《你终将爱我》 第1章 爱·沉沦 你试过沉沦的感觉么? 带着危险气息的、令人迷醉的、 无望又难以自拔的爱, 像醉酒,又似溺水,越挣扎越深。 四肢百骸都已放弃,心却不甘。 爱的是他,还是这欲罢不能? 不舍的是爱,还是那罂粟的幻觉? 《黑洞》 by榛生 why do i love you,sir? because when the wind passes, the grass cannot keep her ce. 他是一个黑洞, 光都无法从其视界逃脱, 何况区区一个女子。 谁爱上他, 谁就栽在他里面, 永远得不到解脱, 因他是一个太好的爱匠。 萱冠一直迷恋着黑洞的传说。 据说人如果被黑洞捕捉,在一刹那,身体即会化成亿万个碎片,而碎片又会不停地碎裂,成为更多、更小的碎片。像尘埃或雾,哦不,或许像一团星云,在宇宙深处湮化--全宇宙最小的星云,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颜色。 萱冠觉得自己会是比较忧伤的利休灰,或者是那种只有用通感的手法才能形容得出的、介于雨天、寂寞、因色盲而分不清楚一朵丁香和一颗星的、很无端的淡紫色。 如果可以有那样的死法,萱冠很愿意一试。 怎样从一段失恋中走出?萱冠的答案是唯一的:开始下一段恋爱。 亲朋好友、报章电影,他们都说着张口就来的大道理。然而萱冠认为,在失恋这件事上,说大道理的人都应该被涂上屎,拴在地铁后面拖着飞。他们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去旅一场很久的游”“大吃大喝”“疯狂购物”“拼命工作”,这些,不都是自欺欺人么?以为都是花柳病要老中医治么?所以,对于失恋,萱冠除了憎恨失恋本身之外,也恨那些劝导她的人。对于她来说,唯有开始下一段恋爱,才能真正获得拯救。 萱冠失恋有一段时间了,现在,每晚需要吞服一片安眠药才能入睡。绿色橄榄形状的小药粒,非常非常苦,苦得就像人生本身。萱冠也是在二十七岁高龄,才猛然惊觉药是苦的。小时候,药片总是被母亲混着糖丸给她吃,她根本以为,生病好快乐,因为很多药都是甜的。 似乎人人都知道丁萱冠失恋了,萱冠的身边,忽然涌现出一大堆关心她的人。“哟,瞧你瘦的,得多吃点儿啊!”“气色不好呢,亲,怎么连妆都不化了?”“别想那么多,听说你失眠,去试试针灸,管用的!”这些人拿出一副好心肠的样子,忙不迭地要告诉萱冠:真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啊! 是的,那场爱情太炽烈,如同太阳趋近地球,日珥舔舐印度洋,整个海水煮沸冒泡--世界末日般的爱情,是遭嫉的。世间太多寻常人,连什么是爱情都不知道,连个像样的恋爱都没谈过,就老了。所以,萱冠的那场热恋,烫痛的不只是身边的熟人,可能连路遇的陌生人,看到这女人满脸春意、疯了似的跟男友分吃一个冰激凌,也会抛出一句恶心。 但真的就有那么快乐,那么爱。对方是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萱冠的美貌与聪明,放在任何男人手上,都会有折堕之感。总觉得如果对方聪明足够,相貌和气质就差了。如果对方看着顺眼,则又显得不够有智慧。但在他手上,不会。 所以,也是活该,活该很快就分手。因为萱冠没有好好学习,学习任何女人一生都不得不去承认的一句话:太完美的男人是不存在的。 时间消融了萱冠,三年,她变成连在她自己眼中也平平无奇、不再能说笑话、不再能在对方说笑话的时候反咬一口,令其哈哈大笑,拍着她的头说你真可爱的丁萱冠。一天下班之后,在超市,她碰到当时的男友,他也在买菜。两个人都在买菜,但她知道他先看到了她,他没有打招呼。她呢,看着他的背影,也没有走上前去。这样,两人在超市里各自逛着,尽量避免逛到对方那片区域里,然后再各自提着购物袋回家。回家,一起做了顿饭,双双不露声色地吃完,收拾碗筷,倒两杯龙井,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谈到分手。 萱冠也真的没有想到过:原来她也可以每天以泪洗面。 她翘掉下午研究所的实验,去壁球馆打壁球。壁球如同人生的暗喻:击打得越用力,它弹回得越带劲。伤痛也是如此,太在乎,也就太容易觉得痛。人只能学会不在乎。 导师对萱冠说:“实验可以不来,但考试过不了,我可管不了你。” 现在学术界都年轻化了,导师带的这班小研们,最老的一个就是萱冠了。导师自己也很年轻,四十出头,博士后。 萱冠感激导师的理解,拼全力挤出一个苦笑,说:“有适合的人,请介绍给我。” 记得分手后的几天,还一直吃着那天买的东西。酸奶、牛奶、果汁、娃娃菜、香菇、豆腐乳。一边哭,一边吃,一边想念着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可是理智告诉她,他们已不可能再回到当初,甚至,作为一颗有洁癖的心灵,萱冠不允许自己再和他见面。 导师问要不要去国外游玩,萱冠跟着去了。于是她认识了新的男人,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恋爱这种事真是学无止境,运气好的话,你总会遇见更精彩的对手。 初次见到修为,他跟着朋友要去海钓。海钓很辛苦的,他们要留下所有的女人在岸上,让她们找会所推精油,做马杀鸡。作为代价,修为要为所有的女孩儿埋单。跟外国店主讲价,萱冠发现他居然会讲泰语。当天他穿得像菲尔普斯,因为他打算在船开到海上时跳下去游个畅快的泳,大概为图方便,不打算换衣服,就穿成了游泳运动员的样子。他有好看的身形,又瘦又精神。人的身材也分多种,有些人看上去也高大健硕,但是健硕得那么土气。他则不,他恰到好处。 其实他从外形上收获萱冠的注意力,是到达酒店第一天夜里,他游泳的时候。当晚下了飞机很累了,大家都没去游泳,他咚的一声跳进酒店的游戏池。月光下,一位男人鱼。萱冠是个喜欢细节的人,盯着他笔直而削薄的肩看了看,她对修为说:“我不推油,我要去海上。” 他说:“真的?你吃得消?”他眼睛亮了,看着萱冠,其实他们也不是不欢迎女人上船,只是怕那些女人半途受不了颠簸而要求返航,破坏整体的安排。他看着萱冠的脸,似乎断定她是个不娇气的姑娘,于是他说好。他们船上正愁没个美女来惜英雄,钓上来大鱼一群爷们瞎高兴有什么意思呢,旁边有美女负责尖叫那是最来劲的。 “我不晕船,而且会做鱼生。我还带了芥末跟酱油。”萱冠说。 当天海面大雨,远远地可以看到气旋将乌云逼进狭窄的礁缝。大雨,海面上的大雨比陆地上的雨浑厚苍凉得多,人处在其中,有种身世沧桑之感,会体悟人是如此渺小,如此形同蝼蚁,而胸口的热气又是这么宝贵,生命真是神奇。他们在萱冠的尖叫中拖住一条因贪馋鱿鱼碎块而中招儿的成年金枪鱼。那鱼太有力,中奖钓到它的人收竿慢了,萱冠看到修为推开那个不中用的人,坐在椅子上,信手摇回尼龙鱼线。大鱼被拉上舺板,活的,闪着银光,目光狠毒。死之前,来个翻腾打挺,船跟着小小地摇晃。 他们在雨中杀鱼剖肉生食。 第2章 爱·钦定 某天,我的瞳孔、 我的鼻腔、我的肌肤、我的怀抱, 突然渴求你的气息。 如同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自你吻我的那一刻起。 这样俗气的爱情,俗气的温存,俗气的你…… 为何我内心却胀满了欢喜? 对不起,在遇见你之前,我错认了太多的路人。 《风流人物》 by刘贞 love is colorful, like the flush in the face of a patient. 亲爱的, 你知道吗, 神会有他的安排, 春天到了, 一切就会好的。 之一 …………… 在超市遇到贝扬古,我穿着一条没有个性的棉裙,头上别着一根簪子,左腮上还有一颗顽强的痘痘,气质介于潇洒和邋遢之间。他不再蓄须,穿着图案艳丽的t恤衫和夹脚拖,一望便知是有了年轻的伴侣,在忙不迭地攀扯青春的尾巴。 