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传奇》 第一章 新生 伊丽莎白感到肚子里蠕动的小生命正在挣扎,他渴望呼吸北地的新鲜空气,嗯,又或许是她?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分娩,她有预感这将会是个不同寻常的小生命,依照伟大的传统他(她)将继承那荣耀的头衔。 “放松,伊丽莎白,不会有事的,”僻静洞穴中只有临产的孕妇和两名熟练地接生婆,她们都是从附近部落里调集过来的好手,据说经她们嘴下接生的小孩没有一个残疾,更不会发生任何意外,嗯,绝对不会。 安德鲁·凛冬·尤里卡是这么想的,他像个雕像一样蹲坐在洞穴入口眺望着远方,保持着一个狼王固有的冷漠、残忍、嗜血,以及……像寒冬一样刺骨的杀机,但如果这时有人靠近他,就会发现他的尾巴不安分地轻轻颤动,在无痕的雪地上留下弧形的印记,仿佛亘古不变的淡蓝色瞳孔也荡漾起丝丝波澜。 在第三次月亮升起、冰雪凝固了洞口石棱的时候,两个光秃秃的小狼崽终于是顺着产道流出,他们降生了,是两个小男孩,一只像他父亲一样是暗灰色的皮毛,刚一落地就哇哇大哭——哇!哇!哇! “像是个棒小伙,他一定会是强壮的小狼,”接生婆用尽量温和的语气安慰母亲,并用温暖的舌头不断的舔着小狼的毛皮,天气还很寒冷,如果放任不管,小狼会被冻坏的。 而另一只则显得有些奇怪,他的皮毛是亮银色的,但眼珠紧闭,毫无反应,如果不是蓬勃的心脏跳个不停,甚至让人误以为他的魂灵到达了北域山的岭脚。 “北域山”是狼族特有的俚语,他们相信每一匹狼死后都会回归圣地北域山,而年纪越小就越靠近山脚,年纪越大就越接近山顶,据说族里的长者甚至能够到达群山之巅,眺望整个北域的风光。 但这些都不重要,伊丽莎白爱他们胜过一切,听到哭声后安德鲁用最快的速度奔到爱人身边,他们触碰彼此的鼻尖,四目相对,两旁的接生婆大眼瞪小眼,碍于狼王的威严,谁也没敢打扰这片刻的宁静。 “凛冬。”短短的五秒钟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像是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我在。”安德鲁言简意赅地说。 伊丽莎白虚弱地伸出爪子,一把抱起两个孩子。“瞧瞧他啊,真可爱,你的子嗣和你一样棒。”鲜血染红了小狼的额头,再沿着鼻梁顺流下来。 “是啊,他是个天生战士。”安德鲁把小狼高高举起,再轻轻放下,柔顺的银色和暗灰色交织在一起不分彼此。 如果此刻族里的那些长老在场,定是要出来训斥指责这不符合狼王传统的行为标准,安德鲁已经可以想象出那样的画面了,腐朽的老狼挥舞着畸形爪牙,用满口黄牙的臭斥责,但现在,他们应该庆幸不在场,否则狼王的爪子上就要溅血了! “凛冬,给他们取了名字吧。”伊丽莎白痴痴地看着两个小家伙,眼神里满是爱怜与疼惜。 “这是你的权利。” “银色的叫艾瑞克,暗灰色的叫阿扎迦利吧,真是好听,我相信不久后这两个名字就会响彻整个冰雪王国的。” “圣名呢?” “那就按照族谱的规矩。”安德鲁闭起眼睛,像是在回忆,片刻后他终于说话了,“日食季就要来了,溯冬和黯冬的名号也空缺很久了。” (整个冰雪王国被分为七个不同的季节——月食季、烛火季、南北极星季、大熊季、幽灵季、猎户季、日食季。) “那样最好,艾瑞克·溯冬·尤里卡,还有阿扎迦利·黯冬·尤里卡。” “我累了,我想睡一觉。” “没有人能打搅你,谁也不行!” “挚爱,我们永远不会分开了。” 两天后…… 小狼不出意外又一次醒了,在一片温暖的怀抱里,他的世界一片漆黑,他想哭却没有力气,芬芳气味钻进了他的鼻子,小小的脑子难以理解如此复杂的气味,但他知道这是家、是幸福的味道,他不断扭动身躯,近乎贪婪的扑到气味的根源上,用力吮吸甘甜的**。 他快乐、无忧无虑、与世无争,像个国王————哦,之前确实这样,但那是以前的事了,就在不久前他感到四周还有一个热乎乎的东西,他讨厌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争夺**的对手,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他说不清楚。 小狼正努力的用纤细的、未发育完全的小爪子去勾住床沿,他想推开那个碍事的家伙,他就要的得逞了,他已经感受到了冰冷的触觉。 就在他快要成功的一瞬间,一个巨大的爪状物掐住了的颈脖,把他拎起来,这让他小小的身体不禁剧烈颤抖起来,他从未体验过离开地面是什么样的感觉,香味和皮毛都到哪里去了?