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我找了一个大佬娘亲》 第一章 气运 这是我们逃荒的第十八天。 深秋,草木萧疏,秋风萧瑟。 小鱼儿窝在一堆干草里,眼巴巴盯着面前很稀,很香,冒热气的杂粮粥,抿紧了嘴唇。 “鱼儿,你大些,禁饿,这粥留给弟弟吃。” 小鱼儿咽了咽口水:“娘,那你和爹年纪都比我大,为什么你们也能吃?” 爹看了小鱼儿一眼,垂下头。 娘轻咳一声,“弟弟们小,经不起饿,我和你爹年纪大,也经不起饿。” 所以,才六岁的小鱼儿经得起饿,她识趣的低眉敛目,盯着露出一只脚趾的鞋尖。 小鱼儿窝在干草里又冷又饿,透过缝隙数星星。 星星很漂亮,一颗又一颗,大的亮,小的黯,飞来飞去,稀里哗啦……辗转许久才抵不住困意,迷迷糊糊睡过去。 后半夜小鱼儿饿的五迷三道,腹中犹如火烧,终于顶不住了。 “嘘,轻点。” “啊——呜。”不知是大宝还是二宝,被捂住了嘴。 “阿月,咱们真的不要鱼儿了?” 王月压低声音:“小点声!咱们去找三舅,带这么多人三舅能乐意?再说,就这么点粮食,横竖她也不是亲生的,养她六年,已是极大的恩情!” “快走!”王月催促道,王有金叹了口气。 小鱼儿好一会儿才从干草堆里爬出来,小小的身躯看着夜色中渐行渐远的背影,红了眼圈。 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小鱼儿不想哭,可眼泪却不听话的流出来…… 六年前,小鱼儿是被放在木盆里顺流而下的婴儿,被王家村打鱼的村民捡到,成亲多年,无儿无女的王有金两口子,好心收养了这个弃婴。 四年后,养母王月有喜,诞下一对双胞胎,从此,小鱼儿便失宠了。 但是荒年来前,他们没短了小鱼儿吃喝,还让她跟着村上最有学问的老秀才识字,如今也是为了保住性命,才不得不将小鱼儿遗弃。 小鱼儿尊重他们的选择,也理解他们的无奈,他们与小鱼儿无亲无故,却养育她六年,小鱼儿不怨他们。 “愿爹、娘、大宝二宝,从此平安顺遂,能过上顿顿有肉的好日子!” 小鱼儿望向满天繁星,认真地向老天爷祈祷。 待第一缕阳光透进来,小鱼儿熟练的将干草捆成一捆,用干草拧成的绳子背起那一堆干草,一个煮熟的土豆从草堆里掉出来。 小鱼儿弯腰捡起土豆,知道这一定是养父王有金偷偷留给她的。 她太饿了,一口气吃掉半个。 深秋的清晨很冷,但有薄薄的一层霜,所以她要早早出发,循着路上的青霜舔过去,直到冻得舌头发僵,才觉得不渴了,但是,她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儿,自己根本无法生存。 所以,小鱼儿到处走,到处问,有没有好心人家要小孩儿?大家纷纷摇头,自己都吃不饱,谁会养一个吃白食的孩子? 强烈的求生欲让小鱼儿不死心,一路走一路问,问了五天,她的土豆也吃完了。 云国北方,大旱三年,接着又遇到了蝗灾,颗粒无收。 小鱼儿听老秀才念叨过,朝廷多次派人赈灾,奈何贪官当道,落到百姓手里的粮食少之又少,活不下去的百姓只好朝着东、西、南逃荒。 王有金是逃荒的第二批人,听人说,再晚一些怕是连树皮都啃不上了。 小鱼儿饿得手软脚软,她想,她很快也是逃荒路上的一具死尸了,也许会被路上逃难的人当作食物吃掉。 晚上,小鱼儿跟着流民到林中歇息,有人生起火,驱散深秋的寒意,这时候没人害怕野兽,因为当下什么野兽,都凶猛不过这些饿到眼睛发绿的人! 当最后一抹夕阳消失在天边,大家开始准备晚饭,小鱼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看着只有几个米粒的野菜粥,小鱼忍不住抬手擦了擦明明很渴,却还流得出来的哈喇子,忍了又忍,实在没忍住。 “大叔大婶,你们想要小孩儿吗?我很好养的。” “大伯,大娘,我很乖,也会干活,你们可以养我吗?” “爷爷,奶奶,你们家还要小孩儿吗?” “……” 所有人看着这个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大眼睛,身上衣服虽然破烂,还算白净的小姑娘,纷纷摇头。 这些天,小鱼儿不记得她问过多少人家,就是没人想要养她。 夜里小鱼儿太饿,昏昏沉沉躺在她的干草堆上,感觉气息越来越弱,看着亮闪闪的星星,眼角落下一滴晶莹剔透的泪,她快要死了吧? 这里挺好,依山傍水,虽然水已经干了,瞧着就是一块风水宝地,那就死在这里吧! “来生,愿我能做一个有父母、亲人疼爱,能够吃饱饭的小孩……” “喂,孩子!孩子醒醒!” 小鱼儿感觉嘴巴有水滴进来,下意识地张开嘴,缓缓吞咽,汁水竟然是甜的! 带着一点点酸,是果子的清香! 小鱼下意识用力吞咽,干涸的生命,强烈的想要得到复苏…… “孩子醒一醒。”有人在轻轻拍着小鱼儿的脸。 又过了一会,小鱼儿感觉自己活过来了,缓缓睁开眼睛。 模糊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穿着湖蓝长衫,瞧起来不善言辞,做书生打扮的年轻女子。 小鱼儿微微抬眸,女子的灵魂干净的如同清晨的雾气,莹白有光。 但是她头顶有缠绕着一丝丝黑气的紫色官运。 “你……”小鱼儿骤然清醒! 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些奇怪的记忆,知道了别人,甚至村里最有学问的老秀才都不知道的事。 记忆里,她是王母娘娘养在瑶池的一条七色鱼,生来就可以看到每个人的灵魂和气运。 当初被王家村村民交给王有金的时候,她看到他们夫妇头上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白色气运。 这代表他们无后,没有子孙缘分,但他们抚养了小鱼儿,待她极好,仅用三年,头上的气运就变得跟正常人一样。 又过数月,养母王月有喜了。 气运的颜色通常有紫、绿、红、粉、白五种。 寻常百姓的气运是白色,富贵人家的气运是红色,大福大运之人,气运为绿色,粉色代表爱情运,大才之人,气运是紫色。 小鱼儿眼前这位女子,头上的气运是难得一见的紫色。 只可惜,这气运沾染着代表死亡的黑气。 她,注定命不久矣! 第二章 我养你,当然叫我爹 “孩子,你终于醒了!” 女子将手里捏碎的果子递给小鱼儿:“还剩一半,都给你吧!” 小鱼儿接过金灿灿的果子,哽咽着说了声“谢谢。” 这是桔子,她从前在老秀才那吃过半个,酸酸甜甜,很好吃。 小鱼儿吃完抬眸一看,发现天以大亮,众人早就离开了。 “你的家人呢?快去找你爹娘吧。” 女子站起来要走,小鱼儿看见她背着一摞书,原来她和老秀才一样有学问,难怪这般好心,只是有大运的人,年纪轻轻就死掉,实在可惜…… 如果她能长寿,以她的能力,一定能造福天下苍生。 小鱼儿突然想到,既然她能给没有子孙缘分的王有金夫妇转运,或许也能改变这位姐姐……不,这位书生的寿命! “姐姐……” 小鱼儿伸出脏兮兮的小手儿,紧紧拉住女子的衣袖。 “嗯——”女子挑眉,一双黑眸冷冷清清,含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雅高贵,让人望而生畏。 “哥……哥哥,我没有亲人,养父养母也不要我了,您愿意收养我吗?我很乖,会干活,会挖野菜,吃得少!” 女子伸手揉了揉小鱼儿的脑袋,眸中意味不明,闪着幽深的光。 小鱼儿望着那张脸左瞧右瞧,忍不住紧张地盯住女子好看的嘴唇。 女子犹豫了好一会才点头:“也罢,我孑然一身,遇到你也是缘分。” 小鱼儿小心翼翼问道:“那我要如何称呼您?” “我是男子,当然叫我爹!”女子挺起胸脯,她脸上不知用了什么东西,除了嘴巴红润一些,五官看起来和男子一般。 “爹!我叫小鱼儿。” 女子展颜一笑:“名字挺可爱的,当作小名吧。” 她从行李里摸出半个窝头,“先垫下肚子,以后——” 女子摸了摸下巴:“簇簌金梭万缕红,鸳鸯艳锦初成匹。” “以后你就叫锦初吧,我是你爹爹。” 小鱼儿伸出小手,接过窝头咽了咽口水,乖巧地道:“谢谢爹爹!” 爹说她姓楚,名璃,是一个读书人。 这番说辞让小鱼儿……不!让楚锦初茅塞顿开,她如果扮作男孩子,说不定早就有人收养了,不过遇到爹爹,也挺好。 爹此番向南,投奔她在锦洲做码头生意的大伯。 锦初看着爹爹头顶的气运,指了指西方:“爹爹向西,前途无量!” “向西?”女子低笑,摇了摇头。 “我若往南,是为了活命,若是向西,那便是为了抱负。” 锦初吃了东西,小脸透出一丝红晕,大眼睛眨了眨:“什么是抱负?” 女子抬眸远眺,看着西方,与锦初说了许多。 等她回头,见锦初一脸茫然,不由轻叹:“锦初还小,自然不懂。” “嗯。” 锦初毫不羞愧地点头,其实老秀才也时常说这样的话,说完还叹气,她是真的不想懂。 锦初扯了扯楚璃的衣袖:“爹爹有学问,以后教女儿读书识字,女儿就能懂爹爹说的话了!” 女子摘掉锦初头发上的一根枯草,“西去贵人多,但是那边没有亲属,很难立足,南边富庶,又多平民,更利于我们生存。” 爹爹仍想去投奔她的大伯。 锦初眉头紧锁,她觉得女子头上的黑气,跟她的决定肯定有关系。 “很多人和爹爹想法一样,所以逃往东、南两边的人特别多,可爹爹是读书人,有才华,不如一路向西,去最繁华的京都,实现您的理想!” 四周安静的出奇,锦初小心翼翼仰头看着楚璃,她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 楚璃偏头掏掏耳朵,俯下身与锦初大眼瞪小眼:“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爹,不瞒您说,我和村里的老秀才念过几天书,经常听他念叨……” 许是身体太虚,或是吃了许久不曾吃过的窝头,锦初额头开始冒汗。 女子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头,“好,那就听我女儿一回!” 两人最终改道而行。 途中楚璃牵着锦初的小手,怕她走丢。 “锦初,原本我心里纠结,又不甘心。” “嗯?”锦初歪头。 楚璃嘴角上扬,那张被涂的蜡黄,五官却依旧清秀的脸生动起来,“是锦初的话让我下定决心。” “爹爹放心,锦初有预感,爹爹此番西行,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楚璃笑道:“我们父女俩要靠乞讨才能到活到京都,我拉不下脸怎么办?” “你有锦初!我沿途乞讨,养活爹爹!”锦初拍了拍小胸脯。 “好!锦初,你真是爹爹的好女儿!” 赶了一天的路,爹爹晚上又给了锦初半个窝头,锦初半个,她半个。 “爹爹你吃,锦初不饿。”锦初将那半个窝头还给楚璃。 “怎会不饿?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锦初拍了拍肚子:“锦初人小,肚子也小,不像大人那么容易饿。” 楚璃轻弹一下锦初的额头,语气严肃地说道:“谁跟你胡说八道的?你人小,要长身体,更容易饿!” 推回锦初手里的窝头,催促道:“吃吧,渴了还有水喝。” 三年大旱,水变得尤为珍贵,更何况锦初前世是条鱼,特别容易渴,吃完窝头就更渴了。 楚璃将水壶从腰间解下:“张嘴,爹爹喂你。” 锦初知道,这个爹爹是女人,女人嘛,都有一点小洁癖,比如王母娘娘,就因为她顽皮,同嫦娥仙子养的玉兔溜出去玩,滚了一身泥,才将她打下凡间。 “啊……”锦初乖乖地仰起小脸儿,张开嘴,水缓缓流入锦初的嘴巴。 “好了,留一点给我。”爹爹收起水壶。 太阳将要落山,天边红彤彤的,大家准备歇息,爹爹跟着众人一起去寻干草打地铺。 锦初看了看和书放在一起的水壶,拿起晃了晃…… 水壶里根本没有水! 锦初轻揉一下眼睛,眼睛像进了沙子,越揉越酸,越来越想哭…… 深秋的夜一日比一日冷,沿途逃荒的人那么多,干草根本不够用,锦初抿嘴看着黑幽幽的大山,但愿她能给爹爹带来好运气! 第三章 富贵芙蓉花 入秋的夜,冷的刺骨,沿途逃荒的人那么多,干草根本不够用。 爹爹是女子,比起男子要文弱一些,她没抢到干草,最后垂头丧气的回来。 “爹爹,把这个铺薄一些,够我们躺的。”锦初推了推身边的干草。 楚璃看着锦初笑道:“还是锦初聪明,一直背着草。” 锦初麻利的把干草铺开,刚好够两人躺下,楚璃将她宝贝的书摞在一起,给锦初挡着一面的风,自己躺在另一面。 “爹爹,我还是觉得冷。”锦初缩了缩肩膀。 “锦初是小孩子,耐不住冷。”楚璃脱掉外衣,又拿出一件旧衣服,都盖在锦初身上。 “爹爹,我们靠在一起,互相取暖吧。” 其实锦初的嗅觉比一般人灵敏,若有若无的冷香萦绕鼻间,很像嫦娥姐姐身上的味道。 楚璃摇头:“锦初,你一定要谨记,男女授受不亲。” “哦。”锦初纳闷地挠了挠头,爹明明就是女子嘛。 水壶没水的事锦初没有戳穿,翌日,锦初告诉爹爹,早点赶路,一路舔霜花,可以解渴。 晨光熹微,带着些许寒意,淡薄的日光洒在爹爹眉眼间,像揉碎了的云雾,楚璃表示她做不出这样的举止,也不让锦初做。 “锦初再小也是女儿家,要注重言谈举止。” “可是爹爹,我们还未走出北方,没吃的,还缺水,这样下去不饿死,也要渴死呀。” “锦初莫慌。”楚璃摸了摸锦初的小脑袋。 锦初看到爹爹拿着水壶,沿途收集青霜,顿时眼睛一亮,她怎么没有想到这一招呢?继而又想起来,她穷的连水壶都没有。 锦初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爹爹,我渴。” 楚璃看了锦初一眼:“不能喝。” 锦初拿过水壶晃了晃,不解的问道:“爹爹,不少水了。” “再等一等。” 楚璃继续沿途收集青霜,两人一路向西,随行的人群不断错开,人流渐渐减少,待太阳完全出来,青霜散了,楚璃也收集了半壶霜水。 锦初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眉眼弯弯看着她:“爹爹,可以喝了吗?” 楚璃依旧摇头,“不急。” 锦初憋憋嘴,她前世是条鱼,实在禁不起渴,现在她渴得嗓子都冒烟了! “可是,爹爹我渴……” “渴也不能喝!” 锦初红了眼圈,亏她还认为爹爹是好人,这个狠心的女爹爹,怎么连口水都舍不得给她喝? 黑心肝,骗小孩,假爹爹…… 就在锦初心里埋怨时,楚璃向一棵树下走去,拿下背上那口小锅,熟练的搭起简易灶台,折下干枯发黄的树叶,沾上一点水,擦一擦锅内。 接着捡来枯树枝,将收集来的青霜尽数倒进锅中。 “爹爹,烧水啊?”锦初走到她身边蹲下。 “嗯,这霜化开瞧着澄澈,其实里面有不少杂质,锦初是小孩子,当下荒年吃喝不好,身子弱,应当注意些。” “所以爹爹才一直不让我喝水?” 楚璃微微一笑,“锦初会烧火吗?” “会!” 这是锦初在王有金家做惯的,不只烧火,她还会洗衣做饭带孩子,会的东西多着呢。 “那你添柴烧火,水开再喊爹爹。” 楚璃起身走到几丈之外,开始收集又细又长的干草,锦初以为爹爹怕夜里睡觉冷,挑挑拣拣,最后抱着干草过来,坐到一旁挑选出比较有韧性的干草,用石头轻轻砸了一会,开始编。 锦初瞧着她手指上下翻飞,说不出的灵活好看,不过编的不似草绳,忍不住好奇凑过去:“爹爹,您编什么啊?” 楚璃看了锦初一眼,“给露脚趾头的锦初编一双漂亮的草鞋。” “真的吗?”锦初缩了缩自己的小脚丫,这双鞋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了。 水煮开,楚璃说放着晾一晾,“等不烫嘴了锦初再喝,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嗯,我和爹爹一起喝!” “好。”楚璃的眉眼又生动起来。 锦初小手托着腮,看着她给自己编草鞋。 草鞋很快编好了,楚璃又分别在鞋子两边,编了一朵精致漂亮的小花。 “爹爹,这是什么花?” “富贵芙蓉花。” “哦。” 锦初把鞋子穿上,摆弄了一下花朵,觉得甚是好看,“爹爹还会编其他花吗?” “会。” “等锦初穿坏这双鞋,爹爹再给锦初编其他的花。” “不。” “为什么?”锦初瘪瘪嘴有些失望。 “爹爹希望锦初像芙蓉花,富贵一生。” 锦初咧开小嘴开心地笑着,看来爹爹是真心待她好。 两人喝完水,又各吃了半个窝头,继续赶路。 “爹爹,您怎么会编草鞋呢?” “我何止会编草鞋?”楚璃将鬓角的碎发拂到耳后,笑着说道:“我会的可多了。” 锦初满眼崇拜:“爹爹好厉害!您跟谁学的?” “跟书啊。” “书?” 楚璃拉着锦初的小手,笑的神采飞扬:“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锦初以后努力读书,也能跟爹爹一样,会许多东西。” “颜如玉是什么?” 锦初不解地挠头,哎,自己就是吃了没好好读书的亏,早知如此,老秀才教她的时候不打瞌睡好了。 翌日清晨,锦初将水壶挂在脖子上,一路收集青霜,而楚璃拿着那口小锅收集。 最后将霜水煮开,装满一壶,剩下的尽力喝光,她们短时间内不会口渴了。 为了跟人群错开,得到更多的食物,楚璃经常带着锦初走人迹罕至的小路。 “锦初,你是我的福星。”楚璃从棵树上摘下两个有些干瘪的果子,递给锦初一个。 锦初抬眸望着她:“爹爹,你也是锦初的福星。” 楚璃拍了拍锦初的小脑袋,将最后一块窝头递给她,“吃吧,再坚持一下,我们很快就可以离开北方了。” 锦初捏着窝头,咬了一小口,趁楚璃没看见,将窝头藏在衣服口袋里,用小手拍了拍。 第四章 兔骨架 锦初的衣服早已又脏又臭,但是谁还在乎这些呢?人人都想活下去。 光喝水的楚璃,终于在第三天倒下了,锦初将剩下那一点儿窝头拿出来,咬了一口,将最后一口喂给她。 楚璃撇开脸:“锦初自己吃……” 锦初看着爹爹头上越发浓稠的黑气,心里又慌又急,原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是这般难! “爹,您不要死,大家的粮食都吃完了,您若死了,锦初就没人管了,锦初会被流民吃掉……您不是说等吃光了野菜,啃光了树皮,坏人就要吃小孩子吗?” “锦初……”楚璃缓缓睁开眼睛,别说锦初,就是她,恐怕死了也会尸骨无存。 锦初一边喋喋不休说着话,一边将用水泡了一下的窝头喂到楚璃嘴里。 “爹爹,为了锦初您也要活下去,锦初昨晚梦见爹爹凤冠霞帔……不!爹穿着官袍,戴着官帽,可威风了,爹爹,您别睡啊!” “好……”楚璃张开嘴,吃下那口窝头。 云国北方,此时宛如人间炼狱,到处都是颠沛流离的平民百姓,也许,楚璃注定走不出去,也许,是王母娘娘余怒未消,不想锦初活。 第二天傍晚,锦初实在太饿,再也挪不动脚步,楚璃毫不犹豫的丢掉她珍藏的孤本,背起锦初。 “乖女儿,你一定要坚持下去,等爹爹做了官,你就是千金大小姐,锦初长得好看,长大了一定是倾国倾城国的大美人儿!” “爹,倾国倾城是什么……”可惜锦初听不到爹爹解释,闭上了眼睛。 香!锦初疯狂地嗅着这股香味。 是肉的香味,猛然睁开眼睛,她该不是被人炖了吧? “醒了?” 熟悉的声音,驱散了锦初前世作为一条肥鱼,经常被太上老君惦记要清蒸还是红烧的恐惧。 “爹爹。” 楚璃眉眼染上笑意,“醒了就好。” 锦初掐了自己一把,疼!“爹爹,我们都活着?” “活着。”楚璃向锦初招招手,在旧衣服遮掩下,拿出几个黄灿灿、红彤彤的果子。 锦初剥开一枚桔子,取出一瓣放进嘴里,酸酸甜甜,与她嘴里的味道一样。 这桔子比不上王母娘娘的蟠桃,却是楚璃第二次用果子救活她。 “锦初,你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楚璃说,她们就要饿死了,却偏偏看见路边有一棵罕见的桔子树,奇怪的是,前面有不少人经过,竟然都没有发现! 她摘下桔子,又在不远处发现了野果,喂给锦初一些,自己吃一些,背着她走了一天一夜,就要走出北方荒地了。 “这一带不是特别旱,但前面还有人,有什么吃喝也被他们抢光了。” “那……爹爹这个是……” “兔子!”楚璃将收拾好的兔子翻面,“野兔十分狡猾,跑得快又会打洞,外面没吃的,只好跑到树林深处,所以,常人难以捕捉。” “兔子?”锦初咽了咽口水,灾荒年头,老鼠都被人捉来吃了,更何况是野兔。 “爹爹如何捕得?” “网。” 原来楚璃用野果子做饵,放在洞口把兔子诱出来,用草绳编了个网,将兔子套住了,还挖出一堆杂七杂八的粮食。 “爹爹真厉害!” 锦初边吃桔子,边笑弯了眼,问爹爹为何不煮一大锅汤? 楚璃笑笑:“兔肉紧实,烤过之后吃完肉,把骨头烤一烤还能吃。” 锦初瞧着兔子被烤的滋滋冒油,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楚璃将烤好的兔腿撕下来递给锦初,说她不爱吃这些。 等锦初意犹未尽的吃完兔腿,又将其他部分的肉分给她。 锦初没接,摆摆手:“爹爹,我也不爱吃那些。” 楚璃笑了,将兔肉撕下来全部吃完,又把果子的汁水涂抹在骨架上,继续用火烤。 烤了许久,金灿灿的骨架透出浓郁的香气。 “尝尝。” “嗯,好吃!”锦初将一小节骨头放进嘴里,香酥又带着果汁的清甜,“爹爹,真好吃!” 两个人没有继续赶路,楚璃说在林子深处发现一个水潭。 “乖女儿,我们在这里休养一番,等明日,爹爹给你钓鱼吃。” “钓……钓鱼?” 锦初打了个哆嗦,太上老君爱吃鱼,三界的鱼吃遍了,唯独没吃过养在瑶池里的七色鱼,想吃她想的明目张胆,人尽皆知。 “怎么?锦初不爱吃鱼?没事,我还看到了山鸡、野果子,咱们吃鸡,吃果子。” 锦初松了口气,摸了一把光滑的手腕,她早就不是鱼了,太上老君带给她的阴影,也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夜里楚璃用树枝搭了一个窝棚,里面铺上厚厚的干草,嗅着爹爹身上好闻的味道,锦初逃荒以来,第一次吃的饱,睡的暖,连梦都是美的。 第二天依旧干冷,漫山遍野被朝霞映得橘红,锦初看了一眼爹爹的衣裳,紧窄的素色劲装,头发用一根黑色的带子扎起一个高马尾,外加一双半新不旧的素色长靴,最正常不过的装扮,却怎么看怎么英姿飒爽。 她和爹爹在水潭附近蹲守半日,终于见到来喝水的山鸡,两人大呼小叫,你追我赶,最后山鸡落网。 “瞧着比昨日我看到的那只还要肥。” 楚璃拎着山鸡,十分满意,锦初小脸红扑扑的,又有肉吃了! 深深的丛林里,有一个小水潭,潭水不大,清澈透明。 这么深的野林子,很容易有毒蛇猛兽,楚璃小心翼翼查看之后,才挖出一条小水沟,又在下端挖了一个水坑,待水质澄清,才杀鸡清洗,锦初也跟着帮忙。 今日的鸡没烤,而是放入剩下的野果,加上几片桔皮,又添了一把从兔子洞找到的豆子,煮出一锅汤。 “爹爹,怎么不烤着吃了?” 想起昨日的烤兔子,锦初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她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回想一下嘴里还是香的。 楚璃把柴火放入用石块垒成的灶台,笑着看向锦初:“小锦初,爹爹吃过山珍海味,尝遍美味佳肴,自然也会做菜,” “山珍海味?” 锦初睁大眼睛,看着头上紫色气运尤为明显的爹,实在难以想象,她经历过什么,非要称自己是男子?又是怎样的富贵身份? 第五章 狐狸面具 两个人在树林里住了五天,吃掉一只鸡,两只兔子,做了一顿野菜蘑菇汤,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第六天清晨,两人上路,包裹里多了一些果干和肉脯,如往常一般,两个人沿途收集青霜。 水潭的水,楚璃不取。 “这水我们能看到,以后逃荒的人也能看到,多留一些水,对于逃荒者来说,兴许就能救命。” 爹爹又成了穷书生,锦初的脸也被涂了一种草的汁液,刚刚养出来的好脸色变得蜡黄。 接下来走走停停,连续走了十几天,其间又捉到一只野兔,楚璃将兔子杀了,肉烤干一些,每日食用一块。 云国分四方诸侯,分别戍守东、南、西、北,继续赶路的第十八天,两个人终于离开了北方苦寒之地。 与灾区的萧条比起来,西方天高云阔,层林尽染,还有零星漂亮的野花。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河,水光潋滟,清澈干净。 锦初跑进河边,弯下腰,用手淘水喝,疯狂肆意地喝,恨不得去深水处畅游一番。 “爹爹,我想沐浴。” 锦初扬起带着水珠的小脸,她们还是在小水潭那擦洗过身子,这一路便再也没有洗过澡。 楚璃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正是午时,没那么冷,仍需注意。” 楚璃让锦初去林子里换下脏衣裳,再裹着她那件离开水潭就再未穿过的素色劲装,自己在河边生起火。 “你先跑跑,一定要等身子暖了再下水,洗得快一些。” “嗯。”锦初乖乖点头,裹着爹爹的衣服跑来跑去,微风轻拂,衣袂飘飘,竟有些九天玄女的感觉…… “锦初,你只能在河边洗,别到河中。” “知道了爹爹。” 锦初吐了吐舌头,她还想趁着爹爹不注意,去深水处扎个猛子,不过她是鱼这件事已经翻篇了,现在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还有一个女爹爹。 锦初意犹未尽,最后还是裹着衣服上岸,楚璃帮她擦干身子,换上烤的暖烘烘的衣服,为锦初梳了两个漂亮的丸子头。 “我们锦初是个美人坯子。” 楚璃由衷赞叹,她当初就是被这孩子清澈灵动的眼睛打动。 “美人坯子是什么?”锦初很满意她的头发,爹爹手巧,会编草鞋,会捉山鸡,会烤兔子,还会梳各种漂亮的发式。 “就是夸你好看。” 楚璃接着叹了口气:“花无百日红,女子除了美貌,还要德才兼备,自强自立。” 锦初挠挠头,“爹爹,我读书少,听不懂。” “爹以后教锦初读书,这些道理慢慢跟锦初讲。” 锦初点头,“爹爹,您梳的头发真好看,是不是从前也为别人梳过?” 楚璃突然变得沉默,抱膝坐在河边,甚至晚饭都是锦初做的。 楚璃一直没有说话,呆呆看着天上的半个月亮,也没陪着锦初一起睡。 山里朝霞明媚,锦初心情愉悦,连走路都一蹦一跳,哼着从前和玉兔学的小曲。 爹爹没休息好,她在山中采了果子,爹爹一定喜欢,锦初猛然收住脚步,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 河边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楚璃脸色冷峻,拎着剑一身是血向锦初走来,看上去已经杀红了眼,跟平日温文尔雅判若两人。 剑上折射的光携带出肃杀气息,锦初吓得腿软,一边摆手一边后退。 “别别,爹……爹爹你要干嘛,我……我是锦初,您的女儿啊!” “我……我以后再也不让您梳头了,再也不跟您睡了……” 锦初不小心踩到尸体,一个踉跄,衣服兜着的野果尽数散落在地上。 细嫩的脖颈被一只有力的手掐住,楚璃俯身,眸色幽深,语气沉沉。 “为什么?” 锦初哆嗦着唇,吓得说不出话,楚璃苍白的脸上沾着血,是刚才杀人时溅上的,看向锦初的眼神越发冰冷。 知府大人派来的杀手被她尽数灭了,不过也勾起了那段痛苦的回忆,身体里有个灵魂正在醒来。 马蹄声声,一群穿着甲胄的人由远而近,翻身下马,齐刷刷跪下:“属下来迟,请主子降罪!” 锦初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轻,连怎么上的马都忘记了,直到路过城门的时候,远远望见一片粥棚,许多衣着破烂的流民端着碗,咕噜噜大口喝着粥。 她看了骑着高头大马,板着脸的爹爹一眼,爹爹头上的紫气越发浓了,看来她已经不需要去和流民抢粥。 锦初被侍卫送去青楼,再次见到爹爹的时候,她正在与彩衣姐妹几个猜拳。 起初她是不玩的,因为没钱,害怕她们将自己留下。 “你没钱找楚爷,他有钱。” “不,爹爹没钱!” “你说什么啊,楚爷没钱?”彩衣笑得花枝招展,“小家伙,你也不瞧瞧城门口粥棚里施的粥,有多厚。” 锦初挠头,“啊?粥和爹爹有什么关系?” “爹爹有钱,为何还把我送来这里住?” 锦初撅起小嘴,她虽然不爱读书,却明明白白记得老秀才讲过,青楼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楚爷自由自在惯了,怎么可能让一个小丫头给绊住——” “别问了别问了,快坐过来,就等你了。” 锦初说过她不会猜拳,也不想输爹爹的钱。 彩衣把她按在凳子上:“我们都是大人,还能欺负你一个孩子不成?不用真钱,输了贴纸条,总行了吧?” 锦初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楚璃来的时候,锦初正被人按着贴纸条,脸上乱七八糟,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却高兴得紧,伸出一只小手向楚璃打招呼,“爹爹快来——” 楚璃皱起眉头:“脸怎么了?” 唔,几个女子脸上一张纸条都没有。 锦初嘿嘿笑:“猜拳,输的人贴纸条!” 楚璃的目光越过锦初,落到彩衣身上:“你和她们猜拳?” 彩衣摇起团扇,“哎呦,怎么了,心疼啊?” 心疼? 锦初抬头:“爹爹——” 楚璃冷哼一声,“怎么不用银子?” “我没有银子呀。” “我有!” 彩衣与旁的姐妹起哄,锦初却摸不着头脑。 看爹爹的衣裳,虽然还是男子打扮,料子却光润丝滑,一看就是好东西,不过爹爹若是有钱,为何差点在路上饿死? 一位戴着白色狐狸面具的男子缓步走进来。 他露出的半边脸,若中秋之月,如冬日之雪,唇如桃瓣,目若繁星,一袭白色锦袍包裹着挺拔修长的身子。 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姿勾勒出来,增添了几分柔光,也将他身上的柔弱之色泄露了几分。 即便没有看到整张脸,也能猜测到那是一张怎样魅人心魄的脸。 锦初的心,在这一刻,跳得有些急。 第六章 物有所值 一路上见惯了拖儿带女、衣衫褴褛、被命运压弯了腰的男人,现在看到这个风流倜傥、身上带着几分柔弱感的男子,锦初嘴角抽了一下。 狐狸男眸光微闪,薄唇微勾,锦初慌忙钻到桌子底下:“我不认识你!我不认识你!” “你吓到她了!” 楚璃狠狠瞪了男子一眼,男子见屋里的姑娘像吃了春药般面红耳赤,拼命向他抛媚眼,又看了看躲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撅着屁股的锦初,摸了摸下巴。 “楚璃,你养的丫头是不是眼睛有问题?” 狐狸男的声音如山泉般清澈,语调轻盈若羽,落入锦初耳中,如同响起一声惊雷。 太上老君!他最喜扮作这副模样去凡间吃鱼,锦初捂着脑袋,看来她还是要被人煮了! “答应的事决不反悔,你走吧,我女儿不喜欢你!” 君炎眯起眼睛,这就成了? 江华抬脚往老鸨的膝窝一踹,老鸨登时跪在锦初床前。 自从见了狐狸男,锦初就病了,在彩衣房里足足躺了三天,彩衣借着这个机会和相好的跑了,老鸨有气没处撒,在苛责锦初的时候,被楚璃的手下江华,堵了个正着。 “道歉!” 老鸨二话没说,撑着地要给锦初磕头,锦初赶紧喊道:“不要不要,不要给我磕头,我会折寿的!我不怪你,快起来!” 老鸨跪着没动,看着一脸怒气、按着长刀的江华。 “听不懂人话吗,起来!” 江华在锦初苦苦哀求下领着她来到一条小巷,里面的乞丐蹲的蹲、躺的躺,楚璃居然和他们呆在一处。 “爹爹!”锦初抱着楚璃的大腿,哭得撕心裂肺。 “乖女儿不怕,那些都是君炎的人,跟爹爹没关系……” 第二日锦初向老鸨道了谢,揣着彩衣临走时留给她的银子,拔脚就往龙王庙跑。 江华不在,爹爹也不在。 难不成爹爹变卦了,还是准备将她卖进青楼,顶替彩衣的位置? 呜呜呜…… 哭着哭着,有人气喘吁吁跑来,一双旧靴子停在锦初眼前,楚璃穿着一身退了色的湖蓝长衫,垂眸俯视她。 锦初一把抓住她:“爹爹!呜呜呜……” “去青楼寻你不见,乱跑什么?说好了在这里见面,你要把自己搞丢不成?” 楚璃语气有些重,锦初哭得更厉害了。 锦初瞧着爹爹头上的黑气,已经淡得几乎看不到,她的命数,真的逆转了! “锦初乐什么?” “我觉得我们越来越好,高兴啊!”楚璃拉着锦初的手,是的,两个人逃了,离开了青楼,离开狐狸男,离开楚璃的手下。 “这么开心的话……给小锦初做两身衣裳吧!” “新衣裳?” 锦初好久没穿过新衣裳了,身上这一套,是彩衣用她的衣裳改的,像只花蝴蝶。 “走吧,去买布。” 五钱银子,买了一匹精布,一匹粗布,又问布庄掌柜买了两身旧衣裳。 旧衣裳是富贵人家不穿的衣服,不值钱,不分大小,两身才花二十文。 “到京都就入冬了,没在路上饿死,自然也不能被冻死。” 锦初连连点头,离开青楼,离开太上老君,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锦初没想到,爹爹用她的巨资买了一辆马车,又买了米,棉花和针线。 “爹爹,我们还有多少钱?” 楚璃笑着,把剩下的几个铜板递给锦初:“我们家的钱,以后给你保管了。” 锦初拿着铜板愣了愣,这就没了? 败家爹爹! 有车的好处就是不用走路,坐在马车上,一边赶路,爹爹一边做衣裳,偶尔,还教锦初读书识字,两个人默契的没有谈楚璃的过往。 西洲京都,两个人走得不慌不忙,历时十八天,终于到了。 此时已是初冬,楚璃给锦初做了两件夹袄,一套内衣,她自己是一件棉衣,一件内衣,剩下的粗布做棉被,大的给她,小的给锦初。 又用剩下的边角料,拼凑一番,做出一大、一小两双鞋,锦初的鞋头绣着芙蓉花。 此时楚璃头顶的黑气早已散尽,紫色气运变得更深。 两个人没被冷死,但是,手里确确实实没了银子,接下来的日子,恐怕要流落街头。 进入京都,楚璃赶着马车去了西街。 “这是贫民区,治安还算不错。” 锦初眼睛眨了眨:“爹爹来过京都?” 楚璃摇头,笑容带着一丝神秘:“乖女儿,这个世界其实就是一本书,而我,就是写书的人!” “啊?” “逗你的!”楚璃揉了一下锦初的头,继续赶车。 到了西街,楚璃挨家挨户问,终于问到一户有院子出租的人家。 “带着闺女呢?这孩子长得可人疼。” “日子不易,大娘,租金您再通融一下,回头我还能给闺女买个肉包子。” 锦初汗颜,爹爹说过,大丈夫能屈能伸,她讨价还价的本事,也是在书里学的? “一两银子,不能再少!” “多谢大娘。” 爹爹抱拳,锦初也跟着说道:“谢谢婆婆。” “哟,小嘴甜的。” 不过爹爹只给她两个铜板,说是定金,明日交剩下的租金。 原本婆婆是不情愿的,锦初跟着彩衣学了点眉眼高低,抱着她的胳膊瞪着眼睛说瞎话:“婆婆长得跟王母娘娘一样好看……” “咔擦!”一道雷劈下来,吓得锦初闭上嘴。 “哎呦,什么世道,青天白日的还打雷,你们这爷俩啊……行吧,明日晌午我过来取租金。” 收拾一遍小院,将东西安置好,楚璃把院门一锁,逛街去! 虽然一路艰辛,但正长身体的马吃得屁股都肥圆了。 “买马送车,不要十两,不要八两,只要七两银子!”爹爹站在市场边吆喝。 锦初拉了拉楚璃的袖子:“爹爹,您觉得丢脸,不如让我来喊?” 楚璃想了想,点头:“我们锦初最会吆喝。”然后,她走到远处。 锦初站在马车上清了清嗓子:“大爷大娘,大叔大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卖马,只要十两银子,你不用问价,也不用讲价,也不用怕被宰,真正的物有所值!” “卖马!胖乎乎的马儿!买马送车!” “哟,小姑娘,你家大人呢?”锦初抬眸,看向爹爹。 不知何时,爹头上裹着一块布,冲她眨了一下眼睛。 “我爹去买东西了,一会就回来。” “真的买马送车?你说的算?”老者精明的围着马车转了一圈。 “爹说了,亏本卖,卖了给我买新衣服,买白面馍馍,马儿再好,是我们从小养的,舍不得吃肉……” “我买!”爹爹冲上前,一把推开老者,“小姑娘,我出十两!” 第七章 银子是个好东西 “十两银子,我买了!”黑脸汉子显然是个识货的。 “我买!”老者冲上前,不知从哪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人高马大的汉子,看着楚璃说道:“我出十五两!” 当初楚璃买的马只是一般,也许是托了锦初的福,如今膘肥体壮、神俊非凡,身上的皮毛如上好的缎子一般,熠熠生辉。 楚璃对汉子摇头:“这位老爷给的多,还能买些姚记的点心,我女儿一定高兴。” 话落,看向老者:“价高者得,这马和马车归您了。” 黑脸汉子冷哼一声,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胳膊:“您老也不打听打听……” 老头慢悠悠的从腰间解下一块玉佩,在汉子眼前晃了晃。 “丁三爷,您老别怪罪,在下有眼无珠!” 黑脸汉子看到玉佩脸色一变,拱了拱手,人群呼啦啦散了。 “我丁三爷说话算数,这是二十两银子,多出的五两给家里孩子买身好衣服。” 楚璃暗暗松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今天真是运气爆棚,遇见马帮的丁三爷,京都黑白两道通吃。 锦初一进铺子,浓重的草药味扑面而来,掌柜的是个小老头,一头白发,站在柜后正入神的算账。 “掌柜爷爷。” 正在核算昨日收益的杨百万抬头一看,是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 “小丫头,你来药铺做什么?” “爷爷,我有个东西要卖给你。” “东西?”杨百万眯着眼,小丫头看着不像富贵人家,能有什么好东西。 锦初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从怀里掏出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参,爹说不用不担心卖不出去,如果掌柜的不识货,自然能找得到识货的。 杨百万饶有兴趣的趴在柜台上,看着小豆丁一点点解开布,一支根须完整的人参出现在眼前。 “这是何物?”杨百万问道。锦初有点急:“唉,爷爷你不识货呀?我爹可是挖药材的。” 杨百万走下柜台,来到锦初面前想接过去看看,锦初有些警惕,“我拿着你看!” “你走吧,你那东西我杨百万看不上。” “呸,老头子不识货,这上百年的人参都不认识,若不是我爹上山跌断腿,我娘又跟人跑了,也不用我来卖药材。” 锦初故作生气,扭头就要走,爹说京都不止一家药铺,她去别家看看。 “唉,别走,别走,老夫逗你玩的。”杨百万急忙上前拦住去路。 “我不卖给你了。”锦初收起布包。 “五十两银子卖不卖?”杨百万挑眉问道。 小丫头手里的人参,少说都有五百年,转手就能赚个一二百两。 “怎么样,卖不卖?拿了银子给你爹看病。”见锦初心动,杨百万故意从柜台里拿出五锭银子。 锦初从兴奋中醒来道:“一百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将银票塞进爹爹昨夜给她缝的口袋里,锦初刚要跨出门,就听到杨百万在后面说:“家里若是还有再拿来哈,我这里一直收。” 锦初感觉自己在做梦,什么马啊车啊,哪有人参贵重?那个狐狸男算做了一件好事。 父女俩在胡同碰头,会心的交换了一个眼神。 下了一顿馆子,大包小包买了许多东西,楚璃还给锦初买了一对玉雪可爱的兔子,夜里,两人各自沐浴换了新内衣,锦初盖着她蓬松柔软的小棉被,兴奋的有些睡不着。 突然楚璃问道:“锦初,你长得乖巧可人,家人为什么遗弃你?” 锦初看向透着月光的窗户:“我生下来就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养母收留了我,但他们还有弟弟要养,家里粮食实在不够吃……” “你恨他们吗?” “不恨。” “你的亲生父母——” “也不恨,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衷。” 楚璃沉默,好一会儿才说道:“锦初心地好,将来一定能得到福报。” “爹爹,您的家人呢?还有……您的那些属下?” 锦初眨了眨眼,她其实想问,狐狸男到底是不是太上老君?他和爹爹是什么关系? “那些都是君炎的人,他想拉拢我。”锦初愣了一下。 “家里父母早逝,我没有兄弟姊妹。”楚璃的嗓音变得低哑,屋内突然寂静。 锦初想起村里的老秀才,死了婆娘,花钱又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寡妇。 “爹爹,您别伤心,等锦初长大努力赚钱,给您娶一个婆娘!” “……”楚璃听的眼角直抽。 锦初见楚璃不说话,试探的问道:“要么买一个夫君?” “傻孩子,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买的。” “哦,那以后锦初就陪着您过,不要夫君,也不要婆娘。” 楚璃闻言,久久不语。 锦初心想,爹爹给她的童年,足够温暖她两世,陪爹爹一辈子,也算报恩了,打一个哈欠,沉沉睡去。 第二天两个人早早起床,楚璃做饭,锦初烧火。 晌午,房东婆婆来取房租,看了一眼干干净净的小院,指点了一下锦初如何养兔子。 午后,两个人一人一张小木桌,楚璃教锦初写字,她在一旁写话本子,抽空还画了几张画。 三天之后两人才出门,去了京都最繁华的街道摆摊。 “爹爹,为什么要跑这么远来卖话本子?”锦初吃完馄饨,用小手帕擦了擦嘴。 楚璃换了干净的长衫,脸上涂了草药汁水,看起来像大病初愈的穷书生。 “这里有钱人多,有闲钱买。” 楚璃不慌不忙的摆上笔墨纸砚,立了一块牌子:代写家书,标价二文。 一天下来,靠着给人写家书,和几封词藻华丽、情真意切的情书,狠赚了一笔,顺便在写家书的时候,让人家免费看话本子。 摆摊三天,让她代笔的人越来越多,话本子也供不应求。 就是她的画,无人问津。 锦初感觉爹爹画的挺好,比如,兔子长着长耳朵,穿着衣裳。 锦初见到这幅画的时候差点没跳起来,除了衣裳款式不对,倒是和玉兔化作人形有几分相似。 老鼠和猫做朋友,小女孩穿着能千变万化的花裙子,还有七个葫芦娃,男人女人穿着奇装异服,坐着能在天上飞的铁鸟,就是山水华庭,看起来也很特别,话本子卖的好,画却没人瞧得上。 锦初看向楚璃头顶,代表官运的紫色越来越深,可能是她眼拙,如此大才大运之人的画,怎么就没有一个人买呢? 后来,楚璃干脆收了摊开始写话本子,还是连载话本。 爹爹取了一个笔名叫做栖月,锦初挠挠头,栖月,难不成是爹爹的真名? 第八章 长公主 买话本子的人很多,一开始是牡丹姑娘带来的青楼女子,后来是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话本子限量,每天只卖三十本,于是摊位前排起了长队。 