我们亲切地交换了意见,对近期的物价、天气和地铁、航班准点率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面的气氛融洽和谐,中途他身后绕出一个姑娘,扭股糖似的附在他手臂上。 他介绍说,叶小翠。 翠姑娘水蛇腰杏仁眼,从上往下看,眼睫毛能戳瞎你的狗眼;从下往上看,鞋面能刺破你的苦胆。忽略浮表的过度装饰,姑娘的五官底子不错。如果不是钟婳婳在我右手边一路直眉瞪眼地盯着小翠姑娘,这次重逢可以说是接近完美。 我说,你讨厌这女孩儿呀,人家都走了,你眼神里的杀气可以释放了吧。 她说,哼,我刚在货架上找了半天,原来最后一盒小熊饼干被她给拿走了。她眼珠子转一转然后盯在我脸上说,你不生气呀。 我说,我又不爱吃小熊饼干,我生什么气。 她说,也不知道贝扬古那么奉承她是为什么? 我说,人家年轻貌美嘛。 钟婳婳撇撇嘴说,年轻女孩子当然是好看的,她也就是一般女孩子那种好看,没什么突出的,最大优势就是年轻。 我说,看这些包包,比起上一季,有何突出之处,除了够新,你还不是一样趋之若鹜。 她点点头说,看来你是真不在乎贝扬古了。 我说,个人有个人的本分,现在啊,轮不到我在乎贝先生。我该在乎的另有其人。 时移世易。 初识我曾经问过他,你在乎我吗? 他说,在乎,在乎生命一样在乎你。 要分手的时候,我说,你不是说过你在乎生命一样在乎我吗? 他说,我允许我的生命有残破。 他没有前兆就离开了,我还是勉力地活着。那时候真是年轻,晚晚睡不着,可第二天额头仍是光洁的;每天三杯咖啡,胃也居然没有造反。只是心里忽一下荒凉得能长出草来,忽一下燥热得如同赤地千里。我仍然在吃饭,开会,聊天,写报告。遇到横穿马路的人会骂一句shit。看到海报上美丽的小腿会吹口哨说“哇噢”。坐在电影院里看到the end仍会哭泣。听到营养不良的笑话仍然会笑。黄伊仟这个人看起来还在,但是魂魄被打散了,特别是夜深的时候,心简直有分崩离析的势头,创口刺啦刺啦,有长出裂缝的声音。那时候我想:这个裂缝要么会给时间焊死,要么会颤颤巍巍红艳着,每一季开出一片桃花。 那个冬天冷得出奇呢,晚上钟婳婳常常会从她的房间跑到我这边来,坐在我的床上咔嚓咔嚓地吃饼干,留下一床碎屑。 她说,真寂寞啊,留点儿饼干渣,要是有两只小强来投奔,也好啊。 有一晚她抱着我说,黄伊仟,你哭了你知道吗?你在梦里哇哇地哭你知道吗? 她说,我本来以为你是江姐一样的人,你看人家失恋了眼神没有乱,连头发丝也没有乱。原来你忍得这么辛苦。 她正色说,亲爱的,你知道吗,神会有他的安排,春天到了,一切就会好的。 果然,神有他的安排,某个春天,张岸来了。 钟婳婳望着我说,那些过往你都忘了吧,我这梨花一样的心灵,真不理解你们这些冷酷的成年人,萝卜皮一样粗糙的灵魂。 我拍拍她的肩膀说,梨花,走吧,不是要买衣服吗? 之二 …………… 钟婳婳说,你看你看,前方有个美人。比起这个姑娘,贝扬古的新女友真是路人一枚。说起来也还是那一路的锥子脸假睫毛,身姿妖娆,好看程度就像电视剧里熟脸儿的闲角儿小旦,在天姿国色的女主角面前可能被瞬间艳压,可是一旦出现在商场酒肆寻常巷陌,还是很吸引人的。 我和钟婳婳傻头傻脑地看了半天,跟着人家到了内衣专柜,经售货小姐提示,确认这个姑娘是拍过杂志照的模特。女孩子选了件藕荷色的内衣走了,钟婳婳也跳过去要求试同一款,然后假装闲闲地问售货员,刚才那个女孩子买了什么尺寸的。 钟婳婳说,不公平,我的a还是小写的,她居然36c。最讨厌这种皮肤白眼睛大的青春少艾,知道她还有如此伟大的上围,真是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那你买不买呀? 她说买,为什么不买,敝帚自珍。 在二楼吃冰,钟婳婳说,嗨,你看那个美女在等车,我倒要看看载她的是什么样的香车。 一辆黑色的卡宴驶过来,牌号非常熟悉。果然,我们的老友苏子富殷勤地下车开门,伺候美女上车,微翘着兰花指潇洒地关上门,顾盼自得欲待扬长而去,抬眼看见了坐在窗口的钟婳婳和我,羞涩地挥了挥手。 钟婳婳拿小勺扒拉冰激凌,说,早知道要杯沙冰了。出门全是年轻小妞,不是比你高就是比你白,再不济人家也比你年轻。这还让不让我们身材平板性格丰满的人活了。 我拍拍她说,你综合素质高,单只年龄,高她一大截。 她瞪着我说,我还有眼袋也大过她。张岸等一下要来接你对不对,问问他是二十岁的小姑娘好看呀还是你好看。 看看门口,我说,他来了,你问吧。 张岸谨慎地说,她们的美貌没有新鲜感。 钟婳婳说,对呀,我的脸方得多有个性呀,雀斑多灵动,胳膊上的赘肉多么洒脱不羁。 张岸说,她们的美是静态的,你们的美是动态的。 钟婳婳说,是啊,赘肉和皱纹还在增长中。 张岸瞧瞧我,说,小钟何事如此消沉? 我说,哼哼,有所思吧,或者是没吃上小熊饼干。 张岸说,早说啊,他把手里的纸袋递给钟婳婳说,小熊饼干和hello kitty公仔。 我说,你买的? 他说,我侄女给的,她说这么幼稚的东西,只有伊仟阿姨的好朋友才喜欢。 钟婳婳拉住张岸说,能克隆一个你吗?你有失散在海内最好是海外的孪生兄弟吗? 把钟婳婳送到家,回程中,我告诉张岸今天遇到苏子富的事。张岸笑起来,说,怪不得小钟情绪不佳,看来苏子富的新女友很美啊。比马丽珍如何? 我想了想说,论五官新人更好看,论姿态呢,还是马丽珍婉转。 第3章 爱·执子之手 第一次你牵起我的手, 我就知道我不会再迷路。 谢谢你, 爱我,像左手,爱慕它对面的右手。 谢谢你, 山长水远,陪我走到最后。 《谢谢你陪我来到这里》 by桑格格 valentines will never meet finally, as they have been living together already. 你跟佛祖求啥呢? 我求你长得又白又胖…… 佛祖,你可别听他的。 时光倒回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九色鹿的那天早上--我拖着箱子走进朋友的家,要在她家借住。朋友说:“我这里还有一个朋友借住,是个男生,你别拘束哈。” 我果真不拘束,看着那个男生说:“咦,你怪帅的嘛!你叫什么名字?”男生脸一红,对我点点头,没有说话,端个杯子就去洗手间刷牙了。我追去洗手间,站在他背后:“你叫啥子名字嘛?”男生一口的泡沫:“呜……呜呜……”“啊,连刷牙都这么帅啊。”男生被我追问急了,又说不成话,冲回客厅抓起一本书就扔给我,指指上面的一篇文章,又指指自己。“啊?!你写的?”他点点头。我定睛一看,是一篇书评,题目叫“xx乌托邦”。“啊!”我脱口而出,“你好有才华啊!”然后就坐在客厅看起来。男生刷牙的背影颤抖了一下,他刷了很久,估计是不敢再轻易回到客厅了。 无奈客厅乃必经之地。他斜欠着身体挪回客厅,企图悄无声息地潜回自己的房间。我猛抬头:“你好有才华啊!”他头部开始冒汗,像耗子一样射进自己的房间,瞬间披上了件外套,笑容可掬地对我摆摆手:“我要出门了,幸会,后会有期哈。” 这个男生根本不知道他对面的这位女生叫作桑格格,一个坚定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拥有者。并且,桑格格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核心思想就是:帅哥是个好东西。我用热烈的眼神看着他:“你去哪儿?”即将出门的男生显然放松了警惕:“哦,我去故宫拍中轴线。” 我故作惊讶:“啊,这么巧,我正好也要去!” 当时,网络用语还没有这么泛滥,要不然“我倒”“我晕”“我汗”或“瀑布汗”都能极其传神地形容这位男生当时的心情。这一天显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但我相信这一天会在他漫漫的人生旅途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他说什么,都有一个酷似动画片《花仙子》中娜娜小姐的超级女声以高分贝的声线配合他:“哦!是吗?!咦……嘻嘻嘻嘻……”又或者,《茜茜公主》中茜茜与弗兰茨国王在林间相约的腔调:“我最爱吃的是苹果饼--”“啊!