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帆异想》 等你回来,至死不休 北宋末年,兵荒马乱,国土沦陷。 荒凉的北地上,一名兵卒放下了手中的长枪,从怀里取出已经被暖的有些皱巴巴的纸笔,趁着柴火烧得还旺,提笔写下一份书信用油纸包好递给了队伍中年纪最小的士兵,随后语气温和的对他说:“你走吧” 年少的士兵不知所措的看着对方,却听对方说道:“你走吧,往南边逃吧,如果你的运气够好能逃回去,记得把这封信交到杭州一位叫做豆蔻儿的姑娘手里,信上面有她的住址,如果她还在那里的话.............” 年少的士兵不想做一个逃跑的懦夫,本想坚决的否定这个要求,怀里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被塞进了好几封书信,这些昔日里颇为照顾他甚至是救过他的命的兄长们告诉他:“娃子,你走吧,总要有人会去告诉我们的亲人,我们..........死在哪里了”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年轻的士兵懵懵懂懂的在兄长们挥别中含着热泪开始向南方逃去,许多年后当他想起这一幕的时候,总会记起在自己走后的不久,兄长们怒吼着拿起兵器朝北方杀去.......... 胡耀摸着胸口塞着的那些书信,还有带着兄长们体温的干粮,抬起头强自忍住眼眶中的泪水,死死的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来回扫荡的敌方斥候,毅然决然的在这个几乎滴水成冰的天气下跳进了冰冷的湖泊里.................. 数年以后,胡耀在冬季到来之前为救了他性命的农妇家中储存够了半年的口粮,安抚着农妇自己一定会回来之后,便背上了自己为数不多的随身衣物,和那几份书信.... 然而胡耀走出不过百米,就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农妇牵着半大的孩子立在简陋的木屋外看着他,目中似是有泪光涌动。 胡耀的心被那目光揪的很紧,不知抽了什么风,就在在风雪里朝农妇大喊:“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是说,跟我去中原!愿意吗!” 哇的一声,农妇哭了出来,牵着自己的儿子就直奔进了胡耀的怀中.......那一年胡耀二十三岁,那一年他跟那个名为李淑珍的农妇拜了天地,也就成了他的孩子的父亲。 北地多雪,道路南行,胡耀带着一女一子两人跋山涉水,跨越了大半个北宋的国土到了繁华的杭州的时候,才知道北宋已经亡了,现在的国家虽然还叫着宋朝,却只剩下了半壁江山........ 李淑珍是个很能吃苦的女子,正如她粗糙的双手一般,她或许绣不出艳丽的花朵,却能拿起生锈的斧头把每根木柴劈的宛如艺术品一般,到了杭州之后,胡耀开始变卖一些以前在战场上的收获,多多少少换了些银钱,在城郊买了块地,日出而耕,日落而归。 当然他也不曾忘记兄长们的委托,按照信上的地址,挨家挨户的给兄长的家人送去他们的家书,或者说是.........遗书。 胡耀十六岁参军不久后便遇到了辽人南侵,上了战场,若非是兄长们的百般照料,他自知绝无可能活到今日,古人重诺,胡耀重恩,去送信时,若是兄长们的家人日子还算富裕,那便罢了,若是家庭困难吃不上饭的,胡耀便将兄长家中的老弱接到城郊自己的家中,与李淑珍日日照料,是以报恩。 书信很快就送完出去,唯独那份什长交给他言明要给一个叫豆蔻儿的信却一直没有找到其人,胡耀无奈,只得暂且放在心里,到城里找些零工补贴家用,胡耀人长得壮硕,性格也算机敏,很快便白手起家,在城内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食肆,一大家子人总算不用靠着为数不多的田地紧巴巴的过着日子了。 店面开张之后,胡耀便不再去寻零工,而是亲自担起了掌柜和小二的工作,每每到算账结账之时,胡耀就无比感谢自己的那群逝去的兄长,若非他们教自己认字算数,自己恐怕如今连账也不会算得。 也就是自那之后,胡耀就会常常看到一名容貌秀丽的女子立于城门外,孤身北望,刮风下雨都是如此,有时她也会来店里吃碗汤饼买些干粮,一站就是一天。 