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之我是福贵》 第一章 重生 平行世界。 二零(22)年。 一个普普通通新型农村的楼房里,徐福贵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碧绿色的珠子。 他浑身骨瘦如柴,黝黑的皮肤弥漫浓浓死气,双眼满是浑浊,眼看已经到生命大限。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徐福贵回光返照似的从床上起身,穿上一双老旧布鞋,一步一步艰难朝外面走去。 走出楼房,一条笔直的公路横穿整个村子,村子里的家家户户都新修了楼房,虽然依旧是农村,但生活质量却丝毫不下城市。 他虽然没有本事,但国家对他好,照顾他是个孤寡老人,出钱给他俢了一个楼房,每个月给他发钱,让他老年着实好好享受了一把。 发展的真快啊,哪像他以前,一直住的是茅草屋子,村里大多数人也都是土墙屋子。 徐福贵踏上公路,朝村西走去,终究是到生命大限,没走两步,整个人就气喘吁吁。 可执着的信念却支撑他一直走到村西的竹林,来到了五座坟头前。 “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我终于来了。” 看着这五口简陋的土坟,徐福贵苍老的面容上出现由衷的笑容。 他早年输光家产,从一个家缠万贯的少爷变成家徒四壁的穷人。 可这不是最糟糕的,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发生意外,让他一生都在后悔和遗憾中度过。 二儿子有庆从出生就开始吃苦,都怪他没本事,好不容易长到十多岁,结果有一次因为给校长献血,活活被医生抽血给抽死了! 大闺女凤霞打小乖巧懂事,长相随她妈,那叫一个漂亮,可惜小时候因为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 随后和心地善良的二喜结婚,算是找了个好男人,没想到因为产后大出血死去。 家珍因为儿子女儿先后死去,加上早年劳累过度,过后不久也死去。 女婿二喜在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活活砸死,一家人只剩下他和外孙。 可是他没本事,外孙长时间吃不到好东西,一次煮了豆子,外孙苦根一次吃了太多,活活被撑死了。 好好的一家人,跟着他不仅没有过一天的好日子,甚至先后死去。 更加讽刺的是,他居然还活了这么长时间,一辈子没病没痛,今年足足一百岁了! 有时候他都在想,是不是老天爷都觉得他的亲人太可怜,所以才可怜他,让他多活了这么些年。 “咳咳......” 徐福贵躺在家珍的坟头,眼睛几乎都快要睁不开,死亡近在咫尺,但他心里没有半分害怕,反而充满了期待和释然。 孤寡老人的生活,他已经过够了。 “家珍,我来了,别怪我这么久才来找你们,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 恍惚中,徐福贵闪过这么一个念头,随后意识彻底陷入昏暗。 而就在他死亡的刹那,他手中的碧绿色珠子却幽幽一闪。 ...... ...... 一九(45)年。 “我重生了!?” 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里,徐福贵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感受到真实的痛感,不可思议的说道。 打量周围,茅草屋不大,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在泥土地面落下光斑,墙壁是用最简单的木板隔开。 房间里家当很少,只有一张不大的竹片床,一张小桌子,角落零零散散放着一些工具,鼻尖淡淡传来一股茅草味道。 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熟悉的让他热泪盈眶,轻轻用双手抚摸粗糙的竹床,又忍不住站起来,贪婪的打量这个茅草屋。 他没想到,世间居然真的会发生这等离奇的事,一个死去的人,能够重生到过去! 这是老天爷开眼了? 激动了好一会儿,徐福贵突然神色一动,擦掉脸上的鼻涕泪水,闭上眼睛集中精神感受脑海中的异样。 足足过了好一会儿,他双眼里才露出明悟的神色。 他重生过来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起因居然是他偶然在山林里捡的一颗碧绿色珠子。 这颗碧绿色珠子的来历已经不得而知,跟随他一起重生,现在待在他的识海里面。 碧绿色珠子似乎已经失去了灵性,只留下一个自带的空间,徐福贵心头一动,将意识集中到这片空间中,来到了珠子里面。 空间不大不小,大概也就百平左右,高度无法测量,除此之外,这个珠子便没有其他任何功能,只能拿来当做一个储物空间。 可即便如此,徐福贵依旧被这惊喜砸的晕乎乎的,整个人乐的合不拢嘴。 他深知,这个世道的日子可不好过,动荡更是一茬又一茬,现在有了这个空间,加上自己知晓以后的历史大势,带着一家人好好生活应当是没问题的。 至于更大的志向,比如去做历史的弄潮儿什么的,他完全没有这个想法。 他一辈子也就是个普通的庄稼汉,就算运气好点儿重生了又怎么样,自身没有能力,一切都是枉然。 激动了好一会儿,徐福贵终于接受了现实,上辈子足足活了一百岁,再大的风浪他也见识过。 无论发生什么事,立足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他将意识回归到现实,感受着这幅年轻又充满活力的身体,忍不住垫脚跳了跳,丝毫没有上辈子老去的无力和腐朽。 在年轻身体的滋润下,他古井无波的心境似乎也有些波动,整个人的心态显得更加年轻。 可一辈子的生活沉淀是无法抹去的,年轻的相貌上,带着和这个年龄不符合的沧桑,特别是一双黑色眸子,看起来相当老练。 徐福贵捏了捏拳头,用力挥舞两下,空中传来呼呼的风声。 走到床边,轻轻一抬,竹床便离地而起。 自己的力气也变大了许多,思维能力似乎也得到了提升,回忆各种事情相当容易,这大概也是重生的福利。 重新躺回硬邦邦的竹床上,抬头看着房顶的茅草,徐福贵开始回忆现在的时间点。 敏锐的思维能力让他很快得知了现在家里的情况,他刚刚输光家产,被迫从祖宅搬到这里的茅草屋。 家珍肚子里的孩子已经足足八个月大了,徐母还没有犯病,凤霞耳聪目明。 更关键的是,上辈子被他活活气死的徐父,此刻也还好好的...... 第二章 初见家人 上一世,徐父是在上厕所的时候绊倒摔死的,可是老人家上了一辈子的厕所,怎么单单就这时候出了意外? 想必是因为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输光了家产,心里接受不了,活活被气死。 一念及此,徐福贵心里满是愧疚,酸涩涌上鼻尖。 不过,心里也有庆幸,虽然失去了家产,但好歹保住了命。 他可知道,这些家产现在是香馍馍。 一百多亩地可不是个小数字,他上辈子去县城的足球馆看过,这么大的一个足球场,也就十亩地多点儿。 一百多亩地,那就是十多个足球场!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重生回来后,总是喜欢想以前的事情。 他再次看了看这个茅草屋,不由自主轻笑起来,这辈子,可千万不能重蹈上辈子的遗憾。 “爹!” 一道响亮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紧接着木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女孩。 女孩长的很精致,身上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皮肤白白嫩嫩,特别是一双眼睛,像是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头上扎着两根冲天羊角辫,带着天真烂漫的笑容,嘴角还有一个可爱的小酒窝。 这便是他的大女儿,凤霞,徐凤霞! “爹,你醒啦?”凤霞仰头,脸上笑容更甚,将手里的一朵野花举起,“爹,这是什么花?” 徐福贵压住鼻尖的酸涩,他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听到自家女儿的声音了。 “凤霞......过来,让爹好好看看你。” 徐福贵蹲下身,擦了擦凤霞脏兮兮的脸蛋,又揉了揉她的肩膀。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居然会在一次发烧中变成聋哑人。 说起来也是他的责任,他没有当好这个爹,被南方军队拉去做了壮丁,留下妻子一个人照顾一双儿女。 “爹,你声音咋沙了?” 凤霞歪头,伸手搂着他的脖子,“爹,你都好久没有抱我了。” 徐福贵前几年迷上了赌博,对女儿没什么关心,难得闺女还认他。 “好,爹抱,凤霞......是爹对不起你们。” 说着,轻松将凤霞抱起,闺女不轻,前几年吃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身体营养没少过。 要是照着前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说不定还真抱不了多久。 还好重生后身体素质大大提升,别说凤霞了,就是一百多斤的东西,抱起来也是轻轻松松。 “爹,你病是不是好了?” 凤霞脑袋搭在他的肩上,享受问道。 “嗯,爹的病好了,爹现在浑身都是力气,就想去干活,挣钱给我家凤霞买糖吃。” “咯咯咯,我等着爹的糖。” “凤霞。” “?” “你可要一直好好的,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凤霞歪了歪头,咧嘴一笑,嘴角的酒窝很是明显,“那我天天给爹说话。” “你们爷俩说啥呢,哎呀凤霞,快下来,你爹发着烧呢,哪有力气抱你。”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进屋子,看见这一幕,连忙呵斥道。 此时的家珍,刚刚从少姑奶奶变成普通百姓,皮肤细嫩白皙,手上没有一个茧子,头发也是梳的整整齐齐,正是最美貌的年纪。 可她似乎已经适应了普通百姓的身份,身上的旗袍换成了粗布衣裳,腰上还拴着围裙,手里拿着锅铲。 “福贵,你没事吧,我看看还烧不烧。” 家珍走过来,看着直勾勾盯着她的福贵,有些担心的用手在他额头上贴了贴。 “烧终于退了,福贵,你可千万不能再胡思乱想了,这个家以后还得靠你,家产输了就输了,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了。” 徐福贵反手握着她修长白嫩的手,“对,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 家珍脸蛋一红,轻声道:“那你以后可再不能去赌了。” “不赌了,再赌我就叫爹把我这双手给砍了。” “不许瞎说,赶快呸呸呸!” 福贵笑了笑,一手抱着凤霞,一手轻轻将家珍搂向自己怀里,“家珍,以前我是个混蛋玩意儿,辛苦你了。” 家珍不适的挣扎了一下,听到这话,奇怪问道:“福贵,我咋感觉你烧退了后,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虽然家珍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但是重生的事情他不打算说出来。 举头三尺有神明,重生这种事情烂在自己肚子里就好,没必要让其他人知道。 家珍也没多想,心里甚至还有些高兴,自家男人在大起大落后,似乎终于醒悟了。 “好了,快放开,大白天的,让娘看见了笑话。” 家珍挣脱他的怀抱,让凤霞快下来,出去洗手准备吃饭。 福贵跟着走出屋子,出门就是一片茂盛的绿草地,旁边还有两座紧挨着的茅草屋,连个院子都没有。 院子里,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正在劈柴。 徐福贵连忙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斧头,“娘,我来吧,您去歇着。” 徐母愣了一下,旋即高兴道:“福贵,你好了?算了,你还是好好歇着,先把身子养好。” “妈,你放心吧,我没事了,你去歇着就行,以后这些事儿,都交给我。” 徐母欣慰的点点头,一扭一扭的走开了些,她裹过小脚,加上年龄大了,走路不利索。 而且大半辈子都在徐家当夫人,从来没干过这种粗活。 这两天搬来茅草屋子,儿子受不了打击发烧躺在床上,家里的顶梁柱要出去借粮,儿媳妇肚子大了不能干活,家里家外只能她操持。 就这两天,她的头发就全白了,多半是愁的,愁自己儿子挺不过去,也愁未来的日子。 不过还好,福贵总算是醒过来了,还知道主动干活...... 第三章 来顺和长根 天色已是黄昏,血色夕阳靠在山巅,将漫天云霞染成红色。 徐母坐在门槛上,轻轻锤着自己的膝盖,嘴角带着笑容,满心欢喜打量自己的儿子。 “福贵,你可当心点儿,别劈着自己的脚咯,你以前没干过活,不知道怎么使力气。” “还有,这斧子不是我们的,是借隔壁孙家的,可不好给人家砍坏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腰腹用力,将手里的斧头甩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脚踩着的木柴立马被劈成两截,整个过程流畅不已。 一边劈柴,一边打量绝美的黄昏,或许是心里高兴,他也有闲情欣赏周围的景色。 不像上辈子,自从家人一个接一个离开,他对周围的关注便越来越少,日子也越发麻木。 “福贵,你啥时候学的劈柴?” 徐福贵手上动作不停,再次拿出一块木柴压在脚下,“这有啥学不学的,以前看别人劈过,人家咋劈的我就咋学。” 徐母高兴的拍腿,“好,我家福贵是个干活的好手。” 说话间,徐福贵又劈了两根柴,徐母连忙道:“福贵,慢点儿,你慢点儿,刚退烧呢,干活可不能太猛了,身子吃不消。” “没事儿,娘,我身子好着呢。” 重生后,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手中六斤的斧头像是没有重量一样,拿在手里轻飘飘的。 连续劈了好几块柴,连热身的效果都没有,显然体力也比上辈子好了很多。 现在的他,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 “对了,娘,爹到哪里去了?” 徐福贵有些疑惑,上辈子,他们搬到茅草屋的第二天,徐父在蹲茅厕的时候意外摔倒去世。 可他的记忆力,如今是他们搬来茅草屋的第三天,但是徐父依旧好好的。 他猜测,这其中怕是因为自己发烧躺在床上昏迷的原因,导致徐父不得不重新挑起一家之主的担子,不敢轻易死去。 或许从他发烧重生的那一刻开始,蝴蝶效应已经开始扇动翅膀。 “你爹呀,你爹出去了,说是借点儿粮食回来,唉,我们吃啥都无所谓,就是苦了家珍,她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 徐福贵沉默,旋即笑了笑,“放心吧娘,我会想办法的。” 刚刚重生,他脑子还有些乱,虽然不知道从何下手,但养活一家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徐母又说道:“还有长根和来顺,他们去山上找柴火去了,地上的这些木柴,全是他们扛回来的。” 徐福贵停下手中动作,抬起头,“长根,不,根叔和来顺没有走?” 长根是他家的雇工,和徐父一个岁数,一辈子都待在徐家,按理说他徐家该给他养老。 没想到他徐家一下没了家产,上辈子长根为了不拖累他们家,主动离开去外面当了乞丐,日子凄惨无比。 至于来顺,则是从小被徐家收养,在他身边当个随从,长的牛高马大,打架是一把好手。 上辈子同样被迫离开徐家,后来听当乞丐回来的长根说,来顺被骗子团伙活活打死了。 这两人,虽然没有徐家的血脉,但早就是他徐家的人,是徐家亏欠了他们。 如果有可能的话,徐福贵这辈子想把两人留下来。 徐母看着有些激动的儿子,摇了摇头,“对,你就该叫根叔,现在再不是以前了。” “你爹和他俩也说过,是我们徐家对不起他们,是去是留,任凭他们做主。” “可是长根和来顺说要等你病好了再走,他们放心不下你这个少爷。” 啪! 大腿粗的木柴被劈成两段,夕阳将徐富贵白皙的脸蛋映成红色,“是我们徐家对不起他们。” 这时,一道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少爷,您醒啦?!” 一道称呼,徐福贵陷入恍惚之中,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听到有人叫他少爷。 抬头一看,一个身形魁梧的汉子,肩上扛着一大捆木柴,脚步稳健跑过来。 木柴全是婴儿拳头粗细的树枝,整齐的用竹条捆绑在一起,看上去绝不下八十斤,但在他肩上似乎完全没有重量似的。 这光头汉子便是来顺,别看长相很粗犷,实则岁数很小,比他整整小五岁,刚刚成年。 他身后跟着一位驼背的老汉,老汉便是长根,连连叫来顺慢点儿,他跟不上脚步。 来到徐福贵跟前,来顺随手将木柴扔到地上,发自内心高兴道:“少爷,您醒啦。” 抬头看着眼前的魁梧汉子,脑海中逐渐模糊的身影再次变得清晰,他无声点点头,想起来顺前世的遭遇,心里不由得更加愧疚。 来顺不善言辞,见少爷沉默,也没多想,只是一个人傻笑。 长根气喘吁吁的跟上来,徐福贵连忙将他背上的枯草接下来,“根叔,苦了你了,这么大年纪还跟着我们受累。” 长根愣了一下,局促的搓了搓手,“少爷,你这,我是长根啊,这这这......” 徐福贵豁达道:“根叔,以前是我这个混小子不对,成天没大没小,你一直都是我的叔,就该这么叫。” “还有啊,以后我再不是少爷了,千万不要少爷少爷的叫我,叫我福贵就成。” 长根和来顺齐齐摇头,异口同声,“不,少爷一直是少爷,就算少爷没了家产,照样是我们的少爷,我们要一辈子跟着少爷!” 徐福贵脸色有些动容,劝道:“不管怎么样,以后别称呼我少爷,我们现在都是小老百姓,知道不。” 少爷这个称呼在这几年或许还比较吃香,但新兔国一旦成立,便会成为烫手山芋。 正好趁着这几年时间,如同前世一样,让人们对他们一家的地主印象淡化。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可是我不叫少爷叫什么?” “叫我贵哥就行。” 来顺脑子一根筋,闻言立马答应下来,傻笑着补充道:“那少爷,你可不能赶我走,根叔说等少爷醒了我们就要走,可是我不想离开少爷。” “来顺!”长根狠狠拍了一下他的手臂,黝黑的脸胀的紫红,“我不是交代过你不许说这些话嘛......” 第四章 做了龙二? 来顺委屈的眼眶都红了,低着头,“可是离开了少爷,我该咋活啊。” 长根张了张嘴,叹了一口气,沉默不语。 如果有选择,他也不想离开徐家。 相比较于来顺,他待在徐家的时间更长,一辈子早就扎在徐家了,他也早就把自己当成徐家的一份子。 正因为如此,在徐家输光家产后,其他雇工纷纷离去。 但他经过深思熟虑,最终还是决定等少爷好了以后,再离开徐家。 原因很简单,只是单纯为了不拖累徐家,毕竟他现在年老体衰,已经干不动活了,留在这里完全是负担。 至于来顺,虽然年轻力壮,但是饭量也大,一顿饭就够一个普通大汉吃两顿。 放在以前的徐家,这点儿饭量根本不算什么,但现在徐家落魄了,来顺便成了巨大的负担。 在山里找柴火的时候,长根就和来顺嘱咐过,等少爷好了他们就离开去城里讨生活。 以后要是想徐家了,就回村里来看看。 “少爷,我不想走,你放心,我能干活嘞,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儿就行了。”来顺低着头,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 徐福贵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一双眼睛明亮无比,嘴唇蠕动,铿锵有力的说道:“谁说我要赶你们走?就是你们想走,我也得用绳子拴着你们!” “不就是两口饭嘛,少爷虽然没了家产,照样能养得起你们!” “不走!来顺,根叔,你们谁也不能走!” 重活一世,徐福贵不想活得那么窝囊,这些亲人,他一个人都不想再丢掉。 长根和来顺的眼眶瞬间红润,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来顺,根叔,喝水吧。”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装满白开水的粗陶碗。 “少奶奶,您歇着,我们自己来就好。”两人惶恐的接过去。 家珍嘴唇微抿,语气温和如春风,“别叫我少奶奶了。” 两人摇摇头,没有说话。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徐福贵笑了笑,“来顺,你帮我把柴火抱到屋里去。” 来顺扫了一眼地上的木柴,伸手夺过他手里的斧头,“少爷,你去歇着吧,这些粗活哪儿能让你来干。” 长根将陶碗里的白开水一饮而尽,随后弯着身子,将木柴抱在怀里,一步一步朝屋子走去。 眼看徐母也要去抱木柴,徐福贵连忙阻止,让她歇着就好,他和长根一起抱木柴。 人多力量大,不多的木柴全部抱到了灶房里,只剩下来顺在卖力的劈木柴。 四下无事,走进灶房,掀开木制锅盖一看,里面煮了一锅的红薯,红薯中间还放着一个鸡蛋。 这便是今晚的吃食。 “福贵,我们再不是以前了,这红薯还是借隔壁孙家的,鸡蛋是给你煮的,给你补身子。”似乎是怕他嫌弃,家珍连忙解释道。 徐福贵将锅盖盖上,扫了眼家珍的大肚子,“我身子好着嘞,这鸡蛋还是给你,你大着肚子呢,可不能少了鸡蛋。” 家珍直愣愣的看着他,直把他看的浑身不自在,随后脸上笑成一朵花,“福贵,其实没了家产挺好的,以前你可不这么稀罕我。” 徐福贵避过她的眼神,“以前我真是个畜生。” 家珍温柔的看了他一眼,摸着自己的肚子,“只要我们一家人好好的,就够了,穷点儿就穷有点儿,穷也有穷的活法。” 徐福贵知道她是在开导自己,家珍永远这么温柔体贴,生怕他受不了当前的打击。 夜幕降临,徐福贵叫来顺别劈了,天黑看不见,小心斧头落到脚背上去。 天色变得黑麻麻一片,远方起伏的山峰只能看见模糊的轮廓。 他皱了皱眉头,转身道:“娘,我去村口看看,爹咋还没回来。” 徐母应了一声,略微担忧的嘱咐他路上小心。 来顺扔掉斧头,“少爷,我和你一起去。” 徐福贵踢了他一脚,“都说了别叫我少爷,叫我贵哥。”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傻笑两声,跟在少爷的后面,朝村口走去。 徐家村有六十多户人家,散布在两条穿插的泥土小路旁边,中间穿插一些土地。 整体说不上密集,也说不上分散,大部分人家都是土坯房。 他们的茅草屋坐落在村东,走到村口也足足花了好几分钟,一路上,徐家村的人们纷纷向他问号,一口一个少爷,语气一如既往的恭敬。 他们已经知道徐家输光了家产,但对他们来说,徐家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方土地的主人,即使现在落魄了,也不是他们这些穷苦百姓能比较的。 徐福贵一一回应,脸上带着苦笑,向大家解释,他现在已经不是少爷了,以后称呼他为福贵就好。 人们听见了,却只是摇头不语,徐福贵也不着急,这些事情并不是两三日能改变的,等以后时间久了,徐家地主的身份,自然会在他们心中淡化。 来到村口,一座硕大的宅子占据了大片土地。 白墙黑瓦,雕梁画栋,黑门朱匾,大门口甚至还蹲着两座石狮子。 这便是徐家以前的宅子,现在已经属于龙二,没过几年,在龙二得知自己的田产要分给村里人后,气急之下,一把火把宅子烧了个精光。 可惜了,好好的一座宅子,就这么没了。 “少爷,要不我去把龙二给做了,这宅子是少爷你的。”来顺恶狠狠的看着宅子,语气里带着一丝认真。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做个屁,你想蹲牢是不是?你可不许动啥歪脑筋。” 来顺不服气,“现在的官府又不管这些,他们就忙着打仗呢,才不会管死没死人。” 这一点,来顺倒是看得很通透,前不久樱花国投降,南方部队收服县城,可实际上根本不管事,搜刮了一番后,匆匆离开备战。 就连他们徐家村,也被搜刮了一番,每户人家都要求出三十斤粮食! 如果此时将龙二给做了,官府确实不会追究。 沉思片刻,徐福贵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没必要,做了龙二又如何,这徐家的偌大家产本身就是个烫手山芋。 别看龙二现在风光得意,等再过几年,就会因为恶霸地主的身份被枪毙...... 第五章 徐父 见来顺对徐家祖宅恋恋不舍,徐福贵撞了一下他的肩膀,“走了,这不是咱的家,看再多也没用。” 朝前走两步,没听到动静,转头一看,来顺竟还盯着宅子的方向。 他好笑道:“嘿,你小子,要不我去给龙二说一声,让他招你做个活计?” 来顺指着宅子,“不是啊少爷,你看那是不是老爷?” 顺着来顺手指的方向一看,一位穿着黑色丝绸长衫的老人缓缓从宅子的黑色大门走了出来,肩上还扛着一个布袋。 徐福贵连忙小跑上前,接过老人肩上的布袋,“爹,你咋去找龙二了?” 徐父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畜生,还算你有点儿良心,没一走了之。” 徐福贵低下头,鼻尖酸涩,“爹,我对不住你,我对不起徐家的祖宗。” 徐父面色稍缓,双手背在身后,迈步朝村里走去,“说这些话有求用,你这畜生,不把我气死不罢休。” “捅了这么大一个篓子,你倒好,说倒就倒了,可怜我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得给你经营这个家。” “畜生,我可给你交代一句,我老了,已经干不动了,往后这徐家的担子,可得你扛起来。” 夜幕下,望着徐父微微佝偻的背影,徐福贵鼻尖酸涩更甚,“爹,我知晓了。” 徐父显然对他没什么信心,咳嗽一声,摆摆手,踱步走在乡间泥土路上。 来顺跟过来,不由分说夺过他手里的布袋,抗在自己肩上。 “老爷,这粮食从哪里借来的?”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借?五十斤精米,谁敢往外借?你老爷我把扳指拿去当了十个银元,买了这五十斤米回来。“ “这不当家不知道,这铜钱咋越发不值钱了,我还记得以前年轻时去米行,一斤米也就五六文钱。” “今天去县城一问,上好的精米居然得三十铜钱一斤,五十斤精米差不多花了我两个银元,呸,这狗日的世道!” 说着,徐父愤然的吐出一口浓痰。 “啊?老爷你把扳指给当了?”来顺不可思议的问道。 徐福贵低头没说话,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他徐家输光了田产和祖宅,但家里的一些首饰还是留下了一些。 即便是在这个战乱时代,这些贵重物品也能值不少钱。 可惜,上辈子他一直陷入输光家产的打击中走不出来,这些贵重物品全拿去当成银元,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坐吃山空,没过多久,家里彻底没钱没粮,他这才认命,学着种地。 如果上一世他早点儿醒悟,将这些贵重物品留起来,家里的日子也不会这么难过。 至少,凤霞和徐母生病发烧的时候,有钱去请郎中。 徐父瞥了他一眼,“畜生,这些钱你就别想了,赌场那地方,你胆敢再去一次,我就打断你的腿!” 徐福贵应了一声,“不会再去了,爹,你别气了,别为了我把身子气坏。” 徐父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你这畜生居然还知道关心我?啧啧,当不了少爷,这是要当孝子?” 徐福贵悄悄翻了个白眼,“爹,你能不能别一口一个畜生的招呼,你这不是骂你自个嘛。” 徐父微微晃了晃头,“你就是个畜生,当初私塾先生说的没错,你长大了就是个二流子。” 徐福贵嘀咕了一句,“我这个小畜生还不是你教的好。” 徐父不气反笑,伸出两根手指头,“你说的没错,你这个小畜生是我这个老畜生教的,徐家祖祖辈辈,就出了我们爷俩两个畜生。” “不过我要比你好,我年轻时也赌,但我没把家产输光,输够了就不赌了。” “不像你个畜生,一赌就是一夜,心里没点儿算计,家产给人算计完了都不知道。” “输光了好哇,省的你这畜生出去乱逛,以后就安安心心在家里给我干活。” “家里的钱,你是一个子儿都别想拿到。” 徐父年轻时和他一个样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原本徐家有两百多亩地,活生生给他赌输了一百多亩地。 徐家的丰厚家底,在他们爷俩的手里,算是折腾完了。 夜幕笼罩大地,一轮明亮圆月孤零零的挂在空中,清冷月光洒在泥土小路上,映出三道模糊的人影。 “他爹回来了,吃饭吧,就等你了。” 徐母一直在屋外等他们,见状直接招呼。 徐父嗯了一声,自顾自走进屋里,出来的时候,身上的黑色丝绸长衫已经换成了粗布衣裳。 “要我说,这衣裳穿着比丝绸还舒服些,丝绸衣裳穿在身上,滑溜溜的,像是口水一样。” 茅草屋里没有桌子,众人围着土坯灶台,一人端着一个粗陶碗,碗里放着两个红薯,徐父见没人说话,主动说了一句。 说完,见徐福贵正在剥鸡蛋,筷子一伸,精准敲在他手腕上。 “爹,你打我干啥?” 徐福贵缩了一下手,见鸡蛋要掉地上,顾不得烫,连忙接住。 徐母心疼的抓过他的手看了看,转头呵斥,“老东西,你平白无故打我儿子干啥?” 徐父冷哼一声,“畜生不配吃鸡蛋。” “老畜生才不配吃,我家富贵刚刚退烧,吃个鸡蛋咋了?” 徐母平常是个很温柔的人,特别是对自家的独苗儿子,算得上是宠溺,任何事情,不管对错,一律会为他撑腰。 徐福贵好笑的看了他们一眼,将剥好的鸡蛋放在家珍碗里,“爹,我这鸡蛋是给家珍剥的,娘,你也别着急,你儿子身子好着呢。” “这还差不多。”徐父不再吭声。 徐母看了一眼家珍,笑眯眯的说道:“吃吧家珍,福贵还是知道疼人,知道你该吃好的。” 家珍应了一声,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虽然身上穿着粗布衣裳,但是动作尽显大家规范。 不仅家珍,徐父,徐母照样如此,虽然吃的是白水煮的红薯,但动作并不粗鲁。 徐福贵却早把这些习惯丢了,咬了一大口红薯用力咀嚼,安慰闹腾的五脏庙,惹得徐父嫌弃的转身,眼不见心不烦...... 第六章 可不能骗凤霞 白水煮红薯,实在谈不上什么美味。 但徐福贵却吃的很香,特别是看着屋子里健在的一家人,心中无比充实。 哪像前世,虽然官府给他新修了楼房,每天米肉不间断,但怎么都没胃口。 吃完两个红薯,连半饱都没达到,没有抱怨,刚刚搬到茅草屋,家里的粮食本来就没多少。 就灶房的那袋子红薯,还是给隔壁孙家借的呢。 正想将粗陶碗放下的时候,徐母却将自己碗里的红薯放到他碗里,“福贵,你吃吧,我知道你没吃饱。” 徐福贵愣了一下,将红薯还了回去,“娘,你吃,我刚醒,还没啥胃口。” 说完,没有给徐母拒绝的机会,坐在灶火前,添了一根木柴,顺便取取暖。 九月中旬的秋季,晚风带着一丝丝凉意,他身上穿的不多,粗布汗衫并不保暖。 徐父放下碗筷,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使劲锤了锤胸口,家珍连忙端了一碗水过去。 喝下水,徐父将红薯给咽下去,这才说道:“他娘,袋子里是五十斤精米,你看给放在啥地方。” “记住咯,这精米是特意给家珍买的,除了家珍,其他人都不许动。” “爹,我不吃。”家珍小声说了一句,语气相当固执。 徐母应了一声,拉着家珍的手,轻轻拍了拍。 徐父咳嗽一声,“没菜吃的话,就去隔壁家买一些,自己种肯定来不及了。” “老爷不用,今天去山上找柴火的时候,我们找了些菌子和香菇回来,好像还有些野菜,但不知道能不能吃。”长根插了一句。 “山上能有多少,最多吃个几天。” 徐父摆了摆手,脱掉布鞋,从里面拿出一张黄纸,打开以后,露出两个龙飞凤舞的毛笔字——租契。 “没了家产,但一家人的日子还得过下去,我回来的时候,找龙二租了五亩地,三亩旱地,两亩水田,福贵,来顺,这种地的活儿,就得你们干了,我是干不动了。” 徐福贵看着有些落寂的父亲,重重点点头。 来顺高兴道:“老爷,你这意思,我们不用走了?” 徐父将租契放在灶台上,“走哪里去?只要我们有口吃的,就绝对少不了你和长根,当然,你们要是想走,我们也不阻拦。” 来顺和长根连连摆手,对视一眼,纷纷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喜意。 家珍拿起租契看了看,皱起好看的眉头,“这龙二比我们还狠,居然要抽五成的粮食。” 徐父眯着眼睛,“外面的地主都是这样儿,抽五成,哪像我们徐家,一直都是抽四成。” 估计,这也是为什么,即使现在徐家没了家产,徐家村的百姓依旧对他们这么恭敬。 “畜生,你过来。”徐父招招手,徐母翻了个白眼,懒得多说。 徐福贵走到跟前,徐父掏出两块银元,想了想,又收回一块。 “这块银元你拿着,明天到县城去,买些土豆种和红薯种,再买些萝卜和白菜的种子。” “我老了,走不动了,这些事,只有你来干。” 看着徐父眼里的不信任,徐福贵默默接过银元。 语言是苍白的,不管他说再多,徐父也不会相信他真的改过自新,只能用行动慢慢来让他放心。 徐母问道:“福贵,你知道去哪儿买不?就在县城茶馆附近,要是不知道买多少,你就给店家说要多少亩的种子。” 说完,用力打了一下徐父的手臂,“你也是,福贵以前哪干过这些事,万一买错买多了咋办?” 徐福贵笑了笑,“娘,就算我不会,我可以问别人,你放心吧。” 他前世种了一辈子的地,对地里的各种活熟络的很。 徐父抚了抚黑白山羊胡须,“嗯,有点儿当家的样子,这事儿就这么着吧。” “少爷,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来顺立马说道。 徐父起身,“来顺,你就别去了,明天借把锄头,把地里给翻一翻。” 来顺埋下头,答应下来。 徐父迈步走出屋里,徐福贵连忙跟了出去,“爹,你去哪儿。” “去村口。” “我陪你。” 前世徐父就是去村口蹲坑,发生意外摔下来去世的。 “陪个屁,你还怕我掉粪缸里去?” 徐福贵老实点头,徐父当即弯着手指给了他一个爆栗,“畜生,你就使劲把我气死得了。” 徐福贵笑了,徐父还有心情打骂,说明心态还是不错的。 紧紧跟着老人的步伐,在月光的指引下来到村口,徐父也不避讳,直接蹲在缸沿上,哼哼唧唧。 徐福贵顺手撒了泡尿,受不了粪缸散发出来的味道,站在远处的一颗李子树下。 李子树上的果子全部被摘完了,随着秋风吹过,叶子也逐渐掉落,等待第二年的春天将它唤醒。 晚风袭过,缩了缩脖子,折下一根树枝,无聊的抽打树干。 徐父年纪大了,肠胃不行,蹲坑往往要蹲很久才能拉出来。 或许是蹲久了,老迈的双腿颤颤巍巍,仿佛随时要从缸沿上掉下来,看的徐福贵心惊胆战,忍不住问道: “爹,家里的木桶你咋不用,偏偏要来村口的粪缸。” 徐父轻轻哼一声,没有解释。 徐福贵也没有多问,抬头欣赏瓷盘似的明月,没有被工业大肆污染的时代,夜空似乎澄净许多。 “爷爷,你的腿又在动,是被风吹的吗?”凤霞不知什么时候跑来,蹲在徐父面前,天真问道。 徐父脸上堆起褶子,嗯了一声。 凤霞捏着鼻子跳起来,“臭死了,爷爷你也不嫌脏。” 说完,像只灵敏的小猫,一下蹿到徐福贵身前,张开双手,嘴角两个酒窝分明可爱。 将凤霞高高抱起,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又偷偷跑出来,也不怕看不见路摔到田里去。”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嘿嘿笑了声,“我闭着眼都能在村里走。”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温声道:“明天爹要去县城,凤霞有啥想买的没。” 凤霞歪了歪头,小嘴高高撅起,“爹,那你是不是又要好几天不回来?” 徐福贵心酸的摇摇头,“不会,家里有凤霞呢,爹要早点儿回来看我家凤霞。” “爹,你可不能骗凤霞......” 第七章 去县城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徐福贵便自然醒了。 猛的睁眼一看,家珍枕着他的胳膊熟睡,鼻尖依旧传来淡淡的茅草味道和淡淡的幽香。 他松了一口气,内心充满雀跃,埋在家珍脖间,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生怕昨天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所幸,他真的重生回来了! 没有打扰家珍和凤霞,他悄悄翻身起床,穿上布鞋,蹑手蹑脚走出茅草屋,看着东方天空翻着鱼肚白,吐出一口浊气。 清晨冷风一吹,残留的睡意尽数消散,捏了捏拳头,感受到年轻身体里充满的活力,白皙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 如果不是怕吵到别人,他真想放声大叫,宣泄内心的兴奋。 转身走进灶房,来顺和长根两人正挤在灶房的木柴上,两人甚至连一床被子都没有。 没办法,茅草屋的条件有限,只有三座屋子,来顺和长根只能睡在灶房。 不过两人似乎不嫌弃,相拥取暖,嘴角还能看到口水。 这不是个办法,这两天还好,过段日子天气冷了,必须得有床和被子,不然身子迟早得给冻坏。 “少爷,你醒了。”长根睡眠轻,听到有动静就醒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掀开锅盖,拿起木瓢,将水缸里的水舀到锅里。 长根见状,立马翻身起来,将竹片和茅草塞到灶洞里,划燃火柴开始烧火。 两人不可避免发出一些动静,可来顺硬是没醒,长根笑骂了一句死猪。 盖上锅盖,徐福贵见水缸里没多少水了,便拿起木桶和担子,准备外出去担水。 “少爷,这些活哪儿能让你干,放在那儿,我让来顺去挑水。”长根劝道。 徐福贵脚步不停,不在意的笑道:“根叔,我再不是少爷了。” 长根看着他的背影,悄悄抹了一把眼泪。 徐家村地处南方,吃水不似北方吃井水,而是吃山泉水。 简单来说,便是在山上挖一条沟渠引水下来,每家每户用结实的楠竹连接在一起,将山泉水引到家里的水缸里,随时都有水喝。 可他们初到茅草屋,还没来得及将水引到家里,只能一桶一桶的挑到家里。 公鸡高亢的鸡鸣在徐家村此起彼伏,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狗叫,尽管还未天亮,但村里已经有不少人离开被窝,屋顶的烟囱飘出缕缕炊烟。 和昨天类似,村里人看到挑着木桶的他后,眼神里先是闪过诧异,然后停下手里的活计,恭敬的喊了一声少爷。 不少在他家里做过雇工的人,更是想过来接过他肩上的担子,说是要帮他挑水。 徐福贵自然拒绝,再次嘱咐他们以后千万不要再喊他为少爷。 两个木桶装满水,加起来起码得有八十斤重,徐福贵走在泥土路上,感觉相当轻松,而且水桶平稳,没有洒出一滴水。 “徐家少爷不像是第一次干活,会使力气。”有人见着这一幕,顺嘴说了一句。 在农村,会干活和不会干活的人很容易识别出来,不会干活的人,不会用力气。 比如挑担子,换做一个城里人来挑,先不说挑的稳不稳,不消一会儿,肩膀便会被磨破,担子也会不听使唤。 但是会使力气的庄稼汉,往往能用更少的力气,挑起更重的担子,而且更加持久。 徐福贵也是经过无数汗水的实践,才成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 来返好几趟,将水缸灌满以后,家珍和徐父徐母也起床了。 “嗯,不错。”徐父微微笑着表扬了一句。 “福贵,累着了吧,唉,你打小啥时候干过这等粗活。”徐母眼神里满是心疼。 家珍一言不发,嘴角带着温和笑容,一双漂亮的眸子欣喜的盯着他。 “少爷,以后挑水的活让我来干。”来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早上的吃食和昨晚一样,一人煮了一个红薯,出乎意料的是,没有一个人抱怨,众人吃的时候还不时盯着他看,似乎是看他能不能接受。 吃完红薯,肚子勉强垫了点儿东西,端来一盆热水洗了个脸,走进屋里,准备换一件干净衣裳去城里。 家珍紧随其后,费劲的弯腰帮她找衣服。 “家珍,我自己来吧,你好好歇着。” 家珍恍若未闻,找出他以前的白色丝绸长衫,眼神迟疑,明显想说些什么。 “咋穿这件,滑溜溜的,像是口水一样,我不穿。” “噗嗤......” 家珍掩嘴轻笑,“这可不像是一个少爷能说出的话。” “你都知道我不是少爷了,穿丝绸衣裳出去不是招人笑话嘛,换一件,换一件。” 家珍将丝绸长衫放在竹床上,重新找出一件干净的白色粗布衣裳给他换上。 老实说,徐福贵长得并不算差,乍一眼看上去似乎有些平平无奇,可他属于耐看型,越看越觉得有些帅。 洗了个脸,换上一身体面衣裳,皮肤白皙,手指修长,肩宽腿长,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少爷,看的家珍有些恍惚。 当初她之所以愿意嫁来徐家,还不是因为徐福贵油嘴滑舌,长相深得人心。 徐福贵蹲下身,耳朵贴在家珍的肚子上,闭上眼睛细细倾听。 “咱儿子怎么没动静?” 家珍轻轻抚摸肚子,“还没生呢,你咋就知道是个儿子,万一又是个闺女呢。” 徐福贵嘿嘿一笑,“儿子,是儿子。” 家珍没有和他争论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收起笑容,一边给他整理衣裳,吐气如兰,“福贵,你去了县城,可不能朝城北去了。” 城北是县城最繁华的地方,赌场和青楼都坐落在城北。 徐福贵听懂了她的意思,看着她红润的唇瓣,忍不住低头啄了一口,嬉笑道:“放心吧,赌场和青楼我再不去了。” “以前我是被迷了眼,家里有这么好的媳妇儿和闺女,居然还跑到外面鬼混。” 家珍白皙的脸蛋扑的一下就红了,捏起拳头轻轻锤了他一下,“大白天的也不害臊。” “那晚上就不害臊了?” 家珍转过身,声若蚊响,“行了,你快去县城吧,我在家等你回来。” 徐福贵摸着怀里的银元,嗯了一声,拿起竹床上的丝绸长衫,转身离去...... 第八章 有扒手! 云溪县,是南方的一个小县城,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别看云溪县城比不了省城,但是该有的设施一样不落。 青楼,赌场,茶馆,驿站,酒楼,车行,各行各业在这里百花齐放。 甚至还有大商人通过各种关系,在云溪县外面置办了几座不小的工厂。 徐家村附近便有一座工厂,听说是一家车厂,专门生产黄包车,三轮车什么的,销售渠道遍布全省。 再过四十多年,也就是九十年代后,云溪县城会迎来经济腾飞的时候,城市一直向外扩展,就连徐家村也因此成为了城乡结合部,吃了好大一波红利。 不过,这是好几十年以后的事了,现在的云溪县城,完全看不到后世发达现代的样子,野蛮与封建倒是能看见不少。 徐家村到云溪县城有十多里的土路,普通人大概要走两个半小时。 徐福贵得利于身体素质加强,体力更好,加快脚步,两个小时就走到了县城。 看着县城斑驳的城墙,他微微有些恍惚,后世可看不到这些物件的原本模样,为了城市发展,统统给拆除了。 摇摇头,不再多想,迈步走进县城,汇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糖葫芦,糖葫芦,三十五铜钱一串,又甜又酸的糖葫芦。” “刚出锅的烧饼,十个铜板就能来一个,法币也收,不要军票,不好吃不要钱。” “混沌,混沌,除了不收军票和人民币,其他钱都收,铜钱五十文一碗,法币一百一碗。” “让让,让让,黄包车来了......” 即便是在战乱时期,云溪县城依旧十分热闹,店家的招呼声不绝于耳。 而且几乎每家店铺的外面都斜插着青天白日旗,有些大型商铺里还悬挂着南方领袖像。 不知道谁做了横幅拉在空中,横幅上用繁体字写着欢迎南方部队收复失地什么什么的,每个进城的人都能看见。 踏在青石板的街道上,徐福贵不断打量周围,原本模糊的记忆逐渐变得清晰。 就在这时,他猛然被人撞了一下,低头一看,一个戴着瓜皮帽,扎着短粗辫子的普通男子低着头连连说对不住。 徐福贵不以为意,刚走两步,猛然瞪大眼睛,一摸怀里,刚换的衣裳被割了一道口子,捂热的银元不见了! 转头一看,那瓜皮男子急匆匆朝人群钻去。 “狗日的杂种,有扒手!”徐福贵大喊一声,盯着那顶瓜皮帽,赶紧追了上去。 周围的人见状,连忙闪开让出一条道,然后好整以暇的看戏。 徐福贵早已经在心里破口大骂,今天要是丢了这块银元,回去指不定家人怎么看他。 说不得又要怀疑他拿去赌场霍霍了。 一念及此,他脚步再次加快,顾不得冲撞别人,有人反应迟钝挡在他前面,他双手扒拉直接推开,留下路人气急败坏的咒骂声。 追了有好几分钟,扒手回头看了一眼,见甩不掉他,闪身钻进一个巷子里面。 徐福贵紧随其后,跑进去一看,扒手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神里满是戏谑。 “小子,不就一块银元嘛,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扒手从背后拿出一把小刀,挺直腰杆,挑衅说道。 徐福贵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刀,扫了一眼四周,随手拿起一根五米长的晾衣竹竿。 “孙子,你说你偷别人的不行吗,这块银元可是我的身家性命,多的我也不追究了,你放下银元,我们相安无事。” 长一寸强一寸,手里有五米长的竹竿,扒手有小刀又如何,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扒手呸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你狗日的才是我孙子。” 说着,刚逼近两步,徐福贵用力一刺,竿出如龙,精准的捅在他胸口上。 “啊!” 扒手发出一声惨叫,吃痛的捂着胸口,徐福贵得势不饶人,和扒手保持四米以上距离,手中竹竿挥出残影,不断落在扒手身上。 “别打了别打了,不就一块银元嘛,我还给你行了吧,爷,爷,别打了,再打就死人了。” 扒手欲哭无泪,这歹人的力气咋这么大,他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断了。 徐福贵将他手里的小刀打掉,竹竿一挑,泛着寒光的小刀便落到自己脚边。 扒手松了一口气,正准备找机会逃跑的时候,竹竿再次不要命的落了下来,啪啪啪的像是在炒豆子一样。 “你狗日的!老子的钱也敢偷,打不死你个杂种!” 徐福贵尽情发泄着心中的愤怒,对自己的狠手丝毫没有顾及,反正南方官府不管事,只要不打死人,一切都好说。 直到他额头冒出薄汗,他这才扔掉竹竿,捡起地上的小刀,一步一步朝地上的扒手走去。 扒手的瓜皮帽早就被打掉了,露出光洁的额头和脑后的短粗辫子,身上青一片红一片,嘴里不断叫唤。 “哟,还是个前清分子,这辫子还舍不得剪?莫不还是个旗人?”徐福贵嗤笑道,抓住他的辫子,撕拉一声,锋利的小刀将辫子割掉。 “我的辫子!”扒手大喊一声,随后眼神黯淡无光,“我大清......亡了。” 还真是个旗人。 没有理会这些有的没的,徐福贵蹲下身,在扒手身上搜刮起来。 不一会儿,他脸上便露出欣喜的神色。 这扒手估计干了不少坏事,除了他自己的一块银元,他还在扒手身上找到一个白色的荷包,一个银手镯。 荷包里面有三块银元,五个银角子,一千法币,甚至还有五百军票。 军票没用,是前几年樱花国侵犯时期发行的货币,现在樱花国都投降了,自然不被市场承认。 不过银元和法币还是能用,银元自然不用多说,从古至今一直能用,虽说这两年因为国外金银涌入,价值跌了不少,但依旧是人们最喜欢的货币。 法币是南方官府发行的货币,在刚刚发行的时候相当值钱,一百法币就能买两头黄牛。 可惜,法币贬值的速度一年比一年快,现在一百法币能买一碗混沌都不错了。 等再过两年,法币将会彻底无用,人们买一盒火柴都得抱着一大捆法币去买,彻底丧失了信用...... 第九章 采购 “不错,来趟县城,还能得笔意外之财。” 喜滋滋将钱装进荷包,正想放进怀里,看到衣裳上被小刀划破的口子,心中又是一阵怒火。 他就这么一件出门穿的体面衣裳,就算能补,多一个补丁也不好看。 地上躺着的扒手忽然感觉一阵寒意袭来,抬头一看,这凶人正恶狠狠的盯着他。 “爷,银元你都拿了,人你也打了,放过我吧。”他欲哭无泪。 徐福贵没忍住踢了他一脚,“胡麻子是你老大吧?” 扒手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犹豫一下,缓缓点头。 “要是你不服气,就找胡麻子帮你,告诉他我是徐福贵。” 说完,捡起地上的瓜皮帽,心情大好走出巷子。 胡麻子是云溪县城扒手团伙的头头,平常没事就喜欢在赌场瞎混,一来二去,两人也有点儿交情。 虽然他现在落魄了,但看在往日的交情上,胡麻子想必不会追究。 毕竟,是他手下的人没眼力劲。 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徐福贵闻着烧饼和混沌的味道,不由得有些意动。 吃了两顿的红薯,而且还没吃饱,肚子里没一点儿油水,他馋的不行。 可想着家里的亲人,他还是按耐住了心思,没道理自己一个人享受。 还是好好把家里的日子搞好,多的不说,至少吃穿上不要委屈了家人。 辨识了一下方向,正想朝城西走去,突然想到过去一条街就是老丈人家的米行,犹豫一下,还是掉头,选择绕路去城西。 想起以前对老丈人做的荒唐事,他现在真没脸去见老丈人。 忍着肚里五脏庙的闹腾,来到城西的种子店,试探性的问了一句,“掌柜的,军票收不收。” 掌柜放下算盘,想也不想的摇头,“不收,除了军票和人民币,其他都收,你要买点儿什么?” 抬头一看,眼神里闪过诧异,“这不是徐少爷嘛,你咋来我这地方了,往常不是都见你在城北嘛。” 赌场和青楼在城北。 徐福贵没想到自己在县城名头不小,这掌柜的居然识得自己,讪笑一声,大大方方的说道: “掌柜,你还不知道吧,我把家产全输给龙二了,以后再不是少爷了,以后叫我福贵就行了。” “啧,你这,你这......”掌柜砸吧了一下嘴,似乎是在替他惋惜。 “那你要点儿什么?你有多少军票,要是少的话,我能做主。” 徐福贵眼睛一亮,从荷包里拿出一千军票,掌柜松了一口气,“行,能收,你看要点儿什么,这个季节,怕只能买些秋红薯和秋土豆了。” 徐福贵不假思索,“我要一亩半的土豆种子,一亩的红薯种子,另外再买一些大白菜,香葱,大蒜,萝卜,辣椒......算算要多少钱钱,军票不够的话,我用法币和银元补。” 掌柜有些惊讶的笑道:“我还说给少爷说道说道该种些什么,不成想有人给少爷交代过了,行,我去给少爷拿。” 徐福贵没有解释,在掌柜的印象里,自己咋可能对地里的事儿这么了解。 要买啥作物,他昨晚就想清楚了,主食就是土豆和红薯,土豆可以种多一些,因为土豆的产量比红薯要多些。 蔬菜自然必不可少,大白菜和萝卜要多种一些,白菜成熟快,种子好的话,一个月就能上桌。 而且吃不完的话,也可以腌起来,保存许久。 老实说,现在种的话都有些迟了,最好八月份就种下去,但迟了也没办法。 掌柜将所有种子用黄皮纸包好,徐福贵将军票和法币全部拿给掌柜,又拿出三颗银角子。 法币不断贬值,能用的话就用掉。 掌柜找了他十个铜板,张嘴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 “掌柜的,谢了。”徐福贵真心实意说了一句,这场买卖,掌柜足足亏了一千军票。 “少爷,以后,还是不要去城北了。” “放心吧掌柜的,再不去赌了。” 走出种子店,一手提着种子,一手紧紧捂着怀里的荷包,生怕再被扒手偷去。 突然,他猛地拍了一下大腿,“我特娘咋没想到这茬!” 绕过人群走进隐蔽小巷,见四下无人,意念一动,种子和荷包出现在空间里。 徐福贵得意一笑,这下看哪个扒手还能偷自己的东西。 走出巷口,他继续在街上闲逛,趁着身上有钱,买些家里缺的东西。 菜刀,盐,辣椒,花生油,斧头,柴刀,锄头...... 中途还把自己的白色丝绸长衫拿到裁缝店,不断扯皮下,才让那人拿出四个银角买下。 走到云溪桥的时候,发现桥上有人在卖羊羔,打听价格,需八个银角,忍痛买下。 银角和铜钱是银元的辅币,一块银元值十个银角子或一千到一千三铜钱。 卖羊附近还有卖鸡和买鸭的,徐福贵大手一挥,又买了母鸡母鸭各两只,鸡崽鸭崽各十只。 这一番采购下来,身上的银元彻底花了个精光! 身上只剩五个银角,几十个铜板。 没办法,银元的价格一直在贬值,别看四块银元很多,但花起来真不经用。 不过徐福贵也不心疼,反正都是意外之财,花起来不心疼。 买了一个竹篮,将鸡鸭装在里面,怀里抱着羊羔,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离去。 “徐家少爷?” 一道狐疑的声音传来,徐福贵愣了两秒,这才反应过来是叫自己。 转头一看,一位穿着白色丝绸长衫,手拿纸扇,面白无须的青年男子提着长衫走了过来。 脑海中思索一番,徐福贵脸上露出笑容,“原来是王家少爷,近来无恙?” 王文昌收起扇子,嫌弃的看了怀里的羊羔,“堂堂一个少爷,咋弄成这个模样。” “再不是少爷了,比不得以前,现在只能每日讨生活。”徐福贵大大方方的说道。 王文昌是县城王家的人,王家垄断了县城的黄包车生意,还开了一家酒楼,据说家里的铜钱数都数不清。 王文昌自然是不差钱的主,以前和徐福贵一样喜欢在赌场厮混,两人也有点儿交情...... 第十章 赌友一场 王文昌打开纸扇,风骚的扇了两下,“耍牌嘛,有输有赢很正常,走,我给你五块银元当本钱,挣回你徐家的家业!” 徐福贵没有揣测他是什么意思,自顾自摇头,“不赌了不赌了,王少爷,我看,你以后还是少赌,我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王文昌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打量他寒酸的模样,若有所思的说了句,“这赌场的心真够狠的,以后真不赌了?” “不赌了。” “那以后准备做个啥。” “租了几亩地,当个庄稼汉,够个生活就成了。” 王文昌唏嘘道:“成天在地里滚爬,你能吃得消?” 徐福贵咧嘴一笑,挺直腰杆,“少爷肯定吃不消,但我现在已经不是少爷了。” 王文昌来回走了两步,犹豫了一声,说道:“要不我借你些本钱,看在县城做个什么生意?” 没有想象中的冷嘲热讽,也没有落井下石。 他徐家虽然落魄了,但以前的人脉和交情还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换做是徐福贵,也会给别人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 看到这一幕,徐福贵恨不得给前世的自己一个大巴掌。 上辈子这个时候,由于接受不了输光家产的打击,一直待在家里郁郁寡欢坐吃山空。 就算不得已来县城,见到熟人也会刻意避开,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穷酸样儿。 当时要是想开一点儿,说不定还能向亲友借上一些钱,在城里做个什么买卖。 等到自己彻底接受了现实,已经好几年过去,新兔国成立,云溪县城的上层被洗刷一空,像是王文昌,自己都孤身难保,更别提能帮到他什么。 回过神来,仔细思索了一下王文昌的提议,不由得有些心动。 种地毕竟是一个水磨工夫,不可能第一天种下去,第二天就能收获。 如果能在县城找个活计的话,无疑是最好的。 这几年市场很自由,官府几乎不会插手,要是等新兔国成立,计划经济实行,做生意的人全部被打成投机倒把,就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另外,上辈子一直在地里滚爬,到最后也没种出个什么名堂。 那时他才知道,要想把家里的日子搞红火,光凭种地是不行的,最多搞个温饱。 重活一世,虽然不去做历史的弄潮儿,但他也想尝试走除种田以外其他的路。 “想好没有?”王文昌微微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这些公子爷,别指望他们有太好的耐心。 徐福贵感激道:“谢过王少爷,不过这事儿我拿不定主意,能不能先回去和我爹商量商量?” 老爷子还健在,他可不敢瞎做主意,而且他上辈子没接触过做生意,一切都要从头学习。 这心里,实在是没底。 “随你,什么时候要钱了,就来府上找我,咱们赌友一场,帮一帮也无妨。” 说完,转身离去,身后两个随从亦步亦趋,看向他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讽刺。 徐福贵假装看不见,他输光家产的事,早就在县城成了笑话,不知道被多少人家拿去当了反面教材。 本就是他活该居然沾上了赌字。 眯着眼睛看了下天色,日头正值当中,提了提竹篮,在鸡鸭叽叽喳喳的声音中,迈步准备回家。 路过卖糖葫芦的地方,想起凤霞两个可爱的酒窝,心里微微一笑,忍痛花了三十五个铜钱买了一串。 走出县城,青石板的街面立马变成了两架马车并行通过的泥土路。 离县城越远,土公路就越窄,路况越差,坑坑洼洼,从没人操心去修整修整。 拐过一座竹林,确定周围无人,意念一动,身上沉重的东西全部消失在空间里。 令他惊奇的是,羊羔,鸡鸭这些活物居然也能放在空间里面,只是在空间里面像是时空静止一样,一动不动,眼珠子都不转一下。 捏了捏肩膀,这下就轻松多了,转身走进茂密的竹林,解开腰带撒尿。 “嘿,这玩意儿还是这么大,不知道力气变大以后,是不是更加持久?” 撒了好大一泡尿,徐福贵得意的拴上裤腰带,吹着口哨,重新回到泥土路上。 路过一个河沟,打量好一会儿,愣是没有在里面发现鱼虾的痕迹,只能败兴而归。 路上,心中不断思索王文昌的提议。 如果真的要做买卖,那该做个什么生意。 他前世没有做过生意,但是他活得久,经历的事情也多,村里的年轻人也喜欢出去闯荡。 他们做生意,有的人成功了,一年下来当上了老板,但更多的还是亏本,老老实实上起了班。 可见,生意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做的,其间的细节,怕是不少。 当然,做生意困难肯定是有的,一一克服就好了,现在主要是,不知道该做什么生意。 今天去县城逛了一圈,看似繁华,但该有的生意都有了,他要是胡乱去插一脚,亏本是大概率的事。 而且,也不知道徐父会不会同意他去鼓捣这些,毕竟在他老子心中,自己这个儿子实在没什么好印象。 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就回到徐家村附近,在树林里将采购的东西全部拿出来,这才迈步走向村里。 “少爷,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地里干活的村里人看见了,握着锄头招呼了一声。 徐福贵微笑点头,“别叫少爷了,叫我福贵。” 这些都是他徐家以前的佃户,不过现在是龙二家的佃户了。 徐家村有六十多户人家,有一半都是佃户,在徐福贵爷爷那一辈,几乎徐家人所有人都是他徐家的佃户。 也就是徐父和他不断折腾,村里才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土地。 在村里人诧异的目光中回到家,来顺和长根去地里干活了,徐母坐在木柴上编草鞋。 “呀,福贵,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 凤霞听到动静,从屋里蹿出来,看着羊羔惊喜的跳了起来,“爹,这是给凤霞买的吗?” 徐福贵含笑点点头,将羊羔放在她脚边,“对,以后凤霞可要好好照顾它......” 第十一章 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我指定能照顾好它!”凤霞眯着眼睛,小手抚摸羊羔脑袋,嘴角的酒窝溢满了欢喜。 徐福贵看到这一幕,眼神恍惚,仿佛在她身上看到了有庆的影子。 自己的二儿子取名为有庆,从小就特别懂事,将家里的羊养的肥肥胖胖。 本来以为儿子可以顺利长大,没想到在十多岁的时候被医生抽血活活抽死。 那一段时间,他和家珍像是丢了魂一样,始终走不出来。 还好,那只是前世的事,就当是一场梦好了。 现在儿子还待在家珍肚子里,那些惨痛的意外,该避免就避免。 “爹,小羊是不是饿了?”凤霞仰头说道。 徐福贵回过神,“待会儿爹就去割草。” “我要和爹一起去,我想要喂小羊吃草。” “好。” 徐母走过来,一边帮他放下背上手里的东西,一边问道:“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过来,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到他衣裳上的口子,急声问道:“福贵,你衣裳咋啦?” “家珍,你别着急。”徐福贵笑了笑,将扒手的事情和盘托出,顺便解释自己为什么有钱买这么多东西。 家珍和徐母听完,后怕不已,连连说太险了太险了,难听的话纷纷朝不知名的扒手招呼去。 “福贵,下次要是遇到那杂种,可千万别去追了,钱丢了就丢了,人可千万不能出事,不然我们一家人该咋活呀。”徐母抹了一把眼泪,苦口婆心的说道。 家珍则摸着他衣裳的口子,小声道:“等会儿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在里面缝一个内包,保管扒手找不到。”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余光瞥到买来的母鸡想跑,当即一把抓住它的脖子,“娘,你看这些鸡鸭咋办?” 徐母擦掉眼泪,高兴道:“哎呀,这还真没有地方安置,先赶到灶房去吧,等会儿搭个棚子出来。” 将鸡鸭赶到灶房里关上,拿出买的糖葫芦,“凤霞,来,爹给你买的,拿去吃。” 凤霞恋恋不舍的离开羊羔,接过糖葫芦,一溜烟跑到家珍脚边,“娘,爹给我们买的糖葫芦。” 家珍帮她理了理头发,“你吃吧,娘不喜欢吃糖葫芦。” “糖葫芦这么好吃,又甜又酸,娘为什么不喜欢吃?” 家珍笑笑没有解释,端出两个红薯,徐福贵早就饿的不行,拿起来狼吞虎咽。 “福贵,你来屋一下。”家珍有些心疼的看着他。 “干啥?” 嘴里包着红薯,含糊不清的说道,不过还是跟着家珍走进屋里。 家珍拿出半碗白粥,“喝了吧,我给你留的。” 徐福贵摇头晃脑的说道:“不,爹说了,大米只能给你吃,你可不能饿着肚子。” 家珍固执的看着他,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扬了扬手里的红薯,“我吃这个就能吃饱。” “能吃饱才怪,我一个女人家都吃不饱。”家珍话里带着一丝哭腔。 徐福贵走过去轻轻抱着她,“我买了花生油,晚上倒点儿在锅里,有油水,就能吃饱了。” “那你把粥给我喝了,我特意给你留的。” 徐福贵无奈,“那我们一人喝一半,可好?” “你喝一半,凤霞喝一半。”家珍表现的异常强势。 徐福贵将最后一口红薯咽下去,拍拍肚子,“饱了,我去把种子拿出来。” 说完,转身走出屋子,留在家珍原地跺脚。 今天是个艳阳天,将所有种子拿出来,均匀的摊在阳光下,晒一个下午,再拿温水浸泡一会儿,增加种子的活性,减少细菌。 “福贵,你还买了新的斧头?那你把孙家的斧头还回去吧。”徐母整理他买回来的东西,在屋里说了一句。 徐福贵答应一声,拎起昨天劈柴的斧子,绕过一块水田,来到了孙家。 孙家之前也是徐家的佃户,日子虽然过的苦巴巴,但是家里该有的物件啥都不缺。 老旧的土坯房,围了个土墙院子,院子里面还有一个鸡棚,鸡棚前面放着石碾和石舂。 院子没有大门,徐福贵直接走了进去,一位满头银发,七老八十的妇人坐在木凳上晒太阳,旁边还放着一根硬竹竿做的拐杖。 “大娘,我来还你家的斧子。” 大娘虽然看起来岁数不小,但眼神好像挺好使,拄着拐杖站起来,恭敬说道:“少爷。” 徐福贵走过去扶着她,“大娘,叫我福贵,我来还你家的斧子。” 大娘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啥铺子,我家没有铺子,少爷,你快坐。” 土坯房里走出一位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赔笑,“少爷,这是我娘,她耳背,不太听得清旁人说话。”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将斧子递过去,“许伯娘,叫我福贵就行了,我再不是少爷了。” 前世他和孙家很熟悉,这一家人心地都很好,帮了他不少忙。 许开慧局促的搓了搓手,“我们不着急用。” 徐福贵笑了笑,“我今天去县城买了新斧子。” 许开慧这才接过斧子,然后让他坐,她去倒杯茶。 “不忙活,对了,孙大伯下地去了吗?” “对,地里去了,还有大娃子也去了。” 闲聊的时候,徐福贵发现屋门口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探着身子,悄悄的打量他。 许开会看见了,呵斥一声,不好意思的说道:“这是我家三小子和二闺女,二娃三娃,喊少爷。” “少爷!”两个穿着粗布衣裳,身材矮小的走出来,拉着一跤喊了一声。 “不是少爷,叫福贵哥就行了。” 没待一会儿,混了个熟脸,徐福贵便回去了。 回到家,凤霞跑过来,说小羊饿的直叫唤,缠着他去割羊草。 于是许福贵拿起镰刀,将凤霞抱起来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两人朝村西走去,那里有很多的猪蕨草,可以拿来当猪草和羊草。 “喔,割草去咯。” 凤霞抓着他的头发,兴奋的大吼大叫,声音清脆响亮,像是百灵鸟在鸣叫一样。 “凤霞。” “嗯?” “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第十二章 胎死腹中 割了一个背篓的羊草回家,羊羔见了,立马低头咀嚼,看样子被饿的不轻,凤霞蹲在小羊旁边,轻轻抚摸羊头。 没有闲着,将新买的锄头磨了磨,来到地里找到来顺长根和徐父,和他们一起松土锄草。 来顺三人以前都没有怎么下地干过活,动作很笨拙,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泞。 相反徐福贵,往手心吐了一口唾沫,不紧不慢的挖了起来,将每处土地都照顾了一遍,翻出的泥土排成一列,好看的很。 徐父锤了两下腰,瞥到这一幕,越发感觉有些看不懂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来顺没有考虑这么多,兴致勃勃的打听县城里的事,徐福贵将今天的经历一一说了出来。 徐父和长根听完,同样后怕不已,嘱咐他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可千万不能逞能,钱丢了都是小事。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爹,要是我真丢了这块银元,你能相信是被扒手偷了去?” 徐父不自然的笑了笑,梗着脖子说道:“你是我儿子,我还能不信你咋的?反正在赌场里面,一块银元也顶不了什么事。” “少爷,那个扒手在哪儿,狗杂种真是胆大包天,是胡麻子的手下吧,找机会敲他几闷棍!”来顺捏着拳头说道,粗犷的脸上满是凶狠。 三亩旱地,真要松土,锄草,施肥,一个下午肯定远远不够。 毕竟三亩土地,加起来比三个篮球场还要大。 而且真正算得上劳动力的只有他和来顺,长根和徐父年龄大了,锄头也只有两把,干不了什么活儿,只能将地里的石子土块给捡出去。 临近天黑的时候,凤霞才跑了过来,大声喊道:“爹,爷爷,奶奶叫你们回去吃饭了。” 徐福贵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抹了把额头的汗水,看着地上的成果,微微露出笑容。 赤脚走到地埂上,捡起布鞋,将锄头抗在肩上,准备回家吃饭。 凤霞举着双手,徐福贵摇摇头,拍打了一下裤子,泥土顿时掉了下来,“爹身上脏的很,回去再抱。” “那我帮爹洗裤子。”凤霞亦步亦趋跟在他旁边,小手不断将裤腿上的泥土扣掉。 今晚除了家珍以外,其他人吃的照样是煮红薯,不过多了一道菜,香菇汤,汤里还能看见一点儿油花。 香菇是来顺和长根在山上找柴火的时候捡回来的,加了点儿今天买回来的花生油,便煮了这么一锅。 除此以外,家珍喝的粥也是香菇粥,闻起来很香,惹的凤霞不断去偷吃,众人也自当看不见。 徐福贵尝了一口香菇汤,除了花生油的香味和香菇的鲜味,感受最深的就是,太咸! 让他忍不住又喝了两口。 人不吃盐就没力气,这两天吃的都是白水红薯,没什么盐分,下午干活的时候,饿的那一个前胸贴后背。 这碗香菇汤来的相当及时,将红薯直接泡进汤里,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饥饿的时候,吃什么都是人间美味,包括其他人,嘴角都露出了享受的笑容。 “以前当老爷的时候,感觉大鱼大肉都没这么好吃。”徐父放下碗筷,惆怅的说了一句。 徐福贵走过去,一边给他捏肩膀,嬉笑道:“书上说了,人老了最好不要大鱼大肉胡吃海塞,吃清淡的更养生。” 徐父舒服的哼哼唧唧,劳累一天,浑身腰酸背痛,按摩来的正是时候,“去他娘的书上,人都老了,还不得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早死晚死有啥区别?” “都是你个畜生,要不是你,我现在还是个老爷,走到县城,人家都得叫我一声先生。” 徐福贵讪笑两句,“等再过几年,那些老爷先生都得被枪毙。” “你这畜生嘀咕啥呢,要说话就大点儿声儿。” “没啥,对了爹,我给你商量个事儿。”徐福贵改捏为锤。 徐父想也不想的说道:“没得商量。” 徐福贵猛的咳嗽两声,徐母骂道:“老东西,福贵和你说话呢,你以后要是走不动了,还不是得福贵伺候你?” 徐父无动如衷,“以后我要是真不行了,买瓶药直接就喝了,省的碍这畜生的眼。” “啪!”徐母收回巴掌,“不许说这不吉利的话。” 徐父无奈的揉了揉脑门,“亏你还是个妇道人家......福贵,你刚才说要商量什么?” 徐母瞪了他一眼,重新坐下去,借助灶火的灯光,继续编织草鞋。 徐福贵将今天遇到王文昌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其中加上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没想到,徐父刚刚听完,直接摆摆手,“畜生,没商量的余地,你休想在我这儿拿一个子儿,行了,我先回屋了。” “老东西,你不洗脚洗脸了?”徐母在身后喊道。 “给我端到屋里来。” 看着徐父背影消失,徐福贵眨了眨眼睛,得,亏他还琢磨了一个下午,结果徐父直接一巴掌把萌芽给拍得稀碎。 说不失落肯定是不可能的,洗了个脚和脸,抱着凤霞和家珍回到屋里,准备睡觉。 家珍很贴心,将凤霞哄睡以后,小声道:“福贵,你真想做生意?” 徐福贵犹豫一下,点点头。 家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金手镯,“我这还有一个镯子......” 徐福贵接过镯子看了看,大晚上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他不确定道:“这是刚过门的时候,我娘给你的吧,说戴上这个,以后你永远就是我徐家的媳妇儿。”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你小点儿声,这个手镯我一直藏着呢,就怕你偷了拿去赌了。” 徐福贵将镯子还给她,他以前的确不是个玩意,自己没钱了,就去偷家珍和徐母的首饰,甚至连凤霞的长命锁也给偷了去。 “你想做什么生意?”家珍问道。 徐福贵摇头,说不知道。 “那你知道怎么做生意吗?” 徐福贵还是说不知道。 “那你会什么手艺吗?” 徐福贵这次的声音更小了,“我会种地,我小时候喜欢在地里玩儿,看别人种过。” 家珍没有再说话,但徐福贵自己也知道,做生意的计划,已经胎死腹中。 毕竟,连一门手艺都没有,谈何做什么生意,除了种地,他似乎什么都不会...... 第十三章 进山 接下来几天,徐福贵忙的是脚不沾地,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先是将水缸灌满,然后烧水磨刀。 早上吃两口红薯,带上一瓶水,拎着锄头就来到地里,到天黑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 徐母和家珍没想到他这么能吃苦,每次回来看向他的眼里满是心疼,就连徐父对他的印象也有所改观。 没办法,这都九月份了,必须要和老天爷抢时间,将种子洒到地里去。 三亩地,要干的活实在是太多了,还好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干活,来顺同样是一个精壮的劳动力。 早上他去挑水,来顺就去割羊草,地里的活来顺虽然不太会,但力气大。 在两人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将三亩旱地给翻了一遍,随后将种子洒进地里,简单浇水就可以了。 天公作美,种子刚播下去,第二天一早,徐福贵起床的时候,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蒙蒙细雨。 这场雨来的及时啊,不算大,正好可以把土壤润湿,让种子更好发芽。 当然,要是土壤中积水太多的话,也很容易出现烂种的情况。 不过徐福贵对自己锄的地很有信心,只要不是连续的暴雨,他的地里基本上不会有积水的情况。 “少爷,今天我们还下地吗?”来顺打了个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没想到种地会这么累。 徐福贵摇摇头,“先吃饭吧,看雨会不会下大。” 家珍挺着肚子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件外套,“天冷了也不知道多穿点儿,今天就在家里歇一歇。” 徐福贵穿上衣裳,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凤霞,走进灶房,挖了几碗玉米面,准备煮一锅玉米糊糊。 这可不是给鸡鸭吃的,而是他们自己吃的。 这玉米面还是隔壁陈家送过来的,拒绝不掉,只好收下了。 长根坐在灶火前帮他烧火,看着动作娴熟的少爷,悄悄笑了笑,现在的少爷,完全看不出之前的样子。 “福贵,你咋会煮饭的,以前可没见过你动过手。”家珍好奇道。 “看别人做过,照葫芦画瓢就行了呗。”他还是这套说辞,不然也解释不清楚。 徐母和徐父听到动静,陆陆续续起床,徐父的脸色有些难看,眉头一直紧皱。 “爹,你咋了?” 徐父没有吭声,徐母说了句,“还能咋的,腿疼,一下雨就疼,好多年的老毛病了。” 徐父坐在长根旁边,锤了锤双腿,“老寒腿了。” “老爷,我给你捏捏。”长根熟练的帮他缓解疼痛。 “种子都撒到地里去了?”徐父头也不抬的问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徐父又说道:“昨天王喜送了十个咸鸭蛋过来,你煮一个给家珍吃了吧。” “老爷,平白无故王喜为什么要给我们送鸭蛋?”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徐父叹了一口气,“都是一个村的,哪家有难,别人都会帮衬点儿,日子还不就是这么过的。” “以前村里哪户人家出了事,我都会把他家的佃租免一年。” 长根与荣有焉,“当初王喜被牛顶了一下,直接在家里躺了一个月,老爷不仅免了他一年的佃租,还让我送了一斤腊肉和十个鸡蛋过去。” 来顺恍然大悟,“怪不得村里人这么尊敬您呐。” 徐福贵听到这些话,心里才有些明悟,原来老爹平日还做了不少善事。 怪不得前世村里人经常照顾他们家,特别是他被南方部队抓去当壮丁的那两年,要是没村里人的帮衬,家珍和孩子绝对挺不过去。 徐母走过来帮他打下手,看了一眼徐父,温声道:“你爹年轻时和你一个样,都是混账玩意儿,成年就往县城跑。” “老了走不动了,这才安心待在家里,村里有谁找他帮忙,一口就答应下来,当初你爷爷还骂他是个败家子呢。” 徐父得意的摇晃脑袋,“那可不,畜生,村里人现在还能叫你一声少爷,都是看在你老子我的面子上。” 聊着天,玉米糊糊也煮好了。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生活好了以后,玉米糊糊都是拿来当猪食。 不过徐福贵吃的却是很香,吃了好几天的红薯,总算是尝到点儿其他味儿了。 吃过早饭,徐母拿出两双草鞋递给他和来顺,这便是她这两天的成果。 来顺套在脚上走了两圈,乐呵的合不拢嘴,连连道谢夫人。 徐福贵也上脚试了试,大小很合适,穿起来肯定没有布鞋舒服,但架不住不要钱,起码能稍微保护一下双脚。 戴上草帽,拿起竹刀,家珍见他这幅打扮,连忙问他下雨还要去哪里。 “去山里砍楠竹,每天挑水也不是个事儿,用水都得省着用,趁着今天不用下田,我把山里的水给接到家里来。” 来顺一听,立马来了兴趣,“少爷,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家里只有一把柴刀,还是他前两天去县城新买的,来顺直接去隔壁陈家借了一把柴刀。 “你知道我们的山头在哪里吧?别砍了别人家的竹子。”徐父不放心的嘱咐一句。 “知道,你放心吧。” 两人走进雨幕当中,身影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福贵变了好多。”徐母手扶着木门,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的说道。 家珍多情的看了一眼雨幕,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嘴角忍不住轻轻扬起,对未来的生活多了几分信心。 雨虽然下的不大,但两人刚走出村子,衣服便打湿了,脚上的草鞋也沾染上泥泞,来顺心疼的不断在路边草丛里涮。 徐家村坐落在山脚下,往村西走三百多米,便是一片茂盛的寿竹林。 这片毛竹林也是他们家的,里面埋着徐家的祖祖辈辈,是徐家的祖坟所在地。 绕过毛竹林,便是上山的泥土路,周围半人高的杂草被雨水压弯了腰,往地面滴落雨水。 下雨天的山路很滑,不过来顺从小在山里地里跑习惯了,这条山路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上去。 徐福贵更不用说了,上辈子活了一百岁,这条山路也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两人如履平地,很快走进山里...... 第十四章 野鸡蛋 细蒙蒙的雨丝在空中结成长线,无声落在山林中,微风吹过,竹林轻轻摇摆,仿佛在欢迎雨水的滋润。 “啪!” 一声脆响传出,惊起一只白头鸟,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楠竹缓缓倒下,洒出大片雨水。 楠竹相较于其他竹子,不仅更粗更长,而且更结实耐用,成年人大腿粗的楠竹,劈成两半,将竹节打磨掉,连接在一起,便是当地最常用的引水方式。 徐福贵负责砍楠竹,来顺则将楠竹的枝丫给处理掉,一根楠竹很重,还好两人力气都不小,即便是在山林里,效率也很高。 连续砍了十多根楠竹,徐福贵便累的满头大汗,看了看磨起泡的双手,阵阵辣痛传递给神经。 将湿透的上衣脱掉,露出白皙的结实的皮肤,随手削了一根竹签,忍痛将泡全部刺破,坐在地上,一边喝水一边休息。 来顺坐在楠竹上,傻笑道:“少爷,你咋晒不黑?” 前几天艳阳天,他们在地里都是光着膀子干活,他的皮肤明显黑了不止一点儿,反观徐福贵,肤色并没什么变化。 “可能我天生就是当少爷的命。”徐福贵开了句玩笑。 他的皮肤只是不容易晒黑,要是晒多了,照样会变成小麦色,然后逐渐变得黝黑。 来顺歇了一会儿,感觉有些尿急,走到一旁去撒尿,撒到一半,突然兴奋叫道:“少爷,前面有只野鸡!” 徐福贵眼睛一亮,动作麻利的像是猴猿,手扶着耸立的楠竹,迅速来到他旁边,定睛一看,一只浑身湿漉漉的野鸡刚刚消失在树丛里。 “来顺,快追!” 两人赶忙朝野鸡追了过去,这可是大自然的馈赠,他们可不想错过。 好几天没有吃肉,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野鸡毕竟是在山林里讨生活的,在山林里灵活穿梭,两人虽然兵分两路追赶,可依旧撵不上。 最后,野鸡直接窜进一大片比人还高的的蕨叶草丛里面,草丛里还生长着许多带刺的不知名草藤。 “咕咕......” 野鸡窜进草丛,反而不跑了,转头叫了两声,似乎在嘲笑他们一样。 “少爷,咋办?”来顺眼冒绿光,恨不得立刻把野鸡拔毛烤了。 可茂密的蕨叶草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野鸡身形娇小能来去自如,他们两个大汉,根本就进不去。 徐福贵舔了一下嘴唇,从身后抽出柴刀,用力一挥,蕨叶草纷纷倒下。 来顺大笑两声,有样学样,两人直接开出一条路来。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野鸡看到他们进来了,居然不跑了,反而咕咕的叫了起来,看样子想要将他们吓跑。 “好好好,狗杂种,就是这样不要跑,等老子过来。”来顺抹掉头上的杂草,手上柴刀快速飞舞。 直到两人到野鸡两米的地方,野鸡才不甘心的叫了两声,掉头逃跑。 来顺失望的叹了一口气,想将柴刀甩过去,又怕刀丢了没法给邻居家交代。 徐福贵有些不甘心,继续往前走了两步,突然眼前一亮,招手道:“来顺你看。” 来顺探头看了看,“好多鸡蛋!” 怪不得刚刚野鸡舍不得走,原来这是它老窝。 两人乐呵呵走过去,将周围全部搜刮一边,用衣服把鸡蛋包着回去。 野鸡蛋比家里的鸡蛋要小很多,但耐不住数量多啊,没有细数,但起码也有三十多个。 找到一处干燥的岩石底下,两人用火柴生了一堆火,直接埋了十个野鸡蛋进去。 待鸡蛋烤熟以后,一人五个,吃了个精光,好好安慰了一下五脏庙,剩下的鸡蛋则打包带回去。 吃完以后,两人浑身充满力气,拿起柴刀,继续砍楠竹,争取早点儿把山泉水引到家里。 山里不远处本身有一个山涧,不管天气有多旱,山涧里永远都有水。 因此徐家的先祖召集徐家村的人将山涧扩大,又清理掉周围的杂草石块,为徐家村找到了水源。 每户人家只需要想办法把山涧里的水引到自己家去就可以了。 也有人提议直接在山上凿出一条沟渠,将山泉水引到村里去,但这个工程太大,耗费的人力太多,迟迟没有下定决心实行。 在前世的时候,这条沟渠一直都停留在构想中,因为随着云溪县的发展,徐家村在二十一世纪初就吃上了自来水。 先不提自来水,那都是六十年以后的事,徐福贵算过,要想把山泉水引到自己家里去的话,起码得准备三十根楠竹。 一根楠竹对半劈开,可以形成至少三十米的长度,三十根楠竹,大概有一千米的长度,应该够用。 不过,这个工程可不小,徐福贵也没指望能一天完成,今天能砍出三十根楠竹就不错了。 楠竹搞定以后,还得在路上挖出安置楠竹的小道,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完成的。 中午时分,两人算好时间,包着野鸡蛋下山去吃饭。 刚刚来到毛竹林,就看到一个戴着斗笠的汉子吆喝着水牛从田里上来。 “陈五哥,放牛啊。”徐福贵笑着打了个招呼,随手将衣服搭在肩上。 陈运生抬头看了看,拉住水牛,恭敬的喊了声少爷。 陈运生便是他们的另一个邻居,刚刚三十岁,在家里排行老五,今早吃的玉米面便是他送来的。 “不叫少爷,叫我福贵就成了,多谢你送来的玉米面,以后有啥需要使力气的,尽管招呼我一声。” 陈运生搓了搓手,“少爷不嫌弃就好,对了,少爷这是去山里了?” “对,去山里砍了一些楠竹,准备吃水用。” “那你干脆从我家门口的楠竹里引过去就行了,省得再去费那些功夫,现成的多方便。” 徐福贵砸吧了两下嘴,“这多不好意思,你们辛辛苦苦引的水。” 陈运生不在意的摆摆手,“反正是不要钱的东西,再开个口子就行了,你再准备三四根楠竹,直接引到你们水缸里去就行了。” 徐福贵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村里很多人家都是一起引水吃,会省下很多力气。 “成,那又要麻烦五哥你了......” 第十五章 上一辈的隐情 毛毛细雨只下了一天,随后徐家村便被浓雾笼罩,刚好把土壤润湿。 第二天,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太阳,空中堆着厚厚的云层,大风阵阵,温度又降了一些,短袖和汗衫已经穿不住了。 茅屋前,徐福贵赤裸着精壮的上身,扛着一根楠竹,从灶房后面伸进去搭在水缸上。 来顺在地上锤了一根木叉,楠竹刚好可以稳稳放在上面。 “五哥,楠竹搭好了。”来顺大喊一声。 陈运生应了一声,将自家楠竹里的水流一分为二,另一股清澈的水流当即汇入到另一端的崭新楠竹里。 水流快速流淌,顺利通过一截又一截的楠竹,汇入灶房的水缸里,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五哥,麻烦你了。”徐福贵擦了把额头的汗水。 陈运生摆了摆手,“不说这些。” 回到屋里,家珍端出热水,好好洗了个脸,穿上粗布衣裳,环顾周围,问道:“咋没看到凤霞和根叔。” “凤霞找村里的小孩玩去了,根叔背着背篓去山里找菌子,他说雨后山里要冒出很多菌子。” 家珍说完,坐在竹床上,手里拿着针线继续纳千层底。 稍作休息,徐福贵靠在门上,嘱咐道:“家珍,别累着自己。” 家珍眉目含笑,“我看是你不要累着自己,干活也没个够。” “我一点儿也不累。” 走出房屋,来顺正拿着锄头,将屋子前面的杂草给锄去,准备围个院子出来,不然茅草屋显得孤零零的。 “少爷,你去歇着吧,这两天就没见你歇过。” “不干活我心里不自在。”回了一句,见地上有不少楠竹残料。 心里一动,拿出柴刀,找到一块完整的竹片,坐在木凳上,细细打磨。 不一会儿,一柄精致小巧的武士刀便出现在手中。 拿起来比划两下,咧嘴笑了笑,在刀柄处刻下两个小字——凤霞。 “给凤霞做的?”一旁的徐母含笑说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走过去捏了捏她的肩膀,“娘,别一直盯着手里的草鞋,以后眼神都不好使。” 徐母感受到自家儿子的关心,乐的合不拢嘴,点头答应,但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慢。 徐福贵无奈,起身去帮徐父打下手。 这两天徐父在家里也没闲着,将一根根楠竹打磨烧制,准备做一张竹床和竹桌出来。 天气逐渐寒冷,长根不能一直睡在地上,还是得有张床。 “爹,我咋不知道你还有这手艺。”竹床虽然比木床要简单不少,但其中的门道也不少,特别是凹槽的大小和位置,一定要精确。 不然竹床就算做了出来,睡在上面翻个身,总能感觉床在摇晃,并且发出咯吱的响声。 徐父得意的哼了一声,“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我会的东西多着呢,年轻时候啥没干过?” “那你会不会做生意?”徐福贵对王文昌的提议念念不忘。 徐父踹了他一脚,“没事就给我走远点儿,别碍事儿。” 徐母揭穿了他的伪装: “你爹会做个屁的生意,以前干不动那些荒唐事了以后,就琢磨着去县城做点儿生意,把输掉的田产给挣回来。” “没成想,就一个月,亏了好几百的银元,你爷爷气的直接跳起来打他,三令五申让他不准再瞎混。” “你爹这才老老实实守着徐家的祖业,平常没事就去看看,道自己地上走走,或者去看村里的热闹。” 徐父用力的将竹条敲进凹槽里,不满道:“你就知道揭我老底,平白让小辈看我笑话。” “咋?做了还不让别人说?” “我说不过你。”徐父在很多人面前都很强势,唯独在徐母面前表现的很弱势。 徐母得意的笑笑,“你爹一辈子都是这个样儿。” “对了福贵。”徐母突然说道,“你看哪天有时间,陪我去一趟桂花村。” 徐福贵愣了一下,“娘,你是要回娘家看看?” 在他的印象里,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徐母都很少回娘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徐母点头,徐父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嘀咕道:“人家都不认你是刘家的人,还回去干啥。” 徐母没有搭理他,“福贵,你看你啥时候有时间?” “随时都可以,地里没啥活儿,过几天再去看看就行了。” “行,那就明天去吧。”徐母说完就把头低下,专门编织手里的草鞋,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娘和桂花村,应该有一些他不知道的隐情。 徐福贵想到,怪不得他对目前娘家那边的人完全没印象,好像从小就没看到过一样。 懒得多想,这些事情无关紧要,自己家里都还有一大堆事呢,没心思再操心别的。 “爹,爹!”凤霞从外面跑了回来,老远就听到她清脆响亮的叫声。 “慢点儿,摔你一个跟头。”话音刚落,凤霞刚好踩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上沾染泥泞,变成一个泥孩子。 凤霞不以为意的爬起来,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裳,笑眯了眼睛道:“爹,你可不能打我。” 徐福贵哭笑不得的将她脸上的泥巴擦掉,“玩什么去了,一身的泥巴,叫你娘给你换身干的,衣裳丢在那儿,我得空给你洗了。” 凤霞拉着她的大手,一边朝屋里走去,一边问道:“爹,他们为什么说我不是小姐了。”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因为家产被你爹输光了。”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亏你还有脸说出来。” “我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凤霞,,爹问你,你想当小姐吗?” 凤霞拨浪鼓似的摇头,“我才不想当小姐,当小姐就不能每天看见爹了,以前爹一出门就是好几天不回来。” 家珍闻言,戏谑的看着他,徐福贵讪笑两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给家珍换好干净的衣裳,脏衣服全部扔到外面,徐福贵拿出小巧的武士刀。 凤霞欢喜的接过去,毫无章法的瞎比划几下,小嘴嘟起自动配音,“刷!刷!刷!” 徐福贵含笑看着这一幕,转头,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突然在村里响了起来...... 第十六章 老丈人来了 平静的徐家村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锣打鼓的声响。 王喜走出家门一看,十多个人敲锣打鼓,护送着一顶披红戴绿的轿子,轿子上还贴了一个囍字。 轿子旁边,一位穿着青色丝绸长衫,戴着一顶地主帽的人脸色铁青,走路气势汹汹。 “这是谁家的喜事?”王喜大声问了一句。 陈礼平脚步顿了顿,提起长衫,大声回道:“我家的喜事。” 锣鼓队跟着他朝村里走去,王喜和其他人对视一眼,问道:“这是谁啊,你们认识不?” “不认识啊,看上去是个人物。” “我见过,好像是县城陈记米行的老板,对了,徐家少爷的老丈人不就是他吗?” “走走走,跟过去看看。” 村里人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跟着锣鼓队来到了徐家的茅草屋前。 陈礼平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破旧的茅草屋,心里的怒火再次腾升,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宝贝闺女居然住在这等地方。 “礼平兄,你怎么来了,快进来。” 徐父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竹片,局促的在衣裳上擦了擦手,心里不禁咯噔一声。 陈礼平摆了摆手,“今天我是来接家珍回去的。” 徐父弯腰,带着丝祈求的语气,“陈老板,求求你让家珍留下吧,我们保证委屈不了他。” 陈礼平脸色铁青,指着茅草屋,“不委屈家珍,让她住在这这种地方,还不叫委屈他?” 徐父说不出话来,连连叹气。 “爹。”家珍走出茅草屋叫了声,徐福贵扶着她的手。 “畜生,你怎么不向我请安了?”陈礼平大步走过来,一巴掌直接招呼了上去。 “哎哟亲家,有话好好说,咱们别动手。”徐母走过来,心疼说道。 家珍挡在他面前,徐福贵轻轻把她推开,低头认错道:“爹打得好。” 他确实对老丈人干了不少荒唐事,至今想起来都觉得羞愧。 每次他从赌场出来,都会让青楼的女子背着自己回家,不仅被街上行人指指点点,经过陈记米行的时候,他还会脱下帽子,故意大声喊道:“岳父,近来无恙?” 着实让陈礼平丢了不少脸,旁人都在笑话他有这么个二流子女婿。 最荒唐的还是南方部队进程收复失地的时候,陈礼平作为云溪县城商会的会长,组织大家在城门口欢迎部队。 结果在众目睽睽之下,骑着青楼女子的他故意走了过去,让陈礼平误以为部队来了,连忙低头行礼,惹得周围哄堂大笑。 事后听说那一次,陈礼平直接被气吐血了! 徐福贵自己回想起来,也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居然能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呸,你不配叫我爹!”陈礼平往一旁吐出一口浓痰。 随手他指着身后的轿子和箱子,“看好咯,当初你娶家珍的嫁妆,一分不少我给你退回来,从此以后,家珍再不是你徐家的媳妇!” “爹!我不走。”家珍固执说道,即便是生气,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亲家,行行好,让家珍留下吧,福贵不能没有家珍啊。”徐母卑微的抹着眼泪。 陈礼平没有理会徐母,手指着徐福贵,对家珍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不走?这畜生给你灌迷魂汤了?” “这畜生以前仗着自己是个少爷,在县城咋鬼混的你不知道啊,我就知道,他早晚有一天要把徐家的家产败完。” “现在好了,家产没了,少爷当不成了,我看他以后养活自己都难,你还跟着他干什么?” “唉,当初也是爹不好,没好好打听这畜生的德行,让你这些年遭了这么多罪。” “家珍,听话,跟着爹回去,你要是不想再嫁人,爹养你一辈子,要是再找的话,咱就招个上门女婿。” 家珍看着语重心长的父亲,眼睛也忍不住红润,“可是爹,不管福贵是啥样,我嫁给了他,不管好与歹,这辈子我都认定他了,再说了,福贵已经变好了,他答应我以后不赌了!” 陈礼平气的嘴皮子直哆嗦,“你,你,简直是糊涂,你是想要气死我啊?” “陈老板,徐家少爷真的已经变了,你去看看外面那几亩地,全是少爷自己种的,要不你再给他一个机会?”王喜忍不住帮腔。 “对啊对啊,这两天我们都看着少爷了,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村里其他人也纷纷帮腔。 都是一个村的人,他们可不是光看热闹的。 徐母感动的眼泪直掉,不断弯腰说谢过各位了。 陈礼平眉头紧皱,见人多势众,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 他眼珠子转了转,看了看家珍的大肚子,准备换个说辞,“那行,这事儿咱们以后再说,但你至少也回娘家住一段时间吧。” “别的不说,你肚子里还有孩子呢,可不敢亏了身子,你留在这里,爹实在是不放心。” “再说了,你要是跟我回去,他们徐家也能轻松一点儿,省出些粮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家珍有些意动,转头看向福贵,看到自家男人轻轻点头。 “那我进屋收拾收拾衣裳。” 家珍拉着徐福贵走进屋里,“福贵,你真舍得我回去?” 徐福贵轻轻搂着她的腰,“你爹说的没错,我们家就只有几个鸡蛋,连肉都吃不上一口,你回娘家,至少能把身子养好,安安心心的把孩子生下来。” “你就不怕我去了就回不来?”家珍狡黠的笑了笑。 徐福贵摇摇头,“你指定会回来,就算你不回来,我也要去找你,求着你回来。” 家珍很高兴的咧嘴笑了笑,找出他昨天砍楠竹时划破的衣服,“这件衣裳也给我装上吧,我回去有时间帮你缝上。” “嗯。” “对了,凤霞我也想带走。” “当然好,闺女留在这里也是苦了她,跟着你至少能吃好点儿,穿好点儿。” 家珍提着包裹,仰头看着他,红润嘴唇蠕动,“那我走了?” 徐福贵低头,轻轻亲了亲她的唇瓣,“家珍,我会来找你的,等你回来,我一定不让你过苦日子......” 第十七章 相差不大 “呼呼......” 阵阵大风吹刮着竹林,发出沙沙声响,空中的白云一层又一层连绵开来,将阳光遮了个严严实实。 家珍套上仅剩的一件水白色丝绸长袖,戴上金手镯,提着包裹走出竹门。 陈礼平欣慰的笑了笑,让轿夫把轿子放下来,亲自掀开轿帘,方便家珍坐上去。 等家珍回了县城,他准备好好的和自家闺女说一说,千万不能再回这个糟糕的徐家了。 “凤霞,走,和娘去姥爷家玩儿。”家珍招了招素白修长的手,凤霞拿着武士刀跑了过去。 “娘,姥爷家是什么样子?” 陈礼平看着乖巧可爱的凤霞,亲自把她抱起来放在轿子里,“姥爷家很大很宽敞,什么吃的什么玩的都有。” 家珍紧随其后坐进轿子,轿夫得到陈礼平的眼神,大喊一声,“起轿!” 四个轿夫齐齐使力,披红戴绿的轿子便稳稳的抬了起来。 陈礼平大手一挥,“吹,给我使劲的吹,回去我重重有赏!” 敲锣打鼓的声音顿时再次在徐家村响起,陈礼平看也不看身后一眼,提着长衫,大步离去。 “福贵,家珍是你的女人,她指定会回来的。”徐母安慰说道,自己的泪水却怎么都止不住。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背,“放心吧娘,家珍肯定会回来,我知道。” 前世的时候家珍同样被陈礼平接回了娘家,那段时间他心里真的空落落的,每天干啥都没劲。 但家珍最后还是回来了,带着他的儿子徐有庆一起回来的。 所以徐福贵很有信心,家珍只是回娘家探了个亲,最后一定会回来的。 只不过,看着轿子消失在眼前,他这心里,依旧有些空荡荡,忍不住开始思念起来。 徐父咳嗽一声,落寂的转身回屋,他再不是以前的地主老爷了。 以往陈礼平见了他,都会恭敬的喊了一声徐先生,现在连正眼都不瞧他。 村里众人见热闹结束,正准备离去时,徐母叫住了他们,让他们留下喝口水。 大家知道徐家的情况,这里这么多人,就是喝口水,怕是碗都不够,于是纷纷摆手。 大部分人还真心实意的说如果缺什么东西,就尽管来拿,地里的菜也随便他们摘,不用费钱去城里买。 随后,众人便一哄而散,各回各家,忙活自己的事情。 徐福贵将徐母扶进屋里休息,出来四处看了看,想找点儿什么事情来做,但脑袋空空的,不知道该做什么。 “少爷。”来顺握着锄头,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他已经清理了一大片空地出来。 杂草全部堆在一起,等晒干以后可以拿来引火。 “鸡鸭还没放出来,放出来让它们透透气吧,我去地里看看。”徐福贵勉强笑了笑,拿起锄头,迈步朝地里走去。 来顺在身后叹了一口气,将灶房里的鸡鸭放出来自己寻食,然后拿出柴刀,准备在院子先搭个简单的竹鹏。 天天和鸡鸭睡在一起,他实在是忍不了了。 徐福贵走到地里,种子才种下去两天,看不出有什么动静,虽然下过雨,但地里的杂草生长没这么快。 他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准备将地埂给打理一下,除一除杂草,坑坑洼洼的地方给锄平。 但锄了一会儿,他脑袋里就忍不住浮现出家珍的身影,怎么也挥之不去。 入了神,连旁边来了人竟然都不知道。 “福贵,忙着呢。” 回过神来,看着眼前彪头大耳,手里拿着茶杯的肥胖男人,微微恍神。 “咋了?不认得我了?”龙二咧开嘴笑了笑,大金门牙很是显眼。 这人便是龙二,让他输光家产的男人,过个几年,也是代替他被枪毙的男人 徐福贵对他,也不知道是怨恨还是感激。 “龙老爷。”他还是恭敬的喊了一声。 龙二大大方方接受了这个称呼,咧开嘴喝了口茶,和善道:“我来看看自己的地,这是你种的?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肯定有个好收成。” 徐福贵看着他时刻笑眯眯的样子,知道他不是和善,而是想让人看到他镶的金牙。 他握住锄头,点头,没有多说。 龙二走了两步,又问,“刚才家珍被她爹接回去了?” 他再次点头。 龙二砸吧了两下嘴,似乎只是一问,他看着脚下的地,突然说道:“这地锄的是好,就是没有粪水,你说这种子咋能生的好?” 说着,他拍了拍脑袋,“看我这记性,你家现在应该没有粪水吧,福贵,看我们一场交情,我家里的粪水你随便用。” 徐福贵露出笑容,“好啊。” 他正愁没有办法给地里施肥。 龙二好笑的摇摇头,“你小子和以前真不一样了,行了,我走了,有时间来家里玩牌喝茶,不赌钱。” 徐福贵没有当真,看着他慢悠悠走在地埂上,左看看有看看,像是在巡视自己的江山一样。 地里的佃户见了,握住锄头恭敬的喊了声龙老爷,龙二咧开嘴笑了笑,和善的和他们搭话。 将田埂清理了一遍,回到家,徐母正在煮红薯粥,里面加了大米进去,灶房里充斥阵阵米香,让他直咽口水。 “饿了吧,待会儿多吃点儿,你根叔找了不少菌子回来,晚上放点花生油炒一炒,煮个汤。” “娘,你要啥时候去桂花村,我陪你去。” 徐母垂下眼帘,“家珍都走了,还去桂花村干嘛?” 看着自家儿子迷糊的眼神,徐母淡淡笑了笑,“你也知道我娘家在桂花村,本来想回去借点儿粮食,让家珍吃好点儿。”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好奇问道:“娘,我咋不记得你回过娘家。” 徐母叹了一口气,“桂花村不认你娘咯?”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你那个不省心的爹,当时看上我,非要娶我回家,你姥爷舅舅他们知道他的德行,一直不同意。” “后来我嫁给了你爹,你姥爷和舅舅知道以后,一气之下就和我断绝了联系,这么多年,一直没来往过。” 徐福贵感觉有些怪异,自己的人生历程,好像和徐父相差不大...... 第十八章 给家珍买烤鸭 接下来半个月,徐福贵刻意将自己变得忙碌,先去龙二家里挑粪水给地里施肥。 然后用楠竹在茅草屋前围了个小院,来顺在小院里面搭了个鸡棚。 院子围好以后,他和来顺拿上柴刀,去山里找柴火,准备在鸡棚里堆一个柴垛出来。 徐家村地处南方,冬天很少会下雪,但温度很低,平常会烧火取暖,需要储存不少木柴。 一番忙碌下来,每天晚上吃完饭,稍微洗漱一下,倒头就睡。 可半夜他总会醒来,躺在冰凉的竹床上,心里总是空荡荡的,鼻尖少了那股淡淡的幽香。 睡不着,他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凝视黑漆漆的屋顶,心里想着家珍的一颦一笑。 想的多了,他又在想要不要找个什么机会去城里看看家珍生活的好不好。 大概是好的吧,老丈人虽然不待见他,但对家珍却是额外宠爱。 “轰隆隆......” 这天夜里,雷公突然咆哮,夜空中掠过道道闪电,不消片刻,倾盆大雨便落了下来。 雨水渗过茅草,从屋顶滴滴答答的落下,刚好落到竹床上。 睡梦中的徐福贵被雨水拍醒,连忙起身找来一个木盆接住雨水。 不过随着雨势越来越大,不止是竹床上面,屋子的其他地方也开始漏雨。 家里就只有一个木盆,三个木桶,徐父屋里和灶房也在漏水,徐福贵就只得到一个木盆,勉强接住竹床上方的雨水。 “还好家珍和凤霞回娘家了,不然跟着我遭这个罪。”听着外面的哗哗雨声,他心里不由庆幸道。 半躺在竹床上,双手枕着脑袋,完全没了睡意,心里迫切的想要改变家里的条件。 总不能等凤霞回来了,还跟着他睡竹床,吃红薯吧? 哪怕家珍不嫌弃,他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 想了半天,他苦恼的砸吧两下嘴,始终没个头绪。 第二天早上,雨水依旧滴滴答答的下着,茅草屋的泥土地面早就被雨水浸湿,一踩就是一个脚印。 徐父啃完红薯,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用手抹去鼻涕,走出房屋,看到坐在屋檐下发呆的儿子,顿了顿脚步,折身回到屋里。 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两块银元,“福贵,去城里买斤盐回来,顺便再去王氏酒楼买只烤鸭,家珍喜欢吃。” 徐福贵愣了愣,接过银元,“爹,外面下着雨呢。” 徐父踹了他一脚,“屁大点儿雨,反正下雨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身上突然来了力气,走进屋里换上唯一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 被扒手小刀划破的那道口子已经被家珍补好了,完全看不出被划破的痕迹。 衣服腋窝下面还缝了一个内包,徐福贵将两块银元放在里面,实则悄悄放在空间,戴上草帽,和徐母说了一声,直接冲进了雨幕中。 “这孩子......”徐母好笑的摇摇头,手里拿着针线继续纳千层布鞋。 刚出院子,他看着泥泞的小路,直接将布鞋脱掉,挽起裤腿,赤脚踏在泥土小路上。 浓雾笼罩山林,徐福贵不一会儿便出了徐家村,脚步轻快,冷风呼啸,但他的心却热腾腾的。 来到县城外面,没有慌着进城,走下土公路,在云溪河把双脚洗干净,又使劲把水渍甩掉,穿上布鞋,这才走进城里。 大概是因为下雨的原因,青石板的街道上并没有什么人,店铺老板愁眉苦脸看着外面的雨水,偶尔吆喝一声,希望能有一个客人。 径直来到王氏酒楼,花了半块银元,也就是五个银角子买了半只烤鸭,把他心疼的直滴血。 以前当少爷的时候,他出去买东西从来不问价钱,随手一抛就是几块银元,根本不把银角和铜钱放在眼里。 现在真想把以前的自己好好揍一顿,不知道便宜了别人多少钱。 王氏酒楼的烤鸭虽然贵,但味道确实不错,徐福贵用油皮纸包在手里,香气直往他鼻子里钻。 穿越过来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一直没尝到点儿肉味,此刻恨不得直接咬下一大块烤肉好好咀嚼! 