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科技炼丹》 第一章:圣诞节前的劫案 圣诞节前的夜晚,美国纽约街头到处都弥漫着过节的气息,所有的店面都被装饰一新,以此来吸引四面八方的来客,大街上和商店里,都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hsd广场的圣诞树高达10多米,上面挂满了成千上万条闪闪发光的彩色led灯带,树下的溜冰场上有许多溜冰者,沿着逆时针的方向,在音乐声中欢快的滑行着,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祥和、美好。 每年的这个时候,纽约人外出时总是得特别小心,因为这是纽约一年里抢劫犯罪率最高的时间段。 在纽约的布朗克斯区阿瑟大道执勤的一个白人警长弗兰克,此刻,正用他那小眼睛警惕的打量着眼前过往的人群,时不时的对着几个形迹可疑的“黑鬼”露出凶狠的表情,右手搭在腰间的枪套上,以此来表达“最好不要在我的地盘闹事,否则我可以一枪崩烂你的脑袋!”的美妙忠告,嘴里还不停的低声碎碎念:“噢,该死的混蛋们,千万不要在今晚闹事。”脑中回想起早上在署长办公室被署长特别关照过的话:“今晚会有一辆泰坦保安公司的车,要带着货物穿过布朗克斯区,所以,管好自己的地盘,如果这批货物在谁的辖区内出了岔子,那么明天这个人就可以卷铺盖滚蛋了!” 臭名昭著的布朗克斯区阿瑟大道就是弗兰克的辖区,这里的治安一直很不好,一到晚上,那些非裔的黑人就会三五成群的出没,他们似乎特别有体力从事某些不好的活动,譬如抢劫、杀人、放火等等。 枪支毒品交易充斥着整条阿瑟大道,色情业尤为发达,随处可见衣着暴露的站街女在街边拉客,街边的小巷子里偶尔会传出几声女高音般的求救声,但没人会去理会。 不过,弗兰克不需要管这些,他只需要维持好表面上的秩序就好了,偶尔阻止几个不成气候的小喽喽打架斗殴,或者可以抓住几个毒贩子就可以保证他不被警署炒鱿鱼,他可不会去管有多少犯了大案的通缉犯躲在这里之类的事,那关他什么事...... 不出意外的话,过了今晚,他就可以穿着花衩裤去夏威夷的海滩晒晒太阳,享受圣诞节的短暂假期。 此时布朗克斯区的大广场大道开始堵车了,直接堵到了阿瑟大道,似乎这里的市民们对纽约的交通并没有很好的耐性,司机们默契的用刺耳的喇叭声演奏起了交响乐,身为纳税人的他们,嘴里蹦出无数曼妙的词汇献给了美国交通部门和警察局的爹地或者是妈咪,以此来发泄他们的不满。 离弗兰克最近的一辆牧马人吉普车上,坐着几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白人小鬼,汽车音响里嘶吼着金属摇滚音乐,嘴里叼着大麻,对着弗兰克鬼叫着:“要你这警察干嘛”,“小心我干掉你全家”之类的话语,弗兰克正要过去教训一下这帮混小子,却愕然发现坐在副驾驶室上的那个小子,手里晃荡的不是别的,而是一把沙漠之鹰手枪,他们不怀好意的盯着弗兰克警长,我们的弗兰克警长只好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尴尬的转过头去看向别处。 一个散漫的身影从弗兰克身旁不远处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从身形上看是个年轻人,穿着松垮的卫衣,帽兜将他的头罩住了,一根耳机线从帽兜中延伸出来,穿入了卫衣的前兜里。在他的身后跟着一条半人多高的大狗,样子长得跟阿拉斯加的狼差不多。。。。。。 就像所有出门遛狗的美国人一样,年轻人步伐随意,边走边用纯正的美式英语对身边的“狗”念叨着:“嘿哈利,跟紧我好么,该死的圣诞节,街上人怎么这么多,天呐耶稣过个生日而已嘛,为什么所有人都要跟着起哄呢?你说呢哈利?”那条“大狗”发出了几声不明所以的呜呜声,不紧不慢地跟着那个年轻人。 一人一“狗”经过弗兰克警长的时候,这个散漫的年轻人脚步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去,借着街上车灯的光线,弗兰克依稀看到了帽兜里一张东方人的脸,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柔和的五官,黑色的瞳孔中透着一股子坚毅。一米八左右的身材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弗兰克警长觉得这个看上去有些羸弱的年轻人应该不会在这里闹事,但眼尖的弗兰克发现这个年轻人身后跟着的“大狗”脖子上竟然没有挂狗牌,这在美国纽约州的法律里是不合法的,弗兰克上前拦住了这个年轻人准备找点茬狠狠的教训一番,顺便重重的罚上一笔钱为美国的政府收入做点贡献:“嘿,年轻人,该死的!这是你的宠物么?为什么没有挂牌!你不知道这会将你心爱的宠物送进动物救济站么,现在出示一下你的证件!” “不好意思尊敬的警长,哈利它不喜欢戴那该死的狗牌,至于我的证件,请看!”年轻人说着将一本证件递到了弗兰克手里。 弗兰克没有翻开证件,而是取出了简易的扫描仪,对着证件背面的条码扫了一下,“oh,我的天呐!”正准备开罚款单的弗兰克仿佛突然被鱼刺卡主了喉咙一样说不出话来,扫描仪的资料上显示,眼前这个来自东方的小伙子名叫唐易,是个拥有美国绿卡的美国公民,这些都很平常,让警长脸上的表情尴尬的是资料的后半段,爱德华制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这次新上任的纽约州州长在竞选时的最大赞助商! 弗兰克警长的态度立刻变了,一张肥猪般的脸前一刻还十分凶狠,这一刻却堆满了笑容,连忙恭敬的将证件还给了唐易:“哦,尊敬的唐先生,您的狗。。。天呐看这毛色,血统绝对十分纯正,上帝在上!他叫什么?哈利,对,好孩子,是谁叫你戴该死的狗娘养的狗牌来着,没人。。。哦不!没有狗愿意戴不是吗?” 唐易微笑的看着弗兰克蹲下身子,对着哈利一顿马屁,也不管哈利听不听得懂,哈利则是露出了獠牙,恶狠狠的警告着还要对它做进一步亲密接触的弗兰克警长。 “啊哈,没事呢,尊敬的警长,它确实该戴上一块狗牌了,可是它似乎好像一直觉得自己跟它的同类有很大的区别。” 唐易俯身摸了摸哈利的头,哈利立刻配合的摇了摇尾巴,享受的闭上了眼睛:“那么尊敬的警长还有什么事么,如果没事的话,我可以带着哈利离开了么?”说着从口袋里“掉”出几张绿油油的美钞,随意飘落在地上。。。。。 “当然可以!”弗兰克飞速的弯腰捡起了美钞对着一人一狗离开的背影势力的喊道:“尊贵的先生,如果你的狗需要证件的话可以来纽约警署找我,我的名字叫弗兰克,本杰明.弗兰克愿意为您效劳!” 唐易没有回头,但他身边的“大狗”哈利回过头盯了弗兰克一眼,弗兰克感觉仿佛大冬天被人扒光了丢到北极圈一样的寒冷,差点让弗兰克心脏停掉。 “oh,见鬼,这样子的狗不是应该在警犬队么。。。。。” 哈利跟着唐易走过了两条街边的深巷,走到第三条巷子口的时候,确定里面没有什么活人后,一人一狗转身进去了。 唐易继续自言自语的对着空气说着话:“发现目标了么?在什么位置呢,我亲爱的打手哈利先生,你嗅到那东西的味道了不是么。” 一个粗壮浑厚声音突兀的出现了,“是的主人,我嗅到了,那东西刚刚进入阿瑟大道!这次泰坦公司变聪明了,竟然没有用安保专用车。。。。。还有刚刚那个叫弗兰克的警察认出了您的身份,并且看到了您出现在阿瑟大道。。。。要不要考虑把他干掉?” 那条“大狗”一边说话,一边双腿站立而起,昏暗的光线下,影子边缘发生一阵蠕动,细密的毛发闪过一道乌光后变成了一套西装,合身的穿在了一个彬彬有礼身高近1米90的壮实大汉身上。 很显然唐易的“打手”哈利已经谈论到点子上来了,这也是他经常一整天坐在冰冷僵硬的地上的真正原因。无论是作为一匹狼还是作为一个打手他都是严格服从与唐易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不会相信,除非这话是由唐易口中说出。可是现在他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思考了几分钟后,唐易修长的手指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燃,美美得抽了一口后靠在了巷子边上的墙体上,嘴里吐出一股绵长的烟雾,隔着烟气认真的看着哈利说道:“哈利,问题总是应该从自己身上找起,我觉得刚刚那个弗兰克警长说的对,我该给你弄个狗证了,这样我带你出来干活更方便。” 哈利的脸上显露出一种尴尬的表情,似乎想说什么,但被唐易打断了:“不是吗?放松点,这没什么,你是一只吃了造化丹的狼,按照我以前所在的中国宗派内的说法,你只是一只刚刚化妖的小狼精!虽然有妖丹,但如果在中国,任何一只化灵境界的小妖精都可以轻易的干掉你,见鬼!现在你竟然有高狗一等这种复杂的情绪,上帝啊,我不是告诉过你,尊严是对有实力的人说的,天啊!一匹狼竟然对佩戴狗证这件事感到羞耻!怎么样?戴一次一万美金!” 说着,唐易掏出一张银行卡,抛给了哈利,“里面有5千万美金。”哈利冷峻的脸立刻被这银行卡融化了,“成交,明天您有空吧,我会跟您去纽约警署的,狼神在上,您在我心里如狼神一样可爱,尽管我知道狼神是个无恶不做的混蛋!” “哦,好了,亲爱的小伙子,我的得力干将,我想我们得干活了,交通快要恢复了!”顺着唐易的眼神看去,一辆奔驰车随着车流缓慢的移动着,正好移动到了唐易哈利所在的巷子口,透过半透明的玻璃,可以看到前座驾驶室里的司机十分着急,频繁而疯狂地按着喇叭。 唐易着从怀里掏出一颗拇指指节大小的丸子,抛了出去,这是一颗泛着绿色邪恶光华的丸子,当这颗丸子沿着抛物线轨迹落到那辆奔驰车上方一米处时,随着唐易一声轻喝”爆“,伴随着一声”咔“响,这颗丸子爆裂,化成绿色的雾气,四散开来,几秒钟后,大半段阿瑟大道被笼罩在了绿色的雾气中。。。。。伸手不见五指,伴着呛人的气味。 很多在阿瑟大道上行走的人都跟警长弗兰克一样,眼泪鼻涕横流,阿瑟大道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呼叫总部,咳咳咳,阿瑟大道发生恐怖袭击,催泪瓦斯,这肯定是催泪瓦斯,请求增援。“弗兰克边猛烈得咳嗽,边拿出对讲机向纽约警署报告。 车外面嘈杂的环境让抱着金属箱子的比尔感觉很不安,看到外面绿色的不明气体,他本能的把箱子抱的更紧了,同时把手铐的钥匙含在了嘴里,这副手铐拷住的是他的手和金属箱,这么做的好处就是随时可以吞下钥匙,这样除非有人彻底的干掉他,才能把钥匙从他的胃里取出来,不然谁都没办法把他和金属箱子分开。 这次要护送的货上头也没说是什么,只是告诉他们,货很重要,必须平安的送达,是一个大主顾的单子,所以派出了他们三个好手过来,并且他们的头要求他们不准开公司的车,因为开保安公司的车子目标太明显了。 要不是后座上的另一个同伴建议司机走这条阿瑟大道超近道,他才不会被堵在这该死的地方。 “噢,天呐,为什么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司机正回过头想问问他的同伴比尔这预感怎么来的,“哦,上帝啊!”,他看到一只粗大的手打碎了车窗玻璃,从后车窗里伸了进来握住了抱着箱子的比尔的脖子,一把把比尔连带金属箱拖出了窗外。 一个大汉站在后备箱盖子上,掐着比尔的喉咙,将他的身体如同拎小鸡般悬在半空中。一块黑色的方巾蒙住了这个大汉的半张脸,这人比尔想起了很久之前中国电影里的江洋大盗。 大汉拎着比尔迅速的隐入了绿色的烟雾当中。哀嚎声,求救声充斥了阿瑟大道。 失去了车窗的保护,比尔吸入了不少绿色的气体,这让他感到全身瘫软无力。大汉的手太有力了,让比尔连咳嗽也做不到,只能浑身抽搐着,被这个大汉拎着在浓雾中前行了数米,这时比尔才想起含在嘴里的钥匙不知道掉在哪里了,这让比尔很放心,至少短时间内可以保住货物,他的同伴应该有足够的时间通知公司和警察了。 不过很快,比尔开始憎恨起教他这招用手铐铐住货物和自己身体的教官,因为眼前这个掐着他脖子的大汉似乎并没有要用钥匙打开手铐的习惯和欲望,在发现有手拷后,大汉直接把比尔的手臂活生生撕扯了下来,剧痛让比尔直接晕死过去。 哈利像扔垃圾一样把晕死过去的比尔扔在了巷子的一角,唐易微笑着提醒哈利他只需要这个箱子里面的东西,不需要那只该死的血淋淋的手,于是,熟悉人体构造的哈利“大狗”又把那只手从手腕处掰开了,导致箱子上全是血。。。。。。 爱干净的唐易指间冒出一道三味真火,在箱子上扫了一遍,箱子上的血液不见了,甚至看不见血渍,哈利瞪着大眼睛惊讶的看着这一切,以他低位的修为,怎么也想不明白他的头儿是怎么做到用那“有三种味道的火”来清洗东西而不烧坏东西的,这种火在他的印象中带着一股狂暴和毁灭的气息,极其的不好控制,尽管他也可以使用,但如果换成他来干,这箱子恐怕已经连渣都剩不下了....... 