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局第壹部》 序言 世界本就是风云变幻的,世间万物也是一个不断更替的过程,皇城姓氏改写,江山易主。 这其中永恒的话题只有杀戮和爱,二者既是对立面,也是同一面。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站在一个片面的角度来全面否决另一面,另一种人则试图兼容两种元素。 究竟哪种人才是聪明人?这需要时间来证明......这个世界充满了背叛和猜疑,当矛盾冲突达到顶峰的时候,一些人不得不用杀戮来暂时性地解决问题,然后秉承着爱的观念来建立一个新的王朝。 然而所有的王朝,它的开始,正如它的结束。在权力的汪洋里,每一任统治者都会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最终也会被历史的车轮辗得粉碎,最终这个世界还是什么都没有变。 我这篇小说中的主角,名为傲天尊,他从一个封建社会被压迫的平民百姓开始,历经千辛万苦才登上了权力的制高点,但是自己的心灵却在人海沉浮,兵荒马乱中迷失,最终在底层人民的反抗中选择了毁灭来进行自我救赎。 应该说,他是被思想的矛盾冲突困扰了一辈子的人。我选择这个人物,既要告诉人们不要为世俗所迷惑,不要为自我而迷失,也想要让人们看到一个真实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绝不会美,因为自私,贪欲和杀戮本就是人类的劣根性。 但这篇小说绝不是消极的产物,纵使天下大乱,奸魔当道,世间也会有不乱入凡尘的高贵,相信至善至美的执着,愿为天下计退位让贤的无私,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他们的善积萤火也终究会成为划破黑夜的破晓的黎明。 我写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为了纪念我的一位恩师兼挚友,他在有生之年曾被父母抛弃过两次,在人贩子手里几经周折,最后不幸染上艾滋病英年早逝。 他本是天下奇才,身负绝学文采飞扬,看透世间虚妄浮夸。染病后他却丝毫未有报复世人的仇恨,仍甘愿独居一隅留给世间最后一丝美好。 天地不仁,终究强迫他选择了放下。天下之大,谁能遭遇魑魅魍还信奉善良? 谁敢身披千疮百孔仍鏖战命运?他走之前的一个月,曾指点过我的小说,构建了一个大体的骨架。 我不知道,以我的文笔能否将人的皮肉贴到龙的骨架上,但是我坚信,不尝试就不会有机会,我会尽我的最大努力去完成这部《天下局》,以此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这篇小说或许可以归类于玄幻吧,我在这篇小说里融合了许多奇门招数,玄器宝物,希望这些都能为《天下局》注入更多新鲜的血脉。 我这篇小说在第三章才开始正式地描写主角,前两章几乎都在写傲天尊的父亲和师父的故事,从而尽可能地去为主人公和这个崭新的世界做铺垫。 我赞同作家的文笔是要用阅历去磨练的,历经世间沧桑变化,作品方能深入人心。 我正值年少,文笔稚嫩,不足之处,还望各位多多指教! 第一章灾星 本章概括:棋门村异象降天雷,帅天师妙手救苍生。 一年四季,眼下是一个秋天,秋风萧瑟。 棋门小村,眼下有一群老人,举棋对弈。 秋风吹过了数座茅草房,表层又干又脆的茅草应声下岗,只留下多户为过冬发愁的乡野人家;秋风吹过了麦田,但春麦多已收割完,只剩下零星的蔫麦伴着劲草摇曳;秋风吹起了对弈老人们斑白的鬓角,暴露无遗的头皮上仍贴着霜打似的发根。 这群老人是风雨无阻的,论这煞煞秋风,纵然是炎夏酷暑,凛冽寒风,每日晌午也照来不误。用他们的话说(或许不是他们说的,那棋盘上刻着呢),棋逢对手,将遇良才,那曹孟德官渡逢袁绍时得知许攸来献计,这尊贵的丞相光着脚出去迎接他这位老朋友,我们这群老朽就盼着相互把酒交心,在棋盘上大战三百回合呢,风吹日晒,又何妨?后面这几句话自然是他们加了。至于这曹孟德是谁家英才,他们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脑子里有这个人。子女们起初还鞍前马后地侍候着,渐渐地演变成沏一壶热茶在家门口候着,后来这待遇成了桌上的晚饭,有时兴许剩些残羹剩饭,多数却丝毫无剩。 老人们大都是食无求饱的,从不抱怨儿女不肖,兴尽晚回家,瞥了饭桌一眼就和衣卧睡了。做长辈的,心胸不尽开阔,算什么风范! 他们这样想,子孙这样想,可有人不这样想。 老人们周圈总会围些形形色观棋的人,俗话说观棋不语真君子,但这个规矩似乎只有这群棋行的老人们讲究。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观棋人偶尔也能指点老人们的失误——但仅仅是偶尔罢了,棋行的老人们不知要比他们高明多少——这时向来慈祥随和的老人们就会投来一记骇人的眼刀,那意思是让观棋人拿开他们比比划划的手,莫要坏了规矩,这无声的呵斥也令他们汗颜,脸皮厚些的就躲在人群里继续观战,薄脸的当下就打道回府,但是第二天又照来不误。 至始至终,都有一个人,近乎虔诚地观棋,但手里也不闲着,殷勤地为老人们端茶例水。自打老人的子女们应了那句“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以后,那人就一直揽下了照顾老人们的重任。 按理说,孝敬至极的人是大受尊敬的,可是细一看只有他站在棋盘的左侧,另一侧则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那些身材短小抑或是被挡住视线的观棋人宁愿踮起脚尖甚至是站在石墎上观棋不愿与他共享一隅广阔的天地,所有人似乎都在刻意回避他。棋盘上共拒两方阵营的楚汉界,竖看它在老者面前,不过是一步天的涓涓细流,但横看它在观棋者面前,成了汹涌澎湃的万里大江。 注意看这个为老者端茶倒水的孝敬人竟只是个六岁的孩童,复性太史,单名一个冲字,仪表端庄肃穆,面色略黑,浓眉大眼,目光犀利有神,稚嫩的秀发尚到脖颈,身着一件白衣,早已不知补过几次,略微打量便知不下十个补丁;衣袖和衣摆明显是接过的,墨绿色的布被强行拼凑在白衣上,显得极不协调。相比之下,他外披一件华丽宽敞的紫袍便像是偷来的了。脚踏一双绣上锦绣山河的布鞋.仿佛这天下已被他握在掌间,文武奇才全然被他踩在脚下。 太史冲的颈上挂着一串项链,项链这吊坠竟是一颗棱角分明的菱形石头,石头周身呈深紫色,似有包含宇宙万象之机,抬眼望去,好似看到了一口深不见底的洞,给人以深邃隐秘之感。 太史冲出生那天,滚滚巨雷劈烂了他家的茅草屋。想来那也是一个秋天,西北风席卷着大火呼啸着扑向天罡山,村里人人自危,纷纷作鸟兽散。正值太史冲的父亲太史潇在山中砍柴,忽见山火,急忙抛掉柴斧,在山上一跃而下,跌跌撞撞奔回村里。 火!四面八方都是火!太史潇被呛得涕泪四流,撑起一条眼皮看去,村民几乎都走光了,只剩下几个守财奴硬要卷上金银逃命。但见火舌舔来,犹如饕餮巨兽般吞下了几个守财奴,随着几声哔哔剥剥的咀嚼和惨绝人寰的哀号,巨兽吐出了几具黑炭,继续势如破竹地前进着。 浓烟扑面而来,太史潇被逼得连连后退,却被一摊不知什么东西绊倒。他伸手向后一摸,清晰的触觉告诉他这是一张人脸。他急忙将身子探去,用两根手指在那人的鼻孔下试探。滚滚热浪之中,他也不确定是否是那人微弱的呼吸温润着他的手指。太史潇咬咬牙,背起那人认准一个方向跑,无论跑到哪都行。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剩下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知跑了多久,就在太史潇要丧命于此时,一双强有力的大手将他拯救出来。也不知太史潇是因为筋疲力竭无法反抗还是回为他在这火的迷宫里选择相信这个引路人,顺从他的力道,总之他觉得自己像是被薅小鸡一样被那人从火海里硬生生地给拽了出来。 太史潇仰首望去,发现他并不是村里人,他甚至敢打包票说方圆百里的村镇中都没有如此模样的人。那人身长九尺,极其魁梧,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他身着黄袍,袍上绣着一个类似于鼎的图案。腰间别着一把佩剑,剑鞘通体乌黑,描绘着金色纹路,剑柄牢牢地握在他的手里。护手又被制成了鼎的形状,上面镶着一颗黄金宝珠。虽然剑未出鞘,但是剑气已透过剑鞘直逼云霄,仿佛是不怒自威,激荡九天的龙兴之气,凌厉得让人抬不起头来。 太史潇不敢与他对视了,俯首恭立,甚至到口的溢美之词也被他硬生生地咽了冋去。此时黄袍根本无暇看他,只见黄袍从袖口摸了一粒丹药,放入太史潇救出来的村民口中,不一会儿,村民煞白的脸转缓红润起来。太史潇注意到.黄袍的手上布满了老茧,并不像妙手回春的医者。 太史潇打量着自己,自己之前所穿的衣服虽不奢华.至少体面,虽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驷马汗流,但他在庄稼汉里也算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干净的一个。如今自己破袍烂衫,千疮百孔,满面尘灰,狼狈不堪,身上多处烧伤,活像是炉灶里未燃尽的柴禾一样。太史潇估摸着,黄袍也会用几叶药草敷在自己伤口上,然后夸他几句见义勇为的话。 黄袍站起身来,再没有看昏迷的材民一眼,似乎他对自己药到病除的本领非常自信。黄袍似乎看穿了太史潇的心思,只是淡淡地说:“躺着的人比站着的人更需要救治”声音不大,但却贯穿到太史潇的脑髓里,太史潇瞬感一丝寒意涌上心头,挥之不去。 太史潇看着黄袍愈走愈远的背影,只好卯足劲背起村民,看着出他已是强弩之末,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他自己会走!”黄袍的声音飘来,太史潇仿佛被卸了千斤重担一样,连同村民一起跌坐在地上。 这时,村民徐徐睁开了眼睛,正好与被他压在身下的太史潇四目相对,通过彼此的眼睛,太史潇看到了村民审讯般的目光,盯得他发毛,他浑身不自在地推开村民站起来,侧开脸不愿看他。至始至终,村民没能从太史潇的眼里读到半点哀伤。 “你不难受吗?”村民问道。 “什么?”太史潇诧异地转过头。这种没头没脑的问题他简直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不懂村民口中的难受是指哪方面。 两人再一次对视,村民又一次露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这一次,太史潇没有逃避。谁也没有注意到,远处的黄袍正在往回走。 村民犹豫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似的说:“你还记得你那个要分娩的夫人吗?” 太史潇大惊失色,焦急地火堆里望去,火势依然猛烈,好像积了多年的恶气,今日要一并迸发出来,而棋门村,则成了无数冤魂的火葬场。 村民幽幽说道:“今日你上山时,你夫人难产,全村的大夫和接生婆都去相助,你夫人吊着最后一口气将孩子生下,孩子刚一出生,天就乌云密布,一场惊雷劈翻了村庄,引发了山火。村民们争相逃窜,我被烧落的房梁砸中昏死过去,幸得恩人相救,但是恩人,虽然这话不该从我的嘴里说出,但现在村里的幸存者们恐怕已经得了一个结论,”村民深吸一口气,说道:“如果你的孩子还活着,那他必是个不祥之人。” “啊!”太史潇哪里有耐心听他把话说完,扑身要冲进火阵,但却有一只强有力的手臂将他提起,来者正是黄袍。村民惊诧地望着黄袍,对他“瞬移”的本领表示十分费解。太史潇原本严重亏空的身体突然逬发出了遒劲的力量,奋力挥舞着手臂,肌肉的线条尽数绷到了极致。那与他咫尺之遥的冲天烈焰伤佛水中月一样,可看而不可及,虽是滑稽的动作,但是太史潇的身上,淋漓尽致地演化为一位丈夫兼父亲的壮举。 遗憾的是,这力量在黄袍面前根本施展不开。黄袍淡淡地往火光里扫了-眼,仿佛参透了什么玄机,随后他说道:“该死的已经死了,不该死的现在还死不了。”说罢,黄袍将太史潇往地上一掷,喝道:“神州法印!”与此同时,黄袍运功,一身黄衣尽被浩瀚无边的气提起,右手飞速转出一个“鼎”形法印,黄袍猛地向地上一拍,一尊九天玄鼎的图像被画在了地上。太史潇发现,自己被困在这个玄鼎像中,无从脱身。 “委屈你一下,望你不要做此愚举。”黄袍指着气焰滔天的火光说道。随后他又从袍里摸出孔几片药草,用心研磨着,再不搭理太史潇。药草的气味扑进太史潇的鼻孔里,太史潇感觉到,这药草并不是山中常见的种类,他自然也无法知道它的功效。 六个时辰以后,山火燃尽了它最后的力量,濒死前,它挣扎着燃起最后一棵火苗,在黑夜中如同破晓般划破天际,焚烧的天空上,一颗紫色的星星愈发闪亮,火苗渐渐熄了下去,沉默的星空与焦灼的大地融为了一体。 太史潇几乎没有精力观察周围的景象了,神州法印完美地将他从难以名状灼痛感中解放出来,以至于山火熄灭了他却浑然不知。玄鼎印似乎有着治愈的功效,太史潇本已遍体鳞伤,现在正被微亮的黄光包围,一点一点缝补着他的身体。 神州法印里,多么像一个没有纷扰和伤痛的理想国度啊,人们可以享受到一切美好,前提是需要付出自由的代价。 太史潇不喜欢神州法印里的美好,他仅仅是想要自由,有了自由他才能去棋门村寻找曾经拥有过的美好。整整六个时辰,太史潇强撑着没有合眼,目光呆滞地望着黄袍,希望他归还自己的自由,还有被他间接剥夺的美好。 黄袍缓缓起身,看起来他已经干好了手上的工作。