还是二十一世纪的人舒服,经常念叨肉吃多了,喜欢吃素菜。 但他们一旦尝试一下,两天不吃肉,绝对会馋的不得了。 “不行,这是给家珍和凤霞买的。” 徐福贵吞了口口水,用油皮纸将烤鸭包好,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喊声叫住了他。 “徐家少爷。” 转头一看,王文昌手里拿着折扇,悠哉悠哉从楼上下来。 “王少爷。”徐福贵恭敬的打了个招呼。 王文昌摆摆头,“不要这么客气,来了我的地盘也不来找我,买的烤鸭?这些下人怎么这么没眼力见,连我朋友的钱都要收。” 王氏酒楼的掌柜听了,连忙还了一块银元回来,嘴里不断说对不住。 徐福贵高兴的收下银元,这倒好,不仅白得了半只烤鸭,还赚了五个银角。 王家少爷,着实能处! “福贵。”王文昌收起折扇,想勾住他的肩膀,发觉他衣服湿透以后,嫌弃的收回手。 “我上次给你说的事情怎么样?兄弟对你够意思吧,你落难了还能想着你,以后我要是出事了,你可不能见死不救。”他戏谑道。 “王少爷开玩笑了,你们家在这县城哪儿会出什么事,哪辆黄包车不听你的吩咐?” 说完,徐福贵心里咯噔一声,不对,在他印象里,王家风光的时间也就这两年。 等新兔国成立,一化三改进行的时候,王家便会被打成剥削资本主义,家产全被抄了。 王文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大笑点头,豪气顿生,“那是,在云溪这地界,还没谁能抢走我王家的生意。” 徐母勉强笑了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他沉吟一声,“王少爷,我倒是想做个生意赚点儿小钱,但这不是什么都不会嘛,白白把你的钱亏了就不好了。” 王文昌听了也不失望,“行吧,随你,不和你说了,我去青楼走一圈,我请你?” 徐福贵拨浪鼓似的摇头,“青楼我也不去了,王少爷玩高兴......” 第十九章 比姥爷买的更好吃 从王氏酒楼走出来,突然发现外面的雨势变小了许多,蒙蒙毛雨混杂在白雾之中,将云溪县城笼罩起来。 青石板街道的坑洼处留下一个个浑浊的水坑,一股淡淡的臭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了过来,让徐福贵微微皱了皱眉头。 “少爷,去哪儿?要坐黄包车吗?”一位戴着草帽的车夫走了过来,赔笑问道。 徐福贵伸开双手,自嘲道:“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坐得起黄包车的样儿吗?” 车夫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自顾自道:“如今这世道,越来越难活了。” 徐福贵对这话深以为然,别看云溪县城一片风平浪静的样子,平常顶多有一些扒手在县城晃荡。 但随着南方率先撕破谈判好的协定,这片大地上将会将会再起波澜。 云溪县城虽然不是战场所在地,但因为其交通位置,会有多支部队从这里经过,加上南方部队征粮征兵的影响,县城的生活将会越来越难受。 前世,徐福贵便是被一支路过的部队抓走当壮丁,去拉大炮。 “滴答!” 一滴雨水从房檐掉落在他脸上,回过神来,他抹去脸上的雨水,心里暗暗提醒自己,等南方部队进城那段时间,能不来城里尽量不来城里。 战场上枪林弹雨,前世自己运气好,在战场上待了几年,九死一生,最后居然平安回来了。 但回来的时候,凤霞因为一场高烧变成聋哑人,徐母也郁郁寡欢。 摇摇头,不再多想,既然已经知道以后的人生剧本,那他一定要尽量去避免,改变前世一家人的结果。 改变历史大势不容易,但改变他一家人的小势,应该不会影响什么。 云溪县城虽然比不得省城,但想从王氏酒楼走到城东,还是得花不少时间。 所有有钱的人出门,一般都是选择坐黄包车,包括以前的徐福贵,出行要么是轿子,要么是黄包车,要么就是青楼女子。 老丈人陈礼平在县城的地位不低,毕竟是商会的会长,虽然不是最有钱的,但掌握着米行,影响力更大。 他的府邸坐落在繁华的城东,院子三进三出,大门朱红色,府前同样有两座石狮子。 来到陈府前,徐福贵在附近犹豫半饷,始终不敢敲响陈府的大门。 三番两次鼓起勇气,但刚靠近两座石狮子,又立马折身返回。 想了想,他干脆又走到正街上,悄悄去陈记最大的米行看了看。 陈礼平恰好在里面打算盘,他松了一口气,不在家就好。 高兴的来到陈府,轻轻拿起铜环敲响了大门。 “谁啊。”一个下人打开门,认清他,露出怪异的表情,“徐家少爷?” 徐福贵搓了搓手,点点头,“我来找家珍。” 下人双手抱胸,斜着眼看他,“我家老爷吩咐了,不准让你进去。” 徐福贵低头,“求求你了,行行好。” 下人眼神更加不屑,“不行就是不行,你快滚吧,别来烦我家小姐,县城的人谁没笑话你?你把我家小姐害的还不够惨吗?废物!” 说完,正想关门,一道清脆响亮的声音突然响起,“不准欺负我爹!” 凤霞从后面跑过来,用力将下人推开,双手张开护在他的面前,眼睛鼓起来,厉声道:“不许你说我爹!” “凤霞。”徐福贵瞬间咧嘴笑了,居然在自己闺女身上体会到了安全感。 “爹,你别怕,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凤霞一本正经道。 下人有些不知所措,“小姐,你这,要是让老爷知道了就不好了,快跟我进来。” 凤霞瞪着他,“我才不是什么小姐,我不要当小姐,我只要爹!” 说完,她脸上居然滑过两道泪水,转身抱着徐福贵的大腿,“爹,我好想你。” 徐福贵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攥住了一样,将凤霞抱起来,轻轻拍打她的后背,“爹在呢,爹在呢。” 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她穿着水红色的旗袍,头发用银色簪子盘起来,不施粉黛,但好像天生自带美颜,俏眉小嘴,一双杏眼更是水汪汪的。 虽然挺着肚子,依旧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 家珍看了眼相拥的父女,三言两语将下人支开,扶着腰走了过来。 “家珍。”徐福贵痴痴笑了笑,“这身衣裳真适合你。” 家珍抿了抿嘴,手里拿着丝巾,细声细语,“我一直在等你。” “所以我来了。” 家珍高兴的咧嘴笑了,露出两排整齐的洁白牙齿,“进来说吧。” 来到堂屋,坐在太师椅上,家珍看了眼他湿透的衣裳,叫来下人,找了件陈礼平的干净衣裳让他换上,还倒了一杯热茶。 “下雨了不知道啊,感冒了咋办,爹娘就指望你照顾呢。” 她亲手拿着丝绸衣裳,“凤霞,下来,让你爹把衣服换了。” 凤霞摇头,搂着脖子,“我不,我就要爹抱。” 徐福贵呵呵笑了笑,“凤霞,让爹先把衣裳换了,别把你衣服搞湿了。” 凤霞穿的是白色锦衣,脸蛋洗的干干净净,头发扎成羊角辫,任谁看了都要夸两句漂亮姑娘。 “换上吧,放心,这衣裳是我爹以前年轻时候的,早就没穿了。”家珍把衣裳递过来。 徐福贵当着她的面把湿透了的衣裳脱掉,时隔半个月,他浑身的肌肉更加精干,皮肤也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家珍害羞的看了两眼,低下头,又忍不住看了两眼。 “终究穿不惯这丝绸衣裳。”徐福贵别扭的动了动身子,小心拿出油皮纸包着的烤鸭,“呐,特意给你和凤霞买的。” “哇,烤鸭!”凤霞高兴的叫了一声,坐在徐福贵的腿上,伸手就要去拿。 家珍眼里满是心疼,“你咋舍得花这个钱,我们要吃自己买就是了,反正我爹有钱,凤霞你也是,这两天你姥爷给你吃的还少吗?” 凤霞撕了一块鸭肉放在徐福贵嘴边,转头认真道:“可这是爹给我买的,比姥爷买的更好吃......” 第二十章 我永远都是你女人 徐福贵忍不住揉了揉凤霞的小脸,这丫头实在太会说话了,让他的心都为之融化。 家珍好笑的摇摇头,嘴角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询问最近家里的情况。 徐福贵将这段时间家里干的活细细说了一遍,家珍看着他神采飞扬眉飞色舞,嘴角的笑意更浓,静静凝听,心情格外美好。 徐福贵喝了一口茶,见家珍没动烤鸭,便将鸭腿撕下,送到她嘴边。 家珍张口,用洁白的牙齿把鸭腿咬住,含糊不清的说道:“够了,带回去让爹娘也尝尝。” 凤霞也没吃多少,捣蒜似的点头,“对,爷爷奶奶还没吃呢。”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 他们才二十多岁,还有大把岁月好活,特别是他,上辈子干了那么多活,居然还能当个百岁老人。 但是徐父徐母不一样,已经接近六十岁,该吃些好的享受享受。 家珍用丝巾擦了擦嘴,在烤鸭上撕下一大块肉,递在他嘴边。 烤鸭的香气钻进鼻尖,徐福贵咽了口口水,摇摇头,“我在路上吃过了,你吃。” 家珍不说话,又递了递鸭肉,水汪汪的杏眼里满是不信。 徐福贵舔了下嘴唇,探头咬住鸭肉,不小心吸到家珍素白如葱的手指,两人齐齐打了个激灵,家珍更是脖子到脸变得羞红一片。 “咯咯咯......娘,你的脸好红,是不是和变色龙一样?” 徐福贵咳嗽两声,细细咀嚼嘴里的鸭肉,迟迟不愿咽下去。 “咱的儿子还有一个月就生了吧?”徐福贵问道。 家珍轻轻点头,“大概冬月能生下来,然后我年后回来。” 徐福贵点点头,“不着急,先把身子养好,家里,唉,条件确实不好。” 此刻,他对改善家里生活条件的愿望迫切无比,家珍不能跟着他一起吃苦! 家珍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眼里满是慈爱,抬头问道:“你想好给我们孩子取什么名字了吗?” 徐福贵笑了笑,“你读书多,你来取。” 家珍当初可是在县城夜校毕业的,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算得上样样精通。 不像他,就读过几年的私塾,而且都是读着玩的,也就能识字,不算个文盲。 而且他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小时候私塾先生让他念一段书时,他很高兴的站起来,拿着本线装的《千字文》,对私塾先生说: “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 他记得很清楚,年过花甲的私塾先生气的脸色铁青,胡须都快吹起来了,对徐父说:“你家少爷长大了准能当个二流子。” 私塾先生说的没错,他不仅当了二流子,还把徐家的家业给败光了,成为整个云溪县城的笑话。 家珍沉吟一声,突然笑着道:“叫不赌,徐不赌。” 徐福贵也笑了,这些话家珍上辈子就说过,再听到一次,感觉莫名的高兴。 “好,就叫不赌,不赌好!”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等生下来再说吧,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我倒想是个儿子。” “那就肯定是个儿子。”徐福贵肯定道。 家珍捂嘴笑了笑,“你就知道哄我开心。”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感觉待的时间不短了,起身道:“家珍,那我先回去了,下次我还来看你。” “爹,你急什么,凤霞不想你走。”凤霞急了,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家珍抿了抿嘴,“其实我爹挺好的,你也别怪他。” 徐福贵摆摆手,发自内心说道:“我知道咱爹好,是我以前太荒唐了,没脸见他。” 至少,在没有一番成就之前,他总感觉在老丈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也没办法让老丈人放心把家珍交给他。 家珍善解人意,虽然他没有说,但也知道他的心思,认真道:“福贵,不管穷还是福,我永远都是你女人。” 徐福贵笑了,重重点头,“我这辈子,也只认你。” “好了,我真该走了。” 凤霞噘着小嘴亲了他一口,撒娇道:“爹,那你带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徐福贵心都要融化了,但还是摇摇头,“你就在姥爷家玩儿,过段时间和娘一起回来,爹把家给你们整好一点儿。” 凤霞失落的低头,徐福贵调侃道:“咋?不喜欢和娘待在一起。” 凤霞快速摇头,“才没有,我就想和爹娘待在一起。” 福贵温柔的看了他一眼,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我真得走了。” 家珍好笑点头,徐福贵正想转身离去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锦袍的半大小子突然跑了进来。 “姐,我回来了,咦,你是谁?” 家珍介绍道:“福贵,这是我弟弟,以前结婚的时候你见过的,家明,这是你姐夫。” 陈家明恍然的点点头,“原来你就是我姐夫,败光了家产的徐家少爷?” 徐福贵尴尬的点头。 “家明,好好说话。”陈家珍瞪了他一眼。 陈家明缩了缩脖子,嘿嘿笑道:“姐夫,看你人模人样的,不像是外面那些鬼混的啊。” 冲着他这声姐夫,徐福贵喜笑颜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小子,都这么大了,有时间来姐夫家,姐夫带你去打野鸡。” 陈家明眼前一亮,“姐夫,你家在哪里?我还从没去打过野鸡。” “徐家村,叫你姐以后带你来吧,行了,我该走了,不然一会儿你爹回来准得揍我。” 陈家明大笑一声,心直口快道:“姐夫,你这人真有意思。” 徐福贵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他怎么就有意思了? 摇摇头,没有多想,拿起烤鸭,问他吃不吃,陈家明很给面子吃了一块。 徐福贵正想离开,突然想起自己空间里还有一把从扒手那里得来的小刀。 假装在怀里摸了一下,从空间里拿出小刀递给他,“初次见面,姐夫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把刀送给你防身。” 男孩子对这种玩意儿是没法拒绝的。 陈家明眼前一亮,高兴接过去,大声喊道:“谢谢姐夫。” “行了,我走了。” 徐福贵赶忙走出陈府,没过一会儿,陈礼平便回来了,从下人得知他来过,当即大声骂了一顿空气,并嘱咐下人,以后绝对不能再给那畜生开门...... 第二十一章 卤味生意 时间已经是十月份,一场来自北方的寒潮,不仅下了一场大雨,气温更是明显下降。 云溪县城仿佛没有秋天一样,夏天刚刚消失,便能闻到冬天的气息。 徐福贵从陈家出来,身上穿着陈礼平的单薄衣裳,冷风一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他的心情很是不错,丢失的力气仿佛再次找了回来,心中回忆刚才见面的点点滴滴。 手里的烤鸭已经冷了,他来到一处隐蔽的巷子,将烤鸭放进了空间里面,顺便在巷子里撒了泡尿。 “喂,干嘛呢!什么人啊这是,这里是撒尿的地方吗?哪儿有在别人家门口撒尿的,你叫什么名字?” 一个膀大腰圆的妇女刚好提着菜篮回家,看到有人在自家院墙外面撒尿,立马叉腰呵斥。 徐福贵不要脸的拴上裤腰带,嘿嘿笑了两声,转身走出巷子。 妇女拿他没有办法,对着他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咒骂两句,也就不了了之。 徐福贵也想找个厕所撒尿,但这时候的云溪县城,根本就没有公共厕所,尿急都是找个隐蔽地方自己解决。 哼着小曲走在青石板街道上,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但白雾越发浓厚,将云溪县笼罩的严严实实。 徐福贵紧了紧衣裳,突然想到自己还没买盐,来到杂货店,买了两斤雪花盐。 买完以后,手里剩的钱还有不少,恰巧旁边有个猪肉摊子,他眼珠子转了转,走了过去。 “猪肉怎么卖?” 屠户见有生意上门,连忙起身,堆着笑脸道:“都是新鲜杀的猪肉,肥肉八十铜钱一斤,瘦肉六十铜钱一斤,你看要多少?” 徐福贵咂舌,摆摆手,“算了,太贵了,我还不如吃羊肉。” 在他们这里,养羊的人比养猪的要多不少,所以反而羊肉比猪肉便宜不少。“ 见他要走,屠户连忙说道:“这样,肥肉七十五铜钱一斤,瘦肉五十五铜钱,怎么样?真的不能再少了。” 徐福贵心里十分纠结,不断在猪肉摊子上扫视,突然看到了猪大肠和猪肾,不由得想起前世吃过的卤味。 在六十多年后,徐家村也发展起来,虽然说是一个村,但已经算得上一个小镇了。 有户人家做起了卤味生意,推着一辆小车在村里售卖,当时徐福贵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便去尝了个新鲜。 没成想从此便迷上了卤味,隔三差五就去买来吃,和卤味老板混熟以后,逐渐也就知道卤味是怎么做的。 对啊! 徐福贵使劲拍了一下手,差点儿兴奋的跳起来。 他会做卤味啊! 前世那户人家的卤味生意能做的那么好,没道理他不行。 主要是,在他的印象里,云溪县城好像还没有人搞这玩意儿。 他好像找到了一条发家的财路! “你到底买不买?”屠户看着他,不耐烦的说道,刚刚突然拍手,还吓了他一跳。 “我不买了。” 徐福贵咧嘴一笑,匆匆离开,他要确认县城到底有没有人搞卤味,如果没有的话,他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卤味在古代其实就已经有了,经过不断发展,到如今已经相当成熟,其中川卤最为受欢迎。 当然,由于佐料的原因,可能这个时代的味道和二十一世纪有所差别,但无伤大雅。 花了好大功夫在整座县城转了一圈,累的气喘吁吁,但精神十分高昂。 真的没人搞卤味! 他回到猪肉摊,指着那猪肠问道:“多少钱?” 屠户眼神怪异的看了看他,“你说这猪大场子?你不会要拿来自己吃吧?” 徐福贵无语的抿了抿嘴,“你就说多少钱,便宜的话我就给你买了。” 屠户眼珠子转了转,双手抱胸,“这样,你给我买五斤,不,六斤肥肉,这猪大肠我免费送给你。” 徐福贵眯了眯眼睛,手指移动指着猪肾,“这玩意儿也送。” 屠户摇头,“那不行,好多人都喜欢吃这玩意儿,平常卖都得卖一个银角,心肺倒是能给你。”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 屠户当即高兴的拿起刀,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一称,六斤七两。 “你看?” 看着屠户笑眯眯的眼神,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那就六斤七两。” “好嘞,六斤七两,我算算,八十铜钱以前,六八四十八......” 徐福贵打断他,“不是七十五铜钱一斤吗?” 屠户干咳一声,“呵呵,对,七十五铜钱一斤,差点儿给忘了。” “七十五铜钱一斤,我算算啊......” 屠户先是口算半饷,然后又开始掰手指头,算了好几遍,这才终于给算了出来。 徐福贵拿出银元给他,待他找回铜钱以后,提着猪肉和猪大肠,踩着欢快的步子朝米行走去。 米行不仅卖米,还卖各种佐料,他准备回去尝试一下,看看卤出来的味道好不好。 当然单单米行肯定是买不齐的,还有很多佐料要去药店买。 其实卤味很简单,卤汁自己在家就能配置,花椒,甘草,小茴香,葱,辣椒,姜,酱油,八角等等。 而且卤汁是可以重复利用的,时间越久的卤汁,卤出来的味道也就越好,不过需要时刻添加一些佐料保持卤汁的味道。 徐福贵买了不少佐料,准备多调配些卤汁,为摆摊做好准备。 卖卤味的成本也低,不需要商铺,投入的资金也好,所以徐福贵并没有去找王文昌帮忙。 还好今天的烤鸭没花钱,王氏酒楼的掌柜还多还给他半块银元,不然买这些东西还真不够。 再次将身上的钱花了个七七八八,心里却充满了激情,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试。 赚到钱以后,他一定要每天都有肉吃! 抬头看了看天色,云雾笼罩,已经很晚了,估计回到家都已经天黑。 不敢再耽搁,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县城,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将所有东西统统放在了空间里面。 随后脱掉布鞋,加快脚步,一边吹着口哨,唱着杂乱的曲子,赤脚走在泥泞路上...... 第二十二章 走夜路 在县城待了一整天,路上紧赶慢赶,半路上,天色还是黑尽了。 下雨天,加上起了这么大的雾,天黑的早。 老实说,徐福贵心里有些瘆得慌。 浓雾笼罩山林,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微风吹拂,竹林发出沙沙声,好像有不干净的东西在里面穿梭一样。 他紧张的咽了一口口水,总感觉身后或是路旁的山林有什么东西,猛然转头,又什么都没有。 孤寂,寒冷和黑暗将他紧紧包围,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似的。 还好,他走的时候往空间里放了一盒火柴,在天黑尽前就用干竹和树枝做了一个火把。 由于没有煤油,火把燃烧的并不持久,需要时刻寻找新的燃烧物,但至少给他提供了火光和温暖。 手里的火把,就是他心里最大的安慰。 徐福贵深深呼出一口气,小声念道:“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我们要相信科学,身正不怕影子斜,恶鬼还需恶人磨......” 借助火把的光亮,继续赶路,不时在路上捡一些干竹,让火把时刻燃烧。 每走一会儿,他就会停下来辨识自己到哪个地方,每当看到熟悉的标志物,心里便会踏实一些。 一个人走夜路,真的相当刺激。 拐过一道弯,又是一个陡峭的上坡路,往上走两步,他瞳孔突然缩了缩,一阵凉意包括全身。 前方一个亮点微微闪烁,好像在逐渐向他靠近! 不是好像,真的在向他靠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亮点也变成了火光,火光后面还有一张若隐若现的人脸。 徐福贵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心里想自己不会真的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少爷?” 这时,一道不确定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徐福贵愣了愣,问道:“来顺?” “少爷!” 来顺惊喜的喊了一声,加快脚步走过来,不料泥路太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 徐福贵彻底松了口气,突然想到什么,趁着夜黑来顺看不见,赶紧将空间里的肥肉,烤鸭,以及大包小包的佐料拿出来放在身上。 来顺从地上爬起来,走过来高兴道:“少爷,你咋这么晚才回来,夫人可担心死你了,一直念叨。” 徐福贵笑了笑,“快,帮我拿点儿,太沉了。” “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有肉!烤鸭!”来顺惊喜的喊了一声,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走,回去吧。” 有来顺一起作伴,他心里的紧张和害怕全然消失不见,走路的步子也迈的更大。 等两人走进村里的时候,徐家村已经彻底陷入安静,人们显然早已睡觉。 毕竟没有娱乐手段,也舍不得点煤油灯,干脆天黑就睡觉,不像后世还能熬个夜。 回到茅草屋,徐母过来仔细打量两眼,见他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福贵,走一天累了吧,我给你热了红薯粥。” 徐父坐回板凳,看了眼他和来顺手里的东西,“畜生,你当还是以前的少爷呢?我给你两块银元,你就给我霍霍光了?” 他一阵心疼,这可是两块银元,他们家虽说还有点儿首饰当家底,但也花不了几回两块银元。 “别理你爹,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衣裳是哪来的?”徐母端来一碗红薯粥。 “哦,家珍给的,说是老丈人年轻时候的。”徐福贵疲惫的坐在板凳上,察觉粥不烫,便直接喝了一大口。 “慢点儿,别噎着,见着家珍了?” “见到了,她说年后就回来。” 徐母笑了,看向地上的东西,“买了这么多东西?这肉好啊,就是瘦肉太多了,炼不出多少猪油,这些杂七杂八的是什么,咋还有大肠,这玩意我可不吃......” 徐福贵狼吞虎咽喝了一大碗粥,舒服的打了个饱嗝,指了指油皮纸,“这还有烤鸭呢,家珍和凤霞舍不得吃多少,让我拿回来也给你们尝尝。” 徐父难得笑了一次,扶着自己的山羊白须道:“还是家珍好。” 说完嫌弃的看着他,“不知道家珍怎么瞎了眼看上你这畜生。” “那我当初怎么瞎了眼看上你这老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子不教父之过,都是你这个当爹的错。” 徐母不允许有人说她儿子。 徐父不服气的哼了一声,懒得多争论。 徐母将烤鸭拿出来切成小块,招呼来顺和长根吃,来顺和长根虽然馋,但尝了一块就不愿在吃了。 “福贵,你吃。”徐母自己一块都没吃。 徐福贵摇摇头,“娘,你们吃吧,我和家珍他们吃了半只了,实在吃不下了。” “娘不傻,咋可能还吃不下烤鸭。” 说白了,还是烤鸭太少了,要是烤鸭管够的话,每个人都能吃个饱,就不用谦让了。 “那我留着,明天煮粥的时候剁碎放进去,大家都能吃点儿。”徐母将烤鸭仔细放好。 “福贵,那些大包小包的是什么?”徐母问道。 徐福贵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对徐父道:“爹,我要去县城做生意!” 徐父抬了抬眼皮,“我没钱。” “爹,就算你不同意,我也要去做生意,不用你出钱,我已经买好东西了,就是地上那些。” 徐父见他不是开玩笑,便问道:“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卖卤味。” 徐父也是有见识的,闻言挺直腰背,用怀疑的神色看着他,“你会做卤味?” 徐福贵面不红心不跳的说道:“以前在赌场的时候,有人输了银子给我,没钱,就把祖传的卤味方子给我了。” “方子呢?” “被我扔了,但我脑子里记得住。” “你特娘的说的全是狗屁。” 徐母轻轻拍了他一下,“商量就商量,骂我干什么?” 徐父用手指着他,“这畜生就是在想当然,看了个方子就能去做生意?你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卤味出来?就算做出来能好吃?就算勉强过得去,你舍得下面子在街边吆喝?就算你不要脸,你知道该定什么价?该怎么还价?” 徐福贵指着猪大肠,信心十足,“我明天卤给你看......” 第二十三章 卤鸡蛋 第二天一早,徐福贵便兴致勃勃的起床,将每样佐料称好重量放在锅里,加入水,先是大火猛烧,然后转小火慢熬。 徐福贵弯着腰看着颜色逐渐变深的锅里,用手扇风闻了闻,满意的点点头。 前世和卤味老板学了以后,他自己在家里鼓捣了不少次,味道虽然比不上卤味老板,但有了经验后,味道逐渐越来越正。 后来卤味老板和他投缘,几杯酒下去,甚至还把辣酱配方给说了出来。 有时候,卤味不仅要卤的好吃,如果辣酱好的话,会让卤味更上一层楼。 甚至有些人就是冲着卤味的辣酱来的,半碗辣酱配上白米饭,可以吃下足足三大碗。 “根叔,你帮我看着锅里。” 长根应了一声,走过来小心翼翼的看着。 “来顺,过来和我把大肠给清理出来,娘,上次不是还剩了一些野鸡蛋吗,你先帮我煮熟。” 他蹲在地上,拿出木盆和来顺一起在院子里清洗大肠,这玩意儿确实臭,他都是呼气出吸气少,尽量避免站在风口。 “福贵,你这是在干啥?大肠吧这是,你们喜欢吃这玩意儿,下次我给你们送一截过来。” 陈运生从门前路过,手里拿着鞭子吆喝水牛,身上还背着一套工具。 最近有个好消息便是,在潜移默化下,徐家村的众人逐渐不再叫他为少爷。 “五哥,去哪家做事?不忙就进来坐坐。” 陈运生平时除了种地以外,前几年还去拜师学了门杀猪宰羊的手艺。 平时要是没人找他做事,他就种田,要是有哪家要杀猪杀羊,他便去跑一趟,转手卖到县城,能挣不少钱。 当然,有些大户人家不是杀来卖的,但哪怕是自家杀来吃,也会给屠户一笔辛苦费。 所以别看杀猪匠这个生意有些不上台面,但其实收入在农村来说,算是相当不错了。 当然,这个活也累,一只猪,杀完放完血也有两百斤左右,光靠人力在乡间小路可不好行走。更别说扛到十多里外的县城去了。 还好陈运生家里有一头水牛,平时不仅拿来耕田犁地,还要帮他驮重物。 所以陈运生对这头水牛可宝贝的很,平时伺候的好好的,别人笑话说水牛才是他女人,他反而大大方方的笑了笑,没有否认。 闲话不多说,陈运生好像时间很充裕,走进楠竹围成的院子,“我们这地方没啥人吃大肠,猪下水很少有人吃。” “平常我拿来也不好买,你们要是喜欢吃,我以后给你们拿过来,正好我不知道咋处理。” 徐福贵手上动作没停,笑着回道:“五哥,我正准备给你说呢,以后要是有猪下水那些东西,统统给我留着,我拿钱买。” 陈运生故意不高兴道:“买什么买,都是没人要的东西。” 来顺插了一嘴,“我家少爷可是要弄来卖钱的。“ 陈运生笑了笑,脸上满是不信。 来顺是个一根筋,见他不信,便将卤味的事情给说了一下。 “卤味?这是个什么东西?”陈运生不解问道。 虽然卤味在这片大地上流传已久,但云溪县城一直以来没出现过这玩意儿,普通百姓很少知道有这玩意。 陈运生不知道,属实正常。 徐福贵将木盆里的水倒掉,“五哥,等会儿卤好了我给你送过来尝尝,绝对好吃。” 陈运生也没拒绝,“成,我先走了,龙老爷叫我去杀猪,好像他要自己吃。” 来顺沉默,这头猪估计还是他徐家以前养的,龙二直接捡了个现成。 将大肠清洗了许多遍,依旧有股淡淡的臭味,无可避免,还要放在锅里焯遍水才成。 坐在屋檐下休息了一会儿,起身去锅里看了看,卤味的颜色已经差不多了,一股浓郁的独特香味充斥在灶房里,甚至向外扩散。 “好香啊,这味道......”来顺咽了口口水。 徐福贵用筷子尝了尝,味道比前世差了一些,毕竟工具和佐料少了一些,但无关紧要,不影响最根本的味道。 拿出煮好的二十个野鸡蛋,一一轻轻敲碎放进锅里,以免卤的时候被煮爆。 大肠焯过水,处理好后也放进锅里,然后就等鸡蛋和大肠卤入味道就行了。 走出茅草屋,今天虽然没有下雨,但浓雾依旧没有消散,云随风动,粗布衣裳阻挡不了凉意。 “好香啊。” 一段时间后,孙家的两个孩子和陈家的一个孩子在附近玩的时候,追寻着这股奇妙的香气来到了他家的院子外面。 就连孙家的女主人许开慧和陈运生的媳妇儿竹芳也忍不住出来看了看。 徐福贵见了,招招手,让那些孩子们过来。 “少爷。”三个孩子你推我搡的走进院子,乖乖的叫了声少爷。 “叫一声贵哥,我就给你们吃好吃的。” 三个孩子对视一眼,在卤味香气的诱惑下,还是齐齐叫了声贵哥。 徐福贵大笑一声,走进屋里,见野鸡蛋已经入味了,捞了九个野鸡蛋出来,给了陈家孩子四个,孙家孩子五个。 “呐,烫,用衣裳包着,只能吃一个啊,给你们爹娘拿回去也尝尝。” 看着怀里奇怪的褐色鸡蛋,他们咽了一口口水,“谢谢贵哥。” 说完,一溜烟就回去了。 许开慧和朱芳听了自家孩子的话,先是大声呵斥了两句,然后隔着水田,和徐福贵聊了两句,说孩子不懂事。 徐福贵摆摆手,“都是邻居,你们平时也挺照顾我们的,几个卤蛋而已,尝个味儿。” 他们同样不懂什么是卤蛋,但尝了一口气,纷纷眼前一亮,舍不得再吃,不顾孩子幽怨的眼神,给他留下半个,剩下的全部收起来藏着。 徐福贵见这一幕,心里松了一口气,转身将剩下的十个鸡蛋捞出来,顺便看了看大肠。 大肠这玩意需要很长时间入味,倒是不着急。 家里现在五个人,正好一人两个鸡蛋。 “这玩意儿能吃吗?”徐父看着褐色的鸡蛋,虽然香气让他直咽口水,但还是嘴硬道。 下一秒,他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忍不住眯着眼睛细细品尝......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 徐父意犹未尽将两个卤鸡蛋吃完,睁开眼睛,看见大家都在看着他,干咳一声,“不就是多了点儿盐味儿嘛,只能说过得去吧。” 徐母轻笑两声,“那你看福贵这生意,做还是不能做?” “肯定能做,这卤鸡蛋这么好吃!”来顺回味着口中的味道,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该把两个鸡蛋全部吃完的,至少留一个中午下红薯吃。 吃过这等美味,再吃那红薯,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不过,锅里面好像还卤了一截大肠! 换做以前,他绝对不会吃猪下水这种东西的,先不说臭不臭,光是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 但是现在初次尝了卤味,他觉得如果大肠卤过的话,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再说大肠是自己亲手清洗的,干不干净他还能不知道吗。 长根没有说话,但也不断点头,嘴角满是笑意,默默到灶前去烧火。 长根平常在家里很少说话,一直都是在默默做事,割羊草,喂鸡喂鸭,烧火,扫地,虽然不能做太多重力活,但一直在竭尽全力创造自己的价值。 徐父沉吟一声,终于松口,说道:“能卖倒是能卖,但是不知道城里那些人能不能接受。” “这么好吃,凭啥不接受?”来顺问道。 徐父瞥了他一眼,“一根筋的玩意儿,你老爷我见多识广,自然知道卤味这东西,但是其他人不知道。” “换做是你,如果大街上突然来了个叫嚣卖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你会不会去买?” 来顺歪头想了想,咧嘴笑道:“如果是以前,我和少爷肯定会去尝个鲜,以前我和少爷可是把县城所有地方给逛了个遍,就剩县太爷那地方不敢去。” 徐父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光头,“我说的是普通人,他们可没这么多钱霍霍。” “那我不知道了,反正现在要是我去县城的话,肯定不会买。”来顺老实道,他理解不到换位思考什么的。 徐福贵沉默,他已经理解到老爹的意思了,卤味虽然传承已久,但是云溪县城这种小地方,底层百姓没几个人听说过,更别提有人吃过了,算是一种新鲜事物。 如此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是这片市场一片空白,完全没有竞争力。 坏处就是不知道人们能不能接受卤味这种新鲜事物,接受的速度快不快。 不过,这个味道并不是不能解决,他直接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前世那个卤味老板在外面学了手艺回来,一开始就是打着免费试吃的幌子。 人们试吃以后,味道确实不错,名声自然传了出去,生意越来越火爆。 这个时代的人更是如此,对免费的东西是无法拒绝的。 他将这个想法提出来以后,来顺先是一脸肉疼,“自己都舍不得吃呢,还免费给别人。” 徐父好歹是个地主,见识和一般人不在一个层面上,仔细思考一下后,点点头表示同意。 刚刚的卤鸡蛋他尝了,结果嘴巴更馋,心里挂念着锅里的猪大肠。 连他都如此,其他人试吃以后,自然会生出购买的心思。 而且云溪县城有钱人不少,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卤味这种东西,有钱购买的客户应当不少。 如此一来,卤味这门生意,似乎确实有搞头。 “那你准备卤些什么东西?定什么价格?” 徐福贵昨晚就想过这些了,“猪头羊头,猪羊的下水货,这些都是便宜货,另外再卤些鸡蛋鸭蛋。” “卤菜的话,山里能找到菌子和香菇就卤一卤,没有的话就算了。” 他咧嘴一笑,继续说道:“而且这锅卤水能一直用,味道会越来越好。” “价格呢,怎么定。” “卤肉翻三倍,卤菜翻两倍。”徐福贵说道,前世的卤味也是这个价格。 来顺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亲眼看着自家少爷卤的,成本也就那些,这要是卖出去,利润可不少。 徐父起身,走回自己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六块银元,“这是家里最后的家当,你自己看着折腾吧。” 徐福贵接过银元,开玩笑道:“爹,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两颗金豆子嘛。” 徐父眼睛一瞪,“畜生,你想也别想,这是传家的东西,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 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 非不必要,绝对不能动用。 不管什么时代,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 徐父也纳闷,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没人知道,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 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 “哼,慈母多败儿。” 徐母一脸懵,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还给徐父三块银元,“我瞎猜的,我用不了六块银元,三块就够了。” 说话间,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捞起来切了一盘,照样一人尝了一块。 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香气扑鼻,口感弹滑,很有嚼劲,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 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说是留着中午再吃,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 而那一锅卤水,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再买一口新锅回来,专门煮卤味。 徐福贵应了一声,叫上徐父和来顺,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 为了赶速度,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挂上麻布,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 中午时分,他看到陈运生回家,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 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勉强尝了一口后,眼睛瞬间一亮,不断夸赞。 “五哥,以后你要是去杀猪,就把猪下水,羊下水,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我按市场的价钱买。” 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没有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哪怕是按市场价,依旧便宜的很...... 第二十五章 怪不得要被枪毙 光在陈运生那里买肯定是不够的,毕竟他不是每天都在杀猪或是杀羊。 所以徐福贵拜托陈运生帮自己收猪羊的脑袋和各种下水,反正猪羊身上最便宜的东西,他都要! 万物皆可卤,卤水的味道重,一律把你原本的味道给变了,只留下纯正的卤味。 “五哥,价格我还是照市场价给你买,你自己去收成什么价,我不关心。”徐福贵笑眯眯说了句。 陈运生知会了他的意味,大笑一声,“好,以后这几个村但凡有人杀猪杀羊,下火货和猪头羊头都是你的!” 他们屠户也是有自己的圈子的,他们的竞争关系虽然也有,但不像县城里那么严重。 因为农村的熟人关系更加严重,人们想要杀猪买肉,都是找与自己关系更亲近的杀猪匠。 如此一来,杀猪匠买卖的顾客比价固定,基本上没有什么波动,自己人缘好,熟人多,生意自然就好。 而且都是周围这几个村子的人,你来我往都认识,说不定还沾亲带故,所以杀猪匠都认识。 由陈运生出面来收购卤货,再合适不过,还能让人家也跟着赚点儿钱。 邻里邻居的,之前陈运生也帮了他们不少忙。 从陈运生家里出来,徐福贵又来到了隔壁孙家。 正好,孙家男人孙道堂从地里回来,看见他来屋里了,连忙起身少爷少爷的招呼。 陈运生家里也种田,但田地都是自家的,不像孙道堂,以前是徐家的佃户,现在是龙二家的佃户,日子过的很是艰难。 所以陈运生很容易改口,从少爷叫成了福贵,接近四十岁的孙道堂却习惯成自然,牛高马大的一个人,居然有些驼背。 徐福贵随意坐在木凳上,“孙伯,你这不是埋汰我嘛,都说了我不是少爷了。” 孙伯不知所措的挠挠后脑勺,“还是少爷,还是少爷。” 无奈的摇摇头,没有强求,问道:“孙伯,卤鸡蛋大娃二娃给你留了没有?” 孙道堂点点头,舔了一口嘴唇,“尝了,可好吃,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听说是卤的?也不知道是个咋回事儿,少爷不愧是少爷,见识就是多。” 说着,他看了一眼自家的大娃,下定了决心,“大娃也到岁数了,该想个办法送去城里学校,让他见识见识学校。” “对了少爷,还没给你倒水,你看我这。” 徐福贵连忙起身按住他,让他不要忙活,他又不是客,就当是邻居互相串门。 “孙伯,许婶,我还想拜托你们一件事儿呢。” “少爷你说。”孙道堂和许开慧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徐福贵给他们说了一下自己准备去县城开个卤味摊子,孙道堂和许开慧不懂这些,但话里话外都是支持。 “我准备卤些鸡蛋鸭蛋去卖,所以想让你们帮忙去村里买些鸡蛋鸭蛋,对了,一般鸡蛋鸭蛋是个什么价钱?” 许开慧道:“一般鸡蛋就八个铜钱九个铜钱的样子,鸭蛋贵一点儿,起码也要九个铜钱。” 徐福贵当即道:“那你们帮我收,我给你们买,鸡蛋统统九个铜钱一个,鸭蛋十铜钱一个!” “你们收的是什么价,我不管。” 孙道堂和许开慧对视一眼,眼里满是意动,搓了搓手,不好意思道:“这这,这哪是少爷请我们帮忙,这不是少爷在帮我们的忙嘛。” “不过少爷,这光是咱们村的鸡蛋鸭蛋就不少,你确定用得了这么多?” “要不,先把我家里的拿去试试水?” 徐福贵想了想,答应下来,他以前没做过生意,还是先少卤一些拿去看看市场认不认可。 而且卤味摊子他也不准备做大,赚的钱差不多就行了,而且等新兔国成立前一段时间,他会把生意停下。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趁着这两天,赚点儿钱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 “少爷,我家里还有二十个鸡蛋和鸭蛋,你看够了不?” 许开慧将家里所有的存货全部拿了出来,徐福贵计算一番,一共是三百八十个铜钱,他拿了四个银角子出来,孙道堂乐呵呵的找回他二十个铜钱。 将鸡蛋和鸭蛋放回家,徐父和来顺还在鼓捣卤味摊子,体力活就由来顺干,技巧活由经验老道的徐父来做。 长根也没闲着,将他带回来的猪下水泡在木盆里仔细清洗,一点儿也不嫌脏,反而嘴上还带着笑意。 这些老人,就喜欢在家里有事情干,不然心里就发慌。 徐福贵放好鸡蛋和鸭蛋,又到陈运生家,买了他家十个鸡蛋和鸭蛋,一共凑了六十个蛋,让徐母帮忙分三次给煮熟。 “这么多,卖的完吗,这么好的鸭蛋。”徐母看着这么多的蛋,不由多问了一句。 徐福贵嬉笑一声,“卖不完我们就自己吃。” 徐母呸了一声,“我可舍不得下这个嘴,卖不完就给凤霞和家珍送去,还有你老丈人,唉......” 外面的徐父听见了,立即嚷嚷道:“瞧瞧你说的是什么话,还把卖完的给她们送去,事情想的也不周到。” 徐福贵转头回道:“爹,我明天会各留五个蛋出来,你别操心了。” 徐母也不生气,反而笑容满面,“对,是得给他们留起来,不能自家人还尝不到口新鲜的。” 很快灶火添了两根木柴,灶火熊熊燃烧,众人热火朝天干起活来。 徐福贵看着灶火琢磨了一会儿,明天就卖那六十个蛋,外加一些猪下水,总感觉差了点儿什么。 不行,还是得去搞个猪头。 没有猪头,还算是什么卤味。 他起身,走出茅草屋,踩着草鞋朝村口走去。 来到龙二家,让下人帮忙通报一声,他来到了正堂里面。 正堂相当宽敞,实木结构,花岗岩地板,太师椅,茶几,包括朝南的墙壁上还有一副南方领袖的画像。 青天白日的彩旗插在两旁。 怪不得以后要被枪毙! 徐福贵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南方部队里的人,自己家里居然也搞了这么一套...... 第二十六章 龙二送猪头 正堂里。 膘肥体壮的龙二穿着一身黑色锦袍,手里拿着青瓷茶杯,咧嘴笑着,一颗大金门牙很是显眼。 “是福贵啊,找我有什么事儿?坐吧。”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和善,总能让人产生落差感。 徐福贵摇摇头,“不坐了龙老爷,这次是想请您帮个忙。” 龙二用杯盖顺了一下青瓷杯里的热气,发出清脆叮的一声,“福贵啊,按理说我们交情一场,你有难,我肯定要帮。” “可俗话又说的好,帮急不帮穷,你要是想借钱的话,就不必开口了,再说了,你徐家虽然落魄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底应该还有不少。” 徐福贵深深叹了一口气,一脸愁苦相,“哪里还有什么家产,家里吃的红薯还是给村里人借的。” 龙二眼里无动于衷,嘴上倒是说的好听,“我心里也很想帮你,但我实在无能为力。” 徐福贵在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龙老爷,我不是来借钱的,这不是听说你杀了一头猪嘛,想来买个猪头,给我老父亲补补身子。” 龙二放下茶杯,戏谑的看着他,“你不是都说家里只能吃红薯了嘛,有钱去买大米不好?买猪头干嘛,全是毛不说,肉还没几块。” 徐福贵不想多说,拱拱手道:“我爹一辈子就喜欢吃肉,是我这个畜生害了他,还希望龙老爷成全。” 龙二懒洋洋的挥了挥手,“行了,看在我们交情一场的份儿,也不说什么钱不钱了,猪头送给你也无妨。” 徐福贵大喜,眼神瞬间真诚的许多,“龙老爷果然心善,以后定会长命百岁!” 龙二笑了一声,仔细打量他一眼,完全无法想象,赌场里阔气的徐家少爷居然变成了这幅模样,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也算是平淡日子的一些乐趣。 “不过,福贵!” 龙二突然淡然道:“我对你也算仁义至尽了,你小子可有些不知道好歹。” 徐福贵眨眨眼睛,“不知龙老爷说的是.....?” “我府里的粪水,你可没少来挑,当初我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没想到你还当真了。” 说起这个,龙二也是无语的紧,当初他只是想讽刺一嘴,没成想这小子打蛇上棍,真的不在乎面子,每天都来霍霍他家的粪水。 别看城里人嫌弃这玩意儿,农村的庄稼汉可稀罕的不得了,地里田里就靠着这些粪水来施肥。 不是自家的不心疼,徐福贵都快把他家的粪坑挑空了,惹得下人一直抱怨。 这些下人家里也是有地的,平常这些粪水都是让自家挑了去,没想到这段时间白白便宜了徐家。 徐福贵讪笑一声,“正好地里也浇完了,以后就不来麻烦龙老爷了。” 龙二挥挥手,不想在这个话题多说,平白落了层次。 “福贵,平常得闲了就来府里坐坐,我邀些人一起耍耍牌和骰子,小打小闹图个乐子,不然成天在这一亩三分地待着也闲得慌。” “还是不了,赌这个字,我是万万不敢再沾了,不然我爹肯定会被我活活气死。” 龙二大笑一声,让下人去给他提猪头。 下人的眼里满是羡慕,看着徐福贵眼里还有些埋怨。 这些油水,本来该是他们的,结果被龙二随手打发了出去。 龙二不在乎这三瓜两枣,但是他们在乎啊。 徐福贵也没想到,龙二居然这么大方,一整个猪头,说送就送了。 不过,相比较他徐家一百多亩地的庞大家产一个猪头也算不得什么。 拎着猪头回到家,众人看着他手里硕大的猪头,纷纷惊讶问了一声,得知事情的缘由后,纷纷笑了起来。 白得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长根正好将猪下水清洗干净,现在又立刻将猪头接了过来,坐在板凳上,乐呵呵的准备继续清洗。 “根叔,放在哪儿我来吧,你别累着自己了。”徐福贵道。 长根笑呵呵的摇头,“这有啥累不累的,一直坐着呢,少爷你放心,我先用火烧一烧,保管打整干净。” 走进灶房,徐母指着剩下的几个鸭蛋,“福贵,我还是觉得太多了,留了十个鸭蛋出来,给做成咸鸭蛋,你不知道,家珍和凤霞可爱吃这个。” 徐福贵想起了前世,别人给送了几个咸鸭蛋过来,凤霞和家珍视若珍宝,一个鸡蛋能分三次,足足吃一整天! 他不禁微微红了红眼眶,这一世,总不能再让自己的妻子儿女,连咸鸭蛋都吃不上。 “娘,我知道凤霞和家珍喜欢吃,等赚钱了我多收些鸭蛋,给她们多做点儿。” 徐母抚摸了一下他变成小麦色的脸,“我家福贵越来越是个男人了,娘啊,就算现在死了也放心了。” “娘,你咋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赶快呸呸呸。” “哈哈,好,呸呸呸。” 要卤的东西着实不算少,更别说费时间最长的猪头了。 锅就那么一口,只能一样一样慢慢卤,搞得屋前屋后全是卤味的香气,陈家孙家的孩子不断在周围晃荡咽口水,两家的大人连忙呵斥让他们去别处玩儿。 卤汁一直沸腾,肉眼可见越来越少,这时候徐福贵就会往里面加水,再加上其他的佐料。 还好买了两斤雪花盐,不然还真的不够。 就这,明天去县城的时候,还得多买几斤盐回来。 “福贵,就算以后做了生意,地里可不能荒废了,这才是我们的根。”徐父坐好卤味小摊后,语重心长的说道。 徐福贵回道:“爹,你放心吧,县城也就上午热闹,下午就散场了,我肯定要赶回家照顾地里。” 徐母有些心疼,“那你不是太累了,又要跑几十里来回做生意,回来还要去地里忙。” 徐福贵高兴道:“忙点儿才好,心里踏实,再说了,有来顺和我一起呢。” 来顺咧开嘴,“就是,还有我呢,少爷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徐父嗯了一声,“对,来顺必须跟着你去县城,有个人能互相照应,不然这生意肯定做不下去......” 第二十七章 妙不可言 南方官府不管事,市场一片自由,但滋生的大量问题同样很多。 对他们小摊小贩来说,最直接的便是云溪县城的社团势力对他们进行干扰,比如收保护费什么的。 有来顺这个莽汉在,能避免很多骚扰。 临近傍晚的时候,所有卤味全部准备好,散发出阵阵香气,惹的众人不断咽口水。 徐福贵切下一个猪耳朵,展示出自己高超的刀工,将猪耳朵切成了均匀的小块。 随后加入辣酱,香葱进行搅拌,色香味俱全,这个时代很少能吃到口感这么爆炸的食物。 徐父有些看不透自己的儿子,难不成自己的儿子还是个天才? 卤味配方只是看了几眼就能记住,第一次调卤汁便如此成功,仿佛不是第一次做。 关键那手刀工,以前他可从来没有下过厨房,怎么会如此犀利。 想不通,只能归纳为天赋异禀。 或许自家的荒唐儿子在县城的时候,不止在赌场青楼鬼混,还去干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 “福贵,给龙老爷也送点儿过去吧。”徐父突然说了一句。 徐福贵沉默,然后点点头,“好,我给他端一碗过去。” 卤味的生意肯定是瞒不住的,这猪头还是龙二随手送给他们的,如今龙二在徐家村的话语权可不少。 要是人家诚心为难,他们家在徐家村的生活也不好过。 所以给龙二送一份卤好的猪耳朵过去,算得上是讨好,也是为了以后在徐家村更好的生活。 打着火把来到龙二府里,让下人帮忙通报一声。 “福贵,你怎么又来了。”最近每次看见他都没好事,龙二的语气都有些不耐烦。 “家里做了点儿卤味,端过来让龙老爷品鉴一下,看能不能去县城做个小生意。” 龙二以前是走南闯北的江湖人,听他南腔北调的口音便能感觉出来,所以他见识很丰富,听他这么说,当即提起了好奇心。 一边让下人拿一副筷子来,一边道:“我以前在省城的时候,吃过一次卤肉,吃的是卤牛肉,那个味道,一辈子都难忘。” “我在云溪县也逛过,没人卖这玩意儿,没想到你徐家,居然还藏着这份手艺。” 说完,夹起一块裹满辣椒和香葱的猪耳朵放进嘴里,用大金牙细细咀嚼,眯着眼睛感受其中的味道。 “不错,虽然比不上省城的那家,但在云溪县城做个小生意,还是绰绰有余,你家以后的日子,好过了。” 睁开眼睛,龙二笑着说了一句,继续夹着碗里的猪耳朵。 “你也不必失落,省城那家毕竟是老字号,用的还是牛肉,比不上也正常。”一边吃,他还一边安慰。 徐福贵当然不失望,他一个半路出家的和尚,哪儿能和人家老字号比较。 不一会儿,龙二将半只猪耳朵全部吃完,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巴。 “福贵,不错,难得你还念着我们的交情,有点儿好的都往我这里送。” “我在县城有点儿薄面,要是有人找你麻烦,提一嘴我名字试一试。” 徐福贵眼里闪过喜色,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龙老爷喜欢吃什么,我卤好给你送过来。” 龙二很高兴他的识趣,他的名字也不是白用的,当即道:“我不忌口,什么都能吃,你隔三差五送点儿过来就行了,我拿钱买。” “龙老爷见外了,就这么点儿钱,哪儿还谈得上钱不钱的。” 龙二这人,好像还是挺不错的。 当然,夺了他徐家祖祖辈辈的家产,依旧可恶该死。 从龙二府里出来,回到家里,他烧热水准备好好的洗个澡,迎接明天的开张大吉。 为此徐父还特意算了下日子,说明天就是个普通日子,不坏也不好。 徐福贵不讲究这些,说只要不是坏日子就行了,他做的也不是什么大的买卖。 屋里没有皂角,而且也没有专门的澡房,只能光着身子在院子里洗。 不过大晚上的,别人也看不见,徐母也早早进屋睡了。 徐福贵将滚烫的热水浇在身上,然后使劲将死皮给搓掉,洗完以后,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通透无比。 但是穿越过来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而且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依旧得不到释放,因为家珍大着肚子,把有庆生下来以后还要做月子。 一想到这茬,他不可避免有些郁闷。 憋着实在难受啊,特别有时候在城里看到那些花枝招展的青楼女子路过,不可避免一阵躁动。 男儿本性,向来如此。 但自己释放......咳咳,要是被家里人发现,那才尴尬的无地自容。 洗完澡,擦干身子回到冰冷的竹床上,躺下久久睡不着。 竹床上面垫了一张草席,草席上是一床不知道多久的旧棉絮,棉絮的颜色都变成黑色的了,但好歹能垫一垫。 想了许久,先是想了一会儿女人,后来又想明天去县城卖卤味的细节,不知道什么时候,疲惫涌上心头,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他突然起床一看,顿时老脸一红。 第二天一早六点,徐福贵和来顺便起床了。 外面的天色一片黑暗,距离天亮还有好一会儿时间,整个徐家村一片宁静。 两人简单吃了昨晚剩下的红薯粥,将卤货放在做好的木桌摊子上,徐福贵带上几个银角和铜钱,两人一起抬着摊子朝外面走去。 木桌加上卤货,重量可不轻,两人正是想着带着摊子赶路,速度会很慢,索性早点儿出发,免得错过县城最热闹的时候。 等会儿县城散场的时候,这个摊子就不带走了,看到时候给放在什么地方...... 第二十八章 开张 云雾消散,天朗气清,连续多日的阴云天气终于结束。 一轮红日自东方冉冉升起,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夺彩炫目,火红的朝霞更是美轮美奂。 徐福贵擦了把脸上的汗水,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强,抬着一张沉重的桌子行走在乡间泥土路上,任谁也遭不住。 而且他们这里算不上是平原,有很多上坡下坡路,一不小心就是人仰马翻,精神力必须高度集中。 即便有来顺,两人也是累的气喘吁吁,生怕把卤货给掉地上。 要是没有来顺的话,其实徐福贵自己一个人很好解决,直接把所有东西放在空间里就好。 经过艰难的长途跋涉后,他们总算来到通往县城的土公路上,这里相对来说,路况要好得多。 在两人的不懈努力下,花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县城。 “少爷,我们在哪儿卖?”来顺的光头汗水直直淌下来,叉着腰兴致勃勃的打量周围。 他已经许久没来县城了,自从徐家破产以后。 “去王氏酒楼附近。” 王氏酒楼的地位位置很好,周围人来人往,哪个阶层的都有,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好地方。 而且有王文昌的关系,王氏酒楼想必不会在意,还能借王氏这个名头避避灾祸。 在王氏酒楼大门旁的街道上支起卤味摊子,或许是时间尚早的原因,周围来往的行人并不是好多。 “福贵,你先看着,价格记住了吧?” 来顺点点头。 “我先去给酒楼打个招呼。” 说着,他拿出家里唯一一把菜刀,犹豫一下,还是切了半个猪耳朵,用辣酱和香葱给拌好,随后又装了一个卤鸡蛋和一个卤鸭蛋。 王氏酒楼里面也冷冷清清的,显然没到营业时间,只有下人在里面打扫卫生,整理食材。 “掌柜的,王少爷在吗?”徐福贵走过去恭敬问道。 掌柜显然认识他,笑着拱手回道:“徐少爷,不巧了,我家少爷昨晚去青楼了,现在还没回来。” 徐福贵也不失望,将手里的卤肉递过去,说了一下自己在外面卖卤味的事情。 掌柜走到外面看了下位置,见没有挡住大门,甚至距离大门还有好一段距离,完全不会影响来往的客人,便欣然同意。 “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你帮忙拿去尝尝,要是觉得还行,以后吃我摊子上的卤味,不收您钱。” 掌柜笑呵呵接过去,打开油皮纸看了看,一股扑鼻的卤香,葱香,辣椒香迎面而来,让他忍不住分泌出大量口水。 好歹也是一个大酒楼的掌柜,没有立马吃,放在桌子上,“放心吧,以后尽管在外面卖,不算什么大事。” 徐福贵高兴的应了一声,搓了搓手,不好意思的继续道:“掌柜的,你千万别嫌我啰嗦,我还想求你一件事。” 掌柜的看他态度好,加上是自家少爷的朋友,便抬抬手示意他继续说。 “就是我那个卤味摊子,以后能不能看放在你们这里,我实在没找到个地处,我能出个租金。” 掌柜还以为是什么事儿,不在意的摆摆手,“没问题,不过正堂不能放,客人觉得不好看,就放在后厨怎么样。” “行行行,掌柜的你心可真善。” 恭维两句,没有过多纠缠,走出酒楼,掌柜这才从桌子的竹筒里抽出一双筷子,夹起一块猪耳朵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嗯......味道不错。” 从王氏酒楼出来,和来顺说了一声,他又去另一条街买了一袋子油皮纸,好用来包装。 一切准备就绪,这时街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周围铺子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互不相让。 徐福贵心里也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也成为了其中一员。 他拿起菜刀,拿出剩下的半块猪耳朵,飞快切了起来,这次切的猪耳朵更薄,就比蝉翼厚那么一点儿。 同样加上自己的辣酱和香葱,搅拌好以后摊在一块油皮纸上面。 然后拿出昨天削好的竹签,在每块猪耳朵上面插了一根。 “卖卤味了,卖卤味了啊,好吃又美味的卤味,前三十人可以免费品尝,免费的啊,绝对免费,不收一个铜板。” 气沉丹田,浑厚的声音通过口腔传递出去,一下便盖住了周围店铺的吆喝声。 很多人第一次摆摊会拉不下脸面,不想叫喊,但徐福贵早就把脸皮丢干净了,吆喝的越来越大声。 来顺见状,也学着叫喊,他的声音本来就大,两人加在一起,比两个音响还给力。 吆喝的效果很好,来往的路人只要路过这条街,必然会听到他们的嗓音,免费两个字更是直击心灵。 免费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很快,一个穿着粗布衣裳,肩上挑着落卜白菜土豆的庄稼汉走了过来,问道:“你们这卖的是什么?真的免费?” 徐福贵见不少人在注意这边的动静,便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托盘而出,“我这卖的是卤味,卤味这玩意儿可大有来头。” “卤味源自川省,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传统美食之一。” “据说是李冰在修建都江堰水利工程时,挖出了井盐,自此人们开始用井盐加工食物,经过长年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今天的川卤。” “李冰知道是谁吧,不知道没关系,知道他是一个古代的名人就行了,这卤味,就和他有关系。” 众人听了,没啥感觉,只知道这卤味很早就有了,是用来吃的。 “那到底是不是免费的。”那庄稼汉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徐福贵也不生气,点点头,指着那油皮纸上的猪耳朵,“这是我卤好的猪耳朵,前三十个人可以免费拿一根竹签去尝尝。” “那我尝了要不要买?”庄稼汉谨慎道。 他不信这个世上有人这么好心,将好好的肉白送出去,他的心态也代表了大部分人。 徐福贵咧嘴一笑,大方道:“说了免费就肯定免费,你买不买是你自己的事儿,难道我还能逼你买不成。” “不过我们先说好了,一人只能拿一根竹签,多了可不行。”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睁大眼睛道:“对,多拿可不行,谁要多拿,我剁了谁的手......” 第二十九章 生意火爆 来顺天生光头,长得五大三粗牛高马大,不禁让人觉得凶神恶煞,众人忍不住后退两步。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转头堆着笑容道:“各位,尝尝吧,第一天开张,图个喜庆,以后可没这么好的事儿了。” 庄稼汉闻着空中传来的卤香,咽了咽口水,试探拿起一根竹签,一边打量来顺的脸色。 将猪耳朵放进嘴里,浓重的卤香和辣椒的香气顿时充满口腔,猪耳朵的口感更是让他咀嚼,脸上充满了享受的表情。 “嗯,好吃,好吃,太好吃了。”庄稼汉只会用好吃来形容,吃完以后,下意识还想去拿竹签。 就这么一小块,刚刚尝到个味道,完全不够吃,可刚刚伸手,来顺便握住他的手腕,一字一句道:“说了,一人只能拿一根竹签。” 庄稼汉讪笑,收回手,问道:“那你这卤味是怎么卖的?” 徐福贵和善回道:“猪耳朵一百五十铜钱一斤,猪头肉一百三十铜钱一斤,心肺那些便宜,一百铜钱一斤,卤鸡蛋二十铜钱一个,卤鸭蛋二十五铜钱一个......” 庄稼汉听完,咂舌不已,连忙摆摆手,一句话没说,挑着自己的菜离开,在不远处摆了一个菜摊。 其他人闻言也惊讶不已,这价格也太贵了,有这钱还不如去买两斤猪肉。 徐福贵也不着急,穷的买不起,贵的不在乎,不穷不富,真想吃的话,隔三差五咬咬牙也能买一回。 哪怕是后世,物质生活如此富裕,普通家庭照样不会天天吃卤味,没这么奢侈。 “好吃的卤味,免费品尝了啊,免费品尝。” 其他人虽然觉得贵,但还是纷纷上前,拿起免费的猪耳朵送进嘴里,反应和那庄稼汉没什么两样。 “嗯,好吃,确实好吃,原来这就是卤味,可惜,卖的实在太贵了。” “不贵,我们费了不少成本,不然哪儿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说实话,我们也就赚个辛苦钱。”徐福贵笑容满面回道。 大部分人都是来贪便宜的,吃完就恋恋不舍的走了,还有几个人更是问,“明天还有免费的没有?” 徐福贵犹豫一下,点点头,“有,刚开张,连续三天都可以免费品尝。” 不过明天不会有猪耳朵这么好的卤味了,最多给你们切点儿心肺。 这些人闻言顿时笑了,“好,那我明天再来。” 当然,云溪县城这么多人,还是有不少有家底的,尝了以后,点点头,直接将猪耳朵买完了。 这些人穿的衣服也明显好上一个档次,看向周围那些贪小便宜的人,隐隐约约有些鄙视。 “要不要辣子?” “要,多放点儿,你这辣子做的香。” “你把辣子给我单独装起来,家里有小孩吃不了辣。” “好咧!” 徐福贵动作搞的很快,刀法犀利,一边切肉还能一边叫卖,没有冷落任何一个人。 猪耳朵没有了,其他人只能选猪头肉,心肺较少有人买,大部分人对这玩意比较膈应。 开了头以后,陆陆续续有人来问价格,大部分人摇摇头走了,有钱的直接买肉,有点儿小钱的,也会买一个两个卤蛋来尝尝。 来顺帮着他打下手,见桌子抽屉里的铜钱银角越来越多,乐呵的合不拢嘴。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街上越来越热闹,生意也越来越好。 特别是能来王氏酒楼吃饭的,都是不差钱的,他们只要尝过一块,大部分都会购买。 爆了,生意彻底爆了! 徐福贵忙的脚不沾地,脸都快笑僵了。 他没想到,第一天开张,生意就如此火爆。 这个地理位置选的好哇,蹭着王氏酒楼的客流,他带来的一整个猪头没一会儿就卖完了,卤蛋也没剩几个,心肺倒是还剩下一半。 当然,主要还是他卤货的味道好,能得到顾客的承认,不然位置再好也没用。 这还是第一天,大家对卤味还不太熟悉,以后的生意绝对会越来越好的。 “少爷,明天我们可得多准备些。”来顺高兴道。 徐福贵点点头,这点儿卤货,根本就不够卖。 临近中午的时候,几个卤蛋也全部卖完,抽屉里面满是铜钱,两人疲惫的眼里满是喜色。 “福贵,生意不错啊。” 王氏酒楼的掌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双手插进袖筒,笑眯眯的说道。 “托您的福。” “还有没有猪耳朵,味道真不错。”掌柜的说道,刚才没忍住吃完了,现在才想起应该给家里的孩子买点儿回去,他们保管喜欢。 “对不住啊掌柜的,给卖完了,就剩这么点儿心肺,明天我还来,专门给你留一只。” 掌柜闻言,走过来看了下心肺,“这玩意儿,卤了能吃吗。” 徐福贵手中菜刀高高落下,切下一块心肺,在碗里沾了一点儿辣椒,“看个人喜好,要不您尝尝?” 掌柜拿起一根牙签,试探性吃了一口,微微点头,“行,把剩下的给我打包起来吧。” “好嘞。” “福贵,不是我说,你这卖的也太少了。” “明天多备点儿。” “呵呵,我看你们徐家又要发达起来咯,过不了多久又是少爷。” 徐家以前的人脉和资源还在,一心想把卤味做大的话,还是不难,垄断市场也相当简单。 但徐福贵完全没这个想法,笑着回道:“守着这个摊子就够了,赚点儿米钱,家里还种着地呢,没多的心思。” “种地?这卤味卖的好好的,正经人谁还种地?” 闲聊的功夫,用油皮纸装好剩下的心肺,拿给了掌柜。 这下,带来的卤货彻底卖完了,徐福贵和来顺也不再吆喝,准备坐下来好好歇会儿。 两人没发现,不远处,一伙流里流气的人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们。 “老大,我盯他们一个上午了,是新来的,卖的什么卤味,没听说过,不过价格很贵,但卖的很好。” “怎么样,这两人不懂规矩,要不要去教教他们?” “你看清楚,他们在王氏酒楼前摆的摊子,说不定是王家照顾的人。” “万一他们狐假虎威呢,再说了,王家又怎么样,在云溪县,谁不给我们董老大一个面子......” 第三十章 事端 这群人商量半饷,最终还是站在最中间的三角眼老大发话了,“走,先去探探,如果不是王氏酒楼的人,他今天赚多少,让他吐出来多少。” 一伙人朝卤味摊子逼近,徐福贵和来顺第一时间发现,立马站了起来。 来顺更是鼓着眼睛,捏着拳头,“少爷,你往后站点儿,我就知道这群杂种没啥好事儿。” “喂,你们是哪儿来的?懂不懂规矩?”三角眼叫嚣道。 徐福贵拦住来顺,抱着不惹事的想法,谨慎问道:“各位,有何贵干,我和王氏酒楼的掌柜还算认识。” 这些二流子对视一眼,似乎有些犹豫,三角眼的语气稍微好了一点儿,“你和周掌柜是什么关系?” 徐福贵摇摇头,沉稳道:“没什么关系,只是认识,承慧他给面子,让我在这里做个活计。” 三角眼便是他们的老大,看着后面小弟询问的眼神,走过来打量他两眼,双手抱胸,“就算你和周掌柜认识,可该有的规矩总不能少吧?” 徐福贵和他们对视两秒,面无表情道:“那......该怎么个规矩法。” 三角眼嘴角露出莫名的笑容,装模作样走了两圈,“规矩很简单,每天一半的收入,保管没人来麻烦你们。” 说完,挑衅似的吐了一口浓痰在徐福贵脚边。 来顺见状,铜铃大眼里满是怒意,大步向前,“去你娘的狗杂种,你知道我家少爷是谁吗!” 说完,沙包大的拳头直接落在三角眼脸上,巨大的力量使他倒飞出去落在地上躺着。 “啊!” 三角眼捂着眼睛躺在青石板街上,惨痛大叫,理智随之丢在脑后,“上,给我打死他们,出事了我负责!” 身后的五六个小弟立即冲了过去,来顺浑然不惧,一手街头拳脚灵活的施展开来,专朝这些人的下三路招呼去。 猴子偷桃,仙人指路,一个个招式狠辣无比,前几个人一着不慎,躺在地上露出痛苦面具。 徐福贵无奈,他本来还打算好好商量的,尽量和气生财。 但来顺都已经上了,总不好让他孤军奋战,将手里的菜刀一扔,大步冲过去,直接踢倒一个想偷袭的人。 两人仗着牛高马大的身体和高人一等的力气,两个人就把这五六个人放倒一地。 周围的路人自动给他们留出场地,惊讶的看着这一幕。 这群在街头横行的恶霸,居然被两个新人给收拾了! 徐福贵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甩了一下手,蹲在三角眼面前,“今天对不住哥几个了,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三角眼吐出一口血水,正想抬出自己背景的时候,又听到他说道:“龙二你应该认识,我们也不是没有人撑腰,不然也不敢在这地界混。” 龙二的名头在江湖上似乎特别好用,三角眼脸色立马变了,最终不甘心的说道:“有人你早说啊,非得动手打一顿。” 徐福贵笑着将他扶起来,三角眼不想在这地方多待,一句话没说,带着兄弟们就走了。 今天的事儿就这么栽了,但白白挨了顿打,他心里也不舒服,回去准备好好调查一下。 如果卖卤味的这两人真是龙二照顾的人,那他无话可说。 毕竟有着王氏酒楼和龙二一起当后台,他们没必要为了这么点儿钱驳人家面子。 但如果他们是狐假虎威,那就别怪他们心狠手辣。 “少爷,你没事吧?”来顺憨厚笑了笑。 徐福贵摇摇头,火力都被来顺吸引走了,他一拳都没挨上。 来顺是真的猛,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霸气,一人便压制住他们这么多人。 而且来顺没有正规学过武功,全是从小跟着他打架打多了,自然有自己的经验。 要是去军队磨炼一下,说不定真能闯出个名堂。 “你呢,没事吧?” 来顺摇摇头,将自己结实的胸膛拍的砰砰作响,“这群杂种,打在身上不痛不痒。” “简直是莽汉。”徐父好笑的摇摇头。 来顺嘿嘿笑了笑,下一秒担心道:“少爷,他们不会再来吧。” 来顺虽然一根筋,但是并不傻,他们虽然能对付这几个人,但是他们如果来报复,他们还真的干不过。“ 别的不说,他们每天纠结几个人往这里一站,哪里还有人敢来买卤味。 “应该不会吧。”徐福贵不确定的说道,他不知道龙二的名头到底有没有用。 如果没办法的话,他就只能舍下脸皮去找一找王文昌,他是王家的少爷,随便说一句话,江湖上的人会给他这个面子。 今天在这里站了一个上午,都没有遇到王文昌,估计还沉浸在青楼的温柔乡里。 两人很快把这个小插曲放在脑后,将卤味摊子清洗干净,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走出王氏酒楼,徐福贵实在饿的不行,买了两个烧饼,两人一人一个啃着。 云溪县城最热闹的时候便是上午,中午的时候除了面馆酒楼茶馆,街上没没几个人。 徐福贵买了一把崭新的菜刀,又买了一口新锅,五斤雪花盐。 路过肉摊的时候,买了半只猪头,半张羊板油,看到街上有卖海带的,他同样买了一捆回去。 将东西全部拿给来顺,他拿着一个油皮纸,朝陈府走去。 “少爷,我也想看看凤霞。”来顺追了上来。 两人一起来到陈府,陈家明正带着凤霞在门前的石狮子旁边玩儿,见了他以后,立马高兴喊道。 “爹!” “姐夫!” 徐福贵连忙将食指放在嘴前,“嘘......小点儿声,家明,你爹在家没?” 陈家明看了眼大门,点点头。 徐福贵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将油皮纸递给他们,“我做个卤味摊子来卖,特意给你们留点儿尝尝。” 里面是切好的半只猪耳朵,还有卤蛋,以及特意切出来的猪香嘴。 陈家明显然知道卤味是什么,打开一看,当即说了声好香。 “爹!”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甜甜喊了一声,转身喊了声顺叔。 来顺笑呵呵的点头,喊了声小姐。 徐福贵和凤霞说了一会儿话,见家珍还没出来,不敢多待,和来顺准备回去了。 “凤霞,以后爹每天都在王氏酒楼前卖卤味,爹有时间就来看你......” 第三十一章 惠及他人 “少爷,小姐长的可真漂亮。”路上,来顺扛着铁锅,笑着说道。 徐福贵心情不错,戏谑道:“来顺,你也老大不小了,啥时候让媒婆联系个姑娘,你也生个和凤霞一样漂亮的出来。” 来顺拨浪鼓似的摇头,“我才不要离开少爷。” “憨货,你算是我的亲兄弟,结了婚,照样是一家人。” 来顺怀疑的看着他,“少爷,我脑袋不灵光,你可别忽悠我。”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忽悠你干嘛,难道你不想有个女人晚上给你暖被窝?” 来顺羞涩的低头,“想......” “这不就是了,这人啊,到一定岁数,就得结婚生子,当然也不一定。” 徐福贵想起了二十世纪,他们村里有些年轻人便十分抗拒结婚,说什么只要不结婚,生活就没有压力,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想有个女人来管着自己。 徐福贵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二十一世纪物质生活的确富裕,但感情和他们这个时代完全不一样。 如果他是那些年轻人,如果遇不到家珍这样的姑娘,他估计真的不会结婚,免得让自己的生活变得麻木。 来顺傻笑一声,“少爷,那你以后可得给我找一个漂亮的,至少不能比陈五哥的媳妇儿差。” “好哇你小子,居然看别人的女人。” “我可没有,少爷你别瞎说。” “说说,你看上五姐什么了?我以后好给你找个更好的。” 来顺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她屁股大,而且前面也大......” “哦......” 徐福贵拖了个长音,“原来你小子喜欢丰满的,好,我以后给你找个一只手包不完的那种!” 没有了卤味摊子的负担,两人身上虽然拿着东西,但脚程很快。 从土公路走下分叉乡间小路,见周围无人,两人来到一个竹林后面。 先好好的撒了一泡尿,然后从怀里掏出所有铜钱和银角,不过没有银元。 先把十三个银角单独拿出来,然后两人开始数有多少个铜钱。 铜钱照样很好数,一般五个一串或者十个一串,很少有二十个一串。 数完以后,两人眼里露出惊喜的目光,银角一共十三个,铜钱有一千五百多个,抹去领头,就算一千五百个。 自己有一个银角和大概一百铜钱的本钱,除去以后,今天自己的收入一共是两千两百个铜钱! 当然,鸡蛋,鸭蛋,猪头,猪心肺,还有卤汁,同样是需要铜钱购买。 但这些材料钱,加在一起,最多也就一千多一点儿铜钱。 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的销售额是两千两百个铜钱,抛去本钱,纯收入有一千多点儿,差不多有一半的利润。 这两千两百铜钱,至少有一千一百铜钱是今天纯赚的。 换算出来,差不多就是......一个银元?! 这已经不少了,银元虽然有所贬值,但照样值不少钱,市场里交易,银元已经算是比较大的数值。 比如今天的卤味生意,没有一个人拿银元出来,最大也就是银角。 “少爷,我们赚了一千多铜钱。”来顺愣愣道,随后便是狂喜,站起来来回走,又看看地上的钱。 徐福贵也高兴的捧着钱,沉甸甸的感觉,真好! 将钱收好,他意气风发的挥手,“回家!” 回到家以后,两人第一时间向徐父徐母还有长根汇报了今天的收入。 徐母高兴的红了眼眶,摸着徐福贵的脸,“我儿子果然有出息。” 徐父难得咧开嘴笑了笑,嘴里不断嘀咕些什么,徐福贵别的没有听清楚,只听清楚畜生这两个字。 至于长根,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里同样充满了喜色。 一天赚一个银元,照这个趋势下去,说不定很快就能把这茅草屋推倒,建一座冬暖夏凉的土坯房。 甚至还能给家里添点儿像样的家具,先不说把徐家的家业挣回来,至少生活水平先赶上徐家村的平均线。 “福贵,来顺,你们还没吃饭了吧,我给你们端出来。” 徐福贵将猪头的骨头拿出来,上面的卤肉已经卖光了,不过这骨头他还是舍不得丢。 “这骨头拿来怎么吃,汤都没法炖。”徐母为难道。 “丢给那些鸡鸭。”长根笑着接了过去,闻着上面的卤味,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徐福贵抿了抿嘴,既然卤味生意能做,那以后家里的吃食必须得往上提一提了。 而且他能看出来,家里人对卤味同样喜爱,以后卤好以后,也可以往桌子上端盘菜。 吃完饭,陈运生和孙道堂齐齐来到了院子喊他。 陈运生:“福贵,我上午去跑了几个村,这两天杀猪的人还不多,等要过年那段时间,猪头和猪下水肯定多,我只收到了两个羊头,还有些羊下水。” “不过你放心,我和那些杀猪匠都打过招呼了,以后他们的什么猪头羊头,全都会给我留着。” 孙道堂则说道:“我找了周围几个邻居,买了四十个鸡蛋和三十多个鸭蛋,我不敢买多了。” 徐福贵按照昨天商量好的价格买了下来,说道:“五哥,这些下水和猪头羊头,你有多少给我收多少。” “孙伯,以后鸡蛋和鸭蛋,每天各自收五十个就差不多了,多几个少几个没关系。” 两人当然笑着答应下来,询问今天生意怎么样,徐福贵说卖的挺好,他们听了也十分高兴。 生意好,说明他们两人还能接着去帮他收卤味的材料,能转上一手差价。 就比如孙道堂,五十个鸡蛋和五十个鸭蛋,就算每个蛋只赚一个铜钱的差价,也能赚一百个铜钱。 别小看这一百个铜钱,在他们农村,在地里干活只能得到粮食,很难得到货真价实的钱财。 除非去给别人帮工,或者砍柴挑菜去城里卖,能不能得到一百铜钱还难说呢。 有了徐福贵这个稳定生意,他们两个邻居也能喝到不少汤,对徐福贵不可避免更加亲近。 而且不止他们,农村每家每户几乎都会有鸡蛋鸭蛋,转手一卖,同样也能得到一份收入。 这对徐家村众人来说,同样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 第三十二章 给家珍送去 陈运生和孙道堂留下卤货的材料,怀里揣着铜钱,乐呵呵的回家。 长根第一时间将那些下水货装进木盆里,撸起袖子准备认真清洗。 徐母则拉上徐父,将鸡蛋鸭蛋搬进屋里,昨天她已经煮过一遍,没什么难度。 徐福贵自然也不会闲着,把猪头羊头拿出来,先用稻草火烧一烧,然后用力清洗。 刚吃过饭,一家人便齐齐忙活,不过脸上都是笑盈盈的。 虽然卤货多了不少,但人多力量大,清洗干净后,徐福贵一边制作卤味,一边教徐父徐母怎么操作。 卤汁都是准备好的,卤的时候只要看着点儿锅里面就行,其实很简单。 肉类需要卤的时间不少,特别是猪头羊头,徐福贵干守着也没意思,让徐父徐母代替就行了。 至于他,他得去地里看看,算算时间,白菜应该都要成熟了。 “福贵,你去哪。”徐母见他拿着背篓和锄头,问道。 “我去地里看看。” 徐母走过来,“你不在家里看着啊,这么多东西,我们又不知道怎么搞。” “娘,我刚刚不是和你们说了嘛,看着锅里就行了,再说了,要真不知道咋办,站在院门口喊我一声就行了。” “少爷,我和你一起去。”来顺起身道。 徐福贵摆摆手,“你去山上找柴火,以后要煮卤味,柴火烧的可多。” 来顺应了声,拿起柴刀就往山上走,长根紧随其后,说是找些引火的回来。 徐福贵来到地里,下过一场大雨,几天没来,平整的地里又长出不少杂草。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白菜几乎要成熟了,徐福贵蹲下看了看,脸上不由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萝卜生长期比白菜长许多,还需要细细照料。 “明天给家珍他们带一颗白菜去,让她也尝尝。” 徐福贵笑着说了一句,蹲下神,开始将地里的杂草一一拔去。 他的眼睛很尖,手上动作更是利索,双手一起用,杂草连根带茎被拔了出来。 三亩地着实不少,饶是以他的体力,拔完半亩地,也不得不休息休息。 坐在田埂上,拿出水喝了喝,抹了把头上的汗水。 “福贵,累了吧。”旁边挨着地里的王喜握着拳头,笑嘻嘻的说道。 王喜以前也是他们家的佃户,现在是龙二的佃户,之前还送了几个咸鸭蛋过来,给家珍补身子。 徐福贵笑着点点头,锤了锤自己的腰,“这地里的活可真磨人。” “那可不是,你要是不使劲种,地里的粮食也不会给你使劲出,要不要抽卷旱烟?解乏的。” 王喜拿出烟丝,卷好以后递了过来。 徐福贵摇摇头,“以前抽过,劲太大,我服不住。” 王喜也没强求,自己点上以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团青烟,舒服的闭上眼睛。 徐福贵大笑一声,指着他说道:“王喜,你这模样,真像青楼里那些抽福寿膏的人。” 王喜用手揩了一下鼻涕,又往地里吐了一口口水,“狗屁,我可不敢和那些人比,人家都是有钱的主。” “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没见过福寿膏是啥样,福贵,你见识多,和我说说呗?” 徐福贵也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干活有人聊天也能打发时间,于是一边锄草一边道: “什么福寿膏,只不过是那些瘾君子安慰自己的话,不就是烟土嘛,吃了不仅不能福寿,反而还会折寿。” “我告诉你,你知道我为什么在青楼和赌场待这么久,从来不碰这玩意儿吗?” 他得意的笑了笑,“我虽然混账,但也知道好歹,福寿膏这东西,比毒药还厉害,一旦沾上,完全就戒不掉了。” “只能眼巴巴把银子送出去,求着别人给自己抽福寿膏,最后变成人不人鬼不贵的样子。” “你别看他们在青楼里欲死欲仙风光一片的样子,实际上,这群人走出去以后,连顿饭都舍不得吃,就想拿钱去买这玩意儿。” “而且听说,沾上福寿膏的人,很难生出孩子,就算生出的孩子,也有问题!” 王喜砸吧了一下嘴,“这玩意儿这么害人,为啥他们还要去碰,这官府也不管管。” 徐福贵切了一声,“只要碰过两回,就戒不掉了,至于官府,呵呵,南方官府那德行,算了,这些话我们不说,免得多生事端。” 王喜听得兴起,搓了搓手,“福贵,你给我说道说道,青楼是个啥样儿?” 王喜的岁数比他大个几岁,但还算是个年轻人。 徐福贵戏谑的看了他一眼,咳嗽一声,“怎么,你也想去见识见识?” 王喜连忙摆手,“我哪有这个本事,就是好奇,随便问问。” 徐福贵大笑一声,也没吊他胃口,将青楼的事情说了一些出来,其中的内容自然夹杂不少付费,王喜听的是欲罢不能。 聊着天,时间过的飞快,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徐福贵砍了两颗白菜放进背篓,准备回家。 “福贵,你口才真好,下次我们还聊。”王喜笑嘻嘻的在背后说道。 徐福贵朝背后挥挥手,“你可别给其他人说,我在村里还要脸。” “哈哈,村里人谁不知道你以前啥样。” 王喜看着他的背影消失,赶忙扔下锄头,来到一旁的竹林里。 确定周围无人,解开裤腰带,回想着刚才徐福贵讲述的青楼内容,开始寻找快乐。 正到兴起的时候,一声大喊突然传来,“王喜,跑哪儿去了,回来吃饭!” 王喜被吓的一个哆嗦,晦气的吐了口口水,拴上裤腰带,“来了来了。” 臭娘们,今晚让你洗个澡,必须好好收拾你。 徐福贵回到家,一股卤味的香气扑鼻而来,掀开锅盖看了看,全部都已经卤好了。 他全部捞起来进行冷却,然后拿出白菜,说地里的白菜已经可以吃了。 “这么快就能吃了,长得这么水灵,明天给家珍送一颗过去,让她也尝尝。”徐母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晚上的菜很简单,开水煮白菜,徐福贵切了一盘卤心肺端上桌,丰盛的晚餐让众人吃了个肚皮滚圆...... 第三十三章 家珍来探望 云溪县城。 陈府。 陈礼平吃过精心制作的八宝粥,用白色毛巾擦了擦嘴巴,随后起身坐在躺椅上。 一位下人拿着把锋利的修胡刀,先将热毛巾敷在他的脸上,然后用刮胡刀小心翼翼的修整。 陈礼平虽然已经年过五十,但不得不说长的确实帅,否则家珍也不会这么漂亮。 修整好胡须,陈礼平拿起青瓷茶杯喝了口热茶,起身走到里屋,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换上一件黑色带绒的长袍。 “姥爷!” 清脆响亮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陈礼平严肃的脸瞬间换上菊花笑脸,看见凤霞跑了进来,双手张开将她抱了起来。 “哎哟喂,我的乖孙女,变天了不知道啊,你们也是,小姐要是受寒了,你们的月钱都得给我扣完。” 后一句话是对那些下人说道。 凤霞将衣服的领子翻开,“姥爷,你别怪他们,你看,我的衣服有毛毛,可热乎了。” 陈礼平宠溺的看着她,“中午想吃什么,姥爷让下人给你们买。”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了进来,甜甜的喊了一声爹。 陈礼平应了一声,关心道:“家珍,你可得当心点儿,特别是进门出门的时候,别踢着门槛摔一跤。” 家珍轻轻点头,“放心吧爹,我身子好着呢。” “姥爷,我想去王氏酒楼吃烤鸭,好不好?”凤霞搂着他的脖子撒娇道。 陈礼平笑呵呵的点头,“行,我等会儿叫下人给你们买回来。” 凤霞摇头,“不要,我想自己去酒楼吃,在酒楼吃才有感觉。” 陈礼平耐心劝道:“凤霞,现在外面乱的很,咱不出门,乖。” 家珍睁着水汪汪的杏仁大眼,“爹,我也想去出去走走,成天待在屋里,都快闷死了。” 陈礼平严肃道:“家珍,你可不能开玩笑,你肚子的孩子都九个月大了,我敢放心让你出去?” 家珍走过去,轻轻捏着他的肩膀,“人家郎中都说了,适当出去走走,有利于胎儿发育。” 陈礼平摇头,“不行,街上人来人往,万一谁撞着你咋办?” “让舅舅陪我们一起去就好了呀。”凤霞说道。 陈礼平笑骂道:“你舅舅那个不成器的东西,做事慌慌张张,能看好你们才怪。 凤霞哼了一声,双手收了回来,脑袋一偏,明确表示自己不高兴了。 陈礼平见状,心一下就软了,捏着她的小脸,“我的乖孙女,要不你等姥爷空了,我再带你们去玩?” “算了,我不去了,姥爷你放我下来。”凤霞嘟着嘴说道。 陈礼平苦笑,想了想,无奈点头。“好好好,姥爷让你们去行了吧,不过得把家里的下人带上。” 凤霞立马笑了,重新搂着他的脖子,甜甜道:“谢谢姥爷,我就知道姥爷最好了。” 陈礼平逗了她一会儿,见时间不早了,便放她下来,急匆匆出了家门,去米行做事。 凤霞和家珍对视一眼,高兴的鼓了一下掌,“可以去见爹咯!” “姐,是不是可以出去玩了?”陈家明在外面探了个脑袋出来。 家珍敲了一下他的脑门,“出去你可不许乱跑,不然找不见你,爹肯定要生气。” “放心吧,我跟着你们一起去看看姐夫,对了,姐你什么时候回姐夫家,我还想和姐夫去打野鸡呢。” “你姐夫可没有这个闲工夫,还陪你去打野鸡,他忙的很。” “我不管,反正姐夫答应我了。” 随后,家珍叫下人拿上一个大包裹,牵着凤霞的手一起走出陈府。 “黄包车。” 车夫已经在门前等着了,见状连忙恭敬的把家珍和凤霞请到车里,陈家明也上了另一辆黄包车。 “走吧。” 车夫拉着黄包车,又快又稳的朝王氏酒楼跑去。 至于拿着大包裹的下人,只能跟在后面跑步。 来到王氏酒楼,两人一下车,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从一处人堆中传了出来。 “卖卤味了,卖卤味了啊,好吃又美味的卤味,前三十人可以免费品尝,免费的啊,绝对免费,不收一个铜板。” “爹的声音!”凤霞高兴的跳起来,想透过人群看到里面的场景。 “娘,你看,我没骗你吧,爹给我说了,他以后会在这里卖卤味,还说得空了会来看我。” “姐夫生意挺不错呀。”陈家明啧啧说道。 凤霞仰着脑袋道:“那可不是,昨天我爹拿来的卤味你又不是没吃。” 陈家明咽了口口水,“确实好吃,生意不好才怪了,姐,我们现在干嘛?姐夫好像没空。” 家珍看了眼人挤人的卤味摊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先去酒楼吧,不打扰他。” 来到酒楼二楼,找到一个靠窗的包间,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看见卤味摊子的所有情况。 家珍随便要了一只烤鸭和一壶茶水,就看见凤霞站在板凳上,要去爬窗户。 连忙将她拉住,“凤霞,你可当心点儿,别摔下去了。” 凤霞摇头,透过木窗兴致勃勃的看着下面,“娘,你看,爹笑的好高兴。” 家珍一直盯着那道身影,嘴角情不自禁露出笑意,“能赚钱,当然高兴。” 随后她便皱了皱眉头,“就是不知道照顾自己,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多穿点儿衣裳。” “可是爹好像还出汗水了。”凤霞眼睛很尖。 家珍有些心疼,她知道家里的情况,福贵现在不仅要做生意,家里还有足足三亩地,怕是忙的脚不沾地。 “姐夫不像是是别人说的败家子啊,看起来挺能干得。”陈家明喝了一口茶,随口道。 家珍点了点头,“变化确实挺大的。” 她同样感觉有些梦幻,一个人,在短短的时间里,怎么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以前的徐家少爷,五谷不分,十指不沾阳春水,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 结果现在不仅有模有样做起了生意,而且口舌伶俐,把这些顾客招待的舒舒服服,甚至还有来有回的砍价,神态和动作十分老道。 或许,这就是不破不立,失去了少爷的身份,成了一个大人...... 第三十四章 大方的老丈人 整个上午,家珍就这么静静坐在二楼的包间里,看着下方忙碌的身影。 陈家明吃了小半只烤鸭,实在是吃不动了,闲的无聊,先先一步离开,说中午的时候再回来。 到了中午的时候,卤味卖的七七八八,福贵和来顺坐在地上休息,家珍这才带着凤霞,让下人拿着包裹走下去。 徐福贵正在和来顺讲以前听到的荤故事,“县太爷去省城很多天,回来后和他的姨太太做那种事,做完以后,姨太太搂着他说:”每次你从省城回来,我都感觉换了一个人。” “为了这句话,县太爷一晚上没睡着,还在想是不是在夸他。” 来顺懵懂的看着他,“然后呢?” 徐福贵双手一摊,“讲完了。”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那到底什么意思,少爷你就直接给我说吧,我想不明白。” 徐福贵大笑一声,一道温柔而又熟悉的声音传来,“呸,不要脸。” 他立马像是被电流击中一样,一下便从地上坐起来,看见身后挺着大肚子的精致丽人,局促的拍了拍衣裳,但身上的油污却怎么都擦不掉。 “少奶奶,您来了。”来顺站起来,高兴道。 家珍微笑点头,将食盒拿出来,“你们饿了吧,来吃吧。” 食盒里面是她在王氏酒楼点的饭菜,除了剩下的烤鸭外,其余还有几道招牌菜,散发着阵阵热气和香味。 来顺征询了一下自家少爷的意见。 “你看我干什么,家珍叫你吃,你就吃呗,不是早就嚷嚷着饿了吗?” 来顺这才接过食盒,傻笑道:“我等着和少爷一起吃。” 家珍向前走了两步,相用手里的丝巾擦一擦徐福贵脸上的汗水。 “别,我随便擦擦就行了,这么好的丝巾别弄脏了。”徐福贵说道。 家珍皱了皱好看的眉头,轻声道:“过来。” 徐福贵不敢拒绝,家珍轻轻擦了擦他的脸,抿嘴道:“也没带水出来,嘴巴都干了,还有,天冷了不知道啊,也不知道多穿点儿。” 徐福贵笑笑,他也想多穿点儿,但想着反正都是干粗活,把好好的衣服搞脏了就不好了。 就像他身上穿的衣裳,上面满是油污,看起来脏兮兮的。 “早知道你要来,我就穿身好看的衣服。”徐福贵嘀咕道。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两眼,踮起脚尖将他额头上的辣椒擦去,“怎么,还见不得人了?” 凤霞见两人忽视了自己,插在两人中间,张开双手,“爹!” 徐福贵退后两步,摇摇头,“爹身上脏,不抱。” 凤霞一瞬间就委屈了,只听见他说了不抱两个字,眼眶飞速泛红,泪水在里面打转。 徐福贵心疼的蹲下身,安慰道:“等爹把衣裳换了好不好?换了再抱你。” “爹,你是不是不喜欢凤霞?” 徐福贵又心疼又好笑,“爹咋会不喜欢凤霞,你看,爹还给凤霞留了鸡蛋呢,卤好的鸡蛋,像不像是凤霞的眼睛?” 凤霞噗嗤就笑了,接过鸡蛋,“凤霞的眼睛才没有这么难看。” 家珍让下人把包裹递过来,“福贵,这些东西你带回去,有些是爹娘和长根的,你可别搞错了。” 徐福贵接过包裹,很沉,“里面是什么东西?” “没什么,变天了,买了几块洋布,给爹娘做的厚衣裳和被子,你也有。” 徐福贵咧嘴笑了,“家珍,还是你想的周到,不过你可别老是往外跑,大着肚子呢,我们家里都挺好的。”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和我爹说话一个模样,行了,把衣裳穿上,先吃饭吧,看你饿的肚皮都凹进去了。” 徐福贵拍了拍结实的腹肌,“确实饿了,衣裳等回去再换,我现在不冷。” “这么冷的天,你就穿一件单衣裳,咋会不冷。” “真不冷,不然我也不会出汗水了。” 家珍拿他没办法,让他跟着自己到二楼的包间去,食盒里的给爹娘带回去吃。 “家明本来也过来了,待不住,出去玩去了,一直念叨着要和你去打野鸡。” 徐福贵扶着她上楼梯,“天冷了,野鸡不好打,麻雀倒是挺好套。” “你和他一个样儿,就喜欢玩这些。” 坐在包间里,徐福贵和来顺拿起碗筷,将热腾腾的菜夹到大米饭上面,往嘴里大口大口刨着,像是没吃过饭一样。 家珍端了一杯茶给他,眼神有些心疼,这是饿成什么样了。 “家珍,凤霞,你们也吃啊。”福贵含糊不清的说道。 家珍轻轻点头,给他夹了一块肘子肉,让他慢点儿别噎着。 往肚子里垫了点儿吃食后,徐福贵这才放慢动作,打听家珍最近在干什么。 家珍说平时在家里没事,就给凤霞和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 其实她也想给福贵做,但是陈礼平看见了会不高兴,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洋布衣裳。 但是,外面做好的,哪有自己亲手做的合身舒服? “生意怎么样?”家珍关心问道。 来顺咧嘴一笑,抢先道:“少奶奶,生意可好了,昨天赚了有一个银元,今天更多,虽然没有两个银元,但也差不多了。” 家珍也高兴,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嘱咐道:“那你们也别累着自己了,身子累坏了可不值当。” 吃饱喝足,徐福贵本想打个饱嗝,想到这里不是家里,便生生忍住了。 晃眼看到凤霞脖子上的物件,好奇问道:“长命锁?还是金的,老丈人送的?” 凤霞捣蒜似的点头,“姥爷人可好了。” 徐福贵砸吧了两下嘴,“老丈人还真舍得,凤霞,你平时可得藏好了,不然给人抢了去。” 聊了一会儿天,家珍见时间差不多了,怕陈礼平担心她,便准备回去。 徐福贵将她送到黄包车上,将家里带来的白菜拿给下人,然后嘱咐车夫慢点儿稳点儿。 “爹,我和娘还来看你。”凤霞坐在黄包车里,使劲的挥着手。 县城已经散场,街上没几个人来往,徐福贵买了三十斤米,和来顺一起回家。 他实在是不想吃红薯了,香喷喷的大米饭才是他的最爱...... 第三十五章 白寡妇 “少爷,那个县太爷和姨太太的故事到底什么意思?”路上,肩上扛着大包裹的来顺嚷嚷问道。 徐福贵随手折下一根草放进嘴里,“还能有什么意思,姨太太不是都已经说了嘛,每次都换了个人。” “换了个人?”来顺嘀咕两句,突然抬起头来,“哈哈哈,我明白了,姨太太在外面偷人了!” 笑了一会儿,来顺突然正色道:“不行,以后我的媳妇儿得天天守着,万一她也换了个人咋办?” “还能咋办,休了再找一个呗。” 来顺摇头,“根叔说了,要了女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徐福贵咬着青草,“算了,以后给你找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就行了。” “嘿嘿,这个好。” “对了,不仅要乖巧懂事,还得找屁股大能生儿子,前面也大的那种。” 来顺不好意思的低头,眼里已经有些憧憬了。 回到村,村口的李子树下面,村里的孩子正聚在一起玩儿,其中便包括陈家和孙家的三个孩子。 这群孩子一看见他俩,眼睛顿时就亮了,特别是陈家和孙家的三个孩子。 闹腾的声音瞬间消失,也没有多的动作,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他。 徐福贵哑然失笑,今天正好还剩几个卤蛋和一点儿心肺,他想了想,拿了三个卤蛋出来扬了扬,大声道:“小崽子们,该叫我什么?” “贵叔!” “贵哥!” “少爷!” 这些小孩子都是人精,闻言立马大声喊了出来,徐福贵立即指着其中几个孩子,“刚刚你们叫我什么,叫错了啊。” 那几个叫少爷的立马改口,叫贵叔或是贵哥。 徐福贵笑呵呵的把其中最大的几个孩子叫过来,将三个卤蛋交到他们手上,让他们分给其他孩子。 “谢谢贵哥。” “谢谢贵叔。” 在孩子们的欢迎声中,徐福贵和来顺走进村里,迎面就碰到了顶着两个黑眼圈,无精打采的王喜。 “你这是咋了?王喜。”来顺问了句。 王喜看了一眼徐福贵,想起昨晚的事情,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没啥,就是昨晚没睡好。”王喜随意摆了摆手,打起精神问道:“福贵,听说你在收鸡蛋鸭蛋是不是?” 徐福贵点点头,“对,我们刚才就去县城卖卤味,你要是想卖的话,你就去找孙伯,我叫他帮忙给我收。” 王喜搓了搓手,“那鱼你要不要?什么鱼都有,花鲢,草鱼......” 他家里挖了一口不小的鱼塘,里面养了不少鱼。 他倒是想拿去县城卖了换些钱,但无奈交通运输是个大问题,不说费时费力,每次还没送到县城,鱼就先死了。 他自己吃也舍不得,倒不是舍不得鱼,而是舍不得放油和其他的佐料,他们家里也不富裕。 当然,他鱼塘里的鱼也没喂的有多好,顶多平常割点儿草甩进去,普遍也就几斤大小。 徐福贵摇摇头,“不收,我总不能卤鱼吧?” 王喜有些失望,“不能卤鱼吗?我还以为猪下水都能卤,鱼肯定也能卤。” 徐福贵摇摇头,他从来没见过有人卤鱼,自己也没兴趣尝试。 “那我能拿鱼给你换点儿卤味吗,刚刚从你家路过,那味道,从来没闻到有这么香的东西。” 徐福贵这下点头了,“行啊,也别说什么换不换的了,晚上来端一盘卤味回去,和媳妇儿孩子一起尝尝。” 王喜之前送了一袋玉米面过来,他还记得,礼尚往来该是如此。 王喜却拒绝了,“哪有白吃白喝的道理,我等会儿就给你挑一条大的鱼送过来。” 和王喜分别,徐福贵突然想要不要自家也挖个鱼塘出来,在里面放些鱼苗。 他们这地方的水质好,平时河里沟里都能看到鱼,自己养鱼不需要太讲究,随便丢点儿草就能活,以后自己吃鱼也方便。 但仔细琢磨,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实在是没时间,光是地里的活都没时间操心,没别的精力去挖个鱼塘。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来顺的胳膊突然碰了碰他,“少爷,你看。”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妇挽起裤腿踩在水田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她和别的农村妇女看起来很不一样,光是皮肤就白了许多,而且即便穿着宽大的粗布衣裳,也能隐隐约约看到她前面和后面的规模之大。 刚好她弯着腰,后方浑圆挺翘,牢牢吸引男人的目光。 这人徐福贵认识,在徐家村是个著名的寡妇,带着一双双胞胎女孩,在村里的日子不比他徐家好哪里去。 徐福贵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调侃道:“你是不是就喜欢这样式的?” 来顺问答不一,“我可没说喜欢她,人家可是个寡妇,我可不想听村里人闲话。” 农村淳朴,但风言风语也多,特别是一些老婆子,就喜欢说三道四。 比如身材诱人的白寡妇,据他前世所知,是一个很勤快老实的妇人,没见和别的男的多说话,但村里总有一些说她不守妇道的话,简直莫名其妙。 当然,背地里几个男子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可避免会讨论到白寡妇,言里言外都有些渴望。 但也仅限于此,真没谁敢付诸行动,寡妇也不是好招惹的,万一人家破罐子破摔闹起来,双方家庭都得受影响。 “行了,回去了。” 来顺不舍的多了两眼,真的浑圆挺翘,不知道摸上去是什么滋味,肯定很舒服。 心里正幻想的时候,那白寡妇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在看她,居然转过了头,和他两来了个对视。 “日!” 徐福贵骂了一声,掉头就走,来顺更是尴尬的脸都红了,落荒而逃。 白寡妇看着两人消失的背影,没什么表情,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了...... 第三十六章 包裹里的东西 白寡妇将裤腿往下放了一截,遮住白皙的肌肤,叹了一口气,继续寻找着鸭子。 她刚刚清点家禽,发现少了一只鸭子,这可把她给急坏了。 孙道堂和她沾了点儿亲戚关系,今天带着许开慧一起来家里,给她说了收购鸡蛋和鸭蛋的事情,顺带提了一句徐家的卤味生意。 徐家做什么生意她并不是很关心,但是孙道堂说以后会长期收鸡蛋鸭蛋的事情,让她非常上心。 家里没有男人,婆家因此怪罪于她,和她断绝了关系,生的两个双胞胎女儿也不认。 至于娘家,她是四二年豫省大饥荒九死一生逃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娘家。 所以她只能肩负起家庭的重担,操持家里家外所有的活儿,如此也只能勉强有一口吃食,饿肚子是常事,更不要妄想有什么收入。 特别是上次樱花国投降,南方部队进城,顺便收了一下粮食,彻底把家底给掏空。 孙道堂的到来,无疑给了她一个机会,能让家里有一个收入。 哪怕收入很有限,她也十分珍惜。 结果现在少了只鸭子,还是一只能下蛋的母鸭,可把她给着急的不行,连忙出来寻找。 找了好久,才看到这只鸭子躲在水田最里面,这才下田去查看。 来到水田最里面,她惊讶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一窝鸭蛋,怪不得这只鸭子最近老是不回家,原来在外面筑起了窝。 白巧燕将衣服的下摆掀起来,露出白皙的肌肤,伸手将所有鸭蛋放在衣服兜里。 “嘎嘎。”鸭子不满的叫了两声。 白巧燕拍了一下它的脑袋,“走吧,跟我回家,今晚给你加点儿玉米。” 说着,将这处窝彻底捣毁,防止母鸭将蛋生在外面。 回到家,将鸭蛋放在米缸里,来到院子清洗脚上的泥泞。 外面路过的庄稼汉,热情的打了一声招呼,眼神有意无意落在她洁白的脚丫上。 白巧燕不咸不淡的回了个招呼,她不反感这些目光,男人的德行她都知道。 再说了,有时候半夜的时候,她同样会有些难受,忍不住夹紧双腿,这乃是人之常情。 “娘,娘......” 两道轻柔的女声响起,随之进来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看上去不过五六岁左右。 女孩脸上脏兮兮的,手上衣服上满是泥沙,不过眼神却十分清澈,像是黑色的星空般,闪闪发亮。 “大双,小双,又把衣服搞那么脏。”白巧燕看着自己的这对双胞胎闺女,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蹲下身帮她们拍去身上的泥沙。 “娘,你看我们带了啥回来。” 两人张开手心,里面各自放着一块蛋皮,凑近还能闻到一股卤香。 “娘,这是贵叔给我们的,可好吃了,你快尝尝。” “贵叔?哪个贵叔?” “就是少爷啊,不过他不让我们叫他少爷,让我们叫他贵叔,叫了他就给我们吃卤蛋,真的好吃,好吃的不得了,娘,你快尝尝。” 闻着鼻尖的卤香,白巧燕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摇摇头,“娘不爱吃蛋,你们吃吧。” “娘骗人,蛋蛋这么好吃,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吃蛋。” “就是,娘可不许骗我们小娃娃。” “娘,你就尝尝吧,贵叔拿了三个卤蛋出来,一人分了点儿,大家都说好吃呢。” 白巧燕问道:“你们那群孩子都有?” “对啊,不过有些没去村头玩,就没分给他们。” 