哈利又再度变成了一条“大狗”跟在唐易的身后,一人一狗,伴随着远处传来的警笛声消失在了巷子的另一头。。。。。。。。246 第二章:纽约的中医馆 5分钟后,离阿瑟大道两条街远的一条马路边上的一个巷子口出现了两个人影,一前一后的走向马路对面,那里的拐角处停着一辆悍马车。 哈利早就变成了人形,边走边整理着皱巴巴的衣服,和有些乱了的头发,样子十分狼狈。 边整理边诅咒着:“该死的上帝,愿他有天被狼神干掉。那群该死的母狗.......要不是看在它们身上有一丝丝微薄的狼族血脉,它们就死定了.......” 布朗克斯区阴暗的小巷子里到处都是流浪狗,而且大部分都是母狗.......于是,这匹英俊潇洒的狼精一路上不断的被发情的母狗纠缠骚扰着,最后不得不变成人形....... 在高大的哈利用拳头打发了几个眼神不怀好意,拿着锋利小刀子意欲从唐易和哈利两人身上获得点什么财富的黑人“小伙子”后,两人终于可以舒服的上车了,哈利熟练的替唐易打开车门,躬身将手贴在了悍马车的门框上,以防止悍马车的门框撞到唐易的头,尽管悍马越野车的高门框让哈利这个动作完全成了多余的。。。。。 唐易随意的把手里的金属箱丢在了后座上,舒服的把腿架在了挡风玻璃前,点燃一根烟,潇洒的向车窗外吐了一个烟圈,对着正在开车的哈利说道:“老约翰完蛋了,他这次死定了,没有这瓶不死鸟的血液,他的身体恐怕熬不过3天,要不是有人出一亿美金要在一周内弄到不死鸟的血,我还真舍不得拿走老约翰这个恶棍的救命稻草呢!尽管现在的不死鸟跟龙在美洲的数量很多,但现代化武器很难伤害到这类物种,普通人也很难对付它们,不过我想如果有人出一亿美金要龙血的话,我们老窝的姜戈先生肯定第一个用刀子自残,放上20的血,如果餐刀可以捅破他的皮肤的话!” 哈利也跟着开起了玩笑:“那个恶棍龙肯定会把那一亿美金全部换成硬币,然后睡在上面。。。。。。” “钱真是个美妙的东西!”唐易笑着说道。 哈利开着车穿过了布鲁克林区进入了皇后区,在皇后区罗斯福大道附近的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停了下来,唐易拎着装有不死鸟血液的金属箱子下了车,站在了一家名叫“唐氏中医馆”的三层楼建筑门口,悍马载着哈利直接去了地下车库。 唐易从敞开的大门进去,里面的十几个魁梧高大的黑人保镖穿着唐装分开两排整齐而有气势的站在两边,一见唐易来了,恭谨的对他弯腰鞠躬,不轻不重的喊了一声“老板好”,其中一个长相精明的黑人巴结的在唐易的身后跟着。 “老板,今天的营业额四百万美金,一切都很太平,条子和卫生署的人也都十分给老板面子,没来找麻烦!税金也按时以账面上的“数字”算出来,交给税收署,我们的会计真是个天才,啊哈谁说不是呢!” 唐易若有若无的点了一下头,没去理睬那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妞收银员抛过来的媚眼,在唐易身边跟着的黑人发现了,连忙上去低声训斥道:“法克!该死的,给我认真点工作,要不然扣光你的薪水,你这婊子养的,老板不是你这种骚货可以勾搭的!” 唐易穿过大厅内的候诊区,发现生意还不错,挂号的地方排着长队,这些客人们都迫于旁边高大威猛的黑人保安,不敢插队乱来。 带着金属箱路过vip候诊区,透过玻璃窗看到几个白人老头穿着得体,正坐在沙发上一脸虔诚地咨询着医导,唐易手下的几个犹太人医导正一脸精明的给这几个看上去很有钱的白人老头子制定着所谓的效果很好但价格昂贵的医疗方案。 前面的问诊区,各种肤色的客人正在让唐易的医生员工们诊治,一楼的客人无非就是需要按几下摩,放松放松筋骨,或者感冒咳嗽这种小痛小病。或者是晚上抵挡不住家里的那位太太,导致某些功能亏损的太厉害了需要补补的....... 问诊处一个肥的跟猪一样,但是一眼看去就知道是虚胖的中年美国白人,此刻正配合的把自己那猪蹄一样的手腕放在桌子上的诊垫上,任由眼前医生的手指搭在他的脉搏上,顺从的伸出舌苔厚的像北极地衣一般的舌头给医生看,脑袋里奇怪的想着眼前的医生是怎么知道我需要在某种蓝色小药丸和印度阿三发明的粘稠液体帮助下才能在晚上让我的太太满足...... “那么,神奇的中国医师,请治好我,帮我恢复一个男人的尊严,钱不是问题,但是你们得保护我的隐私,不然我会让你吃官司的!”美国佬总是特别的注意人权....... 那个医师微笑着操着流利的美式英语回答道:“放心吧,先生!没人会知道,除了上帝,但是去见上帝的人都是死人,所以没有活人会知道您之前的身体状况,请相信我们可以治好你!” 边说边用英文字母在单子上开着成本便宜但售价翻了三四倍的中药材,这些中药材美妙绝伦的组成了一剂治标不治本的药方,医生早看出了这个肥胖的白人很有钱,于是想起了上班第一天,他的老板教导他的话,“不要一次治好一个富人的病,这样才能赚到最多的钱。” 似乎这个医生从他的老板身上学到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个美国佬还被他说服要了几个疗程最贵的推拿和煎药服务....... 不过这个瞒着太太来看医生的美国佬没想到的是,他那心中如狼似虎的太太,就在隔壁美容区的包厢里,脸上敷着散发着淡淡药味的“深海”淤泥。 在美国去医院治个脱臼,需要n种检查,中医馆却只要几分钟咔给你来一下,另外美国很多穷人是没有医疗保险的,这些人就会去中医馆和很多非裔开的神神叨叨的店,当然,也有真正相信中医的....... 唐氏中医馆刚刚开张的时候生意最火爆地方不是看病的问诊区,而是做类似于“大保健”的理疗区和给富太太们做保养的美容区......... 谁都不知道唐氏中医馆的后面不远处有个占地挺大的天鹅湖,湖底有根粗大的管道直接通道唐氏中医馆的面膜调配室。 暖和的季节里经常会有成群的天鹅在湖上嬉戏,顺便吃喝拉撒......... 在唐易用几帖美国人口中味道奇怪的中药把几个癌症晚期的富商治疗到彻底痊愈后,似乎在美国富人的圈子中“唐氏中医馆”的名头炸开了,尽管这家中医馆一些高档项目收费高的离谱,而且只有可以进入二楼的所谓社会精英才能知道到底这些高档的项目是什么,但这阻止不了那些钱多到可以用整张整张的100美金擦屁股的富贵客人疯狂的来这里就诊,虽然有时候只是一些小炎症啊,感冒啊之类的小病,几副寻常的中药就可以轻松解决。 平民百姓只知道这家医馆就诊后病好得特别快,按摩理疗也特别舒服,可以让白天被老板折磨的死去活来的身体得到最好的放松......... 不管什么样的客人,在唐易眼里都变成了成捆成捆的美金,只要有足够的钱,在唐易这里没有任何的病痛是治不好的。 因为唐易以前所在的中国师门丹鼎宗可是可以活死人肉白骨的存在,凡尘俗病还不是手到擒来。 也不知道师门内那些修炼了几百年的太师叔祖们怎么样了,不知道飞升了几个,也许我会比你们早飞升到仙界呢!唐易在心里狂笑着想到。 看了一眼手里的金属箱子,唐易明显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灵力波动,这种波动与他幼年时,他的无良师尊耍宝时,给他展示过的一枚几百年前师门飞升前辈炼制的凤凰涅磐丹上的波动十分相似....... 现在,在中国已经找不到凤凰了,毕竟建国以后,所有成精的都要在某个特殊的部门登记,稀有物种都被严格控制管理起来,加上经济发展飞速,导致环境恶化,连凤凰拉下的屎都找不到,更何况是活的凤凰。 可是美国不一样,建国才几百年,在印第安人渡过白令海峡之前,美洲就是个洪荒无人之地,这样看来美洲就是个美妙绝伦的地方,环境治理的有点过分好,灵气充裕,在这里“野生动植物”比人更受保护,有许多在中国已经是挖地三尺都看不到了的奇妙的物种......可以炼制丹药或提高修为,这种不死鸟估计是几百或者几千年前某只凤凰耐不住寂寞,无聊飞过太平洋旅游时产下的蛋孵化出来的后裔吧!唐易邪恶的想到....... 在那个黑人大堂经理的陪同下,唐易巡视了一遍中医馆的一楼,随后满意的朝着楼梯口走去。 楼梯口站着两个高大强壮的俄罗斯保镖,那个大堂经理很识趣的没有在唐易耳边继续恭维,也没有继续跟上来,大概是去跟某个下了钟的按摩技师鬼混去了。 两个俄罗斯大汉看到唐易过来,立马给唐易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那是一个只有俄罗斯车臣武装才会用的捶胸礼,唐易微笑的对他们点头示意,四下看了一下,确认没有过来的客人后,走到了楼梯下方的一个暗门前,在某个凸起的地方摸了一下后,暗门打开了露出一条通往地下室的楼梯。 唐易带着金属箱穿过了狭长而深邃的楼梯,下面还有一道金属门,一道绿光从门上发出,对着唐易的脸扫了一遍,门打开了。 入眼是一间装修十分豪华的类似于酒吧的大包间,吧台上放着各种名贵的烈酒,中国的茅台,俄罗斯的伏特加以及一些白兰地,十几个穿着迷彩服和黑色防弹背心的俄罗斯军人正无聊的要么坐着拎着酒瓶,要么往墙上扔着飞镖。 见唐易进来了,都立刻起立,站的笔挺对唐易行军礼,唐易对他们点头示意,伸手将酒架上的一瓶白兰地拧了半圈,酒架稳稳的朝两边分开,露出了一段可供一个人通过的空间,在唐易通过酒架后,酒驾稳稳的关闭了,酒架上的酒没有晃动分毫。 唐易来到了一个中式古典装修的大密室里,密室的中央放着一张八仙桌,边上坐着一个冷酷的欧洲血统的年轻人,一条狰狞的疤痕从这个年轻人的额头划下,穿过眼皮,直到颧骨,一身黑色的劲装,此时正拿着一坛子绍兴黄酒,略带萧瑟的仰头往嘴里灌,似乎觉察到了唐易的到来,停止了喝酒,激动的说道:“老板,晚上好,噢,天呐,不死鸟的血液,让我感受一下,哦天呐,不是福克斯那老家伙的,是只雏鸟的血,我脸上的这道疤是福克斯在100年前留下的。真是还念那段时光啊,那是青春,我姜戈黑暗邪龙的青春!”唐易实在是懒得去理一条才300岁的年轻邪龙无聊的感怀青春岁月。 核桃木做成的木沙发上,一名比变身后的哈利稍微矮一点,但身体强壮的男子,正斜靠在椅背上,边认真的擦拭着手中的一把ak-47,见唐易进来了,语调滑稽的问道:“老板,您今天又给美国的治安添了什么乱?这种小事都值得您亲自出手?” 唐易无聊的白了他一眼,没有继续去听他继续唠叨“弄颗原子弹丢到阿瑟大道,这事情简单很多啊”之类的话语,因为唐易知道,如果认真与这货交流的话,他可以跟你讨论一晚上的关于如何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方案,这个车臣武装的二当家沃夫是个撤头撤尾的战争狂人。 为了结束沃夫的自言自语,唐易走过去,一把他手里的ak-47拿了过来,徒手轻松的像弄坏塑料玩具一样把它柠成了麻花,然后丢垃圾一样丢还给了沃夫,微笑着对沃夫说道:“我最勇敢的沃夫将军,我一个人就可以杀光布朗克斯区所有的人,你老板我为什么没有那样做?见鬼,因为我的目的不是去杀光所有人,而是去赚钱的,和气才能生财,懂吗?见鬼,我知道你是在说为什么带哈利去,而不是带你去,原因很简单,哈利力量比你强,而性格比你沉稳!” 正当哈利想要过去安慰一下沃夫受伤的心灵,同时赞扬一下沃夫在阴谋政治和打仗方面是把好手,还有可怜的沃夫看着手里麻花般的ak-47,皱眉想要反驳唐易点什么的时候,隔壁的小房间里传出一声惊天巨响,内堂通向大厅的门慢慢朝外倒了下来,在唐易等人惊讶的目光下,里面出来一个被炸的满脸是焦黑的颜色的人,一副只剩下半块镜片(还是碎的)的眼镜耷拉在脸上,身上的大褂勉强看的出原来的颜色是白色的。 哈利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爆炸了,若无其事继续安慰着沃夫那受伤的心灵。 唐易一脸笑咪咪的走过去:“哦,这不是我们差一点包揽了诺贝尔物理学、化学、生物的斯坦福先生么!”看了一眼这个月已经被炸坏换了三次的门,唐易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门的钱我会从给你的分红里扣的,不过混蛋,别太乱来了,你当年在哥伦比亚航天大学的实验室已经臭名远扬了,我再次提醒你,我能从美国fbi的追杀下救你一次,救不了你第二次,听清楚了么,我不想我的医馆被fbi盯上。。。。嘿哈利,好孩子,别跟沃夫那家伙互相吹捧了,你们在我眼里都是恶棍,来过来,带着我们的斯坦福博士去车库好好清洗一下,可以把他丢到新买的自动洗车机里,去吧快点!” “哦不,老板,我这次只是做了纯植物炸弹实验,想象一下,哪天老板你看别人不爽的时候,只要快递一盆植物到他家,然后就可以轻松解决一切问题,不会留下任何把柄!”我们的斯坦福博士似乎不想被扔进自动洗车机里,挣扎着解释道,但还是被高大的哈利一把拎住,在被扔进去地下室的电梯里。 伴随着电梯门关上的声音,另一个声音在空气中诡异的响起,“老板,爱德华公司药厂的一条阿司匹林生产线出了故障,好像被卡住了。” 