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好学生》 第一章 元婴夺舍 星期六,凌晨三点。 庆县县城,一间普通的网吧。 沈欢刚打完一把排位,起身去上厕所。 一直戴着耳机,脑袋有点晕乎乎的,网吧的厕所是那种小格子,沈欢没注意,一把就推开了门。 “操你妈找死啊。” 厕所里,一个头发染黄的小混混儿居然抱着一个女的正在干那事儿。 沈欢一愣,然后一惊。 看着那女的,他眼睛都直了。 林芳琴? 不正是他们高二(11)班的班花林芳琴吗? 这女的平时看起来很高冷的样子,没想到,在这网吧的卫生间里,她居然… 半拉的上衣,撩起的短裙,抬起的黑丝腿。 刹那的功夫,沈欢就看了个清楚明白。 沈欢一个哆嗦,糟糕。 林芳琴可是他们班的风云人物,因为长得漂亮,和学校里很多有钱有势的男同学关系都很暧昧,现在抱着她的这个家伙,也一看就是社会上的混混儿。 而自己没人脉没背景,在班上毫不起眼,平日里都引不起她正眼瞧一下,现在撞破了她的事情,她会不会修理自己? 砰。 这时,门又被狠狠的关上了。 “别管那傻逼,我们接着干。”那男的说。 林芳琴说:“哎呀,先别来了,他是我同班同学。” 那男的说:“管那么多干什么,他敢乱说,老子就废了他。” 林芳琴又道:“别,还是去警告他一下吧,万一他真乱说怎么办。” “行行行,那我现在就出去给那小子长点记性。” 听到这,沈欢哪里不知道要完,他只是庆县中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哪里斗得过这些整天在社会上晃的小混混儿,尿意也在一瞬间憋了回去,他转身就想跑。 那男的提着裤子冲了出来,大喊:“小子,给老子站住。” 沈欢哪敢听他的,撒腿就跑。 跑到大厅,那男的喊了声,“拦住那小子。” 网管飞快跑了出来,一把抱住沈欢就把他摔到地上,五六个正在上网的混混儿也跑了过来,对着沈欢一阵乱打,打得他动弹不得。 “兵哥,出什么事了?”网管问那黄毛混混儿。 兵哥道:“先别问那么多,把这小子拖河边上去。” 这时,林芳琴已经整理好衣服,也跟着走了出来。 网吧后门就是河堤,一群人拖着沈欢下到河边上,半夜三更,黑灯瞎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沈欢虽然极力反抗,无奈双拳难敌四手。 林芳琴对他也很了解,知道他没什么背景,所以那群人也没有留手,对着他又是一阵拳打脚踢。 然后兵哥一脚踩在他的胸口,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脸,“小子,今天你什么都没看见,听到没?要是老子听到什么风言风语,这就是你的下场。” 沈欢已经被打得说不出话来,只知道喘气。 “呸。” 兵哥又一口唾沫吐在他脸上,踢了他一脚,然后搂着林芳琴,一群人就这样走了。 冰凉的河滩,遍地都是乱石,沈欢死狗一样躺在潮湿的地上,身上阵阵疼痛。 为什么? 只是不小心撞见了你们的丑事,你们就这样不问青红皂白暴打我? 就因为你们人多,就可以随便的欺负我? 沈欢怒瞪着双眼。 但残酷的现实却让他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 他今年十七岁,老家就在这庆县最偏远的七仙镇龙茶村,家里爷爷和奶奶,是一辈子没有走出过大山的农民,母亲在他生下他没多久就因为家里穷跑了,父亲这些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没挣到钱,也极少回来。 青春期的叛逆让他学会了抽烟上网,可是他的内心又有谁曾理会? 就跟千千万万留守孩子一样,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有人生没人疼,一个人住校读书,天冷了,天热了,生病了,挨欺负了,没人关心,没人搭理。 