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等待候鸟》 第1章 :十五年的赌注 沙发前的茶几上摊开了十五本日记本,在每本日记本的第一页都只有一句话: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个笨蛋!” 男人的手指抚过自己的名字,在“笨蛋”两个字上停留了一下。她说得一点都没错,他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电视的屏幕闪动着,转动的影碟机根本不知道观众的心思已转向他处,它只懂得按部就班读取碟片。于是伴随着鸟鸣,醇厚的男中音低沉地诉说:“for them, it is a promise, the promise for return。” 他的耳边却是另一个声音,带着玻璃碎裂的决绝,“我,没力气再飞回来了。” 这是黎璃留给裴尚轩的最后一句话。 夜色深浓,时针滑过午夜零点。除了偶尔疾驰而过的汽车,天与地在经历喧嚣的一天后重归宁静。大多数人家的窗口都已没有了光亮,只有零星几盏灯兀自等待着都市里夜归的人。随着断断续续的开门关门声,灯光次第熄灭,唯独一盏灯始终亮着,宛如倔犟的守望者,等待一个不知何时才能归家的人。 这是一间用简约风格装修的客厅,黑色吊顶别出心裁地做了四道凹槽,多盏吸顶式吊灯嵌入凹槽,此刻明亮的光线洒在刚刚打过蜡的实木地板上,光可鉴人。 此间主人显然偏爱冷色调,电视机背景墙采用了黑白色块组合,立体几何图形带有怪异的压迫感,难以想象坐在对面白色沙发上的男人竟然会有兴致投入即将开始的视听娱乐活动。 那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即便他的嘴角处贴了一块有碍观瞻的胶布,仍无损帅哥形象,反而增添几分受伤男人的魅力。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显示“正在读碟”的电视屏幕,薄薄的嘴唇抿得死紧,下巴因而绷直了线条,显得颇为严肃。他的这份严肃不同于皓首穷经的老学究,倒像是面临生死抉择一般,令人不由对dvd机器正在读取的碟片内容产生了好奇。 影片开始的时候,漆黑一片的屏幕上只有一轮满月高挂苍穹,立体声环绕音箱传出鸟儿婉转悠扬的鸣啼,随着动人的吟唱,他不认识的三个法语单词慢慢浮现。 le peuple migrateur——底下是中文译名——《鸟的迁徙》。 他的手伸向沙发前的茶几,从堆叠得整整齐齐的日记本中随意抽了一本取到眼前。他看了一眼封面,乡土气浓郁的粉红色,憨态可掬的维尼熊在正版引入中国很久以前早已登陆大大小小的文具用品,包括手中这本明显属于上个世纪的日记本。 日记本是带锁的,似乎暗示他里面藏着无数隐秘,等待他打开锁扣一窥究竟。茶几上摊着好多把金灿灿的钥匙,他很有耐心地一把把试过去,终于用第十五把钥匙打开了日记本。 记录于第一页的时间是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整整一页只有一句话: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个笨蛋!” 一九九零年六月十五日,正坐在学校大礼堂等着年级大会召开的黎璃被后排的人拍了一下肩膀,她回过头。 浓眉大眼的裴尚轩笑嘻嘻地问她:“黎璃,你猜谁会赢大力神杯?” 六月八日,意大利世界杯开幕。黎璃本来对足球没有兴趣,她的舅舅却是个球迷,从世界杯开始便进入莫名兴奋的状态,等半夜闹钟响了爬起来看球。 黎璃被闹钟吵醒,醒来发现手臂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她觉得奇痒无比,迷迷糊糊走到厨房拿花露水,看到小舅舅在摆弄黑白的十四寸电视机。 她走过去帮忙,打着哈欠把天线斜向下转,画面果然变得清晰了。还没结婚的小舅舅平时就和她没大没小的,见她醒来便拖她一起看。于是黎璃坐下来看了生平第一场足球比赛的实况转播——阿根廷对喀麦隆。 阿根廷是卫冕冠军,小舅舅指着屏幕上不断被喀麦隆人放倒的矮个子,用激动的口吻告诉黎璃他就是球王马拉多纳,接着愤愤不平地指责非洲人的野蛮犯规。她无动于衷地看了一眼倒在球场上的男人,他脸上表情痛苦。 反正也睡不着了,黎璃从房间里拿了语文书,背起过几天要默写的古文。她偶尔瞥一眼电视机,不明白沉闷的比赛如何能令小舅舅如此心情澎湃。 然后,解说员宋世雄稍显尖锐的声音送入黎璃耳中,“‘风之子’卡尼吉亚将替换鲁杰里上场。” “风之子”?这个头衔倒有点意思。她抬起了头,电视里,场边纤瘦英俊的男子瞬时抓住了她的视线。 第二天黎璃翻阅《每周广播电视报》查到足球赛重播的时间。她打开彩色电视机看揭幕战的重播。她看到了有着一头飘逸金发的他,他身上蓝白色相间的队服,轻巧灵活的跑位——他果然不愧“风之子”这个外号。 她从此爱上了足球,爱上了阿根廷,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热爱。她不容易动心,可是一旦喜欢了就会持久不变。 黎璃看着裴尚轩五官端正的脸,吐出六个字,“当然是阿根廷。” “我猜是德国。”少年兴致勃勃,嘴巴咧得很大,笑容让人晃眼。黎璃一声不响地转过头去——道不同,不相为谋。 裴尚轩又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只得再转过头去。 “要不要打个赌?我赌德国。”他自信满满,仿佛稳操胜券。 黎璃不太明白裴尚轩今天怎么回事,为什么非要和自己争论这个问题?她与他每隔三个星期同桌一次,除此之外再没交集。 黎璃的班级和其他班不太一样,她有个喜欢别出心裁的班主任。为了防止男女同桌时间过长引起不必要的感情纠葛,班主任想出每周轮换同桌的办法。黎璃不以为然,但习惯了用顺从的面具来掩饰无所谓的内心。她不在乎身边坐着谁,反正也没人会在意她,所以她觉得裴尚轩的行为相当反常。 “我赌阿根廷。”她慢悠悠地说了一句。她来不及问他赌注是什么的时候,年级组长宣布大会开始,让全场肃静的严厉声音伴着麦克风尖锐的叫啸声冲击耳膜,她掩住耳朵转过了身。 七月八日,阿根廷在决赛中输给了德国,黎璃喜欢的“风之子”被停赛。导播切了一个卡尼吉亚的特写镜头,他落寞的眼神让人铭心刻骨。与此同时,黎璃也输给了裴尚轩。 暑假中一次返校,裴尚轩一边抄着她的暑期作业一边得意自己的胜利。她挑起眉毛,不甘示弱地说:“我不记得我们说过赌注。” 裴尚轩一愣,懊恼于这个失误。他歪着脑袋看了看黎璃,随即笑开,“那好,你就记着欠了我一个赌注。” 她欠着这个赌注,在此后漫长的十五年。 十三岁半的黎璃是个内心自卑的女孩。她长得不好看,家里人也说她“丑”。久而久之,黎璃对自己的外表从难过变成了完全漠视,很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幼儿园的阿姨总是给别的小孩玩最新的玩具,小学里的男生总是帮助别的女孩做手工劳动。进了初中后,她才知道人人皆有爱美之心。 第2章 :你是为我吧? 她不再躲起来委屈地哭,反而将嘴巴咧得大大的,她用力地微笑着,尽管在她心里的某个角落下着倾盆大雨。 黎璃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年级第一的宝座从未落入他人之手。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考试前,小舅舅帮她复习数学,摸着她的头说:“小璃,女孩子长得不漂亮就要想办法变聪明一点,否则以后真的没人要了。” 黎璃似懂非懂,不过既然小舅舅要她做聪明女孩,那她就认真地做了。 黎璃从母姓,在她尚无明确记忆之前父亲就和母亲离婚了。母亲黎美晴带她回了娘家,给她改了姓。黎璃有一次从小舅舅口中套出了话——自己的亲生父亲姓刘,她原来的名字是刘璃。 她在家找不到任何关于父亲的点滴,黎美晴把所有的痕迹都擦除了,但是黎璃还在她眼前。进了中学后黎璃常常想,自己或许就是母亲心里的那根刺,时时刻刻提醒着她失败的婚姻,却无奈地扔不掉这个包袱。由此她推测到另一个可能性——那个毫无印象的父亲,是不是比黎美晴更讨厌自己? 自卑的孩子一般比同龄人更敏感早熟,黎璃就是这样。她在学校里和其他女生一起跳橡皮筋,争论着小虎队里哪一个更帅,偷偷讨论着某某男生喜欢某某女生。她在这些人中间笑得最大声,看上去就和这个年纪痴头傻脑的女孩一般无二。然而在离开众人视线的地方,她从来不笑。 黎璃所在的四班是年级里有名的美女班,有好事之徒偷偷评选过“年级之花”,其中有好几个都在黎璃班上。 漂亮的女孩号召力惊人,班干部选举中无一例外地高票当选,而且承担的尽是些班长、组织委员、文艺委员这类有着光荣的头衔却较为轻松的职务,就连应该由她这个年级第一担任的学习委员一职,也被柔弱的邱月蓉娇滴滴的一句“我不要做劳动委员啦”轻易夺走。黎璃大方地笑着,任劳任怨地当起了劳动委员。 劳动委员是个苦差——每天要盯着值日生打扫完教室才能回家。碰到女生做值日还好,男生则是各个一到下课就变着法儿开溜,黎璃围追堵截也不止一次两次。学校大扫除,她这个劳动委员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动员男生半天,还比不上漂亮班长的一句嗲气的催促。 六月中旬和裴尚轩打赌之前,黎璃写了一份辞职信,辞去了班级劳动委员的职务。这个事让她在这所建了只有三十年的学校里不大不小地轰动了一把。她那个喜欢标新立异的班主任陶海娟看到“辞职信”三个字激动万分,当即在办公室传阅了一遍,连校长都惊动了。 劳动委员这个官说大不大,就是左臂戴个中队长的两条杠;但说小却也不小,毕竟班级选举干部在一九九零年的初中校园还是挺正儿八经的一件事,而且学校都有记录。所以这件事闹到最后议论纷纷,黎璃还被请进了校长室。 慈眉善目的沈校长笑眯眯的样子很像黎璃的外婆带她去庙里拜过的那尊弥勒佛。黎璃在校长室的沙发上正襟危坐,双手交握搁在膝盖上。 沈校长拿着她那封辞职信,先表扬她的字漂亮。黎璃仰起头,咧开嘴巴笑了笑说,这是小舅舅敦促她练字的功劳。 沈校长在和黎璃交谈之前,曾找陶海娟了解过她的情况——对于一个不满十四岁的少女而言,辞职是一个属于成人世界的术语。 温和的校长大人看着笑得肆无忌惮甚至有些丑陋的女生,很难不被这双眼睛中的冷冽震动。他和善地问她为什么决心辞职。 “物尽其用,有人比我更有号召力。”黎璃轻描淡写地说道,“而且,没意思。” “那……做什么才有意思呢?”处于叛逆期的孩子,看什么都不会顺眼。 黎璃左右手的食指互相绕着打着转,她低头玩得兴高采烈,嘴里不慌不忙地回答:“校长,这是自信心的问题。目前这个阶段,我的自我人格尚未完全定型,我不希望自己今后的人生都在不自信中度过。我继续担任班干部,只会让我感觉越来越挫败,进而形成自卑人格。” 沈校长彻底目瞪口呆了,这是初一学生会说的话吗? 黎璃走出校长室,发现裴尚轩站在走廊尽头,用脚尖在水泥地面画着什么。她迟疑片刻,向这个每月只有一周坐在一起的同桌走了过去。 实际上以裴尚轩的身高坐在教室第三排绝对是浪费的,而且他两眼的视力都在1.5。黎璃每次换到与他同桌总不免腹诽他这么不热爱学习的人,坐在教室前排简直是对老师的侮辱。 裴尚轩算是个异类,读书马马虎虎,但就是能博得每个老师的欢心。黎璃不服气也没用,因为这个男生就是属于外表好看的那一类型。她不止一次听到女生私下里讨论年级里哪个男生最帅,每次都听到有人提名裴尚轩。黎璃对这个每间隔三星期才坐在一起的同桌印象不深刻,倒是她听了旁人的议论之后再看他,居然越看越顺眼起来。 “裴尚轩,你在这里干吗?”黎璃走到他面前,微微仰着脸说话。 “那个……那个,你辞职是不是因为我?”男孩结结巴巴地问,目光闪烁。 黎璃一怔,不禁奇怪他哪里来的结论,“喂,你把自己想得太伟大了吧?”为他辞职?真是笑死人了! 裴尚轩像是松了口气,嘴巴里依旧嘟嘟哝哝,“上次你抓我做值日生,被我逃掉了,我以为你是为了这个生气。” 他不提,黎璃压根忘了还有这回事。她咧嘴一笑,攥着拳头捶了他当胸一拳。她嘻嘻哈哈道:“我都忘了,现在想起来得补你一顿打。” “过时不补。”裴尚轩转身奔下楼梯,冲她比了个“v”字。 裴尚轩这样的男生,注定能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过是指学习成绩以外的方面。 学生大多崇拜两种人:第一类人是读书出类拔萃头脑好得离谱让人恨不得比对方晚生一年避免一同参加考试;第二类人则是惯于浑水摸鱼运动打架吃喝玩乐样样精通让人恨不得与对方称兄道弟一同“不良”。相比之下,第二类人因为叛逆期的少年男女对循规蹈矩会下意识地抗拒而使他们更受欢迎。 裴尚轩刚入校就和高年级的学长打了一架。几乎每所学校都有些坏学生,喜欢欺负敲诈低年级学弟学妹。局限于身材方面的劣势,一般的学生都会乖乖被欺压,但是裴尚轩不在乎,他与对方大打出手,虽然被扁到光荣挂彩但凭此一战成名。 裴尚轩是一年级的风云人物,对认真读书的好学生不屑一顾,偏偏陶海娟想出了什么轮换同桌的制度,因为每隔三星期就被迫要和书呆子黎璃同桌,他满心地不乐意。 裴尚轩对黎璃谈不上有什么感觉,他和大多数男生一样喜欢看美女。他除了偶尔借黎璃的作业抄袭会和她交谈两句,基本上一星期的对话控制在三十句左右。黎璃对他的冷漠,他倒也不以为意,谁都知道她是上课认真听讲一句废话都不说的好学生。 第3章 :我喜欢一个人 和黎璃同桌的几天通常是裴尚轩最苦闷的时光,他始终认为黎璃是让人难以亲近的怪人,尽管看她和别的女生相处时还算非常正常,直到有一次放学后他忘记把需要父母签字的考卷带走。裴尚轩折回教室时,他看到了黎璃在冷清的教室里流泪。 裴尚轩站在教室门外听着黎璃压抑的抽泣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黎璃背着书包走出来打算锁门,却被靠墙站立的裴尚轩吓了一跳。她不动声色地擦了擦脸颊,抹去最后的泪痕。 “我回来拿卷子。”他冲进教室,从桌肚里翻出试卷,向倚门而立的她扬了扬手。 黎璃不予理会,对着裴尚轩翻了个白眼。裴尚轩挫败地挠挠头,乐呵呵地跑回来说:“黎璃,我看到你哭了。”脸上的表情像是抓到了对方的把柄那样得意。 黎璃的手按在门闩上,她冷冰冰地开口说道:“你希望我把你锁在教室里过夜?” 裴尚轩赶紧逃出教室,黎璃是那种说到做到的女生而且决不会心慈手软。男生在背地里给她起了个“母夜叉”的绰号——黎璃长得不好看脾气也不好,这个外号就像是为了形容她才存在的。 “你为什么哭啊?”裴尚轩站在一边等她锁门,克制不住好奇心地问。 黎璃背着书包低头走路,双手插在外套的口袋里,她漫不经心地说:“有人当面说你是笨蛋,就算是事实,你也不会高兴吧?” “黎璃!”裴尚轩听出她绕着弯子骂自己笨,气得脸色都变了。不就是他数学测验不及格,而她考了全年级唯一的满分嘛,有什么好炫耀的! 黎璃转过头看看他生气的表情,耸了耸肩膀,“你气什么啊,反正你们男生只要漂亮女生的奉承不就够了?”她轻巧地在楼梯上跳着走,裴尚轩想学她的样,无奈脚步笨拙,一下踩空滑下了最后两级台阶。 黎璃咯咯地笑了,她把手递给裴尚轩,“说你笨,你还不肯承认。” 她言下之意就是说他果然是傻瓜。十三岁的裴尚轩不明白黎璃究竟是怎样一个女生,他只是觉得她和其他人有些不同。两人的同桌关系在此后有了改善,当然最大的受益者是裴尚轩——他抄起作业来更加方便了。 裴尚轩和黎璃住在同一个里弄,那里都是石库门结构的老房子。他们隔着四条弄堂,在成为同班同学之前却未曾谋面。裴尚轩是这一片的孩子王,整天带着一群小孩扮解放军冲锋陷阵,在狭长的弄堂里呼啸而过。 有一次裴尚轩在弄堂门口碰到去上学的黎璃,他惊讶地问她是不是刚搬来这里,裴尚轩可以肯定自己在这里没见过她。在初中入学报到的那天全班上台作自我介绍时,他对黎璃的第一眼印象是——这个女生好丑!如果见过面,他不可能一点都不记得。 “我从小就住这里了。”她没看他,笔直往学校方向走。 裴尚轩紧跟着黎璃,“我怎么没见过你?” 她这才抬头赏赐般地看了他一眼,说:“因为,我不想让你看见。” 裴尚轩听不懂。他们年龄相仿,但大脑的发育显然在两个级别。裴尚轩的世界是延续童年打打闹闹的游戏时代,而黎璃则用稚嫩的双眼观察起了成人的世界。 黎璃的“辞职事件”让裴尚轩感到内疚。因为在她递辞职信给班主任之前,自己逃掉了值日生的工作。那天他心情莫名其妙地糟糕,每节课后由值日生负责的擦黑板工作也是懒洋洋马马虎虎地完成,甚至黑板还留着七零八落的粉笔字痕迹,让下一个老师板书之前不得不再擦一遍。 放学后裴尚轩背着书包就想开溜,黎璃在后面叫他的名字。那个星期他们不是同桌,中间隔着一排。 他脚步不停,她追了上来拽住他的书包带,“裴尚轩,今天你是值日生。” “不做。”他一口回绝,扯开她的手。 “你发什么神经,快点回去扫地。”黎璃挑起眉,声音提高。 刚放学,正是学生离开教室的高峰时段,走廊上满满的都是同年级的学生。想他裴尚轩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被一个弱女子吼“回去扫地”已经很没面子了,如果听话地回教室更是丢脸到黄浦江。他咬了咬牙,眼睛瞪得跟凶神恶煞似的,气呼呼说道:“男子汉才不做扫地这种娘娘腔的事。” 不仅四班常常被黎璃捉回去做值日的男同学鼓掌叫好,其他班的男生也跟着吹口哨起哄。 黎璃轻蔑地笑了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就你这德行,扫地的娘娘腔都比你像个男子汉。” 裴尚轩面子上挂不住了,大声吼道:“丑八怪,谁要你来管!” 她死死地盯着他看,眼神古怪,对旁人的讥笑充耳不闻,“你以为我很想管?” 黎璃扔下一句反问,转身走回了教室。 裴尚轩认定黎璃辞职和自己脱不了干系,当他听说黎璃被校长找去谈话,更加忐忑不安。他偷偷摸摸地跑到校长室门口,从打开的门缝中查探,偷听到黎璃的答复。 裴尚轩仍然听不懂黎璃在说什么,不过他牢牢记住了她最后说的那个词汇——自卑。回家后他立刻翻《现代汉语词典》,找到了解释。 “自卑:轻视自己,认为无法赶上别人。”裴尚轩咀嚼着词条的释义,他想不通黎璃有什么理由要轻视她自己。 黎璃的辞职生效,她交还了两条杠的中队长标志,一身轻松地当起了平民百姓。 他们坐在学校高高的领操台上,西沉的落日将最后的光辉留给了他们。裴尚轩问黎璃后悔吗? 今天是她最后一次履行劳动委员的职责,而他补上了先前逃掉的值日生工作。 “不属于自己的,占着也没有用。”她双手抱膝,轻声地回答。 裴尚轩发现自己真的不懂黎璃在想些什么,这个认知一度让他感到挫败。 六月十日,黎璃一早就兴奋地对裴尚轩说:“我喜欢上一个人。” 他吓了一跳,好奇地问:“我们班的?” 第4章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黎璃摇头,神秘兮兮地不肯告诉裴尚轩自己喜欢的人是谁。他琢磨了一个上午,在午饭时间拉着黎璃追问:“在哪个班?” “什么?”他没头没脑的问题让黎璃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早上,你告诉我有了喜欢的人。”裴尚轩曲起手指在她高高的脑门上敲了一个栗暴,这丫头什么记性? “你不认识的人。”黎璃的脸颊飞过了绯红,居然忸怩起来,看得裴尚轩突然一阵恶寒。 他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黎璃,他是谁?” “卡尼吉亚。” 黎璃被逼无奈,只得说出“风之子”的名字。她不出意外地看到裴尚轩茫然的神色。黎璃高兴起来,她神气活现地朝裴尚轩努了努嘴,“都说你也不认识了,他是阿根廷队的前锋,外号‘风之子’,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说到这里,黎璃稍稍停顿,在心里补充一句“当然你也不算差”。 作为男生,闲着无事的裴尚轩会和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但球赛看得并不多。而世界杯的比赛都是在凌晨转播,此时他正睡得天昏地暗根本爬不起来。 裴尚轩不服气,回家动员非球迷的老爸一起看球。黎璃已经常常说一些让他云里雾里的话了,他不想再和她拉开差距。至于为什么耿耿于怀两人之间的距离,裴尚轩也弄不明白。 六月十五日,裴尚轩在学校礼堂问黎璃哪支球队会赢得大力神杯。黎璃一口咬定阿根廷,而他选择了德国。多年后的事实证明,他们站错了位置。 升上二年级之后,黎璃和裴尚轩的同桌关系固定下来,因为他们换了一个新班主任。 陶海娟没有跟班升上二年级,她虽然有很多治理班级的奇思妙想,但唯独对学生的成绩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这般放任自流的情况下,四班除了黎璃考到年级第一挽回些许颜面,其余的学生竟无人挤进年级前五十名。在唯成绩论英雄的一九九零年,陶海娟不得不承担教导不力的责任。 原先教三年级毕业班的李凤竹成了他们的班主任,翻了翻成绩表把成绩好的同学和差生安排成为同桌,希望优等生能帮助提升差生的成绩,从而整体提高班级总分。 没有错,但是功利性太强——黎璃如是评价。裴尚轩笑着扯她的马尾辫,嚷嚷道:“管他呢,反正总算不用每个星期都要换一次同桌了。隔了三个星期,最后谁还记得都讲了什么?” 黎璃拍开裴尚轩在虐待自己头发的手,用力之大让裴尚轩哇哇叫了起来,他一边摸着被黎璃打过的手背,一边嘟哝着她这么粗鲁,将来怎么嫁得出去。 “要你来多管闲事。”黎璃翻翻白眼,拿起新的英语课本预习单词,懒得再理会裴尚轩——“嫁不出去”这四个字经常挂在黎美晴嘴边,她有抵触情绪。 黎璃一看书,裴尚轩就感到无趣,想方设法引起她的注意和自己聊天。他耐不住性子里的好动分子,做不到像她那样静若止水。 “黎璃,等到你三十岁还嫁不出去,我就勉为其难和你结婚吧。”他把脸凑过去,用手拨开她挡在眼前的英语书。十四岁的少年,对“结婚”两字的理解仅限于字典上的解释,以及折腾得惊天动地的琼瑶戏。 她抬起眼不屑地打量着裴尚轩,说:“如果三十岁你还没有凭这张脸骗到一个老婆,我就勉强考虑一下你这个笨蛋好了。”说完,黎璃重新竖起了课本。 一句玩笑话,落到好事者耳中便成了流言飞语。裴尚轩是年级里排得上名次的小帅哥,而黎璃则是“有才无貌”这四个字最好的诠释。说来也怪,谣言只说她高攀了裴尚轩,却没有版本认为成绩倒数的裴尚轩能被她另眼相看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黎璃一笑而过,她不清楚谣言从何时开始甚嚣尘上,等她察觉时自己已成为各班女生的话题人物,就连上个厕所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她当做笑话一样说给裴尚轩听,没心没肺般肆无忌惮地大笑,而裴尚轩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你不高兴了?”她发现了裴尚轩的反常,在弄堂口的报摊前停下步子。裴尚轩不管她,低着头径直往前走。 黎璃买了一份晚报,拿着报纸跑步追上他,“裴尚轩,你发什么脾气?” “我没有。”他心虚地辩解,有点底气不足。 一般的女生通常会大声说“你有”来驳斥对方,但黎璃却一瞬不瞬地盯着裴尚轩看了半天,点点头说道:“我明白了。” 黎璃转身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裴尚轩双手插着裤袋,踢着脚下的碎石目送她的背影。整个二年级都在盛传“裴尚轩喜欢黎璃”,为此他没少和人翻过脸。他讨厌别人把他们相提并论,至于原因不甚了了。 小舅舅黎国强有了女朋友,是一个身材苗条的漂亮姑娘。他忙着谈情说爱,每天很晚才回来,黎美晴也正与一位离婚男士交往,家里通常只有外婆和黎璃两人相对无言。 黎璃在光线昏暗的厨房做功课,老式的收音机放着咿咿呀呀的越剧——黎璃的外婆是戏迷,她在经年累月的熏陶下随口也能够哼唱几句,颇有尹桂芳那一流派的韵味。客观地说,黎璃歌唱水平一般,不走音算是万幸。每逢全校合唱比赛,她会混在人堆里滥竽充数,不服气地望着聚光灯下神采飞扬的裴尚轩。与她相比,主课成绩险险过关的裴尚轩颇有音乐天赋,是校合唱队成员,理所当然成为班级领唱。 黎璃的视力一直在下降,已经发展到眼睛眯成一条线才能看清板书的地步了。她和外婆说过要去配眼镜,戴着老花镜的外婆停下手里的针线活,看了看她,说女孩子戴眼镜不好看。 “我已经不好看了。”黎璃有点郁闷,“不戴眼镜上课没办法听讲,以后就更糟糕了。” 外婆将她的要求转达给黎美晴,从她那里拿了配眼镜的钱交给黎璃。黎璃觉得相当讽刺,母女间的隔膜竟然到了这般地步。 陪她去配眼镜的人是裴尚轩,少年自告奋勇说要替她选眼镜架。黎璃认为这是他和解的姿态,是为前几天放学的不欢而散道歉。 裴尚轩挑剔得很,一会儿说她头很大,圆形镜架不适合;一会儿说细边的镜架看上去更像书呆子。挑了半天,他闷闷不乐地对她说道:“大不了以后上课我专心记笔记,然后借给你抄。” 黎璃心里没来由泛起了甜蜜,像吃了蜂蜜,让人牙疼的甜。然后又打了一个寒战,眉头忍不住皱成了“川”字,“裴尚轩,都说你是笨蛋了,你能替我抄一辈子笔记吗?” 黎璃虽是在说赌气话,但说出口之后,失落感却油然而生。她和裴尚轩注定是要分别的,就像她暑假前喜欢上的卡尼吉亚,在那之后她找不到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裴尚轩不声不响,指着一副紫色椭圆形的镜架,示意黎璃试戴。 黎璃的五官平凡无奇,好在皮肤白皙弥补了缺憾,淡淡的银紫色很衬她的肤色。裴尚轩总算满意地点了点头。 店员让黎璃去验光,他在外面耐心地等她。眼镜店外偏巧有同班的男生经过,看到裴尚轩在店内,便大呼小叫地冲了进来。 “裴尚轩,你在这里干吗?”为首的张勇正处于变声期,难听的公鸭嗓偏偏不知收敛,每次都扯直了嗓门大喊。 他们来凑什么热闹!裴尚轩想起班里盛传的谣言,一个头两个大了,“不想回家,到处逛逛。”他心中想着尽快带这群家伙离开眼镜店,千万不能让人发现自己和黎璃在一起。 “那去桌球房玩吧?有个地方初中生也能去。”说话的是叫邓剑峰的男生,他的成绩是年级倒数第一,但说起到哪里玩却是个中高手。 “ok,我们一起去。”裴尚轩未及细想一口应承,一马当先冲出了眼镜店。 黎璃验完光走到店堂,没看到裴尚轩的身影,店员告诉黎璃那个挑剔的男生和几个男同学一起走了。黎璃联想到前些日子裴尚轩反常的行为,她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做朋友,对于裴尚轩来说,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 黎璃孤单地回家,耳畔回响着之前他说的话,“大不了以后上课我专心记笔记,然后借给你抄。” 果然,这只是裴尚轩随口说说的话,当不了真的。 在没有拿到眼镜之前,上课抄板书对于黎璃依然是一件困难的事。看她眯缝着眼努力想看清楚黑板上的粉笔字,裴尚轩忍不住夺过她的笔记本打算代劳。 “放手。”她抬起胳膊用力压住自己的本子,“我还要抄笔记呢。”她压低嗓门说道。 “就你那视力,我看还是算了吧。” 裴尚轩拽住她的手臂毫不费劲地抬起,另一只手顺势抽走笔记本,裴尚轩瞄着她写的内容同语文老师的板书对照。 黎璃咬着笔杆,若有所思地瞧着一脸认真的少年——这个家伙,明明在意别人误会他们的关系,偏偏有时候像少根筋似的作出些亲密举止来制造更多的误解,令她哭笑不得。 裴尚轩读书成绩不怎么样,字倒是出人意料地漂亮。每个任课老师都说他不专心,若是肯花些心思在学习上,一定能进年级前十。偏偏他就是左耳进右耳出,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闲着无聊时黎璃会试图说服他做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生,别成天尽想着吃喝玩乐。裴尚轩挑着眉揉乱她的头发,说黎璃的口气像自己老妈。 黎璃便瞪起眼睛,跳起来狠命卡住裴尚轩的脖子,连声痛骂他“可恶”。 全班同学都用眼睛看着,说他们两个完全没有关系,连班上最老实的女生陈倩都摇头说不相信。 以前他们在弄堂口碰到是巧合,不知从何时起变成有意的等待。每天他们一同上学,步行走十分钟的路。放学后若是他不出去玩,便会与黎璃一起回家。 这时期的少年男女是敏感的,人人都像戴着显微镜,把蛛丝马迹无限放大。黎璃和裴尚轩是大家看不明白的一对组合。 裴尚轩把笔记本还给黎璃,脸上带着明显属于邀功的表情,“我说过会帮你抄笔记,没说谎吧?” “过两天就能拿眼镜了,不用再麻烦你。”黎璃淡淡地道谢,转过头不再与他多话。 “什么时候?我陪你去。”陪她配眼镜那天,他匆促中未及告别就先走了,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度数深不深?”裴尚轩见黎璃不理睬自己,他大半个身子趴在课桌上,硬是将五官端正的脸凑到她的眼皮底下。 “你在生气?”裴尚轩记得黎璃生气时喜欢咬嘴唇,似乎鲜血淋漓的疼痛能转移内心的愤怒。他称这种行为是“自虐”,并试图阻止她继续虐待自己,却总是屡战屡败。 黎璃是个顽固的女孩,很难说服。他有时甚至认为她是故意不合作,好像借着伤害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来发泄。 黎璃突然松开牙齿,心平气和地看了他一眼,“我没有生气,你才没本事惹我不高兴呢。” 她仰起头,笑容绚烂。 裴尚轩瞬时觉得眼前一花——黎璃的确不是漂亮的女生,第一眼印象还有点丑,但习惯了她的五官之后,偶尔也能找到动人的时刻。好比现在,这是一张会让人烦躁的心绪一扫而光的欢快笑脸。很多年以后裴尚轩终于明白,这样笑着的黎璃,她的内心从来只有乌云密布——黎璃是一个开朗的悲观主义者,一个矛盾综合体。 裴尚轩不了解黎璃,尽管这个女孩在漫长的十五年中一直在他左右。 最后,他问她:“是不是因为太熟悉,我反而看不透你的心思?” 她展露十五年来他熟悉的笑容,云淡风轻地回答:“因为,你不爱我。” 裴尚轩和黎璃一前一后离开学校,他在眼镜店门口等她。 “喂,你走路的速度简直像乌龟爬。”两个人明明是在差不多的时间走出教室,他却足足等了她一刻钟。对于急性子的裴尚轩,这十五分钟简直比十五个世纪更漫长。 黎璃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在心里止不住抱怨:还不是顾虑被其他同学发现让你为难吗?真是不识好人心!话说回来,这家伙干吗非要陪我来取眼镜啊? 店员从纸袋里拿出做好的眼镜,打开镜架请她试戴。黎璃伸手接过戴上,细细的金属架子勾住左右耳,鼻梁上顿时有了轻微的压迫感。 “头晕。”她按照店员指示看地板,顿时感觉天旋地转。 “不会吧,难道是验光不准确?”裴尚轩扳转黎璃的脸,让她正面朝着自己。他想第一个看到她戴眼镜的样子,果然如他想象中那样——不太好看。 店员是个微胖的中年妇女,听到裴尚轩的指责后连忙辩解:“刚开始戴眼镜不适应是正常现象。” 镜片后的黑色瞳人平静地注视他,黎璃淡然说道:“ok,你不喜欢我的眼镜,是不是?莫名其妙,我配眼镜是我自己的事,一没要你掏钱,二和你非亲非故,轮不到你来挑剔。” 她圆润的下巴微微抬起,语气有几分挑衅。 裴尚轩张口结舌,论口才他一向说不过黎璃,而且每次都被她的言论驳得哑口无言。裴尚轩正在生闷气的时候,张勇和邓剑峰咋咋呼呼地跑进店内。 “裴尚轩,你和黎璃果然在约会啊!” 裴尚轩恼羞成怒地瞪眼,弧线好看的薄唇撇了撇,轻蔑地说道:“我才不喜欢丑八怪呢。”他在气头上又适逢遭人误会,顿时口不择言。 裴尚轩的话挑起了黎璃深藏在心底的自卑,她看着他,目光深邃。 黎璃可以让自己变成聪明女生,但没有办法让自己漂亮起来。她装作满不在乎,可是远远望着那些走到哪里都能赢得瞩目的漂亮女孩,黎璃克制不住心底的羡慕。她不止一次地想过,假若智慧能和美貌交换,她情愿做一个美丽的笨女孩。 店堂内霎时安静,空气仿佛凝滞般不动。裴尚轩在吼出伤人的话之后暗自后悔,千言万语,他怎么就挑了这一句话? 邓剑峰意识到气氛不对,与张勇互相递了个眼色,低头溜走了。 裴尚轩掀动嘴唇想跟黎璃道歉,却被她疏远冷漠的眼神吓得噤声。 黎璃神色自若地挑了镜盒、眼镜布,把调整好镜架间距的眼镜放入镜盒,向店员道谢后离去。由始至终,她的眼神再也没看向裴尚轩。 裴尚轩心里不是滋味,耷拉着脑袋亦步亦趋跟在黎璃的身后。黎璃仍是不理睬他,径自走回家。 裴尚轩在黎璃家那条弄堂转了三圈,却提不起勇气敲门道歉。我干吗要道歉?是她先骂我多管闲事的!十四岁的少年在心里为自己无心的失言辩护,马上又理直气壮了。 “黎璃你还是个小气鬼!”他在少女家门前作了个鬼脸,大吼大叫着跑开。 黎璃站在天井里,听着门外裴尚轩的大叫,面无表情。 黎璃想知道喜欢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因为对方贬低了自己而伤心难过?她在寂静的深夜里聆听古老的挂钟慢悠悠地走过时光的脚步,心境苍凉。 黎国强喜欢的女子叫严丽明,他带着她和黎璃一同去吃小绍兴三黄鸡。以前小舅舅会把鸡翅膀夹给黎璃,现在筷子则转向了另一个人。 黎璃咬着筷子觉得鸡肉变了味道,尤其是看到那个极有可能成为自己舅妈的女子笑靥如花,黎璃心里的失落又增了几分。 黎国强把严丽明先送回家,牵着黎璃的手走在深秋的四川北路。黎璃抬起头看着小舅舅的侧面,心绪沉浮——几个月前半夜看世界杯的日子,仿佛已经隔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影像开始渐渐模糊。 “小舅舅,你很喜欢严阿姨?” “嗯。” “你们,会不会结婚?”她想着这不相干的女人为何要同自己争夺小舅舅的宠爱? 黎国强笑了,弯下腰拍拍黎璃的头,“小璃,是不是因为没吃到鸡翅膀生气了?” 黎璃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三岁小孩那么幼稚,为这种事情生气干吗?” “小璃,嘴巴不饶人的女孩,将来很难嫁出去哦。”黎国强故作担忧地说着。黎璃挣脱开他的手,一脸怀疑地问:“舅舅,从小到大你都说我嫁不出去,到底怎么样的女生才讨人喜欢?” 黎国强哈哈大笑,嘴里不停地说“我家的小璃终于长大成人,想着要嫁人了”,黎璃翻了好几个白眼都没让他停止胡说八道,终于忍无可忍地给了小舅舅一拳。 “小舅舅,我十四岁还没到,你这是在鼓励我早恋。” 黎国强收住笑容,蹲下来与她平视,嬉笑的表情淡去,他严肃地对外甥女说:“黎璃,千万不要在不可能喜欢你的人身上浪费感情和时间,明白吗?” 黎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 “我怎么知道那个人不可能喜欢我?” “傻丫头,等你遇到了,自然就会明白了。” 十五年后,二十九岁的黎璃认为自己的启蒙老师十分不尽责,所以她输得溃不成军。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三,黎璃十四岁生日。 外婆特意做了满满一大碗白煮蛋粉丝汤给她做早点。上早班的黎国强出门之前把生日礼物交到她手上——是时下流行的带有香味的圆珠笔。 “小舅舅,我爱你!”班里的女生几乎人人都有,她也想要一支,写作业记笔记都能闻到香喷喷的味道。 “你就虚伪吧!”黎国强用力捏捏黎璃的圆脸,痛得她大叫。 “吵死了!”睡眼惺忪的黎美晴走出睡觉的前客堂,到水斗前洗漱。黎国强摆了摆手溜出家门,黎璃赶紧低头吃早饭,打算速战速决吃完就去学校,以免惹黎美晴讨厌。 “吃这么快干吗,赶着投胎啊?”黎美晴洗漱完在八仙桌前坐下,瞟了一眼她碗里的白煮蛋粉丝汤,斜飞入鬓的眉毛高高挑起,“我说妈,这么多年的生日,你也不搞点新意?吃了十几年,不腻才怪。” 黎璃赶紧把嘴里咬着的半截粉丝吞下肚,抬起头开心地说:“妈妈,你记得今天是我生日?” “怎么可能忘记,十四年前辛辛苦苦把你生下来,差点没把我痛死过去。”黎美晴把遮住女儿脸颊的碎发拨弄到耳后,细细地端详,“横看竖看,你都没长得好看一点。” 即使被说难看,黎璃依然很高兴,难得母亲会和自己说这么多话。 黎美晴放下手,自顾自吃起了早点,随口说了一句:“我要结婚了,你就快有新爸爸了。” 黎璃转过视线看外婆,老人家同样也是一脸惊讶。黎璃一直知道母亲在和人交往,也做好了有新爸爸的思想准备,只是乍听之下难免吃惊。 “下课后早点回来,带你去和柳叔叔吃饭。”黎美晴扫了一眼还处在呆愣状态的女儿,恶声恶气地道:“晚上吃饭你别给我作出这副傻头傻脑的样子——丢人现眼。” 黎璃一整天精神恍惚,今天是她十四岁生日,她要有新爸爸了。 作为同桌,裴尚轩自然发现了黎璃的反常。无奈的是他们正处于气氛微妙的冷战时期,黎璃把他当做空气那样无视——自从上次在眼镜店他大叫“我才不喜欢丑八怪”,她拒绝再与他有交集。 他在弄堂口等她,左等右等见不到人。待他在早自修前一分钟匆忙冲进教室,却发现黎璃早就坐在了位子上。他嬉皮笑脸地责怪她差点害自己迟到,她连眼皮都不抬一下,转身把作业本递给后面的人抄。显而易见的拒绝姿态令裴尚轩气馁——从进入中学他就是出尽风头的人物,何时受过这般冷落?于是他也倔犟起来,和她赌气看谁先低头。 谣言渐止,裴尚轩本想着不必再为别人硬把他们扯成一对生闷气了,可心情反而更低落。这个岁数的少年,最反感被别人说成喜欢某某某,面子上觉得挂不住,好像喜欢人是一件可耻的事。他不只反感这个,隐隐地还有一丝对黎璃的嫌弃。少年的想法十分单纯:黎璃是好朋友,是哥们,唯独不能做女朋友。他喜欢漂亮的女孩子,和大多数人一样。 放学后,正打算和张勇他们去打桌球的裴尚轩见黎璃死气沉沉地趴在课桌上,他犹豫不决地放下书包询问。他已经做好了吃闭门羹的准备,却意外得到了她的答复。 “妈妈要带我和她的结婚对象吃饭。”黎璃的脸压在手臂上,她经过压抑的声音变得低哑,“今天,是我的生日。” 裴尚轩抓着黎璃的肩膀让她抬起头来,她的眼帘中跃入裴尚轩那张年轻好看的脸——带着兴奋的神色。 “黎璃,跟我走。” 裴尚轩从黎璃的课桌肚里抽出她的书包,手忙脚乱地将文具盒、书本塞进去,一边动手整理一边接着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证能让你心情好起来。” 黎璃看着眉飞色舞的少年,自动忽略了先前他伤人的话语——对裴尚轩这个人,黎璃总是很难真正地生他的气。 裴尚轩带黎璃去了外滩,他站在举世闻名的外白渡桥上,对着黑沉沉的黄浦江水跳着脚大喊:“黎璃,生日快乐!” 在黄浦江来往的渡轮靠岸,嗡鸣的汽笛声从远处传来,似乎与裴尚轩的祝福遥相呼应。 黎璃抬起手在嘴边做成喇叭状,竭尽全力地向着滔滔江水叫道:“谢谢你,裴尚轩!” 十四岁,她想,喜欢一个人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很想很想和他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 黎璃生日这天的故意缺席让黎美晴勃然大怒,发狠把女儿打了一顿。黎璃不肯道歉,黎美晴越发生气,下手也越来越狠,连母亲的阻止都不听。最后还是下班回来的黎国强夺下姐姐手里的直尺,救了黎璃。 “痛不痛?”黎国强看着一声不吭的外甥女,满心疼惜地问道。 “除了脸。”黎璃小声地回答。身上穿着毛衣,再怎么用力打也不会很痛,倒是尺子抽在脸上火辣辣地生疼。 黎国强摇头叹气,“小璃,太倔犟不是好事。你哭几声,你妈不就心软了?”偏偏这小妮子是犟脾气,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个性,把父母的缺点学了个十成。 “妈妈她讨厌我。”黎璃面无表情地说出这个事实。她摸了摸脸上破皮的部位,心灰意冷。 黎璃摸黑进了房间,钻进冷冰冰的被窝,一动不动地躺着流眼泪。十四岁那天,裴尚轩在寒风中对着黄浦江水大喊“生日快乐”的那一幕,在黎璃的灵魂中深深镌刻,温暖着她的心。 裴尚轩拉着她的手跑到面包房,拿出原先准备去打桌球的钱,买了一块马蹄蛋糕送给黎璃作为生日礼物。 裴尚轩买了一盒火柴,在蛋糕上插了四根当做十四岁的生日蜡烛。他要黎璃许愿,江风吹着小小蛋糕上微弱的火苗,他用手护着,让黎璃快点说出愿望。 黎璃闭上眼睛喃喃自语,然后赶在火柴被风吹熄之前一口气吹灭。裴尚轩松了口气,双手往后撑着防汛墙,倾听海关大楼敲响六点的晚钟。 “你许了什么愿?”他只看到她的嘴巴在动,却听不见她的声音。 黎璃将火柴一根根拔下,低着头说:“说出来的话,就不灵验了。” 黎璃拿起蛋糕咬了一口,递给裴尚轩。见他摇头不肯吃,她固执地举着手说:“这是生日蛋糕,没有人分享,会很孤单。”他的眼睛很亮,比头顶上空的启明星更明亮。这双眼睛看了看她,然后他把头凑过来,张开嘴咬了一大口,“我正好饿了。” 她许的愿望是:和裴尚轩做一辈子的朋友,不离不弃。 黎璃把头埋在被子里无声地哭泣,她想如果此刻生命结束,那么这个叫裴尚轩的漂亮少年将是自己人生中唯一的暖色。 很多年以后的生日,黎璃收到过娇艳的玫瑰、名贵的礼物、巧克力慕斯蛋糕,可是她念念不忘的是——十四岁那年在外滩吃到的马蹄蛋糕。她已经记不清蛋糕的味道,但忘不了当时非常幸福的感觉。 她陪着公司的客户浏览外滩夜景——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作为上海的标志性建筑点缀着黄浦江,熠熠生辉。她笑着说起有一年在防汛墙前面,一个男孩子替自己庆祝生日。 “i think the cake was more delicious than anything else。(我觉得那块蛋糕是我此生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you must love him very much(你肯定非常爱他)。”来自德国的金发美女笑容温柔,语气无比肯定。 她愣了愣,想起十四岁那天来自他的温暖,回答了一句:“yeah(是的)。” 裴尚轩第一次为女孩子庆祝生日,对象是黎璃。他常常开玩笑地说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她,黎璃一定要对他负责。 她并不当一回事地笑着。裴尚轩在此后的十五年中为好几个女孩庆祝过生日,他早已忘了第一次在寒风凛冽中瑟缩的祝福。 他说:“黎璃,我要你一生快乐,做个勇敢的女孩。”末了一句是裴尚轩化用小虎队歌词而来。他霸道地不用“希望”这个词汇,直接用了命令的句式。 黎璃告诉自己要做勇敢的女孩,可是成年后她才发现——坚强果敢的女人引不起男人的爱怜。裴尚轩用一句话误导了她,二十九岁的男人不记得十四岁时最讨厌看到蟑螂就尖叫、哭哭啼啼的女孩,他只得意小鸟依人软玉温香抱个满怀。 他慢慢长大,遗失了少年。她的恋慕则从十四岁生日那天开始,用十五年时间等待着他回头捡起撒落一路的长长相思。 黎璃脸上破皮的地方结痂后,她和自己未来的继父柳之贤终于见面了,同时还见到了柳之贤的儿子——比她大了两岁的柳千仁。 柳千仁是一个漂亮中带有阴柔之气的男孩,高高瘦瘦的身材,往黎璃面前一站,简直把她比得无地自容。 面对面站着互相问候时,黎璃偷偷觑了他两眼,感叹老天爷根本就是个偏心眼,男生长这么好看真的很浪费! 做教师的柳之贤是个温和斯文的男子,笑容让人感觉莫名地安心。除了小舅舅,黎璃第一次与成年男子接触,他宽厚的长者风度不知不觉地融化了她的抵触情绪。黎璃甚至偷偷摸摸地想:不管从哪方面看,黎美晴都配不上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 读高一的柳千仁和父亲截然相反——他眼神阴鸷态度桀骜不驯,整个晚上说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五句。饭桌上,黎璃坐在柳千仁的对面,偶尔抬头看着对方,总觉得丝丝寒意从脚底冒出来,像蛇一般缠绕全身。 裴尚轩带她去菜市场看过别人玩蛇,她本以为和斗猢狲一样有趣,就兴高采烈跟着去了。结果看到的却是滑溜溜的蛇爬上人的身躯,在人的脖子上层层盘绕起来。 黎璃当场就吐了,裴尚轩一边拿手帕给她擦嘴,一边嘲笑她胆小。 柳千仁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吐芯的蛇,不知何时会扑上来咬你一口。她有些忐忑,尽量避免与他对视,低着头猛吃菜。 男孩阴森的目光停在她的头顶,嘴角的肌肉牵扯了一下,神色诡异。 告别的时候,柳千仁停在黎璃面前,他低下头说道:“以后我会好好和你相处的——妹妹。”两边的家长都很满意他友善的表现,只有黎璃看到了他脸上满怀恶意的微笑。 她愣住,无言以对。回家路上黎美晴责怪她没有家教,好歹也该回答柳千仁一句。黎璃垂头默默听着,脑海里仿佛慢镜头一般地重播着柳千仁的笑容——她害怕这个少年,不希望再与他有所牵扯,但是黎美晴与柳之贤结婚势所必然,她反对也没用。 第二天上学,裴尚轩在弄堂口等她,先问她黎美晴的结婚对象是不是好相处的人。黎璃忽然安心,纠缠的梦魇远离了生活。不管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至少还有裴尚轩关心自己。 “柳叔叔看上去是个很和蔼的人。”她的右手放在裴尚轩的大衣口袋里,少年温暖的手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圆圆润润的黎璃看上去身体健康,实则气血不足,一到冬天手就冰凉。裴尚轩无意中发现,自告奋勇当火炉给她取暖。 裴尚轩一脸放心的表情,打结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黎璃咽下了对于柳千仁的评价,轻轻松松地笑起来。 “你很关心我啊?”她抬起头嬉笑着问,神情得意。 裴尚轩侧转过身,抬起右手揉着黎璃的头发,“傻丫头,我们是好朋友,我不管你还有谁会关心你?” 少年无意中说出了事实,黎璃看上去和班里每个人都关系不错,但她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裴尚轩在很久之后才意识到黎璃其实是个矛盾的人,既渴望真情又本能抗拒着相信,源自于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可是年少时,他只觉得她是个挑剔的人,连选择朋友都要挑三拣四。不像他豪爽地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只要投缘就是朋友。 她批评他的朋友太滥,而他不服气地指责她高傲,谁都说服不了谁。 黎璃在一年年的秋风起时认识裴尚轩的新朋友——每年他的生日聚会都会有新面孔出现,男男女女都有。她嘲笑他交游广阔,但经过时间长河荡涤之后剩下的交情寥寥无几。 裴尚轩理所当然要反驳,却愕然发现——这么多年,只有黎璃一直在自己身边。 一九九零年和一九九一年相交之际,十二月三十一日放学回家,裴尚轩拉了拉黎璃细长的马尾辫,眉开眼笑地祝她新年快乐,明年能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黎璃气恼地握拳追打裴尚轩,他哈哈大笑着飞快地跑走。这半年来他的个头飞速往上蹿,占尽了人高腿长的优势。黎璃追了半天,两人之间的距离未见缩短反而拉开。 “裴尚轩,我最讨厌你了!”黎璃索性停下,气喘吁吁地冲他的背影大吼。裴尚轩似乎做了一个回头的动作,没有戴眼镜的黎璃看不清楚他的反应,她转个身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第5章 :有其母必有其女 “你好像过得很开心。”半冷不热的声音吓了黎璃一跳,下意识看向声源。靠墙处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穿着米色的格子大衣,半长的头发,有着一张漂亮的脸。 冰冷滑溜的感觉又一次缠绕全身,黎璃忍不住后退了小半步——她这才想起早上出门时曾听黎美晴说过,晚上要邀请柳之贤父子来家里吃饭。 “你没找到我家吗?”黎璃垂着头,语速飞快,“我带你过去。” “无聊——我才出来。”柳千仁笑了笑,一只手搭上黎璃的肩膀,明显地感觉黎璃的身体一僵。他脸上的笑意愈深,“你很怕我,妹妹?” 邪魅英俊的脸逼近黎璃,恶意的笑容在她眼前蓦然放大数倍。她出于本能地抗拒着他的接近。 “你这样拒绝我的好意,我这个哥哥很伤心哦。”灼灼逼人的眼神与线条明显的薄唇吐出的话语完全是两码事——惊慌失措的她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嫌恶。 “放开她!”熟悉的声音让黎璃松了一口气,连忙抬头看着救星。裴尚轩比柳千仁矮了半个头,气势上却毫不示弱。 柳千仁放开抓住她肩膀的手,若无其事地插回衣袋,他不屑地开口,“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就有了护花使者,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你说什么?” 裴尚轩看到黎璃脸色发白,直觉对方的话一定很恶毒。他冲上前揪住千仁的衣领,可惜身高的差距令他的威胁显得非常没有说服力。 “你听不懂吗?”柳千仁轻蔑一笑,“像你这种头脑不好只会使用暴力的家伙,听不懂也很正常。” 裴尚轩气急,抡起拳头就想揍这张看得人分外不爽的小白脸,黎璃拉住了他的手。 “裴尚轩,他是柳叔叔的儿子,你不能打他。”她心急如焚地大叫。柳千仁看上去不是好惹的角色,裴尚轩未必能占到上风。 柳千仁掰开裴尚轩的手指,冷冷地打量着面前比自己小了两岁的少年,然后森冷的目光转向黎璃,“你最好记住,我讨厌你妈妈,包括你在内。” 裴尚轩望着柳千仁的背影,转过头看了看黎璃,气呼呼地说道:“我也能肯定,我讨厌他。” 多年以后,即使淡忘了这段往事,裴尚轩仍然讨厌这个叫做柳千仁的英俊男子。 黎美晴在大年夜那天和柳之贤登记结婚了,二月十四日恰逢除夕又是西方的情人节,他们便赶在民政局下班前领了结婚证。黎璃从黎国强那里听说了黎美晴结婚的计划,一直担心会跟随母亲搬到柳家和那个让自己害怕的少年同住,她满脑子想着这件事,期末考试第一次失掉了年级第一的头衔。 班主任李凤竹把黎璃叫到办公室,旁敲侧击地询问——她的成绩退步是不是和裴尚轩有关。学校里前阵子流传过关于他俩的谣言,李凤竹当时听了差点没笑出来。她和办公室其他老师开玩笑,说黎璃假如有学习委员邱月蓉一半漂亮,那倒是值得注意他们会否有早恋倾向了。 黎璃成绩滑坡让李凤竹必须正视这个问题了,已经不止一次有任课老师向她反映裴尚轩上课缠着黎璃闲聊,且两人态度亲密。在接手四班之前,李凤竹就知道黎璃的名字,包括那次辞职事件。