唐易随意的把金属箱放在了八仙桌上,对着空气说道:“甄维斯,先把这个箱子放到我的练功房里,然后用三味真火把密码锁给烧了,记住,是烧密码锁,不是整只箱子,我要晚上过会儿去修炼的时候看到完好无缺的不死鸟血液,另外再用那个青铜阴阳双鱼鼎复制一份出来,还有工厂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说实话,我还真他妈羡慕最近电影里钢铁侠的那个贾维斯,天呐,人家那个才叫系统,你就是个混蛋,好歹你也是我在美国的斯坦福大学读计算机博士后的时候,从电脑里编出来的第一个程序,妈的,亏我把你改进了这么多,你连一个科幻片里的程序都比不过么?” “好的,老板!”伴随着一声冷漠机械的回答,那个装有不死鸟血的金属箱子凌空飞起,飞向内堂消失了。同时,一杯咖啡向着沃夫飞来,甄维斯的声音再次恭敬的响起:“沃夫先生,您两天前要我从巴西网购的咖啡到了,已经给您煮好了,慢用!” 沃夫懒散的伸出右手,正想去拿那只悬空的咖啡杯,顺便夸夸那如空气般存在的器灵时,那杯稍微有点烫的咖啡直接飞起,泼在了沃夫脸上。。。。。 美妙的夜晚在沃夫和斯坦福的惨叫交响乐中才刚刚开始。。。。。。 唐易无聊的走入了内堂,里面有个地方可以通向地底深处,那里是唐易的一间练功房,和一间实验室。唐易进入练功房,发现那只他从hsd博物馆偷出来的八国联军从中国的大清王朝抢来的青铜鼎,正被系统甄维斯卖力的驱动,一黑一白两种光芒轮番闪耀着,让唐易稍微有点满意的是,金属箱子已经被“完整的”打开了,里面的不死鸟血液正放在那个青铜鼎内复制,地下室中心的八卦阵正在旋转,通过几根粗大的金属管道,疯狂的抽取着地脉中的泥土,然后过滤出其中的灵气,用来支撑青铜鼎复制所用的消耗。 唐易坐在了蒲团上,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张画工不错的古画,这是他从美国的跳蚤市场上画了300美金买来的,一看就知道是中国流失的“国宝”,上面画的是唐易在中国那已经把他遗弃的宗门的开山祖师——老子...........闭目感受着丹田内汹涌澎湃的银色真元,正疯狂的围绕着中心的一个漩涡旋转,卷起若有若无的气丝,唐易小心翼翼的引导着这些若有若无的气丝研磨着漩涡上方的一颗已经快要解体的褐色丹药,这是唐易被仇人陷害,修为被废除逐出师门时,仇人不放心,逼他服下的一颗锁元丹,目的是为了防止唐易重新修炼。 也许他那可恨的师叔祖没想到的是,唐易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在丹田气海被破,修为全无的情况下,平安的在太平洋上的偷渡轮里待了两周后来到了美国,上岸之后又恰巧遇到了一个白金级别的大神单身汉——爱德华公司的创始人老爱德华,膝下无子的他收养了唐易,唐易转眼之间变成了爱德华公司的继承人,老爱德华给了唐易一个合法的正规的身份,到了上高中的年纪,小小年纪的唐易显露出了惊人的药物学天赋,被当时美国顶尖的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的药物学破格录取,但是直到现在他还是一名在校学生。 然而,比起其他学生他明显不太一样,他已经拥有了好几个博士后学位,比如量子力学啊,分子科学与工程啊,当然他在药物分子学领域的成就是最突出的。 后来,唐易开始出现在大学的计算机工程学的课堂上,一段时间以后,一个名叫甄维斯的系统出现了,这个系统程序似乎超越了人们对系统的认知,甄维斯系统竟然拥有情绪和本我意识,它拥有的高度智能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热切关注。最神奇的地方是在展示会上,这个系统竟然能通过wife信号,轻松移动一个三四吨重的物体。 就在人们为这个划时代的系统感到惊奇时,唐易带着甄维斯消失了其实这个系统并不是唐易自己编写的程序,唐易在被逐出师门之前是是一个炼丹小药童,师门的功法正好练到炼气化虚,没有修为的他竟然将师门的功法前三层按照他的理解编成了一个系统,在编这个系统的同时,唐易把那个从华盛顿博物馆偷出来的青铜鼎进行了改造,让它变成了一只现代化的炼丹工具,然后成功的将甄维斯加载在了这个青铜鼎上。 这就让甄维斯有了炼制丹药的能力,而唐易在编写甄维斯的过程中也重新感悟了师门的修炼法门,终于找到了锁元丹的一个漏洞(其中的成份搭配有一个分子链不太牢固),并借助这个漏洞,重新开始修炼,赫然只花了不到3年的时间,就把修为恢复到了之前的炼气化虚小周天水平。 唐易一边吸引着美国上空的天地灵气从头顶的囱门进入,再沿着小周天的运行轨迹运行着,将灵气运行小周天后产生的真原储存入丹田之中,感受着丹田之中的快要满溢的真元带来的力量,唐易嘴角显出一个狰狞的笑容,“妈的,师叔祖,您可千万争气啊,不要等我修炼到地元婴大周天,不然。。。您恐怕会死得很惨!”46 第三章:和气生财 唐易的师门丹鼎宗是在中国峨眉山上的一个古老门派,传承了上千年,虽然所修基础功法跟道德宗的那群牛鼻子老道同源,但如果单论医术和炼制丹药,丹鼎宗如果认第二,恐怕没人敢认第一! 丹鼎宗千年前从道德宗中脱离而出自立门户,当时的宗主丹财子只是道德宗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药童,因打扫道德宗的凌霄阁时,发现了祖师爷—老子飞升时遗留在八卦炉内的一颗神秘丹药,惊醒了一直沉睡的八卦炉炉灵,受到炉灵的指点,从那颗神秘的丹药中感悟出了《丹经》和《医经》。 然而,天才往往都有些怪癖,这位丹鼎宗开山宗主丹财子就是这样一个天才,他对金钱的迷恋程度不亚于西方的那种会飞的四脚蜥蜴。 当时的华夏大地正值战国时期,有一位在他国作质子的皇子叫赢政,他是个修仙迷!当他遇到了当时下山历练(其实是贩卖丹药疯狂敛财)的道德宗小药童时,就像下雨天的唢呐遇到了二锅头一样,丹药神奇的药力让这位后来万古一皇成为了丹财子的狂热粉丝。 花费了一大笔巨资,轻松的让自己做到了无病无痛,身体健康(异常强壮)后,不仅成功的从敌国逃脱,而且还受丹财子的指点,在争夺皇位的血雨腥风下成功的存活下来,并继承了皇位。 即位后成为秦始皇的他,又花费了大量的钱财让他的手底下的秦军成为了一支异于常人的军队,拥有这么一支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出来的军队,让他轻松的统一六国(当然这过程也不是那么轻松,丹财子没少出阴谋诡计).......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又想着成仙得道长生不死,丹财子本来可以将道德宗功法卖掉的,可是那样做会遭到道德宗长老的追杀,最后绞尽脑汁的他,竟然发明了十副丹方。 不得不说这十副丹方十分惊人,惊人到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吃十颗按照丹方要求炼制的丹药之后直接达到天元婴后期,然后直接飞升。 这组被后世称之为升仙十方的组合丹药便是这位贪财宗主的成名作,也是在道德宗的毕业设计,里面只有最后一颗丹药不是丹财子自己创造的,是颗道德宗的避雷丹....(那是可以避开天劫雷罚的丹药,宗主想的还是相当周全的,因为通过丹药提升修为的修士修为是到了,可是心境没到,雷劫之下,肯定必死)。 很显然,道德宗对这个小道童的所做所为极为厌恶,任何的修炼功法讲求循序渐进,《道德经》的法门清静无为,修炼者更是要求清心寡欲,每个门人都是从入门的修心修德期(除了每天替道德宗扫大街,学雷锋做好事之外,还得学习《道德经》的初级版《太上感应篇》),达到开灵台的标准后,才能进入到凝气筑基期,再经历几十年或者上百年不等的苦修,攒够真元凝结金丹,从此就可以踏上不死不灭的金丹大道。 天赋好一点的人过个一二百年,没日没夜的用神魂孵化温养金丹,最后都会修成地元婴,又得过了两三百年的时光,地元婴吸收了足够的天地灵气成长为天元婴,然后只需要耐心等待,少干坏事,等到神识变成三朵纯洁的小莲花与天元婴融合时,就会经历让每一位修真的大神心惊胆颤的天劫(如果运气好,你有亲戚在道德宗,或者干脆你有勇气与大多数情况下长得跟猪一样的道德宗女修士结为道侣的话,想来就可以弄到一颗避雷丹),淘汰掉一批心中有鬼的甚至是略微有鬼的大神之后,就可以飞升仙界了。 如此繁复的步骤当然不是很适合丹财子这么一个无贼俱全,欲念横生的修士,他老人家可是连开灵台都是贿赂长老,靠长老私授法门才通过的。 这样一个修士,从老子遗丹中领悟了《医经》和《丹经》,发明了升仙十方后,每天无所事事,下山随手解决一两个疑难杂症收取高昂的诊费,再给山下有钱人炼炼丹药,倒也是过的悠闲。 道德宗的掌门和长老们也懒的管,最后这个每天练练丹,磕磕药的小道童,竟然默默无闻,极为低调的在一百年间就达到了天元婴大成,变成了连道德宗掌门都惧怕的存在。 不过这些都不构成丹财子与道德宗决裂,终于,闲来无事修炼轻松的丹财子还是触碰到了道德宗的底线,他“胆大妄为”的打破了千年来老子传下来按步就班的修炼传统,竟然自己将《道德经》的所有版本简化归纳,突破创新(当然省去了他老人家最讨厌的部分——该死的扫大街和学雷锋),自己造就了一种与《道德经》的内容有很大出入的修炼法门,也就是唐易现在正在修炼的功法《浮世经》。 这让奉行道德至上,弘扬真善美,摒弃假丑恶,追求高大尚的道德宗高层极为不满,于是在掌门亲自出手被丹财子轻松打成重伤,所有道德宗门人找麻烦单挑丹财子,被丹财子打得屁滚尿流后(小部分被丹财子收买,跟随丹财子),丹财子聪明的选择离开道德宗,在峨眉山一个靠近罗目镇的山头自立门户开宗立派,开创了纵横千年的丹鼎宗。 此刻,唐易停止了吸收外界的天地灵气,小心翼翼的从丹田分出一丝丝真元,偷偷的避开了锁元丹的监视封锁,进入经脉中,按照师门的心法《浮世经功法篇》的轨迹运行在经脉中游走,修复着他修为被废的那些年颓废生活所造成的暗伤,再将真元调动起来,尝试着在丹田内结丹。 唐易已经在这被《浮世经》划分为练气化虚小周天境界中停滞了有一年了,每次想要进入结丹境,迈入新时代,那颗该死的锁元丹都会死死的锁住真元,让唐易无法结丹。 领悟那蕴含在别无他法的唐易只好以自身的真元慢慢消磨锁元丹的药力,经过一年的消磨,丹田内的锁元丹已经濒临解体了,今晚,唐易再也按捺不住那颗骚动的心,再次准备结丹,丹田内的真元被唐易调动了起来,围绕着中心的漩涡疯狂的旋转着,逐渐真元被压缩,由银白色像金黄色过渡。 唐易发出一声轻喝“凝”,丹田气旋猛然间加速旋转,被压缩成纯金色的真元被一溜烟的吸入到丹田气旋中,一颗属于唐易的大道金丹即将诞生。 这时,同在丹田内的那颗锁元丹似乎发现了什么,顿时散发出一股极强的威压,瞬间崩碎了唐易快要凝成的金丹,碎片散落到丹田内,很快又被丹田气旋搅碎,化成了银白色的真元,重新在丹田气旋的带动下慢慢的旋转。 于此同时,唐易一口鲜血喷出,洒落在修炼室的地砖上,化成一抹嫣红。“法克,该死的锁元丹,万恶的师叔祖,迟早有一天,我也要破了你的修为,不过我不会给你吃锁元丹,我会直接在你的丹田上戳1000个有视觉效果的整齐小窟窿,再把你卖给非洲草原上的食人部落,非洲黑鬼会乐意慢慢折磨你的,这样你在死前也可以欣赏一下非洲部落在进食之前跳的乱七八糟的舞蹈,嘿嘿嘿。”唐易狞笑着想到。 修炼的时间总是消磨的非常快,此时的天已经亮了,唐易估摸着已经到了早餐的点,因为他看到了器灵甄维斯已经完成了不死鸟血液的复制,应该是去准备早餐了。 客厅的八仙桌前,斯文的哈利正对着一盘已经煎成12分熟的牛排发呆,他明明记得他跟甄维斯说的是两分熟的牛排,姜戈依旧往嘴里灌着那种来自中国绍兴的黄色酒精饮品,然后面前的餐盘上放着一叠美金,无奈的哼哼着问候甄维斯母亲的美妙话语。 原来,这条龙要求甄维斯给他的早餐里必须有十五个汉堡包,十五份炸鸡,十五份薯条。甄维斯直接从外面的保险箱里取了一刀美金放在餐盘里,恭恭敬敬的放在姜戈的面前,空气之中传来了甄维斯略带个人感情色彩的解释:“对不起,伟大的姜戈大人,您的要求太高了,我不乐意办,但我有钱,有钱的就是大爷!这是钱,您自己出门过三个红绿灯右拐,那里有家白头发老爷爷开的店,那里有你想要的!钱不用找了谢谢!” 斯坦福博士的眼镜已经被甄维斯修好了,白大褂变成了雪白的颜色,只是有点皱,此时正卖力的对付着一盘所有菜品中最正常的土豆泥,沃夫今天早上起来的有点晚,本来他是想坐在哈利身边的,跟他继续讨论昨晚没有讨论完的关于如何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他们好像讨论到了要在30个国家中发动政变的细节,无奈发现与哈利之间隔着姜戈,他不想被龙当早餐吃掉,所以聪明的选择闭嘴,吃着一个裹着整只番茄和半根没有削皮黄瓜的三明治,旁边还有他的网购咖啡。 