他抬头看向刚刚熄灭的山火,感叹着自己的时间把握得刚刚好。 路边的村民早已沉沉睡去,黄袍并没有叫醒他的意思,他绕过村民,径直向太史潇走去。 “呼!”神州法印收起,飞入了黄袍的掌间,转瞬间融入了他的掌纹里。太史潇睁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茫然地望着黄袍。 “对你的行为表示敬佩,朋友。”黄袍淡淡地说了一句,然后向着棋门村里走去。 太史潇机械地站起身,犹如提线木偶般跟在黄袍身后。被困时太史潇不断在脑中模拟着解放以后如何飞奔回村,寻找他那可能已不在人世的夫人和饥寒交迫惨死在母亲怀里的孩子,如何悲天恸地大哭一场。可现在,他的热情和哀伤均已丧失,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家。 焦黑的土壤早已寸草不生,动植物被烤焦的气味挥之不去。一路上,被烧死或熏死的村民们手脚严重扭曲,像枯木连根般绞在一起,化为黑炭。一场山火,剥夺了鸟语花香,剥夺了邻里乡情,剥夺了阖家团圆。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有着远近闻名的棋门村。 黄袍翻开一堆废墟,一张被烟熏得黝黑的人脸露了出来,它属于一位年轻的女人。她早已闭上了眼睛,但鼻孔里尚有一丝气息留存。黄袍也显得有些吃惊,急忙向下掘去。女人始终不肯咽气,本不该继续的生命力硬是被她爆发出来,她始终坚信.他会不顾一切地回来找她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太史潇颤抖着手捧起了她的头颅,甚至说,不过是一颗蒙皮的头骨。她难产时流下的血,和她痴情等候时滴下的血,争先恐后地逃离这具随时会凉透的生命体。 女人感觉到了脸颊上的手,它的纹路是不会被她记错的。她终于等到了那个人。现在她准备悠悠吐出一口气,沉沉地睡过去。 但这变数还是出在黄袍身上。 黄袍封住了女人的穴位,扬起一把药粉照着女人的面门拍去,女人的脸慢慢有了血色,呼吸微弱但有节奏。黄袍向女人的身下挖去,女人的手臂逐渐显露出来,那姿势好似在搂着什么东西。片刻之后,黄袍从废墟里抱出一个脏兮兮的婴儿。奇怪的是,这个婴儿紧闭双眼,不哭不闹,甚至都不动一下。 太史潇的心凉了半截,看这婴儿的架势,怕是活不成了。 黄袍不紧不慢地抬起袖子扑打着婴儿身上的泥土,然后撬开婴儿的嘴,取出了一块深紫色的棱角分明的石头。石头刚被取出来,婴儿就哇的一声哭了。 黄袍一只手耐心地摇晃着婴儿,另一只手将石头仔细用绳拴好,做成一串项链,系在了婴儿的脖子上。这一刻,黄袍妨佛卸去了一身的威严与怒气,他抚摸着婴儿,眼里只剩下慈爱。 太史潇尴地站在一旁,这场面竟让他有点儿搞不明白谁才是这孩子的爹。慢慢地,愤怒占据了他的大脑,他觉得这黄袍老远过来装好人,不过是想要困住他再顺走他的孩子。那黄袍根本没长一双医官的手,满手的老茧,不知他握过多少把刀,杀过多少活生生的人,他甚至害怕黄袍在抱走孩子前要先一刀捅死他。 还有那个什么神州法印也真够玄乎的,正常人哪能在地上画个圈就能困住人的?太史潇觉得自己像是黄袍门下的一条狗,被呼来喝去,还不得不装一副谄媚的样子。 可悲!可叹! 太史潇决定从黄袍手下拿走这个婴儿,但是他刚往前走一步,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就已让他两股战战。他想到自己才是这孩子的父亲,应当理直气壮地把孩子拿回来,老子山火都敢闯,还会怕一个人?想到这儿,他就昂首挺胸走上前。但是事实最具有说服力,太史潇的背不由自主地弯了下来,越走越显得卑微。 “喂!你把这个孩子……请您,不,求您还给我好吗?”太史潇放弃了与其抗衡的想法,与其说以卵击石,倒不如说他太史潇连个卵用都没有。识时务者方为俊杰嘛!太史潇这样安慰自己。 黄袍挑了一下眉毛,说道:“我不叫喂,我叫帅天师。” 好一个帅天师,一人率领天下百万雄师! 太史潇缄默不语。 帅天师将孩子递了过去,太史潇接过孩子,心潮澎湃,觉得他是自己最大的杰作。一茬一茬的庄稼,勉强够村里人吃个半饱。这孩子再吃上十几茬庄稼,就可以帮他开垦几亩荒地了,一家人就过得更出彩了!试想,当自己年迈的时候,自己手里捧着的孩子已风华正茂,他可以在床上享受儿子的一切服务,看着儿子收回一茬一茬的庄稼,谷米堆得比房子还高。养儿防老啊! “哇”的一声哭声,打碎了太史潇的美梦。婴儿哭得五官都挤在了一起,两只小手向着帅天师抓去。帅天师将婴儿搂过去,轻轻地抚摸着,婴儿又嘻嘻哈哈地笑着,把头埋进了帅天师的怀里。 太史潇这个气啊,羡慕嫉妒恨在他的脸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不气婴儿的不懂事,只气帅天师仿佛在有意地跟自己争宠。遗憾的是,他那五官卖力的表演只招来了帅天师的漠视,婴儿依旧在帅天师的怀里嘻嘻哈哈地笑着。 第二章拜师 本章概括:太史潇重建棋门村,太史冲拜师受武功。 东方的曙光冉冉升起,却无法带给荒芜的棋门村一丝一毫的生机。 逃难的村民们陆续返回,看着地上枯木连根的黑炭,已辨不清哪一具才是自己亲人或故友的尸体。他们没有仰天长啸,没有泪如雨下,只有劫后余生的长吁短叹。 太史潇背着失血过多而极其虚弱的妻子,万幸的是妻子被帅天师下的一剂猛药保住了性命。孩子正躺在帅天师怀里酣睡着,颈上的项链挂着深紫色的石头,随着孩子的呼吸起伏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 村民们明晃晃地看着这场火灾的罪魁祸首一家都活了下来,心里无限的悲愤终于被激发了。 一个大块头从人群中站了出来,他叫虎头,本是村内一屠户,生性耿直,做事简单粗暴,他正因为家里那数十口禽畜被山火焚得一干二净,而今抬眼看到这祸乱的端始尚且未遭天谴,反倒是自己这无辜良民受此大难。他怒目横睁,一双环眼死死盯着太史潇一家,大喝道:“山火是你们家引起的,理应受到责罚。而今我棋门村八十一户人家均净身出户,我要你们在半年内还我们一片家园!” “对!”“说得太好了!”“就该这么做!”村民们齐声附和道。 这时,一位老者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出来,身后迅速窜出来几个人扶住他。老人的衣物虽已被烧得破烂不堪,但从边角残存的布料上不难看出他是大户人家。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了一条路,面露尊敬之色,太史潇面色也庄重起来,恭听老人的发言。 老人道:“潇儿啊,天上神威,不可不从。老夫料想你是造孽太重触怒了天神,天神才下诏焚毁棋门村以示惩戒。饶你一命,是望你将功赎罪,洗净浊恶,我以村长之名,命你一年内重建棋门村,以遵天意!” 原来那老人是村长! 提到天神,材民们敬畏地跪倒在地,拜道:“天上神威,不可不从!” 虎头不禁感叹道:“不愧是德高望重的老村长,准许他一年内重建棋门村,宽以待人啊!” “哈哈哈!”一声清亮的笑声传来。众人循声望去,一白袍老人坐于村口的大石头上。那老人姓白,名逸华,鹤发童颜,虽是年迈,但白发并无脱落的迹象,整齐地披在脑后。他是棋门村的象棋顶级高手之一,招数套路神鬼莫测,极善谋略,喜欢出奇制胜。象棋行家是不信天的,他们只求通过象棋领悟文武绝学,探世间万物之变化。都说得道之人并无完体,必有一缺,老人的右眼处仅有一窝空空的眼洞。村里有些小混混故意揭他伤疤,说他看东西只有一半,因此人送外号“白半边”。半边老人时常哀叹道:“我至少有一只眼睛是睁着的,而你们的双眼却都是闭着的。” 半边老人对村长说道:“你那么信天,可是天可曾给过你半点恩惠吗?这世上总会有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否则你也不会把一个破村长连干几十年了!” 两位长者的对话,晚辈人可万万不敢插嘴。纵使村里人多数迷信,但是他们对半边老人蔑视天神的话充耳不闻。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他们但凡得罪了两位长者中的任何一位,都注定要吃不了兜着走。 村长和半边老人永远对对方保持一定的尊重,这也是他们的友谊能够长久的原因。尽管村长的信仰遭到了半边老人的无情批判,他也并没有与其争论,只是虔诚地下跪,拜道:“天命不可违!” 半边老人并没有再说什么,他虽然不同意,但也尊重村长罚太史潇一年内重建棋门村的决定,这是出于村民对村长的服从。他转身离去,临走前还用古怪的眼神往太史潇一行人身上打量了一眼,也不知道他在看谁。 一晃六年过去了,棋门村又有了八十一座茅草屋,虽然那场山火葬送了无数百姓的性命,但所幸没有一家断子绝孙,人们其乐融融地生活,生儿育女,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棋门村重建完毕的那天,太史潇绕着全村走了一圈又一圈,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但是全村几乎没有人对他歌功颂德,反而是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自己会沾上厄运。更有甚者在小孩夜啼的时候唬他:“再哭,当心太史家用雷劈你!”小孩止住了号泣,吞吞吐吐地哽咽了一会儿,便再不敢出声。 太史潇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况,并不在乎。他站在自己的家门口,感慨地摸着木门。六年过去了,每日的苦力早已压弯了他的脊梁,寒风似刀,无情地在他脸上刻下岁月的沧桑。儿子来到他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角,奇怪父亲今天并未劳作,反而有心思在家门口发呆。太史潇木然地转头望着他的儿子,若干年后,这个年轻人的青春朝气还会生生不息吗?太史潇寻思良久,憋出了这样一句话:“人有冲天之志,还有一股子冲劲,才能无往不至!” “半文盲!连话都学不明白!”帅天师走到太史潇身边。看得出来,他很反感这种半文言半白话的说话方式,简直是前言不搭后语,驴唇不对马嘴!帅天师的模样与六年前无异,时间似乎对他毫无意义。 太史潇看到帅天师,面露感激之情。重建棋门村的重担,帅天师帮他担起了一大半。打地基,垒墙,盖房顶……帅天师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游刃有余地在村里和山间行走着。寒冬腊月之时,百姓无避寒之所,帅天师就熬下了一大锅草药汤,百姓喝完以后,无不体内发热,大汗淋漓。这个冬天,竟比往年过得更快了。 因此,百姓对帅天师无不敬重,就连村长也对他爱戴有加,再加上他这一身高明的医术,完全填补了在大火中丧生的医官的空缺。此外,帅天师的棋艺也凌驾于棋门村的诸多高手之上,竟与半边老人不分伯仲。棋门村的大名,响彻了整个北海湾。 太史潇怎么说也算是棋门村的一员,自然也跟着棋门村沾光,他微笑道:“以后这孩子在棋门村耕种劳作,外人也会高看一眼的。” 帅天师收起了笑意,郑重地摇头说:“不,棋门村还是太小了,大丈夫纵也天下横也天下,自当怀有冲天之志,冲州过府,方不负此生!” 太史潇失笑道:“这句话你已经说过多年了,可怜老夫膝下仅此一子,怎舍得放手啊……”果真是岁月沧桑,太史潇已用老夫自居了。他深深叹气,转身进屋,步子越走越快,关上房门的那一瞬间,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老泪纵横。 帅天师蹲下身去,牵起孩子的手,说道:“走,我们去山上逛逛。” 孩子自出生以来就对帅天师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平日里也深受他的照顾,此时自然是心情愉快,拉着帅天师的手蹦蹦跳跳地走了。 一路上,百姓们无不对帅天师行礼,自动为他让出了一条路,帅天师一一点头微笑,倒是与他牵手的孩子饱受了百姓的冷眼。人人皆知,这孩子刚一出生就毁了整个村子,堪称是千古第一大祸星,就连上次看到这么有破坏力的人还是在上次,与他相比,他爹太史潇都黯然逊色了几分。 孩子完全不把这些放在心上,因为帅天师从小就教过他:“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们在那些不会飞翔的人眼里,飞得越高就越是渺小。”诚然,少年隐忍的心性,便早已练就了。 上山以后,世俗的喧嚣荡然无存,碧水蓝天,苍树劲草,鸟语花香,大自然的奇妙,盖过了山火的咆哮,赐给了万物生机。 日上三竿,飞禽野兔便很少见了,三千大千世界似乎只有太阳一枝独秀。这时属实不是上山的好时机,打上山以来,帅天师就松开了牵着孩子的手,让他接受磨练,山路曲折,烈日炎炎,孩子爬得吃力。但反观帅天师是走得神清气爽,大步流星,还从不回头瞥一眼孩子。当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这孩子骨子里透着他爹的那一股韧劲儿,至始至终都不曾有过一句软话,硬是扒着岩块向上攀爬。 半山腰,茂密的松柏为他们撑起了伞,帅天师找了一块算是平整的岩石,也不拍打上面的泥土,直接坐了上去,并对着孩子说:“歇会儿吧。” 远处,孩子颤抖着双腿,顽强地爬了上来,坐在帅天师的身边。帅天师看着他被石片肢解的衣服,笑道:“看来你晚上回去是少不了一顿责骂了。”他笑得是那么的慈祥。 “……” “孩子,怪我吗?” “不怪。 “那你为什么不搭理我?” 