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赞》 楔子 神圣帝国的西北边疆,是一片四季飘雪的雪原。 这是一块狭长形的地域,原始而苍莽,苦寒而险恶。传说中在这块地域的死亡之森,藏匿着远古异种;拥有无数的天材地宝,能让一名普通人成为“强者”..... 当然,这些只是传说。 因为这块被莽莽的原始森林覆盖的雪原,栖息着无数的兽类,神秘而又致命,闯进来的人都成为了它们的排泄物或者是森林的养分。 死亡之森无人敢闯,但它的外围北方血岩,却生活着数十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那是亚人族部落的联盟。 他们都是在人类有了半神后,被人类驱逐到这片生命荒漠地区的战败者。 据说,最早这片地区的名字叫做北方荒原。 后来那场决定亚人族部落存亡的战事中,鲜血流淌了整个荒原,在冰天雪地里冻成了大小不一、奇模怪样的血岩,这里就被人们改称为北方血岩。 那是一场人类帝国与亚人族部落联盟都不愿意再提及的战事。 熊人、虎人、犀人等十余个部落彻底湮灭,成为了历史长河里的尘埃;狐人、兔人、猫人等数十个部落凋零,举族仅剩下了百余老弱在苟延残喘,至今都没有让种族繁衍至千人。 而神圣帝国同样不好过。 亚人族部落在退无可退、唯有殊死一搏的困境下,通过血脉献祭、以牺牲无数同族生命唤醒了先祖之灵的祝福下,采取了与敌俱亡的战术让踏上北方荒原的帝国军队十不存五。 也让这场战事迎来了落幕。 虽然,以当时人类庞大的人口基数,再从各地领主征调来军队,拼着在损失数万战士的的代价,还是可以把北方的亚人族彻底灭族的。 但这种代价,永远都只能存在理论之中。 需要的战士越多,被抽调兵力的领主也会越多,而人一旦多了,心思就变得复杂了。 毕竟最早的人类世界里是没有帝国的,只有一堆画地为王的国王或领主。因为有了人类半神,所以这些国王或领主才无奈的摘下了王冠、被强行成为了神圣帝国的一份子。 在这些领主的眼中,如果说为了神圣帝国的荣耀牺牲是必要的,与敌同归于尽是光荣的、是万世传诵的...... 但牺牲的人不要是隶属于我的战士、不是来自我的领地。 更何况物产匮乏、气候极端的北方血岩不适合人类的居住,也无法给那些被征调战士的领主们带来半点战争红利! 所以,在那场战事过后,所有人类领主都失去了继续战斗的勇气和为之战斗的理由。 就让那些杂种冻死、饿毙在北方血岩之上吧! 在战事商讨之中,他们很难得的、异口同声的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对此,半神与人类帝王也无法指摘什么。 因为人类帝国的兴起与扩张,面对的敌人不仅是亚人族部落。 退入恐怖之泽的蛇人族与栖居在北方草原之上的半人马,才是人类帝国最大的威胁、真正的心腹之患。在更大的危机面前、在需要各地领主继续效力的妥协中,半神也好,帝王也罢,都不会以让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帝国陷入内忧外患作为代价去彻底将亚人族部落灭族。 就这样,亚人族部落在人类帝国的内部掣肘中得以苟存。 在极端气候的北方血岩中,他们被冻死了许多,也饿死了许多。 但是凭着骨子里坚韧与重归先祖故地的冀望还是繁衍到了至今,还在战争年代就组成了部落联盟,对抗人类血腥的屠杀与贪婪的劫掠。 如今,已经繁衍无数代的亚人族成为了这片荒原的主人,人类再也无法肆意的深入其境屠杀,也就顺其自然的承认了他们的存在。 时间可以让人淡忘许多事情,财富可以让人漠视任何危险。 随着时间推移,人类淡忘了这场战事,也惦记起了北方血岩珍贵鸟兽的牙齿、皮草和独特结晶等这些在亚人族部落里分文不值、在人类世界里却供不应求的紧俏货物。 一些唯利是图的人类商人,冒着被活剥的命运,在巨大的利益驱逐下尝试和亚人族达成通商。 过程是血腥的。 一开始,无数投机的商人、穷得揭不开锅的农民、被逼上绝路的小偷和强盗带着人类的一些特产试图交换亚人族的物资,他们都获得同样的待遇,亚人族们将他们捧上先祖之灵祭坛的荣耀——被仇恨值满满的亚人族活剥了献祭。 慢慢的,第一个人成功了。 在一个暴雪肆虐了整个冬天的年头,在亚人族部落饿死了许多人的灾年,一个人类商队以粮食换回来了魔兽毛皮、牙齿和独特结晶。 归来人类帝国后,这个商队一夜暴富。 那些原先刀头舔血、朝不保夕的商队护卫,人人都成为了坐拥大量的土地、大量的奴仆的富人,可以安稳富裕的渡过后半生、遗泽子孙。 商队的首领还捐了一个勋爵,盖起了小城堡,让家族自此成为了贵族一员。 传奇的故事,总是不匮乏传唱的。 当无数的吟唱诗人为了生计在无数的酒馆里唱起这个故事,无数的人们被如此轻易获得的巨额财富和地位刺激得两眼通红,都有意无意忽略了鲜血的警告,呼朋唤友、搭帮结伙的带着粮食向北方血岩奔涌而来。 少数人是幸运的,他们都如愿的获得了故事中的财富。 但是更多人的下场是悲惨的。 他们的皮囊被丢弃在荒野,成为了虫豸们的美食和森林的养分;他们血肉在祭坛上被风雪腌制了数个月,被雪鸦——一种生活在北方血岩的、白色的乌鸦,亚人族眼中先祖之灵的使者,一丝一丝剥得干干净净;连骨头最后也成了亚人族蓄养的兽类嚼碎了进入胃里、再成为排泄物。 成功是可喜可贺的,大肆宣扬的;失败是一文不值的,无人提及的。 慢慢的,人类为财富前赴后继送死的勇气与疯狂,就连亚人族部落都变得麻木了。 他们还有播种庄稼、教导后代狩猎与战斗的技巧等等事情要忙碌,没有那么多时间在祭坛上告慰先祖。 所以,在财富的刺激下,人类用鲜血铺开了和亚人族的通商之路。 也正是有了通商的基础,才让一个封地在北方血岩边缘的家族得以兴起。 而这段人类半神将陨、帝国迎来崩塌的史诗礼赞,也从这个家族的奋争中缓缓拉开了序幕。 第一章、伊顿家族的过往 雄伟的阿尔卑斯山脉连绵起伏,耸立在帝国西北方,最低的山坳海拔两千多米,最高的山峰七千多米。 山脉的西侧是渺无人烟的沙漠,东侧则是余脉蔓延出来的高原北方血岩。 天然的地理因素使然,在那场针对亚人族部落灭绝大战之后,人类帝国沿着阿尔卑斯山脉的丘陵地带分封了六位领主,充当监视与防备亚人族部落入侵帝国的前哨。 伊顿男爵领便是其一。 不过,如今伊顿家族的爵位已经变成了子爵。 而且家族的领地,也成为了人类帝国在阿尔卑斯山脉南麓唯一幸存的领地。 其中缘由,还得从那场战事休止后说起。 却说,当那场战事结束后,亚人族部落便在北方血岩扎根了下来。 恶劣的环境让他们果腹艰难、无比思念先祖故地的丰饶,也让差点被灭族的仇恨日复一日变得刻骨铭心。 数十年后,他们终于适应了这片贫瘠的土地。 也在无数贪婪商人送来源源不断物质的“友好”帮助下,重建了家园。 随之而来的,自然是那颗刻在骨子里的、向人类帝国复仇的种子开始破土萌芽,于瞬息间便成长为参天大树。 饱含怒火的嗜血号角,祭司向先祖献祭的战鼓声,每一年都要震落高山的积雪。 那时,人类帝国已经将大部分兵力部署在西南恐怖之泽与北方草原边界,守备着蛇人族与半人马,没有了再一次对亚人族部落发起灭族之战的齐心协力。 而那些领地不在西北丘陵的领主们,同样对此熟视无睹。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亚人族部落发起复仇之战,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又不是入侵自己的领地! 更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不利! 相反,要是帝国西北方的那些领主被亚人族部落攻杀了、领地被夺走了,对他们更有利呢! 因为到了那时候,他们就可以在帝国的旗帜下,让没有继承权的子侄后辈领兵去将这些领地夺回来,以参战与收复帝国领土的功劳,让家族再被赐予一个爵位与再多分封一块领地。 不过,他们的期盼落空了。 早就元气大伤的亚人族部落,只是频繁劫掠阿尔卑斯山脉南麓丘陵地带的前哨,并没有入侵后方平原领地的实力。 又或者说,亚人族部落迫不及待发动战争,并没有指望着能一战夺回先祖故地。 人类半神还活着呢! 才建立数十年的人类帝国,还没有腐朽到分崩离析的地步。 帝国中枢没有派遣军团来战,只是事发突然,一时之间没有可调遣的兵力而已。 亚人族部落都知道,若是仅仅出兵劫掠西北丘陵的领主、没有深入帝国的腹地、没有对人类帝国造成根本性的伤害,那么,人类帝国与半神就会将此战当成边疆的小冲突。 但若是他们越过了丘陵地带深入西北平原,触及了人类帝国的底线,人类半神并不介意亲自率领军队来将他们彻底抹杀、永绝后患! 所以,在多重因素下,这场由亚人族部落发起的战事,断断续续的持续了近百年。 战争拉锯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位于阿尔卑斯山脉南麓丘陵地带的领主们,每一年播种的粮食与储存的物资都要被亚人族部落劫走一些。无休止的战争让农夫相继逃亡、领地日益荒芜,领主的生活变得异常窘迫。 而亚人族部落同样不好过。 每一年,他们都有族人死在劫掠中。 而且随着这些领地日益荒芜、部落族人战死日益增多,他们的劫掠行为开始变成得不偿失。 事情的转机,来自伊顿家族。 那时,刚刚三十岁的麦克·伊顿,继承爵位成为了第五任伊顿男爵。 带着对人类帝国不曾发兵来救的愤慨、无法忍受战争反复拉锯给领地带来的破坏,他做出了一个“叛逆”之举。 当亚人族部落的号角在阿尔卑斯山脉随风呜咽的前一夜,他将提前准备好的两车粮食以及一些日常物资放在领地边界处,旁边还树立着带有“勿要进入伊顿家族领地”字样的木牌。 是的,他打算以纳贡的方式让领地免遭战火。 这种行为是对帝国的背叛。 也会让所有人类领主认为伊顿家族玷污了人类帝国的荣耀,没有资格再与他们为伍。 但麦克还是这么做了。 不顾家族其他成员的反对,断然回绝了领地护卫们宁可战死也不愿意向亚人族部落屈服的请求。 “我的爷爷,第三位伊顿男爵,从继承爵位开始,就没有停止过请求帝国出兵来救援领地,但一直到他闭上双眼的时候,绣着狮鹫的旗帜都没有在阿尔卑斯山之上飘扬!” “我的父亲,刚刚过世的第四位伊顿男爵,带着你们誓死保卫领地、护卫子民!战死了五个兄弟、两个儿子、三个侄子,还有五百多战士!让我们伊顿领地的英勇事迹,成为吟唱诗人里口中的歌谣!” “但代价呢?” “我们种植的麦子每一年都要被劫掠,我们的生活贫困潦倒、食不果腹!每年冬天都有老人被冻死,年轻的姑娘在出嫁的时候都买不起新衣与首饰,孩子哪怕是在冬天都没有鞋子穿!” “七十四年了!” “亚人族部落出兵入侵我们的领地,至今已经七十四年了!” “帝国已经抛弃了伊顿领地,但我们伊顿男爵领不能抛弃自己!现在,我成为了男爵、伊顿领地的主君,我只想让我们活下去!我只想让我们的生活不再贫困、不再为粮食发愁,不要在每年秋冬季节都要架起火堆给亲人举办葬礼!” “所以......” “去tm的帝国荣耀!” “无论如何,我都要结束这种无谓的战争!” 在一片反对声中,年轻的麦克高高举起左手,让象征着伊顿男爵身份的青铜戒指折射着阳光,歇斯底里的吼出了这些话语。 也让所有人闭上了嘴巴。 那一年,阿尔卑斯山脉南麓丘陵地带的六个人类领地中,唯独伊顿男爵领没有被亚人族部落侵扰;也唯有伊顿领地的子民们,有足够的粮食熬到第二年播种的季节。 年轻的麦克,也收获了所有子民的爱戴。 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因为亚人族部落将伊顿领地主动奉上的粮食与物资运走之时,还在木牌上挂了四五件以雪狐皮缝制的披肩。 那是他们接受伊顿领地的示好、承诺不再侵犯伊顿领地的象征。 而在麦克的眼里,这是领地迎来发展的契机。 他再一次不顾家族与子民的反对,孤身翻越过阿尔卑斯山脉,进入了亚人族部落的领地。 没有人知道他与亚人族部落商讨了什么。 人们只知道,他带回来了无数皮毛、兽骨以及仅生长在北方血岩之上的物植果实。 麦克用这些物资换回来了大量的粮食与铁器,一半用于领地的建设,一半存放到秋冬时节被亚人族部落轻而易举的“抢走”。 几年过去,伊顿男爵领迅速变得富裕、子民的生活变得优渥。 也迎来了同在丘陵地带其他领主的怒火。 想想也不奇怪。 当他们看到自己的领地年复一年被亚人族部落侵扰、日益贫困萧条,而本应该同病相怜的伊顿男爵领却慢慢变得富裕,那种叫做嫉妒的情绪就会日夜不停的折磨着他们,将他们的理智一点点吞噬殆尽。 尤其是,他们也曾效仿过麦克·伊顿做法,派遣心腹之人进入北方血岩请求以通商的方式结束战争,但亚人族部落的答复却是将他们的使者给活剥了....... 都是人类帝国的领主,凭什么伊顿家族可以享福而他们依旧受难啊! 带着这样的不甘,人类的劣根性被迅速放大,所有领主都认定了事情的缘由—— “伊顿男爵背叛了帝国!” “伊顿男爵领成为了亚人族部落的领地!” “伊顿家族是亚人族部落的走狗、玷污了人类帝国的荣耀!” ......... 义愤填膺的领主们一边声讨着麦克·伊顿的行举,一边派人赶去帝都控诉伊顿家族的叛国罪证、请求帝国将伊顿家族定为叛逆,剥夺爵位并且派兵来讨伐。 这让伊顿家族成为了人类帝国西北方的公敌。 西北平原之上实力最大的米科诺基伯爵听闻此事后,便断绝伊顿男爵领的通商权,对麦克与亚人族部落的贸易休战协议釜底抽薪;整个北方都奉信的冰雪女神教也不由分说,直接公开声称伊顿家族的信仰不坚定。 就连那位成为麦克妻子两年的男爵夫人,也被其家族派人来接回去了。 只给麦克留下一张由冰雪女神教大祭司署名的离婚书,以及一句抱歉的话语:“我的领地在平原之上,如果不解除婚约,那么我的家族将被教会否定了信仰、将会迎来覆灭。” 北方男人在面对命运不公与困境的时候,永远都不会屈服。 他们只会挥刀试图杀出一条血路,不管是否能成功。 面对家族被孤立的困境,麦克的选择也很决绝。 虽然他知道,每年转运给北方血岩的粮食能养活更多亚人族部落的族人、精矿石也会变成刀斧落在人类的身上。 但他觉得自己没有错。 他的家族已经七十多年没有看到绣着狮鹫的旗帜了、领地子民也锐减一大半了,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现在他想保住家族、让子民好好活着,这有什么错呢? 所以他再一次孤身前去了北方血岩。 因为他也知道,亚人族部落在等着他的拜访——他们回绝了其他领主通商休战的请求,就是离间与分化的手段。 为了让伊顿家族被孤立,为了让麦克迫于生存压力下前来求助,最终将伊顿家族变成亚人族部落的附庸。 麦克当然不会让家族沦为附庸。 他的拜访,只是让亚人族做出选择,“人类帝国里,不会再有像伊顿家族这样对亚人族部落坦诚的领主。如果你们还想保持公平的商贸待遇、如果不想在阿尔卑斯山脉看到帝国军团的狮鹫旗帜,那就在三日后倾巢而出吧。” 回来之后,他给同在丘陵山区的领主们发出了宴会邀请。 声称自己不该背弃与他们并肩抵御外族的责任、对之前与亚人族部落通商的行为也很后悔,并且愿意将这些年通商积累的财富均分给他们,但求他们能将收回控诉、洗清伊顿家族是人类帝国叛徒的“误会”。 这个请求,让丘陵山区的五位领主都欣然前来赴宴。 伊顿家族对他们屈服了,又即将与他们一样过上朝不保夕的日子了,又何必拒绝伊顿家族表达诚意的财富呢? 只不过,宴会之上迎接他们的不是香喷喷的烤猪、抹着蜂蜜的面包以及来自平原的烈酒,而是索命的刀斧。 他们的家族,也在伊顿家族与亚人族部落的里应外合下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当人类帝国在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山区就只剩下了伊顿家族的时候,麦克做了两件事。 首先,他让一位善于交际的叔叔带着产自北方血岩的稀罕物赶去了帝都。 这些稀罕物能在繁华的帝国腹心卖出极为昂贵的价格、比丘陵地区六位领主自从亚人族部落入侵以来就欠缺的贡金还要多。 是的,麦克不仅将自己家族以及其他五位领主拖欠了七十多年的领主贡金一次性补缴了,还增大了岁贡的份额! 意图也很明显。 他想告诉皇帝以及帝国权贵们,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地区仍是帝国的领土,而且一个伊顿家族要比六个领主并存的状况对帝国更有利。 另一件事,则是他尝试着开辟另一条商路。 为了保障与亚人族部落的贸易协定,他让家族商队翻越过阿尔卑斯山脉,沿着西部沙漠的边沿南下,将货物带到帝国防御蛇人族的西部重镇、大陆南北的枢纽伽迪南拉斯城。 这是一条赌上商队所有人性命的商路。 高山雪崩、冰川窟窿、严寒、沙漠盗贼、巡视防务的帝国将士见利起贼心等等任何一个可能,都会让商队彻底消失。 但这也是麦克唯一的选择。 平原之上的米科诺基伯爵已经封锁了伊顿家族的商路,冰雪女神教也让所有西北贵族不想与伊顿家族有任何瓜葛。 麦克唯一能做的,只是将家族的命运交给时间来决定。 等待很漫长。 帝国中枢很开心的收取了伊顿家族的贡金,但对麦克的行举是否背叛了人类帝国却一直迟迟没有定论。 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答案。 三个月后,米科诺基伯爵联合了其他贵族的士兵,冰雪女神教派出了护教骑士团,对伊顿家族发起了战争。 理由很正义。 “捍卫人类帝国的荣耀,叛徒将迎来正义的审判!” “以冰雪女神的智慧,引导迷途羔羊的灵魂获得救赎!” ......... 这支正义联军的声势很浩大。 不计骑士的私人扈从、不算追随女神光辉自愿参战的信徒,仅仅是战士就多达八千余人。对比将领地里所有成年男丁都聚集武装起来也不超过千人的伊顿家族来说,这无疑是无可匹敌的灭顶之灾。 但伊顿家族并不是孤军奋战。 当充当斥候的暴鹰族翱翔在万米高空之上,当狼人骑着高大的座狼频频出没在丘陵沟壑中,当浑身骨刺外露的恐鳄族护卫着亚人族部落祭司敲响战鼓,被推选为主帅的米科诺基伯爵迟迟没有吹响进攻的号角。 没有帝国狮鹫军团的参与,单凭西北平原诸多领主的联军,是无法战胜亚人族部落联盟的。 不然,他们的父祖早就将北方血岩变成家族领地了! 更何况他们对为帝国开疆辟土没有多少兴趣。 更不想与亚人族部落拼死拼活。 出兵的初衷,只不过是想将伊顿家族抹去,让家族多一些领地,并且取代麦克成为亚人族贸易的掌控者而已。 所以米科诺基伯爵召集了贵族们商议,做出了折中的决定。 派出使者向亚人族部落表明他们没有敌意,召集军队前来只是想解决与伊顿家族的私人恩怨,并且以冰雪女神的名义发誓,待他们将伊顿家族被抹去后,必然也会如麦克一样遵守着双方贸易的协定。 甚至可以让利更多! 但亚人族部落并不缺乏智者。 对于部落联盟而言,在半神没陨落之前他们不敢占据丘陵地带、触及人类帝国的底线,所以实力强大的米科诺基伯爵并不是一位友好的邻居,弱小的伊顿家族才是部落联盟的最佳选择。 协商无果,战争不出意外的爆发了。 也在所有人的期盼中结束。 当联军战死了几百战士后,伯爵便在所有领主的一致请求下,以军粮耗尽的理由罢兵归来从长计议。 伊顿家族毫发无伤,连联军的旗帜都没有看到。 但也付出了代价。 自此,伊顿家族成为了帝国西北方的公敌、各大领主口诛笔伐的人类叛徒,被彻底孤立丘陵地带上。就如冰雪女神教的大祭司在谈及伊顿家族的时候,是如此形容的:“一只苍蝇从伊顿男爵领飞过,都会染上邪恶的气息。” 战事的结果传到帝都,让皇帝与军务大臣突然想起了在帝国西北方,有领主之间的纠纷需要他们调解、做定论。 很快,麦克的爵位被晋升了。 从男爵变成了子爵,领地也覆盖了整个丘陵地区。 但每年的贡金,是原先所有丘陵地区领主上贡份额加起来的两倍。 至于家族已经覆灭了的其他五位领主,皇帝对他们的遭遇很悲痛,对杀害他们的亚人族部落很忿怒,发誓一定会派遣狮鹫军团前去剿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此,帝国西北方的小领主无法理解。 深谙贵族游戏之道的米科诺基伯爵则是一点都不意外。 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忍不住冲着帝都的方向很没有贵族风范的、很亲切的问候了皇帝家中的女性。 是的,帝都的决策,是在防备着米科诺基伯爵。 比如家里储存的一桶蜂蜜漏了,被一只苍蝇发现了也不用担心。 因为不管它怎么偷吃都不会将蜂蜜吃完。 但若是被一只狗熊发现了,不仅蜂蜜会被吃完,就连木桶都会被拆得支离破碎;甚至它还会食髓知味,继续寻找其他储存蜂蜜的木桶。 对于帝国而言,亚人族部落商贸的利益是流出来的蜂蜜。 香甜可口,是任何人都想染指的美味。 伊顿家族是这只幸运的苍蝇,而帝国西北平原上实力最强大的米科诺基伯爵,则是一只拥有很大胃口、很强破坏力的狗熊。 爵位的晋升也好,被视为无足轻重的苍蝇也罢,对麦克而言都无关紧要。 真正令他喜不自胜的,是商队从伽迪南拉斯城回来了! 新商路的成功开辟,意味着伊顿家族与亚人族部落的贸易协议得到了保障;也意味着麦克想让领地子民能好好活下去的初心,终于迎来了保障。 是的,麦克并没有什么野心。 他甘愿背上“人类帝国的叛徒”的耻辱、无视西北所有领主的口诛笔伐,所求只不过是让家族免遭战火、领地子民得以苟活而已。 所以他也将新商路视为家族的命脉。 在往后余生里,他常常亲自带着商队前去伽迪南拉斯城。 而且为了让商路利益更大化、将商路扩展到帝国的南方,他以贸易作为桥梁、以改易信仰教做为诚意接受了一位火神教大主教的洗礼,将火焰加在了家族纹章之上,并承诺伊顿领地的子民将永远奉信火神、后继的每一位伊顿子爵都将是火神的忠实仆人。 帝国的南方最早是一个纯粹的宗教国度。 统治者,是信徒共同推选出来的教宗与两位大主教。 在被强制并入帝国版图之时,火神教教宗的称呼在人类半神无可匹敌的实力下化作历史的尘埃,但那两位大主教却是多了公爵的爵位,将南方变成了家族世袭的领地。 爱因斯克家族就是南方世袭的公爵兼大主教之一。 这样一个根深蒂固、富可敌国的家族,依常理来说对弱小的伊顿家族是不屑一顾的。 但事情没有绝对。 南方政教合一的特殊环境,让爱因斯克家族看到了对伊顿家族伸出援手的利益——接纳伊顿家族,意味着他们将火神的光辉传播到了帝国的西北方。 这种看似虚无飘渺的好处,正是爱因斯克家族汲汲而求的。 因为火神教教宗已然成为了过往,而他们与另一位大主教家族在教会中的权力相当。 势均力敌的时候,一根稻草就能压倒胜利的天平。 对于爱因斯克家族而言,引领伊顿家族与其领地子民沐浴火神的光辉,就是他们家族声望与权力压倒另一位大主教家族的稻草。 因此,有了这层共赢互利的羁绊后,爱因斯克家族不吝对伊顿家族施予援手。 不仅将商路贸易的利润都用于伊顿家族领地的建设,更以宗教的名义派出了许多家族私兵前来西北,帮助伊顿家族抵御来自米科诺基伯爵的骚扰。 这种援助持续了百余年。 一直到第九任伊顿子爵、亨利·伊顿继承爵位的时候才有了变故。 倒不是爱因斯克家族与伊顿家族利益相悖了,而是人类半神陨落在即的消息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识! 普通人类的正常寿命,不过七八十年。 而踏上武力巅峰的人类强者,寿命可以过百,但也从来没有超过一百五十年的。至于突破种族范畴的人类半神,在活了整整二百年后,也终于要迎来化作历史尘埃的命运了。 人类半神将陨落的断言,是半人马以两位可汗的性命作为代价证实的。 武力巅峰的强者,在半人马族的称谓是可汗。 十余年前,繁衍在北方草原之上的半人马迎来了种族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时刻,竟同时拥有了三只可汗。巅峰武力的增多,也让这个以残暴著称、臭名昭著的种族开始野心膨胀,年年岁岁都南下对人类帝国肆意烧杀掳掠。 它们也付出了代价。 已经三十余年没有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半神,孤身赶去了北方草原,带回来了两只半人马可汗的头颅。 至于为什么没有除恶务尽、将三颗头颅都带回来嘛...... 人类半神受伤了。 虽然说在种族天赋的加持下,三只半人马可汗的实力可媲美五位人类强者,但曾经在七位人类强者的围攻之下仍毫发无伤并华丽反杀的人类半神,竟破天荒的受伤了? 唯有的解释,那便是半神的力量已经开始衰败了。 如果再往深了去想,则是他将要陨落了。 这个推断让人类帝国暗流汹涌,也让亚人族、半人马以及蛇人等被驱逐的种族欣然鼓舞、磨刀霍霍。 爱因斯克家族同样也在绸缪着未来。 对于被迫并入帝国版图的南方而言,人类半神陨落之日便是脱离神圣帝国之际,也是火神教再度迎来教宗之时。 爱因斯克家族对教宗的权杖志在必得。 因为在权力角逐的路上,从来没有仁慈之说。 比如,如果另一个大主教家族得到了教宗权杖,那么爱因斯克家族必然会迎来覆灭的命运。 所以爱因斯克家族将所有力量都蛰伏在南方,坐等帝国分崩离析的那一刻对另一个大主教家族露出獠牙。 刚继承爵位的亨利·伊顿,对家族的处境了然于胸。 在普遍奉信冰雪女神教的帝国北方,伊顿家族不容于人类国度,是各大领主想除之而后快的存在。 而亚人族部落也不会再扶持他们了。 帝国西北方大部分土地都是亚人族的故地,伊顿家族所在的丘陵地带也包含在内。 如果人类半神陨落了,亚人族部落也就不需要伊顿家族来维持商路贸易了。他们会发起重归先祖故地的战争,伊顿家族要么匍匐在部落的脚下成为仆从,要么成为先祖祭坛之上的献祭品。 莫要奢望双方用时间积累起来的情谊。 在种族立场面前,情谊并不能改变结局,也没有对错之说。 何况在更早的年代,伊顿家族也是人类帝国将亚人族部落驱逐出故地的参与者、得利者! 因此,亨利·伊顿也在积极的绸缪着家族的未来。 其实也没什么好绸缪的。 伊顿家族已经被北方的领主们与冰雪女神教唾弃,也不可能甘心成为亚人族部落的奴仆,唯有的未来,便是将家族与子民都迁徙去南方成为爱因斯克家族的附庸。 至于过去了以后,伊顿家族是否还有子爵的爵位或者可以自主的领地嘛~~ 时代即将奏响种族兴亡的序曲,能保全家族能继续传承下去才是首要问题,其他的就听天由命吧。 为此,亨利努力将领地子民训练成为战士,并扩大了往返南北的商队规模与数量。 目的也很清晰。 指望着在爱因斯克家族发起独占南方的战争中,伊顿家族能凭借参战的功劳获得一份领地,让家族与子民有一个容身之处。 有时候,上苍会在百无聊赖时偶尔撇一眼努力奋争的人儿。 亨利就是这个幸运儿。 在他积极为家族未来奋争的时候,被上苍很仁慈的眷顾了一眼,然后赐予了伊顿家族一个可以继续在西北方扎根的希望。 第二章、与生俱来的枷锁 伊顿家族不需要废物! 这个是亨利·伊顿开始绸缪家族未来之后,制定的铁血族规之一。 任何一名家族成员成年以后都必须为家族服务,要么从军要么行政,可以去行商,甚至去当农夫,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力所能及为家族做出贡献! 想当纨绔? 想啃老? 那么亨利不介意剥夺他的姓氏并放逐! 作为亨利众多儿子之一、生来身子骨积弱无法练武的卡夫卡·伊顿,从小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在“实力决定命运、利益决定一切”的世道中,他如果想成年以后有好日子过,只能努力积累知识,以便日后能谋得一份文职的俸禄。 所以,他是整个伊顿家族里人缘最好的人,因为注定了与爵位无缘;也是脾气最好的人,因为没有发泄坏脾气的实力;他更是学识最渊博的人,因为从小就是在书籍中泡大的... 亨利对这个脚踏实地努力自力更生的儿子印象很好。 特别委任他去和火神教打交道,处理政权与神权的一些琐琐碎碎的事。 并告诫他说,有人生来富贵,有人生来悲惨,如果你不是被上苍偏爱的那个,那就只能拼命拼搏获得上苍的眷顾。 卡夫卡很受用,也干得不错。 就连爱因斯克家族派遣来伊顿领地主持火神教事务的主教,都对卡夫卡渊博的知识、接人待物的谦卑以及洁身自好的品质赞不绝口,因而也在被爱因斯克家族召回南方之际,向卡夫卡发出了邀请。 “亲爱的卡夫卡,你优秀的品质能让世人感受到火神的慈爱,你渊博的知识能让世人聆听火神的福音。我归去南方后将接任一个教区的事务,如果你有奉身火神的意愿,我愿意将你推荐给大主教接受洗礼成为神的仆人、作为我教区内的唯一副主教,引导更多的子民沐浴火神的光辉。” 这个邀请让卡夫卡有些猝不及防。 他知道伊顿家族加入火神教的初衷不过是一场利益交换,也很明确的知道,自己的人生规划中从来没有打算要成为神职人员。 但亨利对这个邀请很欣喜。 不止于父辈的欣慰,更是因为来自家族掌舵者的喜悦—— 如果卡夫卡去了南方成为传播火神光辉的神职人员,那就是为日后伊顿家族迁徙往南方的绸缪夯实了根基。 政教合一的南方素来很排外。 伊顿家族想融入南方,以信仰淡化来自地域排斥要比通过商路利益交换更容易一些。 就这样,那时刚满二十岁的卡夫卡便带着亨利的冀望、背负着家族的希望,踏上了背井离乡的路途。 但时间才过了三年,他又踏上了归来北方的路途。 对此,亨利并没有责怪,反而举行了十分盛大的宴会迎接他回来。 因为卡夫卡是带着妻子艾薇儿回来的。 艾薇儿,是火神教枢秘大主教、如今的爱因斯克公爵拉斐尔最小的女儿。 天资超群,十八岁就成为护教战士,二十岁便被所有人一致认为必然在数年内成为强者的人,也被视为家族未来的砥柱。 但可惜了,天妒英才这种词就是上苍给艾薇儿这样的天才准备的。 在一次执行教会任务中,她被一位身份不明的强者带人半道设伏截杀,虽然拼死逃了出来,并且在服用家族付出极大代价从精灵族手中换来的“月神的泪滴”后保住了性命,但也迎来了不可承受之重: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踏入强者的境界了。 从未来可期的天之骄子变成一个废人,这种打击让艾薇儿万念俱灰,偷偷寻了好几次短见。幸好家人有所预防,这才避免了悲剧延续。 后来,在家人苦口婆心劝说下的艾薇儿虽然不再寻短见了,但也难免终日郁郁寡欢。少小家境优渥的她,一直将踏入强者境界作为激励人生前行的奋斗目标,如今这个目标成为过眼云烟,她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与看不清前方。 卡夫卡·伊顿就是这样闯入了她的生活。 从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地带而来卡夫卡,有着南方人愿意倾听的新奇故事;渊博的知识与谦卑的态度,更是令人觉得在他身边能找到岁月静好的亲切感。 对于艾薇儿来说,卡夫卡带来的亲切感是家人也无法给予的。 因为这个北方男人自幼身体羸弱,莫说踏入强者境界了,连作为一名战士都无法胜任。 就如现在沦为废人的艾薇儿一样。 同病相怜。 但卡夫卡没有向命运屈服,他依旧活得很阳光,依旧对生活有着期盼,有着力所能及为家族尽力的热枕。 这个男人...... 嗯,很不一样。 艾薇儿有了这样的感触,也生出了更多的好奇心理。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了好奇心理,往往会诞生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 他们也不例外,最早同病相怜的亲切感,慢慢的就发展成为男人的热切眼神和女人的娇羞脸庞。 此事得到了双方家族的祝福。 他们两个是不幸的,都是被上苍戏耍玩弄的人儿;他们两个也是幸运的,在如同寒冬的命运中有个人心心相印、相互依偎取暖。 婚礼是在南方举办的,但婚后的生活则是前去北方。 这是爱因斯克家族的掌舵人、艾薇儿的父亲拉斐尔做出的决定。 虽然他很不舍得女儿远走他方,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回来,但他更知道女儿离开了南方会更幸福。因为对于艾薇儿来说,在南方有太多不好的回忆、有太多触景生情的事物,而去了北方则是开始新的人生。 就让一切不好的过往彻底尘封吧。 拉斐尔·爱因斯克看着女儿踏上北方路途的背影,心里是这么默默念叨的。 脸庞之上没有任何情绪,藏在背后的双手一直在颤抖着。 事实上他的决定很对。 艾薇儿在北方的生活很静好。 虽然伊顿子爵领没有锦衣玉食的优渥,每年冬天的苦寒会冻红她的双手,从阿尔卑斯山脉呜咽而来的寒风会让她脸庞更快生出皱纹,但这里几乎与世隔绝的淳朴,刻在人们脸庞之上的坚韧,还有温暖如春的爱意,让她从容跨过人生道路之上的坎坷。 只不过,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先来。 历经死里逃生的艾薇儿,如果想顺利的终老有一个前提,不能有孩子! 孕养一个孩子所需要的养分她的身体供不起了。 这点,艾薇儿和卡夫卡结婚之时就达成了共识,只是上苍似乎很喜欢作弄这两个可怜儿。 很意外的,来到北方的第四年,艾薇儿怀孕了。 这个世界哪一种爱最伟大? 所有种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答案:母爱。 所以卡夫卡的态度很坚决,不要这个孩子! 连堕胎的药都让人配好了。 艾薇儿的态度更坚决,无论卡夫卡和两个家族各个长辈的各种苦口婆心,咬着牙说一定要这个孩子。 宁死也要生! 最后逼急了,她给了卡夫卡两个选择。 要么她带着身孕死去,要么就让她的孩子生下来。 艾薇儿从来都不是任性的人,更不是是非不分不分的人。 相反,她对自己的身体很清楚,对自己的未来更清楚:如果她坚持要这个孩子,最大的可能是坚持不到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就一尸两命。 最理想的结局,也不过是孩子顺利生下来了,而她很快就死去。 但母爱的伟大,也让她觉得之前所有受过的苦难都是上苍的考验,为了承载一个使命,生下这个孩子。 “孩子没来之前,我不敢去奢望。” “但是孩子真的来了,我就不会放弃,哪怕只有一丝希望。” “这个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续,是我在这个世间留下的痕迹,也是我身为女人,能为你做的最幸福的事。” 在所有人的反对中,艾薇儿是如此对丈夫说的。 对此,卡夫卡无法反驳,最终只能妥协了,两个家族也都妥协了。 幸运永远只眷顾胆敢抗争命运的人。 九个多月后,孩子出生了。 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声哭声很嘹亮,不仅将产后陷入昏迷的艾薇儿给唤醒了,似是还给她注入了继续活下去的生机——在所有人都难以置信以及对上苍仁慈的感恩中,艾薇儿一直坚持到了孩子七岁的那年才与这个世界告别。 “命运冷如寒冬,只有勇敢面对命运的不公,才能赢来上苍的温柔以待。克里斯,我的孩子,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不管面对什么困难你都不要匮乏勇气。” 克里斯·伊顿,是这个孩子的名字。 在他的心里,母亲艾薇儿不曾离开过自己。 自从艾薇儿下葬之后,他每当想阿妈的时候,就会独自跑来墓前。 春暖花开时的鸟雀欢歌,闭上眼睛倾听就是阿妈哄他入睡的歌谣;盛夏阳光晒热的墓碑,把脸庞贴上去感受那就是阿妈温暖的怀抱;秋天微凉的微风,轻轻吹起头发的时候,那就是阿妈抚过他脸庞的指尖;冬日皑皑白雪的清冷、一望无垠的孤寂,则是阿妈鼓励他要勇敢面对风雪的期盼。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他十五岁。 那年的生辰日,卡夫卡送给他一把长刀,同样是声称是他的母亲艾薇儿赠予的。 已经明白许多道理的他,知道北方的人没有庆祝生辰日的习惯,而且作为伊顿家族成员的一员,一生只有出生日、成年礼、葬礼这三个特殊的日子。 同样,他知道也接受了母亲早就离去的事实。 所以他认为长刀以及早年的生辰日礼物,都是父亲卡夫卡自己准备然后假艾薇儿的名义赠予的,为了让母爱缺席的他依旧能感受到来自母亲的关怀。在接过长刀后,他请父亲以后不需要再准备礼物了,因为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母亲艾薇儿的脸。 对此,卡夫卡没有说什么。 只是将他带进了卧室,从床底下拉出了一个很大很陈旧的木箱。 打开了以后发现里面很空荡,只剩下了一把小匕首以及一卷用漆泥封着的羊皮纸信,但却让克里斯红透了眼睛。 因为小匕首与书信都有一行很秀娟的小字标注着。 那是艾薇儿的字迹。 原来,在他七岁那年,他的母亲、自知将不久于人世的艾薇儿,就提前为他准备了十年的生辰日礼物,以另一种方式陪伴着他的成长,一直到十七岁的成年礼为止。 从那以后,克里斯就不再频繁跑来到艾薇儿的墓前。 因为他无需看着那个坟茔,也能时刻感受到母亲的温柔就萦系在自己身上。 他是母亲以性命作为赌注来到这个世界的,是艾薇儿在这个世间的延续,所以他想弥补艾薇儿最大的遗憾:成为一名强者。 这是他能想到的、可以告慰母亲的最好方式。 到了他举行成年礼的十七岁那年,他的爷爷亨利告诉他,成为一名强者不仅是告慰艾薇儿,更是他身为伊顿家族一员的使命。 所有伊顿家族的人都是一头灰色的头发,从来没人能摸到强者境界的门槛;爱因斯克家族的直系成员都是亮红色的头发,每一代都有人成为强者,而且不止一个。 血脉传承的必然,让强者的后代更容易成为强者。 刚好,克里斯继承他母亲艾薇儿的血脉更多一些,不仅容貌很相似,更有着一头亮红色的头发。 所以克里斯是伊顿家族有史以来,最有可能成为强者的人。 也是伊顿家族未来的希望。 一旦家族有了强者,就是有了与亚人族部落对话的实力,能以结盟的方式保住如今的领地继续留在阿尔卑斯山脉。哪怕不能留在北方,迁徙去南方依附爱因斯克家族了以后,也会凭借着强者的武力得到善待,将伊顿家族领主的权力与身份延续下去。 “我会弥补母亲的遗憾。” “我拥有伊顿的姓氏,我将为家族赢来荣光。” 在十七岁的成年礼仪式上,将鲜血抹在头额之上的克里斯,心中默默的坚定了此生奋争的信念。 第三章、强者之路 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原上,狂风夹着冰渣子呼啸而过,天地间都是灰蒙蒙的一片。 在暴风雪肆虐的冬季,这里并不适合出行。除非你想当一座死亡冰雕,给山脉另一头北方血岩上繁衍生息的亚人族部落鉴赏。 只是,凡事都有意外。 “喀哧!” “喀哧!” 兽皮靴子落在厚厚的积雪上,用轻微而又落寞的音符,融入寒风猎猎中。 那是一个谨慎的身影,正用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四周的雪层,仿佛是在寻找着什么。 从依然青涩的脸庞上,看得出来年纪不大;两条眉毛向发际延伸,浓密而张扬,坚挺的鼻梁和深眼窝,让眯着的眼睛看起来很深邃。浑身裹着灰白色的兽皮斗篷让他在这片铁树林中毫不突兀,只是几缕亮红色的头发调皮的从兽皮兜帽中伸出来,随着寒风肆意飞舞,昭示了他的身份。 显然,他是克里斯·伊顿。 伊顿子爵领地中,唯有一人的头发是亮红色的。 此刻,他在一棵披着雪花的铁树跟前停下了脚步,眯起眼睛盯着十米开外的雪层。 那里有几粒排泄物。 被雪花半掩半盖着,早就被极寒的天气冻得僵硬晶莹。 不过从椭圆的形状和花灰的颜色,很轻易就让人分辨出了,它是在雪狐的肠胃中诞生的。 克里斯盯着几粒排泄物好一会儿,直到确凿无误了,才慢慢躬身倒行后退。 一边挪动脚步,一边斗篷下摆拨弄雪花,盖住雪层上的脚印。 他做得仔细。 才约摸五十几步的距离,他整整用了半个小时。 效果却是值得的。 哪怕是亚人族部落中最优秀的猎人来了,都不会认为有人曾经在这里逗留过。 退到了另一颗铁树底下的克里斯,用手飞快的刨开雪层,挖出了一个可以容纳自己窝起身体躺下去的雪坑。 他是要将自己埋了。 在躺入雪坑之前还不忘从腰侧掏一个小不囊,用里面的灰色粉末均匀的撒在身上。 这些灰色粉末是由野兽便溺、腐肉以及染血沙土混合而成的,略带腥臭,可以很好的将身体与衣服的气味彻底掩盖,而且让一些嗅觉灵敏的野兽以为,这里有被猎杀啃食未尽的野兽尸体残骸。 狂风依旧在肆虐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从天空飘落的雪花、挂在铁树枝上的冰凌在克里斯藏身的雪层上越积越多,终于将这里的人为痕迹彻底掩盖。 从远处看,那颗铁树没有什么异样。 凑近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有一根黑黄相间的骨头从雪地里冒出,像极了被寒风扒出了冰山一角的野兽残骸。 在食物匮乏的阿尔卑斯山脉冬季,野兽残骸很珍贵。 是上苍慈悲的恩赐,可遇不可求;是不用消耗太多体力、无须拼命就能获得熬过冬季的食物。 至少,对于百米开外那双红珠子眼睛的主人来说,就是如此。 那是一只雪狐。 雪域中不是最强大的野兽,却是最难捕捉到的猎物。 灵敏的嗅觉,让它可以轻易发现危险靠近;狭长而又轻盈的身躯在亡命疾奔的时候,犹如踏雪无痕的雪地精灵。就算是亚人族部落最擅长狩猎的猫人族,都没有人胆敢夸口能有十足的把握猎杀。 此刻,它四肢并拢在卧趴在雪层上,用标志性猩红的眼珠子,死死的盯着那根骨头。 从那双红眼珠的神采中,不难看出它对食物的渴望。 但纹丝不动的身躯、不时轻嗅着的鼻子和微抖的两只耳朵,仍旧在谨慎着捕捉着可能存在的危险。 不知过了多久。 雪狐动了。 它终究还是舍不得上苍赐予的食物。 又或者说,在这片雪域中生存的野兽都知道,每一次饱餐都需要倾尽全力与赌上性命,这次要承担风险也没什么奇怪的。 它是在靠四肢的力量,膝行慢慢的挪动着。 两只尖尖的耳朵,时而向前时而往侧,倾听着未知的危险动静。 一米... 三米.... 十米...... 它挪动得很慢,一直挪到离克里斯埋身的铁树约摸五十米处时,猛然绷直了身躯发力奔去。长着厚厚肉垫的四足,并没有在雪层上发出声音,身影也急速无比,只在雪域中留下一道白影。 不得不说,它的警觉性很高。 就连面对野兽残骸的时候,仍然以疾奔而过时咬一口的试探方式来保持速度和余力,为了在未知危险降临的时候仍有逃生的机会。 就是很可惜。 当它叼住那块骨头的时候,一只人类的手从雪层下陡然拔起,死死扼住了它的脖颈,并顺势将它按在雪地上用力一拧。 咔嚓~ 伴着一声很轻微的骨头撞击声,雪狐那猩红眼瞳中的光彩迅速流逝着,最终定格成灰败色的呆滞。 “呼......” 克里斯爬出雪坑,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 抖动手脚活动身躯,待长时间埋在雪层中的僵硬与气血不畅缓解了后,才带着满脸的喜悦拎起雪狐离去。 这是他今年冬季猎到的第二只雪狐。 当他将猎到第一只的皮毛送给爷爷老亨利当披肩的时候,老亨利说雪狐皮草很珍贵、在人类国度中有价无市,让他留着给不曾见过面的外公拉斐尔当见面礼。 所以他又在这片冰原中忙活了不少时间,终于猎到了第二只。 是的,还有一个多月克里斯就迎来十九岁了,是时候踏上前往南方的道路了。 这是他爷爷老亨利的决定。 缘由有二。 一者,伊顿子爵领早就被北方孤立,领地里的人口不到两万人,老亨利希望家族天资最高的成员克里斯出去见识世界之大与山外有山,而不是困守在这里沦为井底之蛙。 另一,则是伊顿子爵领没有强者诞生的土壤。 在人类世界里,力量的划分只有三个阶段,分别为战士、战士巅峰以及强者。 战士,就是能舞刀弄剑的人。 除了精通战斗技巧之外,一名战士与一个农夫没什么不同。 而战士巅峰,则是隐隐能摸到强者境界的门槛,但却因为天资不足、机缘不足或者身体曾经伤了根本等各种原因无法突破桎梏的人。能成为战士巅峰的人,在人类世界里百里挑一,他们是帝国各大军团的柱石、各个家族自守的根基。 至于所谓的强者,则是拥有了超凡力量的人。 就如破茧成蝶获得了质变新生一样,强者突破了物种力量的桎梏,能很轻易举起上千斤的石头、奔跑比骏马更迅猛,而且可以通过献祭的方式领悟上苍赐予的力量。 如今的人类半神,其实也是一名强者。 只不过是他的力量已经超乎了人类的范畴,人们为了表示尊敬与臣服,所以才被冠以“半神”的称谓。 当然了,桎梏可不是那么容易突破的。 一万个能摸到强者境界门槛的人,也不见得有一个能踏入强者境界,是真正的万里挑一。 甚至是万中无一。 不能成功的原因,小部分人是因为天资不够,而十之八九则是直接死在了突破的过程中。 破茧嘛~ 蜕变新生嘛~ 破不了变不了,意味着没有新生,结果唯有死亡。 所以在如今的人类世界中,已然被世人所知的强者不过四十人,再算上一些底蕴深厚家族的隐藏底牌以及纷繁世外的修士,也没有超过百人。 不过,想踏入强者境界也是有迹可循的。 在神圣帝国没有建立之前,人类世界由宗教与各地领主混战的黑暗时期。 不乏关于信仰正统与争夺领地的战争,也时常会有强者战死。 那时,不管是北方的冰雪女神教,还是中原地区的光明教或者南方的火神教,都会偷偷收集这些强者的尸体进行解剖,试图解开强者超凡力量的来源之谜。 上千年汲汲不倦的求索,终于揭开了冰山一角。 正常人类血液都是红色的,战士巅峰的血液夹带着点点金色,而强者的血液不仅泛着金丝,整颗心脏里的血液都是金色的! 这种奇异的不同,各个宗教各有说辞,没有统一的理解。 所以人们将这些归于神灵的赐予,也将金色的血丝称为神脉;所谓的修炼,就是提纯血脉、让金色的血丝生长。 从战士巅峰到强者的蜕变,被认为是神脉的闭环。 当人们通过不断修炼积累了足够的神脉,开始尝试突破桎梏踏入强者境界的时候,身体内所有神脉在一瞬间的倒流到心脏里,瞬间将所有红色血液都挤出去,让神脉在心脏里形成闭环,让突破者拥有一颗流淌着金色血液的心脏! 绝大部分人,都会因为心脏承受不住而在这个瞬间七窍流血暴毙。 幸运活了下来的人,则会成为一名强者自此脱胎换骨。 由此人们总结出来的强者之路,比如如何让神脉更顺利的多生长,为突破强者境界时夯实更深厚的基础。 首先,与一名强者诞生后代。 这点毋庸置疑。 在人类世界的那段黑暗历史中,很多强者后代以非正常死亡的方式,向研究强者的宗教人士证明了,强者的后代不需要修炼到战士巅峰,血液之中就蕴含着大量的神脉。 其次,不停的作死。 常年在生与死的边沿行走,不断历经来自死亡的考验,能让神脉加速且茂密生长。 最后,则是期待幸运的降临。 如寻到了改善体质的果实、服用了可以激发生命潜能的天材地宝,还有在突破的瞬间被上苍眷顾。 是的,强者之路没有捷径。 出身好天资高,只是赢在了起点,在后天努力的过程中以及突破的临门一脚,所有人都要祈祷命运的垂青。 “每一个晋升强者的人,都会经历过无数次生死考验。” “我亲爱的克里斯,你的天资很高,也很努力。但是想更进一步,就要勇敢向命运发起挑战,在生与死的一瞬间突破极限!雏鹰如果不抱着必死的信念跳下悬崖,就无法翱翔天际;寒梅如果忍受不了严冬的苦寒,就开不出美丽的花朵。” “让你去南方,不是这里缺乏生死挑战的环境,而是南方能让你更容易成为强者。亲爱的克里斯,你的母亲来自一个很古老、很强大的家族,在你母族的帮助下,你能少走很多弯路、少受命运的刁难。” “你是我们伊顿家族唯一有希望成为强者的人,家族的未来就在你手中,这点你责无旁贷。南下之后,你不要担心家里,爷爷这把老骨头还能熬好几年呢!至于你父亲,老子都没死,他肯定不敢先有什么事的。你要时刻记住肩膀上的使命与责任,不要辜负了道格伊顿家族的冀望,更要保住性命!记住,爷爷与你父亲以及家族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你拥有一颗金色心脏的归来之时。” 伊顿家族的掌控者老亨利,用这番话做出了让克里斯南去的决定。 而克里斯的父亲卡夫卡则是温柔得多。 他仅是用了一句话,就让克里斯觉得前往南方是义不容辞的。 “亲爱的克里斯,你已经长大了,是时候代替你故去的母亲回归故里看一看亲族了,而且你母亲为你预定的成人仪式以及考验,都是在南方才能完成的。记得,无论如何,都不要让你母亲失望。” 第四章、南下 落日的余辉,懒洋洋的爬过连绵起伏群山那洁白而光滑的肌肤,暖暖地照在这片静谧的大地。连续了好几天的大雪,在傍晚时分终于停了。 突然的放晴,让天地间恢复了清晰。 温蓝如玉般的湖水覆盖着一层龟裂的薄冰,随着刺骨的北风缓缓地荡漾着。 青松的针叶上凝着厚厚的白霜,像是一簇簇洁白的梨花;高大的橡树裹着雪、枝条冰凌银丝飘荡,宛如一株白玉雕;稀稀疏疏的灌木丛都成了洁白的珊瑚丛,千姿百态,令人扑朔迷离,恍惚置身于童话世界中。 在湖畔的背风处,坐落着一间简陋的猎人小屋。 积了厚厚一层雪花的屋顶,让烟囱袅袅升起的烟气显得十分恬静;没有完全掩上的木门,也依稀透出几点闪耀的火光,让这片苍白的天地不太寂寥。 也让提着雪狐归来的克里斯见了,不由觉得心中暖意在悄然涌动。 深及人膝的积雪,并不能阻碍他加快脚步。 仔细一看,才发现他的脚下还套着圆盾状的网系鞋底。 这种鞋底是生活在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地带的猎人们,用时间摸索出来的智慧产物,可以避免腿脚深陷雪层的行走不便。 待他靠近小木屋约摸七八步时,一个巨大的钉头锤陡然从掩严实的门缝中探出,顺势闪出了一位身材魁梧、满脸凶狠的壮汉。 只不过,那壮汉看见来人是克里斯时,脸庞上的神情就瞬息间变得柔和了起来,还随手将钉头锤杵在雪地,张开双臂露出爽朗的笑容,向前给了克里斯一个厚实且欣喜的拥抱,“哦,克里斯,你可算回来了!知道吗,三天了!我已经等你整整三天了!如果今日你不回来,我就打算回城堡找你的父亲派出领地护卫去冰原搜寻你了!” 壮汉名字叫锡恩·克拉克,如今是伊顿领地的护卫长、唯一一个武力达到战士巅峰的人。 他是南方人,家中世代男丁都是侍奉爱因斯克家族的侍卫。 而他也备受拉斐尔大主教的赏识,让他跟随在那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艾薇儿身边。 然而,艾薇儿被伏击的时候,他却因为忙碌其他事务没有护卫左右。 这也成为了他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的过错。 虽然说,伏击艾薇儿的歹人中有一名强者,以锡恩的实力即使当时在艾薇儿身边,也不过是多增一具尸体而已。 但锡恩不这么想。 传承了近千年的爱因斯克家族,所培养出来的家族侍卫从来都不畏惧死亡。 但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责。 带着这种愧疚,在艾薇儿启程前来北方之时,他也单膝跪在了大主教拉斐尔的跟前,义无反顾的恳求得到允许跟随艾薇儿前来北方。 拉斐尔没有回绝。 不管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护,还是来自家族侍卫忠心耿耿的欣慰。 伊顿家族也很信任与看重这位重情义的汉子。 老亨利亲自从家族中挑选了适龄女子给他当妻子、让他与伊顿家族休戚与共,还让他担任了领地的侍卫长,全权负责训练与指挥领地的守卫。 锡恩也对得起老亨利这份厚待。 在艾薇儿病故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将归去南方的时候,他选择留在了北方。 “自从大主教允许我前来北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不再是爱因斯克家族的侍卫,我效忠的人只有艾薇儿。如今她离开了人世,那么我的忠诚应该延续在她的儿子克里斯身上,而不是回去南方效忠爱因斯克家族。” 他用这句话恪守了领主与附庸之间“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游戏规则,也彻底融入了伊顿家族。而且因为他是伊顿领地之内修为最高的人,所以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指导克里斯修炼的不二人选。 只是他的指导方式有些另类。 在教导格斗的时候,他只是讲诉了大概的技巧,然后就提起钉头锤没头没脑的砸过来,还振振有词的对挨虐的克里斯说什么“经验是在失败中总结出来的,技巧是在挨揍中牢记的”。 对此,就连天生体弱不能练武的卡夫卡都曾有过异议。 一个初学者,怎么能抵挡一个历经过生死搏杀的战士巅峰的攻击呢? 这种教导方式对克里斯太不公平了! 然而,锡恩用一句话便让他闭上嘴巴离去,从此不再置喙。 “生死搏斗的时候,从来都不存在公平。日后克里斯与敌人搏杀的时候,对方也不会因为他的年龄而手下留情!” 这句话传到了老亨利的耳朵中,老亨利还特地叮嘱了锡恩一声,让他放手施为。 只要能确保不让克里斯的身体落下伤残,什么鼻青脸肿、破皮流血啊~ 你随意! 这还不算,这心狠的老头子还将卡夫卡给训示了一番。 东一嘴声扬北方的男人没有孬种,吃点皮肉之苦算什么呢? 让卡夫卡不要因为心痛就宠坏了孩子。 西扯一句克里斯是伊顿家族唯一有希望成为强者的人,既然要成为强者,就要时刻准备好迎接各种磨难。如今锡恩下手又不是没有个轻重,如果这都受不了,以后还怎么有不屈不挠的勇气去突破桎梏成为强者呢? 如此之类的说辞,将卡夫卡训得满脸通红。 是憋屈的。 明明每当看到克里斯身上有伤痕或者淤青的时候,眼前这老头子就会心疼得吃不下饭,但为什么从嘴里出来的话语就这么硬气呢! 父祖之间的争执,克里斯并不知道。 他只是被动接受了异常艰辛的修炼之路。 当然了,锡恩并不是施虐狂。 他这样的教导方式,是爱因斯克家族一脉相承的修炼模式。 就连克里斯的母亲、被赞誉为“天之骄子”的艾薇儿在开始修炼的时候,也是这样从小被绝对实力碾压过来的。 效果也很好。 每一个挺过来的人,都拥有很好的心态,面对绝境的时候也不会情绪崩溃,而是努力去寻找一线生机。而且身体的反应会变得异常的敏锐,几乎将如何避免被重创当成了一种本能。 在克里斯十六岁的时候,锡恩就停止这种暴虐的对练教导方式。 因为不需要了。 那时的克里斯已经习惯了将手中的武器当成身体的延伸,已经积攒了足够的经验以及熟悉了各种情况之下的格斗技巧。 因此,锡恩新一轮的教导,是强化克里斯在失败中脱离战斗、保住性命。 没错,就是在技不如人的时候如何成功逃跑。 用他的话来说,失败并不可怕、逃跑也没有什么可耻的,每个人都会遇上比自己更强大的敌人。但保住了性命,就是拥有了日后比敌人更强大的希望! 只要站起来的次数比跌倒多一次,就是成功! 身为一名战士,唯有一颗百折不挠、愈挫愈强的勇敢之心,才能跨过所有人生道路之上坎坷。 至于这个“临阵逃脱”如何训练嘛...... 方法同样很另类。 一开始,是锡恩亲自提着钉头锤在克里斯的身后追杀。 但到了后来,则是带着克里斯到北方血岩的边缘寻找一些凶猛的兽类,然后故意将之激怒,让其攻击克里斯;而且还严厉禁止克里斯只能逃跑不可以反击。 如此持续到克里斯迎来成年礼的十七岁,锡恩才宣布他的教导是时候结束了。 “亲爱的克里斯,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你母亲艾薇儿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实力大概也就比你强三分吧。” 艾薇儿的天资,是整个南方都公认的天之骄子。 因此,锡恩的这个断言让卡夫卡很欣慰,让老亨利感恩上苍对伊顿家族的宠爱。 但对于克里斯来说,却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 他并非是狂妄到要与自己的母亲比肩,而是他在成年礼时悄然下定决心,此生要弥补母亲的遗憾,所以他想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 为了更好的实现心中所想。 “天赋差了一分。” 面对克里斯的追问,锡恩是这样解释的,“至于剩下的两分嘛,是你比你母亲少了一种磨练。爱因斯克家族的直系成员有专属的修炼方式,我只是一名侍卫,并没有资格接触到。不过,等你去了南方,相信大主教会将你当成家族的直系成员,接受那种磨练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锡恩还略微停顿了一下。 旋即,像是在证明自己话语的可信度一样,又特地加重了语气,“嗯,一定会的!先前,你母亲是大主教最宠爱的女儿;而如今,你是你母亲唯一的孩子!” 克里斯对能否得到外公拉斐尔的特殊关照并不关心,只是对前往南方有了更深厚的向往。 从来没有离开过伊顿领地的他,在孩提之时,于艾薇儿仍在世的时候,就有了前往南方看一看的心思。 因为在他对母亲艾薇儿为数不多的记忆中,有一幕场景一直萦系在心中。 那是艾薇儿给他讲述南方故事的时候,总会突然就停止了话语、将头偏向了南方发呆,目光中依稀藏着一些什么东西。 当时还年幼的他,总会以为他的阿妈是被北方的风沙迷了眼睛。 等他长大了以后才知道,母亲的目光迷离,是因为藏了太多着对家乡与亲人的思念。 再后来,艾薇儿过世了,他的父亲偶尔也会给他讲起南方的故事。 只是他并不愿意听。 他的父亲卡夫卡,至今还是一个人。 倒不是为了维护与爱因斯克家族之间的关系,卡夫卡才没有续娶。而是他觉得与艾薇儿相识、相知、相恋到相伴的十年光阴,足够温暖他余生的岁月。 这也让他在讲述故事的时候突然就会陷入了沉默。 这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克里斯不想去体会。 而且,他将要启程前往南方了。 若不是老亨利想将雪狐皮草留给他当作外公拉斐尔的见面礼,让他很倔强的重新猎杀另一只雪狐,早在半个月前他就踏上了前往南方的旅途。 半个月,是老亨利给他的猎狐时间。 不管能否猎到,他都要直接赶来这里的小木屋,与锡恩汇合结伴启程。 显然,他并不守时,让锡恩多等候了三天。 但这有什么要紧的呢? 面对锡恩的抱怨,克里斯也露出笑容,“很抱歉,锡恩。这只雪狐太狡猾了,让我多耽误了点时间。不过,就是我晚到了三十天,你也不会找我父亲护卫前往冰原搜寻的。在我十六岁的时候,你就将我一个人扔在冰原两个月不闻不问了!” “哈哈哈~~~” 锡恩畅怀大笑,用力的在他背上拍了几下,才让开位置让克里斯进屋。 但克里斯没有进屋的意思,而是举起手中的雪狐,下巴往湖畔一努,“我先去湖边将雪狐处理下。” “我来吧。” 锡恩突然伸手夺过雪狐,不由分说就转身往湖畔去,用背影揶揄道,“雪狐都冻得僵硬了,以你那蹩脚的手艺定会破坏了皮毛!” 亦让克里斯莞尔。 他从十五岁开始就经常在冰原上游荡了! 猎杀的野兽不计其数,哪会连扒一只雪狐皮的技巧都没有?远在不说,上一只雪狐的皮毛不就他亲手剥出来的嘛~ 锡恩强词夺理的善意,不过是出于爱护之心罢了。 自然,克里斯也没有争辩什么,转身进入小木屋在火堆前坐下,随手添了几块柴火,拿起锡恩用的木碗喝点热水暖和身体,便裹紧了斗篷斜着身体睡觉。 独自在冰原上呆了十余日,饿了啃干粮渴了嚼冰块,夜间爬到树上休息的时候还要睁一只闭一只警惕着未知的危险,让他十分困倦。 现在回到了小木屋,有锡恩在门外的安全感,让他觉得无法抵御困意的来袭。 待锡恩将洗剥干净的雪狐进入小木屋时,他已经沉沉的入睡,发出了均匀的鼻息声。 是夜无话。 翌日朝阳破晓出,早早就收拾完毕的二人,背着简易的行囊开始攀登阿尔卑斯山。 早就被孤立的伊顿领地,想重新踏入人类国度,唯有沿着当年麦克·伊顿让商队开辟出来的道路——跨过阿尔卑斯山脉,再沿着沙漠的边沿行走,直至神圣帝国的西南重镇兼南北枢纽,伽迪南拉斯城。 第五章、伽迪南拉斯城 携带大量货物的商队翻越过阿尔卑斯山脉、行走沙漠边沿至伽迪南拉斯城,单程就需要花费近三个月的时间。沿途还要克服大雪气候、冰层断裂以及克服水源补给等困难,可以说是一路饱尝艰辛。 但对于轻装出发、有骏马代步的克里斯来说,这是一段赏心悦目的旅途。 远离亲人与家乡的感伤,会在纵马驰骋的时候被凌冽的寒风吹走;一望无垠的沙漠白天金灿灿,入夜了却犹如水银迸裂封藏人间,令人不由感慨大自然的神奇;还有那游荡在沙漠边沿寻找食物的沙蜥人,一听到马蹄声就仓皇往沙漠深处逃命的背影....... 一切的一切,都让克里斯觉得伊顿领地之外的世界很新奇。 就连一路的餐风饮露都变得别有风味了。 看在眼里的锡恩,没有打扰他没见过世面的新奇与傻气。 毕竟是年轻人嘛,难免有一颗向往着自由、憧憬着远方的心。就是落在克里斯身上的目光,偶尔也会闪过一缕担忧。 那是一种类似父辈对后辈放手时的担忧。 他的职责,只是将克里斯护送到南方爱因斯克家族的爱汀城,以后的人生路克里斯就要独自去摸索闯荡了。 这个他看着长大的大男孩,虽然拥有善良的品质以及一定的自保能力,但却纯洁如同一张白纸,不谙人世间的险恶与龌蹉。他担心这个大男孩还没有成长到战士巅峰,就已经被世间险恶的人心给吞噬了。 当然了,他也没有打算过多干涉。 成长本来就是需要代价的。 一直庇护在长辈的羽翼下的雏鸟,永远都不会迎来属于自己的天空。 他能做的,也就是在南下的路程中,尽可能让克里斯熟悉伊顿领地之外的世界,以便日后少遭一点罪。 沿着阿尔卑斯山脉西侧沙漠行走的路途人烟罕至,二人也没有过多逗留,只用了约摸一个月的时间,便来到了帝国西南重镇伽迪南拉斯城外。 这座城池坐落在阿尔卑斯与洛基达然两座山脉的余脉之间,向前推进数百里就是蛇人栖息的恐怖之泽,后方则是可以一马平川至帝都的平原,是神圣帝国防御蛇人的唯一防线。 守备的力量异常强大,常年驻扎着五万帝国精锐。 其中,有两万大军就来自皇室直属的狮鹫军团。 刚刚赶到城外的克里斯,先是被高达三十米的城墙所震撼,随即又看着那杆绣着狮鹫图案的旗帜默然无语。 伊顿领地中没有知识渊博的学者,他也没有机会阅读多少的书籍。 但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爷爷老亨利就讲述过伊顿家族的历史;他的父亲卡夫卡也将神圣帝国建立的过往、各大领主与家族的渊源当成故事讲述给他听。 所以他也知道,在一百多年前,就是这杆绣着狮鹫图案的旗帜一直没有出现在阿尔卑斯山脉,才导致了伊顿家族被冠上“人类的叛徒”的耻辱! 被冰雪女神教唾弃、被西北平原大小领主口诛笔伐! 尤其是直至今日,伊顿家族仍然每年都给帝国上贡很沉重的赋金。 “帝国早就抛弃了伊顿领地,所以我们不能放弃自己。” 他在心中默默复述了他爷爷常挂在嘴边的话。 旋即,自己又悄然加了一句,“所以,我必须要成为强者。唯有足够的实力,伊顿家族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满脸风尘的锡恩,在城池入目的时候露出了笑容。 刚想转头给克里斯介绍这座城池历史时,正好看到克里斯看着狮鹫旗帜沉默,一时之间有些讶然。但略微思考后,早就融入伊顿家族的他心中就知道缘由了。 “进城吧,克里斯。” 他矫健的跃下战马,拉着马缰绳轻声说道,“我们的干粮不够了,马匹也要歇一歇了,正好进城休整几日。” “好。” 被打断思绪的克里斯,回了一个微笑。 有样学样的下马步行的时候,还好奇的发问道,“为什么我们在这里就下马了?是伽迪南拉斯城的禁令吗?” “是的,克里斯,你的观察很敏锐。” 锡恩略带欣慰的点点头,“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在距离城墙三里处都必须步行。不然就会被当成袭击,城墙上的士兵不需要通报就可以直接射杀。” 轻声解释完这点,他不等克里斯发问,便顺势将更多关于伽迪南拉斯城的事情一一道出。 伽迪南拉斯城,是直属狮鹫军团管辖的城池,所以也是帝国疆域中最井然有序、最无谓身份尊卑的地方。 在这里,贵族犯了事也不能享受豁免权。 同理,这里也是任何领主都无法执行法律以及施展惩罚的地方。 因此无数在帝国中原腹心之地混不下去的人都集聚在这里,比如强盗、佣兵、小偷、逃奴、通缉犯或者交不起地租的农夫,等等。 而且伽迪南拉斯城欢迎任何人的到来。 只要你交得起城门税——不分男女,无谓童叟,一个人的城门税十个银币! 不算贵,只是比其他城池贵了一百倍而已....... 这不是狮鹫军团私下增税,而是帝国为了缓解供养城池庞大军队的钱财困难,不得已才设定了高额数目。 当然了,收了昂贵的城门税,狮鹫军团也很尽责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 比如城内不允许杀人。 如果真的要见血,双方可以跑到城外解决了再回来;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出去,大可在城内呆着,狮鹫军团会继续保护你的安全,让你尽情的在仇人面前趾高气扬。 要是有一方忍不住当街暴起杀人的话~~ 很好,狮鹫军团会第一时间帮被害人报仇的,并且笑纳施暴者的所有财产! 至于斗殴嘛,不影响秩序的情况下请随意。 但是要记得斗殴过程种打坏了的东西,是要按十倍价格赔偿的。 毕竟每个商铺都是给帝国的军队交过保护费.....啊呸,是交了赋税后,商铺还定期额外奉上钱财犒劳庇护他们的、尽忠职守的狮鹫军团。 克里斯和锡恩两个人进城花了五十个银币。 两匹马也要缴税,这让克里斯有点心疼。 五十个银币就是半个金币,足够伊顿领地的农夫家庭一年开销了。 不过进城了以后,他就知道伊顿领地是多么的穷困了。 因为这里也是帝国最著名的销赃之城,除了特别高级的货色会选择拍卖会里交易外,价值上百金币的东西都直接在大街上叫卖。而且许多人交易的时候都是用金币或者红宝石,几乎没有以银币支付。 至于铜币嘛~ 进城半个小时、走过四条街道的克里斯愣是没有见到。 他这一路各种精彩的神情,也落在杰克的眼里。 他是住在城内的人,也是这座城市的掮客之一,专为前来到伽迪南拉斯的人作向导,或是商队牵线交易的中间人。 混迹多年的经验让他眼神很辣毒,不仅注意到了克里斯斗篷系扣上烫着贵族纹章,还笃定了这人是个没见过世面的雏鸟。 雏鸟最需要掮客。 也最容易被蛊惑掏钱买一堆华而不实的东西,让掮客很轻易赚到许多中间费。 “两位尊贵的爵士大人,日安。” 仿佛听见了金币碰撞悦耳声的杰克,小跑到了克里斯的面前,点头哈腰的推销自己,“我是杰克,一名对城内十分熟悉掮客。你们是第一次来伽迪南拉斯吧?如果你们雇佣我作为向导,我可以让您在这座城池里省下很多钱的!” 如果上苍在给杰克一次机会的话,他绝对不会去找克里斯推荐自己。 但世上没有如果。 从十五岁开始,当了差不多十年的捐客,杰克经历过许多种被拒绝的方式。 有的人很有风度的说不需要,有的人高抬着头不理他,有的人很粗鲁的骂声滚,甚至有的人恶狠狠的一口痰吐在他身上....... 但真没有见过直接拔刀的! 所以今天他长见识了。 克里斯回答突然挡在自己面前的杰克,是迅速拔出了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一米二的刀刃闪着冷光,丝丝凉气激起了杰克满身鸡皮疙瘩,让杰克突然觉得双腿有点软,连忙带着哭腔求饶,“大人饶命...我没有恶意啊~~” 就想问问需不需要向导而已,多大点事的啊! 至于拔刀么? 杰克此刻心里无比崩溃。 “别冲动,克里斯。” 一旁的锡恩连忙拍克里斯的胳膊,示意他把刀收起来,“他只是掮客,不是刺客。还有,不要在城内拔刀。” 是的,克里斯将杰克误会为刺客了。 自从伊顿家族被冰雪女神教唾弃了以后,时常会有狂热的信徒潜入领地,试图刺杀任何有伊顿姓氏的人。 掮客? 是什么人? 克里斯有些不解,但也收起了长刀。 城池里每一条街道都有帝国的士兵在巡逻,锡恩的提醒让他想起来了城内不可以见血的规定,而自己这种行为很容易被士兵误会为仇杀。 “的确,我们需要一名掮客。” 此时锡恩已经走到了两个人中间,用很温和的语气对杰克发问,“你怎么收费的?” 因为他知道在这里如果没有一个掮客带领的话,的确要花很多冤枉钱。 只是受到惊吓的杰克已经没有了做生意的心思。 这种动不动就拔刀的主,他觉得自己伺候不起,有钱赚也不一定有命花。 “两位爵士大人,我不做.....” 他微微挪着脚步,带着惊魂未定的神情回绝,“嗯,很抱歉,我突然有点不舒服,你们还是找别人吧。” “别装了!说,多少钱?” 锡恩一把拽住了他胳膊,瞪起眼睛威胁道,“你要是再推脱,我就带你去找治安官,说你刚刚试图偷我的钱袋。” 我是掮客,不是小偷! 杰克肉眼可见的涨红了脸,刚想反驳,但看见锡恩背上和自己脑袋差不多大的钉头锤,又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低声说,“十个银币一天......” “这么贵!” 说话的是克里斯,他对入城时缴纳的城门税还有些愤愤不平,“你怎么不去抢!” “这是最低的价格了!” 这次,杰克终于忍不住叫起屈来。 天地良心,在这座城市里,十个银币一天真是掮客的最低收费。 但很快他又哭丧着脸改口,因为发现这个长得很好看的雏鸟似乎又想拔刀了,“五个,是五个银币!刚刚我报错了。” “成交。” 锡恩满意的松手,示意杰克在前头带路,“带我们去找个干净的酒馆,没有舞娘的那种。” 这个世界上能过夜的地方只有两种。 一种是有舞娘服务的酒馆,一种是纯粹吃饭过夜的酒馆。 “是,爵士大人。” 心里满是苦涩的杰克,侧身伸手引道,“我知道在城南的一家酒馆,没有舞娘、地方很小但是价格非常公道,饭菜也很可口。城南是驻军家属和本地人住的地方,都是做正经营生的,也没有人敢在那里闹事。” 他已经领教过眼前这两个人的野蛮了,直接说出了没有提佣的、也是最便宜的酒馆。 要知道,其他的酒馆只要带雇主去,酒馆的老板私下会给掮客三个银币作为报酬的.......是一个人三个银币! 唉~~ 杰克没有说瞎话。 克里斯二人跟着他沿路走过来,鳞次栉比的商铺从酒馆、赌场、风月场地等慢慢过渡成为小杂货铺、铁匠铺、面包屋等,行人也从携刀带剑的凶狠汉子变成了在街道上嬉笑疯跑的小孩子。 选定的酒馆很小,只有两层高,一看就知道是自家地方改造的。 门前打扫得很干净,门檐下斜插着一根木棍挑着粗布,用帝国通用语写着两个大字:酒馆。房子的另一侧还留着一个门,关着的,里面时不时传出几声牲口的叫声,应该是马厩吧。 “赫拉大婶,在家吗?” 刚到门口,杰克就扯着嗓子大声叫唤,“有贵客来了,赶紧出来安顿马匹!” “是小杰克吗?我知道了,马上就出来!” 犹如猛兽咆哮般洪亮的声音酒馆内传出来,把屋顶的冬雀都惊飞了,叽叽喳喳的十分热闹。 好像......杰克叫的是大婶吧? 克里斯和锡恩面面相觑,眼中都充满了疑惑。 第六章、赫拉的小酒馆 走出来的确实是一位大婶,就是长得有点方。 个子不高,约摸五六十岁,熊腰虎背、胳膊比锡恩的还要粗壮,让人第一眼看过去,还以为这是一位山丘之王。 山丘之王,是矮人对族内强者的称呼,体型要比正常的矮人大一号。 当然了,由狮鹫军团亲自驻守的伽迪南拉斯城,不可能让一位山丘之王混进来,或许这位赫拉大婶有矮人的血统吧。 “两位贵客,是吃饭还是住下来啊?” 赫拉大婶十分热情,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招呼着克里斯二人。 也没等微微发怔的两个人回答,又扭头冲着酒馆内大吼,“死老头,还不赶紧滚出来照顾客人的马匹!” 好吧,屋顶的冬雀再次被惊起...... “那个,赫拉大...大婶,你这里是怎么收费啊?” 发问的是克里斯。 拜刚刚他对杰克反应过激所赐,锡恩便决定遇事先让他来交涉,搞不定了自己再出面,目的自然是为了让他更快熟悉外面的世界。 “嘿,有漂亮脸蛋的红发小娃子,不要担心,整个伽迪南拉斯城就属我这的价钱最公道了!” 赫拉大婶依旧笑眯眯的,先是夸赞了一句,才伸出手指一根根的掰着解释说,“一个房间住一天五个银币,两只马匹一个银币,死老头用粮食喂的,亏不了你们!吃饭一天两顿,两个人一个银币就好了,我自己做的,有肉,管饱,还配一杯黑麦酒!要是觉得不合口味,你们也可以自己去别地吃。” 她的手掌很也大,指肚与虎口处都有厚厚的老茧。 一看便知是常年挥舞武器才留下的痕迹,而不是一个开酒馆的烧饭大婶该有的老茧。 难道是方才被我们刁难过的杰克生出了报复之心,所以将我们引来这里准备杀人越货? 克里斯心中微凛,侧头向锡恩投去了询问的眼神。 然而锡恩非但对此熟视无睹,还直接做出了入住这里的决定,“给我们两个房间,先准备热水,我们晚点再用餐。” 不是说出门在外万事都要谨慎吗? 都看出这位大婶不是寻常人了,为何还要继续住在这里呢? 克里斯心中很不解。 “好嘞!” 赫拉大婶笑得更开心了,请他们进屋的时候还很好心的提醒着,“不过,两位贵客,我这的房间挺大的,你们要一间房挤一挤就好了!出门在外啊,要省着点钱用,这城里做什么都要钱,而且什么都贵!” 听到这话,正要进屋的克里斯脚步微微一顿。 哪有酒馆老板有钱不赚,还主动劝客人少用一个房间的! 劝我们挤在一个房间里,该不会是为了一次性我们二人一举杀掉吧? “也好,那就一间房吧。” 锡恩还是笑呵呵的应着,就连赫拉大婶在看到他背上的巨大钉头锤时,眼神猛然一亮都无知无觉。 酒馆的内部同样很简洁。 几个巨大橡木酒桶挨着柜台,四五张小圆桌依着墙壁而落、木头墩子当座椅,通向二楼的木质楼梯半弧形蜿蜒,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楼梯很结实,克里斯与身躯壮实的锡恩走上去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要是半夜有人摸上二楼,就算是客人还没入睡也无法警觉。 而且此时都近黄昏了,酒馆仍没有一个客人在内贪杯。 这些发现让克里斯心中愈发不安了。 待赫拉大婶送来热水下楼之后,克里斯进入房间就连忙掩上了门,将方才各种可疑迹象对锡恩一一列数,然后就说出了心中的猜测。 此时的锡恩,早就泡在了自己木桶里,闭着眼睛惬意的感受热水舒缓旅途疲惫的畅快。对于克里斯的疑惑,也是很敷衍的“嗯”一下“哦”一声应着,连眼睛都懒得睁开。 “锡恩!” 克里斯有些恼火,稍微加重了语气。 “呵呵~~” 锡恩终于睁开了眼睛,先是笑呵呵的示意克里斯也赶紧泡澡后,才声音悠悠,“有警惕心是好事,不过,克里斯,赫拉大婶不是寻常人,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这家酒馆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也意味着她在这座城池里住了很多年、很熟悉城里的禁令,她犯不上冒着被狮鹫军团追杀的风险来对付与她无冤无仇的我们。最重要的是.......” 说到这里,锡恩略微停顿了下,“最重要的是,只要不是强者,我都有与之一战之力;就算她有歹心,我们也没必要担心。” 呃~ 万一她是强者呢? 克里斯心中蹦出了这样的想法。 只是这个念头刚生出,他自己就掐灭了。 这是世上才有多少位强者,哪能那么轻易就遇上了! 更何况是,一位强者怎么可能为了几个银币就烧水做饭伺候他们?! 泡一个热水澡是消除疲劳的好办法。 两人洗去一身疲惫,神清气爽的回到一楼,赫拉大婶已经把一大盆热腾腾的炖菜与两杯黑麦酒放在餐桌上了。 大块肉、下水杂碎和一些不认识的块状根茎乱炖在一起,香飘四溢。 这种食物上不了贵族的餐桌,但对于啃了一个多月干粮的克里斯二人而言,却是让人食指大动的美味。热腾腾的肉块塞进嘴里轻轻一咬,汁水在口中四溢,盐巴的咸味与略带辛辣的块状根茎玩弄味蕾,此时再端起清爽的黑麦酒轻抿一口,一种满足感就油然而生。 “两位爵士大人,对食物还满意吗?” 早就吃过的杰克捧着一杯黑麦酒坐在相邻的餐桌上,带着讨好的神情冲着大快朵颐的二人说道,“那个,现在已经到酒馆里了,两位大人澡泡了,餐也开始用了,我的佣金是不是.....” “不急。” 锡恩嚼着肉块,声音含糊不清,“等下你还要带我在城里转一转。” “好吧。” 杰克蔫了蔫嘴巴,很无奈的趴在餐座上。 而克里斯则是有些诧异的抬起头,“等下还出去?天快黑了。” “嗯,补充点干粮与路上用的杂物。”锡恩点点头,闷声说,“不会耽搁太久,我一个人去就行。” 叮呤~~ 这时,挂在酒馆门上的铃铛响起,一个脸上满是沟壑纵横、一嘴乱糟糟的卷胡子干扁老头推门而去,还没坐下就大声嚷嚷,“赫拉,来一杯黑麦酒!” “知道了!” 伴着他的声音,是赫拉大婶的回答。 原本趴在餐座上的杰克犹如诈尸般背过身,偷摸的挪动脚步往外走。 嗯? 老头就像脑后长了眼睛一样,一个快步过去就拎住杰克的衣领,骂骂咧咧的揍着,“臭小子!一天到晚游手好闲,不帮忙打铁就算了,还敢跑来酒馆里赊账喝酒!” “叔叔,我没有赊账,我是......” 杰克缩着身体刚想辩解,但却又被老头一个巴掌给打断了,“还敢说没有!你哪里来的钱喝酒!信不信我今天就打死你!” 刚想让锡恩晚上也带自己出去的克里斯,被这场闹剧打断了。 “你个老不死的查理,打娃娃就回家打去,老娘这里还有客人呢!” 解围的是赫拉大婶的大嗓门,“小杰克没有赊账,他带客人来了,酒是我请他的,赶紧过来拿你的黑麦酒。” 老查理悻悻的停了手。 转头有点不好意思的对着克里斯两人笑了笑。 但当他目光落在锡恩杵在地上的钉头锤时,眼神当即迸出一道精光,脱口而出,“哟!矮人大师打造的钉头锤!” 而且还快步走过来,似是想摸一摸。 锡恩的反映很迅速,一下子站起来双手握锤斜横胸前,这是准备进攻的姿势。 一旁的克里斯也将手放在刀柄上。 “哎哟,两位客人不要激动!这个老不死的查理是前面铁匠铺的,你们来的时候应该看到了,他没有恶意,就是见猎心喜了。再说就他这一阵风就吹跑了的小身板,能干嘛啊!” 依然是赫拉大婶过来解围,一边将把老查理拉去柜台前,一边对两个人解释。 老查理却不领情。 坐下拿起黑麦酒灌了一口就反驳,“一阵风就吹跑了?我有那么弱吗?当年我可是拎起五十斤的大铁锤挥舞一天都不带喘气的!哼,赫拉你也别笑我瘦扁,就你那身板连巨龙咆哮都没法撼动吧?真不知你家的死老头怎么受得了你的!” “老不死的,你是不是想挨揍?” “怕你啊?” “要么闭嘴!要么滚出去,我酒不卖你了!” “我.....” 老查理张了张嘴,然后昂头一饮而尽,将木酒杯重重敲在桌面上,“给我再续上一杯!” 噗嗤~~ 一直注目的克里斯忍俊不禁。 锡恩也有些哭笑不得,放下戒备重新入座。 或许自己觉得挂不住脸吧,老查理接过第二杯黑麦酒有一口没一口抿的时候,还慢悠悠的自言自语,“看来现在的伽迪南拉斯城外已经没有强盗了,就连外来歇脚的旅人,都能拎着矮人大师打造的武器随便炫耀了。” 闻言,克里斯笑意顿消。 将目光投去锡恩时,却发现他微歪头略挑眉,好像是在思考些什么。 “锡恩。” 克里斯低声提醒,从桌下轻踢了他一脚。 他们的反映,没逃过老查理贼兮兮探过来的眼神,很得意的继续自言自语,“嘿嘿!如果今天有人请我多喝几杯黑麦酒,我心情好了,说不定就教他把武器伪装一下。几杯酒而已,一个金币就够了,这可比一路上被贼人惦记划算多了!” 只是他忘了赫拉大婶还在身边。 “老不死的,不要乱说话!老娘这里一个金币可以喝五百杯黑麦酒!”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我喝不完不会存着么?帮你多卖几杯酒还委屈你了?” “滚!老娘就看不惯你这种人!” “我怎么了?凭我的手艺还不值一个金币吗?” ....... 好嘛,两个人又吵起来了。 锡恩给了克里斯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解下腰侧的皮革酒囊走到老查理面前,拔出塞子又迅速盖上。 顿时,一股浓烈的酒香在空气中弥漫。 也让老查理努力张合着鼻翼,贪婪的捕捉着酒香,“这是北方的烈酒!你们两个是从北方来的吧?” 锡恩没有回答。 而是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币放在柜台上,“如果你愿意帮我们,这个酒囊就给你了,而且还帮你存一个金币的黑麦酒。” “成交!” 老查理一把抓过酒囊,抿一口就吧唧几次嘴巴,欣喜啧啧,“过瘾!好久没有喝到这么烈的酒了!”好一会儿,他才起身往外走,“你们跟我来。” 嗯? 锡恩一时愣神,“去哪?” “在酒馆里能淬火吗?当然是去我的铁铺。” 老查理脚步不停,临出门时还不忘将杰克也拽回去。 铁铺离赫拉的酒馆不远,同样是用自宅改造的,二楼住人一楼置火炉,满满当当堆着各种杂物,四个人走进去都嫌挤。 “出去,出去,都在外面候着。” 忙着加热火炉的老查理,挥手赶人,“漂亮脸蛋的红发小子,你留下搭把手。你们的武器太重了,让杰克打下手只会坏事。” 锡恩没有反驳,直接钉头锤交给克里斯,还拉着杰克离铁铺远了些。 这也让杰克有些欣喜,发问道,“爵士大人,我们是现在就去城内转转吗?” 他惦记着未到手的佣金呢! “今晚不去了。” 锡恩摇了摇头,从钱袋中数出五个银币递给他,压低了声音说,“我知道城外许多强盗都会在城内收买掮客,帮他们物色货物值钱的商队或者落单的过路人。你当掮客不少年了,应该也认识一些吧?嗯,我问的是抢完还要灭口的那种。” “光明神在上!” 杰克瞪大了眼睛,惊得差点没将手中的银币掉在地上,“爵士大人,我是一名正直的掮客!从来都不与那些恶徒有交集,更不会做出勾结强盗打劫客人的事!您要是不信,可以问城里的任何人,但凡认识我的人都能证明。” 锡恩挑眉,满脸的不信,“不认识,也应该知道吧?” “光明神在上,我以查理叔叔的名义起誓!” 杰克站直了身体,将手放在胸前,满脸庄严,“爵士大人,我是真的不认识也不知道那帮凶徒!” 锡恩点了点头,从钱袋里取出了一枚金币,在杰克的注视下用拇指弹起,让它发出了悦耳的清脆声,最后稳稳落在杰克的手中。 “这是定金。” “全部的报酬,十个金币。” “所以,杰克,我觉得如果你好好回忆一下,就能找到我需要的人了。” 第七章、第一次杀人 伽迪南拉斯城的早春不算寒冷,但却飘起了牛毛细雨。 都连绵了三日了,也没有停止的迹象。 在听到赫拉大婶说这种细雨持续十几日都很正常了以后,克里斯与锡恩便不再有等雨停的念头,继续踏上了南下的旅途。 在这种天气里赶路,心情肯定是不好的。 克里斯也一样。 只不过他的心情郁郁,并非来源于细雨连绵或者道路的泥泞,而是那天在铁铺打下手的时候,老查理说的话。 却说,那天在铁铺中,老查理用草汁将一些不认识的粉末混合,均匀涂在武器,然后反复在火炉中煅烧与马尿中淬火,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将锡恩的钉头锤子从亮银色变成了乌青、布满了如同坑洼的纹络,克里斯的长刀也变得灰不溜秋的,让人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是不值钱的普通货色。 但做完这一切,老查理还往克里斯的心头上泼了冷水。 “漂亮脸庞的红发小子,你的长刀只是半成品,除了足够坚韧之外一无是处。如果你有机会去矮人国度,最好请矮人大师将剩下的工序锻造完成。对了,记得准备好足够的金币,那帮矮子是出了名的贪婪。” 克里斯那时听完,呆怔了好久。 一直到今日出城了,心里还是无法释怀。 他的长刀,是他已故母亲提前备下的十五岁生辰日礼物。 也是所有礼物中最贵重的。 他的父亲卡夫卡告诉他,母亲艾薇儿变卖了首饰筹得一千多个金币,并且请外公拉斐尔以爱因斯克家族的名义出面,才说动矮人大师打造的。 如此贵重,如此大费周章打造的长刀,怎么可能是半成品!? 克里斯无法置信。 但回顾这些年使用长刀的点滴,却发现自己无法反驳老查理的话。 这把长刀除了足够坚韧之外,似是真没有的特点了,就连锋利度都很一般....... 或许,是矮人大师觉得金币太少,所以才不愿意将所有工序都锻造完吧。毕竟老查理也说了,那帮矮子是很贪婪的。 克里斯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就是每每看到锡恩背上的钉头锤之时,总会有些不自在。 锡恩的钉头锤也是矮人工匠打造的,花费了五百多个金币,是拉斐尔·爱因斯克对他主动请缨跟随艾薇儿前往北方的嘉奖。 “克里斯,在想什么心事呢?” 就在克里斯的心绪随着马背起伏不定时,锡恩突然发问,脸上带着一缕诧异。 “没什么。” 被打断思绪的克里斯轻声答道。 旋即,迅速回首撇了一眼才压低了声音,“锡恩,你有没有发现,后面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 “嗯,一共七个人。” 锡恩没有回头,看着克里斯的目光略带赞许,“就是队伍中有一辆马车的那伙人,从早上出城的时候他们就开始跟着我们了。” “你早就发现了啊!?” 克里斯惊讶中带着点沮丧,他还以为是他先发现的呢。 “呵呵,克里斯,我的年龄和你父亲差不多,阅历肯定也要比你多一些。” 锡恩很爽朗的笑着,还很善解人意的开导一句,“嗯,你不要灰心,等你在外面闯荡久了,警惕性就会提高了。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肯定要比我更优秀的!” “好吧,我会努力的。” 轻轻的点了点头,克里斯继续发问,“他们应该就是打劫过往行人的强盗吧?锡恩,你觉得他们什么时候动手?” “对,他们是强盗。” 锡恩脸色有点阴沉,“不过,他们不止是打劫,更会杀了我们。看到前面那片小树林了吗?哪里可通行的道路很窄,他们应该会在那边动手。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小树林里还有他们的人在埋伏。” 呃? 克里斯愕然。 而锡恩也没等他开口,就反问了一句,“克里斯,你是不是觉得他们只是求财,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杀人?” “嗯。” 克里斯点头。 “为了不留后患!克里斯,如果你是这些强盗,是让我们有机会找人回来报仇呢,还是直接杀了我们以绝后患呢?” 克里斯不说话了。 缓缓小跑的战马走得很慢,却始终在前进着,小树林已经在眼前了。 两个人在小树林外下了马,轻轻了拍了马股驱赶它们走开,雨天的树林里不适合骑马作战。 “跟了那么久了,你们不累吗?” 锡恩背靠着克里斯,双手举钉头锤大声嗤笑,“树林里的也出来吧!” 话语刚落下,小树林里有十余人涌出来和一直跟着的七人将他们前后路都堵住了。 克里斯默默的数了数,一共十九个人。 但令他惊讶的是,这群人中竟然有掮客杰克的身影。只不过,在强盗们合围过来的时候,他直接转身跑进小树林里了。 “武器和马匹,还有身上钱都留下,就放你们一条生路!” 强盗头领不是一直跟着他们的人,而是埋伏从小树林里走出来的、一个满脸横肉拿着精钢双刃斧的光头壮汉。 “克里斯,不想死就杀光他们!” 锡恩低声很严肃叮嘱克里斯,“别忘了你爷爷和父亲还在等着你回家!更不要辜负你母亲的期望!” “嗯!” 克里斯重重的应声。 “小心点。” 听到的锡恩,反手将锤子抗在肩头上,伸出手指冲着光头勾了勾,“想要老子的东西,过来拿啊!” “狗娘养的!” 面对这种挑衅,光头咒骂一声,不再废话,直接提着斧头冲过来,大声喊,“兄弟们,把他们剁碎了喂野狗,今晚我们进城喝酒找舞女!” “嗷~” “哇哦!” 顿时,其他强盗兴奋的红了眼,怪叫着的涌过来。 一群乌合之众! 看到这一幕的克里斯,在心里鄙夷的一声,原本有些紧张的情绪也随之烟消云散。 他每年都与伊顿领地护卫战士一起接受训练,对阵列和多人合击等技艺很熟悉,自然也看出来了这些强盗的围殴毫无章法。 只不过,当他劈出第一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是菜鸟。 当一个持剑的强盗向他迎头砍来的时候,他很迅速的侧身,矫捷的躲过剑锋之时还顺势将长刀狠狠的砍入了对方的腋下,却因为用力过猛,让长刀卡在了人体中。 以往在狩猎野兽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失误,也会在第一时间起脚踢野兽借力拔出长刀,或者是迅速拔出绑在大腿外侧的匕首,朝着猎物的脑袋来致命一击。 但如今,他汹涌的鲜血喷了一身,听着对方痛苦的哀嚎与看到对方用哀怨的双眼盯着自己的时候,竟一时愣神了! 唉,原谅他吧,这是他第一次手刃同类。 幸好锡恩一直留心着他。 连忙推了他一把,让他险之又险的躲过了一把明晃晃的刀。 “发什么呆!” 锡恩大吼着,“你想死在这里吗?” 克里斯当然不想死。 所以也马上回过神来,心中将眼前的人都当成了野兽,一刀一刀劈过去。. 当最后一个人在逃跑的过程中,被锡恩捡起一把刀直接投掷钉在地上时,他还在双手紧握着刀红眼寻找下一个,颇有一种“还有谁”的气势。 嗯,他很不错,杀了七个。 每一具被他杀死的尸体,都惨不忍睹,甚至还有从腰部一刀两断的。 “结束了,克里斯。” 锡恩提着沾满碎肉和血迹的钉头锤走过来,轻声抚慰说,“放松,呼一口气,这些强盗已经死光了。” 呼~~ 克里斯如言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 扭头对锡恩露出笑容,刚想说些什么,但眼角的余光却发现脚下有一堆,他就猛然侧头,然后....... 呕~~~ 吐了! “第一次都是这样的,慢慢就习惯了。你看那边!” 锡恩很体贴的拍着他的背,“我刚刚砸碎了一个人的脑袋,溅了到处都是,但我一点都不觉得恶心。” “呕...” 好吧,不明就里依言看过去的克里斯,呕得更加剧烈了。 “哈哈哈~~” 也不知道是作弄成功的得意,还是一场杀戮过后的畅快淋漓,锡恩的笑声很是肆无忌惮。 踢嗒... 踢嗒...踢嗒... 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隐约传来,入耳愈来愈清晰。 这伙强盗竟然还有埋伏? 锡恩笑声一顿,连忙握起锤子戒备。 而没有来得及漱口的克里斯,也随意用衣袖抹了下嘴巴,提刀满目俨然。 来的竟是一队帝国骑兵,大概有三十多人,不是狮鹫军团。 他们驱马到锡恩二人约摸十余步前才拉起马缰绳,一个看似领队的刀疤脸越众而出,说话很痞气,“哟,这么快就结束了?看来你们两个实力不错嘛!” 这.....不是出来剿灭强盗的? 克里斯愕然。 而锡恩则是向前一步,昂头发问,“你们想怎样?” “很简单。” 刀疤脸往后招了招手,让四五个骑兵端起十字弩后,才得意洋洋的说道,“看到十字弩了没有?相信你们也不想身上多几个窟窿吧?所以啊,你们走你们的,至于那些死人嘛,我们就辛苦点帮你们处理了吧!哈哈哈~~” 克里斯这才恍然。 原来,这些骑兵是看上死人的财物和马匹武器了。 再结合刀疤脸那句“那么快就结束了”,克里斯甚至还能猜测出来,这些骑兵一直吊在强盗后面,为了见者分赃或者搜刮强盗的财物。 而且,这种事情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那两只马是我们的!” 锡恩弯着食指放在嘴里吹了声口哨,招呼远处两匹马回来。 “放心,规矩我们都懂!” 刀疤脸大笑,带着所有骑兵跳下马,“嘿嘿,兄弟们,都搜得仔细点,今晚有酒有肉有舞女!都有份!” “嗷~~” 骑兵小队一哄而上,与方才那群强盗几乎如出一辙。 驻守帝国重镇的精锐就这样吗? 克里斯牵着马与锡恩进入小树林,心中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大概走了一百多米,锡恩突然停下脚步,将马缰绳塞入克里斯的手中,“克里斯,在这里等我一下。” 嗯,要干嘛? 接过马缰绳的克里斯有些讶然,目光跟随着锡恩的背影。 然后他就看到了,原本与强盗一伙的掮客杰克正笑嘻嘻的向锡恩挥着手,脸上的笑容比久别重逢的老友还要灿烂几分。而且锡恩走过去也不是问罪,反而直接拿出钱袋,数了九枚金币给他。 是九枚没错。 锡恩是一枚枚交给杰克的。 而且他们做完这一切,彼此还很亲切的用一个拥抱告别。 锡恩回来后没有说什么,只是跨上战马招呼克里斯继续赶路。 克里斯看着杰克兴高采烈的离去,又想起方才在欢声笑语中仔细搜刮强盗财物的帝国精锐,最终还是忍不住发问,“锡恩,那些强盗是你让杰克找来的?” “是的,克里斯。” 锡恩当即就点了点头。 如此爽快的回答,让克里斯不由继续追问,“为什么?是因为他们十恶不赦吗?” “不是。” 这次,锡恩侧头看过来,盯着克里斯斗篷上残留的血迹声音幽幽,“这伙强盗每个人都沾着人命,在伊顿领地里都会被绞死。但我们只是路过,与他们没有恩怨,所以十恶不赦并不是除掉他们的原因。我让杰克故意放出风声,诱惑他们来打劫我们,是我要给你最后的教导。有过这次经历,以后你与别人生死相搏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刚才的愣神了。” 原来,是为了让我适应杀人...... 克里斯不说话了,只是默默的驱马而前。 如果说,见到守护西南重镇的帝国精锐匪气分赃的一幕,他还可以安慰自己说哪里都不缺害群之马,但锡恩的做法却让他觉得有点难以接受。在他看来,一名贵族或骑士可以有不修边幅、言语粗鄙等小毛病,但不能失去一颗正直的心。 哪怕那些强盗都该死! 哪怕锡恩的出发点是为了他好! 但他无法苟同。 至少,如今的他难以认同。 “克里斯,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见克里斯一直低头沉默,锡恩不由出声问了声。 “没有。” 克里斯抬头给他了一个微笑,“我们加快马速吧,雨好像变大了。” 他没有了继续攀谈的心情。 因为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想念阿尔卑斯山脉的寒风了。 虽然北方的寒风犹如刀子一样刮得人脸生疼,但将斗篷兜帽捂得严实一些,就无惧它的来袭;不像这里连绵的阴雨,哪怕没有淋透衣服,也能给人带来一种无处不在的潮湿感,让人觉得自己就像腐朽的木头一样即将发霉。 只是,南北枢纽的伽迪南拉斯城的阴雨他就厌烦了,要是到了阴雨更加频繁的南方,自己能习惯吗? 克里斯心中没有答案。 第八章、大荒原 洛基达然山脉以一个“几”字型延伸,将南方分割成东西两部。 “几”字的西边是恐怖之泽,蛇人族的栖息地;“几”字的中间是矮人王国,而东侧则是神圣帝国的领土、火神教的诞生地。 所以,从伽迪南拉斯城前往南方,只有三条路可以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经过伽迪南拉斯城进入帝国的中土平原,跨过大大小小众多领主的地盘,再渡过分割南方与中土的大江就能抵达了。 这条路是最安全的,但除了游山玩水的贵族老爷之外,没有任何商队会选择。 因为那些领主的城门税与关卡税足以让商队血本无归。 第二个选择是从沿着恐怖之泽行走,再经过矮人国度进去帝国的东南方。 这条路除了矮人国度边关税之外没有其他开销,而且路况很平坦易通行,最难得的是沿途还有许多野兽出没,可以让商队猎杀当作补给。 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走这条路绝对会遇上蛇人。 刚好,在这片大陆所有已知的种族中,唯有蛇人将人族列入了食谱中。 哪怕不畏惧死亡的人,都不愿意将自己安葬在蛇人的肚子里,所以这条路也不曾被商队青睐。 第三个选择,是穿过大荒原与一道峡谷直接抵达矮人国度。 只给矮人王国缴纳边关税,但路况十分坎坷,要么在山谷中行走,要么是在上山和下山之间折腾。 克里斯和锡恩选择的就是这条路。 他们如今在洛基达然山脉边沿的一个小城镇里,等候过往的商队让他们加入。 只有两个人的队伍,不可能跨越横断东西的洛基达然山脉。不仅因为补给的携带,更因为沿路要面对的危险太多。 这个小城镇建立在山坳中,诞生已经很久了。 很多年前,有了一个商队开始选择这个山坳避风;慢慢的,更多商队觉着这个山坳能避开许多危险;再后来,附近的领主嗅到了金币的味道,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小山城,成为了现在的商队补给点。但这里一直没有名字,人们习惯了称呼为“洛基达然山脉的小山城”。 克里斯两人在小山城里等待了十几天。 不是过往的商队们不愿意让他们加入,而是他们来早了。 从伽迪南拉斯赶到这里花了四五天,正好赶上洛基达然山脉春暖花开的时节,厚厚的积雪融化后形成溪流从山巅蜿蜒而下,在峡谷中汇流成为山洪将整个大荒原都席卷。 选择在这个时候跨越山脉,那是找死。 所以两人只能找了个小酒馆住下来,百无聊赖的等候着。 小山城内有很多类似他们这样的旅人或者冒险者,也有早早就赶来的小商队——实力不足的他们提前赶过来,是为了找同样实力弱小的商队联合,以抱团取暖的方式增强平安抵达矮人国度的几率。 这里龙蛇混杂,氛围却很温馨。 所有等候出发的人都知道,在即将穿越大荒原的旅途中,彼此都迎来相同的挑战、都将是并肩作战的伙伴,所以人们都尽可能的释放出善意。为了避免因为自己一声辱骂、一次推搡就要在接下来的旅途中,时时刻刻都要提防从背后中刺出来的利刃。 克里斯很喜欢这种氛围。 人与人之间没有背后算计的阴暗心理,没有令人作呕的虚伪笑容,更没有仗势欺人或者故作清高的丑恶嘴脸,一切的一切,让他觉得阴雨过后的阳光很暖,就连随处可见的、爬满矮墙的荨麻都变得分外妖娆了。 他也重拾起对外面世界的新奇感,和来自四面八方、操着不同口音的人们混在一起、打成一片,尽情的释放着年轻的活力。 也迎来了许多个人生的第一次。 比如第一次抛去贵族的身份和粗鄙的佣兵拼酒,感受到了低劣麦酒会让人第二天醒来后的头昏脑胀....... 比如人生第一次赚到了钱。 在锡恩的怂恿下,他登上小山城里靠拳头赢钱的土台,很顺利的击倒对方赢得了十个银币。 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登上小土台。 因为他在打斗的时候,飘逸的亮红色长发、修长的身材与漂亮的脸蛋让边上观看的很多女人,眼中都忍不住涌现出晶莹光泽。 所以他也第一次被人邀请了。 就在他走下小土台的时候,一位长着不少雀斑的年轻女人挤到了他的身边,带着满脸晕红、荡漾着秋水般的目光,很小声很急切的告诉他,她住在小山城哪一条街的酒馆哪里一个房间,今天晚上会给他留门,会等他前去一起探讨生命是如何诞生的奥秘...... 不过这个邀请失败了。 他没有去。 他父亲卡夫卡对母亲艾薇儿的忠贞,对他的影响很大。 这也让锡恩觉得很可惜。 那个年轻的女人脸上的雀斑是多么可爱多么俏皮啊,那犹如樱桃一样的臀部是多么的饱满圆润啊~ 哦,火神那个该死老鳏夫在上! 为什么被邀请的不是他呢? 明明他都登上很多次土台了,也赢了好多个银币了....... 对了,克里斯还人生第一次被强吻。 那是在小酒馆与别人掰手腕、胜负决定谁请对方喝酒的时候,一位穿着很清凉的舞女趁他不注意,狠狠在他脸蛋上亲了一口,这让他满脸通红的起身落荒而逃,也让满屋子人都发出了哄笑与吹起了口哨。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伴着十几天的时光弹指而逝,所有商队都收拾行囊开始赶路。 春汛过后的洛基达然山脉,充足的雪水滋润了整片大地,翠绿的小草脱离黑暗土地的束缚迎风得意招摇,连绵起伏的丘陵上的树木披上了绿装。放眼所至,就像大地上的绿色爬上了群山,再蔓延到了蓝色天空,在绿与蓝的天际线编织了一条梦幻的丝带,随着阳光的强弱而扑朔迷离,无比斑斓。 春寒料峭,却挡不住生命沐浴阳光的向往。 大荒原是一片微微倾斜向上、地势越来越高的山脉伸展,并不荒芜。 