他短暂的生命还没有理解这些额外的因素,恐惧占据了他的身躯,求生是他唯一的本能,他用力地蹬腿,企图挣脱禁锢但这都是徒劳的。 “真是个调皮鬼,还没学会走路呢,就想奔跑了。”湿漉漉的东西贴在小狼的耳缝间,温和而亲切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小狼动作一僵。 “你说是吧,安德鲁。” “当然,小狼总是发育得很快,时间过得真快啊,我前几天听说斯宾塞退休了,接替他戍守边疆的是卡洛斯,以及他的苍禀禁卫军。”这次的声音沙哑冰冷,听起来很有威严。 “我们不是说好在家里不谈公事的吗。”温和的声音再次响起。 “嗯,对不起我错了,我想我该表达我的歉意,嗯,这样怎么样?” “讨厌!你干什么?喂,等一下,我在喂奶,快停下!你想吓着小孩吗?”温和的声音好像很……幸福,嗯,就是幸福,和我一样,小狼暗暗的想。 “好吧好吧,等晚上有的是时间收拾你,那时你可不能拿小孩做挡箭牌了吧。” “哼。” 良久的沉默后,威严的声音中似乎带着一丝疲倦。 “过几天我要出去一趟。” “出什么事了吗?” “舐骨洞窟的叛军再次复苏了,冬月六师已经奉命前去清剿,但他们还不够,这几天你待在家里,周围有保护,不要出来,我怕刺客前来报复。” “我听人说叛军不是由皇家近卫军负责的吗?” “这件事确实是由皇家近卫军代劳,执行国王律法。” “但很遗憾,我们必须遵守古老的传统,惠灵顿家族的余孽体内流有“庇护者”的血脉,我必须给他们一个公正的死法,而不是在大军围剿之下难以瞑目。” 小狼感觉自己被轻轻放下。 “小家伙,有朝一日你会成为王国的封臣,就像你大伯和父亲一样治理属于自己的领地,届时你也必须执掌律法,如果哪一天到来,你要切记保持世间光与暗的平衡,圣山脚下的神灵从不会干涉凡间,而一旦忘记自己的使命,去改变既定的规则,便与双足怪物无异。” 什么意思?小狼完全听不懂,他甚至不了解语言的意思。直到轰隆隆的声音换成了咕噜咕噜的流水声,小狼乖乖蹲在柔软皮毛中,喝着喝着身体就舒张开来,香浓醇厚的味道再次充斥着他的世界,他的世界再次陷入了黑暗。 第二章 艾瑞克 “泰瑞安在上!大家快看,他多么了不起啊!”一只小狼尖声呼叫起来。 “真的,他才不到一岁吧,居然就可以独自猎杀了雪兔了。” “是啊,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小狼!” “真不愧是最完美的狼族,瞧,他的皮毛多么帅气!” 我拉耸着脑袋,百无聊赖地听着楼下一群小狼在聊天,心里嫉妒地要死,为什么被赞扬被夸奖的不是我呢? 从记事起我就知道我有个哥哥,他叫阿扎迦利,几乎是所有少女心中的白狼王子。 他是那么的完美无缺!帅气、强壮、聪明,天下几乎所有美好的一面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而我……不过是一个瘸子,一个永远被人瞧不起的小奶狼。 我极力想给自己的不幸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我不能,也找不到,我就是那么失败,所有人都看不起我……就连我的爸爸也不愿意在他人面前提起我,他一定对我很失望吧?哎…… 尽管已经过去半年多了,但我还是清晰记得被诊断出无法奔跑时父母那双失望的眼神,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就算皮毛的颜色另类一直被他人瞧不起,他们也一直不离不弃。 可是,我不但没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反而丢了所有人的脸,一支无法奔跑无法战斗的狼!多么可耻啊! 我恶厌地看了一眼畸形的右脚,它和那屎黄色的五角星一样令人发狂,就像是一个诅咒贯穿我的一生,是的!直到我死去我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我讨厌它!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甚至愿意拿我一半的寿命来换取一个健康的身体! “艾瑞克!快下来!你哥哥回来了!” 我猛地从臆想中惊醒,保姆又在催促了,她总是这样折磨我,起因不过是有次我不小心打翻了她心爱的小石头(其实是一种叫做玻璃的小玩意儿,反正两者间也没差了)。 我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走下楼,楼道间枯槁的水仙花几乎一点都没有改变,我敢打赌再过十年它们还是这样。 