孩子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拂去脸上的汗珠,但随即脸上又湿了一片,他咧开嘴,笑道:“累了,说不出话。” 帅天师深深地望着这个孩子,又将目光放在了他的紫石项链上,过往的记忆浮现在他眼前,仿佛它们就在昨天发生过一样,那么的深刻,那么的催人泪下。帅天师不住地感叹道:“真像啊!” 孩子顺着帅天师的目光,看向他的紫石项链。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标志,他爹也是封建迷信之人,始终认为这石头是不祥之物,几次想要丢掉它,但都被帅天师阻拦下来。有一次,他爹趁着夜色,将石头偷摸地扔进了山沟里,回来就看到孩子哭得死去活来,不一会儿就浑身抽搐,晕了过去。他娘就搂着孩子不住地责骂他爹,说他爹手欠,总是打这石头的主意,弄不好孩子跟他们阴阳两隔也是有可能的。但他爹倒犯了难,这山沟是活人出不去死人不敢来,自己也没那胆量去阎王爷的地盘讨羹吃,就这样,老两口干瞪着眼睛坐到了天明。 黎明时分,帅天师闯进了太史家,将紫石项链挂在了孩子的脖子上。老两口的震惊不必再叙,倒是孩子悠悠地睁开了眼。只不过自那以后,孩子倒添了一个情绪过激时就会浑身痉挛,口吐鲜血的毛病。太史潇管这叫从阎王爷那里买来的通行证,帅天师则称之为“天降大任多磨难”的表现,至于孩子的娘,这几年总是担惊受怕,颇有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情。 二人各怀心思,良久,帅天师开了口:“孩子,你知道你为什么叫太史冲吗?” 太史冲朗声答道:“知道,因为我爹复姓太史,并取冲天之志,冲州过府之意,得出冲字来。” 帅天师点头微笑,又问道:“那你可知这石头的来历吗?” 太史冲疑惑地问道:“这不就是一块伴随着我出生的石头吗?” 帅天师摇头道:“也对,也不对。此物唤作天机石,世间仅存十二颗,分别代表着自然界的十二种元素。携带者可通过天机石去汇聚与之相对应的自然能量,天机石遇强则强,修为高者甚至能运用这股力量击杀敌人。而你身上的这颗天机石是雷石,能汇九天落雷之力使出天诛,”帅天师顿了一下,感叹道,“那威力,无穷无尽啊!” 太史冲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帅天师深深地望向远方,眼眸中却闪过一丝躲闪之意:“我年轻时游历天下,有幸看到过一次天诛,那招数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嘿嘿,凡人还修炼不来呢……” 太史冲想了一下,问道:“那既然这颗天机石在我身上,那你怎么还能看到别人引动神雷呢?” 帅天师颔首,对太史冲的思维表示满意:“不错,天机石是在你身上,但是你可知道,人生代代,稍纵即逝,但这天机石不失不灭,上一任主人走了,它会为自己寻找新的主人,而往任主人的魂魄会被封印在这天机石里。这或许就是一种永生吧,战魂不灭啊!” 太史冲捧起了天机石,他从未觉得这颗天机石像今天这样沉甸甸的,里面无数的战魂,是否都在日夜观察着他?那些战魂生前都是干什么的呢?是救苍生于水火的大侠,赤诚忠心的大将,还是指点江山的领袖呢?无论是谁,拿自己与他们相比,都显得自己太渺小了,不过是沧海一粟。 帅天师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问道:“孩子,你愿不愿意让我激发你的潜能,纵横天下啊?” 太史冲犹豫了一下:“我愿……”但随即斩钉截铁地说道,“不愿意!” 帅天师诧异地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太史冲,问道:“为什么?” 太史冲低下头,帅天师从他的动作里敏锐地察觉到他说的是违心的话。太史冲说道:“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我出去闯荡,那我爹娘又该如何呢?乌鸦尚且知道反哺,儿女更应心怀仁念!” “此言差矣!”帅天师摇头,“我和太史潇也算是有几年交情了,他虽然嘴上说希望你继承祖业,安守一隅,做一个平凡人,过好安稳的日子,但他内心深处还是愿你成就功名大业的。当初我给你取名时所言的冲天之志,冲州过府云云,恐怕是他这辈子最信服我的一句话。” 帅天师蹲下来,拍着太史冲的肩膀,郑重地对他说:“孩子,下面我要对你说的话,你要牢记在心间,永生永世莫要忘记!成大事者永远要将自己的目光放在历史的车轮之前,永远以大局为重,永远以仁心向善!你记住了吗? 太史冲肯定地回答:“我记住了!” “重复一遍!” 太史冲复述。 “你能做到吗?” “我尽力。”太史冲的语调仿佛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问你能不能!” “我能!”太史冲抬起头,眼中似有一团火在燃烧。 “好!”帅天师满意地站起来,说道:“不过我现在的任务是先让你立于不败之地。自古以来,我们平民阶级向上攀登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文,二是武。相比之下,我推荐你学武。一来我们棋门村虽是棋弈圣地,但是诗书的教育普级度却低得出奇,就算是毕生苦练笔墨,也未必能赶上中原弟子分毫;二来虽然眼下天下还算太平,但是在风吹草动中仍能感觉到时局动荡。一旦诸侯争霸,除了真正能够运筹帷幄的奇才,剩下的文臣只能像赌博一样站队,只不过赌的不是钱,而是命。而武将则不同,首先你自己能自保,然后再去积攒自己的势力。与王公贵族不同,你选党羽要从基层入手,树越是向往高处,它的根就越要向下。当你的势力足够强大时,这天下你也可以争一争了。总之,你只有自身强悍,才能在乱世中生存,你明白了吗?” “是!”太史冲答道,然后用手仔细掸了掸岩石上的灰尘,恭恭敬敬地对帅天师说道:“师父请上座,弟子欲行拜师礼!” “不,我要你先去完成一件事。”帅天师指着山顶说道,“你只有登上山顶,才有叫我师父的权力。” 太史冲从半山腰仰望着山顶,这一段路村里没有任何人走过,地势极险,灌木丛生,百兽嘶鸣。但是帅天师激起了他纵横天下的欲望,欲治国,修身为本。仗剑天涯的梦,需要披荆斩棘;男儿心中的路,需要乘风破浪。 “拼了!”太史冲暗自叫劲,向山顶发起了冲锋。 傍晚时分,一位稚嫩又不失坚毅的孩童郑重地向一黄袍男子跪拜行礼,虽是苍茫黄昏,但在这位孩童心里,尤如一道拂晓的光,一个崭新的时代也将由此开启。 黄袍将孩子扶起来,眼里闪烁着对新星升起的期冀。帅天师对他说:“记住,男儿膝下有黄金,日后纵使你陷入绝境,也绝不能向敌人屈服,这是做人的骨气,更是傲气!”孩子站在这深入云端的山顶,感叹着大自然的神通,苍天仿佛蕴含着龙脉,颇有吞云吐雾之势。但当他看向脚下时,他赫然发现,这山顶并不像从山下那样尖锋,谁能想到,天罡山里竟暗藏着一处山谷,山谷里盖着一座大气横陈的紫色宫殿,里面有数十名弟子拔剑切磋,金属碰撞的铿锵声跃出山谷,呼啸的剑气硬是将太史冲逼退了几步。帅天师抱着太史冲一跃而下,眨眼间稳稳地落在了地上,将不怒自威的气场迸发出来。练功的弟子们急忙插剑,对帅天师抱拳行礼道:“师父!” 第三章天诛 本章概括:帅天师施法授天诛,雷霆殿月夜遭奇袭。 十年后…… 棋门村之前,耸立着一座雄伟壮观的天罡山,拨开云雾,赫然见到直入云端的山顶。鲜为人知的是,山峰并不是寻常的样貌,其中藏着一座山谷,山谷里建有一座紫色宫殿,是为雷霆殿。日出东方,其中二十一名弟子早已闻鸡起舞,剑气透过山谷,直入云霄。 一位仪表端庄肃穆,目光犀利有神的少年在试炼场上扎着马步,后面有三人不断向他背部发力。其中一位年龄稍长,眉毛呈淡蓝色,好似结了冰霜的人看上去最为厉害,每一掌都贯穿全力,打出数道真气;还有一人,脸型奇异,耳朵细弯,形似月牙,拳风凌厉,连贯如流水。面对二人如此攻势,那少年腿似盘根,巍然不动。 有一人早就倚坐在台边,疲惫地说:“大师兄,二师兄,都练了一个早上了,你们不累,我们小师弟也该累了吧?” 冰霜眉毛没有说话,月牙耳朵倒是住了手,嘲讽道:“老六,你这是什么话,我看你是没人陪你斗蛐蛐,才打我和大师兄的主意吧?不过过了一个时辰,是该歇歇了。”说罢,他坐在那人旁边,从后面变出了一个陶罐,掀开盖子,一点金光透了出来。 “啊,你这家伙,偷了我的金背蛐蛐,害得我昨天晚上输给了三师兄,白白折了二两银子!”老六伸手抓去,却被月牙耳朵一掌抵住,月牙耳朵还把陶罐凑到老六鼻子底下,露出狡黠的笑容,气得他抓耳挠腮。 忽然,一场大风刮来,陶罐里的蛐蛐被卷入空中,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云端。老六刚要喊叫,月牙耳朵赶忙捂住了他的嘴。老六透过余光,扫到了一道金色身影,顿时满头大汗,不敢言语。 那身影的出现,让全场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冰霜眉毛停下动作,刚欲行礼,那身影一摆手,转眼间就闪到了扎马步的少年背后,击出了一掌。 那少年顿感到山呼海啸之势,这一掌强过了他的所有师兄,但他还是勉强稳住了身形。 “孺子可教也!”那身影颔首。少年急忙转身,与其余弟子行礼道:“师父!” “经过这几年修炼,你们都是大有精进,为师深感欣慰啊。”那身影一改威严的气势,露出了慈祥的笑容。此人正是帅天师。 “继续练功,太史冲,随我来!”帅天师背过手,向殿后走去,那位唤作太史冲的少年急忙跟在他身后。 太史冲望着这座雄伟的宫殿,十年前,帅天师收他为徒,他成为了雷霆殿的二十一名弟子。从那以后,太史冲每天上山,上下午随着他的诸位师兄一起练功,中午陪师父到村里庙台下棋,傍晚回家。至于他拜师学艺的这件事,他和师父一直瞒着他爹娘,这练功的事儿一旦泄露出去,至少他那对他关怀至深的娘是万万不会让的,生怕他伤筋动骨,下半辈子成了废人。 更何况,这山谷本就是远离世俗之地,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能想到,耸入云端的山顶上竟能有如此绝境!棋门村的村民,最远也不过爬到半山腰,几乎无人涉足那布满荆棘的蛮荒之地。帅天师的弟子中,多数都是极限爱好者,登上山顶后机缘巧合地发现雷霆殿,从而拜帅天师为师。有时候,普通人与绝世高手相差的往往只是那敢于登天的一步。 太史冲自拜师以来,就受到了帅天师的真传,实力迅速与他的师兄们持平,这几年更是突飞猛进,往往好几个人都降不住他一个。但是他的师兄们丝毫没有嫉妒之意,反而更加喜欢他们的这位小师弟,这大概就是世间最纯粹的心灵,纯粹得完美无瑕。 这几天,太史冲的娘回了娘家,爹应征去西疆修桥,帅天师就将他带到了雷霆殿过夜。雷霆殿的夜晚总是有诸多娱乐,如斗蛐蛐,踢蹴鞠,投壶等,投壶时还经常有人玩赖,动用念力操纵筷子,暴露后被其他弟子追打着要钱。屋顶上,帅天师总是偷偷注视着他们,满面笑容。从山谷往上看,月亮特别大,似乎大到触手可及,皎洁的月光洒向地面,被无数双脚踩得支离破碎,转眼间又完好如初。这人,这地,寄存着太史冲的童年。 “冲儿?冲儿!”师父的呼唤将太史冲从回忆中拉扯回来,太史冲笑了笑,恭听师父的讲话。 帅天师说道:“冲儿,这十年来,你跟着我和你的师兄师姐们学到了不少本领,可你在修炼的道路上还欠缺两样东西,你可知道是哪两样吗?” 太史冲说道:“弟子不知,请师父赐教!” 帅天师踱着步,说道:“第一样是神兵利器,你虽习得几套招式功法,但配上武器才能完全地施展出来,比如说青霜剑,星辰剑,通天棍,九环……” 帅天师的话再次引起了太史冲的回忆,雷霆殿中,他的师兄师姐们都有自己的武器,最出名的要数他大师兄江寒山的青霜剑,剑身通体成玄青色,剑刃上寒气逼人,似有冰霜笼罩。此剑是江寒山历时五年用从晏河北岸找到的青光玄铁打造而成,他六师兄武成梁曾用一百两金子磨破了嘴皮江寒山都不换,可见这柄宝剑的珍贵程度。太史冲心想,自己也该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武器了。 “冲儿,依你看来,十八般兵器你最惯用哪一种?”帅天师问道。 “回禀师父,弟子善用刀剑类。”太史冲瞄向帅天师腰间的黑金色宝剑,这柄剑尚未出鞘就已有翻江倒海的气势,必定是一柄旷世神兵。不知师父是从哪里获得的呢,自己也好想拥有啊……太史冲的表情彻底将他出卖,帅天师见状,一脸小气地把剑往身后掖了掖,清了清嗓子说道:“呃,当然了,宝物与人之间讲究的是缘分二字,你没有随身兵器是说明时机未到,现在我来说更重要的第二件事。” 原来师父还有这么小气的一面啊……太史冲窃笑,师父无儿无女,倒把这宝剑捧在手心里当孩子了,有趣有趣。 “第二件事,就是关于你颈上的这颗天机石。”帅天师面色凝重地说道,“我只告诉过你这颗天机石的来历,却没有教你它的使用方式,因为使用天机石需要以身体为介,凝聚自然之力,如果身体素质过低,顷刻间就会被这股力量给撕成碎片,这也是我在这十年里要求你练功的主要原因。” 太史冲吞了吞口水,这天机石的反噬力属实令人瞠目结舌。 “你这颗天机石是雷石,可以上引雷电之力,当你的修为达到一定境界的时候,就可以使出自然之力的巅峰招式——天诛。” “天诛?”太史冲皱着眉头想了想,“师父,我们都是无神论者,深知世上并无天神,为何这种招式要起名为天诛呢?” 帅天师慈祥地笑了笑:“不错,世上本无神,可这个天字是指大自然啊,所谓天神,不过是人们将内心的祈愿或是这世间绝对的强者奉若神明罢了。” “那师父,天诛应该如何使出来呢?”太史冲问道。 帅天师伸出手,摘下了太史冲的天机石,挂在他自己脖子上,对太史冲说:“你看好了,我只教一遍!”