相反,这里的植被很茂盛,还有无数的大小湖泊,也养育了无数食草动物和凶兽。 在阳光的指引下,经常会看到成群结队的蛮牛群在晃悠悠的啃食嫩草,也经常有飞禽成群的被惊起,配合郁郁葱葱的景色,颇有草长莺飞的意境。 这些食草的肉堆,也吸引了无数种食肉凶兽潜伏在草丛里、树林里、水里,甚至是藏在地下,时刻准备在猎物经过的时候发起致命一击。 所以人们将这里冠名为大荒原,并不是指荒芜的土地,而是指这里荒凉的是人烟。 因为这些凶兽太过于致命,所以没有人类选择在这里定居。 今天的天空很晴朗,习习微风带不走阳光赐予的温暖,是个赶路的好时候。 从天空俯瞰下来,辽阔的大荒原之上,从小山城出发的商队犹如一条黑线,正向山脉的高处蜿蜒伸去;若瞧着仔细了,还会发现这条黑线其实是一小段一小段隔分开的,犹如许多虫子在蠕动。 那是临时拼凑在一起的商队们,为了方便管理与调度防御,以百米为界限分隔成为了多个小团体,并且每个小团体都推选出了一个首领来主事。 每个小团体的人员也有区别的安排着。 小团队最外两侧,是商队的护卫和零散加入的旅人以及冒险者。 如果白天遇上凶兽袭击,他们就是第一道防御,所以他们的武器都放在最顺手的地方,方便第一时间取出来。 紧挨着的是被商队雇佣的佣兵。 除了精锐的斥候小队已经跑在前面探路之外,其他人都趴在马背上睡觉。他们的职责是晚上的守夜,那才是洛基达然山脉里最危险的时候。 更内侧的是女人与得到照顾的人。 比如凭借医术得到保护的人,商队的厨娘,身体就是货物的舞娘,还有一些举止优雅、给商队缴纳了许多金币的贵族子弟。这也是整个小团队里最无法分类的群体,男女皆有、高贵与卑微混杂,粗鄙的佣兵将他们统称为:一群没卵子的! 当然,一些女战士在外侧,她们不屑于被人保护。 商队的最中间,是一行缓缓向前的科多兽。 它们才是整个商队的核心。 高达五米、体重达十几吨的科多兽,扁平的背上堆满了各种商品和补给物资,粗短的脖子上还坐了个瘦小的人类,那是科多兽的御者。 行走在这条商路上,科多兽必不可少。 它们负重很惊人,几乎和体重一样,而且很温顺和耐饥,巨大的四只脚掌又大又粗,即使走在崎岖的山脊上也不会颠簸。相传,科多兽最早是牛头人们驯化的,但是随着人族将亚人族部落驱逐出西北平原,人类也成了它们的主人之一。 至于马车,商队里没有。 这条商路多变的地形和越来愈高的地势,马车就是累赘。 所以商队中无论男女都骑着马,挽着一只驮着帐篷、衣服和干粮的驮马,这让商队的规模十分臃肿,也给狼群的袭击带来更高的成功率。 是的,大荒原最大的威胁来自狼群。 这里的狼大如小牛犊,眼睛是血红色的,从额头到鼻子有一道白线贯穿,很轻易就一口咬断马匹的脖子。 实力也很强悍,没有达到战士巅峰的人单独遇上了,胜负在两可之间。 它们真正的可怕之处在于群体狩猎,每一个狼群的数量少在五十只左右,多则超过了百只。除了栖息在水里的魔兽,所有行走在陆地上的生灵都是它们的食物。即使是更强大的凶兽,它们也能依仗庞大的数量将之变成食物。 洛基达然狼群是这里的领主,放牧着这片大荒原。 商队每一次在大荒原行走,都会有许多人成为它们的食物。 但没有人去抱怨什么或者更改路线。 因为对比恐怖之泽的蛇人或者神圣帝国中土领主的高昂城门税与关税,凶狠的洛基达然狼就如同没断奶的婴儿一样可爱。 临时加入商队的克里斯和锡恩,不可免被安排在了小团队的最外侧,充当着凶兽袭击商队的人形预警器。 不过,还好。 进入大荒原已经五天了,还没有人发现凶兽出没的痕迹。 科多兽作为商队的绝对核心,行程自然也是根据它的体力而定。 行走速度不快但耐力十足的它们,不管山路多么崎岖,每天都能连续行走七八个小时,差不多五十里。 为了保障入夜前有充足的时间布置防御,驭者会在天微微亮的时候就将它们喂饱、堆上货物驱赶上路。 在扎营之前,没有休憩的时间。 所有人的午餐都是啃自己携带的干粮。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停下来煮一顿热乎乎的美味,但是商队不会等你。 所以每当遇上扎在地上的一杆红色旗时,商队所有人都会发出欢呼。 那是探路的佣兵斥候小队留下的标志,红色旗意味着扎营。 又是一天扎营时。 上苍作美,将近傍晚的阳光依旧温暖。 商队不可避免的喧闹了,饮马的,去打猎的,喂科多兽的,准备晚餐的,各自忙碌。 穿着各种颜色裙子的年轻的姑娘们三三两两的把餐布铺在草地上,放上一些干果肉干,再加煮上一壶红茶,一场谈笑风生的交际会就开始了。一直在骑在马上旅途中很无聊,已经把喜欢叽叽喳喳的她们憋坏了。 大婶们是不参与的。 在这条商路上,年纪大的女人只有厨娘,没有例外。 她们正忙着找来石头搭起炉灶,给佣兵和商队护卫们准备晚餐。 虽然时间还早,但是人数太多了,还是早点开始忙活的好,而且佣兵们的守夜食物也需要准备呢。 年轻女孩的情怀总是诗。 她们脸庞上长着或多或少的雀斑,酸酸的鼻子下面的小嘴中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有些胆大一点的,更是毫不忌讳的用手指着附近的男人们评头论足,这个红头发年轻的小伙子真帅,那个黄发的中年大叔很耐看,那边那个光头肌肉男说不定是个三进三出就完事的短小的软脚虾...... 笑声在起伏,荡漾在阳光与清风之中,不停拨弄着在外面围成一圈的糙汉子那颗骚动的心。 克里斯与锡恩没心情欣赏那些女孩的青春活力。 他们脸上都带着一缕沮丧。 第九章、我回不去了 锡恩的郁闷,是他昨天路过小溪流的时候想去饮马,结果被一群长着尖嘴的怪鱼袭击了。 人没事,马匹也没事,他还顺手弄死了几只怪鱼当晚餐。 意外是挂在马鞍一侧的酒囊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被怪鱼咬破了。 等他发现时,酒水已经嘀嗒流光了...... 这让已经习惯每天喝两口的他,开始觉得这段旅途有些难熬了起来。 而克里斯的郁闷来自一个人。 一个叫做雅各布·洛克、自称是吟唱诗人的家伙。 那人大概三十岁的样子,身材瘦削而修长,有一张贵族们追捧的苍白色的脸。高而直的鼻梁下是修葺精致的胡子,让人觉得他的上唇有点薄,有着一双水蓝色的、可以让无数怀春少女都沦陷的眼眸。 最重要的是他和克里斯一样,有着一头亮红色的头发。 也正是两人相同的发色,让雅各布打着“好有缘分啊”的理由不停靠近克里斯,除了日常各种聒噪之外,还不停的释放“善意”。 比如带着美酒来和锡恩共饮,借机会拐弯抹角的问克里斯的过往,一点都不忌讳“交浅言深”;或者将沿途猎到的猎物拿来分享时,顺势带来了几个舞娘对克里斯评头论足,让克里斯有一种被当众扒光的感觉。 最过分的是,这个家伙竟然付给舞娘金币,让她们入夜了去钻克里斯的帐篷。 年轻的、成熟的、丰韵的,娇小玲珑的、苗条妖娆的...各种类型,其中还有一个中年大婶——给商队护卫和佣兵们做饭的厨娘!! 可怜的克里斯被烦得一个晚上都没睡着,光顾着赶人了..... 而且在第二日,当克里斯弄清楚被骚扰的缘由后找雅各布理论时,这家伙还振振有词的指责克里斯不懂怜香惜玉:怎么能拔刀吓唬自荐枕席的女人呢? 将克里斯气得额头青筋犹如吸饱鲜血的蚂蝗。 尤其是,雅各布说着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露出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火神在上!难道你的癖好...是男的?” 这只该死的苍蝇! 对此,眼睛冒火的克里斯在心中咒骂了一句,愤然拔出了长刀。 但被反应很快的锡恩劝阻,最终在雅各布一脸严肃的道歉之下不了了之。 其实,克里斯并不想对他动刀。 努力保持着理智的理由,当然是对方拥有一头亮红色头发。 不是每一个亮红色头发的人都出自爱因斯克家族,但爱因斯克家族每一个直系成员,都拥有亮红色的头发。 而且,他父亲在他出发之前,就将他要前往南方的消息传信给爱因斯克家族了。 他怀疑一直找借口接近自己的雅各布,来自爱因斯克家族。 尤其是这个家伙,张口闭口就来一句“火神在上”。 虽然说,洛克这个姓氏被中土平原的一个领主拥有,并没与爱因斯克家族有过联姻。 但像爱因斯克这样大领主的直系后代外出,为了避免一些没必要的麻烦,通常都会用假名来掩饰。 就如克里斯一样。 自离开伊顿领地以来,他就没有告诉过别人自己的姓氏。 当然了,这只是克里斯暗地里的猜测。 私下问了锡恩也没有结果。 已经离开南方二十多年的他,早就不认识爱因斯克家族年轻代的人了。 因而,带着对自己母亲家族的尊重,基于父亲卡夫卡教导要做一名正直善良的、拥有宽广心胸的贵族,克里斯才对雅各布多了几分容忍。 就当身边多了一只苍蝇吧! 感觉将讨厌一个人的情绪都用完了的克里斯,选择了无视雅各布的存在。 刚好,雅各布也没有心情来聒噪了。 从进入大荒原的第八天开始,天气就有了不好的迹象。 暖暖的太阳如同扭捏作态、故作羞涩的贵族小姐,连续一整天都躲在了厚厚的云层里,让春寒料峭磨练着人们的意志。 商队也开始陆续迎来了凶兽的袭击。 行走在各个小团体最外两侧商队护卫与旅人以及冒险者,开始发挥人肉盾牌的使命。 有的人很幸运,经过一场搏斗,把凶兽变成了美味的晚餐。 有的人运气不怎么好,虽然有美味的晚餐享用,但凶兽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不少伤口。 有的人失去了幸运女神的眷顾。 在进入大荒原的第十天,一个走在队伍中间的小团体一次性死了七个人。 袭击者是一种类似青蛙拥有很长尾巴的凶兽。 体型十分巨大也极善伪装,外露的皮肤就像一段沉浮在水面上的枯木。 捕猎的手段是能达伸缩十米开外、长得密密麻麻的倒刺的舌头,很轻易将一只蛮牛或者一匹战马卷起拖入沼泽中。 行走这条商路的人们,给它们赋予一个很形象的名字:蛇尾蛙。 虽然经验丰富的佣兵会识破它们的在水面上的伪装,先头探路的斥候小队也排除过危险,但再细心的佣兵都不敢跳进沼泽中探查。 所以常年蛰伏在沼泽淤泥之下的它们,被科多兽沉重的脚步声惊动后,成功对闯入自己领地的人们发泄了愤怒。 袭击来临时,人们只来得及看见七条舌头如匹练般从沼泽中突来。 有五只蛇尾蛙成功了。 它们拖着发出惊恐尖叫的人儿迅速沉入水底淤泥中,只留不停涌上来一堆堆气泡和一圈圈荡漾的涟漪,最后在水面上绽放了五团妖艳的红花。 有两只失败了。 它们被反应过来的外围商队护卫和旅者砍断了舌头,巨大的疼痛让它们在水面翻滚,不断的激起三米多高的水花,然后慢慢的变成了巨大的尸体。 舌头断了,它们的生命也会死亡。 但没有被拖入沼泽淤泥的、获救的两个人,才是死得最惨的。 蛇尾蛙舌头上的倒刺早就刺进了他们的身体,剧毒早就在他们的血液中蔓延。 他们在生命最后的十几分钟里,痛苦的哀号、疯狂的翻滚,最后以七窍流血的狰狞表情告别这个世界。 这个表情让许多人苍白了脸色,姑娘们更是被吓得掩面而泣。 虽然选择行走这条商路的所有人都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死亡的来临还是这让整个商队的气氛变得很压抑。就连刀口舔血、视死亡如家常便饭的佣兵们,都没有心思去瞄那些年轻漂亮、胸前露出大片雪白和一道深深沟壑的舞娘们了。 几个人的死亡,不会让商队停下脚步。 怜悯这种无用的情绪,在这条商路中是不存在的。 克里斯和锡恩并不在这个受到袭击的商队小团体里,当看到那两个可怜儿的时候,他们的尸体已经被放置在木头架上。 与其他人路过时的注目礼不同,克里斯拉起了马缰绳。 他认得其中一具尸体。 在小山城的时候,那具尸体属于一个活泼乱跳的家伙,曾经在火堆前向克里斯夸耀过自己的烤肉很好吃,曾经在小土台前面怂恿克里斯接受热情女人的邀请去享受一个美好夜晚,但如今他已经不能再说话了,马上就要变成灰烬了。 据说,他在最后的时刻,让伙伴带回家的话语,是“告诉我阿妈,今年麦子泛黄的时候,我回不去了。” 这让克里斯莫名多了一缕感伤。 也倏然发现,人与人的告别是那么的猝不及防与匆匆忙忙。 声称自己是吟唱诗人的雅各布·洛克,也在火堆架子前停住了脚步,并且从行囊上取出一个小巧的竖琴,吟唱着悲伤的歌谣。 “微凉的寒风在呜咽,太阳用乌云捂住了脸,是谁拨动了它们悲伤的心弦?” “因为脚步太慢的春天辜负了归期吗?” “在外奔波的人儿啊,你为什么也在哭泣?” “是想起了那遥远的家乡?” “是啊,母亲烤的面包酥软而香甜,父亲酿的黑麦酒干爽而醇香,爱人铺的被窝温暖而甜蜜,孩子们的笑容纯洁如天上的白云。” “是啊,此刻你的父母在悲伤,你的爱人在哀鸣,兄弟姐妹和孩子们已经泪流满面。” “在异乡孤独死去的人儿啊~” “你不要哭泣,伟大的火神会指引你的灵魂回到家乡。” “别忘了,用你的善良为他们擦干眼泪~” “别忘了,用你的虔诚为他们的幸福祈祷~” “别忘了,用你离去的背影为他们的未来遗忘~” “火神在上,愿你们的灵魂安息。” 没有人在乎死者是否信仰着火神教。 但是他们希望死者灵魂安息的心思都是虔诚的。 就如歌声里唱的,但愿所有孤独死在异乡的人儿,灵魂都能得以安息。 包括不知道哪一天同样孤独死在异乡的自己。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在这段路途之上,明天进入凶兽口腹中或者躺在木头架上的人,是别人还是自己。 克里斯默默的听着。 随着低沉歌声,他觉得雅各布也不是那么讨人嫌了。 神圣帝国中土平原的一位学者说过,让死者灵魂安息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快乐生活下去。所以死亡带来的压抑并没有持续多久。 当第二天的阳光温柔抚摸着大地,见惯了生死的人们的心情都变好了起来。 下午扎营等天黑的时候,饮马的招呼声,狩猎改善伙食的欢笑声,还有在草地上展现青春魅力的年轻姑娘们,依旧摇曳着那些糙汉子的骚动心灵。 很快,进入大荒原已经十八天了。 这些天还是不断的有个别人意外死去,伤者的队伍也在慢慢的增长,乐观的情绪仍洋溢在人们的身上。 唯有的不同,是商队已经不再给死者举行火葬了。 那些可怜儿的尸体被遗弃在路边,成为了这条商路上的献祭。 尤其是矮人国度所在洛基达然山脉的主峰已经现出了轮廓,也许再过七天,或者是十天,就可以穿过大荒原进入大峡谷了。即将到手的丰厚报酬、隐约在耳畔响起的金币碰撞声,让人们选择漠视死亡。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 一些经验丰富的佣兵,此刻脸上爬满了忧心忡忡。 因为大荒原上最致命的危险,洛基达然狼的身影依然还没有出现。 而且他们都知道,它们一定会出现。 第十章、洛基达然狼 放晴了,温暖的阳光再次落在身上。 这让商队所有人都十分振奋,毕竟昨天下了一天一夜的小雨,让人浑身湿答答的很难受。 今天已经是进入大荒原的第二十一天了。 前头探路的佣兵斥候小队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如果继续保持当前的速度赶路,三天后就能走出大荒原进去大峡谷了。 伴随好消息的到来,还有一个坏消息。 商队周边已经三三两两出现了洛基达然狼的身影。 这是也是狼群将来袭的征兆。 至于狼群什么时候开始袭击,可能是今天晚上,也可能是明天,又或者只是目送商队离开它们的地盘进入大峡谷。 不过最后一种可能的几率很小,洛基达然狼群不会放过送上门的食物。 就如所有人都知道穿过大荒原必然要付出许多人的生命作为代价,但从来都没人想过要舍弃这条商路的暴利一样。 神圣帝国中土大陆有一位智者说过:黎明之前,才是最黑暗的时刻。 为了应对这个最黑暗的时刻,商队里所有人都自发的收紧了活动范围、提高警戒。 在扎营等天黑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离群去狩猎;晚上警戒的火堆多了好多,守夜的佣兵兢兢业业,其他商队护卫与旅人等也枕戈待旦。 此时,克里斯坐在一个小火堆前面吃晚餐。 同样围着火堆的人还有锡恩、雅各布,以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他们已经一起搭伙好几天了。 新结交的的男人是商队护卫,名字叫亚特伍德,姓氏是什么他没说,克里斯等人也很有默契的没问。 他是个北方人,准确来说是帝国东北方的人。 有着高大的身躯,一只长脸幽暗而沉闷,高眼眶,鼻子窄而长,眼睛长而细,脸上永远挂着别人欠了他一百个金币的表情。披着一条不知道多久没洗过的、用很多只土拨鼠皮缝制的披风,散发出浓烈的味道,和他身上同样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衣服有得一拼。鹿皮长筒靴子也磨损得厉害,配合脏兮兮的胡子和已经在打结的油腻头发,邋遢得让人不敢接近。 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常年在外讨生活的人了。 只有历经很多的人才会如此不在意容貌与衣着,他们唯一在意的只是怎么保持继续呼吸。 他是个剑士。 一长一短两柄阔刃剑非常普通,剑身上有几个豁口,没擦拭干净的血迹呈现着暗红色,遮掩住了剑身的哑光;松松垮垮的用两根皮带挂在腰间,连个皮鞘都没有,但很方便抽出来,这也是老练战士才有的意识。 而且他的实力应该很不错。 其他商队护卫和他打招呼或者或交谈的时候,态度都带着尊敬。 在这条商路上讨生活的人,只对金币感兴趣,也只对有实力的人保持着尊敬。 “哦,亲爱的亚特伍德,你身上的味道会让舞娘们拒绝你的金币吗?” 嘴巴很欠的雅各布曾经这样开过玩笑,然后被亚特伍德用一口浓痰回应。 原本,不苟言笑的他与克里斯等人是不会有交集的。 但是锡恩对他所携带的烈酒很感兴趣。 恰好,他对克里斯与锡恩用向阳草根茎当烤肉佐料也很感兴趣。 向阳草是生在北方严寒地带的植物,根茎辛辣,食用后会让人觉得身体有种燥热感,北方人经常用来当作佐料与加入黑麦中酿酒。 这种北方才有的味道,让他很愿意与锡恩一起分享烈酒。 另一个女人名字叫洁西卡。 她是雅各布的随从,手上永远拿着一只半人高的、黑乎乎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大弓,背着两个很大的箭囊,粗略看去应该不会少于一百支只箭矢。其中有四五支的箭尾折射着火光,竟然是纯金属打造的! 和其他的弓箭手一样,她的腰胯也别着短柄匕首。 只不过有点长,将之称为短剑更为合适,这也显示了她的近战能力不容小觑。 自从这个女人加入之后,克里斯等人的伙食改善了许多,经常能吃到各种飞禽鸟雀。 是的,她的射术很厉害。 克里斯亲眼见过,她随手取了两只箭矢一起搭在弓弦上,瞄都不瞄一眼就松开了弓弦,让两只野雁连哀鸣都没有发出就从高空坠落。 如此精湛的技艺,比起生活在耳语之林的精灵族都不逊色了吧? 克里斯这么想,顺带对这个高瘦但胸围很壮观、几乎不说话的女人保持着敬意。 只是偶尔的,也会私下感慨她所托非人。 在相处的这些日子里、于扎营后各自搭起小帐篷睡觉的时候,克里斯就不止一次看到雅各布钻进了这个女人的帐篷,直到第二天清晨才伸着懒腰出来。 而且在漫漫长夜里,呼啸的寒风也被迫带上低吟游荡在大荒原。 这种扰人清梦的行为,也让克里斯对雅各布多了几分鄙夷。 今天的晚餐是烤野雁、一小锅热腾腾的蘑菇肉干汤,还有涂着蜂蜜的面包。 小锅、蘑菇、蜂蜜与面包都是雅各布用金币偷偷和厨娘大婶换的,用他的话来说,如果对吃都不讲究,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对此,从小生活就很简朴的克里斯没有说什么。 因为此时夜幕已经完全笼罩了大地,一轮暗淡的银月挂在半空和从西边升起的血月对立着,让人们很容易发现商队警戒火堆的外围出现很多绿幽幽的光点,犹如正在传递求偶信息的萤火虫般唯美。 但是商队所有的人都知道,那是洛基达然狼的眼睛。 警戒火堆的内侧,早就被商队们付过买命钱的佣兵们围成一圈全神贯注。 有些佣兵前面还放了个简单的拒马,那是富有经验的老佣兵才懂的手段,虽然这并不能阻挡狼群的进攻,却可以稍微减缓它们的速度。 “今晚放心的睡,最好是用东西把耳朵堵上,明天晚上才是个不眠夜。” 很惬意打了个饱嗝的亚特伍德,将一根骨头扔进火堆,很难得的自动开口对他们说话。然后也不管克里斯他们出声,就起身去整理自己睡觉的地方。 其实也没什么整理的。 他没有帐篷,扔一张乌黑的不知道什么动物毛皮拼凑的毯子,躺上去压一半盖一半。 这也是他至今仍有酒喝的原因,由商队提供伙食的他,驮马携带的除了这张毯子外就都是酒了。 “睡觉?还把耳朵堵上?狼群都围过来了,你想在睡梦中被狼开膛破肚吗?” 问话的是锡恩。 临时搭伙的五人小团队里,就他能与亚特伍德多聊几句。 “不懂就不要说话!” 亚特伍德用满是污垢的手指扣着牙齿,吐出一点肉末,冲着锡恩翻白眼,“洛基达然狼没你那么蠢,它们今晚只是骚扰。骚扰懂吗?让你们睡不着,折腾你们到精疲力尽,那才是它们享受你满肚肥肠的时候!今天有那些见钱眼开的佣兵守着就够了,明晚才是我们拼命的时候。你爱睡不睡,别来烦老子就行!” 说完,他从土拨鼠披风扯下两卷绒毛塞进耳朵里,习惯性的将剑抽出来抱在怀里躺下,不过片刻时间就打起了呼噜。 克里斯四个人相互对看了一眼,神情都半信半疑。 一阵沉默后,雅各布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说,“你们三个先去睡吧,帐篷都搭在一起,我先守着,等下再把你们叫醒换岗。” 这是最好的处置办法。 虽然亚特伍德的话很有道理,更以身作则了,但四个人都不愿意拿自己的命去验证。 “等下我第二个守。” 克里斯表示赞同了这个提议。 比起认识没有多久的亚特伍德,他宁愿相信这只烦人的苍蝇。 至少这只苍蝇曾经给死者祝福过。 “我最后一个吧!” 锡恩也接着出声,黎明之前是最冷的时刻,他不好意思跟女人抢。 洁西卡点了点头没说话,直接起身去搭帐篷。 达成共识,四个人各自忙活。 只是在雅各布从行囊中拿出武器的时候,克里斯的眼神很隐晦一凝。 这是克里斯第一次看到了雅各布的武器,两把单边开刃的单手剑,样式和他手里长刀差不多,但是尺寸要短上不少。 原本以为雅各布惯用的兵器是一把匕首呢! 毕竟相处这么多天了,他唯一使用过的兵器就是别在腰间的长匕首。 这让他对雅各布的实力又多了几分认识。 在过去的二十几天里,他们没少在一起猎杀野兽添加补给,而雅各布用的是长匕首而非惯用的单手剑,但猎杀的野兽要比他更多。 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接近我是什么目的? 躺在帐篷里的克里斯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 不知过了多久,锡恩轻轻挑开帐篷的帘布,将手放在拍克里斯的肩膀上,很小声的说道,“好好休息吧,克里斯。哪怕他居心叵测,但在到达矮人国度之前,是不会对我们不利的。” 原来这个一路上一直表现得没心没肺的壮实汉子,早就对雅各布上心了。 也许,这才是老亨利让他带克里斯去南方的主要原因吧。 “嗯,我明白了。谢谢你,锡恩。” 得到开导的克里斯暂时放下了戒心,安然接受越来越重的眼皮。 只是他没能迎来一个好梦。 从雅各布哪里接过守夜的职责、然后交给洁西卡后,他仍然被狼嚎声惊醒了好多次。 夜里狼群断断续续对商队发起了好多次试探性的袭击,让守夜佣兵烦不胜烦的同时,也让克里斯在睡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他在迷迷糊糊中睡过头了。 等他被亚特伍德踢醒的时候,商队所有人早就开始了忙碌。 旅人与冒险者抓紧时间给自己准备早餐,御者们在给科多兽喂食,佣兵们在包扎伤口和在收拾人或狼的尸体。 他是被亚特伍德用那破破烂烂的鹿皮靴子给踢醒的。 浓烈的味道熏得他想吐。 忍受这种粗鲁行为的同时,他还要接受亚特伍德的鄙夷,“小子,如果你是一个人出来闯荡,如今骨头都在烂泥里发霉了!” “怎么没有早点叫我?” 克里斯匆忙收拾着帐篷,向在火堆前烤着两只狼后腿的锡恩抱怨了一句。 不用问就知道,狼后腿是雅各布用金币找佣兵换来的。 “时间还来得及,亚特伍德说今晚就是狼群拼命的时候了,让你多睡一会儿也好。” 锡恩含笑解释着,笑容里带着善意的揶揄,“而且,你昨晚没少爬起来吧?” “啊哈,火神在上!” 坐在火堆前用匕首割狼肉吃的雅各布,很大声的笑着,“我敢赌十个金币,我们的小克里斯昨夜至少爬出了帐篷五次!就像年轻的时候用多了腰、晚年需要频繁起夜的老头!” 这个讨厌的家伙啃着狼肉都堵不上嘴! 火神在上,他快乐的噎死吧! 克里斯第一次很虔诚的向名义上的信仰祈祷。 今天是进入大荒原的第二十二天,阳光很暖,微风很凉。 昨天的阳光已经把大地上的湿气烤干了,不在泥泞的道路也好走了许多,依旧清晨出发的商队多了许多追随者——洛基达然狼群。 就像一夜春雨过后冒头的野草一样,洛基达然狼一夜就积聚了好多群。 各个狼群不紧不慢的徘徊在商队的两侧,保持着若聚若离的关系,两者如同一对离别的情侣,一直舍不得说出再见。头狼偶尔还会引颈长嚎,带动所有的狼都在嚎叫,向商队昭示着它们才是大荒原的领主。在昨夜它们的频繁骚扰下,商队里绝大部分的人都疲惫不堪,眼睛红得像克里斯在冰原掠杀的雪狐。 “该死的!到了矮人国度,我要喝下一桶的麦酒,搂着舞娘在床上睡个三天三夜!” 这是一名大块头佣兵的抱怨。 他脸上的倦容很清晰,手臂上还有一道已经止血了的伤口。 “三天三夜?光明神在上,你确定不是三分钟就完事了吗?” 另一个个头很矮却很壮实的大胡子立刻出口反驳,从信仰中就知道他来自帝国中土平原。 “滚,你个人形酒桶!老子如果是三分钟,你母亲当年也不会生出你来!” ......... 他们两个的拌嘴,引起了所有佣兵的哈哈大笑,让昨夜失去伙伴的伤感犹如晨曦阳光中的露水般,慢慢消失无形。 刀头舔血的生活,不应该拥有伤感这种情绪。 因为今天还会有很多伙伴将失去,他们能做的,是让失去伙伴之前的时光尽可能欢快一点。 是的,狼群没有等天黑就开始发起袭击了。 第十一章、菜鸟与老鸟 狼群狩猎极具战术。 与其他凶兽一见面就不死不休扑过来不同,狼群在面对强大的猎物之时,会通过观察分析出猎物的弱点,通过骚扰让猎物陷入疲惫衰弱,最后才是伺机发动致命一击。 妥妥的机会主义者。 如今,从上午开始发动袭击的它们也不列外。 徘徊在商队两侧的它们,不停的用低嚎恐吓着商队的驮马,在看到个别驮马出现躁动不安的时候,就瞧准机会冲过来,试图让商队陷入混乱。 但这仍然是试探。 在堪堪冲入商队护卫的弓箭射程、当箭矢与投枪饱饮长风的时候,它们就迅速转头跑回去。 这条商路开辟了两百多年,洛基达然狼对人类的防御手段已经很熟悉了。 双方就像在玩游戏一样,狼群冲上来,商队护卫射箭投枪,狼群退回去了,商队护卫继续扣弦戒备......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但商队护卫们以及外围的旅人都知道,狼群这是在消耗着他们的远程打击优势。 比如被射中或钉死在地上的狼,体型偏瘦小或者毛发略显花白稀疏,都是狼群里的老弱病残,更没有一只母狼。 只是他们明明知道如此,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狼群还没有靠近商队三十米的时候,商队里已经有不少驮马在惊恐嘶鸣了,若是不将它们驱逐远一些,恐怕驮马将会失控,给整个商队队伍带来雪崩效应。 随着时间流逝,慢慢的,从商队中射出的箭矢越来越稀疏了,投枪已经完全看不到了,而成果只是沿路上躺着零零散散的狼尸体。有一些没有死透还在挣扎,凄厉的悲嚎在大荒原上连绵不绝,让商队里的女人苍白了脸蛋,有些还惊恐得断断续续的抽泣起来。 男人的脸庞上也尽是凝重。 没有了充足的箭矢和标枪,意味着要和大如小牛犊的狼近身搏斗,也意味着今夜的死伤将会剧增。 又到了扎营的时候。 商队各个小团体的主事人,都很有默契的让彼此营盘离得远了一些。 这么做的原因,同样是为了避免雪崩效应。 佣兵与商队护卫都是为金币服务的,心中没有舍己为人的荣誉感。一旦自身所在的小团体被狼群冲击崩溃了,他们会遵循着求生的本能,在狼群的驱赶下冲入另一个小团体寻求庇护。如此,他们也会扰乱对方的部署给对方带来灭顶之灾,变相成为了狼群的帮凶。 自各为战,各安天命。 至于是哪个小团体会被这些狼群袭击,谁会死在狼吻下,那就向各自的信仰祈祷吧。 运气,也是行商必备的条件之一。 御者们指挥着喂饱的科多兽趴在地上,还用密不透风的厚布将它们的眼睛蒙了起来,这是怕它们被狼群的袭击惊扰到。 如此庞然大物一旦受惊了横冲直撞起来,对整个商队都是灾难。 没人在庞大的狼群面前还有心思出去打猎,姑娘们不再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笑风生,糙汉子也不再盯着白花花的沟壑看了,他们在沉默中升起火堆,啃着干粮等待着天黑,等待着狼群发起袭击。残阳如血,染红了天穹与云朵,笼罩在人们的身上,让每个人脸庞上的忧虑都清晰可见。 克里斯叼着一块肉干,用捡来的石头轻轻打磨着刀刃。 昨夜几乎无眠的倦色缠绵在他的眉目间,但此时的他觉得一点都不困,而且有点亢奋的期待着夜幕降临。 源于在伊顿领地经常独自狩猎的过往,让他面对即将到来的危险并不紧张;而他母亲艾薇儿临终前“勇敢面对任何困难”的鼓励与期待,更是让他斗志昂扬。 阿妈,我永远都不会缺乏勇气。 他在心中默默念叨着,放下石头用拇指轻轻试刀刃。 这种安之若素的神态落在一直偷摸观察他的雅各布眼里,让他挑起眉毛,“亲爱的小克里斯,马上就天黑了,你不畏惧吗?” “北方的男人,从来都不知道畏惧是什么。” 克里斯抬头给了他一个白眼,很严肃的纠正说,“另外,我是年轻,但不是小。” “男人?” 不出意外,雅各布瞬息间露出了一个戏谑的表情,“哦,火神在上!你确定你不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女人的‘男孩’吗?” 这只该死的苍蝇! 克里斯手上动作一顿,随之收刀起身去找锡恩。 多日的搭伙让他明白,摆脱这只苍蝇骚扰的最好办法,就是不作理会。 扎营没多久的时候,锡恩就与亚特伍德牵着他们几人的驮马去科多兽那边安置了,但不知为什么至今都没有回来。 穿过四五个火堆,还没走到科多兽前,克里斯遍看到了锡恩的身影。 此刻的他正双手抱胸,看着亚特伍德与负责他们这个小团体安危的佣兵头子在争吵。 同样和他一起围观的还有不少商队护卫与佣兵。 “锡恩,他们怎么吵起来了?” 挤入人群走到锡恩身侧,克里斯有点好奇的轻声发问。 “咦,你怎么也过来了?” 锡恩惊讶了一声,不等他作答就低声解释道,“亚特伍德建议主事人将现在就所有人的驮马驱赶出去,但佣兵首领不愿意。” 哦,原来如此。 克里斯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将容易受惊的驮马驱赶出去,可以避免狼群来袭时的内部隐患,并且还能众人缩小防御圈、更容易熬过今夜。 而佣兵头子不同意亚特伍德的提议,自然是舍不得。 毕竟佣兵的护卫职责只限于大荒原这段路程,人数又多,佣金报酬均分到每个人身上时已经不多了。 “该死的!” “一群要钱不要命的混蛋!” 争执没持续多久,带着满脸怒容的亚特伍德就骂骂咧咧的返身走回来,路过克里斯二人身边时还斜眼“哼”了一声,将他们二人也骂了,“看什么看!你们两个也好不到哪里去!” 看样子他拗不过佣兵头子,也说服不了商队小团体的主事人。 好吧,惨遭殃及池鱼的克里斯二人无奈相视苦笑一声,也转身往回走。 不过很快,克里斯就觉得心情莫名舒畅了起来。 因为当雅各布看到亚特伍德满脸怒容时,很不识趣的问了声“怎么了”,然后被后者“关你屁事”给怼了回去。 没过多久,夜幕如期降临,最煎熬的时刻终于到来。 今晚的云层很厚,银月与血月都不约而同的缺席了,这也让一些人更加惊恐了,虽然营地里到处都是燃烧的火堆和火把。 克里斯五个人围成了一个倒三角形,洁西卡站在最里面,她的背上的箭囊早就扔在地上,箭矢头朝下扎入了泥土里,只有不到二十支,其他的在白天应付狼群的骚扰了。这也让她收获了所有佣兵和商队护卫们的敬意,她几乎例无虚发,每一支箭矢都让一只洛基达然狼回归先祖的怀抱。 嗷呜~~~ 各个狼群的头狼的嚎叫长短起伏,拉开了杀戮的序章。 “洁西卡,等下只要这些杂种靠近火堆,就把你的箭全部用完!” 说话的是亚特伍德。 “嗯?” 洁西卡依然寡言少语,侧头看着他,用一个单字节就表达了自己的疑问。 警戒火堆离他们的位置足足有三十步,这个距离在视力不佳的晚上,即使对自己箭术很有信心的她,也无法保证一击必杀。 “射不死没关系,只要让它们感觉到我们这里很难突破就行了。” 似是很了解洁西卡的疑惑所在,亚特伍德马上就补了一句,声音依然很平淡。 这也让众人面色有些古怪。 因为狼群肯定会对他们发起攻击的,依着它们的狩猎习性,如果觉得这里难以突破,自然就会转到另一个地方寻找机会了,所以亚特伍德的意图是“舍人为己”。 “好!” 洁西卡的回答依然很简洁。 而雅各布与锡恩也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默默的将目光投去警戒火堆外,数着绿油油的狼眼睛有多少。 唯有一直庇护在父辈羽翼长大的、还没有完全熟悉弱肉强食规则的克里斯,觉得这种自私自利、甚至算是嫁祸他人的做法很冷血。 “那个,亚特伍德,我们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好啊?” 他侧头看着亚特伍德的眼睛,轻轻的提出疑问。 “呵,不好?” 嗤笑着反问了一句,亚特伍德也盯着他的眼睛,让口水四溢飞扬,“这是大荒原!知道吗,大荒原!每一次穿行都要死很多人的大荒原!现在是春季,是洛基达然狼养育幼崽的时候!这些畜生在没有捕猎到足够的食物之前,不会放弃袭击!我们都是猎物,别人要是不死,就得是你死!懂了吗?是你死!长着漂亮脸蛋的小菜鸟,这里没有你奶妈讲的英雄事迹,更没有狗屁骑士的英勇颂歌!如果不明白这点,就滚回去继续吃奶吧!” 肉眼可见的,克里斯的脸爬满了赤色。 从小到大没有人这样毫不留情的当面骂过他,虽然对方骂得很对,但他一时之间还是接受不了。 “握紧你的刀,克里斯。” 一直将克里斯护在身后的锡恩,这时迈步过来,用身躯将克里斯与亚特伍德隔开,还轻轻的拍了拍克里斯的肩膀,“狼群马上就来了。” 呼~~ 克里斯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努力给锡恩挤出了一个笑容,“好的。” 而骂完的亚特伍德,目光早就死死盯着警戒火堆之外了。 嗷~ 嗷呜~~~ 伴着嚎叫着,一只洛基达然狼露出了身影,警戒火堆把它的身影拉得很长,突出狼吻外清晰可见的惨白犬牙,犹如死神露出的微笑。 “嗖!” 一支箭矢饱饮晚风,从它的眼睛深深插入了头脑袋里,在它开始助跑准备袭击的时候。 这是洁西卡的杰作,也是后续的狼群进攻的号角。 又有三只从黑暗中疾奔而来,呲着牙狂野的撞翻了火堆,很聪明的它们知道人类在黑暗中无法视物。 不过它们也成为了地上抽搐的尸体。 洁西卡一口气将所有的箭矢都射光了,将两只狼射成了刺猬,另一支则是死在了雅各布的手中。当中了四五箭的它仍然保持狂奔冲来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手中多了一张精致的小军弩的雅各布,将弩矢射入了它的裂开的嘴巴中。 狼群并没有如亚特伍德的期待被吓退,反而更疯狂了。 藏在黑暗中的头狼发出了凄厉的嚎叫声,越来越多的狼跨过残余点点火光的火堆向他们冲来。 它们进攻的方式依旧很具战术性。 都是三四只为一伙,有的扑过来吸引人们的注意,让其余的伙伴有机会俯着身躯窜过来咬人的小腿,将人们掀倒。 克里斯与锡恩的配合也很有默契。 重大五十多斤的钉头锤被锡恩舞得如同轻巧的绣花针,以见缝插针的方式将狼群想靠近的意图彻底堵死;而克里斯则是只负责挥刀砍死就好了。 “蹦!” 克里斯狠狠一刀劈在狼头上,发出了沉闷的撞击声。 长刀没有如期劈开洛基达然狼的头颅,反而被巨大的反作用力给弹了起来。 幸运的是,早年锡恩对他的教导,让他学会了任何时候都要保留余力,这才没有失去重心跌出阵型外。而被劈中的洛基达然狼被只是伏在上打了几个滚,却马上站起来甩了甩头,狭长的狼脸中间的白毛被涌出的鲜血染红了。 洛基达然狼之所以被商队忌惮,并不只是因为大如小牛犊的身材与庞大的数量,更是因为它们的头骨坚硬如铁,刀剑难伤。 不过很显然,这点克里斯与锡恩都不知道。 “别劈它们的头,你的刀断了它的头还没断呢!” 一直在中间指挥以及做好救援准备的亚特伍德,很及时的一个箭步向前,趁着这只狼还没有站稳,右手的长剑挑起了它的下巴,左手短剑瞬间划过它的脖颈带起一阵血雨。 做完这一切,他还有心情回头冲着克里斯鄙夷了一句,“你个没断奶的小菜鸟!” 菜鸟和老鸟的区别,不仅是对敌人的了解,更在于能把握住稍纵即逝的机会。 不过,有时候,老鸟也会马失前蹄。 第十二章、意外 有了亚特伍德的提醒,克里斯立即调整了战术。 依仗着长达一米六的双手刀优势,他直接将长刀当作长枪来使,于锡恩将来犯的洛基达然狼击飞或者扫落的瞬间,他总能让刀尖快速且精准的刺入狼头之下或狼腹中。 两人攻守兼备的默契的配合,很快就让三只洛基达然狼饮恨大荒原。 也亚特伍德不再担心他们会出现失误,转而将眼光投去雅各布那边看是否需要帮忙。 但没想到的是,雅各布这边才是最游刃有余的。 平时吊儿郎当、匪里匪气的他,此时微蹙眉肃容,一正一反握着的两把单手剑,在他手中时而如雨燕穿林,时而如白鹭翩飞,配合脚下灵活的步伐,让人感觉此时的他不是在杀戮,而是一个正在展示舞姿的舞者。 很致命的舞者。 他脚下已经有五只洛基达然狼的尸体了。 这让站在他身后一步的洁西卡显得有点多余,十几分钟过去了,她的两把长匕首连刺出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她的神情中没有半点惊讶,似乎觉得这样的结果才是正常的。 或许,单纯以实力论,雅各布才是他们五人之中的最强者吧。 看到这一幕的亚特伍德耸了耸肩,止步静静看着克里斯等人忙活,还很有闲情扯出腰间的酒囊怼了一口。 他觉得今晚可以安然度过了,如果这几个旅人不节外生枝的话。 至于他们处身所在的营地其他地方的防线,佣兵们与商队护卫能否守着得住、圈在科多兽那边的驮马隐患是否会爆发,他并不担心。 一来,自然是他担心也没有用。 另一个理由则是即使营地守不住了,他们五人也能活下来。 狼群很聪明的,可以追逐陷入混乱的人们的时候,不会继续与他们在这里死耗。 毕竟,在洛基达然狼眼里,他们五人和其他人或者驮马一样都是果腹的食物,没有什么区别。 呜~~ 呜呜~~ 又过了约莫十几分钟,当第十五只狼死在亚特伍德负责的防线时,火堆外响起了一记很低沉的狼吟声。 那是头狼的声音。 因为伴着这记低吟,不管是正在缠斗还是奔来的狼,都突然掉头奔入了黑暗中。 迟迟没有冲破人类防线与死伤不少的结果,让头狼意识到了这里是一块崩裂牙齿的硬骨头,没必要再继续下去。 这就退了? 眼前在没有洛基达然狼身影的克里斯,将长刀驻在地上,心中不是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反而觉得有点惆怅。 半个小时的杀戮,才刚刚让他有畅快淋漓的感觉呢!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惋惜,锡恩就觉得此时狼群的退走正是时候。 他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使用的钉头锤又很重,若是狼群再不退去,他都想让亚特伍德搭把手好让自己缓一缓了。 “克里斯,你盯紧点,我去拿水囊。” 他含笑叮嘱了声,返身往营地内火堆而去。 “好。” 将长刀拔起拖在地上,克里斯给了他一个放心的微笑。 此时的天穹之上,厚厚的云层已经散开了好多,让妖艳的血月肆意将红光倾泄斜在大荒原上,与人狼大战的惨烈相益得彰。 是的,惨烈。 克里斯他们游刃有余的击退了狼群来袭,处身所在的小团体暂时也没有崩溃的迹象,但一直在大荒原上肆意呼啸的寒风里,已经隐隐夹带了人们临死前的惨叫以及错乱的马蹄声。 这时候有马蹄声出现,意味着驮马群已经受惊失控在营地里胡冲乱撞了,也意味着其所在的小团体即将迎来覆灭的命运。 尤其是现今入夜还没多久,晨曦还要很久才能降临。 克里斯静静的辨认着寒风中的杂音,聆听着人与狼的最后悲鸣,心里琢磨着这算不算亚特伍德“将狼群驱赶走”的意图实现了。 只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了嫁祸他人的愧疚感。 方才的战斗让他知道,即使亚特伍德没有将狼群驱赶走的念头,聪明的狼群也不会逗留在他们这里多久。 “你在干什么!回来!” 突然,一记怒吼打断了克里斯的思绪。 循着声音侧头而顾,这才发现亚特伍德正气急败坏的跑出营地,紧随他身后的是雅各布。 因为洁西卡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走出了营地,此刻正埋头在警戒火堆处,从狼尸体身上拔出箭矢。听到亚特伍德的怒骂时,少言寡语的她愕然抬头,也没有说话,只是将手中的箭矢摇了摇,示意自己只是收集箭矢,而不是在挖狼的犬牙。 嗯,洛基达然狼的犬牙能在矮人国度中卖出好价钱。 据说,那群善于锻造的矮子觉得将犬牙装饰在打造好的武器上,能让武器变得更值钱。 从克里斯的位置上,很容易看到洁西卡手中的箭矢隐约泛着光芒。 也明白了她走出营地的理由。 她携带的箭矢之中,有四五支是纯金属打造的,工艺很复杂造价也很高,方才在狼群冲过火堆的时候也都倾射出去了。 如今狼群退去了,她便想过去找回来。 反正被撞散的火堆仍有余火能隐约照亮地面,而且不过三十步的距离,走过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只不过,当克里斯看到她手中箭矢泛着光芒的时候,还瞧见了黑暗之中陆续亮起了好多双绿火。 洛基达然狼没有走远! 又或者说,它们根本没有离去,方才遁入黑暗中,只不过是调整狩猎战术以及让人类放松警惕而已。 “有狼!” 他也大吼了一声,当即就拖着刀疾奔而去,声音里满是焦灼。 因为此时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已经扑向了洁西卡,惨白色犬牙在月光下已经清晰可见。 但比它更快的是雅各布的一把单手剑。 早就冲过来的他,比克里斯更早发现狼群再一次靠近,当发现来不及赶到洁西卡身边救援之际,当机立断将单手剑甩了过来。单手剑从狼前肢处插了进去,将它扑杀的身躯带歪,也让洁西卡险之又险的躲过了狼吻。 此时亚特伍德也堪堪赶到,并且将洁西卡护在了身后。 这只很善于把握时机的老鸟,以行云流水的动作将那只受伤跌落的狼杀死。 但两只洛基达然狼也很善于把握时机,趁他杀死那只受伤的狼时,猛然窜过来一左一右的夹击,让他避无可避。 “该死的!” 根本来不及反应的亚特伍德,情急之下只能狠狠的咒骂了声,完全不顾左边的那只,直接把长短两把剑都塞进了右边的那只狼的嘴里。 克里斯的刀来得很快,一下子就将狼从腰部砍成了两段。 但亚特伍德已经趴在了地上。 他的肩背处被撕开了一个伤口,鲜血直冒。 这只老鸟在陷入昏迷之前,嘴里还嘟囔了一句话,隐隐约约好像是“冰雪女神你个婊子,老子就知道你不会放过我!” 第十三章、我的姓氏是条顿 历经二十四天的跋涉,商队终于进入了大峡谷。 狼群已经消失不见,也许它们在享受着昨晚的胜利果实,也许它们在为失去的伙伴哀号,但是没人去管这些了。 整支商队的损失并不大,只有两个小团体灭亡了,包括里面的十只科多兽,以洛基达然狼强大的咬合力,对付这些笨重的大个子并不困难。 这是近些年来最小的损失了! 在以往,伤亡的人数与货物损失要翻上一番。 现在商队所有人都在欢呼。 进入了大峡谷,只需要再走三天就达到矮人国度了,他们可以提前幸庆着自己活了下来了,以及庆贺自己即将要被填满金币的钱袋。 因为这段路程是没有的危险存在的。 大峡谷的尽头是矮人国度的关隘,可通行的道路不宽且中间没有岔路,聪明的狼群不会追进来找死。 没有人会去想起把尸体留在大荒原上的可怜儿。 对于商队来说,死去的人儿只是被狼群征收的边关税。 生而卑微的生命即使在众生平等的死亡面前,也注定微不足道,他们唯一留在世上的印记,是被风沙雨水腐蚀的皑皑白骨。 大峡谷并不长,但是十分难走。 两侧峭立笔直的山峰怪石嶙峋,没有树木或者杂丛可以存活,只有一些生命十分倔强蕨类依靠一些缝隙生长,给黑灰色的压抑空间添加了点点绿色。 不宽的谷底也都是高低起伏,大小不一的石头,杜绝了马车通行的可能。 每年春暖花开冰雪融化形成的春汛和夏秋之交的雨季诱发的山洪,已经将沙砾全部带进了大荒原,留下的光秃秃的石块,无声的哭诉着无尽荒凉。 亚特伍德是进入大峡谷的第二天才醒过来的。 那时候人们已经隐约看见大峡谷的尽头、矮人族用钢铁浇筑的雄伟关隘了。 他的醒来,应该要归功于马匹颠簸引起肩背上的剧痛,克里斯等人把他绑在马背上。 失血过多的人,醒来总是伴随着难以忍受的口渴。 “水...” 他声音很干哑,有气无力。 但策马在旁边一直留心的克里斯听到了,连忙给他松了绑,再把水囊递到他手上。 他肩背部的伤口已经结痂了,只不过少了一块肉的伤口如同面包学徒做坏了的派一样让人觉得反胃。 “为什么救我?” 亚特伍德饮水如牛,看着周边的环境,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出声发问。 依照这条商路上不成文的默契,受了重创的他应该被遗弃在大荒原上,成为洛基达然狼的排泄物。 “这里已经是南方。” 克里斯给了他一个微笑,这让他漂亮的脸蛋在阳光下变得很温暖,“北方汉子的灵魂从这里回家乡太远了,会迷路的。” “灵魂回家乡啊......” 出乎意料的回答,让亚特伍德有些愕然。 喃喃的复述了一声之后,就陡然在马背上坐直了身体。 粗鲁的动作让伤口开始渗出血丝,但是他似乎一点感觉没有,只是回首往北方看去,瞳孔里没有焦点,不知在想什么。 见状,克里斯没有出声打扰,只是在策马向前的时候还很好心帮他拉着马缰绳。 好一阵沉默。 被大峡谷两侧山峰挤压狂风带着尖锐声扑在亚特伍德的脸上,才将他从沉思中唤醒。 “谢谢。如果有机会,我会报答你的。” 回过神的他露出了笑容,很客气的对克里斯致谢。 这也是他第一次对别人展现了礼貌。 “不用,你已经报答我了,在你叫我小菜鸟的时候。拜你所赐,我现在已经断奶了,哈哈~~”自嘲时的克里斯笑容里没有揶揄,仍然很真诚很阳光。 也让亚特伍德忍不住随之笑了起来。 就是笑着笑着,他又忍不住回首看去北方,眼眸之中依稀带着晶莹。 心中也有一句话悄然落地:也许,我是该回家了。因为北方的灵魂在这里会迷路,会回不了家乡....... 进入峡谷第三天。 矮人国度的雄伟关隘前,伴着刺耳的声音,高达五六米、厚约一米的城门在绞盘的活动下缓缓打开,一队骑着黑山羊的矮人骑士鱼贯而出。 黑山羊的蹄子在被铁汁浇灌的地面上发出铿锵之声,十分整齐。 这是矮人族的坐骑,好斗、耐力长、惯于攀爬,在山地上如履平地,更重要的是高度和矮人族的身高十分匹配。 矮人骑士们对商队的到来表现出了极大热情。 带着牛角盔、披着厚厚的全身甲,看起来像个钢铁罐头的他们,在出来的第一时间就大声的挥手招呼,“欢迎你们来到矮人国度!热情而真诚的矮人们很愿意给你们提供宾至如归的服务!” 当然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 那就是“看在金币的份上”。 自从这条商路开通以后,矮人国度里就划出一片驻地专给商队扎营,并派士兵保护着。 当然,这是收费也是强制的。 待商队扎营完毕,佣兵们都拿着佣金一哄而散。 对于能活着穿越大荒原的他们来说,唯有女人温暖的被窝与黑麦卖酒的甘醇,才能抚慰这一路的艰险。 于洛基达然山脉小山城加入的旅人与冒险者,也陆续离开了商队。 此刻的他们已经不需要抱团取暖了。 克里斯与锡恩在与养伤的亚特伍德作别后,也离开了商队营地去找没有特殊服务的酒馆,打算用热水澡与柔软的床铺来缓解一路疲惫。 令人意外的是,路上一直寻找各种理由接近他的雅各布·洛克,竟然对锡恩点了点头,冲着他说了声“有缘再见”就带着洁西卡消失在人群中。 难道是我多心了? 他只是嘴欠与好戏谑而已,并没有图谋我的意思? 看着雅各布消失不见的背影,心中有些诧异的克里斯,将询问的目光落在锡恩身上。 对此,锡恩耸了耸肩。 紧张了近一月的神经,放松下来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连续三天克里斯二人都呆在酒馆里,饿了吃困了睡,没事的时候就要杯黑麦酒呆坐着,听酒客们吹牛打诨、斗酒或赌钱等等。 今日也不例外。 不过,在他们二人百无聊赖时,一个男人走进酒馆穿过吵杂人群,把一串洛基达然狼的犬牙挂坠放在桌面上,“克里斯,这个给你。” 挂坠做工很粗糙,一看就知道是临时起意制成的。 但克里斯觉得很亲切。 因为兽牙礼物是很具有北方特色的礼物之一。 不过他也觉得很诧异,因为眼前这个衣着得体、须发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壮年男人,他并不认识。 “你是?” 克里斯站起来,带着疑惑打量着对方。 旋即,他才恍然大悟,“你是亚特伍德?!” “对,是我,我要回家了。” 亚特伍德一脸苍白,却不再阴郁,反而挂着微笑,“再见,我的朋友,如果有机会再见的话,我会报答你的。嗯,我的姓氏是条顿。” 说完他张开双臂给了后者一个拥抱,然后就转身离开了酒馆。 很突兀的到来,很洒脱的离去。 徒留克里斯满脸愕然。 条顿家族,不是已经被灭族了吗? 第十四章、条顿的过往 条顿,是一个显赫且传承了四百多年的姓氏,在神圣帝国还没有建立之前就已经妇孺皆知。 它最早归建国于东北的王室所有。 源于阿尔卑斯山脉有一支脉往东延伸、将西北平原与北方草原彻底隔绝的关系,劫掠成性的半人马每年入侵人类国度的地方,都是在东北大地。而条顿家族在抵御半人马入侵的战争中,以决不妥协、寸土不让的刚硬作风备受人们尊敬与推崇。 “如果半人马入侵,第一个拔出长剑奔赴战场的人将是条顿!第一个战死沙场的人也将是条顿!最后一个离开战场的人还是条顿!” 这是第一任条顿国王说过的话语。 也是历任条顿国王以及王室成员践行的准则。 四百多年来,无数个拥有条顿姓氏的人在抵御半人马的战争死去,但没有一个人的致命伤来自后背。 公正,无畏,永不放弃。 恪守这样箴言的条顿家族,在面对千军万马的时候,也会毫不犹豫的死在冲锋的路上。 这也让条顿家族的声望在北方如日中天,每一个领主或骑士都心甘情愿接受条顿的统治,每一位战士都将站在条顿的旗帜之下视为荣誉,每一位农夫都觉得条顿家族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 当原本各自为政的中土平原迎来一统、人类半神横空出世时,条顿王室率先摘下了王冠,派出使者向半神表示臣服,成为了神圣帝国的第一块拼图。 对此,北方大小领主都无法理解。 那时候执掌南方的火神教,对刚刚一统中土平原的新生王国抱有很深的敌意,如果条顿王室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南北联合的方式将中土王国钳制,形成三大国度并存的局面。 是的,哪怕是中土王国拥有一位半神,也无法消除南方根深蒂固的信仰以及拔除北方人们长在心中的荣誉。 “我知道,我们北方人身体里流淌着永不屈服的鲜血。” “我也知道,我们北方人的骨头只能被砍断,但永远不会向他人屈膝躬腰!” “但我更知道,每一次战争我们都会有兄弟战死,每一个冬季都会有孤儿寡母在寒风冻土冻死,每一个秋天都会有人等不到麦子收割就已经饿毙!” “是啊,我们已经不堪重负了。” “条顿家族的王冠,不是上苍赐予的,而是来自责任!” “是所有抗击半人马、保卫家乡而战死的先民用鲜血与荣誉浇筑而成的!” “如果摘下头上王冠能让北方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好,那么,条顿家族将毫不犹豫的放弃它!毫不犹豫的唾弃它!” 在面对大小领主与人们的疑问时,最后一位条顿国王是这样解释的。 因为他遣往中土平原的使者,还携带着北方臣服的条件—— 当条顿王室摘下王冠之时、于条顿家族单膝下跪宣誓效忠之际,中土王国需要派遣军团北上与北方人一起抵御半人马的入侵抄掠,让北方的年轻人有机会成家养儿育女之后再磨利刀剑背上长矛赶赴战场。 这种职责之内且是不算要求的要求,中土王国的王室米尔斯家族,毫不犹豫就对着信仰发誓一定会践行了。 此外,源于北方主动臣服促成中土王国变成帝国的感恩,米尔斯家族还投桃报李,让条顿家族以公爵的爵位继续执掌着北方,将北方的赋税与各个领主的贡金定得很低,并且发誓中土与北方将相互守望。 而且,米尔斯家族也做到了! 在神圣帝国诞生的一百多年里,条顿家族摘下王冠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然而,时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它可以抹平心灵的伤口,可以化解刻骨的仇恨,可以解除远古的誓言.....还可以让人遗忘曾经的恩义。 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坐稳皇帝宝座的米尔斯家族对条顿家族的心思就变了。 作为帝国的拥有者,米尔斯皇室无法忍受还有一个家族占据着庞大的领地、拥有几乎与皇室平起平坐的权利以及比皇室更高的声望。 中土平原有一位智者曾经这样说过:猜忌的种子一旦被种下,即使是神灵也无法阻止它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米尔斯皇室对条顿家族的猜忌之心,就长了这样一颗参天大树。 不可避免的,米尔斯皇室开始以皇帝的权威与权力,陆续对条顿家族施压。 比如以抵御半人马入侵的军费不足为理由,让条顿公爵对领地子民增税;还授意驻扎在北方的狮鹫军团刻意欺压北方士兵,让条顿公爵陷入“无法为子民争取正当待遇”的非议中;最重要的是,米尔斯家族还成功的拉拢了休斯家族。 一个数百年来都奉条顿为主、备受条顿信任的的男爵家族。 如果神圣帝国的东北方到了需要更换主人的时候,那么,我希望这个新主人是休斯家族的第一位伯爵! 这是皇帝在光明神面前许下的承诺。 让休斯家族期待不已,私下倒戈效忠米尔斯皇室之余,还积极为这个时刻的到来准备着。 米尔斯皇室没有让他等太久。 在二十多年前,人类半神从北方草原带回来两只半人马可汗头颅的时候,米尔斯皇室就对条顿家族露出了獠牙。 因为皇帝不能再等下去了。 人类半神没有将三只可汗头颅都带回来而且还负伤的情况,让所有人都知道了半神已经日暮西山,没有多少年可活了。 而没有了半神的威慑,神圣帝国也将会迎来分崩离析。 至少皇帝就觉得,依然备受北方人爱戴的条顿家族,将会重新戴上王冠! 所以,他要趁着半神仍在世之前,对条顿家族先下手为强!他要给更不认可神圣帝国的南方火神教,杀鸡儆猴! 最后一位条顿公爵,根本没有想到皇帝会对自己下手;更没有意料到,被他倚为左肩右膀视作心腹的休斯男爵竟会倒戈! 所以他的命运就被决定了。 公正、无畏、永不放弃的条顿家族,在狮鹫军团与自己封臣的里应外合之下迎来了覆灭。 所有拥有条顿姓氏的人,都被以叛国的罪名处死! 就连已经出嫁的女人也不能幸免! 因为米尔斯皇室给出的理由,是条顿家族与半人马有勾结、促成了半人马同时拥有了三只可汗~ 呵,这个理由连狗头人都不信。 不出意外的,忠于条顿的封臣相约举起了复仇的旗帜。 但群龙无首的他们、失去了效忠对象的他们,最终被狮鹫军团与休斯伯爵联手镇压。 而且半神犹存,其他具有分裂帝国实力的公爵,比如南方火神教的两位大主教也不敢参与其中。 因此,条顿家族成为了吟唱诗人口中的悲歌,化作了历史的尘埃。 念旧的人们,只能将帝国东北方称呼为“条顿故地”来怀念这个传承悠久的家族、来讽刺米尔斯皇室的阴险与狠毒。 如今,当亚特伍德声称自己是一名条顿时,克里斯愕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难道他是侥幸逃过一劫的条顿遗孤? 重新坐下来的克里斯,拿起洛基达然狼的犬牙挂坠细细端详,心中如此作想。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自己有些庸人自扰。 亚特伍德是不是条顿之后,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条顿故地与伊顿领地还隔着一个西北平原,彼此之间说不定此生都不会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尤其是亚特伍德刚声称自己将要回家。 条顿遗孤回归条顿故地,不亚于自投罗网,瓜分了帝国东北方的狮鹫军团与休斯伯爵一旦发觉了,就算掘地三尺也要将他抹去。 所以,克里斯唯一能作的,就只是祝福这位朋友能被上苍庇护了。 .................... 第二天,克里斯二人继续踏上了前往爱汀城的路途。 南方的春天很短。 才刚进入三月就被急不可耐的夏天给抢了位置,稍显炙热的午后阳光让人昏昏欲睡。 从矮人国度进入帝国南部,是沿着山丘进入平原的过程。 二人打马在缓和隆起的山坡上行走,践踏过茂密的草丛,穿过已经开花的果树林,在芳草萋萋的溪流前饮马稍作歇息。当水气袅袅的清凉感迎面扑来,整个天空都变得湛蓝了起来,自由自在的云朵在天穹上游荡,让落在溪畔的阳光也显得懒散散的。 这让克里斯想起了在伊顿领地的日子。 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地带的夏末,也是如此的静谧与安详。 不过,此时伊顿领地才刚刚迎来春天吧? 萦绕在半山腰的云朵应该还是浅灰色的,挂着积雪的群山中回荡着山羊颤抖的咩叫声,爷爷此时应该在院子里晒着太阳,而父亲的脚步已经开始在丘陵间穿梭,带着笑容组织农夫们开始忙碌春耕...... “嗒....嗒....”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马蹄声踩碎了溪畔的林静,也打断了克里斯的思绪。 他悄然将手放在刀柄上,循着声音往光秃秃的山梁望去,却发现了两张熟悉的脸。 而策马经过的那人已经拉起了马缰绳,对他露出了很夸张的表情,“哦,火神在上!亲爱的小克里斯,我们又见面了。你该不会是一直在等我吧?” 是雅各布·洛克,以及他的跟随者洁西卡。 第十五章、见面礼 虽然觉得雅各布性格张扬、好取笑他人为乐、话多且厚脸皮、吊儿郎当以及匪里匪气.....嗯,就是不讨人喜欢,但基于先前在大荒原上并肩作战的情谊,克里斯还是很客气的起身与他打招呼。 而长于世故的锡恩,在雅各布牵马靠近时毫不留痕迹的将戒备之心问出,“刚进入矮人国度之时,你们就急匆匆继续赶路了,怎么还落到我们后面了?” “找矮人工匠去了。” 雅各布嬉笑着脸,用下巴往身旁的洁西卡一努,“她的两把长匕首有些破损,让那些矮人帮忙锻修了下。哦,火神在上,那些矮个子是真贪婪啊!就两个豁口,他们竟然让我付了四十个金币!” 闻言,克里斯与锡恩都往洁西卡的腰间撇了一眼。 果然发现她的两把匕首不仅更换了手柄,就连皮鞘都换了新的。 “对了,你们要去哪里啊?我要回家,爱汀城,不知道顺.....” 雅各布继续喋喋不休着,但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克里斯的惊讶给打断,“你家住在爱汀城?!” “怎么了,干嘛这么大反应?” 微顿了一下的雅各布,同样一脸的奇怪,“我家在爱汀城很奇怪吗?要知道爱汀城有四十多万人......哦,火神在上!难道你们也要去爱汀城?” 待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就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哈哈,好巧!亲爱的小克里斯,我们可真有缘啊!” 我不想与你有缘。 心中满是无奈的克里斯,默默的嘀咕了一句。 好吧,因为没有很好的拒绝理由,至少在没有走出矮人国度之前克里斯与锡恩没有合适的理由,所以四人还是结伴而行了。 与先前在大荒原的路途一样,话很多的雅各布还是喜欢拿克里斯开玩笑,依旧挥金如土享受着生活,顺便让克里斯二人也跟着沾光。 有时候,身边有一个性格过于开朗的伙伴,会让匆忙赶路的心情变得不是那么枯燥乏味。慢慢习惯被戏弄的克里斯,甚至还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或许,雅各布这个家伙也不是那么讨厌了。 当然了,这个念头一闪即逝。 在被孤立的伊顿领地长大的克里斯,有着内敛的性格。 他早就习惯了孤独,更习惯了用行动代替语言,所以他也不敢想象如果身边一直有雅各布这样的人,自己的生活将会迎来多少惊吓与烦恼。 还好,这段路程并不长。 行色匆匆的他们,在四天之后终于走出矮人国度了。 帝国的东南方是一片大平原,平缓而肥沃。 从东部沿海吹来的风被洛基达然山脉阻挡在这里,给这片大平原带来了充沛的降雨,加上气候十分暖和,所以一直都有着“上苍眷顾之地”的赞誉。 比如居住在耕地寡少的帝国东部群岛的人们,就曾经发出了这样感慨:南方是一块流淌着牛奶和蜂蜜的土地,哪怕是在春天时不小心掉了一颗麦粒,它也会在秋天的时候长出一个面包来。 克里斯听过这个说法。 而且此时驻足放眼四顾的他,觉得这个说法并没有多少夸张的成分。 高高的天穹之上飘着几朵白云,将斑驳的影子落在树林、农田与溪流上,连轻拂过人脸的微风都带着淡淡的花香;平坦的田野上有无数的农夫在细心呵护着绿油油的麦苗,光着脚嬉笑打闹的童稚们在麦陇上奔跑,欢乐的笑声感染了阳光,让它也变得和煦起来了。 就在克里斯静静的感受着这片土地给予的安宁时,永远闲不下来的雅各布张开双臂,冲着天空拥抱,“火神在上!亲爱的南方,我又回来啦~~” 这家伙真是...... 克里斯有些无奈,但很快他就瞳孔骤缩。 因为感慨完的雅各布,突然转过头盯着他的眼睛,缓缓说道:“我以爱汀城的名义,欢迎你们的到来!亲爱的克里斯·伊顿、锡恩·克拉克!” 刷! 克里斯背上的长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在了雅各布的肩上,自从在伽迪南拉斯城后遇上小查理后,他好像喜欢上了这种方式。 锡恩背上的锤子也握在手上了。 唯有洁西卡却依然沉默着,笔直的身躯一动不动,仿佛面前的变故不存在一样。 “你到底是谁?” 克里斯看着雅各布,冷声发问。 “啊哈,火神在上!” 但雅各布眼睛都不眨一下,对脖颈间的刀刃恍若无觉,依旧嘻皮笑脸的,“亲爱的小克里斯,我是曾经与你并肩抵御狼群的朋友啊!” 可惜克里斯不接腔,只是盯着他,沉默的等着他的回答。 “好吧,好吧。你真的是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啊,我亲爱的表弟!” 雅各布撇了撇嘴,慢慢的抬起手,用两根手指轻轻的捏住刀锋往外推,“小克里斯,要是你外公知道你将刀横在一名爱因斯克的肩膀上,他会很伤心的。而我,你亲爱的表兄詹姆斯·爱因斯克,已经在伤心了。” “你是詹姆斯?” 一直默然无语的锡恩,突然插嘴,目光移到詹姆斯的小臂处,“我离开南方的时候,你还不满十岁,但我记得你的小臂......” 詹姆斯没有等他说完,就撩起衣袖,露出带着淡淡伤疤的小臂。 看得真切的锡恩立即收起了锤子,冲着克里斯点头,“克里斯,他的确是你表兄,爱因斯克大主教的长孙。” “很抱歉。” 并没有惊讶的克里斯将刀归鞘,声音淡淡的致歉。 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到了。 不止于詹姆斯有着亮红色的头发。 更因为在伊顿领地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前来南方,而且锡恩已经离开了南方很多年,但詹姆斯一口就道出了他们二人的姓氏,诸多巧合加起来足以证明他没有说谎。 “你的道歉很没诚意!但看在你有亮红色头发的份上,我接受了。” 詹姆斯耸了耸肩,迎着风甩着头发,略带好奇的发问,“不过,小克里斯,我很好奇,我们结伴同行了一个月的时间,你就从来没有想过我是一名爱因斯克吗?” “怀疑过,但不敢确认。” 克里斯点了点头,迟疑了一下才继续说,“你身上没有爱因斯克的味道,我指的是作风。我的父亲曾经告诉我,每一名爱因斯克都有着优雅的举止与风度。但很抱歉,我在你身上没有发现这些。” “哈哈...” 詹姆斯又大笑了起来,“说话不用这么委婉,这不是你们北方人的直爽作风!你可以直接说我像个痞子、完全没有具备贵族的教养。哦,火神在上,我亲爱的小克里斯,才刚刚踏入南方土地的你,难道要开始学习南方贵族那套虚伪做派了吗?” 对,你确实是个很讨人嫌的痞子! 克里斯白了他一眼,转移了话题,“詹姆斯,既然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为什么在大荒原的时候你不告诉我?” “那是我父亲交代的。” 说道这个,詹姆斯脸上泛起了几缕苦涩,“当时我家老头子,哦,就是你外公收到你即将要来南方的书信后,就叮嘱我父亲安排商队在小山城那里迎接你。但我父亲却是将这个苦差事安在我头上,说是什么担心商队无法保证你的安危,而且还让我沿途好好观察你的为人如何。唉,在我父亲眼里你的安危很重要,但他唯一儿子的安危与辛苦就半文不值!火神在上,我可真是可怜啊!不过......” 说到这里,詹姆斯遏住了话语,挑眉看着克里斯。 嗯,怎么了? 静静倾听着的克里斯有些讶然,忍不住催声发问,“不过什么?” “不过,如今的我觉得这个苦差事还不错,乐子也不少,因为一路上你的表现实在是太可爱了!哈哈哈......” 呃~ 克里斯无语,脸上也尽是无奈。 他的这位表兄,是真的让人无法心生喜欢。 所以他也决定不再搭理,扭过头继续看风景,让自己的心情更好一点。 但当他放松了警惕时,变故突生! 詹姆斯同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系在大腿外侧的长匕首横在了他脖颈间,口中发出了张狂的大笑。 豆大的汗珠不停的从锡恩脸上流淌,他的亚麻布内衫已经全湿透了,握着锤子的双手因为过度用力而显得苍白。 他的后心被洁西卡的箭矢指着,只要稍有动作就会被一箭穿胸。 但这不是他冷汗直冒的原因。 他向老亨利与卡夫卡许诺过,将会把克里斯毫发无损的带到大主教拉斐尔面前,而不是带着一具尸体。而且,当年没有机会保护艾薇儿的他,无法再接受克里斯殒命在眼前。 “意不意外,小克里斯,我亲爱的表弟?” 詹姆斯轻轻在克里斯的耳边问,声音温柔得像情人间的呢喃,“现在你的小命在我的手里哦!火神在上,只要我轻轻一拉,或者一个不小心打了个喷嚏,你就该躺在木柴架上接受祈祷了,就像大荒原上的那些可怜儿一样。看在你可爱的表现让我一路上没那么无聊的份上,我会为你吟唱一曲,让你的灵魂得到安息的。” “你父亲让你出来迎接我,是为了要我的命吗?” 受制他人的克里斯,声音依旧很平淡。 当脖颈间多了一把长匕首的时候,他想到了很多。 比如他的父亲卡夫卡说过,爱因斯克是一个传承了很久的家族。 除了直系成员之外,还有很多支系与旁系。在这些数目庞大的分支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觉得接纳远在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地带的伊顿家族是件好事。 还有,他的爷爷老亨利也教导过,在许多领主与贵族的眼里,利益比血缘关系更重要。 “火神在上!我怎么可能要了你的命呢?我亲爱的表弟,老头子知道了会杀了我的!我还有许多事情没做完呢,怎么可能为你陪葬。” 詹姆斯又开始嘻皮笑脸了。 只是手中的长匕首并没有挪开半分。 “那你是什么意思?” 克里斯侧头,盯着近在咫尺的他。 “为了给你一个见面礼,小克里斯。作为你的表兄,我希望你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面对什么人,千万不要放松警惕,不然就像现在一样,你的小命就握在别人手里了。” 詹姆斯的声音很冷。 说完就收起了长匕首跨上自己的马,把后背毫无防备的露出来。 马蹄缓缓向前,他一直盯着爱汀城的方向没有回头,只是往后招了招手,“走吧,商队已经派人回去爱汀城报信了,老头子此刻也应该在等着你了。” 洁西卡第一个收起了弓箭驱马跟上。 锡恩则是依旧举着锤子,满脸的惊魂未定。 而克里斯也在默然,伸着冰凉的手指抚摸刚刚被长匕首贴着的地方,此时詹姆斯和洁西卡已经策马走出三十米开外了。 五十步开外了,锡恩收起了钉头锤。 百米外开了,缓缓的马蹄声也变得微不可闻。 “走吧,锡恩。” 克里斯戴上了自己的披风兜帽,踩着马镫上了马,轻轻的夹了夹马腹,来自北方的良驹就迈开蹄子追上詹姆斯。 小插曲过去后,四个人的结伴而行很沉默。 只有头顶上翱翔而过的野雁偶尔发出几声欢呼,它们又要回去北方了。 克里斯抬头看着野雁,觉得南迁北归的它们很了不起,能适应天南地北的困难、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 所以,他也频频往侧头。 对着詹姆斯张了张嘴,努力了一阵子,才以很真挚的表情挤出了声音,“谢谢你,詹姆斯,我亲爱的表兄。” 说完了以后,他觉得心情瞬间畅快了。 而他没有发现的是,他那漂亮的脸蛋在阳光的抚摸下,悄悄的褪去了属于大男孩的青涩。 对此,詹姆斯有些猝不及防。 微微愣了一下,他才露出了很灿烂的笑容,随后点了点头说:“不用客气,我亲爱的表弟。当年你的母亲、我的小姑姑也曾用类似的方式教导过我。” “我的母亲?” 那张才刚褪下青涩的脸蛋又爬满了激动,克里斯惊诧的叫了起来。 第十六章、大主教拉斐尔 “对,你的母亲。” 詹姆斯叹了口气,看着克里斯的眼光中带着一丝歉意,“很抱歉提到了她,亲爱的小克里斯,我知道她很早就离开了你。火神在上!愿她的在天之灵安息。” 克里斯默然。 这是他心中永远无法痊愈的伤口。 因为他的母亲原本是可以安然终老的,但他出生却让她早早凋零在寒风中。 虽然这种结果不是他能决定的,而且也没有人因此怨恨或责怪过他,但他自己对此无法释怀。 “能...能不能说说她?” 他长出了一口气,声音里有点压抑的激动。 “嗯,从哪里说起呢?” 詹姆斯双手放在脑后,闭着眼睛把身子躺在了马背上,“她很漂亮,你那漂亮的脸蛋要归功于她的遗传,这点你的父亲也应该说过了。她天资过人,是爱因斯克家族的天才,不到二十岁就已经踏入战士巅峰的境界了。哦,火神在上,这个你父亲也应该告诉你了。该死的!这样吧,我说说你母亲当年是怎么教导过我的吧,你要听吗?” “好,如果你愿意的话。” 或许是难得见到詹姆斯语无伦次的时候吧,克里斯的心境莫名平静了下来。 而詹姆斯似是也没有等他的回答,问完就继续声音幽幽的讲述着。 那年我才八岁,刚被我父亲带回家族不久。 哦,对了,我父亲的妻子来自中土帝国米尔斯皇室,这是老头子无法反对、我父亲无奈接受的一场联姻。但我父亲不想让爱因斯克家族混入米尔斯家族的血脉,所以他与那个女人没有后代,所以他也将我母亲养在外面,后来就有了我。 或许是我有一头亮红色头发的原因吧,在我七岁那年,老头子让我父亲把我和我母亲接回了家族,并给了我爱因斯克的姓氏。 回到家族有了身份的我,开始参加家族子弟每个月的比试。 因为我练武比较晚,每次我都是最后一名,所以我一直被同辈人欺负。但是一年之后,每次我都成为第一名,所以我开始被几个堂兄弟联合起来欺负。 呵呵,你想不到吧? 小克里斯,爱因斯克家族的人可没有你父亲说的那么好! 有一次,我在花园里练武的时候,又有几个堂兄弟瞒过大人偷偷溜进来,再次合伙将我扔进水池里,那时刚好你母亲走进花园,也刚好目睹了整个经过。 但她没有阻止,就站在那边静静的看着。 一直等到我的那几个堂兄弟跑远了她才走过来,直接将刚刚从水池里爬出来的我再次仍了进去。我又爬出来了,又被她丢进去...如此反复了几次,我就站在水池里哭了。 那时的我真的很伤心。 因为在我被接回家族中之后,你母亲是家族中第一个来看我、还给我带来礼物的爱因斯克。 所以我根本想不通,为什么她竟与那些将我当成外人的堂兄弟一样欺负我。 为什么不反抗? 为什么不骂我或者与我动手? 看到我哭泣的时候,她这样问我;我说这不公平,你比我强太多了,我反抗不了。 说到这里,詹姆斯睁开了眼睛,扭头看着克里斯发问,“小克里斯,你能猜到你母亲是怎么说的吗?” “猜不到。” 静静倾听的克里斯,微微摇了头。 此刻他的心中百味杂陈。 在他记忆里的母亲,是一个很温柔很爱笑的人。春天的时候会带着他去寻找新生的嫩芽,夏天会带他去摘花抓小虫子,秋天的时候会给他缝制衣裳,冬天的时候会将他冻红的手捂着暖.......林林总总,都与在詹姆斯口中的大相径庭。 詹姆斯呵呵了一声,又闭上了眼睛。 “你母亲的原话是这样子的:这个世界是本来就是不公平的!长得矮,就不要怪别人俯视你;实力太差,就不要怪别人欺负你。如果不想被欺负,那么就自己努力变得更强大,反过来欺负别人!这番话让我很适用。从那以后,我练武更刻苦用心,最终成为了欺负别人的人,小臂上的伤疤也那时候留下来的,呵~” 詹姆斯的话语说完了,但策马缓缓向前的几人都很沉默。 沉默寡言的洁西卡仍旧是事不关己的神态。 锡恩木然的看着前方,呆怔的眼神中依稀泛起了追思。 而克里斯则是满脸的错愕。 他委实无法想象,自己母亲的人生观竟然是如此的......嗯,如此的彪悍。又或者说,詹姆斯口中的与他记忆中的母亲相差太大了,大到让他无法相信这是同一个人。 难道,是因为那时候我的阿妈还没有被伏击受伤、仍然被誉为天子骄子的关系吗? 有些茫然的克里斯,在心中努力寻找着答案。 然后也开始觉得,自己很期待了很久的南方之旅,也不是那么令人期待了。 比如在北方呆了很多年的锡恩,为了让他适应杀戮,故意引来强盗打劫自己;比如詹姆斯刚刚将长匕首横在他脖子上,教导他不要对任何人放松警惕;还有如今听到的他母亲的另一面,将他心中最柔软的一部分给冲击了。 “谢谢你告诉我,詹姆斯。” 过了好久,克里斯才轻轻的致谢。 “嗯.....” 依然躺在马背上的詹姆斯以鼻音回应,口中也是含糊不清,“小克里斯,我给你说这些,是因为你太善良了。善良是一种良好的品质,它能让你在伊顿领地里得到子民的拥戴与尊敬,但如今你既然走出来了,它就会变成你的绊脚石。不管你是否认可这点,但请你将我的话放在心上,别忘了你是你母亲唯一的孩子。” “好。” .................... 从矮人边关距离爱汀城并不远,只有五百里。 有骏马代步的四个人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看到了爱汀城的轮廓。这是一座比伽迪南拉斯城还要大数倍的城池。 虽然城墙高度只有十五米,但全部用巨大的条石浇筑而成,厚实且坚固,即使是帝国最精锐的狮鹫军团或者号称陆战无敌的蛇人族都不敢轻言能攻破。 因为历经过多次扩建,爱汀城分成了内城区和外城区。 平民、商贩、低级军官与普通士兵居住在外城区,而内城区则是治安官、财务重臣、火神教高级人员和爱因斯克家族的居住地。 与北方不同,信仰至上的南方阶级森严,不容跨越一步。 爱因斯克家族的居住地在内城足足占了一半,这也让克里斯深深感受到了这个家族非同一般的权势。 这样家族的掌权者,自己的外公拉斐尔,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穿过外城区繁华的街道与拥挤的人群,进入随处可见教会骑士巡逻的内城区,来到爱因斯克家族大门前的克里斯,心里有点期待也有点忐忑。 爱因斯克家族的府邸只有一个门。 门楣很高,门也很大,足以让六位骑士并肩纵马而出;门前由两排铠甲上腐蚀出爱因斯克家徽的战士戍守着,身躯笔直、神情肃穆犹如石雕。 或许,将它称呼为一座军事堡垒应该更加合适吧。 在詹姆斯让人入内通报后没多久,大门开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率先走出来,后面还跟着一位面无表情的、腰间挂着一把刀的健壮中年男人。 很显然,他是前者的护卫。 拉斐尔·爱因斯克,这个帝国东南方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从外表上看只是一名很慈祥的老头子。 他的须发已经被岁月染成了花白。 不过梳理得很整齐,尤其是漂亮的山羊胡子配合依稀看出年轻模样的俊朗面孔,让人不由觉得很和蔼可亲。 衣着也是十分讲究。 一袭月白色的绸子长袍,衣襟开口和袖口都绣上了火焰的花纹;腰间被一条火红色的带子束了起来,让身躯显得十分瘦削和挺拔;脚下是一双灰色的、很普通的短靴,看不出来是什么材质,但白色的鞋履边沿一尘不染。 身上没有一件装饰宝石的挂坠,更没有黄金饰品,连上身的纽扣的都是布制的,这样让整个人看起来很儒雅、很出尘。 “亲爱的小克里斯,欢迎你来到爱汀城!” 他刚走出就张开双臂拥抱了克里斯,轻轻的在年轻人后背拍了拍才松开,但依旧抓着年轻人的肩膀仔细打量着,感慨万千,“我终于见到你了,而且,正如你父亲书信中所说的,你拥有着爱因斯克的头发。” “日安,亲爱的外公。” 克里斯后退两步,很尊敬的行了一个北方的礼节,“我爷爷和父亲让我带来他们的问候。” 礼罢,不等拉斐尔说话,他又转身解开马鞍下的包裹,从里面拿出雪狐毛皮,双手捧着,“这是我去年冬季猎到的雪狐皮,一共是两只,父亲建议把一只给爷爷,一只给您。很抱歉,快到夏天的时候才有机会给您带来。” “哈哈哈,这是我这些年来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拉斐尔用笑声冲淡了脸上的追忆,伸手接过雪狐皮披在肩膀上,拉着克里斯往里面走时还问道,“亲爱小克里斯,你觉得把它做成披肩怎样?还是做暖手筒子更好一点?哦对了,你爷爷是怎么使用的?” “本来我想给爷爷做成披肩,但他一直用来盖着膝盖。他这些年喜欢坐在椅子上晒太阳,而他的老寒腿在寒冷的冬天里喜欢找麻烦。” 克里斯含笑回答着,拘谨与恭敬少了许多。 类似家常的对话,让他觉得第一次见面的外公很亲切。 “唉,北方的风雪最伤.......” 拉斐尔言半而止,略作停顿后就做出了决定,“罢了,我弄成暖手筒子吧。” 在将雪狐皮毛递给身后面无表情的中年人后,他伸手在克里斯的腰间比划了一下,带着微笑问,“你父亲这些年怎样?我听说他有你两个人那么宽了。” “我父亲如今很忙,领地里的事务都是他在处理,经常呆在书房里,只有春耕、秋收或者商队出发与回来的时候才出门。他的头发也花白了,不过万幸,身体很健康,没有什么病痛骚扰他。” “那就好,那就好,你父亲这些年不容易,连个说贴心话的人都没有。” ....... 边走边谈,一问一答,两人的脚步停在一个院子面前。 一个很宽敞的院子,练武场和房屋被蜿蜒的小溪隔开,假山、亭子与石凳等星棋错落,许多叫不出名字的南方花木郁郁葱葱,给人一种很静谧的感觉。 “进来看看,克里斯。这是给你准备的,也是你母亲住过的地方。这个是书房,这边是......” 拉斐尔带着克里斯走进来,指着院子里的各个分区介绍着,但说着说着,他脸上就带上伤感,忍不住将用手放在了克里斯的头上,“小克里斯,你的容貌和你母亲几乎一模一样......” 克里斯没有说话,很安静的站着。 他知道拉斐尔的手虽然落在自己头上,但思绪已经回到了二十多年前他母亲艾薇儿离开南方的时候。而且,一路上詹姆斯也断断续续的说起他母亲很多事情,让他已经学会用平静的心态面对了。 “嗨,人老了就是爱唠叨,我说这些干嘛!” 不知道过了多久,拉斐尔才回过神了,自嘲了一声继续说道,“对了,小克里斯,你表兄詹姆斯就在隔壁,如果你觉得缺了什么,直接找他或者给仆人说一声就好。” “谢谢外公,其实我只需要一个房间就可以了。” 克里斯不是在客套,而是很实诚,他十九年的人生都没有享受过生活。 “好吧,我知道北方的生活很清苦。你先住着,这几天詹姆斯会带你看看爱汀城的风情。” 拉斐尔挥了挥手,对着詹姆斯训示,“詹姆斯,收起你那吊儿郎当样,这几天好好带你表弟转转,不然我把你扔到恐怖之泽喂蛇人!” 从这种毫无诚意威胁的话中,可以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孙子挺疼爱的。 “好的,亲爱的爷爷。” 詹姆斯笑嘻嘻的回答,“火神在上,我发誓,蛇人一定不会有吃掉您孙子的机会。” 似乎早就习以为常,拉斐尔没等詹姆斯说完,就转头将目光落在了锡恩的身上,“锡恩,好久不见了,听说你都有好几个孩子了?哈哈,有空去看看你父亲和其他家人,他们这些年挺挂念你的。” “恭听您的意志,主教大人。” 锡恩恭敬的低下头,只手抚胸单膝跪在地上,“愿火神赐福于您。” 不再对爱因斯克家族效忠的他,也不能称呼拉斐尔为主人了。 “愿火神眷顾你。” 和所有人说过话的拉斐尔,冲着他们点了点头,在他们目送中转身离去。 第十七章、碧绿色的头发 砍,劈,撩,挑,横切,直刺... 光着膀子的克里斯在院子里练刀,身上没有一丝赘肉,古铜色的皮肤上布满了密密的汗珠,在晨曦的阳光下折射出带点点七彩斑斓,充满了力量与线条之美。 院子里就他一个人。 至于锡恩,昨天晚上用完晚餐后,他就出内城回去阔别已久的家了。 不再隶属爱因斯克家族的他也失去了夜宿这里的资格,而且他护送的职责已经完成,不日将再度踏上北去的路途。 克里斯练武时很专注,所以没注意到院子隔墙之上,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 那是正在啃着水果的詹姆斯。 “嗖!” 残余着果肉的果核,带着劲风向克里斯呼啸而去,直取他的眼睛。 而克里斯的反应也很迅速,在听到风声的时候,看都不看就一刀横陈,准确的果核劈成了两瓣,切面十分光滑。 “反应还不错嘛!” 詹姆斯拍了拍手从隔墙跃下来,身躯落地犹如一丝柳絮,半点声音都没有。 他的目光打量着克里斯,嘴里啧啧的调侃着,“看不出来你的身材挺不错啊!再加上有张漂亮的脸蛋,如果放在奴隶市场上,相信会有很多贵妇争相竞价买回家的。怎样,有没有兴趣和她们聊聊人生理想啊?我可以帮忙哦!” 你才想去奴隶! 不出意外,克里斯的回敬是一个白眼。 旋即,他突然反映过来,失声而问,“咦,你早就过来了?过来多久了?” 他对自己竟然没有发现詹姆斯表示懊恼,这说明他的警惕性还是不够。 “不要紧张,更不要怀疑自己的警惕性。” 詹姆斯耸了耸肩,脸庞上挂在玩世不恭的笑容,“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想让人发现,除了老头子和家族里的几个强者之外,这个家里就没有人能发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克里斯一直都很聪颖。 所以他很惊讶的脱口而出,“你已经是半步强者了?” 半步强者,是指早就摸到强者境界门槛、只差一个契机就能跨过门槛的人。 他的惊讶也很正常。如今的詹姆斯才三十岁,以这个岁数一只脚跨入强者的门槛算是天纵奇才了。 当然了,这点不能那克里斯的母亲艾薇儿作参照。 艾薇儿可是公认的天之骄子,在整个人类世界都很难找到第二个。 “我是半步强者很奇怪吗?” 这次换成詹姆斯在翻白眼了,“传承很多年的爱因斯克家族,私生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为什么唯独我会被赋予爱因斯克的姓氏,你连这点原因都想不通吗?” 呃~ 我能猜到你天赋很高,但我不知道你家族会有那么多的私生子啊..... 克里斯顿时哑然。 不过,詹姆斯也没有纠结这点,反讦完了后,就从怀里掏出两个紫色的果子,扔一个克里斯,另一个放在嘴里咔嚓的一声,含糊不清的说,“这种果子不错,是矮人族在山脉内部的溶洞里找到的,吃了对你的身体好处。” 顺手接过克里斯看都不看一眼,心思全在修炼上的他,继续追问着,“你多少岁成为了战士巅峰?是怎么做到的?” “问那么多干嘛?” 詹姆斯有点不耐烦,加重了语气,“难道你生活里就只有修炼吗?” 修炼之外的事...... 好像没有了吧? 爷爷虽然年纪大了,但父亲的身体还挺健康的,领地里的事务现在还不需要我操心;而且经过锡恩训练出来的领地护卫很尽责,安全也没有什么问题..... 克里斯侧着头,很想了一会儿,便冲着詹姆斯很真诚的摇了摇头说,“没有。” “好吧,好吧。” 顿时,詹姆斯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很无奈的摆了摆手,“我是二十四岁成为战士巅峰,前年摸到强者境界的门槛,至于怎么做到的,这是天赋与家族训练的结果。嗯,赶紧吃你的果子,这是老头子特地嘱咐给你一份的。就这么一颗价值十百金币呢,而且还经常有市无价!就算家族的直系后代,也不过是一个月一颗。嗯,我除外。” 十个金币一颗! 再次被惊诧到的克里斯,仔细端详手里紫色的果子。 外皮凹凸不平,样子和苹果差不多;放在口里咬了一口,果肉也是紫色的,口感酸涩略带苦味,很难吃。 然后忍不住再次发问,“你的意思是,吃这个果子就能做到吗?” “火神在上!” 詹姆斯有点抓狂了,“这个果子只是加强你的体质,不是让你的神脉增长,明白了吗?如果吃果子就能催生神脉,那么这个果子应该价值一万枚金币!哦不对,应该是十万枚金币!该死的,管他多少呢!你就跟颗铁树一样!” “谢谢你的夸奖,詹姆斯。” 不料,克里斯听完了以后,露出了很开心的笑容。 嗯? 这也让詹姆斯微微一怔。 几个呼吸后他才猛然想起,只生长在苦寒地带、质地犹如金石的铁树,在北方人眼中是坚韧顽强的象征,也是夸奖别人的形容词。而在南方说一个人犹如铁树,则是嘲讽这个人不懂变通、有个木头脑袋。 而才刚来到南方的克里斯,自然是不知道南北差异的..... 嘲讽变成了夸奖的结果,也让詹姆斯失去了继续废话的心情。 他咬牙切齿的伸出两根手指,“听着小子!不许插嘴!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这两天乖乖的跟着我出去走走,这是老头子的吩咐,你和我都不能拒绝,看完爱汀城后我父亲会见你,让你接受爱因斯克家族的修炼方式。第二个选择,是你自己.....” “我选第一个!” 詹姆斯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克里斯打断了。 “该死的!让你别插嘴......” 詹姆斯用手扶着额头,抬脚就往外走,摆了摆手示意他跟上,尽可能放缓语气,“火神在上,看来你身上一点贵族礼仪都没有。不过,算了,这不是我操心的事。赶紧穿上衣服跟我走,爱汀城很大、要走的地方也很多,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你磨蹭!” “我为我的鲁莽道歉,詹姆斯。” 两三口啃完果子的克里斯,脚步没有跟上,“那个,能不能稍微等一下。” “你又想问什么!” “我出了很多汗,要先冲一下...” “滚!” .......... 克里斯住的小院原本是艾薇儿的,属于爱因斯克家族直系之中的直系住宅,所以走向大门的路十分纵深,也是十分安静,沿路上就没有遇上一个人。 如果不是詹姆斯带路的话,他绝对会迷路。 他还背着长刀,虽然詹姆斯声称爱汀城内没有危险,但他还是坚持带上了。 “北方战士的武器从不离手,哪怕是在拜见国王或者教宗的时候。” 他是这么坚持的。 不过,看在表兄眼睛里满是怒火的份上,他还是用布条全部包住了,犹如背着一根棍子,很怪异。 他的刀本来就很长。 所以在行走在静谧的小道上时,当好几支箭矢快速朝着他飞来的时候,他很利索的抽刀挑开或者劈断,无一错过。 然后....... “哇!” 一个小女孩从不远处的花丛中哭着跑出来,无视了他明晃晃的长刀,蹲着在地上捡起断成两截的箭矢抽泣,“你个大坏蛋!呜...你赔我的铁木箭矢!呜...” 这个小女孩约摸八九岁。 头发是碧绿色的,耳朵微尖,一身翠绿色的猎装,一只手提着一张很精致的小弓,另一只手中断掉的箭矢没有箭簇,顶端还有布条包住了。 这个变故让克里斯手足无措。 连忙把刀归鞘,弯着腰看着哭泣的小姑娘,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憋得脸红。 好吧,他是真的没有和孩童打过交道。 尤其是他此时也知道了,自己认为的袭击不过是小孩子的玩闹而已。 不过,他身边还有詹姆斯。 他很惬意的欣赏了一会儿克里斯的窘态后,才蹲了下来安慰哭得梨花带雪的小女孩,“亲爱的阿蜜莉雅,不要哭了,姐夫再给你买几根好不好?” “不好!呜...这是很珍贵的铁木箭矢,我阿爸送给我的!” 小姑娘摇了摇头,哭得更伤心,“姐夫,帮我打这个大坏蛋!他弄断阿蜜莉雅的箭矢了..呜...” “好,姐夫一定会揍这个大坏蛋的!不过,阿蜜莉雅,这个大坏蛋的家乡在西北哦!他家乡那边有很多铁木,我们让他赔很多铁木箭矢给你好不好?” “喔?真的?” “姐夫没有骗过你吧?” “嗯....没有。”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转过头看着同样蹲下来的克里斯,脸上泪痕依稀,楚楚可怜,“大坏蛋,你会赔给可怜的阿蜜莉雅很多铁木箭矢吗?” “嗯?哦,我会的!我赔给一百支铁木箭矢!” “你发誓!” “好...火神在上,我克里斯...” “哼!大坏蛋!” 得到满意答复的小女孩哼了一声,捡起断掉的箭矢消失在花木拥簇的小径里。 而等她跑开后,觉得心情畅快了许多的詹姆斯,当即就忍不住笑了出来,“哦,火神在上,北方的战士刀不离身!火神在上,我克里斯·伊顿以信仰发誓.....哈哈哈~” 克里斯一脸铁青。 同时,他心中在奇怪。 那个小女孩称呼詹姆斯为姐夫,但她的外貌分明是精灵族啊~ 第十八章、利益决定一切 “那个小女孩头发是碧绿色的,而且耳朵尖尖的。” 二人并肩步履缓缓的时候,克里斯还是忍不住问出了疑惑。 而詹姆斯知道他表达的意思:爱因斯克家族里之中怎么会有精灵族存在。 “你刚才也听到了,她叫我姐夫。” 说起自己的妻子,詹姆斯罕见的出现一丝温柔,“我的妻子是帝国更南边的精灵族,你知道这个种族吧?箭术独步天下,洁西卡的箭术你也见过的,她从小就被家族安排在那边学了不少年。” “我知道。” 克里斯点了点头。 他那位知识渊博的父亲,给他讲过所有种族的起源与特征。 精灵族栖息在南方的耳语之森,所有族人都俊美的脸庞与一头碧绿色的头发,这和北方血岩的狼人族都是一头银发一样,属于血统强制。 他们的生活饮食习惯与人族大同小异。 近身肉搏的战斗力差了些,但种族天赋是箭术,百步穿杨是每一个成年族人都轻而易举办到的事。 他们信奉着自然女神,有拜月的习俗。 这也是他们种族习性的真实写照:面对朋友,他们如同银月一样温柔和善;但面对敌人,他们将如血月一样热衷染红每一寸土地。 比如在神圣帝国没有建立之前,南方火神教发起过数次试图将他们奴役的战争,而人口不足南方人族百分之一的他们奋起反抗,一度让族内年轻人在十四岁时就举办成年礼赶赴战场,宁可灭族也不会屈服。在火神教战事失利退兵了以后,他们还将战俘押到森林外一一杀死,用入侵者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土地。 血月屠夫。 这是战事消弭之后,南方火神教给精灵族冠上的称谓。 因为在人类世界里,战俘是可以用金币或者领土以及物资赎回来的,但精灵族并没有给火神教赎回战俘的机会。 精灵族并不在乎这个称谓。 对待入侵者,有什么好客气的!率先挑起战争的又不是他们! 没看到他们对待同样领土相邻的、不曾爆发战争的矮人族,就一直如同银月一样和善温柔吗? 当然了,杀尽俘虏的做法很极端。 带来的后果,是火神教与精灵族的边境冲突就没有停止过。 双方的战争一直延续到两百多年前,人类半神在中土平原横空出世,带着大军发起了将南方并入神圣帝国版图的战争时,无法两线作战的火神教才停止了对耳语之森的觊觎。 再后来,火神教教宗被半神击杀,两位枢密大主教被降服成为帝国公爵,一分为二的火神教就再也没有了对精灵族发起战争的欲望。 爱因斯克家族的领地,恰好就与耳语之森接壤。 出于恢复战争创伤的考虑,爱因斯克家族开始积极化解与精灵族之间的仇恨,最终以归还一部分领地的方式,缔结了双方互不侵犯的和平契约。待到拉斐尔执掌家族的时候,双方虽然仍有重兵把守着边关,但已经很多年没有爆发过冲突,而且也开始大规模的通商了。 “我的亲事是老头子定下的,而且我是在婚前的第十天才知道。” 詹姆斯继续说,语气中微带着自嘲,“你知道吗,小克里斯,我妻子进入爱汀城之后,我家族就从耳语之森撤回来了一万士兵!呵,一场婚礼,相当于一万士兵!” 克里斯默然。 实力决定命运,利益决定一切。 领主贵族之间的联姻就是如此,一切从利益出发,这也是身为人上人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或许,我以后的亲事也不例外吧? 他心中悄然说了一声,抬起头轻声发问,“你有过不满吗?” “还好吧,自从被老头子接回家族后,我就没有了自主选择的余地。” 詹姆斯的脸上没有一丝恼怒,反而洋溢淡淡的幸福,“而且,比起我父亲被迫娶了中土米尔斯皇室的女人,我已经很好了。最重要的是,我妻子很不错。南方任何一个有资格嫁入爱因斯克家族的女人,都不如我妻子的万分之一。” 呃...... 既然那么满意,那你刚才还感慨什么! 很突然的,克里斯失去了继续交谈的兴趣。 “呵呵~” 带着炫耀得逞的笑容,詹姆斯瞥了他一眼后才继续说道,“小克里斯,你应该知道老头子为什么安排这场婚事吧?” 克里斯当然知道。 表面上的说辞,是不忍看子民持续陷入战争泥潭中,故而才以联姻的方式彻底化解两族的仇恨,让领地的人们能安居乐业。 深层次的缘由,则是人类阪神陨落在即,爱因斯克家族为了做好脱离神圣帝国、消灭另一个大主教独占南方的准备,所以与精灵族达成和解,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引以为援。 而从家族内部的考虑,则是隐晦的所有爱因斯克的成员宣告,拉斐尔已经将詹姆斯定为家族的继承人选了,算是攘外先安内吧。 “嗯,知道。” 克里斯左右顾看没有人后,才压低了声音说,“半神将陨。” “对,老头子就是这个考虑。” 詹姆斯点了点头,没有压低声音,“而老头子让我带你出来看看爱汀城,包括你家族让你来南方,也是都这个原因。” 爱汀城和人类半神即将陨落有什么关系? 还有,我来南方最大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母亲早年在南方给我预留了成年礼考验吗? 克里斯的脚步不由顿住,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只不过,詹姆斯并没有解释的打算,“走快点,我们要去很多地方。” 的确是很多地方。 第一天,他们走马观花的看了赌场、角斗场、奴隶市场、风月场、拍卖场与豪华商铺等贵族欢聚消费的场所。可以说,这一天他们将这座城市里的纸醉金迷、最能消耗钱也是最能赚钱的产业都逛得差不多了。 克里斯见识了一壶价值上百金币的酒,看到了贵族纨绔或豪商在酒馆与赌场里丑态毕露,在妓院里放浪形骸,在商铺里仗势欺人,在拍卖会里一掷千金只为图身边的女伴的惊喜眼光...。 第二天,他们去的是外城区的下城区。 就是所谓的贫民窟,为此二人还特地披上了火神教神职人员的斗篷。 这一天他们穿行过满是汗臭味的港口码头,看见衣裳破烂的小孩光着脚丫在污垢遍地的街道与小巷中奔跑,目睹大人们为了每日果腹的面包在奔波,还有倒在不起眼角落里的不明生死的乞丐。 但这里也是信仰最虔诚的地方。 当穿着教袍的克里斯二人经过时,这些受尽贫困苦难折磨的人们都会很自然的低头行礼致敬,个别人还在嘴里喃喃:“火神在上,愿你保佑您虔诚的仆人。” 这是深藏在各个陋巷里的小教堂的功劳。 下城区里有许多简陋而拥挤的教堂,空间之狭小,只能放得下一尊火神的雕像和几张满是虫眼的木桌。 人们在木桌边上祈祷,也会在木桌前排好队伍等候牧师的布施。 在贫民窟里的火神教堂每旬都会有一次布施,小孩子可以领到两个黑面包、大人是四个,刚好足够他们一天的口粮。当脏兮兮的手被牧师放上面包的时候,人们都会对火神献上最真挚的感恩。 也会对爱因斯克家族送上祝福。 因为这种布施,唯有隶属爱因斯克大主教的教区才会有。 两天走下来,克里斯终于知道他外公拉斐尔,为什么会让詹姆斯带他看看爱汀城了——爱因斯克掌控的领地将迎来变革,将抛弃神圣帝国强加的贵族爵位秩序,再复先前由教会治理地方的制度。 理由,自然是贵族体系给南方带来了太多腐朽的味道,已经成为了爱因斯克家族想独占南方、拿起教宗权杖的阻碍。 而这个决定,也将影响到远在阿尔卑斯山脉丘陵地带的伊顿家族。 作为领主贵族其一的伊顿家族,若是想继续依附爱因斯克家族、仰仗南方的助力,那么也要迎来变革。 然而,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爱因斯克家族之所以胆敢绸缪着抛弃贵族体系,是因为南方本来就没有这种秩序,在人类半神陨落南方脱离神圣帝国的契机下宣布这一决策,人们的反抗与抵制并不会太大,甚至是竞相拥护、欢呼南方人的传统回归。 而位于北方的伊顿家族没有这种基础,如果放弃爵位贵族制度,将会失去领主的正统性,人们也将不再拥护与效忠了。 所以说,伊顿家族让克里斯来南方,不止是为了历练实力为以后突破桎梏成为强者打好基础,更重要是的让他代表家族前来与爱因斯克家族商议未来的路。 至于这种干系到家族兴衰的事情,为何让一个毛头小子来嘛~~ 伊顿家族之中唯有克里斯是与爱因斯克家族有血缘关系、有羁绊的人。 在爱因斯克家族的眼里,如果克里斯值得他们扶持,那么他们并不介意施援手;但若是不能.....谁会有心情关注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家族是死是活!传承悠久的爱因斯克家族,连自己的旁支都顾不过来呢! 带着这样的领悟,克里斯心中有些沉重。 然而,当詹姆斯的父亲朗格·爱因斯克接见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家族形势的危急程度。 第十九章、你的选择 还没出发前来南方之前,克里斯的父亲卡夫卡就曾经给他讲述过,关于朗格·爱因斯克的为人与事迹。 并且声称,朗格才是如今爱因斯克家族的实际执掌者。 这不是指朗格将大主教拉斐尔的权势架空了。 而是因为在火神教的教义中,婚姻是可以自主的,不会受到来自世俗权力的禁锢,米尔斯皇室强制性的联姻让朗格被迫放弃了心爱的女人、接受了一位来自中土的妻子,也激起了他的仇恨,让他发誓在有生之年内,一定要将爵位贵族体制从南方彻底清除掉,所以他也成为了爱因斯克家族脱离神圣帝国的幕后主导者。 