冬季清冷的太阳照旧从整洁的前花园升起来,照亮了前门上那印有“残疾家伙养育室”字样的小木牌,在我看来那是多么讽刺滑稽。 说实在的,一般人是不会自找麻烦来冷清而又破旧的地方的,起码这么长时间我只见过几只耗子与螨虫,而他们的目的和我一样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 但是我确确实实住在这儿,睡觉、吃饭、锻炼、睡觉、吃饭……这里就像个小小的监狱,与世隔绝,而我与外界沟通的唯一途径就是阁楼上的小窗户。 保姆叫玛丽,除了保姆外她同时还是三个小狼的妈妈,作为母亲她很称职,因此才担任了这份工作,粉嫩的烤肉在炉子上滋滋作响,诱人的香气弥漫开来,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对我对所有人而言。 听到噗嗤噗嗤的声音,我就知道维德起床了,她每天起得最晚,睡得最早,吃得最多!活脱脱像是只肥嘟嘟的雪兔。 我恶狠狠地诅咒她胖的不能跑步,就和像我一样。 “妈妈,妈妈,我要吃肉!”她叫道。 “哦,我亲爱的小甜心,稍等,今天我们家会有一个重要来客。” “天啊,不会是我的梦中情人吧,这一切都太不真实了。我要好好打扮一下。”接着是一整翻箱倒柜的声音。 趁着没人,我迅速做了个作呕的鬼脸。 保姆来到门口,看着我,我也盯着她看,我还要补充一点:玛丽是一个老母狼,一步子能跨一米远,而前走路时喜欢斜视,这也正说明了她贪慕虚荣的性格。 “小瘸子总算下来了。”她说。 我没有说话,唯命是从,因为我知道我不管说什么都会惹得一阵臭骂。 见到我这幅病恹恹的样子保姆似乎也有些兴味索然。 “给我听好了,今天你那个哥哥要来,维德她很高兴,所以你最好给我老实一点,我现在去做饭,如果让我看到你又搞出什么麻烦事,我就一个月不让你进书房。” 我嘀咕了一声嗯,保姆才带着一副满意的神情的转身离去, 搞笑——————我怎么可能忘记哥哥的成年礼? 狼族是个奇怪的地方,一头狼到出生到死亡会经历许多事情,其中各种奇怪的仪式占其中的一大半,嗯……让我想想,满月时的嚎月仪式,顾名思义就是对着皎月吼叫(蛮好笑的,就像是傻子一样)。 还有三个月时的脱奶仪式,过了这个仪式后小狼就可以吃肉啦,肉可比奶好吃多了,对了,还有最有趣的杀生仪式,需要小狼独自杀死一只猎物,从老鼠到熊,只要你能杀得死,都算你通过,到那时你就是一只合格的小狼了,记得当时我杀死的是一只大蛇,其实很简单,只要把爪子放在猎物的头上,用力嵌进入就好了,除了味道臭一点其他都还算过得去。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成年礼,说起来哥哥只不过比我多几秒出生,那岂不是我的成年礼也快要来了?我高兴地甩了甩尾巴,可是,要说服大家让一个残疾小狼加入成年礼仪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请。 被诊断出瘸腿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价值的东西得不到任何同情心,只有自己努力才能不被其他人瞧不起,要是有处诉苦有用我早就不知道抱怨几千遍了。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走向书房。书房是上一任养育室的主人留下的,听大人们说好像是个瞎眼的老狼,真是可怜啊,起码我还能打打杂,做做家务,眼睛瞎了的话可就彻底废了。 书房很久没人打扫过了,却没什么灰尘,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这间书房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博物馆,木头架子螺旋状向上蔓延,上面放着被称之为“书”的东西。 这种东西很奇怪,也很精致,不像是狼爪子能制造出来的,上面记录着密密麻麻的方块字,让一般的狼看了头昏眼花,但这些小玩意儿我可是在熟悉不过了,有多少次,在同龄狼玩耍打雪仗胡闹的时候,我只能在缝隙间为它们擦灰掸尘!有多少次同龄狼依偎在父母怀里听睡前故事的时候,我只能在冰冷的地板上幻象书中的美好世界。 上面记载的东西也很奇怪,什么心理学、什么化学理论之类一听就很莫名其妙的东西,更甭提什么灌木、钢铁、手枪,这些东西就和真正存在过的一样! 