太巧了!我也是!”“我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啊!太巧了!我也是……” 在恢宏璀璨的古代宫墙下,这位男生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伤感。夕阳斜照在他英俊的面孔上,目光清愁如织。多么悦目的画面啊!我游兴不减,轻轻对他吟道:“往事莫沉吟,唯有少年心。”他猛然皱起剑眉,闭上星眸。看,被我典雅的句子打动了不是?哦,他只是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拍中轴线。他努力集中精神,架起脚架、支起相机、对焦、测光……最后在中轴线的尽头,发现一坨蠕动的东西在对他招手。啊,如果有一朵浪花对你微笑,那就是我,嗷……那就是我!“来,给我闪一张!” 在痛苦与崩溃的边缘,他按下了快门,让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成了有据可寻的记忆。不管怎样,这位男生被迫与我认识了,并且劫后余生地活到了现在。他不告诉我名字也没有关系,我给他取了一个,叫作九色鹿。 之一 …………… 他为什么叫作九色鹿呢?如果你看过《小时候》,那里面有个黑社会,可以叫黑马;还有一个穿白礼服的音乐家,可以叫白马……他呢,内容丰富,五光十色,介于动物和神之间--累起来像条狗,睡着了像个神。他总是睁着慈祥的眼睛,湿漉漉地俯瞰大地:那是一双鹿的眼睛嘞。 最开始认识九色鹿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乌托邦”,而且就这区区三个字还看错了一个,以为是个鸟笼子。接着,当“利比多”这个词出现在他嘴中时,我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一个奶粉牌子。只有他提到“性价比”的时候,我二麻二麻地问:“是不是价廉物美的意思?”他点点头。 九色鹿在人间也是有工作的:他是一枚大学教师。一般说来,嫁给面包师的女人有吃不完的面包,嫁给珠宝商的女人有戴不完的首饰。那么,作为一个嫁给教师的女人,我能得到些什么呢? 九色鹿说:“你有上不完的课啊!” 最初,我曾尝试着去九色鹿任教的大学听他的讲座,但几次都忍不住在课堂上昏睡了过去,而且据他的描绘:他在遥远的讲台上都能看到我趴在桌子上流出的口水。他痛定思痛,决定对我这个特殊对象的教学,以“课外辅导”为主。 吃饭时,他给我上数学课。他在菜盘上比画了两下,考我:“2除以0等于多少?”我很恼火地回答:“等于2。”他笑得饭都喷了出来:“哈哈,0不能被除!这道题是不可能的!”我完全冒火了,直接一个叉子飞了过去。 和他去野外郊游,他就给我普及生物知识,讲什么是生物多样性:“你看哈,比如我是一只蜜蜂,而你是一只苍蝇,我们呢进行杂交,生出来一个新的物种……”我打断他:“对不起,凭什么你是蜜蜂而我是苍蝇?!”他毫不介意,挥挥手:“好好好,我是苍蝇,你是蜜蜂,我们呢进行杂交……” 在广州,我说我怕冷不想起床,九色鹿就在床边给我讲了高尔察克将军当年逃亡贝加尔湖时二十多万人如何被冻死的故事,中心思想就是:和西伯利亚的严寒比起来,广州的这点儿冷算个毛啊。我辩解说广州的冷是湿冷,不一样。九色鹿话锋一转,开始给我回顾广州往事,说土改的时候斗地主,有一群广东的地主带着粮食躲在山洞里,躲了一个冬天……“好吧好吧,我起床!那他们在山洞里待着岂不是很无聊?”他白了我一眼:“没准儿他们带了扑克,在山洞里打斗地主呢。” 九色鹿让我背“经互会”成员国,我背到一个地方卡壳了,他慈祥地提醒我:“小鼹鼠是哪个国家的啊?”我立即答出来:“捷克斯洛伐克!”他满意地点点头:“对了!”然后作为画龙点睛的一笔,他告诉惜财如命的我,经互会的阿尔巴尼亚欠了我们很多钱而且不打算还。我心碎了。 随着了解的深入,九色鹿觉得我天文方面的知识已经少到让他羞愧了:“你知道月亮是什么星么?”我摇摇头。他又问:“你知道月亮和地球的相对运动轨迹么?”我再次摇摇头。由于他已经了解了让我恼羞成怒是什么后果,于是就偶尔展现一下浪漫:“那你知道如果没有了月亮,地球会怎么样么?”我这次点了点头:“地球会失恋。”九色鹿满意地点点头:“月亮原来是地球的一部分,后来分了出去,所以永远是同一个面对着地球。忠贞不渝吧?” 这是真的么?!我一下子对天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快,我就开始攻读一套巨著:《十万个为什么》,受益匪浅。我甚至从此开始钻研起艰深的科幻文学,不可自拔,满脑子都是宇宙的景象-- 我:“宇宙中真有外星人吗?” 九:“宇宙之大,无奇不有。” 我:“如果我被外星人掳走了你怎么办?” 九:“等你回来。” 我:“我要是回不来呢?” 九:“会回来的,不过那时我可能已经老了,你还年轻。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我:“那你看见我回来会怎么样?” 九:“我会深情地告诉你,祖国统一了。” 爱·情景 你明明,是一个不确定的轮廓, 为何却将我生活的四处包围。 这个街角,那个路口, 这个黄昏,那个梦里, 想到此刻你在与我相遇的路上马不停蹄, 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情侣被蜜糖腌渍在玻璃罐里, 哪有你我愉快? 《some one like you》 by陶立夏 you go your way, and i will go your way,too. 再没有什么, 比我笃信你会找到我, 更使我安宁了。 因为这笃信, 当我拥抱这世界的时候, 我亦拥抱着你。 守候 01 有时候,我真羡慕一盏灯,熄灭只是片刻的 事。而我对你的守望却这么久,久到忘记了 自己的姓名。但当你决定将心放在他人手 中,又如何讨价还价。 遇见 02 我认真过着遇见你之前的每一刻。但当我们 相遇,我不会告诉你,我走过了怎样的旅程 才来到你面前。那些坚持,那些放弃,那些 雾一样的迷惘,因为,那都是为着遇见你, 所以,它们成为我内心最宝贵的财富。 幻象 03 有人说感情是抓不住的幻象。你见过坛城沙 画吗?万般经营,一捧黄沙。 但, 没有比那更觉幸福、美丽的建造过程 了。我们不是为毁灭而建造,而是为精心投 入的每一刻。 在感情里,你懂了无常,懂了付出,懂了不 再索求,也就懂了如何不惊慌、不害怕,懂 了如何去爱。 第4章 爱·逆流 他爱的是玫瑰, 而你是角落里的蔷薇。 这世上有一种悲哀,叫作不被爱。 如果有一种魔法, 可以将命运重新洗牌, 你会如何安排? 在变成他爱的样子之前, 你确定,你还爱那个卑微的自己?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by张小娴 if i have never met you, i would never been tortured by those long missing. i may live a happier life. 要是没有遇上你, 也就没有以后漫长的思念折磨。 我也许会过着比现在幸福的人生。 然而, 要是有人敢把这一天从我生命中拿走, 我是会使尽最后一口气,狠狠咬住他的手臂, 要他放手还给我的。 01 § 许多年后,当著名建筑师乔信生在公寓里那面镜中看到一张布满孤寂皱纹的老脸和憔悴驼背的身影时,他的思绪又再一次回到四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 那个遥远的下午,他从歌剧院工地开车回来,把车停好,敏捷地爬了几层楼梯回到家里。 饭桌上那个亮晶晶的琉璃花瓶里插着一大丛紫红色玫瑰,开出了一朵朵浓密的花蕊,散发着一股甜香。 这些花他今天大清早出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他现在看了一眼,心情愉快,想着:“这是什么玫瑰?