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先知》 第一章 有多高兴 检测出盗版!  “球进啦!” 随着终场哨声的想起,高中生涯最后一场足球赛落下了帷幕。 云锦书带着手套,站在球框边,看着场上的队友热拥到了一起,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缓缓将手套上的尼龙搭扣拉开,让出汗的双手得到释放。 比分定格在二比零。这场比赛,作为甬二高的门将,他的贡献是零,不是因为他废柴,而是因为他们强大的后卫,根本没有给对手任何攻入球门的机会,那么,云锦书的压力也就不存在了。 一个门将,总不能出大禁区,跟后卫站一起吧?虽然规则上是可行的,但没有一个门将会做如此愚蠢的行为,让己方球门洞开,成为一个空门,那样子做,云锦书估计会被球场边上那个鹰钩鼻老头一顿爆锤。 云锦书,成了这场比赛中,最闲的一个人,几乎没有他任何的表现机会。不过他倒是无所谓,毕竟门将最闲,对于球队,对于比赛来说,这是最大的胜利。 全场的欢呼声沸腾了。 甬二高的替补队员、拉拉队员,都冲入到了草场之中,围在这场比赛最耀眼的明星,他们球队的队长——前锋江御枫的周围。确实,这场比赛的两个进球,都是他进的球。云锦书细数过,这场比赛,他们球队组织进攻十九次,打门七次,控球率,如果计算无误的话,应该是在百分之六十九点七左右,足以见他是有多无聊了。 “锦书,愣在那里干嘛,过来庆祝啊。” 云锦书抓了一把额头上的碎发,笑着应答道:“哦,好。” 拿了冠军,似乎也就这样吧。 甬二高卫冕,应该是在所有观众的预料之内。云锦书觉得,如果他作为实验高中的门将,或许还能成为这条卫冕之路上一个小麻烦,不过可惜他是甬二高的门将,那么,对手就没有任何机会了,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尽管这场比赛,除了发球,他就没有碰过任何一次带有危险味道的球。 江御枫确实厉害。云锦书看着中央,染着红头发,比他高了大概五点五公分左右的老江。为什么要说大概呢,云锦书的计算力,所谓的精确,是要到小数点之后三位的,除此之外,都是不精确的,都要添上大概、左右、也许。 队员们将江御枫抬了起来,“队长万岁!” 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踢完这一场,距离高考也就三个月了,他们这群霸占了足球场的老将,终于是要将这份荣耀交给球队里的小学弟了,也不知道甬二高的这份荣耀,还能够延续多久。 不过按照云锦书的计算,大概明年是尽头了,不过那时候,他应该有92.8%的概率,在某个高校学堂里,球队的荣誉是否能延续,已经跟他没任何鸟事了。为什么要说92.8%呢,云锦书是把车祸、答题卡忘涂、买到的填卡笔是假货、眼睛失明、考试迟到等一系列的意外做了一个加权预估,其中最大的一个比重,就是学费的问题了。 不过这些都是他的预测罢了,云锦书不会无聊到现在就为大学的学费发愁。 “锦书,你怎么闷闷不乐的?”替补队员李新民是他同班同学,见到云锦书发呆的样子,便拍了下他的肩膀。 “啊?没有啊。”云锦书回过神来,微微咧嘴笑着。 “亲一个,亲一个!” “亲一个!” 中央的欢呼声变了。 云锦书眼睛扫了过去,江御枫还有啦啦队的队长李曼曼,再众人的拥挤之下,贴在了一起。李曼曼脸上有些红晕地低着头。 面前的江御枫,则是挡着众人的推力,尽量让自己的身体不碰到这个美人儿。 李曼曼美吗? 在云锦书眼里,美,美到爆了! 那及腰的头发,完美的身材,白皙的脸颊上,间或隐现的酒窝,还有那双迷人的眼眸,简直可以将任何异姓的目光捕获。云锦书努力将头撇过去,看向远处垂头丧气的实验高中球队,他现在的心情,大概跟那些人一个模样吧。 也许更差。 “好了好了!成何体统!都给我稍息立正站好!” 江御枫的手已经揽过了李曼曼的细腰,就在即将得手的时候,被鹰钩鼻的教练喝止住了。 云锦书心猿意马的神态收了回来,看到秃顶老头,头一次觉得,这个死老头,咋这么可爱呢! 李曼曼的脸更加红了,带着啦啦队的几个小靓妹,往球场边跑去。云锦书的眼神,随着那曼妙的身姿移动着,渐渐的,自己的脖子已经转过了三十七度角。 “云锦书,再看,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武老头短哨一吹,将云锦书的目光拉了回来。 场上都是队员们的笑声。 江御枫嘴角也挂着一丝浅笑,“锦书喜欢哪个?不会是小芳吧?” 云锦书心里嘀咕了一句,老子喜欢李曼曼,曼曼,曼! “好了,都站好了,待会儿去跟实高握手,拿出胜利者的风度来,要谦虚,要绅士,要是再让我看到上次那种随便拍人家手的轻蔑,有你们好看的!” 说话间,武老头扫了眼江御枫。 这是一柄利剑,同样是一个麻烦。 “全体都有!” 武老头短哨一吹,二十人站成了一列。 武老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这一次,咱们卫冕冠军,可喜可贺。” 云锦书的目光又飘远了。 他站的位置,离球场边有些远,但是他还是能看到李曼曼正拿着一杯星巴克的摩卡,慢慢喝着。倒不是他的眼神已经好到可以在十几米远处从咖啡的颜色分辨出品名的地步,而是这杯摩卡,是他买的。 括弧,他跑腿买来的。 金主,自然是江御枫了。尽管云锦书很不乐意这种无聊的跑腿,但是乐善好施的他,该用什么理由拒绝老江的请求呢?这或许是一次能够近距离面对李曼曼,还能够顺利而又流畅地将一串准备好的台词话本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的少有机会吧。 可惜啊,男主不是他。 “云锦书!又看哪儿去了!” 云锦书连忙将目光收回来,“武教练,我在看还有没有队员落下的!”面对这个死老头,云锦书可以编出一百个理由,来对付,而且做到每一个理由都不重样的。 一旁的李新民,可能是唯一知道,他在看谁的。这个贱人,偷看了他的日记,要不是两人的关系铁得跟合金似的,估计现在云锦书都已经把他灭口了。 “就你屁事多。”武老头双手负在背后,一副老神自在的样子,“这次比赛,大家踢得很好,尤其是战术上的配合。” 云锦书眉头一挑,这话听着怎么都像是武老头在自卖自夸。 场上的欢呼渐渐小了。 云锦书真佩服姑娘们那种声嘶力竭的呐喊,看一场球,至于么? 球队慢慢走过去,跟低头耷脑的实高队握手。云锦书还是很敬佩这支能够打进决赛的队伍的,至少能够将比分控制在三个球之内,已经是做得很不错了。他嘴角洋溢着和善的笑容,然而对方的门将很不友善地看着嬉皮笑脸的云锦书。 同人不同命,凭什么这个大混子能坐享其成,自己累得跟条狗似的,还要背负比赛失利的黑锅? 江御枫就算了,这个不起眼的门将,凭什么笑?他不应该惭愧吗? 云锦书淡淡地看着那抹不屑与嫉妒,惭愧你麻痹。 他的直觉里,这个实高门将内心的话暴露无遗。 武老头之后罗里吧嗦的话,云锦书一个字都没听,只听到解散,大伙儿顿作鸟兽散。云锦书走过去,眼神若有若无地看了眼李曼曼,身后走过来的江御枫,无疑是气场最强的,他如果是李曼曼,他也选老江。 “诶,锦书,晚上聚餐别忘了。”江御枫将书包甩在了自己的肩上,眼神则是飘向了栏杆外的倩影,似乎这话也是对李曼曼说的。 云锦书还没开口,一旁的李新民已经开口替他回答了,“阿书能去哪?又没妞儿要泡,放心啦,老江,没人比他更积极。” 云锦书用毛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事实上,也没多少汗,最多就是晒得有些微微发汗,他几乎没多少运动量,“知道了,队长。” 风头都给老江出尽了,让他出血破费,请客吃饭,这种事情,怎么能让云锦书错过呢?他已经决定,要把这家伙的腰包吃瘪了。 不过,云锦书明白,还没吃穷,他的胃估计已经炸了。 “队长,我们可不可以……” 啦啦队的五个女生,围在李曼曼身边,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啦啦队也是球队的成员,当然。” “耶!