楚璃摸摸鼻子:“你看,我写的话本子多畅销。” 锦初嘴角抽了一下,话本子她看过,还有插图,但是她识字太少,看不懂。 楚璃每天写话本,两个人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只不过,锦初感觉爹爹头上的紫色气运,应该不止于此。 “爹爹,难道您打算一直卖话本子?” “当然不是,”楚璃朝着皇宫方向望去,好一会才转过头:“待到山花烂漫时。” “哦?” 锦初不太懂,楚璃却不慌不忙,白天出门卖话本,夜里在家写话本。 很快,锦初可以隔三差五吃上鸡腿了,家里的存款由几两变成了几十两。 最近几天,楚璃的情绪低落,一整天都不怎么跟锦初说话,有时坐在院子里,呆呆看着锦初养的兔子。 不是锦初舍不得,实在是这两只兔子冰雪可爱,和嫦娥姐姐的玉兔很像,时间长了,又和她有了感情。 “爹爹,您若想吃兔子,咱们就把大白二白杀了吧。”楚璃摇头苦笑,用手捂住脑袋,她又开始头疼了。 这一日起来,楚璃无精打采,还是没打算出门,这是她闭门不出的第六天,外面买话本子人都吵翻了天。 “爹爹,今日出去吧。”锦初实在担心爹爹抑郁了。 楚璃蹙眉,没有说话。 锦初一本正经的扬起小脸:“锦初不知道爹爹怎么了,但是女儿有一种奇怪的预感,爹爹,您今天去摆摊吧。” 楚璃收回空洞的目光,笑了一下:“是该面对了。” 繁华的街道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众人换上过节才穿的新衣裳,原来今日云国长公主出行,途经此处。 “长公主是我们云国第一美人!” “我大清早就出门了,只想一睹长公主芳颜。”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公主岂是我们平民百姓可窥视的?” “这叫大不敬,要杀头的……” 众人的议论勾起了锦初的好奇心,嫦娥仙子她是常见的,难道公主比她还美?再说,爹爹洗掉脸上的药汁,也是一个活脱脱的大美人。 锦初和楚璃站在人群中,等了快一个时辰,传闻中的长公主才姗姗出现。 香车宝马,铠甲鲜明,阵仗奢华,浩浩荡荡。 云国无论是公主还是皇子,都以才能排行论之,长公主在朝堂的声望,甚至盖过了那些皇子皇孙,传闻,皇上有意把皇位传给她。 突然一阵飞沙走石,经过锦初面前的马车,窗帘被风拂起,锦初见到了车中之人。 少女素齿朱唇,巴掌大的芙蓉面皎皎似月,鬓发如雾,一袭鹅黄宫装,衬得她冰肌玉骨。 “哇,好美!” 锦初不得不承认,长公主丝毫不比那些仙女姐姐差,扯了扯楚璃的衣袖,示意她快看美人。 楚璃的目光紧紧盯着马车里的人,攥紧了拳头。 风来的快,去的也快,马车只是停了一下,又开始缓缓前行,楚璃突然扑入人群。 “爹爹……”锦初连忙跟上,却被人群挤散。 “这是长公主车驾,找死!”侍卫拦下楚璃,一脚将她踹倒,两把雪亮的刀架在楚璃脖子上。 车马渐行渐远,侍卫跟了上去,楚璃才爬起来,望着离去的马车。 身边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好一阵子楚璃才缓过神,看到满脸担忧的锦初,轻轻说了声:“回家。” 那日之后,楚璃再也没有写话本子。 十天后,楚璃出了一趟门,带回精细的点心,和香喷喷的烧鸡,还买了一大堆米面。 吃过晚饭,楚璃将所有银钱交给锦初,“孩子,我要进宫一趟。” “进宫?”锦初诧异地瞪大双眼,“爹爹,您进宫做什么?” “爹爹要去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锦初盯着爹爹头上的紫色气运,楚璃摸了一下锦初柔软的头发。 夜里锦初睡得不踏实,直到鸡叫才迷迷糊糊睡着,待阳光透过窗子,锦初拥着被坐起来,看到枕边有一封信,还有做好的早餐。 信上写着,楚璃又交了半年房租,如果三日后自己没回来——锦初那么聪明,一定能好好活下去。 院门打开,又关上。 小鸡小鸭吵着要吃的,兔子冲锦初抖了抖长耳朵,家里只剩下锦初一个人了。 “王母娘娘,求您保佑爹爹心想事成,保佑爹爹三日后平安归来!” 锦初不信平日对她那么好的爹爹,会像养父养母一样抛弃她,她坚信,爹爹一定能回来! 三日后的清晨,锦初换了干净衣裳,煮了一锅白粥,喂过鸡鸭和兔子,浇完菜。 从日出等到日落,又从天黑等到天亮,爹爹还是没有回来。 两个卖菜的快步从门口路过,嘴里小声讨论着今日的热闹: “听说没?就是写话本子那个,流了那么多血,害得咱们菜都没卖出去。” “他真以为自己的贱命能威胁到长公主?” “就是没想到他敢撞柱子,啧,这得多疼……” 锦初站在一墙之隔的院内,直到四肢僵硬。 她知道爹爹再也不会回来了,明明她头上的黑气都散了! 隔日,楚璃撞柱而亡的消息传到房东婆婆耳朵里,同消息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宫里的嬷嬷。 她看着瑟瑟发抖的房东婆婆,鄙夷地打量了锦初几眼,道:“跟我走。” 锦初什么都没问,沉默地跟在她身后。 走了几步,嬷嬷回头看她,眼中尽是冷漠:“姓楚的真是白疼你,他死了,你连问也不问一句。” 锦初麻木地抬起头,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嬷嬷惊讶一下,旋即轻笑:“这会儿倒是装哑巴,但愿你能装一辈子!” 锦初被带进宫,嬷嬷把她领到马厩旁,那里有座孤零零的小木屋,是给下等马奴准备的住处。 马厩臭气熏天,但除了这个,吃穿用度还好。 宫里有好几个马厩,锦初管理的是最差的一个,这里的马都是老弱病残,或是脾气不好伤过主人的。 平日里没什么人,锦初便日日和一匹枣红色、缺了一只耳朵的小马驹做伴。 当然,偶尔还是有人来的。 长公主那张白嫩的脸,在桃色骑装的映衬下,明艳动人。 第九章 十一皇子 晚间锦初在喂马,栖月长公主却来了。 是的,她叫栖月,和爹爹的结发妻子同名,与爹爹话本子的笔名一样,听说爹爹被逼死,也是因为她的笔名冒犯了长公主。 这是长公主第一次来马厩。 雪白的帕子被她紧紧掩在鼻下,她站得老远,厌恶地看着锦初,以及被锦初喂饱,正在亲昵蹭她的小马驹。 长公主身后跟着呼啦啦一群人,长公主用软鞭指了下小马,冷声道:“弄死!” 便有几个侍卫上前,扯着缰绳,提着刀,小马驹有所察觉,悲鸣两声,悲戚地看着锦初。 下一秒,手起刀落,温热的鲜血喷在锦初身上,血腥气在整个马厩蔓延开来。 锦初没动,将目光慢慢转到长公主身上。 长公主笑的傲慢又张狂:“野丫头,你从小被抛弃,养父母不要你,楚璃也因你而死,现在,你连一匹马都护不住!” “你知道为什么跟你亲近的人和东西,都得不到好下场吗?” 长公主用马鞭挑起锦初的下巴:“大国师早已算出北方有灾星,你生来便伴随着旱灾,老百姓跟着你吃苦,可我不同,我是天命凰女,日后注定要继承皇位!” “你的命,比这匹马还要下贱!” “但是我答应她了,不会杀你,要让你好好活着,你却只能一辈子为奴为婢!” 锦初皱了一下眉,偏了偏头。 人人称颂的长公主,背后居然是这副模样,而她的身世,长公主居然知道的清清楚楚!亏得长公主头上也有紫色气运,不过那气运中有大半代表命薄的灰白。 锦初脸上沾着马血,目光空洞无神,看起来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负责给锦初送饭的是顾嬷嬷,就是带着锦初进宫,认识楚璃的那位宫中老人。 顾嬷嬷不许锦初离开马厩,锦初却鬼使神差的偷摸跑去御花园,看了一眼。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十一皇子,十一皇子是皇帝最小的儿子。 八岁的他倚在廊桥上喂鱼,裹着白如雪的狐裘,身旁跟着一大群仆妇。 那也是十一皇子第一次看见锦初,隔着一座桥,他轻抬指尖点了点:“那是谁?” 仆妇们露出厌恶神色:“一个喂马的,十一皇子快别看了,污了您的眼。” 他们拥着十一皇子呼啦啦离开,连荡起的风都是香的,锦初垂下眼睛,看向满是冻疮的手,和露出脚趾头的鞋。 “爹爹,锦初不会死!” 傍晚马厩突然来人了,一位宫女穿金戴银,叉着腰,让人将锦初捆在板凳上,锦初认得,她是长公主身边的婢女,对长公主奴颜婢膝,此刻却盛气凌人,指着锦初的鼻子骂道: “下贱坯子,谁允许你去御花园惊了十一皇子?我看你是活腻了!” 骂完便让人打锦初二十板子,打到第七下时锦初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她浑身是血躺在床上,顾嬷嬷在旁边掉眼泪,看到锦初睁开眼睛,不好意思的用袖子擦了擦。 “风大,迷了眼睛,你这丫头,活该挨打!” 这场病来势汹汹,当天夜里锦初高烧不退,陷入昏迷,浑浑噩噩养了大半月,才恢复过来。 锦初蜷缩在发硬的被窝里,顾嬷嬷送饭时,眼神冰冷的说起来运动运动,等身子暖和就好了。 锦初病得气息微弱,连药都喝不下去时,顾嬷嬷口气生硬的说,你的命是你爹换来的! 锦初知道,顾嬷嬷一定认识爹爹,想待她好,却只能用这种方式。 不过,待她完全好了,再也看不到别人头上的气运。 宫里有不少半大孩子,小小年纪便在宫里做事,他们时常站在离锦初不远的地方,看着她沉默地打水、喂马,然后朝她扔石子。 “小哑巴,你真的不会说话?” “你会不会哭?” “小哑巴,你娘不要你了,你爹冒犯长公主也死了,怎么都不见你哭?” “我知道,他们说小哑巴是灾星,天生贱命,生性凉薄,哭不出来。” “……” 后来,他们不知受了谁的指使,开始大着胆子接近锦初,在她身边捣乱,不是踢翻东西,就是弄湿马草,甚至在锦初吃饭的时候,将马料倒进她的碗里。 他们欣赏着锦初狼狈的姿态,然后哈哈大笑。 “咦,你会哭?” 除夕之夜,宫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连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 锦初抱膝坐在马厩外,冷风鼓吹在她单薄的衣服上,风一吹,院子里那棵老柳树,光秃秃的枝丫使劲扭曲着,锦初望着天上五彩缤纷的烟火垂泪。 一个男孩,从缺了口的院墙跳进来。 “我才没哭!”锦初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 男孩嘴巴红润,小山丘似的鼻梁,粉嘟嘟的娃娃脸,还有一双漂亮的狐狸眼,身上裹着白色狐裘。 男孩眸中闪烁着惊讶的光,围着锦初转了一圈。 “原来你会说话。” 锦初站起来,咬着嘴唇,这孩子她认得,据说十一皇子是皇上最宠爱的儿子,与长公主同父同母。 “我不信他们说的话,”十一皇子压低声音:“给你,恭贺你又长了一岁!” 十一皇子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又从腰间解下一个荷包,迅速塞到锦初手里,冲她露出一口小白牙,然后翻墙离去。 锦初打开油纸包,里面赫然躺着一个鸡腿! 两滴泪落在鸡腿上,锦初许久没有吃过鸡腿了。 欣喜有之,苦涩有之,委屈有之,更多的是一种难言的复杂感。 锦初关上房门,吃了还带着热气的鸡腿,满意的打了一个隔,才开始打量荷包,荷包不知何人所绣,精致无比,只是上面泼了两滴黑色墨渍。 锦初记得爹爹经常用醋除去墨渍,她整日被圈养在马厩也是无聊,便心血来潮,想要试上一试。 在顾嬷嬷来送饭的时候,央求她下次带点醋来,顾嬷嬷嘴上说的狠,还是在第二天带来了一小瓶醋。 锦初拆开荷包,倒掉香料,散落在桌面上的香料里,有一张卷起来的小布条。 锦初好奇,将布条展开,只见上面写着几个字:“待到山花浪漫时。” “爹爹!” 锦初猛然站起,将小布条紧紧攥在手里。 第十章 天命凰女 “男奴女奴随便挑随便选!男的力壮,女的貌美!都来看看有没有瞧上的?” 几个官差发卖官奴途经柳家村,停靠片刻,顺道叫卖起来。 “这里穷乡僻壤,哪来的闲钱买官奴?” “没事,看看也好。” 傍晚的村庄,村民劳作回家,看到这一幕不由好奇,纷纷上前围观。 “这个小哥挺俊的,就是太瘦了。” “瞅瞅那个姑娘,真好看!” “哇……长得跟天仙儿似的!” “是官小姐吧?瞧这肤白貌美、细皮嫩肉的,啧啧,可惜了……” 在云国流落到被发卖的官奴多是两种人:自己犯事,家中犯事。 卖成还好,若是发卖不成,男人多半要被送去矿山或是充军,运气好的将功赎罪,重新做人,运气不好的,死了直接丢给野狗。 女人就更惨,若是被好心人买了,还能平安一生,否则只能充当官妓。 经人一提,众人纷纷将目光看向那个姑娘。 姑娘约莫十八九岁,在囚车上蜷缩着苗条的身子,墨发及腰,一袭灰色囚衣,手腕和脚踝被铁链桎梏着。 女子微仰着皎如秋月的脸,眉如翠羽,眼神空洞。 “这位姑娘多少银子?”村里的大财主柳三爷,肥硕的身子挤开众人,贪婪地盯向那个美得耀眼的姑娘。 “五十两黄金!” 柳三爷闻言冷笑道:“五十两金子?够买五个花魁了!” “买不起滚蛋!”江华凶狠地挥舞手里的鞭子。 这时一个穿着破旧的青衣少年,嘴里叼着一根草,慢吞吞朝这边走来。 “公子!”江华冲着少年大声喊道:“公子要瞧一瞧女奴吗?” “我?”少年转头四下看了看。 “没错,就是你。”江华招手道:“过来看一看,看看又不要钱。” “切!”柳家村村民纷纷露出鄙夷的目光。 “不让我们瞧,倒让一个外来户瞧?” “官爷,您不知道,咱们村这位二流子家徒四壁。” “他啊,除了他爹留下的几本破书,什么都没有!” “谁说什么都没有?他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本事不少呢……” “你们这些土老冒,瞧不起谁呢?”少年将嘴里的草吐掉,勾唇一笑:“我还就告诉你们,凡是小爷瞧得上的,就一定买得起!” 少年整了整衣服,冷哼一声,大摇大摆往前走。 江华指着那个貌美的姑娘。 楚璃抬眸,看着缓缓而来的少年…… 没错,这个貌美的女奴,就是传闻在宫门前碰死的楚璃! 楚璃本是天命凰女,注定要做云国女帝,却被长公主完颜栖月的母亲——兰贵妃,用自己刚刚生产的女儿以假充真,阴差阳错,她没死,被一户人家收养,颠沛流离,跟着去了北方。 收养她的人家无儿无女,一个游方和尚说,若想这孩子活命,必须当做男孩来养,以至于她聪明伶俐,越大越貌美,被知府家小姐相中。 也因此为家里惹来杀身之祸,当楚璃从乱坟岗爬起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半魂魄,或许称她为穿越女更加贴切。 是的,她回来了,还提前了两年,身体里住着两个灵魂! 她本想安安稳稳度日,逃荒路上遇到锦初,意外唤醒了另外一个灵魂,于是她去见完颜栖月,故意设了一个局,来会一会这位两年后与完颜栖月狼狈为奸、掌控整个云国,逼死父皇的死对头。 也就是这个叫做秦轩的青衣少年! “说,你到底是如何认识我爹爹的!” 残月如钩,锦初好不容易等到十一皇子翻墙而来,锋利的瓷片架在十一皇子脖子上。 “说不上认识,只是听命。” 十一皇子看似弱不禁风,居然轻易用手指夹住瓷片。 “你不信?” 十一皇子压低声音说道:“你爹叫楚璃,你大名叫锦初,小名叫小鱼儿,对不对?” 锦初眼神暗了暗:“我爹呢?众人都说我爹被长公主杀了!” “楚大人往北,修缮水渠去了。” 十一皇子从怀中掏出一封信,“这是楚大人给你的信,你可以认一下,是不是他的笔迹。” 锦初展开信,确是爹爹的笔迹,她识字少,读不完全信中的内容,眉头紧锁。 “我给你念吧?” 十一皇子完颜亦修憋着笑,小丫头明明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为何会怕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师傅? “好。”锦初把信递给他,这时候,十一皇子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十一皇子借着微弱的月光念道:“锦初我儿,陛下赐我为钦差大人,前往北方主事,未知归期,长公主将派一位嬷嬷照顾你,你且安心读书,等爹爹归来。” 亦修说,北方大旱三年,国库空虚,父皇不得不降低成本,张榜以求天下智者解之。 那天楚璃揭下皇榜,被侍卫带进宫。 修缮水渠的事情,不止一人提过办法,满朝文武,提过许多法子,都不成。 唯独楚璃提出的方案,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便可修缮水渠,并且他保证北方再无旱灾,亦无水患。 皇帝看过他的方案,命他立下军令状,若做成此事,回京之日,赐他官阶府邸,若非…… “若非如何?”锦初攥紧拳头。 完颜亦修一笑,“那就没有官阶府邸呗。” 锦初问:“什么是军令状?为何要立军令状?” 十一皇子尴尬的笑了笑:“北方之事原本长姐有了人选,是你父亲改变了她的计划,不过……你相信你父亲吗?” 锦初毫不犹豫地点头,“自然相信!” “那便没事了。” 十一皇子告诉锦初,顾嬷嬷原是长姐身边伺候的老人,此番楚大人去北方以死相逼,需长公主答应照顾锦初,方成此事。 他又说,长姐其实人很好,就是被母后宠坏了,虽然不知何故对外宣称楚璃死了,但她说话算数,即便不喜欢楚大人,也答应好好照顾锦初。 锦初眸中寒光翻涌,沾染了几分冷,是很好,差点要了她的命! 春暖花开,宫里来人了。 锦初离开皇宫,搬进楚府,伺候她的人除了顾嬷嬷,还有两个小太监,两个宫女。 顾嬷嬷操持府中一切,十一皇子自告奋勇,为锦初请来一位学识不凡的先生,教她读书识字。 锦初看到戴着白色狐狸面具的君炎时,差点跳进鱼塘,亦修紧紧拽住她的胳膊,才阻止一场惨案的发生。 君炎只着青衣,发冠古朴,唯玉簪轻束,他举止清雅,衣袖飘然,比画中仙人还要洒脱,眼波翻涌胜似半倾山河。 君炎纳闷,楚璃托他护着的小姑娘,为何见到他就像见了鬼? 时光荏苒,又是一年除夕,十一皇子乔装打扮,陪着他师傅与锦初一起守岁。 顾嬷嬷做了一桌子菜,师傅只盯着一道松鼠鳜鱼,锦初翻了个白眼,还说他不是太上老君?为何只对鱼情有独钟? 不过也好,师傅成了她的挡箭牌,长公主被迷的神魂颠倒,省了不少麻烦。 锦初吃罢饭菜,站在院子里双手合十:“锦初遥祝爹爹诸事顺利,望天下再无旱涝之灾!” 恍惚间,见十一皇子和师傅头顶,有紫色气运一闪而过。 第十一章 回京都 前世,十八岁的秦轩以状元郎身份入仕途,短短两年,一跃成为权倾朝野的摄政王。 年纪轻轻的摄政王,俊美无俦,风流倜傥,是无数闺中女子的心仪之人。 云国皇帝完颜宗缠绵病榻,被他利用完颜栖月架空权利,做了傀儡皇帝,受尽虐待,终有一日,趁宫人不备,自我了结。 这次楚璃重生了,时间相比之前,提前两年,所以,她不惜伪装成女奴,来会一会这个杀父仇人。 楚璃目光上移,映入眼帘的是嘴角勾着邪肆笑意,浑身痞气的少年。 纵她重活一回,都难以料到,在朝廷上惊才绝艳的摄政王,曾经是一个二流子! 少年看了楚璃一眼,耳根子逐渐红透,清了清嗓子:“这位姑娘,如果我买了你,给我当婆娘吗?” “真当人家能看上他似的!” “就算看上他,他拿得出五十两黄金?” “哈哈哈……” 村民哄然大笑,秦轩面不改色看向楚璃:“你若答应,我就救你!” 楚璃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好……” 既然戏已开场,就要有个结局,这次,她一定要先主宰这个男人! “她答应有什么用?秦家小子有钱吗?”柳大财主满脸不屑,他倒要看看,柳家村谁能拿得出五十两金子! 秦轩笑笑,朝江华说道:“官爷,您派一人随我回家取钱。” “真的?”江华瞟了楚璃一眼,楚璃朝他微微颔首。 “好!这就带上人,去你家里拿钱!” 秦轩也没想到事能成,他仅用两册爹爹留下来的春宫图,便换回了一个才艺双绝的美人。 美人画了一张图,带他一路北上,说若是帮朝廷修了水渠,便能入得皇帝的眼,光宗耀祖。 一年后,水渠雏形建成,楚璃拿出军令状,以及当年揭下的皇榜。 秦轩幽邃的桃花眸敛起笑意,透出几分严肃和深沉:“你到底是何身份?为何扮作女奴?” 秦轩纨绔,不代表他不聪明,他从小跟着父亲识文断字,年纪不大,早已看透世态炎凉。 “你为何女扮男装揭皇榜?为何寻我这样一个乡下二流子?你完全可以安安稳稳做你的钦差大人。”秦轩正襟危坐。 “秦公子,说来你也许不信,有一日我在梦中受菩萨点化,说紫微星君下凡,住在柳家村,便特意使银子买通了官差,菩萨不会骗人,只有像你这样的大气运,才会让水渠修的顺风顺水,才能救我性命。” 秦轩拍了拍身边的椅子,楚璃坐下。 “既然你认为我如此好,为何不肯嫁与我?” “我的身份……只有您坐到高位,才能为我洗清冤屈,否则就是害了您。”楚璃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翅膀,微微颤动。 秦轩将手搭在楚璃肩上,楚璃挑了一下眉。 “我若做了大官,你便肯嫁给我?” “自然!” “秦公子,听闻陛下秋闱要提拔寒门子弟,而我——也是时候该回京都了。” “长公主。”锦初跪在地上已经三个时辰了,膝盖处的薄衫隐隐浸出血。 完颜栖月微微抬起她的美眸,居高临下看着锦初。 “臭丫头,别以为你出了宫我就放过你,我杀你,如同碾死一只蚂蚁!” 长公主的声音很好听,可膝下传来的痛,让锦初觉得这声音像根尖刺。 顾嬷嬷低着头,不敢说话,完颜栖月眯起凤眼,细细打量锦初,她不得不承认,这丫头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大国师冰雪一般的人儿,怎能收一个狐媚子做学生? “公主,大国师回来了!” 守在门口的小德子匆匆走进来,压低声音说道。 “起来!”长公主深吸一口气。 锦初缓缓起身,可脚下一软,忽地向后倒去。 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一只大手扶住了她的腰,直到锦初站稳,才松开。 “师傅。”一股淡淡的冷香掠入锦初鼻息,锦初眼神骤然一暗。 她记得这股香气!这是太上老君每年都要为王母娘娘亲手制的熏香,其中加了一味冷香丹,便是这个味道! 锦初垂眸,她能看人气运的本事恢复了,经过无数次试探,君炎就是君炎,通晓天文地理,能观天象预知未来,更是精通八卦易理,他曾救过十一皇子的命,被封为大国师。 因为和楚璃是故人,顺便收了锦初这个学生。 “长姐,你又欺负锦初!” 世人皆说十一皇子是空有一副好皮囊的草包,好皮囊锦初认,可这草包谁说的? 如果说完颜栖月是云国的天命凰女,那完颜亦修就是只狡猾的小狐狸。 草包?他装的! 十岁的小小少年皓齿明眸,一双狐狸眼,一身骑马装,烈烈如焰。 亦修行礼后看着完颜栖月,温声询问:“长姐近来可好?” 完颜栖月扫了君炎一眼,微微笑道:“本宫能有什么不好的。” “听闻长姐最近往楚府跑的很是勤快,可有此事?” 完颜栖月脸色倏然一变,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国师,我新学了一道甜羹,跟本宫回去尝尝合不合口味。” 君炎不为所动:“公主千金之躯,竟为我洗手作羹汤,臣不敢当。” 长公主默然片刻,语气平静却坚定:“国师,本宫很想你尝尝!” 君炎袖子下的手猛然攥紧,垂下长长的睫毛:“臣,遵命。” 长公主今日穿着丁香色百蝶穿花罗衫,发髻上簪着漂亮的玲珑珠翠,行走间衣带飘飘,步摇发出好听的声音,绕是这样,君炎的眼神也未在她身上停留片刻。 见人走了,亦修心疼的扶住锦初:“不是说我不在时,你尽量顺着长姐吗?她就那个脾气,多亏顾嬷嬷派人送信,我们快马加鞭才提前赶回来,要么还不知会发生什么。” “我知道,不过……”锦初欲言又止,梨花带泪,小手捏紧衣裙,一副娇柔之态。 亦修左眼跳了一下,静静看着她,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锦初自知身份低贱,不求别的,只求十一皇子看在爹爹为云国修水渠呕心沥血、有家不能归的份上,能宽厚待我。”说着,便轻轻啜泣起来。 “继续说。” “我……”脏话在嘴边,被锦初生生咽了下去。 亦修见锦初恼了,拉着她的手说道:“你猜我和师傅出门做什么?你爹爹就要回京都了!” 第十二章 红菱散 回进公主府,完颜栖月猛地吐出一口血。 “公主!”彩鸳大惊失色,完颜栖月抬手制止了她,拿出手帕拭去唇角血迹。 她有些怔然地看着手上染血的绣帕,就在这时,一阵风袭来,将绣帕卷到一旁草丛中。 她回首看向君炎,声音有些缥缈:“君炎,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有丝毫难过?” 长公主一向自持清高,很少直呼国师的名字,是以君炎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一板一眼答道:“公主若亡,天下之殇。” 君炎那黑沉如星的眼里,浮出冰冷的神色。 “我去配药。” 完颜栖月勉强笑了笑,“辛苦了,等会我让人送你回去。” 君炎一顿,随即垂眼:“好。” “长公主,芸熙小姐求见,一直在前厅等候。”李嬷嬷迎出来。 完颜栖月皱了下眉,扶着李嬷嬷的手朝前厅走去,厅内,商芸熙一身素装,不施粉黛,却如出水芙蓉般俏丽。 见到完颜栖月,恭敬跪下行礼:“臣女听闻公主身体不适,特来看望。” 完颜栖月淡淡道:“起来吧,你有心了。” 商芸熙是她唯一好友,两人无话不谈,自从她以身试毒,知道芸熙是个直性子,故意与她疏远了。 “长公主,听闻你去了楚府,国师他……” 芸熙早就从窗口看到大国师随栖月进来,眼里满是厌恶:“我倒不知,长公主竟将他带进府里……” “芸熙,休得胡言!本宫与国师清清白白!” 商芸熙委屈的瘪瘪嘴,大国师来历不明,又一向喜欢遮遮掩掩,谁知道面具下那半张脸是何模样?这样的妖人,居然把长公主迷得神魂颠倒,连她这个朋友都不认了。 完颜栖月闭了闭眼,难掩疲累:“本宫要休息了,你改日再来吧。”说罢,由李嬷嬷扶着,缓缓走向室内。 留下商芸熙气得跳脚,挽起袖子朝门外走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栖月变了,不仅有事瞒着她,就连生病都不对她说,都是那个狐狸男! 她这就去教训他一顿,然后告诉爹爹,若不除掉狐狸男,恐怕长公主做不了女帝。 摘星阁,君炎打开门,视线落在完颜栖月毫无血色的唇上,他脸色一变,上前扣住她的手腕。 完颜栖月随他号脉,声音轻缓:“我又来喝酒了。” “长公主,你再这般折磨自己,最多三个月,我就该给你刻长生牌位了!” 话音刚落,完颜栖月直直倒在他怀中。 摘星阁种满桃树,说也奇怪,自打君炎住进来,摘星阁的桃花,开了一茬又一茬。 最繁盛的一棵树下,一位穿着玄衣,脸上戴着狐狸面具的俊美男子,同身穿华服的女子对坐。 花瓣落在石桌上,君炎缓缓开口:“长公主,你若再以身试毒,只怕一年都活不了了。” 完颜栖月平静的端起桌上酒盅,一饮而尽:“国师,这陈年的桃花醉只剩两坛了,你不喝,实在可惜。” 君炎看着她满不在乎的模样,悄悄将手里的丹药丢在脚下,被落下的花瓣遮住。 倒尽最后一滴酒,完颜栖月带着一身酒气悠悠起身:“本宫也该回去了。” 君炎凝视她清瘦的背影,眼里闪过一丝沉痛之色。 楚璃临行前将锦初托付给他,让他给兰贵妃下毒,将皇后死因告诉完颜栖月,完颜栖月备受打击。 兰贵妃所中之毒天下无解,没想到一向与兰贵妃不合的长公主,甘愿以身试毒,寻求解药。 这红菱散乃百种剧毒所制,就算解了十之八九,剩下的几种也足以要人性命。 红菱散还有一个特性,就是每种毒发作半年,一百种,哪怕请了最高明的神医,中毒之人也熬不到最后一种毒解。 完颜栖月推开房门,见夕阳残影中,父皇等在案前。 完颜宗抬眼看向他的长女,声音里带着彻骨寒意:“贵为云国长公主,却跟国师苟合,你真随了你的母亲!” 完颜栖月抬眸定定看着完颜宗,深吸口气:“今日是母后忌日,您不应该这样说她。” 完颜宗一怔,随即拍案:“你母后是兰贵妃,贱人早被我剥夺封号,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完颜栖月身后的手,狠狠掐进掌心,痛到麻木。 那个把她当做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母后,正是被她亲生母亲算计,与宫中侍卫苟且,被父皇抓了个正着,随即打入冷宫,活生生饿死! 虽然兰贵妃同她解释过许多次,她始终无法将兰贵妃当做母亲。 母后当年生产伤了身子,五年后又生下小十一,身体每况愈下,她一向冰清玉洁,怎能与一个猥猥琐琐的侍卫苟且? 这件事,她恨兰贵妃,也恨父皇,只是那个善良的母后再也回不来了,而她故意以身试毒,算是还了兰贵妃的生恩,也是对自己当年没有救出母后的惩罚。 以死相逼,也许会知道许多真相,而父皇,也许该退位了! 逃荒路上,锦初紧握着手中的半个土豆,坚定的认为那最重要。 七岁那年,她啃着十一皇子给她的大鸡腿,那一刻,它好像是最重要的。 搬进楚府,她经常仰躺在树荫下,阳光斑驳的洒在脸上,一个悠闲的午后,于她而言是如此重要。 如今,锦初意识到,爹爹要回来了,身边还有一个言听计从的十一皇子,忽然觉得就这样一直下去也不错。 三坊七巷灯火通明,行人鳞次栉比,似乎比往日热闹许多。 “爹爹就要回来了,她肯定会问我功课,你平日不是逼着我读书识字,怎么今夜带我出来玩?” 锦初不是不想读书,是她看不得君炎,听他讲课,嘴巴一张一合,总感觉自己又变成了王母娘娘池子里的鱼,太上老君趴在白玉栏杆上,对着她流口水。 所以君炎的课,她能逃就逃,不能逃干脆睁着眼睛睡觉。 是的,这是她的独家绝技,就算不用闭上眼睛,心神合一,神游天外,也能进入梦乡。 “你呀,若早些用功,也不用如此辛苦了,今日是重阳节。” 亦修帮她戴好帷帽,两个人手拉手,信步朝人群中走去。 街上四处都是花灯,一片国泰民安的景象,锦初的目光停在一架花墙前,一个熟悉的声音灌入耳中。 “羊肉泡馍,热乎乎的羊肉泡馍!” 有人在前方吆喝,锦初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可细想,又觉得与记忆之中不同。 但是,忍不住顿足望去。 第十三章 楚璃出事了 “锦初,你爱吃羊肉泡馍?我去给你买一碗吧?” 亦修顺着锦初的目光看去。 锦初望着鬓发微白,卖羊肉汤的一对夫妇,摇了摇头:“不必,我亲自去。” 羊肉泡馍亦称羊肉泡,又名羊羹,是关中风味饭食,与肉合烹的“饦饦馍”酥脆干香,入汤不散。 “小姑娘,来碗羊肉泡馍吗……”王月抬眸,看见锦初的时候,骤然一愣。 “老婆子,怎么了?” “鱼……鱼儿……”王月红了眼眶,颤抖着嘴唇,话都说不利索。 王有金闻言,也骤然抬头看向锦初。 “你……” “怎么这般看着我妹妹?你们认识我妹妹吗?”亦修经常带着锦初出来玩,两个人一直以兄妹相称。 王月撇开脸,回过头来的时候,神色已经平静,嘴角一勾,露出一抹谦卑的笑容,“这位小公子说笑了,小小姐如花似玉,穿着绫罗绸缎,岂是我们这等穷人家能认识的?” “是,是是……”王有金跟着点头,目光却忍不住又看向锦初,“你……小姐要来一碗羊肉泡馍吗?” “来两碗。”锦初往他们身后的小木桌一指,“坐那儿吃,吃完再走。” 很快,王有金端来两碗羊肉泡馍,还有一碟香菜,一碟糖蒜。 “公子,小姐请慢用。” 锦初抬眸看着他,问道:“您家中可好?” “好,好……”王有金嘶哑着声音,背过身去。 王月始终低着头,没有看锦初。 “那就好。” “锦初快吃,凉了膻味重。”亦修帮锦初加了香菜,又细心的剥去糖蒜外皮。 直到锦初起身要离开的时候,王月才抬起眸子,眼眶微红。 “小姐家中……一切安好?” “是。”锦初浅笑,像一个标准的千金小姐。 亦修挑眉:“我妹妹是大国师的学生,楚府大小姐!” 亦修经常与锦初一起玩,已经隐约猜出锦初的心思。 “原来如此,瞧着小姐面相,就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 “你们也是。”锦初轻轻点头。 趁着王有金夫妇没注意的时候,从亦修身上拽下荷包,放在桌子上。 皇后娘娘死的早,皇上和长公主对亦修尤为偏爱,他的荷包从来不低于一百两银票,还有十几两碎银子,就算花超了,也有暗卫跟着补上。 锦初眼神暗了暗,王月和王有金头上的气运颜色,又变成了灰白,这种气运代表着他们命里无子,看来大宝和二宝凶多吉少。 不知他们是如何来的京城,过去的已经过去,王有金夫妇,在她人生里画上了句点。 倒是爹爹,算计着日子,该回来了! 京都多桂树,眨眼到了丹桂飘香的季节,这段时间君炎很少过来,长公主也没找锦初的麻烦,她几乎不出门,整日规规矩矩的读书。 十一皇子是京都远近闻名的草包,打小身子弱,皇帝对他越发纵容。 不过读书这方面,没有人比他更优秀。 两个小脑袋头挨着头,有时候为了一篇文章争得面红耳赤,每到这个时候,顾嬷嬷不得不出来打圆场。 十一皇子知道进步是好事,她只是担心长公主,皇后娘娘临终托孤,让她照顾好长公主和十一皇子,皇后薨了,她便义无反顾投靠了兰贵妃,为表忠心,将自己的家人尽数送到兰贵妃的田庄上。 如今长公主病了,兰贵妃也病了,这事外面的人不知道,她是长公主的贴身嬷嬷,又怎能瞒得过她? 但愿大国师能够解长公主的毒,皇后娘娘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圣旨到!” 门外呼啦啦涌进一群人,为首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大太监张德贵。 “贵公公,您怎么亲自来了?可是楚大人有消息了?”顾嬷嬷笑着迎上去。 她是长公主身边的红人,和贵公公也算老相识,贵公公年纪大了,听说入冬就要告老还乡,很少出来宣旨。 “叫楚锦初出来,出大事了!” “您先和老奴交个底,看您这样,我心里七上八下的。” 顾嬷嬷捂着胸口,贵公公叹了口气。 “这两年多亏楚大人,北方修了水渠又改水田,百姓刚刚安稳,谁知楚大人在修河道时失足落水,尸骨无存。” “什么?楚大人他——” “唉,叫那孩子出来接旨吧,圣上念及楚大人的功劳,为小丫头封了个郡主,也能保她衣食无忧……” 锦初悠悠睁开眼睛,月亮已经出来了,又大又圆,屋里亮着一盏灯,烛火摇曳,将窗外的花树扭曲成各种模样,外面隐隐传来哭声。 “爹爹!”锦初猛地坐起来。 她算什么七色鱼?最终还是没有改变爹爹的气运,就像王有金夫妇,注定命里没有子孙缘分。 “醒了?” 门被轻轻推开,亦修穿着素白锦服,手里端着一碗莲子羹。 “饿了吧?这是顾嬷嬷亲手为你煮的,趁热喝。” “亦修,你告诉我,今天宫里来的贵公公说了什么?” 锦初一把拉住亦修的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亦修将碗放到桌子上,摸了摸锦初柔软的头发:“楚大人在修水渠的时候失足落水,父皇说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已经派人去寻了。” “我不信,爹爹不会死!对了,师傅呢?师傅怎么说?” 锦初红了眼睛,她知道,君炎一定知道楚璃出了什么事!还有江华,爹爹来信说过,江华跟着爹爹! “师傅出门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长姐也在派人寻他。” 锦初秀气的眉毛蹙成一团,嘴唇哆嗦着。 “锦初不怕,我这就去和父皇请旨,让他为你我定亲,等我长大了,娶你做皇妃。” “你娶我?”锦初吓得眼泪都憋了回去。 “我娶你!我要代替楚大人护你一辈子!” “楚璃真死了?你们可曾亲眼看到?” 长公主身前跪着几个人,正是跟着楚璃一起去北方修水渠的官员。 “下官亲眼看到楚大人脚下一滑,掉进湍急的水里,侍卫下去打捞,也被河水冲走了。” “不是咱们的人动的手脚?” “水渠尚未建成,自然不会提前行动,不过长公主,献图的那位公子被我们收买了。” “听说他一表人才,年轻有为,能够收为己用甚好,楚璃死了,对我们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长公主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那本云国江山图已经到了她的手里,上面标注着云国大大小小的山川河流,以一种奇怪的画风,将云国地貌完美的展现出来。 据说献图的秦轩好色,花重金买了一个女奴,女奴貌美,值五十两金子。 秦轩色迷心窍,居然用家传的两本书换了美人,那两本书现在就摆在她的书案上,是价值连城的孤本。 “宣秦轩进京,本宫倒要看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才!” 第十四章 彩衣,青楼楼主 “师傅。” 君炎刚进楚府,锦初鞋都顾不得穿,赤着脚跑出来。 “师傅,您一定知道爹爹去哪儿了,我不相信他死了!” 这事不从师傅或是江华嘴里说出来,她就不信! “你倒是相信她没死。” 君炎负手立在皎皎月下,那张恍若谪仙的面庞落入锦初眼中,有那么一瞬,她的呼吸都静止了,生怕惊扰了这位仙人……不,太上老君! “阿鲤,要去鹊桥玩吗?” 瑶池里的七色锦鲤,对着白玉栏杆上的玉兔翻了个白眼,离七月七还早,哪来的鹊桥? 玉兔笑道:“你还真是在瑶池里呆傻了,年年都有七夕,喜鹊哪有耐心年年来搭桥?” “南天门早就做了鹊桥,到时候用云霞点缀,织女和牛郎在上面摆个造型,谁会管你布景真假?” 阿鲤本不想去,奈何玉兔说的兴致勃勃。 天庭下了血本,白玉为栏,喜鹊雕的栩栩如生,连眼睛都是珍贵的猫眼石,阿鲤和玉兔化作仙童,好奇的走上鹊桥,也许是人类的脚用着不合适,阿鲤脚下一滑,掉了下去。 耳边隐约传来太上老君淡定的声音:“又有人掉下去了。” 掉到哪儿不行?阿鲤偏偏掉进烂泥坑,砸起半尺高的污水…… “你这丫头又走神儿了,我在与你说话呢!” 锦初打了个寒颤,从突然冒出的记忆中缓过神来。 “有我在,你爹自然不会死,不过她会换个身份,回到京都。” “我爹……她会变成我娘吗?” 锦初喜极而泣,爹爹有些秘密,她不问,爹爹也不说,但爹爹的性别她搞得清楚。 “小丫头知道的不少,你也不笨,为何一读书就打瞌睡?等你爹回来,让她好好教训教训你。” “师傅——”锦初红了脸,不安的挪动了一下小脚丫,“您不在这段时间,我可用功了,您能不能不告诉爹爹?” “今日晚了,明日我考考你的学问再说,不过你爹已经死了,再回来的人……也许是你姑姑。” “姑姑?锦初无父无母,那就认姑姑当娘亲好了。” 君炎有些哭笑不得,他以谋略深远、神机妙算而闻名于世,楚璃是有大造化之人,否则他也不会千里迢迢来到云国,义无反顾帮助楚璃复位。 只是锦初这丫头,她的命相始终让人捉摸不透,卦象显示,他和这丫头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知道爹爹没事,锦初终于将心放到肚子里,依着君炎的吩咐,顶着一张苦瓜脸,哭得几次晕过去,受了封,为爹爹立了衣冠冢。 九月,楚府多了一位客人。 四皇子完颜清安是兰贵妃的儿子,因难产伤了脑子,换了无数师傅,也没学到什么本事。 顾嬷嬷说兰贵妃请了神医,近日身子好了,才有力气顾及四皇子。 她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让一向与她不合的长公主拉下脸,派丞相之女商芸熙与锦初说了许多好话,赐她金银财宝,硬是将已是十六岁的四皇子塞进来,做了君炎的学生。 完颜清安智力有些缺陷,见到亦修和唇红齿白的小姑娘并排站在门口,犹如画上的金童玉女,突然冲过来呼了锦初一巴掌。 “女流之辈,站在门口给谁看呢?” 锦初莫名其妙挨了打,跳着脚反手扇了回去。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你又做到了哪一点?” 这耳刮子一点儿没留力,完颜清安脸肿得老高,五个手指印清清楚楚,他似乎被吓傻了,连亦修也愣住了,没想到半个月未见,锦初的力气变得这么大。 四皇子从小没受过这样的委屈,捂着嘴不敢哭出声,躲在墙角呜咽了半天。 锦初晃动了一下手腕,看来师傅没说错,四皇子的脑子确实不清醒,而她,更适合跟着江华习武。 江华说她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随了她爹。 锦初满怀期待的送君炎出门,师傅说这次会把爹爹带回来,十一皇子和四皇子最近被皇上留下考学问,已经好几天没来了。 锦初跟着江华打了一通拳,百无聊赖的在书房写大字,突然一股异香袭来,扑通趴在桌子上。 待她再次睁开眼睛,发现床头站着一个穿金戴银的中年女子,女子脸上的粉,涂得像传说中的白无常。 “我是天香楼宋妈妈,你若听话,保你吃香的、喝辣的,金银首饰,绫罗绸缎,任你挑选,若是不听话——” 锦初低头,见自己的衣裳被人换了,贴在身上腻得不舒爽。 她一跃而起掐住宋妈妈的脖子,两个壮汉大惊,扑过来拳打脚踢。 锦初手上用力,宋妈妈翻了白眼,连忙喊停。 锦初抡起她往墙上咣咣撞,暴戾地问:“我衣裳呢?” “你……你哥哥拿走了,说是留个念想。” “哥哥?我哪来的哥哥!” 宋妈妈满腹委曲:“姑娘,我们开门做生意,讲究个你情我愿……” 锦初冷哼一声,宋妈妈怕她再动手,赶紧说道:“我给了你哥哥十两银子!” 锦初从脖子上拽下一个玉坠,在宋妈妈眼前晃了晃。 “彩……彩楼主!” 锦初收回玉坠,背着小手,没想到彩衣给她的东西用上了。 彩衣一直吹嘘,楚爷是丐帮帮主,而她是青楼楼主,只要有些头脸的妈妈,都会认得这个吊坠,看来此话不假。 宋妈妈是个人精,眼睛骨碌碌转了转,拖着锦初胳膊讨好。 “姑娘放心,你哥哥还在百花楼,彩楼主恰好在京都,咱们还有一门生意——” 天香楼院子挺深,长长的通道很暗,里面突然敞亮,灯火通明。 锦初拉过正在喝花酒的四皇子,抄起手中匕首,轻轻一划,四皇子手上鲜血涌了出来。 锦初给那两个壮汉使个眼色。他们上来揪着四皇子往回拖,锦初跟在他们身后,进了紧挨着天香楼的一个院子, 彩衣这生意做的滴水不漏,她不知受了什么刺激,跑到京都开了一家南风馆。 四皇子书读的糊涂,南风馆三个字还是认得,他惊惶大叫:“你们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敢……” 彩衣摸了摸锦初的脑袋,上来甩了四皇子一个大耳刮子。 “我可是皇子,你——” “进了我这门,慢说你冒充皇亲国戚,就是真皇子,也得服服帖帖的!” 