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天纪元》 第一章 猫大王 “嘭!~”水泥墙壁被撞倒,溅起砂石滚滚。 三米多高的异种浑身幽青,生长有倒刺的利爪扣在蓝色招牌上,摇摇晃晃,瞳眼犹如死尸那般可怖。这片天地阴气沉沉,弥漫的灰雾吞灭着所有生机,前几天还繁华的市区,此时此刻已满目苍痍,残墟碎尸随处可见。 “来啊,我不怕!”街道上,叶慕弓着发抖的身形,双手血迹斑斑,狼狈地喘息。他无处可逃,也不想再逃跑,很不甘心这种无力感。 就在这时,站在饭馆招牌上的异种高高跃起、凶猛扑下,利爪霎时间撕裂了空气,血盆大口腥风狂涌而来,骤然散发几乎捏爆人心脏的压迫力。叶慕能预见自己的结局,皮肉撕裂,鲜血喷溅,骨骼被无情碾碎,最后沦为异种的血食。其实也不是多么令人恐惧的事情,大家不能平等地活着,但终究平等地归于死亡。 闭上双眼,沉沦吧。 可是,他接受了这样的结局,却没有感受到预料之中的疼痛。 ······ 宁静的夏天,幽幽蝉鸣,叶慕从午睡当中醒了过来,整个人头脑恍然,差些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 他抬起发麻的双手,活动了几下关节,接着理了理额间的乱发,眼睛偏向窗外看了看。天际有几十道红光划过,应该是极东军团的小分队出击归来,不知他们是凯旋而归,还是一无所获?由衷希望他们斩获胜利,赶跑那些可恶的入侵者,守住这座宝贵的城市。 这里,人类极东边塞的大型城市,代号t436,通称‘煤东’。煤东市的煤矿资源非常丰富,所以容易受外族觑见,每年的夏秋季都有不怀好意者来打牙祭,弄得城里城外不得安生。 记得去年来了两万狼人,差点儿把煤东市搅个底朝天。今年又来了五万猪人,虽然个体能力比不上狼人,但也完爆寻常人类。何况猪人胜在数量翻倍,所造成的困扰丝毫不比去年差,有可能还超过几分。总之,煤东市麻烦了,这儿上千万的居民矿工也跟着麻烦。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烦恼个什么? 叶慕从办公椅站起来,随即提起桌上的背包,挂在肩头,不和公司里任何人打招呼,便自顾自地下班回家。自从他辍学三个多月以来,已上班二十几天,因为所在公司是同学的关系户,做的工作既轻松又自主性高,平时迟到早退,期间偶尔睡个觉、玩一玩都没人说闲话。 他现在的状态最适合一个词语:混吃等死。或者,人类蛀虫。 世上蛀虫千千万,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叶慕满脸的无所谓,随波逐流,随遇而安,随心所欲。 公司大门外不远的地方就有地铁站,两三分钟他就挤了进去,汇入人山人海当中。 煤东市是三十年前人类开荒而建成的,经过高速发展时期,人口大量聚集,不过各方面都有些畸形发展的趋势,比起中部那些六七十年的大城市,还属于不成熟的少儿体。 地铁三教九流的人都有,眼里花花绿绿、黑黑白白,耳边叽叽喳喳、喋喋不休,鼻间满是香水烟味,还有臭汗发霉的气息,呛得人七荤八素。座位有限,八层的人都站着挤来挤去,难免磕着碰着,从而引发不小的争吵,直到警卫赶过来,几棍子把闹事的双方打得头破血流,这才安静了些许。 叶慕老老实实缩在角落,等到半个小时以后,快到他出去的站口,就一点点移动身体往外挤,好不容易通过了检票门。 已是下午六点,天空渐渐暗淡,钢铁冷峭的建筑像是迷雾森林。 “老板娘,来五个鲜肉包子。”一家简陋小店的门口,叶慕朝里面蹲坐剥蒜的胖阿姨叫了声。 “好嘞,五个包子分开装,小帅哥你拿好。包子刚蒸好,热腾腾的新鲜,今儿你自己吃,那爷孙俩怕是吃不下了。”说话间,胖阿姨递过装好的包子,顺手扯过他手中的十元钱,肥脸笑呵呵地回店里接着剥蒜。 叶慕提着包子,眉头紧了紧,转身快步向天桥那边走去。以往的爷孙俩没了人影,只是附近的沥青路面多出一摊血。 见这摊血的干涸程度,少说都过了大半天。