队长万岁!” 江御枫抬头望向恬静的李曼曼,“李曼曼,过来一下。” 云锦书将毛巾塞入到书包里,“队长,我先溜了,晚上见。” 他与江御枫擦肩而过,心中暗道,送曼曼回家换衣服?老江,你个色狼还能再无耻一些吗? 云锦书走出球场的一刹那。 一处的观众席上传来轻盈的笑声,“云锦书。” 他抬起头,侧目看去,碧蓝如洗的天下中,飘逸着有些紫意的长发,他发誓,除了李曼曼,这应该是第二个让他心动的女孩子了,只是这胸……好像是旺仔小馒头。 见到云锦书有些失神的样子,女生笑道:“我叫池早早,认识你很高兴。” 云锦书回过神来,“有……有多高兴?” 第二章 被掩盖的光环 泥球场一角的平台上。 这里看不到绿茵草场,能看到的,仅仅是外围的水泥台阶,以及漂满了不知道积累了多少日子的垃圾死角。 “你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啊。” 云锦书手肘靠在栏杆上,“嫌我这个人无聊的,一抓一大把,有趣的,你是第二个。” “第一个是谁?” “我奶奶啊。”云锦书脑子里想的是,难道名字是叠词的都长得美吗?池早早、李曼曼,都是那么得秀色可餐。 池早早笑着说道:“那是他们看不见你的有趣。” “你看得见?” “初中到高中,六年时间里,大中型足球比赛,五年门将生涯,被破门的次数为零,这个数据,足够有趣了吗?” 云锦书嘴角的笑意淡去了,侧头看向这位染着紫色头发的女同学,他还没见过,能将紫色hold得如此完美的女孩,这种颜色,驾驭不住,很容易被归为杀马特。 “你,是我初中同学?” 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就算是从小玩到大的李新民,恐怕也没有那么仔细地去确认过吧。只是知道云锦书这个门将,是久经考验的。然而高中的足球队,锋芒太盛,像一柄利剑,那么这块盾牌,就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很可惜,不是。” 云锦书靠在栏杆上,“那可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没想到我云锦书,居然还有小迷妹。” 池早早看着身边这个有些慵懒的身影,怎么看都觉得没有资料里描述地那样神乎其神。 “我是昨天才到的甬上。” 云锦书直起腰来,打了个哈欠,“昨天?那你说这零破门的话,有什么根据吗?”他有些失望,还以为自己有个忠实小迷妹呢,那样子,还能在李新民那儿吹吹牛。只是现在,这位池早早同学的话,让他感觉到处处是矛盾。 “初二学年,四月中旬,将一名即将撞上车的小学生拉回人行道。” “同年九月,与同学走在校园,成功预言,五米远处的女生鞋子脱落。” “初三一月,找到仓库失火点,成功扑灭,未造成火势蔓延。” “……” 池早早将手中的文件夹合拢,“这些,算是证据吗?” 云锦书一愣,“你跟踪我?” 从池早早口中听到的事情,有些甚至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然而居然被一一描述出来,这绝对是件骇人听闻的事情。 “我没那么无聊,准确的说,是你一出生,就有一群人在跟踪着你。” 云锦书从没听到过如此荒谬的话,如果不是一个美女,他这会儿估计已经拍屁股走人了。 “我没钱没势的,谁这么无聊,会跟踪一个人二十年?” 池早早看向依旧是一副慵懒的云锦书,“你没觉得自己很特别?” “特别?特别帅吗?那倒是有点。” “你的脸皮特别厚。”池早早将目光转向远处,“你难道没发觉,自己有预知的能力吗?” 云锦书盯着手肘下的铁栏杆,远处的红霞掩映着夕阳。清理着台阶上垃圾的大妈时不时将目光投向这儿,以为是一对少不更事的年轻男女,在此地幽会,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你想多了,那只是直觉而已。” “那次仓库失火呢?也是直觉?那你的直觉,未免也太灵敏了吧。” 云锦书直起腰来,“一直找不到纵火人员,该死的,不会是你们干的吧?” 池早早微笑着,“这是教授的试验,就算你不找到那个火源,三分钟之内,火也会熄灭。” 这事情,已经过去三年了。云锦书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那是他大伯工作的一家油漆厂。那一次,给他大伯送饭,忽然预感到有地方失火了。云锦书一直认为,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危机感,就在一处小仓库内,他找到了燃烧的油漆桶,如果发现再晚五分钟,整个油漆厂可能都会发生爆炸,那将会是一场浩劫。 云锦书回过神来,“聊了这么久,你或者说你们一群人,到底想干什么?” 池早早将手伸出来,“你即将加入我们莱卡翁学院,咱们今后可能就是同学了。” “莱卡翁学院?这是哪个三流野鸡大学,怎么没听说过?” 池早早眉头轻皱,“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会被人觉得是个无聊的人了。” “是因为嘴贱?不,那是实话。”云锦书十指交叉,抱在脖子上,“根据泰晤士报的世界大学排名,前一千名内没有这个学院的名称,那么除了三流和野鸡两个词,我几乎找不到可以代替的形容词了。” 池早早笑不露齿,“希望你到时候别低下你高贵的头颅。” “无聊。”云锦书看了眼手表,糟糕,要迟到了。 他转身,准备参加江财主的庆功party去了。 “喂!” 云锦书汗毛乍悚,他已经感觉到了那罐飞驰而来的可乐。 转身的一瞬间,算上他出手的初始速度已经可乐的飞行速率以及自由落体的垂直速度。 那么, 它大概是在这个位置。 啪! 在他视线还没挪到可乐上时,他的手已经稳稳地借住了距离他脸颊还剩下5.3公分左右的可乐罐了。 “我说得没错吧?你能预知危险,这是狼人先知的【预知】!” 云锦书冷笑道:“这不过是对危险的直觉罢了。如果我能预知未来,早就中大乐透发财了!” 他不经意地拉开百事可乐的易拉罐。 噗! 喷涌而出的可乐,洒了他一脸。 池早早咯咯直笑,“狼人先知守则第一条,永远不要在危险的处境下分神。” “神经。” 虽然得承认,池早早足够美,美到能让他动心,但是不代表一个无脑的女生,可以凭借美貌入得云锦书的法眼,胸大无脑,连胸小都无脑,那还能说什么呢? “你是狼人。” “哦,那真是件令人震惊的事。”云锦书语气平淡到极点。在喝了一口可乐之后,忽然想起来晚上还要肯江财主一笔,这一罐廉价的可乐下肚,估计吃啥都没味儿了。 他将可乐罐丢入到垃圾桶中,径直走出了足球场的大门。 第三章 贵族与平民 ,普通的家世,普通的经历,普通的相貌,活成云锦书这样,大概是会很无聊吧。然而,大多数人,都跟他一样,普普通通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甬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城市迎来夜幕。 云锦书赶到黄龙街道的一家自助烧烤店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四十三分二十七秒了。兜里的电话,不知道已经响了多少次了,不用问,一定是李新民那货,除了他,云锦书想不出其他人,会在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 走进烧烤店,热闹的场景,浓重的调料味儿,以及耳畔的音乐,让云锦书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他喜欢这样的氛围。 “老云,这里!这里!” 云锦书短暂的失神,侧目望去,李新民手上举着半生不熟的大鱿鱼,朝他招手示意着。