多年教书育人的经验让她看出这个女孩骨子里的我行我素,顺从仅仅是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 这样的学生,反而令老师更加头痛。你无法控制她,她不会让你猜到哪一刻决定反抗。 李凤竹语重心长地说道:“黎璃,老师对你的期望值很高,不希望连你也被差生影响。” 黎璃微微抬起下巴,很快又缩了回去,垂头做深刻反省状。李凤竹只看到她头顶浅褐色的发,看不见表情。 “对不起,李老师,我保证下次考试会夺回年级第一。”她低着头,勾着嘴角自负地笑着,“这次是我大意失荆州,和其他人没有关系,特别是裴尚轩。” 李凤竹听了这番话并不满意,她显然解读为黎璃在替裴尚轩那个坏学生开脱,下了决心要重新安排座位。 黎璃偷偷地打量班主任凝重的神色,有预感自己和裴尚轩的同桌关系即将结束。她有些失落,同时感觉不甘心。 “李老师,裴尚轩和我是好朋友,我希望他能和我一同进步。”她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不知李凤竹是查看了裴尚轩的成绩发现他有了进步,还是看在黎璃的分儿上作了妥协,反正过了寒假再度开学的时候,裴尚轩与黎璃依然是同桌。 黎璃并未随黎美晴搬到继父柳之贤那边,她的整个寒假除了大年初一过去拜年,依旧待在外婆家。柳家住的是公房,柳千仁有自己单独的房间,黎璃就算想搬过去同住也没有空房间给她了。 柳之贤为拆散她们母女俩表示了歉意,黎璃心想这个男人真是个大好人,她连声说着“没关系”,希望他不必介意。她和黎美晴的关系,并不如柳之贤看到的那样亲密无间。更何况有柳千仁在,她只有敬而远之的想法。 黎璃感觉有一双阴鸷的眼在角落里注视着她,她转过脸避开柳千仁的视线。 寒假过后,一个超级漂亮的女孩韩以晨转学进了四班,李凤竹带她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全班同学集体“哇塞”了一声。 韩以晨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漂亮的女生自然知道自己优势所在,走到哪里都能自信满满抬头挺胸。她自我介绍说因为搬家缘故转学,希望能很快融入群体。 黎璃例行公事般地鼓掌欢迎新同学加入,同时发现了同桌裴尚轩专注的眼神。她心里莫名地滋生了一丝酸涩。 短短半天,也就是上午四节课之后,韩以晨的大名已经传遍了全校。涌到初二(4)班门口看美女的人,数目之多如过江之鲫,黎璃几乎以为整个学校的男生都来瞻仰过美女的容貌了。她暗自琢磨着应该在班级门口摆个摊位,每人收取五角钱的参观费。 四班原先的美女群体感受到空前的威胁,于是平日面和心不和的几个人聚在一起对着眉目如画的韩以晨窃窃私语。裴尚轩看到这一幕,讥讽地嘲笑女人的嫉妒心极为可怕,说话的同时他的视线逗留在斜后方——韩以晨的身上。 黎璃忽然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裴尚轩终有一天会喜欢某个女生,然后疏远自己。 所谓永远的朋友,真的存在吗? 班里的气氛日渐微妙,从原先的钩心斗角演变成泾渭分明的两派。在黎璃漫不经心的指点下,班长吴丽娜和几个同样被抢了风头的漂亮女孩结成了同盟,同进同出制造成倍的美女效果。 黎璃本来抱着置身事外的心态看好戏上演,可是裴尚轩看韩以晨的目光让她心里不舒服,像是有根刺时刻戳着。于是在某个中午,黎璃听到吴丽娜、邱月蓉她们愤愤不平地在厕所议论韩以晨的是非的时候,她便装作无意地说道:“一个人比不过,double一下还怕压不住她的风头?” 果然美女联合起来成功地吸引了更多的回头率,针对韩以晨的种种排挤暂时偃旗息鼓。但是黎璃仍旧开心不起来,因为裴尚轩回头看韩以晨的次数越来越多。 “你喜欢她?”两个星期后的回家路上,黎璃开门见山地问道。 裴尚轩不自在地红了脸,故作茫然不解状,“你说谁啊?” “你少装模作样了。”黎璃嗤之以鼻,“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每节课都回过头看韩以晨,比看老师认真多了。” “我才不是看她。”少年狡辩,抵死不认。面对黎璃了然的神情,裴尚轩期期艾艾地辩解,“就算是看了两眼,那也是她回答问题的时候。” “哦,是吗?”黎璃歪着头,高深莫测地咧开嘴笑,“裴尚轩,我回答问题的时候你干吗不看我?” 被黎璃一句话将军,少年好看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恼羞成怒的他索性坦率承认,“是啊是啊,我就是喜欢韩以晨,可不可以?要你来多管闲事!” 黎璃的胸口霎时开始发闷,好像被人当胸打了一拳。听到裴尚轩亲口说出喜欢韩以晨,就算她已经有思想准备还是挺难以接受,她想起小舅舅把鸡翅膀夹给严丽明的那一幕,心有戚戚焉——那些暂时属于自己的关爱,一旦找到了真正的主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转向另一个方向吧? 黎璃努力微笑,决不让裴尚轩看出自己的难过。 韩以晨对于裴尚轩而言,是让少年情窦初开的人。许多年过去,他相信了黎璃的论断:男生在有了对异性的憧憬之后,才会真正走向成熟。 他始终记得韩以晨站在讲台前作自我介绍时,脸上那浅浅的笑容。她柔美精致的五官镶嵌在巴掌大小的脸上,额前细碎的刘海让她的脸型看上去就像一颗心。她含蓄地微笑,眉眼弯成令人着迷的弧度,裴尚轩的心跳猛然加快。 班里漂亮的女孩并不少,看久了他觉得不过如此,而韩以晨却十分耐看。至少她转来了几个星期,他尚未厌倦这张心形的小脸。 韩以晨是个精明的少女,纵使让大部分女生不喜欢,她仍每天挂着一脸甜美亲切的笑容来到学校。美丽女孩目中无人的骄傲习性在她身上寻不到丝毫痕迹,逐渐让人生出了亲近之意。黎璃冷眼旁观她不动声色地收买人心,莫名其妙地担心起裴尚轩的未来——喜欢有心计的女生,对这个笨头笨脑的家伙来说,将会是件很辛苦的事情。 黎璃不希望韩以晨介入自己的生活,无论班里的女生如何明争暗斗都与她无关。黎国强有一句话说得没错,长得不好看是先天不足,努力让自己成为有用之人则是后天的成果,老天爷不会总是亏待同一个人,用较为诗意的话陈述就是:上帝关了门,但会为你开一扇窗。漂亮女生固然有其铁杆拥护者,不美丽但成绩数一数二的黎璃背后则有着老师撑腰支持,谁都不敢故意为难她。 黎璃是玲珑剔透的人,明白中学只不过是人生小小的驿站。对于无关痛痒的恶作剧一笑置之,就算被男生骂做“丑八怪”也就自己掉两滴眼泪为外表难过一阵子,除非是真正让她觉得有必要反击,她才会有所行动。 裴尚轩并不真正了解黎璃,但他知道这个好朋友在班级里的地位事实上非同小可,毕竟每到考试大家都要仰仗黎璃详细的笔记辅助复习,有时候还要依靠她猜题。 四月是校园里樱花盛开的时节,一簇簇粉白热热闹闹挤在枝头。裴尚轩一大清早就到黎璃家拖着她一起去学校。 “什么事这么神秘兮兮的?”黎璃手里拿着油条,边吃边问。 裴尚轩拉了拉她的辫子,一本正经说道:“能请你帮一个忙吗?” 难得见他这么正经严肃的样子,黎璃来了兴趣,赶紧吞下油条,顺便咽了口唾沫,“说吧,要我做什么?” “和韩以晨做朋友,行不行?”裴尚轩期待地看着黎璃。 黎璃侧着脑袋,神情古怪,她上上下下打量了裴尚轩好几遍方才开口,“今天不是愚人节吧?” “你以为我开玩笑啊!”裴尚轩对她的反应不太满意,哇哇叫起来。 黎璃这才相信他是认真的拜托,沉甸甸的苦闷堆积在胸口令她眼眶刺痛,黎璃勉强地笑了笑,“裴尚轩,你要我站在韩以晨这一边?”两派女生之间的矛盾成了公开的秘密,连李凤竹都在班会上警告一些人不要搞小团体分裂班级。 裴尚轩点点头,勾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拍了几下,“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 此时的裴尚轩从没想过,将来会有人告诉他,他的要求不仅无理,并且极其残忍。 裴尚轩与韩以晨第一次单独说话时,他听到心如擂鼓的声音,急切跳动的心脏,似乎迫不及待想要冲出喉咙口。 女孩微笑着,和煦动人得仿佛是可以吹醒大地的春风。韩以晨侧着头聆听校园外喧嚣的声音,慢悠悠地开口说道:“真是一个很嘈杂的世界呢。” 裴尚轩保持沉默,看上去很酷。若是黎璃在场,保准会大笑他在装模作样地掩饰着自己的手足无措。幸好韩以晨和他没这么熟悉,只觉得他是个很有性格的男生。 “裴尚轩,我喜欢你。”女孩大大方方坦白,不像一般女生递张生日贺卡给他都扭扭捏捏磨蹭半天。 裴尚轩幸福得几乎要晕过去了,他的嘴唇动了动,却吐不出什么像样的句子。愣了半天才粗声粗气说了一句,“这种事,应该男生先开口才对。” 韩以晨未语先笑,长长的睫毛随着眨眼的动作扑扇着,“那,你喜不喜欢我?” 裴尚轩失神地看着这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凑过身亲了亲少女的脸颊——在放学后寂静的后操场,轻柔如羽毛的亲吻美好得就像童话故事。 “你,喜不喜欢我?”少女追问道。 十五岁不到的少年突然用力握住少女纤瘦的肩膀,拽向自己稚嫩的怀抱。他狠狠捉住她的嘴唇,肆意吮吸。 “你说,我喜不喜欢你?”裴尚轩气势汹汹地质问。 韩以晨用手背擦擦嘴唇,眨着眼语气轻柔道:“裴尚轩,我要听你亲口说。” 这是属于漂亮女孩的自信,她了解自己的优势所在,并且能够善加利用。裴尚轩仰起好看的脸,望着教学楼顶端的旗杆飞快地说道:“我喜欢你,韩以晨。” 少女随之粲然一笑,红颜如花。 裴尚轩和韩以晨开始了交往。 四月某个清晨,薄雾袅绕静悄悄的校园,早起的鸟儿吃到了虫子,欢快地鸣唱着。裴尚轩拍着黎璃的肩膀对她说:“我希望你和韩以晨做朋友。” 黎璃凝视着一脸严肃的俊俏少年,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有些事情她猜中了开头,也预测到了结局:裴尚轩果然有了喜欢的人,并且非同一般地漂亮。 昨晚的露水还未蒸发殆尽,在刚冒出头的嫩绿草叶上闪闪滚动着,这是一个清新得让人感觉不到残酷的早晨。 黎璃曾经对小舅舅抱怨:“我怎么知道哪些人不可能喜欢我?”当时她的确不懂,但此刻隐约明白了一个道理:裴尚轩就是不可能喜欢自己的人——这个事实让人心碎。 黎璃点了点头,淡淡地应了一声“好”。 黎璃成了韩以晨的朋友。因为她的介入和裴尚轩的号召力,班级里两个阵营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原先保持中立的或是被吴丽娜她们硬拖着针对韩以晨的女生倒戈相向了,韩以晨的朋友圈一下子扩大了很多。 走出校门以后,黎璃常常目睹裴尚轩会牵起韩以晨的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这一对组合非常显眼。她跟在后面几步之外,不紧不慢地踱回家。 那些嬉嬉闹闹一同回家的愉悦时光,渐渐沾上了岁月的尘埃。怀念,但已随风而逝。 裴尚轩退出了校合唱队,一方面是他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另一方面是他正处在变声时期最难听的阶段,打定主意少说话为妙。 黎璃最先察觉他的异常,平时上课废话多得让人想给他嘴巴贴胶布的少年,破天荒地在班会课上被李凤竹当众表扬为遵守纪律有进步,让同学们跌破了眼镜。 黎璃吃完饭,借口散步有利消化蹭到裴尚轩家门口,在窗下大声叫他的名字。裴尚轩捧着饭碗探头出来,指指自己的碗示意她稍等片刻。 黎璃等了五分钟,楼梯灯亮了,一会儿他打开门出来。他朝她抬抬下巴,仍然不说话。 “喂,变声而已,你有必要弄得这么紧张吗?”男孩子的变声期是段尴尬时光,没心没肺的少男少女常常在听到同伴发出的怪声时哄堂大笑,让本就难堪的人更无措。 裴尚轩摸摸她的马尾辫,用粗嘎的声音说道:“不是为这个。” 裴尚轩的嗓音有些怪异,好像在粗粝的砂纸上打磨了一圈似的。 黎璃仰着头眯起眼,笑得兴高采烈,“笨蛋,等到大家重视你说的话胜过其他的时候,不管你的声音变成什么样,都没有人会在乎的。” 裴尚轩没有完全理解她的意思,但明白了一件事:黎璃在安慰自己不要在意。奇怪的是,他的心情莫名其妙就好了起来。 “你有没有笑话过我?”他不放心地追问。 黎璃狡黠一笑,挥挥手转身,“我散步时间到了,回家了,bye。” “喂,丫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裴尚轩叫了起来,全然不顾古怪的声音会不会丢人现眼。 黎璃回过头,粲然一笑,“不笑你,我岂不是很亏本?” 少年站在原地跺着脚抱怨,指责黎璃这个朋友做得相当过分。只是他忘了探究,为何她只说了一句话,自己便走出了阴影? 升上三年级,裴尚轩准备向李凤竹提出换座位的申请。在刚过去的那个暑假,他和韩以晨经常去游泳,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如胶似漆。 裴尚轩在去办公室找班主任之前,向黎璃征求了意见——毕竟他们是好朋友,每逢他上课开小差被老师逮住回答问题这种尴尬场合,她总是不遗余力帮他渡过难关。 黎璃有一种被人抛弃的奇怪感觉,颇为滑稽。她无所谓地笑笑,假装不在意地说:“谢天谢地,我总算能够摆脱你这个笨蛋了!” 神采飞扬的少年弯下腰,揉乱了她的短发。暑假里黎璃剪掉留了很久的长发,剪了一个清爽的童花头——这个发型比她过去细长的马尾辫好看多了。返校时裴尚轩大惊小怪地按着她的脑袋转过来转过去地研究了半天,他奇怪以往死活不肯改发型的黎璃居然会下了狠心剪掉一头长发。黎璃嘿嘿地笑着,不开口说话——裴尚轩永远不会了解她剪头发的用意何在。 黎璃看到电视剧里的女孩失恋之后通常会做的事就是去剪头发,似乎在发型师灵巧的剪子下,那些三千烦恼丝包括那段伤心,统统会离自身而去。 黎璃并非失恋,而是她的眷恋像是美丽的肥皂泡——曾经五光十色,最终逃不过崩裂、破碎的命运。 裴尚轩乱七八糟地嚷着黎璃嘴巴太坏。 黎璃不说话,淡淡地笑着,仰起头看着裴尚轩。她的目光深邃哀戚——眼睛不会说谎,泄露了秘密,她舍不得身边没有他。 裴尚轩对上黎璃的目光,禁不住微微一怔,他下意识放开摧残她短发的手,怪异的情绪滑过心房,令少年措手不及。 “假如没有韩以晨,你想不想换座位?”黎璃低着头,语气忐忑,手指不安地绞着衣角。 裴尚轩摇了摇头,若不是韩以晨撒娇说想和他更接近,他压根没想过这件事——他习惯了每节课从瞌睡中醒来枕着手臂看黎璃认真地抄写笔记,她戴眼镜的样子看久了也就不再觉得丑;他习惯了被她揪着耳朵骂“笨蛋”,被她批评整天吃喝玩乐不求上进,他明白黎璃嘴巴刻薄实际上是真正地关心着自己;他习惯了她云遮雾罩高深莫测的话语,虽然囿于理解力的限制会让他不太明白。 “你去的话,成功几率不会很高。你和韩以晨交往的事情全校都在传流言,你以为李老师会放任你们公开发展?说你笨,果然不动脑子。”黎璃恢复常态,毫不留情地揶揄,“我替你去说,让你欠我一个人情。” “我才不要咧!”裴尚轩不满黎璃一切尽在掌握的态度,“我自己能搞定。” 裴尚轩在办公室门前停下脚步,心里忽然说不出的难受,好像骨肉分离般生生地钝痛。他迟疑了两分钟,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开。 回到教室,裴尚轩走到韩以晨面前,神色自若地撒谎,“李老师拒绝了,对不起。” 韩以晨难掩失望之色,心有不甘问道:“你怎么对李老师说的?还有……老师为什么不同意啊?” 裴尚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双手插着裤袋坐上韩以晨的课桌,向她俯下身,不客气地回答:“你问这么多干吗,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反正李老师早就看我不顺眼了。” “那么,让黎璃去说呢?如果说你影响她上课听讲,李老师肯定会同意。”她仰着秀丽的小脸,双手拽着他的衣袖晃了晃,“尚轩,我想你坐在我附近嘛。” 裴尚轩转过头,视线在刚回到教室的黎璃身上转了一圈,略为不自在地回答:“我们还是低调一点好。” 上课铃打响,裴尚轩走向自己的座位。 “喂,黎璃,看来你甩不掉我这个笨蛋了。”裴尚轩抢过她的物理课本,轻轻松松地笑着说,“物理书我没带,你的借我看。” 谢顶的物理老师走进教室,黎璃不方便和他上演书本争夺战,她狠狠地瞪了裴尚轩一眼——黎璃虽说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眼眸中柔和的光芒却透露出她内心的愉悦。 真好,裴尚轩不会离开了。 电视台引进了一部日本动画片《圣斗士星矢》,全校顿时刮起了一股圣斗士的旋风。黎璃和大家一样沉迷于此,一有空闲时间不是翻看漫画就是趴在桌上刻圣衣,体育课八百米测试之前也要大吼一句“燃烧吧,小宇宙”。 黎璃不擅长手工劳作,即使和其他人一样努力,她也没能刻完一张完整的黄金圣斗士的圣衣刻纸。裴尚轩难得找到自己能完全胜过黎璃的地方,每次刻完一张都会得意扬扬地向她展示成果。他买了一套黄金圣衣的刻纸,打算刻完后送给韩以晨作为礼物。 黎璃喜欢水瓶座圣斗士卡妙,即便刻坏了好几张,她仍屡败屡战誓要成功为止。裴尚轩当面嘲笑她笨手笨脚,黎璃却在某一天翻开笔记本时发现了一张精心琢刻的水瓶星座黄金圣衣。 她撕了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下“是不是你送的?”,推给同桌的裴尚轩。 他很快将白纸推回给她,在她的问题下面写了一个很大的“no”。黎璃在心底偷偷地笑——她根本没说送了什么,他的答复等同于此地无银三百两。 黎璃一整天都很开心,她的好心情延续到晚上去继父家吃饭见到柳千仁时却戛然而止——自从二月份黎美晴和柳之贤结婚,黎璃和柳千仁照面的机会屈指可数,也不知是她挑选的时机凑巧,还是柳千仁不想见她而刻意回避,每次黎璃去柳家拜访,柳千仁总是不在——要不就是和同学出去玩,要不就是去了自己母亲那里。 柳千仁说过讨厌黎璃,并把对黎美晴的厌恶一并转嫁给了黎璃。黎璃记得那天她在他眼睛里看到的憎恨——强烈而刻骨。 黎璃始终不明白柳千仁的抵触情绪从何而来,父母再婚是他们自己的事,像他这样带有敌意的儿女还真少见。几年前黎国强对心理学感兴趣,家里摆着一本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是某个星期天他带着黎璃从文庙淘来的旧书。他翻了几页随手丢在一边,倒是黎璃从头看到尾——黎璃猜想:柳千仁或许是恋母情结作祟——不过她也只敢自己私下里随便想想,绝没有胆量向他求证。 开饭前黎璃坐在客厅地板上,趴在茶几上写作业。初三面临着升学考,各科老师从一开学就加快了授课进度,务求腾出下半学期的时间给学生进行全面复习,因此作为初三生的黎璃每天都有很多功课要做。 柳之贤从厨房端着菜经过她面前,表示过意不去,抱歉饭桌太小不能让她舒服地写作业,同时建议她不妨去千仁哥哥的房间里做。 黎璃吓了一跳,连忙表示这样就很好了。对于黎璃,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和柳千仁单独相处。除了裴尚轩,没有人知道柳千仁对她们母女的厌恶,大家只是觉得这个很漂亮的少年过于冷淡,不喜欢浪费唇舌。 柳千仁从自己房间出来,走到茶几前倒水喝。黎璃见状把书本稍稍移开几许,以免他倒水的时候溅湿了她的作业本。 柳千仁坏心地勾起浅笑,手腕一转水杯略略倾斜,一道水柱顿时从杯口倾泻而下打湿了黎璃的本子——水渍立刻就花了一大片,“淹没”了她刚做完的题目。 “幼稚。”黎璃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漂亮男孩。 柳千仁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膀,“不好意思,妹妹,我一时失手。” 他噙着挑剔的浅笑轻哼出声,接着不屑地评价,“你戴眼镜的样子,真难看。” “好看难看,与阁下无关。”黎璃抖落作业本上的水,动手整理茶几上的课本。柳千仁目光闪烁,捧着水杯在沙发上落座,随手翻开她的笔记本。 “水瓶座圣衣,嗯?”柳千仁纤长白皙的手指夹起剪纸,挑着眉看了看黎璃,不屑地说,“你喜欢?” 黎璃左右为难,照她自己的推测,柳千仁的问题绝对是个陷阱——若是回答“喜欢”,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撕掉;若是回答“不喜欢”,他也会说着“不喜欢就撕掉好了”并付诸行动。总之,这个少年不会让自己好过。 黎璃伸长手臂,索性跳过他的问题直接要求他放手,“还给我,这是我的东西。” 冷酷笑痕浮现于柳千仁的嘴角,他突然收拢手掌,在黎璃的惊呼声中把红色的剪纸揉成了一团。黎璃愤怒了,气得浑身发抖,想也不想,一个巴掌甩上他的俊脸。 “黎璃,你干什么!”端着碗筷走出厨房的黎美晴恰好目睹这一幕,厉声呵斥女儿大胆的行为。 柳千仁捂着火辣辣的脸颊,冰寒的眸子紧紧地盯着眼前怒发冲冠的女孩。黎美晴冲过来戳着黎璃的脑门要她赶快道歉,黎璃倔犟地抿紧嘴唇一声不吭。 柳千仁忽然有种烦躁焦灼的感觉奔袭心脏,方才他挨了黎璃耳光时,他光顾着震惊,到此刻他仍然不敢置信她会动手打人——看来这张没什么分量的刻纸对于她的意义非同小可。 柳千仁半垂下头,颊旁柔软的发丝遮住了表情,他和黎璃的关系在交集的最初就已注定——他以恶魔的姿态出现于她的生活中。 黎璃丝毫不理会母亲的絮絮叨叨,一声不吭地收拾完书包之后起身告辞。柳之贤不明就里,手足无措地看了看保持沉默的儿子,又看了看态度坚决的黎璃,万般无奈下只得提醒她回去的路上要注意安全。 黎璃噔噔噔一口气跑下楼梯,之前拼命忍耐的眼泪掉了下来,她蹲下身一屁股坐在楼梯上,倚靠着墙壁伤心哭泣。 那是卡妙的黄金圣衣,是裴尚轩送给自己的礼物啊!黎璃越想越难受,把脑袋埋在臂弯里不肯抬起来。 从楼上下来的脚步声停在她旁边,黎璃往里侧挪了挪身子以便让对方经过,但这个人的目标显然是她,停在她身边一动不动。 黎璃抬起了头,出现在视野中的阴郁少年吓了她一大跳。她迅速拎起书包从地上爬起来,踩着楼梯飞快往下冲。 柳千仁很快追上了她,他拦在黎璃身前。黎璃朝左一步,他也顺势移向左侧;黎璃往右想绕过去,他又堵在前面,摆明了不打算放黎璃过去。 “你不服气是不是?”眼看躲不过,黎璃豁出去了,挺起胸膛抬高下巴大声说道,“我让你打回一巴掌好了。” 路灯将柳千仁的影子拖得很长,他不声不响站在黎璃的面前。黎璃没戴眼镜,看不清背光的他是什么神情。 “打女人,这是野蛮人才干的事。”柳千仁走前一步,拉近与黎璃之间的距离,“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妈妈?” 黎璃顿住想要后退的脚步,静待下文。柳千仁见自己的话语成功引起了她的注意,微勾着嘴角笑了起来。他的漂亮本已偏向阴柔,诡异的微笑更让人倍感妖艳得不似凡人,她莫名其妙就联想到了《聊斋》里的狐仙鬼怪——噤若寒蝉。 “我的父母因为你妈离婚了,这就是理由。”柳千仁云淡风轻地说出真相,却将刻骨的憎厌埋藏在看似平淡的声音下面。 黎璃明显被这个事实打击到了,她一直以为柳之贤离婚后才认识了母亲,万料不到竟是母亲介入破坏了他人的家庭。她看着漂亮的男孩深感抱歉。 “对不起,我……”黎璃诚心诚意地为母亲做了不光彩的“第三者”而道歉。难怪柳千仁这么讨厌她们母女,易地而处她也不会给人好脸色看。 黎美晴是黎美晴,她的所作所为和黎璃没关系,柳千仁非常清楚这一点。他本不想迁怒于黎璃,可第一次见面时这个女孩表现出的顺从与欣喜让他火冒三丈,不甘心只有自己一个人承受折磨。他伸出手将没有防备一门心思道歉的女孩拉到自己身前。 “黎璃,你妈欠我的,就由你来偿还吧。”柳千仁满怀怨恨地宣言,同时将手探入她的衬衣下摆。 黎璃刹那僵立,少年手掌经过的部位燃起了陌生的高热,当他的手靠近胸前,羞耻感笼罩了少女全身。她用尽气力推开柳千仁,单手揪紧胸口的衣服,满脸通红。 柳千仁面色阴晴不定,他的本意是个恶劣的玩笑,可掌心触摸到的柔软身躯令他欲罢不能——她是个才发育的黄毛丫头,班级里随便哪个女生都能把黎璃比到跳黄浦江去,偏偏是这具还没有成熟曲线的身体让他的下腹部涌起了热流。 “我警告你,以后别再出现在我眼前。” 柳千仁撂下阴狠的威胁,转身走向居住的楼宇。 黎璃如蒙大赦,拔腿飞奔而去。 她没看见他在她走后,转过身凝视着自己背影的复杂眼神。 第6章 :帮你,帮她 秋风起,北雁南飞,上海成为候鸟一年一度迁移的过境之地。裴尚轩迷上了看鸟,他对黎璃感慨:迁徙是鸟类最奇妙的一种生活习性。 “飞越几千公里,它们是怎么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裴尚轩将手弯成弧状放在眼睛上方,他仰首望着城市上空飞过的鸟群,向黎璃喊道,“黎璃快看,快来看,人字形的雁群。” 黎璃忙不迭地抬头望天,果然看到小学时书本上读到过的“排成人字形”的大雁飞过了天空。 裴尚轩意犹未尽,回头看着黎璃,“星期天我们去南汇玩,听说那里的湿地有很多候鸟落脚。” “我才不做你和韩以晨的电灯泡呢。”黎璃一口回绝,情绪莫名地抑郁。 “以晨不喜欢鸟,她说长羽毛尖嘴巴的东西都很可怕。我们从菜场经过,她看到老母鸡都会尖叫。”裴尚轩抱怨不已,“你比她勇敢多了。” 可惜勇敢的女孩你不喜欢。黎璃在心中轻蔑地冷哼。裴尚轩或许永无机会明了她的勇敢全来源于他,十四岁生日那天他如此要求。他说过的话,好像在她心里装上了一部留声机,不会随着年华流逝而苍老。 裴尚轩习惯性地用手蹂躏她的短发,冷峻的少年在她面前卸下伪装的酷哥面具,即使被她骂做“笨蛋”也不会生气动怒。他的声音经过变声期后转为磁性好听的男中音,黎璃常取笑他光凭声音也能迷倒一片女生了。现在他正用这把迷惑人的声线央求她陪自己去南汇看经过上海的候鸟,他说:“你就不想看看吗?也许明年还能再见,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我没事干吗要和一只鸟再见啊?黎璃觉得裴尚轩有些走火入魔了,刚想开口嘲讽他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却突然联想到有一天自己和他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分离,就像候鸟离开栖息之地开始漫长的旅程,谁都不知道能不能如期归来。 “好,就当做陪你这个笨蛋去秋游。”最终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变成了这样。 星期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黎璃和裴尚轩坐车到人民广场换了去南汇的班车。车行缓慢,外滩这一段路堵车堵得厉害,裴尚轩枕着黎璃的肩膀沉沉地睡去。 黎璃享受着与他难得的肢体接触,俊秀的少年是她十五年人生中最好的朋友,但他不可能喜欢她。 汽车开上斜拉索架构的南浦大桥,开发浦东的决策让黄浦江另一边的土地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原先荒芜的农田翻新成宽阔的大道,低矮平房变成了高楼广厦,横跨黄浦江的南浦大桥也在去年十一月建成通车了,这个城市日新月异发展迅猛,黎璃觉得自己的时间也被带动着飞快地流逝。 黎璃推醒裴尚轩,第一次认真地问他初中毕业后有何打算,“你准备读高中吗?” 裴尚轩打了个哈欠,透过车窗望着远处蒙蒙的黄浦江水,他颇有自知之明地笑笑,“黎璃,我的成绩绝对进不了高中。” “我替你补习,你裴尚轩又不是真的笨蛋。” 黎璃听他的口吻是决心放弃继续升学了,她心里涌上一阵难过。 裴尚轩用非比寻常的认真眼神注视她半晌,然后开口说:“黎璃,我对读书考大学没有兴趣,别浪费你自己的时间来帮我。”他缓缓开口,口气隐约带着留恋之意,“以后你会习惯,另一个人做你的同桌。” 黎璃看到了现实,裴尚轩和她不在同一个世界。 仿佛候鸟过境,只是短暂居留。 他们在南汇转了半天车,好不容易来到传说中的湿地滩涂,如愿以偿见到一大群过境候鸟飞翔降落的美景。裴尚轩满怀感动地望着前方振翅翱翔的鸟群,而黎璃看着他。 他是候鸟,离别之后她期待再见的那一个! 天气一日比一日凉,过境上海的候鸟已经全部南飞,裴尚轩对候鸟的迷恋终于告一段落——这般年纪的少年心性不定,他的好奇与热情来去如风,喜欢或不喜欢也就在朝夕之间。黎璃却受了他的影响,在每年候鸟来往的季节抬头仰望高楼间狭窄的天空,她有时候会想,在这些自由飞翔的精灵之中,是否有在一九九一年深秋她曾经见过的那一只鸟? 二零零二年,上海国际电影节,法国导演雅克贝汉带来了他历时四年的心血之作——le peuple migrateur,黎璃买了两张很贵的电影票,一个人去看。 “the migration has only one single purpose: survival. for them, it is a promise, the promise for return.”旁白的字幕极酷——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黎璃的眼泪,在黑暗的影院中安静滑落。 一九九二年元旦,十二点的新年钟声敲响,黎璃打着哈欠翻开带锁的日记本,在第一页写了“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十一个字。 她合上日记本,转动钥匙——落锁。将粉红色hello kitty封面的日记本放进抽屉,黎璃蹑手蹑脚走到厨房打开房门,把金黄色的小小钥匙用力扔了出去——少女的心事,除非世上还有一把相同的钥匙,否则再无人开启。 此后每一年,买本带锁的日记本,在元旦钟声响起那一刻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成了黎璃的习惯,然后她会打开窗子,将完成历史使命的钥匙扔到楼下。 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使用区里的模拟试卷,在初三升学考之前直接把这群学生送上了较量台,用二零零五年最流行的一个词汇形容就是“pk”。黎璃的成绩不错,与虹口区其他学校横向比较下来,李凤竹说以她的成绩进市重点没有问题。 裴尚轩考得很差,韩以晨也不比他好到哪里去。这两个人空闲时间忙着逛公园看电影四处玩乐,成绩好才是怪事。裴尚轩无所谓,打算填志愿时随便找个中专职校再混个两三年就能工作了,但韩以晨家里对她的期望值却不低。 韩以晨冲裴尚轩发脾气,把自己成绩下降的原因都怪罪到他头上。裴尚轩哪里是能受半点委屈的人,当下也发起了火,两人就差没把“分手”二字直接说出口。 寒假中黎璃去裴尚轩家给他补课,以他的成绩连顺利毕业都成问题,她自告奋勇地帮他补上差距,却没想到学生根本不懂好好合作。看他抓耳挠腮冥思苦想的模样,黎璃气不打一处来,抄起书本对着他的脑袋猛敲下去。 “你干吗?”他吃了一记,大喊大叫地质问她是不是疯了。 “我是要发疯了,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笨蛋!”黎璃扔下化学书,气咻咻地在裴尚轩对面坐下,指着他的鼻子骂,“裴尚轩,昨天让你背的公式你干吗不背?你成天都在想些什么!”看他委靡不振的沮丧样子,黎璃拳头发痒想扁人的心都有了。 “以晨和我吵架了。” 裴尚轩闷闷不乐说道。 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果然还是因为她吗?黎璃叹了口气说:“你前天、昨天都说过了,我没有失忆,不用一再重复。” “我也没有失忆。”裴尚轩托着腮帮凝望窗外蓝天,口吻苦恼,“黎璃,我心里很难过,做什么事情都没有乐趣。你教教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想她?” 如果我有办法,也就不必为你难过了——傻瓜。黎璃在心底苦涩地回答了他,但现实中只能沉默相对。 “黎璃,你也替以晨补课好不好?”裴尚轩回头,视线停在黎璃身上,眼中的热切让她吐不出拒绝的词汇,就像好几个月以前,樱花盛开的季节,他对她说:“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点了点头,严肃地翻开化学笔记本,指着自己整理的化学方程式说道:“你把这两页方程式背出来,我就帮她补课。” 因为喜欢,所以愿意为那个人做任何事,无怨无悔。就像黎璃为了裴尚轩答应替韩以晨补课,裴尚轩为了韩以晨只用了半天时间就背出了整整两页的化学方程式。黎璃看着裴尚轩兴高采烈地骑着脚踏车飞驰去找韩以晨,她在凛冽的北风中叹了口气,呼出的气体与清冷空气接触凝结成了白雾。 小舅舅一直忘了提醒黎璃:其实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当你喜欢的人,爱着另外一个人。 春节到柳家向母亲和继父拜年,对于黎璃来说像是脖子上套了绞索,就等着见到柳千仁时收紧绳扣把自己勒死算了。她忘不了这个男孩对待自己的恶劣行径,总是借故避免与他碰面。每次避无可避地不得不与他同桌进食,她要不吃得飞快赶紧离座,要不低头猛吃,回家常常因消化不良而胃痛。 黎璃磨蹭了半天,才在外婆的敦促下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红色的新大衣出门。她在弄堂口遇见了和父母一同去亲戚家拜年的裴尚轩,她礼貌地先向两位长辈拜年。 “黎璃,今天很漂亮嘛。”裴母拉着她的手细细端详。 漂亮?这两个字在黎璃的生活中几乎绝迹,关于她的外表,最善意的评价是“五官端正”。说了和没说一个样,这年头五官不端正的人倒是比较稀缺。她不想辜负裴母的一番好意,努力打消想要发笑的冲动。 裴尚轩的父母很喜欢黎璃,这个女孩经常来找自家那不成器的儿子,不遗余力帮着他提高成绩,这些他们都看在眼里。裴父私下里旁敲侧击问过裴尚轩是不是喜欢黎璃,得到的答案却是满不在乎的一句“我们是好朋友”。起先他们还以为是尚轩试图掩饰,及至后来韩以晨也加入补习小组,看看自己儿子对两个女孩截然不同的态度,立时就明白了。 可惜这么好的女孩子,不知哪户人家有这福气娶回家做媳妇。裴母不止一次对丈夫唠叨,黎璃第一眼虽然不好看,但相处久了也让人觉得可爱。 黎璃转头看看从见了自己就没说过话的裴尚轩,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然后向他问道:“《出师表》、《岳阳楼记》都背了没有?春节过完,我要考你的。”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my god”地乱叫,穿着黑色大衣的少年身高已接近一米七五,显得玉树临风。 裴尚轩看着黎璃,勾起嘴角笑了笑当做收到。俊朗的脸,含蓄的浅笑,无不让黎璃的心跳悄然加快。 黎璃忽然有一种感觉,稚嫩的少年开始逐渐褪去青涩的外壳,慢慢走向成熟——裴尚轩,有些不一样了。 裴尚轩挥挥手和她道别——他没有告诉黎璃,那件火红色的大衣让她看上去真的靓丽了几分。母亲没有说错,今天的她的确很漂亮,虽然此“漂亮”并非他用来夸奖韩以晨的那个“漂亮”。 黎璃到达母亲那里是上午十点,她在楼下溜达了十分钟,好不容易说服自己上楼敲门。替她开门的人,恰恰是她最害怕见到的柳千仁。 乍然相见,况且是没有外人在场相对独立的空间,两人脸上不自在的神情暗示着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那一夜尴尬的情形。不过仅仅瞬息之间,柳千仁已恢复了镇定。 他微微侧身请她入内,黎璃深吸口气,目不斜视地走进门。她在经过他身边时候,仍不由得加快了步子。 “放心,我对你没兴趣。”柳千仁低声说道。 黎璃蓦然回头,抓住男孩漂亮脸上稍纵即逝的诡异笑容。她有自知之明,凭自己的外表想要吸引帅哥关注,那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可能性,而且还是在出糗的情况下。可是柳千仁恶意的戏弄就另当别论了。 她没搭理他,低着头往客厅走。柳之贤和黎美晴坐在沙发上看重播的春节联欢晚会,黎璃立刻微笑,双手抱拳向他们拜年。 柳之贤笑呵呵地封了一个红包当做压岁钱送给黎璃,她客气地稍作推辞,在黎美晴示意下收进了衣袋。她坐在母亲身边,假装对春节晚会的小品很感兴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视机看。黎璃不敢看别的地方——与柳千仁同处一个空间给她的压迫感太过强烈。她忘不了那天晚上他说讨厌时那种带着恨意的眼神,以及随后肆意轻薄自己的举止。 柳千仁是个漂亮的少年,黎璃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喜欢对帅哥评头论足,但,唯独他例外。哪怕他帅得天地变色,她也只有避之唯恐不及的份儿。 在厨房烧菜的柳之贤发现料酒用完了,走出厨房要柳千仁去买。黎美晴哪敢劳驾这个半冷不热阴阳怪气的继子,赶紧推了推女儿暗示她主动提出帮忙。 黎璃无可奈何地站起身,“叔叔,让我去吧。” “对啊,这丫头要多运动运动。”黎美晴比比黎璃的腰围,“你又胖了。” 黎璃简直是无语问苍天,她还来不及感慨自己母亲的过分,又一个打击接踵而至。柳千仁长腿一伸从沙发上起来,淡淡地开口说:“她不认识路,我陪她去。”黎璃懊悔着大年夜外婆给菩萨上香的时候,自己怎么就睡着了呢? 柳千仁走在她身边,踩着一地爆竹鞭炮的碎红残屑。中国人过年就图个热闹,尽管市政府三令五申划出了焰火禁放区,市民却依旧照放不误。 黎璃裹紧大衣,时刻提防着柳千仁像上次那样搞个突然袭击。柳千仁不紧不慢地跟着,目视前方一言不发。 到附近的杂货店买了料酒,两人的回程继续上演着沉默。黎璃眼看快到家门口顺利完成任务,她绷紧的神经放松了。 “黎璃。”柳千仁忽然出声叫她的名字,他的声音其实非常柔和悦耳,但她每次都听得阴恻恻浑身不舒服。 她停住,转头看着他。 柳千仁抽出笼在衣袋里的手,探向她的头发。黎璃心里一慌,差点没站稳摔下楼梯。她避不开他的触碰,睁着眼像任他宰割的羔羊,心里暗自决定他若是再敢轻薄自己,手上的玻璃瓶就朝他脑袋上招呼。她胡思乱想一脸戒备,千仁却只是从她的发丝间拿下一片被风吹起粘上她头发的鞭炮碎屑,随手抛弃。 “啊,谢谢。”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自己未免大惊小怪了。 柳千仁不再看她,越过黎璃径自上楼。她摇着头耸耸肩,揣测柳千仁刚才肯定是神经错乱了——那样柔和亲切的表情,第一次出现在那张五官精致的脸上,让她很不习惯。 进入三年级下半学期,班里的学习气氛前所未有地浓厚,各科老师抢占着学生每一分每一秒的空闲时间,常常是好几个任课老师手拿试卷同时出现于教室门口。每当看到这种情形裴尚轩必定掩嘴偷笑,乐得跟天上掉了个金元宝似的。 裴尚轩没有宏图壮志,曾经望子成龙的父母在经年累月的家长会被点名批评后也放弃了对他的期待——只要他能考进职校将来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就足够了。 黎璃自从去年秋天一同去看鸟的路上明白了裴尚轩的志向,从此绝口再不提希望他努力提高成绩的事。他和她能成为朋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黎璃尊重他的选择。她或许并不赞同他对待人生的态度,但她不会横加干涉。至于黎璃为何会与截然相反的自己成为朋友,裴尚轩始终记不得探究,似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回头的时候总能看到她。 她默默地守在一旁,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刻伸出援手,且毫不犹豫。 十多年过去,裴尚轩才意识到黎璃是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可以失去所有,唯独不能没有她。 他明白的时候,她对他说:“对不起,已经太晚了。” 黎璃的近视度数加深了,他又陪她去配了一副眼镜。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韩以晨也在场。 “尚轩,我戴这副好看吗?”说是陪黎璃,韩以晨却霸占着裴尚轩的注意力。她挑了一副银色金属细框镜架,转过头让裴尚轩看。 漂亮的女孩就算戴着眼镜也别有韵味。黎璃看着韩以晨,自惭形秽地垂下头,装出精心挑选眼镜架的样子。 说真心话这副镜架黎璃舍不得换,因为这是裴尚轩帮她挑的,她那点小小的心思里总觉得戴着这副眼镜就好像莫名与裴尚轩亲近了几分——是在现实里实现不了的美梦。 黎璃认为自己很没用,她在元旦那天写下的誓言压根是一纸空文,她仍然每时每刻都把这个笨蛋放在心上。 十五岁的黎璃灰心丧气,找不到办法不去喜欢裴尚轩。 店员还是一年多前那个中年妇女,但是已经不记得他们了,只是看她的样子,仿佛对漂亮的少男少女很感兴趣,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个人看,倒把正儿八经要配眼镜的黎璃给冷落在一边。 黎璃动了动嘴唇想抗议,但看到裴尚轩向韩以晨展露的宠溺微笑,她反而心平气和了。她拿着眼镜,淡然地要求只换镜片——这副银紫色的镜架她戴了很长时间,直到高中三年级被同桌无意中撞落地上再难修复。后来黎璃去配了隐形眼镜,框架眼镜只有在家里的时候才会戴。 验光后的结果吓了裴尚轩一跳,她左眼五百度,右眼四百五十度。黎璃尚未发表意见,他已点着她的脑门数落她真是个书呆子。 “听着,从今天开始,不准趴在桌子上写字,不准连眼保健操那五分钟都用来看书,不准躺在床上复习,睡觉之前要点眼药水。”他凶巴巴地甩动那张验光单,一脸“你这丫头怎么折腾自己”的表情。“还有,把练习本后面那‘四要四不要’给我每天背一遍。” 黎璃皱起了眉,他旁边的韩以晨神情古怪。十五岁女孩的细腻心思远非大大咧咧的男生可以揣摩,她知道韩以晨对他们的交情暗地里颇有微词,想想也是,毕竟顶着裴尚轩女朋友头衔的人是韩以晨而非她黎璃。 她牵动嘴角讥诮地笑了笑,和裴尚轩做朋友必须要面对的头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与他的女友和平共处——她是他的好朋友,被要求喜欢他所喜欢的人。 在漫长的岁月中黎璃不断问自己:裴尚轩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后来她终于找到机会问了,她手中转着红酒杯子,听电视机里刘雅丽用磁性的声音唱:“……夜阑人静处,当听到这阙柔柔的saxophone,想起你茫然于漆黑夜半……” 这是一部当年风靡上海的香港电视剧主题歌。播放的时候,她读大学。室友带来一台十四寸黑白电视机,每个夜晚看电视之前必定要调整半天天线,但乐此不疲。 四个女人的故事,全寝室七个人守在十四寸屏幕前看她们的爱恨别离。黎璃想起了裴尚轩,想起自己等待的候鸟,在半夜把脸埋进枕头无声流泪。 裴尚轩结婚之前找黎璃去酒吧喝酒,她用点唱机点了《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这首歌。一年年过去,飞走的候鸟并没有如期归来,而她痴痴的等候却到了尽头。 “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喜欢你?”黎璃笑着问,她的五官仍然平凡,但精心打理过的头发和自然的淡妆弥补了不足,她比长久岁月中任何时刻都要美丽。 裴尚轩要了一杯tequ,他看着无色透明的酒液,挑起嘴角邪魅地笑笑,“黎璃,你还记得我们很久以前打过赌吗?” 黎璃默然不语,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欠着他一个赌注没有兑现。一九九零年意大利世界杯,她喜欢的阿根廷输了决赛,“风之子”卡尼吉亚黯然神伤的表情令她刻骨铭心。 “其实你应该支持德国,你始终是个理性的人。”他的眼神里有一丝苍凉嘲讽,“你怎么可能喜欢一无是处的我?” 她几乎脱口而出——“谁说我不会喜欢?”但是,终究将叹息融入艳红如宝石的酒液中。的确,她是一个冷静理智的女人。她爱了他十几年,却连告白都只用“可能”这两个字。 黎璃偶尔假设自己若是有勇气对他说一句“喜欢”,也许the promise for return wille true(过去的承诺将会实现)——奈何生活不允许假设存在,尤其是他就要结婚了,他们身后已经无路可退。 在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劳动节之前,黎璃拿到了自己的眼镜——新度数的镜片,旧的镜架。 黎璃替韩以晨最后一次补习功课是在教室里,值日生扫完地后把钥匙留下,叮嘱她们记得走时锁门。裴尚轩在楼下操场打篮球,等着补习结束送韩以晨回家。 “你的第一志愿是虹口中学,只要发挥正常应该没问题。”黎璃做过虹口中学的直升试卷,比起复旦附中那一级别的市重点,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她参加过复旦附中提前进行的招生考,那个题目才叫真正的恐怖。 黎璃的第一志愿是复兴中学,一方面离家比较近,另一方面她觉得同样是市重点,相比复旦附中,复兴就少了些咄咄逼人的架势。 韩以晨整理了书包,看了看黎璃欲言又止。她察觉到异样,放下试卷抬头看着漂亮的女孩。 “你是因为裴尚轩才这样帮我,对不对?”韩以晨笑颜如花,和平时没什么区别。黎璃觉得她话里有话,一声不吭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说实话,我很不想欠你人情。”马上就要毕业了,韩以晨觉得没必要再假装友善,两个月前裴尚轩在眼镜店对黎璃的关怀备至让她感觉既不舒服又有点不安,心里一直琢磨着有机会要和黎璃摊牌宣示所有权。 黎璃平静地瞥了她一眼,颇为讽刺地笑笑,“那么,然后呢?”她神色自若,脑海里浮起了“飞鸟尽,良弓藏”这句成语。宋太祖那招“杯酒释兵权”算得上文质彬彬了,朱元璋可是直接来了个“火烧功臣楼”。她脑子里想着些有的没的,到后来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韩以晨是个聪明人,不像裴尚轩那样反应迟钝,自然听出黎璃笑声中的嘲弄。她面色不变,“我不管你对尚轩是什么意思,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不会让给你。” 被韩以晨看出了心思,黎璃心头一惊,难道自己对裴尚轩的喜欢已经这样明显了?她警戒地打量美丽的少女,飞快地作着推测,判断韩以晨了解多少内幕。“你想让,我就一定会接收?”黎璃咬咬牙下注,赌韩以晨是在欲擒故纵。 韩以晨并没有确切证据肯定黎璃喜欢裴尚轩,比如说发现情书或者听到告白什么的,她仅仅是放出诱饵等着鱼儿自动上钩,若对方果真有这个心思,难免会心虚。黎璃的反问出乎她意料之外,韩以晨预先准备了两套答词分别针对她的肯定或否定,此刻都派不上用场,让她一时间哑口无言。 黎璃不想再与她多做纠缠,整理了书包打算回家。韩以晨再度开口,“李老师找你问过话,是吗?”她和裴尚轩的交往纸包不住火,断断续续地传到了李凤竹耳朵里——早恋在一九九二年的中学校园属于非同小可的严肃事件,班主任分别找他们谈过话。 这对少年恋人也不是傻瓜,理直气壮地否认之余还把黎璃扯了进来——声称他们三个人都是好朋友。 李凤竹将信将疑,这个问题后来渐渐没了声息不了了之。裴尚轩询问过黎璃,她一直没对他们透露班主任究竟有没有找过自己对质。 “很重要吗?”黎璃问道。韩以晨坐在她对面,美丽的脸近在咫尺。她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把这张脸打碎揉烂让人再也认不出来。黎璃的手摆在桌下,暗暗握紧了拳头,指甲狠力嵌着掌心,她下意识咬住嘴唇,做出了裴尚轩形容过的“自虐”行为。 “我只想知道,李老师后来不再追究是不是因为你替我们隐瞒了?”韩以晨更想弄清楚所有这些事的理由是否都为了裴尚轩。 暮色苍茫,黎璃的嘴唇破了。她的舌尖舔过唇,腥甜的血刺激着味蕾。 “韩以晨,聪明的女人最好记得一件事,别问那么多。”她拎起书包,起身向门口走去。 黎璃在楼梯上碰到抱着篮球的裴尚轩,他拍了拍她的头,代替韩以晨说了一句“谢谢”。 她没有必要承认所有这些事都是为了他,因为这根本就是事实。 黎璃如愿以偿进了复兴中学,韩以晨考进了虹口中学,而裴尚轩也踩着最低录取线进了金融职校。一切仿佛一部电影,演着皆大欢喜的结局。 裴尚轩约黎璃暑假去游泳。黎璃是个旱鸭子,极度畏水,套着个救生圈还怕淹死。初二夏天他教过黎璃闭气和蛙泳,结果不知怎么她闭着闭着就沉了下去,一阵兵荒马乱之后他把她捞上了岸,之后黎璃死活都不敢再下水。 去学校拿成绩单的那天,裴尚轩和黎璃在弄堂口碰巧遇见,像平日那样并肩往学校方向走去。他仿若无意,说起这恐怕是最后一次同行。 黎璃一下子就伤感了。一朝聚首,转眼风流云散,十五岁的少年男女比起小学毕业那会儿的懵懂无知,更深刻地体验到离情别绪带来的伤怀。朝夕相处的同伴,终有一天各自离散。茫茫人海,未来的人生不断会有新颜替代旧貌,谁能保证一辈子记得身边每一张脸。 中考之前最后一次班会,录音机里放着小虎队解散前最后一盘专辑,每一首歌都在祝福明天重聚,但同时无奈坦承分离不可避免。不管平日关系如何,这群同龄人泪流满面手拉着手唱《骊歌》,唱《放心去飞》,一笑泯恩仇。 那天放学,韩以晨的母亲接她去亲戚家吃饭,裴尚轩带着黎璃去黄埔公园吹风。 裴尚轩打开书包,把原先被任课老师没收的东西全倒在草地上,他仰面躺倒,望着蔚蓝的天空。 “丫头,以后你会不会装作不认识我?” “干吗问这么奇怪的问题?”黎璃不解,她慢条斯理地替他捡起散了一地的杂物,一样样塞回他的书包。 裴尚轩不言语,拿起掉落在一旁的口琴,胡乱擦了擦灰放到唇边,轻轻吹出一个音符。裴尚轩冲黎璃咧嘴一笑,“我送一首曲子给你,只送给你的。” 斜阳西沉,粼粼水波折射落日的余晖,黎璃静静地听着裴尚轩为她吹奏的《友谊地久天长》。悠扬哀婉的曲调在她的耳畔徘徊——裴尚轩的口琴吹得相当不错。音乐老师在教他们吹这首曲子时曾经说过,在苏格兰的酒馆里,乐队用它作为当晚营业结束的曲目。每一小节完成后,一个团员就会熄灭面前的蜡烛,等到烛光全部灭了,预示着离别。 那一天,她听懂了他借着音乐传递给自己的信息——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夏日无风,骄阳似火。裴尚轩转身面对她,仗着身高优势揉乱她的短发,“黎璃,我们去游泳,今年我非要教会你不可。” 