所有的心事,所有的委屈,都只能一个人扛着吞着。 就像现在,一顿暴打,他周身疼痛不已,却只能默默的忍受着。 找兵哥,找林芳琴报仇吗? 别搞笑了,他们那么多人,怎么跟他们斗。 他怒瞪着漆黑的夜空,感觉自己就像天地间一粒微不足的尘埃。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是。 恍惚间,他的眼前凭空出现了一个漩涡,漩涡越转越急,一道半透明的紫色人影出现,紧随在他身后,一条金色闪电狠狠劈在他身上,紫色人影晃了晃,又透明了几分,但还没有消散,依然对着沈欢疾扑了过来。 漩涡消失,沈欢身子一僵。 画面一转,他就出现在了一片血朦朦的空间中。 面前,一个身着紫色长袍,长髯高髻,面如冠玉的古装男子。 沈欢原本正处在一片屈辱悲愤的恍惚中,陡然惊醒过来,怎么回事?这是什么鬼地方?我怎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古装男子看向他,双目中突然射出一道精光。 沈欢浑身一震,神智瞬间又迷糊起来,不由自主就向那男子走去。 男子的眼睛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就像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拉扯着他。 越来越近,两道身影慢慢靠拢,居然就这样缓缓开始重合。 奇异的感觉不断向沈欢的脑中涌来,就像有什么东西在侵蚀,想要把他吃掉。 这种感觉,奇异而又恐怖。 沈欢陡然一惊,不对。 他狠狠咬了一下舌尖,刺痛之下,神智瞬间清醒。 连滚带爬,沈欢赶紧跑了出来,离那男子远远的。 “唉,罢了罢了。” 一声长长的叹息,仿佛跨越了无尽的空间长河。 古装男子身体开始慢慢消散,化成无数金色光点,最后汇聚成一股长龙,向沈欢冲了过来。 沈欢来不及反应,金色光点长龙就从他的天灵盖涌了进去。 爆炸般的疼痛。 沈欢的意识飞快回归现实。 紫罗天尊,真灵界,飞升仙劫,大宇宙,蓝色星球。 无数意识碎片狂涌而入,脑袋里犹如撕裂般的剧痛。 他抱头惨嚎,诡异的却没有一丝声音发出。 也不知过了多久。 沈欢依然死狗一般的躺在地上,但身周的石头全都碎成了一片粉末,身上也裹了一层黑乎乎的不知名黏液,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当一切平息,思绪渐渐平稳。 紫罗天尊,真灵界万年不世天才,大乘期圆满境界,踏飞升台,却仍难敌仙劫之威,最后不得不自爆数件至宝,打碎大宇宙障壁,然后元婴出窍,遁入本命法宝九天紫罗塔中,越界而逃,无奈仙劫之威凶狠如斯,仙雷竟紧随而至,在他元婴即将脱出空间通道的瞬间还给了他重重一击。 本已重创的元婴差点就此消散,闯入沈欢的识海之后,他运起最后一丝法力想要夺舍,无奈竟被沈欢挣脱了开去,功亏一篑。 加上这一宇宙界面法则的压制,他已经没有再多的力量重新夺舍,为避免从此烟消云散,最后时刻,他只得聚起所有元婴之力灌入沈欢神魂,只为保留自己衣钵传承。 地球所在的大宇宙和紫罗天尊所在的真灵界有天壤之别,天地灵气要稀薄很多,加上沈欢只是一介凡人,紫罗天尊最后时刻也只能尽力替他伐毛洗髓,改造神魂,让他修仙之路更为顺畅,之后能否恢复他紫罗天尊的威名,却还要看造化了。 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合道,大乘,真仙。 修仙界九大境界,沈欢平时也喜欢看网络小说,没想到这一切竟然是真的。 紫罗天尊修炼传承的功法名叫《九天紫罗诀》,每一重天对应一大境界,既可以锻体又可以修神,乃修仙界一等一的不世功法。 