以前从没见过……” 但鲜花总是美好的,只要别看见它们枯萎老去。 他想起这天是他四十七岁的生日,心中没有伤感,反而觉得自己比过去的日子都要年轻。 几年后,当那幢坐落在海边的歌剧院盖好,毫无疑问,将会成为本城的地标。 它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会让他名留历史。 他脱掉外套丢在一边,坐进客厅那张底座很低的米白色扶手沙发椅里。 他每次回家,总爱先在这里坐一会儿。人一陷进去,就舍不得起来。 他往后靠到椅背上,伸长脖子看向画室里,喊了一声: “宁恩,我回来了!” 画室里没有应答。 他心里想: “她说不定出去了。” 他头转回来,一双长腿舒服地伸展到面前的琉璃茶几上。 这时,他看到茶几上搁着一封信。 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倾身向前,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没有贴邮票,秀丽熟悉的字迹写着: “给你,我爱了一辈子的你。” 他略微惊讶,很快就想到这也许是一张生日卡,但是,她不是应该写“我会爱一辈子的你”,而不是“我爱了一辈子的你”吗? 他掂了掂那封信,沉甸甸的,倒不像生日卡。 他好奇地拆开信,这封信有三十多页。他认得是她的字迹。 他收过许许多多女人写给他的情信,他通常只瞄一眼就丢在一边。他从来不需要这些纪念品。 但是,这一封,他嘴角一咧,泛起微笑,很认真地看。 信生: 你记不记得你曾经对一个青涩的少女说过一句话? 你说,你不相信爱情,因为你不相信自己。 他的目光惊住了,又再一次看向画室那边。那儿没有声音,只有日头的微光穿过飘荡的窗帘在木地板上流动。 他只好收回目光,继续读着手上的信。 那个少女是我。 不是现在的我,也不是这两年来一直在你身边的我,而是二十二年前的我。 你一定不认得我就是那个少女吧? 因为,过了二十二年,我竟然没有长岁数。 不要惊讶,我正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终于可以向你说出这个故事了。 你知道我从不想对你说谎。 我的灵魂将会裸露在你面前。 这一次,他的目光不安地投向睡房,那儿悄然无声。 他换了一个姿势,把信读下去。 02 § 你还记得一个叫夏夏的女孩子吗? 你追求过她。 天哪!我多么希望你已经想不起她是谁,就像你忘了所有跟你有过雾水情缘的女人那样。 她是我的同学。 那一年,我们都只有十七岁,正值青春美好的年纪。 我是个孤独的孩子,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分开了。我跟着当面包师的父亲一起生活。他都是半夜起床出门工作,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像我这样的孩子总是渴求感情的。 在遇上你之前,我仅仅懂得的一种感情就是友情。 直到如今,我始终不明白我跟夏夏为什么会成为那么要好的朋友。 她跟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家境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人也长得漂亮,好胜,多情,男朋友一个接一个,还有一大群护花使者像小狗一样在她脚边厮磨。 有许多年的时间,我们几乎天天黏在一块儿,仿佛有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她喜欢把她那些风流韵事都跟我说。 我见过她每一个男朋友。只要她伸出手臂,这些男孩子就会像鸽子一样纷纷飞向她的掌心,等候她用爱情去喂饲他们。 然而,她总是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很容易就厌倦了那个人,然后把他像只死鸟一样丢开,生怕会弄脏自己的一双手。 不过,她有时候还是会略微感伤地为这些死鸟淌下一两滴眼泪,用泪水的花瓣埋葬他们。 爱情对她来说,是一种玩意儿。 事隔多年,我才发现,她跟你是多么相似啊。 只是,你结束得比她仁慈和高尚。你从不折辱别人,你从来不想伤害女人。 可是,夏夏比你残忍。她有时候好像还嫌那些死鸟不够可怜似的。有好几次,跟一个男人分手之后,她会跟我说: “不如我叫他追求你好吗?他人真的很好,只是不适合我。只要我开口,他一定会听我的话。” 你可以想象,当我听到这些话时,我是多么生气。 她不要的东西,却想当成礼物一样送给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把那些男孩子永远留在她身边,随时听候她的召唤、差使。 要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子真的爱上了我,她可以一直跟我说: “他原本是喜欢我的啊!” 但我从来没恨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太了解她了,当你如此了解一个人,你便不会恨她。 可惜,她从来不了解我。 我是个内心很骄傲的孩子。 我看不起她爱上的那些男孩子,他们不是家里有钱,就是没个性,没品位,也没格调的黄毛小子,或者跟她一样,把爱情当作青春的游戏来追逐。他们爱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她却从不知道。 那些男孩子,放在一个银盘子里送来给我,我也不要。 直到有一天,她对我提起你。 第5章 爱·未完成 有一种爱, 是被尘封的日记本, 来不及完成的拥吻, 曾绕过他耳郭的微微春风, 注定说不出的秘密, 有一种爱,永远未完成, 只好以时光的文火慢慢熬, 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 《蓦然回首》 by丛虫 i loved you, even now i may confess, some embers of my love their fire retain. 她曾经以为他们一度相爱, 心意相通, 而实际上, 岁月给所有人安排的 都是一个人的牢笼, 可以凝望对方 而最终擦肩而过。 之一 …………… 在黄昏时回到鼎城,天阴着,乌沉沉的暮色越来越浓,汁液一样浸着人和车。风吹过路边成排的柳树,枝条飞舞,节奏凌乱。简南桑看着逐渐朦胧的窗外,视线穿透了当下的时间,看到十四岁的自己,随着搬家的卡车来鼎城的那个晚上,深秋夜色已冷,她裹一件军大衣缩在沙发上,沙发周围家具林立。她的脸被夜风刮得生痛,落难公主一样,委屈又高贵地打量着这陌生的小城。简南桑不禁对那时的自己说:“别怕。”很快就得到了脆快的回答:“我才不怕!”她知道十四岁的自己多么急于否认一切感受,装出一副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怕、什么也不信的样子,用这种样子去对抗生活里发生的一切变化,仿佛什么也不能伤害她。 林山那群人守在宾馆门外,车停下,他们脸上露出早已准备好的笑容,那笑容太娴熟了,以致简南桑真的笑了。她笑起来还跟当年一样,满脸严肃消散下去,露出两排雪白的牙,左脸有个浅淡的酒窝。林山说:“你真是一点儿也没变哪。”他肥厚的手轻拍了一下简南桑的肩,她很快地躲了。林山又说了一句;“你真是一点儿没变。”话音里带了嘲讽。简南桑知道原因,当年鼎城里的同学都叫她刺猬,谁也靠近不得。除了一个人--陈程。 林山变了很多,豆芽菜式的男生,现在成了粗壮敦实的中年人,满口欢迎老同学荣归故里之类的官话,话太稠密,弄得场面很热闹似的。简南桑多看几眼他的脸,才能掘出当年害羞单薄的模样。那时,林山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口吃半天,才低声说不会。