一挥手,两个壮汉给四皇子一顿打,完颜清安哭爹喊娘,打又打不赢,逃又逃不掉,说又说不明白,只得认栽。 “就你这种货色,南风馆多的是,识相点儿,赶紧给老娘挣钱!” 彩衣冲锦初眨了一下眼睛,接着对宋妈妈说道:“给我好好调教,明儿开始接客,若惹客人不高兴,仔细你的皮!” 走出老远,锦初还能听见四皇子的哭声,“我错了,救救我!锦初,求你救救我——” 第十五章 状元郎 楚璃选择投靠秦轩,是知道他日后会成为摄政王,只有利用他才能打败完颜栖月,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只是这一次,她与前世不同。 她不再是那个从乱坟岗死里逃生、沦落为乞丐辗转去了京都,远远看见摄政王与女帝意气风发的小叫花。 她与秦轩谈利益,谈条件,谈生死,唯独不谈感情,甚至帮秦轩与完颜栖月牵线搭桥。 后来秦轩杀红了眼,提着长公主的脑袋问她:“你心中那个男人,到底是哪一个?” 楚璃端坐在宝座上,挑眉看向君炎,君炎慌忙把锦初推到身前:“我喜欢的人是锦初!” 骤雨狂风,敲打着庭里一树繁花,瓣瓣落红打着旋儿掉进水洼中。 灯火辉煌的公主府寝殿内,传来女子勾魂的呻吟声。 门口的宫女与禁卫军,面无表情,恍若耳聋。 长公主面若娇花,又过了半个时辰,红绡帐中传来求饶的声音。 “今日竟比往常娇气?”秦轩笑道,他并没有放开完颜栖月,将她搂在怀里。 秦轩因献图有功,以书生身份破格参加了秋闱,未料,他竟然真的一举高中状元! 不少大臣想要这个乘龙快婿,然而他在朝上说,他已有未婚妻,不能辜负,也心向往之,此生,除了他的未婚妻,谁都不娶。 完颜宗说长公主正值妙龄,若他愿做驸马,便许他平步青云,位极权臣。 秦轩毫不犹豫地拒绝,哪怕完颜宗故意威胁,说要将他的状元之名革除。 秦轩当即冷了脸,说道:“若君如此,臣亦不屑,请便!” 然后,他就入了长公主的眼。 秦轩一双剑眉下,那黑亮的眸子因眼底含笑,显得疏离又有些玩味,他饶有兴致地把玩着完颜栖月的一缕发丝。 完颜栖月在心里看不起兰贵妃,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亲娘有手段,有谋略,虽然有些见不得光,但是好用。 秦轩草根出身,就是他那个爹爹,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但是,他总能拿出让人出乎意料的东西。 她是天命凰女,注定要做女帝,男人于她而言,若是喜欢,用些手段养着便是。 兰贵妃中了奇毒,连大国师都束手无策,完颜栖月也险些搭上性命,不过,她还是小看了兰贵妃的手段。 兰贵妃临终托孤,哭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完颜宗脑袋一热,答应立她为后,第二天兰贵妃便派她最信任的暗卫出去,五日后带回一个巫医,治好了兰贵妃的病,只是其中一味桃花散,还有催情作用。 而秦轩,中了桃花散。 完颜栖月美眸眨了眨,伸出藕臂勾着秦轩的脖子:“秦郎——” 接着拢起黑发,垂放在细嫩的脖颈边…… 雨停了。 秦轩倒了一杯水送到完颜栖月嘴边,她不喝,体贴地递到他唇边:“秦郎辛苦,你喝。” 见她如此乖巧,秦轩喝了水,笑道:“难道我只这一件事辛苦?” 完颜栖月美眸闪烁娇羞:“自然不是……” 话没说完,李嬷嬷有要事禀报。 “长公主不好了,四皇子……四皇子失踪了!” 完颜栖月变脸:“什么!可看到他跑哪儿去了?” “有宫人说,好像看见四皇子和商小姐出去了……” “商芸熙!” 完颜栖月面色冷厉地起身,传唤:“来人,更衣!” 秦轩见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勾起嘴角,神情逐渐冰冷。 秋夜露重,寒风吹起楚璃黑色的袍子,她戴着兜帽,将明艳的小脸遮住大半,脚步匆匆行走在暗夜里。 两个宫人和吴大人护送她到宫门口,果然看见一辆马车藏匿在暗处。 江华在此已等候多时。 “主子,”江华拱手,他现在做了秦轩的贴身侍卫,不过效忠的主人只有一个。 “车上准备了身份玉牒,顾嬷嬷那边都打点好了,小郡主在府里等您。” 楚璃神色肃穆,“不会连累你们吧?” 吴大人笑容温淡:“臣不会有事,老师的冤情既已平反,接下来臣会辞官隐退。” 楚璃点头:“吴大人保重!” 她弯腰进入马车,孙嬷嬷将东西递上来。 孙嬷嬷是皇后的陪嫁嬷嬷,皇后薨了,她忍气吞声留在宫里,原本是为了照顾年幼的十一皇子和长公主,现在她也是知道楚璃真实身份,其中的一位。 皇后的遗物楚璃没带,包括她最喜欢的紫玉金砂手环,她只带了一支造型古朴的簪子,算是母后留给她的唯一遗物。 “公主,珍重。”孙嬷嬷哭着送别。 楚璃握住她的手:“我的床榻底下压着一封信,要是你被秦轩捉住,就将信给他,他会饶你一命。” 孙嬷嬷擦去泪水:“公主不用担心奴婢,以秦公子对您的感情,定会放奴婢一马。” 楚璃有一瞬间失神,她跟秦轩不过是各取所需,谈何感情? 她需要他来搬到完颜栖月,他需要她的奇思妙想来平步青云,或早或晚她都要改变身份离开,何况最近,长公主提出招新晋状元郎为驸马,希望借此留住秦轩,为云国所用。 楚璃得了可靠消息,秦轩答应做长公主的驸马,唯一条件便是纳他买的女奴为妾。 所以,楚璃今晚该走了。 雨后的夜,半个月亮明灭黯淡,深秋冰冷的空气顺着鼻腔入肺,让她闻到了桃花的香气。 这个季节,恐怕只有摘星阁的桃花还开着,而君炎,今夜陪着完颜宗下棋。 风一过,树叶响起飒飒之声,楚璃下车,戴好兜帽,向楚府走去。 推开门,就可以看到锦初了,听说小丫头自打和江华学了武功,脾气见长,居然和彩衣将四皇子留在了南风馆。 她正一脸喜色之时,却见黑暗中出现许多禁军。 接着亮起火把,楚璃神情僵住,眼睁睁看着那个熟悉的身影,一脸阴鸷地从侍卫后面走出来。 秦轩! 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去了公主府吗? 楚璃后退一步,江华按住刀。 秦轩缓缓踱步,黑色的眸子孤冷凌厉。 楚璃展露出的惊人天赋,诗词、策略、思想,一次次让他惊艳,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她走! “楚大人,你好像忘记自己死了,你想去哪儿?” 第十六章 楚大人的胞妹 楚璃抬眸看向夜空,星子闪烁,像极了她十八岁生辰那年的月夜。 “我不回去。” 秦轩震怒,几近怒吼:“楚璃,我待你如何?真蠢,跟我回去!” “不——”楚璃看到江华收起刀,缓缓走到秦轩身后,忽然觉得心脏皱缩,“哇”的一声,呕出一口血。 “江华,你……你……”楚璃忍不住身体发颤,肺腑像是被火烧起来一样。 “对不起楚姑娘,秦大人才是我的主子。”江华抱了抱拳。 楚璃面色灰白,不甘的双眸盯着楚府大门,她觉得自己的意识越发模糊,心里有团火,燃烧到了极致。 闭眼之前,楚璃听见秦轩怒喊:“休想装死!你生是我的人,死了,也不准离开我!” 后面的话,她不想听了,思绪陷入无止境的黑暗,和那个风雨交加的夜一样。 昏黄的烛光下,娘亲坐在楠木凳上为她做新衣裳,爹爹靠在床上看书,不时抬头看看妻子,又看看女儿。 而她,小小一只,趴在桌子上看着母亲柔美的侧脸。 “璃儿长大了不要成亲,璃儿要永远陪在娘亲身边。” 娘亲嘴唇轻抿,扬起一抹笑意:“璃儿真乖,那就一直陪着爹爹和娘亲。” 画面一转,入眼是满目的黄纸飘零,而她,成了孤魂野鬼,然后,一切都变了。 那是一对善良的夫妇,将所有的爱倾注在她身上,最后却因她死在了乱坟岗。 杀秦轩? 楚璃不是没想过,如果云国失去秦轩,就是屋失顶梁,损失不可计数,要为一己之欲,提前灭掉自己死对头的男人? 还是要为了天下,继续让秦轩活着? 又或者…… 秦轩用力捏着楚璃的下巴,见她毫无反应,更是火冒三丈:“你以为计划天衣无缝,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喜欢你就装死,有本事装一辈子,做个活死人!” “你若再逃,别怪我无情,我会让人绑了那个小丫头,将她千刀万剐,剁碎了喂狗!” “……” 秦轩终于说累了,静默半响,才将昏迷的楚璃抱起送进马车,楚璃在秦轩看不见的角度,偷偷勾起了唇角。 秦轩带着人风一般离去,只留下两个人护送马车,待马蹄声渐渐远了,楚璃睁开眼睛,车夫见她掀帘,急忙伸手阻拦:“想跑!” 楚璃轻巧地避开车夫,护住自己的头,从疾行的马车上滚了下去! 她摔在热闹的夜市中,周围的行人和摊贩发出阵阵惊呼,楚璃爬起来,一瘸一拐往前跑。 黑发如瀑,衣襟凌乱,这样一个惊世的美人,此刻十分狼狈,周围的行人用惊诧的目光看着她。 楚璃觉得自己已经在用尽全力奔跑,还是被追上来的两名车夫轻易按在地上,娇弱的身躯磕的生疼,露出的手掌也擦出一道殷红。 “救命!”她嘶声大喊。 有人站出来阻拦,被两名车夫恶狠狠瞪回去:“这女人偷了状元郎的东西,谁敢拦!” 顿时,无人敢为她做主了。 状元郎献图有功,又以平民身份连中三元,听说即将与长公主成亲,状元郎在民间的声望,已经隐隐盖过长公主。 两名车夫力气很大,楚璃几乎是被拖着往回走,此时,有辆马车从对街驶来。 楚璃眼中一亮,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扭头咬住车夫的手腕,疼的他瞬时松了手,趁此机会,楚璃疯了似的向马车飞奔而去。 楚璃不要命地扑到马车前,被车辕狠狠撞翻在地。 完颜宗的近卫冷风见此情景,猛然拽紧缰绳:“皇上,有人撞上马车了!” 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挑帘,露出那张俊冷的面孔,视线下落,瞧见狼狈的楚璃,眉头一皱。 “给点银子,让她走!”完颜宗语气冷漠,若不是他和大国师下棋输了,他断不会大半夜的微服出行,去东郊猎兔子。 冷风掏银子的时候,两名车夫已追到附近,他们是长公主安排在秦轩身边的人,自然认得皇上的贴身侍卫,急忙请安告罪,说明缘由。 “既然是个偷儿,为何不看紧些?让她冲撞了皇上的马车,还要不要命了!”冷风呵斥。 两名车夫点头哈腰,冷汗淋漓地赔罪:“卑职这就将她带走。” 楚璃踉跄起身,拔下插在头上的发簪,对准咽喉,黄鹂般的嗓音颤颤:“滚,滚开!” 马车里的完颜宗忽而挑眉,黑瞳里闪过一道光。 楚璃对马车里道:“皇上,求您救小女一命!” 完颜宗眼神漆黑幽冷:“朕为何要救你?” 楚璃咬了咬牙:“两年前兄长与陛下签了军令状,去北方修水渠,没想到他失足掉进湍急的河里,尸骨无存……” 完颜宗黑眸一顿,“你是——” “我是楚大人的胞妹,楚妍。”片刻的沉默过后,完颜宗弯腰下了马车。 高大的身影,站在楚璃面前,完颜宗沉冷的目光将楚璃身躯轮廓收纳眼底,反复打量。 “皇上,请您看在兄长为国捐躯的份上,救小女一命!”楚璃再次出声催促,身子因虚弱,喘息得厉害。 完颜宗承认,楚璃确实是个人才,包括他写的那些话本子,语言诙谐,引人入胜。 楚璃之死,他十分痛心,这女子与楚璃容貌几乎一样,说是妹妹,他倒信了几分。 床上的女子闭着眼,睡得及不安稳,梦中流下两道清泪,宛若牡丹沾雨,脆弱且易碎。 她一会哭,一会骂,一会求饶,完颜宗坐在窗前,把玩着那支他曾经送给皇后的发簪。 “放开!放开我……” 楚璃足足睡到第二日清晨,才被一阵骤雨狂风吵醒。 她觉得身上酸疼的厉害,嘴里虚弱地喊道:“孙嬷嬷,孙嬷嬷……” 无人回应,楚璃睁开眼看向周围,床帐及摆设,华丽且陌生,不出意外,这便是皇宫。 “睡这么久,一定养足了精神,嗨,姐妹,起来写书了。” 楚璃敲了敲脑袋,自打她被锦初指引向西,身体里的这个灵魂便经常醒来,还嚷着要过一把女帝的瘾。 第十七章 彩衣的故事 锦初并不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事,大清早亦修来了,暗卫放下一个食盒,又像影子般消失了。 “这是我从御膳房带来的熏兔,我记得你说过,最爱吃兔肉。” 顾嬷嬷笑着端上两碗白粥,一碟酱菜,将兔肉分成小块,退了出去。 锦初夹了一块肉,抬眸冲亦修一笑,“休想骗我,御膳房怎会吃兔肉?” “父皇昨夜与师傅下棋输了,大半夜的去郊外打猎,我求了他,才给你带出一只。” “原来是借了师傅的光。” 十一皇子见锦初吃的香甜,眉眼弯弯:“你还有没有想吃的?改日我一并弄了给你。” “我不挑食。” 锦初说的是实话,从前她是王母娘娘养的鱼,吃过不少好东西,不过天庭那些东西看着花里胡哨,什么龙肝凤髓、仙果仙桃,味道并不可口。 逃荒路上,锦初吃过草根,吃过老鼠,甚至虫子,半个硬邦邦的窝头,救了她和爹爹的命。 她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又怎会挑食? “这么好养?”亦修不由得又是一笑:“那今天我就给你安排一顿美味!” 于是,两人坐上马车去了郊外,秋意渐浓,田里的稻子金灿灿的,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带着丝丝甜味。 “你在岸上等着。” “嗯。”锦初看了看稻田,她是真的不想下去,清晨下了一场雨,地里有些泥泞。 亦修提着一个新编好的竹篮,下了田,锦初看到他在捡东西,螺,是的,应该叫做田螺。 锦初扬声问道:“这个能吃吗?” “不仅能,还非常好吃。”亦修背对着锦初,一直在田里捡螺。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捡了满满一大竹篮,锦初从未想过,田螺会这么好吃,其肉柔韧,其汤鲜美。 “这么喜欢吃?明天我再去捡。” “既然你知道的这么多……为何他们还叫你草包皇子?”锦初双手托腮,眨巴着雾蒙蒙的大眼睛。 亦修指了指脑袋:“以前我脑子不好,只知道犯浑,后来遇见你,脑袋里灵光一闪,人就变得聪明了!” 哼! 这鬼话锦初才不信,十一皇子头顶萦绕着淡淡紫气,君炎一向自命不凡,他才不会收一个笨学生。 亦修好久未看到锦初这么开心,笑着问道:“你想穿什么样的衣裳?我给你做。” “什么意思?” “我可以画,跟师傅学的。” 他的意思是,先画给锦初看,喜欢的话,再照着做。 后来,亦修用了一天的时间跟顾嬷嬷学做衣裳,之后就画了特别好看的衣裙,一共六种款式,让锦初挑选最喜欢的三种。 “亦修,这个世上还有你不会做的事吗?”锦初件件都喜欢。 “这话我爱听,你会夸就多夸几句!” “噗……”锦初被他逗笑,亦修也看着她笑。 少年英俊的面庞,狐狸眼染着笑的模样,像极了……像极了君炎! 果真,一个大狐狸,一个小狐狸,都喜欢装疯卖傻。 锦初经常去彩衣那,彩衣说,她将四皇子留在南风馆,是爹爹授意,不过,四皇子着魔了。 长公主三日后杀到南风馆,软的硬的都用了,奈何四皇子以死相逼,最后只好将他留下,长公主叮嘱彩衣,四皇子少了一根汗毛,便拔光她的头发! 这天锦初去南风馆,彩衣正在给完颜清安讲故事。 “我刚进天香楼的时候,总是哭,想那个不堪生活重负,抛下我跟人私奔的娘,恨那个日夜流连赌坊,不惜卖女儿也要赌的爹,怨老鸨铁石心肠,不顾我苦苦哀求,硬是逼良为娼,怕自己往后跟楼里的姑娘一样,待人老珠黄,一卷破草席,扔到城郊乱葬岗。” 完颜清安掏出帕子递给彩衣,被彩衣瞪了一眼,讪讪收回手。 “后来妈妈嫌我哭得晦气,将我关在柴房里,三日未给水米,只给我留了只活蹦乱跳的猫。” “猫?她怕你孤单吗?” 锦初剥开一个桔子,放到彩衣面前,被四皇子狠狠瞪了一眼:“彩衣姐姐不喜欢吃桔子,姐姐,吃葡萄!” 彩衣将一粒剥好的葡萄丢进嘴里,摸了摸完颜清安的脑袋,锦初嘴角抽了一下。 “妈妈说要寻死就痛快点,若还想活,就拿出狠劲,天香楼不养哭哭啼啼的废物。” 锦初有些明白那猫是做什么的了,是啊,就算她饿极了,也会把可爱的兔兔当做食物。 “猫是海棠姑娘养的,她想从良,妈妈不高兴,球球被养得亲人,温顺地来闻我的手,我摸着它光滑的皮毛,抱膝缩在墙角,默默垂泪。” 彩衣叹了口气,谁不想做好人家的女儿?谁不想与心爱之人白头偕老?若不是她遇见楚璃,恐怕会在青楼纸醉金迷一辈子。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无米无水三昼夜后,彩衣彻底屈服了。 腹中仿佛有团火在燃烧,将五脏六腑揪在一起,她拼命拍打着柴房的木门。 门外龟奴嘻嘻哈哈,骰子摇动的声音叮啷作响,他们听得见,可他们不理会。 夜幕再次降临,彩衣蜷缩在地上,再一次从昏沉中醒来。 夜里是天香楼生意最好的时候,丝竹管弦伴着调笑声,隐隐传入后院,彩衣想象着桌子上的各色珍馐,腹中咕噜声闷雷般响起。 一束月光顺着门缝隙挤进来,正照在球球身上,它背对着彩衣蹲在墙角,耐心地等待洞里的老鼠钻出来。 “后来呢?你和猫一样去吃老鼠?” 完颜清安挠挠头,老鼠能吃吗? 彩衣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完颜清安顺势靠在她肩头,在彩衣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猫儿。 “经历了这件事,让我懂得一个道理,这世上没人在乎眼泪,要想活得好,就得拼命往上爬!” 完颜清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彩衣是他见过最聪明、最好看,唯一没有把他当傻子的女人,所以她说什么都是对的! “从那以后,我便开了窍,短短几年,力压头牌,成了天香楼的新任魁首,锦初,四皇子,你们记得,越痛苦,就要笑得越灿烂!” 第十八章 剧本走向 楚璃有时会说莫名其妙的话,因为她身体里住着两个灵魂。 那人穿越过来的时候,她正撑着最后一口气,把知府小姐送她的定情信物高高举起,一个要狠狠摔碎的姿势。 下一秒,她直接抬头就着月光打量,止不住点头夸赞:“这成色,当真是块好玉!” 此言一出,刚刚将她挖出来的江华惊讶地看着她,手上的力道都松了。 楚璃不知从哪摸出一面小镜子,对着脸照了照,看着精雕玉琢的脸,不由感慨,果然是女主,配置就是这么好。 是的,她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穿越女,在此之前,她刚看完一本名为《天命凰女》的古文小说。 女主被掉包,由一对夫妇收养,辗转去了北方。 女主天资聪颖,根骨奇佳,长得又如花似玉,不过她的养父母也是个没主意的,听了游方和尚的话,硬生生把她当做男孩养。 长大一些,女主自然成了众多女子争相追逐的对象,但女主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女主到楚家之后一路顺遂,要说最大的错误,就是救了知府大人的千金肖丽丽。 肖丽丽自小被养得性情骄纵,刁蛮跋扈,对将她从河里捞出来的楚璃,没半分尊重之意,还天天叫家仆把人欺负得身形狼狈。 但女主气运加身,模样越长越俊,肖丽丽年方十七,情窦初开,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这张能迷惑万千少女的脸。 女主明明就是女子,怎能对她有好感?唯恐避之不及,肖丽丽一怒之下将人绑进洞房,想霸王硬上弓。 总之,最后真的天命凰女死的非常草率。 穿越女也叫楚璃,是一个打小就爱读书的文艺女青年,既然她手握剧本穿过来了,当然不能让剧情这么继续下去。 就楚璃这个身份,好好活着完全没问题。 于是她果断地笑了笑,将手中玉佩漫不经心地塞回怀里。 “乱丢东西,万一砸到花花草草,可就不好了。” 楚璃的魂魄飘飘荡荡,随时都能离开身体,她皱着眉头问道:“你是谁?” “此事说来话长,其实我也叫做楚璃,看你死的窝囊,不如我们谈个条件……” “条件?我现在还有什么条件可谈?爹爹和娘亲死了,楚家上上下下七八口,除了江华外出躲过一劫,全被他们杀死丢在乱坟岗。” “你不是还没死透吗?嗨,姐妹,想不想再活一回?” “自然——” 话音未落,楚璃的魂魄围着身子转了一圈,顺着眉心钻进去。 “你到底是何妖孽?为何霸着我的身子?” “哎哟姐妹,你居然重生了,好像剧本里没有……等等,你现在神魂不稳,我若想占你的身体,轻而易举……” “那就试试!” 两个灵魂在楚璃的身体里打架,江华皱着眉喃喃自语:“小姐真可怜,看样子是疯了……” 最终楚璃晃了晃脑袋,带着江华潇洒离去。 他们从楚家枯井里,取出楚父以备不时之需存下的银子,乔装打扮,在镇上租了一家客栈,楚璃拿出纸笔,简单画了下书中的时间线。 这具身体现在十八岁,重生之后跟江华辗转去了京都,想告御状,女主气运加身,做了丐帮帮主。 完颜栖月登上帝位,与驸马秦轩掌控云国,完颜宗不堪凌辱自杀,最后楚璃知道了自己的身份,郁郁寡欢,病逝。 也就是说,距离她真正死亡还有两年,在这两年间她需要…… 楚璃用笔敲了敲脑袋,对了,爹爹有一挚友是武林高手,听说身边就连扫地的丫鬟,上街抓个地痞流氓都不成问题。 现在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与其依靠别人,不如强大自己,这一点,穿越过来的楚璃举双手双脚赞成。 “我将知识传授于你,你也要按照我写的剧本走向去做,就算你重活一世,凭你这点三脚猫的本事,夺回帝位纯属天方夜谭!”楚璃点头。 人人都道楚家少爷雪肤红唇,眸似秋水,顾盼生辉,潋滟无双,加上楚母注重保养,楚璃一身肌肤滑如凝脂,说是云国第一美人都当之无愧。 不过这没啥用,还不如人家女配长公主,长相仅仅是国泰民安,人家敢想敢做,有勇有谋,就足够与楚璃并肩了,初到异世,穿越女先定了个小目标。 让这具身体成为武林高手,等晒成一身黑皮,想必没有女子对她感兴趣了。 楚璃弯了弯唇,“对啊,我要当武功高手,为爹爹娘亲报仇!” “还要拿回属于你的东西!” 门外江华叹了口气,小姐这自言自语的毛病,不知何时才能好。 不过,君炎和锦初是一个变数,无论是重活一世的楚璃,还是穿越过来的楚璃,都不知道他们是从哪蹦出来的。 锦初蹦蹦跳跳推开大门,看到一个穿着白裙,手拿软鞭的女孩站在完颜亦修面前,旁边还有一个面色倨傲的小男孩。 锦初疑惑的脸色,很快被那位口不择言的小男孩打破。 “原来你就是新封的郡主,你爹为国捐躯又如何?早晚我爹要踏平这里!” 锦初冷着脸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 小正太神情倨傲:“丞相之子商莫谦,这位是九公主。” 商芸熙平日来找师傅麻烦,耀武扬威也就罢了,她弟弟带着人来放这种狠话,锦初可就不能忍了。 扬唇朝他笑了笑:“我们做小孩的,说话不能这么嚣张,我带你去附近逛逛怎么样?” 商莫谦面带疑惑地看着锦初:“你不怕我?” “莫谦,别被她骗了!四哥就是跟她出去,被卖到南风馆,说什么都不回皇宫了,芸熙姐姐说,那不是好地方!” 九公主完颜萍儿显然脑子更好用,知道的也多些。 锦初冲九公主翻了个白眼,正欲拉着亦修离开,亦修冲商莫谦阴恻恻的说道:“锦初,他心术不正,离他远些。” 这话一出,堵在门口的商莫谦立马炸毛,面带鄙夷地开口:“心术不正?总比草包有用!” 九公主完颜萍儿甩了一下鞭子:“亦修,你整日出宫就是为了这个黄毛丫头?看我不告诉父皇!” “别仗着自己会点功夫就拿父皇压我,你那点本事,根本不够看!” 商莫谦当啷抽出腰间宝剑:“十一皇子的意思是,这个黄毛丫头武功高强?” 锦初抬头望天,看来她今日不宜出行,怎么碰到这么两个倒霉孩子? 第十九章 滴血认亲 锦初这边遇到了小太妹,楚璃在宫里也不太平。 “我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穿错书了,怎么感觉剧情有点跑偏?” 楚璃被软禁七天了,好吃好喝伺候着,却始终搞不懂皇上的意思。 “唉!”她叹了口气,仰头看着天花板,要是带个系统就好了,不要金手指,提示一下剧情走向也行啊。 “是你让我接近君炎,收养锦初,就别想这些有的没的!” 楚璃丢下笔,走到窗前,摘下一朵半开的染霜花,插在头上。 “狐狸男中看不中用,关键的时候玩失踪,我就不信对付不了这群古人,按我写的做!” 楚璃突然呕出一口血,晕了过去。 “大国师。” 月色下,君炎一袭白衣,一脸冷漠,身边放着一坛酒。 长公主踏着月光款款而来,舒展裙摆,坐在铺了绣垫的石凳上,拎起酒坛喝了一大口。 淡淡的桃花香顺着喉咙融入四肢百骸,让整个身子都暖了起来。 “长公主自重。” “你吃醋了?” 完颜栖月脸上还带着激情过后的红润,如水般的眸底掠过一抹笑意,“这次来是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父皇带回一名女子,她说她是楚璃唯一的妹妹。” 君炎抬眸看着她,眼底没有一丝情绪。 “楚大人一表人才,他妹妹也是个大美人。” 见君炎不为所动,自顾自说道:“据我所知,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秦轩当年买下的女奴,我看在您的面上……” “我跟楚大人并不认识。”君炎的声音越发冷了。 长公主又灌了几口酒,“父皇有十一个子女,却要认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做公主……不过,小丫头有人照顾了,你贵为国师,应当避嫌。” 君言眼观鼻鼻观心。 长公主把玩着手里的琉璃酒坛,酒坛是外邦进献的,小巧玲珑,共有十件,每个坛子上都描了花,她第一感觉就是,这坛子最配君炎,尽数送到摘星阁。 看来爱与不爱,君炎泾渭分明! 深秋的风带来丝丝凉意,大抵是心冷了,再难捂热。 更何况,她已是残花败柳! “来,我喂你。” 完颜亦修端起顾嬷嬷一直温着的鸡丝粥,小心地舀了一勺子,递到锦初嘴边。 锦初鼻头一酸,微微张开嘴,温热的粥水顺进了胃中,锦初边吃边哭。 亦修看了心疼,又是扮鬼脸又是挑趣话说着,想逗她笑:“这京都好玩的地方多着呢,回头我带你去郊外骑马。” 锦初瘪嘴摇了摇头,“聚仙楼新来了个江南厨子,包的蟹粉小笼,那叫一个鲜。” “钱大人家里有个孙女和你差不多年纪,要不要我带你去找她玩?” “要么,我们去吃羊肉泡馍?” “亦修……”锦初咬住嘴唇。 今天打架她没输,却被九公主冷嘲热讽,勾起了伤心事。 师傅说爹爹会很快回来,一晃半个月,爹爹音信全无,连江华都不见了。 亦修见锦初心情不好,拉着她去了南风馆,完颜清安像只护食的猫,看到锦初带着亦修,差点没炸毛。 “丫头,听说你惹祸了?是不是做了郡主,连公主都敢打了?” 青楼是风月场地,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彩衣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锦初讪讪的笑了笑,她跟江华学了几天功夫,原本是打不过九公主的,可能最近吃的多,力气越发大了,一不小心扯断了九公主的软鞭,轻轻一脚,把商莫谦踢出几丈远,听说肋骨断了两根。 “我不是故意的,以后少吃些饭,就没有这么大的力气了。” 锦初看着胖乎乎的小手,她彻底忘记自己曾经是条鱼,对这具身体的使用越发得心应手。 “小丫头,你倒霉了!九妹可不是好惹的!” 四皇子拍手大笑,他也吃过完颜萍儿的亏,那丫头仗着父皇宠爱,除了完颜栖月,其他皇子公主根本不放在眼里,又是一个睚眦必报的性子,宫里被她捉弄的人比比皆是。 “因为吃了几顿饱饭,力气就变大了?” 彩衣捏了捏锦初的胳膊,楚璃会功夫她知道,楚璃天资过人,又拜了名师,还有君炎助她,可锦初这小细胳膊小细腿儿,长得像个瓷娃娃,真的能将人踢飞? “我知道我知道,长姐说过,锦初是灾星,让我离她远些,我看她不是打了人家,是克的!” 亦修狠狠瞪了完颜清安一眼,还以为他进了南风馆,有彩衣调教变好了,看来傻子就是傻子。 锦初转身抱着彩衣哭了起来,九公主也这么说,她真是灾星,害的爹爹有家不能回? 完颜清安傻了眼:“欸!哭什么?不就是生下来克死亲爹亲娘,养父母也不要你,给自己找了个后爹……” 见彩衣举起巴掌,慌忙改口:“锦初妹妹我错了,要不你打我一拳?算是我给你赔礼了。” “郡主,郡主可找到你了,快回府,宫里来人了!” 小德子气喘吁吁跑进来,一把拉住锦初的胳膊。 “宫里?”锦初和亦修交换了一个眼神,莫非九公主告状了? “我……我可不可以不回去?”锦初往亦修身边缩了缩。 “自然不行,顾嬷嬷说了,让我绑也将你绑回去。” 小德子居然真的拿出一根麻绳! “彩衣姐姐——” 锦初看向彩衣,她虽然被封了一个郡主的虚名,但得罪的是公主,还是一个刁蛮公主。 “让四皇子跟你去!”彩衣眼睛一亮。 “郡主不必担心,这次是好事,大国师让我告诉您,楚大人的妹妹来认亲了。” “什么?”锦初和彩衣异口同声。 一个是重生女,一个是穿越女,两个灵魂加在一起,足以超越任何人! 做戏要做全,楚璃吃了药,吐了血,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居然和病逝前的皇后有几分相像。 完颜宗趁她昏迷,让太医用银针放了点血,待她再次醒来,被封为公主,由大国师护送回府。 楚府不大,一草一木都是小锦初亲自挑选布置的,楚璃眼眶发红,在秋千上坐下,细白的手指缓缓摸过秋千上密密麻麻的刻痕,想必从她走后,锦初便开始在上面做记号了。 楚璃轻声道:“锦初,爹爹回来了。” 第二十章 恶毒女配 楚府欢天喜地,摆了一天的流水席,京都许多人念着楚大人的功德,送来贺礼,特意看看这个楚大人失散多年的妹妹。 直到半夜人才散了,锦初和彩衣挤在楚璃的房间里,看完皇上的赏赐,拉着楚璃说话。 “记住,我现在是民间公主楚妍,可别说错了!” “你这身份转换的倒快,由楚爷一下子变成了公主,我还有些不适应。” 彩衣将一粒葡萄丢进嘴里,这是西域进贡的玫瑰葡萄,皮薄肉嫩,汁多味甜,还带着淡淡的玫瑰香,天寒地冻,恐怕皇宫里的娘娘都没有,可见皇上对楚妍的偏爱。 “爹爹,我以后要改口叫你娘亲了。” 锦初笑得腮帮子都有些疼了,还是忍不住翘起嘴角,搂着楚璃的胳膊撒娇。 她又闻到了爹爹……不!娘亲身上淡淡的冷香,以后有人给她撑腰了,看九公主和商莫谦还敢不敢找她麻烦! 她不是灾星,她明明就是能够给人带来好运气的小阿鲤。 “秦轩这个人,要防!”君炎推开门,带进一股冷风。 一袭墨色长衫,上等狐狸毛做成的披风,神秘莫测的狐狸面具,显得他更加贵气几分,锦初嘴角抽了一下,往楚璃身边靠了靠。 “楚爷,不,公主,我这有桩好买卖!”彩衣对君炎抛了一个媚眼,清了清嗓子。 自打四皇子赖在南风馆不走,倒是多了不少生意,完颜清安无需做什么,往那一站,就是金字招牌。 “几年不见,你落魄了?” 彩衣看着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人家可是整个云国青楼的楼主,最不缺的就是银子。 “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只赚不赔!还记得你刚到京都写的那些话本子吧?有一本《小娇妻遇上黑心郎》还未完本,现在有人四处打听,愿意出高价买下版权。” “哦。”楚璃摸了摸鼻子,话本子可不是她写的,是身体里正在沉睡的那位穿越女,又是吐血又是阴谋诡计,她神魂受损,进入深度睡眠。 “娘亲,亦修也喜欢看您写的话本子,被我打好几顿了。” 锦初头两年小,不懂话本子里的内容,她偷偷藏起一套,被亦修翻着了,话本子诙谐幽默,情节跌宕起伏,亦修着了迷。 “这个……” “写!” 众人将目光望向不食人间烟火的君炎,也不是都不吃,他爱吃鱼,原来谪仙般的人物,也看话本子! 转眼已是隆冬,无论完颜栖月喜欢不喜欢,她还是与秦轩成了亲。 这个冬天格外冷,御花园里的梅花却格外灿烂,一树花枝开的特别好,完颜栖月踮起脚嗅了嗅,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转过头,看到了一个美人。 楚妍披着白色轻裘,鬓边挂着一支金色步摇,脸颊冻得红扑扑的,看上去像一枝压了雪的红梅。 完颜宗与她并行,大国师紧随其后。 完颜栖月愣了一下,父皇似乎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公主很是上心,那脸上的笑,她许久未见了。 原本她是京都第一美人,身份贵不可言,如今—— 完颜栖月仰头看向摘星阁,她一直以为,君炎只爱桃花。 父皇说,她快出生时,正是天下混乱,诸侯争霸的时代,而她出生那天,百鸟朝凤的盛景出现在了云国京都。 于是,她的命格天生便是与人不同,至少,她的亲生母亲兰萱是这么想的,她从未想过那个出生不到半个时辰,就被丢进护城河的女婴。 父皇教她自尊自爱,不要依附男人,告诉她女子也能顶半边天,可后来,父皇变了,他眉眼厌憎地说她没有半点女儿家的规矩,让她跪在佛堂抄佛经。 谁会想到堂堂长公主,云国未来的女帝,会为了一个男人摇尾乞怜,不惜以身试毒,只为得到那一点点怜悯,甚至甘愿献上自己的国家。 可他,对自己除了恨就是厌憎! 没有冤枉,没有反转,没有洗白,兰贵妃,云国如今的皇后,她确实恶毒到令人发指。 兰萱自打知道自己有了身孕,就开始铺路,雇凶绑架皇后不成,便心生一计,害死皇后的亲生女儿,用自己的孩子代替预言中的天命凰女。 因为自私自利的性格,兰萱从未觉得自己有错,还口口声声说那些妨碍她的人都该死。 在完颜栖月的记忆里,兰萱一直给她灌输仇恨,她经常说,皇后抢了她青梅竹马的完颜宗,才害得她变成今天这副模样。 见完颜栖月不理她,兰萱一把抓住她的头发,阴着脸说道:“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个贱人?你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跟她没有半点关系!” 完颜栖月被狠狠薅下一把头发,忍着痛扬起嘴角笑着说道:“您放心,我不会在乎任何人了,因为我身体里流着您的血!” 自私又肮脏的血! 完颜栖月的说辞让兰萱微微松了手,趁她愣神之际,完颜栖月猛地推开她,扬长而去。 这几年,兰萱就像个阴晴不定的疯子,非要把完颜栖月调教成她泄愤的工具。 “这个死丫头,一点都不像我!晴儿,我要沐浴!” 自打兰萱中了毒,身子变得格外娇贵,这一会儿便出了一身香汗,晴儿身子微微抖了一下,垂下眼睛。 兰萱沐浴用的不只是香汤,里面还有数十种珍贵草药,更缺不了一味药引子,少女的鲜血! 今夜,秦轩在公主府大摆筵席,美酒佳肴,光影糜烂。 而伺候完颜栖月的几个宫女,跪在殿外的雪地里,吹着寒风,等待着可怕的命运。 已经有两个在默默饮泣,她们心里明白,公主不在,落在驸马爷手里,下场比死还可怕。 秦轩怀里揉捏着一个美人,嘴角弯起,似乎在笑:“她呀,字写的漂亮,行云流水,独具一格,文章写的更好,就算是骂人,辞藻章句也华美精妙,令人拍案叫绝。” “驸马爷,您说的到底是谁啊?” 美人身披轻纱,曼妙的身形若隐若现,一举一动皆是风情。 秦轩招手,江华默默退下,不一会奉上一幅画,画卷展开,画上是个翩翩起舞的女子,金钗华服,云鬓雪肤,身段窈窕,长袖翻飞,身后夕阳卷着彩霞,翻浪如火。 “这不是长公主。”美人感觉画上的人有些眼熟,眼角余光扫向江华,江华微微点了一下头。 第二十一章 大话西游 “哐当”!房门被人从外面撞开。 以九公主为首,来人气势汹汹,锦初放下笔扫了一眼,婆子丫鬟六人,个个一脸凶相看着她。 锦初脸彻底黑了下来:“我娘是皇上亲封的公主,你们凭什么私闯民宅?” 顾嬷嬷和才被接进楚府的孙嬷嬷,从后面挤进来,手里拎着烧火棍,护在锦初身前,府里的几个丫鬟小厮堵住门口。 “你,为什么大白天关着门?” 九公主用鞭子指着锦初,见她眉头皱了一下,立刻将鞭子背在身后,对商莫谦递了个眼神。 “对,写话本子为什么不给我们看?”商莫谦显然底气不足。 锦初翻了个白眼,当初商莫谦被她踢断两根肋骨,哭着喊着要灭她全家,还叫他姐姐商芸熙出头,如今娘亲高调回归,这两个人倒因为话本子成了她的粉丝。 “画本子是写来卖的,只要出银子,只管去南风馆排队买,任何人不得走后门!” 锦初背着小手,顾嬷嬷、李嬷嬷跟着挺直腰板,锦初因为写话本子成了名人,前途不可限量! “为什么亦修就能先看?” 九公主不服,她向来在宫里横着走,除了父皇和长姐,任何人不放在眼里,亦修是个草包,三天两头生病,自打认了师傅,跟了锦初,渐渐不把她放在眼里,这次还跟着大国师去北方体察民情。 “亦修也是你们能比的!”锦初活动了一下手腕,众人呼啦啦向后退,奈何门已经被关上。 京都家喻户晓,锦初看着跟画上童子似的,却天生……不,是后生神力,曾经一拳打倒过受惊的牛。 亦修对锦初,可不是一般的好。 临行前为她在皇宫前跪了三天三夜,只为求一道赐婚圣旨,待锦初年满十八,予她凤冠霞帔,风光大嫁。 还为她遣散身边的丫鬟婆子,扬言永不纳妾,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 锦初从没怀疑过亦修对她的真诚,娘亲说了,亦修是个好孩子,就是有点早熟。 “就算话本子不能先睹为快,出去玩总该带着我们吧?万佛寺的桃花开了,听说他们那的方丈最会讲故事……” 九公主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小样,就不信你不上钩! 其实她不喜欢锦初,也不爱跟她一起玩,是母妃说锦初这个丫头有大气运,她娘又深得皇上器重,让自己放低姿态,与她交好。 她一个人当然拉不下脸,只好叫上商莫谦。 “我娘不让我出去。” 顾嬷嬷连连点头,公主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让她照看好锦初,今天是她大意了,忘记插门,才让这些人闯进来。 楚璃把写话本子的事交给了锦初,不过话本子转型了,现在写的是《西游记》,还配着小插图,最适合小朋友看。 在辗转来京都的路上,楚璃曾给锦初讲过这个故事,当时锦初差点认为爹爹是从天上下来的,后来亦修央求又讲了一遍,锦初便记下了十之八九。 她做鱼的时候和玉兔关系好,玉兔也是个喜欢讲故事的,两两结合,新版《大话西游》火爆上市,她负责写,剩下的事交给彩衣。 “也好,现在我正写到第六本《祸起观音院》想去看看袈裟是什么样。” “小姐——” “顾嬷嬷、孙嬷嬷放心,我会按时更新话本子,到时候让小德子送到彩衣姐姐那。” 别说孩子,两位嬷嬷也迷上了《大话西游》。 京都的桃花早就败了,千佛寺的桃花却开得正好,正应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上桃花始盛开。 行李还没放下,完颜萍儿就嚷着要去摘桃花,说是给长姐酿桃花酒,给锦初做桃花糕。 四皇子完颜清安嘲讽她就知道吃,完颜萍儿反唇相讥:“有本事到时候你别吃!” 完颜萍儿虽刁蛮任性,但在吃上颇有研究,做出来的吃食,比御膳房的还好,她总说自己是厨艺小天才。 四皇子现在被彩衣调教的颇有几分风范,就是提到吃和玩,始终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彩衣这次让他跟着散散心。 商莫谦对九公主言听计从,两人商量了一下去了后山,直到傍晚,完颜清安嚷着饿了,锦初才发现九公主还未回来,叫上人,亲自去后山看看。 后山的桃花开的更好,尤其是几株长在半山腰的,花朵更大,气味更醇,完颜萍儿正在跟人吵架,商莫谦被堵住嘴吊在树上。 一个俊俏的少年郎风姿卓越,五官有种出格的锐意俊美,身上透出掩饰不住的贵气,他应该是世家的哪位公子,毕竟鲛云纱不是人人都穿得起的。 “你说这是你的就是你的?我还说这寺院是我们家的呢!” 九公主挥舞着鞭子,看着吓人,一下也没抽到少年身上。 “好大的口气,你怎么不说这天下都是你们家的?” 完颜萍儿小脸通红,又无法反驳,出门前母妃特意交代,不许随便暴露身份,她堂堂九公主,经常和商莫谦出来玩,在京城颇有几分声望,少年看着面生,武功怪异,三下两下就绑了商莫谦。 锦初从中交涉,总算把事压了下去,谁知道第二天两个人又杠上了,这次是因为一口锅。 九公主喜欢做吃的,四皇子又嘴馋,一上午两人霸占着厨房。 在万佛寺为母祈福的慕容公子要吃汤面,九公主要蒸糕点,完颜萍儿说她先来的,慕容公子说他早就跟寺庙里的师父说好了。 一言不合,把厨房闹得人仰马翻。 锦初被吵的脑仁疼,她不过是听老方丈讲会故事,看看袈裟,两伙人就打在一处,连完颜清安都上手了,庙里的小沙弥根本不敢靠前。 这哪里是出来玩,明明就是出来惹祸! 公主府,一名暗卫跪在秦轩面前:“驸马,查过了,大国师当年是凭空出现在京都的,身世成谜。” 说完,又迟疑道:“驸马是怀疑……国师是大魏派来的奸细?” 秦轩语气森寒:“继续查!还有那个楚锦初!” 他没揭穿楚璃的身份,看着她利用自己一步步接近皇上,得到皇上的信任,越发明艳动人。 而完颜栖月像一朵失水的牡丹,忧郁憔悴,美丽的快要凋谢了,连他胡作非为都不理会。 这次去北方体察民情,完颜栖月故意将他留在京都,连十一皇子那个草包都带了。 他若不做些什么,还真当他是个摆设! 第二十二章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日中午。 “轰隆!” 突如其来的一声惊雷,吓得正在怔楞的楚璃猛地站起,只觉得心惊肉跳,惶恐不安。 她现在成了云国的民间公主楚妍,念在哥哥楚璃修水渠有功的份上,得到皇帝青睐,这次去北方体察民情,长公主完颜栖月一反常态,联合朝中大臣,力荐楚妍随行。 君炎请命,说他要带着十一皇子去北方长长见识,楚璃不放心锦初,特意叮嘱了彩衣和江华,又将宫里的孙嬷嬷接到楚府,但是她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 君炎被召进完颜栖月的房间,才发现屋里只有她一个人,转身离开,完颜栖月却伸出手,抱住了君炎的腰。 “外面打着雷,我好怕,君炎,陪陪我可好?” 君炎眸中掠过一道寒光,毫不犹豫的扯开完颜栖月的手:“公主请自重!” 完颜栖月平淡的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刚才的依赖就像从不曾存在,听着外面狂风暴雨,忽然觉得,今天的确很适合分别。 “君炎,如果你知道,这将会是你见我的最后一面,会不会后悔今日的选择?” 她安静的坐了许久,最后唤出暗卫,语气十分平静:“就是今天,送他们上路吧。” 暗卫拱拱手,消失在雨幕中。 皇后兰萱刚刚走出养心殿,来时的晴空万里忽然被乌云遮得严严实实,一声惊雷过后,骤雨倾盆而下。 