林芳琴带来的羞辱早已被抛在脑后,震惊过后,沈欢压抑住心中的激动,尝试运转了一下功法。 最后时刻,紫罗天尊的元婴虽然濒临消散,但毕竟是大乘期圆满,其中蕴含的力量哪怕只有一丝,也足以让肉体凡胎的沈欢脱胎换骨,直接越过最基础的炼气期,让他步入筑基。 感受着身体内涌动的强大力量,以及身周环绕的天地灵气,不同于凡人所呼吸的氧气,天地灵气要更为精纯纯粹。 沈欢欣喜若狂,紫罗天尊,你夺舍我不成,这便是上天注定的安排,而你既然给了我这么大的机缘,我也不怪你,那你就安心的去吧。 飞升仙劫,得道真仙。 我,沈欢,现在就是你紫罗天尊,你未走完的仙路,就放心的包在我身上吧。 通过紫罗天尊的记忆,沈欢已经知道,这位天尊从记事起便被宗门当作天才培养,整天行功运法,各种修炼资源供应不绝,境界突飞猛进之下,却极少踏足红尘。 虽然他向道之心极其坚定,但在飞升台上,面对心魔幻化的红尘魅惑,红尘历练不足的他一个不小心便着了道,修为受损,所以才会功亏一篑。 而这,却正应了沈欢现在的身份,他本普通平凡一分子,正在这红尘巨浪里翻滚条条,如此走一遭,道心岂不更加圆满。 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的那道天意。 沈欢从地上坐了起来,不动则已,这一动便非同小可。 伐毛洗髓之后身体远强于往昔,他竟然一下子飞了起来,径直落入河中。 一阵手忙脚乱,他从河中飞起又落下,好一番折腾,他才终于适应了现在的身体状况。 太强力了。 好在现在天还没亮,倒是避免了惊世骇俗。 他一掐诀,身周河水形成一个漩涡,围着他不停旋转,很快就将他冲洗得干干净净。 一拍水面,他跃上河岸。 身上一阵蒸汽翻腾,衣服马上便干了过来。 红尘历练。 沈欢一声冷哼。 昨晚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仙路滔滔,这红尘历练的第一步,便从你们开始吧。 林芳琴,兵哥,还有那些混混儿。 你们打我,欺侮我。 现在,我就要告诉你们,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欺负我的,践踏我的,我都要通通找回来。 不知不觉,沈欢也沾染上了紫罗天尊身上的杀伐之气,真灵界万年不世天才,又岂是那么好相与的。 仙路永恒,始于足下,他抬脚向网吧走去。 第二章 他不再是他 天已经泛起鱼肚白。 沈欢走回网吧内,静悄悄的,好些人熬了一晚上,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走到吧台面前,先前抱摔他的那个网管也在打瞌睡。 沈欢敲了敲桌子。 网管抬起头来,先是眯了一下,看清沈欢,马上冷笑起来。 “怎么,小子,挨打了不服气,换了衣服想回来找场子?” 现在沈欢一身干干净净,那个网管才会这么认为。 好嚣张啊,完全就没把沈欢放在眼里。 沈欢冷笑一声,揪住那网管的衣领,啪啪就是两耳光。 “操你妈找死啊。”网管哇哇大叫。 那几个还在上网的小混混儿闻声又冲了过来,不由分说又开始动手。 但现在的沈欢又怎么会像先前那样任人宰割,短短时间,他已经脱胎换骨。 三下五除二,那几个小混混儿便全部被打倒在地。 那个网管站在吧台内,身体止不住的颤抖,就像见鬼一样,指着沈欢,“你,你,你…” 沈欢冷冷瞥了他一眼,“兵哥和林芳琴在哪里?” 被他眼睛一瞥,网管顿时一股寒意直透心底。 咽了口唾沫,他颤抖道:“他,他们回家去了。” 原来兵哥和林芳琴被沈欢打断之后,性致不减,于是跑回家继续再战去了。 沈欢一声冷哼,闪电般又是一耳光。 “我叫沈欢,不服,就来高二(11)班找我。” 说完,他转身而去。 回到学校,校门还没有打开,不过门口的面馆已经开始营业了。 