为此,同样天资过人的他放弃了修炼,专心替拉斐尔处理领地事务。 在十年前,他以长子的名义,让拉斐尔将公爵的爵位传给他。 目的是让拉斐尔能腾出手,以纯粹大主教的身份去组建绝对忠诚于爱因斯克家族的护教战士与骑士团,为脱离神圣帝国作好武力方面的准备。 五年前,他孤身赶去耳语之森与精灵族会谈,促成了詹姆斯迎娶精灵族长公主的婚事,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是的,詹姆斯的婚事并非是拉斐尔的决策,而是朗格一手促成的。 相反,当时的拉斐尔还有过异议。 他觉得朗格为了家族已经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自主权,那就不应该再让朗格唯一的儿子詹姆斯也遭到同样不公平的待遇。毕竟爱因斯克家族的适龄后代中不乏天资过人者,不乏让精灵族满意的联姻人选,何必要是非詹姆斯不可呢? 但朗格的态度很坚决。 “我是长子,而詹姆斯是我唯一的孩子。既然他以后将要继承家族的荣光,那么在为家族付出面前,他也应该责无旁贷!” 这样的答复让拉斐尔不再坚持,也彻底下放了权力,将领地里的所有事务都交给朗格来处理,自己专心去建立护教军队。 四年前,朗格成为公爵的第六年,他裁掉了七成的军队,只留下了维护基本秩序的士卒。 这个举动无异是减少了爱因斯克家族对封臣的约束,也让神圣帝国建立以后催生出来的领主贵族们行事开始变得肆无忌惮,常有践踏火神教教义的行举。 只是这些领主们不知道的是,朗格这种自废武功的做法,是为了激化南方对爵位贵族制度的抵触与反抗心理,以便日后废除的时候能得到子民的拥护。 而且裁军也是为了节省钱财,用于秘密建立的护教军。 三年前,朗格通过精灵族与矮人国度达成了协议,立下了彼此永不侵犯的盟约。 也就是说,爱因斯克家族在朗格的推动下,只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彻底化解了背后的隐患、做好了脱离神圣帝国的准备。 所以如今,他们也要重新梳理与伊顿家族之间的牵绊了。 .................... 今夜的红月很妖艳,而银月暗淡无光,这让整个天地都笼罩在血幕之中。 克里斯在詹姆斯的带路下,踏着渗人红光走进朗格的院子。 院子很小,但显得十分空旷。 没有可供歇息的亭子与石桌石凳、没有假山花草等闲情摆设,唯有一名侍卫站在屋檐下值守着。 克里斯两人进入书房的时候,朗格正埋头在书桌上用鹅毛笔写点什么。 还没有到六十岁的他,已经有了一张沟壑纵横且松弛的脸,眼袋也很重,双鬓也染上了岁月的痕迹,乍一眼看去,感觉比他父亲拉斐尔还要苍老。听到进屋的脚步声,忙碌的他头也不抬,只是指了指屋内的椅子,继续用鹅毛笔在莎草纸上发出沙沙之声。 对此见怪不怪的詹姆斯,很随意拉着克里斯坐下。 还拿起柜几上的葡萄酒给自己和表弟倒了一杯,闭上眼睛慢慢品味着。 克里斯也没有出声或者忙着去见礼。 在过来的时候,詹姆斯就叮嘱过他,进入书房后不要拘泥礼节,更不要自己主动开口说话,除非朗格需要他回答。 很漫长的等待时间。 大概一个多小时了吧,朗格才轻轻敲了敲桌子,招呼书房外的侍从走了进来。 “这些今晚就发出去。” 他拿起了好几封封了火漆、盖上手上戒指印章的书信交给中年人。 “是,公爵大人。” 侍从恭敬应声,小心拿起信件依言离去。 而克里斯也连忙站起了起来,因为朗格起身走过来了。 他没有如同拉斐尔那般和蔼可亲,走到克里斯跟前,很无礼的眯着眼打量好一会儿才问,“你就是艾薇儿的儿子?” “是的,公爵大人。” 克里斯很恭敬的回答。 或许是称谓不是舅舅而是公爵的缘故吧,他眼光闪了闪,倏然露出了笑容,“很好,坐下吧。詹姆斯,把柜子下面第三格的果酿拿出来。” 闻言,詹姆斯眼睛一亮,起身快步走向酒柜,“是精灵族的果酿吗?” “没出息!” 朗格笑骂了一声,眼角的皱纹都少了许多,转头看着克里斯,“小克里斯,这两天过得怎样?南方的天气还习惯吗?” “回大人,挺好的,也很习惯。” “那就好。” 他接过詹姆斯递给他的一杯果酿,闭上了眼睛慢慢品尝着,这让房间又回归了安静。 好一会儿他才放下酒杯,垂头轻揉着眼根,声音幽幽,“小克里斯,接下来的话你要认真的听着,因为你现在代表的是伊顿家族。” 叮嘱罢,也不等克里斯回答,他就开始了很漫长的叙说—— 爱因斯克家族与伊顿家族的渊源,想必你肯定知道,所以我就不多赘述了。 一百多年里,我们两个家族都是互助互利的。 我的家族帮你们稳定了领地,而你们改变了信仰,帮我们家族在火神教中增添了话语权。 但如今现在局势变了,神圣帝国马上就要迎来动乱了。 人类半神乌瑟尔·布伦多冕下,在近一百年里,出现在众生面前的时间间隔也开始越来越长。从一开始的一年一次,慢慢变成三年一次、五年一次、十年一次...... 而如今,自从他从北方草原带回来两只半人马可汗的头颅后,已经二十年没有出现在人们面前了。 这也意味着,他的力量在消逝,即将要损落了! 他是世间唯一的半神,也是神圣帝国的守护者,所以当他陨落的时候,神圣帝国将迎来分崩离析,所有曾经被人类驱逐的种族也将吹响复仇的号角。 半神陨落,纷争再起。 这是所有领主、所有种族心照不宣的秘密与期待。 爱因斯克家族也在期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 为此,我让詹姆斯迎娶精灵族的长公主,是为了没有后顾之忧;屈尊和矮人族交好了这么多年,也是不想这些贪婪的矮子被别人蛊惑从背后捅刀子。但是我们家族的软肋,不在南方,而是在西北,是你们伊顿家族! 说到这里,朗格略作停顿,侧头向克里斯看去。 待看到克里斯神色如常后,他才露出了赞许的神情继续叙说。 我刚刚说过,我们两个家族早期是互助互利的。 但你们家族太弱小了,根基浅薄且没有强者,在即将开始的乱世中没有自保的能力。不管是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部落,还是西北平原的米科诺基伯爵,都能轻而易举的让你们成为历史的尘埃。 爱因斯克家族救不了你们。 伊顿领地离南方太远了,远的让我的家族鞭长莫及,因为我的家族也有我们自己的战争;我的家族也有心无力,因为到了那时候恐怖之泽的蛇人族同样会发起复仇的战争,将你我两家的连通断绝。 所以,你的家族在未来只有三种结局。 要么被北方冰雪女神教灭掉,要么被亚人族灭掉,要么赶在大乱之前迁徙到南方。 但不管你们家族是哪一种结局,对我们家族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因为你们失去了领地,也意味着爱因斯克家族没能保住北方的教区。 这个负面影响,会让爱因斯克家族在一统南方、拿起火神教教宗权杖的战争中,被别人诟病与失去一些支持。 而且,你们家族迁徙到了南方以后,处境也会很艰难。 爱因斯克是一个很庞大的家族,需要兼顾很多人的利益,我们不能优待一个无法保住教区的家族而引起其他人的不满。 当然了,看在我那可怜早亡妹妹的份上,我的家族也会力所能及的提供一些帮助。 比如你的家族来到了南方以后,老头子会以你是艾薇儿唯一孩子的身份,让你有资格进入护教骑士团,而你家族的战士也可以成为护教战士,让你们有机会用刀剑拼搏出立足南方的资本。不过,小克里斯,我需要提醒你的是,届时南方将不会再以爵位分封贵族统治,你们家族的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总的来说,以上这些未来,不管是对于你的家族还是我的家族来说都不是好未来。 所以,亲爱的小克里斯,我更希望你能在半神陨落之前成为强者。 如果你成为强者,伊顿领地就有了自保的能力以及与亚人族部落平等对话的实力,我们家族也不会陷入丢失北方教区的诟病中。至于你们家族领地保住了之后,我们两个家族将会如何谋求共利,现在没有商讨的必要。 在未来没有到来之前,谁都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将当前可以预见的事情做好,然后等时间给出答案。 断断续续说完的朗格,拿起精灵果酿给自己斟了一杯,慢悠悠的发问道,“所以,克里斯·伊顿,你是想成为护教骑士团的一员,还是去追逐百死一生的强者之路,爱因斯克家族在等候着你做出选择。” 第二十章、答应我 虽然朗格以爱因斯克家族的名义,给出了两个选择,但克里斯知道自己根本没得选。 准确的来说,是伊顿家族没得选。 伊顿领地的人口只有万余人,这些世世代代在北方扎根的子民虽然对仁厚的伊顿家族很拥护很爱戴,但想让他们迁徙去千里之外的南方的话,至少有一半的人,从此不再愿意给伊顿家族当子民。 故土难离是一个因素。 迁徙之路上的死伤、对前途未卜的恐惧、害怕南北地域冲突导致的排斥,还有抵达南方后是否会迎来被奴役的担忧等等,都会让人们不敢再拥护伊顿家族。 尤其是他们还有其他选择。 在伊顿家族被孤立之后,不管是冰雪女神教还是米科诺基伯爵,都一直派人潜入伊顿领地许下丰厚的条件蛊惑他们脱离伊顿家族,进入西北平原开始新的生活、重新沐浴冰雪女神教的光辉。 而且,既然南方将要剔除爵位贵族制度,那么伊顿家族过去了还能拥有子民吗? 没有了子民,何来的重新崛起呢?单单凭借几十个有伊顿姓氏的男人,等拼出犹如在北方的权势之时,估计都是死伤殆尽了吧! 迁徙至南方,一切从零开始,对伊顿家族来说不亚于自取灭亡。 至少,克里斯不会以整个家族、整个领地作为代价,来成全自己一个人的未来! 所以在朗格·爱因斯克刚给出选择的时候,他想都不想就出声发问,“公爵大人,请问我还有多少时间?” 也让朗格再次露出了赞许的眼神。 因为他知道克里斯已经做出了选择,是在问他还有多少时间去追逐强者之路。 更因为眼前这个年轻人才刚满十九岁。 十九岁啊,还是个大男孩。 许多人在这个岁数的时候,还在父辈羽翼庇护下到处惹是生非,而他却要肩负家族兴衰的责任了。而且是没有抱怨与退缩,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迎难而上。 因而,在那么一瞬间,朗格甚至都觉得自己给出的选择,对眼前这个年轻人来说太苛刻了、太不公平了。 毕竟,他是艾薇儿的孩子,身体里同样流淌着爱因斯克的血。 而且根据詹姆斯在大荒原上的观察,也足以定论他拥有着良好的品质,是值得爱因斯克继续扶持的伊顿继承人。 “亲爱的小克里斯,你没有多少时间了。” 沉默了一会儿,朗格才轻声说道,“你应该知道,在二十多年前,半神从北方草原带回两只半人马可汗头颅的事吧?其实,另一只没有被杀死的可汗,当年也被半神重创了,而且就死在了十年前。但它在临死前,还让所有半人马都做好入侵北方的准备。因为它说当年半神也受伤不轻,二十年内必然陨落!这段秘辛世上没有几个人知道,你爷爷与父亲就不知道,但对于爱因斯克家族而言并不是秘密。所以,你只有十年的时间,甚至会更短。” 说到这里,朗格起身走到克里斯面前,将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亲爱的小克里斯,你的选择让我很欣慰,也唤醒了我身为舅舅的愧疚。所以,我打算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如果伊顿家族愿意前来南方,我将会为你挑选一位爱因斯克的妻子,让你的家族拥有一个教区作为自足之地,如何?” “谢谢您,亲爱的舅舅。” 进入书房第一次感受到亲情的克里斯,露出了一个很灿烂的笑容,“但我阿妈曾经告诉过我‘命运冷如寒冬,只有勇敢面对命运的不公,才能迎来上苍的温柔以待’,她让我无论面对什么都不要缺乏勇气。所以很抱歉,舅舅,我的选择不变,因为我不能辜负阿妈的期望。” “艾薇儿啊~~” 得到回复的朗格,轻轻叹了一声。 略微沉默后,他才继续说道,“罢了,随你吧。不过,小克里斯,如果日后你改变主意了,我今日的许诺在半神陨落之前都有效。”说完,他转身去高大的柜台前,从最底层的抽屉里取出了一封羊皮纸书信,递给了克里斯,然后挥了挥手,“我累了,你们出去吧。詹姆斯,明日你直接带小克里斯去接受试炼,不必再来请示了。” “好的,父亲。” 进屋后一直将自己当作旁观者的詹姆斯,连忙应声,起身拉着克里斯离开。脚步之仓促,犹如身后有一只蛇人在追杀一样,让克里斯连致谢与礼貌告退的机会都没有。 难道公爵大人还会出尔反尔? 出了院子的克里斯心中有些疑惑。 而詹姆斯也没等他发问,顺嘴就来了一句,“你莫多想,我父亲这些年习惯了独处,不太喜欢有人在他的书房里,平时有什么时候都是直接让侍卫送纸条的。要不是因为你第一次来南方的关系,他今天就让我代劳与你对话了。” “哦~” 克里斯应了一声,“那个,詹姆斯,公爵大人让我接受试炼是指什么?” “爱因斯克家族直系子弟或者天资超群者,才能接受的试炼。为期一个月,通过了就可以去追逐强者之路了,但如果没有通过,那就安分的留在家中为家族效力。算是一种筛选吧,为了减少家族成员无谓死在突破强者的桎梏上。具体情况,你明天就知道了。嗯,夜深了,你先回去歇下,明日中午我再去寻你。” “好。” 一路无话。 回到自己房间的克里斯,就着昏暗的烛光,拿出方才朗格给予的羊皮纸信。 卷起来的羊皮纸信被一根细绳系着,绳子原本的颜色已经看不出来,纸信边角处也微微泛黄,看得出来它已经有些年头了。 这是加入护教骑士团的凭证吗? 还记得朗格承诺的克里斯,带着好奇轻轻打开羊皮纸信,然后就忍不住惊呼一声。 这书信他母亲艾薇儿写的! 虽然艾薇儿留下的笔墨不多,但克里斯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母亲的字迹。 “阿妈~” 他轻轻的呼唤了一声,用手指抚摸着字迹,心头上也泛起了孩童时期的美好时光。 不知过了多久。 终于从追忆中回过神来的他,将烛火移得近些,逐字看着书信。 “亲爱的克里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很抱歉,我不能陪伴你长大,也不能见证你的成年礼。但是克里斯,你要相信,我对你的爱一直都在。在你十五岁生辰日那天,你父亲应该将长刀送给你了吧?那把长刀原先是我的武器,但我托付你外公让矮人锻造大师将它封住了。是的,你如今看到的刀身,其实只是刀鞘,除了足够坚固之外没有任何特性。如果想要让它重见天日,你需要凑足吞金兽的獠牙、蝎尾兽的毒针以及一枚暗红色的冰骨蜥头角这三种材料交给矮人锻造大师。这是我为你留下的成年礼考验,也是最后的要求:如果你无法独自凑齐这三种材料,那就放弃追逐强者之路!请务必答应我这点,我的小克里斯,我不想很快就与你在天上重逢——永远爱着你的阿妈,艾薇儿。” 反复看了好几次的克里斯,吹灭了烛火,紧紧抱着羊皮纸书信躺在床上。 阿妈,我也会永远记得你的脸....... 阿妈,我永远不会辜负你的期望....... 阿妈,我好想你...... 夜渐渐深了,屋外的虫豸在欢鸣着初夏的生机勃勃,妖艳的红月将血色从窗户漫进来落在地上晕开,肆意嘲弄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第二十一章、试炼 翌日中午,詹姆斯如期而至,并且邀请他过院一起用午餐。 这让克里斯有些意外。 没办法,越大的家族亲情就越加冷淡,他来南方好几天了,这是才第一次得到爱因斯克的共餐邀请。哪像是在北方,别说是有血缘关系的了,就算略有交情的朋友登门拜访,都要被设宴款待,不将之灌醉了都算是主人家不够热情。 克里斯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简单收拾了下仪容便过院去。 见到了精灵族的长公主阿娜丝塔西夏·阿达曼·莱戈拉斯,以及她与詹姆斯的一对孪生儿子,分别是红头发的安东尼奥、绿头发的米迪亚洛。 当然了,还有阿蜜莉雅。 小姑娘看他的时候,还嘟囔了一声“大坏蛋”。 这让年轻脸嫩的克里斯有些尴尬。 还好有救场的,阿娜丝塔西夏立即就让她嘟着嘴巴,不情不愿的道歉了。 午餐菜品种类繁多,且很精致。 就连一小蝶土豆泥都绘成了蝴蝶形状,以及加两个红色的果子当点缀,也不知道是南方的特色还是精灵族的习俗优雅。 克里斯虽然吃得很不习惯,但午餐氛围却很温馨。 两个才三岁的孩子可能是不曾与外人共餐过吧,他们对被父亲邀请过来的人表现了很大兴趣,这也给用餐时间带来很多欢笑声。 用完餐后,詹姆斯陪着孩子玩耍了一会儿,便带克里斯前往家族试炼的地方,但还没有走出院子,小姑娘阿蜜莉雅也跟着跑了出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昂着头冲着克里斯发问,“大坏蛋,你说要赔给我一百支铁木箭矢的!箭矢呢?你没有带来吗?” 呃~ 这才过了三天,就算北方血岩上的暴鹰族都无法从伊顿领地飞来南方啊~~ 克里斯有些无奈,耐下心情轻声解释道,“阿蜜莉雅,我的家乡离这里很远,而且商队现在也还没启程去北方,我现在.......” “骗子!” 但是他还没说完,话语就被小姑娘打断了。 好嘛,克里斯彻底无语了。 旁边的詹姆斯忍俊不禁,弯着腰笑道,“好了,阿蜜莉雅,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家乡离这里很远,比你的家乡还有远哦!而且你放心,姐夫替他保证,他一定会赔给你一百支铁木箭矢的。” “我相信姐夫,不过.....” 阿蜜莉雅歪着头,碧绿色的眼眸在闪烁,“不过,如果大坏蛋用他狼牙挂坠当保证的话,我就更相信姐夫的话了。” 额... 合着你跑出来堵路,是为了狼牙挂坠啊~ 顿时,克里斯心中就了然了,也开始斟酌着回绝的理由。倒不是他舍不得一串狼牙挂坠,而是这个东西代表着亚特伍德的情谊。 然而他还没有斟酌好言辞,身边的詹姆斯就直接将他腰间的狼牙挂坠给扯了下来,放在了阿蜜莉雅的手中。后者反应更是迅速,一拿到手就一溜烟跑进屋了。两人配合之默契,让人忍不住怀疑他们之间或许早有预谋。 好吧。 对此克里斯只有苦笑一声。 木已成舟了不管狼牙挂坠多么意义非凡,他也无法拉下脸去找一个才九岁的小女孩讨要回来。尤其是詹姆斯已经开始介绍试炼的事情了,让他也没心思顾得上挂坠。 爱因斯克家族的试炼,大体与之前锡恩对克里斯的教导差不多,都是实力更高者以“摧残”的方式让接受试炼者成长。 但不同的是,试炼的危险系数很高。 当年锡恩在教导的时候,会克制着力度,至多只会让克里斯受些无伤大雅的淤青或者破皮小伤口;而在爱因斯克家族的试炼过程中,接受试炼者受伤很常见,,有些不幸者会断掉几根骨头,更甚者会不治身亡。 试炼一共分为五关,过程很简单很粗暴。 每一个关的场地也不同。 前四关分别是由爱因斯克家族人员把守的练武场、矮人把手的沟壑山丘、精灵把守的树林以及来自东部群岛的娜迦族把守的水池。接受试炼者只需要在他们的攻击下,顺利寻找到一块木牌即可。 但这四个人的实力都是半步强者。 而且是在他们各自最熟悉的地形上作战,想通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人有理智,除了本族那位之外其他人都被爱因斯克家族用重金雇佣而来,所以在试炼的过程中会稍有保留,不会让接受试炼的人意外致残或错杀。 但最后一关的把守者,是爱因斯克家族花费大力气捕捉而来的野兽! 一只实力接近强者境界的野兽! 而且,爱因斯克家族为了保证这只野兽身体状态完好以及攻击性,还配备了专人精心喂养与定期挑衅它的脾气。 它所把守的场地是封闭式的,类似于一个椭圆形的小型角斗场,两侧各有一个门。 接受试炼者进入场地后,只需要穿过场地从两外一个门出去即可,但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只失去自由且长期被挑衅的野兽,不会放过发泄怒火的机会。 当然了,爱因斯克家族也不是故意让家族子弟来送死。 这只野兽是被铁链拴住的,被限制了活动范围,给接受试炼者预留了逃出生天的机会,也有专人在场地外看护着,时刻准备着救援。 至于救援来不来得及,那就要看个人的运气了。 用设立这道试炼的人的话来说,如果在有保护措施之下,接受试炼者仍然伤残或死亡的话,那就是命!是火神特别喜欢他,提前将他召去当侍从了。 克里斯听完詹姆斯的讲述后,终于知道爱因斯克家族的栖居地为什么占了爱汀城内城区的一半了。就这样的试炼方式,没有足够的地方也无法实行。 “小克里斯,你没有爱因斯克的姓氏,所以你随时可以退出这道试炼。” 一番口干舌燥介绍完的詹姆斯,还这样叮嘱说,“我们家族设立这道试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磨练家族子弟的斗志,激发让他们在困境之中的潜能;而将试炼的时间设为三十天、能反复挑战的目的,则是磨练他们不轻言放弃的心志。最后这一点,你在我父亲给出的选择中已经体现出来了。所以,你没必要强迫自己一定要通过五道关,以免落了伤残或者丧命。不然,做出让你接受试炼决定的我父亲,会被小姑姑的在天之灵记恨的。”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 克里斯含笑谢过他的好意,但紧着的问话却昭示了他绝不会退出试炼的决心,“对了,詹姆斯,你多少岁接受试炼的?当年用了多少时间通过?” “我啊?” 说道这个,詹姆斯眼神中有一丝感慨,“呵呵,爱因斯克家族自从设置这个试炼以来,有资格接受试炼的人都是二十岁才能挑战。我运气还行,一共用了二十一天。不过也有例外,你母亲不一样。她在十八岁那年,就得到了老头子的许可接受试炼,而且只用了九天就全部通过了。为此,家族的试炼还停滞了四年,因为你母亲在最后那关的时候,还将把守的野兽给杀死了。哈哈,爱因斯克家族有史以来天赋最高的人、唯一被整个南方都赞誉为天之骄子的小姑姑就是如此强悍!唉,只是可惜......” 闻言,克里斯默然。 他知道詹姆斯没有说完的“可惜”是什么。 这也是他这些年修炼一刻都不敢懈怠的动力:努力成为一名强者,不仅是有实力守护家族的传承,也是有实力为自己母亲报仇! 脚步不停,由爱因斯克家族成员把守的第一关练武场,在沉默中映入眼眸。 这里很安静。 没有树木与房屋,只有一块刻着“试炼场”的石头在表明的地点,试炼场也被高高的围墙困着,阻挡住了任何一窥究竟的视线。围墙中间开了一个门,掩着的,没有落锁,也没有侍卫在外值守。 “就送到这里吧,我进去了。” 克里斯停下脚步,眼光从围墙的木门挪到詹姆斯的身上,“谢谢你的引路与忠告,詹姆斯。” 但詹姆斯却没有离去。 反而大步向前推开了木门,拔出绑在背上的两把单边开刃直剑,含笑往屋内一指,“亲爱的小克里斯,你没有注意我带着武器吗?把守第一关的爱因斯克家族成员、你试炼的第一位对手,就是我啊!” 呃~ 那正好! 克里斯也抽出了背上长刀,笑容很灿烂。 他想起了从大荒原进入南方时,一路被詹姆斯各种戏弄的时光了,也觉得方才詹姆斯自作主张将狼牙吊坠送给阿蜜莉雅的行为很不地道了。 虽然说,情谊是记在心里的。 但亚特伍德是他从伊顿领地出来以后,第一个将他称呼为朋友的人啊! “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怎么能不让他欣然提刀而赴呢? 第二十二章、偷师 每天下午准时前去试炼,傍晚时分带着疲惫的身躯回来总结经验与歇息,翌日上午专心磨练技巧,然后斗志昂扬的出发。 半个月里,克里斯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但试炼的进展却不怎么顺利。 他已经通过了詹姆斯、矮人与精灵的考验,但却卡在了娜迦族把守的水池中。 这只来自东部群岛的娜迦族,惯用武器同样是长刀。 高大的身躯与四支手臂的种族特征让它拥有很大的攻击范围;而长长的蛇尾能让它在水池中移动迅速,常常能从极为刁钻的角度一刀劈来,令在水中移动不便的克里斯防不胜防、避无可避。 可以说,娜迦族不管是实力还是地形环境都占尽了优势。 克里斯已经连续五天铩羽而归了,而且身上也有了很多伤痕。 万幸的是,娜迦并没有下死手,而且使用的四把长刀都是特制的,刀刃故意作钝了,这才让克里斯免去了大出血或被断手断脚残疾的结局。 至今为止,他受伤最重的那次是被娜迦的蛇尾狠狠拍在胸口上,骨头没折,但却吐了好几口血。 对此,看不过去的詹姆斯,还曾劝说让他干脆放弃试炼得了。 毕竟他不需要给爱因斯克家族证明什么。 但克里斯谢过他的好意,每天仍然契而不舍的前去接受娜迦族的蹂躏,而且他还打算在这一关里再逗留十天。 哪怕是有机会拿到通关的木牌,他都会假装看不见。 因为他要偷师。 被孤立的伊顿领地,唯有锡恩一人是达到战士巅峰境界的人,这也导致了他接受的教导很片面。而且锡恩是用钉头锤的,而他的武器却是长刀,有些技巧锡恩根本教不了。就如酿葡萄酒与黑麦酒的工匠一样,彼此都知道酿酒的基础原理,但各自专精的技巧与心得却是大相径庭。 如今,他好不容易遇上了一位同样使用长刀的娜迦族,而且还是不会要了他命的半步强者,此时不好好偷学技巧,更待何时!要不是试炼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他必须要预留五天去闯野兽把守的那关,他都想连续几个月都泡在水池里了。 不过,娜迦族却有点不耐烦了。 因为它慢慢发现前来挑战的克里斯,好像根本没有取木牌的打算,而且在攻击的过程中还使用上它前一天的战斗技巧。 这种现学现卖的情况让它觉得很恼火。 爱因斯克家族雇佣它来这里,是为了考验家族后辈的,可没有付教导技巧的佣金! 更令它烦躁的是,它没有合适的理由拒绝这个无耻家伙的试炼。 所以,意难平的它下手开始慢慢变重了。 在第二十一天的时候,他看到了克里斯使出“弹刀地撩”的技巧时,终于忍不住直接用刀背重重的砍在克里斯的肋下。没将骨头打断,但让克里斯连半天举不起手来,而且正常人受到这样的伤,没有十天八天的静养根本无法再动武。 拒绝不了,那就让你没办法来挑战吧! 这是它想出来的办法。 然而,可惜了。 在第二十二天的下午,他又再次看到了那个倔强的年轻人。 “你今日要敢下来,以海神的名义起誓,我将敲断你的手脚!” 就当克里斯准备下水池的时候,它四只手臂都扬起了长刀,用很蹩脚的通用语恶狠狠的恐吓着。 “哦,好的。” 对此,克里斯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声,扑通一声就跳下水池。 这也让娜迦彻底无奈了。 而且它也知道,如果真的将克里斯的四肢都打断了,爱因斯克家族虽然不会见怪或者追责,但绝对会重新雇佣一只娜迦族来替代自己....... 因为它不是没有理智的野兽,所以也不能做出这种类似虐杀的行径。 最重要是的,它开始有点欣赏眼前这个年轻人了。 败而不馁、契而不舍,且是拼着受伤也要磨练技巧,像这样拥有坚韧心志的年轻人不多。不管是哪个种族,都值得被善待。 尤其是它自己也曾年轻过。 当然了,这点欣赏只能让它下手稍微轻一点,但是每天被烦的怒火还是要发泄的。 时间就这样在挨揍的痛苦与偷师的快乐中慢慢流逝,到了接受试炼的第二十五天,浑身是伤克里斯在离去之前,很郑重的给娜迦族行了一礼致谢。 也让娜迦族有些猝不及防,目光有些呆呆的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 但很快,它又发现这个讨厌的家伙走了回来。 “抱歉,我忘了。” 他笑着这么说,将长刀放在边上就跳下水池,径直游过来取象征着通过这里考验的木牌。 红色的木牌就在娜迦的身侧。 但它没有阻止,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克里斯将之取走。 “谢谢你这些天的不吝赐教。” 上了岸的克里斯,捡起长刀之际,再次给娜迦露出了一个微笑,“我明天不会再过来了,再见。” 说完便转身离去。 娜迦默然以对。 一直到克里斯的背影即将消失不见的时候,才大声喊了一句。 “两脚走路的人类,你的刀太长也太笨重了!如果想完全发挥我使刀的技巧,那就换一把!” 它的通用语依旧很拗口。 但却犹如那初夏的阳光般暖人身心。 回到自己小院的克里斯,草草用过晚餐后便开始给家中写书信。 锡恩明天就要踏上回伊顿领地路途了! 他想给爷爷老亨利与父亲卡夫卡报个平安,以及将自己做出的选择告知。 并且第一次对家族事务做出了建议。 这些天有好几次被詹姆斯邀请过院共餐,他也趁机问了阿娜丝塔西夏,关于铁木箭矢在精灵族中受欢迎的程度。在得知重量比钢铁轻、纹理笔直的铁木是精灵族唯一可以用来当作无影箭的箭杆材料后,他便觉得商队物资可以加上铁木箭杆。因为如果有精灵族出面交涉,那些贪婪的矮人族将会以很低的价格把武器卖给伊顿家族。 而不管伊顿家族自用还是转手卖给亚人族部落,都是一笔很划算的交易。 写完家书,他倒头就睡。 这些天他受了不少伤,虽然都不算重伤,但足以令他疲惫不堪。所以他也打算休息三天,稍微恢复伤势后再去挑战试炼的最后一关。 至于只有两天的时间,能不能顺利通过野兽把守的考验嘛~~ 他并不在乎。 就如詹姆斯所说的,他不需要向爱因斯克家族证明什么。 他只需要时刻记住自己要什么,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竭尽全力就好。 哦,对了。 在这段时间里,还有一件小事值得一提。 小姑娘阿蜜莉雅对他的称呼,已经从大坏蛋变成大哥哥了。 理由是当她被她的姐姐拎到了克里斯的小院子里,委屈巴巴要把洛基达然狼牙挂坠还给克里斯的时候,不忍心看着小姑娘流泪的克里斯正式将狼牙挂坠当作了赔偿铁木箭矢的替代物,所以很成功的让小姑娘冰释前嫌,并且收获了她的友谊。 令人很无语的友谊。 每天早晨,当克里斯独自在院子打磨使刀技巧的时候,她总会带着弓箭不请自来,将克里斯当成练习箭术的人形靶子。 对此,克里斯只能感慨一句,洛基达然狼不仅生前凶狠,就连用它们的犬牙换来的友谊都很难消受...... 这样的抱怨,制作狼牙挂坠的亚特伍德·条顿并不知道。 不过即使他知道了,也没办法反驳,因为他如今已经越过了条顿故地,正步行在北方草原之上。 为了寻找半人马。 第二十三章、遗孤 神圣帝国的北方被雪原怪繁衍生息的山脉隔分东西,东侧是极寒之地,而西侧则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 这片草原是半人马族的栖息地。 半人马,形状如其名。 上苍在造就这个种族的时候,取了人族的上身与骏马的躯干拼凑在一起,也让它们同时具备了人族的智力与骏马的强大机动力。 它们是世上最强大的骑兵,没有之一。 聚如丘山、散如风雨;迅如闪电、捷如鹰鹘;来去自如的机动力、超乎想象的速度以及充沛的体力,让它们在空旷的地形作战时几乎没有被击败的可能。 最重要的是,它们的种族优势很逆天。 它们有两个心脏! 哪怕是其中一个被敌人洞穿了,它们照样可以活蹦乱跳。 想将它们一刀毙命,唯有砍掉它们的头颅。 只是对于世上大多数种族来说,想砍下普遍身高超过三米的半人马头颅,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 人族就不容易做到。 在人族与半人马族的战争历史中,人族每将一只半人马杀死,都要付出战死两三个人的代价,甚至是更多。 这也是当年条顿家族摘下王冠的主要原因。 北方漫长的边疆防线,让人族无法依靠建立长城或者连绵堡垒来将半人马族抵御在领地之外,唯有以人命堆砌出来的守护悲歌。战争就像一只永远吃不饱的怪兽,永无休止的吞噬着北方的物资、人口以及粮食,最终让条顿王国不堪重负。 当然了,上苍在赐予的时候也不会忘了增加桎梏。 强悍的半人马族也有缺陷。 拥有四只马蹄、长长的马身的他们,无法攻上城墙攻破城堡。 而且两个心脏的天赋异禀,令它们很难诞生强者。 当它们试图突破桎梏踏入强者境界的时候,神脉会同时在两颗心脏中闭环,需要承受的反噬冲击,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所以即使半人马的族群常年拥有着十余万人口,巅峰时期甚至有三十余万,但可汗的数量不曾超过三只。甚至在历史上,还有过一百多年里一只可汗都没有的尴尬时刻。而唯有一次拥有了三只可汗的时候,还时运不济,正好赶上了人类半神尚存,直接被抹杀了两只、重创一只,将这个种族崛起的希望彻底抹杀。 不过,有没有可汗诞生,都不影响它们的强大。 在草原上逐草而居的它们没有固定的居所,让人族没有彻底将它们灭族的机会;往来如风、不羞遁走的劫掠战术,让人族无法有效遏制它们的入侵。 “马蹄踏上之地,皆是牧场!” 这是半人马的种族誓言,也是它们常常入侵人族领地的缘由——在它们的眼里,人族与它们放牧的羊群无异,区别不过两只脚走路。 这种残暴的价值观,也给它们带来了恶果。 草原上的铁矿十分稀少且产量很小,而人类世界任何一位领主都不愿意与他们互通有无,这让它们日常生活物资十分匮乏,不仅许多战士的武器都是铁木制成的,就连箭镞都不得不采用骨刺制成。 拥有条顿姓氏的亚特伍德,对半人马的习俗以及生活状态并不陌生。 在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和哥哥们都给他讲述过半人马的凶残,连哄他入睡的已经掉了不少牙的老奶妈,都没少用“再不睡觉就被半人马抓走了”来吓唬他。 他身体里也流淌着条顿的血,有着与半人马族不共戴天的仇恨。 然而,他如今踏入草原,却是来找半人马合作的。 理由自然是想复仇。 在他八岁的那年,最后一任条顿公爵也就是他的父亲打算将他送去帝都,名为充当皇帝的侍从实则是充当人质。 但他才刚刚踏入中土平原,他的父亲与条顿家族就被覆灭了。 护送他的老家臣为了保住条顿的血脉,当机立断遣散了所有同行的护卫,自己带着亚特伍德折道转去了伽迪南拉斯城藏身。 米尔斯皇室与背叛条顿的休斯家族,都曾经明察暗访过亚特伍德的下落。 只是作为南北枢纽的集散地、汇聚了无数身份不明人们的伽迪南拉斯城,藏匿两个人实在是太容易了。 而且在那时候,很多忠于条顿的家族举起反抗的旌旗,米尔斯皇室与休斯家族为了瓦解这些家族的斗志、更快的平定叛乱,便故意声称亚特伍德已经被他们杀死。还寻了一个年龄与身高都与亚特伍德差不多的男孩,砸烂他的脸、砍下他的头颅挂在城堡之外。 所以,他们也无法再明目张胆的发布通缉,让各地领主搜寻亚特伍德了。 隐姓埋名在伽迪南拉斯城长大的亚特伍德,有着异常艰辛的少年时光。 因为唯一陪伴他的老家臣,很快就死在了病疫中。 那年,他十二岁。 无人可依靠令他备受欺凌,伽迪南拉斯城的高昂消费让他温饱难继,而且十个银币的城门税让他连出城找些野果子果腹都是奢望。 因为在城内他还能靠着帮人跑腿、临时帮佣打杂或者是小偷小摸等伎俩活下去。 但是他要出了城门,结局只会是被强盗或者佣兵掳走当成小奴隶卖了。 时刻记得条顿姓氏的他,宁死都不会当奴隶。 同理,他宁可饿死也不会当乞丐。 几乎没有吃过饱饭的他,在伽迪南拉斯城混迹了两年后,终于迎来了转折点。 那是一个异常寒冷的夜晚,无处躲避寒风暴雪的他,跑到了城南一个小铁匠铺的墙根下栖身,冀望着炼铁火炉残余的温暖来驱赶寒冷。 这个铁匠铺的主人,是老查理。 当他第二天打开铺门的时候,发现了几乎冻僵的亚特伍德。 心生怜悯的他,将亚特伍德扛入铁铺内,用热水与火炉的温度将亚特伍德的生命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 “吃吧,这是给你的。” 当看到亚特伍德醒过来的时候,老查理扔过来了两个黑面包,但被亚特伍德拒绝了。 “谢谢,但我不是乞丐。” 他是这样拒绝的,神情与语气都没有任何犹豫。 这让老查理当即愕然,然后就看着眼前这个衣不蔽体、骨瘦伶仃的少年郎露出了微笑,“不是白给你的,赶紧吃完了过来干活!” 就这样,亚特伍德成为了铁匠铺的打杂。 没有工钱,但有了合体的衣服,每天都能吃饱、都能依偎在火炉旁边睡觉。 甚至当铁铺生意好让老查理的心情也美丽的时候,还会将他带去赫拉的小酒馆里,给他买一杯黑麦酒。 脾气直率、心地善良的赫拉大婶,对亚特伍德也很照顾。 在知道亚特伍德无依无靠但经常在夜晚偷偷练武之后,她每天晚上都会故意延迟两个小时才关上马厩的门。让亚特伍德有机会跑来旁观她教导儿子习武,并且让亚特伍德与她儿子对练、相互磨练技巧。 嗯,她儿子的名字叫做里塔·铜须石锤。 像这种什么须、什么锤或者什么斧的奇特姓氏,不问便知是源于矮人族。 亚特伍德十八岁的时候,就不再继续在铁匠铺里打杂了。 “我是最后的条顿,我不能一辈子当铁匠。” 他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我已经是一个男人了,我想去外面闯荡。” 他这样对老查理说。 膝下只有小杰克一个侄子的老查理,没有挽留。 只是将早就锻造好的一长一短两把剑送给了亚特伍德,并且叮嘱他说如果在外面过得不好的话,随时都可以回来。 走出了伽迪南拉斯城的亚特伍德,一开始当了佣兵。 依靠着从洛基达然山脉小山城穿越大荒原前往矮人国度的商队而活。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与他年龄相仿的佣兵要么死了,要么厌倦离去了,所以他就成为了一位经验丰富、运气与信誉都很好的佣兵。 然后,他就被商队招揽,成为了更能容易保住性命的商队护卫。 偶尔他也会回来伽迪南拉斯城,将赚来的金币交给老查理或者赫拉大婶保存——这两个人都不愿意接受感恩的报答,他只好用上了“代为保存”的理由。 一晃许多年过去,他已经三十五岁了。 但一直没有找个妻子,或者在伽迪南拉斯城购置一个房子,不管老查理与赫拉大婶如何劝说。 因为他一直记得自己是条顿! 最后的条顿! 身负血海深仇的条顿! 在成为强者之前、在拥有复仇的实力之前,他顾不上其他事情。 只是造化弄人。 早就隐隐摸到强者门槛的他,却是不知道为何,始终无法到达半步强者的临界点。 在条顿家族的历史中,所有摸到强者门槛且年龄到了三十五岁的人,要么已经死在了突破桎梏上,要么已经成为了强者。 对此,他很迷茫,但无人可寻求解惑。 他只是一只无处可依的孤魂野鬼,连银月与红月都不愿意在他举杯邀请时对影成三人。 再后来,他遇上了克里斯,在听到那句“这里是南方,北方的灵魂回家会迷路”的时候,他才放下了心中的焦灼。 是啊,家乡是什么模样,离家太远的他已经快忘记了。 城堡或许还依然坚固,周边的矮墙或许还是爬满了荨麻,野外或许还是连绵的麦苗青青......但领地里悬挂的旗帜,已经不是象征着条顿家族的一只雪原怪头颅了。 他想回家了。 因为最后一任条顿公爵,他父亲的容貌他依然记得,和他长得一样的狭长型的脸,高眼眶,鼻子窄而长。 他是该回家了。 因为神圣帝国每一个角落里,都在私语着人类半神即将陨落的猜测。 如果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 成为了强者,他可以用条顿的姓氏复仇。 但如果无法成为强者,那他就退而求其次,甘愿背负上千古骂名用半人马来复仇。 所以他踏上了北方的路。 进入条顿故地之后,他没有去看一眼条顿家族世代居住过的城堡,没有通知那些曾经起兵反抗的条顿封臣,只是偷偷越过了狮鹫军团巡视的防线,径直往草原深处而去。 走了五天,他迷失了方向。 过了十天,他遇上了狼群,用累死了马匹让有所获的狼群放弃了追逐,代价是干粮与水囊也同时失去了。 又过了八天,他身上唯有两柄很普通的、矮人锻造的长短剑。 北方草原的夏天,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都炎热,而且蚊虫极多,但水源与猎物却是十分难找。 他身上有了很多小疙瘩,那是蚊子的亲切拜访。 他的鞋子已经破损了许多,相信再过几天就可以扔掉了。 饥饿带走了他的力气,而干渴摧残了他想爬起来继续上路的意志。 我就要死了吗? 条顿家族的血脉就此断绝了吗? 他现在躺在一个已经干枯小水洼上,一动也不动。火辣辣的太阳落在他的身上,已经烤不出一滴汗水。 哒... 哒...哒...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轻快的马蹄声有远至近。 那是两只巡逻的半人马。 一只很年轻,一只已经鬓角斑白,但依然十分强壮。 半人马永远是两只一起行动的,近三米的马躯需要另外一只伙伴在受伤的时候包扎,在洗澡的时候梳理毛发,然后抹上一层防蚊虫的草药汁等等。 分为小部落追逐水草迁徙、居无定所的半人马,是不需要巡逻战士的。 而这里有半人马在巡逻,意味着可汗的金帐就在附近。 至于它们为何过来了~~ 那是亚特伍德在倒下之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长剑竖着插在地上,并且从身上撕下一块长布条绑在剑柄处。 “带我去见你们的可汗。” 当半人马高大身躯的阴影笼罩在亚特伍德身上,已经昏昏沉沉的他,努力从干裂的嘴唇里发出了嘶哑的声音。 “哈哈哈,两只脚走路的羊,你是在做梦吗?” 刚拿起长矛正想刺下的年轻的半人马,闻言手中动作一顿,忍不住发出讥讽,“我们伟大的可汗,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带我去见你们的可汗!” 亚特伍德又重复了一遍,语气中没有让人质疑的余地,“你们的可汗,会感谢你们今天所做的一切!” 呃? 年长的那只半人马迟疑了一下,挥手制止了另一只的动作,“人类,说出你的理由!” “你们....你们不配知道!” 亚特伍德挣扎着说完,然后就昏死了过去。 第二十四章、弑父者 亚特伍德话语中毫不隐饰的鄙夷,彻底激怒了年轻的半人马。 它能被选为可汗金帐的卫士,不仅是源于它拥有不俗的实力,更因为它对可汗的忠诚。 而如今整个半人马族里唯有一只可汗,尊贵非凡! 就连各个部落的首领想见一面,都要提前好几天在金帐外恭候被召唤。 如今一个渺小的人类、一只两只脚走路的羊,竟敢呵斥它!竟然大言不惭的要见可汗? 狂妄! 更该死! “该死的人类!” 年轻的半人马举起了长长的长矛,毫不留情的刺下。 他已经想好了,等下将这个可恶人类的头颅带回去做成当酒杯! 铛! 年老的半人马挑开了他的长矛。 “带他回去。” “可是,叔叔,他只是一只两脚羊,而且还是疯子......” “我说了,带他回去!现在!” 年老的半人马声音里充满了坚决,“记住你自己的职责。你是伟大可汗的巡逻护卫,而不是替可汗做出决策的人!” “好吧,我知道了。” 年轻的半人马撇了撇嘴。 带着满脸的不情愿,俯下身躯给亚特伍德喂了些水,然后用长矛顺着衣领穿过去,将亚特伍德举了着带回可汗金帐。在战争时期,半人马常常用长矛挑着人类尸体的做法来激怒敌人与夸耀战功。 它如今也这么做,算是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吧。 年长的半人马对此不作理会,它此刻的眼神中隐约闪烁着几缕期待。 活了不少年的它,知道从来没有人类孤身踏上草原,因为双方在持久的战争中积累了不死不休的血仇。 所以,它陡然觉得将亚特伍德带回去,或许是一个得到可汗赏识的机会。 也不需要担心惹来可汗的怒火。 它可以声称这个人是俘虏,带回来是为了审问人类世界情报的嘛! 就算问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情报来,英明神武的可汗,又怎么会责备兢兢业业、十分尽责巡视的它们呢? 阳光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中放牧着白云,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半人马姑娘那动听的歌声在草原上回荡,成群的牛羊像天上的片片白云飘落到大地,和点缀在草原远处白蘑菇般的帐篷交相辉映。 可汗的巨大金帐坐落在一个小山包上。 此处距离神圣帝国狮鹫军团的驻扎地,只不过区区两百余里。 仅是从这点就能看出,自从北方不再属于条顿家族统领了以后,人族与半人马的战争中是人族处于劣势。 因为如果条顿公爵仍在,而半人马可汗竟如此嚣张挑衅的话,条顿公爵就算拼着家族成员全部战死也要将可汗给围杀了! 唉..... 可惜,亦可恨。 被颠簸醒来的条顿,看到这里的山包仍有些许铁树在生长的时候,心里也不由为北方哀叹了起来。人类世界的东北方,唯有雪原怪繁衍生息的山脉中才生长着铁树。既然这里有零星的铁树生长,就说明了覆灭他家族的狮鹫军团与休斯伯爵,并没有肩负起守护北方的责任。 我是最后的条顿,我即将给条顿的姓氏带来骂名。 当笔直的铁树在他眼中慢慢变得清晰的时候,他在心中默默念了一句,也慢慢释怀了前来找半人马寻求合作的负罪感。 .......................... 朱利尔斯·撒克逊,是如今半人马族唯一可汗的名字。 它的父亲就是当年幸运逃过人类半神的追杀、死在十年前的那只可汗。 所以,它很清楚自己即将迎来什么样的时代。 不出意外的话,它的名字将成为人类世界的梦魇,它的事迹将永远在半人马种族里传唱,它将是半人马族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可汗! 没有之一! 人类半神即将陨落了,条顿家族也已经覆灭了,人类世界还有谁能阻止它带领种族将北方变成牧场、饮马中土! 可期可待的未来,它觉得自己能做到。 因为它还没有走过四十个春秋,有很多时间来谱写自己的辉煌。 有两颗心脏的半人马,从来没有诞生过四十岁以下的可汗,唯有它空前绝后。 对此,所有的半人马都对它奉若神明,都认为它是引领半人马种族走向辉煌的天选之子,也都愿意在它一声令下便毫不犹豫的去死。 它的威信在种族里已无可复加。 所以它的野望也必须膨胀到无可复加。 这是没办法的事。 当一个人身上被所有人寄托了希望以后,这个人就失去了后退的理由。 而且,唯有它自己才知道,之所以自己能如此年轻就成为了可汗,是因为它父亲的馈赠。 它挖出并吃掉了它父亲的两颗金色心脏。 是的,它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 十年前,它那位被人类半神重创的父亲,已经奄奄一息,所有人都知道将要给可汗举办葬礼了。 它的父亲也心知肚明。 所以,它父亲唤来了族人,亲自为自己挑选了墓地,看着亲卫将殉葬的奴隶与牛马杀死、用鲜血灌满了葬坑,然后在所有人目睹下躺了进去。 朱利尔斯也跟着跳进了葬坑。 因为它父亲让所有人都离得远了一些,声称要对自己儿子作最后的忠告。 但它想不到的是,它才刚跳进去葬坑,它的父亲就抓住了它后颈的鬃毛,盯着它的眼睛,将一把匕首塞入了它的手中。 “挖出我的两颗心脏,并吃下去!” 它父亲满脸决绝,语气中没有商量的余地。 而它满脸惊恐、手蹄无措。 “挖出我的两颗心脏,并吃下去!” 它父亲再次强调了一遍,死死拽住了它后颈的鬃毛,“人类半神十年之内必然陨落!而你太年轻了,十年之内无法成为可汗!但十年之后,我们种族不能没有可汗!所以,你必须杀了我,吃下我的两颗心脏,为了成为早日成为可汗!” 那一刻,朱利尔斯泪流满面,哭得像一只没有断奶的半人马。 但它最终还是在它父亲饱含鼓励与欣慰的眼神中,握紧了匕首刺了出去,大口大口的啃食了两颗金色的心脏。 我父亲的生命在我身体里延续,我父亲的心脏在我身体里跳动。 所以,为了我父亲的荣光,在我有生之年,一定会将人类国度的北方变成种族的牧场、并且饮马中土! 这是朱利尔斯·撒克逊成为可汗后,给自己立下的誓言。 第二十五章、可汗 当老少两只巡逻的半人马将亚特伍德带回来时,不出意外引发了轰动。 许多围着金帐而栖居的半人马族众,不管男女老少,都不约而同的停止了手中的活计,带着满脸的讶然与新奇在交头接耳。 无他,被挑在长矛上的亚特伍德还活着。 仅是这点就足以令它们不可思议了。 小骚动很快就引起了金帐侍卫长的注意,正拨开族人慢慢走过来。 它是朱利尔斯最小的弟弟以及最信任的半人马,就连金帐外的守卫职责都让它全权负责了。 年长的半人马巡逻兵连忙迈开蹄子小跑过去,恭敬的垂下脑袋,“强大的侍卫长,我们在巡视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人类,他一直声称着要见可汗。我们觉得他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人类世界的信息,所以就自作主张带了回来。” “嗯,你们做得很好。” 侍卫长点了点头,脚步不停,径直来到亚特伍德跟前,此时他已经年轻的半人马巡逻兵扔在地上了,“人类,说出你踏入草原的目的。” 它的声音不急不缓,饱含着对人族予取予求的高傲与鄙夷。 高大的身躯在阳光下拉出了长长的影子,犹如黑暗的牢笼将亚特伍德禁锢在其中。 “你不是可汗。” 亚特伍德努力站了起来,走出它的影子,略昂头与它对视着,“带我去见你们的可汗,你们的可汗会感谢你的睿智。” “嗯?” 意料之外的回答,让侍卫长歪了歪脑袋,露出一缕戏谑,“给我一个理由。我的哥哥,伟大的可汗为什么要见你?” “我是条顿,唯一的条顿。” “哈哈哈...” 侍卫长昂头大笑了起来,冲着围观的同族大喊着,声音里充满的恶意的谑戏,“你们听到了吗?这只两脚羊说他是条顿!哦,他是条顿!” “哈哈哈~~” “喔哦,他是条顿~~” “为死而复生的条顿献上敬意!哈哈~~” 所有在场的半人马都在哄然大笑,尽情戏谑着。 好一会儿,侍卫长才抬手制止了哄闹声,它脸上的笑容犹如春日里的暖阳般和煦,慢悠悠的再问了一次,“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人类,说出你的理由。” “我是条顿。” 亚特伍德从来都不是多话的人。 “该死的!” 方才还在喜笑颜开的侍卫长突然发出了咆哮,猛然发力窜过来,一只手提起了亚特伍德,一只手抓住了亚特伍德的脖子,“弱小的人类!你成功的激怒了我!如果你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现在就拧下你的脑袋,用你的头盖骨制成酒器!” 被举起来的亚特伍德没有再说话。 只是用很淡然的眼神与它对视着,脸上没有一丝畏惧。 很长时间的对视。 一个眼神凶狠,一个眼神平淡,让围观的半人马觉得气氛很压抑。 “很好,我相信你是条顿了。” 打破沉寂的是侍卫长,它再次露出了笑容,“你这张丑脸和硬骨头的确很条顿,和部落那些老头子们口中的条顿一样。”它动作很温和的将亚特伍德放下,细心的帮忙整理了皱巴巴的衣领,转身往金帐而去时还不忘将酒囊送出去,“你先等着。” 亚特伍德没等多久。 才捧着很大的酒囊怼了几口,侍卫长就带他来到了金帐外。 “进去吧。” 它大咧咧的说,毫不在意眼前的人类是否抱着刺杀可汗之心。 又或者说,它们的可汗朱利尔斯有着足够的自信。 金帐很巨大,但却有些拥挤,因为许多雌性半人马也在里面。 这是各个部落精心挑选的美女,为了能承接可汗的雨露和继承强者的血脉,繁衍出更加强大的后代。数量之多,让刚走进来的亚特伍德都觉得,这只可汗确实当得起“空前绝后”的赞誉,至少在繁衍后代的积极性这方面而言。 半人马的繁衍行为,从来都不会避讳外人的眼光。 它们经常在众目睽睽之下之下进行,前提是雌性半人马也愿意的话。当然,对于半人马可汗来说,雌性半人马不愿意也得愿意。 此刻朱利尔斯就跨在一只娇小的雌半人马之上,完全不理会走进来的亚特伍德。 亚特伍德也同样不理会它。 在他的固执认知里,半人马就是邪恶的生物,不应该用智慧种族的礼仪与道德标准来定义,所以也不觉得奇怪。甚至是如果有人声称半人马喜欢吃同族的排泄物,他都不觉得惊讶而且很情愿的相信。 他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所以在看到帐内一个张巨大的案几上,摆放烤羔羊与奶酪以及美酒时,他就直接过去坐下大快朵颐。 行举之随意,犹如他才是金帐的主人。 更令人奇怪的是,目睹这一切的朱利尔斯竟然也没有喝止,没有以怒火惩罚胆敢挑衅可汗权威的两脚羊。 不知过了多久。 嗝~~ 专注填饱肚子的亚特伍德很惬意的打了个饱嗝。 眼角的余光也恰好瞧见了,不知何时完事的可汗朱利尔斯就站在身边,正饶有兴趣的俯瞰着他。 它十分强壮。 身高近四米,比其他的半人马整整大了一圈。 从脖颈沿着脊椎生长的金色鬃毛,在帐篷内都犹如盛夏阳光一样耀眼。 “你是条顿?” 它的声音同样很浑厚,震得杯子里的酒水都荡漾起了涟漪;它也很聪明,紧接着的话语一针见血,“所以,你来见我,是将自己当作北方的钥匙献给我?” “对,也不对。” 亚特伍德抬了抬手,做出了邀请就坐的手势,“让它们都出去吧。如果你想当一位伟大的可汗,就应该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让第三者知道的。” “哈哈,我敢以我父亲的名义发誓,你是有史以来最有趣的条顿!” 朱利尔斯看着眼前的人类大笑,然后挥手将众多雌性半人马撵出去,“条顿,你在教一位可汗做事。所以,如果你的话语没有让我有好心情的话,那么我保证会让你觉得连死都是一种奢望。” 亚特伍德不理会他的威胁,呆呆的摇晃着酒杯好一会儿,才说道,“人类半神要死了,你们也要南下了,而我能给你们全歼狮鹫军团的机会,让你的名字永远在种族中传唱。” 第二十六章、以我之名 神圣帝国的狮鹫军团,前身是米尔斯皇室的骑士团,见证了乌瑟尔从强者晋升为半神,也全程参与了米尔斯家族一统中土、建立神圣帝国的历程。 厥功至伟的他们在帝国建立后,被当成米尔斯皇室当作帝国的柱石,不管待遇还是装备都择选最优,建制规模也扩张到四万人。 不可避免,他们也戍守着帝国的安危。 金色旗帜的狮鹫军团有万人,一直戍守在帝都;银边旗帜的狮鹫军团有两万人,驻守在伽迪南拉斯城防御蛇人;剩下在旗帜上没有装饰的万人,则是遵守当年对条顿公爵许下的诺言驻守在北方。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狮鹫军团也迎来了腐朽。 以一名骑士携带十位扈从方式扩建的军团,在战事鲜少的年代,慢慢出现了吃空饷与克扣扈从钱财的事情。 如戍守在帝都、在皇帝眼皮底下的金色狮鹫军团,如今人数实际上只有万余人。 在伽迪南拉斯城的银色军团是最惨的。 虽然仍号称有着两万人的建制,但实际上却只有五千人在役。 那是因为帝国将条顿家族连根拔起之后,为了镇压条顿封臣的反抗,不得不从伽迪南拉斯城调遣了八千余人转去北方镇压。 二十多年过后的今日,驻守在北方的狮鹫军团,仍保持着一万五千人的建制。 也是帝国遏制半人马南下的屏障。 而如今亚特伍德声称,他可以为半人马创造全歼北方狮鹫军团的机会,这对可汗朱利尔斯而言,是一个不亚于人类半神即将陨落的好消息。 惊喜之大,以至于它一时间都觉得自己是听错了。 “全歼狮鹫军团?” 朱利尔斯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控制着心中的喜悦,再次确认了一次,“条顿,你确定说的是全歼,而不是击溃?!” “你没听错。” 亚特伍德点了点头,“你刚才也说了,我是打开北方的钥匙,我有这个能力。” “很好。” 得到肯定答复的可汗,终于露出了统御一个族群应有的首领风范,“说出你的条件吧,条顿。” “很简单,我需要你的信任。” 略微沉默后,亚特伍德才说道,“当全歼狮鹫军团的时机出现之时,你需要带着你的族人发起进攻,而不是在怀疑我在引诱你们踏入陷阱。” 听完,朱利尔斯也沉默了。 信任这种东西,是条顿与半人马之间不可能拥有的。 毕竟彼此之间唯一的共同点,是站在对方的尸骨上尽情欢呼。 “你的要求让我很为难,条顿。” 好久的沉默后,半人马可汗才继续声音幽幽,“虽然你孤身来到草原之上,已经让我感受到了你的诚意,但是不足以让我用种族的兴衰作为代价信任你。除非.....” 说到这里,朱利尔斯停顿了下来,看着眼前人类的眼睛。 后者没有发问,只是静静的等待着下文。 “除非,你愿意成为条顿公爵,效忠于我们种族的公爵......” 朱利尔斯刚说出要求,但还没有说完就被亚特伍德打断了,“绝无可能!” “听我说完,条顿。” 很罕见的,朱利尔斯没有显露出半人马种族的暴虐性格,反而用很温和的语气安抚着,“我与以往的可汗不一样,我知道我们种族的根基在草原,也知道我们种族的数量无法统治北方。所以,我可以像米尔斯皇室一样让你成为公爵,让条顿家族再次成为北方的主人。而你的付出,只需要保证北方所有领主为我们种族献上忠诚,定期奉上贡金与物资即可。” 但它的温和姿态,无法改变亚特伍德的心意。 “条顿不会再对任何人效忠!哪怕冰雪女神这个臭婊子降临世间,也不能让条顿屈服下跪!而且,朱利尔斯,北方没有了狮鹫军团不只对条顿有利,对你们而言更有利!” 他是这么说的,很不客气的直呼着可汗的名字。 然而,被冒犯的朱利尔斯反而露出了笑容。 因为它是刚刚是在试探。 几百年来条顿都与半人马族势不两立,若是亚特伍德真的答应了,那它就该怀疑这份突如其来的惊喜的可信度了。 而且它知道亚特伍德说得很对。 狮鹫军团不仅是半人马进入北方的阻碍,也同样是条顿姓氏重归北方的阻碍。 双方有了共同的敌人,也就是有了相互信任的基础。 所以,它略过了这个话题,追问起了细节,“条顿,你将如何为我们创造全歼狮鹫军团的机会?” “那是我的事,不劳你操心。” 被激怒的亚特伍德,语气依旧很不善,“雪原怪的旗帜在北方消失了二十多年,但还有很多北方人记得条顿的姓氏,并且愿意献出忠诚与生命!还有,人类半神一时半会还死不了,我有很多时间来做到这点。” “嗯.....” 朱利尔斯略微思考了下,不由点了点头,“我承认你说得很对。不过,条顿,全歼了狮鹫军团之后呢?” “北方,是北方人的家园。” 不做犹豫,亚特伍德当即就脱口而出,“我们北方不愿意成为神圣帝国的一部分,也同样不会容许半人马随意闯进来。” “哈哈哈~~” 这个答案让朱利尔斯畅怀大笑,也彻底相信了眼前这个人类的诚意。 因为亚特伍德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他来草原的目的,只是想和半人马合力将狮鹫军团歼灭、将神圣帝国在北方的统治根基抹去。至于北方不再属于帝国之后,是重新变成条顿王国还是成为半人马的牧场,那就看双方孰强孰弱了! 这种结局看似半人马被利用,在为条顿作嫁衣一样。 但其实不然。 因为不管有没有条顿,半人马都会在半神陨落后剑指北方,也同样先摧毁狮鹫军团才能对北方长驱直入。 朱利尔斯虽然有信心能将狮鹫军团击败,但无法全歼或者将他们彻底击溃。 狮鹫军团接手北方防务之后,依旧沿袭着条顿公爵利用地形修建堡垒、山堡以及烽燧的布防战术来构筑北方的防线。 受限于马躯的半人马是无法攻坚的。 自然,它们也无法拔除这些山堡,将藏在里面的人族士兵杀死。 或是说,半人马不必以己之短攻他人之长,可以绕过这些据点,以强大的机动力长驱入北方腹心之地。 但这种做法只能烧杀掳掠,却不能将北方变成牧场。 一来,这些堡垒内存储着大量的粮食,让人族士兵无需依靠补给线也能坚守很久的时间,想让他们陷入粮尽被迫出来野战是不可能的。 另一,则是半人马深入北方了,会让狮鹫军团与北方各个领主有充裕的时间备战,比如联合在一起将它们的后路截断,用优势兵力一步步将它们逼入狭隘的地形中。 连箭镞都不得不采用骨刺的半人马,根本没有铠甲。 一旦失去了尽情驰骋的开阔地形,它们在面对人族强弓劲弩的时候将会迎来死伤惨重。 再者,整个半人马种族不过十余万族人,扣除老弱妇孺以及必须留在草原上照顾牲口的族人之后,它们至多能抽调四万族人出征而已。一旦被人族围困住,死伤十之二三,哪怕是战事胜利了,它们也没有余力染指北方了。 这也是朱利尔斯将金帐设立在此,仅距狮鹫军团驻扎地两百里的原因之一。 它是为了减少日后入侵北方的难度,故意以自身作诱饵,让狮鹫军团觉得有偷袭的机会放弃地利出来,然后再让他们有来无回。 只不过,可惜了。 被挑衅的狮鹫军团面对斩杀可汗的泼天大功,都没有胆子出来搏一搏。 所以,朱利尔斯很希望北方再迎来条顿家族的回归。 因为条顿回归,北方将会迎来分裂! 原先隶属条顿的封臣,将不会再愿意与休斯伯爵以及狮鹫军团并肩作战;而狮鹫军团与休斯伯爵也不得不分出兵力,前去剿灭动摇他们统治根基的条顿。 此消彼长。 对于半人马而言,算是极大的利好了。 至于狮鹫军团被歼灭之后,北方会站在条顿的旗帜下抗击半人马的入侵嘛~~ 朱利尔斯并不在意。 无他,条顿不回归,北方的大小领主同样会聚集在米尔斯皇室的旗帜下奋起反抗。只是旗帜不同而已,对半人马而言没有任何区别。 而且,这位年轻的可汗不乏计略。 它知道击败米尔斯皇室的旗帜,并不能北方变成半人马的牧场;但若是击败了条顿的旗帜,那么北方人将会臣服在马蹄之下。 因为条顿,是北方人抗击半人马的精神信仰! 它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可汗,也想当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可汗。 所以亚特伍德犹如宣战般的回答,令它欣然鼓舞、斗志昂扬,也期待着迎战条顿旗帜哪一天的到来。 它要用击败条顿旗帜的丰功伟绩,来为自己加冕! “我可以付出我的信任,条顿。” 朱利尔斯站了起来,举起酒杯,“但我不能因为你的姓氏就付出信任,也需要一个理由来说服族人相信你。这样吧,你以我朱利尔斯·撒克逊、半人马族唯一可汗的名义,去一趟阿尔卑斯山脉吧。如果你能让北方血岩的亚人族和我的种族达成和解、立下互不侵犯的契约,我与我的族人就会相信你有践行诺言的能力。” 第二十七章、雏鸟展翅1 克里斯没有通过试炼。 不止是因为他给最后一关只预留了两天时间。 更因为在他进入斗兽场、看到那只被养得膘肥体壮的凶兽后,就知道了自己过不了这关。 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原上,他已经和太多凶兽打过交道了,也不止一次被凶兽撵得落荒而逃了! 丰富的经验,让他连试一试的心情都没有就直接放弃了。 他母亲是希望他不管面对什么困难的时候,都不要匮乏勇气,但不是要求他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还要作死。 鲁莽与勇敢的区别,他自己分得清。 而且,静养三天的时间并不长,无法养好娜迦族在他身上留下的伤。 他不需要给爱因斯克家族证明什么,所以也没必要逞强,以免给身体留下隐患。 对此,詹姆斯当然不会放过揶揄他的机会。 但他的外公拉斐尔大主教知道了以后,则是夸赞了一句,“在这个年纪就能正视自己的不足、遏制住年少轻狂的虚荣心,实属难得。” 赢得夸奖的克里斯,在晨练中也多了一名对手。 一直跟在拉斐尔身边的、抱着一把平凡无奇长刀的刻板中年人。 对这位中年人,克里斯只知道他没有爱因斯克的姓氏,却让除了拉斐尔之外的所有爱因斯克都要以礼相待的人。 就连詹姆斯的父亲、代为执掌爱因斯克家族权力的朗格都不例外。 拉斐尔没说这个中年人的名字。 只是在一天的清晨时,突然带着中年人走进小院对克里斯说,“亲爱的小克里斯,以后每天早上,他会教你如何战斗。” 这位中年人也没有自我介绍过。 只是每天清晨如期到来,在克里斯的小院子呆一个小时。 他从来不讲究什么客套,进来就连刀带鞘直接砍向克里斯,不断的把年轻人打趴下,然后再施施然的离开。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天。 而这个中年人就对克里斯说过三次话。 第一次是这样的:“使出你的全力,把我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比如,假想是我带人伏击了你的母亲艾薇儿。” 这让克里斯隐约猜到了他的实力:强者。 第二次的话语更短,“别光顾着挨揍,看清楚我是怎么如何发力的。” 第三次的话则是作别,“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你大致摸到门槛了,自己摸索出适合自己的道路吧。” 然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有了交集。 但这短短十天的时间,却让克里斯觉得受益匪浅。 因为锡恩的教导是让他学会如何保住性命,半步强者的娜迦族,则是让他偷学不少使刀的技巧,而这个面无表情的中年人,让他知道如何化繁为简、将战斗的技巧做到收放自如。 当他的教导结束,也意味着克里斯该离开爱汀城了。 是啊,克里斯该离开了。 他已经代表伊顿家族做出了选择,而爱因斯克也基于血缘的牵绊给予很多帮助,以后的路他就该自己去闯了。 而且,他也想着去完成母亲艾薇儿留下的考验。 不辜负母亲的希望、终有一日以强者的身份回归伊顿领地守护家族,这才是他此生奋斗的目标。 收拾了行囊,给外公拉斐尔以及所有人认识的人告别后,他便踏上前往矮人国度的路程。 就如他前来南方一样,仍是詹姆斯尽地主之谊送他出城。 出城之际,詹姆斯转交了来自朗格公爵的一封信,告诉他把这个交给矮人国度边关的守备长官,就有人带他去找吞金兽了。还赠送了一个小钱袋,里面装着两颗红宝石以及十几枚金币。说是大主教拉斐尔特地叮嘱的,为了让克里斯无需为路上的花销烦恼。 但克里斯只接受了书信。 因为一颗红宝石价值五百个金币,而伊顿家族的商队翻山越岭将货物送到洛基达然山脉,一趟至多也就赚取三百个金币的样子。 他外公出手实在太慷慨了,让他觉得受之有愧。 而且他今日就要离开长辈羽翼庇护去寻找自己属于自己的天空了,如果连凭借手中的长刀获取食物都做不到,还作什么追逐强者之路的春秋大梦! “谢谢你,詹姆斯。” 他隔着衣服拍了拍仅有两枚金币与十余个银币的钱袋,“我自己有钱,请为我给外公转达谢意。” “好,你走吧。” 对此,詹姆斯没有坚持,只是给了他一个拥抱,“别忘了我父亲的话。” 他是指朗格公爵声称,爱因斯克家族会一直给克里斯预留加入护教骑士团资格的事。 “再见,亲爱的表兄。” 克里斯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跨上马匹头也不回的离去。 骏马驰骋了好一会,一直等背后的爱汀城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他才轻拉马缰绳放慢马速缓缓而行。 方才出城的时候,他还问了詹姆斯一嘴,如果两人不留余力搏杀的话,詹姆斯需要多久能将他击杀。 而詹姆斯的答案让他觉得自己很弱小。 “虽然你也差不多摸到战士巅峰的门槛了,但对我来说仍是不堪一击。亲爱的小克里斯,如果我不留余力,三分钟之内你就倒在血泊中了,甚至时间更短。” 无需三分钟...... 虽然詹姆斯比自己大十岁,但克里斯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这意味着他想成为强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他没有多少时间了。 半神陨落,纷争再起。 他默默念叨着世人皆知的预言,也在思考着如何尽快提升自己实力的办法。 准确的来说,是选择去哪里历练。 因为最快提升实力的办法是让自己一直处于危险中,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用死亡的威胁来刺激神脉快速生长。 要不,等完成阿妈的考验后我就回去北方,选择死亡之森作为磨练自身的地点吧? 以家族与北方血岩亚人族那么多年贸易往来积累的情谊,他们应该会允许我借道穿过领地吧? 哦,不对。 阿妈预留考验中的冰骨蜥,好像只栖息在死亡之森中。 我要完成考验就必须先回去一趟...... 策马缓缓之际,克里斯的心绪也随着马背在起伏。 但很快,他就暂且放下思绪,因为他看到前方道路侧有一人在驻马而立。 是一直跟在拉斐尔身边的中年人。 他依然寡言少语,看到克里斯的时候就狠狠夹了夹马腹,让胯下良驹窜了出去。 “跟我走。” 没说去哪里,也不提去作什么。 愣了一下的克里斯,急忙催马追上,“请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复仇。” 顿时,克里斯不说话了,并开始觉得马速太慢了。 因为在爱汀城的时候,他就私下问过詹姆斯关于他母亲被伏击的信息。 詹姆斯并没有对他隐瞒,将所有知道的事情都说了。 艾薇儿被伏击之时拉斐尔已经是家主了,执掌半个南方的他,当然不会放过胆敢伏击自己女儿、挑衅爱因斯克家族权威的人。 在不懈努力之下,爱因斯克家族用了八年时间,终于查到了伏击艾薇儿的那名强者来自另一位火神枢密大主教家族——因为艾薇儿天资惊人,如果让她有时间成为强者,将会改变南方两个家族势均力敌的局面,所以那个家族选择了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 面对这样的结果,拉斐尔并不意外。 早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他就隐隐有所猜测了。 但他却不能立即展开报复。 因为如果他想要复仇,唯有以发动战争的方式,而涉及到强者的战争几乎都是以一方被彻底抹去才停息。 但人类半神仍旧活着! 神圣帝国仍对南方虎视眈眈、想将之变成没有公爵的领地。 南方两个大主教如果刀兵相见了,那么帝国将会坐山观虎斗且从中不停的拱火,一旦他们两败俱伤了,米尔斯皇室就会派遣狮鹫军团进入南方摘取胜利的果子。 让火神教不复存在。 或许,另一个大主教胆敢伏击艾薇儿的倚仗,就是知道爱因斯克家族会顾全大局,不会选择玉石俱焚吧。 事实上,他们赌对了。 拉斐尔终究还是选择了隐忍。 开始着手建立护教骑士团,坐等半神陨落之后再报仇雪恨。 不过,无法发动战争的爱因斯克家族,还是可以先找其余参与伏击的人算账的。 那名强者伏击的时候,为了撇清干系还雇佣了中土平原的佣兵参与,伪造是光明教所为的假象。这些佣兵在伏击之后,也知道了自己惹上了什么麻烦,为了躲避报复,所以选择了散伙,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消声灭迹了。 还活着的一共是十五人,有的担当了帝国的低级军官,有的跑去东部群岛当水手,有的跑回家乡当农夫,甚至还有成为光明教神殿战士的。 但不管什么身份,只要他们还不是万众瞩目的强者,爱因斯克家族都可以肆无忌惮的暗杀掉! 拉斐尔身边的那位中年人,就是因此离开了南方好几年。 他也没有辜负爱因斯克家族的信任,陆陆续续带回来了十四个头颅。 至于为什么没有带回来剩下那个,是因为那个人很狡猾,竟然就藏身在南方、就在隶属爱因斯克家族的教区之内! 拉斐尔决定让这颗头颅多活几年。 因为在那时候北方送来了艾薇儿病故的消息。 所以他觉得,艾薇儿的在天之灵,或许更想看到另一个人砍下第十五颗头颅。 第二十八章、雏鸟展翅2 洛基达然山脉脚下,一个靠近矮人国度边境的村落。 厌倦了行走大荒原的商队护卫奈提拉,在十几年前选择了这个村落安家当农夫。 有商队主事人为他作担保,所以他很顺利取得了这里领主的允许。 他长得很强壮,一个人就将好大一片树林开荒变成田地;也颇有勇力,经常会一个人进去山里扛着一些野兽回来。 这也让他成功赢得了小领主的青睐,被任命为这个村落的守卫之一。 每年不但少交了些赋税,而且还有一份微薄的俸禄。 他话语很少,几乎不与人交谈,但却从不吝啬对他人伸出援手。 驱赶破坏麦田的野兽、教训惹是生非的浪荡痞子,就连邻村的牧猪人前来请他一起进树林寻找走丢的小猪,他都不会推辞。 所以他的名字前面有了点缀。 沉默而善良的奈提拉。 村落里的人都是这么称呼他的。 这个称呼持续了十年,奈提拉有了不少积蓄,一个渔夫就将女儿嫁给了他。 虽然他已经四十好几了,但依然强壮得像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所以很快他就有了一个孩子。 只是他运气也不好。 在孩子三岁那年,渔夫的女儿进入山地树林里捡柴火的时候死于蛇吻。 这种事不新鲜。 居住在这个靠近山脉的村子的人,已经有好几个人遭遇了同样的不幸。 可怜而善良的奈提拉。 村子的人改变了对他的称呼。 但奈提拉依然坚强得像一块石头,从不在夜晚时跑去小酒馆里借酒消愁,也没有咒骂上苍的不公,而是很安分的一个人养育着孩子。 强壮而善良,可怜且安分的一个人。 这是村子所有人对他的印象。 只有死去的渔夫女儿才知道,他似乎在担心着什么,每晚睡觉之前都要确定木床底下的铁剑是否还在。 他以前有仇家? 还是在其他地方欠了别人很大一笔钱? 渔夫的女儿曾经问过。 但奈提拉永远保持着沉默,让渔夫的女儿至死都不知道原因。 只不过,有些事情终究会到来。 结束了一天劳作,哄睡了孩子的奈提拉,习惯性摸了摸随时可以抽出来的铁剑后,才让困意弥漫身躯。 然而,他还没有进入梦乡就听到了隐约的马蹄声,然后他家的木门被敲响了。 “谁在外面?” 他慢慢抽出了铁剑,跳下床看着木门低声发问。 没有人回答,但敲门声更加大声了。 “谁在外面!” 他的声音也变大了。 门外沉默了,没多久就响起了踹门的声音。 贫穷的村子,家家户户的木门都很简单,所以很快他就看见了一个亮红色头发的年轻男人站在门口。 “你是谁?” 提着铁剑的奈提拉,微微俯下身子,做出了攻击的姿势。 借着血月的红光,克里斯也在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人,他觉得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男人乱糟糟的头发,很像他母亲坟茔旁边的枯草。 干枯且泛白的、死在初冬时节的枯草。 克里斯慢慢抽出了长刀,单手斜斜的拖在地上,声音很沙哑。 “差不多三十年前,你是一名中土平原的佣兵,你和你的伙伴被人雇佣袭击了一队火神教战士。为了逃避报复,你跑去大荒原当了商队的护卫。后来,你知道昔日伙伴陆陆续续都死了,所以你就来到这里当农夫。我是克里斯,被你们袭击的小队里有一位有着亮红色头发的年轻女人,那是我的母亲。” 奈提拉的瞳孔猛然一缩。 自从得悉昔日伙伴陆续不明不白死去之后,他就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 原本,躲藏多年已经垂垂老矣的他,还以为自己很幸运的逃脱了报复,拥有与昔日伙伴截然不同的结局呢。 “呵!” 他低吼了一声,手中的铁剑陡然向克里斯刺去,率先发起了攻击。 克里斯的动作也不慢,略微后仰,另一只手也落在刀柄上,双手奋力让长刀从地上撩起,往奈提拉的腰肋切去。 如果对方不收剑格挡的话,占尽武器长度优势的克里斯,将会在剑尖刺入自己胸膛之前让奈提拉的肝脏肠子流一地。 “铛!” 刀剑碰撞飞溅的火星子在昏暗的屋子里闪烁,拉开生死搏杀的序幕。 只是战斗没有什么悬念。 十几年的农夫生涯,让奈提拉的剑术变得很生疏;心思全扑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让奈提拉已经失去了刀头舔血的凶狠。所以,很快的,他的腹部被切开了一个巨大的伤口,汹涌往外冒的鲜血中隐隐可以看到肠子。 倒在地上的他,眼睛依然张着。 慢慢变得乌青的脸上有不舍、懊悔、惊恐等情绪,似乎还带着一丝解脱。 阿妈,我终于可以为你做点事了。 克里斯心中也有一缕释怀,看着鲜血蔓延到自己的鞋底下。 平生第一次觉得血色是如此的妖艳。 这时,在外观战的中年人走进来,缓步越过克里斯,矮身斫下奈提拉的头颅装进黑布袋子里。 虽然晚了很多年,但他还是要将第十五颗头颅带回爱汀城。 “谢谢。” 克里斯十分真诚的致谢,刚想离去就听到了异响。 咕咚... 小物件掉落的声音从一个角落里传了出来。 循声看去,那里有一个木制的小木马在地上颤动着,旁边还有一个大木桶也在微微摇晃着。 轻挪脚步走过去,克里斯用滴着血滴的刀拨开了障碍物。 却发现一个约摸四五岁的小男孩正缩在木桶后面瑟瑟发抖,脸庞上有两道泪痕,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恐惧。之所以没有发出哭声,是因为他嘴里塞着一团布头。 应该是奈提拉塞的吧,在克里斯很粗鲁踹门的时候。 “走吧。” 克里斯转过往外走,轻轻说。 但中年人没有移动脚步,还一手按住了克里斯的肩膀。 “他只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 克里斯争辩了一声。 但中年人仍旧不为所动,语气很冷漠的说,“今天的你,就是明天的他。” “我不畏惧。” 迟疑了一下,克里斯挣脱了肩膀上的那只手,大步流星走出了屋子,跨上骏马往矮人国度的边关而去。 两天后,中年人出现在了大主教拉斐尔的书房里。 詹姆斯与他的父亲朗格也都在。 简要讲述事情过程后的中年人,留下一句“那个孩子我已经交给神父收养了”的话,便带着那颗已经发臭的头颅离去,让书房内陷入了沉默中。 “唉,这孩子还是太善良了。” 好一会儿,大主教拉斐尔才感慨出声,“他的确不适合留在南方,因为他完全不懂权力游戏的规则。” “如您所言,父亲。” 朗格没有什么感触,只是在陈述着事实,“小克里斯的确很善良,但对我们家族而言,这是好事。”说完,也不等拉斐尔反应,就转头对着詹姆斯叮嘱道,“你不要学他。善良是一种很好的品德,但是对你来说,却是一种毒药。” “我明白的,父亲。” 詹姆斯没有往常吊儿郎当的样子。 第二十九章、雏鸟展翅3 关于爱汀城内的私语,克里斯并不知道。 他如今已经抵达了矮人边关,正要递上有拉斐尔的印章封漆的书信。 其实,矮人族是很乐意交朋友的,如果你夸赞他胡子很漂亮以及赠送给他们美酒的话。 当然,酸不溜秋的葡萄酒和精灵族甜甜的果酿除外。 所以当克里斯愿意赠予一个皮囊黑麦酒的时候,在城墙下戍守的一位矮人战士就乐颠颠的替他转送书信去了。 出来迎接的守备长官,是一名身高一米三的矮人,浑身裹在钢铁里,当他张开短而粗壮的胳膊的时候,克里斯不得不把腰弯到极致,相互拥抱了一下。 该死的,整个矮人族除了山丘之王外,就没有一个身高达到一米五的家伙。 “长着漂亮脸蛋的人类,你是一名爱因斯克吗?你和他们一样有一头很好看的头发!赞美你们的朗格公爵大人!他十分慷慨,总是将卖酒的价格定得很低卖给给热情好客的矮人们。” 矮人族的拥有与身材不同比例的声音,如同滚雷阵阵,震得克里斯的耳朵嗡嗡直响。 这让他想起了伽迪南拉斯城内小酒馆的赫拉大婶。 双方实在是太像了。 “强壮的矮人战士,请允许我赞美你的胡子,它实在是太漂亮了!” 入乡随俗的克里斯,说话也同样很大声,“我是克里斯,是爱因斯克家族的亲戚。” 守备的长官对年轻人类的识趣表示很赞赏,所以他热情的邀请克里斯进去房间里,并倒上了一杯麦酒。 “爱因斯克在信里说明了你的来意。” 这个强壮的矮人拍了拍已经坐下的克里斯的肩膀,这个高度让他觉得很舒服,“不过很遗憾,漂亮的年轻人,你需要在这里等候一段时间了。因为我们探矿小队下一次出发的时间,是二十三天之后。” “啊~~” 克里斯讶然。 他搞不清楚吞金兽与探矿的矮人有什么关系。 “你看起来有些迷惑,年轻的人类。” 矮人长官对他的反应也很惊讶,“难道你不知道吞金兽的习性吗?” 克里斯摇了摇头。 作为北方人的他,除了知道想捕获吞金兽必须得到矮人族的帮助之外,其余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且如若不是他母亲预留的考验中提及这个物种,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与之有交集的。所以他摆出了很恭虚的姿态,“拥有漂亮胡子的矮人战士,你是一位知识渊博且热情好客的长者,年轻的我恳请得到您的教诲。” “哈哈哈~~” 不出意料,矮人守备长官发出了畅快的笑声。 也觉得花费些时间指引一下年轻人是件义不容辞的事情,尤其这个年轻人看着就顺眼。 “吞金兽啊.....” 那是一种偶尔会啃食金属野兽。 它们的獠牙是中空的,能分泌出一种液体将金属溶解。 个头也很小,跟只家养的小狗差不多,战斗力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它们能将啃食金属沉淀在外皮上,形成坚愈钢铁的甲片,公认破甲最强的钉头锤都无法都无法将之击穿。 矮人对这个物种的感情很复杂。 因为在广袤的洛基达然山脉里,只要找到了有吞金兽洞穴的地方,就相当于找到了一条矿脉,这让矮人们探矿的工作变得省心省力。但这些小家伙也经常会出现在矮人族的兵器库里,将他们精心打造的武器啃成满地残渣。 而且矮人对此完全无法防范。 毕竟个子再矮小的矮人,都无法钻进它们挖开的小洞里杀死这只捣蛋鬼。 因此,矮人守备长官让克里斯晚些再来就很好理解了。 矮人将山体挖空修筑城堡的居住地,是不允许人类进入的,更别说是将克里斯带入存放武器的库府里抓吞金兽。 再者,矮小的通道也不适合人类在里面活动。 所以只有等矮人探矿小队出发时让他随行,他才会有机会寻找吞金兽了。 这让克里斯有些怅然,他并不想在矮人国度里待上很长时间。 但事与愿违。 因为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詹姆斯提及矮人的时候习惯性加上“贪婪”的前缀,以及他在离开爱汀城时外公拉斐尔为什么出手很阔绰了。 当矮人守备长官讲述完吞金兽的特征之后,还提及了条件。 想跟随矮人探矿小队去寻找吞金兽,还需要给矮人族支付一百个金币! 而且不管能否找到吞金兽,金币都是不会退的!如果第一次找不到,还想随行第二次的话,就要再次支付费用....... 当然了,你可以自己出去找。 但要在茫茫山脉中独自面对迷路与被凶兽袭击的危险,还要时刻警惕着不被矮人巡逻的战士发现,因为他们会将任何随意在领地里晃荡的人当作入侵者杀死。 也就是说,矮人已经将吞金兽当作自家私用之物了。 其实想想也不奇怪。 用吞金兽甲片打造的铠甲是防御很高的护具,随便都能卖出上千金币,且在人类国度一直都是有价无市。拥有高超锻造技艺的矮人,如果与别人分享原材料的话,会让少赚很多很多的金币。 之所以偶尔会同意人类跟随探矿小队前去捕捉吞金兽,那是因为他们维护外交。 比如爱因斯克家族出面引介时,他们就无法拒绝,以免在这种无伤大雅的小事情上破坏了友好同盟的关系。 至于为何还要收取一百个金币嘛~ 既然矮人探矿小队允许其他人加入队伍中了,他们就有义务将人安全的待回来,收取一些费用当作护卫的报酬也是理所当然的。 再说了,有资格让矮人通融一起去寻找吞金兽的人,那还会拿不出这点金币呢? 讲述完的矮人守备长官,就不觉得克里斯是穷人。所以看到克里斯一直在沉默时,就忍不住问了一嘴,“年轻的克里斯,你还有什么困惑吗?” “啊,没有了。” 回过神来的克里斯,连忙出声致谢,“感谢你的解惑,强大的矮人战士。” 神情之从容,犹如不知道自己的钱袋如今只有两个金币一样。 “没有就好。” 矮人守备长官笑呵呵的起身。 该说的都说了,他也没有功夫继续闲聊了。 同样也没有理由继续逗留的克里斯,见状也站起身,福灵心至的扯下了腰间的小酒囊,并且拔开塞子递给矮人,“这是爱因斯克家族珍藏的佳酿,也是我对你不吝解惑的谢意,还请你不要拒绝。” 矮人守备长官原本是要拒绝的。 但浓郁的酒香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后,他有些沉醉的抽了抽鼻子,就再一次畅快大笑给了克里斯一个很用力的拥抱,“哦,亲爱的克里斯,你天生就是矮人的朋友!你的胡子一定会很好看的,虽然它们现在还很短。” 接过小酒囊后,他还不忘细心的叮嘱了一句,“别忘了探矿小队是在二十三天后出发,错过了你就要再多等三个月了。” 他的热情,也让克里斯趁机提出了要求。 “强壮的矮人战士,我这段时间还有很紧要的事情要去处理,可能无法如期赶来与探矿小队会合了。就是不知道,我错过了这一次,以后是否还有捕获吞金兽的机会?” “当然可以,亲爱的克里斯。你是爱因斯克家族引介的,不管什么时候想来捕获吞金兽,都能拥有矮人的友谊。” ............. 离开了矮人边关的克里斯,牵着骏马站在矮丘上,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准确而言,是还没想好去哪里筹够一百个金币。 掉头回去爱汀城找爱因斯克家族拿钱是不可能的,年轻的他拉不下脸。 穿过大荒原回去北方找家里要钱他也不愿意。 他的爷爷老亨利很多年就定下了族规,但凡经历过成年礼的家族成员都要自力更生,被寄托家族希望的他哪还有回家要钱的道理。 当佣兵也不行。 聚集在矮人国度里的佣兵,报酬最高的当属保护商队穿越大荒原,但来回一趟的报酬才三枚金币,想赚到一百个金币太难了。 至于报酬更高的商队护卫嘛~ 他在这条商路上没有什么名声,也没有熟人引荐,任何一支商队都不会信任且雇佣他。 想来想去,他也唯有前往恐怖之泽的边缘碰运气了。 那边是矮人与蛇人的缓冲地带,没有种族定居,所以也是许多野兽的栖息地。 而这些野兽的皮革、爪牙以及骨骼等都能在商铺卖出好价钱。危险则是不仅要面临凶兽的袭击,还要提防抱着同样目的在那边狩猎的人心生歹意、杀人越货。 但克里斯觉得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因为他母亲预留考验之一的蝎尾兽,据说偶尔也会在那边出没。 第三十章、雏鸟展翅4 日夜兼程的克里斯,花了八天的时间才走到矮人国度的另一端。 他付出了三十个银币的费用,让一个小酒馆的老板用信仰发誓在一个月内一定会细心照顾好他的骏马。又购买了一小袋盐巴,装满黑麦酒的大酒囊,然后就走出了矮人国度。 是的,他打算一个月后再回来了。 靠近矮人国度的地方,已经被许多冒险者踏足,也不会有什么稀罕的野兽等待他去猎杀。 想尽快赚够金币,他唯有走得远一些,差不到抵达恐怖之泽边缘处,才能寻到价值不菲的猎物。 这是一段需要走上七天甚至更长时间的路程,而且沿途没有人烟。 但独自行走在空旷山野中的克里斯,却觉得一切都很亲切。 放眼望去,群山环绕云遮雾绕,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大树参天入云郁郁苍苍,树下绿草如茵。山路从脚下蜿蜒远去,路径两边青草、野花、石头与树木高高低低,错落有致。草丛里叫不出名字的虫豸在欢鸣,不知躲在哪棵树上的夏蝉也不甘寂寞,用嘹亮鸣声唤醒盛夏时节的草木欣荣。 山静而 偶有清风拂面,带走淡淡的暑气,也让心间思念荡起涟漪。 离开北方将近半年了,也不知道家里现今如何了? 锡恩此时应该回到伊顿领地了吧? 就是不知道,爷爷与父亲看到我的书信后,是否会肯定我的选择? .......... 于不知觉中,克里斯陷入了思绪中。 “唳~~~” 陡然,一记嘹亮的鹰啼响彻天空。 被惊醒的克里斯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大树底下,抬头通过枝丫看向斑驳的天空,只见一只巨鹰在苍穹上翱翔,两只巨爪里还抓着一只长条的东西,首尾已经垂着,应该是蛇类。 洛基巨鹰,洛基达然山脉的无冕之王。 它们站在整个山脉食物链的顶端,每一只成年的洛基巨鹰都是强者实力,每一只都放牧着方圆千里的领地。山脉里所有的血肉之躯都是它们猎物,除了狗头人和矮人。前者的肉太臭无法下口,后者矮小身体让巨鹰不屑猎食。 “唳~~~” 响彻天地的鹰啼声再度传来,伴着它遁入厚厚云层的身影。 克里斯很震撼,也很羡慕。与这些洛基巨鹰比起来,他显得微不足道,要走的路还很长。 幸好,他还很年轻。 “我呸!该死的长毛鸟,吓死老子了!” 一个很突兀的咒骂声响起。 克里斯一下子就拔出了刀转身看着身侧的一块大岩石,声音就是从岩石背后传来的。 一个身影适时冒了出来,褐色的齐肩长发没有束起来,好像有段时间没洗了,一缕缕黏在一起垂在脸庞上。这是个约摸四十岁的男人,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并不是很强壮,手里还拿这个啃了一半的黑麦面包。一把很常见的长剑歪歪跨在腰间,他的衣服也脏兮兮的,满是泥土和其他污垢。 他看到克里斯的第一反应就是扔掉面包,伸手去拔剑,动作不是很利索。 笨拙的动作让克里斯瞬间心安了不少。 “你是谁?” 两个人异口同声。 先解除戒备的是年长者,他先把剑垂了下来。 “日安,漂亮的年轻人。” 他抬起了一只手打招呼,露出善意的笑容,“我是库尔特,一位来这里找野兽换麦酒的冒险者。” “日安,库尔特。我是克里斯,一位来找点刺激的旅人。” 克里斯也略微放平了长刀,以示自己没有敌意。 双方很有礼貌的打招呼,让彼此戒备的神情都缓和了不少。 库尔特直接将长剑插入剑鞘中,向前两步捡起黑面包,吹了吹上面的灰尘沙砾,斜斜靠在岩石边上慢慢的啃着。 这番举动也让克里斯看到了他脚下有几只啮齿类的小猎物。 同样也明白了,库尔特是在无声的宣告着他已经提前占据这片区域,并且表达不愿意与别人合作狩猎的意思——要么克里斯现在主动离开,要么他用长剑将克里斯赶走。 这也是前来此地狩猎的人们避免冲突的默契。 因为背后捅刀子的事情太多了,让冒险者习惯了提前将危险解决掉。 本来也没有打算在此地狩猎的克里斯见状,也收起了长刀大步往山脉更深处而去。 “愿光明神庇护你,年轻人!” 待他走得远了些,身后就传来了一句祝福。 他没有回头,只是举起手摇了摇致谢。 所以他也没有看到,库尔特的眼睛一直追逐着他的背影,嘴角上还有一缕笑意将绽而未放。 从洛基达然山脉融化的雪水在这里汇流成一个大湖,沿着山谷蜿蜒出兜兜转转的河道注入蛇人栖居的恐怖之泽。陆行蜥与宽吻鳄就栖息在大湖与河道中,将所有前来饮水的野兽当作猎物,区别是一个在水中一个在陆地上。 两者的共同点,则是他们的皮革都能卖出好价钱。 宽吻鳄的皮革坚硬且分量很轻,经过鞣制后能抵御弓弩的洞穿,是人类国度如轻骑兵、弓手以及弩手等轻兵种最青睐的皮甲。而陆行蜥的皮革很柔软、富有弹性,鞣制过后具有很舒适的通气性,是骑士最喜爱的链甲内村——陆行蜥皮革内村能在骑士被击中时,大幅度缓冲攻击力度,很好的保护骑士内脏免遭震伤。 它们也是克里斯此行的猎物。 一来,是它们每一只皮革都价值十几金币。 如果品相完好,还能多几个金币,这对急需筹钱的克里斯来说诱惑很大。 而且,这也是目前他有把握猎杀的最之前的猎物了。 另一个缘由,则是没有人打扰。 大湖已经很接近恐怖之泽了,偶而也会有蛇人在此地出没,很少人会冒着被蛇人追杀的危险前来此地。 况且,陆行蜥与宽吻鳄也不是那么好猎杀的。 这些普遍体长超过五米、力大无穷且性情残暴的大家伙,经常会将冒险者当作猎物。 不过,对于十五岁就开始独自在阿尔卑斯山脉狩猎的克里斯来说,杀死这些算不上凶兽的家伙并不是一件难事。 他只用了四天,就顺利以一只岩羊的尸体将两只陆行蜥诱入陷阱中。 一大一小,价格应该约莫而是二十金币了。 如果每一次都这么顺利,我应该能赶上矮人下一次探矿的日期吧? 背着皮革踏上归途的克里斯,心中是如此作想的。 同时也在惋惜,没有伙伴帮忙的他每一次只能背回来两只陆行蜥的皮革,让时间白白浪费在路途上。 意外的是,在进入矮人国度收购皮毛的商铺里,他再一次遇上了库尔特。 这个年长的冒险者,卖了一大堆啮齿类动物,却只获得了一枚金币与三十个银币。 两人的交集也正式在此刻开始:当商铺的老板挑剔着陆行蜥的皮革纹络不够靓丽、只愿意付出十八枚金币的时候,正要离去的库尔特回头大骂,“奸诈的矮人,你的诚信连狗头人都不如!这两只陆行蜥皮革在任何一个商铺里都价值三十个金币!” 此话一出,克里斯立刻知道是自己太年轻脸庞让别人觉得好欺负了。 而从满脸不情愿的商铺矮人手里接过三十枚金币后,他很诚挚的向库尔特致谢。 “年轻人,你的感谢很没有诚意。” 库尔特很灿烂的笑着,指着不远处的酒馆,“你不觉得,花几个银币请我喝几杯黑麦酒更能表达谢意吗?” 他的要求克里斯当然不会拒绝。 这个小插曲过后,在未来一个多月的时间,两人每一次碰到都会亲切的打招呼,生疏的友谊在彼此相互请喝酒中慢慢熟络。 终于,有一次克里斯将要前往大湖时,遇上了沿路等候的他。 “亲爱的克里斯,你的品德让我可以将后背露出来,你的实力能让我们有机会赚到更多的金币。” 他是这样说的,对克里斯发出了合作猎杀蓝尾鼬的邀请。 蓝尾鼬栖息在大湖边上的山林里,皮毛爪牙等都不值钱,但用它们雄性的生殖器官能卖出五十个金币!因为炼制成为药水后,能让人类国度的年长贵族或富人为了重展雄风不吝付出上百个金币购买。 库尔特十分擅长诱捕蓝尾鼬,但他大湖那边没有自保的实力。 所以他需要克里斯手中的长刀保证安全,利润以两人平分的方式分配。 克里斯欣然而往。 因为他已经将库尔特的底细摸清了。 通过酒馆老板以及其他冒险者的只言片语中,他知道了库尔特之前是中土平原一位领主的护卫。后来因为喝酒犯浑闹出了人命,不得已就逃了出来。当过佣兵与商队护卫,是一位落魄且有家不能回的冒险者。 他的实力很一般,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成为战士巅峰。 所以靠自己手里的长剑很难过上滋润的日子。无论佣兵团还是商队,都不会给他一份丰厚的薪资,反而是砍木头扎营清理马粪等等农夫和奴隶才干的活。 既然注定了要低贱的活着,索性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他知道洛基达然山脉这片区域是无人区,野兽有许多,所有就有事没事来这里晃荡,打几只小猎物换果腹的黑麦面包和掺了水的麦酒。 实力低微、没有野心,对生活得过且过,库尔特身上这些特征是克里斯接受邀请的理由。 他急需金币,也有足够的实力让库尔特不敢有歹心。 最重要的一点是,有能力而没有实力的库尔特,在金币的诱惑下,更愿意让两人的合作保持得更长久一些。 事实上也是如此。 一路上库尔特的表现很友善。 不仅揽过了探路、取水、生火烤肉等琐碎,还一直坚持走在前面,将后背暴露在克里斯的长刀下。而且他的诱捕技巧很高超,出来二十几天他就成功诱捕了八只蓝尾鼬。 可惜的是,其中两只是一文不值的雌性。 不过,比起克里斯独自狩猎的收获已经好很多了。 夜幕低垂,幽林寂静。 克里斯二人围着小火堆席地而坐,一只已经烤得半金黄的小岩羊不断把油脂滴到火堆里,不断冒出了小缕青烟,让人食指大动。 “克里斯,我们明天就回去矮人国度吧?” 用匕首割出一大块肉的库尔特,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嘴里含糊不清,“哦,赞美光明神!拜你的长刀所赐,这次的收获能让我在酒馆醉半年,如果我忍住不找舞娘的话。” “是该回去了。” 细嚼慢咽的克里斯轻声说,“我呆在这里的时间太久了。” “啊!” 顿时,库尔特满脸愕然,“你不再狩猎了?!” “是的,库尔特。” 克里斯点了点头,露出一个笑容,“很抱歉,我还有更重要要做。” 库尔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满脸惋惜的说道,“好吧,愿光明神庇护你。亲爱的克里斯,你是一位拥有优良品质的人,也是一位很好的伙伴,我很希望以后我们还有见面的时候。”说完,便从腰侧扯下一个很小的酒囊,递给克里斯,“这是来自我家乡中土莱卡领地的葡萄酒,我愿意与你分享,我的朋友。” “谢谢。” 克里斯伸手接过,小口小口的慢慢细品。 这些天两人一直在分享食物,已经建立了足够的信任。 只是这次不同。 酒后还没有一会儿,他就觉得身体有些疲惫。 原本他还以为是盛夏暑气太重导致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就觉得脑袋变得十分沉重,浑身使不上劲,眼前的人物与景色变得模糊。他很努力的甩了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但是一点效果都没有,反而让眼前的景象变得更加模糊了。 酒有问题! 他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柄上,但没有了拔刀的力气。 在他陷入昏迷的最后一刻,耳朵里还传来了库尔特戏谑的笑声,“哦,谢谢你,亲爱的克里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 当克里斯再度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如同野兽一样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 事实上,这个笼子就是矮人族的出品,专为了关押实力强横的凶兽而定制的,以他的力量还无法弄弯铁栏逃跑。 他的长刀、匕首以及所有的随身物品都被取走了,就连上身的衣服与脚下的靴子都被扒了, 万幸的是裤子还在,让他避免了赤身的尴尬。 与他同样命运的还有不少人。 只是关在不同的笼子,分别有人类、矮人、凶兽以及好几只蛇人。 大大小小的铁笼子分别被洛基蛮牛拉着,颠簸在山路上,没有看守没有御者,队伍却井然有序。醒着的人在大声的咒骂着,一些凶兽在愤怒的吼叫着,不停的用强横的肉体在撞击着牢笼。 克里斯很沉默,只是静静的看着前行的路。 今晚的银月和血月都偷懒了,吝啬得只发出一点点余晖,照不亮前方的道路。 夜很黑,他不知道将前往何方。 第三十一章、雏鸟展翅5 前方是何方,克里斯不知道。 如果有人这样问他的父亲卡夫卡,那么回答就是:前方是家族未来的希望。 作为伊顿领地中知识最渊博并且在南方呆过几年的他,一直都不认可伊顿家族迁徙去南方的未来绸缪。理由是他早就意料到了家族无法融入南方,就如锡恩带回来克里斯的家书内容一样,爱因斯克家族并不会给伊顿家族额外的照顾。 但他也没有办法反驳。 他的父亲老亨利才是子爵,而且从继承爵位开始就为迁徙南方绸缪了。 所有人几十年的努力,再加上老亨利固执的性格,让卡夫卡知道自己如果提出意见只会遭来一顿臭骂。 没办法。 伊顿领地孤立在人类国度之外太久了。 以致人们都变得很淳朴,都很保留着“善良就能迎来真诚”的观念,而缺少了对人心险恶的防范与“利益决定一切”的认知。 如今,他终于迎来了改变家族未来计划的契机。 当老亨利看完克里斯的家书陷入沉默后,他也乘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人类半神陨落、神圣帝国分崩之际,伊顿家族可以作为北方血岩亚人族部落与蛇人必不可缺的“掮客”身份,来继续保障领地与家族的传承。 是的,他想交好恐怖之泽的蛇人。 想通过数量更多、实力更强悍的蛇人来威慑亚人族部落,从而让他们在发起回归故地的战争中不敢对伊顿领地轻启战端,也迫使他们觉得伊顿家族继续存在是弊大于利! 至于如何让排外的蛇人庇护伊顿家族嘛~ 他有蛇人无法拒绝的理由。 喜好徜徉在书海里的他,早年在南方当过神职人员时,也常以阅读火神教的藏书作为消遣。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让他找到了一本很残破且古老的手札。 那是神圣帝国还没有建立之前,一位火神教行者游历各方写出的笔记。 里面的内容很乱,有山川地理的记录,有奇特人土风情的阐述,还有关于各个种族特性的探索。 其中就提及了蛇人族。 蛇人,顾名思义,有着人族上半身与巨蟒躯干的种族。 它们与半人马都不被归入亚人族的范畴,理由之一是它们一个拥有骏马的躯干、一个拥有巨蟒的躯干;另一理由则是因为它们的实力都远远强悍与人族。 