胡耀有些好奇女子的身份,也曾在过往的路人口中听到一些说法,有人说她的相公去了北方做生意一去不返,她便每天等着,也有人说她本是北地女子,因为战乱不能回去,父母亲人俱在北方,日夜思念所以时常站在城门看看有没有北边来的商队,问问家乡的消息。 说法有很多,只是大多都是伤心之事,让人听了便会跟着难过,胡耀也不愿多听,只是在那女子来店里吃饭时,多给添些汤水饭食,也算是以表同情了。 时间过得很快,这一年的冬天风雪很大,大的的胡耀得店面开了一整天都没有人来吃饭,有些沮丧的他便生了早些关门回去陪李淑珍的心思,然而在他准备关门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女子裹着裘衣在城门口瑟瑟发抖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胡耀的心中便有些不舒服,想了想便出去喊了她来店里喝完热汤,那女子虽然极少说话,但在胡耀店中吃饭的次数多了,对胡耀也是熟悉的,便又看了一眼北方,转身去了胡耀店里。 将热汤端出来的间隙,胡耀随口一问了一句:“姑娘您怎么称呼呀,天寒地冻的,还是别等了,不会有人来的,你还是早些回家吧” 那女子的脸被风雪吹得的有些苍白,整个人也显得冷冽,听得胡耀问她,下意识的脱口:“小女子名叫蔻儿,豆蔻儿” “豆蔻儿?”胡耀端着热汤的手忽然抖了一下,散发着热气的汤汁溅在手背上也无所察觉,豆蔻儿的却没有注意到这一幕,只以为是胡耀没有听清楚便点了点头道:“嗯,豆蔻年华的豆蔻,豆蔻儿,对了,听说店家也是从北边过来的,不知可否听过李林李顾之此人” “啪”胡耀手中的汤碗应声而落,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吓得豆蔻儿猛的转头,却发现胡耀的眼中已经是满目的泪花,正在喃喃的道:“李林,李顾之,如我兄我父,我怎能不知啊......” 良久后,胡耀从家中返回,取出了那封已经保存多年的书信,递给了双唇微颤,却强自忍住泪水的豆蔻儿,将当年的情景说了一遍,便关了店门,企图用厚实的木门遮挡住外面的寒风冬雪给这名女子带来一丝丝的温暖....... 豆蔻儿拿着那封信良久,信件虽然隔了数年才交到她的手里,但豆蔻儿的手指划过信的时候,脑袋里还是能浮现起那名书生在火堆前写下这绝笔一书的样子,眼泪便怎么都忍不住了......... “蔻儿,见字如面,很抱歉,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了,很抱歉你会很难过吧,可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答应我,不要难过好吗?” “边疆的战火一直在燃烧着,连带着我写这封信时面前跳动的火焰,那抹火红也如同你我初遇时那片桃花的艳丽,当年我弃笔从军时你哭肿的双眼亦如这呼啸的北风,足以,冻裂心脾,可你是知道的那时辽人已经南侵,我身为一名男子身为一名宋朝的男子,不得不离你而去,即便,我知道你有多难过,即便我知道,选择了国仇的我,在私情上亏欠了你。” “留下你,孤苦无依,我知道,以你的坚强,在我走后总能承受这一切,我也知道以你的坚贞定会为我守节,我也总以为自己有回来补偿你的一天,可,我错了,忘了我好吗,蔻儿,我可能回不来了” “此刻的我很明白当那群残暴的外族人找到我们时,下一刻可能就是与你的天人永隔,死,我是不怕的,保卫国家战死沙场我无怨无悔,可,我,一想到你还在家乡孤苦无依的等待着,一想到今后的日子不能再陪伴着你,我的心,好痛” “蔻儿,我死得其所,不要为我难过,答应我,忘了我,好吗。” 滴答滴答,眼泪坠落的声音让躲在柜台后面的胡耀不敢去听,这封绝笔信本来就是在极为仓促的环境下书写的,根本不会太长,可女子却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伴随着着他翻动信纸的哗啦声的是滴答滴答的心碎声......... 良久,良久......... 最后豆蔻儿还是走了,走之前把信小心翼翼的塞在怀里,像是把什么最重要的东西重新塞回心里一样。 胡耀回家的时候跟李淑珍说了此事,李淑珍的嘴笨,不知道怎么安慰自己的丈夫,只能握紧他的手掌告诉他:“你不管去哪,都要带着我,那怕死,也要让我看着你” 风雪过了之后,胡耀又重新开了店面,而豆蔻儿去似乎忘记了那天发生的一切一样,每天还是会站在城门外被望,直到胡耀不再年轻,她的头发也变得雪白,城门也开始长起了斑驳的绿斑...... 