白巧燕点头,两个姐妹又劝,她这才尝了一小块。 “怎么样,好不好吃?”大双小双期待问道。 白巧燕不舍的咽下去,“好吃,原来这就是卤味,怎么做的,这也太好吃了。” 大双小双用力点头,“就是,我们都觉得特别好吃,其他人还说了,以后吃完中午饭就去村口等着贵叔。” 白巧燕皱眉,“没道理,吃一次就行了,哪有天天要的,让别人笑话。” “可是别人也会去,我们要是不去,不就是吃不到了?”大双小双委屈巴巴的说道。 白巧燕沉默些许,无奈道:“算了,随你们吧,不过可不能缠着别人要,知道不?” 大双小双高兴点头。 “行了,去玩吧,我去地里了。”白巧燕笑着摸了摸她们的脑袋。 ...... 另一边。 徐福贵和来顺回到家,陈运生和孙道堂还是老样子,像是商量好的一样,一起来到院子,将收来的卤货材料拿给他。 徐福贵收下以后,来到屋里,将食盒给打开,“爹,娘,根叔,这是家珍让我带回来的。” 徐母探头看了看,笑眯了眼睛,“家珍这孩子心里永远想着我们,福贵,你娶了个好女人。” 徐福贵笑着点头,“能娶到家珍,是我上辈子当牛做马换来的。” “少爷,你们吃了没。”长根一边问,一边把那些猪下水划拉到自己面前的木盆里。 “吃过了,家珍请我们在王氏酒楼吃的,吃的可饱了。” 徐福贵满足说道,重生回来,还是第一次吃的这么好,差点儿没把肚子给胀破。 徐母盖上食盒,“那就留着晚上再吃,我们早就吃过了,这个大包裹里是啥,不会也是家珍给带回来的吧。” “是,就是少奶奶让我和少爷带回来的,说是老爷和夫人你买的衣裳被子。” 徐母叹了一口气,“真是为难家珍了,还要让她来接济我们。” 打开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后,众人顿时吃了一惊。 里面的东西可不少,一共有三床厚被子,看样子每间屋子都准备了一床。 除此以外,每个人都有一件洋布厚衣裳,包裹最下面还有一袋二十斤的米和一块腊肉,甚至还有五块银元。 怪不得包裹这么重,原来里面塞了这么多东西。 徐福贵笑呵呵的提起米袋,“娘,以后就别吃红薯了,我们天天吃大米饭好不好?”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还大米饭,想的倒是挺美,这些大米等家珍回来再吃,先把那些红薯玉米面吃完再说。” 将衣裳被子收起来,众人撸起袖子,开始处理卤货...... 第三十七章 父女争论 一辆黄包车停在陈府前,车夫小心翼翼把车给放下,恭敬道:“少奶奶,小姐,到了。” 家珍拉着凤霞的手走下来,轻轻说了声多谢,车夫从下人手里接过铜钱,嘴角满是笑容。 “娘,我们明天还去看爹好不好?”凤霞蹦蹦跳跳的走进大门,老远都能听到她清脆的笑声。 家珍笑笑没说话,怎么可能每天都出去,她爹又不是傻子。 两人说说笑笑走进堂屋,看见眼前负手而立背对着她们的身影,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陈礼平脸色铁青,眼睛微眯,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进的寒冷。 “姥爷!”凤霞叫了一声,高兴的跑过去张开手。 陈礼平脸色稍缓,将她抱了起来,不咸不淡问道:“你们去哪儿玩了?” 凤霞是个小机灵鬼,只是乐呵呵的笑着,像是听不懂一样,没有回答。 家珍上前几步,将手里的白菜和油皮纸放在桌上,一如既往的温柔道:“爹,王氏酒楼前新开了一家卤味,味道还不错,我给你带了些回来。” “卤味?”陈礼平气急反笑,“你可真是爹的好女儿啊,还说是想散散心,结果就是想去和那个畜生见面?还用我给你的银元,给他送了这么多东西过去!”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姥爷,你别怪娘,是我闹着要娘带我去的。” 家珍仰头,直言直语,“我去见我丈夫,有何不可?” 陈礼平愣在原地,深深的看了眼她,面无表情坐在太师椅上,喝了口茶,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家珍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冲,走过去坐在桌子另一边,“爹,是你小时候教育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是爹错了,爹应该教你,应该嫁人,而不是嫁给畜生。” 家珍深深吸了几口气,情绪激动下,突然感觉肚子有点痛,精致的脸蛋露出痛苦的神情。 “家珍,你没事吧,郎中,郎中呢,还有接生婆,都给我叫过来。”陈礼平着急道。 “不用,我没事。”家珍缓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肚子里的孩子也随之平静,不再闹腾。 家珍温柔的抚摸着肚子,“这孩子,以后肯定稀罕我。” 陈礼平松了口气,忍不住说道:“家珍,你到底图那畜生什么?你难道想跟着遭一辈子罪。” “日子过的苦先不说,关键是他对你不好啊,还不如一刀两断,长痛不如短痛。” 家珍点点头,“爹,你说的没错,以前的福贵,比你说的还要荒唐,我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 “还能因为什么,说他长的顺眼,还会哄你开心,把你给骗走了呗。”陈礼平气愤的嘀咕一句。 “所以你趁早离开那畜生。” “不要,我要我爹!”凤霞大声吼了一句。 家珍看了她一眼,笑着道:“你看吧,凤霞会愿不愿意,她可喜欢她爹了,我也不想让凤霞难受。” “再说了,福贵把家产输光以后,已经知道稀罕人了,也知道当家里的顶梁柱。” “爹,你说我好不容易花了这么多年时间,让他从一个二流子变成一个好丈夫,为什么要这时候离开?” “我可不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让别人占了这个便宜。” 陈礼平愣住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仔细琢磨自家闺女说的话,好像的确有几分道理,但他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那他以前干的那些荒唐事,你就这么原谅他?”陈礼平不甘心问道。 家珍轻快道:“当然不会,以后家里家外的话,都得他干,别想过少爷的生活。” 陈礼平无语,“家珍,你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心软,还是爹的错,当初不该同意这门婚事。” 家珍摇摇头,“爹,没你想的那么糟,其实福贵没沉下心来的时候,我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但是现在,我觉得在他身边,很踏实,真的......很踏实。” 见到自家闺女这幅模样,陈礼平知道自己的愿望是落空了,再次叹了一口气。 “爹,一个人总会变的,要不你试着去接受一下福贵?” 陈礼平拂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这辈子都原谅不了这畜生。” 徐福贵对他干的荒唐事,至今让他血压上升,不知道被其他人笑话了多少。 家珍把油皮纸打开,让下人拿来一双筷子,“爹,尝尝吧。” “这就是那畜生卖的卤味?哼,估计干不了几天,就得把家底全部亏掉。”陈礼平摆摆手不打算吃。 云溪县城就这么大,发生点儿什么事,很快就可以传遍,徐福贵的卤味摊子,也逐渐流传开来。 陈礼平也是看到自家掌柜吃的卤味,好奇询问之下,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凤霞用筷子夹起卤肉送到他嘴边,撒娇道:“姥爷,你就尝尝吧,我爹做的可好吃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我不吃。”陈礼平偏头。 “吃嘛,姥爷,求求你了。” 陈礼平绷不住了,脸上露出笑容,还是张嘴含住了卤肉。 “怎么样?”凤霞期待问道。 “一般般吧。”陈礼平心口不一道。 “再吃一块。”凤霞又要喂。 陈礼平笑呵呵的把筷子拿过去,“姥爷自己来,姥爷自己来。” 吃了两口,陈礼平便不再吃了,卤肉味道虽然确实好,但是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 “这白菜也是福贵亲手种出来的,晚上给吃了吧。”家珍眼角含笑。 陈礼平起身,“随你,我去休息会儿,你弟弟呢?我不是叫他陪着你吗?又跑哪儿鬼混去了?” 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对徐福贵的成见依旧在。 这不是一天半月能改变的。 “家明应当是去找他朋友去了。” 陈礼平走后,凤霞这才深深呼出一口气,“姥爷生气的时候好吓人,我都不敢说话了。” 家珍摸了摸她的脑袋,心情有些不错。 “娘,我们现在去哪儿?” 家珍眼珠子转了转,想起福贵的卤味摊子,笑了笑,“我们找个木匠来,给你爹做个东西......” 第三十八章 新的卤味摊子 “咕咕......” 天还不亮的时候,山林里传来不知名动物的叫声,在生物钟的催促下,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好困。 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一鼓作气从床上起来,冰冷的空气一刺激,睡意消散大半,赶紧将家珍给他买的衣裳给穿上。 天气,越来越冷了。 他疲惫的打了个哈欠,这段时间可把他忙活的够呛,每天走三十里的路来回县城做生意,回来以后又得处理新的卤货。 赶紧将卤货放进锅里,就得赶紧拿着锄头去地里忙活。 地里忙活完还不够,有时还得去山里找柴火,最近家里木柴消耗的很快。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时候都是天黑尽了,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 不过虽然疲惫,但他心里却相当充实,每次看着身体健康的一家人围着桌子吃饭,一切的辛苦都值了。 还好家里有来顺这个强壮的劳动力,别的不说,在山上找柴火,每次回来都扛着近百斤的柴火,劈柴更是一劈一个准。 点燃煤油灯,徐福贵打着哈欠,来到灶房,发现长根已经睡醒,正在灶火前烧火,锅里噗噗冒着热气,里面蒸着昨晚剩下的饭菜。 “根叔,你去多睡会儿,我自己来就行了。”徐福贵挨着他坐下,伸出双手烤火。 长根憨厚的笑了笑,“年纪大了,睡不着,少爷你够累了,我闲着也是闲着。” “根叔,你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就没见你什么时候闲过。” “少爷,这两天买卖好吗?” 徐福贵摇摇头,“天冷了,没前几天卖的好。” 天气越冷,卤味便越不好卖,冬春便是卤味的淡季。 当然,只是相对来说卖的没那么好,其实生意还是可以,徐福贵卖的分量和之前差不多,卖不完也没关系,可以留着第二天继续卖,或者自己家里吃。 就算自己家里吃不完,也可以拿去送给村里的孩子和邻居。 所以现在只要他和来顺出现在村里,就会受到孩子们的热情欢迎,其他村里人也会亲热的和他打招呼。 两人闲聊着,一旁的来顺丝毫不受影响,扯着呼噜睡的无比香甜。 饭菜蒸好以后,长根将来顺叫起来,两人先将锅底的热水倒进盆里洗了个舒服的热水脸。 至于刷牙,暂时没这个条件,只能沿用以前的办法,用盐水来漱一漱口。 长根在锅里蒸了两个卤蛋,两人放进碗里,混着大米饭一起吃,昨晚吃的是炒白菜,虽然简单,但吃的同样很满足。 “根叔,我们走了。” 两人点燃火把,踩着草鞋,不顾脚底板传来的阵阵寒气,身上背着卤货和调料,走进了夜幕中。 “少爷,小姐和少奶奶许久都没来了。”来顺打了个哈欠,“我好想小姐。” “你少奶奶还大着肚子,哪儿能每天出来。” “也是哈。”来顺傻笑两声。 没走一会儿,天便蒙蒙亮了起来,两人将火把熄灭,缩着脖子走在山林小路之中。 这鬼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关键他们也没有御寒的办法。 家珍送给他们的衣服虽然暖和,但大家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裳,搞脏搞破就太可惜了。 但这么冻下去也不是办法,今天收了摊,去看看棉花和洋布是咋卖的,叫娘做几身棉衣出来。 洋布相比较于本地的粗布来说,不仅更便宜,而且质量更好,颜色也更鲜艳。 毕竟前者是工厂生产出来的,后者是自己家里搞出来的,不在一个档次很正常。 现在土布已经没多少活路了,市场里面全是洋布,甚至有很多人家都不再去生产土布。 原因很简单,土布费时费力,有那个功夫,去县城打零工赚的钱都能买更多的洋布。 来到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街上的店铺零零散散有些在开门,行人来往稀疏,显然时间还比较早。 来到王氏酒楼前,徐福贵一抬头,便看见一对熟悉的身影笑吟吟的看着他。 “家珍,凤霞,大早上的你们怎么在这儿?凤霞你也是,你娘肚子里还有孩子呢。”他既是高兴又是着急。 这都十月份底了,下个月就是冬月,上一世有庆就是这时候出生的,家珍现在可千万别出什么意外。 凤霞噘着嘴,“爹,你凶我干嘛?” “爹不是凶你,爹不是说让你照顾好娘吗?” “哼,爹就是凶我。”凤霞不高兴的转过头,小手攥着衣角。 家珍并不生气,他知道福贵是因为在乎她才会这样,换做以前,哪里会想的这么周到。 “福贵,你看凤霞给你做了个啥?” 福贵朝旁边看了看,他一来就发现了一块深绿色帆布将一个东西盖的严严实实,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家珍挥了挥手,让下人把把帆布掀开,一个通体由原木打造的卤味摊子静静坐在青石板的路上。 摊子不大,但站下三四个人绰绰有余,里面同样有抽屉,还特意在摊子上划分出几个格子,可以放不同种类的卤味。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摊子前面还有一块红木牌匾,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徐记卤味。 甚至每样卤味的价格都标注在了摊子前面,比之前他们那个粗制滥造的卤味摊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来顺高兴的张大嘴巴,走过去不断抚摸,脑袋里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 凤霞转过头,发现了什么,走过去拉着他的手,“爹,你怎么哭了。” 徐福贵揉了揉眼眶,将她抱了起来,“爹没哭,爹就是没睡好。” 凤霞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也没多想,咯咯问道:“爹,那你喜不喜欢我和娘给你准备的礼物?” 徐福贵点头,笑的无比高兴,“喜欢,爹喜欢的不得了。” 家珍同样高兴的笑了,这个卤味摊子虽然是请木匠打造的,但设计思路却是她提出来的,包括牌匾,格子,还有遮尘遮蚊的纱布,甚至还可以避雨。 当然,这个卤味摊子重量不轻,毕竟通体都是原木打造的,但摊子下面有四个木轮,移动还算比较省力...... 第三十九章 风流王文昌 得了新的卤味摊子,徐福贵相当高兴,但还是不忘说道:“家珍,你平常可得多个心,大着肚子呢,不能粗心大意。” 家珍无奈点头,“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你不用操心我。” “我不操心你,难道还操心别的女人?” 家珍哼了一声,幽怨的看着他,“你以前不就是喜欢操心别的女人嘛?” 徐福贵讪笑两声,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他以前就是个混蛋玩意儿。 和来顺一起将卤味摆放在摊子上,与以前相比,这个摊子看起来正规多了,而且也更加干净卫生,顾客的观感也会好上一截。 “家珍,这是孙伯给我们送的干香菇,我给卤了一些带过来,特意让你和凤霞尝尝。” 家珍接了过去,打开看了一眼,“我拿回去和我爹一起吃。” 大早上的没什么生意,徐福贵将刚刚扯下来的帆布垫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下去,然后拍拍自己的背,示意她坐这儿。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你也不害臊,我可不想浸猪笼。” 说着,她打开摊子下面的柜门,里面居然也是真空的,还放着两张木板凳,家珍拿出一个,自己扶着腰慢慢坐了下去。 这时,她才发现福贵和来顺脚上穿的是草鞋,抿了抿嘴,“福贵,明天收摊以后来家里一趟吧。” 徐福贵眼睛一亮,“老丈人叫我去的?” 家珍掩嘴噗嗤笑了一声,“想什么呢,我爹咋可能请你去家里,我是想让你去拿布鞋,你看你脚都冻紫了。”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不在意的说道:“娘给我做了布鞋,但那些泥巴路咋敢穿,一趟就给穿没了,还是草鞋好,怎么糟蹋都不心疼。” “不行,脚上不热乎,身上穿的衣服再多也没用。” “其他人还不是这么穿的。”徐福贵嘀咕了一句。 家珍无奈,伸出葱白的手指点了一下他额头,“你这人现在咋这么能吃苦?你到底还是不是福贵了?” 徐福贵享受的笑了笑,“我当然是福贵,能吃苦的福贵。” “那你明天还是得来拿,我给爹娘他们也做的有,里面塞了棉花,热乎的很嘞。” 说着,家珍将脖子上的白色围巾取下来,作势要给他戴上,“穿这么点儿,也不怕感冒,连凤霞都知道多穿点儿。” 徐福贵没有接,转移话题,好奇问道:“老丈人能让你随便出来看我?” 凤霞插了一嘴,“姥爷当然不高兴,但他说不过我娘,也管不住我们。” 徐福贵沉默,随后叹了一口气,“家珍,你还是要对爹好些,他老人家为我们操了不少心。” “你送我的这些东西,爹肯定也知道,我们不能自己骗自己。” “哼,这还要你说,我当然知道孝敬我爹,反倒是你,别再气他就行了。” “我指定不会了,我还想多孝敬他,可惜我现在没本事。” 老丈人可比他厉害多了,不仅掌握着县城绝大部分的米粮,还是云溪县城商会的会长。 家珍笑笑,问家里的红薯和土豆成熟了没有。 徐福贵点点头,“差不多了,正准备这两天就开挖,娘还在坛子里做了一些盐白菜,她说你喜欢吃这个,对了,还有咸鸭蛋。” “咸鸭蛋,凤霞最喜欢吃咸鸭蛋了!”凤霞高兴说道。 家珍还想说什么,却突然来了一位客人,徐福贵连忙从地上起来,堆起笑容推销。 有这位客人开了一个头,生意也逐渐好了起来,但肉眼可见没有以前那么忙碌。 “家珍,你带着凤霞先回去吧,天怪冷的,别吹着了。”徐福贵抽空说了声。 家珍点头,下人赶忙为她招来一辆黄包车,她带着凤霞离开。 “福贵,生意兴隆啊。” 临近中午的时候,王文昌突然出现在王氏酒楼外面,尽管是大冷天,他手上依旧拿着一把折扇,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脸上的黑眼圈很明显,眼神有些低迷,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徐福贵意味莫名的笑了笑,拱了拱手,“王少爷又是一夜春宵,简直令人心生羡慕。” 王文昌舔了舔嘴唇,似乎是在回味昨晚的滋味,打开折扇摇头晃脑道:“福贵,你听我细细道来,青楼新来的一批女子......” 王文昌也不把他当外人,把昨天青楼女子的美好一一叙说出来,听的徐福贵和来顺口干舌燥。 王文昌说完以后,闭着眼睛,“极品,简直是极品,明晚,我还得去尝试一番,体会不同的乐趣。” 来顺心直口快,“为什么今晚不去?” 王文昌扶了扶自己的腰,“今晚有要事,女人哪有事业重要。” 来顺恍然的点点头。 王文昌将折扇交给身旁的下人,靠近卤味摊子打量起来,“福贵,你这摊子也换了,不错不错,徐记卤味,以后也做成个老字号,没有猪耳朵了?” 徐福贵摇头,“没了,猪耳朵最好卖,最先卖完。” 王文昌惋惜的摇摇头,让下人把一副猪肾一副羊肾拿出来,“帮我拿回去卤了,看看这玩意卤出来是个啥味道。” 徐福贵接过去,拍着胸脯说没问题。 王文昌现场拿起一个卤鸡蛋剥开吃了,点点头,又拿起一个卤鸭蛋,挥挥手便进了酒楼。 “少爷,这王家少爷还挺有意思的。”来顺说道。 “确实有意思。” 将卤味卖了个七七八八,两人将剩余不多的卤味打包起来,一起把摊子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 徐福贵将刚才扯下来的帆布仔细叠放,准备一起带走。 这帆布也不便宜,还是防水的,他可不舍得便宜了别人。 没有着急离开县城,他按照徐母昨晚的交代,将家里需要的东西一一买齐,然后去买了不少棉花。 一通花销下来,今天赚的钱又全部花了出去。 来顺看的心疼无比,不过徐福贵觉得倒是挺好的,银元赚来就是花的,存起来当然好,但是提升家里的生活水平更重要。 买好东西,两人再次大包小包的走出县城,得赶紧回去吃口饭,将地里的红薯土豆挖出来...... 第四十章 好消息 两人刚出城门,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便从远处传了出来,其间还伴随着卡车的轰鸣声。 “谁家的喜事,这么大场面。”有路人疑惑的说了一句,将路中间让了出来。 徐福贵和来顺跟随他们的脚步站在路旁,遥遥看着一辆军绿色的卡车冒着黑烟使了过来。 卡车的车斗里站着锣鼓队,卖命的用力吹着打着,声音震天价响,像是要把老天吼个窟窿出来。 眼见到县城了,卡车上的一人拿出铁皮喇叭,兴高采烈的大声喊道:“好消息好消息,雾城商谈结束,南北方共识达成,我们的和平终于到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战火停息,战火停息,和平到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 卡车突突突的从他们面前驶过,铁皮大喇叭的声音也随之传到县城里面,引起人们的诧异。 雾城商谈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些是上层的博弈,只听到战火没了,顿时高兴的喜极而泣。 随着大喇叭的声音,整个县城的人们都欢呼起来,人们跟在卡车后面,不断欢呼,跟着大喇叭的声音称赞。 这片大地,已经遭遇战争太久了,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有些人,更是一出生就在战火里面,结束的时候,战火却还在燃烧。 百姓,苦战争久矣。 “少爷,战争结束了。”哪怕是一根筋的来顺,听到这个消息,也不由得咧嘴笑了起来。 “卡车上坐的好像是县太爷,你看,真的是县太爷,他还把脑袋伸出来了。”来顺又补充了一句,忍不住上前走两步,看着人们站在街上欢呼。 看了一会儿,他转过头,脸上的笑容变成疑惑,“少爷,你怎么不高兴?” 徐福贵从热闹的人们身上收回眼神,摇摇头,“没什么,我们回家吧。” 这次的所谓什么商谈,只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 和平,只不过是那些坏人抛出来的烟雾弹。 原本心情很不错的徐福贵,心情突然变得糟糕,他看着脚下这片土地,突然有些心疼。 战火,又要烧起来了。 不过,这把火必须要烧,不破不立,只有新兔的成立,才能让这片古老的大地焕发出新的生机。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成为新兔的一份子。 可惜,还得要好几年的时间。 “走吧,回家。”见来顺还不走,他不轻不重的踹了他一脚。 虽然这个和平是烟雾弹,但至少半年内是太平的,半年以后,他就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因为,半年以后,战火烧起来,他得尽量离远一点,避免被拉去当了壮丁。 两人继续赶路,不一会儿便将县城的热闹丢在身后。 回到徐家村的村口,不出意料,一大群孩子围着李子树玩耍,看到他们以后,眼睛顿时一亮,大声的喊着贵叔和贵哥。 不过这些孩子明显被家里大人教育过,此时努力装作是在村口玩耍,没有一个人主动开口讨要。 徐福贵眼珠子转了转,问道:“你们想吃卤味吗?”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咽了一口口水,最后还是最大的那几个孩子挠了挠后脑勺,口是心非的摇摇头,“贵哥,我们不饿。” “就是,我们不饿,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其他孩子纷纷附和。 徐福贵大笑两声,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卤味,“你们帮贵哥把地里的红薯土豆挖出来,我就把这些卤味全给你们好不好?” 卤味买卖占据了他不少时间和精力,那三亩地的活儿他实在没多余时间干。 反正这群娃娃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到他地里去锻炼锻炼身子。 孩子们闻言,顿时高兴点头,再不用矜持,答应的比谁都快。 “走,跟我回家。”徐福贵大手一挥,身后跟着一大群孩子,像是孩子王一样。 等到家的时候,徐父徐母当即吃了一惊,咋有这么多孩子跟着回来。 徐福贵解释了一下缘由,徐母笑骂一句,“你也不怕他们爹娘来找你。” 徐父更是骂道:“畜生,你狠得下心叫这群娃娃去帮你干活?老子在村里还要不要脸了?” 不待徐福贵说话,孩子们立马你一句我一句的给他帮腔: “不是贵哥叫我们干的,是我们自己想要干活。” “徐老爷,你别怪贵叔,贵叔对我们最好了,经常给我们吃的。” “不能叫老爷了,要叫爷爷,我们真的是自己想干活。” 徐父哭笑不得的看着这群孩子,摸了摸前面几个的脑袋,“家里自己的活都干不完呢,还来帮这畜生干活,小心回去挨爹的板子。” “我才不怕我爹呢!”一个眼角有痣的八九岁孩子抹了把鼻涕,他是王喜家的孩子,此刻叫嚣说道,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徐福贵简单刨了两口饭,便带着孩子们去地里干活,徐父和长根便留在家里清洗卤货,等他回来直接卤就好。 他们家里只有一把锄头,来顺去隔壁借了一把,两人只需要负责把红薯和土豆给挖出来就行。 其余孩子便将一个个红薯和土豆翻出来,将上面的泥土搓掉,放在背篓里面背回去。 人多力量大,一个孩子或许干的孩子很少,但这里的孩子这么多,徐福贵和来顺的速度完全跟不上他们。 所以这些孩子干的也不着急,一个个笑嘻嘻,甚至还有功夫打闹。 村里其他人经过的时候,看见这一幕,打听清楚原由后,都笑的不行。 有些孩子的爹娘路过,看见家里不干活的孩子跑去别人家干活,气的大骂一句,但笑一声过后也没多说什么。 甚至临走前还说道:“福贵,我们都知道你家里忙,要是地里的活干不完,你就说一声,我们村里这么多人,一人搭把手就干完了。” 两亩地的土豆,一亩地的红薯,一个下午肯定是干不完的,他和来顺光是挖,起码都要挖五天,毕竟只有下午这一会儿有时间...... 第四十一章 来顺取名 地里的活起码要干五个下午,所以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便叫住了孩子们,将今天剩的卤味全部拿了出来。 除了鸡蛋和鸭蛋外,还有剩下的心肺,这可是肉食! 徐福贵还往里面加了辣酱,味道香的很。 “洗手去。”看到孩子们手上全是泥土,徐福贵让他们先去院子的水缸边洗手。 洗完以后,徐福贵让他们站成一排,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些卤蛋和心肺,孩子们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生怕一吃完就没了。 “贵叔,我们明天还来帮你,好不好?”一个孩子吃完以后,鼓起勇气问道,其他孩子也是期望的看着他。 徐福贵大笑两声,大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贵叔还巴不得你们来,有人免费给我干活我还能不乐意?” 孩子们立马就笑了,徐福贵让他们赶紧回家,别耽误了家里的晚饭。 这时,徐福贵余光突然看到来顺拉着白家两个双胞胎姐妹,一人拿了一个卤蛋,没让其他孩子看见。 这憨货,不会看上那白寡妇了吧。 “你倒是个机灵的,让孩子们给你干活,想的出来,也不怕村里人笑话你。”徐母点了一下他的额头。 徐福贵咧嘴笑笑,不以为意,笑就笑呗,他又不吃亏。 再说徐家村的人都挺好的,别人有难都会帮扶一二,不像其他村里,见不得别人好。 “听说家珍给你做了个卤味摊子?”徐父突然问了句。 徐福贵点点头,估计是来顺说的。 徐父轻轻点头,叹了一口气,再次嘱咐道:“以后你要是敢对家珍不好,老子打断你的腿。” 徐母难得没有反驳,反而认同的点点头。 徐福贵笑了,“爹,你这话说的,难不成家珍不送我卤味摊子,我就不对她好了?男人对自己女人好,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徐母再次点头,“就是,还是福贵说的对,难道家珍不做卤味摊子,我们就不对她好?” 徐父愣了,手指并拢敲了一下他脑门,“老子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你别编排老子。” 徐福贵大笑一声,正想去拿碗筷,徐母却拿出了十个卤蛋,还有一截卤大肠,用大碗装在了一起递给他。 “胡家儿媳妇儿今天生了,你把这给端过去,你知道胡家是哪儿吧,别给端错了。” 徐福贵接过碗,“我知道,来顺,你去不去。” 来顺立马跑了过去,“去啊,我知道胡家在哪儿,胡兴旺那小子命好,娶的媳妇儿挺漂亮。 两人走出院子,徐福贵似笑非笑爱的看着他,“来顺,你老实给我说,你是不是看上白寡妇了?” 来顺笑容一滞,拨浪鼓似的摆头,“少爷,你可别瞎说,我咋可能看上一个寡妇。” “那你咋给大双和小双开小灶?” “我这不是瞧他们可怜嘛,连个爹都没有,不知道家里得多苦。” “要不你去当她们的爹,白捡一对双胞胎闺女,还得一个漂亮女人,你赚大了。” 来顺眨眨眼睛,“好像真的很赚。” 徐福贵大笑指着他,“来顺,看你表面长大憨厚老实,心里居然打人家一个寡妇的主意,也不怕村里的唾沫淹死你。” 来顺的黑脸瞬间胀的通红,“少爷,你,你,我没打白寡妇主意,我只是,哎呀。” 徐福贵见他语无伦次,不在意的摆摆手,“行了行了,谁说寡妇不可以嫁人了,但你真的喜欢?白寡妇好像三十岁了吧,比你整整大一轮还多两岁。” 差不多十二岁!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瓮声瓮气的说道:“其实好像也不是喜欢,我就是觉得她长的好看。” “哦~”徐福贵拉了一个长音,“你小子见色起意是吧,就是看人家寡妇漂亮,不过你别说,白寡妇身材确实好,村里好多男的都惦记。” 男儿本色,人之常情。 来顺回忆着白寡妇的样貌,不由有些躁动。 “改天我给你去探探白寡妇的口风,看她有没有再嫁的心思。”徐福贵随口道,换做个年轻人,肯定拉不下脸说这种事儿,可他不在乎。 白寡妇唯一的缺点就是年龄大了点儿,还带着一对女儿,但只要来顺不在乎就行。 来顺闻言却是连忙摆手,“算了吧,少爷,我就是看白寡妇长得漂亮,没别的意思。” 徐福贵哦了一声,“那我给你找个年轻漂亮的,行吧?” 来顺嘿嘿笑了笑,“我不挑,少爷你看着办吧。”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看样子对白寡妇真没感觉。 也是,哪个男的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妇虽然好,但是驾驭不住。 来到胡家,已经是傍晚了,天边黑麻麻一片,二十多岁的胡兴旺出来招待他们。 胡家的兄弟姊妹很多,胡兴旺是最小的一个儿子,身材高高大大,对人很热情,也很客气。 手里的卤蛋和大肠来回拉扯好几次,胡兴旺这才接了过来,然后邀请他到家里去吃饭。 “不吃了,家里煮的有,对了,孩子叫啥,闺女还是少爷?” 胡兴旺咧嘴笑笑,“还是你们说话讲究,是个男娃。” “取的啥名?” 胡兴旺摇摇头,突然眼睛一亮,“还没拿主意,福贵,你上过私塾,要不你帮我取个名?” 徐福贵讪笑一声,摆摆手,“我狗屁文化都没有,要是家珍在家里还差不多。” 来顺突然插了一句,“要不叫和平?今天县城里好多人嚷嚷和平,我觉得叫起来好听。” “和平......”胡兴旺念叨了两句,嘴上的笑容越来越甚,连忙走进去和家人商量。 过了一会儿,他高兴出来,“好,来顺,他们都说你憨,我看你脑袋灵光的很,听你的,我儿子就叫和平,胡和平。” 来顺闻言,顿时傻呵呵的笑了起来,他一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居然给别人取了个名字 这事儿,够他吹嘘许久。 再次拒绝胡兴旺请他们留下吃饭的请求,两人穿着草鞋,踩在泥土路上。 回到家,徐母已经把香喷喷的白米饭端上桌,还有热气腾腾的炒土豆丝,土豆丝里面还加了卤水调味,众人吃的是肚皮滚圆...... 第四十二章 收粮 “卤味,卤味,老字号的卤味,好吃的卤味。” 徐福贵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褂,戴着从扒手那里得来的瓜皮帽,搓着手,扯着嗓子不断叫喊,但来往的行人大多缩着脖子,双手插进袖筒,行走匆匆,偶尔才会有人来询问一下。 “猪耳朵咋卖?”一个人哈着冷气走过来问问。 徐福贵犹豫一声,说道:“平常都是卖一百五十铜钱一斤,今天天冷,想早点儿收摊回家,一百四十五一斤,可行?” 那人面露纠结,“一百四十五,有些贵了,拿回去能不能蒸热来吃?” “那当然行啊,不过口感没吃冷的好,看个人喜好。” “这么冷的天,不吃口热乎的心窝咋热起来,冷的可吃不进嘴里。” 徐福贵见他要走,连忙道:“一百四十铜钱一斤可行?最低成本价了,要是天再冷些,我可能就不卖了。” 那人顿住脚步,从手里拿出一沓法币,“法币行不?” 徐福贵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点头,“行,我这里什么钱都收,除了军票,不过法币的话价钱就少不了。” “嘿,你这人,咋还嫌弃法币了,现在已经和平了,我们这里属于南方,说不定哪天法币就取代铜钱银元。” 这人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还是用法币买了一斤猪耳朵,足足花了接近两千法币。 没办法,法币贬值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人们也越发不信任。 想要得到法币容易,但想花出去就难了,很多地方都不收法币。 徐福贵也不想收法币,就算收了,当天也得花出去。 不然说不定过两天来县城,法币要是又贬值了,他就凭空亏了一笔钱。 “哈哈,福贵,你这两天生意咋不行了?”旁边包子铺康师傅说道。 徐福贵砸吧一下嘴,“康大哥,我这生意就这样,勉强赚个油钱就行了,也不求多的,不像你这包子,一年四季生意都好。” “那是,福贵,人家康包子祖祖辈辈都是卖包子的,是真正的老字号,不像你,开张还没一个月,就嚷嚷自己是老字号了。” 另一边,一位身材矮小精壮汉子笑声说道,他是做豆腐买卖的,三家几乎相邻,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李豆腐,说的好像你不是祖传的手艺一样,咱这县城谁家不知道你的豆腐最好吃?”康师傅说道。 徐福贵拿出板凳坐在摊子后面,长长叹了一口气,“不行,我这摊子也得传给我儿子,再让我儿子传给孙子,以后谁还不是个老字号了。” 康师傅哈哈大笑,李豆腐点燃一根旱烟,打趣说道:“福贵,你记得你就一个闺女,哪来的儿子?” “家珍肚子里呢?” “你咋知道是儿子,万一是个闺女呢?” “肯定是个儿子,要不我们赌过一场?” 康师傅指着他,“福贵,你这小子还是死性不改,我还以为你真的不赌了呢。” 徐福贵哑然,摆摆手,“你们算求了,反正家珍肚子里的肯定是个儿子,没几天就能出来。” 如今已经十月份末,再过两天便进入冬月,不出意外的话,家珍临盆的日子就在冬月中旬左右。 “好好好,是儿子行了吧?”李豆腐说着,递过来一根旱烟。 徐福贵摆摆手,“抽不惯这玩意儿。” 李豆腐正想说什么,突然被不远处的喧嚣吸引了注意。 “收税!以后每个做买卖的都要收税,每半个月交一次。”县太爷的官兵出现在街上,大声吆喝,身上还穿着黄皮衣裳。 “咋又要收税了,县太爷收一份,那些帮派收一份,现在部队也要收一份,这日子,可怎么过。” 李豆腐小声抱怨了一句,等官兵到前的时候,他又连忙堆起笑容,“官爷。” 官兵肩上背着一把步枪,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这摊子每天盈利多少?我告诉你,可不许少报,不然蹲大牢了可别怪我不提醒你。” 李豆腐讪笑一下,老老实实说道:“我这就是个豆腐摊子,买卖不大,一天能挣个三百铜钱便是极限了。” 官兵闻言,眼神更是不屑,“每半个月交两块银元,知道没有?” 李豆腐倒吸一口凉气,正想诉苦,看见官兵不耐烦的表情,识趣闭上了嘴。 官兵伸出手,“拿钱吧。” 李豆腐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官爷,我身上没有两块银元,明天我再补上可行?” 官兵一脚踹在他身上,李豆腐直接被踢倒在地,“麻蛋,什么玩意儿,部队的钱你也敢欠?记住了,明天,要是钱不够,县城的牢房有你一个位置。” 说完,径直来到徐福贵的摊子前,戏谑道:“徐家少爷,最近混的不错?” 徐福贵不认识这人,但他在县城的知名度不小,被他认识也正常,搓了搓,恭敬道:“长官好。” 官兵大笑一声,“我是个狗屁的长官,行了,看在你以前是个少爷的份上,不为难你,你这摊子每天盈利多少?” 徐福贵脸不红心不跳,微微低头,“比豆腐摊子多不了多少,每天约莫在五百铜钱左右。” 官兵沉吟一声,正想说话的时候,王氏酒楼的掌柜突然走了出来,和他寒暄两声,然后说道:“福贵是我家少爷以前的朋友,现在也时常请他在酒楼吃饭。” 官兵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旋即道:“行吧,日后半个月交两块银元,不为难吧?” “不为难,不为难。”徐福贵连忙道。 官兵走后,徐福贵向掌柜道谢,并送了半只猪耳朵出去,掌柜不以为意,看了一眼清冷的王氏酒楼,叹了一口气,“如今这生意越发不好做了。” “掌柜,你说这是个啥世道,不是说已经和平了吗,咋还收这么多税。”李豆腐揉着胸膛,痛苦说道。 掌故摇摇头,“谁知道呢。” 徐福贵沉默不语,南方估计是在准备战争了,他们这些人,都是被压榨的对象。 下午回到村里,徐父说部队的人来征粮,每家每户至少都要出三十斤大米,大家大户出的更多,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只出现在云溪县城。 百姓,怨声载道...... 第四十三章 有庆出生 眨眼已是冬月。 一场来自北方的寒潮席卷南方,云溪县城也被波及,先是连续下了两天的寒雨,随后便是刺骨的寒风,寒意逼人。 但尽管如此,山林遍野依旧是一片绿色,不似北方,冬天会变成光秃秃一片,叶子也会枯黄。 陈府。 东厢房的一间屋里,家珍躺在床上,痛苦的闭着眼睛,咬牙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 三个接生婆在屋里不断忙活,热水不间断从外面送了进来,火盆在屋里熊熊燃烧。 屋子外面的院子里,陈礼平抱着凤霞,着急的来回踱步,转的陈家明脑袋都昏了。 “爹,你着个啥急,姐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陈家明忍不住说道。 陈礼平瞪他一眼,“没良心的东西,生孩子这种事能大意吗?。” “可里面有三个......”看着老爹不善的眼神,陈家明识趣闭上了嘴。 “姥爷,你冷不冷?”凤霞贴心的摸了摸他的脸。 陈礼平温柔的摇摇头,“姥爷不冷,凤霞你冷不冷,要不去屋里烤火?” 凤霞摇头,“不,我要等娘出来。” “好,咱们一起等,姥爷叫人给你拿点心过来吃。” 他不仅让下人拿来了点心,还吩咐下人端来几张太师椅,在周围烧了一个火盆,抵御寒冷的空气。 陈礼平在外面足足等了几个小时,终于,一声嘹亮的婴儿哭声传出房屋,他立刻坐了起来,满怀期望看着房屋木门。 “老爷,生了,生了,是个少爷,哭声大着呢。”一个媒婆从屋里出来,大声说道。 “家珍没事吧?”陈礼平上前两步问道。 媒婆摇摇头,“小姐的身子好着嘞,生完孩子一点儿事没有。” 陈礼平这才高兴的咧开嘴,右手握拳锤着左手手心,“那就好,那就好,哈哈哈哈,今天是我陈家的大喜事,府里所有人,每人看赏一个银角,十斤大米!” “谢谢老爷!” 周围的下人闻言,止不住脸上的喜色,恭敬的说道。 “孩子呢?”陈礼平看着屋里。 “擦身子,给他裹衣服呢。”媒婆说道。 陈礼平点头,“对,这天可冷,可不能冻到我大孙子呢,叫他们把火盆烧大一点儿。” 母子平安,院子里的太师椅和火盆撤去后,媒婆也抱着襁褓走出来。 “哎哟,快到屋里去,院子里风大,你自己抱着就行。”陈礼平不敢接过去,他不会抱孩子,怕把孩子抱疼。 来到另一间房,里面同样烧着火盆,凤霞探头看了一眼,咯咯笑道:“姥爷,弟弟长的好丑啊,又黑,还皱巴巴的,眼睛都睁不开。” 陈礼平大笑一声,“等过个把月就好看了,哪家的孩子刚生出来都丑。” “老爷,还没取名字呢。”媒婆说道。 陈礼平沉吟一声,摆摆手,“等会儿家珍醒了,让家珍自己取吧。” 等家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煤油灯的灯光照亮房屋,火盆在床前熊熊燃烧,两个下人时刻在床前守护。 “小姐,你醒了,想要吃点儿什么?” “喝粥就行,孩子呢?” 刚说完,就看见自己旁边睡着一个安静的婴儿,长的皱巴巴的,眉宇间和某个人很是相似,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家珍一下就笑了,疲惫的脸上带着慈爱,打量着这个折磨自己足足十个月的小家伙,感觉怎么都看不够。 “家珍,你醒了。”陈礼平抱着凤霞进来,身旁下人端着青菜瘦肉粥,粥里面还有切碎的白鸡蛋。 家珍半躺在床上,接过热粥,“爹,你还没睡?” 陈礼平摇摇头,“睡不着,你没事吧?” “我好着嘞,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 陈礼平笑呵呵的看着新生婴儿,“家珍,娶个名字吧,是个男孩儿。” “不赌,我听娘以前说过,叫不赌。”凤霞响亮说道。 陈礼平闻言,顿时哈哈大笑,“这个名字好,不赌好啊,一个赌字害死人。” 家珍也笑了,凤霞的记忆还挺好,当初只是随口开了句玩笑,没成想她就听了进去。 “爹,你给取个名字吧,我不知道取啥名。”家珍其实想过很多名字,男孩女孩都有,但自己始终下不了决定。 陈礼平也没拒绝,他之前就想过了,此时直接说道:“我看要不叫有庆,以后我们也不图他有多大本事,天天高高兴兴欢欢喜喜就行了。” “有庆,有庆。”家珍念叨了两句,感觉格外顺口,便当即点头,“好,就叫有庆,徐有庆!” 陈礼平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下一秒消失不见,面无表情道:“徐有庆?姓徐?” “弟弟当然姓徐,凤霞也姓徐。”凤霞理所当然说道。 陈礼平没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家珍。 家珍抿嘴笑笑,一如既往的温柔,细声细语道:“爹,有庆当然姓徐,咱家还有家明,他以后肯定要传宗接代。” 陈礼平眼神有些落寂,挥挥手,“算了,随你吧,你永远这么犟,认定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爹,不管怎么说,有庆和凤霞都有我陈家的一份血脉。”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我还打算不让你回徐家去,看来也拦不住你。” 家珍没有说话,她同样也为难。 陈礼平看了她一眼,“就算要走,至少等有庆大一些吧,徐家的人,我不放心,我不想委屈了凤霞和有庆。” 家珍笑了,俏皮道:“爹,就算你现在让我走,我都不走。” “你这孩子,你待一辈子爹都不会赶你走,爹巴不得希望你一辈子不走,当初你娘走的时候,最挂念的便是你。” 陈母几年前就去世了,在家珍结婚后不久,说到这个话题,两人都有些悲伤。 “行了,你吃完了好好休息,凤霞,你可要乖乖睡觉,照顾好你娘。” “姥爷,你放心吧,我肯定能照顾好娘。” 陈礼平捏了捏她的小脸,负手走出房屋,回到屋里,却久久睡不着,心里有些想念陈母了。 家珍将粥喝了个精光,擦了擦嘴,含笑看着身旁的婴儿,“福贵,你猜中了,真的是个男孩儿,有庆,也不知道这个名字你喜不喜欢......” 第四十四章 艰难的世道 “卤味,好吃的卤味,拿回家就能吃,方便利索,今天特价购买,一律少十个铜板。” 街上,徐福贵和来顺扯着嗓子高兴叫卖,脸上肉眼可见的喜事。 康包子擦了擦手,将蒸笼的盖子盖上,“福贵,咋感觉你这么高兴?遇到啥好事儿了?”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得意道:“康大哥,我有儿子了。” 康包子伸出手指点了点他,“怪不得呢,红光满面,大好事啊,叫啥名。” “有庆,徐有庆。” “好名字,一听不像是个庄稼汉,以后说不定要去讲武堂嘞。” 徐福贵大笑一声,“狗屁讲武堂,等我儿子长大,肯定没有战争,不用去军校了,去读北大还差不多。” “北大是什么学校?” “bj大学啊,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最好的大学,以前叫京师大学堂。” 康包子砸吧了两下嘴,“啧,有志气,要是你家有庆真能读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我就把我闺女嫁给他。” “哈哈哈,说好了啊。”两人当然都是开玩笑的,徐福贵对自己一双儿女没什么要求,过的高高兴兴,中途不夭折就行了。 重活一世,他现在很容易知足,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就够了,没必要去追求自己的事业。 毕竟世道太混乱,枪打出头鸟,他前世见过很多大人物都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被冤枉了都没办法。 闲话不多说,或许是因为降价的原因,今天的生意稍微好了一些,一次性来了好几波客人。 忙完以后,他搓了下手掌,向右边看了看,问道:“康大哥,李大哥今天咋没来。” 康包子摇摇头,将手里的馒头递给客人,“谁知道呢,最近愁眉苦脸的,可能遇到事儿了。” 两人正谈论着,李豆腐却推着他的豆腐摊子走了过来,眼神有些憔悴。 “李大哥。”徐福贵走过去帮他把豆腐摊子支棱起来,然后笑着说道:“我有儿子了,以后我这徐记卤味也是老字号咯。” 李豆腐勉强笑了笑,“恭喜啊,喜得贵子。” 徐福贵收起笑容,“李大哥,你咋了,愁眉苦脸的。” 李豆腐摇摇头,说道:“福贵,康包子,以后我就不来县城卖豆腐了。” 两人惊讶的看着他,“为什么?” 李豆腐自嘲的笑了笑,指着街上零零散散的行人,“还能因为什么,做不下去了呗,我这生意比不得你们,赚的也不多。” “好不容易赚了点儿,全叫部队和县太爷给我拿走了,那些青皮混混还要来收一份,我连成本钱都收不回来。” “所以啊,这县城待着没啥意思,以后不来了。” 徐福贵和康包子沉默,李豆腐说的是事实,他们两人也能明显感觉到,最近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他们两人还好,卤味价钱贵,顾客本来就不是那些穷苦的庄稼汉,大多都是县城本地,家里起码是小康级别的,所以波动不是很大,只是受到季节影响而已。 而康包子的包子铺,受众顾客很广,哪怕是穷苦的百姓,想到家里的孩子,也会咬咬牙买一个解解馋。 有钱人同样会吃包子,所以他们两家的生意受到一些影响,但问题不大。 但豆腐生意,相对来说就没这么好运,卖的价钱不可能太贵,被压榨多了,自然生活不下去。 “李大哥,那你以后就不卖豆腐了?你做的豆腐那么好吃。”来顺惋惜道。 李豆腐摆摆手,“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在县城卖了,以后就走山淌水,去其他的村子卖。” “累是累了点儿,赚的钱也少了些,但起码没人来让我交税交保护费什么的。” 来顺嘀咕道:“你们说这是啥世道,不是说和平已经来了嘛,日子还越来越苦了,每个月都要拿三十斤大米出来,他咋不直接抢?” 众人沉默,这个问题谁也不想回答,不然被有心人听了去,说不定一家人都要遭遇牢狱之灾。 这世道,太过艰难。 “好了,不说这个,福贵,康包子,你们走的时候我给你们拿两块豆腐,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我。” 徐福贵笑笑,“李大哥,你要来我们徐家村卖豆腐不,来了村里你随便打听,记得来家里坐坐。” “徐家村,没去过,太远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来,以后再说吧。” 中午的时候,卤味卖的七七八八,只剩下两三斤的心肺和几个卤蛋。 除此以外还有一斤猪头肉,十个卤蛋,五六片海带,是他特意留给家珍凤霞的,用两个油皮纸袋子装好。 将卤味打包好,剩下的油皮纸,调料都放在柜子里,两人将摊子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少爷,你要去看看少奶奶不?” 徐福贵双手插进袖筒,“当然得去,走,我们先去看看老丈人在不在米行。” 来到县城最大的米行外面,偷偷摸摸朝里面看了一会儿,没看到陈礼平的身影。 “少爷,陈老爷好像不在里面,你说他是不是在家里呢。” 徐福给舔了一下嘴唇,抽了一下鼻子,转身朝陈府走去,“管他娘的,老子去看自己女人,还怕他不成,大不了就干一架!” 来顺眼皮跳了跳,兴奋的跟上去,“少爷,等等我。” 路上,徐福贵买了一只老母鸡,想了想,又忍痛买了半斤价格不菲的茶叶,今天赚的钱都不够刚刚那半斤茶叶。 大步来到陈府前面,徐福贵躲在石狮子后面,咽了口口水,试探性的朝里面打量两眼。 “少爷,你不是不怕嘛,去和陈老爷干一架呀。”来顺兴奋道。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没脑子的憨货,以后你要是结婚了,你敢和你老丈人干一架?” 来顺瓮声瓮气道:“要是以后我老丈人不讲道理,我就得和他干一架。”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探出脑袋看了看木门大开的陈府,心里不断琢磨等会儿遇到老丈人该怎么说。 “少爷。”来顺又喊了声,小心翼翼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徐福贵不耐烦的转过头,一睁眼,整个人顿时愣在原地,陈礼平背着双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爹......” 第四十五章 孩子王 “爹,近来无恙?” 徐福贵大脑宕机了一下,下意识脱口而出,说完立马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陈礼平立马火冒三丈,想起他以前干的那些荒唐事,骂道:“畜生,你还有脸向我请安?你把我的脸丢的还不够干净吗?” 徐福贵不敢反驳,低头小声道:“爹,是我对不住你,你怎么说我都认。” 陈礼平气的捏紧拳头,“别叫我爹,我不是你爹,我也没你这么畜生的儿子。” “好的,爹。”徐福贵老实道。 陈礼平气急反笑,用干枯的手指指着他,“你怎么这么不要面皮,都说了不要叫我爹。” 徐福贵抬起头,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东西,“爹,我给你买了茶叶,卤味是我自己做的,你应该也知道,老母鸡是买来给家珍补身子的。” 陈礼平看也不看,厌恶道:“假模假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在知道家珍的好了?我告诉你,迟了,有庆你也别想认,他是我陈家的人。” “拿着你的这些东西,给我滚,我这里不欢迎你。” 陈礼平话说的很难听,来顺气的额头青筋直冒,要是换一个人,他肯定要动拳头了。 徐福贵却不生气,他也没资格生气,要是自己换做是陈礼平,有这么个女婿,绝对不是光动嘴皮子。 暗地里直接让他意外消失,反正这个世道也乱,死个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他将东西放在地上,恭敬说道:“爹,我下次再来看你,我娘给有庆做了衣裳,还给您做了一双布鞋。” 说完,拉着来顺转身离去,陈礼平后面喊道:“把你这些东西给我拿走,回来给我拿走!” 见他们两头也不回,陈礼平牙疼似的说道:“这人怎么就不要脸一样,说的话全当耳旁风。” 说完,看着地上的东西,又看看徐福贵的背影,眼皮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又是在寒风中步行两个多小时,两人全身冰冷回到徐家村,村口依旧聚集着村里的孩子。 “大双,小双,你们在外面干啥,这么冷的天,鼻子都吊起来了。”来顺笑呵呵的说道。 “来顺叔,贵叔。”大双小双甜甜喊了一声,其他孩子同样喊了一声。 “今天可没有活给你们干了,回家去干自己的活儿吧。”徐福贵笑着拿出几个卤蛋递给他们。 剩下的心肺就算了,他也有自己的私心,心肺还是留给家里人自己吃。 大双小双高兴的把卤蛋接过去,三下五除二将卤蛋给分外,然后亦步亦趋的跟在他们两后面。 “你们跟着干啥,还不够?”徐福贵有些不高兴,想教育他们懂得知足。 大双使劲摇摇头,“不是,我们就是觉得跟着你好玩,不想吃卤味。” “跟着我有什么好玩的?”徐福贵嘀咕道。 小双笑眯了眼睛,“因为贵叔你什么都知道,特别是孙猴子,可好听了。” “鬼故事也好听,每次听了晚上都不敢把头伸出去,但是还想听。” “而且贵叔什么东西都会做,好厉害,我也想要一个风车。” 其他孩子附和道。 徐福贵听完,哑然失笑,他怎么不知不觉成了孩子王,平时带着这些孩子帮自己干活,热热闹闹的,他便讲了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 遇到什么东西,随手做成一个玩具,他自己也是个喜欢玩儿的。 徐福贵挥挥手,“行了,我知道了,等我有时间再带你们玩儿,下午我没空,要和你们来顺叔去山里。” “贵叔,去山里干啥?”这些孩子穷追不舍。 “肯定是找柴火,难不成去找女人啊?” 孩子们哄堂大笑,不再纠缠,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家里,徐福贵第一时间大声道:“爹,娘,家珍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听说有七斤多呢。” 徐母正用他买回来的棉花和洋布做冬天的棉服,闻言立马放下针线,“真的?真的生了?” 徐父也放下手里的猪大肠,静静听着。 来顺笑着补充道:“夫人,少奶奶真的生了,还是陈老爷给取的名字,叫有庆。” 徐母高兴的笑了笑,旋即又问:“孩子姓什么?” “嘿,姓啥又不重要,反正流的是我徐家的血,是我徐福贵的儿子。” 徐母拍了他一下,“别给我嬉皮笑脸的,到底姓啥。” “姓徐,你高兴了吧?” 徐母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姓徐好,我徐家有后了,对得起列祖列宗,家珍也快要回来了,说不定还能一起过年。” 徐福贵摇头,“这可不一定,家珍说可能要年后才回来。” 徐母也不介意,反而安慰他,“不管什么时候回来,总归是要回来的,让家珍多在亲家那里待几天也好。” “福贵,你去看望家珍了没?”徐父插嘴道。 “去了,还看到老丈人了。” “亲家说啥没?”徐母插嘴。 徐福贵笑笑,“没说话,就是脸色不好看,我给买了一只老母鸡,还给他买了茶叶,送了卤味。” “让你进家门了?”徐父狐疑看着他。 徐福贵抽了下鼻子,倒了碗白开水吹了吹,“没有。” 徐父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笑容,徐母将锅里热着的饭菜端出来,“福贵,你也别生你岳父的气,谁不心疼自家的孩子。” 徐福贵走过去捏了捏他的肩膀,“娘,我知道,我咋会不高兴长辈,根叔呢,咋没看到他。” “哦,水没来,他去看看哪里断了。” 和来顺吃完饭,打了个饱嗝,坐在灶火前烤了一下火,全身逐渐暖和起来。 “福贵,长根,反正红薯和土豆都挖完了,你们两去睡会儿吧,卤味我和你爹会煮,你们这段时间累的不轻。”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用肩膀撞了撞来顺,“去睡会儿吧,我去山里找捆柴火回来。” 来顺闻言立马起身,“我也要去,睡觉没啥意思。” 于是两人拿起柴刀,穿着草鞋朝山里走去,身上顺便带了一盒火柴,去山上烧火取暖...... 第四十六章 找柴火 来到山里,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穿着草鞋的双脚,已经被冻的青紫,上面黑漆漆的,自己看了都嫌弃。 他嘿嘿笑了笑,他上辈子差不多也是这个模样,甚至更加不堪,毕竟现在身上还穿着粗布大褂,还是挺保暖的。 不过,手脚冰凉不可避免,特别是脚,只有晚上烫完脚以后才是热乎干净的。 “少爷,你看。”来顺从怀里拿出好几个洗干净的小土豆,甚至还用油皮纸带了一小包干辣椒。 徐福贵眼睛一亮,拎起柴刀,“先把火给生起来。” 在附近找了不少晒干的竹竿,砍成一米长短后堆在一起,将楠竹的干竹叶放在下面用火柴点燃。 干竹叶一点燃就飞速燃烧,温度传递上去,干竹也随之被引燃。 来顺见状,将找来的树枝放在了干竹上面。 树枝虽然不容易点燃,但燃烧的时间更加持久,而且留下的灰烬温度散的不会很快。 火势变大,噼里啪啦的声音从火堆里发出,徐福贵和来顺将手放在上面,享受的烤火。 这段时间确实累的挺惨,从早到晚几乎没啥空闲的时间,天不亮起床去县城叫卖,回来后要煮新的卤味,还要照顾地里。 还好有村里的小孩帮忙干活,昨天将地里所有的红薯和土豆都挖了回去,以后地里就没啥活了。 这时候,正是农村空闲的时候。 烤了一会儿火,徐福贵打了一个哈欠,暖和的火光居然有点儿让他困意上涌。 “不管了,先睡会儿。” 徐福贵拿起柴刀,将周围的干草砍了一捆放在火堆旁,确认火堆不会将干草引燃。 然后拿了几根粗木棒放在火堆上,双手抱胸,躺在火堆上闭上眼睛,来顺同样如此。 寒风吹拂大地,鸟雀在山林嬉戏,火光映照在他们脸上,不一会儿,来顺的呼噜声便响了起来。 这一觉,睡的是天昏地暗香甜无比,好长时间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午觉。 要不是火堆熄灭,冷风袭来,他还不忍心醒来。 看了眼来顺,这家伙皮糙肉厚,火堆熄了也不影响他睡觉,呼噜声震天价响。 将干竹和竹叶重新放进火堆,划燃一根火柴,火堆被迅速点燃,火堆重新燃烧,释放出熊熊暖意。 抬头看了眼天色,这一觉睡的,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只知道还没有天黑。 将来顺带来的土豆埋在火堆里面,拎起柴刀,他往远处走了走,开始砍柴。 他找的都是成人手臂大小的树枝,砍了以后扛回去,放在院子里晒,晒干了就成了木柴。 “啪!” 砍树的声音将来顺惊醒,他揉了揉眼睛,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同样拿起柴刀,看了眼少爷砍柴的方向,打了个哈欠,选择了朝山上走去。 徐福贵瞥了瞥,来顺不一会儿便不见了身影。 山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便成了路。 宽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右边紧贴山坡,左边便是茂盛的树丛,一不小心就可能摔下去。 对于那些城里人来说,这些路可能看着心都要颤抖,但对于从小在山里长大的来顺来说,不说如履平地,至少不会放缓速度。 他们徐家的山上,有水桐树,这种树木是非常耐烧,而且晒干以后,烧起来的烟雾并不大,很适合取暖用。 这些水桐木一半是野生的,一半是徐家先人砍伐后重新栽种的,平时不会怎么管理,和野生的几乎差不多。 水桐树的树干很粗,而且有很多向上延伸的树枝,一棵树砍回去就能烧许久。 来顺到达这片树林后,往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正想动手砍的时候,突然耳朵一动,眼神看向徐家地界之外的地方。 那个方向,好像隐约一声声女子的哭咽声。 来顺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凝心静气,瞬间头皮发麻,将柴刀紧紧攥在手里。 “这大白天的,不会让我碰见不干净的东西了?” 来顺说了声,忍不住向后退后两步,呼吸声也不由得变重。 在他们村里,几乎每一处地方都能和脏东西扯上关系,也不知道是人们太闲了编造出来的,还是真的有人亲眼看到过。 特别是这种山上,说是不知道吊死了多少人,她们的鬼魂都在山林里穿梭,整日哭泣。 此刻,来顺心中便不由得回想起村里人说的这些鬼故事,心里越发瘆得慌。 但好奇心同时不可避免冒了出来,让他想要过去一探究竟。 他眼珠子转了转,转头朝山下跑去,回到刚刚火堆的位置,压制住声音喊道:“少爷,少爷,你快上来。” 徐福贵停下动作,期待的看着他,“又发现野鸡了?” 来顺摇头,“不是,你上来就知道了。” 徐福贵将手里的树枝放在地上,拿起柴刀,不紧不慢朝他走去。 有人陪着后,来顺的胆子立马就来了,走在前面带路,来到了水桐树林的位置。 “少爷,你听,是不是有女人的哭声?” 徐福贵重生回来后视力听力比普通人要强很多,都不用他说,一来就听见了,而且听的很清楚。 “你娘的,叫我来就是听女人哭的?”徐福贵骂了一句。 这小子肯定是怕遇见鬼,所以拉着他一起来看看。 大白天的,一个大男人还怕啥,又不是黑漆漆的晚上。 这世上有个屁的鬼,就算有鬼也没啥好怕的,有些人比鬼还可怕! 他上辈子足足活了一百岁,压根就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反倒是见过不少类似恶鬼的人,特别是起风的那段时间,什么牛头鬼怪都冒了出来。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嘿嘿笑道:“少爷,走,我们去看看哪家的姑娘在哭,大白天平白吓人。” “走吧,说不定是你小子的姻缘来了。” 徐福贵迈步,来顺跑到他前面,“少爷,我去探路,要是真有鬼,让他吸我的阳气,你赶快跑。” “切,要是有只女鬼,咱哥俩直接把她给办了,让她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 第四十七章 白寡妇的遭遇 寂静的山林里,伤心尖利的哭声显得无比突兀,寒风一吹,两人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来顺,要不我们回去了吧。”徐福贵说道。 他虽然不怕,但就怕个万一。 再说了,他早就过了好奇心重的年龄。 “少爷,你回去吧,我去看看。” 没办法,两人继续一前一后朝哭声的地方走去。 走出一片茂盛的沙树,哭声越发响亮,徐福贵定睛一看,心里顿时松了口气,旋即便是满满的好奇心。 哭声并不是什么脏东西发出来的,而是真的有人在哭,而且这人他俩还认识,正是白寡妇。 白巧燕此刻灰头土脸,头发上挂着杂草,衣服也是乱糟糟的,脑袋埋在膝盖里面痛苦。 徐福贵第一时间朝周围看去,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身影。 “少爷,是白寡妇。”来顺突然有些激动的说道。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在激动个啥,这荒山野林的,要是他不在,不会发生点儿啥吧? 白巧燕心有所感的转过头,两个大汉立马印入眼帘,吓的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前面的衣服也跟着颤了颤,看的来顺眼珠子都直了。 “巧燕姐,我们两听到有人哭,害怕出事,就过来看看,没成想是你。”徐福贵招呼了一句。 来顺有些不好意思开口,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 白巧燕看清他们后,松了一口气,站起来拍了拍衣裳,强忍住抽泣,“少爷,来顺,让你们看笑话了。” 徐福贵瞥了眼她脏兮兮的衣服,问道:“巧燕姐,你没事吧,遇到啥事儿给我们说,都是一个村里的。” 白巧燕摇摇头,没有说话。 徐福贵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思,点点头,就想转身离开,来顺恋恋不舍的跟上。 白巧燕将裤腿掀起来,白皙的皮肤上,一条红色的刮痕十分显眼,另一条腿的脚踝则肿了一个大包。 她擦掉泪水,将裤腿放下去,想去寻找柴刀,刚迈一步,两条腿传来的疼痛顿时让她失去平衡,跌倒在一旁的山坡下面。 还好,山上到处都是掉下来的树叶和竹叶,堆了厚厚一层,加上生长的杂草,摔下去并不是很疼。 并且大冷天的,也不怕杂草里面突然蹿出一条蛇。 但双腿的疼痛感还是让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稍微移动便是剧烈的疼痛。 “巧燕姐,你没事吧。”来顺听到动静,跑过来关心道。 白巧燕摇摇头,“没事,来顺,你们忙自己的去吧,我歇一会儿就好。” 来顺大大咧咧的说道:“巧燕姐,没啥不好意思的,都是一个村的,总不能见死不救,你先上来吧。” 说着,他双腿一蹬,猛得跳到山坡下面。 站在白巧燕面前,来顺却有些无从下手,他是有色心没色胆,很害怕和女人发生肢体接触。 “巧燕姐,你自己能走吗,不能走的话让来顺背你上来算了,你也别想太多,就当他是个孩子。” 白巧燕看了看五大三粗的来顺,抿了抿嘴,谁家的孩子长成这样? 徐福贵看她没说话,当她默认,便说道:“来顺愣着干嘛,先把巧燕姐背上来啊。” “哦,哦哦。” 来顺回过神来,心里默念自己是帮忙,壮起胆子蹲下身,小心翼翼将白巧燕放在自己背上。 一股柔软像是电流一样,从后背入全身,双手搂着大腿,来顺忍不住心猿意马,心脏怦怦直跳。 白巧燕闭上眼睛,感受多年未接近的男子气味,浑身不自在。 但感受着来顺宽厚的身躯,莫名感觉有一种安心,想到这段时间的糟心事,差点儿又要忍不住泪水。 来到山坡上,来顺将白巧燕放在地上,不敢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来顺,少爷,让你们看笑话了。”白巧燕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徐福贵摆摆手,“不要这样叫,叫我福贵就行了,你这是摔了一跤?” 他指着她小腿上的伤痕。 白巧燕点点头,“刚刚劈柴的时候滑倒了,摔了几个跟头,还好没啥大事。” “摔个跤,咋还哭的这么大声?”来顺一根筋的嘀咕一句。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你他娘的可真会说话。” 白巧燕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将事情的原委说出来,她实在不想一个人憋在心里。 龙二成了徐家村的地主后,在外人面前都挺和善,但白巧燕却知道,这人心眼子全是黑的。 前段时间她在地里干活,龙二路过的时候看周围无人,便肆无忌惮的打量她。 被她发现以后,龙二直接笑眯眯的说道:“白寡妇,看你一个人也挺可怜的,老爷我心善,你明年的地租少交两成,如何?” 天底下没有白捡的好事,她自然摇头拒绝,龙二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了,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说道:“明年的地,你还想不想种了?” 当时周围有人路过,龙二也没多说,转身离开了,但后来多次来骚扰她,眼神更是毫不掩饰。 甚至有一次晚上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敲响,吓的她整夜都睡不着觉。 带着两个女儿,生活本来就已经够艰难,现在还被龙二威逼,心里的委屈简直无以言表。 今天找柴火的时候摔跤只是一个导火索,大声哭泣发泄心中的委屈,没成想让他们给听见了。 听完以后,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来顺咒骂道:“狗娘养的龙二,生孩子没屁眼的东西,祸害了我们徐家不够,还要祸害村里的人,老天爷怎么不降道雷把他劈死?” 徐福贵没说话,龙二这人确实罪该万死,但他不想多生事端。 他对白巧燕的确有些同情,但仅限于此,他帮不上什么忙,龙二这种恶人,以后新兔自然会收拾他。 “先下山吧,村里这么多人看着呢,肯定不会让龙二胡来,巧燕姐你放心吧。”徐福贵象征性的安慰一句。 白巧燕点点头,说出来以后,她心里也舒服多了,她同样不指望有人能帮到自己。 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来顺小心将她背起来,平稳有力的朝山下走去...... 第四十八章 地租 来到山脚,白巧燕主动道:“来顺,放姐下来吧,我自己慢慢走回去。” 她想避嫌,倒不是怕自己被议论,主要是避免给来顺带来非议。 来顺哦了一声,小心翼翼的蹲下身,把她放在地上,站起来后,悄悄搓了搓手。 “你们先走吧,我歇一会儿自己能回去,今天耽误你们了。”白寡妇笑着说道,似乎刚刚悲伤大哭的人不是她一样。 “嗯,那我们先回去了,以后有事就支一声,都是一个村的。” 徐福贵象征性的说了一句,带着恋恋不舍的来顺转身离去。 刚刚走进村里,来顺看了身后,一本正经的说道:“少爷,我喜欢白寡妇。” 徐福贵眼角抽了抽,“咋?就因为背了她一下,就喜欢上她了?” 来顺点头,不好意思的挠挠光头,“我就是喜欢她,她太可怜了,当了寡妇还要被欺负。” 徐福贵将嘴里的草吐掉,双手夹在腋窝下,继续往家里走去,“那你接下来打算咋办,要不今晚就去白寡妇家说清楚?” 来顺跟在他后面,“晚上去不太好吧,吓到她咋办?” “你猜白天去会不会吓到她?” 来顺说不出话来,问道:“少爷,那你说我该不该去给白寡妇说?” 徐福贵耸耸肩,“不知道,我就是怕委屈了你。” “你说你一个牛高马大的壮小伙,去找一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寡妇干啥,村里那些年轻漂亮的你不喜欢?” 来顺低头,小声道:“年轻漂亮的我也喜欢,可是,可是。” 他说不出话来。 徐福贵摆摆手,“行了,这事儿不是说定就能定的,慢慢琢磨,等过一段时间,你要是真喜欢白寡妇,再去接触也不迟。” 来顺闷声道:“等再过一段时间,怕是白寡妇都成了龙二的姨太太。” “这不是好事嘛,有龙二在,她和大双小双日子绝对会好过许多。” “少爷,你咋能说这种话,龙二是啥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心窝子全是黑的,白寡妇跟了他能得好?” 徐福贵讪笑,没说话,这几年倒是能得好,但等到开天辟地的时候,估计下场会很凄惨。 不过上一世他记得白寡妇确实是当了龙二的姨太太,龙二被枪毙后,她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其他地方,后来就没了消息。 当时徐福贵也不关心,他自己家里还一堆事儿呢,他和白寡妇又没啥交情。 他管不了别人的死活。 但来顺显然不这么想,“少爷,你倒是想个法子呀,总不能真叫龙二得逞吧?巧燕姐这么好一个人,被糟蹋了多可惜。”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能想个啥法子?人家一个地主,我们就是穷百姓,咋给人家作对?” 龙二狠声道:“今晚我们摸黑直接把他给做了,新仇旧恨一起报!” “报个屁,龙二有枪你不知道?他带的两个随从一看就是杀过人的,我们两能干得过他们?” 就算干得多,徐福贵也不想龙二现在出事。 有龙二这个恶霸地主顶在前面,他徐家才会被人们渐渐淡忘。 等到新兔开天辟地的时候,他们家的成分才能划成雇农。 上一世同样如此,当时工作人员是根据走访调查和村干部的意见来划成分的,根据每户人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来顺一瞬间像是焉了的茄子,“那我们就这么光看着?不管巧燕姐?” 徐福贵无语,这一根筋是真看上白寡妇了? 念着来顺,他也好好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说道:“要说这事儿就不该我们哥俩出面,直接让村里人都知道不就行了。” “我就不信龙二敢顶着村里的议论把巧燕姐给强娶回去。” 来顺拍了一下大腿,“这个办法好,但是我们咋传,不会坏了人家的名声吧?” “不会,就平常聊天的时候说出去就行了,村里传话的速度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第二天全村里就都知道了。” 有了解决办法,来顺这才高兴的笑了起来。 回到茅草屋,由于送白巧燕下山,没有留在山里找柴火,所以天色还没黑下来。 徐母见他们没扛着柴回来,随口问了句,徐福贵顺便把白巧燕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唉,苦命的孩子。”徐母叹了一口气,没有多说什么。 “去,滚开点儿。”徐福贵将脚边的鸡鸭吆喝开,将火夹在灶洞里铲了火灰出来,覆盖在鸡屎鸡鸭上,然后用扫帚给扫干净。 “好好的一个院子,被你们弄的到处都是屎。”看着这些鸡鸭,他笑着说道。 来到鸡棚,看了眼里面的小羊,当初的小羊羔已经长大了不少,安安静静的待在自己的位置,不吵也不闹。 看了眼羊草还多,不准备去割,走进屋里帮忙煮卤味。 徐母切了半个猪耳朵,拿了几个卤蛋,还有其他一些卤菜,用油皮纸包好。 “给龙老爷送去吧。”她说道。 接过油皮纸,迈着长腿朝村口走去。 在县城做卤味生意,目前还需要依靠龙二的名头,防止那些青皮混混来収刮。 给龙二送一些卤味,也不是什么大事。 来到阔气的宅子前,下人一见是他,都不用通报,直接让他自己进去。 轻车熟路来到堂屋,里面传来一阵赌博的叫喝声,走进一看,龙二和其他几个人满面红光,面前的桌子堆满了银钱。 “福贵来了,坐,玩两把?”龙二见了他,笑眯眯说道,脸上的横肉一颤一颤。 “不了,龙老爷,新卤的猪耳朵,你尝尝。”他将手里的油皮纸递了过去。 龙二满意的点点头,“不错,正好耍牌耍饿了,多拿几双筷子来,大家一起吃。” 徐福贵正想离去,龙二叫住他,语重心长的说道: “福贵,听说地里有收成了?这地租是不是该交上来了?虽然不多,但是不能坏了规矩,不然村里其他人怎么想?” 徐福贵愣了愣,点点头,“成,是我想的不周到,那老爷是要铜钱还是直接要地里的收成?” “我要红薯和土豆有什么用,直接换成铜钱吧......” 第四十九章 谁都想当地主 走在回家的泥土路上,一双脚被冻的像是冰块一样,徐福贵心里满是肉疼。 老子辛辛苦苦种的地,一半的收获都得交出去! 龙二...... 你特娘是真的该死啊! 徐福贵咬牙切齿,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龙二被枪毙时绝望的模样。 回到家,徐母正在准备晚上的吃食,长根在烧火,来顺帮忙打下手。 “爹,我给你说个事。” 将龙二收租的事情说了一遍,徐父听完以后,长长叹了一口气,“风水轮流转,收了一辈子的地租,临到老了,居然要给别人交租。” 他有些心疼的看了一眼堆在墙角的红薯和土豆,“粮食就不卖了,叫你娘拿些铜钱,明天给龙二,龙老爷送过去吧。” 家里的钱,都在徐母身上,徐福贵每次从县城回来,都把银元和铜钱拿给了徐母。 倒不是说徐母掌控欲强,只是他自己不会管钱,见到什么东西都想买,也不会砍价。 当然,他自己身上有做生意的本钱,需要用钱的时候,徐母不会多问。 收租的事情,便这么确定下来。 徐父看着灶洞里的火光,捂着嘴咳嗽两声,突然说道:“福贵,你过来。”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拍了拍他的后背,大大咧咧的说道:“爹,你儿子听着呢。” “你这畜生。”徐父笑骂一声,然后收起笑容,认真问道:“你有没有胆子把生意做大?” 徐福贵眨了下眼睛,“爹,你这是啥意思?” 徐父又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浓痰,“想要挣回徐家的家业,光靠种地肯定是不行的,我徐家的先祖也不是靠种地打拼出这偌大的家业。” “既然你做了卤味生意,干脆咱就做大,当不了地主,当大老板也成。” “爹虽然不是地主了,但留下的人脉还在,想把卤味生意做大,不是很难,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 “爹老了,没这个心气,也没这个本事,你娘说的对,我天生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徐父坦然道。 徐福贵看着意气风发的徐父,微微有些恍然,自从家产输光以后,徐父便再没这么有力气的说过话。 可见,丢掉徐家的家业,像是一根刺扎在他心中,一直在流血。 如果有机会,他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徐家的家业挣回来。 卤味生意,便是这个机会。 徐福贵沉默,他不得不承认,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徐家尽管落魄了,但只要有个机会,便能很快爬起来。 有徐父的人脉和资源,想将卤味生意做大,绝对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等卤味生意挣到足够的本钱,便可以去开拓其他生意,不管是继续经商还是购买土地,都能大赚。 但是,徐福贵摇了摇头,“爹,我没这个本事,也不想做大。” 徐福贵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经营一个卤味摊子就已经够吃力了,多余的他真的无能为力。 哪怕做生意可以慢慢学习,但生意做大并不是一个好事,不然等着被新兔清算吧。 平稳度过这几年,等社会稳定以后,再慢慢寻求发展。 最好的出路是去当个工人,最好是大单位里的工人,这才是最稳定,也是最安全的。 “为什么不想??徐父气的胡子都吹起来了,不可思议的瞪眼问道。 徐福贵说不出话来,总不能把几年后的事说出来吧,估计徐父不但不会信,还会怀疑他得了癔症。 徐父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福贵,你还小你不懂,爹的那些人脉关系,短时间别人可能还念着旧情,帮我们两手。” “要是时间久了,别人都不会多看我们两眼。” 徐福贵无奈点头,“爹,我知道这个理,但是我有自己的消息,钱多了不是好事。” 徐父气极反笑,“不管是哪个世道,有钱永远都没错,你那些狐朋狗友的话也信?他们最见不得身边人富裕起来。” “不是那些狐朋狗友,是我北方的朋友,而且再说了,你儿子真没本事去做大生意,就这么个卤味摊子都忙的脚不沾地。” 徐父冷哼一声,转过头去,“畜生,别挨着我,滚开。” 徐福贵默默起身,帮徐母择菜。 今晚吃的是中午的剩饭,洗干净的红薯不削皮切成条放在米饭表面,蒸熟以后混合当主食。 除此以外还有一菜一汤,炒的土豆丝,煮了一碗花菜汤,里面加了点儿花生油,算得上是不错的食物。 不像之前,别说菜了,连白米饭都没有,天天都是红薯。 饭菜端上桌,徐父草草吃了两口,弯着腰咳嗽两声,一如既往的说道:“我去外面走走。” 徐福贵大口将碗里的饭刨到口里,含糊不清起身道:“爹,我陪你。” “不用每次都陪我,你老子我没老到这个地步。” “嘿嘿,我也想出去走走。” “福贵,吃饱了再出去走,就吃一碗咋够。”徐母说道。 徐父踩着布鞋,双手负在身后,姿态像是一个地主老爷,尽管身上穿着粗糙的黑大褂。 “娘,你们慢慢吃。” 徐福贵拿起瓜皮帽子放在头上,追了出去。 徐父虽然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但徐福贵还是不放心,生怕他心里藏着事,一不小心发生什么意外。 傍晚的徐家村,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鸡叫狗叫,大人的呵斥声,缕缕炊烟从烟囱里悠悠升起,好一副农家烟火。 两人路过别人家院子前师,村里人大多热情的打了声招呼,邀请他们进来吃完饭。 虽然是客套话,但依旧能感受到他们的淳朴。 “福贵。”走在前面的徐父突然发声。 “嗯?” “村里人都不叫我老爷了。” 徐福贵笑了笑,“你又不是老爷了。” 徐父深深的叹了口气,“是啊,我不是老爷了,你也不是少爷了。” 徐福贵反而很高兴,“当少爷有啥好的。” 徐父怪异的看了他一眼,“你怕不是得癔症了,谁不想当老爷少爷?” 确实,在新兔没有成立前,没人会觉得有钱是件坏事,谁都讨厌地主,谁都想当地主...... 第五十章 扩大生意? “爹,你就认命吧,你儿子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挣回徐家家业的事情交给我儿子就行了。” 徐父听了不生气,打量了他两眼,“你绝对是我的种,说的话和我以前一模一样,我对你爷爷也是这么说的。” “结果,我的儿子不仅没有挣回徐家的家业,还把剩下的家业给折腾完了。” 说着,他伸出两根干枯的手指,自嘲说道:“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随后他又将两根手指变成三根手指,“等你儿子长大,说不定徐家就会出第三个败家子,可惜已经没有家业拿给他败了。” 徐福贵拨浪鼓似的摇头,掷地有声道:“我儿子才不会像你儿子一样窝囊,他以后肯定是个有本事的。” 徐父哑然失笑,负着双手走在泥土小路上,徐福贵手里拿着煤油灯帮他照明。 来到村口,或许是天气冷的原因,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寒风萧瑟,两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爹,你为啥就要到这里来蹲坑,不怕屁股冻硬?家里的马桶又不是不能用,再说了,你以前好歹是个老爷,在村口蹲坑,简直就是粗鄙。”徐福贵再次抱怨。 “嘿,我早就不是老爷了,想咋蹲坑就咋蹲坑,老子没求着你跟着,怕冷就滚回家去,我一个人蹲还顺畅些。” 徐福贵将瓜皮帽往下拉了拉,双手插进衣服腋窝处,蹲在不远处的李子树下面,静静看着黑麻麻的天色。 一阵大风吹过,天上的云层好似被吹散了一样,西方天空居然露出了最后的夕阳,染红了半边红霞。 徐福贵在脑子里搜寻许久,想找出两句诗来形容,但绞尽脑汁,愣是没相处半个词。 “什么破晚霞,还美成这样。”最终,他只能如此说了一句。 旁边的徐父突然发出一声吃力的叫声,叫声响亮无比,怕是村里其他人都能听见,难听的很。 徐福贵的注意力被吸引回来,看了眼徐父,“爹。” “嗯?” “你可不要在心里藏事。” 徐父愣了一下,“藏什么事?把我那几颗金豆子给藏好还差不多。” 徐福贵咧嘴一笑,“我怕我把你给气死了。” 徐父抓起旁边一块石头扔过来,“你这畜生就咒我死吧,死了你好清净是吧。” “我可不想死,我的宝贝孙儿还没见着呢,我以后还得给有庆闹腾媳妇儿。” “对咯,爹,你就该这么想。” 漫天红霞不一会儿便消失,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徐福贵闲着无聊,干脆在附近找了些干草和树枝,用煤油灯生了一堆火,手伸过去烤火。 “畜生,你真不打算把卤味生意扩大?” 徐福贵摇摇头,“没这本事。” 他点点头,“我明天和你们一起去县城。” “去县城干嘛?” “老子去县城还要一五一十和你汇报?” 徐福贵撇撇嘴,徐父拿出竹片在屁股上刮了刮,“明天去和那些老朋友联系联系,也不知道他们还看不看得上我。” 徐福贵哦了一声,嫌弃的看着他手里的竹片,“爹,家里不是有草纸嘛,你咋还用这竹片片。” 这些竹片很小,也不长,打磨的很光滑,是穷苦人家用来擦屁股的,毕竟不要钱。 但这玩意儿徐福贵从小就用不惯,一来是硌屁股,二来是感觉擦不干净。 草纸虽然没有洁白的卫生纸用着舒服,但至少比竹片要好的多,价钱也不贵。 徐父将裤腰带栓上,正眼都不瞧他,吐了一口浓痰,慢悠悠朝家里走去。 徐福贵无奈,解开裤腰带,往火堆上浇了一泡尿,提着煤油灯跟了上去。 回到家,来顺和长根已经睡了,床边还放着一个火盆,徐母坐在屋里等他们回来。 “福贵,布鞋做好了,这是家珍的,这是凤霞的,这是你岳父的,还有你家明的,不知道码子合不合适,明天给他们带过去吧。”徐母将四双布鞋拿出来。 徐福贵先是将木门紧紧关上,坐在火盆前烤了烤手,接过布鞋摸了摸,“娘,你这手艺还是这么好,家珍的针线活也是你教的吧。” 徐母笑道:“那可不是,家珍心灵手巧,没学两天就会了。” 烤了一会儿,起身去看了看卤味,然后拿出一个木桶,将铁锅里剩下的热水倒进去,开始舒舒服服的烫脚。 第二天,徐父一大早就起床,跟着他们一起到县城去。 徐父虽然才五十多岁,但一直有咳嗽的毛病,走两步便会大口喘气,胸膛像是个风箱一样。 走到一半,徐福贵干脆把卤味拿给来顺,自己蹲下身将徐父给背了起来。 徐父当然不乐意,想要下来自己走,但徐福贵就是不放他下来,过了一会儿便安心的待在他背上。 徐父看了看他的侧脸,突然说道:“脸黑了不少,肌肉也壮实,更像个男人了。” 来到县城,徐父没有忙着去拜访老朋友,而是坐在卤味摊子旁边,看他们贩卖。 值得一提的是,王氏酒楼的周掌柜路过的时候,看见徐父以后,作揖恭敬的喊了一声徐老先生。 徐父摆摆手,“不要这样叫,不是先生了。” 周掌柜摇摇头,寒暄两句,邀请他进去坐,徐父拒绝,说是和别人定了时间,现在该去了。 把卤味卖的七七八八,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徐父恰巧也拜访完朋友回来,脸上没有表情。 “福贵,你确定不把生意扩大?那些老伙计还给了我几分面子。”他如是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别说扩大生意了,待过个两三年,他准备往外说生意做不下去,将卤味摊子给撤了,专心回家种地。 三人来到陈府,徐父不进去了,说是没脸见亲家,想法和徐福贵差不多。 徐福贵脸皮厚,屁颠屁颠敲响了大门。 “我家老爷说了,不让你进去。”下人打开门,一见是他,脸色立马冷了下来。 徐福贵也不在意,将布鞋拿出来,“我不进去,劳烦你帮我把东西转交给家珍行吗?” 下人正要开口说话,一道声音却突然传了出来,“姐夫,你来了,快进来吧,别管我爹那老古董......” 第五十一章 有庆 陈家明高兴的走出来,在袖子上擦了擦鼻涕,仰头问道:“姐夫,你是来找我去打野鸡的吗?” 徐福贵反问:“你爹答应让你出去?” 陈家明失望的摇头,看了看他手里的布鞋,“姐夫,你是来找我姐的吧,我带你去。” 一旁的下人为难道:“少爷,老爷吩咐了,不让他进去。” 陈家明斜着眼看他,“你叫什么名字?” “少爷,我叫黄发。” “黄发是吧,你还想不想在这里干了?” 黄发苦涩道:“少爷,我不给老爷说行了吧,就当没看见。” 陈家明满意的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块银元,弹在空中,“赏你了。” 黄发高兴的接住,弯腰作揖,“谢过少爷。” “姐夫,走吧,你还没见过有庆吧,长得可乖了,我姐说特别像你。” “家明,这是你姻母给你做的布鞋,你拿回去看合不合适,里面还塞了棉花,热乎的很。”徐福贵将其中一双布鞋递给他。 “姻母也给我做了布鞋?上面还有图案,姻母人可真好,可惜我都忘了她长啥样。” 陈家明带着他走进府里,穿过两个院子,来到东厢房。 “爹!” 凤霞正在放风筝,看见他以后,手里的风筝一扔,张开双手兴奋的跑了过来。 徐福贵双手一捞,将她高高举起,贴了贴她的脸,冰冰凉凉的。 “咯咯,爹,你的胡子好扎人,好痒。”凤霞高兴笑道。 “爹忘了刮胡子了。” “爹,你快来看弟弟,长的可丑了,皱巴巴的,一点儿也不像我。”凤霞指着厢房里面。 家珍听到动静,将厢房大门打开,扶着门框含笑看着他。 她穿着一身白色锦袍,脖子上戴着围巾,头上戴着羊皮帽子,脸色有些苍白,原先挺着的大肚子变成平坦的小腹。 “家珍,快进去,坐月子呢,可不能吹风。” 徐福贵抱着凤霞走进去,赶快将木门关上,房间里烧着火盆,比外面暖和的多。 “你还知道来看我?”家珍幽怨道,她生了孩子的第二天就派人通知了,结果这个狗男人现在才来看她。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我来过,结果撞见咱爹了,留下东西就走了。” 家珍眨眨眼睛,她不知道这事,关心问道:“你没和我爹吵起来吧?” “没有,我还和他聊了几句呢。” 家珍轻轻呸了一声,笑着道:“我信你才怪,我爹才不会和你说话。” 徐福贵将手里的布鞋放在桌子上,走到床边俯身看了看,一个皱巴巴的婴儿安静的睡在里面,眉宇和他很是相似,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呵呵,这兔崽子长的可真像我。” “谁家的爹第一次看孩子就骂他的?小心以后他不亲近你。”家珍轻声道。 说着,坐在床边,给有庆拉了一下被子,这一下却把有庆给吵醒了,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 看到徐福贵以后,小嘴一瘪,立马哇哇哭了起来。 家珍连忙抱起来细声安慰,徐福贵讪笑,有庆这孩子从出生就不待见他,第一眼见他就哭了起来。 “你背过去。”家珍小声道。 “嗯?哦。”他老实的转过身。 家珍解开衣服的扣子,轻车熟路开始喂奶,有庆一下便不哭了,徐福贵却是有些口干舌燥。 喂好奶后,徐福贵问道:“家珍,你啥时候回来,我好准备准备,来接你们。” “初一回来吧,我爹想让我在家里过年。” “行,那我初一来接你。” “初一家里不是要挂纸扫墓吗,要是没空就不用来了,我坐轿子回来。” “没事儿,挂纸扫墓哪有你和孩子重要,反正徐家那些先人也不想看到我。” 家珍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摇了摇怀里的孩子,“有庆,你可不能像你爹这么荒唐。” “爹,这布鞋是奶奶给我们做的吗?”凤霞拿起桌上的布鞋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对了家珍,这双最大的是给咱爹做的,等他回来了给他说一声。” 家珍轻轻点头,“让娘多休息,我们有鞋穿,别看针线活不累,半天下来眼睛酸的不行。” “我说了,可娘她嘴上答应的好好的,每天还是忙里忙外脚不沾地。” 家珍抿了抿嘴,将有庆递过去,“你也抱抱自己儿子,会不会抱?右手托着屁股,左手扶着脑袋和脖子。” 徐福贵还真不会抱孩子,前世凤霞和有庆一两岁正需要人抱的时候,他都不在家里。 在家珍的指导下,他小心翼翼把有庆抱在怀里,生怕弄疼了他。 刚出生的婴儿实在是太小了,两个手掌就可以抱完,好像完全没有重量一样。 眯着眼睛打量怀里的孩子,一股血浓于水的感觉涌向全身,让他忍不住眼睛有些发酸。 前世有庆太苦了,不仅一点儿福没享受,还被无良医生抽血给活活抽死。 有庆,这一世,你可要好好的,快快乐乐的长大。 “爹,你眼睛怎么红了?”凤霞很细心。 徐福贵眨了眨眼睛,咧嘴笑道:“这火烤得爹眼睛酸,好了,凤霞,爹该回去了,你爷爷还在外面等着呢。” “爹也在外面?你咋不把爹一起带进来?真是......” 家珍责备的看着他,转身就要出门。 徐福贵连忙拉着她,“爹说他没脸进来,他个老古板你又不是不知道,随他去吧,你坐月子呢,别出去受凉。” “又不是第一次坐月子,哪儿有这么娇贵。” 徐福贵好说歹说,这才让家珍坐了回去。 临走前,徐福贵悄悄从空间拿出一个竹蜻蜓递给凤霞,凤霞高兴的接过去,跑到院子玩了起来。 竹蜻蜓全是用竹子组合起来的,配上一根细绳,用力一拉,便能飞起来,几乎是小孩子最喜欢的玩具,可惜会做竹蜻蜓的人并不多。 “家珍,那我先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福贵,你等等。” 家珍叫来照顾她的接生婆,让她把厨房里的菜装了不少,让他全部带了回去...... 第五十二章 招惹不起 从陈府出来,徐父立马问道:“见到家珍没?” 徐福贵点头,“见到了,下人不让我进,还是家明带我进去的。” 徐父又问:“那你见到有庆了吗?长啥样?” 徐福贵指着自己,得意道:“我长啥样,有庆就长啥样。” 徐父瞥了他一眼,“有庆肯定没这么挫,也不知道家珍怎么想的,当初居然看上了你。”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将手里竹篮上的盖子打开,“呐,家珍让我打包走的。” 家珍好像是把厨房给搬空了,不仅有现成的熟菜,甚至还有鲜羊肉,也不知道陈礼平回来知道后会作何感想。 徐父却是高兴不起来,看着竹篮子,叹气道:“家珍这孩子做事周到。” 他心里还是不舒服,他以前可是徐家的老爷,从来都是他施舍饭菜给别人,什么时候也要从别人家里拿吃的了? “回家吧。” 他双手负在背后,将头上的黑色地主帽往下拉了拉,背影有些落寂。 “爹,我背你。”徐福贵将竹篮递给来顺。 “等出了城再背,让别人看了笑话我。” “儿子背老子,谁笑话谁不孝顺。” 徐父呸了一口,笑着骂道:“就你还孝顺,不把我气死就烧高香了。” “再怎么气你,你也是我爹,该孝顺的还是得孝顺,不然我以后儿子有样学样,不孝顺我咋办?” 三言两语的玩笑话,徐父的心情逐渐好了一些。 走出县城,周围无甚人烟,徐福贵主动蹲下,将徐父背了起来。 还好他力气不小,背着也不是很吃力。 回到徐家村附近的时候,徐父要求把他放下来,他要自己走回去。 这落魄地主还挺爱惜脸面。 经过陈运生家里的时候,陈运生打了个招呼,从屋里把收来的猪杂羊杂拿了出来。 “福贵,你听说白寡妇的事儿没?”结算完铜钱,陈运生突然神秘笑着问道。 徐福贵心里一动,摇摇头。 陈运生嘿嘿笑了一声,说道:“我告诉你,听说龙老爷看上白寡妇了,想让她进门做姨太太呢,只不过听说白寡妇不乐意。” “龙老爷看上的东西能放手吗,说要是白寡妇不答应,就把田地租给别人,啧啧啧......” 随后,他将自己听来的消息说了一遍,末了还补充道:“你们可别说出去,就算说出去也别说是我说的。” 徐福贵心里好笑,没想到消息传的这么快,昨天才发生的事,一个上午,连陈运生都知道了。 估计要不了两天,整个徐家村都会知道,到时不知道龙二会如何处理,还会不会如上辈子一样将白寡妇强娶进门。 据他所知,龙二这人和徐父一样,都是爱惜脸面的人。 但无所谓了,龙二不能得逞最好,得逞了也没事,不影响他徐家,只不过来顺可能有些难受。 “行,我保准不往外说,不过这白寡妇还挺烈,要是村里其他人,说不定赶着去当姨太太了。” “可不是嘛。”陈运生卷了一根旱烟叼在嘴里,吐出一口青色烟雾,兴致勃勃道: “村里有几户人家听说龙二要娶姨太太,都赶着把家里的闺女送出去。” 来顺在一旁瓮声瓮气道:“老牛吃嫩草,龙二迟早要走遭雷劈。” 陈运生大笑一声,“你管他是老牛还是黄牛,反正人家是个地主,要是谁家闺女当上了姨太太,跟着能享不少福。” “那你咋不把你闺女拿给龙二看看?” “嘿,来顺,你这混球,说话真不中听,我陈运生在徐家村也是有脸有面的人,谁让我闺女当姨太太,信不信我的杀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徐福贵插了一嘴,“开玩笑,都是开玩笑,来顺就是一根筋,别和他见识,大妞儿这么小,谈婚论嫁还早得很嘞。” 大妞儿就是陈运生的闺女,平时也在村口玩儿,不过叫啥名他还真不知道。 村里大部分的孩子他都不知道叫啥名,都是大娃二娃大妞小妞的喊,前面再加个姓就完了。 “大家开个玩笑而已,不过这龙二可真不是人。”陈运生也没往心里去,村里其他人开玩笑开的更重,要是真往心里去,怕是早就不相往来。 回到家里,徐母看到他拿着的竹篮,知道是家珍让他打包回来的后,高兴的合不拢嘴,对家珍又是一顿猛夸。 随后便询问看到有庆没,长啥样,家珍啥时候回来。 “看到了,和我长的一个样儿,家珍说过完年,初一就回来,到时候我去接她和孩子。” 徐母锤了一下膝盖,“唉,许久不见家珍,这心里是越来越想,这家里少了两个人,总感觉好冷清。” “福贵,你放心,家珍是你的女人,她一定会回来的。” 徐福贵知道她又在开导自己了,点点头,他自然知道家珍会回来。 “先吃饭吧,锅里热着呢,我把这些菜给热一热。” 徐母要去拿竹篮,徐福贵说不用热了,晚上一起吃,中午将就吃点儿就行了。 过了几年,徐福贵和来顺去山里找柴火,碰巧又遇到了白寡妇。 来顺扭扭捏捏的说不出话来,徐福贵倒是打了个招呼,问道:“巧燕姐,最近龙二没骚扰你了吧?” 农村八卦传递的速度特别快,短短两天的时候,整个徐家村便流传着龙二骚扰白寡妇的事情。 一时间,白寡妇和龙二成了徐家村的八卦中心。 当然,这两人几乎一致都是八卦的重点,一个是地主老爷,一个是美丽寡妇,都是招人议论的中心。 白寡妇勉强笑了笑,“挺好的,劳烦少爷关心了。” “巧燕姐,要是龙二还敢逼你,你就尽管给我说。”来顺扬了扬自己的拳头。 白寡妇没有说什么,背着装满树枝的背篓,吃力的朝山下走去。 走了十多步,还是忍不住转身说道:“来顺,少爷,龙老爷是地主,咱们是招惹不起的。” 说完,眼眶一红,转身离去。 “少爷,巧燕姐这是啥意思?”来顺问了句。 徐福贵耸耸肩,“她又不是你婆娘,你管她啥意思,这破事别管了......” 第五十三章 龙二娶亲 时间,转眼进入腊月,天气越发寒冷,普遍只有几度的样子。 空气有些干燥,生硬的寒风打在脸上,像是有刀子刮过一样,穿再多的棉服好像也不顶用,寒冷透到了骨子里。 老是有人喜欢问南方冷还是北方冷,要是在屋外的话,肯定是北方冷。 毕竟大雪覆盖大地,肉眼可见的寒冷。 但是屋内的话,大概率还是南方冷,毕竟南方没有炕床,取暖的方式大多数都是用烧火。 不过虽然越来越冷,但是过年的味道一天一天浓了起来,逢人打招呼都是问年货该买啥。 除了过年这个头等大事外,另外一个喜事也在徐家村流传开来。 龙二的喜事! 他要娶姨太太了,而且还不是娶一个,整整要娶两个。 其中一个,便是白寡妇! 结婚的时间已经确定了,腊月十八,找阴阳先生看的好日子。 龙二已经在全村说了,让村里所有人都去热闹热闹,他摆了五十卓流水席,让大家免费吃。 而知道这件喜事的第一时间,来顺便闷头跑了出去。 等他回来的时候,双眼无神,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像是遭受了巨大打击。 徐福贵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手里的斧头放下,“见着白寡妇了?” 来顺从他手里夺过斧头,一言不发,用力将地上的木柴劈成两段。 徐福贵砸吧了一下嘴,好奇道:“白寡妇给你说了啥?她咋突然应了龙二?是不是龙二逼她了?” 来顺闷声道:“不是,是白寡妇自愿的。” “哦?之前不是还不情愿嘛,女人就是善变。” 来顺抿了抿嘴,用力劈着地上的木柴,“她说不想大双小双再跟着她吃了上顿没下顿,应了龙二,至少能让两个孩子吃好的穿好的。” “嗯,是这个理。”徐福贵随意道,将棉服紧紧裹在身上,嘴里不断哈出冷气。 “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 “等明天去多吃点儿不就行了,反正不要白不要,你多吃一口,龙二便多亏些米。” 来顺点头,恶狠狠的说道:“最好把龙二的家业全部吃光,少爷,你以后可得给我找个比白寡妇更漂亮的。” “放心吧,外面的姑娘大把的有,实在不行,咱去城里给你买一个。” 世道艰难,他经常看到有人在街边卖孩子,几乎全是女孩,家里揭不开锅,只能希望有大户人家能看上自家孩子。 这样不仅闺女能活下去,自己家里也能有生的希望。 价格也不贵,基本上几块银元就能买到一个孩子,甚至都不需要银元,大米粮食更受欢迎。 “行了,我去把肉给抹上盐。” 今天从县城回来的时候,他一口气买了十斤的肉,甚至还有两个猪蹄和两根猪尾巴,准备用来熏腊肉。 过年,腊肉是必不可少的。 腊肉做起来也简单,用盐将肉给腌一腌,晾晒几个小时,就可以拿去熏了。 用香樟树的木柴熏出来的烤肉最香,口感也最好。 来顺此时劈的柴,正是香樟树,等肉腌好以后,可以一边烤火一边熏肉。 拿出肥瘦相间的猪肉,直接倒了半罐盐进去,均匀的涂抹在猪肉表面。 抹着抹着,他的动作逐渐变慢,眨了下眼睛,突然回忆起前世发生了一桩事情。 正是在龙二结婚的时候发生的,当时龙二可丢了不小脸,府里一片混乱。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城里的青皮混混头子董刀疤和扒手头子胡麻子受邀来参加龙二的宴席。 结果这两人也是好色的,居然同样看上了白寡妇,趁着婚闹的时候,居然对白寡妇动手。 白寡妇自然不从,叫声吸引了龙二,随后便和董刀疤胡麻子发生了争执。 趁着现场混乱的时候,董刀疤和胡麻子的手下将府里打闹一番,让龙二损失了不少钱财。 事后怎么处理的他不太清楚,毕竟他没有去吃席,当时还沉浸在打击当中。 徐福贵陷入沉思,白寡妇的遭遇他不关心,他在思考要不要浑水摸鱼去捞一波。 龙二钱财放置的位置他是知道的,当时新兔对宅子抄家的时候,他和村里人就在一旁看着。 趁着人多眼杂,成事的机会很大。 一夜暴富的机会,就在眼前。 越想,心里越是心动,反正这些钱以前也是他徐家的,硬要讲道理,其实也不算偷。 这事,明天再随机应变吧,要是有机会,他必须得从龙二身上狠狠咬下一块肉。 第二天一早,鞭炮声响便响彻徐家村,接着便是敲锣打鼓的声音,村里人来到村口,这里张灯结彩,树梢上挂着红布,一片喜庆。 二十多张桌子摆在不远处的打谷场上,人们来来回回走动忙活,小孩子的笑声更是从未断绝。 宴席一共有两轮,毕竟村里没有这么多圆桌,打谷场也放不下这么多桌子,干脆分为两批。 来的早的人先吃第一轮,吃完以后,把剩菜撤掉,洗干净碗筷,端上新菜,第二批的人再吃。 农闲季节,大家都来凑了个热闹,抢着去帮忙,龙二大方的很,只要来帮忙的,都有工钱。 徐福贵和来顺也捞到了一个差事,龙二托人给他说要在宴席上加一道卤菜,让他提前准备,价钱按照市场价购买。 所以他们今天没有去县城做生意,而是一直在家里煮卤肉。 “爹,娘,你们不去吃席?”出门前,徐福贵问了句。 徐父摆摆手,“我不吃那畜生的东西。” 徐母微笑,“你爹不去,那我也不去,你们带着长根一起去吧,多吃点儿,吃饱些。” “行,那我们先走了。” 往背篓里垫上一张干净的白布,将卤肉全部放进去,背着来到人头攒动的村口。 “福贵,来了,背到后厨去吧,让他们给你结银元,我在院子里给你留了位置,不用到外面去挤了。”龙二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锦袍,满面红光,逢人就咧嘴,露出显眼的金牙。 “谢过龙老爷。” 在院子吃更好,不用吹冷风,吃的饭菜也更好...... 第五十四章 滑天下之大稽 将卤味放在厨房,厨房里的人称好重量,开始询问市场价。 徐福贵将价格说出来后,厨房管事的人沉吟一声,将所有价格全部提了二十个铜钱! 随后将银元拿出来,按照市场价结算了银元,至于多出来的钱,自然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徐福贵见怪不怪,假装将银元放进兜里,实则是将银元放进了空间,转身准备去前面的院子。 厨房管事的人却突然叫住了他,笑嘻嘻的拿了一条约莫两斤肉给他,意思不言而喻。 徐福贵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这厨房管事会来事,用龙二的肉来堵住他的嘴,自己是一毛不拔。 悄悄将羊肉放在空间里,回到了院子,来顺已经给他占好了座位。 “少爷,好热闹,这龙二居然请了这么多人。”来顺小声说道。 院子里的客人几乎都是有头有面的人,一个个穿着长衫,戴着地主帽,有几个言谈举止之乎者也。 临近正午的时候,一个脸上有刀疤和脸上有胡子的人大笑着走进黑色大门。 “龙二,老子们来了,好酒好菜准备好没有?” 这两人便是董刀疤和胡麻子,他们不穿长衫,而是像苦力一样穿着短衫,裤腿用布条绑上,一副精干的样子,眼神不断打量四周,其他人嫌弃似的离远了些。 他们身后各自带着五六个小弟,一个个戴着瓜皮帽,发出肆无忌惮的笑容。 徐福贵见状,默默将头上的瓜皮帽取下来放在桌下。 这顶瓜皮帽还是当初从扒手身上抢过来的。 龙二听到他们的声音,立马出来迎接,横肉上堆满了笑容。 董刀疤:“哈哈,龙二,你这身衣裳可真好看,这大红色,穿完了也给我穿穿。” 胡麻子朝里面张望了两眼:“龙二,新娘子呢,听说一下娶了两?藏着干啥,交出来给我们看看。” “胡大哥,董大哥,你们就会开小弟的玩笑,来,进来坐,进来坐。” 堂屋里的两张酒桌才是主桌,院子里是招待那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至于打谷场,就是徐家村的穷苦百姓了。 “吉时已到,拜堂成亲,有请新娘子!” 一道响亮的声音在宅子里响起,鞭炮声,敲锣打鼓的声音顿时响彻徐家村。 上次这么热闹,还是陈礼平来接家珍回家。 打谷场的众人没有忙着吃饭,一窝蜂来到院门口,准备凑个热闹, 院子里的客人,包括徐福贵和来顺,同样没有在桌子前坐着,而是站起来伸个脑袋,朝堂屋里面望去。 在众人好奇的眼神中,两道穿着大红色婚袍的窈窕身影从小门走了出来,头上还盖着丝绸红布。 “特娘的,这狗日的龙二会找女人,都是大屁股大熊。”胡麻子直勾勾盯着两个新娘子的身材,咽了口口水道。 