不远处的一对小夫妻,目光鄙视地看着这种近乎低素质的吆喝声。 云锦书四下里扫了一眼,四人一桌,将近六七桌都是他们的场子,朝墙角望去,那宽阔的背影以及穿着一件粉红色宽松短袖的李曼曼,不用猜,这样的双人座,肯定是江御枫这混蛋给他自己的福利了。 美女烧烤,举杯干杯,这货真是令人嫉妒啊。 云锦书走了过去,其余人都在拿菜、烧烤,忙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有在意,这个可有可无的门将到来。 “怎么回事?这么慢。” 云锦书咧着大白牙笑道:“迟到了,遇到个神经病。” 没人有在意云锦书遇到的是谁。李新民端来一盘梅花肉,在那里美滋滋地拿着铁夹子,横七竖八地往吸油纸上乱码。 “喂,阿民,过分了啊,你这么乱七八糟地摆着,我们往哪里放?”处女座加强迫症的康小庄看到烤盘上的惨象,顿时有一种要将李新民掐死的厌恶感。 云锦书坐下来,大理石台面上黏糊糊的,他放上去的手肘又给拿了下来,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恰好看到角落里的那个背影,以及那半张羞涩中带着喜悦的倩蓉。 他想起奶奶经常说的一个词,来形容这样的场景。 不守妇道。 李曼曼啊,李曼曼,你怎么能被一顿自助烧烤给收买了呢!要不要这么没有节操地赔笑卖脸啊。 “喂,锦书,想什么呢?” “哦。” 云锦书伸出筷子,就要去夹那已经滋滋作响的梅花肉。 他的世界里,只要是肉类的,那都是合乎口味的。更何况像这样的烧烤,待会儿调料一撒,在沾上酱料,鬼知道自己嘴里嚼得是什么肉。 啪! 铁夹子将他的筷子粗暴地打开。 确实,如池早早说的那样,在他失神的时候,他的第六感就不灵了。不然按照以往的条件反射,云锦书百分之百能够躲过这突如其来的铁夹。 “干嘛?” 李新民瞅了眼魂不守舍的云锦书,“要吃自己去端啊,自助的,按人头算账,你跟我抢个什么鬼?” 云锦书放下筷子,朝一旁的食材冰柜走去。 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自助餐。专业的肉食动物,自然不屑于瞅那廉价的素食。云锦书讨厌吃菜,这是与生俱来的抗拒,按照他奶奶的话说,云锦书就是一只小狼崽,吃菜都会呕吐…… 牛五花、肥牛、肥羊,云锦书看到什么就拿什么,一盒盒的肉片,叠得老高。一旁的中年大叔,投来鄙视的目光,一看就知道是饿死鬼投胎。 云锦书回瞪了过去,瞅什么瞅,又不是你家开的店,就算是你家开的,老子付……老子的队长付过钱的!老子爱吃什么拿什么! 已经堆到胸口的餐盒,其实按照云锦书的计算,他这一摞里头,也就是三十七片肉,每片肉大概是五克左右,合起来是一百八十五克上下,这才哪儿到哪。 他的手伸进冰柜里,准备再拿两盒,这样,他的下巴就能恰好抵住餐盒。 然而他的手伸了回来。 “云锦书,你好啊。” 他转过头,看到阴魂不散的池早早,撇了句,“无聊啊,你。” 端着十几盒肉片回到座位上,云锦书将餐盒分成两摞,放在一旁作为隔开的大理石平台上,这样桌台上的空间也能够空下来,方便他大展身手了。 桌上另外一个烤炉也开了起来,面对李新民无赖般的霸占,原本觉得一只烤炉足矣的两人,又不得已,另起炉灶。 “诶,锦书,你想好大学考哪里了嘛。老海那张目标,你填好了嘛?” 云锦书已经全神贯注地下肉了。 “不知道啊,可能是北方的大学吧。也许是西北,或者巴蜀的可行。” “嚯,你可真没谱啊,整个华夏都被你囊括了。” 云锦书有目标吗?或许吧。不过高考这种事情,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奶奶说了,哪儿都行,就是别太贵。 “诶,刚刚我可听说了,李曼曼要去滇南读大学呢。”李新民朝云锦书挤眉弄眼着。 “哦。”云锦书百无聊赖地拨弄着肥牛,“滇南好啊,山清水秀,气候宜人。” 李新民见到云锦书不动声色的样子,真不知道云锦书这三年,是怎么沉得住气的。 一道身影将他的目光吸引了过去。隔着大理石隔墙,李新民看到了坐在云锦书旁边的美女。他俯下身子,压低了嗓门,顾不得油气冲到脸上,“锦书锦书。” “干嘛?”云锦书的注意力放在烤肉上。 “看你旁边。” 云锦书转过头看了眼强迫症爆发的康小庄,烤盘里的金针菇,都要摆的根根整齐,肉片与肉片之间,不能有任何的缝隙,就连扇贝,都要统一朝一个方向的,真是蛇精病。 “右边,右边!” 云锦书侧目看去,池早早独自一人,坐在与他一墙之隔的双人座上,正在优雅地那一些鱼豆腐,码放在烤盘之中。 阴魂不散。 如果池早早没有神经兮兮的毛病,云锦书现在很乐意跟她对坐,哪怕是让李曼曼,江财主吃吃醋呢。 两人的目光短暂地交流了一瞬,然后心照不宣地各顾各起来。 “怎么样?极品吧?” 云锦书将烤得油光发亮的肥牛捞出来,往酱汁里一裹,塞入到嘴中。 嘶。 嘶。 舌头被烫得抽着冷气。 嚼了几下,肉味在嘴中散发出美妙的滋味,真特么的好吃啊。 如果让云锦书在美食与美女间抉择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美食,都单着二十年了,科学证明,单身不会死,但是对于云锦书来说,不吃肉,确实会饿死。 “各位静一静!在这个喜庆的夜晚,为了庆祝咱们球队卫冕冠军,我提议,咱们每个人,都向咱们的江队长敬酒!” 马屁精陆源开始了他的阿谀奉承,拿着那装着啤酒的玻璃杯,朝江御枫走了过去。 还在与李曼曼窃窃私语的江御枫显然没料到会有这么一出,起身碰杯,转过身子来。酒红色的衬衫,配上那黑色的皮带西裤,显得那样英气逼人,头发显然是特意用摩丝抓过,一撮撮的。 不过云锦书最羡慕的,还是那左手手腕上带着的那块名表。在他百无聊带地时候,随手抓过的一本时尚杂志上看到过,三万四千九百九十九,嗯,没记错的话,是这个价,如果不是高仿的。 不过以江财主家的财力,应该不会委屈了他们家的大少爷,戴高仿的多丢人。 “大家辛苦了。是我该敬大家才是,谢谢大家这一年来的努力,我们甬二高的足球队,才能成功卫冕,这杯酒,我干了!” “好!” “队长说得好!” 一群马屁精开始鼓掌,拿起酒杯,纷纷过去敬酒。 不过云锦书还是很乐意这样的情景下,这些马屁精行为的。至少能破坏一下那无耻的二人世界。 “锦书,你去干嘛?” “太热了,出去透透气儿。”云锦书将烤盘里的肉都扫荡光,准备出去透透气,眼不见为净。 街道上车水马龙,各色的人,脸上各色的妆。 焦虑、不安、甜蜜、疲惫,这一切,在云锦书眼中,暴露无遗。 他会读心。 但是不愿意去介入这些路人的心思。 这些陌生人,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旁冷清的小巷子里,云锦书靠在墙上,滇南啊……好像也挺不错的。不过听他奶奶说,滇南太危险,虽然不知道这个危险从何而来,但是他从小就听他奶奶的话,因为这是他最亲的人了。 “你可以装作看不见,但是事实上你知道只能是装作。” “池早早,关你屁事啊。”云锦书有些烦躁地冷喝道。他讨厌这种能够一眼看穿他内心的人,这个世上,除了他的奶奶,可能没有任何人,能够这样窥视他内心的人了,但是,他不讨厌他的奶奶,现在,这个名单上,终于出现了一个名字。 池早早微笑道:“我可以帮你追她,不就是女孩子嘛,你能够读心,难道这还不足以成为你手上的利器吗?” “无聊。”云锦书不会去读两种人的心思,一种是陌生人,一种是他重视的人。 池早早淡淡道:“你口中所谓的无聊,是自卑和懦弱的遮掩罢了。” 第四章 云锦书,肉烤好了 小巷子里,只有一盏微弱的街灯,似乎年久失修了,散发着微弱的灯光。 “你到底想说什么?是要我为三流野鸡大学这个代名词道歉,或者是因为戳到你内心的自卑感,而恕罪吗?那么,你赢了,好吧。”除此之外,云锦书想不到其他的理由,会让一个蛇精病阴魂不散地跟在他的身边。 池早早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一辆公共自行车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 “你加入莱卡翁,是迟早的事。” 