胡耀本以为她会一直这么站着,就这么站着,站到天荒地老的尽头,站到那个死在边疆的游魂受到她的指引,阑珊而归,站到她再也站不动,才会放弃,可那一天胡耀才知道自己想的简单了,当那年的风雪再起时满头白发的豆蔻儿颤颤巍巍再度走进他的店里,昔日精致秀丽的脸庞已是满脸周围,她没有多说什么,对着胡耀笑了笑,胡耀只以为她终于放弃了等待,于是也笑着回应,两人笑着笑着就哭了。 良久蔻儿止住了泪水,指了指城门外的一处树林,对着胡耀道:“麻烦你,我死之后把我埋在那里,我怕他回来的时候...........看不到我” 还不待胡耀有何反应,豆蔻儿的身子便倒了下去,胡耀撕心痛哭,却留不住她消散的体温。 最终成为了树林边的一处孤坟,直至埋葬她的时候,胡耀才发现,这个位置是每一个从北面过来的旅人第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再后来胡耀的继子李淑珍的儿子,胡丞考取了功名,自京城回杭州,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为这个等待了一辈子的可怜女子立下碑文,上书:等你回来,至死不休。李顾之之妻,豆蔻儿。 我的叔叔李慕白 我叫李念慕,听妈妈说,我原来不叫这个,慕白叔死了之后,我父亲才给我改的这个名字。 记不清是哪一年了,但是自从有了记忆开始,我的身边便有了一只猫咪,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它,因为我的父亲总强迫我叫它哥哥。 听起来很诡异是吧,居然有人强迫自己的孩子对一只猫叫哥哥,在我还小的时候,我也这么觉得,可是后来当我知道我是怎么活下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叫它哥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的父亲是个很普通的人,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又是个极为不同的人,因为他几乎花了大半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最终也实现了,如果慕白叔没有离开的话。 我的父亲叫做李昭然,无论是长相或是天赋其实都很平庸,甚至有些自闭,听奶奶说,自从父亲离开家出去以后,就一年胜似一年的不爱说话,因此,奶奶甚至怀疑过父亲的精神状态是不是很好。 可我知道并不是这样的,作为父亲的孩子,有很多外人不知道的事,他都曾告诉过我,包括我那个从来没见过的慕白叔叔。 听奶奶说父亲小时候吃过很多苦,尤其是在辍学之后,更是一个人生活了数年乃至十数年之久,至于工作更是换过不计其数,父亲他没有什么学历,也没有技术之类的可以傍身的东西,唯独有的是一股子倔劲和第一次出门的时候奶奶塞给他的五百块钱。 父亲常常说他小时候乃至青年时期是很瘦弱的,这种瘦弱在他第一次工作的时候给了他很大的困扰,那是一间专门生产模具和轴承的金属厂,在父亲的回忆里,那段时间整日里都是车床切割金属的刺啦声,和那些可爱又冷漠的同事们。 说他们可爱,是因为他们也有着普通人一样的和善,会在午饭的时候在父亲单薄的饭盒里放上一两片表示关切的肉类,也会帮父亲把飞进眼睛的铁屑清理出来,至于说他们冷漠,其实也不怪他们,在那个时候国人的观念里,知识和技术的传承都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即便只是简单的机器操作,也米有人愿意轻易相授。 于是父亲便在那间工厂里待了两个月,在接受大家善意的同时,也被呼来喝去的做一些根本没有意义的事情,例如把东边的东西搬到西边去,再搬回来。 两个月之后父亲离开了,不是环境艰苦让他退缩了,而是灵敏的他看出来了这些同事根本不会在技术上去教他什么,起码短时间内不会,所以即便以父亲的聪慧,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自己学会了很多东西,他依旧每日搬来搬去,他认为这没有意义,所以离开。 再之后父亲也换过很多工作,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总之在稳定下来之前,他的人生阅历也因为这些工作变得丰富起来。 