婚袍裁剪的很贴身,完全将她们的身材勾勒出来,加上盖头遮住了面容,更是让众人凭空多了想象,眼神舍不得离开两人的背影。 特别是白寡妇,身材实在太突出了,徐福贵一眼就认出了她。 龙二咧着嘴,露出显眼的金牙,红光满面站到两个新娘子的对面,目光同样在她们身上来回打量。 之所以要娶她们两人,不就是看上了她们的皮囊嘛。 一想到今晚的春宵一刻,他不由感到有些燥热,迫不及待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两位新娘子只出来片刻,便回了婚房,但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都在热烈讨论。 特别是男人堆,污言秽语全都冒了出来,话里话外止不住的羡慕。 龙二将新娘子送回婚房,忍不住先上手摸了两把,忍住烧身的热意,赶忙出来招待客人。 他是个要脸面的,可不想闹笑话。 回到堂屋,龙二立马招呼下人上菜,和众人吃喝起来。 院子里和堂屋里的伙食很不错,都是一盘一盘的小菜,有肉有素有汤,甚至还有卤味,白酒管够,众人吃的很舒服。 打谷场上的流水席就没这么好的事儿了,一个桌子一个大盆,里面装着白菜炖粉条子,主食不是米饭,而是红薯。 饶是如此,徐家村众人也吃的满足无比,这吃食比他们自己家里可好的太多了。 平时在家里,连红薯都吃不饱,更别提还要粉条吃。 一盆白菜炖粉条,手慢无手快有,大人还知道要面子,小孩子那两桌可不得了,抢的一个凶猛。 有的小个子抢不到吃的,着急的哇哇大哭起来,周围的大人才呵斥两句。 徐福贵和来顺夹菜的速度并不快,但一夹就是一大筷子,米饭更是加了一次又一次。 他们两都是大胃口,平时在家里舍不得放开肚皮吃。 此刻有免费的酒席,他们当然不会客气。 要不是顾及周围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他们才不会顾及形容,早就狼吞虎咽。 堂屋里,这里面桌子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动过,卤肉和花生米是最受欢迎的两样菜。 众人推杯交盏,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龙二,你小子可真会享福,居然找到两个这么好的女人,改天也给老哥我介绍介绍?”胡麻子眼馋道。 “就是就是,要是哪天玩腻了,你找老哥,老哥绝对出一个好价钱。”董刀疤附和道。 龙二哈哈大笑,“两位老哥说笑了,这可是我花了不少价钱娶回来的媳妇儿,我还指望她们给我生两个大胖小子呢。” “这有了女人和孩子,花销可大了去了,日后还得仰望两位老哥照顾。” “呵,你现在可是徐家村的地主,外面有一百多亩地,还有这大宅子,再娶十个八个也没问题。” 两人说这话的时候,满满的羡慕,早知道这徐家的家业这么好弄,他们两人早就下手了,哪儿能轮到龙二这家伙。 这徐家的人也是够傻,赌场上的事儿当真能说了算吗,龙二一个外地来的,这笔账不认他又能翻起什么风浪? 徐家在云溪县城扎根这么多年,亲朋好友众多,对付一个龙二还不简单? 结果老老实实卖了家产,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第五十五章 给我打! 酒过三巡,董刀疤尿意上头,红着脸起身道:“龙二,你家茅房在哪里。” 龙二也有些醉了,随意朝后面指了指,“这道门出去就是。” 董刀疤醉醺醺从那道门走出去,可他也不识路,周围一个下人都没有,只能自己随便找个方向走。 穿过一道走廊,一座张灯结彩挂着大红纸的厢房突然出现在眼前。 董刀疤愣了一下,突然打了个激灵,脑海中回忆起刚刚两个新娘子前凸后翘的画面,加上尿意上涌,不由得舔了一下嘴唇。 身为青皮混混的头子,在云溪县城耀武扬威掼了,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加上龙二是外地来的,他更是不惧。 确定四周无人,他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垫起脚尖靠近婚房,熟练的将食指放进嘴里打湿,然后在窗户纸上戳了一个洞。 一股熏香率先从洞口传了出来,董刀疤透过洞口往里面望去,立马心猿意马。 两个新娘子的红盖头已经被取下来了,此刻安静的坐在床上,小口小口吃着点心。 两人面容姣好,脸上抹了精致的胭脂,嘴唇红润可口,特别是婚袍遮不住的身材,看的董刀疤眼珠子都快红了。 看了一会儿,口干舌燥,念念不舍正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肩头被人拍了一下,惊的他猛的蹿了起来。 转头一看,这才松了一口气,压低声音道:“胡麻子,你来这干啥?” 胡麻子戏谑的看着他,同样压低声音道:“董刀疤,我说怎么这么久不见你人影,原来是来看新娘子。” “胡说,我是找不到茅房,走错了地方。”董刀疤脸不红心不跳。 胡麻子切了一声,用一副不信任的眼神看着他。 “你来这干嘛?”董刀疤反问。 “我也要找茅房,顺便来找你,这不就抓到你了吗,那两个女人怎么样?” 董刀疤竖了一个大拇指,“都是好货。” “让我看看。” 胡麻子挤开他,透过洞眼看过去,顿觉口干舌燥。 “胡麻子,咋样,要不要逗一逗她们?”董刀疤提议。 一个人他不敢逾越规矩,但要是有人陪着一起,他的胆子便壮了起来。 “这不太好吧,让龙二知道了,他还不得活剐了我们。”胡麻子有些犹豫。 董刀疤切了一声,“龙二你怕他干啥,手底下就两个能打的,咱哥俩身上还有家伙,再说了,我们又不干啥,就当是闹洞房了。” 两人对视一眼,猥琐笑了笑,当即举手敲了敲门。 “谁啊。”白寡妇心里一哆嗦,张嘴问道。 两人没有答话继续敲了敲门。 “谁啊,说话啊。”白寡妇又问道,心里的不安更加强烈。 “龙老爷请你们出去敬酒。”胡麻子眼珠子转了转,说道。 另一个年轻漂亮的新娘子闻言,立马起身去开门,白寡妇刚想阻止,她没听过这个下人的声音。 可已经来不及了,门一打开,两个目光透着猥琐淫光的大汉便直接冲了进来。 “啊!” 那位年轻的新娘子见状,顿时张口尖叫一声,胡麻子眼直手快一下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顺势环住她的细腰。 董刀疤有样学样,将大声呼叫的白寡妇捂住嘴,然后深深吸了一口香气,嘿嘿笑道:“小娘子,别怕,我们就是想和你玩玩。” 两位新娘子剧烈挣扎,眼里蓄满泪水,怎么也没想到有人会这么大胆。 光天化日,直接闯进别人家的婚房,而且还是地主家的婚房。 两人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不老实的来回走动,喘气声也越来越重。 “董刀疤,胡麻子,你们干什么!” 突然,婚房的木门被推开,龙二带着下人闯进来,见着这一幕,眼珠子都红了,厉声喝道。 两人打了个激灵,齐齐松开两位衣衫不整的新娘子,脸色羞红,但还是大大咧咧的说道:“是龙二啊,没啥,就是闹洞房嘛,一起热闹热闹。” 两位新娘子脱离束缚,立马哭哭啼啼跑到龙二身后,不断喊着老爷为他们做主。 “去你娘的,闹洞房是这个闹法?给我打!” 龙二本就是个好脸面的,看到这一幕,感觉脸烧的都能煎蛋,大手一挥,立马让手下动手。 “我看谁敢!”董刀疤和胡麻子将腰间的驳壳枪拔了出来,瞬间震慑住那些下人。 动静传开,堂屋里的人也纷纷涌过来看热闹,董刀疤和胡麻子的手下看到这一幕,立马闯进来为老大撑场子。 被两只驳壳枪指着,龙二没有一点儿慌乱,气极反笑,“董刀疤,胡麻子,你们今天可不地道。” “老子好心好意请你们来吃酒,结果你们想在我头上拉屎拉尿?完了还拿枪指着我?” 说着,他指着那两只枪,“不过你们也太小看我了,我龙二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两只手枪而已,你们会开保险吗?” “怎么,看我是个外来的?觉得我好欺负?” 董刀疤和胡麻子脸上有些挂不住,这事儿确实是他们做的不周到,但仗着人多势众手里有枪,他们还是不愿意服软。 “龙二,这事儿我们确实做的不地道,改天请你喝酒赔罪,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就是闹个洞房。” “不信你看两个新娘子,衣服都还好好的。” 他们顶多就是摸了一下屁股,摸了一下熊,亲了下小嘴,多的真的没有干。 龙二看了眼衣衫不整哭哭啼啼的两个女人,心中怒火更甚,“你们特娘的欺人太甚!” 说完,两个手下正好把一个很大的柳条箱拿了过来,龙二熟练打开,里面全是枪械! 除了七八把驳壳枪以外,甚至还有三支步枪,弹药更是铺了一层! 众人见状,立马倒吸一口凉气,离现场远了一点儿。 “龙二,你当真要和我们作对?”董刀疤阴沉着脸说道,这事居然闹得这么大。 身后的小弟也纷纷掏出砍刀铁棍,有几个心腹同样掏出了驳壳枪,气氛瞬间冷到冰点。 龙二咬牙,心里发狠,“给我打!” ...... 第五十六章 龙二遭贼 “砰!砰砰砰!” 几声枪声突兀从宅子内院传了出来,随后便是激烈的吵闹声,其间夹着着辱骂和枪声。 “少爷,走,我们快去看看。”来顺一脸兴奋,伙同其他人一起跑了进去。 徐福贵心里一动,心脏怦怦直跳,大胆的想法不断在脑海中回荡。 他故意落在众人身后,待全部人都跑到前面去看热闹后,他悄悄往西边的祠堂走去。 路上一个人都没看见,他不断四处张望,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祠堂,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这里原本是徐家的祠堂,他们搬出去以后,龙二便把里面的令牌换成了自己的祖先。 祠堂很大,地面采用黑色的不知名光滑石头,四根黑色大柱支撑房梁,光线昏暗,一股庄严肃穆的感觉油然而生。 祠堂最里面,放着一张巨大的黑色长案,案前放着三个蒲团,案上放着一盏硕大的香炉,香炉两旁还点着蜡烛,将令牌照的一清二楚。 不过上面的灵位只有两个,分别是龙二的父母,看来龙二祖上没出过什么大人物。 徐福贵将手心的汗水抹掉,来不及打量祠堂的变化,快速来到爬到长案上面,将灵位给移开。 或许是太过紧张的缘故,他的手不断发抖,手心也不断冒出冷汗。 上一辈输光家产后老老实实做人,从来没干过偷鸡摸狗的事儿,更别说在别人家里偷东西了。 灵位移开后,露出后面的黑色砖墙。 徐福贵按照前世的记忆,试探拉了拉黑砖,黑砖立马动了动, 他心里一喜,这狗日的龙二,果然把这个暗格给弄出来了。 前世新兔抄家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个工作人员这么鸡贼,居然把这个暗格给找了出来。 当时当着众人的面,找出一个小型保险箱子,不过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工作人员没有当众打开。 不过,让龙二藏的这么严实,这个箱子绝对十分宝贵。 徐福贵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将松动的石砖一一拿了出来,露出一个黑色的木板,木板中间还有一个铜环。 勾住铜环,将木板给拉出,一个黑黝黝的暗格便露了出来。 不大,估摸着就一个窗口大小。 将一旁的蜡烛拿过来,火光照耀下,一个铁皮的保险柜立马暴露出来。 徐福贵用手往外拉了一下,保险柜看着挺小,实则上很重,第一下居然没扒拉动。 两只手抓住柜子边缘,用力抱了出来,没功夫细细打量,意念一动,直接放在了空间里。 随后,将木门关上,石砖放回去,灵位放回远处,像一只狸猫一样轻轻跳下案桌,飞快走出祠堂。 这一串动作说来很长,但其实也就几分钟时间,等他回到院子加入人群中时,吵闹声仍在继续。 打斗中的每个人几乎都挂彩了,脸上腿上带着血迹,发出一道道惨叫,不过主事的三个人倒是没有受伤,全都在让手下拼命。 “龙二,你当真要和我们不死不休?”董刀疤狠厉道。 龙二寸步不让,冷哼一声,“不死不休又如何,大不了鱼死网破,我远走高飞罢了,天下这么大,难不成没有我龙二的容身之处?” “这事就是个误会,我们就是想闹个洞房,我们也没对你女人做什么,何必把事情做绝?”胡麻子说道。 他还没活够,子弹不长眼,正要继续打下去,万一死了咋办? 龙二冷着脸没说话,他也冷静下来了,为了两个女人把自己好不容易挣来的家业丢掉,他舍不得。 再说了,董刀疤和胡麻子是县城的恶霸,以后真和他们作对,日子可就难过了。 说不定哪天睡着睡着,突然就被人抹了脖子。 但他也是个要脸面的,他不可能主动把这事儿揭过去。 胡麻子见状,主动让手下把家伙什收了起来,拱手道:“今天是我不地道,改天兄弟请客,老哥好好给你赔罪,绝对不少于一千银元,如何?” “一千?” 龙二心里一喜,但表面却一脸不屑。 胡麻子嘴角抽出,咬牙道:“一千二银元,外加一家店铺。” 龙二看向董刀疤。 董刀疤将枪收起来,闷声道:“我也一样。” 今天亏大了,就摸了两下亲了两口,就损失了这么多银元,这比割他肉更难受。 要是拿这些银元去青楼,都能把所有姑娘包起来玩许久。 龙二挥挥手,让手下把枪收起来,点点头表示这件事过去了。 心里却是狂笑,两个女人而已,就算卖了也不值几个银元,这个亲,简直是结对了。 “哼,我们走,银元过两天给你送来。” 龙二眼珠子转了转,拱拱手,“董老哥,胡老哥,既然是个误会,兄弟我也不计较太多,店铺就算了,大家以后继续喝酒打牌。” 董刀疤和胡麻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带着手下走了。 龙二看着混乱的现场,眼神阴沉,这可都是他的心血。 转头看着院子里的众人,面无表情道:“各位,吃好喝好了吗?” “啊哈哈,吃好了吃好了,这就不打扰龙老爷新婚。” “祝龙老爷早生贵子,我们就先告辞了。” 众人过足了眼瘾,识趣的纷纷离去。 今后的谈资,这不就有了? 徐福贵也跟着众人一起离开,心脏一直怦怦直跳,激动的指骨都白了。 待众人散去后,龙二将驳壳枪的保险关上,看着身后衣衫不整的新娘子,眼里有些嫌弃,随口问道:“你们没事吧,老实交代,他们对你们做了啥?” 两人低头,说没事。 龙二也懒得多问,让她们去其他房间待着,他现在心情不怎么样,完全没有做那事的冲动。 回到自己的房间,将身上的大红色丝绸锦袍脱掉,换上了更加舒服的黑色长衫,上床呼呼大睡起来。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待他醒来的时候,宅子已经收拾干净了。 接过下人递过来的茶杯,喝了一口热茶,龙二在屋里的木桶撒了一泡尿,然后慢悠悠朝祠堂走去。 他每天都会去拜一拜自己死去的爹娘。 来到祠堂,跪在蒲团了拜了两下,确认下人不在周围,熟练的移开灵位打开墙上的木板,随后整个人便愣住了。 “我特娘的遭贼了......” 第五十七章 一无所获 龙二着急忙慌的把一旁的蜡烛拿过来,往暗格里照了照,看清以后,浑身的力气立马如洪水般泄去,整个人无力的瘫坐在长案上。 他积累一辈子的家底,不见了! “到底是哪个狗日的杂种!”他气急败坏的咒骂道。 怀疑的第一个对象自然而然联想到跟着自己来到云溪县城的两个随从。 这两人跟着自己走南闯北一路打拼,知道自己的底细和家底,虽然这个暗格没有和他们说过,但肯定瞒不过他们。 第二个怀疑对象便是府里的管事和下人,第三个怀疑对象是今天来的宾客。 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拍拍脑袋,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分析。 自己几乎每天都会来祠堂转一圈,昨天来的时候,暗格里的东西还好好的,那丢的时间肯定是昨天到现在。 而且保险柜是他在省城的时候买的,重量不轻,一个人抱着走路都吃力,谁能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抱着保险柜走出府里不被发现? 至于到底是谁偷的,他完全没有思绪,最大的怀疑对象还是自己的两个随从。 毕竟这个暗格是自己亲自设置的,没有其他人参与,知道这个暗格的,最大可能就是两个随从。 至于府里的下人和今天来的宾客,可能性应该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他红着眼珠子,咬牙切齿道:“狗杂种,不要让我逮到是谁,不然老子弄死你。” 忍住吐血的冲动,他跳下长案,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叫下人把两个随从叫了进来,他趁这个时间喝了一杯热茶。 “老爷。”两个随从走进来,走路一拐一拐,在刚刚的打斗中出了不少力。 龙二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们一眼,问道:“你们昨天和今天有没有看到谁去了祠堂?” 两个随从对视一眼,纷纷摇头,“没有,那里阴森森的,谁愿意去那里?” 龙二狐疑的看了他们一眼,仔细打量他们的神情动作,发现并没有可疑的地方,顿时有些失望。 这两个手下,似乎不像作伪,但还需要继续试探。 他将祠堂暗格的事情说了出来,两人听完后,立马义愤填膺大骂,待抓到贼子后,一定要让他品尝十八般酷刑! 龙二盯了他们两眼,摆摆手道:“把府里的管事和下人全部给我叫来,一一询问。” 两人虽然受着伤,但还是快速走出去,将府里所有的人一一叫了出来,腰间的驳壳枪也顺便拿了出来。 府里众人不明所以,有些人更是被吓的瑟瑟发抖,问什么答什么,厨房管事更是将自己捞油水的事情抖了个一干二净。 “老子的银元你也敢贪?”龙二心里本来就有气,闻言更是怒火中烧,大步向前,抢过随从手里的驳壳枪,猛的用枪托砸在他头上。 “啊!” 厨房管事的头颅瞬间被砸出一道口子,鲜血止不住的流出来,让其余众人不寒而栗。 “哼,继续问。”龙二舔了一下嘴唇,沉声吩咐。 这一问,便来到了傍晚,房间里的两个新娘子惴惴不安,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冷冷清清没动静,她们也不敢擅自离开。 此时白寡妇已经有些后悔了,她答应当龙二的姨太太,一半是强迫,一半是自己主动。 她的生活太苦了,两个闺女经常吃了下顿没下顿,嫁给龙二,委屈她自己,但只要两个闺女吃好穿好就够了。 要是可以的话,最好能送去县城读书。 可是,没想到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特别是董刀疤和胡麻子闯进来欺负她的时候,她甚至想一死了之。 但想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还是舍不得。 她看着外面黑麻麻的天色,内心一片冰凉,也不知道大双小双怎么样了,那些下人有没有欺负她。 “老爷,都交代完了,就几个管事捞油水,去了祠堂那几个人也只是打扫屋子。”随从走过来低声说道。 龙二扫了一眼在场众人,他同样没发现这些人神情有异样。 “有没有不在府里的?”他问道。 府里的下人大多都是徐家村的,平时没事儿干就直接回家。 随从摇头,“所有人都在,今天下午府里事情多,没人回去。” 龙二阴沉着脸,朗声道:“你们听着,老子的东西丢了,很重要的东西,要是有人不小心拿了,今天晚上悄悄给我放在府里随便一个地方,我不追究。” “谁要是能帮我找回来,赏两百银元,五亩地。” “另外,大家看看这段时间有没有人突然变得有钱,老子我同样有赏。” 说完以后,龙二挥挥手,不甘心的让众人离去,做自己的事。 审问了一个下午,屁都没问出一个,府里的事情堆着啥都没干。 猪食没有煮,羊草没有割,衣服没有洗,甚至连晚饭都没有弄,所有人都饿着肚子。 当然,饿了谁都不会饿了龙二,厨房的人第一时间就把热腾腾的饭菜端到了龙二面前。 龙二倒了一杯酒,一口灌进肚子,看着眼前的饭菜,完全没有食欲,心里想着自己暗格里的东西,不由一阵肉疼。 这比杀了他还难受啊。 他龙二虽说走南闯北见识不少,但一身的本事都在赌博上。 平时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便在一个赌场待上几个月或是半年,捞一笔银元就跑。 赌博虽然来钱快,但是风险也大,赌场里的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看你赢钱了,多的是人给你使绊子。 甚至赌场的老板还会在你离开以后,暗地来打闷棍,抢夺身上的钱财。 所以他才随时有两个随从跟着,更是买了不少的枪支弹药防身,保护身上的钱财和人身安全。 半生漂泊,历经各大赌场,有赔有赢,好不容易才攒下一副身家。 好不容易在云溪县城安下家,没成想家底被人给偷了去! 一想到这些,他怎么有胃口吃饭? 越想越气,他猛的将手里的筷子扔掉,提着煤油灯,大步朝东厢房走去。 推开两位新娘子的房门,他一言不发,不顾两位美人惊恐的眼神,直接扑了过去,将她们身上的大红色婚袍撕碎,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第五十八章 开保险柜 龙老爷遭贼了! 短短几天,这个消息便传遍了徐家村,以更快的速度朝周围扩散出去,一度成为众人讨论的话题中心。 这两天徐家村可真是热闹的不行,先是龙二娶两个姨太太,随后婚礼被大闹,最后龙二遭贼,笑话接二连三,而且都和龙二这个土地主有关。 村里人聚在一起讨论的时候,对那个不知名的贼充满了满满的羡慕,甚至夹杂着一丝后悔。 当时怎么就只顾着看热闹去了,没想着去浑水摸鱼捞一笔? 宅子这么大,值钱的东西这么多,随便拿一两样东西,谁知道是我干的? 就算不拿值钱东西,去厨房拿两斤肉也成啊,家里一年三百多天都难得吃一次肉,这么好的机会居然给错过了。 还是那个贼聪明,也不知道偷了什么东西,让龙二发这么大脾气,甚至还把厨房管事打了个半残。 徐福贵同样参与了这些讨论,和其他人兴致勃勃的讨论谁是贼,甚至一起分析,谁的可能性最大。 经过他们的分析,肯定是胡麻子的手下干的。 这群人本来就是扒手团伙,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很正常。 转眼来到腊月二十五日,距离过年只剩下五天。 徐家茅草屋灶房里,熊熊燃烧着一堆火,香樟树劈成的木柴散发出一阵独特的香气,不断熏烤着火焰上面的腊肉。 腊肉被熏的蜡黄透黑,成色相当好,不枉他们这么多天的精心熏制。 “福贵,你过两天去县城卖卤味的时候,拿一条腊肉,再买一些其他东西,给你岳父拜个年。”徐母说道。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要是老丈人不收咋办?” “反正你得想办法让亲家收下,虽然不值个什么钱,但是好歹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徐父插了一句,“你岳父喜欢喝茶,你到时候记得买上一斤上好的茶叶送过去,别心疼钱。” 烤了一会儿火,徐福贵闲不住了,空间里的保险柜还没开呢,这几天他一直琢磨里面是些啥。 但人多眼杂,始终没有机会。 他甚至还看到龙二经常在村里村外转悠,看向每个人的眼神里都有怀疑,试图从他们的神情中找出破绽。 但徐福贵上辈子好歹活了一百岁,见识多了,说话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龙二和他寒暄两句就离开了。 “爹,娘,我去山里挖冬笋。”他起身道。 “这么冷的天,不在家里烤火,怎么?还不够累?”徐母没好气的说了句。 长根憨厚笑道:“少爷,山里没啥冬笋了,都被我挖完了。” 徐福贵拿起锄头,“我闲不住,挖不到冬笋,去套鸟也行。” “你就是闲不住。”徐母笑道。 徐父则冷哼一声,“狗改不了吃屎,两个娃的爹了,还这么喜欢玩。” “少爷,我跟你一起去。”来顺跳起来说道。 前两天来顺无精打采的,估计是接受不了白寡妇躺在别人的床上。 但过了几天,来顺又变得没心没肺起来,开始和他讨论村里其他的年轻漂亮姑娘。 徐福贵随便扯了个理由让他在家里待着,自己扛着锄头和背篓,走出灶房。 空间和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来顺虽然是自己最亲的人之一,但除非迫不得已,还是不要让他知晓。 多一个人知道,便多一分危险。 来到院子,看了看柴垛旁边立着的斧头,心里一动,悄悄将斧头收到空间里。 将头上的瓜皮帽往下拉了拉,吹着口哨,慢悠悠朝山上走去。 “福贵,你这是要干啥去?”孙道堂看见他,打了个招呼。 “去山上挖冬笋。” “你们家山坡上的冬笋是咱们村最好的,前几天长根挖回来的冬笋,又大又粗。” “哈哈,不知道还有没有,我再去转转。” 随口说了两句,他扛着锄头继续朝山里走去,路上遇见不少村里人,一一打了招呼。 等绕过竹林,开始上山的时候,就没再遇到什么人。 一路不停歇的来到楠竹林处,周围偶尔传来几声吆喝和砍树的声响。 朝下往徐家村看去,一座座土坯房变成蚂蚁大小,颇有种登高望远的感觉。 继续往山里面走,山的后面还是山,地势陡峭,不适合人居住,加上野狼毒虫,这里人迹罕至。 听说直接翻过这几座山,便能直接到达桂花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走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周围的山林已经变得陌生,周围没有道路,地上全是枯枝落叶,一片静寂无声。 徐福贵到四周逛了一圈,确认没有人后,正想把保险柜从空间取出来的时候,余光突然看到一只野鸡大摇大摆从不远处路过。 嘿,今天这是什么运气,出来一趟,居然白白捡一只野鸡。 或许是太久没有接触人类,野鸡看见他以后居然好奇的停了下来,徐福贵当然不惯着它,捡起一块石头,猛的一下扔过去。 石头在巨大的力气下,像是一颗流星,精准的落在野鸡身上。 “咕咕......” 野鸡惨叫两声,剧烈的疼痛让它张不开翅膀逃走,下一刻,徐福贵来到它身前,大手一捞,将它给抓起来扔进空间。 时空静止,野鸡立马一动不动待在空间。 拍了拍手,来到一个隐蔽的山坡背后,将空间里的保险柜取了出来。 保险柜通体由精铁打造,落在地面上发出沉闷的碰撞声,少说也有一百来斤。 要是没有空间,他还真的没办法把这么重这么大一个保险柜从宅子里拿出来。 保险柜通体成黑色,不出意外被上了锁。 从空间里拿出斧头,徐福贵找准锁的位置,用力劈了下去。 “锵!” 斧头和铁门的撞击声格外刺耳,斧头也被崩出一块缺口,虎口更是传来一股巨大的反震力。 顾不得心疼斧头,继续用力劈着保险柜的锁门。 一下,两下,再一下! 一边劈,一边咒骂龙二,好端端的买这么好一个保险柜干嘛,打都打不开。 但越是打不开,心里就越是期待,这么开盲盒的期待,让他劈的力气越来越大...... 第五十九章 欣喜异常 “砰!” 斧头划出一道好看的抛物线,旋即重重落在保险柜的锁门上,随着砰的一声,一个大缺口瞬间出现在斧头上。 随着这把新买的斧头报废,锁门也被劈成了个稀巴烂。 徐福贵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心疼的看了眼斧头,随后扔在一旁,走进查看保险柜。 用力将保险柜的门拉开,徐福贵探头一看,顿时有些疑惑。 保险柜里面放着的东西并不多,一件普普通通的长衫,两个煤油打火机,一双黑色皮质长靴,以及一个棕色的皮质提包。 将长衫拿出来,徐福贵瞳孔立马一缩。 衣服下面放着两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旁边有六盒子弹,一把锋利的军刀,以及一个水壶。 龙二是准备随时跑路?东西准备的这么齐全。 把轻巧的勃朗宁手枪拿在手上把玩的一下,将所有东西统统收到空间去,拿出剩下的棕色皮质提包。 拿到手上,瞬间一沉,打开以后,一片耀眼的金色瞬间迷花了他的眼睛。 将皮包全部打开,徐福贵细细清点起来,内心止不住的狂喜,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去了。 好家伙,龙二这人是真有钱,而且真谨慎,将家当都换成了金条。 皮包里面一共有二十根金条,一块金表,金条全都是大指拇粗细,中指长短,拿在手上沉甸甸的,说不出的愉悦。 一夜暴富,莫过于此。 除了二十根金条和一块金表外,皮包里还装着五条用红纸包起来的银元,一条银元有二十个,这便是一百个银元。 不过,相比较于金条,区区一百个银元,根本不值一提。 拿着金条欣赏了许久,心中痛快无比,差点儿没忍住仰天大笑。 不行,冷静,一定要冷静。 这些钱财可不敢暴露,甚至不能拿出来花销,不然解释不清楚这么多钱哪里来的,龙二肯定会怀疑他。 他们徐家现在可是穷苦人家,新兔成立后要当雇农的,这些金条和银元只能待在空间里。 估计要等几十年,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才能大放异彩。 那时候,他又是个垂垂老者。 但徐福贵依旧很兴奋,这些金条就是他徐家的传家宝! 等以后凤霞有庆长大后,他们不用为金钱方面担心。 将金条放回棕色皮包,意念一动,包括地上的斧头和保险柜,全部出现在空间里。 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拍了拍滚烫的脸,待恢复到平常心后,他这才在周围寻找冬笋。 这里挖挖那里挖挖,心思全然不在冬笋上,一想到空间里的金条,便忍不住露出笑容。 随便挖了两下,还真让他找到两根冬笋,看了下天色,将冬笋放进背篼,从空间里拿出野鸡,扛着锄头,哼着小曲朝山下走去。 “少爷,你见着斧头哪儿去了吗,我记得就放在柴垛这里。”一回来,长根便问道。 徐福贵摇头,“不知道,不见了?” 长根苦闷的点头,“屋里屋外找遍了,愣是没找着,我去问问陈家和孙家,是不是他们借去了。” 徐福贵拉住他的手,“兴许是放在哪里忘了,一直找可能找不到,说不定哪天突然就找到了。” “再说了,那把斧头用起来不行,太重了,丢了就丢了,我明天从县城买把新的回来。” “一把斧头得不少钱呢。长根嘀咕了一句,心里暗自决定一定要把斧头给找出来。 “少爷,挖到冬笋了吗?”长根这才想起,问了一句。 “就两根,不过我打到了这个。”他将手里的野鸡扬了扬。 长根露出笑容,“少爷运气真好。” “少爷,你打到野鸡了?我就说我该跟你去的。”来顺从灶房出来,瓮声瓮气道。 走进灶房,徐母和徐父看见野鸡,脸上纷纷露出笑容。 成了穷人才知道,原来肉这么好吃。 “嘿,家明一直叫着要来打野鸡,少爷你在哪儿打到的,下次我们再去那里。”来顺接过还留一口气的野鸡,熟练的割喉放血。 徐母神色微动,放下手里的针线,凑近问道:“家明喜欢野鸡?” “应该是吧,他每次见了少爷,就嚷嚷叫少爷带他去打野鸡。” “那把这只野鸡熏了,砍一半给他送去。” “啊?”来顺诧异的长大眼睛。 “啊什么啊?”徐福贵拍了拍他的光头,太太发话了,照做不就行了。 来顺哦了一声,将锅里的开水倒进木桶,将鸡毛烫软,开始拔毛打理。 鸡毛相对于鸭毛来说,好打理的多,一拔就掉了,不用一根一根的拔。 “来顺,明天去给你买个帽子。”徐福贵看着来顺的光头,突然说道。 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大冬天的的,顶着一个光头应该怪冷的,而且戴着帽子遮住光头,也许能让来顺看起来不那么凶神恶煞。 说不定村里那些姑娘愿意和他说话。 “哦,好哇。”来顺憨厚笑道。 徐母笑着说道:“来顺,我也当你是亲儿子,你要用钱的时候,就尽管说。” 来顺憨厚笑道:“我用不了钱,平时少爷买东西都会给我买一份嘞。” “憨货,你喜欢戴啥帽子?”徐福贵问道。 来顺毫不犹豫的说道:“就是少爷戴的那个就成,挺好看。” 徐福贵将头上的瓜皮帽拿下来,放在来顺的光头上,众人看了一眼,顿时忍俊不禁。 徐福贵五官端正,戴着瓜皮帽看着还不错,但是来顺戴上后,总有一股说不出的别扭。 或许是瓜皮帽太小了,又或许是他们已经习惯了来顺光头的样子。 “还是买个毡帽吧,更暖和。” “我听少爷的。” 将鸡毛全部拔掉,看起来不小的野鸡其实就那么大点儿,还没有家鸡的个头大。 拿出菜刀,将野鸡的肚子刨开,取出里面的内脏。 这些内脏自然是舍不得丢的,鸡肠鸡肝打理干净,这些都是肉味。 将处理好的野鸡晾晒干,等睡觉之前抹上一层盐就可以了。 腌制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挂在柴火上面,和腊肉一眼熏烤...... 第六十章 过年 腊月三十,阴。 天色已然大亮,徐家村热闹非凡,成群的孩子在村里到处乱窜,脸上带着纯真的喜悦。 今天过年,终于于能吃上一口肉了。 在这个世道,能吃上一口肉,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快乐。 徐福贵难得睡了一个懒觉,今天家家户户都在家里热闹,县城没什么生意,干脆在家里好好休息一天。 睡了个大懒觉起床,整个人神清气爽。 睡醒以后,他半躺在竹床上,意念一动,从空间里拿出一根金条细细打量,一天的好心情就此开始。 即便他还是徐家少爷的时候,家里也没几根金条,金豆子倒是看到过不少。 拿出金表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十点整,赶忙穿好兰花给他买的棉服,戴上瓜皮帽,收拾好走了出去。 “起来了,娘煮了粥,在锅里热着呢。”徐母也换上了一身干净衣裳,眼角含笑道。 徐福贵倒了一杯盐水,一边漱口一边问道:“爹他们去哪儿了?” 徐母高兴道:“村里好多人请你爹去写对联,来顺和长根看热闹去了。” 整个徐家村,都找不出几个认字的,更别说写字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将口中的盐水咽下去,他可舍不得吐掉,然后喝了一碗热粥,竟然有些无所事事。 平时忙惯了,过年一闲下来,还真不知道做什么。 “不知道家珍和凤霞现在在干啥。” 虽然昨天才去见了凤霞,但闲着无事的时候,就喜欢回忆凤霞的乖巧模样。 “娘,在家里闷着干啥,出去走走?”往身上揣了一些铜板,他说道。 徐母锤了锤自己的膝盖,摇摇头,“你去吧,家里挂着腊肉呢,叫人给偷了去。” “谁会来偷腊肉。” “这可说不准,那些小娃娃啥都不懂,给你偷去煮了吃咋办?” 说不过徐母,他双手插进袖筒里,走出院子,漫无目的在村里闲逛。 “贵哥!” “贵叔!” 疯玩的孩子们见了他,大声的喊他。 徐福贵看了看他们身上干净的衣裳,板着脸说道:“别把衣服搞脏了,小心回家打屁股。” 他们低头看了看衣裳,喜爱的摸了摸,虽然不是新衣裳,但也是他们最干净的衣裳了,平时都是走亲戚出门穿的。 “贵叔,你看我的鞭炮。”陈大妞炫耀手里的鞭炮,她是陈运生的闺女。 家里就她一个孩子,加上家里条件不错,陈运生也舍得给她买鞭炮玩儿。 至于其他孩子,只能眼巴巴的跟在她后面。 “大妞,给我看看鞭炮长啥样。”他伸出手。 陈大妞犹豫一下,递给他,“贵叔,你可不许放我的鞭炮,我自己都舍不得放。” 徐福贵拿过来看了看,还给她,让他们慢点儿跑,别摔跤了,随后继续在村里闲逛。 村里人大多也没事,到别人家去串门,三户五户聚在一起,还挺热闹。 徐父吃完早饭,去孙道堂家里串门的时候,就被其他人邀请写对联。 这家写完以后,另外一家人又邀请他,等徐福贵找到他的时候,已经在胡兴旺家里。 “福贵哥,快坐。”胡兴旺才十八岁,见了他立马热情喊道。 徐福贵走进土坯房里,徐父正聚精会神的在红纸上写对联,内容都是他自己想的。 长根和来顺像是两尊门神一样,在一旁认真看着,和屋里其他人一样,脸上充满对读书人的敬仰。 “爹。”他喊了一声,徐父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徐福贵讨了个没趣,转头看着胡兴旺媳妇儿怀里抱着的婴儿,问道:“这就是和平吧,长的和你可真像。” 胡兴旺咧嘴笑了笑,说儿子和老子长得像,在农村是最高的评价。 来顺凑过去看了眼,得意道:“这名字还是我取的呢,胡和平,这名字可真好听。” “哟,来顺也会取名字了?和平两个字咋写的你给我们看看?”屋里的其他人开玩笑说道。 来顺哼了一声,四处打量一眼,抓起一块木炭,就开始在黄色土墙上写了起来。 他连字都不会认,自然不会写字,回忆着卤味摊子上面的字,他照葫芦画瓢写了出来,在土墙上留下不伦不类的两个字。 “福贵,你看看这两字对不对?”其他人见他真的写出来了,立马问道。 他们同样不认字,不知道他写的到底对不对。 胡兴旺也好奇的看着他,他倒是很希望在自家墙壁上留下自己儿子的名字,以后有客人进屋,他就说这是自己儿子的名字。 来顺悄悄对他眨了下眼睛,徐福贵正想说话,徐父便揭穿了他。 “写的什么狗屁玩意儿字,根本就没有这两个字,福贵,你好歹也读过几年私塾,你写给我看看。” 徐福贵从来顺手里接过木炭,随手写下“和平”两个字。 不料,徐父看完以后,愣了一下,气的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脑门,“没用的东西,这字儿是这么写的?白瞎以前给你请教书先生。” “和平不就是这么写的嘛。”徐福贵摸着脑门嘀咕了一句,突然灵光一现,笑呵呵的把这两个字给划掉。 “写错了写错了。” 他又在墙壁上写下和平两个字,这次写的是繁体字。 前世用简体字用习惯了,都快忘了现在还没有简体字。 简体字是啥时候出现的来着,时间太久,他都快记不清楚。 “嗯,这还差不多。”徐父满意的摸了摸胡须。 胡兴旺看着墙上的两个黑字,乐呵呵的笑了笑,“福贵,你再给我写个胡字呗。” “行,我把你们一家三口的名字都给写上。” 他写的字很一般,不算好看,但至少很工整,在坑坑洼洼的土墙表面留下三个名字。 在胡家闲聊到中午,拒绝胡兴旺留他们吃中午饭的请求,四人回到家里。 中午吃的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不过晚上的年夜饭却是相当丰盛。 香喷喷的大米饭必不可少,煮熟切片的腊肉,用腊肉油汤煮的粉条,还有炒的白菜,拜过徐家祖先以后,众人便乐呵呵的吃了起来...... 第六十一章 我想爹了 尽管只有三个菜,但徐家众人却吃的很是高兴,一块块腊肉不断送入嘴里,粉条配上大米饭,来上一口腊肉香汤,简直不要太舒服。 “福贵,你咋吃饭还咧着嘴,有啥好高兴的?”徐母问道。 她倒是没感觉这顿年夜饭有多好,放眼以前徐家还是地主的时候,年夜饭丰盛的简直不像话。 一个大圆桌全都是菜,都不知道该吃什么,那时候草草吃两口就没啥胃口。 奇怪的是,今晚只有三个菜,但她却吃很高兴,这三个菜似乎比大鱼大肉还好吃些。 如今虽然没了钱,但是家里的味道却越来越重了。 徐福贵将嘴里的腊肉咽下去,嬉笑道:“吃肉能不高兴嘛。” 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虽然吃穿住方面确实差了一点儿,但是心里却格外充足。 特别是一家人围坐在桌子前一起吃饭,想起前世自己孤零零冷清清在楼房里,对桌子山的鸡鸭鱼肉完全没有胃口。 “明天家珍就回来了吧。”徐父问了一句。 “嗯,明天一早我去接她。” 徐父脸上难得露出笑容,“家珍回来了,这个家就完整了。” ...... 与此同时,云溪县城的陈府,一片张灯结彩灯火通明。 一个个大红色的灯笼悬挂在屋檐下,带来微弱的光亮,每个门两旁都贴了春联。 “砰!” 青石板铺就的院子里,凤霞点燃鞭炮,丢出去后熟练的退后两步堵住耳朵,精致的小脸上满是兴奋。 家珍穿着素白色锦袍,披着羊皮大氅,无奈道:“这死丫头,鞭炮都敢放。” 陈礼平抱着还是个婴儿的有庆,轻轻摇晃,目光一直落在凤霞身上。 “明天真要回去?”过了一会儿,陈礼平收起脸上的笑容,面无表情问道。 家珍轻轻点头,“凤霞也想回家了。” “这里也是凤霞的家。”陈礼平说道。 家珍抿抿嘴,“我知道,凤霞也很喜欢在这里,有好吃的,好玩的,还能穿新衣服。” “那明天就不走了,爹养你们娘三一辈子。” 家珍一如既往的温柔道:“爹,我们得回去。” “回去干嘛?吃苦受罪?凤霞这么小,你舍得她成天吃不饱穿不暖?整天脏兮兮的读不了书?” “我会教她,福贵能让凤霞吃饱。” “不可理喻。” “爹,凤霞离不开福贵。” “小孩子懂什么,待一段时间就不闹了。” 眼见陈礼平怒气越来越甚,家珍垂下眼帘,“爹,我们不说这些。” 陈礼平冷哼一声,赌气说道:“你要是敢回徐家,就永远别回来,我也不认你这个女儿!” 家珍左右为难,低下脑袋,眼眶微微泛红。 “和你娘简直一个脾气。” 说完,陈礼平将有庆放在一旁下人怀里,拂袖离去。 家珍看着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眼里带着一些自责。 “姐,你放心吧,爹就是嘴硬,他难不成真不让你回来?”陈家明手里拿着凤霞的竹蜻蜓,大大咧咧的说道。 家珍将围巾围在他脖子上,轻声道:“等姐走了,你可得照顾好爹,别再惹爹生气了。” “你是我们徐家唯一的香火,对学业上点儿心,不求你把陈家发扬光大,别像你姐夫把家业败光了就行了。” 陈家明翻了翻白眼,敷衍说道:“知道了知道了,你在姐夫家受委屈可别藏着掖着,弟弟我给你出头。” 家珍好笑的点了点他额头,“人小鬼大,就你还给我出头,多吃点儿饭,以后像你姐夫一样高就好了。” 陈家明眼珠子转了转,小声道:“姐,明天我和你一起回去好不好,姐夫答应带我去打野鸡。” “你和爹说,爹答应了我就带你去。” 陈家明撇撇嘴,“那还是算了吧,说了肯定又要被打。” “在家里好好陪着爹,再说了,大冬天的哪里有野鸡,天气暖和了再带你去......” 她絮絮叨叨说了很多,陈家明一开始还有耐心,过了一会儿就感觉没啥意思,跑过去和凤霞一起放鞭炮。 家珍看了家珍一眼,抱着熟睡的有庆回到房间,在煤油灯的照耀下,开始收拾行李。 她打算只带走她和凤霞的衣裳就行了。 “娘,我们是要回家了吗?”凤霞放完鞭炮,满头大汗的走进来。 家珍拿出丝巾给她擦了擦汗,拉着她坐在火盆旁,“怎么出这么多汗,受寒了咋办?” 凤霞离火盆远了点儿,仰头又问:“娘,我们要回家了吗?” “对,凤霞想不想回家?” 凤霞重重点头,“我们都在姥爷家待了好久了,爷爷奶奶肯定很想我。” 家珍拨了一下她的发丝,“姥爷家不好玩吗?” 凤霞笑眯了眼睛,“好玩,还有好多好吃的,姥爷对我也特别好。” “姥爷这里这么好玩儿,那凤霞就留在这里好不好?”家珍开玩笑道。 凤霞拨浪鼓似的摇头,“不要,我想爹了。” 家珍摸了摸她的脑袋,“好,那我们明天就回家。” 凤霞笑眯了眼睛,擦了下额头的汗水,站起来跑到床边,探了探身:“弟弟睡着了吗,弟弟好小啊,就这么一点儿,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凤霞想和他一起玩儿。” “很快,等凤霞读书的时候,弟弟就长大了。” “那我现在就想读书。” “现在读不了书,你太小了。” 和凤霞聊了一会儿,家珍将行李给收拾好,用一个柳条箱子装好。 “凤霞,过来洗脸洗脚,早点儿睡觉,才能长高高。” “为什么要长高高?” “长高高就可以去读书,读书了就可以和弟弟一起玩儿。” “那我要快点儿长高高。” 下人端来一盆热水,凤霞自己乖乖把布鞋袜子脱掉,露出一双肉嘟嘟的小脚丫。 洗完脚,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有庆突然哭闹起来,家珍摸了摸他的屁股,果然湿了。 将脏了的布片脱掉,洗干净屁股,换上新的布片,然后喂饱奶,有庆又沉沉睡去。 家珍将布片给清洗干净,这才吹灭煤油灯,挨着凤霞沉沉睡去...... 第六十二章 接家珍回家 初一。 清晨。 万籁俱寂。 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光亮,小心翼翼的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肉眼可见今天是个好天气。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戴着瓜皮帽,穿着一身黑色大褂的徐福贵从茅草屋走了出来,来顺紧跟其后。 “来顺,腊肉别落下了。”长根追出来,将一条腊肉和半只野鸡装在背篓里递给他。 “根叔,那我们走了。”他们要去县城接家珍和孩子回家。 两人走出院子,逢人徐福贵就笑着说道:“家珍要回来了。” 其他人愣了一下,看着他满面红光,好笑的点点头。 清晨的风冷的透骨,徐福贵走在熟悉的泥土小路上,脚底冰凉,心里突然有些发酸。 上辈子家珍是自己从县城走回来的,一个人拖着行李,抱着还是个婴儿的有庆,硬生生走了十多里泥土路回来的。 可怜了家珍,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回来后一声苦一声累也不叫。 当时没想这么多,也不知道心疼心疼她。 “福贵,大年初一的还来县城做生意?”刚到县城,一个经常来买卤味的熟人便和他打了个招呼。 徐福贵打了个招呼,咧嘴回道:“不是,我来接家珍回去。” 没有着急去陈府,徐福贵先是来到茶铺,虽然是大年初一,但茶铺还是开着的。 他挑挑选选,还是买了一款中等档次的茶叶,准备拿来送给老丈人拜年。 更贵的茶叶他虽然买得起,空间里还是二十根金条呢,但是他不敢太招摇。 买好茶叶来到陈府,照例敲响了门,开门的还是那个下人。 “怎么又是你。”下人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小声道:“老爷在家呢,你快走吧。” “我是来接家珍回家的。” 下人歪头想了想,“那我去和小姐说一声。” 他转身离去,不过一会儿,他提着一个柳条箱子走回来,身后跟着家珍凤霞。 家珍怀里抱着襁褓,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小腹平坦,脸上不施粉黛,清秀婉约,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凤霞牵着家珍的手,蹦蹦跳跳的走出来,兴奋的喊了一声爹。 “凤霞。”徐福贵答应一声,将她抱起来,摸了摸她的手,热热乎乎的,十分暖和。 “冷不冷?” 凤霞摇头,“一点儿都不冷,爹才冷,浑身冰冰凉凉的。” “爹是风吹的。” “风吹了就会冷吗,爷爷蹲坑的时候腿要抖,他也说是风吹的。” 徐福贵笑了笑,“凤霞记性真好。” 家珍往后面看了一眼,嘴唇微动,“福贵,走吧,我们回家。” 徐福贵将凤霞放在地上,朝她身后看了一眼,“爹呢。” “屋里呢。”家珍神情有些不自然。 凤霞仰头:“姥爷昨晚说要是我们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姥爷好像生气了。” “爹说的是气话。”家珍反而安慰起他来。 徐福贵迈步朝里面走去,“走了还是得和爹说一声,顺便给爹拜个年。” 家珍看着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旋即很开心的笑了笑,跟在他的后面。 穿过一个院子,来到陈礼平屋外,“爹,我来给你拜个年。” 屋里先是沉默了一下,旋即传出一道充满怒火的声音,“别叫我爹,我也不稀罕你的东西,给我滚出去!” 家珍担忧的看着自家男人,发现他面色如常,好像被骂的人不是他一样。 徐福贵不生气,将腊肉茶叶放在屋前的台阶上,“爹,我没本事,就给你拿了一条腊肉和一斤茶叶,你别嫌弃。” “等以后我有本事了,我一定好好孝敬你,我把家珍带回去了,以后一有时间就来看你。” “你放心,我绝不敢委屈了家珍......” 徐福贵还想再说,房屋的木门突然被用力打开,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陈礼平扫了一眼门前的东西,也不说话,就这么面无表情的盯着他。 徐福贵有些心虚,赔笑两声,又喊了一声爹。 “别叫我爹。”陈礼平厌恶的皱眉。 家珍忍不住帮他说话,“爹,你就是福贵的爹。” 陈礼平指着她,恨铁不成钢,“胳膊肘尽往外拐,永远不知道好歹,你跟着这畜生有什么好的?” 家珍闻言,瞬间不高兴了,“爹,我不许你这样说。” “家珍,少说两句吧。”徐福贵挡在他前面,他很理解陈礼平的心情。 还是那句话,换位思考,如果以后凤霞找了一个像他以前那么荒唐的女婿,他不仅会说更难听的话,沙包大的拳头还会教他做人。 陈礼平挥挥手,“行了,你们快走吧,以后别回来,我不会认你这个女婿,家珍,我也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家珍眼眶瞬间就红了,陈礼平狠下心转过身,砰的一下关紧木门。 徐福贵张张嘴,有些自责的说道:“家珍,我对不起你。” 家珍揉了揉眼睛,强挤出笑容,“福贵,我们回家吧,我想爹娘了。” 徐福贵重重点头,“好,我们回家。” 离开陈府,下人将柳条箱递给来顺,徐福贵小心翼翼的抱着有庆,家珍牵着凤霞,一行四人开始动身。 路过王氏酒楼前的时候,徐福贵听到康包子熟悉的叫卖声。 “康大哥,大年初一还出来做生意?”徐福贵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康包字擦了擦手,愁眉苦脸,“生活所迫,这日子越来越难了,这就是你儿子吧?” 徐福贵点点头,“给我来两个菜包,两个肉包,多少钱?” “别钱不钱的了,就当是我请两个孩子吃的。” 康包子熟练的拿出四个包子递过来,徐福贵谢过以后,将两个肉包递给家珍和凤霞,他和来顺吃素包。 “我要拿回去给爷爷奶奶还有根爷爷吃。”凤霞将包子小心翼翼拿在手里。 家珍也没吃,含笑摸了摸她的头,“凤霞真乖。” 走出县城,徐福贵蹲下身,拍了拍肩膀,“凤霞,来骑马马。” 凤霞高兴的跳过来,骑在他的脖子上,徐福贵站起来,稳稳当当的走在土公路上...... 第六十三章 八卦来顺 白色炽阳高挂天空,洒下漫山遍野的白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风吹林动,周围的山林发出沙沙声响,偶尔传来不知名动物的叫声,像是大自然在呼吸一般。 凤霞戴着一顶羊毛小毡帽,白嫩的脸颊在阳光照射下微微泛着光亮,小手捧着徐福贵的头,糯糯问道:“爹,为什么太阳是白色的?” 徐福贵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笑了笑,“爹不知道,问你娘。” 凤霞把目光转向一旁的家珍,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娘也不知道。” 凤霞咯咯笑了两声,“爹娘都不知道。” 家珍含笑看着骑在福贵脖子上的凤霞,问道:“福贵,你累不累,要不把有庆给我抱。” 徐福贵摇摇头,“这有啥累的,你看我连汗水都没出。” 家珍仔细看了看,道:“真的没出汗水。” 旋即她眼神里露出回忆,“我记得你之前挑铜钱去县城还钱的时候,还把肩膀给磨破皮了,现在力气咋这么大?” “力气又不是一直不变,活干多了,力气自然就大了。” 家珍看了看他比自己高一个脑袋的个子,满意的点头,“力气大点儿好。” 说着,含笑看着襁褓里的有庆,“以后有庆也要快快长大,和你爹长的一样高。” 徐福贵的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八三左右,别说这个时代了,在后世的南方也是高个子。 毕竟由于地理原因和饮食习惯,南方人相对北方来说要矮小一些。 特别是这个时代,男人能有一米七就算是比较高的,所以徐福贵是名副其实的高个子。 家珍的身材同样高挑,但还是差了他一个脑袋。 当然,来顺这家伙更高,比徐福贵还高半个脑袋,起码都有一米九,腰围还大,加上一个天生的光头,看上去委实不像一个好人。 “来顺,你累不累,把箱子给我提一会儿吧。”家珍心思细腻,轻声问道。 来顺憨笑摇头,“少奶奶,我不累。” “顺叔,我现在比你还高了。”凤霞挺直腰杆,声音响亮清脆。 来顺将脑袋上的黑色毡帽往上拉了拉,依旧憨憨的笑着,“小姐你慢点儿,摔下来可疼。” “顺叔,你这个帽子和我的帽子长的一模一样。”凤霞仔细看了两眼他的帽子。 家珍看了一眼,点点头,“确实一模一样。” 不过凤霞的毡帽是陈礼平买的羊毛毡帽,来顺的只是普普通通的毡帽。 骑在福贵脖子上,凤霞很高兴,嘴角的两个酒窝一直没消失过,一排整齐的洁白小牙齿在阳光照耀下微微绽放光芒。 “爹。”她突然喊道。 “嗯?” “我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一张桌子,切去一个角,还剩下几个角?”她狡黠的眨了眨清澈的眼睛。 徐福贵眼神微微恍惚,前世的时候,凤霞同样问过他这个问题,当时家珍刚被老丈人接回去不久,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听来的问题。 他宠溺的笑了笑,如前世一样回道:“四个角切去一个角,还剩三个角。” “爹是大笨蛋。”凤霞像是听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笑的眼睛都找不见了。 “一张桌起切去一个角,就会变成五个角!” “是啊,五个角,凤霞真聪明,以后爹送你去bj大学读书好不好?” “bj大学在哪里?” “在北平,很远很远的地方,哪里什么都有。” 凤霞摇头,“我才不要去,我要一辈子和爹娘在一起。” 徐福贵眼睛又有些发酸,捏了捏拳头,他这辈子一定要让凤霞好好的。 回到徐家村,刚到村口,就看到白家两个双胞胎和村里其他孩子在一起玩。 不过奇怪的是,这两个孩子身上依旧穿的是以前的破旧衣裳,只是打扮的更干净,脸色也更加红润,身子骨和之前一样,依旧单薄的很。 “大双姐,小双姐。”凤霞见了她们,激动的挥手。 然后埋头附在他耳边说道:“大双姐和小双姐是我最好的朋友。” “凤霞?”大双小双认清是她,同样高兴的挥手回应,同时喊了一声贵叔。 “大双,你娘呢?”来顺小声问了一句。 “娘在龙老爷家里。” 来顺恨恨的看了一眼不远处龙二的宅子,又问道:“龙二咋没给你们买新衣裳穿?” 大双小双对视一眼,“他为啥要给我们买新衣裳穿。” 说完,她们又问道:“顺叔,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住在龙老爷家里吗,娘都不给我们说。” 小孩子懂不了大人之间的事。 来顺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些事情让孩子知道了也不好,只能骂了一句,“抠搜的龙二,迟早遭雷劈。” 徐福贵没说话,龙二的家底都在自己空间里,估计是开始心疼钱,连衣裳都不想给两个孩子做。 不过大双小双平时应该吃的还是不错,没见她们脸色都红润了许多。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又拐弯抹角的问道:“大双,小双,晚上你们娘是和你们一起睡的不?” 徐福贵揣了他一脚,“要不你直接问龙二去,两个孩子知道个啥。” 来顺讪笑一声。 大双老实回道:“娘晚上都是挨着我们睡。” 小双却摇头,“娘有时候睡了以后,出去不知道干啥,我快要睡着的时候又回来了。” 徐福贵拍了拍来顺的肩膀,“行了,别操心这些有的没的,回去吃饭了。” 来顺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龙二做那事这么快?他也不行啊。” 家珍脸颊微微一红,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瞎嘀咕什么呢。” 来顺也意识到场合不对,提着箱子埋着头朝村里走去。 回到家,刚走进院子,便看到徐父徐母以及长根坐在板凳上晒太阳,眼睛一直往院子外面瞟,看到他们以后,立马迎了过来。 “家珍,回来了。” “哎哟我的凤霞,可想死奶奶了,我看看,又长高了不少,还是那么漂亮。” “这就是有庆,长的和福贵可真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家珍,你们还没吃饭吧,饭菜热在锅里,走走走,进屋里......” 第六十四章 徐家家底 “我先去换身衣裳。” 走进屋里,家珍先是打量了一下家里的变化,黑色泥土地面扫的干干净净,各种东西整齐放好,空气中除了那股熟悉的茅草味道,还多了一股卤味的香气。 徐福贵提着柳条箱和家珍一起走进屋里,将竹门关上,家珍瞥了他一眼,自顾自将身上上好的锦袍给脱下,小心翼翼的叠好。 锦袍里面还穿着贴身的衣服,啥都看不见,但徐福贵就是口干舌燥,直勾勾的盯着她玲珑的身材。 “你干嘛,以前又不是没看过。”家珍轻声说道,从床尾的竹竿上拿出以前的粗布衣裳给换上。 徐福贵走过去,轻轻从后面抱着她,“家珍,我好想你。” 家珍没有说话,紧紧握着他的手,蹭了蹭他的下巴。 “不穿这件,不暖和,娘给我们每个人都做了棉服。”徐福贵从竹竿上拿下一件灰色的棉服,棉服上甚至还有几朵绣花。 他们屋里没有衣柜什么的,简单搭一根竹竿,把衣裳搭在上面。 这衣服是徐母一针一线自己做出来的,她老人家闲不下来,每天都在给自己找事情做。 “娘的手艺还是这么好。”家珍喜爱的摸了摸那几朵绣花,将棉服穿上。 哪怕脱下了丝绸锦袍,家珍依旧那么漂亮,气质反而更加清丽,一双杏仁大眼仿佛会说话一般。 “家珍,以后你去县城可得往脸上抹些锅黑。” 世道不太平,新兔的光辉还未照耀到他们这里,家珍这么漂亮,去外面很容易出事。 凤霞也是,这姑娘长的又漂亮又可爱,正是那是人贩子的最爱,去外面一定得看紧了。 不管是那个时代,人贩子永远都存在,简直令人深恶痛绝。 家珍轻轻点头,“我没事不会去县城的,就在家陪着爹娘。” 说着,她感受到后面的异样,脸颊一红,微微扭动身子,“好了,我们该出去了,别让爹娘他们久等。” 徐福贵按耐住冲动,松开家珍,和她一起走了出去。 徐母和长根已经将饭菜从锅里端出来了。 嚯! 好家伙。 这顿饭菜比昨晚的年夜饭还要丰盛,切片的腊肉,白菜炖粉条,清蒸鱼,还有一碗蛋羹和徐母做的盐白菜。 “吃肉肉咯。”凤霞高兴的站在板凳上,手里拿着筷子,摇头晃脑。 徐父坐在主位上,笑呵呵的抚了抚胡须,叮嘱凤霞注意点儿,别摔着了。 “福贵,今天高兴,陪你爹喝点儿酒吧,我腾不开手,家珍,你快坐,走这么久肯定累了。”徐母抱着有庆,高兴的眼睛都找不见了。 有庆在她怀里不哭不闹,睁着眼睛,努力的打量周围。 “娘,你还把我当客人,这是我自己家。”家珍戴上黑色围裙,坐在了长条板凳上。 徐福贵从徐父房间里拿出一瓶散酒和四个酒杯,坐在家珍旁边。 “倒上,倒上,今天高兴,一人喝一杯。”徐父相当高兴。 以前徐父还是个地主的时候便喜欢喝酒,每次吃饭都要小酌一杯,喝完以后便在院子的躺椅上睡上一觉,日子好不快活。 但家珍输光以后,徐福贵就再也没见过他喝酒了。 喝酒好啊,徐父愿意喝酒,说明他心里高兴。 徐福贵将四个酒杯倒满,四个男人一人一杯,举起杯子便碰了一下。 来顺和长根小小的抿了一口,在嘴里回味许久,这才吞了下去。 徐福贵也挺喜欢喝酒,但不喜欢一个人喝,也不喜欢和陌生人喝,就喜欢熟悉的人聚在一起,喝喝酒说说话,最好还能有个肉菜。 酒好喝,菜好吃,一家人团团圆圆,胃口大口,徐福贵的话也多了起来,带着众人一起聊天。 一边吃,一边给家珍夹肉,徐母也让家珍多吃些补充营养,生孩子可不容易。 家珍苦笑不得,她在娘家坐月子的时候,天天都有炖老母鸡,鸡鸭鱼肉想吃就吃,营养早就补回来了。 吃完饭,徐福贵摸了摸肚皮,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将杯里剩下的白酒一饮而尽。 这一杯白酒少说也有二两,他喝完却像是没有感觉似的。 前世的酒量就特别好,半斤白酒是正常状态,喝了二两便会微醺。 可能是身体素质加强的原因,酒量也更好了,二两白酒完全没有什么感觉。 徐父脸色通红,他酒量也不差,但是一沾酒就上脸。 至于来顺,这家伙像牲口一样,像是喝了一杯水一样,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砸吧嘴,像是还想喝。 长根酒量不太行,一杯白酒喝完,坐在板凳上闭着眼睛,脸色通红。 “来顺,让长根到床上去睡吧。”徐父说道。 来顺将长根扶到竹床上,给他盖好破旧棉被,家珍给凤霞喂完最后一口饭,当即开始收拾碗筷。 “家珍,先放在哪儿,你先和我进屋来。”徐母将有庆放到徐父怀里,带着家珍走进屋里。 来到屋里,徐母从床底下拿出一个木盒子,直接递给了家珍。 “娘,这是啥?”家珍没有打开。 徐母笑呵呵的说道:“这是我们的家底,该由你来保管,福贵我不信他。” “家底?我不要,哪有儿媳妇管钱的说法。” 家珍递回去,徐母又推过去,“家珍,娘老了,眼睛也看不清楚,里面的钱都是福贵用汗水挣回来的,你是他的女人,该由你保管。” 推脱许久,徐母已经打定了主意,家珍只得打开木盒子看了看。 她吃惊道:“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木盒里面用了一块黑布垫着,黑布上面用丝绸红布包着金银。 家珍细细数了数,一共有一个金手镯,五颗金豆子,这些家底她是知道的,金手镯还是她自己的的呢,回娘子的时候她给留下来的。 但除了手镯和金豆子外,还有整整六十块银元! 这不是一笔小钱。 徐母含笑道:“福贵卖卤味每天都能挣一个银元,钱差不多都在这里,他自己身上应该也有几块银元。” “不过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像是碗筷桌子,还买了不少棉花和洋布......” 第六十五章 挂纸扫墓 拿着木盒回到自己屋里,家珍小声道:“娘把家底给我了。” 徐福贵怀里抱着熟睡的有庆,不在意道:“给你就好好保管呗,你管钱我还方便些,要拿钱就直接拿了。” 家珍将木盒递过来,“呐,给你。” “给我干啥,娘让你保管,以后家里谁要用钱,没你点头都不行。” “你管我管还不是一个样。” 徐福贵摇摇头,“我不会管钱,身上有点儿就想给用了。” 家珍立马把木盒收回来,“那还是我管钱吧。” 说着,她将木盒盖子打开,看着里面的金银,嘴角止不住的笑容,“福贵,我们有好多钱。” 有了钱,心里才踏实。 徐福贵将有庆轻轻放在床上,“这有啥多的,以前我们徐家的钱多的数都数不清。” 当然,他们家现在确实不缺钱,毕竟他空间里有足足二十根金条。 但目前不敢拿出来用,和没有也差不多。 家珍摇摇头,“那不一样,这些钱都是我们的辛苦钱,用起来心里才踏实。” 她在屋里走了走,苦恼说道:“该放在哪儿?要是给人偷了咋办?” 最后她选择了和徐母一样的处理方法,直接给压在床底,用被子给盖住。 藏好以后,她走出去和徐母一起洗碗,徐母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一直和她说家里的变化。 其实也没啥变化,茅草屋还是这个茅草屋,只不过相比较一开始搬过来,他们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当时那段时间心里一直不踏实,日子从没有如此黑暗过,但现在觉得日子似乎还挺不错。 以前虽然是地主,日子反而没有现在充实。 徐福贵走出屋里,小心将竹门给带上,防止将熟睡的有庆给吵醒。 “爹。” 凤霞也换上了灰色棉服,头上顶着两个羊角辫,双手不知道在哪里摸的脏兮兮的。 徐福贵把她抱起来,用热水给她洗了洗手,洗干净以后,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爹,带我去看看小羊好不好?” “现在可不是小羊了,长的比你还大。” 徐福贵抱着他走到院子的鸡棚里,这个简陋的竹鹏被他们不断加固,里面住着鸡鸭和羊。 “哇,小羊怎么长得这么快,都比我高了。” 凤霞挣扎着跑过去,正想去抱抱的时候,突然捂着鼻子顿住脚步,“爹,好臭啊。” “能不臭嘛,地上全是鸡屎羊粪。” 徐福贵拿出竹丫扫帚,这种扫帚是用楠竹的枝丫绑在一起的,很结实,适合用来扫猪圈。 用竹丫扫帚把鸡圈打扫一下,凤霞还是不愿意走进去,她不想把脚上的布鞋给弄脏。 不过她还是很关心的问道:“爹,小羊吃饱没有,我们再给它吃草好不好?” “好。”徐福贵把一旁的猪蕨草抱了一捆过来,和凤霞一起丢在羊面前。 小羊似乎认出了凤霞,咩的叫一声,低头开始吃了起来。 凤霞伸开双手,被抱起来后,坐在徐福贵怀里,乐呵呵的看着羊吃草。 “福贵,挂纸扫墓,你去不去。”徐父在里面喊道。 他们这里的传统便是初一挂纸扫墓,本来以往都是上午去的,今天因为去接家珍,所以推迟到下午。 当然,他还是徐家少爷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去挂纸扫墓,要么在县城瞎混,要么赖在床上不起来。 气的每年大年初一徐父都要大骂一顿。 “来了。” 徐福贵答应一声,转身去准备扫墓用的东西。 徐父背着一个背篓,徐福贵接过来看了看,扫墓的东西全都在里面。 “就这么点儿?”他问道。 背篓里就两根红蜡烛,几碟黄色的冥纸,还有几幅白色挂纸。 他记得以前都要准备腊肉,白酒,鞭炮啥的。 即便是上辈子徐父去世以后,每年徐福贵去扫墓时,都要拿这些东西以表孝意。 当然,这些腊肉和白酒祭拜以后都会吃掉,浪费是不敢浪费的。 徐父负着双手,“你以为还是以前当地主老爷的时候?祖先在下面有自己的活法,我们表个心意就行了。” 他可舍不得家里的白酒腊肉,自己都舍不得吃,还给祖先烧过去? 祖先这么有能力,哪怕是到了地府下面,想必也是个地主,应该用不着他们这点儿东西。 徐父心里一动,突然想到要是真有地府这个说法,那他死后是不是可以找到徐家的祖先,跟着他们吃香的喝辣的? 如此一想,死亡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怕。 “爷爷,我也要去。”凤霞迈着两条小短腿跑过来拉着他的裤腿。 徐父蹲下身将她抱起来,“好,我们一起去看徐家的先人们。” 算了,能活几年是几年吧,凤霞和有庆这么小,他想等这两个孩子长大。 徐福贵拿起一把锄头抗在肩上,跟着徐父后面,来到了山脚下的竹林里,这里就是他徐家的坟地。 这里的墓普遍都修建的很大气,墓碑,每个死去的祖先都有墓碑,上面刻着生平事迹,依稀能看到往日徐家的风光。 不过这片墓地也保存不了多久,在接下来几年,盗墓的人会源源不断来光顾,甚至路过的部队都要去挖一挖,想挖出金银补贴军费。 不过徐福贵知道,别看这些墓看着大气,但里面屁东西没有,就只有一副好棺材。 徐家的祖先都很现实,舍不得把金银财宝放在地里埋没,还不如留给后人。 而且听徐父说以前徐家的墓地里也会放一些陪葬品,但是前几十年战争最混乱的时候,盗墓的人层出不穷,徐家便不再往墓里放东西了。 竹林后面的几个老墓,现在都能看到有几个大洞。 站在竹林里,徐福贵看着这片连绵的墓地,眼里还是有些不舍。 这可是他徐家祖先栖息的地方,一想到被人不断关顾,他心里就难受。 不止他徐家,各个地方的墓地,只要是好一点儿的,基本上都要遭光顾。 只有等到新兔成立,盗墓的现象才会少很多,但那时也没什么墓地能盗了,这几十年都被盗了个精光。 这也是为什么,盗墓小说的时代背景都在前几十年...... 第六十六章 舒服午觉 徐父看着杂草丛生的墓地,叹了一口气,“几个月没来打理,就长了这么多草出来,徐家先人们,不肖子孙来看望你们了。” 说完,他慢慢跪在地上,认真的磕了一个头。 凤霞见了,也有样学样跪在地上,奶声奶气道:“不肖子孙来看望徐家先人。” 徐父忍俊不禁笑了起来,起来拍了拍膝盖,将凤霞抱在怀里,斜着眼看徐福贵,“畜生,你愣着干嘛,难不成还等着我动手?” 徐福贵哦了一声,拿起镰刀,开始清理墓地周围的杂草。 以往徐家还是地主的时候,经常会安排下人来维持墓地的干净,但落魄以后就顾不了这么多。 说起来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杂草并不是许多,但架不住墓地实在太多,等清理完的时候,他已经把棉服给脱掉,满头大汗。 “爹,你过来我给你擦擦汗。”凤霞捏着衣袖说道。 徐福贵随便用自己的衣裳擦了擦,将背篓里的香烛冥纸拿了出来,放在墓地中间。 徐父拿出一盒火柴,划燃后将香烛点燃,然后一张一张的把冥纸撕开烧了,嘴里念叨:“爹,爷爷,你们在下面是过的啥日子?” “没买多少冥纸,你们将就着用吧,唉,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把家业全都败光了,脸纸钱都买不起了。” “要是你们在天有灵,保佑我们徐家重现辉煌,到时我肯定给你们多烧些纸钱。” 徐父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半饷,在香烛熄灭之前,又跪下磕了几个头。 徐福贵砍了一根细竹,将枝丫给去掉,竹尾挂上白色的挂纸,然后用力插在坟头。 随后他拍了拍手,从坟头一跃而下,跟着一起跪了一下。 挂纸扫墓便这么结束。 回家的时候凤霞不愿在待在徐父怀里,而是自己跑着回家,清脆响亮的笑声回荡在漫天遍野。 回到家,家珍和徐母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用针线缝制一块巨大的军绿色帆布。 这块帆布是当初家珍给他做卤味摊子的时候,用来遮雨的,当时徐福贵舍不得丢,便带回了家。 “娘,你们在干啥?” 徐母笑呵呵的回道:“家珍说这么好的帆布放着也是放着,干脆用来做两件雨衣,这比斗笠可要好太多了。” 大年初一,地里不用种,卤味也要休息两天,家里的木柴不少,徐福贵闲来无事,干脆拿了一个板凳,和她们一起坐在院子里。 走进屋里,灶房传来一阵呼噜声,像是晴空打雷了一般,他走进去看了看,长根和来顺正呼呼大睡。 两人都打呼噜,不过长根声音并不大,来顺就不一样了,嘴巴张着,呼噜声接连不断,也不知道长根是咋睡着的。 坐在院子里,眯着眼感受暖和的午后阳关,耳边静静听着家珍和徐母的闲聊。 “前两天龙二娶了两门姨太太嘞,其中一个还是咱们村的白寡妇。” “巧燕姐?她咋去当了龙二的姨太太?” “村里不少人都上赶着去当姨太太呢,不过龙二结婚的时候可闹了不少笑话。” “啥笑话?” “听说龙二董刀疤和胡麻子去闹洞房,把人家两个新娘子的衣服都快脱下来了,最后两伙人把真家伙都掏出来了。” “这事儿当时来顺和福贵都在,亲眼看见的,他们两也是虎,子弹不长眼,要是被打中了咋办。” 家珍厌恶的皱眉,“董刀疤和胡麻子就不是好人,哪有这么闹洞房的说法。” 徐母幸灾乐祸,“龙二也不是啥好人,和董刀疤他们是一丘之貉,这伙人聚在一起,能有啥好事?” “而且结亲后的第二天,就听说龙二家遭贼了,龙二气的饭都吃不进去,也不知道丢了啥东西。” 家珍附和道:“龙二也是活该,我看就是遭报应了。” 耳边听着家珍和徐母的八卦,徐福贵困意上涌,不一会儿脑袋搭在肩膀上便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盖在自己身上,浑身都暖洋洋的,像是泡在温泉中一样。 他已经许久没睡过这么暖和的午觉,等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西边天空蔓延出一大片的火烧云,像是天空被点燃了一样。 低头一看,一件羊毛大氅披在自己身上,鼻尖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幽香,明显是家珍在他睡着的时候披上的。 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转头一看,家珍喜笑盈盈的看着她。 “睡醒了?”她说话一如既往的温柔,仿佛一股清泉在心中流淌,整个人的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徐福贵点点头,看了眼她手上半成品的雨衣,“歇歇吧,活是干不完的。” 家珍揉了揉手,“一直坐着又不累。” “我帮你揉。” 家珍拍开他的咸猪手,“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 “明天再做吧,家珍,放下歇歇,晚上吃啥。”徐母将针线给放下。 防雨的帆布很结实,哪怕是最粗的针也很难穿进去,一个下午费了不少力气。 徐母知道,要是自己不停手的话,家珍也不歇的。 家珍将针线放下,起身准备去弄晚上的吃食,徐福贵站起身,响亮说道:“你们歇着,晚饭交给我了。” 家珍看着他,“你会煮饭?” “煮饭有啥难的,看都能看会。” 家珍摇头,“算了,还是我来吧,别把粮食给糟蹋了。” “嘿,你就好好歇着,我保管能煮好。” 徐福贵把她按到板凳上,取下她的围裙拴在自己身上,兴致勃勃走进了厨房。 家珍无可奈何跟了进来,徐福贵先是看了下中午的剩菜剩饭,基本上不剩什么了。 中午的菜虽然多,但是家里人也多,而且他和来顺都是大胃口,基本把饭菜吃了个精光。 徐福贵拿出木门,往里面倒了两碗米,淘洗一边,将颗粒分明的大米倒进铁锅,往铁锅里掺水。 家珍坐在灶火前帮他烧火,看着他熟练的动作,眼角满是笑意。 她还以为是自己回娘家这段时间,福贵经常在家里煮饭。 “凤霞去哪了?”徐福贵问了句。 “去村口玩了,放心吧,爹看着呢......” 第六十七章 搭个澡棚 将米饭煮在锅里后,徐福贵开始思考晚上吃什么菜。 他本来想再切一块腊肉的,毕竟是他重生回来第一次做饭,当然想让家珍他们吃好点儿。 但家珍却翻了个白眼,“地主家也没有顿顿吃肉的。” 今天中午吃的那顿已经让家珍很心疼,吃肉能吃到饱,在穷苦家庭里实在是太难见了。 徐福贵没办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让吃肉,家里的菜也只有冬笋,萝卜,白菜,还有从山里捡回来的菌子和香菇啥的。 见锅里还剩不少煮腊肉的肉汤,他干脆拿出一把粉条丢进去,又撕了一颗白菜,往里面丢了萝卜,香菇,煮一锅菜汤算了。 家珍看了看他手里的粉条,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话。 粉条也是压家底的好东西,平时只有招待客人或者逢年过节才拿出来吃,比不上吃肉,但照样是小孩子渴望的吃食。 别说小孩子了,大人对粉条也是心心念念。 毕竟这玩意儿一般人根本不会做,想吃就得拿钱去县城买。 需要拿钱买的东西,都是弥足珍贵的。 徐福贵倒好,看他丢粉条那架势,丝毫看不出心疼,别人都是几根几根的丢,他直接一把丢了进去。 徐福贵当然知道粉条珍贵,但是他现在心态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空间里毕竟足足有二十根金条,还有一百块银元,真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拿去黑市一换,根本不愁吃喝,只是要防止被外人发现。 所以在吃食上他不愿意委屈了家里人。 人生苦短,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享受享受怎么了? 柴火很旺,米饭锅不一会儿便开了,徐福贵拿出密织簸箕,将锅抬起来倒进去,簸箕将米饭和米汤分离。 这时的米饭还处于夹生的状态,还需要放到锅里蒸熟。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一锅煮熟,那样煮出来的是粥,而不是干米饭。 村里其他人家吃米饭基本上都是吃稀饭,一碗大米煮出来,稀饭肯定要比干饭多。 日落西山,缕缕炊烟从烟囱里升起,随风飘散。 随着米饭的香气传出,来顺和长根也悠悠醒来。 “嗬,天都黑了。”来顺伸了个懒腰,说了一句。 长根晃晃脑袋,看起来似乎有些懵。 徐福贵倒了一碗米汤递过去,“根叔,喝了醒醒酒,以后再不敢叫你喝这么多了。顶多喝个半杯。” 长根将碗里的米汤一饮而尽,稍微清醒了些,起来到茅房撒了一泡尿。 “来顺,叫凤霞回来吃饭了。”家珍拴着围裙拿碗筷,随口说道。 “好嘞。” 来顺大步走出院子,对着村口的方向大声喊道:“凤霞,凤霞,吃饭了!” 声音快速扩散出去,整个徐家村怕是都能听见。 其他家的大人叫孩子吃饭的方法也差不多,扯着嗓子大喊。 不过一会儿,徐父便拉着凤霞的手走了回来。 “凤霞,跑哪儿去了,一个下午都没见着人。”徐母帮凤霞理了一下头发。 “我和大双小双他们玩儿,她们问我有没有吃过卤蛋,我说我想吃就吃,她们问能不能也给他们吃,我答应了。” 说完,跑过去抱着徐福贵的腿,仰头道:“爹,我们家有没有卤蛋,我想拿去给大双小双吃。” “过几年吧,这几天没有煮卤味。”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 “吃饭了。”家珍招呼大家上桌。 灶房的这张黄色大圆桌是卤味赚钱以后买的,以前都是围着灶台吃。 家里算上有庆,一共有八个人,一张圆桌刚好坐满。 “嗯,味道不错。”徐母尝了一口,夸奖说道。 吃到一半,屋里有庆的哭声突然传了出来,家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进屋里先是查看了一下有庆的屁股,是干净的,然后便将他抱起来。 刚刚抱起来,有庆便不哭了,睁着眼睛努力的打量家珍。 家珍轻轻戳了戳他的小脸,解开围裙,又解开衣服,熟练的给有庆喂奶。 喂好以后,这才抱着有庆走了出去。 “给我抱吧,你好吃饭。”徐福贵伸出手。 “吃过了?”家珍小心翼翼的把有庆放在他怀里。 徐福贵点点头,唆着嘴逗弄怀里的有庆。 吃完饭,家珍和徐母去收拾碗筷,徐父照样子,负者双手慢悠悠朝村口走去。 徐福贵起身跟了上去,凤霞见状也跟在后面,徐父伸手拦住他,“你想让我孙子吹风?吹出个好歹,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爹,我抱着呢,吹不到风。” 徐父不耐烦说道:“别跟着我,蹲的都不顺畅。” 说完,自顾自走了出去,长根让来顺看好灶火,跟着跑了出去。 外面天还没有黑尽,只是看起来黑麻麻的。 “长根,你跟出来作甚?”徐父问道。 “老爷,我也想去蹲个坑。” 有长根跟着,徐福贵也不担心,在屋里来回走动,逗着怀里的有庆玩儿。 凤霞坐在来顺旁边,和他一起烧火,自从回到村里后,一双小手永远都是脏兮兮的。 “凤霞,帮我多烧点儿水,爹想洗个澡。” 凤霞歪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拿起一块木柴放进灶火里,火光将后面的墙壁映成一片火红。 “大年初一的洗什么澡。”徐母坐在灶火前烤火,嘀咕了一句。 “好多天没有洗了,浑身不舒服,再说了,我也不信这些。” 洗澡水烧的很快,徐福贵拿出木桶,将洗澡水倒进去,然后来到外面院子的羊圈里。 衣服全部脱掉,冷风一吹,顿时打了个冷颤,赶忙将热水往身上浇。 拿出在县城买的皂角,在手心摸出泡沫,使劲的往身上抹,一边抹一边牙关打颤,鼻尖还夹杂着鸡屎羊粪的味道,苦不堪言。 一旁熟睡的羊被吵醒,咩咩的叫了几句。 不行,趁着过年这段时间没啥事儿干,得搭一个洗澡的地方出来。 能挡风,隔绝异味就成。 他自己一个大男人在羊圈里洗澡倒是没啥,不能委屈了家珍和凤霞。 又冷又臭,而且要是有人路过,还得缩着脖子,生怕被人发现...... 第六十八章 往后好好对你 将泡沫抹遍身体每一处,认真的用手将皮肤上的死皮搓干净。 随后用变凉的热水冲洗泡沫,用毛巾擦干身体,瑟瑟发抖的穿上干净清爽的衣服。 提着木桶走出羊圈,闻了闻身上,香喷喷的,这才满意的走进屋里。 “洗个澡洗这么久,快来暖暖身子。”家珍抱着有庆,坐在床边,和凤霞一起泡脚,一旁还放着一个火盆,火盆里是从灶洞里铲出来的火烬。 徐福贵坐过去紧挨着她,将脑袋伸过去,“你闻闻我香不香。” 家珍翻了个风情万种的白眼,懒得理会他。 凤霞凑过来,小鼻子抽了抽,“爹,你身上好香,但没有娘好闻,娘身上一直都是香香的。” 徐福贵大笑一声,家珍轻轻用肩膀撞了他一下,“爹娘他们睡了,你小点儿声。” “睡了?”徐福贵眼前一亮,“睡了好,睡了好。” 家珍抿抿嘴,“不懂你在说什么。”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自然而然的牵着她的手,她的手很暖和,不像他,洗完澡还是冰冰凉凉的。 “手这么冷。”家珍自顾自嘀咕一句,反手握住,给他搓了搓。 “咯咯,爹娘拉手手。”凤霞笑着说道。 徐福贵板起脸,“快洗完睡觉了,天都黑了,再不睡小山就要来找你。” 小山是他们当地一种鬼魂的别称,大人经常给小孩讲一些关于小山的鬼故事,所以这里的孩子几乎都怕小山。 果不其然,凤霞听见小山这两个字,立马朝黑漆漆的窗口看了看,然后紧紧挨着他,奶声奶气道:“爹,你可不许吓我。” “乖,爹给你擦脚,完后上床睡觉。” 洗脚水已经不烫了,徐福贵帮她擦干净脚上的水渍,然后脱掉她的棉服棉裤,让她睡在床里面,靠着墙壁。 “我要睡在爹和娘的中间。”凤霞歪着脑袋说道。 “好好好,等爹娘上床的时候就让你睡中间。”凤霞这才乖乖钻进被窝。 刚钻进去,就惊讶说道:“好暖和呀。” 说完,从被窝里拿出一个玻璃水瓶,里面装着热水,家珍用来暖被窝的。 “快放进去,不然一会儿就冷了。”家珍给她盖好被子,又将自己的羊毛大氅盖在她身上。 “睡吧。”家珍温声说道。 凤霞轻轻嗯了一声,煤油灯照耀下,她依旧睁着一双清澈明亮的乌黑眼睛,看不到丁点儿的睡意。 家珍从木盆里拿出烫的通红的脚,徐福贵抓着她的脚腕放在自己腿上,用毛巾细细擦拭。 家珍脸色通红,感觉浑身有电流涌过一样,心里有股异样的感觉。 “让爹娘看见了笑话,哪儿有大老爷们给自家女人擦脚的?”家珍小声说道。 “我疼我自己女人,谁敢说我的笑话?今天走累了吧,我给你捏捏。” 擦完脚后,徐福贵打着捏脚的名义,把玩着她白嫩的脚丫子。 家珍舒服的哼了两声,嘴角带着安心的笑容。 “家珍,我想给你商量个事。” “嗯,你说。” “我想在咱屋旁边搭一个澡棚,在地面放两块石板。” “好好的搭澡棚干嘛,就为洗个澡?不怕累的慌?” “你不知道刚才我在羊圈洗澡,又冷又臭,而且还怕别人看见,我想着要是你和凤霞想洗澡,肯定不想在羊圈里洗。” “反正过年这半个月都没啥事儿,我叫上福贵一起,搭个澡棚出来,以后你和凤霞,还有娘洗澡也方便不是。” 家珍眼里有些意动,她不怕吃苦,但自身很爱干净,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想在又脏又臭的羊圈里洗澡。 不然热水浇到地面,捡起来的羊粪反而要把脚给弄脏,恶心的人不行。 “随便你吧,你是当家的,你想咋就咋。”家珍如是说道。 “行,那我明天就和来顺上山砍树砍竹,早点儿把澡棚给搭出来。” 聊了一会儿天,家珍将酥酥麻麻的脚收回来,睡觉吧,“把灯吹了。” 煤油的价格也不便宜。 今日不同往日,舍不得让煤油灯彻夜亮着。 转过头看了看,凤霞已经睡着了,家珍将棉服刚刚脱掉,刚刚躺下,一只不老实的大手便伸了过来。 她没有拒绝,只是呼吸声变得有些沉重。 徐福贵将她翻过来面向自己,缓缓将嘴唇印了上去,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 正是兴起的时候,咯吱作响的竹床将凤霞给吵醒,她迷迷糊糊的问道:“爹,娘,你们在干啥,我要睡你们中间。” 家珍浑身发软,正想安慰凤霞的时候,凤霞自己从被窝里钻出来,像是泥鳅一样来到他俩中间。 “还是爹娘中间更暖和。”她满足的闭上眼睛。 徐福贵憋的有些难受,好声好气说道:“凤霞,爹也想挨着娘睡。” 凤霞转过身去,紧紧抱着家珍,不理会他。 家珍悄悄拍了他肩膀,徐福贵瞬间懂了她意思,不再多言。 不一会儿,凤霞便沉沉睡去,徐福贵的大手不老实的朝家珍伸去。 “下床,别吵醒凤霞。”家珍声细如蚊。 两人蹑手蹑脚下了床,紧紧相拥。 “家珍,把羊毛大氅穿上吧,冷。”徐福贵小声道。 家珍嗯了一声,转身去把大氅穿上,两人继续亲热。 过了一会儿,家珍吊着他的脖子,吐气如兰,“福贵,站着不行。” “谁说站着不行?你双手扶着椅子,对,就这样,剩下的交给我。” 黑暗中,家珍面色通红,忍不住问道:“你是不是在青楼学的这些?不要脸!” 徐福贵动作一顿,讪笑一声,“不是,我都是听别人说的。” 家珍忍着不发出声响,苦苦坚持许久,等结束以后,根本站不起来,全靠徐福贵扶着他。 “你,你怎么变得这么久了。”家珍不解问道。 两人结婚已经有好多年了,福贵什么水平她一清二楚,平时来得快去的也快。 但今天却和以往不一样,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徐福贵嘿嘿一笑,很满足自己的表现,对着她耳朵道:“还想来吗?” ...... 第六十九章 搭建澡棚 第二天早上,天还不亮的时候,在生物钟的本能下,徐福贵便醒来了。 刚一睁眼,一股熟悉的幽香便从身旁传来,残留的睡意顿时全部消散。 相比较于之前一个人的被窝,现在的被窝暖和的不像话,家珍像是一只乖巧的小兔一样,安心的睡在他怀里,晶莹的鼻翼微微散发豪光。 凤霞和有庆睡在竹床最里面,不是伸脚蹬一下,确定身旁有人。 徐福贵没有乱动,怕把他们给吵醒,静静感受早上清净的温存。 他整个人神清气爽,仔细回味昨晚的细节,憋了这么久,总算是得偿所愿。 “嗯,你醒了。”过了一会儿,家珍呢喃一声,微微睁开眼睛,然后又闭上,慵懒的搂着他的脖子,嘴角扬起安心的笑容。 徐福贵反手抱住,大手摩擦,家珍止住他不老实的手,幽怨道:“我还痛呢。” 她眼神里带着疲倦,昨晚太晚睡了,结束准备睡觉的时候,有庆又醒了,抱起来一看,包裹着屁股的尿片已经脏了。 所以昨晚搞得很晚才睡。 徐福贵不再有其他动作,他知道昨晚家珍有多累,为了不将凤霞吵醒,一直都是站着的。 “昨晚冷不冷?”徐福贵温声问道。 家珍摇摇头,“不冷,你身上特别暖和,我都舍不得起床。” “那就多睡一会儿。” “让人笑话,我得起来了,早上煮粥来吃吧。” 刚有动作,家珍便微微皱眉,一股轻微的疼痛感从下面传来。 “你还是歇着吧,我去煮粥,再蒸几个咸鸭蛋。” 徐福贵掀开被窝,赶忙将棉服棉裤给穿上,将瓜皮帽戴在头上,示意家珍好好睡。 待他出去以后,家珍重新闭上眼睛,回味昨晚的滋味,将被子盖住脑袋,嗅着福贵残留的男人气息,嘴角露出安心踏实的笑容。 过了三五分钟,她不舍的从被窝起身,下面的疼痛并不是很强烈。 毕竟是两个孩子的妈,结婚也有好几年了,适应能力还是很快的。 小心翼翼的穿好衣裳,戴上围裙,看了眼熟睡的凤霞和有庆,悄悄走出屋子。 “起来了?刚倒的热水,洗脸漱口吧。”徐福贵已经把灶火烧起来了,火光倒映在墙壁上,一片火红。 “家珍,你来烧火吧,我去削两个红薯。” 他准备煮红薯稀饭。 家珍点点头,坐在暖和的灶火前,水波流转的杏仁大眼里倒映着福贵忙碌的身影。 “大过年的,你们起这么早干嘛,舍不得多睡会儿?”徐母听见外面的动静,穿好衣服走出来,没好气的说道。 “特别是你,福贵,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家珍,她才刚生完孩子呢,你舍得让她陪你这么早起床?” “娘。”家珍喊了一声,“是我自己睡醒起来的,福贵也想让我多睡会儿。” 徐母依旧责备的看着福贵,不过手上动作没停,和他一起忙活早上的吃食。 “凤霞还在睡?”红薯稀饭煮好后,徐母问道。 “嗯,我去叫她起来。”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手,“小孩子就是要多睡觉,这样才长得高,你叫凤霞这么早起来干啥?” 随后她拿出一个白瓷碗,装满红薯稀饭,又单独拿了半个咸鸭蛋出来,放在铁锅里,给凤霞热着。 喝稀饭的时候,徐福贵给徐父徐母说了声搭澡棚的事情。 徐父徐母立马就答应了,他们也很不习惯在羊圈里洗澡,毕竟习惯了以前大户人家的生活,所以这段时间他们能不洗澡尽量不洗澡。 由奢入俭难,要是有个专门洗澡的澡棚,那肯定更好。 “对了福贵,屋顶你得想个办法俢一俢,这要是下大雨,屋里可住不了人。”徐母突然说道。 徐福贵回想起上次大雨屋顶漏水的情况,应了一声,答应下来。 他把屋顶漏雨的事情给忘了,主要是那段时间一直在忙,上午在县城忙,下午在地里忙,根本没有时间操心别的。 趁着过年有时间,得把屋顶给俢一俢补一补,至少不能再漏雨了。 于是吃完早饭,他和来顺便拿起锯子和砍刀,来到山上开始砍树。 用粗树干来搭建澡棚的整体框架,其余材料用楠竹替代,省时省力剩材料。 砍倒的树留在山上风吹日晒,等晒干以后,还可以拿回家当柴火。 两人忙活一上午,也只砍了两棵树,将这两棵树给的主干给锯下来,打磨光滑,然后抬回家去。 接下来几天,他和来顺一直都在山里准备澡棚的材料,四根笔直沙树的树干,若干楠竹。 这些楠竹全部加工成细长的竹条,带回去后,徐父徐母,家珍长根四人用这些细长柔软的竹条编织成席子。 大年十二,在一个艳阳晴天里,他和来顺脱掉厚重的棉服,将树桩用力打进事先挖好的洞里,这相当于是地基了。 只要这四根树桩不倒,澡棚便不会倒。 将四根树桩费力打进去,确认不会摇晃后,两人将家珍他们编织好的席子拿出来,像是穿衣服一样,将三根树桩给围了起来,留下一个门户进出。 竹席外面还紧紧插了一排削尖的楠竹,加固木棚屋的同时,减少竹席被风吹日晒的时间。 做完这些,一天的时间便过去,第二天他和来顺接着干。 将山里打磨好的四块石板放进木棚屋充当地面,然后将竹门安装好,一个没有屋顶的木棚屋便搭建好了。 至于屋顶,徐福贵同样也有办法。 他们在山上割了不少茅草,这几天已经被晒干了,加上从村里借来的稻草,可以起到防雨的效果。 将木棚屋的屋顶盖好以后,这个澡棚便大功告成! 剩下的茅草也没有浪费,他借来梯子,爬上了茅草屋的房顶,检查有哪些地方漏水。 很多茅草在经年累月的雨水侵蚀下,早就腐烂的不像样子。 将这些腐烂的茅草丢掉,换上一层新的厚厚茅草,屋顶便这么俢好了。 “家珍,那块帆布你是在哪里买的?”徐福贵从屋顶上下来,随口问道。 要是有帆布盖住屋顶的茅草,肯定不会再漏水。 家珍摇头,“不是我买的,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县城没有人卖帆布......” 第七十章 加租 买不到帆布,只能将就用茅草了。 “爹,以后屋里是不是不能漏水了?”凤霞仰头问道。 徐福贵说是,凤霞撇了撇嘴,松开他的腿,“一点儿也不好玩。” 家珍苦笑不得,“凤霞,你喜欢屋里漏雨?” 凤霞点头,“对啊,我觉得屋里漏雨特别好玩,家里面也可以下雨,要是雨水流不出去就好了,我就可以在屋里面洗澡。” 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脑袋,小孩子的想法果真天马行空。 “凤霞,家珍,吃饭了。”徐母在灶房里面喊道。 他们的吃食已经回归到正常水平,一点儿肉都吃不上,平时有点儿油花就算是不错了。 还好,隔三差五会蒸一碗蛋羹,或是蒸几个咸鸭蛋,又或是炒一盘鸡蛋,不然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还是过年好,吃肉能吃到饱。 “福贵,明天你就要去卖卤味了?”徐母问道。 徐福贵咬了一口红薯,含糊不清道:“明天先去县城逛逛,先看看生意好不好做,好做的话明天下午煮卤味,后天拿去卖。” 吃完饭,徐福贵正想去地里走走的时候,孙道堂和陈运生一起来到了院子里。 “福贵,龙老爷叫每家派一个人去打谷场,他有事要说,我们来叫你一起去。” 闻言,徐福贵转身看了家珍一眼,点点头,迈步和他们并肩而行。 “龙老爷又要说啥事?” 孙道堂抽着旱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淡淡道:“还能说啥,让俺们好好种地,让他吃喝享受。” “又或者谁让他不高兴,要收回田地。” 徐福贵转头又问陈运生,“你种的不是家里自己的地吗,咋还要和我们一起去?” 陈运生回道:“闲着也是闲着,去凑个热闹,要是龙二少收点儿地租,我也去租两亩,这世道不太平,得多种点儿粮食放在家里。” 孙道堂叹了一口气,骂道:“谁说不是呢,上面的人隔三差五就来收一次粮食,特娘的,我们哪里来这么多粮食给他们,把我们给饿死算了。” “真要把我们逼急了,带着一家人跑山里躲着算了。” 陈运生认同点头,“这狗日的世道,简直不让人活。” 他们家种的是自己的地,还养着一头水牛,他自己还有门杀猪的手艺,条件在农村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 但饶是如此,他也被上面的苛捐杂税压的喘不过气。 他无法想象,村里其他佃户该咋办,给龙二交一份还不够,还得给上面的人,给部队的人交一份。 三人路上遇到村里其他人,一起骂骂咧咧的朝打谷场走去。 来到打谷场,这里乌泱泱站着不少人,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一个个佝偻着身子,面容时刻带着愁苦,不时叹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穿着一身黑色丝绸长衫,戴着黑色地主帽的龙二慢悠悠走到众人面前,身后还跟着他的两个随从。 “各位乡亲,劳烦大家来走一趟。”龙二咧嘴笑道,语气和善,金色大门牙很是显眼,搞得徐福贵想把这颗金牙给敲下来。 面对龙二的热情,众人没有说话,眼神里带着些许厌恶。 龙二坐在太师椅上,从随从手里接过冒着热气的青瓷茶杯,先是抿了一口,这才慢悠悠说道:“今天叫大家来,就一件事,今年的地租,变成六四了。” 众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不由咯噔一声。 有人壮着胆子问道:“敢问龙老爷,是你六我们四,还是我们六你死。” 龙二笑眯眯的说道:“当然是我六你们四。” 众人顿时倒吸一口冷气,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 这是涨了一成地租! 直接要了他们老命,家里的粮食本来就不够吃,龙二又要搜刮一层去,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龙二戏谑的看着他们,“怎么,有谁觉得不妥?可以说说看嘛。” 孙道堂壮着胆子道:“龙老爷,给我们一条活路吧,六成粮食,剩下的还要交军粮和税粮,我们要被饿死了。” 你们饿死关我什么事? 龙二心里闪过这个念头,嘴角的笑容慢慢散去,淡漠道:“你可以不租我的地。” 孙道堂愣了一下,颓然的叹了一口气,不敢再说话。 不种地他能干什么,要是不种地,不出几个月,他们家就得全部饿死。 在农村,除了种地,其余根本就没有活路。 现在龙二加租,种地的活路都要被阻断。 孙道堂说出了众人的心声,他们不满龙二加租,不想给他种地,但却不得不给他种。 种了好歹还有一些粮食,不种的话,一家人真的要被饿死。 徐福贵缩在人群里不说话,前世龙二并没有过加租的举动。 他猜测,龙二是因为家底被他偷了,迫切想敛财,这才有了加租的举动。 龙二扫了一眼众人,嘴角重新露出笑容,“既然大家知道了,那就回去吧,希望诸位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众人唉声叹气,三五结群离开,嘴里不断咒骂龙二。 “五哥,你还要不要租龙二家的地?”徐福贵开了个玩笑,他同样笑不出来。 龙二这一刀,是把村里所有佃户都砍了一块肉下来。 还好他现在不依靠地里产出来的粮食生活,不然这么大一家子人,光是每天吃的就能把他给愁死。 陈运生摇头,咒骂道:“种个屁,没蛋的玩意儿,六成粮食,他咋不直接抢,福贵,你当初怎么就把家产输给了他?” 徐福贵讪笑一声,没有说话,别人看向他的眼神里也有些怜悯。 “福贵,你家人这么多,就靠着你和福贵种地,能养得活一家子?”有人问道。 徐福贵落寂摇摇头,“走一步看一步吧,活人总不能让尿给憋死。” 村里人不知道卤味生意有多赚钱,见他们住的都是茅草房,之前天天红薯土豆,想当然以为他们家日子很难过。 “唉,这杂种龙二。”众人又忍不住骂了一句。 “还好我自己家里有田。”陈运生嘀咕了一句。 ...... 第七十一章 和家珍说说话 《活着之我是福贵》第七十一章 和家珍说说话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七十二章 征兵处 披上墨绿色的雨衣,家珍的针线活很不错,他依稀记得,家珍刚来到徐家的时候,还是个只会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 但不过五六年的时间,针线活,饭菜,洗衣服,各种家务活变得十分精通。 而且徐母也承认,现在家珍的针线活做的要比她好,饭菜也更加好吃。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家珍好像成了徐母最骄傲的一个点。 这件雨衣是家珍和徐母一起做的,针线缝的很紧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有缝过的痕迹,仿佛这帆布天然就是雨衣的形状。 雨衣很长,一直垂到膝盖往下的位置,而且还有一个大帽子,雨衣里面还缝了一个内包。 穿上雨衣,戴上帽子后,再往上面戴了个斗笠,踩着草鞋,他给凤霞挥了挥手,走出院子,消失的大雾之中。 春雨还未结束,大雾中下着绵绵细雨,别看只是毛毛雨,不一会儿便把斗笠打湿,浓重的雾气充满了湿气,雨衣表面也凝结出一层雾洙。 泥土小路满是泥泞,一脚下去便是一个脚印,没走两步,一双大脚就沾满了黄色的泥土。 又是两个多小时的行程,来到云溪县城附近的时候,雨势稍稍变大了一些,雾气更加浓重,二十米外的景象看着有些模糊。 和以前一样,没有着急进县城,从土公路旁拐下去,在云溪河里把脚上的泥泞给涮干净,擦干水渍,这才穿上布鞋。 初春的河水,依旧冰凉无比,加上下雨天气,尽管穿着棉服,依旧被冻的瑟瑟发抖。 走进县城,刚走进城门洞口,就看到一群人乌泱泱围着一个地方。 看热闹的天性促使他走了过去,仗着超人一等的身高,透过一群脑袋,看到里面立着一张巨大的木牌。 上面用木炭写着三个黑色大字——征兵处。 木牌旁边,还站着两个穿着黄皮衣服,拿着步枪,戴着钢盔的大兵,另外还有一张木桌。 木桌后面坐着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人,后面还贴着征兵的宣传语。 中年人看着围观的人群,热情的介绍道:“为了保护大家不受外来欺负,我们开始征兵,好处多多。” “只要你来报名,我们立马给八千法币的安家费,除此以外,当了兵以后,每天管吃管住,每个月还能拿一千法币。” “如果有作战任务,除了每天一百法币外,立了功还有超过五千法币的奖励,只要当兵超过五年,退伍的时候还能有五万法币。” “好处多多,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宣传,大家团结起来,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和平。” 众人听了一阵骚动,纷纷询问是真是假。 如今法币虽然贬值厉害,但由于和平的到来,在南方越来越流行用法币交易,价值波动很小。 所以人们对法币的信任多了有些,这位中山装给出的条件算是相当丰富。 如果他没有说假,当兵比种地要划算的多。 中山装继续说道:“当然是真的,不过我们征兵也有条件,太老的不要,太小的不要,没力气的不要,有过战场经验的优先。” 众人虽然讨论的很热烈,但同样有人发问:“如今都和平了,为什么还要征兵,不会是又要打仗了吧。” “是啊,不会又要打仗了吧,那我可舍不得让我家小子去受死。” 中山装闻言,立马站起来解释道:“没有要打仗,大家不要胡乱猜测,大家也知道,为了让樱花投降我们费了多少兵力。” “现在虽然已经和平了,但是还要防止其他洋鬼子的骚扰,所以我们要把军队补充完整,大家放心,不会让你们上战场的。” 中山装说的信誓旦旦,不过还是没有一个人去报名。 参军这种大事,怎么可能自己一个人决定。 就算心动,也得回去好好和家人商量一下。 那中年人似乎有些着急,还在大力宣传,桌子上还放着一沓沓的法币,吸引人们去当兵。 徐福贵驻足观看了一会儿,看向那中年人的眼神里满是厌恶。 他不认识这个中年人,但这人肯定和南方部队有关系,前世他就是被南方部队给抓去当壮丁,受了好几年的苦。 最后虽然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回来,但回到家里,凤霞因为一场发烧成了聋哑人,家珍也劳累过度,为以后的软骨病留下隐患。 至于徐母,更是在他被抓后没几个月,便思念成疾早早走了。 这一切,都是南方部队造成的。 此刻徐福贵真想走出去大声揭穿中年人的说法,他们如果不是为了备战,怎么会来征兵。 但他终究没这份勇气,他是个自私的人,只想保全自己一家人。 别人的死活,和他关系不大。 再过半年,战火再起,那段时间他会想个法子待在村里,不来县城,避免被拉去当壮丁。 从城门走进去,他逆行在人群之中,越来越多的人往城门口涌去,看看当兵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好的待遇。 城里的青石板地面同样被雨水打湿,坑洼处污水横流,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 小心翼翼避开这些水坑,踩在凸起的青石板上,一路来到了王氏酒楼所在的街道。 “康大哥,新年快乐,祝你生意红红火火,财源滚滚。” 来到康包子摊位前,徐福贵打了个招呼。 康包子一时没认出他,直到他取下斗笠和雨衣帽子,才恍然道:“是福贵啊,好一阵子没见着你了,你卤味摊子还做不做?唉,别说什么财源广进了,有口饭吃都不错了。” 徐福贵重新戴上雨衣帽子,将斗笠拿在手上,“要做,不做哪儿来的钱?这不是今天来看看生意好不好嘛。” 康包子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可能是过完年了,没啥人来县城,生意没以前好做,种子铺的生意倒是好了起来。” “开了春,要到耕地的时候了,种子铺的生意能不好嘛。 和康包子闲聊几句,打听到县城的生意很不好做,特别是苛捐杂税,越来越多,几乎成本钱都要保不住了。 徐福贵有些愁苦的叹了一口气,种地没多少粮食,做生意赚不了多少钱,这日子可咋过...... 第七十三章 龙二的坏消息 “这一个月下来,自己能赚到一块银元就不错了,还不如去给别人帮工,至少人家拿到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不用交税啥的。” 最后,康包子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徐福贵笑道:“城门口征兵的你看见没,当兵的能拿更多钱。” 康包子冷哼一声,“宁愿饿死,我也不当兵匪。” “南方部队进城的时候,你可能不知道,当时你还没做生意,当时那些大头兵,一个个像是土匪一样,跑到人家家里抢东西。” “你不知道当时的场面,那叫一个乱,我可不愿进这样的军队。” 两人聊了一回儿,康包子又问:“福贵,你啥时候把卤味做起来,你在我旁边,还能帮我招呼点儿生意,他们都喜欢来闻你家的味道。” “明天就来。” 徐福贵打量了一下周围,和过年前没有什么变化,他指着王氏酒楼旁的那家店铺,问道:“这家茶馆咋不开了?” 康包子回道:“听说换老板了,正在改造,准备开一个茶酒馆,可能过两天就开业了。” 徐福贵笑道:“这老板会做生意,就是不知道贵不贵,要是不贵,我偶尔也去喝一盅。” 和康包子告辞,他又来到王氏酒楼,找到周掌柜打了个招呼,说了一番好话。 周掌柜笑呵呵的抚了抚胡须,“福贵,做生意还真磨练人,你现在可会说话多了。” “你的卤味摊子还是放在后厨的老位置,要用的话,自己去抬就成。” “多谢掌柜的。” 从王氏酒楼出来,他想了想,转身朝种子铺走去。 来县城一趟,空手回去不太好,来到种子铺,他一口气买了不少农务种子。 土豆,玉米,应季蔬菜,最重要的谷种当然不会落下。 蔬菜种子的价格还算便宜,但玉米种和谷种的价格要贵许多。 买好以后,他刚出种子铺没多远,迎面便碰上了龙二。 “福贵,是你啊,来县城干啥。” 龙二打了个哈欠,脸色疲惫,一双眼睛充满了血丝。 “回龙老爷,来县城买了种子。” 龙二高兴点头,“好,好好种,种的越多,粮食就越多。” 说完,他叹了一口气,“福贵,你知道我昨晚干啥去了吗?”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说话,他不想知道。 龙二自顾自的说道:“我昨晚去赌场了,玩了一个通宵,现在要去青楼歇一歇,晚上再去,怎么样,我请你去青楼玩一趟?” 徐福贵抬头看了他一眼,“龙老爷不是金盆洗手了吗,怎么又去赌场了?” 龙二眼角抽了抽,有些苦闷道:“手痒了去玩玩不行?” 其实他只是想挣回自己的家底,他一身的本事都在赌博身上,靠佃户上交的粮食积累财产实在太慢。 狗日的小贼,别让我逮到你,不然一枪把你给崩了! 不对,一枪太便宜他了,一定要把他吊在树上,先吹他个三天三夜,再好好的折磨他。 徐福贵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随口敷衍道:“祝龙老爷好运开来,每赌必赢。” “嗯,福贵,你小子是越来越会说话了,对了,我得给你说个事儿。” “嗯,我听着呢。” “我结亲那天的事儿你也知道,董刀疤和胡麻子都不和我来往了,所以你那卤味摊子,我照看不住。” 徐福贵睁大眼睛,特娘的又是一个坏消息。 这要是董刀疤和胡麻子再来搜刮一道油水,那即便是他的卤味摊子,估计也挣不了多少钱。 别的不说,以前哪怕有县太爷和部队征税,他一个月还是能挣二十个银元。 现在再被两伙青皮混混收一份的话,那他一个月能挣十个银元都算是多的了。 当然,十个银元已经不算少了,但有了前几个月的收入,产生的落差感让他有些难受。 看着龙二的背影,他忍不住小声骂道:“没用的东西,活该东西被偷。” 还好,他空间里还有二十根金条,少赚点儿就少赚点儿吧,好歹一个月能有十个银元。 时间还早,他想了想,在路边的店铺里买了一斤绿豆糕,带回去当做零嘴。 然后慢悠悠的在县城转悠,寻找卖糖葫芦的人。 这些卖糖葫芦一般都不会有固定位置,一边走一边叫喊。 找了半饷,终于找到了卖糖葫芦的,买了一串,悄悄来到无人的巷子,将种子和糖葫芦全都放了进去。 空中依旧下着毛毛细雨,风吹雾动,徐福贵拴好斗笠,步行在青石板路上,打算回村里。 在城门口路过一家卖烧饼的,味道很香,烧饼被烙的金黄,散发出面粉的香味,实在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个。 接过烧饼,刚想咬一口尝尝的时候,一只黄毛小狗突然被人踹到他脚边。 “狗东西,挡着老子的道不知道?”一位路人骂骂咧咧的仰头看了一眼徐福贵。 或许是察觉到徐福贵的个子不小,身材很健壮,所以声音越来越小,连忙跑路。 徐福贵面无表情看着他离开,瞥了眼脚边的小黄狗,黄色的毛发脏兮兮的,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身上带着不少伤痕,也不知道是在哪儿弄的,估计是哪家丢的狗崽子,侥幸没死。 小黄狗哀嚎一声,站起来跑到那人离开的位置,那儿赫然有一团黑漆漆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看起来似乎是别人随手丢的吃食。 小黄狗刚刚叼起那团黑漆漆的东西,一只成年黑狗不知道从哪儿蹿了出来,凶狠的朝黄狗撕咬过去。 别看小黄狗体型小,但是脾气很凶,寸步不让,与黑狗搏斗在一起! “看,这有两只狗在打架!” 路人笑着指指点点,徐福贵也凑了会儿热闹。 终究是体型差了太多,黄狗被黑狗压在又脏又湿的地面,狗嘴里的吃食也被抢去。 众人见热闹没了,很快一哄而散,全然不在意躺在地上哀嚎的黄狗。 徐福贵心生怜悯,他自己经历过很多苦难,像是这只黄狗一样,一直被生活拳打脚踢,被折磨的不成样子。 