云锦书准备回去,还有大盘的肉食,等待着他去解决,“对不起,如此高贵,欧气满满的学院名字,我怕支付不起昂贵的学费,所以原谅我,得失陪了。” “喜欢就去追啊,云锦书,你暗恋了快三年,难道就准备一直这么憋在肚子里吗?” 脚步停住了,云锦书回过头去,“你说得容易。” 云锦书想过表白吗?当然了。 然而现实,让他的脚步退却了。他科学得算过一笔账。虽说他心目中,李曼曼不是一个物质的女孩,但是作为一对恋人,情人节的礼物、生日礼物、周末偶尔的看电影吃饭逛街以及每天的早餐等等,这些消费加起来,乘上一个概率系数,每星期的消费大概是在413块9毛,这与云锦书每个月从他大伯手里领来的一百元零花钱相比,让他望而却步了。 如果连这些基本的东西都无法满足,那么,他能给李曼曼什么呢?一句我喜欢你? 这对于云锦书来说,跟卷心菜能填饱肚子的说法一样不靠谱。 他不做那么没有把握的事情,所以,这份感情,埋藏了将近三年,如果非要云锦书抉择的话,或许和李曼曼考上同一个城市的大学,与李曼曼来一段浪漫而又自在的大学恋爱,是他做梦都会笑醒的梦想吧。 “如果你想,我可以帮你啊。再不下手,她就是别人的了。” 池早早的话,将他从幻想中拉了回来,“你帮我?怎么帮。”让江御枫这头猪拱了李曼曼,云锦书情愿自己成为她的男主人公。 “你就说想不想吧。” 云锦书剑眉一挑,“先说好,花钱的事可别找我。” “放心。” “等等,我总觉得你图谋不轨啊。” 池早早微笑着,“就当做是同学的见面礼。” “如果你想恶作剧的话,我却你最好收手。”云锦书试图去读面前这人的心思,然而让他意外的是,居然读不透,这是他生平头一次遇到的情况。 云锦书集中了注意力,再一次读心。 一阵眩晕,让他放弃了。好吧,看来这个蛇精病,是有备而来的。 “接着。” 云锦书准确无误地将池早早扔来的东西接到手中,作为五年的老门将,除了小时候奶奶的擀面杖躲不过之外,云锦书几乎没有失过手。 “这是什么?” 他摸着手中有些柔软的小东西,肉色的,看上去其貌不扬。 “蓝牙耳机,你把它贴在耳道里,就可以交流了。” 云锦书有些狐疑地将这小东西贴在耳道之中,柔软的,不清楚是什么材质的东西贴合在皮肤上,没有任何的不舒适感。 他走进了烧烤店,顺带着从食材区拿了五大盒肥牛,三盒培根以及两盒羊肉。至于鸡腿、大排这些玩意儿,不在云锦书考虑范围之内,这种又厚又难入味的东西,他怀疑是店家为了消磨顾客的食欲,特地码放在那儿的。 烤这么个玩意儿,云锦书都可以吃下十盒肥牛了。 “锦书,干什么去了?这么久。” 李新民霸占了一个烤盘,已经是吃得直打饱嗝了。 云锦书坐下,“去了趟厕所,另外拿了点东西回来。” 将厕所与食材放在同一句话里,让有洁癖的康小庄翻了翻白眼。 油纸已经换了一张崭新的,云锦书将培根和肥牛一片片的放入烤盘,这种等待美食的短暂时光,是让他这个时候心情唯一舒爽,还能在这里呆的下去的理由了。 “现在,端起你的酒杯,过去给江御枫敬酒。” 云锦书看了眼一侧的空位,并没有发现池早早的身影,看来这个高科技耳机,还真是有过人之处,这都没连接任何东西,居然能够传递信息,大概是靠卫星定位,磁场传播的吧。 就在云锦书在思考着他耳道之中的高科技耳机的时候,池早早提醒了一句,“还坐在那里干嘛?” 云锦书将那耳机取下。 “我去,锦书,你要不要这么恶心,这吃饭呢,你掏出这么一大块耳屎。”李新民看到了云锦书这个小动作。 一旁的康小庄立马投来一个鄙视的目光。 “滚。” 云锦书拿起酒杯,将里边的橙汁喝光,换上了啤酒。 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作为一起踢了三年球的队员,他都应该过去敬一杯酒,这不是谄媚,而是一种道别吧。 像他这种身世的小白鼠,可能这是唯一和江财主有交集的地方了。 云锦书走了过去,发现江御枫正在有说有笑地和李曼曼聊着什么。 他无心去读这俩人的内心。 “队长,我敬你一杯。” “哦,锦书啊。” 江御枫停下烤肉的活儿,端起酒杯,“刚才喝得太多了,我有点晕,喝点饮料,不介意吧?” 云锦书余光瞥向一旁的李曼曼,他走过来的时候,李曼曼便显得拘谨起来,尤其是他站在一旁的时候,更是将之前的那轻松愉快的笑容给收敛了起来。 难道除了对江御枫,就那么难让她为之一笑吗? 云锦书回过神来,“哦,没事。我干了。”杯沿略微低于江财主的饮料杯,轻轻一碰,云锦书便仰头,一口将半杯啤酒饮入口中。 他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人爱喝这么难喝的东西。云锦书的酒量很好,从小陪家里的老爷子喝黄酒,但是对于他来说,酒和那苦涩的中药没区别,都是那么得难喝。 “锦书,这三年辛苦你了。” 云锦书心里暗笑,呵,这算是讽刺吗?球队里谁都门儿清,他这个门将,可是最清闲的活儿,连个替补都没有,因为不需要。甬二高自从他们这一届开始,就注定是一柄利剑,而不是重盾。 “哪里哪里,队长辛苦。” 云锦书十分违心地说了一句客套话,不是做作,而是没必要和江御枫争辩什么。他知趣地转过身,准备回到位子上。 一旁的烧烤桌,兴味正浓,大伙儿进入了正题,开始大快朵颐起来。李曼曼的桌前,除了一些烤好的扇贝、鱼豆腐外,还放着几块奶油蛋糕。 云锦书回想起之前替江御枫跑腿的生涯,他和李曼曼是同班同学,又是同一个球队的,江御枫嫌李新民嘴巴大,就让云锦书代为送东西。从一开始的通信员,到后来的大管家,云锦书简直佩服江财主的脸皮。 还是说,人有了钱之后,就有了底气? 高三的时光里,江御枫直接是给钱,让云锦书代为操办各种送给李曼曼的礼物。 不是云锦书贱,而是这样的方式,让云锦书和李曼曼,这两条永远不可能相较的平行线,出现了轨迹上的偏移。云锦书用着江御枫的钱,从一开始的照单买,变成后来的自作主张,有时候,甚至都会觉得,是他再和李曼曼谈恋爱一般,这种感觉,让他没有办法拒绝江御枫的要求。 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拒绝,那么李曼曼跟他之间,又会回到之前的平行关系。 这奶油蛋糕,一定是江御枫这地主家的傻儿子拿过来的,不知道李曼曼不喜欢吃奶油蛋糕吗?他给李曼曼买的蛋糕,都是精挑细选,没有奶油,当天现做的威风蛋糕。 “我是说,这些年,为了我跟曼曼的事情,让你跑腿,辛苦你了。” 云锦书回过神来,微微一笑,心里有点抽搐,不过还是很平静,甚至很不在意地说道:“什么话,不过跑个腿送个东西。” 他想离开了。 然而一旁的小学弟,冷不丁地来了一句,“原来云学长是队长和曼曼姐的见证人啊,怪不得呢。” 云锦书眉头一挑,他看向这个高二的学弟,替补选手,叫什么魁来着,巴结江御枫,江御枫的走狗?他已经听到了这个笑面虎心里的暗语了。 无聊,这种扑街仔,云锦书懒得和他说话,而是转身朝位置上走去。 “云锦书,肉烤好了。” 一声有些清脆的声音,将所有队员的眼神都吸引了过去。 还有女生会替一个无聊的人烤肉?是哪个恐龙妹? 第五章 完美计划 一声有些清脆的声音,将所有队员的眼神都吸引了过去。 就连江御枫,都转过身去,朝那声音的源头望去。 坐在双人座上的池早早,穿着白色的衬衫,那气质,让人感觉到满满的高贵。云锦书头一次觉得,这个蛇精病没有这么讨厌。 李曼曼的目光也投了过去,略带疑惑。 “曼曼,这人是你们啦啦队的成员吗?” “不是啊。” 江御枫收回了目光,看向云锦书,“这人,你带来的?” “哦,不是。认识而已,队长放心,她自己掏的腰包。” 江御枫微笑着,“你朋友啊,小事情。看不出来啊,锦书。” “想多了。” 云锦书在一帮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之下,坐到了池早早的对面。 “你到底想干嘛?” 池早早将烤好的五花肉用生菜包好,放在了云锦书的盘子里。如果这是李曼曼包的,就算是拼了老命,云锦书都会将这片生菜吞入腹中,然而是这个蛇精病包的,云锦书还是不打算冒这个险了。 “带上耳机。” 云锦书从口袋里摸出那个微型的耳机,贴在耳道上。 “可以啊,云锦书。” 他看向池早早的嘴唇,并没有发现她的嘴唇动过,看来这个耳机的功能有些强大啊。他也试着不张嘴,用轻微的唇语说道:“能听到吗?” “听得到。” 厉害了,云锦书没想到,这东西居然还能这么用。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池早早自顾自地吃着烤好的鱼豆腐,“掩盖你的自卑。现在,你跟江御枫,站在同一起跑线了。” “你不觉得可笑?” 云锦书将卷心菜中的五花肉挑了出来,塞入到嘴中。 一旁的李新民,不断地咳嗽。云锦书余光瞄了一眼,这小子,准要挤兑他几下,索性装作看不见。 “有什么可笑的,至少现在,李曼曼注意到你了。” “无聊。”云锦书顺手将原本自己拿来的食客拿了过来,下到烤盘上。这种注意,还不如忽视。如果之后再向李曼曼告白,会不会让她觉得自己是个轻浮的人,是个花心的人?他有些烦躁地将烤肉翻了又翻。 “别翻了,再翻就烂了。” “要你管?” 池早早笑道:“收起你的自卑以及瞻前顾后。你还在等什么?江御枫比你下手太早了,你寄希望于以后?你觉得自己和江御枫比,有什么优势吗?” 这个问题,云锦书无法回答。 或者说,不屑于回答。 论家世,这个不用比;论长相,恩,就算打个平手吧;论球技,云锦书自信,门将的守门技术上,他可以碾压江御枫,然而盾牌终究是盾牌,他永远也不能当成利剑。 那么,唯一值得云锦书自豪,可以在江御枫面前抬头挺胸的,恐怕就是学习成绩了。然而按照他的科学计算来看,学习成绩优秀的脱单率要比那些学渣大约低35.9个百分点。那么,这个唯一的优势,也成了劣势。 “但是我用心啊,我知道李曼曼喜欢吃什么,喜欢穿什么颜色的款式,喜欢每天清晨在滨江慢跑,还有……” 池早早打算了他的自言自语,“她知道吗?” 云锦书自嘲地笑了笑,他有这个脸说出来?花着江御枫的大洋,然后告诉李曼曼,他比江御枫更加喜欢她?更加了解她?这么贱的事情,云锦书做不出来。 “所以,你得让她知道,你比江御枫,更加适合她。” “你的计划?” 池早早将烤肉继续放在云锦书的碟子上,在一些饿狼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下,替云锦书续上了橙汁,“你之后就明白了。” “不,我需要知道整个计划。” 这样的大事,云锦书不允许自己处于一个被人摆布的无知地步。 自助餐接近尾声。 有些人吃着饭后甜点。云锦书了解了所有的计划之后,觉得靠谱,于是,决定孤注一掷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趁着现在,江御枫还没有对李曼曼发起全面进攻,先下手为强。 云锦书暗恋了将近三年,他不允许一个猛攻三个月的人,就这样横刀夺爱。 “锦书,你朋友啊?” 云锦书发呆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人走过来了。 白纪良,和江御枫是同班同学,左边锋,和江御枫是黄金搭档。 “嗯。”云锦书一眼扫过去,白纪良龌龊的内心,已经暴露在了他的面前。想上池早早?这种牲口的思想,接近于低等动物的交合思维。这很白纪良。 “同学是哪个班的?三年二班,白纪良。” 池早早微微一笑,“池早早。锦书,我先走了。” 在不少人瞩目下,池早早缓缓离去了。 “这种人渣,是你们球队的?” 耳机里传来池早早的质疑。云锦书一愣,她怎么也知道白纪良人渣的?难道她也懂读心? 见到美女离席,白纪良无趣地摇晃着红酒杯,“锦书,不仗义啊。这位池早早同学,是哪个班的啊,这么极品,居然头一回见。” “她不是我们学校的。” “哦……那就对了,我说呢。” 江御枫起身,“大家吃得也差不多了吧。” “队长,差不多了,咱们去唱k吧?” “是啊,队长,甬二eason不是吹出来的。” 江御枫笑了笑,“今天就免了吧,明天就要上课了,闹得太晚明天大伙儿上课就没精神了。足球队这学期的比赛都结束了,咱们要以学业为主。” 云锦书抽了抽嘴角,这话从江财主口中说出来,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几人跟着江御枫朝收银台走去。 “一共二十六位。”江御枫掏出钱包,准备买单。 收银员微笑道:“不好意思,先生。刚刚走出去的那位小姐,已经替诸位买单了,说是替云锦书先生买的单。” 众人错愕地回头,看向走在最后的云锦书。 “额……” 江御枫微微一笑,将那张收银单拿了过来,走到了云锦书面前,“锦书,你这位朋友够大方的啊,能方便把她电话告诉我吗?这顿饭说好了我请的,怎么能让她买单呢。” “哦……我也不知道她会买单的。这样,电话我直接发短信给你。” 大伙儿收回各种各样的目光,陆续出了餐厅。 “锦书,可以啊,傍上富婆嘞!”李新民有些小激动地说道。 “滚。” 大伙儿站在街头,因为是周末,自然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一些交通便捷的同学,直接走到了公交站或者地铁站中。 江御枫站在李曼曼旁边,“曼曼,我送你回去吧,待会儿我家的车也快到了。哦,锦书也一起吧,顺道的。” 江御枫口中的顺道,只要是同一个城市,那都是顺道,然而云锦书的家并不在城中,他寄宿在大伯家中,所以才能算作顺道,小区和李曼曼家的小区隔了两条街。 李曼曼跟云锦书还没开口,一辆保时捷停在了他们面前。 一个老头从司机座上下来,笑眯眯地看着云锦书。 “云少爷,车子备好了。” 耳机里传来池早早的声音,“邀请李曼曼一起回去,委婉一些。” 云锦书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将车窗摇下来,“队长,曼曼家顺路,要不我顺带着送回去?” 江御枫看了眼云锦书,然而微微一笑。 一旁凑热闹的白纪良瞪了眼云锦书。 李曼曼笑道:“御风,锦书住的离我家挺近的,就不麻烦你了。” “那行,路上注意安全。” 穿着西装的老头将后座的车门拉开,请李曼曼上车,坐回到了驾驶座上。 “队长再见。” “恩,锦书、曼曼,明天见。” 车子缓缓驶远了。 江御枫收起了笑容。 “帕拉梅拉啊,干,看不出来,云锦书家挺有钱的啊,这小子,真不会看脸色行事。” 江御枫拍了拍白纪良的肩,“好了,云锦书是什么样的货色,你还不知道吗?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和我争女人的。” “那行,老大,要不咱俩去会所玩玩?” “不了,今天有点累了,你也别玩太晚了。”江御枫看到家里的车已经到了,便和白纪良别过。 他坐到车内,拿出钱包里的那张账单,微笑着,“真是有趣。” **** 甬上滨江边五星级宾馆 池早早摇晃着红酒杯,面对着巨大的落地窗,外边就是甬上的三江口岸,车水马龙,城市的繁华盛景,尽收眼底。 她拿起了手机。 “喂,陌教授。” “早早,怎么样,事情还顺利吗?” “恩,已经和云锦书接触到了。” “如何?” 池早早抿了一口红酒,“【读心】、【预知】、【夜视】已经自我觉醒,至于【月渎】以及【变身】,尚不明确。” “觉醒了三项啊,有些出乎意料了。” “而且【读心】非常强悍,我带了莱卡翁的守护,差一点被他攻破心理防线。”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尽快回学院吧。” “陌教授,云锦书似乎对莱卡翁有些敌意。” 电话那头传来轻笑,“很快这种敌意就会荡然无存了。” 第六章 您的仆人 帕拉梅拉,不用说,一定是池早早雇来的。 云锦书和池早早商定的计划内,是没有这一出的,包括之前买单,都是出乎了云锦书的意料。他深吸一口气,努力保持着镇静,免得自己在李曼曼面前出洋相。 司机一定是一位儒雅的绅士,一路上没问一句话,这让云锦书轻松了许多。不然乱入一句,您和我家小姐是什么关系,那云锦书该怎么回答?这样的话,云锦书心里只有去掐死池早早的念头了。 “您要听些什么音乐吗?” 正看着车窗外夜景的云锦书回过神来,“哦,不用了。恩……还是听一点吧,随便放一点。” 云锦书忽然意识到,这种寂静的氛围,会显得非常尴尬,就算他能够厚着脸皮保持镇静,后边独坐的李曼曼呢? 他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发现李曼曼正拿着手机,看着什么。也许,看手机是现代人缓解这种社交尴尬处境最合适的行为了吧。云锦书这个时候非常想去读心,他想看看李曼曼究竟在想什么。 然而,犹豫再三之后,他还是放弃了。 司机老头稍稍调大了一些音响,应该是外国的曲子,音乐这一方面,云锦书是弱智,所以是什么歌曲,他根本听不出来。一个很好的聊天切入点,就这样失去了。 “这首歌是just like you,赶紧打开话题。”耳机里终于传来了池早早的提示。 云锦书不是一个容易被左右的人,他觉得,这个时候去班门弄斧,显得太做作了,于是托着下巴,将目光转向车窗之外,享受着这一美好的独处时光。 当然,司机老头已经被他忽视了,因为李曼曼不认识他,云锦书同样不认识。 已经快到李曼曼家住的小区了,云锦书终于是开口了,“司机,在海天小区停一下。” “云锦书,谢谢你。” 云锦书余光瞥向后座,露齿笑道:“跟我还客气什么。”云锦书的话里,透露着一种都老夫老妻的代入感,然而或许仅仅是他的单方面代入罢了。 “御风每次都麻烦你,实在不好意思。” 御风?这么快就进一步了吗? 云锦书放在车窗边的手指微微一颤,江御枫才追你三个月,而且基本上都是他代为跑腿的,居然这么亲昵地喊起了御风? 云锦书意识到了危机感,立马装作不在意地笑道:“队长事情繁忙,有时候顾不上一些事情,只能我们这种闲得无聊的人代为跑腿了。” 他的这句话绵里藏针,若是以前,绝对不会如此说话的。 李曼曼沉默了片刻,问道:“我不喜欢吃奶油,是你发现的吧?” “啊?怎么了?”云锦书心里咯噔一下。 李曼曼笑道:“没什么,今天御风给我去拿甜点,把几块奶油蛋糕送到我的面前,所以我才这么问的。” “哦……是这样,前段时间足球队集训,我这个游手好闲的门将没事做,队长让我给你买点东西,我也不知道买什么,不过个人比较喜欢吃伍芝的威风蛋糕,而且绵软不腻,所以就给你买了这个。” 云锦书这句话真假参半,喜欢吃伍芝的威风蛋糕?不存在的,他的世界里,除了肘子蹄髈,可能就是鸡鸭鱼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鲜美的食物了,这种高档蛋糕店的玩意儿,这么小小的一方块要价就在三十元,真是脑袋被门挤了才会去买,至于绵软不腻什么的,那纯属是那边的店员自己瞎比吹嘘的。 又不是老头老太太,吃个蛋糕还挑三拣四,真是闲得蛋疼。 李曼曼听云锦书这么一解释,也就明白了。 “所以,我身上的这件淡蓝色条纹衬衫,也是你挑的?今天我穿上这件衣服,御风好像并没有什么留意。” 云锦书感觉到了口渴,“额……这件衬衫,是我按照队长的意思挑的,不过他确实不知道就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因为上个礼拜球队在封闭式训练,你知道的,武老头有多严苛。” 武老头同样是个莽夫,这是云锦书的主观臆断。一直只知道进攻不懂得防御的,云锦书只能用莽夫一词来形容了,确实甬二高球队的防御力很弱,不过武老头在一开始测验了一下云锦书的门将实力之后,也就不再对球队的防御体系做什么训练了,因为没这个必要。 “这次夺冠,武教练应该很高兴。” “应该是的。”云锦书松了一口气,如果还纠结在这件淡蓝色条纹衬衫上,云锦书不知道怎么解释了。他关注了李曼曼的微博,所以很清楚他心目中的女神喜欢什么,尤其是这件衬衫,是云锦书跑遍了不少商城,才买到的同款名牌。 车子停在了海天小区的门口,“少爷,到了。” 这一声少爷,让云锦书有些不适应。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称呼少爷的人。 “哦……”云锦书下了车,替李曼曼将车门打开。 李曼曼走下车,“谢谢你,云锦书。” “都是同学,不客气。”云锦书把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 池早早的声音再次传来,“送她进小区。” 云锦书微笑道:“时间不早了,你进去吧。” “恩,哦,对了,以后不要在替御风送东西给我了。” “哦,好。”云锦书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就算他愿意,恐怕得空的江财主也不会再拨给他资金了吧。 看着李曼曼进了小区,云锦书绕道驾驶座边上,敲了敲车窗。 “有什么吩咐吗,少爷?” 云锦书挠了挠头,“那个,大爷,我住的地方不远,我走回去就好,辛苦你了。” “不要紧,还是坐上来吧,真的是顺路。” 云锦书看了眼手表,九点多了,从天海小区再走过两条街,需要十三分二十九秒,这还不算红灯的,想了想,云锦书还是坐到了车里,这一回,他是坐在了后座中。这样的豪车,和他大伯那辆大众代步车,真是不可同日而语啊,真皮沙发,车里的内饰,看上去是那么得养眼。 车子启动了,内灯灭了。 老头还带着那白色手套,真是敬业。云锦书不得不佩服池早早找来的演员,演戏演全套,这么敬业的仆人司机,估计只有脑残电视剧里才会出现吧。 他把耳机那下,塞入到口袋里,“替我谢谢池早早。” 老头还是一副慈祥的样子,云锦书从后视镜上,可以看到那和蔼的笑容。 “干嘛谢她呢?我不是她派来的。” 云锦书一愣,“您是……” “您的仆人,伯庸。” …… …… 第七章 处境 云锦书打开403室的防盗门,已经看到自己的婶婶双手环抱,一副包租婆似的模样,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了。 “婶婶……” “你还知道回来啊!就算是周末,难道不知道,要在九点前回家吗?手机还关机了,你知道我有多着急?你要是丢了,我怎么向你爹妈,向你奶奶交代?”云婶一顿连珠炮弹,让云锦书毫无招架能力。 身后的厕所门打开,中年谢顶,身材走样发福的大伯拿着报纸走了出来,“干什么?锦书回来了还叨叨个不停,这都快二十的人了,你还怕他丢?锦书啊,吃饭了没?” “吃了,球队拿了冠军,队长请的客。” 大伯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好,那去休息吧。明天还得上学呢。” “踢球踢球,整天就知道不学无术。你知不知道,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你这样子,让人怎么放心?云建国,你管管他。” 坐在沙发上,已经开始泡脚的云大伯像极了墙上那张云锦书他爷爷的遗像。 “得了,锦书的成绩,用得着你操心嘛。现在考个大学,又不像我们那时候,又不是什么难事。” 云婶不依不饶,“这什么话?能高一分是一分,锦书要是把心思都花在学习上,华清燕大不指望,考个985算什么难事?现在这样的成绩,不上不足,比下有余,到时候填志愿也是很尴尬的,你懂不懂?” “就你懂。”云建国决定不和这个泼妇争论下去。 云锦书脱了鞋,准备溜进书房。 “把你弟弟的奥数作业检查了。” “哦,好的。” 云建国虽然是家中长子,不过晚来得子,云小明整整差云锦书八岁,今年才读小学四年级。小学奥数,对于高三的云锦书来说,就是一个笑话,什么是奥数,不过就是将一些普遍待定量特殊化,用低端方法去求解罢了。 不过云小明的猪脑子是听不懂的,云锦书还得装成弱智一样,用弱智方法给他去解释。不过这会儿,云小明已经在泼妇的威胁下关灯睡觉了。 只是云锦书知道,这死小子,这会儿准是躲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看漫画呢。 “哦,对了。大伯,明天不用送我去上学了,我的一个同学住的不远,今天刚好碰到,他爸爸说一起接送就行。” 