黎璃抬起头,看他的手指在她的发丝间穿插,离去的时候有一两根头发绞着他的手指被一同带出,拉扯得很疼。 “好。”黎璃简洁地答复。 他们去了虹口体育场的游泳池,排队的人很多。黎璃抱着鹅黄色的救生圈,像抓着救命稻草般不肯放手。 “依赖救生圈,你一辈子都学不会游泳。”裴尚轩皱着眉头找救生圈的气门,打算把气放掉。 黎璃察觉了他的企图,连忙把气门转到自己胸前,紧紧地压着不让他动手,“裴尚轩,你想谋杀我啊?” “不可理喻!你旁边的小学生都比你胆子大。” 裴尚轩双手抱胸冷哼,讽刺她一会儿干脆去娃娃池戏水得了。黎璃翻着白眼,对他的讽刺不予理会。 黎璃没有游泳证,先到体检处检查了身体。披着白大褂貌似医生的妇女翻了翻她的眼皮,确定没有砂眼当场就给盖了印章。黎璃拿着现办的游泳证,大惑不解地走回裴尚轩身边,狐疑地问裴尚轩这样的体检能查出什么毛病来。 “你管那么多干吗?快去换游泳衣。我在更衣室外面等你。”裴尚轩踹了黎璃一脚,把她踢进女更衣室。 黎璃的游泳衣还是去年夏天小舅舅的女朋友陪她去体育用品商店买的,严丽明给她挑了一件桃红色底白色小碎花的泳衣,而她只穿了一次就束之高阁了。 黎璃脱下衣服把自己塞进游泳衣,看着胸前的突起不由得尴尬起来。去年她刚刚发育,还看不出端倪,今年就大不一样了。紧身的泳衣不比平常宽松的衣物,将她胸部的轮廓勾勒得分外明显。 黎璃左右张望,偷偷与自己差不多岁数的女孩比较着,发现大家基本上都很有曲线的样子,她才稍稍安了点心。 黎璃冲湿了身体,套着救生圈跑出了更衣室。 裴尚轩正等得不耐烦,心想一会儿黎璃这丫头出来非得好好骂骂她像个乌龟,眼前突然跃入一抹鲜艳的桃红。他定睛细看,确定那个女孩真的是黎璃。 十五岁的少年愣了愣,第一次发现了被当做死党的女孩身体上的变化。 韩以晨的发育比黎璃早,去年和以晨游泳的时候他就已明白女性身躯会发生的改变。只是他压根没想过黎璃也会变,在他毫无所觉中有了起伏的线条。 “裴尚轩?”黎璃见他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顿时脸红得如煮熟的虾子。她几乎想逃回更衣室,赶快换下这身丢人的游泳衣。 “哦。”男孩被叫回了魂,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顺势牵起她的手奔向游泳池。 第7章 :少年犯 阳光暴晒下的水泥地面烫着脚心,两人跑得飞快。 “扑通”、“扑通”两声巨响,裴尚轩当先跳入池中,而黎璃则因为惯性和他的用力一拉跌了下来。 “救命啊!”黎璃闭着眼双手乱挥一气,根本忘了自己套着救生圈淹不死人。 裴尚轩扒着她的救生圈哈哈大笑,她闭着的眼睛悄悄地睁开一条缝确定安全无虞,瞥见他得意扬扬的神情恶作剧之心顿起,掬起一捧水朝着他的面门泼了上去。 裴尚轩没有防备被泼了个正着,龇牙咧嘴嚷嚷着要报复。黎璃赶紧蹬腿摆手划着水,想要尽快逃离。 裴尚轩抓住了黎璃,按着她的脑袋压入水中重新教她闭气。她挣扎了两下,探头上来悲戚地说道:“裴尚轩,万一我死了,你记得要来拜拜我。” “去你的。”裴尚轩忍俊不禁,骂了一句脏话。 黎璃这次学游泳出乎意料地认真,她把脑袋扎进水里半天没抬起来。裴尚轩慌了神,刚想潜下去看看她有没有事,她却猛然抬头出了水面。 “裴尚轩。”黎璃伸出手紧紧地抱住裴尚轩的脖子,脸上的水分不清究竟是何种液体,“裴尚轩,我们还是朋友,对不对?” 裴尚轩的心头兴起一丝陌生的感觉,他明了黎璃在害怕什么,这同样也是他说不出口的担忧。那一天他在黄浦江边,只能用口琴诉说心里的忧郁,分别后的他们还是不是朋友?十五岁的少年抱着身躯微颤的女孩,为了掩饰自己真实的情绪,故意粗声粗气说道:“傻瓜,一辈子都不会变。” 游泳池人声鼎沸,在裴尚轩开口的瞬间,黎璃的耳朵忽然隔绝了所有嘈杂,这句话无比清晰地进入她耳中,继而刻入她的灵魂深处。 八月中旬,黎璃接到复兴中学的录取通知书前去报到并参加了军训,和即将共度三年的同窗有了初步的接触。全班同学原先差不多都是区里各校顶尖的学生,聚在一起谁也不服气谁。黎璃不声不响地站在一边观望——没有裴尚轩的地方让她意兴阑珊。 十天军训,黎璃和一个名叫李君的女孩成了熟人。她俩个头一般,列队时自然排在一起。李君是个开朗的女孩,比黎璃更胖,还好吃。军训休息时一人一个肉包当点心,她吃完一个,嚷嚷着才三分饱还不如不吃。 黎璃始终认为胖子通常都不是坏人,没什么科学根据,她就这么认为了。她的身材偏胖,肉鼓鼓的脸总瘦不下来,严格说来也能算是小胖子。反正她心眼不坏,又觉得但凡胖子整天想的莫过于多吃多睡一点,哪有空闲时间去琢磨整人这事?所以黎璃和胖嘟嘟的李君军训那几天混熟了,安排同桌时自然坐在了一起。 军训汇报在虹口体育场里举行,虹口区所有的高中都到了。黎璃在人群中发现了韩以晨,虹口中学和复兴中学一样的装束,白衬衣蓝线裤。多年后裴尚轩翻到黎璃高中时期第一张集体照,看着她军训时的装扮,撇了撇嘴不屑地评价——“土得掉渣”。 她没有告诉他那天韩以晨也这么穿,但这身装扮丝毫不减她的美丽。她清楚记得军训汇演当天,长袖长裤害得自己汗流浃背叫苦连天,拿手当扇子拼命扇风。因此,黎璃远远望着仿佛对火热天气缺乏感觉的漂亮女孩,她的不快更上一层楼,心想连老天都要欺负身材不苗条的人。 黎璃下意识躲到和自己一样热得冒烟的李君背后,希望韩以晨没瞧见自己。 韩以晨看到了黎璃,穿过人群向她走了过来。她可以感觉到与自己同一方阵的男生发出了不小的骚动,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自觉地迎上前去。 黎璃从小就认清了现实,外在的美丽比内在的聪慧更容易被人看到,因此美女一定比才女有市场受欢迎。 韩以晨很夸张地送给黎璃一个拥抱,她不需要顾忌形象气质这些与己无关的词汇,大大方方翻了个白眼。她不清楚韩以晨是否知道那天裴尚轩带自己去游泳的事,有点心虚。 “我们的较量,从今天开始了。”韩以晨说道。 黎璃眨着眼,心虚到底气不足。她喜欢裴尚轩,还和他在游泳池里拥抱了,虽然只是朋友间最普通不过的那种抱法,她还是觉得像抢了人家的男朋友似的。尽管她认识裴尚轩远远早于韩以晨,黎璃仍然过意不去。 她后来渐渐明白:爱情这场战争,脸皮厚的人赢面占优。 韩以晨俏皮地对她吐吐舌头,笑容灿烂地说:“怎么样,老师的口吻我学得像不像?”黎璃想起报到第一天班主任说过类似意思的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韩以晨的同学在大声叫她回去,她招招手回转身看着黎璃,目光深邃。 “黎璃,有一句话我忘了告诉你,我很喜欢裴尚轩。” 黎璃私下里承认自己嫉妒韩以晨,不仅为了她漂亮的外表,还因为她能毫无顾忌地说出“喜欢”这两个字。亏得裴尚轩还夸她勇敢,她却连告白的勇气都没有。 “我知道。”黎璃面无表情地应声。 黎璃走回自己的队列,李君好奇地问那个漂亮女生是不是她的朋友。她抬起眼帘扫了一眼虹口中学的方阵,嘴角弯起讥诮一笑。 “不是。”她一口否定。韩以晨是来宣示主权的,她不可能无缘无故说关于较量的那番话。一时间黎璃几乎要笑对方小题大做了,裴尚轩不过是教了自己几次游泳,居然能让美丽自信的韩以晨如临大敌? 黎璃看着李君,抬起手捏捏她的脸颊,慢悠悠叹息,“女人啊,一旦恋爱就会变得神经质。” 黎璃班里近视眼很多,每到上课一片哗啦啦开眼镜盒的声音,白发苍苍的数学老师站在讲台上,笑眯眯地说下面的反光很耀眼。 黎璃便挺直身子四下望望,果然都是如自己这样的眼镜族,不禁产生了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很多年以后她回忆青葱岁月,黎璃想或许是自己先划下了一条看不见的界线:她在循规蹈矩中寻找同伴,固执地认为他是肆意飞翔的鸟。她认定彼此的世界不可能重合,便放弃了尝试。 那个总说她戴眼镜难看的少年不在身边了,她的同桌是李君,比她上课更认真听讲的好学生。黎璃默默翻开书本,强迫自己淡忘裴尚轩。 黎璃的高中学习从一开始就很忙,复兴中学每年惊人的高考升学率一方面得益于资深教师的授课,另一方面也需要学生自身的配合。 黎国强和严丽明结婚的事也摆上了议事日程。黎璃在母亲结婚后一直寄住在外婆家,现在小舅舅要结婚了,她继续住着显然不太方便。 黎国强有些为难,舍不得从小疼爱的外甥女,可骨子里有上海男人的特性——天大地大老婆最大。严丽明能忍受和婆婆住一起,但说什么也接受不了黎国强嫁出去的姐姐留下小孩和自己同住,她也有上海女人的特性——精明、小心眼。 住房问题成了黎家纷争的开始,黎美晴在夫家明里暗里受了柳千仁不少的气,实在不敢想象把黎璃带过去那个桀骜不驯的小子会说多少难听的话,她坚持要把女儿留在娘家。黎国强本来态度摇摆不定,黎美晴这一撒泼,他的倔脾气也上来了,非要把黎璃赶到姐夫家去住,还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要挟母亲站在自己这边。 黎璃沉默旁观,索然无味。来找她叙旧的裴尚轩站在门口听到里间骂骂咧咧的声音,皱了皱眉头。她用最快的速度穿过厨房走了出来,关门的时候动作幅度过大,发出一声巨响。 “走吧。”黎璃抬起头,脸上不见阴霾,挂着爽爽朗朗的笑。 裴尚轩觉得黎璃并不快乐,像是压抑了什么似的。爱情令粗心的男孩变得细腻,连带着对自己的死党也关怀备至。 裴尚轩停住脚步,按着黎璃的肩膀要她抬起头来。她听话照做,等他说话。 “黎璃,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少年表情严肃。 黎璃点点头,“嗯”了一声。“好朋友”这三个字让她又是高兴又是黯然,既欣喜于友情不曾褪色,又为了不可能改变的关系难过不已。 “所以黎璃,你在我面前不要装了。”明亮的眼眸中闪过心疼,他猜测这个女孩是不是一直用笑脸掩饰着心酸,连哭泣都只在无人的角落?就像那天寂静的教室,她一个人流泪。那抹孤单的影像深深刻于心版,居然想忘也忘不掉,因此他觉得这是上天给他的启示:作为黎璃的好朋友,自己有义务让她快乐起来。 黎璃明白他在说什么,裴尚轩的温柔她不能要,这会让她越来越依赖他。成年后的她审视着自己走过的十五年,惊讶地发现竟难得有真情流露的时刻。于是茫然中微笑,如寂寞盛开的花。 “不知所谓的笨蛋。”她倔犟地仰着头,嘴角弧度咧得更大,“裴尚轩,你是不是和韩以晨甜言蜜语说太多了?” 意外地,裴尚轩没有反驳,只是伸出手臂将她拥入怀中。他用手按着黎璃的头压向胸口,像当日教她游泳那样不肯放手。黎璃挣扎了一阵,忽然放弃了抵抗,抱住裴尚轩的腰低低啜泣。 她断断续续将最近家里把自己当做皮球踢来踢去的事情告诉了他,少年冲动地捏紧了拳头,“太过分了,黎璃,他们怎么能这样对你!尤其是你妈,你是她的女儿啊!”说着他就准备转身冲向黎璃家,找那几个不讲理的大人理论去。 黎璃死死地抱住裴尚轩,“笨蛋,你发什么神经!要你来多管闲事!”她右手握成拳,猛地捶击裴尚轩的胸膛,力道之猛让他吃痛不小。裴尚轩手按前胸,愤愤地瞧着黎璃。 “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别人的事情我还懒得管呢。” 少年甩开她的手,头也不回大踏步离开。 他生气了——黎璃望着迎向夕阳大步而行的少年背影,咬紧了嘴唇。若是他回头看见,一定会说“你怎么又自虐了”,但是裴尚轩没有回头。 黎璃不知道的是,这一次离别之后,她要隔上很久才重新见到了他。而等到他们再度相遇,一切又都不同了。 黎璃是从邓剑峰那里听说裴尚轩出事了。邓剑峰这位不求上进的主儿和裴尚轩进了同一所职校,因着初中同班的缘故关系比一般人都铁。学校周边的小混混领教过这两人联手的厉害,甘拜下风跟着他们两个混。 黎璃忙着整理自己的书籍和衣物,春节之前她就要搬到柳家和母亲一起生活。黎美晴终究理亏,和柳之贤商量后把客厅外的阳台封闭了,专门辟了一个小格间给黎璃摆了一张床和狭小的两层衣柜。至于她读书写作业,就不得不到柳千仁的房间与他共用一张书桌了。 黎璃一声不吭地接受了这个决定,暗中提醒自己以后在学校就得把功课做完。她的沉默让黎国强很是愧疚,觉得外甥女一下子同自己疏远了。 为了在黎璃走之前尽力弥补因未来妻子的不近情理,而对舅甥间感情造成的裂痕,黎国强特意在休息日带黎璃上街买运动鞋。他们就是在市百一店 nike的专柜遇到了邓剑峰。 黎璃和邓剑峰并不熟络,初中同班的男生她就只和裴尚轩关系融洽。见到邓剑峰,黎璃笑着打了个招呼,想起裴尚轩好久不见,便问了一句他的近况。 邓剑峰一脸惊诧,“你不知道啊?你和裴尚轩关系这么好都不知道这件事?” 黎璃的心跳突突加快,有不祥的预感。 “我很久没见到他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裴尚轩被抓起来了,听说要送到少教所去。” 黎璃如遭雷击,连小舅舅叫自己的声音都没听到。她不记得自己是如何与邓剑峰道别,又是如何跟着黎国强回到家里,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才过了一个半月,怎么会变成这样? 黎璃回家第一件事便是跑过四条弄堂来到裴尚轩的家里。她按着门铃,又怕楼上的人听不到,同时用力打门并高声叫着他的名字。 很快,有人下楼来打开了门,是裴父。 “黎璃。”裴父叫着她的名字,动动嘴唇想说些什么,最终却是表情凝重地叹了口气。 “叔叔,尚轩呢?我听说他出事了,上次见到他还好好的。”黎璃看到裴父欲言又止的样子,一颗心不住往下沉,那“万一是玩笑”的念头也已支离破碎。她急出了眼泪。 “上去再说,你顺便劝劝你阿姨别太难过了。”裴父是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黎璃慌了,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楼上。推开门,俊朗高大的少年不在房里。 “小璃。”裴母看到黎璃,把她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呜呜地说道,“我可怎么办哦,辛辛苦苦把他养大,现在要送去坐牢了。” “坐牢”这两个字,让黎璃的心猛然一颤,她急切地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小狐狸精,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尚轩要给她害死了。”裴母咬牙切齿道。她是谁?韩以晨吗?黎璃茫然不解。 事情并不复杂,裴尚轩和韩以晨偷尝禁果时被韩以晨的爸爸发现了,他坚持报警。因为韩以晨还是未成年人,裴尚轩的行为遂被认定是强暴。 了解来龙去脉后,黎璃的脑海一片空白,说不出心头空荡荡的感觉从何而来。十五岁的少女对“性”一知半解,《青少年保护条例》中关于性侵害的部分在班会上也是匆匆带过,她实在没弄明白裴尚轩和韩以晨明明两情相悦怎么就扯到了强暴?这个罪名她听新闻里提过,相当严重。 黎璃用牙疼做借口请了病假,去虹口中学找韩以晨。打电话到她家,一听到她的声音韩以晨就直接挂电话,根本不给黎璃开口的机会。 黎璃无计可施,只能找到学校去。她拿着复兴中学的校徽给门卫看,声称是来联系工作的,顺顺利利地进了校门。 她不知道韩以晨所在的班级,在高一年级的走廊上随便找了个男同学询问。漂亮女生在校园里是惹人注目的存在,果然男生告诉她韩以晨在五班。 黎璃在教室门口看到了望着窗外发呆的韩以晨。她大叫一声,韩以晨回转过头。她走出教室,她们两人一起走到了操场上。 韩以晨的脸很白,毫无血色的白。黎璃看着这张脸,心头泛起了恐惧。她有预感,韩以晨也救不了裴尚轩。 “我无能为力。”韩以晨细声细气地说道,美丽的脸像没有生命的娃娃,省去了一切表情,“我求过爸爸,没有用。” “你不能这样对尚轩。你忘了你对我说过,你很喜欢他?”黎璃不顾一切抓着她的肩膀拼命摇晃,“韩以晨,你去告诉警察,他没做坏事。你去啊!” 韩以晨被摇得头发散乱,她无动于衷地等待黎璃无力为止。黎璃的希望一点一滴泯灭,眼前这个神情空洞的漂亮女孩令她绝望,她放开手退后一步。 “黎璃,我把他还给你。是我害了他,替我说句‘对不起’。”说完,韩以晨转过身向教学楼走去。 黎璃站在虹口中学的操场上,上课的铃声震得她耳膜疼痛。她像是站在孤岛,周围是茫然无边的大海,盼望着海平面能出现希望的风帆。 天空飞过排列整齐的雁群,迁徙的季节又到了。 无力的挫败感刹那间击中了黎璃,她在陌生的校园蹲下身子号啕大哭。 黎璃跟着裴尚轩的父母去派出所看望被暂时拘押的少年,他不愿见黎璃,坚持等她退出会客室才肯露面。 黎璃心里难受,跑到派出所外面掉眼泪。裴父随后跟了出来,安慰性质地拍拍黎璃的肩膀,神色尴尬地说道:“小璃,尚轩他做错了事不敢面对你,你别怪他。” 等黎璃回到家缓过神来,她才发现这句话的意思值得推敲——倒像是裴尚轩成了自己的男朋友似的。 也许他的父母是喜欢自己的,但是男主角喜欢着别人。慢慢长大,看多了聚散离合的故事,黎璃更加相信人生不存在十全十美。总会有人不喜欢你,常常就是你最在意的那一个。 黎璃去过两次位于松江的少教所。裴尚轩仍然拒绝见她,也不管她换了几部车大老远从市区过来,出人意料地倔犟。黎璃在少教所门外骂了好几遍“笨蛋”,到最后泪流满面。 裴尚轩失去了自由,要在高墙后面度过三年时光。黎璃不知道裴尚轩是否后悔遇到韩以晨,她写信给他,像解奥数难题那样执著地想了解答案。 裴尚轩没有回信,她寄过去的信件如同石沉大海。黎璃恍然大悟:他决心和过去一刀两断,连同往事中所有走过场的人。 她依旧写信,小心吹干墨迹把信纸折叠成心形。李君教过黎璃好几次,她的动手能力至今未有长进,学了半天还是折得很难看。将信纸塞进信封仔细封了口,黎璃打开最后一层抽屉,把信和衣服下面的日记本藏在一起。 她已经搬到继父家同住,在客厅辟出的小隔间内思念裴尚轩,和柳千仁偶尔交集。柳千仁是高三学生,高考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容许半点松懈。 对于黎璃的入住,柳千仁出人意料地保持沉默。黎美晴沾沾自喜,以为柳千仁终于接受了自己,黎璃却隐约觉得更可怕。 柳千仁早出晚归,和黎璃打照面的机会并不多。但就在有限的几次接触中,黎璃总是被他阴沉的眼神惊吓到,常常需要很久才能静下心来。 更让黎璃别扭的是,每次她的作业多到在学校里实在做不完不得不带回家继续时,柳之贤总要她到千仁哥哥的房间里做,说趴在茶几上会影响视力,而柳千仁的房间不仅光线充足,还能保持良好的书写姿势。继父的一番好意她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抓紧柳千仁回来之前的那段空白时间飞快算题。 起初黎璃压根不敢打量柳千仁的房间,从走进房间第一步起就有莫名的压力。连续去了几次之后她稍稍大起了胆子,在思考解题方法的同时顺便看看他的房间。 和柳千仁第一眼让人分辨不清男女的阴柔美不同,他的房间一看就知道是男生所有,书橱最上一层摆满了步兵模型。初中时刮过一阵模型风,班里的男生迷得要死,下课后摆开一大群步兵在课桌上攻城拔寨,每天放学便冲到学校对面的小店看这种塑料制的步兵小人有没有新货到来。裴尚轩常常把阵地设在黎璃这边的课桌,她对这些男生喜欢的玩意儿并不陌生。 黎璃情不自禁地想念起裴尚轩——这个总被自己骂做“笨蛋”的男孩,现在过得好不好?他是生性不羁热爱自由的人,在那个没有自由的地方他能适应吗? 她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以至于没有听到柳千仁回来的声音。漂亮的男孩推开卧室房门,看到名义上的“妹妹”正对着自己的书橱发呆。他悄悄关上门,斜倚着墙一瞬不瞬地紧盯黎璃。他微微一声轻咳,唤醒显然处于神游状态的少女。 黎璃慌忙侧转脑袋,发现了门边的他。她立刻从转椅中起身,手忙脚乱地收拾书桌上的课本,一边低声道歉:“对不起,我占用了你的地方。”他高三了,课业繁忙,每天都有做不完的试卷。黎璃半夜起床去上厕所,经常能从他的房门底缝看到漏出的灯光。 柳千仁默然不语,看着她抱起书本、讲义离开书桌向门口走来。他没有让开,在她走到面前时突然伸出手,双手捧住她的脸,强迫黎璃抬起头看着自己。 他很久没去理发,前额的头发长得快盖住了眼睛,幽深瞳人在黑色发丝掩映下,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看。 黎璃先是吓了一跳,不解他有何用意,呆愣愣地与他四目相视。柳千仁勾起嘴角无声地笑笑。他的嘴唇很薄,缺少血色的浅粉红,略略透着苍白。 话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你,多注意休息,别给自己太大压力。”话一说出口黎璃就懊恼得想要咬掉舌头,柳千仁关她什么事? 他无动于衷地听着,手指捏住她圆润的下巴,眼神复杂得让她猜不透。黎璃腾出一只手,稍用了点力气拂开他。 “你是不是在想那个小子?”柳千仁淡淡问道。他记得有一年去她外婆家吃饭,在狭长的弄堂里遇见她和一个个子挺高的男生打闹着从身边经过。她没有看到他,一心想追上前面那个身影。 柳千仁对裴尚轩印象深刻——很多年过去,柳千仁明白自己为什么讨厌裴尚轩,因为黎璃在意的人始终只有他。 黎璃连忙摇头否认,她自认心事藏得很好不可能被人发现,却不料柳千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难得开口就直指要害。 柳千仁神情古怪,像是在研究她否认的真伪。那双眼睛太亮,黎璃避开了。 “我不打扰你复习。” 黎璃绕过柳千仁,她的手按上了门把手。 “你配不上他。”身后,少年轻笑着说道,异常冷酷的结论。 黎璃蓦然回头,眼神不屑。她是近视眼而且度数颇深,不戴眼镜时显得双眼无神,因此通常用来形容女子明眸的词句都不适合,但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冷冷地审视着他,柳千仁的心脏蓦地飞快跳动。 “配不配得上,与阁下无关。”她打开门,转头走了出去。 这个并不讨人喜欢的倔犟女孩用一种诡异的方式闯入他的生活,柳千仁对她产生了好奇。黎美晴这样简单到一眼就看透的女人,如何能生出这般心思复杂的女儿? 黎璃很难过,柳千仁虽然嘴巴刻薄恶毒,但他说的却是事实。从外表看,她和裴尚轩站在一起的效果绝对比不上韩以晨同他像金童玉女那样。 在她回家的必经之路有一个借书摊,黎璃进去了一次借过一本岑凯伦的小说。她以前听小舅舅的话除了参考书之外很少看闲书,进了高中之后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黎国强为了和严丽明结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赶出去,裴尚轩进了少教所不肯再见自己,黎璃放弃了原先争强好胜的心。 聪不聪明,漂不漂亮,她漠不关心。那些自己在意的人都已不在身边了。 那本小说名叫《天鹅姑娘》,讲丑小鸭怎样变成了人见人爱的白天鹅。多年后,黎璃在网上下载了这本书重新看了一遍,她疑惑当年的自己为何会感动到死去活来?美丽的女人总会发光,不管之前她埋没在沙砾中,还是被煤灰涂抹了面容。灰姑娘若非有绝色倾城的容颜,王子的眼里还有没有她?真正的童话是还没有变成王子的野兽与美女共舞,然后她说:“我爱你”。她爱过他最丑陋的样子,当英俊的脸被岁月蚀刻成满面风霜,在她眼里仍是那颗善良温柔的心。 这是黎璃所知最浪漫的爱情,最动人的故事。她喜欢着的少年鲁莽、带着些拙拙的笨、粗声恶气、嗓门很大、前途一片灰暗,可她一刻都不曾停止过喜欢。 十四岁生日那一天,裴尚轩温暖了黎璃此后十五年的人生。即便最后的灰烬仅仅是冒着一丝热气,她依然觉得余温暖人。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五日是星期天,黎璃十七岁生日。黎美晴下了一碗生日面条给女儿当做早餐。她受宠若惊地看着母亲,张张嘴想说一句感谢的话,但是发不出声音。 柳之贤看到黎璃在吃面,马上联想到是她的生日,埋怨黎美晴不提早告诉自己,好给黎璃准备蛋糕。 她的继父是一个温柔和善的男人,黎璃这辈子对父爱的认识都来源于柳之贤。她一直没想明白柳之贤究竟爱上黎美晴哪一点,以至于要闹到离婚的地步。或许爱情真是毫无理由的东西,你说不出那个人有什么好,但就是忘不了。 柳千仁坐在黎璃对面吃饭,他的早餐永远是一瓶牛奶、一个煎蛋、两片面包,外加一份水果。黎璃曾好奇地问过继父难道柳千仁吃不腻,她偶尔看了几次就已经很腻味了。黎璃的早餐通常在上学路上解决。每天黎美晴给她五角钱买早点,黎璃有时候会省下早点钱借小说看。当时听了她的问题,柳之贤笑着摸摸她的头发,回答这是千仁的妈妈给他定的菜单。 柳之贤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他甚少提及前妻,在这个家里找不到前任女主人留下的痕迹,就连柳千仁书桌上的照片也没有与母亲的合照。黎璃想到这一层便觉得黎美晴和柳之贤至少有一点共同之处,对于前一段婚姻他们都扫除得很干净。 柳千仁微抬起眼看了看黎璃,她触到他诡异的目光,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像过去那样,黎璃低着头一味地猛吃面条,巴不得早点吃完离开餐桌。 “生日快乐。”柳千仁慢悠悠地开口。黎璃正往下咽一口面条,被他这一惊吓呛到了,差点噎死。 黎美晴一边拍着她的后背顺气,一边不悦地指责她失礼,继而话头转到了黎璃身上,从她乱糟糟打结的头发说起,一路批评到脚上的袜子破了洞不知道缝补。 柳之贤好脾气地笑着,时不时劝解两句让妻子消气,他同情地看看皱着眉头的黎璃,爱莫能助。 柳千仁意兴阑珊地吃着煎蛋,恍似对她们母女间的对话毫无兴趣。黎璃无意中发现他的视线,每当黎美晴的批评转到自己身上某一部分时,他会飞快地瞥上一眼。 柳千仁顺利通过七月高考,如愿以偿进了交通大学,从此在徐汇校区住校,很少回家。黎璃便有一种绞索稍稍放松的解脱感,但是每当他回来,黎璃就觉得不自在。每一次他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黎璃总是先避开的那一个。 有一段时间黎璃迷上了哲学,她把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名言“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当做座右铭贴在文具盒内,每次打开必定默念一遍。 李君取笑她无聊,声称这句话不过是解释了关于发展这一哲学命题,如果每个水分子都能当做个体单独存在,那么流动的水的确分分秒秒都不同,本身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黎璃悻悻然瞪了李君一眼,仍旧每天念上几次。她想的是自己对裴尚轩的喜欢应该停止,时间明明如流水一样过去,任何一天都无法重复,为什么自己依然放不下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禽流感在全世界范围内爆发,黎璃在病房里望着窗子外面过境上海的候鸟。十五年往事如烟,裴尚轩这三个字融入她的骨血,早已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仿佛呼吸般自然。 时间的长河,她的确没有重复踏进同一条支流,每天黎璃都比前一天更喜欢他。 可是他不知道,她爱了他那么久。在他没有变成王子之前,她就已经喜欢他了。 一九九三年的最后一天,星期五。放学前大家用“明年见”作为道别,轻轻松松的少年男女走过一年的时光,还未到回首往事感慨虚掷光阴的年纪,那一句“明年见”更多的是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黎璃在文具店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李君在另一边挑圆珠笔。带香味的笔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流行卡通形象的笔帽。她拿了一支粉红色hello kitty的圆珠笔,走过来问黎璃可不可爱。 “哇,还是带锁的哦。”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李君叫了起来,“说,你会不会写我的坏话?” 黎璃笑了笑,反问一句:“你做了哪些坏事需要我写下来?” 李君捏她的脸说她是个坏心眼女人,末了认真地问她:“黎璃,你会写什么?” 黎璃没有告诉李君,她的日记本只写一句话,在新年的第一天。 零点钟声响起,黎璃盘腿坐在沙发上打开日记本,印着花朵的粉蓝色纸面光滑平整,手感很好。她在一月一日这一天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想了想,她有好久没看到他了。裴尚轩要在少教所关三年,他仍然不肯见她。黎璃在裴尚轩的名字后面加上“这个笨蛋”四个字。 锁上日记本,黎璃跑到封闭的阳台,拉开了铝合金窗。寒风凛冽,吹得她脸颊刺痛。黎璃的手心握着小巧的金色钥匙,深吸口气用力扔了出去。 夜色深沉,黎璃看不见它下坠的轨迹,也不关心它会落脚何处。 关上窗回到客厅,黎璃被斜倚着墙的男人吓了一跳。柳千仁不知何时来到了客厅,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看。 那张脸依然令人联想到“漂亮”,但柳千仁俨然已褪去少年的青涩,有了男人的阳刚味。黎璃尽管怕他,但不得不认同他的确是个会让女生心动的男人。家里的信箱收到过好几封倒贴邮票示爱的信,收件人写着“柳千仁”。他看都不看,直接扔进垃圾桶里。 柳千仁的手上,赫然是她刚才还搁在茶几上的日记本。黎璃勃然变色,抢步上前欲夺。他恶意地举高手,仗着身高优势不让她拿到。 “钥匙呢?”他笑容邪肆地问道。 黎璃的手转而指着窗外方向,“我扔掉了,你想找的话,请便。” 柳千仁玩味地瞧着面前强自镇定的女孩,三年前认识黎璃开始,她总是回避自己的视线,连说话都带着小心翼翼。他承认自己看不透黎璃:他以为她软弱的时候她会变得坚强,以为她顺从的时候她会突然反抗。他想起了当年她打自己耳光的情形以及随后楼下发生的一幕。 第8章 :撕裂所有的童话 柳千仁的眸光逐渐深沉——读高二的黎璃个子没长高多少,倒是比上次回家见到时又胖了一点。读理工科的女生人数不多,交大寥寥无几的女生中难得有一两张让人眼睛一亮的清秀面容。他走在校园里不由自主会联想起黎璃——像她这么丑的女生就该来交大找回自信。 “把日记本还给我。”黎璃看着他重申,“柳千仁,这是我的东西,请你还给我。” 柳千仁上前半步,与她贴身站立。他低下头,灼烫的目光停驻于她的脸。 “交换。”随着他的声音,轻柔的吻落在她的嘴唇。 午夜,万籁俱寂,她被一个讨厌自己的男人吻了。 新千年的第一天,黎璃和裴尚轩在酒吧参加新年派对,他们随着人群高声倒计时,当二零零零年来到人间,裴尚轩拥抱了黎璃,转身和漂亮的女友亲吻。 黎璃恍惚想起一九九四年那一吻,她对柳千仁的憎恨逐渐淡去。 一九九四年六月,从意大利的夏天到美利坚的晴空丽日,四年一次的世界杯再度引起世人关注,同时也是世界杯六十四年历史上第一次扩充到三十二支球队参赛。 黎璃读高二,面临会考。每天都被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历史五门课折磨得神经紧张。虽然高考升学率才是比拼各校实力的最后舞台,但会考的优秀率也渐渐地为学校所看重。 黎璃热爱的阿根廷队并没有“风之子”卡尼吉亚的身影。她从铺天盖地的足球报道中搜集关于卡尼吉亚的点滴——他因为服用可卡因被国际足联禁赛两年。 阿根廷蓝白色的队服依旧飘逸,令她失落的是看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出现。一九九零年的学校礼堂,意气风发的少年拍着她的肩膀问:“要不要打个赌?我赌德国。” 他和卡尼吉亚一样,是失了自由无法飞翔的鸟。 黎璃半夜起来看球,揭幕战德国对玻利维亚。裴尚轩支持德国,他说:“我喜欢的,你也要喜欢。” 连带着他的份儿,黎璃也站在了德国队那一边,她未及思索倘若德国与阿根廷相遇自己究竟该支持哪一方。不知是否巧合,自从一九九零年他们打了那个赌之后,十五年的时间中,德国与阿根廷再没有在世界杯上相逢。 阿根廷队有一个很好的开局,虽然没有了卡尼吉亚,黎璃仍然钟爱阿根廷的激情。黎美晴不在乎黎璃熬夜看球会不会影响考试,倒是柳之贤关心地劝她注意身体。 “叔叔,我等了四年。”那是她喜爱的球队,死心塌地喜欢着。柳之贤听了之后不再多言,只是此后没两天黎璃就发现家里的袋装咖啡突然多了出来。 会考从七月二日开始,七月一日柳之贤的学校组织老师去贵州旅游,黎美晴跟着一起去了。她的阿根廷队在马拉多纳爆出服用禁药丑闻后陷入一团混乱,小组赛最后一轮输给了保加利亚,七月三日八分之一决赛遭遇罗马尼亚。家里没有人管黎璃,她当然不会错过。 黎璃调好闹钟准时起来看球,刚打开电视机,门口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 黎璃回过头,借着电视机的荧光望着走到客厅的男人——柳千仁看着她,眼神诡异。 柳千仁上次打过电话回来,说学校考试两个星期都不能回家。黎璃正庆幸与他碰面的次数可以再减少几次,不期然半夜三更与他打了一个照面,她理所当然呆呆地瞧着面前的漂亮男子发不出声音。 柳千仁抬起手扼住了黎璃的脖子,阴沉的声音在她耳畔说道:“我讨厌你。” 她快喘不过气了,脸部的肿胀感像是血液即将破颅而出。在黎璃以为自己就会这样死掉时,柳千仁忽然松开手。 黎璃张开嘴拼命呼吸,像一条被扔上岸奄奄一息的鱼。阿根廷和罗马尼亚的比赛开始了,她觉得球场上的阳光能刺痛人的眼睛。 为了保证世界杯在欧洲的收视率,所有的比赛几乎集中在美国最热的中午进行。 黎璃还没缓过神,柳千仁已将她压倒在沙发上。他按住她的双手,阴鸷的眼睛闪着锐利的光芒。 柳千仁注视着她,眼神决绝,不带丝毫怜悯。 他说:“黎璃,这是替你妈还债!” 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黎璃一生读过的所有童话被残忍地粉碎。 柳千仁说:“黎璃,这是替你妈还债!” 随后他占有了她,毫不怜惜地撕裂她的身体。黎璃的嘴唇破了,在最痛的那个时刻她忍住冲到嘴边的尖叫,用牙齿死死咬住下唇。她木然的视线掠过柳千仁,正在转播中的阿根廷与罗马尼亚两支球队在刺眼的阳光下为了晋级奋力搏杀。耳朵自动消去了声音,黎璃什么都听不见了。 这个凌晨,柳千仁在黎璃的生命中完成了从一开始他就在扮演的角色。他知道强暴属于犯罪,但他没办法克制。他渴望着她,这个既不漂亮身材也不好的“妹妹”每天都在折磨他的灵魂。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失去,黎璃的嘴唇流着痛苦的鲜血,他品尝到绝望的滋味。他一辈子只有一个夜晚理性失去了控制,此后被愧疚统治了余生。 他离开她的身体,凌乱发丝下那张并不漂亮的脸一片惨白,柳千仁看着一言不发的黎璃:她慢慢起身,整理了衣衫,向浴室走去。 “柳千仁,你该感谢你爸爸替你还了债。”黎璃站在浴室门口说道,声音清脆冷冽吐字清晰,她没有回头。 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头发,紧紧揪住柔软的发丝,仿佛借由这个动作才能抒发他的悔恨。他无从解释方才的失控究竟是怎么回事,当忽然明了屋内只有自己与她两人独处时,欲望排山倒海而来。 黎璃把自己浸在冷水里,她闻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不知来自身体还是内心。上身探出浴缸,她趴着抽水马桶边缘连连干呕。 十七岁的少女失去了童贞,她却只能任由伤害自己的男人逍遥法外。柳之贤给黎璃的父爱变成了枷锁,她做不到把他的亲生儿子送进监狱。 黎璃想起因为强暴罪名被关进少教所的裴尚轩,面庞浮现讥诮的微笑。人生荒谬,你以为理所当然的事往往有出人意料的结局。 干涸的眼眶湿润了,眼泪争先恐后涌出来,在脸上肆意奔流。黎璃无声哭泣,肮脏的自己还有没有资格继续喜欢裴尚轩? 半小时后她打开浴室的门,柳千仁出现在门口。黎璃不怕他了,反正最坏的她已经历过。 “对不起。”他低声道歉。脸半垂着,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不过她也没兴趣了解。 “我不告你,是不想让叔叔伤心。”黎璃绕过柳千仁,电视机仍然开着,阿根廷与罗马尼亚的上半场比赛结束了。 超常地冷静,以及漠然。柳千仁回转身捉住黎璃的手臂,指尖碰触到的部位明显肌肉紧绷,她抬着头仰视柳千仁,目光冰冷。 她的眼眸中有某种心灰意冷的决绝,刺痛了他,他忙不迭地松开了手。许多年后柳千仁明白黎璃的冷漠是因为她已不在乎——他夺走的不仅是她的童贞,连她长久以来的支柱一并摧毁。 黎璃关于爱情的美好憧憬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终止,此后她反复纠缠于同一个梦魇:她失去了清白之躯,连同爱人的资格。 阿根廷2:3输给罗马尼亚,黎璃同样输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黎璃的会考成绩呈现两个极端,七月二日考的两门拿到了a,而之后的三门只有c。领成绩单那天班主任特意和黎璃谈了谈,整整两年她的成绩在年级里排名都位于不上不下的七十名左右,既不算好也不会太坏,按照正常发挥会考五门a应该没有问题。 对于班主任的疑问,黎璃含混地用“身体不适”作为借口搪塞。七月三日凌晨发生的事黎璃希望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混过去——她不可能对柳千仁做什么。 柳千仁远离了她的生活,第二天他就离开家回到学校宿舍。然后柳之贤和黎美晴旅游归来,这个家恢复成平日里的样子。 只有当事人知道,有些事情已然不同。 她睡不安稳,时不时被噩梦惊醒。黎璃此后有了轻微的洁癖,洗澡要花很长时间,好像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似的,为此黎美晴总是批评她浪费水。 黎璃无动于衷地听着,对母亲难免怨恨。她潜意识里把自己的遭遇归咎于黎美晴与柳之贤的婚姻,她不幸成了牺牲品。 暑假过去后黎璃成了高三学生,她选修物理。物理班女生相对稀少,黎璃生平第一次享受到了男生的特殊照顾,例如大扫除什么的,她终于可以和李君袖手旁观了。 黎璃的生活渐渐地开始变得忙碌,像两年前柳千仁的翻版,每天有做不完的试卷。她偶尔回去看望外婆,会穿过四条弄堂去裴尚轩家探望他的父母,打听他的近况。 在零零碎碎的片段里,那个失去自由的少年正经历着蜕变。过去的他年轻、浮躁,没有一天能静下心思考自己的未来,现在则有的是时间考虑了。 黎璃听说裴尚轩在自学高中课程,便委托他的父母将书本带去给他。柳之贤得知她选修物理,特意把柳千仁尚未处理掉的参考书留给黎璃用。她一页都没翻,随手整理了送给裴尚轩。 她从心底憎恨柳千仁,这个强暴自己的男人。就那么一次,却足以令黎璃恨他一生。 柳千仁读大二,平时很少回家,总要柳之贤打好几次call机三催四请,他才像给了天大面子似的回来一趟。见面时黎璃和柳千仁都不动声色,目光险险错开。 看他的样子像是交了女朋友,偶尔在家便会有女生打电话来找他。黎璃接过两次电话,对方声音甜美,带着比上海更往南的口音。 她回答“稍等”,把听筒搁下去敲柳千仁的房门。看到她,他的表情有些诧异,仿佛本来已被判了死罪的人突然间得到了赦免。 但是黎璃并没有原谅柳千仁。她往后退开,冷淡地向着客厅转过头示意他去接电话,然后从他面前离开。 黎璃总是背对着柳千仁,所以她看不见他悲凉的眼神。等她发现时,他们之间业已关山迢递。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大年初一,黎璃回外婆家拜年。黎璃刚过了十八岁生日,那天去量身高,脑袋终于蹿过了一米五五的刻度线,成了她最满意的生日礼物。 她介意着身高体重,无奈个头不往上蹿尽朝横向发展了。教导主任每次开年级大会反复强调“瘦个二十斤肯定能进重点大学”,黎璃暗自琢磨照这么推算自己非成落榜生不可。 李君和她有相同的烦恼,两人研究课业之外分析了自己的体质,差不多就是喝水也能长肉的那一类人。李君彻底放弃减肥的念头,对零食的爱好变本加厉,腰围也愈发壮观。班里的男生总是感叹美女都集中在文科班,黎璃一笑置之。 她想起小舅舅说过,做不成美女就要做聪明的女生。她从小到大都在努力成为聪明人,但仍然比不上漂亮女孩轻轻一笑。 严丽明替黎家开枝散叶,生了一个白胖的小子。黎璃喜欢婴儿,固执地认为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是世上最干净的灵魂。等他们有了自我意识一天天长大,不可避免让现实的尘埃沾染心灵,欲望其实是一头被人类自己养大的猛兽。 黎璃抱着哄比自己小了十七岁的表弟,回头发现黎国强憔悴了许多,莫名想起四年前和小舅舅一同走回家的往事。等到手中抱着的孩子长到十四岁,自己也到了那一年小舅舅的年纪,黎璃猛然鼻子发酸。 在厨房帮柳之贤做菜的黎美晴把女儿叫了过去,让她去买料酒。外面淅淅沥沥下着小雨,黎璃撑着伞出门。 她走过裴尚轩的家门口,透过厨房的窗子望着房内的灯光。她最后一次见裴尚轩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得像是过完了今生今世。 她和韩以晨断了联系,初中同学在高一那年国庆节聚过一次,缺席了好几个人,其中就有裴尚轩与韩以晨。小道消息传播速度飞快,与会众人恍似个个都了解内幕的神情让黎璃百无聊赖,对于隐晦的询问,她一律装糊涂推说不知情。 黎璃在大年初一傍晚站在裴尚轩家门口,她想念这个笨蛋,很想很想。雨无声落下,打在伞面上发出了奇怪的拟声,她看到门打开了,高大的身影挡住了身后的灯光。背光而立的少年,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时常会在她眼前浮现。 “笨蛋!”黎璃咬着嘴唇,踮起脚尖,举高手在他的板寸头上重重拍了三下,“新剃头,要打三下。”过去她总是这样做,不同之处在于他又长高了,她要踮着足尖才能碰到。 “黎璃,你胖了。”裴尚轩深邃幽黑的眼睛凝视面前的女孩,尽力用离别之前惯用的口吻调侃。可是他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猛地抬起手拥住了她,不在乎是否有路人会看见这令人误解的一幕,他紧紧地搂着黎璃。 失去自由的日子里,裴尚轩相信自己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就是黎璃。她始终拉着他们之间友情的绳索,顽固地不肯放手,无论他回绝多少次。他收到黎璃托父母转交的参考书,学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那一节,隐隐约约感觉自己和黎璃的处境亦如此。不管哪一方施力,双方都逃不开受到影响。于是他重新拾起想要放弃的往事,连同昔日的人。 “你才是笨蛋。”他勾着黎璃的颈项低下头,平视她的眼睛,“要不是你死活不肯忘了我,我的日子会逍遥得多。” 黎璃用胳膊肘狠狠顶了他的胸膛,没好气地撇撇嘴,“裴尚轩,我忙得天昏地暗,哪有空惦记你?” “是吗?那些参考书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裴尚轩笑了,俊朗的脸庞带着愉快的神情。黎璃想起给他的书都是柳千仁的,忽然失去了在他面前继续欢笑的勇气。她,已不是和他分别时那个纯洁无瑕的女孩了。 “切,反正我做不完那么多书。”她拼着最后的力气绽开完美的假笑,“我去后面的超市买东西,有空再来找你。” “嗯,我也是下来替老爸拿酒。”裴尚轩捏捏她的脸,跳着脚叫她减肥。 如分别之前那样嬉闹,嘴巴不饶人地嚷着“快点走,别再来碍眼”,然后分道扬镳。裴尚轩望着黎璃的背影收起了笑容,神情伤感。他们假装快乐地重逢,避而不谈为何分开了两年岁月,其实彼此都在介意。 裴尚轩因为奋勇救了失足落水的同学被记了一大功,鉴于他一贯表现良好,提早从少教所获得释放。他从父母口中知道黎璃搬到继父家住了,猜想升上三年级的她必定忙得要死,便一直没有去复兴中学找她。 还有一个裴尚轩刻意遗忘的人也已是高三。他有一次经过虹口中学校门口,在放学回家的人群中似乎瞥见一个很像韩以晨的女孩。裴尚轩走到马路对面,闭上眼转身离去。 他为韩以晨付出了惨重代价,烙下一辈子洗刷不去的罪名。有很长一段时间,韩以晨惨白的脸不经意就出现在裴尚轩脑海。他不恨她,仅仅是不甘心,他们是两情相悦才会在一起,根本不是大人口中不堪的关系。 韩以晨的辩白软弱无力,被父亲大吼一声就乖乖闭嘴不说话了。她偷偷抬眼看他,嘴唇抖颤,眼神歉疚。 最初想起,他满手冷汗。肉体的欢愉记忆早就被之后的惊慌绝望取代,以至于裴尚轩总是想不起第一次究竟是什么感觉。后来他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但无论怎样都找不回那段记忆。 他不想再见韩以晨,有些事不管当事人出于何种苦衷,毕竟覆水难收。他得到她的童贞,用两年自由以及一生的污点作为惩罚,他什么都不欠她了。 好几年以后,裴尚轩与韩以晨在上海最繁忙的路口狭路相逢。他穿着黑色的大衣,英俊得让人屏息;她穿着白色的羽绒服,红颜如花。他们在马路中央擦身而过,无言以对。 过去的,再也回不来。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坐在黎璃身边一同抬头望着城市上空飞过的鸟群。有一年他们像两个傻瓜辗转换车去看过境上海的候鸟,那群叫不出名字种类的过客展开白色的翅膀优美滑翔,他觉得不可思议。 “候鸟的迁徙,是为了一个承诺。”黎璃靠着他的肩膀,疲累地闭上眼睛。他侧过头看她,仿佛看着一只飞越几千公里归来的精灵。 裴尚轩买了一张碟片:le peuple migrateur。他在寂静的午夜打开dvd影碟机,摆在茶几上的还有厚厚一叠带锁的日记本。 “the migration has only one single purpose: survival. for them, it is a promise, the promise for return.” 立体声环绕音响,四面八方都是这句回声。 他用手蒙住脸,哀号的声音好像负伤的兽。她一直在他身边,无论他要去多远的地方,习以为常变成了漠视。裴尚轩终于了解黎璃十五年的守候,可是现在她预备收回去了。 裴尚轩在复兴中学门口等黎璃放学,他的出现引人注目。高大健美的身材,俊朗的面容,十足有被视作“帅哥”的本钱,再加他身上自然流露的那股痞痞的气质,挑逗着平素循规蹈矩一门心思用功读书的女生。 黎璃起初并未注意校门口的少年,和旁边的男同学争论某个关于电流磁场的问题,左右手交替模拟电流通过磁场的方向,直到李君拼命扯自己的衣袖,才后知后觉回头问出了什么事。 “帅哥,帅哥!”李君很激动,胖胖的手指指着校门方向。 她抬起头眯着眼看前面,模糊的人影,看不清面容。 “黎璃!”看到她,裴尚轩很自然地抬起手打招呼,展露了笑容。方才他不苟言笑的模样很酷,此刻则是一脸阳光,像教堂壁画上的报喜天使。 李君张大嘴看了看裴尚轩又看看黎璃,实在没办法把外表差那么多的两个人联想在一起。帅哥身旁理所当然应该是美女一名,从何时起居然有了丑小鸭的一席之地?读书之余最大兴趣是八卦的李君同学百思不解。黎璃也颇感意外,没料到裴尚轩会突然来找自己。 “今天有空吗?我妈说要谢谢你,让你来我家吃饭。”他对李君笑笑算是招呼,“你好,我是黎璃的初中同学。” “李君,黎璃的同桌。”从惊讶状态中回过神,她大方地自我介绍,“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走前,李君暧昧地冲黎璃眨了眨眼。 她明白同桌的潜台词,意思是让自己好好把握机会。黎璃在心里苦笑,她和裴尚轩的感情和风花雪月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裴尚轩在听到“同桌”二字时微微一怔,他和黎璃同桌的情形在眼前浮现,却已是几年前。不解他为何失神,黎璃举起手在他眼前来回晃动,揶揄道:“看到哪个美女了?” 他回过神,轻轻咳嗽掩饰窘迫,用玩笑的口吻嘲讽她,“放心,不是在看你。” 时光再如何匆匆,有些事物还是不会变,比如他的眼里没有平凡的她。 黎璃轻轻一笑,转了话题。 她去了裴尚轩的家,他的父母在厨房忙着烧菜。黎璃客气地问要不要帮忙,还没等到回答就被他拖上了楼。“你是贵宾,我爸妈才舍不得让你被油烟熏。”他捏捏她的脸,故作愤愤不平状,“有时候我真嫉妒,八成你才是他们的女儿。” “谁让你没我聪明。”她乐呵呵回敬,得意地抬抬下巴。 裴尚轩给她倒了杯水,回到后面自己房里拿了三本参考书出来,递给黎璃,“这些书我看完了,还给你。” 她没伸手,这是柳千仁的书,她不想要回去。见她不接,他便将书放在茶几上,忽然笑起来,乐不可支。 “干吗啊?”被他笑得心里发毛,黎璃恶声恶气问道。 “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卡妙啊?”裴尚轩没头没脑说了一句,看她一脸茫然,他好心地解开谜底。翻开书,随手翻到夹了纸张的一页,是一张水瓶座黄金圣衣的刻纸。“几乎每本书里都有,你真有空。”他揶揄道。 黎璃恍若雷击,心情复杂地看着精心刻琢的黄金圣衣。刻纸的人很用心,下手的每一刀都小心控制着力道,特别是线条连接处抠挖得相当干净。 “你这个笨手笨脚的丫头,水平大有进步哦。”不知情的裴尚轩还在夸奖黎璃。 黎璃拿起另一本书,不出意料,果然看到另一张水瓶座圣衣。刻这些的人是柳千仁,三年前冷笑着将裴尚轩送给自己的刻纸揉成一团的少年。 她记得他轻蔑的神情,还有那一夜狂乱得像是要杀了她的眼神,黎璃打了一个寒战。 “怎么了?”裴尚轩察觉了她异乎寻常的沉默,关心地询问。 她动了动嘴唇,发不出声音。黎璃悲戚地摇着头,表情伤感。他更加狐疑,却压根联想不到黎璃的遭遇。她不只失去了童贞,更糟糕的是不得不忍耐,以及由隐忍带来的心理阴影。 她的痛苦,有口难言。 黎璃不说话,长长久久地盯着他看,看得他浑身不自在。裴尚轩知道自己很帅,走在大街上得到女孩的回头率没有百分之百也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五,专注火热的目光已引不起他的注意。这天下午他站在复兴中学门口,来来往往的女孩或者偷偷摸摸或者明目张胆地看着他,他无动于衷。