刚刚经历过元婴夺舍伐毛洗髓,紧接着又跑回网吧报仇,折腾了大半晚上,能量消耗十分巨大,而且他刚踏进筑基期,还没有达到辟谷的境界,所以沈欢此刻隐隐也有些饿了。 走进一家面馆,点了一碗酸菜肉丝面。 吃完。 嗯? 饿。 又点了一碗。 嗯? 还是饿。 一连吃了八碗,才终于止住心中饥饿的感觉。 面馆的老板已经目瞪口呆,这小子看起来瘦瘦弱弱清清秀秀,怎么比猪还能吃? 沈欢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肚皮,吃了这么多碗面,肚皮竟然还是平的。 算了,不管它。 他已经知道了原因。 掏出钱付账,裤兜很深,很幸运的钱没有弄丢,只是自己那个老爷山寨手机进了水,报废了。 八碗面,九块钱二两,就是整整七十二块。 看了眼手里仅剩的两张红泥鳅,沈欢又有些无语起来,要是一直这么能吃,自己怎么吃得消? 因为家里穷,从读初中开始,沈欢就没有找家里要生活费了,都是自己在外面打工维持着生活,什么端茶倒水洗碗扫地这些,不给钱都可以,就为换顿饭吃。 上高中之后,他又在县城一家ktv找了一份兼职,每晚上十点半下了晚自习到两点,他都要去帮着打扫卫生,每个月六百块钱,昨晚就是做完兼职之后去那间网吧上网,才发生的那些事情。 因为学校每到十二点就要关校门,他只好在校外租了房子,每个月还要付一百块钱房租。 今天才九月十一号,离发工资还有大半个月,照这种吃法,自己怎么支持得住? 不过一想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普通人了,他的担心马上又随风消散。 车到山前必有路,自己堂堂紫罗天尊衣钵传人,还会被活生生饿死不成,那传出去,估计就成了修仙界最大的笑柄了。 出了面馆,沈欢想了想,又在校门口的小推车上买了一袋豆浆包子。 校门已经打开,他正准备进去,身后传来一声大喝。 “小子,给老子站住。” 回头一看,兵哥还有林芳琴领着十多个小混混儿向自己跑来,包括那个网管和那几个被自己打翻的小混混儿,应该是自己走后没多久,他就通知了兵哥。 星期天的早上没多少人,学校保安看到那群混混儿也赶紧缩了回去,只要不是发生在校门内的事情,他们就不会管。 沈欢一手提着包子豆浆,笑道:“你们来得挺快的啊,我还说有空了就去找你们。” “哟呵,小子变嚣张了啊。” 一群人把沈欢团团围住,兵哥手里提了根球棒,一些路过的学生见此情形,都赶紧躲得远远的,这可是社会上的混混儿,他们惹不起。 沈欢看了他两眼,突然道:“你身上带钱了吗?” “什么?”兵哥一愣,不晓得这小子为什么说这话。 沈欢道:“我手机昨晚上被你们弄坏了,现在要你们赔。” “哈哈哈哈…”一群人哄然大笑。 兵哥哂笑道:“小子,你他妈傻了还是咋地。” 林芳琴站在旁边,看着沈欢,皱了皱眉,她还是担心昨晚上干那事儿会被沈欢说出去,于是道。 “沈欢,你给兵哥他们道个歉吧。” 沈欢别过头去,“道歉?我为什么要道歉。” “你…”林芳琴气得说不出话。 兵哥一声冷笑,“小子,昨晚上没长够记性啊,那老子就再给你长长。” 说完,他抡起球棒就朝沈欢脑袋砸了下去。 先前那个网管给他打电话,说沈欢又打回来了,他也没当回事儿,在他眼中沈欢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再怎么横能横得过他们人多? 球棒呼啸而下,这一下要是敲结实了,脑袋还不得开瓢。 沈欢眼睛一眯,在球棒即将落下的瞬间,探手抓住,然后一脚踢出,踢到兵哥小腿骨。 兵哥吃痛,一下子跪了下来,沈欢夺过球棒,一下砸到他肩膀上,兵哥向下一扑,脸刚好杵到沈欢鞋子上。 沈欢啧啧两声,“兵哥是吧,这大清早的就跑来给我舔鞋,我受不起啊。” 脚一挑,直接把兵哥挑飞了出去。 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其他的混混儿都还没反应过来,兵哥就已经飞了出去。 