全班同学都替他出汗,觉得老师逼问这样的人简直残忍。想来年少没有见识,谁知道时间会把他催化成这么一位八面玲珑的公务员呢? 接风饭局跟所有饭局一样无聊,充斥着虚假的恭维、浅黄色段子和“不喝就是看不起我”的劝酒声。简南桑不断地告诉大家自己不喝酒,是真的不喝,一次次挡住各种敬酒,林山出头喝了几轮,大家就说真是同学情谊不一般哪。林山带着醉意说我挺想不一般的,引来含义丰富的笑声。本来男女事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鼎城风气也不例外。简南桑那届的毕业散伙饭吃着吃着就成了表白大会,男生们争先恐后地灌自己酒,醉了比较有胆量,敢喷着酒气抡起麦克风说某某某我喜欢你。少年心事与假装的醉汉蠢得不相上下,某某、某某某和简南桑,我喜欢你们。是的,这是当年的林山,十八岁的时候说过的话,那时他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一十斤,怎么看也不会想到十多年后,他变得跟自己的爸爸一模一样。说话时的官腔和粗壮的躯干被忠实地复制,只是他的职务没有爸爸高。不过谁知道,也许五十岁时,就可以爬上去。 “林山,你跟以前不一样了。”简南桑想了很久,才找出这么一句可说的话。林山把筷子里的鱼肉放回到碗里,说:“有什么不一样,我那时喜欢你,现在还是喜欢你。” 这样的话激起了一阵怪声叫好,跟饭菜味混在一起,瞬间消解了中间十几年时间的重量。简南桑心生厌恶,挑起的一小勺酸奶又搁回去,努力克制着脸色才没有异动,只是别人看起来觉得她更冷淡了些。林山跟四周的人一起大笑着说:“你们看,她就是这样,以前她就那么骄傲,我就说她一点儿没变。” 简南桑走进鼎城三中时,心里充满的不是骄傲而是迷茫,但她一贯地板着脸,长长的浓眉下眼睛常眯着,瞪起来才能看出是猫儿似的圆眼睛。短短头发的她混迹在男生群里,不仔细看完全没有区别,以为瘦削沉默的她也是个青春期的少年。 那群少年里,最好看的一个是陈程,五官秀美,浓黑的头发过了耳朵,最严厉的风纪老师都不忍心训斥他,只说了一句让他去理发。理成平头的陈程焕发出别样的清俊,当年班里的语文课代表刘笑然就在课间闲聊时直接说了出来:“陈程是我们班,不,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人。”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是最漂亮的“人”。这样的形容大家也都接受了,似乎又觉得有点儿形容不够。他的美如同他的死一样,给人留下无与伦比的深刻印象。简南桑是陈程的朋友,唯一的朋友,很多人说他们谈恋爱,但他们的接近就像两棵树无意中长在了一起那么自然,清洁明亮的气息丝毫没有受到荷尔蒙的污染。 陈程说他喜欢过一个女生,简南桑还特地跑到隔壁班去看看,能被陈程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结果大失所望。那是个矮小瘦弱、满脸只有一对大眼睛的小姑娘,传说全班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欺负她,眼里长久地带着惊恐。很多年后简南桑才明白陈程为什么喜欢这个女孩儿,当然并不是因为她后来居然考上一所大学的表演系,时常在电视剧里露脸,让全鼎城三中的同学都大呼没看出她会变得如此美貌。陈程喜欢她,应该是他破碎的内心投射在外面的世界,正好分成了两半,一半是受尽欺凌不敢还手的这种人,还有一半是简南桑这种谁也不放在眼里、敢在单杠上跟男生比试的人。他的心过早被撕裂了,如果换了别人,可以随便填点儿什么东西进去,但是陈程不肯,他宁可去死,一个人走上了漫无尽头的路。他把问题留给了简南桑,让她遭遇了比搬家来鼎城时更大的黑暗。 杯盘狼藉,散场时林山紧紧挨着简南桑,粗重呼吸里夹杂着酒臭,在她耳边低声说:“这项目你们肯定落在鼎城吧?我可跟领导打了包票。”这一瞬间简南桑发现,其实他根本没有醉,不过跟散伙饭时一样,借酒壮胆,说几句不敢说的真话。简南桑拨开他那只又试图搭上她肩膀的汗手,冷笑一声说:“谢谢你们的欢迎。” 外面已是深夜,深海吞没鱼群一样,掩埋了这些心事各异的中年人。简南桑第一次潜水时有深深的窒息感,这种感觉再次扑面而来,她觉得闷,胸口塞满石块,恨不得找到一个对手,把愤懑全部发泄掉,就像刚转学时在操场上那样。 第6章 爱·唯一 单身的人爱说自己天煞孤星, 嗯, 他们当然没想到, 每颗孤星都有一个终结者。 就好比, 世上每一颗螺母都有专属它的螺丝钉, 每一把锁都有唯一可开启它的钥匙, 每场“连连看”都是预设可通关的游戏。 《因为要在此刻遇见你》 by金陵雪 love, love, my season. 每个人都有被剩下的原因。 可能是挑剔,可能是懦弱, 可能是孤傲,可能是笨拙, 当然,也可能是, 对的人此刻也还在剩着, 等你。 马尚和忽冉,简单又平凡。 女士优先,先来介绍忽冉。大龄女青年,都市小白领,宅属性,爱美食,爱养生,爱电影,偶尔会痴迷于美好的小东西。 再来说马尚。大龄男青年,工科it男,呆属性,爱睡觉,爱运动,爱干净,生活刻板而有规律。 两人的缘分,源自忽冉的七大姑认识马尚的八大姨。上一辈人对于婚姻的理念更多基于社会责任与世代繁衍而建立,所以对家族仍有大龄未婚晚辈深感痛心。两人在牌桌上得知马尚和忽冉都在同一座城市打拼,而立之年茕茕孑立,使命感油然而生,一拍即合,要将家境相当、资质相当的两人撮合在一起。 马尚:“是和我同龄的忽冉?” 八大姨:“对呀!从小就聪明伶俐、乖巧可人的冉冉。” 马尚:“我知道。她怎么可能还没结婚?” 八大姨最会说话:“说不定就是你的缘分,在等着你。” 忽冉就没那么好骗:“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什么高大英俊,那就不会剩下来,一定是性格有问题,不然就是父母难相处。” 七大姑:“你就是这张嘴巴讨人嫌。好好的男孩子、好好的一家人被你说成这样。那你也是个剩女,你是有什么问题?” 忽冉:“我的问题就是一个人待着感觉太好了。人类在进化上的飞跃大概就要从我的单性繁殖开始了。” 七大姑:“……马尚比你小一点儿,人不错的。” 忽冉:“什么?比我小?不考虑。” 七大姑:“小月份而已,人家不介意。” 忽冉:“我介意。” 七大姑:“滚。那我还是去中山公园替你找。我把你的照片拿去印,每个进公园的老人家都发一份。” 每座城市都有中山公园。在中山公园的小小一隅,都有相亲角。牵在花间的细绳,横七竖八地张挂着未婚男女的信息。含蓄一点儿的父母会将子女的照片紧紧攥在手中,戴上老花镜一行行地看征婚启事上的信息--他们集合了身高、体重、职业、家庭背景等种种搜索条件,其强大足以媲美任一款搜索引擎。 也许他们晨练完就去了,也许他们买完菜就去了,也许他们会在相亲角耗费一整天,为了找到一个可以让子女托付终身的良人。他们为子女所做的这一切,其实和青年男女在网上交友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长辈不习惯于这种虚拟的体验,而更倾向于实在的接触。 中山公园是中年父母的撒手锏,是未婚男女的命门。 忽冉的好处在于内心强大;马尚的好处在于波澜不惊。 那就见见吧。 在相亲场中打滚的青年们往往会风尘仆仆地来赴约。一副老练的模样,快速而不露痕迹地切入正题,掌握对方的资讯,打分,然后借着喝水的机会一抬腕表,离下一场还有十分钟。但忽冉与马尚不同,他们尊重对方,空出整整一个晚上来相会。 一见面两人心中都是“咯噔”一声。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或者只是因为长了一张不讨厌的大众脸。 你好,我是马尚。 你好,我是忽冉。 大众脸自有可取之处。马尚虽然长年对着电脑,但因为休息充足,运动有素,双眼炯炯有神,腰腹也没有横生赘肉。