但是黎璃的眼神不一样,有一种悲哀的诀别在她的眼睛里。他顿时慌乱,六神无主地紧盯着黎璃的眼眸,执拗地想要弄明白为何她的目光苍凉至此。 裴尚轩不知道的真相是在这一天——黎璃决定永远保守喜欢他的秘密。从此以后,喜欢裴尚轩只是她一个人的事。 她傻傻地喜欢了他很多年。黎璃是个执著的人,一旦喜欢上就很难改变。就像她的阿根廷,从一九九零年到二零零二年,阿根廷总是落寞地离开世界杯赛场,但是她依然痴心不改。 轻易就能放弃的,就不是真爱了。 “黎璃……”他叫了她的名字,可找不到言词继续。 黎璃垂下头,刘海遮住她的前额,她的样子像是在寺庙里虔诚拜佛,眼观鼻、鼻观心,“裴尚轩,假如能回到初中就好了。” 一向冷静理性的黎璃说了一句最无可能实现的话,说完之后自己先低低地笑了起来。她抬手捂着嘴巴,咯咯的笑声从手掌边缘传出。 裴父端着菜上来,黎璃起身去帮忙,他们没再说下去。 吃完饭,裴尚轩送黎璃去车站。凄清的月光照着一条长路,路旁树木光秃秃的枝丫投下姿势古怪的阴影,他们踩着这些怪异的影子往前走。 汽车从他们身边驶过,呼啸而去。黎璃仰视身旁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孩,无声叹息。他像以前那样握着她的手,放入自己的衣袋里温暖着。 裴尚轩待黎璃很好,可是他不喜欢她。黎璃经常自问:如果一个男人把你当做兄弟看待,究竟是女人的幸运还是不幸? 走到站台,好多人在等车。黎璃抽出手,放到嘴边呵气取暖,一边跺着脚像是要抖去寒意。 “你想考哪个大学?”裴尚轩随口问道。 “清华。”黎璃无所谓地耸着肩膀,“南开,或者南京大学,我想去外地读书。”她一早就打定主意第一志愿填报外地院校,离开上海,彻底远离柳千仁。 “好远。”他喃喃自语,声音里有一丝寂寞。之前黎璃说“假如能回到初中就好了”,他并没有太在意,此刻想来初中毕业以后时刻都有离别的影子笼罩着苍穹。他轻声说了一句话,黎璃没有听清。 “你说什么?”她大声问。 她的车来了,裴尚轩推着她往前挤。在后面乘客的作用力下,黎璃被挤上了车。 “黎璃,不要去那么远!”他站在车下,用足力气大吼。眼前是她,隔着浩瀚的海站在彼岸,向他挥挥手转身离去。他想起吃饭前看到的眼神,恍然大悟。 她听到了。将前门挤得水泄不通的乘客挡住了个头矮小的黎璃,裴尚轩看不见她。 半年后,黎璃收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系的录取通知书。 裴尚轩要搬家了,黎璃上午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英文口试,考完后来不及和其他同学交流感想就匆匆忙忙赶到裴家去帮忙。她上了楼,裴家过道里随意地摆着整理后打包的纸箱,积灰满地。 裴尚轩坐在一地狼藉中,身边放着好几个半满的纸板箱。 黎璃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裴尚轩懒洋洋地抬头瞥她一眼,随手把一本书扔进最近的纸箱里。 “没听你提过要搬家。”她走进房间,展开一张报纸铺在灰扑扑的地板上,盘腿坐下。裴尚轩挑着眉,笑嘻嘻地斜睨黎璃,调侃她是淑女,应该找张凳子坐。 黎璃没好气地瞪他,顺手往他脑门弹了一指,“裴尚轩,还轮不到你这笨蛋来教训我。”说着,自动自发拿起地上的书本,拍去灰尘放进纸箱。 书仍是三年前初中时代的那些,包括毕业考之前各科老师要求买的参考书。裴尚轩并不是用功读书的学生,好几本书都是九成新的样子。黎璃轻笑,却难掩酸楚。他们回不到那段岁月了,物是人非。 裴尚轩或许也有着同感,垂着头声音寂寥,“黎璃,我错了吗?那件事,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从裴尚轩的言语之间推测出了大概。舆论是不见血的刀,何况是处于这样一个流言飞语的环境,他承受的压力绝非她能够想象的。 “你后不后悔?”她写信问过他,可是裴尚轩没有回信。黎璃出于私心,执意要知道答案。 裴尚轩的头依然垂着,过了好半天才传出声音——“我喜欢她,真心喜欢过。” 黎璃抬起手捶着他的胸口,嗓音干涩,开口说道:“笨蛋,那根本用不着逃跑啊。”这个男人,终究没给她丝毫幻想。她不由想起了自己的遭遇,身子微微一颤。他没发现,闷闷不乐地继续道:“我无所谓,是我妈受不了三姑六婆,说继续住这里我的前途要给毁了。”讥诮一笑,眼神漠然,“我还能有什么前途?”他心灰意懒,神情倦怠。 黎璃的鼻子有点酸,刚满十八岁,平日接受的教育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她觉得这种说法不对,但暂时想不到其他出路,无法安慰他。 “等我高考结束,我替你补习功课,你去参加成人高考。”清清喉咙,她表情严肃,替他想出路,脸颊肌肉绷得很紧。 裴尚轩看看黎璃,忍俊不禁,一边伸手拍拍她的脸,“黎璃,你怎么跟我妈似的?” 她啐了一口,伸出腿踹向他,“笨蛋,我哪有那么老?” 他没躲,硬生生受了她这一脚,所幸她并没用力。他的身子朝她探过去,男性气息侵袭着黎璃的感官,她不自觉地绷紧了全身肌肉。某个凌晨经历的梦魇再度刺激了黎璃,就算面对的男人是她始终喜欢着的那一个,黎璃脆弱的胃仍旧翻滚起来。 黎璃勉强笑着,喉头神经质地抽搐,她压下反胃感觉,不敢让裴尚轩看出破绽。他伸手拥抱她,黎璃一头扎入他宽厚温暖的胸膛,暗自松了口气。 “黎璃,谢谢你一直做我的朋友。”他真挚地说道。十八岁的裴尚轩看不到未来,多年以后陪在他身边的依旧只有她,无论他的人生是处于巅峰还是低谷。 “十四岁生日我许的愿,”黎璃轻轻说下去,“我们一辈子都要做好朋友。” 少年心头满溢感动,裴尚轩不了解的是她没有说出口的心意。年华似水流过,等到有一天蓦然回首,他想男女之间其实并没有完全纯粹的友情,仿若黎璃与他。 不离不弃,是海誓山盟折射于现实的写照。她在灯火阑珊处等了他很久很久,直至东方渐白再不能等下去。 黎璃考进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在古代好比寒窗苦读十年的学子跃过龙门天下闻名,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但由于柳千仁考进的是交通大学,与他一比高下立见。黎美晴背地里责怪女儿应该填报复旦,怎么都不能输给柳千仁。 黎璃不置可否,反正活了十八年她就没做过一件让黎美晴满意的事。她在母亲那里得不到的肯定,裴尚轩给了她。 他拿着她的录取通知书,先是夸张地“哇哦”了一声,继而捏住她的脸颊往两边扯。他习惯把她的手放到口袋里温暖,习惯揉乱她的头发,习惯扯她的圆脸颊,很多年后仔细想想,这些亲密自然的习惯理应发生在恋人之间。 无奈他不明白,她也不追究,于是蹉跎了岁月。 “痛死了,笨蛋!”黎璃拍打他的手,要他赶快放开自己,“你这是什么反应啊?” 裴尚轩放开手,勾住黎璃的脖子,揉乱她的短发。 “丫头,我是为你高兴。你太棒了,永远都是最棒的。”少年的眼睛明亮如星,闪烁着真诚的光芒。 真是个大傻瓜,活像她拿到的是哈佛或者牛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黎璃忍不住呵呵呵笑了起来,终于找到了几分得意。 报到那天,裴尚轩在上外校门口等着黎璃。他和她约好,若是家里没人送她过来报到,他就帮忙替她搬行李以及日用品。他斜倚着墙,手指间夹一支香烟,嘴角挂着似有若无的笑痕,打量进出校门的女生。 第9章 :带我离开 十八岁半的裴尚轩已有一种危险而迷人的气质,能让女生心猿意马的魅力。慵懒的姿态,满不在乎的神情由帅哥来表现,震撼指数嗖嗖嗖往上飙升。他只在一个女孩面前展现所有软弱无能的一面,而且被她骂了很多年的“笨蛋”。 他看到黎璃从公交车上下来,后面跟着柳之贤、黎美晴,还有一个高大的漂亮男子。黎璃望向他这边,冲他摆了摆手。 裴尚轩明白她的意思:有人送,不需要你帮忙了。 他挥挥手,朝另一个方向转身。他对黎美晴没有好感,一向觉得她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还有站在黎璃身旁的男人,那张脸似曾相识,无端让他烦心。 黎美晴瞧见了裴尚轩,转头看着女儿,“那小子,是不是姓裴?”好几年前她见过这个男孩子,带着一群小孩在弄堂里奔来跑去玩打仗。 “嗯。”黎璃简短地应了一声,不想多谈。将一切看在眼里的柳千仁一言不发,把卷成一团的凉席扛上肩膀,跟着父亲穿过马路。若非她与柳千仁之间的心结,她会觉得这一幕相当搞笑。 黎璃搞不懂柳千仁为何要来送她报到,自从一年多前发生了那件事之后,他们几乎没有交集。难得他回家吃饭,仍然是沉默相对。 她在柳千仁留下的参考书里发现了他的秘密,她偶尔想起那些细心雕刻的水瓶座黄金圣衣,欷歔良久——他用错了表达方式,而她只剩下恐惧和憎厌。错了的作业可以改正,时光却没办法倒流,生命中的错误没有修正的机会。 一家四口在校门前照了一张相,上次柳千仁考进交大时也照过一张,柳之贤放大了挂在客厅墙上。那时她被安排站在柳千仁身侧,漂亮的男孩面无表情。 黎璃依然站在柳千仁旁边,在帮忙拍照的路人喊“茄子”时,她勉强咧开了嘴。 黎美晴走上前拿回照相机,柳之贤去拿行李也走开了,柳千仁低头看着黎璃的眼睛,飞快地说道:“毕业后我打算去美国留学,你不用再怕了。” 她尚未回过神,他已走向柳之贤并接过两个热水瓶。 柳千仁也要离开了。黎璃看着他的背影,五味杂陈。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下课后黎璃和下铺的曹雪梅一同走回四号宿舍楼。天很冷,她们在校园里奔跑,试图驱散寒意。有男孩骑车带着后座的女友在人群中穿梭,有人闪避不及撞在了一起,热热闹闹,吵得不可开交。 曹雪梅气喘吁吁,让黎璃停下等等自己,她转身边倒退着跑边取笑室友耐力差劲,一不留神撞到身后的人。 “啊,对不起,对不起。”黎璃连忙转身道歉。 被撞的是个男生,脸上有颗显眼的黑痣,冲黎璃笑了笑,“没关系。我刚才正在琢磨这个生日过得太平淡了,都没发生什么事。果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啊。” 黎璃先是错愕,接着掩住嘴咯咯猛笑。没想到遇上一个与自己同一天生日的人,还颇为有趣。临走之前她向他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黎璃今天生日,室友嚷嚷着要她请客吃饭。但因为大家都靠每个月微薄的生活补贴过日子,也就当做玩笑过去了。黎璃相当节俭,家里有两个人在读大学,负担颇重。她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但是一年级生得到家教工作的希望并不大。 “黎璃。”有人叫她,在寝室楼外等她的男孩穿着黑色的大衣,英气逼人。是裴尚轩! 黎璃跑过去,抬手赏了他一拳,“你来干吗?”上个月他过生日找她出去吃饭,害得她被室友盘问半天。得知他们仅限于哥们关系,六个人里有一半提出让黎璃做媒。她休息日与他见面聊天,质疑他来上外根本目的是为了泡妞。 裴尚轩大呼冤枉,告诉黎璃自己和补习班一个女生正处于眉来眼去暗送秋波等待进一步发展阶段。他说这些话时,用漫不经心的口吻,仿佛轻舟已过万重山,最初的悸动完全消失了。她听着这些话,看着他,心里的痛说不出口。 “读书读傻了?”他拍她的头,“你今天生日。” 黎璃微微一怔,随即高兴起来。幸福满满溢出了心口,原来他还记得!“bingo”一声欢呼,她自动将手臂插入他的臂弯,故意恶狠狠警告——“食堂的菜一点油水都没有,你准备好被我‘三光’吧。” “哪‘三光’?”裴尚轩像过去那样,把她的手塞进大衣口袋,同时皱了皱眉,“你的手冷得像冰块。”他的大手包裹着她,掌心先有了暖意。 “手套掉在教室里,找不到了。”黎璃吐吐舌头,“‘三光’就是吃光、喝光、花光。” 他们走到学校外面,大连路车水马龙,交通堵塞让车辆排起长蛇阵。裴尚轩拉着黎璃穿过车流,朝虹口体育场方向走。 十一月五日,上海申花队在虹口体育场3:1战胜山东泰山,提前两轮夺得甲a联赛冠军。那天她回学校走过体育场外,湮没于疯狂庆祝的球迷中。黎璃站着看了一会儿,喧嚣的喇叭与口哨鼓动耳膜,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这样为阿根廷疯狂。到那一天,她或许就有勇气告诉裴尚轩她喜欢他。 可是黎璃终究是个理性的人,时时刻刻计算着机会成本。得到一些,必定会失去另一些,甚至于输光所有。所以,她选择已经拥有的东西。 “借我十元钱。”裴尚轩笑嘻嘻地瞧着她,“我没带钱。” “my goddy god!”黎璃尖叫,“那你还来找我吃饭?”折腾半天,这家伙居然是来打秋风的。她抽出自己的手,向后转,“算了,我还是去吃食堂没油水的菜。” 身后没有动静,黎璃疑惑回头,看到他落寞站立的身影。他站在路边,身旁经过下班归家的路人,孤零零好像一个人站在天涯海角那么遥远的地方。她身不由己,他和她仿佛无依无靠的小兽,需要彼此温暖。 她明白这仅仅是自己的一相情愿,无奈沉溺于这一点点错觉,无力自拔。 黎璃走回裴尚轩面前,停下脚步。他舔了舔嘴唇,勾起的嘴角显出苦涩的味道。 “黎璃,补习班的考试,我没及格。” 黎璃默然不语,卸下背着的书包,从内侧口袋掏出十元钱递给他。 “拿去用,别还给我了。”她不问他为何失落,也不管他失败的理由是否因为一心多用,黎璃总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刻不问理由第一个冲上去。 他抓住她的手,说:“现在我有钱了,能够请你吃饭了。”裴尚轩笑容满面,白白的牙齿在红润的嘴唇后闪耀。 他们去吃路边摊,两元钱一份的炒年糕,还有一碗鸡鸭血汤。寒风凛冽,黎璃用双手捧住汤碗,周身暖洋洋的。 裴尚轩坐在她身边。小吃摊上方悬挂着昏黄的油灯,冒出的热气让光线更加朦胧,耳朵里传来青菜倒入油锅时嚓的巨响,惊天动地。 “生日快乐,黎璃。”他对她说。刚才经过虹口体育场前的地摊,他从小摊贩那儿买了一副绒线手套,塞进她的书包。 他摸摸她的头发,语重心长道:“要学会照顾自己,我没办法整个冬天时时刻刻都在你身边。” “手套是不小心掉的。”她辩解,为他说的话心酸。 裴尚轩看着黎璃,忽然咧开嘴笑不可抑,“丫头,快点找个男朋友,好当做免费暖炉。”许是觉得自己的提议富有建设性,他得意扬扬。 黎璃十九岁,坐在高大英俊的裴尚轩身旁,产生了自卑。她暗自许了生日愿望:如果我们注定无法相爱,请让我能永远走在他旁边。 说到底,她清楚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喜欢美丽苗条的女子。他不爱她,有一半的原因是先否定了她的外表。假如他没有喜欢过韩以晨,假如没有柳千仁,裴尚轩同样不会爱上自己,所以他才能满不在乎地建议她寻找爱情,所以他不会吃她的醋。 她不曾忘记少年在眼镜店里不屑的眼神,他说:“我才不会喜欢丑八怪呢。” 一九九六年春节,黎璃的外婆过世了。老人在大年初三那天于睡梦中无声无息离开人世,走得十分安详。 黎璃伤心欲绝,她从小和外婆一起住,几乎由老人一手拉扯成人。有时候黎璃觉得外婆比母亲和自己更亲近。虽然外婆大字不识几个,到后来耳背得厉害,听不清楚她说什么,经常性地答非所问,但是黎璃仍然喜欢和外婆说话,尤其是投诉黎美晴的不是。 裴尚轩的名字时常出现在黎璃口中,在外婆还听得见的时候,她用满是老趼的手摸摸外孙女的脸,说那个孩子一定会明白你对他的好。 黎璃乐呵呵地问:“我要等多少年?” 外婆便笑了,脸上的老人斑也散发出了慈祥,“你和你妈其实很像,都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当年你妈要嫁给你爸,和你一个脾气。” 这是黎璃第一次听说父母的事,以往不管她如何旁敲侧击,家里的大人全都三缄其口。她只知道父亲姓刘,自己原名刘璃。 “你妈比你爸大了两岁,我和你外公都不赞成,你妈一定要嫁过去。”老人晒着太阳,絮絮陈述往事。 “那,他们为什么分开?”黎璃下意识地不想用“离婚”这个字眼描述自己的父母。对于素未谋面连照片都不留一张的父亲,她有着血缘上天然的亲切。 外婆转头看着黎璃,叹了口气,“没良心的男人,到处都有哦。” 她霎时无语,沉默地晒着太阳。没良心的男人,其中有一个是自己的父亲。黎璃不想责备任何人,每段婚姻的结束都有各自的理由。初中学了“相濡以沫”这个成语,她异常感动。进了大学后读过庄子的原文,才恍然明白这四个字压根和夫妻情深毫无关系。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那个断章取义的人,留下美好的幻想给后世,生生掩去残酷的真相。相濡以沫是迫不得已,若能悠游于江河湖海,有谁心甘情愿困于浅浅水洼。 或者平行是男女最好的相处模式,无限靠近但始终不要重合,永远留一份美好的幻想给彼此。 黎美晴和黎国强开始忙着料理母亲的身后事,作为半子的柳之贤也来帮忙。做头七的那几天,他差不多天天都来。 “叔叔,谢谢你。”某天晚上黎美晴留下守夜,柳之贤和黎璃一同回家的路上,她向他表达了谢意。 柳之贤愣了愣,不自在地笑笑,“小璃,说‘谢谢’太见外了。” 黎璃也觉得自己的话不合时宜,像是和一个陌生人对话。她明白是柳千仁的缘故,那个阴影她现在还不能忘记,连带着影响了身边的人。 “小璃,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差不多有一年了,你对叔叔的态度疏远了许多。”柳之贤隐隐感到不对劲,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今天听到黎璃客气的道谢,柳之贤免不了寻根究底一番。 这个秘密,她不能告诉任何人。黎璃用力摇头,转移了话题,“我没见过爸爸,外婆走的时候有叔叔送她,她一定很高兴。”眼泪掉下来,落于手背,被冷风一吹有点凉飕飕。 柳之贤做梦也料不到,被黎璃隐藏起的秘密竟然与柳千仁有关。他所能想到的不过是黎璃正经历着失去亲人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可能也折射出她自幼丧失父爱之痛。 追悼会上,裴尚轩站在黎家亲戚之后,听黎国强向来宾致词。他的视线从前方人丛中间越过,搜寻到黎璃的身影。 黎璃垂着头,几天来哭得太厉害,眼睛又红又肿,连隐形眼镜都不能戴,此刻她哭不出来了。她也不想当着这许多人的面哭泣,伤心是一件私密的事,没必要在大庭广众下像演戏一样声泪俱下。 哀乐响起,来宾鱼贯上前向死者告别。黎璃看着躺在棺椁中的外婆,殡仪馆的化妆师手艺不错,老人的脸色红润柔和,似乎只是在沉睡。黎美晴号啕大哭,像疯了一样扑在玻璃罩上,合柳之贤、黎国强、严丽明三人之力才将她拉下去。 黎璃木然地站在一旁看着母亲哭闹,突然打了一个寒战。她不知道倘若有一天躺在里面的人换作黎美晴,自己会不会流泪? 裴尚轩望着面无表情的黎璃,感觉异常遥远。 外婆被推进去火化,家里人张罗着来宾坐车去饭店吃豆腐羹饭,招呼亲朋好友之声与刚刚浓厚的悲哀气氛形成鲜明对比。黎璃退到角落,心里头空荡荡的,恍然有一种闹剧结束的讽刺感。 裴尚轩走到她面前,张开口想说一句“节哀顺便”,却被黎璃死灰般的目光惊吓住了。“丫头,你别吓我。”按着她的肩膀,他担忧地看着她苍白的脸。 嘴唇翕动,黎璃轻轻吐出几个字。他凑过去听,几不可闻的呢喃,“带我离开。” “好。”想也不想,裴尚轩一口应承。 一个略显阴柔的漂亮男子远远地注视着角落里的他们,嘴角轻蔑地向上挑起。 裴尚轩带着黎璃离开殡仪馆,将一枚一角钱硬币抛到身后。她微抬着头没说话,目光中带着疑问。 “我妈说要这么做,我也不清楚。”他抓了抓头发,拉住她的手飞快地跑起来,一口气跑到西宝兴路路口。 “你想去哪?”趁着红灯,裴尚轩询问黎璃的目的地。她茫然地摇头,圆圆的脸经过方才剧烈奔跑后泛出了淡淡的红,比之前吓人的苍白好多了。 他舒了口气,牵着她的手过马路。记不得从何时开始,裴尚轩喜欢握着黎璃肉嘟嘟软绵绵的手,他们不约而同地忽略了一个问题:这样,是否过于亲密? 坐车到外白渡桥,免费开放的黄埔公园内游人寥寥。并肩坐在防汛墙上眺望江对岸的东方明珠电视塔以及正在建造中的金茂大厦,江风吹动衣角猎猎。 天空云层堆叠,阴郁得就像她的心情。她又忘了戴手套,手和脸被寒风吹得冰冷。 黎璃靠着裴尚轩的肩,这是一次放纵,享受暂时能属于自己的温存与任性。她低声说:“裴尚轩,以后你要活得比我久。” “嗯?”他不解。 她晃着双腿,冲着江面大声喊叫:“啊!”尖尖的嗓音,刺着裴尚轩的耳膜。体育课身体检查,黎璃的肺活量不错。她的喊叫声持续了一分钟,直到气喘吁吁。 裴尚轩看着黎璃的侧面,圆润柔和的线条绷得很紧,显然她的情绪仍处于压抑状态。他抬起手,轻轻揉着她的短发,小心翼翼地劝慰,“难过就哭吧,我的肩膀借你靠。” “我哭不出来,裴尚轩。”黎璃侧过头,视线停留在他的脸,红肿的眼睛因干涩而疼痛。她没戴眼镜,要凑到很近才能看清楚人的五官,可是他不一样。这张俊脸印在脑海里,闭上眼睛亦能清晰可辨,有可能一生都忘不掉,“我不想再看到死亡,再也不要了。” 他从衣袋里摸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 “好。”他答应了她。 黎璃不再说话,靠着他的肩膀看银灰色的江鸥点水飞行。她不能再忍受爱着的人离自己而去,而对于裴尚轩,少一个朋友并不会伤心很久。 一九九六年欧洲杯,德国队成为欧洲冠军。黎璃半夜起来看最后的决赛,因为是德国。 她在凌晨打电话给裴尚轩,问他有没有看比赛。他睡意朦胧,含混问道:“你不是喜欢阿根廷吗?” 一九九零年意大利的夏天,对于裴尚轩只是一个赌约。他支持德国队,未必有多喜欢,仅仅是为了与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挂了电话,看着屏幕上穿着白色球衣的德国队员欢庆胜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泪——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个人! 被电话吵醒的裴尚轩睡不着了,走到客厅打开电视机调到有线体育台。德国2:1战胜捷克,欧洲杯历史上第一场金球决胜的比赛,德国人举着国旗满场飞奔,失败的那一方颓丧地坐于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记忆回到一九九零年夏天,黎璃喜欢的阿根廷也是这样看着德国人庆祝胜利。一九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连同对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弃,不想再与过去牵扯。可是那个喜欢阿根廷的女孩始终不放弃他,就像她对蓝白色的球队,不管失败几次,她依然痴心不悔。 德国队队长克林斯曼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手中接过冠军奖杯,高高举过头顶,女王乐队《we are the champions》旋律响起,裴尚轩微微含笑。 有黎璃这样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四点四十分,裴尚轩和黎璃在酒吧看欧洲杯直播,德国队在最后一场小组赛中倾尽全力仍然输给了捷克,从而丧失了小组出线的机会。一九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画面就此定格,成为德国队这些年来唯一收获的荣耀。 那时候他的生活处于失控边缘,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穷途末路,裴尚轩看不见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边,眼神温暖地望着他。像过去了的很多年里,她在他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无声给予支持。裴尚轩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脸距离她很近,他在她耳边低声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欢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轩从未想过黎璃是否喜欢自己,也许是他潜意识里拒绝设想这一可能性。他固执地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独与爱情无关。 当时间停在告别面前,他才明白自己原来很爱很爱她。如果你握着一个人的手感觉到的是幸福,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你爱她? 裴尚轩握着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几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个初一女生补习英文。裴尚轩取笑黎璃这是去误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学经验吗?”他糗她。 黎璃昂着头,尽力缩短与他的身高差距,“当然有了,我替某个笨蛋补过不知多少次课了。” 久远的记忆,无忧无虑少年时,烦恼的事情过不了几天就抛在了身后,似乎连那时的天空也比现在更澄澈明净。那段回忆里还有一个人,笑颜如花的美丽少女。 难堪的沉默弥漫周遭,他们都还没真正遗忘。有些事情虽然过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时刻提醒着曾经。 “黎璃,我要去广州。”裴尚轩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发已成了他的习惯动作。 她稍感惊讶,“去干吗?” “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爸想带我去广州,做服装批发。” 裴尚轩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恶作剧地冲黎璃的脸吐出烟雾。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当扇子让烟味散去。她故作欢快地说道:“做生意啊,将来发财当了大老板,可别忘了我这个穷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潇洒地转身,举起手朝背后的她挥了挥当做再见。 “你这块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风顺,笨蛋!多长点心眼。”黎璃提高声音,怕裴尚轩听不见。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点了点头。 裴尚轩坐火车离开上海那一天,黎璃背着书包去给初一女生补课。穿行在狭窄的弄堂,看着熟悉的红砖房,她想念过去的自己与他。 他们都离开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学生名叫沈洁华,留级重读初一。女孩看上去呆头呆脑,无论她重复讲解多少次,给她的反应总是茫然以对,她当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轩都没这么累过。 黎璃免不了挫败,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试卷。她已经把题目出到“i __ a student”,只要填写“am”这么简单的份儿上了,假如沈洁华再做不出,黎璃决定甩手不干了。 柳千仁从卧室走到客厅,听到动静黎璃微抬起头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齐的样子是准备出门。耳边响起报到那天他说的话,“毕业后我打算去美国留学,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颤,钢笔尖在纸上重重戳出了一个洞。 他经过她面前,脚步不停。柳千仁走过去之后回头看着黎璃的侧影,两年前发生的事情同样也是他心中的阴影,她悲凉绝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过他的灵魂。他常常从梦中惊醒,愧疚在万籁俱寂中汹涌而至,那个与他同处一城的女孩永不会原谅他带来的伤害,这个事实让柳千仁濒临崩溃。 他有个可笑的念头:若是当年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脱?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会上,柳千仁看着裴尚轩将黎璃带走,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乱的凌晨。 目送他们离开的一刻,他的内心被某种名为“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柳千仁不想爱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对她,厌恶才是正确的态度。 他决心离开上海去遥远的美国,把黎璃完全舍弃。 此去经年,等他再见到她,柳千仁发现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后从沙砾中露出的光滑卵石——历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满二十周岁,室友嚷着要拿到奖学金的她请客。班长早上开信箱,有一张给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广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笔迹。随着年岁渐长,裴尚轩的字从行书一下子跃进到草书,潦草得比医生的处方单更难辨认,还大言不惭说这就叫做“狂草”。黎璃当即没好气地说张旭保管能被他气得再死一次。他蜷起食指,在她额头轻轻弹了弹,笑眯眯地辩解:“这叫风格,懂不懂?” “狡辩,是中国人就该把字练好。”黎璃拂开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给别人看,有几个能看明白?” “没关系,反正会给我写信的只有你。”裴尚轩嘿嘿笑着,满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轻轻一咳,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心头却有几分高兴,想着自己总算有一点点特别之处——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满意足得好像刮开彩票中了头奖。 裴尚轩在明信片背后写道:丫头,happy birthday!在外面没办法被你“三光”,等我回来一定补上。 她扑哧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边摊的情形浮现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说着请客还向被请的人借钱这种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迹更潦草。黎璃费了一番工夫才认出他写了什么——别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下意识地,黎璃的手隔着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 上海的冬天来得越来越晚,常常是一下子从深秋迈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温暖宜人,时髦的女生穿短裙长靴,如天桥上走猫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颇有韵律感地扭着纤细腰身。黎璃羡慕地瞧着女孩细细的长腿,不解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细腿的美人。不说杂志封面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难民的超级模特,就说一个算不上大的校园,触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风。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长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着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对方,一边用不满的语气絮絮叨叨,“学校里没见几个男生,扭成这样给谁看啊?”她嘴上这样说着,肩膀却无意识地左右摇摆起来,看起来与后面那个女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着嘴笑,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恐怕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风情万种的女子对待能获得高回头率的同性,都是表面不屑私下抱着艳羡心态。毕竟男人喜欢美女,古往今来女人的斗争又多是为了男人而展开。 比如她认识的人里,就有一个喜欢漂亮女孩的家伙!黎璃黯然地想着。 课本里夹着裴尚轩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广州中山纪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这张。以前上课从不专心听讲的他只对地理感兴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会神听谢顶的地理老师口沫横飞描绘祖国大好河山。下课后黎璃常常感叹,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走遍全中国,更何况外面的世界更辽阔。 “有一个办法。”英俊的少年满脸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两个人加起来等于走遍了全世界。” 那时候,她觉得这真是一个省钱省时间的办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风景只有亲眼见过才不会忘记,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只有经历,才能领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黎璃被室友拉着去跳舞,和那个脸上有颗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与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晓峰,德语专业。黎璃本来想选德语作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这个理由拖去了法语班。 汪晓峰早忘了遇见黎璃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过目难忘的美女,除了成绩不错其他方面并不出挑,在讲究个性的大学校园里被忽视的几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这些,反正论唱歌跳舞她没天赋,论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条件,索性老老实实争取奖学金比较实在。 她记住汪晓峰的原因之一是为着他脸上那颗显眼的黑痣,长在嘴角边,活脱脱上海滑稽戏里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的痣。 “过分吧,过分吧?”汪晓峰根据黎璃视线聚焦的部位推测到她在观察自己脸上的痣,故意装出抗议的样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乡,都来自浙江金华,据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说这两个人正在交往中。这也是黎璃认得他的另一个原因。 黎璃没心没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调侃,“这颗痣还挺有灵性的,否则能让你搞定我们寝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摸摸脑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吗?”听她提起丁欣,汪晓峰总算有了一点印象,他曾经在食堂遇到过她和丁欣一起去打饭。 黎璃和丁欣虽然同一寝室,但关系泛泛。大一那会儿她就知道丁欣对裴尚轩挺有感觉,好几次见到他来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侧击一番,不过黎璃装聋作哑的段数随年岁渐长也越发高深,既然丁欣没明说她就假装不懂。 大家都是聪明人,见黎璃反应冷淡不甚热心,丁欣也闭口不谈了,只是两人的关系从那之后便有些疏远,终究是存了芥蒂。 听汪晓峰的口气,似乎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的情形。黎璃尴尬地咳嗽,本打算找个借口走开,却瞥见他落寞的表情,无端生出了同情心。 “算了,不就是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嘛,不属于你的求不到。”还没说完黎璃就笑了。当局者迷,劝别人的时候说客都很想得开,一个个俨然爱情问题专家。真正轮到自己方寸大乱,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两语说不清。 他歪着脑袋打量她,咧开嘴笑了笑,“就冲你这句安慰,我非要请你跳舞不可了。”他学电影里的外国绅士,向她弯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裴尚轩,鲜有男生和她产生学习之外的接触。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事先声明自己不会跳舞,请他做好被踩的思想准备。 汪晓峰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词并没当真,等到黎璃连续踩了他三脚后,他哭笑不得,拉着她退出舞池。 “为了我的脚着想,我还是把这个邀请放到你学会跳舞以后算了。”他拿了一罐可乐给她。 学会跳舞?就自己那不协调的别扭姿势,简直是天方夜谭! “mon dieu(法语:我的上帝)。”她极为自然的,一句法语出口。 汪晓峰耸耸肩,顺口回应,“mein gott(德语:我的上帝)。难道你就不想成为舞林高手,技压全场艳冠群芳?” 黎璃冲他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汪晓峰,不切实际的幻想叫做痴人说梦。” 他摇头的幅度很大,笑眯眯地瞧着她说道:“黎璃,自信会让女孩越来越漂亮。相信我,没错的。” 她看着他,忽然之间轻松起来。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是星期五,下半学期开学的日子,黎璃去学校注册。寝室楼里到处可见深红色的玫瑰,铺天盖地的娇艳。二零零五年的玫瑰卖到五十元一朵,但爱情却比一九九七年廉价许多。 寝室里,用可乐瓶改装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红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耸耸肩放下书包,顺手将占了自己书桌一半空间的花瓶朝旁边移动。 丁欣是她们寝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会打扮。她有个朋友兼职做雅芳代理,每个季度都会往黎璃寝室跑,带一堆印刷精美的宣传资料和样品给她们试用。 黎璃用心地跟着大家一起学习化妆技巧,坚决不买。她知道神奇的化妆品能修饰五官以及脸型的不完美,也亲眼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从平凡无奇变为略有动人之处,可是她仍旧不愿意用“人工”的一张脸面对裴尚轩。 如果变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欢,那么这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变得漂亮他依然只把她当做死党看待,她想自己可能会绝望。 第10章 :不是你的男朋友 寒假,黎璃从学校图书馆借了《荆棘鸟》回家,陷入梅吉与拉尔夫半个世纪的纠缠,连吃饭的时候都舍不得把书放下,被黎美晴点着脑门骂“书呆子”。她看了看母亲,加快扒饭粒的速度。 柳千仁坐在她们对面,冷淡的目光扫了扫黎美晴便让她偃旗息鼓了。在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中他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少对继母颇有几分威慑力。他总是在黎美晴教训黎璃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为她解围,她隐约察觉到这一点,潜意识里不想深究。 黎璃在阅读之前就不喜欢拉尔夫,同班同学上学期借过这本书,她对大概内容有所了解。尽管理智告诉她大多数男人在面对名利与爱情的两难选择中会舍弃后者。 吸引她的是那段题记:“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剧痛重创来换取……” 她不是荆棘鸟,是那株荆棘树,等待着聆听一生一次的绝唱。 假如有一天她能将自己的暗恋写成一本书,黎璃想自己会在扉页上题词:“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动丁欣的花瓶时,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就远远跑到了天边。生活好像小时候玩过的陀螺,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着飞快旋转停不下来,来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为了往事。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地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他们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时间仅相差了四小时,遂成为关系特铁的死党。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地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地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地交往则集体说不。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还能碰到,这么有缘一定是上帝要我们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语气像吟诵赞美诗,只差没加上“阿门”了。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他揉着胸口哈哈笑,一边大声嚷嚷“you hurt me(你伤害了我)”。黎璃也笑,顺便再赏他一脚。汪晓峰是个好人,能让她轻松,但她对他没感觉。 感觉是种玄妙的东西,黎璃只对裴尚轩牵肠挂肚,只担心他过得好不好,只想和他在一起。说不上他究竟哪里好,可能仅仅是感觉对了。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地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头发,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左耳还戴着银色耳钉,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试,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 “你来了啊。”他的语气漫不经心。 黎璃更生气了,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嫉妒也没用。 “如果你让我来看你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他不只恼火还有些委屈,长年相处下来深知以黎璃的性子交不到几个朋友,所以特意安排了聚会想让她多认识一些人,结果她这么不给面子。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好些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邃,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他脱口而出,“去干吗?”有种她即将离去不再回来的错觉。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我去看升旗仪式。” 他松了口气,香港回归是普天同庆的大事,政府还特意放假。继而想到七月一号天安门必定人山人海,又担忧起是不是有人与她同行能互相照应。 “一个人?”他不放心地问道,却看到她摇了摇头。 “和一个男生一起去,没什么好担心的。”黎璃不解自己为何特意强调同伴性别,脱口而出的话容不得她细想。 听到“男生”二字,裴尚轩皱起眉头。见鬼,她单独和男人出去旅游,居然叫他不用担心?自己不担心才怪! “不许去。”他霸道地命令,“你是女生,你要保护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一怔,冷冷笑起来,“裴尚轩,你神经病啊。” 她的冷淡让他不悦,一脸恼火地吼道:“我是关心你。” “我不稀罕。”黎璃倔犟地昂起头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过头,裴尚轩面目狰狞,恶狠狠地咬牙切齿,“黎璃,你这丫头别不识好人心。你的事我还管定了,今天你哪里都不准去!”说着,他扬手招了一部计程车,连推带搡把她塞进车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 “让我下车!”黎璃气不打一处来,“我和男朋友去北京,要你多管闲事?”她撒谎了。许是之前见到他搂抱漂亮女孩的情景太刺眼,黎璃红了眼圈,倒有几分真的情急了的模样。 裴尚轩面色阴沉,抿紧薄薄的嘴唇死瞪着黎璃,恍似要看穿她是不是在骗人。黎璃心虚,强自镇定与他对视。 “男朋友也不准!”被她的目光看着,裴尚轩败下阵来,心烦意乱地抓抓头发,口气阴郁,“黎璃,你给我记着,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成天想的就是占女生便宜。” 黎璃嗤之以鼻,不屑冷哼,“说的是你自己吧。” 黎璃的轻描淡写看在裴尚轩眼里变成了不知自爱,他说不明白为何心痛得仿佛呼吸困难。手机铃响,估计是被晾在茶坊里的朋友等得不耐烦打来找他了。裴尚轩不接,倒是黎璃伸腿过来踢踢他的脚,听不出抱着何种心态的口吻,“人家找你呢,麻烦你就别来管我的事。” 裴尚轩气急败坏地关机,他喘了口气,盯着她的眼睛生硬地说道:“你死了这条心,没我的批准,你哪里都不能去。” “凭什么?”黎璃忽然兴起了一丝希望:有没有可能,他是在吃醋? “凭我是你的死党。”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我们是朋友,我不想等到你出事再来做事后诸葛亮。” 他,总是在她刚刚产生了幻想的时候,残忍地粉碎。更无奈的是,她怨不了他无心的残酷。 黎璃没去成北京,在裴尚轩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天,在裴家两老不断使眼色示意下,最终她妥协了。她到火车站约定的地点和汪晓峰碰头,借口临时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个人吧?”汪晓峰朝着不远处监视他俩的高个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点了点头,没必要对他隐瞒。 “喜欢他会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脚边的旅行袋,“等我回来给你看照片。” 黎璃很遗憾,为自己将要错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等到裴尚轩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她抛开了不愉快。 “你骗了我,是不是?”他不悦地皱着英挺的眉,目光深邃,一瞬不瞬注视着黎璃,“他根本不是你的男朋友,对吧?” “嗯。”黎璃淡淡回答。 裴尚轩抬起左手,揉着她的头发,嘟嘟哝哝庆幸自己头脑清醒没有上当受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上海火车站人来人往,他们站在广场上被苍茫暮色笼罩。黎璃垂着头,微微笑了。 这个男人关心着自己,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令她奋不顾身。 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柳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地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黏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黏糊糊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黎璃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她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地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只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得出奇:2.0。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轻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的第一筷羊肉夹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夹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你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地接吻或是做爱。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了一声,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的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黎璃在大学三年级正儿八经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团,同样是被汪晓峰拖着去的。裴尚轩有一点没看错,想要她主动扩大交际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黎璃骨子里是个被动的悲观主义者,再加上从小到大强迫自己凡事都要抱持无所谓的心态,随着年岁渐长竟被人误解为高傲,不屑与人亲近。 她的朋友的确不多,加起来总共四个,连一只手的五个指头都用不足。除了汪晓峰是她无意中结识,另外诸如裴尚轩、李君、曹雪梅都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皆是从同桌逐渐演变为朋友。 汪晓峰听她说完自己得到的特殊优待,摸着下巴退后一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摇着头叹息,“黎璃,你太孤僻了。”他说的话,和裴尚轩一样。 “孤僻?那你怎么会和我做朋友?”黎璃斩钉截铁反驳他的论断,不满他的批评和裴尚轩如出一辙。 “那是上帝派我来拯救你。”他笑嘻嘻地回答,隔了几天就把她拉去了书法社团。 黎璃中学时参加过书法兴趣小组,小组长是裴尚轩,当年他的行书拿到过区里青少年书法大赛三等奖,这是他没什么亮点的读书生涯中唯一值得夸耀的荣誉。黎璃忘了自己当年练书法的理由,反正绝对不是为了把字写得好看些。 书法社人数不多,练字的同时也是练心境。不过裴尚轩是例外,他练归练,性子照旧毛毛躁躁。 “带女朋友来参观?”书法社社长邱子安微笑着调侃汪晓峰。黎璃认识这个人,号称德语系才子,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天才。 “我兄弟。”汪晓峰勾着黎璃的脖子,一脸忙不迭撇清的样子,“不要随便乱说,我的行情会看跌的。” “你有行情吗?我怎么不知道?”黎璃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胸口,转向邱子安自我介绍,“你好,我叫黎璃,想加入书法社。”拗不过汪晓峰软磨硬泡,她答应加入社团,于是打起精神展现出“积极向上”的风貌。 邱子安说着“欢迎欢迎”,侧过身把黎璃介绍给身后安静练字的其他社员。 “社团人不多,大家都用绰号称呼彼此,不用拘束。”他指着第一排憨厚敦实的男生说道,“你叫他黄庭坚好了,他一直在练老黄的字。那位美女是褚遂良,她旁边的帅哥叫颜真卿……”他一个个介绍过去,黎璃含蓄地微笑致意。 末了,邱子安忽然转向她问:“黎璃,你平时习哪一本字帖?” 她一怔,尴尬地笑笑,实话实说,“我初中练过书法,很久没碰毛笔了。” “换言之,你并不是书法爱好者?”斯文男子皱了皱眉,态度稍许冷淡了几分。黎璃不明白他为何变脸,疑惑地瞥了眼汪晓峰。 汪晓峰赶紧上前,抢着发言,“老大,爱好需要时间培养。我们不能学清政府闭关自守,把有兴趣的人拒之门外,大家同意不同意?”黎璃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参加社团而已,难道还有资格认定不成? 去福州路周虎臣笔墨庄买了文房四宝和字帖,黎璃向汪晓峰抱怨书法社团门槛太高,怪不得人丁稀少,一边哼哼唧唧要他负责买单。 “要不是因为你,我有空不如看小说。”她拿着一本欧阳询的《九成宫》字帖,边走边翻看。邱子安冷冰冰地建议她这样毫无基础的人先从楷书练起,尽管觉得这位才子行为怪异,但毕竟他是专家,黎璃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 “有原因的。”汪晓峰抱着宣纸,耸了耸肩,“以前书法社成员很多,一大半是冲着老大来的。你没见到那个场面,每次社团活动,个个都吵着要老大看自己的字,所以后来彻底减了一次员。” 她咬着唇想了半天,仍想不起邱子安长什么模样。不过听说她加入了书法社团,曹雪梅倒是由衷羡慕她能时常与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帅哥做亲密接触了,听得黎璃当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黎璃喜欢看帅哥,但多数情况是看过就忘,记不真切。她唯一记得深刻的容颜,是裴尚轩的脸。 裴尚轩有一阵子没见到黎璃了,打电话到寝室也找不到人,说是有社团活动。连着两三次听到同样的理由,急性子的他想当然认为黎璃在回避自己。 最后一次与黎璃见面还是她刚开学的时候,和岑雯雯一起吃火锅。裴尚轩努力回想,确认自己并没有地方得罪了她。 他不高兴了,来到上外打算找她当面问清楚。潜意识里,裴尚轩面对黎璃时有着自卑。毕竟她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天之骄女,而自己什么都不是。 黎璃考进大学,他觉得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了。以前对于她说的话他就似懂非懂;现在变本加厉了,她偶尔蹦出一两句英文,或是兴致勃勃谈起自己看完的名著、哲学书,他更是只有翻白眼望天的份儿。 裴尚轩担心有一天黎璃会与自己疏远,友情这玩意儿说起来相当脆弱,隔上一年半载不联络,自然而然就淡了。 他忽略了一件事——在分离的两年中,黎璃并没有改变。后来他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个很自私的男人,执意不放开黎璃的手,美其名曰是为她取暖,实际上真正得到温暖的却是自己。 裴尚轩在四号楼外打电话到黎璃寝室,她白天刚献完血,正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外婆在世时常说她气血不足,黎璃便一直以为自己有轻微的贫血轮不上献血,结果检查下来她各项指标一切正常。一下子少了两的血,黎璃回到寝室睡了整整一下午。 “黎璃,电话。”对面下铺的张玉琴是寝室里唯一因体重不达标而不用献血的人,主动承担起打饭、接电话之类的服务性琐事。 黎璃把头埋在被子里,懒洋洋不想动,“说我不在。” “是裴尚轩,找过你好几次了。”全寝室都知道黎璃和裴尚轩是铁杆兄弟,以前还拿他俩开过玩笑,但看看没什么进展,遂认可了他们仅限于死党关系这一说辞。 曹雪梅就曾对黎璃说:“你们好奇怪哦,感情这么好,干脆在一起算了。”黎璃当时正在喝水,被呛到了。 在一起,这并非某个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事。世上最无奈的感情莫过于你爱一个人,而他喜欢着别人,你们的时间总也对不上。 十五年,她淡然从容看着自己漫长的暗恋,犹如在空空的舞台上独舞,无人喝彩。黎璃不在意有没有观众,她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喜欢了一个人。 听到是裴尚轩找自己,黎璃掀开被子下床,慢吞吞地走过去接起了电话。话筒里传来他冷嘲热讽的声音,讥笑她才几天没见怎么就和政府官员似的平日里见也见不到。 她昏昏沉沉,脑海里转着一个念头:这家伙,是来挑衅的? “裴尚轩,我没力气和你绕弯子,我哪里得罪你就直说吧。”这么多年她也摸清了他的脾气,直来直去喜怒皆形于色,说白了就是没半分心机不懂掩饰。若是哪天口气很冲,那一定是心里窝着火。 裴尚轩一时语塞,恍然觉得自己气势汹汹跑过来太冲动了。黎璃有她自己的生活,忙不忙也是自个儿的事,要他操这份闲心干吗?他琢磨了几秒钟,推测自己肯定是不放心她一声不吭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才会特意过来探望。 这番心思,他偷偷摸摸藏在心里,怕说出来会被她耻笑。顿了顿,语气稍显缓和,“我想找你一起吃饭,你每次都不在,我很郁闷。” “吃饭,找你女朋友去。”黎璃靠着墙,没好气地说下去,“那个叫,叫什么岑雯雯的?” 裴尚轩霎时静默,不一会儿气急败坏地大吼:“黎璃,你故意的是不是?我失恋了,你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失恋?黎璃挺直身子,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最后一次见面,裴尚轩和岑雯雯你侬我侬如胶似漆的样子还让她暗自伤怀了几天。怎么才几星期过去,这就分手了?是她太保守,还是爱情逐渐沦落成了快速消费品? “没听你提过。”她不好意思地想:其实我挺高兴。嘴上却恪守着朋友的本分,尽力安慰地说着,“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说着,黎璃脸上的表情微带了苦涩。真是没有说服力的句子! “得了吧得了吧,这话听着就假惺惺的。”裴尚轩纯粹为了缓和气氛,却无意中说到了黎璃的心事。她默然不语,反省自己前一刻的幸灾乐祸。 她不说话,让他误以为在生气,心里边抱怨着她气量变小了,一边开口打破沉默,“丫头,我现在你寝室楼外,请你吃饭。”停了两秒钟,像是回想起了往事,“今天带着钱,你放心‘三光’吧。” 黎璃出现时,相比平时略微苍白的脸色让裴尚轩吓了一跳,直觉她生病了。抬起手探她的前额,确实温度偏高。 “病了?”裴尚轩庆幸还好自己想到来看她,这丫头都不懂好好照顾自己。 她摇摇头,拧了拧脸颊像是要拧出一点红润来。出门之前照了照镜子整理乱翘的头发,她知道自己此刻脸色很差。“献血,没什么大不了。”她轻描淡写道。 “什么叫‘没什么大不了’!”听她淡然自若的口吻,裴尚轩不满意了。一年前七浦路街道宣传办的阿姨动员他们这群个体业主积极参加义务献血,他一冲动就去了,结果母亲心疼得要命,又是老母鸡又是黑鱼汤的补了一个月。那段日子他曾对黎璃笑言,说自己就和女人坐月子似的。 掏出手机打电话回家,他急不可待嘱咐母亲赶快去买一条黑鱼回家熬汤。“妈,黎璃今天献血,我看她虚弱得快晕过去了。”他夸张地叫,一转眼瞥见黎璃不以为然的神色,他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又曲起手指弹了弹她的脑门,“这丫头不知道照顾自己,我正在教训她呢。好,一会儿我带她回来。” 她怔怔瞧着他,眼眶里渐渐泛起水雾。他误以为刚才下手重了让她觉得疼,连忙道歉。黎璃摇摇头,疼痛来源于内心深处。 他的好,会让她舍不得他。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裴尚轩。”她狠狠咬住嘴唇,用力咬出了鲜血,“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拂开他的手,她不得不依靠深呼吸平复激动的心情。 她的拒绝刺伤了他,而他有着最敏感的自尊心。裴尚轩退了一小步,眼神古怪,仿佛看着陌生人。 “我没资格做你的朋友,黎璃?”他的声音压得很低,银色耳钉亮得刺眼。 “互相关心难道不是朋友之间应该做的事?”他接着反问。 深呼吸没用,黎璃心痛得快窒息了,几乎脱口而出——“我不要只做你的死党!”她想起了一九九四年的某个凌晨,硬生生地咽了回去。是她没资格爱他,阴影让她无法接受任何肢体上的亲密接触,连自己的手碰到敏感部位都觉得恶心,更何况是男性。 在他身边,看着他幸福就好了。黎璃再一次告诫自己。 “我今天很累,不知道在说什么。”她抚着额头寻找借口,“我没力气去你家喝汤,替我谢谢阿姨费心了。”把手举高,拍拍他的肩膀,“笨蛋,说了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这个不需要资格。” 他看着她慢慢走进寝室楼,心里忽然涌起了暖流。一辈子的朋友,真好! 当晚九点,裴尚轩提着保温瓶再次来到女生楼下,给黎璃送黑鱼汤。全寝室受益,一人一碗乳白色的鱼汤做宵夜。 在盥洗室刷牙时,满嘴牙膏沫的曹雪梅忽然侧过头看着黎璃说道:“裴尚轩喜欢你,是不是?” 黎璃慢条斯理将雪白的牙膏挤上牙刷,“兄弟如手足,说的就是我和他。”她轻轻松松否定。 黎璃去裴家还保温瓶,顺便感谢裴母替自己熬汤。裴尚轩的双亲向来对她不错,可能还动过心思要她做儿媳妇,总是制造机会让他俩独处。 裴尚轩也不是傻瓜,对父母刻意的安排有所察觉,哈哈笑着说他们是乱点鸳鸯,太离谱了。 黎璃很感激两位长辈的好意,奈何感情的事情勉强不了,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再多的机会也是浪费。某天在裴家看琼瑶电视剧《雪珂》,趁着裴母抹眼泪的时机,黎璃不动声色说了一句“强扭的瓜不甜,幸福不能靠强迫手段得到”——她委婉地暗示着。 裴母擤擤鼻子,红着眼圈叹息黎璃理智过头。 “你这孩子,从小就明白事理。谁家娶了你,真是福气。” 黎璃不得不笑,用微笑掩饰心酸。她将嘴巴朝两边咧开,展露出大大的笑容。 “阿姨,真的吗?我妈一直都说我不会有人要呢。” “那是人家不识货,我家那臭小子也是个睁眼瞎。”裴母恨声抱怨,暗地里责怪儿子放着这么好的女孩不追,成天和一些除了脸蛋漂亮身材不错之外一无是处的女生打情骂俏。 “我和尚轩,我们只是好朋友。”黎璃善意地撒了谎。其实这是事实,至少是他单方面不断强调的事实。 第11章 :心里有别人 裴母热情地招呼她留下吃饭,拉着她的手心疼地打量一番,直说她瘦了。黎璃不由想笑,自己不过是献了两的血,又不是去抽脂。不过裴母的紧张是出于关心,她附和地猛点头,说:“是啊是啊,我想死阿姨和叔叔烧的菜了,整天想着要来补一补。”顺便乖巧地送上奉承。 果然裴尚轩的母亲笑得合不拢嘴,打电话给儿子要他收拾店铺后立刻回家吃晚饭,哪里都不准去。 “这小子,不事先关照好,保不准会和哪个疯疯癫癫的丫头出去胡闹。”裴母放下电话感慨,“前阵子有个叫雯雯的女孩子不错,我还以为他能定下心了,没想到又闹翻了。” 这是第一次从裴母口中听到对他交往对象的肯定,黎璃形容不出心头诡异的感觉。她见过岑雯雯,爽朗大方让人讨厌不起来,比自己的性格讨人喜欢。 吃过晚饭,裴尚轩送她回学校,提前一站下了车。甲a联赛刚结束,许是申花又输了球,虹口体育场外不断有球迷骂骂咧咧地经过他们身旁。 “明年世界杯,你还支持阿根廷吗?”一九九八年快要到了,四年的等待看似漫长,实则转瞬即逝。 黎璃不说话,点了点头。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八年,竟已过了这么久。他也沉默,似乎同时在思索曾经的自己在时间的何处漂泊。 快到校门口了,黎璃犹豫半天,终于忍不住问:“你和岑雯雯,为什么分手?” 路灯光透过行道树的枝丫照着他的脸,投射斑驳错落的影子,她戴着隐形眼镜,看得很清楚。 裴尚轩笑了笑,漫不经心的神色,“她说我心里有别人。受不了,就分手了。” 她凝视他的脸,从那双如古井般深邃的眼睛里找到了端倪——某种似曾相识的伤感。藏在他心底的人,是笑颜如花的美丽少女。 她淡淡“哦”了一声,低头走路。 他不自觉地将韩以晨作为参照标准,利用漂亮女子来满足虚荣心。他不能输给过去岁月里的裴尚轩,特别是那一个自己为韩以晨付出了刻骨铭心的代价。他希望寻找到更美的一张脸,来替代记忆中的她。 裴尚轩始终认为自己在意着韩以晨,尽管他从不肯承认。多年后他才发现,美丽的内心早已超越了外表的分量,他真正放弃不了的人是黎璃! 十二月下旬,黎璃获得了一个打工的机会,在工业博览会上担任现场翻译。她在上海展览馆外碰巧遇见了邱子安。 除了社团活动,两人平时在校园里遇到,仅做点头招呼。她本想装作没看到,但邱子安率先向她走了过来,她没办法回避。 “一直忘了说,你的书法进步了很多。”寒暄过后,邱子安挑起了话题。她刚加入书法社那段日子领教过邱子安的毒舌功夫,他把她的字批评得毫无可取之处,让黎璃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中国人了。 黎璃呵呵笑着,回答:“勤能补拙嘛。” 斯文男子推了推眼镜,赞同地点头说道:“书法虽说是年深日久才见功力,但聪明人加上勤勉,的确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算是夸奖?”她反应奇快,立刻接上话。 邱子安稍稍一怔,随即笑道:“就算是吧。” 邱子安长得很好看,斯文儒雅的气质,是那种可以让女人放心托付终身的男人。难怪情路不顺畅的汪晓峰常在黎璃面前调侃邱子安是上外头号杀手。 既然遇到了,等到收工后两人自然一同坐车回学校。学校门口摆着的路边摊,有一个在炸臭豆腐,香味勾引着黎璃。 “你吃不吃?我请客。”一元钱买八块,她怕自己吃不下浪费,想拖他下水。寝室里大家制订了减肥计划互相督促,八点过后谢绝一切零食,此刻她闻着香味实在忍不住了。 节食,违背人性! 邱子安没反应过来她想吃什么,下意识“嗯”了一声,他的疑问语调被黎璃听成了陈述语气,掉头跑到炸臭豆腐的摊位前买了一份。 “一人四块,我很公平。”黎璃在泡沫塑料盒里放了很多酱,递给他一根牙签。待他接过,她立即用牙签叉了一块蘸了酱的臭豆腐放进嘴里。刚出油锅的食物烫嘴,她一边叫着“哇,好吃好吃”,一边张开嘴巴用手拍着扇风。 “这个好吃吗?”邱子安狐疑地问。他对名字里带有“臭”字的东西敬而远之,先入为主认定难吃。 黎璃消灭了第二块,含含糊糊说道:“尝试的意思,不就是让你先尝一口嘛。” 他看看黎璃,叉起被炸成金黄色的臭豆腐,淡然地说:“我第一次听说尝试是这个意思。”说着,咬了第一口。 邱子安在那个夜晚觉得黎璃有点特别,说起来让人不敢相信,她竟然是用四块臭豆腐打动了他的心。 汪晓峰第一个看出邱子安在追黎璃,被黎璃猛k一顿骂了两句“无聊”兼请吃了一顿饭。黎璃不相信出色的邱子安会喜欢自己,按照母亲的说法她属于横看竖看倒过来看都找不到半点漂亮影子的女生。 “女人,不会全都是因为美丽才被爱。”汪晓峰的调匙伸进她的土豆泥里,偷舀了一勺。他们坐在灯光明亮的肯德基里,底楼靠窗的位子。 “这句话应该告诉你的男性同胞。以上,鉴定完毕。”黎璃喝着橙汁,闲闲地调侃。 汪晓峰猛摇头,一脸痛心疾首地说:“黎璃,你不能为了一个可能是近视,可能是青光眼,还有可能是白内障的男人,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黎璃想了想才明白这三个眼科疾病说的都是裴尚轩,她不甘心汪晓峰诋毁他,赌气辩驳道:“那你呢,怎么不见你来追我这个丑女人?你不是在那船上,根本早就在水里了。” 汪晓峰怔愣,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半晌后才摇着头叹息道:“你没救了,黎璃!裴尚轩有那么好,值得你这么维护他?朋友和喜欢的人,差别就在这里对不对?你自己想想,他对你和你对我,态度是不是一样。你是聪明人,用不着我再说下去了。” 黎璃死死地咬着嘴唇不说话。心中颇为后悔,毕竟汪晓峰的出发点是为她好。嗫嚅半天,她扬起睫毛偷偷观察他的神色,不安地道歉。 “我不是气你。”汪晓峰叹了口气,“算了,我不说了。”想想还是郁闷,遂夺过她那份土豆泥,三下五除二扫进肚中。 汪晓峰是个好男人,可惜打动不了黎璃的心。十四岁那年,有个少年莽撞地闯进她的心田,再没离开过。 有时候,并非价值连城的贵重才能打动人,往往是平凡日子里突然的温暖更让人动心。黎璃便是如此,将十四岁生日那天得到的温暖延续了一生一世。 邱子安捧着一束玫瑰站在黎璃面前,她才相信他真的在追求自己,错愕之余难免受宠若惊。德语系堂堂才子,学校头号女生杀手。黎璃承认自己也是个平凡虚荣的女生,她在那一刻原谅了裴尚轩对美女的偏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了解聪明的头脑、善良优秀的内在之前,人们首先看到的是脸。 她收下生平第一束红玫瑰,心跳如常。黎璃决定给自己一个机会,试着忘记柳千仁带给自己的噩梦,以及学会放弃裴尚轩。 一九九八年元旦,黎璃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封面是梦幻的粉红色。她希望这是自己最后一次买日记本,最后一次写下新年愿望。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她端详着光滑簿面上漂亮的楷书,带着几分欣慰。练了几个月毛笔字,没想到钢笔字水平也大大提高了,算是无心插柳吧。 就好像加入书法社团,她压根没想到会有个白马王子在等候自己。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四日,星期六,黎璃和邱子安去电影院看《泰坦尼克》原版片。这部横扫全球票房的好莱坞大片号称超级催泪弹,邱子安拿出折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笑称自己已做好万全之策,以备她不时之需。 黎璃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胸膛,“有进步,以前你严肃得要死,现在会开玩笑了。” 他按着胸口被她撞击的地方,俊秀的脸庞掠过一丝不快。黎璃惯于察言观色,立即收起了笑声。 “怎么了?”刚才明明气氛融洽,怎么说变就变了? 他摇摇头,借口去给她买爆米花走开了。黎璃隐约觉得他在不满,但想不明白为了什么。难道是因为自己批评他以前很严肃吗? “黎璃!”背后传来她熟悉的声音,微带着诧异。她一下子慌乱,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裴尚轩。老天,上海这么大,怎么偏偏在这里遇到! 裴尚轩以为自己认错了人,可前面女孩的背影和站姿越看越像黎璃,遂冒着认错的风险喊了一声。见对方没动静,他想也许真的认错了。裴尚轩拉着女友的手刚想离开,她却回过了头。 的确是黎璃,大大方方冲他挥挥手,说了句“hi”。 “丫头,你在这里干吗?”他拖着女朋友上前,来不及介绍她们认识就先奔主题而去,“一个人看电影?” 今天是情人节,满大街成双成对的情侣。 “我男……boyfriend,他去买爆米花了。”黎璃自我打气半天,男朋友这个称呼仍然说不出口,不得不改用英文。 裴尚轩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好像跳上岸的鱼嘴巴徒劳地一张一合。就在气氛空前尴尬之际,邱子安拿着一满杯爆米花走了回来。 黎璃松了口气,主动为他们作介绍。 “这是我男朋友邱子安,裴尚轩是我的死党,这位漂亮小姐是他女朋友。” “你好。”邱子安微笑致意,彬彬有礼。 裴尚轩看看邱子安,再看看黎璃,失落感油然而生。他无法解释这一诡异现象,似乎恍然大悟多年的死党终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女友,别人的妻子。而在这一刻之前,他根本没设想过这一可能性。 裴尚轩和黎璃告别后,女友拉着他去逛太平洋百货,说看中了一款眼影要征求他的意见。裴尚轩意兴阑珊,敷衍地说:“你已经够漂亮了。”顿了顿,又刻薄补充道:“比刚才见过的那个不知漂亮多少倍,你看她都能找到个不错的男人,你担心什么。” 女孩咯咯笑起来,娇嗔地瞥了他一眼,捏起粉拳轻轻捶了捶他的肩膀。 “尚轩,你坏死了。不过你的样子,看上去好像在吃醋呢。” 吃醋?他吓了一跳,我在吃那个男人的醋?这不可能! “胡说八道,你小说看太多了。”他不耐烦地抬起下巴,嘴角线条在一无所觉的情况下绷得死紧,“你不是要买眼影吗?动作快一点,商场里空气太差。” 女孩“嗯”了一声,体贴地让他在原地等自己,快步走向欧莱雅专柜。裴尚轩站在超级名模巨大的广告画前,无法克制地想着电影院里那一对。 这丫头,没一点男女经验,不要上当受骗才好! 他把自己的反常情绪归咎于担心,在一九九八年情人节这一天,裴尚轩被黎璃有了男朋友的事实弄得心烦意乱。 黎璃差一点喜欢上邱子安,真的只差了一步。 她对爱情电影说不上热衷,最近一次进电影院是去看《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考到北京的李君暑假回来,请客她去看的。 她本来说好和李君一同报考北京的大学,但因为裴尚轩的一句话改变了主意。他只说了一句“黎璃,不要去那么远”,她就心甘情愿留在了上海。 李君到北方读了一年书,比高中明显消瘦,据说是饮食不习惯。一回到上海,李君先拉着黎璃去城隍庙吃小笼包。 李君带着一个男生一同回上海。男孩个子很高,笑起来相当腼腆,不声不响坐在一边吃虾肉小馄饨,黎璃问李君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同学,想来上海玩,就带他一起回来了。”李君大大咧咧地回答,临走时买了一包五香豆让他带回北京作为上海的土特产送人。黎璃分明觉得这两人之间有暧昧涌动,晚上打电话糗她口是心非。 李君的口吻颇为无奈,“黎璃,有时候,如果是自己并不想要的喜欢,那会变成一种负担。” 她听了心有戚戚焉,仿佛预见自己向裴尚轩告白会带给他的困扰。黎璃不想让他为难。 坐在黑漆漆的影院中,荧幕上杰克对露丝说:“you jump,i jump。”四目相视,眼神里有激情的火花迸射。黎璃知道他们会相爱,爱情故事到处是千篇一律的俗套。 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坠入爱河,猜想若是泰坦尼克不沉没,他们能不能真的天长地久。爱情或许是不顾一切,但婚姻肯定会遇到般配的问题。不过电影和童话故事一样,基本上到“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结束,她倒是更喜欢《克莱默夫妇》这样的片子,现实而深刻。 邱子安在她左边,安静专注地看电影。黎璃偶尔转过去看看他侧面柔和的曲线,在黑暗中让她微微地动心。 至少,他们在学历上相配。 黎璃走神了,直到泰坦尼克开始沉没。她的眼眶不由自主湿润,为了灾难面前人性的伟大与生命的卑微。 一方手帕递过来,是邱子安为她一早准备的。 黎璃接过去抹眼泪。新洗过的手帕,带着淡淡的肥皂香,和他给人的感觉一样,温馨舒适。 工作后黎璃看到某个作家写过:女人很容易会爱上给自己擦眼泪的男人。她想起自己就差一点喜欢了别人,幸好邱子安只是把手帕给了她。 看完近三小时的电影,外面下起了雨,缠缠绵绵细密如针。邱子安脱下外套,罩在两人头上跑到车站。 二月十四日的夜晚很冷,刚才脱衣服受了凉,他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这么小的雨,没什么关系。”黎璃不好意思,尽管他的举动让她觉得很体贴,但理性认为冒着感冒的危险追求浪漫,实在属于得不偿失。 他从衣袋里摸出另一方手帕,捂住鼻子又打了一个喷嚏,含蓄斯文地微笑,“我生病,总好过你生病。” 她忍俊不禁,笑得眼睛眯成了细缝,“邱子安,这句话听起来好像‘you jump,i jump’,汪晓峰还说你根本不会说甜言蜜语呢。” 他脸上起初还含着笑容,在听到她提起汪晓峰的名字后,沉下了脸。黎璃敏感地察觉到他的异常,联想到方才他突然的严肃。 “黎璃,我不希望你和其他男生过于接近。”邱子安看着她,貌似轻松一笔带过。她猝不及防,一下子找不到说辞,睁大眼睛瞪着他。 车来了,他们一前一后上车,坐在最后一排。公交车穿行于夜上海空荡荡的马路,寂寞的霓虹在潮湿的地面投射冷艳迷离的光,白天喧嚣的拥挤与此刻的静谧成了对比。 黎璃不说话,摇摇晃晃的车让她和他时不时肩膀相撞。她看着他的侧面,心动的感觉找不到了。 “是吃醋还是命令?”寝室楼下,黎璃跑出来重新叫住邱子安。她站在他面前,虽然个子不高,但气势不输人。 邱子安挑了挑眉,恍若不解。黎璃重复了一遍他说过的话,末了说道:“我想你误会我和汪晓峰的友情了。” “不是误会,是希望你停止。”他推了推眼镜,索性把话说清楚,“汪晓峰,还有刚才碰到的那个人,我不想看到自己的女朋友有复杂的男女关系。” 他说得这么直接,黎璃哑口无言。邱子安抬起手,轻柔地抚摸着黎璃的头发,“黎璃,我相信你是洁身自爱的好女孩,一定会体谅我的苦衷。” 她不可能喜欢他了。 在黎璃向邱子安提出分手之前,她先被裴尚轩盘问了半天。时间是情人节之后第二天,他约她去吃串烤。 省略旁敲侧击,裴尚轩见到黎璃第一句话便是:“年龄,籍贯,家庭背景,所学专业,有无不良嗜好,以前有没有交过女朋友,交过的话有几个,暂时就先这些问题,以后想到再补充。” “干嘛?”她眨着眼睛,被他连珠炮般的问题砸得尚未反应过来。 裴尚轩不满地冷哼,接着出于习惯拼命揉了揉她的头发,“丫头,有了男朋友也不告诉我。要不是昨天碰到你们,你是不是打算到时候发张结婚请帖就当通知我了?” 原来为了这个。黎璃耸耸肩膀两手一摊,“没必要了,我打算分手。”她轻轻松松没事人似的,让裴尚轩看着替她着急。 “黎璃,昨天你才告诉我他是你男朋友,对吧?”把烤好的羊肉串抢到手里不给她,裴尚轩拍拍桌子示意她别想着吃,认真听自己说话。 “你这个分手也分得太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了吧。”他一时口误,将两个成语混在一起用了,黎璃扑哧笑了起来,碰翻了可乐杯子。 “黎璃,你严肃点。”见她不肯好好配合回答问题,裴尚轩有点生气,“你根本不是这种人,不会拿感情开玩笑。是不是他要和你分手?” 她收起笑容,目光专注地凝视着他,从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找到真诚的关心。黎璃心头一暖,像十四岁那年生日感觉到的温暖。她说:“笨蛋,就是因为不想开玩笑,所以必须分手。” “理由呢?”他追问,直觉她隐瞒了细节。裴尚轩把黎璃视作最好的朋友,他看不得黎璃受到伤害。可惜他不知道,最早伤了她的人正是他。 最后,当他翻开十五本日记,他想自己确实是一个笨蛋。 她爱了他这么多年,而他竟从不曾察觉。 理由是什么,她不能告诉裴尚轩。邱子安的最后一句话让黎璃明白自己是与幸福无缘的人,就算她能走出柳千仁的阴影,这世上又有多少男人能够坦然接受同一个不纯洁的女人共度余生? 一九九八年的上海,“性”依然是一个隐晦的名词。即使暗流涌动,仍无法正大光明。在二零零五年,当安全套自动贩售机随处可见,当未婚先孕堕胎案例时常见诸报端,黎璃不清楚自己该庆幸束缚女人的枷锁终于卸下,还是该悲哀道德的沦丧。 黎璃轻描淡写道:“你和女朋友分手,每次都有理由吗?” 裴尚轩在羊肉串上洒了孜然粉,递给她,“不合适就分手了。” 她低头咬下一块羊肉,火候过了有点焦味,都是他一心二用非要和自己说话。黎璃大口嚼着,含含糊糊说道:“我也一样,不合适。” 他不再问,垂着头专心烤鸡翅膀。黎璃的视线停驻于对面的俊脸,从半垂落遮住前额的碎发慢慢往下,滑过英挺的眉毛,高高的鼻梁,最后到薄薄的嘴唇。 裴尚轩是个好看的男人,但绝不是她见过最俊美的一个。可是她最喜欢的人只有他,不管将来他变成什么模样,他给她的温暖永远鲜活。 冷空气光临上海,他们出门时天空飘着雪花,一片片落在肩头。黎璃仰起脸望着天空,伸手接住雪花。六角形的雪落入掌心,立刻融化成水。 “下雪了。”有一年春节上海下了一场大雪,年初一那天他们在弄堂里碰到,聊完自己拿了多少压岁钱后裴尚轩提议去虹口公园赏雪景。 两人身上都没带钱,他带着黎璃绕到后门,趁四下无人翻墙入内。 鹅毛大雪下了一夜,地上积了厚厚一层。虽然同北国没法相比,但依旧让甚少经历雪天的他们兴奋不已,在附庸风雅吟了两句书本上学来的诗歌后,马上原形毕露打起了雪仗。 裴尚轩和黎璃在虹口公园内堆了一个小雪人,没有眼珠,也没有鼻子,仅仅是圆滚滚的身子上安了一个圆圆的脑袋,很难看。 他哈哈大笑,指着雪人又指了指黎璃,跳着脚说道:“和你好像。” 她歪着头看,的确和自己一样丑。黎璃咧着嘴,笑得比平日里更灿烂。 那天她的手冻得冰冷,裴尚轩在回家的路上,将她的手放进衣袋里温暖。 黎璃终于想起来了,在岁月里遗失的片段。她转过脸看了看身旁高大俊朗的男人,他的视线射向天空,专注凝望从天而降的雪。 “冷吗?”他收回眼光,发现她的手赤裸着暴露在空气中,皱了皱眉头,“又忘了戴手套。”嗔怪的语气,仿佛下一秒又会批评她不懂照顾自己。 裴尚轩牵起黎璃的手,轻轻握着,放入大衣口袋中。 任时光匆匆,身边红颜如走马灯转换,能享受这一宠溺动作的人只有黎璃。他忘了告诉她,也忘了问自己为什么。 一九九八年世界杯阿根廷和英格兰八分之一决赛那一场,黎璃和汪晓峰在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里看了一百二十分钟,以及随后的点球大战。 “精彩,太精彩了。”阿根廷的任意球,英格兰欧文的反击都让汪晓峰忍不住大声叫好,黎璃第一次和男性友人一同看球,起初有些拘束。 看到英格兰进球,黎璃就着急。她一不迷贝克汉姆,二不迷欧文,一心一意支持自己的阿根廷,虽然球队里依然没有卡尼吉亚的身影。她很不满意汪晓峰为英格兰加油,中场休息时气呼呼质疑他立场不坚定。 汪晓峰一脸坏笑,乐呵呵说道:“博爱主义好啊,就算对一个失望,马上还能找到另一个替补,你不觉得专情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黎璃默然,拿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口。汪晓峰总是明里暗里揶揄她对裴尚轩的痴心,她明白他是一番好意,希望她能幡然醒悟,但是心里仍旧不舒服。 喜欢裴尚轩,那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汪晓峰问过黎璃究竟喜欢裴尚轩哪一点,以至于这么多年都舍不得放下他。通常来找他诉苦的女生总是期期艾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毕竟爱情很多时候属于非理性行为,往往就是一时冲动突然堕入了情网。可是黎璃回答了他。 “温暖,只有他给我这个感觉。”她不可能忘记,在冷冷的冬天,从少年那里得到的暖意。 她出生在冬季,命中注定是向往着温暖的人。 所以汪晓峰无话可说,再次确认黎璃是个死心眼,不到黄河心不死。他不清楚为何她不愿意告诉裴尚轩,情愿默默地喜欢着。 汪晓峰暗自认为黎璃其实在病态地享受着暗恋,天长日久的痴情成为一个动人的故事,首先感动了自己,于是囿陷其中无力自拔。 黎璃从不为自己申辩,独自舔伤痕,默默等待伤口结痂。在她拒绝邱子安之后,时不时听到为白马王子鸣不平的议论,她依然故我,把流言飞语抛在空气里。 有一个人说她不会拿感情开玩笑,对于黎璃来说已经足够。她就是太认真对待感情,没办法欺骗追求完美的邱子安。 她的身体已不纯洁,而她的心灵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喜欢裴尚轩,所以黎璃坚决要求分手。 听到她提出分手,邱子安显然吃了一惊。许是出色的他从未遭受如此彻底的拒绝,他神色古怪地看着黎璃,问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她只回答了两个字。 “我想要个理由。” 黎璃低着头,刘海遮住了前额。她踢着脚下的小碎石,决定选一句最不会伤害人的话。“你太优秀,让我有压力。”抬起头,她神色平静,直视斯文儒雅的面庞,“而我,想活得轻松一些。” 早晨六点,英格兰后卫将球踢向了法兰西深黑色的夜空,阿根廷人战胜宿敌英格兰闯入八强。这两个国家因为马岛战争,因为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成为一对死敌,也许仇恨永远纠缠不休。 黎璃在这一天想:生活,怎么可能有真正的轻松呢? 接到初中同学提议聚会的电话时,黎璃稍稍有些意外。除了高一那年聚过一次,这些年她几乎与大家断了联系。原因说来仍是为了裴尚轩,那次聚会中她的老同学们全都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议论裴尚轩和韩以晨的是非,此后黎璃便用“忙”作为借口推托。 她认为像自己这样对聚会不甚热心的人早该列入放弃的黑名单中,不料竟还有人记得她。黎璃愣了半天,才认出这个声音是当年坐在自己后面的女生,号称全班最老实的陈倩。 陈倩和她闲聊了几句,叮嘱黎璃一定要来,末了顺便提起裴尚轩的名字,声称好久不见若是联络得上,请他务必出席。 黎璃“哦”了一声,并未替他应承下来。她不清楚裴尚轩对待旧日同学抱着何种心态,特别是那一日很有可能会遇到另一个人——韩以晨。 去与不去,这个决定或许同时意味着他们是否能真正放开那段往事。 黎璃这样想着,挂断了电话。 进入四年级,课程少了很多,大家忙着写论文、找工作、考研。学校也体谅学生的难处,毕竟随着毕业分配改革自主择业的推广,解决出路问题成了最迫切的要求。虽然综合前两年看,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十分抢手,但在没有定下最终目标之前,人心浮躁。 黎璃的室友各自都有目标,曹雪梅打定主意继续深造,三年级下半学期就开始准备考研的材料了;张玉琴则打算出国,托朋友搜集了国外多所大学的资料,全寝室被她动员帮忙参考,黎璃居然在自己被分配到的那一叠里看到了南加州大学的打印件,于是想起柳千仁也在那里,不动声色将材料翻了过去。 隔着一个太平洋的距离,她的日子轻松多了。 星期三下午空闲,黎璃跑去七浦路裴尚轩的店面找他商量同学聚会的事。他给了她手机的号码,还有call机,但每次说不上几句话他就忙不迭挂断电话做生意去了,让黎璃对着听筒猛翻白眼。 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在七浦路小有名气。有几个小混混曾想过敲诈勒索,结果被裴尚轩揍得哭爹叫娘找不着北,这件事后人人都知道他不好惹。 星期三是工作日,顾客相对稀少,裴尚轩难得抽出时间听黎璃把话说完,“你去不去?”黎璃今天过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问这句。 英俊的男人半垂着头,手指在计算器上飞速移动,似乎正在全心全意算账。黎璃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液晶屏上显示的是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便顺手按了c键,咧着嘴嘲笑他的逃避,“裴尚轩,让流言飞语消失的方法就是大大方方站到别人面前,只要你证明自己过得很好,你看谁还敢对你指指点点?” 裴尚轩默不作声,别转视线望着店外的水泥地面。黎璃挪动脚步转到裴尚轩面前,强迫他面对自己,“裴尚轩,你自己也说没有做错事,为什么不敢坦荡荡走出去?” “你没经历过,你当然说得轻松!”他赌气吼了一句,黎璃的表情霎时僵硬。他的委屈可以朝她发泄,而她经历的噩梦却连展现伤痕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独自舔舐伤口。 黎璃后退半步,耸了耸肩不屑一顾道:“胆小鬼,我懒得管你。” “求之不得。”裴尚轩冷哼,懒得掩饰不耐烦。他觉得黎璃正逐渐向多管闲事发展,越来越啰唆,每次和她通话他都感觉厌烦,三言二语便急不可待挂了电话。刚开始他心里还有些负疚,觉着对不起多年的死党,但渐渐习以为常。 惯性宠坏了裴尚轩,他任性地挥霍着黎璃的友情。他以为她会一直在那里,等着他回头。 她是冰雪聪明的人,察言观色亦是强项,自然没有错漏他的神情。联想到近期他的“忙碌”,黎璃恍然大悟。她的嘴角微微勾起,讥诮写在笑容里。 说什么一辈子的朋友,说什么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果然和他以前说过的话一样,仅仅是信口开河,当真的人是傻瓜。 “裴尚轩,随便你怎么想,我问心无愧。”黎璃转身,向门口走去,“我从来不觉得和你做朋友是一件丢脸的事。” 裴尚轩动了动嘴皮想叫住黎璃,但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样,她不会再来烦自己了吧? 她在店铺门口略停了停,像是在等他叫住自己。“你不想去,另一个理由是不想见到某个人,对吗?”她的声音不大,却刚好传入裴尚轩耳中,震得他耳膜疼痛。 他没发出声音,眼睁睁地看她离开。黎璃说得没错,他真正恐慌的是不知道用什么心态面对韩以晨,没来由地心慌意乱,远胜于恐惧遭人在背后嘲笑。 黎璃从七浦路走回学校,漫长的一段路,像一辈子都走不完。上海的九月俗称“秋老虎”,天气闷热,行人挥汗如雨。阳光灼人火烫,鼻腔吸进的空气也带着高温的热度。 她漠然行走,后背汗湿,薄薄的衬衣紧紧贴在身上。黎璃经过放学后的中学门口,夹在一大群背书包的孩子之间。在他们稚嫩的面庞上,她看到了自己与裴尚轩的过去。 再也回不来的过去。 站在上外校门口,背后的大连路汽车喇叭声沸反盈天,令人心愈加烦躁不安。黎璃告诉自己这辈子的路走完了,她终于可以放弃他了。 聚会的时间和过去一样,定在国庆节。初中毕业后大家风流云散,各自有不同的发展,未必是人人“一心只读圣贤书”,以考大学为目标。据陈倩相告有好几个已成为上班族,休息日未必人人有空,所以组织者通知大家十月二日聚会。 陈倩说话的语调仍同过去一样,小心翼翼生怕被人指责似的。她一边听着一边回想从前,记忆又一次鲜活起来。 想起了裴尚轩对自己的嫌弃,她咬住嘴唇,舌尖舔到了血。 黎璃心情不好。出门前犹豫半天,心想假如现在刮起八级台风或是下冰雹,自己就有充分的理由不去。可惜阳光明媚,秋高气爽。 第12章 :补偿我的损失 她迟到了一刻钟,刚走到包房门口便看到胖了一圈的张勇冲自己猛挥手。黎璃迅速堆起笑容走过去,夸张地质疑张勇是不是吃了发酵粉,怎么胖成这个模样了。 烫了波浪长发的吴丽娜咯咯地笑,纤纤玉指往黎璃脸颊戳了两下,“黎璃,你这张嘴巴还是这么毒。” “我?不可能吧。”她轻松地开着玩笑,热情招呼已到的同学。目光四下一扫,并未看到韩以晨的身影。 “有些人搬了家,电话也换了,看来全班想要再聚在一起,有点困难呢。”吴丽娜将披散到胸前的长发掠到脑后,拖着黎璃在她身边坐下。她瞧了瞧左手位的人,是当年班里另一个大美女邱月蓉,画着艳丽的玫瑰色眼影。 黎璃落座,想起多年以前自己对她们说过“美女double”的理论。若是两个美女之间再加一个丑女,对比效果就更明显了。她在心里冷笑,安之若素坐下了,顺势揶揄邱月蓉和吴丽娜,“两位美女陪我一个人,我怕被男生的醋淹死。” 大家都笑了,邱月蓉还夸张地拧了拧黎璃的手背,假意谴责她居然敢开自己的玩笑。突然席上有人问起黎璃裴尚轩来不来,她顿了顿,神色自若地撒谎,“我搬家了,好久没和他联系。”快六点钟了,她想他应该不会过来。裴尚轩,他在意的人里面,独独没有黎璃。 “大家都很关心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体育委员郭大宇以前喜欢过韩以晨,对于被裴尚轩抢走了梦中情人心存芥蒂。黎璃记得上一次聚会也是他最先提到这个话题。那时她见不到裴尚轩,现在却是和自己约定——不再想他。 她伸出手按上桌子中央的旋转餐盘,一边和大家调侃英语里把这个称作zy susan”,一边将茶壶转到自己面前,倒了一杯茶。“和我们大家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淡淡的讽刺,聪明人一听便知。 吴丽娜声音尖利,边笑边说:“黎璃,你还像以前那样帮着裴尚轩。” “在背后说我坏话啊,美女。”包房门口传来戏谑的声音,黎璃回过头,意外地发现裴尚轩站在那里。 “诸位同学,好久不见了。”他神采飞扬,锐利的视线飞快地将包房内每个角落都扫了一遍,并未见到美丽的容颜。他暗中松了口气,手臂一伸拖进来一个漂亮女孩,“不介意我带女朋友过来吧?” 黎璃转头瞧着面前的茶杯,眼不见为净。 这顿饭颇有意思,裴尚轩甫一落座便接过被大家推来推去的点菜权,翻着菜单报了一串菜名。坐在他旁边的邓剑峰和他一同看菜单,表情诡异。黎璃直觉是裴尚轩点了最贵的菜,否则那服务员干吗笑得像朵喇叭花似的? 末了,裴尚轩合上菜单,笑眯眯环视在座诸人,“不知道够不够?”他的视线跳过了黎璃,而她也不看他。 邓剑峰拼命打眼色,于是大家心知肚明那几个菜加起来不便宜,左顾右盼拉着旁人一起说:“够了够了,不够再点好了。” 裴尚轩拍拍女友搁在桌上好看的手,风流倜傥一笑,“我们俩出去吃饭都要这么多,难道大家都减肥?” 女孩哧哧笑,笑得在场的人好不尴尬。 黎璃抬起头,鄙夷不屑的眼神。裴尚轩显然听进了她的劝告,耀武扬威来炫耀自己“过得很好”了,活像财大气粗的暴发户。 他的目光在她的方向停下,看到她脸上的轻蔑——在他们相识的这些年里第一次出现在这张圆脸上的神情。裴尚轩不以为然,保持着愉悦笑容,甚至带着点恶狠狠的宣战口吻说道:“老同学好久不见了,这顿饭我来埋单。” 裴尚轩用一桌酒席加一个美女堵住所有人的嘴巴,他证明了自己过得非常好,比大家都要好。 只是黎璃淡漠的神情成了这个夜晚最不协调的记忆,比韩以晨的缺席更让他耿耿于怀。于是在和昔日同窗含笑道别后,他甩开漂亮女孩缠上来的手臂,沉着脸叫她自己回家去。 “尚轩,你干吗生我的气?我又没说错话。”女孩不乐意,嘟着嘴撒娇。 裴尚轩不予理睬,挑着眉一言不发,又摆起了酷哥的架子。见状,女孩识趣地闭嘴,乖乖转身走人。 他迈开步子朝黎璃回家的方向追去,在满街灯火中找寻熟悉的身影。国庆放灯已成了上海传统节目,出门看灯的人络绎不绝,摩肩接踵的拥挤让裴尚轩不住咒骂人多。 裴尚轩眼尖,在灯火通明的肯德基门口发现了她,黎璃被一群涌出店门的年轻人暂时堵住去路,停下了脚步。 “黎璃!”他放声高呼,生怕身形矮小的她再度举步重又湮没人海。 黎璃听到了,转头寻找叫自己的人。裴尚轩绕过前面不紧不慢走路的情侣,朝她奔来。 停在她面前,看到她生疏的表情,他一时间想不起该如何开口。嗫嚅半天,粗声说道:“丫头,干吗不坐车?” 她从鼻孔里哼出冷笑,“笨蛋,没看到交通管制吗?”黎璃朝前走,不想多理会他。 “可以叫出租车绕道走,你家离这里又不近。”他两三步追上,走在她身边。刚才在人流如潮中找不到她的焦急不见了,他的脚步透出几分轻快。 黎璃瞥了瞥他,裴尚轩穿着一件做工很不错的衬衣,是她向来讨厌的藕荷色。可他穿得很好看,衬衣有两颗扣子没扣上,露出一部分胸肌,魅惑诱人。刚才吃饭时他就坐在她对面,黎璃一直在鄙视自己的心神不宁。不只是她,同班其他女孩对裴尚轩的关注度也高于别的男生。原因大家心照不宣:英俊的外表已有巨大的吸引力,何况这个男人还很有钱。 他是个帅哥,比大学象牙塔里的男生多了一份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来的成熟。黎璃暗中叹气,觉得每个迎面而来的女孩似乎都在偷看他。 她决心放手,在转身后犹恋恋不舍回头观望。没出息!黎璃狠狠鄙视自己,嘴角漾开讽刺的微笑,“你不知道我赶流行在减肥?”她引用了他刚才说过的话。 裴尚轩按住黎璃肩膀,迫使她抬头与自己对视。他心里窝着火,还有一点点委屈,明明是她教他不要逃避,要证明自己“过得很好”让所有人彻底闭嘴,现在反像是自己吃力不讨好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黎璃,把话说清楚,你什么意思?” 她不会给他机会了解,真正让她不舒服的是他带来的女孩,她嫉妒所有能顶着“女朋友”这一头衔正大光明走在他身边的人。