他看了眼手里的烧饼,犹豫一下,撕下一块,不顾路人看傻子般的眼神,放在了黄狗嘴里...... 第七十四章 小黄狗 “汪!” 一声狗叫突然在身旁传来,原来是另一只成年狗看到黄狗有食物,立马吐着舌头跑了过来,眼神里满是凶狠。 黄狗立马站了起来,想要用力将嘴里的烧饼吞下去。 那狗见状,立马扑过来想要抢夺。 结果刚刚靠近黄狗,一只大脚裹挟着沛然大力,狠狠踢在它身上,成抛物线往后飞了有数米远。 “老子给的东西你也敢抢。” 徐福贵嫌弃的拍了拍雨衣,看着黄狗把烧饼咽下去,这才起身离去。 城门洞口的征兵处还是和之前一样,中山装的声音说的有些沙哑,对每一个来报名的人报以极大的热情。 徐福贵听到有人问女儿身可不可以去参军。 有些人家里真的是活不下去了,当兵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少了一个吃饭的人,还能多一笔安家费,何乐不为之? 只不过,这和卖身一样,当了南方部队的兵,再想回来,那可就千难万难。 而且桌上的那些法币,在徐福贵看来都是糊弄人的。 别看几千几千的法币很多,但这玩意儿是上面的人想印多少就印多少,等战火一烧,将会继续贬值。 到时候一万法币能买到半斤米都算不错了。 挤开人群,徐福贵换上草鞋,迈着大步子踏上了坑坑洼洼的土公路。 走了不一会儿,他看向后面,确认四周无人,将布鞋也扔进空间,一身轻松的赶路。 又是两个多小时的路程,这时已经过了中午,徐福贵在村口前将种子,布鞋,糖葫芦全都拿了出来,脸上换上愁苦的表情。 “福贵,你去县城了,买了些啥,早知道你要去县城,我就托你帮我买半斤盐回来。” 村里有人看见他,打了个招呼。 徐福贵扬了扬手里的种子,“去买了些种子。” “大年都还没过,这么早就买种子。” “顺带买回来了,早买迟买一个样儿。” “那倒是这个理,你咋了?平时不是笑呵呵一个人吗,去了县城一趟就变成了苦瓜脸。”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说县城的生意有多不好做,他现在都在考虑还要不要继续做生意,他怕把本钱都给亏了。 之所以要说这些,徐福贵就是想让村里人觉得他徐家的日子和他们一样艰难。 那人砸吧了两下嘴,“我还以为在县城做生意很赚钱嘞,之前还想着能不能也去县城支个摊子,听你这么说,我是不敢去了。” 徐福贵叹了口气,眉宇间的愁苦更甚,“龙二也不给人活路,交六成粮食,都不知道剩下的够不够吃。” 那人同样咒骂龙二一句,反过来安慰他,“福贵,你也不消太过担心,咱们都是一个村的,谁家真没粮食,一人拿出一粒米都能吃一顿了。”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是这个理。” 徐家村的人依旧让他感到这么朴实,谁家有难,他们是真的会帮。 和村里人闲聊两句,徐福贵回到家,凤霞立马兴奋的跑了出来,张开双手就要跳到他怀里。 徐福贵将她高高举起,“凤霞先下来,让爹把雨衣脱了。” 把凤霞放在地上,脱下雨衣搭在竹竿上,家珍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先是看看他的棉服有没有打湿。 “肩膀有些湿了,等雨衣晾干我再缝一缝。” 家珍自顾自说了一句,这才查看他买了啥东西。 她拿出那串糖葫芦,似笑非笑的弯腰,“凤霞,这是不是你叫你爹买的?” 凤霞笑着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歪着脑袋道:“娘,我是叫爹买给你吃的,我知道你喜欢吃糖葫芦嘞。” “油嘴滑舌的小家伙,说话和你爹一个样,不着调,拿去吃吧。” 凤霞高兴的接过去,伸到家珍的嘴边,“娘,你先吃。” 家珍咽了口口水,吃了一个,“好了,剩下的凤霞吃。” 凤霞又伸到徐福贵嘴边,“爹,你也吃。” 徐福贵装模作样咬了一口,“嗯,真好吃,剩下的全是凤霞的。” “爹骗人,爹根本就没吃。”凤霞鼓着小脸。 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脑袋,“爹在县城吃了一串,肚子吃的饱饱的。” “真的?” “真的。” 凤霞这才伸嘴,咬了一小口糖葫芦,高兴的摇头晃脑,眼睛都笑眯了。 “我最喜欢吃糖葫芦了。” 家珍好笑的摇摇头,“福贵,饭菜给你热在锅里了,我给你端出来。” 吃饭的时候,家珍问县城的生意能不能做,徐福贵见旁边家里人都在,便将县城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出来。 徐母是个乐天派,笑呵呵的安慰大家,“不错了,每个月能赚十个银元,就比那些账房先生少一点儿。” 徐福贵附和道:“所以我等会儿去五哥和孙伯家走一趟,今天下午把卤味煮好,明天把卤味摊子支起来。” 刚刚吃完饭,他们就听见屋外的凤霞传来一声大叫。 徐福贵还以为她摔了,放下碗筷就往外面跑。 “爹,你看。”凤霞嘴边沾满了糖渍,小手指着院子门口。 顺着凤霞手指的方向一看,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四脚沾满黄色泥泞,畏畏缩缩的蹲在院门口。 看到他出现以后,立马兴奋的汪了一声。 “爹,这只小狗是来找你的吗?” 徐福贵懊悔的看了一眼小黄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自己咋就多管闲事,居然还把这条狗招到家里来了? 这条狗也是聪明,一路跟着自己,他居然一点儿没发现。 “少爷,这只狗是咋回事。”来顺好奇问道。 徐福贵把遇到这只小黄狗的事情说了一遍,凤霞立马同情道:“这只狗狗好可怜,爹,我们让它留在家里好不好。” 徐福贵瓮声瓮气道:“人都吃不饱,哪来的粮食给狗吃。” “凤霞少吃一点,狗狗不就有吃的吗?”凤霞抱着他的小嘴,嘟着嘴,“爹,好不好嘛。” 徐福贵看向家珍,家珍也犹豫的看着他。 徐父哼了一声,将凤霞抱了起来,“这狗凤霞想养,那就留下,家里有狗,这才不怕贼惦记,家里才安宁......” 第七十五章 取名平安 “爹,你就惯着她吧。” 有了徐父发话,凤霞便可以收养这只小黄狗。 徐父哼了一声,理所当然道:“我就一个凤霞,不惯着她难道惯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 徐母擦了擦凤霞嘴边的糖渍,“福贵,既然凤霞想要,那就让她养,也不是啥大事,我们这村里,谁家谁户没有狗?” 长根走过去,想要摸小黄狗的脑袋,“太太说的对,龙二就是因为没有养狗,所以家里才遭了贼。” 小黄狗警惕心很重,长根一靠近,它便退后两步。 来顺忍不住大笑,“龙二那杂种学聪明了,现在每次从村口经过,都能听到他宅子里有两条大黑狗在狗叫,真想哪天悄悄宰来烤了吃了。” 说完,来顺还添了一下嘴唇,明显不是开玩笑。 徐福贵听他们这么说,便对着小黄狗招招手,“狗东西,过来吧,以后跟着我们吃喝,看家护院。” 小黄狗看见他招手,先是愣了愣,然后雀跃的摇着尾巴跑了过来,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裤脚。 “哈哈,凤霞也有狗狗咯。”凤霞高兴的从徐父怀里下来,想要去抱住脏兮兮的小黄狗。 徐福贵拉住她,“回来,先给狗狗洗澡。” 凤霞乖乖的哦了一声,仰头道:“爹,狗狗也得有个名字。” 徐福贵肚子里没啥墨水,取名字这事儿应付不来,便让家珍来取。 家珍仔细想了想,“就叫平安吧,平平安安最好,听着也喜庆。” 于是,小黄狗的名字便确定了下来,凤霞更是不断叫着小黄狗的名字。 可惜小黄狗像是流浪惯了,对生人格外警惕,目前只亲近徐福贵一人。 “爹,平安不喜欢我。”凤霞鼓着脸说道。 “你给它喂点儿吃的,它就亲近你了。” 凤霞立马跑进屋里,将中午吃剩的红薯稀饭端出来放在地上,平安看了徐福贵一眼,汪的狗叫一声。 “哟,这狗机灵,知道看人脸色行事。”徐父对这只黄狗也多了一丝喜欢。 “吃吧。”徐福贵指了指地上的红薯稀饭。 平安立马吃了起来,凹陷的肚皮慢慢鼓了起来。 徐福贵转身走进灶房,将火烧旺,准备给平安洗个澡。 “来顺,去村后面摘些皂树树叶来。”徐福贵对外面喊道。 来顺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拿着一大捧树叶回来。 他们这里有一种很神奇的树,被他们称为皂树,外地人乍一听还以为是枣树。 皂树顾名思义,树叶揉搓以后,能够搓出白色的泡沫,看起来就像是皂角的泡沫。 不过枣树树叶搓出来的泡沫没有这么香,只有股淡淡的树叶味道,去污能力一般,远远比不上皂角。 即便如此,皂树在农村依旧很受欢迎,穷苦人家买不起皂角,洗澡的时候去树上摘一把,回家便可以美美的洗个澡。 锅里的热水烧好以后,倒进洗衣服的木盆里面,加了些许热水,徐福贵便让平安进去。 “汪......” 平安轻轻狗叫一声,不明白他的意思,下意识离木盆远了一些。 徐福贵估计它从来没有洗过澡,而且很多狗对洗澡十分抗拒,便试探性的将它放进木盆里面。 狗爪触碰温水,平安下意识的缩回去。 “进去。” 平安黝黑的狗眼看了他一下,颤抖着把狗爪伸进木盆,发现不烫不冷,这才顺从的躺了进去。 “爹,我也要给平安洗澡。”凤霞叫道。 家珍拉着她,“屁股想挨板子了是吧,衣服弄脏了谁给你洗,一旁看着就行了。” 徐福贵将狗毛打湿,抓起一把皂树树叶,用水打湿以后使劲摩擦,大量的泡沫从手里出现,然后抹在狗毛上。 平安是一只不同寻常的狗,待在木盆里不动不闹,反而舒服的哼哼两声。 换了两遍热水,徐福贵凑近闻了闻,狗毛依旧有股淡淡的味道,但无伤大雅。 将它从盆里捞出来,稍微擦了一下水渍,将它放在火盆旁边,烘干狗毛。 “汪!” 洗了个热水澡,站在暖和的火盆旁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平安雀跃的狗叫一声。 “平安!” 凤霞叫了一声,平安立马转头看过去。 徐父笑道:“这狗机灵,才叫它几声,就知道自己的名字了,是个看家护院的好手。” 徐福贵笑了笑,穿上棉服,走出家门,来到了陈运生家里。 “五哥,家里有猪下水羊杂没有?” 陈运生正在磨刀,闻言停下动作,眼前一亮,“福贵,又要开始卖卤味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 陈运生先是笑了笑,然后摇头,“你这也没事先给我通个气儿,家里一份猪下水都没有。” 徐福贵也不失望,“那你以后帮我收,咱们还是和之前一样。” 陈运生高兴的点头,旋即又叹了一口气,“福贵,年后这两个月怕是收不到啥猪下水,羊杂估计也没有。” 徐福贵皱眉,“为啥。” “还能为啥,要杀猪杀羊的,年前就杀了,现在都在买羊羔猪崽,穷苦人家谁闲着年后杀猪?除非是那些要办事的人。” “每次过完年,我们这些杀猪匠几乎都闲了下来。” 徐福贵恍然点头,“能收多少算多少吧。” 实在不行的话,他只有在县城的肉摊上买。 离开陈运生家,他又来到孙道堂家里,问他家里有没有收鸡蛋。 孙道堂咧嘴笑道:“有的有的,五十个鸡蛋,三十个鸭蛋,一直给你备着呢,放心吧,一个都没有坏。” 徐福贵检查完后,当即拿出铜钱,和以前商量的价格一样。 “孙伯,以后还是和以前一样,帮我收鸡蛋。” 孙道堂感激的点头,“好,好。” 这几天他差点儿没忍住去找徐福贵了,想问问鸡蛋鸭蛋还收不收。 日子越来越难过,交完租和各种税粮,留给家里的完全不够吃,只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 给徐福贵收鸡蛋,他在之前就尝到了甜头,一天差不多能赚一百个铜钱,是门很划算的买卖,而且也不累。 他生怕徐福贵的卤味生意不做了。 徐福贵回到家,取出保存好的卤汁,开始煮卤蛋,家珍在一旁给他打下手...... 第七十六章 通友茶酒馆 太阳悬挂高空,洒下无尽光芒,将街道行人的影子拉的老长。 天空万里无云碧空如洗,枯树在勃勃生机下发出嫩芽,悦耳的鸟叫声在耳边回响。 徐福贵将棉衣的扣子解开,走到太阳底下,感受着初春暖和的阳光。 “卖卤味咯,卖卤味咯,好吃的卤味。”他扯开嗓子,在街道上叫卖起来,一边用蒲扇,将卤味的香味散出去。 “少爷,那个姑娘好看。”旁边的来顺突然插了一嘴。 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穿着碎花棉袄,体态丰腴的中年妇女挎着竹篮路过。 徐福贵拍一下他的脑袋,“没出息的东西,看姑娘也不找年轻漂亮的。” 来顺将毡帽扶正,“嘿嘿,我觉得那些年轻的都太小了,和小孩子一样。” 懒得理会他,徐福贵见一时无人光顾,从摊子下面拿出小板凳,一屁股坐了上去。 “福贵,你知不知道这通友茶酒馆啥时候开业?”一旁的康包子也得了空闲,闲聊道。 徐福贵看了一眼对面的茶酒馆,黑色大门紧闭,一块大匾上写着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甚至还贴了春联,门前铺了红毯,看上去喜庆的很。 “听说就是今天来着。” “估摸着也是,你看人家把红毯都铺好了。” 话音刚落,通友茶酒馆的大门便被一扇扇打开,从里面走出两个伙计,手里各自拿着一卦打鞭炮。 用火柴点燃以后,噼里啪啦的声音瞬间在街道炸响,路人的注意力随之被吸引过去。 随后,一男一女从茶酒馆里走出,两人约莫三十来岁的模样,男的剑眉鹰眼,穿着一身黑色丝绸长衫,腰板挺的笔直,眼神坚毅无比。 女的打扮同样精神利索,头发高高盘起,一双眼睛充满精光,像是个女将军一样。 “各位父老乡亲,劳烦各位时间,今天小店正式开业,售卖茶酒小菜,,希望各位多多来捧场......” 男子拱了拱手,说了几句开业的场面话,便走进茶馆。 女子挥了挥手,一支锣鼓队从茶馆里出来,开始敲锣打鼓,声音震天价响。 徐福贵跟着锣鼓队的声音,大声吆喝起来,“卖卤味,卖卤味......” 他的声音浑厚响亮,一时间居然盖住了锣鼓队的声音。 那名英气女子好奇的打量他一眼,居然迈步走了过来。 徐福贵不再吆喝,心想这人不会这么小气,蹭一下锣鼓队都不行? 那英气女子大步走过来,棕色皮鞋敲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好,我是通友茶酒馆的老板娘,我叫杜善英,初来乍到,还请多多关照。”走到近前,英气女子伸出手,温和打了个招呼,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徐福贵愣了一下,心中有些怪异,来不及多想,在衣裳上使劲擦了擦手,轻轻握了一下松开。 “杜老板好,我叫徐福贵,他是我弟来顺,我们就是卖卤味的,还得你们关照我们才是。” 杜善英轻笑一声,和旁边的康包子打了声招呼,对着他们说道:“等会儿几位要是忙完的话,不妨进来喝杯茶,开业第一天,免费。” 徐福贵大大咧咧的点头,“成,杜老板大气,对了,杜老板为啥要在咱这个小县城开店?说老实话,赚不了几个钱。” 一边说话,他一边拿起菜刀,切下一块猪头肉,飞速的切成小块。 杜善英解释道:“我本来就是云溪人,只不过十多岁的时候因为逃灾去了外地,这不是听说和平了吗,这才回来,想着做个小生意,安家立业。”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用油皮纸将猪头肉装进去,“呐,杜老板,我自己卤的猪头肉,你拿去尝尝,以后多照顾照顾我生意。” 旁边听他们说话的康包子见状,砸吧了一下嘴,赶忙也拿出两个肉包递过去。 杜善英推脱不了,这才收下。 “行吧,你们忙,等会儿来坐坐,给我们捧捧场。”她如是说道。 “没问题。” 杜善英转头离开,热情的招呼门口的客人。 “福贵,这有钱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对谁都客客气气的,还邀请我们三去喝茶,你等会儿去不去?”康包子将蒸笼的盖子给盖上。 “去呀,为什么不去?” 徐福贵坐在木板凳上,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拿出水壶喝了一大口,舒服的晒着太阳。 晒着晒着,困意上涌,将瓜皮帽盖在脸上,闭上眼睛开始小憩。 “来顺,记得招呼人。”他随口吩咐一句。 过了一会儿,一道糯糯的声音突然在耳边想起,“爷爷,这是什么,好香呀。” 将瓜皮帽从脸上拿开,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咽着口水站在卤味摊子前,小脸脏兮兮的,头发枯黄,骨瘦如柴,一看就营养不良。 小女孩旁边还有一个佝偻着背部的老爷爷,手里用灰布抱着什么物件,一举一动小心翼翼。 又是一对苦命的爷俩。 徐福贵重新闭上眼睛,他心软,见不得世间疾苦。 苦命的人实在太多,他要是敢动善心,自家家人就别想吃饭了。 “你们这卖的是啥?什么价钱”老爷子指着卤味,小声问道。 来顺看了他们一眼,指了指徐记卤味的招牌,又指了指摊子前的价位。 老爷子表情更加窘迫,“那个,我不识字。” 来顺耐心的说道:“老人家,我们卖的是卤味,价格不便宜,猪耳朵要一百五十铜钱一斤,卤蛋便宜些,也要二十多铜钱一斤......” 老爷子吸了一口凉气,立马打消念头,拉着小女孩离开。 小女孩念念不舍的看了摊子上的卤味一眼,使劲咽了口口水,无奈的跟着爷爷离开。 不料没一会儿,老爷子居然又回来了,将灰布打开,祈求道:“家传的老物件,要不看一看吧?” 徐福贵站起来,高大的身躯让老人家退后几句。 “老人家,你别怕,我先看看是个啥东西。” 徐福贵温声道,接过他手上的物件,细细打量。 一个黑色的猪头陶瓷罐子,似乎是拿来装铜钱的,不是啥贵重东西...... 第七十七章 生意不错 普普通通的一个陶瓷罐子,造型像是一头憨厚的猪,不知道以前是用来干什么的。 但想来不会是什么贵重东西。 老人听见他这么说,垂着眼皮道:“我知道这玩意儿不贵重,想着能换多少钱就换多少钱,家里实在是没粮食了。”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将陶瓷罐子放在摊位上,想了想,从身上摸出一串铜钱给他。 “二十个铜钱,可行?” 老人连忙接过,“行行行,能买一斤杂粮。” 徐福贵挥挥手,示意他们离开,这些辛酸事看的他心烦。 老人收起铜钱,张张嘴,眼神有些犹豫。 徐福贵抬起眼皮,耐心问道:“老人家,你还有啥事,不妨说一说,说不定我能帮你。” 老人狠下心,推了推自己的孙女,“老板,你家里缺使唤的人吗,我不是要钱,就是想让孙女多一条活路。” 徐福贵看了怯生生的小女娃一眼,“老人家,你就不怕我转手把你孙女卖了?” 老人无语凝噎,不知道该说什么。 徐福贵摇摇头,“这个忙我帮不了。” 说完,他从摊位上拿起一个卤蛋放在小女娃手里,温声道:“好好照顾爷爷,知道不?” 小女娃抬头看了一眼爷爷,用力点点头。 老人家叹了一口气,眼神里有些绝望,说了一番感谢的话,佝偻着身子离开。 “少爷,这两人好可怜。”来顺闷声说道。 徐福贵坐回木凳,“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能顾好自己就不错了。” 来顺还想说什么,见有客人上门,便先招呼客人,老人的事情不一会儿便刨在脑后。 “少爷,今天生意还不错。”临到正午的时候,来顺看着一干二净的卤味摊子,咧着嘴说道。 徐福贵高兴的将所有铜钱法币放进黑色的陶罐里,“托了酒楼和茶馆的福。” 他们这个地理位置不错,今天之所以能提前卖完,蹭了王氏酒楼和通友茶酒馆不少福。 不少人喝酒就喜欢配上一道卤肉或是卤菜。 “收工。” 两人用打湿的麻布将卤味摊子擦干净,将调料和板凳放好,将摊子放到王氏酒楼的后厨。 随后他来到附近的几个猪肉摊子,将他们卖剩下的猪杂羊杂便宜买下。 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正午的阳光将影子缩成一小团,徐福贵看了下天色,拉着康包子一起来到了通友茶酒馆。 “徐老板,康老板,来了,这边坐,要喝点儿什么?”杜善英见了他们,立马起身热情招呼道。 在她带领下,三人坐在一张靠墙的木桌旁,椅子是舒服的藤椅。 徐福贵看了一下前台的黑板,选了最便宜的白毫茶。 “徐老板会认字?”杜善英惊讶问道。 “以前上过私塾,还是不要叫我什么徐老板了,听不习惯,叫我福贵就成。” “呵呵,好,来喝茶。” 杜善英招呼他们两句,便去忙活其他事情,徐福贵喝了一口茶,味道还不错,但也就那样。 他喝茶不讲究,茶好茶坏无所谓,品不出什么高深的味道。 一杯茶喝完,三人起身离开。 在灿烂阳光下跋涉两个多小时,踩着列石走过一条河道,再往前几百米,便是徐家村口。 “贵叔回来了,贵叔,贵叔!” 村口一如既往聚集着村里的孩子,一个个看见他以后,兴奋大喊。 “爹,爹!” 人群中,凤霞的声音清脆响亮,拨开人群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条汪汪狗叫的小黄狗。 徐福贵将凤霞高高举起,顺势转了两圈,然后将她放在脖子上,逗的凤霞咯咯大笑。 “都回去吧,啊,卤味都卖完了,今天没的给你们吃。” 小孩子们有些失望,但还是大声道“贵叔,我们不想吃卤味。” “你们骗人,刚才你们还说能不能让我爹给你们吃卤味。”凤霞耿直的说道,其他人通红着脸否认。 徐福贵听着周围叽叽喳喳的声音,大笑一声,一身的疲惫尽数消散,“平安我们回家。”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凤霞骑在他脖子上,奶声奶气的唱着歌谣,反反复复只有这么一句。 “凤霞,你是从哪儿学来的?” “从爹那里学来的。”凤霞眯着眼说道。 “我?”徐福贵哑然失笑,他记得自己好长时间没有唱这首歌谣。 凤霞点头:“以前爹经常唱,不过我只会这一句,爹,你教我唱好不好?” “好,爹教你唱。” 他清了清嗓子,响亮唱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唱着民谣回到家,家珍拴着黑色的围裙,正在院子里洗衣服。 “整个村都能听到你的声音,也不怕别人笑话。”家珍擦了擦手上的水渍,走过来接过他背上的竹编背篓。 背篓里装着杂物,像是水壶,菜刀,陶罐啥的。 “我唱我自己的,怕别人笑话啥。”徐福贵理直气壮。 家珍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凤霞,快下来,让你爹吃饭。” “我不。”凤霞抱着他的脑袋。 “就是,咱凤霞不下来。”徐福贵抓着凤霞的脚腕,防止她掉下来。 “你就惯着她吧。” 家珍走进灶房,将锅里热着的饭菜给端了出来。 “福贵回来了。”徐母正在做布鞋,看到他以后,含笑说道。 “娘,你又在给谁做布鞋。” “给你做的,你和来顺走路多,天天几个时辰几个时辰的走,费鞋的很。” 徐福贵抛了一大口饭。含糊不清道:“我们穿草鞋就行了,你别把眼睛搞坏了。” “不会不会。” 徐福贵无奈,“爹和长根哪儿去了。” “去地里了。” “地里了?去地里干啥,别磕着碰着了。” “放心吧,他们就是去看看,又不是小孩,担心他干啥。” 和来顺一起将留下的饭菜全部吃完,去陈运生和孙道堂家里走了一趟。 猪下水依旧没有,年后没有人家杀猪杀羊,鸡蛋和鸭蛋倒是不少。 随后,他和来顺撸起袖子,开始清洗猪杂羊杂,家珍和凤霞想来帮忙,被他挡开。 “你带孩子够累了,没事儿就去歇着……” 第七十八章 徐父摔了 “福贵,福贵,你爹出事了!” 一道声音突然从外面传来,徐福贵手中的猪大肠一滑,心里咯噔一声,立马跑了出去。 “胡家兄弟,我爹出啥事了?”在院子里洗衣服的家珍着急问道。 徐福贵同样紧张的看着胡兴旺,胡兴旺喘了一大口粗气,结结巴巴的说道:“你爹,你爹在村口粪缸摔了!” 徐福贵立马朝村口跑了过去,想起前世徐父离世的原因,心里不由更加忐忑。 “少爷,你等等我。”来顺也听见了,急忙追了过去。 “家珍,你爹出啥事了?”徐母从屋里一扭一扭走出来,担忧问道。 家珍走过去扶着她,温声安慰:“娘,你别着急,福贵和来顺已经过去了,再说爹有长根陪着呢,不会出事的。” 徐母点点头,这时屋里的有庆突然大声哭了起来,徐母推了推家珍的手臂,“先去看看有庆,他怕是被我们给吵醒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擦了擦手上的水渍,走进屋里,将床上的有庆轻轻抱了起来。 徐福贵来到村口,这里已经围了不少人。 “福贵来了,大家让个位置出来。” 徐福贵拨开人群,定眼一看,徐父坐在一块石头上,面容痛苦。 长根蹲在一旁,不断询问哪里痛。 徐福贵心里松了一口气,走过去问道:“长根,我爹咋了?” 长根带着哭腔说道:“老爷他蹲粪坑的时候突然摔了下来,都怪我,没有看好老爷。” “怪你个屁,是老子自己掉下来的。”旁边痛的哼哼唧唧的徐父说了这么一句。 徐福贵心中大石落下,“爹,你哪里痛?” “老子浑身都痛。” “少爷,少爷,老爷咋了?”来顺跑了过来,草鞋都被踢飞。 “来顺,你去县城把郎中请回来。” “好嘞,我现在就去。”来顺迈开脚步,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爹,我先背你回去。” 徐福贵蹲下身,在长根的帮助下,徐父缓缓趴在他背上,痛的眼睛都快睁不开,嘴里一直倒吸凉气。 村里人看着他们离开,叹了一口气,“这徐家的运道咋这么差。” 将徐父背回家,小心的让他趴在床上。 “他爹,你这是咋了。”徐母用毛巾擦掉他额头的汗水,担心问道。 徐父闭着眼睛,“没啥,就是摔了一跤,嘿,蹲了一辈子的粪缸,咋今天就摔了?” 徐母责备道:“咋这么不小心,人老了就得认命,下次你要是掉进粪缸咋办?看谁把你捞上来?” 徐父闷不做声。 “爷爷,你是被风吹倒的吗?”凤霞双手趴在床上,歪头问道。 徐父咧开嘴点头:“爷爷就是被风吹倒的。” 徐母松了一口气,“还能说话,应该没啥事儿,来顺呢?” “我让他请郎中去了。”徐福贵说道、 徐父哼了一声,“败家玩意儿,屁大点儿事,请个屁郎中,行了行了,都去忙自己的吧,我自己躺一会儿就好了。” “家珍,你看着爹,我去把猪下水给洗干净。” 待在屋里也没事干,将卤货清洗干净后,放进锅里开始焯水。 过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太阳西斜的时候,来顺这才背着郎中赶了回来。 “少爷,郎中来了。” 徐母走过去,心疼的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苦了来顺了,累的不轻吧,快喝口水,好好歇歇。” 来顺嘿嘿笑着摇头,郎中却一个不稳差点儿摔倒,扶着旁边的桌子说道:“差点儿没把我骨头给抖散了,你这货力气可真大。” 徐福贵赔罪道:“对不住了,劳烦你看一看我爹,他摔的不轻。” 郎中喘了几口气,走进屋里,仔细给徐父检查一遍。 “没啥事儿,吃几幅中药就行了,不过这么大的年纪,还是给他备上一根拐杖,走到哪里都方便。” 众人一听,齐齐松了一口气,连忙谢过郎中,留他在家里吃饭。 “不吃了不吃了,该回去了,趁着天还没黑。”郎中开好中药,就要准备离开。 徐福贵拿了两千法币出来,“劳烦郎中走一趟了,不知道这钱够不够。” 行医是没有固定价格的,他也只能看着给。 郎中收下法币,笑道:“够了够了,那我就先走了。” “我送你。” 郎中是住在城里的,没道理把人家请到徐家村看病,看完后让他自己走回城里。 “我爹身子骨还好吗?”路上,徐福贵问道。 郎中呵呵笑了笑,“徐老爷毕竟年纪大了,比不了以前,可千万不能让他再摔了。” 徐福贵点头道是,将郎中送到县城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要不到我家去歇了?你看天都黑全了,明早再回去。”郎中邀请道。 徐福贵摇头,“没事,走不了多久,今天麻烦郎中了。” 他打起火把,踏进夜色之中。 白天晴空万里,晚上也是星河灿烂,像是在天幕上镶嵌了一颗颗闪闪发亮的钻石一样。 瓷盘似的圆月散发出清冷的月光,映照出远处山林模糊的轮廓。 一个人走在清净的土公路上,徐福贵觉得心情格外放松。 徐父摔了一跤,让他觉得冥冥之中像是度了一劫一样,不用再担心发生如前世的事情。 当然,该小心的还是得小心,徐父的状态虽然还不错,但意外和明天永远不知道谁会先来。 打着火把走在夜色中,路过其他村庄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其他人成群结队在别人菜地里闲逛。 一开始他还以为这些人在偷菜,后来才想起今天是正月十五。 正月十五不仅仅是元宵节,在他们这里还有踏青的说法。 简单来说,踏青就是就是晚上的时候去别人菜地里偷菜,然后拿到主人家去煮来吃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当然,一般都是关系相熟的人家才会这么干,而且一般不会偷太多,毕竟谁家条件都不富裕。 当徐福贵回到徐家村的时候,村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徐家众人也沉沉睡去,只有家珍还在静静等他回来。 简单洗了个脚洗了个脸,抱着家珍,安心的闭上眼睛睡去...... 第七十九章 杜善英的身份 农历二月。 虽说已经是仲春季节,但昨晚一股来自北方的寒潮,让云溪县城的气温又往下降了不少。 早晨,天还不亮,徐福贵轻轻起床,来到灶房将昨晚的剩菜剩饭热好,然后开始洗漱。 “少爷,外面下着毛毛雨。”来顺在外面撒了一泡尿,回来说道。 “嗯,先吃吧。” 吃完早饭,天色刚刚蒙蒙亮,来顺拿出竹编背篓,把所有的卤货全部装进去,背在背上。 “福贵,记得把雨衣穿上。”正要出门的时候,家珍起床,揉着眼睛说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将挂在墙上的帆布雨衣拿下来,递给来顺一套,自己也穿上,压低声音,“家珍,你回去再睡会儿,还早嘞。” “嗯,在县城别和别人置气,知道不?” “放心吧,和气生财,我懂。” “汪!” 平安吐着鲜红的舌头,在他脚边绕了两圈。 徐福贵摸了摸它毛茸茸的狗头,和来顺一起走了出去。 来顺说的没错,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浓雾笼罩整座徐家村,天色暗淡,周围安静无比。 泥土地面被雨水浸泡的松软无比,草鞋一踩上去,便会留下一个脚印。 “特娘的,二月份了还这么冷。”来顺缩着脖子,骂骂咧咧的说道。 走到徐家村前几百米的无名河道,来顺看着只露出一截的列石,“少爷,这河咋涨了这么多。” 徐福贵踩着列石过了河道,看了眼阴沉的天色,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要下大雨。 果不其然,当两人刚刚走进县城,乌云弥漫的天空便传来轰隆几声巨响,像是老天爷发怒了一样。 等他们来到王氏酒楼所在的街道,瓢盆大雨从空中砸下,在青石板地面溅起一大片白色的水花。 一道闪电在空中飞速掠过,照亮整座天地,徐福贵和来顺在雨幕中狂奔,心里不断咒骂老天爷。 这么大的雨,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别说做生意了,他们自己都没地方去避雨。 “福贵,来顺,进来避避雨吧。”穿着一身的确良衣裳的杜善英靠在门框上,看见他们后,立马招呼道。 两人赶忙朝通友茶酒馆跑去,躲到屋檐下,这才吐出一口浊气。 “杜老板,又得麻烦你了。”徐福贵将斗笠和雨衣脱下来,雨衣的防雨效果很多,只有裤腿被打湿不少。 杜善英笑着摆摆手,“说的这是啥话,都是邻居,平时你们还不是经常帮我吆喝生意。” 通友茶酒馆已经开业有大半个月,平时茶酒馆里的客人一喝酒,就想配点儿卤味,杜善英便代劳帮他们买。 徐福贵和来顺也喜欢热闹,平时没事,就喜欢往茶酒馆跑,听里面的客人聊天吹牛。 茶馆里的茶也不贵,一杯最便宜的白毫茶只要二十个铜钱。 甚至有时候生意好,他和来顺还会买上二两小酒,满足肚里的馋虫。 一来二去,他们和杜善英的关系也熟络起来。 来顺将背篓放在地面,掀开帆布看了看,苦着脸道:“哥,咱的卤味都被雨水打湿了。” 在外人面前,徐福贵一向要求来顺用哥来称呼他。 最好就此将称呼改过来,他可不像几年后别人还记得他是个少爷。 徐福贵探头看了看,砸吧了一下嘴,“先拿出来晾一晾,要是有人买,那就给便宜卖了。” 杜善英指了指茶馆里面,“进去坐,我请你们喝一盅,下着雨,我这里也是一个人都没有。” 徐福贵和来顺将草鞋脱掉放在门口,用雨水冲洗干净后,再拿出布鞋穿上。 “杜老板,咋没见你丈夫。”来顺坐在竹椅上,左右望了一眼说道。 “哦,他去省城买茶叶去了,得过两天回来。” 杜善英拿了三个酒杯过来,徐福贵不喜欢让别人吃亏,找出没有打湿的猪头肉,切了小半斤放在桌子上。 杜善英吃了一口卤肉,“别说,我在外地的时候也吃过卤味,但就是感觉你的味道最好。” 徐福贵摇摇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自己啥水平我知道,将就能吃而已,比不上人家,倒是你,方言说的越来越好了。” 杜善英刚回来的时候,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后来虽然也说方言,但口音听起来有些别扭。 杜善英笑了笑,示意他喝酒。 外面的雨声哗哗作响,天色逐渐亮了起来,但街道上依旧空无一人,一个个店铺老板愁眉苦脸。 喝了两杯酒,三人聊的相当起兴。 大多都是杜善英在问云溪县城这些年的变化,他们两人回答。 “福贵,这云溪县城的事儿还有你不知道的?” 徐福贵拍拍胸脯,“这云溪县城,还真没啥事儿是我不知道的。” 杜善英放下酒杯,突然问道:“对了,现在不是和平了吗,咋城门口又开始征兵了?” 徐福贵笑了笑,“谁知道呢,反正我估摸着不是啥好事。” 来顺闷声道:“就是,这日子还不如樱花在的时候,起码不用交这么多粮这么多税。” 杜善英追问道:“南方让你们交很多税很多粮?” “是啊,你不知道,我们村有几户人家因为交不出粮食,还被官兵打了呢。” 杜善英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就不回来了,还不如待在北方。” “北方有啥好的?”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北方当然好,那里人人都有田种,军队是人们的孩子,有组织的领导,人们每天都带着笑脸干活......” 两人的话题便慢慢转移到南北方的讨论当中,来顺和徐福贵渐渐很少说话,大多都是杜善英在介绍北方的情况。 来顺听的心驰神往,徐福贵则在心里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杜善英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茶酒馆老板,真实身份很可能是组织的人。 第一次见面的握手便让他觉得很奇怪,平时聊天更是不经意的打听各种消息,现在更是在介绍北方组织有多么多么好。 “杜老板,啥时候我们也能过上北方的生活。”徐福贵真诚问道。 杜善英微微一笑,“我咋知道,我就一个普通小老百姓.....” 第八十章 倒霉 大雨瓢泼了整整一个时辰,才渐渐转为毛毛细雨。 县城的青石板路上到处都是黑色水坑,一股水臭味弥漫在街道上。 “看来今天是没法做生意了。”徐福贵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说了一句。 “那咱这么多卤货咋办?”来顺不甘心的说道。 杜善英犹豫一下,说道:“福贵,把猪头给我留下来吧,等会儿下午我这里人多,他们喝酒就喜欢配点儿猪头肉。” “那敢情好。” 徐福贵将卤猪头拿出来,细心的给她切成小块,拌上辣子,价格比平时便宜了不少。 毕竟猪头被雨水浸湿了,口味虽然没啥变化,但总归不能按照原价卖。 喝酒也喝的差不多,徐福贵起身离开,在街上闲逛。 “少爷,我们现在去哪儿?回村里是不。”来顺问道。 “叫我哥,别叫我少爷,你见过有穿着草鞋的少爷?” 来顺嘿嘿笑了笑,徐福贵看了眼背篓里的卤味,眼珠子转了转,戴上斗笠,一边走一边吆喝道:“卖卤味了,卖卤味了。” 街上没有客人,那他就上门推销,和卖糖葫芦一样,变成流动摊子。 一边走一边吆喝,效果还不错,卤味陆陆续续卖出去不少。 就是有些费嗓子。 卖到最后,依旧还剩下一个猪耳朵,十来个卤蛋,还有半截心肺。 “不卖了,回家去。” 徐福贵嗓子都快冒烟了,灌了一大口水,拖着草鞋朝城门口走去。 “哥,你说杜老板说的是不是真的?” “啥是不是真的。” “就是北方的日子是不是真的那么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田种,哪儿有这么多田,杜老板是不是在忽悠我们。” 徐福贵轻轻笑了笑,“杜老板说的是真的,新兔是真的为咱老百姓着想。” 来顺苦恼低头,“我们咋就不是在北方。” 徐福贵往路旁吐了一口口水,没有说话。 说实话,他庆幸自己不是在北方,不然徐家这个地主不用龙二动手,新兔便直接把他们打倒了。 随口说着话,来到城门洞口,征兵处依旧有人守着,不过穿中山装那人不在,只有两个穿着黄皮衣裳,戴着钢盔,拿着步枪的大兵。 “喂,下这么大的雨还出来做生意?卖的啥?” 两个大兵将步枪驻在在地上,手上拿着香烟,戏谑的打量他们。 徐福贵讪笑一声,“两位长官,我们做的是小本买卖。” 两个大兵才不管这么多,径直走过来,动作粗暴将背篓上面的帆布给掀开。 “呵,还挺香的,这是卤味吧,我以前看到营长吃过。” 两人将背篓里面的卤味全部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淡淡问道:“啥价钱,我们两兄弟给你买了。” 徐福贵瞥了一眼他们怀里的步枪,抿抿嘴,赔笑道:“这话说得,二位长官保家卫国这么辛苦,这点儿吃食我咋还能收钱,你们拿去,拿去。” 其中一位大兵满意的点点头,另一个人却打蛇上棍的说道:“你都知道老子们保家卫国这么辛苦,还不献出一份力来?” 徐福贵悄悄将兜里的银钱法币全部挪到空间,苦笑道:“长官,今天下着大雨,街上是一个人都没有,我们一个铜板都没有收到。” “嘿,老子信你才有怪了。” 大兵走过来,开始搜身,来顺紧紧捏着拳头,铜铃大眼里满是凶气。 “我警告你别乱动,老子这子弹可不长眼。” 徐福贵拉了拉来顺的手,示意他不要冲动,左右不过一点儿剩下的卤味,不值几个钱。 别为此担上了性命。 长官在他们两人身上搜了一遍,晦气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骂道:“两个穷鬼,滚吧。” 徐福贵背上背篓,拉着来顺赶忙离开,待看不到后面的大兵后,他才咒骂道:“两个狗日的杂种,生孩子没屁眼的东西,婆娘肯定和别人跑了。” 来顺也狠狠的骂了两句,捏着拳头瓮声瓮气道:“少爷,刚才要不是你拦着我,我肯定要动手了。” “叫我哥。”徐福贵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动个屁的手,你当他们手里的枪是摆设?” “就为了这么点儿卖剩下的卤味?不值当,就当是喂狗了。” 来顺哼了一声,心里依旧格外不爽,但也无可奈何。 往前走了两步,他突然抬头,问道:“少爷,不,哥,他咋没找到你兜里的钱?” 徐福贵咧嘴笑道:“家珍给我在衣服里面缝了个内包,他能找到才怪咯。” 来顺哦了一声,高兴的笑了笑,“那两个蠢猪,比隔壁村的二傻子还蠢。” “来顺,回去后别给家珍还有娘他们说这事儿,免得他们心里发慌。” “知道了。” 土公路一片泥泞,被大雨冲刷过后,踩上去一不小心就会打滑。 等来到徐家村前面的河道时,他们脚上,草鞋上,裤腿上全是泥泞。 “少爷,石头被淹了。”来顺看着浑浊的黄色的河水,兴奋说道。 河水上涨,列石被淹没在了浑浊的河水里,隔绝了道路。 “从下面过去。” 河道下游有一座石拱桥,无论河水涨得有多高,都不会将拱桥给淹没。 不过稍微会绕一些路,从石拱桥跨过河道,又绕了一截乡间小路,两人这才回到了徐家村。 这时毛毛细雨也停止,浓雾也快速散去,大风吹拂,空中连绵白云也在缓缓移动。 太阳光从云层的缝隙处悄悄泛出,暴雨转晴似乎就在这片刻间。 “福贵回来了,今天生意怕是不太好。”回到家,徐母抱着有庆在屋里走动。 “确实不太好,卤味被雨水打湿了,街上又没啥人,还好杜老板把猪头给我买去了,我给她便宜了不少钱。” “杜老板是个好人。” 徐福贵将斗笠和雨衣全部脱下,挂在外面的墙壁上,然后洗了洗手,用打湿的麻布擦了擦脸。 将麻布搭在竹竿上,转头一看,有庆正瞪着眼睛看他。 “看到爹了是不?来,让爹好好抱抱。” 一手托着屁股,一手托着脑袋和背,徐福贵小心翼翼的抱着有庆,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逗他...... 第八十一章 我要种地 一场暴雨像是提前把未来几天的雨水给降完了似的,接下来小半个月,全都是艳阳晴天。 天空一碧如洗,像是被刻意洗过一般,微风吹拂,阳光不燥,漫山遍野都是苍翠一片。 蝴蝶与蜜蜂交叉飞舞,无名河道河水咕咕流淌,每一处都透着春天的勃勃生机。 徐福贵背着背篓,穿着草鞋,嘴里叼着草茎,享受温暖的阳光打在脸上。 “爹!” 熟悉的响亮清脆的声音响起,低头一看,凤霞迈着小短腿,两条羊角辫左右摇摆,张开双手冲了过来,身后,小黄狗摇着尾巴跟在她旁边。 徐福贵大手一捞,将凤霞高高抱起,“好凤霞,有没有想爹。” 凤霞重重点头,“我一直在等爹回来。” 徐福贵开怀大笑,看了眼围着他小腿打转的平安。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平安从当初一个脏兮兮,瘦骨嶙峋的流浪狗,现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身黄色的毛发像是绸缎一样,随风飘扬,身子骨明显壮了一圈,黝黑双眼炯炯有神,一看便是一只很机灵的狗。 “平安,蹲下。” 平安抬起狗头看了他一眼,前肢搭在他的腿上,讨好的吐着舌头。 “叫你蹲下,蹲下,懂不懂?” 平安听话的蹲下,徐福贵满意的摸了摸它的狗头,“不错,回家给你吃骨头。” 平安的确很机灵,他偶尔逗一逗,平安居然慢慢学会蹲下,起立这些简单的命令。 来顺将平安抱在怀里,挠它的脖子,徐福贵则抱着凤霞,三人一狗一起朝村里走去。 徐父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旁边还放着一根拐杖,申请惬意无比。 “凤霞,快,到爷爷这里来。”他招手道。 凤霞搂着徐福贵的脖子,“不要,我要让爹抱。” “嘿,没良心的东西,你爹这畜生有啥稀罕的?” 凤霞鼓着脸,“爷爷,不许你说我爹。” “回来了?没给凤霞买吃的吧?”穿着一身粗布衣裳的家珍从屋里出来,随口问道。 徐福贵摇头,“没有,凤霞没有叫我买。” 家珍露出笑容,“小孩子就是不能惯着。” 凤霞小声嘀咕道:“娘坏,爹,还是你好。” 徐福贵笑了笑,和来顺走进屋里,先是喝了一口水,这才狼吞虎咽起来。 饭菜很简单,红薯粥,烤土豆,还有盐白菜。 徐福贵喝了两碗红薯粥,吃了三个烤土豆,摸了摸肚子,便吃不下了。 他将碗筷一推,对着家珍的背影说道:“家珍,你是不是忘了啥日子。” 家珍手中针线活不停,抬起头,一双好看的杏仁大眼盯着他,“啥日子。” “有庆一百天了。” 旁边的徐母计算了一下日子,拍了一下手,“哎呀,家珍,你瞧我们这记性,亏的是福贵记住了,不然有庆百天都给忘了。” 家珍嘴角扬起笑容,看着徐母怀里的有庆,“时间过的可真快,当初的小不点,现在变成大不点了。” 徐福贵趁机说道:“今晚咱庆祝一下,切半块腊肉,下点儿粉条,再蒸一锅大米饭。” 家珍好笑的看着他,“我看是你自己馋了吧,有庆又吃不了这些。” 徐福贵舔了下嘴唇,“肚子里没油水,每天光吃这土豆红薯,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家珍低下头继续忙活手里的针线活,“你想吃就吃呗,我说了又不算。” 徐母碰一下她的手臂,认真道:“你说了咋不算?家珍,家里的事儿都得你做主。” “娘,你又在说笑。” 徐福贵拍了一下桌子,“好,我做个主,今晚吃腊肉炖粉条,我来弄。” 来顺使劲咽了一下口水,“好,吃腊肉好,好久都没吃肉了。” “吃肉咯,吃肉咯。”凤霞高兴的围着桌子跑。 金色眼光透过窗户缝隙,在屋里留下一道光束,徐福贵抱了一会儿有庆,便拿出镰刀,锄头,准备去地里。 “福贵,你要下地里去?” “嗯。” “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徐福贵奇怪的看着家珍,“你和我去干啥?” “我不知道种地是咋回事,你教教我。”家珍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 “好端端的学种地干啥,家里的卤味谁来煮?” 家珍学东西很快,跟着他煮了两次卤味,便学会了,这几天的卤味都是她煮的,徐福贵和来顺下午可以安心种地。 “长根和爹在家里呢,他们能煮。” 家珍说完,自顾自走进屋里,换了一身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头上戴着一张粗布头巾。 “爹,娘,我也要和你们去。”凤霞见状,立马嚷嚷说道。 “走吧,和爹做个伴。” 徐福贵将凤霞放进竹编背篓里,将她背起来,朝地里走去。 “福贵,种地去呀?” “家珍,瞧你这细皮嫩肉的,福贵舍得让你去地里?” “凤霞,我家二妞一直找你嘞,你咋不去找我家二妞玩儿?她说要分鸡蛋给你吃。” 路上遇到村里人,纷纷热情的和他们搭话,徐福贵一一回应。 来到地里,徐福贵将背篓放下来,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拎起锄头,开始锄地。 家珍看了一会儿,说道:“挺简单的嘛,我还以为有多难。” “不难,就是费力气。”来顺在旁边说道。 “我来试试。” 徐福贵把锄头递给家珍,家珍挖了没两锄,便苦着脸说道:“这锄头咋这么重。”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锄头拿回来,“你还是带着凤霞在旁边歇着去。” 家珍将凤霞抱到田埂上,示意让她自己玩,她则拿起镰刀,到附近去割猪蕨草,拿回家喂羊。 徐福贵专心锄地,不时抬头看一眼远处的凤霞的家珍,感觉浑身的力气怎么都用不完。 “爹,你看!” 凤霞跑过来,手里拿着两根狗尾巴草和一朵黄色的野花。 徐福贵接过去,在她裤腿上取下一颗破子草,破子草像是放大版的虱子,很容易粘在衣服上。 徐福贵将黄色的小野花和狗尾巴草放在凤霞胸前,将破草子当别针用,野花和狗尾巴草牢牢粘在衣服上,远处看去,像是衣服上的花纹一样...... 第八十二章 丰盛晚饭 “咯咯,爹,可真好看。”凤霞低头看着别样的“胸针”,笑的眼睛都快找不见。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脑袋,放下锄头,喝了一口茶水。 “家珍,歇歇吧,够吃两天了。”看了眼家珍,脚边的猪蕨草放着一大捆,她还蹲在地上,挥舞镰刀,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 家珍闻言,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成果,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日薄西山,西方天空弥漫出一大片火烧云,像是天空被点燃了一般。 徐福贵坐在田埂上,静静的看着夕阳晚霞,波澜不惊。 “有啥好看的,回去了,一会儿天黑了。”家珍牵着凤霞的手走过来。 徐福贵伸手将她裤腿上的泥巴扣掉,“你不觉得太阳下山的时候很漂亮吗?” 家珍抬头眯着眼看了眼夕阳,旋即又低下头,“以前又不是没见过,有啥稀罕的。” 徐福贵起身,将装满猪蕨草的背篓轻松背起来,“心里高兴,看啥都是好看的。”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干了一天活还高兴,我看你是穷高兴。” “我还真是穷高兴,穷咋了,有你陪着我,多少钱都换不来。” “别贫了,两个娃的爹了嘴还这么花,重不重?” “不重,你男人力气大着呢,凤霞你慢着点儿,等等我们,别摔到田里去了。” 家珍看着福贵小心翼翼护着凤霞的身影,突然说道:“福贵,还好你把家产给输掉了。” “嗯?” 家珍说道:“以前有钱的时候,我这心里总是七上八下,没个着落,每次一天黑,就在门口坐着,等着你回来。” “等啊,等啊,等到村里都没声音了,你还是没回来,生怕你在外面出事,想去县城找你,但外面黑漆漆的,我又不敢。” “还是现在好,虽说穷点儿,但心里踏实,穷咱也不怕,只要咱们好好干,总饿不死。” “爹说的对,以前徐家养了一只鸡,鸡长大了变成鹅,鹅长大了变成羊,羊长大了变成牛,然后有了徐家的家业。” “我们现在羊已经有了,以后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徐福贵看着嘴角洋溢着笑容的家珍,点点头,“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夕阳金光落下,在地面拉出几道长长的人影,村里不时响起几声狗叫,仿佛在催促人们快些回家。 路过王喜家的时候,王喜打了个招呼,问道:“福贵,鲫鱼要不要,我刚从池塘里捞出来的。” 徐福贵心里一动,点头,“要,你要啥?” 王喜随口从粗陶水缸里捞起来递给他,“不值个啥钱,送给你们了。” 鱼在他们这里很常见,很多人自家都有池塘,河道湖泊里也有鱼。 不过大多数人不愿意吃鱼,因为吃鱼耗费的调料实在是太多了,特别费油。 提着鲫鱼回家,徐福贵说道:“炖个鲫鱼汤,给你补补奶。”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才不用补奶,我奶好着呢,保管能把有庆喂的白白胖胖。” 回到家,刚走进院子,就看到徐父拄着拐杖,站在鸡圈外面,清点里面的鸡鸭。 “家珍,累着没有,你说你,跟着福贵下地里干啥,遭这份罪。”拴着围裙的徐母走了出来。 家珍轻轻摇头,“娘,我不累,没干啥活儿。” 徐福贵将背篓放下来,指着装满的猪蕨草说道:“这全是家珍割的。” 起身洗了个手,将脚上的泥泞冲洗干净,换上布鞋,找来围裙,他开始准备晚上的吃食。 徐母已经将白米饭蒸在锅里,切了半块腊肉,清洗干净。 徐福贵拎起菜刀,将腊肉切成两截,放在铁锅里,家珍坐在灶前给他烧火。 随后他将鲫鱼放在木盆里,刀背朝着鱼头用力一敲,鲫鱼立马停止挣扎。 徐福贵先是将鱼鳃给扣干净,然后用刀背将鱼鳞给刮干净。 简单用清水清洗一遍,沿着鱼肚正中间破开,将里面的内脏全部扔掉,只留下鱼泡,然后用清水把血水给冲洗干净。 将鲫鱼切成小块,和粉条一起,放进腊肉锅里。 随着热水沸腾,肉汤逐渐变成混白色,散发出一股股腊肉的香气,馋的凤霞一直想让他抱起来看看锅里是啥样。 盖上木制的锅盖,徐福贵去准备调料,准备好调料后,粉条和鱼肉差不多也熟了。 用两个陶瓷大碗将粉条鱼肉装起来,两块腊肉单独放在菜板上。 拿起菜刀,将煮熟的腊肉切成小块,单独装在一个碗里。 “吃饭咯。” 徐福贵大喊一声,将腊肉端到桌子上,长根早就把碗筷摆在桌上,徐父拄着拐杖慢悠悠的坐在主位上。 家珍将凤霞抱过来放在福贵旁边,然后将散酒给拿了出来,顺便还拿了四个酒杯。 “家珍,你这是?”徐福贵看了眼散酒。 “吃肉哪儿能不喝酒?” 徐父开怀笑道:“好,那就喝一点儿,不能喝多了。” 一人倒了半杯酒,先是抿了一口,然后夹起一块腊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尝到肉味后,胃口不禁大开。 吃上一口热腾腾的大米饭,吸上一口粉条,一天的疲劳尽数散去。 “爹,腊肉可真好吃。”凤霞捧着和她小手一样大的腊肉,眯着眼说道。 徐福贵帮她挽了下袖子,“以后爹还煮给你吃,来吃鱼,以后和你娘一样,长的高高的。” 他挑了一块没有鱼刺的鱼肉,放进凤霞的碗里。 “福贵,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我记得你以前从来没碰过灶台一下。”徐母笑着说道。 徐福贵依旧还是那套说辞,“看别人做过,照葫芦画瓢就行了呗。” 吃完饭,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但没有完全黑尽。 徐父拄着拐杖,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抹了下嘴唇的油渍,“我去村口走走。” 老人家还是这么固执,上次摔跤拄上拐杖,但依旧要去村口的粪缸蹲坑。 徐福贵只得跟上去,徐父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爹,等等我,我也要去。”凤霞三两下将碗里剩下的米饭吃完,小脸鼓起,艰难的从椅子上爬下来,迈着两条小短腿追了过来...... 第八十三章 一点儿都不苦 徐父人老了,蹲坑往往要花很多时间。 徐福贵也想不明白,明明他走路都需要拄着拐杖,但蹲坑居然可以蹲这么长时间。 而且除非是下雨,否则几十年如一日,除了上次外,从来没摔过一次。 “爹,你上次咋突然摔了?”夜色中,徐福贵好奇问道。 徐父提着煤油灯,灯光在微风吹拂下一闪一闪,将他满是皱纹的脸照的忽明忽暗。 他轻轻哼了一声,不愿回答。 凤霞双手搂紧他的脖子,热乎的小脸贴在他脸上,尖声细语道:“爹,你的脸咋这么冷,身上又这么暖和。” 徐福贵贴了贴她的小脸,她的脸蛋像是剥了皮的鸡蛋一样,白嫩细腻,找不出有几个比凤霞皮肤还好的小孩子。 “咯咯,爹,你的胡子该刮了,蹭的我好痒。”凤霞咯咯笑道。 “好,回家就让你娘给我刮。” “我也要给爹刮胡子。” “好,爹让凤霞也给我刮胡子。” 凤霞转头看了看,又问道:“爷爷,你的胡子这么长,为什么不刮了?” 徐父眯着眼睛,“我怕胡子刮了凤霞就记不得我了。” 凤霞将脑袋摇成拨浪鼓,“不管爷爷啥样,凤霞都不会忘了你。” 说话间,夜晚渐起,白天艳阳晴天,晚上的风刺骨渗人,天上瓷盘般的圆月更是平添几分凉意。 徐父用竹片刮了刮,起身拴好裤腰带,拄着拐杖,慢吞吞的朝村里走去,徐福贵抱着凤霞跟在后面。 天黑,徐家村随之也安静下来,没有人哪户家还奢侈的点着煤油灯,大多赶着天黑前吃完饭就睡觉去了。 很多时候,劳累一天的庄稼人连脚都不愿再洗,回来累的饭都吃不下,得坐上一阵,才吃的下去。 吃完以后,虽然不想洗脚,但家里人还是给他们端来一盆热水,让干活的男人好好烫一烫。 脚底穴位多,这么一烫,再舒服的睡上一觉,第二天起床又有力气了。 回到家,长根和来顺已经呼呼大睡,家珍一个人守在灶火前,锅里冒着热气。 看到徐父回来,立马去拿木盆,准备给他打洗脚水。 “家珍,你去歇着,我来伺候他。”徐福贵接过她手里的木盆。 徐父嘴角扬起,哼哼说道:“从小到大,你惹了多少回祸事,老子就给你擦了多少次屁股,儿子伺候老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家珍,你去好好歇着,别管这畜生。” 家珍哭笑不得,吃力的将凤霞抱过来,摸摸她的小脸,点了一下她的鼻子,“冷的和冰块一样,下次不许跟着你爹出去了。” 凤霞笑了下,仰头道:“娘,我也要洗脚脚。” “好,让你爹给你倒水。” 徐福贵倒了两个木盆的热水,其中一个拿到徐父自己的屋里,等会儿洗完直接上床睡,明早再倒洗脚水。 另一个木盆自然是给凤霞准备的。 他在木盆前放了一个小木板凳,将凤霞的布鞋脱掉,露出一双肉嘟嘟的小脚丫。 “嗯,凤霞的脚丫真臭。”徐福贵装作嫌弃说道。 凤霞听了也不生气,十分认真问道:“那爹的脚丫臭吗?” “爹的脚才不臭。” “那凤霞的脚丫为什么是臭的。” 说着,凤霞将脚丫伸到他面前,“爹,你帮我闻闻,是不是臭的。” 徐福贵真的凑上去闻了闻,摇摇头,“不臭,香的嘞。” 家珍:“你也不嫌脏。” “咱闺女的脚咋会是脏的。” 徐福贵将凤霞的脚丫放进木盆,轻轻的给她洗脚。 洗完后,徐福贵把自己的脚也伸进去泡着,家珍用木瓢,从锅里加了新的热水进来。 “家珍,快来一起洗。” 家珍轻轻摇头,“我想洗个澡。” “我陪你洗。” 家珍翻了个白眼,自顾自去准备换洗衣服。 徐福贵洗完脚,将凤霞抱到屋里,不一会儿,玩了一天的凤霞便睡着了。 凤霞睡着后像只小猫,又乖又安静,一动不动,徐福贵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悄悄出了房屋。 将铁锅里的热水倒进木桶,帮兰花提到澡棚去,煤油灯同样挂在墙壁上。 “福贵,你在外面守着,不许偷偷进屋,知道不?”家珍嘱咐道。 大晚上的,伸手不见五指,要是没人陪着,她可不敢洗澡。 徐福贵点头,小声道:“要不我进去陪你洗?出了一身汗,我也想洗个澡。” 家珍抿抿嘴,“叫爹娘知道不得羞死人。”她声音低的像是蚊虫在叫。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好吧,那你去洗吧,我在外面守着。” 家珍看了他一眼,拉着他的手,走进澡盆,将竹门轻轻关上。 夜风轻轻吹动屋顶的茅草,亮晶晶的月光从缝隙里钻进来,直到水都变冷了,也没见两人开始洗澡。 “都怪你,又得去打热水。”细小的声音从澡棚里传了出来。 “我去打水。” 说完这句,澡棚里传来一阵穿衣裳的声音,随口简单披了一件衣裳的徐福贵从里面走了出来。 重新打好热水,两人这才开始洗澡,但也足足洗了一个小时,这才双双从里面走了出来。 此刻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换做几十年后的发达社会,夜生活甚至还没有开始。 但现在夜已经深的不能再深了,笼罩在黑夜里的徐家村安静无比,平时喜欢叫唤的土狗也陷入了睡眠之中。 两人悄悄走进房屋,钻进被窝,紧紧相拥。 “家珍,我睡不着。” 躺了一会儿,徐福贵小声道。 家珍小脸贴着他结实的胸膛,“我也睡不着,可咱们该睡了,我倒是没事干,可你明天还得干活。” 徐福贵心里感觉格外踏实,“你头发还没干,等你头发干了我们就睡。” 家珍用鼻音轻轻嗯了一声,突然说道:“福贵,你可千万不要把自己累坏了,平时干活你得悠着些。” “我不累,倒是你,刚生完孩子,一天到晚还忙个不停。” “我才不累。”家珍在他怀里蹭了蹭,“你以前可是少爷,我都不知道你咋能吃得下这些苦。” 徐福贵摇头,“不苦,有你陪着我,一点儿都不苦......” 第八十四章 杜善英的提醒 久晴必雨,半夜的时候,一场春雨悄然将整座云溪县城笼罩,给这片红色土地带去充足的养分。 虽然下了雨,但是温度却没怎么下降,徐福贵睡的香甜无比,第二天早上甚至还不想起床。 低头一看,家珍俏丽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疲惫和满足,长长的睫毛弯出好看的弧度,嘴唇红润,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 “汪!” 一声响亮的狗叫突然在整座村子里响起,一听这狗叫声,便知道是王喜家的那只狗。 徐福贵回过神来,轻手轻脚起床,简单洗漱一下,去看了看剩菜剩饭。 好家伙,昨晚的饭菜是一点儿没剩。 能理解,自从过年到现在,整整一个多月没有吃肉,好不容易吃了顿腊肉炖鲫鱼粉条,胃口肯定比往常好。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知道一个月不吃肉是什么滋味。 徐福贵他自己本来就是少爷出身,格外喜欢吃肉,上辈子落魄以后,倒是逐渐习惯不吃肉的日子。 但八十年代春风吹遍大地,他占了个孤寡老人的身份,新兔对他特别好,每月免费的米肉送过来。 加上他自己闲不住去种田,每日都能吃上肉。 后来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还占了个长寿老人的名头,经常有地方上的领导开看望。 村里年轻人说,长寿老人是一个地方的招牌,也是那些领导的政绩。 他不懂这些名堂,但是好处是实实在在得到了的,不仅有吃不完的米肉蔬菜,领导还给他修建了楼房。 如此一来,反倒把他胃口养出来了,几乎顿顿离不开肉。 重生回来好是好,但吃不上肉这点,确实让人很难受。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想法,点燃灶火,准备煮红薯粥。 吃完早饭,在家珍关切的眼神中,他和来顺背着背篓,走进晨雾之中,朝县城走去。 路上,来顺一直揉着眼睛,止不住的打着哈欠,路上绊着石头,差点儿摔了几跤。 徐福贵止住脚步,开口说道:“来顺,你回去再睡会儿,以后我一个人去县城做生意就行了。” 来顺一听,睡意立马消散,脸上满是着急的神色,“少爷,你可不能扔下我,我一点儿都不困。” 徐福贵摇头,“不是,只是县城的生意我一个人就能做,不用你每天跟着我起早天黑,还不如帮着干家里的活。” 仔细想想,就算没有来顺,他一个人照样能忙活过来,大不了手脚勤快一点儿。 而且没了来顺,他反而能把空间拿出来用,每天赶路不用背着沉重的背篓,可以一身轻松的走路。 当然,不是说来顺并没有用,留来顺在家里,一方面可以照顾老人,另一方面,可以多照顾田地里的活儿。 来顺松了一口气,试探问道:“不是嫌弃我?” 徐福贵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将他的毡帽给敲歪,“脑子里都在想着什么玩意儿。” 来顺依旧不舍,“少爷,我想跟着你一起干活,我自己不知道该干啥。”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随你。” 来顺赶忙跟上他的脚步,嘿嘿笑了两声,圆滚滚的眼睛四处打量。 突然,他拉了拉徐福贵的袖子,“少爷,你看,这不是白寡妇嘛。” 徐福贵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确实是白寡妇,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头发梳的整整齐齐,身材惹人注目。 徐福贵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走,又不是你女人,盯着别人看算是什么道理?” 来顺收回眼神,“我就是好奇她大早上的要到哪里去。”他嘀咕道。 走出村口,来到无名河道,徐福贵踩在凸起的列石上,头也不回的问道:“你还喜欢白寡妇?” 来顺猛的摇头,“我才没这么下贱,人家都和龙二滚床单了,我凭啥要念着她?” 徐福贵仔细看了一下他的神色,不似作伪,笑骂道:“来顺,你这脑袋也不蠢。” 来顺得意仰头,“我本来就不蠢,只是懒得去琢磨事情。” 毛毛细雨落在路边杂草上,苍翠欲滴,一股股野草的味道在鼻尖打转,其中夹杂着泥土的味道。 两人脚步很快,一个半小时便来到了县城。 相比较于年后,这段时间县城要热闹许多,最受欢迎的依旧是种子铺。 家家户户的庄稼汉都离不开种子铺,不管路程多远都得来种子铺逛一圈。 好不容易来趟县城,当然得买些家里缺的东西,街道变得热闹无比。 徐福贵摆好卤肉摊子,徐记卤味四个大字格外显眼,他气沉丹田,浑厚响亮的吆喝声传遍整条街道。 “卤味,好吃的卤味,都来看看啊,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福贵,我坐在酒馆里都能听到你的吆喝声,给我来两个卤鸡蛋。”杜善英发出爽朗的笑声。 她依旧穿着一身灰色的格子的确良衣裳,没有戴帽子,头发盘起来用簪子束住,脚上的高跟鞋换成了布鞋,精神抖擞。 徐福贵将两个褐黄色的卤蛋递过去,“多谢杜老板来照顾生意。” 杜善英接过卤蛋,“那你也得来照顾我的生意,有时间多来我那儿坐坐,我再和你们说说北方是个啥样儿。” 来顺咧嘴笑了笑,“好哇,又有酒喝,还有故事听。” 徐福贵拱拱手,“有时间一定来,杜老板不嫌弃就好。” 杜善英摇头,“高兴还来不及,其他人都不爱听我说话,说我都是在乱说,不像福贵你,好歹读过书,见识和其他人不一样。” 来顺假装不高兴,“杜老板,你咋光夸我哥不夸我,我也爱听你说话。” 杜善英知道他的性子,开玩笑道:“你个憨货,就是听个热闹,平常问你有啥想法,通通一问三不知。” 没错,平时杜善英不光在介绍北方新兔,还要询问他们自己的看法,经历过新兔思想熏陶的徐福贵往往能提出让她眼前一亮的说法。 每次酒喝完起身离开的时候,杜善英还会郑重提醒:“福贵,来顺,这世道乱的很,这些话可不要拿出去宣扬,不然那些穿黄皮衣裳的大兵要提着枪杆子来家里堵你们......” 第八十五章 王喜的悲剧 日上三竿,毛毛细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但却吹起了大风。 大风将浓雾吹散,又将天上的连绵白云给吹散,不消一时半刻,耀眼的太阳便重现天地,洒下白色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不过风却是冷的,飕飕的吹在徐福贵脸上,又灌到他脖子里去,让他赶紧将衣服扣紧,大声喊道:“卤味,好吃的卤味,便宜卖了便宜卖了。” “老板,猪头肉是咋卖的?” 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徐福贵没有多想,头也不抬的回道:“一百五十铜钱一斤,怎么样,要不要来半斤尝尝味道,保管好吃。” 刚刚说完,一旁的来顺便高兴道:“王喜哥,你咋来城里了。” 戴着一顶宽边草帽,皮肤黝黑,穿着粗布衣裳,踩着草鞋的王喜眉毛往上吊了吊,“怎么,这县城是你家的?我来县城还得给你说一趟?” “不是不是。”来顺不知道咋回应。 徐福贵插嘴道:“王喜,你别开来顺的玩笑,你来县城是做啥,急不急,不急等会儿我请你去喝一盅酒,就那家。” 手指着通友茶酒馆,“这家新开的,老板娘人很不错,价格也公道。” 王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咽了下口水,摇摇头,“算了,不花这个冤枉钱,有喝酒的钱,还不如拿来买布匹。” 说完,他指了指自己背上背着的柴火,以及手上拿的几个竹筐扫帚,“我来县城换些铜钱,把家里编的那些竹筐和扫帚全都拿来了。” “对了,还有羊毛,今天肯定能卖不少钱。” 他黝黑的脸上露出纯真的笑容。 徐福贵恍然点头,指了指摊子旁边,“那你干脆就在旁边卖,这里人多。” 王喜答应下来,将捆的整整齐齐的木柴放在地上,另一旁放着竹筐,竹筐里放着扫帚和羊毛。 “福贵,你家的羊毛是不是还没剪?”王喜坐在扁担上,眯着眼睛问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还早,不都得四五月暖和了再剪?你今年咋这么早就给剪了。” 王喜叹了一口气,“没办法,我想让我儿子来县城读书,得把学费给凑出来,不求他能读出个啥名堂,至少能认字。” 王喜比他大两岁,儿子比凤霞大三岁,今年已经七岁了。 徐福箍竖起大拇指,“是这个理,总不能让孩子和大人一样,做一辈子的瞎子,不过学堂要的学费可不便宜。” 王喜锤了锤自己的膝盖,“咬着牙读呗,能读多少算多少。” 有客人买卤味,徐福贵赶忙去招呼,忙活一阵后,转头一看,王喜就只卖出去一把扫帚。 “王喜,你这样不行啊,你得吆喝起来,你吆喝,别人才会过来看,看了才会买,你这竹筐和扫帚编的这么好,不愁卖不出去。” 来顺附和道:“就是呀,刚刚我看好几个人都来问价格,你咋回了一句自己看着给?” 王喜苦着脸,“我不会吆喝,也不知道该定啥价钱。” “来顺,你去帮他,教他咋做生意。” 来顺缩了缩脖子,“我也不会。” 徐福贵踹了他一脚,“狗屁不会,快去。” 来顺走了过去,瓮声瓮气问道:“王喜哥,你想定个什么价钱?” 王喜:“差不多就行。” 来顺翻了个白眼,“你总得说个数啊,要不你先去打听别人定的是什么价钱。” 王喜拍了一下大腿,“来顺,以前咋没发现你脑袋这么灵光,我这就去问,你帮我看着啊,我马上就回来。” 说完,他跑着离开,去看看哪里有卖竹筐扫帚柴火的。 徐福贵看着他的背影,一段脑海深处的记忆突然冒了出来,令他打了个寒颤。 他拍了一下大腿,懊恼想到,咋把王喜这事儿给忘了。 前世这个时间段,正是王喜去世的时候,不过他不清楚王喜发生了啥事儿。 那段时间家珍还待在老丈人家里没回来,他沉浸在徐父去世的悲伤中,只记得自己浑浑噩噩去参加王喜的丧事。 但他记得很清楚,王喜临死前模样很凄惨,鼻青脸肿,嚷嚷着把一件旧绸衣送给他,说他是少爷,少爷就该穿绸衣。 活的时间太长,很多记忆都快遗忘,刚刚要不是灵光一动,根本想不起王喜这事儿。 可他想起这段记忆也没用,无从下手,他根本不知道王喜出了啥事儿。 他只能多个心眼,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当然要避免王喜这么年轻去去世。 王喜只比他大两岁,为人挺不错,种地的时候,总喜欢缠着他讲青楼里的事情,昨天还送了一条鲫鱼给他们。 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想看见王喜出事。 “哥,你咋突然打自己?”来顺问道。 徐福贵摆头,脸色有些沉重,努力的回忆上辈子的细枝末节,但只有王喜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画面,其他人也只是在床边咒骂,没人愿意多说。 过了一会儿,王喜跑了回来,兴奋的说出自己打听到的价格。 来顺便帮他吆喝,人来人往,总有几个过来查看,见竹筐编的又紧又细,扫帚也是,很结实。 打听价格,比其他地方还少两个铜板,当即掏出法币,要给买下来。 “法币要不要?”客人问道。 “要,要。” 王喜不嫌弃,接过钞票,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福贵,帮我切两斤猪头肉,有几位客人在喝酒。”杜善英从酒馆出来。 好巧不巧,王氏酒楼的伙计也跑了出来,也开口要两斤猪头肉,刚好把剩下的猪头肉全部卖完。 王喜看着他收下几大张钞票,羡慕的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福贵,你这生意这么赚钱?” 徐福贵摇摇头,“赚个屁的钱,我成本钱还投了这么多出去,卤汁这玩意儿精贵的很。” “再说了,我手里这些钞票,一半都留不下来,得孝敬给县太爷,部队,董刀疤的手下还得来刮一层油水,这些混蛋玩意儿。” 王喜砸吧了两下嘴,“这样啊,可惜了,要是赚的钱不用交税,隔三差五都能吃顿肉......” 第八十六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 日头悬挂高空,洒下漫山遍野的白光,县城的石板路很快被晒干。 随着来往行人走动,扬起阵阵沙尘,徐福贵用干净的麻布将卤味给盖上,防止沙尘脏了这些卤味。 王喜带来的货物卖了七七八八,只剩下一对竹筐,徐福贵看了一眼,“王喜,便宜卖了早点儿收摊,不然那些青皮混混见了,当心收你的保护费。” 王喜一听,警惕的朝周围看了几眼,又看了看剩下的竹筐,“卖完这对竹筐我就收摊,福贵,你们一般啥时候回去?” “一般都得中午去了。” 临近中午,很多人家到吃饭的时候才会想着卤味,这时候生意又会迎来最后一波爆发。 反倒是王喜的一对竹筐,迟迟没有卖出去。 王喜见卖不出去,将竹筐提在手里,去买家里缺的盐和酱油,同时好奇的打量周围来往的行人,这些都是他回村后的谈资。 看着看着,一伙穿着长袖小白卦,流里流气的人迈着八字步径直走了过来。 “喂,小子,你刚刚是不是在王氏酒楼前摆摊了?怎么着,想偷摸跑了?” 王喜愣了,不知所措站在原地。 “摊位费交没有?” 王喜摇头,小声道:“我不知道要交摊位费,我平常也不摆摊,我是村里来的,就卖这么一次。” “一次也得交摊位费,最少也得交两千法币。” 看着青皮混混伸出来的手,王喜捂着口袋,“不行,这钱我是给我儿子读书用的,不能给你们。” 旁边有人在旁边劝道:“小兄弟,破财消灾,别把事情搞大了。” 王喜还是摇头,“我总共都没赚到两千块,你这一下要这么多,我一家还活不活了?” 青皮混混不怒反笑,从衣袖里拿出一把小刀,“好哇,兄弟们,今天还遇到一个硬茬子,怕是得见点儿血。” 锋利小刀在阳光照射下发出耀眼的白光,王喜咽了一口口水,退后两步,“这么多人看着呢,你们是不是想蹲打牢。” 青皮混混不屑笑了笑,“切,你看警察局管不管你的破事。” 周围的人离的远远的,像是看热闹一样双手抱胸,眼神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眼见青皮混混越逼越近,王喜心中泛起一丝凉意,心里懊悔,早该听福贵的劝告,早点儿收摊回去。 这县城可不太平。 他不舍的拿出今天挣的两千法币,手上青筋暴露,眼里满是不忿。 青皮混混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兄弟,不就是两千法币嘛,没必要为了这么点儿小钱闹的这么难看。” 说着,他伸手去拿钱,不料,王喜突然把钞票收了回去,迈着两条腿转身就跑。 青皮混混愣了一下,气急败坏追了上去,“给老子追,特娘的,居然敢耍老子!” 王喜对县城并不熟悉,但架不住街上的人多,他年轻力壮体力好,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人群中。 青皮混混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甘心的吐了一口口水,“特娘的,老子记住你了,有本事以后你永远别来县城。” 王喜不停歇的跑到城门口,累的他满脸通红,不断喘粗气,双手撑在膝盖上,身子都站不直。 往后面看了看,确定青皮混混没有追上来,他得意一笑,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完蛋玩意儿,还想要你爷爷的钱,做梦去吧。” 把气息抚顺,知道县城不能多待,提着竹筐,朝城门走去。 “站住,干什么的?” 刚走进城洞,穿黄皮衣裳的大兵便举起步枪对准他,眼神隐晦的扫过他身上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以及他手上的法币钞票。 “长官,我,我,我没干什么呀,我就是一个给别人种地的。” 看着黑黝黝的枪口,王喜紧张的浑身发抖,心脏都快从胸膛跳出来,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话。 大兵冷哼一声,“没干什么咋这么紧张?我看你就是心里有鬼,别动,我们要搜身。” 另一个大兵瞬间秒懂,板着脸走过来,熟练的开始搜身,中途直接将他手上和身上的法币铜钱全部搜了出来。 “呸,穷鬼一个。” 大兵小声嘀咕了一句,王喜卑微说道:“长官,这是我今天卖竹筐扫帚得来的,要拿给我儿子交学费,你行行好,还给我吧。” 周围的路人看到这一幕,立马捂着口袋躲的远远的,生怕惹祸上身。 这两个大兵的德行他们早就知道了,有钱有身份的他们不敢压榨,专挑那些没身份没地位的穷人。 虽然油水少,但是没风险。 王喜的穿着和神态,正好符合他们欺负的对象。 大兵冷哼一声,将法币钞票举到空中,眼珠子转了转,大声喝道:“这不是我今早掉的钱吗,老实交代,是不是你偷了我的钱。” 王喜一时间哑口无言,急的冷汗直冒,“不,不是,长官,我没偷,这钱是我摆摊赚的,就在王氏酒楼附近,不信你去打听打听。” 大兵一个枪托打在他肚皮上,疼的他像是虾米一样弓起身子,不断往外吐苦水。 “狗日的杂种,偷了老子的钱还不承认,看在老子心情好的份上,不给你计较,滚吧,别让老子再看见你,不然子弹可不长眼。” 说完,耀武扬威走回自己的岗位,和另一个举枪的大兵交唤了一个眼神,得意一笑,堂而皇之将法币给瓜分完。 “还我钱,那是我儿子的学费!” 王喜抬起头,露出一双布满血丝的双眼,不顾一切的冲过去,大兵一时不察,居然被扑倒在地上。 另一个大兵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狠意,“好胆!居然敢袭击军人!” 说完,举起枪托,用力的朝他后背撞了过去! “啪!” 枪托虽然是木制的,但外面包了一层铁皮,一击下去,骨头断裂的声音立马传出。 “啊!” 王喜痛苦叫了一声,但双手依旧叉着那人的脖子,咬牙切齿的说道:“还我钱!” 兔子急了还咬人。 “不识好歹的东西!老子看你骨头有多硬!” 城门处,打闹声不断传出,夹杂着路人的议论声...... 第八十七章 难得一见的好心人 “少爷,今天生意不错,就剩两个卤蛋。” 王氏酒楼前的街道上,来顺憨厚笑道。 徐福贵将仅剩的卤蛋拿出来,扔给他一个,自己也拨开蛋壳,“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少爷,叫我哥。” 来顺嘿嘿笑了笑,看着手里的卤蛋,喉结动了一下,“哥,要不还是留给凤霞吃吧。” “凤霞吃的卤味还少?我爹每天下午煮好卤味,不都会偷偷给凤霞留一个卤蛋起来?” 来顺惊讶抬头,“哥,你都知道了?根叔和老爷还特意吩咐我,不能给你说。” 徐福贵切了一声,“有啥不能说的?我自己的亲闺女还不能吃卤蛋了?” 来顺三两口将卤蛋吃完,添了一下宽厚的嘴唇,将摊子上的东西收拾好,两人一起将卤味摊子抬进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掌柜的,生意兴隆。”路过前台时,徐福贵拱了拱手,将特意留下来的用油皮纸包好的半块切好的猪耳朵递了过去。 “呵呵,生意兴隆。”周掌柜毫不客气的接过去,顺手放在底下的柜子里。 “王少爷呢,好一段时间没有见着他了。” “我家少爷被老爷送到省城去了。” “哦?恭喜恭喜,生意都做到省城了。” 稍微客套两句,徐福贵从王氏酒楼出来,眯着眼看了眼正空的太阳,迈步朝城门的方向走去。 刚道城门口,便看见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围住城门洞口,对着里面议论纷纷。 “哥,里面发生啥事了?”来顺一看有热闹,立马兴奋起来,垫起脚尖朝里面张望。 “我咋知道发生了啥事儿,把路堵了个严严实实。” 刚说完,便听到来顺着急道:“好像是王喜哥,地上躺着的那个是不是王喜哥?” 徐福贵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拨开人群走了进去,大兵刚好停手,看着奄奄一息的王喜,又看看里三层外三层的路人,晦气的呸了一声。 将两千法币和铜钱甩在王喜身上,“不要命的东西,为了这么点儿钱,至于吗?一辈子吃不上三个菜,快滚吧。” 王喜意识已经迷糊了,但还是紧紧把法币攥在手里,吐血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都散了都散了,没啥好看的。”两位大兵不想把事情闹大,连忙驱赶众人。 众人一哄而散,心里先是咒骂这两个兵匪,然后高兴又有了谈资。 “王喜,王喜。”徐福贵走上前,看着王喜的惨状,心里一阵发酸。 此时的王喜,脸上鲜血淋漓,模样凄惨无比,明显进气少出气多。 他万万没想到,王喜的悲剧居然就在今天! 而罪魁祸首,是这南方部队的两个大兵! “你们认识这小子,正好,快把他带走,别挡了别人的路。” 徐福贵看了他们一眼,等战火一起,这两人迟早都是死人。 “来顺,帮忙,先把王喜送到林郎中那里去。” 林郎中就是上次给徐父看病的郎中,在县城里,林郎中的手艺算不上最好,但是价钱公道,也不会胡乱开方子。 “不,不去看郎中,福贵,我求你了,带我回村。”王喜半睁着眼睛,带着恳求的意味说道。 徐福贵低声喝道:“别说话了,别担心钱的事儿,只要人活着,一切都还在!” 快步来到林郎中的小医馆,里面林林散散站着三四个人,岁数都不小,都是等着看病的。 “这是咋了,快快快,送到里屋的床上。”林郎中本来正在给一个老妇人号脉,看到这一幕,顾不上其他人,连忙咋呼他们进里屋。 “诶,你这人怎么这样,凡事都得讲究个先来后到。” 医馆里的其他人见了,立马不乐意的说道。 徐福贵转过身,冷着脸俯身道:“人都要死了!特娘的,你们还有没有良心!” 其他人见他不好惹,退后几步,不再说话,眼神却淡漠无比。 徐福贵深深的看了他们一眼,这就是南方部队统治的悲哀,思想依旧那么冰冷无情。 在新兔成立后,思想教育很被重视,那时候的人们,才会互帮互助,而不是冷漠的看客。 快了,快了,很快南方部队就会自取灭亡,这片古老的土地很快会迎来开天辟地的生机。 走进里屋,林郎中正在检查伤势,脸上满是凝重的表情。 “谁这么狠心,把一个好人活生生打成了这幅模样!” 检查完以后,林郎中气愤说道。 “林先生,还能救吗?” “右腿断了,内脏出血,我尽力吧,不敢说大话,你们两给我打下手,树娃子,打起精神来,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 树娃子是医院的学徒,也是林郎中的孙子,闻言立马点点头。 “拜托先生了。”徐福贵鞠了一躬,来顺有样学样,也鞠了一躬。 王喜这时却睁大眼睛,看清周围的环境后,挣扎起身,“不,我没事,我回去躺两天就好了,求求了,我不想治。” 林郎中似乎对这种情形司空见惯,安慰道:“后生,你不用担心钱的事儿,你要是没了,你家里人咋办?” “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能活着,什么事情都有转机,我也不求你一下把要钱拿出来。” 徐福贵眼神有些动容,在新兔成立前的时代,林郎中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王喜沉默,过了一会儿,眼角留出泪水,忍不住低声哭咽起来。 林郎中顾不上其他,一双干瘦的手青筋冒起,银针不断飞舞,配以推拿手法,药膏不断被树娃子娶了出来。 这一忙活,一个时辰悄然过去,王喜的伤势似乎稳定下来,闭上眼睛沉睡。 林郎中无力的瘫坐在太师椅上,额头上满是汗水,神情放松,“总算是把命给保住了,不过以后,他只能柱拐杖走路。” 徐福贵给他端了一杯茶水,恭敬道:“林先生辛苦了。” 林郎中喝了一口茶水,叹了一口气,“不要着急谢,这位小兄弟内脏出血,起码要喝两个月中药,不然以后会落下病根。” “加上药膏的,花费的药钱可不少,我也是一家老小,唉,世道艰难......” 第八十八章 当家做主 医馆里。 “林先生,你就直说吧,药钱是多少。”徐福贵说道。 他没有什么心理压力,毕竟这笔债务是王喜的,他能送王喜过来看病,自己已经仁义至尽。 林郎中摇摇头,“说不准,但八块银元肯定是少不了的。” 徐福贵嗯了一声,“等王喜醒了我给他说一声,十天半月肯定还不上,只能以后慢慢还。” 林郎中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无奈点头。 郎中也有郎中的无奈,县城的其他郎中,一般都要先看到银元才会施针,毕竟郎中也是人,也要生活。 林郎中的家境之所以比不上其他郎中,主要原因便是心肠太好,不知道有多少穷苦人家欠了他的账。 “对了,这位小兄弟还得在我这待几天,得有人陪着他,伺候他吃喝拉撒。” 王喜家现在就只有两口人,他媳妇儿,以及他不满十岁的儿子,老人全都不在了。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来顺,你先回村吧,把事情给王喜女人说一声,让她先不要担心,过几天,我带王喜回去。” 来顺应了一声,揉了揉肚子,正想转身离开,徐福贵悄悄塞了一块银元过来,“先去买两个烧饼填填肚子。” 来顺接过去,“两个烧饼用不了这么多。” “剩下的铜钱你自己收着,男人家家的,身上咋能没点儿钱。” “你之前给我的钱都还没用呢。” “行了,快走吧,咱俩这个时候还没回村,指不定爹娘和家珍担心成啥样,对了,明天来县城的时候,记得让家珍给我打包饭菜来。” “记住了。” 来顺转身离去,徐福贵转头看了眼昏睡的来顺,揉了揉肚子,他自己都还没吃中午饭,此时饿的全身都没力气。 走出医馆,走在石板路上,四处寻找能填饱肚子的地方。 太阳朝着西方便宜,刺眼的太阳照射在人身上,晒的人软绵绵的,浑身提不起力气。 街上的店铺大多都把门板给装上,到中午的时候县城就散场了,做生意的摊子也纷纷收了起来。 估计只有王氏酒楼那种地方,才会一天到晚都营业。 难不成去王氏酒楼吃一顿? 徐福贵摇摇头,算了,太奢侈了,在里面吃一顿,都够王喜的药钱了。 他空间里的金条和银元可不能曝光。 “福贵。”低头想着,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从前面传来。 抬头一看,熟悉的大金牙在阳光照射下泛着金光,与平常不同的是,龙二居然戴着一副圆形墨镜。 “福贵,你咋还在城里。” 徐福贵拱拱手,“见过龙老爷,王喜被城门的长官打进医馆了,我在医馆里陪着他。” “啥?咋回事?”龙二惊讶道,将墨镜给推到鼻梁上。 徐福贵将自己看到的事情说了一遍,龙二听了砸吧两下嘴,“那他租的田咋办,没了收成还咋交我的租粮?” 徐福贵垂下眼帘,没有说话。 龙二反应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唉,只能怪王喜命不好,还好福贵你心肠好,不然王喜被打死了都没人管。” “我刚从赌场出来,这两天运气不错,赢了不少,你吃饭没有,要不我带你去王氏酒楼吃一顿?” 徐福贵点点头,“成,我正好没有吃饭。” 龙二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干咳两声,“走吧。” 走了两步,龙二眼珠子转了转,用手里的扇子打了一下手心,“哎哟,福贵,你看我这记性,我突然想起和别人有约,你看,这......” 徐福贵停住脚步,淡淡道:“那我就不叨扰龙老爷了。” “诶,好好,福贵你记着,下次我有空便请你去王氏酒楼吃顿好的。” 说完,龙二打开折扇,将墨镜戴好,迈着八字步离开。 徐福贵暗暗啐了一口,这龙二是越发吝啬了,自从家底被偷去后,舍不得往外吐一个铜子。 听说白寡妇当了他的姨太太,结果只给做了一身丝绸旗袍,大双小双各自只有一套的确良的衣裳,简直抠门到家。 揉了揉肚子,五脏庙依旧在止不住的闹腾,想了想,调转方向,走了十来分钟,来到通友茶酒馆门口。 茶酒馆里面很热闹,大半的竹椅都有人坐,与其他店铺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福贵,你咋还没回家?”杜善英刚好给客人添茶,见了他,好奇问道。 “杜老板,不知道还有没有剩菜剩饭,我这肚子都快饿扁了。” 杜老板轻笑一声,“有,你进来吧。” 走进茶酒馆,挑了一张角落的桌子坐下,等了好一会儿,杜善英蹲着热腾腾的饭菜走了出来。 米饭应该是剩下的,但蛋花汤和竹笋炒肉丝应当是现弄的,木制的餐盘上甚至还放了一盅酒。 “这,杜老板,太麻烦你了,多少钱,我付。” 杜善英摆摆手,豪爽道:“请你吃的,都是邻居,吃顿饭咋了,你的卤味给我招揽了不少生意。” 徐福贵佩服的看了她一眼,她说话永远让人这么舒服,明明是茶酒馆消化了他的卤味生意,她却反过来说是卤味摊子帮了她的忙。 徐福贵埋头狼吞虎咽,心中默默把这份人情记在心里。 以后卖给茶酒馆的卤味,价格要适当便宜一些。 将端来的饭菜吃了个一干二净,杜善英啧啧摇头,“福贵,怪不得你个子这么高,别人两顿的量,你一顿就给吃了。” 徐福贵不好意思的抹了一下嘴唇,“从小就饭量大,没办法。” “现在可以给我说说发生了啥事吧。”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杜善英听完以后,两条柳叶眉紧紧皱在一起。 “太不像话了,这到底是兵还是匪?福贵,这样的统治是百姓想要的?” 徐福贵摇摇头,小声道:“当然不是,可惜我们反抗不了,也不敢反抗。” “不!” 杜善英眼睛炯炯有神,“一个人的力量很小,但无数的人团结起来,将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创造任何奇迹。” “咱们老百姓,可以自己当家做主......” 第八十九章 今晚详谈 通友茶酒馆。 杜善英的眼神充满了力量,语气极富感染力,仿佛改天换地就在抬手之间。 徐福贵也被说的心潮澎湃,想起几十年后新兔辉煌的时代,发自内心道:“我们需要新兔组织的领导!” 杜善英愣了一下,旋即看了一眼周围,确定周围无人听到,这才松了一口气。 随后,用一种“自己人”的眼神看着他,意味深长的说道:“福贵,你不但心肠好,还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想必你都知道了。” 徐福贵不知道她具体指的是什么,只是点点头。 “人多眼杂,今晚我们再详谈。” “嗯。” 走出县酒馆,徐福贵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他好像即将要做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握了握拳头,算上上辈子,平庸了一百多年,如果有可能,他也想试试不一样的人生。 反正他知晓时代发展大势,顺时而动,说不定真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回到医馆,王喜刚刚醒,树娃子将熬好的中药喂给他喝。 “福贵。” 徐福贵听见他虚弱的声音,“别说话了,把力气留起来养身子,养好以后咱们早点儿回去。” “树娃子,你爷爷呢。” “爷爷累的睡着了,你有啥事儿就给我说。” “没啥事儿,你也累了,去歇着吧。” 喝完中药,树娃子退出里屋。 徐福贵坐在床沿上,看着他用木板固定好的腿,叹了一口气,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福贵。” “嗯。”徐福贵轻轻应了一声,“你说。” “我咋感觉不到我的右腿了?”王喜的语气带着一丝颤抖。 徐福贵抬起头,郑重道:“王喜,你是条汉子,我不瞒你,你的右腿被打断了,以后怕是一辈子都要拐杖。” 王喜听完,眼角瞬间滚出两颗泪水,“你带我来医馆干啥,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我成废人了,我成废人了。” 徐福贵看着他崩溃的样子,心里同样十分难受,“王喜,不管咋样,咱还活着就行,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来。” “活着,才有希望,你也不希望春慧姐这么年轻就守寡,儿子这么年轻就没了爹吧。” 王喜看着屋顶的房梁,双眼无神,“福贵,你不懂,我成了废人,以后就种不了地,还不如一死了之,免得成为家里的负担。” 徐福贵站起来,“王喜,你能这么想,谁说你没用了?你编筐的手艺这么好,坐在家里就能把竹筐扫帚编出来,拿到县城一卖,同样能卖到钱。” “卖的事儿你不用担心,我顺手给你卖了就成,这日子咋过不下去?” 徐福贵劝了半饷,王喜死灰的眼神恢复了一些神采,但整个人依旧死气沉沉。 身体残废的打击倒不是最严重的,王喜接受不了的是,从一个顶梁柱变成家里的负担。 “药钱是多少?”他突然问道。 “八个银元,林郎中说了,这笔钱慢慢还都可以。” “你儿子的学费林郎中也没要,先让孩子把书给读了吧。” 王喜眼里再次流出泪水,“八个银元,福贵,你不该带我来的,你真的不该带我来的。” 徐福贵沉默良久,幽幽一叹,“人都已经救活了,再说这些没啥用,以后你有啥事儿,就给我招呼一声。” “对了,那两个杂种为啥要打你,当时周围要不是人多,你可能就被活活打死了。” 一听这个,王喜的眼里瞬间充满了恨意,“福贵,怪我没有听你的话,要是早点儿收摊,把钞票藏好,就不会发生这些事儿了。” “那些青皮混混找到了我,要收保护费,我舍不得,拿着钞票就跑了。” “那些青皮混混追不上我,我一路跑到城门口,那两个杂种看到我手里拿着的钞票,就说是我偷他们的。” “这是我儿子的学费,我当然不干,就和他们打起来了,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徐福贵听完,忍不住说道:“要钱不要命,就为了两千法币,差点儿命都给搭进去了。” “可我答应了我儿子,一定要送他来县城读书。”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王喜,你是条汉子。” ...... 日薄西山,火红的太阳像是糖心鸡蛋一样,将路上行人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 来顺踩着列石走过河道,穿过平整的田地,刚到村口,就看到家珍挎着竹篮,在不远处割草,时不时抬头看一下村口的小路。 “来顺!”看到他以后,家珍高兴的直起身子,旋即笑容消失,皱着眉头问道:“福贵呢,他咋还没回来?不会是出事了吧?” 来顺点点头,“是出事了。” “出啥事了?”家珍一颗心猛的提了起来,语速飞快问道。 来顺摆摆手,“不是少爷出事了,是王喜,王喜出事了,少爷在医馆里陪他。” 来顺结结巴巴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下,虽然条理不清楚,但家珍还是听出了大概,心里松了口气。 “那我们快去找春慧,给她说一声。” 路上村里人见他们脚步飞快,好奇问他们去干嘛,来顺随口回道:“王喜在县城出事了。” “出啥事了?” 其他人来顺不解释,连忙跟了上去。 来到王喜家,春慧正在吆喝鸡鸭回家,见到他以后,赶紧问道:“来顺,你在县城见着我家王喜了没?” 来顺低着头将王喜的事情说了一遍。 “轰.......” 春慧如遭雷劈,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是遭了什么孽啊。” 家珍连忙伸手去扶,安慰道:“春慧姐,你先别急,王喜哥出事了,你要是再急出个好歹,家里就没有人了。” 春慧抹了抹眼睛,但新的眼泪止不住的往外钻,肩膀也不断颤抖,六神无主的说道:“家珍,我现在该咋办。” 家珍握着她的手,温声道:“我家福贵在医馆里守着呢,放心吧,肯定会没事的。” “来顺,福贵给你交代啥没?” 来顺赶忙将交代的事情说了出来。 跟过来的村里人闻言,纷纷叹了一口气。 “王喜这么好的一个人,咋遭了这么大的祸事。” “唉,把大伙儿喊过来,一起琢磨琢磨吧......” 第九十章 加入!福贵出息了 夜晚,月明星稀。 除了城北的赌场青楼外,云溪县城也安静下来,和夜色融为一体。 乌云遮住了半个圆月,清冷月光洒下,映照出县城的轮廓。 徐福贵穿着布鞋,轻轻踏在石板路上,借着月光朝茶酒馆的方向走去。 他夜视能力同样特别强,石板路的水洼同样看的一清二楚,这得益于身体素质的整体增强。 春日晚上的冷风,吹在人脸上依旧感到冰冷,晚风飕飕的打在他脸上,顺着脖子钻进衣领,让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他穿的还是白天的黑大褂,裹紧衣服,贴着屋檐前行。 偶尔听到房屋里传出来的喘息声,驻足听了一会儿,索然无味,继续赶路。 “咚咚咚......” 来到茶酒馆前,敲了敲木门。 “谁啊。”里面传出杜善英的声音。 “是我,福贵。” 随着一阵脚步声响起,小门被打开,杜善英朝周围看了看,示意他快进来。 茶酒馆里没有其他人,一张桌子上点着煤油灯,徐福贵坐了过去,杜善英给他倒了一杯白毫茶,眼露精光看着他。 徐福贵抿了一口茶,内心有些忐忑,开口说道:“杜老板,有什么话就开门见山吧。” 杜善英点点头,“我要考你几个问题。” “你说。”徐福贵严阵以待。 “你对新兔组织的印象是怎样的?” 徐福贵沉吟一声,将前世思想学习中的话照搬出来,“是工人的先锋队,是百姓利益的代表,为穷人发声,一切都是为了人民!” 杜善英满意点头,又问道:“你对南方部队的看法。” “自私自利,不顾百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比土匪还可恶,简直就是祸害。”徐福贵发自内心。 “你愿意成为新兔组织的一员吗?” “我当然愿意。” “如果你是新兔组员,你愿意为了新兔目标做风险吗。” “我愿意。” “如果你的身份被南方部队发现,你会如何处理?” “......” 一问一答,足足维持了半个小时,杜善英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她挺直腰杆,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入组誓言,“徐福贵同志,我诚挚邀请你加入新兔组织,为大业添砖加瓦!” 徐福贵站起来,同样挺直腰杆,“我志愿加入新兔组织。” “好,我就是你的介绍人,现在跟着我念入组誓言,右手握拳放在太阳穴的位置。” “我,志愿加入新兔组织......我,志愿加入新兔组织。” “......宣誓人,徐福贵!” 宣誓完后,杜善英将一本小证书拿给他,以及几张文件,“福贵同志,签字吧,签完字后,我们便处于一个战壕!” 徐福贵毫不犹豫签下自己的名字,拿着不大的证书,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杜善英伸出手,“欢迎你,徐福贵同志,欢迎你加入我们。” 徐福贵紧紧握住,“杜善英同志,你好。” 杜善英示意他坐下,“现在你是自己人,我有必要做一个自我介绍,我的真名叫杜玉枝,你以后可以叫我玉枝同志。” “此次我来到云溪县城,是带着组织的任务,目的就是为了打探南方部队的情报,搞清楚他们的目的和动向。” “钟老板同样是自己人,真名叫钟守正,这几天去省城打探情报去了,我们的夫妻身份是假的......” 杜善英将大部分情况交代了一遍,徐福贵的大脑却有些嗡嗡的。 杜玉枝! 这个名字他可太熟了,前世先是当了他们地区的三把手,最后更是当上了地区的区长,一直都是大领导。 没想到,未来的大人物,在新兔成立前是干情报工作的,还恰巧在他们云溪县城。 更巧的是,这一世还让他遇见了,成为了他的介绍人。 徐福贵激动的都没听清她后面说了什么话,自己有这份关系在,日后的生活还能差了? 杜善英自顾自说了二十多分钟,喝了口茶水润润喉,“福贵同志,你听清楚了吗?” 徐福贵好歹见识过不少场面,很快冷静下来点点头。 “那玉枝同志,不知道我以后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杜玉枝显然早就想过这些问题,“你的工作内容目前很简单,利用本地人的优势,给我们收集信息,传递消息,暗地里宣传我们的理念。” “另外,有其他任务时,我会提前通知你,近段时间,你要先转变心态,熟悉自己的身份,另外,思想学习决不能少。”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懂。” 杜善英笑了笑,“福贵同志,不用这么拘束,对了,你我的身份一定要保密,特别是你的证书,千万不能被人发现。” “不然什么后果,想必你是知道的。” “放心,我一定保密我的身份。” 他决定,等会儿出去就把证书放进空间,任谁都找不到。 “好,福贵同志,你还有什么疑问嘛。”杜善英,哦不,杜玉枝问道。 徐福贵想了想,问道:“来顺可以加入我们吗,还有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在城里上过夜校,她有文化,性格温和,是个很优秀的人。” 杜玉枝摇摇头,“福贵同志,不是任何人都能加入我们,条件很苛刻,首要一点便是思想,思想不正确的人,我们是不会纳入的。” “来顺,恕我直言,他不适合干情报,至于你的爱人,我不了解,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徐福贵点点头,也不失望。 杜善英看了看手表,“好,那接下来我们开始进行第一次思想学习,以后每个星期至少都有一次思想学习。” 随后小半个小时,全是杜善英在叙说,徐福贵听的很认真,杜善英对他的态度相当满意。 直到夜深人静,徐福贵才从茶酒馆走了出来。 冷风一吹,他打了个激灵,摸摸自己的胸,跳分飞快,又摸摸自己的脸,烫的吓人。 他捏了捏拳头,使劲挥舞一下,感受着空间里的证书,嘴巴都咧到耳根去了。 “家珍,我出息了啊。” 他小声嘀咕一句,裹紧衣服,迈着大步朝医馆走回去...... 第九十一章 哪儿来的钱 深夜。 寂静无声,徐福贵躺在用板凳拼成的穿上,裹紧衣服,双眼睁的大大的。 他很困,但就是睡不着。 简单来说,他失眠了! 重生回来第二次失眠。 第一次失眠是刚重生回来的第一天,见到家里人太过兴奋,害怕一切是梦境,激动的睡不着觉。 这次失眠,不是因为板凳睡着不舒服,同样是因为激动和兴奋。 他时不时会去查看一下空间里的证书,一想到自己加入了组织,便兴奋的不能自已,导致一直不能入睡。 老实说,偷了龙二的二十根金条他都完全没有这么兴奋,代表的意义完全不一样。 更何况他的介绍人可是杜玉枝,未来的地区一把手,妥妥的大领导。 这可不是二十根金条能带来的。 当然,二十根金条同样让人很高兴,金条这种好玩意儿,谁都不会嫌多。 一直到后半夜,徐福贵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第二天,天还不亮的时候,强大的生物钟便将他叫醒。 醒来后,回忆了一下昨晚的梦,笑着摇摇头,“真是痴心妄想了。” 他梦到自己成为了云溪县城的县长,每日只需要坐在办公室签字开会就可以了,顿顿吃不完的米肉。 悄悄起床穿好衣裳,他不奢求当什么县长,也不要求顿顿都有肉吃,有个稳定的工作,隔山差五能吃上肉,家珍不用干重活,爹娘健康长寿,凤霞有庆平安长大,最好能读个书,这辈子他就满足了。 将板凳移回原位,看了眼王喜,这家伙睡的香的很,还有轻微的呼噜声。 放轻脚步走出里屋,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活动了一下身子。 “起来了,昨晚睡的怕是不好,腰酸背疼吧。”林郎中从外面走进来,双手负在背后随口说道。 徐福贵揉了揉肩膀,“是有些疼,走两下就好了,林先生平常都骑这么早?” 林郎中嗯了一声,“年纪大了,睡不了多少觉,来喝茶。” 用茶水涮了涮口,至于脸,就没有这个条件洗了。 从医馆走出来,东方天空刚刚翻出鱼肚白,街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个别店铺正在将门板卸下来。 徐福贵又打了个哈欠,无聊漫步在清晨的云溪街头。 遇到熟人,走过去打两声招呼,遇到喜欢热闹的就便多寒暄几句,徐福贵趁机多打听点儿消息。 他已经将自己代入组织的身份,以前纯粹是和别人吹牛聊天,现在要从各种信息里搜集出有用的情报。 当然,一直聊到天色大亮,他也没有得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康大哥,给我来四个菜包。”来到康包子的摊子前,他裹紧衣服说道。 康包子熟练的递了四个包子过来,好奇道:“你今天咋这么早就来了?咋没把摊子摆出来。” “昨晚在县城歇的,没有回去。” 徐福贵当场吃了两个包子,拍了拍肚子,一点儿不管饱,但舍不得再买。 带着剩下的两个包子回到医馆,王喜还在睡。 “让他多睡儿吧,昨天流了不少血。”林郎中如是说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无聊的坐在太师椅上,观看林郎中看病。 看了一会儿,甚困,脑袋歪在肩膀上便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右手臂血液流通不畅,变得青黑一片,直起脑袋,用意识看了看空间里的金表。 “嘿,这来顺啥情况,路上被女鬼勾走了?”看着医馆外面,他疑惑道。 走进里屋,王喜已经醒了,脸色苍白,嘴唇没有血色,但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药喝了没有?” “喝了。”他有气无力的说道,眼神里满是忧愁。 徐福贵想了想,拿了一张一千面额的法币出来,“王喜,别嫌弃,只要人还在,总能活下去。” 王喜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轻轻摇头,“福贵,你家的情况村里都知道,我哪儿还能要你的钱。” 徐福贵把钞票塞到他衣服兜里,“人穷志不短,好歹是我的心意。” 王喜睁着眼看他,“人穷志不短是啥意思?” “就是这么个意思,以后你儿子读书了,你去考考他。” 王喜咧嘴,“读书人说话就是不一样,所以我才想让我家的臭小子去读书。” 说完,他看了一眼自己的腿,“可是,现在还读个求的书,连地都种不了了。” 徐福贵正想说什么,房屋的光线突然一暗,转头一看,来顺高大的身子把门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你特娘的遇见鬼打墙了?” 来顺嘿嘿笑了笑,迈步进来,身后的春慧一下便露了出来。 春慧穿着一身干净的打着补丁的粗布衣裳,头发用木簪束住,长的不太漂亮,头不大,圆眼,肉鼻子,眉毛很淡。 双手捏着衣角,眼睛红肿,一看便是哭了不少。 “他爹!” 春慧一看见躺在床上的王喜,眼泪立马涌了出来,走过去心惊胆战的看着他。 王喜也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颤抖着说道:“春慧,我腿被打断了,我种不了地了,我打不了粮食了,呜呜呜,我是个废人了......” 春慧摇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能捏着衣袖去给他擦泪水。 徐福贵看的眼睛发酸,使劲眨了一下眼睛。 两人哭了好一阵,王喜拉着春慧的手,哀求道:“春慧,带我回去吧,这里躺着要花钱,咱们还欠着林郎中五块银元。” 春慧摇头,“有钱了,有钱了。” “你说啥胡话,我们哪儿来的钱?” 春吹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灰色手帕,手帕揭开,露出里面金额大大小小的法币和一大把铜钱。 王喜一下呆住了,追问道:“你哪儿来的钱?” 春慧一笔一笔的说道:“家珍给了三百个铜钱,孙伯家给了一百五十个铜钱,陈五哥给的多,足足五百个铜钱。” “胡兴旺给了三百法币,张大发拿了三百法币,隔壁大婶送了二十个鸡蛋,村东的李二哥拿了一百铜钱,白寡妇给了五百铜钱,几乎村里家家户户都拿了东西,有些人家没有钱,就拿了鸡蛋啥的......” “他爹,我让家珍帮我数了一下,差不多有三块银元,剩下的咱们以后再慢慢还就是。” 王喜听完后,泣不成声,又是哭又是笑...... 第九十二章 凤霞五岁 农历,三月。 气温越来越高,棉服棉被早就被人们塞到了衣柜里面,换上了长袖小褂。 艳阳高照,阳光打在身上,隐约能感觉到些许刺痛,再不是初春时暖洋洋软绵绵的享受。 徐福贵头戴宽边草帽,穿着长袖白小褂,黑裤子,裤筒特别肥,脚腕上系着细带,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抖擞。 他大步走进乡间小路上,手里拿着一个彩色的风筝,来顺背着背篓紧紧跟在他身后。 来顺的穿着和他差不多,同样戴着宽边草帽,加上同样高大的个子,两人看上去倒真像是亲兄弟。 村口,路两旁的油菜花开得金黄金黄,蜜蜂嗡嗡叫着飞来飞去。 “凤霞,凤霞,看爹给你买了啥。”徐福贵对着村口柳树下的一大群孩子大声喊道。 下一秒,顶着两根羊角辫的凤霞迈着两条小短腿跑了出来,小脸小手脏兮兮的,不知道在玩什么。 “哇,风筝!” 