一夜修炼后的唐易整理着疲惫,带着轻松愉快的表情坐到了当中,尽管结丹没有成功,但至少不是成功不了不是吗?修炼这种事情讲究随缘,生意还是要继续,对于在美国摸爬滚打的唐易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赚取大笔大笔的美金,让自己过的更加舒服来的实在的了。 可是现在唐易极度尴尬,因为甄维斯这个小混蛋竟然没有给他准备早餐,刚想吩咐甄维斯给自己来一份热腾腾的煎蛋和牛奶,甄维斯却借口爱德华公司的药厂需要它的控制,也不知道是真去了,还是假装去了,反正怎么都叫不应。 没早餐吃的唐易,突然想起了自己公司的对头史莱克公司的董事长老约翰就快结束他那罪恶的一生,不由自主的想要去榨取他的最后价值,于是,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坐在边上的姜戈发现了这个表情,这条西方孽龙暗自想到:“不知谁又要倒霉了!是的,老板每次露出这种表情时,就会有人倒霉”。46 第四章:老爱德华 今天是个好天气,尽管从早上开始纽约市就下着毛毛细雨,但这并不影响圣约翰大教堂老维纶神父的好心情。 似乎认为今天是个好天气的不只我们可爱的维纶神父,唐易也在吃过早餐后带着哈利和沃夫出门了,沃夫这个俄罗斯老毛子完全只是想出去感受一下圣诞节的气氛,至于哈利,反正唐易在哪里,他就在哪里。三个人愉快的步行来到了曼哈顿的圣约翰大教堂,这座教堂世界排名前三,但唐易很好奇为什么它造了几百年也没有完工,也许是因为没请中国的施工队吧....... 唐易的行为用可爱的哈利的话来说就是:“老板去做礼拜就像是玉皇大帝的七个女儿给耶稣寄圣诞礼物........ 圣诞节临近了,教堂里的唱诗班几乎天天有活干,唱诗班的成员都是从放假的初中甚至是小学叫来的义务工。 每年的这个时候,这些唱诗班就会被请去一些没有自己唱诗班的乡下小教堂去唱诗,她们那布尔什维克式的义务劳动并没有阻止维纶这个标准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老神棍从中渔利,靠着这个,维纶神父每年的休假期都可以好好的去阿姆斯特丹小酒吧内好好的喝上一杯,再享受一把做为神职人员不该享受的某些美妙事物。 维纶神父此时正站在高高的讲台上,虔诚的双目紧闭,双手紧扣于胸前,带领着前来做礼拜的基督徒们做着祷告,唱诗班那群稚嫩的孩童由于昨天在乡下的一座天主教堂里客串了一天,今天“可爱”的孩子们竟然累的“神志不清”,一个个跟着睡眼惺忪的领唱用巴赫的“b小调弥撒”唱起了天主教的圣经。。。。。 这让双目紧闭的维纶很尴尬,因为他不会这个调子,那是乡下的教堂才会唱的调调,但是信徒那么多,总不能自己打自己脸吧,于是跟着哼哼了起来,这时,怀里昨天刚排队买的“苹果插”剧烈的在老维纶的怀里抖动起来,振的自己本就不好的心脏一阵颤抖,心想:“自己是真的老糊涂了,竟然忘了在做礼拜的时候关机。” 可这台“苹果插”似乎没有放过老维纶的意思,依旧不依不饶的震动着,就在老维纶担心自己上个月花了10万美金装在心脏上的便携式起搏器会被这“苹果插”震坏了的时候,这场尴尬的礼拜终于结束了。 老维纶急急的走下了讲台,走进了边上的忏悔室掏出了手机,有点老眼昏花的维纶都没来得及看清“苹果插”上的来电显示,就被“苹果插”的人脸识别技术捕捉到了那张烦躁的脸,电话解锁后被老维纶接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非常温文尔雅的声音“维纶老爹,是您吗?愿主保佑你!我是史莱克制药公司的小约翰,很抱歉可能打扰到您了!您现在方便说话么?” 老维纶因为做礼拜被打扰的怒气就在对方自报家门的那一刻化为了某种气体,然后通过某些敏感部位放到了空气中,一张老脸如菊花绽放般舒展开来:“亲爱的小约翰,愿上帝保佑您,有什么事情要您亲自打给我?令尊的身体还好么?” 小约翰那七分遗憾两分伤感,还有隐隐的带着一分窃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这正是我要来找你的原因,我的父亲情况非常的不好,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糟糕,恐怕在渡过这个圣诞节后就要去天堂了,他希望在他去见上帝之前,能让作为他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慈爱无比的维纶神父给他的一生做一次深刻的总结,临终前的最后一次祷告......” 老维纶十分感慨的答应了小约翰一会就过去,正要走出忏悔室去准备给老约翰祷告用的圣水和圣经,打开门却发现三张陌生的脸对着他“和善”的微笑,其中一张脸是一张标准的东方人的脸。 教堂的信徒已经在礼拜做完后散去了,现在忏悔室周围空无一人,除了远处墙上的圣母玛利亚之外没人能够看到教堂的一名神职人员正在被三名“暴徒”威胁,但圣母玛利亚也没办法救可怜的老维纶,因为她是用大理石雕出来的。 哈利粗暴的把维纶从忏悔室里抓了出来,另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然后一把拎起按在墙上,沃夫把他腰间那把老款的cp-1m大口径手枪拔了出来,顶在了老维纶神父的脑袋上。 在老维纶神父惊恐的目光中,唐易开口了:“噢我亲爱的维纶神父,十分抱歉打扰您了,我找您不是希望得到我主的宽恕,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唐易,而我的教父就是史蒂芬·爱德华,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我猜刚刚打给你电话的是史莱克公司的小约翰吧!您看,这两位是我的忠心下属,看到这个俄罗斯老毛子了么,对就拿手枪的这个,现在只要我愿意,他会把你的脑袋打成烂西瓜的!” 沃夫似乎对唐易口中的“俄罗斯老毛子”叫法有点反感,扭头白了唐易一眼,唐易露出无所谓的表情继续对维纶说道:“嘿嘿,现在您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老维纶大脑飞速的运转着:“见鬼,今天怎么美国的两大巨头级药物生产公司都找上我了?上帝啊!”精于世故的老维纶脑子里马上想到了那个传闻:爱德华公司的前董事长死于一场车祸,但坊间传闻是老约翰派人干的,在爱德华死后,他的教子——一个年轻的中国人继承了老爱德华的全部财产,此后数年里,两家公司明争暗斗不断,原来大家以为没有老爱德华,这条爱德华公司的大轮船很快就会在美国这个汪洋大海中沉掉,万万没想到这个东方年轻人从老爱德华那里不仅继承了遗产,还似乎继承了老爱德华的学识,把爱德华制药公司打理的仅仅有条,甚至还在几年里开发出了十几款价格低廉但用途广泛的的新药物,迅速抢占了市场,现在的爱德华甚至比老爱德华在的时候更加强大。 老维纶被哈利拎着脖子捂着嘴,但他拼命的用眼神示意唐易可以放开他好好说话,唐易似乎也明白了维纶要表达的意思,眼神示意了一下后,哈利放开了几乎快要心脏病发作的维纶神父。 “尊敬的爱德华公司少东家,我跟您的教父是好朋友,尽管爱德华已经荣归我主的怀抱,但我们爱他,敬他,如他生前.......” 维纶油滑的社会腔被唐易不耐烦的打断了:“好了好了,我只是个混迹于华尔街的小小药物开发商而已,见鬼!老东西,老约翰不行了是不是?让你去给他做最后的救赎是吗?很好,现在给我们三个准备三套神职人员的衣服,快点,然后在把我们带到老约翰那里,如果你敢耍滑头,小心我送你回到耶稣大神的怀抱,噢,见鬼。” 哈利以为按照之前唐易恐吓他人的套路,这种时候应该给眼前的维纶神父展示点非凡的力量,于是在唐易无奈的眼神下,哈利一拳将维纶神父后面的墙体打穿了。。。。。 在哈利展示了非凡的力量后,老维纶非常“顺从”地拿出了三件小牧师穿的黑色衣服。一个神父带着三个小牧师出发前往史莱克家族的庄园。 半小时后,一辆林肯加长版轿车出现在史莱克家族的庄园门前,车身有几条触目惊心的划痕,当然是沃夫担当的驾驶员,他的驾驶技术让老维纶又一次心绞痛,那是他的私人座驾。。。。。。。 小约翰早已率领保镖在大门外迎接了,下车前唐易从丹田运起了真元,移动了面部的十几块肌肉,让自己的容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当一行四人下车,老维纶介绍说这三个是他的助手时,小约翰很敷衍的跟他们每一个人进行了美式问候,同时腹诽了一番:都老的快死了,阵仗挺大的啊,不过后面那两个牧师怎么回事? 哈利和沃夫隆起的肌肉都快把牧师服撑爆了。。。。。。牧师服中最大码的衣服穿在他们两个身上似乎也不是很合身。 但是这不是小约翰今天注意的点,他的心情今天似乎很难过,边跟老维纶寒暄,边引着唐易他们庄园深处走去,一路上唐易听着维纶恭维小约翰的话差点被肉麻到吐出来,只好不去听,把注意力转向别处。 仿佛无休止的恭维终于在进入庄园内的大别墅前结束了,进门前,他看到一个穿白大褂医生样子的人急匆匆的出来,低声对小约翰说着什么,边说边脸色不好的摇着头........,唐易超常的听力听到了“多巴酚酊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等化合药物的学名”,唐易在老爱德华那里学到的药理学知识让他明白那是强心剂和正肾上腺素,明白老约翰是真的到了最后时刻了。 别墅的顶楼,一个空荡而豪华的房间里,唐易见到了许久没有见到的老约翰,不过他没有看出用真元改变容貌的唐易。 此刻他正躺在床上,药物的作用让他保持着清醒,身边的医疗仪器已经被撤下了,医生也在领了高额的诊金后被控制了起来,因为史莱克公司的总裁兼董事长将死的消息一旦过早传出去,会引起一系列麻烦,这会让不少人蠢蠢欲动 在泰坦公司传来不死鸟血被劫走的消息时,老约翰就知道这天离他不远了。一生的罪恶让他感到恐慌,恐慌自己可能上不了天堂,所以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友维纶神父,让他来送自己最后一程,通过临终前的最后祷告替自己赎罪。 不过,唐易还是一个手刀将老维纶打晕了。老约翰惊讶的看着眼前的年轻牧师牧师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样貌。 老眼昏花加垂危的老约翰花了不少时间才认出眼前的年轻人是他之前的大学同学史密斯爱德华的教子,这些年这个叫唐易的中国年轻人没少跟他作对....... 老约翰没有喊叫呼救,而是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视他为仇敌的年轻人,看到唐易让他回忆起之前的很多事情,回光返照的力量让老约翰似乎回到了那遥远的时光,他与爱德华是两个志同道合的好友,他们在大学里一起做着自己热爱的药物研究,一起合作论文,一起吃饭、喝酒、聚会,一起在校外租着房子,甚至在同一家公司实习....... 大学毕业后老约翰凭借自己不错的口才弄到了一笔很可观的投资,创办了史莱克公司,爱德华的几个研究成果让当时一穷二白的老约翰在经历十几年的拼搏后,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上了纽约杂志的封面,就在老约翰春风得意的时候,一个fbi女特工找到了老约翰,要与他们合作一个军方项目。 爱德华在很久之前的一次无意中的实验发现了一种可以让正常的人变的无比强大的能量物质,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血液,爱德华深入分析了自己的血,并找到了合成方法,但小白鼠用行动告诉爱德华,这种合成出来的物质在大量注射后会让人暴躁、嗜杀,在匆匆在大学的网站上发表了学术性的论述后,将实验报告封存,便没有再去理会。 然而没几年后,阿富汗战争爆发了,这种物质的特性正好符合美国政府对大兵在中东某些地区的要求,强大的力量,狂暴的杀念,和逐渐迷失的自我........变成完美的杀戮机器。 更不需要去控制或者善后,因为随着剂量的增加这些士兵要么会七窍流血而死,要么会被嗜杀的念头折磨的疯掉,到时候一份很轻松的阵亡报告外加一笔可观的抚恤金就可以轻松打发家属,那些疯了的就会被送到各个州的州立精神病院..... 而美利坚在战争中获取的石油矿床等等开发收益远远超过发放的抚恤金和精神病人治疗的费用...... 当老约翰向爱德华索取这种物质的提炼制作方式时,认识以来第一次遭到爱德华拒绝,但政府许下的大量诱人条件让本性不怎么正直的老约翰不顾一切。 终于,在一次聚会时,爱德华被灌醉了,他的实验室保险箱被撬开,那份提纯报告也离奇失踪,不久,美国大兵以七窍流血为特征的死亡明显增加,各州的州立精神病院也开始接收一些疯了的大兵。 