当然最有趣还要数各种彩色的插图,我敢说很多东西就连最老辣的狼都说不出个所以然,但我却统统知晓,一想到这里我就感到心里一阵自豪,但仔细想想,这有什么用?既不能帮我捉到猎物,也不能治好我的腿病,道理很简单,就和每天趴在窗户上一样,不过是为了给枯燥的生活增添一丝乐趣罢了。 说真的,其实我很想亲眼看看这些有趣的小玩意儿,更想知道植物是什么模样,当然,不能是随处可见的蓝苔藓,自从我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除它们之外的植物,书上说它们如何常见普遍,颜色是如何漂亮,种类是多么繁多,还会结出漂亮美味的小浆果,但我却只能在茫茫冰原与雪地下寻找到残枝败叶。 “人类”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书中都提到过这个词,想着想着,我已经重新温习了一遍《气候变暖导致的危害》,正好楼下传来保姆不耐烦的催促声。 我合上书把它轻轻放回书架上,深吸了一口扑鼻的香味,走下楼发现维德正在照镜子,原本很漂亮的小皮衣套在她水桶般的腰上显得滑稽而可笑,她还一副无知无觉的样子继续做出各种自以为妩媚的动作,那模样就像一只戴着假发的小猪仔在拉屎。 这时,大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沉重的脚步声压得木阶梯咯咯作响,这栋房子大概也很兴奋吧,毕竟这次来的可是个“大人物”。 一道亮白色身影带着冬日的雾霭踏进屋子里。 “哥哥。”我匍匐在地上以示尊敬。 第三章 我的生活 我难以抑制内心的屈辱和憋屈,它们像是雪崩般把我吞没一般,凭什么?凭什么我只能窝在养育屋里混吃等死? 我也想要自由的玩耍!也渴望被人们羡慕啊! 可是既定的事实任凭我怎么不甘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感到阿扎迦利迈着脚步以近乎高傲的姿态走我身前走过,带起的风声煽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直到前肢发麻,我内心的悲苦才稍微减轻了一点,抬头,恍然发现周围早已空无一人。 我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书房的,只记得我一整天没有吃饭,肚子饿的火辣辣的疼。只能靠回忆只开注意力缓解饥饿。 寒风瑟瑟,却及不上我内心的冰冷。 我现在所处的这个部落叫“白牙”,是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一个狼群集聚地,如果可以的话,我实在是不愿意多说,但我别我选择,我是狼王的子嗣,却是族里最备受嘲笑的那一位, 因为我是没有办法通过寻灵仪式的,这也就意味着我无法为族群做出任何贡献,一个废物,一个失败品,如果不是我身体里流淌着王的血脉,可能在查出残疾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回归圣山的怀抱了。 再次愤恨地看了一眼残疾的前腿,它为什么就不能像一样强壮?为什么啊?哼,既然这样你还有什么用!干脆打出生就不要出现好了!等等,截肢手术、切除、消失,一个个曾在那些怪异出现过的文字在我眼前闪过,又转瞬即逝。 对了,我把它切掉是不是不会再有人说我是残疾了?说不定还会有人把我当成英雄呢,不是经常有人称呼那些瞎眼瘸腿的老狼为英雄、勇士吗?他们可以那我也一定可以。 这么一个“绝妙”的想法在我的脑子里不断徘徊,我几乎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那种变态的快感令人沉醉,等我回过神来,手里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把锋利的剔骨刀,架在残疾的那条腿上。 冰冷刺骨的寒意令我脊背发麻。但一想到父母失望的眼神和族人的嘲笑,我还是咬着牙继续用力。 刀锋与皮肤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嗷嗷嗷嗷啊!!” ........ 不知不觉中焚花季结束,我又大了一岁,也更加消瘦赢弱,断肢的行为终究没能付诸实践,除了最后被刀背砸到的右腿让我知道了残疾一样会疼,此外我一无所获。 我真是个废物,连剁条腿都不敢,难怪人人都瞧不起我! 恶魔一般的书籍也被我永久封存。