但是,她有什么资格看不惯裴尚轩当着自己的面与别人态度亲热?她和他非亲非故,充其量不过是从中学开始的死党而已。 她扭动身体挣开他的手,退开半步保持距离。 “裴尚轩,我今年大四,要考专业八级,高级口译,要写论文,要找工作,我没那么多空闲时间来担心你。”她看着行道树上挂着的彩灯串,眼神寂寂。 裴尚轩心里猛地一紧,像是从高处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说不出的怪异。为了甩脱这股别扭,他挑衅道:“你不来烦我,我要烧香谢谢老天保佑了。” 她终于把视线转向他,竟如释重负叹了口气,“这样最好,互不相欠。” 互不相欠?裴尚轩没听懂。 黎璃的导师找她谈过话,希望她能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黎璃表面上柔顺地回答“我会仔细考虑一下”,实则一早作了决定。她要找工作,减轻柳之贤的负担。 柳千仁虽然有奖学金,闲暇时间还找了一份兼职,但柳之贤仍然每个月给他汇几百美元生活费。为此他不得不天天替学生补课,到了双休日更是一天开四个补课组。 黎美晴心疼丈夫的操劳,免不了对黎璃抱怨柳千仁的母亲袖手旁观太过分了,这个儿子她至少也有份儿。这话听在黎璃耳朵里,自然联想到黎美晴借题发挥暗示自己不能再给柳之贤添乱了。 她一字不提导师劝自己考研,倒是柳之贤在一次晚饭时关心询问起她有何打算。 “我想把高级口译证书考出来,找工作机会更多。”黎璃开学后报读了高级口译班,她用奖学金付了不算便宜的学费。起先黎璃还有些犹豫,想专业八级也就够了,但汪晓峰用“没有投资就没有回报”这一理论说服了她,黎璃下决心要拿到这张“上海市紧缺人才证书”。反正从小到大,自己除了会读书之外没有其他天赋。她习惯集中全部精力做一件事,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黎璃,你的成绩不错,想不想读研究生?”柳之贤认真问道。 黎璃心中一暖,说不感动是虚伪。她想几年前自己的决定并没有错,她做不到把这个和蔼善良的好男人唯一的儿子送进监狱。虽说每个人必须为自身作为负责,但有时候义理人情不能兼容。 “叔叔,我读了这么多年书,想早一点工作。”她婉言谢绝。 柳之贤遗憾地摇头,感慨道:“等你工作了,就会觉得读书好。不过,我们尊重你的选择。” 黎美晴看了女儿一眼,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给她。 黎璃晚上辗转难眠,这是柳千仁的床。柳之贤把千仁的房间打扫干净给她住,黎璃本想拒绝,但继父“空着也是浪费”的理由更有力,她硬着头皮搬进这间仿佛仍留存他气息的屋子。 特别是这张床,尽管换上她的床单、枕巾,连棉花胎都是自己那条,她依然觉得柳千仁的影子无所不在。 黎璃开了台灯,拥被而坐。橘黄色的温暖灯光令人安心,她披衣下床跑到书橱边,随手抽了一本书重新回到床上,从眼镜盒里取出在家才戴的框架眼镜。 一不留神捞过界,黎璃拿了柳千仁这半边书架的书——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她看过这本小说,而且还是原文书,她本想即刻放回去。 不知为何她没有下床,反而掀开封面。扉页上有柳千仁的题字,漂亮潇洒的钢笔行楷。他手书的是米兰昆德拉说过的话:“生命的本身是沉重,人们渴望的轻松根本不存在。” 黎璃默默翻过,一页页看下去。中文版有不同的韵味,她一边阅读一边回忆原文,顺便当做翻译练习。 读完一页,视线移向旁边那一页开头,页眉处与印刷字体完全不同的几个汉字突然跳入眼帘,黎璃眨眨眼确认这不是错印。 “生日快乐!”和扉页上的题字出于同一人之手。 黎璃没在意,当他是信手涂鸦,兀自看文。翻页时无意中瞧见页数,第125页。随着书页翻动,薄薄的纸张透出了前一页的“生日快乐”,黎璃忽然怔忪。 125,十二月五日,是她的生日! 她看不下去了,摘下眼镜关灯睡觉。简简单单力透纸背的四个字,像是阴魂不散在脑海里盘旋,伴随着柳千仁的影子。 黎璃睡不着,无法克制地回想起四年前的七月。假如他们不是由于父母的关系才相逢,他和她的人生必定迥然不同。 她说不出自己有哪一点特质让柳千仁喜欢,他总是说讨厌她,却不知不觉让恨跨过了界限,变成了矛盾的爱。 她在黑暗中叹息,自己对于柳千仁,抑或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一九九九年三月,黎璃在交通大学考完高级口译笔试部分,来到太平洋电脑广场顺便探望裴尚轩。春节之前他找过她,问她大学里电脑课程学了些什么。黎璃把自己大一时候的电脑书整理出来,全送了他。 后来他打过一次电话,说自己不做服装生意了,在电脑城卖电脑。 黎璃的电脑知识停留在dos、windows3.2,裴尚轩在电话里嘲笑她落伍,说windows早就更新换代了,同时批评dos命令太不人性。 他笑嘻嘻地说:“你脑子聪明记得住这些命令符,可世上毕竟像我这样的笨蛋占了多数。” 黎璃也忍不住笑了,先前和他的不愉快烟消云散。 “难得,你有自知之明哦。”损他两句亦是她从小到大的爱好。 电脑城里音乐声震耳,由于是双休日,各家店铺前都是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裴尚轩告诉过她自己的铺位号码,她隐约记得在二楼,但等到自动扶梯将她送上楼,她却立刻在迷宫一样的布局中失了方向。 黎璃走到最近的一家店铺,店内人人都在忙,她好不容易插嘴问道:“请问,你认识一个叫裴尚轩的人吗?” 正在应付顾客讨价还价的小伙子抬起头,诧异地看看黎璃说道:“裴老大啊,左拐,一直往里走,美女最多的那家就是。” 她哑然失笑,道谢后朝裴尚轩的店铺走去,一路被好几个人问“小姐,要配电脑吗?”她起先还礼貌回答一句“谢谢,不用”,到后来索性目不斜视径直朝前走。 隔着摆放主板、显卡、内存条的玻璃橱窗,黎璃看着里面忙碌的人。 所谓的“美女”看来是他请的店员,一共三个,在不大的店堂内或站或坐,向顾客介绍产品做报价单。黎璃对比她们时髦前卫的装扮,难怪刚才替自己指路的青年一脸惊讶了。 “黎璃,你来了啊。”背后的声音吓了黎璃一跳,回头见到拿着纸盒的裴尚轩。 她点点头,“考完试,顺路来看你。” “等我一下,我把硬盘拿进去。”他很快走进店内,把手中的盒子交给离门口最近的女孩,匆匆交代一句后大步流星走回黎璃身边。 他的鼻尖覆着一层薄汗,黎璃从书包里掏出纸巾递给他。 “这里好热。”她找不到话说,只好抱怨中央空调温度设定过高。 “空气很不好。”裴尚轩附和,回头看看自己的店,“地方太小,等客人走了请你进去坐坐。”他抓抓头,不好意思说道。 “我和你还客气什么。”黎璃轻轻捶了他一拳,“生意好不好?”看这番门庭若市,想必生意兴隆。两人偶尔通电话谈起他的生意状况,他总是笑着打哈哈。黎璃就怕这家伙是打肿脸充胖子,把不好硬说成好。今天亲自过来看了看,她稍稍放下了心。 他笑容得意,嘴里却故作谦虚地说:“还好还好,这里租金不便宜。我们都把徐家汇叫做‘徐家贵’。”说着,哈哈大笑。 “老板,进来一下。”里面的美女似乎和客人谈不拢价钱,着急地冲他们招手,要他过去拍板决定。 裴尚轩示意黎璃在外面稍等片刻,回到店堂内拖了张摇摇晃晃的椅子坐下,接过美女店员手里的计算器。 黎璃站在外面,耳朵里一片由专有名词以及流行歌曲构成的嘈杂噪音,她和他真的就像在两个世界了。 她走进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裴尚轩回头。 “我先走了。”她大声说,怕他听不清楚。 他露出抱歉的神色,站起身踢开椅子急忙道:“我送你。” 黎璃摇头,把他按下。“我认识回家的路。”顿了顿,她的声音陡然降低,恍似自言自语,“你很好,我放心了。” 裴尚轩后来常常听到这句话,看似简简单单实则蕴藏无比深情。放心,她的一颗心全都是他。只要他好,她便安心。 可惜他不懂,他甚至暗暗嘲笑黎璃和自己老妈的杞人忧天有得一拼。 黎璃从四月份开始异常忙碌,论文答辩、工作面试、高级口译口试接踵而至,她的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 汪晓峰和她一样忙得天昏地暗,他们最近一次碰面是在大学对面的电脑制作室打印毕业论文。他选了一家德国公司的offer,目前在实习阶段。 “你呢,工作有眉目吗?”他一边整理打印出来的论文,随口问道。 黎璃参加过几次面试,悻悻然再一次证明才能比不上美貌受欢迎。英语专业最为普及,几乎每个学校都有英文系,竞争激烈。她对自己的笔试、口试都极有自信,奈何和那些身材高挑容貌俏丽的女孩一比,后者明显受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的偏爱。 有时候,并不是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人生大抵如此。 她嚷着要汪晓峰请客。临近毕业饭局多了起来,以饯行为名、以庆祝找到工作为名、以庆贺拿到国外大学offer为名……总之变着法儿找寻理由就是要聚在一起吃喝玩乐。 除了考上研究生的曹雪梅、一心等美国offer的张玉琴,寝室里另外几个都找到了工作,黎璃差不多一星期没在食堂吃过饭了。 汪晓峰带黎璃去虹口公园旁边的麦当劳吃晚饭,他们坐在二楼,听店堂里滚动播出任贤齐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汪晓峰乐不可支。 “有什么好笑?”黎璃瞪起眼睛。 他伸出手,探过去摸摸她的头,她不由想起另一个男人的习惯动作。 “黎璃,我就再做一次‘妇女之友’,请你做头发。” 不顾黎璃的抗议,汪晓峰把她拖到四川北路上一家挺有名的美容美发店,态度强硬地将她按上座椅。黎璃冲镜子里扬扬得意的男人怒目而视,“鸡婆!” “我是男人,看女人比你有经验,相信我没错的。”汪晓峰拿着厚厚一本发型书,和美发师认真讨论黎璃的脸型适合什么发型。 她看着镜子里的他,明白自己为何别扭。她希望让自己改变的人是裴尚轩,不是别人。 “黎璃,其实你很可爱。”汪晓峰合上书,看着镜子里的女孩慢慢说道,“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黎璃没说话,与镜子里的他默默地对视。 裴尚轩,那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她无法放弃! 黎璃毕业之前找到了工作,在一家美国独资企业做总经理助理。总经理paul是个一点中文都听不懂的美国老头,黎璃流利的带纽约口音的英语,让他十分满意。 面试那天,黎璃破天荒化了个淡妆才出门,让黎美晴愣了半天没回过神。五一劳动节期间,裴尚轩的父母请她到家吃饭,席间问起她找工作的事。她嘟嘟哝哝抱怨用人单位以貌取人。 裴尚轩恨铁不成钢似的表情,捏着她的脸批评黎璃如她这般年纪的女孩,哪一个会像她这样顶着两个黑眼圈就去面试。 黎璃委屈地说自己在准备论文答辩,被他严词驳斥为“狡辩”。吃过饭后,裴尚轩把她拖到太平洋百货欧莱雅专柜,从粉底液到睫毛膏买了一整套,专柜小姐乐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夸耀黎璃有这么体贴的男朋友。 裴尚轩刚想说话,她抢了先,“是个多管闲事的死党。”黎璃没好气地澄清误解,方才一瞬间他皱眉不赞同的表情,让她看了顿时意兴阑珊。 “什么叫多管闲事?”高大英俊的男人不顾形象大叫着抗议,“我怕你找不到工作,嫁不出去还养活不了自己。” 黎璃没告诉裴尚轩自己其实找得到工作,而且还是相当抢手的紧缺型人才。 她考取了高级口译证书,在人才市场给几家翻译公司投了简历后,当即有人问她有没有兴趣做同声传译。黎璃实习时做过一次同传,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不容懈怠,一天工作结束她累得一动不动。 黎璃很跩地说不做,即便同声传译每天报酬不菲。她对赚钱没有野心,没必要去受那种神经高度紧张的罪。 她和paul相谈甚欢。这个肥胖的美国老头慈眉善目,黎璃从以前就认为大多数胖子都是好人,于是最后选了这份offer,上班地点在偏远的浦东金桥开发区。她把毕业生就业协议表交给学校就业办之后,跑到太平洋电脑广场找裴尚轩,喜气洋洋地告诉他自己找到了工作。他一边在计算器上按了个modem的最低价给顾客看,一边抱怨她没事跑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去干吗。 “笨蛋,当然是去工作。你当上班是玩啊?”黎璃翻了个白眼。 来买modem的两个女生忍不住哧哧笑起来,互相使了个眼色,梳马尾辫的女孩娇滴滴说道:“老板,再便宜一点嘛。看在你女朋友找到工作这么高兴的份儿上,好不好啦?” 女朋友,谁啊?黎璃先是错愕,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们误会了自己和裴尚轩的关系。她瞄了一眼坐着的男人,他笑嘻嘻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她本想像买化妆品那天一样发表声明澄清,但是看看他的样子浑然不在意,黎璃不做声了。 是别人误会,是你不辩解,不关我的事哦!她在心里默念三遍,心安理得暂时享受顶着裴尚轩“女朋友”这一头衔的甜蜜感觉。 裴尚轩最终再让了五元钱,待两个女孩提着袋子兴高采烈走后,他马上勾着黎璃的脖子把她的头发乱揉一气。 “喂,丫头,就为了你,我亏本了。” 她用胳膊肘顶他,口头抗议,“得了吧你这奸商,就五块钱你还能亏本?”甜丝丝的幸福感一时半刻散不去,仅仅是他不辩解由着别人误解自己是他的女友就让黎璃开心,若是有一天真能与他携手同行,她不知道自己会兴奋成什么样了。想着,不禁悲从中来,喜欢裴尚轩终究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我不管,你要补偿我的损失。”他耍赖要她请吃饭,不经意间说出心声,“你上班的地方好远,平时见上一面不容易。” 恍惚令她想起四年前那一句——黎璃,不要去那么远! 正是这些无意义的柔情让她舍不得放手,好似候鸟追随温暖而飞,裴尚轩是黎璃生命中的暖色。 其他人再好,也比不上他。 二零零三年,黎璃坐在威斯汀酒店金碧辉煌的钻石厅内,望着英俊新郎和美丽新娘一桌桌敬酒,被宾客起哄当众亲吻做余兴节目。中国人的结婚喜筵有相似的热闹,不同之处在于主角。 金童玉女般的新人终于来到黎璃这一桌敬酒,她站起来端给他一杯红酒。帅气的伴郎嬉皮笑脸想要挡酒,裴尚轩拨开他豪爽地接过。 “你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朋友,这杯酒我非喝不可。”他看着黎璃,脸上的笑容甚是耀眼。 她也给自己满上,同样灿烂的微笑。 “是啊,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红酒杯碰在一起,然后他和她同时仰头饮尽杯中微酸的酒液,同座的人纷纷叫好。 黎璃在很久以前预见了结局,但是就像外婆对她说过的那样,她是一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一语成谶。 二零零零年元旦,这一天比过去或黎璃将要经历的未来任何一天都意义非凡。她幸运地活在这个世纪,赶上了千年的交替。 上一个千年,中国还处于封建王朝,历史上那个朝代叫做北宋。 一九九九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五,黎璃接到裴尚轩约她晚上去酒吧庆祝新年的电话。当时她正在酒店参加公司的annual party,端着盘子挑选生鱼片。paul的太太alice站在她旁边,比黎璃先听到电话铃声响。 裴尚轩陪她去买手机,她不喜欢诺基亚,选了摩托罗拉。后来不管是手机被偷还是升级换代,她都是摩托罗拉的忠实用户。裴尚轩不止一次取笑摩托罗拉该给她颁一个忠诚奖,她笑笑指责他喜新厌旧。 他不懂她的固执,更不明白她一生最大的执著是他。而她也不懂,这个游戏爱情的男人居然有一天会结婚,一点幻想余地都不留给她。 黎璃谢过alice的提醒,放下托盘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接听。裴尚轩磁性的声音传入耳中,邀请她晚上去酒吧迎接千禧年到来。 她前几天接到大学室友、高中同学聚会的电话,也接到过汪晓峰约她泡吧的电话,黎璃无一例外用“有约在先”推辞了。她在等裴尚轩,想和他一同迎接新千年。 他们在这一个千年相遇,下一次千年有谁能够等得到? 幸好在她失望之前,他打来了电话。 alice在她挂断电话后微笑着问了一句:“boyfriend?”黎璃顿时羞红了脸,结结巴巴解释那只是自己的朋友。 “单是(但是),lilian,你看起来,很形负(幸福)。”alice和paul参加了汉语学习班,虽然发音不标准,但依然抓住机会猛练中文。黎璃作为paul的助理,听惯了夫妻俩的中文,立刻明白alice在说什么。 自己的情绪,难道已经无法掩盖了?黎璃心头一紧,心想晚上决不能露出破绽,她不希望和裴尚轩落到连朋友都做不成的地步。既然他说是兄弟,那就做兄弟吧。 她在离开酒店前去了一次洗手间,和从里面拉开门出来的女人打了一个照面。黎璃愣住,对方显然也颇感意外,两人在门口尴尬地僵立。 黎璃率先恢复镇定,挑眉笑道:“韩以晨,好久不见了。” 记忆中和眼前女子的最后一幕纠葛是在高一某天,黎璃跑去虹口中学,求韩以晨放过裴尚轩。 她说:“黎璃,我把他还给你。” 黎璃相信韩以晨从开始就搞错了一件事:裴尚轩不属于任何人,包括自己。 他是自由飞翔的鸟,而她并非他的同类。 “好久不见。”韩以晨的美丽随着时间流逝有了隽永的韵味,裴尚轩很久以前就对黎璃说过韩以晨是那种越来越漂亮的女生,少年想不出形容词,只会用最直白的语言夸奖。 过去黎璃认为他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此刻却不得不赞同他的眼光。有一种女人,拥有得天独厚的美貌不说,连随时间而来的苍老都望而却步。她的美,就像一朵花从含苞待放到盛开,展现着不同时期的风采。即便最后凋谢,依然是华丽谢幕。 她见过许多美女,活泼娇俏的、火辣性感的、气质娴静的……裴尚轩身旁总是走马灯似的换着新鲜亮丽的面孔,令黎璃变得麻木不仁。唯独韩以晨,她承认自己输得心服口服。 两人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不外乎“在哪儿工作”、“最近好不好”,她们本来就不是亲密的朋友,何况中间隔着岁月的河流,还有一个叫裴尚轩的少年。 “我去洗手间。”黎璃用这句话作为告别序言,她犹豫再三,仍然没说裴尚轩晚上和自己有约。 仿佛一旦说了,韩以晨又会像当年那样横空出世,把他硬生生地从自己身旁抢走。尽管黎璃心里清醒,裴尚轩和韩以晨应了那一句成语——覆水难收。 韩以晨含笑微微点点头,彼此都没提出互留联络方式的潜台词很容易解读:邂逅,不必当做重逢。 在黎璃推开门走进洗手间之前,她突然问道:“黎璃,你喜欢他的,对吗?”好些年前,她在暮色苍茫的教室里问过她同样的问题。 “知道与否,有没有意义?”黎璃仍旧不正面回答,轻松反问。 她把年少时爱过的人拱手送出,不论是谁接收,她都已没有资格过问。韩以晨轻轻一笑,同黎璃告别。 黎璃坐在五星级酒店洗手间雪白的洁具上,用手蒙住脸。她的脑海里回荡着裴尚轩的声音,“我喜欢她,真心喜欢过。” 她眼睁睁看韩以晨走掉,她很自私。 裴尚轩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女人,他唯一喜欢过的只有韩以晨。黎璃一直看着他,他掩饰得再好,在她面前依然无所遁形。 黎璃带着负疚感来到衡山路上的哈鲁酒吧,华灯初上,整条街触目所及除了人还是人,好像全上海的市民集体出动似的。酒吧内更拥挤,座无虚席,站着喝酒的不在少数。黎璃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寻找裴尚轩,音乐震耳欲聋,就算她打电话他估计也听不到铃声。 黎璃踮着脚尖伸长脖子,试图越过前面的人看看角落里有没有自己在找的男人。她的身高在一米五六的刻度停止了向上发展,成为心头一大憾事。黎璃买衣服很尴尬,以她的高度穿s号,但她又没有能穿上s号的苗条身段。上衣倒也罢了,但是裤子就很麻烦,每次都要黎美晴把裤腿剪去一截重新拷边,当然每一次烦劳黎美晴的结果就是免不了被唠叨“再胖下去,你怎么嫁得出去?” 幸而最近工作繁忙,她的腰围小了两寸,勉勉强强吸口气能套上s号的裤子了。 背后有人拍了拍她,黎璃以为是裴尚轩,欣喜回头,身后站着一个笑起来单边脸颊有酒窝的男人。她不认识他,打算转回去继续寻找。 声音鼎沸,他捂着耳朵大叫:“你是黎璃吧?” “你是?”她印象中没有他,疑惑他准确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是裴尚轩的朋友潘文辉,他在那边。”他侧过身,指着自己走过来的方向,“他在打牌腾不出空,让我过来接应你。” 黎璃心头不是滋味,原以为只有裴尚轩与她两人迎接新千年到来的时刻,但很快释然了。她不是第一天认识裴尚轩,这家伙改不了喜欢热闹的性格,呼朋引伴是平常事。 裴尚轩和他的朋友们靠墙坐着,在打八十分。看到黎璃过来了,裴尚轩赶紧推开依偎在怀中的女友,让黎璃坐到他旁边帮忙算牌。 “老大,哪有你这样打牌的?”对手之一不满叫嚣。 他抬着下巴挑衅道:“切,我乐意,不行啊?” 黎璃见他搂着一个女孩,早前见到韩以晨产生的愧疚被某种幸灾乐祸的情绪替代。她回过神,过去踹了他一脚,“牌品如人品,你这家伙别无理取闹。”耸耸肩,看看桌前素不相识的三男二女,黎璃像过去很多次那样再度作自我介绍:“我叫黎璃,是这小子初中开始的死党。” “原来你就是黎姐,常常听老大提起你。”裴尚轩的对家哈哈大笑。 第13章 :血的证明 刚才被裴尚轩抢白的男人瞟了一眼傲慢的男人,“黎姐,你的人品一眼看上去就比老大好多了。” “你们还打不打牌?”裴尚轩气势汹汹喝道,但笑眯眯的神色显然并未真正生气。他朝潘文辉努了努嘴,“阿文,替我招呼黎璃。不过不要灌醉她哦,这女人酒品比人品差了十万八千里。” “收到。”潘文辉打了一个响指,问黎璃能不能喝啤酒。她嗔怪地瞪了裴尚轩一眼,摆着手告诉他随便哪种饮料都可以。 潘文辉的身影很快湮没于层层叠叠的人群中间,黎璃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暗中叹气。自从一九九七年他把她骗到人民广场,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拂袖而去,裴尚轩便有了她“不合群”的想法,每次把她拖去参加聚会都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朋友注意到黎璃。她说过他好几次停止再做这种无意义的事,他都当做耳旁风。 如果单纯想扩大她的交际圈倒也罢了,偏偏有时候他的目的是变相替她介绍男友。裴尚轩总是取笑以她接近于零的男女经验值,自己看人的眼光必定比她高明,再加上父母时常叨念希望黎璃这样的好女孩将来有个好归宿,他便把替她找男朋友的事情放在了心上。 黎璃知道他是一番好意,但他所谓的朋友在她眼里,与狐朋狗友无异。她不好意思当面反对,每次都要绞尽脑汁想个借口迂回婉拒。 她坐在一边看他们打牌,潘文辉回来递了一瓶啤酒给她。他拖来一张凳子在她旁边坐下,有一句没一句闲聊。酒吧内声音嘈杂,他们不得不尽量提高嗓门说话。 言谈间她得知潘文辉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系,因为配电脑认识了裴尚轩。他喜欢笑,一笑左脸就会出现个很深的酒窝,奇怪的是右边就是没有。 “很特别吧?”见黎璃在观察自己,潘文辉孩子气地在脸上戳了戳。黎璃忍俊不禁,扑哧笑了出来。 她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问道:“另外一个到哪里去了?” 潘文辉呵呵笑着,同样一本正经回答:“我妈说我生下来太可爱,被邻居亲啊亲的,亲不见了。” 黎璃正喝着啤酒,没思想准备,酒呛进了气管。裴尚轩听到她咳嗽,探过身子问她怎么了。她边咳边抬手,示意自己没事。 潘文辉卖力地拍着她的后背顺气,挺无辜地辩解:“黎璃,我没那么好笑吧?” 她连吸几口气,侧过头似笑非笑瞧着他反问:“你说呢?”轮到他挑眉,继而放声大笑,连说:“有意思,很少见到没被我电倒的女生。” 裴尚轩看着他们相视而笑的一幕,突然升起一种被隔绝在外的孤独。他一早就明白黎璃是与他不同世界的女孩,她聪明优秀,除了外表不佳之外基本上找不到缺点。反观他自己,学历不高,进过少教所,即便现在赚了钱他还是自卑,觉得背后总有人在指指点点说他“坐过牢”。他的自卑挥之不去,便不断用挥霍来满足失衡的心理。 黎璃去金桥开发区上班后,他们见面的机会寥寥无几。偶尔碰头,他惊觉多年的死党在慢慢蜕变:以前乱糟糟的头发精心打理出了层次,她不但学会了化妆,穿衣品位也有了很大进步。裴尚轩惶惑不安,恍似看到即将破茧而出的蝴蝶,预感总有一天她会飞离。 比如此刻,尽管他支开旁人独独让潘文辉招呼黎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撮合他俩,可是他们的默契仍让他不舒服,好像这两个人来自于同一世界,错落凡尘。 酒吧里的电视机现场直播各国迎接千禧年到来的盛况,离零点还差十秒,全体起立倒计时。 “十、九、八……三、二、一!”欢呼声几乎掀翻屋顶,裴尚轩紧紧拥抱黎璃,“happy new year!” 她笼罩在裴尚轩的气息之下,心潮澎湃。奈何下一秒怀中空了,他放开她侧身与女友亲吻。黎璃尴尬别转头,愕然发现酒吧里双双对对的情侣都在相拥热吻,自嘲一笑。对情侣来说,的确唯有接吻才最应景。 潘文辉放下环抱的双手,轻轻拍着黎璃的肩膀。她回头,看到他深深的酒窝。 “黎璃,新年快乐!”说着,他凑过来给了她一个轻柔的吻。 这是第二个吻她的男人,她的初吻被柳千仁夺走了。 他们都不是裴尚轩。 庆祝千禧年的狂欢派对散去后,黎璃在出租车后座打开皮包,取出小巧的日记本,在一月一日这页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她看着落锁的日记本,摇下车窗把钥匙扔到飞速倒退的大街上。 黎璃和潘文辉在分手时交换了电话号码,她是出于客套,压根没想过他真会打电话给自己。她对潘文辉的记忆仅限于半边酒窝以及那个说不出含义的吻,那晚还说了什么她记不得了。 他约她吃火锅,黎璃还在想推辞的借口,他反应极快地开口道:“除非是女性生理痛,其他借口我一概不接受。” 这人,说的什么话!她又好气又好笑,调侃道:“加班呢?” 他隔着电话笑,她似乎能看到他脸上迷人的酒窝,“加班值多少钱?我赔给你老板。”她不禁莞尔,这个男人的霸道让她抗拒不了。 黎璃想这是不是自己年复一年坚持不懈的心愿终于传达给上天,所以特意派了一个人到她生命中,让她能真正放开裴尚轩? 她答应和他约会,下班前还特意喷了alice送给她的香水。她一直觉得香奈儿的味道太重不适合自己,不过据说这是一款很性感的香型。 黎璃到达约会地点,潘文辉已经在等她了。他殷勤地替她脱下外套,突然从她的围巾旁变出一朵红玫瑰,故作吃惊道:“是哪位男士抢在我之前了?” 她睁大眼睛,强自镇定接过红玫瑰,嫣然而笑,“谢谢。我猜测是送花人搞错了对象。”并非第一次收到花,但这位送花人与之前的相比,震撼指数比较高。 潘文辉笑不可抑,酒窝若隐若现,像是盛着醉人的美酒。黎璃垂下头,将花凑近鼻端装作嗅闻转移注意力。她鄙视自己的无用,难得有个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居然又想到了裴尚轩。 还真应了她的想念,手机铃声响起,她看了看来电显示——“裴尚轩”三个字随着振铃音欢快跳动。黎璃暗自骂了句脏话,没好气地问他有什么事。 “请你吃饭。”他先打电话到她家,黎璃的继父透露说她今晚不回家吃饭。裴尚轩左思右想,总算找到理由打她的手机,其实他想问她和谁在一起。元旦那天潘文辉亲吻黎璃的镜头他看在眼里,连着几天都没心思做生意。 他说不清楚自己哪里不对劲,死党有人喜欢,他该高兴才是。尤其是追求她的男人正是他认为足以与黎璃匹配的精英。 黎璃压低嗓音回答:“我没空。”她想了想,索性说谎堵住他接下来的疑问,“加班。”潘文辉挑了挑眉毛,不动声色地将羊肉放进火锅。 她不清楚裴尚轩有没有听到店里乱哄哄的人声,迫不及待想挂断电话以免他起疑。就在她准备说“再见”时,裴尚轩的声音再度传入耳中,“黎璃,你以前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 她愣了,过去说了那么多话,谁知道他在问哪一句?她确信他听到了店堂内服务生高声吆喝的“欢迎光临”,一个个中气十足堪比三大男高音。黎璃惭愧,还有什么比谎言被当场揭穿更难堪? “对不起。”她低声道歉,对面的潘文辉将涮好的羊肉片放进她的调料碗中。黎璃看了看他,没看到他有何不悦。 “你和潘文辉约会?”电话那头的男人咄咄逼人地追问。她莫名其妙之余火气随之上扬,我可从来没过问你裴尚轩换了几个女朋友,你凭什么来管我的事情?黎璃一言不发,挂了电话。 她把手机放进皮包,冲酒窝迷人的男子抱歉地笑笑,“对不起,这个电话太长了。” 他笑着摇头,深邃的眼神比酒窝更吸引人沉沦。他凝视黎璃,直言不讳道:“这个电话其实并不长,不信你查通话记录,绝不会超过两分钟。”顿了顿,潘文辉笑眯眯接下去说:“黎璃,说谎的时候,每一秒钟都很难熬。” 一针见血!她动了动嘴唇,放弃辩解。 潘文辉斜睨沉默的黎璃,孩子气的笑容忽然显出几分诡谲。 烧开后的汤料表面升起白雾,袅袅弥散,她的鼻尖沁出了薄汗,本是热气腾腾黎璃却猛地打了个寒战。她有种奇怪的直觉,这个男人就像面前沸腾的火锅汤底,看不透底下究竟藏了多少东西。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你的经验之谈?”她不甘示弱地回敬。 潘文辉耸耸肩,拿起她放在桌边的红玫瑰,“黎璃,爱情就像玫瑰花,很美丽但是有刺。人生差不多也是这样。”他别有深意地微微一笑,在她愕然的注视下将花扔进不锈钢锅,潇洒地拍了拍手。 黎璃心里一哆嗦,隐隐有不好的预感一闪而过。速度太快,她抓不住。 被裴尚轩的电话一搅和,黎璃和潘文辉的约会不欢而散。他客气地询问是否有荣幸送她回家,嘴上彬彬有礼,但神情相比之前却生疏了几分。 那个从她围巾旁变出红玫瑰的男子,仿佛是别人。黎璃微微摇头,淡然一笑。 黎璃没料到再度听说潘文辉这个名字,居然是和一桩诈骗案联系在一起,而被骗的当事人正是裴尚轩。 骗局并不复杂,潘文辉借口公司需要添置一批品牌笔记本电脑,找裴尚轩合作。他还带了自称it经理的男人到裴尚轩的铺子谈价钱。 裴尚轩向来重友情讲义气,对潘文辉介绍的生意深信不疑。他进了一百多台sony笔记本电脑,交给了潘文辉。然后潘文辉带着这批货一去不复返,而他所说的公司根本就查无此人。 黎璃接到电话听说此事后立刻请假,叫了出租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裴家。裴尚轩的父母沮丧地坐在客厅里,她没看到他。 “叔叔阿姨,尚轩呢?”她惶恐,生怕自己晚来一步他已做了傻事。电话里裴母泣不成声,直说“怕他过不了这一关”,害她一路提心吊胆。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一天了。”裴母摇头叹息,“小璃,你去劝劝他。钱财身外物,上当就上当,当做花钱买教训,下次再赚回来就是了。” 黎璃连忙点头,安慰两位长辈自己会尽力说服他重新振作。她朝他的房间走去,想着他走过的这些年,心中凄楚。她应该早点给裴尚轩提个醒,潘文辉并不像外表那样和善可亲。这个有单边酒窝的男人,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实则心机深沉。可惜事到如今,已经太晚了。 她责备自己为何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同他赌气,裴尚轩本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朋友,可她竟为了其他男人和他生气,没有及时提醒他小心谨慎。 他的房门只是虚掩,轻轻一推就开了。黎璃在门外先为自己鼓劲,若是连她都忍不住情绪沮丧,还怎么去鼓励他。 她推门入内,被眼前惊险的场面吓得差点尖叫。裴尚轩坐在窗台上,像是随时都可能摔下楼去的样子。 他一动不动,浑然不觉有人接近。黎璃松了口气,至少他不像准备自杀,寻死觅活的人对外界异常敏感,绝不会任人走近。 她在他面前站定,这个距离即便他想跳楼,她也能及时拉住他。 “裴尚轩,我来了。”她想不出开场白,只得用这一句。听到她的声音,他抬起了头,颓唐的模样让黎璃看着心酸。 她认识他十年,头一次看到他这么沮丧,仿佛整个世界倾颓崩毁了。被朋友出卖、背叛,向来是人生之痛。 黎璃心里一激动,忘形上前抱住这个自己一直喜欢着的男人。 “裴尚轩,我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并非纯然安慰,一多半是她真情流露。 裴尚轩无动于衷,默然半晌才闷声闷气开口说道:“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我?”黎璃重复一遍,胸口好像被重拳击中,疼痛发闷,说不出的恶心。他不相信她,这么多年过来,他居然不相信她! “什么朋友,都是骗人的。一落难,每一个都躲得远远的装作不认识。”他不顾她的感受,继续说下去,“我再也不会相信了,没什么值得相信了!友情这玩意儿,一钱不值。” 黎璃突然出手,拳头飞上那张俊脸,带着狠绝的味道。他被这一拳揍偏了头,歪向一边。“裴尚轩,你浑蛋!”有时候真的不想再管这个不识好歹的笨蛋,冲动、任性像脱缰野马,肆无忌惮践踏着关心他的人。可是她放不开,特别是现在。 裴尚轩回过头,目光从她脸上掠过,异常明显的排斥。嘴角勾起微笑的弧度,他的声音里含有一丝金属的冰冷,“是,我就是他妈的浑蛋,你快点滚吧。” 从他嘴里蹦出的“滚”字让黎璃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她踉跄后退了半步,勉强站稳。 “裴尚轩,我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我?” 她的双唇抖颤着,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裴尚轩心头一颤,本能地想上前像过去那样将她搂在怀中安慰。他身形微动,却硬生生阻住,害她流泪的正是自己伤人的话,他根本没有立场去安慰她。裴尚轩冷冷淡淡地别转视线,眺望窗外阴沉的天色。 他不肯看她,仿佛她和那些欺骗他,在他落难时甩手而去的人一样。黎璃瞥见桌上的刀片,一个箭步蹿过去捏在手里。 “裴尚轩你这个笨蛋好好听着,黎璃一辈子都会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你。”他意兴阑珊送上一瞥,脑子里还在想着再说些什么话让她知难而退,眼前的情形让他触电般弹起身体,飞扑到黎璃身前。 “你才是笨蛋!”他夺下她手里带血的刀片,拉着她就往门外跑,嘴里乱七八糟嚷着,“妈,快找红药水,快点!爸,老爸,家里还有没有邦迪?” 她拉住了他,裴尚轩回头。黎璃的左手掌被刀片割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肉模糊。 “你,现在可以相信我吗?”她一字一句,满怀期待地望着他的眼睛。 裴尚轩从小到大鲜有流泪的记忆,即使小时候被父亲用藤条教训,即使当年他被送进少教所,他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但此刻,他抱着黎璃,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嘶声恸哭。 裴尚轩不敢告诉黎璃自己欠了二十万,以黎璃的个性一定会想方设法替他分担债务。在他最倒霉的时候,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离他而去已是最大的支持,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将黎璃卷进来。 晚上他送受伤的黎璃回去,回到家后父母在客厅等他,问他将来有何打算。上当受骗既已成事实,再后悔也追不回损失,还不如考虑现实的问题比较实在。 他的库存全都抵押给了别人,过几天就有人来收店,没办法再经营下去。除了父母和一个不离不弃的朋友,他一无所有。 父亲在进卧室前说了最后一句话:“大难临头夫妻各自飞的都不少,黎璃这个孩子很难得。” 裴尚轩当然明白黎璃是个好女孩。正因为太好,对比出了他的不堪,让他自惭形秽。他私底下甚至固执地认为黎璃这样心肠柔软的女孩应该成为某个男人的初恋,而不是交给劣迹斑斑的自己。 锋利的刀片划开她的掌心,鲜血淋漓触目惊心。那一刻他希望时间能回到过去,还一个清清白白品行高尚学历与她相当的裴尚轩,让他有资格爱她。 他走错了方向,只能站在远处送上给她的祝福——能让你幸福的人,一定会出现。 黎璃的手被纱布裹了一层又一层,伤口很深,光止血就用去半天。她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用力,可见人在情急之中便顾不得其他了,当时她脑子里只有歃血为盟这个念头,除此以外一片空白。 她感觉不到疼痛,皆因心里的痛楚更胜于肉体。裴尚轩对她的否定比以往岁月中任何一次都刺骨冰寒,她可以忍受他说“不喜欢丑八怪”,那是无法辩驳的事实,连家人都不觉得她好看;她可以忍受他身边不断来去的漂亮女生,在心底自我安慰那至少证明他还没有找到真爱;她无可救药地喜欢着他,就为了十四岁那年他在寒风中替她擦亮的火柴,那一点点温暖令她义无反顾。 在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年少,是裴尚轩第一个向她伸出了友情的双手。 最初的爱,即便隔着最远的距离,依然清晰。一九九四年柳千仁毁了黎璃的清白,她偏执地认定自己的恋慕再没有资格袒露在日光下。二零零零年她用鲜血重复了誓言:如果我们不能相爱,那么就做永不背叛的朋友。 直到后来他们才明白,爱就是爱了,不需要资格。所谓的“资格”只是掩盖自己怯懦的一个借口,黎璃和裴尚轩真正害怕的是被拒绝。 店铺被人收去的那天,裴尚轩在电脑城外伫立良久。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拼命响铃,他任性地当做没听到。 父母把准备给他结婚的房子转手卖了,二零零零年的房价是上海楼市飙升前最后的低点,算上这笔钱统统还债后,他仍有近五万元的债务。 漕溪北路人来人往,以太平洋电脑广场、美罗城、六百、太平洋百货、港汇、东方商厦共同构筑起徐家汇商圈,这里是上海另一处名利场。 他想起黎璃在遥远的过去眺望着黄浦江对岸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对自己说:“裴尚轩,我们不可避免会和这个城市一样变得冷酷吧?” 当年他没有听懂,现在却深有感触。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只改变了生活,还改变了人的思想。成王败寇,曾经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教会了他这句话。 “笨蛋,我就知道你在这儿。”身旁传来熟悉的声音,他的嘴角浮现一抹笑痕,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失落忽然就空了。当初说会变得冷酷的人,却是唯一未变的那个。 裴尚轩从衣袋里掏出手机,十个未接电话都来自同一个号码。他笑笑,抬手揉她的短发,“我没事的,请事假不划算。” 黎璃满不在乎地咧嘴一笑,手肘朝他胸口顶去,“你今后的人生从这里起步,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这个笨蛋?” 他握住她的手,摊开掌心。那道伤疤很长,斜向切过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像是把一生分成了左岸右岸。黎璃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惭愧,不自然地笑言:“万一有天我们失散了,等到白发苍苍脸和身材都变形走样的时候,凭这个伤疤你就能认出我了。” 他没说话,仰望徐家汇上空缓慢移动的广告飞艇,有飞翔的鸟掠过天空。深远的目光投注于黎璃脸上,他的笑容明亮干净。 “我没告诉你,春天我单独去过一次那块湿地,真的看到那一年我最喜欢的一只鸟,它飞回来了。”他摸着她的头发,呢喃道,“所以我一定能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然鼻子发酸,原来他未曾忘却。 整整一年,裴尚轩都在拼命赚钱。他白天送快递,晚上在ktv做服务生,每天只睡四个小时。黎璃向公司总务处的负责人推荐了裴尚轩所在的快递公司,他来取了一次快递后,午饭时间她就听到前台接待小姐在热烈讨论“很帅的快递员”,黎璃不动声色闷头吃饭。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到不容忽视。 黎璃把自己的悲剧归咎于自不量力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没有美感,这个认知一度让黎璃挫败,在一九九四年之前是唯一使她却步的理由。后来发生的事情取而代之成为主要矛盾,但骨子里她仍自卑。 外表仍然是现实世界评判人的标准之一,哪怕是把“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倒背如流。 她在很小的时候便已了解,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美女,连被人夸奖一句“漂亮”的机会都不会有。 二零零一年三月,黎璃收到汪晓峰的结婚请柬。她看着请帖内侧贴着的新人婚纱小照,新郎嘴边显眼的黑痣都透着“幸福”二字。 毕业后他们各散西东,偶尔会吃一顿饭叙叙旧。试用期刚过两个月,汪晓峰就得到去德国培训的机会,一走便是半年。他约她去酒吧庆祝新千年,另一个理由就是践行,但黎璃因为裴尚轩的缘故推脱了。 他不以为意,回国时仍给她带了一瓶香水作为礼物,据说是在科隆市的香水博物馆买的。琉璃制作的香水瓶五光十色,黎璃爱不释手。汪晓峰见她这么喜欢,得意扬扬地笑了。 “它和你很像。”他盯着瓶子说道,“要经过千锤百炼,大家才知道好处。” 黎璃心里微微一动,镇定地翻了个白眼,“千锤百炼,干脆再加一句‘永不磨损’得了。” 他哈哈大笑,手上拿的薯条在番茄酱里胡乱戳着,一边说道:“黎璃,你这丫头真是个怪人,明明看得通透居然还要做死心眼,无聊。” “有聊无聊,都是我自己的事。”明白汪晓峰在暗示什么,她啐了一口,继而埋怨他把番茄酱弄得一塌糊涂转了话题。 这是他们最近一次见面,没想到仅仅半年他竟然要结婚了。 黎璃没空出席婚礼,提前一周约汪晓峰见面送上礼金。他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之类的客套话,收红包的手却一点都不慢,飞快地收进西服内侧口袋。 “瞧你这虚伪的样子。”黎璃揶揄,往他的咖啡里扔了两颗方糖,“甜死你这口是心非的男人。” 汪晓峰笑嘻嘻挑着眉毛喝了一口咖啡,“口是心非总比视而不见好。”自从知晓黎璃的秘密后,他就以揭她伤疤为乐。原先是出于好心,希望某一天能起到当头棒喝的效果,但天长日久的恋慕岂是说放手便能轻易转身的?久而久之,黎璃的单恋和他找不到女朋友的事成为两人互相的玩笑。 黎璃不甘示弱,尽管他马上要告别单身汉生活,她依旧能找到糗他的话,“说起来你这个‘妇女之友’居然找到了老婆,我可真是大吃一惊。” 他收起嬉皮笑脸,指着脸上的黑痣一本正经说明:“因为她是第一个说我这颗痣性感的女人。” 黎璃差点把嘴里的红茶喷出来——这算什么理由? “拜托,要是早几年我这么说了,难不成下礼拜站你旁边的人就是我了?” 汪晓峰看了她好一会儿,才笑了笑半真半假道:“你不说我也喜欢。” 她不问真伪,问了也改变不了什么,倒是汪晓峰的临别赠言她记在了心上。 他说:“黎璃,不管是谁,总会在一个人眼里独一无二。” 裴尚轩是黎璃眼里独一无二的那个人,漫长的十五年,她只看到了他。 汪晓峰摆结婚喜酒那天,黎璃陪同paul出席在国际会展中心召开的上海外资企业家座谈会。随着越来越多外企进驻上海,市政府每年都会同企业代表见面恳谈,同时颁发对上海经济发展最有贡献奖项。 黎璃在宴会上意外地遇到了柳千仁,他们几乎是同时看到彼此。她目睹柳千仁勾起漂亮的嘴角挑衅一笑,接着他向身旁诸人微笑颔首说了几句话,之后离开他们朝她走来。 她没有逃开,虽然有一刹那她想立刻回到paul身边去,就算是听男人谈论汽车也比和他面对面来得有趣,但黎璃最终选择留在原地。他是她最可怕的噩梦,她不能逃。 柳千仁从美国寄回来的照片和信件,黎璃一次都没看过。乍然相逢,她不自觉地比较记忆中表情阴郁的男子同眼前的他。 柳千仁以前很瘦,是那种被大学室友戏称为“竹竿”的身材。漂亮的五官,总是讥诮冷笑的表情,加上纤瘦的外形,怎么看怎么阴森。他去了美国几年,身材健壮了很多,把身上那套手工不错的西装穿得异常有型。 他也在看她,柳之贤寄来的照片中黎璃出现的频率并不多,最后一张便是她的毕业照,穿着黑色的学士服,嘴唇抿得死紧,一脸严肃。他对比着离开上海前所见的她,仍然是记忆中平凡的五官,只是比过去略瘦。 现在的黎璃,身穿浅灰色套装,化着精致淡雅的妆容,仿佛毛毛虫展开了翅膀。不一定是最美的蝴蝶,却已能自由飞舞。 他走到她面前停下,黎璃的呼吸刹那间沉重。 “好久不见。”柳千仁率先打破沉默。 她咧开嘴,还以不冷不热的笑容。 “没听叔叔说起你会回来。”她没思想准备与他重逢,以为他就此在美国落地生根不再回来。 “下个月正式回上海工作。”他从精巧的名片夹中抽出一张制作精良的名片递给黎璃。碍于社交礼节,她毕恭毕敬用双手接过。柳千仁在一家世界著名的软件公司任职,头衔是华东区市场销售总监。 黎璃早忘了他的专业,也没关心过他去南加州大学读什么学位,此时看了他的名片才隐隐约约记起他大学学的是计算机。 她收起名片,抬着头搜寻自己老板的身影,不想再与他多做纠缠。柳千仁举起香槟酒杯,浅浅饮了一口,她避之不及的模样无端让他火起,故意挑起话头令她不得不应付,“听爸爸说,你搬出去住了?” “啊。”黎璃点了点头。她在外面租房住,一般都是在柳之贤三四个电话后,她才回家一次。黎美晴对她的态度没什么改变,只不过话题从唠叨她的长相上升到长得不好难怪没人追她。黎璃免不了想自己和母亲一定是前世有仇怨,所以这辈子互相看不顺眼。 深黑色的瞳人里有华丽穹顶枝形吊灯的倒影,显出诡异之色。黎璃心底一个哆嗦,强自镇定迎战挑衅。 “黎璃,”柳千仁凑近她压低了嗓音,“我还是很讨厌你们母女俩。” 她目送他潇洒走开的背影,手臂上的汗毛根根倒竖。 自从上班后,黎璃觉得时间似乎比学生时代走得更快。常常是一眨眼,已经到了周末;再一眨眼,一个季度也已过去;最后眨了眨眼,二零零一年的日历翻过去,换成了新的。 裴尚轩还清了债务,不甘失败的他雄心勃勃计划着投资做建材。黎璃默不作声,拿出大部分积蓄借给他开店。 他承诺一定会还给她,比银行高两倍的利息。黎璃笑了笑,没说什么。她相信他不会倒下,再弱小的生命个体都有顽强求生的本能,何况他是裴尚轩。 她爱了很多年的男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垮? 二零零二年夏天,世界杯在中国的近邻日本、韩国举办,中国队第一次踏上世界杯赛场,和巴西、土耳其、哥斯达黎加分在一个小组。当今足坛最红的明星是贝克汉姆,他的英格兰和黎璃的阿根廷聚首f组。 一九九八年,英格兰和阿根廷在八分之一决赛狭路相逢,惊心动魄的一百二十分钟后,是让人大气都不敢喘的点球大战,最终阿根廷淘汰了英格兰。她和汪晓峰在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里熬夜看球,汪晓峰问她:“你不觉得专情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那一年她大学三年级,不满汪晓峰不是阿根廷的铁杆支持者。此后阿根廷同荷兰的四分之一决赛,黎璃跑去小舅舅那里借宿。外婆过世后黎国强仍住在老房子里,下岗在家。 黎国强的儿子和四大天王中的黎明同名。小孩子被宠坏了,成天吵着要高级玩具,稍有不顺心就大哭大闹。严丽明本就瞧不起下岗的黎国强,他半夜看球使夫妻矛盾升级,她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回娘家住了。 阿根廷被荷兰队淘汰,黎国强忽然恨声道:“妈的,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的小舅舅从风度翩翩变成潦倒落拓,此后碌碌无为,被老婆儿子嫌弃。 生活的挫折可以成就人,也可以摧毁人。黎国强和裴尚轩是两个极端,一个随波逐流,另一个则奋发图强。 二零零二年,黎璃失业了。paul卸任离开中国,新上任的总经理提拔了秘书室最漂亮的一个,黎璃拿到三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她谁也没告诉,背上行囊去云南旅游。 她原计划去日本,亲眼见见自己的偶像卡尼吉亚,但是把大部分积蓄借给裴尚轩后,她不得不考虑现实状况。 她在丽江给裴尚轩打了一个电话,语气平淡地告诉他自己失业,正在外地疗伤。 他先是气急败坏责怪她年纪一把还要人操心,接着劝黎璃自己经历过更糟糕的事情,“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我就是先例。” 这次,轮到裴尚轩来鼓励她了。黎璃莫名其妙地就高兴了起来。 “还有,我做了几笔生意,等你回来可以先还你一部分钱。”她不说,他亦明白此刻她将要面对的经济问题。以黎璃和自己的交情,肯定不会主动开口要他还钱,他却不能就此装糊涂。 “笨蛋,你多长一个心眼我就谢天谢地了。”远在千里之外,她不忘提醒他避免重蹈覆辙。有些事,发生一次就足够了。 六月十二日黎璃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收看阿根廷和瑞典的小组赛最后一轮。九十分钟之后,阿根廷和瑞典踢成1:1,被无情淘汰。此前已有另一个夺冠大热门卫冕冠军法国折戟沉沙小组赛,和阿根廷一同出局。 她喜欢着的卡尼吉亚坐在替补席上,对裁判不满领受了一张红牌。他留给黎璃苍凉的背影,那头飘逸的金发在岁月流逝中淡去了颜色,她的偶像老了,她也是。 第14章 :最后的道别 黎璃即将年满二十六周岁,没谈过真正的恋爱,暗恋着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夺去童贞,她的人生是一出荒诞剧,散场时间未定。 电视里还在播放《阿根廷,别为我哭泣》,裴尚轩的电话到了,“你果然回来了。”他记得一九九零年六月,她兴高采烈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蓦然回首,已经过了这么久,她的喜欢却没有改变。电话接通听到熟悉的声音,那一瞬间他想:被她喜欢的人,一定很幸福。 裴尚轩一直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幸福的男人。 黎璃电话里的声音略显沙哑,看球时她替阿根廷着急,喊得太激动了。 “这么大的人了,你不会哭鼻子吧?”听出她情绪低落,他开玩笑想让她心情好转。黎璃低声笑出来,说自己才不会这么脆弱。 门铃响,她匆忙和他打了声招呼,挂断电话跑去开门。透过猫眼,她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男人。 “你来干吗?”黎璃开门,用身子堵住入口,没好气地质问柳千仁。 他不理会她的问题,嘴角挑起耐人寻味的弧度,“你去哪里了?家里没人,手机关机,你不知道很多人在找你?” 黎璃更加不悦,冷哼一声,“柳千仁,我没必要向你报备行踪吧?” 柳千仁的表情很奇怪,仿佛是怜悯,又像带着不舍。黎璃正在疑惑,他沉声道:“黎璃,你妈妈病了。” 柳千仁开车送黎璃到长海医院住院部楼下,开了车门让她下去。他目视前方,淡然说道:“我不上去了。” 黎璃看着柳千仁的侧面,一言不发地下车,飞快跑进住院部大楼。 黎璃做梦都想不到吃得下睡得着骂人也很有气势的黎美晴会生病,而且是直肠癌晚期。电梯不断上升,她的心却像是沉到很深很深的海底,不见天日。 推开病房门,三人一间的病房空着两张床。听到门口的响动,病床边的柳之贤回过头,对黎璃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她蹑手蹑脚地走近,注视着病床上的母亲。黎美晴睡得很沉,与她最后一次回家看到时相比,她的脸颊明显地消瘦了许多。黎璃觉得是自己的隐形眼镜没戴好,赶紧抬起手揉了揉眼眶。再看,黎美晴的脸色依旧苍白如纸。 她相信了,母亲得了绝症,随时都可能撇下自己,立时心头升起茫然。母女俩关系并不亲密,什么“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之类的形容无论如何都联系不到黎美晴和黎璃身上。她们不曾分享过女人之间的秘密,当然更不曾讨论过如何对待感情问题。 几年前在外婆的追悼会上,黎璃曾有过不好的联想。此刻她相信,是老天爷给了自己惩罚。快要失去的时候,她才明白血浓于水的道理。 柳之贤拍拍黎璃,示意她到外面说话。他们走出病房,他小心翼翼地在背后合上门。 “叔叔,妈妈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的嗓子眼像有硬块堵着,哽得难受,有想吐的晕眩感。 “癌细胞转移到肠子。医生说这么多年,已经不容易了。”柳之贤神情漠漠,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惨淡神色。 黎璃听不懂,什么这么多年?什么转移?她一头雾水地问:“叔叔,我妈以前得过癌症?” 柳之贤终于流露了另一种表情——惊讶,不过他很快恢复常态,摇头叹道:“你不知道啊?美晴得过宫颈癌,把子宫摘除了。” 黎璃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柳之贤。他没看她,自顾自地说:“这几天她都痛得睡不好,刚才医生给打了杜冷丁,才能睡一会儿。” 她闭上眼睛深呼吸,方能克制心头的痛楚。二十多年,黎璃一直埋怨母亲的冷淡,但从来没有反思自己是否也有错。她被动地等着母亲朝自己走过来,黎美晴不过来,她也不愿意走过去。 “叔叔,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她有记忆开始,并没有关于黎美晴住院的印象,由此推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 柳之贤伸手从衣袋里摸出烟盒,像是刚想起病区内禁烟,又放了回去。黎璃鼻子发酸,柳之贤以前不抽烟的,这些日子想必情绪糟糕,在黎美晴面前还不能表现出来。 “我们是在医院里认识的。”柳之贤看着长长走廊尽头的玻璃窗,阳光照了进来,在大理石地面灿烂地跳跃,“我有隐疾,千仁的妈妈在外面有其他男人。”黎璃愕然,双眼大睁,做梦都想不到事实真相竟与柳千仁所说截然相反。 “叔叔,你为什么不告诉千仁……哥哥?”极为困难地挤出“哥哥”二字,黎璃颇为讽刺地想柳千仁加诸自身的遭遇简直是荒唐。黎美晴根本没有对不起他,更遑论是她。 “你妈妈醒了,进去吧。她这几天一直念叨你。”柳之贤通过门上的观察镜时刻关注病房内的动静,看到黎美晴翻了个身,马上紧张兮兮推门而入。黎璃跟在后面,不清楚该怎么面对病重的母亲。 倒是黎美晴一如既往,开口便是一句骂人的话,“死丫头,到哪里去了?找也找不到,不知道家里人会担心啊?”可惜没了平日的气势,声音显得有气无力。 黎璃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黎美晴收住了口,使了个眼色暗示柳之贤想和女儿单独谈话。等丈夫离开,黎美晴抬手拍拍床沿,叫黎璃坐过去。 “你小时候想知道爸爸是谁,我总是骂你,你怪不怪我?”黎美晴瞧着女儿抽鼻子的模样皱起眉头,“你这丫头,继承的都是我和你爸的缺点,怪不得长这么丑。” 还是老样子,没有变啊!黎璃咬住嘴唇想笑,但一想到今后母亲再也不能说自己难看,不禁悲从中来。 “妈,你就不能说说我比以前好看多了啊?”不想增添黎美晴的伤感,她难得反驳了一回。 黎美晴笑了笑,伸手在她腿上拍了一下,嘴里恨声道:“一点都没瘦下来,能好看到哪儿去?”她注意到母亲浮肿的手,手背上有打点滴留下的针眼,触目惊心。 “我不要知道那个男人,这辈子我只要妈你一个人。”黎璃的眼眶又湿润了,想起已过世的外婆说过亲生父亲是个没良心的男人。她自然把黎美晴的病和没良心的父亲画上了等号。 黎美晴长叹口气,“你爸就想要个儿子,情愿交罚款也要生一个。”说着陷入沉默,好似回忆起当年的痛苦,“我开心,你从小就争气,有你这个女儿,妈很高兴。” 黎璃抬手掩住嘴,眼泪沾湿了手掌边缘。她以为和母亲是前世有仇,原来她们都不懂表达,浪费了那么多年。 “你和我很像,都是死钻牛角尖的性子。这么多年对你恶声恶气,妈只是想让你更聪明一点,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些,能找个对你好的男人,我走也走得放心。”黎美晴露出了痛苦之色,杜冷丁的效用过去,疼痛再度在衰弱的躯体里肆虐。 黎璃把手递过去,“妈,痛的话就抓我。”她用力擤鼻子,“你还不能走,你还没看到我找到好男人,你怎么能扔下我不管?” “傻丫头,”黎美晴指指抽屉,“给我拿止痛片。” 她有预感,自己就要失去母亲了,再一次目睹死亡得意狰狞的脸。黎璃仿若被遗弃在荒野孤立无援,她的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名字,那个承诺要比她活得长久的男人。 裴尚轩走进黄埔公园,隔着树丛看到防汛堤上的身影。他快步上前,生怕她做什么傻事。听到背后的脚步声,黎璃回过头。 “我能做什么?”他一路都在思索这个问题,一见她便脱口而出。漫长的岁月里,始终是黎璃在支持他,现在轮到他伸出援手了。 黎璃凄凉的声音让他难过,她颤声说:“我妈妈,癌症晚期。”他的心在那一瞬间颤抖,想起六年前黎璃靠着自己的肩膀说过的话——我不想再看到死亡,再也不要了。 这个看上去坚强的女孩,事实上非常脆弱。他挂了电话,把清点盘货的事情扔给店员,招了一部计程车马上赶往黄埔公园。 忘了从何时起,她喜欢到黄埔公园看风景。坐在防汛堤上看江水拍岸,看江鸥竞翔,黎璃的心情会慢慢阴转晴。 后来她告诉他,这个习惯从十四岁生日那天开始。那一天,有个男孩在外滩替她过生日,要她做一个勇敢的女生。 她没有勇气了,会来这里寻找当日的感动。 黎璃拍拍身边的空位,示意他坐上来,“不嫌热的话,把你的肩膀借我靠一下。” 上海的六月非常炎热,虽已是日暮黄昏,但余热不减。裴尚轩笑着骂她“傻瓜”,说这么多年的朋友做下来,就帮这么点忙是他不好意思才对。 她的头靠上他的肩,闭上眼睛不发一言。像是长途跋涉,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到了终点却发现走错了方向。她已经没有力气再回头走一遍,所能做的不过是站在原地凄凉四顾。 他也沉默,安慰只是止痛片暂缓痛苦,却不能拔除疼痛的根源。亲人离世本就是人生最痛的体验之一,唯有时间才能慢慢洗去厚重的悲哀色彩。 “裴尚轩,你一定要长命百岁,比我活得长。”黎璃低声重申请求。 裴尚轩眺望对面的东方明珠、金茂大厦、国际会展中心,上海日新月异,他们的友谊经历了岁月的考验,历久弥新。 “好。”这是他第二次答应她。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找到了为什么她一定要求自己比她活得更久的答案。因为爱着,所以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去。 黎璃在医院陪护了两个多星期,起初黎美晴还能勉强坐起,在旁人搀扶下走动几步。但她的病情急剧恶化,到了不得不依靠呼吸器维持生命的地步。裴尚轩来过几次,帮忙照顾黎美晴。 黎美晴认得他,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很细,断断续续不连贯,大部分内容要靠听者揣摩。裴尚轩问她是不是想说“谢谢”,果然黎美晴眨了眨眼。 还有一句话他没听到,那是晚上黎璃替换柳之贤守夜时母亲说给她听的悄悄话。 黎美晴说:“有他照顾你,我放心了。” 六月三十日,医生开出了病危通知单。黎璃躲进洗手间失声痛哭,她给裴尚轩发了一条短消息,他回复说立刻赶过来陪她。 黎美晴已处于弥留状态,黎国强带着妻儿过来见姐姐最后一面。他们为了争房子吵过架,有一段日子甚至彼此不来往,但人之将死,昔日的恩恩怨怨都不重要了。 黎璃不需要再掩饰红肿的双眼,到了这般田地,病人自己最清醒不过。她握住黎美晴的手,向母亲俯下头,语带哽咽,“妈,下辈子我们还要做母女。你答应我,妈。”下辈子,一定要做一对亲密无间的母女。 黎美晴无法说话,吃力地点点头。她睁大双眼,盯着柳之贤看。 “小璃,能不能让我和你妈妈单独待一会儿?”柳之贤读懂了妻子眼底的意思,向她提出请求。 黎璃走出病房,轻轻带上了门。靠墙站立的英俊男子抬起头看着她,漂亮的脸一片茫然之色,仿佛痛恨多年的敌人突然消失不见,顿时找不到方向了。 他的父亲隐瞒了事实,他被仇恨蒙蔽了很多年。黎璃想了想,决定不说穿真相,既然柳之贤决定瞒着柳千仁,那一定有他的理由。 “柳千仁,请你原谅她。”黎璃吁了口气,缓缓说道,“她欠你的,我已经还给你了。” 他的身子明显一震,在她的注视下推开门入内。黎璃斜靠着墙,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天知道她是用了多大勇气才对他说出了这句话。 柳千仁很快从病房走出来,他径直走到黎璃面前停下。她仰起头,准备听他冷嘲热讽的话语了。此刻她没力气反击,无论他说什么都无关紧要。 他举起手,双手按住她的肩膀,用让她产生错觉的怜惜眼神专注地凝视她,“我爱你,黎璃。” 柳千仁将她拥入怀抱,抱得很紧。黎璃动了动身子挣扎,他不肯放手。她累了,心力交瘁,对这个自己讨厌的男人无力抗拒。 裴尚轩没有来,直到黎美晴过世被推入太平间,他始终没有出现。 黎璃以为他爽约,她不知道的是他来过医院,在柳千仁拥抱她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他们紧紧相拥的镜头,决然转身。 裴尚轩大步走在太阳底下,很猛的日头,晒得人浑身冒汗。他笔直往前走,与陌路人擦肩而过。 他说不出烦躁情绪从何而来,只是亲眼目睹黎璃被另一个男人搂在怀里,心头像是被人挖开一个大洞,冷飕飕的风从洞里穿了过去。 他知道黎璃是个好女孩,看到这么多年她的身旁没有其他男人,他竟然天真地以为她属于自己一人所有。 黎璃会找到能给她幸福的男人,总有一天会离他而去。在他失去这个最好的朋友之前,他要寻找替代她的人。 他在很久以后意识到,有些人在你的生命里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黎璃是裴尚轩一生最重要的女人,裴尚轩是黎璃一生最爱的男人。他们早已认定彼此,却阴差阳错放开了手。 二零零三年,裴尚轩打电话给黎璃,告诉她自己要结婚了。黎璃正在写公司产品线的英文介绍,茫然若失下按错了键,文档未保存,她一个上午的工作完全白费。 “混蛋。”挂断电话,黎璃低声咒骂。 她找到了新工作,柳千仁介绍黎璃到自己公司的市场部参加面试。她本不愿领他的情,在医院的那句“我爱你”她装作忘记了这回事,而他也不再提起。 黎璃和柳千仁都住在外面,不同之处在于她是租房,而他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复式住宅。她的生活没他过得好,无端觉着自己落了下风。 黎美晴过世后,孤单一人的柳之贤常常叫他们回家吃饭,她和柳千仁不可避免地经常相见。有一次他似乎无意说起公司市场部有职位空缺,柳之贤便鼓励黎璃去面试。 裴尚轩把钱还给她之后,靠着这笔积蓄她还能维持一阵子生活,黎璃本能地想拒绝,但柳之贤接下去的话让她收回就在嘴边的话。 “小璃,我答应美晴替她照顾你。”说起亡妻,这个斯文温和的男人猛然哽咽,好一会儿才继续说,“经济不景气,你找到工作,你妈也能放心了。” 她垂下头默默喝汤,轻声“嗯”了一声当做答应。 黎璃和柳千仁成为同事。虽然不是同一个部门,但作为华东区销售总监,黎璃为公司产品线撰写的profile、case study、white paper都要给他过目。就在裴尚轩给她电话的这天,她在中午之前必须把一个新的解决方案的profile交给柳千仁。 漂亮男子出现在市场部办公区域之前,与黎璃同一个team的女孩接到柳千仁助理的通风报信,纷纷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唯独黎璃呆呆坐着,直到那张俊美的脸在眼前倏然放大。 她吓了一跳,向后仰靠避开柳千仁的接近。他直起身,双手环胸毫不客气地讽刺,“lilian,公司付你薪水不是为了让你发呆的。”接着问,“我要的profile呢?” “还没写完,我……” “我不要借口。”柳千仁厉声打断她的辩解,眼神犀利,“下午一点,这是最后期限。”说完,他目不斜视大步离去。 待他离开,被他方才凌厉气势吓住的女孩们心有余悸地拍拍心口,拖着转椅聚到黎璃身边,问wrence为什么今天火气这么大。 “我哪里知道?这个男人吃了火药,神经病。”敢如此鄙夷不屑公司上下未婚女性爱慕的黄金单身汉,只有她一人。 黎璃狠狠地敲击键盘,像是把满腔郁闷都发泄在无辜的键盘上。她没吃午饭,在一点钟把打印好的文件扔到柳千仁的办公桌上。 柳千仁从皮椅里优雅起身,深邃的眼眸紧盯着她。 黎璃许久未曾有过的眩晕涌了上来,就像多年前那个凌晨,她手足无措额头冒虚汗,“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你发邮件给我,我出去吃饭了。” 她刚想走,手腕却被他扣住。柳千仁将她拽入怀中,环住她的腰。 “那个男人要结婚了,你还不肯死心?”云淡风轻的一句话,黎璃却变了脸色。 “电话串线,我刚好听到。”不待她提问,他先给出了答案。 黎璃用力挣脱开他,退到安全地带。 “您刚才的行为,够得上办公室性骚扰了。”她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死不死心,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柳千仁不以为然地冷笑——她分辨不了他究竟是在取笑她还是自嘲。 “你是个傻瓜。”他总结道,非常无奈的口吻。 黎璃的确很傻。四月份裴尚轩在北京谈生意,她每天提心吊胆害怕他传染上非典。等到他完好无损回到她面前,笑着摸摸她的头发说“我答应了要比你活得更长”,她对他的爱如同当日刀片割破的手掌,铭心刻骨。 那道伤口裂开过,黎璃不得不去医院缝针,留下纠结的伤痕。这是她爱他的证明,永不磨灭。 十月三日,裴尚轩在威斯汀大酒店摆喜酒。黎璃和新郎新娘站在一起合照,她看着他神采飞扬的脸,笑着说“恭喜”,送上红包。 大学毕业这几年,黎璃参加了好几场喜筵。李君、曹雪梅当初都信誓旦旦抱定独身主义,却纷纷踏进婚姻围城,被她大大取笑了一番。 黎璃仍待字闺中,每天从家到公司再到家,两点一线的生活。黎璃的终身大事被柳之贤提上了议事日程,到处托亲朋好友留意有无合适的未婚男性。 黎璃陆陆续续相过好几次亲,总是找不到感觉。她和曹雪梅在另一个大学室友的结婚宴席上碰面,言谈间说起自己的困扰。 “约会就是吃饭、看电影,很公式化,同一句话能说三次,一点意思都没有。”黎璃无奈地两手一摊,示意嫁不出去确实不是自己要求过高,“如果这个人,能让我在见不到的时候想念他,我想就是他了。” 曹雪梅乐呵呵地咧嘴一笑,一针见血地说道:“那是因为已经有这样一个人了,所以你没空想念别人。” 人人都看得出她喜欢裴尚轩,而只有当事人认定她是好朋友,并且强迫她一同相信。她也是傻瓜,心甘情愿陪着他一起说“友谊地久天长”。 裴尚轩终于结婚了,新娘不是她。就像一部美国电影《我最好朋友的婚礼》——他不爱你,所以你只能祝福他和她。 结婚进行曲响起,黎璃转动手中的拉炮。砰一声响,五颜六色的彩屑冲了出来,漫天飞舞。 穿白色礼服的英俊男子经过黎璃身边,他看了看她,勾起唇角微微一笑。 几天前他们在酒吧聊天,她问他:“你有没有想过我喜欢你?” 裴尚轩回答:“你始终是个理性的人。” 在裴尚轩心里,黎璃比他所有交往过的女人都重要。他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做到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爱一个人,而朋友却能做一生一世。 他固执地认为他们之间只是单纯的友情,不会改变。 他从她身边走过,恍如隔开前世今生。 她对自己承诺:这一次是真的告别。 二零零四年欧洲杯,德国队未能获得小组出线权。酒吧外天色已亮,裴尚轩抱着黎璃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个问题,问错了时间。裴尚轩结婚了,她和柳之贤介绍给自己相亲的男人正在交往中。 黎璃笑容哀伤,眼里辗转凄凉柔情。她摇摇头,声音正常,“拜托,我干吗要喜欢笨蛋啊?” 他扯开笑脸自嘲,“说得也是,我这样一事无成的男人,你喜欢我才怪。”他的下巴抵着她的肩,呢喃的语调如同梦呓,“黎璃,你一定要找个很爱你,对你很好的男人才可以嫁给他。” 我不爱他怎么办?黎璃偷偷想着这个,嘴里柔顺地答应:“好。我会睁大眼睛仔仔细细挑选。” 裴尚轩又笑,“女人,你年纪一把,就别挑剔了。” 她确信他醉了,正在胡言乱语。黎璃送他回家,按了半天门铃不见有人来开门,这才相信他说的夫妻吵架并非随意玩笑。 从裴尚轩的裤袋里掏出钥匙,倚靠她肩膀的男人已睡得不知东南西北,她不得不一把把钥匙试过去。好不容易进了门,把人高马大的裴尚轩搬上床,黎璃累得坐在一旁大喘气。 “你重死了!”黎璃偏过头瞪他,这家伙倒是一身轻松。越想越不满,她脱了鞋子上床,跪在他身侧用手指戳那张俊脸。 在睡梦中不堪骚扰的裴尚轩出于本能反应抬手抓住罪魁祸首,顺势将她扯倒在床上。他微微睁开眼,迷迷糊糊有“对方是个女人”的认知,便欺身压上。 “裴、裴尚轩,你……”黎璃手足无措,手臂在她倒下时不巧被压在了身下,这个姿势不但别扭还导致了另一件麻烦的事——她没办法推开他。 “好吵。”他皱眉嘟哝,低头找到她的嘴唇,不容分说地吻住。 这是她梦里才有的场景,未料到会在现实中真切发生。黎璃的手臂从身子底下抽了出来,做的动作却不是推开,而是勾住他修长的颈项。 她爱了他十四年,偷一个吻不算过分吧?黎璃自我安慰,减轻罪恶感。 显然裴尚轩并不满足于这一个吻,他的手不安分地移向牛仔裤拉链。黎璃按住了他,含着期待问:“我是谁?” 他的眼睛在这个瞬间清亮而有神,抓住她的手亲吻着掌心的疤痕,清清楚楚地吐出两个字——“黎璃。” 她不再阻止他的动作,把自己交给一个爱了很久很久的男人。裴尚轩的身份是有妇之夫,这是遭人唾弃的偷情,可她不后悔。 求不到天长地久,至少让她能拥有他一次。 就今天,她让理性退出了脑海。 黎璃在裴尚轩清醒之前抹去所有欢爱的痕迹,躺在客厅的沙发假寐。她的身体记住了他的味道,真正洗去了柳千仁曾经留下的印记。 裴尚轩在床上发了半天呆,他似乎记得自己抱过一个女人,可是床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和人做过爱。他走出卧室,看到沙发上睡得很香甜的黎璃。 他克制不住心颤,那个女人,莫非是她? 黎璃翻了一个身,一不小心掉下了沙发。她揉着脑袋站起来,看到站在浴室门口的他。 “笨蛋,你酒醒啦?”她打着哈欠糗他,“酒量不行还喝那么多,你装什么蒜啊。” 裴尚轩不理会她的嘲笑,直勾勾盯着她问道:“我们,上床了?” “神经病!”黎璃气得冲过来给他一拳,“你做你的春梦,干吗扯到我头上?我要找好男人嫁,你别破坏我的名誉哦。” 他信了,不好意思地闪进浴室洗澡。门关上,把她伤感的微笑关在了门外。 黎璃只要这一次回忆,足够了。 黎璃在和相亲认识的男友交往四个月后分手了,她对他没有感觉,甚至相当厌烦每个星期完成任务似的约会。她倒是一身轻松,柳之贤却又犯起了愁,周末吃饭时还拿着两张照片征求黎璃的意见。 柳千仁与黎璃送柳之贤回到家后一同离开。在公司除了公事,他们平常并没有交集,几乎无人知晓他俩是父母再婚形成的兄妹关系。黎璃对此很满意,她对“全公司钻石王老五”柳千仁感觉泛泛,若非工作要求,她估计会把他当做是看门的保安。 他的车停在小区车库,在路口要和她分道扬镳。黎璃正暗中庆幸,柳千仁的声音传入耳中,“真可笑,我竟然喜欢你这么多年了。” 全身肌肉不由绷紧,她神经紧张地抬头望向漂亮的男人。风吹着他柔软的发丝,路灯光投射在俊美的脸上,他的五官比裴尚轩还要好看。自从在参考书和米兰·昆德拉的小说里发现了他的秘密后,黎璃确信柳千仁喜欢自己,何况他还说过“我爱你”。可是爱情不是谁爱你你就必定会爱上对方的交易,理性在此毫无用处。 他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眼眸里有深沉的无奈,“假如没有那件事,你有没有可能给我机会?” 她喜欢裴尚轩很多年,一路走下来已经身心疲惫。她想找个人依靠,可负疚感时时刻刻折磨着她,若做不到全心全意爱人,对别人岂非不公平? 黎璃半垂下头,坦率承认,“对不起,我还喜欢着他。”她不用提名字,反正柳千仁了解“他”指的是谁。 他惆怅地叹了口气,“黎璃,我认识了一个很出色的女人,漂亮、身材好,家里有钱有势,我在考虑要不要把握这个机会。”他牵起嘴角,不无讽刺地笑言,“既然得不到爱情,我只好选择现实了。” 她翕动嘴唇,话到嘴边咽了回去。皮包里传来手机铃声,她抬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暗中却松了口气,不禁感激这个电话来得正是时候。 来电显示是裴尚轩的名字,她按了通话键,耳朵里听到的却是一个尖细的嗓音。她认得这个声音,是裴尚轩的母亲。说来奇怪,裴母平时声音十分正常,一经过电磁波传送就失真,变得又尖又细。裴尚轩和她开玩笑,说自己老妈有科研价值。 “黎璃,你快点来劝劝他们,这两口子又吵起来了。” 她挂断电话止不住叹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才修得到共枕眠,这对夫妻浪费了她多少口水好不容易重归于好,居然又乐此不疲开始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们不倦,看客如她已产生了疲劳感。 “对不起,我朋友有事,我先走了。”放好电话她顺便向柳千仁告别,借机摆脱尴尬的境地。 他听到了她的电话内容,裴母的高分贝让她不得不把手机移开耳朵两公分。柳千仁的微笑透着戏谑,不过他说出口的话很绅士,“我送你过去,这里很难叫到车。” 黎璃猜测柳千仁背地里肯定会笑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喜欢裴尚轩,但一次次帮他调解夫妻矛盾,她有时候想想也觉得自己真是他妈的滥好人。 但这就是喜欢,总希望他能幸福,哪怕不是自己给的。 路上塞车,柳千仁绕道将她送到指定地点。黎璃匆忙致谢后急急冲进大厦,裴尚轩住高层,三十楼。 她心急火燎地等电梯下来,从裴母的语气推测,估计那对性子火暴的夫妻快上演全武行了。果然如黎璃所料,房内一片狼藉,玻璃瓷器的碎片到处都是,还横七竖八地倒着两张椅子。 黎璃小心翼翼地寻找落脚点,裴尚轩的母亲从厨房拿着扫帚、簸箕出来,见了她顿时唉声叹气。 “尚轩呢?”没看到男主角,她不免担心。 “去医院缝针了,和他老婆。”裴母摇头,拉着黎璃的手突然泣不成声,“小璃,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下去了。你说她都嫁到我们家了,就算想着娘家人,也不能成天把好东西都往自家搬吧?” 又是为了这个问题。黎璃无可奈何,回忆前几次自己的说辞,准备再做一回说客。裴母用力扯了扯她的手,她才察觉自己刚才想得入神,没听到裴母的话。 “黎璃,别劝他们了,就让他们离婚,一拍两散。又不会在这一棵树上吊死。”裴母的口吻相当愤慨。 她想或许自己真的太保守,把爱情婚姻看成了一生一次的诺言。其实这个世界早已面目全非,归来的候鸟找不到昔日的栖息之地了。 裴尚轩有离婚的打算,但牵扯到夫妻财产的分配两人争执不下,协议离婚这条路看来行不通。他问过黎璃,有没有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朋友。 黎璃没料到他的婚姻真走到了绝路,心头戚戚。当事人反倒看得开,笑嘻嘻地发誓以后再也不踏进婚姻这座围城。 “黎璃,结婚是错误,再婚就是执迷不悟了。”他用网上流行的段子调侃,她勉强挤了一个笑容,比哭好看不了几分。“sorry,sorry,我不应该在没结过婚的人面前大放厥词,你别有心理阴影。”他误解了她的表情,连忙给她鼓劲。 黎璃抬手赏了他一拳,撇了撇嘴说道:“你这个笨蛋怎么样都好,我可是一心要嫁人的。” 裴尚轩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猛拍桌子,“黎璃,你还记不记得初中我对你说的话?” 她翻了个白眼,嘿嘿笑着揶揄他,“毫无建设性的话,我才懒得去记。” 他不生气,自顾自说下去,“我说过到了你三十岁还没有人要,我就娶……”话音未落,黎璃被水呛到了。她压根没想到说过这么多话,他提起的竟是这一句。 “你快二十九岁了,变成老处女会心理变态的。”等她缓过神,他故意忧心忡忡地告诫。黎璃差一点脱口而出“我才不是”,幸而及时刹住,她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小声嘀咕:“我看你现在就有点变态了。” 裴尚轩真正想问的是那天他有没有和她发生过关系。他恍惚有印象和一个女人做爱,很兴奋的感觉,而且隐隐约约叫过她的名字。可事后她的反应完全不像是有这么回事,他便认为是做了一场荒唐的春梦。 这么多年黎璃身旁并没有关系亲密的男友,他直觉以她的道德观也决不会赶潮流玩一夜情,遂大胆推测她还是处女。他记得和韩以晨的第一次见了血,但这次他没有在床单上发现血迹,裴尚轩如释重负。 隐隐亦有惶恐,在梦里他叫的名字,难道是真情流露? 他居然把最好的朋友当做性幻想的对象,这是对友情的莫大亵渎,打死他也要守口如瓶。 第15章 :候鸟归来的承诺 回家路上经过碟片店,黎璃进去挑了一张英国拍的爱情片《love actually》,抱着沙发垫子看休格兰特演英国首相,看暗恋好友未婚妻的男人用镜头记录心爱女子的婚礼,看小男孩跑到机场勇敢地表白爱慕…… 真爱永恒,即使是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依然值得人相信。 于是,黎璃一边鄙视自己是个无药可救的滥好人一边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消息给裴尚轩,劝他慎重考虑婚姻是否真的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他没睡,很快回复:“真爱已死,记得烧纸。” 黎璃怅然若失。电影安排了一个圆满的圣诞节,而二零零五年的自己仍旧孑然一身。 她拉开抽屉,整整齐齐摆放的十五本带锁的日记本记载黎璃沉默的爱。她不曾要求公平,暗恋从来都只是一个人的事,裴尚轩没有做错。 他不爱她,而她只喜欢他,简单得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但是感情又不是加减乘除这么容易,即便最伟大的数学家也解不出所以然。 所以黎璃不怨天尤人,这是她心甘情愿的选择,即便到了黄河心也不死。 柳千仁准备订婚,在每两周一次的家庭聚餐时告知了柳之贤,也顺便通知了黎璃。他谈及未婚妻的语气纯然漫不经心,哪怕对方是某个上市公司老板的掌上明珠,不知有多少妄想少奋斗三十年的男人前赴后继竞相讨好。 他的未婚妻黎璃曾在下班时见过两次,开一辆宝马敞篷车来接柳千仁下班,高傲明艳的大小姐对他俯首帖耳。她看着红色的bmw绝尘而去,耳边回响柳千仁说过的话——“既然得不到爱情,那我只好选择现实”,他比她聪明多了。 裴尚轩的离婚案排在八月二十号开庭,那天公司安排黎璃去北京参加微软的商务活动,她抱歉地说不能去法院旁听了。 “你来也帮不上忙。”裴尚轩没好气顶了她一句,“又不是结婚,难道还要你来说恭喜恭喜?” 可是这段婚姻的确是我“恭喜”过的!她还记得当日自己如何辛苦才把这两个字说了出来。黎璃将腹诽咽了回去,尴尬地笑笑,心想要离婚的人情绪肯定糟糕,犯不着和他计较。 裴尚轩点燃香烟,望着店里堆放的各种建材迟疑地说道:“也许,我真的没有爱过她。离婚也不是坏事。” “既然不爱,为什么要结婚?”黎璃轻声喟叹,隐隐有不甘心。同样是不爱,怎不见他愿意娶自己?从前他频繁更换女友,人人都道他花心,但只有她明白从过去到现在乃至未来,他爱的人都叫做“韩以晨”。其他人,不过是她的替代品。想到此处黎璃一阵心酸,原来自己竟连当替代品的资格都没有。 这一问,问得裴尚轩怔愣,久久不言语。和现在的太太正式交往是在二零零二年,确切的时间是在黎璃母亲过世之后,在他看到她和另一个男人拥抱以后。裴尚轩心情复杂地凝望面前的女子,她剪着利落的短发,素面朝天的脸他看了十多年,离“好看”这个形容词存有很大差距。可是他喜欢看到她,这个人比所有淡妆浓抹的女人都要令他印象深刻,包括自以为刻骨铭心的韩以晨。 想起每一任女友都说过的话——做你的死党比较幸福,你关心她胜过自己的女朋友。当日这些话被他嗤之以鼻,当做女人争风吃醋,还暗暗取笑她们捕风捉影的段数高深莫测。此刻想想,他笑不出来了。 还有真实到让他惶惑的梦境,他记得自己吻着那个女人的掌心,叫她“黎璃”。 难道他真正爱着的人,其实一直是黎璃? 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浑然不觉香烟快烧到手指,她兀自沉思也没留意,直到他被烫得大呼小叫甩手扔掉烟头。 在她面前的裴尚轩,从来不用顾忌帅哥的形象。她认识他十几年,早就见惯他各种搞怪的样子。 “不管怎么样,good luck。”她抱了抱他,轻声祝福。 裴尚轩的心跳怦然加快,欲言又止,目送黎璃转身离开店铺。他此时头脑一片混乱,竭力想弄清楚自己对这个女人真实的感情。 是不是他错把爱情当成友情,以至于错过了很多年? “十四岁生日我许的愿,我们一辈子都要做好朋友。”是这个叫黎璃的女生,自作主张锁定了一生,从此无论他处在人生顶峰抑或低谷,她都不曾远离半步。 在他最绝望的时刻,是这个叫黎璃的女子,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手掌,她忍着痛微笑着说:“裴尚轩,我永远都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你。”她用最激烈的方式为自己“不离不弃”的誓言佐证,一手的鲜血触目惊心,令口不择言的他无地自容。 “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是这个叫黎璃的女孩,背完诗落寞地说,“假如有人欣赏,谁真的愿意自开自落?”那时候,尽管听不懂她的话,他却清清楚楚看到了她身后孤单的影子。 记忆回到最初,原来他的回忆里到处都有黎璃的身影,一幕幕影像铺天盖地朝裴尚轩扑过来,他无处躲藏。长久以来被忽视的事实拂去了岁月的尘埃,渐渐清晰。 直到这一刻,他终于恍然大悟,对这个被自己视为红颜知己的女子,早已超越了用语言所能表达的任何一种单纯的感情,包含着友情、爱情、亲情,永生铭记。 但是她呢,明明许了情人间才用的“一辈子”,为何偏偏定义为“好朋友”?那么长久的相依相伴,她是出于习惯还是喜欢,裴尚轩无法确认。 他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给黎璃,却在电话将要拨出去的前一秒按了取消键。说不清楚患得患失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恍若一旦证实了爱与不爱,他和她的关系就将从此改变。 而他,显然还没做好准备如何回答这道“失去一个朋友”或“得到一个爱人”的选择题。 等我恢复自由之后再想吧,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裴尚轩烦躁地抓了抓头发,鸵鸟般地想着,他把手机扔进了抽屉。裴尚轩不能预知未来,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已走入倒计时。假若漫长的十五年依旧不能让他看清楚她的心,那又何必再蹉跎岁月? 有时候,命运恰恰如此残酷。 八月二十日,北京。黎璃刚刚抵达酒店还来不及check in,柳千仁就打来电话要她立刻回上海。他态度强硬,根本不给她询问的机会,扔下一句“公司的决定”就挂断了电话。 她瞪着超薄的摩托罗拉v3,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马不停蹄又要奔赴机场去了。黎璃忽然想起以前听汪晓峰说过他公司有个同事出差,刚坐上飞机其所在部门就被撤销的冷笑话,心想可别让自己也赶上了这等离奇遭遇。她打电话回部门,询问同事公司发生了什么大事。 “没有啊。”同部门的hellen给了她一颗定心丸。听到那一头声音很吵,黎璃好奇追问。 “噢,上个月的体检报告下来了,大家都在讨论身体状况呢。”hellen的声音消失了几秒钟,再传入她耳中时带着几分疑惑,“lilian,我没找到你的体检报告。” 黎璃的心咯噔一下,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她回到上海,在虹桥机场国内航班出口处看到在等待自己的柳千仁。俊美的男人接手她的拉杆箱,一言不发拉着她的手臂往外走。 这一次她乖乖地合作,跟着他走到停车场。上车前黎璃终于忍不住问:“柳千仁,我的验血报告有问题?”上个月体检,唯独血液和尿检两个结果不能当场得到,她自然联想到这上面去了。 “我的医生朋友建议,你最好再去医院做个详细检查。”他没打算隐瞒,以黎璃的聪明,这种事瞒不了多久,“对不起,我扣下了你的体检报告。”柳千仁骗不了自己,他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仍然属于她,甚至于不愿错过任何一件和她有关的事。在人事部看到市场和销售部门那一厚叠体检报告信封,他主动提出负责上楼发放,顺便把黎璃的那份带回了办公室。第一页的专家意见看得他胆战心惊,上google查找相关资料,无一例外地指向“急性白血病”这个搜索结果。 黎璃没空细究他侵犯自己隐私的问题了,她眼神异样地瞧着他,强自镇定。 “柳千仁,带我去医院吧。” 她做了血象和骨髓象检查,报告要等到下周一才能拿到。柳千仁送她回家,替她把行李拿进卧室。 他走回到客厅,看到黎璃呆坐着,神情困惑。柳千仁上前,在她身侧坐下。 “黎璃,你一定会没事的。做个检查让大家放心而已,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安慰她放宽心,不要胡思乱想,“好人有好报,你会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大概老天爷舍不得让好人留在人间继续受苦,所以这次要来带我走了。”她勉强微笑,很辛苦也很用力。 柳千仁伸出手,试探性地搂住黎璃的肩膀。她的身体微微一颤,但并没有躲开他的触碰。这个讯号被他解读为“原谅”,他有些激动,用力将她搂紧,“你不能走,这辈子我欠了你的还没有还给你,你不可以走。” 黎璃眼眶含泪,被柳千仁的痴情打动了。他的爱是苦涩的,交缠着莫名的恨,甚至比自己更苦。 “你愿不愿意接受我还给你的债?”他捧着她的脸,认真地问道——他的眼眸深处,是久远岁月积淀下来,看不见尽头的爱。 这个男人与自己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黎璃承认自己是个平凡的女人,茫然无措的生死关头,她难以抵御他的深情。 他的嘴唇落下,覆盖那两片透着苍白的唇。她看着那双深邃眼睛里自己的倒影,不忍再抗拒。既然生命所剩无几,不如就成全他的自我救赎吧。黎璃放弃了挣扎,由着柳千仁将浅浅的吻逐渐加深。 手机铃响打破了旖旎气氛,将黎璃拉回现实。是裴尚轩找她,她犹豫了一会儿,在柳千仁的注视下接通。 “黎璃,我打算庭外和解。”他向她通报离婚案进展,“尽快解除婚姻关系。” 裴尚轩的声音透着诚挚,“你要等我。” 她没听懂最后一句,下意识反问。裴尚轩似乎是深吸了口气,大声告诉她:“我爱你,黎璃,我爱的人是你!一直都是你!” 天与地突然万籁俱寂,她的耳朵里只有这句“我爱你”。黎璃咬着嘴唇,舌尖舔到了腥甜的血。十五年长久的时光,仿佛一部诉说苍凉的老电影,演到了高潮,观众却因为没有耐心走得精光。 “太晚了,裴尚轩。”她一字一句,“我已经没有力气再飞回来了。”不管他是否有听清楚,黎璃关机。 柳千仁默默听着,握住她汗湿的手,他的手心亦有汗。 她的目光从两人交握的双手扫过,抬起的另一只手温柔地抚过他的脸颊。她的嘴唇绽放伤感的笑容,眼神却清澈无比再也找不到一丝脆弱。 “千仁,谢谢你。”黎璃摇了摇头,两分钟之内再一次说出拒绝,“但是,不要把爱情交给没有未来的我。” 被黎璃挂断了电话,还沉浸在重获自由喜悦中的裴尚轩有些不知所措。起初他以为是网络故障,重新拨打她的电话却一遍遍听到“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这才静下心来仔细回想她方才所说的话。 “我已经没有力气再飞回来了。” 这一句话乍听之下没头没脑,可越想越令他不安。裴尚轩联络不到黎璃,不知道她出了什么状况,只是听她的口气,除了无奈之外竟还隐约有一丝诀别的意味在里面。裴尚轩的心猛然急跳,为脑海里浮现的各种奇怪念头。他一面说着“呸呸呸,别胡思乱想”,一面扬起手招了一部计程车,直奔黎璃租的房子而去。 她住的地方,当初看房的时候是他陪着一起去的。她刚搬进去那阵子他还呼朋引伴去玩过两三次,晚了索性大家一同在客厅里打地铺,完全把黎璃那里当做自己家看待。他结婚之后或许是彼此都意识到需要避嫌,他们见面的地方也仅限于外面,他差不多快有两年不曾去过她家了。 他指点司机行车路线,但他忽视了这个城市的一些道路已经从双向行驶变成了单行道,出租车被迫绕道而行,兜了一个大圈子。 可惜他要寻找的女人在过去的十五年里对他的脾性了若指掌,早早预知他的下一步行动。黎璃在挂断电话之后明确告诉柳千仁不要让裴尚轩找到自己,她定定地望着他,幽深瞳人里有着壮士断腕一般的决绝。 他心头掠过一丝酸楚,闷声问道:“你不想见他,是舍不得他为你难过?”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自顾自起身,自言自语道:“他一定会过来找我当面说清楚,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说着,她迅速走进卧室,整理了几件换洗衣物放进小旅行袋里,很快又走了出来。 他沉默地接过她的旅行袋,看着她左顾右盼默默扫视客厅内每一处,似乎在向这个地方做无声道别。柳千仁再也无法忍受黎璃的悲观,顾不得会不会弄疼她,一把将她扯到身边大声吼道:“黎璃,你会回来的,一定能健康平安重新回到这里!” 她笑了笑,淡淡地,对他的无礼并不追究。 “刚才我没有对医生坦白,最近我的牙齿常常出血,偶尔还会流鼻血,我以为是天气太热内火重……”她没再说下去,做检查时柳千仁也在场,他当然明白这些症状意味着情况不容乐观。 他握住她的手,用了十二分的力气,好像唯恐一不小心就丢了她。黎璃感受到他的慌乱,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笑语晏晏,“走吧,我们要和他玩捉迷藏了。” 柳千仁的车驶出小区门口,远远地,载着裴尚轩的出租车正朝这边驶来。一步之差,如同他和她掌心纠结的爱情线,找不到相合处。 等待裴尚轩的是一扇紧闭的门,任凭他用尽全力敲门,始终无人回应。他愤愤不平地用力踹了一脚紧锁着的铁门,满心挫败地走下楼去。 到了楼下,双脚踏着的地面正散发着积聚了整个白天的高热。他方才跑得太猛,这会儿浑身上下都是汗,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裴尚轩不甘心地望了望黎璃家的窗口,忽然兴起一个可怕的假设:黎璃会不会有意避开自己? 八月的傍晚依旧热浪逼人,他却生生打起了寒战。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日晚上,裴尚轩回到阔别已久的老房子。自从搬家离开后,他再也没有回来过,一转眼已经好几年了。 穿梭在纵横交错的弄堂,他在这里度过轻狂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时代,陪着他的,是一个丑丑的黄毛丫头。 留在此处的记忆仿佛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凝固了时光,照片上的人也笑脸模糊。他的步子明显放慢,裴尚轩静静回想,有黎璃相伴的岁月。 他不曾忘记,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这个女孩每个月都要辗转换车来看望他。她固执地不肯放弃,偏偏自己也是个顽固的家伙,自觉无颜见她就硬着心肠让她每次都白跑一趟。裴尚轩以为黎璃终会死心,但是当父母将她整理出的参考书递到他面前时,他虽然没哭,却在心里掉了眼泪。 这个傻瓜,自己哪里配得上做她的朋友? 那时候他这样想着,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不止一次看见自己与她的差距,心里其实是自卑的。他那样频繁地更换女友,一方面固然是他欠奉了一些真心,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他隐性的示威?也只有在情场上,黎璃比不上他。 现在想想,裴尚轩不禁觉得过去真是幼稚可笑到极点,他心安理得地自卑着,认定黎璃和自己有如云泥之别,却从没真正努力拉近与她的距离。 这一次,我会走过来找你,黎璃。 凝结的时光在这一刻开始流转,留存在岁月里的女孩仿佛听到了他的肺腑之言,盈盈一笑。她轻轻巧巧地转身,逶迤而去。 他不由自主跟上黎璃,转过墙角木然呆立,眼前只有一地冷冷清清的路灯光,哪里还有她? 眨了眨眼,裴尚轩才看清,这条弄堂就是过去她外婆家所在,理论上她的小舅舅应该还住在此处。 他在心里祈祷黎璃的小舅舅千万别搬家,否则人海茫茫他竟不知道该往何处再去寻她的踪迹。 许是上天听到他的诉求,他走到门口的时候,黎国强刚好打开门提着垃圾袋出来。借着门里的灯光,他认出了裴尚轩,但想不起外甥女的这个朋友究竟叫什么名字。 “小舅舅,你好。”在黎璃外婆和母亲的追悼会上,她让他跟着自己这样叫人,裴尚轩照旧如此唤他。 “你是小璃的朋友,来来来,进屋里坐。”黎国强热情招呼他入内,快速走到对面墙角将垃圾袋放下。他走回来,边洗手边问裴尚轩有何贵干。 “小舅舅,你知道怎么样找到黎璃?”他抓紧时间直奔主题,“她关机了,我找不到她。” 黎国强甩了甩手上的水,收手时顺势用身上的背心胡乱抹了抹。联想到黎美晴住院期间发生过类似事件,他满不在乎道:“事情急不急?这丫头喜欢自个儿旅游,说不定出去休假不想公司里的事烦到她,所以关了手机。” 裴尚轩拼命摇头否定他的推测,他无法向黎国强准确形容黎璃那句“我已经没力气飞回来”给自己带来的感受。他也希望仅仅是关心则乱,奈何这么多年朋友做下来,他深知黎璃若非遇到重大变故,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音讯全无,即便那次她独自出游也是因为失业不想大家无谓担心。 “小舅舅,你有没有她继父的电话?我真有很急的事,一定要找到她。”他急切的模样让黎国强也紧张起来,急急忙忙回到卧房内翻箱倒柜找出柳之贤的电话,一个一个数字报给裴尚轩听。 握手机的手微微颤抖,他小心翼翼地输入每一个数字,末了还不放心地重复两遍确认有没有输错。黎国强又是担心又有点好奇,终于忍不住问他找黎璃到底所为何事。 裴尚轩本已转身走向门口,听了黎国强的问题,回过头面对着他。“我要对她说一句话,”他的前半句不免令人失望,兴师动众半天却原来只为了说一句话,但后半句立刻让黎国强笑逐颜开,裴尚轩告诉他,“那句话就是‘永远和我在一起’,我不想再错过她。” 他飞奔而去,怀揣一颗滚烫赤诚的心。可惜正如黎璃告诉他的那样,为时已晚。 她默默等待他很久,现在她要离开了,比很久更久。 黎璃经确诊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需住院进行化疗。药物只能延缓癌细胞扩散,真正能根治白血病的只有进行骨髓移植。而找到相匹配的骨髓,这个希望异常渺茫。 她故意将手机留在家中,以免在病魔折磨下意志动摇忍不住给裴尚轩发消息。黎璃决心从他生命中离开,毫不犹豫。他说了“爱”,这已是给她的最好赠礼,她不能让他眼睁睁看自己死去。 住院那天,黎璃一早退了酒店的房间,坐在大堂里等柳千仁。距离约定出发的时间尚早,她不想枯坐着胡思乱想,便将随身的行李寄存在柜台,走到外面街上。 八点刚过,阳光已十分耀眼,地面温度也在迅速上升中。大多数店还没开门营业,路边只有一家文具店开着。她本已路过,忽然想起什么,再度折返。 不一会儿,黎璃怀抱一本素色封面的日记本走了出来。她低头看看怀里带锁扣的本子,默默计算到二零零六年元旦还剩下多少时间。 四个月,自己有没有机会听到新年的钟声?黎璃不敢假设,快步走回酒店。 大堂里没看到柳千仁的身影,她取回行李坐到一旁的沙发上,弯腰从旅行袋里掏出水笔,拿着精巧的钥匙插入锁扣,啪嗒一声打开了日记本。 翻开第一页,她在泛着淡淡青色的纸面为四个月后的一月一日写下了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手指滑过他的名字,带着几分眷恋、不舍。这个男人,她喜欢了整整十五年,终于到了不能再爱的时候。 再见了,笨蛋! 黎璃淡然笑着,将钥匙扔进电梯口的垃圾桶,如同完成一项仪式。 她和裴尚轩纠缠在一起的人生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她一个人的战斗,他帮不了她。 第一次化疗后,她什么都吃不下。柳千仁熬了鸡汤,硬逼她喝下去补充营养提高免疫力,黎璃吐了他一身。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连忙拿起毛巾,用力擦拭他的外套。 “没关系,我的手艺太差,你不想喝是正常的。”柳千仁抓着她的手,柔声为她的无心之失寻找理由开脱,绝口不提“化疗”二字,“看来非要老爸出手了。” 黎璃睁大眼睛猛摇头,柳之贤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她实在不忍心让他再受一次打击。“不要,千仁,有你陪我就够了。”她展露甜甜的笑容,却看到他骤然红了眼眶,别转开头。 她黯然垂头,心中歉疚。他说欠了她,愿意倾尽今生赔偿,仔细算下来竟是她欠了他更多。 柳千仁下班后到医院照顾她,她在他到来之前细心地把掉落的头发收起来扔掉。这个男人为她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名利,她每天佯装出积极乐观的样子免他担忧。 可是在整个白天,黎璃经常望着天空发呆。好几次听柳千仁说起裴尚轩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她想自己与他的时间总是错过了。 她健康的时候,他不爱她;现在她快死了,她不能再爱他了。 黎璃给裴尚轩的爱情就像迁徙的候鸟,但这一次没有归期。 