兰萱华丽且单薄的衣衫瞬间被打湿,她推开晴儿的手,恍若不知,失魂落魄地往前走。 也不知过了多久,回到凤霞宫时,天已经暗透了。 兰萱靠在窗前的小桌旁,抬头望向窗外阴沉的天。 她与完颜宗青梅竹马,就算被迫让温霓裳做了皇后,完颜宗对她也是宠爱有加,直到今天,她无意间在他的书案上,看到了两个并列的掐丝珐琅盒。 其中一个上面写着“吾爱阿萱”。 她一直都知道,那里面装着完颜宗这些年为她画的画像,无论是她在荡秋千,赏花,小憩的模样,他都喜欢用画留下来。 不知道何时起,“吾爱阿萱”旁边,有了另一个并排而立的盒子。 她眼睫微颤,缓缓将那个珐琅盒打开,里面是一名妙龄女子的画像。 她挽着长发在写字,她神态调皮的在赏梅,她在上元节提着灯笼,万千灯火中,女子笑意盈盈,含情脉脉。 想必作画之人,在下笔时也带着感情,才能画出这么栩栩如生的画。 一张张翻过去,她的手都在颤抖。 留下她的画像,是为了记录相爱的点点滴滴,那画下别的女子画像,又是为了什么? 更何况这女子来历不明,还在秦轩身边呆过,莫名其妙的被封为公主,甚至威胁到了栖月的地位! 哪怕不愿,但她必须承认,即便她用了驻颜异术,也没有那个狐媚子漂亮…… 沐浴更衣,晴儿包扎好刚刚放了血的手腕,送来暖炉,兰萱搂着养了三年的雪狸,小酌了一杯花雕酒,丝丝甜意入喉,身上才暖了起来。 晴儿为她披上毯子,劝慰道:“娘娘放心,陛下重情重义,必会顾及当年患难与共的夫妻之情,到时,定要那狐媚子瞧瞧,谁才是原配发妻!” 兰萱微醺,凭栏远眺,笑得甜蜜而欢喜:“那都不重要了。” “死也罢了,可惜污了这里的桃花!” 锦初骤然从梦魇中惊醒,云端上的红衣仙女,讥讽之语还在耳旁回响,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动了动身子,才发觉自己不是在床上。 地窖黝黑,只有入口缝隙中透出一丝半缕的光。 四壁的土非常扎实,用拳头砸了几下,纹丝未动。 锦初揉了揉脑袋,头晕,还有点恶心,昨夜用了完颜萍儿做的桃花香,她还想着千佛寺的香火被桃花熏了,果真比别处好闻,现在想想,那香有问题。 锦初缓了一会,手软脚软的站起来,地窖口小肚大,洞口距离地面大概两丈高,四壁光溜溜的,连个挖土的工具都没有。 忽然头上传来声响,突如其来的正午阳光,热烈的让锦初不由抬手遮住双眼。 “臭丫头,看你还怎么嚣张!” 完颜萍儿穿着粉色衣裙,衣袂翩翩,身边站着商莫谦,还有那位慕容公子。 “是你将我迷晕,弄到地窖里来的?”锦初眯起眼睛。 “不愧是能写出《大话西游》的人,一下子就想到了,我知道你会点三脚猫的功夫,又天生神力,但这香是慕容从大魏带来的,无色无味,混在我为你制的桃花香里,用了之后力气全无。” “原来你们是一伙的!” 锦初看向那个目光清冷的慕容公子,难怪她看到这人第一眼便觉得他有些奇怪,连头顶的气运都飘忽不定,原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怎么办呢臭丫头?你当初踢断我两根肋骨,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生不如死,还不影响你写话本子?” 商莫谦蹲下来,故意弄下一些尘土,落在锦初头上。 “是啊,本来想弄死你,一了百了,但是你写的话本子太好看了,不如取个商量。” 完颜萍儿居高临下看着锦初:“你写出一本,就有饭吃,若是写不出来……就等着吃土吧!” “你就不怕我娘亲和亦修回来,找你们算账?” “哎呦,我好害怕!” 完颜萍儿和商莫谦笑了起来,“你上山和我们摘桃花,不小心从崖上摔下去,恰巧千佛寺最近有野狼出没,等我们寻到,你已经面目全非,只剩下一把骨头,哎呀,还把四哥吓得更傻了。” 完颜萍儿接过慕容飞递来的鞭子,扬起笑脸:“多亏了你,否则我还真想不到这么有趣的主意,没办法和长姐交代。” “能为九公主效劳,是我的荣幸。” 慕容飞笑得像只狐狸,身上透出掩饰不住的倨傲。 锦初握紧拳头,怪不得她的力气消失了,不知彩衣姐姐能不能看出破绽,顾嬷嬷和孙嬷嬷又会怎样伤心,她一直希望君炎和太上老君没有关系,现在倒希望,他像《大话西游》里的神仙一样,掐指一算,就能算出她今日有此一劫。 那块石板又被严严实实遮住洞口,这次连一丝缝隙都没留下,漆黑的地窖仿佛变成泥沼,拖拽着、挤压着锦初,让她透不过气。 锦初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 “我是小锦鲤,逃荒路上都没饿死,不会轻易就死了……红衣仙女是谁?莫非我画本子写多了,连做梦都会梦到神仙?” 第二十三章 女二颜好绝 云国三十八年,天降大雨。 连续下了一个月,长公主和大国师被困在北方,完颜宗忙着处理前朝事务,抢收,治水,饥荒,灾民,天下似乎一下子不稳定了。 朝中也不太平,奸佞斗法,攀咬忠臣,提携秦轩的那位先生入狱。 人人避之,唯独秦轩各方奔走,为师洗冤,自此开始,他时时处于风口浪尖,不论做多少事都得不到应有的赏识。 完颜宗厌弃他,又离不开他,完颜栖月明面柔怯,背后从不予他温情,只有皇后兰萱,见到他会驻足问上两句。 秦轩曾问过兰萱,如何才能讨得公主欢心? 玉面郎君,耳尖羞红,眉宇苦恼:“栖月这次是负气走的,儿臣十分担心,请母后教教我,如何才能让她回来。” 其实兰萱对秦轩是愧疚的,是她高抬了他,逼着完颜栖月与他成亲,她左右了他的人生,却高估了他的实力。 直到那晚,公主府来人通报,说驸马喝醉了,欲寻死。 兰萱鬼使神差般去了公主府,看到秦轩染着薄醉的眼尾微微发红,自嘲一般笑着:“罢了,我如今这般处境,想也知道这一出是为何,我不过是枚弃子!” 兰萱屏退众人,独自站在树下,手里拈着一朵海棠花,看秦轩倚墙灌酒,泠泠月光洒落在身上,一身落魄,无尽痛苦。 月华如水,他对月饮酒至半醉,拔剑起舞,萧瑟风声里,浮光掠影,那矫健身姿,与兰萱记忆里的少年郎,再度重合。 完颜宗年轻的时候,一样意气风发,一样清姿卓然,那双眼睛端着明澈忧郁。 酒醉的秦轩,恍惚间看到花树下女子杏眼粉腮,皎若秋月,不禁心神荡漾,猛的扑过去,将她压于缤纷落花的草地上,月白的裙和着清冷的月逶迤一地,兰萱缓过神,狠狠扇了秦轩一巴掌,捂着胸口被撕碎的衣裳,狼狈而去…… 锦初已经七天没吃东西了,上好的笔墨纸砚放在一旁,上面的石板也为她留出空隙,但她不想写,她算计着日子,亦修和娘亲没收到她飞鸽传书,应该知道她出事了。 天渐渐暗了,地窖里还残留着白日的花香,一名男子踏破虚空,乘风而来,男子满头雪发,风华绝代,他冷淡的把锦初抱起,挥手间,锦初小手上的伤痕便消失不见。 “太……太上老君?我……我是不是死了?” 锦初眼神空洞,这几天她努力向上爬,大喊大叫,用拳头砸墙,用指甲挖洞,奈何用不上力,自己倒弄得伤痕累累。 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老君的怀抱很暖,有股熟悉的冷香,原来自己并不怕他。 “这就放弃了?你可是瑶池里的七色鲤,掌管天下气运,不是那么容易就死掉的。” 男子身披月华,嗓音婉转动听。 “你……你的面具呢?” 锦初意识涣散,已经分不清这是哪里,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男子的脸。 手有些痒,趁男子震惊,她轻轻捏了一下,滑滑嫩嫩,手感不错,看起来很好吃…… 被锦初这么一碰,男子那张白如美玉的脸泛起一层红意。 有些结巴道:“你,你是怎么,怎么知道我...” “怎么知道你的身份?”男子点头。 锦初靠着男子坐起来,眼神也变得清明:“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但你隔三岔五来取话本子,不小心让我瞧见你耳朵后面的一颗红痣,再加上...” 锦初突然握住他的手,指着他右手手腕的一道疤:“这道疤,是我当初被王母娘娘放进瑶池,当时并不懂事,一心想着从池子里跳出去,却打碎了王母娘娘养金莲的翡翠缸,你为了救我才落下的疤痕。” 男子赞叹了句:“小阿鲤,你变聪明了,更让我喜欢……” 一滴水落在锦初干裂的唇瓣上,她闭着眼睛抿了一下,又是一滴……直到锦初感觉嗓子得到了滋润,力气也恢复了大半,才缓缓睁开眼睛。 哪有什么仙人?哪有什么太上老君?也没有君炎,她只是做了一个梦。 外面下雨了,从缝隙渗进来雨水,一滴一滴落下,锦初将砚台小心翼翼的接满水,将这混浊的雨水喝下,又忍住恶心吃下两条蚯蚓,突然想起在逃荒的路上,她也是又渴又饿,也是差点死了,最后遇到了娘亲。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绝地求生!她要活,她一定要活下去! 她坚信亦修和娘亲能够找到她! 不就是话本子吗?她来自天庭,没有谁比她更了解神仙,如果愿意,她的故事能写上几百年! “女二的颜好绝呀,看起来像我的白月光女神!” 楚璃站在崖底,任凭雨点打在身上,君炎同她一起跳崖,去向不明。 体内沉睡已久的穿越女,适时醒了过来,楚璃用袖子遮住头顶,跑到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下。 “你早就醒了?既然知道她要害我,为何还让我跟她走?” 楚璃有些生气,她按照剧本走向去做,明明知道完颜栖月睚眦必报,同她一起北上没安好心,最后还是着了道。 完颜栖月不知从哪弄到一张地图,说是千寻山有一处山谷,可用来打通水路,造福百姓,楚璃和君炎也认为此计可行,没想到长公主将他们骗到山顶,数百名武功高强的暗卫手持弓箭,硬生生将他们逼到绝路,跳崖求生。 “我也是刚刚醒,正好看到她霸气侧漏的模样。” “你不是说那张脸平平无奇,我才是倾国倾城的大女主吗?” “是啊,我一直这么认为,但是你看她红衣如火,衣袂翩翩,妖冶得张扬而肆意,看看人家对君炎说的话:” “天若弃我,天也可欺,世若遗我,世当杀灭!” “她从树上轻轻一跃,好似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一瞥惊鸿的烈焰,真真是女二该有的风范!” 楚璃冷哼一声,这人说话颠三倒四,她懒得计较,不过完颜栖月好像算准了时辰,她们刚落下,天就开始下雨,还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这雨一直下,即便会武功,恐怕也上不去,更何况,完颜栖月没准在上面留了人。” 楚璃透过雨幕向上眺望,君炎明明牵着她的手,在碰到一块凸起的大石头,一把将她推开,自己却撞到了石头上。 “哪那么就容易死了?我看那家伙有许多事瞒着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别把我的肉身浇坏了。” “哎呦喂,看看,那是人参,那是灵芝草,放着这么多好东西,不会让你饿死,没准还能找到什么武林秘籍,修仙手册,最好有把咱们两个灵魂分开的秘术……” 楚璃嘴角抽了一下,她相信穿越女博学多才,有野外求生的能力,不过她也有不靠谱的时候,比如《西游记》,居然交给小锦楚来写。 也不知锦初现在过得怎么样,话本子火不火,说好了飞鸽传书,她许久未给自己写信了。 第二十四章 指点迷津 千佛寺香火鼎盛,但路途难行,且不能由仆婢扶着上山,须得亲自走上寺庙才显诚意,便是天子来了也要如此。 四皇子完颜清安自打从千佛寺回去,变得疯疯癫癫,江华带人明里暗里查了数次,也没找到有用的线索,彩衣被皇后刁难,奈何完颜清安这回连娘都不认了,只认彩衣,打死都不回皇宫。 这天彩衣好不容易哄着完颜清安喝了安神汤,立刻赶往千佛寺。 她不相信锦初死了。 那丫头看着就是有福之人,并且小丫头能写《大话西游》,就绝对不是个傻孩子! 细雨霏霏,来千佛寺上香的人寥寥无几,彩衣撑着花折伞,小心翼翼踏着湿滑的台阶,时不时擦一下额头的汗水。 到寺里上了香,小沙弥说千佛寺住持要见她,便依言前往。 一位慈眉善目、须发皆白的老僧人在菩提树下等她,住持缓缓开口:“我观施主面相,算出施主命中有一劫数,若能平安度过,今后必能富贵荣华。” 彩衣心里着急,出于尊重,还是请大师为她指点迷津,住持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女施主,常走的路未必是条好路,施主可自行参悟。” 彩衣捐了香火钱,说是要在寺里转转。 千佛寺的桃花早就谢了,自从传出千佛寺有狼,后山便被封了,彩衣寻到一处隐蔽的地方,从怀里掏出削铁如泥的匕首,割出一个缺口,钻了出去。 林子里静悄悄的,连鸟叫声都没有,江华确实在山上打死两头狼,那狼也确实凶猛,眼睛都是红的,不过千佛寺是佛门圣地,可不是随随便便就有野狼跑过来的地方。 林子里突然传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彩衣将匕首塞进怀里。 眨眼之间,林中的人已经窜到她面前,彩衣扭头就往小路跑。 “姐姐,你跑什么?” 密林里窜出来的少年很快跑到彩衣前面,还不忘回头调侃一句。 彩衣作为青楼楼主,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 她一眼就看出,少年年纪不大,一双桃花眼却能勾人魂魄,不是天生媚骨,就是练过邪术。 “我不跑难道等着他们来杀我?” 少年跑出来的时候,彩衣就发现他身后追着一群人,个个身手灵活,手持长刀,目露凶光。 彩衣虽然不是目标,难保他们不会杀人灭口。 千佛寺所在的这座山高且险,彩衣和少年很快被逼到一处悬崖,崖下的河水因为连日降雨变得湍急。 少年转头看了眼已经包抄过来的黑衣人,漫不经心的说道:“现在没地方跑了,姐姐打算怎么办?” “你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哟,这是赖上我了?” 少年挑眉,眼神转向悬崖之下, “我若跳崖呢?” “我也跳!” 彩衣看向他,没有丝毫犹豫。 少年也没废话,纵身跳了下去,黑衣人还没缓过神,彩衣就跟着他一起跳下悬崖。 河水淹没彩衣头顶的一瞬间,彩衣庆幸自己当年被妈妈逼着学了游水。 千佛寺哪里来的少年?她可是打听过,这后山住着一位慕容公子,听说是从大魏来的世家子弟,说是千佛寺的香火灵验,来为母祈福。 当她什么都不知道?她敢打赌,这人肯定跟锦初失踪有关! 接着,眼前陷入一片黑暗。 兰萱一直认为,在男人心中,女人的脸蛋第一,身材第二,家世第三,品德排在最末。 就算是条狐狸,只要长得够风骚,男人都可以睡上一睡。 想到完颜宗盒子里的画像,火气上涌,突地提起茶炉上的水壶,将一壶滚水浇到奉茶的宫女头上。 “啊——”凄厉的惨叫连绵不绝。 兰萱扔掉水壶,满不在乎道:“呸,狐媚子!烫了脸还叫得这么欢,是想勾引谁呢?” 听着惨叫声,她不仅不解气,反而眸中厉色更浓。 “把她送到公主府,随那边的人怎么处置!” 晴儿知道她在气头上,也不敢再劝,只叫人将烫伤的小宫女拖了出去。 其她几个近身的侍女远远看着这一幕,皆是惊恐不已。 兰萱是云国最尊贵的皇后,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她自负于容貌,对身边的婢女也是精挑细选,不容有失,只是今日一连换了几个发式,兰萱都不满意。 此时,梳头的宫女更是紧张,一时不慎,扯断了皇后的一根青丝。 兰萱冷了脸,抬手拿过一盏灯,将灯油淋在宫女头上。 “跪到外头去,自己引火。”兰萱冷冷说道。 宫女不断求饶,又不敢不应,颤颤巍巍走到院外,纠结半晌一咬牙点燃了发梢。 火舌一哄而起,迅速包裹住她整个脑袋,凄厉的惨叫随之而起,宫女倒在地上不断翻滚。 兰萱还是不满意。 “看着她,头发不烧光不准救火!” “晦气,就没有更好的人为本宫梳妆了吗?” 婢女晴儿赔笑道:“娘娘,那边还有一个,是驸马爷送来孝敬您的。” “嗯,还算有心,先敷面吧。” 兰萱躺在榻上,阖着眼将手浸在金盆里,晴儿用棉絮蘸着乳汁,轻轻敷在她的脸上。 兰萱为了永葆青春,不只用少女的鲜血做药引子沐浴,每日还要用新鲜的人乳净面滋养。 “娘娘,时辰快到了。”晴儿提醒道。 “让她进来吧。”兰萱懒洋洋的坐起来,今日后宫设宴,请了京都里的贵妇小姐,她答应帮秦轩拉拢几位大臣的妻女。 凤霞宫雍容华贵,富丽堂皇,装饰器具无一不是金贵之物,晴儿带进来的女子三十出头,只看了一眼便低眉敛目,大气不敢出。 “开始吧。”晴儿推了女子一把。 女子不敢懈怠,净手后小心散开兰萱如墨般的秀发,开始绾发。 铜镜中,兰萱眼皮轻抬,唇角满是讥诮:“就这?” 女子不作声,只是加快了手速,眼看发髻将成,手腕一翻,小指一挑。 只见发髻微斜,灵动似蛇,比起略为庄重的凌云髻,更显轻巧娇俏,兰萱眼睛一亮。 女子又蘸了点茉莉油,在兰萱额头两侧各挑了一绺头发,最后插上一根凤凰展翅的黄金步摇。 “皇后娘娘,好了。” 第二十五章 摄政王 锦初手里抓着一只死老鼠,神情淡定的剥掉鼠皮,将肉一点点撕下来,放进嘴里。 她得到了食物,不过这些食物往往都是活的,比如一条蛇,一只壁虎,还有让人恶心的老鼠。 为了生存下去,锦初每三天写出一本话本子,九公主会将这些死的活的、腐烂变质的、有毒没毒的东西丢下来。 她偶尔会走到洞口下方,盯着露出一缕阳光的天,最近一直下雨,她已经很久没见到太阳了。 地上积了一汪水,锦初只能将装着笔墨纸砚的箱子搬到角落里,七八天没人给她送吃的,老鼠是自己饿死的,想必这样的天气,《大话西游》再精彩,九公主和商莫谦也不想来千佛寺。 倒是那位慕容公子,不时带着美味佳肴过来,诱惑她如果专门为他写话本子,他会带她离开云国,许她荣华富贵,锦初严词拒绝。 “也不知道娘亲和亦修怎样了,这么大的雨,他们千万不要出事。” 锦初叹了口气:“君炎,千万别让我失望,我不怕你吃我了,我希望你是太上老君,能够保佑娘亲和亦修平平安安。” “还未找到君炎,我哪里吃得下。” 楚璃寻到一个山洞,此时手里拿着一条被烧焦的蛇。 这一路上山、逃跑、跳崖,她早就饥肠辘辘,毫不避讳地咬下一大口蛇肉:“这就是你说的技能?你就不能做点好东西?” 穿越女说的那些珍稀草药根本不能吃,又不能拿出去卖,好不容易抓住一条蛇,幸亏怀里揣了火折子,才没吃生的,卖相不好,味道尚可。 “有本事你别吃,逃荒路上,树皮草根都啃过,还挑三拣四!” 楚璃负气般咽下最后一口蛇肉:“不吃?难道要留给你吗?” “君炎那家伙有九条命,我可不信他死了,不过我有个好办法,能让他乖乖出来。” 楚璃瞬间笑的像只狐狸,又立刻板起脸:“有什么主意快点说,我亲眼见他撞在石头上,即便不死也受伤了。” “别急嘛姐妹,西边有个水潭,里面好像有鱼——” “和鱼有什么关系?” 接着楚璃眼睛一亮,京都人人知道,大国师不食人间烟火,却爱吃鱼,许多大臣为了给自己店铺或是孩儿取个好名字,便会托人做上一道鱼送给大国师,他的鼻子唯独对鱼的味道灵敏…… “我不会游水,又没有趁手的工具。” “我会!不如将这具躯体给我……” “你想做什么?” “我能做什么?你也知道,我穿越的时候伤了魂魄,过不了多久就要沉睡。” 楚璃冷哼一声,两个灵魂共用一具身体,总会自言自语,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举动,以至于江华一直认为,她受了刺激,留下了后遗症。 她越发不能控制这个来自异世的魂魄了,这样下去,也许某天,“她”就会变成了真正的她! 君炎感觉自己的身体飘在半空,鲜红的血自他身上伤口流出,涌入撞击他的石头上。 随着失血,君炎的意识逐渐变得混沌不清,朦胧中,他看见那块顽石变成了透着殷红的美玉,似乎喝饱了血,还打了一个嗝。 不等他松口气,一个冰冷至极的声音传来—— “还不能化作人形,继续!” “仙君,再继续下去,他可能会修为大损……” “无碍,能留命即可。” 这道满不在乎的语气,如利刃般刺入君炎的心。 这声音如此熟悉,却遥远又陌生,是谁? 一道白光凌厉落在君炎身上,血液再次汩汩流下,似乎连同他的魂魄也要流淌而出,君炎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救命……” 他挣扎着发出虚弱的声音,无人回应,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了? 心口仿佛被针扎般泛起密密麻麻的痛楚,他不禁想,为什么会难过?为什么被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刺得心痛? 君炎压下心中痛楚,目光落在散落四周的狐狸面具上,眼中泛起讥诮。 这面具从记事便如长在脸上一般,他也因此被父母抛弃,被世人嘲笑,直到他大了,脑袋里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才去寻找贵人,有了今天的地位。 面具终于碎了,自己这半张脸是何模样?可惜他看不到了。 “你这蠢物说的对,我何止不敢再伤他?甚至不敢像他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一条鱼拉拉扯扯,为了一条鱼堕入轮回!” 一语出,君炎愣了。 珠帘卷动,玉石般清润的声音滚淌:“母后身子弱,爱哭些没什么,只是别哭坏了眼睛。” 秦轩走进来,他现在是云国一手遮天的摄政王,皇上因病昏迷,奄奄一息,长公主和大国师去了北方,音讯全无,国不可一日无君,在皇后的举荐下,秦轩顺利上位。 “阿轩,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却让我整日陪着这个活死人。” 兰萱扑进秦轩的怀抱。 “我对你的心,天地可鉴,等这老家伙死了……” 皇宫其实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住着大大小小几千人,主子却寥寥几个,轻描淡写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 看似威严庄重的城墙,埋葬了不知多少鲜活的生命。 流言被秦轩知道那晚,凤霞宫灯火通明,数十个宫女侍卫被摁着掌嘴,牙齿落了满地,秦轩轻飘飘的眼神落在每个人身上:“孤的人,岂容你们污蔑!” 那一刻,兰萱彻底沦陷。 “母后和摄政王好不恩爱!” 呼啦啦涌进一群侍卫,将两人团团围住。 兰萱当即缩回手,眼神躲闪:“栖月,你,你回来了,说得什么话,我把轩儿当做自己的孩子,你怎可用龌龊心思揣测我们……” 说着,竟双眼泛起泪光,看起来好不可怜! “长姐,我亲眼看见……” 完颜萍儿冷哼一声,这样的奇耻大辱,若不是为了等长姐,她都要自己动手了。 完颜栖月只觉叹为观止,这说哭就哭的本事,让自己学一百年只怕都学不会。 “孩子?” 完颜栖月看向秦轩,似讥讽似自嘲:“驸马,你怎么看?你也是只把她当成母亲么?” 秦轩看着完颜栖月,没有生气,眼中满是打量。 人,还是以往那个人,可气质却与那个总是装出一副贤良淑德模样的女子,判若两人! 秦轩眯了眯眼,收回视线漠然开口:“母后一直在照顾父皇,倒是你,不是杀了楚妍,与国师私奔了吗?怎么,被他抛弃了?” 完颜栖月心一颤,看进秦轩厌恶的眼神,又看清兰萱眼底的得意。 有些难过,更多却是悲哀。 沉默一瞬,完颜栖月扯起嘴角笑道:“秦轩,你尽可以厌弃我,却改变不了你是长公主驸马这个事实!” 说完,径直与两人擦肩走过,坐在龙床边上:“父皇,您该起来了!” 第二十六章 水漫地窖 彩衣赌对了,待她幽幽睁开眼睛,已经躺在了床上,少年坐在黑漆卷草纹的书案后面安静看书,看过来的眼眸清冷如雪。 “醒了?我可是轻易不救人的。” 少年声线清润,本该是温和的,却让人莫名的脊背发凉。 彩衣瞟了一眼身上的衣服,衣裙湿了必然要换,这套雪白里衣显然是少年的,她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又一直用牛乳沐浴,玫瑰露润肤……不过,身体没有任何不适。 “谢公子救命之恩。” 彩衣翻身下床,真真两目秋水盈盈,云鬓微乱,千娇百媚,令人勾魂摄魄。 不过少年看着彩衣的眼神,就像一头猛兽看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兔子,明明一口就能入腹,却还想着兔子能自己把脖颈露出来。 他慢悠悠放下书:“既然要谢,那总得有个谢的态度,空口白牙一句话,就还了本少爷的救命之恩?” 彩衣垂下眸子,潸然泪下:“我本是百花楼的姑娘,与董郎情投意合……他本就家境贫寒,又生了病,便想着来千佛寺为他祈福……” 彩衣香肩耸动,低声抽泣。 “我知道后山有狼,前段时间还出了人命,姐妹说千佛寺后山的桃树染了佛性,用它做药引子,不只能消百病,读书人还能一举高中。” 态度?少年郎能要什么态度?她不过是青楼女子,男人眼里的玩物罢了。 “我整日住在后山,若是去考,岂不成了状元郎?传言你也信。” 少年桀骜一笑,眉眼变得生动起来,彩衣咽了咽口水。 “公子,您为何独自住在后山?不怕狼吗?”彩衣抬头,一滴晶莹的泪挂在长长的睫毛上,我见犹怜。 “本公子若手无缚鸡之力,便不会将你拎上岸了。” “公子——” 彩衣面色绯红,眼波流转,将十几年青楼女子勾人的技艺,发挥的淋漓尽致。 “后山人迹罕至,经常有贼人出没,拿了你想要的东西,速速下山吧。”少年眯起眼睛。 “奴家谢过公子,不知公子尊姓大名?奴想在千佛寺为公子求一盏长明灯。” “我经不起这样的供奉!” 彩衣见好就收,折了桃枝,与慕容飞道谢,匆匆下山。 自打锦初失踪,话本子没了来源,南风馆的生意一落千丈,如今,这么一个呆霸王坐镇,皇后娘娘偶尔闹上一闹,哎,一言难尽,好在,锦初的事有眉目了。 “快点,别磨磨蹭蹭!” “姐姐,锦初若死了,我们就再也看不到话本子了。” 千佛寺的后山,几个健壮男子从河边提水,一桶接一桶将水倒进地窖里。 商莫谦面露难色,商芸熙眼神冰冷。 “这么大的事你居然瞒着我和爹爹!这个祸害一旦被长公主发现,定会迁怒于商家人。” “姐姐,萍儿说——” 商莫谦脸涨的通红,他和完颜萍儿青梅竹马,萍儿的事,自然就是他的事。 “我的傻弟弟,人心是会变的,你也该长大了。” “可是……萍儿最爱看臭丫头写的话本子,以后看不到,她会生气的。” “长公主吩咐的事,你们也敢作假?我与长公主交好,知道她眼里揉不得沙子,以后姐姐从别处给你找话本子,待收拾了这丫头,姐姐给你请功去。” “住手!你们在做什么?” 慕容飞送走彩衣,想着几天没看锦初,好不容易雨过天晴,随便捉了一只青蛙走进桃林,才发现自己的人被绑了手脚堵住嘴,丢在一边,几个大汉在提水。 “慕容公子……” “商莫谦,你在做什么?住手!都给我停下!” 众人眼前一花,慕容飞已来到地窖旁,将一名侍卫手里提着的水桶踹翻,向下望去,地窖里的水已经漫了出来,浑浊一片,有几处还在冒泡泡,根本没有锦初的影子。 “你就是慕容飞?居然怂恿两个孩子害人!” “你是?”慕容飞凤眼微挑,转过身来。 商芸熙正欲两手叉腰,又讪讪的放下来。 眼前的少年一袭青莲纹织锦大袖衣,腰间玉带轻响,肤白如玉,平日里见到的那些俊俏郎君,同他比起来,全部黯然失色。 慕容飞冲商芸熙勾起嘴角,商芸熙感觉浑身上下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尽数凝固…… “姐姐,姐姐!” 商莫谦扯着商芸熙的袖子,完颜萍儿刚见到慕容飞也是这般模样,他心里十分不爽。 商芸熙被摇的缓过神来,又回到丞相府大小姐的高傲模样:“我乃丞相之女,长公主的闺中密友,现在我要将地窖封了,省得你们再害人!” “里面的人呢?”慕容飞看向商慕谦,商莫谦扭头看向一棵老树,似乎上面开满了桃花。 “商小姐,我听说过用土、用石头填坑,还没听说过水也能将坑填上。” “本小姐高兴,想用什么便用什么,大魏一向与云国不和,你怎会住在千佛寺?莫非是大魏派来的细作?” 侍卫听闻此话,立刻放下扁担,抽出刀剑,将慕容飞团团围住。 “家母是云国人,家父经商数年,移居大魏,今年春天母亲病重,思念家乡,听闻千佛寺佛祖灵验,我才不远千里为母祈福,哪里是什么细作。” 慕容飞拱拱手,商芸熙冷笑:“希望你说的都是实话,否则定让你有去无回!来人,将石板压住,用土填实,防止有人再掉下来!” 慕容飞后退一步,攥紧的拳头又慢慢松开,那丫头死定了,只希望别坏了他的大事。 天庭化仙池突然金光大盛,君炎还未理清头绪,便听到四周人群齐声道贺:“恭迎太清道德天尊修为有成,元神归位!” 难得见到他发懵,人群中一位穿着广袖流仙裙的仙子走过来,仙子姿容貌美,仙气飘飘,朝着君炎盈盈一笑:“天尊,不如去本座的紫霞宫小酌一杯?” 君炎顾不得与其他人周旋,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只见四周仙气缭绕,仙乐飘飘,空中尽是琼楼玉宇,仙殿林立。 努力回忆了一下,才记起自己失血过多,最后被一道白光卷走。 第二十七章 七色鱼 锦初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需往外再扩上些,外面那些野花野草全拔了!” 想到不久前由人变成鱼的惨烈结局,锦初浑身剧颤,身子挣扎了一下。 “公子,这里久无人烟,还出过人命,要不咱们还是别扩建了?” 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江叔,若真有鬼魂,便化做美人,来陪我读书写字。” 江华无奈地摇了摇头,十一皇子去了一趟北方,结果大国师失踪,小姐下落不明,锦初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接连的打击让十一皇子一觉醒来,失去了记忆。 太医说这个病需要静养,宫里龙争虎斗,江华作为十一皇子唯一认识的人,陪同他搬到千佛寺后山居住。 锦初在心中狠狠呸了一声:“色狼!” 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破坏她的栖身之处,忍不住大喊:“喂,不许扩建——” 话到后面有几分心虚,毕竟她是一条鱼,能有什么法子阻止人类? 锦初气得甩了甩尾巴:“我是很认真的!” “我好怕呀,不知大仙身在何处?” 锦初闭上嘴巴,她没想到,一条鱼说话,居然有人听得懂! 一个黑影罩在她头顶,锦初吓得钻进水里。 “呀,原来是条小鱼儿。” 接着,有人用手指戳了戳鱼背。 锦初身子痒,忍不住大力摆动起来:“不要摸我!” “果真是你在说话。”那人乐不可支。 去而复返的江华看见十一皇子对着条鱼笑得眉飞色舞,又见那鱼摇头摆尾,七色鳞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忍不住叹了口气。 大国师最爱吃鱼,若看到这尾稀有品种,一定会做来吃。 “我不怕你,美人计对我才有用,小鱼儿,不如你化作人形与我玩吧。” “我……” 锦初张了半天嘴,也没想到一句骂人的话。 楚璃待人温柔,自然不会做出威胁骂人之事,后来长公主也是贱人、贱婢地骂她,九公主虽然任性,也受过良好教育,话本子里最多的就是“泼猴!”“呆子!”好像也不实用。 “怎么?说不出来了?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本来想为你建一个大鱼塘。” 锦初作为一条视力不好的鱼,感觉这个少年模样不差,声音也好听,没办法,做了鱼,连听力都差了。 “抱歉,是我误会你了。” “小鱼儿,你怎么这样单纯?我都不忍心骗你了,其实,我是打算将你养肥了吃肉。” 锦初气得在水坑里激起老高的水花,亦修笑着躲出去。 “公子。” 江华摇了摇头,从前小姐受了刺激,便经常自言自语,如今十一皇子和鱼说话——哎,善良的人为何如此命苦? “江叔,把这条鱼送到我房里去,再找一条和它差不多的丢进池塘里。” “为何?”锦初同江华一起问道,不过,锦初说的话只有亦修才能听见。 少年从怀里掏出话本子:“你们两个一样笨,话本子都是这样说的,照做就是。” 江华左右看了看:“公子,哪有别人?您不要吓我。” “喂,小鱼儿。” 直到被移到房间的琉璃缸里,锦初再没说话。 “小鱼儿,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人啊?我都等不及了。” 锦初的思绪被打断,没好气的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也许等你一百岁我才能化形。” 锦初也没想到自己会变成鱼。 那天她饿的奄奄一息,当水一桶接着一桶浇下来时,锦初呼吸困难,拼命向上游,奈何她几天没吃东西,力气越来越小,水渐渐没过头顶…… 突然旁边开了一个洞,一只大手将她一把拖进去,又迅速用石头堵住洞口,将她驮在背上,向外爬,不知过了多久,一道强烈的白光打在身上,等她醒来就变成了一条鱼,孤零零的住在水塘里。 不知是做鱼的缘故,还是在地窖里待的太久,她的眼睛像蒙上了一层纱,看什么东西都是模模糊糊,比如这位小公子,还有那位大叔,她怎么努力,也看不清他们的脸。 亦修呼天抢地:“那怎么行?小鱼儿,到时候你化作美人以身相许,我也有心无力了,不行,我还是喂你几滴心头血吧,听说心头血大补。” 锦初知道这是捉弄她,将身子沉在水底,不理人。 “小鱼儿,你有名字吗?” 果不其然,这人脑袋不好使,刚刚说过的话便忘了。 “没有。” 锦初突出一串泡泡,在天宫,玉兔叫她阿鲤,养父养母叫她小鱼儿,后来认了楚璃做娘亲,娘亲帮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可惜她见不到娘亲了,娘亲就算见到她,也不会相信她变成了一条鱼。 “人人都称我为十一皇子,我才不要做皇子,我要做孙悟空!” 少年见锦初一阵风似的游上来,轻轻戳了戳她的头,锦初差点从缸里蹦出来。 兴奋的扎了个猛子,她就知道,亦修一定会来找她!一定会救她出去! 不过……她现在是条鱼,已经不再是那个天真浪漫,经常跟着他溜出去玩的小女孩了。 “小鱼儿,你想不想吃东西?”亦修手上举着一只油汪汪的大鸡腿。 锦初翻了个白眼,亦修傻了?好歹他师傅也是个爱吃鱼的,难道不知道鱼不吃鸡? “谢谢!我不爱吃鸡腿,这位公子,日后若有需要,我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呀,不如你以身相许吧。” 亦修翻着手里的话本子,似乎在找什么。 “对了,奔波儿灞和灞波儿奔,《大话西游》里说了,鱼可以变成人,任何动物都可以变成人!” 锦初摇了摇头,亦修什么都忘了,却没有忘记话本子,这是她送给他的最后一本,第一十八集《扫塔辩奇怨》! “我若变成人,就是妖,妖会害人性命,你不怕吗?” “我若害怕就不会救你了,有些妖化成人生得美艳动人,你是一条漂亮的鱼,不知化成人是什么模样……” 亦修越说越兴奋:“小鱼儿,你什么时候化形啊?话本子里说,妖怪化形有的没穿衣服……” 锦初差点被水呛死,亦修到底怎么了?娘亲,娘亲你在哪里? 第二十八章 踏脚石 穿越女楚璃确实有些本事,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不一会就捞了一条大鲢鱼。 “做个一鱼两吃,鱼头做剁椒鱼头,身子红烧。” 不幸中的万幸,楚璃随身携带着火折子,还有一把锋利的小刀,这是野外求生最基本的工具。 清理好的鲢鱼将头带一截身子剁下来,从中间切开,用姜片,八角,青花椒,辣椒,香草,核桃树根烤至水分蒸发,析出的黑色晶盐,加水腌制起来。 “整日想着打打杀杀、报仇雪恨,作为一名高品质女性,你要天资聪颖,敏而好学,行侠仗义,还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穿越女拿到食材,立刻变得神采奕奕,一边讲解,一边做菜。 她将鲢鱼身子剁成块,用山鸡的脂肪代替油,小火慢炸。 其实锅也不是锅,是一个有着凹凸形状的石头,用匕首和石块打磨一番,才有了锅的雏形。 “这小刀是个好东西,削铁如泥,吹毛利刃,若拿到我们那个时代,能卖个好价钱。” 楚璃将多余的油舀出来,剩下一点爆炒姜片大葱,炒出香味加一勺剁椒。 这种辣椒是在林子里发现的,有些像七彩椒,不过长得大些,颜色也更加鲜艳。 穿越女叹了口气,缺少许多调味料,以至于她的手艺只能发挥出一半。 注入水,然后把鱼肉放进去,小火慢慢炖着,抽空又就地取材,在石板上炒了两个素菜,在穿越女眼里,野菜嫩叶花朵,蘑菇木耳地衣,皆可入菜。 此时炖的鱼差不多了,鱼头也入味了,用几段竹片拼在一起代替盘子,铺上葱段和姜片,然后把鱼头放上去,上头铺上一层青红剁椒。 水开之后,将鱼头放进锅里,盖上石板,蒸个十来分钟,撒上一些葱花,再把方才炸鱼块儿的油滚开,淋在鱼头上,这剁椒鱼头就好了。 香味弥漫了整个山谷,连楚璃这个不爱吃鱼的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穿越女叹气:“我是个魂体,便宜你了。” “你不是说君炎会闻着味找来吗?人呢?” 楚璃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四下张望。 君炎是个聪明人,他的底细没人清楚,这家伙福大命大,不能轻易挂了。 “好香!鱼的味道!” 君炎吸了吸鼻子,猛的睁开眼睛,哪有什么仙人,也没有什么仙殿,石头还是那块顽石,沾着他的斑斑血迹,原来是黄粱一梦。 君炎的袍子刮在树叉上,身体悬在半空,只听咔嚓一声,君炎随着树枝掉了下去。 一位衣衫褴褛、面色苍白、清俊的眉眼现出一丝不知所措的男子,怔怔看向锅里的鱼。 楚璃张大嘴,这,这是君炎?还真是从天而降! “姐妹,我帮你写一本《红楼梦》,外加一本《金瓶梅》,把你身体借我用几天!” 穿越女眼睛一亮,这斜飞英挺的眉,蕴藏着锐利的眸,棱角分明的脸,修长高大的身材,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还有那在布条下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如雕刻一般——哎呀,正是她喜欢的那一款! 楚璃突然举起手,对着脑袋狠狠拍了一巴掌。 “你要做什么?” 穿越女见下手不够狠,捡起一块石头对准脑袋—— 楚璃慌忙压低声音:“借你就是,把我打晕了,你也醒不过来!” “嗨!这位帅哥,姐姐做了香喷喷的剁椒鱼头,还有红烧鱼块,过来吃呀!” 楚璃差点吐了,这话听着耳熟,四肢却不受支配的冲君炎招了招手。 尊贵的长公主也有天塌下来的时候,她这个让父皇守护多年的女儿,竟是假的! 在楚妍回归的那一刻,她已经成了弃子! “父皇,在您心里,栖月到底算什么?我哪里比不过她?我也是您的亲生女儿!” 养心殿只留下一盏忽明忽暗的水晶灯,虽然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完颜宗见完颜栖月没把楚妍带回来,立刻翻脸。 “你是什么身份自己清楚,那样的母亲,能生出什么样的女儿!” “父皇——” 完颜栖月心头被剜开般地疼,比知道了母亲和秦轩在一起还要痛上百倍,原来一切都是假的,兰萱对她的爱,父皇对她的爱,包括秦轩对她的爱,全部都是假的! “长公主,如今你众叛亲离,不如与我联手,云国,是我们年轻人的天下!” 秦轩自大殿门口缓缓走来,完颜栖月不得不承认,秦轩有些本事,他刚刚上位,就为朝廷解决了多个无人能解的难题。 “我可以按照你说的做,但是你也要给我一个交代!” “哦?”秦轩黑眸微闪,不愧是长公主,心狠手辣,杀伐果断! 完颜栖月突然掐住完颜宗的脖子,迅速将一枚药丸塞进他的嘴里,完颜宗差点被憋死,气得胡子直翘。 “既然他没有我这个女儿,我也不必将他当做父亲,以后,他是个废人了。” 完颜宗喉咙里发出“哦哦”的声音,才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来,刚刚痊愈的身子又软了下去。 “好,既然你做的干脆,我也不会让你失望。” 兰萱死在一个下雨天。 原本她能再拖几天,可完颜栖月等不及了。 匕首刺破她的胸膛,鲜血流了满榻,秦轩尤不解恨,转动手柄,让冰冷翻搅兰萱的血肉。 兰萱疼得几乎喘不过气,还是不甘心地问:“为……什么?” 她不理解,她背叛了青梅竹马的夫君,以及那些极力反对她的儿女,对他鼎力相助,在他收拢皇权之前,就已经让父亲上交兵权,主动引辞,可秦轩依旧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置兰氏一族于死地。 “为什么?”兰萱死死扣着他的手腕。 “别碰我,恶心!” 一股腥臭的味道,随着流血蔓延到整个内室,秦轩目色渗着寒意,毫不掩饰心中的不屑和恶意。 “老妖婆,为了一己私欲,这些年你害了多少无辜的性命?” 秦轩咬牙切齿,其实兰萱的身体早就散发着淡淡的腥臭,无论多少香露也掩盖不住,她用邪术抑制毒素,加之纵情声色,等于提前透支了生命。 兰萱不由自主笑出声来,原来他从来没喜欢过自己,还一直夸她自带体香。 他竟将她当做踏脚石,最后将所有的错归咎于她,归咎于整个兰氏。 “秦轩,你真是个……” 最后两个字没出口,秦轩已然拔出匕首,红色的血洋洋洒洒,落了一丝在嘴里,像极了那年,母亲知道完颜宗做了皇帝,而她将会成为皇后,熬红双眼,为她炖的一盅血燕。 第二十九章 来之不易的孩子 “小鱼儿,看你生的这样好看,不如叫你锦初如何?” “簇簌金梭万缕红,鸳鸯艳锦初成匹!” 两年前,她一个人住在马厩,万念俱灰,曾身负皑皑白雪,在凛冽的寒风中隐忍,无数个孤寂的夜,抬头只有一弯月,而亦修,就是最亮的一颗星。 即便他病了,任何人都忘了,还牢牢记得这句诗,记得她的名字。 “十一皇子怎样了?还是什么都不记得?” 这天,院子里来了一个熟人,非常熟的人。 彩衣拎着一个小巧的竹篮,穿着天青色的衣裙,脸上脂粉未施,与江华站在窗外。 亦修胡乱翻着手里的话本子,锦初送给他的话本子,都要翻烂了。 锦初作为一条鱼,最喜欢的事就是将脑袋探出琉璃缸,望窗外的云卷云舒,正好看到了彩衣。 “还是那样,时好时坏,除了我和那条鱼,跟谁都不亲近。” “慕容飞那我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锦初不在。” 