趁他们没反应过来,沈欢抡起球棒就开打。 噼噼啪啪,眨眼工夫,一群小混混儿又全都躺在了地上。 林芳琴站在一旁,吓得两眼发神。 她毕竟是女生,沈欢也没有打女人的习惯。 沈欢冷冷道:“你放心吧,昨晚上你的丑事我不会说出去的,但是请你眼睛放亮一点,惹火了我,这就是下场。” 他走到兵哥面前,啪啪又是两耳光,直接把兵哥扇得晕头转向。 蹲下去,正要看看他身上有没有什么油水。 他现在已经穷得快要揭不开锅了,反正兵哥这些家伙都不是好人,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女声,“沈欢,你在干嘛?” 声音清脆,极为动听。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跳了起来,刚才的威风八面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嘿嘿,清瞳,早上好啊。” 那是一个极漂亮的女生。 高挑的身姿,浅色热裤,白色帆布鞋,双腿圆润笔直,头发扎成了好看的丸子头,露出天鹅般修长的脖颈,精致的俏脸未施粉黛,白皙细腻光滑,清纯无双,特别是那一双大眼睛,乌黑纯澈,极其灵动。 旁边的林芳琴虽然也很漂亮,但比起这个女生来,完全黯然失色。 李清瞳,庆县中学当之无愧的校花,同时又是重点班高二(1)班的班长,真真正正的学霸级人物。 按理说李清瞳这样的仙子级女生,沈欢这个毫不起眼的癞蛤蟆是没什么机会交集到的,只不过两人老家在同一个乡镇,小学和初中都在同一个班级,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加上李清瞳性子又好,于是两人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不过因为沈欢成绩不是很好,李清瞳当仁不让的进了重点班,而沈欢则只是进了普通的班级。 “你在干嘛?” 李清瞳走了过来,看见躺了一地翻滚哀嚎的小混混儿,皱了皱好看的眉。 第三章 李清瞳 看着李清瞳,沈欢扬了扬手中的豆浆包子。 “我正准备给你送早餐呢,看见他们摔倒了,就过来看看。” “摔倒?”李清瞳摆明不相信。 沈欢急忙又走到兵哥面前,笑道:“这位朋友,你摔着了没?要不要我扶你们起来?” 好和善的样子。 兵哥心头一个激灵,赶紧手忙脚乱的爬了起来。 “不用不用。” 笑话,叫他帮忙?给他十个胆子都不敢啊,刚才他可是已经彻底领教过了。 一群小混混儿赶紧挣扎着狼狈而逃。 沈欢腆着脸的走到李清瞳面前,把豆浆包子递了过去,“喏,这是我才给你买的早餐,还热乎着呢。” 李清瞳伸手接过。 沈欢笑嘻嘻道:“清瞳,你怎么起这么早啊,反正周末又没什么事情,女生多睡觉会变得更漂亮的。” 李清瞳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这么油嘴滑舌了。” “呃,有吗?”沈欢挠了挠头,左看右看。 李清瞳小口咬了一下包子,看了眼旁边还愣着的林芳琴,“这是你同学吗?” 刚才沈欢大展神威,把兵哥他们打得屁滚尿流,林芳琴仍处在失神状态。 以前,她一直都是眼高于顶的骄傲样子,从来没正眼瞧过沈欢这种普通的小角色,但是现在。 她怔怔的看着沈欢,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他变了,就像完全换了个人。 难道说,是我看走了眼? 这时,沈欢也回过头来,见她还没走,微皱了下眉头。 见他神色有些不悦,林芳琴惊醒过来,心中一慌,忙道:“沈同学,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 说完,她急忙低着头进了校门。 