云婶嘴角有些笑意,“那太好了,省不少汽油费呢。” 云锦书之前三个月,每天早上起来,先是坐在后座上,送云小明去城西小学,然后才调转车头,去甬二高。如果不坐他大伯的车,在这附近坐公交车,到学校得要将近一个小时,还是公交地铁倒来倒去的那种。 云锦书走进书房。一张单人的钢丝床,这就是他的临时栖息地。原本云锦书是住学校宿舍的,不过临近高考,不少人离家近的都改成通校生了,一些离家远的,有些关心学习的家长,都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成了陪读书童。 云锦书家在农村,这学期才寄宿在了城里的大伯家,为了所谓决定命运的高考,做着最后的冲刺。 书房就被改造成了云锦书的临时卧室,也谈不上改造,就是多了一张钢丝床罢了。云锦书坐在书桌前,看了眼那张老照片那是他对于自己父母唯一的影响。照片里的年轻男子搂着那个美丽的女人,应该是他的父母年轻时候照的。 按照他奶奶的话,云锦书的出生,是到云家来讨债的。云锦书不吃蔬菜,那不是心理排斥,而是生理上的排斥,尤其是带有浓重气味的香菜和芹菜,会让他呕吐。小时候他奶奶为了让云锦书吃蔬菜,将蔬菜剁碎,混在肉圆里,然而即便如此,云锦书还是上吐下泻了好几天。 即便吃肉费钱,不过奶奶最疼爱的,还是他这个大孙子。 因为村头算命瞎子掐指算过,云锦书有帝王之相,当然,这种话,也就骗骗迷信的老太太罢了。 从他出生到现在,云锦书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每月七号准时汇过来的两千元,云锦书甚至觉得他的父母已经死了。 那个汇款账户云锦书也查过,是个外国账户,他的父母,应该在国外哪个不起眼的小国家里,做着小本买卖吧,可能还是冒着枪林弹雨的那种,除此之外,云锦书想不出什么借口,能够替他的父母说情,能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将近二十年。 他拿起一旁的奥数作业,将脚架在一堆用绳子捆起来的青年文摘上。 云小明这猪脑子,学什么奥数呢?这不是让武大郎去跳高,为难人嘛。 看在望子成龙的婶婶面子上,云锦书扯过一张草稿纸,将正确答案的详细解答写在上边。 自动关机的手机,在充了十分钟电后,开了起来。 一个陌生的号码跳了出来。 “喂,哪位?” “云锦书,你为什么不听我的安排?”池早早的质疑声让云锦书很不适应。 他拨弄着台灯上的调节按钮,“我说个,这个计划,我才是主导者,所以我有权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随你,只是这样,我不能保证成功与否。” “说得好像全听你的就百分之百成功似的。”除了数学答案,云锦书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百分之百成功这一说法。 他把电话挂了。不过今晚他还是收获了许多,至少在李曼曼心中,知道了威风蛋糕是他挑的,那件浅蓝色的条纹衬衫,也是他挑的,这就让他感到很满足了。 他编辑完短信,犹豫了一下,将池早早的手机号码发给了江御枫。之前的计划里,云锦书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让池早早跟江御枫这俩个没有交集的人来一个合理的偶遇,然而从买单这件事上,云锦书在车上渐渐琢磨过来了,这是池早早计划里的一部分。 过了几分钟,江财主回了两个字,“谢谢。” 谢谢这个词啊,是云锦书认为最大的距离隔阂感。江财主说谢谢是应该的,但是从李曼曼口中说出来,就让他感觉不舒服了,就像是他婶婶,从来不会对他大伯说谢谢这个词眼。 将云小明这猪脑的作业改好,云锦书有些百无聊赖地准备洗漱关灯睡觉了。 手机振动了一下。 是李曼曼的短信。 “你到家了吗?今天谢谢你。” 云锦书不准备再去客套地回短信,如果全世界都在对你说谢谢,那么,云锦书会觉得,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云锦书刷着牙,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将牙膏泡沫抹在了镜子上的嘴唇上。 “还是一如既往地帅……” 第八章 瞬间高富帅 清晨被手机的闹钟惊醒。 一家人开始了忙碌的一天。云锦书从书房出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生煎加豆浆,今天应该是云建国去买的早点,如果是他婶婶,这个时候桌上的早点应该是馒头加牛奶。 云锦书将云小明的作业放在桌子上,便走进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一下。 出来的时候,他婶婶的唠叨便开始了。 “锦书啊,说了多少遍了,小明的作业,你顺手就放进他的书包里,这放在桌上,又忘记了怎么办?阿国,别看报纸了,吃饭的时候看报纸不好。” “嗯嗯。”云建国嘴上唯唯诺诺,依然自顾自地吃着生煎。 “这么油腻的生煎,说了多少遍了,别买别买。还死贵死贵的,真不是好吃在哪里?” 婶婶的早点,对于云锦书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保鲜袋里的一个苹果,一杯无糖燕麦,这种食物,对于无肉不欢的他来说,还不如不吃。 “都七点了,还不去叫小明?”云建国看了眼墙上的钟,六点四十五,他家的钟,要慢十五分钟。 婶婶吃着寡淡无味的燕麦,“不用送锦书,让小明多睡十分钟,现在的小学,真是够辛苦的,你看看小明,整天无精打采的。” 云锦书偷偷笑了笑,看漫画看到大半夜,不无精打采才怪嘞。 “快喊他起来,不送锦书,我这上班也有点的,迟到时间多了,你让底下人怎么看我。” 云婶白了眼,“你个主任,当得还真是怂出新高度了。” 云锦书吃了五六个生煎,将豆浆喝完,便拎起了书包,“那大伯婶婶,我先走了。” “恩,路上小心,还有记得和你那同学爸爸说一声谢谢。” “知道了。” 云锦书下了楼,走到约定的地点,发现昨天的司机老头果然在那里等候。 “伯庸爷爷,早上好。”云锦书本来想喊伯伯的,但是伯庸伯伯,这么喊太别扭,还是喊伯庸爷爷好了。 西装打领的司机老头慈祥地笑着,为云锦书开了车门,“少爷喊我伯庸就好,实在觉得不行,喊我管家也行。” “……” 管家,还不如伯庸呢。 他大伯家这两室一厅,还用得着管家?多一个人都嫌挤得慌。 云锦书坐到帕拉梅拉之中,有些不适应地将书包放在一旁。 突如其来的土豪待遇,让云锦书有些懵逼。不是池早早派来的演员,难道是他在欧洲发迹的父母派来的? “伯庸,你是我爸妈派来的?”昨天仓促中没有问,这个时候,云锦书终于问了出来。 “不是的,少爷。我是您的仆人,不隶属于其他任何人。” 云锦书眉头更加紧锁了,这种鬼话,怎么听着都觉着是一个谎言。仆人?我一没钱二没权的,多了个开帕拉梅拉的仆人,我亲爱的仆人啊,能不能把帕拉梅拉还给我? 然而云锦书的脸皮不至于厚道如此地步,他试图去读这个古怪老头的内心,和池早早一样,都是无法窥视他的内心。 “少爷,您不必费心了。只要您记住,老仆是忠心耿耿的,这就够了。” “那您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 “您说。” 云锦书收回眼神,“别叫我少爷了。” 伯庸犹豫了一下,“那……主人?” “咳咳。叫我锦书就好。” 车子转过大润发,停在红灯之前。霸气侧漏的帕拉梅拉,在甬上这个城市里,是豪车级别了。不同于烂大街的大奔、别摸我,这种豪车,还是十分显眼的。有谁会想到,里边坐着的人,是一个刚刚吃完生煎,寄宿在大伯家中的普通高中生呢。 “您知道莱卡翁学院吗?” 伯庸的手放在方向盘,等待着红灯跳闪着最后的个位数,“哦,那是个好学校,很适合少爷就读。” 云锦书猜得没错。 这个神秘的仆人,和莱卡翁有关。