当日彩衣拖住慕容飞,江华去救人,没想到被商芸熙坏了事儿,江华一直愧疚,也不解,他明明将锦初背出来,人也活着,突然一道白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接着,锦初像泡沫般消失了。 他将整个后山翻了个遍,连耗子洞都挖了,也没找到锦初。 “找不到也许是件好事,证明她还活着,对了,有你们主子的消息了。” “真的!我就知道,主子福大命大,一定不会出事!” 江华红了眼圈,见彩衣笑他,背过身擦了一把眼泪。 他把锦初弄丢了,主子又下落不明,他打算好了,再等一段时间,十一皇子能认人了,他就以死谢罪。 “是君炎飞鸽传书,他说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回来,但两个人都很安全,江华,你说是不是像长公主说的,他们私奔了?” 彩衣压低声音,锦初竖起耳朵,唯有亦修,盯着话本子上的插图笑了起来。 “这……君炎和我们主子早就认识,若两情相悦,也该正大光明,何必要私奔?我看你也糊涂了,八成是长公主用了什么手段,让他们暂时没法回来,如今长公主和摄政王联手,主子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江华摇了摇头,彩衣也跟着叹气,这两个人臭味相投,心狠手辣,连亲生父母都下得去手,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君炎让我们联系丐帮和青楼所有眼线,江山是楚璃的,可不是那个冒牌货的,我相信君炎一定有了打算。” “行,我跟你一起下山。” 江华腰板直了,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 “你也不必太记挂锦初,那丫头福大命大,没准被人救了,去了别的地方,我和丐帮的人联系,顺便让人在京城里找找,你好好照顾十一皇子,记得,千万别招惹慕容飞,别看他年纪小,那人我都有些看不透。” 彩衣看向琉璃缸里的鱼,“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鱼,十一皇子和君炎一样有眼光,就是不知道,君炎回来能不能闹着吃鱼。” 彩衣笑了笑,锦初张了张嘴,吐出一个泡泡,彩衣没忘记她,娘亲也有了消息,只是,她无缘无故变成了一条鱼,不敢与大家相认。 “王母娘娘,您给阿鲤的苦已经够多了,还要惩罚阿鲤到什么时候?” “王母娘娘?可是不给孙悟空蟠桃吃的老妖婆?锦初不怕,等我变成猴子,带你去大闹天宫!” 锦初忘记亦修能听懂她的话,吓得慌忙沉入水底,却把彩衣吓了一跳。 “十一皇子说什么?锦初,锦初在屋里?” “唉,十一皇子对锦初一往情深,什么都忘了,单单记得锦初的名字,不过他也糊涂了,现在这条鱼叫锦初。” 锦初在水里吐出一串泡泡,多亏他糊涂了。 “栖月,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秦轩拿着一盘剥好壳的荔枝,果肉晶莹,玉白光鲜,看起来十分诱人,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完颜栖月看着那盘荔枝许久,明明有许多话想问,却发现自己问不出口。 两人真的能够回到从前吗? 半晌,完颜栖月才开口:“挂绿,这个时节就有了?” 秦轩在完颜夕月身边坐下,递上一颗荔枝,满脸宠溺:“上次你不是说想吃?我家长公主想要的,本王上天入地也要给你。” 秦轩的语气,与她们刚刚相识如出一辙的柔情蜜意。 他向来爱干净,浸了墨的纸张都不愿伸手碰,却愿意为她,一颗一颗将荔枝剥好。 “秦轩,你只为我一个人剥过荔枝吗?” 秦轩眼里闪过一丝不快,又很快压下,握着完颜栖月的手:“说好了不提过去,这世间,莫非还有第二个女子值得我这样做?” 是啊,完颜宗只是一个傀儡,他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怎会放下身段,为另一个女人做这些贴心之事?虽然曾经做过。 杀兰萱那日,秦轩负荆请罪,长跪在长公主面前,信誓旦旦的说,这辈子只宠她,只爱她,再无旁人,她将信将疑。 秦轩喂完颜栖月吃了安胎药,又用了早膳,还是不肯走。 完颜栖月摸了摸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腹,这里有了一个成型的胎儿,连太医都说这是个奇迹,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完颜栖月格外珍惜。 她曾帮兰萱试毒,差点没命,太医说她伤了根本,不会有孕,没想到这个孩子来了。 来的也许不是时候,来的又太是时候,若没有这个孩子,她不会放过秦轩,会让他和母亲一起去九泉之下风流快活。 如今,她却不想孩子生下来就没了父亲,更何况,孩子的父亲是如此优秀。 秦轩陪着完颜栖月一起休息,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便靠在床边睡了过去,秦轩睡得有些不安稳,突然动了动,一份便签掉了出来。 完颜栖月弯身捡起,打开一看,竟都是关于她的事。 栖月体弱,每月一根百年人参,为她养身体。 栖月怕苦,常备蜜饯果子。 栖月喜静,朝中任何烦心事,切勿在她面前抱怨。 …… 一桩桩,一件件,足足二十条,全是类似的事项。 完颜栖月看完后,眼眶湿润了,秦轩爱她爱的如此深情,一丝一毫都不掺假。 最终,完颜栖月闭了闭眼,悄然将便签放进他的衣袖中,有些心疼的抚开他微蹙的眉。 这张脸,应该是她喜欢的。 第三十章 玉兔送金丹 “你到底是何人,出去!”冰冷的嗓音,如寒泉涌过。 楚璃的热情散去不少,看着寒冰床上结跏趺坐的人,白衣胜雪,不染红尘污浊,无悲无喜的眸子冷冷望着她。 自己还是肤浅了。 君炎爱吃鱼,不代表他只知道吃鱼,这人精通天文、历算、阴阳之说,著有星占学五卷,即便她有着另外一重身份,在君炎面前,也只是一个笑话。 “说!你到底是谁?我和楚璃相识已久,她绝对不会像你这般下贱!” “我……我就是楚璃,云国真正的长公主!别以为找到这样一个洞府,得到两本古籍,你就是神仙了,若有本事,也不至于跳下悬崖,记住,你想要的,只有我才能让你得到!” “你想要的,又是谁给的!” “你——” 楚璃突然捂住脑袋,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身体里那个灵魂,已经忍无可忍了。 这具身体被穿越女用了十几天,刚开始,君炎确实被她的手艺征服,吃的不亦乐乎,后来,她想生米煮成熟饭,被君炎呵斥,人家不过是出去转了一圈,就发现这么一个山洞,换了身衣裳,气势一下子就上来了。 “你就是这样丢我们女人的脸!” “不!” 楚璃软软的倒在地上,君炎冷哼一声,不为所动。 楚璃八成是鬼上身了,这些天,她不止一次耍这种龌蹉手段,他正研究古籍,如何将鬼怪从楚璃身体里赶出去。 穿越女头一次看到了《天命凰女》上没有的,被楚璃埋在心底的记忆。 那年庙会,从始至终只有一个戴着面具、提着兔子花灯的小姑娘。 她头一次换了女装,裹着毛茸茸的狐裘,背着爹爹和娘亲,悄悄从家里溜出来,她喜欢灿烂的烟花,喜欢热闹的人群,喜欢红彤彤的灯笼。 她最后从老板手中拿到那支作为猜灯谜奖励的玉簪,哪知一转身,撞上了旁边穿着白衫的俊俏少年郎,少年郎的半张脸戴着狐狸面具。 发簪没拿稳,从手中脱落,掉在地上断成两截,她却无暇顾及,似乎所有的画面与声音都在飞速消失。 灯火阑珊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少年身姿挺拔、如松如竹,清俊的眉眼含着笑意,低头看了眼摔坏的发簪,“抱歉,我赔你一支吧。” “我叫君炎,姑娘如何称呼?” “楚璃。” 楚璃眼角落下一滴泪,其实她早就可以出来,也可以让穿越女继续沉睡,是她私心作祟,想要得到她不该得到的东西。 广寒宫冷冷清清,住着玉兔和嫦娥,庭中有桂树,金灿灿的开满花。 玉兔时常从嫦娥怀中窜下,爬到玉桂上去,看着各路神仙驾着车辇经过,车辇上有时放着神仙们的宠物,玉兔便时常觉得,尚且不如阿鲤可爱。 广寒宫灵力充沛,是世间少有适宜居住、又能修炼的地方,玉兔和嫦娥姐姐相伴,闷了去找阿鲤说说话,日子过得也算安乐。 诸多原因,嫦娥仙子在仙界地位微妙,她从不与人交往,也不和人起冲突,今天却为了一只兔子和王母娘娘拉下脸面。 “天宫那么多仙人,为什么让我的兔儿去凡间?” “凡事有因必有果,阿鲤和太上老君在凡间历劫,这事与你的兔儿脱不了干系!” 嫦娥垂下眼睛,老君的事,即便她不出门也听说了,更何况,是因为兔儿顽皮,才连累了王母娘娘心爱的七色鱼。 玉兔离去的时候,隐约看见嫦娥姐姐眼角有泪,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巨大的桂树下,有花落在她的发间。 寒玉床上睡着一个男子,待玉兔蹦蹦跳跳走近了,高高的寒玉台让它舒服的翻了一个跟头。 青丝顺着玉床垂下,发丝在玉兔面前晃着,就像广寒宫桂树上的红丝绦,小兔子一时兴起,高兴地用爪子去抓,又硬生生忍住,它知道,太上老君法力高强,但是为人小气。 万一拔了他的头发,他把兔子毛都拔光了怎么办? 它想救阿鲤,想早日回到广寒宫。 玉兔脖子上吊着一个小玉瓶,里有两枚金丹,使人成仙倒是其次,最主要是金丹能够让阿鲤变成原来的模样……不!是锦初的模样! 至于太上老君,金丹本就是他的,多带一粒属于随机赠送。 君炎裸着脚,莹白如玉,骨节分明。 再往上去,脸色略显苍白,眉眼里带着几分冷倦,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玉兔目光掠过他高挺的鼻梁,大概钟山毓秀都堆在了他的脸上。 玉兔正抖着耳朵想如何把金丹给他,君炎却睁开了眼睛,这一眼如同来自极暗之地的回眸,玉兔吓得翻了个跟头从床上摔下去。 君炎两只指头轻松地拎起兔子,直起上身,大约是刚睡醒的缘故,眉眼添了一分凉薄与不耐,长发从肩头划下身前,有几丝绕过衣襟直入胸膛。 他垂下眼,瞧着手上这只没有一丝杂毛的雪白兔子,生出些不解,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动听。 “不是经常拿鱼来诱惑我吗?怎么今天改成兔子了?” 玉兔倒腾着悬在半空的腿,极想在他脸上踹一脚,就是这个人,一把年纪了,道貌岸然!在鹊桥上搞恶作剧,害得阿鲤被打下凡间,很是嫌弃地撇了下嘴。 “啪”,兔子掉在地上,咕噜噜滚了几圈,四脚朝天,眼冒金星,它好不容易爬起来,又被宽大的衣袖漫不经心扫到了边上。 君炎从氤氲着寒气的玉床上起身,苍白的足踏在地上,宽大的衣摆把兔子扫得远了些,才点点头,满意地往外走去。 玉兔悲愤填膺,在广寒宫数千年,嫦娥姐姐对它好是必然的,路过的仙子仙君,谁不因为白绒绒的一团对它爱不释手? 如今在这,待遇竟和外面那些阿猫阿狗一样,当然,不包括阿鲤,阿鲤是气运鱼,鳞片七色,如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玉兔连滚带爬来到君炎足边,挡住了他的去路。 君炎挑眉,垂下眼轻轻踢了一脚,玉兔便又咕噜咕噜滚开了。 “我是来救你和阿鲤的,若是没有金丹,你们生生世世都要留在凡间!” 可惜,一只兔子说的话,恐怕也只有兔子才能听懂。 第三十一章 做了人家的暖手宝 玉兔踉踉跄跄又滚了回去,如此反复,君炎停下来,垂下眼睫,缓缓吐出五个字:“本国师甚忙!” 嗓音清冷,如珠落玉盘,他瞥了眼挡在面前的白团子,意思很明显。 玉兔被梗住,却终于有机会露出脖子上挂的小瓷瓶,用爪子扒拉开,露出里头金灿灿的小药丸,献宝似的给他看。 “天尊,我是特意来凡间救阿鲤的,这是您当年炼制的金丹,想必对您也有用,顺便还能助阿鲤化作人形。” 君炎眉头紧锁,看着一只兔子比比划划,上窜下跳,摸了摸下巴,莫非它也鬼上身了? 玉兔等了半晌,见他不冷不淡地点点头:“带着药的兔子,比那些被吃掉的鱼聪明多了。” 玉兔委屈的瘪瘪嘴,这分明是夸赞的话,它却觉得格外屈辱。 君炎又踢了一脚,这次兔子被送得远了,等它停下清醒过来,看见一窝兔子正围着它委委屈屈流眼泪。 兔妈妈:一样是兔子,人家怎么就长得玉雪可爱?我生的这几只乌漆嘛黑。 兔爸爸:不如将它留下来做小老婆,改变一下基因,也许能生出几个可爱的兔宝宝。 …… 玉兔仰头,它想回天宫,它想嫦娥姐姐了! 突然后颈被揪起,两只后腿在空中毫无安全感地乱晃。 身后的声音带了点儿漫不经心:“鱼吃腻了,许久不曾吃兔肉,是红烧还是剥了皮烤着吃比较好?” 玉兔吓得毛都炸了起来,眼睁睁看着刚才还嚷着娶它的兔爸爸,带着妻儿老小嗖的消失在草丛里,果真,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又听他加了句:“还是剥了皮吧,给楚璃做个毛领子。” 玉兔眼泪汪汪,这里温暖如春,需要御寒吗?怪不得阿鲤不喜欢他,动不动就要杀生。 还是嫦娥姐姐好,人家只吃甘露和花蜜,就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 君炎理了理兔子背上的毛,手顿了下,改成用整只手撸。 玉兔翻了个白眼,胡子翘的老高,天上人间,凡是见过它的神仙,没有对它的可爱有抵抗力的。 接着君炎把兔子提到怀里:“这兔子有些呆,不如给楚璃做个伴吧。” 这回玉兔学乖了,卧在君炎怀里找了个舒服的角度,任由他抱着回了洞府,君炎盘膝坐在寒冰床上,拿起那卷古籍,借着洞顶透下来的阳光,仔细翻看。 上面的字是甲骨文,深奥难懂,他读完一本,又接着看第二本,神情专注。 随着翻书动作,玉兔只能瞧见半边冷峻的侧脸和一截精致的下颌线,它曾听仙子们聊天,说太上老君鼎盛的时候以神龟为床,金楼玉堂,白银为阶,五色云为衣,风姿天下无双,风光横扫八荒。 可惜它是兔子,又经常和阿鲤一起躲着他,不曾体会过近距离接触的快乐。 突然,玉兔发现自己的修为有点儿突破,又往君炎的怀里凑了凑。 广寒宫灵力充沛,数千年来,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成精的成精,成仙的成仙,只有它还窝在嫦娥姐姐的怀里。 刚会说话的时候,嫦娥高兴许久,说它就要功德圆满了,一等就是一千年,修为再无进益。 它在君炎怀里只呆了半日,感觉有股神力缓缓涌入它的四肢百骸。 玉兔贪婪地吸取着灵气,灵气愈发溢满,周围隐约晃动着丝丝微弱的灵气。 君炎突然沉下眼睛,凌厉的眼神让玉兔打了个哆嗦。 不知不觉,它顺着敞开的衣领钻了进去,正依偎在君炎胸口。 “你死定了!” 不用他说,玉兔想死的心就有了,一激动,晕了过去。 当它醒来的时候,洞里无人,身下的寒玉床氤氲着冷气,周围有一堆珍稀草药,玉兔抖了抖耳朵,下意识的唤了一声“嫦娥姐姐”,迷迷糊糊才想起自己已在凡间。 “凡间!” 它突然想起自己所做的事,若说送金丹情有可原,那么在人家怀里一副色眯眯、流口水的模样如何解释? 玉兔脸红,它怎么变成流氓了? “什么时候离开?” 楚离负手望着崖顶,满树琼花零落如雪,几片琼花落在她乌发间,冷白的肤色莫名带了几分脆弱感。 她刚才试着上去,又悄悄退下来,上面有埋伏,就算一只大鸟从崖底飞上去,都会被万箭穿心。 “已经和彩衣联络了,想必她会通知江华,过几天便有消息,倒是你——” 君炎扫了楚璃一眼,明明前几日还帅哥长帅哥短,变着法的给他做鱼,突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让人有些不适应。 “我担心父皇……” “陛下乃人中龙凤,不会出事的,再说完颜栖月也是他的女儿。” 楚璃摇了摇头,她知道上一世完颜宗是怎么死的,也从穿越女那儿知道了《天命凰女》的大结局,虽然走向和前世有些偏差,照这个方式发展下去,结局不会变。 “你真的没有哪里不舒服?”君炎试探着问道。 “我看你倒像有些不舒服!是不是又想吃鱼了?想吃自己做,我没闲心伺候你!” 楚璃一甩袖子走了,君炎松了口气,这才是楚璃该有的态度,也许前几天摔坏了脑袋,刚才还想把兔子送给她,看来她心情不好,没准会把兔子杀了吃肉。 还是——就当自己养只宠物吧。 玉兔是从天宫来的,自然见过大场面,它一眼就认出,对它修为有益的不是君炎,而是这张寒冰床! 没准它多睡一睡,就能开口说话,将金丹的来历告诉君炎。 所以,除了解决生理问题,玉兔几乎不出去,再说,外面那位女子看它的眼神让兔毛骨悚然,它宁愿待在山洞里。 君炎允许它蹦蹦跳跳跟在身边,也很喜欢玉兔白绒绒的毛,偶尔零星染了几分笑意在眉梢,愈发显得他苍白的面容华光大甚。 玉兔看得有些呆了,感觉身体有些变化,它长大了,是的,它比刚来的时候胖了一圈。 一笔风华落在君炎唇边,他刚要说句什么,楚璃在外面惊呼起来。 “君炎,快出来!” 第三十二章 伉俪情深 君炎匆匆走出洞府,本来无风的崖底,突然卷起一阵清风,伴随着一股幽香,沁人心脾。 此香只该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快过来,这有一朵兰花。” 楚璃招了招手,她是被花香吸引过去的。 这片开满花的草坪归楚璃所有,君炎从不过来,她走了许多次,好像昨天还没见过此花,楚璃好奇地弯下腰,仔细观察着花苞。 小小的一个,叶片翠绿,花苞洁白,透着莹莹白光,又好似山顶上最无瑕的一捧雪。 楚璃嘀咕道:“长得还怪好看的。” 君炎往前凑了凑,似乎那花的清香又浓了不少,忍不住围着花朵看了几眼。 “是等着我来才开花吗?”君炎用手摸了摸花叶,楚璃正要出言讥讽,几乎是话音落下的瞬间,花苞颤巍巍动了一下,颤了一下,又颤了一下。 瞬间绽放出最完美的姿态,本该是纯白的花丝染上了淡淡的粉色,舒展开还带着露珠的叶片。 楚璃眼睛弯了弯,毫不吝啬的赞美:“这绝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兰花!” 君炎也夸了一句,“味道也很好闻。” 玉兔在君炎身后吐了吐舌头,其实这是它方便的地方,可能是寒冰床的灵气太过浓郁,它吸收不好,花就变异了。 “闪电!” 楚璃伸出手臂,一只黑色的鸽子扑棱棱落在她手上。 “还是闪电机灵,能躲过上面的眼线。” 君颜眉头微蹙,回头看了一眼猥猥琐琐的兔子,玉兔抬头望天,故作深沉,太上老君和王母娘娘一样有洁癖,打死都不能说! “我等不及了!” 楚璃看了信,又将信交给君炎,信鸽没飞走,迈着小碎步和兔子叽叽咕咕,不知说着什么。 “锦初是个有福气的,不会出事。” “这孩子自打跟了我,受了不少委屈,还不如当初不养她,没准还能碰上好人家。” 楚璃叹了口气,她相信江华的为人,他一定是救了锦初,至于锦初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消失,恐怕还是有了变故。 “楚璃,你感没感觉到,这里的动物、植物都与别处不同,我得到的两本古籍上记载,这里有龙脉。” “那又怎样?我们总不能永远生活在崖底吧?” 楚璃冷哼一声,君炎明明就是故弄玄虚不想走,连他养的兔子都欺负她,还有闪电,居然跑去和兔子亲近。 楚璃一把摘下那朵兰花,君炎嘴角抽了一下,他本想留着兰花做药引子,眼睁睁看着楚璃将花撕了个粉碎,丢在地上,狠狠踩了一脚。 “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后我要回京都!” “三天?” “别跟我讨价还价,要么你和你的兔子留下,我一个人出去!” “怎么也要等丐帮的人过来,把暗卫引走,我们在明,他们在暗,我知道你心急,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君炎,亦修病了,锦初丢了,父皇被完颜栖月软禁,云国落在秦轩手里,我不能为了自己,放弃他们!” “你好好考虑一下,三天之后若不离开,就先杀你的兔子,再杀你!” 玉兔正和闪电打听阿鲤的事,见楚璃拔出刀狠狠瞪了它一眼,吓得连滚带爬钻进山洞。 秦轩坐在一匹白马上,红色披风被风吹起,和天边的暮色很般配,他看到了完颜栖月,完颜栖月也看着他。 秦轩带着三千精兵清剿叛军,只因他们把长公主编排成了一个祸国妖女,谣传她有了身孕需喝人血吃人心,云国出了这样的妖女,覆灭是天意。 云国皇帝完颜宗年轻的时候能征善战,一人可当万夫之勇,秦轩不甘落后,也是让云国百姓看看,摄政王和长公主伉俪情深。 秦轩以为完颜栖月为了保胎,会乖乖留在宫里,可他忘了,完颜栖月长于皇宫,学得不只是三从四德这一套。 她从小被当做天命凰女培养,师傅换了十几个,个个都是人才。 完颜栖月迎着秦轩震惊的目光笑道:“忘了告诉你,我现在的侍女都是从军营里练出来的,绝对安全。” 秦轩眼底有着淡淡审视,完颜栖月嗤笑道:“我八岁便会射箭,荒野上的鹿,高空中的雁,就没有我射不中的,我若想杀人,易如反掌!” 完颜栖月手一挥,程曼曼被两名侍女拖过来,脸颊肿的像猪头,长发散落下来,堪堪遮住只穿着大红肚兜的身体。 “王,救我!” 程曼曼被推倒在地,腹部微微隆起,显然,她也有了身孕。 “我与她并不相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是你身子才养好,千万别动了胎气。” 眼见秦轩带着人马浩浩荡荡进城,完颜栖月朗声道:“秦轩,是你说的,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完颜栖月挽弓对准程曼曼,身后传来一阵笑声,一位少年摇着桃花扇款款走来,“好一个见识过长枪破空、箭矢穿云的女子!” 此人眉眼深邃,五官精致,俊朗之中,英气勃勃。 完颜栖月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看着完颜栖月,良久,少年朗声笑道:“秦轩这样的男人,配不上长公主。” 若非是那深邃的眉眼异于常人,恐怕就连完颜栖月也未必能看得出他的身份。 “大魏的人,为何出现在这里?” 少年泛起意外之色,又很快消散,“长公主,来日您便知道我是谁。” 说完冲着千佛寺方向离去,身影快速消失在花树中。 完颜栖月与秦轩现在谈不上恩爱,但互相给足了体面。 秦轩不计较完颜栖月对他的态度,完颜栖月一心保胎,也不管他在外面都做了什么。 可是这名女子当街拦了她的马车,非要开诚布公见一面。 细雨如丝,让美人浑身带了雾气,雾气凝珠,浸湿她的发,双眸红潮,如芙蓉泣露,浑身上下透着弱不胜衣的脆弱感。 她很美。 完颜栖月坐在马车里,捧着热乎乎的暖炉:“下跪!挑最泥泞的地方!” 白青跳下马车,从腰间抽出软剑:“想见长公主,基本的礼仪都没有吗?” 程曼曼被按在泥水里扒了衣裳,弄了个满身狼狈。 完颜栖月看向那张和楚妍几分相似的脸,又扫向她的肚子:“既然摄政王说不认识,就拖去乱坟岗喂狗吧。” 完颜栖月将手放在肚子上,她的孩儿,一定不会像自己,他有父母疼爱,会得到天下最好的东西。 第三十三章 完成使命 玉兔仰头看着湛蓝的天空,凡间虽然比不上天庭富贵,不过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真实,还有人,在天庭高高在上的太上老君,在凡间有了七情六欲。 可惜,明天楚璃和君炎就要走了,它还未将金丹交给君炎。 下凡的时候,嫦娥姐姐特意叮嘱,这两枚金丹是王母娘娘的恩典,它只负责交给太上老君,不能告诉他前世的事,也不能跟着去见阿鲤。 玉兔可以和闪电交流,可以和前几天才认识的小金蛇交流,包括有灵性的花草树木,唯独不能说人话。 “怎么办?我要如何将金丹交给阿鲤?”玉兔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看你是傻了,他听不懂你说的话,我能懂,不如将金丹给我,我知道阿鲤在哪,不就是喂一条鱼吃药嘛。” 闪电乌溜溜的小眼睛透出贪婪的光,小金蛇啪嗒一尾巴将它扫到一边。 “别听它胡说,谁知道它打的什么鬼主意?” 小金蛇一直与闪电不和,它喜欢玉兔,却怎么都不喜欢这只黑漆漆、贼头贼脑的鸽子。 玉兔慌忙用爪子捂住小瓷瓶。 小金蛇是它救的,当时小金蛇受了伤,命悬一线,它突发奇想,将小金蛇带回山洞,放在寒冰床上。 奇怪的是这条蛇没被冻僵,反而睡了一个时辰,伤口痊愈了。 以后小金蛇会趁君炎不在,偷偷来蹭灵气,一来二去和玉兔成了好朋友。 金丹是太上老君用了九九八一一天才炼制出来的,据说金丹能让凡人脱胎换骨,唤醒前世记忆,若是动物吃了,能增加千年修为,甚至化做人形。 “你就老老实实送信吧,我在天庭千年,从未见过一只鸽子成仙。” “玉兔大人,您误会了,我们信鸽最重承诺,否则楚璃也不会用我,我是真心想帮你,想帮那条鱼,哎呀,你是不知道,十一皇子傻了,整日胡言乱语,保不齐他哪天发疯,就把阿鲤烤着吃了。” “你真的见过阿鲤?不是说十一皇子和她感情好,还发誓要娶她吗?” “他是想娶锦初,但是他不会娶一条鱼呀。” 玉兔瞪了闪电一眼,却不得不承认,这只呆鸟说的是事实。 “小家伙,同我一起回京都吧,摘星阁种满桃花,正缺个看桃林的。” 君炎一下一下撸着兔毛,还别说,自打有了暖手宝,连寒冰床都不那么冰凉刺骨了,每日醒来神清气爽。 可惜,寒冰床是个好东西,却是这石洞的一部分,就算楚璃的短刀削铁如泥,也不能捍动寒冰床分毫。 玉兔用小爪子抱着君炎的胳膊,蹭了蹭才松开,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挑衅地朝闪电做了个鬼脸,小金蛇用尾巴比了一个爱心。 玉兔就知道,君炎不会弃它不顾,即便走,也会带上它。 “可惜,锦初不知去了哪里,亦修受到惊吓也病了,楚璃明明有大气运,又是天命凰女,怎么谁碰到她都倒霉?” 玉兔也跟着叹了口气,是够倒霉的,它在天庭能言善辩,见到楚璃,连话都不会说了。 好不容易等君炎睡了,玉兔悄悄爬起来,借着小金蛇弯曲的身子,跳到桌上,用爪子握住笔。 玉兔本就才疏学浅,又不会写字,若是讲故事,它能说个三天三夜,若是提笔,如同要了它的老命! 纠结半天,玉兔还是借着头顶洒下的银白月光,在纸上写写画画。 好不容易写出阿鲤两个字,它的小爪子已经抽筋了。 玉兔将脖子上的小瓷瓶取下,小金蛇忙着给它揉爪子,歇了一会,又开始写字,看着纸上歪歪斜斜“锦初”两个字,玉兔才松了口气,将纸折起来,塞进小瓷瓶里。 “我们的人还没来,这样上去太危险了!” 待君炎磨磨蹭蹭从洞府出来,楚璃已经收拾完毕。 今天有雾,雾很浓,浓到离得远了,便影影绰绰看不清人。 “你若不走,就留下和兔子白头偕老吧!” 闪电威风凛凛的站在楚璃肩头,它早就劝过玉兔,君颜是个玉面郎君,清汤寡水的,为人冷淡,也不知兔子究竟喜欢他什么。 它记得玉兔故作深沉的说道:“缘分这种东西,怎么说的清楚?若真要问为什么,大概是喜欢他明明能杀我,却又将我养在身边。” 当时小金蛇一脸哀怨,它说玉兔救了它,它也要以身相许。 呸,想的美!人家是广寒宫的玉兔,见过活神仙,它无论如何也要把这只兔子拐到京都去! “休得胡言乱语!你若想走,便走吧。” 天时地利人和,楚璃随便一句话,却选了一个绝佳的天气,这样的大雾,就算有上百名高手盯着,也会有纰漏。 楚璃跟着闪电在前,君炎搂着兔子在后,玉兔探出头,冲着泪眼婆娑的小金蛇挥了挥爪子。 楚璃爬了一段路,丢下绳子,君炎扯着绳子,紧紧跟在后面。 越向上雾越浓稠,已经到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地步,雾气化作小水珠,粘在头发上、睫毛上、衣襟上……玉兔将头贴在君炎胸口,它知道,自己该走了。 “咦?” 君炎突然停下来,盯着那块泛着红光的石头,他记得这块石头,当日他正是为了救楚璃,差点撞的粉身碎骨,又被放了血…… 玉兔不安的扭动身子,穿越层层迷雾,它看见一道白光从天而降,这道光将接引它回到天庭,回到嫦娥姐姐身边。 它僵硬的抬起头,却撞入一双墨色的眸子,幽深寒凉,带着历经光阴的苍凉和凶戾,仿佛是洪荒洞穴里,什么古老的凶兽被搅了清梦,苏醒过来一般。 “君……炎?” 一开口,玉兔才发现自己能说话了,不过嗓音颤抖得厉害。 君炎没应声,看它的眼神陌生,又似有些困惑。 “金——丹,给——锦初!” 玉兔好不容易说完这句话,只见白光一闪,君炎怀里空了,只留下一个白玉瓷瓶。 上面的绳子不断晃动,隐约听到说话声,君炎心里一惊,楚璃有危险! 顾不得想兔子去哪了,石头为什么会发光,将小瓷瓶塞进怀里,拼命向上爬。 第三十四章 天运在身 区区千寻山名不见经传,却以山顶上一株生长了四五百年的古老松树而名贯云国。 首先是奇特,奇在它把根扎错了地方,实在不应该扎在那悬崖峭壁上。 粗壮的主杆,需要三四个成年人展臂勾手方可擒抱,主杆上头,枝相拥,叶相扶,虬髯龙须,银针细箭,密密麻麻集一身。 不计其数的树枝,朝不同方向扩散延伸,像要接住从天际飘来的片片流云。 这样的一棵树,高一二十丈,浓密的树冠如一柄撑天巨伞,大风刮来,整个树头剧烈运动,发出嘎嘎欲裂的呼啸。 楚璃攀着树枝终于爬上崖顶,正在这时,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楚璃心中大喜,终于来了! 随着尖叫声四起,一名暗卫直接被砍死,鲜血喷在楚璃脸上,他的尸体被粗暴丢下悬崖,楚璃意识到了不对。 来的不是丐帮的人! 有人厉喝:“范统领,你不在宫里保护皇上,来此作甚?” 来人身形高壮,正是禁军统领范立,他一剑掷过去刺死了拉着楚璃的一名暗卫,温热的鲜血溅了楚璃一身,脸上也沾了细小的血珠。 闪电扑棱着翅膀,没见到君炎立刻向下飞,人它带上来了,兔子可不能有什么闪失。 “把这群叛贼都给我斩了!”随着旭日东升,雾气渐渐散了,楚璃看到禁军统领手起刀落砍了几个暗卫,一群乌合之众哪是禁军的对手,很快被屠杀殆尽。 暗卫头目想过来杀了楚璃,被禁军的长矛刺穿后背,吐着血栽倒在地,双眼不甘心的盯着楚璃方向。 血腥味刺激楚璃胃里一阵阵反酸,混乱中,无人发现悬在老松树上的绳子动了动。 暗卫死光了,范立走近楚璃,用带血的刀尖挑起她的下巴,看清她的容貌后,眼底是不加掩饰的惊艳:“早就听闻楚大人的妹妹乃国色,今日一见果然开了眼,无怪皇上就算剩下一口气也要救你。” 他的目光变得贪婪起来。 原本奉了皇上密旨来救楚妍,见她这般貌美,动了其他心思。 下属们心领神会退下去,悬崖上除了涛声阵阵,偶尔还有三两声猿啼。 楚璃只觉贴着下巴的那截刀尖冰冷又黏腻,浑身的血仿佛都在逆流,眼角余光瞥见刚才被踢飞的匕首,瑟缩挪动了一下身子,美目看着范立,眼中泪光点点:“求求你,别杀我……” 一只手却在身后慢慢摸了过去。 美人泫然欲泣,恰似梨花带雨,范立魂儿都快被勾没了,哪还注意到其他。 他伸手想摸楚璃的脸:“美人儿,谁狠得下心杀你……”下一刻,只觉心口一凉。 楚璃双手握着那柄匕首,狠狠扎进了他的胸膛,可惜他护甲坚硬,楚璃的力气不够,只扎了一半进去。 见了血,但还不致命。 范立怒骂出声,抡起蒲扇似的巴掌挥向楚璃,那巴掌最终没落到楚璃身上,禁军统领突然踉跄了一下,双目圆睁,整个人栽倒在地。 一条细长的线,勒在他的脖子上,伤口正慢慢溢出血珠。 楚璃回头,是君炎! 他脸色苍白,手上捻着一条细长的丝线,这线平日缠在腕上金光耀眼,她还嘲笑君炎也不免落俗,没想到竟是一件杀人利器! 楚璃皱了一下眉,君炎好像不太对劲,一副不认得她的神情,他的宝贝兔子也不见了。 楚璃只觉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压迫感十足,明明没有恶意,但就是比先前禁军统领打量她的视线还让她头皮发麻。 正想说点什么,却见君炎突然拧紧眉心,似有些痛苦地按住了额角。 远处传来打斗声,楚璃拉着君炎纵身一跃,躲在老树密密匝匝的树干上。 打斗声没持续多久,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主子,您在吗?” 楚璃松了一口气,朗声道:“我在这里,我和大国师都活着!” 世人皆知,栖月长公主受宠无度,嚣张跋扈。 五岁时,有宫女为她盘发,不小心被扯疼了头皮,那宫女当场被生生砍断了十根手指。 七岁,长公主出宫游玩,被一声狗吠吓哭,于是她一声令下,禁军日夜巡逻,将全京城街头的猫狗捕杀殆尽,整整三日,猫狗的哀嚎声不绝于耳。 长大后,苛待宫女、一言不合就把人拉出去杖毙更是家常便饭。 下人无不提心吊胆,私下抱怨,可陛下纵容,皇后溺爱。 只因当年皇后还在孕中,曾有国师占卜—— 四月初八,午时三刻,有天命凰女降生,此女天运在身,命格贵重无比。 前有国师预言,又是中宫嫡出,长公主一出生,便如众星捧月一般,厚爱在身。 可他们不知道,那句“天运在身,命格贵重”,说的是楚璃。 当年的事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以至于完颜宗始终不甘心,等着真正的天命凰女回归,将完颜清安和完颜亦修托付给彩衣。 彩衣整理好衣裙,打算去千佛寺看十一皇子。 江华跟着去救人,十一皇子又不与人亲近,她准备搬去住几日,正好接近慕容飞。 可是下一瞬,便被抓住了袖子。 四皇子比她高出整整一头,泪眼汪汪地说道:“姐姐,你说过不会不要我的。” 彩衣叹了口气,她真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大麻烦,四皇子出事后只认她,也不知云国皇子冲着什么,一个两个都变傻了。 彩衣认命,只好将人带着一起去。 京都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叫卖声和吆喝声往来不绝,完颜清安许久不曾出来,说什么都要下去看看。 彩衣带着他坐在城门口茶摊处,笑眯眯道:“跟姐姐说,你是选右手还是左手呢?” 穿着普通锻袍的完颜清安乖巧捧场:“有什么区别吗?” “有不同的奖励。”彩衣故作神秘。 完颜清安抿了抿嘴,手指搅在一起,然后认真考虑半晌答道:“右手!” 闻言,彩衣拿出一支糖葫芦递了过去,“吃吧。” 完颜清安愣住片刻,手心感受到女子独有的柔软。 “若是选左手呢?” 彩衣哭笑不得:“怎么还能抵赖?” 完颜清安涨红了脸,没人教他撒娇,他倒是学得快,突然,一个巨大的响声从城门传来,带着火药的硝烟味。 百姓们慌作一团,彩衣动作迅速,将完颜清安半抱在怀里,脚尖轻点,跳到了城墙之上。 第三十五章 宫变 冰凉的银针蘸着颜料狠狠扎进程曼曼裸露的肩膀。 “别动,刺歪了可不好看了。” 程曼曼控制不住地浑身颤抖,却被两个嬷嬷死死按在地上。 在她胳膊上、背上、腿上,全是鞭打出的道道伤痕,唯独肚子,干干净净。 完颜栖月手里尖细的针头,密密麻麻在程曼曼肩头勾出猩红的轮廓,甚至在银针刺进肉里时,还捏着针头往里搅了两搅。 “以后记清楚了,你是谁的奴才,做什么事先过过脑子!” 程曼曼浑身被冷汗湿透,晕过去又被完颜栖月掐醒。 长公主玉体金贵,指甲精心保养,又长又尖,稍稍用力,便在程曼曼皮肤上印下深深浅浅的月牙形凹痕。 “秦轩最喜欢的就是芙蓉花,既然你跟了她,我便赏你一朵,你看我对你好不好?” 完颜栖月画艺有些天赋,那朵芙蓉栩栩如生,每一笔,都沾着程曼曼的血。 程曼曼哑着嗓子谢恩:“奴婢谢长公主赏。” “宫里从来不缺聪明人,可他们妄想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你最好老实点,不要生出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程曼曼低眉顺目道:“奴婢谨记公主教诲。” 程曼曼没死,她只是在乱坟岗躺了一天一夜,完颜栖月见秦轩果真没去救她,又将她带进宫。 程曼曼知道,这个世道,身份是跨不过去的天堑,她出身青楼,没有家人亲戚,没有主子庇护,没有身份凭证,青楼之外于她而言是天高海阔,却也是狼窝虎穴。 怪只怪她不听彩衣楼主的话,在秦轩身边监视,将消息传递出去,反而假戏真做,对秦轩动了真情,还有了身孕。 她不甘心,想赌一把,却落入长公主手里。 “下次最好乖乖献血,再敢乱折腾,后果自负!”将程曼曼扔进冷宫的秦嬷嬷不屑冷笑。 秦嬷嬷是兰萱最忠实的一条狗,就是她,寻到巫医为兰萱解毒,完颜栖月能够怀有身孕,并且保住胎儿,是秦嬷嬷献的方子。 秦嬷嬷临走前,狠狠瞪了程曼曼一眼,眼中嫉妒且愤怒的火焰,似要把她焚烧殆尽,程曼曼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她不知道,秦嬷嬷为何如此恨她。 冷宫关着十几名孕妇,好吃好喝伺候着,就是为了将血献给完颜栖月,为她保胎。 程曼曼闭着眼虚弱地趴在地上,眼泪一滴滴涌出眼角。 许久,终于有力气挣扎起身,她想逃,却不知天地之大,何处是她的归处。 完颜栖月喝了血,才感觉肚子里的孩子安稳了些,吃了半盏茶,李嬷嬷附在她耳边说道:“九公主去了养心殿。” 完颜栖月冷哼一声,她今日才将完颜宗放出来,便有人按捺不住了,只是没想到这个人会是小九,也是,完颜清安是个傻子,亦修受了刺激,只有小九才有这个野心。 一阵巨响,龙案上堆叠的奏折、笔架、砚台,被纷纷扫落在地。 “冷风,回朕的话!” 久久没得到楚妍的消息,完颜宗动了大怒,额头上青筋暴起,胸膛剧烈起伏,他低吼一声,抬脚踹翻了桌子:“都给朕滚!” 冷风心领神会,带着人悄悄退下。 窗棂透出的光,在养心殿静静流淌,完颜宗斜靠在椅子上,手掌掩着脸,长眉深蹙,神色倦颓。 九公主完颜萍儿缓缓踱步上前,朝着那个朝思暮想的位置走去。 “大胆!” 听见脚步声,完颜宗开口呵斥道:“朕不是说过,谁都不许进来打扰吗!” 完颜萍儿置若罔闻,上前为他添了一杯新茶:“父皇,您就准备一直这样忍下去?” 完颜宗抬头,他被软禁,没有一个子女敢来看他,今天完颜栖月将他送到养心殿,他便知道,有人要抓住这个机会。 “萍儿,父皇待你不薄。” “女儿知道,也知道父皇最宠爱的是长姐。” 完颜宗抬眸,不知不觉,小九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她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棒,今日穿着一身火红的骑马装,手腕缠着软鞭,颇有几分他年轻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父皇,您可知因秦轩贪腐,十里长堤被暴雨冲垮,淹了山下十几个村子,死了几百号人,还有数千人无家可归,您若不惩治他,民怨难消。” “我……”完颜宗眼神暗了暗,秦轩有大才,不过他终究逃不过一个贪字。 “父皇,您封他做驸马,许诺他荣华富贵,他却和长姐合起来害您。” “他的好朕记得,他的恶朕也要惩治,待父皇身子好了……” “父皇您听,有人来了,您亲手打下的江山,怕是保不住了。” 外面传来刀剑交击的声音,完颜萍儿上前一步,扣住完颜宗的脉门:“父皇,您的江山不能丢!” “萍儿,你……” “长姐为了保胎,每日都要喝孕妇的血,她的德行已不配做云国女帝,不如您把这个位置给我。” “只怕外面那些人不同意。” “人是我请来的,是大魏的三皇子慕容飞,女儿未来的驸马。” 完颜萍儿俏脸飞上两朵红云,完颜宗浑浊的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大魏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没想到将爪子伸到九公主身上。 完颜宗反手拉住完颜萍儿的手:“好孩子,我果真没看错,云国的天命凰女原来是你!” 秦轩好不容易为长公主寻到一只漂亮的鹦鹉,鹦鹉被训练得通人性,会说话,羽毛鲜艳,极其珍贵。 长公主很开心地收下,外人看来,长公主与摄政王情投意合,不过那已经是过去式了,没有程曼曼,还会有其他女人,个个和楚璃有几分相似。 暖风催开了槐树花,一簇簇玉白色小花朵,挂满枝头,女子踮起脚尖,伸长了手去够花串,轻薄的衣袖从腕间滑落,日光下肌如腻玉,莹润夺目,一时间竟有与槐花争色的错觉。 秦轩远远瞧见这一幕,竟看的痴了。 曦柔这一身皮肉真就是玉雕成的雪堆就的,跟初生婴儿一般细嫩,挑不出半点瑕疵,肤色好便罢了,身段还妙不可言,秦轩时常怀疑,曦柔每天吃的全养到胸上去了。 “王,不……不好了!大魏……大魏带兵打进皇宫了!”一名侍卫将大门撞开,跪倒在秦轩面前。 第三十六章 完颜栖月做了女帝 彩衣看着逗鱼玩的四皇子和十一皇子叹了口气。 都说傻人有傻福,这两个皇子一个被吓傻了,一个失忆,倒是躲过一场浩劫。 九公主完颜萍儿在这场宫变中身亡,听说是被大魏的三皇子慕容飞砍了脑袋,连商丞相都受到牵连。 老皇帝完颜宗退位,完颜栖月顺利登基,成为云国女帝,摄政王因为贪墨被关进大牢。 所有的皇子和公主外放的外放,囚禁的囚禁,倒是这两个被遗忘在千佛寺的皇子,没有受到战争的波及。 “你做什么!” 彩衣恍神的功夫,完颜亦修拿着一把精致的小刀刺向胸口。 “小祖宗,你就别给我添乱了!” 彩衣心有余悸的抢过刀,楚璃就要回来了,这可是她嫡亲的弟弟! “锦初饿了,该喝心头血了。” 完颜亦修穿着绛红色金银双丝绞卷云暗纹锦衣,玉冠束发,配一条金镶玉的抹额,俊美又矜贵。 时光荏苒,完颜亦修从一个毛头小子,渐渐长成了令无数贵女暗暗思恋的少年郎。 “姐姐,你也要喝心头血吗?”完颜清安盯着彩衣手里的小刀。 “心头血也是随便放的?十一皇子,鱼不喝血,你这样反倒害了它。” 锦初沉到水底,她不想喝亦修的心头血,也不想做人,她注定是一条鱼,宁愿被亦修养在鱼缸里。 “姐姐,你就算将刀收了,亦修还是会喂锦初心头血,他说用不了多久,锦初就变成人了。” “什么?” 彩衣拉过亦修,扯开他的衣裳,只见胸口布满大大小小的疤痕,有的伤口还在渗血。 “你这个傻孩子,我知道你对锦初好,忘不了她,可它是条鱼,你即便把自己的肉割了喂它,它也不会变成人,十一皇子听话,以后不许这样做了,姐姐给你买冰糖葫芦吃。” “你肉眼凡胎,根本看不出它本来的模样,它不属于这里,所以才会化作鱼,不过不要紧,它很快就会变成人,天天陪着我。” 彩衣手扶额头,她感觉自己这几天愁的头发都白了,一个两个要她哄,还说的振振有词。 “清安,跟我去见住持,我就不信,你们两个的病治不好!” 彩衣曾受千佛寺住持点化,虽然知道那老和尚与慕容飞脱不了干系,但宫里不给十一皇子和四皇子治病,她寻了无数名医都束手无措,眼见亦修的病越发重了,也许老和尚能有办法。 “亦修,你真的不必喂我心头血,你若再伤害自己,我就跳出琉璃缸,把自己摔死!” 说不心疼是假的,但锦初是鱼,根本拗不过亦修,亦修每次放血,直接抓起她硬灌。 “我知道你能化做人,否则你怎么会写话本子?” 《大话西游》的故事在继续,锦初口述,亦修执笔,这些话本子没有对外公开,是亦修和锦初的秘密。 “我……我天资聪慧好不好。” 锦初不得不承认,喝了亦修的心头血,她的眼睛亮了,连听力也变得异常敏锐。 “看看我为你准备了多少东西!” 亦修说着,一把拉开梳妆台的抽屉,银光玉色差点闪瞎了锦初的鱼眼。 一排排首饰胭脂被他献宝似的拿出来,“这都是我为你准备的,等你变成人,戴上给我瞧瞧。” “长姐做了女帝,她答应缝制一批漂亮的衣裳送过来,我怕你变成人后没穿的……” “亦修,你是不是好了?” 锦初游到亦修面前,眼睛瞪的大大的,完颜栖月做了女帝,亦修真的没想法吗? “我没病,病的是那些说我有病的人!” “如果我这辈子都不能变成人,怎么办?” “我就一直养着你,等我长大了与你成亲!” “亦修,你定过亲,你要娶的人是锦初,不是一条鱼。” “我知道,你就是锦初,我要与你成亲。” 亦修用手指在锦楚的脑门上直愣愣一戳,力道之大,差点没把她送去轮回道,锦初摆了摆尾巴,钻到荷叶底下。 若说亦修病了,他说话条理清晰,说他没病,偏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人鱼混淆。 娘亲,您什么时候回来?锦初好累!锦初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还是没有改变命运。” 等这场宫变消息传来,一切都已落下帷幕。 楚璃拎着一壶酒坐在房顶,皎洁的月光照在她绝美的脸上,她已经很久没让身体里的另外一个灵魂出来了。 “我早就说过,只有我们合作才能夺回你想要的一切,否则,别看你重生了,一样改变不了命运!” “你若不是爬君炎的床,我也不至于将你关起来!” 接着她风情万种地理了理衣服上的绸带,凉凉道:“我有说君炎么?” 楚璃听穿越女说过她们那个时代,科技发达,男女平等,无论男子女子,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那是一个大同的时代。 不知道为什么,在穿越女面前,楚璃不愿意露短,她觉得苦心孤诣爱一个人,是一件很丢人的事。 “我看你藏了私心,你怕君炎真的喜欢我。” “君炎是个木头,他谁都不喜欢。”楚璃喝了一大口酒,被呛得咳了起来。 “只要是人都有七情六欲,除非他是神仙!” 楚璃张了张嘴,君炎羸弱温雅,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琴棋书画也极为擅长。 他琴下有风雷之音,一字千金,一画万金。除去这些,单单那张去了面具的脸,就已经能够迷倒一座城的人。 自打从千寻山出来,原本就聪明的他好像愈加聪慧了,就连未来会发生的事都能预测出。 他知道眼前这座平安镇会出现瘟疫,连治瘟疫的方子都能写出来,也知道前面的桥会塌方,影响他们回京都的速度,还能说出完颜栖月登基的具体时间。 “完颜栖月做女帝,云国与大魏修好,若国泰民安也就罢了,听闻她为了保胎越发心狠手辣、草菅人命,慕容飞……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所以你需要隐姓埋名,还需要大笔的资金招兵买马,我有一百种可以赚钱的法子,不过要借助这具身体……” 江华把闪电放飞,仰头看了看在房顶脸色不断变化的楚璃。 唉,小姐又犯病了! 第三十七章 前世今生 暴雨磅礴,乌云压顶,满屋黑暗。 “咔擦!”一道闪电划破黑暗,挺拔的身影立于烛台前,听见动静转过身来。 “醒了?” 君炎生了一张孤傲清冷的脸,他的骨相极佳,轮廓线条流畅,冷感十足,一双丹凤眼弧度旖旎,可眸光清冷,摄人心魄。 就那么随意望过来,碾压四方的气势便逼迫而来,叫人无端生出臣服与畏惧,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与威严。 看着眼前的人,楚璃脑海里不自觉蹦出两个字:“亵渎!” “你……你怎么进来的?” 楚璃慌忙披上外衣,想了想又故意向下拽了拽,露出一抹酥胸。 “你到底是谁!” 君炎抬眸的瞬间,楚璃后背一冷,上一次看到君炎眼里的威慑,是在千寻山,君炎看到喝了果子酒的她躺在寒冰床上,淬了毒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和刚刚如出一辙。 不是错觉。 楚璃眼珠转了转,她用这具身体本来就打算去找他,奈何楚璃酒量不行,一觉睡过头,若不是被雷声惊醒,也许,会发生点什么—— “我是楚璃呀,怎么,你忘了?” 楚璃拢了拢头发,露出纤细优美的脖颈和手腕,小白脸见多了,有的表面一本正经,私下里衣冠禽兽。 “你不是她!” 一道寒光勒住楚璃的脖子,君炎手腕上的暗器看着细小,却足以让人尸首分离。 “你疯了!我不是楚璃是谁?快放开……” 细线紧紧勒入皮肉,楚璃呼吸困难,她完全相信,君炎会在下一秒将她活活勒死。 “别以为我看不出你的身份,你是孤魂野鬼,占了她的身体!” “你……松开……” 君炎挥手,那条线瞬间回到手腕上,金光耀眼,仿佛只是一件华丽的手环。 “既然看出我的身份,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将我和她分开?或是为我找一具身体,这种偷鸡摸狗的日子本小姐早就过够了!” 楚璃揉了揉脖子,身体不是她的,却感觉到了实实在在的疼痛。 “我就知道你来自异世,我完全可以让你魂飞魄散!” “若是没有我,楚璃在乱坟岗就死了,还有锦初那丫头,也是我救的,休想过河拆桥,我若不愿意,最起码能带着楚璃同归于尽!” “你尽管试试——” 楚璃见君炎又抬起手腕,慌忙摆手:“停!我们都是来助楚璃夺回女帝之位,不如坐下好好谈谈。” “你们这个破世道,我早就呆够了,君炎,跟我说说你是从哪来的?楚璃说你没有七情六欲,莫非你是神仙?” 楚璃冲君炎抛了一个媚眼,冲着头顶指了指,君炎冷哼一声,没承认,也没否认。 窗外雷雨交加,屋里烛火摇曳,谁也不知道两个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天快亮了,君炎才离开楚璃的房间,而楚璃伸了个懒腰,笑得有些猥琐。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楚璃在屋子捣鼓了大半天才出来,感受到一股寒意扑面而来,一旁等候多时的江华撑起油纸伞,“小姐,快些回去吧,今天可能要下大雨。” 楚璃看了看乌云密布的天色,突然说道:“江华,陪我出去走走。” “是。”江华犹豫了一下,看向楚璃的脸,小姐不知在脸上抹了什么,完全变了一个人。 “怕被完颜栖月的人发现?跟我进来。” 楚璃拿出几个瓶瓶罐罐,在江华的脸上抹了几下,铜镜中的江华变了,脸色蜡黄,鼻梁高挺,一双眉毛又浓又粗,眼睛也大了一圈,这副模样,就算江华亲爹活过来,恐怕也认不出。 江华心服口服,撑着伞跟楚璃出了门。 “进来!” 待楚璃走了,君炎将视线从书上收回来,对着敞开的窗子轻轻说了一句,一个黑衣人身轻如燕,从窗外跳进来,衣裳居然没有被淋湿。 “去千寻山将小金蛇带回来,多派些人,将寒冰床一并弄出来。” “是!” 黑衣人消失在朦胧的雨中,君炎看着玉兔歪歪斜斜的字迹眉头紧锁,金丹他吃了一枚,便记起了前世今生。 真没想到,他堂堂太上老君,居然借了一条鱼的光,还有,天上的神仙,居然有人下黑手! 完颜栖月做了个梦,梦到六岁那年,父皇赏了她一处封地,万顷良田,让她成为云国最富有的姑娘。 那是一个雨后的清晨,空气里带着潮湿的水汽,她如往常一般去母后宫里请安。 途经一树花丛,看见一个半大孩子蜷缩的身体躲在花堆里,身上满是污泥和花瓣,他在繁花里抬头,五官漂亮而深邃,像一尊玉雕美人,完颜栖月拨开花丛,蹲在他身前。 少年一张脸洁白如玉,眼角泛着殷红,睫毛也湿漉漉的,像是哭过。 “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帮你做主!” 少年闻言垂眸看她,桃花眼里没有半点生气,黑洞洞的,瞳仁像是宣纸上的两点墨迹,她想牵少年的手,却被他瑟缩着躲开。 当时她任性,哭闹着和父皇要了这个少年,又是一个雨天,宫里乱哄哄的,少年将她推在花架后面,旋即转身就跑。 角门开了。 一个侍卫迅速将少年捉住,他来不及惊呼,就被侍卫拧断了脖子。 完颜栖月亲眼看着他砸在地上,伞掉落雨中,悠悠然转了几个圈…… 他漂亮得眸子透过花架缝隙无神地看着她,又透过她,看向别处。 后来,她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慕容博,是魏国的大皇子,被当做人质囚禁在宫里…… 完颜栖月从梦里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寝宫的大床上,床幔上绣着大朵大朵的萱草花,一瞬间,她有些恍惚,仿佛什么事都未发生,母后没有死,她依旧是父皇心尖上的女儿,云国的长公主。 殿里没有点灯,只开着一扇窗,凉凉的月色落进来,依稀泛着银光,慕容飞坐在完颜栖月床前的踏板上。 他穿了一件月白色的宫袍大袖,垂落下来,遮挡住大半张脸,隐约露出一双眼睛,明明是灿若春日的桃花眼,却在他脸上,泛着森冷阴寒。 “陛下,您梦见什么了?” 第三十八章 楚家香铺 “你怎么在这?” 完颜栖月扶着肚子坐起来,慕容飞贴心的在她身后塞了一个软枕。 “陛下,您该吃药了。”慕容飞将一盅温热的血从秦嬷嬷手里接过来,服侍完颜栖月喝完,细心的为她擦了擦嘴角,倒了一杯茶。 待秦嬷嬷退下去,完颜栖月放下茶杯,“你真的愿意留在云国吗?你是皇子,将来可以做皇帝。” 慕容飞趴在完颜栖月的腿上,完颜栖月抚着他的头,望着冷清的院落,她知道,一切都是虚情假意。 “我志不在此,否者也不会躲到千佛寺为母亲祈福了。” “天下男儿哪有不想做皇帝的?你我相差十岁,并且,我有了身孕。” “陛下,您还想着秦轩?”慕容飞抬起头,一双眼睛黑的发亮。 “他背信弃义,打入大牢,永无翻身之日。” “陛下,我哪儿都不去,只想留在您身边。” “你不去千佛寺了?” 完颜栖月勾起嘴角,她能做到女帝这个地位,就不是草包,从放弃君炎那一刻开始,她发誓不会再爱任何一个男人。 慕容飞长相酷似慕容博,但他不是慕容博,他在千佛寺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自打见到他第一眼开始,就全在她掌控之中。 “我想跟陛下求个恩典,在宫里建一个佛堂,我在这为母亲祈福,也为您腹中的孩子祈福。” 慕容飞深情款款的看向完颜栖月,完颜栖月向后靠了一下,避开他的眼神。 “我听说你在千佛寺认识一位姑娘。” 慕容飞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抖了一下,“我救了她,她便不时送东西过来,还在千佛寺为我求了长明灯。” “你可知她的身份?” “她说她是青楼女子,据我所知,她一直在照顾四皇子。” “慕容飞,最好不要在我面前耍花样,看在你助我登上帝位的份上,我会按照约定与大魏休战,你不必委曲求全。” “陛下,我若真的骗您,不如和九公主联手,一样能够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您不知道自己在民间的声望,在我们大魏人心里的位置。” “您是天命凰女,是上天派来解救黎民百姓的,世间从此不再有战争。” “别给我灌迷魂汤,好了,我乏了,去歇着吧。” 完颜栖月笑着抽回自己的手,慕容飞依依不舍的退下,看着他落寞的背影,完颜栖月的眼神越发冰冷。 八月,京都开了一家香铺,原料名贵,工序繁复,京中无人可仿。 京都各处飘着浓郁的桂花香,云国女帝挺着肚子,亲临楚记香铺。 “民女有罪,劳烦陛下贵体,不知此行所为何事?”楚娘子是一个容颜尽毁,身形佝偻的女人,她颤颤巍巍吐出心中疑惑。 “听闻你今日成亲,朕特来贺喜。” 楚娘子吓得将脸紧紧贴在地上,连呼吸都轻了几分。 完颜栖月拿起架子上的香炉摆件:“京中妇人都在传,楚娘子的夫君俊美卓绝,生得一副好皮囊,本宫倒要瞧瞧是何等妙人。” 完颜栖月从小受宠,性情乖戾,先帝在位时,她就挥金如土,不在话下,如今登上皇位,身份比从前更尊贵,据说大魏的三皇子都做了她的面首,行事愈发无所顾忌。 兰萱没有将完颜栖月当做女儿,完颜栖月也没有把她当作母亲,但是她记得兰萱说过一段话:“世间男子多薄情寡义,用手段便可得住一时,但留不住一世。” 兰萱所谓的手段,是巫医调制的催情香饵,小小一粒,足以翻云覆雨。 可惜,巫医随着兰萱去了,而秦嬷嬷,打死都不肯将方子交出来,还振振有词说是为了她腹中的胎儿,气得完颜栖月将她关进冷宫,与那些献血的孕妇住在一起。 听闻楚家香铺的老板娘擅长制香,却不喜焚香,这里看着是一间香铺,背地里却与青楼做着大买卖。 从前青楼的老鸨只能去黑市小作坊买药,但药和香不同,入酒入茶的手段太明显,易于觉察,弄不好适得其反。 而这位看似木纳的楚娘子,以香织网,一呼一吸间,男人便被勾走了七魄。 “唤你夫君过来,本宫倒要瞧瞧,究竟是什么样的绝色。” 婢女唤来了在后院制香,还穿着大红喜服的楚相公,待看清来人长相,完颜栖月愣怔了一瞬。 他生得确实好看,眉目似画,双眸似海,其实这人,长得很像一个人,可惜那人已经死了。 “怪不得躲着不见人,大喜的日子,挂彩可不是好兆头。” 众人顺着女帝目光瞟过去,只见香楚相公锁骨下赫然有一抹红痕,兴许是干活的缘故,松了领口,露了出来。 楚相公眉头微蹙,似乎很抵触这么多人看他,眼看倔脾气就要发作,楚娘子扯了扯他的袖口,使了个眼色。 “相公,快快行礼,见过女王陛下!” 楚相公不情不愿的俯下身子,极为敷衍。 “女帝勿怪,我相公脑子有问题,礼数不周。” 完颜栖月上挑的凤眸微眯,嘴角勾起玩味的笑,“无妨,依本宫看,楚相公比我新得的琴师还要强上几分。” 楚娘子心凉了半截,楚相公紧紧拉着她的袖子。 完颜栖月挥了一下手,侍女递过去一张单子。 “给你三日时间,将这几味香做出来,若是做不出,你相公以后就只能为本宫调香。” 楚娘子扫了一眼单子上的字,是几味失传的奇香,里面赫然还有一味可以保胎的安魂香。 楚相公眼见被人带走,紧紧拉着楚娘子的手不放。 “相公不怕,女帝说话算数,不出三日,我就会去宫里接你。” “好,楚娘子,你若在三日之内将香制出来,我不仅会放了你相公,还会将你的铺子封为御用香铺!” “谢女王陛下。” 楚娘子拉着楚相公跪下,重重磕了一个头,楚璃低头的时候,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娘子别忘了,给咱们的小鱼儿吃药。” 楚相公将一个小瓷瓶塞到楚娘子手里,完颜栖月身边的宫女忍不住抿着嘴笑了起来。 鱼需要吃药吗?这又是一个和十一皇子一样的傻子! 第三十九章 金丹 好不容易将亦修骗出去,楚璃在脸上抹了一把,立刻恢复了往日的容貌。 她俯下身,看着琉璃缸里有些打蔫的七色鱼。 “你是锦初?” “她是十一皇子捡的一条鱼,十一皇子糊涂了,将它当做锦初来养。” 江华肩膀上盘着一条金灿灿的蛇,它身上覆盖着凌冽的鳞片,蛇目如焰,气势节节高升,下一秒:“嘶?” 小金蛇从江华肩上一跃,兴奋道:“老大,你是阿鲤!” 江华傻了,锦初也傻了。 小金蛇旋转着身子,扑通跳进鱼缸,开心地游来游去,看得人眼花缭乱。 “老大老大,我终于找到你了,你看我新收的小弟!”小金蛇用尾巴指向江华。 锦初半张着嘴,脑子里想的都是,她和这条蛇很熟吗? 楚璃一把捞起小金蛇,这蛇是君炎养的,不只会飞,且喜欢嘶嘶叫。 她给蛇起了名字,叫做招财,金色还有灵性的蛇,可不就是招财嘛。 抬手将小金蛇塞到江华手里,“招财,别转圈,我都晕了。” 锦初吞咽了一下,眼睛看向娘亲,不过很快恢复了平静,看向在江华手里挣扎的小金蛇:“可否告知来意?” “我和玉兔拜了把子……” 江华捏住蛇嘴:“小姐,您快点办正事,我先出去,这蛇吱吱乱叫,别再把鱼吓跑了。” 江华关上门,楚璃手里捏着那枚金丹。 “乖女儿张嘴,把药吃了。” 锦初吐出一串泡泡,她相信娘亲,也相信江华,只是这药真的有效果吗? “怎么?不想吃?你若不吃,为娘就替你吃了——” “你若将金丹吃了,我就让你魂飞魄散!这是给我女儿的,休想打她的主意!” 下一秒,楚璃的手腕如同被人捏住,那枚金丹硬生生在她嘴边停下,锦初好奇的睁大鱼眼,娘亲莫非中邪了? “我逗她呢,君炎说的话我哪敢不听?人家是神仙,答应了想办法,就一定能做到,你别急嘛。” “我现在越来越不放心你了,你什么都敢做,居然用下三滥的香来迷惑人!” “可别这么说,我明明是在救人,即便没有逍遥香,他们也会用别的,那可是虎狼之药,后遗症更加严重,我的香不过稍微有一点点情调,都是真材实料,哪里是坏东西?再说,君炎也看了,他说甚好。” 锦初歪着鱼脑袋,看到娘亲脸色变来变去,自己和自己说话,说的话她似懂非懂。 “也不知道你都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书,满脑子鬼主意!” “哎呦,那《红楼梦》你也喜欢的不得了,属实让彩衣赚了一笔,昨天你还催着我更新,今天就说这样的话,你们这些古人,一点诚信都没有。” “快把药给锦初吃了,一会亦修该回来了。” “你说千佛寺的老和尚真能治亦修和清安的病?我看这事不如求君炎,他才是个有本事的,那老和尚故弄玄虚,就是个神棍!” “完颜清安因为兰萱难产伤了脑袋,恐怕只能这样了,有彩衣照顾他,我不担心,倒是亦修,若是看到鱼没了,会不会病的更重?” “这个不好说,那孩子一根筋……” 锦初被吵的脑仁儿疼,娘亲从前就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这次回来更加奇怪了。 “锦初,我回来了!” 亦修被彩衣和完颜清安拉着,去千佛寺听了一天的经文,直到他念的比老和尚还顺畅,才被放回来,一进屋看到锦初耷拉着脑袋,缩在荷叶底下。 “饿了?我这就喂你心头血。” 亦修关好门窗,从墙上抽出一块砖,里面藏着一柄小刀。 他的刀被彩衣没收了,现在江华回来,整日看着他,锦初好几天没喝心头血了。 “我不喝!从今以后我都不喝心头血了。” 锦初慌忙游上来,鱼尾拍打着水面。 “生气了?今天去千佛寺听老和尚念经,是彩衣逼我的,她说我听了经文病就好了,其实我没病。” “我知道,你只是将一些事忘了,你没病,亦修,我若真的化成人,你还会认识我吗?” “你若化成人我们就可以成亲了,可以带你出去吃好吃的,可以写话本子,我带你去摘星阁看桃花,师傅说——” 亦修皱了皱眉,摘星阁在哪儿?师傅是谁?他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些话? “凡事讲个因果,孙悟空修成正果,才做了斗战胜佛,唐僧也是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求取真经,而我,感觉自己就要化作人了,你能不能让我单独呆两天?” “真的吗?为什么不能让我守着你?你害羞吗?长姐送来许多衣服,你不用担心没衣服穿。” “亦修,我怕万一出了什么差错,我变成人头鱼身,或是鱼头人身怎么办?” “美人鱼?不怕,你变成什么我都喜欢!” “不行!” 楚璃自己和自己吵了大半天,突然眼睛一瞪,一把从鱼缸里捞起听得晕头转向的她,将那枚花生米大小的金丹塞进鱼嘴里,害得她差点被噎死。 娘亲等了半天见她没动静,只好走了,现在她感觉晕晕乎乎,就像喝醉了酒,她真不知道,那金丹吃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你别生气,我答应你,不过我不走,我在门口守着,你只管变化,好了叫我帮你穿衣裳。” 锦初的头越发晕了,任凭亦修拿了被褥轻轻关上门,在门口打地铺,还听见江华压低声音劝他,以及小金蛇大呼小叫…… 翻江倒海的眩晕后,等她醒来时,满眼仙雾缭绕,仙殿林立。 “每个仙人都要历劫入红尘,这次小锦鲤下凡,不知怎么,太上老君也跟着下去了,仙人们都传言说,老君爱惨了那条鱼。” 锦初感觉自己的身体轻盈的就像一片羽毛,她脑袋上缓缓扣出一个问号。 现在都流行历劫谈恋爱了? 做神仙不好吗?非要去人间霍霍。 仙娥又断断续续和那位红衣仙子介绍着天宫的由来,到达瑶池时,锦初不由得一愣。 这不就是当初她居住的地方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荷花池,荷叶如质地上好的玉盘,花朵娇美,瑶池里唯独缺了一条七色鱼。 第四十章 锦初化形 锦初化形了! 不知为何,锦初的身体开始沸腾,金丹迅速在体内化开,“啪嗒”就变成了人,深浅不一,却搭配得十分妥帖的七色衣裙在脚尖绽开。 身后,仙娥大呼小叫:“化形了,化形了,不愧是小锦鲤,真美啊。” 锦初看着身上颇为合身的衣裙微微一笑—— “哼,太上老君还未归位,你还是回去吧!” 红衣仙子长袖一挥,狂风大作,锦初远远看见跑过来的玉兔,还没来得及打声招呼,便飞了出去。 暖亭四周垂着层层叠叠的粉色纱幔,地上铺着厚厚的白狐皮,软塌上斜躺着的正是完颜栖月。 “长公主!” 锦初刚要喊出来,突然感到不对劲,男人,好多男人! 一个个围在完颜栖月身边,有人捶腿有人喂葡萄,有人端着酒杯,还有人在歌舞。 锦初看向完颜栖月隆起的肚子,不是,这贱货是谁?她该不会搞错了吧? “阿虞,把外面的人带进来。” 见众人看向自己,锦初才恍然大悟,她就是阿虞。 锦初浑浑噩噩走到亭外,见滂沱大雨里一位出尘脱俗的少年撑着伞——商莫谦! 商莫谦见有人出来,黯然的眼中闪出一抹惊喜:“可是陛下要见我?” 锦初翻了一个白眼,从前与九公主对她不可一世的气势呢?折磨她时那丑恶的嘴脸呢? “陛下请公子进去。” “好。” 商莫谦展颜一笑,天地潸然明朗,锦初瞬间打了个哆嗦,乖乖,她到底错过了什么?青涩的大男孩如今成了翩翩少年郎,这模样,还别说,有点好看。 靠近亭子,商莫谦整理了一番衣装,朗声道:“丞相之子商莫谦拜见陛下。” 亭内慵懒的嗓音响起:“进来。” 完颜栖月支起身子打量了一眼道:“听闻你父亲上表赐婚的主意是你出的?” “是,臣爱慕陛下已久,这才求父亲上表。” “爱慕?” 完颜栖月笑的风情万种,与以往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全然不同。 “爱慕朕什么呢,难道是这样……”完颜栖月说着,宠溺的在男宠脸上亲了一口。 媚眼直勾勾看向商莫谦,“你也想?我记得当初你哭着喊着要娶萍儿。” 商莫谦白净的脸涨红,结结巴巴道:“其实,我很早的时候就喜欢陛下,是九公主非要缠着我,姐姐也说,我与陛下天作之合。” “哦,商芸熙如此说?她想朕嫁给你,还是说你也要如同他们这般,匍匐在朕的脚下!” 商莫谦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咬牙道:“只要能陪在陛下身边,臣做什么都愿意。” “你凭什么觉得朕会看上你?为了商家崛起,你还真不要脸面!” 商莫谦最终落荒而逃,踉跄的脚步和苍凉的背影同身后奢靡之音成了鲜明对比,连锦初都有些不忍。 “阿虞陪我走走。” 完颜栖月说着举步向前,锦初跟在她身后小心翼翼撑着伞,亭内的男人尽数散去,此时的完颜栖月显的有些寂寥。 到了养心殿,里面隐隐传出女子的嬉笑声,完颜栖月瞟了冷风一眼,直接走了进去。 殿内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正赤脚蒙眼和众多宫女打闹成一团。 完颜栖月喊了一句:“父皇!” 老头扯下蒙在眼上的布,挥挥手驱散众女,不紧不慢道:“栖月来了。” 锦初五味杂陈的看向长公主,真想不到完颜宗如此糊涂,有这样的爹,怪不得皇子皇女一个个被养废了。 长公主毫无形象的坐在龙椅上,完颜宗见状屁颠屁颠跟着坐在一旁。 “栖月啊,今日商丞相上书,说什么女帝到了适婚年龄,该选个驸马了,不知我儿可有中意的人?” “父皇想让我在后宫那一群人中选一个?” 完颜宗乐呵呵道:“那些都是侍奉我儿的,驸马人选不可马虎。” “这么说父皇有人选了?” 老皇帝点头:“还真有一个,你说商莫谦如何?” 长公主轻嗤一笑:“这是哪个不要命的提出来的?难道不知道商家当初想拥护小九为女帝?” “那……你还想着秦轩?他毕竟是孩子的爹……”完颜宗看向女儿的肚子。 “他被关进大牢,还有他那些莺莺燕燕!” “我儿如天上皎皎明月,嫁给谁都是莫大的荣幸,不过,我儿对慕容飞意下如何?他手里有大魏的十万兵马——” 完颜栖月利索起身:“我是云国女帝,孩子的爹就是我!我不成亲!” “商莫谦挺好的,我儿考虑一下……” “想都别想!” 长公主带着锦初一溜烟走出寝宫,只留下老皇帝在后面捶胸跺足。 “父皇被商丞相灌了迷魂汤,阿虞,你说我该怎么办?” 锦初还没缓过神儿,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由一条鱼变成人,又变成了长公主身边的婢女阿虞,见锦初痴痴呆呆,完颜栖月自嘲一笑:“算了,你是个痴儿,说了你也不懂。” 远处出现一个男人倾长的身影,完颜栖月看到此人挑唇冷笑:“走吧,找乐子去!” 等锦初看清眼前男人的脸,毛都炸了。 太上老君,不,是君炎!他脸上的狐狸面具没了,露出一张风华绝代的脸。 锦初一个箭步冲过去,死死盯着君炎。 “阿虞,退下!” “他……” “住口!” 一向慵懒的完颜栖月此刻变了个人似的怒道:“谁给你的胆子敢拦在大国师前面,给朕跪下!” 锦初猛地一惊,君炎不是和娘亲开了楚家香铺,做了楚相公,怎么又回到了宫里? “陛下身边这位婢女胆子可不小。”君炎的声音冷得像冰。 完颜栖月挑眉:“国师不会和一个痴儿一般见识吧?” “无趣!” 见锦初跪在地上一副痴呆的模样,君炎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听闻陛下拒了商莫谦与你的婚事,就连慕容飞也否了。” “他们都是毛头小子,哪像国师天人之姿,奈何朕宫里莺莺燕燕众多,若是嫁给国师,颇有些对不住他们。” 君炎阴冷道:“是你将我封为国师,让我住进摘星阁,许我娘子一辈子荣华富贵,还说要与我成亲。” 完颜栖月顺势将手掌贴到君炎胸口上,媚眼如丝道:“朕什么样,国师还不清楚?” 锦初张了张嘴,她在做梦,她一定是在做梦!君炎怎会如此——厚颜无耻! 第四十一章 弃文从武 君炎拂袖大步离去。 他一转身,完颜栖月的表情瞬间变幻,笑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不屑的神情。 “陛下,您真的要嫁给他?” 完颜栖月一边扶着肚子,一边皱眉道:“说你傻还真是傻,不是我嫁人,是天下男人任我挑选!” 锦初心中烦躁,一直到天黑也没想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只听宫里的嬷嬷说她是个痴儿,却是个好命的。 完颜栖月去千佛寺看十一皇子,见她晕倒在路边,动了恻隐之心,将她带进宫。 锦初试着和君炎解释,每每说到她是锦初,便会失声,写出锦初两个字,也会变成一团墨渍。 所以,她看起来更傻了。 入夜,慕容飞来了。 他剑眉星目,袍子上金丝银线缠绕,越发显得矜贵清华。 “陛下,看我给您带什么了。” 有宫女将一个精致的竹篮放于桌上,竹篮里装着一颗颗鲜红圆润的荔枝,完颜栖月心里颤了颤。 慕容飞笑道:“这是我令人从岭南八百里加急运来的,陛下可还喜欢?” 锦初嘴角抽了一下,她记得娘亲给她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位叫做杨玉环的妃子爱吃荔枝,天下人都传她恃宠而骄劳民伤财,骂她是不知廉耻的奸妃…… 在完颜栖月的示意下,慕容飞剥开一颗荔枝,将晶莹剔透的果肉送入她嘴里。 完颜栖月却只尝到了苦涩,她抬手,语气淡淡:“朕不喜欢。” 慕容飞微微一顿,毫不犹豫的冲着锦初吩咐:“陛下不喜欢,拿出去倒了!” “等等,”完颜栖月轻声道:“不如分给后宫那些男宠尝尝。” 慕容飞也没多说,按她的话做了,接下来,慕容飞顺理成章的留下过夜。 锦初记得,九公主喜欢慕容飞,但慕容飞从未像对长公主一般宠她。 完颜栖月说铜镜照不清人,慕容飞大费周折从波斯给她找来罕见银镜,天底下仅此一面。 完颜栖月说宫中无趣,慕容飞便将外邦的新鲜东西如流水般送到她手里。 云月终歇,完颜栖月沉沉睡了过去,翌日醒来,身边早已空空荡荡。 她浑身如同被车轮碾过,又疼又酸,喝了一盅血,才感觉舒服一些。 锦初进来为她更衣,完颜栖月轻声问:“朕让你去打听的事可有消息?” 锦初回道:“慕容公子果然听陛下的话,将荔枝都分了出去,御花园那边,也送了一份。” 完颜栖月心手一顿,心里除了刺痛,却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恍然。 她没有将秦轩关进天牢,而是将他带到御花园深处的一座地牢,地牢深百尺,只有一道天光至上面的空洞处漏下来,打在地牢中央,照亮一个巨大的黄金鸟笼。 这件事,慕容飞也知道。 她终于看清了真相,许久,才缓过劲来。 七日后,宫门刚开,就有侍卫来报,说商莫谦又来了。 锦初看着慢腾腾用早膳的完颜栖月,急得抓耳挠腮。 若商莫谦做了驸马,既能断了完颜栖月对君炎的念想,又能让他们狗咬狗,一举两得。 完颜栖月瞥了锦初一眼,锦初满脸堆笑:“商公子人不错,陛下要不见见?” “哪里不错?” 锦初板着手指头开始数:“家世过硬,爱慕陛下,最主要是长的好看,还听话。” 完颜栖月边听边点头:“说的不错,让人进来吧。” “是。” 锦初喜滋滋来到宫门口,朝商莫谦一点头:“公子请。” 商莫谦这次脸上没有过多的喜悦,反而心事重重。 这小子莫不是被完颜栖月吓住了?这可不行。 锦初眼珠一转:“听闻公子来,陛下高兴得早膳都没用。” “真的?” 锦初暗暗翻了个白眼,假的,光翡翠虾饺就吃了两屉。 锦初带着商莫谦到了完颜栖月面前,完颜栖月起身:“陪朕走走。” “是。” 商莫谦愣神片刻突然回过神,急忙跟上。 “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可享受祖荫,商公子没参加科举吧?” 商莫谦脸色微红:“下官想过去参加科举,家父不肯。” 说来说去,人家爹有本事,算是走后门进的翰林院,怪不得完颜栖月瞧不上。 “若朕要你弃文从武呢?” 商莫谦直接愣在原地:“陛下此话何意?” “给你一个娶朕的机会。” “啊?” 蠢货!这么好的机会,还不赶紧应下来,锦初在一旁看着都急得慌。 “朕有一个要求,若你凭借军功封候拜将,到时候朕风光大嫁。” 听了这话,商莫谦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臣不愿!” 完颜栖月显然没预料到商莫谦会这么回答,脸上浮现一层薄愠。 “不愿?” 商莫谦抬头,双目直视完颜栖月:“先皇年迈,四皇子和十一皇子出宫养病,其他皇子皇孙要么年幼,要么不成气候,摄政王的势力还在,慕容飞又手握兵权,您唯有沉迷男色,以弱示人,才能降低他们的警惕。” “公主忍辱负重,都是为了云国江山社稷,臣愿助陛下一臂之力,也算为国效力。” 原来是这样,锦初看向完颜栖月,可君炎是怎么回事? “商莫谦你好大的胆子,你不像你父亲,也不像芸熙。” 完颜栖月带着商莫谦登上高处,遥遥望去,皇宫笼罩在一片迷雾中,犹如如今的云国一般,看不到未来。 “你说的没错,若朕再袖手旁观,这个天下恐怕就要易主了。” “臣愿去军营,为陛下排忧解难。” 完颜栖月转身看向商莫谦:“好,东南魏将军是朕早些年安插下去的棋子,你去助他一臂之力。” “假以时日,朕希望能看到你挥军南下,扫平大魏!” 商莫谦拱手郑重道:“请陛下放心,臣定不辱使命!” 完颜栖月盯着他展颜一笑,恢复往日媚态:“你可想好了,你出身文官世家,若半路弃文从武,会很艰辛的。” “臣不怕,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臣在所不辞。” “好,那朕就等你的好消息。” 商莫谦深深凝望一眼:“陛下保重!” 摘星阁自打楚相公被封为国师,住进来,桃花又次第绽放,锦初遥想过许多次与亦修重逢的画面,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倒挂在摘星阁的一棵桃花树上,突然出现在宫里。 亦修出现在锦初眼前,吓了锦初一跳,完颜亦修肤色黑了,漂亮又带着些许凌厉的眼睛眯成了两只弯月,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又蠢又可爱。 第四十二章 阿虞长得像条鱼 “你是谁?怎么会来摘星阁?招财为什么叫你老大?” 招财作为一条蛇,又是君炎养的宠物,夜夜陪君炎睡在摘星阁的寒冰床上。 锦初成了阿虞,连模样也跟着变了,但小金蛇认得她,半夜摸进锦初房间,摇头晃脑同她说了半宿的话,才让锦初同意,君炎不在的时候,她和小金蛇偷偷溜进摘星阁,招财说寒冰床有奇效,没准睡着睡着,她又变成锦初了。 “那个,你能听懂招财说话?” 锦初小心翼翼问道,她照镜子了,别怪亦修,恐怕娘亲站在她面前,都不知道她是谁。 “我不只能听懂小金蛇说话,还能听懂锦初说话,你认得锦初吗?她是我养的一条鱼,可惜不见了。” “老大,我看这小子八成傻了,整日说自己是从石头缝蹦出来的,跟孙悟空一样火眼金睛,明明你就站在他身边,他却不认得!” 小金蛇盘在锦初的胳膊上,冲着亦修嘶嘶吐着信子。 锦初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她没有办法告诉任何人她是谁,而亦修,那个一直嚷着要娶她的大男孩,大概、约莫、真真切切、实打实的,把自己忘了。 亦修忘了她,她却不能忘记亦修。 亦修自从他养的鱼不翼而飞后就病了,整日茶饭不思,浑浑噩噩,完颜栖月派人将他接进宫,安置在摘星阁旁边的文莱苑,他虽然不认得锦初,但锦初抽空就过来看看他,同他说说话。 亦修并不喜欢与人说话,总是安安静静待着,锦初便故意逗他说话,问他喜欢吃什么?平日做什么?叫什么名字?亦修动了动唇,只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亦修。” 锦初从衣服里拿出用油纸包好的鸡腿递给他:“饿了吧?” 亦修怔愣看着锦初。 “从前和娘亲逃荒,饿怕了,觉得鸡腿是人间最美味的食物,在马厩住的时候,你最喜欢送我大鸡腿了。” 亦修的眼睫轻颤了一下,眼眶开始渐渐泛红。 锦初停顿了下,继续说:“你说过,整个京都的鸡腿都是我的,后来,你为我准备了许多漂亮的衣裳和首饰,还瞒着江华和彩衣偷偷喂我心头血,希望我能化作人。” 亦修声音哽咽道:“你,你是……” 锦初将手放在亦修手腕上,那上面有一道疤,是他小时候淘气留下的,片刻过后,那道疤消失了。 亦修不可思议地看着锦初:“你......你是妖怪?” “也许吧,你还敢娶我吗?” “你真的是……是我养的那条鱼?” “老大,这样的人你喜欢他做什么?不如和君炎商量一下,让他开炉炼丹,也弄枚金丹给我尝尝,等我化作人形,娶你……” “不准!锦初必须嫁给我!” 那日,锦初得了完颜栖月赏的点心,准备送给秦嬷嬷和李嬷嬷尝尝,被完颜栖月新收的几个男宠堵在巷子里,糕点散了一地。 “就是这个丫头,在陛下面前搬弄是非,让陛下选了商莫谦!” “你们可别小看她,连慕容飞都不敢得罪她。” “我偏不信,陛下会为了一个傻子迁怒我?” “……” 几个人将锦初推的东倒西歪,亦修突然握着匕首跑过来,胡乱刺向几个男宠,鲜血喷到锦初脸上时,她再也没忍住哭了出来。 “将所有欺负十一皇子之人尽数抓获,传朕口谕,后宫上下,尽数去凤霞宫观礼!” 江华扣头领命:“是,陛下。” 整个后宫,迎来了一场巨大的风暴,半个时辰后,上至完颜栖月养的那些男宠,下至宫人,尽数站在凤霞宫宽广的殿前。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最前方被压着的五个人身上,在一片窃窃私语中,完颜栖月左边是慕容飞,右边是一脸严肃的君炎,挺着肚子出来了。 完颜栖月身穿朝裙,头顶金冠,玄色衣摆上凤凰展翅欲飞,本就俏丽的容颜,这一刻更是绚丽得刺目! 所有人几乎都在这一刻屏住了呼吸,她缓步走到那几个男宠面前,几个人浑身发抖,连头都不敢抬。 完颜栖月的声音,如同万年不化的寒冰,字字冷冽:“尔等污言秽语扰乱宫廷,江华,将人拖下去!” 一时间,磕头声不绝于耳。 “陛下饶命!” “求陛下高抬贵手,奴才再也不敢了!” 完颜栖月一双清眸如寒冰,在一片求饶声中,吐出两个字。 “杖毙!” 辱骂十一皇子之人简直肝胆俱裂,旁观的男宠们也脸色发白,完颜栖月垂着的眼里凌冷无比,江华带着侍卫上前将他们拖了下去。 完颜栖月看着男宠各异的脸色,缓缓开口:“今日之事,还望各位引以为戒!” 这一刻,她高傲又漠然,将嚣张跋扈四个字宣扬到了极点! 伴着不远处凄厉的惨叫声,血腥味逐渐弥漫开来,令人作呕。 “亦修,你过来。” 完颜栖月招了招手,亦修脸色惨白,不情不愿的走过去。 “我答应母后好好照顾你,便不会食言,你是不是喜欢阿虞?你若求我,就将她赏给你。” “真的?我喜欢阿虞,她长得像我的小鱼儿!” 完颜栖月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傻弟弟真是无可救药,阿虞明明是个丫头,模样算是中等,怎么看也不像条鱼。 “阿虞是个苦命的孩子,长姐忍痛割爱,但是不能把她当做鱼养在琉璃缸里。” “陛下……” 锦初忍住心中狂喜,暗暗掐了自己一把,痛的掉下几滴眼泪,在完颜栖月面前跪下。 “你若照顾好十一,就算报答了我的救命之恩。” “长姐,我还想求一件事。”完颜亦修难得撒了个娇,扯着完颜栖月的袖子晃了晃。 “说。” “我想带阿虞去千佛寺,我喜欢听大和尚念经。” “念经?都是那个青楼女子搞的鬼,不过也好,你和清安还能让我省心些。” “陛下,宫里的佛堂就要建好了,不如叫十一皇子跟着我。” 君炎冷哼一声,不屑说道:“那还不如让他跟我制香。” “我不喜欢他们!长姐——” 亦修瞪起眼睛,攥紧拳头,那架势让锦初生生打了个寒颤。 完颜栖月拍了拍亦修的手背:“好,不留在宫里,带着阿虞去千佛寺吧,江华,你负责照顾十一皇子,国师,你可满意?” 完颜栖月媚眼如丝,看向君炎,慕容飞垂下眼睛,眼里闪过一道寒芒。 第四十三章 及时行乐 锦初是一条再次化成人形的小锦鲤,旁的妖怪都喜欢勾男人,而她只喜欢吃鸡腿,和各种各样好吃的。 伸了个懒腰,锦初才万般不舍的睁开眼睛,身下不是硌人的木板床,她陷在鎏金海棠花锦被里。 “乖女儿,你可真出息,为了出宫,让亦修陪你演了一出苦肉计!” 门被推开,锦初抬眸,只见一对貌美非凡的男女逆光而来。 走在前面的女子一袭湖蓝广袖罗裙,眉目清绝,容颜如画。 跟在后面的男子一身墨黑金丝锦袍,五官深邃,神色不羁。 “娘……娘亲,师傅!你们认得我?知道我是谁?” 锦初掐了大腿一把,疼!不是做梦,又摸了摸脸,她明明就是阿虞,君炎对她爱搭不理,怎么突然就知道她是谁了? “是我告诉师傅和楚姨的。” 亦修走进来,身后跟着江华,锦初跪坐在床上,眼神飘忽不定。 “你们吓到我女儿了,出去,都出去,我要帮锦初卸妆!” 楚璃将所有人轰出去,亲自打来一盆水,拿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几滴紫色药水,那盆水居然变成了淡绿色! “娘亲——” “洗脸吧,你的脸被人涂了东西,自然和从前不一样。” 锦初晕晕乎乎洗了脸,用毛巾将脸擦净,楚璃又拿出一些瓶瓶罐罐,在她脸上捣鼓了半天,接着举起铜镜:“看看,我们锦初多漂亮!” 铜镜中的女孩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皮肤光洁的如同剥了壳的鸡蛋,可不就是她原来的模样。 “娘亲,我到底怎么了?”锦初犹豫了一下,没敢将自己是鱼的事说出来。 “江华说你失踪了,我就知道一定是完颜栖月搞的鬼,君炎说阿虞像你,又让亦修确认了一下,才知道你被完颜栖月囚禁在宫里,她从巫医那求了一种药,能够控制人的思想,当初亦修也着了道,她还改变你的脸,让我们到处都找不到你。” 锦初张了张嘴,她明明变成鱼,被亦修养了好几个月,又去天庭转了一圈…… 不过这种解释也好。 “可是,师傅为什么进宫了?我听说,他要与完颜栖月成亲。” “不得不承认,完颜栖月有些手段,若不将君炎插进去,怎能夺回属于我的东西?” “娘亲——” “乖女儿,以后你只管开开心心的玩儿,痛痛快快的吃,赚银子的事交给娘亲,宫里的事交给君炎。” 楚璃突然压低声音,对锦初眨了一下眼睛:“咱们及时行乐,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娘亲——” 锦初感觉娘亲怪怪的,她知道娘亲有本事,书读的多,还会武功,可是她说话的语气,包括一举一动,都像换了个人。 “《大话西游》写的怎么样了?我的小锦初记性好,娘给你讲讲结尾,快些完结,我这里还有好多话本子等着你写呢。” 楚璃拉着锦初的小手,娘俩关起门,盘膝坐在床上,一说就是大半天,直到亦修吃了几次闭门羹,最后拎着一只烤鸡在门口晃了几圈,楚璃和锦初才出来。 “亦修,这么说你的病是装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你能听懂鱼说话?” 几个人热热闹闹吃了一顿饭,君炎回了皇宫,楚璃扮做破了相的楚娘子回到香铺,亦修则带着锦楚爬上房顶,两个人肩并肩,看着满天繁星。 “当日长姐带着师傅和楚姨去看河道,我本想跟着,却吃坏了肚子,后来我喝了一碗药,迷迷糊糊睡着了,等我醒来已经过去了三天,长姐说楚姨和师傅不小心坠入悬崖,我便哭着要去救他们。” “然后呢?” “长姐不许,将我关了起来,我几天不吃东西,后来长姐说师傅找到了,带我去接他们,我太饿,就喝了一碗汤,醒来之后什么都忘记了。” “真想不到,完颜栖月会给你下药。” “作为皇室的孩子,我们从小学的就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长姐一直被当做天命凰女培养,父皇说过无数次,她做不到心狠手辣,便永远做不了女帝。” 