蛇人族不管雌雄在成年后都身高大约三米,拖在地上的尾巴长达六七米,在搏杀的时候还能借助尾部的力量腾起,借助体重使出奋力一击。哪怕是人类国度那些裹在厚厚板甲的重骑兵,在它们的奋力一击面前都脆弱得犹如纸糊一般。 而且它们浑身都长着厚厚的鳞片,比起人类骑士的链甲都要坚固。 普通的刀剑与弓弩根本无法撕开它们的鳞片的防御,唯有穿透力十分强劲的巨弩才能将它们一击而杀。 它们的血液中也蕴含着剧毒。 人族裸露在外的肌肤被它们的血液溅到,将会犹如滚油烫到一样迅速起泡,继而腐烂诱发中毒,导致头晕目眩、胸闷恶心以及难以呼吸等症状。如果眼睛被它们的血液溅到,那就可以宣告失明了。 在神圣帝国建立之时,蛇人与人族也爆发过大战。 双方的死伤比例是一比十。 没错,人族是付出十倍伤亡的一方,且参战者并不是领主征发的农夫,而是训练有素的精锐军队! 半人马是世上最强大的骑兵,而蛇人是世上最强大的步卒。 很早之前,人族就这样定义这两个强大的种族。 当然了,上苍在造物的时候是很公平的。 比如在赋予蛇人族强壮的体魄和巨大的力量之时,也不会忘了套上枷锁。 蛇人族一生有两个生死大劫。 其中一个是孵化。 蛇人是卵生的,三年才能产一次卵,孕期却仅四个月。 一次性可以产出三至八个卵,但是成功孵化率很低,通常是两三个,甚至有时候一个都没有孵化成功。这是因为怀孕期太短,产出的卵往往会营养不足,造成卵内胎儿发育不全,成为死卵。 另一个劫数是成年。 蛇人在幼年期,心脏的两个心房血液不相通,属于变温体质,瞳孔是圆的。 随着身体的成熟,需要的能量越来越高,在十五岁的某一天,两个心房就会被自身的血液冲击打通,变成竖瞳。 而这一天,在蛇人族被称成年礼。 竖瞳,是蛇人族成年的标志,也是成年之殇。 因为不是每一只年幼的蛇人,都能通过自身的血液冲击将两个心房打通。 相反,有许多年幼的蛇人痛苦的死在成年礼上。 从圆瞳变成竖瞳的成功率,十不足三! 这两个生死劫难,是蛇人族的数量一直很难增长的根本原因。 不管有没有战争摧残或者天灾疫病肆虐,它们的数量从来都没有超过五万只。 不过,上苍有时候也是慈悲的。 比如在给蛇人族套上沉重的枷锁后,也不会忘了留下一把打开命运的钥匙。只生长在苦寒地区的向阳草,就是上苍恩赐给它们的钥匙。 有身孕的蛇人,如果有机会坚持每天吃一颗向阳草的根茎,就可以将怀孕期延迟至六个月,甚至更久! 产下的卵,孵化率也提升到高达一半! 而幼年期的蛇人,在频临成年礼那年之前,每天坚持吃下一颗向阳草的根茎,会让身体血液流动加速,血液冲击打通心房的几率也将大幅度上升。 从以往的十不足三,上升到十有六七。 可以说,对其他种族没有什么作用的向阳草根茎,在蛇人眼里就是至宝。 无意中知道这个秘辛的卡夫卡也如获至宝。 在那时候,看罢古老手札关于蛇人特性记录的他,直接将这一页撕毁了。 不是为了奇货可居。 而是他想让这个秘密只被伊顿家族掌控,为了让家族在半神陨落、帝国分崩离析之际多一条活路。如今得悉爱因斯克家族的态度,他也终于迎来了用这个秘辛为家族绸缪未来了。 是的,他要给蛇人族提供向阳草的根茎。 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原之上,植被虽然不是很多,但向阳草却不算匮乏。 用心收集并且人为播种一些的话,每年伊顿家族都可以为蛇人族提供一两万颗向阳草根茎——这意味着蛇人如果愿意接受伊顿家族的善意,它们族群的数量每年都将增长数百只! 卡夫卡有绝对的自信,它们无法拒绝这样的善意! 因为对于人族而言,高于生死的事有许多种。 比如忠诚、信念、情谊、爱情、亲情、责任等等许多许多。 但对蛇人族而言,高于生死的事第一是种族繁衍!第二是种族繁衍!第三还是种族繁衍! 执掌家族的老亨利,对卡夫卡前去寻找蛇人的提议,并不没有反对。 因为他原先的计划已经不可能实现了,而且谁也不敢确定克里斯就一定能成为强者,所以当卡夫卡提出了关于家族传承的新绸缪,他无法拒绝。 毕竟,有一条后路,总比没有的好。 只不过他也有点担心,卡夫卡要亲自赶去恐怖之泽的决定。 人族可是在蛇人族的食谱上! 自己这个完全没有自保能力的儿子,带着满腔冀望前去,不会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已经“人入蛇口”了吧? 第三十二章、雏鸟展翅6 老亨利终究还是同意了,卡夫卡执意要亲自前往恐怖之泽的决定。 一来,计划是卡夫卡提出来的,没有人会比他更适合前去交涉,而且助力蛇人繁衍的秘辛也不应该让第三个人知道。 另一,则是卡夫卡用一句话打动了他。 “父亲,我虽然身体羸弱不能习武,但我同样是一个能用肩膀扛起责任的男人。” 这句话让老亨利倏然发现,困扰自己很久的难题迎刃而解了。 在拥有亮红色头发的克里斯出生的时候,老亨利就有了决定,未来伊顿家族的爵位与领地将由克里斯来继承。理由是艾薇儿是公认的天之骄子,克里斯明显继承她的基因更多一些,而在即将到来的大争之世,武力才是家族传承的保障。 不过,想让克里斯继承爵位,他就要先将爵位传给卡夫卡。 但卡夫卡是他最小的儿子且没有什么武力,不管长幼伦序还是择优着等角度考虑,由卡夫卡继承爵位都很难让他其他儿子心服。 强行扶立,很有可能会造成家族内部不和、甚至是分裂。 不过,如果卡夫卡能顺利取得蛇人的善意以及庇护,那就意味着卡夫卡能让家族在北方继续传承下去,而其他人无法做到这点! 单凭这个理由就够了! 不管他其余儿子或者领地的子民,都无法抹杀这种成为领主的理由。 更莫说,在卡夫卡接手管理领地内务之后,就已经让家族摆脱了每年给神圣帝国上贡的沉重赋税:在他的智慧下,家族已经多了一支商队了。 是的,如今的伊顿家族拥有一明一暗两支商队。 摆上台面的,自然就是与南方通商的那支。 他们将货物运送到洛基达然山脉的小山城与爱因斯克家族的商队交接,然后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而暗地里的那支,则是每年给帝都送去贡金的使者。 他们会经过伽迪南拉斯城进入中土平原,声称随行的几马车货物是帝都各位权贵私下嘱咐收集的物品。 对此,深谙其中猫腻的狮鹫军团并没有刁难。 相反,他们还会安排十几位轮休的士兵帮忙沿途护送,看在伊顿领主的使者每一次都给军团奉上五百个金币的份上。 这是一笔双方都很满意的交易。 狮鹫军团不过是安排了十几个士兵轮休回去省亲,就得到了一大笔钱。 而伊顿使者的车队有了狮鹫军团的士兵同行,就不需要给沿途任何一位领主交城门税,而且还会享受到沿途领主派护卫尽心尽力护送过境的殊荣。 因为已经传承了两百余年神圣帝国,早就不再轻易封爵了。 无数有实力有权势的家族都期待着旧领主犯错或者可以被加上罪名,好让他们有取而代之的机会。所以沿途的大小领主们,为了自己的爵位与领地能继续传承下去,都不掉以轻心,以免直属皇室的狮鹫军团士兵在自己领地里被袭击或截杀了。 最重要的是,使者携带的这几马车货物在帝都卖出,所得到的钱财在支付领地贡金后,还能购置回来很多粮食。 被孤立了两百年、民风很淳朴的伊顿领地,没有人想过这种不上台面的伎俩。 又或者说,曾经有人想到了,但不屑为之。 但曾经在南方呆了好几年的卡夫卡不仅十分熟悉,还坚持付诸于行。 事实证明,一名合格的领主最需要的是智慧,而不是高尚的品德。 如今,卡夫卡想去结交蛇人,则是将要开通第三条商路:用向阳草根茎,换取蛇人族同意伊顿家族商队从恐怖之泽边沿直抵矮人国度的权利。 如果能成功,哪怕蛇人不愿意与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部落为敌,伊顿家族都能拥有自保的能力。 因为在卡夫卡的计划里,这样操作的—— 经过克里斯在家书中提及精灵族很喜欢铁木箭杆后,卡夫卡就决定用铁木箭杆结好精灵族,让他们代为说情,让贪婪的矮人能将武器与铠甲作价低廉卖给伊顿家族。然后,伊顿家族再将这些武器从亚人族部落换来通商的物资,从中赚取的利润,足以让伊顿家族修筑坚固的城堡、购买很多具能将强者击伤的巨弩了! 也能让亚人族部落在看到伊顿家族的军备之后,会觉得与伊顿家族继续合作而不是相互仇杀才是更好的选择了。 不必担心,亚人族部落不为矮人的武器买单。 北方血岩与北方草原一样铁矿稀少,而且他们被神圣帝国驱逐出西北平原的战争中死了很多族人,也失传了很多技艺。 现今他们自己锻造的武器,品质比伊顿领地铁匠打造的农具都不如。 他们渴望着回归先祖故地,也在积极积极筹备着战争,如果伊顿家族声称有矮人锻造的武器作卖,他们就算炸锅卖铁也会筹足钱财。 毕竟,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种族比矮人族更善于锻造武器。 而拥有了精良的武器与铠甲,他们可以在未来的战事中少死很多族人,也可以更容易的回归西北平原。 同理,他们对伊顿家族的依赖性也更高了。 至少在没有取得战事胜利之前,他们也不会作出杀鸡取卵的事。 当然了,一切的前提,都需要先争取蛇人的许可。 卡夫卡在锡恩等五名护卫的陪同下,越过阿尔卑斯山脉,走过沙漠边沿从伽迪南拉斯城来到恐怖之泽。 他没有贸然闯进入。 而是让实力最强的锡恩在恐怖之泽外围潜伏,趁机抓一只蜥蜴人带回来。 蜥蜴人是一种智力低下半开化的野蛮种族,成年之后身高与战力等方面,都大致与人类帝国的战士持平。至于为何要抓一只回来,那是因为它们是蛇人的仆从种族,同样栖息在恐怖之泽内。 活抓一只,这种任务对已经摸到强者门槛的锡恩来说,没有什么难度。 他只用了三天就带回来了一只。 然后,这只原本躁动不安、冲着人类呲牙利嘴作凶狠状的蜥蜴人,享受了卡夫卡赐予的美味饱餐与一把匕首礼物后,很乖巧的带着一颗向阳草根茎与一封书信回去交给蛇人。 第三十三章、雏鸟展翅7 《礼赞》第三十三章、雏鸟展翅7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十四章、雏鸟展翅8 克里斯当然过得很不好。 任何人被关在铁笼子里,每天只有一点清水和一个黑面包续命的情况下,都不会觉得过得好。 他已经被关了十几天了,每天都又冷又饿的颠簸在洛基达然山脉小径上。 还好,他还年轻,没有被山区里的早寒冻僵。 有好几个铁笼子里实力不咋地的人,已经被冻死了。他们的尸体如同垃圾一样被丢弃在路边,现在应该已经成为野兽的粪便了吧。 他也终于知道了前方是何方。 每天给他们派发清水食物的人,外貌特征在无尽大陆上识别度很高。 他们是人形,头顶上只有中间长着头发,编成长长的辫子,乌黑而油腻。除了这根辫子,他们没有眉毛没有胡须,身上也没有汗毛,连腋下和胯下也不长毛。 这点已经被研究血脉传承的学者们证实了。 他们身高约摸两米五,上身比下身更长,浑身上下只在重要部位裹了块布片,裸露出高高坟起的肌肉,十分健壮。巨大的脚掌上只有三只脚趾,长着如同野兽般长长的爪子,乍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山魈。 他们是维克人,也被称为野蛮人。 维克人前进的方向只有一个:他们的栖息地荒蛮之谷。 荒蛮之谷,往东越过洛基达然山脉是耳语之森,往西跨过高山是恐怖之泽,往北择是矮人国度。至于继续往南,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地方。 繁衍生息在荒蛮之谷的维克人,是野蛮与血腥的代名词。 杀戮就是他们生活的一切。 每一位成年的维克人都会背负好几条人命。 对他们而言,如果家门口没有摆放几个骷髅头,那么生存就太没有意义了。 这些骷髅头都是他们亲自猎杀的,有强大的凶兽,有同族也有其他种族。摆放的骷髅头越多,在部落的地位越高,年轻漂亮或俊俏的异性族人就越喜欢来拜访。 这个种族没有夫妻的说法。 他们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和野兽一样随意交合,然后再无瓜葛。 如果有了后代,生下来会有部落统一供养。 没有人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或许就在自己屋檐下的骷髅堆里也不一定。 对此,中土平原的学者普遍恶意的猜测,这种野兽行径就是他们为什么一年到头永远只穿着几块布片的关系。 他们对同族的猎杀是合法的。 与性别无关,强大的人天生具有支配弱者的权力。 如果弱者反抗,那么就可以开启猎杀的盛宴了:实力强横的人会给弱者一天的时间逃跑,然后再去追杀他,不死不休。 他们对外族的猎杀是没有理由的。 只要他们觉得你很好欺负,那么你就可能成为他们英勇勋章之一——将你的头颅放在家门口慢慢腐烂,最终变成骷髅头。 在神圣帝国没有建立之前,他们对外族的猎杀传统,遭到了周边所有种族的强烈反抗。 矮人族、蛇人族、人族以及精灵族,很难得一致行动在荒蛮之谷边境陈列重兵,将他们堵在了家里。整整围困了三年,饿死了几乎一半的维克人。 但其他种族也同样死伤惨重。 这个种族虽然人口很少,从来没有超过一万人,但他们的实力太强悍了!纵观维克人的种族历史,他们就没有过少于十位强者的时候! 两败俱伤之下,这场战事以达成协议落幕。 维克人承诺不再肆意对外族猎杀,而是花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把一座山挖了一半,在家门口建立了一座城市。这座城市除了山体之外,全部由坚固的条石和铁汁建筑而成,坚不可摧。城市里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角斗场,那就是他们对外族的猎杀场。 对,他们将猎杀外族的形式变成了角斗。 那个时候,这座城市的名字叫猎杀之城。 维克人自己命名的。 一开始,各大种族的战争频繁,他们就用财富买进囚犯或者俘虏供他们猎杀。 后来,各种穷得揭不开锅的人类佣兵们,变卖了自己的生命参与进来;其他种族为了追逐强者之路,将这里当成了生死考验的试炼场参与了进来。因为在角斗中打赢了维克人,他们还能得到很丰厚的财富。 这个时候开始,这座城市的名字叫作鲜血之城。 其他种族对这座城市的称呼。 再后来,神圣帝国建立了之后,各个种族之间的战争减少了,战俘也少了,但许多人类贵族参与了进来:他们用金币购买一条人命,为了享受杀戮的快感。 参与的人多了,各种行业也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妓院、赌场、酒馆、铁匠铺和面包屋等布满了城市各个角落,让这座城市变得异常繁荣。 维克人光收取赋税与城门税就赚得金银满钵。 金钱的力量是强大的。 可以买到许多女人的青睐,锋利的武器,强大的祭品,欲罢不能的美酒...... 当然还有人命。 在维克人雄厚的财力诱惑之下,万恶的捕奴队出现了。 为了金钱可以出卖信仰的佣兵们,会用各种办法将活着的战士装进笼子里,源源不断送来荒蛮之谷。 恶性的循环也随之开始。 捕奴队不断送来人与野兽让这座城市维持着血腥与繁荣,而城市的繁荣也给维克人带来巨额财富,这些财富再变成付给捕奴队的佣金。 这个时候开始,这座城市的名字叫罪恶之城。 关在铁笼子里的克里斯,看到维克人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他并不恨库尔特,那个把他当成野兽卖掉的人。 虽然如果给他机会的话,他绝对会将库尔特拦腰砍断,让其肝脏肠子流一地都是。 他恨的是自己。 刚来到南方的时候,詹姆斯就送给他了一份见面礼,把匕首架在他的喉咙上,告诫他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永远不要放松警惕。 然而,他还是觉得这个世界是善良的,所以在铁笼子呆了二十天。 他已经瘦了许多,浑身都散发着臭味,不仅是因为没有洗澡,更因为吃喝拉撒都在笼子里。 不过今天,他终于不用和自己的粪便为伍了。 拉着铁笼子的落基蛮牛队伍,终于到了罪恶之城。 当他被驱赶从铁笼子钻出来的那一刻,心里一点半点反抗的冲动都没有。 因为接收奴隶的维克人之中,有三位长着两对手臂。 那是他们种族踏入强者境界之后的特征:从肋下再长出一对手臂。 维多克,是他们种族对强者的称呼。 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被装在铁笼子到了罪恶之城,就永远失去了反抗的余地,任何人都不会等来救援。 哪怕是人类半神都救不走! 野蛮的血脉和猎杀传统,让维克人的心脏变得异常强大,更容易突破桎梏。 如今的维克人才堪堪五千多人,但族中却有十七位“维多克”!所以即使是人类半神亲自来了,在这么多维多克的围攻之下,也难逃陨落的结局。 毕竟半神只是强大到极致的强者,只是人们赋予的尊称,但不是真正的神。 克里斯被关进了小牢房里。 这个地方应该都是关押人类的,大小刚好合适一个人躺下。 牢房只有一个小小的通风口,许多没有被清出去便溺滋生了各种小虫豸,令人恶心不已,克里斯刚进来的时候差点就被熏吐了。 牢房的门就是铁栏杆,一条锁链和一只镣铐将它和克里斯连在一起,坚不可摧。 这同样是矮人族的出品。 这座城市许多地方都有矮人族的痕迹,他们用精湛的锻造技艺从维克人的口袋里掏出了许多金币。 牢房应该是在地下,因为克里斯被押进来的时候是下午,但里面漆黑如夜。 过道上插着几个火把,忽明忽暗的火舌摇曳着,倍显牢房的阴森恐怖以及里面的人暗淡的前景;光影落在各个被抓进来的人身上,肆意玩弄着他们脸庞上的神情。 绝望,愤怒,麻木,凄然,悲哀,懊恼等等,百态横生。 在黑暗的空间里,很难辨认时间的流逝。 所以当有人送来食物,克里斯就知道现在是晚上了。 晚餐是一大碗清水和三个黑面包,还有一个块状的根茎,应该是荒原之谷里的产物,这比路上丰盛得多了。被饿了许多天的人们不顾牢房里的恶心,拿起面包就死命往嘴里塞,让整个牢房都充满了噎住的咳嗽声。 克里斯留下了一个黑面包。 并不是没有胃口。 也不是不饿,他现在能一口气吃完十个。 这个黑面包是留着当诱饵的。 早年他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原之上晃荡时,就养成了时刻观察周边的习惯。 所以他也听到了有老鼠的吱吱声,且是好多只才能有喧闹。 在这个除了排泄物就是俘虏的地方,这个饿得连自己手臂都想啃一口的地方,竟然有老鼠的存在,会让人很不情愿去思考这些老鼠的食物是什么。 但克里斯不嫌弃,也没有嫌弃的资格。 在罪恶之城的牢房里,只有自杀或者走上角斗场两条路。 他不想就这么死去,所以需要补充体力的食物,让自己在角斗场中多一分活下来的希望。 老鼠也是肉,唯一的额外食物。 他把黑面包撕碎了散布在栅栏下,捏住装水陶碗边沿小心翼翼掰下几块陶片,然后屏住呼吸蹲在小牢房的里角,静静的等候着老鼠过来。 饿了二十多天的人,徒手是不可能抓得住老鼠的。 而整个牢房里除了堆积的便溺之外,唯有的物件就是陶碗了。 其他小牢房里,也有许多人与克里斯做着同样的事。 人族本来就是一个脑袋很灵光的种族,为了活下去,他们会竭尽所能抓住任何一丝可能。 吱...吱吱... 随着时间的流逝,老鼠的悲鸣在黑暗中起伏,延续了人们活下去的希望。 第三十五章、雏鸟展翅9 也许是地处南方的关系,明明已经入秋了,但荒蛮之谷仍犹若盛夏时节的生机盎然、草木欢欣。 这是个令人欣喜的季节。 炙热的暑气已经少了很多,时而荡漾的凉风习习,让阳光都变得温柔了起来。 也是个令人开心的日子。 当带着手脚钢铐的人类俘虏们刚走进角斗场,人们的笑容就在阳光里肆意飞扬。欢呼声,口哨声,雌性高亢而尖锐的尖叫等等连绵起伏,沸沸扬扬。 这是一个不算很大的角斗场。 铺满沙子的场地至多能挤下两百人的样子。 但四周栅栏之上的坐席上,各个种族的人们已经黑压压的围了一圈,放眼望去,各式各样的脑袋高低起伏。 场地中间是一座石雕,高大五米的裸身“维多克”。 一只手那拿着长刀,一只手持着锤子,一只手挽着骷髅头,最后一只握拳直冲天际,连胯下的细节都雕刻得十分逼真。恢宏而细致,粗犷的线条和细腻的纹理让人忍不住赞叹,也不知道出自那个种族的雕刻大师手笔。 这种石雕遍布罪恶之城里每一个角斗场,区别只是大小和形态。 传说中这个石雕是维克人的先祖,每一次猎杀或者战争之前都要祭祀的对象。 在对外族的狩猎规矩变了以后,他们就将先祖的形象搬进了角斗场,以杀戮与鲜血供养着野蛮规则的信仰。 手脚都挂着镣铐的克里斯和俘虏们站成一排,面对着石雕。他们是今天的主角,为疯狂的观众们表演一场杀戮与被杀戮的鲜血洗礼。 四名维多克和一名人类从高台上走下来,目光挑剔的落在俘虏身上,如同挑选一件货物。 是的,货物。 他们将从这些俘虏们挑选出自己的角斗士,用于愉悦感官和赚取金币。 杀戮马上就要开始,赌博也马上开始,如果自己挑选的角斗士获胜了,金币就进入了自己的口袋。 克里斯被五个人同时选中了。 他虽然年轻,个子不高块头也不大,但是没有一缕赘肉的精干身躯与依稀能看出凶兽爪印留下的疤痕,令他鹤立鸡群。 这是一名极为自律、刻苦修炼且经验丰富的战士。 五名挑选人在看到克里斯的时候,心中都是这样的念头。 存在了很多年的罪恶之城,很早就用事实证明了一点:在角斗场的生死搏杀里,笑到最后的人不一定是最强壮的,也不一定是块头最大的,但一定是经验最丰富的。 一名女性维多克成了克里斯的拥有者。 她两只手亮了刀子,另外两只手掏出了几枚金币。 在维克人的野蛮规则中,这是代表决斗还是妥协的模式:要么拿走一枚金币退让,要么选择生死决斗。 其他三位男性维多克觉得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俘虏争生死。 而那名人类贵族还不是强者,所以他连拿走金币的资格都没有。 被女性维多克挑中的还有四个人。 他们和克里斯被一名维克人引到了蓝色区域的角落,那里有清水和香喷喷的烤肉,还有各种武器。 当五位挑选人都选择完了各自的人选,场地中还剩下了十几人。 没有被挑中的他们,站在巨大石雕之下,茫然看着看台上人们讥讽或残酷的笑容。 “呜...呜...” 凄凉的兽骨被维克人吹响,观众们的兴奋声音也被调动起来,无论亚人族还是人类,都在疯狂的叫喊,汇成简短有力的口号。 “杀!” “杀!杀!” .............. 十几个没有被挑选的人,被一小队全副武装的维克人给围住了。 杀戮也开始了。 闪着冷光的刀锋撕裂了凉爽的秋风,劈在猝不及防的可怜儿身上,让滚烫的鲜血洒满冰凉的沙土。 绝望的他们试图反抗,手无寸铁冲向钢铁洪流,绽放了许多朵妖艳的红色花儿。 不足两分钟,最后一个人捂着被刀锋吻过的喉咙昂面躺在沙子上,他用力的呼吸着,试图品尝美妙的空气,但一切都是徒劳。 慢慢的,他不再抽搐,失去神采的眼眸呆滞在阳光里。 天依然很蓝,秋风依凉爽。 咔! 被屠杀的人们,头颅被维克人剁下来挽着头发放在石雕之下,伴着中空兽骨里尖锐的声响和维克人鲜血崇拜,直达天听。 这是每一次角斗开场的开胃菜,必须的流程,寓意着维克人血祭先祖信仰的虔诚。 克里斯没有看场内的杀戮,而是在挑选着武器。 他吃三块烤肉喝了两碗清水,大致七分饱。 烤肉虽然很好吃,但即将到来的生死不允许食欲肆意。 武器很多种,刀、剑、匕首、叉、小圆盾、短柄斧头、长柄钉头锤等等,杂乱的扔了一堆。都是矮人族的出品,很坚固。 血迹斑斑,坑坑洼洼,显然之前拥有过很多位主人,以后也会有更多的主人。 克里斯挑选了一把长刀,和他之前用的差不多,已经不锋利的刀刃上豁开了好几个口子。还有一把匕首,用一块布条绑在小腿上,这是他身上唯一能放置又能顺手拔出的位置。 他的四个临时伙伴,分别挑选了单刀,剑盾,锤子以及一对短剑。 凄凉的兽骨终于停止了呻吟,经过杀戮的维克人小队刚刚退出了角斗场,巨大的兽皮鼓就被敲响了。 角斗的开胃菜已经吃完了,该是上正餐的时候了。 克里斯的临时伙伴中,挑选了锤子的人率先被派遣出场。 他很高大,宽阔的胸膛上长满了毛,如同一只狗熊,饿了二十多天依然拥有高高坟起的肌肉。 他的对手同样是个大块头,不同的是手里拿着两把短柄斧头。 这两个狗熊一样的家伙一出场就受到了观众们的喜欢,巨大的欢呼声震得场地上的沙砾在跳舞。 他们开心的理由,是块头越大的家伙,战斗模式就越血腥。 在上苍见证之下,观众们的期待被满足了。 双手锤子的家伙先被劈掉了一只手,然后开膛,再一斧头削掉了脑袋。 他吃得太多了,没有嚼烂的烤肉流了满地都是。 唉,也算是做了个饱死鬼吧。 观众们很满意,好多雄性们拼命锤着胸口咆哮,将烈酒洒满了胡须和胸膛;雌性们发出了畅快且尖锐的叫声,并且撕开了自己的衣襟将两颗下垂的椭圆体裸露在阳光下,贪婪呼吸着凉爽的秋风。 热衷杀戮与鲜血的维克人更兴奋。 好几个直接按到了旁边的雌性,或者被雌性跨坐在身上,大呼小叫的毫不忌讳别人的眼光表演着雌雄身体如何探索的奥秘。 胜利者似乎对这场杀戮也很满意。 他高举着两把斧头向观众席发出怒吼,彰显自己的武力与荣耀,也有可能在幸庆着自己活过了今天。 很快他就被带下去了,观众们还需要更多的血液来愉悦感官。 大概一个小时过后,克里斯身边就剩下了一位剑盾手。 他的小腿被划了一刀,握着盾的左手鲜血淋漓,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还活着。 而他的对手的头颅已经被放在了石雕下。 此刻他四肢瘫软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嘴巴里喷出浓烈的酒味。 胜利者的奖励是一小壶烈酒,还有明天的阳光或者雨滴。 克里斯还没有上场,似乎新晋主人女性维多克对他很看重,所以把他安排在压轴。 场地中央还有其他人在厮杀,钢铁碰撞的声音不断敲打着人们的神经,声声如刀在人们的眼睛里切割,赤红一片。 克里斯的眼睛很早就闭上了。 无论是观众席上的疯狂还是沙地上的嗜血,都没有传入他的耳朵里。 他在想念着这个时节的北国,应该是秋风萧瑟的冷冽,而不是钻入鼻息里的温暖和血腥;他在想念着爷爷老亨利的呵斥和父亲卡夫卡的轻声漫语,而不是野蛮的狂欢。 阳光洒落在他笔直的躯干上,抚摸着虽然年轻却已经满是胡须的脸,伴着凉爽的秋风划过发隙的痕迹,让他心中洋溢着祥和。 人生就像不断发酵的美酒。 美好的时光让味道变得醇厚,残酷的岁月让味道变得辛辣。 有的酒只有醇厚,让人不知不觉就醉了;有的酒只有辛辣,让人不知不觉就皱起了眉毛,呛着眼泪鼻涕直流;有的酒将两种味道揉成一团,入口辛辣,入喉醇厚,入胃暖心,让人欲罢不能。克里斯要将人生酿成最后一种酒,供命运与上苍共饮。 阿妈,不管面对什么我都不会缺乏勇气。 他在心中默默念叨着。 我是伊顿的希望,我没有放弃的理由。 第三十六章、雏鸟展翅10 拉普西觉得一切都糟透了,因为他今天的金币都打了水漂。 作为维克人唯一女性维多克的仆人,他唯有将金币压在了主人的眼光上。 这导致了他今天的坏心情。 率先上场的三个人全都贡献了头颅,让他赔光了全部的金币。 唯一获胜的刀盾手,他觉得长得太瘦小了所以没有压上赌注,结果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赢了..... 哦,光明神这个该死的老鳏夫! 他可怜钱袋里只剩下两颗红宝石了,而他的主人还有一名角斗士没有上场。 那个家伙身材并不高大,一头脏兮兮的红头发和胡须,身上的伤疤看上去很善战,但是他实在太年轻了! 角斗场上的年轻人,是很难看到第二天的阳光的。 拉普西觉得心里在滴血,作为主人挑选为压轴的角斗士,他必须要把赌注压上表示对主人的尊重。不然他的主人不介意抓住双腿撕了他,然后把他的头颅扔进家门口一堆骷髅头里。 这个红头发的小家伙会赢吗? 两颗红宝石是这个月进贡给主人的,如果再输了,就得卖掉手里的奴隶才能筹够贡钱... 哦,该死的光明神,该死的洛克先祖! 他嘴里在不停的咒骂着。 拉普西曾经有过一个很显赫的姓氏,洛克。 这个属于中土平原领主的姓氏,曾经给他带来了优渥的生活与受人仰视的地位,也给他带来了许多苦难——在神圣帝国帝位新旧交替时,他被家族推到台前站队,结果支持的皇子并不是现今在位的皇帝。 顺理成章的,他成为了家族的烫手山芋,化解皇帝心中芥蒂的替罪羔羊。 不仅被剥夺了姓氏,还被驱逐出了中土平原。 一开始,他和很多同样命运的人一样跑到了伽迪南拉斯城,但实在无法应付狮鹫军团无休止的刁难,被迫迁居到了罪恶之城。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他以每个月进贡两颗红宝石的代价成为了丹妮丝·维多克的仆人。 他是将近六十岁老头子了,最大的孩子却还没有成年,所以不得不奔波在生计中。 罪恶之城里没有穷人生存的土壤,失去了财富的人,要么饿死在城外的沟壑里,要么死在角斗场里。他不穷,经营着一家酒馆和偶尔充当奴隶买卖者,源源不断的金币让他的家人活得很好,每个月准时进贡让他很受主人的看重。 在罪恶之城里,没有强者的庇护是活不下去的。 但是这两年幸运女神忘了眷顾他。 被主人看重的他天天跟随在身边,然后免不了一次又一次压上金币,然后钱袋子一天比一天轻。 今天一样,该死的! 如果红头发的小子再输,那么意味着他将手里奴隶卖掉才筹够月贡。 伟大的主人啊,您的眼光可以再好一点么? 拉普西瞄了一眼前面坐着的高大身影,丹妮丝·维多克。 维克人是没有姓氏的,只有长出两对手臂的强者才拥有“维多克”作为名字的后缀。 丹妮丝,花朵的意思,据说她出生之时正是满山谷花开的季节,她的母亲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至于她的父亲是谁,和所有维克人一样没人知道。 她是幸运的,因为她的母亲依附着一位强大的维多克,所以能庇护她不受到族内猎杀规则的影响,让她成长为如今唯一的雌性“维多克”。 她和雄性维克一样坚韧和嗜血,并且拥有和人族一样狡猾的脑袋。 她控制了罪恶之城六分之一的街区,拥有无数的金币。 金币是个好东西,令她拥有许多追随者,无论是族内人还是外族。 膨胀的实力也会带来膨胀的野心,她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维克人的大祭司,管理整个部落。 事实上也快了。 包含她和她的竞争对手在内,十七位维多克之中,有八位只对杀戮有兴趣,只要保证罪恶之城提供源源不断的鲜血,他们才不在乎头上是否有个大祭司。 因为在维克人的传统里,没有人可以命令维克多。 而剩下的七位里已经有四位表示支持她,另外三位支持她的竞争对手乔治亚。 五位对抗四位,看上去她占了很大的优势,其实不然。 为了保证种族的繁衍,作为庇护种族的高端武力维多克,相互之间不能进行猎杀。 但是可以发起决斗,在双方都同意和所有维多克的见证下,以武力逼迫对方屈服自己的条件之下。 丹妮丝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 她已经很多次向乔治亚提出决斗了,但是收到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滚! 对此,丹妮丝无可奈何。 她不能动手,不然就会被所有维多克联合起来撕成碎片。 在过去的十年里,在规则允许的范畴里她已经用尽了一切办法,对方就像一只缩头乌龟一样无懈可击。 还好,她没有放弃。 所以等了一个微乎及微的机会:今年的血祭盛典将由乔治亚主持。 血祭盛典,一年一度,是罪恶之城建成的纪念日,也是维克人的先祖祭典日,更是所有维多克的猎杀游戏。 在这一天,罪恶之城将会举办盛大的狩猎盛宴。 每一位维多克都将带领自己精心挑选的三位角斗士参加,赌注就是自己控制街区一年利益的一半。 作为盛典主持者的乔治亚拥有辛苦费。 每位胜利的维多克都将十分之一的利益无偿交给他。 他也有守护种族尊严的义务,他的三名角斗士都是维克人组成,供最终的胜利者挑战。如果他的三名角斗士输了,那么他就必须向胜利者一方的维多克屈服,或者为自己的尊严选择决斗。 丹妮丝是知道的。 如果自己的角斗士走到最后,乔治亚不会选择决斗,而是低下头颅选择支持自己当上大祭司。 因为维多克之间也有强弱之分,刚好乔治亚的实力远远不如自己。 丹妮丝也知道,达成这样苛刻的条件很难。 除了乔治亚和自己之外还有十五位维多克,她很难保证自己的角斗士活到最后,而且还要挑战成功。 但这是唯一的机会。 既然有了曙光总要搏一搏,万一成功了呢? 大祭司,多么美妙的称呼啊,维克人已经近千年没有大祭司了! 而女性大祭司,更是前无古人! 届时自己将被传唱历史中! 这是丹妮丝频繁挑选买下角斗士的理由。 离盛典之日就两个月了,她必须要抓紧甄选出优秀者了。 这也是拉普西频繁输掉金币的原因,他每一次都被丹妮丝带在身边,然后在主人的注视下被迫压下金币。 红头发的人类小子,你会是我走向辉煌的垫脚石之一吗? 丹妮丝看着决斗场里的克里斯,心里默默念叨着,然后把一小袋红宝石扔给她身后的仆人,“拉普西,去压红头发的小伙子赢!” “聆听您的意志,伟大的主人。” 拉普西惊诧自家主人的大手笔。 这小袋宝石的数量有十颗以上,是他交纳贡金的一半了。 走向赌桌登记的地方并不远,不过几步路,他很快的完成了主人的交代,但却站在那里犹豫了。 “我要不要压上呢?” “相信主人的眼光,连本带利捞回!” “不要相信她,她的眼光让自己走了无数霉运,失去了无数可爱的金币!” 他的眼睛变得通红,手心紧紧握住自己仅剩的两颗红宝石,有两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吵得不可开交。 “老拉普西,你要不要下注啊?决斗马上就要开始啦!” 负责登记投注的人员,揶揄着频繁输钱的拉普西,也打断了他的天人交战。 “啊,要!我主人的角斗士赢!” 有些恼羞成怒的他,将两颗红宝石都拍在桌子上,恶狠狠的说。 就是红宝石离手之后,他心里就开始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了,并将怒火迁移到克里斯的身上。 向该死的老鳏夫光明神起誓! 红头发的小子,如果你输了,我就拿你的尸体去喂野狗! 此时已经过晌午了。 但是观众席上的人儿一点都不觉得饿和累。 他们依然精力充沛,依然用喊得嘶哑的声音为血腥搏杀致敬。 这个时候,克里斯终于上场了,年轻且漂亮的脸庞,身上隐约可见的伤疤让许多观众莫名兴奋。 “红头发的小子,你一定要活到下来,老子把赌注全压在你身上了!” “红发小子,小心对面的光头佬,他一直盯着你屁股!” “红头发的小子,你....” 在罪恶之城里伤疤是勋章,鲜血是荣耀。克里斯的收获多人的助威很正常,但也给他带来了四道恶狠狠的目光。 压轴之战,是五个人的混战。 只有一个人可以活下来,或者一个都活不了。 最受期待,自然也是最血腥。 所以说,克里斯有可能面对一对一的挑战,也很有可能被几个人群殴。 第三十七章、雏鸟展翅11 阳光炙烤着角斗场。 在石雕的面前,即将要展开混战的五个人呈五芒星形状站立着。 克里斯耷拉着眼皮,把呼吸变得绵长,单手握着长刀拖在地上,完全不理会四个人的眼光和观众席上的喧闹。 在这种混战之中,以不动应万动才是最好的办法。 其余四个人都把眼睛瞪得很大,眼光在相互之间瞄来瞄去,衡量各自的弱点,寻找第一个杀死的对象。 “呜....” 凄凉而充满戾气的兽骨再度被维克人吹响,五个人都握紧了手里的兵器。 兽骨笛声是杀戮开始的序章。 左侧拿着锤子,很强壮,可以用速度拖死;对面是双剑手,武技一看就精湛,必须寻找一击必杀的机会;右侧拿着两把匕首,刺客型,很灵活,不能和他拼速度;斜对面拿着一把斧头和一个钉头锤,这个家伙应该是最难缠的,速度和力量都不错...... 耷拉着眼皮的克里斯,悄然眼角余光打量着四个对手,心里估摸着应对的方法。 “咚!” “咚!咚!” 巨大的兽皮鼓声声敲打在拉普西的心尖上,震得他满脸通红,呼吸沉重得如同铁匠铺里的风箱。 “红发小子,你可一定要赢啊!” 他默默的祈祷,为了我的两颗红宝石。 哦不对,应该是十颗红宝石,五个人混战的赔率是一比五。 倏然,兽骨声停止了。 锵! 双剑手率先发起了进攻,和拿着斧头锤子的家伙战成了一团。 他很聪明,知道在场的四个人都看出了克里斯的年轻,年轻意味着经历少,意味着好欺负,虽然赤裸的上身伤疤看着唬人。 双剑手在赌。 赌一旦他发动攻击,那么靠近克里斯的两个人绝对会第一时间联手,铲除这个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 少一个人,就多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这个道理他懂,也相信拿着锤子和匕首的两人同样懂。 他赌对了。 伴着一声咆哮,巨大的锤子就朝着克里斯砸过来,两把匕首如同蛇信吞吐般刺向克里斯的下身。 两个人虽然不认识,但是配合得很有默契。 “啊...” 在看台上的拉普西,忍不住发出了惊呼。 看到自己压上赌注的人被围攻,让他仿佛看到了红宝石飞向远方。 克里斯两脚一蹬,把后背给了锤子,身体迎着两把匕首向前,拖在的地上的长刀直接往上撩起。 这是以命换命的打法。 如果两把匕首不收起来,那么克里斯的双腿直接被捅穿,但是长刀也会将拿着匕首的小个子开膛破肚。 “噹!” 小个子显然不想死那么快。 他把匕首交叉一架,抵住长刀来袭,并很灵活的借着反震力飘开;而锤子也带着劲风贴着克里斯的后背落下。 差之毫厘。 劲风激起了克里斯浑身鸡皮疙瘩,但手脚的动作一点都不慢。 他朝着小个子追去,长刀如影相随往小个子的脑袋、脖颈间、胸膛、腰侧等要害奔去。 每一刀都势如奔雷,每一刀都以命换命。 小个子很郁闷。 并不想同归于尽的他,丝毫没有反击的机会。 唯有依靠灵活的身子闪躲,拼命的往远处逃窜。 而且这个红头发的年轻人力气有点大,他每抵挡一刀,都会感觉自己的双臂一阵发麻。 所以他心里咒骂着克里斯的疯狂,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家伙执意要和自己同归于尽;也在骂着拿锤子的大个子,挥舞了半天的锤子,一次都没有砸中过。 大个子心里也很窝火。 他觉得被克里斯无视了,一直以后背和屁股对着他。 仿佛他手中巨大的锤子如同一团柳絮一样,毫无杀伤力。 光明神在上! 对于战士而言,没有什么比这种蔑视更让人愤怒了。 他的心里也在大骂着小个子,为什么要跑那么快,只要稍微慢一步,他就可以砸扁这个红头发的家伙了。 这场追逐已经持续了一刻钟。 双剑手两个人的战斗都双双挂彩了,他们三个人还在上演着闹剧。 观众席上嘘声一片,有骂小个子无耻的,有骂克里斯死心眼的,有骂大个子跑得比洛基蛮牛还慢的......用各自种族的语言问候着三人的直系女性。 拉普西的下巴掉了好久。 嘴角还有一丝晶莹不停的往下垂,似乎已经惊呆了。 而他的主人丹妮丝则是哈哈大笑,一边灌着烈酒,一边自言自语,“好小子!哈哈,聪明的红头发小子!哈哈...” 这样让拉普西回过神来。 似乎看到红宝石飞走的速度变慢了的他,隐晦的擦了擦口水,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发问,“伟大的主人,您觉得红头发的小子还能支撑多久?” “愚蠢的老拉普西,你的运气已经回来了!” 丹妮丝心情很好,破天荒的对手下和颜悦色,“红头发的聪明小子已经占很大的胜算了,你有很大的几率能将十颗红宝石装进口袋里了!” 胜算很大? 十颗红宝石? 拉普西眼睛又红了,花白的胡子伴随着抖动的下巴往上翘,“十颗红宝石!赞美您,伟大的主人!哈哈哈~~” 他大笑着,眼睛再次追逐着克里斯的身影,赞赏着即将为他带来财富的家伙。 然后他就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场地中的大个子,发出一声愤怒的嚎叫,声音之大将观众席的嘘声都掩盖了。他一个大跨步冲向克里斯,手中的巨大锤子狠狠的砸去。 这一击他势在必得。 这一击克里斯也势在必得。 他直接跪在了地上,身体如同折了一样卧在脚跟上,手里的长刀往后刺,笔直扎进了汹涌奔来的大个子的小腹,然后迅速一个打滚,避开了头上落下来的锤子。 这个陡然而来的变故也惊呆了观众。 他们一直大吼大叫的声音一下子被遏止,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如同被扼住脖子的鸭子。 克里斯在人们呆滞的目光中站起来,而大个子已经跪在了沙地上。 他们两个人眼光一对碰,大个子痛苦的眼眸闪过一丝明了。 原来这个年轻人的目标一直都是自己... 他一直看似无视背后的打法,只是为了挑逗自己愤怒,只是为了让自己在暴怒中露出被一击而杀的破绽。 他刹那间明白了,可惜也晚了。 不停往外涌的鲜血带走了他的力气,苍白了原本愤怒得通红的脸,抽搐了他强壮的四肢。他把眼睛看向天空,这一刻仿佛世间都安静了,只有秋风在耳畔呢喃。有点像出门时父母的叮嘱,有点像妻子的温柔耳语,有点像孩子们的嬉笑... 就这样吧。 他心里叹息了一声,闭上了眼睛。 走过来的克里斯挥舞着长刀,让他的脑袋冲天而起。 小个子也停了下来,和目光冰冷的克里斯对视,看着克里斯拖在地上的刀一步一步靠近。 他知道到了自己拼命的时候。 只是这个心机深沉的年轻人,还会和自己以命换命吗? 他不知道,只是把两只匕首都反握,身体往前倾把重量全部压在了脚尖上,做出了以命换命的起手式。 来吧,红发小子。 看看是你死,还是我亡? “红头发!红头发...” 反应过来的观众席爆发了整齐的声音,络绎不绝。 拉普西也不例外,声音都喊哑了,他似乎看到红宝石正往自己口袋里飞回来。 还好,他的主人也沉醉在飘着血腥的空气中。不然这种在耳边的肆意吵闹,是要付出的代价的,是要抓住双脚直接撕成两半的。 哦,幸运的拉普西! 第三十八章、雏鸟展翅12 如果人生可以实现一个愿望,你最想做什么? 小个子的答案,是把卖他来当角斗士的家伙碎尸万段后再死;克里斯的答案是尽快成为战士巅峰,然后杀出一条血路回家。 他们一个求死得安宁,一个求生得灿烂。 心态不同,战斗方式也不同。 小个子状如疯狗,完全放弃了防御,两把匕首探入毒蛇,划如清风,往克里斯身上的要害招呼。即使受伤也要在对手身上划一道伤痕,即使被一刀砍掉头颅之前也要把匕首捅进对手的心脏。 他速度很快,攻击也很狠辣。 可惜收获寥寥。 他前面的红头发年轻人速度并不慢多少。 虽然比他还是慢了点,但每次都能躲过他的攻击,就像任性十足的竹子一样,狂风来时弯腰,风过后依然矗立苍穹。 但不管克里斯如何小心翼翼的躲避,都不改手臂和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血淋淋的伤痕,而且几乎没有什么进攻的机会,最凌厉的一刀也只是将小个子逼退。 似是,已经没有招架之力了。 这个看似岌岌可危的局面,也引发了观众席上一阵阵惊呼。 却很少有人能看出来,这其实是克里斯刻意为之。 看着很恐怖伤口其实不过皮外伤,且他在调整自己的状态。 刚刚被大个人拿着锤子追着乱砸消耗了他太多精力与心神,需要时间来恢复一下。 对于面前疯狂拼命的小个子,他已经有好几次机会可以一刀取得优势。 比如让他一只手无法再握着匕首,或者让他一只腿不再灵活走位等,取得这样的优势对战斗胜负是决定性的。 不过他强忍住了。 因为场地中还有两个人。 他可不想杀了小个子以后,又要被另外两个人围攻。 虽然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体力也依然充沛,但在生死搏杀中能不冒险就不冒险,不是吗?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教训,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原时已经见识得太多了,他可不想当那只悲催的螳螂。 这个心态瞒过了小个子,这让他的进攻更加凌厉,露出的破绽也更多了。 也瞒过了另外两个搏斗的人。 他们两个之前一直保有余力,现在毫无保留要将对方送进死神的怀抱。 这个心态瞒过了观众席上的怜惜,让拉普西又开始哀叹着红宝石离他越来越远。 但瞒不过眼光一直落在他身上的丹妮丝。 这位唯一的女性维多克,在过去五十多个春秋里,已经通过战斗练就了一双看透真相的眼睛。此时她嘴角微翘,双手环在胸前,让两个被一片兽皮包裹的宏伟椭圆体显得更加高耸,“聪明而有趣的人类小子,看来你有资格让我再多注目一些时日。” 以她的经验,完全能看得出克里斯还没有踏入战士巅峰的境界。 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这个红头发小子的欣赏。 在生死搏斗中笑到最后的人,实力并不一定是最高,但一定是会灵活运用战术的。 在角斗场上的克里斯,并不知道他现在归属者的评价,也顾不上。 此刻他的背部又添加了一道伤痕,不深,却有十厘米长,虽然努力夹紧肌肉让鲜血少留点,但足以让他觉得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就算是一头强壮的巨龙,血留多了都会死。 他可不想弄假成真,将自己的头颅贡献在石雕下。 还好,他也不需要忍耐了。 他一刀横切,架开了小个子抹向脖子的匕首,手腕一翻长刀划了个半弧形,从小个子腰侧斜撩而上。这一刀很快,连风都来不及发出呼啸声,小个子如果不躲开,绝对就是一个肝脏流满地的结果。 小个子躲开了。 他另一只匕首划的是克里斯的腰眼,这种伤害并不会致命。 他要的是以命换命,而不是以命换伤。 “这个红头发的小子也要拼命了,嘿嘿,下次进攻就一起见死神吧!” 他脸上满是狰狞,默默算计着。 可惜他没有机会了。 陡然间,一剑飞羽惊鸿,踏着轻风而不动声色,直接将小个子的心脏捅了个对穿。 剑尖是从背后进入,冒出胸前好长一截。 小个子的口里涌出了好多鲜血,红里透白的血沫折射阳光的色彩,斑斓了时光匆匆。 他努力转头向后看,想知道是谁结束了人生匆匆。 剑一下子拔出来,小个子趴在了地上,眼睛还睁着,但已经毫无气息。 双剑手的身影露了出来,他往地上甩了甩剑上的血珠,两只眼睛冷若冰霜落在克里斯身上。 原来另外两个人已经分出胜负了。 拿着斧头和钉头锤的家伙已经倒在了血泊中,头颅和身体分得有点开,怪不得没有惨叫声。 不过双剑手好像也受伤了。 他左臂上一处乌黑色斑块很刺眼,左手握着的剑也微微颤抖着,应该是被锤子扫到了。 克里斯一直以为,拿着斧头和钉头锤的家伙会是笑到最后的人,所以当双剑手将两把剑交叉放在胸前的时候,他也提起了长刀,双手握着斜斜垂在右侧。 这是他从娜迦族哪里偷学来的起手姿势,也是面对实力比自己更高的对手时,防守多于进攻的姿势。 因为他对于双剑手的实力,已经有了新的认识。 比如刚刚双剑手从背后捅死了小个子的那一剑,实在是太快了,换成他也没有把握躲过去。 当然了,他并不觉得双剑手帮了自己。 如果换成他偷袭,也会选择先一刀结果了小个子。 就好像一头狮子看到两只公狼在搏命,狮子肯定要先咬死最强壮的那只,剩下弱小的就很好收拾了。 克里斯一直示弱的战术成功了。 拼命的时候也到了。 “该死的!” 看台上的人类贵族咒骂了一声,一拳就砸烂了前面的桌子。 他是小个子的拥有者,双剑手一下子就毁了他的希望,带着无数闪闪发光的金币离他而去。压轴之战胜利的角斗士,他的拥有者可以从角斗场今天的收益中分得三分之一的利润。整个罪恶之城的规矩都是一样的,作为他们花费大量金币挑选角斗士的报酬。 “该死的蠢蛋!” 另外一位维多克也砸烂了桌子。 他是双剑手的拥有者,他早就看出来了克里斯在示弱。 坐在另一侧的丹妮丝则是哈哈大笑,双眼略带挑衅的撇过去,给了一个轻蔑的微笑,神情不是一般的嚣张。 “臭娘们!早晚有一天把你按倒在地上骑个三天三夜...” 男性维多克转过头心里嘟囔了一句。 他惹不起这位实力很高比自己更高,而且野心勃勃聚拢了许多追随者的女人,所以没必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丹妮丝没空搭理同族的龌蹉心里。 她嘴角翘得更高了。 克里斯示弱战术的成功,让她觉得自己的眼光很厉害,以及享受了一场别致且又畅快的杀戮盛宴。 “拉普西,这个人类小子就安排在你家里吧。” 她吩咐着她的仆人,“好好伺候他养伤,就当成你父亲一样。他要是少了一根头发,我就把你全家都喂凶兽!” “是,伟大的主人!” 吓了一跳的拉普西赶紧连声回答。“您卑微的仆人,一定会完美执行您意志的。” 他知道这个拥有野蛮血脉的女主人并不是在恐吓。 别说是将他全家喂凶兽了,就算她自己的孩子惹恼了她,她都会将孩子拿去喂凶兽! 不过,拉普西马上就反应了过来,胡子眉毛全挤成了一团,心里嘀咕:“嗯?场地上不是还有一个双剑手吗?还没有打完啊怎么就安排了...难道...”他的眉毛一下子就迎风展开了,“哦,慈悲的光明神在上!难道红发小子赢定了?我的红宝石!十颗!” 他眼睛亮如星辰,炙热如火焰,紧紧的附在克里斯身上:“赞美你!可爱的、迷人的、漂亮的、强壮的红发小子!” 克里斯要赢了吗? 看台之上的维多克已经做出了判断。 我可以赢的。 他自己也做出了判断,双手拖起长刀就横劈过去,砍断了阳光的垂怜和秋风的凉爽。 两个人对持不到一分钟,他就率先发起了进攻。 因为发现了一个细节。 他的对手在呼吸时,胸口起伏有点大。 这也意味着在之前那场战斗中,双剑手被消耗了很多体力与精神。 所以,当然是,趁你病要你命! 第三十九章、雏鸟展翅13 每一位习武的人都知道,双剑的技巧是很难练的。 如果做不到一心两用,那么使用双剑就是脱了裤子放屁! 多余的一把剑不但没有为自己的实力加分,反而会拖累发挥,很轻易就被人找到破绽杀死。 但一旦练成了,双剑武技就会很难缠,一心两用的技巧让人如同在和两个人战斗。 任何人面对双剑的时候,都不会掉以轻心。 克里斯的对手,就是这样剑技精湛的双剑手,他已经用两条生命证明了自己。 所以克里斯不打算给他调整状态的时间。 手里的长刀如风卷残云般劈向双剑手,每一刀都快若闪电,每一刀都重若千钧。 他必须抓住对方在体力消耗严重的时候,占据搏杀的先机。 毕竟,在生与死之间,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是决定因素。 双剑手知道自己劣势在那里。 他自己太心急了。 如果刚刚假装躺在地上恢复一下体力,再干掉小个子,就不会那么被红发小子打得那么狼狈了。 受伤的左手和不断消耗的体力,让他的精湛武技发挥不出一半。 “噹!” 又是一刀狠狠的劈在双剑上。 双剑手受伤的左手再也握不住剑,他后退了整整十几步才站稳了身体。 而他的对手随手挽了个刀花,一步步逼近,每一步都仿佛踩在他的心脏上。 咚... 咚...咚... 震得他无法呼吸。 “这个红发小子,比拿着钉头锤和斧头的家伙更难对付。” 他知道自己上当了,被这个年轻人扮猪吃老虎骗了。 就应该一剑先结果了他的。 当然,世上没有后悔药。 已经三十多岁的他很了解,所以他脸上一片狰狞。 “要死,老子也要拉着你垫背!” 他单手提剑揉身而上,眼睛不再追逐长刀的轨迹,只有年轻人的喉咙和心脏。 有时候人生也会很悲哀。 比如,你想拼命,并不代表着别人就会奉陪你拼命。 克里斯没有和双剑手同归于尽的打算,所以他的长刀转为防御为主,丝毫不给对手伤到自己的机会。 他已经胜券在握,只要再拖一会儿,双剑手就会疲惫不堪,气喘如牛。 等对手手里的剑挥舞不再迅速,当对手的脚步不再灵活,那么就是他收获胜利、提前预定能继续沐浴明天阳光的时刻。 双剑手也知道这一点,但完全没有办法。 他放缓了攻击,克里斯的长刀就会势如奔雷;他加快的攻击,克里斯的长刀就会密不透风。 该死的! 这个狡猾的杂碎! 他的心里不停的用能想到任何恶毒的咒骂,全都用在了对面那张年轻的脸上。 双方在坚持着,胜负的天平倾斜得更彻底了。 “叮!” 刀与剑再一次碰撞,迸出了好几颗火星。 但这时候意外发生了! 克里斯收刀的速度不知道为什么慢了几分,导致抬高了的长刀奔向对手有点慢,以致他中门大开,胸膛没有了长刀的防御。 这个意外的破绽,让两个人之间的优势一下子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好机会! 双剑手眼睛一亮,经验丰富的他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的。 顾不得落向他肩膀上的长刀,直接长驱直入,剑尖闪烁着冷光刺向克里斯的心脏。 刀落在肩膀上顶多会废掉一只胳膊,但是刺进了心脏绝对会死人。 这种交换对穷途末路的双剑手来说,已经是再好不过的结果了。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无论怎样。 他似乎已经看见对手因为心脏被捅穿而痛苦的表情了,就如趴在地上的小个子一样。 双剑手能如愿吗? 克里斯露齿一笑,笑容里满满都是揶揄。 完了! 这小子是故意的! 双剑手心中陡然一惊,感觉头皮都炸了。 果然,克里斯顺势一蹲,落向双剑手肩头的长刀直接回落在胸口,挡住了势在必杀的一剑,而他的另一只手迅速从小腿上拔出匕首,倾力甩了出去。 一道亮光闪过,双剑手的脚步停止了。 手中唯一的一把剑驻在地上,支撑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 他的胸膛之上多了把匕首,这把匕首在压轴之战还没开始之前,就被克里斯绑在了小腿上了。 双剑手看着克里斯,眼睛瞪得很圆。 他知道自己马上就回归神灵的怀抱了,虽然很不甘心。 重新站起来的克里斯,也用长刀拄地盯着他,双眼冷如冬夜里的星辰,看不出什么情绪。 突然,不知为何,双剑手笑了,他的牙齿已经被从胸膛涌向嘴里的血沫给染红了。 “呵呵,你...你也会死的...” 他这样说,然后倒在了沙地上。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初秋的绿意很怡人,凉爽的秋风正得意的抓住他的头发在招摇。 和无数位踏进这片场地的人儿一样,双剑手把鲜血留给了脚下贪婪的沙子,把生命留给观众席上无尽的欢呼,把头颅留给了石雕当点缀。 我会死吗? 克里斯闭着眼睛泡在热水里,心里默默的想。 这是拉普西的府邸里一个很豪华的浴室。 全部用打磨很光滑的大理石砌成,用嵌石铺地,两个赤裸人类女性雕像各自肩膀上扛着个水壶。两缕清泉分别从水壶中居高临下吐出,注入冷热两个水池里,让整个浴室变得水汽氤氲,水烟袅袅,把墙壁上色彩鲜艳的壁画弥漫得惟妙惟肖。 他的左手上带着一个非金非铁的镣铐,很像一个护腕。 在从角斗场下来的时候,一个长个很猥琐、兴奋得满脸通红的老头子给他带上的。 他没有反抗的余地,因为旁边还有挑选了他的丹妮丝·维多克。 记得她两米五的身高遮住了眼前的阳光,用很愉快的声音对他说,“有心机的人类小子,你很不错!今天让我很满意,如果你未来的一个月里让我继续满意,你将会被赐予自由。” 自由,他之前从未失去过,所以没有什么感觉。如今他失去了,所以觉得无比弥贵。 坐在马车里来到这个府邸的路上,马车的主人,那个猥琐老头子一只手抓着几颗红宝石细细抚摸,温柔如手指滑过年轻处女的肌肤。也拜这个老头子自言自语的絮絮叨叨,他知道了很多事。 比如手上的镣铐,是丹妮丝的专属标识。 他只要亮着这个镣铐,在罪恶之城里没有人敢挑衅,但是只要走到城门口将会被视为叛逃的奴隶,乱箭射死或者被乱刀分尸。 比如他现在的处境。 接下来的一个月多里,他还需要参加好几场角斗并且活下来,才有资格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参加血祭盛典,然后如果他能在血祭盛典中活下来,那么丹妮丝许诺的自由将会降临。 至于输了嘛~~ 呵呵,罪恶之城里圈养着许多凶兽,都是吃肉的。 他个子虽然不是很高大,但好歹也算一块肉。 “幸运的红发小伙子!” 浴室圆拱门走进来一个人,是猥琐的老头子拉普西,他用响亮的声音打招呼,待看到克里斯睁开了眼睛,然后扯开了嗓子问:“亲爱的克里斯,除了美味的晚餐和一个干净的卧室,你还需要什么吗?比如这座城市里有很多美丽的舞娘,我可以召过来伺候你!如果你喜欢男的或者其他种族,我也可以让人找来...” 在回来的路上,老头子就问过了克里斯的名字。 “不用了。” 克里斯打断了老头子的喋喋不休,他很不习惯这种作风。 “好的,亲爱的克里斯。” 拉普西没有尴尬,他的主人说要像对待父亲一样伺候这个小子,这点是不能马虎的,“如果你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开口,伟大的主人说过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满足。” “哦?” 克里斯有点诧异,“什么都可以满足?” 如果丹妮丝如此慷慨的话,他不妨提些要求,反正提不提都不改如今身为角斗士的命运,何乐而不为呢? “是的!亲爱的克里斯,伟大的主人在这座城市里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看在十颗红宝石的面子上,拉普西狗仗人势的大吹大擂,一副小人得志的得瑟嘴脸。 所以马上的,他就后悔把牛皮吹得太大了。 第四十章、雏鸟展翅14 克里斯穿上了衣服,在拉普西的引导下来到餐厅。 虽然他还想多泡一会儿的,但还没有养成在别人面前赤裸的习惯。 长条形的餐桌上摆满了各种食物。 叫不出名字的水果,涂满了蜂蜜的烤鸡,抹了一层黄油的蓬松面包,来自人类国度的葡萄酒,加蘑菇一起炖得乳白的羊肉羹...林林种种,让人食欲大振。 克里斯丝毫不客气直接就用手开始饕餮。 二十多天了,他就没吃过一次饱饭。 “我被装进铁笼子之前,身上还有一把长刀,你能找回来吗?” 他边吃边问。 “额...” 拉普西有点为难。 只要克里斯的武器在罪恶之城里,他就可以找回来,但太麻烦了,“亲爱的克里斯,要不明天我带你去商铺里买一把吧?这里有的是矮人族精品,肯定比你之前用的那把要好!” “自从我十五岁开始,就在使用那把长刀了,我熟悉刀刃上每一丝纹理。” 克里斯灌了一碗羊肉羹,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然后拿起烤鸡让声音变得含糊不清,“有了它可以让我在角斗中更容易获胜,相信这是你的主人乐意看到的。而且.....”他吐出了一根鸡骨头,挤出了一缕坏笑,“而且,那把长刀是矮人族大师定制的,价值一千多枚金币和一份很厚重的人情。” 这也让拉普西很想对他饱以老拳的冲动。 当然,只是冲动,不是付诸于行,年迈的他打不过对方。 好吧,狗腿子就得有狗腿子的觉悟。 拉普西扔下一句你的房间在楼上第三个,就转身出门托人找长刀,他现在觉得这个年轻人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不过他还没走出餐厅又被克里斯叫住了。 “还有什么?你个贪婪的家伙!” 拉普西很大声的吼了一句。 一千多个金币的长刀,还是矮人锻造大师的作品,买回来可是要花不少钱的! 该死的老鳏夫光明神在上,他的主人是不可能支付这笔费用的! “哈哈,拉普西,老人家脾气不要那么大,伤肝!” 克里斯学着伽迪南拉斯城里赫拉大婶的话语,“我有一个办法,让你把找回长刀的钱赚回来,有兴趣听听吗?” 赞美伟大的光明神他老人家! 拉普西瞬间又觉得这个年轻人很可爱了。 “我可以为你参加一场角斗,对手是把我当成野兽卖掉的家伙。” 克里斯的笑容很灿烂,犹如在讲述着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相信这样的角斗,会让你赚不少金币吧?” 的确不少金币。 这种仇人对决的场面会许多人喜欢看。 在罪恶之城生存多年的拉普西,有把握在这场角斗中赚到一两个红宝石,只是这场角斗并不容易达成,“该死的!你说的人我知道,是库尔特!他是自由人,不是奴隶!” 罪恶之城虽然很混乱,但是也是有秩序的。 比如不能强迫一个自由人参加角斗,除非这个人自己愿意。 “哦,亲爱的拉普西,先不要拒绝我。想想那些可爱的金币,它们碰撞的声音是多么的悦耳啊!它们在阳光下光泽是多么的迷人啊!你会有办法的,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扔向恶魔诱惑的言语,克里斯起身上楼去。 吃饱了就该睡觉,他需要把二十多天饿掉的肉再长回来。 餐厅里只剩下了沉默的拉普西。 金币至上,他已经在思考着如何把库尔特变成奴隶的办法了。 克里斯的长刀很容易就找到了。 这把艾薇儿请矮人锻造大师封住的长刀,除了足够坚固之外没有任何特点的武器,在罪恶之城里几乎无人问津。 对于力量型的刀手,这把刀轻了点。 对于灵活型的刀手,它有些过重了也过长了。 所以拉普西只花了不到一百个金币,就从一个铁匠铺里买回来了。 原本这个铁匠商铺打算把刀融了重新锻造的,但显然他不是矮人大师,也不知道解封这把长刀需要吞金兽的獠牙、蝎尾兽的尾针以及冰骨蜥的尖角。 至于关于库尔特的消息,对他而言就没有什么难度了。 作为自由流浪者的库尔特,已经在罪恶之城混迹有七八年了,就他自己都不记得确切的时间了。一直以给商队当护卫、给贵族当掮客,或者出城抓个战士当奴隶卖等方式维生,赚到钱后就在酒馆或妓院里挥霍。 这种生活方式在罪恶之城里比比皆是。 有许多人最后为了生计成为自由角斗士,或者沦落到卖掉自己当奴隶。 不管选择哪一种,最后的结局都会变成尸体供凶兽果腹。 他也快了,如今已经很少人雇佣他了。 长期无节制的酒色生活,掏空了才四十出头的他的身体。 现在他每一次出去捕奴的手段,几乎都是下药,而不是依靠自身实力打倒对方。 自己已经没有了未来,他很清楚这点。 所以当拉普西出现在他面前,问他是否愿意临时充当一次商队护卫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他知道拉普西是谁。 这个罪恶之城内唯一女性维多克的仆人。 不仅很受丹妮丝·维多克的喜欢,而且自己还有了一家酒馆和奴隶场! 这是所有来罪恶之城讨生活的人的梦想。 罪恶之城就是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拥有一个酒馆,就意味一个家族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如果再加上一个奴隶场的话,那么生活就可以比肩人类国度里的领主了。 库尔特很羡慕拉普西。 也知道自己一辈子都无法拥有这种生活。 他只是希望通过这次临时护卫的机会,得到拉普西的赏识,成为他酒馆或奴隶场的护卫,这样未来会有钱有闲的很滋润的生活好长一段时间。 所以这次出城的路上,他一直表现得很尽心尽责,并时刻在拉普西眼前打转。 虽然他不知道,只有一个铁笼子和加上自己在内的五名护卫出行,将要去作什么。 应该是去押解一只魔兽或者一个奴隶吧! 但是谁管得着? 不该知道的就不要问。 他很有职业素养,反正在罪恶之城铁笼子的用途就这两个了。 一定是该死的光明神抽空听到了他的祈祷,库尔特觉得出城这两天的心情好极了。因为拉普西每个晚上都和他一起喝酒,似乎对他的印象很好,甚至流露出很欣赏的意思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继续如此发展下去,等这次任务完成以后,如果他顺势提出当永久护卫的请求,拉普西应该不会拒绝了吧? 他很开心,今天晚上喝了好多酒,虽然他觉得在城外需要保持警惕。 “亲爱的库尔特,这里还是罪恶之城的地盘。你看那些绿油油的麦苗,都是罪恶之城里的奴隶种的。没有人敢冒着伟大丹妮丝主人的怒火,来打扰她忠心的仆人拉普西的!” 他本次的雇主是这么劝他喝酒的。 他觉得很对。 丹妮丝·维多克的凶名,哦不对,是威名在整个罪恶之城都是有目共睹的。 所以他为了讨好雇主,来者不拒,然后烂醉如泥。 等他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商队已经开始返程,而自己被关在了铁笼子里。武器和上衣都被拿走了,如同他把别人卖给维克人当奴隶的时候。 他觉得一定是自己喝得太多了,或者在做梦中。 在狠狠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后,就向骑马在前面的拉普西问这是玩什么游戏。 “哦,亲爱的库尔特。” 拉普西的声音依然让人觉得和蔼可亲,就是笑得一脸皱纹如菊花绽放的表情让人觉得讨厌,“如你所见,我们这次任务完成了,正在返程中。” 婊子养的拉普西! 老子才不管你的任务有没有完成! 柯尔特心里恶狠狠的诅咒着,但是还是露出恭谦的微笑,用卑微的声音问出自己为什么被关进了铁笼子里。 “如你所见,我们这次的任务就是把你装进铁笼子里。” 拉普西依旧很爽快的解答了他的疑问。 “该死的!” 这让库尔特压制不住怒火,将口水喷得很远,“为什么这么对我,我没有得罪过你!” “哦,可怜的库尔特,我们的确没有仇。但是有人想和你来一场角斗,而这场角斗能让我赚很多金币。光明神在上,是很多很多的金币!” 库尔特不再说话了。 他知道罪恶之城的生存法则。 只要能赚到金币,人们才不管彼此之间有没有仇。 第四十一章、牛头人领地1 在辽阔的草原上,一小支半人马队伍往阿尔卑斯山脉的方向驰骋而去。 巨大的铁蹄践踏着草地,让大地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无数老鼠和野兔被吓得钻进洞穴寻找一丝安全感。 西斜的太阳在它们的前方,用光芒刺向他们的眼睛。 偶尔会有一朵好心的白云飘在它们的头顶上,给它们带来些许凉爽。 狼群不远不近的跟着,对闯入自己领地的半人马保持着警戒,又或者打算在血月升起之后给点教训。 可惜,它们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伴着一声唿哨,二十名半人马弓手兴高采烈的冲出队伍,将许多来不及跑掉的狼射杀加餐。在辽阔的草原上赶路,一成不变的风景会让人觉得时间很枯燥,而狩猎则是唯一带来趣味的活动。 这些半人马是护送亚特伍德前往牛头人领地的护卫。 战士与弓手各二十只,它们在可汗的命令下,已经出发十八天了。 半人马战士可以分为三种。 一种是披着沉重铠甲的重骑,他们都来自各个部落中最强悍、最壮实的战士。 全身裹着密不透风的钢铁铠甲,一旦奔跑起来就是所向披靡的钢铁横流,或许只有同样拥有无比强横肉身的蛇人族才能遏制吧。 不过这支重骑的数量,如今只有三百只,都是可汗的金帐护卫。 理由不止是可以负重数百斤狂奔一个小时而不倦怠的半人马难寻,更因为草原上的铁矿稀少得可怜。 另一种是寻常的半人马骑士。 每一只半人马成年后都可以成为其中一员,通常拿着长矛、狼牙棒、大砍刀、钉头锤等分量足够重的武器,数量占据了半人马军队的四分之三。 最后一种是半人马弓手。 它们是速度最快的半人马,身材精瘦而修长、手臂微微比其他族人要长一点,也是半人马族在战争时的核心。 半人马的战斗模式遵循着狼群战术。 先以弓手无尽的骚扰让敌人疲惫不堪,然后是以重骑破阵,最后则是半人马战士的追杀溃兵了。 不过在很多时候,只需要半人马弓手就行了。 因为在空旷的地形上,它们依靠来去如风的速度和超出人类一倍的射程,很轻易的将人类军队活活耗死。 残阳如火,暮色将至。 从清晨就开始赶路的半人马在湖畔旁燃起了火堆,清洗狼肉准备晚餐。 队伍中唯一的人类,亚特伍德·条顿有些艰难的蹲在湖边,捧清水洗去脸上的风尘。持续不停的赶路,让他的大腿内侧不停在结痂和流血中循环。 不过还好,这几天已经很少流血了。 但依旧令他有些伤感。 曾经雄踞北方的条顿骑士团,是北方唯一可以正面抗衡半人马的铁骑,而在南方游荡许多年他,竟然堕落到不堪连日驰骋之苦了。 唉,物是人非。 公正,无畏,永不放弃。 我是最后的条顿,我肩负着条顿复兴的希望。 亚特伍德在心中念起来了家族恪守的箴言,看着已经映入眼眸的阿尔卑斯山脉轮廓,默默坚定了信仰。 随着牛头人领地越来越近,他的忧愁就愈发焦灼。 因为半人马可汗朱利尔斯给予的考验,并不是一件容易完成的事。 此时还要从半人马与牛头人之间的仇恨说起。 在神圣帝国建立以后,米尔斯皇室遵守承诺,派遣了狮鹫军团北上与条顿公爵一起构筑北方防线,让半人马每一次马蹄南下都惨败而归,也让它们骨子里的劫掠基因无处宣泄。 恰好那时,亚人族部落也被神圣帝国驱逐到了北方血岩,而牛头人繁衍生息的地方就在北方血岩的东端,挨着草原的丘陵地带。 这是一片树木与山陵共存的地带,气候严寒,耕地稀少,岩石沟壑几乎无处不在。 被迫迁徙而来的牛头人,族内生活同样很艰难,不仅物资匮乏,而且几乎每一个冬天都要半饥半饱的熬过去。 但饶是如此,都无法阻止来自半人马的劫掠。 对于半人马种族而言,劫掠是一种乐趣、一种生存本能。 它们享受这个过程,至于能劫掠到多少物资或粮食反而是其次的。 比如,在北方人描述半人马习俗的话语,是“就连一只老鼠从半人马族眼前经过,都要被拔下几撮毛皮”,以此形容半人马的残暴。 因而,在两百年前的某一天,半人马族突然袭击了牛头人领地外围的一个聚集地,以众欺少杀死了所有反抗的牛头人,抢走了所有能用上的东西。并且,在纵火焚毁村落离开之际,它们还将村落的木头围栏一根根削尖,将没有什么战斗力的老幼孺都穿在上面等死,以此来取乐与炫耀自己的武力。 这是一次具有历史时刻的冲突。 无端被袭击让牛人头义愤填膺,而妇孺惨死的场面让他们变成了不死不休的复仇使者。 鲜血与战争自此在两个种族之间爆发,一直持续到今天。 每一只牛头人看到半人马,都会发起不死不休的进攻;每一只半人马看到牛头人,都会准备迎接战斗或者撒开蹄子逃离。 半人马强大的机动性,是笨重的牛头人无法追上的。 也正是这个原因,面对来去如风的半人马,牛头人在战事中吃尽了苦头。 他们都迁徙到北方血岩两百余年了,依仗着伊顿家族的贸易往来已经没有粮食之忧了,但种族的数量依旧十分稀少,如今才堪堪五千余人。 不过,半人马也迎来的报应。 牛头人是亚人族部落联盟的一员,而且拥有温顺性格、在战争时期经常无怨无悔担任断后责任的他们,在联盟中一直被尊为“长者”。 不出意外的,在得悉他们的遭遇后,所有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都自发前来参战了! 当暴鹰族张开双翼饱饮长风,翱翔在高空上时刻监视着半人马的去向;当长着一身尖锐骨刺的恐鳄族与牛头人并肩列阵,形成半人马无法撼动的防线;当狼人族骑着座狼潜伏在山坳中截断半人马的归途,半人马就迎来了不可承受之重。 那一场战事,足足有四千多只半人马被杀死在牛头人领地的边缘。 那一年整片丘陵都变成了红色,且因为有了半人马的血肉灌溉,就连荒芜的沟壑中都长出了茂密欣荣的花花草草。即使在今天,在半人马一些部落里,依然还有人在传唱着关于这场战争的悲伤歌谣。 此战过后,半人马族就很少接近牛头人的领地。 因为它们不仅劫掠不到任何东西,还要迎来丧命的危险。 而牛头人也几乎没有进去草原袭击半人马。 没办法,所有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部落族的当务之急是恢复族人数量,为日后重归故地积攒实力,而不是深入草原开启无休止的战争。 两个种族的战争就这样停滞了下来。 但是仇恨没有平息。 双方只要有机会,就绝对不会对方活着看见明天的太阳。 这就是亚特伍德此行前来的缘由。 半人马可汗朱利尔斯,需要他说服牛头人放下仇恨,与半人马族一起立下互不侵犯的誓约。 毕竟,如果它想吞下条顿带来的大礼,从容进入帝国北方,那么,它就要先确保在大举南下之前,留在草原上的妇孺不会迎来亚人族部落的屠刀。 无需质疑亚人族部落有没有这个实力。 在一日可扶风翱翔数百里的暴鹰族面前,在草原的半人马没有藏匿之地。 更不要质疑亚人族会不会出兵报复,性情异常固执、只认死理的牛头人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而北方血岩的亚人族各部落也不会拒绝牛人头并肩作战的请求。 至于,牛头人等亚人族部落是否会假意允诺双方和解,然后再趁着半人马倾巢南下后出尔反尔嘛~~ 朱利尔斯不需要担心。 亚人族部落没有像人族一样信奉神明,而是祭祀着自己种族的先祖。 对比人族将信仰当作统御的手段、在需要时可以更变信仰不同,亚人族部落以先祖名义做出的誓言,宁死都不会违背。 因为半人马族也同样如此,一旦以先祖名义发誓了也不会违背。 又或者说,没有被纸醉金迷腐蚀、没有参杂着权利龌蹉的纯粹信仰最是虔诚,哪怕是互为仇雠都能放心信赖。 “如果牛头人以及其他北方血岩亚人族部落以先祖的名义,立下不再与半人马族为敌的誓言,我,朱利尔斯·撒克逊,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最伟大的半人马可汗,也将先祖的名义起誓,从此半人马族不再对牛人头发起战争!不会再靠近他们领地外两百里的范围!并且给予他们三千匹骏马和三万只羊作为礼物!” 这是条顿启程前来牛头人领地之际,朱利尔斯许下的条件。 三千匹骏马和三万只羊,对于北方血岩任何一个亚人族部落而言,都是一笔很可观的财富,可以通过伊顿家族换回来无数物资的货物,但无法让条顿有把握说服牛头人。 持续了两百年的战争,延续了数代人的血仇,哪有那么容易释怀? 尤其是,牛头人这个种族素以固执著称! 或许,对半人马的仇恨早就刻在他们的骨子里,已经变成了一种执念,甚至是信仰...... 但亚特伍德必须要做到。 为了向米尔斯皇室复仇,为了让条顿的旗帜再次飘扬在北方,他别无选择。 太阳慢慢靠近草原的天际线了,余晖给亚特伍德披上了金黄甲,却抹不去徘徊在他心里的忧愁。 第四十二章、牛头人领地2 与亚特伍德带忧愁着赶路相比,另一支前往牛头人领地的队伍就显得十分的惬意。 这是一支亚人族部落的队伍。 除了十几个恐鳄族拖着笨重的身体在队伍中,剩下都是骑着高达两米座狼的狼人族。 他们人数并不多,但因为道路狭小的关系连绵了好几里长,如同一条白色的丝线穿行在山峦沟壑之间。 他们也走得很慢,因为许多座狼背上还驮着给牛人头部落的日常物资。 一只浑身雪白的座狼,欢快的在队伍前后来回撒欢。 它的毛发已经依着季节变化而长了许多,这它在奔跑中看起来十分飘逸。 它坐背上驮着一位狼人少女,明眸皓齿,一头亮着淡淡光泽的银色长发简单的用丝带束了个马尾,随着主人的心情来回摇晃,飒爽了不少阳光。 少女约摸十六七岁,白皙的脸蛋,长得十分清秀,两条细长的眉毛往鬓角蔓延,加上背上的无鞘长刀,让她显得英气勃勃。 她好像第一次出门,对周边的一切都十分好奇。 时而离开队伍追逐着一只收集冬藏食物的松鼠,时而蹲在一株野花前面呆呆的看,这让前头的狼族领队时不时出声训示,让她保持在队伍里。 当然,她回到了队伍了也十分不安分。 时而抓起几根野草偷偷的插在了另一个狼族战士的发辫上;时而拿着小石头砸向恐鳄族。他们长成类似铠甲、骨刺遍布的皮肤是不会觉得疼的,也让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一直在持续,随风荡漾在山峦沟壑中。 无论是恐鳄族还是狼人族的战士们,都对这位恶作剧的少女报以善意的微笑。 因为他们早就习惯了。 这位少女在两个部落里一直都是开心果。 “亚莉克希亚,如果你再胡闹的话,下次就不要想出来了!” 终于,狼族领队,两颗獠牙和下巴持平的中年狼人用很大的声音训示了她。 少女的回答是做了个鬼脸,然后笑嘻嘻的跑到队伍的后面了。 她一定都不怕她的哥哥,狼人族的首领凯奇·艾德里安。 狼人族,是如今北方血岩亚人族实力最强大的部落。 族内有三位强者,族人的数量也有近三万,几乎占了整个部落联盟人数的一半。 这个种族最显著的外貌特征是拥有一头银发,除了男性在成年后口中的两颗獠牙随着实力上涨而慢慢变长外,其余一切如身高、体态等与人族没有任何区别。 但他们的种族天赋是兽化! 在战斗时候,他们可以透支体力的方式兽化成为直立行走、力大无穷且异常矫捷的人狼。 相当于进入了嗜血狂暴的状态,但保持着理智。 当然了,兽化也是有代价的。 除了实力进入强者境界的人之外,其余狼人族只要兽化了,就相当于进入了拼命的时刻,如果不能在短暂爆发的时间内杀了敌人,那就要迎来耗尽体力瘫软在地上任人宰割了。 而且,兽化也是有门槛的。 实力没有进入战士巅峰的狼人就不能兽化。 强行兽化,代价是消耗生命力。在两百多年前那场关乎种族存亡的战事中,许多狼人族就用生命证实了这点。 “凯奇,你别老是训小亚莉克希亚。” 一位徒步在凯奇身侧的恐鳄族,裂开满是尖牙的大嘴笑道,“当年你这么大的时候,可要比小亚莉克希亚调皮多了!” 他是卡诺·阿比盖尔,恐鳄族的首领。 恐鳄族是水陆两栖的亚人族,在陆上他们可以直立作战,庞大的体型与浑身长满尖锐骨刺的种族天赋让他们拥有不亚于牛头人的战力;而在水中则是可屏息潜游很长的时间,尤其擅长从水下偷袭。 他们与狼人族早在神圣帝国建立之前就是盟友了。 因为这个种族数量一直都很稀少,从来没有超过一千人,而且庞大笨重的身躯让他们行动缓慢,故而依靠拥有强大机动力的狼人族为他们警戒外来的危险以及转运物资。 “就是!就是!” 卡诺的话语刚落下,站在座狼背上的暴鹰族也紧接着帮腔,“大嘴怪说得对,凯奇你不要像你已经回归先祖怀抱的父亲一样,天天就知道说教,讨人嫌!” 他是尊尼·沙曼萨,同样是暴鹰族的首领。 暴鹰族的特征是一双翅膀和一对尖锐的爪子,脸上长着弯钩嘴巴,在神圣帝国建立之前并没有被归入亚人族。且繁衍生息在阿尔卑斯山脉中的他们,也一直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与人族没有任何冲突。只是后来,随着人族军队追杀亚人族部落到了北方血岩,踏入了他们的猎场,他们就成为了部落联盟的一份子。 这个种族的人口更加稀少,一直保持在四五百的数量。 但他们在部落联盟中地位超然。 缘由,是当年部落联盟与人族最后一场战事中,正是有了他们在高空之上时刻监视着人族军队进攻的方向与路线,才让亚人族在战事中占据先机且有机会让妇孺及时避开屠刀。 可以说,所有的亚人族部落都欠了暴鹰族的恩情。 因为在当年,他们完全可以不用参战的——他们的巢穴安在高山悬崖之上,哪怕人族进入北方血岩了,也无法危及到他们的生存。 如今,三位首领都出现在一次寻常转运日常物资的行伍中,并不是他们无所事事,而是蛇人大祭司对卡夫卡的承诺兑现了。 在半个月前,蛇人族就派遣了几只使者来到北方血岩,很强势的宣告了伊顿家族受到蛇人族的庇护,如果亚人族部落胆敢对伊顿领地做出任何有关战争的举动,就会被视为是对蛇人族的挑衅,双方的战争将会降临! 这种高傲姿态的威胁,激起了很多亚人族部落的义愤。 但他们都没有将怒火发泄出来,更没有一个种族提议要让蛇人族为傲慢付出代价。 理由很简单。 对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部落而言,蛇人族太强大了! 它们是拥有王者的! 不焚者,伊尔麦·利亚斯塔,一只在两百年前被巅峰状态的人类半神击败,但却能全身而退的远古异种。而且所有亚人族部落都知道,这只远古异种如今藏匿在北方血岩后方的死亡之森,正依靠着活火山提纯血脉、努力蜕变成真正的远古生物。 一旦它成功了,世上就会再迎来一位半神冕下了。 也就是说,蛇人族拥有有击败、甚至是屠灭所有亚人族部落联盟的实力。 没有任何一个亚人族部落愿意迎来这样的敌人。 尤其是,蛇人族素以记仇著称! 恰好那时候,伊顿家族也带来了让亚人族部落提升战争实力的利好——他们组建了可以途经恐怖之泽的新商队,可以为亚人族带来矮人族锻造的武器与甲胄。 因而,率先得悉消息的狼人族首领凯奇,便与恐鳄族以及暴鹰族的首领商议一番后,决定先来寻求牛头人大祭司的智慧指引后,再召开部落的联盟会议。 林恩·幽蹄,已经活了一百多年的牛头人大祭司,是北方血岩之上最年长的人,也是最负盛名的智者。 他的智慧与威望,可以让很多部落心悦诚服的听从。 能让部落联盟的会议变得很高效。 三日后,队伍终于抵达了牛头人领。 而牛头人部落的首领已经带着五十名族人在那里等候了。 这里面没有大祭司林恩的身影,他已经很老了,老得不能再经受任何奔波了。从他居住的图腾木祭坛到这里需要走上两天时间,而且都是高低起伏的山路。 “哦,卡尔·血蹄,你族里的地宫温泉开启了没有?” 双方隔着老远,恐鳄族的卡诺就挥手大声发问,“我可是为这个来的,而不是来看你这张巨大的老脸!” 恐鳄族已经骨质化的皮肤之下,经常会生长着一些细小的寄生虫。 虽然对健康无碍,但会让他痒得受不了。 这也是笨重的恐鳄族愿意跋涉前来牛头领地的原因。在泉水的高温下,绝大部分寄生的虫子都会死掉。 牛头人首领也笑着招手,“知道你也跟过来,我们的地宫温泉在五天前就开了,你现在就可以去泡三天三夜!” 卡诺满意的裂开满是尖牙的大嘴,直接上来给牛头人首领一个拥抱,还恶意的试着能不能把这个身高三米巨大的牛头人抱起来。 当然,他肯定是做不到的,“以先祖的名义赞美你,血蹄,你又变强壮了不少,难道你每天都拉下脸来抢小崽子的食物吗?” 牛头人部落只有三个姓氏后缀。 每一位族人在出生之时都没有的姓氏,当他们成年并且觉醒种族天赋大地之力后,名字才会被赋予乌蹄的后缀。 而部落首领将自动继承血蹄的后缀,就如幽蹄是大祭司的专属一样。 “哈哈哈...” 牛头人首领卡尔也回了他一个拥抱,“卡诺,这种事也就只有你才做得出来,不然你的嘴就白长那么大了!” 实诚的牛头人开起玩笑来,嘴上功夫丝毫不比别的种族差。 “长着尖锐双角的笨牛头,如果你们用一条比你们蹄子还小的岩蛇来招待我的话,那么你们将失去我的友谊!我以大嘴怪所剩无几的牙齿发誓!” 一阵尖锐的声音从空中传来,暴鹰族的尊尼展翅滑翔直接落在卡诺的肩膀上,一只翅膀还在卡诺头上蹭了蹭。 对此卡诺一点反映没有,看来已经习惯了。 这两个身材比例差异十分巨大的家伙,每次交谈不到三句话绝对吵起来,但两人之间的友谊十分深厚,可以用性命去证明的那种。 “苍穹的骄子尊尼·沙曼萨,善良的牛头人不会苛待远方的朋友。在温泉地宫里已经准备了一条比我蹄子还要大的岩蛇了,如果你不怕被撑爆肚子的话,现在就可以去享用美味了。” 敦厚的卡尔·血蹄一点都不介意尊尼的刻薄,张开血盆大口就哈哈大笑。 “大嘴怪,快走,你不是惦记着泡温泉吗?赶紧的!” 得到满意的回复,尊尼就迫不及待的催促脚下的卡诺,他似乎已经看到美味在招手了。 “该死的尖嘴鸟!我看是你嘴馋得等不及了吧!” 卡诺嘴上反讽着,脚下的步伐却不慢,还不忘朝着后方的族人招了招手,“小的们,跟上!那些物资就让强壮的牛头人自己搬吧,相信他们会更乐意的!” 牛头人们的确很乐意。 他们不需要首领发话,便直接卸下座狼背上的物资扛回去。 狼人族的首领凯奇依然骑在座狼上,正与卡尔·血蹄并肩缓缓往牛头人图腾木祭坛的方向而去。 他们两个之间的打招呼很平淡。 只是相互在肩膀上用力的拍了拍,然后就轻声的交谈着起来。 在亚人族联盟中狼人族与恐鳄族一直都是共进退的,而暴鹰族素来不理事,所以此行凯奇才是主事者。 “血蹄长者,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面了。” “自从你父亲回归先祖的怀抱后,你就没有时间来我们的领地了,凯奇。让我想想,应该有十三年了吧?之前你在这里可是手刃好几只半人马杂碎的。” “是啊,十三年了!强大的血蹄长者,你的容貌依然没有变化,你的善良依然让人心折,但我已经不是当年无所忧虑的狼人战士,而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与为族人生存考虑的首领了。” “不要质疑自己,凯奇。你的獠牙就证明了你有庇护族人的实力。我相信,你肯定会比你父亲做得更好的。” 卡尔·血蹄含笑宽慰着。 突然感觉有东西从背后向他的牛角靠近,所以立刻止住了笑声扭头看。 出现在他眼里的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狼人小姑娘。 她正在垫着脚尖站在一只浑身雪白的座狼上,保持伸手摸向他牛角的姿势。 看到他转头过来了,马上就缩回去了小手,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与两颗小尖牙,“强壮的血蹄长者,你不介意让弱小的亚莉克希亚摸一下牛角吧?” 男性狼人族的实力可以从獠牙中看出来。 越长,就越强,比如凯奇的獠牙几乎与下巴齐平标志着强者的实力。 但是女性就不一样。 她们的獠牙一直保持着微微冒尖的长度,无论实力有没有变化。 “胡闹!亚莉克希亚,立刻向血蹄长者道歉!” 见状,凯奇大声的训斥着,并连忙对卡尔解释道,“很抱歉,血蹄长者,这是我最小的妹妹亚莉克希亚。我父亲在她才四岁的时候就过世了,所以一直缺乏管教,以致今天冒犯了你。” “凯奇,你没必要道歉。当年你父亲来我部落帮助抵御半人马杂碎的时候,也经常用獠牙逗我那几个小犊子。”牛头人首领微笑着制止了他的道歉,然后转头看着小姑娘,“你想摸就摸吧,我不介意,呵呵。” 得到允许的亚莉克希亚马上就付诸于行。 然后对卡尔道了声谢谢,再冲着凯奇吐了吐舌头就笑嘻嘻的跑开了。 “你...” 也将凯奇气得一时语塞。 第四十三章、牛头人领地3 亚特伍德在五天前就进入牛头人的领地了。 在到来的第一天就奉上了简单而实用的礼物,一袋约摸一百斤的精细盐巴,以及声称自己来自与半人马不共戴天的条顿家族,想来与牛头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半人马的。 这让他让他避免了牛人头的审问与刁难。 但没有得到礼遇。 在这五天里,他一直被安置领地最外围的耕耘处,并且对他想与牛头人首领以及大祭司会面的请求不置可否。 毕竟他能穿过草原前来拜访牛头人领地,必然与半人马有着合作的协议。 再者,在牛人头的印象中,人族是仅次于半人马族的仇人,同样也不值得展现热情好客的性格。 但活动范围被限制的亚特伍德,在短短几日内就与牛头人们混熟了。 自从牛头人被迫迁徙到北方血岩后,他们就几乎没有与人类交手的机会了,而亚特伍德的到来,对他们来说是很难得的练习机会。 有所求的亚特伍德,也没有拒绝他们的比试请求。 经常拿着用厚厚的兽皮包裹住的长短剑,抹上白灰,在许多成年的、未成年的牛头人身上划出一道道白色的痕迹。然后开玩笑的说,强大的牛头人,你可以去对心爱的姑娘求婚了,我给你画了一身漂亮的衣服。或者在每次把笨重的牛头人撂倒后,嘴上调侃:你这头笨牛,难道是来表演强壮的牛头人是怎么摔倒的吗? 这种善意的玩笑让忠厚的牛头人开怀大笑,也让他的名字在部落里迅速的传扬。 强大的战士,是值得尊敬的。 强大而且谦虚的战士,在哪里都是备受喜欢的。 条顿的精湛武技与灵活的步伐得到了牛头人的赞扬,所以他们对这个人类感官还不错,眼神里都变得和善了不少。 许多居住领地深处的强大的牛头人得悉后,也经常带着辛辣如刀子一样的烈酒来和他比试一番。 有输有赢的对战,让牛头人晚上的节目更加精彩了。 无论谁输谁赢,烈酒都是要喝完的。 所以亚特伍德甚至都怀疑自己十几年锻炼出来的酒量,是不是适应不了牛头人自己酿的酒,不然为什么自己醉倒的次数比牛头人多! 今天如往常,他抱着长短剑坐在一根铁木墩子上,但平时这个时候满是牛头的场景不再,这让他觉得如血的残阳十分寂寥。 奇怪,牛头人们都去哪里了? 难道护送他来这里的半人马被牛头人发现了? 该死的!为了避免引发误会,我明明让它们不要靠近牛头人领地两百里内的! 不知所以的条顿,心中咒骂着。 其实他误会了,因为今天是亚人族队伍抵达的日子。 在图腾木祭坛处,狼人族首领凯奇正与尊尼、卡诺、卡尔以及大祭司林恩围在火堆前。熊熊燃烧的火堆,把他们几个人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随着山风摇曳火焰,如同张牙舞爪的远古巨兽。 率先开口的是恐鳄族卡诺。 从他满是尖牙的大嘴中说出来的话语很温和,“凯奇,我和尖嘴鸟不善于表达,事情就由你来说吧。” 一直喜欢和他抬杠的暴鹰族尊尼闻言,很罕见的点了点头附和。 对此,凯奇当仁不让的点了点头。 反正他已经习惯了。 “幽蹄长者,我们需要你的睿智指引。” 正襟危坐的凯奇满脸俨然,将蛇人族的傲慢警告以及伊顿家族开辟新商路的事情一一说了,然后道出了此行的目的,“这个事情关系亚人族所有部落的兴衰,以及日后夺回先祖故地的筹划,所以我们三人想在部落联盟会议决策之前,想知道你们的看法。” 他的话语落下后,火堆前陷入了好久的沉默。 卡尔·血蹄先是露出震惊的神情,随后便转头静静的看着大祭司。 他知道蛇人族的实力以及藏匿在死亡之森里远古异种。 但大祭司没有什么反应。 活了很多年的他,早就习惯了坦然迎接任何好消息或坏消息。 此刻的他垂着脑袋,结合已经被无情的岁月压弯了腰,佝偻得像一张被拉得圆满的弓。也能让人很清晰的看到,断了一只角的牛头上已经一丝肌肉都不屑于生长,脸部的老皮层层叠叠垂在下颚。 眼睛也浑浊不堪,灰白色布满了眼眶。 如果不是偶尔闪过一丝睿智的光芒,还让人以为他早就瞎了。 刚入秋的天气还没有寒冷,而且还在火堆前,但他依然裹着厚厚的皮毛缩成一团。 如此畏寒的身体,让人很怀疑他是否能熬过这个冬天。 终于,他开口了,声音干涩且沙哑,犹如生了锈的破铜烂铁。 “你们的打算是什么?” 虽然答非所问,但也让凯奇的神情为之一振。 因为大祭司既然发问了,就意味着他心中已经有对应的预想了。 凯奇连忙接腔说,“幽蹄长者,我们的想法是这样的。先不要与蛇人族起冲突,而且如今的我们需要伊顿家族,至少在我们重归先祖故地之前,都要依赖他们来维持粮食武器等物资贸易。因而,我们想你出面,让其他部落的首领都认可这个想法。至于回归先祖故地之后,如何处置伊顿家族嘛......” 说道这里,凯奇眼中闪过一缕狠戾之色,“我们可以将他们限制在丘陵地区,不再与他们商贸、断绝他们的商路,让他们无法在西北立足,迫使他们向我们臣服或者迁徙去伽迪南拉斯城依附蛇人族。因为人类半神陨落了我们才发起回归先祖故地的战争,那时候蛇人族也会倾巢从恐怖之泽出来了。” “你太年轻了,凯奇。” 不想,大祭司一听完就摇头否定,“你这个想法不可能实现的。你只看到了如今所有部落的齐心同力,却忘记了曾经我们都生活在故地时的争端。” 生活在故地时的争端? 大祭司的话语,让其他四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再次陷入了沉默中。 在神圣帝国没有建立之前,所有亚人族部落都生活中在西北平原与丘陵的时候,并不是铁板一块的! 相反,各部落还会因为领地纠纷发生冲突或战争。 甚至不乏有部落与人族结盟,一起攻打另一个部落的事情。 这也是明明占据了大半个西北平原、所有部落加起来有二十多万族人的他们,为什么被人族轻而易举的各个击破,最终沦落到北方血岩苟延残喘的根本原因。 各自为战,不团结! 因而,牛头人大祭司反驳的缘由,是在说亚人族部落联盟在回归先祖故地后将迎来崩解! 不再有生存压力与外在威胁因素之后,各个部落也不会再齐心协力! 在北方血岩能共苦,不意味着进入西北平原后还能同甘! “卡尔,说说你的想法吧。” 好一会儿,大祭司苍老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大祭司,我刚生下来的时候,您就已经指引我们种族前进的方向了,所以这次还需要您的智慧。” 卡尔很恭敬的回话。 “唉,卡尔,我太老了,熬不到人类半神陨落的时候了。” 大祭司发出了一声叹息,声音幽幽,“你是首领,是在回归先祖故地的战争中代表种族做出决策人,有什么想法就说吧。” 唉...... 闻言,卡尔微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 随即便昂头看着凯奇的眼睛,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凯奇,我赞同不与蛇人族发生冲突的做法,而且是任何时候都不想与它们发生冲突。我的种族在鼎盛时期有两万族人,但如今才五千余人。回归故地的战争,牛头人必然会全力以赴。但回归之后,我必须为种族的延续考虑,所以我拒绝参与打压伊顿家族的任何行动,哪怕是以退出部落联盟作为代价。而且我觉得,伊顿家族继续留在西北对我们更有利。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能让所有部落时刻感受到来自蛇人族的压力,才能持续维护着联盟的凝聚力,不再重演两百年前的内斗。” “血蹄长者,我不认可你的说法。” 亚人族耿直的性子学不会拐弯抹角的表达,卡尔的话语落下,凯奇就立刻摇了摇头,“我觉得留下伊顿家族,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威胁。诚然,如你所说,伊顿家族的存在能让部落联盟更有凝聚力,但他们是狡诈的人族!在我们发起回归故地的战争中,他们一定会趁机收拢其他人族壮大自己,最终会变成我们的心腹之敌!” 对此,卡尔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凯奇说的很可能变成事实。 而一直盯着火堆大祭司,冷不丁的突然冒出来一句,“凯奇,你说的伊顿家族,领地里只有万余人吧,而且还没有强者?” “是的,幽蹄长者。” 凯奇很恭敬的回答。 他知道这位以睿智著称的大祭司从来都不会无的放矢。 但他想不到的是,大祭司接下来的话语,让他无法再坚持驱逐伊顿家族的意见,“那你知道整个西北平原有多少人族吗?” 第四十四章、牛头人领地4 《礼赞》第四十四章、牛头人领地4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四十五章、牛头人领地5 铁树,是只生长的严寒地区树种。 它的树干直冲入云,从不分叉;它的质地十分坚硬,比起铁质刀剑也不逊色;它是世上最好的箭杆用材,也是繁衍在匮乏铁矿的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部落,最常见的武器用材。 比如高大力猛的牛头人就是取一段铁木墩作武器。 不过生长在这片区域的铁树,牛头人一族赋予了它们别样的意义。 因为这是牛头人的坟茔所在。 不管因为什么死去的牛头人,只要能找得回尸体都会被火葬,然后在这片土地上挖个坑用骨灰种上一棵铁树。 这棵铁树成材后,就会变成战死牛头人后代的武器。 牛头人坚信这颗从父辈骨灰里成长的铁树,会赋予他们勇气与力量。 只不过,随着伊顿家族转运来的铁制兵器积少成多,这里的铁树已经很少被砍伐了,但是给亡者种植一颗铁树的传统,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牛头人首领卡尔·血蹄,如今就站在一棵铁树面前。 这是他的父亲,上一代牛头人首领的坟茔。 这棵铁树已经生长了三十多年了,他的父亲也已经回归先祖怀抱三十多年了。 他父亲拥有强者的实力,在对阵半人马可汗时受了重创,所以才没有与其他强者一样拥有超过百年的寿命。 在这片很大的铁树林里,拥有许多与他父亲一样命运的战士。 他们都战死在与半人马族的战争中,生前用生命保护着种族不受半人马入侵,死后化作铁树为部落则风挡雨。 连绵了两百年的战火,让牛头人一族被重创。 大祭司在一次祭祀的时候说过,牛头人的数量最少的时候竟然不足三千人,那时候的战争已经是妇孺一起上阵了。 卡尔已经六十多岁了。 他是一个合格的首领,也是备受爱戴的首领。 每一次对战半人马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冲向敌人,撤退时也是最后一个回来。 从他十五岁跟随着父亲第一次踏上战场,到他父亲死后带领族人奔赴战场,已经整整四十多个春秋了! 牛头人从来没有得到善终的战士。 因为每一个牛头人,在年老气衰时依旧会奔赴战场,然后变成尸体回来。 对牛人头而言,向半人马复仇是一种刻骨铭心的仇恨,是一种信仰。 但是今天,举族爱戴的、他深深敬爱的大祭司,竟然要采取那位人类的说辞,以后都不会从北方血岩向半人马复仇了。 这片铁树林将会失去意义了。 对此,他很难接受。 虽然他知道大祭司没做错,一切都是为了种族能更好繁衍下去。 也就因为这样,他的内心就更加痛苦了——他是首领,他必须放下个人的情感,拥护这个决策顺利推行。 回归先祖故地是一场很艰难的战争,成功回归了以后,牛人头一族必然要休养生息,在没有恢复到两万人的鼎盛期之前,他不可能带领族人跑去东北大地与条顿一起抗击半人马了。 是啊,他可能此生都不会有机会向半人马复仇了。 “父亲,如果是你,会是怎样选择呢?” “大祭司说,不要急着报仇,烂掉的果实会自己从树上掉下来,但我等不到水果烂掉的时候了啊~~” ........ 他关节反曲的小腿已经跪在了土地里,将手放在从他父亲骨灰里长出来的铁树上,目光迷离的喃喃自语,想在这片安息着无数英魂的铁树林里,寻找一种内心的解脱。 “卡尔,你想明白了吗?” 不知过了多久,大祭司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大祭司,我,我不甘心...” 卡尔没有回头,只是将巨大的牛头伏在了地上,宽阔的肩膀在不停的抖动,压抑着哭声。方才一个人的独处,让他脑海里不断的浮现战死族人的音容。 “唉...” 大祭司坐在了他的前面,两只犹如鸡爪的双手放在了卡尔的头上,来回摩擦。 “孩子,我明白你的痛苦。” “我的父辈和后代,一大半都长眠在这片铁树林里,我们族里绝大部分的战士,都睡在这片铁树林里。” “牛头人一族的鲜血,已经留得太多了,也再也留不起了。” “血蹄,是首领名字的后缀,历代都是,他们都为了种族的生存付出了一切。现在,你是这个后缀的拥有者,先祖的目光停留在你的身上,是寻求复仇和还是让种族更好的繁衍,决定权在你的手中。” “卡尔,我也很不甘心,但我知道,我们不能因为我们这一代人的不甘心,就断了后代的希望啊~” ........... 在大祭司的幽幽之声中,卡尔终于放声哭了出来。 他知道他肩膀上的责任,所以恸哭的声音如同死亡之森里的夜枭,很难听,也很真切。不仅是为了自己骨子里的仇恨,也为了所有不屈战死的牛头人英灵。 一个月后。 似火朝阳染红了草原,落在人身上却没有一点暖意。 牛头人领地外两百里处的一个小土包,半人马可汗朱利尔斯的金帐三天前落在了这里。 这个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土包,这样的小土包在辽阔的草原上不尽其数。之所以选择了这个,是因为这个地点即将是未来两个种族领地的分界点。 牛头人部落还是选择了和半人马举行誓约。 两族的和解协议内容,也如条顿私下的提议,半人马可汗并没有朱利尔斯发现其中的语言漏洞。 又或者说,它即使发现了也觉得无所谓。 它的种族又不畏惧北方血岩的亚人族部落,想达成和解只不过为了绸缪人类半神死亡盛宴的权宜之计罢了。 待日后它率领族人南下后,亚人族部落若想与它为敌,那就让战争如期而至呗! 半人马族对战争的狂热,是刻在骨子里的烙印! 在狼人族、恐鳄族和暴鹰族三位首领的见证下,卡尔·血蹄和朱利尔斯·撒克逊两人将手掌划破,伤口对着伤口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我,牛头人族首领,卡尔·血蹄。” “我,半人马族唯一可汗,朱利尔斯·撒克逊。” “以先祖之名,缔造鲜血契约,永远不会越过这里进入半人马(牛头人)的领地...” 仪式完毕后,双方连多看一眼都愿意的各自离去。 