如果是普通人,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个欧气满满的学院,云锦书昨晚用手机查过资料,网上根本没有任何关于莱卡翁学院的简介,唯一和莱卡翁有关联的,是一个古希腊的神话,莱卡翁则是这个神话里,被宙斯变为狼的一个国王。 按照池早早之前说的狼人先知,很有可能,嗯,这是一个……额,国际诈骗团伙。然而开着帕拉梅拉,诈骗一个没有任何可骗之处的普通高中生,云锦书还是觉得这事情有点不靠谱。 “我的父母,也是这个学院的吗?” 伯庸说道:“恩,他们是莱卡翁学院的优秀毕业生,不过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只是您的仆人。” “等等,我有点乱。你既然不认识我的父母,也没去过莱卡翁,我也不认识你,那为什么会是我的仆……管家呢?” 仆人这个词,云锦书看来,总觉得有点贬义。 “您只要记住,老仆对您是忠心耿耿的。” “……” 云锦书不再问下去。他还能说什么呢?有这样一个不图酬劳,免费送他上下学的帕拉梅拉土豪司机,云锦书上哪儿找去? 车子到了甬二高的门口。 车型有些长的帕拉梅拉,无疑成了不少人眼里的明星。一些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投来羡慕的眼神,这种豪车,虽然够不上千万级别,但是能买得起的,家里少说也是千万级富翁了。 “就停这儿吧,校门口不让停车的。” “好的,少爷。”伯庸无视了之前云锦书交代的话,说好的忠心耿耿,瞬间被狗吃了。 为了避免伯庸下车替他开车门的做作举动,云锦书赶忙拿起书包,打开了车门下去。 “下午准时会来接您的。” “哦,那谢谢了。” “您不用和我说谢谢,这是老仆应该做的。” 这句话,是云锦书听到最贴心舒适的一句话了。 他关上车门,朝学校大门走去。 一些人的目光从车子到他的身子上有意无意地飘来飘去,看不出来啊,还真是低调啊。 学校门口放着刷卡器,通校生都要统一刷卡入校。云锦书刚把卡放上边,就被后头的人推搡了一把。 他转头看过去,是李新民这个傻缺。 “干嘛?” “锦书,你家发财啦?帕拉梅拉开起来了。” 周围同学的眼神瞬间变得不一样起来了。 原本和高富帅不沾边的云锦书,形象顿变。 第九章 恭喜云锦书同学 作为云锦书六年同窗的李新民,对他家的情况差不多是有些了解的。以前周末回家,云锦书都是做公交地铁的,偶尔大伯接送,也是那辆稀松平常的一汽大众,所以第二次看到云锦书从帕拉梅拉里走出来的时候,李新民下意识地认为,这个小兄弟发迹了。 “你少八卦点吧。”云锦书走到四楼,进了教室。班级里已经有不少人,已经开始了早自习,三个月,对于高考抱有恐惧、焦灼以及对大学生活憧憬的人来说,时间既短暂又漫长。最后边的黑板报上,倒计时已经剩下九十一天了,每过一天,上边的数字就往前少一个数,就像是阎王爷的催命薄,压抑着俗世之人,无法呼吸。 云锦书坐在靠窗的倒数第三排,就像他本人一样,三年四班的边缘人,这个位置,同样是无人瞩目的边缘地带。云锦书的成绩不能算差,也算不上冒尖。 甬二高每年上一本的人,大概占百分之四十,至于211工程的,大概在百分之十五左右。云锦书够得上211,差强人意,但好歹也算是优秀生的名列之中。 第五列,第四座,是李曼曼。这样的黄金位置,可能是一些望子成龙的家长,送礼送卡都想让自己孩子坐的地方,属于优秀尖子生的。李曼曼,年级段前十的常客,重点栽培的对象。 自然是班主任老程心目中的得意门生了。 早自习的铃声响了,一些后进生拎着早点,踩着铃匆忙走进教室。 教室里鬼画符似的贴着“入室即坐,入座即学”的标语,这是老程的杰作,然而在云锦书看来,除了能给学校领导看之外,没有任何鸟用。爱学习的人不用劝都会这样做,那些调皮捣蛋的,即便是你像道长似的,将这种符纸贴在他脑门上,也是无济于事的。 带着厚厚的近视眼镜的老程走进教室。还在啃着饭团,或者吃着包子的同学,赶紧将早点塞入课桌,将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 早自习,一般是一天读语文,一天读英语的。临近高考了,也就没什么死规定,各顾各,爱看什么看什么。 对于云锦书来说,看青年文摘,比读这些没营养的东西来得实在许多,三年时光了,被老程收上去的青年文摘,没有三十本也有二十本了,不过每到周末的时候,云锦书总会去办公室领书,毕竟不是什么害人读物,何况学校每隔两星期,都会发类似的文学报纸。 只是早自习,规定是读课文的。 “大家先安静一下。” 已经装模作样,开始大声朗读的同学耳朵比嘴巴灵,立马就闭嘴,开始偷摸着“干活”,低头吃早餐了。 “在……倒计时……还有九十天的……日子里。”老程不是结巴,而是习惯了这样的语句停顿方式,“不是九十一天,后边的数字还没来得及改。” 他拿起了一个有些精美的信封,“学校收到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喜讯,我想……这是对我们三年四班来说,最大的兴奋剂。” 云锦书翻看着青年文摘,他喜欢在这种垃圾时间里做自己的事情,当然是那种不高调不过分的自顾自。您说您的,我看我的,谁也不碍着谁。 “尤其……是对于云锦书同学。” 翻阅青年文摘的云锦书手头一颤,抬头看了眼老程那厚厚的眼镜片,看不出什么色彩了,这个时候,也懒得去揣摩他的心思了。大不了,就是报废一本青年文摘而已。 不少人随着班主任的话,转头看向云锦书。 这种瞩目,让云锦书有些不自在。 老程举着那个信封,“我们的云锦书同学,收到了来自伦敦的牛顿大学录取通知书,以及七十九万英镑的全额奖学金,大家掌声鼓励!” what? 云锦书有些懵逼。 牛顿大学? 见了个鬼,自己连雅思托福都没去考,申请函都没递,怎么会有录取通知书?发错了吧。 满座哗然。 天才与首相的摇篮,全世界排名前十的名校。 等于说,他们全班,没有一个人,可以在学业上超过云锦书的,不仅全班,就是全校,全市,恐怕都没有吧? 这种从天而降的馅饼,简直让人嫉妒得想发疯! 老程抿了抿嘴唇,“相信大家对这件事情还持有怀疑态度,不过这事情,已经得到校方认可,而且在牛顿大学的官网上,已经公布了名单,上边确实有相关信息,祝贺云锦书同学。” “咳咳。”还在吃着饭团的李新民,被一块里脊噎到了,在诸多目光下,迫不得已,弯腰低头系鞋带。 老程有些激动地说道:“我相信,不仅大家激动,我收到这个消息也很激动,我可以很坦率地说,云锦书同学能被录取到牛顿大学,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天才,不是人教出来的。” 云锦书脸有些红,这事情,别说跟您了,跟我也没半毛钱关系。 “所以,趁着这个机会,我想起云锦书同学上台讲一讲申请牛顿大学的历程,作为距离高考还剩下三个月的励志演讲。锦书同学,请上台来说一说,被世界一流名校录取的历程和感言吧。” 见了个鬼! 我特么说什么? 从小到大,云锦书这样一个普通人,别说上台演讲了,就是面对这么多人说话的机会,都是不存在的。 云锦书组织着语言,然而他能组织出个鸟来。自己压根没申请,不知情好么。他甚至都不知道,牛顿大学是以什么理由录取了他?难道现在名校录取人,变得这么随意了?这也就是在国外了,要是放在国内高校,那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额……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被牛顿大学录取,因为我没有申请,也没有去参加过雅思托福相关的考试,所以很抱歉,我并不知道要说什么。” 底下的同学又被震惊到了。 可以啊,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关键时刻,无形装逼,最为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