心中的感觉还很异样,但她已经不敢多说什么了,自己得罪他那么深,他没和自己计较,已经是格外的手下留情了。 而且,那个女生好漂亮啊,没想到他居然还认识这么漂亮的女生。 李清瞳的清纯绝丽,也让林芳琴自惭形秽。 看着林芳琴离开的背影,李清瞳眼睛忽闪忽闪,“沈欢,你这同学挺漂亮的嘛。” 沈欢轻轻一笑,以前,他也觉得林芳琴很漂亮,甚至还有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幻想,不过现在嘛,他已经继承了紫罗天尊的衣钵,又看到了她那么不堪的一幕,他心中就只有浓浓的不屑了。 外表光鲜,内里糟粕,这样的女生,就只有一个字,俗。 他笑道:“她哪叫漂亮啊,我认识一个女生,比她漂亮不知多少倍呢。” 李清瞳轻轻吮了口豆浆,“是不是哟?你又在哪里认识了什么漂亮的女生?” 沈欢故作叹了口气,“唉,那是很久以前了,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是完了,后来,我和她一起上小学,初中,每一天…哎,轻点,轻点,清瞳,我错了我错了。” 沈欢装模作样,话还没说完,背上就传来一阵刺痛,他连忙讨饶。 李清瞳重重的掐了他几下,“好你个沈欢,学坏了是不是。” 她懒得再理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抬起脚向前走去。 沈欢小心翼翼的跟在她屁股后头,嘿嘿傻笑。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十年,李清瞳和他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并没有因为他出生贫寒而歧视他。 只是,她真的太耀眼了。 以前,她对他的好,沈欢都只敢埋在心底,能和她做朋友,已经是很幸运的了,他从来不敢再奢求其他。 但是,现在。 看着前面的女生,沈欢胸中豪情万丈。 李清瞳,我,沈欢,有能力,为你做任何事情啦… …… “清瞳,你这么早起来是要干嘛去啊?” 街上,沈欢屁颠屁颠的跟着李清瞳。 时间才七点过,山区小县城的生活节奏悠闲,加上是周末,街上依然很冷清。 “我想去人民公园跑步。”吃完了早餐,李清瞳顺手把袋子扔进垃圾桶。 她和沈欢的老家七仙镇,是庆县最偏远的一个乡镇,每天只有四班车,单程都要两个多小时,所以她每个月也只回去一趟,其他时间都是在学校里。 沈欢道:“学校里不是有运动场吗?” 李清瞳撅了撅嘴,“我哪儿敢在那里跑啊,跑着跑着就有好多吊尾巴,甩都甩不掉,烦死了。” 沈欢恍然大悟,李清瞳长相实在太出色了,没有男生不会被她吸引的,有几次去运动场跑步,跑着跑着,身边就围起了一大群男生。 谁叫她魅力太大呢,女生太漂亮了,也是一种苦恼吧。 庆县县城不大,青广河穿城而过,把城镇分成两半。 庆县中学在城这头,人民公园在城那头。 中间连着一座桥。 快要到桥头的时候,一辆白色现代小轿车靠了过来。 庆县地处山区,经济不是很发达,能买得起车的人,也算得上牛逼了,沈欢就经常看到,有些人开着车到校门口来勾搭女生,成功率还蛮高的。 车窗打开,一个年轻男子探出头,“嘿,李清瞳。” 他们好像认识? 李清瞳看了那人一眼,皱了皱眉,没有甩他。 车子停住,跳下来五个人,都是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样子。 几人拦住两人,那男子道:“李清瞳美女,这是要上哪儿去啊?” 李清瞳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吴俊,麻烦你让开。” 