战争虽然暂时停息了,但是刻在骨子里仇恨不会因为誓约而化解。 马上就是深秋了,天地间一片萧条,天空上已经隐隐有了彤云的痕迹,也许再过些天就要下雪了吧,北方血岩的冬天每年都来得特别早。 狼人族的队伍已经在返程了。 与来时不同,多了三千草原骏马与上万只羊让队伍变得异常臃肿。 为此,牛头人也派出了不少族人驱赶着几只科多兽,代替座狼驮运领地收集的皮毛药物等交易物资。因为肉食动物对食草动物的天生压制,让狼人族的座狼不适合呆在队伍中。 狼族少女亚莉克希亚,也没有来时的雀跃与调皮。 而是藏起了顾盼生姿的天生丽质,闷闷不乐的躺在科多兽的背上。 也让她的坐骑,那只纯白色的座狼时不时抬头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主人为什么抛弃了自己,躺在巨大而丑陋的生物身上。 让她闷闷不乐的事情,是因为她想留在牛头人领地的请求被拒绝了。 不是牛人头拒绝,而是她的哥哥凯奇不同意,就差拿一根绳子将他绑着带回去了。 “亚莉克希亚?” 凯奇驱使座狼,从队伍前方来到与科多兽齐行。 没有回答。 “亲爱的亚莉克希亚?” 还是没有回答。 凯奇暗地里叹了口气,决定用另一种方式打招呼,他对这个妹妹太了解了。 “看来某个人是不愿意去迎接人类商队了,我还以为阿妈的提议会让她开心呢!唉...算了,我还是带卡诺的儿子去吧,他还没去过呢!” 说完轻轻夹了夹腿,胯下的座狼就冲向队伍的前方。 “哥哥,亲爱的哥哥,我愿意去的!” 亚莉克希亚一下子从科多兽背上跳下了,准确的落在白色的座狼身上,追着凯奇的背影。 一气呵成的动作将狼人族的矫健表现得淋漓尽致。 待与凯奇并肩的时候,她露出两颗尖牙笑得很灿烂,“哥哥,阿妈让你迎接人族商队的时候带上我呀?嘻嘻~” “有吗?” 凯奇只是瞥了她一眼。 “有的,有的,你刚刚说了,我听得很真切!” 小姑娘比手划脚的忙活。 “嗯...” 男人把手放在两颗与下巴齐平的獠牙上摩擦,这是他表示思考的习惯,“哦,我想起来了。不过,我答应阿妈的时候,可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我答应,你就是我最好的哥哥!比起二哥那个小气鬼好多啦!” “是吗?我怎么听阿妈说过,你一直嫌弃我管这管那的呢?” “没有,阿妈记错了,我明明说的是二哥啦。” “那行吧。嗯,迎接人族商队的时候,你不许离开我视线一步!” 点头。 “做什么事情,都要先经过我允许。” 点头。 “路上不许像这次一样调皮。” 头如小鸡啄米。 “回家后先好好陪陪阿妈,这次出来那么久,她肯定思念你了。” ...... 第四十六章、血祭盛典1 “以冰雪女神之名!” “审判丑陋身体犯下的罪孽,净化你肮脏的灵魂,赐予你脱离永恒黑暗的救赎!” 在伊顿领地小城堡里的庭院中,一位身穿着纯白色祭祀长袍、白发苍苍的老头,手里拿着纯银的冰雪女神雕像,对着同样须发皆白的老亨利做出了死亡审判。 一队冰雪女神教的护教战士将老亨利围成一圈,他们雪色的衣袖都缝上了血色的条纹,代表着审判的征战。 老亨利如同一条老狗趴在地上。 身边还有圆圆滚滚的卡夫卡和强壮的锡恩,只不过这两个人都已经身首异处。 老亨利浑浊的眼睛里没有泪花,满是沟壑纵横的脸上没有恐惧,只是扭头看着南方,藏在杂乱无序的胡须下的嘴里在喃喃自语。 “克里斯,伊顿家族的希望,你辜负我们的希望.....” “你为什么没有成为强者回归.....” “你没有守护我们家族.....” 一位冰雪女神教战士走向前,手里的铁剑挥落。 刹那间,血花绽放了冰冷地板的妖艳,静寂了失望的谴责。 “不!!!” 尖锐的叫声撕裂了黑夜的沉默。 克里斯满身大汗的从床上坐起,充满了惊恐与无助的眼神茫然在房间里搜索,在壁炉微弱的火光中发现这里还是罪恶之城。 原来是一场梦。 万幸,只是一场梦。 他大口大口的喘息着,还抽空回答了闻声而敲门的奴隶问安。 打开了房间里唯一的窗户,外面的世界沉睡在深夜中,参差不齐的花木尽情在夜幕中伸展姿态,如同父母拿来吓唬小孩子的恶鬼和怪兽。 克里斯脸色如霜,任凭微凉的风抚摸着满是伤痕的赤裸胸膛,眼睛很深邃。 将他装进铁笼子卖掉的库尔特,今天下午在角斗场里被他杀了。 之所以拖了那么久,是角斗场的主事人觉得库尔特不是克里斯的对手,观众也不会为以强凛弱的决斗花费太多金币。 因而,他对库尔特进行了半个月的临阵磨枪。 至于为何是虐杀了嘛~~ 同样是为了愉悦观众的感官,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掏出金币。 在决斗开始之前,拉普西就很明确的告诉克里斯,如果只用一刻钟就杀死库尔特、没有将库尔特折磨到让观众满意,那么他下一次角斗的对手,将是一名半步强者的维克人——那个角斗场的主人。 这点,丹妮丝也不会干涉。 因为仇人之间的角斗,在罪恶之城是有规则的。 所以,克里斯今天的表现如同一名维克人。 他先是用刀背依次敲断了库尔特的四肢,然后在观众的狂热指挥下,一根根砍下了库尔特的手指脚趾,然后在其喋喋不休的诅咒中将其开膛破肚、砍下头颅高举狂呼。 这场杀戮让观众很满意,也让拉普西赚到了许多金币。 却没有让克里斯感觉到复仇的快乐。 从来没有过的嗜血与残忍手段拨弄着他的心绪,甚至还蔓延到了梦境中。 我是伊顿的希望,我要活着回家。 他默默的念叨着坚持的信念,随手关上了窗户。 深秋时节的南方,夜里也有凉意了,虽不及阿尔卑斯山脉的肃杀,但却同样能将善良、怜悯等温暖且美好的品质抹杀。 接下来的半个月,克里斯又参与了三场角斗。 对手分别是一名矮人战士,一只变异的双头陆行蜴以及一只蛇人。三者都拥有战士巅峰的实力,意味着战斗并不轻松,但最终他还是取走了他们的生命,让自己活了下来。 不过也付出了代价。 他被蛇人的巨蟒身躯给扫到了,吐了不少血;矮人族的刀斧也给他增添了不少新疤痕,连他小腿都被陆行蜥咬得皮开肉绽。 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以弱胜强的战绩,让他赢得了丹妮丝·维多克的青睐,也成为了她为血祭盛典准备的三位角斗士之一。 更可喜的是,他终于成为战士巅峰了。 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果然才是激发潜能的捷径。 今天的天气很好。 拉普西花园里种植的花儿几乎都开了,让整个空间里都弥漫了淡淡的香味,暖暖的阳光之下,时光都变得静好安详。 不过花园亭子里的几个人,氛围却没有那么静好。 一位还没有到三十岁的男人,一把长剑斜跨在腰间,黄金色的头发随意披在脑后。他正抱着一名很年轻的舞女在上下其手,这个家伙丝毫没有顾忌旁边还有其他人。 另一位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栗色的头发,胡子拉碴,脸色和跟随在大主教拉斐尔身边的中年人一样万年寒冰。 他在闭目养神,连花园石雕的表情都要比他生动得多。 这两个人同样是丹妮丝选中的角斗士。 他们三人将为丹妮丝的野心而战,也在等待着丹妮丝的到来。 那位唯一女性维多克对血祭盛典十分重视,所以她打算在这十天之内,亲自指点三个人配合战斗的默契。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 漫长到那位金发剑手带着舞娘转进花丛中大战一场,又回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以后,丹妮丝还没有到来。 克里斯也斜斜靠在亭子柱上闭目养神,心里默默盘算着未来伙伴的实力。 在很久之前,锡恩就教导过他,声称行止特异之人必有过人之处。 比如那位急色的黄金头发,克里斯注意到他手指干净且修长,虎口上有好几道迸裂又愈合的疤痕,说明了这个家伙经常和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和凶兽战斗,并且很滋润的活到了现在。 而如同石雕的面瘫,克里斯几乎听不到他的呼吸。 明明近在咫尺,但闭上眼睛后就完全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是一位夜行者,十分擅长从黑暗中偷袭或刺杀的刺客。 夕阳西下,丹妮丝终于姗姗到来。 身边还跟着一位年轻的维克女性,从容貌上来看应该是她的女儿。 “我的卑微蝼蚁们!” 她的声音很狂躁,姿态也高高在上,“你们的实力最好能让我满意,不然我宁愿现在就把你们喂凶兽,也不会让你们在血祭盛典上给我丢人!” 而她的女儿明显不同,脸上笑嘻嘻的,“三位人族雄性,相信你们已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为了彼此更好的合作,自报下名字吧。” “克里斯,北方人。” 先开口的克里斯,他的直率性格还没丢弃。 “文森特。” 栗色头发的家伙话很少,声如人般冰冷。 而金黄头发的男人,脸上荡漾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安德烈,来自中土平原的赏金猎人,为金币而战。” 第四十七章、血祭盛典2 砰! 带着特殊金属手套的硕大拳头直接轰在的长剑上,强大的力量把安德烈整个人都带飞好几米远。 旁边的文森特身如魅影,快如闪电斜插补进安德烈的空缺。 身体扭了一个夸张的角度,手中的两把匕首一只刺向丹妮丝的下阴,一只滑向膝盖的缝隙。 而克里斯高高跃起,双手握着的长刀斜劈向二米多高的脖颈。 两个人一上一下的抢攻配合得很有默契,让对手退无可退。 换成一般人肯定会顾此失彼,身上至少会添加一道伤痕。 但丹妮丝不是一般人,而且她有两对手臂。 肋下的两只手,准确无误的抓住了两只匕首,三只脚趾的大脚直接将文森特踢了好远;两外两只手一只抓出了长刀,让克里斯如同挂在秋千的儿童,另一只捏拳轰在他的胸膛,让他如安德烈一样在半空中飞翔了好几米。 三对一,又一次不出意外的完败。 如果不是丹妮丝控制了力道,三个人不死也残了。 在五天前的碰面后,每天上午丹妮丝都会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和三个人对练。 准确来说是,她是来舒展筋骨。 今天也不例外,三个人又一次被当成沙包,每个人身上挨了的拳脚至少十次以上。 和强者对练的效果是明显的,三个人从第一天一个照面就全部趴下,到今天坚持了十分钟才被轰飞,进步十分喜人。 并不是三个人的实力进步了,而是彼此之间的配合更加醇熟了。 每一次丹妮丝的拳头来临之时,另外两个人都会很快的攻其必救,他们终于将彼此当成伙伴,像一个团队在战斗了。 克里斯的力量是三个人中最大的。 所以他战斗模式完全抛弃了防守,锋利的长刀每一次倾尽全力,把后背交给了安德烈;因为这个好色的家伙剑术很醇熟,挥舞起来几乎滴水不进;而文森特的身法很诡异,让人永远都想不到两把匕首会在那里冒出来。 三个人的战斗模式找到了各自的职责。 克里斯正面硬刚,安德烈主防御,而文森特则是游离在侧伺机致命一击。 很有默契的配合让丹妮丝很满意。 “蝼蚁们,你们还算不错,虽然比我预想中还差了一点。” 她把长长的乌黑的辫子一甩,罕见的露出了笑容,语气一如既往的高傲,“所以从明天开始,团队配合作战就不需要再磨合了。但你们单独战斗的能力很差,这点短时间提升不了,就乔给你们展示维克人的战斗技巧吧。她是半步强者,比和你们最终对决的乔治亚手下三名战士强大一些。”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指着身边的女儿乔,“如果你们能伤了我的女儿,我不会介意的;如果你们要是能杀了她,我的武器藏品中任你们挑选一件!” 别人杀了自己的女儿还要给奖励,在任何种族中都是疯狂之举。 但对维克人而言,却是没有什么奇怪的。 在他们眼里,人和人之间本来只有杀死和被杀的关系。 就连他们积累的金币,也不过是为了买更多奴隶来享受杀戮的快感。 不过,虽然丹妮丝的诱惑很大,但克里斯三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在单打独斗中杀死一步强者的维克人? 开什么玩笑! 能拼个两败俱伤都是意外之喜了! 因为这个野蛮种族的身体优势,要比人族强大太多。 比如可以将人族打得吐血的一拳,落在维克人的身上,只不过是有点不舒服罢了。 在同级别的战斗中,战胜这个野蛮种族办法是尽可能挑起他们的怒火。 所有维克人都缺乏耐心且脾气暴躁。 如果久战不下的局面出现,他们就会变得急躁,攻击方式就会变得急功近利。 相对的,他们的破绽就会露出来,然后被敌人有机可乘。 而在不同级别的战斗,想打败以杀戮为乐的维克人,就不要做这种白日梦了。 丹妮丝的女儿,已经半步强者的乔,就算露出了破绽了,让克里斯等人有机可乘了,也没有将之杀死的可能。 所以三人都没有接丹妮丝的话, 各自爬起,自顾着恢复体力和回顾刚刚战斗的细节。 “好吧,蝼蚁们,我承认我对你们的期望过高了!” 丹妮丝并没有觉得尴尬,也许在她的脑海里根本没有这个情绪,“我换个方式吧。你们只需要血祭盛典中活下来,我将满足你们一个不算离谱的要求。现在你们可以提要求了,从你开始,红头发的小子。” “还给我自由身。” 克里斯猛然抬头,注目着眼前高大的维多克,缓慢的举起手露出非金非石的象征着奴隶的手环。 “你的愿望被允许了,有心机的小子。” 丹妮丝摆了摆手,“而且你慷慨的主人我,还会奖励十颗红宝石给你当离开的路费!” 然后安德烈也开口了,“我是自由人,所以我需要一家酒馆作为报酬,小型的就好。当然,每个月我会给你交税的。” “哟,赏金猎人也要安定下来了吗?” 丹妮丝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没有深究,“你的要求不过分,我答应了。” 然后她看着文特森的眼睛,慢慢的说,“栗发小子,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我不会答应的,你家族不允许进入这座城市。这是禁忌!我不想接收了你的家族,然后被其他维多克围攻。所以,你现在可以提别的条件了。” 什么样的家族,竟然连维克人都忌讳? 克里斯眼中闪过一丝好奇,随即又在心中嘲笑自己的多事。 自己的明天还不知道如何呢,那有那么多闲功夫关心他人的秘辛。 而在丹妮丝的话语落下后,文森特万年冰封的神情闪过一丝失望,随即又回复如初,也许是早就习以为常了吧。 “我需要你的庇护,维多克。” 他是这样说的,“你在城外的铁矿已经开采很多年了,废弃的矿井也有不少,我想选择一处当作我家族的落脚点;也希望你能让我的家族成员在矿场得到一份监工的报酬养活自己。” “这个要求不过分,不过不能以我的名义。” 沉默了一会儿的丹妮丝,才出声说道,“这样吧,如今城外铁矿的主事人是维克人,不过我可以换成其他种族的。至于你与你家族成员要住哪里、是不是受雇当监工,我不关心也什么都不知道。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文森特当然明白。 这个女性维多克很狡猾。 以心照不宣的方式,杜绝了和他家族有任何纠葛的可能。 但文森特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只要他的家族在矿区之内,任何人都不会冒着得罪丹妮丝的危险去打扰的。 所以他露出了感激之色,“我能明白。感谢你的好意,强大的维多克!” “很好,你们说出了自己希望,也该是去努力实现的时候了。” 丹妮丝拍了拍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一字一顿的说,“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都必须挺到血祭盛典的最终之战,然后把乔治亚的手下撕成碎片。这是我唯一能当上维克族大祭司的机会!也是你们唯一能活下去的机会!乔,我的女儿会留在这里,指引你们如何走到最后,你们想知道对手的情况或者需要什么都可以直接找她。最后,努力吧,蝼蚁们!你们不是在为我的荣誉角斗,而是在为自己的命运战斗!” 说完,她便转身离去了。 克里斯等人并不笨。 这位唯一女性维多克许下如此慷慨的条件,意味着结果也很难实现。 挺到血祭盛典的最终之战,他们三人都有信心,但是将乔治亚·维多克的手下——三个都是战士巅峰且隐隐摸到强者门槛的维克人撕成碎片,真的很难。 在罪恶之城历届血祭盛典上,不曾有过守护种族颜面的维克人被全部杀死的例子。 前无古人。 但求后有来者。 克里斯三人没有气馁。 又或者说,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第四十八章、血祭盛典3 “我是乔,在不远的未来,我将是维克人第二位女性维多克;在更久的奖励啊,我将是维克人的传奇。所以,你们要记住我的名字,因为你们将很荣幸和我认识。如果你们有机会慢慢老去,还会有一个很好的故事讲给子孙们听。” 丹妮丝的女儿,乔,在接手对克里斯三人的训练时用这样的话语作为开场白。 但克里斯三人并没有觉得她狂妄。 因为在对练中,她用实力证明了,她的话语并没有夸张。 如果只从战斗技巧而言,她要比丹妮丝高出很多。 丹妮丝是传统的维克人战斗模式,大开大合,从来不管对手是谁,直接拼命就是了。 但乔不一样。 她会根据对手的不同调整战斗的模式。 比如,在击败克里斯三人时,她用的技巧与方法都不一样。 克里斯是力量与速度均衡,且体力很充沛的战士,乔就用更加持久的耐力一步一步将他逼入死角,让他输得心服口服,一点脾气都没有。 文森特是速度型的战士,乔用了一力降十会的打法。 不管文森特如何巧变身影和刺出的匕首角度如何刁钻,她都不管不顾,只是朝着对方的心脏与脑袋发起攻击——当匕首刺到她的时候,文森特早就成了一具尸体。 这样的打法让文森特累得吐血,最终还是默默的选择了认输。 而安德烈才是最郁闷的一个。 他的长处在于剑术的娴熟,不管如何都能给自己织出一张滴水不漏的防护剑网。 但乔巧妙的控制力道,用了虚实的打法,看如势如万钧的一拳却软绵绵如同空气;看如轻飘飘的一拳,却能将他击退了数米之远。在虚虚实实中,很顺利的撕开了安德烈严密的剑网,然后一脚将他踢在地上啃了满嘴沙子。 “就渺小人类的体质而言,你们三个已经很不错了!” 战后,乔笑嘻嘻的点评,语气中没有鄙夷,“如果你们连续和我对战半年,也许能在我身上留下伤口;如果是一个月,就能在我拳头下坚持一刻钟。但是你们只有四天的时间,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吃拳头吧。希望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你们每一次都能有所长进,每一次都能减少一些皮肉苦!” 克里斯三人对于乔的评价深以为然。 所以匆匆四天里,三人都很老实的在挨揍。 十分憨厚的用车轮战术,让乔每一天都累个半死。 乔不止一次恶狠狠的说过,如果不是因为她的母亲还需要他们,她早就将三人的头颅扔到自己门口的勋章堆里了。 就这样,血祭盛典在抱怨声和挨揍中拉开了序幕。 一年一度的血祭盛典,将罪恶之城最大的角斗场举行,也将持续五天。 除去主持祭典的乔治亚之外,其余十六位维多克都将挑选三位角斗士组队参与,并且加入嗜血的凶兽队伍让战斗更加激烈、让感官更加愉悦。 一共二十支队伍参与,以抽签方式决定对手。 每一天的角斗,都能淘汰一半的队伍,直到第四天剩下三只队伍。 这时候将再度加入一支凶兽组成的队伍,分别上下午决出最终的胜利者,然后在第五天的晚上,和乔治亚的三位维克战士展开最终之战。 如此频繁的对战,对体力的消耗极大。 最终存活下来的队伍要么减员,要么伤痕累累不堪一击。 所以在血祭盛典之上,主持盛典者麾下的维克战士从来都没有被打败过。 也就是说,丹妮丝的野望想要实现,实在是太困难了。 不过,她也作了准备,不知通过什么途径,从精灵族交换来了一滴月神之泪! 月神之泪是这个世上最好的疗伤圣药。 没有之一。 克里斯的母亲艾薇儿,当年被强者袭击之后,就是靠一滴月神之泪保住了性命。 丹妮丝的打算,是如果克里斯三人能坚持到最终之战,她就将月神之泪兑水成三份给他们喝下去,让他们的伤势可以恢复一些,可以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来迎战乔治亚麾下三名的维克人队伍。 为了当上大祭司的一线希望,她算是尽可能抓住一切机会了。 三个人族蝼蚁,你们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她心里默默的念叨,同时向先祖祈祷,前所未有的虔诚。 克里斯三人会让丹妮丝失望吗? 第一天没有。 他们三个人第一天的对手,是三只为了自由而战蛇人族。 号称步战无敌的蛇人,战斗力毋庸置疑。 但它们有一只还没有成年,另外两只也仅是战士巅峰,并没有摸到强者的门槛。 或许说,它们强横的肉身足以弥补这些劣势,但很不巧的是,文森特是速度型的夜行者,十分擅长对付身躯庞大而导致不灵活的它们。 只不过,蛇人族身上的鳞甲十分坚硬,想让文森特寻找到放血战术的机会,克里斯与安德烈两人不得不正面吸引攻击,两人都被力大刀沉的蛇人劈得狼狈不堪。但最终,在两人累得差不多虚脱的时候,文森特还是终结了角斗。 第二天也没有。 因为运气很好,抽签抽到了已经被打残了的凶兽队伍。 三只蝎尾兽只剩下两只活的,而且还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这也让克里斯三人的胜利变得轻而易举,犹如走了个过场。 轻松的获胜让观众席上嘘声一片。 就连赌场都拒绝为他们这场角斗开盘口。 第三天,他们的运气终于用完了。 这次的对手是由两名人类和一只娜伽族组成,其中那只娜伽族已经隐隐摸到了强者境界的门槛,实力就比乔差了一点。 鬼才知道它是怎么被扔进角斗场的! 这支队伍的打法也配合得很巧妙,以实力超群的娜伽族为锋头,两个人类从旁协助,打得克里斯三人怀疑人生。 四只手臂的娜伽族手持两柄长刀,在两名人族的掩护下几乎不需要防守,几乎每一击都不留余地,这让主防御的安德烈根本接不住娜迦族的攻势,也让护卫克里斯与安德烈有进攻的机会。 没办法,要是挨上了娜迦族一刀,他们不死也残。 但久守必失。 一味防守,没有毫无反击的机会,也意味着他们最终将迎来被杀死的结局。 连看台上的丹妮丝都开始呼吸急促,于不知觉中捏扁了护栏。 她也看出问题所在了。 “你们接下娜迦族的双刀!”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素来寡言少语的文森特突然冒出了一句话,猛然从侧冲了出去。 我们接下娜迦族的攻势,那其他两名人族的长剑怎么办? 他们也是战士巅峰啊,你能一敌二吗? 克里斯与安德烈心中都泛起了疑惑,但文森特已经冲出阵列了,他们也来不及质问或思考,只能依言奋力封住娜迦族的攻势。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 在明媚的阳光之下,文森特的影子突然变成了活物,竟然分离本体急速奔向对方两名人族剑手。 于电光火石间,没人能看清楚影子做了什么。 但影子再次回到文森特的脚下时,被袭的两名人类剑手已经捂住血花绽放的脖颈倒下。 这一变故惊呆了观众。 原本喧闹的他们如同被扼住脖子的笨鹅。 而看台上的众多维克多也都站了起来,大声道出了真相。 “是布雷恩!” “被诅咒的家族!” “哦,该死的下水道老鼠竟然站在了角斗场里!” .......... “丹妮丝,你竟然与布雷恩家族勾搭在一起!” 主持今年血祭盛典的乔治亚·维多克,更是大声谴责着,“你破坏了血祭盛典的规矩,玷污了先祖的荣耀!” 他的话语刚落下,其他维克多也将目光落在丹妮丝身上。 但丹妮丝一脸从容。 她不屑的撇了乔治亚一眼,然后举着酒杯向角斗场中央的石雕致敬,声音淡淡的说,“罪恶之城不允许布雷恩家族进入,但并不拒绝他们踏入角斗场。我们伟大的先祖诞生于杀戮中,享受鲜血的祭祀,也不拒绝任何人献上的血肉盛宴。” “这是狡辩!你让肮脏的下水道老鼠站在我们神圣的.....” 乔治亚依旧不依不饶。 但谴责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无声。 因为其他维多克似乎认可了丹妮丝的解释,已经将目光移开了。 他要是在喋喋不休,就要迎来丹妮丝的决斗要求了。 不过,悻悻然再次入坐的他并没有罢休,而是招手唤来心腹手下耳语了一阵。 看台上的争执角斗场内的双方并不知道。 虽然诡异的变故让他们都一时愣神,但在你死我亡的搏杀中容不得思虑其他,双方又战在了一起。 不过,胜负已经很明晰了。 爆发过后的文森特,已经没有了再战之力。 但克里斯和安德烈的左右夹击战术配合很有默契,以不断轮换主攻的方式让娜迦族得不到喘息的机会。顾此失彼的娜伽族,无法发挥出真正的实力,只能被动的消耗着体力,让身上的伤口不断增多,落败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半个小时后,随着娜迦族伏地不起,克里斯三人带着一身疲惫并肩从通道退出角斗场。 文森特依旧保持着面瘫。 性格相对开朗的安德烈目视着前方,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文森特,很荣幸我不是你的敌人。” 克里斯什么都没说。 他那位知识渊博的父亲,给他讲过布雷恩家族的故事。 第四十九章、血祭盛典4 强者之所以被世人仰望,根源在于踏入强者境界后,可以通过献祭的方式觉醒真名。 真名,是一种特性。 比如藏匿在死亡之森活火山的远古异种伊尔麦·利亚斯塔,真名就是“不焚者”。 顾名思义,它不仅可以免疫如火焰与岩浆等炙热属性的伤害,而且能依托岩浆或火焰来提纯自身的血脉进化。 真名具有唯一性。 不管什么种族,真名一旦觉醒了将不会再更改。 这也是强者与强者之间力量不对等的缘由。 世上最强大的强者乌瑟尔,之所以被冠为半神冕下,就是因为他觉醒的真名太过于逆天——大地之子,特性是只要他站在大地上,就永远不会被杀死! 当然了,真名也不是那么容易觉醒的。 不止是献祭的祭品难寻,更因为不是每一次献祭都能觉醒真名,有的强者甚至终其一生都没有迎来自己的真名。 上苍在制定规则的时候,总会忍不住加入自己的恶趣味。 布雷恩家族就是这个恶趣味的产物。 他们明明是人族,但不信奉任何神明,而是如亚人族一样将先祖摆在祭坛上,而且无需踏入强者境界就可以通过献祭觉醒真名。 祭品也很特殊。 是他们死去的家人,或者是还活着的但天资很普通的家人。 为此,他们一直奉行族内通婚来保证血统的纯正,所觉醒的真名也都一致是“分影者”——文森特在角斗场内用影子杀人,就是来自真名的力量。 而布雷恩家族真正让人们忌惮的是,当他们具有强者实力的时候,依托真名的力量可以让影子在一里范围内刺杀! 无形无质的影子打不散驱不走,想抵御自然无从说起。 唯有的办法,是找出本尊杀死才能将化解。 但一边被影子追杀一边找出影子本尊,试问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在无解之下,人们一致觉得布雷恩家族不应该存活在世上。 各大神教都开始声称布莱恩家族已经被神灵所唾弃,所有人看到他们的时候,都应该竭尽所能的净化他们的灵魂。 在神圣帝国没有建立之前,没有一个国度或者领主愿意接纳他们;神圣帝国建立了以后,在统一的意志下,所有领主都对自己的领地搜山检海,试图将他们变成历史的尘埃。所 以,布雷恩家族一直游离于人类世界之外。 也是一直流浪的家族,是一个家族成为一个种族的传说。 长期被他人迫害的他们,性格也变得偏激、睚眦必报且残暴,因为一句话灭掉别人满门的事迹有很多。 之所以他们现在继续传承着,是源于强大的实力。 在最鼎盛时期,才一百多人的家族竟然有三人晋升为强者,让所有将他们除之而后快的人都心有忌惮。哪怕如今没落了,但人们在没有一举将他们灭族的绝对把握之前,也不敢再与之结怨。 毕竟,万一有漏网之鱼成为了强者回来报复呢? 谁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结果。 这也是克里斯得悉了文森特的真实身份后,选择默然以对的原因。 既然不想与之有什么纠葛,更不能与之结怨,保持敬而远之就是最好的做法。反正血祭盛典结束了,彼此之间也不会再有纠葛了。 至于,能不能招揽他们,比如在伊顿领地里划分出一个村落给布雷恩家族当成栖息地让他们效忠,为伊顿家族在迎接人类半神陨落的乱世中增添一份自保力量嘛,这种事情祸福所依,在没有与家中商量之前克里斯不想多事。 如今,还是努力先让自己活着走出罪恶之城吧。 但在第四天,坏运气再一次降临在他们身上。 这天参与的队伍只剩下了三支,所以由三只凶兽组成的队伍加入。 丹妮丝的手气很背,一个瓮里有两颗白一颗黑的石头,她第一个抽的,竟然还抽到了黑色的石头。 黑色的石头,意味着对战新加入的凶兽队伍。 没有历经任何战斗的生力军! “该死的!” 即使丹妮丝就站在面前,克里斯三个人也忍不住骂出声来。 这位唯一的女性维多克却没有发泄被冒犯的愤怒,只是满脸铁青回到了看台上,只有乔才注意到她手里紧紧握着的黑色石头已经被捏成了粉末。 抱怨解决不了问题。 克里斯三人调整好心态准备迎接新对手。 当角斗场里沉重的兽门在呻吟中缓缓升起,一名维克人拿着鞭子驱赶着奴隶拉了三个巨大铁笼子出来。 是三只洛基达然狼。 它们从额头蔓延到鼻尖的白线很粗,一看就知道都是狼王,其中一只还有是变异的双头狼!一只扑通的狼王,实力大致与人类战士巅峰相抵,而变异的双头狼就差不多半步强者了。 因而,看到双头狼的时候,台上的乔也忍不住叹息出声,丹妮丝更是直接敲碎了桌子,让各种食物和烈酒溅了拉普西一身。 而克里斯三人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昨日的娜迦族已经让他们苦不堪言了,哪料到今日更惨? 不由的,克里斯和安德烈二人都将希望的把目光投向文特森,指望着他像昨天一样施展出真名的力量让胜利降临。 然而,后者万年冰封的脸上难得露出了无奈的表情,发出苦笑,“别指望我,我的暗影术一个月之内都不能再用了。” “好吧,拼命吧!” 安德烈也很气馁,他的虎口昨天就被娜伽族强大的力道震裂了,长剑也换了一把,“希望的先祖和光明神庇护。” 克里斯心里也满是无奈。 虽然他知道三人拼命的话,未必不能杀死三只洛基达然狼活了下来,但结果必然是不死也残! 然而下午还有一场角斗...... 即使是上苍眷顾,在下他们很轻松获胜,明天晚上也会被维克人剁下脑袋。 他想起了之前的梦境。 他的父亲卡夫卡身首异处倒在地上,而他的爷爷老亨利则是在临死前呼唤着他,谴责他为什么没有守护家族。 我要辜负所有人的希望了吗? 阿妈,不管面对什么,我永远都不会匮乏勇气。 我是伊顿的希望,我没有放弃的理由。 他在心中默默坚定了信念,把刀拖在了地上,一步步走向中间体型最大、长着两个头的那只,头也不回的对两个人说,“我拖着两个头的那只,你们尽快解决战斗来帮我。” 对此,文森特和安德烈对看了一眼,很有默契的从两侧冲出去。 他们都知道克里斯的打算,也知道他拖不了多久。 三个人中就属克里斯的年龄最小、实力也最低,由他去拖在最强的那只,就是运用实力强弱的战术。 如果克里斯顺利的拖到两个人结束战斗,合三人之力对付双头狼,胜利就会降临。 但是如果克里斯坚持的时间过少,或者文森特和安德烈解决另外两只狼的速度太慢,那么三人就是死路一条。 这是如今最好的办法了。 三只洛基达然狼已经被放了出来,它们摇头摆脑的适应了一下陌生的环境,然后就冲着克里斯三个人龇牙。 长着两个脑袋的洛基达然狼,比小牛犊都要大,双眉之间的白毛已经开始呈现淡淡的金黄,抬起头比人类都要高,假以时日必然会进化到强者级的凶兽,统治整个大荒原。 可惜它被维克人扔进了角斗场,再也没有了傲视苍穹的权利。 也许它也知道了自己的未来。 因此从铁笼子里出来以后,就显得十分暴躁。 先是冲着两只同伴嚎了一声,将它们远远赶开,然后死死的盯着面前三个两只脚直立的人类。 当克里斯毫不畏惧的盯着它,一步步逼近的时候,它的怒火被成功的点燃了。 两个脑袋齐齐发出怒吼,矫健的四肢往后一顿就朝着克里斯冲来,龇牙的狼吻仿佛是死神露出了微笑。 克里斯半蹲了下来,身体往右倾斜,双手持刀直接从下往上撩,狠狠的撞在左侧的狼头上。坚硬的狼头和刀锋碰撞卷起了角斗场的沙尘,远远看去只有两个模糊的身影。 丹妮丝的眼神很好,但也看不清场地中间的厮杀的情况了。 克里斯很难受,连续好十几次硬拼洛基达然双头狼的后果,是两只手的虎口都裂开了。用力过猛的挥刀还带给腰部的带来丝丝不适,应该拉伤肌肉了。 他不想硬拼。 但却不得不硬拼。 这只双头狼的速度太快,力量也太大。 如果不靠硬拼来保持彼此的距离,那么他身上就会多一道伤口。 比如刚刚他试图闪躲,却被狼爪扫中了胳膊,鲜血现在还不停的往外渗透。闻到血腥味的洛基达然狼,似乎更加兴奋了,原本绿油油的眼睛已经开始泛红。 “该死的!这只该死的大狗不会还能狂化吧?” 看到这一幕的克里斯,不由觉得心跳都慢了一拍。 “嗷!” 双头狼猛然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四只眼睛里全是血红,原本庞大的身躯似乎又大了一圈。 果然...... 怕什么偏来什么! 看台上的丹妮丝一下子站了起来,暴虐的气息从她高大的身躯中散发出来,一双巨大的眼睛也变得通红。 连一直站在身侧的乔,都很小心而又不留痕迹的退后了好几步。 所有罪恶之城里的人都知道,暴怒中的丹妮丝,绝对是生人勿近,熟人也勿近。 后知后觉的拉普西也想学着乔的做法,偷偷的往后撤,可惜没能如愿就被主人喊了名字,“拉普西!” 丹妮丝的声音很大,震着拉普西的耳膜嗡嗡响,“给你一刻钟,去问出这只双头大狗是谁抓来的!现在!” “如你所愿,伟大的主人!我马上去。” 拉普西如奉圣谕,两腿干瘦的腿蹬蹬就跑下了看台,脚步比年轻小伙子还要矫健。 他在为抓捕这只洛基达然狼的人默哀。 以他多年伺候主人的心得不难猜出丹妮丝想干嘛。 同时,他心里也在嘀咕,为了投注在主人队伍上的十颗红宝石而诅咒抓凶兽的人。 你说你抓凶兽就抓呗! 洛基达然山脉那么大、凶兽那么多,你偏偏抓了一只半步强者、长了两个头的洛基达然狼,而且还能狂化! 好吧,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只双头狼让丹妮丝的队伍遇上了! 等死吧,抓洛基达然狼的小子! 伟大的主人会将让你的未来充满无数生活乐趣的! 唉,我也好可怜,压了十颗红宝石呢....... 第五十章、血祭盛典5 克里斯不知道看台上的小插曲,就算他知道了,也无暇顾及。 洛基达然双头狼狂化不过半分钟,就已经让他增添了四个新的伤口。 狂化,是变异凶兽的天赋,就如狼人族的兽化一样,在短暂的时间内增加自身的速度与力量,而且无视痛楚和疲惫。 双头狼没有狂化的时候,克里斯的战术是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如今它狂化了,他没有任何想法,只求尽可能的保住自己的命,手中的长刀也只是专注于抵挡狼吻来避免自己受到致命伤。 至于被爪子抓到,那就抓吧,顾不上了。 不死就好。 又挺过了一分钟。 克里斯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土抹在了新的伤口上,阻止不停涌出的鲜血。 他觉得脑袋有晕乎乎的,这是失血过多的后果。 又是半分钟过去。 呼...呼... 来吧,大狗,你弄不死我的! 我还要回家,这里离北方太远了,死在这里灵魂会找不到回去的路... 他依旧没有绝望,心中还在默默的给自己鼓气。 又熬过了一分钟。 该死的文森特! 该死的安德烈! 你们两个杂种还没有断奶吗? 都那么久了还没有过来,肮脏的狗头人都比你们两个有效率得多! 又熬过半分钟。 呼...呼... 他的呼吸如同铁匠铺里的鼓风箱。 再坚持一分钟就好了... 再半分钟... 或许,十秒后文森特他们就赶来帮我了..... 他的脑袋里已经没有别的思量,只是麻木的给自己心里暗示着。 咦,是我眼花了吗? 这只该死的大狗眼睛好像不红了... 噹... 锋利的刀锋这一次和狼嘴里的獠牙凑在了一起,咔嚓的一声把獠牙崩断了。 这是克里斯至今为止,唯一让双头狼受到的伤害。 而他也到此为止了。 双头狼把已经筋疲力尽的他扑到在地,另一只脑袋张开了血盆大口,腥臭的涎水沿着苍白的獠牙滴落在他的脸上。 结束了吗? 克里斯闭上了眼睛。 对不起,爷爷,父亲,我让你们失望了..... 阿妈,我没有放弃,只是我坚持不下去了,我也终于要与你团聚了... 显然,他的母亲,在天上的艾薇儿现在还不想见他。 因为一把长剑直接拨开了狼吻,两把匕首也同时刺进了狼腰。 安德烈和文森特终于赶到了! “起来吧,小子!咳咳...你的神灵还不着急收你当娈童!” 说话的是安德烈,也就从他嘴里出来的话语才永远都不脱离男女那点事。 他身上的半搭链子甲已经裂开来,鲜血沿着腰部染红了大腿上的马裤,说话的时候不停咳嗽,估计是伤到肺了。 拉扯克里斯起来的是文森特,他身上没有披甲,所以很清晰的看到伤口在那里——腰间少了块肉,虽然用衣服绑住了,但鲜血依然在不停的渗透。 这让他原本一只黑着的脸变得苍白。 克里斯拄着长刀爬起来,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 活着的感觉,真好! 然后他就对徘徊在五米远的双头狼摆出了防御的姿势,还抽空对着安德烈骂,“该死的安德烈,你才是神灵的老子才不像你一样喜欢舔火神老鳏夫的屁眼!” 命悬一线的死里逃生,让原本很有教养的他都忍不住爆了粗口。 “哈哈哈~~” 安德烈忍不住笑了,但牵扯到了伤口让他脸上呈现痛苦之色,“行了,红发小子,我们省点力气,一起把这只畸形的大狗送回先祖的怀抱吧。” 一旁不作声的文森特也忍不住嘴角上扬。 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到来得很简单。 看台上的丹妮丝就没有那么含蓄了,哈哈大笑的声音让乔又忍不住后退了好几步。 不是因为耳朵的抗议,而是她母亲的口水太能飞翔。 三个伤痕累累的人,对上一只被文森特捅了两匕首的双头狼,而且这只洛基达然狼的狂化已经结束正处于虚弱期,所以胜利已经不远了。 这样峰回路转的结局,让丹妮丝很开心,原本她都以为当上大祭司的梦想已经没了。 拉普西也很开心。 他至今为止已经整整赚了三十颗红宝石了! 哦~ 光明神在上,赞美红发小子! 自从他来了以后,他的赌博就没有输过! “尊敬的主人,您忠实的仆人已经完成您交代的任务了。” 开心归开心,但也不能误了给主人汇报的事,尤其是在丹妮丝开心的时候。 “嗯?什么事?” 丹妮丝低头扫了一眼干巴巴的老头子,然后哦的一声,“哦,我想起来了,你说。” “是!那只变异的洛基达然双头狼,是矮人族们捕获运来罪恶之城换取金币的。” 拉普西咽了一下口水,他知道接下来的内容绝对会让丹妮丝心情变坏,“原本并没有在参赛的队伍里。但是主人您抽到了黑色的石头以后,它就在了。” “嗯?” 果然,女性维多克没有眉毛的眼睛变得尖锐。 “咳咳...” 拉普西觉得口有点干,小心翼翼斟酌词语接着说,“今年的盛典由乔治亚主持,所以...” 砰! 新换上的桌子又一次四分五裂。 可怜的拉普西又被各种食物与美酒溅了一身。 但是他不敢擦拭,低垂着脑袋尽量避免主人的怒火蔓延到自己身上。 “很好!该死的乔治亚!” 丹妮丝咬牙切齿,每一次沉重的呼吸都带动了胸前的宏伟。 就当拉普西以为丹妮丝就去找乔治亚算账的时候,但他的主人又重新坐了下来,还微笑的让手下换上新的桌子和食物美酒。 这不可能! 拉普西觉得自己一定是年纪大了,所以偶然出现了幻觉。 他用力的摇了摇脑袋,瞪大了眼睛看着主人的微笑。 是的,笑容,没有看错! 他转头看了看乔,发现后者也和自己一样睁大了眼睛。 光明火神在上! 这位凶名昭著、睚眦必报的女魔头竟然转性子了?? 他奇怪的举动和惊诧的表情都落在了丹妮丝的眼里,这种很无礼的表现在平时绝对会被揍一顿,但女性维多克现在的心情出奇好。 “拉普西!” 她的声音里一点怒火都没有。 “啊?哦,伟大的主人,小的在!” “今天剩下的另外两支队伍,好像有一个是我们的人吧?” “啊?” 拉普西觉得脑子有点不够用,“是的,伟大的主人!其中有一支队伍归已经臣服于您的维多克所有。” “很好,如果是我们的人胜出,那么你就让他们下午参赛之前好好享受一下美好时光吧!” “额...” 拉普西明白了。 他的主人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乔治亚能换凶兽,丹妮丝也可以让下午的对手锁定败局。 “那个,伟大的主人,如果不是我们的人胜出呢?” “那就给他半条街区!” 拉普西又张大了嘴巴,这实在太败家... 哦不,是太慷慨了! 慷慨得连拉普西都觉得肉疼。 丹妮丝可不管仆人的想法,她已经站了起来哈哈大笑。 而观众席上也响彻各种欢呼,她的队伍,克里斯他们已经合力把双头狼分了尸。 .................. 因为丹妮丝私下操作的关系,下午的比赛很轻松。 轻松到克里斯三人都觉得自己提前进入了强者境界。 不然,明明他们都已经伤痕累累了,挥刀时都有气无力了,为什么对手却还是轻而易举的被杀了呢? 当然,他们不知道对手的午餐都被下了药。 而丹妮丝只不过付出了一个小酒馆而已,因为是臣服于她的维多克手下队伍获胜了。 想来也很讽刺。 这支队伍都走到最后一步了,已经看到希望的曙光了,结果却被上层人直接决定了命运,抹杀了一切努力。 有时候,对蝼蚁般的小人物来说,根本没有公平可言。 不管上苍,还是上位者。 第五十一章、血祭盛典6 作为二十四支队伍中最终胜利者、即将迎接终极之战的队伍,克里斯三人得到了丹妮丝第一份大礼——用一滴月神之泪稀释的恢复药水! 克里斯听到“月神之泪”时,心头涌上了许多回忆。 在年少时,他就知道母亲艾薇儿曾经服用过月神之泪了。 而且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当年艾薇儿在生下他后还能坚持了七年才离世,就是因为月神之泪的持续疗复效果。尤其是如今他服下稀释的药水,今日受到的所有伤口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全部结痂、前几日积累的淤青或隐痛等症状都消失了之后。 丹妮丝的心情似是很好,还特地告诉了三位没见过世面的小辈们,月神之泪的效果并非仅限于此。服用过月神之泪的人,终其一生都会受益,在他们的未来生涯之中受到了创伤都会加速复原。 这样神奇的效果,连在一旁看着的乔都眼红了。 她的母亲可没有给过她一滴。 对此,克里斯三个人很感激,连看着这位以残暴闻名的女性维多克的眼光都带上了感激,至少文森特的脸不黑了。 “别开心得太早,蝼蚁们!” 她不理会在场几个人的脸色,继续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如果你们明天晚上不能将乔治亚的手下撕成碎片,那么月神之泪也救不了你们的小命。如果你们死了,那么我会将你们的尸体拿去喂凶兽,让月神之泪的功效留在凶兽体内。虽然效果会差很多,但是也不能浪费了!” 好吧,野蛮血脉的丹妮丝有破坏一切气氛的能力。 克里斯三人突然觉得眼前的维多克很可恶了。 但弱者没有发声的权利。 就算发出了声音,上位者也可以听而不闻。 所以,当丹妮丝扔下一句“好好准备”就自顾自的走了,克里斯三人与乔以及拉普西等还在面面相觑,好一阵无语。 先开口的是拉普。 他是屋子的主人也是狗腿子,有为主人拾遗补缺的觉悟。 “三位强大的战士,丹妮丝最得力的仆人、老拉普西已经为你们打听到了明天对手的信息了!” 他用卖弄的语气说,还从怀里掏出了一张长长的羊皮纸。 看在克里斯三个人为他赢了几十颗红宝石的份上,他花了大价钱收集了很详细的信息。 连三位维克人喜欢吃什么食物都些在了长长的清单上。 接过清单的是文森特。 他的为人和脸上深深的法令纹一样刻板,对任何事情都一丝不苟。 而安德烈要圆滑得多,他先是为拉普西倒了一杯葡萄酒,并举杯以贵族的礼仪感谢和赞美了一句。还特地表示如果将来的他被丹妮丝赐予管理酒馆与角斗场以后,双方会有很多合作的空间与抱团取暖的时候。 这种利益承诺,果然让拉普西开心了不少。 连酒杯里琥珀色的液体弄湿了大半胡须都没有发觉。 至于克里斯,他已经拉上乔站在文森特的身后了,一边看一边请教三个对手的弱点。 作为丹妮丝的女儿,她比任何人都了解她母亲敌人的信息。 果然,乔只瞄了一眼名字,就说出各个人的弱点和战斗习惯。 “库佩,战士巅峰,惯用武器是狼牙棒,力量比常人要大很多,喜欢冲锋在前,在以往战斗中挡者披靡。但是腰部被蛇人砍过一刀,如果有机会捅上一刀,那么这个对手就可以抹去了。” 说道这里,大家都把眼光落在了文森特的身上。 因为他是最佳人选,以他诡异的身法捅一匕首难度不是很大。 而后者很有觉悟的表示,这个人就交给他了。 “哈利,战士巅峰,身材干瘦,惯用武器是双刀,速度很快,曾经砍下毒蛇的脑袋离去后,毒蛇的喷液还没有落在地上。” “这个人交给我吧,我尽量拖住他的步伐,但你们别指望我单独能杀了他。” 说话的安德烈,他密不透风的剑术是最佳的防守。 “维尔利,已经摸到强者门槛的战士巅峰!我三年前和他交过手,不是生死搏杀的那种,那时候我就赢不了他,估计现在也一样。他习惯用自己的拳头,没有任何弱点,也没有任何战斗习惯可循。这样说吧,他的战斗模式和我一样,因人而异!” 乔的话语刚落,餐桌前都沉寂了下来,只剩下餐烛偶尔爆出欢快的火花。 克里斯他们没有一个人是乔的对手,如果乔倾尽全力的进攻,没有人能撑过五分钟。 而维尔利,差不多和乔一样... 半晌,克里斯拿起桌子的酒杯一饮而尽,用故作轻松的声音开玩笑说,“维尔利,我来吧,就当他是两只脚的洛基达然双头狼了!” 可惜他的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盯着他,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 “克里斯,我承认你今天做得很好!” 安德烈的声音很严肃,“但是维尔利可不是智慧低下的双头狼!你确定你能扛得住吗?” “不然呢?谁能扛得住?” 克里斯的反问,让屋子里又是好一阵寂静。 连拉普西都在考虑明天是不是该偷偷的瞒着丹妮丝把注压在别人身上了... 而引发这一切的乔,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一只手拿着特制硕大的酒杯,一小口一小口的抿,时不时的还闭上眼睛摇头晃脑满足一番。 看到这一幕的克里斯,突然福如心至。 在爱汀城的时候,他曾经跟在詹姆斯的身边,欣赏过贵族们各种拿捏的姿态。 如今乔的作态, “乔,维克未来第二位女性维多克,继丹妮丝以后的种族统治者!” 说这些恭维话语的时候,克里斯心里自己都觉得肉麻,“你和维尔利的交手已经时隔三年了,聪明而强大的如你,现在一定有无数种办法让对方死无葬身了吧?” “嘻嘻,红头发的小子,怪不得母亲大人一直称呼你为有心机的人类!” 乔露出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我是有办法,但是为什么要告诉你们呢?嘻嘻,别拿我的母亲说事,她可没有给过我月神之泪!” “呃...你的母亲承诺明天如果我赢了,还会额外给我一些红宝石,我只留一颗当路上的盘缠,如何?” 克里斯的话语刚落,安德烈马上就接口了。 “我的赏赐是一家酒馆和管理一家角斗场的权利,酒馆我要留下作为安居的资本,但角斗场在不招来你母亲怒火的前提下,你随时可以拥有主人的权力。” 文森特沉默了一阵,也开口了,“在罪恶之城的范围外,我的家族可以帮你除去一个人。” “嘻嘻,这是你们自愿的哦!我可没有强迫你们哦!” 乔显得很开心,她已经是一步强者的实力,是时候收集钱财和人力建立自己的势力了,“看在你们如此识趣的份上,我就发个善心吧!谁让你们是我母亲挑选的人呢?唉...真是的,作为维克人竟然要出卖自己的族人,希望先祖不要见怪吧...嘻嘻。” 你个臭不要脸的! 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贱人! 克里斯三人心里都忍不住问候了一句。 但是脸上都没有表露出来,“是的,我们自愿的!” “三年前,我和维尔利打了一场以后,就知道这个家伙以后就是我绊脚石。所以呢,就找族内的老巫女配了一些药剂。这种药剂如果有一点点渗入他的血液中,那么他就会很快变得虚弱,然后你们就可以很轻松的砍掉他的脑袋了,嘻嘻!” 在武器上抹毒? 克里斯三个人面面相窥,他们可没有想过办法竟然是这种。 乔却很有兴趣的欣赏他们的表情,然后很不屑的说,“怎么了,你们假装自己是荣誉的骑士吗?真搞不懂你们这些虚伪的人类,技不如人就无所不用其极呗!这是生死之战,又不是玩过家家!” “会不会被其他的维多克追究?” 打算在罪恶之城安家的安德烈,有些不安的问了一句。 “死人不是不能开口说话的!而且,你以为我母亲能让人随意质疑的吗?” “药剂在哪里?” 文森特的问题证明他已经动心了。 克里斯没有发问。 而是在沉默中拿起拉普西收集的情报,将目光落在一行小字上:“与其他维克人的野蛮杀戮不同,很向往人类世界贵族领主制度的维尔利,在日常猎杀中并没有践踏猎物种族的信仰或习俗,被称为最有骑士风度的维克人。” 光凭这点,他就知道如何让维尔利自己杀死自己了。 但已经不再天真的他,心中同样拥有着安德烈一样的担忧,并且还想得更深。 他知道丹妮丝没有对抗所有维多克的能力。 所以,拥有野蛮血脉的乔真的与她母亲丹妮丝同心同德吗?为了一丁点蝇头小利就帮他们私谋族人?应该是她也趁机参杂了自己的私心吧? 而这个私心,在能让他们顺利在终极之战中活下来之余,是否还会将他们推入更深的深渊呢? 第五十二章、血祭盛典7 血祭盛典的第五天。 天还没擦黑,角斗的看台上就坐满了等待血腥盛宴的观众,所有的维多克都盛装出席。 在平时维多克和他们的族人一样,无论春夏秋冬都是两块布片遮住关键部位而已。 但是今天不同。 身为守护种族的维多克,他们有向先祖祭祀的荣耀。 他们在膝盖和手肘的关节处都戴上了各种魔兽獠牙项链,大腿外侧还绑着一把骨头匕首。这是他们完成成年礼的时候,用第一次猎杀的族人或凶兽肋骨制成的,象征着勇气。 头上还带着各种鸟羽组成的羽冠,最长的两根是洛基达然巨鹰的羽毛,让他们看起来身高猛然增加了半米。 克里斯在角斗士的通道里,透过特制护栏看这杀戮场里的盛况。 只见场地里所有的维多克都下场了,围着中间高达十米的裸身“维多克”石雕,每一个人的身后都有一个铁笼子。 他们用肋下长出来的手臂拖着,笼子里是一只凶兽。 它们是盛典的开胃菜,也是维多克对先祖的祭品。 当石雕上的火柱点燃之后,维多克们将用骨质匕首活生生的挖出它们的心脏,在石雕面前生吃,以示维克人对杀戮的传承,对嗜血先祖的敬意。 血腥的仪式,野蛮的种族。 紧接着主持今年血祭盛典的乔治亚,从先祖石雕的脚下,捧起一捧鲜血,走到他今天的主角身边。 在今年盛典的终极挑战中,守护维克人尊严的三位战士,维尔利、哈利与库佩已经俯首跪在了沙土上。 他们尽力把脖颈伸得很长,以示对承接先祖血脉的虔诚。 乔治亚把手里的血液轮番滴落在三人的脑袋上,在乌黑发亮的发辫前面光秃秃的脑门。 “为杀戮而生的维克人啊,以鲜血为食的维克战士们啊,今晚你们是先祖的长刀,是先祖的双手!去撕裂敌人的身躯吧,将他们的心脏在先祖面前吃掉!去收割敌人的灵魂吧,将他们的痛苦献祭给先祖的荣耀!” “维克!维克!” 维尔利三个人如梦语般不停复述,声音越来越大。 也带动了观众席上所有的族人,整个角斗场里都响彻了整齐而狂热的呼喊。 “维克!维克...” 克里斯三人就是在这样狂热的氛围走上的角斗场。 对于维克人而言,他们是祭品,和刚刚被维多克们杀死凶兽一样是祭品。 安德烈环顾了一下四周,挽了一个剑花,声音里充满了谑戏,“看来这些傻子心情很不错啊,估计酒馆里的舞女今晚又要大赚一笔了!” 他的背后还背着一把长剑,和克里斯大腿上绑着的匕首、文森特腰间备用匕首一样,都抹上了乔给的药剂。 昨天晚上乔特别交代过,老巫女的药剂只对维尔利一个人有效。 至于为什么,她是这么解释的: 维尔利是乔治亚手下最受重视也是实力最出众的一个,这样让乔与他的角色定位,就如丹妮丝与乔治亚一样——同样野心勃勃的乔,将维尔利视作未来通往荣耀之路的绊脚石。 但乔明显与丹妮丝不同。 丹妮丝恪守着种族的规则,不管如何仇视乔治亚都没有想过,要以下作或者假他人之手将其除掉。而乔则是无时无刻不想着,用尽一切可能将绊脚石提前移除。 在两年前,她就通过各种渠道知道了维尔利各种生活习惯。 详细到包括一天要排泄几次。 当她知道维尔利尤其喜欢吃烤得半生熟的岩羊肉的时候,她就安排手下去接触为维尔利准备食物的仆人。 她的手下教导了维尔利仆人如何将岩羊肉烤得更加美味,在加了一种调味品之后。 这种调味品没有任何毒素或者副作用。 但是,如果这种调味品遇上了精心调制药剂,比如她让老巫女偷偷配置的那种,就会让人在短短的一分钟之内出现精神恍惚。 一分钟,在任何生死之战中,都可以决定一切了。 当昨天晚上乔说完以后,克里斯三个人都自觉的挪动脚步,远离了这位心思极为细腻而又歹毒的女人。 在一旁静静听着的拉普西,都后悔不已为什么要凑热闹。 连忙表示将他奴隶场一半的收益无偿贡献给乔,为了防止这位女人日后会把同样的心思用在自己身上。 ............... 维克多们陆续退场了,将场地的焦点让给了即将开始的杀戮。 而主持血祭盛典的乔治亚是最后一个退场的。 他双手往下虚按,一下子就让整个角斗场静寂了下来。 这种掌控全局的感觉很美妙,美妙得让丹妮丝走上看台的身躯都不由顿了顿,心中对成为大祭司的野望更加炙热了。 乔治亚摆出了和先祖石雕一样的姿势,一只拳头直冲云霄,大声的呼喊。 “荣耀!荣耀!” 维尔利三人缓缓从地上爬起,他们的眼睛已经变得通红,配合头上纵横流淌的鲜血,如同死神的使者。 “荣耀!荣耀!” 他们的嘴里也在大喊,一步步走向了属于他们的祭品。 克里斯长刀依然背在背上,率先走出列,停在维尔利的身前五米。 “你就是维尔利吧?” 克里斯缓慢的抽出长刀,并拖刀在地上,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乔。” 维尔利裂开大嘴就笑了,“弱小的人类,难道你还想我留你一条命吗?哈哈...” 他的牙齿也被鲜血染得通红。 “不是,我知道今天是死定了。” “呃...” 维尔利的笑声一下子就扼住了,然后饶有兴趣的打量这个年轻人。 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也知道对手的实力,将之杀死就如同捏死一只蝼蚁。 在不饿的时候,猫抓走了老鼠,经常有故意放掉然后再次抓住,如此反复戏耍腻了才咬死。 维尔利就没有当即发起攻击。 因为他突然想知道眼前这只小老鼠玩什么花样。 反正老鼠是杀不了猫的。 见状,克里斯心中一喜,顺势把长刀插在了沙土里,做出满脸庄重的神情,“我来自北方,一个传承了两百年的贵族家族,自我生下来的那一刻就是有荣誉的骑士!所以,如果注定了要死去,我希望以战士的身份死去,而不是奴隶!为了骑士的荣耀!” 说完,克里斯将长刀插入沙土中,很郑重的对维尔利行了一个骑士礼,“日安,强大的对手!愿我们的战斗是荣耀而生,无论最终谁胜出。” 若是在平时,维尔利也会颔首露出微笑说一声日安,然后承诺将会让对方带着荣誉的死去。 但如今所有维克多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让他不敢做出出格之举。 因而,他默然了一会儿后直接嗤之以鼻,“狗屁的骑士,无聊而又愚蠢的人类!只有伟大维克族才配享受荣耀,你们只是祭品!等待被宰杀的喽啰!” 哈,上钩了! 被拒绝的克里斯,心中不但没有沮丧,反而是好一阵窃喜。 因为安德烈与文森特两人那边的战斗已经开始了! 如今维尔利仍有心情逞口舌之快而不是直接扑过来动手,这就证明了他已经心动了。 所以克里斯也不再说话,只是用匕首往胸膛花了浅浅一刀,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说一声“吾以吾血,恪守骑士的荣誉”,然后举起了长刀。 如霜般雪白的刀刃在火光中显得额外冰冷,直指着维尔利。 意思很明显。 既然不愿意达成共识,那就是动手吧。 但维尔利没有动。 他的眼神在不停的闪烁着。 对面这只小老鼠说到了他未来的劲敌乔,这让他心里如一百只小老鼠在乱挠。 片刻的犹豫后,他终于开口说,“人类,你如果说出乔的秘密,强大的维尔利可以让你死得痛快点。” 他这是答应了。 心中大喜的克里斯还是沉默着,只是将匕首扔在了他的脚下。 “该死的!” 维尔利忍不住骂了一声,“如果你敢骗我,强大的维尔利会将你身上每一根骨头都捏爆!”他拿起匕首往胸膛花了一刀,同样留下了淡淡的血痕。 克里斯笑了。 很开心的笑了。 因为老鼠杀不死猫,但是好奇心可以。 “知道吗?维尔利,乔配了一种药剂,针对你的,就涂在那把匕首上。” 克里斯的声音很轻,听在维尔利的耳朵里,却重如雷霆。 但他没有心情继续作口舌之争。 他觉得自己的脑袋突然变得很重,眼前的一切也突然变得模糊,而他的对手已经挥刀来袭。 克里斯不会浪费唯一的机会。 毕竟药效只有一分钟。 第一刀,被挡了回来。 第二刀,又被挡了回来。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 第七刀,划过了维尔利的手臂,溅起了几滴血珠。 第八刀,劈开了维尔利的腰侧,让鲜血蔓延了整个大腿。 第九刀,撩开了维尔利的肚子,让肠子和内脏流了满地... 第十刀,砍断了乌黑发亮的发辫和巨大而丑陋的头颅。 最强大的维尔利一死,这场战斗就没有了悬念。 虽然库佩和哈利很拼命但扭转不了战局。 克里斯断了至少三根肋骨,那是库佩临死一拳砸在了他右侧胸膛;安德烈背上也挨了一刀,那是哈利快刀的杰作;文森特是无伤的,就是累得像盛夏里躲在树荫下狂喘的老狗。 当一切尘埃落定,一个巨大身影就从看台上跃进了场地中,伴着一声巨大的咆哮,“乔治亚,你玷污了先祖的荣耀!我,丹妮丝,将挖出你的心脏来恳请先祖的原谅!” 但乔治亚没有下场。 而是正在气急败坏的辩解这什么。 因为当维尔利死去的时候,看台上所有维克多的脸上都挂上了怒容。 强者境界的他们,不难看出维尔利被杀死的猫腻。 第五十三章、血祭盛典8 自从血祭盛典举办以来,首次出现了在终极之战中维克人被悉数杀死的情况,这种结果所有维克人都难以置信。 他们都异常的愤怒! 就如丹妮丝的咆哮宣战一样,这种结果是对先祖的亵渎! 但主持本次盛典的乔治亚同样很愤怒。 他知道维尔利的实力,更知道其几无还手之力被杀死的结果很蹊跷。 一定是丹妮丝私下作祟! 毕竟连布雷恩家族的成员,都出现在她的角斗士队伍中了,再以下作的手段让维尔利死得不明不白有什么稀奇的! 带着这样的推断,他不理会丹妮丝的挑战,而是义愤填膺的对所有维多克控诉着玷污先祖荣耀的人不是他,而是丹妮丝破坏了盛典的规则。 对于他的控诉,所有维克多都有同感焉。 以他们的实力不难看出,克里斯杀死维尔利的过程实在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因而,他们都将目光落在了跳进角斗场的丹妮丝身上,想让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但丹妮丝哪来的合理解释? 同样是维多克的她,自己也看出来事有蹊跷。 而且乔与克里斯三人的私下协议,并没有人告诉过她。 就算知道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不可能冒着被所有维多克围攻的危险说出来。 她唯一能做的,是坚持着自己并没有搞鬼,并且将问题重新归罪在乔治亚的身上:“笑话!维尔利是乔治亚的人,他为什么实力突然下降、状态不佳与我有什么关系!先祖在上,血祭盛典开启之后,我都不曾与他见过面,怎么可能有机会谋害他!” 这种辩词,得到了一部分维多克的赞同。 其中,数位与她结成利益同盟的维克多还以先祖的名义,担保她所言不虚。 但这样的辩解,并不能解释维尔利的死因。 不善罢甘休的乔治亚当即就反驳,与丹妮丝吵成了一团。 最后,数位一直保持中立的维多克提出了一个的办法:检验那把匕首是否有毒。 他们都看到维尔利在被杀死之前,曾经用克里斯的匕首划过自己的胸膛了。 如果那把匕首有毒,丹妮丝将背上破坏盛典规则的罪名,不仅取消此次胜利的结果,还要面临惩罚——隶属于她名下的财富与产业都将被没收,十年之内不得享受身为维多克的专属权力,比如主持血祭盛典或者建立私人势力等。 至于执行丹妮丝意志的克里斯三人嘛~ 不过三只蝼蚁而已,没必要商讨,直接依着战败的规矩将他们的头颅放在先祖雕像之下祭奠,肉身拿去喂凶兽吧。 但若是那把匕首没有猫腻的话,那么主持本次盛典的乔治亚将要对玷污先祖荣耀的罪名负责。按照规矩,他要么接受丹妮丝的决斗挑战,要么低下头颅,接受作为胜利者的丹妮丝提出来的一个条件。 这个办法得到了所有维克多的赞成。 就连与丹妮丝结盟的都不例外。 因为对维克人而言,维多克的权力来自对先祖荣耀的维护,如果无法保障先祖的荣耀,那么个人的利益就无从谈起。 这个办法也让在侧默默看着的乔松了一口气。 她让族里老巫女配置的药剂本身并没有毒性,也只对长期服用特制佐料的维尔利有效。 所以,在众多维多克的见证下,不敢决斗的乔治亚不得不低下了头颅,声明拥护丹妮丝当上了大祭司。 只不过,丹妮丝的心情并不美丽。 因为就在她刚刚成为大祭司后,一位不管事的维多克随口说了一句:“有了大祭司,那么是不是该推选一个族长?” 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疑问,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就脱离了丹妮丝的本意。 那些素来只对杀戮有兴趣的维多克,一下子都变得兴趣高涨,纷纷起哄要推选族长。 而丹妮丝作为大祭司被排除在了名单之外。 不足两分钟的时间,维克人的族长就诞生了,一名觉醒了真名、七十多岁的维多克当选。 效率之高,犹如一切好像早有预谋。 但所有人都心有所悟。 丹妮丝展现出来的野心太炙热了,炙热得让其他维克多都感到了不安,所以才会临时起意推选出一位族长来限制她的权力。 对此,丹妮丝无法反驳什么。 并且还强颜欢笑的接下了新族长指派的任务——血祭盛典之后的抵御蜉蝣族入侵,她需要带领自己的追随者以及奴隶,站在死伤率最高的位置。 她不得不接受。 因为匕首没有毒,并不意味着维尔利的死因被解开了。 新族长觉得很有必要,让一位实力与维尔利差不多维克人再次与克里斯角斗一场,以此来推断维尔利的死因是实力弱而被杀,还是被私下动了手脚。 如此方式,丹妮丝当然接受不了!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克里斯不可能是维尔利的对手! 因而丹妮丝只有接受了在抵御蜉蝣族入侵时,扼守在最危险的位置。 所以,她心情更不美丽了。 就连她忠实的狗腿子拉普西,都很自觉的屏住了呼吸。 而当偌大的角斗场内只剩下她的人之后,她就猛然发难,直接一拳将乔轰在地上,满脸狰狞的说道,“乔,我亲爱的女儿,如果在一分钟之内你没有合适的理由,我会拧下你的头颅放在家门口!” 她已经猜到维尔利的死因与乔有关了。 不过,想想也不意外。 在血祭盛典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乔一直与克里斯三人混在一起,而且也唯有乔才能让维尔利死的不明不白。 尤其是死去的维尔利,就是乔的未来之敌! 恰好,她一直都知道乔的野心。 “母亲大人,因为在公正的角斗中,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将维尔利杀死!” 从沙地上爬起来的乔,没有否认自己的行为,一边擦拭嘴角的血迹一边说道,“我没有把握,这三个人族蝼蚁更不可能!连奇迹都不可能降临!为了你能当上大祭司,我只能用其他手段来保证胜利!母亲大人你应该很清楚,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听完,丹妮丝沉默了。 因为这是事实。 刚刚结束的终极之战中,哪怕维尔利早早死去,但克里斯三人还是以人人带伤的代价,才很艰难的赢得了胜利。 如果实力最高的维尔利不死....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当上大祭司! “那把匕首上,你是怎么动的手脚?为什么能让维尔利失去战力,但对其他维克人却没有影响?” 好久一阵沉默后,丹妮丝问出了疑惑。 这也让乔暗自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自己暂时不会被自己的母亲拧下头颅了。 也不敢怠慢,连忙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就连克里斯三人用胜利奖励交换秘辛的协议都没有隐瞒。不知道是畏惧秘密藏不住,还是以此来证明自己不过是应他人之求,而不是主动谋私的。 “成为维克多之前,就不要回来了!” 在拉普西赌咒发誓证明乔的话语没有丝毫隐瞒后,丹妮丝是这样对乔说的。 直接将乔名下的奴隶财产都没收,并且将她赶出了罪恶之城, 这是对她擅作主张的惩罚。 而且是看在乔奠定了胜局,以及日后能在族里作自己左肩右膀的份上。 乔对此不敢有任何怨言,二话不说就转身回去收拾东西离开了。 至于克里斯三人嘛~ 丹妮丝还是很信誉的,让他们都如愿得到了先前的期盼。 但前提是他们在历经抵御蜉蝣族入侵的战争之后。 “蝼蚁们,你们做到了我的要求,也得到了我的奖励。” 在乔离去之后,依旧有些暴躁的丹妮丝说道,“但你们取得胜利的手段,让我背负上了惩罚,所以,你们也要接受惩罚!你们的奖励,在跟随我抵御蜉蝣族入侵之后再获取吧。” 对此,有些失望的克里斯三人同样没有异议。 没办法,难道要跟一个情绪正处于暴躁状态的维多克讲道理? 没人想当场前去与先祖团聚! 第五十四章、我会回来的 比起克里斯迟迟无法恢复自由身而言,他表兄詹姆斯的生活就显得惬意很多。 如今,他正带着妻儿以及阿蜜莉雅在满是树木的丘陵地带中行走,目的地是耳语之森,远古以来就是精灵族居住的地方。 阿蜜莉雅马上就十岁的生日了,该是接受族内的战士训练了。 精灵族在十岁的时候将告别儿童时光接受训练,为了迎接十二岁时的成年礼。 因为在精灵族的传统中,所有族人到了十二岁的时候将要接受血月祭坛的祝福,正式成为一名战士。这个传统的来由,是当年精灵族与火神教的战争中成年战士死伤惨重,为了维续战争的需要,十二岁以上的孩子全部上了战场。 如今精灵与人族的战争虽然消弭了,但传统却保留了下来。 为了铭记历史,更为了让族人时刻谨记着忘战必亡。 同行的人,还有面瘫脸的中年人。 作为詹姆斯的贴身侍卫兼小妾,洁西卡没有跟来,她刚生了个女儿。 算算时间,应该是在大荒原时怀上的。 詹姆斯的一对孪生儿子过完春天就是四岁,这个年纪的爱因斯克家族后代,也将要开始筹备着练武的计划了。毕竟每一个传承悠久的大家族,光鲜亮丽表面的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努力与付出。 大儿子叫米迪亚洛,绿色头发。 继承他妻子的血统更多一点,耳朵微微尖,是精灵族血统强制的典范。 所以爱因斯克家族的掌舵者拉斐尔,决定让精灵族来教导米迪亚洛,并且在精灵族领地一直呆到十二岁,举办了成年礼再回来爱汀城。 米迪亚洛,说白了就是一个有爱因斯克姓氏的精灵族。 他是维护爱因斯克家族与精灵族盟约的桥梁。 在未来,人类半神死了之后,如果爱因斯克家族需要精灵族参与战争,那么米迪亚洛将会出现在精灵族的军队中;而精灵族也将通过他从爱因斯克家族里获得更多利益。 这是他与生俱来的使命,终其一生都无法卸下的使命。 小儿子叫安东尼奥,亮红色头发,是一位标准的爱因斯克。 他将在耳语之森陪伴他的哥哥两三年,再由教导他武艺的坚冰脸中年人带回爱汀城。 至于为何让他往来于途,是考虑到他太小了,父母双亲以及兄长都不在身边会影响他的成长与心态。 是的,詹姆斯要开始远游了。 他的爷爷拉斐尔终于让他去飞翔了——去寻找突破桎梏成为强者的契机。 这也是他不能亲自教导儿子的原因。 他在安顿后妻儿之后,将穿行过耳语之森去更南方的阳光之南。 那里有巨人族、巨龙族、有各种各样的强大凶兽,更有无数次在生与死徘徊的瞬间、能让他突破桎梏成为强者的契机。 在以往人类想穿行耳语之森,无异于痴人说梦。 除非精灵全都死光了。 但随着爱因斯克家族与精灵族达成同盟后,詹姆斯想穿行却不费吹灰之力。 到了精灵族领地的边界,路上就几乎看不到人烟。 常年往返的商队似乎都不在初冬出发,这让詹姆斯一行省了不少麻烦。 在爱因斯克控制的领地里,身为继承人的詹姆斯识别度太高了,每个看到他的人都会来客套一番。 还没有进入耳语之森,道路就变成了不是上坡,就是下坡,来回不断的颠簸循环。这让坐在马车里的两个小男孩很闷,他们正是处于好动的年纪。 红头发的在母亲的怀里,绿头发的在父亲的腿上,不停相互打闹嘻戏,偶尔拉了拉母亲的头发,偶尔扯了扯父亲的胡子。 这是他们最后的童年时光了。 可能是要离别的关系,詹姆斯也坐在了马车里,脸上没有玩世不恭的痞子样。 阿蜜莉雅在也马车里。 她坐在了姐姐阿娜丝塔西夏的身侧,小身体紧紧挨着。 少小便没有了母亲的她,对这位年长许多的姐姐很依赖,犹如依赖着母亲。 而且自从她出生以来,阿娜丝塔西夏就没有离开过她,哪怕出嫁到了千里之外也不忘将她带在身边。 比起克里斯第一次见到的她,现在也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一米四以上了。 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也许再过几年就成了体态修长婀娜的美少女了。 偏心的上苍给了精灵族无尽恩宠,无论男女都长得很漂亮。 “好闷啊,父亲,我们去骑马好不好?” 说话的是安东尼奥。 他的话语还没有落地,孪生哥哥就马上拍着手附和,“好啊好啊,去骑马!去骑马!” “好,我们去骑马。” 这个时候,他们的父亲是不会拒绝任何请求的。 掀起头发的凉风,滑过眼睛的绿意,掠过耳畔的鸟鸣,冲淡了大人们的离愁。 詹姆斯一行骑着三匹马在丘陵上驰骋,两个孩子被抱在怀里,兴奋的大呼小叫个不停,他们的童真无邪绽放了大人们嘴角的微笑。 马上就进去耳语之森了,有精灵族在的队伍是不会被袭击的。 更可况他们又不是谁都能捏的软柿子。 至于被远远抛在后面的、那辆十分巨大的豪华马车,有冰封脸中年人当车夫,估计没有人傻到会去打劫一名强者吧。 詹姆斯微笑的脸上,藏着一丝思虑。 不仅是为了离别,也为了拉斐尔告诉他的消息。 爱因斯克家族的死对头,另一个火神大主教有一位天资过人的后代,不过才二十五岁但已经是半步强者了。 所有人都觉得他将在三十岁之前成为强者。 这种消息,原本对爱因斯克家族并没有什么影响。 无非就是多一名强者嘛,爱因斯克家族又不是没有即将成为强者的后代,在未来两个家族的大战中还左右不了大局。比如,除了拉斐尔以及朗格之外,无人知道詹姆斯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半步强者了! 除了当年的艾薇儿之外,詹姆斯就是整个爱因斯克家族天赋最高的人! 之所以没有声张,不过是吸取了当年艾薇儿木秀于林的教训罢了。 而一直没让詹姆斯去尝试突破桎梏成为强者,则是拉斐尔想让他将基础夯实得牢固一些,为了日后觉醒真名更容易一些。 不过,当细作传回来另一个大主教家族的消息后,拉斐尔就觉得让詹姆斯去追逐强者之路已经变得刻不容缓了。 敌对的家族,已经让那名二十五岁的半步强者后代开始尝试突破桎梏了! 因为他们想在其成为强者后,将其宣扬为“火神之子”! 就如当年拉斐尔已经着手将天资超群的艾薇儿,包装为火神教的“圣女”一样,目的都是为了争取教徒的支持,为了日后人类半神陨落后脱离神圣帝国独霸南方。 也就是说,敌对家族在扼杀了爱因斯克家族的希望后,竟然有样学样的复刻“希望”了! 对此,拉斐尔无法再隐忍下去。 也立即做出了,让詹姆斯去远游寻找突破桎梏的决定。 的确,在火神教的历史上,不曾有过三十岁之前就成为强者的人;但更没有三十岁出头就觉醒真名的强者! 强者之所以强大,源于真名的力量。 拉斐尔觉得,既然詹姆斯已经三十岁了,无法在成为强者的年龄优势上挫败敌对家族了,那就创造觉醒真名最小年龄的历史时刻! 让南方所有家族与教徒们都知道,“火神之子”谁才是众望所归! 奔驰的骏马在一片树林前停了下来,这是耳语之森,巡逻的精灵们已经出来迎接了。 他们的长公主出嫁没几年,容貌还没有被人淡忘。 不过他们被示意停下了,两个一刻都停不下来小男孩,正在追着一只漂亮的蝴蝶,脸上满是新奇和欢乐。 他们的母亲不想因为陌生人的到来,打扰了天真灿烂的童趣。 反正冰封脸中年人的马车,还需要一段时间才到呢,他独自一人不能顺利的进入耳语之森。 詹姆斯站在一旁,眼睛追逐着儿子的身影,眼神却在思虑着远方。 前往阳光之南,我能回来吗? 他在沉默中问自己。 一阵幽香袭来,他的手被一只晶莹如玉的手握住了。 那是他妻子阿娜丝塔西夏的手。 她善解人意的微笑,犹如春风,让整个世界的花儿都开了;她长长睫毛下的、满是爱意的碧绿色眼眸如同春回大地的绿芽,绽放了万物复苏的希望。 他也笑了,满脸洋溢着幸福,扬眉着阳光。 我会回来的。 他在无言中告诉自己。 第五十五章、回归1 有人忙着离家远游,也有人忙着回归故里。 为半人马可汗充当使者,促成其与牛头人族达成和平盟约的亚特伍德·条顿,在展示自身拥有“可让半人马歼灭北方狮鹫军团”的能力后,也踏上了回归故里的路程。 八岁之时就离开家乡的他,已经对北方很陌生了。 入冬后的北方入目皆萧条肃杀,永远灰扑扑的天空笼罩着枯黄的大地,强劲的朔风就没有停止过呼啸,夹带着枯叶草籽与土渣狠狠拍打在人身上。 裹着斗篷,让兜帽沿遮住半个鼻子的亚特伍德,凭着已经稀薄的记忆,策马缓缓回到条顿家族世居的地方。 与其他领主不同,条顿家族没有将住址安在领地的中央,而是坐落在领地的最北端。 如果再往北走,就是分割北方草原与极寒之地的丘陵峡谷了。 相传,这是为了让家族的骑士团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赶赴战场抵御半人马,也是出于以恶劣环境磨练骑士团意志的考虑。 且条顿家族的居住地并不是城堡,只是一片落错有致的简陋房子。 这是第一任条顿国王的决定。 一来,是他觉得修筑家族城堡,对财力与物力都是一种浪费。 北方环境恶劣,人口滋生很缓慢且粮食出产不丰,与其挤出财力物力修筑城堡,还不如拿去供应条顿骑士团。这样,在每一年秋冬时节抵御半人马的战事结束后,能让多几个战士有机会活着回家。 另一,则是因为条顿家族戴上王冠的誓言。 对于条顿家族来说,王冠是一种责任、是誓死守护北方的践行。 如果有一天半人马族入侵北方、攻打到了条顿家族的居住地,那么条顿家族的成员就应该都战死了! 如此,修筑城堡有什么意义呢? 毕竟“第一位战死沙场的人是条顿、最后一个离开战场的也是条顿”啊!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数百年后条顿家族的成员,并没有在抵御半人马入侵的战争中死尽,而是覆灭在米尔斯皇室的忌惮里。 没有城堡的决定,让条顿家族在被狮鹫军团突袭的时候,连死守等待封臣前来救援的机会都失去了。 但这也是条顿家族覆灭后,这里并没用迎来的新主人的缘由之一。 靠近极寒之地的恶劣居住环境、不适于居中监视与掌控整个北方的地理位置,以及毫无价值的简陋房屋,让北方狮鹫军团与叛徒休斯家族都不屑于占据这里,就连阿谀于他们的新封臣都普遍认为这块土地理应回归荒芜、随着条顿家族彻底淡出历史的篇章。 当然了,这只是官方的说法。 在整个条顿故地中,所有北方人更愿意相信另一个理由——无辜被灭族的条顿家族化作了幽灵出没这片土地上,让依附神圣帝国的侩子手都不敢占据。 幽灵出没..... 这种说法很像是无稽之谈。 因为这种臆想出来的、自己吓唬自己的东西本就不曾在世上出现过。 很多人在听闻的第一时间,心里都觉得这是北方人为条顿家族鸣不平,所以才编出来的天方夜谭。 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空穴来风。 在条顿家族覆灭后,帝国曾经将一些狮鹫军团的家眷安置在这里。 而这些定居在这里的家眷,从第三个冬天开始,每一年滴水成冰的时节都会有十个人无声无息的凭空消失! 是的,凭空消失。 没有被暗杀的痕迹,没有极寒之地凶兽侵入的痕迹,消失的这些人连尸体都找不到。 消失的人没有年龄限制,妇孺老弱与青壮皆有之。 消失的过程也很诡异。 有的人明明晚上关好了门窗在房子里睡觉,第二天清晨是门窗依旧封闭着,但人却消失不见了;有的夫妻明明拥抱着入睡,第二天醒来却发现另一半没了踪迹。更令人畏惧的是,当这些人消失的时候,他们栓在屋檐下的猎犬整夜都没有发觉异样,都不曾发出警告声。 到了第七个年头,狮鹫军团的战士群起请愿,说什么都不愿意让家眷继续在这里居住了。 他们来北方抵御半人马族入侵,是为了积攒军功让家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让家人成为献给条顿家族幽灵的祭品。 成为祭品,是他们家眷在恐惧之下的猜测。 因为人凭空消失且死不见尸的诡异,让他们觉得定是米尔斯皇室背叛了远古的契约覆灭条顿家族,激怒了条顿历代先灵,所以死去的条顿化作幽灵前来复仇!而米尔斯皇室为了平息条顿幽灵的怒火,所以才将他们这些年安置在这里,将他们当成祭品献给条顿先灵! 不然,如何解释人们凭空消失呢? 而且为什么每一年冬季都是消失十个人,不是多一个或者少一个呢? 恐惧来源于未知。 这种猜测迅速在狮鹫军团的家眷中流传,并且如瘟疫般席卷了整个条顿故地。 背叛过条顿家族的封臣、从条顿家族覆灭中获得利益的家族或者个人,都普遍生出了畏惧之心,逐渐有将条顿家族神化的迹象。 如此,也让米尔斯皇室倍感焦灼。 他们覆灭条顿家族的最大缘由,就是条顿在北方威望太高、威胁到了帝国的统治,哪能容许覆灭的条顿家族威望更加高炙! 在北方女神教无法化解幽灵事件之后,皇帝陛下要求一直扎根在中土平原的光明教,派遣神职人员进入北方,并允诺他们可以将条顿家族的居住地变成光明教的教堂,作为信仰自此传入北方的踏板。 当然了,前提是要将幽灵事件的谜团解开。 哪怕不能解开,也要化解人们的畏惧,让人们不再提及条顿家族。 无法回绝皇室要求的光明教,只好一边宣扬着光明神的伟大,一边硬着头皮挑选了百来位神职员进入条顿故地。 是的,他们根本不想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想想利弊关系就明了了。 如果事遂人愿,成功的化解了幽灵事件,对光明教的信仰传播同样不会带来多少裨益。 条顿故地最北方每年冬季都有差不多十天是永夜的! 这让光明教很难堪。 总不能说,永恒的光明神在这十天内不愿意庇护子民了吧。 且北方人们上千年以来就一直信奉着冰雪女神教,想让他们改变信仰不亚于痴人说梦!投入众多财力物力来经营,换来的结果也有很大可能是竹篮捞月一场空。 而如果他们无法解开幽灵之谜,不仅会面临北方人的嗤笑,就连原本信仰光明教的狮鹫军团都会开始怀疑信仰! 成败皆无利可图,又何苦来哉! 事实上,他们很有自知之明。 百余神职人员在一名强者境界大主教的带领下,入冬时节住进了条顿家族的居住地,作足了完全的准备后,同样不改当年十个人凭空消失的结果。 那名信仰十分坚定的大主教也发了狠。 在第二年冬季,仅是带了九位隐隐摸到强者门槛的护教骑士入驻条顿家族居住地,发誓一定要解开谜团。 然后,他们就从世上永远消失了。 这名强者大主教最大的贡献,是给予了教宗一个很合适的理由,用来回绝米尔斯皇室让光明教再次派遣人过去的要求。 毕竟连强者都消失了! 想解开条顿幽灵的谜团,唯有请半神冕下亲自来一探究竟了! 但不知为何,米尔斯皇室并没有这个心思,而乌瑟尔·布伦多冕下同样保持着缄默。 不可避免的,此事过后条顿家族居住地就成为了禁忌之地,没有人再胆敢在入冬之后,踏足方圆五十里内范围。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畏惧。 今年的冬季,亚特伍德就进来了,且满怀期待想与幽灵见面。 因为他八岁的时候就离开家了! 独自在遥远的南方,犹如无根之萍般漂泊了近三十年了。 对于他来说,家已经是一个很陌生的字眼。 家的风景、母亲与兄长以及姐姐们的音容,在他的记忆里都已经模糊了;如果不是偶尔看着自己脸庞在水中的倒影来想象父亲的容貌,他说不定都记不得父亲也有一张狭长的脸与直而窄的鼻子了。 回家一直都是他的期盼,更是支撑他活在世上的信念。 近三十年的孤苦伶仃、彷徨无助,还有无时无刻不在的刻骨思念,他有很多很多话想找家人倾述。 哪怕对方已是鬼魂,但无改他的满腔热枕。 第五十六章、回归2 条顿家族的居住地,在一片不算很凹的山谷中,出谷的道路有两条。 一条宽大平坦,是条顿骑士团奔赴战场或者其他封臣前来议事与拜会的通道。 另一条则是羊肠小路,路面崎岖不说,还遍布大大小小的石头,圆圆的没有尖锐棱角,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却无法策马通行。 这也是条顿家族历代成员以步履在丘陵上生生踩出来的道路。 因为在不成文的规矩中,除了需要策马归来禀报紧急军情之外,所有条顿成员不管什么理由回家,都必需要选择走这条小路进入山谷。 曾经,年少的亚特伍德就觉得这种规矩很奇怪。 而他的父兄告诉他这是祖训,历代条顿都遵守,作为后人继续遵循就好了,没必要去探索缘由。 而当亚特伍德开始学习骑术的时候,他又发出了抱怨。 祖训不可改,但可以将小路稍微休整一下啊! 对此,他的父亲,最后一任条顿公爵只是笑着安慰说,再艰难的道路终会有尽头,耐下心情、收起抱怨走过了就好了。 但亚特伍德仍不能理解。 毕竟,道路有没有尽头与修不修路没有关系啊! 只是他再提出疑问的时候,他的父亲不再正面回应,而是一味的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那年才七岁的亚特伍德不想为一个答案等太久。 所以跑去问了最年长的哥哥、已经举行过成年礼并且成为条顿骑士团一员的约翰。 约翰没有以大道理来敷衍他。 而是满脸庄重的说,条顿是繁衍在寒风冻土里的家族,为责任与誓言而生,每一个家族成员都不会拥有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生活,终其一生都会为了抗击半人马而艰苦奋斗。所有条顿的人生就如脚下这条路一样崎岖难行,布满荆棘与坎坷,唯有坚持着“永不放弃”的家族箴言,才能无畏的面对人生。 先祖立下这条不成文的规矩,是让每一位条顿回家的步伐慢一些,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外出的所作所为是否妥当;在回到温暖的房间之前,要先想一想身为条顿的职责完成了没有。 今日,亚特伍德就是选择了走这条小路回家。 道路两旁的野草不仅齐人腰,还蔓延进入了小路中,在大小石头的缝隙里扎根生长,宣告着一切都随着时易世变而物是人非。 牵着骏马步行的他,依着约翰当年的教导,回顾自身所作所为时也觉得物是人非。 身为条顿的自己,竟与条顿的宿敌半人马族达成了协议..... 也许,其他条顿知道了会将我的姓氏剥夺,并且拔剑相迎吧? 他自嘲的笑了声。 缓缓抬起头,看向小路尽头的山谷。 曾经热闹的家园如今四野静寂,连空气都是沉默的。 褐色的山地裸露着苍老的胸膛,干涸的山壁寸草不生,绵延着无尽的孤独。 苍茫,是它最贴切的底色。 外围的矮墙已经千疮百孔,依附在上的茂密荨麻,在入冬后留下厚厚一层斑驳;内部用石头和土坯砌成的房屋,在历经风雨侵蚀后也摇摇欲坠;枯枝败叶在地上积累得厚厚,隐隐散发出腐败的味道。 唯有以垛墙围合修筑而成的窖式墓地,是保持得最好的。 巨大且坚硬的条石,无惧日晒雨淋,在寒风冻土中仍然记录着时光遗忘的过去,铭记着曾经有一个家族在这里繁衍生息的辉煌与沧桑。 亚特伍德将骏马拴在小树上,缓缓走到山谷前。 掀起盖住大半张脸的斗篷帽沿,用陌生的目光寻找记忆中熟悉的痕迹,将手轻轻放在矮墙上抚摸着已经被风干的荨麻,跪在地上捧起干燥的泥土轻嗅。 “我回来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发出了一声喃喃。 明明心中很激动也很感伤,但变成声音倾泄出来却无法舒缓一丁点情感。 北方的冬季白昼很短。 当亚特伍德从追思中醒过来的时候,夜幕已经悄悄来临。 将骏马安置在一个背风的地方后,亚特伍德没有环顾其他房屋,直接穿过落叶满地的院子走进窖式墓地。 只有在抵御半人马的战争上死去的条顿,才会被安葬在这里。 家族会给这些恪守家族责任、献身家族荣耀的人儿举办葬礼,将他们生前用过的物品一并放在柴火垛上焚烧,将他们的事迹刻在墓碑上。 如今,最靠外的墓碑刻着约翰的名字。 在亚特伍德离开家的那年春天,才十八岁的约翰就战死了。 这样的事情在条顿家族很寻常。 同样遵循长子嗣爵制的条顿家族,几乎有一半长子都难活到继承爵位的那天。 因为拥有条顿姓氏的男人,一大半都死在抵御半人马的战场上。 那是条顿的宿命。 亚特伍德很想拥有这样的宿命。 但他知道这是奢望,至少如今是奢望,因为如今已经没有为他举办葬礼的条顿了。 我是最后的条顿,背叛了姓氏荣光的条顿。 看着兄长约翰的墓碑,亚特伍德在心中默默的念叨了一声,静静的等候着时间流逝,等候着条顿幽灵的出现。 他很冷,但他不敢生火。 他怕火光吓到了家人的灵魂。 依着墓碑蜷缩的他,甚至不敢动弹一下,生怕保持太久的姿势突然舒展会让关节发出咔嘣脆响声,将家人的灵魂不敢出来。 他也很困。 在外漂泊多年回来的他,在这片残破的废墟中找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让他想抛开一切事物,好好的睡个昏天暗地。 所以他努力睁着眼睛,目光在漆黑中不停的来回穿梭。 还将一只手放在大腿上,时不时就狠狠的掐自己一下,用疼痛来让自己抵御睡意阵阵来袭,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因为睡着而错过了,心心念念期盼了二十多年的“久别重逢”。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 夜渐渐深了。 强劲的寒风从入口汹涌进来,在窖式墓地里兜兜转转的寻找窗口与缝隙,然后发出挣脱束缚的欢声离去。 来来往往,反反复复,不断拨弄着亚特伍德的心绪。 先去了草原的他,担心条顿幽灵不出来见他。 所以在激动与期盼之中,焦虑,失落,无助以及哀求等情绪也在他心中不断纠缠。 他大腿已经掐得没知觉了,他不断四顾的的眼神已经变得麻木与茫然,心情和空荡荡的墓地一样变得空荡荡的。 但他还在坚持等候着。 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等着。 不管多么漫长的黑夜,终将会迎来曙光。 自从带他去伽迪南拉斯城藏匿的老家臣死去后,就不曾掉过眼泪的亚特伍德,看着点亮天际线的晨曦,终于让积攒了二十多年的眼泪如同决堤大河般汹涌而下。苦苦守候了一夜始终没有看到幽灵出现,心境从满怀期盼到无比失落的反差,让他哭得撕心裂肺,让他犹如被抛弃的孩子一样无助,让他被委屈与愤怒的情绪支配得语无伦次。 “为什么!?” “你们为什么不出来见我!?” “我是条顿啊!” “我才八岁你们就抛下我走了,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世上....” “你们知道吗?我差点就忘了回家的路了~我已经记不住你们的模样了~” “二十多年了,我活着回来了,你们却不想见我!” “公正,无畏,永不放弃!家族箴言我一直记着、一直恪守着!虽然我没有历经过家族仪式的洗礼,但我也是条顿啊!” “我也是条顿啊!” “求求你们,出来见见我好不好~” ............ 第五十七章、回归3 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亚特伍德,一直到晌午时分才被骏马的嘶鸣声惊醒。 或许是睡前倾泻过悲伤了,又或者说每一位恪守“公正、无畏、永不放弃”箴言的条顿,都习惯了坦然面对人生的苦难与坎坷,醒来的他显得都很淡然,还有心情走到山谷内的小溪流前整理了一番仪容。 就是看到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时,他又忍不住有些悲伤。 藏匿在伽迪南拉斯城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自己的家人以及家族侍从等都是在山谷之中被杀的。但昨日在山谷外他没有看到新的坟墓,进入山谷后也没有看见骨骸,也不知道是后来入住这里的狮鹫军团家眷将他父母与兄姐的尸骨扔去哪里了。 唉,罢了。 找不到就找不到了吧。 比起收敛骸骨安葬,相信父兄们更期待条顿的旗帜再次飘扬在北方的土地上。 无可奈何的宽慰了自己一声,亚特伍德走去饮马,顺便从皮革囊中取出干粮慢慢吃着。 他在思考着未来的路。 想做到与半人马可汗朱利尔斯达成的协议、让半人马族与狮鹫军团死磕,以及未来重新夺回北方统治权,他需要条顿故臣的助力。 而如今犯难的是,他不知道哪一个家族可以信赖。 毕竟他的家族覆灭已经二十多年了。 时间拥有改变一切的力量。 且不说如今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故臣还记得条顿的荣光、恪守着向条顿效忠的誓言;他甚至都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向故臣们证明自己是一名条顿。 凭和父亲长得很相似的容貌可以吗? 他脑海里蹦出这个念头。 旋即,又自嘲的发出了笑声。 没有任何家族单单凭着一张相似的脸蛋,就会将自己家族未来的命运压上。 唉.... 如果当年父亲让老家臣送我去中土的时候,顺便给予一两件信物就好了。 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起身将没有吃完的麦饼喂给骏马,顺便拍了拍马肩,让其自行在山谷中寻找野草果腹,自己则是步履缓缓,漫无目的在各个残破的房屋中走动。 不是打算寻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不用多想,米尔斯皇室与叛徒休斯家族肯定已经将这里搜刮殆尽了。 他只是单纯的想找回曾经的美好时光。 满地狼藉的议事厅、沦为蛇鼠巢穴的厨房,有许多鸟雀筑巢的库房,已经塌了的马厩,还有床柜腐烂弥漫的房间......兜兜转转,他最后驻足在长廊处。 因为看到了一把腐蚀了大半的木剑。 这是所有条顿满六岁后开始用来练习剑术的木剑,最后一个主人就是他。 弯身捡起,轻轻擦拭掉上面污垢,简单的挥舞了几下,亚特伍德就笑了出来。 他想起来了,曾经年少的自己不屑于用木剑,找陪练的兄长约翰要铁剑无果后,就很淘气的将泥巴塞入约翰的靴子中、将马粪藏在其马鞍下报复。 为此,他被父亲关了一天的禁闭——在窖式墓地里呆一天一夜不给饭吃。 不过亚特伍德没有饿肚子。 被他作弄的兄长约翰,并没有因为弟弟的恶作剧恼怒,反而不计前嫌,瞒着父亲偷偷将食物藏在第一位条顿先祖墓碑前。 那里有一块地砖是松动的,将食物放进去再盖上,就不会有人发现。 据约翰说这是母亲告诉他的。 因为父亲在小时候也曾被关禁闭,也曾有兄弟这样送过食物。 如今回想起来,亚特伍德露出笑容也就不奇怪了。 因为这个秘密在家族中是公开的,而且父亲让他饿肚子反省的惩罚,也不过是做做样子。 唉,小时候,真好啊..... 亚特伍德微微舒了一口气,随手将木剑扔在地上,失去了走走看看的兴趣。 回不去的时光,就不要过多缅怀了。 勇敢的接受现实继续向前走,才是最后一名条顿该做的事。 “我要走了。” “希望....希望我还有回来的时候。” 他最后环顾了一圈,对着呜咽的寒风喃喃。 随后,将手指放在口中吹了个唿哨唤回来骏马,矫健跃上策马离去。 午后淡淡的阳光落在一人一骑上,将影子拉得很长,犹如四野静寂的山谷伸出了无形的手,正奋力的想将他拉回来。 只是厚厚的彤云遮住了太多天空,当亚特伍德策马进入了没有阳光的山道后影子消失了,也断了山谷的无形牵扯,让依稀传来的马蹄声渐行渐远,渐无声。 被世人遗忘的山谷,恢复了落寞与孤寂。 但不知为何,片刻之后,马蹄声又由远至近,渐渐清晰。 策马驰骋返归的亚特伍德脸上带着急切,不等骏马站稳就跳下马背,冲进窖式墓地,在第一位条顿先祖的墓碑前驻足。 “愿先祖庇护。” 带着满脸的虔诚,他以骑士礼单膝跪在地上。 用激动得微微颤抖的手,轻轻抹去那块松动的地砖上面的灰尘与杂絮。 他父亲知道这块地砖是松动的! 这个秘密在条顿家族里是公开的秘密! 如果,他父兄在遇害之前想要给他留下一言半语的叮嘱,最有可能也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呼....呼..... 双手扣住了地砖边缘,亚特伍德的眼神变得凶狠,呼吸变得粗壮,几番犹豫后才猛然将地砖掀起。 他猜对了。 地砖之下有东西。 被一片带着点点黑红色的亚麻布包裹着。 亚麻布很不规则,一看就知道是匆忙之中从贴身内村撕下来的,而黑红色点点则是血迹干涸的痕迹。 将地砖轻轻放下,亚特伍德将亚麻布取出来打开。 一个长条形青铜块显露出来。 青铜块不大,表面上还一个突起,雕刻着雪原怪的头颅。 咆哮的雪原怪头颅,是条顿家族的纹章。 最后一位条顿国王摘下王冠时,还将王冠融化为青铜块的模样,刻上家族纹章当作条顿公爵的象征,成为条顿家族的印记。 看到青铜块的时候,亚特伍德再次泣不成声。 “原来你们没有抛弃我....” “原来你们一直都在等着我回来....” “对不起,我让你们等了那么久....也不该质疑你们......” 好久过后。 他止住了哭声,抹去朦胧视线的眼泪,拿起亚麻布仔细端详。 上面还有一些字,用鲜血写的。不知道是时间太久了,还是鲜血没有干就裹起来了,让字迹有些模糊难辨。 他辨认了好久,终于知道了这是父亲给他的遗言。 遗言很短,寥寥一句。 但内容却让他无法理解也不敢置信。 “吾儿亚特伍德,条顿的宿命结束了。你将此纹章毁了吧,不要想着复仇。你离开北方吧,让条顿迎来新生。” 第五十八章、回归4 亚特伍德并不愚蠢。 所以他能猜到,父亲在遗言中让他毁掉纹章与不要想着复仇的缘由。 无非是出于爱护之心,觉得形单影只的他无法抗衡米尔斯皇室,不想他死在在复仇的过程中。 但“条顿的宿命结束了与离开北方”的叮嘱,他却无法理解。 家族数百年来的恪守、无数先辈付出性命奋争得来的荣光,怎么能轻言放弃! 而且,离开了北方、不再抗击半人马的条顿还是条顿吗? 所谓的“让条顿迎来新生”又从何谈起! 或许,是因为父亲在遇害之际,并不知道人类半神即将要陨落的事情,所以才让我离开北方吧。 想了很久的亚特伍德,选择了如此解释。 因为只有这样的解释才能说得通,为什么他父亲声称的条顿宿命已经结束了。 至于条顿家族覆灭是在人类半神孤身入北方草原,带着两只半人马可汗头颅与负伤而归之前嘛,亚特伍德选择性忽略了。 有时候,人没有必要去纠结太多。 在回来山谷之前,他就先去了北方草原,早就迈出了为家族复仇的第一步了! 二十多年的孤苦伶仃,无时无刻不期待着复仇的时刻,让他已经将复仇与重振家族荣光当成了一种信仰,此生唯一的奋争! 所以,他不会更改决定了。 哪怕粉身碎骨,哪怕父亲在遗言中叮嘱。 “我会回来的!” 与先前不同,这次亚特伍德离开山谷的话语,语气异常坚定,饱含着对未来可期的热枕,“当我再次回来的时候,北方大地将重新飘扬着咆哮的雪原怪头颅旗帜!北方人们将再次为条顿的荣光唱响颂歌!” 有了家族纹章,就是让他有了证明身份的印记、拥有了说服条顿故臣的底气。 他的第一站是马丁内兹子爵领。 那是一个位于东北角、依着极寒之地的领地。 拥有北方唯一的不冻港,当北方进入冬季后,所有来自东部群岛与南方的贸易船队都会来拜访的不冻港。 独特的地理优势让这个领地很富裕,军备实力也很强大。 但这些都不是促使亚特伍德第一个拜访的缘由。 他的奶奶就是来自这个家族。 当年条顿家族覆灭后,第一个向米尔斯皇室举起反抗旗帜的领主也是这个家族。 可以说,如果这个家族都忘记了故主条顿,那么亚特伍德就应该遵循父亲的遗言,没必要再作复仇的白日梦了。 不过,该有的礼貌还是得有的。 比如亚特伍德到了马丁内兹子爵领后,没有直接拿着条顿家族纹章闯入马丁内兹子爵的家,要求他们履行曾经的效忠誓言。他知道对方当年举起反抗旗帜的时候,就已经履行过作为条顿封臣的义务了,更知道对方在那场反抗之战中损失了很多。 马丁内兹子爵没有对不起条顿,他也不能太过于自私。 所以,他依旧带着遮住半张脸的斗篷帽沿,以冒险者的身份找到一位子爵领地的护卫,声称自己受人所托,从伽迪南拉斯城转送一封书信给子爵。 报上的姓氏,也是那位已故老家臣的。 书信里没有写任何文字,只是用条顿纹章盖上了一个印记。 他知道,马丁内兹子爵会明白其中的意义。 他也知道,如果对方还期待着条顿家族重归北方,必然会在第一时间出来找他。 而如果没有找他,那就是对方选择了保全家族,不想将整个家族的未来作为代价孤注一掷,来践行已经践行过的誓言。 我父亲的表亲,会出来找我吗? 对那名领地护卫声称自己会在酒馆里等候的亚特伍德,有一口没一口的抿着北方烈酒,默默的看着酒馆门口,静静的等候着未来的命运。 其实他是多此一举了。 太小就离开北方的他不懂,数百年来始终如一,以性命守护北方的条顿,对于北方人们意味着什么。 那是一个可以让人们抛弃信仰的存在! 不夸张的说,如果条顿与冰雪女神教爆发冲突,那么所有领主以及子民都会选择与条顿并肩唾弃信仰! 的确,神圣帝国建立了两百多年! 但在北方人眼里,只有条顿才能当北方的主人,才是值得他们誓死效忠的主君。 这点以前不曾有变。 如今条顿家族覆灭了,但也没有变。 像休斯伯爵这种背刺封君的人,无论名义上统治北方多少年,都不会得到北方人的认可与效忠。 马丁内兹子爵就是这样的北方人。 当初他率先举起反抗米尔斯皇室、为封君复仇的时候,就立下了誓言——马丁内兹家族将永世与休斯家族为仇雠! 后来许多举起为封君复仇旗帜的家族,也都陆续声称永世与休斯家族势不两立! 哪怕后来他们妥协了,但仍然选择孤立着休斯家族。 是的,当年他们的抗争是妥协了。 而不是失败了! 在他们联合反抗米尔斯皇室,举兵对抗休斯伯爵与北方狮鹫军团的时候,半人马族也趁机入侵了。 帝国从中土派来一位使者找到马丁内兹子爵,给了所有条顿故臣两个选择。 