亦修垂下眼睛,若不是他打小身子弱,没准也会像长姐一样,被逼着学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我知道,她是你长姐,你不能说她不好,这段时间我在她身边,知道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事。” 锦初叹了口气,这满天繁星,真像她当初在逃荒路上,被养父养母抛弃的那一夜,现在她有了亦修,有了娘亲,还有君炎,就算再多苦,也变成甜了。 “我知道长姐做错了事,也害了不少人,所以我决定留在千佛寺,为那些冤死的亡魂诵经超度。” “亦修,事实远远比你想象的还要残忍,冷宫圈养着十几个孕妇,好吃好喝供着,就是为了放血,维持完颜栖月腹中孩子的性命。” “还有,她养的那些男宠、宫女和太监,他们的命根本不是命,我年纪小不懂事,书读的也没有你多,但娘亲总给我讲故事,我觉得完颜栖月是暴君,她做女帝,一定会生灵涂炭!” “师傅说这些事交给他,无论发生什么,你我都不能参与,我们只管好好读书,快快乐乐的长大,再过几年,我娶你。” 亦修穿着一身温雅的玄色袍子,衬得他容颜如玉,桃花眼亮得像星辰。 他笑的见牙不见眼,不知怎么,就这样映进了锦初的眼中。 “不行,老大是我的!” 小金蛇不知从哪儿蹦出来,嗖的一下飞到锦初肩头,冲亦修吐了吐信子。 “不睡君炎的寒冰床了?你不是想早日化作人形吗?”锦初轻轻弹了一下蛇头。 “玉兔说了,你是瑶池里掌管气运的小锦鲤,跟谁在一起谁转运,我若想变人,还不如睡在你的床上。” “你,亦修……” “我不会将你的秘密告诉任何人,我发誓!”亦修笑着举起手。 娘亲头上有紫色气运,还有君炎帮衬,自然不用锦初操心,而她……像娘亲说的,只管及时行乐! 月色正浓,暖风熏得人儿醉。 这一刻锦初忘了自己是条鱼,她和红衣仙子有什么深仇大恨。 她只是锦初,只做锦初! 打闹一番后,小金蛇像变戏法般拿来三串糖葫芦,锦初低头咬了一口,三个人——不,是两个人一条蛇,无比质朴地坐在屋脊上,整齐划一,一人一串。 第四十四章 话本子 吃着吃着,锦初突然哭了。 原来,有很多人需要她,在等着她回来。 锦初自打被九公主关进地窖,身子就没养好,做鱼的时候没少喝亦修的心头血,毕竟那也不是饭,整个人越发清瘦,索性打开衣柜,换了件大红色的裙子。 招财摇头晃脑,“老大穿红色好看!” 锦初踢了它一脚,“还好你不是个男子,若是,也是个油嘴滑舌的主儿。” 招财咂咂嘴,“女人,真的惹不起。” 锦初头一次觉得,自己的人生如此顺遂。 她和亦修住在千佛寺,除了彩衣和完颜清安偶尔过来,便再也没有旁人打扰。 话本子一本接一本流传出去,由彩衣负责印刷售卖,雪花般的银子,源源不断流进楚府。 “乖女儿,今日是北方的小年儿,咱们也该回家看看了。” 完颜栖月要生了,宫里草木皆兵,剑拔弩张,连君炎都抽不出空,正好没人盯着她,楚璃连容貌都懒得变化了。 若说赚钱的本事,楚璃敢说第二,就没人能说第一,她眼珠一转,便是桩赚钱的好买卖,更何况她手下是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乞丐与青楼女子,能轻易渗透到云国的各个角落。 楚家香铺的每一种香足矣震撼众人,刚开始还有人说她用相公换来今日的富贵,随着楚相公做了国师,气势节节高升,倒有人说楚相公凭着容貌另攀高枝,把丑陋娘子丢下了。 “可以回去吗?我都想顾嬷嬷了!” 锦初眼里终于有了光。 “走!” 楚璃刮了一下锦初的小鼻子,帮她穿上厚厚的狐裘。 楚府看着冷清,门口还经常蹲着乞丐,里面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里是丐帮的据点,所有银子会经过这里,买通一个又一个官员,养一批又一批的人马。 顾嬷嬷、孙嬷嬷带着府里下人齐刷刷跪在地上,给楚璃和锦初磕了头:“老奴知道,公主不会有事,锦初也吉人自有天相!” 顾嬷嬷抹了把眼泪,她和孙嬷嬷知道了楚璃的身份,庆幸自己这条老命经得起折腾,终于看到真公主回归。 “对不起嬷嬷,让你们担心了。” 锦初依偎在顾嬷嬷怀里,当初她被完颜栖月丢在马厩,若是没有顾嬷嬷照应,想必早就死了。 “老奴每个季节都为您做衣裳,样子是十一皇子画的。” 亦修点头,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他感觉什么样的衣服都配不上锦初。 “一会彩衣过来,我琢磨着再开一家彩衣坊,亦修做设计师,得了利润三七分,一定能大赚一笔。” “公主,库房的银子都堆不下了。”孙嬷嬷老脸笑得像朵花。 “我还要赚更多的银子,让你们周游世界,锦衣玉食!” 楚璃意气风发,身体里的另外一个灵魂不干了,揉了揉脸,又恢复了高贵冷艳的模样。 夜里吃喝准备了不少,顾嬷嬷和孙嬷嬷为先皇后上了香,点了蜡烛,随大流放了几个炮仗。 这一年,宫里不太平,不少人经历了家破人亡,可节日还是要过的。 锦初和亦修坐在屋顶上,看着城中各处张灯结彩,这只是小年,甚至只是北方人过的小年,已经很热闹了。 亦修看向远处的北方,那里什么都看不见,一片黑暗,锦初就是从那来的,他知道,锦初是条七色鱼,她有神奇的治愈能力,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锦初却抬头看着星辰。 娘亲不让她和亦修管宫里的事,亦修回去走了个过场,便失望的回来了,发生了什么,她没问。 人间的皇朝更迭不过是寻常,换一个朝代,人还是一样。 完颜栖月贪婪,狡诈,自私,懒惰,可是她也坚韧,顽强,无私。 好人有做坏事的时候,比如完颜栖月,为了保胎,不知伤害了多少孕妇。 坏人也许会忽然做了好事,她慧眼识珠,提拔年轻人,让纨绔子弟商莫谦一步步做了小将军,还将慕容飞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 有时候单纯说好人坏人是不准确的,说到底,人只是人,而她和君炎,是来历劫的,早晚要离开这里。 “锦初,想什么呢?”亦修低头看着锦初。 “我在想,亦修越长越高,越长越好看,以后成了翩翩少年郎,被那些贵女勾搭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你想的真远,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喜欢别的女子,要是我变心了,你就把我吃掉好了。”亦修道。 “对,先喝心头血,再把心吞掉,然后还不许你死——”招财一脸坏笑。 亦修拉住锦初在自己胸口戳的手指:“我知道,你是神仙,不是妖怪,放心,我不会喜欢别人,只希望你能留下来陪我,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锦初笑起来。 伸手随便洒出一把花瓣,看起来像是桃花,却不知是哪来的,洒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亦修拿起一片,按在锦初眉心,她比娇花美万倍。 “喂,你们在做什么?” 完颜清安有些煞风景,他听了会彩衣同楚璃说话,感觉无趣,便找个机会溜出来,见两人金童玉女般站在房顶,还有那条金灿灿的蛇,羡慕不已。 “那边有梯子,自己爬上来就是。” 锦初故意逗他,完颜清安除了脑子有些拎不清,也算一表人才,却偏偏晕高,晕水,怕火,怕打雷,娇气的像个女孩子。 “我带了好东西,从长姐那顺来的。”完颜清安晃了晃手里的书。 “我们老大就是写话本子的,还缺你的话本子看?”小金蛇快言快语,显然它道行不够,说的话完颜清安听不懂。 “这里面有妖精打架,下来同我一起看。” “完颜栖月是个荡妇,手里能有什么好东西?亦修,我这有一瓶丹药,是君炎才炼出来的,叫我一声好哥哥,分你一粒。” “我才不要叫你哥哥。” “别小瞧我,待我把金丹吃了,没准就能化作人形,到时候咱们公平竞争!” 锦初还没来得及阻止,小金蛇一股脑将金丹倒进嘴里,满意的打了一个嗝。 第四十五章 金龙献瑞 在锦初和亦修惊愕的眼神下,小金蛇的身体如同皮球般膨胀起来,眨眼就有一丈长,体态矫健,龙爪雄劲,似奔腾在云雾波涛之中。 这模样……分明是传说中的龙! “老大,我……难受!” 招财呜咽了两声,它说话的声音变成龙吟,嗖的一下飞到天上。 蛰龙已惊眠,一啸动千山! 京都所有人都看见了楚府上空有条金龙在盘旋。 皇宫里此时忙作一团,完颜栖月的孩子就要生了。 “秦嬷嬷,朕不会有事吧?” 无论完颜栖月是多么强势的女帝,此刻都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她紧紧拉着秦嬷嬷的手,此刻她也只有秦嬷嬷才能信任了。 “长公主没事,老奴在呢,就算把冷宫里那些孕妇全杀了,也会让您母子平安!” “长公主不怕,一切都安排好了,只是……用不用叫驸马爷过来?”李嬷嬷眼里闪过一道意味不明的光。 “待我生下孩子,便杀了他!” 完颜栖月疼的咬牙切齿,孩子是秦轩的,让她又爱又恨,不过秦轩也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喜欢的莺莺燕燕与他一起关进金鸟笼里,几天送一次饭,让秦轩看透了世态炎凉。 “陛下,您怎么样了?我特意从大魏请来两位稳婆,她们医术精湛,顺利接生过数百名孩子。” 慕容飞带着两个婆子匆匆走进来,挤开秦嬷嬷和李嬷嬷,拉住完颜栖月的手。 “女帝的稳婆早就安排好了,不劳慕容公子费心!” 秦嬷嬷又挤回来,长公主交代过,她生产的时候外人不许靠前,上上下下都用自己人。 “陛下,您到现在都不信我?为了您我连皇子都不做了,甘愿拜倒在您的石榴裙下,我们一荣则荣,一损则损,我怎会害您!” “朕知道,秦嬷嬷,让她们留下,万一朕有个好歹——” “长公主一定不会有事!” 秦嬷嬷和李嬷嬷跪在地上,她们是看着完颜栖月长大的,知道这孩子到底心里有多苦,走到今天,又付出多少艰辛。 “大国师……” “国师在摘星阁为陛下祈福。” “女王陛下,大国师夜观天象,说东方会出现一条巨龙,果真,老臣们都看见了,陛下,这是好兆头,云国将会有皇子诞生!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商丞相带着几名大臣跌跌撞撞跑进来,接着又涌进更多的人,齐齐跪拜,呼声震天。 完颜栖月虽说残暴不仁,但是她以雷霆手段上位,重用将臣,制定新法,与大魏签订停战协议,也算是一位明君。 完颜栖月硬撑着坐起来,接受了所有人的三叩九拜,才被送进产房,看来,这个孩子来的正是时候。 “这可怎么办?招财以后就要生活在天上了。” 完颜清安吓得书都掉了,亦修瞥了一眼,哪里是什么妖精打架,分明是春宫图,慌忙挡在锦初身前。 三人仰头看着空中张牙舞爪的金龙,无论招财怎么挣扎,它都没办法落在地面上,也不能缩小身躯。 它记得这瓶药是君炎随手扔在桌子上的,也许是金丹后遗症,也许这本就是君炎炼着玩的,神仙一般的人物,居然也会坑蛇! “招财,大过年的你就别吓大家了,去别处玩吧,等药消化了再回来。” 锦初摆了摆手,亦修笑着摆了摆手,下面的完颜清安也跟着挥了挥手,招财只能灰溜溜的隐入云层。 具体这药什么时候失效,小金蛇不清楚,它现在悔的肠子都青了,不如让下面那个傻大个先磕两粒,自己再吃,它明明想变成人,却偏偏变成了一条龙。 “主子,完颜栖月要生了!” 江华推门进屋,将刚刚得到的消息报告给楚璃。 “听说女帝为了保住腹中胎儿,可是抓了不少孕妇,这孩子是喝血长大的。” 彩衣撇了撇嘴,完颜栖月做的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以至于在她怀孕这段时间,京都再无一人受孕,即便有了,也逃得远远的。 “君炎怎么说?” “大国师只说金龙献瑞,是吉兆。” “金龙?” “好像……大概……” 江华挠了挠头,也许是他眼花了,那龙不是从自家房顶飞上去的。 楚璃起身,心里天人交战,说起来完颜栖月和她也有血缘关系,不过这辈子的事和上辈子完全不同了,完颜栖月一直念着前皇后的好,杀死了亲生母亲,完颜宗也没有死,靠着装疯卖傻,好好活着。 秦轩上辈子作为摄政王,一手遮天,这一世被完颜栖月关在笼子里,苟延残喘。 而慕容飞,亦正亦邪,看似对完颜栖月忠心耿耿,却不知打的什么算盘。 “上天有好生之德,且看她能不能生下孩子,再做打算!” “是,主子。” 江华退下,去问那两个小祖宗龙的事,楚璃坐在榻上,一张俏脸被灯光映的忽明忽暗。 “怎么,心软了?我们的真公主,想让那个假公主代替你做云国女帝?” “我才是真正的天命凰女,不过——” 楚璃话锋一转:“有人做皇帝,处理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我乐得逍遥自在,咱们还是研究研究赚更多的银子吧。” 彩衣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楚璃的性格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了,前一秒冷艳高贵,下一秒就能变得古灵精怪,不过她赚钱的手段,彩衣自叹不如! 哪有人不喜欢银子?自然是越多越好! 这个小年过得热热闹闹,因为金龙献瑞,女王又要产子,整个京都都沸腾起来。 晨光微曦,完颜栖月生了一夜,孩子还是迟迟不肯出来,所有太医都在外面候着,噤若寒蝉。 “再这样下去,恐怕要一尸两命了。” 江太医压低声音,却又恰好能让其他太医听到。 其实他心疼的是那些产妇,她们当中也有人要生产了,若是继续放血,一样是一尸两命。 “江太医慎言!” 王太医拽了拽江太医的衣袖,两个人都是太医院的老人,历经两个朝代,自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江太医,陛下宣您进去。” 秦嬷嬷满手是血,从内殿出来,江太医提起药箱,对王太医微微点头,跟了进去。 “陛下真是不听劝,为何不用我送的两个稳婆?否则也不用受这些苦了。” 慕容飞背着手,仰头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第四十六章 一路向北 “小姐,国师他……” 江华还没把话说完,便见水青色的帘子从外面被人掀开,随即出现一个身着白色锦袍,高大挺拔的身影。 君炎的视线落在楚璃身上,只停滞了片刻,清冷的眸子没有任何波动。 楚璃斜倚在铺着绒毯的软榻上,凤眼微眯:“我好歹也是女子,能不能尊重一些?” 江华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尴尬的站在门口。 “完颜栖月生了?可是龙子?” “那孩子生不下来,叫锦初和亦修立刻离开京都,彩衣与四皇子同去,江华,你沿途护送!” 君炎声音缥缈,好似从遥远的天际传来。 “出事了?”楚璃坐直了身子。 “江华,即刻去准备,半个时辰内必须离开京都!” “你这人说话着头不着尾,锦初好不容易才与我团聚,为什么要走?大不了去千佛寺,或去南风馆,为什么要离开京都?” “楚璃!” 君炎犀利的眼神扫过来,楚璃感觉灵魂一阵刺痛,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缓缓站起来。 “一切听大国师安排,去找孙嬷嬷,务必换一张脸离开京都!” 楚璃硬生生将穿越女拉了回去,她是从泥泞中走出来的人,历经坎坷,她知道,终于迎来了大道! “亦修,你怕不怕?”锦初甚至都没来得及和楚璃告别,便被顾嬷嬷和孙嬷嬷塞进马车。 “怕什么?” “你长姐……”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 亦修握住锦初的小手,锦初还是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手也冰的厉害。 “亦修……”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残忍?其实我什么都知道,长姐不是母后生的,你娘亲才是。” “你……原来你早就知道了。” 锦初自打吃了金丹,不仅能够化作人形,连听力和视力也变得尤为灵敏,那日她在房间里写话本子,休息的时候稍微用了点心,便听到了孙嬷嬷和娘亲说话。 “顾嬷嬷和孙嬷嬷是母后身边的人,我又怎能不知道。” 亦修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投下浓密的影子,其实完颜栖月一直待他很好,甚至比她的亲弟弟完颜清安还要好,但是,凡事都要讲个因果。 楚府后门,一辆平日采购的马车驶向菜市场,兜了一圈,在南风馆停了一会,便继续向前,最后出了京城。 大雪将至,寒风凛冽,马车四角的暗格里放着炭炉,里面温暖如春,彩衣将帘子遮严,彻底阻隔了外面彻骨的寒意。 完颜清安从精致的点心匣子,拿起一块栗子糕塞进嘴里,嘟囔着:“招财还未回来,如果它找不到我们,没准会把楚府一口吞了……” “对了,我倒要问问你们,昨天晚上的金龙,可是招财变的?” 彩衣也不关心外面的事了,瞪起眼睛看向亦修和锦初,外面赶车的江华也竖起耳朵。 “招财进宫陪师傅去了,昨夜有金龙吗?我们并未看到。” 亦修对完颜清安递了一个眼神,他对这个四哥没辙,昨夜叮嘱了好几遍,人家睡一觉便忘了。 “锦初你说,若是说谎,我就替你娘管教你!” 彩衣冷哼一声,她这几年没少和锦初接触,知道她也不是个会说谎的。 “那个……可不可以不说?” “不可以!” 彩衣装模作样的举起巴掌,锦初双手捂住脑袋,她知道彩衣舍不得打她,但这件事终究瞒不住,因为完颜清安在彩衣面前,根本没有秘密。 “我来说吧,师傅最近迷上了炼丹,你也知道招财是条好奇的蛇,它偷了师傅的丹药同我们显摆,不小心就吃了……” “然后就变成了龙?” 彩衣看向锦初,锦初点了点头,完颜清安也拼命点头。 “他……那个狐狸男有这个本事?他炼的丹能让一条蛇化龙?” 彩衣眼珠转了转,随即看向完颜清安。 “姐姐,我不想化龙,我若飞到天上去,就再见不到姐姐了。”完颜清安吓得直摆手。 “你以为你是谁?龙是天子,是可以做皇帝的,就连完颜栖月……呸呸呸!人家楚璃生下来都是天命凰女,你和亦修都不是真龙。” “真聋?姐姐我不聋。”完颜清安挖了挖耳朵。 “别打岔!亦修,你是君炎的徒弟,君炎最喜欢你,你手里有没有金丹?清安好歹也是你四哥,给他一粒药,没准他的病就好了。”彩衣的眼睛亮了起来。 “姐姐,你嫌弃我?你是不是,是不是喜欢亦修,不喜欢我了?”完颜清安憋了憋嘴。 亦修这几个月住在千佛寺,也许是那里的水土养人,容貌却越发极精致,像是水彩画里一笔一笔画出来的,有时候连锦初都自叹不如。 彩衣慌忙捂住完颜清安的嘴,“人家亦修早就和锦初定亲了,不许乱说!也不许哭!” 江华笑着摇了摇头,若君炎真有这本事,他也放心了,凌空甩了一下鞭子,马儿跑的越发快了。 马车沿着官道驶向远方,每到一处寺庙便会停留几日,换乘另外一辆马车继续上路。 彩衣本想打听一下完颜栖月的情况,但接踵而来的大雪和寒流让大街上冷冷清清的,一队接着一队的官兵巡逻,连浓重的年味都变得无影无踪。 马车一路向北,几个人倒随便起来,白天骑马、打猎、看风景,有时候还跟着一群乞丐烤肉、围着篝火跳舞。 为了掩人耳目,彩衣扮做一位红光满面的婆婆,由小儿子陪同,带着孙子孙女去北方祭祖,老婆婆乐善好施,喜欢分银两给乞丐,还喜欢烧香拜佛,连住宿都要去寺庙,自然,她会捐大把的香火钱,只为了让住持提点一下自己的小孙子。 “锦初,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亦修带着寒气走进锦初的房间,一双眼睛亮得出奇,锦初看到,他嘴角噙着一丝在京城里从未展现过的笑意。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好事! 两个人登上一座小山,山顶长了几株红梅,傲雪凌寒。 远处是被大雪覆盖的山脉连绵起伏,耳边北风呼啸,和亦修灼热的呼吸掺杂在一起。 亦修牵着锦初的手,看着远处的风景。 “锦初,等我们长大了,去江南定居,听说那边富饶丰盛,康衢烟月,你定也喜欢。” 亦修的语气,似饮了一杯上好的果子酒般轻快,背后的落日余晖,将他周身都晕染出一丝暖光。 第四十七章 怪胎 从日出到日落,又从日落到日出,侍女进进出出,血水一盆又一盆,足足三天三夜,完颜栖月的胎儿才被生下来。 产房里惊叫连连,偌大的宫殿外弥漫着一股子血腥味,江太医从房里踉踉跄跄出来,连胡须上都沾着鲜血。 “江太医,陛下她……” 王太医一把拉住六神无主的江太医,在他虎口狠狠掐了一下。 “是……是……” “怎么没听见婴儿的啼哭声?陛下可好?” “陛下,陛下生了个怪胎!” 说出这句话,江太医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轰然倒下,气绝而亡,细心的王太医发现,他手腕上有一道牙印,还在汩汩流血。 “陛下!陛下!” 里面传来李嬷嬷撕心裂肺的喊声,接着,门被大力撞开,慕容飞送进去的两个稳婆,面色苍白的跑出来。 “发生了什么事?” 慕容飞大步上前,两个婆子脚下仿佛生了根,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目光死死盯着慕容飞。 “女帝她,她生了一个吃人的妖怪!” “胡说!陛下怎会生下吃人喝血的妖怪?切勿蛊惑人心!” 慕容飞故意提高声音,在外等候的王公大臣、宫女太监,还有完颜栖月养的那些男宠,统统竖起耳朵。 “那……胎儿不是人,是……是魔鬼!一口就咬死了接生的稳婆,还将……还将李嬷嬷的手指吃了!” 慕容飞在两个婆子身上点了一下,稳婆瘫倒在地,晕了过去。 “不好意思,我们大魏的稳婆没见过世面,我这就进去看看。” “没有陛下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踏进寝宫!” 就在这时,宫门处传来一声冷沉的呵斥,商莫谦一身银白铠甲,手持圣旨,在御林军拥簇中,大步走来,将慕容飞拦在门外。 “你回来的倒是时候!”慕容飞冷哼,那些被他暗中叫来闹事的男宠缩着身子后退,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许久不见,商莫谦瘦了高了,身姿也更朗逸。 “这皇宫,还由不得你说了算!” 商莫谦扬起圣旨,上面清清楚楚盖着云国玉玺,他朗声问道:“秦嬷嬷,陛下可好?” 屋里突然没了声音,传出一个婴儿微弱的哭声。 “女王顺利诞下皇子,母子平安!” 秦嬷嬷从里面出来,脸上挂着笑,裙子上却有大片血迹,看到商莫谦松了一口气。 “陛下口谕,商将军负责宫中大小事宜,江太医为救陛下殚精竭力,厚葬!将其长子收进太医院,安抚其家人!” 商莫谦看向秦嬷嬷,秦嬷嬷微微点头,袖子垂下来盖住手腕,鲜血一滴一滴落在台阶上。 无人知晓女王陛下的孩子到底如何,不过商莫谦在商丞相的协助下,厚葬了江太医,赏赐了他的家人,那些奄奄一息的孕妇也得到了安置。 完颜栖月的寝宫被御林军围了个严严实实,就算连只蚊子都飞不进去,禁止任何人探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居然把人活活吓死了。” 慕容飞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一张俏脸变得狰狞。 不知道她们来没来得及下药,稳婆被抬回来之后,没过多久气绝身亡,太医说被吓破了胆。 白日苍茫,积雪萧索,云国女帝因难产伤了身子,皇宫内外,包括云国所有居民,沐浴斋戒、焚香祷告,为小皇子祈福,直到小皇子身子养好了,方可庆祝,违令者斩! 一队接着一队的官兵在京都大街小巷巡逻,若是哪家传出欢笑声,被捕入狱!若是谁家动了荤腥,关进大牢! 这明明是一个喜庆的春节,因为金龙献瑞,冲淡了完颜栖月草菅人命保胎的事,云国百姓盼着这个皇子出生,但女王陛下如此奇怪的做法,人心骚动,流言四起。 一时间,将自己关在摘星阁的大国师,和大魏三皇子慕容飞,处在了风口浪尖上。 慕容飞在得知商莫谦在金銮殿上,处置了一批联名质疑完颜栖月的大臣,去了荒芜的御花园,几个身材魁梧的侍卫,将地牢深处的金鸟笼一点一点拖了上来。 抄手游廊的尽头,秦轩看见了站在梅花树下那个穿着黑色鹤氅的挺拔身影。 “来了。” 秦轩盘膝坐在金鸟笼里,慕容飞看着笼子里满地血腥,秦轩最喜欢的两名女子,身体残缺,气绝身亡。 “我的孩儿降生了?” 秦轩衣衫褴褛,脸白的近乎透明,身上已经没有多少肉。 “生了。” “我还真是小看她了,这样都能把孩子生下来。”秦轩的脸上看不出是喜是悲。 “你就不好奇她到底生了什么?” “三皇子这话说的奇怪,栖月用了秘法保胎,一定是个健全的孩儿。” “你和完颜栖月一样自信,可惜……”慕容飞摇了摇头。 秦轩眯着眼抬起头,和慕容飞对视了一瞬。 慕容飞纯黑的眸子微微上挑,有种精致疏离的美,清冷的眸子里泛起丝丝涟漪。 秦轩脑袋昏沉,那些本已模糊的画面纷至沓来,恍惚间,秦轩看到残阳如血,楚璃迎着山风翩然起舞,眉间一点花钿,是那么耀眼。 楚璃回眸对他笑的样子,像是冰雪消融,山花绽放。 秦轩下意识握紧他藏起来的碎瓷片,掌心被割破,血顺着掌心流下来,幻觉消失。 “国不可一日无君,老皇帝病了,女帝被软禁在寝宫里,生死不明,商莫谦带兵无诏入京,朝中实权已被商莫谦父子掌控,摄政王,大魏三皇子慕容飞,愿以大魏所有兵力,支持您平定叛乱!” “来人,为摄政王更衣!”一件明黄色的氅袍,被慕容飞从侍卫手里接过来,披在秦轩身上。 “大魏三皇子慕容飞,恭迎摄政王!” 许久未打开大门的摘星阁,终于迎来了白昼里的一次会客。 君炎坐在最高处的青椅上,看着被人群簇拥着站在下首的女子。 女子穿着一身雪白的狐裘,纷纷扬扬的桃花围绕她盘旋飞舞,衬得她的脸肌如白瓷,眸如点星。 她的眼里,盛着千年不化的冰山雪海,极冷极烈!唇角勾起淡淡的弧度,眼神不卑不亢。 “国师大人,我回来了。” 楚璃一字一句的说完,仿佛她只是远游一趟。 君炎看着她,缓缓起身。 第四十八章 偷梁换柱 锦初不知道娘亲为何让她们离开京都,也没说目的地是哪,这一路有彩衣带着,还有亦修陪着,倒也不嫌寂寞。 “不是说一路向北吗?” 彩衣看着飞鸽传书上递来的消息,即便他们经常留宿寺庙,也知道宫里出了大事。 完颜栖月自打生了孩子,便再未露面,有人说她生的是吃人的妖怪,还有的说那孩子三头六臂,相貌可憎,另有一种说法,孩子根本没生下来,当日,完颜栖月和孩子都死了,并且那孩子受了诅咒,见过他的人全部离奇身亡。 现在宫中分成两派,一派以摄政王为首,大魏三皇子慕容飞鼎力相助,另一派是老皇帝完颜宗,他出面澄清,当初长公主被兰贵妃偷梁换柱,楚璃才是真正的天命凰女。 百姓的日子照常过,无论这天下谁做皇帝,只要能让他们安居乐业,吃饱穿暖,即便是个阿猫阿狗,或是如孙悟空一般,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都无所谓。 虽然这个年过得草率,却也平安。 “这是君炎曾经住的地方?还别说,不愧是看风水的,倒是块风水宝地。” 接到密信的第五天,一行人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停下来,几个青衣汉子接应,左拐右拐,将他们带到郊区的一个田庄。 彩衣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 北方相对于云国其他地方要冷一些,君炎选的这个庄子依山傍水,气候温暖,许多小花小草已经争先恐后探出头来。 “君炎莫不是让咱们在这儿隐居?” 别说彩衣,就是江华也一头雾水,但是听主子的话总没错。 安顿下来的第二天,一缕金光顺着窗缝钻进锦初的房间。 锦初正在写话本子,亦修拿着笔勾勒一件新衣服的草图,彩衣说了,该做的事还是要做起来。 “老大,你们居然不等我就悄悄溜了,让我一路好找!” 招财哭的悲悲切切,尾巴上勾着一条帕子,不时擦擦眼睛。 “谁让你贪吃!金丹也是药,没见过整瓶吃的,你当那是花生米呢。” 锦初放下笔,招财嗖的一下钻进她的怀里,一边哭还一边瞄着亦修,眼神猥琐。 “我明明就是这么小的一条蛇,硬生生将我撑成那么大……后来我飞累了,又冷又饿,足足昏迷了三天,醒来的时候居然在锅里,差点被人类炖了……老大,你看看我的鳞片,再看看我的眼睛,变不回去了。” 锦初手指抚过招财的鳞片,原本金灿灿的,看起来高大尚,如今鳞片蒙尘,像多少天没洗过澡,还有招财的一双眼睛,居然变成了金色的瞳仁。 “无碍,等我烧了水为你好好洗洗,鳞片就和从前一样了,金色的眼睛……还蛮漂亮的,以后不许胡乱吃君炎的东西。” “人家可是神仙……” 锦初给小金蛇递了个眼神,招财讪讪的闭上嘴。 亦修明明什么都知道,锦初就是不让它在亦修面前说起天庭的事,玉兔说,无论是人是兽,是花是草,只要机缘巧合,潜心修炼,都可以成仙。 所以它宁可舍弃君炎,舍弃可以增加道行的寒冰床,也要跟着掌管天下气运的小锦鲤,得道成仙不过是早晚的事。 “师傅托人送来几本书,其中有本关于修行方面的,以后招财跟我睡,咱们一起修炼。” 亦修从锦初怀里拎起招财,顺着窗户丢了出去,“既然回来了,去彩衣那看看,她整日嚷着让师傅帮她炼丹,治四哥的病呢。” 小金蛇嗖的飞回来,从窗口探出脑袋:“你以为人人都能听懂我说的话?彩衣是个急性子,完颜清安又是个拎不清的,搞不好还要挨顿打,彩衣说了,要将我的皮剥了做腰带。” “去吧,彩衣逗你玩呢。” “重色轻友!我就知道老大嫌弃我了,亏我一路爬山涉水,连饭都吃不上,别的蛇都在冬眠,我却在冰天雪地里找人……” 小金蛇骂骂咧咧的被江华拎走了,锦初抬首对上亦修那双含笑的眸子时,红霞飞上耳畔,微微低下头。 两个小小少年,锦初袅袅婷婷,身段柔美,亦修一袭锦衣玉袍、高出她一个头。 才子佳人,般配至极! 她和亦修有婚约,但是,王母娘娘真的会让她如凡人一样生活吗? 若是如此,君炎也不必将他们支走,来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田庄,她看的清清楚楚,田庄四周布有结界,他们到底在躲什么? 万物复苏的春天,既是光阴荏苒,也是新的开始。 寝宫里,完颜栖月缓缓睁开沉重的眼皮,眼前的世界从模糊到清晰,逐渐恢复了色彩。她微微怔了怔,一切竟是如此陌生。 她缓缓站起来,牙关在颤,灵魂仿佛都在哆嗦。 她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摸摸肚子,孩子已经不在了,回想起那个可怜的孩子,如同一把生锈的刀在完颜栖月心心里来回切割,疼的她脸色发白。 许久,她才缓过劲,望着烛火发呆。 门外一阵响动。 随后一个黑衣人从殿外飞进,跪在完颜栖月面前:“主子!” 话音刚落,门外传来阵阵响动,随后寝宫的大门被踢开! 完颜栖月抬头望去,只见数道黑影飞檐走壁而来,她认出,这是贴身保护自己,号称一人可杀敌过千的锦衣卫! 她还没反应过来,他们已经到了她面前,齐刷刷跪下,喊道—— “臣等恭迎女王陛下回朝!” 完颜栖月愣住。 这时,又见月色下,院墙上突然翻身而下两道人影,如刀光剑影般,落地无声。 来人,竟然是许久未见的商莫谦和商芸熙! 他们身着铠甲,手持佩剑,如盖世英雄般来到她身边—— “陛下,我们来接您!” 完颜栖月再也忍住不住委屈,起身奔向他们。 商芸熙一把抱住她,面露心疼之色,轻声道:“陛下,您终于醒了……” 完颜栖月红着眼眶,别过脸,她不想让商芸熙看见自己这副狼狈的模样。 一旁的商莫谦听着四周的动静,说道:“先将陛下带出宫去,此地不宜久留。” 商芸熙来之前从慎刑司大牢内带来了一个死囚犯,将其换上了完颜栖月的衣物,随后在寝宫内放了一把火。 几人在锦衣卫的掩护下,悄无声息离开了云国皇宫。 第四十九章 命里有此一劫 肃穆巍峨的皇宫里,九重凤阙飞翘的屋脊鳞次栉比,环形的宫墙层层叠叠,皆笼罩在一片雨雾当中。 夜色沉沉,闪电不时劈空而下,道道惊雷疯狂地叫嚣着,在雷电的间隔中,宫女白莹似乎听见了杯盏落地的声音,但因雷声太大,听得并不真切。 她不敢确定,更不敢随意进入凤仪殿,楚璃最不喜欢她们不宣而入,否则将以窥视之罪论处。 白莹稳了稳心神,将耳朵附近门扇上细听,却又并无异响。 天空中,又是一道道闪电划过夜空,惊雷接二连三的轰鸣下来,震得整个皇宫皆在不安之中。 白莹转身向回走,谁料一回眸,骤然闪过一丝震惊及恐惧,忍不住低喊了一声,仓惶地伸手去抓身边的孙嬷嬷,孙嬷嬷听见她的叫声后急声问道:“何事如此慌张,小心惊扰了公主……” 白莹心有余悸,脸色微白道:“孙嬷嬷,我方才似乎瞧见有人在殿内拔剑,就在电光最亮的那一瞬。” 孙嬷嬷皱眉:“可是你心里慌张,看错了?” 楚璃作为云国公主住在凤仪殿,孙嬷嬷进宫,顺便提拔了原来跟着她的小宫女白莹。 白莹思索片刻,只觉得方才的剑影又似在眼前掠过,匆匆道:“我并不十分确定,但是万一呢?嬷嬷,您可记得国师说寝宫里死的不是长公主?” 经她一提,孙嬷嬷也起了疑心,方才自己所听见的杯盏落地声,也许并不是错觉。 “去端香炉来,快去……”孙嬷嬷眼珠转了转,谨慎嘱咐道。 几息之间,白莹已将香炉添好,匆匆捧至,与孙嬷嬷在殿门前四目相对,心有灵犀地一起推门而进。 夜雨被风挟杂着吹进来,驱散了凤仪殿中满室馨香,淡淡的香气中,似有一种迷惑人心的味道,风一吹,便淡了。 两个人悄声地走进殿门,并未发觉有血腥之气,抬眸望去,灯光照映出殿中层层叠叠的绡纱,轻轻晃荡,落在雕着朵朵金莲的地砖上。 灯火尽头,窥视不见楚璃的身影,只听见帘幕深处隐隐传来喘息声。 白莹心中惶惶不安,孙嬷嬷躬身道:“公主,殿中白木香已燃尽,老奴前来换香,公主,可还有别的吩咐?” 帘幕后,气息声不断,却无人回应,一时间两人心头狂跳,对视的眼中疑虑更重。 孙嬷嬷壮着胆子,悄无声息地走向帘幕,当她的手抚上第一重帘幕的时候,殿中才迟迟地响起了楚璃略带不悦的声音:“退下罢!谨记,无宣不得入。” “是!” 白莹和孙嬷嬷跪礼应道,听见楚璃声音无异后,两人便倒退三步,转身出了殿外,重新关好殿门。 帘幕后,紫檀雕花的凤榻上,一位黑衣男子戴着鬼脸面具,手执长剑抵住楚璃咽喉,沉声问道:“你到底是谁?” 楚璃双眸一动,轻轻掀起唇角,有些自嘲地道:“无论我是谁,你不是都要置我于死地吗?” 楚璃说着,手悄悄探向枕头底下,摸到一柄小小的手枪。 手枪还是托了君炎的福,她的许多奇思妙想,都在君炎手里得到了完美的升华。 “碰”的一声,黑衣人捂着胸口倒在地上,看着黑洞洞的枪口还在冒着青烟,他毅然咬破藏在牙齿里的毒丸,嘴角流下一缕黑血,气绝身亡。 “这就死了?还真是愚忠,早知道多放点迷香就好了。” 楚璃摇头叹气,若不是孙嬷嬷闯进来,根本不用她亲自动手。 “这种东西以后不能再用了,有违天理!” 君炎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接过楚璃手里的枪,手指用力,化为齑粉。 “这个不行,那个不许,到底是你做皇帝还是我做?” “对了,锦初和亦修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说锦初命里有此一劫,我看你就是不喜欢她,难怪她当初怕你!” 君炎扬长而去,只留下楚璃在后面跳脚。 又是一年,摄政王驱逐了慕容飞,与楚璃握手言和,继续为朝廷效力,造福于天下百姓。 其实楚璃一直犹豫着杀不杀秦轩,后来不知不觉竟与他相处数月,相谈甚欢。 秦轩除却修渠建坝的大功,更为兵马编统提出极好的意见,让云国的兵马逐年变强。 后又呕心沥血地为土地制改革效力,实行人口分配土地制度,实现家家户户富裕、全民温饱。 摄政王年轻有为,曾做过驸马,又被当今皇帝重用,一下子成了无数闺中女子的心仪之人。 听闻摄政王房中,连个通房的丫鬟都没有,有人猜测,勤勤恳恳的摄政王,心中只有云国的锦绣江山和天下百姓。 同年,完颜宗病重,彩衣收到飞鸽传书,带四皇子和十一皇子回京。 出了桃花镇,一路顺风顺水,快马加鞭,仅用十三天,便远远望见了京城。 “终于到家……”江华话音未落,从小路冲出十几匹受惊的马儿,后面跟着几个赶马的汉子,直直奔着他们的马车而来。 “快躲开,马惊了!马惊了!” 电光火石之间,亦修只来得及抱住锦初,彩衣一把将完颜清安挡在身后,一阵天旋地转,锦初感觉自己和亦修被小金蛇用尾巴死死勾住,才没飞出去。 待锦初自马车中醒来,稍稍动了下,后颈便疼得她倒抽一口冷气! 还没反应过来,对面的那道颀长人影,已经伸手接过一根箭矢搭在长弓上,缓缓拉满弓弦,绷出紧致优美的弧度。 锦初认得,那是商丞相的儿子——商莫谦! 传闻他在完颜栖月死后,一家人都失踪了。 “咻——” 箭矢凌厉破空而来。 劲风拂过耳膜,尖锐的穿透力在空气中爆炸开,连风声都裹挟着摩擦出的灼热气息! 刚猛霸道的力度,径直将马车面前的帘子掀开飞起,锦初看到他在二次松箭的那秒,原本寡淡的眸色忽然一变,手指几不可查颤了颤。 锦初盯着迎面爆射来的一只长箭,瞳孔骤然放大,清晰感觉到了附着在上面的浓烈死亡气息。 “砰!” 箭羽堪堪擦过她的脖颈,深深没入亦修胸口,发出沉闷重响,血腥味弥漫。 “亦修——” 马儿和赶马的汉子一溜烟般消失了,只剩下锦初撕心裂肺的喊声。 有人亲眼目睹,却无人敢轻置一词,谁也没想到,天子脚下,传闻为完颜栖月殉情的商莫谦居然活着,还敢杀人! 江华双目紧闭,身上中了三箭,手里还握着马鞭,被野马践踏的惨不忍睹,完颜清安抱着彩衣呆坐在一旁,垂眸凝视着指尖沾染的血迹,“彩衣姐姐,你别睡……” 第五十章 求不得 “亦修怎么样?彩衣怎么样?江华怎么样?” 待楚璃和君炎骑着快马赶来,锦初一只手抵在亦修胸口,另一只手放在彩衣被马蹄踏烂的半边身子上,双目紧闭,身体摇摇欲坠。 “秦轩,你若拿不到凶手,就不要做什么摄政王了,提头来见!” 秦轩也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江华的尸体散落一地,显然已经死了,完颜亦修胸口上插着一支箭,嘴唇发紫,而彩衣,若是活下来,那一定是个奇迹。 “是商莫谦!”锦初刷的睁开眼睛,眼里的光让人不寒而栗。 君炎对楚璃摇了摇头。 “锦初,乖,咱们回宫,宫里有太医,一定能治好亦修和彩衣,还有……江华!” 楚璃哽咽着,江华跟着她走南闯北,宁愿自己受苦也要护她周全,如今那个亦父亦兄的人没了,还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锦初的裙角突然被抓住,她欣喜若狂,对上亦修那双漆黑入墨的眸子,随后蹲下身仔细听他说话。 气息微弱,嗓音喑哑,他在反复念叨:“锦初,对不起……你,好好活着……” 若不是锦初舍命相救,那一箭,就足以要他性命! 京都人心惶惶,因为商莫谦的出现,商家原本废弃的院子被掘地三尺,株连九族。 京都贴出皇榜,不管是巫医还是江湖郎中,或是从太医院退下的老太医,只要能救十一皇子和彩衣,赏黄金千两,赐府邸一座。 “箭取出来了,伤口也正在愈合,体内的毒……” 院子里站着一排医术高超的男女老少,所有方法都用了,彩衣和亦修的命保住了,但亦修中了毒。 商莫谦要置人于死地,这毒,无解! “可知是什么毒?” 楚璃抬眸看向君炎,她请出穿越女,但那个楚璃不是学医的,她看过制香的书,记住几个方子,不代表她会解毒。 “正是当年兰贵妃所中的红菱散,不过里面又增加了两味毒药,无解!” “制毒的人已经死了,这毒为何还会出现在商莫谦手里?对了,兰贵妃和完颜栖月的毒是怎么解的?” 楚璃眼睛一亮,瞬间又暗下来,兰贵妃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她身边的人也被秦轩尽数杀了,只留下一个秦嬷嬷,自从完颜栖月生产之后也离奇身亡,这毒当初是她给君炎的,并没有解药。 “清安,彩衣不会死了,你去吃点东西可好?” 完颜清安不哭也不闹,一直抱着彩衣,连太医救治,也舍不得放手。 当时彩衣拼尽全力,才将人高马大的完颜清安护住,他虽然糊涂,也知道彩衣救了他,一旦松手,也许就是天人永隔。 楚璃哽咽,她对完颜清安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还曾嘲笑彩衣多了一个尾巴,没想到完颜清安是个痴情种。 只是锦初,从回来之后便昏迷不醒,被君炎执意送到摘星阁静养。 “你说锦初会死吗?她吃了玉兔送的金丹,化作人形,怎么还能昏迷?” “这你都看不明白?太医说了,她是耗费了精力,换句话说,她将自己的一身修为都给了亦修和彩衣,太医说他们能活,就是个奇迹!” “即便睡在寒冰床上也不行?” “呆鸟,若是行,君炎就不会一夜白头了。” “喂,你说君炎干嘛对锦初这么上心?亦修明明也要死了……” 锦初自帷幔红纱中醒来,还未彻底睁开眼,这句话便蓦的在耳边炸开。 晨风渐起,两个影子在窗前飘忽不定,锦初费力偏过头,头晕目眩。 花瓶中桃花袅袅垂落,炉火明晃,熬着沸腾的药,侍女白莹走进来。 “郡主可醒了!” “你是?” “奴婢白莹,是公主身边的侍女。”白莹施礼。 锦初眉头紧锁,终于看清窗口探头探脑的小金蛇,还有一只黑漆漆的鸽子,四只眼睛齐刷刷盯着她。 “醒了,锦初醒了!终于醒了!” “太好了,我就知道君炎的寒冰床管用!” “招财?你是……” “我是闪电啊,还替亦修给你送过信——” 小金蛇慌忙用尾巴缠住闪电的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亦修……” 锦初挣扎起身,才发现自己一丝力气都没有,瘫软在床上。 “你们两个出去玩,别打扰郡主休息,郡主,您哪里不舒服?用不用传太医?” 显然,招财和闪电说的话白莹听不懂,她只知道这条蛇和这只鸽子有些怪异,喜欢蹲窗跟,还喜欢嚼舌根。 “你自己虚成这样,还想着别人?亦修中毒了,听说那毒天下无解,彩衣倒是个命大的,不过也成了废人,哎呦,你都没看到完颜清安……” 小金蛇气急败坏的将尾巴塞进闪电嘴里,“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国师大人,郡主醒了。” 