随即,帅天师身上电流游走,噼啪作响,慢慢地漂浮到了半空中,口中念念有词。 “懿赜山河,万世同殊,上引神威,以示天诛。” 刹时,天气突变,乌云密布,数道天雷落下,汇聚在了帅天师身上,他张开双手,抓起数道雷光。忽然,一道黑影闪过,帅天师闷哼一声,身子猛地一晃,太史冲担心地向天上望去,但是帅天师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只见他双手奋力向下一挥,闪电齐发,将山谷劈出了一个大洞,冒出滚滚黑烟,许多时都未消散。 帅天师落到地上,用右手摘下天机石还给了太史冲,太史冲注意到,帅天师的手抖得厉害,额头上不住地淌汗,面色也凝重了几分。一想到那道黑影的古怪,太史冲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帅天师说道:“冲儿,你记住,你功力尚浅,不到万不得已,切勿使用这招!” 太史冲赶忙点头,刚想询问帅天师的身体状况,帅天师一挥手:“去把你大师兄,二师兄和十七师姐叫来!” 太史冲应允,向前殿跑去。帅天师看着太史冲的背影,用仅有他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叹道:“唉,该来的总是会来的……”他伸出一直藏在背后的左手,那只手竟已焦黑一片。 深夜,一轮明亮的圆月挂在空中,照得雷霆殿格外清澈。 原本殿内帅天师和他的二十一名弟子都各有一室,但是弟子们都好热闹,经常三五成群地挤在一间房内,或窃窃私语,或嬉戏打闹,经常夜过三更才慢慢地安静下来。 太史冲自打入住雷霆殿以后,就经常与大师兄江寒山,二师兄韩竞云,三师兄金石一起住在他六师兄武成梁的房间里。平日里,他们总是唠到很晚,晚到江寒山和金石眼皮打架,沉沉睡去。今晚,不知怎的,江寒山和金石都不在雷霆殿,武成梁也不能从帅天师那里问出个所以然来,但这倒也无妨,因为这一对卧龙凤雏总是能逗得太史冲捧腹大笑。 但是今晚,韩竞云不打算扮跳梁小丑了,反倒是声情并茂地讲起了鬼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在沙漠中迷路了,她在精疲力尽之际,突然发现了一片小绿洲,绿洲上有着一座小石屋,石屋里出来一位少年救了她。后来,她得知,少年也是被困在沙漠里,他曾无数次地寻找出口,但是都无功而返。” “由于沙漠里常常酷热难耐,黄沙满天,女子病倒了。少年将自己所有的吃的都喂给了女子,自己却日渐消瘦,万幸的是,两人都活了下来。女子对少年的行为很是感动,一来二去,二人就成了结发夫妻,日夜相守。” “可惜好景不长,一年后,一支军队也迷失在这片沙漠里,他们意外地发现了这间石屋。军队要求少年带路走出沙漠,可是少年并不知道如何出去。他们不听少年的解释,强行将他带走。女子很是心痛,决定要跟少年一起走,但是少年深知自己难逃一劫,不想连累女子,就将她绑在了石屋里。” “少年的想法是好的,他绑住女子原本只是不想让她涉险,而他确实再也没有回来过。谁料绳子绑得太紧,竟让女子活活饿死在石屋里。女子死后,上天念她一生专情痴守,就封她为神,可是女子执意要到人间去寻找少年,哪怕找到他的坟墓也好。” “苍天不负有心人,但是当女子找到少年时,她发现少年不仅没有死,反而在当年掳走他的那支军队中当了大元帅,身边早已妻妾成群,似乎早已忘记了他在沙漠时的那段感情。可她却没有报复这个负心汉,而是真心地祝愿他幸福。” “呜呜呜,女子好伟大啊,可是那个少年怎么可以这么做呢?”太史冲泪眼汪汪地咬着被头。 “切,什么鬼故事,分明就是爱情戏嘛!”武成梁失望地吐槽道。 “别插嘴,马上就说到了!”韩竞云很不高兴地瞪了武成梁一眼,但是这威胁丝毫没有起到作用,武成梁翻了个身,似乎是打算睡觉了。 “后来,这支军队兵败,少年也被抓了起来,慢慢地,少年与女子的爱情故事不胫而走,市井中开始流传一种说法,据说带走少年的军队是他被困在沙漠里之前隶属的军队,少年早就讨厌在沙漠里跟他朝夕相处的女子,正好趁机甩开她,就故意演了这么一出戏,还顺理成章地把女子绑在石屋里,任由她自生自灭。这个消息轰动了三界,自然也传到了女子的耳朵里。” “流言这种东西居然也有人信。”武成梁不屑地哼道。 韩竞云压根就不搭理这个茬,自顾自地讲下去:“一天夜里,女子闯入了少年的梦中,悲愤地告诉少年,他可以妻妾成群,可以大富大贵,但求他不要忘记他们的这段感情。因为尽管女子只是少年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但是对于女子来说,少年却是她生命的全部。然而少年非但没有愧疚之意,反而执意要将女子从他的梦境中驱赶出去。结果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子的神魂受损,恼羞成怒的女子决定杀掉这个负心汉。” “谁知女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天条,天兵天将下凡去捉拿她,他们大战了三天三夜,最终女子深受重伤,她在魂飞魄散之前将怒火发泄到了天罡山上,硬是将山顶击出了一个大坑,自己也被天兵击倒在这个山谷里。但她冤魂不散,既不能入天界,又不甘心下阴间,长期以来,她都在山谷里泣血号角,把自己折磨成了一个半神半鬼的形象。” 武成梁突然在被窝里狠狠地打了一个哆嗦。 “后来,女子白天藏身于山谷之中,晚上出来对着月亮散发鬼气,这山上有鬼的传说就越传越远,有些胆大的人夜晚摸上山去,总是能在背后看到一张阴煞惨白的脸,盯得他们不敢动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五脏六腑被那女鬼掏出来。后来,一位高人按照风水原理在山谷中建造了一座雷霆殿镇邪,而咱们的师父就是雷霆殿的第十八代城主。但是近些年来,那女鬼的执念和对人间的憎恨越来越重,一到晚上,雷霆殿的角落里经常散发出邪气,将那一幅幅鬼脸刻在人的脑髓里,没准现在这女鬼就怕在你们的床底下伺机而动呢,嘿嘿嘿……” “又或许,这女鬼正站在月亮下准备惩罚那些负心汉呢……”韩竞云又补充了一句,太史冲下意识地往窗外望了一眼,但是他当场就呆住了。 一位白衣女子,正站在高处,迎着月亮,眺望远方。 “这……这……二师兄,这……”太史冲面色惨白,嘴唇都跟着哆嗦。 韩竞云满不在乎地看了那白衣女子一眼,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欣喜若狂地从床上跳了起来。 “诶,小师弟,这不是你十七师姐吗,啊呀呀,高台赏月,独倚阑干,轻拂微风,真有品位!”韩竞云的脸上写满了爱慕,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小师弟,你该不会把这么一位美若天仙的师姐看成了女鬼吧?” “呃……”太史冲埋下头,幸好夜色掩盖了他一脸的尴尬。 “走啦,小师弟,陪我去见你十七师姐去!”韩竞云赶忙拉起太史冲跑出房间,边跑边整理着自己的衣服。他口中的十七师姐名叫龙傲雪,常披一身白衣,面容姣好,善解人意,在雷霆殿里特别受欢迎。龙傲雪在韩竞云和武成梁的心目中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两人常常在她面前争风吃醋。至于韩竞云为什么要拽着太史冲,这点小算盘在他心里可是打得啪啪响。太史冲在这些师兄弟里年龄最小,总是被他们宠着,差点被搞成了吉祥物,龙傲雪自然也对太史冲甚是疼爱,可以说,韩竞云是想要拿太史冲当招牌跟女神套近乎。不过太史冲对这些道理是一窍不通,糊里糊涂地被韩竞云拽了出去。 “等等我,我也去!”一个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他们循声望去,居然是他们以为已经睡着了的武成梁。 “喂,你去干什么?”韩竞云没好气地说道。 “哼,你就是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怎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论嘴上功夫,韩竞云可比不上武成梁。 “好吧,那你自己去吧,不过我可先跟你说好,你要是在拐弯抹角的地方撞见女鬼了,可别大呼小叫的。”韩竞云一脸奸笑,拽着太史冲走了。 韩竞云讲的那个鬼故事,武成梁可是从头听到尾的,韩竞云的话属实吓到了他,他赶紧用被把脑袋蒙上,但又想起了“女鬼在床下伺机而动”云云,顿时觉得床上也不安全了。最后,武成梁只能蜷缩在床脚呜咽着:“你讲完鬼故事,倒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了,你讨厌……” 呼哧一顿小跑,两人来到了望月台下,不知怎的,今天龙傲雪的脸上尽是寒意。他们刚想上前询问,龙傲雪扬起了右手,上面戴着一只碧绿色的镯子,那镯子释放出一道耀眼的光剑,呼啸着向他们射来。 第四章陨落 本章概括:见故人反目下杀手,护弟子城主归山河。 一道耀眼的黄色光剑破空而来,气势如雄鹰展翅,猛虎啸谷。 “快退!”太史冲赶忙拉着韩竞云向后撤去,光剑在后面紧追不舍,他们赶忙往大殿跑去,光剑将大殿的一条支柱拦腰斩断。 那白衣女子缓缓飘来,韩竞云一脸惊恐地望着她。只见那女子扯下白衣,一张倾国倾城的清秀脸蛋露了出来,一头长发别着一支雕刻着龙凤的玉簪,她穿着一袭黄裙,外面披着一层薄如蝉翼的丝衣,竟让人看得如痴如醉。 可是…… “啊,你不是龙师妹!”韩竞云大惊道,他望向地上的白衣,那件龙傲雪每天披着的衣服他再熟悉不过了,而今它却出现在这陌生女子的身上。韩竞云按耐不住地问道:“喂,你这妖女,你把龙师妹怎么样了?” 那女子寒着脸,并不答话,只见她抬起了右手,露出了一只碧绿色的手镯,上面用淡蓝色的花纹雕刻了一只凤凰,还有一只黄龙口含一轮炽热的太阳,一看便知不是凡品。那手镯释放出了两道光剑,朝他们射来。 “妖女,你以为小爷我是好惹的?”韩竞云拔出了两把宝剑迎了上去。此剑名唤星辰剑,一雄一雌,在雷霆殿中也是颇为出名的神兵,剑背上的花纹尤其独特,人一旦看到花纹就会有头晕目眩之感。 两人在空中斗了起来,太史冲发现,虽然韩竞云武艺高强,两把剑在他手里使得行云流水,密不透风,但是攻击都被这妖艳女子轻松躲过,渐渐的,韩竞云开始体力不支,妖艳女子瞅准机会,一掌轰在了韩竞云的心口上,打得他口吐鲜血,跌到山下,眼看是不活了。 太史冲大为震惊,这妖艳女子的纤纤玉手竟有这般大的力气。妖艳女子向他冲了过来,转眼间就离他近在咫尺,太史冲向大殿的四周摸去,可是非但没有兵器,甚至连遮挡物都没有。 “住手!”空中一声大喝,一道黄影扑来,与妖艳女子双掌相撞,竟将她直接从大殿中轰了出去。太史冲抬眼望去,月下,晃出了帅天师的身影。 “你……好你个糟老头子,对我下这么重的手,你当真要赶尽杀绝吗?”妖艳女子的脸更加冰冷,好似结了一层冰霜。 “难道你这趟来不是对师父我赶尽杀绝的吗?”帅天师反问。 “住口,你不是我的师父,咱们早已恩断义绝了!”妖艳女子啐道。 “那既然我们已恩断义绝了,那我下重手不是顺理成章吗?”帅天师狡黠一笑。 妖艳女子语塞。 黑夜中传来了一道魔音,回荡在山谷里:“上官伶梦,别跟他废话,速战速决!” “是!”上官伶梦似乎对魔音的主人十分服从,挥拳迎向帅天师。 “来吧,让师父看看你的花拳绣腿可有进步。”与上官伶梦的全力以赴相比,帅天师显得悠闲自在,游刃有余,上官伶梦的每一招都似乎被他预料到了,他见招拆招,轻易地化解了攻势。 “师父对上官伶梦的招式十分熟悉,如此看来,上官伶梦确实是师父的徒弟,可这二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上官伶梦对师父如此愤恨呢?”太史冲心想。 上官伶梦落了下风,愈加地恼羞成怒,她一抖衣袖,露出了那碧绿色的手镯,向空中一挥,皎洁的月光洒在她的手臂上,那样的凄美动人,竟把太史冲看得痴了。 手镯上黄光一闪,幻化出数道光剑,向帅天师刺去,帅天师踏上光剑,挪着脚步,就在他将要接近上官伶梦的时候,他背后的光剑突然掉头,将他团团围住,下一秒,尽数刺进了帅天师的体内,太史冲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 “轰”的一声巨响,帅天师爆出了一身真气,将光剑尽数弹开,钉在地面上,又将光剑捻成了齑粉。 “不错,这件『玉阳』你用得倒是有些眉目。”帅天师的眼里没有丝毫敌意,反而闪烁着师父对徒弟进步的欣慰。 “嘿嘿嘿,上官伶梦,你莫不是见了师父手软了不成?还得让本座帮你一把!”凭空出现了一座红色法阵,探出了一只巨手,奋力拍向帅天师,帅天师轻松躲过,那手径直拍向地面,将地面烤得焦黑。黑暗中,信步走来一人,一袭红袍,戴着雄狮面具,左手飘着一轮法印,右手持一柄赤红色的宽剑。 “见过陆大侠。”上官伶梦淡淡地说道。 “还有我们呢!”山谷中忽起漫天黄沙,汇聚成一座圆台,上面托着一位健硕大汉,游牧民族打扮,披风下挂着三柄镶环大刀。另一人从空中跃下,一对剑眉,一脸肃容,一身青衣,一把长剑,倒有几分儒雅君子装扮。 那汉子向帅天师一拱手,爽朗地说道:“在下呼延逢,请前辈指教!” 帅天师微微颔首,却面色凝重地看向那儒雅君子:“项青天,连你也来刺杀我?” “帅天师,天下人都欲除你以后快,我不过是顺从民意罢了。” “顺从民意?呵呵,恐怕你只是顺从你主子的心意吧?”帅天师正色道。 一语刺中痛点,项青天挥起长剑,对着帅天师连劈带砍,一番折腾,倒是劈了个寂寞,帅天师抬手一掌,将项青天击退。 “一起上!”