其一,是双方就此罢兵,让狮鹫军团转去抵御半人马的入侵。 米尔斯皇室承诺,不会追究他们的叛乱行为,也不会削减他们的领地与加重他们的赋税,更不会强制将他们归入休斯伯爵麾下。 另一,则是双方继续鏖战到底,让北方成为半人马族的牧场。 因为米尔斯皇室觉得,北方的领主与子民既然举起了反旗,那这些人就不再是帝国的子民,狮鹫军团也没必要为他们抗击半人马了! “等你们的领地成为半人马的牧场,当你们的子民被半人马屠杀殆尽,当北方不再有为条顿效忠的封臣,帝国会将北方收复的。” 这是使者传达皇室的最后一句话。 也正是因此,条顿故臣们都被迫妥协了。 人族内部的争端,在半人马族入侵面前,他们都分得清孰轻孰重。 尤其是在那个时候,米尔斯皇室与休斯伯爵杀死一个小男孩、砸烂他的脸挂在山谷中,声称这是世上最后一个条顿亚特伍德,让他们失去了效忠的对象。 如今的马丁内兹子爵,已经七十多岁了。 那年义无反顾起兵为封君复仇的强壮汉子,如今已经风烛残年,白发苍苍。 还好,他的精神还不错,眼睛还没有昏花,神志还没有让岁月磨损,所以当看到领地护卫转交的书信,所作所为都很符合他骨子里的忠诚。 第五十九章、回归5 当领地护卫将亚特伍德的书信送上,并如实告知送信人在酒馆等着以及写信人的名字时,正昏昏欲睡的马丁内兹子爵陡然睁大了眼睛,瞬间从座位上挪过来拿书信。 而当他看到书信中那个阔别了二十多年的印痕时,先是呆呆的愣了好久,然后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巴掌,力气大得让送信的领地护卫都觉得疼。 “杜兰德!” 随后,用疼痛确定了自己不是在做梦的子爵,大声叫了起来,“你去把杜兰德叫来!不管他在哪里在做什么,让他立刻滚过来!” “聆听您的意志,子爵大人。” 不明所然的领地护卫,连忙依言转身跑出书房。 杜兰德是马丁内兹领地的继承人,已经实际掌管领地数年的他,从未见过他父亲如此失态过。 在他冲忙赶来书房的时候,在门口处等候的父亲早就满脸焦灼,就将他拉进屋内,把书信塞给他,极力控制着激动压低声音叮嘱,“条顿!我们的封君条顿回来了!他就在酒糟鼻老坎特的酒馆里,你快去把他接回来!” 条顿?! 杜兰德瞬间就愣住了。 马上就迎来三十岁的他,虽然无缘参与当年那场为条顿复仇的战争,但不妨碍他知道条顿的过往。 又或者说,没有一个北方人会对条顿陌生。 所以,他连忙展开书信,看着从来没有见过的雪原怪头颅烙印,一时不敢置信,“父亲,这....是条顿家族的纹章?” “对!我们封君的印记!” 马丁内兹子爵重重的点下头,“你没有见过,但我没有认错!他一定是亚特伍德,我表兄最小的儿子,当年只有他不在北方!该死的米尔斯皇室,他们当年吊在山谷中孩子,脸部都被砸烂了,让我们以为世上没有条顿了!” 匆匆解释了几句,他又暴躁的催促了起来,“该死的!你还磨蹭什么!赶紧的,你带人去酒糟鼻老坎特的酒馆,将我们的封君接回来!” “好的,父亲。” 无辜被骂的杜兰德不再怠慢,连忙应了声,转身大步往外走。 然而,他还没有走出书房又被叫了回来。 “等等,杜兰德!” 他的子爵父亲此时激动的情绪缓解了些,说出来的话语也很有耐心,“不要带上护卫,你一个人就好,就当和平常跑去酒馆喝酒一样。对了,看见亚特伍德的时候,你直接称呼他为表兄,给酒馆的人解释说这是你的表兄,离开北方闯荡了好多年刚刚回来的表兄!明白了吗?用这个理由将他带回家。记得,不要给他行礼!不要惊动任何人!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条顿回来了!” “我知道怎么做了,父亲。” 杜兰德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他的确是明白了。 不仅换上了外出的猎装,还特地骑着马很“偶然”经过酒糟鼻老坎特的酒馆,下马进入酒馆内还大声嚷嚷了一句,“该死的冰雪女神!我今天一直兔子都没有猎到!老坎特,如果你的黑麦酒胆敢掺水的话,我发誓一会让你的鼻子变得更红!” “哈哈哈~~” “冰雪女神在上!不掺水的黑麦酒老坎特会拿出来卖吗?” “杜兰德,子爵大人如果听到你的话,一定会将你禁足家里一个月的!” ........... 不出意外,酒馆里客人都纷纷发出了善意的起哄。 而这也让杜兰德很容易就发现了,有一个人显得格格不入。 那人将斗篷帽沿压得很低,没有发出笑声,而且选择的位置都很靠窗口的角落——一个极容易逃离酒馆的地方。 “咦!表兄,你回来了!” 因而,杜兰德快步走过去,做出了惊喜的表情,“都回来了,怎么不回家一趟呢?如果我父亲知道了,一定会很伤心的。”说完,不由分说就拉着亚特伍德往外走,“走,跟我回家,这些年我父亲一直惦记着你呢!” 作态之自然,还不忘回首对正端出黑麦酒的老坎特摆了摆手,“幸运的老坎特,你的鼻子在今天逃过了一劫。” 随后,在酒客们的大笑中离开了酒馆。 而亚特伍德之所以很顺从的被他拉出酒馆,是杜兰德还抽空在耳边低估了一句,“条顿大人,我父亲请您回家。” 回家.....我还有家吗? 带着百感交集,亚特伍德来到子爵府。 而当他来到书房摘下斗篷帽,马丁内兹子爵一把就抱住了他,眼泪鼻涕全涂在满脸的胡子上,又哭又笑的喃喃。 “你是条顿!” “冰雪女神这个该死的婊子在上!你是条顿!” 七十多岁的他哭得像个孩子,笑得像个傻子。 高大的身材,一只长脸幽暗而沉闷,高眼眶,鼻子窄而长,眼睛长而细......因为亚特伍德和他的父亲,最后一任条顿公爵长得一模一样。 亚特伍德的眼睛也红得像只兔子。 那颗一直漂泊在他乡的疲惫不堪的心,在老人哭与笑中终于找了栖息的温暖。 费了好大劲,老人的情绪才平静下来。 而马上的,这位可敬而又可爱的老人就让亚特伍德知道,什么是回家了。 他带着儿子杜兰德低着头单膝跪在地上,双手横捧着佩剑,伸到了亚特伍德的身前,让传承了数百年的仪式,历代马丁内兹子爵都对条顿说过的效忠誓言,再度在这个小小的房间中响起。 亚特伍德觉得,今日是人生最美妙的一天。 所以他如同一个絮絮叨叨的老妇人,从老家臣带自己去伽迪南拉斯城的种种,到他自己独自在城里艰苦求生;从流浪在洛基达然山脉大荒原的商路,到孤身进入北方草原寻半人马可汗以及跑去北方血岩等等事情,一下子全部说完了。 其中,与半人马可汗达成协议这一段,他将计划说得很详细。 但无改马丁内兹子爵的横眉竖目、须发皆张。 老人愤怒得像只被打扰了冬眠的公熊,“当半人马入侵北方,第一个赶赴战场的人是条顿!第一个战死在沙场的人是条顿,最后一个离开战场的人还是条顿!这是第一任条顿国王的誓言!亚特伍德,拥有条顿姓氏的你,已经忘记先祖的话语了吗?已经忘记条顿姓氏是为何而生了吗?!” “我没有忘记。” 对此,亚特伍德满脸庄重,“条顿是生在寒风冻土里的家族,抗击半人马是条顿的宿命!我是最后的条顿,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姓氏的荣耀!” 就是说完了,他又露出了悲凄的神情,“只是,只是我想为家人报仇啊~抱歉,我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最后这句话,让书房陷入了沉默。 出生后已经很少历经半人马入侵战争的杜兰德,偷偷拉了拉他父亲的衣袖,小声的帮腔着,“父亲,主君没有和半人马杂碎媾和,也没有忘记条顿的誓言。他只是在利用半人马,等北方狮鹫军团覆灭后,他还是会带领我们要抗击半人.....” “那也不行!” 但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呵止了。 怒意已经淡去许多的马丁内兹子爵,眼神中的怒其不争却没有减少半分,“条顿长在北方人心中的希望!是抗击半人马杂碎的勇气!不管以什么理由,我们都不能玷污历代条顿数百年来用生命捍卫的声誉!” 只不过,当看到亚特伍德满脸羞愧的时候,他的目光也随之柔和了。 不管怎么说,眼前的人是最后的条顿。 而且是才八岁就家破人亡,没有经受家族熏陶的可怜儿。 “唉,孩子,你先在这里住下吧。” 好一会儿,他才叹息出声,“其他的事情,等我知会尤里瓦那个老头子过来再一起商议吧。” 第六十章、回归6 尤里瓦·奥格,也是条顿故臣之一。 拥有世袭子爵领的他,与马丁内兹子爵以及叛徒休斯家族,曾经是条顿统治北方大地的三大基石。 其中,马丁内兹子爵领最富裕、军备最精良。 休斯家族则是临近中土平原,一直是中土给北方转运粮秣的枢纽。 而奥格子爵领拥有着北方最彪悍的战士! 理由是这个领地很穷困。 这片位于西北与东北交界处的奥格子爵领,遍布着山峦戈壁且异常干燥,一大半都是无人区,可耕种的土地很少不说,就连野兽都难寻。 因而,领地子民祖祖辈辈都要靠着手中的刀剑谋生。 无论男女,成年后要么踏上抵御半人马的战场,要么当佣兵或者商队护卫。 如此情况也造就了奥格领地彪悍的民风,催生了武力超群的战士。如一直被视为抵御半人马中坚精锐的条顿骑士团,八百人的建制中有三百人都来自这个领地。 这也是马丁内兹子爵要与尤里瓦·奥格商议的缘由。 在北方人们传诵的抗击半人马颂歌中,奥格是仅次于条顿的家族! 在抗击半人马的战争中死去的奥格家族成员,并没有比条顿家族少几个! 尤其在当年,这个家族举起为封君条顿复仇的旗帜,只比马丁内兹子爵晚了一天——那因为奥格领地离得远一些,得悉消息的时间晚了一天。 所以说,如果他认可了亚特伍德的所作所为,就意味着其他北方家族都不会有异议,马丁内兹子爵也不再说什么。 但如果他反对了,那亚特伍德与半人马可汗的协议就可以作废了。 不然,他就算有条顿的姓氏,也不会得到北方人的认可。 尤里瓦也是亚特伍德为数不多记住的人。 在他很小时候,因为姐姐被父亲许给了尤里瓦的弟弟,所以他也有机会混入送亲的队伍中,在奥格领地里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那时尤里瓦虽然还没有继承爵位,但已经是率领家族战士抗击半人马的首领了。 在亚特伍德的印象里,他一个很古板、很无趣,好像除了吃饭睡觉以及战斗之外,就没有任何生活乐趣的人。 所以,亚特伍德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不会认可自己与半人马可汗有协议的苦心。 甚至,他还会觉得自己背叛了条顿的荣光! 是条顿的耻辱! 只不过,他没有想的是,当尤里瓦受邀来到马丁内兹子爵领,听完自己的讲述后,第一反应竟不是愤怒或者为条顿的荣光伤感,而是陷入了很久的沉默。 “老头子,别闷着了!” 等得不耐烦的马丁内兹子爵,出声催促,“有什么看法就出来。我请你过来,不是为了看你这张臭脸的。” 被称为老头子的尤里瓦并不老。 他才还没有到五十岁,但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了。 声音也犹如老人一样沧桑,“我家族与领地的子民,一直都靠手中的剑谋生。在北方还有条顿的时候,我们的生活还不错,但北方没有条顿了,我们活得很艰难。所以,我很期待着条顿再次归来北方。” 说道这里,他直视着亚特伍德的眼睛,“亚特伍德,你是最后的条顿。如今你回来了,我会依着古老的誓言献上忠诚,但你与半人马杂碎有协议,这点我无法接受!因为历代条顿英灵也不可能接受!” 果然...... 心有所悟的亚特伍德,不由默然的叹息了一声。 但正当他想所些什么的时候,尤里瓦突然抓住了他的肩膀发问,“你成亲了吗?有没有孩子?” 呃? 难道是..... 亚特伍德微微愣了下,然后摇了摇头。 “很好。” 尤里瓦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你父亲当年把你姐姐嫁到我的家族,但很抱歉。我的弟弟虽然付出了生命,但依然没有保住她,这是我家族永远的遗憾。如今我有两个女儿,还有一个没有定亲,我回去后就让人将她送来。等你有了后代、北方迎来没有任何污点的条顿,我的家族将为条顿重新戴上王冠死不旋踵。至于你与半人马杂碎有协议,那是你的事。我不向你效忠,所以无权干涉你的复仇计划。这事就这样定了,条顿需要后代,北方需要抗击半人马的火种。你身为最后的条顿,没有拒绝的权力。” 亚特伍德还没有说话,旁边的马丁内兹子爵就先按捺不住了。 他的女儿都出嫁了,但有未出嫁的侄女啊~ 哪轮到尤里瓦做主啊! “尤里瓦你死老头子!” 他当即就骂了句,“我让你过来商议事情,不是让你来定亲!我与亚特伍德的父亲是表亲,在很多年前就有过口头定亲的事了!” “那是你的事。” 尤里瓦只是瞥他了一眼,直接往外走,“你要能让亚特伍德接受你家的女人,我与我女儿都不会介意。” 话说完时他已经走出了书房,直接骑上骏马回去了。 也让屋内的两人面面相觑。 亚特伍德最是尴尬。 虽然尤里瓦相当于变相认可了他的复仇计划,但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竟是以催促他成亲生子的方式啊~ 尤其是,一言落定直接走人,让马丁内兹子爵都气得说不出话了。 “罢了!” 独自气急败坏了好一会儿,马丁内兹子爵才对亚特伍德说,“事有从权,不必遵从世俗的约定了,为了早日诞下条顿的继承人,我侄女也许给你吧,你不会拒绝吧?” 不是不会,而是不能..... 亚特伍德满脸无奈。 条顿想回归北方,不能少了尤里瓦的支持,同样也不能少了马丁内兹子爵的助力。 为家族复仇,他不惜与半人马可汗达成协议;如今为了家族的复兴,他也同样不在乎被世人指责玷污了婚姻神圣的罪名。 不管怎么说,事情还是往着他期待的方向发展的。 心中将此事放下后,亚特伍德也问出了疑惑,“在我回来北方之前,听说我家中的山谷有先祖幽灵出现过,但我在山谷里呆了一夜却没有遇到,唉.....马丁内兹子爵,你知道先前狮鹫军团家眷每年都消失十个人的事情吗?” 这个问题,让马丁内兹子爵沉默了。 好久之后,他才低声说道,“这事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山谷里出现的并不是你家族的先祖。因为我家族领地有不冻港,在你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每一年都让我托付从东部群岛而来的船队带来十个奴隶。而且,这是历代马丁内兹子爵都做过的事。” 不是我家族的先祖幽灵?! 而且,历代条顿都曾经购买十个奴隶?! 亚特伍德瞬间愕然。 很快,尘封了许多年的记忆也在他脑海里苏醒。 他想起来了,在每年滴水成冰的时候,在山谷进入永夜的十天里,他父亲都不再山谷的家中! 而当他最年长的哥哥约翰在十五岁之后,也同样如此! 曾经,他还有问过母亲为什么。 但母亲只告诉他,父亲与约翰是去了雪原怪繁衍生息地方——被一片茂密铁树林覆盖的白骨山谷。 至于去白骨山谷做什么吗~ 他母亲说他还小,等长大了就知道了。 如今,已经健长的他,结合林林总总的事迹再度回想起来,也隐隐有所悟:他父亲应该是去献祭了...... 祭品是那十个奴隶。 毕竟条顿家族的纹章,就是咆哮的雪原怪头颅。 我没有机会去过白骨山谷,难道这就是我摸到了强者门槛很多年,却迟迟没有抵达一步强者境界的缘由吗? 今天有点事 如题。 《礼赞》今天有点事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一章、阳光之南1 这是一片卡斯特地貌,视野所致皆是石峰林立,脚下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坠入深深的溶洞中。 因为南方丰沛的降雨和地下水经年累月的渗透腐蚀,导致了这一奇特的地形。任何人孤身在这里都会感觉沮丧,但詹姆斯除外。 他告别妻儿,孤身越过精灵族的耳语之森,前来阳光之南寻找突破强者桎梏的契机已经一个月了。 但他整整花费十七天才走出了森林。 这是一趟十分糟糕的经历。 在旅程里有好几只伪装得很好的独角森蟒差点一口吞了他。 有铺天盖地冲着他爬过来的大如拳头的红色蚂蚁,只因为他一个不小心踩到微微坟起的草地。 还有一次在小溪边洗去一身疲惫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小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携带了一只硕大的吸血虫,它的身体已经肿得两根手指那样粗。 当然,詹姆斯很仁慈的用信仰的方式,在火堆中净化了它。 如此让人心情变得糟糕的事情还有很多,咬一口痒上好几天蚊子或者一口就致命的蜘蛛.....好吧,就让这些不好的记忆都留在可恶森林吧。 这里虽然荒凉,但能惬意晒太阳的感觉真好。 不像那密不透风的森林里,就连无孔不入的阳光都无法将恩泽普及。 走出耳语之森的詹姆斯,完全没有形象的大字型躺在岩石上,眯着眼睛感慨。 他身上带的小包裹里面已经快空了。 盐巴最多只能撑十天,伤疮药只够用两次,至于备用的衣服早就各种意外中破损撕裂了。还好,背上的两把直刀还在,腰间上的长匕首依然锋利。 南方的阳光,即使是在暮冬时节也很强烈。 这时候如果有一点微风拂过,就会让晒太阳的人儿感恩上苍的仁慈。 但是詹姆斯却不领情,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迅速的拔出了双直刀。 他特地挑了个下风口晒太阳,每一阵清风的来访,都能分辨出是阳光的芬芳还是危险的来临。比如这阵风掺杂了一些别样的气味,凶兽的味道。 詹姆斯从十七岁成为高级战士以后,走南闯北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奇离古怪的事情和物种,但是他真没有见过高达两米的猫。 在他的脑海里,猫是一种没有威胁的动物。 无论是长着尖锐獠牙的野猫,还是被剪去爪子抱在贵族小姐怀里的家猫,只要一颗小石头都可以送入死神的怀抱。 而眼前的这只,显然不在常理之内。 这是一只岩斑猞,花白相间的毛皮让它和岩石融合在一起,集善伪装。 如果不是刚好一阵风带来了它的气味,詹姆斯还真发现不了匍匐前进的它。 詹姆斯暗道了声侥幸,做好了搏杀的准备。 也许是被猎物发现了的关系,岩斑猞站了起来。 它的尾巴很短,四肢粗长而矫健,头顶上耸立着两只耳朵,尾端有如钢针般尖锐的黑色簇毛。两颗獠牙很苍白,几乎和詹姆斯的手掌一样长。 阳光之南在精灵族口中的称呼是“遗弃之地”,寓意着这里拥有太多危险,不适合亚人族与人族生存。 不过,眼前这只岩斑猞对于詹姆斯而言,还谈不上危险。 虽然它的粗壮的四肢赋予了快如闪电的速度,每一次发起进攻,在詹姆斯的眼里都只是一道灰白色的光影,但詹姆斯每一次都能横刀将它逼退。 两者的实力并不在一个层级上。 这只岩斑猞长得很唬人,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战士巅峰境界,对詹姆斯的威胁不大。 所以,带着好奇心理的他一直都有所保留。 毕竟他还要走向更南、更远的地方,熟悉一下这里凶兽的战斗方式很有必要。 比如,以后如果遇上更强大的岩斑猞,今日的经历说不定让自己拥有了逃命的希望。 当然了,在生死搏杀中放水,是不会好果子吃的。 不过一刻钟,詹姆斯的身上已经有了好几道抓痕,鲜血从伤口渗透染红了破损的衣服。 该死的! 这是我最后一套衣服! 詹姆斯有点生气了,在一个传承了上千的显赫家族中长大,对仪表很在意的他收起玩戏的心理,聚精会神要给惹怒他的畜生送上致命一击。 双方都认真了,战斗就变得很血腥。 不过陆续出现的伤口,都是在岩斑猞的身上。 虽然它的速度真的很快,却难不倒搏杀经验十分丰富的詹姆斯。 管你速度有多快,我只想将你的头颅砍下来。 詹姆斯这种直取要害的战术,让善于偷袭而不善于正面搏杀的岩斑猞很被动。 它的爪子有无数次机会让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增添伤口,但代价却是要被闪着冷光的钢铁砍在脑袋上。 它相信自己的脑袋比不上钢铁坚硬。 所以当肋下又一次被划了一道伤口以后,它决定退缩了。 饿一顿不会死,这么纠缠下去会死。 它对自己的速度很有信心,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赶不上它的。也正是因为这个信心,让史上死得最悲催的岩斑猞诞生了。 当它转身逃跑的时候,知道追不上的詹姆斯,直接将手中两把直刀都抛了出去。 速度比逃跑的岩斑猞还要快。 一把差之毫厘的擦着它的前肢扎入了被腐蚀的岩石中,力量很大,直至刀把柄。 另一把就岩斑猞疯狂变得疯狂。 因为近一米的刀身,直接从它的下体洞入了体内。 这种惨无人道的遭遇,让它疯狂的嚎叫着,原本高速向前的四肢死命的挠着脚下的岩石,锋利的爪子刨下很多石屑,长满尖牙的大口也在没有目的的啃着石头,试图转移来之后庭的疼痛。 疯狂了挣扎了近一分钟,它才迎来了解脱。 詹姆斯看着在痛苦挣扎中死去的大猫,感觉自己背后腰部以下都凉嗖嗖的。 火神在上,他真不是故意的。 抛直刀的时候瞄准的大猫的后腿,就是手滑了,扔高了一点...... “撒唧唧...撒唧唧...” 没等詹姆斯为大猫哀悼多久,身后便响起了漫山遍野的声音。一群身高只有一米五的黑皮猴子跑过来,将他围了起来。 这些黑皮猴子浑身只有下身裹上了兽皮或者树叶,裸露的肌肤被南方的阳光晒得黝黑,上面还有不少不知道多少天前粘上的泥土,散发着恶臭。有的手里拿着磨尖了用火淬的木棍,有的在木棍上绑了一块石片。 如果不是他们长着一张人脸而不是狗头,詹姆斯甚至认为这是一群狗头人。 的确是人脸,虽然很像猴子,还长着毛。 好吧,这些小猴子,是穴居人。 智力还没有完全开化,有着原始崇拜的穴居人。 他们把詹姆斯围成了一圈,隔着十米的距离。后者松了一口气,很淡定的将手中的匕首别回腰间,无视自己被一堆武器指着,如果那些木头能被成为武器的话。施施然的走向死去的岩斑猞,伸手把两把直刀拔了出来,还将其中一把在尸体上擦了擦血迹。 “撒唧唧...撒唧唧...” 一只稍微强壮一点的黑皮臭猴子似乎是首领,脑袋上插着几根鸟羽,张开嘴巴就大声叫了起来。和之前包围詹姆斯的声调不同,这次撒唧唧声音中带着一丝惊恐和臣服。 “撒唧唧...撒唧唧...” 紧接着,所有的小猴子们都叫了起来。 还在第一只出声穴居人的带领下,扔掉手中乱七八糟的武器,跪下了下来,朝着詹姆斯顶礼膜拜。 呃,什么情况? 詹姆斯愣了。 他这辈子见过顶礼膜拜的情况。 那是相传火神的诞辰当天,他爷爷拉斐尔在祭坛上点燃神火,所有信徒当时的表现和眼前的小猴子们一样。 好像没什么危险。 他把双直刀背上,顺手捡起一个小石头,扔在了把头深深伏在地上的首领的头上。 “撒唧唧...撒唧唧...” 被砸中的小猴子声音充满了兴奋,他抬起了头呼唤其他小猴子都站了起来,然后一窝蜂的跑到詹姆斯的面前,合力抬起岩斑猞就走。 干什么? 老子没有把猎物让给你们的意思! 詹姆斯拔出了绑在腿上的长匕首,对付这些小猴子不需要用刀。 这一举动让小猴子们又撒唧唧的跪了一片。 态度之虔诚,都让詹姆斯都有点觉得自己是不是过分了。 还是那只头上有鸟羽的小猴子,嘴上撒唧唧的乱叫,手臂拼命的比划,指了指他们来的方向,又指了指岩斑猞的尸体和詹姆斯,还做了个啃食的姿势。 詹姆斯的脑袋很好使,不然拉斐尔也不会选择他当继承人。 他很快的就明白了穴居人想表达的意思。 这只岩斑猞应该是黑皮猴子们的天敌,没少猎杀他们,如今意外被自己杀了,所以也让他们对自己膜拜,还想请自己去洞穴里分食岩斑猞。 知恩图报,这些小猴子好像还不错。 而且被邀请去穴居人的洞穴里做客,在人族历史上我应该是第一个吧。 不过这些小猴子除了撒唧唧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真的很吵诶... 詹姆斯有点感慨,顺势收起了长匕首。 这个举动让穴居人们又开始了忙活,他们的首领走在了詹姆斯的前面,走个四五步就回一次头,撒唧唧的叫两声示意他跟上。 穴居人的洞穴在一个深深的岩洞里,一路上经过了许多尖尖的钟乳石,很漂亮。 有一些顶上的尖头被敲了下来,绑在木棍上成为了小猴子们的武器。 岩洞很宽广,分岔路也很多,像个迷宫,詹姆斯在每一个分岔路口都做了个记号,用匕首在岩壁上划了个叉。 他在为自己留条后路。 陌生的环境,未知的旅程,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约摸走了十几分钟,岩洞慢慢暗了下来,道路慢慢变得狭小,味道也变得不好闻起来。 詹姆斯不止一次看到沿路上有一些坨状的排泄物和骨头..... 不过,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洞穴终于马上到了。 又过了五分钟的样子,视线内终于暗了下来,只有一些附在潮湿钟乳石生长的菌类,发出的幽幽的荧光,还可以看到有些小虫子还在上面飞舞。 小猴子们都发出了撒唧唧的欢呼,他们居住的地点终于到了。 詹姆斯有点佩服这些小猴子们挑选的栖居点,迷宫式的分岔口可以帮他们抵御许多天敌;也很佩服小猴子们的忍受力,他们栖居点布满了各种排泄物、食物残渣和已经发霉了的不知名字的果实,实在是太臭了! 还好,这里还有一条五米见宽的暗河,欢快的水流能带来一些新鲜的水汽。 詹姆斯坐在了河畔的不远岩石上,看着小猴子们的忙活。 他不敢太过于靠近河水。 黑漆漆的河面上是看不出水底的危险的。 穴居人没有第一时间生火将岩斑猞烤了,而是在祭祀。 他们无论归来的狩猎战士,还是留守在洞穴中的妇孺,都对着一根钟乳石跪了下来,撒唧唧的喊声一片。 这根钟乳石和人类的男根很像,上面有被打磨的痕迹。 原始崇拜,对生殖器官的崇拜是许多未开化的物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祭祀没有持续多久,小猴子们就忙活处理岩斑猞的尸体。他们很熟练的挖出了巨大的心脏,然后捧到詹姆斯的面前。 心脏,是他们认为最鲜美的部位。 但詹姆斯拒绝了。 除了献祭或特殊仪式之外,人族对将心脏当作食物很排斥。 他自己拔出了匕首切了一块肥瘦相宜的肋下肉,在早就升起的火堆上烤了起来。 烤肉迷人的香味,凶兽尸体的血腥味,和洞穴里臭烘烘的空气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迷之味道,无法用言语形容。 但是谁还管这些呢? 小猴子们兴高采烈的烤着肉,时不时对着詹姆斯撒唧唧的叫几声。 应该是表示感谢吧? 毕竟,以他们的战斗力是不可能吃到凶兽肉的。 就在洞穴里洋溢着幸福的时候,变故突生。 咕噜咕噜... 黑漆漆的河面上冒起了一串气泡,由远到近,沿着岩斑猞尸体流进河水的血迹。 “哗啦...” 欢快流动的河水被破开,一个圆圆的脑袋冒出水面。 有点大,比詹姆斯的肩膀还要宽。 也很丑陋,突出的嘴巴至少占了一半,里面有许多牙齿,显然是吃肉的,两颗白森森的眼睛比两个鼻孔还要小。 詹姆斯站了起来,拔出了双直刀。 至于那些小猴子们,他们的反映很迅速,已经跑到了洞穴的另一侧,手里还紧紧握住串着烤肉的木棍。 看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 丑陋的怪物终于爬上了岸,也让詹姆斯看清了,它有点像只长出了两只后腿的蝌蚪。它的眼睛似乎无法视物,鼻尖不停的往外嗅着,朝着研班上的尸体扭过去。 “撒唧唧...” 詹姆斯回头看了看,是脑袋上别着鸟羽的穴居人首领小声在叫唤,还是指了指自己身旁的位置。 它在示意詹姆斯也跑到那边避难。 这种善意只让它收获到了詹姆斯的一个微笑。 “撒唧唧...撒唧唧...” 声音变得急促和微微大声了点,这个有良心的小猴子看到詹姆斯没有理他,竟然拿起了一头尖的木棍,哆哆嗦嗦的和詹姆斯并肩而站。 勇气可嘉啊~ 詹姆斯对这个小家伙顿时感官大为好转。 毕竟只有一米五的黑皮猴子,和眼前这只三米见长的怪物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但他还是走了过来。 在死亡与恩情面前,很多智慧种族都很难取舍,而这只穴居人做到了。 双方不过认识了一个小时而已。 所以詹姆斯把长匕首塞到了他的手里,并轻轻的推他往后退了好几步,便握紧双直刀揉身而上,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将这只长得很唬人,却实力平平的家伙弄死了。 理所当然的,所有的小猴子们疯狂的欢呼着“撒唧唧”,把詹姆斯围成在中间顶礼膜拜,然后让他脑门青筋直蹦的事情发生了。 好多只雌性小猴子调转了身体,将唯一围在下身的兽皮或者树叶撂下,对着詹姆斯撅起了屁股... 第六十二章、阳光之南2 詹姆斯在穴居人的洞穴里呆了三天,养足了精神才离开。 他还有远方去征服。 这三天内他带领着小猴子们猎到了不少凶兽,这也让小猴子对他的离去很不舍,撒唧唧撒唧唧的呼唤着,跟着走出洞穴很远。 尤其是母猴子们,她们还在幽怨这位强大的存在,不在她们的身体里留下生命的种子。 对这群臭烘烘却表现得很可爱的小猴子们,詹姆斯很喜欢。 尤其是在相处中,他很意外的发现这群穴居人有神奇的方向感——哪怕是在黑漆漆的洞穴与地底下,他们都能准确的辨认方位。 这也让他觉得这群黑皮猴子很有价值。 比如,当爱因斯克家族与另一个火神大主教家族开战的时候,让这群穴居人挖出一条出口在城堡内部的地道,将会左右一场战事的走向! 当然了,这是以后再操心的事。 至少在他没有突破强者桎梏、能活着返回爱汀城之前,一切都还为时过早。 因而,在离别之际,他走到穴居人首领的前面,将自己的长匕首塞入对方手中并高高举起,大声喊了一句撒唧唧,带动了所以穴居人的高呼后,然后才转身头也不回的远去。 对此,小猴子们很开心,但也随着詹姆斯的身影消失而变得失落。 “撒唧唧!” 突然,小猴子们的首领高呼了一声。 他用长匕首劈下一颗钟乳石,快速雕刻出一米见高的小石雕,从轮廓和身材比例来看是一名人类。 撒唧唧! 所有的小猴子都兴奋了,他们将这个小石雕当成了詹姆斯的化身,和那个很像男根的钟乳石放在一起每天顶礼膜拜... 可怜的詹姆斯,相信他知道了以后一定会后悔把长匕首送出去了。 一个人的旅程,很难计算时间的流逝。 詹姆斯不知道是过了三十天,还是四十天,反正冬季已经过去了,因为每隔一天阳光都会变得炙热一些了。 他的身上携带的盐巴早就用光,伤创药也没有了,上身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连那张岩斑猞的毛皮都破了好几个洞。 最致命的是他大腿三天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没有好。 那是被一群狼留下的。 一共十三只,大小和洛基达然狼长得差不多,只是眉间到鼻子没有一条白毛线。 詹姆斯也没有让它们好过。 当场宰了八只,还砍废了两只,剩下三只逃之夭夭。 大腿上的伤是明显大出一圈的头狼咬的,没有伤到骨头,却留下四个深深的伤口,在炎热的夏天里不停的化脓。 没有了伤创药,也意味着伤口无法结痂。 他的心情很糟糕,一只伤腿带了很多不便,尤其是捕猎。 连一条很弱小的无毒蛇都追不上,只能饥饿难耐的、眼睁睁的看着它优哉游哉溜走。 作为爱因斯克家族的继承人,他这辈子都没有如此弱小过。 失去了实力,再光鲜显赫的头衔也帮不上一丁点忙。 这点他早就知道了。 只是第一次感悟得如此之深。 该死的! 伤口的周围已经开始腐烂了,闻起来像放久坏了的奶酪,而且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头昏眼花了。 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如果他再想不出办法处理好伤口,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妻儿了。 他努力想起妻子和两个儿子,让亲吻着他们的额头道别的场景就如昨天;偶尔也会闪过拉斐尔老头子的严峻面孔,和父亲酒色过度的死鱼眼袋,还有一直深居在爱汀城里心思很单纯很疼爱自己的母亲。 变得滚烫的脑袋,不停跳动的脑门青筋,只有想起家人才能减轻一点痛苦。 才能激发自己求生的本能。 斜斜躺在长满碧绿水草的小溪畔,他沉醉在回忆中,直到泡在溪流里的小腿传来疼痛才将他拉回了现实。 深入水中的小腿与脚面上,满满都吸附上了水蛭。 密密麻麻的一层,画面不是一般的美丽。 他睁着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轻轻的说了一声,“也许,该死的火神也不想我死在这里...” 拖着伤腿蹒跚上岸,找了一块干燥的地方升起火堆。 充分的光照,让这里的枯枝很干燥,所以火堆很快就燃烧得很旺,不一会儿就留下了不少红黄色的炭,幽幽的冒着白烟,他便一把直刀埋在了炭火中。 这时候詹姆斯才开始抓小腿上的水蛭,一只一只细心的放在了大腿伤疮口,看着这些贪婪的吸血鬼将脓血慢慢的吸走,让发臭的烂肉变得苍白。 做完了这些,便用另一把直刀小心的剜去烂肉,另一把烧红的直刀从火堆里抽了出来。 我是一名爱因斯克,我不该死在这里! 他把一根小木头咬在了嘴里,在心里告诉自己。 然后将把刀面朝第一个伤疮口按了下去。 呜!! 压抑的疼呼,惊扰了这片只有草木光阴的大地。 他的脑门上一下子冒出了好多汗珠,因为奋力咬合的嘴巴让整个脸庞都变得狰狞。 呼...呼... 终于,他的神情松垮了,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低头看了一眼烫过的地方。 效果还不错,看起来有点像煎糊了的牛排。 嗯,闻起来也像。 我将带领爱因斯克走向辉煌,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 等到直刀再度变得通红,他又一次鼓励自己。 然后又在未来的半个小时之内鼓励了两次,因为头狼的上下獠牙,给他的大腿带来了四个小洞口。 当最后一个伤口冒出丝丝青烟时,詹姆斯觉得自己以后会和妻子一样,对瓜果蔬菜的需求更甚于肉食了了。 不过他也没有感慨多久。 虚弱的身体就开启了自我保护,让他很顺利的进入了昏迷中。 有的时候,睡眠是最好的疗伤药。 当詹姆斯再度醒来,发现已经过了一天。 额头不再发烫了,也没有感到头昏目眩了,应该是烫伤口时冒出太多汗水的关系。 大腿的伤口依然很痛,但是已经消肿了! 哦,感谢上苍,也开始结痂了。 他艰难的爬起来,捡起两把直刀削尖一根树枝来到小溪畔。 已经两天没有吃到任何东西的他很饿。 而小溪里有鱼,他昨天就看到了。 在小溪畔呆了五六天,伤腿终于可以不需要拄着树枝才能走路了。 但他依然很虚弱,没有盐的食物会让力气偷偷的溜走。 该去狩猎了。 詹姆斯告诉自己,他需要为身体补充盐分。 在人烟罕至的荒野,人类想获得盐分只有一条途经,和野兽一样畅饮猎物的鲜血。 令人欣喜的是,在这片阳光之南,猎物有很多。 小到吃草的兔子到翱翔天际的巨龙,都随便猎杀,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 詹姆斯很幸运,在小溪畔的这几天,他没有受到任何肉食凶兽的袭击;也很不幸,他这几天没有被凶兽袭击的缘由是,这里是一只双足飞龙的栖息地。 所有的肉食魔兽要么被啃了,要么被吓跑了。 在詹姆斯离开小溪畔继续往南走,太阳还没有偏西,但却有一片阴影就从他头上掠过,飘向了树林深处。 这只双足飞龙连头到尾长达五米,双翼展开至少有九米以上。 詹姆斯发誓自己没有看错。 因为在大主教拉斐尔建立的护教骑士团里,就好几位骑士的坐骑就是被驯化了的双足飞龙。 不同的是,现在遇上的这只更巨大、更强壮。 它展翅掠过的时候,连树木都被气流压弯下了枝梢。 被圈养了的凶兽在失去自由的时候,也接受了被阉割的野性。 人也一样,在安逸的环境里诞生不了强者。 詹姆斯有些进退维谷。 继续向南,就必须跨越过双足飞龙的巢穴;后退再绕着圈子避开,又不知道将遇上什么。 他腿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对付一只双足飞龙是不可能完成的挑战。 虽然说,双足飞龙只是一种亚龙族,巨龙族从来没承认它们是伟大的龙族支系之一,但这不影响它们拥有强大的实力。 每一只成年的双足飞龙都有战士巅峰的实力,甚至有不少能达到强者境界。 受了伤的詹姆斯很清楚,自己现在硬拼一只双足飞龙,结局只能是自己成为它的晚餐。 前进? 或者绕道? 这是个难题。 不仅关乎勇气,更关乎生死。 第六十三章、阳光之南3 詹姆斯还是前进了。 强者之路,从来都没有退缩者能走到彼岸。 行走在生与死的边沿,不就是我来这片荒蛮之地的原因吗? 他这样告诉自己,继续向南行走了三天。 经过的树林慢慢变得稀疏,但今晚的星光和银月都暗淡无光,只有如血的红月将大地染上了妖艳,和这里的旋律一样,永恒的杀戮进行曲。 也照亮了詹姆斯的道路,血色的远方。 他躺在了一颗树上,横向生长的树杈足以让身体自由伸展。 也许是没有了肉食凶兽的肆虐,这里的夜晚很美。 无数只萤火虫冲破了红月的血色封锁,点亮了树林的斑驳,给许多只小树蛙或者小树蜥带来继续生存的希望。 一些小动物如老鼠、长蛇和长得很大很像是蚰蜒的节肢动物等也开始了夜间觅食,它们都在上演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詹姆斯知道,自己很快也将成为它们其中的一员。 或者是早就成为了它们的一员。 离开耳语之森已经近三个月的时间了,他有至少一半的时间是杀戮中度过的。 遇见的凶兽从可以戏耍的岩斑社到凶狠狼群,再到前方的双足飞龙的巢穴,越往南,凶兽的实力就越强大越致命。 这是我选择的路。 我的妻儿还在等待着我的回归,我的家族也是。 从看见双足飞龙的那天开始,独自上路的他就养成了一个习惯。 每天晚上都用刀柄杵着额头喃喃自语来给自己坚定信心,这样做似乎也给他带来了不少勇气。 至少这三天前进的脚步没有退缩过。 他的行动很敏捷了,因为伤腿几乎好了,而且沿路上的小动物们都死在两把直刀下,无私的贡献出血液和肉体,让他的力量迅速恢复,已经和离开穴居人的洞穴时差不多了。 而离双足飞龙的巢穴也很近很近了。 在很多地方闯荡过的他,已经注意到一路向南的环境变化,脚下的泥土慢慢变成沙砾,沿路的动物们越来越小。 他知道双足飞龙的巢穴一般都会选择在空旷的岩石堆里,或者矮小的灌木丛。 因为庞大的体形无法栖居在树林中。 明天,或者后天,就该进去它的警戒范围了,不知道这只无毛鸟有没有进入强者境界... 火神在上,希望没有。 詹姆斯还没有睡着,孤寂的味道正折磨着他。 双足飞龙和巨龙一样,依靠背上的一对肉翼飞行,但是没有龙族的浑身遍布的鳞甲和骨刺,也没有长角,更没有前肢。它们的肉搏能力并不强大,尖尖的嘴和粗壮的双爪并不是很难闪躲,但是它们能喷毒! 每只双足飞龙的颚下都长了两个球状的毒囊! 里面蕴藏的毒素,一次性将三四只体型庞大的科多兽毒死也不在话下。 能将科多兽致死的毒,喷在人身上是什么感觉呢? 詹姆斯想试试。 因为他觉得他可以逃跑,只要找个树林钻进去就行了,长得很大的无毛鸟不可能在茂密的树林里杀得不自己。 抱着这样的心态,他又走了的一天才进入双足飞龙的巢穴边沿。 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任何人只要闻到石头上、灌木丛边浓烈的骚气,都会知道这是强大凶兽宣誓领地的手段——撒尿或者排泄留下警告和威胁。 在这片长满了灌木丛的岩石滩,除了这只无毛鸟没有别的强大的凶兽了。 他很小心的穿行在灌木丛里,只有一米高的荆棘和野草不能遮住他的身体,所以他不得不弓着腰和弯着腿,如同那群小心翼翼靠近猎物的穴居人。 这个姿势走路很难受。 才一个小时,他就觉得自己如同狂奔了上百里远。 不过还好,他可以趴在地上了。 因为就在二十米的前方,有两颗很大的岩石形成一个倒“八”字型耸立着,中间堆了很多树枝组成一个很粗糙的窝。 周边还有许多白骨,有的已经虫豸啃得凹凹凸凸,有的依然残留着点点肉丝,散发着腐烂的恶心味道。 詹姆斯一点都不担心被双足飞龙发现,虽然那只笨鸟现今就在巢穴上打盹。 来之前,他用树林里的烂泥和着笨鸟的一坨排泄物搅合在一起,涂满了全身衣服和裸露的肌肤,连已经很长的头发和胡须都没有放过。 他现在看上去就是一坨排泄物。 闻起来也是。 以火神的胡须起誓,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只凶兽,都不会有兴趣来翻滚自己的排泄物! 他是这么想的,也赌对了。 就是一群嗡嗡作响的蚊虫一直盘旋在身边,让他有点烦。 要不要趁着这只无毛鸟打盹的时候,偷摸过去捅它一刀呢? 或者等到它飞走觅食,再偷偷穿过去? 这个念头半个小时前就在他的脑海里盘旋,现在依然在。 詹姆斯有点难抉择,如果要动手,没有比偷袭正在打盹的傻鸟更好的机会了;如果选择等待,鬼知道它什么时候才饿。 火神在上,许多凶兽都和人类不一样,不需要每天进食。 比如恐怖之泽里的蛇人,饱食一餐后至少七天不饿,虽然它们不被归类为凶兽。 阻止詹姆斯动手的理智是搞不清楚这只双足飞龙的实力。 媲美人族的战士巅峰? 或者强者境界? 这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读过的书和听过的传说里也没有提到这点。 他只看到了它的强壮,爪子比他的大腿还要粗,颚下的两颗毒囊比他的脑袋还要大。 如果战士巅峰还好,他有信心即使赢不了也能全身而退;但如果是强者境界,呵呵,那他可以提前当上老鳏夫火神的小侍从了。 他不敢冒险,不是缺乏了勇气,而是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去赌一个可能。 勇敢和鲁莽的区别,他分得很清。 又过了半个小时,詹姆斯觉得与其继续接受苍蝇和蚊虫的骚扰、不如赌一把的时候,他信仰的火神替他做出了抉择。 那只双足飞龙醒了。 它扬起了翅膀,伸了伸长长的脖颈,然后向詹姆斯的方向看了过来。 该死的! 我被发现了? 詹姆斯的心脏先是猛然一缩,然后很不争气的激烈跳动了起来。 但他仍没有动弹。 也正是他没有动弹,才避免了一场战斗。 双足飞龙的脑袋歪了歪,发出一声很难听很大声的叫唤,然后大步助跑展翅冲上苍穹,慢慢的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呼... 原来是虚惊一场。 该死的无毛鸟! 詹姆斯站起来深深的松了一口气,然后迈开步子更南方走去。 咦? 在大步向前的时候,他眼角的余光瞄了一下树枝搭成巢穴,发现里面有几颗青色圆圆的东西,比他的脑袋还要大。 竟然是双足飞龙的蛋,三颗! 有惊无险,还有礼物! 不靠谱的火神对我还是很不错的。 他抱起了一颗打算带走,路上可以烤着吃。 如果不缺食物得话,就带回去儿子当礼物,至于一颗蛋两个儿子怎么分嘛~ 让妻子操心去吧。 蛋太大了,他拿不了两颗。 桀桀... 高亢而愤怒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詹姆斯一看马上就转身往树林里跑,一只双足飞龙卷起大量的沙砾和尘土,冲着他的身影追去。 该死的! 这只笨鸟怎么又回来了,还这么快! 詹姆斯一边跑一边咒骂着,还时不时回头瞄一眼。 不对,这只明显比飞走那只小了点。 他瞬间明白了,因为一只双足飞龙是生不出蛋的...... 这场追逐持续了整整一天,也不知道追了多远,尽管詹姆斯已经钻进树林里好多次了,但双足飞龙也没有放弃。 也许,是他一直将那颗蛋抱在怀里的关系吧。 直到血月升空,再次给大地洒满了血色,双足飞龙才停止追逐。 不是它不想再追了,而是无法再追了。 一根很长很尖的树干突然从树林中腾空而起,准确的洞穿了它的身体。 但詹姆斯一点都没有庆幸。 因为此刻,一个足有八九米高的巨人就站在他面前,古铜色的皮肤下有高高坟起的肌肉,身上只有一块兽皮围在腰间。 而且在双足飞龙哀嚎着坠落之际,这个巨大的身躯也蹲了下来,把比詹姆斯肩膀还要宽的脑袋深深垂着,两只很大的眼睛饶有兴趣的盯着他。 这tmd是巨人族...... 詹姆斯的第一反应是爆了粗口。 然后又在心里补了一句:该死的火神在上,这下更好玩了... 第六十四章、阳光之南4 该死的,马上就到了! 马上就到了,还有一百米就到了! 詹姆斯狼狈的奋力往前跑,心里不停的给自己打气。 他身后一只豹形的生物紧跟着,血盆大口离他的屁股不足五米,詹姆斯甚至能闻到它口中的腥味。 这只豹形生物很巨大,至少有六米长,四肢也很长,这让它拥有四米的身高。 它是一只进入了强者境界的凶兽,而且正处于极度愤怒中。 任何凶兽被多次骚扰过后,脾气都会暴涨,哪怕拥有了很高智商的强者级别凶兽也不例外。 本来它是很温顺的。 但在它饱餐后正打盹享受午后时光的时候,一个人形小不点闯进了它的领地。 实力不咋滴,畏畏缩缩的探头探脑,差点将它都逗乐了,这只小蝼蚁以为可以隐藏自己的行踪,却想不到气味早就出卖了他的位置。 它刚刚吃饱,所以大发慈悲的放过了这只小蝼蚁。 但几分钟后就改变了主意。 小蝼蚁发现它后扭头就跑,狼狈的动作让它都差点笑了。可没过一会儿,这只小蝼蚁竟然回来了,还往它身上扔石头,冲着它大嚎大叫。 小石头砸在身上,不痛不痒,连挠痒痒都嫌气力小了。 但这是挑衅! 该死的! 成为强者级别的凶兽后,它就没有被这样挑衅过。 哪怕是是生活在不远处的巨人! 不知死活小蝼蚁! 它冲了出去,追赶着小蝼蚁,追过了乱石堆,跨过了小河,离开了领地的边沿,进去了巨树林...... 然后它死了。 同时被好几根小树干制成的长矛洞穿了身体,然后在痛苦的呻吟中被一个巨人抡圆了树干狠狠砸在脑袋上,它眼中的世界进入了永恒的黑暗里。 杀死它的是四个巨人,他们围在尸体前,大口大口的畅饮着鲜血。 一个身材和巨人完全不成比例的小人儿也挤了进去。 这是詹姆斯,他几乎累得虚脱,生饮鲜血能让他恢复一些力气。 等到肚子有了些饱胀感后,他便抽出背上的两把直刀,一左一右插进凶兽的背上,让自己像一只蜘蛛一样趴在上面。 他要搭顺风车,待巨人们饱饮鲜血后,就要抬起凶兽的尸体返回部落领地。 给巨人们的猎物当诱饵,这种刺激无比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一个月。 詹姆斯在猎物上翻了个身,看着晴朗的天空发呆,几朵白云体贴的飘过来,给他遮住了刺眼的阳光。 在阳光之南,阳光总是很灿烂,晒得让人身体发疼。 一个月前,当他抱着双足飞龙的卵站在巨人的面前,以为自己就要给火神他老人家当侍从了。但是巨人们放过了他。 也许是他比巨人族小腿还矮的身体没有多少肉,也许是火神老人家还不需要人端屎端尿,反正他成了巨人族的俘虏活了下来。 至于那个双足飞龙的蛋~ 忘记它吧,它已经被巨人的小孩子敲碎生吃了。 这个是有二十多人的巨人部落,八名成年男性,七位成年女性,还有一位老人和几个孩子们。好吧,就连巨人族最年幼的孩子体型都他比大很多。 一开始,他成了巨人孩子们的玩具。 但是当他很多次打倒他们以后,巨人们就让他参与了狩猎。 准确而言,是成为了狩猎的诱饵。 他没有反抗的余地,每一位成年巨人都有强者的实力,而且智力并不比人族低。 他也不想反抗,因为他喜欢这种生活。 巨人族的猎物几乎都是踏入强者境界的凶兽,他有幸参与其中,不就是在一群强者的庇护下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刺激自身神脉快速生长以突破桎梏的最好办法吗? 如此,不就是自己前来阳光之南的寻找的契机吗? 虽然沦为俘虏且充当狩猎的诱饵,但已经是很好的处境了。 詹姆斯这样告诉自己。 隔三差五的给巨人的猎物当诱饵,和强者级别的凶兽玩一场生死时速,晚上在巨人的部落里睡着,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偶尔的,在巨人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他还可以参与巨人们的游戏。 巨人们会划一个方圆百米的圈子,相互角力发泄无处安放的精力,而詹姆斯会和巨人们上演拍跳蚤的闹剧。 跳蚤就是詹姆斯,他要敏捷的躲过巨人们抡过来的木棒。 这样的生活,对他实力的增益很有效果。 我很快就踏入强者境界了。 他这样坚定着信念。 至于成为半神,那不是人类的范畴,詹姆斯根本没有冀望过。 人类繁衍至今,只诞生过一位半神冕下。 长期和巨人相处,巨人们已经把他当成了部落的一份子,他可以随意和任何一位巨人聊天,随意爬上任何一位巨人的肩膀,把他们当成脚力。看在他为部落提高获取食物效率的份上,巨人将他当成了朋友,承诺他有绝对的自由,随时可以回归自己的家园。 善良而淳朴的大个子。 所以,詹姆斯开始这样称呼他们。 巨人的名字太长了,读起来也太拗口了,他老是念错,所以懒得去记。 也正是巨人们提及了自由,让詹姆斯变得想家了。 他在想家里的老头子头发是否又灰白了不少,是否每日都奔波在建立护教骑士团的劳顿中;他也在想父亲朗格,是否依然夜夜埋首在案牍中规划着家族的未来。 他最想念的是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不知道他们是否适应了精灵族里的生活,握着小弓箭或者小木剑的小手是否已经长了小茧,晚上的梦里是否有过他的身影....... 出来快半年了,我想回去了,这里虽好,但不是家。 詹姆斯看着天空上相互追逐的白云,水蓝色的眼眸中满满都是思念和孤寂。 时光匆匆,春去夏走。 当微凉的微风带来秋天的气息,巨人们终于绸缪着回家了。 准确来来说,他们要回归到种族的发源地,一个离这里有近千里远的大河流域。 这是那名年老的巨人前两天告诉他的。 老巨人是这个部落的首领,也是这个大家庭的家长。 巨人的部落是以家庭构成的,一旦人口超过三十就分裂出新的部落。 因为他们都有很大的胃口,太多人聚集在一块领地里无法找到充足的食物。 但是在每年的冬天,所有的部落都会扛着食物回归到更南方的大河流域,举行盛大的祭祀先祖的仪式。 老人们会彼此交换信息,传唱古老的歌谣。 小伙子们会在聚会上找到心爱的姑娘,为种族繁衍出未来的希望;而小孩子们会在祭坛上接受洗礼,接受先祖的祝福,健康的成长。 年老的巨人向詹姆斯发出了邀请,让他成为第一个前往大河流域的人类。 但詹姆斯拒绝了。 他也有自己的家,也很想念家了。 詹姆斯很诚挚的感谢巨人们的善意,表示在巨人启程之前会更努力的当好诱饵,让他们更容易准备好回家的食物。 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詹姆斯每天一天都累得像一只死狗。 就连爬上猎物身上搭顺风车的力气都没有了,每一次狩猎归来,他都是被巨人们拎回来的,犹如一只小鸡。 当第一场秋雨滋润大地的时候,巨人们终于启程了。 完全不成比例的身体无法拥抱告别,所以每一个巨人都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摩擦了詹姆斯的背。年老的巨人蹲在他面前,满是胡须的脸上带着笑容轻声告别,但巨大的声音仍让詹姆斯觉得自己的耳朵快被震聋了。 “矫健的小个子,你是个好人,帮助巨人们获得了超乎想像的食物,所以你也获得了巨人的友谊。我是巴隆,岩石骨骼的巴隆,我的种族是这么称呼我的。你如果有一天需要帮助,请用这个名字去大河流域找我。” “善良而淳朴的大个子,你也是个好人,你的大家庭也是,如果有一天我需要帮忙,一定会带上礼物的。我的家在耳语之森的更北方,你们如果有需要,请告诉那些绿头发的小个子,他们会帮你们转达的。我是红头发的爱因斯克。” “保重。” “你们也一样。” .......... 詹姆斯站在荒原上,看着巨人们扛着或拖着各种熏干的凶兽肉块渐渐远去,直到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 他脚下有两颗巨大比他脑袋还要大的蛋。 一颗是巨人的离别礼物,一颗是补偿被小孩子们吃掉的双足飞龙卵。 詹姆斯不知道这两个蛋来自什么凶兽。 但从蛋壳表面流淌着青光的条纹,看出它们来历不凡。 这两颗蛋在他来到巨人部落之前就存在了,但没有散发出坏掉的臭味。 他把两颗蛋埋在了沙砾里,无暇去思考能不能孵化,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想回家了。 但回家之前他要成为强者。 在这些时日里,他明显感受到身体内的神脉在骚动,经常会化作一股股暖流往心脏的部位涌去。 他知道这是神脉即将闭环的迹象。 或生,赢得众生的仰望;或死,化成天地间的尘埃。 决定命运的时刻终于要来了。 詹姆斯不想死,而是想回家。 他还记得老头子传导的经验:让身体自己引导神脉闭环,而不是主观控制神脉闭环。 所以他把眼光放在了五里外的一座小山头,那里栖居着一只强者级凶兽。 在他的请求下,巨人们没有猎杀它。 不是詹姆斯大发善心,而是他需要这只凶兽当垫脚石、成为他突破强者桎梏的契机——在死亡的威胁下激发身体的潜能,让神脉自发完成闭环。 五十里的路程,对于半步强者的詹姆斯而言并不算远。 很快,他就站在强者级凶兽领地边沿、嗅到了其标记领地的尿臊味,发出了喃喃。 我来了,我的垫脚石。 第六十五章、阳光之南5 太阳有些偏西了。 依旧灿烂的光辉把云彩烧成了耀眼的金色,与青翠的远山分庭礼抗。 大地安详而沉静,森林也披上了金色的外衣,树梢在雀跃着,给地面摇弋了光与暗的交响曲。 来到小山头的詹姆斯,选择了一片很空旷的场地作为搏杀点,旋即发出了一声长啸,唤醒了小山头里一个洞穴中睡眠的凶兽。 这是一只有六只腿的凶兽。 长得像一只火蚁,有一个大肚子,没有触角,浑身的皮肤已经骨质化,在阳光下闪耀着光泽,昭示着它活得很滋润。六条腿往两则伸展,因而它和詹姆斯的高度差不多,但却有七米长,大肚子拖在地上,至少占了三分之二。 詹姆斯觉得自己的直刀砍不破这层防御。 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巨人族们为什么很爽快答应他的请求,将这只凶兽留下来了。 这只类似甲虫的凶兽,对他们而言就是鸡肋。 费力将之杀死,也搜刮不出多少肉来! 任何凶兽被冒犯了领地,都会有两个选择,要么杀死或赶走入侵者;要么自己逃跑。 这只强者级凶兽显然是前者,它快速着晃动六只腿,拖着大肚子冲到詹姆斯面前,张开嘴巴就愤怒的喷出了一坨绿油油的粘液。 詹姆斯急忙闪过。 粘液落在地上发出嘶嘶声,原本生机勃勃的小草肉眼可见的变得枯萎焦黑。 有毒,还是剧毒。 他觉得自己的皮肤肯定不能免疫这种毒素,所以他连续闪过了十几坨,但是大甲虫依然在喷射,没完没了。 该死的! 詹姆斯咒骂着。 急速的粘液有时候会飞溅出几滴零散,粘上了他身上裹着的兽皮,腐蚀出几个小洞。 幸好,没有粘上皮肤。 幸好,大甲虫的肚子小了一圈,它体内存储的粘液似乎喷完了。 这样让它变得有些不安,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对此,詹姆斯如同石雕般一动也不动,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视线始终落在它身上,只是攥着两把直刀的手因为过度用力而显得发白。 丰富的掠杀经验,让他知道上苍在造物的时候是颇为公平的。 如同拥有锋利的爪牙的狼,不会再多余进化出锐角或其他。 眼前这只大甲虫也一样,拥有了毒液作为攻击手段后,它的近身肉搏实力必然会大打折扣。那个拖在地上、导致行动不便的大肚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而,詹姆斯很有耐心的等候着对方先发动攻击,冀望从它的行动中寻出破绽来。 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实力更弱的一方。 生死攸关之际,谨慎是必要的。 他也没等多久。 “嘶~律!” 被冒犯领地的大甲虫失去了继续玩对眼游戏的耐心,一声戾轻啸后往前迈了几步,缓缓逼近詹姆斯。 而詹姆斯依旧没动。 沙~沙~ 六条腿落在枯枝落叶,发出了轻微的声音。 大甲虫向前逼近的脚步越来越慢,仿佛在抬起一条腿再放下来需要千钧之力一般,而詹姆斯的呼吸声也随着它的靠近而微微急促起来。 沙~沙~ 一人一虫的距离仅七八米了。 十米之内,拥有庞大身躯的甲虫可以扑倒任何猎物。 只见它放低了脑袋,以头上的那只月牙形的角对准了詹姆斯,把身躯下俯往后微微一倾,六足同时发力直接撞过来。 “噹!” 一把直刀狠狠的砍在月牙角上,发出了金石之音,巨大的反坐力将詹姆斯带着往后噔噔退了好多步。 这只大甲虫的力气不是一般大,且骨质化的甲壳也很坚硬。 詹姆斯心里嘀咕着。 眼睛停留在它微微干扁的大肚子上。 那里看起来有些柔软,如果能找机会砍一刀,说不定就奠定了胜局。 但很显然,大甲虫也知道自己的薄弱处。 在詹姆斯用个子小的灵活优势,抽空砍或刺向大肚子的时候,它都能及时的转向,用头角或伸出长足将袭来的直刀悉数挡了回去。 噹! 噹,噹... 詹姆斯已经不记得劈砍了多少刀,他只知道自己现在的手臂已经酸麻,气喘如牛;但而眼前的这只大甲虫完好如初,除了消耗了不少粘液。 这让他有些急躁了。 或许是明明拥有强大的实力,但却久久没有杀死闯入领地挑衅的渺小蝼蚁,且一直被动挨劈的关系吧,大甲虫也变得狂躁了起来。 当詹姆斯再一次后退时,它猛然冲了过来,不再用坚硬如铁的腿护住大肚子。 有机会! 詹姆斯的战斗经验很丰富。 他毫不犹豫的就揉身斜插进去,打算在它的大肚子刺出个窟窿来。 然而,他却忽略了一点。 大甲虫有六只腿,仅靠两只腿也能支撑身体的重量。 刹那间,大甲虫以两只后肢陡然人立而起,细细的腰部让它很顺畅的将身体对折,伏下脑袋张开大嘴咬向詹姆斯的头部。 也让已经揉身挺进的詹姆斯避无可避! 局势在瞬间逆转。 完了! 詹姆斯闪过这个念头,心里一丝悲哀涌出。 但更多的是不甘。 我将带领爱因斯克走向辉煌,我不该死在这里! 他心中再度坚定了信仰,咬紧了牙根,狰狞的表情让眉毛几乎倒立,双手握着直刀狠狠的劈了下去,。 就在这时,酥麻的感觉在他脑海里传来,身体许多股强烈的暖流带着轻微的刺痛感,齐齐往心脏涌去。 在生死关头,身体自主做出了反映:神脉闭环了! 詹姆斯根本来不及反映。 他只是觉得心脏猛然一缩,让自己如同一只离开了水的鱼一样无法呼吸,又犹如身体陷入了永恒的冰封,任何感官都在瞬间消失了。 嘭! 火神在上! 无法控制身体的詹姆斯,在恍惚中听到了心脏传来一声巨响。 感觉了猛然膨胀的心脏喷射出无数暖流,风驰电挚涌向四肢,让浑身一下子都充满力量,让浑身都变得舒泰无比。 而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握着直刀、还保持着向前劈的姿势。 让他觉得持续了很久很久的神脉闭环,实际上不足一秒时间。 “噹!” 双刀和大甲虫的这一次碰撞,结果完全不同。 虽然詹姆斯依然被巨大的力量弹开,但强者级凶兽的头部却被砸进了草地里,而且还留下两道凹痕,破裂之处渗出了淡淡的绿色。 那是它的血。 它的骨质甲壳被劈开了。 詹姆斯站稳了脚步,看着大甲虫的头部,狂喜的情绪弥漫了整个身体。 他还活着! 在人生的第三十一个春秋,他突破了桎梏成为了强者! “哈哈哈...” 詹姆斯疯狂的大笑着。 为了劫后余生,也为了前来阳光之南的追求得偿所愿。 他的双手挽了个刀花,重新交错在胸前,战意满满的盯着昂起头的大甲虫。 来吧,我的垫脚石! 为了报答你帮我踏入强者境界的恩情,我以火神的名义,赐予你死亡! 受伤的大甲虫疯狂了,它再也不顾自己的大肚子是否会被砍到,用月牙角撞,用嘴咬,用腿刺,所有攻击都是以伤换伤。 可惜它没有如愿,除了给自己添加更多伤口、留更多血液之外,没有任何建树。 它的对手已经变了。 从无法破开它防御的半步强者,变成了实力相当的强者。 因而,当它头上的月牙角被被劈断了以后,它终于意识到了这点,两只巨大的复眼里不再是疯狂和愤怒,而是闪烁着畏惧的光芒。 它左边其中一只腿已经被劈折,身体倾斜着,用完好的五只腿缓缓往后挪,它退缩了。 詹姆斯也不好过,他虽然晋升为强者,但是对巨大的力量还不能完全适应,而且他也受了不少皮肉伤、浑身的血气在不断拼撞中变得汹涌。 虽然不是致命伤,但如果继续下去,他就会吐血或者给肺腑留下永远的暗伤了。 他也不想再战了。 来到阳光之南的目的已然,他没必要也不想与这只大甲虫一起去见火神。 所以他拎着刀戒备着,脚步也在缓缓后退。 大甲虫没有追,也很有默契的后退着,两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让这场没有由来的厮杀画下不完满的句号。 夜暮低垂。 詹姆斯又回到了巨人部落之前栖息的地方。 这边的强大凶兽几乎被巨人们杀得差不多了,而且这里还残留着巨人的气味,没有凶兽胆敢靠近,可以让他无需担心被袭击,好好睡个觉恢复体力。 呼... 他把头枕在一只手臂上躺着,惬意的呼出了一口气。 另一只手抚摸着不知道什么凶兽的蛋,漫天星辰映入他水蓝色的眼眸,银月和血月交织成衣裳盖在他身上。 不知道这个两颗蛋能不能被孵化? 他心里想。 如果能孵化的话,他们一定会很开心的。 哈,真想看到他们开心的样子啊......还有,他们看我的时候,还会抱着我的腿撒娇吗? 应该会吧。 能回家的感觉真好... 第六十六章、冷泉沼1 相比于詹姆斯得偿所愿归去,克里斯的自由之路就显得很坎坷。 历经九死一生、好不容易从血祭盛典中胜出了,但却迎来了丹妮丝·维多克的迁怒,竟还要等抵御蜉蝣族入侵后才能获得自由。 所谓的蜉蝣族入侵,其实是虫灾。 维克人栖居的荒蛮之谷内有一条从地下涌出来的河流,支流遍布整个山谷,是维克人的生命之源,无论日常用水还是为数不多的农作物灌溉都赖于此。 这条暗河也是蜉蝣族的繁衍之地。 在每年初春时节,它们就会逆着支流洄游来暗河中产卵繁衍。 按道理来说,这种洄游现象对热衷于杀戮的维克人而言并不值得关心。 然而,万物之间总有相生相克的关联。 蜉蝣族产下的卵会影响暗河的水质,如果让它们肆意繁衍,会导致水质变化,让每天都饮用暗河水的维克人陷入虚弱。 这就让维克人不得不每年都要人为的控制蜉蝣族洄游的数量。 或是说,维克人可以用罪恶之城积累的大量钱财,雇佣无数佣兵在某一年里将所有蜉蝣都无法顺利洄游,直接一劳永逸, 但这是取死之道。 在过往的历史中维克人就这样做过了,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那一年,他们几乎将所有洄游的蜉蝣都杀戮殆尽,然后次年荒谷内草木皆病死、人畜也迎来了各种说不出病因的疾病。 原来,蜉蝣族的幼虫是以暗河里的有害物质为食的。 如果没有了蜉蝣族的幼虫,暗河将会把荒蛮之谷变成植物与人畜皆无法生存的无人区。 对此,用血泪总结出来经验的维克人,在不得已之下只好每年春季都要忙碌一场。 又或者说,忙碌就忙碌吧,只有拳头大小的蜉蝣族无法对维克人造成死伤,就当是百无聊赖时疏通筋骨了。 只不过,上苍的恶趣味远不止于此。 蜉蝣卵有污染水质的能力,长着尖锐口器的成虫同样拥有这种特性。 洄游,是它们一生的终点、生命的意义,如果在过程中遭到了阻拦,它们也将会奋起反抗,用尖锐口器将这种似毒非毒的唾液注入拦截者体内。 这种唾液同样能让维克人陷入虚弱中。 中毒轻微的十天八天就能恢复,严重者可能需要半年才能恢复实力。 更甚者,会将一个维克人的实力永远定格! 终其一生都不会在增长! 因而,被迫接受了族长的指派任务,带着自己的追随者与奴隶防御蜉蝣族入侵的主要支流,让丹妮丝心情变得很不美丽也就不奇怪了。 拥有强者实力的她,同样也不能免疫蜉蝣族的毒液。 而且承担这样的任务,会让追随者对她失望、会生出转去依附其他维多克的想法。 毕竟,不能庇护自己的上位者,又何苦去追随呢? 尤其是杀死弱小的蜉蝣族,并不能满足维克人的嗜血基因也不能彰显勇武,还要面临陷入虚弱的危险,谁又情愿接受这样的苦差呢! 有关于蜉蝣族的信息,都是安德烈讲述的。 这位混迹罪恶之城多年的金发浪子,早就参与过抵御蜉蝣族入侵了。 因而,三人在拉普西的家中养伤之际,他将事情来由解释了一遍,且在末尾加了一句“乔的心机真不像个维克人啊”。 也正是这句话,让文森特与克里斯恍然大悟。 原来,自发为他们提供帮助、让他们顺利赢得血祭盛典的乔,索要的报酬并不是他们获胜后丹妮丝赏赐的财物,而是想请丹妮丝让她远离抵御蜉蝣族入侵之事。 因为她已经半步强者了。 不想再面对蜉蝣族那种弱化实力的毒素,以免让自身日后无法踏入强者境界。 而丹妮丝也正是心知肚明。 因而在让她得偿所愿之余,还顺势剥夺了她先前建立的私人势力与积累的钱财。 当然了,丹妮丝是不会吃亏的。 乔离去后空缺的战力,不就由克里斯三人补上了嘛~ 也就是说,他们三人只是丹妮丝与乔这对母女博弈中的物品,也是随意玩弄摆布的蝼蚁。 实力决定命运。 在安德烈感慨完后,克里斯心中瞬间闪过这句话。 不过,他并不为此感到悲哀,而是发出了一声轻笑,“不管怎样,至少我们还活着不是吗?没有乔,可能我们都已经死了。” 是啊~ 活着,才有最重要的。 只有活着,卑微的蝼蚁才有机会成长为令人畏惧的存在。 “也对,哈哈哈~~” 方才还在感慨自身弱小的安德烈,也发出了笑声,“不管怎样,只要应付了蜉蝣族的事,我也是在这座城市里有酒馆的人了!” 习惯黑着脸的文森特没有笑。 长久被孤立在人类世界之外的他,不谙人情世故的发问,“既然乔都得偿所愿了,那么我们原先许下给予她的报酬还要给吗?” “要兑现的,文森特。” 他的话语刚落下,安德烈就止住了笑声,“乔与丹妮丝之间的心照不宣是她们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既然许下的报酬,就要兑现。不然,依着维克人的猎杀传统,如果我们不兑现诺言,就是给了乔猎杀我们的理由,就连丹妮丝都无法干涉。文森特,你也不想给家族留下隐患吧?” 文森特当然不想。 他好不容易才迎来了丹妮丝的首肯,让家族有资格在城外的矿区落脚,那还会招惹一位未来维克多的记恨。 所以他只是嘟囔了一声“麻烦”,再次陷入了沉默。 对此,克里斯与安德烈都不好劝说。 他们二人给乔的报酬只是一些财物而已,很容易就兑现了,但文森特的报酬却是在未来家族要帮乔除掉一个人。 这种诺言是最难兑现的。 尤其是相对于半步强者的乔而言。 或许是为了缓解凝重的气氛吧,话多的安德烈将话题引到克里斯的身上,“嘿,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克里斯,你应该是一名贵族吧?恢复自由身后有什么打算?留在罪恶之城还是回去北方?” “嗯,我家族拥有一个贫瘠且荒凉的小领地。” 克里斯点了点头,“恢复自由后,我要去一趟矮人国度。不过,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回来罪恶之城找你们的。当然了,不是被装在铁笼子里回来。” “哈哈哈~~” 安德烈再次笑出声来,“哦,亲爱的克里斯,如果你不幸被装在笼子里回来,我就算倾家荡产也会买下你的!” 没有幽默这种情感的文森特,反应则是靠谱得多。 他略微思索后,便低声的对克里斯说道,“如果你的家族需要解决一些不方面出面的麻烦,记得来找我。我的家族拥有这样的实力,且索要的报酬也很低。” 雇佣布雷恩家族做事,需要付出的报酬属实很低。 但前提是他们不索要土地。 “好的,文森特。” 克里斯露出了庄重的神情,“以火神的名义起誓,我会向我爷爷转告这点。” 但他不知道的是,当他说出了“火神”之时,文森特与安德烈不由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惊诧。 众所周知,信仰火神且在北方的领主家族,世上只有一个。 ............... 时间在养伤与等待中流逝。 随着蜉蝣族洄游的日期越来越近,服用过月神之泪的他们,原本需要静养数月或半年的伤势竟几乎全恢复了。 然而福祸相依。 很快,丹妮丝的仆人拉普西就给他们带来了坏消息。 第六十七章、冷泉沼2 从荒蛮之谷蜿蜒而出的暗河,主支流就是蜉蝣族洄游的必经之路。 拜谷内起伏的地形所赐,最难截杀蜉蝣族之处、也是丹妮丝需要带领追随者与奴隶守御之处,是一个唤作冷泉沼的地方。 其得名的缘由,是此处有一底下冷泉汇入河流。 冷泉的出水量并不是固定的。 大的时候会形成一泓波光粼粼的小湖,小的时候则是露出河床的沼地。 而对于截杀蜉蝣族的任务而言,此地呈现为沼地的时候最好,因为如果变成了小湖,维克人就不得不在更高的河岸上截杀。 但两侧的河岸都是蜂窝岩! 在风雨与流水的腐蚀下,使得这些蜂窝岩变得十分脆弱,极容易崩塌瓦解。 比如块头很大、身体很重的维克人就无法站在上面。 而相对轻一点的人族,蜂窝岩倒是可以支撑住,但却不能披着重甲以及随意蹦哒腾挪。 刚好,拉普西带来的坏消息,就是今年春季的冷泉沼出水特别多,已经化作了一泓小湖。 这就给克里斯三人带来了困扰。 人族同样对蜉蝣族的毒液不能免疫。 在养伤的时间里,他们已经提前花费丹妮丝的奖励,托付拉普西帮忙找铁匠量身打造将全身包裹的坚固板甲啦! 原本还指望着板甲能庇护自身免受毒液侵蚀,哪料到竟是做了无用功! 其中,安德烈与文森特还好一些。 他们是自由人,是以雇佣的方式成为丹妮丝的角斗士,也不会被安排站在蜂窝岩之上截杀蜉蝣族。哪怕被丹妮丝迁怒了,但也会归类在追随者的行列中,被安排在相对安全的地方。 但作为奴隶的克里斯则是必不可免。 毕竟奴隶是没有话语权的。 尤其是在崇拜杀戮的维克人眼里,购入奴隶就是用来杀死的,死在角斗场里和死在冷泉沼并没有区别。 当拉普西讲述完,克里斯就陷入了沉默。 作为北方人,拥有高大身躯的他,想要稳稳的站在蜂窝岩上,连稍微轻一点的铁链甲都无法披着。而如果只是披着很轻便的陆行蜥皮甲,必然会被蜉蝣族的毒液侵腐,进而导致体质虚弱,甚至会影响未来的实力。 已经决意追逐强者之路、肩负着家族未来命运的他,对这样的变故一时之间有点难以接受。 或许,这就是人生路本来的样子吧。 迈过了一道坎,映入眼眸的又是另一道坎坷。 而安德烈与文森特也陷入了沉默。 在之前的同生共死中,三人已经积累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并不想看到克里斯的强者之路夭折在冷泉沼里。 然而他们没有改变事实的能力。 所以,在持续了好一阵的沉默后,安德烈先开了口。 “克里斯,你擅攻而我的剑术擅守,如果我们站在一起截杀蜉蝣族会更好一些。而且我觉得,丹妮丝不会拒绝我想与你并肩作战的请求。” 丹妮丝当然不会拒绝。 但安德烈这样的请求,却是让自己也陷入被毒液虚弱的危险中。 所以,他的话语刚落下,克里斯就觉得心间有一个暖流涌过。 因为安德烈原本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 二人的交集只不过是血祭盛典的伙伴,以后也不知道是否还有再重逢的机会,但他明知后果的情况下,却自动请缨甘愿以身犯险了。 试问如此情谊,怎能不令克里斯心生感动。 无独有偶。 安德烈的话语刚落下,文森特也接着开口。 依旧黑着脸的他,看着克里斯的眼睛说出的话语很暖心,“加上我一个吧,我们三人先前的配合就挺好的。而且克里斯,我既然希望你家族以后能雇佣我的家族做事,在此之前,我理应证明我的诚意。” “谢谢你们,我的朋友。” 克里斯露出了很灿烂的笑容,分别给二人颔首致敬,但也拒绝了他们的好意,“不过,还请允许我回绝你们的好意。在我很小的时候,我阿妈就鼓励过我,无论面对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去面对。所以,在截杀蜉蝣族洄游的诸多困难,我也应该独自去面对。” 话落,看安德烈二人似有争辩之意,他又紧接着加了句,“还请你们不要在劝说了,我的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不管我的路是否充满坎坷,都不应该成为让朋友来分担的理由。我的爷爷曾经告诫过,雏鹰如果没有决绝展翅跃崖,就不会迎来属于自己的苍穹。有些事情我需要学会独自去面对,但不管遇上什么困难,我永远都不会匮乏勇气。” 好吧。 话说到这份上,安德烈二人也只好作罢了。 他们都看出来了克里斯回绝的理由,主要是不想欠人情。 因为他拥有善良的品质。 一旦欠了人情,就会想办法去还上,也会导致他必须要继续留在罪恶之城好长一段时间,这与他恢复自由后的计划冲突了。 只不过他的固执与要强会有好果子吃吗? 四日后,冷泉沼,清晨。 黑夜里笼罩的早雾慢慢散去,阳光显得十分色彩斑斓。 一阵风吹来,还没来得及长出新叶的枝条,发出了一阵沙沙的声音,使人产生一种萧索悲凉的感觉。 至少隶属于丹妮丝的奴隶们,脸上就是弥漫这这种情绪。 他们普遍衣衫褴褛,须发油腻且缕缕纠缠结块,身上还弥漫着犹如沼泽枯叶烂泥的迷之味道;目光也很木然,不知道是看不清未来的路,还是早就预见了自己的未来。 一把匕首与一支尖木棍分别握在他们的手中,这是他们抵御蜉蝣族的武器。 木棍是刺水中的,匕首则是杀死飞过来的。 至于这么简陋的能达到多少效果,站在后方拥有钢丝渔网与利刃的维克人并不关心。 反正如果奴隶没有杀死足够的蜉蝣族,那么就用命来偿还吧。 罪恶之城不缺钱财,所以也没有缺少过奴隶。 克里斯在奴隶群中鹤立鸡群。 不仅是他身上穿着陆行蜥皮甲、小臂上绑着圆盾,更因为脸庞与目光中洋溢着看到未来的朝气蓬勃。 是啊,他看到了。 早春林木在别人眼里是萧瑟悲凉,但映入他眼眸里的是那些枝条已经孕育出了新生的嫩芽,这些不起眼的嫩芽生机勃勃,意味着荒蛮之谷的春天已经悄悄来了。 也让他看到未来。 恢复自由身,勇敢去追逐强者之路的未来。 但他没有看到自己的未来,将会遭受上苍多少次戏弄,路上会拐几个弯以及迎来几次赞赏。 这次截杀蜉蝣族也是其一。 蜉蝣族的洄游期约莫半个月,在一开始的七天内,众人都十分轻松。 因为维克人在计算着蜉蝣族的数量。 故意放入足够抹去暗河有害物资的蜉蝣繁衍数量。 到了第九天,不管是维克人还是奴隶都开始了拼命。 因为在维克人的规定里,当暗河里已经迎来了足够的蜉蝣族,每一位维克多扼守的地方都不再允许有漏网之鱼。 不然,将迎来惩罚。 不管是谁,不管什么理由,只要扼守的地方有一只蜉蝣洄游至暗河,那么这位维多克将被罚去十分之一的个人财产! 依附他的维克人以及追随者,十分之一将会沦为没有自由的角斗士! 最惨的当然是奴隶。 以抽生死签的方式,一半人都要被拿去喂凶兽! 野蛮而简单的规则,但却很有效。 至少,在维克人的历史上,至今没有人胆敢疏忽自己的职责。 克里斯也很卖力。 和所有奴隶一样,他也不敢确定自己会迎来上苍的眷顾,运气很好的抽到象征生签的白色石子。 所以他在面对犹如乌云压顶而来的蜉蝣族,并没有仁慈之心。 他用绑在小臂上圆盾护住面门,将身体挤在其他奴隶的身后,很专注的用木棍刺杀着水中的蜉蝣。 很明显,他将其他奴隶当作自己的盾牌。 在这座臭名昭著的城市里,他随波逐流学会了自私与抛弃了骑士的荣耀。 但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对。 在实力弱小的时候,在自己没有资格善良的时候,他只能选择独善其身,尽可能利用所利用的一切来保全自己。 其他奴隶对此并不抵触。 就是每每被蜉蝣的尖锐口器刺到之时,身上的刺痛与麻痹感会涌到眼眸里,悄悄燃烧起愤怒的火苗。 时间随着尖木棍刺出与收回的杀戮旋律中流逝。 第十三天了,原本在河流中乌泱泱一片、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蜉蝣变稀疏了。 因为在水中挤不到位置,被迫飞过来的几乎看不见踪迹了。 奴隶群中已经有很多人因为蜉蝣的反击,陷入虚弱或是直接口吐白沫抽搐死去了,但克里斯竟然很神奇的,没有被一只蜉蝣族的口器刺到过。 果然,世间就是如此讽刺。 比如人一旦放弃了善良,就连坏运气都不敢降临了。 只是坏运气不敢,失去了希望的人却敢。 在第十四天的日暮时分,河流中久久才会迎来两三次洄游的蜉蝣、让所有人都看到任务完成的时候,一个已经颤颤巍巍的奴隶扔掉了手中的木棍。 他太累了。 本就食不饱腹的奴隶生活,在持续数天的日夜坚守后,让他的体力难以为继。 他也觉得累了。 几乎每一天都被蜉蝣族反击刺到的他,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对丹妮丝来说已经失去价值了。 他也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等蜉蝣族的洄游期彻底结束,虚弱得无法再以角斗取悦维克人的自己,将会沦为维克人圈养凶兽的口粮。 某种意义上,他与蜉蝣族一样。 是人们肆意截杀、连繁衍都被维克人控制的可怜儿。 所以,他也想学着蜉蝣族作最后的反击。 不是反击丹妮丝和其他维克人。 他的实力反击不了。 但从昨日就开始挤在他身后的克里斯,他觉得应该让反击一下。 因为这些日子里,被克里斯当作肉盾的人,无一例外都与他虚弱到没有了价值。 所以,在扔下木棍的时候,他用尽虚弱身体的全部力量高高蹦起,狠狠在砸在两人战立的蜂窝岩上。 咔擦! 脆弱的蜂窝岩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 须臾间崩裂,带着两人落入了冷泉汇流而成的小湖中。 第六十八章、冷泉沼3 善良,不一定赢得别人的感恩以及上苍的眷顾。 但不善良,必然会迎来别人的报复。 当那名奴隶高高跃起,以同归于尽的方式砸裂蜂窝岩的时候,猝不及防的克里斯在错愕后就明白了这点。 他心中并没有愤怒或者觉得被上苍诅咒。 就如先前他将别人当作盾牌的自私卑劣一样,在这座城市里没有自由的蝼蚁们,彼此之间都没有资格追求高尚的品德,有的只是求生的欲望。 跌落小湖中的克里斯此刻也只想着求生。 他在第一时间扔掉了手中的尖木棍试图游到岸边。 只是湍急的流水瞬间将他冲走,在其他奴隶冷漠的眼神中将他带离水岸越来越远,最终彻底被夜幕的黑暗淹没。 没有人对变故发出惊呼,更没人想着救援。 隶属维克人的奴隶嘛,早晚都是要死的,如今只不过是两个落水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克里斯也没有呼救。 他只是奋力的划着水,努力挣扎着将头伸出水面呼吸,但在湍急水流劈头盖脸冲击的冲击下一切都是徒劳。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喝了几口水,只是觉得口鼻都被呛得难受无比,更无法发不出声音。 幸运的是,水流湍急的河道并不是很长。 当被冲到水流平缓的小湖心处后,他终于稳住了身体,将头伸出满是蜉蝣尸体的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但这里已经是冷泉涌出处了。 之所以维克人将这里称为冷泉沼,是因为从地底涌出来的泉水冰寒刺骨,且遍布着淤泥形成的沼坑。 生在在北方、可以将自己埋在雪里的克里斯,却无法抵御泉水的寒冷。 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阴寒。 当冷泉水浸透全身时,克里斯瞬间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要冻僵了。 而且小湖至少有六七米深,但浮力却不知为何很小,完全无法支撑他的体重,迫使他手脚并用不停的划水才能保持将头露出水面。 最致命的则是小湖是由多个冷泉眼组成的。 这些出水量大小不等、急缓不一泉眼在令湖中形成了很多漩涡,犹如伸出了无形的手在用力拉扯着克里斯下沉。 已经在蜂窝岩上日夜坚守了多天、身体早就很疲惫的他,很快就陷入危急中。 奋力往岸边游去的他,还没有游到一半就感觉乏力了。 唯有的庆幸,则是湖水中那股冻僵骨头的阴寒在慢慢减弱,让他身体不再冻得直哆嗦。 我是一名伊顿,我肩负着伊顿的命运。 他在心中坚定着信念,奋力向岸边游去。 随着水岸上奴隶们燃起的火堆在眼中变得越来越清晰,他心中的求生本能也变成了熊熊烈火,不断温暖着身躯与四肢。 但他划水的速度越来越慢了。 不只是因为乏力,更因为他已经游到了离岸边六十米处,先前将冲入湖中的湍流再次成为了阻碍。 再坚持一会儿,我就能恢复自由了! 他不停的给自己鼓气,奋力的划水。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当距离岸边只有二十米的时候,湍急的水流似乎也被他给愤怒了,涌涌不断的劈头盖脸的冲击着他,努力将他按在水中。也让他如同洄游的蜉蝣一样,努力向前游了几米,但很快又被湍流冲退了几米。 反反复复。 他竭尽全力想游上岸,但结果却只是保持着不被重新冲回小湖中。 他觉得四肢变得越来越重,每一次拨水都很费劲;生生不息的湍流也变得越来越汹涌,每一次冲击而来,都让他觉得自己犹如抵御着强者丹妮丝的锤击;就连已经感觉不到小湖阴冷的身体,此刻也传来了寒意。 那是身体热量不断被消耗的缘由,也是他即将迎来力竭的征兆。 虽然他依然没有放弃,但却无法前进一米。 虽然他仍然在奋力的求生,却无法阻止湍流正缓慢且稳定将他推离岸边越来越远。 为了能稳住身体,他曾尝试着潜入水中,从水底走回去。 但双脚落在河床上,已经陷入淤泥半米了都没有接触到坚硬的支点,且被几根水草缠住后,就让他果断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难道我竟要死在这里? 无由来的,他心中闪过这个念头。 不! 我不会死在这里! 阿妈还在天上看着我,等着我成为强者的那天! 他在心中吼着,撇开了所有杂念,死死盯着岸上的火光奋力划水。 或许是在天上的艾薇儿听到了他的呼唤吧,水底下几根水草不知怎么的陡然拴住了他的一只脚,带着他努力挣扎的身体偏离的方向。 而当他不得不伸手扯断水草、侧身迎接湍流冲击接连呛水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方才的努力很愚蠢——他只需要不死扛着湍流往岸上游,而是改变身体的方向让湍流将自己冲往下游而去,就可以摆脱重新回到小湖的危机了!且通往下游的时候,同样可以调整身体迎接水流冲击来改变落点,很容易就能靠近岸边了! 不过,晚来的生机总比没有希望好。 他马上就付诸于行了,也在一刻钟后精疲力尽的成功的爬上了岸。 然而,上苍对他不善良的惩罚并没有停止。 在第二天,当维克人宣布今年截杀蜉蝣族的任务完成后,回到罪恶之城等待丹妮丝兑现恢复自由以及赏赐的他,陡然发下了自己身上还被冷泉沼留下了印记。 那是文森特发现的。 那时他们三人都泡在拉普西家中的奢华浴池里,文森特发现克里斯小臂上有一个青黑色的烙印。 是的,烙印。 不是被湍流撞击的淤青。 而且刚好,文森特知道这个烙印的来由。 冷泉沼被维克人视为抵御蜉蝣族入侵最危险的地方,其实并不是蜂窝岩,而是冷泉中有一种寄生的物种。 没有人知道它们的来历。 但维克人都知道,它们一旦有机会接触到人体,就会牢牢吸附在人身上,变成人体肌肤的一部分,并且伸出触须深入血管与骨头中! 这让它们拥有了一个很形象的名字:跗骨蜉。 它们真正的恐怖之处,是不断的吸食被吸附者体内赖以突破桎梏成为强者的神脉! 是的,它们会令被吸附者很难成为强者。 甚至是终生都不可能成为强者! 想将它们除去只有两个办法。 其一,是直接砍掉被跗骨蜉吸附的这块肢体。 另一种则是被吸附者的神脉彻底枯萎了,让它们没有食物来源了,才会主动掉落离去。 当然了,事情总是利弊并存的。 堪称所有战士噩梦的它们,也有裨益被吸附者的一面。 比如克里斯如今的小臂,就算放在炙热的岩浆中、被吹毛立断的利刃劈砍,都不会有任何损伤! 只是这种好处,对于追逐强者之路的人们来说算什么好处呢? 又有谁想要呢? 克里斯当然也不想要。 在听完文森特的讲述之后,他看着已经全部化作乌青色的小臂,平生第一次品尝到了绝望的滋味。 他没有向冷如寒冬的命运低下头颅。 更没有觉得,自己终生都不可能成为强者——只要勇往直前,保持刺激神脉生长的速度快于跗骨蜉吸食的速度就可以了。 但他觉得自己没有时间了。 在爱汀城的时候,朗格·爱因斯克就告诉过他,人类半神乌瑟尔陨落至多不过十年的时间了!他最多只有十年的时间,来突破桎梏成为强者庇护家族生存了! 而如今被跗骨蜉不断蚕食神脉的情况下,他还能如期成为强者吗? 他心中隐隐有答案。 但也不想有。 第六十九章、山脊行走1 春三月,矮人国度。 克里斯牵着骏马走在浅浅的草地中,已经偏西的日头将一人一马的影子拉得很长。 就如缱绻在他心中的惆怅。 在十几天前从文森特口中得悉跗骨蜉之后,他的心情就一直郁郁着。 哪怕重新获得了自由,都无法感受到半分喜悦。 又或者说,任何人被跗骨蜉缠上之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对此,在获得丹妮丝·维多克兑现的赏赐时,不管文森特还是安德烈都很体贴的没有大举庆贺,而是各自给了急着前来矮人国度的克里斯一个离别的拥抱与保重的叮嘱。 令人意外的是拉普西。 当克里斯拿出四颗红宝石托付他转交给乔,兑现先前血祭盛典的承诺时,他竟然大手一挥,很慷慨的声称由自己来出这份报酬,让克里斯留着红宝石当回家的路费了。 而理由,则是他觉得克里斯给自己带来了好运。 自从克里斯来到罪恶之城后,他跟随主人丹妮丝下注,已经成功将自己的身家翻了一番。 这种理由让克里斯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也却之不恭。 因为知道自己日后会有机会报答这份情谊。 毕竟刺激神脉生长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地行走在死与生的边沿。 刚好,如今的他觉得想频繁的徘徊在生死间,没有比在罪恶之城里当自由角斗士更好的地方了。不过在此之前,他先要完成母亲艾薇儿预留的试验,获取吞金兽的獠牙、蝎尾兽的毒针以及冰骨蜥的小角来解封长刀。 夕阳西下时,他走进了一家人族开设酒馆。 既是为了入夜后的休息,也是为了借酒水来慰藉郁郁心情。 有时候,酒是个好东西,它能麻痹人的神经,让人暂时忘却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它也不是个东西,当人想借酒消愁的时候反而越喝越愁。 “该死的!” 连续喝了好多杯的他,低声咒骂了声,昂起头叫唤,“老板,把酒送上来!” 说话之际,还将一枚金币仍在在桌上。 金币盘旋了好一会儿才平静的躺着,闪耀着迷人光泽。 光泽照亮了酒馆老板的眼睛,让他露出了满是黄牙的笑容。 也刺进另外一个酒桌三个人的眼睛里。 他们非常有默契的对视一眼,脸上贪婪之色一闪而过。 从装束来看,这三个人是刀头舔血的佣兵,为了钱财可以出卖自己信仰的一群人。 他们来到克里斯的桌子前,轻轻的敲着桌面,“漂亮的小伙子,相信你不介意请我们喝一杯吧?火神在上,一个金币的麦酒够你洗好几次澡了!” 他们声音很大,让整个酒馆里的汉子们都发出哄笑,也让不大的酒馆变得很吵杂。 他们的视线都放在趴在桌子上的年轻人,带着看好戏的表情。 在矮人国度人类酒馆里喝酒的,都是在外奔波的人,枯燥无味的旅途让他们对这种事情十分感兴趣。 “滚!” 克里斯的声音不大,却让酒馆为之一静。 旋即,更大的哄笑声响起,有一些长得五大三粗的家伙还吹起了口哨。 在起伏的哄笑中,佣兵们的脸色好一阵青红变换。 嘣! 他们重重的敲了一下桌子,让那枚金币高高弹起,“毛都没长齐的小崽子,出门在外说话客气点!不然会失去火神的庇护!” 对于这种威胁,克里斯斜眼撇着,“滚!不想死的话!” 这下酒馆里更热闹了,各种起哄的口哨声起伏,好几桌人还趁机打起了赌。 哐啷~ 恼羞成怒的三个佣兵们,都抽出了腰间的刀剑。 这让酒馆的老板连忙敲响了一个清脆的铃铛,“各位勇士们,如果有什么冲突请出门解决,相信你们也不想让巡逻的矮人战士来请吧?” 在矮人国度里,外来人如果发生冲突,需要在矮人巡逻小队的见证下解决。 如果擅自在酒馆里动手,矮人战士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大地之子的愤怒——没收一切随身物品然后光着身子驱逐出境。 如果还死人了,那么很好,矮人会让他们成为土地的养分。 这是矮人国度对外来人的约束,这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规矩。 三个佣兵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他们拿着刀剑往酒馆外面走,一边说,“婊子养的杂种,有种就出来!大爷会告诉你当初是怎么骑你母亲的!” 克里斯猛然昂头,起身往外走。 十几天没有洗过的长发纠结着,遮住了他的眼睛,但是遮不住满是杀意的眼神。 因为任何人都不能侮辱他的阿妈! “活斗,还是死斗?” 矮人巡逻小队姗姗来迟,话语也很简练,他们已经习惯了处理这种事。 “死。” 回答的是克里斯。 这让站在十米开外的三名佣兵掏出了弩箭,箭头闪着绿色的哑光。 箭头上抹了剧毒,只有佣兵才会这么干。 “一个金币。” 矮人族依然很简洁的说,这是场地清理的费用。 “叮...” 一枚金币从克里斯的手上高高弹起,带着余音打着旋飞向矮人,然后他就猛然冲了出去,长刀在地上划出了刺耳的声响,奏响了杀戮的序曲。 三名佣兵的战斗经验十分丰富,配合也十分默契,但在历经过血祭盛典的克里斯眼中,他们与等待被屠宰的牛羊没有什么区别。 在围观酒客的起哄声中,他们才射出一次箭矢,站在最前面的人就成了两段。 第二个人的刀还没有举起来就被从肩膀斜劈到了腰际。 第三个人吓呆了,大腿沿着裤脚湿成一片,跪在地上求饶,然后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飞了起来,但身体却依然留在地上。 电光火石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当克里斯再度回到酒馆坐下,所有人都自觉的远离了他。 没有人愿意和一个杀神靠近,连酒馆老板端上的麦酒,都不敢再掺水了。 过了好一会儿,酒馆里才再度喧哗起来。 佣兵们张狂的笑声,舞娘们被捏了胸口或者臀部的痛叫声,还有酒馆老板大声招呼声...这些都和克里斯无关,他已经趴在脏不溜秋的酒桌上了。 酒桌上摆了好多杯麦酒还有一堆银币,这是酒馆老板的找零,他可不敢克扣。 叮当... 酒馆门上系着的铃铛响了,晚春的凉风吹进来,让许多喝得醉醺醺的人好一阵发颤。 进来的是五名人类战士。 他们做工精细而发亮的铠甲被一袭羊羔毛的长衫裹着,脚上蹬着漂亮的鹿皮靴,同样价值不菲。两个人背着巨大的盾牌,腰间别着长剑;一个人背着长弓和一大束铁木箭矢;另外两个人分别背着钉头锤和跨着双刀。 很明显,这是一个攻守兼备的冒险者小队伍。 奔波在外穿着精良装备而且还没死的人,意味着强大的实力。 眼睛老辣的佣兵们都知道,他们不是好惹的角色。 五个人隐隐以弓箭手为主。 被簇拥在酒桌中间的他,有一头水蓝色的头发,如果在阳光下细细查看,会发现还参杂着淡淡的金色。 他们的酒桌和克里斯挨着,整个酒馆就这里有空隙了。 “老板,烫几壶北方的烈酒,还有上一些吃的。” 说话的是一个背着盾牌的家伙,他是五个人中年纪最大的,约摸快四十了。一枚金币从他的手中飞向酒馆老板,不偏不倚刚刚好落在前面的吧台上。 跨着双刀的人长着一张让贵族们追捧的苍白脸,淡淡的眉毛和胡子让他看起来很阴郁。 从进来酒馆的时候,他就眯眼隐晦的打量了一周,当视线落在克里斯酒桌的一堆银币时,不由微微一凝。 人声鼎沸的酒馆,却空出了这里的位置。 一个趴着的酒鬼扔在桌面上的银币没有人敢动,这本身就是透露着不寻常。 “来,喝点暖暖身体。” 弓箭手对阴郁男子说,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也很隐晦表达了不要多事的意思。 “伟大的水神在上!” 一位满脸沧桑裹着破烂羊皮袍子的中年人,抱着一个陈旧的竖琴来他们的桌子前面,弓着身子打招呼,“五位强大的冒险者,请问你们是来自东方吗?” “你是谁,陌生人。” 回答他的还是盾牌手。 “如您所见,我是一位落魄的吟唱诗人,阁下。” 中年人举了举手中的竖琴,“如果您能慷慨的赐予老菲克一杯麦酒的话,来自家乡的歌谣会慰藉您远游的心灵。” “给他一个银币。” 弓箭手再次开口了。 “谢谢您的慷慨,愿水神的光辉与你们同在。” 老菲克夸张的行了一个水神教礼节道谢,然后拨弄着琴弦扯开嗓子。 “在那小岛星罗密布的东部沿海,有位美丽的姑娘, 伟大的水神祝福了她,赐予了滑嫩的肌肤和如花般美貌, 银月见了她都会羞愧,血月见了她都不舍发光, 美丽的姑娘啊,她是所有勇士的向往。 在那水岸迤逦的东部沿海,有位忧伤的姑娘, 伟大的水神捉弄了她,赐予了无尽的思愁和漫长的等候, 银月带不回来心上人的归期,血月带不走对心上人的思念, 深情的姑娘啊,她是被辜负的可怜儿。 在那风光旖旎的东部沿海,有位悲惨的姑娘, 伟大的水神怜惜了她,赐予了她灵魂的安息, 银月让她的坟茔开满了鲜花,血月让她的墓碑爬满了荨麻与百合花, 孤苦的姑娘啊,她是人们的叹息...” 谁都没有想到老菲克的嗓子如此好听,忧伤的歌曲随着沙哑的歌声拨动了所有人的心弦。 他唱到一半的时候整个酒馆都安静了。 有好几个做皮肉生意的、胸口露出深深沟壑的舞娘们都湿了眼角。 “唉,唱得真好。” 弓箭手一声的感慨,又额外给了老菲克一枚银币。 “水神在上,感谢您的慷慨。” 老菲克双手捧着银币道谢,转身离开。 在经过克里斯的桌子的时候,他的手臂被抓走了。 趴在酒桌上的人抬起了头,轻声说道,“你的歌声很好听,我应该请你喝几杯。” “感激不尽,阁下。” 老菲克刚刚也见识了这个年轻人的血腥,所以没有拒绝克里斯递过来麦酒。 克里斯的心情好了许多。 刚刚那三个人的鲜血,释放了他心中的郁郁,而老菲克的动人歌谣,让他想起天不假年的母亲艾薇儿。 人生本就是坎坎坷坷的,只要活着就要受尽命运的戏弄。 莫问前途如何,只管大步向前就好了。 灌完了桌子上的所有酒,克里斯终于接受了被跗骨蜉纠缠的命运。 他指着桌面上的银币对老菲克说“这些是你的了”,然后不理会老菲克的感谢声,拎起他简易得只装了一套换洗衣服的包裹往外走。 换去矮人族的酒馆吧,这里实在是太吵了。 该洗个澡了。 嗯,胡子也该刮了。 父亲说过,阿妈最是讨厌邋遢的人。 .......... 数日后。 清晨的阳光撕开了厚厚的云层,将大地铺上一片金光。 克里斯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头发也十分舒爽的被素在脑后,整个人显得朝气勃勃。他站在矮人边关的内侧,牵着骏马等待矮人族的探矿小队。 时隔大半年后,他终于续上捕捉吞金兽的事情了。 嘚嘚...嘚嘚... 干净的石头通道奏响了马蹄声,来人是在人类酒馆冒险者小队,他们的披风在背后飘扬,十分潇洒。 他们在克里斯的对面下了马,消无声息的站着,似乎也在等待什么,眼神有时候会掠过克里斯的身体。 后者低垂着眼睛,呼吸十分绵长。 在罪恶之城的历练中,让他早就学会了随时拔刀的警惕。 不知道是否昨晚贪杯了,还是春困的缘故,矮人边关守备长官日上三竿才从城墙上走下来。微微高宽的阶梯,让他的两只小短腿看起来有点滑稽。 “哦,矮人族的朋友们,请原谅让你们久等了!” 他的声音依然中气十足,“我以我的胡子发誓,绝对不是故意的。” 经过一阵寒暄,矮人抚摸着胡子说出了安排。 矮人探矿小队由二十人组成,全部都拥有战士巅峰的实力。 他们将从边关向南方出发,大约有二十多天的路程,那里是一个没有矮人族聚居的巨大山谷,许多凶兽生活在里面。 进去这个山谷是有危险的,所以双方必须要听从矮人小队首领的指挥。 发现吞金兽后,先矮人们去追踪它们的巢穴,然后才是冒险者小队或是克里斯自由攻击。反正吞金兽都是十只八只一起聚居的,每个人都能达成自己的目的。 最后,矮人还强调了一点,因为补给困难探矿小队只会在山谷中停留半个月,无论是否发现吞金兽都要返回,不许单独行动。 对此,大家都没有异议。 原来冒险者小队也是来寻找吞金兽的,只不过他们要抓的是活的。 既然是接下来同行的小伙伴,同样年轻的弓箭手优先伸出了手,“你好,我是艾比,来自中土平原。” 克里斯眉毛一扬。 他记得吟唱诗人老菲克断定他们来自东部群岛。 因为弓箭手拥有一头水蓝色的头发。 不过,这个不耽误他友好的回应:伸手握住了对方的手肘,双方的肩膀碰了一下,“克里斯,北方人。” 他的回答也让弓箭手略微愣了下。 因为他有亮红色的头发。 第七十章、山脊行走2 矮人探矿小队的首领叫肯亚·铜须蛮锤。 他与他的姓氏一样,长长的胡须编成了两条辫子扎进腰带中,背着一个比人还要高的锤子,乍一眼看去,除了铠甲牛角盔就是胡子和锤子了。 他跨在一只黑山羊上,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克里斯他们步行跟在身旁。 他们的骏马适应不了崎岖的山路,而黑山羊又太矮了。 在海拔很高的洛基达然山脉里行走了十几天,一共经历了两场雪,其中一场整整下了三天,这让他们的跋涉十分艰辛。 队伍中所有人都十分沉默。 连平时习惯了相互取笑酒量的矮人们,都紧紧闭上了嘴巴。 他们的大嗓门是会引起雪崩的。 克里斯他们的情绪还不错。 因为从昨天开始,矮人们终于声称他们可以不用戴着黑眼罩了。 这是矮人们防范措施,为了避免人族知道矿的脉路线。 无愧被冠以贪婪的前缀,他们对矿脉的占有欲十分强,不管人类是否有能力进去洛基达然山脉开采。 行走在山脊的十几天里,偶尔也会遇上凶兽的袭击。 但队伍还没出现伤亡,还拥有了一顿美味的晚餐。 今天的晚餐,是一只身高三米的雪熊怪。 它死得很憋屈,还没发起进攻就被艾比一箭射进了准备咆哮示威的嘴巴里,然后被赶过来的克里斯一刀劈得身首异处。 但享受晚餐的时候,队伍中的气氛有点沉闷。 因为矮人声称雪熊怪是群居的。 这只落单的绝对是巡视领地的哨兵,不出意外明天将会遇上一群。 矮人们十分慎重的在营地周围洒下铁蒺藜,通体泛白的它们与雪地融为一色。这是夜晚第一道防线,谁也不敢保证雪熊怪会不会今晚就前来拜访。 克里斯与艾比他们,以及五名矮人战士以种族分别围着两个火堆。 他们被安排在前半夜守夜。 寒夜的冷风呜咽着,沿着他衣领和袖口往身体里钻,让人时不时就打个激灵。 “该死的!” 双刀阴郁脸狠狠的咒骂一句。 克里斯把酒囊扔给了艾比,这是出发之前特地准备的北方烈酒,喝一口就会感觉浑身都暖和了。这五个人的烈酒准备得很少,早就喝完了。 “谢谢。” 开口的是艾比,一路上都是他充当了五个人的口舌,“不过,你不需要吗?” “和东方人天生就游泳一样,北方人很喜欢雪。” 克里斯微微一笑。 也让艾比不再客气,抿了一小口,发出了一声满意的叹息,然后就递给了其他四个人。 酒暖和了身体,也让这个小火堆里的氛围变好了许多。 “克里斯,你一个人在路上,你的家人不担心吗?” 艾比不等他回答,就自嘲了一句,“我家里就死活不让我一个出来,呵呵。” 剩下四个人是艾比的随从,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而克里斯的那把已经没有伪装的长刀,没有一个贵族家族的财力支撑,是不可能拥有的。 两人出身贵族,彼此之间都心知肚明。 “还好,我的爷爷说过雏鹰终究要自己学会飞翔。” 克里斯眼睛充满了思念,他已经离开伊顿领地快两年了;就连陪伴他前来南方的锡恩也快一年没有见面了。 “你的爷爷是一位睿智的长者。” 艾比称赞了一声,看得出来他真心很羡慕,“如果我...” 也许是为了顾及四位随从的感受,他马上就收口换了话题,“嗨!不说这个了,克里斯,你觉得今晚雪熊怪会来吗?” “也许吧...” 两个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彼此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话题,让漆黑而寒冷的夜晚不是很寂寞。 嗷... 临近换岗的时候,一个凄惨的声音打破了夜的沉寂,震得远处山峰的雪层滑落了一些。 不用任何人提醒,整个营地的人都迅速拿起了武器进去戒备状态。 因为这是踩到铁蒺藜的雪熊怪发出的哀号。 两个盾牌手将扛着巨盾半蹲在前面,锤子和双刀随从也迅速站到艾比的两侧,一个很完美的小阵型就形成了。 这让克里斯显得有点多余。 所以他站到了小阵的另一边,独立迎战。 “克里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为我守住后侧。” 艾比对他的感官不错,所以很委婉的邀请他加入小阵型。 后侧,是不会有雪熊怪的。 除非四个随从都死了。 “谢谢你的好意,艾比。” 克里斯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把刀拖在地上,“不过雏鹰总是要翱翔的。” 来袭的雪熊怪很多,约摸有七十头,这是一个庞大的数目。 不过幸好,有八九只都在地上哀号。 它们都被铁蒺藜刺透了脚掌,无法参与进攻了。 嗖!嗖! 艾比的箭术十分精湛。 在夜色下也能精准射进了两只雪熊怪的嘴巴里,这让人有点怀疑他是否拥有精灵族的血统。不过,他现在只能放下弓箭抽出腰间的长剑了。 雪熊怪已经冲到了眼前。 嘣! 盾牌被巨大的力量拍歪了,但盾牌手反击的长剑直接从雪熊怪下身刺了进去,让这只的死法十分凄惨....... 克里斯如同一个在雪地上跳舞的精灵。 厚厚的雪层丝毫没有影响轻盈的脚步,他手中的长刀几乎没有挥动,但是每一次挥舞,都会让一只雪熊怪倒在血泊中。 大部分都是被开膛破肚的死法,肠子和内脏流了满地都是。 他不是故意的。 要怪,就怪长得很大只的雪熊怪很难被一刀两断。 而且他已经领悟如何最省力有效的杀死人和兽了。 雪熊怪很快就撤退了,丢下了三十多个尸体,那些被铁蒺藜扎穿的雪熊怪已经用两只前掌逃跑了。 克里斯的周围有七个尸体,这让他迎来敬佩的目光。 艾比五人小队伍的战果才八只,其中还包含了被箭矢射死的两只。 肯亚走了过来,狠狠的拍着克里斯的后背,这是他能拍到的最高位置了。 “漂亮而强大的小伙子,你收到了矮人族的敬意!” 他的声音也很大,“如果你愿意的话,这些雪熊怪的毛皮就交给我们吧,慷慨的矮人族不会让你吃亏的。” 雪熊怪毛皮的保暖十分良好,连矮人族们都十分稀罕。 “如你所愿,拥有漂亮胡子的肯亚。” 开心的矮人拥抱了一下他,然后给了他一把价值不菲的匕首。 清晨的阳光照亮了天际,历经杀戮的队伍再次出发,在五天后来到了一个山谷的谷口。 与先前在山脊上跋涉不同,这个山谷的海拔很低。 不仅没有积雪的痕迹,就连树木都是郁郁葱葱的,让一直在山脊雪地中跋涉的他们陡然想起这里是南方。 这里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是否能如愿找到吞金兽以及矿脉,就看这个山谷的探测结果了。 矮人族的战士砍伐着树木扎营地的护栏,和之前的赶路不同,他们将在山谷口住上半个月,光靠铁蒺藜是不行的。 克里斯则是被艾比一行人拉进山谷外围找今天的晚餐。 这是艾比自告奋勇向队伍的首领肯亚要来的任务,他的箭术十分适合找食物。 自从那天晚上展现实力之后,艾比一行对克里斯热情了许多,就连跨着双刀的阴郁脸,都破天荒对克里斯露出了一个微笑。火神在上,同行那么多天,就没人见过这个家伙的笑容。 时光在忙碌中流逝。 很快,他们在山谷口扎营了七天,但巨大的山谷才探测了不到一半。 吞金兽的踪迹也没有被发现,矮人矿脉探测大师们倒是发现一条矿脉,只是以他们多年的经验判断这条矿脉很贫瘠。 对于这个结果,矮人和克里斯他们都有点不满意。 他们决定组织十个人的小队伍,只带上食物向山谷中心出发,将晚上回营地的时间节省出来,尽可能将这个神秘山谷大致探测一遍。 队伍的首领毫无争议是肯亚。 其他人是克里斯、艾比、阴郁脸和六名矮人族战士。 艾比的另外三位随从,他们所使用的武器并不适合在茂密的树林里战斗。 他们花了三天时间来到山谷的中央。 当天中午就碰到了一条十几米长的凶兽独角森蟒,它伪装成一条十分粗壮的树枝,藏在四人合抱的叫不出名字的大树上。 一名矮人战士经过的时候,它突然张开了满是利齿的大嘴就咬。 无比幸庆,这名矮人才一米三的身高让他逃了一命,他牛角盔上两只尖角少了一只,被大蛇咬掉了。 如此锋利的牙齿如果咬在身上,密不透风的钢铁铠甲也救不了他。 在众人的拼命之下,才将这只独角森蟒击退。 长长的躯体给了它旺盛的生命力,虽然被小队伍敲得血迹斑斑却没有死去;在树上十分敏捷的爬行,这让它拥有快捷的逃生速度。 一名矮人战士和双刀阴郁脸受伤了,矮人战士被蛇尾直接拍进了蓬松的泥土里,阴郁脸被森蟒脑袋上的独角顶飞。 对此,肯亚不得不分出三名矮人战士护送他们回去山谷口。 才三天就减员了一半,让克里斯和艾比心里满是焦虑,也许这次是找不到吞金兽了... 因为在晚餐的时候,肯亚做出了决定,小队伍只能再前进两天,无论是否找到吞金兽和矿脉都要返程了。 克里斯两人无法反驳这个决定。 毕竟这片山谷拥有致他们于死地的力量。 比如再来遇上一只独角森蟒,队伍里肯定会出现死亡。 第四天,只剩下五个人的小队伍经过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 水源一直都是肉食凶兽的狩猎场,众人亲眼看到一只很大的鱼尾巴在湖中掀起,然后重重的落在湖面上,水花四溢。他们不做任何停留,沿着湖畔很远的地方越过了这个危险地带。 第五天,幸运终于眷顾了他们。 肯亚发现了吞金兽的粪便,这种带着金属光泽的粪便任何一个矮人都不会认错。 他们一扫数天的郁闷,尽情的欢呼了起来。 甚至每个人的胃口都好了不少,一只有近四十斤肉的野猪被啃个精光。 遁着吞金兽粪便分布的痕迹,亚肯带领着小队伍来到一片满是沙砾和岩石的地方。 地面上只有几颗杂草孤零零的扎根,森林终止在这里。 往远处望去,是一条被两侧山峰愈夹愈小的幽谷,同样没有什么植被,山风经过都忍不住发出呼啸声。 看到这个地形的三位矮人都难于抑制激动的情绪。 以他们一生都和矿脉打交道的经验,这种地形的地底绝对藏着一条十分丰盛的矿脉。 甚至还有一些珍贵而稀少的伴生矿。 克里斯和艾比也十分兴奋,信守承诺的矮人们找到了一个吞金兽的洞穴的出入口。 这个小洞口开在一块岩石上,洞穴墙壁满是刮痕,这是吞金兽无比坚硬的铠甲经年累月磨出来的。而且森林里的粪便也证明了这个出入口并没有被废弃,这些小可爱们不光啃金属,也需要吃一些植物或果实维持体内水分和营养均衡的。 在矮人们的协助下,克里斯和艾比沿着出入口布置了三个陷阱。 陷阱底下铺上了质地柔软却十分牢固的金兽筋混编丝网,这是艾比花了一百个金币从矮人族里租来的,它的作用是不让吞金兽从地下打洞偷跑。 陷阱上面用树叶盖在,撒上一层沙砾,上面还有一颗高含量的金矿石。 这是诱饵,任何吞金兽都无法抵御它的魅力。 做完了这一切,五个人都移步上上风口的一块岩石后面默默等待。 这么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但他们没有等来吞金兽,而是等来了噩梦。 当行走在沙砾上沙沙的脚步声音在背后响起,五个人握紧武器警惕的都转头往后看。有几只狗头人冒了出来,双方对视的时候都愣了一下,然后让小队伍烦心的事情就发生了。 “呜呜...” 这几只狗头人昂着脖颈嚎叫了几声,然后它们的身后就冒出了一片拿着各种武器的狗头人,有些是木棍,有些是骨头,有些甚至是两块尖锐石头... 该死的! 五个人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咒骂。 然后迅速依靠山体形成了小扇形阵型,这些恶心的生物马上冲到眼前了。 狗头人,一种被归类为野兽的亚人族。 它们的手脚不长,几乎成正比,站着的时候不过一米二的样子,脑袋却很大,是一颗狗头,并不会说话。 这是也它们名称的来历。 智力低下的它们如同野狗群一样秉承野蛮规则,以小个部落的形式生存,小的群体有十几头,大的有上百只。 它们是杂食的,任何能吃的东西都不会放过。 在饥荒的季节甚至会相互攻击获取食物——战败者的尸体。 狗头人广泛的分布在无尽的大陆的各个角落,虽然没有强大的实力,最强大的狗头人不过相当于人类的普通战士,但是强大的繁衍力让它们的种族一直没有灭绝。 世上任何一个智慧种族都会对它们不屑一顾。 实力低微、没有任何价值的皮毛和身体,猎杀它们还比不上杀一只真正的野狗。 而且,至少野狗的肉可以吃,它们的肉臭不可闻... 上苍见证,只有饿极了的凶兽才会将它们吞了。 狗头人也很胆小,一个农夫拿着收割麦子的镰刀大声呼叫,都能让十只八只吓得狼狈而逃。 但是今天克里斯他们遇上的狗头人显然不同。 这群狗头人的实力几乎都有人类普通战士的实力,而且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死在这个小队伍屠刀下狗头人已经不下于五十之数了,但是它们依然前赴后继通红着眼睛冲上来。 死不旋踵的勇气出现在它们身上,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真他奶奶的奇怪,这些该死的狗头人怎么那么多!” 肯亚·铜须蛮锤狠狠的咒骂了声,他手中的锤子每次砸扁了狗头人的脑袋,都会有无比腥臭的血液溅到他身上,这让他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心里也尽是疑虑。 以足足保留了三十个春秋的胡子发誓,他这辈子从来就没有见过悍不畏死的狗头人! 突然,他的脑袋灵光一闪,然后就大惊失色的喊,“撤退!不好,快,大家快逃命!” 他紧张得语无伦次,连红红的大酒糟鼻子都变白了不少。 拼命挥动手里的锤子打通了包围圈,两只小短腿迅速的迈动起来往森林里跑,如同一只被人拿着刀追赶的丧家之犬。 众人不明就里,但是良好的纪律让他们都开始往山谷口奔跑。 年轻的艾比边跑边不停的扭头往后看。 虽然数量很多,这些实力低下的狗头人似乎没有什么威胁啊? 很快的,他就知道原因了。 远处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獒犬,两个水桶大小的头颅高高昂起,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叫,然后就冲着他们奔来,途经森林里的树木被撞得东倒西歪。 第七十一章、山脊行走3 一直不为人知的山谷,今天发生了有趣的一幕。 五人的小队疯狂奔跑,沿路上时不时还有各种凶兽加入他们的队伍。 在他们身后有一只很大的大狗边嚎叫边奋力追赶,双方的距离始终保持在百来米的间隔。 这个小队是克里斯一行。 他们一路狼奔豕突,中间还遇上了曾经厮杀过的那只独角森蟒。 不过双方都没有再掐架,几乎肩并肩跑了好一阵才朝着不同方向逃命。 最年轻的艾比脸色很苍白,眼睛里满是慌乱。 这是很正常的反映。就连已经度过了五十个春秋、号称勇猛无前的矮人战士肯亚都吓坏了。 他们都明白自己的处境,如果被那只该死的大狗追上,就等于宣告了死亡。 而克里斯则是不同。 在罪恶之城呆过的他觉得血脉偾张,甚至有点享受这种在刀尖上跳舞的感觉。 他超强的体力在逃命中有些闲庭信步的味道,偶尔伸手拉一把一脚陷入蓬松泥土里的矮人,另一只握刀的手时不时劈开前面碍路的凶兽和各种蔓藤。 这场追逐持续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一直追不上的獒犬最终放弃无意义的追逐。 它发出了数声愤怒的示威嚎叫,宣誓自己的强大和领地的所有权,随后才带着不甘转头回去。 死里逃生的队伍来不及庆幸,就喘气如牛的瘫在地上。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森林上空层层叠叠的树叶遮住了银月与血月的光辉,只投下了几块斑驳。 最先恢复体力的克里斯,把背包里的水囊和干粮递给矮人们。 他们的背包早就扔掉了。除了手中的武器之外,牛角盔和钢铁铠甲也在逃跑的路程中扔掉了,为了减轻重量。矮人天生的小短腿就没有速度优势,如果还是裹在钢铁里就别指望逃出生天。幸好森林十分茂密,小队伍又专挑树木密集的路线逃,给巨大獒犬的追赶带来了不少减速。 “那只大狗,是个什么东西?” 等大家都缓过气来,艾比看着亚肯问。 其他人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身上,被一只强者级的凶兽追个七荤八素,好奇心都很旺盛。 “一只远古异种,我也是第一次见,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听族里的老人闲聊过。” 亚肯啃着干粮含糊不清的说,眼睛陷入了追忆。 阿德莱姆獒,是这只远古异种的名字。 它们很少出现在历史中。 因为历史上经常会有几百年、或者一千多年没有它们的存在。 它们并不是依靠血脉传承,而是诞生于狗头人中。 一只雌性狗头人,繁衍后代的过程中会有很小几率生下一只狗,真正的意义的狗,这种现象被称为返祖现象。 如果这只狗是母的,它会有一定的几率一胎生下九只小狗,其中一只被称之为獒。 这只獒的成长会非常快,一出生就睁开了眼睛,而且有十分锋利的牙齿。 在出声的当天之内,它就会吃掉八位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兄弟,然后陷入沉睡,这是它融合其他八位小狗血脉精华的过程。 就如一根麻绳被分为了九根丝线,如今重新拧合在一起,再度成为一个整体。 如果能在十天之内醒来,这只獒就是阿德莱姆獒。 如果十天之内没有醒来,它就永远醒不了了。 阿德莱姆獒和狗头人属于共生关系。 它从狗头人中诞生,在第一年的新生期里,狗头人会尽心的养育着它。 遇到食物匮乏的时候,甚至会杀死族内弱小者给它喂食。 一年以后,阿德莱姆獒将开始进入幼年期。 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会经历好几次进化,每一次进化都会迸裂肌肉排出血液中的杂质,而这些杂质就是狗头人增强实力的无上良药。 历史上有狗头人拥有战士巅峰实力的例子,依靠的就是这些血液杂质。 阿德莱姆獒的幼年期一共五十年。 安全度过了之后,就进入成长期,这个时候的它已经有了强者的实力了。 没有人知道它的成长期有多长。 但任何种族都知道,一旦它度过成长期进去成熟期,它将成为半神——长着三只脑袋的阿德莱姆冕下。 上苍依然是公平的。 以苛刻的条件限制了它的诞生,但也赐予了它快速成长的实力。 .............. 血月和银月交汇又分开,已经到了午夜时分。 三个矮人的鼾声如雷,小短腿让他们今天太过于劳累了。 克里斯和艾比睁着满是血丝眼睛守夜,他们也很累,很沉默的各自思考着心事。 也许天亮就该回去了吧? 咔嚓,火堆里爆出了一串火花,照亮他们两张年轻而略显忧郁的脸。 阿德莱姆獒的出现,让他们此行的计划已经破产,任何人都不会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山谷捕获吞金兽了。 肯亚的鼾声停止了,伴着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打着哈欠挤在火堆边坐下。 该换他单独守夜了,首领不仅有发号施令的权利,也有付出更多义务的责任。 “去睡吧,人类的小伙子。” 他把火堆拨得更旺一些,南方冬季的夜晚有点冷,而他披风已经随着钢铁铠甲一起丢弃了。 “好的。” 两个人和衣躺下,却睡意缺缺,好长一段时间都翻来覆去。 年轻人对待挫折总会带着不甘心。 肯亚无声的笑了笑。老于世故的他知道这两个年轻人的心情,知道原本唾手可得的东西在失之交臂后的失落,“人类小伙子抓紧时间休息吧!养足了体力,明天我们才能去抓吞金兽。” “咦?” 如同一剂强心药,两位年轻人一下子就坐起来。 克里斯木匠炯炯落在亚肯身上等待下文,而更为年轻的艾比直接就带着欣喜问:“强大的矮人战士,你已经想好怎么对付阿德莱姆獒了吗?” “水蓝色头发的小伙子,矮人战士虽然很强壮,但还不是阿德莱姆獒的对手。除非是伟大的山丘之王亲自过来。” 山丘之王,是矮人族对部落里强者的称呼。 “嗯?” 艾比年轻人眼里满是困惑。 没办法对付阿德莱姆獒还想抓吞金兽,那不是去送死么... “呵呵,有狗头人跟随的阿德莱姆獒,仍然在成长期,它们一旦被发现就远遁了,为了不成为祭品。” 肯亚笑呵呵的解释道,也让两人恍然大悟。 人类或者亚人类成为强者后,为了觉醒真名获取更强大的力量,都需要向先祖或者神灵献祭。祭品多为蕴含强大力量的血肉,而最佳的选择就是远古异种。 还没有进入成熟期的远古异种,只需要几个强者联手就可以杀死了,所以这只阿德莱姆獒被发现后远遁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没有任何一位强者能抵御觉醒真名的诱惑。 相信矮人族里的三位山丘之王在肯亚回去报告以后,就算是明知道阿德莱姆獒已经远遁,但依然会前来往洛基达然山脉更南边探询一番,为了一丝丝可能。 峰回路转的好消息让两个人都很兴奋。 也对耿直的肯亚很感激。 毕竟,矮人已经知道矿脉的地点了,肯亚直接带队回去矮人边关、不帮他们诱捕吞金兽也没人指责什么。 “谢谢你,尊敬的矮人朋友。” “不用,呵呵,勇敢的矮人们是不会忘记自己的诺言的。不过我希望你们不要将阿德莱姆獒的消息散布出去,包括你们的长辈。矮人国度不希望被打扰,毕竟你们人族,嗯,你们有些人,很贪心。” “好,我以血脉为契约发誓。” 克里斯两个人异口同声。 “睡吧。” 肯亚满意的点点头,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喜欢这两个人类小伙子了。 ................. 诱捕吞金兽的行动很顺利。 克里斯他们等了一个中午的时间,就成功抓获了三只。 一大两小,全都是活的。 热情的肯亚用一只黑不溜秋小匕首,锯断了很大那只的两颗獠牙甩给克里斯,让他得偿所愿。 另外两只小的由艾比装进了笼子里。 达成目的的他很开心,脸上残留的几颗雀斑都亮了不少。 一路无话,轻车熟路的回程要比出发快了许多。 不过十几天就抵达了矮人边关,克里斯谢绝了矮人们邀请再住几天的热情,挨个拥抱了五位冒险者就策马离去。 自从被库尔特装进铁笼子之后,他就失去了交朋友的兴趣。 而且他觉得时不我待。 他要尽快完成母亲艾薇儿留下的试炼,然后前去罪恶之城行走在生与死的边沿,力争在跗骨蜉的吸食下依旧能成为强者。 看着克里斯逐渐消失的背影,驻马不动的艾比心里有些惆怅。 他对这位年纪比自己大几岁的独行者有些佩服、羡慕、亲切等感觉。 雏鹰总要独自翱翔的。 他心里默默念叨,如果我也能独自翱翔就好了。 “爱德拉,我们也该回去了。” 好一会儿,年长的盾牌手轻轻提醒。 “嗯。” 爱德拉,是艾比真正的名字。 而且他拥有着与半神同样的姓氏,布伦多。 第七十二章、血岩铁律1 刚进去秋天的伊顿领地,沉醉在一片忙碌中。 草木开始绽放今年最后的碧绿,农夫们开始准备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储藏食物,商队护卫们从母亲或者妻子的手中接过鞋袜,整个冬天他们都要前往矮人国度的商路中度过,待到了夏天伊始之时才会回来了。 最热闹的地方,当属阿尔卑斯山的脚下。 许多座狼被狼人们圈在栅栏里,睁着无辜的双眼用呜呜声向主人抗议。 一队蒙住眼睛了的骡马队在人族护卫死命抽鞭子的威胁下,才心惊胆战的从座狼前面走过,它们都拉着或驮着亚人族们的武器。 伊顿家族和北方血岩亚人族部落的武器贸易,一年只交易一次。 每次都是三百件,偶尔还夹带一些私人委托的头盔护腕之类。 三百件,是伊顿家族从矮人国度弄回来的极限。 有的亚人族部落力气太大,如牛头人使用的武器都是重型的;而如狐人与猫人族等体型瘦小但异常灵活的部落,使用的武器却是小巧且精细的刺杀类型,还有兼顾他们种族特性,即使有擅于锻造的矮人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所以狼人族首领,充当双方对接人的凯奇,带领着座狼队伍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接收武器的时候,都要耗费很多时间来检查。 克里斯就是在这个时候回到了领地。 他父亲卡夫卡在顺利争取得蛇人族的庇护后,觉得没有必要让自己的孩子拼命了,所以让商队主事人锡恩在矮人国度的边关留了口信,让他回来家族一趟。 还特别声称,不需要猎杀蝎尾兽了。 对艾薇儿留下的试炼很清楚的卡夫卡,已经托付蛇人族帮忙弄到了蝎尾兽的尾针,让克里斯回来跟随亚人族部落进入死亡之森,猎杀一只拥有暗红色小角的冰骨蜥就可以了。 对此,克里斯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父亲对自己的爱意并没有比母亲少几分,没必要死犟说这是母亲留下的意愿。 最重要的是,这次回家的他心情无比轻松。 压在肩膀上的枷锁、不能成为强者将无法庇护家族的使命,在父亲卡夫卡的智慧之下解开了,这让他有很长的时间来追逐强者之路,可以暂时卸下跗骨蜉纠缠的焦灼。 世间最重要的是家。 成为强者庇护是人生的责任,而陪伴则是岁月的美好,不是吗? 带着这样的想法,时隔两年回来的他,很惬意的享受着居家生活的岁月静好。 不过,很快,因为狼人族前来交易武器的队伍即将踏上归程,他也开始准备再次出发。 准确而言,是卡夫卡的准备。 卡夫卡特别叮嘱了裁缝给克里斯做了一身新行头。 披风、衣服、护腕、靴子等等所有外露的物件都有着家族的纹章...... 卡夫卡似乎想让他身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向亚人族们表示:这位是伊顿家族的人,不能让他有任何一丝闪失。 克里斯感觉有点别扭,却没有拒绝父亲的好意。 自从有一天清晨光着膀子练武被卡夫卡看到浑身伤疤之后,他父亲就反应过激了。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还好,家族的纹章并不是很丑。 克里斯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并且也打算在即将开启的旅途中,看有没有机会再猎杀一只雪狐。 爷爷老亨利已有了,也已经给父亲弄一件雪狐毛皮。 他来到家族的铁匠作坊,索要了两张专门配备给斥候的小手弩。待走出烈火浓烟、满是汗臭味的作坊,他一时间又不知道做什么。 狼人族的队伍后天才出发呢! 嗯,去母亲的陵墓看看吧。 已经两年没有去了,不知道野草是不是又长得很茂盛了... 好久后,他才低着头往山崖的方向走去。 “哇,好漂亮的小弓箭...” 一个人影来到他的面前,用闪着光泽的眼眸盯着他手上的小手弩。 如此空灵且好听的声音,克里斯只有在爱汀城里听到过,来自精灵族的阿蜜莉雅和她的姐姐。 但来人不是精灵族,而是一头银发的狼人少女,约摸十六七岁,身上带着一股雪原的清香和活力。 少女旁边还有一位高大的男性狼人,四十出头了,两颗獠牙和下巴几乎持平。 克里斯知道这位特征明显的亚人族男人是谁。 凯奇·艾德里安,狼人族的首领。 但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在阿尔卑斯山脉那侧呆着,反而进来了伊顿领地里的铁匠作坊。 “你好,强壮的凯奇首领。” 克里斯行了一个北方礼节打招呼,身为伊顿家族的人,都必须学会和亚人族部落打交道。 “你好,人族小伙子!” 凯奇也很有礼貌,当看到年轻人衣服胸口的纹章时,还惊讶了一声,“咦,你是一名伊顿?” “漂亮的人族小伙子,你的小弓箭可以给我吗?” 还没等克里斯回答,狼族少女就抢着开了腔,只是引用的称呼有点不对,毕竟她自己的年龄更小一点。但她似是没有意识到这点,而是从发辫上拽下一个小铃铛,“我用这个和你交换,不白拿你的!” 小铃铛是用一种小型野兽的角制成的,上面有手工打磨的痕迹,也有岁月的沉淀。 “额...” 克里斯一脸黑线。 他的头发虽然长至披肩,但又不是女孩子,要个铃铛干什么用... “亚莉克希亚,别胡闹!” 解围的是凯奇,他喝止了妹妹的无礼,“很抱歉,伊顿。这位是我的妹妹,北方血岩的人都习惯了直来直往。” 不是你女儿么? 克里斯心里问了一句,但是他没有傻到问出口,而是说,“你的妹妹很漂亮,凯奇首领。我是克里斯,就是后天跟着你们的队伍进去北方血岩的人,我的父亲应该提过了吧?” “哈哈,你就是克里斯啊!” 凯奇很客气的发出了欢迎,“北方血岩欢迎你的拜访。” “谢谢。” 克里斯点了点头,算是道别。 他从凯奇的话语中听出对方不愿多做交谈的意思。 可能这里是铁匠作坊,狼人首领对武器的兴趣更大一些吧。 约摸走了十几步,他的身侧多了一个人。 是亚莉克希亚。 少女用甜甜的笑容看着他,眼睛还时不时瞄向他的腰间,那里挂着小手弩。 他也停下了脚步,静静的看着小狼女。 “那个...在我们的北方血岩,主人要带着客人走走看看的。嗯,我是说,你不介意尽个地主之谊吧?” 地主之谊? 我看你是对小手弩不死心吧... 克里斯很聪明,直接就开口说,“小手弩送给你也行,不过得在我越过阿尔卑斯山之后。” “太好了!” 小狼女欢呼了一声。 马上又意识到自己透露了本意,有些不好意思的嘻嘻笑着转移话题,“嘿,你准备带我去哪里走走啊?” “去拔野草。” 嗯? 亚莉克希亚满脸疑惑。 伊顿招待客人的方式是拔野草吗? 哥哥没有说过啊! 的确是拔野草,长在艾薇儿陵墓周边的野草。 “这里面是谁啊?” “我母亲。” “哦...” 小狼女收起了笑容不再说话,有些场合是不能嘻皮笑脸的。 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狼人族的队伍终于开始返程了。 来的时候座狼背上堆着各种凶兽毛皮和特产,现在背着的是武器。 在阿尔卑斯山脉的脚下,还有不少只科多兽在等待,它们沉重的身躯跨越不了海拔很高的冻土。 克里斯没有在队伍里,而是跑去打猎了。 座狼的负重不大,至少需要来回奔波五天的时间,才能将所有的武器运到科多兽的背上,这就给了克里斯充足的时间去找雪狐。 小狼女是一刻都闲不下来的主,浑身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受不了枯燥无味看着座狼们来回跋涉,所以就跟在了克里斯的旁边。 虽然后者并没有邀请她参与打猎。 雪狐很难被捕捉。 虽然克里斯曾经成功抓到了两只,但前后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但这次他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也觉得亚莉克希亚跟在身边也不错。 生长在北方血岩上的亚人族,似乎天生就是优秀的猎手。 小狼女也不例外。 在成功指出了几个克里斯犯下的常识性错误之后,捕猎的主导权就落在了她的手里。 她似乎很享受这种指挥的感觉,第一天让克里斯跋涉了上百里,只是为了抓几只小雪鼠和一只小雪兔。 用她的解释来说,这是雪狐无法抵御的诱饵。 但是当后者看到晚上她将小雪兔烤着吃了以后,就觉得自己身上带的小肉干当诱饵就足够了。好吧,至少几只小雪鼠她没有烤了。 作为一个男人,他不应该和女孩子计较旁枝末节的事情。 第二天,小狼女有点正经的样子了。 一些涂上雪鼠排泄物的草根,被埋在一米深的雪坑里,一只被扭断四肢的可怜小雪鼠进去雪坑前已经洒上了不少药粉。 嗯,这一切都是克里斯亲手完成的,她在旁边指点。 “走吧,我们太阳下山之前过来一趟就好了。” 做完这一切,小狼女继续发号施令,拍了拍雪花就示意克里斯回营地。 “额?” 克里斯觉得有点不靠谱,“就这样走了?” 毕竟雪鼠身上药粉是小狼女的,味道有点刺鼻,他有点怀疑机敏的雪狐会不会吃下诱饵。 他觉得留在这里等候也许更好,至少小手弩可以保证雪狐不会跑掉。 “不走还干嘛?” 小狼女给了他个白眼,笑着调侃,“雪狐又不会请你吃饭!嘻嘻!” 她的笑容让克里斯觉得很亲切。 但亲切和捕猎没关系。 他走到陷阱二十米外,就开始动手挖雪坑,想要用自己的办法捕获雪狐,还不忘对小狼女说道,“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在这里待一会儿。” “哼!伊顿,你是不相信我!” 小狼女撅着嘴,口中抱怨着,没有离去。 克里斯真不想她也留下来。 因为小狼女没有挖雪坑,直接就趴在了克里斯的旁边,两个人的身体和脑袋都挨着有点近。但小狼女似乎没有察觉这点,反而一直低声嘻嘻的笑着,不停的扭过头用清脆好听的声音问这问那的。 克里斯能感受到她身体传过来的热量,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 但好像又不是香味,也不是单纯的嗅觉,反而类似一种触感充盈着他浑身每一个空隙。总而言之,就是一种很玄乎但又很实在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是沉醉与迷恋。 该死的! 他是个很正常的年轻男人。 他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心猿意马了。 小姑娘,你的家人就没有告诉过你要和男人保持距离么? 克里斯很无奈。 对这个天真无邪、处世懵懂的小狼女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样的煎熬持续了有一个小时,克里斯觉得可以回营地的时候,小狼女突然凑到克里斯的耳边轻轻说,“你看,雪狐来了...” 她嘴里的热气让克里斯脸上的汗毛在瞬间竖立。 雪狐的眼睛是猩红色的,这是唯一在茫茫雪域中辨认出它们的视觉焦点。 慢慢靠近诱饵的雪狐是一只很出色的猎手。 它四肢几乎都趴在了雪层上,很缓慢的移动着,两只耳朵时不时的抖动一下,在寒风中确定猎物的方向。就这样约摸过了十几分钟,不停挪动的雪狐终于靠近了诱饵十余米处,四肢猛然发力,快若闪电的冲出去,在诱饵坑的上方高高跃起,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运动轨迹,扎进近一米的雪坑咬住了被下了药的小雪鼠。 从潜行到击杀,一切都堪称完美。 连在一旁看着的克里斯,都觉得它的一击必杀实在是太棒了。 是的,太棒了! 半个小时后,它昏倒在雪地上。 从捕猎者变成了猎物,被满脸得瑟的小狼女拎着手里。 就这样,三天后克里斯有了两只雪狐,小狼女也有了一只小巧的小手弩。 另一只被她送给哥哥凯奇了。 凯奇很欣慰的收下,还忍不住感慨着自己没有对妹妹白疼一场,然后不到一分钟就后悔了。 因为小狼女是有条件的。 第七十三章、血岩铁律2 在北方血岩亚人族的习俗里,接受了别人的礼物,就无法再拒绝别人的要求。 凯奇很了解这个习俗。 但没有提防亲爱的妹妹将这个招数用在了自己身上。 当亚莉克希亚知道克里斯为了去死亡之森猎杀冰骨蜥,要跟随部落队伍进入北方血岩后,就借着送出小手弩的机会,向凯奇讨要了给克里斯当向导的任务。对此,凯奇只能恶狠狠的盯了小狼女好久,然后无奈的在对方丝毫不畏惧的目光中点了头。 “哇呜...” “亲爱的哥哥,我就知道你是最疼爱我的了!” 小狼女欢呼了一声,直接蹦上凯奇的座狼给了一个结实的拥抱,然后笑嘻嘻的跑开了。 最疼爱你的哥哥是用来算计的吗... 凯奇迎着阿尔卑斯山的寒风中满脸苦笑。 克里斯也是一脸苦笑,很努力的控制着胯下的马匹。 它被吓得乱跳,因为小狼女骑着座狼一下子冲到了他的身边。 “嘻嘻...你的动作好滑稽...” 小狼女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还在取笑着。 经过捕猎雪狐之后,两个人之间熟悉了好多;而得到了小手弩,她已经将这个人类当成朋友来看了。 毫不意外的,她收到了一记白眼。 这是克里斯这几天经常做的表情,也是唯一能反击的手段。 在这个古灵精怪、巧笑情兮的小狼女面前,任何人都无法真的生气。 小狼女可不管他的想法,成功得到凯奇首肯的心情是很美丽,“喂,伊顿,对于提供帮助的人,你们都会报答的吧?” “是的。我的家族对提供帮助的人永远都不会吝啬。” 教条式的回了一句,克里斯马上就警惕的看着她,“你想表达什么?” 以这几天的接触,他知道小狼女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绝对会藏有陷阱。但他自己都说不上来,不知为何自己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干嘛是这种眼神,我又没有骗过你!嘻嘻。” 是的,你没有。 但是你已经成功的拿走了我的胸针、护腕... 克里斯在心里哀叹。 小狼女的后招很快就亮出来了,“嘻嘻,我就是想知道,作为进入死亡之森的向导,你打算怎么报答呢?” “向导?你?” “哼,别看不起人!我才十七岁,但马上就是战士巅峰了!” “你的哥哥,凯奇首领知道吗?” “他答应我了!嗯,还有,你的匕首挺好看的。嘻嘻。” 果然... 才进入秋天没多久,伊顿领地各处都欢唱着丰收的喜悦,而北方血岩已经彤云密布、朔风渐起,柳絮般的雪花时不时飘洒在视线中。 这片大地是苦寒之地,每年的雪季可以持续六个月。 这也是亚人族普遍匮乏粮食的原因。 短暂的阳光和贫瘠的土地无法孕育更多食物,所以在和伊顿家族交易以前,他们的口粮一半都是肉类。 他们猎杀凶兽,凶兽也在猎杀他们。 死去的凶兽可以提供肉类,死去的人口可以减少负担,口粮就够剩下的人果腹了。 一片连绵起伏、用各种兽皮搭建而成的帐篷就是狼族部落的营地。 对于他们而言,温暖的房子会让战士们失去勇气,会让孩子们失去坚韧的意志,会让部落失去传承成为凶兽的口粮。 每一位成年的狼人族,都有过亲手杀死凶兽的经历。 不用担心辽阔得没有尽头的死亡之森里会匮乏凶兽,因为每一年都会有很多亚人族主动前来充当口粮。 他们是去猎杀凶兽的,或者是被反过来猎杀的。 站在狼人族的领地里,除了岩石沙砾和雪痕,一点绿意都找不到,满是荒凉。 巨大山坳让天空只剩下不大的长条,时而还有暴鹰族滑翔的轨迹,爪下的猎物偶尔还飘落几滴血滴。 数千年来,他们就这样传承至今。 克里斯看到狼人们早就习以为常的神情,不得不感慨他们的坚韧。 如果伊顿家族和这帮亚人族开战,结局会怎样? 克里斯尽量不去想象答案。 人类半神即将死去,亚人族部落的枷锁即将解开,未来会怎样没有人会知道。 克里斯只知道和亚人族部落交易上百年的家族领地,已经被亚人族们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比如狼人族的首领凯奇。 一直充当交易桥梁的他,就很清楚伊顿家族领地里每一寸泥土的味道。 “克里斯,晚上我们将燃起篝火,加上鲜美的烤羊欢迎你的到来。但是现在许多部落的首领还在等着我,亚莉克希亚会安排你的下午时光的。”带着交易品回来的狼族首领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扔下这句话,他就骑着座狼走开了。 他是一名合格的首领,和卡夫卡一样永远都在忙碌着。 亚莉克希亚,狼族少女热情的将他带进了凯奇的家,一个大帐篷和几个小帐篷,外加一片空地。几个小孩子欢呼着跑过来,抱住了少女的腿,几个稍微大了一点的也放下手里的事情,微笑着迎过来。 他们都是凯奇的孩子。 最大的不在家,已经成年的他宿卫在北方血岩西边和沙漠接轨处,最小的才两岁,有流着鼻涕的脸和裹着破烂衣服的小身体。 亚人族任何一个部落都会努力生孩子。 为了保证在老天和凶兽的挑选过后,仍然可以延续血脉的传承。 比如小狼女的母亲,一辈子生了八个孩子,至今存活在世的只有四个。 这也是凯奇为什么宠爱她的缘故。 凯奇的孩子有六个,都很健康的存活着,归功于和伊顿家族的交易、 源源不断转运来的粮食减少了在冬天饿死的小尸骨。 亚莉克希亚抱起了最小的一个,咯咯的笑着,一点都不介意小家伙把鼻涕都涂在了兽皮衣服上。 “姑姑,礼物!” 依然抱着她小腿的另一个小男孩不乐意了,他看起来就五岁。 “好好,我们的小瑞科想要什么礼物啊?” 一只人类世界里用来切肉的小匕首,从人类商铺里买到的小木马,还有从克里斯身上敲诈来的护腕、小手弩...都被小狼女人手一件派发出去。 这一幕让克里斯觉得她的银发分外飘逸好看。 嗯,人更好看。 夜幕就在这样温馨的气氛中到来。 旺盛的篝火点亮了北方血岩的荒凉,人们欢笑声和歌舞声弥补了漆黑天空的寂寥,彰显着坚韧种族的特性。好几只烤得金黄的羊羔被抬上来,还有一只庞大的野猪,他们没有像人类宴会一样把一个苹果或者其他水果放在野猪的嘴里。 克里斯分到了一只羊羔的后腿,和几根野猪的肋骨,至于酒是不限量的。 他很欣然的接受了,并吃了个精光。 跟随在狼人族的队伍里,一天只能吃一次干粮。 所有的亚人族部落都保留着这个习惯,为了节省粮食。 小狼女坐在他的旁边,她的吃相一点都不文雅,和所有的狼人一样用手抓着啃。少了人类贵族女士们的优雅,也少了她们的故作拿捏的小食量。 另一侧坐着恐鳄族的首领卡诺,即使坐着也要比克里斯高出了好多。 他的食量是最大的,完整的一只羔羊连骨头都嚼碎了吞进去,格叽格叽的声音让克里斯觉得自己在和凶兽一起进餐。 亚人族的酒是自己酿的,用了北方血岩上的植物根茎,味道很冷冽很刺喉。 小狼女在给克里斯满上木杯的时候,眼睛贼兮兮的等着看笑话。 可惜她失望了。 后者只是皱了一下眉毛,然后一口气灌完了。 在洛基达然山脉被装进铁笼子里,连续喝过二十多天的浊水,怎样的酒都会让人觉得是美味。 或许是他和亚莉克希亚坐得太近了,也可能是狼人族们想让这个人类领略狼人族的威风,吃饱喝足后就有年轻的狼崽子们向克里斯发起了挑战。 在这片北方血岩上,任何一次篝火盛会都会有助兴游戏。 年轻人会相互之间发起挑战,用胜利来彰显自己的勇武;用英姿来吸引心爱姑娘的青睐。 哦,对了,篝火燃起的时候,也是年轻人求偶的夜晚。 而美丽的小狼女是整个狼人族年轻一辈的梦想,没有之一。 克里斯并不知道这个习俗,但小狼女知道,可是以她的性格会阻止吗? 答案是否定的。 相反,她还惟恐不乱的从头上摘下骨质铃铛,就是前些天想用来交换小手弩的那只,宣布这是胜利者的奖品。 骨质铃铛不过是装饰品。 不能吃,不能发出声响,但它是亚莉克希亚的。 这个理由就够了。 所有围在篝火堆的年轻小狼崽们都站了起来,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向克里斯发出了邀请。 眼神之热烈,如同饿了很多天的狼群围住了一只羔羊。 凯奇哈哈大笑的站起来,伸出手拍了拍几个年轻狼崽子们的肩膀。 拥有巨大威望的他,很轻易的让大家都安静了,“年轻的崽子们,你们的人数太多了,难道狼人族有一群人向一个人发起挑战的习惯吗?” 解决的办法很快有了。 狼崽子们相互打量一番,然后就有人默默的坐下,同在一个苍穹之下朝夕相处,彼此之间的实力很清晰。 最终还站着的人有三个。 谁都不肯放弃,所以玩着对眼游戏,他们的獠牙都差不多一样长。 还好,一个默默坐在的凯奇身旁的战士站了起来,这个人已经不年轻了,至少走过了三十个春秋,“你们三个都坐下吧,我觉得亚莉克希亚的铃铛佩戴在我女儿的头上最合适了。” 他的獠牙更长,所以说话更有底气。 比起让铃铛落到另外两个人的手中,三个狼崽子宁愿让中年人获得。 毕竟他已经有妻子了,不存在求偶的威胁。 至于克里斯会不会获胜,他们没有考虑过。 弱小的人类会比强壮的狼人更加厉害吗? 无论是早就宣布铃铛归属的中年狼人,还是狼族小崽子,都觉得不可能。 不过,克里斯可不这么想。 他觉得这个铃铛本来就是他的,小狼女早就给过他了,只不过当时不想要而已。 但是现在他想要了。 第七十四章、血岩铁律3 中年狼人站到了场地的中间,缓慢的脱掉上身的兽皮。 亚人族部落的物资很匮乏,一件兽皮也是不能浪费的。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比斗而已,没必要毁了衣服。 他胸膛有茂密的毛,两只裸露的胳膊上的汗毛也很重。 “人类小子,我比你大了不少,这对你不公平。但是世界上没有公平的事,你说对吗?” “对!狼族勇士。虽然你的实力更强大一点,但请不要留有余力。” 克里斯也脱掉了上身的衣服,露出了精壮的身体,一身疤痕让许多狼崽子们倒吸了一口气。连亚莉克希亚的眼睛都亮了不少。 她可没想过这个好欺负的人类会有这么多伤疤。 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尤其是对常年和凶兽搏斗的亚人族而言。 中年狼人的眼神也慎重了,夹带着些许兴奋。 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孤身来狩猎冰骨蜥的人类,不过追求刺激的纨绔子弟罢了,人类世界的贵族都是这样子的。而且他站起来争夺挑战权,主要是维护狼族的尊严,免得狼崽子们在外人面前闹起相互争夺的笑话。 但是他现在认真了。 这个是个值得人尊敬的对手,经历过很多次生死厮杀。 他这样告诉自己。 他是个经验十分丰富的战士,可以从人类身上的伤疤看出各种武器留下的痕迹。 “你的伤疤得到了我的敬意,人类。” 中年人举起了手中的木棍,“来吧,我不会留手的。” 两个人狠狠的撞在了一起,铁树制成的木棍发出一记金石般的呻吟之声,然后发出更多声音。这让凯奇和卡诺都站了起来,男人之间搏斗的气息总是让人沉醉的。 凯奇脸上的笑容早就消失了,取代的是沉思。 不是在乎族人获胜还是克里斯获胜,作为暴鹰族、恐鳄族和狼族小联盟的实际决策者,他有了更深的思虑。 他想起了在牛头人领地里,牛头人大祭司的建议。 现在他看到了克里斯,这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已经和摸到强者门槛的狼人族勇士斗得难舍难分了。 他对自己手下的实力很清楚。 这位中年狼人是族里最有潜力成为强者的人。 这个人类很年轻,也很努力,是伊顿家族未来的强者。 他心里有了判断,也许该去找卡尔喝酒了,牛头人大祭司会完善当初的建议的。 咔嚓。 场地里的声音将凯奇唤回现实,原来是两个比斗的人手里的木棍断了。这两个人身上也有不少乌青,克里斯的手臂和胸膛,中年狼人的腰侧和胳膊。 没有致死致残的战斗,是分不出来胜负的。 凯奇拍了拍手,制止了两个人的搏斗,“好了两位,你们都是真正的勇士,而勇士的力气应该用在凶兽上。所以现在坐下来品尝美酒吧!” “对!喝酒,你们两个小崽子打到天亮都不会分出胜负的。” 恐鳄族的卡诺首领也开了口,拿着两个装满了的木杯走过来,“致真正的勇士!” “致勇士!”所有的亚人族都高呼。 歌声和舞蹈又开始了,各种插科打诨的笑容也来临,带着人们欢快的表情。 克里斯被小狼女拉到一边,沿途狼崽子们的眼神不再是嫉妒,而是倾佩。 这个年轻的人类以实力折服了他们。 “伊顿,你身上的疤痕怎么来的?” 小狼女没有发觉,自己的眼神中带上了一丝别样的神采。 克里斯一边穿衣服,一边看着小狼女两道细长的眉毛,她的眉毛很长,几乎到了蔓延发际,似乎也蔓延到了克里斯的心里,让他觉得柔柔暖暖且痒痒的。 一直在他身上坑蒙拐骗各种好处的小狼女,也成功偷走了他对异性的懵懂情愫。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你要听吗?” “听。铃铛给你!” 热闹的篝火旁,没有人注意到凯奇和卡诺,还有暴鹰族的首领尊尼已经离开,他们三个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吹着北方血岩的冷风。 “我们得去一趟牛头人的领地。” 凯奇先开了口,声音有点低沉,“那个人类的实力,你们刚刚都看到了。” “我也想泡温泉了。”卡诺也叹了口气。 “岩蛇的味道很美妙。如果你们没空的话,我可以独自去一趟。” 尊尼可以飞,而且速度很快,“我的儿子可以管理族内大部分的事情了。” “尖嘴鸟,你和我的脑袋都不太好用!” 卡诺接了腔,直接否定了尊尼的提议,然后又砸吧了半响嘴巴才继续说,他的声音很小很小,“如果亚莉克希亚,嗯,我是说那个人类比起所有的狼崽子都不差...” “卡诺!” “大嘴怪!” 凯奇和尊尼都不约而同的低声喝止。 “好了好了,我酒喝多了...” 岩石上陷入了沉默,只剩下三人蔓延在寒风中的忧虑。 凯奇知道卡诺的意思。克里斯和亚莉克希亚的年龄相当,如果两个人能结合的话,就等于结下了最牢固的盟约。 克里斯是伊顿家族的未来,他和小狼女的后代以后也将统治伊顿家族,这能让亚人族部落回归先祖故地的冀望变简单且顺利。 这是最好的办法。 但这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办法。 亚人族不得和人类结合,连不同种族中的部落都不能结合! 这是所有生活在北方血岩部落的铁律。 在两百多年前,他们被人族被赶尽杀绝,沦落到这片荒凉贫瘠的土地上艰难繁衍,先辈的鲜血流淌了数千里,直到北方血岩才停止,他们这些后辈不能玷污了先祖抗争的意志! 连想想都不行! “唉...” 凯奇叹了口气,“我族里的事情太多,而且马上就是冬天了。这样吧,你们两个先和科多兽的队伍出发,我十天后再独自一个人过去。以座狼的速度,会赶在进入牛头人领地之前和你们会合的。” “好。” 克里斯不知道北方血岩上的铁律。 他只知道和小狼女在一起的时候心情会很愉快。 他的腰间挂着小狼女的铃铛,原本这个位置是属于矮人族肯亚送的小匕首的。 至于小匕首已经变成了小狼女的战利品,因为今天他们两个踏上了前往死亡之森的路途。 狼族的领地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北侧,北方血岩的南端,而死亡之森在北方血岩的北端。所以两个人有很漫长的路途要走。 日以继夜的赶路是枯燥的,对两个年轻人却是甜蜜的。 在寒风中,克里斯会给小狼女讲述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和人类世界的趣闻;小狼女会告诉他这片土地上的各个物种和风情,两颗年轻的心就这样慢慢的靠得很近。 等抵达死亡之森的外围,两个人就已经相互品尝了嘴唇的味道。 亚莉克希亚是知道北方血岩上的铁律的。 但是她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她依然单纯的脑袋中,破解这种铁律不难——只要凯奇点头就行了。 从小就没有父亲的她,在度过的十八年春秋里,凯奇就是她的天空,是她的守护神。只要她喜欢的,她亲爱的哥哥都会竭力去办到,虽然他一直板着很严肃的臭脸训示她。 至于如何让凯奇点头~ 那就太容易了,她至少有一百种办法。 我十八岁了,连阿妈都开玩笑说要给我找个丈夫了。 她抬头看着一头亮红色头发的男人。 阿妈会不会满意克里斯呢? 应该会吧,他比族里的年轻人要优秀得多。 后者很温柔的笑着,把手放在了她一头银发上,眼睛里满是宠爱。 她也开心的笑了。 猎杀红色小角冰骨蜥很顺利,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宰杀了十几只冰骨蜥之后,终于有一只长着红角的出现了。 它很伟大,用死亡挽救了其他同族的命运。 虽然这个伟大是被动的。 克里斯和小狼女的爱情也很顺利的开花结果。 在得到冰骨蜥的红色小角以后,两个人在凌冽的寒风中融成一体。 亚莉克希亚从少女变成了女人。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风很急,两个人很暖。 在绣着伊顿家族纹章的披风下,克里斯抱着满脸潮红的小狼女,抚摸着她柔顺的银发,亲吻着她细长的眉毛,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呢喃。 “等冬天远去,等春天的脚步让大地变成绿色,我将亲自带来伊顿家族的礼物迎娶你回家。你的名字后面将加上我的姓氏,我会用一生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相信你。我等着你。” 她的小手放在克里斯胸膛的伤疤上,闭着眼睛,满脸幸福。 “每一个伊顿完成成年仪式以后,就可以娶妻子了。” 克里斯温柔的解释着原因,“冰骨蜥的红色小角是我完成成年试练的凭证。当我把它放在爷爷的面前,他会欢迎你的到来,用最真诚的祝福。” 真的是这样吗? 世界上有很多期望都是事与愿违的。 当克里斯站在了老亨利和卡夫卡面前,献上礼物证明自己正是成为男子汉、顺便提出了迎娶小狼女的时候,收获的是父亲和爷爷紧紧皱着的眉毛,和脸上的一丝怜惜。 “爷爷,父亲,亚莉克希亚是狼人上一代族长的女儿,现今族长的唯一妹妹,她是个好女孩,也有强大的血脉,她的祖上都是强者。而且,如果我和她成亲后,狼人族会和伊顿家族站在一起迎接人类半神死后的盛宴。” 他会错意了。 以为眼前最重要的人是嫌弃小狼女的出身和血脉,所以努力的争取着。 他知道作为家族的继承人,他的婚姻会带上利益关系,要么为家族带来盟友,要么要给家族带了强者的血脉。 还好,我的亚莉克希亚两者都具备了。 他觉得他的父亲和爷爷对小狼女无可挑剔。 但是他的爷爷闭上了眼睛,他的父亲站起来给了一个拥抱,用温和的声音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 “亲爱的克里斯,我的儿子,你说的这些都没有错。我和你的爷爷不会反对你的选择,但是...”他不忍心用残酷的现实来打击深深爱着的儿子,哆嗦了半天的嘴唇,才用苦涩的声音继续说,“北方血岩上所有的亚人族部落,都拒绝和人类结合,不允许自己的血脉被融合。如果你和那位狼族少女结合,她会被杀死在祭坛上。理由是这个族人亵渎了信仰,辜负了先祖数百年来抗争的荣耀。” 克里斯惊呆了。 他张了张嘴巴,想反驳些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和小狼女已经有过夫妻之事了,这意味着他的心爱的姑娘,亚莉克希亚会被杀死在祭坛上? “唉,很抱歉,克里斯。” 老亨利眯着眼看着痛苦的孙子,他苍白的脸色仿佛一只死去的鱼,“我告诉你过人类世界所有势力的利益纠纷,却忘了告诉你家族邻居的禁忌。现在,你告诉我,你是真的爱这个女孩吗,即使是承担任何苦难?” “是的,爷爷。” 克里斯毫不犹豫的点了头,他从老人的话中抓住了一线希望。 他的爷爷从来都不会说废话的。 “很好,你现在就前往北方血岩,告诉狼人族首领凯奇,如果他愿意让...”说道这里,老人抬起眼皮看了一下克里斯。 “亚莉克希亚,爷爷。她的名字叫亚莉克希亚·艾德里安。” “如果他愿意让亚莉克希亚成为伊顿家族继承人的妻子,我们家族的聘礼将与他们缔结血脉誓约,哪怕流尽所有伊顿的血,也会帮他们夺回先祖故地,让他们重铸先祖荣耀! “谢谢您,爷爷!” 听完的年轻人立即行了个礼,便匆匆离去。 他的方向是马厩,而骏马的方向是北方血岩。 而卡夫卡看着儿子匆匆离去的身影,小声的说,“父亲,哪怕是我们家族与狼人族缔结血脉契约......” “我知道!卡夫卡。” 但他的话马上就被老亨利打断了。 睿智的光芒在老人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口中不停的喃喃着,“我知道。唉,我是知道的,虽然我也很老了。即使是我们家族甘愿成为狼人族的附庸,他们也不会答应的。该死的!我知道这点,但是克里斯不知道!可怜的孩子,他还年轻,他永远都不想知道......” 话落,屋内沉默了好久。 老亨利才再次开腔,“卡夫卡,你应该做好再去一趟恐怖之泽的准备了。你的儿子不会坐视自己的女人被杀死在祭坛上,而我们家族也不能失去未来崛起的希望。” 家族和女人之间,希望你能克制得住,克里斯。 他默默在心里补了一句。 第七十五章、血岩铁律4 北方雪原之上依然大雪纷飞,但是春天的脚步已经悄悄来临。 如果刨开脚下的雪层,会发现生命已经在孕育,小草的嫩芽已经冒头。 小狼女从死亡之森出来已经两个多月了,和她心爱的克里斯分开已经一个月了。她还记得人类男人的体温和味道,他们在返程的路途上对彼此的身体熟悉得不能熟悉了。 如今她的族人们发现这位小公主更加欢乐了,更加奇怪了。 她有时候会毫无理由的嘻嘻笑上一整天,有时候会一下子睡上一整天,食量也变得很大了些。这些在这个年龄是不会出现在她的身上的。 所以她的阿妈认为她病了。 坚持让不清不愿的她让族里的巫医——狼族大祭司检查了她的身体,然后得出一个令她们两个都目瞪口呆的结论。 亚莉克希亚怀孕了。 更令她母亲和大祭司惊恐的是,在追问之下,小狼女说出孩子的父亲是一名人类。 狼族首领的母亲,坚强了一辈子年老的妇人一下子就泪如雨下。 而大祭司赶紧将周边的护卫战士召集起来,让他们发下誓言,不会将事情告诉任何人。 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 小狼女被禁锢在了母亲的小帐篷里,连吃喝都不允许出去,连凯奇的孩子过来玩耍都不允许露面。 “她生病了,需要静养。” 她的母亲和大祭司是这样告诉族人们的。 他们在等着凯奇的回来,等已经前往牛头人领地的狼族首领回来,合计出一个稳妥的办法救下小狼女的命。 或许,睿智的凯奇会把她送去人类世界藏起来,然后告诉族人她病死了。 他们这样期待着。 望眼欲穿中,凯奇终于回来了。 他如愿得到了牛头人大祭司的智慧:无论伊顿家族有没有强者,他们都是需要盟友的,而亚人族部落就是最好的选择。 担忧的事情解决了,他本来的心情是很好的。 但他刚从座狼上跃下来的时候,一个消息击垮了他。 他亲爱的妹妹怀人族的孩子。 更让他无助的是,知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身旁还有牛头人的首领卡尔·血蹄。 牛头人是北方血岩亚人族的长者,它们善良、淳朴、坚韧... 也从来都不会说谎。 这意味着小狼女和人类结合的事情将被整个联盟知道,他连偷偷将妹妹送走的机会都没有了。 触犯北方血岩铁律的后果,凯奇是知道的。 被唾弃和被死亡。 因为所有的部落都觉得这是玷污了先祖浴血抗争的荣耀。 “不...” 已经四十多岁的凯奇抓着头上的银发,痛苦的蹲了下来,无助得像个孩子。 同行而来的卡尔·血蹄长大了嘴巴,就连一直不停斗嘴的尊尼和卡诺也忘记了争吵。 ................... 克里斯一进去北方血岩狼人族的领地就被各种武器围住了。 讽刺的是,这些武器都产自伊顿家族转运来的。 “我要见你们的首领。” 他说,没有一丝畏惧。 狼人们没有回答,只是对看了一眼,依旧用刀剑指着克里斯的要害。 狼人族领地的一切都没有变,依然是连绵起伏的帐篷,依然是忙忙碌碌的景象。不同的是上一次拜访克里斯收到的是真挚的笑容,如今是愤怒的眼神。 这个人类祸害了亚莉克希亚! 所有的狼人们都是这么想的。 见到凯奇的时候,昔日热情的狼人首领紧紧抿着嘴,一脸愤怒。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克里斯已经死了很多次了。 “凯奇首领,我来接亚莉克希亚,伊顿家族的聘礼是......” “滚!” 没等他说完,凯奇就用硕大的拳头作为回答。 克里斯没有闪躲,所以被狠狠砸脸上,摔在了地上,他吐了一口血沫又站了起来,“我不会走的,在接到她之前。亚莉克希亚和我已经是夫妻了!” “不许提她的名字!自私的人类!你不配提她的名字!” 狼人的首领如同受伤的凶兽,疯狂的怒吼着,拳头快速的落在人类身上,“先祖在上,你想接她?哈哈,你想接她!你这个该死的!你已经害死了她,还想带走她?” “不!” 克里斯的眼睛迅速变得通红,“你们对亚莉克希亚作了什么!?” 他努力架开了狼人的攻击,并奋力反击,然后一次又一次被打倒在地上,直到再也爬不起来。 “你害死了我的妹妹,你让亚莉克希亚成为了祭坛上的灰烬!滚出我们的领地,不然我就在在祭坛上亲手活剥了你!” 凯奇狠狠一脚踢在人类的肚子上。 如同踢一只野狗,让后者如同葫芦一般翻滚好几圈。 “把他扔出领地之外,如果他再敢跨进一步,就把脑袋拧下来!” 他吩咐身旁的狼人汉子,在篝火晚宴上和克里斯比斗过的那位。 克里斯在狼族领地的交界处躺了很久。 直到雪花几乎将他全部掩盖,直到第二天天明,他才爬起来,带着悲痛和绝望走了。 他甚至不知道亚莉克希亚的肚子已经有了一个孩子。 他们的孩子。 伊顿家族的领地护卫都调遣到了阿尔卑斯山的脚下,他们已经聚集了十天,人人脸上都带着慎重与即将迎接战争的彷徨。 在老亨利的书房内,卡夫卡和自己父亲盯着燃烧的壁炉沉默。 对自己的孩子很了解的卡夫卡,并没有前去恐怖之泽向蛇人族求援。 很快,门被推开了。 初春的寒风跟随着克里斯进来。 “爷爷,父亲,如果我是强者,亚莉克希亚就不会死了对吗?亚人族部落们就答应和我们家族联姻了对吗?” 年轻人满脸憔悴,声音很苦涩。 就算是伊顿家族有十位强者,北方血岩的部落也不会屈服的。 可怜的孩子,除非你是半神,拥有灭绝他们的实力。 老亨利知道答案,但是不想再打击他了;而且老人也知道其实克里斯心中也有答案,之所以发问不过是为了找出一个理由。 于是他拍着克里斯抱着脑袋抽泣的肩膀。 “是的,孩子。实力决定命运,利益决定一切。我们没有让他们就范的实力,也没有让他们出卖信仰的利益。” “爷爷,我想去南方,罪恶之城。” 克里斯站了起来,布满泪痕的脸庞已经是倔强,“等我回来,我们的家族就有强者了。” “去吧!” 老人深深的叹了口气,“爷爷会努力活着,等你回来。” 卡夫卡用胖胖的双手拥抱了儿子,“无论是不是强者你都要回来!你母亲的生命延续在你的身上,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能轻易放弃。” “父亲,我会回来的。” 声音依然在空旷的书房里回荡,人已经没有踪迹。 亚莉克希亚没有死,至少现在还没有死。 她如今被凯奇带到了北方血岩的中央,关在一个小帐篷里,帐篷外面有好几位高级战士守卫着,他们都不是狼人族。 她怀上了人类的孩子,这件事对整个部落联盟都是一场大地震。 所有部落的首领都汇聚在了联盟的议事点,他们将商量出一个结论,决定小狼女的命运。 因为小狼女的身份不一般。 她是狼人族首领的妹妹,而狼族和暴鹰族、恐鳄族一直都是共进退的,这三个种族加起来差不多占了整个北方血岩人口的一半。 还因为小狼女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不一般。 他是伊顿家族的继承人,是整个北方血岩武器的提供者,而且拥有着蛇人族的庇护,让各个部落都不想轻易开启战端。 怀孕差不多三个月才被发现,来到联盟的议事点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等待所有的部落首领到齐又花了一个月时间,现在他们花了三个月无数次争吵和投票。 所以小狼女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狼人族和人类一样,怀胎只有九个多月,如今已经过去八个月,他们必须做出个决定。 联盟的首领分成了两派。 狐人、猫人与兔人族的首领坚决要处死小狼女,为了先祖的荣耀不被践踏;以暴鹰族为首的首领们建议以大局为重,为了部落可以更好的繁衍。 至于凯奇作为当事人的哥哥,这件事上没有了发言权。 但是谁都知道,暴鹰族是狼人们的坚定支持者。 一方坚持着传统,一方看着未来,双方都占了理,谁都不能说服对方。 最后,众人把眼光放在了卡尔·血蹄身上。 牛头人是北方血岩上的长者,有最公正的美誉,有最服众的号召力,而且他一直没有表态。 卡尔的声音很诚恳,正如牛头人一直保持的品格。 他先给大家讲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人类半神即将陨落,然后才抛出了自己的意见,那就是放过小狼女,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 他觉得还未出生的孩子承载着亚人族部落未来的希望,所有的部落都可以定居西北平原的希望。 很顺利的,首领们陷入了窃窃私语,他们动心了。 亚人族大部分首领都认可了卡尔的建议,毕竟重回先祖故地是他们数千年的冀望。 但是这时,狐人族的首领站了起来。 他奋力的咆哮着,“我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耻辱!我们的先辈的抗争你们都忘了吗?人类的屠杀你们都忘了吗?作为后辈的我们如今要接受人类的施舍了吗?先祖在上,如果你们接受了,狐人族就此退出联盟!因为不屑和忘记先祖荣耀的你们为伍!” 他的话让首领们陷入了沉默。 这个指责太严重了,谁都背不起。 虽然所有部落首领都知道,狐人族的愤怒,更多来源于人族对其族内女性的迫害血泪历。 “既然无法达成共识,那就让先祖来决定吧。” 最终,一位部落首领依着联盟的惯例,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第七十六章、血岩铁律5 那位部落首领的提议很中庸,不辜负先祖的荣耀,不抹杀了未来。 小狼女需要独自一个人进去死亡之森,如果能撑过三天出来,那就是先祖原谅她了,认可了亚人族能在更好的环境繁衍的冀望。如果她没有出来,那么就是先祖带走了她,所有的部落一切照旧。 “一切交给先祖来抉择吧。” 他说。 狐人族的首领同意了。 他觉得大腹便便的小狼女是不可能撑过三天的。 那位部落首领的提议,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让大家都能接受的死法而已。 凯奇也不得不答应。 僵持下去小狼女只有死在祭坛上一个结果,进去死亡之森至少还有一线生机。 也让所有的亚人族首领都没有了异议。 在死亡之森的边沿,凯奇拥抱了小狼女,亲吻着她的额头,“亚莉克希亚,进入森林后就往活火山那边走,一刻都不要停留。只有到了活火山的脚下,才不会有凶兽攻击你。三天后,我会去活火山那边接你。记住,哥哥一定会接你回家,阿妈也在等着你回家,阿爸的在天之灵会庇护着你。那个人类,他也等着你...他来过我们的领地提亲了,哥哥...哥哥答应了。只要你出来,你就跟他去伊顿领地吧。” 活火山,是死亡之森的禁地。 理由是蛇人族的王者,不焚者、远古异种伊尔麦·利亚斯塔在两百年前就遁入了活火山,让所有凶兽都不敢靠近。 这点所有亚人族部落都知道,凯奇也不例外。 虽然他无法确定,亚莉克希亚抵达活火山后是否会被不焚者杀死,但他知道大腹便便的小狼女如果不靠近活火山的话,独自撑过三天的机会为零。 这是唯一的希望。 “谢谢你,哥哥。” 小狼女紧紧抱着凯奇的肩膀,想从一直守护她的哥哥身上获得更多勇气,“我如果...如果回不来了,不要告诉阿妈,就说我去牛头人的领地了...还有,告诉克里斯,我不后悔。” 说完后就擦干了眼泪,毫不留恋的转身走进了死亡之森。 变故是催生人成熟的最好途径。 原先庇护在家人羽翼下对世事懵懂的她,在这段时间里陡然长大了。 她知道自己给家人带来了很多麻烦,也抹黑了种族对先祖荣耀的恪守与坚持,所以她的脚步很决绝。 生长在北方血岩的亚人,习惯了生死离别,也时刻准备着为种族而死。 她是一名狼人族,也是种族首领的妹妹。 她宁死都不能也不想给家人留下被其他部落诟病的理由。 尤其是,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在她转身离去时,背后传来凯奇大声的喊,“亚莉克希亚,你一定要出来!先祖在上,你会出来的!”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回头给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美的让人炫目,让天地失色。 死亡之森其实是一座连绵起伏的山脉。 终年飘雪,在森林深处是一座活火山,炙热的岩浆把雪花直接蒸发成为雾霭笼罩住了整个森林,让这里层出不穷的凶兽提供了天然的伪装,也让它们更加致命。 显然,这里并不适合任何种族繁衍生息。 如今已经是夏季了,但死亡之森的天空上依然飘在雪花,一片一片飘落在墨绿的铁树上,也落在凯奇的身上。 他如同石雕一样,站在这里守候着时间的流逝。 卡诺和卡尔一左一右的站在身侧,而尊尼则站在了卡诺的肩膀上,他们的眼睛看着死亡之森密密麻麻的铁树。 其他的首领们已经三三两两的走了,连狐人族的首领也走了。 他们不需担心凯奇会提前进去死亡之森,北方血岩任何一个亚人族都值得信赖。 呜~~~~ 森林深处,凄惨的悲鸣划开了刀子一样的寒风,震落了不少树梢上的积雪。 进入死亡之森的亚莉克希亚,遵从着凯奇的指点往活火山的方向而去。 第一天很顺利。 碰到的凶兽实力并不强大,她应对得游刃有余。 第二天有惊无险。 体力还算充足的她能在强大凶兽赶过来之前,顺利脱身而去。 因为在森林中每一只凶兽都是有领地意识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它们不会进去其他领地引发生死之战。 小狼女就是利用了这点,险之又险的免去了搏杀。 然而,在第三天她的运气终于用完了。 又或者说,大腹便便的她已经太疲惫了,越来越慢的穿行速度让凶兽很顺利的捕捉到她闯入的气味,并且有充足的时间围过来。 如今的她,被一群冰骨蜥给困住了。 有一只的脖颈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暗黑色的鲜血哇哇往外淌,将厚厚的积雪冲出一个大洞,显然是活不成了。 但周边还有五只冰骨蜥呈半圆形包围她。 冰骨蜥,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凶兽,成群结队捕食,性情残暴,会攻击一切在领地里的活物,也会吃一切死去尸体,包括的同类。 存活三十年以上的冰骨蜥,会在额头上长出一个暗红色的小角,是一种珍贵的药材,服用不仅可以增强肉体的强度,还能解寒毒。 而如今,这五只冰骨蜥的额头上都长着暗红色的小角。 中间那只的小角更是发白的——存活超过五十年的冰骨蜥! 显然,这只是小队伍的首领,它这粗短而强壮的四肢下是厚厚的肉垫,猩红的蛇信不断在满是利齿的大嘴中吞吐,被密密麻麻鳞片包裹的脑袋上,一双竖瞳里戾气十足。 它显得有些急不可耐,长长的尾巴一扭如闪电般冲出,粗壮的四肢赋予了它强悍的爆发力,张开犬牙交错的大嘴向小狼女咬去。 空气中的腥臭味顿时弥漫。 噹! 匹练般的刀光快若雷霆,狠狠的劈在暗红色的小角上,狂暴的气流将积雪扫出一大块空隙。冰骨蜥狠狠砸在了地上翻了好几滚,晃晃脑袋再次站了起来。 发白的小角不过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痕迹,这种程度的拼撞对皮厚肉粗的它无伤大碍。 而那小狼女却被冲击力冲得猛然退了好几步。 “呃~” 她脸上痛苦的神情一闪而过,有了身孕让她的战斗力弱化了好多。 握着刀的手在微微颤抖着,另一只手更是按在了大大的肚子上,激烈的冲撞引起了胎动,些许的羊水湿了胯下的衣物。 另外四只冰骨蜥也紧跟其后,开始纠缠女子,试图让她顾此失彼,为那只存活了五十年以上的冰骨蜥制造一击致命的机会。 慢慢的,女子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左臂上更是被撕开了一大口子,但是肚子完好如初。 这样拖下去女子必然成为冰骨蜥的口中食。 小狼女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脸上的神色慢慢坚毅起来,突然将长刀插入在雪地上。 一股远古苍茫的气势凝聚,隐隐的威压冲天而去,一个狼型的图腾在她眉间亮起! “嗷呜!” 她仰天一啸,一声狼嚎响彻天地,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狂野奔涌而出。 身体内部金色的脉络心脏处亮起,蔓延了整个躯干,意犹未尽冲向四肢,最终停留在膝盖和手肘处。裸露在外面的肌肤上毛发疯狂涌出,白皙细长的手指被尖锐的利爪取代,而清秀的面容成为了亮白犬牙的狼头,双眼再也没有白黑分明的顾盼,而是冒着绿光的野性与凶狠。且反守为攻,冲着左侧的冰骨蜥猛然一爪拍去。 势若奔雷,闪着死亡的光泽。 她兽化了。 对危险的本能反应,冰骨蜥急忙闪开,另外几只冰骨蜥也冲了上去。 然而,狼爪的速度实在太快了。 嘣! 拌着咔嚓的骨折声,冰骨蜥被重重的拍在地上,滑行了十数米,脑袋与身子折成了一个诡异的角度,连最后的悲鸣都没发出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一爪拍死冰骨蜥的狼女,迅速冲出包围圈,猛然一扭身,又是一爪落在另一只冰骨蜥左肋,坚硬如铁的鳞片如同豆腐般被利爪切开,暗黑色的血液喷射,一排白森森的肋骨尽数切断,切口如镜般光滑。 又是一只冰骨蜥的瞳孔慢慢放大,死在这块生它养它的雪域中。 不过一瞬间,两只冰骨蜥的死亡,让剩下的三只冰骨蜥不由停止了攻击,恐惧在蔓延,迫使它们快速的后退,退出到狼女的攻击范围,但却没有远去。 雪域里的食物十分匮乏,连续半个月挨饿是常事,每一次饱餐都需要拿命去拼搏。 它们舍不得这个人形动物的血肉,以及那两只已经死去的同类。 事实上,它们赌对了。 瞬间大爆发的狼女脚步一个踉跄,摇摇欲坠,脸上的犬牙和手指探出的利爪慢慢回缩,兽化的特征慢慢消退,挺着的大肚子给她带来了太多虚弱。 沙沙... 冰骨蜥眼中再次布满凶狠,试探的迈出了脚步,微微靠近。 狼女的虚弱给了冰骨蜥一个信号:这个人形的动物马上就撑不住了,熬下去,马上就有温热的血肉饱腹了。 对持又开始。 努力也无法的站稳脚步,在双手的在雪地的支撑下,终于不再颤抖。兽化特征即将全部消退的小狼女四肢着地,护着肚子不被冰凉的雪地接触,一阵阵眩晕袭击她的脑海,恍惚中有一个声音不停的诱惑:你太累了,躺下来歇一歇吧...闭上眼睛,一切就都过去了... 她真的累了,不停滴血的伤口让眼皮越来越重,眼睛慢慢闭上... 不! 我还有孩子! 她一下子睁圆了眼睛。 我可怜的孩子,他还没没有睁开眼看过这个世界! 他强壮而有力的心跳不停的提醒说:妈妈,我想来到这个世界! 为了孩子,我不能倒下! 无论任何时候,母爱都是爆发无限潜力的起点。 “嗷”! 她昂首向天,再次发出了一声狼嚎。 天地间仿佛安静了下来,狂暴的寒风不再呜咽,纷纷扬扬的雪花也静止了。 此刻的她犹如无数星星汇聚而成那般璀璨,一股恒古苍茫的气息从她身上形成光柱直冲苍穹,附近的生灵都感到了一股源于灵魂的颤抖。不远处活火山也瞬间激起了大量熔岩,一条蛇形的生物从不停翻滚冒泡的熔岩游出来,昂起如同磨盘大小的脑袋,一双竖瞳迸出亮泽,微微侧头辨认了一下方向,便往光柱的方向蜿蜒而来。 当然,这些小狼女并不知道。 就算知道了,现在也无暇关注。 她再次强行兽化了。 狼人在进入战士巅峰境界后,是可以兽化的,代价是透支身体潜能,但不能短时间内连续兽化。只有强者境界的狼人才能随心所欲的切换状态,如果没有成为强者就强行兽化,那么,唯有一种可能——将自身当作祭品,以生命为代价去获得力量。 献祭了自己生命的她,此刻唯一的念头是将剩下的那三只冰骨蜥杀死,让肚子里的孩子活下来。 只是很可惜。 当她再次强行兽化的时候,那三只冰骨蜥已经掉头逃命了,获得了先祖赐予力量的她,也只来得及追杀了一只。 她的实力终究还是太低微了。 哪怕以自身作为祭品也无法获得太长时间的力量加持。 很快,神穆的气息消散了,寒风又开始呜咽,天地间又弥漫了雪花沙沙的落地之声。 小狼女躺在了地上。 除了臃肿的肚子之外,四肢、脸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裂痕,渗着红色的血液,强大的反噬力遵从着天地的法则,带她的灵魂回到先祖的怀抱。 血在流失,意识在弥散,灵魂挣扎着和身体分离... 死亡,开始在她身上降临。 神圣的光柱黯淡了下来,金色光泽的神脉从小腿处开始萎缩,每缩短一寸,就有一寸身体化成了尘埃,她的小腿以下已经全没有了,而神脉还在缓慢而坚定的萎缩中。如果萎缩到腹部,那么她的孩子也将成为尘埃;如果萎缩到心脏,那么她整个人都会化为尘埃... 索取,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天地间的法则是最公平的,也是最无情的。 所谓的人定胜天在上苍眼里,不过是笑谈罢了。 孩子,妈妈也不能陪伴你了...... 同样知道自己处境的小狼女,此刻眼中闪过一丝决然,努力挣扎挪到雪地上的长刀前,拔出反向划开了自己的肚子,在神脉萎缩到大腿根部的时候,把婴儿挖了出来并割掉了脐带。 “哇”... 一声婴儿的啼哭给死亡之森带来了一丝生气。 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孩子,你一定要活下去。 妈妈会在先祖之灵的祭坛之上,等你的回归,永远... 奄奄一息的小狼女看着雪地上的婴儿,眼中充满了不舍、爱恋、伤感、怜惜... 她连抱一下自己的孩子都不敢,因为她胸腔之下全部化成为了尘埃漂浮在空中,双手也在晶化中,亮起了光泽,如果这时候的手碰到婴儿,那么结局就是天地中会多出一小团尘埃... 嘭~~~ 很轻微的声音,神脉在心脏里失去了光泽,彻底消逝不见,女人瞬间消逝在人世间。 一个生命凋零了。 伴随着一个生命的诞生。 生命的灿烂和死亡的赞歌,交相回响,荡漾在这个小小的空间,久久不息。 尘埃中,一丝闪着光芒的晶粒漂浮不定的、轻柔的拂过婴儿的脸庞,然后沿着光柱消逝的痕迹,化为尘埃。 这里发生的一切,都落在已经来到的蛇形生物眼里。 蛇形的生物,被附近突然出现的强者气息惊醒,抱着找点口粮目的而来。 是的,强者在它的眼里不过是个口粮。 虽然对它庞大的身躯而言,小小的人体根本不足以果腹,但它并不介意吃点零食;虽然要让强者乖乖的变成零食或许会让它受点小伤,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强者的血肉很有嚼劲,很可口,它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吃过了。 狼人族很耐寒。 刚来到世上的小婴儿显然很好继承了这点。 他没有在瞬间被冻僵,而是依着婴儿的本能发出了啼哭声。 也正是阵阵啼哭声将蛇形生物吸引到了跟前,将巨大头颅慢慢垂下来,用颚下的两条长须尾端轻轻碰了碰婴儿。 婴儿圆圆的小手一下子就抓住了,嘴巴里啼哭还慢慢停止了。 也许,正是小婴儿不再哭啼了吧,默默看着他的蛇形生物突然用两条长须轻轻一卷,将他带起往来时的路归去。 这一幕也落在了堪堪赶到了暴鹰族尊尼眼中。 它知道这只蛇形生物。 是不焚者,远古异种伊尔麦·利亚斯塔。 第七十七章、血岩铁律6 不焚者,伊尔麦·利亚斯塔,是世上知名度最高的远古生物。 在两百多年前,它就能在巅峰时期的人类半神手中全身而退,并且遁入死亡之森活火山中提纯血脉冲击半神境界了。 恐怖之泽的蛇人族将它看作先祖的世间代言人,称呼为“奥古斯都”,意思是先祖光辉的恩泽者。 每一只不焚者都是雄性。 繁衍的手,是前往阳光之南找到一只雌性的巨龙,用强硬办法让其诞下拥有自己血脉的一颗卵。 因此它们也是最重视后代的远古异种。 毕竟,想让巨龙沦为生育工具并不是容易的事。 在有记录的历史中,世上从来都没有超过五只不焚者存活在同一期间。 不焚者的一生需要经历过四个阶段。 十年的孵化期,五十年的幼年期,一百年的成长期和三百年的成熟期。 这几个阶段它们的形态是颚下长着两条长须的大蛇。 个别强大的利亚斯塔,在进入成熟期后会有机会冲击完全体,运气好的话会突破桎梏晋升半神级——双角无须、肋生双翼,一对上肢和永远冒着火焰的炎尾,成为真正的远古生物利亚斯塔! 当然,在那个时候,人们将称呼它为“半神冕下”了。 利亚斯塔也是独居生物,渡过幼年期后,就会离开父辈的羽翼独自闯荡。 有的进入恐怖之泽接受蛇人族的膜拜,成为蛇人国度的守护者;更多会游弋在世界的边沿,寻找机遇炼化提纯血脉,成为这个世上活着的传奇。 比如在死亡之森活火山的伊尔麦。 如今的它,磨盘大小的脑袋上和颈部之下已经凸起了两个肉包,颚下两根长须已经缩短到了两米,肋骨两侧的鳞片之下,横向呈弧形长出了额外的骨头。 种种迹象表明,它已经摸到了半神的门槛了。 伊尔麦,在人类国度中被称为“屠夫”。 历史上流传的利亚斯塔的恐怖与嗜杀,它最少贡献了最少一半的证据。 当年还在幼年期的它,亲眼目睹了父亲被四个人类强者围攻而死——贪婪的他们将它父亲与它当成祭坛上的祭品。 它父亲是骄傲的,选择了自曝将四位强者同归于尽;它父亲也是慈爱的,在自爆之前还将它甩出了数百米之外,让它免受波及。 因为失去父辈的庇护,在进入成熟期之前,它几乎每一天都是九死一生的炼狱考验。 对于一些强大的凶兽而言,吃了拥有强大血脉的它,就有了进化到更强大形态的可能;对于人族和其他种族部落而言,它就是给先祖之灵献祭的最好祭品,是突破天地法则桎梏的一枚钥匙。 整整一百多年无数次在生与死之间的徘徊,进入成熟期的它拥有了远超父辈的实力,号称强者级别所向无敌的绝对实力。 只是待它再回首之际,才发现已经记不得父亲的音容了。 但为父亲复仇的怒火每一天都在积累着。 它将整个人族当成了复仇的对象,几乎每一年都会闯入人类世界杀死强者,被人族冠上了“屠夫”的称呼。直到人类半神崛起、将它击败后,人族与蛇人族的战争才消弭了。 是的,栖居在恐怖之泽的蛇人族,从来都没有扩张领地的欲望。 它们与人族之间持续了数十年的战争,缘由不过是因为伊尔麦的复仇之心。 远古异种的数量一直都很稀少,所以它们最注重亲情。 如今,伊尔麦亲眼见到了一位母亲为了自己孩子的生存,剖开了自己的肚子,消逝之前甚至不能抱一下自己的孩子,让它心中有了一丝怜悯。 它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就如它父亲为了它的生存,将它抛开数百米外而决绝自曝一样。 这也促成它将小婴儿带走的举动。 只不过,对于小狼女的孩子而言,伊尔麦并不是一个好父亲。 它带着孩子直接进去了活火山之内,丝毫没有考虑到婴儿是否能受得了炙热的高温。 等他察觉的时候,婴儿的银发已经全部弯曲枯萎,原本圆圆的小脸已经因为失去水分变得干裂。他已经奄奄一息,连哭声都发不出来了。 对此,伊尔麦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兀自沉吟着看婴儿的呼吸和心跳越来越弱,慢慢变得微不可闻,才叹了一口气,反转自己一根长须扎进了自己的心脏,在一滴金色的血液掉落之前,又划破了婴儿的胸膛。金色的血液准确的滴进了婴儿被划破的胸膛、一颗微微跳动的小小的心脏上,渗了进去。 然后,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婴儿的伤口不再涌出鲜血,而是快速的合拢,就如没有被划开过。 他头上的银发不再枯萎,变得亮泽,掺杂了许多金丝,小脸也变得饱和;先前嘴里已经冒尖的、象征着狼人族血统的两颗獠牙缩了回去,一双眼眸变成了竖瞳。 一个拥有远古异种不焚者血脉的人形生物,诞生了! .................... 却说,小狼女进入死亡之森后,凯奇等人一直在外面苦苦等候着。 第一天只有寒风和兽吼起伏,第二天也一样。 第三天,一道光泽洞穿了厚厚的云层,一股恒古苍茫的气息从天空倾泻而下,降落在死亡之森的某处。 那是狼人族将自身当作祭品引发的迹象。 “不...” 凯奇双腿一软,绝望的捂着脸跪在雪地里,手缝中有些许晶莹飘落。 他身旁的暴鹰族首领双爪在卡诺肩膀上狠狠一蹬,张开巨大的双翼飞进了死亡之森。 亚莉克希亚死了。 将自身当作祭品向先祖献祭的人,都会化成天地间的尘埃,连尸骨都不会留下。 看到光柱凯奇就知道,他再也看不见自己的妹妹了。 “亚莉克希亚,哥哥对不起你...” 他用力的揪着自己的头发,哽咽着自责的话语,“我应该把你送走的...” 卡诺和卡尔对看了一眼,深深叹了一口,把头扭到不同的方向。 他们都明白,有些痛苦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是无法感同身受的;有些伤口如果自己不痊愈,别人的劝告是无用的。 他们能做的,只能是等待凯奇自己从痛苦中走出来。 都是强者,都是肩负种族责任的一族之长。 悲哀会铭记,但不会沉迷。 而暴鹰族的尊尼,刚刚经历了生死一劫。 他冲进了死亡之森,遵循着气息来到小狼女最后的地方,看到了漫天飞舞的晶莹,看到了一个孩子被蛇形生物用颚下的两根长须卷起带走。 那个孩子有一头银发。 尊尼差点就叫出声音来,它当然认识这只蛇形生物,所以隐藏了自己的气息。 幸好,伊尔麦似乎沉溺在某种情绪中,没有发现它。 等伊尔麦离去,他连忙飞出死亡之森来到凯奇他们面前,用惊恐的声音说,“不焚者伊尔麦·利亚斯塔!”他咽一下口水,“该死的!我是说,亚莉克希亚留下了一个孩子,被不焚者带走了!” 凯奇嗖的一声起身,迈开双腿就狂奔进去死亡之森。 他的身后卡尔、卡诺与尊尼也迅速的跟上。 等他们赶到了火山口,就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 一个小男婴赤裸的躺在炙热岩浆肆意流淌的地面上,不仅没有被烫伤,而且还一直用胖乎乎的小手抓着伊尔麦的发出咯咯的笑声。 而伊尔麦对他们的到来,双眸满是杀气弥漫,“你们闯入了我的领地,亚人族蝼蚁们!” “这是亚莉克希亚的孩子,一名狼人族!” 凯奇压抑内心的激荡和惊诧,给远古异种行了个礼,“我们无意冒犯,强大的不焚者。我们只是来寻找我妹妹的孩子,就是地上的那个。” “你妹妹的孩子?哈哈...” 伊尔麦的笑声震得岩浆迸起,“你看清楚点,他是一名狼人族吗?” 凯奇他们之前只是惊诧,并没有仔细看过孩子的不同,等他们仔细看过以后,狼族首领就再也控制不了自己,“该死的!你对他做什么!” 他怒吼着,身体猛然发力想冲过去,但是被卡尔和卡诺紧紧的抱住了。 “嘶诧...” 不焚者发出了怒号,尾巴猛然拍在沸腾的岩浆上,爆起了大量熔岩,大声的咆哮,“渺小的蝼蚁!虽然你们有四个,但伟大利亚斯塔可以毫不费力的将你们变成口粮!” 凯奇不甘示弱的呲着两根长长的獠牙,身体上白色毛发疯狂涌出,双手也慢慢变成利爪,他在兽化! “冷静,凯奇!” 卡尔重重一拳锤在他的心脏部位,把他打倒在地上,巨大的疼痛让他停止了兽化,“不要急躁,现在还不是拼命的时候!”喝止了凯奇,卡尔才转过头对着远古异种,“伟大的伊尔麦,你是否让这个孩子变成了你的血脉?” “对!他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我赐予了他新生!” 匪夷所思的回答,让四位亚人族首领都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卡尔才继续说,“凯奇的妹妹是这个孩子的母亲,你不能否认这点。如果不介意,让我们带这个孩子回去抚养吧,你虽然很强大,但是你无法养育人形的孩子。” 对此,利亚斯塔盯着卡尔四个人好久,竖瞳中的杀气才消失。 它用长须将孩子送到了凯奇的怀里,附上了条件。 “他是我的血脉,他的姓氏必须是利亚斯塔!永远都不要否认这点,不然你们就迎接不焚者和恐怖之泽的怒火吧!” 第七十八章、猛兽独行1 半神具体什么时候陨落? 没人知道,在中土平原的人们最近又一次看到了他。 他穿着一身单薄的长袍,宽大的身材已经枯槁,只剩下一个骨架子,仿佛一阵风就能卷跑了。身边还跟着个小侍从,未到二十岁的小年轻,嘴上刚刚冒出柔缓的胡须,一头水蓝色的头发夹带着丝丝金黄。 小侍从也是一身长袍,背着个小包裹,跨着水囊,手里还拎着装着两只吞金兽的笼子。 从修长白皙的手指上看得出来他从小就娇生惯养。 没有人知道半神冕下要去哪里,也没有人敢问。 人们只是恭敬的垂下脑袋让开了道路,然后盯着他们的背影议论纷纷。 连得到消息的皇帝匆忙骑着狮鹫赶来,得到的回应只是半神冕下一句话。 “看好你的帝国,我会回来的。” 他是这样说的,连脚步都不停留一下。 然后带着小侍从一路向西,跨过帝国西南重镇伽迪南拉斯城,消失在茫茫沙漠中。 后半句话让皇帝安心了不少,前半句话也让许多野心家欢欣鼓舞。 他们听出来了,人类半神说的“你的帝国”,而不是我们的帝国。这是第一次,帝国和半神用你我来区分彼此。 当然,野心家们不会傻到认为半神冕下会放弃守护帝国,但是他们品尝了别的味道——他守护不了多久了。 只有将死之人,才会将一辈子的坚持理清楚。 而且他身边的小侍从并不陌生,有心人都会知道那个孩子的名字叫爱德拉,是如今唯一的半神后裔。 无敌如半神都要为后代打算了! 这说明等他再次回归的时候,就是与世长辞的时候了。 多么令人欣喜的信息啊! 伟大的半神冕下,愿您早一点回来! 所有人类国度的势力都在期盼着,但这一切都和半神冕下无关了。 他和他的后代站在一望无垠的沙漠边沿,目光很深邃,而且掩盖不住忧愁,“扔下你的靴子,爱德拉。你以后不需要它们了。” “是,先祖。” 小侍从没有问什么,只是恭顺的执行了半神的意志。 阳光把沙子晒得很烫,他有点不舒服。 “不要叫我先祖,你的先祖都是一帮废物!两百多年了,既没有繁衍出一个庞大的家族,更没有了守护荣耀的实力。我不屑于和他们为伍。” 小侍从很窘迫,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从小就捧在手心里,在这位传奇先祖的跟前长大,从来都没有被呵斥过。 “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 人类半神叹了口气,迈步走进了沙漠,“你叫我祖爷爷吧,你的先祖给你带来的不是荣耀,而是无尽的苦难。” 小侍从赶紧跟上。 哦,该死的! 这沙子不是一般的烫,他觉得自己的脚底很快就要布满水泡了。 对于这位无尽大陆上都仰望的存在的语言,他似懂非懂。 他还很年轻,还没有看透本质的眼光。 他只知道家族的守护神已经活不了不久了,也知道自己要努力成为强者,成为新一代的守护神将家族繁衍下去。 除了这些,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很快,他就知道了更残酷的现实,在半神乌瑟尔的断断续续的话语中。 孩子,无尽大陆上有一句话是永恒的法则,实力决定命运,利益决定一切。 我们家族没有实力,很快就没有了,在我死亡了以后。 两百年的岁月里,我给你的先祖们带来了无尽的荣耀,如今只能给你带来苦难。 我死了以后,你作为唯一的半神后裔,布伦多姓氏的拥有者,天下任何地方都没有避难所。 在人类世界里,你会被杀死,被挖出心脏,抽光身体里的所有血液向各种神灵献祭;在亚人族与凶兽的眼里,你就是美味的佳肴,他们同样会把你绑在祭坛上或者吃了你。因为你身体里有半神的血脉,有他们破解天地桎梏的期望。 听到这里,小侍从已经感觉不到脚底下的炙热和疼痛了。 即使脚底已经有了不少水泡。 心中无尽的悲凉掩盖了身体的感受,但是半神的话还没有结束。 爱德拉,可怜的孩子,生在这个年代是你的不幸,是你逃避不了的命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想改变想掌握它,只有让自己拥有面对一切的实力。 实力决定命运,你也一样。 孩子,实力不是凭空得来,虽然你一直都很努力,这一点你就比你那些废物先祖要好很多,但是还不够。 你的身体参杂了太多无用的东西,这些杂质一样存在你的神脉中,让你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强者。就算你强行突破桎梏,换来的只是粉身碎骨罢了。 孩子,每个人都是一条河流,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方向。 你需要做的,是改变河流的方向,让命运拐个弯。 这就是我们往西边走的原因。 就像现在这样子,和您一样打赤脚走在沙漠上吗? 小侍从很想问,他至今搞不懂为什么要赤脚的原因。人类半神的力量来源于大地,他的真名法则是只要站在大地上就永不疲惫永远不会被杀死。如今他打着赤脚,是身体里的力量在枯竭,不得以而为之。 小侍从是知道这点的。 但他不是半神,没有真名法则,所以很快就否决了想法。 如果赤脚走在沙漠里就能提升实力,那么人类世界的强者早就遍地都是了。 爱德拉,我唯一的后代,布伦多这个姓氏让你的生活过得太安逸了。 风雨会摧毁温室里的花朵,上苍不会眷顾柔弱的肩膀。 还好,一切还不算太晚。 你现在开始第一步吧,用赤脚感受炙热,感受痛苦,这些不会增长你的实力,但能坚定你意志。拥有坚定的意志才能让你勇敢的走向黑暗,从黑暗中找到曙光。 人类半神今天想说的话结束了。 他最后一句是:“爱德拉,你有什么疑问吗?” 小侍从摇了摇头。 他知道这位祖爷爷会告诉他想知道的一切,当他拥有相对应的实力的时候。 如今,按照教导做就好,不要多心。 我还是一只雏鸟,没有经历过风雨的雏鸟。 他告诉自己,坚定着信念。 脚底下已经满是水泡,旧的破开了,新的还在冒出来。 每一步都钻心的疼,每一步都想打退堂鼓。 我是温室里的花朵,必须经历风雨。 他告诉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迈开脚步,仿佛那是别人的脚。 他浑身都湿透了。 猛烈的阳光带给他的痛苦不仅在脚底,也在身上,在口里。 身上的长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最后一点汗水都流不出来,整个人都有一股酸臭味。 口渴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因为进去沙漠之前,他的祖爷爷就告诉他,脚步没有停止之前,只能喝三口水。 他已经喝了两口了,而现在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两个小时。 为什么只喝三口水,他不用问也知道答案,和打着赤脚一样锻炼忍耐力。 只有忍耐,才能等黑暗过去,曙光来临。 他看着前面的背影,前面的人一滴水都没有沾过,一点汗水都没有流过,仿佛不是个人类。 祖爷爷不是人类,他是半神。 他这样安慰自己,舔着干裂的嘴唇。 我是他的后代,我身体留在他的血,没有逃避和退缩的理由。 .................... 漫长的一天终于过去,银月将光芒洒满了天地,让无数的星辰快乐而调皮的眨着眼睛嘻戏,而血月像是害了羞,只在天空中留了一小块血色。 爱德拉轻轻放下小包裹,里面有两件长袍,都是他的。 半神冕下身上的长袍永远都一尘不染。 他恭敬的给半神递过去一个水囊。 “给吞金兽喂一点,你先别喝,等我回来。” 后者摇了摇头,然后消失在年轻人的视线中。 速度之快,爱德拉连轨迹都看不到,而且还没五分钟他就回来了,手上多了一条儿臂粗的沙蛇。 活得,两米长的身体徒劳无功缠着半神的手臂。 他轻轻一抖,把沙蛇所有的脊骨震裂扔到年轻人的面前,“喝了它的血,然后烤了它。” 爱德拉立刻照办了,动物的血液中含有盐分,他今天失去了太多了。 而且从早上到现在半神的脚步就没有停过,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进食午餐的机会。 一只蛇并不够果腹,虽然半神只拿了一小段,爱德拉觉得自己可以再吃下一条。但是他的先祖已经在一旁盘膝而坐,闭上了眼睛。 我必须学会忍耐,经得起任何考验。 他告诉自己,然后拿起了水囊。从沙漠边沿到第一个绿洲有四天的路程,他只有三个水囊,其中一半是吞金兽的。 “留一点给你的脚底,不然明天你走不了路。” “好的,祖爷爷。” 冰凉的清水浇在脚底上,冲刷掉了纠缠在血泡里的尘土,浇灭了火辣辣的疼痛,这一刻爱德拉才感觉到自己又拥有了双脚。 第二、三天,除了踩着滚烫的沙子前进外,变化只是人类半神不再说话,和小侍从的脚底已经有了不少皮茧,那是一层层水泡破了以后形成的。 第四天晚上,他们终于来到绿洲。 这是一个很小的绿洲,只有二十多颗树围着一个小水坑生长,还有零星的杂草。 这种小绿洲在茫茫的沙漠中是很难找到的,爱德拉很惊奇自己的祖爷爷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之前来过吗? 年轻人把疑问留在心里,专心对付食物。 一只魔兽长着长长尾巴的爬行动物,是绿洲的拥有者,在爱德拉的匕首下成为了晚餐。 爱德拉终于吃上一顿饱的了,那只魔兽比小牛犊大了不少,只需要一小半就撑死他。剩下的都进了半神的肚子,神奇的是干扁的肚子一点变化都没有。 他不是人类,他是半神。 小侍从又一次告诉自己。 天亮后,在阳光中行走,天黑后,在沙粒上入眠。 枯燥的日子又持续了半个月,爱德拉已经适应了沙漠,他的脚底不再害怕炙热,他的汗水不再肆意流淌,他可以熟练的捕猎沙蛇或者其他食物。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前进,甚至半神冕下还说了一句:你还不算太糟糕。 这是肯定吗? 应该是吧,毕竟先祖们都被统称为废物,其中还有不少帝国建立时的强者。 能将强者称为废物的半神冕下,实力究竟有多恐怖? 小侍从马上就知道了。 又行走了四五天,他们遇上了黑风暴。 当强风卷起了尘土,形成高二十多米宽有五百多米的沙浪席卷而来,爱德拉第一反应是想转身就跑,这种天地之威就连巨龙和巨人都无法抗衡。 而他的祖爷爷,一只手抓走了他的臂膀,依然脚步不停。 神灵在上! 小侍从的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直接面对死亡的处境,他几乎没有经历过。 然后他就经历神奇的一幕,风沙吹到半神前方两米就主动分开了,他们如同高速前向的弩箭破开了层层巨浪直达彼岸。 他不是人类,他是半神。 小侍从目光落在前方的背影上,无比虔诚。 我是他的后裔,不能辜负这份荣耀。 又行走了五天,远方一片巨大的绿洲冒出身影,还围着一圈简陋的栏杆,从栏杆缝隙的大小而看是阻挡牲口的。 “拿起武器,爱德拉,你的战斗开始了。” 人类半神拿过他手中的吞金兽笼子,然后轻轻一脚跺在沙土上。 从他们站立的地方到绿洲的边沿,无数的生物从沙土里震出来,有的甚至飞离地面两米多高。这些生物都长着的尾巴,满嘴利齿,和人类身高相当,但很干瘦。 沙蜥人,恐怖之泽里蜥蜴人的近亲,同样是半开化的野蛮种亚人族。 它们眼睛有两层膜,即使埋在沙土里也可以视物。 小侍从拿起了匕首冲过去,绽放了很多妖艳的血色花朵。 沙蜥人的实力并不高,几乎都止步于人类普通战士的水平,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距离绿洲大约有一千米的距离,密密麻麻都是它们恶心的脑袋在起伏。 爱德拉的武器是两把匕首,擅长使用的弓箭被勒令扔在了家里。 成为强者之前,弓箭就是个笑话。 半神是这么评价的。 匕首很短,意味着杀死一只需要近身搏斗,这花费了他太多力气,才不过突进了一百米就已经气喘吁吁。 而半神在前面闲庭信步,只是将汹涌而来的沙蜥人震开,丝毫没有出手的意思。 这是我的战斗,我是半神的后裔。 爱德拉抱着这个信念坚持着,两百米,三百米,五百米...他的手臂上已经被锋利的爪子抓破了,同样的伤口还在腿上、腰侧、胸膛和后背,长袍早就破烂不堪被血迹染红,有自己的,也有沙蜥人的。 “呃...” 又一只沙蜥人握着喉咙躺在了沙子上,它张大嘴巴拼命的呼吸着,却被不停涌出的鲜血堵住了,不甘的抽搐着身体离开这个世界。 已经九百米了,爱德拉甚至已经看见简陋栏杆上骷髅头,但他也是强弩之末了。 太多的伤口带走不少血液和力量,很轻的匕首在酸软的手臂上无比沉重,尘土飞扬的空气在激烈起伏的胸膛中感受不到甜美。 我流淌着半神的血液,整个无尽大陆上都没有退路。 小侍从咬着牙,默念着让自己鼓起斗志的话语,一步步向前,留下一具又一具尸体。 他的脑海里已经一片空白,空洞的眼神满是麻木,两把匕首遵照本能的不停的伸出收回,犹如一个提线木偶。 终于他倒下了,位置在栏杆后。 我做到了。 他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瘫在地上,觉得今天的阳光也不是很炎热。 走在前面的人类半神终于回过了头,用手指在他四肢敲了敲,驱走了不少麻木酸胀的感觉。 “学会用身体的本能战斗,是成为强者的基础。” 他说,声音还夹带了淡淡的赞许,“你比你的废物先祖好一点。” “是,祖爷爷。” 他努力的爬起来,收到视为神邸的人的赞许,总能让人瞬间充满力量。 但是他站起来后,眼前的一幕又让他发呆了。 他的眼前有许多沙蜥人。 很多很多,都是妇孺。 更意外的是这些沙蜥人脸上还带着笑容,用热情的哧哧声招呼着,指着不远处一个巨大的大帐篷。 这是邀请我们入席的意思? 小侍从懵了,他回头看了看依然尸体狼藉的血路,再看着拎着水壶的满脸笑容。 这是玩哪出啊? 硬的拼不过改成在水里下毒吗? 但是他的祖爷爷已经灌下了三壶水,然后钻进了帐篷里。 好吧,我是半神的后裔。 他把匕首插进了腰间皮束,学着灌下甘甜的清水。 帐篷很大,和地上的地毯一样明显带着沙漠绿洲的风情,绣上了不少沙椰树和不知什么意义的花纹。帐篷里坐着的都是雌性沙蜥人,体形臃肿不着丝缕。它们围成了半圆型,让出了客人的位置,中间放着许多绿洲里的瓜果和鲜血淋漓的魔兽肉块。 而人类半神正在吃瓜果,没有碰魔兽肉。 难道这些沙蜥人和外面的不是一个部落吗? 爱德拉有很多疑问埋在心里,坐到半神的身旁开始大快朵颐。 他也很饿。 第七十九章、猛兽独行2 爱德拉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对无尽大陆上的势力和种族都有所了解,但是他无法理解沙蜥人用一道护栏区分仇敌和朋友的风俗。 难道这片分隔真理大陆和无尽大陆的沙漠,也有独特的风俗吗? 直到在绿洲里呆了三天,他忍不住问了半神才知道了这种诡异。 沙蜥人是母系的种族,世代繁衍在这片沙漠中。 它们是卵生的,繁衍力十分强大,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绿洲内无法提供充足的食物。所以每一只雄性度过了幼年期,都会离开绿洲将食物留给妇孺。 