忽冉做人力资源工作,头发乌黑,声音悦耳,不需要搽粉便唇红齿白。 那就先用餐。 两人的生活圈子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好在忽冉平日里的工作总要与人打交道,侃侃而谈,绝不冷场。从今天天气真好哈哈哈到剑拔弩张的国际局势,从浮躁暴戾的社会怪象到酸辣可口的金针肥牛锅。马尚不善言辞,却能在适当的时候表达自己的观点,交谈居然出奇愉快。 马尚学工,毕业于俗称“男子技术学院”的工程大学;忽冉习文,毕业于俗称“女子职业学院”的政法大学--这明明不是很好笑的笑话,他们却都笑了。 很少有人会笑起来不好看,所以快吃完时,马尚很自然地发出了“等下去看场电影如何”的邀约。忽冉没有矜持,答应了。 一年一年过的是孩子,一学期一学期过的是学生,对于性急的白领们来讲,一旦过了三十岁,生命的计量单位就变成了小时。时间越来越浪费不得。不是假期档,电影平淡枯燥,但马尚和忽冉都觉得那是很有意思的两小时,就连话题也变得玩味起来。 你以前相过亲吗? 当然。 遇到过我看得中但对方看不中,也有对方看中了我却看不中的情况。 你要的是美若天仙,我有的是温婉可人;你要的是狷狂邪魅,我有的是温柔体贴;你要的是有权有势,我有的是小家碧玉;你要的是家财万贯,我有的是小富即安。 总而言之,供求没有达到一致。 你会不会因为不喜欢相亲对象,就故意做出一副奇形怪状的样子来逼退恶灵? 不会--你遇到过? 也许我在他们的眼中也很奇怪吧。 一上来就问房子、车子、工资、津贴、公积金,坐姿不正,抖腿抠鼻。标榜男女平等,为两三元花费要aa。一面大肆抨击社会怪相,一面随地吐痰闯红灯。自命清高之余,又用怨恨的眼光剜着豪车。将母亲当神一般崇拜,还要拉着对象一起三拜九叩。 有些相亲对象会让你怀疑自己是不是就只配和这样的人共度余生? 别泄气。不过是因为介绍人根本不了解你。 每个人都有被剩下的原因。可能是挑剔,可能是懦弱,可能是孤傲,可能是笨拙,但绝不可能是因为你不够好。 幸好马尚和忽冉都不是这样的人。他们一直单身得很有质感,并未因为孤独或寂寞而怨怼暗生。 单身久了,遇到约会后肯送女性到家门口的绅士,能自行拎一袋米、一桶油回家的忽冉很是意外,但并不受宠若惊。 忽冉,再见。 马尚,再见。 忽冉给马尚的第一印象是大方健谈,马尚给忽冉的第一印象是老实体贴。最重要的是,他们都还想再见。 这样连续见了三周,吃了六次饭,看了三场电影,过了十次马路,经历了两次夜色撩人,他们却连手也不曾牵。那一点儿小爱苗摇曳着,却始终燃不起来,七大姑八大姨嘴角起了火泡,当事人却老神在在。 都市里的单身男女不是动物园里亟待繁衍的珍稀动物,仅凭几次见面的好感就想迅速成为爱侣进行交配真的很难。更重要的是,单身久了,心灵上已经形成了一层结界--闲杂人等请速速弹开。爱与逍遥,本来就会相互制约。周末见一见,是很好的生活调剂品。进一步,是否值得他们去牺牲自由,还是未知之数。 就在这小爱苗将燃未熄的当口,忽冉的父亲突然病了,忽冉请假回了老家。 忽父躺在病床上输液,嘴里念叨的还是女儿的个人问题:“马尚不好吗?为什么不能进一步?” 忽冉道:“我已经超脱了个人的情情爱爱,我追求的是理想的升华,世界的大同。” 忽父道:“放屁。我就是做鬼也要去中山公园帮你找。” 忽冉:“咦,昨天说的还是如果看不到我结婚,你死不瞑目。” 忽父翻个身,背对女儿:“真是家门不幸。” 第7章 爱·擦肩 错的时间,对的人,对的时间,错的人, 四者可自由组合出多少种剧情? 最悲凉也最戏剧的, 或许是错的时间,对的人。 近在咫尺,你却明白,你们之间隔着万水千山。 命运是一头暴烈又温柔的兽。 有一天,它会令你明白, 遇见过,总好过不知世上有他。 《了不起的爱情和你》 by余思 love is so short, forgetting is so long.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之一 …………… 在地铁里热得快要窒息的时候,一抬头好像突然看到了你。在车厢的尽头,你高高的个子,墨绿色格子的棉衬衣,那灰白的头发在人群中很是显眼。隔着拥挤的人,我试图踮起脚认真找寻你的视线,但人潮将我涌了出去。我到站了,回头再看你,却只看到呼啸而过的列车尾巴和空空荡荡的站台。 几年前的某个夏天,也是在这十号线地铁里,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油腻炙热。车门开了,穿着格子棉衬衣的你低着头径直走了进来,刚好坐在了我身边。你不小心坐到了我的裙子,我看到你眼角有属于中年人的皱纹,那时你的头发要比现在乌黑很多,然后你低着头说抱歉,我说没关系。 那时你应该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在你沧桑的眼中我不过只是个小女孩而已。在沉闷无比的车厢中,你戴着耳机翻开了一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和我手里捧着的是同一本。我惊喜地发现了盖茨比带给我们的缘分,就像一起注视着纽约长岛梦幻绿灯的缘分。我用余光看到你摩挲着第197页的一角。你的手机在振动,于是你摘掉耳机寥寥应答几句。在你要把耳机戴上时,我抢先说了句,你好。 你笑起来法令纹很深,看得出来你并不常笑。后来,我问你当时为什么会笑,你说因为你看到了我手里捧着的盖茨比,因为我们都喜欢盖茨比。 地铁越来越拥挤,你的声音几乎被报站声掩盖。你问我看到哪里了,我说刚开始读呢;我问你看过几遍了,你摇摇头说记不清了;你又问我为什么喜欢读小说,我说因为喜欢读故事。你笑了,你说你也喜欢故事。 那天的车程好像过得特别快,到苏州街站,我该下了。那是个需要补课的周末,距离高考还有八个月。我把盖茨比藏进书包里,换成一本高三数学练习集。你的脸上涌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笑,我笑着说,怎么办啊,我也没办法。 你说上大学就好了,那里有一个不需要数理化衡量的世界,那时你可以光明正大地看盖茨比。 临下车的时候,你关注了我的微博,然后我才发现,你的认证信息是“译者”。后来我更愿意称你为翻译家,更因此在心底多了一分尊敬,因为这曾经是我梦寐以求的职业。 课堂里似乎比地铁还要沉闷,语文老师正在黑板上讲高考作文的写法,我的思绪却早已飘出窗外,天空中飘浮着几朵浑厚的白云,我想起那首歌词:“我是天边飘过的一朵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里……”可高中语文里永远不允许出现这样的句子。整个教室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开小差,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上,忍不住又翻开了那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我想快些看到你正在看的197页,我还差3页。在我把这一页的最后一句话读完时,庄老师已经站在我桌前许久。他在桌前站了多久呢,我不知道,甚至不在乎。他不动声色收走了我的书,一下扔到了讲台上。 “浪费时间,现在看这个有意义吗?”他对我说,也像是在对全班同学说。 爸爸是下午四点才赶到教务处的,他刚刚给研究生讲完课,满头大汗地进来。教务处王主任是爸爸大学时的师弟,一见到他就说:“李老师你来了,又让你跑一趟了。” 爸爸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那被扔得皱巴巴的书:“小玫都被我惯坏了。” “庄老师是毕业刚分配来的,血气方刚,第一次带毕业班,脾气冲些。” “别这么说,是小玫没表现好,给你们添麻烦了。” 回家的路上爸爸一直没说话,我知道他想让我做什么--他想让我好好学习,哪怕是装个样子也好。