上官伶梦用玉阳幻化出两把光剑,持剑挥来,呼延逢驭起三柄环刀,藏匿于漫天黄沙之中,伺机而动,陆大侠召唤法阵,立在帅天师的周围,射出骇人的红光。 帅天师翻身躲过红光,喝道:“神州法印!”一圈光环在他手心上浮现,光环的中心赫然出现了一个鼎形法印,但与之前困住太史潇的法印不同的是,它这次丝毫谈不上温和,反倒是充斥着强烈的杀气。帅天师一掌印在了陆大侠的红色法阵上,红色法阵尽数消散,陆大侠更是喷出了一口鲜血。漫天黄沙袭来,帅天师飞入其中,谁也看不清黄沙里的战况,片刻,呼延逢被帅天师抛出,漫天黄沙也随之消散。陆大侠向前查看,发现呼延逢已是遍体鳞伤。上官伶梦急忙挥剑刺去,帅天师捏住光剑,向后一拽,光剑便脱手而出,帅天师向地面一拍,数股黄藤将上官伶梦捆了个结实,丢在地上。 项青天飞入云端,以剑指天,怒喝道:“青焰!”刹时,剑身燃起青色的火焰,照得雷霆殿犹如白昼,项青天挥剑直劈帅天师面门。 “当!”谁都没有反应过来,项青天就连人带剑一同被击飞了出去,定睛一看,帅天师持那柄黑金色的宝剑横在身前,剑未出鞘,便觉龙威冲天,锐不可当。 “这就是你引以为傲的绝招——青焰吗?”帅天师轻蔑地一笑,“不过尔尔。” 雷霆殿城主帅天师,以一敌四,却将这四人轻松碾压,他的实力竟恐怖如斯。 忽然,一道白影闪过,帅天师顿觉脊背发凉,急忙捻剑向身后刺去。谁料那白影竟化成了一团白雾。半空中,出现了数道白色身影,均披着白袍,帽兜几乎将脸全部遮住,向着帅天师扑去。 “幻术而已,何足为惧?”帅天师冷哼一声,将剑往地上一杵,一圈光波散开,击碎了那些分身。 “啊!”帅天师腹中一痛,低头望去,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将他扎透,鲜血淋漓,帅天师忍痛拔剑挥去,谁都无法捕捉到他拔剑的动作,只看见那些分身的本尊被拍在城墙上,他的身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剑痕,正在不住地流汗。 帅天师的那柄宝剑出鞘后,整座山谷都被它的光芒所覆盖,此剑全身描着金色的纹路,黑金色的剑柄,鼎形的护手镶嵌着一颗黄金宝珠,剑刃上寒光尽染,上面刻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神州。 “师父小心!”太史冲发现那白袍老者蠢蠢欲动,赶忙提醒帅天师,帅天师向后望去,说时迟那时快,白袍老者帽兜下一道红光射出,帅天师闪过,一剑将那白袍老者挑到半空中,随即伸出两根手指指天,喝道:“拂晓之光!” 只见黑夜仿佛被撕开一样,一束耀眼的光线从天而降,白袍老者慌忙用匕首遮挡,光线偏离了轨道,直奔呼延逢而去,呼延逢躲闪不及,被这束光线如砍瓜切菜般斩下左臂,痛得他当即晕了过去。帅天师闪到白袍老者的背后,一记神州法印将他打落山下。 “唔,老朋友,几十年不见,老当益壮啊。”又是那道魔音,响彻在山谷之中。 “既然来了,就别躲躲藏藏的。”帅天师对着山谷喊话。 “如你所愿!”一团黑影飘来,来者面戴玄铁面具,身带鬼气,却有震人心魄的气势,全身都隐藏在黑袍里,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令人捉摸不透。 看见黑影,陆大侠和项青天慌忙行礼,上官伶梦还在被五花大绑,她奋力挣扎,但是无济于事,呼延逢倒是省心,一直昏迷不醒。 帅天师伸出了左手,太史冲发现,师父的左手居然是焦黑的(之前左手掩盖在衣袖里,所以看不真切)。 帅天师黑着脸说道:“这也要拜你所赐吧?” 黑影邪魅一笑:“老朋友,你应该知道,强行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天机石是会遭到反噬的,怎么能赖在我身上呢?” “哼,错使天机石只会导致暂时的内力凝固,怎会出现如此症状?这天底下能够勉强伤到我的,恐怕也只有你了吧?” “哦?那你腹部的伤口难道是你自残的吗?”黑影笑道:“啧啧啧,对自己都这么狠,难怪当初你舍得将你徒弟逼得家破人亡……”说罢,黑影有意无意地瞄了上官伶梦一眼。上官伶梦更是气愤,拼命挣扎着,但是无济于事,她依然被帅天师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绑在地上。 “你……你……血口喷人!”帅天师气得胡须抖动。 太史冲倒是无论如何都不相信自己的师父是杀人魔,况且他对这些刺客毫无好感,可惜他手无寸铁,根本帮不上忙。忽然,他灵光一闪,他可以去叫醒他的师兄师姐们出来帮忙,但同时他也奇怪,为什么师父他们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师兄师姐们竟毫无察觉,难道他们已经遭遇不测了?太史冲心想,无论如何,都应当去雷霆殿里看一眼。然而正当他要迈开步子走开的时候,地面里探出了一只鬼手,抓住了他的脚踝,他一个重心不稳,栽倒在地上。 太史冲大惊,想不到自己藏得这么隐蔽,还被这黑影发现了。 “不许动我徒弟!你们是冲着我来的,与旁人无关!”帅天师一道剑气打散了鬼手,对黑影怒喝道。 “本来我们也确实对你的徒弟们没有兴趣,但是我又怕你的徒弟们跑过来趟浑水,就将他们用梦魇给迷倒了,可是这小子已经看到了我们的所作所为,因此我不得不斩草除根。”黑影奸笑着,向太史冲扑来。 “等一等!”帅天师急忙喝道,黑影停留在了半空中。 “你们人多势众,我们确实打不过你们,还请给我们一些时间作诀别。”帅天师说道。 “诶呦,老朋友,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放低姿态了?那好吧,不过你可要快一点儿哦,我的耐心可不是很多的。”黑影说道。 帅天师走到太史冲身边,蹲下身子,将太史冲拉了起来。太史冲鼻子一酸,扑到了帅天师的怀里。帅天师抚摸着太史冲的头,这个动作他不知做了多少年,他眼前的人,最初只是在他怀里撒娇的婴儿,他抚摸着,仔细地掸掉婴儿头上的落叶,寒来暑往,渐渐地演变成他牵着黄口小孩,在村里一圈又一圈地转着,用宽大的袖子为他遮挡村民们歧视的眼神。后来,这孩子六岁,他第一次放开了手,让他灰头土脸地爬上山顶,从此,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一个是师父,一个是徒弟。他将毕生所学尽数传授,可还没有传授完,就到了分别的时刻。“孩子,生死有命,你也别强求什么。”帅天师叹道。 太史冲看着帅天师,这个待他犹如再生父母的人,这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却愿意尽心呵护,倾囊相助的人。自从他拜师以后,两人之间似乎就有了隔阂,有了身份与地位的差距,但是师父的心,却始终没有变过。他与师兄师姐们打闹的时候,师父总会在屋顶上偷偷地注视着他们,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揭穿过师父,想要让他的偷窥显得高明一些。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他没有想到这杯离别的酒竟是这般苦涩,苦涩得难以下咽。 帅天师并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他自然也难以说出什么煽情的话,他寻思良久,说道:“孩子,你记住,成大事者永远要将自己的目光放在历史的车轮之前,永远以大局为重,永远以仁心向善!” 这就是帅天师的性格,太史冲仰望着师父,在他的记忆里,他的师父的对话有很多是由师父枯燥乏味的大道理组成的,这些话看似突兀,细来一想却又有些道理,可是在临别之际,他只想要听到师父的亲口祝福,他不由得说道:“师父,您总是希望我以大局为重,要我成大事,可是我若没了师父,纵有万里江山,何足为贵!”此话一出,连他自己都感到吃惊,十六年来,他还是头一次用这么杵逆的语气同师父讲话。 帅天师并没有动怒,仅仅是拍了拍太史冲的肩膀,说道:“从今以后,你就是雷霆殿的新任城主了,你一定要肩负起城主的责任,以你的人缘和实力,你的师兄师姐们是不会有异议的,待会儿我尽力牵制住他们,你就拼命往山下跑,不要管我,天亮后,你去落霞镇,找一个叫萧隐的人。” 帅天师站起身,以睥睨众生的眼神望着黑影等人,仅留给太史冲一个背影,半晌,他似乎觉得这些贼子不配入他的法眼,他仰望着夜空,那银河中的星辰明亮无比,尤其是那一颗紫色的星星,却有一颗黄色的星星摇摇欲坠。秋风吹过,落叶无力地飘下,他忽然忍不住想要回头看一下那个陪伴了自己十六年的孩子头上是否粘了落叶,是否需要他用长满老茧的手将落叶拂下,但他终究没有这样做,只是感叹道:“我不过是人间的过客,但愿像流星般划过天空,让鲜花得以怒放,让瞬间成为永恒。” “喂,你们到底好了没有,磨磨蹭蹭的,犹作儿女态耶?”黑影不耐烦地催促道。 “太史冲是我的徒弟,我纵然舍去飘絮一命,也不容你们伤害他!”帅天师毅然决然地说道。 “你们商量半天,居然就得出了这么个结果!”黑影暴跳如雷,怒喝道:“给我上,拿下他们!” 陆大侠和项青天得令,各使出看家本领冲上前去,黑影也拿出了一面镜子,那镜子呈圆形,边框尽是黑色,上端还刻了一个金色的骷髅,样子甚是狰狞,那镜子射出了一道魔光,强大的余波将枯叶尽数摇下,却又将这些落叶定格在半空中。 帅天师抽出了神州宝剑,逆流而上,将全身真气催动,喝道:“天龙破城斩!”神州宝剑突然变得硕大无比,剑柄上流光溢彩,护手上的鼎形变成了真正的九天神鼎,剑刃更是仿佛阳光烈焰般直入云霄,鼎中跃出了一条金龙,盘上剑刃,不怒自威的龙头傲视着苍生。帅天师挥剑砍下,一声龙吟,地面四分五裂,黑影等人毫无还手之力,尽数被拍飞,可怜呼延逢刚刚醒来,却又被剑气震翻,再次晕了过去。 太史冲没有走,他怎么能够抛下师父呢?他在被龙吟震慑之余也不由得想到,既然师父这么厉害,那他为什么还说自己必败无疑呢? 答案揭晓,黑影缓缓站起来,“哇”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气势却反而更盛了。 原来最大的变数出在黑影身上,他的强大,恐怕到现在都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黑影召唤出魔镜,射出了数道魔光,帅天师躲闪不及,被正中腹部,原来被匕首捅穿的伤口又开始发难,痛得帅天师倒在了地上。他刚欲起身,又是一道魔光袭来,再次将他打翻,几次下来,帅天师的身体已是无比虚弱,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太史冲看到此等情形,早已心如刀绞,他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挡在帅天师的身前:“我不许你伤害我师父!” 项青天挣扎着爬起来,轻蔑地笑道:“小子,这里哪能容你放肆!”他挥剑将太史冲砍翻在地。 “收拾你,倒是玷污了我的剑!”项青天收起剑,对着太史冲一顿拳打脚踢,太史冲毕竟是得到了帅天师的真传,一招一式丝毫不落下风,可以他已受伤,力量上比不上项青天,渐渐地被项青天打得鼻青脸肿。 太史冲的身体早已被打得麻木,反观项青天似乎刚才被帅天师欺负得太狠,这回在太史冲身上找回了暴虐的感觉,尽情地释放着自我。 “打啊!往这儿打!”太史冲彻底地愤怒了,打吧,你打得越狠,就越能挑起我的愤怒! 在项青天的又一记重击以后,太史冲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倒下,而是爆发出了一股电流在他身上游走,天机石在他的脖子上疯狂地闪烁着。太史冲浮到了半空中,声嘶力竭地喊道:“懿赜山河!” 在场的所有人都大惊失色。 “万世同殊!”天上乌云密布,雷声滚滚。 “上引神威!”空中闪电交错,数道雷光汇聚在太史冲的指尖。 “以示天诛!”攻势成形,所有人的心都随之颤抖着。 天诛! 太史冲抓着雷电俯冲落下,在接近地面的时候拉起身子,旋转一周,雷电转成一圈圆弧,将沿途的地面烤得焦黑。太史冲直奔项青天而去,以手成爪,引着雷电劈向项青天,项青天感觉五脏六腑都被烧焦,瞬间失去了知觉,昏倒在地。 黑影也显得有些慌张,急忙发动了偷袭,帅天师赶忙用剑挡住,可惜剑已被收回到剑鞘里,难以发挥威力,黑影将剑和太史冲一起打倒在地。 太史冲使出天诛后,已经精疲力尽,他在昏厥之际,颈上的天机石碰到了神州宝剑,神州宝剑忽然变色,原本剑身上的金色花纹逐渐褪去,一层深紫色的花纹染在了剑上。可以太史冲以无力去思考这层原因了。 “傻孩子,快走啊!”帅天师用尽全身力气,将太史冲抛到空中,他原本想要将太史冲跑出山谷,可是他已是强弩之末了,太史冲偏离了帅天师规划的轨道,径直向山谷的石壁上撞去。太史冲已无力调动真气护体,只能够等待粉身碎骨的结局。 可是当他撞上石壁的时候,却发现他直接穿过了石壁,这不是他撞碎了石壁,而是真真切切地在石壁中穿行。当他飞到山外时,发现那石壁隐隐地泛起红光。转眼间,他掉入了层层密林当中,昏了过去。 黑影一行人极为错愕,急忙向山外追去,帅天师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喊道:“我是不会让你们过去的!”说罢,他撑开了上身的黄袍,他身上露出的,竟是许多狰狞的伤疤,许多伤疤从心口爬过,让人很难想象他身上带有这么多致命伤是怎么活下来的。那些伤疤上金光流转,最终汇于一处,轰然炸裂。 “不好,是永生咒!”黑影浑身颤抖,哪有半分之前气定神闲的样子。他话音刚落,山谷里金光四溢,黑夜被无情地撕碎,一场大爆炸,将黑影一行人的哀嚎声彻底淹没。 爆炸声中,隐隐还能听到一声龙吟。 天罡山的落叶,肆意飘零,染遍了一片天地。 