黎璃的失神在不经意间被柳千仁尽收眼底,带来深邃入骨的疼痛。她爱着的,终究还是那个一无是处的男人。 裴尚轩在八月二十日当晚就找过柳之贤,不明就里的父亲在拨打黎璃的手机得不到回应后,一个电话召来柳千仁要他说清楚黎璃究竟去了哪里。他也因此,与那个她爱了半辈子的男人再度有了交集。 他们的会面并不愉快。那时柳千仁刚安顿好黎璃,在不知检查结果的前提下,自然不希望她受到过多惊扰。另一方面,他也不敢告诉父亲,怕老人家再受一次打击。至于裴尚轩,他对此人素无好感,没理由客气相待。所以面对父亲和裴尚轩的询问,柳千仁一味推搪不知情。他敷衍的态度令裴尚轩分外不满,若非柳之贤充当和事老,以两人剑拔弩张的气氛动手互殴是迟早的事。 柳千仁想不通自己竟然会输给一个毫无可取之处的男人,忍不住想知道他和她之间到底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起承转合,以至于令她恋恋不舍。悠长岁月里半生纠缠,他们三个人陷在“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别人”这一怪圈,难解难分。 “一定要说?”黎璃倾听病房外滂沱的雨声,轻声细语。她抬手摸了摸头发,又掉了一撮。 他点点头,接过去扔进废纸篓。 她靠坐床头,温柔地笑笑,眼神疲惫,“那你要做好思想准备,这是很长的十五年。”她欠了他一个赌约,此后的人生再离不开“裴尚轩”这个名字。 她絮絮陈述,说了很久,皆是琐碎。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积水滴滴答答往下落,听起来也像雨的声音。柳千仁握住黎璃的手,他明白为何自己的情敌舍不得放开她。这个女人会用一辈子的忠诚来对待一份感情,她渴望温暖,却不了解自己先给了别人温暖。 “为什么爱他?”这是他最后的问题。 黎璃的视线掠过他,望向窗外蓝天,寻找着路过这个城市的鸟群,“因为,只有我看得见他对我的好。” 爱情,确实会让人变成无可救药的傻瓜。 柳千仁带着黎璃藏起的日记本去找裴尚轩,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她把你们的故事告诉了我,好让我彻底死心。这么笨的女人我头一次碰到,以后也不会再碰到了。”他不屑地扫视尚处于震惊状态的男人,掉头离去。 裴尚轩嘴角流血,顶着淤青的左眼眶抱着十五本日记在大街上发疯一般寻找锁匠。他不敢想象黎璃居然爱了自己十五年。而他给过她什么?只是那一块廉价的蛋糕,几根被江风一吹即灭的火柴。她从小到大骂他“笨蛋”,可是再没有人比她更笨。 十五把小巧的钥匙,把女孩每一年的心事展露在他面前。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这个心愿,从一九九二年到未来的二零零六年,经历整整十五个春夏秋冬,仍未能如愿。 裴尚轩来到医院,出现在黎璃病床前。她的头发掉了很多,整天戴着帽子用来遮丑。见到他,她先是一怔,接着朝他咧开嘴,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但就像过去十几年中那样,他清清楚楚看见她的心在下雨。 “笨蛋,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一定是柳千仁这个家伙出卖了我,对不对?” 他鼻子发酸,眼眶被热流不断刺激。不行,不能再被她转移话题。裴尚轩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你欠着我的赌注,我想到要什么了。” 黎璃收起伪装出来的笑容,静静地望着他,等待他说下去。 “你要在我身边活到一百岁,这个时间不算很长吧?”他向她弯下腰,同时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盖章。 她摇了摇头,唇角浮现一抹凄然的苦笑,“裴尚轩,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了。”她摊开手掌给他看,“我的生命线只有这么长,不能再陪着你。” 她的掌心有一条淡淡的疤痕,切断了生命线、爱情线和事业线。他记得这条伤疤的由来,记得十五年岁月里关于她的每一件事。 裴尚轩弯下腰,从随身带来的背包里拿出十五本日记本,郑重其事地一本本叠在她的床头柜上。黎璃扫了一眼,发现收藏秘密的锁扣都已被打开,顿时脸色微变,原来她的心事在他面前已无所遁形。 他拿起最上面那一本:乡土气浓郁的粉红色封皮,维尼熊笑得憨态可掬。这本日记本明显属于上个世纪,留在第一页的文字也是工工整整宛如正方形。 他笑着念出她的愿望,在她涨红了脸准备辩解前迅速翻到最后一页,大声念道:“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黎璃今年升上初中三年级。她喜欢卡妙,这是两年前她告诉我喜欢卡尼吉亚之后第二个说过喜欢的人,我给她刻了一张水瓶座黄金圣衣,不过后来没看到她拿出来过,也许是被她扔掉了吧?秋天,她陪我一起去看了候鸟,她问我以后是不是还能认出这一次最喜欢的那只鸟,我不知道。”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伸手拿过第二本日记本,一边手忙脚乱戴眼镜,一边迫不及待翻到最后一页,“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失去了自由,很久没看到黎璃那个丑丫头,竟然有一点点想念。可是我没脸见她,她肯定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关了进来,她会怎么想,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认为我是个坏人?” 下一本,“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是一年过去了,黎璃托爸妈给我带了一些书。她时时刻刻惦记着我,也来过好几次,但我不知道见了她该说什么。她干吗非要和我这种人做朋友?” 再下一本,“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黎璃考进了外国语大学。和她相比,我真不是读书那块料,连补习班的测验都考不及格……”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日记本上的文字了,她不得不摘下眼镜拿纸巾擦眼泪,手里还舍不得放下本子。 她万万想不到,这些年里发生的事,他居然都还记得。即便他不曾像她那般深深爱着,这也足以证明她是他生命中最为特别的那个人。 “你可不可以给我机会,让我在今后每一年的最后一天记录我们一同经历过的事?”他再一次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盖章。 黎璃慢慢地抬起手,伸出小手指与他勾在一起。她眼里含着泪,郑重点头说“好”。 二零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阳光很好。裴尚轩陪着黎璃在花园里晒太阳。 她戴了一顶粉红色的绒线帽,心满意足到处秀给别人看。裴尚轩觉得很丢脸,因为这顶帽子是他跟自己老妈临时抱佛脚学织毛线的成果。 “说起来,初一的时候,好像你们女生手工劳动课就是织毛线吧?”他想起往事,发现新大陆似的嚷嚷起来。 “是啊。”黎璃双脚悬空,兴高采烈地晃着,“有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你会不会织毛线?”他的手臂亲昵地环着她的肩,“会的话,替我织一件‘爱心牌’毛衣,好不好嘛?” 她咬着嘴唇轻笑,“不会怎么办?” 裴尚轩挫败地长长叹口气,嬉皮笑脸道:“你还有七十一年时间慢慢学,我等着穿。”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她想了想,决定不告诉他自己初中时糟糕的手工课成绩。她这辈子只有一门考试差点不及格,就是手工课。那时全班都认定她聪明能干,根本没人有勇气翻看她的学生手册,毕竟一下子看见满满一页90分以上的分数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刺激。只有这个同桌,差一点发现她的秘密,幸而被她及时阻止。 他凑过去,薄薄的唇轻轻触碰着她的嘴唇,神情严肃地说道:“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做裴尚轩的老婆,就要会织毛衣。”霸道的语气,说得理所当然,好比当年在黄浦江岸边神气地命令她“以后要勇敢点”的少年。 被“老婆”那两个字震慑,黎璃愣了愣。她还没缓过神,裴尚轩摊开的掌心已伸到面前,一枚雅致简洁的钻石戒指安静地躺在他的手心。 “嫁给我,黎璃。”他起身离座,单膝跪地,热切地凝视她的脸。对面长椅上坐着的一对情侣留意到他的举动,冲这个方向窃窃私语。 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天气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很多年以前,他是她的同桌,在这般温暖的阳光笼罩下无所顾忌地打瞌睡。很多年过去了,他们告别了年少,却仿佛又回到原点。 她摇摇头,留恋的眼神看着他手心的戒指,“我不能……”话音未落,他的手臂勾住她的颈项,将她拉向自己。 “明年世界杯,我们要不要打个赌?”额头相抵,他含笑问道,“我赌德国,你还是支持阿根廷吗?” “嗯。”这一生,她再也不可能喜欢第二个球队,第二个人。 “赌注你记着,黎璃。”裴尚轩看着她,一字一句,“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字字关情,她没办法拒绝。她用了十五年时间喜欢他,比半生还要长。 她舒展开手指,看着他将指环套进她左手中指,慢慢推到底。裴尚轩坐回黎璃身旁,用力抱了抱她。落叶铺成一地金黄,又到了每年一次候鸟迁徙的季节。 黎璃望着天空,有鸟群往南方飞去。她用胳膊肘顶顶他,示意他看天上。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候鸟。”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闭上眼睛,近乎耳语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好。”裴尚轩许下承诺。 it is a promise,the promise for return(这是一个承诺,一个归来的承诺)。 十五年,归来的候鸟带回了幸福。 第16章 番外:2014,要不要打个赌? 我会一直记得二零一四年的那个夏天。 二零一四年五月,我沦为失业大军中的一员。六月,朋友让我去他的酒吧兼职。他担心世界杯开始之后人手不足,特意让我过去帮忙,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看在兼职薪水还不错的份上,我同意接受一个月的时差颠倒。等我这个对世界杯毫无概念的人意识到开赛时间多数集中在零点到六点这个时间段,我不禁有一种“受骗了”的感觉,然而巴西世界杯已经在眼前了,我推不掉这份差事! 六月十六日早晨六点,阿根廷第一场小组赛吹响开场哨的时候,酒吧的门被推开了。我努力撑起眼皮,有气无力说了一句:“欢迎光临”。耳畔飘过一声轻笑,我看清楚了他的模样,顿时清醒过来。 进来得男人有一张好看的脸,好看到让我下意识整了整衣服和头发。他穿着白色 t 恤和米色长裤,清爽的夏季度假风格。“一杯马丁尼。”声音也好听极了。 我心情愉快地调了一杯马丁尼给他,心里感慨突击的调酒培训总算派上用场了。他和那群早早占领了最佳看球位置的阿根廷球迷截然不同,居然坐在了我的对面,慢慢喝起那一杯酒。从他的姿态我判断他应该不是球迷,至少不是阿根廷球迷,虽然此刻阿根廷一球领先波黑,但真正的球迷哪会这般淡定?可如果不是球迷,正常人谁会大清早来喝酒?酒鬼又不会这样神清气爽!我兀自揣测种种可能,藉此驱赶时不时来捣乱的“瞌睡虫”。前面那群球迷呼喊“梅西”、“迪马利亚”、“阿奎罗”名字的时候,他会转过头看一眼大屏幕,我得以欣赏到他的侧脸——笔挺的鼻子,线条优美的下巴。这样的男子,在他的少年时代,一定得到过很多女生的爱慕。我的记忆里也有相似的影子,隔壁班的男生,眉目俊朗,在阳光下笑容干净而温柔,让我怦然心动。 我甩了甩头,暗恋是世上最悲惨的经历。你的全部世界都围绕这个人,而他的世界偏偏和你无关,这种无能为力又不能与人明言的挫败感比失业更糟糕。我望着前面的大屏幕,暗自觉得可笑,原来我已修炼到能够自我解嘲的境界了。 梅西进球时,前方的阿根廷球迷拍着桌子又跳又叫,兴奋得像是过节似的。我面前的男人冷眼看着他们狂欢,忽然开口对我说道:“你有没有觉得,球迷是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生物?” “啊?”我万万没料到他会和我对话,一下子心慌了。说真的,这个男人不仅好看,他还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我不明所以,只是心跳得厉害。 “怎么会有人,几十年如一日喜欢和自己没半毛钱关系的球队?”他似是问我,又仿佛自言自语,嘴角的笑痕透出嘲讽的意味。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喜欢,本来就不需要理由。 同一天晚上,不,是六月十七日零点,我再一次见到了他,依旧是马丁尼。这一场比赛的对阵双方是德国和葡萄牙,他是为了足球而来?还是单纯的“想喝一杯”?与早晨那场球相比,德国和葡萄牙的比赛明显好看多了,连我都忍不住为德国队的进球喝了几声彩。他看看我,嘴角一勾,笑道:“你是德国球迷?” 我摇摇头,“哪个队进球多就支持哪个队,我的喜欢很实际。” “现实主义者是最忠于自己的人,这个世界最不需要浪漫主义。”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抬眼向我:“may i ?” 我拿来烟灰缸放到他面前,他拿烟的手指细长、白皙,方方面面都符合我理想的男友类型。我咬咬嘴唇,心里有几分跃跃欲试的冲动。 “你最好打消念头。”兴许表情出卖了我,反正他看穿了我的企图心,用冷冰冰的语气抢先拒绝,“我有喜欢的人。” 我翻了个白眼,最看不惯别人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了,我立刻忘记了一分钟前的非分之想。“这么巧,我也有喜欢的人。” 他不再搭理我,转过头观看德国队和葡萄牙队的比赛。屏幕上的c罗无奈地望向天空,似乎在向上帝抱怨“猪一样的队友”为何偏偏是葡萄牙人?命运早有定数,不是你的,费尽心机也求不来。 中场休息的十五分钟是我最为忙碌的时刻,一杯杯装满的啤酒自我的手递出去。他安静地坐在那里,任身边人来人往,淡定地啜饮那杯似乎永远喝不完的马丁尼。他不说话,我同样保持沉默。吧台的这一片区域如同平行世界的另一层空间,独立于这个时空之外。 德国队和葡萄牙的比分最终定格在4:0,终场哨响起,他放下了酒杯,和早晨一样将一张一百元推给我,“不用找了。” 我真心希望,像他这样大方的客人多多益善。“谢谢。”我回报了一个微笑。 “你的脸上,有一只蝴蝶。”他看着我,语气平平淡淡,对这句话的杀伤力一无所觉。我抬起左手,掌心覆盖住半边脸。从小,左眼下方的胎记就将我和“丑八怪”划上等号,小孩子的嘲笑总是简单又粗暴,他们不懂成年人的世界谎话连篇,因而率直得令人感到残忍。我憎恶自己的脸,无论我怎么用力擦洗,脸上的“脏东西”一直都在。直到那一天,一个男生指着我说:“她的脸上,有一只蝴蝶。”宛如一道光,直直照进了我的世界。 有时候,你喜欢一个人,理由往往如此简单。 “你是第二个这么说得人。”我对他说道。因为听过了一次,之后所有都失去了意义。 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第一个人,现在哪里?” “这家酒吧,就是他的。”不知为何,我竟然对着一个陌生男人倾吐了最大的秘密。藏在心里的千回百转,道于人时不过平平无奇八个字。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假如阿根廷和德国会师决赛,我会讲一个故事给你听。” 我迅速判断他是否别有居心,然而想到方才他义正言辞的拒绝,又觉得此举绝无“把妹”之嫌,看他的模样也不像会做多此一举事情的人。 我回道:“我很期待。” 世界杯按照日程表一天天进行,德国队用一场 7:1 横扫巴西挺进马拉卡纳,而阿根廷也在枯燥的0:0之后,通过点球4:2淘汰橙衣军团进入决赛。看着阿根廷球迷欢庆胜利的场面,我突然想起差不多一个月前出现的男人。如他所愿,德国和阿根廷真的会师决赛了,他会再度光临么? 决赛在七月十四日,北京时间凌晨三点。里约热内卢曾经是我向往的一个城市,只因某人信誓旦旦总有一天要去基督山看耶稣圣像拥抱夕阳,我就默默记在了心里。我不止一次幻想过某一天同他走遍世界,手拉着手,像随处可见的情侣一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流传甚广的调侃常常被我用来自嘲。我所幻想的,不可能变成现实。 他请我来酒吧帮忙最主要的原因正是他买到了世界杯的球票,小组赛外加一场1/8淘汰赛。他去了累西腓、福塔莱萨、马瑙斯这三个我听都没听说过的城市,最后一站则是里约热内卢。我翻看他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他终究去过了基督山,和天南海北的游客一同与耶稣像合影留了念。 我是一名旁观者,我始终明白这一点。 可是,从不后悔遇见他。 凌晨三点,那个男人踩着轻盈的步伐走进了酒吧。看到他,我不由想起《卡萨布兰卡》里的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家酒吧,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 他径直走向吧台,坐到我面前,如一个月前那样要了一杯马丁尼。 “我以为你忘了这件事。”我把酒杯推到他面前,“想不到德国和阿根廷居然都进决赛了。”从小组赛算起一共六场试炼,能进入马拉卡纳球场争夺金杯的球队都不容易,任何一个错误都有可能断送冠军梦想。二零一四年,德国和阿根廷各自成功了一半,而另一半今晚只属于一个胜利者。 他端起杯子,“你知道上一次这两支球队争夺冠军是哪一年么?一九九零年,整整二十四年了。”他的表情看起来竟有几分悲伤,我觉得他或许真是一名球迷,只是二十四年里伤心太多回,因此才刻意表现得淡定从容。 “一九九零年啊,我两岁。”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为自己尚未迈入“而立之年”暗自庆幸。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从一九九零年世界杯开始支持阿根廷队。”他侧过脸望了一眼屏幕,转播镜头正对准了梅西,“那时候,她喜欢的球星是卡尼吉亚。” “我不懂足球。”我尴尬得笑笑,即便被动看了一个月的世界杯,我依然没搞清楚“越位”是什么意思。“这个女孩是故事里的角色吗?” 他不置可否,“那一年,有个男生和她打过赌,赌世界杯的冠军究竟是德国还是阿根廷。 她当然选了阿根廷,结果德国人捧回了大力神杯。” “那她输了多少钱?” 他轻蔑地扫视我,仿佛我问了一个极度愚蠢的问题。我看得出来,对面这个气度不凡的男人已经自动把我划入“市侩”那一族,一脸“不想跟你讲话”的表情。见我完全没有悔改道歉的意思,他沉默了近一分钟,才无可奈何地揭晓谜底:“她,输掉了十五年时间。” 他讲了一个故事,漫长的十五年,纠缠的三个人。说实话,这个外表出色的男人并非一个讲故事高手,他的叙述零乱不堪,桩桩件件尽为小事,但是我仍然听得入了神。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在别人的故事里遇见了自己,那个连名字都寓含“离别”之意的女子,她的十五年宛若一部静默的电影在我面前上映,一幕幕,似曾相识。或许暗恋的人都做过相似的傻事,为了他,千千万万遍亦无怨无悔。 他说完了故事,有好几分钟我们谁都没开口。前方的大屏幕,德国和阿根廷的比分还是0:0,双方球迷显然备受煎熬,中场休息时连过来续杯的人都没有。 “你是裴尚轩,还是柳千仁?”我打破沉默,直截了当提问。 “不好意思,我拒绝成为这个故事里的角色。”嘴角轻挑,他的眉眼间满是不屑和嘲弄,“我没有自虐倾向。” 他的声明毫无说服力,倒是摆明态度不让我再追究。他是谁无关紧要,我更关心另一件事:“黎璃,她有没有在看这场比赛?她还喜欢阿根廷吗?” 他转过头,央视的转播镜头切到了场外,一轮落日刚好被基督山上的耶稣拥抱入怀。角度、时机、天气,各种条件组合在一起,里约为全世界奉献一场盛大绝美的日落。我的视线望向最前方,我喜欢的那个人正坐在阿根廷球迷中间,和大家一样抬头望着屏幕。此刻,所有的人都被这幅画面深深震撼,凝神屏息静静欣赏。 我和他,终于在同一时空完成夙愿。人群中的他回过头,似乎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这种死心眼,怎么可能放弃?”面前的男人酒已喝完,比赛胜负却仍是谜。德国和阿根廷,裴尚轩和黎璃的赌约,这一次终要分出输赢。“二十四年了,我希望她能赢。”最后这一句,我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情感。 他离开时,上半场错失了单刀的伊瓜因被替换下场,转播镜头扫过场上场下每一张脸,尽管他们身披不同的球衣,脸上是同样紧张、焦虑的表情。黎璃深爱的阿根廷,这一回能不能如愿捧起沉甸甸的金杯? 直到最后,我依然没搞清楚这个陌生男人为何会走进这家酒吧,为何要告诉我这样一个故事。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他让我明白,我不是黎璃! 候鸟飞向温暖,蝴蝶也会飞过沧海寻找越冬地,哪怕这一趟迁徙之旅没有归途。我们都渴望找到一个人,温暖余生。 我拿出了手机,给坐在前面明目张胆偷懒的酒吧老板发了一条微信:嗨,德国vs阿根廷,要不要打个赌? 第17章 番外:2006,黎璃你输了 黎璃和裴尚轩举办婚礼那天恰逢德国世界杯开幕,作为婚礼主要策划者的新郎有意选择了这一特殊日子。他原先打算挑阿根廷亮相的那一天,也就是六月十一日,但是黎璃坚决不同意。她振振词:“福无双至,万一我们的幸福妨碍了阿根廷夺冠,我会良心不安的。” 裴尚轩习惯性地抬起手按住她的脑袋,她的头发在结束化疗之后重新长了出来,细密柔软的手感让他相当满意。他故意瞪大眼睛,大惊小怪道:“黎璃,想不到你这么迷信啊!反正你的阿根廷肯定会输给我的德国,我不介意六月十号娶你。” “阿根廷才不会再输给德国呢!”她狠狠白了他一眼,转身走开。黎璃还记得去年和裴尚轩订下得赌约——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阿根廷能赢得大力神杯。 这辈子,她已经得到了想要的幸福,现在只盼望有生之年能看到阿根廷捧起金杯。 医生说她的化疗非常有效,如果五年之内不复发的话,治愈的希望很大。她能熬过痛苦的化疗全靠裴尚轩和柳千仁的不放弃,这两个男人为了她终于摒弃前嫌,不论是财力还是精神方面都给予百分百的支持。 黎璃心算过一笔账,以自己不能劳累不能吃苦的身体状况,短期内把治疗费用还清难度颇大。她向柳千仁道谢的同时,万分抱歉地表示自己或许要过几年才能把钱还给他,后者用一贯轻蔑的眼神上上下下扫视她全身,冷冰冰说了一句:“那就以身相许吧。” 黎璃自知失言,一脸尴尬地望着他。她应该想到,他为她放弃了名利,心甘情愿毫不眷恋,又岂会在意她欠他的钱。他要得,从来不是物质。 眼看黎璃又咬住了嘴唇,柳千仁无奈地叹了口气,“刚才的话,我收回。” “对不起,”黎璃和柳千仁都知道——她给不了他想要得,现实的剧本从来不热爱皆大欢喜。“我从没为你做过什么,却一直给你添麻烦。”她的工作是他介绍得,裴尚轩是他找回来得,连她的命也是他救得。黎璃想告诉柳千仁,他不欠她了。 柳千仁凝视着黎璃,眼神专注,像是要把她的音容笑貌深深刻入心版。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才慢慢开口说道:“你没给我的人生写上污点,这份情我永远还不了。”她的心很小,小到装不下第二个人,那又何必再让她平添烦恼?柳千仁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的感情做了注解。 就这样吧,别再追究!黎璃告诉自己。 日历翻到六月十日。凌晨,德国世界杯揭幕战,东道主以4:2战胜哥斯达黎加,比胜利更令人惊艳的是这支德国队一扫二零零四年欧洲杯出局的颓势,掀起了一场名符其实的“青春风暴”。 裴尚轩坐在电视机前看完了直播,当拉姆长途奔袭踢进漂亮的远射时,他想起两年前欧洲杯德国队在小组赛折戟沉沙的那一天,他问黎璃:“你是不是喜欢我?” 那一天她送喝醉的他回家,他记得那一场不留痕迹的春梦。在后来的日子里,裴尚轩曾不止一次试图向黎璃求证,可每次话到嘴边都硬生生咽了回去,就像中国男足的临门一脚。 他无比惶恐,万一他们真的做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并且黎璃把这件事定义为“酒后乱性”,非要说清楚子丑寅卯岂不是让大家难堪?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幸好,还不算晚!裴尚轩感激上天给了他另一次机会,让他得以陪伴黎璃度过余生。 “德国队,加油,一定要拿冠军!”转播镜头转向教练席,裴尚轩冲着电视屏幕上的克林斯曼挥舞拳头打气,口中念念有词。他本不是德国队的铁杆,可因为和黎璃的赌注,如今反倒有成为“死忠”的趋势。黎璃颇为失落,她更乐意裴尚轩同自己一样支持阿根廷,但他坚定地认为“不赌下去,我们的过去和未来就没有意义了。” 黎璃有时候觉得男人自以为是的“浪漫”其实挺无聊的,不过她不再尝试统一阵营了,就如他所愿“赌”下去吧。 黎璃被严令禁止熬夜看球赛,暂时与她同住的柳家父子受裴尚轩所托负责监督,每晚十点前必定将她赶回卧室休息。德国队的揭幕战零点开赛,黎璃早已沉入梦乡。 她的梦里洒满金色的阳光,绿草如茵,让人想躺倒在这片草地上舒服地睡一觉。一个俊朗的少年踢着球闯入静谧的画面,他的盘带娴熟,间或还挑起皮球颠几下黎璃在梦里望着神采飞扬的少年,为他此后的命运感到悲伤——裴尚轩曾经代表学校参加过区里的足球比赛,虽然和“正常发挥”的中国男足一样在小组赛阶段就铩羽而归,但他的天赋还是得到了体育老师的肯定。要不是韩以晨出现,或许裴尚轩的人生会是另一种样子。 黎璃醒来时依稀记得梦里的情景,她睁开眼望着黑黝黝的天花板——天亮之后,她将要披上婚纱成为裴尚轩的新娘。无论他的人生变成什么模样,她都想在他的生命里占据一席之地。 黎璃和裴尚轩的婚礼并不打算昭告天下大宴宾客,他们只邀请了最亲密的人作为见证者。早上九点,柳千仁开车送黎璃到民政局门口,裴尚轩和他的父母已然等候多时。他们刚从车上下来,裴尚轩就迎上前来。 “黎璃,今年的德国队很棒,他们一定会成为冠军!”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让柳千仁不客气地赏给他一个白眼,柳之贤笑呵呵地提醒他:“小裴,你没注意黎璃今天很漂亮么,怎么开口就谈足球,太煞风景了。” 裴尚轩摸了摸脑袋,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他刚想开口辩解,黎璃替他解围了:“赢一场球有什么了不起,今晚阿根廷也会赢。”她突然想到“今晚”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洞房花烛夜”,脸颊顿时一片绯红。 他的手,牵起了她的手,如同那些年的冬天里用他的掌心带给她温暖。黎璃看着他,眼神温柔,笑容透露出满满的幸福。 他们先去拍了结婚照,两人事先约定都穿白色的衬衣,在红色幕布的映衬下年轻了好几岁,仿佛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照片打印出来后,黎璃小心翼翼捧着它们。她仔细端详照片上的自己和裴尚轩,果然如她所料,他们在一起的画面缺乏美感,甚至会惹来质疑:这么帅的男人是不是“被包养”了? 不过,黎璃已经不再为这件事难受了,让她自卑的是他,消除她自卑的也是他。 裴尚轩凑过来看他俩的合照,身为一名离异男士,这当然不是他的第一张结婚照。他早就忘记当年是否有过感动,而此刻眼眶却湿湿的,恍若候鸟飞越千山万水的旅程行到终点, 他终于回到真正的栖息之地。 “谢谢你。”裴尚轩刚开口,黎璃也心有灵犀般说出了相同的三个字。两人都愣了愣,继而为这份存在许久的默契开怀大笑。 谢谢你一直在我身边,谢谢你给了我幸福!这是裴尚轩和黎璃想要告诉彼此的话。 这些年里,包括裴尚轩的婚礼在内,黎璃参加过不少场结婚仪式。她本身对相似的流程欠奉热情,再加上向来认为领结婚证那天才是人生最重要的日子,因此大家都尊重她不办酒 席不搞婚庆仪式的想法,只在领证当天举办一个小型的亲友会。 民政局的办事员将照片分别贴上两本结婚证,递回来时,他们已成为“夫妻”。黎璃的神情像是做梦,她看着裴尚轩,笑容里含有深情,也透出几分傻气。 “傻瓜。”裴尚轩低下头,飞快地亲了她,“还记得我说过如果你到三十岁还没嫁出去,我们就结婚么?” 他说过的话,她都记得。少年无心的玩笑,却不料自己竟用去十六年时间等这句话成为现实。黎璃抬起头,视线离开了他的脸,转向他身后的家人们。裴尚轩的父母掩饰不住满脸喜色,和柳之贤热络地聊天;柳千仁站在父亲身侧,一脸忍耐的表情,显然对长辈间的话题兴趣寥寥,碍于礼貌又不得不旁听黎璃有一点伤感,可惜母亲不在,她没机会看到自己披上婚纱嫁给最爱的那个人。 没错,尽管黎璃不愿意举办仪式,裴尚轩却坚持要她穿上婚纱。他说:“黎璃,披上婚纱是每个女生一辈子最美丽的时刻,你值得拥有。”听上去像极了广告词,然而她被说服了。 裴尚轩立刻发动所有认识的人寻找合适的场地,他记得自己曾经向黎璃抱怨过未婚妻对婚礼仪式各种细节吹毛求疵到了近乎变态的地步,当时她说了一句:“换作我,只想要一个小小的聚会,就在领证之后,穿上婚纱和家人、最好的朋友一起拍张集体照留念就可以了。”稍作停顿,她补充道:“当然,拍照之后搞一场冷餐会庆祝也不错。” 裴尚轩撇了撇嘴,不赞同她的观点,他摇摇头,一付过来人的经验之谈:“黎璃啊,婚礼仪式大多数是做给家里的长辈、朋友看得,长辈会觉得不热闹怎么能算结婚!你的想法藏在心里就好,千万别让你未来的公公婆婆知道。” 他记得她的反应是轻轻一笑,并不以为然。 裴尚轩决定给黎璃一场梦想中的婚礼,小小的聚会,身边围绕所有爱她的家人和朋友。 在黎璃好友汪晓峰的帮助下,裴尚轩很快联系到一家愿意承接party的西式会所。他和汪晓峰一起去看过场地,有草地、有花园、还有宫殿一样的白色房子。 裴尚轩当即拍板预订六月十日一整天的使用权,黎璃从汪晓峰那里打听到租金的数字,第一反应便是责怪汪晓峰怎么不拦住他乱花钱。汪晓峰在手机那头委委屈屈地诉苦:“你又 不是不清楚你家那位的脾气,当年他有多强硬能让你不跟我去天安门看香港回归,今天他就有多强硬非租不可。” 黎璃无话可说,汪晓峰总是一阵见血直指要害。他接下来的话让她释然了,不再纠结裴尚轩的“浪费”,他说:“黎璃,男人为自己女人花钱,天经地义!”“你家那位”,“自己的女人”,汪晓峰用来定义裴尚轩和黎璃关系的词汇组合让她心里乐开了花,黎璃放下手机,情不自禁地笑了。 那么多年,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对所有人宣示主权:裴尚轩和黎璃,在一起了! 于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日,黎璃第一次见到裴尚轩为她准备的婚礼场地,她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整片草坪被无数彩色的气球点缀,插满白色玫瑰的拱门彩带飘飘,通往白色宫殿的楼梯洒上了红玫瑰花瓣,比她的梦想更美。选好的婚纱在楼上等待它的主人,那也是裴尚轩执意送给她的礼物。黎璃原先打算租一套婚纱拍照即可,哪知他一听到“租”这个字眼,立马否决。为了把她的念头彻底掐灭,裴 尚轩还拉拢柳家父子站在自己一边,用3:1的投票将黎璃微弱的反对打压了。 “明年、后年、大后年,一直到100岁,你都可以穿这套婚纱拍照呢。”裴尚轩的异想天开难得竟得到柳千仁点头赞同,黎璃像看天外来客似的瞧着他俩一唱一和,渐渐明白他们是变着法儿鼓励自己努力活下去。 这是她欠着裴尚轩的赌注——在他身边活到一百岁。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日,即将年满三十周岁的黎璃穿上白色婚纱,在发型师和化妆师的妙手之下,全身镜里的女子从未像今天这样可以用“美丽”二字来形容。镜子里出现了伴娘李君的身影,她凑到黎璃身旁,啧啧叹道:“黎璃,你真好看。” “等你结婚那天,你也是最美的。”黎璃笑容甜蜜,整个人都散发出幸福的光彩。李君的婚期定在下半年国庆期间,准新郎和她同一公司,两人在入职培训时就互相看对了眼。她的恋爱过程一帆风顺,黎璃打心底为她高兴。 打开门,门外站着柳千仁,手里拿着她的捧花。李君识趣地先走一步,将空间留给他们。 “祝你幸福。”手中的花,递到她面前。 “谢谢。”她接过花束,碰到了他的手指。 他上前半步,顺势将她拥入怀中。她没动,任由他抱着自己,他的呼吸就在耳畔,缓慢而沉重。 短短的一分钟,犹如一生那么漫长。柳千仁放开黎璃,转身向楼下走去。 黎璃望着柳千仁的背影,她祈祷今天以后他能放下自己,也放过他自己。 她一步步走下楼,柳之贤在楼梯口迎接她。“黎璃,婚纱真漂亮,小裴眼光不错。我相信美晴也会为你高兴。”柳之贤伸手替她整了整头纱,表情充满欣慰和喜悦。 “谢谢爸爸。”从来没使用过这一称呼,黎璃说出口的时候略微迟疑,第一个字的音量明显轻了不少。柳之贤视她如己出,黎璃早就想叫他一声“爸爸”了,但总找不到合适的时机。今天,再没有比此时更恰当了。 这两个字的分量到底有多重,黎璃并不了解。她只见到柳之贤红了眼眶,摘下眼镜擦了擦眼角。“好,好,爸爸太开心了。”柳之贤清了清喉咙,把哽咽吞回肚中。这么喜庆的日子,不能流泪。他弯起胳膊,等她把手伸过来,“就让爸爸送你到另一个能照顾你的人那里去。” 黎璃挽住柳之贤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向外面阳光明媚的所在。她的家人、朋友都在外面等候,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陪她从少不更事走向成熟。十六年,大家都在改变。 她走到屋外,踩上铺满玫瑰花瓣的阶梯。她爱着的那个人一身白色的礼服,站在楼梯下方开满白玫瑰的拱门前,正等待着她。 阳光下,他神采飞扬。很多年以前的六月十日,她对他说:“我喜欢上一个人。”依稀仿佛,回到年少时光。 十六年,黎璃对裴尚轩的“喜欢”,从来没有变过。 六月三十日,星期五,黎美晴四周年祭。 非祭扫高峰时期的松鹤墓园宁静肃穆,踏足此间,让人不由自主深刻领受“生命无常,需珍惜当下”这一真理。 裴尚轩和黎璃穿行在林立的墓碑间,黎美晴的墓地在中间位置,不得不从别人墓地前经过。黎璃不断地向墓主人说着“对不起,打扰了”,一路行到母亲墓前。 “妈,我带尚轩来看你。”黎璃从裴尚轩提着的塑料袋里拿出抹布,弯下腰擦拭母亲的遗像。他也没闲着,拿出另一块抹布,绕到墓碑背面擦拭,一边倾听黎璃和母亲的絮叨。 “医生说如果五年内不复发,我应该会好起来。”她先报告自己的病情,接着说道:“另外,我把自己嫁出去了,新郎你也认识,就是裴尚轩。” “喂,黎璃,我抗议!”裴尚轩从墓碑后探出脑袋,一脸不满。“你语气太平淡了,激动一点,兴奋一点嘛,你听我示范。”他绕回来,站在黎璃身侧,搂住她的肩膀,一本正经开始汇报:“伯母您好!我是裴尚轩,对,就是您认识的那个混小子,我这个月和黎璃成亲了,荣幸地成为您的女婿。” “你的语气,和我有什么差别?”黎璃压根没听出有何不同,斜睨他一眼,夺回发言权:“爸爸本来要和我们一起来看你,但今天学校里为他开退休欢送会,他说明天一定过来陪你说说话。”说到这里,黎璃转过头看着裴尚轩笑了,她继续说下去:“妈妈,真得很开心你选对了人。” 裴尚轩凑到黎璃眼前,眉毛一挑,嬉皮笑脸问她:“那我呢?你选对人了么?” 她咬着唇假装苦恼,假装不情不愿地回答他:“错了也没办法,谁让我十六年前打赌输给这个名叫裴尚轩的家伙呢。” 他抓住黎璃,也不管正身处墓地,给了她一个绵长的热吻。黎璃起初颇为顾忌,用力推了推裴尚轩提醒他注意场合,奈何他意志坚定自己力气又不够大,就听之任之了。 “今晚,德国和阿根廷的1/4决赛,我们支持的两支球队在十六年后终于又相遇了。”两额相抵,他撂下战书:“别忘了我们的赌注。” “你真的愿意下辈子再遇见我?”她心怀忐忑,唯恐当日他出于同情才许下来生愿。黎璃的担心不无道理,大部分人听说一个快死的人其实暗恋了自己十几年,很难不被打动,何况裴尚轩又那么讲义气。虽说前世来生皆有自我安慰的成分,可一旦说出来便有了几分生生世世的意思,她不要强迫中奖似的承诺。 “我赌德国在所有重大比赛中都能战胜阿根廷,让那个名叫黎璃的姑娘生生世世都摆脱不了裴尚轩,你敢不敢赌?”他的表情好像开玩笑,眼中的深情却告诉黎璃这是真心话。他庄重地抬起手,等着她击掌为誓。 “赌注你记着,”她伸出手,含泪犹带笑,“我永远爱你。” “啪”一声,手掌相合,再一次许下缠绵的约定。 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凌晨,德国和阿根廷经过一百二十分钟的鏖战,最终战成1:1平局。 随后进行的点球大战中,德国队凭借门将莱曼的出色扑救,最终以4:2,总比分5:3淘汰阿根廷进入四强。 第18章 番外:2010 ,Dont cry my girl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晚上,刚过九点半,衡山路的酒吧几乎就被德国和阿根廷球迷占领了。今晚,这两支宿敌又一次相逢在四分之一决赛场地,舞台从四年前的德国柏林换到南非开普敦,阿根廷的教练变成了一代球王马拉多纳,当家球星梅西如今已有“足坛第一人”之称;德国队的教练席上,金色轰炸机将接力棒交给了助手勒夫,阵中老将巴拉克、卡恩、莱曼业已离开,四年前还是小将的拉姆成为德国队长四年时间,世界早已天翻地覆,不变的是球迷一如既往的热爱。 裴尚轩走进酒吧,在正对大屏幕的卡座找到了柳千仁。后者的短信让他非常意外,在他的印象里,柳千仁对足球毫无兴趣,每当自己和黎璃谈论和足球有关的话题,柳千仁都会用一种“你们两个真无聊”的眼神不屑地扫过来,想不到他竟然会约自己去酒吧看球。裴尚轩在柳千仁旁边坐下来,把手里的矿泉水瓶放上台面,“陪你这个伪球迷看球可以,喝酒就不奉陪了。” “怎么,修身养性?”柳千仁的面前,摆着一杯马丁尼。 “我的骨髓样本和一名患者初步配型成功了,现在等我的全身检查报告看是不是能捐献。我得为别人多多考虑,保证我的干细胞健康有活力。”裴尚轩简要说明了自己不能喝酒的原因。他沉默了一会儿,表情渐渐悲伤起来,“可惜,她没等到。” 他口中的“她”指谁,柳千仁心知肚明。黎璃在二零零九年春天候鸟归来的季节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走得十分安详,恍若一只在迁徙旅途中飞累得精灵,只是收起了翅膀小憩。当天黎璃已经说不出话了,但她用眼神向他们告别:是时候了,放我飞吧! 在此之前黎璃曾经复发过一次,那时候化疗对她的身体还有作用。二零零九年春节过后她再一次持续低烧,这一回她似有预感,在入院前整理了一个文件夹,分门别类存放所有的票据保修卡说明书理财产品合同到最后,裴尚轩依旧是她放心不下的“笨蛋”。 裴尚轩看着黎璃一天天衰弱,无能为力的痛苦击倒了他。他跪下声嘶力竭求医生救黎璃,当着柳千仁的面泣不成声,那一刻柳千仁原谅了裴尚轩让黎璃苦苦等待十五年,他付出的感情足以匹配黎璃的深爱。 早在二零零五年黎璃确诊时,柳千仁、裴尚轩就成为了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希望能够和黎璃配型成功。无奈,他们终有一天或许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却救不了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 黎璃倒是看淡了生死,她在医院住得久了,几乎天天都能听到走廊里家属的痛哭。死亡,在此处如同家常便饭。医生不是神,他们救不了死神一心要带走的人。 人生快结束的时候,闭上眼睛回想一下,如果甜多于苦,那至少证明没有白活一场。这是黎璃认识的一位病友对她说得,她后来远远望见他躺在手推车上,脸上盖着白布,他的母亲在推车旁亦步亦趋,哭得撕心裂肺黎璃心有戚戚,活着的人永远是最痛苦的,她要让裴尚轩伤心了。 黎璃手写了一份放弃抢救意愿书,签字后交给自己的主治医生。她明确表示临终之际放弃“心脏按压、气管插管等抢救方法,不要上呼吸机等生命支持系统”,从医二十多年的汪教授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病人,他以为黎璃已经放弃了活下去的念头,违心地安慰她还有希望,不要轻言放弃。 黎璃微微一笑,她的脸瘦成了尖下巴,这个微笑多少有点“我见犹怜”。她照镜子发现自己的下巴变尖了,心想真是天大的讽刺,多少年辛苦减肥不见成效,到最后倒是该死的疾病成全了瘦脸的梦想。“汪教授,谢谢您。我会努力配合治疗,但如果真到了那一天,请您不要那么努力地救我,我想有尊严地离开。” 他面对得是一名深思熟虑的患者,让人由衷钦佩。当汪教授将黎璃的意愿转述给家属时,裴尚轩沉默了很久,然后对他们说起黎璃初中辞去班级劳动委员的往事。他的声音饱含深情,听得出他对那个勇敢、坚强、自我的女生又敬又爱。 “她从来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尊重她的决定。”他用这句话说服了柳家父子,他们舍不得黎璃走,同样舍不得她再吃苦。 黎璃以她想要得方式体面地离开,她的神情似是睡去。然而这一次,所有人都明白将是长眠。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晚上十点,德国和阿根廷的1/4决赛开始了。裴尚轩一扫嬉皮笑脸的表情,专注地盯着前方大屏幕。 开场三分钟,施魏因施泰格开出任意球,托马斯穆勒抢到前点一蹭,皮球飞进了球门裴尚轩用力拍着桌子,和全场德国球迷一同欢呼起来。柳千仁面无表情喝自己的酒,觉得旁边的男人幼稚得要死。 这场比赛,裴尚轩总共拍着桌子欢呼了四次。他第四次站起来时,计时器已走到第八十九分钟,克洛泽的梅开二度锁定胜局,德国队又一次战胜阿根廷进军四强。裴尚轩坐下来,转头问柳千仁:“你说黎璃在天上看到阿根廷踢成这样,会不会气得下来找我算账?” “我认为,你想太多了。”柳千仁白了他一眼,冷冷回道。 “可是,我很想她。”裴尚轩的下巴搁在桌上,方才的兴奋劲头不见了,他有气无力地说道。 我也想念她。柳千仁在心底对自己说。裴尚轩可以光明正大将思念说出口,他只能放在心里。十六年前的今天,他犯下一生最大的错误,从此欠了一辈子。爱情这件事,毫无公平可言。 “我以为这一次有梅西的阿根廷总该赢了,没想到输得这么惨。”柳千仁的偏心显露无遗,黎璃支持阿根廷,他理所当然更关心这支球队。爱屋及乌,当年他骂过裴尚轩残忍,其实少年不过是说了一句大实话。 我喜欢的,你也要喜欢! 裴尚轩挺直身体,望着屏幕上黯然神伤的两代球王——马拉多纳拥抱着梅西,安慰和被安慰的人都哭红了双眼。唯因爱得深沉,才会感受到惨痛。忘了从何时起,阿根廷,别为我哭泣这首歌就仿佛成为蓝白军团每届大赛的宿命结局,从马拉多纳卡尼吉亚到巴蒂斯图塔雷东多到里克尔梅阿亚拉艾马尔再到如今的梅西,黎璃又要失望了。 二零零六年阿根廷点球负于德国止步八强,黎璃冲进浴室抱着毛巾抹泪。他跟在后面,紧张兮兮赶她回房间睡觉,被黎璃狠狠打了几拳泄愤。她对阿根廷的爱根深蒂固,此刻他这个德国球迷就像出气筒,自动送上门讨打不说,被打还不敢还手! 当日她打人的力道着实不小,裴尚轩下意识揉了揉肩膀,今天的赛果黎璃若在肯定罚他跪键盘,虽然他是无辜的。他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直到被柳千仁的问题打断,他问道:“除了开淘宝店,你有没有想过别的事业?” 裴尚轩在淘宝开了一家卖女装的店,启动资金来自柳千仁。他之前做过服装生意,如今将平台搬到网上,算是抓住了电子商务的新机遇。他的生意不错,可是短板也出现了——没有原创设计的支撑,他不得不面对低价竞争。 “你有什么建议?”不管以前有何恩怨,裴尚轩对柳千仁的头脑还是佩服的,他开淘宝店就是得到柳千仁的指点和支持。 “我和几个朋友打算自己创业,做智能手机应用。我看好你的销售和市场推广才能,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经过一年多的考察,柳千仁终于给裴尚轩颁发了认可证书。这个男人挺过了黎璃过世的打击,具备卖房还债的勇气和魄力,他就算被击倒也绝不会被打垮。 黎璃曾经对柳千仁说:“裴尚轩说我选错了球队,我这么理性应该选德国队。他不知道,他自己更像德国战车,百折不挠,永不屈服于命运。”她爱着的人,不可能一无是处。 “好啊。”裴尚轩一口应承,也不问他的创业公司进展到什么程度,准备给自己开多少薪酬。这个男人还有一个优点显而易见,当他认同你是他的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就像他曾经为一个女孩做过所有“朋友”应该做得事。 柳千仁轻轻一笑,向裴尚轩举起自己的杯子:“敬黎璃!” “don''tcryforme,argentina. thetruthisineverleftyou, allthroughmywilddays, mymadexistence, ikeptmypromise, don''tkeepyourdistance” tv5的编导又开始煽情,麦当娜清亮的歌声配合梅西哭红的双眼一遍遍在屏幕上回放,令人心碎。 “让我们面对现实,让我们忠于理想。四年之后,德国队会在巴西等你们。”裴尚轩举起了他的矿泉水瓶,“黎璃,可别在天堂哭鼻子呦。” 天堂再美,也没有人会替你擦眼泪。所以,don''tcrymygirl. 第19章 后记 2005年11月的某一天,后知后觉的我突然意识到“哇靠,再过半年,德国世界杯要开始了!”、“哇靠,我家克林斯曼现在是德国队主帅耶!”于是,我开始构思一个时间跨度从1990年至2005年,和足球有关的故事;于是黎璃和裴尚轩就这样走进了我的脑海;于是,他们又走进所有暗恋过的人心里。 我相信世间的感情必有共通之处,所以黎璃十五年的等待,为裴尚轩付出的一切引起了诸多共鸣。也许有人会说黎璃太傻,但正如我在初版的后记中所说“感情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爱情有时尚且毫无理性,更何况黎璃还找到了自己爱裴尚轩的理由——他对我的好,只有我看得到! 2010年8月,在悦读纪编辑翡翠的坚持下,十五年等待候鸟初版付梓刊印。从结束网上连载的2006年至2010年,德国和阿根廷居然两度在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碰面,德国也连续两次战胜阿根廷。作为德国死忠的我自然是激动不已,然后我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现实:居然有那么多喜欢黎璃的妹子因为她支持阿根廷!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作者啊?读者们,请考虑一下作者的感受好不好啊! 直到那时,我才发现自己似乎写了一个“能打动人的故事”,微博和百度搜一下居然有那么多读者评论、转发关于十五年等待候鸟的感想,不夸张的说我几乎每一篇都有认真拜读过(大家指责作者是后妈的信息也收到了,谢谢)。对于一个不喜欢写偶像剧情不喜欢玛丽苏,坚持走现实冷酷主义路线的作者来说,能有一篇小说被读者记得,我深感荣幸。 日历翻到2013年12月3日,一位名叫“林水妖”的版权代理人忽然发私信给我询问影视版权的事情,我诚实得回答:这故事挺难改编的,我担心别人的投资回报率。然而,林姑娘的热忱和效率打动了我,经过半年的沟通,我终于在德国队第四次战胜阿根廷,在遥远的巴西捧起大力神杯的那一周完成签约,将十五年等待候鸟的影视版权交给了观达影视,我相信他们会用心善待这个承载了大部分人青春记忆和苦涩暗恋的故事。 2015年11月29日,十五年等待候鸟在上海开机。感谢观达影视的周丹总经理选择这个故事,感谢张若昀、孙怡、邓伦、张雪迎、李宗霖、朱元冰、刘美含这批新生代演员愿意出演这个故事,感谢所有台前幕后为它忙碌的编剧、导演和工作人员,是你们让黎璃、裴尚轩、柳千仁、韩以晨和其他角色成为现实中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的“人”,谢谢! 12月初,当林姑娘告诉我,她想操作这本“每看一次都会大哭一场”的小说再版的事项,我毫不犹豫就把版权交给了她。故事和人一样,都需要伯乐慧眼赏识,一旦找到,那又何必再等?喜欢它,就是最好的理由! 于我,为再版写就的三篇番外覆盖2006-2014三届世界杯,这是初版时我无法预测到的未来,也是我无法回答得关于黎璃的生死问题。如今,我用这样的方式结束这一实则跨越了24年的故事,我希望你们能在这里看到完满。 盈风 2015.12.31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