用父亲的话说,让他受益最大的工作,莫过于那几分服务行业的工作,他曾说过,若非那些工作,他不会对人性的了解如此的深刻,也不会遇到我的慕白叔叔。 虽然父亲很喜欢把和慕白叔叔的相遇说的很带有奇幻色彩从而想让我对慕白叔叔产生一定的敬畏,可奇怪的是,我从来都不会对慕白叔叔产生这样的情绪,只觉得它很亲近,很亲近。 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父亲如同往常一样下班,恰好腹中饿了,便在路边寻了一处小摊坐下,在冬日的凌晨里,有一碗热腾腾的吃食是件极为幸福的事情,父亲搓着双手在摊位前接过老板端出的一碗牛腩面,就品尝到了这份幸福,面很香,汤也不错,只不过那个时候的父亲正值青年,饭量远远不是一碗面能满足的,也就是那时,慕白叔叔出现了。 “瞄”,父亲每次提起这里时,总会刻意的模仿出慕白叔叔的叫声,用他的话说,那是慕白叔叔在跟他打招呼,当然,我觉得,应该是慕白叔叔饿了,所以找他要吃的。 父亲吃完了面,脚下却多了一只小猫,黑色的小猫,非常黑,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都很黑,黑的让父亲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很想把它翻过来看看它的小肚皮究竟是粉嫩的还是一样的乌漆嘛黑。 好吧,接下来的这段回忆有些诡异,但在父亲的叙述里,慕白叔叔就是一直很黑的猫咪,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用无比威严的眼神看着他,仿佛在说:“麻烦帮我打包三份鱼丸谢谢” 作为我们家族猫奴历史的开山始祖,父亲很显然就屈服了,大手一挥:“老板给我来三份鱼丸,喔,不,要六份。” 于是本该是父亲用鱼丸诱使了慕白叔叔跟着他回家这个桥段,就被父亲叙述成了残酷的慕白大人用王之威压迫使他这个奴隶花了二十元钱........ 之后慕白叔叔就结束了流浪猫的生活,父亲也得以不用只与孤单述衷肠。 慕白叔叔很黑,嗯,父亲总是反复强调这一点,至于慕白叔叔的肚皮是什么颜色他倒是忘记了告诉我,反而是告诉了我慕白叔叔的很多坏事,例如经常非常嫌弃把他只穿过一次的袜子踢到门外去,例如睡觉的时候只能慕白叔叔抱着父亲的手臂而绝对不允许父亲抱着它,当然慕白叔叔也是有很多惊人的地方,例如食量和体形增长的速度都很惊人....... 以至于不过数月的时间,慕白叔叔就由一只瘦小的流浪猫,变成了体型完全不输小型中华田园犬的巨型猫咪,每每睡觉的时候喜欢卧在父亲的胸口,压的的他半夜常常做起噩梦。 当然,慕白叔叔也有闯祸的时候,由于父亲是一个半孤僻的人,不太喜欢群居的生活,所以住的是三百块钱一个月的出租房,那天父亲下楼买烟时忘记了关门,回来的时候慕白叔叔便不见了,父亲在确定了床底衣柜等地方没有慕白叔叔的踪之后,彻底崩溃了,开始在楼上楼下的到处找它,父亲说,也是那一次他才知道慕白叔叔对他有多重要。 还好,还好慕白叔叔并没有跑远,父亲在不久后找到了它,不过场面却非常尴尬,隔了两层的房门外,慕白叔叔正在鬼鬼祟祟的往里瞄着,父亲发现它时,它仍旧卖力的摇着自己的尾巴,对着房门内大献殷勤,以至于父亲也好奇的走了过去往里看着。 额,慕白叔叔应该是发情了,因为父亲探头看的时候,那屋子里的大床上,一只雪白的狮耳猫正在床上风情万种的诱惑着慕白叔叔。父亲不禁觉得有些恼怒,原来是这样。 可下一刻发生的事情却让父亲抱着慕白叔叔狼狈的如同丧家之犬的逃回了家里。 那家是有人的,而且是一个女孩子居住的房间,好巧不巧的是父亲和慕白叔叔正在偷窥的时候那个女孩子正在洗澡,出来时身上只裹了浴巾。毫无疑问,女孩下一刻发出了尖叫,把父亲吓得抱起慕白叔叔就跑回了自己家里。 关上房门仍旧心跳不止。 至于当时具体的画面父亲却是不肯向我这个小孩子描述清晰的,只说在那之后,慕白叔变得很焦躁,时常去抓挠房门想要出去,父亲当然知道它是对那只雪白的狮耳猫念念不忘,叹了一口气,第二天硬着头皮买了水果带着慕白叔叔去那女孩家里登门解释和道歉。 那女孩很漂亮,非常漂亮,我和父亲都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因为在那之后,慕白叔叔便有了伴侣,而那个女子也在我父亲的追求之下成为了,我的母亲。 