金光散尽以后,月夜如初,忽见一颗耀眼的黄色流星,呼啸着扑向地面…… 第五章乞丐 本章概括:落霞镇乞丐论神剑,寻店铺美人误英雄。 应是辰时,棋门村的人忙于晒谷,几乎没有人走上天罡山。 半山腰的密林里,有一人正在酣睡着,细一看,那人身上衣袍破烂,血迹斑斑,分明是晕过去了。他似乎梦到了什么恐怖的场景,满头大汗,双腿乱蹬,这一折腾,就让他“扑通”一声从树上栽了下去。可他还没有察觉,在铺满落叶的地上继续挣扎着。 远处有一人见此情形,慌忙奔了过去,摇醒了他。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先是注意到了一对冰霜眉毛,然后看到了一张焦急的脸。 那人问他:“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他答道:“我叫……呃……太史冲……” 那人又问:“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太史冲想了想,说道:“你是我大师兄,叫……江寒山……” 江寒山松了一口气:“还行,没摔傻。” 江寒山扶着太史冲坐了起来,太史冲觉得浑身酸疼,进而想起自己被砍了一刀,急忙向肩膀摸去,不料肩膀毫无伤痕。 难道自己记错了?太史冲摸向另一边肩膀,也是完好如初。他再查看时,发现自己除了腰酸背痛腿抽筋,并无外伤。他摇摇头,望向了山顶,忽然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站起来,疯狂地摇晃着江寒山的肩膀:“大师兄,家没了,师父没了……” 他将昨晚的事情一股脑地倒出来,语无伦次,还用手脚比划着,也不管江寒山能不能明白他的表达,江寒山面如死灰,太史冲都说完了半晌,他还不愿意相信这个消息。 不知过了多久,一向坚强的江寒山咧开大嘴号啕痛哭,兄弟俩紧紧地搂着对方,搂着以后相依为命的亲人。 悲伤过后,江寒山重捋事情的经过,问道:“小师弟,你被抛下山谷以后,就再无知觉,所以说,你并没有亲眼看到师父被害死,对吗?” 太史冲摇头道:“当时师父已是奄奄一息,他们杀死师父也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儿。”太史冲并不知道昨晚的大爆炸,即便如此,他们也深知师父凶多吉少。 “对了,大师兄,昨天晚上你和三师兄去哪了?”太史冲问道。 江寒山回忆到:“昨天师父找我和二师弟还有十七师妹,给我们三人分别布置了一项任务。由于是分开谈话,我并不知道他们二人的任务。师父交代我去落霞镇找一个叫萧隐的人。”提到韩竞云,他们二人的神情就有些黯然了。 过了一会儿,太史冲回过神来,随即点点头,昨晚师父也嘱咐过他去找萧隐。 “我将要下山的时候,三师弟缠着我要跟我一起去,我拗不过他,就同意了。” “三师兄极有胆识,有他在,大师兄也会轻松许多吧”太史冲说道。 “可惜我们并没有找到萧隐,回来时,在闹市碰上一群无赖在殴打一个乞丐,我俩本来想要上前劝架,可是却被人流冲散了。” “我处理完事情以后,心想三师弟应是已经回了雷霆殿,就往回赶去,但不知怎的,越走就越头晕,不自觉地在道边睡着了。”江寒山傻笑了一声。 太史冲却是神情凝重,看来昨夜黑影果真是下了迷药,而且不止雷霆殿的弟子们,连沿山的百姓们都被迷倒了,难怪昨晚闹出了那么大动静,棋门村的百姓们竟毫无察觉。 可是为什么他和韩竞云没有被迷倒呢? “当我醒来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我往回赶时,看到了一位黄衣女子从山上飞来,身上还披着一块破烂的黑布,又过了一会儿,看到了一个戴面具的人挟着两人走来,神色慌张,我询问他们,可他们并不答话……” 太史冲知道,那所谓的黑布其实是黑影,只不过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让黑影伤得如此之重,竟要让上官伶梦背着才能够勉强离开? 太史冲和江寒山朝着山顶雷霆殿的方向,磕了三个响头,转身离开。 “诶……哎!”太史冲被绊了一个大跟头,摔得狼狈不堪,他回头望去,发现落叶里隐藏着一道金属的光泽。 他将落叶扒开,一柄深紫色的宝剑赫然出现在他眼前。他隐隐回想起,昨晚师父的神州宝剑不慎掉落,他一碰到这柄宝剑,宝剑就褪去了金色的花纹,染上了深紫色。 太史冲毫无头绪,江寒山不明所以。 “算了,还是先下山再说吧。”江寒山看了那把剑一眼,对太史冲说道。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一座繁华的城镇出现在他们眼前,太史冲从未见过如此场面,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日上三竿,正是人们吃午饭的时候。太史冲和江寒山摸了摸肚子,抬头望向一栋酒楼。 江寒山掏出银袋,喜道:“幸好我还剩了些银两,想来一顿饭钱还是够的。” 其实太史冲的口袋里还有足足十两银子,这是帅天师这十年来给他的压岁钱,一年一两,叫他揣在兜里,以备不时之需。可这事儿他是不会跟江寒山说的,留得些许银两,也算是做个念想吧。 他们踏进酒楼,见着食客众多,座无虚席,小二们却也忙活得不亦乐乎,毕竟酒楼生意好,他们的生活档次也能比一般饭馆的伙计高。 一个店小二瞅着了他们,乍一看太史冲穿得破破烂烂,还多少沾了点儿血迹,反观江寒山穿着得体,相貌堂堂,倒像是狱卒带着犯人来吃断头酒的。 可话又说回来,哪有吃断头酒来这么高档的酒楼的。不管怎么说,生意送上门都没有往出撵的道理,店小二也只是愣了下神,就赶忙招呼他们:“客官里边请,咱小店暂时没有空座,还请两位多担待,小人先给客官搬两个凳子,沏一壶茶水啊。” 太史冲和江寒山倒也没有什么意见,坐下后观察这座酒楼。能来这儿吃饭的人非官即商,在镇里大都是个人物,自然也瞧不起这些店小二,呼来喝去。小二们倒是卑微至极,也早已听惯了食客们的辱骂和调戏,弯腰不仅弯在背上,更弯在心里。 太史冲不由得叹了口气,这世上人分三六九等,但总归是要养家糊口的,对于像他们这种身世贫苦的人来说,尊严就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 太史冲扪心自问,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会有放下尊严的勇气吗? 这些社会底层的人民,他们还有欺辱别人的能力吗? 门又开了,一个乞丐踉踉跄跄地走了进来,他满身尘土和血污,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但这对于他们这一行业的人来说,算是非常正常的。 江寒山冷不丁地说道:“他就是我昨天救下的乞丐。” 一个店小二鄙夷地看着乞丐:“呦呵,我们店今天生意好,怕是没有剩饭供你吃了。” 乞丐倒是一脸享受地抽着鼻子:“没饭吃,闻味儿也能闻饱了。” “随便你。”店小二从乞丐身边绕过,还不让扑打着自己的衣服:“这一身饭香,可被你糟践喽。” “看着点!”店小二身边的一位客官说:“盘子是盛菜用的,不是装你的晦气用的!” “客官教训的是!”店小二点头哈腰。 闻味儿终究是不顶饱的,而且还会越闻越饿,不一会儿,乞丐就拦住店小二:“贵店的茶水是免费的吧?” “水免费,茶可不免费。”店小二好像故意奚落他,把茶壶恭恭敬敬地递给江寒山。 “那就给我来一壶白开水吧。”乞丐退而求其次。 “白开水是用炭烧的,你得先把炭钱给我。” “那,一壶生水总行了吧?” “生水河里多的是,你可以随便喝。”店小二懒得与他纠缠,快步走开。 正好一桌客人起身结账,店小二赶紧招呼太史冲和江寒山就座,随即把客人付的小费扔进筒子里,还不忘嘲讽乞丐一番:“你自己说,你这辈子乞讨赚来的钱可曾有这些小费多?” “唉,何必欺人太甚!”太史冲摇摇头,转身用一种祈求的目光望向江寒山。 江寒山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点点头:“帮人帮到底,应该的。” 太史冲向乞丐招招手,乞丐赶紧过来,毫不客气地坐在太史冲身边。 “你这是干什么?我让你过来也没说请你吃饭啊?万一是赏你一口剩饭吃呢?”太史冲好气又好笑。 “客官的桌上还没上菜,客官就叫我来,想必不会是让我吃剩饭。”乞丐答道。 “喔,我们是让你过来看着我们吃饭的。”江寒山笑道。 “这不是昨天那位江大哥吗?您的脚后跟还疼吗?” “大师兄,你受伤了?”太史冲忙问。 江寒山表面上谈笑风生,内心却大吃一惊,想来他昨天与欺负乞丐的混混们撕打时,一脚踢碎了一匹马的马蹄铁,临走时一脚踩在了一块碎片上。但是江寒山毕竟是练舞之人,也只是皱了一下眉头,没想到这么小的细节都被乞丐发现了。 饭菜端了上来,乞丐是丝毫不顾礼节,捧起碗就吃,吃完了还要舔,硬是舔得那碗照出了乞丐的脏脸。 太史冲开始有点儿明白为什么乞丐挨打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江寒山已经开始考虑给乞丐赶出去了。 乞丐看出了二位的虎视眈眈,勉强挤出了一个笑脸说道:“感谢二位的招待,我送二位一卦,如何?” “你还是留着送给别人吧。”江寒山冷冰冰地说,起身就走,太史冲也赶紧跟上。 乞丐手疾眼快,拽住了太史冲的一角衣襟,太史冲略一皱眉,考虑到自己的衣服已经回天乏术,也就任由对方拽去。 “客官可了解自己的佩剑吗?”乞丐一句话,成功地停住了太史冲的脚步。 “愿闻其详。”太史冲对这个问题很好奇,但同时也对乞丐的可信度不抱有什么希望。 “小师弟,一刻钟后你可以到酒楼外面找我。”江寒山抛下一句话,匆忙地离开,这话也告诉太史冲,不要跟这乞丐纠缠太长时间。 太史冲很奇怪,大师兄为何走得如此着急。 “像受惊的马儿一样。”乞丐仿佛猜透了太史冲的心思,在旁边说道。 “先生对于我这柄宝剑可有什么高见吗?”并非是太史冲有意抬举乞丐,而是他对外人都是客客气气的,这可是他在棋门村总结的经验和教训。 “客官可是天机石的持有者?”乞丐问道。 太史冲点点头,虽然他颈上的天机石藏在内衣里,但终究是不难看出的。 “这就对了。”乞丐微笑道,“你这柄宝剑名为『神州』,剑身是由混沌原铁打造,原是黑色,并描有白色的花纹,护手上的珠子原本是透明色,汇集了十二颗天机石的天地灵气,只有拥有天机石的人才有可能使用它。” “为什么要说有可能呢?”太史冲问道。 “因为就算你拥有天机石,宝剑也未必承认你是它的主人,宝剑一旦认主,就会自动染上主人佩戴的天机石的颜色,客官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神器,着实令人佩服。” 太史冲若有所思,可是他还是想不明白自己何德何能被神州宝剑看中。 “先生,容我告辞了!”太史冲估摸着时间快要到了,就对着乞丐拱一拱手,出门找江寒山了。 “且慢!”乞丐叫住了他,从兜里摸出了一个脏兮兮的小瓶子,对他说:“我想这个你会用上的。” 太史冲倒也没有问这里面装的是什么,胡乱地揣在兜里就走了。 门前,江寒山正在盯着自己的脚下,似乎心情很不好,看见太史冲,他强打起精神,扯出了一个微笑。 “小师弟,你这衣服也太不像话了,遮羞困难,御寒免谈,师兄带你去买一身衣服,如何?” 太史冲看着江寒山瘪瘪的银袋,又瞧了瞧自己的打扮,秉着“钱是王八蛋,花完咱再赚”的理念点了点头。 其实沿途不乏买布的商家,可是一来这华美的布料他们消费不起,二来太史冲看着这些穷苦人民于心不忍,有意要照顾小店面的生意。一来二去,他们在落霞镇的最北边找到了一家岌岌可危的店铺。 经营店铺的是一位老大娘,得知了他们的来意后就忙活起来。老大娘年过半百但是风采不减,干起活来手脚勤快利索,江寒山也足够放心,就让太史冲好生等着,他去周围逛逛,看看有没有萧隐的消息。 太史冲闲来无事,就四处张望,无意间向老大娘身后的房间瞥了一眼,却正好对上了一道冰冷的目光。 太史冲仔细望去,顿觉全身冰冷刺骨难耐,他急忙运起真气驱寒。他料定房间里藏了一位高手,忍不住又多瞧了几眼。 像是感应到了他的目光,屋子里缓缓走来一位少女,一张清秀的脸,一双清冷的目光,一身淡蓝色的长裙,带着一层飘扬的纱衣,襟带迎风而动,步伐轻盈灵快,真似传说中的神仙人物。太史冲觉得,十七师姐和上官伶梦的容貌都难以与她媲美。 可这女子说起话来,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本小姐的闺房也是你可以偷窥的?打着买布的旗号满足自己的贼眉鼠眼,你跟钱贵那些贼子有何区别!” 什么跟什么嘛,自己不过是无意间看了几眼,哪里知道这是她的闺房,转眼间都要入冬了,这女子还有这么旺的火气! 老大娘也放下了手头的活计,紧紧地盯着太史冲,一时间,太史冲觉得自己有口难辩。 “诶呦,我说你们两个贱民怎么还能苟延残喘,原来是这么个鼠辈暗中救济你们。”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凭借着直觉,太史冲感应到随之而来的还有一把直扑他脑后的刀。 第六章邪教 本章概括:太史冲夜闯藏毒坛,柳扶摇巧入白马关。 一把杀气四溢的刀,毫不留情地向太史冲脑后袭来。 “铛!”太史冲连头都没有回,用两根手指夹住了刀。 “使用飞刀,讲究手稳,刀准,集气于刀尖一点,就像这样!”太史冲猛地一回身,将飞刀向钱贵射去。钱贵登时心一凉,他强行控制住自己没有瘫坐在地。飞刀略过,他一摸头顶,发现少了顶帽子,再一回头,只见帽子被飞刀钉在了城墙上。 “贱民,你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你知道我是谁吗?”