我早已知道等待我的命运是什么,参加爸爸所在大学的保送生考试,然后通过特长生的方式考进去…… “如果你连更简单的保送生考试都通不过,那就只能让你妈妈接你去美国了。”爸爸说,“小玫,你不想去的对不对?” “对。”这句话让我憋红了脸。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在你的微博上留言了。我问你有没有去过美国,如果去那个国家读大学会怎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突兀地去问你。曾经,我是一个对陌生人戒备心很强的人,因而独处时总喜欢带一本书,希望借此聊以打发时光和想要走近搭讪的陌生人。但就是这样的我,居然在地铁里认识了你,信任了你。 你很快给我回复了,你说美国很好,你说像我这样的女孩儿不应该只留在国内而应该多出去看看这个世界。 给你留的微博只添加了极少数陌生人,我可以在另一个公开的微博里无比开心,聊得热火朝天,而在这个私密的微博里只有寂寥的语句和索然无味的独白。我原以为不会有人愿意读,没想到你却把每一条都看了。 你从我的微博里读出了我的状态,是的,那时我正在历经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这就是我们最初的相识,地铁,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相互关注的微博。 很多故事都有这样的开场,人海茫茫中偶然的邂逅,足以让人心心念念许久,媲美长岛绿灯的梦幻。 之二 …………… 第二次见面是在第一次高三会考以后,妈妈特意给我写了e-mail让我放轻松,她说没关系,如果高考没考好可以去美国。 “千万不要给自己压力。”她说。 可我不想去,我害怕美国,更害怕被保送到爸爸所在的大学。上学让我感觉压抑和苦闷,而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成绩优异,他并不会注意到我,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值得他注意的地方。 周末,我真正把《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完了,盖茨比为了久久地拥抱着一个梦而付出很高的代价。放下书的那一刻,我独自在窗前唏嘘不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平凡又普通的一张脸,我忍不住沮丧。 然后我在微博里给你留言说:“盖茨比真的很了不起。” 后来,我们在一家医院外的咖啡馆见面,你比第一次相见时还要疲惫。我真高兴你说我那天很好看,现实中很少有人这样形容我,可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因为你说:“你脸上有一种好看的光彩。” 你说你已经四十岁了,你给我看你的身份证,那上面的你比现在要年轻好多。那上面的你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而如今这双眼睛躲在眼镜背后,不再大也不再明亮。你究竟是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沧桑。我猜你大病初愈,所以我说:“你应该健康一点儿,你还那么年轻啊。” “那你应该开心一点儿,你更年轻。”你说,“你的微博太伤感了。” 道别时你送了我一本书,仔细一看译者就是你,你说这是你翻译的第一本书。我翻开,第一页是译者代序,第一句写着: “献给梅,如果没有她,我不会学习德语,也就不会有这本书。” 第8章 爱·叹息 柴米油盐的琐碎,初为人母的慌乱辛酸, 像是粗糙的角质层, 缓慢地,粗暴地,侵蚀着爱情的本质…… 王子公主的童话故事从来只讲到一半就结局, 而寻常夫妻的故事,其实才刚刚开始…… 这生活,硌得人生疼,不舒服,不自在, 但只要还爱着,总会好的,不是么? 《初为人母》 by苏枕书 like a lover, your life bends down and kisses your life. 她想,她应该慢慢习惯这种生活, 习惯隔阂,距离,争吵,冷淡, 无法调和的不满, 不知所终的欲望, 这都属于他们爱情的一部分。 之一 …………… 结婚一年,顾明岐生下儿子张秋和。公婆非常高兴,照顾得很周到。丈夫张元朗也几乎天天守着她。明岐在研究所上班,工资不高,但待遇不错。产假给得足,没人有意见,反正上班也闲。小孩子长得很快,一天一个样儿。初为人母的恍惚、喜悦、感动很快就过去,接下来是无尽的操劳。 养儿方知父母恩,此言不假。明岐情绪常有低落,张元朗说:“你妈妈上次过来没待几天,你是不高兴了吧?父母之恩是还不尽的,他们也没想着要儿女还。父母应该有这种觉悟。父母恩是要还到自己儿女身上的,这样才能代代流传不息。” 明岐认为丈夫这番高论不乏道理。虽然被请来的阿姨照料得很妥当,但明岐身体一直不太好,此前还流过一次产,总有些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令她心情无法彻底轻松,总觉得哪里悬着什么,睡眠也不安稳。儿子也常生病,每每令她焦头烂额。 她的婆婆不是张元朗的亲生母亲,张元朗父母离婚,继母没有生育过,对带小孩不在行。张家上下都信赖大夫,有什么去医院好了,所以产后好长一段时间,明岐成了医院的常客。 婆婆对养生很感兴趣,常找中医开调养的方子,连带明岐也得跟着喝些又苦又甜的浓汤汁或吃些稠得化不开的药膏。婆婆一番好心,亲自送上门监督她吃药,也不好拒绝。 婆婆年过半百,看起来雍容富贵,喜戴珍珠翡翠,愈衬得她气质高华。婆婆送过明岐一些首饰,有串淡水珍珠项链,粒粒饱满光润,拿在手里非常漂亮,但挂到明岐脖子上就不像。 明岐本偏瘦,生产后又胖在不该胖的地方,肤色一直不好,被这美妙的珍珠衬得很黯淡。明岐当着婆婆的面戴过一回,表示收到长辈礼物的欢喜,之后就再没戴过。 婴儿作息不定,半夜必然会醒,又哭又闹。尿片湿了、饿了都还好,最怕没有缘由的大哭,哭得气断声噎,满脸通红,且容易发烧--这样就又该去医院了。张元朗公司很忙,经不起这样折腾,自然是明岐照顾孩子。明岐很想请住家保姆,但婆婆和张元朗都不同意。“哪能放心外人住家呢?带孩子都是辛苦的,有经验就好了。”婆婆很温柔地劝说,又建议,“你知道,你们爸爸那边,我是走不开的,不然我也多想帮你们带秋和呢。要不然,请你妈妈过来住一段时间?她也应该特别想你们。” 张元朗很同意继母的建议,恨不得立刻就要买机票请明岐母亲上京。明岐不是不想念母亲,只是近来父亲身体也算不上康健,老家事情又多,不好意思麻烦妈妈,只好继续摸索“经验”。 老友钱浣君的儿子已经上托儿所了,明岐很羡慕。她们虽然都在北京,但一个住北五环一个住通州,其实很少见面,偶尔也就打电话、发短信。人的精力实在有限,明岐深深感慨。她再也不抱怨那些结婚生子日渐疏远的朋友了。一旦有了家庭孩子,哪有余暇顾及朋友? 儿子周岁,张家在酒店摆宴席,来客甚多。有张元朗爸爸生意上的朋友,也有张元朗自己生意圈的朋友,排场做得很足。明岐父母本也是要来的,但最终未能成行。明岐爸爸心脏不好,不想坐飞机。火车只有一趟,要走十个小时,实在吃不消。他们快递了一大盒给外孙的礼物,有各种小衣服、小鞋帽,还有各种婴儿用品、书籍,借此表达心意。 散席后,张元朗说要带妻儿去个地方。明岐不知是吃坏了东西还是着了凉,肚子很不舒服,去了两趟厕所,仍是肠鸣不已。她面露倦色:“去哪儿?明天不行么?”张元朗也不说话,只顾把车开出去。她又问了句,正好遇上堵车,张元朗脸色不善。想了想她问:“是去南边家里?”指的是元朗住在城南的生母。他们平时以住处区分两位母亲,继母和父亲住在海淀,就叫“海淀家”。但这回不知怎么触怒了张元朗,他冷冷道:“什么南边,那是我亲妈。”明岐一面忍着腹痛,一面忍着堵车的无聊,还要照看怀里的孩子,心情总也不好,遂也冷下脸来。一直到南边婆婆家,才换了笑脸。 