因此,该死的人早就死了,没死的人差不多已从别处寻到活路。 在原地站了会儿,他长长吐了口气,嘴角扯出笑脸。 “包子自己吃,总比给别人吃好。”叶慕自言自语,拿出一个热包子吃了起来,味道比起以往有点儿不同,说不上好吃,也说不上难吃,不过至少能填饱肚子。 有时候想想,活着真的比什么都重要。他把剩下的包子丢进背包,慢悠悠朝自己住的地方走去。 那是一个八层楼的小区楼房,周围显得幽静人很少,这没办法,整个煤东市的人口大半是煤矿工,全部聚集在城市几块出煤矿的大厂子区域,其余地方的人都比较少。尤其是他所在南边市区,既没有大型煤矿厂,也非市中心繁华地带。 “喵!”正当叶慕走进小区,居民楼的小道上突然跳出了一只灰色的大狸猫,‘拦路虎’的姿态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是房东家的猫,据说养了十来年,快成精了,比一般的小孩还聪明。而且这只猫威武霸道,横行乡里,视小区所有人为奴才,看谁不爽都几爪子,连房东他老人家也不例外,简直是个鬼见愁。 “猫大王,这是今天献给您的贡品。”叶慕急忙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鱼干,恭恭敬敬放在大狸猫的面前。 “喵呜~”橙黄的眼闪过满意之色,大狸猫的叫声温和了下来,叼起小鱼干,趾高气扬地离开。 直到大狸猫走远了,叶慕才叹了口气:“唉呀呀,还真是猫老大,天老二,地老三,父母亲友皆在后呐……这畸形的社会,没救了。” 他不知怎么笑了起来,乐呵好半天,直到看见大狸猫被人给怼上,丢下小鱼干,夹着尾巴逃跑的画面。 她怎么在这儿? 没等叶慕开口,就听到对方张嘴说:“爷爷说你是好人,你可以养我。放心,我不让你白养,以后没有猫能欺负你。” 大头萝莉仰着脏兮兮的脸颊,双眼如血一样鲜红。 第二章 戾气天成 世间万物皆有寿命,我们脚下的星球同样如此…… 二十二世纪初,人类已不在地球之上,甚至通过史前遗迹远离了银河系。百亿人口除了个别死守,或老得走不动、放弃活着的,其余者全部转移,携带所有物资,在全新的生命源地当中创建崭新的文明。这里人类不再是唯一的主宰,千奇百怪的智慧种族为了生存相互争斗,有口吃的,有暖和的衣服穿,有干净舒适的地方住,这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川云省,煤东市,傍晚拉下了黑暗帷幕,接着一盏盏大灯迅速亮起,又将黑暗照得如同白昼,形成光与暗分割天地的瑰丽景象。 佳宁小区,四单元六楼的一间房子里,叶慕正在给大头萝莉洗澡,并给她清理满身密密麻麻的烂疮,作为过去首都大学的高材生,能轻易看出她被hsin-6428病毒所寄生,病发严重,恐怕没几个月可以活的了。 对于死亡这件事,在这个时代算不上忌讳,所以他没有瞒着她,而是沉着细心地讲明其中要害。能够知道自己还剩下多长时间,在剩余的时间里做自己想做的事,他觉得这对一个将死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而且稀里糊涂走到死神跟前,茫然失措,远不如明明白白迎接自己生命的终结。 “喔,爷爷死了,我也快死了呀…”听了他对她身体状况的说明,大头萝莉,真名杨依艾的小女孩此时很是沮丧。 “可我答应爷爷的,要去打那个撞死爷爷的坏人。” “慕哥哥,你可不可以帮我找到那个坏蛋?你帮我的话,我会送你一个礼物,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礼物,绝对会让你满意的。” “怎么不说话呢?慕哥哥。别人问话要回答,爷爷说,这是起码的礼貌。女孩子要礼貌,男孩子更要礼貌。” “……” 叶慕一个接一个地给杨依艾清理背部的烂疮,有的地方需要将烂肉刮掉,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就连成年男子都会因此痛晕过去。