钱贵虽然心里忌惮,但还是强撑着面子嚣张地说。 “动土不敢说,但是我可以帮你埋土。”太史冲很讨厌这种地痞流氓,他看钱贵的眼神就像是看死人一样。 “大爷我可是东晏河参谋胡差大人的侍卫长,在这个落霞镇里除了胡差大人就是我说了算!” “有你这样的侍卫长,参谋大人能活到现在可真是奇迹啊。”太史冲奚落道。 钱贵斜了太史冲一眼,踱步到布店前,将手掠过一排排琳琅满目的布,锦、绫、绸、缎、麻布、粗布…… 他顿了一下,用手反复地在一匹锦上摩擦,那锦上用了多种彩色花纹织了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古代见锦如见金,可见其造价不菲。 “刺啦——” 盛开的牡丹花赫然被扯成两段,随即是碎为数段,被剥离出的丝线在空中颤抖,凋零的花瓣落到地上抽搐。 “小的们,废了这些布!”钱贵深知自己打不过太史冲,就把气都撒到了布店上。狗腿子们一拥而上,将自己扭曲的心理展露出来。 “你们敢!”太史冲横剑立于店前,抽出了神州宝剑,上面还沾染着触目惊心的斑斑血迹。他见狗腿子们慌忙躲到钱贵身后,便毫不犹豫地向钱贵砍了过去。 “住手啊!”那年轻女子拽住了太史冲,“你逞了英雄,遭殃的还是我们,我们从落霞镇就更待不了了。” 老大娘也跟着点头。 既然布店主人都没有意见(或者说不敢有),太史冲再“伸张正义”就显得多管闲事了。他强压下火气,把剑收回剑鞘。 这下狗腿子们可肆无忌惮了,将一匹匹布残忍的分尸,敢情那些华丽的布满怀期待地等着人们将它们光鲜亮丽地穿在身上,却被葬送得那么凄惨。 老大娘背过身去,年轻女子抿着嘴角,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终于,在钱贵扯碎了一匹花布,将它狠狠地踩在脚下并朝上面吐口水后,年轻女子彻底地绷不住了,她伏在了放布的桌子上,哭得梨花带雨,哪有她刚露面时的冷酷形象。 “放肆!将她拖走!”钱贵一挥手,两个狗腿子将年轻女子强行拽开,还趁机占了些便宜,饶是如此,年轻女子也不敢反抗,她瘫坐在地上,拾起了那块沾满脚印和口水的破碎花布,一步一步走向里屋,用清水冲洗着。太史冲站在门外,听到里面传来断断续续地哭声:“这块布是娘熬了三宿才织出来的……” 太史冲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抽出剑向店外掷去,一颗人头应声落地。 “老子倒要看看,杀了你会怎么样!”太史冲的双眼染上了一层血色。 钱贵再也不摆什么贵族架子,慌不择路地弃了手下逃跑,太史冲哪里肯放过他,飞身追了上去。 钱贵倒也狡猾,拐弯抹角地跑,让太史冲抓耳挠腮,却怎么也追不上他。 黄昏,太史冲倚坐在树下,夕阳将他的影子越拉越长,他追丢了钱贵,正在抱着剑生闷气。 “呦,客官,您中午不是还在高档酒楼吃饭啊?怎的,晚上是要来我们丐帮体验生活啊?”熟悉的声音响起,太史冲回头一看,来者正是那个与他论剑的乞丐。 “唉,我刚体验过贫民的生活……”太史冲正愁无处发泄,就对着乞丐大倒苦水。 “先生,现在钱贵没抓到,我有何脸面回布店啊。”太史冲叹道。 “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乞丐指着镇中心的一座精致的房子说道,“那就是钱贵的房子,不过我实在不建议你去杀他,那可是咱们惹不起的人。” “先生此言差矣,为国为民,在所不辞!”太史冲一拱手,咬牙切齿地赶往钱贵的住宅。 太史冲赶到钱贵的府前,发现守卫甚多,正门肯定是进不去了,他爬到一颗树上,俯瞰整个宅院,发现竟足足有二十道岗。 “切,守卫越多证明他越心虚,看来这宅院里藏了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太史冲心想。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因,贯看全局,只有一座偏殿无一人守卫。太史冲料定,钱贵没准就住在那掩人耳目的偏殿里。 太史冲一跃而下,打算跳入偏殿,谁知一双手从树丛中探出,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脚踝,他偏离了预定的轨道,像一只蝙蝠一样倒挂在树上。 “你别动,我不需要你多管闲事。”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树上传来,太史冲抬头一看,正是那年轻女子,她又换上了一副冰霜脸,但是脸上还挂着凝固的泪痕。 “你怎么在这儿……哎,哎呦!”太史冲刚想搭话,却猝不及防地摔了下来。 年轻女子拍打着手:“累死了,我可不愿意一直抓着你。” 太史冲委屈地坐在地上,一手抚摸着头上的大包,一手在地上画圈圈。 年轻女子从树上跳下:“跟我回去。” “那不行,钱贵他祸害百姓,就算你任由他胡来,别的百姓也未必甘受欺负。” “别的百姓也都一样,在这个落霞镇里人们都必须对钱贵马首是瞻,也就只有你不知天高地厚!” 诚然,封建社会的百姓,连安居一隅的资格都没有,他们只能服从游戏规则,被凌辱到麻木。 太史冲默默地低下头。 “我也希望有朝一日,众生平等,世间大同,可是像我们这样的贱民,又能做什么呢……”年轻女子叹道,“走,我们回去吧。” “我不走!”太史冲怒道,“我也是手握三尺剑的大丈夫,就当解万民于水火,你的理想,我来帮你践行!” 来去危难之间,视生死如无物。 年轻女子迟疑了一下,拽住了太史冲的衣襟:“带上我。” 二人相视一笑,太史冲笑得洒脱,年轻女子却显得有些无力。 天黑了,钱府灯火通明,只有那一间偏殿,随着府外的百姓住宅一起融于夜色中。 太史冲轻巧地越上墙头,向着年轻女子伸出了手,年轻女子的手迟疑在半空中,太史冲不假思索地将手夺过来。 那是一双纤纤玉手,不知是因为深秋天寒,还是因为逆天而行的忐忑,那双手很凉,像无垠的月光。 太史冲和年轻女子坐在墙头上,这座钱府是他平生见过的最奢华的景色,可惜并不美好。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太史冲说道。 “我叫柳扶摇。”年轻女子望着月亮说道。 扶摇直上九万里! 可她似乎连九里都没有走过。 太史冲却大吃一惊,她居然是柳家的人。 柳家是北海湾的第一富户,富到他们都不屑于计算自己的财富,偌大的钱府,还不及柳府的十分之一。柳家虽然富裕,却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因此在民间口碑还不错。 柳扶摇回忆道:“柳家虽在民间名声很好,可其实他们与中原有许多不干净的贸易往来。我本是柳家的千金,因为看不惯他们的行事作风,就与父亲大吵了一架,从家里净身而出。布店的老大娘收养了我,我们相依为命,虽然生活艰苦,但也远胜过柳府的污秽。” 太史冲肃然起敬。 “走吧。”太史冲跳下墙,又将柳扶摇接下来,悄悄地摸到了偏殿。 门是虚掩的,他们进去后发现这是个储物间,各种拖布水桶等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看来已经荒置了很久。他们每走一步,都会激起漫天尘土,呛得柳扶摇直皱眉头,她一向爱干净,不停地拍打着裙摆,不过效果貌似不太理想。 “这里也没有什么,再找下去也是徒劳,我们出去吧。”柳扶摇嘴上这么说,其实她是受不了这个环境。 太史冲点点头。 “吱呀”一声,木门又发出了惨叫,两双脚顺着月光摸了进来。 “有人,快,躲起来!”太史冲拉着柳扶摇,藏到了几个木箱后面。 “快点儿,坛主还在下面等我们呢。” “别逗了,坛主怎么会等我们这些无名小卒?” “你不懂,坛主怕走漏风声,因此要等我们到齐了才能开会。” “快别说了,当心隔墙有耳。” 太史冲探出了半个脑袋,看到他们掀起了一块地板,走了下去。 确定周围没有人后,太史冲和柳扶摇也学得有模有样地掀开地板,下面是一条绳梯,二人顺梯而下,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刚才的几人走在一条幽暗的走廊,尽头是一扇大铁门,有两个守卫把守。 守卫打量着几人:“我怎么看你们这么面生呢?” “嘿嘿嘿,大哥,我们是新来的。”几人点头哈腰。 “这个我不管,口令!” 一人挠挠脑袋,做回想状:“土豆炖茄子!” “进!”守卫开门放行。 “看到了吗?口令是土豆炖茄子。”太史冲对柳扶摇说。 “不对。” “怎么不对了?” “应该是先挠脑袋,再说口令。” “为什么?” “暗号并不只有语言,动作、神态等都可能是暗号的一部分,这也是防止间谍进入的一种方法。”柳扶摇说道。 太史冲认为此言甚善。 二人大摇大摆地走过去。 “站住!” 二人停下脚步。 “新来的?” 二人点头。 “口令?” 柳扶摇挠挠脑袋:“土豆炖茄子!” “进!” 二人光明正大地走进去。 一守卫:“诶,你说今天新来的怎么这么多? 另一守卫:“管他呢,反正咱们只是底层的小卒,干好本质工作就得了。” 太史冲和柳扶摇偷偷地跟着那几个人,过了好几重关卡,看到了一间宽敞的石屋,石屋的中间有一座坛,一群人围坐在坛边。 “那些守卫都认定我们是这里的人,我们干嘛还要偷偷摸摸的?”太史冲大惑不解。 “他们只是些无名小卒,并不参与人员的招收,而石屋中的人却能够轻而易举地识破我们,保险起见,我们还是躲起来的好。”柳扶摇很谨慎。 看到那几个人进去,守卫说;“禀坛主,人都到齐了。” “嗯。”一人从座位上站起,环顾四周,“各位教友,今日我们汇聚于此,是为了共商日后大计。现如今,我北海湾地区以晏河为界,分别由东晏河主将项青天和西晏河主将海狂魔统领。教主下达命令,让我们藏毒坛渗透进两方势力,激化矛盾,促使他们打得两败俱伤,我们再从中坐收渔翁之利,坐镇北海湾。” “教主英明!”欢呼声一片。 “是他!”太史冲大吃一惊,那说话的人居然是钱贵,“他不是东晏河参谋的侍卫长吗?竟做出此等忤逆之事来!” “此地不宜久留!”太史冲说道,“我们先出去再说!” “看来这钱贵是教派安插在参谋身边的一颗棋子,阳奉阴违,他们的教主可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柳扶摇说道。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悄无声息,蹑手蹑脚地出去?”柳扶摇问道。 “恰恰相反,一般小说里的剧情都是你越小心,就越是会弄出声响……” “所以呢?”柳扶摇回头一看,却已不见太史冲的人影。 “站住!”钱贵一声断喝,惊得柳扶摇抬头张望,发现太史冲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走出门去。 柳扶摇捂住了脸。 “喂,你也太不把我们藏毒坛放在眼里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以为是菜市场啊!”钱贵觉得自己的颜面连扫地都不配了。 太史冲也不答话,撒腿就跑。 钱贵咬牙切齿:“给我抓住他,生死勿论!” 藏毒坛顿时倾巢出动,太史冲拔出神州宝剑,且战且退。藏毒坛的成员多半是北海湾的平民或是地痞,自身武力不济,最多只能打个顺风仗,眼看捏了个硬柿子,就都作鸟兽散。 忽然,一道人影从人群中冲出来,此人身披黑袍,上面绣着数条血红色的花纹,脸上罩着半片红色脸谱面具,手提一条黑色钢鞭杀了过来,太史冲跟他过了几招,竟然不能完全将他压制。 面具人退出数步,大喝一声,双手幻化出一双红色的魔爪,挥舞着一条燃烧着火焰的铁链。铁链向太史冲袭来,将沿途的石壁打得粉碎,太史冲躲闪不及,直接被铁链打出了藏毒坛。 太史冲昏迷了数秒,醒来后发现自己竟已回到了偏殿。他正想要逃之夭夭,那面具人却又出现在他的背后,用铁链将太史冲紧紧地捆起来,然后背上他,越上墙头,踏梁而行,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说柳扶摇这边,她看到所有人都去抓太史冲,不由得将心提到了嗓子眼。以她现在的武力,想要去救人,显然是不可能的,弄不好还会把自己给搭进去。 怎么办呢?柳扶摇站起身来,在石屋里踱步。空荡的石屋里,柳扶摇听到有什么东西正在猎猎作响,而且始终跟随在她背后。她一次次回头,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刷啦——刷啦——” 柳扶摇头皮一阵发麻,急忙向身后抓去,竟抓到了贴在她背后的一张字条。她展开字条,上面用狂放的笔体写道:“推开我们藏身的那块石壁。”很明显,是太史冲留下的。 柳扶摇将信将疑地碰了碰那块石壁,发现它有松动,外面似乎有风吹进来。 果然像字条上写的那样,没准这是一个隐秘的出口。 柳扶摇不由得一阵恼火,既然这家伙已经发现了出口,那干嘛不和她一起出去,反而要去逞什么英雄。 “嘎啦嘎啦——”一阵巨响伴随着柳扶摇推石壁的动作传出来,她不由得暗想,要不是太史冲引开了钱贵等人,这声音恐怕会引起整个藏毒坛的注意。 柳扶摇心里升起了一阵感动。 她推开石壁,发现雄鸡高唱,天已破晓,久违的阳光沐浴在她身上。这是一个陌生的城镇,但是对于柳扶摇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东晏河首都,柳府的所在地,整个北海湾最繁荣的地方——白马关。 第六章邪教 本章概括:太史冲夜闯藏毒坛,柳扶摇巧入白马关。 一把杀气四溢的刀,毫不留情地向太史冲脑后袭来。 “铛!”太史冲连头都没有回,用两根手指夹住了刀。 “使用飞刀,讲究手稳,刀准,集气于刀尖一点,就像这样!”太史冲猛地一回身,将飞刀向钱贵射去。钱贵登时心一凉,他强行控制住自己没有瘫坐在地。