但那些知识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再也不分彼此了,不论尝试多少次它们总是想跗骨之蛆似得在我脑海里出现,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去管了,反正也掀不起什么大浪。 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不久前玛丽的丈夫在一次围猎中被角鹿撞折了腿,哼,活该,谁叫她那么坏!这件事唯一造成的后果就是我终于有一点自由的空间了。 当然这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微微一笑,那些笨家伙一定想不到我居然靠着一些灰色粉末泡的水就能在厚厚的石墙上挖出个洞! 灰色粉末是我从墙角的老鼠洞里找到的,那里宝贝可多了,我还找到了维德心爱的小发卡、玛丽保姆丢失的汤匙、被啃成南瓜形状的小骨头,还有……一只张牙舞爪金老鼠贝奇。 这个该死的小偷在我房间住了那么久我居然毫无察觉,藏的可真好,要不是我用食物把他引诱出来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发现呢。 “嘿,小家伙,你知不知道偷东西时犯法的?” “我也没有办法呀,我们老鼠只能靠偷东西生活。”贝奇顿时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天啊,听起来可真带劲,难道你们自己不去捕猎吗?就不怕吃的被其他老鼠抢去?” 贝奇得意的笑了笑:“怎么会呢,我们通常宝东西藏的好好的,要知道,就是在双足兽还存在的那个年代我们也照样活的好好的,甚至活得更滋润。” 奇怪,好像双足兽的存在给了很多动物便利似得,这可和和族里的老狼讲的不一样,他们总是说正是因为双足兽世界才会变成这幅模样,永远冰天雪地,大雪纷飞,哎,也不知道谁讲的是对的? 双足兽究竟长什么样子?我好奇的问贝奇,他却摇摇头,说也没有见过,据说在他祖爷爷那辈双足兽就灭绝了,不知为何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些“书”中描述的国家、社会,还有那种不可思议的钢铁丛林。 直到最后我也没把贝奇怎么样,这件事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除了和我之外养育屋终于有了第四个小小居民了,别看贝奇是只老鼠就小瞧他,他身手很厉害的,可惜胆子太小了,居然会怕我这个瘸腿的狼!嘿嘿,看来我还不是一无是处嘛,起码也能做个捉老鼠的小行家……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怕我这只瘸腿的狼?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优势,贝奇他会打洞倒立,这我就不会,而且他懂得很多有趣的东西,很多我都是闻所未闻的,果然“知识就是力量”,哎呀,我怎么又在胡言乱语了,要是被玛丽保姆听到了少不了一顿毒打,因为丈夫不能出去猎食这件事她最近脾气暴躁,距离一个合格的火药桶也不远了,嘿嘿,一想到她整天气鼓鼓的,像个河豚的模样我就想笑。 同样悲苦的命运也对我们的友谊起到了推澜助波的作用,我和贝奇很谈得来,我想他也应该一样吧,我甚至还会对倾诉自己的小秘密————例如我在族里很不受见待的事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做,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和一个老鼠做朋友?这可不是个合格的狼该干的事情,不过我就是喜欢这么做,谁也管不着! 不管怎么说,有了贝奇的陪伴,我也不再那么孤独了,贝奇常常跟我说:“嘿,不要老是愁眉苦脸地,那样会变丑的,我曾见过丑陋的毛毛虫变成漂亮的蝴蝶,我相信你也可以的。” “真的吗?你不会是在骗我吧?”我不怎么相信,蝴蝶?那东西可能连我爷爷都没见过,毛毛虫倒是挺多的,不过都是那种三米长的啮齿冰原蠕虫。 “当然是真的,不信我们拉钩。” 好吧,这套把戏在小孩子间还是很有约束力的。 我有时候也反过来安慰他,也许我的口才不好,但是贝奇总能理解我的意思,就好像……我肚子里的螨虫一样! 这时,贝奇怯怯地说:“那个好像叫蛔虫吧。” “……” 又一次我问贝奇:“你为什么不去大屋子里大洞呀?那里的条件要比我这儿好的多。” “哎,你是不知道啊,那里早就被我的前辈们占据了,我好几次想搬家都没成功,想来想去,还是这里好,也没和我争吃的。” 