爱德华当时很愤怒,与老约翰大吵一架后负气离去,并创办了爱德华公司...... 不久,爱德华公司开始收治那些在州立精神病院治疗的病人,被治好后的病人说出了自己再伊拉克的遭遇,被曝光了美国政府给去伊拉克的士兵的饮食中参杂了某些不好的东西,让士兵非死即疯,美国民众愤怒了,开始有众多上街示威游行的民众,那些黑鬼们也乘机上街抢砸。 当时美国政府急于堵住爱德华的嘴,在911恐怖袭击过后不久,一辆汽车在纽约繁华市中心以120码的时速撞上了正在给刚来美国两三年的教子唐易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老爱德华。 在爱德华死亡的消息传出后,以为可以一家独大的史莱克公司更加肆无忌惮的开始以低廉的成本,昂贵的售价销售一些低劣的、功效不佳的药品,以此来谋取暴利,美国政府由于有很多见不了光的研究都委托给了史莱克公司,也对史莱克格外的照顾,对这些伪劣产品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每次在史莱克公司这么干的时候,爱德华公司总是以更低的价格,向市场抛售效果很出色的同类药物,几年下来,弄的史莱克公司焦头烂额。 老约翰更是几次派人想把那个中国小子干掉,但每次派过去的人总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四肢不全的出现在纽约的下水道里。这些尸体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尽管全身各处伤口很大,但却没有哪怕一滴血液在血管里,而且,十分统一的在脖子上动脉血管的地方有两个小孔。 让老约翰从回忆中惊醒的是唐易那冷冷的声音:“呦,尊敬的老约翰叔叔,很抱歉打扰您宝贵的时间,您也许急着去见上帝去,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不会让你这种恶棍在临终前得到救赎的,您应该去的地方是地狱,我想像您这种恶棍是不需要在临终前祷告的。” 老约翰吃力的发出沙哑的声音:“没错,我就是个恶棍,可是你看,我不是活的比你教父久么,他什么都没享受到就死了。。。。。嘿嘿。”似乎觉得这件事情是他一生当中做的最满意的事情,既除去了一个学识高于自己的竞争对手,又为自己一手创建的史莱克公司扫掉了一个发展路上的绊脚石。 唐易俯下身,掏出手机,翻开了一张照片给老约翰看:“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的教父,史密斯爱德华并没有死!呵呵,是的,他还好好的活着!” 躺在床上的老约翰听到似乎觉得这是个玩笑,于是奋力睁开他那双昏花的眼睛,他惊恐的发现,他那死了的老对手爱德华正举着手机露着调皮笑容自拍,照片的背景就在老约翰庄园的大门口,让老约翰差点咽气的是照片上有自己的儿子刚买一周的一辆跑车。 “呵呵,不知道您还是否记得那次车祸撞死的几个黄皮肤的中国人,说起来还要感谢您呢!”唐易在床边坐下,不阴不阳的提醒这老约翰。 唐易的话彻底唤醒了老约翰的记忆,在他的印象中爱德华的样子似乎一直没有变化,从大学的第一天,到后来毕业后的20几年里。 老约翰也没有亲眼见到爱德华的尸体,事故的报告他看过,现场报告上只有几张穿着奇怪的亚洲人尸体的照片,衣服上的图案自己认识,是中国的太极八卦图。 这是一个只有唐易才知道的秘密,一辆汽车是怎么撞都撞不死爱德华的,当时,他跟爱德华两个人也不是在逛街,而是在躲避几个中国某些机构派来的茅山道士的追杀,没错,爱德华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僵尸,还是一只老僵尸,算到现在,已经活了几百年,他是第一批登上大清朝土地的洋人,是来采购茶叶的。 由于当时的一次one night in beijing,去青楼哈啤,不小心被一只正在卖的母僵尸(其实是故意待在那里吸人血)给咬了,变成了一只僵尸,之后就回到了美国,恰好避过了清末茅山对本土僵尸的铁血清洗,在大洋彼岸茁壮成长为一只的飞尸。 僵尸这玩意只需要时间久,随着时间推移纳幽阴月华,偶尔吸吸人血,就可以在几百年的时间里由黑僵进化到跳尸,再进化到牛逼的飞僵,再给爱德华几百年时间,就可以进化到僵尸的大神境界——旱魃。 谁也不明白中国的组织机构是怎么发现在美国还有一只僵尸正在快乐成长的,这都是爱德华自己作的结果,漫长的岁月让爱德华不甘寂寞,知识十分的丰富,这让爱德华制药公司成为了全球顶尖的企业,媒体采访时,爱德华露出了微笑,就是这个微笑把他该死的尸牙暴露在了时代周刊的封面上。。。。。。。 不经意间,远在中国的某个道观ceo翻阅杂志时看到了这张照片,于是几个道士成了老约翰的车下亡魂。。。。。 不过,唐易还是相当感激爱德华的,当时他只身一人漂泊在美国街头,爱德华收留了他,并看出了他体内的锁元丹以及丹田的创伤,爱德华的游历甚广,指点他去了黄石公园,找到了那颗女娲遗石。 在那之后,两人臭味相投的走到了一起,一个是丹鼎宗的弃徒,一个是喜欢发明药物的老僵尸。。。。。。 于是爱德华多了个东方来的教子,唐易成了爱德华公司的少东家。其实老约翰无关痛痒的撞了爱德华这事没什么,这也可以让爱德华名正言顺的躲起来,躲避来自中国牛鼻子道士的追杀,关键是他这些年一直派人来,想把唐易干掉,无奈派过去的人不知道唐易很少去公司,都是在中医馆度日的。 所以,这些年老约翰除了给爱德华送点夜宵之外,啥事都没干。 打劫不死鸟血液完全出于商业目的,有人出了更高的价格,自然谁出的钱多谁就是爷,唐易透过窗户的百叶窗看了一眼楼下的小约翰,最后对老约翰说了一句话:“是您的孩子小约翰出了三倍的价格,顾我打劫了您的不死鸟血。。。。” 老约翰听到后剧烈的咳嗽起来,最后两眼一瞪,咽气了。。。。。。。。 第五章:棺材大楼的秘密 一  坏事做尽的老约翰到死都没有得到救赎,哈利无聊的看着唐易学着维纶的声音和语调,念着乱七八糟的祷告词,完全是在敷衍的做样子给楼下的小约翰听。 在听到唐易在最后两个“阿门”的读音上加重了声音后,哈利粗暴的把晕在地上的维纶弄醒了。 唐易平静的说道:“尊贵的维纶神父,我已经替您给约翰先生做了临终的祷告,他现在说不定已经在跟上帝叙旧了呢。。。。。” 十分钟之后,伴着小约翰虚伪的哭声,唐易带着沃夫和哈利还有维纶神父走出了史莱克家族的庄园,期间,小约翰煞有其事的预约了维纶神父下周来主持老约翰的葬礼,临出门还往维纶口袋里塞了张银行支票。 老维纶笑逐颜开的答应了下来,“管他呢,我一把老骨头了,才没必要参合两个大公司的明争暗斗。” 沃夫又一路飙车,把老维纶心绞痛的毛病给勾了起来,不过沃夫的车技的确是挺“好”的,一路上老维纶的车子只是比来时多了几条划痕而已。 唐易此时眉头紧皱,并不是因为感到不舒服,因为他平时也这么开车,早几年撞坏了老僵尸爱德华收藏的十几辆老爷车后,让爱德华肉疼不已。让唐易皱眉的是,车子后面闪烁着的蓝红相交的光芒,和响动交错此起彼伏的警笛声,不用回过头去唐易就知道后面是纽约警察的车子。 在成功的完成了第四个让人血脉膨胀的飘移后,沃夫终于摆脱了纽约交警追击,伴着一声尖啸般的刹车声,车子稳稳的停在了圣约翰大教堂门口。 唐易慌张的下了车,连忙一把把沃夫从驾驶室里拉了出来,“尊敬的维纶神父,后面的条子快到了,您是否可以代表至高无上的神跟他们交流一下!”伸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了两沓美钞递给了维纶神父,维纶神父刚想拦住沃夫肇事逃逸的手,在半空中打个个急转弯,转到了唐易手上的美钞上,笑眯眯得回答道:“非常乐意为您效劳,哦那你们赶紧走吧,不用客气的,我跟您的教父是旧识,这些是该做的!” 唐易心里犹如吃了一百只苍蝇似的,“旧识?见鬼我看是跟美钞是旧识吧!”在哈利和沃夫一前一后的保护下离开了圣约翰大教堂,没走多远,就听到警车的刹车声停在了圣约翰教堂门口,背后传来了老维纶神棍般的辩解声。。。。。。 唐易没有回唐氏中医馆,三人在隔着一条街外的阿姆斯特丹大道上分开了,哈利和沃夫回了唐氏中医馆,而唐易则是去了爱德华公司。 位于纽约皇后区的爱德华制药公司大楼高达150米,在纽约市很起眼,说起眼不是因为高度,纽约皇后区有很多建筑的高度都远远超过它,特别是因为他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竖起来的中式大棺材,外表的玻璃是黑的,不会产生任何的光污染,但这阻止不了它成为世界顶尖的药物研发生产公司。 因为圣诞节的缘故,爱德华公司也放假了,当然也不是全部,一般来说,25日之前的几天,美国人已经就开始准备圣诞的假期了,偶尔有几个做药物科研的教授还在实验室,但是办公室里面,也就是负责写文书材料的秘书,她们是绝对不会来上班的。 唐易边无聊的抱怨着美国人的懒惰,一边走进了爱德华公司一楼此时显得空旷的大厅,“哼!过个年就不用干活了?双倍工资都不要,真是一群愚蠢的家伙。。。。。” 他们那个早已“去世”的总裁老爱德华的“遗体”还放在大厅里的一个水晶棺材里,据说用了最好的防腐技术来确保这个伟大的科学家、药物学家的科研精神能够永远的传递下去,这让这个大公司的气氛看起来有点诡异,更加奇葩的是这家公司的面试,他们的一般员工在进入面试之后都要献上10的血液给爱德华医学研究会下属的一个血库,这些血液据说是要作为医学治疗用途的。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唐易不会信的,他随意的对前台两个白人小妞接待人员打了声招呼就直奔电梯,自从爱德华不幸在车祸中身亡,唐易就成了爱德华公司的大股东,在爱德华公司他就是最大的老板,作为大股东他定了很多奇怪的规矩,比如爱德华公司的顶层关闭,加了几十道门,都是德国产的高级货,用做装甲车的钢板制成的。 外界传言这是因为唐易对爱德华的感情很深厚,希望能保留爱德华生活工作过的地方,唐易也会时不时的回爱德华公司,一回来除了处理一些董事会的事务外,还会去公司顶楼,一个人待一会,有人以为那里有爱德华生前的药物研究,试图进入,结果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唯一一个出来后神志还算正常的是爱德华公司的厨子,据说做的一手中国菜,他出来之后变得特别怕光,工作时间也变成了晚上日落以后,他的邻居们纷纷发现家里养的小宠物接连暴毙。 但是,这个人在去年夏天被一个中国流亡来的光头手持一串木珠子砸到后心脏病突发,口吐黑色的胆液死了,后来纽约警察来了并没有对这个老光头做什么,因为人家是藏传佛教某个重要人物的转世来着,是美国的重要客人。他来唐易的公司只是路过的,看到爱德华公司的外形就执意要进去参观,在办公区和实验室参观后对爱德华公司的制药方法大为赞赏,但是非要为那个公司食堂那个怕光的二厨进行摸顶祝福。 不久后尸检报告出来了,验尸官相信这个人可能患有狂犬病,因为他的脖子上明显有两个牙洞,所以验尸官认为他可能是在哪里被蝙蝠咬了,似乎验尸官并没有考虑蝙蝠嘴的大小,不过这也是考虑到他畏光的症状,可是畏光畏了两三年才死的狂犬病也是很奇怪的,不是吗? 唐易在获得厨子暴毙的消息时就赶到公司处理了现场,并和这个转世喇嘛进行了生切的会晤,在赠送了一盒子没有串在一起的金色“佛珠”作为对他损坏的佛珠的赔偿后,这个老喇嘛表示对这个新上任的爱德华公司大股东很满意,并且互相留了号码,也没有继续要求去爱德华公司的顶楼转转。 事后,唐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拦住要去找那个老喇嘛拼命的爱德华,爱德华已经好久没有吃到中国菜了,好不容易找了一个会做中国菜的僵尸小弟,竟然被一个老喇嘛渡化了,爱德华气炸了当时,当然这是后话了。 唐易上了电梯后,直接对着空气说道:“亲爱的甄维斯,送我去顶层好么现在,我们去见爱德华老爹。”电梯在一瞬间爆发出了一种赛车上才能体验到的推背感,,,,,, 在爱德华公司的顶层,这里是一个空旷的大厅,除了大厅当中放置的一具棺材什么都没有,围绕着棺材的一盏盏莲花形青瓷长明灯成了这个大厅里的唯一光源,棺材似乎往外面散发着浓郁的黑气,黑气似乎被莲花灯的绿色光芒温柔的包裹起来,没有散到更远的地方。 棺材的上方,一颗金色的小球体正在缓缓的旋转着,此时的安静被大厅顶层的咔嚓声打破了,从大厅的屋顶天花板上裂开了一个长条形的口子,一个楼梯被放了下来,唐易从楼梯上下来,看了一眼那颗金色的小球,眼神中显出了一丝惊讶,接着露出一个习惯的表情,走到了棺材前,真元透体而出在身前弄出了一个罩子,脚下踏着诡异的步法,轻松的从南北两个位置当中穿越了莲花青瓷灯,穿越时莲花青瓷灯的火苗动都没动一下,而那些黑气也被真元形成的罩子隔绝在了唐易身前。 