凤霞高兴的接过风筝,原地转了两圈,笑的眼睛眯成两条门缝。 其他孩子见了,跟着跑过来,羡慕的看着她手里的风筝。 “凤霞,我们可不可以和你一起玩风筝,我们还没有玩过风筝。” “就是就是,凤霞,求求你了,和我们一起玩吧。” 大双小双先是开口,其他孩子也跟着附和。 凤霞将风筝高高举起,得意的歪着脑袋,“当然可以,爹说了,大家一起玩才好玩。” “喔,好凤霞,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凤霞哼了一声,对着那七八岁的小屁孩说道:“才没有人欺负我呢,对了,你们会玩风筝吗?”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几人闷声道:“我看到别人玩过。” “我也看到别人玩过,应该挺简单的,可是咋让风筝飞起来?” 凤霞转身,仰头,“爹,你会不会。” “爹当然会,先和爹回家吃饭,吃完了爹教你。” 凤霞一手抓着风筝,一手搂着他的脖子,“我已经吃过饭了。” “我想凤霞陪着我吃。” “咯咯,爹是大人,大人还要人陪着吃饭吗?” “凤霞,等会儿我们来找你。”其他小孩子见状,立马在身后喊道。 徐福贵朝后面喊道:“等会儿过来吧,我教你们放风筝。” 回到家,徐父看到凤霞手里的风筝,拄着拐杖说道:“凤霞,你知道为啥你爹要给你买风筝不?” 凤霞理所当然道:“当然是爹疼我呗。” 说完,吧唧一口亲了一下徐福贵的脸,乐的他呵呵直笑。 徐父笑着哼了一声,“你这丫头古灵精怪,不知道今天是你的生辰?凤霞今天几岁了?” 凤霞想也不想的说道:“我知道,我四岁了。” 徐父摇摇头,“不对,四岁加上一岁,是多少?” 凤霞疑惑的看着他,徐父换了个说法,“凤霞自己有四根糖葫芦,爷爷又给了你一根糖葫芦,那凤霞一共有几根?” “五根,不过凤霞吃不了那么多。” “哈哈,那四岁加上一岁,凤霞知道自己多少岁了吗?” “五岁。”凤霞说完后,还仰头问道:“爹,凤霞是不是五岁了?” 徐福贵点头,凤霞高兴的举起风筝,“好哦,凤霞五岁了,马上就是大孩子了。” “所以啊,这风筝就是你爹买给你的生辰礼品。” 凤霞环抱他的脖子,响亮道:“我爹是县城最好的爹。” 屋里的徐母家珍听了,不禁哑然失笑。 “家珍,今晚吃面,再给凤霞煮一个蛋,圆圆滚滚又是一年。” 说完,来顺便从身后的背篓拿出一把挂面,是他特意在县城的摊子上买的,手工制作。 家珍应了一声,看着挂面,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他们家自从上次有庆百天吃了一顿肉,后面吃的和村里其他人家差不多。 今天借着凤霞生辰的借口,自家男人又要带着全家吃一顿好的。 家珍把锅里热着的饭菜端出来,徐福贵一边吃一边说道:“晚上吃卤肉面吧,我来弄,保管香的嘞。” 家珍笑盈盈的说道:“你呀,就只有吃肉的时候才会动手。” 吃完饭,有庆刚好醒了,躺在床上哭了起来。 徐福贵进去把他抱了出来,熟练的摸了一下屁股,然后将脏了的尿布给换下来,先把屁股洗干净,然后换上新的尿布。 屁股干净清爽后,有庆立马不哭了,圆圆的大眼睛直直盯着家珍,嘴巴一张一合。 “啧,小家伙又馋了。” 家珍将洗干净的碗筷放好,将手上的水渍擦干净,解开围裙,抱着有庆来到里屋开始喂奶。 “爹,带我去放风筝。”凤霞扑过来抱着他的小腿。 “好。” 身后跟着一大群娃娃,来到宽阔平坦的晒场,感受了一下风力,将风筝给飞了起来。 “爹,给我,让我来,让我来。” 把线头拿给凤霞,徐福贵在她旁边守着,看着她兴奋的跑来跑去,听着她发出的清脆笑声,心里格外的踏实。 确定凤霞会了以后,徐福贵让周围稍微大一点儿的孩子帮忙照看凤霞,他则回家拿起锄头,朝地里走去。 这一干,直接干到夕阳西下。 直起身子锤了锤自己的腰,欣赏了一下远边的火烧云,叫了声来顺,走到地埂上穿上草鞋,迈步回家。 “福贵。”路过王喜家的时候,王喜招呼了他一声。 “王喜,又在编竹筐呢。” 王喜回来有几天了,一回来就在院子里编竹筐扫帚啥的,村里不少人来看望他,都劝他先把身子养好。 “呵呵,闲着也是闲着,春慧刚刚去池塘里捞了两条鱼回来,我看有一条鲫鱼,你拿回家去吃。” “这多不好意思,咋能老是从你家拿鱼吃。” 王喜不高兴了,“你把我当外人?” 徐福贵无奈笑笑,走进屋里,提着鲫鱼,和他聊了两句,回家后,将鲫鱼放进院子里的水缸里,改天再吃。 洗了个手,他开始煮卤肉面,没什么难度,煮熟的挂面上浇上乳汁,把切碎的心肺猪头肉淋在上面,香喷喷的卤肉面便做好了。 凤霞捧着比她脸还大的碗,吃的忘乎所以,吃完以后,一个劲的说以后还要吃这个面...... 第九十三章 入城费 上半夜,繁星缀满星空。 到了下半夜,看不见的阴云遮蔽了天空,不一会儿,一道闪电从云间掠过,照亮了整片天地。 “轰隆隆......” 雷声紧随其后,随后空中像是神仙打架一样,电闪雷鸣,惊的徐福贵起来关紧窗户。 下一刻,哗啦啦的雨声从空中落下,打在屋顶上,窗户上,发出啪啪啪的声响。 “这么大的雨,明天的生意怕是又不好做。”家珍细小的声音传了过来。 “醒了。”徐福贵躺回被窝,轻轻搂着他。 家珍将小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声音低的像是蚊虫在叫,“明天三月三。” 徐福贵嗯了一声,“三月三,上巳节。” 说完以后,他这才反应过来,低头吻了一下她光滑的额头,“明天要不和我一起去县城,去看看爹。” 按照他们这里的风俗,上巳节女子要回娘家探亲的。 家珍沉默一会儿,“我怕爹为难你。”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认真道:“家珍,爹再不高兴我,那也是咱爹,你舍得让爹一个人冷冷清清待在宅子里?” “是我不好,我忙的忘了这茬,咱们早该去看看爹的。” “那我们明天去看爹?” “嗯,明天去看爹,不知道家明这小子有没有惹爹生气。”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我那弟弟,还是个孩子一样,一天到晚就想着玩,和你以前简直一个性子。” “哪个男的小时候不贪玩?等找个好女娃结婚了就好了。” “哼,这可不见得,你当初和我结婚了还不是一个样儿。” 徐福贵讪笑一声。 “哎呀,那我今晚该洗个澡的,头发也没洗,明天咋好意思去见爹。” “谁家的爹会嫌弃亲闺女?” 说这话,在电闪雷鸣的雨夜中,两人重新入睡。 第二天起床后,徐母得知他们要去县城看望陈礼平后,埋怨道:“你们,也不提早说一声,啥东西都没准备。” “这样,把灶台上的腊肉取一条带进去,我再去地里摘些花菜和萝卜,都是新鲜的。” “福贵,你到了县城再给你岳父买一斤茶叶。” 说完,徐母戴上斗笠,拿起镰刀就要去地里。 徐福贵拦住他,将她头上的斗笠取下来戴在自己头上,夺走她手上的镰刀,“娘,我去就行了。” 徐母笑了笑,“我家福贵知道心疼人了。” 徐父哼了一声,“儿子心疼娘,天经地义的事情,家珍,别忘了给你爹送卤味。” 家珍笑盈盈的点头,很高兴他们能这么重视。 徐福贵回来后,将所哟东西打包好放在背篓里,拍拍身上的水渍,说道:“把有庆和凤霞也带上吧。” “外面下着雨呢。” “带着凤霞,咱爹总不会不让我们进门。”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爹的脾气她很了解,很要面子,但如果他们带着凤霞和有庆,他指定不会为难他们。 徐母拿着木梳子,一边给凤霞梳头发,一边说道:“让凤霞去县城玩玩也好,一直待在村里也无聊。” 凤霞摇头,“奶奶,村里可好玩了,城里一点儿都不好玩,娘不让我出去,没有人和我玩。” 徐父咳嗽一声,双手撑着拐杖,“凤霞,你娘是为了你好,县城可不太平,小心人贩子把你给抱走。” 凤霞抱着徐母的手,“爷爷,你就知道吓唬我。” 徐福贵换上干净的长袖小白卦,穿着黑裤子,将布鞋放进背篓,穿着草鞋,嘱咐道:“家珍,凤霞,你们还是把头巾给戴上,县城可真不太平。” 家珍和凤霞长的太漂亮了,他还真怕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这年头,胆大包天的人多了去了。 收拾妥当,来顺背着装着卤味的背篓,徐福贵将凤霞放进另一个背篓,同样背了起来,怀着抱着有庆。 有庆睁着大眼睛,不哭不闹,就这么看着他。 家珍挎着包袱,几人戴着斗笠穿着雨衣走了出去。 阴雨连绵,浓雾重重,雨滴压弯枝头,树木草丛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凤霞站在背篓里,兴奋的看看这里看看那里,不时问爹累不累。 来到县城,徐福贵先是到云溪河洗干净脚,换上干净的布鞋,家珍则把脏了的布鞋脱掉,换上干净的布鞋。 “把头巾戴好。” 徐福贵提醒道,看了眼家珍身上的粗布衣服,衣服很宽大,看不出里面的身材。 走进县城,刚到城门口,一个大兵便说道:“入城费,一人五个铜钱或五十法币。” 徐福贵愣了一下,“咋突然要收入城费了?” “上面新来的规定,你交不交?不交不能进城。” 徐福贵暗暗在心里咒骂一句,问道:“小娃娃算不算。” “小娃娃就不是人了?” 徐福贵只能拿了一张五百的法币钞票出来,等着他找补。 没想到大兵将钱直接放进一旁桌子里的抽屉,挥挥手,“行了,可以进去了。” “你眼瞎是吧?没看见我哥给你的是五百?你得找二百五出来。”来顺是个暴脾气,当即说道。 大兵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你们走不走?” 徐福贵拉了拉来顺,拽着他走进县城。 “呸,什么玩意儿,狗东西,没娘生的杂种,真想在他脑门敲上一闷棍。”来顺骂骂咧咧的说道。 家珍显然也不高兴,不满道:“从来没听说还有入城费这个东西,以后怕是没人愿意来县城了。” 徐福贵点点头,“唉,县城人一少,这生意怕是也不好做。” 还好,他的顾客大多都不是缺钱的,很多都是城里的住户,影响并不是太大。 “福贵,你刚刚做的对,咱不和这些畜生闹,别像王喜一样,落得这么个下场。”家珍心有余悸的说道。 徐福贵点点头,“放心吧,我不和别人吵。” 家珍转头,嘱咐道:“来顺,你也是,钱没了就没了,别把人给搭进去。” “知道了,少奶奶。”来顺闷声回道。 众人先是来到王氏酒楼,将卤味摊子给搬出来,将卤味放上去,让来顺自己照顾生意,徐福贵则带着家珍孩子朝城东走去...... 第九十四章 机灵鬼凤霞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上积满水洼,来往行人低头快步,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忧愁。 徐福贵先是买了一斤茶叶,这才带着家珍孩子来到了陈府前。 黑色大门紧闭,台阶两旁的石狮子依旧威武霸气,震慑一切宵小。 徐福贵走上前,转头看了眼家珍,家珍眼神里明显有些紧张。 “砰砰砰。” 徐福贵捏着铜环,将木门给敲响。 “谁啊,来了。” 一道声音响起,下人打开门一看,先是皱眉,“你怎么来了。” 下一秒看到身后的家珍,脸上的嫌弃立马变成激动,“小姐,你回来了,快进来!” 家珍摇摇头,“你还是先去跟我爹说一声。” “好,好,我这就去通报老爷。” 下人转身小跑离开,一路来到堂屋,对清点账目的陈礼平躬身说道:“老爷,小姐回来了。” 陈礼平高兴抬头,大手挥了挥,“快,快把小姐迎进来。” 下人刚抬脚,又听到陈礼平问:“等等,那个畜生是不是也一起来了?” 下人硬着头皮说是。 陈礼平将线装账本合上,冷哼一声,“出去给我把大门关了,我陈家不欢迎畜生。” “这......” “这什么这,还不快去。” 下人劝道:“老人,不仅小姐和他来了,凤霞和有庆也来了。” 陈礼平朝大门的方向望了望,转了转大拇指上的翠绿扳指,叹了口气,“让家珍带着凤霞有庆进来,不能让那畜生踏进家门一步,听到没。” 下人重重点头,“我这就去。” 下人回到大门,伸出手,“小姐,老爷让你们进去。” 徐福贵刚迈步,下人便用手挡着他,“老爷吩咐了,只让小姐进去。” 徐福贵收回脚,“家珍,你们去吧,我在外面等你们。” 凤霞鼓着脸,“姥爷为什么不让爹进去?爹不去,我也不去。” 凤霞从大门退了出来,面无表情,“你去跟我爹说,他女婿来看他。” 下人劝道:“小姐,老爷很挂念你,你别再惹老爷生气了,最近老爷心情本来就不好。” 家珍皱起好看的眉头,“我爹怎么了?” 下人看起来不好说,家珍追问道:“是不是少爷惹老爷生气了。” 下人点点头。 “这臭小子,就知道是个不省心的。”家珍嘀咕了一句。 “小姐,你还是跟我先进去吧。”下人又劝道。 家珍固执道:“你回去跟我爹说,他闺女和女婿一起来看他。” “家珍,咱还是别惹爹生气了,要不你带着孩子先进去。” 家珍不听。 下人无奈,只能回去通报。 “这不孝女!” 陈礼平听完,气的甩了一下袖子,脸上满是疲倦。 “既然她不进来,那我就当没有这个闺女,让他们回吧。”他闭着眼睛说道。 下人犹豫一下,转身离开。 刚走出堂屋,陈礼平的无奈的声音又传了出来,“算了,让他们进来吧,我倒要看看那畜生有啥话给我说。” 在下人的带领下,徐福贵和家珍抱着孩子走进堂屋。 一进去,就看见穿着黑色绸衫,戴着地主帽的陈礼平坐在主位,端着金边细瓷茶杯,眯着眼吹热气,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姥爷!”凤霞清脆响亮的声音在堂屋里回响。 陈礼平脸上立马堆满笑容,放下茶杯,招招手,“凤霞,快过来,让姥爷看看。” 凤霞看了一眼徐福贵,徐福贵点点头,她这才迈着小短腿跑过去,坐在陈礼平腿上。 “哎呀,我的好凤霞,让姥爷好好看看,黑了,瘦了,委屈我家凤霞了,在姥爷这里多留几天,姥爷给你买好吃的好不好?” 凤霞将头巾取下来,一头黑如墨的头发用头绳扎了个高马尾,“爹,凤霞哪里瘦了?” 陈礼平冷哼一声,“别叫我爹,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要不是看在凤霞和有庆的份上,这道门你别想跨进来。” 家珍说不出话来,埋下头,眼眶一下就红了,徐福贵拿出准备好的东西,厚着脸皮道:“爹,今天上巳节,我们给你带了点儿东西,别嫌弃。” 陈礼平伸出手,“打住,别叫我爹,我可不想凭空多个畜生儿子,我也不想当畜生爹。” 凤霞拉着他的胡子,将眼睛睁到最大,“姥爷不许你说我爹。” “诶诶诶,凤霞,好凤霞,快放开,姥爷的胡须要断了。” 凤霞哼了一声,“我不喜欢姥爷了。” 说完,直接从他腿上跳了下来,扑到徐福贵怀里,“爹,凤霞只喜欢你。” 徐福贵心都要化了,眼睛忍不住发酸,将她抱起来,“好凤霞。” 陈礼平脸上有些挂不住,重新端起茶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家珍碰了碰凤霞的手臂,凤霞是个机灵鬼,立马说道:“姥爷,我爹很好的,他是县城里最好的爹。” 陈礼平嗤笑一声,刚想反驳,见凤霞盯着他,便不再说话。 凤霞委屈道:“姥爷,你是不是不喜欢凤霞了。” 陈礼平一下就妥协了,放下茶杯,温声温气说道:“姥爷最疼我家凤霞了,就是凤霞不疼姥爷,姥爷这心啊,就像腊月间一样,凉凉的。” 凤霞重新跑过去,“姥爷,那你不要生我爹的气好不好?”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中午留在这儿吃饭吧。” 家珍脸上露出笑容,“谢谢爹。” “别谢我,跟你们没关系,全是看在凤霞的份上。” 凤霞狡黠笑了笑,陈礼平轻轻敲了一下她的脑门,“真是个小机灵鬼,来,吃点心,中午想吃什么?” “卤肉面。” “什么是卤肉面。” “就是卤肉面,爹煮的卤肉面,可好吃了,爹,你煮给姥爷尝尝好不好?” 徐福贵连忙答应,“当然好。” 陈礼平不用正眼瞧他,转头打量了一下家珍,“你以前从没穿过粗布衣裳。” 家珍低头看了看,“穿着挺舒服的,不像丝绸,滑溜溜的像是鼻涕一样,怪不舒服。” 陈礼平说:“胡说,那有钱的人咋不去穿粗布衣裳,从小到大我就怕委屈了你,让你吃好的穿好的,送你去夜校,结果,唉......” 第九十五章 不能赌博 “爹。”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我现在过的很好。” 陈礼平仔细瞧了瞧她,面色红润,双目清明,精神饱满,不似作伪。 他心里松了一口气,看向一旁的徐福贵,轻轻哼了一声,“希望如此。” 随后,他吩咐下人拿来水果点心,放在桌子上招呼他们吃。 随后又从徐福贵怀里接过有庆,乐呵呵的抱着,家珍见状也高兴的笑了起来。 她转头看着徐福贵,眨了下眼睛,徐福贵挑挑眉。 “对了,爹,家明去哪儿了,这么久不见他出来。” 陈礼平头也不抬的回道:“别提这小子了,简直要给我气死。” 家珍好奇问为什么。 “前两天学堂里的先生到家里来说那臭小子没来上课,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等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我问他,他只说出去玩儿,我问他去哪里玩儿了,他一个字都不肯说。” 家珍认真道:“爹,你可不能惯着他,万一他在外面捅出啥大篓子咋办?” 说完,还看了一眼福贵。 徐福贵抿了一口茶水,没好意思吭声。 陈礼平想了想,点头,“要好好管管你弟弟,这两天我忙着商会的事情,也没心思打听这臭小子在干什么。” 说完,他吩咐一个下人,让他到学堂去,叫陈家明回来吃午饭。 不料,下人去的快,回来的也快。 “老爷,不好了,少爷没在学堂里,先生说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早上没去读书。” 陈礼平眉头皱成一个川字,仔细思索自家儿子可能去的地方。 想了半饷,没有一点儿思绪,他平时忙的要死,哪有精力来关注这些事。 他只知道自家儿子贪玩,不喜欢读书,平时在哪儿玩的,他一概不知道。 “走,去少爷房间看看。” 他一手抱着凤霞,一手提着长衫朝后院走去。 家珍和徐福贵跟了过去,陈家明的房间很大,采用上好的木材,门窗上还刻的有花纹。 陈礼平推开木门走进去,四下打量一下,突然骂道:“这个孽子!简直要把我给气死。”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桌子上放着一副扑克牌,还有几个骰子。 “家明在玩儿这些东西?!” 家珍本来并不是很关心这个弟弟平时在玩什么,哪个少年不爱玩,当初福贵比自家弟弟贪玩多了,现在还不是改好了。 但当她看到这两样东西的时候,心里咯噔一声,一股无名怒火瞬间冒了起来。 大步向前,冷着俏眉拿起扑克牌和骰子,“这个家明,真是......” 徐福贵在后面默不发声,眨眨眼睛,努力回忆上辈子的记忆。 他不记得家明有赌博的经历,或许是他不知道,毕竟上辈子他自从输光家产落魄以后,就没有被陈礼平正眼瞧过,和陈家明也没有来往。 不过想来家明赌博应该没出什么事,不然家珍不会不告诉自己的。 陈礼平冷哼一声,“来人啊,给我去赌场看看少爷在不在里面,要是在的话,给我打断腿拖回来!” 立马有三个下人跑了出去。 回到堂屋,陈礼平将骰子和扑克牌放在桌上,一张脸冷若寒霜。 “爹,姥爷为什么这么生气。”凤霞问道。 “因为你舅舅。”徐福贵小声道。 “舅舅怎么了。” “以后你就知道了,咱们先不要说话。” “家珍怎么就沾上了这个赌字,我以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千万别学他姐夫。”家珍气道。 徐福贵缩了缩脖子,不敢说话。 陈礼平将眼睛闭上,没有说话。 家珍问道:“爹,要是家明真的去赌了,该咋办。” 陈礼平依旧没有说话,徐福贵拉了拉她的手,“等家明回来再说吧,万一家明没有去赌呢。” 家珍轻轻点头,“希望如此吧。”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三个下人带着陈家明回来了。 “爹,姐,姐夫,你们也来了。” 陈家明缩着脖子说道,站在门口,心虚说道。 特别是看到桌上的骰子和扑克,神情更加慌张,额头冷汗都冒了出来。 陈礼平缓缓睁开眼睛,“跪下。”他的语气毋庸置疑。 陈家明立马跪下,低着头不敢说话。 陈家明看向那三个下人,“少爷是在赌场里找到的?” 那三个下人硬着头皮说是。 陈礼平怒极反笑,俯身问:“你告诉我,你在赌场干啥?” 陈家明结结巴巴说道:“爹,我,我没赌,我真的没赌,我是在看别人玩儿,我真的没赌。” “够了!” 陈礼平猛的将手里的金边细瓷杯摔碎,看的一旁的徐福贵满是心疼。 “平时你贪玩我不怪你,但是你摊上了这个赌字,就不要怪我大义灭亲,你知道的,我这辈子最讨厌这个赌字!” “爹,你消消气,咱有话好好说,别气坏了身子。”家珍走过去顺了顺他的气,转身走过去,将家明扶起来,“家明,你快给爹交代清楚,到底是咋回事。” 陈家明刚站起来便是一个踉跄,家珍扶不住,徐福贵眼尖手快过来扶着她的手臂。 陈家明腿已经软了,好不容易坐在太师椅上,这才哭着解释道:“是学堂里的同学带我去的,我真的没赌,我就是看着他们玩儿。” 陈礼平将目光投向那三个下人,下人恭敬道:“老爷,少爷没有上赌桌。” 家珍一颗心稍稍落下,“家明,人家赌博有啥好看的,以后可千万不能去了。” 陈礼平依旧板着脸,“今天我要是没发现,你再过几天是不是就要上赌桌,再过几天就要偷家里的东西。” “过个几个月,我的米行和宅子是不是被你给输光了。” 徐福贵无语,老丈人,你干脆把我名字直接说出来算了。 陈家明拨浪鼓似的摇头,“爹,我以后再不敢去赌场了。” “哼,要是我再发现你踏进赌场一步,你就给我滚出家门,别认我这个爹。” 陈家明点点头,“我肯定不会和姐夫一样。” 徐福贵:“......” 家珍语重心长的说道:“家明,你还小,不懂事,以后你就知道了,玩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去赌......” 第九十六章 该我背你了 中午的吃食相当丰盛。 王氏烤鸭,鲫鱼豆腐汤,酱牛肉,花菜炒腊肉,红枣鸡汤,卤肉,各种各样的菜品摆满了大圆桌。 家珍右手将金边细瓷碗端起来,腰杆挺直,右手拿着筷子,噘嘴的时候嘴巴闭紧,不发出一点儿声音,虽然身上穿着粗布衣服,但依旧能感受到大家闺秀的气质。 徐福贵就不一样了,他不当少爷好多年,早就忘了少爷是怎么吃饭的。 当然,他的吃相并不难看,同样没有吧唧嘴,做有坐相,吃有吃相,但感觉就是没有家珍那么端庄。 不过徐福贵可不在乎这些,重生回来第一次吃这么好,他不能对不起自己的五脏庙。 手上动作看似不快,但筷子却不断往菜碗伸过去。 凤霞站在椅子上,娴熟的用筷子自己夹菜,陈礼平倒是没有吃多少,一直在给凤霞夹菜。 看凤霞吃的这么快,连连叫她慢点儿,旋即心疼道:“可怜我的好凤霞,每天怕是饭都吃不饱。” 凤霞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姥爷,凤霞每天都吃的饱饱的,还有卤蛋吃,可好吃了,下次我偷偷给你留个卤蛋带来。” 陈礼平笑的合不拢嘴,“好,我等着凤霞的卤蛋。” 陈家明坐在徐福贵旁边,同样不敢说话,低着头,对桌上的菜不怎么在意,根本没吃两口。 午饭吃完以后,陈礼平让下人将中午剩下的食材和桌上的剩菜打包好,等会儿让他们给带回去。 临走时,陈礼平让下人扛来一袋米,“家珍,这米是拿给我凤霞的,你们可不许让凤霞吃不饱饭。” “谢谢姥爷。” 陈礼平将他们送到大门门口,扶着门框喊道:“凤霞,带着弟弟再来看姥爷。” 凤霞使劲挥舞小手,声音清脆响亮,“姥爷,凤霞会来看你的。” 毛毛细雨已经停了,连绵白云铺在空中,遮住阳光,不时蹿过几只不知名的鸟雀。 来到王氏酒楼前,找到来顺,和他一起回家。 徐福贵将吃剩下的半只烤鸭递给他,让他先填填肚子,来顺拿着啃了起来,一点儿碎骨头都舍不得掉,路人也都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喉结不断耸动。 “家珍,不要皱着眉头,皱着眉头不漂亮。”走出县城,徐福贵背着凤霞,对家珍说道。 家珍叹了一口气,“你说家明好好的,咋就去赌场了呢。” 徐福贵伸出四根手指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家明和我一样,把第三条给忘记了。” “去,家明可比你好多了,你还把第二条给忘记了,第一条忘记的也不少。” 徐福贵闷声道:“至少我最后一条没有忘记,凤霞,这四条你记住没有?以后可千万不能忘了。” 凤霞明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疑惑,“爹,这四条是啥意思。”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徐福贵呵呵笑了笑,“等凤霞以后长大了,就懂了。” 凤霞哼了一声,“爹老是这样,说我长大了就懂了,我现在就想懂。” “让你娘以后给你说,爹也不懂。” 家珍翻了个风情万种的白眼,细声细语,“凤霞,以后娘慢慢给你说。” 下午的阳光有些晒人,徐福贵的额头冒出些许薄汗,约莫两个小时后,回到了徐家村。 “汪,汪汪!” 刚到村口,披着一身黄毛的平安便兴奋的冲了过来。 “爹,快放我下来,平安肯定是想我了。” 将凤霞放下来,她立马去抱着平安。 “福贵,你可算是回来了,快,快去找找你根叔。” 回到家,徐母拄着拐杖小跑过来,着急说道。 徐福贵扶着她的手,“娘,你先别急,根叔咋了?” “你根叔早上的时候说去山上找柴火,结果到现在还没回来,我和你爹腿脚又不行。”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后背,“娘,你别着急,我这就去山里看看。” “少爷,我跟你一起去。”来顺赶忙放下身上的东西。 徐福贵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先在家把饭给吃了,不是啥大事儿,我去看看就行了,兴许是根叔忘了时间。” 他脚步飞快离开村子,绕过竹林,迎着刺眼阳光来到了山上。 春天,万物勃发,绿意盎然,草丛树木快速往上生长,山路被杂草占据,变得更加狭窄。 “根叔,根叔......” 气沉丹田,浑厚有力的声音在山间一遍又一遍的传荡,却迟迟没有回应。 徐福贵心里微沉,继续朝山里面走,一声一声的喊着根叔。 “福贵哥,你找长根是吧?”一道声音从树林里传来,转头仔细一看,原来是胡兴旺。 他连忙点头。 胡兴旺指了个方向,“我上午那里头看到过他。” 徐福贵连忙朝他手指的方向赶过去,“根叔,根叔......” “少爷......” 一道细小的声音突然从一片水桐树林里传了出来,徐福贵寻了过去,看见长根无力的坐在地上。 他一身衣服沾满了蛛网和落叶,看上去像是乞丐一样。 徐福贵心里松了一口气,“根叔,你这是咋了?” 长根低头,小声道:“没啥,就是没注意踩空了,摔了一下,我自己缓缓就好。” 徐福贵没说话,蹲下看了一下裤腿被刮烂的那条腿,眼里有些心疼。 长根强颜欢笑,“少爷,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儿就回来。” “根叔,我先背你回家。” 长根见他蹲着背对自己,慌忙摆手,“使不得,这可使不得,少爷你咋能背我?” 徐福贵不由分说的将他背了起来,沉稳有力朝山下走去。 长根感觉浑身不自在,一双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嘴里不断嚷嚷着放他下来。 “根叔。” 徐福贵喊了一声,回忆说道:“你还记得以前小时候我上私塾那会儿吗?每天放学,你都弯着身子等我。” “我跳到你的背上,说飞咯,你就把步子迈的很大,一颠一颠的像是枝头的麻雀一样。” “小时候你背我,现在我长大了,也该我背你了。” 长根叫了一声少爷,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第九十七章 没伤到骨头 回到家,看到长根平安归来,一家人齐齐松了一口气。 “摔的这么严重?不知道伤到骨头没有。”家珍看了看说道。 徐父拄着拐杖走过来,笑呵呵的开了句玩笑,“长根,你以后要和我一样,一天到晚拿着根拐杖咯。” 长根先是笑了笑,然后又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长根,你哭啥,先把饭给吃了吧,福贵你去邻村把那个赤脚郎中请过来一趟。” 徐家村没有郎中,连一个赤脚郎中都没有,倒是隔壁村有一个赤脚郎中。 虽说医术水平远远比不上城里的郎中,但检查检查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徐福贵立马去请,长根哭着说道:“太太,老爷,我怕以后我干不了活了。” 徐父笑骂道:“你和来顺一样,都是憨货,老了还不知道享享福,在家里陪我说说话就行了,没人叫你干活。” 长根摇摇头,“让少爷一个人养活我们这么多人,少爷不得累死。” “累死也是他活该,谁叫他是畜生。” “啪!” 徐母打了徐父肩膀一下,“没有福贵在外面做生意种地,你能有粮食吃?” 说完,又安慰道:“长根,先吃饭吧,只要人齐全,穷咱也不怕。” “对对,来吃饭,我爹拿了好多吃的回来,根叔,你快尝尝。” 长根脸上的泪水怎么都止不住,来顺拿了一套干净的衣裳让他换上,又拿出打湿的麻布给他洗脸。 没过一会儿,徐福贵领着赤脚郎中回来,检查了一遍后,说道:“应该是没有伤到骨头,不过这么大岁数了,以后还是别干重活。” 长根听了,这才重重松了一口气,嘿嘿笑了起来,见赤脚郎中要给他拿药膏和中药,连忙拒绝,“不,不用,过两天就好了,不用吃药。” 徐父用拐杖重重敲了一下地面,板着脸,不怒自威,长根不敢再说话。 “根叔,这两天你就先歇着,别想着干活啥的。”徐福贵嘱咐道。 长根带着丝恳求的语气说道:“少爷,你帮我砍些细竹回来吧,我好歹手还能动,能编几个竹筐啥的。” 徐福贵无奈点头,“成,有时间我砍几根细竹回来。” 来顺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兜里掏出一把铜钱和法币,递给家珍,“少奶奶,给。” 这是今天卖卤味得到的钱,家里的钱全都是家珍在管。 家珍伸手接了过来,“来顺,要花钱的时候就开口说一声。” 距离天黑还有些时日,徐福贵和来顺换了身脏衣服,拎着锄头和镰刀,准备去地里干点儿活。 “爹,我和你一起去。”凤霞拿着风筝,蹦蹦跳跳的跟在他后面,平安则摇着尾巴跟在她后面。 “凤霞,等等奶奶,你这丫头跑的可真快。” “娘,你咋也要跟着去。” 徐母笑呵呵道:“在屋里待久了,想出去晒晒太阳。” 徐福贵没有拒绝,反正田地距离他们家也不远。 来到地里,来顺继续在旱地上耕种,徐福贵算了下日子,水田也得耕一遍,然后堆肥,种上水稻。 于是挽起裤腿,踩进水田里面。 “嘶......” 别看艳阳高照,田里的水却冰冷无比,他用犁耙,一步一步用力的翻着田里的耕土。 这是个费力气的活,可惜家里没牛,不然耕地能省力许多。 要不是现在他力气大,这几块水田还真耕不动。 “福贵,来顺,你们慢点儿,上来喝口水歇会儿吧。” 徐母坐在地埂上,过不了一会儿便心疼说道。 徐福贵擦了把额头的汗水,看着凤霞到处采野花放在田埂上,微微一笑,继续埋头耕种,汗水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晶莹的光亮。 突然听到来顺吃痛的叫了一声,抬头一看,地里的来顺扔掉手里的锄头,两只手抱着右脚,疼的跳来跳去。 徐母慌忙过去一看,来顺右脚大拇指被锄头划出一道两厘米左右的伤口,咕咕往外流着鲜血。 “你这孩子,都说了叫你慢点儿慢点儿,现在好了吧。” 徐母责备的说了一句,手上抓起一块烂泥巴堵住了伤口。 “这地啊,是最养人的,有个伤口,泥巴一糊,过两天就好了。” 来顺笑嘻嘻的把右脚放下去,“真的没流血了。” “去坐着喝口水,歇会儿吧,力气不是这么使的,容易伤着自己。” 徐福贵直起身子,笑话道:“来顺,叫你干活别和我学,我锄头使的快,但我知道它不会往我脚背上落。” “你才干了多久的活,种地啊,是个水磨功夫,得慢慢学。” 来顺嘟哝道:“少爷,说的好像你种了很久地一样。” 徐福贵大笑一声,“我以前看别人种的多呀,看得多了,自己也就会了。” 徐母用手指指了指他,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福贵,你这脑子挺灵光的,就是太喜欢玩儿。” “当初要是认真跟着私塾先生学,说不定还真能把你爹输掉的一百多亩地给挣回来。” 徐福贵走到田埂上喝了一口气,“娘,你这话可说错了,那狗屁私塾先生教的是什么玩意儿?屁用没有。” “他教的都是些四书五经,你看看这个世道,哪儿还用得着四书五经这种东西?” 徐母摇头笑笑,“我说不过你。” “爹,这是什么花?” 凤霞举起一朵淡粉色的花,仰头问道。 “问你奶奶。” “奶奶,这是什么花?”凤霞乖巧问道。 徐母含笑道:“等会儿拿回家问你娘,你娘说不定知道。” 直到天色擦黑,徐福贵这才从水田出来,拖着疲惫的身子朝家里走去。 刚到家,一股浓郁的卤味便传了出来,徐福贵闻了闻,家珍煮出来的味道好像越来越香了。 “福贵,来顺,这里有热水,你们快来洗洗,看看你,身上全是泥。” 徐福贵低头看了看,衣服上确实沾上不少泥,他嘿嘿笑了笑,“反正是干活的衣裳,脏了也不心疼。” “洗洗,换身衣裳来吃饭吧,衣服放在那儿,明天给洗了,对了,爹说羊毛可以剪了,叫你等会儿把羊毛剪了,明天拿去城里卖了......” 第九十八章 任务 农历五月初二,立夏。 生机勃勃的春天悄然过去,夏天接过接力棒,继续发光发热。 而在这段时间,种子基本都播种在了耕好的土地里,水田里也插满了分布均匀的稻秧,庄稼人期盼着今年有一个好的雨水天气。 此时正是中午,刺眼的阳光使人睁不开眼睛,太阳虽说没有七八月间的火辣,但晒久了依旧通红一片。 徐福贵戴着宽边草帽,手里拿着一把蒲扇不断扇风,面无表情看着前面那伙青皮混混的背影。 胡麻子和董刀疤的人又来收保护费了,相当于这几天的生意完全在白干。 待他们走远后,他拿出一个线装本和一支铅笔,将这几个青皮混混的名字给记了上去,嘴角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几个狗杂种,少爷,你在写啥。” 来顺对着他们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转头问道。 徐福贵收起线装本子,“说了千百遍了,叫我哥叫我哥,你是猪脑子嘛?” 来顺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总感觉还是少爷更顺口。” 徐福贵看了看摊上所剩无几的卤味,扇了扇风,“不卖了,收摊。” “好嘞。” 将卤味摊子打理干净,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两人戴着草帽走出来,径直往通友茶酒馆走去。 “杜老板,上一壶白毫茶。”徐福贵一走进去,便大大咧咧的说道。 “好嘞,你自己找地坐,茶马上就来。” 徐福贵一坐下,茶酒馆里的熟人纷纷和他打了个招呼。 “福贵收摊了?还剩的有卤味没有?拿出来放桌上,一起喝喝酒,我请你。” “就是,你这家伙卖卤味赚了这么些钱,每次来只喝茶,都舍不得买酒吃。” “福贵,你的卤味配方卖不卖,价格好商量。” “福贵,去不去青楼的,我请你。” 茶馆里闹哄哄一片,徐福贵一一笑着回应,和他们开着玩笑。 来顺一言不发,只是憨笑着听他们说话。 喝了两杯茶,徐福贵扯了扯裤腰带,“解个手。” “我也去。”来顺跟了上来。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和他来到酒馆后面的院子里,撒完尿,他说道:“你先回去吧,我突然想来个大的。” “哦。” 来顺离开不一会儿,穿着格子衬衫的杜玉枝便走了过来,脸色有些凝重。 “福贵同志,最近有什么消息没有?” 徐福贵回道:“玉枝同志,我正要向你汇报,这段时间征粮征税的频率高了很多,另外征兵的待遇又提了一个档次,据我所知,昨天城门口征到的兵不下于十个!” “不仅如此,我打听到很多地方的铁矿晚上都在干活,另外,昨天下午有辆卡车停下讨水喝,我打听到里面装的是辎重。” 杜玉枝脸上的表情越发凝重,“福贵同志,你有没有什么猜测。” 徐福贵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道:“我觉得南方部队要动手了。” “哦?你为什么敢这么肯定。” 徐福贵不好解释,随口解释道:“如果南方部队不动手,那他干嘛要征这么多兵,收这么多粮食?” 杜玉枝点点头,“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无法猜测,但情报汇总我们一定要发给北方,你跟我来。” 来到里屋,杜玉枝从衣柜的暗格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电报机,看起来像是一个长方体的箱子。 “电报你会发了吧?” 自从加入组织后,杜玉枝一直在教他如何做情报工作,使用电报机也属于其中一个内容。 徐福贵点点头,坐在电报机面前,熟练的敲了起来。 杜玉枝夸赞道:“福贵,你这脑子咋这么好使,这么快就把发报机学会了,其他人要学好久才学得会。”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他也发现了,重生回来后,他学习能力特别强。 电报发完,杜玉枝又说道:“福贵同志,我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徐福贵挺直腰杆,“在所不辞,我一定完成组织下达的每一个任务。” 杜玉枝点点头,“最近南方部队对我们的情报系统开始了严厉打击,据可靠消息,这个茶酒馆好像被盯上了。” “所以我想让你来转移情报资料和发报机,最好将情报资料转移到城外。” “福贵同志,这个任务很艰巨,因为你不仅要保存好情报资料,还得时刻防范别人发现。” “特别是过城门的时候,一定要万分小心。” “趁城门警戒还没加强,提前将情报资料和发报机给转移出去。” 徐福贵重重点头,“放心吧,我对县城很熟,可以从其他地方出城,那我需要将情报和发报机转移到什么地方?” 杜玉枝摇摇头,“目前还无法确认,在确认以前,由你先妥善保存。” 徐福贵点点头,对别人来说,这个任务可能不太好接受,但对他而言只需要把这些情报资料和发报机放在空间里就行了。 “好,一切都交给你了,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福贵同志。” 徐福贵笑了笑,从兜里掏出线装本子,“这是我记录的坏人分子,其中包括恶霸地主,不良商人,青皮混混。” 杜玉枝接过去看了看,“龙二,董刀疤,胡麻子,易洪......” 上面的名字不少,杜玉枝合上本子,冷声道:“这些旧时代的杂碎,好,我会记下的,一切为了百姓,日后有机会,一定要将这些人铲除。” 徐福贵敬了一个军礼,低声道:“一切为了百姓,一切为了新兔。” 时间差不多,徐福贵回到正堂,来顺嘟哝道:“哥,你咋每次解大手都要这么久,茶都要被我喝光了。” 徐福贵将剩下的茶水一饮而尽,“走了。” 街上行人三三两两,个个愁容满面,比半年前冷清了不知道多少。 “行行好,把我家女儿买回去吧。” 一人有气无力的坐在街上叫喊,前面站着一个骨瘦如柴,无声低泣的女娃娃。 徐福贵眼帘低垂,从兜里拿了一串铜钱出来,想了想,将铜钱放回去,买了几个包子走过去,递给那个女娃娃。 亲眼看着女娃娃将包子吃完,淡漠看了眼咽口水的大人,转身离去...... 第九十九章 避风头 又过了几天,徐福贵发现,城门口的大兵增加到了足足六个人。 每个进出城的人都要受到严格排查,排查理由是怀疑有敌细分子。 人们不敢反抗,心想反正自己又不是敌细分子,要搜就搜吧。 结果这六个大兵胆大包天,搜身的时候搜到荷包里有法币铜钱的,直接就揣到了自己怀里。 遇到有好看姑娘的时候,搜身时两只手还不老实,惹的百姓们怒目而视, 导致愿意来县城的人越来越少,特别是那些姑娘家,家里人严禁她们去县城,县城也越发冷清。 生意越来越难做,就连来顺都抱怨道:“这要是再干下去,裤衩子都赔没了。” 他们卖的卤味数量还是和以前一样,但现在能卖出去一半都不错了,剩下的只能赔在手里。 气温升高,第二天就有馊味儿,没法继续卖。 世道越来越混乱,就连老百姓都察觉到了不对劲,尽量避免去县城。 这天,日头悬挂高空,空中零零散散飘着几朵庞大的白云,风呼呼的从地面上掠过,扬起一阵沙尘。 徐福贵坐在田埂上,看着水田里的均匀分布的稻秧,双眼无神,嘴里无意识的咬着青草。 “爹,太阳晒的不痛吗?” 清脆响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转头一看,凤霞吃力的挎着竹编篮子,仰着头笑道着走过来,她身后跟着家珍和平安。 平安似乎很享受阳光,愉悦的摇着尾巴,绸缎般的狗毛随风飘扬。 徐福贵回过神来,将凤霞抱过来放在腿上,问家珍:“卤味煮好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笑盈盈的说道:“累了吧,要不回家去睡会儿?” 说完,也不嫌弃,一屁股挨着他坐在田埂上。 徐福贵摇摇头,“不累。” 家珍用杏仁大眼看着她,她的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一汪泉水一样,清澈无比,凤霞的眼睛遗传到了家珍,一样的漂亮。 “那你在想啥,我和凤霞来了你都没反应。”阳光照耀下,家珍红润微动,声音如春风一般,和沐春风,又像是胸膛间流淌过的泉水。 徐福贵的心思一下子变得宁静安然,轻声道:“家珍,卤味生意怕是要停一段时间了。” 距离战争的时间越来越近,他这心里也越来越慌,他不想再被拉去当壮丁了。 这段风头,他想避过去。 家珍长而弯的睫毛动了动,歪头问道:“那咱就不做了,在家好好种地,一家人同样能吃饱。” “你不问我为什么?” 家珍:“不问,你肯定有自己的考量。” 徐福贵解释道:“县城的情况你也知道,冷清的紧,再做下去,怕是裤衩子都要亏掉。” 家珍噗嗤笑了笑,“我这两天就是想给你说这个事嘞,就是怕你舍不得。” 徐福贵高兴道:“那生意先停一段时间,等世道变好了,咱们再去县城卖,到时候我们不摆摊了,盘一个小铺子,专门拿来卖卤味。” “等攒了钱,我们就在县城里买个带院子的屋,这样就不用来回跑,凤霞有庆读书也方便,还能随时去看看你爹。” 家珍眼里露出向往的眼神,抿了抿嘴,“爹娘才不会去县城住。” 徐福贵哼了一声,“我娘肯定会跟我去的,但我爹这个老古板,一辈子就想待在村里,守着徐家的祖坟和家业。” “他也不想想,这些家业都不是他的了,干守着有啥用。” 家珍伸出手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没见过儿子教训爹的。”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这不是说给你听的嘛。” 家珍拍了拍他身上的灰,“行了,就知道哄我,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那家里的卤味咋办,我刚刚才给卤好。” “明天卖了,就不卖了。” “娘,我们不是来割羊草的嘛,你怎么光顾着和爹说话呀。” 凤霞坐不住了,开口说道。 “好,娘带你去割草。” 日薄西山,徐福贵从田里出来,先是坐在田埂上把脚上的泥泞给清洗干净,然后提着草鞋,回到家里。 和徐父徐母说了一声暂停卤味生意的事情,他们两同样没有意见,毕竟亏本的买卖谁都不愿意继续。 随后他来到陈运生和孙道堂家里,同样将事情给说了一遍。 “不卖了?唉,好吧,这世道确实乱。” 两人闻言,顿觉十分可惜,但也无可奈何。 吃晚饭的时候,徐福贵奢侈的切了一盘猪头肉,拌上辣酱,香葱。 放上饭桌,他笑着道:“这顿吃了,下次的卤味可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了。” 凤霞站在椅子上,“爹,卤味这么好吃,为什么以后吃不到了?” 徐福贵给她戴上罩衣,防止把衣服给弄脏,“因为爹以后不卖卤味了。” “那以后村里的小孩是不是也不能吃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老气横秋,和谁学的说话,你自己不是小孩?” 凤霞认真道:“我已经五岁了,马上就是大孩子了。” “哈哈,好,我家凤霞是大孩字了。” 凤霞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的说话,冲淡了饭桌上沉重的氛围。 以后没了卤味生意的收入,光靠种地,日子怕是不太好过,他们自然高兴不起来。 第二天,徐福贵和来顺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在天边还翻着鱼肚白的时候,就走出了徐家村,踩着列石经过无名河道,朝县城走去。 “少爷,以后我们是不是不用这么早起床了?”来顺长大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问道。 清晨的风有些冷,徐福双手抱胸,缩着脖子嗯了一声,“明天就可以多睡会儿了,不用天天走个几十里路。” 来顺将裤腿挽起来,微微一用力,小腿上的肌肉线条分明,他嘿嘿一笑,“村里那些姑娘暗地夸我有力气嘞。” “那你看上哪家姑娘没有?你这岁数也差不多了,也该张罗着结亲生子。”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我得好好想想,村里的太熟了,我觉得其他村倒是有几个长的漂亮的......” 第一百章 杜玉枝受伤 清晨。 万籁俱静。 东边地平线泛起一丝丝金黄的光亮,无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浓雾笼罩整座原西县城,晨曦将浓雾染成一大片金海,唯美绝伦。 待朝阳完全从山后升起,上升的温度一点点驱散浓雾的时候,徐福贵和来顺的身影出现在了原西县城外面。 厚重的露水打湿了他们的眉毛,连粗布衣服摸上去也是湿润的。 土公路上零零散散有几个路人,两人跟随这几个路人一起朝城门走去。 城门洞口站着四个大兵,松松垮垮的站着,不断打着哈欠,期待的看着他们。 “站住,排队搜身。” 一番令人厌恶的搜身之后,走进县城,来顺好奇问道:“哥,这几个狗杂种咋一直没搜到你身上揣的钱。” 徐福贵嘿嘿笑了声,“几个蠢猪一样的东西,能搜到就怪了。” 他给放在空间里了,这几个大兵咋可能搜得到。 街道上冷冷清清,许多商铺都紧紧关着大门,来往行人更是个个愁苦满面。 “行行好吧,把我家闺女买了吧。” “哪位好心的大爷能给口吃的,我什么都能干,不要工钱,能管口吃的就行。” 哭泣声时不时从各个地方传来,听的人心里发慌。 来到王氏酒楼前面,将卤味摊子抬出来,摆放好卤味,来顺坐在板凳上,看着冷清的街道,嘀咕道:“今天怕是又卖不了多少。” “想这么多干啥,明天就不卖了,对了来顺,今天咱得把卤味摊子给抬回家去。” 来顺看了摊子一眼,脸上露出苦色,徐福贵又说道:“等会儿再说吧,或者先放着县城,等哪天得空了再给抬回去。” 他自己有空间,找个机会自己单独来县城,轻轻松松就可以把卤味摊子给搬到家里。 挽起袖子,拎起菜刀,徐福贵切了两份猪头肉,用油皮纸给包好。 给旁边的康包子递过去一份,“康大哥,我也不干了。” 康包子沉默低头,叹了一口气,“我怕是也干不了多久,实在没什么赚头。” 来到王氏酒楼里面,惊另外一份猪头肉递给周掌柜,“掌柜的,这些日子麻烦你了,打明天起,这生意我就不做了。” 周掌柜好奇的看了他一眼,“怎么?做不下去了?” 徐福贵点点头。 周掌柜敲了敲桌子,“福贵,既然你不做了,那不如把卤味的方子卖给我。” 徐福贵笑了笑,“这事儿容我琢磨琢磨。” 周掌柜笑呵呵的点头,“不急,你慢慢想,想通了随时来找我,价钱一定满意。” 从王氏酒楼出来,他看了看紧闭大门的通友茶酒馆,微微皱了皱眉。 往常这个时候,茶酒馆的大门不是早就开了吗,今天却一反常态。 “福贵,昨晚县城可闹了不小的动静,和通友茶酒馆的关系可不小。”康包子没什么生意,闲聊道。 徐福贵心里一动,不动声色问道:“闹了啥动静,我还纳闷呢,这通友茶酒馆咋还没开门迎客。” 康包子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昨晚我刚上床,就听见这边传来几声枪响,惊的我一家几口子都不敢睡觉。” “过了半饷,外面就传来几声大喇叭,说是通友茶酒馆是敌细分子,已经被铲除,让我们找出身边可能存在的敌细分子,找出一个大力奖赏。” 说着,他啧啧摇头,“真没想到,这通友茶酒馆居然是敌细分子,你说这杜老板的生意做的这么好,为啥要和新兔那边的人扯上关系。” 徐福贵追问道:“茶酒馆里面的人全部都被杀了?” “这我倒不知道,大喇叭是这么说的,谁知道呢,这世道越来越不太平了,我也在琢磨,这包子生意要不要停一段时间。” 徐福贵没说话,心里微沉。 不对啊,杜玉枝不应该出事的,她日后还要成为地区的大领导,现在怎么可能出事? 他心里有种不详的预感,该不会是因为自己重生回来,加入新兔组织的原因,导致杜玉枝出事? 他微微摇头,将脑海中多余的心思甩出去,准备出城以后,找个地方把消息汇报给上面。 生意冷清,日山三杆的时候,一群穿着黄皮衣裳的大兵突然闯进这条街,胶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这群大兵径直来到通友茶酒馆前面,取出封条,将大门给封上,转身大声道: “通友茶酒馆疑似敌细分子,奉劝各位,对于敌细分子,知情不报者,同罪!主动举报者,有赏!” 说完,这群大兵横冲直撞离开,路上行人赶忙避开。 待这群大兵离开以后,行人对视一眼,默契转身离开回家,这县城一时半会儿是不能待了,省的殃及池鱼。 来顺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百无聊赖道:“今天怕是一个卤蛋都卖不出去。” 徐福贵注意力没放在卤味上面,一直隐蔽的观察周围。 临近正午时,徐福贵尿意上涌,让来顺照看摊子,他来到一旁的巷子,刚解开腰带,便看到墙壁上刻着一个三角形。 暗号! 他猛然抬头,仔细观察四周,往小巷深处走去,来到一处堆满柴火的地方,墙壁上刻着两个三角形。 “玉枝同志?”徐福贵压低声音喊了一声。 话音刚落,柴垛后面传出一道声音,“福贵同志,我在这儿。” 来到柴垛后面,杜玉枝坐在地上,面容痛苦,徐福贵蹲下去,“玉枝同志,发生什么事了?” 杜玉枝摇摇头,“说来话长,情报点暴露了,还好情报资料和发报机都在你那里,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徐福贵看了看她染红的衣袖,瞳孔一缩,“你中弹了?” 杜玉枝点点头,“没有大碍,擦了一枪,没有伤到骨头。”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杜玉枝冷静道:“要先想办法出城,向上面汇报情况,同时联系钟守正同志,我们有更重要的任务要进行。” “福贵同志,你有办法将我送出城吗?” 徐福贵点点头,“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出城,应该没人发现......” 第一百零一章 营救重要同志 云溪县城说不上大,但也说不上小,出口肯定不会只有几个。 徐福贵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毫不夸张的说,他闭着眼睛都能在县城里行走。 尽管全城都有大兵在搜索,但徐福贵依旧轻松的将杜玉枝带出了城。 “玉枝同志,到底发生了什么?好端端的怎么就被发现了?”城外的一片玉米地里,徐福贵问道。 五月份的玉米还处在生长的季节,约莫有半人高,两人蹲在地上,丝毫不起眼。 杜玉枝解释道:“前两天我得到消息,一位很重要的同志被关押在了云溪县城的大牢里。” “就在我打探具体消息的时候,被人给发现了手脚,到了晚上,一群大兵直接闯了进来。” “情况紧急,我只能先从后院撤退,不过这些大兵全城搜寻,我只能躲在隐蔽的巷子里。” “福贵同志,还好有你,不然这次我真的凶多吉少。” 徐福贵又问:“那接下来我们如何行动。” 杜玉枝显然早就想好了,“发报机在什么地方?” “被我藏起来了,在我家里。” “你回去后立马给钟守正同志发消息,让他来配合我们营救大牢里的同志,另外要向上面汇报具体情况,请求指示。” “如何营救?” 徐福贵感觉困难重重,就他们这几个人手,枪都没几把,怎么从大牢里把人给救出来? 别到时候人没救出来,还把他们给搭进去了。 他不怕死,但他怕死了以后家里没人。 杜玉枝面色沉重,摇摇头,“目前还没有思绪,总能有办法的,这位同志十分重要,我们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将他营救出来。” 徐福贵好奇问道:“这位同志是什么身份?” 杜玉枝瞥了他一眼,“身份暂且保密。” 徐福贵乖乖闭嘴。 “好了,我们快走吧,这里还是不安全,我在小河村还有一个据点,以后我们就在小河村外面的树林里联系。” 徐福贵摇头,“来顺还在城里等我。” “对了,还有来顺,这次人手不够,我觉得需要来顺的帮助。” 徐福贵有些犹豫,“来顺笨手笨脚,万一坏事了怎么办?” 换做以前,他肯定愿意让来顺和他一起加入新兔组织。 但今时不同往日,杜玉枝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接下来的动作也危险无比,来顺此时加入,不是让他往火坑里跳吗? 家里现在就他们两个劳动力,不管怎么样,都得留下一个。 “福贵同志,你的信仰似乎有些动摇。” 徐福贵挺直腰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新兔。” 杜玉枝点点头,又和他交代了一些事情,然后悄悄从玉米地里出去。 徐福贵蹲在原地,捏碎一块干泥土,拍拍手,起身朝县城里走去。 “哥,你咋去这么久?” 徐福贵摇摇头,看了眼摊子上剩下的卤味,面无表情道:“收摊吧,摊子先放在王氏酒楼里,改天我想个办法送回家去。” 来顺点点头,唉声叹气,“今天几乎没卖出去啥,剩下的卤味该咋办,要不我们去其他地方吆喝吆喝?” “不用了,先拿回去再说吧,吃不完送给村里人也行。” “啊?这么多呢,白白送出去?” “都是一个村的,不说这些。” 将卤味打包好,两人走出县城,徐福贵趁机将杜玉枝的事情给交代了一遍。 来顺越听,表情越来越兴奋,“少爷,你居然加入了新兔组织,还要去执行任务,带上我,带上我呀。” 徐福贵敲了一下他的脑门,“你是不是虎?这和种地可不一样,万一出了差错,是要掉脑袋的事儿。” “你考虑清楚了,只要你不愿意,谁也管不了你。” “少爷,你做啥我就做啥,反正我得赖在你后面。” 徐福贵笑骂一句憨货,点点头,“成,不过这事儿别和我爹娘家珍他们说,省的他们担心。” “嘿嘿,我指定不说。” “来顺,你可得机灵点儿,别啥事儿都冲在前面,咱两打个下手就行了,想来杜玉枝也不会为难我们。” “少爷,你说啥我就做啥。” 回到家,家珍看到还剩这么多卤味,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 凤霞倒是很高兴,“爹,这些肉我是不是都可以吃。” 徐福贵点点头,“凤霞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次吃了,以后很久都吃不了咯。” “福贵,剩下这么多卤肉,咱们也吃不完,要不给邻里送些过去?”徐母问道。 徐福贵答应下来,将猪头留下来,其余的卤味切成小份,给关系亲近的人家送去不少。 凤霞偷偷藏了两个卤蛋,不料被徐父给发现了。 “嘘,爷爷,你别跟我娘说,我要拿去给大双小双吃。” 徐父笑着指了指她,“好,爷爷不说。” 家珍好笑的看了她一眼,装作没有看到,倒了一杯水放在福贵旁边,“别想太多了,大不了我们少吃点儿就是了。” 徐福贵松开眉头,笑了笑,他担心的是杜玉枝的事儿。 闯大牢救人,危险不小,希望他的运气能和前世一样好,屡次死里跳生。 吃完午饭,徐福贵找个时间,出去将电报发给省城的钟守正和上面,很快得到了回应,钟守正将会带领两个小队的人过来支援。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有这么多专业的情报人员,他和来顺应该只需要做一些边缘的事情。 五天时间眨眼而过。 天气越来越炎热,徐福贵穿着一身白色短褂,带着来顺来到了小河村附近的小树林。 当他们到的时候,十多个人浑身正气,眼神精明,动作干练的人已经坐在里面。 杜玉枝站在最中间,言简意赅道:“人到齐了,我是这次行动点的负责人,为了行动顺利,大家先互相认识一下。” 每个人快速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徐福贵有样学样,将每个人的相貌和名字记在心中。 “福贵,情报资料和发报机带来了吧?”互相熟悉以后,杜玉枝压低声音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将身后的背篓放下来,解开灰布,露出保存完善的资料和发报机...... 第一百零二章 夺宝行动 火炉似的骄阳悬挂在高空,向地面抛洒下无穷无尽的热量,大风扬起沙尘,翠绿的树木随风摇摆。 阳光穿过树叶缝隙,光斑打在杜玉枝的笑脸上,“福贵同志,你做的很好,组织会记住每一个人的功劳。” 徐福贵挺直腰杆,“为人民服务。” 杜玉枝点头,环顾四周,“这次营救对象的身份全程保密,下面我们开始分配任务。” “钟守正,你带领一队.......” “黄波,你带领二队.......” 众人一边听,一边拿出纸笔记录,徐福贵听了半饷,都没有听到他和来顺的任务,内心不禁松了一口气。 正当他高兴的时候,杜玉枝突然看着他,“福贵同志,来顺同志。” 徐福贵重新挺直腰板,来顺有样学样,脸上带着激动的神色。 “你们两同样也有任务,而且任务至关重要,你们发挥自己本地人的优势,进城打探大牢附近的地形,哨兵等等消息。” “另外,还需要负责运输枪支进城,我们营救出来后,同样需要你们带路。” 意思就是不用参加战斗。 徐福贵敬了一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保证完成任务。”来顺瓮声瓮气,敬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好,这事儿需要尽快,我们要尽管把陈同志从大牢里营救出来。” “这次的行动代号为,夺宝!” “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钟守正举手,“玉枝同志,我们的枪支不够,总不能让同志们赤手空拳吧。” 杜玉枝的眉头轻轻皱起,“这的确是个问题,可是我们深在敌后,哪里能搞到枪支?” 徐福贵眼睛一亮,说道:“我知道哪里有枪支。” 杜玉枝期待的看着他,徐福贵严肃道:“我们村的恶霸地主有枪,起码都有五杆步枪,子弹不知道有多少。” 来顺露出灿烂的笑容,“对,去年龙二还和城里的混混头子火并,我们村所有人都知道。” 说完,两人对视一眼,纷纷从彼此眼里看到了不怀好意。 “哦~” 杜玉枝拉了个长音,“仔细说说这什么龙二的情况。” 徐福贵添油加醋说了一遍,众人听完以后,纷纷呸了一声,“这龙二真不是东西,放在北方,早就被枪毙了。” “就搞他了,他只有两个手下,咱们这么多人,收缴龙二的枪支,咱们的枪支就够了。” “就是,正好为民除害,反正我们将陈同志营救出来,也不能在这地方待了。” 杜玉枝拍板下了决定,“好,福贵,等你探查好大牢的情报,我们就去把龙二的枪支给缴了,然后开展营救行动。” 徐福贵重重点头。 从小树林出来,徐福贵戴上宽边草帽,遮住火辣辣的阳光,嘴角的笑容怎么都掩饰不住。 “嘿嘿,少爷,这背后有人就是好使,这下龙二这杂种可算是完蛋了。”来顺迈着八字步,高兴笑道。 “龙二这种人,迟早都得完蛋,算便宜他了,当了一年的地主。” 来顺眼里露出凶光,“要是一枪就把龙二打死,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徐福贵将路上一颗石子踢开,“你还想动枪?你觉得杜玉枝他们会浪费子弹?”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小声道:“少爷,你说到时我们要不要趁机把房契和田契给找出来,龙二要是死了,这些东西不就是咱们的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特么是新兔组织的人,不是山上的土匪,想屁吃呢?顺手拿点儿值钱的东西就行了,房契田契你拿了也没用,别人不认。” 地契这玩意儿可是烫手山芋,他可不想与地主扯上什么关系。 刚刚交代龙二情况的时候,他都没有说自己以前是地主家的少爷。 来顺哼了一声,“我就是不想龙二这家伙好过。”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来顺,新兔以后肯定会取代南方部队,到时候我们在组织内部,还怕没手段收拾龙二?” “不过,就龙二自己做的那些事,估计都不用我们动手,新兔一成立就得被枪毙。” “少爷,万一新兔输了呢。”来顺担心道。 当前局势对新兔不利,南方部队表面上的实力看起来太强大了。 加上南方部队刻意宣传,普通百姓对新兔的影响并不好。 来顺也是之前听杜玉枝说过北方的情况,这才没有偏见,但对新兔的实力依旧有自己的怀疑。 徐福贵自信的笑了笑,“放心吧,新兔一定会胜利的。” 来顺哦了一声,变忧为喜。 回到家,徐福贵对家珍道:“我和来顺去山上找柴火,明天去城里卖,换点儿钱回来。” 家珍拍了拍他身上的灰,低声道:“你别累着自己了,家里不缺钱用的,我那木盒里还有好多钱呢。” 徐福贵笑了笑,拍拍胸脯,发出砰砰砰的声响,“不累,闲着也是闲着,顺便去城里看看生意好做不好做。” “爹,明天你要进城吗?”正看着有庆睡觉的凤霞听了,转头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凤霞刚要说话,家珍便板着脸道:“凤霞,是不是又想让你爹给你买东西?” 凤霞狡黠的笑了笑,摇摇头,“不是,我才没有想买的东西。” “那你想说什么?” 凤霞脸不红心不跳的回道:“我就想和爹说早点儿回来,爹不在我会想他。” 徐福贵大笑一声,走过去蹲下身,捏了捏她肉嘟嘟的小脸,对着她耳朵小声道:“明天爹给你买烧饼回来。” 凤霞看了家珍一眼,咯咯笑道:“爹,你胡子挠得我好痒。” 家珍无奈看了他们一眼,看了看徐福贵的头发和胡子,点点头,“确实该剪了。” 徐福贵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和胡子,“长吗?” 家里有铜镜,不过他忙的根本没时间照镜子,也不知道自己平常是个傻样儿。 接过家珍递过来的铜镜,镜子里的人胡子拉渣,凌乱的长发被草帽盖住,只在额头露出几股,额头挂着汗珠。 脸蛋还算干净,肤色呈小麦色,五官并不出众,但相当耐看,深邃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沧桑。 他笑了笑,有些舍不得放下铜镜,“咋看起来这么年轻......” 第一百零三章 如实交代 “还年轻?就这大半年的时间,不知道老了多少了,以前出去,别人看着还以为是个娃娃呢。” 家珍说着说着,眼眶突然红了。 用修长的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衣裳,“全是自己造的,好好的少爷不当,现在知道苦了吧。” 徐福贵高兴的笑了,他知道家珍是在心疼自己,将手里的铜镜放下,“不苦,一点儿都不苦。”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擦了一下眼角,“你怎么还是这么没心没肺,我都不知道,你咋能受得了这份苦。”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家珍,我真没觉得苦,最多就是吃的不好,委屈你们了。” 每天要干的活确实很多,但是重生回来后,身体增强了许多,每天再累,抱着家珍睡上一觉,照样精神满满。 充实的日子反而让他充满了干劲,每天都是乐呵呵的。 家珍看着他这幅模样,也不由得笑了,将他按在板凳上,“伱坐着,我去拿剪刀。” 旁边纸布鞋的徐母轻笑一声,“福贵,能娶到家珍,是你上辈子做牛做马换来的。”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 家珍从房屋里拿出剪刀,仔细的将他的长发胡子给剪去。 剪刀自然没有专业的剃须刀剪的干净,不过徐福贵也感觉清爽了许多,拿出铜镜一看,自我感觉又好看很多。 “家珍,你把我打理的这么好看,不怕我出去有狐狸精勾搭我?”他开玩笑道。 家珍拿着剪刀比划了一下,徐福贵连忙道:“说笑的,说笑的,外面的狐狸精哪有你漂亮,我这辈子,有你一个人就够了。” 家珍看了徐母一眼,低下头,“你乱说什么,我才不是狐狸精,你要出去鬼混就去吧,反正我也管不住你,只要你心里还有这个家就成。” 家珍永远都是逆来顺受,徐福贵心疼的握着她的手,“我又说错话了。” 家珍慌忙的收回手,“你干嘛!” 徐母哈哈笑了一声,“年纪大了,眼睛也花了,针线都看不见咯。” 家珍羞的跑进屋里,徐福贵愣了一下,好笑的摇摇头,他忘了这个时代还相当保守。 除非是夜晚的床上,不然夫妻两要是有亲密的动作,会被别人笑话。 甚至有些地方,夫妻两在外面的时候,一条板凳都不能一起坐。 “来顺,走了。” 来顺连忙起身,徐母在身后嘱咐道:“你们两留点儿心,别把刀落在自己身上。” 阳光很晒,山林里虽然处处都是林荫,但稍微一动,便是一身的汗水。 两人来到水桐树林,这种木柴最受那些城里人喜欢,烧起来的青烟相对要少许多。、 树林里有不少倒在地上的水桐木,几乎都是他们以前砍倒,任由这些树木风吹雨晒变成干柴。 此时他们只需要将干柴收集起来,用柴刀砍成长短一致,然后捆起来就成。 一捆柴整整齐齐,看起来赏心悦目,去柴行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两人手脚麻利,日薄西山,太阳距离山头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他们就扛着两捆木柴走下山来。 “哟,福贵,来顺,这柴捆的这么漂亮,是要拿到城里去卖?”村里人看到他们,问道。 “哈哈,就是拿去城里卖的,换点儿钱用。” “那你明天顺便帮我带一斤盐回来,你等我一下,我进屋给你拿钱。” “我要买些针线,你也顺便帮我买了吧。” 村里人听见他要进城,纷纷说道,徐福贵一一记下。 现在进城要收入城费,一般很少有人愿意进城,经常让进城的人帮忙买东西。 说实话,如果不是有任务,徐福贵同样不想去城里,不单单是五个铜钱的入城费,主要是城里不太平。 上辈子就是去城里请郎中,结果郎中还没见着,就被部队拉去当了壮丁。 但他的运气好像又挺好,战场上死了这么多人,他偏偏好胳膊好腿的回来了。 回到家,徐福贵拿出纸笔,将村里人要买的东西一一记下,省的明天遗忘了谁的。 晚上的吃食和村里其他人差不多,煮了一锅水多饭少的稀饭,配上腌菜。 唯一好一点儿的,便是切了一盘咸鸭蛋,一人有一小块。 徐福贵三两下喝完后,苦着脸道:“咱家也不是没粮食,咋吃的这么寒酸。” 徐父哼了一声,“你还当是以前当少爷的时候?把肉塞到你嘴里你都不吃?” 家珍把自己的咸鸭蛋放在他面前,笑盈盈的说道:“吃吧。” 徐福贵将蛋壳剥去,放在她的碗里,“你吃,有庆还指望你呢。” 说完,拍拍自己的肚子,“我吃饱了嘞。” 有庆的哭声恰巧从里屋传出来,徐福贵示意家珍他们继续吃,他走进里屋,将有庆抱了起来。 给他换掉脏的尿布,屁股洗干净,抱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逗他。 有庆咧开嘴笑了,露出几颗白白的牙牙,笑的声音很小,声带还没有发育好。 “爹,弟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我想和弟弟一起玩儿,还有,娘不让我抱弟弟,说我抱不动,我明明抱的动。”凤霞站在板凳上,手里拿着筷子说道。 徐福贵笑了笑,“弟弟很快就长大了。” 吃完饭,徐福贵烧了一锅热水,提着木桶来到澡屋,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 从澡屋出来,星宿稀疏,月亮像是白玉瓷盘一样,静静悬挂在高空,清凉月光落下,地面像是落了一层盐。 走进屋里,钻进被窝,轻轻抱着家珍,一双眼睛看着窗外,半点儿睡意都没有。 “福贵,你心里是不是藏着事儿?”怀里的家珍突然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别瞎想,睡吧。” 家珍摸着他结实的胸膛,认真道:“我能感觉你心里有事儿。” 徐福贵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将自己加入新兔组织,以及接下来执行任务的消息给她交代了一遍。 他不能保证任务万无一失,如果自己真的出了意外,家珍至少能知道自己去哪里了。 家珍听完以后,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久久没有说话.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五章 报复龙二 “啊!” 一声痛叫从巷子深处传出来,从青楼走出来的另一个人听见声音,连忙走过去。 “烂头,烂头,你被人打闷棍了?” 听见好兄弟的声音,烂头这才确认那两个凶人离开,将头上罩住的衣服扯开,露出了鼻青脸肿的猪头。 “烂头,你说,到底是谁打的你,我们和上面说,这个事儿一定不能这么算了。” 名为烂头的青皮混混闻言,先是吐出一口苦水,后怕的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没看见他们长什么样子,只知道是两个人。” “狗日的,连我们都敢招惹,走,我们找董老大,让他为我们做主。” 烂头拉住他,摇摇头,“算了,我没事,就是挨了几拳,董老大是什么人伱又不是不知道,才不会操心我们的贱命。” “难道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对了,那两个人为什么要打你?” 烂头摇摇头,“我不知道,你别问了,我们回去吧,别让人看了笑话。” 他打算将这件事埋在心里。 敢打听大牢里的事,要做的事肯定和劫狱有关,这等凶人,不是他一个小喽啰可以招惹的。 就当是自己运气不好,吃个亏算了。 另一边,徐福贵和来顺直接来到城门口,一番检查后出了城。 “哈哈哈,爽,太爽了,少爷,还是你聪明。”来顺使劲挥舞几下拳头。 徐福贵揉了揉拳头,“狗日的骨头真硬。” 来顺后悔道:“我该多打几下的,这些狗杂种平时不做好事,打死了都是活该。” “行了,走,去据点找杜玉枝和其他同志。” 来到小树林,这里随时都有同志在等他,见他来了以后,连忙去通知杜玉枝和其他人。 “福贵同志,打听到了什么?”杜玉枝期待问道。 徐福贵将地面的落叶给踢开,随手找了根树枝,开始介绍大牢的情况。 其他人听的很仔细,拿出纸笔不断记录。 说了半饷,直到口干舌燥,徐福贵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就这些了。” 杜玉枝合上本子,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福贵同志,我真心感谢你的奉献。” 随后就没他什么事了,杜玉枝和其他人开始商量夺宝计划的细节。 他虽然不用参加行动,但还是认真听,不过他毕竟是业余的,听的半懂不懂。 “好,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也为了避免陈同志遭受更多的牢狱之灾,我们现在就去福贵村里,将徐家村地主的枪支收缴,今晚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半夜就开始行动。” “是!”众人铿锵有力的回答。 “福贵,来顺,你们的任务十分艰巨,等枪支收缴完后,明天一早你们要先办法将枪支弹药送到城里,有没有困难,提出来我们一起解决。” 徐福贵摇摇头,“我们会把枪支弹药放进木柴里,不会被大兵发现的。” “好,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去徐家村。” 徐福贵和来顺一听,眼睛发亮,连忙起身带路。 “福贵,来顺,你们再给我说说你们村地主的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好,龙二宅子里有两条大黑狗” 回到徐家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在村口外的竹林里,杜玉枝弯着腰看着前面的高墙大院,纷纷咒骂起来。 “这地主果然是个吸血鬼,不知道吸了多少血,才建起这么好的院子。” “这一眼过去的土地全是地主的?哼,等会儿大家伙儿手下可千万别留情,必须好好教训这地主。” “等着吧,等我们组织接管这里,就是这些恶霸地主掉头之时。” 对付这种地主,杜玉枝不怎么放在心上,随便安排了一下行动计划,用头巾遮住面庞,众人便悄悄摸进院子里面。 两只大黑狗还没来得及狗叫,就直接被割喉,府里的下人统统被枪指着关到一间屋子里,每个人的眼睛都被蒙上。 徐福贵和来顺同样将脸遮住,草帽压的极低,跟随杜玉枝来到了龙二的屋子。 龙二昨晚在县城赌了一个通宵,此时正在屋里睡午觉,心有所感睁开眼睛,黑黝黝的洞口立马映入眼帘,惊的他打了个激灵。 “谁!” 刚说出一个字,睁大眼睛看清楚屋里的十多个陌生人后,颤抖着抱拳,“各位好汉,不知在下哪里得罪了各位,有话好好说。” 杜玉枝压低声音,“把你所有的枪支弹药交出来。” “好,好,我我这就拿,这就拿。” 龙二哆哆嗦嗦掀开被子,光脚他在地面上,打开衣柜的暗格,拿出两个很大柳条箱。 杜玉枝打开以后,看到里面的五杆步枪三支驳壳枪,冷哼一声,“一个小小的地主,家里居然有这么多军火。” 龙二跪下磕头,“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烦请各位帮忙把这些东西带走,绕我一条狗命。” 杜玉枝厌恶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对着徐福贵说道:“接下来交给你们两,把他给我绑起来。务必不能让他坏了我们的大事。” 很快,杜玉枝和其他人提着柳条箱出去清点枪支弹药,只剩下徐福贵和来顺。 看着不敢抬头的龙二,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先是将他的眼睛蒙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麻绳,将他捆了个结结实实。 “两位好汉,不要动手,不要动手,我床底下有银元,有很多银元。” 龙二吓的浑身都软了,下一秒,嘴巴就被臭袜子塞上,呜呜呜的说不出话来。 徐福贵举起一条黑木板凳,猛的砸在他腿上。 随着咔嚓一声,龙二的右腿明显弯曲了一个角度,整个人疼的缩在地上,满脸通红,额头青筋直冒。 来顺更狠,用尽全身力量踢了他下身一脚,徐福贵隐约听到了一声蛋碎的声音。 见来顺还要动手,徐福贵拉住他,摇摇头,转身来到床前,将床底下的银元全部拿了出来,意念一动,银元出现在了空间中。 旁边的来顺顿时瞪大双眼,徐福贵淡淡笑了笑,食指竖在嘴边。 来顺虽然一根筋,但不是傻子,眼里露出恍然的神色,随口咧嘴笑了笑,拍了拍胸脯,点点头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六章 家珍心里踏实了 来顺和他的关系,比亲兄弟还要近,加上以后和他一起执行任务,空间的秘密迟早会暴露。 所以徐福贵不介意提前给他打个预防针,他相信来顺不会做出不利他的事情。 果然,来顺虽然很惊讶,但更多的还是兴奋,拍了拍胸脯,表示不会说出去。 “怎么样,搞定了吗?” 来到院子里,杜玉枝问道。 她在外面听到了些许动静,但她并不打算阻止。 龙二是个恶霸地主,想来他俩平时被压榨的不少,有报复行为也在情理之中。 徐福贵点点头,“保证不会坏了我们的计划。” 杜玉枝犹豫一下,还是问了一句,“没有把人打死吧?” 徐福贵摇头。 “那就好,这是所有的枪支弹药,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明天我们会分批进城,在计划开始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枪支弹药运进城里。” 徐福贵点头,面色沉着平静,“交给我和来顺。” 见他这幅模样,杜玉枝似乎也平静下来,吐出一口浊气,“好,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新兔。”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新兔。” 杜玉枝带着其他人离开,留下了两个装着枪支弹药的柳条箱。 徐福贵意念一动,柳条箱顿时出现在了空间里面,旁边的来顺再次瞪大眼睛,似乎想看清楚他是怎么做的。 “出去说。” 两人快速离开大宅子,来顺终于忍不住问道:“少爷,你是不是遇到神仙了?” 徐福贵笑着摇摇头,“不知道,算是吧,来顺,这件事情太过离奇,千万不可让别人知道。” 来顺重重拍了几下胸脯,“放心吧少爷,我一定烂在肚子里,连根叔老爷他们我都不说,不然让老天降道雷劈死我!” 徐福贵将他指天的手按下来,“行了,现在知道我怎么有信心把枪支弹药运到城里去了吧?” 来顺高兴点头,“我就说嘛,怎么每次那几个大兵都找不到少爷你身上的钱,我家少爷可是见过神仙的人。” “神仙.” 徐福贵呢喃一声,想到自己是重生回来的,笑了笑,“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 来顺点头,“根叔说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可不能对神不尊敬。” 回到家,徐母埋怨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趟县城要这么久?” 徐福贵笑了笑,先是灌了几大口水,摸摸肚子,“娘,留饭没有,快要饿死了。” 徐母嘀咕了一句,但还是心疼他,和家珍一起去端锅里的饭菜。 吃饭的时候,徐母坐在他旁边,小声问道:“兔崽子,伱是不是惹家珍生气了?” 徐福贵一脸疑惑,“没有啊。” “真没有?”徐母打量他的神色。 “真没有。” 徐母脸上满是不信,“信你才怪,家珍今天都没说过几句话,眉头一直皱着,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说了让家珍不高兴的话,自己还傻不愣登的不知道。” 徐福贵看了眼哄有庆的家珍,点点头,“好,我的女人我还不知道心疼?” 徐母用拐杖轻轻打了他一下,“我就怕你不知道心疼,家珍这么好的姑娘。” 吃完饭,徐福贵拍拍肚皮,刚起身,外面就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 出去一看,原来是拜托他买东西的村里人。 徐福贵将东西一一拿出来,让他们自己来领,村里人笑呵呵的给他道谢。 待他们走后,徐福贵拉着家珍进了房屋,从空间里拿出卖木柴得到的七十铜钱,“呐,今天卖柴火的钱。” 家珍眨眨眼睛,一时没反应过来,过来足足四五秒,才惊讶的长大嘴巴,害怕自己发出声音,用修长白嫩的手捂住嘴巴。 “福贵,你这,你这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戏法?” 徐福贵空手伸到她面前,下一秒,一个热气腾腾的烧饼再次出现在手里。 家珍拉着他的手仔细看了看,杏仁大眼里充满惊疑,“不是戏法,你怎么做到的?” 徐福贵带着不确定的语气道:“我可能是遇到神仙了。” 家珍一听,立马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对着空气拜了起来,嘴里嘀咕了一长串话。 徐福贵哭笑不得,轻轻抱着她,“家珍,所以你不要担心我,我虽然加入新兔组织,要执行任务,但我一定不会出事的。” 家珍轻轻点头,在他腰间软肉上掐了一下。 “嘶,掐我干嘛。”徐福贵装作吃痛。 家珍笑了笑,“这真的不是梦?福贵,你真的遇到神仙了?这世界上真的有神仙?” 徐福贵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有吧。” 家珍重重点头,“一定有,就是不知道是哪路神仙,不然一定好好拜拜。” 徐福贵见家珍重新露出笑容,他也高兴的笑了笑。 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这个秘密任何人他都不会说,但空间可以透露出一些。 家珍和来顺都是自己最亲近相信的人,和他们透露空间的部分事情,并不会有什么后果。 相反,自己以后使用空间还会更加方便,家珍心里也会更加踏实。 这时,家珍突然想起了什么,郑重道:“福贵,这事儿你可千万别和其他人说,我可不想你再出事,也别去干坏事儿,我可不想你再出事。”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温声道:“放心吧,就只有你和来顺知道,其他人我都不再说了,我也不会干坏事儿。”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将脸蛋贴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痴痴笑道:“我男人居然和神仙有关系,呵呵,神仙神仙到底长什么样子,是不是书上所说的长发飘飘,呼风唤雨。” “对了,福贵,你参加新兔组织我不管你,但你一定不能出事,我可不能没有你,你别仗着自己遇到过神仙就乱来。” 徐福贵乖乖点头,“我都听你的,我这个人最怕死了,不过你放心,加入新兔组织,绝对没有害处,等战争结束,咱们的好日子就来了。” 家珍轻笑一声,“你就这么相信新兔组织?不会神仙把以后还没有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你了吧.”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七章 烤狗肉 徐福贵笑了笑,“神仙可没有把以后的事情给我说,我都不知道自己遇到神仙了没有,恍恍惚惚的看不真切。”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遇到过神仙,但是来顺和家珍却一口咬定,各自脑补出许多事情。 比如现在,家珍听他这么说,连忙用葱白的手指竖在他的嘴前,十分认真道:“肯定是神仙,咱们可不能得罪了神仙。” 徐福贵轻轻搂着她的细腰,深深吸了一口幽香,“对,所以你把心放到肚皮里,我不会出事的。”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试探问了一下要执行什么任务。 徐福贵没有多说,就说了任务时间和任务地点。 “家珍,要是爹娘问我去哪儿了,你可得帮我说话。”徐福贵轻声嘱咐。 家珍点了点头,徐福贵看着她红润的唇瓣,轻轻吻了上去。 家珍难得没有拒绝,但徐福贵正想进一步的时候,家珍推开他的大手,“大白天的,哪有这个说法。” 徐福箍嘿嘿笑了一声,眼珠子转了转,从空间里拿出用红纸包着的银元。 看着家珍惊讶的眼神,他示意不要发出声音。 “你这是哪儿来的?千万别是做坏事得来的。” 徐福贵解释道:“这都是从龙二家里搞来的,不算偷,这钱以前就是我们的。” “龙二家的?伱和我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儿。” 徐福贵将银元放到桌上,“有关任务,我不能细说,反正这笔钱你先保管好,不能让别人知道了。” 家珍不再多问,又是高兴又是担忧的看着这些银元,“这么多,我咋藏的住,还是你自己藏好。” 徐福贵想了想,小声道:“等会儿我在床底挖个坑,把这银元埋进去。”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小话,家珍依旧感觉不可思议,自家男人居然和神仙产生了关系。 走出屋子,徐母看着家珍嘴角淡淡的笑容,高兴道:“福贵,你哪里招惹家珍不高兴了?” 家珍轻轻跺了一下脚,“娘,我才没有不高兴,福贵好着呢。” 徐福贵笑了笑,环顾四周,“凤霞呢,又跑出去玩儿了?” 徐母嗯了一声,“小娃娃就是喜欢乱跑。” “爹也去了?” “没有,你爹去地里了。” 走出茅草屋,没有看到来顺,长根坐在屋檐下,枯老干瘦的双手不断编织竹筐。 “根叔,你好歹也歇歇。”徐福贵语重心长的说道。 长根平时闷不做声,一门心思的干活,就没见他什么时候闲过。 长根咧嘴,很高兴的笑道:“少爷,我不累,一直坐着有啥累的。” 徐福贵无奈的摇摇头,随口问道:“来顺呢,咋没见着他人。” “刚刚出去了,不知道干啥去了。” 徐福贵看了下天色,连绵的白云将阳光遮住,大风漫漫,吹的地面尘土飞扬,一副要下雨的节奏。 徐福贵提了两桶水出来,洒在院子里,盖住飞扬的尘土。 “少爷,少爷,快出来。” 来顺突然在院子外面喊,徐福贵走出去,一眼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麻袋,里面似乎装着沉甸甸的东西。 来顺悄悄露出一口口子,透过缝隙,里面装着两只死去的大黑狗,赫然是龙二家的两条狗,早在之前被他们割了喉,死的不能再死。 徐福贵皱眉,“你拿这玩意儿干啥?不怕被村里人发现?” 来顺小声道:“反正都死了,我寻思把这两条狗找个地方埋了。” 徐福贵揣了他一脚,“你的心思我还不知道,骨头埋进地里,狗肉埋进肚子里是吧?” 来顺嘿嘿笑了笑,催促说道:“少爷,走,咱们去山上,找个地方把这狗肉给烤了。” 徐福贵咽了一口口水,“等我,我先去拿佐料。” 进屋,将烤肉需要的花椒,盐,酱油,辣椒粉,大蒜等等,匆匆走了出去。 两人来到山上一处隐蔽的地方,熟练的刮毛刨肚。 很快,火焰升起,不过不能将狗肉直接放在上面,明火会将肉熏黑,口感也不好。 等火焰散去,用留下的火炭来烤肉才是最香的。 来顺咽了口口水,“少爷,我们都好久没有吃过狗肉了。” 徐福贵回忆说道:“以前我们两为了吃狗肉,可做了不少荒唐事。” 来顺嘿嘿笑了笑,“不过狗肉真的好吃,特别是烤了以后,那股味道被火冲散,简直想的没法说。” 烤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两人在附近顺便砍了两捆柴火。 “少爷,刚刚为啥不直接把龙二干掉?才断他两条腿,太便宜他了。”来顺突然恶狠狠的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多说,“龙二还不能死。” 龙二要是死了,谁代替他去枪毙? 待狗肉烤好以后,烤肉的味道随风飘出去老远,还好附近没有人。 两人不顾烫,各自抓起一条狗腿啃了起来,一口一口咬下去全是肉,别提有多爽了。 啃完一条狗腿,天色也暗了下来,将剩下的狗肉藏在空间,两人扛着柴火回到家。 来到屋里,徐福贵悄悄惊狗肉拿出来,来顺将大门关的死死的,防止味道散出去。 “你这是哪儿来的?”徐母惊讶说道。 徐父听见动静,走过来看了看,“狗肉?” 怒气立马腾腾往上涨,举着手里的拐杖,“畜生,你不会又把哪家的狗给打了吧?我说你咋就管不住这张嘴?我看人家找上门来该咋办,你还真当还是以前当少爷的时候呢?” 他不管不顾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呵斥,徐福贵连忙举起手,“行了行了,这肉不是我打的,是我捡的。” 徐父冷笑,“捡的?我咋没怎么好的运气,还能捡两条狗?哪儿捡的?” 来顺老实道:“村口捡的。” 徐父仔细打量了一下两条狗的大小,“这是龙二家的两条黑狗?” 来顺点点头。 徐父气的说不出来话,压低声音说道:“作吧,作吧,我看你们要作成个啥样,连龙二家的狗也敢打。” 徐福贵走过去帮他顺了顺气,“爹,这狗真不是我们打的,我们真是捡到的,而且龙二宅子里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指不定出啥事儿了。” 来顺附和道:“就是,龙二仇家这么多,说不定是有人找上门了”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八章 喜气洋洋 徐父惊疑不定,他今天下午去村口转了一圈,龙二宅子里确实没有动静。 他心里不由高兴想道,龙二不会真出事了吧。 “不管龙二有没有出事,先把这狗肉吃了,骨头烧个干净,别让人给知道了。”徐父沉声说道。 徐福贵和来顺高兴的咧嘴,齐齐答应一声,去外面砍了两张很大的芭蕉叶,洗干净以后铺在桌上,然后将狗肉放上去。 “吃肉肉咯,哇,好香啊。”凤霞站在板凳上,手里拿着一大块狗肉,吃的满嘴油渍。 长根没有说话,但嘴角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尽情吃着狗肉。 他们隔一段时间就会吃肉,但每个人都舍不得多吃,长根更是如此,平时夹了一块肉便不会夹第二次,总想让家里其他人多吃点儿。 这次不一样,两条大黑狗,哪怕去了内脏和狗毛,烤出来的肉依旧有很多。 他可以放开肚皮,尽情的填饱肚子。 自从搬到茅草屋来后,这还是第一次可以放开肚皮吃肉。 徐父刚刚虽然骂的厉害,但他自己同样对狗肉情有独钟,将拐杖放在旁边,手上动作丝毫不慢。 徐母牙口不太好,只能慢慢嚼,笑着对福贵说道:“你爹年轻的时候和你一样,也喜欢烤狗肉吃,偷偷带着长根打了不少狗。” 徐父和长根对视一眼,嘿嘿的笑了起来。 有油水的食物吃起来就是不一样,众人感觉没吃多少,肚子居然就抱了。 狗肉还剩下整整半只。 “留着明天再吃,放在锅里,别被耗子给吃了去。” 徐父心满意足的起身,随口说道,拄着拐杖朝外面走去,“我去外面走走。” “爹,等等我。”徐福贵跟上去。 茅草屋外,星子点点,夜风微寒。 凤霞迈着两条小短腿追了上来,徐福贵将她抱起来骑在自己脖子上,跟在徐父的后面。 今晚没有月光,夜色深沉,伸手不见五指,打着火把来到村口,徐父一边蹲坑一边看着高墙大院的宅子。 “福贵。”他喊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 “不对劲。” 徐福贵看着他,“什么不对劲。” 徐父指了指宅子的方向,“太安静了,连片灯光都没有,你和来顺说的对,这龙二怕是出事了。” 随后,他幸灾乐祸的笑了笑,“老天爷开眼了,龙二这种人,我就知道要遭报应。” 徐福贵笑嘻嘻的看着龙二的宅子,一言不发。 “明天又要进城?”徐父话锋一转,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柴火卖的贵,一捆能得七十铜钱。” 徐父点点头,打量了一下他,“身子骨结实了不少。” “每天都干活,能不结实嘛。” 徐父哼了一声,“还不是伱自己造的孽,放着好好的少爷不做,非要去赌,现在好了吧,连肚子都填不饱。” 徐福贵嘀咕道:“上梁不正下梁歪,你老也没好到哪里去。” 徐父反而没有生气,伸出两根手指,“没错,上梁不正下梁歪,徐家算是出了一对败家父子。” “不过福贵,我可告诉你,我比你要明白事儿的多,我知道自己输赢是多少。” “输了一百多亩以后,我立马收手,再不去赌,保住了我徐家的家业。” “但你这混小子,输了多少心里都没个数,骂你缺心眼都是好听的。” 徐福贵安慰道:“放心吧,我儿子会把徐家发扬光大的。” 他没有说大话,有庆在体育方面是有天赋的,特别是跑步。 前世也是自己傻,不知道有运动员这个职业。 知道家人陆续离开,他自己的生活变好以后,通过电视才知道可以当跑步运动员,为国争光,享受万人敬仰。 他觉得自己儿子的天赋不比电视上的人差,这一世要是有庆还想跑步,那自己绝对不要拦着,让他去当运动员。 要是有庆以后真的能上电视,那才是真的把他徐家发扬光大。 徐父不置可否冷哼一声,“不管能不能发光广大,反正想当个败家子肯定是没希望了,家里已经没东西让你儿子再败了。” 徐福贵想了想自己空间里的金条和家珍保管的银元,摇摇头,“那可不一定。” 徐父懒得和他多说,偏过头不再理会他,自顾自掏出竹片,准备擦屁股。 凤霞这时搂着他的脖子,尖声细气的问道:“爹,你明天又要进城吗?” 徐福贵点点头,“凤霞有没有想要的东西,我给你买回来。” 凤霞撒娇道:“我想吃糖葫芦,凤霞好久都没有吃糖葫芦了,可是娘不让我吃糖葫芦,娘说糖葫芦可贵,吃了糖葫芦爹就没饭吃了。” 徐福贵大笑一声,“好,爹给你买糖葫芦回来。” 回到家,徐福贵冲了一个冷水澡,缩进被窝抱着家珍。 “怎么又洗冷水,浑身像是冰块一样。”家珍用柔软的身体给他取暖。 徐福贵咬着她的耳朵说道:“家珍,我想要.” 家珍没有说话,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他。 估计是吃了太多狗肉,徐福贵感觉今晚的精力格外充沛,刀势沉重,势如破竹。 良久,一道惨白的电光突然从空中掠过,照亮了整片天地。 紧接着,轰隆隆的雷声响彻天地间,倾盆大雨哗啦啦的打下去。 落在树叶上,门窗上,地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第二天,徐福贵正睡的无比香甜的时候,突然感觉鼻子痒的不得了,猛的打了个喷嚏,睁眼一看,凤霞拿着一根从床底抽出来的稻草,笑盈盈的看着他。 “哇!” 徐福贵大喊一声,双手成爪状张开,吓的凤霞赶忙跑了出去。 穿好衣裳,来到外面,外面依旧下着毛毛细雨,一家人嘴角纷纷挂着笑容,喜气洋洋的讨论什么。 家珍走过来,喜上眉梢的说道:“龙二又出事了,今天一早,他宅子里的下人跑出来,说昨天下午有一伙凶人闯了进来。” “没有杀人,不知道是不是龙二的仇家,龙二也没死,就是断了两条腿,其中一条腿是男人最重要的东西。” “下人找到龙二的时候,龙二还吩咐他们不要往外说,免得把那些凶人再给招惹回来” (本章完) 第一百零九章 行动之前 “这狗杂种龙二,活该!” 徐母如是说道。 听到龙二出了事,虽然不知道其中细节,但一家人确实相当高兴,将昨天吃剩的狗肉拿出来,蒸了一大锅白米饭,又炒了一盘鸡蛋,权当庆祝。 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福贵,外面下着雨,要不等天晴了再去县城。”徐母说道。 徐福贵放下碗筷,抹了一下嘴巴,“毛毛雨不打紧。” 家珍拿来斗笠,拍了拍他的衣裳,“路上可得当心点儿,早点儿回来。”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一定早点儿回来。” “爹!” 凤霞大叫一声,小脸红扑扑的看着他。 徐福贵拍了拍胸脯,表示自己记得她的糖葫芦。 扛起柴火,和来顺走出院子,回头看了看,家珍抱着凤霞,直直的看着他。 “走吧。” 走出村口,见四周无人,意念一动,两捆柴火出现在空间里,顿时一身轻松。 来顺嘴巴张的老大,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依旧感觉很神奇。 “来顺,嘴巴可千万要闭牢。” 来顺用力拍着胸脯,发出砰砰砰的声音,“少爷,你知道我的,早就烂在肚子里了。” 没了柴火,尽管泥土小路很滑,但两人却脚步轻快,走到县城前面,只是裤腿上有几个泥点子。 意念一动,两捆柴火再次出现在肩头,扛着朝前方的城洞口走去。 “怎么又是你,不是让你卖卤味嘛,砍柴又累又苦,还赚不到几个钱。”穿着黄皮衣裳的大兵见了他,不满说道。 “就是,兄弟们没了下酒菜,心里不得劲。” 徐福贵同样应付了几句,几个大兵粗略检查了一下柴火,又在他们身上搜了一身,往旁边吐了口口水,骂道:“呸,穷鬼两个,进去吧,一辈子砍柴的命。” 徐福贵笑嘻嘻的看了他们两眼,迈步朝城里走进,心里想着今晚有没有机会趁乱给这几个杂种来几枪。 来到柴行,掌柜高兴的将他们迎进来,“说的多加五个铜板,一共是一百五十铜钱,伱收好。” 徐福贵接过铜钱,掌柜问道:“你给别人说了没有?我这柴行都快没柴了。” 徐福贵讪笑一声,“昨天忙忘了,我回去就说。” 掌柜盯着他,突然说道:“这样,每捆柴火,我给你五个铜板的回扣,怎么样?” 徐福贵眼睛一亮,“成,我回去就和村里人说,掌柜的,你说话可不能不算数。” 掌柜点头,幽幽道:“要不是我这柴行快开不下去了,我真不想让你占这个便宜。” 徐福贵嘿嘿笑道:“哪有,哪有,能赚口吃食就成。” 从柴行出来,来顺无聊问道:“少爷,现在我们去哪里?” 徐福贵看了看冷清的街道,叹了一口气,县城不小,但他一时间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 要不,去看看老丈人? 想到就坐,他买了一斤茶叶,来到陈府,抓着铜环敲了敲门。 开门的依旧是那个下人,“是你啊,小姐没有来吗?”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就我和来顺,顺路来看看爹。” 下人不咸不淡的说道:“我去通报老爷。” 过了一会儿,下人回来,“老爷说了,没带着凤霞和有庆,别想踏进这道门。” 徐福贵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将手里的茶叶递过去,“劳烦你帮我把茶叶拿进去,那我就先走了。” 下人迟疑一声,将茶叶接过去,看着他和来顺离开后,这才关上大门,回到堂屋。 “老人,他走了,留下了这包茶叶。” 陈礼平放下金边细瓷杯,吊着眉毛问道:“他没缠着进来?” “没有。” “哦~不对啊,这畜生脸皮这么厚,我还以为他会赖在门口。” 中午,徐福贵带着来顺来到面馆,一人要了半斤面条,在面馆老板惊讶的眼神中,半斤面条迅速进了他们的肚子。 两人吃完面条,意犹未尽,又去买了两个馒头,沾着面条吃下肚,这才心满意足拍了拍肚子。 下午时分,他来到和杜玉枝约定好的汇合地方,杜玉枝和另外几个人已经到了。 “福贵同志,家伙运进来了吗?” 徐福贵和来顺两人手上各自提着一个柳条箱,杜玉枝高兴的点点头,“好,大家先休息,等其他人一起进城。” 雨过天晴,天空澄净,碧空如洗,阳光铺在地面,不一会儿,石板路便晒干。 徐福贵蹲在地上,双眼无神打量来往的路人,心里却在想着今晚的行动。 “徐福贵同志,来一根?”蹲在他旁边的钟守正摸出一盒香烟,烟盒上印着一朵梅花。 徐福贵摆摆手,“不会抽烟。” 钟守正又递了递,“学一学吧,抽了就不紧张了。” 徐福贵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过来,钟守正又给周围的人散了一圈,自己也点燃一根,吐出一团青烟,回忆说道:“我以前也不抽烟。” 徐福贵闻了闻香烟,“那为什么现在要抽?” 钟守正浅笑一声,“我第一次做任务的时候也和你一样,蹲在地上不知道该干什么,一个前辈递了一根烟给我。” “第一次抽烟,我呛的直咳嗽,但抽完以后,我突然觉得没那么紧张了,以后慢慢就学会了抽烟。” 徐福贵半信半疑的点燃香烟,他皱了皱眉,吐出白色烟雾,“不好抽。” 钟守正大笑一声,“抽烟可不是这么抽的,你得吸到肚子里过一圈,不然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烟。” 徐福贵看了一旁吞云吐雾的来顺,碰了碰他的手臂,“你会抽?” 来顺嘿嘿笑了笑,“以前赌场那些人不都是这么抽的嘛。” 抽了半根烟,徐福贵也习惯了烟草味道,钟守正开口道:“晚上开始行动后,你们两放机灵点儿,别傻乎乎的站在原地不动,不然枪子来了都不知道。” 随后,他认真传授自己的经验,徐福贵拉着来顺认真听,这些经验都是从无数次任务中总结出来的。 在日薄西山之前,所有的行动人员全部进城,等待杜玉枝命令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章 夜晚降临 血红的晚霞,犹如一碗血洒红了半边天,天边那一块块火烧云,层次分明,颜色由西向东逐渐变淡。 徐家村同样被披上了一层红纱,如同娇羞的新娘一样。 徐母站在屋檐下,凝望着院外,夕阳打在她的脸上,印出苍老的皱纹。 “娘,吃饭了。”拴着黑色围裙的家珍走出来,轻声说道。 徐母转过头,担心道:“福贵和来顺咋还没回来,不就是去城里卖柴火嘛,这两孩子,真是的。” 家珍安慰道:“没事的,兴许被啥事儿给耽搁了,咱们先进去吃饭。” 徐母摆摆手,“你们先吃吧,我这心里七上八下,吃不进去。” “你管那畜生干啥,这么大个人了,难不成把自己丢了不成?”徐父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要不我去找找少爷。”长根说着就要起身。 徐父拉着他,“长根你坐,咱们吃自己的,说不定一会儿他们就回来了,咱们别操这个心。” 凤霞从屋里跑出来,拉着家珍的手,仰头说道:“娘,我想爹了。” 家珍勉强笑了笑,“娘,咱们先进去吃饭吧,福贵走前给我说了,他在县城做大事嘞。” 徐母皱眉,“做什么大事?” 家珍摇头,“我不知道,肯定是正经事。” 徐父拄着拐杖走出来,板着脸道:“做大事?这畜生以前去赌钱的时候就用的这个托词,难不成他又去赌了?” 家珍信誓旦旦的说道:“爹,福贵肯定不会去赌的。” “那他到底去干啥了?” 家珍低头,“我不知道。” “那他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 家珍迟疑一声,回道:“可能是明天。” 徐父冷哼一声,“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别又闹出啥幺蛾子,不管他,我们先吃饭吧。” 家珍看了眼门口空无一人的小路,叹了一口气,扶着徐母走进屋里。 云溪县城。 一座常年无人居住的院子里,十几个人擦枪磨刀,一言不发,院子里安静的吓人。 “咯吱.” 院子的木门被打开,众人瞬间警惕起来,下意识抓起放在一旁的枪支。 看清来人后,纷纷松了一口气,将枪支放回去。 “同志们,过来吃饭吧。” 徐福贵招呼来顺,将手里的食盒打开,里面是香喷喷热气腾腾的饭菜。 “哟,福贵,伱这是哪里买的,味道这么香。”二队队长黄波问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是王氏酒楼的。” 杜玉枝愣了一下,笑着点了他两下,“组织的钱不心疼是吧,这一顿怕是花了不少钱。” “我这不是想着行动前让大家伙吃好一点儿嘛。” 杜玉枝认同的点点头,“对,大家伙吃好喝好,等会儿咱们面对的可是一场硬仗。” 众人狼吞虎咽,徐福贵撕了一只烤鸭的鸭腿放进嘴里,来到钟守正旁边,拿了一盒香烟递给他。 “专门给你买的。” 钟守正笑眯眯的接了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好小子,正愁今晚烟不够吃,来一根?” 徐福贵摆摆手,“我就算了,还没学会。” “就是没学会才要抽。” “钟守正同志,你可别教坏了新人,抽烟有啥好的,增加暴露的风险。”杜玉枝横了他一眼。 钟守正收回香烟,不以为意道:“咱们干这一行,有几个不会抽烟的。” “行了,吃你的饭吧,一身烟臭味,大家吃完以后好好休息,我们半夜十二点整,准时行动。” 众人吃的心满意足,吃完以后,天色也暗了下来。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小星星,一眨一眨。 徐福贵和来顺各自分配到了一支驳壳枪,下午的时候,钟守正已经教了他们打枪的要领。 当然,没有实践的机会,能不能打中,只能凭运气。 坐在一块石板上,擦了擦驳壳枪,确认保险是关闭状态,随后将驳壳枪放到怀里,闭上眼睛准备假寐。 下一秒,他将驳壳枪从怀里拿出来,放在腰后,枪口对着身后。 “哈哈,福贵,你咋这么怕死,都给你说了,只要保险关了,这枪就指定不会走火。”有人笑着说道。 徐福贵眼睛都没睁开,随口回道:“这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事情,怕死不是件坏事儿。” 来顺瓮声瓮气的点头,“就是,人死了啥都没了。” 众人随口说着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便没了声音,个个坐在地上靠着后面的墙壁,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今晚的月光格外明亮,地面像是被撒了一层盐,云溪县城同样安静了下来,偶尔有几声犬吠回荡。 徐福贵睡了一会儿便睡不着了,没有打扰其他人,睁着眼欣赏天上的星河与明月。 凤霞应该睡了吧。 家珍不知道有没有担心自己。 爹肯定又骂自己是畜生了。 娘倒是不会骂我,估计会着急的睡不着觉。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徐福贵迫不及待想执行完任务,然后早点儿回家。 杜玉枝说了,这次任务结束以后,云溪县城的情报点将会被撤除,他们也会去其他地方。 徐福贵自然不会离开,所以这次任务结束,他基本上不用再掺和到什么事去,只需要好好的待在家里就好。 他新兔分子的身份会一直保留下去,等到新兔成立,借着这个身份,应该能得到不错的待遇。 还有,杜玉枝说过会给他请功,他不求什么二等功三等功,能有个证书或者奖章就行了,代表他为新兔建设出过力。 有这么一张书面的东西,在日后的混乱世道里,他相当于拥有了一张护身符。 同时,借着这个名头,最好能给他安排一个轻松悠闲的铁饭碗,一家人稳稳当当的就行了。 畅想着未来的生活,徐福贵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这是他两辈子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目前看来,实现的可能相当的大。 时间缓缓流逝,瓷盘似的月亮也在不经意间移动,徐福贵小心翼翼起身,来到外面的小巷,解开腰带撒了一泡尿,然后回去继续躺着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一章 计划成功 夜晚的云溪县城,安静无比。 清冷的月光洒下,像是给这座古老的县城披上了一层清冷的面纱。 「哒哒......」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几道人影掠过,一位起夜的妇女听见动静,下意识往外面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赶忙眼观鼻鼻观心装作看不见。 大牢外面,杜玉枝领着众人看着大牢,双唇抿成一条直线,眼神里带着些许凝重。 夜晚的大牢,同样安静无比,几盏微弱的灯光照亮了大牢一角。 两个哨兵脑袋百无聊赖的巡逻,不时打一个大大的哈欠,完全没有警惕之心。 「按照计划行事。」 