那叫吴俊的男子没有动,“美女,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的,今天就是专门来找你的玩的呢,反正你今天也不上课,就一起出去耍啦。” 几个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李清瞳身上,至于她身边的沈欢,则直接被无视了。 实在是太普通了。 李清瞳道:“我朋友陪我,就不劳烦你了。” 吴俊看了眼沈欢,嗤笑道:“小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沈欢轻轻一笑,“这句话该我来说才对吧。” “呵,看不出来,小子还挺有脾气的啊,那行,那就借一步说话吧。” 吴俊冷笑,其他四个男的马上站过来,围住了沈欢。 李清瞳一把把他们推开,怒视着吴俊,“你们要干什么?” 吴俊笑道:“美女,你放心啦,我们只是想和他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而已,该读书就好好读书,不要在外面乱跑啊。” 李清瞳大声道:“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欺负他,我跟你没完。” 吴俊摆了摆手,“不会的啦,老五,你们带这位哥们儿去那边谈谈。” 一个人马上推了下沈欢,“哥们儿,借个地儿说话吧。” 李清瞳顿时急了,沈欢的情况她是了解的,就一个山旮旯里出来的普通男生,而吴俊他们人多势众,一看就不好惹。 怎么办怎么办? 情急之下,李清瞳张开双手,把沈欢护在身后,就像保护小鸡仔的鸡妈妈,瞪着吴俊他们,怒道:“你们要干什么,我跟你说,你们要是敢乱来,我就报警了。” 见着这幅场景,吴俊几人全都无所谓的笑着,看向沈欢的目光充满了不屑。 一个大男生,缩在人家女生后面,真是孬种。 吴俊这群人,都已经没有读书了,平日里几个人纠集在一起,仗着人多,张狂跋扈,像沈欢这样的普通学生,完全就没放在眼里过。 而且沈欢现在的样子,白t恤,牛仔裤,运动鞋,虽然很干净,但也可以看出是洗过很多次了。 穿成这样,家里肯定也没什么背景。 李清瞳这么漂亮,和他站一起,完全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两人的关系想来也普通得很。 既然这样,还怕什么。 要是他不识趣,打就是,他还敢对自己怎么样不成? 顺带自己还可以在李清瞳面前显摆显摆,装装酷。 吴俊看着沈欢,冷笑道:“小子,听不懂人话是不是,我们还有事情要和李清瞳美女说呢,你杵在这儿干啥呢?” 因为李清瞳护着沈欢,吴俊也不好再动手,于是想把沈欢吓走。 要是其他人,或许还真会害怕,可惜他的算盘明显打错了,现在的沈欢,又岂是几个小混混儿就能吓倒的? 沈欢轻笑摇头,拍了拍李清瞳,示意她宽心。 然后站到吴俊面前,“哥们儿,你是不是觉得你很牛逼?” “哟呵。” 吴俊先是一愣,随后几个人哄然大笑。 “小子,挺有脾气的啊。” 沈欢摇了摇头,突然一拳打到吴俊额头,吴俊仰面倒下,接着沈欢又向后一腿,直接把老五踹飞,侧身一耳光,扇在另一人脸上,将那人扇趴下去,然后五指一张,印在另一个人胸口,那人蹭蹭蹭连退数步,摔了个四仰八叉。 最后剩那个小混混儿都还没反应过来,瓜兮兮的站在哪里,这才发现自己的同伙已经倒完了。 沈欢都懒得看他了,走到吴俊面前,翻了翻白眼,“我说哥们儿,要打就打,啰里吧嗦那么多干啥啊,装逼有意思不?” 吴俊躺地上喘着粗气,刚才脑袋黑了一下,现在才回过神来。 看着沈欢,他颤声道:“你,你,你你想干什么?” 沈欢撇了撇嘴,丢了句,“孬种。” 都懒得把他们当回事,一群小渣皮,几个人扭在一块,就觉得牛逼上天了。 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