我乐了,老鼠原来也有各种各样的烦恼啊?我还以为他们除了吃喝睡,平日里偷偷东西就没其他得了。 “对了,你到过远山吗?” “远山?你说的是圣杯山吗?那是我们老鼠的叫法,那破地方有什么好的,全是造型狰狞的怪物和冻死鼠的鬼天气。”贝奇对此噗之以鼻。 但是和老鼠随遇而安的性格不同,我觉得我天生就是要当战士的料,贝奇对于远山的描述令我热血沸腾,我试图想象着把爪子刺入怪物身体的样子,就像,嘿呀,呼,怎么样?一般这时候贝奇都会在一边鼓掌,一边努力憋笑,好吧,我承认有时候他也不是那么令人喜欢。 第四章 寻灵 一次我无意中说出要曾经想要过截肢的想法,惹得贝奇笑地在地上直打滚。 我有些脸红,我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呢?现在想想简直是蠢透了,是“书”在蛊惑我,嗯,一定是这样没错的! 聊着聊着天逐渐黑了,远处也传来伶狼的笛声,悠扬的笛声传遍整个峡谷,空灵沙哑的声音回荡在天边,久久不能消散。 伶狼是指宫廷管家会在圣地安格大剧院挑选出乐感非凡的小母狼,她们会在鼻翼两侧涂抹上月亮形状的油彩,演奏音乐取乐达官贵族,我小时候也有过一个伶狼侍女,可是自从被查出瘸腿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时候我还以为她是生病了,过一阵子就会回来,直到有一次我在阿扎迦利身边看见他,我才明白一切都变了,是我太天真不愿意承认罢了。 不过说起来,我好像从来没有生过病,难道这就是瘸子的优点?我不由自嘲起来。 总之因为小时候的阴影,我很不愿意和伶狼打交道。 我忽然想起来了,问贝奇:“对了,你知道寻灵仪式吗?” 贝奇一愣,啃了一口奶酪道:“寻灵仪式?那是什么?”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额,我还真不知道。” 总算有一件事情是贝奇不知道的了,看着他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我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拼命咧着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嘿嘿,让我告诉你吧,在我们狼族它几乎是最神秘的仪式了,把灼烧好的煤炭放在石盘上,招来先祖的灵魂让你和你的祖先面对面的交流,这可真酷!不是吗?” 贝奇歪着头:“是挺酷的,但是这有什么用呢?” 这可把我难住了,因为我也没有经历过,我苦思冥想了好一阵子,慢慢的说:“据说每一个经历过寻灵仪式的小狼都会获得一种奇异的天赋,或是飞扑捕猎,或者是冰上滑行,又或者干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总之非常了不起就是了。”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去完成那个寻魂……寻灵仪式?” 我迟疑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行的,我是个瘸子,完成仪式也没什么用。” 我心里忽然有种酸酸的感觉,很不舒服,哎,果然我还是念念不忘,我不能和贝奇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但我也知道自己这样与撒谎无异,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烦躁的挠了挠地板,我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 贝奇好想看出了我的不高兴,他蹦蹦跳跳到我的头上,掀起我的耳朵猛地一吼: “嘿,做人不能没有梦想的,要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我被吓了一跳,汗毛都竖了起来!接着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贝奇,这小子从哪了学来的这些词语,什么“梦想”“理想”的?从小我被灌输的理念就是族群和狼王的利益至上,至于”梦想?“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听到小狼嘴里高呼着艾瑞克的名字,一边欢呼,一边跳舞,不自觉的露出了傻笑,惹得贝奇无语的摇摇头。 