白莹见锦初对着一蛇一鸟发呆,正要去叫人,帘子一掀,大国师走进来。 “你且下去,我和郡主说几句话。” 锦初惊讶的发现,君炎一头乌发成了银色,虽然还是面如冠玉,眼似点漆,玉树临风,但这模样和天宫中的太上老君更像了。 “你们也出去!”君炎看向窗台。 “我们不过是鸟和蛇,还能将你的秘密泄露出去不成?”闪电不甘心的翻了下眼睛。 “出去!” 君炎长袖一挥,招财和闪电连着翻了几个跟头,窗子啪的一声关上。 君炎对着锦初的眉心遥遥一指,一道亮光刺的锦初睁不开眼睛,再次睁开,她终于知道了前因后果,眼眶赤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指甲死死扣进掌心,却丝毫盖不住心底的痛楚! 她和君炎是来人间历劫的,辅佐楚璃成功登上帝位,才算功德圆满,但事情发生了转变,锦初的锦鲤特质,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 “既然你记起了前世今生,就不该执迷不悔,再继续下去,亦修、楚璃,包括彩衣和完颜清安,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命运都将改变!” 君炎的声音清泠如撞玉,却也分外伤人,锦初仰头认真望他,只在他眼眸中找到冷漠,不是幻听…… 锦初苦笑着闭上眼睛。 她终于明白为何亦修要带她去江南了。 那日庙里的老和尚为他卜了一卦,卦上说:七苦之最谓之,属求不得! 第五十一章 再生变故 “若是我们离开,亦修就不会死了吗?” 锦初落下两行清泪,她算什么小锦鲤?江华、彩衣、亦修,所有和她有关的人,没有一个得到应有的好运气! “你已经改变太多的事,只希望楚璃能够顺利登基。” “难道我在娘亲身边,也会影响她的气运?” 君炎点头。 锦初抱紧自己,心痛得蜷缩成一团,身下的寒冰床,冷意传到骨髓。 再也忍不住,倏地喷薄出一口暗红的血,就在这一瞬间,锦初感觉自己的灵魂被逼出躯壳,她听见好像有什么东西发出响声。 是她浑身的骨头,寸寸碎裂! 是她仅剩的那一点幻想,消失无踪! “公主到!” 白莹在外面通传了一声,楚璃匆匆走进来。 “乖女儿怎么了,快宣太医,郡主吐血了!” 楚璃这段时间分身乏术,要照看完颜宗,还要求医问药帮亦修解毒,为成了废人的彩衣做心理医生,不得已,将白莹调到摘星阁照顾锦初,生怕她有什么闪失。 “无事,这口瘀血吐出来,她才能大好。”君炎示意白莹退下。 楚璃坐在床边拉住锦初的手:“锦初,可有怪娘亲?” 锦初看进楚璃温柔的眼里,心狠狠一颤,接着红了眼:“是我,没有保护好亦修……只怕娘亲厌弃。” “君炎,你对她说了什么?”楚璃横眉冷目,她知道,锦初一直莫名的怕君炎。 君炎脸色沉沉:“你唯有做了女帝,才能护住家人,否则,这些事还会发生,楚璃,你的心不够狠!” “我自然不能罢休!”楚璃红了眼。 “只要我在宫中一日,若有人要害我的家人,哪怕拼死,我也要讨个公道!” 说到“公道”二字时,她眼中已泪光盈动,直直看向君炎,分毫不让。 君炎一怔,眼中闪过一丝心虚,只是一瞬,便恢复了冷脸。 锦初病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好,喝了无数苦药,已经苦得没了知觉,为了养病,君炎提议将锦初送回楚府,由顾嬷嬷照顾。 半年后,商莫谦终于被堵在了千佛寺后山,点火自焚,待侍卫将大火扑灭,后山黑烟弥漫,到处都是烧焦的味道。 秦轩走进慕容飞曾住过的屋子,地上赫然是一具烧焦的尸体,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支凤凰金簪。 那是秦轩第一次送给完颜栖月的东西。 秦轩身子一顿,缓缓蹲下身,看向商莫谦右手尾指处,商莫谦曾作为南路军战场杀敌,右手尾指被削掉一截,而这具尸体虽烧焦,也可看到尾指断了一截。 秦轩把玩着金簪,压在心口的那股闷堵才消散不少。 同年,完颜宗驾崩。 宫中皇帝丧礼和登基大典同时进行,日子紧迫,锦初时刻关注朝堂上的动静,生怕在此关键时期有所闪失。 招财安慰她:“大局已定,不会出现变故,老大你莫要胡思乱想。” “不知为何,最近我这颗心一直砰砰乱跳个不停,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闪电哄道:“可能是你最近太紧张了,忧思过重,放心,出了事自有君炎顶着,他会护你周全。” “可是,商芸熙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道她真的……” “商丞相叛国,她一定是和慕容飞那个小白脸跑了。”闪电作为一名优秀的信鸽,知道的要比招财多一些。 “商芸熙和慕容飞还有一腿?”招财一如既往的喜欢八卦。 锦初记得,那日商莫谦看她的眼神犹如盯着一具尸体,明明那一箭是射她的,不知为何射了一向与世无争的亦修,她总感觉有什么事被他们忽略了。 抬头,天边的一丝霞光渺茫。 她看了半响,黯淡双眸似有泪光,是的,待她走了,一切就好了。 日盼夜盼,终于盼到了楚璃登基的那天。 太极殿里,文武百官列队两行,庄严肃穆,楚璃身穿特制的龙袍,坐在正中的龙椅上,居高临下注视着阶下的一切。 唱礼太监拖着洪亮的嗓音高喊:“百官朝贺,觐见新皇,一叩首,拜——” 众人纷纷屈膝跪下,动作整齐划一。 “起!” “二叩首,拜——” “起!” “三叩首,拜——” “起!” “礼毕,鸣钟,奏乐!” 庄严的乐声响彻大殿内外,锦初心潮澎湃,激动得握紧小金蛇的身子,她在逃荒路上认的娘亲,一路向西,终于摆脱了那一缕死亡黑气,做了女帝! 人群中,锦初看到了完颜清安,曾穿着华服的天真少年,如今换上了朝服。 自打彩衣替他挡了惊马,完颜清安似乎一夜之间懂事了,也清瘦了许多。 忽然,他微微直起身,目光同锦初对上,没有停顿,又落向了别处,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锦初下意识地看向秦轩,发现他一直凝目仰望着楚璃,深情得不含一丝杂质,锦初突然意识到什么,脸色立变,回首紧盯大殿之外。 霎时,变数陡生! 殿外,上千名锦衣卫围拢而来,皆银甲长戈,当中一人黄袍玉冕,胸盘金龙,右手边是一脸肃穆的商莫谦,左手边是趾高气昂的商芸熙。 完颜栖月如闲庭信步一般,缓缓踱来,锦初捂着嘴,震惊得无以复加,完颜栖月没有死!商莫谦的尸体居然也是假的! 扫视堂上诸臣,君炎与她同样震惊,而一众老臣安然自若,纷纷向完颜栖月行礼,仿佛早有所知。 完颜栖月面上带着舒朗的笑意,声音温雅无比,仿佛她正该在这个时候出现。 “与众卿睽违许久,朕甚为牵挂,然大敌当前,必须将计就计,隐瞒卿等,朕实属无奈,爱卿们不要怪朕才好。” 众臣皆道:“臣等不敢!” 又道:“女帝英明!” 只除了摄政王秦轩一人。 完颜栖月含笑走近,与他相对而望,话语中尽是得胜者的自傲和轻狂。 “驸马素有野心,令朕寝食难安,欲除之而无计,多亏商将军与朕解忧,定下这先死后生,瓮中捉鳖的绝妙之策,驸马,此番落于朕手,你可服气?你可——想见咱们的孩儿?” 秦轩不语,御阶右侧匆匆上来一个女子:“女王陛下,十一皇子安顿好了。” “白莹!”孙嬷嬷恨得咬牙切齿。 白莹屈身行礼,“是我,谢嬷嬷这么多年的栽培。” 孙嬷嬷颤抖着声音,“白莹,没想到你吃里扒外……” 白莹轻轻避过:“长公主才是正统,嬷嬷,给自己留一个体面吧。” “完颜栖月,你来的正好,今日我们好好说道说道,谁,才是云国的天命凰女,谁,才是正统!” 楚璃自龙椅上站起来,手里转动着一支小巧精致的枪,随即,抛给君炎一支。 第五十二章 逆天改命 结局毫无悬念,在现代化武器面前,完颜栖月的锦衣卫毫无招架之力,更何况,围上来的御林军,每人手里都端着一把枪。 “对不起君炎,你说它有违天理,但是我坚信,人定胜天!” 楚璃霸气的吹了吹枪口,“我楚璃与人斗!与天斗!与封建思想斗!在我心里,唯有云国的江山社稷,才是重中之重!” 楚璃坦然的接受了将士和大臣们的三叩九拜。 “完颜栖月,你身为云国公主,残暴不仁,荒诞不经,为一己私欲残害了无数鲜活生命,该死!” 商莫谦、商芸熙和白莹已经成了冰凉的尸体,锦衣卫也折损大半。 “楚璃,你果真是父皇的好女儿,身上有股狠劲,我输的心服口服。” 完颜栖月的眼神从楚璃的枪口看向秦轩,又转向君炎:“若没有这两个男人,你休想得到云国的江山。” “你说错了。” 楚璃扶着孙嬷嬷的手缓缓走下台阶,长长的裙摆如凤凰尾翼在身后绽放,美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凭的是自己,从未想过利用他人,之所以有人追随我,是他们懂得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其实穿越女楚璃,一直觉得这座皇宫,此一个身份,让人弓影浮杯、草木皆兵,好比一座用权力堆砌和打造出来的黄金牢笼。 之所以决定帮助楚璃,是因为她对秦轩产生了莫名的情愫,江华、亦修、彩衣和锦初,同样也牵动着她的心。 她瞒着君炎打造出一支铁枪军队,一举粉碎了完颜栖月的阴谋。 “若不是立场不同,我倒真想与你做一回姐妹,这是亦修的解药,那箭,本是要杀你的。” 完颜栖月丢给锦初一个小瓷瓶,锦初道了谢,商莫谦已经死了,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临时改变主意。 “秦轩,我知道你爱的人是楚璃,不过——”完颜栖月笑的甚至流出眼泪。 “我的孩儿一定会回来,亲手取走你的性命!” 寒凉的祭台上,完颜栖月已经待了三天三夜。 眉睫结成了冰霜,可她却一直睁着眼,倔强的望着摘星阁。 她在等一个人。 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君炎。 这是一种早已命定的人生,无趣、无感、无情、无欢、无爱,亦无奈。 她张开手,任由雪花飘摇落下,瞬间化成了水。 一颗如泪般的水滴滑下手掌,划过套在腕骨之上的紫色琉璃珠串,映照出一丝晶莹而清冷的微光。 那里面似乎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恍如秋水。 “母后——” 就在此时,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她努力撑起身体,望向摘星阁。 那里,披着银白狐裘的君炎缓步走来,她的目光贪恋划过他的面容,剑眉星眸,薄唇微抿……他比以前更加内敛凛然了。 等他终于来到跟前,她冲着他笑:“你来了!” 君炎没有答,冷冷注视着她。 完颜栖月想起四年前,她不惜以身试毒换得君炎怜悯,忐忑期许对他说出“我喜欢你”后的寂静,这场景,何其相似! 她耗尽所有力气等来的,竟只是他的冷眼。 完颜栖月被硬生生击飞,撞向那棵在冬日依旧开满繁花的老桃树,白雪红痕,分不清是血还是花。 完颜栖月死前的最后一个要求,便是由君炎来结束她的生命,一击致命,君炎毫不留情。 完颜栖月眼眸涣散,心里却再明白不过,和楚璃相比,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秦轩手起刀落,提着完颜栖月的脑袋问楚璃:“你心中那个男人,到底是哪一个?” 楚璃端坐在宝座上,挑眉看向君炎,君炎慌忙把锦初推到身前:“我喜欢的人是锦初。” “师傅,您怎么可以和徒弟抢媳妇?” “亦修!”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大殿门口,亦修,醒了! 完颜清安扶着他,兄弟俩一样玉树临风,一样惊艳绝伦! “君炎,不如你试着喜欢我——” “姐姐,你已经答应嫁给我了!” 完颜清安看向坐在轮椅上的彩衣,这一眼,便是地老天荒。 光阴荏苒,转眼又是一年,楚璃做了女帝,而君炎和锦初还在人间呆的好好的,没有升天之路,也没有神光接引,似乎楚璃真的逆天改命了。 朝臣逼着楚璃纳妃,为皇室开枝散叶,女王陛下迟迟没有答应。 “秦叔叔,您就不怕娘亲会等得没有耐心了吗?” 锦初和亦修在小酒馆看到了借酒买醉的秦轩,他一袭玄色长袍,身形修长,清冷贵气,同从前一样,如鹤立鸡群,是京都出了名的黄金单身汉。 “朝中规定,陛下后宫男人不得参政,而你娘,一向懒得管这些。”秦轩终于回道。 锦初道:“有谁规定,不能爱情和抱负都要呢?”亦修对锦初竖起大拇指。 那一晚,秦轩连夜进宫面圣。 数月后,没有纳男妃的女皇陛下,传出有喜的消息。 女皇昭告天下,无心情爱,但会延绵子嗣。 久而久之,有小道消息传出,说陛下有一位神秘的俊美男宠,于夜深人静时,与女皇缠绵不休…… 自打亦修的毒解之后,锦初便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和娘亲一样,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 锦初并没有住娘亲为她精心设计的大别墅,而是开始沿着神农的脚步,尝百草。 亦修和彩衣的这场病,让锦初悟出一个真理,锦鲤特质,让她治病救人颇有几分本事。 正当她在千寻山发现一株五品灵草,喊亦修过来帮忙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股大力。 闪电拼命煽动翅膀,招财甚至快出残影,待亦修和它们赶过来,锦初已经重心不稳,直接失足跌下了悬崖。 再次睁眼,锦初发现自己躺在草地上,浑身钻心般撕痛,强撑着站起来,却觉得全身发麻,使不上一点力。 “难道我今天就要命丧于此?” “不!亦修一定会来救我!” 锦初身后突然响起一道轻佻的女声:“哟,哪来的小丫头?” 锦初猛然回头,发现附近有一处山洞,一个身着鲜艳红衣、脸色极度苍白的女子正倚在墙上,饶有兴致地盯着她。 第五十三章 画皮 “你就是锦初?果真是个美人坯子!” 女子右手一抓,锦初的身体不受控制,被她吸了过去。 “你是谁?怎会认得我?” 锦初本就和江华学了些功夫,又力气特别大,没想到在女子手里,虚弱的就像一只小绵羊。 “不记得我了?我们打过照面,也难怪,我现在这副模样,别说是你,就是我自己也不认得了。” 女子挥手,一面水镜出现在她身前,女子左右照了照,幽幽叹口气:“若不是为了你和道德天尊,我怎会自告奋勇来跑这趟苦差事?还因此托生到这个短命鬼身上,毁了容貌。” 女子侧耳仔细听了听,“呦,你那小郎君下来了,他对你倒也痴情,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时间还很充裕,有的时间玩儿,你这脸——我倒是蛮喜欢的。” 女子挥手将水镜打破,抬起锦初下颌,仔细端详着这张青春靓丽的脸。 “一会儿剥皮的时候可能有些疼,你是瑶池里的小锦鲤,应该不会死。” 女子手里出现一把刀,这刀由水化成,寒气逼人。 锦初如坠冰窖,一颗心亦沉到了底,颤抖得一句话也说不出,看着她那张笑意盈盈的面孔,说着世间最无情的话。 “我从来不相信情情爱爱,既然你和道德天尊为了这虚无缥缈的东西下凡历劫,我就试试,你心爱的小郎君能不能爱上我,天尊他到底有多喜欢你这条小锦鲤!” 锦初心里的寒意止不住的往外冒,她不受控制的抬起头,对上女子的眼。 “呦,两只畜牲下来的倒快。” 女子挥手,锦初和刚刚飞下来的招财、闪电,被一团水汽包裹,渐渐成了冰雕…… 女子坐在水镜前,正仔仔细细描画那皮。 那双手纤细洁白,动作灵巧,看得出是个美人的手。 只是镜子里那张脸,狰狞恐怖,血肉横飞。 她将画好的皮盖在脸上,瞬间,就是一个美人了。 当然,如今的她,不是大仙女玉环,也不是叶倾城,而是一个和锦初有着七分相似的美人! 云国著名的医女叶倾城已经失踪了,真正的叶倾城也被她丢入深涧,不会被人找到。 而等血肉腐烂的时候,她就可以引导人们找过去,就会在山涧边找到‘叶倾城’的物件儿,就会叫人觉得,叶倾城坠崖了,或是跳崖了。 反正,她已经表演过叶倾城不想活了,而她已经成功的换了身份。 “十一皇子带回一个女子,说是就要成亲了。” 桃珠告诉彩衣这个消息的时候,彩衣不小心刺破了手指。 鲜艳的血珠滚出来,掉到了嫁衣上,恰巧点到了那一只凤凰上。 凤凰染了血,无端有些凄厉,像是即将要挣脱桎梏冲破云霄一般。 她却浑然不觉,怔怔望着桃珠:“你说什么?” 彩衣花费了一点时间,才弄明白桃珠说的那几个字的意思。 她说,完颜亦修,要和别的女人成亲了! “亦修和锦初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怎么要和别人成亲了?” 彩衣不可置信地摇头:“他不会,他和锦初明明早就定亲了。” “一定是谣传,清白乃是女子生存之本,这种事岂容旁人胡言乱语?我要去见亦修,绝对不会这样的。” 不顾桃珠劝阻,彩衣丢下手中的嫁衣,坐上轮椅急促地要出门,却正好迎上完颜清安和楚璃走到门口。 楚璃恨恨地一甩帕子,一屁股坐在彩衣旁边的凳子上。 “亦修真不是东西,他和锦初早就有婚约,当初哭着喊着非锦初不娶,出去一趟,却带了个狐狸精回来,这不是堂而皇之打我的脸吗?” 彩衣被逗笑了,楚璃自打做了女帝,从来文文雅雅,还是第一回这么粗俗。 完颜清安拉着彩衣的手背安抚她,楚璃却越说越愤慨。 “当初就不该让锦初和他定下婚约,费尽心思竟然养出了个白眼狼,看着端庄模样的,其实……我呸!” 完颜清安摸了摸彩衣的脑袋:“姐姐,我记得你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看着完颜清安似笑非笑的样子,彩衣气不打一处来,甚至忘了打开他摸头的手,扔了个枕头过去,“给我滚开,你们兄弟一丘之貉,没一个好东西!” 完颜清安却不以为意,捡起枕头好声好气地哄着彩衣:“我是认真的,亦修若出去一趟就能喜欢上别人,你们也不必为了个不值得的人伤心,多吃点好的,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 彩衣愣了愣,正要说什么,楚璃像是想起什么,眨眼就不见了。 彩衣摇头,难为她挺个肚子,还走的这样快,秦轩看到又要头疼了。 “桃珠,你好好打听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锦初呢?叫锦初过来,我问问锦初是怎么想的!” “锦初没回来,带着招财和闪电跟着一个老神仙走了,老神仙说亦修肉体凡胎,却心比天高,明明是麻雀,却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亦修伤心才自己回来的,半路上遇到兽潮,是那个女子救了他,然后……亦修就以身相许了。” “放屁!我看你是话本子看多了,编故事呢,有君炎这个活神仙,锦初干嘛出去找神仙?绝对不可能!” “姐姐莫生气,长姐不会由着亦修胡闹,倒是那个女子,说不上哪里,看着让人不舒服。” 完颜清安眉头微蹙,他现在脑袋开窍了,一眼就看出那女子绝非善类,首先,她长得几乎和锦初一模一样,肩膀上还蹲着一只白鸟。 摘星阁,寒冰床上,一位白衣白发的男子盘膝而坐,大汗淋漓。 一位浑身赤裸如雪的少女坐在他怀里,显得十分小巧。 女子从眉到嘴都精致好看,大片的黑发从脖颈处相分,一部分沿着背脊下滑,一部分覆过胸前坟起,一直往下,黑白相衬,愈发像天山上最纯真无垢的雪莲花。 女子出声,却是娇软的音,糯着声:“天尊——” 君炎垂下眼,黑长的睫颤动几下,喉结轻轻动了一下,他的话在喉间滚了几下,出口却是冷漠的一声:“滚!” 女子身影暗淡了几分,黑长的细发顺着君炎半开的衣襟往里蜿蜒,在他怀中下意识地轻蹭了一下,感觉身下突然僵硬。 第五十四章 严丝合缝 “放在门口,我就不信他不出来!” 楚璃指挥着御膳房的厨子,将几道菜放到摘星阁门口的桌子上,还有两个小宫女特意打着扇子,将香味往门里扇。 孙嬷嬷搬来一把椅子,扶着楚璃舒舒服服坐在上面。 “好香!” 君炎在幻镜中沉沦,女孩一会化作锦初,一会化作楚璃,一会又化作美艳女子,君炎在冰与火的欲望中挣扎。 香味顺着半开的窗子钻进来,君炎吸了吸鼻子,刷的睁开眼睛,一只羽毛洁白的鸟顺着窗户扑棱棱飞出去。 “我们大国师可算出关了,若再不出来,你那心爱的徒弟就要和狐狸精成亲了。” 摘星阁关了三个月的大门终于开了,君炎一身白袍,清冷俊逸。 水煮鱼,西湖醋鱼,糖醋鲤鱼,松鼠桂鱼,剁椒鱼头,清蒸鲈鱼,酸汤鱼,臭鳜鱼! 每道菜都是君炎的最爱! 君炎接过小宫女递来的筷子,坐在餐桌前大快朵颐,看得楚璃直捂鼻子,她自打有了身孕,闻不得鱼腥味。 “自古郎君多薄幸,谁能保证天长日久。”楚璃故意叹了口气。 “秦轩看上别的女人了?做了这么多菜让我出关,就是听你感慨的?” “亦修好好的孩子被教坏了,可怜我们锦初……”楚璃装腔作势的用帕子擦了擦眼睛。 君炎动作优雅,却吃的很快,不一会便将这八道菜吃的只剩下鱼刺,在小宫女端来的金盆里洗了手。 这次他真要感谢楚璃,若不是美食诱惑,他没准走火入魔,再也出不来了,谁能知道他忍得多辛苦。 楚璃从果盘捻了个梅子塞进嘴里,“我要的东西备好了吗?” 君炎嫌弃的翻了她一眼,“谁家女帝要什么穿肠散,马钱子,牵机,桃花瘴啊!” “不让我用枪,还不让我留点后手?对了,那女人会武,亦修带她转了一圈皇宫,她丝毫没嫌累。” 楚璃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手掌柔软,身量纤细,我问了两遍她爹娘的事都说滴水不漏,像是提前背好的,说了一堆却连个名字、地方都没问出来。” “亦修信她?”君炎皱了皱眉。 “锦初从未说过自己要做神仙,即便她真碰到神仙,也不会丢下亦修,舍弃我这个娘亲,亦修更不会无缘无故喜欢别的女子,哪怕她和锦初长着一模一样的脸。”楚璃冷哼一声。 那女子只是轻飘飘看了她一眼,体内的穿越女便沉睡了,她也差点灵魂出窍,这样头疼的问题还是交给君炎处理的好。 窗外风轻轻,刮过树上的繁花,落下一地粉红鹅黄,远处传来不甚清晰的宫铃声。 山水屏风后,大仙女玉环靠坐在贵妃椅上,喝着咖啡,听着躺在檀木榻上的亦修,娓娓说来那些年幼的轶事。 亦修的声音泠泠动听,带着柔柔的尾音,大仙女听得入神,遥想着当年的那些情景,不由问道:“你既不喜欢读书,为何课上还如此循规蹈矩、安守本分?” 亦修淡淡一笑:“我从小身子弱,被人嘲笑是草包皇子,不能再丢了脸面,其实我课上懒怠时,虽坐得端正,两眼不离师傅,但神思早已遨游千里,只是早已炉火纯青,无人察觉罢了,这一点,锦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看着他抿唇含笑的样子,大仙女想象了一下他最后那一句话所说的情景,也忍俊不已。 “亦修,你果真要娶我?听说你和锦初早就定亲了。” “我虽无心功名,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锦初弃我而去,而你,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我,我要对你负责!”亦修说的情真意切。 当日他跳下悬崖去救锦初,没想到锦初和一位老者在一起,还带走了招财和闪电,当时他万念俱灰,不知身在何处,偏偏遇到兽潮,被上山寻药的女子叶卿卿救下。 叶卿卿父母早逝,靠着采药材,与一只白鸟相依为命。 叶卿卿照顾他三个月,将他身上的伤治好,亦修决定带她回京都。 “不必担心,没有任何人能阻止我的决定。” “听说当今女帝是你亲姐姐,也是锦初的娘亲,这关系颇为复杂……我劝你还是去找锦初,她也许一时糊涂,回来寻不到你,该伤心了。” “莫非你也不要我?”亦修垂下眼睛,当日老者的话还在耳边回荡。 “这就是我讨厌凡人的原因,说了多少遍,你没有慧根,不能修仙,还会影响这个女娃的前程……真是自找羞辱!” 亦修抬头望去,只见仙鹤开道,鸾鸟齐鸣,金光漫天,老者带着锦初头也不回的离开,锦初甚至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 亦修记得师傅说过:人的命的确掌握在自己手里,守住本心,做个至诚之人,远比抱怨来的更实际。 若一切是真的,锦初如愿以偿,而骂名,亦修一力承担。 叶卿卿招了招手,俯身在亦修耳边低语:“你说你师傅能未卜先知,我偏偏也有这个本事,不久之后,旱魃为灾的东州将发大水。” “而你,近来行事要小心些,特别走路要看看地面有没有落空的地方,不然,你将在木头轮椅上坐半年之久。” 闻言亦修抬眼:“我不信乱力怪神那一套,也知道锦初不能回来了,我只想与你长相厮守。” “三日之后,你自会信我。”卿卿眼眸中似有星光流转,熠熠生辉。 “只要不拘在这皇宫里,天高海阔,哪里不能放手一博?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天道哪会容不得人?” 亦修有些没听懂,怎么说到天道上去了? “主人!主人!” 白鸟扑棱着翅膀飞进来,狠狠瞪了亦修一眼,落在叶倾城的手腕上。 “我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鸟,居然还会说话。” 亦修想起虽然油嘴滑舌,却对锦初忠心耿耿的闪电,还有为他和锦初操碎了心的招财。 锦初即便有自己的选择,也不会带着两只兽一起走了,再说,闪电和招财,可不是能憋住话的。 叶卿卿这张和锦初有着七分相似的脸,又偏偏在锦初离开之后才出现,确实有些巧的严丝合缝。 第五十五章 火灵丹 刚入夏,京城就已经热了起来。 珍珠低下头不敢多看,拿起衣服伺候叶卿卿起身。 “姑娘这样困,可是昨夜又做梦了?” 自打住进楚璃为亦修和锦初设计的别墅,叶卿卿就夜夜惊梦,每次醒来身上都像水洗过一般,面容更是娇媚的不成样子。 叶卿卿的哈欠就这样哽在喉中,昨夜的缱绻仿佛还在眼前,就连腰间都似残留着男人掌心的灼热。 她红着脸看了白鸟一眼,这家伙自打去诱惑君炎不成,反倒上了瘾,天天飞去摘星阁,害的她春梦连连。 “十一皇子呢?” “皇子出门了,说是要为您寻鲛人泪。” “他倒有心。” 叶卿卿看着镜中自己娇嫩的一张脸,这皮子养的好,一道细小的疤都能看出来,不过是她制作画皮的时候手抖了一下,亦修问起,随口说了句:东海的鲛人泪可去疤。 鲛人泪能解百毒,能让女子容颜不老,却十分难得,只因鲛人生活在茫茫东海,寻找不易,而且生性残暴,寻常人不敢招惹。 亦修会武,却水性不佳,极讨厌湿漉漉的感觉。 可就为了她脸上的一道疤,大张旗鼓地跑去东海,听说还特意和女王陛下要了一队会水的禁卫军。 小锦鲤命好,遇到这样一个阳光帅气、还知道疼人的少年,还有这屋子,怪里怪气的摆设,闻所未闻的汉堡炸鸡,薯条咖啡,怪不得道德天尊都不想回天庭了。 “姑娘,陛下宣您过去。” “女王陛下?” 叶卿卿眉头微蹙,别墅是女王设计的,接二连三的奇思妙想,她的那位男宠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只是女王身体里住着两个魂魄,还能相安无事。 “叶姑娘,坐。” 楚璃靠在云朵般绵软的沙发上,扶着肚子,穿着镶蕾丝花边的家居服。 “听闻叶姑娘会看病,不知云国最著名的医女叶倾城,和你是什么关系?”楚璃浅笑微醺。 “民女哪能和叶医女相比?不过是经常上山采药,略通医理罢了。” 随后朝楚璃伸出左手,犹豫问道:“陛下,可否让民女为您把把脉,看看腹中胎儿如何了?” 叶卿卿似笑非笑地看着楚璃,一个凡人,也敢和大仙女叫板! 楚璃迟疑片刻,用审视的眼光看了半息,才说道:“好,最近总是腹痛,太医院的药方朕也信不过了。” 叶卿卿双唇浅抿,将五指轻落在楚璃的脉门上。 殿中静静地过了一息,叶卿卿眉头轻皱,面上表情担忧,低语问道:“陛下最近吃了什么药?体中内息混乱。” 楚璃平淡地道:“只是在急行快走的时候,肚子隐隐发痛,这腹中胎儿若像亦修一样,也不会如此折腾我了,听说亦修去东海为你寻鲛人泪了,唉,是锦初没福气,你说神仙就那么好吗?” 叶卿卿手指一紧,柔声道:“陛下请放宽心,民女定会想法子保住您腹中胎儿,其实人人都道神仙好,我想神仙也有神仙的烦恼。” 楚璃伸出另一只手拍拍她的手背,含笑说道:“说的好像你做过神仙一样,听说你为救亦修,也落下了病根。” 叶卿卿浅浅一笑:“陛下,请闭目养息。” 楚璃还没有弄明白她说的话,便感觉手腕地方传过来一个温和暖洋的气息,从两人接触的地方流转入她体内,慢慢地循着手臂的经脉一直往上。 她竟一时呆住,这是怎么回事? 体内沉睡的穿越女突然睁开眼睛,兴奋的比了一个“耶”。 那暖流被穿越女截胡,在经脉中回旋往返,洗涤着她因为穿越受损的魂魄。 楚璃心念一转,倏然一惊,急道:“卿卿,你身上伤势未好,如此对你可有碍?快放开朕!” 叶卿卿紧咬牙关,未发一言。 楚璃见体内的穿越女越来越兴奋,不敢轻举妄动,气息在她体内游走了一个小周天,只觉一阵心悸过后,一股逆流推涌而上,忍不住张开嘴,呕出一大口血,看它颜色漆黑如墨,让人心惊胆战。 手腕处的气息忽然断开,原先握住她的手也不由自主地松开。 楚璃猛地一抬头,只见叶卿卿脸色苍白如初融的雪,额上冷汗淋漓,像是骤然大病了一场。 她一转手握上她的手,只觉得那五指寒凉如冰,急问道:“你怎么了?” 叶卿卿稍稍牵动了一下嘴角,轻声应道:“民女无碍。”才说完,一口血气涌上来,阻拦不及,便慢慢淌下了下颌,一条细细的血痕蔓延到修长的颈项上。 如此情景,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楚璃忧心道:“你这是不要命了!” 叶卿卿抬手擦掉了血迹,笑如消散的雪花般淡薄:“陛下,别害怕,民女只要休息一下就会好了。” 叶卿卿脸上笑着,心里却将楚璃骂了个狗血淋头,她不过想试探一下,差点被楚璃体内的那个魂魄将一身仙力吸干! 楚璃想鼓掌,转念一想自己如今的身份,觉得不是很适合,以女帝的眼光看待这些,应该淡定一些才对,内心有些遗憾。 楚璃眼睛微微湿润,泛上猩红之色,双手攥紧叶卿卿的手,声音有些艰难地道:“你为朕如此,朕必要护你安康,卿卿,待亦修回来,我便为你们举办婚礼。” 叶卿卿的眼睛在眼皮底下微微转动了一下,气息不定地道:“陛下,民女只想全心全意地侍奉您和亦修,别无他想。” 楚璃看了一下放在矮几上的锦盒,那里面躺着一枚红艳艳的药丸,轻问道:“这是君炎炼制的火灵丹,对你可有用处?” 叶卿卿抿了一下唇,低声道:“大国师的东西绝非凡品,还是……” 楚璃似得了安慰,放了她的手,示意孙嬷嬷拿了丹丸和热水过来,将药往叶卿卿嘴里塞进去。 “这是大国师孝敬我的,不如赠予你。” 叶卿卿只好将药丸含进嘴里,就着茶盏喝了些水,一起吞下。 楚璃笑得有些猥琐。 叶卿卿来历不明,要么是涵养极好,要么是心机极深,要么是……别有所图。 还是君炎这个狐狸男有办法,吃了药,看你还敢耍什么幺蛾子! 第五十六章 招财护主 千寻县是山城,下了几天的雨,黎明时分又刮起风,家家户户都在闭门睡觉,街上空无一人。 锦初悄悄起身,摸黑把头发绾起来,又将脸上稍微做了些妆容掩饰,怕被人发现,她不敢点灯,只凭感觉摸着粉盒和胭脂在脸上涂了涂。 不管好赖,今日必需离开。 锦初被红衣女子剥了脸皮丢下山涧,逼仄、狭窄,看不见一丝天光,无边无际的黑暗淹没神智,淹没所有。 许是她命不该绝,小金蛇解冻后突然化形,呕出一颗珠子,随手将珠子喂进她嘴里,又从一个死人身上剥了衣裳,咬牙扯掉自己一块最嫩的皮,贴在她脸上,捣鼓了半天,才满意的点点头。 不过闪电被红衣女子带走了,还被拔了毛,两个人着实伤心了几天。 锦初发挥了她小锦鲤的特质,只用十天的时间,脸皮就好了七八分,招财背着锦初从悬崖底下爬上来,结果一露头,被守在悬崖边的人带了回去。 因为容貌毁了,又穿着医女叶倾城的衣裳,被人不由分说,强行送到叶家。 锦初莫名其妙就换了一个身份,还是在成亲路上克死了丈夫的小寡妇,跳崖不成,失了忆,毁了容。 她附耳在窗户上听了一会儿,前院悄无声息,想必看她的婆子在打瞌睡。 轻轻把门栓插紧,走进杂物间,踩着凳子去够墙上的小吊窗。 这个窗户做的很窄,位置开的极高,寻常人站在地上都够不着窗框。 叶倾城出生在书香世家,从小被叫做神童,她不仅精通医术,还会攀树爬墙、凫水骑马,有些脱离了大家闺秀的标准,许是正因为如此,锦初才被叶家人一口咬定,她就是叶倾城。 锦初灵巧的踩在凳子攀住窗框,双臂用力两腿一蹬便爬到上面,然后猫着身子骑在窗框上。 天刚蒙蒙亮,后院静悄悄的,低头看着一人高的地面,锦初深吸了一口气。 这两天她被饿的手软脚软,爬窗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就这样跳下去,会不会跌断腿? 正犹豫的时候,青石路上响起脚步声,伴着一个丫鬟娇滴滴的声音。 “于妈妈起来!宋家今日起丧,老爷叫早些把小姐送过去!” 锦初听到这些话,一咬牙跳了下去,奈何被饿了几日,两臂无力,失手掉了下去。 “痛死我了!” 锦初仰面躺在地上,摸出身下的几块小石子,忍不住疼的直哼哼。 翻身爬起,边走边嘟囔:“什么老子,硬是把亲闺女送去守活寡......” 骂了一会才想起招财还被关在柴房里,赶忙又往柴房跑。 就算招财照着女尸的脸,把她弄得有些像叶倾城,也算救了叶家女儿,叶家不知感恩,还怕事情暴露,将招财一并关了起来。 锦初趴在柴房的窗户上往里看,她不敢贸然喊叫,正暗暗着急,招财一双蛇眼十分好使,先看到了她:“锦初,是你吗?” “是我,招财,你没事吧?” 锦初松了一口气,一把将门上的锁头拧下来,低声道:“快走,守门的婆子看不到我,很快就会追来!” “等一下。” 招财这两天饿的够呛,头昏眼花好不容易才站稳,顺手拎起挂在墙上的一把柴刀,晃晃悠悠跟在锦初身后。 看着招财胖壮的身材却扭着水蛇腰,锦初不禁露出笑容,心情也变得好起来。 “你先到后门等着,我去拿点吃的。” 摸黑推开厨房的门,锦初摸到几个昨日剩下的馒头,忍不住拿起一个狠狠咬了一口,又干又硬,噎的她挺了好几下才喘过气。 刚走到后门便听到一声尖叫,随后啪的一声,吓得锦初一哆嗦。 方才于婆子踹开门不见叶倾城,猜她已经逃走,怕被罚失职之罪,追到后门,正好碰见招财站在那里东张西望,立刻尖叫起来。 没等她喊人,一道掌风迎面而来,“啪”得一声脆响击在脸上。直打的这老婆子吐出两颗牙,叫不出声来。 锦初朝招财打了个手势,示意她别耽误时间,招财点头表示明白,一把扭住于婆子的双手,抽出她的裤腰带捆住,威胁道:“再嚷嚷就送你上西天!” 于婆子被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嘴里嘟囔着:“死丫头——” 招财抄起柴刀用刀背狠狠敲到于婆子脑袋上,瞅着她昏过去,重重踹了一脚,于婆子的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招财冲锦初招了招手:“好了。” 锦初吞咽了一下,眼睛看着招财就像看见了怪物,不过很快便恢复了平静。 前院已经闹腾起来,许是宋家怕她以遗孀的身份出现,在丧礼上争夺家产,在大门口吵闹的厉害。 锦初示意招财将门打开,招财会意,抡起手里的柴刀,对准门栓用力劈去,破烂的木门不堪一击,直接哐啷一声倒下,掀起一片尘雾。 锦初被呛得咳嗽两声,挥挥手扑散眼前的尘土,耳边却传来一声大喝:“什么人?竟敢随意损坏人家门板?” 锦初只当叶家在后门留人把守,忍不住心头一紧,待尘土散尽,才看清喊话的是一个半大孩子,约莫十二三岁,一身墨绿短打,像是随从打扮。 他身下的马受了惊,不安的踩着马蹄子。 “喂,问你呐,怎么不回答?” 少年举起马鞭指着招财,发现她凶巴巴的手里握着柴刀,慌忙抽出腰间的剑。 招财举着柴刀护在锦初前面,双眼盯紧着小厮手里的长剑。 锦初稳了稳心神,望向小厮身后,怔住了。 一顶大帽子遮住了男子的眉眼,只露出挺直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 男子身上披着一领灰色鹤氅,里面的绸衣迎着微微的晨曦,泛着细腻的光,怀里抱着一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孩子。 男子见锦初不说话,直勾勾盯着自己,感觉受到了侮辱,冷哼一声,勒紧马缰退后几步,扬手止住想继续追问的小厮,吩咐道:“走吧。” 一转身,锦初瞧见帽檐下的一双黑眸,冷冷清清,没有任何情绪,而他怀里的孩子,如小猫一般哭出声来。 第五十七章 千寻山兽潮 锦初慌忙伸手拦住男子,捏着嗓子问道:“大侠,可否载小女子一程?” 男子脸色一变,眼神里带着不屑:“男女授受不亲!” “我给钱……” 锦初凑近了些,两道又粗又长的眉毛,乌溜溜的一双小眼睛,正应了那句贼眉鼠眼,小小两片唇,右边脸颊上长个了胎记,上面还颤颤巍巍竖着两根毛。 男子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径直打马走了,小厮见主子走了,心里高兴,快马跟上去。 刚才天黑,招财现在才看清锦初的脸,劝道:“小姐,就算我将你的脸弄的没有从前好看,也比你画成这副样子强,要不是您瞧的人家不好意思,说不定会借给咱们一匹马呢。” 锦初暗暗翻了个白眼,屋里黑漆漆的,又没有镜子,能画多好看? “快走吧,等会叶家出来抓人了。” “去哪?回京都吗?” 招财挠了挠头,山高路远,她现在又胖的飞不动,不知要走到猴年马月。 “看看再说。” 锦初也有些发愁,她被换了一张脸,招财也变成了人,不知亦修和娘亲还能不能认她。 再说,刚才那个男子长得像慕容飞,他怀里的孩子……云国是娘亲的,她倒要看看慕容飞搞什么鬼。 当务之急是离开叶家,她可不想替叶倾城做小寡妇。 千寻县没有达官贵人,也没有富裕商行,民风淳朴,平日连个小贼都难得一见。 恰逢阴雨天气,大街上没什么人,锦初和招财躲躲闪闪走到城门口,见守城的官兵缩在屋檐下喝茶,两人相视一笑,刚要大摇大摆的出城—— “天呐,好俊的郎君!” “别瞧啦,人家都有孩子了。” “不会又是来咱们这儿找医女看病的吧?” “听说医女嫁人了,还未进门,就把人克死了……” 果真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锦初下意识的用袖子遮住半边脸,偷眼一瞧,正是那个戴斗笠的男子,不知怎么被人挤掉了帽子,露出一张高眉深目的脸。 锦初听说过医女叶倾城,传闻她救人无数,有时候碰到困难的,还送药送银子,以至于叶老爷嫌她是个赔钱货,一狠心将她嫁给一个因病退役的军官。 军官花大价钱娶叶倾城,不过是想找一个免费的郎中,人算不如天算,还未将媳妇接进门,心疾复发,一命呜呼。 锦初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上前两步,捂着唇角柔声轻咳。 “夫君,你怎么才来?” 说着将帽子捡起来递给慕容飞,顺势挽住他的胳膊。 小厮牵着两匹马,惊的目瞪口呆,慕容飞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甩了两下,锦初力大,纹丝未动。 “呸!盯着我夫君的花容月貌,小心晃瞎了你们的眼睛!” 锦初扫了一圈看热闹的大姑娘小媳妇,去接慕容飞怀里的孩子:“麟儿饿了,该给他喂奶了。” 招财唬得手里柴刀差点掉在地上,慕容飞虽说长得不差,但跟亦修和君炎比起来,也就那么回事。 “小姐,他……他……” 招财胖乎乎的手指向慕容飞,锦初已经把孩子顺利抱在怀里。 “哎哟,真可怜,这么俊俏的小哥,居然娶了一个丑八怪!” “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过这位小哥的口味委实重了些……” 锦初才不管别人说什么,正想揭开孩子的襁褓,慕容飞拉住她的手:“娘子,我们出城吧,还要在天黑前赶到平安镇。” 锦初拼命点头,看看,这不就混出去了?还白得了一个俊俏郎君,附加一个孩子。 远山如黛,细雨霏霏,道路顺着千寻山脉蜿蜒,大青马慢悠悠的踏着蹄子,拉着马车缓缓前行。 车是慕容飞送的,送马车换孩子,还给了她一张银票,没办法,锦初手重力气大,万一将怀里的孩子捏死了——想必慕容飞会心疼。 招财做人没几天,现在还能和马儿沟通,三下两下便将马儿训得服服帖帖,终究是动物心性,她虽然不知前路如何,有了马车和银子,心里难免快活,想着想着放声高歌:“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现在她是人,想怎么唱就怎么唱,锦初也不管她,最多捂住耳朵就是,由着招财做歌星梦。 偏招财不肯放过她:“小姐,我唱的怎么样?” “好听。”锦初昧着良心说道。 “要不你跟我一起唱吧。”锦初觉得头痛。 “你说慕容飞能不能追上来?他若真心想给孩子看病,就会赌一把。” 锦初揭开窗帘,向后看了看。 出城后,她偷偷将自己……不,是叶倾城挂在腰间的玉佩亮出来。 慕容飞找到叶家,没准真是去寻医的,而她,新的身份就是医女叶倾城! 医术她懂一些,虽然被红衣女子剥了脸皮,但不影响她小锦鲤的体质,看个小病小灾不在话下。 “干嘛要给他的孩子治病?别看那孩子像个猫崽子,满身的血腥味,不是什么好东西。” 招财终于忘了唱歌的事,锦初感觉耳根子清静了。 两个人就着壶里的水啃了干馒头,约莫一个时辰之后,马车驶入平安大道,远远望见路边“平安客栈”的招牌,锦初跳下车,跺了跺麻木的脚。 “小二哥,要一间客房。” “对不住这位小娘子,雨天路滑,住店的人多,没有空房了。” 店小二瘦小精干,见招财壮硕的身体几乎要撑爆了衣裳,再看看锦初那副尊容,嘴角扬起,眼里满是讥讽。 锦初转头看了一眼招财,招财会意,从身后摸出柴刀,咔的一下砍在门框上:“你这家伙,莫不是看天气不好故意报客满?瞧不起我们小姐!” “小娘子大概是外乡人吧?连平安镇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 “什么大事?” 看到小娘子和丑丫头惊讶的表情,小二得意的挑起眉毛:“千寻山出现兽潮,已经吃了七八个村民,为了这几只祸害,官府悬赏,若是猎到领头的白狼,赏银一百两!” “哦,所以你们店里住满了大侠?” 招财拔出嵌在门板上的柴刀,旁的不行,打猎她是强项,能替小姐赚点银子,也省得她盯着慕容飞不放,她可得替亦修和君炎看好锦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