杜玉枝吩咐一声,众人立马行动,朝大牢悄悄摸了过去。 唯独没有动静的便是徐福贵来顺两人,他们守在大牢外面,接应他们。 徐福贵擦了一下手心的冷汗,看着那两个哨兵被无声抹掉脖子,众人悄无声息进入大牢里面。 没过多久,一声枪响打破黑夜的宁静,紧接着激烈的枪声从里面传了出来,徐福贵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敌袭,敌袭!快拉响警报!」 吵闹声从大牢里传出,里面的人似乎不再顾忌浪费电量,将所有灯光全部拉亮,枪声几乎没有断绝。 「少爷,他们不会出啥事吧?」来顺问道。 徐福贵咽了一口口水,摇摇头,没有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是一瞬,或是许久,大牢里的动静逐渐转移到大牢门口。 「砰!」 大牢的大门被强行打开,黑夜中,几个人影狼狈的跑了出来。 「开枪,开枪,抓住他们!千万别让他们跑了,不然你我的脑袋都要掉!」勃然大怒的声音从大牢里面响起。 「走。」 徐福贵提醒了来顺一句,迈步朝前面几个黑影跑去,「玉枝同志,其他人呢?」 黑暗中,徐福贵看不真切他们的情况,快速问道。 杜玉枝摇头,「快撤,快带着陈同志离开。」 徐福贵往旁边扫了一眼,看不清面容,中等个子,没有说话,呼吸声很沉重。 来不及多想,带着他们朝自己早就构思好的路线跑。 「砰!」 后面枪声传来,一颗流弹刚好打在他旁边的地面,溅起的石子打在他的腿上,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跑着跑着,徐福贵着急的朝后面看去,催促道:「你们快点儿。」 钟守正声音带着一丝痛苦,「我们受伤了。」 徐福贵皱眉,「谁伤的最重。」 「玉枝同志和陈同志。」 「来顺,你背杜玉枝同志,我背陈同志。」 快速吩咐完,来顺二话不说,背着杜玉枝,迈着大步跑起来,速度完全没受到影响。 徐福贵同样背着陈同志,发力狂奔,生怕被身后的子弹追上。 钟守正负责给他们殿后,不时往后面开两枪限制追兵的速度。 黑夜给他们提供了绝妙的掩护,在小巷子里随便绕两圈,后面的追兵便找不见他们的踪影。 一路狂奔到城门口,这里的大兵似乎刚刚被吵醒,提着煤油灯,身上的衣裳都还没穿利索。 灯光映照在这名大兵的脸上,徐福贵瞬间认出这名大兵就是经常骂他穷鬼的那个人。 手里的驳壳枪毫不犹豫举起来,随着砰的一声枪响,那名大兵瞬间倒下。 其余大兵不敢再出去,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从城门口跑出去。 「***东西,你们这 是逃兵,逃兵,看到有敌人,为什么不上!」没过一会儿,追兵来到城门口,看着躲在屋里的大兵,忍不住气急败坏的吼道。 他们还期望城门口的人能够帮他们拖延一下时间,没想到这些人这么不中用。 另一边,徐福贵发力狂奔,不一会儿便将县城甩在后面,几人走进山林中的土公路。 「别跑了别跑了,我跑不动了,真的跑不动了。」 跑了好一会儿,身后的钟守正突然发声,转头一看,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喘的说不出话来。 「先歇会儿吧。」杜玉枝说道。 休息肯定不能在土公路上休息,徐福贵借着月光朝周围看了看,走进路边的竹林里面,将陈同志小心翼翼放了下来,随后自己坐在地上,心脏砰砰直跳,脑海里不断回忆刚才开枪杀人的过程。 我......杀人了? 他有些不可思议的想到,但心里却完全没有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像电视剧上反胃恶心的感觉。 不过想来也是,前世被拉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不知看到了多少尸体,无数伤员的惨状早就让他麻木了。 此时不过是杀一个人,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害怕。 哼哼,便宜另外几个大兵了,应该一人给他们来一枪。 徐福贵恶狠狠的想道。 「呼,呼,福贵,来顺,你们两也太能跑了。」钟守正喘过气来,竖了个大拇指说道。 徐福贵笑了笑,低声问道:「钟大哥,你哪里受伤了?」 钟守正不在意的说道:「手上被子弹咬了一口,不打紧,玉枝同志的伤比我重多了,肩膀上中了一枪。」 来顺摸了摸自己湿润的脖子,「这些不会都是她的血吧。」 「那我们现在往哪儿去?」 杜玉枝虚弱说道:「往省城的方向走,去八角村,先把伤养好,然后我们把陈同志送回北方。」 「咳咳,辛苦,辛苦你们了,唉,我对不起大家。」徐福贵旁边传来一道更加虚弱的声音。 杜玉枝的声音十分尊重,「陈同志,有您在,我们能救千千万万的百姓。」 来顺突然瓮声瓮气的问道:「怎么没看见其他人。」 沉默,钟守正小声回道:「都牺牲了。」 一股凉意从心底升起,徐福贵再次感到人命不值钱,前不久还说话打笑的同志,转眼便是阴阳两隔。 还好,还好自己和来顺没有出事。 「至少,计划成功了,组织会记得他们。」杜玉枝说道。 徐福贵拿出水壶,几人大口大口的灌了几口。 稍微休息一会儿,几人不敢过多停留,徐福贵和来顺重新背上陈同志和杜玉枝,在月光照耀下,快步在泥土小路上行走。 两人体力好,力气大,几乎不用休息,钟守正一直都得卖力追赶他们......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路 翌日,晨光熹微,旭日东升。 金色阳光照耀下,满头大汗的徐福贵从山林小路中走了出来。 往前望去,前方道路平坦无比,两旁开辟了平整的田地,稻秧整整齐齐的插满水田,平静的水面反射出耀眼的金光。 这里,是他从未踏足过的陌生之地。 将背上的陈同志小心翼翼放下,他喘了几口粗气,也不嫌脏,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 「小同志,辛苦你了。」 一双布满茧子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徐福贵转头一看,一个衣衫破烂,皮肉裂开,似乎经历无数酷刑的黑脸汉子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黑脸汉子长的平平无奇,但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冷静,身上的伤势没有让他皱一点眉头,特别是一双眸子,仿佛能看透人心一样。 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此刻徐福贵明显感觉道,面对大人物时的窘迫感。 他拿出水壶递过去,「一切为了组织,都是我应该做的。」 陈同志大笑一声,「玉枝同志,你培养了一个好同志。」 说完,将水壶推回来,诚恳说道:「小同志,还是你先喝吧,这一路,多亏有你。」 徐福贵不再客气,吨吨吨喝两口,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将水壶递给其他人。 「呼,呼,福贵,来顺,你们走的太快了,我跟不上你们。」 这时,钟守正才姗姗来迟,一屁股坐在地上,双眼发青,嘴唇泛白,连忙接过水壶喝了几口水。 徐福贵伸出手看了看,上面全是血迹。 这不是自己的血,而是陈同志身上的血,他内心不由升起一股敬意。 这是真汉子,在大牢里遭了这么多罪,在他背上一路颠簸,一声不吭,仿佛这些伤不是他的一样。 搓了搓手,他往怀里伸了一下,悄悄从空间拿出一个油纸包。. 打开油皮纸,里面刚好有五个烧饼,众人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来,一人一个,先填填肚子。」 将烧饼分给他们,几大口咽进肚子,几人又喝了几口水,水壶里也没水了。 徐福贵空间里倒是有水有干粮,但此时肯定不会拿出来,免得暴露了自己的空间。 摸摸肚子,背着人走了一个晚上的路,这点儿吃食根本填不饱。 徐福贵朝来顺使了一个眼神,「我去撒个尿。」 「我也去。」来顺跟了上来。 两人稍微走远了一些,徐福贵解开腰带,另一只手从空间里拿出几个大肉包子,递给来顺两个,自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来不及细嚼,草草的咽进肚子。 又把空间里的山泉水装了一些进水壶,喝了几大口,递给来顺。 来顺同样哽的不行,连忙喝了几大口水。 撒完尿,为了防止包子的味道被闻到,徐福贵又拿出两个烧饼,一人一个吃进肚子,掩盖味道。 摸摸肚子,虽然还没有吃饱,但差不多也有个半饱,身上力气恢复了许多。 回去重新坐在地上,徐福贵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们到哪里了?」 杜玉枝拿出一张小地图,不断计算,不时抬头看看周围的环境。 徐福贵凑过去看了几眼,完全看不懂。 「想学吗,这两天正好教教你。」杜玉枝头也没抬,随口道。 徐福贵点点头,「好哇。」 闲着也是闲着,多学点儿东西肯定是没错的,指不定哪天就能用上。 杜玉枝看了半饷,这才说道:「刚出云溪县城的地界,咱们暂时安全了。」 来顺啊了一声,「走了一晚上,才出云溪县城?咱们县城的地界这么大?」 钟守正散了一圈香烟,「憨货一个,这都是咱汉人的土地,越大才越好。」 来顺熟练的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徐福贵同样接过香烟,点燃后抽了一口,他需要放松一下自己的精神状态。 陈同志看样也是一名老烟枪,迫不及待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香烟立马出现一截烟灰。 吸进肺里后,他没有慌着吐出去,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会儿,这才从鼻孔里喷出两道白色的烟柱。 钟守正竖起大拇指,「老道。」 陈同志嘿嘿笑了一声,嗓子变得有些沙哑,似乎是多年的烟嗓,「这辈子是离不开这玩意儿了,这段时间可没把我给憋死。」 「那群狗***,打老子骂老子我都认了,不给老子烟抽,这不是存心折磨我嘛。」 说完,又深深抽了一根烟,半截香烟顿时没了。 抽完一根香烟,徐福贵突然发现自己适应了香烟的味道,扔掉烟头,问道:「八角村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杜玉枝不假思索的说道:「按照我们的速度,起码要走三天。」 「三天!」 来顺砸吧了两下嘴,不可思议的摇头,「走这么久,家里不得有多担心。」 徐福贵点点头,「另外,要赶三天路,你们三的伤受得了吗,这可是枪伤。」 他前世在战场待过几年,知道枪伤很容易发炎感染,当时很多伤员惨叫一晚上,第二天就变成冰冷的尸体。 杜玉枝拿出一个小药瓶,「我身上带了发炎药,不过这几天就要麻烦你们多照顾了。」 「应该的。」 六月份的清晨,雾气浓重,他们这里似乎正处山脚,云海将他们紧紧包围。 徐福贵摸了摸眉毛,上面沾染了露水。 「小同志,你们叫什么名字?」陈同志问道。 徐福贵和来顺老实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陈同志点点头,示意自己记住了,转而戏谑问道:「你们就不好奇我的身份?」 好奇肯定是好奇的,徐福贵却摇头说道:「不好奇,我爹给我说过,不该打听的事儿别瞎打听,没好处。」 陈同志大笑一声,「你爹是个明白人,我的身份,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们会知道的。」 随后,他们继续赶路。 路过村庄的时候,徐福贵出面去讨要山泉水把水壶灌满,再拿钱买一些干粮。 烈日炎炎下,几人戴着草帽在山林中赶路,一边赶路,杜玉枝一边教他怎么看地图。 偶尔陈同志也会分享自己的一些经历,让他们惊叹连连...... 第一百一十三章 回家 路上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送到八角村后,徐福贵和来顺的任务便完成了。 “福贵同志,来顺同志,和我一起北上吧,新兔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临走前,陈同志十分诚恳的说道。 徐福贵思家心切,毫不犹豫摇头,“爹娘还在家等着我们。” 来顺点点头。 陈同志惋惜的摇摇头,伸出手,“好吧,那希望你们一路顺风。” 徐福贵伸出手和他握了握,“玉枝同志,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任务?” 杜玉枝轻笑一声,“云溪县城的情报点已经准备撤除了,你可以轻松一段时间,伱的贡献组织是不会忘记的,相信新兔,相信组织,我们以后一定会有再见面的时候。”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信,以后再相见之时,战争也肯定结束了。” 随后,徐福贵和来顺准备起身离开。 “福贵同志,来顺同志,一定将你们的组员证保管好。”杜玉枝在后面提醒道。 “一定。” 没有了三个人拖累,徐福贵和来顺两人的脚程很快,一路上几乎不带休息,渴了就喝水壶里的水,饿了就啃干粮,困了就裹着衣服睡在地上。 两天时间,他们就回到了云溪县城的地界。 他们在路上碰到了不少人,听他们说云溪县城封了好几天,一直在严查。 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嘿嘿笑了一声,迈步继续朝徐家村走去。 如今已是农历五月中旬。 春末的风家带着夏日临来得燥意,吹的树叶沙沙作响,河面微波轻荡。 他们刚走到村口,村里人见到他,立马吃惊问道:“福贵,来顺?你们回来了?” 徐福贵和来顺咧嘴笑了笑,“回来了,前几天一直被封在县城,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回来了。” 村里人恍然的点头,“怪不得呢,快回家去吧,家珍和徐老爷徐太太担心的不得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没走两步,看到龙二坐在屋檐下,穿着一身白绸,旁边放着普通的黑木拐杖,戴着墨镜,脸色蜡黄。 徐福贵看了一眼,不想理会,准备离开的时候,龙二却突然喊住了他,“福贵。” 徐福贵心里顿时咯噔一声,不动声色转身拱手,“龙老爷有什么吩咐?” 龙二摆摆手,平易近人的说道:“你过来,我想找人说说话。”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走了过去。 龙二戴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会儿,“你这么成这幅样子了,好几天都没见着你的人。”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脏兮兮的破烂粗布衣裳,“前几天进城卖柴火,没成想县城被封了,睡了好几天的大街,今天才找到机会回来。” 龙二也没怀疑,叹了一口气,“我两都是苦命的人。” “龙老爷说笑了,你是富贵命。” 龙二自嘲的笑了笑,“福贵,我许是坏事做多了,来到这里,就没遇到过什么好事。” “婚事被闹,家里遭贼,好不容易赌钱赢了一些钱,前几天一伙凶人闯进来,把我这条腿给活生生打断!” 说话的时候,龙二眼里满是阴翳,断一条腿尚在他的接受范围内,大不了拄一根拐杖就是了。 但是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都被踢断了,直接让他断了香火。 这伙凶人,简直该被天打雷劈。 不过龙二自己知道,这件事只有将牙齿打碎了往肚里吞。 没见县城的大牢都出大事了嘛,他估摸着十有八九也是这伙凶人干的。 徐福贵强忍心中的笑意,“以后会好起来的。” 龙二深深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话。 徐福贵转身离去,路上搂着来顺的肩膀,“看你做的好事,龙二那玩意都给废了。” 来顺嘿嘿的笑了一句,“谁知道龙二这么不中用,一脚下去就废了,可惜了那两个新娘子,这不是让他们守活寡嘛。” “你那一脚下去,别说龙二了,哪个男人受得住?” 说笑着回到茅草屋,一眼看见坐在院子里编竹筐的徐父长根。 “爹,根叔。”他高兴的喊了一声。 长根高兴的站起来,激动的喊了声少爷,徐父一开始也激动的站起来,但下一秒嘴角的笑意便消失,搬起脸呵斥道:“畜生,你还知道回来?” “爹,你儿子回来了还不高兴?” 徐父偏过头,哼了一声,“我巴不得没你这个儿子。” 徐福贵走过去按了几下他的肩膀,“爹,我是你亲生的,你可不能不认。” 徐福贵笑骂道:“臭小子,一天到晚没大没小,滚进去看看你娘。” “我娘咋了?” 徐福贵立马转身,凤霞从屋里快速跑了出来,眼里含着泪花,“爹!” 徐福贵一把把她抱了起来,走进房屋,迎面撞上家珍,“福贵,你可算是回来了,着急死我们了。” “回来了回来了,娘呢,她咋了?” “娘得病了,在床上躺着呢。” “得了啥病,请郎中看过没有?” 一边问,徐福贵一边朝屋里走去,来到床前,徐母半躺在床上,或是是听到他的声音,眼睛一直看着门口,嘴角含着如释重负的笑意。 “娘。” “福贵,回来了?回来就好。” 徐母拉着他的手,仔细打量后,心疼说道:“这是在外面遭了多少罪?衣服这么脏这么破,没睡好吧,吃也吃不好,你说你这孩子,这两天跑哪儿去了?” “县城被封了,我和来顺出不来。”徐福贵还是用这个借口。 徐母略带责备道:“你走那天我还特意给你说,下雨就别去了,你不听,这下好了吧,吃这么大一个苦头。” 徐福贵握着她枯瘦的手,“娘,我以后啥都听你的。” “听我的干啥,你得听家珍的才是。” “娘,你得了啥病,请郎中看了没有?”徐福贵着急问道。 前世徐母就是得病走的。 家珍安稳道:“郎中说了,娘就是着急上火,吃不去饭,身子虚了,你回来了就没事了。”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放心吧,家珍,娘,我再不让你们担心了,这段时间我都不去县城了。” 家珍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温柔的看了他一眼.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战火烧起来了 小雨忽至,淅淅沥沥落在屋檐上。 夜幕一点一点笼罩徐家村的土地,徐福贵和来顺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 为了庆祝两人安全回家,今晚不仅煮了一大锅白米饭,还煮了一把粉条,他和来顺不由得胃口大开。 这几天一直吃干粮,吃的他两都快吐了,还是热气腾腾香喷喷的白米饭好吃。 吃饱喝足,惬意的抬一把竹椅放在屋檐下,坐下后,翘着二郎腿看着外面的雨景。 这场雨来的很及时,天晴已久,地里旱的不行,这场小雨正好滋润土地,庄稼也能长的更好。 想着想着,自然而然从兜里摸出一盒香烟,给来顺递了一根,自己拿出一根叼在嘴上,火柴一划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 “爹,你在干啥?”凤霞跑过来,爬上来坐在她的腿上。 凤霞穿着一件碎花长袖,头发编织成两条辫子,脸蛋肉嘟嘟的,令人心生喜爱。 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脸蛋,看着手里的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怎么染上了抽烟这个毛病? 家珍洗好碗筷,搬出凳子坐在他旁边,看了眼他手里的烟,没有说什么。 徐福贵把烟灭掉,拍了拍胸脯,“家珍,我以后再不抽了,这烟是别人给我的。”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哪个男人家不抽烟的?你爱抽就抽呗,不过别去买带把的,咱自己种旱烟,我看五哥和孙伯家也种的有。” “抽吧,这么好的烟,别浪费了,五姐给我说过嘞,你们男人家干的力气重,抽上一根烟,这人就有精神了。” 徐福贵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个理。 前两天执行任务,紧张的时候抽上一根就不紧张了。 赶路的时候走乏了,再抽上一根,又有精神了。 有家珍的支持,他重现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静静凝视屋檐的雨水滴落下来。 家珍闻着旁边夹杂着男人荷尔蒙味道的烟草味,突然觉得还挺好闻,和其他男人身上的烟臭味不一样。 “爹,我能抽烟吗?”凤霞突然问道,睁着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 徐福贵哈哈大笑,家珍耐心说道:“凤霞,伱是小孩子,不能抽烟。” “那我以后成大孩子了是不是就能抽了?” 徐福贵笑的更大声了,家珍哭笑不得的看着凤霞,“长大了也不能抽。” “为什么?” “因为凤霞是女孩子,要是以后凤霞抽烟,就没人愿意娶凤霞。”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小嘴不断冒出新的问题,家珍也是耐心好,一一解答。 不知不觉,天色便暗了下来,夹杂着雨点的寒风一吹,竟然有些冷飕飕的。 “家珍,有庆睡着了。”徐父突然说道,他怀里的有庆沉沉睡了过去。 “给我吧,我给放床上去,爹,你去歇着吧。” 徐父放下有庆后,揉了揉酸疼的手臂,脸上满是笑意,拄着拐杖慢悠悠回到屋里。 “我爹居然会哄孩子?”徐福贵惊奇问道。 家珍白了他一眼,“爹会的可多的,你别看爹总是凶你,其实他脾气很好,从来没凶过我。” 徐福贵理所当然道:“谁有你这么个儿媳妇,高兴还来不及呢,谁敢骂。” “哪有你说的这么好。”家珍嘀咕了一句,嘴角忍不住的笑意。 徐福贵拿出木盆,往里面倒上热水,将凤霞的脚丫子洗干净,家珍抱着她上床睡觉。 徐福贵坐在灶火前,往里面添了两根干竹,火势熊熊,将铁锅里的水加热。 不一会儿,凤霞睡着,屋里彻底安静下来,只有隔壁来顺传出来的呼噜声。 值得一提的是,来顺和长根终于不用再睡在灶房里了,前段时间卤味生意停了以后,他们就着手在灶房旁搭建了一个木棚屋,来顺和长根从此以后便睡在里面。 家珍从屋里出来,坐在他旁边,脑袋搭在他肩上,“福贵,还好你回来了。” 徐福贵搂着她的细腰,“我说过,会没事的。” “这几天你到哪里去了?” “被封在县城了。” “哼,你是坟头上烧报纸,糊弄鬼呢,你瞒得过爹娘,瞒不住我。” 徐福贵笑了笑,粗略将这几天的事情说了一遍,过程波澜无惊,将危险的细节全部隐藏。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你以后还有任务吗?” 徐福贵摇头,“没了,以后安心待在家里。” 家珍笑了,主动搂着他的脖子,“烧水来洗澡?” “嗯,身上这么脏,得洗个澡。” “我也好多天没洗了。” “那我们一起洗。” 良久,夜深人静的时候,木棚屋的门才打开,徐福贵用公主抱的方式,将家珍抱了出来。 家珍回到床上,立马呼呼睡了过去。 接下来一个多月,悄无声息踏入夏天的同时,徐福贵的生活也过的风平浪静。 每天早上不用天不亮起床,等天边翻起鱼肚白的时候,他才慢悠悠起床,家珍去弄早上的吃食,他则去割羊草。 随后便去田地里忙活,偶尔没事儿干就去山里找柴火,顺便看看能不能抓点儿野味。 雨天便是他的假期,大雨瓢盆,只能被困在家里休息。 所以雨天成了他最喜欢的天气,当然,一旦这雨连续降上两天,他这心里就七上八下。 久了没去田地里,总感觉不放心,想随时照顾这些庄稼。 时光在平淡的日子里缓缓流去,突然在某一天,一个震动人心的消息从县城传了过来。 南方部队挥师北上,主动撕破了约定,毫不留情将炮弹打向北方! 战火烧起来了。 世道又开始乱了,人们聚在一起,尝尝唉声叹气,征粮征税怕是会更多,这战争一起,最后苦的还是他们这些老百姓。 而徐福贵则更加坚定不去城里的决心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两年后 两年时间眨眼而过。 盛夏天里,难得多云,丛丛云层将烈日团团围住,敛了半数暑气。 田埂上,徐福贵穿着白色泛黄的白色短褂,灰色长裤,裤腿很肥,用一根细绳束住。 头上戴着宽边草帽,手里拿着簸箕,也不嫌脏,将簸箕里的草木灰撒到田里去。 时间似乎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只是皮肤被晒黑了些许,线条分明的肌肉散发出成年男子的魅力。 他看着田里青色的稻秧,不由露出欣慰的笑容。 再过一个月,待这些稻谷晒黄以后,就可以收割了。 将簸箕里的草木灰全部撒完,取下草帽扇了扇风,擦去额头的薄汗,提着簸箕来到上面的地里。 在地里摘下一个最大的西瓜,迈步朝家里走去。 “爹!” 刚到家,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便摇摇晃晃的跑了过来,奶声奶气的喊道。 徐福贵没有抱他,笑眯眯的问道:“有庆,是不是姐姐又欺负你了?” 时间过的真快,有庆如今两岁半,一岁的时候就能扶着椅子走路,一岁半就能自己奔跑,两岁就开口说话了。 这小子好动,特别是会走路以后,经常一个人跑来跑去,乐此不疲。 有庆的头发剪的很短,露出额头,他仰头不高兴的问道:“爹,你为什么不抱我?” 徐福贵伸出脏兮兮的手,“你想让爹给伱抹一个大花脸?” 有庆立马摇头,一溜烟跑进屋里。 徐福贵笑呵呵的放下簸箕,先是在院子里的水缸洗了洗手,抱着西瓜走进屋里。 “爹,弟弟是不是又和你告状了?”凤霞问道。 凤霞如今也七岁了,个子蹿了一大截,看上去说是九岁都有人信,面容和家珍差不多,一样的红唇俏眉挺鼻,村里人都说以后会和家珍一样漂亮。 她穿着一件绿色碎花短袖,头发扎了个马尾,看上去亭亭玉立,精致的小脸上带着怒气。 “怎么,弟弟又惹你生气了?”徐福贵问道。 凤霞很是认真的点点头,“弟弟老是把屋里搞的很乱,我好不容易才打扫干净的。” 徐福贵示意了一下手里的西瓜,“那咱们等会儿不给弟弟吃。” 凤霞将眼睛笑成两条门缝,得意的看了一眼有庆,“好。” 有庆当然不依,扑过来抱着他的腿,“爹,我也想吃。” “那你先把屋子收拾干净。” 有庆立马动手,可他太小了,想蹲下去捡板凳,板凳拿不动不说,自己也蹲不稳,一下就摔在地上。 摔了他也不顾,自顾自的爬起来,还想去捡板凳。 凤霞还是心疼弟弟的,走过去帮他收拾。 “你呀,就知道向着凤霞说话,等有庆懂事了不喜欢你。”家珍背着背篓从外面走进来,背篓里装满了苦竹笋。 苦竹笋的个头普遍不大,吃起来有种清香的苦味,没有苦瓜这么苦,在他们这里很受欢迎,经常拿来煮酸菜汤。 徐福贵帮她放下背篓,“我哪里向着凤霞了?两孩子都一样,都一样。” 家珍看了屋子,问道:“凤霞,你爷爷呢?” “在屋里。”有庆抢着说道。 “爷爷在屋里编竹席。”凤霞补充道。 家珍又问:“奶奶和你顺叔还没回来?” 两个孩子齐齐摇头。 家珍笑着说道:“也不知道来顺瞧不瞧得上刘家的姑娘。” 来顺快二十一岁,这个岁数在农村可不小,这段时间徐母都在帮他张罗对象。 为了来顺结婚,他们挨着茅草屋又俢了一座木棚屋,还特意订做了一张新床。 分家暂时还分不了,怎么也得等新修两座土坯房才能把这个家给分了。 而且徐福贵心里不满足于一座土坯房,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修建一座砖瓦房。 此事需从长计议,目前还是先把来顺的婚事给搞定。 徐福贵端了一盆冷水出来,将洗脸的麻布放进去,扭干后递给家珍,让她擦擦汗水。 他自己则拿出一根旱烟,熟练的卷好以后,点燃抽了起来。 凤霞跑过来坐在他的腿上,一边打量青色烟雾,一边说道:“爹,大妞姐,还有大双小双马上要去城里的学堂读书,我也想去读书。” 徐福贵皱了一下眉头,“城里这么乱,五哥敢放心让大妞去城里?” 大双小双倒是能理解,龙二虽然倒了不少霉,但供两个孩子读书还是没问题的。 这两年来,徐福贵一次都没去过城里,为的就是怕出现上一辈子的意外。 可能是有了他在屋里,虽说不富裕,但至少吃食上还能保证,凤霞一直没有出过毛病。 不过徐福贵还是留了个心思,一旦凤霞有生病的迹象,那肯定要及时请郎中过来。 凤霞的声音这么好听,他可舍不得凤霞再变成聋哑人。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爹,可是我也想去读书。” “这” 徐福贵有些为难,劝道:“凤霞,再等两年好不好?” 如今是四八年,再等两年,新兔便成立了,到时候社会太平,送凤霞去读书当然不成问题。 凤霞失望的低头,徐福贵心疼的不得了,正在思索有啥办法没,家珍突然说道:“凤霞乖,啊,娘在家里教你好不好?” 徐福贵眼睛一下就亮了,“对呀,可以让你娘教你,肯定比城里的先生教的还好。” “让你娘先教你认字,等过两年,爹一定送你去学校。” 凤霞脸上重新露出笑容,“娘,那你要教我啥,我会认不少字了呢,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 家珍宠溺的看着她,“城里学堂教啥,咱们凤霞也学啥。” 凤霞高兴的跳下来,一溜烟就跑了出去。 “凤霞,这大热天的你跑哪儿去?”家珍在后面喊道。 “我去和大妞说,我也能读书。”凤霞清脆响亮的声音从外面传了出来。 没过一会儿,凤霞便回来了,还带着大妞和陈运生。 “五哥,快进来坐。”家珍热情的招呼,把竹椅抬到他面前。 “家珍,不要招呼我,我常来的。” 陈运生先是递了一根旱烟过来,待徐福贵接过去后,才问道:“听说家珍要在家里教凤霞读书认字?”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六章 来顺的婚事 徐福贵吐出一口青色烟雾,看了眼家珍,“是,凤霞闹着要读书,干脆让家珍在家里教她。” 陈运生搓了搓手,“那我家大妞能不能跟着家珍一起学,县城太乱了,说老实话,我也不放心让大妞到县城去。” “你说要是碰到那些地痞流氓,把大妞拐走咋办?” 徐福贵没有吭声,看向家珍,家珍不在意的笑笑,大方的答应下来。 “成,教一个是教,两个也是教,有大妞陪着我家凤霞,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陈运生高兴的拍了一下大腿,“好,那我按照学堂的价钱给你。” 家珍装作不高兴的说道:“都是邻居,谈啥钱不钱的。” “那不行,古人说的好,千金难买一字,学问都得花钱。” “真不用,我这又不是学堂,教的东西不多,你要是给钱,那我可就要生气了。” 家珍态度很坚持,徐福贵也在一旁帮腔,陈运生这才答应下来。 “好咯,凤霞,我们可以跟伱一起读书咯!”陈大妞高兴的说道,凤霞同样高兴的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 日薄西山时,来顺扶着徐母回来了,身后还跟着长根。 “来顺,咋样,看上人家姑娘没有?”徐福贵一边磨刀一边问道。 来顺嘿嘿笑一下,“漂亮倒是漂亮,就是吧” 他砸吧了一下嘴。 “就是啥。” 徐母笑盈盈的补充道:“刘家说要三个银元的彩礼,还要五十斤大米,不然不嫁。” 来顺嘀咕道:“我看这家人就是卖女儿,你知道他们怎么说的吗,说只要拿出三个银元,五十斤大米,以后刘翠萍就是我们家的人。” “宴席不用办,啥都不用拿,直接可以让刘翠萍到我们家来,你说这不是卖闺女是啥。” 长根闷声附和:“就是卖闺女,和县城那些人一样,卖的还贵,三个银元,五十斤大米,他家怎么不去抢?” 徐福贵大笑一声,“那你是看上刘翠萍了?” 来顺坐在板凳上,熟练的掏出一卷旱烟,“我不知道,兴许是看上了。” “她性子咋样,别娶个闹心的回来。” 来顺摇头,“不知道,那姑娘害羞的紧,就给我端了一杯水,一句话没和我说。” 徐母说道:“那姑娘挺好,话不多,但干活很麻利,是个好姑娘。” 来顺咧嘴笑了:“太太说好,那肯定就好。” 徐父拄着拐杖走出来,“既然姑娘好,那就尽快把人家带回来,来顺也老大不小了,别再拖了。” 来顺却是有些犹豫,“老爷,可是刘家要三个银元和五十斤大米,你说这不是欺负人嘛。” 徐父淡淡道:“人家养了十多年的闺女,要三个银元五十斤大米咋了?我和别人打听过刘家,要不是人家快活不下去了,不会要这么多的。” 家珍点头,“爹说得对,再说了,不就是三个银元和五十斤大米嘛,咱家又不是拿不出来。” 她的木盒子里还藏着不少钱呢,这几年因为没去城里,几乎没怎么用。 徐父坐在来顺旁边,“要是其他人问了,就说这钱和大米是给家珍爹借的,别说是家里自己的。” 他叹了一口气,“这世道不太平,要是那些杂种知道我们家有多的粮食,怕是第二天就会来收粮食。” 众人沉默,纷纷叹了一口气。 两年的战争,南方部队一开始还占有优势,后来战败的消息不断从县城传来。 也是因为战争失利,所以对百姓的压榨更加过分,隔三差五就要收粮食。 也是因此,很多人家都没有粮食了,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所以,谁都不敢露富,不然被盯上了,第二天就有人上门,让你为前线的战士提供一口吃食。 徐母拍板决定,“那明天我们再去隔壁村走一趟,把这事儿给确定下来,打听一下姑娘的尺寸,给人家做一身新衣服。” “再准备一些吃的,请几个人热闹热闹,这个婚事算是成了。” 来顺嘿嘿笑着没说话,心里已经在憧憬结婚以后的幸福日子。 “对了,太太老爷,之前我们可说好了,就算我娶了媳妇儿,我也不分家。”来顺突然想起了什么,郑重其事的说道。 徐父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咱就这一个家,想分都分不出去。” “福贵,你明天去县城,看着买两匹布,其他的东西你看着买一点儿,这两天就把让来顺把那姑娘接回来。”徐母说道。 徐福贵为难道:“买啥布匹,我不会买,家珍,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咱们顺便去看看爹。” 两年没进县城,家珍也有两年看见着陈礼平,心里不知道多挂念。 家珍闻言,眼里明显有些意动。 “家珍,去吧,对外就说你是回家借粮食的。”徐父开腔。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脸上露出欣喜笑容,“明天带上凤霞和有庆,估计爹都认不出有庆了。” 徐母去准备晚上的吃食,家珍则着手准备明天给陈礼平带的东西。 “我都不知道带什么好了。”家珍苦恼说道,嘴角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把兔子给爹抓两只去吧,再拿十个鸡蛋,苦竹笋也拿一些去,还有熏的羊肉”徐福贵说道。 他去年冬天套到不少兔子,养了几只在院子里,没想到这几只兔子在这里安了家。 兔子的繁衍速度很快,一个月就能下一窝,所以他们家隔三差五都能吃上兔子肉。 这也是为什么,在普遍吃不饱饭的徐家村,凤霞有庆却整天面色红润,个子比同龄人要高上许多。 家珍将这些东西打包好后,晚上还烧了一锅热水,拿出皂角,准备好好的洗个头发,然后再洗个澡。 徐福贵主动将皂角拿过来,在手心搓出泡沫,抹在她柔顺的头发上,认真的按摩起来。 将头发洗干净,家珍拉着他的手,心疼道:“茧子都磨了这么厚。” 徐福贵反握住她的手,咽了一口口水,“家珍,你前面的衣服打湿了。” 家珍低头看了一眼,小声道:“有庆现在不吃奶,溢出来了。” “我帮你,免得把衣服弄脏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七章 去县城 翌日。 清晨。 万籁俱静。 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光亮,小心翼翼的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徐福贵从茅草屋走了出来,神清气爽的伸展了一下身躯。 舔了下嘴唇,忍不住回味了一下昨晚的味道。 将猪蕨草扔了一捆在地上,两只小羊立马起身,对他咩咩的叫了两声,然后低头吃了起来。 这两只小羊是开春的时候买的,现在已经长了这么大。 至于第一只羊,在前年过年的时候就杀来自己吃了。 “爹,把我抱起来,我也要看小羊吃草。” 有庆迈着小短腿跑过来,身上穿着干净衣裳,脸蛋洗的干干净净。 徐福贵将他抱起来放在脖子上,有庆兴致勃勃的看着羊吃草。 “汪,汪汪!” 平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蹿了出来,殷勤的围着他小腿转,有庆立马闹着下去和平安玩儿。 “别把衣服弄脏了,小心屁股挨我的板子。” 走进屋里,将要带的所有东西放在箩筐里面,包括剥好的竹笋,熏制的一条羊腿,鸡蛋,各种应季蔬菜,装了满满一个箩筐,上面用一张麻布给盖住。 “凤霞,有庆,走了,爹带你们去城里找姥爷,让他给你们吃好吃的。” 徐福贵穿上一件干净的白色短褂,一双大脚套上一双干净的黑色千层布鞋,头上戴着宽边草帽,手里按着一根长扁担,对院子里喊了一声。 “来了。” 凤霞立马应了一声,拉着弟弟有庆走过来,熟练的爬到另一个箩筐里面。 平安太小了,自己爬不进去,着急的说道:“爹,爹。” 徐福贵捏了捏他的小脸,将他放进箩筐,又拿出两顶小草帽,让他两戴上。 戴上草帽,一是为了遮阳,二是防止有些人盯上他们。 就连家珍都戴上了一个草帽,压的很低,遮住大半容颜,身上的衣服也很宽大,看不出她的傲人身材。 徐福贵将扁担串到两个箩筐上面,轻松使劲,便挑了起来。 凤霞和有庆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六十斤的样子,和另外一个箩筐重量差不多,担在肩膀上毫无压力。 凤霞和有庆高兴直笑,不断给徐父徐母挥手。 “福贵,你可慢点儿,千万别把我的凤霞有庆给摔了。”徐父上前两步,拄着拐杖嘱咐道。 走到村口,迎面碰上了龙二。 他依旧穿着一身黑绸衣裳,没有戴帽子,手里拄着拐杖,旁边一个下人小心翼翼的扶着他。 两年时间过去,龙二苍老了许多,像是少了十年寿命一样,脑袋稀疏的头发一半已经泛白。 脸色蜡黄,嘴唇泛黑,一副病恹恹的样子。 据说,是两年前命根被断,留下了病根,自从龙二那方面不行以后,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平时很少在外面露面。 见到龙二这幅要死不活的模样,徐福贵心情更加好了,停下来打了个招呼,“龙老爷,近来无恙?好一段时间没见着伱了,你这是要到哪儿去?” 龙二怔了一下,透过墨镜认清是他,“是福贵啊,我到自己的地上去走走,你这是要去县城?” 徐福贵大方的点点头,“对,来顺要娶媳妇儿,刘家的人要三块银元,五十斤大米,你说我哪儿能拿出来,这不是去找家珍的爹救救急嘛。” 旁边村里其他人听见了,先是对刘家人摇摇头,然后拜托他从县城买些东西回来。 龙二恍然的点点头,“是这,那你快去吧,早去早回,外面可不太平,听说好多人都被抓壮丁了。” 徐福贵心神一凝,“好,是得注意点儿,那我先走了。” 龙二看着箩筐里的两个孩子,眼里不免有些羡慕,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看向自己的下面,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眼里多了一股恨意,但他连恨的对象都找不到! “回吧。” 他转身朝宅子里走去,待在外面,总感觉其他人看向他的眼神里都是嘲讽。 “爹,你累不累。”挑着箩筐走在小路上,凤霞不时仰头问一句。 徐福贵咧嘴笑笑,“爹不累,爹身上有的是力气。” 走了两个小时,云雾散去,朝阳射出一大片金光,好像给云溪县城披上了一件金色的纱衣。 城门口早就没有大兵值守,全部都被派往前线。 走进县城,街道相比以往要冷清许多,石板路也没人清扫,不仅积上一层沙尘,上面还有各种垃圾,散发出一股恶臭。 “县城咋变成这样了。”家珍不可思议的说道。 徐福贵打量四周,没有发现部队,加快脚步说道:“先去爹家里,这外面都没几个人。” 来到陈府,敲了敲门,大门很快被打开。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快进来,老爷都不知道念叨你们多久了。” 下人领着他们来到堂屋,陈礼平兴许是听到动静,站在大门口望着外面。 “哈哈,我的宝贝凤霞,可想死姥爷了,这是有庆吧,都长这么大了,快,快叫姥爷。” 陈礼平的背部佝偻了一些,吃力的将两个孩子从箩筐里抱出来,脸上止不住的笑意。 “姥爷。”凤霞甜甜的叫了一声,声音响亮清脆,听的陈礼平新都快化了。 有庆不记得陈礼平了,见姐姐都叫了,也跟着叫了一声。 “好好好,快进来,先吃点儿点心水果,等会儿姥爷给你们吃好吃的。” 来到堂屋,徐福贵将箩筐放下,掀开麻布,“爹,这是我和家珍从家里带来,这么久不来看您,希望您别怪罪。” 陈礼平淡淡的点头,转头对凤霞有庆嘘寒问暖,连家珍都不怎么在意。 家珍坐在太师椅上,取下草帽,笑盈盈的看着爹。 刚刚下人告诉她了,陈礼平身体还不错,米行生意虽然大不如前,但至少不会亏本,一切都还好,所以她也放心。 “家明呢,怎么又不见这小子。”过了半饷,家珍突然问道。 陈礼平回道:“去年我把家明送到省城读书去了,老是待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让他去多学点儿学问”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目睹抓壮丁 徐福贵坐了一会儿,重新带上草帽,出去给来顺买结婚需要的布匹等等。 陈礼平见他离开后,这才转头好好打量自家闺女。 身上依旧穿着宽大的粗布衣裳,比以往要黑了些许,但双目有神,面色红润,手上的茧子很淡,身上也没有伤痕,看上去过的不错。 但当爹的始终不放心,陈礼平忍不住多嘴问道:“家珍。” “嗯,爹,你说。”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 “你在徐家过的还好吧,你和爹老实说,在徐家有没有受委屈。”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一眼,“爹,伱想啥呢,我在徐家过的很好,你千万别担心我。” 陈礼平又问道:“徐太太把家里的钱管的严不严,会不会给你添衣裳?” “爹,家里的钱都是我在家,福贵娘不管的。” 陈礼平微微有些惊讶,“徐家是你在主事?”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 陈礼平轻哼一声,“这还差不多,算那畜生还有点儿良心。” 说完,陈礼平又低下头,“凤霞,你告诉姥爷,娘在家里有没有被欺负?” 凤霞不满的噘起小嘴,“老爷,你才欺负娘了呢。” 陈礼平哈哈大笑,“你娘不欺负我就算好了,我哪儿敢欺负她?中午想吃什么,给姥爷说,有庆也是,想吃什么想要什么,尽管给姥爷说。” 外面的街道上。 徐福贵将草帽压得很低,警惕的看着周围,生怕遇到有部队路过,把他抓了壮丁。 上一世的经历留给他的心理阴影太重了。 他有时做梦都会梦到战场上的尸山人海,半夜睡觉时传来的惨叫声,以及满地的尸体,让他不寒而栗。 没有在街上过多停留,他直接来到布行,家珍事先给他说了买什么颜色的布匹。 徐福贵多买了好几匹,准备给家里人一人再做一套新衣裳。 两年没有来县城,家里人两年都没有添过新衣裳。 特别是有庆,这孩子可怜,出生后没有穿过一次新衣裳。 身上的衣服全都是把以前的衣裳改小给他穿。 趁现在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多买些布匹,拿回家慢慢做。 “福贵?真的是你!” 从布行出来,迎面碰到一个中年汉子,挑着箩筐,肩上搭着白色麻布。 “康大哥。”徐福贵一眼便认出了他,当初在卤味摊子旁边卖包子。 康包子很高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些年没见着你了,还在想你是不是被抓壮丁了,你这体格,不去拉大炮简直可惜。” “去。” 徐福贵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你才适合去拉大炮,怎么?不卖包子改做体力活了?” 康包子将箩筐上的麻布掀开,露出里面的包子馒头,“我就只会这门手艺,不让我卖包子我还能干啥。” 说完,拿了一个包子出来,“尝尝?” 徐福贵也没客气,接过去咬了一大口,里面包的是豇豆。 “最近怎么样?”徐福贵一边吃一边问,别的不说,这包子做的是真好吃。 云溪县城有好几家卖包子的,但徐福贵觉得只有康包子蒸的最好吃。 康包子叹了口气,“别提了,这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我家里连地都没有,只能卖包子,穷的兜比脸还干净,福贵你呢,有啥发财的路子没,和我说说。” 徐福贵含糊不清道:“我能有啥发财的路子,每天都和泥巴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养活一家人都够呛。” 许久未见的两人,寒暄了好一会儿,这才各自分开。 徐福贵又去买了其他东西,来到一个巷口,将多余的东西放进空间,走出去,遇到卖糖葫芦的人。 “买一根糖葫芦吧,只要二十个铜板。”那人面黄肌瘦,眼窝凹陷,有气无力的说道。 徐福贵买了一根,刚想转身回陈府,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响起。 转头一看,一个军官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踏上石板路,身后跟着一群乌泱泱穿着黄皮衣裳的大兵。 徐福贵只看了一眼,毫不犹豫转身离开,跑到一旁的小巷躲了起来。 街上的路人反应也差不多,立马离的远远的,生怕触上霉头。 卖糖葫芦那人似乎是饿的没有力气,刚走了两步,居然摔在了地上。 那军官骑着马走过来先是转了两圈,随后嫌弃道:“挡老子的路,去给我拉大炮。” 那人立马哭了起来,跪在地上希望军官大发慈悲。 军官蛮横的给了他一鞭子,“老子给你建功立业的机会,你哭个求头你哭,快给我去拉大炮。” 那人还在哭,军官不耐烦的掏出手枪抵在他脑门上,“老子成全你,不想拉就不拉。” “我拉,我拉,军爷,千万别开枪。” 卖糖葫芦的人只能踉跄爬起来,满脸死灰加入到大兵中去,其余人幸灾乐祸的看着他。 直到这伙部队离开街道,看不见人影以后,徐福贵才从小巷出来,卖力跑回陈府。 “福贵,你这是咋了,跑这么急。”家珍端来一杯茶,拍着他的背问道。 徐福贵将茶水一饮而尽,后怕的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完后,家珍庆幸说道:“还好你机灵,要是你被抓了壮丁,我们一家可咋办。” 陈礼平也说道:“这几年县城很不太平,你们以后没事还是别进城了。” 家珍给陈礼平倒了一杯茶,“爹,你在城里也小心些,千万别招惹到部队头上。” 陈礼平冷哼一声,“你还担心起我来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商会的会长,那些大头兵还不敢动我。” 他说的是大实话,这些兵匪虽然可恶,但他们会看碟下菜,只敢欺负穷人,不敢招惹有权有钱的人。 很快,正午来临。 众人移步饭厅,黑色的圆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 宫保鸡丁,鱼香肉丝,王氏烤鸭,清蒸鱼肉,酱牛肉,红枣鸡汤,,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一股股香气从桌面上升腾开来,众人纷纷咽了一口口水。 陈礼平拿出一瓶酒,对着徐福贵问道:“喝点儿?” 徐福贵喉结耸动,咧嘴笑道:“那就陪您喝点儿”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方的老丈人 丰盛的午饭,让众人吃了个肚皮滚圆。 陈礼平在欢声笑语中也是胃口大开,连白米饭都吃了足足两大碗。 “老爷是真高兴,自从少爷去省城后,老爷在家几乎不怎么笑了,吃饭也只吃一两口,平时还嘱咐我们只做一两个菜就够了。” “人啊,这只要一高兴胃口就好了,你看老爷现在笑的多高兴,凤霞也是懂事,一口一个姥爷,把老爷哄的不知道多高兴。” 下人看到这一幕,忍不住议论纷纷,打心底为自家老爷感到高兴。 陈礼平为人很有涵养对府里的吓人特别好,所以这些下人都在为他着想。 吃完中午饭,陈礼平叫来几个黄包车,拉着凤霞有庆来到了洋货商铺。 这里面售卖的物品全是从外面来的稀罕货,陈礼平豪气万千,看到凤霞和有庆喜欢什么,大手一挥直接让下人买下来。 不一会儿,凤霞有庆身上的衣裳从里到外都换了一套崭新的的确良衣裳,手上还多了许多玩的东西。 不仅如此,徐福贵手上还提着一个大包裹,里面是给凤霞有庆买的过年厚衣裳。 “爹,差不多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回娘家占便宜的呢。” 家珍看不下去了,张嘴说道。 陈礼平哼了一声,“我疼我两个外孙,关你什么事,你自己有看上的衣服没,看上就拿走,我懒得管伱。” 家珍听他这么说,也不客气,直接去拿了好几套衣服。 不仅有她的,还给福贵,来顺,长根,徐父徐母各自拿了一套。 陈礼平看了一眼,没有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这一趟,着实花了不少钱,店铺里的掌柜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弯腰拱手喊着陈老爷。 下午时分,徐福贵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提出离开。 不料陈礼平直接说道:“要回去你自己回去,凤霞,有庆,在姥爷这里再玩几天好不好?” 凤霞小脸上满是纠结,看看他,又看看自己爹娘,不知道该咋回答。 徐福贵想了想,说道:“家珍,要不你和凤霞有庆在爹这里住几天,多陪陪爹。” “你不和我们一起?” “我得回去张罗来顺的婚事,地里的庄稼也得有人照看不是,等来顺结婚的那天,我来接你和孩子回家。” 家珍笑盈盈的答应下来,她也想好好的尽一下孝道。 而且在村里,凤霞有庆两个孩子吃不了什么好东西,正好让爹给他们好好补补。 听到家珍和两个孩子都要留在这里,陈礼平笑的合不拢嘴,满是皱纹的脸容光焕发,将有庆高高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脖子上。 回到陈府,徐福贵将他们打包的衣裳全部用麻布裹好,放在箩筐里面。 正想离开的时候,一个下人扛着两袋米走过来,直接放在了箩筐里面。 “这,爹,家里有粮食吃。” 陈礼平看都不看他,摆摆手,“回吧,家珍和两孩子就在我这儿。” 徐福贵笑了笑,挑起装满的两个箩筐,阔步朝外面走去。 凤霞跑着出来喊道:“爹,你可千万记得要来接我。” “好,过两天爹就来接你,别惹你姥爷生气,听到没。” “听到了。” 太阳正烈,一层层热浪在地面翻滚,一阵大风吹过,扬起大片沙尘,连路边的杂草都被晒得枯黄。 徐福贵走出县城,见四下无人,直接将箩筐扔进空间,一身轻松走在土公路上。 一个人的脚程很快,半个时辰的时间,他便来到徐家村前的无名河道前。 意念一动,扁担再次出现在肩上,他踩着列石渡过无名河道,朝徐家村走去。 “福贵,回来了,我要的菜刀买回来没有?” 有几户人家专门在村口等他,徐福贵将他们拜托买的东西一一递过去后,坦然的接受他们的感谢。 “家珍他们呢,你不会去趟县城就把婆娘孩子丢了吧。”有人开玩笑说道。 “去。”徐福贵挥挥手,“你才把婆娘孩子丢了,他们留在我老丈人哪里住两天。” “啧啧,不得了,这两袋米都是老丈人给你的吧。” 徐福贵见他们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当即道:“这可不是老丈人给我的,就他那脾气,不把我赶出去就好了,咋可能送我米吃。” “这米都是家珍借的,拿来给来顺娶媳妇儿用。” 之所以这么说,单纯不想让村里人觉得自己家粮食富裕,最好让他们觉得越穷越好。 众人恍然的点点头,“这刘家太贪心了,居然要三个银元和五十斤米,难不成刘翠萍这姑娘是金子做的?” “福贵,要不你让来顺看看我家姑娘,我不要三个银元,我就要五十斤米。” “你也是个贪心的,五十斤米都够一家人吃上三个月了,福贵,我只要三十斤米,我家姑娘你见过,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徐福贵没想到,这些人居然开始推销自己的闺女来了,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开玩笑居多,毕竟嫁人这种事哪儿能这么随便。 徐福贵和他们闲扯几句,重新挑起箩筐,回到了自家院子里。 “家珍他们呢?没回来?”徐母问道。 徐福贵解释了一下,徐母点点头,“让他们住两天也好,这是你老丈人让你带回来的?” 徐福贵点点头,徐母拄着拐杖走过来,打开第一个布袋,“上好的大米,亲家有心了,福贵,你以后可得好好孝敬你老丈人。” 随后,徐母打开第二个布袋,脸上瞬间布满吃惊的表情,赶快将袋子合上。 “快,抬进去,别让其他人看见了?” 徐福贵将箩筐抬到屋里,徐母重新打开布袋,徐福贵看清里面的东西后,也露出吃惊的表情。 布袋里装满了腊肉和粉条,最下面还有黄豆,黄豆里面还埋着三块银元。 很明显,陈礼平是听他们说来顺需要三块银元结婚,这才特意放进去的。 加上今天下午买的这些的确良衣裳,徐福贵又欠了老丈人不少。 徐父同样过来看了看,叹了一口气,“我们徐家对不住礼平兄,把这些腊肉粉条放到地窖去,别让耗子啃了,福贵,以后你可以不孝敬我,但一定要记得你老丈人的好.”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章 喝酒吃肉 “还有你,来顺,记住咯,你这个媳妇儿是家珍爹帮你娶的。”徐父说道。 来顺点了点头,站在原地傻笑。 “来,和我一起把箩筐抬到地窖里去,把新衣裳做好,过两天咱就把伱女人接回来。” 两人一人带着一个箩筐,放到灶房的地窖里。 地窖不大,也就五六个平方大小,里面放着徐家最重要的粮食,粮食旁边还放着几个坛子,里面是徐母腌制的酸菜腌菜泡萝卜什么的。 晚上的吃食是徐福贵弄的,蒸了一大锅白米饭,把中午打包回来的菜给热了热,直接就可以吃。 “别一下吃完了,留一些以后再吃。”徐父闻着铁锅里传来的油香和肉香,咽了一口口水说道。 当了大半辈子的地主,第一次觉得鸡鸭鱼肉这么好吃。 “什么以后再吃,都留起来,等过几天翠萍上门了再吃,正愁摆席不知道吃啥。” “娘,这么热的天,过几天怕是都馊了,最少明天就得吃完。” 徐母心疼道:“不节不年,吃这么好,要遭雷劈的。” 徐福贵哭笑不得,“老天爷才不会管我们家的破事。” 最后,他热了王氏烤鸭,宫保鸡丁,还有清蒸鱼肉,其余的菜留着明天再吃。 端上桌后,徐母将门窗关紧,防止味道传出去。 夕阳西下,天边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夕阳照在河面上,河水就浮光跃金,似乎一颗颗神奇的小星星在闪闪发光。 天边那一块块火烧云,层次分明,颜色由西向东逐渐变淡。 有人从徐家的院子外面路过,忽然停下脚步,使劲吸了吸鼻子,咽了口口水,“好香的肉味。” 他看着徐家紧闭的门窗,犹豫一下,还是转身离开。 这世道的百姓一年到头普遍吃不上几次肉,所以鼻子对肉味和油香十分敏感,谁家吃肉,根本瞒不过别人。 徐母关紧了门窗,光线随之也暗淡下来,长根拿出一个小碗,往里面倒上半碗桐油,将灯草放进去,点燃以后,黄豆大小的火光在油碗上微微晃荡。 “长根,再放一根灯草进去,看不见桌上的菜了。”徐父说道。 长根应了一声,又放了一根灯草进去点燃,火光一下明亮许多,至少能够照亮一张饭桌。 徐父拄着拐杖走进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壶散酒。 来顺嘿嘿笑了笑,起身去拿了四个酒杯。 “吃这么好的肉,的确该配点儿酒,他爹,长根,你们可不许多喝,福贵和来顺年轻,可以多喝两杯。”徐母笑嘻嘻说道。 将酒杯倒满,碰了一下杯,徐福贵小小的抿了一口,直到白酒的酒味充斥整个口腔,他才咽了下去。 再夹上一块鸡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迟迟不愿下咽。 吃饱喝足,徐福贵拍了拍肚子,感觉里面全是油水,总算有了饱腹感。 “娘,你歇着,等会儿我来洗。”见徐母要去收拾碗筷,徐福贵连忙说道。 “没事儿,你累一天了,娘虽然腿脚不利索,但几个碗还是洗的干净。” “我累啥,今天啥活没干。” 徐福贵起身,从她手里拿过碗筷,放到灶台上,熟练的洗了起来。 来顺撸起袖子想过来帮忙,被他打发走了。 今天来顺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已经够疲惫,吃完饭就去好好歇着。 等会儿好好烫个脚,早点儿睡觉才是正道。 “我去村口走走。”徐父打了个响亮的饱嗝,起身拄着拐杖,长根连忙跟了上去。 徐母坐在灶洞前烧火,含笑看着他熟练的洗碗,突然说道:“我家福贵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徐福贵嬉笑一声,“娘,你儿子我长大了。” 徐母高兴点头,“我家福贵是个男人了。” 将碗筷洗干净放好,徐福贵拿出水缸里冰镇好的西瓜,切开以后,拿起一块啃了起来。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夜幕笼罩整个徐家村,徐福贵用力一甩,西瓜皮形成一道好看的弧线飞出院子。 “汪!” 平安见状,摇着尾巴,猛的蹿了出去,想要去接住那块西瓜皮。 刚刚跑到院门口,见追不到西瓜皮,吐着鲜红的舌头跑了回来。 徐福贵坐在门槛上,掏出一卷旱烟,划燃火柴点燃,悠悠吐出一口青色香烟。 来顺坐在他旁边,同样掏了一卷旱烟,点燃以后叼在嘴里。 来顺的烟瘾比徐福要大很多。 徐福贵抽烟一般都是干活干累了,或者是饭后,又或者是蹲坑的时候才会抽上一卷。 来顺不一样,有事没事都叼着一卷旱烟,地里种的旱烟根本不够他两人抽,经常会给村里其他人买。 “来顺,刘翠萍长啥样?”徐福贵又吐出一口烟雾,随口问道。 刘翠萍虽然是隔壁刘家村的,但是他还真的没见过这姑娘。 或许在路上见过,但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平时他忙的要死,压根没时间去关心这些有的没的。 来顺嘿嘿笑了一句,“她屁股很大,前面也大,和白寡妇的差不多,个子不高。” 徐福贵大笑一声,“你这憨货,还想着白寡妇呢。” 来顺将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认真道:“我喜欢的是刘翠萍,才不是啥白寡妇。” “你才认识刘翠萍几天,张口闭口就是喜欢她?” 来顺不知道怎么反驳,瓮声瓮气道:“反正我就是喜欢,而且我看得出来,刘翠萍好像也喜欢我。” “你怎么看出来的?” “她脸红的都不敢看我,肯定是喜欢我。” 徐福贵抖了一下烟灰,“你的衣裳不用做,就穿我老丈人给你买的的确良衣裳,等过连天娘把刘翠萍的新衣裳做好以后,我们就挑着大米揣着银元去接刘翠萍回家。” 来顺挠挠后脑勺,“我都听少爷的。” “行了,去睡吧。” 一卷香烟抽烟,徐福贵看了看没有月亮的夜空,转身打了一盆热水,将两只大脚放了进去。 舒舒服服的泡完脚,回到自己铺着凉席的床上,四仰八叉的躺在上面,享受难得的个人空间,很快便呼呼大睡过去.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老道的庄稼人 六月中旬。 “轰” 一道雷声突然在阴云密布的天空响起,一道道闪电组成电网在空中掠过。 大风奔腾,地面尘土飞扬,天色昏暗,庄稼汉们着急忙慌从地里回来,关紧门框,愁容满面看着发怒的老天爷。 大风一吹,大雨打击下,不知道腐朽的茅草屋顶能否承受。 不消一会儿,豆大的雨滴组成雨幕从空中落下,噼里啪啦的打在各个地方,地面不一会儿便汇聚出一道道黄色的泥水。 徐家村大部分人着急忙慌的找木桶木盆,接住房顶漏下来的雨水,避免地面变成一片泥泞。 徐福贵赤裸着精壮的上身,穿着一条肥大的灰色裤子,脚上套着草鞋,坐在门槛上看着外面瓢盆的大雨。 “还好赶回来了。”家珍那了一卷旱烟走过来,心有余悸看着外面的惊雷大雨。 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短袖旗袍,头发高高盘起,知性而端庄,与简陋的茅草屋显得格格不入。 刚从县城陈礼平家里回来,她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衣服换掉。 徐福贵点燃旱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有些担忧的看着这场大雨,“地里可千万别积了水。” 地里的庄稼没多久便成熟,要是这时候积水把庄稼给淹死了,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会的,地里排水做的这么好。”家珍安慰说了一句。 徐福贵想了想,也是,要是自己地里都积水的话,其他人地里积的水肯定更多。 “啪!” 路边一棵细竹被大风吹断,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么大的风,哪怕地里没有积水,估计玉米稻谷也会被吹倒不少。 “福贵,进来吧。”家珍轻轻喊道。 外面有吹风又下雨,屋檐下都被波及,坐在屋檐下都能被包裹着雨水的风吹到。 徐福贵将上身的雨水给擦干净,起身走进屋里,顺手把门关紧。 茅草屋虽然狭窄简陋,但是却安安稳稳,房顶没有漏一滴雨下来。 凤霞和有庆趴在木门上,透过缝隙看着外面的大雨,偶尔闪过一道电光或是响起一道惊雷,引的他们兴奋大叫。 “爹,我想出去淋雨玩。”凤霞突然说道。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烧到手指的旱烟扔掉,“凤霞不怕被风吹走?” “不怕。” 有庆奶声奶气的嚷嚷道:“爹,我也想去淋雨,感觉好好玩儿。” 徐福贵板着脸道:“去个屁,尽给我添麻烦。” 凤霞鼓着脸,“爹,不许你欺负弟弟。” 徐福贵逗他们玩了一会儿,穿上短褂,无聊的坐在竹椅上。 “来顺,翠萍的新衣裳做好了,你来看看。”徐母将手里的针线放下,捧着手里的衣服,笑盈盈的说道。 来顺接过去以后,捏着衣角立在空中,憨笑道:“真好看,翠萍指定喜欢,” 给刘翠萍做的是一件红色带花的长袖,配有一条黑色长裤,布鞋也是崭新的千层鞋。 徐母:“好,那明天咱就带着新衣裳,把翠萍给娶回来。” 来顺没说话,笑着直点头。 这两天他干活都有些心不在焉,不时看着前方傻笑。 暴雨足足下了半个时辰,随后转为中雨,外面依旧传来哗啦啦的雨声。 天空中的阴云依旧没有散去,偶尔雷声轰鸣,掠过一道闪电。 “我到地里看看。” 徐福贵说了一句,拿起斗笠戴在头上,拿起锄头走进了雨幕中。 走出院子,在路上碰到几个戴着斗笠的庄稼人,他们同样是去看地里的庄稼的,脸上带着忧色。 来到地里,一眼看到成片被吹倒在地的玉米,水田里的水稻也被吹斜了,像是有人在上面滚了一圈似的。 徐福贵走进地里,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然玉米被吹倒了不少,土地也湿润一片,但至少没有积水。 雨水顺着早前挖出来的水道朝外面流去。 “特娘的,就知道积水了。” 这时,旁边的地里传来几声庄稼人的声音。 徐福贵走过去看了看,他们的地里有好几个水坑,庄稼都被泡在水里了,这几人赶忙挥舞锄头,将这些积水给引到外面去。 不过这种方法只是治标不治本,哪怕现在把积水引出去了,过一会儿雨水又会积起来。 他们一开始种地的时候就没有规划好降雨的问题,以前徐福贵刚开始种地也是如此,经验多了后,种的庄稼不仅整齐有序,而且还照顾到了降雨。 “福贵,你地里咋没有积水?”有庄稼人问道。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 “对,我们太倒霉了。”他们附和道。 有个老人拄着拐杖站在田埂上,闻言冷哼一声,“狗屁的霉运,枉伱们种了这么多年地,还比不上福贵。” “你们到他地里去看看,人家的地是咋种的,有积水才怪了。” 真有几个庄稼人跑过去看了看,但没有看出什么名堂,老人显然种了一辈子的地,将其中的要点一一说了出来,这几人才恍然的点点头。 但旋即脸上露出难色,让他们种地还好,但种地的同时还要注意排水,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到的,需要大量的经验。 徐福贵凑了一会儿热闹,顺便说了一些自己的经验,随后拎着锄头朝家里走去。 “庄稼被淹了没有?”回到家,徐父立马问道。 徐福贵摇摇头,“好多人的庄稼都被淹了,我们家地里没有积水。” 徐父高兴的用拐杖敲了敲地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福贵,看来你天生就是个种地的,这才两年,种的比那些十多年的还要老道。” 徐母笑着道:“我家福贵才不是个种地的,他脑袋聪明着的,当时要是好好读书,肯定能当个先生。” 徐父不屑道:“就他还先生呢,大字不识几个,上次胡兴旺儿子的名字,和平两个字都能写错,简直丢了我的老脸。” 徐母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我懒得和你多说,我还得准备明天的吃食,你要是没事儿干,就帮忙把桌子擦一遍。” 说说笑笑中,徐家为来顺的婚事开始忙碌起来.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刘翠萍 第二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一大早,徐母将来顺叫起来,给他精心打扮。 先是烧了一锅热水,然后带上皂角去澡屋,由里到外好好的清洗干净。 洗完澡的来顺感觉浑身轻松通透,红光满面,阳光照耀之下,光头似乎隐隐在反光。 换上一件灰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穿上宽松的黑色长裤,脚上是干净的布鞋,脑门上同样戴着宽边草帽,遮住光头,收敛了凶恶的气质。 草帽前天还被特意洗了晒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 徐母帮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仰头笑道:“我家来顺可真俊,便宜刘家那姑娘了。” 徐福贵认同的点点头,捏了捏来顺硬邦邦的肌肉,“就来顺这体格,不知道多少姑娘在背后惦记。” 来顺嘿嘿笑了笑,迫不及待问道:“我们啥时候去接翠萍?” 徐福贵不紧不慢的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冰冷的山泉水,喝完以后,擦了擦嘴边的水渍,“慌个求头,阴阳先生说了,要日上三竿的时候去接亲,老实等着吧。” 结婚不是件小事,为此徐父特意去县城请了一位姓李的阴阳先生算了一卦,卦象很不错,显示以后来顺将会大富大贵,家庭和睦。 结婚的日子也是阴阳先生定下来的,也就是今天,日上三竿去接新娘子。 朝阳缓缓升起,家珍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不断在屋里忙活。 徐福贵看了看干净整洁的茅草屋,忍不住道:“家珍,坐着歇会儿,没啥好收拾的。” 家珍高兴的看了他一眼,“我不累,结婚可不是件小事,不能让人家姑娘嫌弃咱家。” 来顺自信道:“少奶奶,你放心吧,翠萍肯定不会嫌弃的。” 待日上三竿的时候,家珍提醒他们可以出发了。 于是来顺用扁担挑起竹筐,迈着大步朝外面走去,竹筐里装着五十斤大米,以及他们本地娶媳妇儿常用的彩礼,徐福贵跟在他旁边。 “哟,来顺,打扮的这么漂亮,要进城呐?” “进个求的城,你忘了来顺和刘家的姑娘好上了?好像就是今天去接人家进门。” “哦~五十斤大米三块银元是吧,我想起来了,啧啧,来顺,福贵,你们还真答应了啊。” 村里人碰见他们后,随口寒暄两句,知道来顺今天接媳妇儿过门,不管心里想法是啥,表面都给了自己的祝福。 来顺一路笑嘻嘻的应承下来,嘴巴都快裂到耳根子去了。 来到村口,龙二穿着一身做工精细的米黄色丝绸衣裳,淡淡问道:“好歹是喜事,咋锣鼓队都不请上一支?” 来顺戏谑的看着他,大大咧咧反驳道:“龙老爷,要不伱帮我请一支?” 龙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凭啥给你请锣鼓队?” 来顺大笑一声,“那你多管闲事干啥,是不是想要个儿子了?叫你两个姨太太给你生去呀,哈哈哈” 龙二脸色瞬间沉下来,香火被断这是他最大的痛处,忍不住破口大骂,“福贵,你还管不管他?还想不想种我的地?” 徐福贵嘻嘻笑了几声,看了几眼他的下身,“来顺,走咯,别耽误大好的日子。” 龙二看着他们的背影,眼神满是阴翳,转而变成深深的无奈和痛苦。 低头看着毫无知觉的下身,气的一把扔掉手里的拐杖,旁边的下人连忙过来扶着他。 刘家村并不远,从村口出去,踩着列石走过无名河道,再顺着河道边的乡间小路往下走个二十分钟便到了。 这个村子和聚集式的徐家村不一样,散居在山沟各处,通常三五户人家聚在一起,整座村子散布很广。 在刘家村众人八卦的眼神中,徐福贵和来顺轻车熟路来到了刘翠萍家里。 “来了来了,那个高大个又来了!” 一个穿着破旧,骨瘦如柴的小男孩看到他们后,立马大声喊道,腾的一声跑回自家的茅草屋。 徐福贵打量了一下刘翠萍家里,几座连在一起的茅草屋,破旧程度和他家差不多。 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堆在院子里屋檐下,看起来乱糟糟的,杂草绿硅随处可见。 不像徐家,虽然是茅草屋,但是院子里的杂草除的干干净净,两个整齐的柴垛堆在院子里,各种工具也摆放的井然有序。 其他人来他们家做客的时候,都夸赞家珍和徐母两人手脚勤快,其他很多人家里都是乱糟糟的,甚至还有臭味。 “来了,快进来吧,进来坐。” 刘翠萍父母笑着走出来,看了一眼来顺挑着的两个竹筐,脸上的笑容更甚。 这两人应当是精心收拾过,身上的衣服补丁很少,特别是刘母,头发被梳的油光发亮,应该是用口水抹过。 两人靠近,一股混合着脚臭和汗臭的味道随之飘了过来,徐福贵脸色不变,带着来顺走进茅草屋里。 茅草屋的地面算是干净,但杂物太多,屋里看着依旧乱糟糟的。 抬头一看,五六个岁数大小不一的孩子一个个睁着明亮的双眼看着他们。 几个孩子有男有女,几个男孩上身没有穿衣服,赤裸着黝黑的皮肤,下身的短裤到处都是补丁,一个个好奇又害怕的看着他们。 特别是看着他们身上的的确良衣裳,眼里的羡慕几乎快要溢出来了。 “去,到外面去玩儿!”刘父呵斥道,几个孩子顿时一哄而散,留下一个个子不高的农村女孩儿。 这女娃虽然个子矮,堪堪达到他的胸口,但漂亮且健壮,红扑扑的脸膛,黑如乌株似的两只机灵的眼睛,透着强健气息的手臂,手掌上有一层薄茧儿。 身上的衣服打着补丁,洗的发白,脚上的布鞋也有个洞,被她极力掩藏,双手捏着衣角,局促的看着他们。 徐福贵心里明悟,这便是刘翠萍那个姑娘,给他的第一印象还不错,看起来并没有农村妇女的尖酸刻薄,应当是个好相处的。 徐福贵转头看着刘父刘母,笑道:“伯父伯母,这是五十斤大米,还有三块银元,你们看这亲事.”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三章 刘翠萍内心的惊讶 看着徐福贵拿出来的三块银元,以及来顺将竹筐上的麻布掀开,露出里面的五十斤大米以及各种彩礼,刘翠萍父母笑的眼睛都找不着。 接过银元好好的打量,确定银元是真的以后,高兴说道:“这亲事我们当然同意,来顺是个老实的,干活是一把好手,翠萍跟着他,以后绝对吃不了亏。” 来顺咧嘴笑了起来,看向刘翠萍的眼神里带着火热。 刘翠萍更加局促不安,低头看着地面,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该咋办。 徐福贵让来顺把竹筐放下,“那我们就把翠萍接走了?” “接走吧。” 按理说结亲不会这么草率,各种流程规划的很清楚,但今时不同往日,世道混乱,家家户户生活都困难。 所以结亲能简单就尽量简单一点,免得破费太多。 当然,不管再怎么简单,一身新衣裳,一顿饭还是要吃的,总要让别人知道他们家有喜事。 来顺从竹筐里拿出新衣服,来到刘翠萍面前,瓮声瓮气道:“呐。” 来顺个子更高,刘翠萍还没他胸膛高,两人站在一起,显得滑稽无比。 刘翠萍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男子荷尔蒙气息,小脸更红了,使劲的捏着衣角,求助的看着自家父母。 刘母催促道:“翠萍,拿着衣服去屋里换呀,换了以后就去徐家过好日子。” 两颗豆大的泪珠立马从刘翠萍眼里掉了下来,从脸上滑过,留下两道清晰的泪痕。 她轻轻点头,拿着衣服,小碎步走进一旁的屋子,将老朽的木门给关上。 茅草屋比较低矮,徐福贵看着近在咫尺的房梁,坐在板凳上,拿出旱烟给徐父递过去。 来顺挠挠后脑勺,感觉一直低头不舒服,同样坐在板凳上,不解问道:“翠萍咋哭了?” 刘父点燃旱烟,眼神里带着一丝愧疚,刘母叹了一口气,“这姑娘怕是以为我们不要她了,可女大嫁人,自古以来就是这个说法。” “翠萍已经十七岁了,岁数不小,来顺你看得上他,是他的福气。” “以后翠萍就是你徐家的人,不过来顺,我还是想拜托你,对翠萍好一点儿,这孩子从小到大吃了不少苦。” 来顺用力拍了拍胸脯,“放心吧,伯父伯母,我指定让翠萍过好日子。” 刘母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刘福吐出一口青色烟雾,“以后就别伯父伯母的叫了。”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响亮的喊了一声爹娘,刘父刘母高兴的答应下来。 说话间,里屋的木门被打开,刘翠萍穿着一身新衣裳走了出来,不禁让众人眼前一亮。 刘翠萍虽然个子娇小,但规模却不小,徐福贵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他前世学到的一个词语。 哦对,童颜巨乳! 这个词语说的就是刘翠萍。 “衣服太小了。” 刘翠萍站在门口,捏着衣角,不适应的扭动身子,一副很不习惯的样子。 她以前穿的全是宽松的粗布衣服,哪里穿过这种高档衣裳,虽然面料很舒服,但是有点儿紧了,把她的身材展露无疑。 刘母走过来,细细打量一番,眼里露出羡慕的神色,“这衣裳可真好看。” 刘翠萍开口道:“那我把衣裳给娘穿。” 刘母转头一看,徐福贵微微皱眉,讪笑一声,呵斥道:“这是伱嫁人穿的新衣裳,咋能给娘穿,记住,你以后就是徐家的人,得向着徐家说话。” 刘翠萍低头不语,晶莹的泪珠不断滑落。 “这孩子舍不得我们,哈哈哈。”刘母找了个理由。 “大姐穿这么好的衣裳要去哪儿?”一道稚嫩的声音突然传了进来,转头一看,刚刚那几个孩子站在门后,透过缝隙喊道。 “我也想穿新衣裳,娘,你偏心。” 几个小孩子叽叽喳喳,惹得刘父破口大骂,拎起旁边的树枝就要去打他们。 徐福贵将手里的旱烟扔掉,“成,伯父伯母,那我们就走吧,去我们家吃顿饭,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刘父刘母咽了一口口水,连连说好。 “爹,娘,我们也要去吃席。” 那几个小孩一听,立马七嘴八舌的嚷嚷起来。 他们就盼着啥时候能去吃席,好好满足一下口腹之欲。 刘父沉着脸道:“你们不要脸,老子还要脸呢,都给老子待在家里,不然打断你们的狗腿。” 几个孩子一听,立马不再说话,一个个委屈的眼泪不断往下掉。 徐福贵一声不吭,他们家就准备了两个桌子的吃食,这几个孩子就能占半桌,其他人还怎么招待。 他开口道:“等会儿给弟弟妹妹们打包一些吃的回来。” 刘父还是沉着脸,“听到没有,先给老子待在家,回来你们就有好吃的了。” 于是乎,几个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去。 徐福贵和刘父刘母走在最前面,来顺挑着空荡荡的竹筐和翠萍落在后面,一路说着闲话,刘翠萍没说话,低着头怯生生的赶路。 路上遇到不少人,刘父刘母热情的给他们介绍自家的喜事,其他人笑呵呵的送上自己的祝福。 一路回到家,刚走进院子,一股香味儿便从里面飘了出来,刘父刘母不断咽口水,就连刘翠萍也抬起了头,好奇的看着前方茅草屋上方飘出来的缕缕炊烟。 “爹!” 凤霞有庆换了一身新衣裳,迈着腿快速跑出来,徐福贵大手一捞,一手一个抱了起来。 凤霞和有庆搂着她的脖子,好奇的打量那三个陌生人。 “这两个孩子可真俊。”刘父刘母发自内心的说道。 徐父徐母拄着拐杖从茅草屋里走出来,热情的招待刘家父母,一口一个亲家。 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茅草屋,看着干净整洁的屋子,刘翠萍不知道为何心里突然有些高兴。 “你就是翠萍,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叫我家珍就好。” 刘翠萍转头一看,一个身材高挑,眼眸含笑,皮肤如剥了刻的鸡蛋一样白嫩,关键是一身大家闺秀的气质,让她不敢仰头直视。 她心里惊讶,农村乡下怎么会有小姐一样的姑娘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丰盛吃食 “翠萍?” 家珍看着她低头不说话,笑盈盈的拉着她的手,轻声道:“别怕,以后有啥事儿就和我说,我保管来顺不敢欺负你。” 刘翠萍轻轻点头,甜甜喊了一声家珍姐。 家珍高兴点头,“你的声音真好听,快来坐,先吃点儿点心。” 感受到家珍的热情,刘翠萍心中雀跃无比,刚才的悲伤一扫而光。 不知为何,或许是家珍的气质与农村妇女大不一样,让她心中升起一种自卑的心理,但同时忍不住去亲近家珍,希望能够得到家珍的喜欢,自己能够成为家珍一样的姑娘。 家珍和她闲聊两句,便着急忙慌的起身去准备等会儿的吃食。 刘翠萍连忙跟了上去,刚撸起袖子,看了看身上的新衣裳,犹豫一声问道:“家珍姐,有围裙吗?” 家珍好笑的看着她,“翠萍,你坐着吧,我们忙活得过来,哪有新姑娘第一天上门就让人家干活的,去坐着吧。” 刘翠萍不依,自顾自撸起袖子,小心翼翼的帮助干活,尽量不让新衣裳弄脏。 这姑娘一看就是从小干活的,动作麻利干净。 徐母喜爱的看着她,拉着她的手让她坐在竹椅上,“孩子,今天不是伱干活的时候,新娘子是不能动手的。” 刘翠萍低着头局促不安的坐在竹椅上,不时看看家珍,偶尔隐晦的打量两眼来顺。 这就是自己的男人? 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么高,这么壮,一拳下去估计能砸死人。 哎呀,他以后不会打我吧。 应该不会,看着挺老实的,就是感觉脑子不太聪明,就知道傻笑。 刘翠萍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小脸通红,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到了中午,两个桌子上各自摆放了两个大盆和一个盘子。 一盆是白菜炖粉条,一盆是蛋花汤,盘子里凉拌黄瓜,香喷喷的大米饭自然必不可少。 “嗬,福贵,你们还真的舍得,又是粉条又是鸡蛋的,吃的比过年还要好。”陈运生不断咽口水。 其他人纷纷开起玩笑,来的人不少,大多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请来吃顿饭,两张桌子坐的满满当当。 由于座位不够,家珍和徐母带着两个孩子围着灶台吃饭,笑盈盈的看着热闹的屋子。 来顺和刘翠萍坐在一起,两人都穿着新衣裳,来顺喜笑颜开的举着酒杯,刘翠萍则看着香喷喷的粉条和蛋汤不断咽口水。 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先是对两个新人表示认可和祝福,随后倒满酒,开始吃喝。 一时间,众人都顾不上说话,不断将粉条蛋花夹到碗里,混合着白米饭大口吃了起来,嘴里止不住的赞叹。 吃了个半饱后,众人才举起酒杯,推杯换盏,一边吹牛一边喝酒,不一会儿,几乎每个人的脸都是红扑扑的。 外面烈日当空,洒下无尽热量,一层又一层的热浪在地面翻滚,晒的人火辣辣的受不了。 按理说茅草屋里应当是比较凉快的,由于太热闹,众人纷纷敞开衣襟,满头大汗,依旧贪恋杯中的白酒。 徐福贵从水缸里拿起两个西瓜,切成小块后分给众人。 这顿饭吃了怕是有两个小时,整整两壶散酒被喝的一干二净,除了女人家,所有人喝的晕乎乎的。 当然,徐福贵除外,他感觉只是微醺,脸庞有些红润罢了。 喝高兴后,众人没有多停留的想法,晃晃悠悠的起身道谢,三两结伴各回各家,茅草屋瞬间安静下来,留下一片狼藉。 徐福贵灌了一大口茶水,看着晕乎乎趴在桌子上的来顺,无奈的摇摇头。 “翠萍,来,把来顺送回你们屋里去。” 刘翠萍听到有人喊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快速点头,走过来,却有些无从下手。 徐福贵搂着来顺的胳膊,翠萍有样学样,夹着来顺回到新建的木棚屋。 走进木棚屋,刘翠萍好奇的打量起来,这里就是她以后睡觉的地方? 家具不多,木板崭新,床上的被子和床单上新的,叠的整整齐齐,屋子看起来干净整洁,看着比她自己家里要舒服太多。 将来顺放在床上,徐福贵吐出一口酒气,随口问道:“中午吃饱没有?等会让我让家珍给你送点儿点心过来。” 刘翠萍连连摆手,摸着肚子一脸满足道:“吃饱了,吃饱了,从来没吃得这么撑过。” 徐福贵语气缓和道:“以后都能吃饱,我先出去了。” 顺手把木门给关上,待他离开后,刘翠萍似乎也放松下来,好奇的打量周围的环境。 看着墙壁中央悬挂的囍字,小脸又是一阵通红。 她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干啥,坐在一张小木板凳上,静静看着熟睡的来顺。 看了一会儿,她忍不住起身,俯身看着来顺。 看了一眼,她便快速收回脖子,嘀咕道:“长的可真凶。” 她见来顺的布鞋都没有脱,两只腿搭在床外面,想了想,俯身将他的布鞋脱掉,用力将他的双腿抬到床上。 中间不小心碰到来顺硬邦邦的肌肉,小脸更是通红一片,心中的不安好像又少了许多。 “砰砰砰!” 木门被敲响,“翠萍。” 她赶忙收回双手,心虚的应了一声,小碎步走过去将门打开,“家珍姐。” 家珍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东西,“你的包裹给你拿过来了,还给你拿了点儿点心,平时饿了填填肚子。” 刘翠萍接过去,看着她起码有一斤的点心,惊讶道:“这也太多了。” “不多,留着慢慢吃,吃完了再买就是了,咱是一家人,千万别客气。” 刘翠萍不好意思的点点头,突然说道:“家珍姐,下次你不用敲门,门没有栓的,你推门就开。” 她刚才就觉得很新奇,开门前居然还会敲门。 家珍笑了笑,没有解释什么,看了眼熟睡的来顺,温声道:“你也累了吧,累了就去睡会儿。” “不累。”刘翠萍不好意思的低头,“啥活没干,还吃了这么多。” 家珍又和她说了几句话,转身离去,顺手把木门给关上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太疯狂了 家珍转身回到堂屋,看见福贵拿着高粱扫帚弯腰扫地,凤霞有庆围着他团团转。 “福贵,你去歇着吧,我来扫。”家珍笑盈盈的说道。 徐福贵直起身,“你带着凤霞有庆去睡吧。” 家珍没说话,撸起袖子和他一起收拾。 把桌上的碗筷收起放到灶台,徐母笑着看了他们一眼,手上麻利的把碗筷放到木盆里,开始清洗起来。 徐福贵看了徐母一眼,有心想让她歇着,但说了也是白说,干脆就不说了。 洗碗而已,费不了什么力,不像前世,去山里挖野草,在地里干活,把身子骨劳累费了。 现在有他和来顺在地里干活,徐母在家里只需要编编草鞋,洗洗碗,做一些轻巧的活儿,身子骨目前还不错。 将桌子擦干净,地面清扫干净后,桌子板凳放到原位,茅草屋再次变得干净整洁。 徐福贵看着外面的炎炎烈日,拿出一卷旱烟放在嘴里,在身上摸了摸,没有找到火柴。 来到灶火前,用火夹夹起一块通红的木炭,伸过去将旱烟点燃,舒服的吐出一口青色香烟,浑身似乎都放松下来。 “福贵,去睡会儿。”徐母说道。 徐福贵问道:“爹娘长根都去睡了?” 徐母没好气的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伱爹,一高兴,喝酒就没个数,连带着长根也醉了,在屋里躺着呢。” “福贵,你也喝了不少,快去睡会儿。” 外面太阳正烈,干不了活,徐福贵抽完一卷旱烟,走进自己房屋。 家珍坐在床边,哄着凤霞有庆睡觉,两个孩子眼皮一搭一搭的,眼看要睡着了,见他进来了,立马双双跳起来要他抱。 家珍幽怨的看着他,“眼看要睡着了,这倒好。” 徐福贵拍了一下有庆的小屁股,又摸了摸凤霞的脑袋,“乖,去睡觉。” “我要爹陪我睡。”凤霞仰头道。 徐福贵宠溺的看了她一眼,“好,爹陪你睡觉。” 徐福贵脱掉布鞋和上身的短褂,赤裸着精壮的上身来到床上,躺在床上,家珍用蒲扇给他扇风。 “家珍,你也来睡。” “大白天的睡啥觉。” “谁说大白天不能睡觉了,快来。” 家珍想了想,脱掉布鞋躺在他身边,闻着旁边混合着荷尔蒙气息的烟草香味,心里无比踏实。 徐福贵拿过蒲扇给她扇风,另一只手自然而然的抓了过去。 家珍白了他一眼,翻过身背对他,反而让徐福贵的动作更加方便。 “娘,我啥时候才能读书呀。”凤霞突然问道。 家珍气息不稳的说道:“睡吧,乖啊,明天娘就教你读书。” “我也要读书。”有庆显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好,有庆也读书。” 两个孩子叽叽喳喳说了一会儿话,徐福贵和家珍不再说话,不一会儿,两个孩子便沉沉睡了过去。 “福贵,衣服湿了。”家珍小声说道。 徐福贵小心翼翼起身看了看,咽了口口水,“我帮你吸干净。” 这一觉睡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徐福贵和家珍醒来,神清气爽,家珍歪着头盯着他。 徐福贵蜻蜓点水吻了一下她的唇瓣,“盯着我干啥。” 家珍笑着抹了一下他的嘴唇,徐福贵拿出铜镜看了看,嘴边有一块白渍。 他嘿嘿一笑,随手抹去,起身穿好衣服和布鞋,外面的阳光依旧晒的吓人,村里安静无比。 徐福贵想了想,拿起柴刀,准备去山里砍柴火。 山上树木多,林荫也多,太阳晒不着。 “福贵,你等等,我和你一起去。”家珍换了一身粗布衣裳,戴上草帽,背着背篓。 “我去捡点儿引火的楠竹叶。”她如是说道。 楠竹叶很宽大,一点就着,分量也轻,一个背篓塞满楠竹叶估计也不会超过三十斤,是个轻巧活儿。 两人戴着草帽,并肩朝山里走去,来到他们自己的山头,徐福贵砍柴,家珍就在一旁用树枝插楠竹叶,串了一大串后再放进背篓里。 徐福贵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山水,去下草帽扇了扇风,看着家珍浑圆的背影,不由微微有些火热。 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他走过去从后面轻轻抱着家珍。 “你干啥,小心叫人看见了。”家珍缩在他的怀里,小声说道。 徐福贵没有说话,直接吻了上去。 吻了许久,徐福贵找到一处平坦隐蔽的草地,意念一动,一床被子便出现在草地上,被子上面还垫着一床凉席。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射向那点琐碎的乌云上,如同灰姑娘穿上了漂亮的水晶鞋,整片天空霎时明亮了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家珍背着一个背篓的楠竹叶,一步一步走在山路上,走两步就得歇一歇,双腿发软。 “太疯狂了。” 家珍瞧了一眼身后的男人,通红着脸说道。 实在太难为情了,她从来没想到,自己居然做出这种不知羞耻的事情。 “都怪你。”他忍不住说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家珍,下次我们还来找柴火。” 家珍啐了一口,“我再不和你来了,你就知道欺负我。” “我哪是欺负你,心疼你还来不及呢。” 回到家,茅草屋上面的烟囱已经冒出缕缕炊烟,进去一看,刘翠萍拴着围裙,在灶前不断忙活。 “哎呀,翠萍这姑娘勤快的很,一直要干活,拦都拦不住。”徐母脸上满是笑容,打心眼里喜欢这姑娘。 一旁的徐父长根同样满意的看着她,来顺有福气,能娶到这么好一个姑娘。 迎着众人的眼神,刘翠萍害羞的低着头。 家珍放下背篓,笑盈盈的洗手,然后去帮忙做晚上的吃食。 晚上吃的比中午吃的还要好,切了整整一盘腊肉,还炒了一盘鸡蛋,香味止不住的往刘翠萍鼻子里钻。 “吃这么好,会不会太浪费了。”刘翠萍坐在来顺旁边,有些惶恐的说道。 她以前一年到头都吃不上肉,这来到徐家第二顿就吃肉,总感觉心里不踏实,她怕现在把肉吃完了,以后就没吃的了。 来顺给她夹了一快肥瘦相间的腊肉,大大咧咧道:“不浪费,今天高兴,我们也不是经常吃”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六章 庄稼汉们的请求 农历七月。 七月盛夏,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河里的水烫手,地里的土冒烟。 早晨五点半左右,天色还蒙蒙亮,徐福贵和来顺穿着长袖,戴着宽边草帽,穿梭在玉米地中。 “今年的玉米长得可真高。”来顺笑呵呵的说了句。 徐福贵点点头,这些玉米普遍都是两米高,两人站在里面丝毫不起眼。 一边说话,手上动作没停,将泛黄的玉米一个个从玉米杆上剥下来,没着急去掉包裹玉米的玉米叶,直接放进身后的背篓。 两人动作麻利,不一会儿便将背篓装满,快速回家倒在院子里,然后赶着时间去地里继续掰玉米。 他们两天不亮就起来了,为的就是趁着早晨气温不高,早点儿把地里的苞谷给运回来。 等太阳升高晒的痛的时候,就可以在家里把苞谷叶去掉,扔在院子里晒干,晒干后再脱莉。 两人动作虽快,但太阳升高的时候,依旧只掰了半亩地的样子,饶是如此也在院子里堆了不少玉米。 “福贵哥,来顺,歇着吧,先把饭吃了。”刘翠萍面带笑容说都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和来顺走进茅草屋,擦去额头的热汗,洗了个冷水脸。 随后直接把上身的衣服给脱掉,用冷水麻布好好擦了一番。 在玉米地里干活难受的很,身上一直发痒,加上汗水流淌,两人早就想回来了。 刘翠萍把碗筷端上桌,徐福贵和来顺立马大口吃了起来。 刘翠萍嫁给来顺差不多有大半个月的时间,刚来那两天还比较拘束,后来逐渐习惯徐家的生活节奏,很快融入进去。 这姑娘不仅动作麻利,而且很喜欢笑,相处起来很快乐。 吃完早饭,两人坐在屋檐下,点燃旱烟,有一口没一口的抽了起来。 “贵叔,顺叔。”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陈运生的闺女陈大妞蹦蹦跳跳的走进院子。 徐福贵露出笑容,“大妞来了,吃了没有。” “吃过了。” “进去找凤霞玩吧。” 陈大妞走进茅草屋,没一会儿,里面便传来两道清脆响亮的读书声,与外面的鸟叫声相呼应。 刘翠萍看了一眼屋里,压低声音都爱:“家珍姐真厉害,我看那些先生教的都没有她好。” 来顺得意的晃晃脑袋,“那可不,以前小姐可是上过夜校的,差点儿还去省城读书。” 抽完旱烟,徐福贵起身准备再去掰点儿玉米回来,等日上三竿太阳晒的时候,再坐着慢慢剥玉米叶。 不料,刚起身,一大群村里人便涌进院子,一口一口的喊着福贵。 徐福贵看着他们,不解问道:“大家伙这是咋了?” 领头的几个人不好意思的说道:“福贵,听说家珍在家里教凤霞和陈大妞读书?” 徐福贵点点头,指了指屋里,“呐,现在就在读呢,怎么,你们要不要去学学?” 这些庄稼汉连忙摆手,“我们哪有读书认字的命?” “就是,不是我们想读,是家里的孩子,闹腾着也要来读书,这不是来问问,家珍能不能一起教了。”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有些为难道:“我去问问家珍吧。” 教两个孩子不是啥大问题,但是教一群孩子就不一样了,占据的时间精力很多。 而且他们屋子就那么大,哪儿容得下那么多人,他也不想让家珍那么劳累。 走进里屋,和家珍说了这事儿,没想到家珍很是高兴的答应下来,“大家伙敢把孩子交给我,我就敢教。” 徐福贵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多说,笑着答应下来。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轻声道:“福贵,我以前在城里上夜校的时候,一直想当个先生。” 徐福贵眨眨眼睛,他倒是不知道家珍一直以来有这个想法。 于是他转身走出茅草屋,“家珍说了,谁家娃娃想读书,尽管来就是,每天上午学。” 这些庄稼人立马兴高采烈回去,不一会儿,便领着家里的孩子来了。 不仅如此,这些庄稼人还带着所谓的拜师礼! 有的是半块腊肉,有的是十个鸡蛋,有的是两把粉条,有的是十斤粮食,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福贵,家珍,你们千万别嫌弃,我们这也拿不出更好的东西了。”这些庄稼人有些惭愧的说道。 读书在他们眼里可不是件容易得事儿,他们也想把孩子送进城里的学堂,可学堂的学费根本不是他们能想象的。 可孩子想读书,他们也不好阻拦,得知家珍愿意教自家孩子,自然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意。 家珍大大方方收下这些拜师礼,“这些东西已经不少了,我又不是正儿八经的先生,能让娃娃们认个字就不错了。” 这些庄稼人咧着一口大黄牙,“能认字已经很了不得了。” 随后,他们拎着自家孩子的衣裳,恶狠狠的说道:“以后跟着家珍好好学,要是敢不听话,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说完,又对家珍道:“要是娃娃们不听话,伱使劲打,这些小兔崽子皮的很,不打不行。” 家珍哭笑不得的点点头,走过去帮其中一个女娃娃整理一下衣裳,温声道:“娃娃们都很乖。” 庄稼汉们没有多待,这段时间正是农忙的时候,把孩子留在这里,便急匆匆的回家干活去了。 家珍看着这些皮肤黝黑,发色枯黄,瘦的皮包骨,穿着破旧粗布衣裳的时候,心疼的招呼他们进屋。 不一会儿,郎朗的读书声从里面传了出来,徐福贵好笑的摇摇头,没想到家珍还有当老师的天赋。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村里其他人听说家珍在教书后,纷纷把家里的孩子送了过来,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拜师礼。 其他的不说,光是腊肉就有足足十斤! 由于人数太多,茅草屋里挤不下,家珍干脆把讲台搬在院子里,每日上午用心教这些孩子们认字读书。 教具也很简单,黑炭,木板,笔直的竹棍,加上家珍肚子里的墨水,足以教授这些孩子.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又是一年 19(四九)年。 五月初。 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星星渐渐隐去了,云朵脱下了黑衣,迎接太阳的到来。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清脆响亮的声音从茅草屋里传出,刚从外面回来的徐福贵微微一笑,朗声道:“凤霞,咋起来这么早。” 一阵噔噔噔的脚步声响起,穿着一身淡蓝色衣裳的凤霞飞快的跑了出来,驻足仰头看着他,“爹,你回来了。” 下一秒,有庆也跟着跑了出来,期待的看着他,“爹,我要喂羊吃草。” 徐福贵将身后的背篓放下来,里面装满了猪撅草。 有庆立即捧了一捆猪撅草,扔在羊圈里面,里面的四只小羊立马起身吃了起来。 有庆趴在围栏边上,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 有庆已经三岁多了,身高又蹿了一截,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出一个脑袋。 “以后别这么早起来,多睡觉才能长高高。”徐福贵灌了几口冷水,随口嘱咐道。 走进灶房,家珍和刘翠萍正在灶台上忙活,两人嘴角带着笑容,说说笑笑。 徐福贵抽了抽鼻子,“今早弄啥好吃的?” 刘翠萍高兴道:“福贵哥,今早吃南瓜焖饭嘞。” “怪不得这么香。” 他们徐家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了,主要是家珍教村里的孩子读书,村里的人家隔一段时间就会送东西过来。 加上南方部队不断战败,无暇顾及他们这些平民百姓,征粮征税相对来说少了许多,所以日子好过了很多。 也是因此,他们家隔三差五都能吃上一顿好得,特别是有庆和凤霞,每天早上都有一个鸡蛋吃。 徐福贵瞥了眼刘翠萍挺着的大肚子,“翠萍,你还是多休息。” 刘翠萍不在意的摇摇头,“我身子好着呢,不碍事。” 徐福贵碰了碰一旁抽旱烟的来顺,“翠萍还有多久生孩子?” 来顺记得很清楚,笑眯眯的回道:“快了,就看这一个月。” 一股浓重的中药味道传过来,家珍端着熬好得药汤,走进徐母屋子,徐福贵也跟了上去。 “娘,吃药了。”家珍温声说道。 屋里,徐母躺在床上,神色憔悴,头发花白,看起来垂垂老矣,眼里没有往日的灵光。 一年前,徐母突然得病,身上不仅没了力气,而且经常头晕,请了郎中来看,郎中摇头,开了一副中药,让徐母每天坚持喝,或许能多活些日子。 见到他们来了,徐母脸上勉强露出一丝笑容,“放哪儿吧,我等会儿就喝,家珍,你看看大小合不合适。” 家珍接过崭新的千层布鞋,忍不住说道:“娘,郎中说了,让伱好好歇着,不能干活。” 徐母落寂道:“我这哪是干活,在床上打发时间罢了。” 说完,看了一眼桌上的药汤,低声问道:“福贵,家珍,我想和你们商量个事儿。” 徐福贵将白鸡蛋剥好壳放在药汤旁边,“娘,你说,我们啥事儿都答应你。” “我不想喝药了。” 徐福贵和家珍对视一眼,两人脸上的笑容没变,异口同声问道:“为啥?” 徐母回道:“太苦了。” 家珍劝道:“良药苦口,娘,你知道这个道理的,等会儿让福贵顺便买些冰糖回来,你喝完药酒含一块在里面。” 徐母连忙摆头,“不买,不买,唉” 她转过头去,眼泪从脸上滑过,“是娘没用,拖累了你们,娘这辈子就这样了,能活一天是一天,吃不吃药也就是那样。” 徐福贵坐在床边,抓着她干瘦的手,“娘,这些中药便宜的很,你担心个啥嘛。” 徐母直勾勾的盯着他,“福贵,你骗不了我,娘虽然老了,但还没糊涂,这些重要要花多少银元,我一清二楚。” “吱呀” 木门打开,徐父拄着拐杖,另一只手端着一个陶碗,“她娘,快把这碗水喝了。” 家珍对徐母说道:“娘,你看爹每天早上都给你采露水喝,这病呀,迟早能好起来。” 徐父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露水是治老人病的好东西,于是每天早上拄着拐杖去收集露水。 徐母埋怨道:“你也一大把年纪了,瞎折腾啥,我不喝。” 徐父也不生气,坐在床沿上,“他娘,你得喝,你得快些好起来,就算你舍得我,难不成你还舍得凤霞和有庆?” “我可不想这么早死,我还想看着凤霞和有庆长大结亲。” 听着外面传来的清脆读书声,徐母不由露出笑容,端起那碗露水,小口小口喝了下去,又皱着眉头将药汤喝完。 家珍拿起鸡蛋,“娘,快吃鸡蛋去去苦味。” 徐母接过去,没有吃,“我等会儿再吃。” 家珍无奈道:“你别给凤霞有庆留着,他们自己有鸡蛋吃。” 从屋里出来,家珍说道:“福贵,娘的中药没多少了。” 徐福贵点点头,“我知道,等会儿就去县城走一趟。” “你记得买一斤冰糖回来。” “好。” 随后,家珍又问刘翠萍来顺又没有什么要买的,他们说没有。 “爹,你要进城吗?”凤霞仰头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蹲下身小声问道:“凤霞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凤霞眼珠子转了转,“我啥也不想要。” “爹,我想吃烧饼和包子。”有庆嚷嚷道。 徐福贵点头,“好,给有庆买烧饼和包子,凤霞啥也不要。” 凤霞一下就急了,“我要吃绿豆糕。” “好好好,爹都给你们买。” 刘翠萍一人铲了满满一大碗的南瓜焖饭,尤其是徐福贵和来顺的,两人用的是最大的两个碗,平常是用来装汤的。 刘翠萍知道他两吃的多,所以特意铲多了一些。 南瓜米饭焖的很入味,南瓜的香味渗入到米饭当中,米饭散发出金黄的光泽,伴随着一丝甘甜。 蹲在门槛上,徐福贵一边欣赏日出美景,一边大口大口吃着南瓜焖饭。 吃完以后,村里的小孩陆陆续续来到院子里,凤霞有庆立马和他们嬉笑打闹。 徐福贵换了一身白色长袖大褂,戴上草帽,穿上草鞋,临走钱,家珍从木盒子里拿了三块银元给她.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八章 大喜事 徐福贵已经许久没有进城了。 上一次进城,还是在过年的时候,进城购买年货。 朝阳的金光打在他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身影,行走在浓雾之中,不一会儿就看不见踪影。 一个人的脚程特别快,大半个时辰,他就来到了云溪县城。 站在云溪县城的城门前,抬头看着云溪县城斑驳的城墙,县城好像越发破败了。 城门口没有大兵,只留下墙上贴着的征兵昭示,走进城里,让徐福贵意外的石,街道上的行人似乎比以往多了一些。 不过来往行人脸上布满忧愁,不时叹一口气,脚步匆匆,似乎想快点儿逃离县城一样。 徐福贵没有想太多,径直来到林郎中的医馆,当初给徐母看病的是他,中药也是在他这里买的。 走进医馆,并不见林郎中,坐在太师椅上的是一个稚嫩的青年。 徐福贵辨认一下,笑着问道:“你是树娃子吧,开始行医了?” 树娃子嘿嘿笑了笑,“谈不上行医,师父让我先号号脉。” 徐福贵伸出大拇指,“厉害,我来买中药,你知道方子吗。” 树娃子摇摇头,“方子都在师父手里,我去请他出来。” 不一会儿,穿着一身做工精细的黑色丝绸长衫的林郎中走出来,几年过去,林郎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山羊胡,地主帽,眼神精明,双手干枯有力,唯一不同的是,后背佝偻的更厉害了,手里也拄着拐杖。 “福贵来了,进来吧,我给你捡中药。”林郎中笑呵呵的说道。 走进药房,林郎中问道:“分量要多少?” 徐福贵想了想,“要两个月的吧。” 林郎中轻轻点头,轻车熟路的拉开抽屉,将中药一一拿出来,打包装好。 一边拿药,林郎中一边说道:“福贵,出大事了,伱知道不?” 徐福贵一直在村里,当然不知道出了啥大事,“不知道。” 林郎中指了指屋子,“你看看我这屋子有啥变化?” 徐福贵仔细看了看,挠了挠后脑勺,“没啥变化呐。” 林郎中笑着骂了一句,“你再仔细看看,墙壁上少了个啥。” 徐福贵记忆不错,立马反应过来,“南方那位的画像没了?” 林郎中用鼻音哼出一个嗯字,“就上个月,南方部队彻底败了,咱们这里,估计又要变天了。” 徐福贵算了算时间,眼睛一亮。 还真是! 上个月那场至关重要的战役胜了以后,南方部队的统治在这片大陆彻底迎来了结局。 他不由激动起来,新兔终于要来了! 大喜事! 林郎中摇头,“听说这新兔比南方部队还要残暴,不知道这日子可怎么过。”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林先生,说不定以后都是好日子呢?” 林郎中用手指点了点他,“你个憨货,新兔是啥人我知道的肯定比你多,听我的,这段时间没啥事就别进城了。” 徐福贵问道:“林先生,那你知道新兔的部队啥时候进城吗?” 林郎中摇摇头,“我一个小老百姓咋可能知道这事儿,你还不如去问问你老丈人。” 对呀,陈礼平是云溪商会的会长,对这种消息肯定特别灵通。 买好中药,从医馆出来,先找到一个隐蔽的小巷,将中药放进空间。 随后径直朝陈府走去,脚步轻快,嘴角的笑容怎么都藏不住。 来到陈礼平家里,下人对他的到来已经司空见惯,不用通报,直接把他领进府里。 陈礼平并没有在堂屋,而是在院子里看报纸。 “你来干啥,凤霞和有庆呢?”好一段时间,不见,陈礼平居然戴上了老花眼镜。 抬头看了他一眼,见只有他一个人,兴趣立马大减。 “爹,近来无恙?”徐福贵请了个安。 陈礼平哼了一声,“别给我来这套,想起你以前的荒唐事我就来气,家珍咋就看上你这么个混蛋玩意儿?” 徐福贵讪笑一声,自顾自坐在石桌旁边,拿起桌上的苹果啃了起来。 陈礼平无奈的摇摇头,继续看着手里的报纸。 “爹,新兔的消息你知道不?”徐福贵问道。 陈礼平将报纸放低,“你打听新兔的事情干啥,我可告诉你,不该打听的事儿别打听。” “我就问问,这不是听说南方部队败了吗,我想问问新兔部队啥时候进城。” “我不知道。”陈礼平想也不想的便说道。 徐福贵无语,“爹,你别糊弄我,你老人家可是堂堂的商会会长,咋可能没消息。” 陈礼平将报纸递给他,“想知道是吧,自己看吧。” 徐福贵也不客气,接过报纸就看了起来。 他虽然没文化,但好歹是识字的,基本的理解能力是有的。 陈礼平见他真的认真在读,有些诧异道:“你居然还会读报纸。” 徐福够没回话,认认真真将报纸看完,高兴道:“按照路线来看,新兔部队肯定会经过我们县城,就是不知道是啥时候。” 陈礼平哼了一声,“我看你倒是挺高兴。” 面对老丈人,徐福贵也不掩饰,“我当然高兴,新兔来了后,我们的日子就好过太多了。” 陈礼平拍了一下桌子,“好过个屁,新兔一来,我这家业怕是都得完。” 徐福贵想了想,劝道:“新兔有啥政策,咱们听就完了。” 粮食这么重要,新兔肯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陈礼平别想保住米行。 不过前世的陈礼平其实结局还不错,他很有魄力,响应了新兔的号召,虽然失去了米行的控制权,但起码保留了股份,而且还在粮站里当了个主任。 不过陈礼平现在可不知道这些,“我自己的家业,凭啥要给新兔,你给我滚,看见你就心烦。” 没有凤霞和有庆在身边当掩护,陈礼平对他的耐心。 