唐易不耐烦的伸出了手,在棺材盖上敲了几下,“老家伙,别睡了,起来我有事要告诉你!” 就在唐易敲完棺材盖子的一瞬间,那颗金色的小球突然落向下方的棺材,竟然犹如透明般穿透了棺材盖,隐没到了棺材里,伴随着让人感觉酸涩的嘎吱声响起,一阵比外圈浓郁百倍的黑气从棺盖下散出,浓度让莲花灯上的火苗一阵晃动,不过很快恢复了稳定。棺材盖慢慢的悬浮起来,一个略微有点胖绅士般的老头子坐了起来,他的手向前平举着,手上的黑指甲长十分尖锐,金色的刘海下紧闭的双眼张开,蓝色的瞳孔一抹红光一闪而过。 唐易夸张的叫了起来,“哦上帝啊,教父你最近是伙食太好了么,吸了多少血库的血才变成这么胖。。。。。。” 棺材里的人就是唐易已经“去世”的教父史密斯爱德华,爱德华并没有因为唐易言语中的不尊重而恼怒,慈爱的看了一眼唐易,而后,一个跃起蹦出了棺材,来到了莲花灯圈外。 “亲爱的小伙子,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你上次来看望我老人家已经是3个月前了,你不觉得该对你可爱的教父说点啥好听的么?”爱德华转过身来对着唐易说道。 唐易脚下一点,平移出了莲花灯围成的圈子来到了爱德华的身边,打量着这个3个月不见的教父,惊讶道:“您现在已经突破了瓶颈了,我完全感觉不出你尸气的等级!” “嘿嘿,这个嘛我的确突破了瓶颈,但并没有突破境界,我对这个飞尸境界的感悟似乎有多了一层呢!不过我还是一只飞尸,只不过尸丹质量提高了,要变成旱魃还有一段距离呢!”老爱德华回答道,“对了!你找我什么事?” 唐易恭敬的对爱德华问道:“教父,您的老朋友约翰死了,他的儿子小约翰顾我打劫了不死鸟血,小约翰是个狠角色,他上位了!” 爱德华眼珠子转了一圈后缓缓答道:“老约翰嘛,死了就死了嘛,不是有句中国老话说的好,人早晚是要去见上帝的,不过是早见和晚见的区别。你可以叫你手下开始去恶意收购史莱克药业啊,你的手下修为虽然不怎么样,干这事合适啊!还有我的孩子,你最好赶紧将最近史莱克公司用基因合成技术制造出来的的那个病毒变种疫苗和药物研究出来!我发现那东西可以感染我们这种非正常人!”爱德华的眼睛随意的看了一眼围绕着棺材的莲花青瓷灯,灯芯的绿色火苗燃烧的很稳定,露出一个很满足的表情,缓缓的说道:“你不是可以用不死鸟血炼制涅槃丹么,看这个丹药的名字很有气势啊,应该不会太差!你的修为恢复怎么样了?” 唐易叹了口气,“锁元丹快要解体了,我也到了小周天境界炼气化虚第七层的巅峰,马上就可以踏入大周天境界了,这颗锁元丹的药核处药物结构搭配的很坚固,很难打散,如果这枚锁元丹到了结丹时依旧还在我体内的话,我就有可能一辈子止步于炼气化虚大周天境界,那样就永远也无法完成结丹,最多两百年后,我就会寿元穷尽,就是不知道用不死鸟血炼制的凤凰涅槃丹效果怎么样,如果效果可以,我就可以借着涅槃彻底摆脱锁元丹的控制!这事得慢慢来,还差其他几味主药,我印象中黄石公园里没有这几种药材,我准备去美国西部碰碰运气。” 顺着爱德华的目光,唐易也看向那七盏围绕着棺材的青瓷莲花灯说道:“这几盏养魂灯是我从中国的苗疆赶尸匠手上弄来的,可以阻止尸气外散,看来您当年把原来只有44层的爱德华大厦改到了45层是对的,既然这东西可以用核聚变反应点亮,您又适合在顶楼吸收月阴之力修炼尸身,那么原来的44层的小反应堆就正好派上用场了,就是太麻烦了,每年还得消耗掉3吨的铀235来进行能源支撑,实在是有点费力了,我可不想成天去中东采购铀235,这东西在别人眼里除了制造大规模杀伤武器别无他用,我可不想有天被纽约的fbi盯上!” “得了得了,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你么,别在我面前装好人,你教父我最讨厌好人了!好了,我知道小约翰不是你的对手,我要继续去睡觉了!不留你吃晚饭了。。。。。”老爱德华纵身往棺材里一条,棺材的盖子合上了,不一会老爱德华的尸丹又再次浮现出来。滴溜溜的慢慢旋转着,等待着夜晚月亮升起。。。。。。。 唐易怎么都想不明白爱德华这老东西是怎么得出小约翰不是他的对手这个结论的,还是回去问一下家里那条老龙来的好,还有那个史莱克公司为美国政府研发的那个病毒的事情,的确是让唐易吃惊,竟然连爱德华的老朋友中都有人感染了,别人不知道这是个怎么样的朋友圈,身为圈中人的唐易再清楚不过了,这意味着这个病毒可以感染唐易,甚至干掉他。 对于可以对自己造成威胁的事物,他一向是乐意去解决的,唐易狞笑着走向扶梯。。。。。。 第六章:美妙的旅途 离开爱德华公司时,唐易想起了那个住在西雅图的老喇嘛,喇嘛原来的名字叫拉仁,跟唐易也算是个有交情的人,回想起前几天自己手机里的朋友圈里老喇嘛似乎说自己病了,可是唐易知道拉仁的佛道修为高深莫测,是一个连爱德华都有点怕的存在,在不拼命的情况下,爱德华绝对走不过三招,佛力对爱德华的克制很大,试问这样一个高手怎么会生病呢?于是,唐易带着沃夫出现在了纽约飞西雅图的航班上,虽然沃夫想留下来,但唐易担心如果留下他,自己的唐氏中医馆会因为变成某中东组织人员的据点而被美国政府重点照顾。。。。。。 稳重的哈利和整天奇奇怪怪的斯坦福被留在唐氏中医馆照看生意,唐易每次都不会带斯坦福出来,因为这家伙除了脑子好使之外,就没有一个其他地方是好使的。 那条四百多岁的黑暗巨龙姜戈以最近美国不太平为理由坚持要坐火车来享受一趟安全的旅行,唐易也懒的理会如此无聊的理由,说好了汇合的地点后就出发去了机场。 说起住在西雅图的这个老喇嘛拉仁是因为小时候被选上灵童后,在接任活佛前的最后一道选拔时落选了,“金瓶掣签”没有掉出他的名字!那么他就什么都不是!拉仁贫穷的家境没有得到改变,迫于生计只好去做算命,说也奇怪,拉仁的算卦术从来没有失误过,可是不幸的是佛门戒律是不让算卦的,所以不久后拉仁遭到了来自布达拉宫的封杀,被赶出了西藏。 在满清统治下的华夏大地自然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因为活佛的甄选都是要有清朝皇帝的册封的,活佛落选必定会遭到清廷的排挤,所以不管在西藏还是在中原,拉仁都没有了立足之地,于是,在道光年间的一个奇妙的午后,这个拉仁喇嘛被当成华工被贩卖到了美国淘金,唐易也不知道他怎么在美国混到了活佛转世的身份,只知道他一身恐怖的佛道修为,和那个扯淡的美国占星师协会会长头衔。 拉仁喇嘛的经历也算跟唐易的经历颇为相似,同样是在中国待不下去,来到美国发展,因为这个两人一见如故,相交甚好,所以拉仁也就放过了爱德华这个老僵尸,没有渡化他去佛祖的怀抱,拉仁喇嘛今年已经200多岁了,这让唐易对拉仁很尊重,至少是在刚认识的那段时间很尊重,但自从一次在纽约街头偶遇正在购买花花公子的拉仁后,在唐易这里就给拉仁打上了一个跟爱德华一样的为老不尊的标签。 似乎觉得西雅图的温带海洋性气候不错,拉仁在100年前定居在了西雅图,那时候西雅图刚刚建成,这座别名叫绿宝石之城的城市自从老喇嘛来了之后就开始风靡赌石,每一个来这里挖翡翠的人都来找拉仁喝茶,拉仁每次都可以让他们找到最好的石头,从里面开出的翡翠品质都很好,水头都在a以上,甚至能开出帝王绿,自然有人愿意出钱请拉仁给他们的石头做占卜,不久之后拉仁就变成了一个富有的喇嘛。 唐易隐约记得,这个拉仁喇嘛的手机微信朋友圈上几天前似乎说他生病了,可是这喇嘛早就成就金刚不灭之身,唐易觉得如果有什么病毒可以感染他们这类人的话,就是爱德华口中说的那种史莱克公司制造的病毒了,于是想要碰碰运气,就打了个电话给这个喇嘛:“喂,我是唐易啊,听说您老人家最近身体不是很好对么?愿上帝保佑您!”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嚣张的声音:“哈哈哈,唐易小友,老衲还死不掉,也不需要那个啥上帝的保佑,老衲倒是想早登极乐,可惜佛祖不要我!” “好了好了,别在那里给我吹牛了,难道不是么,佛祖一定是打瞌睡了,您那一身恐怖的佛力修为,肯定是佛祖他老人家座下弟子的转世吧?您应该早就被接引去西天极乐了!”唐易平静的问到。 拉仁被唐易的话呛得无话可说,收起了为老不尊的嚣张语气,正色道:“好了,只能告诉你我前段时间感到不舒服,于是老衲我选择闭关,这病来的好奇怪,得病后浑身的力量似被封印,一丝丝都提不起来,我还以为那是可怕的天人五衰呢!” 唐易听了拉仁的话后,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隔着候机大厅的大玻璃窗,可以看到天边不停变换的云彩,隐约可以看到几架飞机朝远处飞去越来越小,轻轻拍醒了在旁边睡过去的沃夫起身朝登机口走去。 纽约机场的上空,一架波音飞机破空而起,伴着加速度突破了空气音障朝西边飞去,与此同时一列火车从纽约驶向美国西部的西雅图。经过连延的金棕色山脉,开过puget sound海岸时,山却又忽而又变成白雪覆盖。俄勒冈城中挺拔的、深绿色的橡树随处可见,瀑布在阳光下闪耀发光。欲望,激情伴随着青春的燥动流淌在美国西部这片原始广袤又充满无限可能的土地上。 飞机上沃夫对着美丽的空姐流着哈喇子,这让唐易很后悔带着沃夫出来,只好无奈的别过头去,闭目散出神念沟通天地,吸引着天空中一股股灵气一遍遍的在身体中运行着浮世经中小周天的轨迹,小心翼翼的藏入丹田之中,丹田内的真元慢慢的运动旋转起来,在中心处带起一个小漩涡,将产生的真元吸入。 就在这时,那颗残损的锁元丹又隐约有些躁动,吓得唐易赶紧停止了运行小周天,平复了丹田真元中心的漩涡,一股红色的药力从锁元丹中散出,如有意识般在唐易的七经八脉中游走了一圈,将浮世经运行的经脉上残留的灵气驱散,又回到了锁元丹里,这让唐易大感肉疼,好不容易引来的灵气就这么被驱散了,还好刚刚将产生的少量真元储存入丹田之中,又及时平复了丹田内的真元漩涡,这颗锁元丹虽然已经被唐易用真元磨的差不多快解体了,可里面剩余的核心药力足以驱散唐易好不容易积攒在丹田中的真元,让唐易功亏一篑。 看着窗外越来越猛烈的阳光,唐易选择关窗闭眼睡觉,反正也没事干,沃夫则继续调戏着一个个大胸大屁股的空姐,似乎对于他来说,世界上最解闷的事情就是这个了。 大地之上的那列火车上,一个看上去很猥琐的老头子坐在很高级的车厢软卧上,正在心里嘀咕着:“这车厢比之前舒适多了”,不知道他怎么忽略他的之前是多久以前。。。。。。。 此时,姜戈正在跟他面前的一男一女交流,在满是金发碧眼的车厢里,这两张东方人的面孔显得十分醒目,女的长得十分秀气,但身材火爆,举手投足间似散发着一股魅惑之意,不用打扮都让人感到十分艳丽,男的长得十分儒雅,五官精致的像去过韩国做过手术,若不是看到脖子上的喉结,姜戈差点以为他是个女人,这样两张面孔几乎吸引了整个车厢所有男男女女的目光。姜戈用从唐易那里学来的不太熟练的中文问道:“嘿嘿,你们来自中国对么?” 姜戈在两个年轻中国人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和唐易身上的能量反应很相似的能量反应,可是姜戈感受到这能量反应里带着浓浓的血腥与狂暴,不像唐易身上的安宁祥和。 似乎姜戈是这两个年轻人来到美国后遇到的第一个会说中文的外国佬,那女孩子脸上带着惊讶的表情回答道:”是的,老爷爷我们的确来自中国,您似乎。。。。。” 显然已经看出了他们面前的老头子不是人类,而且气息中同样带给他们熟悉的血腥与狂暴,两个年轻人也是被眼前的老头子散出的气息震撼到了,他们散出的神念就像是接触到了黑洞似的,被吸了进去毫无反应。 姜戈从唐易嘴里对中国的修真界也是有一定了解的,眼前这两个年轻人明显就是唐易嘴里说的魔门修士,只有魔门修士修练出的真气或者真元才会带着血腥和狂暴........ 这次姜戈常年处于酒精浸泡的脑袋总算清醒了一把,被他猜对了!沈灵犀和广元的确是魔门弟子,而且还是中国魔门扛把子天魔宗的弟子。这是个传奇宗门,门人众多,修炼的是天魔经的心法,这门心法以欲望入魔,修炼心神,练到极致可以成就天欲魔体,威力不在道德宗的无上法相之下。 这个宗门之所以可以成为中国魔门扛把子是因为一种药物,一种叫做天魔散的药物,吃了之后可以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让心神提高两三个档次,对于其他修士来说似乎十分鸡肋,因为心神提高不是修为提高,没什么大的作用,但对于天魔宗的弟子来说就不同了,天魔经的魅惑之力主要依靠心神上的攻击,心神高出两三个档次,发出的天魔音足以把对手收拾的服服帖帖的,但天魔散是有副作用的,使用后两炷香的时间内必须找异性进行某种身体上的交流,疏导识海内的心神之力,不然会被突然增长的心神撑爆识海,重则身亡,轻则变成脑残。 这么一个宗门当然对入门弟子要求是很高的,尤其是门人的颜值方面,整个宗门长得最差的出去也是个三线明星的脸蛋儿,这当然也在情理之中,长得不好那就不叫魅惑了,那叫吓人。。。。。。。 