这些雄性在沙漠里寻找野兽、魔(凶)兽、旅者当作食物,有时候也会啃食同族的尸体,每年只有繁衍的季节才进去绿洲。 它们是绿洲的护卫者,无论是什么物种进去绿洲之前,都会被它们攻击。 死在它们爪子或利齿下的,头颅将被插在护栏上;顺利进去绿洲的物种将成为勇者,成为雌性沙蜥人的贵宾。 雌性沙蜥人会用甜美的清水和各种食物为客人接风,无论客人将呆多久。 甚至在客人有需要的时候,它们会撅起屁股将尾巴甩到一边,露出两腿之间。 爱德拉不知道以往的人会不会有这种需要,但是他知道自己绝对没有来一场跨种族幸福拍拍手的兴趣。 好吧,就算他有兴趣,人类半神也会在第一时间阉了他。 在血脉断绝和有一个沙蜥人杂种后裔之间,做出选择并不困难。 进去绿洲的第四天,他们又踏上了路程。 年轻的小侍从的伤口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也就没有了停留的理由。 就这样,小侍从半年里的生活很枯燥,赶路、绿洲前厮杀、绿洲内养伤,直到走出了这片沙漠。他的收获也很多,很多伤疤刻画在身上和学会了遵照身体的本能战斗,如何更利索更省力的杀死对手。 沙漠的边沿是高耸的山脉,这座山脉是沙漠形成的原因,它把雨水和潮湿都安放在了更西边。一边是沙尘肆虐,一边是绿意葱葱的丛林,堪称奇迹。但爱德拉没有时间感慨大自然的神奇,因为人类半神给他上的第二节课也开始了。 “猛兽总是独行,等待宰杀的牛羊才成群。孩子,努力活下来,到丛林另一侧的城镇找我。你有三个月的时间。” 他只留下一句话,就拎着吞金兽的笼子消失在丛林中。 茂密的丛林会孕育许多植物,会让许多食草的野兽栖息,也会引来很多凶猛食肉的魔兽。 这个道理爱德拉知道。 他需要独自一个人面对这片危机四伏。 我是半神的后裔,没有退路。 我是布伦多家族最后的后代,没有之一。 他心里默默念叨着,亲吻了印刻着家族徽章的护腕,然后走进了丛林。 护腕上是一朵郁金香,惟妙惟肖,传说是半神的妻子莉莉安最喜欢的花,但时间太遥远了没有人证明真伪。 无尽大陆上的智者曾经这样说过:时间有时候过得很快,有时候过得很慢,取决于你是在享受幸福还是在承受苦难。 小侍从的爱德拉如今觉得时间过得很慢。 他已经进去丛林一个月了,每天都度日如年。 神灵在上,他从来没有如此无助过。 之前在沙漠中虽然经历了很多次杀戮,但是只要看一眼半神的背影,就能鼓起无穷的勇气。如今一个人在茂密的树木中,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安慰,没有高大的背影作为寄托,他很害怕。 是的,他在害怕。 厚厚的树叶在潮湿的地上发出腐烂的味道,他害怕里面有一只毒蛇;阴暗的树影重重中,他害怕突然会蹦出一只强大凶魔让他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野外求生经验几乎等于零的他甚至不敢偏离方向,是担心迷失在茂密的光影斑驳中... 他害怕着一切。 因为死在这里,就辜负了家族和半神的期待。 我是一名布伦多,没有退路,没有之一。 他心里无时无刻都在念叨着,成为了每一次向前跨步的动力。 心怀恐惧,方能无畏。 在他很小的时候,父辈们就说教导过这句话,他当时并不明白,现在懂了。 所以在被毒蛇亲吻过后,他第一时间吞下了它的鲜血和胆囊;所以在被高出自己实力的凶兽追赶的时候,他不会细数赤脚在石头上磕掉了几个脚趾甲;所以在饥肠辘辘的时候,他不会被鲜艳颜色的果实和蘑菇诱惑... 两个半月后,他终于走出了丛林。 带着一身伤口和疲惫,还有一种叫做男人的味道。 草木皆兵的他一直都没有洗过澡。导致人类半神看到他的时候,第一句话不是评价他有没有比先祖们好一点,也不是满意他提前了半个月出来,而是你真臭! 然后如同打发乞丐一样扔下一枚金币,指向了一个酒馆。 爱德拉整整睡了一天一夜,如果不是肚子的强烈抗议,估计还要再睡一天。 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人类半神盘膝坐在地上,房间里有一只烤猪、一壶葡萄酒和一些水果,床下还有一双崭新的靴子。 我可以穿鞋子了? 难道我的意志考验已经得到认可了? 他看了一眼双目紧闭如同睡着的半神。 “赶紧吃,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半神冕下眼皮都不抬,淡淡的说了一句。 “谢谢您,祖爷爷。” 爱德拉从食物和靴子中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这是第一次从人类半神身上感受到。 我是他的后裔,我身体留着他的血。 他很开心,虽然对方没有再说话,但他已经在期待第三个课程了。 丛林后面的真理大陆,充满了异域风情。 跟随着半神脚步的爱德拉走在街道上,发现这里和沙漠另一侧的无尽大陆完全不同。 比如这里将凶兽唤作魔兽,比如这里是女人为主导。 是的,统治这里的依然是人类,他们有森严的阶层,带着项圈的奴隶随地可见,而没有带着项圈的人身上的袍子都会绣上扭扭曲曲的纹络。 男人们都留着茂密的胡子,腰部别着的武器是一把弯刀,如同半月,从黑白相间的刀刃上看得出来很锋利。而女人们都在鹳骨下方用颜料抹上两道彩条,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各种色彩组合,颜色是她们身份地位的区分。 还好,他们的语言发音虽然很怪异,但和沙漠另一边大同小异,仔细的听还是可以听得懂。 而且这些人彼此之间很冷漠。 爱德拉一路上没有发现停下来寒暄的人,即使是在沿路摆着东西的摊子都鲜有交谈。 他们都好像是哑巴,买东西的指了一下物品,卖东西的比划了一下手指,然后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最让爱德拉诧异的是,他们的眼神总是在打量着四周,仿佛周围潜伏着凶猛的魔兽一样。他们的右手也一直垂着,这个姿势能很快速的抽出弯刀;身边拥簇的奴隶几乎阻挡了一切攻击的死角。 他们无时无刻准备着厮杀。 爱德拉得出了结论,这让他暗自戒备着,连走路时双手的摆动小了很多。 而人类半神一点变化没有,依然脚步不急不缓,目不斜视。 也是,以他的实力根本无需戒备。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除了吃东西和睡觉,人类半神的脚步一直没有停留。 两个人在沉默中越过好几座城市、跨过好多条河流和好几座山峰之后,来到一个峡谷外。 “你知道大地女神吗? ”人类半神两个多月来第一次开口,不是给小侍从安排第三个课程,而是问了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的确,这个问题对小侍从太简单了。 作为唯一的半神后裔,沙漠东边无尽大陆唯一奉信大地女神教的布伦多家族继承人,爱德拉相信没人比自己更了解大地女神教。 只不过,当小侍从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讲述完后,人类半神沉默了好一阵,才说,“你去打点猎物回来吧。” “好...” 我说错什么了吗? 小侍从一头雾水,但马上照办了。 这个峡谷常年人迹罕见,野兽很多,不一会儿他就有了两只肥大的兔子和一只小鹿。 可怜的它们貌似不太清楚人类的危险。 等他回到原来的地方,发现这里已经有了一个简易的木棚。 看来要在这里开始第三个课程了,他想。 火苗欢快的舔着小鹿,金黄的油脂不停的滴在通红的木炭上,弥漫着一阵芳香。半神一只手拿着兔腿,一只手拿着酒囊,他和一个年迈的农夫没有什么区别。 “爱德拉,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吗?” “相信,我们的献祭都得到了他们的回应,无论哪个神邸。” “哈哈..” 半神冕下大笑,带着些许悲凉苍苍说,“孩子,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神的。如果非要定义为神,那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婊子养的上苍!” 小侍从长大了嘴巴。 连手中的兔肉掉了和胡须被酒沾湿了都没有发觉。 任何人听到这番言论都会惊讶,如果不是出自半神之口,估计早就一拳挥过去作为亵渎神灵的惩罚了。 世界上没有神? 为什么那么多人信仰,只是为了寻找心里的慰藉吗? 确实,世界上绝大部分人有信仰,都是为了给心灵找一个栖息所,用来抚慰被冷漠世界切割得沟壑纵横的伤口,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强者也如此愚昧吗? 他们在祭坛上的献祭都被回应了啊! 就算是奉信先祖的亚人族,他们的献祭也不例外。 如果没有神,谁回应了他们,谁赐予了真名? 就算是您,有史以来唯一的人类半神冕下,能活两百多年不也是神赐予的吗... 爱德拉想到这里,心里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 他看着眼前一直景仰的人,犹犹豫豫的说:“祖爷爷,我有点听不懂...” “孩子,你不懂是应该的,这个世界也就那些觉醒了先祖记忆的远古异种才会懂。” 半神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大地女神教是从这里传到沙漠之东的,现在已经被这里的真神教灭绝了,你现在站的地方,就是大地女神教祭坛的废墟。而且,这里也是我们家族曾经的栖息地,我年幼时的家。” “啊!!” 顿时,爱德拉目瞪口呆。 自己的家族竟然是来自真理大陆?! 第八十章、猛兽独行3 不理会小侍从的惊讶,也不给他思考的时间,人类半神讲起了布伦多家族以及他如何成为半神的故事。 布伦多家族的过往很寻常。 在真理大陆没有国王,没有国王,只有一群以家族名义、以血缘为纽带割据称雄的领主。而作为所有人信奉的、没有教宗的大地女神教,枢秘大主教就是实际掌控者!布伦多家族就是大地女神教的世袭大主教之一,世代都凌驾于众生之上。 绝对的权力会迎来腐败,固化的阶级也终会迎来腐朽。 当各个家族与民众不堪忍受大地女神教的剥削与奴役,真理教就应运而生了。 真理教的教义是苦修。 他们不追求世俗的权力,不沉迷于生活的享受,而是终其一生都渴求追寻世间的真理,致力于揭开命运的面纱。 也正是因为他们不向世俗索取,所以赢得了所有人的拥护。 恰好,大地女神教也觉得这群苦修士威胁到了神教的统治与权威,开始利用权力与强迫其他家族出兵剿灭真理教。 然而,这个打压的决策变成了大地女神教覆灭的号角。 与世无求的苦修士接连遭到迫害、不堪忍受时,终于宣布与大地女神教为敌,声称神教就是蛀虫,剥削各大家族与民众的吸血鬼。 “腐朽的大地女神教,将所有人都当成了肆意宰杀的羔羊!” 当苦修士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都心有戚戚焉,然后演变成了暴乱。 各大家族与民众都抛弃了信仰,挥刀砍向平日高高在上的神职人员,焚毁了教堂与祭坛,也让大地女神教彻底化作历史的尘埃。 布伦多家族运气很好。 在暴乱开始之时,正好是他们家族带领着骑士团在沙漠边界轮值戍守,待得悉覆灭不可逆转后,他们就当机立断带领骑士团进入沙漠,往无尽大陆而来。 六百人的骑士团,最终越过沙漠的只剩下数十人。 布伦多家族的直系成员,也就剩下了两人,其中之一就是乌瑟尔。 那时,半神冕下还是个没有胡子的孩子。 他们进入中土平原后,得到了米尔斯家族的接纳与善待。 而且,在乌瑟尔十八岁进入战士巅峰的那年,米尔斯的家主将最小的女儿、美貌被整个中土平原传诵的莉莉安许给了他。 那时候的他,发誓将以一生来报答的米尔斯家族的恩情。 三十岁那年,他成为了强者,米尔斯家族将三分之一的土地赐予了他,以血脉发誓两个家族将永远相互守护。 那时候的他,发誓将守护米尔斯家族直到永恒。 在六十多岁那年,他荣登半神冕下,那时候整个人类世界都认为他将建立自己的帝国,将米尔斯公国变成附庸,但他没有。 虽然他的妻子与岳父都已经回归了光明神的怀抱。 但他依然记得,莉莉安的笑靥如花和岳父那遮住慈祥笑容的茂密黄胡子,还有曾经的得到恩情以及自己许下的诺言。 所以,米尔斯家族才能建立帝国、成为了无尽大陆的主宰。 只不过,恪守诺言的他并没有得到上苍的善待。 自从他成为半神后,布伦多家族就迎来了不可承受之重。 许多家族成员,不管男女都陆续得了不明疾病而死,已经繁衍到百余人的家族慢慢变成了个位数,直到两百多年后的今日,变成了唯剩爱德拉一人。 对此,很多人都暗中猜测,这是人类从来没有出现半神的原因。 认为是乌瑟尔晋升为半神,消耗了上苍对布伦多家族的青睐、耗尽了后代的恩泽,所以才导致家族迎来了凋零。 事实上,乌瑟尔也是这么认为。 因为他成为半神的道路,是一个不停索取的过程。 在成为强者以后,乌瑟尔为了觉醒真名获得更强大的实力,曾经连续十几年不停的向大地女神祈祷,并奉上了无数的祭品。 然而,大地女神对他的祷告从来都没有回应过,不曾赐予真名,但对祭品每次都照收无误。 这个打击是巨大的,也是绝望的,让他怀疑了大地女神的存在。 一开始,他以为是祭品的档次太次了,让女神忽略了他的虔诚。 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刚结束一场战争的他站在尸山血海之上,他向信仰祈祷,为了让跟随他战士灵魂得以安息。 就在这时,改变他人生的时刻发生了。 他竟觉醒了真名! 以血脉起誓,他真的是祷告,并非在念叨献祭的祭言。 但是以仁慈、博爱著称的大地女神将这些战士的灵魂当成了祭品,赐予了他真名法则。 真名的觉醒,彻底颠覆了乌瑟尔对信仰的认知。 因为这些祭品——跟随他征战的战士们,都是他的追随者,并在他的影响将大地女神当作信仰。 婊子养的! 神灵将自己的子民当成了祭品,将他们当成了口粮! 得出结论的乌瑟尔根本无法接受。 虔诚的意义何在? 一开始,乌瑟尔根本不敢相信。 又或者说是潜意识里对实力的渴望,他在另一场战争之后,再一次向信仰祷告,然后真名的法制再一次被加持了! 中土平原归于一统的战争,持续了好多年,乌瑟尔的真名法则也被加持了好多次,直至强大到脱离强者境界,被冠冕为半神! 这也让乌瑟尔开始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认识这个世界。 如果把命运当成一条大河,他就是那只偶尔跃出水面、看一眼沿岸风景的鱼。 那时候,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世界上的神是不在乎信仰的。 而是在乎祭品。 只要付出足够的祭品,那么他们将会赐予你想要的一切。 是的,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已经彻底抛弃了信仰,也清楚的认知到所有不同称呼的神灵,其实都是上苍的化身! “知道吗?爱德拉,我成为半神后还献祭过很多次。” “献祭的对象不是大地女神,而是光明神、火神以及东部沿海娜迦族信仰的海神,以及灭掉了大地女神信仰的真神教!他们都回应了我的献祭!这说明了一切,所有的神都是一样的,包括亚人族所谓的先祖在内,不过是称呼不同罢了。真正回应了献祭的,是上苍!它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想得到什么,就要拿出等价交换的祭品。” “只是很可惜,我再也找不到可以替代战争英灵的祭品了,所以我们家族开始迎来了命运的刁难,逐渐迎来了凋零。” “这也是我将你来真理大陆,回归故里的原因。” “为了让你不再步入无缘无故病死的循环,为了布伦多家族不化作尘埃,我必须将你的命运大河转个弯!” 半神冕下声音幽幽,给小侍从带来了更震撼的信息。 “在很久很久以前,无尽大陆上有一位智者说过,如果人类发现神可以和牛马一样耕种,那么一定会把枷锁套上他们的脖颈上。爱德拉,你要记住这句话,并且执行它!所谓的神灵,就是上苍!你不应该将它当作信仰,而是将它当作工具!获得更多利益的工具!这是我用一生领悟的道理。记住,没有所谓的神!” “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神来膜拜,那么,就把自己当成神!” ............... 今晚的银月偷了懒,细如女子眉毛的它将天空让给了血月,天地之间染上了一层血色。 人类半神将大半只小鹿都装进了肚子里,闭着眼睛在养神。 而他的后裔爱德拉,依然保持着石化的姿势。 乌瑟尔的话已经说完很久很久了,他依然没有从沉思中醒过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神! 这个胡子还很细软的年轻人,他的世界中依然充满了诗和远方的美好。 虽然对自己肩膀上承担的使命,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铭刻于心,也做好了心里准备;在他的脑海里,振兴家族和延续大地女神教一直都是一体的。 但是出自半神的言语,一下子颠覆了他懂事以来的信仰和虔诚。 放弃信仰... 做自己的神! 这是算亵渎吗?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半神冕下是不能可能害他的。 相反,这位先祖陨落在即,用生命的余晖一心一意为家族的延续努力着。 可以不做选择吗? 好像可以。 想不通就不要想了,时间才是未来唯一的主宰。 我才刚踏入战士巅峰,有什么资格去想要不要当自己的神!有什么资格管大地女神是不是婊子养的上苍! 我是半神的后裔,我没有退路。 想明白以后,他觉得肚子好饿,也开始大快朵颐。 依然燃烧的火堆照亮了已经没有稚气的脸,在地上投射了一个巨大的影子,一个试图挑起命运枷锁的肩膀。 “想明白了?” 半神睁开眼睛看着饕餮的年轻人。 “祖爷爷,您说的这些太遥远了。我觉得现在还不需要明白。” 小侍从嘴里的食物让声音断断续续,没有之前的恭谨和卑微,用正常和家人交流的语气说,“我的意思是说,先成为强者后才有资格考虑这些。现在我需要做的是努力成为强者,保证姓氏的顺利繁衍。” 乌瑟尔的眼神停留他的身上好久,才露出了一丝赞许的微笑,“就凭这句话,你就比我那些废物后代要强很多,虽然现在的你也是个废物。” 半神冕下的夸奖永远都是如此别致。 “孩子,你已经上完所有的课程了,赢得了你的奖励。明天我们开始寻找大地的果实吧,它是你命运河流拐个弯的必需品。” 大地的果实? 改变命运必需品? 小侍从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东西,但他觉得没有必要问。 这是人类半神、他祖爷爷的馈赠。 他是这么理解的。 半神的馈赠,肯定不是简单的东西;不简单的东西,往往也意味着很难找。 爱德拉在半神冕下的指点下,用绳子绑着两只小吞金兽,已经从峡谷越过了很多个丘陵、很多座大山,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依然没有找到。 当然,这段时间他也是有收获的。 人迹罕见的山脉中,从来都是强大魔兽的栖息地,每次遇到不是强者级魔兽的时候,半神总是负手在后看着他拼命,不管他是否受伤。而遇到强者级魔兽,半神就风轻云淡的一击必杀,然后让他吃下心脏。 生吃。 魔兽刚死就挖出来的,还冒着热气,那味道不是一般的恶心。 “它能给你神脉的蔓延带来好处。” 半神是这么说的。 爱德拉不敢不从,虽然他每次都有呕吐的冲动,但在半神的投喂下,实力的确增长了不少,他如今已经隐隐感觉到强者的门槛了。 当然,他只是隐约感觉到。 而不是摸到,更不是半步强者。 转机在第三年的秋天。 在他终于摸到强者门槛的一月后,终于在一座山脉地下五百米深的地方,找到了大地女神的祭坛废墟。 两只小吞金兽被放生了。 它们完成了任务,指引爱德拉找到祭坛废墟,用它们对稀有金属的敏锐嗅觉——大地女神教的祭坛废墟是用稀有金属建筑的。 爱德拉看着古老的祭坛,从用料中看出神教曾经万民敬仰,从残破不堪看出沧海桑田。 世间的事物总是在巅峰过后凋零,然后孕育新的巅峰。 布伦多家族也将是这样吗? 历经了半神的荣光,会迎来无尽的黑暗甚至是灭绝吗? 它将孕育出谁的荣光呢? 哦,家族还有我,必须是延续布伦多家族的荣光! 小侍从将伤春悲秋赶出脑袋,专心打量着矗立在祭坛的柱子。 他发现柱下用链子拴着两个石雕,精金打造的链子,魔兽形状的斑驳石雕,每一根细小的毛发都栩栩如生。 “孩子,你的运气不错,大地果实原来不是传说。” 半神用一句话将小侍从拉回了现实。 也让他很无语很幽怨。 大地的果实,原来您老人家也不确定是否存在啊...依靠一个传说就带我在来这片山脉里转了三年多... 不过他马上就抓走了半神话语中的重点——找到大地果实了! 在哪里? 祭坛上没有果实啊,这里除了金色和石头外连根植物都不长! 难道,难道是这两个石雕? “祖爷爷,大地果实是...” 回答是一根手指,指着两个石雕。 爱德拉把火把无限靠近两个石雕,还用备用的火把戳了戳,是石头没错! 不对,祖爷爷不可能骗我。 他揉了揉眼睛,将备用的火把都全部点燃了,火光照亮黑黝黝的地底,没看错,是石头! 他不死心,壮着胆子用两把匕首狠狠的刺在石雕的眼睛上,强大的反震力再次反馈这就是石头! 爱德拉转过脑袋看着半神,“祖爷爷...” “它们现在就是石头。” 人类半神摆了摆手,转身往地面上走,“走吧,我们明天再来。” 你不早说... 小侍从一脸郁闷跟上,心里忍不住腹诽。 第八十一章、猛兽独行4 “大地的果实,是一个很遥远的传说。” 火堆前,爱德拉熟练的烤着魔兽,而人类半神冕下拎着酒囊有一口没一口的灌着,用充满思忆的声音侃侃而谈。 他们在山脉里绕了近三年的圈子,从来都没有缺过酒。 每当酒没有了,半神就会消失半天,每次回来都带回来不少。爱德拉从来都不知道这位先祖竟然是个酒鬼,虽然没有看见他醉过。 “在传说中,大地女神为了传播信仰,用神力禁锢了两只强者级魔兽在第一座祭坛上,让它们成为守护着女神的光辉。” “这当然假的!” “这世界上根本没有神,两只魔兽是第一任大地女神教教宗抓的,也是他禁锢在上面的。它们是极为罕见的魔兽,名字叫岩心兽,后来被称呼为大地果实,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会石化变成石头,你可以理解成冬天里冬眠的蛇。” “它们是强者级,这不是什么可以夸耀的事。” “神奇在于它们的心脏,蕴藏世界上最纯净的力量。还没有突破桎梏成为强者的人,吃了以后能加速神脉的增长;而像你这样被命运反噬的人吃了以后,神脉也能迎来洗涤、重获新生。” “无论是人类还是亚人族,都是贪婪的。” “它们因为心脏的神奇,几乎已经灭绝了,这两只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后两只。之所以现在依然存在,一方面是这座祭坛已经被废弃了很久很久,鲜为人知;一方面是人们不知道如何唤醒它们。在没有唤醒情况下挖出它们的心脏,得到的不过是一堆石头渣罢了。” “爱德拉,你很幸运。” “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如何唤醒它们的人,也是唯一能唤醒它们的人。” “因为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能在一天的时间内杀死十只强者级魔兽!” 小侍从张大了嘴巴,他知道了唤醒岩心兽的办法——用十只强者级魔兽心脏里的血,浇灌在它们的身上。 必须是依然残留温热的心脏血液! 必须是同时浇灌! 这意味着要抓十只活的强者魔兽来到岩心兽的面前... 果然,这种事情唯有半神才能做到。 人类半神在天还没亮时就没了身影,他去找强者级魔兽了。 茫茫山脉里强者级魔兽是不少,但是它们都各自有自己的地盘,找到它们并凑在一起并不是轻松的事。 又或者说,再灵敏的猫,想同时抓到十只老鼠也不是件轻松的事。 当然,那是半神考虑的事,和爱德拉无关。 他的任务很简单,就是用两把小匕首提前挖好坑道。 是的,挖坑。 因为同时容纳十只强者级魔兽的空间要很大,更让他崩溃的是废弃的祭坛在地下的五百米之深。哦,该死的大地女神! 爱德拉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他已经后悔将两只小吞金兽放生了。 如果它们在,可以帮上不少忙的。 一个多月之后,小侍从觉得自己挖洞技术和一只老鼠没有什么区别的时候,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十只强者级魔兽一字型排在祭坛边上,如同坐着等吃的小孩子。 可怜的它们四肢都被半神冕下扭断了,奄奄一息。 小侍从也亲眼目睹了神奇的一幕。 强者级魔兽心脏温热的血液浇灌上去以后,两个石雕如同阳光下复苏的冷血蜥蜴一样,活了过来。它们是很漂亮的小生灵,一双琥珀颜色的眼睛很大,配合不大的身体显得人畜无伤。淡金色的毛发,四肢爪子藏在厚厚的肉掌里,几根胡须从鼻子两侧垂下,红色的。它们也是很可怜的生物,一出生就注定了要迎来贪婪的眼光。 半神冕下直接伸手抓住了一只拧下了脑袋,并挖出了心脏。 这个举动极大的刺激到另外一只,它发出类似狼崽子的声音,呲着牙,要不是脖颈上依然拴着精金链子,估计早就冲到了半神冕下脚下狠狠来一口了。 “爱德拉,吃了它。” 心脏很小,不过拳头大小,流淌着土黄色的流苏,吃在嘴里没有丝毫血腥味和膻骚味。 怪不得便称为大地果实呢! 爱德拉觉得自己不是在吃心脏,而是在啃一颗苹果。 但和吃苹果不同的是,一股凉凉感觉从肚子往全身各处流动,他甚至都觉得有点冷了。 不过他的感觉到此为止了。 很快,人类半神一只手掌轻轻的敲在了他的脖颈上,让他的意识陷入了黑暗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侍从醒了。 他茫然的摇了摇头,发现自己依然在一片黑暗中。 唯一的光亮是一只燃烧的火把,忽明忽暗照得洞穴很阴森。 人类半神不见踪影,强者级魔兽的尸体也不见了,唯一还在活动的是岩心兽。 它不停的拉扯链子想冲过来,可爱的眼睛里已经是通红的狰狞,这个小家伙还没有忘记同类的死亡。 爱德拉爬了起来往地面上走,他想起了失去意识前的事。 而敲昏了他的祖爷爷,正在烤着一只不知道名字的魔兽,看他走出来了就停了手。 “你来烤。” 他说,就走到一旁拿起了酒囊。 “好的。那个,祖爷爷,我睡了多久?” “十天。” “哦!” 怪不得肚子那么饿。小侍从没有问为什么被敲昏,他只知道半神冕下肯定是为了他好。 可能是因为那股冷流吧! 他现在已经没有感觉不到冷了,而是浑身充满了力量,很想找个人或者兽打一架。 “岩心兽的心脏,蕴涵纯粹的能量,吃下去以后很有可能将一个人冻死。你身体还不错,运气也不错,能再次醒来。” 半神冕下仿佛在说一件很小的事,闭着眼睛在回味酒的辛辣,声音淡淡的,“看来上苍还没有灭绝布伦多姓氏的打算。” 爱德拉转着烤肉的手臂抖了抖。 先祖,你之前没有说过吃了会被冻死! 知道自己在死神的怀抱里躺了十天的他,忍不住在心里大吼一句。 好吧,虽然就算你说了我也会吃下去... “剩下那只岩心兽,你自己杀死吧,你需要消化吃下的那颗心脏。” 半神冕下一口气灌空了酒囊扔在了地上起身就走,“对了,挖出它的心脏后不要吃,拿到酒馆里找我。” 身影消失之快,让年轻人回话的机会都没有。 亲爱的半神冕下,那可是强者级的魔兽啊~ 我要多久才能挖出心脏... 爱德拉觉得自己更想找人打架了,尤其和那位施施然走掉的先祖。 嗯,如果能打得过的话。 刚刚摸到强者门槛的实力,杀死被禁锢行动范围的强者级魔兽,需要多久呢? 答案是一年多。 小侍从用实际行动验证了答案,还要加上许多运气。 的确是需要运气。 小侍从的匕首刺在岩心兽身上,只留下浅浅的痕迹;而岩心兽碰到他一次,就是皮开肉绽甚至是骨折的结果。 爱德拉至少受伤了十次以上。 每次他都会暗自感激,岩心兽是被拴住的... 当拿到岩心兽的心脏时,小侍从差点没哭出来,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有这么激动过。 不过,自古祸福相依。 上苍总是喜欢作弄人的,当爱德拉拿着岩心兽的心脏兴冲冲走出山脉时,他的好心情很快就没有了。 他觉得放在胸口的岩心兽的心脏在变化。 一开始以为是错觉,但是拿出来以后一看,才发现原本流淌着土黄色流苏的肉块已经小了一半。 更严重的是它在石化中! 他特地用手指敲了敲确定过了,是在石化中。 哦,该死的大地女神婊子! 小侍从一路狂奔进去人类的城市,在进出第十八家酒馆以后,终于看到了半神的身影。 可惜他再次掏出来岩心兽的心脏,原本拳头的大小已经变成了两指粗的石头。 如假包换的石头! 该死的上苍! 爱德拉欲哭无泪,觉得自己一年多的努力全白费了。 而半神冕下拿起小石头,瞄了一下感慨,“看来传说没有错,果然变成石头了!” 原来你是知道的! 顿时,爱德拉又觉得人类半神一点都不值得尊敬了... 第二天的清晨,是铭刻在爱德拉骨子里的一刻。 站在山脉前的半神用手指戳进了自己的心脏,滴了一滴血在石化的岩心兽心脏上,金色的血液如同蔓藤爬满了骨白色的石头。 “等你成为了强者,就把它吞进去,它可以让你觉醒真名。” 半神叹了口气,将小石头递给了小侍从,“作为你的先祖,这是我最后能做的事了。” 是的,最后的了,他就要死了。 如果不是有家族的挂念,也许他很早就死了。 两百多年的时光,绝大部分充满孤独而冷酷,他早就想死了。 半神胸口的伤口肉眼可见的复原着,而爱德拉的心脏在抽搐着,如同有人用匕首在不停的切割,他知道半神即将陨落的事实。 “孩子,我教你的,都还记得吗?” “记得。” 爱德拉的鼻子很酸,努力抑制着情绪,不让眼泪在眼睛里汇聚,“意志战胜黑暗,猛兽独行,做自己的神。” “孩子,你很好。” 半神伸出手放在爱德拉的头上摸了摸,微温的手心让爱德拉的眼泪终于可以肆意流淌,“我该回去了,你就留在这里吧!记住,你是最后的布伦多,在没有自保的实力和留下后裔之前,不要回归沙漠之东!不要让我的姓氏化作尘埃。” 说完,他就把背影留给了年轻人,脚步的方向是东方。 “祖爷爷,我...我还能见到你吗?” 虽然早已有了答案,但是小侍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人类半神的身影顿了一顿,却没有回头,慢慢消失在年轻人的视野中。 “死亡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孩子。不要感怀当下,记得你的姓氏就是对我最好的缅怀。” 先祖乌瑟尔在上! 我发誓,布伦多的血脉永远不会断绝! 我发誓,会让半神的荣光永远在家族和史书中传唱! 爱德拉紧紧握着藏有半神血液的岩心兽心脏石化的石坠,心里有了新的信仰。 我是半神的后裔,不是最后的布伦多。 第八十二章、背弃先祖1 我是一名条顿,我没有放弃的理由。 回到北方大地蛰伏了五年的亚特伍德,如今站在雪原怪栖息的铁树林前,带着满腔燎原的冀望。 他已经拥有了三个孩子,但仍然没有成为强者。 所以,他想到了历代条顿公爵以奴隶献祭的白骨山谷,想循着先祖的足迹寻到希望。 靠近极寒之地的初春很寒冷,凌冽的风如刀子般锋利,亚特伍德的脚步坚定而稳健,背影的脊梁骨挺拔而高傲。 能不能活着出来,什么时候才出来,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能出来,他就和历代条顿公爵一样是一名强者。 那个时候,条顿的旗帜将在北方的风里飘扬,在北方人们的心里飘扬。 我想,我会出来的! 先祖在上,请庇护子孙,庇护条顿的荣耀。 雪原怪,是一种直立行走的浑身雪白的魔兽,在一颗长着双角的脑袋上,下颚长长往外突出,嘴巴里交错生长的利齿。 它们手臂很长,几乎和双腿一样,声音如被割掉一段舌头的麋鹿,在荒郊野岭里十分渗人。实力会随着存活的时间而成长,强者级并不罕见。 亚特伍德已经进入这片铁树林小半个月了。 他已经杀死了不下于十只雪原怪,都是约莫人族战士巅峰的实力,因为他还在被堵在了一个小山坳的入口。 每一次他想更深入的探索先祖的足迹,每一次都会遇上三只或者五只雪原怪的小队伍,领头那只已经半步强者,所以不得已退了回来。 独自一个人的旅程,能不拼命就不拼命,不然下一次战斗就有可能失去性命。 这些该死的雪原怪似乎在守护着什么。 亚特伍德暗自琢磨。 经过好几天的捉迷藏,他慢慢摸清了规律,它们从不离开这个小山坳的入口。 亚特伍德一直都很聪明,虽然在南方孤苦伶仃的时候每天都会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的,但是酒精还没有腐蚀他的脑子。 管它守护什么! 不离开就死在这里吧! 今天,亚特伍德准备拼命,他的耐心已经消耗得所剩无几。 也许是先祖保佑,他运气不错。 这一次守卫在入口的雪原怪只有两只,然后只付出被一爪子拍在肩膀上的代价,就成功进去了小山坳。 但很快条顿就发现先祖庇护的时间很短。 “呜咩...” 暴虐的叫声在身后响起,三只雪原怪四肢着地向他愤怒的奔来。 它们犬牙交错的大嘴里还有淡淡的血迹,胸前的白毛也染红了不少,原来是去觅食了。 条顿的第一反应是这几个家伙奔跑的姿势有点像熊,然后才是往小山坳里跑。 前进的道路已经打开了,没必要再多做纠葛。 小山坳里的地势很奇特,一开始还是平缓的下坡路,但在条顿全力逃跑了不到十分钟,前方竟然是一个断崖。断崖的就像是大地裂开的伤口,不大,也就六七米的样子,但足以让他体验一把高空自由落体的刺激。 可怜的条顿只来得及骂了一句“冰雪女神你个臭婊子!”,就消失在追赶的雪原怪视线中。 这里是那里? 噢... 条顿再度恢复意识,第一时间是拔出了长短剑警惕的大量四周,然后捂着右臂蹲了下来。 应该是小臂骨折了。 他记得从上面跌落下来的时候,撞到了不少沿着崖壁生长的树枝,也幸好有这些树木的阻挡,他才没有被摔成肉泥。 这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高度几乎他的膝盖持平,参杂了不少叫不出名字的花朵,红的,黄的,蓝的,白的...五彩斑斓。 条顿不是女人,也不是蜜罐里泡大的贵族小年轻,没有对这片唯美产生浪漫情节。 这条小峡谷很狭小,却很远,弯弯曲曲不知蔓延到何处。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只剩下了一道细细的小缝,被崖壁伸出来的树枝交叉分割成支离破碎。 走吧,想爬上去是不可能了。 他捂住手上的手臂,想找两根树枝固定一下,入眼的却都是泥土和野草。 该死的花朵,除了熏得人想打喷嚏,屁用没有! 他恨恨的发泄着情绪。 在这条昏暗里的峡谷里孤单走了三天,任何人都想找个发泄的对象。 这里唯一能动的,只有蜜蜂,它们给条顿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不少包,也贡献了多年来辛勤劳动的成果。 干粮已经不多了,水囊里也变得很轻很轻,蜂蜜来得正是时候。 又独自行走了五天,空空干粮袋和水囊已经空了,早在前天丢弃。条顿依靠在冰冷的岩壁上,用长剑挑着儿臂大小的一条蛇在烤。 先祖保佑,这只可爱的小家伙来得正是时候。 天已经完全黑了,北方的春天特别冷,尤其是深深的小峡谷。 条顿灰色的头发纠结在一起,顺着耳畔垂下,和满脸的胡子连成一块,让他显得比年龄大了不少。 先祖啊... 您的足迹是引导向死亡吗? 难道你想让条顿这个姓氏成为历史的尘埃吗? 亚特伍德看着火堆默默的祈祷,得不到任何医治的右臂已经肿得好大,如果再拖延下去,以后就算得到医治了也有可能变畸形了。 一阵夜风呼啸而过,在崖壁上打着旋,吹进了条顿的心里,很凉很凉;也吹起了他的头发,让眼睛很亮很亮。 他快速将烤的金黄的长蛇抖落,把后背紧紧的贴在了岩壁上。 这阵风里有股腥臭,那是魔兽的气味。 咚...咚... 沉重的脚步在狭小峡谷里的回声越来越大。 是只大家伙。 条顿的左手握紧长剑,手指有些发白。 的确是大家伙,大得几乎让条顿失去了对战的勇气。 高达五米的雪原怪,横向都有三米,毛发已经呈现了淡淡的金黄,在火光里很显眼,已经进入了强者境界的雪原怪! 亚特伍德从来都是意志坚定的人,也从来都不轻言放弃的人。 虽然他在家族覆灭后无助的流浪了很多年,但是今晚他没有再逃避。 “孩子,条顿是一个生长在寒风冻土里的姓氏,孤独而坚硬,有岩石一样的意志。你也是条顿,所以在未来无论遇上什么,都要永不言弃。” 这是最后一任条顿公爵,他父亲让他去中土平原充当质子的时候,在北方边境的河水畔分别之时,抚摸着只有八岁的亚特伍德的脑袋,留下的父辈告诫、最后的言语。 如今,他的父亲早就化作了尘埃,连尸首都不知道腐烂在北方何处。 但是这段话一直在条顿的脑海里,刻在他的骨头里。 甚至,他连父亲常年都穿在身上,只有洗澡和睡觉的时候才脱下来的破烂皮甲上的家徽,一个张开了血盆大口的雪原怪脑袋,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个雪原怪脑袋的家徽,嘴巴里少了一颗獠牙。 在父亲洗澡的时候,被顽劣的他偷偷用小匕首刮掉了,为了报复父亲教导武艺时的严厉。 父亲,我是条顿,我永远都学不会放弃。 他左手举起了长剑,咆哮着冲了过去,和对面已经张开了大嘴的雪原怪撞在了一起。 勇气能赋予人无穷的斗志,却不能弥补实力的高低。 条顿已经记得不得第几次被雪原怪狠狠的砸在岩壁上了,他只知道现在他一只腿被敲断了,肋骨至少断了六根,头被摔破了,鲜血流进了眼睛里,看不清黑夜里的一切。 他再也没有力气爬起,也再也握不住长剑。 该死的先祖! 你没有庇护你的血脉!你抛弃了姓氏的荣光! 他终于闭上了眼睛,默默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没有害怕,只有不甘的泪水滑落。 对不起,父亲,我没有放弃,但还是让条顿失望了。 一股腥臭靠近,这是雪原怪嘴巴里的味道,它伸出长长的舌头舔在条顿胸前的皮甲,上面有许多条顿的鲜血。 鲜血,心脏,这是人类猎杀魔兽时最希望得到的东西。 也是魔兽啃食人类的时候,最可口的美味,在人类活着的时候。 奇怪的是,雪原怪舔了一口以后,却愣了好久一段时间,然后一口咬在条顿的手臂上,猛然吸了一口鲜血。 “呜咩...” 伴着一声巨大的咆哮过后,条顿被抗在了肩头,伴着急促而沉重的脚步沿着弯弯曲曲的小道奔去。 这个该死的牲口,难道要给妻儿带宵夜吗? 这是条顿昏迷前的最后念头。 也许过了一天,也许是过了两天,条顿醒了过来。 他发现自己在一个很陌生的环境中,头顶的天空很大,丝毫看不出来是在峡谷中。 灿烂的阳光洒落在身上,让人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他的胸口和身上各处的伤口,都被臭烘烘的草药涂上了,连骨折变得有些畸形的手臂都被拉直了。 看草药嚼碎的程度,应该是来自雪原怪的杰作,在它参差交错、缝隙很大的牙齿下,连巴掌大的草叶也只能被嚼成两段。 它为什么不吃了我? 还给我伤口上涂上了草药? 条顿一脸疑惑,看着背对着他在湖畔进食的雪原怪。 它正在啃食这一只似乎是麋鹿的动物的内脏。 也许是感受到了条顿的眼光,它回首看了一眼,然后猛力撕下一只后腿,呼的一声就甩到了条顿的面前。 断腿还是生的,条顿一点都不嫌弃。 已经饿了好久好久的肚子,估计连石头都能消化了。 他用依然完好的左手捡起后腿,顾不得上面满满了灰尘,大口大口的撕咬,和魔兽进食的方式一样。 人类,本来就是一种魔兽。 无论是在还没有直立行走的远古,还是传承了无数个千年的现在。 过了一会儿,可能是吃饱了,雪原怪来到了条顿的眼前,蹲了下来。五米高的身躯,即使是蹲着,亚特伍德也需要抬头仰视。 条顿盯着它的眼睛。 进入强者级的魔兽,智商也会大幅度提高,行止早就和只知道觅食及繁衍的普通魔兽不同,甚至有一些还会说话,比如强大的巨龙族。 条顿很清楚这点,所以他一边啃食着生肉,一边试图从眼睛中看出对方的意图来。 雪原怪的眼睛很大,和条顿握紧了的拳头差不多,眼眸是灰绿色的,闪烁着各种信息。有野性的残忍,有高高在上的冷漠,还有一丝饶有兴趣的神采。 对,饶有兴趣。 条顿相信自己没有看错,这只雪原怪似乎把自己当成了一种好玩的东西。 难道它突破桎梏拥有了强者的实力之后很寂寞? 想找个玩具吗? 条顿很不解,但也不想去纠结。 他现在还活着,知道这点就好了,别的不重要。 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 有条顿姓氏的人,永远记得“永不放弃”的家族恪守。 雪原怪就这么一直蹲着,如同一座石雕,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盯着条顿。 突然,它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下肢的爪子深深的扎进了草地里,浑身紧绷蓄力待发。这是因为条顿倾倒了身体,用手支撑身体往河边挪一下,断了一只腿的他只能这样移动。对于雪原怪的戒备,条顿丝毫没有理会。 反正它不会杀我,至少是现在,不然不会给我涂上草药。 他是这样告诉自己的,然后在对方洋溢着杀气的眼光里,一下一下挪到了河畔,给自己灌了好多好多的水。 而雪原怪则一步一步的跟在他的身边,不像个看守者,反而像个保镖。 条顿把身体翻过来,躺在湖畔的沙砾里,阳光把沙砾烤的暖暖的。 吃饱喝足的感觉真好。 如果没有一只雪原怪在身边的话。 马上的,他就觉得吃喝得太多的感觉一点都不好了。 雪原怪又把他抗在了肩头,开始了风驰电挚的奔驰,速度之快让条顿黏成一块的头发都变得飘逸,也把条顿颠得七荤八素。 该死的! 刚吃饱跑那么快干嘛! 条顿诅咒着,感觉自己的肠胃在翻滚,呕吐的感觉一直考验着意志。 但是他咬紧了牙关,不让自己吐出来。 受伤的身体需要养分,需要食物。 他还需要恢复身体,然后找个机会摆脱俘虏的命运。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七天。 每天雪原怪在中午时分捕猎,然后分一点给条顿,晚上休息的时候甚至还把他放在不容易被攻击的位置。 保姆的职责很称职。 甚至条顿有时候都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先祖的化身,来指引他前进的方向。 当然,这是偶尔飘过的念头。 已经过了四十岁的他,不会相信这种荒诞的事。 条顿的伤势好了好多,许多伤疤都结痂了。 他自己还抽空折了几根树枝,撕裂衣服,用布条固定断了的腿和手臂。 至于肋骨,就慢慢复原吧,他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治疗。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雪原怪在一旁默默的看着,眼神还是充满了警戒。 但是第二天,它在狩猎回来的时候,还带回来了一大把草叶。条顿不认识这些野草,不过并没有妨碍他将草叶子嚼烂了涂抹上伤口。 草药在嘴里很苦,铺上在身上很丑,但效果很好。 又过了五天,条顿甚至可以拄着一根木头一拐一拐的走路了。 伤势的好转,改变了雪原怪携带条顿赶路的方式。不再是抗在肩头,而是单手拎着。 我就是一只人形兔子,条顿在自嘲。 不同的是兔子被捕获后,人们喜欢拎着两只长耳朵;而我被俘虏了以后,被拎着系着武器的皮带。 哦,皮带上长短剑都遗落在战斗的小峡谷里,雪原怪可没有帮他捡起带上。 又过了七天,或者是八天,因为中间好几天都连续下着倾盆大雨,头上已经很宽广的天空无论白天和黑夜都是武器抹黑的,条顿分不清时间流逝的速度。 就在条顿都快习惯了和雪原怪一起赶路的时光,他们的目的地到了。 准确来说,是雪原怪的目的地到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山谷,阳光之下寸草不生,地面上铺满了各种魔兽和人类的白骨。交错散落在一起呈现一片苍白,有些已经被风蚀得满满都是细小的小孔,在雪原怪的脚下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化成一堆骨屑。 随着雪原怪的前进,前面的景象慢慢变得清晰。 这是一具巨大的骸骨,比雪原怪的骨头还要大,如同一座小山丘。 条顿不知道这是什么生物的遗骨。 他从来没有见过近十米高的骨头。 这具骸骨洁白如玉,两只粗壮的腿骨支撑它保持着屹立的姿态,反关节的膝盖处显示这古老的魔兽并没有和巨人族有什么血脉连续。骸骨从胸口到脑袋,被一层干扁的皮囊紧紧的贴着,让人像起饿死在街头瘦骨嶙峋的小乞丐。 两只长长的弯角从巨大的脑袋伸出,几乎和它的臂骨一样长。 有点像牛头人的骨架,但是牛头人的嘴里没有那么多犬牙;有点像雪原怪的先祖,但是雪原怪的身材比例没有那么修长。 该死的! 管它是什么,反正它不是我的先祖。 条顿在诧异中缓过神来,开始留神打量四周的环境,试图寻找一条有可能逃跑的路径。 虽然从强者级雪原怪手里逃跑的几率几乎等于零。 至少它到现在还没有吃了我,至少我现在还是活着的。 条顿依然没有放弃。 他肩负了一个姓氏的复兴,没有放弃的资格。 雪原怪拎着条顿,如同拎着一只小鸡,扔在了巨大骸骨的下方。 锋利的爪子划过条顿的手腕,鲜血欢快的涌出,全部流淌在苍白遗骸的脚指骨上。 很神奇的,苍白的骨头如同一块干渴的海绵,全部将鲜血吸了进去,呈现一条条红色的血线,往大腿上蔓延而上。 原来是被当成了祭品,等下就该是被挖出心脏了吧。 果然,该死的先祖并没有庇护我。 就当条顿因为失血过多变得昏昏沉沉的时候,两团绿幽幽的火光在巨型骸骨两个空洞的眼眶中突然燃起,伴着充斥整个山谷的苍茫的声音。 “背誓者的血脉,你终于来了!” 背誓者的血脉? 是指我吗? 失血过多的条顿又晕了过去。 第八十三章、背弃先祖2 条顿昏过去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被强者级雪原怪弄醒。 他抬头往上看。 巨大骸骨空旷的眼眶里,两团熊熊燃烧的绿芒漂浮不定,但条顿感觉它在盯着自己,俯瞰着自己。 “条顿,该死的背誓者!所有条顿都该死,都该被伟大哈迪尼斯吸干血液,吃掉心脏!” 愤怒的声音在山谷里回响。 条顿不知道没有了舌头的骸骨是怎么发出声音的,他也没有深究的心思。 因为他被激怒了。 没有人能质疑条顿的信誉,没有人能践踏条顿的荣光。 “我是条顿,但是条顿永远都不是背誓者!自从这个姓氏的出现,上千年来它的信誉都不曾被寒风吹去!” 条顿的身体很虚弱,声音却坚定,不容人有任何质疑。 “哈哈哈...永远都不是背誓者的条顿!” 怒极反笑的声音,更大声了,震落了不少山谷峭壁上的小石头,震碎了不少早就被风蚀的白骨,“还敢狡辩!你们早就没有践行誓言三十多年了!已经三十多年了!该死的,难道你们已经忘了,是谁赐予条顿力量与荣光了吗!?” 难道它是指十个奴隶的献祭? 亚特伍德想起了,他父亲在每年冬季的极夜时,都会带着奴隶进入铁树林的事情。 但他并不知道父亲是不是来这里;而且对于他的疑问,他母亲与长辈都说等他长大了就有机会知道了。 只是很可惜。 他如期长大了,却没有了知道家族辛秘的渠道。 所以他心里涌出了一丝悲哀的情绪,并对神秘的骸骨用上了敬称,“伟大哈迪尼斯,我不知道我的家族和你有过什么誓言,因为条顿家族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经被灭掉了,那时候我才八岁。” 条顿的话语,让神秘的声音安静了下来。 连一旁呆着的强者级雪原怪都闪过一丝了然,它虽然不会说话,但好像能听得懂。 沉寂持续了好久,神秘的声音才再度响起,没有了愤怒的情绪,但高高的姿态没有改变,“该死的!伟大哈迪尼斯才不会理会这些,你是条顿的血脉,你家族的誓言必须践行下去!” “践行什么誓言?” 亚特伍德很迷茫,他实在是搞不懂条顿的姓氏和这位已经是骸骨的存在,拥有什么联系。 马上的,他就知道了。 在神秘声音愤怒的控诉之下。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以荣誉、正直,堪称贵族典范传承了上千年的条顿姓氏,竟然还有一段见不得光的历史。 在千年前,条顿还只是一个弱小的家族,被半人马肆意掳掠的蝼蚁。 但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条顿先祖闯进了这片山谷,并和巨大骸骨哈迪尼斯达成了协议,被赐予了突破强者境界的种子,最后一步步成为了东北大地的主人。 至于,为什么强大如哈迪斯尼和渺小的人类缔结契约,是因为没有选择。 哈迪尼斯是远古异种,冰舞者! 它的运气很不好,在冲击半神境界的时候失败了,迎来了天地法则的反噬。 但上苍对它关上门的时候,还为它打开了一扇窗。 它是在这个满是白骨的山谷冲击半神境界的,而这个山谷有非同凡响的来历——是远古生物向上苍献祭的祭坛之一,拥有永远都不消散的死气。 这些死气维续了哈迪尼斯的意识纯在,也腐蚀了它的肉体。 它的血肉都被山谷腐蚀掉,连干扁的皮囊都只剩下一半。 为了继续生存,哈迪尼斯将一滴心脏的血液融入了生活在铁树林的野兽体中,传承了雪原怪的种族。 这些雪原怪是它血脉传承的奴仆。 为它寻找鲜活的血肉吸食,用于抵御山谷的腐蚀。 意外闯入山谷的条顿先祖也是因为如此,得到了哈迪尼斯的交易:以它心脏的血液,蕴含无尽力量的血液,赐予了条顿突破桎梏成为强者的种子;而条顿对哈迪尼斯的报答,是每年都提供十名人类作为贡品,供哈迪尼斯吸食。 血脉不断,贡祭不绝。 听完了过往,亚特伍德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自己家族被覆灭后,家族故地每年都会有十个人消失。 那不是条顿幽灵所为,而是得不到祭品的哈迪尼斯前来索取。 他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父亲的遗言中“条顿的宿命结束了”的所指不止于抵御半人马入侵,更是声称与哈迪尼斯的协议结束了。 严格意义上说,哈迪尼斯也是条顿的先祖。 因为历代条顿身体里都流淌着它的血,这也是为什么这只强者级的雪原怪不啃了他,并一路上当保姆带他来这个山谷。 它品尝出了先祖的血液,和自己身体流淌的一样。 感谢历代条顿先祖的庇护! 父亲,感谢您的庇护,相信再过不久您的灵魂就得到安息了。 亚特伍德心里默默祈祷。 因为,我找到恢复条顿姓氏荣光的办法。 是的,亚特伍德是个很聪明的人,在听完哈迪尼斯的悲愤控诉之后,他找到了成为强者的办法。 如果说半人马是灭掉北方狮鹫军团的利剑,那么哈迪尼斯,这只被困在这里的远古异种,就是他抵御半人马、让条顿重新统御东北大地的资本。 “伟大的哈迪尼斯,我想,我可以践行血脉中的誓言。” 条顿声音很慢,语气很坚定,“不过,你需要付出一些微小的力量。比如帮我成为强者,让你的血脉后代雪原怪为我而战。因为我现在没有家族,没有实力继续给你贡祭。” 条顿不觉得自己的条件过分,也不怕哈迪尼斯愤怒,他手里有对方的需要东西。 “该死的条顿!该死的背誓者的血脉,你竟敢对伟大的哈迪尼斯提条件!” 果然,巨大骸骨有一次发出了咆哮。 “恕我直言,请平息怒火,因为你没有了选择。杀了我,你就永远断了贡祭。” 条顿把自己的生死说得很自然,“伟大的哈迪尼斯,我身上有你的血脉传承,所以你也算是我的先祖,难道先祖不该为自己的后代做点什么吗?而且,我发誓,只要条顿能继续在东北大地立足,你需要的祭品将会永远持续下去。” 积累了无数层的白骨山谷,又一次陷入了死寂。 “记住你的承诺,条顿!” 很久以后,哈迪尼斯的声音才响起,带着浓浓的不甘。 “我会的,条顿这个姓氏永远都不会背弃誓言。不过,一定要人类吗?半人马行不行?” “一百只半人马等于一个人类。你自己看着办。” 好吧,你赢了... 只不过,在亚特伍德决定继续条顿的宿命,延续给哈迪尼斯奉上祭品的契约后,他很快又却痛苦的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脸上一片死灰。 希望不仅在他的脸上凋零,也在心里。 他没有了成为强者的希望。 这是他养好了全身伤势之后,哈迪尼斯,那个历经千年不腐的巨大骸骨告诉他的。 “你身上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完成神脉闭环了。” 它用毫无情绪的声音,断绝了条顿所有的希望。 无法完成神脉闭环,意味着与强者无缘,意味着他没有抵御半人马的实力,更意味着条顿故臣不再追随他,不愿意在咆哮的雪原怪旗帜下奋争。 他流浪在南方的二十年,受过无数次严重的伤,很多次挣脱了死神的怀抱看到第二天的阳光,他已经记不得是那一次受伤让神脉受损了,但现在再纠结这些已经任何意义。 他脑海里一直回响着冰冷的宣判。 “你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完成神脉闭环...” “无法完成神脉闭环...” “神脉闭环...” 不吃不喝蹲在地上三天的条顿,终于闭上了满是血丝的双眼,瘫在了密密麻麻的骨头渣上。他想起了最后一次看到父亲的情景,最后一位条顿公爵告诫了他家族永不放弃的箴言。 父亲,对不起。 我答应过你永不放弃的。 我发誓,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的脸,但...但是我现在无法坚持了。 条顿的希望,没有了... 两行晶莹顺着窄而直的鼻子流淌,跨过深深的法令纹,消失在脏兮兮的灰色胡子中。 亚特伍德心里已经有了觉悟。 条顿这个姓氏以后只有在史书中才能出现了。 没有了和半人马分庭对抗的实力,他绝不会成为半人马蹂躏子民的帮凶。 历代条顿都为了保护领地和子民做好死亡的准备,他不能做出引狼入室的事让先祖蒙羞,让条顿这个姓氏被唾弃。 至于孩子们... 他想起了自己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太小了,跟不上时代的变化。 他们绝对不可能在人类半神陨落之前成为强者! 不可能让北方人誓死跟随! 等他们长大成为强者,也许条顿这个姓氏早就被人们遗忘了。 或许,父亲早就意料到了今日,所有才会遗言里让我毁掉条顿的印章,放弃家族的荣光,离开北方找个地方生活吧....... 亚特伍德擦干了眼泪站起来,迈开缓慢而坚定的脚步往白骨山谷外走。 他的脊梁依然挺拔. 面孔依然坚硬,如同寒风冻土里的岩石,和历代条顿一样。 或许,我能为姓氏做的,是让血脉延续下去。 带孩子去南方,去一个没有人知道条顿的地方,安静的繁衍下去。 未来,就交给未来吧。 如果还有未来的话... 沉重的脚步踩碎了很多风雨腐蚀的骨头,噶几噶几的作响,和着冷冽了寒风的呜咽,给山谷里增添许多悲凉。 他没有发现身后的巨大骸骨空洞的眼眶中,再一次燃烧起了绿油油的火焰。 “条顿,你放弃了吗?” 空旷的山谷里充斥了愤怒的声音,“你放弃践行祭贡的誓言了吗?” “誓言?哈哈...祭贡?哈哈...” 条顿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发出了夜枭般的疯狂笑声,“伟大的哈迪尼斯!哈哈...婊子养的誓言,让祭贡见鬼吧!条顿再也无法回归东北大地了,再也没有希望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呜咽,直到细不可闻。 一旁强者级雪原怪抓着了他,将他拎回扔在古老骸骨的跟前。 这一举动让他的情绪彻底爆发了。 他竭斯底里的发泄着失去希望的绝望,声音又急又快,语言尖酸刻薄。 “该死的!” “婊子养的冰雪女神在上!” “忘记你的祭贡吧,可怜的冰舞者!” “难道你还没有明白吗,条顿没有希望了!你向上苍祈祷吧,让婊子养的上苍给你再送来一个能成为强者的人类,他会给你奉上祭贡的!” “哈哈!丰富的祭贡,源源不断人类的鲜血!” 巨大骸骨眼眶里的幽火忽明忽暗,让常年笼罩在灰暗中的山谷更加阴森。它没有发出空洞的声音,只是看着陷入疯狂的亚特伍德在咒骂着一切。 上苍,先祖,冰雪女神,还有他自己。 也许是发泄够了,也许是没有接腔者,条顿恢复了冷静。 他又站了起来往外走,把冷漠的声音和背影留给哈迪尼斯,“想杀了我就动手吧,条顿已经没有践行誓言的实力了。” 条顿的希望断绝在他的身上,但是荣耀不能在他身上灭绝。 “想成为强者,就留下来吧。” 哈迪尼斯终于又发出了声音,把条顿的脚步停止,“你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脉,伟大的哈迪尼斯也是你的先祖。是先祖就应该为后代做些什么,这句话你说过了。” 亚特伍德转过身,冷冷的盯着空洞眼眶中燃烧的绿色火焰,嘴唇闭得很紧。 他的心里已经给父亲道歉,放弃了希望,也不敢相信任何奇迹。 “该死的条顿!你不相信你的先祖吗?” 被条顿的态度刺激到,它的声音充满愤怒,“难道伟大的哈迪尼斯连断裂的神脉都不能续上吗?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要付出一点点代价!因为你不是千年前的条顿,我也不是千年前的哈迪尼斯了。” “什么代价。” 亚特伍德的双眼燃起了希望之火。 “很小的代价。付出了,将会有天大的惊喜等候着你,不止是成为强者。” “该死的!到底是什么代价!” 他的怒火又压抑不住了。 然后他知道了,所以他沉默了。 这个代价是献祭,用他其中一个孩子向哈迪尼斯献祭。 吞噬了条顿血脉的哈迪斯尼,将用自己心脏里的精血融合,然后注入亚特伍德的心脏,补齐他的神脉。 新生,必须用死亡来交换。 这是天地法则,上苍的恶趣味。 “这是唯一的办法,想想历代条顿的荣耀再告诉我,你的决定。” 巨大骸骨眼眶里的火焰已经熄灭了好几天,亚特伍德还在思量。 他无法抵御光复姓氏荣耀的希望。 也无法抹灭人性的光辉。 父亲,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他试着把问题扔给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得到的是寒风的呜咽。 但条顿是知道答案的。 他的父亲是一位注重荣誉的人,是一位好领主,正直,公正,坚韧如寒风冻土里的岩石。他会用生命保护领地和子民,保护自己孩子,不会让咆哮雪原怪的旗帜上沾染一点点污垢。更不会用孩子们的性命换取未来,即使这个未来唾手可得。 他不会答应的! 是的,最后一位条顿公爵不会接受的。 他会转身就走,放弃希望,用手中的剑勇往直前,直到带着浑身伤痕倒在血泊中,直到寒风奏响悲歌,直到冻土将他掩埋。 但是父亲,你的在天之灵,是否知道条顿这个姓氏已经没有了希望? 历代有条顿姓氏的先祖们,有多少死在了血泊中才让咆哮雪原怪旗帜屹立在北方,让骄傲和荣耀传承至今。 我有三个孩子,父亲。 和你深爱着我一样,我深爱着他们,但他们也是条顿。 他们身体里的血液注定了要为这个姓氏而流,要为了先祖的荣耀付出生命而在所不惜。 我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父亲。 少了一个依然能将这个姓氏传承下去,在咆哮雪原怪旗帜飘扬的北方繁衍,让传承了上千年的荣耀再度传承,永远传承下去。 为了历代条顿,原谅我,父亲... 对不起...父亲。 我玷污了条顿的荣耀,你无需原谅我... 亚特伍德一步步走到苍白的骸骨下,咬破了手臂将鲜血滴在它的脚趾骨上,点燃了它眼眶中的幽火。 “男孩?还是女孩?” 他问,声音里没有一丝情绪。 ........... 两个月后,亚特伍德又出现在了白骨山谷中。 他瘦了很多,灰色的头发和胡须也白了一些,颧骨高高凸起让法令纹更深了,如同刀斧刻上的一样。 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 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才不到两岁,继承了她母亲娇美面孔和棕色头发。 鸡心形状的脸,圆圆的眼睛,两个浅浅的梨涡,有肉的鼻子让微翘的嘴唇显得很可爱。他已经长出了好多颗牙齿了,更加显得嘴唇的红润。 他是个活泼爱笑的小精灵。 他也继承了条顿寒风冻土里成长的坚韧品质,丝毫不畏惧山谷里的寒风,伸出白嫩的小手扯着父亲杂乱的胡子,发出咯咯的欢笑。 他不知道有什么等着他。 他也无需知道。 在孩子的天性中,在父亲的怀里就是在天下最安全的地方,哪怕他父亲的身旁并肩走着一只高大狰狞的雪原怪。 白骨山谷里寸草不生,天空上永远是厚厚的云层,阳光从来都不会眷顾这里,无论春夏秋冬都阴森而苍凉。正如条顿现在的心情,因为他的儿子在扯着他的胡子,用声音吸引他的视线。“父亲,咯咯...” 是的,他的儿子已经会说话了,已经清晰准确的吐出父亲母亲几个词了。 如果再过个两年,他应该会满地跑调皮的弄脏身上的衣服;如果再过个十几年,他应该就应该意气风发,带着年轻人的热血与对未来的憧憬去闯荡、去成为一名真正的男人;如果,还有如果的话... “孩子,对不起。” 条顿用冰凉的嘴唇亲吻了孩子的额头,一颗手指在他的后颈敲了一下,世界安静了下来。 他昏过去了,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黑暗。 这次无需条顿用血液涂满苍白的脚趾骨,远古骸骨空洞的眼眶自己就燃烧起来,伴随着空洞的声音,“你终于来了,条顿。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会得到想要的一切。作为你的先祖,伟大的哈迪尼斯不会让你后悔的。” 正确的选择吗? 不会后悔吗? 是的,我不会后悔的,寒风冻土里成长的条顿血液中没有这个词。 但我会被历代条顿唾弃,被良心折磨一辈子,就算死去灵魂都得不到安宁。 条顿心里满是悲凉。 努力抑制着想转身就走的冲动,一步步走向前。 每一步都走得很缓慢,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险。再远的路程也会有尽头,终于,亚特伍德轻轻的把孩子放在苍白的脚趾骨下。 “答应我,哈迪尼斯,不要让他有任何痛苦。” 他发出声音同样缓慢,同样艰难。 “我会的。他身体里也流淌着我的血。” 话语刚落,巨大骸骨眼眶中的幽火瞬间大亮,依然有干枯皮囊贴着的胸膛冒出一丝黑线,沿着骨骼往下,蔓延到了小男孩身上。 小男孩依然昏睡着,圆润的小脸上没有丝毫痛苦,只有静静的安详。 最后的安详。 他的小身体以肉眼也无法捕捉的速度枯萎下去,不到一秒钟就成了一堆灰烬。 他和世间很多人一样,生来渺小,不为人知;死去也渺小,寂寥无声。 “不!!!” 条顿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流淌了整个脸庞,带着深深的愧疚。 他努力控制着自己哆嗦的双手,轻轻的将灰烬收拢在一起,撕开胸口的衣服裹起来,放进了贴身亚麻布里衬内。 灰烬很少,很轻,却压得他透不过气。 “条顿,收起你无用的悲哀。来迎接充满希望的时代!” 哈迪尼斯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悲哀。 希望的时代? 条顿抬起头。 一旁站着雪原怪一下子按到了他,平放在层层白骨上。伸出一根利爪划破了他的胸膛,露出强壮有力的心脏,颜色鲜红亮丽,一点乌黑都没有。 不过,马上就黑了。 一滴黑色的血滴从哈迪尼斯的心脏处滴落,狠狠砸在条顿的心脏上,渗了进去,染黑了之前的鲜红。 黑色的心脏猛烈的跳动着,带着他们口中的希望。 条顿的头发、眉毛和胡须一瞬间变得苍白,枯槁而脆硬,在寒风中摇曳,发出冰渣碰撞的声音。 白骨山谷无穷的死气早就腐蚀了哈迪尼斯,而它的鲜血也腐蚀了条顿。 如果条顿可以看见自己身体里的神脉的话,他就会发现自己的神脉不再是金色,而是淡淡的黑色,快速向四肢蔓延,连接了断裂的地方,顺利的在心脏中闭环。 他突破了桎梏,成了强者,和历代条顿公爵一样,不同的是他的血液中弥漫着淡淡的死气,他的毛发中弥漫着冰冷的寒气。 达成了长久以来的期望,条顿的心里没有一丝欣喜,有的只是莫名的悲哀。 父亲,你看到了吗? 我成了强者,我恪守了永不放弃的家族箴言,我的肩膀挑起了条顿复兴的希望... 父亲,对不起。 我已经不是一名条顿了,我沾污了条顿的血脉,我抛弃历代条顿的荣誉。 虽然是为了历代条顿的荣誉。 还好,我的两个孩子,您的后代,他们的血脉没有被沾污,他们还是一名真正的条顿,未来的条顿... “条顿,我的血脉继承者。你记住,我是冰舞者哈迪尼斯·谬卡拉!你的姓氏从此将是是谬卡拉!”巨大骸骨的声音透露出淡淡的虚弱,连燃烧的幽火双眼都黯淡了不少,“作为血脉的赐予者,我让你拥有了未来的希望;作为我血脉的恩泽者,你需要践行誓言,源源不断的祭贡!” “现在,我姓氏的继承者,你往北方走找到我的祭坛。” “找到一只成年雄性冰原长毛象,杀死它,挖出它的心脏放上去;划破手臂,将你的鲜血滴上去,你将会拥有冰舞者所有的权利!” 燃烧的幽火熄灭了,条顿站起来往更北方走。 条顿是寒风冻土里成长的姓氏,如同岩石般坚硬,不会沉迷在悲哀中太久。 赐予生命的父亲的脸,亚特伍德记得,也记得他的教导。虽然他现在有了新的姓氏,不应该再称条顿为先祖了。 冰舞者的所有权利是什么? 亚特伍德一年后才知道。 找到冰舞者的祭坛,就花了半年的时间。 而且成年雄性冰原长毛象都拥有强者实力,并统御着一个象群,这带了很大的难度。 亚特伍德用尽了各种办法才成功杀死一只。 当他掏出了长毛象的心脏,按照哈迪尼斯的教导将血滴在祭坛上后,得到了一个骨质号角——祭坛的中央图案里凹进去了一块,它就躺在里面。 这就是我改变姓氏继承的权利? 一个骨质号角? 条顿拿起来仔细端详。 号角很小,只有巴掌大,黑色和苍白交织纠缠,形成扭曲的纹络爬满了表面。 没有一点诡异之处。 简单得北方最蹩脚的金银匠都可以打造出来,除了看起来很古朴。 世界上有许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东西。 亚特伍德明白这个道理,他把小号角放在嘴上,用力吹响。 “呜...呜...” 声音不大,却很苍凉,随着寒风传遍了整个冰原,蔓延到了铁树林里。 有厚厚冰层的湖面破裂了,有厚厚雪层的大地颤抖了,上千个身影从水里或土里钻了出来,快速的往祭坛奔来。 它们身高都两米以上。 头顶都长着一对弯角,两根獠牙露在嘴唇外,皮肤是乌青色的,布满了冰渣。 乌压压的围了一圈以后,一个头上弯角最长的走出来,单膝跪在了条顿的眼前,带动所有身影的致敬。 “冰舞者血脉的恩泽者、谬卡拉姓氏的继承者,您忠诚的仆人冰肤族,遵从古老的契约为您效劳,至死不渝。” 它的声音也和冰渣一样,磕磕碰碰,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 远处,一阵地面颤抖传来,五只高达五米的强者级雪原怪,带领着几百只三米身高的同伴由远到近,同样四肢着地发出了臣服的咆哮。 第八十四章、燎原的野望 在罪恶之城的一个小酒馆里,一男人一杯一杯的灌着酒,旁边还有好几个空了的酒壶,有的装的是甜美的葡萄酒,有的装的是北方的烈酒,有的甚至是贫困农夫们才会买的酸得掉牙的苹果酿。 有时候,喝酒的意义,并不是在乎酒本身的味道。 而是想借着酒来忘却苦涩和悲哀。 男人是克里斯·伊顿。 他在罪恶之城已经呆了五年了,他心爱的亚莉克希亚也已经死了五年了,但他依然记得她的一切。 是的,一切。 亮丽柔顺的银发,两道细长几乎蔓延到发迹的眉毛,笑起来两颗尖尖的犬牙。在进去她的身体的时候,她不止一次用它们咬过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他们第一次融为一体,他在耳边许下诺言,而她用幸福声音回答:“我相信你。我等你。” 亚莉克希亚,对不起。 我是一个不幸的人,是我带给了你死亡,正如带给母亲死亡一样。 我不该碰你的,不该和你在一起的... 他无时无刻都在自责着,如果不是还记得肩膀上家族的责任,他觉得自己很有可能已经疯了。很多天的晚上,他的梦里都是她的身影。 有的时候娇艳如春天的花朵,有时候浑身血迹问他为什么抛弃了她... 哦,我的亚莉克希亚,我没有抛弃你,永远都不会... 逃避痛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克里斯选择了酒和鲜血,只要身体允许的情况下,他都会进去角斗场,享受杀戮时的专注;每天晚上都会泡在安德烈或者拉普西的酒馆里,直到酩酊大醉。 罪恶之城里这两位拥有酒馆的朋友,会将他扔进房间里。 他也帮他们在角斗场里赚了很多金币很多红宝石,也为自己赢来了各种称号:幸运的红头发、血腥的红头发、残酷的红头发、无敌的红头发... 他的实力也得到了很大进展,早就摸到了强者的门槛。 安德烈不止一次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跗骨蜉不停的蚕食着神脉,克里斯如今应该是半步强者才对。 但克里斯并不在乎这些。 他一直都将自己当作贪杯求醉酒客。 “安德烈,每样再来一壶!”他大声的喊着。 罪恶之城的食物和酒都很贵,但不用担心金币的问题,他赢得了很多红宝石,而且一直扔给两位朋友保管着。 “克里斯,你该歇息了。” 走过来的是安德烈的妻子,来自东部群岛的她已经为安德烈生了两个孩子,“你该珍惜身体,为了自己的亲人。” “亲人...呵呵...” 克里斯凄凉的笑着,没有反驳也没有坚持要酒,跌跌撞撞的爬上二楼回房间。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爷爷和父亲的脸,还有他们的话:你不是为自己活着。 所以再次躺在硬木板床上无眠的时候,他突然有了回家的冲动。 是的,回家。 距离上一次外公拉斐尔告诉人类半神即将死亡已经过去了八年,他该回去了。 他已经辜负了亚莉克希亚的等候,不能再辜负家族的等候,还有阿妈艾薇儿的期盼。 是的,他已经将长刀解封了。 也看到了艾薇儿在刀身上刻下的座右铭——长刀所向,皆为蝼蚁!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曾经被整个南方都赞誉为“天之骄子”的艾薇儿,拥有一颗问鼎半神之心。作为她以生命为代价生下来的克里斯,觉得自己无法辜负母亲的雄心,更无法让自己继续颓废下去。 爷爷,你的身体还好吗? 父亲你是否还经常忘记吃午餐? 我想回家了。 或许,是心有所念必有回响吧。 在克里斯有了回家念头的时候,主事商队的锡恩也被老亨利派来罪恶之城找到他,让他回家一趟。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年迈的爷爷身体有恙,或者是家族领地迎来了变故。 锡恩说都不是。 只是一味的催促他回北方,理由是老亨利与卡夫卡正在计划着一件关乎家族未来的事情,等着他回去一起参详。 对此,克里斯没有再多问。 有些事情该知道的时候就知道了。 而且,自从小狼女死去之后,他就变得少言寡语、对许多事情都不在意了。 归途一路无话。 待他进入家族领地后,他才知道老亨利是因为两件事召他回来,只是这两件事都他无尽悲哀。 第一件事是他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儿子,一个没有伊顿姓氏的儿子。 当他踏入家门,见到老亨利的时候,也看到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坐在他爷爷的膝头上,正调皮的揪着老人的胡子。 这个孩子有一头带着许多金丝的银发和一双竖瞳,笑容中可以清楚看见有两颗尖牙,长得很像亚莉克希亚,很像很像。 小孩子一点都不怕生。 看到他不敲门就进来,就蹦下了老亨利的膝头,跑到他的跟前歪着脑袋:“你就是我另外一个父亲,克里斯吗?” 父亲?! 克里斯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名强者捏住了,根本无法呼吸。 他这辈子只有过小狼女一个女人。 这个孩子,叫我父亲? 他是我和亚莉克希亚的孩子?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同时心里涌起了悲哀和对小狼女的思念。 他称呼我为父亲? 该死的火神老鳏夫在上,难道我的小狼女没有死? “喂,我问你话呢!” 小孩子等了好久等不到回答,昂着的脑袋露出一丝不耐,对着陷入石化的男人又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叫克里斯啊!嗯,红头发,长得很高,和我外婆说的一样啊!” 惊醒过来的克里斯蹲下下来,和小孩子平视,眼睛里有些晶莹在汇聚,“对,我是克里斯,你刚刚说我...我是你父亲?嗯,是另一个父亲?” “那就没错了!你就是我另一个父亲,外婆说我阿妈名字叫亚莉克希亚!” 小男孩伸出手扯了扯男人的胡子,嘻嘻的笑着,清脆的稚声和记忆中的小狼女一样好听。 “对了,我叫卢克!” “嘻嘻,你一定不知道我名字!” “咦,你怎么流眼泪了?我又没有责怪你不知道...” ....... 事情的前因后果,克里斯在老亨利断断续续的声音中知道的。 他的小狼女的确已经死了。 但不是死在那年春天的先祖祭坛上,而是秋天的死亡之森。 这个孩子名字叫卢克·艾德里安·利亚斯塔,是小狼女剖开了自己肚子挖出来的。 是他的儿子没错,但是没有他的姓氏。 盘踞在活火山里的远古异种赐予了孩子一滴心脏的精血,让他有了利亚斯塔的姓氏;而狼人族长把艾德里安的姓氏也加进去,为了纪念亲爱的妹妹。 自从卢克被凯奇抱回狼族领地后,一直由小狼女的母亲抚养着。 可能是为了继续维护双方的贸易关系,为了让北方血岩各个部落继续获得矮人族锻造的武器吧,在今年开春的时候,凯奇将他带来了伊顿领地,修补双方再次合作的桥梁。 伊顿家族这才知道,家族有了一位利亚斯塔姓氏的后代。 这个孩子的到来让老亨利和卡夫卡很开心,和凯奇愉快的达成了未来战争同盟。 至于这个孩子的姓氏..... 伊顿家族和狼人族一样,承担不起远古异种和恐怖之泽的怒火。 反正他也会称呼克里斯为父亲,这点就够了。 克里斯对这个忽然到来的儿子,倒没有想得那么多利益关系。 他只知道这个孩子是亚莉克希亚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痕迹,事因为他而死的人儿的生命延续。 至于孩子是否有他的姓氏,这个无关紧要。 上苍怜惜,已经给了他最珍贵的礼物,他不能祈求太多。 第二件事,是已经放在老亨利书房里的一封信,来自火神教枢密大主教拉斐尔,克里斯的外公。 他要求克里斯接受联姻。 爱因斯克家族的消息一直都很灵通,尤其是老亨利在得悉卢克的存在后,还特地作了封书信告知。 在人类国度,所有人都知道远古异种伊尔麦! 而卢克成为了伊尔麦的血脉,这对爱因斯克家族而言,是半神陨落后的福音。 传承很多年的家族,最不缺乏智慧与权谋。 爱因斯克家族很快就理清了,伊顿家族因为卢克的存在而拥有多少实力,也将之视作可以平时平坐的盟友。 可以同心并肩享受帝国分崩离析的伙伴! 因而,拉斐尔当即就让詹姆斯赶去耳语之森给精灵族首领陈述利弊,并让他将最小的女儿,詹姆斯妻子的妹妹阿蜜莉雅与克里斯联姻。 只要事成,这两位红发表兄弟就汇聚了矮人族、精灵族、蛇人族以及亚人族部落联盟的力量,就有机会将神圣帝国换个主人! 毕竟,伊尔麦不仅是蛇人国度的王者。 更是继乌瑟尔之后,最有可能晋升半神的远古异种! 没有之一。 恰好,蛇人族对扩张领地并不热衷。 又或者说,它们觉得离开恐怖之泽都是一种苦差! 所以,爱因斯克与伊顿家族完全可以依托卢克的存在,在神圣帝国的废墟中重建一个帝国,执掌整个无尽大陆! 对,建立一个统御所有智慧种族的帝国! 而老亨利收到书信后,第一时间就让锡恩前去罪恶之城将克里斯带回来。 和精灵族联姻? 阿蜜莉雅,那个调皮的小女孩? 克里斯坐在老亨利的书房里,思索着爷爷和父亲的刚刚的话。 卢克已经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自从他知道有了一个儿子后,就没有让他离开过视线,甚至还学会给小孩子洗澡。 他对阿蜜莉雅的印象还停留在八年前,爱汀城里一开始叫他大坏蛋、大骗子、后来改为大哥哥的小女孩。 是的,她现在也长大了,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而我的小狼女,当年也刚好是如花的年纪... 他痛苦的闭上的眼睛,手放在卢克的脑袋上。 老亨利看到孙子的表现,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满,张开想说些什么却被卡夫卡轻轻的拍了膝头,后者给了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已经掌控伊顿领地了十多年,卡夫卡早就有了和父亲相等的话语权。 他的身体依然很胖,艰难的挪动椅子靠近了克里斯,伸手将卢克抱了过来轻轻在夹带金丝的银发亲了一口,胖乎乎的手拍着小男孩的背,和普通的爷爷一样眼神中充满了溺爱。 “当年艾薇儿走了以后,我也是每天晚上这样抱着你入眠的。” 他没有看着克里斯,似乎在喃喃自语,“我知道这个决定对你很不公平,克里斯。放下一个人真的很难,我就从来都没有忘记你母亲的面孔。但不管怎么说,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抛开为家族带来荣光的大道理,你是这个孩子的父亲,难道你就不想让他的未来过得更好吗?你要照顾好这个孩子,才能对得起他母亲不是吗?” 卡夫卡的声音很轻。 却字字如重锤狠狠砸在克里斯的心脏上。 藏在心中的无尽悲哀,让他觉得再次联姻对小狼女是一种背叛。 虽然他知道,自己绝对会去耳语之森的。 他是一名伊顿,是伊顿家族的继承人,他的诞生要了自己母亲的命,所以没有拒绝拒绝的理由。 让我们的儿子有更好的未来? 亚莉克希亚,你也会这么想吗? 他试图说服自己,为自己找个理由让心里更好受点。 对不起,我的小狼女。 如果有下一辈子,我将全部补偿你... 克里斯抱起了卢克,缓缓往书房外面走,“爷爷,父亲,我明天早上给你们一个答复。” 等他走出书房,老亨利就笑了。 卢克和拉斐尔书信的到来让这段时间充满了喜悦。 而且他对克里斯太熟悉了,知道他的孙子已经作出了决定。 “卡夫卡,准备拜访蛇人国度和耳语之森的礼物,对了,给爱因斯克...”老人家的牙齿已经没有几颗了,但他不介意露出来。 “我知道,父亲。” 卡夫卡打断了他想发泄喜悦的喋喋不休。 也让老人不开心的瞪过去,却发现自己的儿子眼睛也满是悲哀。 老亨利顿时醒悟过来,卡夫卡应该是想起了艾薇儿。 孙子和儿子的经历都太像了,爱人同样是留下儿子便香消玉损。 伊顿是个不幸的姓氏,对于女人和男人都一样。 “唉...” 老亨利叹了口气,“你出去吧,我累了。” 他一辈子都没有过相守濡沫的女人,不懂这种滋味,也不想懂。 第二天清晨,克里斯给卢克当完陪练沙包后,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卢克,如果我给你再找一位阿妈,你能接受她吗?” 小孩子歪着脑袋沉默了一会儿,才发问,“她会喜欢我吗?会陪我玩吗?就像外婆一样。” “她会的。” “那好吧,我也想有一位阿妈呢!” “在山的哪一边,小孩子都有阿妈的。外婆说我的阿妈去先祖那边了,你知道先祖在哪里吗?” “哎呀,你不知道也不用流泪啊,火山那边的父亲从来都不会流泪的!” 孩子,父亲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流泪了... 阔别了五年的家,理应多呆一些时间的。 但是回来不过十天后,克里斯又踏上了离家的路途,主要是因为老亨利的催促。 “克里斯,我不知道还能活多少年,但应该没有几年了。你知道的,你父亲身体天生就不好,他也撑不了多久了。我们死之前唯一的心愿不是看你成为强者,而是看到你成亲,拥有自己的小家庭。卢克是你的儿子,但利亚斯塔的姓氏决定了他是恐怖之泽的王者,而不是伊顿家族的继承人。” 脸上手上都爬满了老人斑的他是这么说的。 也是克里斯不敢拖延的理由。 我有伊顿的姓氏,这是我的宿命。 当克里斯来到耳语之森,将信物交给精灵族的外围巡逻兵后,再一次在心里重申了一遍。信物是詹姆斯的妻子给的,没有这个他拜访不了精灵族的领地。 在抵达耳语之森之前,他每天都会提醒自己的宿命。 因为无尽大陆南方春暖花开时太过于迷人、沿途的瓜果太过于美味,让他觉得心里缺了点什么。 是的,缺了点什么。 他的小狼女是生长在冰雪中的寒梅,清冽而傲秀,这里没有她栖息的土壤。 亚莉克希亚,你知道吗? 我在去见另外一位姑娘的路上,她可能就是我的妻子了。 原本,你才是妻子的。 我的小狼女,你最近怎么很少拜访我的梦里? 你是生气了吗? 是的,你应该生气的。 我先是辜负了你,现在又要抛弃了你。 我的爱人啊,我即将要抛弃了你... 克里斯每天都在煎熬中,每天都要安慰自己没有了选择。 即将迎来三十岁的他,眉目中已经没有了意气风发,取而代之的是一缕永不消逝的忧愁。 都说时间是世界上最好的良药,能抚平一切心灵创伤,但复原不了他心里流血的伤口。 从罪恶之城回归故国的他,原本已经做好放下个人情感的准备,为家族承担使命的准备,甚至他还准备好了为公国的利益联姻的。 没错,他当时是有觉悟了的。 但因为卢克的出现,那张酷似小狼女的脸庞的出现,提醒着他辜负了爱人的期待,让他心里陷入无限的自责。 不光是对小狼女,也是对没有继承他姓氏的儿子。 克里斯知道,自己的命是用母亲艾薇儿的命换来的;他也看到了他父亲用后半生的孤独,证明了对母亲的忠贞。 他也想这样的,但是他不能。 父亲这么做没有辜负姓氏的期待,他这么做会辜负。 他只能默默的念叨着。 我是伊顿的希望,这是我的使命... 出来迎接克里斯的人,并不精灵族的首领,而是阿蜜莉雅。 这个已经知道自己未来的女孩子,对自己的父亲说过:“父亲,你说过婚事的决定权在我手中,那么就由我来主导一切吧。” 在詹姆斯先前拜访耳语之森陈说利弊后,精灵族的首领就让阿蜜莉雅自己作决定。 而阿蜜莉雅也没有逃避。 她知道自己将会和姐姐一样嫁给人族,为了种族的利益。 她的父亲当时只是叹了口气,就默默的走开了。 他是父亲,更是族长,内疚这种心情不能影响他的决策。 过了秋天才到十八岁的亚精灵姑娘,用修长的腿骑在一只很高大的麋鹿上,腰间佩戴着洛基达然狼牙挂坠,背着长弓和箭矢,跨着长匕首出现在克里斯面前,昂着头端详这位阔别了六年多的大哥哥。 大哥哥老了很多。 这是她第一个反映。 跟随着巡逻战士进去耳语之森的克里斯,有一头亮红色的头发和满脸的胡子,裸露在外的小臂还呈现着乌青色。和姐夫詹姆斯不同,大哥哥没有修剪过胡子,让上嘴唇都被掩盖住了。让他有了点沧桑的味道,配合着眉间的忧郁,尤其明显。 克里斯也在打量着美丽的姑娘。 他没有将曾经天真无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和眼前的人联系在一起。 也许是另一位巡逻的战士吧。 他想。 阿蜜莉雅轻轻的拍了拍麋鹿的脖颈,让它掉了头缓步行走,用背影说,“大哥哥,跟我来,你一个人就好了。” 克里斯马上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这么称呼他,更早的称呼是大坏蛋,和大骗子。 克里斯轻轻驱马跟上,并肩的两骑走得很缓慢。 阿蜜莉雅没有说话,只是专注的看着前方;克里斯也没有说话,只是偶尔会侧头看看少女的侧脸。 尖尖的耳朵旁边是精致的脸蛋,和亚莉克希亚一样精致。 不同的是小狼女的精致夹带着些许硬朗,还有一对英气勃勃几乎蔓延到发际的眉毛。阿蜜莉雅是光洁得看不到一丝毛孔,似乎掐一下就能冒出水来。 约摸走了半个多小时后,一片碧绿色的湖水出现在眼前。 他们的到来惊起了许多鸟类,拍着翅膀在天空上划着各种优美的痕迹。 阿蜜莉雅在湖畔下了麋鹿,将腰间的两把长匕首挂在了它身上,并拍了它躯体示意它离开。这个动作让克里斯发现了那个狼牙挂坠,也不由心里一暖。 他记得这个挂坠。 “大哥哥,准备好了吗?” 少女的笑容如同一朵空谷幽兰,她脚下的草地上插满了箭矢,手里的长弓已经拉圆,一只箭矢搭在上面,对准了克里斯。 这是他们两个在爱汀城里经常玩的游戏。 克里斯在早晨练习刀法的时候,还是小女孩的她会用没有箭头的箭矢偷袭他。 克里斯也笑了,利索的下了马拿起了长刀。 “来吧。” 这次他的长刀没有出鞘,而阿蜜莉雅的箭矢是有箭头的,而且箭杆是铁木。它们比钢铁稍微轻一点,而且纹络笔直,不会受风向的影响。 “拔出你的刀,大哥哥。” 阿蜜莉雅还以为克里斯没有拔刀,是担心损坏箭杆的关系,所以特地提醒了一句。 “不用了,阿蜜莉雅,这样就好。” 年轻的精灵族女孩子俏脸上有了一些羞恼,她觉得被眼前的人小看了。 已经成为战士巅峰的她,手里还拿着最擅长的弓箭,竟然令对方拔刀的资格都没有? 上苍的眷爱之下,没有人胆敢无视两个精灵族的箭术! 即使你是大哥哥,也不能如此托大啊! 她用实际行动代替了她的羞恼,手中的箭矢急促飞驰,两只箭矢飞出去的间隔有时候还不足一秒。 其实是阿蜜莉雅误会了。 克里斯经历过了太多生死杀戮,早就学会了如何用最少的力气取得胜利;也知道时刻要保持余力迎接未知的危险。 这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现在也一样,挑开箭矢要比劈断箭矢更加省力和容易不是吗? 少女插在地上的箭矢只有两壶,很快就射光了。而克里斯的活动范围没有超过两米范围,他将所有的箭矢都被拨开了。 这让阿蜜莉雅皱起了好看的鼻子,小脸有点淡淡的红色,不知道是恼怒还累的。 她走过来捡起箭矢,哼了一句“再来”。 这次她用上了两个精灵族的不传之秘,连珠箭的技巧,箭矢飞翔的速度很快,快得连风声都来不及呻吟。 可惜还是没有什么建树。 克里斯这次没有站在原地,而是移动着之字形的步伐,一边拨开急促的箭矢,一边快速向少女靠近。 最后用长刀轻轻了敲了一下少女紧握的长弓,结束了这次游戏。 克里斯微微笑着,把长刀驻在了地上。 而阿蜜莉雅还保持将箭矢搭在弓身上的姿势,气鼓鼓的盯着他。 碧绿色的眼眸盯着满脸胡子的人好久,然后才噗呲一声笑了。 “大哥哥,我饿了!” 她放下了弓箭坐在了地上,扭着头看着碧波荡漾的湖水说。 “知道了。” 在这片湖畔,食物并不是很难找。 尤其是对有丰富野外生活经验的克里斯而言。 他才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带回来了一条很大的鱼,和两只倒霉的禽类。 阿蜜莉雅静静的坐着,用清澈透底的碧绿色眼眸看着男人熟练生火,烤肉;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等克里斯手中的烤肉飘来迷人香味,她才回过神来,接过一块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齿若编贝。 她没有小犬牙,我的小狼女是有的,我的小卢克也有。 克里斯眼中闪过一丝黯然。 还好,阿蜜莉雅并没有发觉,她在专心对付着烤肉,“大哥哥,你刚刚洒的是什么吗?” “肉桂碎,北方才有的调料,有点辛辣,你吃得习惯吗?” “嗯,挺好吃的。” 说完她用小手绢擦了擦嘴,姿势的优雅连传承千年的贵族都自愧不如。她站起来走到麋鹿的身旁,拿来了好几个瓜果,笑嘻嘻的递给了克里斯一个。 精灵族习惯素食,只有肉类的晚餐她是不习惯的。 克里斯接过来咬了一口,芬芳满嘴,汁水沾湿了胡须。 这让阿蜜莉雅嘻嘻的笑起来,也让克里斯眼睛的黯然消失了不少。 南方的气候让水果很甜美,也让晚餐的气氛很宁静。 繁星已经在天空上开始眨巴着眼睛,茂密的树林里飞舞了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的点亮夜晚的静谧。 “大哥哥,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阿蜜莉雅眼睛追逐着萤火虫的轨迹,声音如梦如幻。 “好。” 她从自己出生开始讲述。 母亲的过世、跟随姐姐居住在爱汀城。在从爱汀城回来耳语之森举行成年仪式,然后居住在这里到现在,还解释了精灵族为什么是十二岁就是成年了。 她的故事很简单。 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荡气回肠的过往。 就如精灵族的百花酿一样,入口柔和清香,过后有淡淡的甜味让人回味无穷。 她是深山湖畔边上的一朵百合,纯净而美丽。 克里斯下了定义,看着她的侧脸。 也许,我前来耳语之森是一个错误,不该前来破坏她宁静的人生。 为了利益联姻,是命运对她的不公,是我们这些逐利之人强加的残酷。她平静的生活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的,虽然她依然保留着狼牙挂坠。 “大哥哥,我的故事说完了,能说说你的故事吗?” 好听的声音再度传来,打断了克里斯的思绪。 “我的故事?好吧,不过有点长。” “嗯。” 她发出了淡淡的柔柔的鼻音。 抱着双腿,把小脑袋放在膝头上,碧绿色的眼眸盯着火堆,光在她的脸上扑朔迷离,看不出什么表情。 他从伊顿家族的转机、麦克·伊顿化解亚人族部落入侵说起,说到了母亲艾薇儿的凋零以及预留给自己的试炼;他说到了伽迪南拉斯城和大荒原,还有洛基达然狼牙挂坠的来历;说道了如何成为角斗士的经历和获得吞金兽的獠牙。 等说到自己回到伊顿领地、准备前往死亡之森猎杀冰骨蜥的时候,他的心里涌出了悲哀,连声调都变了。 他终于说到了小狼女,曾经他也给亚莉克希亚讲过他的故事。 而如今,以前的听众成了故事里的一部分。 悲凉的味道也让阿蜜莉雅侧头,她隐隐猜到了后面的故事并不是很美好。 他在自己心里再次复述,抑制着悲哀继续叙说。 他说到了和小狼女的结合,和她的凋零;说到了罪恶之城的五年时光;说到了回到伊顿家族里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儿子卢克。 最后,终于说到了前来耳语之森的沿路经历。 他的故事说完了,火堆前又陷入了沉默,只有燃烧的柴火迸出火花的声音和远处虫豸的演奏。 半响,精灵族的少女才开口了。 “大哥哥,你会忘记亚莉克希亚姐姐的脸吗?” “不会!” 克里斯根本没有思考就随口而出,然后呆了呆,脸上带着一丝愧疚说,“对不起,阿蜜莉雅。” 少女笑了,如同花朵绽放般醉人。 她轻轻的把小脑袋放回膝头上,让碧绿色的长发垂自然垂下,不再言语。 克里斯昂着头看着天空,也不再说话。 今晚的银月没有光芒,血月统治了大地,满天璀璨的星光都显得格外深邃,如同克里斯的眼眸。 他心里有很多忧虑,还有一丝淡淡的害怕。 他已经辜负了一位女孩子,害怕再辜负了现在这位女孩。 他自诞生开始,就背负了宿命,他要成为强者,要伊顿姓氏能长久传承,让领地子民富足快乐...... 他的道路注定了坎坷,与鲜血相伴,和血月的光芒一样。 他给不了眼前这个女孩子一个安稳的未来,而是长期充满刀光剑影的牵肠挂肚;他给不了一个儿女绕膝其乐融融的温馨家庭,而是长期征战在外聚少离多的等候。 “阿蜜莉雅,我是伊顿家族的继承人,日后也会变成利益至上的人。” “我明白,大哥哥。” “阿蜜莉雅,我以后会长期在外征战,为了领地和姓氏的传承。” “我明白的。” “阿蜜莉雅,我有一个儿子了,虽然他没有我的姓氏。” “我记得的。” “阿蜜莉雅,如果你去了北方,可能好多年内都不能回来南方,甚至是一生。” “我知道的。” “北方的冬天很冷,滴水成冰;也很长,差不多五个月。” “嗯...” “北方瓜果种类很少,而且在冬天几个月里都不见踪影。” “嗯...” “阿蜜莉雅,谢谢你。” 克里斯闭上了眼睛,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亚莉克希亚,我一生都不会忘记你的脸;阿蜜莉雅,我用这一生报答你。 我是伊顿的希望,我不仅背负着宿命。 终章、交替 随着半神的死亡时间愈发逼近,神圣帝国分崩离析的结局不可免。 乱世王者兴。 神圣帝国的废墟中将会诞生谁的荣光? 是以利益串联了无数种族的红发表兄弟建立起新帝国,还是抛弃先祖获得冰舞者恩泽的亚特伍德带着冰霜席卷无尽大陆,亦或者是远走真理大陆的半神后裔爱德拉最终王者归来? 没人能下定论。 而引发这一切的源头,半神乌瑟尔此时已经回到了无尽大陆。 他没有直接回到人类国度,而是来到了死亡之森的活火山见远古异种不焚者。 伊尔麦对他的到来一点都不惊讶。 只是默默的看着他好一会儿,才叹息了一声,“我以为你还要更晚些才来的。” “因为我累了。” 乌瑟尔的回答也看不出双方曾经生死搏杀过,反而类似一对老朋友。 世人都知道在一百多年前,伊尔麦被半神击败,不得已遁入死亡之森的活火山内提纯血脉、试图突破桎梏成为半神。但人们都不知道,伊尔麦之所以全身而退,并不是它的实力足以自保,而是半神对它没有杀心。 是的,乌瑟尔手下留情了。 只是让伊尔麦不要在屠戮人族的强者,并约束恐怖之泽的蛇人不要再对人类国度发起战争就好。 那时候的伊尔麦,并不知道半神为何手下留情。 如今,忍受了近两百年的孤寂努力冲击半神境界的它,断断续续觉醒了血脉中的先祖记忆,也大致知道了原因。 因为半神不仅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责任! 这个责任,是守护无尽大陆。 人烟罕至的阳光之南,其实是一个牢笼,强大的巨龙族与巨人族都是看守者。 而被看守的囚犯,则是远古异种噬金者。 噬金者不是一只兽或者一个人,而是一个种族的称谓。 它们长得很像吞金兽,但却拥有蚂蚁社会一样的结构,每一个族群都由一只母兽统领,其他族群成员一生的责任都在为母兽寻找食物。 因为母兽可以通过进食强大的凶兽进化成为完全体、成为半神! 一旦母兽踏入半神境界后,再生下来的卵,将有三分之一孵化出强者级别的噬金者! 最恐怖的是,母兽拥有惊人的繁殖速度。 一个族群的噬金者,数量约莫五百至两千不等,一个族群在一年之内,就能繁殖分出十五至二十五个族群。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人为的遏制它们获取食物来源,让一只母兽踏入了半神境界,那么,这只母兽仅一年之内就能诞生数以万计的强者!拥有将无尽大陆所有智慧种族都吞噬殆尽的实力! 而且它们族群众多,筑巢在地下,分布在阳光之南每一个角落,根本无法灭绝。 作为看守者的巨龙族与巨人族都是不断猎杀强大的凶兽,不让它们获取强大的食物来源,减少它们母兽获得晋升的机会。 但这样的做法治标不治本。 无法彻底遏制它们母兽实力持续增强。 如此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半神就成为了守护无尽大陆的最后一道防御。 比如乌瑟尔每隔十年都要悄然前往阳光之南,通过巨龙族与巨人族的指引,找到实力增强很快的噬金者族群,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 而伊尔麦觉醒这样的记忆,是因为它是远古异种。 在很多年前,只有远古异种才能晋升为半神,才是噬金者的宿敌。 如果不是因为这层关系,不焚者早就灭绝了——巨龙族要不是看在不焚者能踏入半神境界的份上,那还会允许不焚者将自己种族当作生育工具! 至于,为什么会有人族成为了半神嘛....... 在那段时间里,冰舞者哈迪尼斯在冲击半神时也失败了,而不焚者伊尔麦的父亲还没有进入完全体就被人族强者围杀了,所以上苍才会将眷顾落在乌瑟尔身上。 这也是乌瑟尔没有杀死伊尔麦的原因。 他知道,人族很难再次迎来上苍的眷顾,而伊尔麦则是继他之后最有可能成为半神的远古异种,也是日后无尽大陆的守护者。 如今,在将死之前他来找伊尔麦,就是想看看这位后继者还有多久才能成为半神。 以及前来承认自己的失败。 是的,失败。 曾经他以一己之力促成神圣帝国诞生,是想以人族为主体,将噬金者的威胁彻底消灭。 毕竟,人族的繁衍力是所有智慧种族力最强大的! 而且人族的脑子很好使,很善于利用环境与工具来增强自身的实力。 只要他将一部分人族迁徙到阳光之南定居,就可以在巨龙族与巨人族的协助下,以步步为营的方式将整个阳光之南变成人类世界,也能将所有噬金者族群一个个蚕食殆尽! 然而,现实却很讽刺。 人族因为太聪明、数量太多,所以也太复杂了。 每个领主都有自己的私心,着眼的永远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根本不会考虑到遥远的未来。 又或者说,他们考虑到了,但不希望为未来付出的人是自己。 在神圣帝国建立的两百多年里,人类世界里的尔虞我诈、暗流汹涌,让乌瑟尔知道自己的希望不可能实现了。因为包括他自己,在最后时刻也没有将后裔带去危险四伏的阳光之南,而是扔去了相对安稳的真理大陆。 不过,现在他不操心这些了。 他很快就要死了,也很早之前就累了。 来见死亡之森的活火山,也只是想看看伊尔麦还有多久成为半神,顺便说一声,噬金者以后就是它的烦恼了。 半神没有问伊尔麦愿不愿意接过这个任务。 而伊尔麦也没有反驳被指派。 又或者说,身为不焚者的伊尔麦知道,这本来就是上苍创造远古异种的意义。 但它没想到的是,半神乌瑟尔留给它的时间会那么少。 它虽然不知道乌瑟尔是因为家族后裔考虑,耗费了心脏一滴精血,但它能看出如今的半神冕下行将就木、时日无多,不可能再活三年了! 三年的时间,太短了。 它庞大的身体已经缩小了一半,骨骼的密度更大;已经长出了两只上肢,有了可以飞翔的翅膀,有了永远冒着火焰的尾巴,原本颚下的长须也缩短到不足一米,只等头顶的双角长出来就成为先祖的形态,踏入半神的境界了,但如果期限是三年的话,完全不可能。 所以它才感慨乌瑟尔来得有点早。 但乌瑟尔一声“累了”的回答,却让它无法指责什么。 好久之后,它才提出了一个要求,“我有了一个人形的后裔,叫做卢克。你回去人类世界后,把伽迪南拉斯城让出来吧。我想让卢克成为了城主,让他聚拢追随者、建立自己的势力,日后说不定能前去阳光之南定居,完成你未完成的希望。” “好。” 半神乌瑟尔没有犹豫,就点了头。 因为他不给,等他死了以后,米尔斯皇室也无法阻止伊尔麦亲自前去索要,又何必让人类国度与恐怖之泽开战呢? 应下了之后,他便站起来往外走。 前来的目的已经达成,他也该离开了。 而且身为人族有史以来唯一的半神,他应该死在人类国度里。 ........................... 本书至此结束了,就当是前传吧。 对不住各位一直跟读书友,很抱歉,为爱发电坚持不了太久。 如果以后生活不窘迫了,会考虑将这本书续上的。 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