时光如箭,岁月如梭,父亲和母亲结婚之后回到老家住了一段时间,母亲怀上了我,便没有出去工作,父亲也不愿意在母亲这个时候离她太远,于是便在县城里坐起了买卖,不管多忙每天都留下一半的时间陪伴母亲。 再说到后来时,本该是温馨幸福的画面,父亲的语气里却总有着悲伤。 我出世的时候很健康,我奶奶对我喜欢极了,打心眼里希望我无病无灾的渡过一生,于是便给我起了李狗剩这个强的可以辟邪的名字.......... 在我半岁之后,父亲便把母亲和我接到了县城好好照料,当然慕白叔叔也是一直跟着他的身边的。 父亲做的是服装生意,租用了一个很大的仓库来做服装批发,半岁的我非常好动,时常趁着父母忙碌的空隙一个人爬到仓库里玩耍,让父亲母亲好一阵子找不到人。 可是,那一次,父亲母亲差一点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那是一场大火,突如其来,又迅猛无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几乎烧掉了半个仓库,即便是赶到的火警只敢在外围用消防水枪进行灭火,而我正在那场大火之中玩耍,犹不自知,下一刻我可能就会被活活的烧色。 母亲跪地哭的撕心裂肺求消防员放她进去救我,然而消防员已经进去了三个都被火势逼了出来,怎么可能同意让她一个女子冲进火场,至于父亲,因为已经强行冲进过火场一次,被消防员死死的按在了地上。 绝望,崩溃,呆滞,父亲和母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火燃烧的越来越猛烈,却无能为力,所有人都不敢直视他们的双眼,只能阻止他们冲进火场,因为,死一个,终究要好过死三个。 “瞄”这个时候敢靠近两人的也只有慕白叔叔了,它漆黑的皮毛在火光的照耀下,有种说不出的美感,可父亲却从慕白叔叔的眼神之中看出了坚定,看出了不舍,慕白叔叔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父亲脸上的眼泪,最后一次对他叫了一声:“瞄” “慕白!!!!!!”父亲撕心裂肺的呼唤声响起,令所有人震惊到无法言喻的一幕出现了,慕白叔叔钻到消防水枪下面把皮毛弄湿,毅然决然的冲进了火场,身为猫科动物的行首,它的速度甚至在短时间内超过了水枪喷射的速度,以至于父亲只来得及一声呼唤。 慕白叔叔冲进了火场,父亲再一次拼命的扭动着身躯想要从消防员的束缚之中挣脱起来,他的眼睛红了,头也在挣脱的过程之中被地面蹭的头破血流,可那又有什么用呢,三个消防员的力量远不是他能抗衡的。 就在父亲已经筋疲力尽再也无法挣扎的时候,慕白叔叔叼着我背上母亲用来背我时所绑的绑带,如同一道利剑般从火场之中冲出,可,只来得及走出几步,便倒在了众人面前,而我也因为从慕白叔叔的口中掉在了地上,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消防员也被吓到了,放开了父亲,父亲悲呼一声便扑倒了我的身边,我,是完好的,除了肌肤上有些烫伤,是完好的,而慕白叔叔的皮毛已经消失不见了,仅余下的一些没有被烧掉的皮毛也不复往日的光亮,泛着一抹抹焦黄,只是它的眼睛还看着父亲,被火烧的光秃秃的尾巴还在无力的摆动着,那一刻,父亲哭的像个孩子。 慕白叔叔的体型很大,非常大,跟一般的小狗都可相比,可要叼我出来还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我也曾因此对父亲的叙说发起过疑问,可父亲只是笑了笑回答我:“孩子,你慕白叔不是用力气救你出来的,而是.它的命。”那个时候我还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我学了一些知识才知道,人体在某些时候是可以爆发出远超平常的潜力的,只不过代价会非常大,我想慕白叔叔也是一样,只不过它的代价确实有些大了,以至于父亲今后的很多年,连笑起来都有股悲伤。 现在的我已经长大了,父亲也已经老了,我们的家也早就从县城搬进了城市里居住,只是慕白叔叔的骨灰一直被放在父亲的卧室里。 “瞄”,身边的小猫叫了一声,用脑袋蹭着我的身体,回过头爱怜的把它抱在了怀里,这是我的哥哥的子嗣,慕白叔叔的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