此时,沈灵犀绝美的脸上露出了惊慌的表情,脑子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她刚刚被姜戈400多年积攒的黑暗魔力给震撼到了,误以为姜戈是个元婴期的高手,她怎么都没想到在这个被她师门说成是蛮荒之地的地方,竟然有姜戈这样的高手。 其实这完全就是一个美丽的误会,若真动起手来,姜戈最多只能用龙族的传承技能和战斗经验以及那些西方龙族的魔法让两个合欢宗的弟子吃点亏而已。单论战斗力,姜戈也就相当于金丹后期水准,而广元刚刚好上个月在师父的灌顶大法帮助下凝结了金丹,沈灵犀的修为则还没到金丹期,跟唐易一样处在炼气化精第七层,小周天境界。 姜戈看出了沈灵犀和广元两人在自己面前的慌张,眼珠子贼溜溜的转了好几圈后压低了声音问道:“来自中国的朋友,你们不远万里来到美国干嘛呢?” “我们是龙组派。。。。。”从小到大第一次下山的沈灵犀还很单纯,见姜戈长得比她在国际机场看到的kfc老爷爷还要慈祥,刚准备对姜戈和盘托出,“啊,老先生您的中文说的真好,我们来美国是为了走亲戚,我们有几个亲戚住在西雅图!”广元抢在沈灵犀之前回答了姜戈这个问题。 姜戈继续随口的胡扯道:“你们的亲戚住在西雅图,那我正好认识西雅图当地移民局的人,如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住址我可以帮你们找!要知道在美国搬家是很正常的!” 广元脸上露出一种尴尬的表情,回答道:“啊不用了,我想我们知道我们的亲戚住在哪里,不知道您是否认识一个住在西雅图的来自西藏的光头和尚呢?” 广元自以为自己很聪明,联想到同为非正常人类,应该会互相认识,就像在中国修真界一样,宗门与宗门之间总会有联系,哪怕虚伪的正道大佬与他们天魔宗高层,虽然老是互相斗殴,打得你死我活的,但总会知道点对方的信息。 一听到西藏、光头、和尚这几个词汇,阅历丰富的姜戈已经把整个事情猜了一个八九不离十了,这两个小娃子八成是中国的某个宗派派来找那个拉仁喇嘛麻烦的人。 “和尚?西雅图怎么会有和尚呢,那里只有翡翠和女人,虽然那里的女人脸蛋都很一般,但身材可是十分火辣的!”姜戈这条老龙开始了他扯淡般的言论,美国人都知道西雅图没有美女只有悍妇,而且一个个身材肥胖。。。。。。。 一听到有身材火辣的女人,广元这个天魔宗的内门首座大弟子便再也把持不住那颗骚动的心,说话的语气明显变得谄媚,不停的打听着哪里可以找到那种身材不错的女人,嘴巴自然是松了很多,几句话下来黑暗邪龙姜戈便从沈灵犀和广元口中套出了他们来美国的目的。 第七章:蝉与黄雀 随着火车的前行,窗外的景色不断的变化着,荒野中奔驰着一匹匹血统优良的纯种阿拉斯加鬃马。 姜戈是不知道坐在对面的这两个娃娃凭什么去对付拉仁喇嘛,也不知道龙组是怎么想起那个在西雅图独居多年的老喇嘛的,姜戈只知道自己和那只老僵尸爱德华的差距,如果单挑的话,姜戈可能会在战斗开始的一瞬间被爱德华强悍的肉体撕得粉碎,丝毫没有还手之力,而唐易口中的老喇嘛是一个可以干掉爱德华的存在。。。。。 从刚刚能量气息上的感应来看,姜戈看出这两人当中男的修为比较高,对打起来的话最多跟自己打个平手,那个女的修为很弱,如果这种组合去找拉仁喇嘛的麻烦,就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也许喇嘛不会下杀手,但吃点苦头是再所难免的,姜戈想到了这一点后,聪明的选择了闭嘴,转过头望向了窗外陷入了难得的思考中,老龙姜戈坐在火车的最后一节车厢,已将窗外的景色看到厌。他早就没了刚从龙山上下来的新鲜劲,奔放的金发大屁股妞也看腻了,生活中就是缺乏点激情! 车厢里的气氛突然沉默让双方都有点尴尬,沈灵犀和广元眼神对视了几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敢去打破这尴尬,毕竟这是在美国,是人家的地盘,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况且是一条修为看起来比较厉害的地头蛇。 火车路过一段海岸线,姜戈的目力可以看到很远,此时他看到两三百米外的沙滩上,一只海鸥正在奋力的啄着一只贝壳,想要打开它,并把它变成自己的盘中餐,此情此景让姜戈想起了唐易几天前给姜戈讲的一个有趣的来自古老东方的故事,那是个关于一只鸟和一个贝壳战斗,最后让一个抓鱼的人搅了局把鸟和贝壳一锅端的事情,在这条外国龙的脑子里这是个典型的黑帮与黑帮战斗,最后被另一个更大的黑帮黑吃黑的典型案例。。。。。。。 姜戈想到这里眼前一亮,想找激情,激情不就来了,于是停止了观看窗外的景色,突然发出了一个有点做作的惊叹声打破沉默:“噢,天啊,瞧我这记性!我怎么把这个事情忘记了,我有个老朋友住在西雅图,他是个光头,一年四季基本不理发,因为他似乎不长头发,天天在家里敲着一种木头做的乐器,倒是有点像你们口中的和尚。而且我记得他跟我提过,他来自西藏!” “真的么!您真的确定他来自西藏?而且是个光头?”沈灵犀惊讶的问道。 广元十分惊喜的看着姜戈,他刚刚也犯愁呢!若大个美国,要找个人出来都难,虽然这次是带着小师妹下山去龙组历练,广元郁闷的是他的这个小师妹好选不选,偏偏在龙组选了一个sss级的任务,这个小师妹似乎很向往美国这地方,自己平日里也经常在她面前吹嘘自己修为有多厉害,所以当小师妹提出要接这个任务时,广元失去了拒绝的理由,谁让他经常在小师妹面前吹嘘自己有多厉害,什么龙组的任务全是渣渣啊,自己可以轻松搞定啊之类的海口也是广元在天魔宗时经常挂在嘴边的。 尽管这个任务看上去只是因为路途比较遥远,所以这么久都没人去做,但这个任务据说是当龙组还是他的前身——大清王朝宫廷里的西厂时就存在了,这让广元感觉心惊肉跳的,再怎么说它也是个sss级的任务啊。 好死不死的是,原本以为美国没啥厉害人物的广元,一上火车就遇到了姜戈这个看上去修为高深莫测的人物,还说跟和尚是老朋友,可想而知和尚的修为应该跟眼前这个老头子的修为差不多。。。。。。 还好临下山时,师父给了他很多护身法器,要不然自己还真不敢贸贸然跟眼前这个老头去找他的那个朋友一探究竟。 大不了关键时刻把自己这个小师妹卖了挡一挡,自己身上可是有一个天魔钟的防御型法器在的,那可是祖师爷传下的法器啊,以自己大周天境界金丹期的修为祭出的话最多可以挡下大周天境元婴期强者的全力一击。 这么一想,广元的胆子顿时大了很多:“老先生,您知道我们那个失散多年的亲戚在哪里是不是,魔尊在上,还好遇到了您,真的是出门遇贵人啊今天!” “那么我们来谈谈带路费的问题,嘿,别这样看着我,在美国雇人带路难道不用钱么,小伙子?只要一万美金怎么样,或者把你同伴那串闪耀着金光的项链给我也是可以的,怎么样”姜戈是个龙族,但不管东西方的龙,都有一个共通点,喜欢钱财,和一些珠光宝气的东西。 这次出来沈灵犀算是大开眼界了,尽管来自天魔门这种魔门,但魔门修士也不重视金钱首饰这种身外之物啊,只有正派当中的那个另类教派丹鼎宗出来的混蛋才会嗜钱如命。可是眼前这个老头子也不像是丹鼎宗的人啊,一身澎湃的魔气,倒是很像他们天魔门的人。 旁边的广元听了姜戈的话后整张脸都绿了,自己出门时带的所有现金都在机场换成了美金,正好一万美金,那可是天魔门给门人外出历练的最高经费,后来沈灵犀在出机场的前进了一家免税珠宝店,非要这条项链,为了讨好这个小师妹广元只好咬咬牙,花掉了一大半,盘算之下还是把那根项链给这个老头子吧。。。。。。 如果说眼神能杀人的话,那么姜戈已经死了一万次了,可是没办法,姜戈是目前为止唯一有可能知道那个喇嘛下落的人,沈灵犀在被广元承诺会给她重新买一根更好的项链的情况下,万般不乐意的把刚买的纯金24k镶珍珠项链递给了姜戈,姜戈带着一个灿烂的笑容接过项链,收进了大衣口袋里。。。。。 其实广元完全可以拒绝姜戈的,可是他这个人极为怕麻烦,在若大个美国找一个人实在是太累了,光出入境手续就让广元麻烦的要死,而姜戈的描述完全符合他们任务的目标,如果不是的话那也会被当做是。管他呢,山高皇帝远的,随便杀一个在美国的喇嘛回去交差算了。。。。。 地上的火车冒着浓浓的黑烟向前卖力得狂奔着,而此时云层上的飞机已经飞了一小时了,经过了无数个美国城市,唐易和沃夫的旅程已经过了一半,刚刚飞机经历了一次气流,上下颠簸了几下,现在又恢复了平稳,不稳定的气流算是暂时安稳了。 唐易坐在自己的头等舱真皮座椅上,无聊的打了个呵欠,整个人陷了进去,侧过脸看着窗外无法穿透云层的阳光,想到厚厚云层的下方应该是个看不到阳光的阴天,那条老龙应该又开始在火车上唏嘘起天气了,肯定又在说“几百年前的一天也是这么个阴天,我跟什么什么强大的生物干了一架........”,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那么非把这条奈不住寂寞的龙给闷坏不可....... 唐易无聊的放出一丝丝神念,在掌心处聚起了一团小小的三味真火,轻松的控制着真火在指尖游走,双目随意的盯着前方的一个屏幕,那里正在播放一部美国大片,讲述的是一个上上个世纪中叶,在美国西部发生的牛仔故事,故事情节很老套,是一个讲述一个男孩子父母被杀后,男孩自己也被砍掉了右手的食指,原本以为永远也无法握枪的小男孩,竟然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左手练就了神枪手般的枪法,接着男孩开始了他的复仇。 大概这故事与师门把自己赶出来的事情相似,唐易竟然看得有些入神了,“除去去自己那个师叔祖,其他的丹鼎宗门人对自己还是不错的,从小把自己养大的师父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自己与丹鼎宗的梁子算是已经结下了,该死的师叔祖,自己不过是在给您送去的炼丹药材里弄丢了几味,至于借题发飙废我修为,把我逐出师门么?你是以为我是傻子,看不出来你要你那个傻子徒弟上位以后当掌门?为徒弟清理将来路上绊脚石本来也没什么,可是你清理归清理,何必清理到老子头上来?” 唐易又继续恶狠狠地琢磨着:“怎么解开这个锁元丹呢,彻底解开这个锁元丹就可以完全发挥出原本的小周天境界巅峰的实力,在美国异能界就可以横着走了,美国异能者中的王者,一个拥有火系sss级异能的老头子,也不过小周天巅峰的实力。”不过他们靠的是自己身体的本钱,若真打起来,他们的战斗力在唐易眼里是看不过去的,那个老头子去年跟哈利干过一架,事实上他甚至打不过去年刚刚进入化形期的哈利。。。。。。除了烧了哈利几根毛之外,没对哈利产生任何伤害,哈利用狼族的速度把这个老头子暴打了一顿后,扔出了唐氏中医馆。 感觉到飞机正在下降,唐易从机舱望下去,可以隐约看到飞机场的轮廓了,在空姐机械般的提醒下,沃夫和唐易配合的系好了安全带。。。。。。。。 第八章:涅槃 和别的老板不同,唐易目前还只是纽约大学的一个研究生,外加爱德华公司的少东家,唐氏中医馆就是唐易为了能让自己的生活过的舒服点,外加自己的生意能够让自己看上去符合爱德华的教子的身份。 飞机降落在西雅图-塔科马国际机场,显然冬季的西雅图不适合旅行,没日没夜的下着雨,夏季才是来西雅图最好的季节,机场附近还是跟以前一样荒芜,除了酒店就是小小的汽车旅馆,又冷又湿的空气让唐易一刻也不想多待在这里,最近体内的锁元丹变得越来越敏感了,唐易不想冒险频繁的调用真元去驱散寒气与湿气,对他来说这样子做很奢侈,三味真火到是可以用,不过唐易不想让西雅图的异能者联盟分部误以为自己是个新觉醒的火系异能者而找上自己,在故土中国的师门,三味真火是炼丹的基础,无需动用真元,靠着这个,唐易来美国的早年间在异能者联盟里白吃白住了好几年,并成功拿到了一张绿卡。。。。。 至今自己的头衔上顶着一个ss级火系异能者的无聊名头,紧了紧身上的风衣,快步走向机场出口,那里有直通西雅图市中心的轻轨站。 轻轨列车犹如一颗子弹般从轻轨站**出,掠过西雅图空旷的原野,向着灯火阑珊的西雅图市中心奔去,唐易安静的坐在轻轨座位上,隔壁的沃夫双手不正常的摆动着,屁股从上车开始就没有停止左右挪移,极为不安分的坐在唐易边上,他的宝贝枪可不允许带上飞机,虽然在美国,每个成年人如果想要买枪就跟买白菜一样简单,但沃夫只爱他自己的枪,他每天至少要把他收藏的名枪擦上3遍,没有枪的沃夫显的很尴尬,局促不安。 想起哈利在自己的唐氏中医馆里看家,唐易只能寄希望于上帝保佑他能管得住斯坦福那个人渣,不让他那有些奇葩的脑子干出啥出格的事情。 唐易活动了一下脖子,叹息说:“妈的,西雅图怎么看都不像一个风水宝地,这喇嘛脑袋果然有点小问题,竟然喜欢这种垃圾地方,莫非他想在西雅图盖一座喇嘛庙,然后让西雅图市民全都放弃上帝,投入佛祖的怀抱?” 无奈的看着旁边坐立不安的沃夫,唐易十分郁闷的说:“嘿老铁,你能不能整理下衣衫,让您自己看上去像个体面人?” 