但是,杨依艾就像没有知觉似的,不停地说话,思维和他所做的事不沾边,仿佛疼的不是她自己。 是疼习惯了,还是痛觉神经失灵? 认真做着基本的医疗操作,他未曾说话,渐渐杨依艾也沉默了,血琥珀般的眼睛呆滞如木偶,像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破损娃娃。在她的认知里,他大概是不愿意帮她。非亲非故,能这样对她,已经是天大的好人了,怎么能奢求更多呢?可是她一个人,还生病了,答应爷爷的事很可能完不成。 如果完不成,杨依艾就是个谎话精,说到不做到,死掉后见到爷爷,不只是大家,就连爷爷都有可能不要她了。 依艾没人要、依艾没人要、依艾没人要……小女孩陷入无限纠结当中。 将近四十分钟,叶慕才把所有的烂疮处理好,脓血、烂肉与纱布堆了大半盆子。此刻杨依艾的脸色苍白得吓人,在他想来是有点儿缺血,营养不良的症状,需要好好补补身体。 他用干净的被单将小女孩裹住,放在了软铺上,然后去厨房看高压锅里炖的鸡汤如何,见差不多就盛了一碗。 端着鸡汤过来,他喂她,可她没有张嘴,只是睁眼看着,死死咬住牙。 僵持片刻,于是他放下手说:“你爷爷的事,我会帮你。你要打撞死你爷爷的那个人,首先要养好身体,到时候才有打人的力气。” 说完他又抬手喂她,这时候她张开了嘴,乖乖喝汤,小口小口地吃炖得碎烂的鸡肉,一碗鸡汤很快见底。 “还要吗?”他问。 她摇头。 吃饱喝足后,杨依艾的眼皮不由自主地闭合了。她可能没有痛觉,但不可能不累。 现在九点多快十点,叶慕给小女孩添了床被子,自己披上一件大衣便走出去。他想去药房弄几样药品回来,因为要减缓杨依艾的症状,让她活得长些,必须得用药物来支撑。 hsin-6428病毒是一种较为慢性的疾病,通过名为‘秩尼’的毒虫传播,往往有一到两年的潜伏期,病发时全身长烂疮,眼睛发红,时不时发热、腹痛。病发到死亡最多七个月,且无药可医。 按照杨依艾现在的身体状况,撑过两个月都是奇迹,但经过他调养,活过四五个月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他为什么那么帮她,只因为他是好人。不要笑,尽管做过不少天怒人怨的事情,但至今他仍旧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好人。 除了‘你是好人’这四个字,他还能剩下什么?空空如也,洁白如洗。 夜间的煤东市虽有灯光,可始终改不了昏天黑地的事实,叶慕刚走出去没多久,就听见铁棍敲门和叫骂的声音,拐个角就看到四五个光着膀子,纹着虎呀龙啊的青年,他们不怕冷吗? “你爸那混蛋,以为自己死了,借钱的事就算结了?哼嗯,做他的春秋大梦!父债女偿,天经地义,谁也管不着!” “我答应跟你们走,答应啦!可你们凭什么打我阿弟!好多血啊,呜呜--去医院!快去医院!” “以你弟弟这体格,卖去危矿做矿工都值不了几个钱,死了就死了。我们老大说过,没有价值的东西,没资格活下去!” 叶慕亲眼看见,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满脸是血地倒在地面,又被穿着钉鞋的大脚给踩中,却无丁点儿反应。在男孩旁边,少女跪在地上,拼命想把那大脚移开,把男孩抱起来,可弄得自己满手是血都没有丝毫用处。 这种事情很多,尤其在边塞城市,以往他都是碰到就干掉的,当然现在也不例外。 “禽兽,放开那女孩,让我来!”叶慕被正义的光辉所笼罩,大步冲了出来,然后--栽倒、挨揍。 “哪来的混小子?英雄救美,不是来搞笑的吧。哈哈哈哈~” “放开她让你来,你要怎么来?” 拳头打在脸上,牙齿都要掉了;脚踢在腹部,隔夜饭都要往外吐;那铁棍敲在脑袋上,真是天旋地转啊。 不过这就算完了吗?心脏‘咚咚’直响,像是击鼓打雷,体内血液如同复苏的岩浆,翻滚沸腾,就是这种感觉。 凶暴嗜血,戾气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