南边婆婆对前夫痴心不改,一直未再嫁。她分到不少财产,生活无忧,养了一只小巴儿狗。逢年过节前夫还会来看她,送点儿节令物品。这也令她充满感慨,认为前夫顾念旧恩,毕竟是好的。这点明岐很不以为然,也觉得可悲。她还没结婚时,就因为和张元朗议论此事而大吵过一架。张元朗说:“我妈就觉得我爸好,怎么了?碍着你什么了?”当时他们为了这事闹到要分手的地步。钱浣君劝她:“这虽然是价值观的问题,但确实和你们两个人没什么本质联系。何苦为了这点儿事就分手呢?”分手确实痛苦,吵架也痛苦,不如磕磕绊绊在一起,都会磨平的。明岐这样说服自己,事情就过去了。 南边婆婆给秋和红包,小孩子还不会说话,只会动来动去,咿咿呀呀地发些单音节。这已足够令老人兴奋了。她留儿子一家吃晚饭,张元朗温声说好。他在母亲跟前很温顺,明岐望着丈夫,心头一软,自己最初就是被他这种温柔的声音与神情打动的吧。 当晚回家,明岐安置秋和睡下,准备翻会儿闲书也睡觉。张元朗推门进来,在婴儿床边看了会儿熟睡的儿子,明岐便也侧过身去看。小孩子不吵闹的时候确实很可爱,何况是自己生养的骨肉呢。 明岐突然发现丈夫正含笑看着自己。“今天我睡这儿吧。”他说着就挨上床。明岐迟疑:“你明天一早得出门,他晚上要醒好几次……”话未落音,丈夫的吻已经过来了。他吻得很细,很认真,几乎让明岐觉得陌生。这才想起,自儿子出生后,他们还没有过。有一瞬,明岐惊异地意识到自己是真正的妇女了。好像青春期还没过完,二十多岁的日子还不远,时间怎么可以这么快。中间发生了多少事,像一页纸,轻轻翻过去了。她还记得当初一起租住的小屋,经常吵架,总是哭。而他只要温柔起来,她就能原谅。她好像没有真正记恨过他,所以也谈不上原谅。吵架很消耗体力,她渐渐体会到沉默和冷战的好处。他的吻很漫长,她看见他微闭着眼睛。床头灯在他脸上投下阴影,他的样子仍然好看。然而不知为什么,她的身体迟迟没有任何反应,她很努力地配合,抱紧他。他也意识到她干涩的身体,很抱歉似的停了下来,又抱抱她:“你太累了,我们睡吧。” 第9章 爱·试探 你爱我吗? 这句话问出口已够卑微。 比它更卑微的,是连问的勇气都没有。 繁华都市,饮食男女, 小心地试探,靠近,取暖, 怕寂寞,更怕被爱灼伤。 你爱我吗?你绝不开口。 比起爱他,你总是更爱自己。 《他和她的故事》 by自由极光 i hope you could keep some kind of record, about me. 这个城, 这个时代。 好多再见, 都会成为永别。 之一 …………… 他和她遇到的时候,是在新光天地的香水柜台。 他身边有个妙龄少女,撒十分拙劣的娇,是个明显被宠坏了的小女孩。 他总是在一旁淡淡地笑,眼里有温柔的光。 她是售货员,好心地提醒小女生她想要的香水香调太过成熟,结果引得这蛮横小女生无理取闹,讲出很难听的话。 她气得脸涨红,拿试香纸的手都在微微发抖,但还是赔着笑脸解释。 他耐心哄小女生,买下全系列的香水逗她开心。她这才罢休。 小女生拿着他的信用卡去结账。他在柜台前等。 她在忙着包香水。气氛有些尴尬。 终于,他轻声开口跟她讲,对不起。 她以为听错了,说,先生您需要什么? 他嘴角划出一道温柔的弧线,再次柔声说,对不起。 她笑笑,抿嘴摇摇头。低头忙她的。 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忙碌,她并没在意,嘴角挂着职业的微笑,继续手脚利落地包装。 小女生交了钱回来拿东西,她有礼貌地递上,讲了声谢谢。 结果换来对方一个白眼、一声冷哼。 待对方转身扯着他跋扈地走开,她无奈地耸耸肩,吐吐舌头。 结果被他转身看见,两个人四目相接,各自留下了个不明含义的微笑。 之二 …………… 他和她第二次遇到的时候,是在新光天地的星巴克。 她下班,犒劳下自己,跑去星巴克买个星冰乐,蹭免费的时尚杂志看。 他换了个女伴,依旧年轻得仿佛水蜜桃。 两个人前一秒钟还在柜台前讨论喝什么好,后一秒钟那年轻女生就转身抓起她桌上的绿茶星冰乐,向他劈头盖脸洒了过去,继而转身潇洒地离去。 他和她同时呆住了。 她心疼得要死,当然不是因为他。三十多块呢,她心想,刚喝了两口而已,要洒您自个儿买一杯啊。 他有些尴尬,黏稠的绿茶星冰乐从他身上滴下来,湿了他的鞋子。 她递纸巾过去,他头也没抬地接过来,蹲下身来,擦自己的鞋子。 对不起,他说,我待会儿再买一杯给你。 她觉得他声音熟悉,仔细打量了他一下。没事儿,她说。 他也觉得她声音熟悉,抬头望向她。两个人四目相接,再次同时微笑。 他们都认出对方来,这次的微笑,已然不像上次那样不明含义,多了那么一丝丝莫名的温暖。 之三 …………… 她陪他去买衣服。她本来不想去,可他眼神诚恳,她也实在不好意思拒绝,就应了。 他去了杰尼亚,那是她在时尚杂志上才见过的牌子,每次下班路过,想都没想过进去。 他已然是这里的常客。店长亲自过来服务,告之哪些是新款,且并不多嘴为何他平整的蓝色条纹衬衣上有大片绿色的污渍。 见过世面的人,自然懂得哪些话该说,哪些话应该放在心底。 她一开始有些局促,拿着店员奉上的饮料,略略有些受宠若惊。 但很快,她就完全放开了。不是因为他一直不停地来询问她的意见,只要她点头,他就说,包起来,让她面子倍增。 只因为她就是那种小犬般的女孩儿,性子里其实是横冲直撞、天地不怕的,局促完全是因为被人这么体贴地招待,跟自卑感无关。 买完衣服后,四个袋子。 她要帮他提,他也没拒绝,分了两个给她。 路过dior,他问她要不要进去看看。 她吐吐舌头说,你还要买啊? 他说,我想买个小礼物送你。走,去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她不知为何,心里有丝丝的不舒服。 我不要。她的语气有些硬。 他愣了一下,但随即笑笑,说,那我请你吃饭,这你可就不能拒绝了。 她笑起来,像是春天的某种灿烂小花,虽不起眼,但却力量十足,就像她的人。 之四 …………… 他们去新光天地下面的美食街吃了麻辣香锅,他想带她吃点儿别的,贵点儿的,可是她坚持。 他只得由她。他其实由着所有的女性,只不过由到一定的限度,他就变为一个陌生人。 那家麻辣香锅的味道出奇好,起码在吃惯了精致菜肴的他吃起来,是别有一番感觉的。 她也吃得很开心,眉飞色舞,跟他七七八八讲她身边的事儿。 他微笑着听,也觉得快乐。她的世界跟他不同,跟他之前接触过的水蜜桃们的世界也不同。 所以,他因为新奇,也觉得有趣,听得津津有味。 吃完后,她问他,你饱了吗? 他说,没太饱,但是医生说晚饭吃七成饱比较好。 她撇嘴,一溜烟儿地跑去卡拉是条热狗买回两个热狗,塞一个给他,说,吃了它。 他接过来,把医生们的告诫抛诸脑后,开心地吃完了那个热狗。 之五 …………… 从新光出来,他要送她回家。 她说,别,你的车太大,开不进我们家的巷子。 他说没关系,可以送到巷子口。 她微笑着摇头,长头发被夜晚没来由的风吹起。街头华丽的灯们,融出一种迷蒙的温暖的黄,洒在她的脸上。 尔后她跟他讲,再--见。 一字一顿,带着笑意,转身向大望路的地铁站跑去。 他看着她小鹿般离去的背影,晃神了片刻。 之六 …………… 他们后来没有常联系,他有的时候会来约她吃饭,她有时候同意,有时候拒绝。 他们一起去的馆子,都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虽然不贵,也不精致,可是味道是好的,他也大多没吃过,所以乐此不疲。 他总是抢着付钱,这不太符合她的习惯。 可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所以每次他付完钱,她总是会买一些小礼物在下次吃饭的时候奉上。是些不值钱的小东西,但也是她精挑细选的心意。 他每次都会微笑着接过,也不拆它们。 她知道,也许他回家后,随手就放会在一旁,直到被家里的用人丢掉,也永远不会拆开。 但她还是会坚持送,这仅仅是一个她的个人行为,与一切外部世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