飞刀略过,他一摸头顶,发现少了顶帽子,再一回头,只见帽子被飞刀钉在了城墙上。 “贱民,你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你知道我是谁吗?”钱贵虽然心里忌惮,但还是强撑着面子嚣张地说。 “动土不敢说,但是我可以帮你埋土。”太史冲很讨厌这种地痞流氓,他看钱贵的眼神就像是看死人一样。 “大爷我可是东晏河参谋胡差大人的侍卫长,在这个落霞镇里除了胡差大人就是我说了算!” “有你这样的侍卫长,参谋大人能活到现在可真是奇迹啊。”太史冲奚落道。 钱贵斜了太史冲一眼,踱步到布店前,将手掠过一排排琳琅满目的布,锦、绫、绸、缎、麻布、粗布…… 他顿了一下,用手反复地在一匹锦上摩擦,那锦上用了多种彩色花纹织了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古代见锦如见金,可见其造价不菲。 “刺啦——” 盛开的牡丹花赫然被扯成两段,随即是碎为数段,被剥离出的丝线在空中颤抖,凋零的花瓣落到地上抽搐。 “小的们,废了这些布!”钱贵深知自己打不过太史冲,就把气都撒到了布店上。狗腿子们一拥而上,将自己扭曲的心理展露出来。 “你们敢!”太史冲横剑立于店前,抽出了神州宝剑,上面还沾染着触目惊心的斑斑血迹。他见狗腿子们慌忙躲到钱贵身后,便毫不犹豫地向钱贵砍了过去。 “住手啊!”那年轻女子拽住了太史冲,“你逞了英雄,遭殃的还是我们,我们从落霞镇就更待不了了。” 老大娘也跟着点头。 既然布店主人都没有意见(或者说不敢有),太史冲再“伸张正义”就显得多管闲事了。他强压下火气,把剑收回剑鞘。 这下狗腿子们可肆无忌惮了,将一匹匹布残忍的分尸,敢情那些华丽的布满怀期待地等着人们将它们光鲜亮丽地穿在身上,却被葬送得那么凄惨。 老大娘背过身去,年轻女子抿着嘴角,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终于,在钱贵扯碎了一匹花布,将它狠狠地踩在脚下并朝上面吐口水后,年轻女子彻底地绷不住了,她伏在了放布的桌子上,哭得梨花带雨,哪有她刚露面时的冷酷形象。 “放肆!将她拖走!”钱贵一挥手,两个狗腿子将年轻女子强行拽开,还趁机占了些便宜,饶是如此,年轻女子也不敢反抗,她瘫坐在地上,拾起了那块沾满脚印和口水的破碎花布,一步一步走向里屋,用清水冲洗着。太史冲站在门外,听到里面传来断断续续地哭声:“这块布是娘熬了三宿才织出来的……” 太史冲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抽出剑向店外掷去,一颗人头应声落地。 “老子倒要看看,杀了你会怎么样!”太史冲的双眼染上了一层血色。 钱贵再也不摆什么贵族架子,慌不择路地弃了手下逃跑,太史冲哪里肯放过他,飞身追了上去。 钱贵倒也狡猾,拐弯抹角地跑,让太史冲抓耳挠腮,却怎么也追不上他。 黄昏,太史冲倚坐在树下,夕阳将他的影子越拉越长,他追丢了钱贵,正在抱着剑生闷气。 “呦,客官,您中午不是还在高档酒楼吃饭啊?怎的,晚上是要来我们丐帮体验生活啊?”熟悉的声音响起,太史冲回头一看,来者正是那个与他论剑的乞丐。 “唉,我刚体验过贫民的生活……”太史冲正愁无处发泄,就对着乞丐大倒苦水。 “先生,现在钱贵没抓到,我有何脸面回布店啊。”太史冲叹道。 “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乞丐指着镇中心的一座精致的房子说道,“那就是钱贵的房子,不过我实在不建议你去杀他,那可是咱们惹不起的人。” “先生此言差矣,为国为民,在所不辞!”太史冲一拱手,咬牙切齿地赶往钱贵的住宅。 太史冲赶到钱贵的府前,发现守卫甚多,正门肯定是进不去了,他爬到一颗树上,俯瞰整个宅院,发现竟足足有二十道岗。 “切,守卫越多证明他越心虚,看来这宅院里藏了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太史冲心想。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因,贯看全局,只有一座偏殿无一人守卫。太史冲料定,钱贵没准就住在那掩人耳目的偏殿里。 太史冲一跃而下,打算跳入偏殿,谁知一双手从树丛中探出,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脚踝,他偏离了预定的轨道,像一只蝙蝠一样倒挂在树上。 “你别动,我不需要你多管闲事。”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树上传来,太史冲抬头一看,正是那年轻女子,她又换上了一副冰霜脸,但是脸上还挂着凝固的泪痕。 “你怎么在这儿……哎,哎呦!”太史冲刚想搭话,却猝不及防地摔了下来。 年轻女子拍打着手:“累死了,我可不愿意一直抓着你。” 太史冲委屈地坐在地上,一手抚摸着头上的大包,一手在地上画圈圈。 年轻女子从树上跳下:“跟我回去。” “那不行,钱贵他祸害百姓,就算你任由他胡来,别的百姓也未必甘受欺负。” “别的百姓也都一样,在这个落霞镇里人们都必须对钱贵马首是瞻,也就只有你不知天高地厚!” 诚然,封建社会的百姓,连安居一隅的资格都没有,他们只能服从游戏规则,被凌辱到麻木。 太史冲默默地低下头。 “我也希望有朝一日,众生平等,世间大同,可是像我们这样的贱民,又能做什么呢……”年轻女子叹道,“走,我们回去。” “我不走!”太史冲怒道,“我也是手握三尺剑的大丈夫,就当解万民于水火,你的理想,我来帮你践行!” 来去危难之间,视生死如无物。 年轻女子迟疑了一下,拽住了太史冲的衣襟:“带上我。” 二人相视一笑,太史冲笑得洒脱,年轻女子却显得有些无力。 天黑了,钱府灯火通明,只有那一间偏殿,随着府外的百姓住宅一起融于夜色中。 太史冲轻巧地越上墙头,向着年轻女子伸出了手,年轻女子的手迟疑在半空中,太史冲不假思索地将手夺过来。 那是一双纤纤玉手,不知是因为深秋天寒,还是因为逆天而行的忐忑,那双手很凉,像无垠的月光。 太史冲和年轻女子坐在墙头上,这座钱府是他们平生见过的最奢华的景色,可惜并不美好。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太史冲说道。 “我叫柳扶摇。”年轻女子望着月亮说道。 扶摇直上九万里! 可她似乎连九里都没有走过。 太史冲却大吃一惊,她居然是柳家的人。 柳家是北海湾的第一富户,富到他们都不屑于计算自己的财富,偌大的钱府,还不及柳府的十分之一。柳家虽然富裕,却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因此在民间口碑还不错。 柳扶摇回忆道:“柳家虽在民间名声很好,可其实他们与中原有许多不干净的贸易往来。我本是柳家的千金,因为看不惯他们的行事作风,就与父亲大吵了一架,从家里净身而出。布店的老大娘收养了我,我们相依为命,虽然生活艰苦,但也远胜过柳府的污秽。” 太史冲肃然起敬。 “走吧。”太史冲跳下墙,又将柳扶摇接下来,悄悄地摸到了偏殿。 门是虚掩的,他们进去后发现这是个储物间,各种拖布水桶等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看来已经荒置了很久。他们每走一步,都会激起漫天尘土,呛得柳扶摇直皱眉头,她一向爱干净,不停地拍打着裙摆,不过效果貌似不太理想。 “这里也没有什么,再找下去也是徒劳,我们出去吧。”柳扶摇嘴上这么说,其实她是受不了这个环境。 太史冲点点头。 “吱呀”一声,木门又发出了惨叫,两双脚顺着月光摸了进来。 “有人,快,躲起来!”太史冲拉着柳扶摇,藏到了几个木箱后面。 “快点儿,坛主还在下面等我们呢。” “别逗了,坛主怎么会等我们这些无名小卒?” “你不懂,坛主怕走漏风声,因此要等我们到齐了才能开会。” “快别说了,当心隔墙有耳。” 太史冲探出了半个脑袋,看到他们掀起了一块地板,走了下去。 确定周围没有人后,太史冲和柳扶摇也学得有模有样地掀开地板,下面是一条绳梯,二人顺梯而下,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刚才的几人走在一条幽暗的走廊,尽头是一扇大铁门,有两个守卫把守。 守卫打量着几人:“我怎么看你们这么面生呢?” “嘿嘿嘿,大哥,我们是新来的。”几人点头哈腰。 “这个我不管,口令!” 一人挠挠脑袋,做回想状:“土豆炖茄子!” “进!”守卫开门放行。 “看到了吗?口令是土豆炖茄子。”太史冲对柳扶摇说。 “不对。” “怎么不对了?” “应该是先挠脑袋,再说口令。” “为什么?” “暗号并不只有语言,动作、神态等都可能是暗号的一部分,这也是防止间谍进入的一种方法。”柳扶摇说道。 太史冲认为此言甚善。 二人大摇大摆地走过去。 “站住!” 二人停下脚步。 “新来的?” 二人点头。 “口令?” 柳扶摇挠挠脑袋:“土豆炖茄子!” “进!” 二人光明正大地走进去。 一守卫:“诶,你说今天新来的怎么这么多? 另一守卫:“管他呢,反正咱们只是底层的小卒,干好本质工作就得了。” 太史冲和柳扶摇偷偷地跟着那几个人,过了好几重关卡,看到了一间宽敞的石屋,石屋的中间有一座坛,一群人围坐在坛边。 “那些守卫都认定我们是这里的人,我们干嘛还要偷偷摸摸的?”太史冲大惑不解。 “他们只是些无名小卒,并不参与人员的招收,而石屋中的人却能够轻而易举地识破我们,保险起见,我们还是躲起来的好。”柳扶摇很谨慎。 看到那几个人进去,守卫说;“禀坛主,人都到齐了。” “嗯。”一人从座位上站起,环顾四周,“各位教友,今日我们汇聚于此,是为了共商日后大计。现如今,我北海湾地区以晏河为界,分别由东晏河主将项青天和西晏河主将海狂魔统领。教主下达命令,让我们藏毒坛渗透进两方势力,激化矛盾,促使他们打得两败俱伤,我们再从中坐收渔翁之利,坐镇北海湾。” “教主英明!”欢呼声一片。 “是他!”太史冲大吃一惊,那说话的人居然是钱贵,“他不是东晏河参谋的侍卫长吗?竟做出此等忤逆之事来!” “看来这钱贵是教派安插在参谋身边的一颗棋子,阳奉阴违,他们的教主可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柳扶摇说道。 “此地不宜久留!”太史冲说道,“我们先出去再说!”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悄无声息,蹑手蹑脚地出去?”柳扶摇问道。 “恰恰相反,一般小说里的剧情都是你越小心,就越是会弄出声响……” “所以呢?”柳扶摇回头一看,却已不见太史冲的人影。 “站住!”钱贵一声断喝,惊得柳扶摇抬头张望,发现太史冲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走出门去。 柳扶摇捂住了脸。 “喂,你也太不把我们藏毒坛放在眼里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以为是菜市场啊!”钱贵觉得自己的颜面连扫地都不配了。 太史冲也不答话,撒腿就跑。 钱贵咬牙切齿:“给我抓住他,生死勿论!” 藏毒坛顿时倾巢出动,太史冲拔出神州宝剑,且战且退。藏毒坛的成员多半是北海湾的平民或是地痞,自身武力不济,最多只能打个顺风仗,眼看捏了个硬柿子,就都作鸟兽散。 忽然,一道人影从人群中冲出来,此人身披黑袍,上面绣着数条血红色的花纹,脸上罩着半片红色脸谱面具,手提一条黑色钢鞭杀了过来,太史冲跟他过了几招,竟然不能完全将他压制。 面具人退出数步,大喝一声,双手幻化出一双红色的魔爪,挥舞着一条燃烧着火焰的铁链。铁链向太史冲袭来,将沿途的石壁打得粉碎,太史冲躲闪不及,直接被铁链打出了藏毒坛。 太史冲昏迷了数秒,醒来后发现自己竟已回到了偏殿。他正想要逃之夭夭,那面具人却又出现在他的背后,用铁链将太史冲紧紧地捆起来,然后背上他,越上墙头,踏梁而行,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说柳扶摇这边,她看到所有人都去抓太史冲,不由得将心提到了嗓子眼。以她现在的武力,想要去救人,显然是不可能的,弄不好还会把自己给搭进去。 怎么办呢?柳扶摇站起身来,在石屋里踱步。空荡的石屋里,柳扶摇听到有什么东西正在猎猎作响,而且始终跟随在她背后。她一次次回头,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刷啦——刷啦——” 柳扶摇头皮一阵发麻,急忙向身后抓去,竟抓到了贴在她背后的一张字条。她展开字条,上面用狂放的笔体写道:“推开我们藏身的那块石壁。”很明显,是太史冲留下的。 柳扶摇将信将疑地碰了碰那块石壁,发现它有松动,外面似乎有风吹进来。 果然像字条上写的那样,没准这是一个隐秘的出口。 柳扶摇不由得一阵恼火,既然这家伙已经发现了出口,那干嘛不和她一起出去,反而要去逞什么英雄。 “嘎啦嘎啦——”一阵巨响伴随着柳扶摇推石壁的动作传出来,她不由得暗想,要不是太史冲引开了钱贵等人,这声音恐怕会引起整个藏毒坛的注意。 柳扶摇心里升起了一阵感动。 她推开石壁,发现雄鸡高唱,天已破晓,久违的阳光沐浴在她身上。这是一个陌生的城镇,但是对于柳扶摇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东晏河首都,柳府的所在地,整个北海湾最繁荣的地方——白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