他很铁不成钢地说:“那你为什么不去偷偷试试呢,自己完成仪式不好吗?” 咦,对哦,这样好像也不是不可以,既可以弥补我心中的遗憾,而且万一……真的成功呢,不过要是被发现他可就惨喽。 我急切地问道:“那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没想到贝奇小爪子一挥,高傲地说:“要什么好主意?有我这个神偷在,直接干就是了!” 晕,好吧,我知道拍拜托老鼠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看来只能自己办了。 阁楼上有一把锈渍斑斑的铁狼爪,我一路小跑叼出来后稍微磨了一下,一些地方已经掉漆了,但好歹也算是个防身武器吧。 铁狼爪是一种款式很老的武器了,主要作用是镶嵌在爪子上利用锋利的抓刃伤敌,但自从更加轻便快捷的“珊瑚抓指”被发明出来后就被淘汰了。 现在的小狼早就不用这种“老古董”了,不过不知为何我却特别钟爱。 因为右腿使不上力,我只好把身子靠在墙角,吃力的用左腿把“铁狼爪”套在抓两只前掌上,慢慢地,轻轻地,直到最后一段指节彻底被金属覆盖,亮白色的光泽在落日的余晖下显得熠熠生辉,一种难以描述的寒流流遍我的全身。 我试探性地随手挥舞了一下,“铁狼爪”滑过墙角的朽木,咔哒一声,朽木断成两截,截断面光滑如镜,接着我的心像是被闪电劈中了般震颤了一下,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那种笨重但凝实的打击感令我沉醉难以自拔,我不禁思考,如果插入敌人的体内又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我的性格就是那样,既然决定做一件事,绝不会有任何顾虑,把我以前积攒下来的一些食物藏在包裹里放在背上,接着把书房门反锁,他一向不收人见待,巴不得他死在书房了呢,所以也是常有的事情,玛丽保姆不会被发现的。 出乎我意料的,贝奇居然很慷慨的贡献出了一个破斗篷,材质是鹿皮的,穿上去之后绝大多数狼就不会知道我瘸腿了,毕竟真正认识我的狼也没几个,连爸妈可能都快忘了我长什么样。 “艾瑞克,坚强点。”我给自己打气,努力不被过去的回忆击败,是的,我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一个朋友,他叫贝奇,他告诉我很多神奇的事情,。 “知识改变世界。” 一个念头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呀”把吓了我一跳,哎,怎么又想到那些书里的东西了?摇摇头把这些杂念甩出脑外,可是它们就像是孳生的螨虫,怎么也无法彻底忘记。 力量真的就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情亲、爱情在它面前都一文不值的地步吗?我不禁疑惑,这种思想的萌芽和我根深蒂固的价值观产生了剧烈的冲突,我不知道,或者说我一直心存畏惧,不敢对面那片未知的可怕世界,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企图把自己封闭起来,孤独地生活在自己构造的内心世界里,我曾以为这就是我的一生,默默无闻、直到死去,狼们才会议论几句:“那个谁谁谁,好像死了。” 但贝奇的出现却给我注入了一股活力,一股名为希望的活力,凭什么我连把我自己命运的机会都没有?我不甘心!我真的好不甘心啊! 这种思想愈演愈烈,宛如一道锁链把我长久以来酝酿的愤怒和“书”里各种纷纷扰扰的知识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破裂了,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变得都焕然一新,心灵通透,连瘸腿的事实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当时我不知道这种思想叫做“思想启蒙。”等我知道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模模糊糊中有了希望与目标,我的力量和信心好象也一下子增强了,不再犹豫,带上全部东西,贝奇也跳到我的肩上。 最后深深看了住了三年的书房一眼,我头也不回地扎进了浓浓的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