在沃夫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后,唐易等来了一个让他郁闷的回答,“我沃夫是一个粗人,不是体面人,而且老板你不觉的我的穿着很酷吗?”唐易看着沃夫那条皱巴巴的破洞牛仔裤和上身很多灰的空军皮衣,无奈的摇了摇头。 经历了一小时的轻轨旅程后,列车到了繁华的西雅图市中心,唐易和沃夫两人在车站口拦了辆出租车,没花多少力气就找到了爱德华公司产业在西雅图的一家5星酒店——百老汇银云酒店,住了进去,等待那条老龙姜戈的到来,然后准备一起出发前往华盛顿州的临海小镇sequim找老喇嘛。 在自家的产业范围内,唐易丝毫不肉疼的住了一间最高规格的总统套房,一个人留在了豪华的客厅里,沃夫出去了,他要找家商店买把枪,没有枪的沃夫干什么都觉得不对劲。。。。。。。 唐易站在位于70层楼的房间落地大窗前,眺望接近入夜的西雅图,欣赏了一下西边的海平面落日,大半个夕阳如同浸泡在了水里,望着那个方向,唐易想起了自己几乎已经遗忘的宗门,又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动手炼丹了,平时一些日常使用的丹药都是由器灵根据自己告诉它的丹方控制丹炉炼制的,像一些麻痹丹啊,瘴气丹,补元丹等一类的低阶丹药炼制起来不是很难的,器灵都可以完成,唐易在安检的时候把他们封进了一包包的巧克力袋子里,反正形状一样,如果放在外面的话是很容易被安检查到的,被机场拿去化验就不好了......... 出去买枪的沃夫终于回来了,带回来了两把沙漠之鹰,回到了房间里全身如同散架一般躺在了皮沙发上,手里握着其中一把沙漠之鹰不停的耍着枪花,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他人生的方向。 唐易没有去管沃夫,甚至没有注意到沃夫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反正沃夫刷枪花耍的很溜,不至于把他自己打死就可以了,他继续盯着窗外的夕阳发呆,猛然间他似乎想起了很久之前他听他那个调皮的师父说起过,要解开锁元丹并非没有办法,一种办法是要弄清楚这颗锁元丹的配方,再根据配方找到解药,这几乎不可能,因为这颗锁元丹是由他的师叔祖方不逊炼制的,每个丹师都有自己的配方,自己不可能回师门跟他要,对自己有点不知名敌意的师叔祖也不会乖乖的给自己配方,即使他给了唐易也不敢信。 那么就只能依靠凤凰的涅槃真火了,这是种能够让一切有形体的东西烧掉然后重组的神奇火焰,至少在唐易的脑子里是这样定义它的,至于凤凰涅槃丹,是通过炼丹的手法将凤凰血脉中蕴含的涅槃真火炼制出来,在加上几种可以强化肉身的东西,这样就可以在涅槃真火把肉身烧掉后得到比自己原来更加完美的身体,但是唐易就算是修为恢复了也不可能炼制出这种高阶丹药,爱德华的修为倒是够了,可是爱德华是个僵尸,不会炼丹。。。。。。。 突然想起了那个已经去见上帝的老约翰,唐易不认为他有把不死鸟血液炼制成类似于凤凰涅槃丹的能力,那么他就一定有别的途径去使用那管不死鸟血,唐易开始有点小后悔没有在老约翰死前从他口中问出这个问题,事实上唐易当时压根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唐易无聊的在酒店套房客厅里看着美国无聊的肥皂剧,正要早点洗洗睡觉时,门铃响了起来,唐易无奈的看着如同懒猪般躺在沙发上的沃夫,翻着白眼抱怨道:“嘿伙计,你不应该去开门吗?难道你想让养你的老板亲自去开门么?这个月你是不想要分红了么?”最后一个问题问出,沃夫飞一样的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跑去开门了。 门开了,来人正是那条老龙姜戈,姜戈进入了房间,往沙发上一坐,一本正经的从怀里拿出了一根古巴雪茄叼在嘴边,手指打了个响,指尖冒出一小团黑火将雪茄点燃,朝前方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后,对坐在旁边的唐易开口说道:“我在路上遇到了两个来西雅图找喇嘛的中国人!” 唐易脸上闪过一丝丝疑惑不解的表情:“中国人?来西雅图找喇嘛的?什么人?”姜戈的话成功的勾起了唐易的好奇心。 在姜戈的一番描述下,唐易也知道了个大概,就是说这个中国的龙组还是没有放弃对拉仁老喇嘛的追杀,有两个从中土来的不知死活的年轻修士接下了这个任务,按照姜戈的说法,这两个瓜娃子的修为大概一个是大周天境界的金丹期,另一个则是连大周天都没到的小周天境界修士! 在唐易看来,这两个人纯属去找死,那老喇嘛的修为有多恐怖别人不知道,但他唐易是清楚的,那可是相当于三花聚顶的寂灭后期恐怖大神啊,在往前一步就是飞升了,啊不!按照佛门修为的划分,喇嘛已经塑成了不灭金身,在往前一步就是证道成佛了,唐易微笑着问姜戈:“那么你把他们带到了这个酒店里?明天你要带他们去找那老喇嘛吗?” “是啊,人家都说了是来找亲戚的!嘿嘿,我觉得老喇嘛憋了这么久无处发泄,正好弄两个娃娃让他好好娱乐娱乐。”老龙带着邪恶的表情说道,“还有,我把这个给你带来了!”说着姜戈从怀里摸出了一管红色的液体,正是唐易从老约翰处抢来的不死鸟血液,为了通过铁路安检,老龙在上面加了一个暗黑封印,“我用魔法稍稍干扰了一下安检的仪器,把它带来了!这个不是那瓶复制品,这瓶是不死鸟血的原液。而且我在火车上认真的查阅了我们伟大龙族的传承数据库,找到了这东西的使用方法,也许可以帮助你恢复力量!” 唐易拿着姜戈递给他的不死鸟血,继续听着姜戈说下去,“这不死鸟血液在我们龙族的记载中是可以提纯力量的存在,当肉身的一切被烧掉后,你就可以从灰烬中重生,这个过程中,一切身体原本修炼拥有力量由于跟身体契合度较高,会被重生保留,而一切来自外界的力量将被清除。” 姜戈的说法与唐易记忆中对凤凰涅槃真火的理解不谋而合了,但是唐易的力量与姜戈的不同,姜戈的力量来自于自身本源,完全就是西方龙族的血脉,所以大多数姜戈的同族只需要长久的等待,不需要任何的修炼,伴随着年月的增长自然就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唐易则不同,他的力量来自于天地,通过浮世经功法对外界灵气加以吸收,来强化身体和产生真元进行储存,可以说完全来自于外界,而不是本体,也就是说,唐易自己这些年苦苦的修炼,小心翼翼恢复得修为有可能会被不死鸟血当做外力烧掉。这样涅槃后,除了唐易的身体会比以前强壮点之外,还有可能会被修为清零。 唐易的眉头轻轻跳动了一下,似乎抓住了什么关键点,不死鸟在一定特性上血跟凤凰血是一样的,凤凰涅槃丹需要修士的以自己的真元融合后炼制成丹药,才可被修士服用,那么意思就是只要自己的真元赶在药力阻止之前与不死鸟血融合就可以在涅槃后保留自己原先的力量,这样很危险,一招不慎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尽管这样,唐易还是让姜戈将上面的封印解除,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唐易打开容器将里面的不死鸟血液一饮而尽,这是他在商场上学到的,没有风险就不叫投资。。。。。。。 被唐易喝下不死鸟血液没有直接化开,而是凝聚在唐易的胸口,唐易根据师门的心法,加上自己的判断,也不去管锁元丹伴随着真元运动而产生的异动,直接运起真元向不死鸟血液裹去,锁元丹散出一股浓烈的药力向唐易运起的真元扑去,想要阻止那一道近几年来唐易运起的最大量的真元。 唐易双目猛然张开,眉头紧紧皱起,立马就地盘膝而坐,双手捏起了运功的法诀,那一股唐易的真元猛然间提速,竟然在锁元丹药力封锁整个丹田之前逃逸而出,并迅速朝不死鸟血冲去,锁元丹也在唐易的丹田里急速旋转,散出的药力开始追着那股真元而去,想要在唐易的真元到达融合不死鸟血前阻止,唐易疯狂的加快了浮世经功法的运转,那股真元也疯狂的沿着唐易的经脉向不死鸟血冲去。。。。。。 唐易成功了,那股真元在唐易的疯狂驱动下,比锁元丹的药力先一步到达不死鸟血液那里,不死鸟血与唐易的真元融合了,一股毁天灭地的气息从唐易身上传出,让锁元丹的药力猛然一顿,似乎害怕似的回头就跑,唐易的胸口以膻中穴为中心膨胀起来,姜戈看到唐易胸口的皮肤变成了红黄相间岩浆般的颜色。 唐易的脸上现出极度痛苦的表情,脸部肌肉不正常的扭曲了,额头上滚下豆大的汗珠,不知是热的还是痛的,又或者是烫的有点痛,在如同呼吸般一张一缩了几十下后,唐易的胸口猛然一缩,那团不知道如何定义的真元与不死鸟血液的混合物猛然间向下冲去,方向是唐易的丹田,狠狠的撞在了锁元丹上。。。。。 锁元丹在接触这团岩浆般的真元的一瞬间被融解烧化,最后化为飞灰,这股真元继续向下落入唐易的丹田真元中,如同染色般的把唐易原本的真元全部变成了岩浆一样的形态。 唐易瞬间感觉到了一股炙热从自己的丹田发出,迅速的包裹了丹田,尽管唐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剧痛弄的忍不住满地打滚,唐易倒在地上,再也难以保持运功的样子,身体逐渐散出一股恐怖的高温,将身上的衣物直接烧成了气体气化了,赤裸的身体上,一条条血管变成了金色蔓延开来,拳头疯狂的砸向一切可以砸的东西,酒店套房的客厅的地板差点被唐易砸穿,唐易的周身被一种纯金色的火焰笼罩,周围的沙发和家具开始燃烧了起来,沃夫紧张的看着唐易,此时他眼中的唐易全身犹如岩浆组成的一样,沃夫额头上全是汗,不知是热的还是怕的。 伴随着姜戈口中念出的一小段龙语魔法,唐易四周升起了一个罩子,那是魔法结界,姜戈纯净的黑暗魔力持续的输出,正在燃烧的唐易疯狂的撞击在结界上,每撞击一下,都会让结界不稳定似的颤抖一下,被唐易身体接触的部分会冒起一阵黑烟,不过很快这些地方就会被姜戈输出的黑暗魔力填充修补好,将唐易散出的气息和高温完全隔绝了。 此时唐易的身体内部,丹田内的真元开始燃烧,很快就烧掉了整个丹田,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顺着丹田的经脉,这些涅槃真火蔓延而上,烧遍了全身。当姜戈撤去结界时,唐易已经变成了一对黑色的灰烬,堆在了客厅的地板上。 姜戈紧张的看着那一堆飞灰,咽着口水,沃夫也瞪大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那堆黑灰,突然之间,那堆黑灰动了一下,紧接着又动了第二下,十几次后,表层的黑灰被震开了,从黑灰中显露出一颗婴儿般大小的岩浆蛋,从蛋中传出一声十分空灵,又似在嘶吼的鸟叫声,蓬的一声,蛋爆开了,姜戈刚刚散去的结界又被支撑了起来,将他跟沃夫笼罩起来。 因为那颗唐易化成的蛋散出的气息实在太过强烈了,这种情况下,姜戈只能选择保护沃夫........ 爆炸以唐易所在的楼层为中心向四周散开,一道耀眼的光芒过后,空气被压缩成一道道冲击波,将唐易所在的酒店顶楼毁掉了,还好唐易入住的时候清空了顶楼住户........ 冲击波散出了直径10000多米的范围,远在印第安人聚集地的美国科罗拉多州丛林里,一个印第安大祭司正在完成一个仪式,据说这个仪式能够获得神山之上不死鸟的庇佑,并赐给他们力量,大祭司跳舞跳的正high,突然大地震动了几下,以为是地震了的大祭司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舞蹈被打断而恼怒,习惯了的似的继续跳着不死鸟之舞。 神山的顶上,一只体育馆大小的鸟巢盘踞在那里,仔细看去,这鸟巢正在燃烧,那火焰如同静止般更古不灭,散出的高温把周围的积雪融化成了蒸汽,形成了浓雾将神山山顶笼罩,从来没有人到达过这里,只有印第安人古老的传说中有记载,这里居住着一只不死鸟。。。。。。 而就在唐易涅槃的气息散出时,这个鸟巢动了一下,一个奇怪中带着慵懒的自言自语声从鸟巢里传出,“哪个小鬼涅槃了,是受到重创了?不对,为什么有一丝丝那条邪恶巨龙的气息,该死的。。。。。我还是继续做梦吧,刚梦到哪里了?”,鸟巢又重归平静,火焰继续静止的燃烧着。。。。。。。 等爆炸的余波散去后,出现在姜戈和沃夫面前的是全身意思不挂的唐易,感受着体内彻底恢复的力量,周围的灵气早就迫不及待了,欢呼雀跃般钻入了唐易的身体中,沿着小周天的运行路线,唐易全身舒爽的颤抖着,完全忘记了自己正在天台裸奔这件事,直到蜂拥而至的警车鸣叫的警笛和一闪一闪的警灯把唐易从恢复修为的喜悦中拉了回来。 姜戈打了一个响指后,一件中世纪的有点像魔法师的魔法袍似的衣物套在了唐易身上,“在不躲躲我们会被当成沃夫的手下,被抓进去的。”就在沃夫还在思考那句“沃夫的手下”是什么意思时,唐易一个闪身抓着沃夫,通过勉强还能看出是楼梯的一个黑洞,来到了第6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