徐福贵不以为意的站起身,正要走的时候,陈礼平却突然说道:“把桌上的水果带回去给凤霞有庆吃,还有,你娘身子咋样?” “吃药的毛病,爹,你信我,新兔比南方部队好得太多,以后咱日子绝对会越来越好的”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九章 大喜事 五月的农村,菜地里一片生机。 黄瓜,豇豆,番茄,辣椒,各种瓜果蔬菜均已种下出苗成长。 小麦子还没收,桃子,李子已渐红,橘子渐渐地探出小脑袋,在真正的收获季节没有到来之前,这是难得的空闲时光。 徐福贵穿着一条灰色的打着补丁的肥大裤子,上身是一件泛黄的白色长袖褂衣,脑门上戴着宽边草帽,赤裸双脚踩在土地上。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随手摘下一根嫩黄瓜,抹去黄瓜上的尖刺,一口咬下去,新鲜的黄瓜汁在口腔里崩发出来。 “咚咚咚” 就在这时,隐隐约约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从村口传来,声音由远及近,越发明显。 “谁家的喜事?” 徐福贵自顾自问了句。 最近没听说村里有谁有喜事,而且这个世道,他们村谁有钱请锣鼓队来热闹? 无心关注,将嫩黄瓜吃完,准备摘点儿菜放在身后的背篓里。 “福贵,福贵!” 几道熟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转头一看,陈运生和胡兴旺卖力飞奔过来,扯着嗓子大喊。 徐福贵直起身,正要询问的时候,两人一把拉住他的手,“走,快走。” 徐福贵顺着他们的力气朝村里走去,“咋了,你们倒是说咋了呀。” “大喜事,大喜事,你小子,哈哈哈,没想到你偷偷摸摸搞了这么大的事情。” 徐福贵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跟着他们回到自家门口,这才发现院子外面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 敲锣打鼓的声音从院子里传出,徐福贵心里更加纳闷,这锣鼓队是冲着自家来的? “福贵来了,快让他进去,伱这死婆娘,别挡着路了。” 一阵吵闹声响起,徐福贵走进院子,迎面碰见一个短发女子笑盈盈的看着他。 一身军绿色的衣裳,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腰板挺的笔直,英气十足。 她伸出手,“福贵同志,好久不见。” 徐福贵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尖,激动的摇晃两下,“玉枝同志,胜利了吗?” 杜玉枝点点头,“总体来说胜利了,局部还有很多匪徒,但云溪县城已经被组织接管了。” 徐福贵重重点头,“那就好,那就好,咱们老百姓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杜玉枝笑盈盈的看着他,三年前的事情一幕一幕从脑海中滑过。 示意锣鼓队的停下动作,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面容严肃,“徐福贵同志,徐来顺同志!” “到!” 徐福贵立马挺直腰板,双手贴在裤缝上,仿佛是一根标枪一样。 “到!”来顺赶忙跑到他身边,有样学样。 其余人见状,立马屏住呼吸,不敢发出声音。 家珍则是抱着有庆,刘翠萍抱着凤霞,站在屋檐下,略带忐忑的看着这一幕。 杜玉枝敬了一个军礼,拿出一份文件,朗声道:“徐福贵同志,徐来顺同志于某某年在敌后工作中做出特大贡献。” “且两人思想态度端正,有强烈的为人民服务意识,不畏艰难,经上级研究决定,给予徐来顺同志三等功,徐福贵同志二等功!” 徐福贵激动的手掌不断颤抖,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就是参加了一场行动,居然能捞到二等功,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 那些在前线枪林弹雨中穿梭的战士可能都得不到一个二等功,他凭啥就能得到。 没想太多,他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的喊道:“一切为了组织,一切为了人民!” “我也是,一切为了组织,一切为了人民!”来顺乐呵呵的笑道。 徐福贵揣了他一脚,示意他别笑。 杜玉枝脸上重新露出笑容,将两本鲜红的证书递给他们,随后拿出两个勋章,郑重其事的放在他们手上。 “啪啪啪” 杜玉枝带头鼓掌,围观的村里人见状,立马用力的鼓起掌来,眼里的震惊比徐家人还要多。 他们实在是不知道,明明福贵一直在村里种地,咋和新兔组织扯上了关系。 锣鼓队的声音再次敲了起来,徐家村一片热闹,徐家众人脸上笑容就没消失过。 授勋结束后,家珍和翠萍连忙招呼杜玉枝进屋,锣鼓队的人则坐在院子里喝茶。 杜玉枝走进茅草屋,四下打量一下,微微点头,看着家珍,温柔道:“福贵经常和我提起你,说你漂亮有文化,贤惠良淑,我当初还以为他在炫耀,没想到他说的还有所保留。” 家珍不知道称呼她什么,将家里最好的竹椅擦了一遍又一遍,“长官,你坐,我家福贵多亏您照顾。” 杜玉枝不在意的摆摆手,“不用叫我长官,你要是不嫌弃,叫我玉枝姐就行。” “玉枝姐。” 杜玉枝满意的点点头,家珍善解人意的带着翠萍和两个孩子出去,屋里只剩下他们三人。 三人虽然很久没见,但关系不见多生疏,先寒暄许久,回忆以前在县城打听情报的时光。 随后杜玉枝又说自己的经历,多次从阎王爷那里抢回一条命,差点儿就没了。 说了许久,徐福贵将茶杯添满,“玉枝同志,那你以后是留在云溪县城主持工作吗?” 杜玉枝点点头,“组织决定让我暂时主持云溪县城的工作,不过陈同志和我说了,不会在这里待太久。” 突然,杜玉枝压低声音道:“你们的二等功和三等功,也是陈同志给你们争取的。” 难怪自己能得到二等功,徐福贵心里升起一股感激之情,问道:“不知陈同志的全名是?” “等以后遇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徐福贵摇摇头,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陈同志那样的大人物,我怕是一辈子都和她没有见面的机会。” 杜玉枝意味不明的看了他一眼,“那可不一定,陈同志哪怕是打仗的时候,都会念叨你一句,显然对你很是欣赏。”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不知道自己有啥值得欣赏的,只能笑了笑。 “对了,福贵,来顺,你们的组员证还在吧?”杜玉枝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假装进屋寻找,实则从空间里拿出两本证书,递给她.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章 我家福贵出息了 茅草屋里。 杜玉枝哪怕是坐在竹椅上,腰板也是挺的笔直。 她接过组员证,先是检查了一下,然后拿出一个笔记本记录了什么,这才将组员证还给他们。 徐福贵喝了一口茶,不动声色问道:“不知接下来组织有没有给我们任务?” 二等功都发了,给个职位不过分吧? 他没志气,不求当个领导,能有个铁饭碗就成。 杜玉枝笑着说道:“组织当然有任务,而且任务又多又重,现在组织正是人手不够的时候,福贵同志,来顺同志,你们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徐福贵眼睛一亮,正色回道:“我们不怕任何困难。” 杜玉枝含笑点头,挥挥手示意他不用这么严肃,“我对你的思想态度一向很放心。” 徐福贵搓了搓手,“不知道我们的任务是什么,我现在浑身都是干劲。” 杜玉枝沉吟一声,“百废待兴呀,咱们云溪县城被南方部队搞的一团糟,各个地方都需要改变。”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土地,一定要先把土地分给老百姓,对了,你们村似乎还有个恶霸地主?” 徐福贵眉毛扬了扬,“对,这地主一直吸着村里人的血,生活过的滋润无比。” “哼,这种人按理说就该枪毙了好。” 杜玉枝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放在桌上,“这是组织研究出来了初步整顿方法。” “福贵同志,我决定将伱暂时任命为徐家村的支书,来顺你为副支书,主持徐家村的整顿工作。” “当然,以你们的贡献和能力,村支书只是暂时的,但目前组织人手不够,只能先委屈你们。” “等你们把徐家村的工作整顿好后,我有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们。” “这些文件都是各项工作的细则,你们只需要按照上面的内容执行就可以了。” “有任何不懂的,或者不了解的,随时来县城找我,我目前办公的地方就在以前县太爷的地方。” 徐福贵按耐住激动的心情,重重点头,“保证完成任务。” 来顺听的懵懵懂懂,跟着说道:“我也一样,保证完成任务。” 随后,杜玉枝开始给他讲解文件上的内容,这一说便是许久。 不过讲解的内容很快,毕竟徐福贵上一世已经经历过一次,对这些内容有真切的体会。 杜玉枝见他理解能力这么快,眼神中的欣赏意味更浓了。 “对了,如果有自己处理不了的,尽管来县城找我,我们都是陈同志手下的人,千万别客气。”杜玉枝又强调了一句。 徐福贵眨眨眼睛,咧嘴笑道:“当然,我们都是自己人。” 杜玉枝满意的点头,很高兴他能领会自己的意思,拿出两个信封,“这是你们的奖金,不多,二等功是一百块,三等功是五十块。” 说完,她拍了一下脑门,“你们估计对人民币没有概念,不过过段时间你们就知道了,组织会将其他的货币全部废除,统一使用人民币。” 徐福贵当然知道,一百块钱可不少,两人的奖金加在一起,都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不知不觉来到中午,徐福贵盛情邀请杜玉枝留在家里吃饭。 杜玉枝本想推辞,新官上任,她的事情多得不敢想象,今天都是好不容易抽出半天时间过来见他们。 其实这件事情不同她亲自来的,其他村都是各个工作人员下去做工作,杜玉枝不过是念着他们以前并肩作战的友谊。 当然,也有陈同志的刻意关照。 说实话,连杜玉枝都不知道,为什么权利滔天的陈同志会对徐福贵这么关心。 由于徐福贵太过热情,杜玉枝心里也高兴,便答应留下来吃中午饭。 但她再三申明,吃完饭就得走,县城里的事情一大堆,实在是耽误不得。 徐福贵表示理解,让家珍和刘翠萍进来,赶忙准备中午的吃食。 贵客上门,家里最珍贵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腊肉,兔肉,粉条,鸡蛋,徐父更是直接发话,直接杀了一只鸡。 杜玉枝连连阻止,“你们这样像啥话,搞得我像是土匪一样,你们平常吃啥我就吃啥,叔,你快把鸡放下。” “把好东西都吃完了,以后还吃啥,留给孩子吃。” 徐父乐呵呵的说道:“今天高兴,高兴就要吃肉,今天谁也拦不住。” 杜玉枝还想再劝,徐福贵对她摇摇头,“听我爹的吧,今天高兴,一定要把你招待好,能不能喝酒?” 杜玉枝哼了一声,“你忘了我以前是开酒馆的,今天破例,陪你们喝一杯。” 家珍和刘翠萍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一股肉味便从锅里飘了出来,充斥在整座茅草屋里。 香味飘出茅草屋,村里人抽动鼻子闻到了,眼里满是羡慕。 “嗯,好吃,福贵,来顺,你们两好福气,居然能娶到这么好的姑娘。” 坐上饭桌,杜玉枝一边吃一边夸赞,不时碰一下杯,吃的高兴无比。 吃饱喝足,杜玉枝果然没有再停留,急匆匆的就要回县城。 徐福贵和来顺走出村子送她,村里人端着碗假装在院子里吃饭,余光偷偷的打量。 一直送到村口外面,走过河道,踏上去往县城的土公路时,徐福贵才止住脚步。 土公路上停着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显然是杜玉枝的专属车辆。 驾驶位上坐着一个司机,腰板挺的笔直,眼神凌厉,一看就是军人出身。 将杜玉枝送走,两人迈着轻快的脚步回村,刚到村口,就被村里人给围住了,打听着各种事情。 徐福贵笑呵呵的应付着他们,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瞒着的,让村里人知道也好。 众人听完以后,咂舌不已,看向他的眼神里都是巴结讨好的意味。 万万没想到,这才几年的时间,落魄的徐家居然又要崛起了! 与此同时,徐福贵当村支书的消息快速传向整座村子。 好一阵时间,两人回到家,徐父徐母又是一阵询问,激动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他们。 “福贵,不成想你瞒着老子做了这么大的事,不愧是我的种。”徐父开怀大笑。 徐母高兴道:“我家福贵出息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一章 分了龙二的地 第二天,阳光刺眼,在山林里留下一大片林荫。 徐家村,高墙大院里,龙二穿着一身做工精致的白色丝绸长衫,没有戴帽子,大马金刀坐在藤椅上,双手扶着拐杖,闭着眼睛假寐。 一旁还有两个唱曲的人,一人拉着二胡,一人尖声细语的唱曲。 旁边的石桌上放着茶水点心,院子里的花草争相生长,好一个悠闲的时光。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龙二抬头一看,自己的随从弯着腰,快步跑了进来。 「老爷,打听好了。」随从的脸色有些难看,弯着腰小声说道。 龙二睁开眼睛,「说来听听。」 「昨天的锣鼓队确实是去福贵家的,而且领头的人好像是新兔的人,还坐着吉普车。」 「听村里人说,福贵和来顺好像立了什么功,被任命为了咱们村的村支书。」 龙二皱眉,「村支书是个什么意思?」 「应该是村长,以后我们村的大小事务,都归福贵管。」 龙二闻言,冷哼一声,「归他管?徐家村的地都是我的,他怎么管?」 随从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龙二哼了一声,「不成想福贵这家伙竟然和新兔的人攀上了关系,现在县城是个啥情况。」 随从说道:「现成已经被新兔组织接管了,昨天来的那个短发女人,好像就是云溪县城新的县令,哦不,现在不叫县令了,叫县长。」 龙二眼珠子转了转,「得找个机会和县令打打交道,福贵不是和他认识吗,要不让福贵牵个线,一起吃顿饭?」 龙二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可行,挥挥手让随从去找福贵。 可随从刚出去,立马又折身返回。 龙二正想询问的时候,看到福贵带着村里几个人挺直腰板走了进来。 今天的徐福贵和往常似乎很不一样,衣服虽然还是粗布衣裳,但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头上戴着一顶军绿色的帽子,胸口上的口袋还挂着一支黑色的钢笔。 往日时常挂在脸上的讨好笑容消失不见,莫名带着一股摄人的威严。 龙二热情笑道:「今早我就听见喜鹊叫,琢磨有啥喜事,原来是有贵客上门,快,给大家伙搬凳子。」 徐福贵没有和以往一样露出笑容,一本正经道:「龙二,别搞这一套,现在我是新兔组织的人,同时还是徐家村的村支书。」 龙二不以为意,「不管是啥,先坐着喝口茶。」 徐福贵没有绕关子,直接道:「按照新兔组织的规定,你的成分被定为地主,有没有异议?」 龙二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些,「我本来就是地主。」 徐福贵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钢笔,在一份名单上写了几笔,又道:「上面来了政策,土地全是大家的,所以你的这些地必须全部分出去。」 龙二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眼珠子瞪的溜圆,「你说啥?把我的地分出去?不可能!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 他拄着拐杖站起来,恶狠狠的看着他,「福贵,你不会以为仗着自己什么是什么狗屁村支书,就想把我搞死吧?」 「我告诉你,这些土地都是我真金白银买来的,要地契有地契,不管是南方部队还是新兔组织,这些土地都是我的。」 「谁都别想把我的地分走!」 徐福贵身后几个人有些害怕的看着他,不知道该咋办。 来顺则是捏紧拳头,徐福贵拉着他,脸色很平静,「也就是说,你不愿意服从新的政策?」 龙二想也不想的说道:「老子不管你有啥政策,想要我的地,就 是不行!」 徐福贵脸上重新露出笑容,用钢笔在文件上写了一句话,然后带着身后的人离开。 「老爷,不会出事吧?」随从忐忑问道,他总感觉徐福贵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龙二重新坐回藤椅,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悄然抹去手心的冷汗,「能出什么事?」 「他加入了新兔组织又如何,我没犯错,他抓不了我的把柄。」 「哼,我看他就是想抢回他们家的宅子和土地,想都别想,房契地契都在我手里,就算闹到县城也是我占理。」 「还把我的成分划分为地主,哼,多少人想当地主都当不上。」 他像是对随从说,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但不知为何,他这心里始终七上八下,有种不详的预感。 良久,他说道:「你现在赶紧去县城一趟,大厅一下新兔组织的政策。」 随从连忙答应,小跑着出了宅子。 「福贵,现在咋办,我就说龙二不可能把土地交出来。」走出宅子,陈运生问道。 徐福贵将帽子扶正,「一会儿我就进城,向上面汇报情况,上面会采取强制行动的。」 陈运生担心问道:「政策真是这样说的?要把龙二的地全部分出来?」 徐福贵点点头,「那当然,难不成我还会糊弄你们?放心吧,新兔组织和以前的南方部队不一样,是为了让我们过上好日子来的。」 「不仅要把地主的地分给你们,还要让你们识字,顿顿都有白米饭吃,以后谁也别想欺负咱们老百姓。」 陈运生有些怀疑的看着他,「那我们现在干啥?」 徐福贵拿出文件,「我们先去把每户人家的成分给划出来。」 陈运生又问:「这个成分划出来有啥区别?」 徐福贵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成分划分出来后,以后针对的政策会有所不同,总之一句话,越穷越光荣。」 胡兴旺大笑一声,「咋可能越穷越光荣,谁不想当地主?」 徐福贵板着脸看他,「这些不利于团结的话可不要乱说,你们都是民兵,以后要给村里人做表率的。」 新官上任,靠他和来顺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他拉了几个自己在村里比较熟的人,先组成一个民兵队。 当然,他们对新兔组织相当不了解,需要他一步步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从民兵队开始,慢慢转变徐家村众人的思想。 众人挨家挨户拜访,将成分给划定下来,徐福贵普遍都是写的雇农或贫农...... 第一百三十二章 准备进城告状 徐家村的人都不错,徐福贵也有自己的私心,所以将大部分人的成分划为了雇农或贫农。 当然,一个村里面总有几户不受人待见的人家,徐福贵也没客气,大手一挥,要么是富农要么是中农。 这几户人家还高兴的不行,毕竟富农和中农听起来更好听,还以为接下来会有啥好事似的。 划分完成分,一天的时间也过去了,分开前,胡兴旺突然说道:“福贵,哦不,支书,要是真的要分龙二的地,能不能自己选?” 其他人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虽然他们他们对能否分到龙二的地表示怀疑,但如果真的能分的话,他们肯定想要最好的那几块地。 徐福贵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到时候会抽签决定,你们放心,大家都是自己人,吃不了亏。” 民兵队的人顿时笑了起来,各自回家。 日薄西山,徐福贵和来顺走在村子的小路上,影子被拉的老长。 路上,村里人热情的和她打着招呼,有几人还大声喊着支书。 徐福贵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十分受用,这两天,是他重生回来最风光的时候。 特别是想到能够亲手报复龙二,心里便一阵畅快。 当然,报复龙二只是顺便的事,现在他是徐家村的支书,自然要做好上面交给自己的任务。 整个云溪县城都是热火朝天的改造,但是很多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毕竟有些人的思想已经被固定了,哪怕有上面给的具体文件,他们也看不懂。 就像是陈运生和胡兴旺两人,他们同样很不理解为什么要分龙二的地,这地不是人家龙二的吗。 所以农村改造的进度很慢,主要是负责人不清楚该如何改造。 但徐福贵不一样,他有上一世的经验,所以知道每天该做什么。 所以他要是能将徐家村第一个改造完成的话,绝对能在县城独树一帜,获得大量关注,他获得的好处绝对不在少数。 回到自家的茅草屋,一股肉香顿时从里面传了出来。 “爹!”凤霞有庆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脸上挂满笑容。 徐福贵笑着将她抱起来,“娘又做啥好吃的?” “吃肉肉。” 走进屋里,家珍看了一眼他和来顺手上提着的东西,惊讶道:“怎么又拿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徐福贵无奈的将手上的鸡蛋粉条放下,“没办法,村里人硬塞过来的,推脱不掉。” 村里人了解到村支书是个啥职位后,对他热情的不像话,每去一户家里,便会受到热情招待,临走前还要塞东西。 大部分时候徐福贵都拒绝了,但架不住有些老人家言辞太过犀利,不得不接受。 刘翠萍不管那么多,挺着大肚子去查看有什么好东西。 其实也没啥,毕竟谁家都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最好的就是几个鸡蛋,或者一把粉条。 家珍有些担忧的说道:“福贵,组织让你当支书是相信你,伱可不能乱来。” 徐福贵坐在灶台后面帮忙烧火,认真点头,“放心吧,当了这支书,我肯定要为咱村子做实事。” “对了家珍,你也得跟着我研究上面来的文件,现在组织很缺人手,要是有机会,你也一起加入组织。” 家珍眼里有些向往,“我不行吧。” “有啥不行的,你文化比我高这么多,肯定比我更厉害。” “爹。”凤霞突然跑过来,跳起来坐在他的腿上。 她仰起头,嘴边挂着两个酒窝,“为什么他们又说我是小姐了?” 徐福贵皱眉,“谁说你是小姐了?” 凤霞说了几个村里小孩的名字,说是他们的爹娘告诉他们的。 徐福贵语重心长的说道:“凤霞,你可不是小姐,咱们也不稀罕当小姐,知道不?”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问道:“爹,那他们说你是村支书,支书是啥意思?” 徐福贵笑了笑,“和村长差不多吧。” “那爹是不是很厉害?” 徐福贵大笑一声,没有回答。 “福贵,我们家划了个啥成分,肯定是个地主吧。”徐父满面红光的问道。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没文化真可怕,新兔组织倡导越穷越光荣,地主,富农,都是被打击的对象。” 徐母惊讶的啊了一声,“那咱家划的啥成分,都怪你爹,成天就想当地主。” 徐福贵得意的笑了笑,“我们当然是雇农,种的地都是租龙二的,不是雇农是啥?” “雇农,哼,不好听,说出去让别人笑话。”徐父嘀咕道。 徐福贵不在意的说道:“爹,等你以后就知道了,地主人人喊打,雇农才是组织保护的人。” 徐父拄着拐杖坐在他身边,“福贵,你和我好好说说这新兔组织。” 徐福贵清了清嗓子,趁着这个机会,把新兔的理念和思想慢慢道了出来。 让家人的思想观念先转变也好,以后走出去不会闹笑话,也能起到一个榜样作用。 说了没一会儿,饭菜便端到了桌上。 今晚吃的依旧是腊肉,家里的腊肉不少,家珍教村里孩子读书,所以村里人送了不少过来。 他自己当了村支书,村里人又送了一些,徐家高兴,在徐父发话下,今晚继续吃肉。 吃饭的时候,徐父贵说了一下自己明天要去县城的事情。 “你明天走的时候带上两条腊肉,给你老丈人送去,顺便去看看他。”徐母嘱咐道。 徐福贵点点头,“要不家珍明天和我一起去?你也好久没见着爹了。” 家珍摇摇头,“我就不去了,翠萍快生了,我得陪着他。” “家珍姐,我不碍事的。”刘翠萍咧嘴笑道。 “明天真能从县城叫人,把龙二抓走?”徐父期待问道。 徐福贵重重点头,上辈子没他的参与,龙二都被枪毙了,这辈子龙二也绝不可能逃过去。 吃完晚饭,徐福贵烧水洗澡,家珍将桐油倒进陶碗里面,放了两根灯草,点燃以后,借着光亮帮他收拾明天穿的衣裳。 徐福贵洗完澡,认真的把胡子刮干净,躺在床上,搂着家珍说着悄悄话. 今天还有一更,晚上前发出来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 面见杜玉枝 第二天,难得多云,丛丛云层将烈日团团围住,敛了半数热气。 徐福贵穿上自己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一身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修身的黑色长裤,崭新的白鞋。 胡子刮的干干净净,衣服笼罩下,隐约映衬出肌肉的轮廓,特别是结实的胸肌,将衬衫完美的撑了起来。 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任何一个人见了都不会说他是一个常年种地的农民,看上去和城里的干部一个样。 不,比城里的干部看起来还要精神阳刚。 家珍满意的帮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穿着可真好看。” 徐福贵有些不自在的扭扭脖子,这衣裳买了后他一次都没穿过,他上辈子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 家珍找出这套衣裳的时候,他愣了好几秒才想起这衣裳是之前去县城看望陈礼平的时候,在洋货店买的。 家珍亲自挑选,不过钱是陈礼平掏的。 当时买了以后,徐福贵还嘀咕说了句:“这么好看正式的衣裳,我哪穿的上。” 不成想这么快就穿上了这套衣裳。 家珍满意的打量他一眼,修长的手摸着精致的下巴,说道:“要是再戴块手表,穿上皮鞋,绝对会更精神。” 他空间里还真有一块手表,而且还是一块金表,不过他可不敢戴出来。 徐福贵拿出铜镜看了看,迟疑道:“我这样走出去,村里人不会笑话我吧。” 白衬衫在普遍粗布衣裳的农村里面,明显格格不入。 家珍理所当然道:“他们凭啥笑话你,你可是咱村的支书,以后要做的都是大事。” 徐福贵摇摇头,“这身行头去城里的时候穿穿还行,可不敢穿着去地里干活。” “你现在哪有时间干活?” 徐福贵愣了一下,苦恼道:“是呀,我现在哪儿有时间干活?” 每天忙着去改造徐家村,来顺也得跟着自己跑来跑去,家里的五亩地谁去照顾。 总不能当了支书,就把老本行给扔了吧? 家珍看了他一眼,笑盈盈的说道:“伱尽管你忙你的事,地里的活我来干,我会干嘞。” 徐福贵将脑袋摇成拨浪鼓,“这咋成,家里就是没米吃,我也舍不得让你去地里。” 种地的这几年,徐福贵从没有让家珍去地里干过一次活儿,他不想让家珍和上辈子一样,一辈子劳累,最后得了个软骨病而死。 家珍温声道:“福贵,我知道你心疼我,但我真会种地。” 徐福贵难得强硬道:“地里的事儿你别管了,我叫村里其他人帮我种。” “人家平白无故咋会帮我们种地?” “就凭我是村支书,要为全村的人服务,没有种地的时间。” 徐福贵理所当然道,上一世的村支书还不是如此,压根不用种地,照样能分到粮食,而且分的粮食都是最多最好的。 家珍还想再说,徐福够提着腊肉,“行了,我去城里了,中午不用等我回来吃饭。” 家珍看着他意气风发的背影,无奈的笑了笑。 天气不热不冷,徐福贵快步走在村里,想快点儿出村。 但村里人这么多,难免有人看见他,笑着打招呼道:“支书,穿的可真漂亮,我都差点儿没认出你来。” “福贵,打扮的这么好看,是要到城里去?” 徐福贵挤出笑容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感觉。 走出村子,低头摸着身上白色的衬衫,他嘿嘿笑了两声,挺直腰板走在窄路上。 他的脚步迈的不快,尽量避免裤子衣裳沾染上沙尘。 一路来到县城,街道上的人依旧有些冷清,显然县城的老百姓还不知道新兔组织的好坏。 徐福贵正要迈步去以前县太爷的地方,一个熟人突然叫住了他,惊讶的看着他一身装扮。 徐福贵和他寒暄两句,逐渐适应自己的穿着,踩着石板路来到了城中心。 这里有着几栋高大的砖瓦房,三层楼,以前是樱花鬼子修建的用来办公的地方,后来被南方部队接管,现在又被新兔组织接管。 砖瓦楼外面还斜插出来一根鲜艳的红旗,大门口站着两个穿着黄色军装,满脸正气的士兵。 徐福贵走上前,主动拿出自己的组员证和徐家村村支书的证明,“同志,我是来找杜县长的,有情况要和他汇报。” 看到组员证,两位士兵的眼神瞬间变得柔和许多,敬了一个军礼,“我去通报,你先等会儿。” 徐福贵连连答应,和另一个士兵闲聊起来,了解目前新兔组织的情况。 不一会儿,那位士兵便回来了,让他去三楼,走廊最里面的办公室就是县长办公室。 徐福贵顺着走进砖瓦楼,里面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一个个忙的不可开交。 顺着实木楼梯走上三楼,来到走廊伸出,看了看上面的木牌,上面写着——县长办公室。 徐福贵敲响木门,里面传来杜玉枝熟悉的声音,“进来。” 看见他进来,杜玉枝抬手指着前面的皮质沙发,“先做,我忙完手里的活儿。” 徐福贵很高兴的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杜玉枝如此随意的表现说明她没有因为当了县长而和他拉开距离。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杜玉枝将手里的文件关上,起身坐在对面,刚想伸手去倒茶,徐福贵率先给她倒了一杯。 杜玉枝也不客气,喝了一口,然后靠在沙发上,疲惫的揉了揉太阳穴,“事情实在太多了,而且每件事都很急,我恨不得能多出两只手。” 徐福贵笑而不语,杜玉枝拍拍自己的脸,打起精神道:“不过再累也是应该的,不能辜负组织的希望,云溪县城的百姓还在等着我们。” “福贵,说吧,找我有啥事儿。” 徐福贵知道她忙,不想耽误她时间,快速将龙二的事情说了一遍。 杜玉枝有些诧异的看着他,“你进度这么快?成分都划出来了?现在开始清楚恶霸地主,这才几天。” 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了笑,“从小在村里长大,谁是雇农谁是贫农我还不知道吗,不过龙二真是冥顽不明,说是咱们新兔组织管不了他,死活都不肯把地分出来”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陈礼平的欣慰 “啧啧,要是其他村的支书也像你一样,动作这么麻利就好了。” “你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支书,别说开始改造,自己连上面的文件都没研究明白,像是昏了头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该往哪里转。” “搞得所有事情全部堆在我身上,我哪儿有那么多时间去处理?” 杜玉枝砸吧了两下嘴,略带不满道,随后看向徐福贵的眼里满是欣赏。 她之前还纳闷,这才几天的时间,怎么福贵就找上门来了,她以为福贵和其他人一样,都是来询问如何下手改造村子。 没想到福贵的动作这么快,已经快别人一步,把成分划分好,开始分地了! 听着杜玉枝的夸奖,徐福贵嘿嘿笑了笑,“我也没干啥,文件上咋写的,我就咋做,我就一门心思想把村子给改造好,建设好。” 杜玉枝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好,福贵同志,你这样才是我们云溪县城的典范,其他支书干部都该和伱学学。” “继续加油干,我期待你的表现。” 徐福贵汗颜,他自己有几斤几两他知道,只不过是仗着先知先觉罢了。 杜玉枝又夸了两句,接着询问他工作开展的细节,不断点头表达认可。 了解了半天,杜玉枝这才猛然想起,“对了,你是说龙二这个地主的事儿吧?” 她的中心重心根本不在龙二这些小事上。 徐福贵点头,杜玉枝随口道:“等会儿我叫一队战士和你一起回去,把龙二押回来。” “要不要枪毙?” 杜玉枝瞥了他一眼,“这得看龙二是不是穷凶极恶的人,这样吧,你回去先开一个批评大会,看看老百姓怎么说。” 徐福贵眼睛一亮,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明白了。” 杜玉枝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时间也不早了,你先坐会儿,中午一起吃个饭。” 徐福贵起身,“不耽误你时间,我还得去看望老丈人。” “你老丈人是?” “陈记米行的老板,心地很好。” 杜玉枝点点头,若有所思的说道:“记下了。” 往外走的时候,杜玉枝突然说道:“福贵,卤味你还做不做的。” “做,不过没打算拿出来卖,哪天我给你拿点儿过来。” “成,到时候叫上来顺和钟守正,我们一起喝酒。” “钟大哥也回县城了?” “回了,说不定等会儿就可以看见他,对了,你把这些报纸拿回去看,有用。” 拿着一沓报纸,走出砖瓦楼,徐福贵拿出一卷旱烟,一边抽,一边迈着轻松的步伐朝陈府走去。 路上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将报纸给放进空间,顺便把腊肉取了出来。 敲响陈府大门,下人打开门,愣了好几秒,才不确定的问道:“福贵?” 徐福贵点点头,“咋,认不出我了?” 下人惊奇道:“不是,你咋穿上这身行头了?” “我不能穿这身衣裳?” “不是不能穿,就是,就是,哎呀,我说不明白,进来吧,老爷在后院。” 徐福贵经常厚脸皮上门拜访还是有用的,以前每次需要下人通报,现在直接可以去后院。 陈府一如既往没什么变化,院子里郁郁葱葱,花草争相开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花草味道。 院子中间放着一张石桌,石桌上放着一套茶具,陈礼平坐在藤椅上,戴着老花眼镜,皱着眉头阅读报纸。 听到脚步声,抬头看了一眼,下意识问道:“你咋把这身衣裳穿出来了?” 徐福贵大大咧咧坐在他对面,一边倒茶一边说道:“爹,给你说个大好事。” 陈礼平轻轻嗯了一声,表面显得并不在意。 徐福贵嘿嘿一笑,将组员证和徐家村支书的证书拿了出来,当然,二等功的勋章和证书当然不会忘。 “这是?” 陈礼平放下手里的报纸,拿起三张证书,仔细的打量,良久,才悠悠问道:“你是新兔组织的人?现在还是徐家村的支书?” 徐福贵点点头,一口将茶杯里的茶水喝光,随后又倒第三杯。 陈礼平用的茶杯全是上等的金边细瓷杯,拿在手里很舒服,但杯子很小,装不了多少茶水,往往要喝五六杯才能解渴。 陈礼平吐出一口浊气,盯着他说道:“是我小看你了,没想到你这败家子,不声不响暗地里做了这么大一个决定。” “不过,你也别得意,不过是一个村支书罢了,静下心,和家珍把日子过好,比啥都强。” 徐福贵老老实实答应下来,陈礼平的眉头舒展不少,主动问道:“新兔组织的政策你和我好好讲讲,我听朋友说,新兔对我们这些商人可不友好。” 徐福贵清了清嗓子,结合前世的记忆说了起来,提醒需要注意的地方。 陈礼平是个聪明人,哪怕没有他的提醒,也能安然在改造中度过。 聊了许久,陈礼平心中迷雾散去,对新兔组织的政策了解的更加充足,不可避免叹了口气。 他转移话题问道:“家珍还孩子呢,怎么没把他们带过来住两天?” 徐福贵解释道:“翠萍快生了,家珍脱不开身。” “下次来把凤霞有庆带过来。” “记住了。” 徐福贵拿出腊肉,“爹,给你带的腊肉。” 陈礼平不在意的摆摆手,“下次来别想着带东西,我啥都不缺,腊肉带回去,来顺媳妇儿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 “对了,凤霞也七岁了吧。” 徐福贵心神一阵恍惚,“是呀,凤霞已经七岁了。” 他今年也二十八岁,快满三十。 “如今世道怕是也安生了,把凤霞送到城里来读书,就住我这里。” “我回去和家珍说。”徐福贵咧嘴笑道,凤霞一直心心念念要读书,如今总算是可以实现了。 没一会儿,太阳来到正中,陈礼平提着长衫起身,“走吧,吃饭。” 丰盛的饭桌上,陈礼平拿出一瓶酒,两人小口小口小酌,随意的聊着天,气氛融洽。 喝到一半,徐福贵突然放下酒杯,脸色通红,“爹。” 陈礼平疑惑的嗯了一声,徐福贵咧嘴笑道:“没啥,就想叫叫你。” 陈礼平瞬间就懂了,好笑的摇摇头,脸上带着欣慰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叫我同志 一瓶酒,硬生生被两人全部喝完。 “老爷很久没喝这么多酒了。”下人看着趴在桌上陈礼平,小心翼翼的将他扶了起来。 徐福贵虽然脸色通红,但眼神却一片清明,和下人一起将陈礼平送回房屋,他起身离去。 走出陈府,路过洋货店时,他想了想,走进去问道:“香烟咋卖?” 老板笑呵呵的问道:“看你要啥香烟,这玩意有贵的有便宜的。” “老刀牌的多少钱。” 这个时期,本土香烟还没有得到发展,大部分都是外来牌子的香烟占据市场,货架上放着的几乎全是外来香烟。 老板笑眯眯的回道:“一毛钱一包,一块钱一条。” 徐福贵愣了愣,问道:“人民币?” 老板点头,“当然是人民币,银元也行,一块银元一条,不要法币,小兄弟,抓紧吧,过两天银元也不让用了。” 徐福贵摇头笑了笑,这几年用银元用习惯了,差点儿没反应过来,马上就是人民币的天下。 他想了想,还是舍不得用人民币,掏出两块银元,“给我来两条吧。” 老板给他拿了两条香烟,徐福贵当即拆了一条,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走出洋货店,走到无人的地方,将香烟放进空间里。 随后用火柴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口青色烟雾。 “呼,舒服。” 带把的香烟确实比旱烟抽着舒服,旱烟的劲太大,抽着太呛,抽多了脑子晕乎乎的。 而且抽完了以后,浑身都是臭的,卷烟也不方便,还是香烟抽着好。 又抽了一口,回到办公的砖瓦楼,刚走进去,一阵熟悉的大笑声便传了过来。 “福贵,老子可等了你好久。” 徐福贵转头一看,高兴道:“钟大哥,玉枝姐真没骗我,你也回县城了?” 钟守正点点头,“听说伱要带人去收拾恶霸地主,我陪你走一趟。” 徐福贵递过去一根香烟,“那当然好。” 钟守正眼睛一亮,迫不及待点燃香烟,眯着眼睛吐出香烟,“舒服,还是你知道我喜欢啥。” “行吧,时间也不早,我这就喊几个兄弟,和你一起去看看这恶霸地主。” 钟守正的职位显然也不低,周围人对他毕恭毕敬,不一会儿就叫了一队战士跟在后面。 走出砖瓦楼,钟守正直接招呼他坐上一辆小卡车,随着一阵黑烟冒出,卡车轰轰轰的行驶在街道上。 徐福贵好奇的打量了一下卡车,钟守正大声问道:“福贵,你这身衣裳在哪儿买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套,穿着可真精神。” 徐福贵说是在洋货店买的。 钟守正疑惑的看着他,“福贵,你咋不说话,你这身衣裳是在哪儿买的?” 徐福贵睁大眼睛看他,重复道:“洋货店。” “你大点儿声,我听不见。” 徐福贵将音量提高,“洋货店买的,钟大哥,你耳朵咋了?” 凑近以后,徐福贵才发现钟守正的耳朵不是完整的,整整少了一截耳垂,而且皮肤也是黑漆漆的,一开始他还以为是没洗干净。 钟守正吐出一口香烟,大声道:“没啥,就是被炮弹炸了一下,声音小了听不见。” 徐福贵张张嘴,不知道该说啥,伸出一个大拇指,“钟大哥,你是这个。” 钟守正嘿嘿的笑了笑,“我这不算啥,有的兄弟比我更惨,缺胳膊少腿的多的是,好多兄弟连命都没了。” “能活着回来就知足了,更何况我双手双脚还是好好的。” 徐福贵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前世见过这些场面,差点儿因此留下阴影。 还好,这一世他躲过去了。 一路闲聊,徐福贵也知道了钟守正现在是公安局的局长,是云溪县城顶端权力之一。 而且只是暂时的,以钟守正的功劳和年龄,绝对不会止步于此。 路上,徐福贵拿了一包香烟出来,给车厢里的战士们抽。 来到徐家村前的土公路,接下来就是狭窄的乡间小路,卡车进不去,荷枪实弹的战士们下车,排成整齐的一列。 钟守正嘴里叼着香烟,将头上的土黄色帽子扶正,大手一挥,“出发。” 战士们步伐一致,宛若整体,散发出生人勿进的气质。 踩着列石经过无名河道,蜿蜒的乡间小道两旁,地里的庄稼汉看见这阵仗,立马直起身子打量。 看见最前面的人是徐福贵后,眼里的好奇神色更浓,悄悄跟在后面看热闹。 来到村口,钟守正看着前面高墙大院的宅子,突然说道:“我好像来过这里。” 徐福贵笑道:“你忘了?当时我们营救陈同志,用的枪支就是从这里抢来的。” 钟守正恍然点头,“想起来了,这地主居然敢私藏枪支,我看必须要枪毙,走,进去!” “砰砰砰!” 黑色大门被敲响,下人刚把门打开,一只手枪便对准了他,看着黑黝黝的枪口,下人的腿瞬间就软了,害怕的说不出话。 “哼,龙二在不在里面?” “在,在。”下人连忙说道。 “让我们进去。” 下人连忙将大门敞开,战士们一涌而上,龙二正在堂屋里赌钱,看到荷枪实弹的战士,立马站起来赔罪道: “军爷,不知在下有何得罪的地方,还请明言。” 说完,看到走进来的徐福贵,眼睛瞬间瞪的溜圆,“福贵,是你在搞我?” 徐福贵戏谑的看着他,笑而不语。 钟守正厌恶额看了眼赌桌,随口问道:“你就是龙二?” 龙二点头,双手止不住的颤抖,大声道:“军爷,我是冤枉的,你别听信徐福贵一面之词,他想我的宅子我的地,军爷,你可得给我做主呀。” “去你娘的。” 钟守正一脚把他踹在地上,“没眼见的同志,狗屁的军爷,难听死了,叫我同志。” 龙二痛苦的皱着眉头,一只手捂着肚子,感觉浑身都要散架了。 钟守正挥挥手,“把这个恶霸地主给我绑起来,福贵,接下来咋弄,我听你的。” 龙二一听,忍者疼痛跪在他面前,“福贵,福贵,看在以前的情分上,看在以前的情分上”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六章 当家做主 “砰砰砰!” 来顺兴奋的满脸通红,举起大手敲响了村里人的木门。 “来顺啊,进来坐。”村里人见了他,纷纷热情招呼。 来顺摇摇头,咧嘴笑道:“龙二被抓起来了,我哥要在晒谷场开批评大会,你们快去。” “批评大会?啥叫批评大会?” 来顺挠了挠后脑勺,“我也说不明白,反正龙二的地要分给大家了。” 村里人一听,眼睛立马就亮了,“真能把龙二的地分了?” 来顺点头,“你们快去吧。” 说完,龙二赶往下一户人家,兴奋的叫他们去晒谷场参加批评大会。 民兵队的其他人,如陈运生,胡兴旺同样兴奋的去呼喊村里人,不一会儿,晒谷场便聚集了很多人。 众人乌泱泱的站在一起,交头接耳,打量着晒谷场中间。 晒谷场的中间临时搭了一个台子出来,往日受人尊敬的龙二老爷被五花大绑,身上做工精致的丝绸衣裳也破了几条大口。 台子四周站着几个荷枪实弹的战士,腰板挺的笔直,面无表情,让他们不敢轻易靠近。 龙二旁边,徐福贵和钟守正吞云吐雾,众人的目光全部落在他们身上。 “没想到福贵真敢分龙二的地,我昨天还想看他的笑话来着。” “世道变了,现在是新兔组织的天下,福贵以后是大人物了。” “他在县城这么好说话?居然真的找了人来收拾龙二?” “哼哼,龙二这遭雷劈的总算也有今天,来,抽烟抽烟,今晚回去多吃两个土豆。” 下方一片议论纷纷,徐福贵眼睛尖,一眼便看见来顺带着徐家一家人来了。 哪怕三个老人腿脚不便利,刘翠萍还挺着大肚子,一家人依旧笑容满面的赶了过来。 凤霞和有庆也来凑了个热闹,来顺将他们抱在怀里,大步走了过来。 徐福贵和钟守正打了个招呼,下去将一家人带到晒谷场最里面,这里放了几条长条板凳,可以坐下。 “福贵,你不用管我们,去做自己的事。”徐父坐好后,将拐杖拄在地上,挥挥手说道。 徐母笑盈盈道:“就是,福贵,伱去忙自己的。” 徐福贵转头对家珍说道:“家珍,等会儿你得帮我个忙。” “你说。”家珍毫不犹豫。 “等会儿我们要批评龙二的恶行,我怕村里人不知道咋说,所以你先上台,说龙二干了啥坏事,咱们村被剥削压榨的多厉害,懂了吗?” 家珍有些担忧道:“我要是没说好咋办?” 徐福贵不在意的笑笑,“这有啥说不好的?你好歹是个教书先生。”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想了想,“好,等会儿我第一个去批评龙二,对了,要不我和五姐他们说一声,让他们也去批评龙二。” 五姐就是陈运生的媳妇儿,叫朱芳,徐福贵欣然点头,“那当然好,不管咋样,龙二这辈子算是完了。” 说完,他将抽完的香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以后,重新走上台子,和钟守正一起坐在两张板凳上。 “福贵,福贵,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你放过我,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银元,很多的银元。” “你不就想要我的地吗,我送你十亩,不,二十亩!” 龙二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见福贵无动于衷,忍不住咒骂,“福贵,你好狠的心!当然你输光家产的时候,我好歹给了你一条活路,后来也没亏待过你。”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淡淡道:“龙二,你别想太多,我从来没为我自己,你对不起的是整个徐家村的人。” 龙二又咒骂了几句,对一旁的钟守正哀求道:“长官,你不能冤枉好人,徐家村的地都是我用钱买来的,凭啥要把我的地分给他们?” 钟守正戏谑的笑了声,“冥顽不灵的东西,你这些土地咋来的?还不是抢老百姓的,我们只不过是还给老百姓。” “不止你的地,还有你住的宅子,同样得还回来,新兔组织是绝对不会允许地主横行霸道的。” “你现在老老实实配合我们工作,好歹能留条命,要是再闹,小心吃我的枪子。” 龙二的眼珠子顿时就红了,“要老子的地还不够,还要老子的宅子,你们是什么狗屁的新兔组织?我看比南方部队更坏,坏的彻底!” 钟守正的脸瞬间冷若寒霜,站起来用力的踹了他一脚,庞大的力道顿时让龙二连连咳嗽,疼的他蜷缩身子,说不出话来。 钟守正拿出一份文件,写道:“地主龙二,对新兔组织抱有极大恶意,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拒不配合我们工作。” 写完后,他说道:“福贵,开始批评大会吧。” 徐福贵点点头,站在龙二前面,对着台下乌泱泱的人们朗声道: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我先在这里谢过大家,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个批评大会。” “我想在这里问大家一个问题,咱们徐家村的地主是谁?” “龙二!”众人毫不犹豫的说道。 “龙二是恶霸地主还是心善的财主?” “恶霸地主!” “龙二干的坏事多不多?” “多!” 徐福贵满意的点点头,“以前我们对恶霸地主没有一点儿办法,但现在不一样了,伟大的新兔组织来了,为了让咱们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些恶霸地主的好日子到头了!” “新兔组织将我们每个人的力量团结在一起,一定能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让恶霸地主感到胆战心惊。” “如同现在,我们村所有人合在一起,往日耀武扬威的龙二只能跪在大家面前,这就是我们团结的力量!”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以后我们要响应新兔组织的号召,一定要团结起来,只要我们团结,我们老百姓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咱们老百姓,可以自己当家做主。” “今天,就是我们徐家村百姓翻身当主人的第一步,扳倒龙二!” 徐福贵将右手拳头举过头顶,额头青筋直冒,用尽全身的力气吼道。 众人被他的情绪感染,纷纷举起右手拳头,发出的声音震天价响,仿佛要把老天爷桶哥窟窿。 “扳倒龙二,当家做主!”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批评大会 白云一层一层叠在空中,蔓延出很远,将阳光遮了个严严实实。 大风吹拂,山林里的竹木随风摇晃,发出沙沙的声音,偶尔有几只鸟雀被惊起,从空中掠过。 尘土飞扬,喧嚣的声音从徐家村传出来。 感受到众人激动的情绪,徐福贵大手一挥,「我宣布,批评大会正式开始,谁第一个来批评龙二的恶行?」 「我来!」 家珍立马举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粗布衣裳,迈着两条长腿朝台上走去。 走到台上,她先是笑盈盈的看了他一眼,转身环顾四周,胸腔发音,努力将自己的声音传递更远。 「大伙都知道,龙二不是咱徐家村本地的,他没来咱徐家村之前,在县城赌场里当师傅!」 「赌场不是好地方,龙二自然不是个好东西,诱骗我家福贵去赌博,染上了赌瘾。」 「短短半年,就让我家福贵输了个一干二净。」 「这天杀的龙二,为了银元,不怕天打雷劈,在赌桌上玩老千,在衣袖里藏牌,在骰子里灌银,他自然想赢就能赢。」 「把我家福贵害的惨呐,我们家被他搞的吃了上顿没下顿,如果可以,我恨不得将龙二千刀万剐,大伙儿以后可千万不能去赌,赌场的人出老千,咱们是赌不赢的。」 家珍发自肺腑说道,说着说着眼泪居然还掉了出来,徐福贵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他倒是没想到,家珍居然把这件糗事哭诉出来,痛批龙二赌博害人。 村里人听的津津有味,眼里露出恍然的神色。 原来赌场的人都要出老千,怪不得没见人能从赌场赢钱出来。 钟守正听的也很感兴趣,笑着说道:「福贵,没想到你以前还去赌过。」 徐福贵苦笑,「以前不懂事。」 钟守正理解点头,「谁年轻的时候不犯错?知错能改就行了。」 说完,他又在文件上写了几个字,徐福贵瞄了一眼,写的是龙二赌博的事情。 家珍说完以后,陈运生的媳妇儿上台来批评龙二。 与家珍的镇定自若,侃侃而谈不同,朱芳显然很不适应面对这么多人讲话,一张黄脸羞的通红,双腿不断发抖,站在台上脑袋一片空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台下众人哈哈大笑,对前面坐着的陈运生调侃起来。 陈运生瞪了他们一眼,维护自家媳妇,说道:「有本事你们也上去说两句,说不定还不如我婆娘。」 徐福贵给朱芳递了一杯茶,「五姐,你放心大胆的说,都是村里人,就当平时说话吹牛。」 朱芳点点头,结结巴巴的说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或许是习惯了,说话也逐渐利索,甚至还带上了肢体动作,唾沫星子乱飞,越说越大声。 他说的是龙二娶两个姨太太的事情,这还是家珍指点她说的。 朱芳说话的时候自然不会像家珍一样温柔,一句话中经常带着两三个脏话,听的台下的人大笑不已。 钟守正也乐呵不停,没忘在文件上添上一笔龙二的恶行。 朱芳说完以后,意犹未尽的走下台子,活了大半辈子,她第一次出这么大风头。 朱芳说完以后,孙道堂主动上来,一边用烟枪抽着旱烟,一边痛骂龙二加租,搞的他们没有粮食吃。 批评大会进行到现在,村里人不用徐福贵安排,自己都想上台去批评两句。 毕竟龙二被扳倒已经成板上钉钉的事实,分田肯定也是真的不能再真的事情。 这时候要是在徐福贵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分到一块好田。 到最后,龙 二的所有事情都给说了个遍,包括大鱼大肉,穿金戴银,镶大金牙,欺负小孩子,不劳而获这些缺点都被他们夸大,将龙二说成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当然,村里人说的都是心里话,说出来以后感觉心里畅快不已,不知不觉对新兔组织产生了好感。 直到众人说无可说,钟守正才将写了两页的罪行书放在龙二面前,「怎么样,这些事情你认不认?」 龙二呸了一声,「我认个锤子我认,想搞我就直说,不就是想要我的地想要我的宅子吗,老子绝对不给!」 「老子还就不信了,地契房契都在我手里,我看你们怎么抢我的地。」 「说我是恶霸地主?我看你们才是土匪,这些都是我的地,凭什么要分出去?」 龙二破口大骂,他依旧不明白,凭什么可以正大光明分自己的地,而且将自己五花大绑,接受这份耻辱。 他心里依旧认定,肯定是福贵想要夺回家产,所以巴结上了新兔的人来搞他。 他心里恨不得将福贵千刀万剐,同时希望自己有机会去县城,到时候让其他人为他做主。 钟守正不在意的将罪行书收起来,「不认是吧,罪加一等,要是到了大牢还不认,你这老东西就等着枪毙吧,哦不对,这些罪行够你枪毙无数次了。」 说完,他将右手比划成手枪的形状,食指对着他的脑袋,嘴里吐出一个砰字,吓的龙二浑身一抖。 徐福贵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好,大家的批评我都记在心里,我总结了一下,龙二犯了多个恶行。」 「恶意赌博,嫖娼,三妻四妾,压榨雇农等等等等,不过龙二这种封建势力的代表,依旧被我们扳倒。」 「为什么能把龙二扳倒?除了我们团结起来的力量外,我们还要感谢新兔组织。」 「以前南方部队一直在抹黑新兔组织,说组织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其实都是骗大家的,新兔组织好的很!」 「我现在就来说说新兔组织哪里好,新兔组织是咱们老百姓的组织,是人民的领路人......」 徐福贵将话题转移,趁这个机会对大家进行思想教育,让大家的思想观念快速转变。 以前的老思想,封建残余再不能要了。 当然,思想教育不时一半会儿能做好的,这是一个水磨工夫,但徐福贵自信,徐家村已经走在其他村里前面。 当然,北方的村子不算,毕竟新兔组织一开始就在北方的村子,那里的村子已经被改造建设的很好...... 第一百三十八章 龙二为我们挡了一灾 徐福贵一个人在上面说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 还好他上辈子活的时间够长,经历的事情多,所以站在台上没有半分怯场,口若悬河侃侃而谈,众人听的是津津有味。 这些思想很多是颠覆他们以前的思想的,所以徐福贵一次只说一点,然后举了很多例子让他们理解消化。 他们听到这些言论的时候,眼睛瞪的溜圆,心里有些不可思议,这新兔组织真的这么好? 徐家人倒是没这么惊讶,事先徐福贵已经给他们说了不少类似的话,他们对新兔组织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理解。 说的差不多了,徐福贵朗声道:“时间也不早了,我不耽误大家的时间,我宣布,批评大会,圆满结束!” “啪啪啪!” 雷鸣般的掌声立马充斥在整座晒谷场,这些庄稼汉眼神似乎明亮了不少,很多老人更是热泪盈眶,拍着大腿说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徐福贵眼窝子有些泛红,他理解大家的想法,和以前的生活对比,新兔组织带给人民的不只是物质生活上的富裕,更多的还有思想上的改变。 这种改变,是由内到外的,是精神气的改变。 以前麻木不仁的状态,终究会一点一点改变。 “福贵,你小子,讲的真好,当时就该让你和我们一起去北方当个政委。”钟守正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压住内心的澎湃。 徐福贵接过他递过来的香烟,“我也是有感而发,大家以前真的太不容易了。” 抽完一根香烟,钟守正拍拍屁股,“行,时间差不多了,我把龙二押回县城,过两天把审判结果告诉你。” 徐福贵拦住他,“不急这一会儿,走,到家里吃饭,咱哥俩好好喝一个。” 钟守正摆摆手,义正严词,“徐福贵同志,咱们新兔战士是不会拿百姓一针一线的,咋能到伱家白吃白喝?”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走走走,叫兄弟们一起到我家去,煮腊肉吃。” 钟守正摇头,“下次,出来这么久了,必须得赶回去汇报任务,下次你来县城,我请你好好吃一顿。” 徐福贵不再强求,“成,那你把这几包烟分给大家。” 钟守正将香烟收下,一人分了一包,几个不苟言笑的战士将香烟揣进兜里,对他友好的笑了笑。 随后,他们押着龙二走出村子,徐福贵送他们来到土公路,坐上卡车。 临走前,徐福贵和龙二来了个对视,龙二眼里满是怨恨,眼珠子都快红了,一副恨不得将他吃了的模样。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将手掌放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龙二愣了一下,背后一阵发凉。 待钟守正走后,徐福贵随意蹲在路边,拿出一根香烟,没有点燃,就这么叼在嘴里,脑袋放空,什么也不想。 血红的晚霞,犹如一碗血洒红了半边天,通红的夕阳散发出温和的金光,打在徐福贵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徐福贵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拍了拍自己的脸,重新站起来,朝村里走去。 一路上,村里人见了他,纷纷热情的打着招呼,有些喊福贵,有些在喊支书,徐福贵一一热情回应。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小星星,一眨一眨,暮色好像是悬浮在浊流里的泥沙,在静止的时候便渐渐沉淀下来了。 家珍喜上眉梢的在灶房里忙活,一阵阵肉香从铁锅里传了出来,徐福贵走过去看看,白菜炒腊肉,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福贵哥,你今天可真威风。”刘翠萍挺着大肚子,发自内心说道。 “就是,爹,大妞他们都说你好厉害。”凤霞仰头道。 徐福贵哈哈笑了两声,走进里屋,将身上的衬衫裤子换掉,重新穿上粗布衣裳。 走出来的时候,饭菜已经端到桌上了,家里人依旧热烈的讨论今天的事情。 村里面最高兴的应该就属他们家了,毕竟龙二和他们家的仇恨最深,能把龙二扳倒,是他们以前可想而不可及的事情。 坐在饭桌旁,徐福贵一口白菜腊肉一口白米饭,狼吞虎咽,简单的家常菜让他差点儿把舌头都给吞掉了。 “福贵,啥时候分田?”家珍问道。 徐福贵想了想,“后天吧,明天把龙二的宅子收拾出来,把他的财产清点一下,我打算把宅子当成村里大队部。” “那咱可不可以搬进去?”徐母期待问道。 徐福贵轻笑一声,“过段时间再搬过去吧,这个节骨眼不太合适。” 宅子很大,有前后两个院,前院可以当大队部,后院他们可以自己居住。 这不是徐福贵自己瞎想的,前世徐家村的支书和队长都是这么干的。 家珍给她夹了一块腊肉,又说道:“福贵,要是分地的话,我还是要咱家那五亩。” “好,咱家就要那五亩。” 众人热烈的讨论,徐父却有些心不在焉,碗里的饭菜几乎没怎么动。 徐母发现后,问道:“他爹,你咋了?福贵干了这么大的事,你不高兴?” 徐父摇摇头,“高兴,就是这心里慌的很。” “慌啥?” 众人好奇的看着他。 徐父抬头看了眼他们,叹了一口气,干脆双手一推放下碗筷,闷声道:“我一想到龙二今天在上面,心里就慌的很。” “要是龙二没有把我徐家的家业赢过去.?” 此话一出,众人顿时沉默,一琢磨,一阵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是呀 越想,手心的冷汗便越多。 徐母拍了拍胸口,后怕道:“还好,还好。” 徐福贵从容一笑,“爹,说明咱老徐家福大命大,不该受这一灾,再说了,咱们以前我们可是远近闻名的善心财主。” 徐父哆哆嗦嗦的拿起筷子,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龙二为我们挡了一灾。” “是呀,龙二为我们挡了一灾.” 昨天有一章被屏蔽了,今日三更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九章 清点龙二财产 第二天一早。 徐福贵集合民兵队众人,在村里人好奇的眼神中,来到了村口的宅子。 昨天龙二被抓走后,宅子里的下人各自收拾东西便离开了,生怕和龙二沾染上什么联系。 所以走进偌大的宅子,里面却是空荡荡的。 “贵叔!” 两道空灵的女声传来,徐福贵一看,大双小双迈着两条小短腿高兴的朝他跑了过来。 大双小双的岁数和凤霞差不多,差不多也是八岁,两人穿着一模一样的碎花长袖,发型也是一模一样的羊角辫,面容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徐福贵根本不知道哪个是大双哪个是小双。 两个小家伙还处于懵懂无知的年龄,对于周围的变故全然不知。 徐福贵蹲下身,温柔问道:“你们谁是大双,谁是小双?” “我是大双!” “我是小双!” 大双的眉角有一颗不明显的痣,小双脸上的婴儿肥要多一些,除此之外,两人完全没有什么差别。 徐福贵点点头,“长的可真乖,你们娘呢?” 两孩子朝后面一指,白巧燕正好从后院走出来。 她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头发高高盘起,手里拿着一条白色的丝巾,耳环项链一应皆全,脸上抹着明显的胭脂,眼里带着茫然。 三年过去,白巧燕身材稍微臃肿了些,不过依旧艳丽。 她扭着妖娆的身子走过来,张口喊了声支书。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见外了巧燕姐,和以前一样,叫我福贵就成。” 自从白巧燕嫁给龙二挡姨太太后,徐福贵和她几乎没有再有过交流。 不只是徐福贵,整个徐家村的人几乎都和白巧燕没啥交流,这个让村里男人心心念念的白寡妇,平时就待在宅子里不出门,仿佛和人间隔绝了一样。 徐福贵瞥了眼一旁的来顺,这家伙眼神清明,看向白寡妇的眼里带着淡然。 是呀,来顺也不是当初的小孩子,他今年足足二十一岁,孩子都快有了,几年前的事早已当成了个笑话。 “贵叔,你什么时候做卤味呀,我们好想好想吃卤味呀。”大双小双一人抱着他的一直腿,仰头问道。 白巧燕轻声呵斥,“大双小双,别缠着伱贵叔,贵叔有事情要做。” 徐福贵揉了揉两个小丫头的脑袋,“不碍事,这两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巧燕姐,你可真有福气。” 白巧燕笑了笑,看着自己的两个闺女,眼里满是宠溺,但转头看着偌大的宅子,眼里带着一丝放松和担忧。 她稍稍收敛脸上的笑容,“福贵,龙二回不来了吧?” 徐福贵干咳一声,“这说不准,如果龙二认错态度良好的话,说不定有回来的机会。” “回来也当不成地主了。”她虽然是询问,但语气却十分肯定。 徐福贵点点头,“是,现在全国的地主都在被批评,以后再也不会有地主了。” 白巧燕点点头,“那支书今天要办啥事?” “清点龙二的财产,这些东西全部要充公,包括这座宅子。” 白巧燕点点头,“我昨晚已经收拾好了,随时可以搬出去。” 她丝毫不拖泥带水,徐福贵乐得轻松,随口问道:“另一位姨太太呢?” 白巧燕嗤笑一声,“她?知道龙二被抓走后,卷了龙二的银元就跑了。” 徐福贵眼睛眯了眯,“把龙二的银元卷跑了?哼,这些可是公家的银元,她胆子还真大,她卷了多少?” 白巧燕说不知道。 徐福贵转身问道:“兴旺,你知道那女人是哪个村的吧?” 胡兴旺点点头,“知道,桂花村的。” “你带两个人去桂花村走一趟,先和那里的村支书打个招呼,把她卷走的银元带回来,这可是以后我们大队部的钱。” 胡兴旺听完,立马带着两个关系比较近的人,朝桂花村走去。 徐福贵对白巧燕点点头,“巧燕姐,还要你帮忙清点一下财产,以后你有啥难处就和我们说,你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白巧燕点点头,带他们去参观宅子。 龙二藏的钱在哪个地方她当然不会知道,指出来的财产都是明面上的。 比如黑猪有十多天,羊二十多头,两头黄牛,两头水牛,鸡鸭鹅各自一大群,甚至还有三匹马! 粮仓里的粮食太多,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有多少,民兵队众人看的是咂舌不已,这地主家果然是不一样。 “我知道的就这些了,那些地契房契我不知道放在哪里。”白巧燕说道。 徐福贵摆摆手,将数据一一写在文件上,这些都是他写报告的素材,“这些已经够了。” 白巧燕抬头,试探问道:“福贵,我能把自己的东西带走吗?” 徐福贵愣了一一下,“巧燕姐,政策上是不允许的,毕竟地主的全部财产都要充公。” 白巧燕失落的点头,“那我进去把这些首饰衣裳换了。” 徐福贵淡然的点头,不一会儿白巧燕便出来了,手上挽着一个包裹,身上的丝绸旗袍换成了的确良衣裳,首饰也全部摘下。 来顺小声道:“哥,白巧燕好几年不种地,净身出去,他一家人吃啥?” 这也是个问题。 徐福贵想了想,开口道:“巧燕姐,你先别走,等会儿可能要你帮忙。” 白巧燕一听,眼睛瞬间就亮了,拉着两个孩子的手安静的站在一旁。 徐福贵和其他人进入龙二的房间,仔细搜查,不一会儿,便将地契房契以及藏着的一些银元给找了出来。 至于那些墙上挂着的画和古董,众人不识货,所以丝毫不关心,徐福贵心里却是暗暗记下了。 “就这么点儿银元?” 徐福贵看着搜查出来的银元,有些不屑的扯了扯嘴,想了想,给所有民兵队的人分了两个银元。 “福贵,你这是?”众人睁大眼睛看着手里的银元。 徐福贵同样疑惑的看着他们,“这不是你们自己的银元嘛,拿在手里干啥?” 陈运生率先反应过来,“哈哈哈,就是,这不是我们自己的银元嘛,大家伙快收起来,这种好事儿闷在心里就行了,可不能说出去。” 众人心领神会的点头. 下午还有一章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章 骑马 清点好龙二的财产,徐福贵提出将龙二的前院及堂屋作为以后大队部的办公室。 “啥是大队部?” 陈运生相当耿直的问道。 徐福贵愣了愣,“就是以后开会的地方。” 众人自然不会反对,陈运生搓了搓手,试探问道:“支书,那这些猪马牛羊咋处理?” 徐福贵说道:“按照上面的规定,这些都是村子的集体财产。” 来顺挠了挠后脑勺,“集体财产是啥意思,咱能不能分了?” 如果能分的话,他徐家肯定能分到最多,谁叫支书是福贵呢。 徐福贵想也不想的就说道:“分个屁,都说了这是集体财产,不能分。” 众人显然有些失望,这么多猪马牛羊,简直看得他们心动无比。 “那这么多牲口,谁去伺候?” “按照上面的政策,我们可以请饲养员,专门来喂养这些牲口。” “饲养员?哪里有饲养员?” 徐福贵瞪了那人一眼,“你是不是傻,咱这些农村里土生土长的,谁不会喂猪喂羊?在村里自己找不就行了?” “饲养员每个月还有七块五毛的工钱嘞?” “七个银元半?那我来当这个饲养员呀。”陈运生立马说道。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狗屁的银元,是人民币,不过七块钱也不少,再过段时间你们就知道了。” “白巧燕不是没粮食嘛,让她先当饲养员吧,不过一个人可能忙活不过来,你们哪里有人没?” 众人抢着推荐自家人,每个月都有工资拿,在他们看来和城里的工作一样。 商量好以后,徐福贵来到院子,对白巧燕说了这事儿,她自然满口答应,一双大眼里也多了些许色彩。 “对了,这是宅子的所有钥匙。”白巧燕拿出一大串钥匙。 徐福贵点点头,将钥匙接过去,“伱以后住哪儿?” “还能住哪儿,住以前的老屋呗。” “成,有难处就说,我这个支书就是为你们解决问题的。” 白巧燕带着一对双胞胎闺女离开,回到自己一开始的土坯房,开始收拾起来。 徐福贵嘴里叼着香烟,来到宅子后面的马鹏,看了看里面的三匹马。 两匹棕色马,一匹黑马,低头吃着草料,不时抬头看一眼他。 陈运生亲昵的拍打这三匹马上的苍蝇,拉了一匹马出来,熟练的翻身骑上去。 “驾!” 黑马顺从的向前小跑,众人赶紧闪开,艳羡的看着他。 “狗日的老五,你啥时候会骑马了?”有人喊道。 陈运生骑了一圈,回到马鹏,嘿嘿笑了一声,“老子会的多着呢,杀猪宰羊,骑马下田,样样精通。” 徐福贵来了兴趣,将脑袋上的宽边草帽往上拨了拨,“五哥,你也教教我,我要是会骑马,以后去县城就方便了。” “成,简单的很,随便跑两圈就会了。” 在陈运生的指导下,徐福贵先是和黑马互动了一下,抓了一把大豆喂到它嘴里,黑马立马亲切的拱了拱它的手。 “嘿,这匹马倒是机灵的很。” 随后,徐福贵翻身上马,他个子高,力气大,平衡力强,这一点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骑在马背上,视野立马开阔了不少,手里抓着缰绳,心里顿生一股豪气,差点儿就学电视里一样,双腿一夹,冲锋陷阵! 黑马是匹母马,性格温顺,陈运生不断安抚它,让它慢慢行走,同时教徐福贵骑马的指令和动作要领。 走了两圈,徐福贵几乎就全记住了,能自己骑着黑马前行。 “福贵,你这脑子可真灵光,这么快就学会了?”陈运生脸色复杂,他当时学骑马可学了不少时间,都不知道从马背上摔下来多少次。 徐福贵大笑一声,“这匹马好,我去村里溜达两圈。” 说完,他抓着缰绳,轻轻一抖,黑马立马小跑在乡间小路上。 “福贵,你当心,别把人撞了。” 徐福贵挥挥手,示意他放心。 微风拂过脸庞,衣衫猎猎,四周的景象快速往后退去,徐福贵头戴草帽,意气风发。 村里人看见以后,连忙将道路让出来,笑着指指点点。 一路来到家门口,家珍正在院子里洗衣裳,看清是他后,呀的叫了一声,“是福贵吧,这是龙二的那匹马?你咋给骑到家里来了?” 凤霞和有庆见了,兴奋的大喊一声爹,立马就要过来,家珍立马拦住他们,“不许去,踢你们一脚还得了?” “汪,汪汪!”小黄狗平安兴奋的跳来跳去,从在马腹下面钻来钻去,一点儿不怕被马蹄踩一脚。 徐福贵大笑一声,“家珍,我会骑马了。” 长根直起身子,“少爷,你可慢点儿,别摔了。” 徐福徐母听见动静,从屋里出来,后者用拐杖敲了一下地,害怕道:“福贵,你还是下来吧,娘看着心慌。” 徐福贵摆摆手,“娘,没事儿,这匹马不凶,家里的黄豆呢,抓两把出来。” 长根赶忙去屋里,装了满满一碗黄豆出来,小心翼翼的来到黑马前,生怕黑马突然发疯冲撞过来。 不过黑马的脾性确实温顺,低头乖乖的将黄豆吃的一干二净,然后仰头对水缸唏律律叫了两声。 徐福贵瞬间就懂了,家珍舀了一大瓢水,小心翼翼放在地上,黑马将水喝完,兴奋的摇晃了一下脖子,看的家珍眼皮子直跳。 “我回村口了,凤霞,不许过来,小心踢着你。” 家珍转头一看,凤霞悄咪咪想蹿过去,立马抓住她。 “娘,你放开我,我也想去骑马马。”凤霞用力挣扎。 “想都别想,女孩子家家不能骑马。” 凤霞更急了,“娘,你放开我,爹都要走了!” 家珍抬头一看,自家男人骑着马朝村口走了,扬起一阵轻微的沙尘。 她双手握成喇叭状喊道:“福贵,你慢点儿,别摔着了。” 徐福贵头也不回的挥挥手。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徐父才收回目光,哼了一声,“这小子,快三十的人了,一点儿也不让人省心。” 徐母则有些唏嘘,“福贵都快三十了,我们也老咯”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分田 清晨。 “轰隆隆” 闷雷在空中的阴云中阵阵回响,不时掠过一道惨白的闪电,照亮了整片天地。 雨水哗啦啦的从空中落下,打在泥土路上,打在山林里,全世界仿佛只剩下了雨声一般。 徐福贵坐在门口,借着昏暗的灯光,兴致勃勃的看着手里的报纸。 这报纸是从杜玉枝那里拿来的,里面有很多新兔组织最新的政策。 “爹,这个字读什么?”凤霞趴在他的腿上,突然指着一个字说道。 徐福贵将这个字的读音说给她听,顺便解释了一下这个字的意思。 凤霞重复一遍,眼睛笑眯成两条门缝,转头看着外面的磅礴大雨。 光线不好,徐福贵将报纸收起来,抽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想了想,还是没有点燃,看着外面雨水落下,在地面汇聚成黄色的泥水朝外面流去。 这是今年最大的一场雨水,似乎是夏季到来的宣告。 “福贵,凤霞,快来吃饭。” 家珍喊了一声,徐福贵抱着凤霞来到桌上,热气腾腾的米粥,一碟腌菜,还有一盘咸鸭蛋。 徐福贵喝了两大碗白粥,舒舒服服的拍了拍肚子。 下着雨没事干,徐福贵干脆拿出钢笔,开始写报告,将改造建设徐家村的内容给写下来。 没写两个字,他看着自己鸡脚一般的字,眉头皱成一个川字。 “家珍,你帮我写字好不好,你写的字好看。” 家珍本来正在教凤霞读书认字,闻言很高兴的点点头,“写什么?” “我说你写。” 外面的雨声不知道何时变小了,毛毛细雨滋润着土地,空中依旧阴云密布,冷风呼呼的喧嚣。 徐福贵披上一件大褂,戴上斗笠,穿着草鞋,叫上来顺一起出门。 刚出院子,迎面碰上陈运生和胡兴旺。 “福贵,我们就知道伱闲不住,这雨一停,肯定又要忙着去做事。” 徐福贵招招手,“走吧,去把龙二的地给分出来,找个时间给大家分了。” 两人眼睛一亮,赶忙答应下来。 四人戴着斗笠,在徐家村的土地上一步一步行走,泥泞很快包裹住他们的草鞋。 有村里人见了,纷纷询问他们在做什么。 得知他们在丈量土地后,眼睛立马放光,“真的要把这些地送给我们?” 徐福贵解释道:“这些田地都是新兔的,交给大家种而已,不过以后再没有地主了,大家种多少,吃多少。” 饶是如此,这些人依旧高兴的合不拢嘴。 “支书,你这个分田是咋分的,总不能现在把我种的好好的地给别人吧?”有些村里人精明,试探问了句。 徐福贵反问道:“那你们想的是啥分法?” 那人道:“干脆谁家种的地就是谁的,免得分来分去多麻烦。” “就是,自家的田养了这么久,白白便宜了别人,我可不干。”有人附和道。 当然,肯定不是所有人都这个想法。 “这可不行,我就给龙二租了两亩地,两亩地能干个啥,不行不行。” “还有我,我的地每年的庄稼最少,我得要块好田。” 村里人聚在田埂上,也不顾天上的毛毛细雨,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 徐福贵揉了揉太阳穴,管理工作太不好做了,饶是他有重生的优势,依旧感觉难办,很难协调。 他想了想,说道:“大家先别慌,这事儿急不得,我们先把这些地丈量出来。” 村里人自然点头答应,不过眼里都带着一丝着急。 到了晚上的时候,徐福贵家里突然来了很多人的拜访,手里多多少少都提着一些东西。 他们都是为了分田的事情来的,希望徐福贵能够看在这点儿东西的面子上,给他们分些好田好地。 送礼的人太多了,徐福贵板着脸,对这些人的态度就一个,坚决拒绝,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事。 徐福贵不缺这点儿鸡蛋腊肉啥的,坐上了村支书这个位置,他自然想为村子好好办点儿实事。 躺在床上,他给家珍说了分田的事儿。 家珍将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这有啥难的,先按照各自种的地分下去,然后把地多的分给地少的,地贫的多分一些,地富的少分一些,这不就成了。” 徐福贵细细思索一番,一巴掌拍在她挺巧圆润的翘臀上,“家珍,还是你聪明,上过夜校,有文化就是不一样,以后凤霞有庆也要送他们去读书,最好能去读个大学!” 黑暗中,家珍俏脸微红,酥麻的感觉不断从后面传过来。 “凤霞都八岁了,城里的小学办起来没有?老让凤霞待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 徐福贵拍了拍脑袋,“我咋把这事儿给忘了?这样,明天我进城一趟,打听龙二咋处理的,顺便看看城里的小学。” “不过就算小学办起来了,开学的时间一般都在八月份,这还有两个月呢。”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有些担忧道:“凤霞都八岁了,按理说该去读二年级,这被耽误一年,你说她在学校会不会受欺负?”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肩膀,“不会的,学校有老师看着呢,咱闺女也不是忍气吞声的主,你看村里的小孩谁敢招惹她?”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这哪儿能一样,村里都是熟人,学校不一样。” 徐福贵想了想,“要不让凤霞直接去读二年级?反正凤霞在家里也学了不少,二年级的学业应该跟得上。” “可以吗?” 徐福贵自信说道:“肯定可以,到时候我和学校的校长打个招呼,大不了让他们考一下凤霞。” “福贵,你还认识校长?” “我当然不认识校长,不过你忘了,杜玉枝可是县城的县长,上次来的钟大哥是公安局的局长,大不了给他们说一声就是了。” 家珍蹭了蹭他的胸膛,“你也不要老是麻烦他们,人情多了不好。” “好,我都听你的,我先去找小学的校长,看他怎么说,实在不行,我再去找杜玉枝帮忙。” 家珍心里踏实无比,“那就好,先睡吧,你累一天了。” “我睡不着,咱们起床说说话”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二章 骑马进县城 雨水在半夜就停了。 第二天,徐福贵起床一看,厚重的浓雾笼罩整座徐家村,看不清五十米外的景象。 带着湿气的微风从打开的门窜进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连忙走进屋里,披上一件的确良外套。 早饭不再是米粥,而是蒸了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将昨晚的剩菜热了一下。 吃饱以后,徐福贵抹了一下嘴,拿出铜镜照了照镜子,拿出刮胡刀仔细刮了刮胡子。 “爹,你不是下田吧?” 有庆手里拿着拨浪鼓,一边摇晃,发出咚咚咚的声音,一边问道。 “爹去城里一趟,有庆,你有啥想要的没?” 有庆也是个机灵鬼,就等着他这句话,当即道:“我想要吃包子。” 拴着围裙的家珍走过来,她面色红润,皮肤细嫩光滑,水汪汪的杏仁大眼里还带着一抹风情。 “福贵,你别每次进城就给两孩子买东西,给他们惯坏了。” 说完,她板着脸对有庆道:“伱也是,想吃包子,娘给你包不就行了,外面买的有多好吃?” 有庆一点儿不怕家珍,笑嘻嘻的抱着她的腿,“娘,那你蒸包子给我吃好不好?” 家珍哭笑不得看着他,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福贵,你回来的时候顺便买几斤面粉,给这个馋鬼包包子。” 徐福贵将刮胡刀放下,点了点头。 “姐姐,姐姐,娘要蒸包子吃咯!”有庆高兴的去找凤霞。 “哥,我也想去县城。”来顺瓮声瓮气说道,眼神里带着一抹幽怨。 “你去县城干啥?” “我就想和你一起去县城。”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食指中指并拢给他脑袋来了个爆栗,“没事儿干的是吧,翠萍挺着个大肚子,你不在家里看着?” 刘翠萍扶着腰坐在竹椅上,青涩的小脸带着母爱,轻轻抚摸肚子,“福贵哥,你就让来顺去吧,我不碍事。” 徐福贵又狠狠瞪了来顺一眼,“翠萍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不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着要干啥?我去县城又不是玩的。” 刘翠萍羞红脸,娇嗔道:“福贵哥,我才不要被捧在手心里,羞死了。” 来顺脸色胀的通红,看着翠萍的大肚子,嘿嘿的笑了起来。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待在家里陪翠萍,再说了,我是骑马去,你会骑马?” 来顺失落的点点头,下一秒赶紧道:“哥,那你回来后得教我骑马。” “行行行,你这体格,不知道那三匹马受不受得起。” 徐福贵走进房屋,将身上的大褂和粗布裤子脱掉,将的确良黑裤衬衫穿上。 衬衫下摆插进裤子里面,整个人立马显得精神成熟,本就修长的腿显得更长。 宽肩细腰,结实胸膛,将衬衫很好的撑了起来。 天气有点儿冷,他将的确良的灰色外套穿上,这时家珍走了进来,将小木盒打开,拿了两块银元递给他。 徐福贵接过去,随手揣在衣服兜里,随后从空间里拿出一盆卤汁。 这盆卤汁就是之前做卤味生意的时候调制的,当时他舍不得扔,干脆放在空间里面。 “有庆还没尝过卤味,有时间煮给他尝一尝。” 凤霞看了看果冻般的卤汁,很高兴的点点头,有些不自信道:“好几年没有煮卤味,我都忘了咋煮了。” 徐福贵笑了笑,戴上宽边草帽,“那我走了?” 家珍叫住他,“福贵,你到县城顺便理个发,再买个好帽子,你好歹是个支书嘞,成天戴个草帽是个啥回事儿。” 徐福贵大笑两声,笑着答应下来。 其实他觉得草帽戴着挺舒服的。 和徐父徐母打了个招呼,走出家门,径直来到村口,走进这座阔气的宅子。 “支书。” 马棚里,白巧燕正用竹条扫帚打扫马粪,见到他,连忙打了声招呼。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粗布衣裳,衣裳很肥大,将身材完全遮住,头发有些凌乱,眼神里却充满了光。 徐福贵将黑马从马棚里牵出来,随口问道:“这两天不适应吧?” 白巧燕好歹当了几年的姨太太,在生活上是比较富足的,现在却不得不干这些粗活。 却不想白巧燕摇摇头,“挺好的,心里很踏实。” 徐福贵也没多想,“那就好,其他人呢?” 龙二的猪马牛羊很多,光是一个人肯定饲养不过来,所以除了白巧燕外,陈运生的媳妇儿朱芳,以及胡兴旺的媳妇儿都被选为了饲养员。 “时间还早,我自己想着来扫一下马棚。” 徐福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巧燕姐,好好干,不会让你白干的。” 白巧燕咧嘴笑了笑。 徐福贵翻身上马,手里抓着缰绳,轻轻一抖,“驾!” 黑马乖顺的小跑在乡村小路上,不一会儿便消失在村口。见四周无人,徐福贵从空间里拿出两根红萝卜,弯腰放进黑马的嘴里。 黑马兴奋的唏律一声,张口咀嚼,跑动的幅度更大,身后的马尾摇摇晃晃。 泥土路上一片泥泞,徐福贵骑在马背上,安然的欣赏周围景色,脚上的布鞋再不用脱掉。 来到村口前面的无名河道,黑马显然不是第一次来,熟练的踩着列石经过河道。 实话实说,徐福贵心里是有一丝紧张的,生怕黑马一个不稳踩滑摔在河里。 来到宽阔的土公路上,黑马显得更加自由,速度也快了不少,周围的景色快速倒退。 骑马的速度比她自己走路要快得多,差不多半个小时时间,他便看到了县城的城墙。 彼时金灿灿的朝阳升起,驱散了重重浓雾,悦耳的鸟叫声在山林中响起。 土公路两旁的地里,庄稼人俯首在里面辛勤劳作,听见马蹄声,抬头看了看,眼里不由露出羡慕的神色。 来到城门口,徐福贵轻轻提了提缰绳,黑马立马停了下来,静静的站在路边,气息均匀。 黑马的体力似乎很不错,跑了三十分钟,依旧精力充沛体力饱满。 徐福贵亲切的拍了拍它的脑袋,“回去给你加餐。” 牵着马走进城门,找到一家可以寄放马匹的店铺,将黑马栓在粗木桩上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三章 终身大事 风吹雾动,清晨的浓雾缓缓散去。 清晨的朝阳洒下漫天遍野的金光,像是给县城披上了一件金色纱衣。 徐福贵安顿好黑马,抚平衬衫上的褶皱,迈步走进了县城。 一段时间没来县城,街道上的来往行人变多了不少,吆喝声不绝于耳,和之前冷清的模样大不一样。 而且人们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一股勃勃生机从笑容中传出,不时还能听到赞颂新兔组织的声音。 “福贵!” 没走两步,一道惊喜的声音从街道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福贵转头一看,不确定道:“你是.李大哥?” 李豆腐挑着箩筐走过来,抬起脑袋上的草帽,嘿嘿笑了一声,“福贵,真是你啊,我差点儿不敢叫你。” 徐福贵高兴的笑了笑,“李大哥,好几年没见着伱了,还以为你不卖豆腐了。” “之前确实没卖了,这不是看着县城越来越热闹,我就把老本行重新操起来。” 许久没见的两人站在街头寒暄了好一会儿,李豆腐看着他这一身体面衣裳,眼里不由露出羡慕的眼神,说话小心翼翼。 李豆腐取下草帽,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徐福贵看着他说道:“李大哥,你头发白了。” 李豆腐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恍惚道:“头发白了?不知道,你倒是和以前一样年轻。”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李豆腐才四十多岁,这几年怕是吃了不少苦,他只能说道:“有新兔组织在,以后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李豆腐认同的点点头,“是,我信这话,要是新兔组织能早来几年,咱们也不用吃那么多苦。” “对了福贵,这几年你在干啥,听说你的卤味也没卖,以后还卖不卖?” “估计是不会卖了,我在给组织做事。” 李豆腐的语气更加尊敬,“难怪,难怪,给组织做事好哇,还是你有本事,可惜以后吃不到你的卤味咯。” 聊了一会儿,徐福贵突然无话可说,便约定下次再聊。 李豆腐重新挑起装满豆腐的箩筐,脚步沉稳朝王氏酒楼那条街道走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徐福贵才转身离开,来到一家理发店。 理发的人是个老师傅,戴着老花眼镜,头发花白,逢人都是笑嘻嘻的。 徐福贵没有输光家产的时候,一直在这里理发,所以理发师傅是认识的他,亲切的和她打了个招呼,“福贵,你好长时间没有到我这里来了。” 徐福贵笑着将草帽取下来,坐在太师椅上,“随便剪一剪吧。” “要不要刮胡子?” “要。” 理发师傅没什么手艺,但胜在经验足够,剪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平头。 徐福贵看了看镜子中自己,满意的点点头。 说不上帅,但也说不上丑,而且出奇的耐看,寸头更是让他显得精神阳光。 “多少钱?” “老价格,一个银角。” 徐福贵拿出一个银角放在桌上,“再过段时间,这些银元银角就用不上咯。” 理发师傅不以为意,“不管啥世道,银子才是最实在的。” 徐福贵笑了笑,道谢一声,走出理发店,街道上的行人频频投来注目礼。 在普遍粗布衣裳头发杂乱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个穿着白色衬衫,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男子,很难不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来到洋货店,买了一条中等档次的香烟放进空间,迈步来到了办公楼。 “福贵!” 刚走进去,眼尖的钟守正立马发现了他,叼着香烟招招手。 办公楼里的工作人员依旧脚步匆匆,手里似乎有忙不完的工作,反观钟守正却是翘着二郎腿,桌上放着茶杯,嘴里叼着香烟,一脸悠闲。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接过他递过来的香烟,点燃以后吐出一口青色烟雾,“钟大哥,别人都在忙,咋就你最闲?” 钟守正弹了下烟灰,“我闲个屁,也就是凑巧,不然你根本看不见我在这里,这两天忙的够呛,把赌场和青楼两个毒瘤给铲了。” 说完,他脸上露出笑容,“这两地方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搜出来的银元数都数不清。” 徐福贵砸吧了两下嘴,“青楼里的姑娘不少吧,组织咋安排他们?” 钟守正耸耸肩,“那不是我该操心的事儿,总不能让我娶一个回去吧,我还想要个黄花大闺女呢。” 徐福贵惊奇看着他,“你还没找个女人?” 钟守正脸色微微发红,“你以为我不想找?以前在敌后当情报员,后来又打仗,好不容易仗打完了,依旧闲不下来,哪儿有时间找。” “那我给你介绍几个?” 钟守正摇了摇头,“我这么好的条件,只要放个消息,那些姑娘都能把我加的门槛踏破,不过我都看不上她们。” 徐福贵喝了口茶,“那你看上谁了?” 钟守正瓮声瓮气道:“我谁也没看上。” 徐福贵戏谑的看着他,调侃道:“你不是看上玉枝姐了吧?” 钟守正眼睛瞪的溜圆,连忙捂着他的嘴,“这话可不敢瞎说。” 徐福贵掰开他的手,嫌弃的呸了两声,“你急什么?不会真的喜欢玉枝姐吧?” 钟守正脸色胀的通红,憋出几个字,“我没有。”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喜欢就喜欢呗,男未婚,女未嫁,又不是啥见不得人的事,你们两知根知底,都是组织里的人,我看还挺般配。” 钟守正盯了他好一会儿,才小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徐福贵重重点头,“当然是真的,你和玉枝姐岁数也不小了,有这心思就抓紧。” 钟守正闷闷道:“是呀,我都三十好几了。” 徐福贵得意道:“我都有两个孩子了。” 钟守正眼里有些羡慕,将香烟掐灭,“可是,万一你玉枝姐不喜欢我咋办,以后怕是都不敢见面了。” 徐福贵拍了拍胸脯,“这事儿交给我,我帮你打听打听。” 钟守正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兄弟,我的终生大事就靠你了,不过你别直接提我的名字,拐弯抹角问,知道不.”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 典范村子 或许是周围人多眼杂,又或者是钟守正脸皮博,他没有谈论太多杜玉枝的事情,只是向徐福贵表明他喜欢杜玉枝。 而且再三让徐福贵保证不会将这件事情告诉别人。 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依旧很保守,喜欢人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情,与后世大不一样。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时代的感情相比较后世,要纯粹直接的多。 绕过杜玉枝这个话题,徐福贵看了看钟守正的办公桌,疑惑问道:“钟大哥,你好歹也是一局长,怎么连个办公室都没有?” 钟守正的办公桌和其他人差不多,在大厅里放着一张桌子,不像杜玉枝,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宽敞的办公室。 钟守正闻言,更加郁闷了,摆摆手,“别提了,你以为我不想要一间办公室,可实在是没有啊。” “我们刚刚接管县城,各方面的事情多着呢,哪有时间去腾一间办公室出来。” “再说了,我的任务大多都在外面,坐在这里都是休息,倒是用不了一间办公室,等以后走上正轨了再说吧。” 看着他洒脱不在意的模样,徐福贵竖起大拇指。 钟守正重新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突然说道:“对了,你是来打听龙二这家伙咋处理的吧?” 徐福贵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全是,主要是来请伱喝酒,顺便打听一下龙二的事情。” 钟守正眼睛一亮,“行啊,我正好今天有时间,等会儿我请你去王氏酒楼吃一顿,不过这王氏酒楼要不了多久就要改名了。” “改成啥。” “国营饭店,我们会派人去管理,以后上面来人了,我们就在国营饭店里面招待。” 徐福贵点点头,反应平平淡淡,这些事情和上辈子一样,没什么变化。 钟守正吐出一口青色烟雾,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对了,不是说龙二的事儿嘛,咋又说国营饭店的事儿去了。” 徐福贵露出饶有兴趣的表情,“龙二咋了?” 钟守正冷笑一声,“龙二这家伙,一直以为我们在整他,整天吵吵着要见县长,对于处罚一直不认。” “这下倒好,除了恶霸地主外,还要加一条从重处罚。” “因为百废待兴,所以我们内部简单开会讨论了一下,决定枪毙龙二,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也给那些旧时代的人杀鸡儆猴。” “时间,就定在两个月后,到时候你可以来看看。” 结局和前世没什么两样,徐福贵砸吧嘴说道:“要是龙二认罪态度好点儿,是不是就不用枪毙了?” 钟守正点点头,“组织也不想随便枪毙人,毕竟现在和以前不一样,要人心,要建设,光靠枪杆子是没用的。” “但是龙二这种人,当地主当惯了,让他平白无故交出宅子和田地是不可能的,他们就是抱着一丝侥幸,赌我们不敢对他怎么样。” “结果呢,只能白白丢了性命,死不足惜。” 徐福贵冷笑一声,“哼,龙儿这种人,枪毙了也好,他两个随从呢?” “两个随从关在大牢里,起码得关十年。” 两人一边喝茶抽烟,一边聊天,话题换了一个接一个,外面的阳光也越来越大。 钟守正感觉有些尿涨,正想去厕所的时候,余光看到站在楼梯口的身影,一个激灵,立马将嘴上的香烟掐灭。 徐福贵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穿着一身绿色军装的杜玉枝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们。 “你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干啥?” 徐福贵小声嘀咕了一句,起身朝的玉枝走去,亲热喊道:“玉枝姐。” 杜玉枝点点头,“福贵,来了怎么不去我办公室坐坐,不认我这个姐姐?” “哪有,这不和钟大哥说说话嘛,准备一会儿就来找你,就是怕耽误你工作。” 杜玉枝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铁人,工作再忙,总有休息的时候。” 徐福贵认真点头,“就是,我就怕玉枝姐你把身子给累垮了。” 杜玉枝伸出手虚点了他两下,“你呀,下次把家珍来顺带来,一起吃顿饭,我和家珍很有眼缘。” “那当然好,家珍和我说了,她很敬佩你。” “我有啥好敬佩的。” “当然要敬佩,家珍说了,她还没看到一个女人能有这么大本事。” 杜玉枝咯咯直笑,一旁的钟守正见她笑了,挠了挠后脑勺,“那啥,家珍说的是大实话。” 杜玉枝白了他一眼,“钟局长,你没工作干了是吧?” 钟守正窘迫的笑了笑,“有,有,干不完的工作,这不是和福贵同志交流一下嘛。” 杜玉枝懒得和他多说,“福贵,我们去办公室聊,离他远点儿,别被他带坏了。” 徐福贵迈步走上楼梯,转头看了一眼,钟守正挑了挑眉,徐福贵眨了下眼睛,示意一切交给自己。 来到办公室,嘈杂的声音顿时消失不见,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徐福贵舒服的叹了口气。 “最近工作开展的怎么样?” 徐福贵拿出报告,“这是最近徐家村改造建设的内容。” 杜玉枝接过去认真看了起来,约莫两分钟后,她满意的点点头,“做的很不错,分田就按照这个法子,就算是我,也做不到更好,福贵,你这脑瓜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机灵。”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都是和报纸上学的。” “上次我给你的报纸看完没有?” “差不多看完了。” 杜玉枝从抽屉里拿出一沓新报纸,“这些报纸你拿回去看,记得保管好,这是内部资料,一般来说,是不能给其他人看的。” 徐福贵接过报纸,“就我村里那些人,大字不识一个,报纸放在他们面前都看不懂。” 杜玉枝揉了揉太阳穴,“是啊,识字也是个大问题,上面有扫盲的要求,不过优先级在后面,可以慢慢搞。” “福贵,好好搞,我希望徐家村能成为改造建设的典范村子,到时候你可能会给其他村子进行指导,不仅对你的村子有好处,对你自己的好处也不少。” 徐福贵挺直腰板,“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五章 杜玉枝的态度 聊了一会儿徐家村改造建设的事情,杜玉枝问道:“处理龙二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知道,两个月后枪毙。” “到时候记得来看看,好歹龙二是你们村的。” “我肯定会来,龙二在徐家村做了这么多坏事,我们必须亲眼看着他遭报应。” 杜玉枝笑了,看着他掏出香烟又放回去,翻了个白眼,“想抽就抽吧,别抽太多,别搞得和钟守正一样,成天叼根烟,老烟鬼一个。” 说完,她从抽屉里拿出好几包烟,“呐,这些都是别人给我送的,你拿回去抽吧。” 徐福贵也不见外,笑嘻嘻的收下香烟,“钟大哥人还是挺好的,对了,他为什么还不结婚。” “我咋知道。” 她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徐福贵用开玩笑的口吻道:“玉枝姐,干脆伱和钟大哥,处处看呗,反正你们两知根知底,年龄也差不多,再不结婚,真就人老珠黄咯。” 杜玉枝脸色微红,“好哇,福贵,敢开我的玩笑了是吧。” “不是,我就随口一说,人各有志嘛,我知道,有些人就是不想结婚,玉枝姐,你是不是这种人?” 杜玉枝摇摇头,咬着牙说道:“是不是钟守正叫你给我说这些的?” 徐福贵心里一惊,表面不动声色,“当然不是,钟大哥咋可能给我说这些?” 杜玉枝盯着他不说话,徐福贵败下阵来,“好吧,钟大哥悄悄给我说他喜欢你,我这不来探探你的口风嘛。” “哼,没种的男人,喜欢人都不敢说。” 照杜玉枝意思,她是知道钟守正喜欢他的? 杜玉枝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红晕更加明显,甩了甩马尾,“福贵,你去给他说,想和我处对象就自己来说。” 一听她这意思,徐福贵瞬间就懂了,赶忙点头,嬉笑道:“玉枝姐,结婚的时候一定叫我。” 杜玉枝难得害羞,“结什么婚,我可没说喜欢钟守正,就他那个老烟鬼,谁喜欢谁倒霉。” 徐福贵笑而不语,他之前倒是没看出来,杜玉枝和钟守正两人彼此都有心意,只不过一直没有戳破这层窗户纸。 徐福贵误打误撞,算是成了他俩的媒人。 没有过多谈论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想起家珍的交代,徐福贵趁这个机会问道:“县城的小学办起来了吗?” 杜玉枝点点头,“正在筹办,准备八月份开学,不过难处不少,现在主要是缺少合适的教师。” 徐福贵搓了搓手,“是这,我大女儿凤霞八岁了,之前家珍在家里教她读书,我想着能不能让她从二年级开始读,免得把年龄读大了。” 杜玉枝不以为意的点点头,“成,等会让我给你介绍一下教育局的人,和他们说一声就行了。” 这事情解决的相当轻松,徐福贵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随后想到了什么,试探问道:“玉枝姐,你刚才说教师人手不够?” 杜玉枝点点头,“怎么,你有什么好主意?” “我没啥好主意,但是我觉得家珍可以去当教师啊,她读的书很多,绝对能胜任小学老师,思想上也没问题,我拿回去的报纸她也看过。” 杜玉枝笑了笑,“这事儿你和家珍商量了没有?” “没有,不过家珍从读书的时候就想当一名老师,她指定愿意。” 杜玉枝点点头,“成,不是啥大事,不过让家珍当一名老师,会不会太委屈了?” “不委屈,不委屈,家珍指不定有多高兴呢。” 杜玉枝若有所思的说道:“也是,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什么事都得慢慢来,以后的发展机会多的是,福贵,你别忘了,我们都是自己人。” 徐福贵忍不住点燃一根香烟,“玉枝姐,我当然知道。” 随后,杜玉枝叫来教育局的一把手,让他徐福贵认识认识,同时说了一下凤霞和家珍的事情。 教育局局长一听,当即拍着胸脯答应下来,不需要考核,等到了时间,直接去走手续就可以了。 有关系,就是好办事。 临近中午,杜玉枝本想请他吃饭,徐福贵说钟守正在楼下等他,提议三个人一起吃? 杜玉枝不知想到了什么摆摆手,“算了,你和他去吃吧,少喝点儿酒,别耽误事了。” 徐福贵挺直腰板,敬了个军礼,“是,保证服从命令。” 杜玉枝好笑的拍了下他的肩膀,“没个正形,去吧,以后来县城就来找我,不管有事没事。” 走下楼,钟守正看见他以后,拿下嘴里叼着的香烟,“还以为你要和杜玉枝去吃饭,走,王氏酒楼。” 走出办公楼,外面的阳光正烈,两人走在屋檐下的阴影处,一边抽烟一边走。 “福贵,你和杜玉枝说啥了,这么久没出来。” 徐福贵没有卖关子,“能说啥,说你喜欢玉枝姐的事儿呗。” 啪! 钟守正张大嘴巴,香烟掉在石板地上,“啥,你就这么直白的给她说了?我不是叫你拐弯抹角嘛!” 徐福贵耸耸肩,“玉枝姐多聪明,我咋可能满住她。” 钟守正咽了口口水,忐忑问道:“然后呢?” “你猜?” 钟守正掐着他的脖子,“我猜个鸡毛我猜,快说,她到底是个啥意思?” 他掐的并不用力,而且由于身高原因,还得踮起脚才行。 徐福贵大笑两声,“行行行,我说我说,玉枝姐叫你自己给她说,让你做个有种的男人。” 钟守正松开双手,从地上捡起香烟吹了吹,重新叼在嘴里,狐疑看着他,“真是这样说的?” “比真金还真。” “那她说这话是啥意思,喜欢我还是讨厌我,平时她没给我啥好脸色,一直骂我是老烟鬼。” 徐福贵无语看着他,“这能有啥意思,玉枝姐摆明了是喜欢你,让你主动一点儿罢了。” 钟守正搓了搓手,“福贵,你不会是哄我吧。” “我咋可能拿这种事儿哄你。” 钟守正搂着他的脖子,兴奋道:“走,哥请你好好吃一顿,咱们好好琢磨琢磨”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六章 村里人的反应 春末的风夹带着夏日临来的燥意,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云溪河面微波轻荡。 浮云缥缈,湛蓝的天色渐深,仿若泼上一笔浓墨重彩的鲸蓝色的墨。 王氏酒楼门口,两个浑身酒气,面色通红的高个子男人晃晃悠悠走了出来。 左边那人穿着一身黄色军装,面容看着有三十多岁,皮肤沧桑,一看就是经常风吹雨打,耳垂还少了一截,耳背发黑,看着有些吓人。 右边那人个子很高,在南方很少看见有这么高的人,怕是有一米八好几,理了个平头,上身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下身一条修长黑裤,脚上普普通通过的布。 五官长的很耐看,看着二十来岁,脸色虽然通红,浑身酒气,但眼神却一片清明,一看就比左边那军装男子要清醒得多。 “福贵,今天就喝到这里,你的办法要是真能行,我请你第一个来喝喜酒,到时候我们好好的喝一场。”钟守正结结巴巴的说道。 徐福贵扶着他,“钟大哥,你没醉吧?要不我先送伱回去?” 钟守正闻言,扒开他的手,强打精神,“没醉,我怎么可能醉,就这样,我们下次再喝,下次一定要把你小子喝趴下。” 看着钟守正摇摇晃晃离开,徐福贵心里也不是太担心,毕竟街道上顶多只有黄包车,不用担心出车祸。 他拍了拍滚烫的脸颊,摸了摸滚圆的肚子,今天陪钟守正着实喝了不少,要不是仗着身体素质强,还真喝不过他。 迈步正想朝城门走去,拍了拍脑袋,这才想起家珍交代的面粉还没有买。 转身找了个店铺,随手买了五斤面粉,见店铺里面还有点心,他又买了不少点心。 走出店铺,找到个巷子,走进去把买的点心面粉扔进空间,随后解开腰带,舒舒服服的撒起尿来。 “喂!干什么呢,找不到旱厕是吧?你是哪儿的人?”一个胖婶出现在巷口,看到有人在家门口撒尿,立马晦气吼道。 “还有没有良心了?就喜欢在别人家门口撒尿是吧!我看就该把你们那玩意给阉了,省的拿出来乱晃!” 胖婶嘴巴很犀利,像是机关枪一样巴巴个不停,徐福贵慢悠悠的拴上裤腰带,一边朝外面走,一边说道:“胖婶,去把你男人阉了吧?” 胖婶愣了一下,顿时火冒三丈,指着他背影喊道:“你喊谁胖婶呢,你才胖,你全家都胖,站住,你给我说清楚!” 徐福贵大笑两声,盯着炎炎烈日,一路来到城门口。 “唏律律” 原本躺在茅草上的黑马看见他,立马兴奋的站起来,冲他打了个响鼻,黑色大眼里带着些许幽怨。 徐福贵用力搓了搓它的头,“对不住啊,喝高兴了,把你给忘了。” 他找到店铺的老板,买了二十斤黄豆,要了几瓢水,喂给黑马吃进肚子。 “福贵,你对这马可真好,人都舍不得吃黄豆,你给畜生吃。”店铺老板笑呵呵的说道。 对于老板知道自己的名字,徐福贵早就见怪不怪,随口应付了两句。 不成想店铺老板还是个喜欢说话的,“你这身衣裳可不便宜,在哪儿发财了?”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发了个屁的财,家业全在龙二那里。” “龙二不是被抓进大牢了嘛,听说要枪毙?” “龙二被枪毙,他的家业自然全部充公,有我啥事儿。” 闲聊两句,待黑马吃饱喝足,徐福贵熟练翻身上马,“老板,下次我还把马放在你这里。” 随后,双腿轻轻一夹,黑马很有灵性的小跑起来。 城门口没几个人,听见有马蹄声,赶忙把中间的道路留出来。 或许是阳光很晒的原因,黑马跑的速度很快,似乎比他更想回家。 热风呼呼的打在他脸上,随后又灌到他脖子里,骑在马背上摇摇晃晃,不一会儿,一阵浓浓的困意席卷上来。 徐福贵强打起精神,他可不敢在马背上睡过去,这要是不小心摔下来,被马蹄踩一脚,哭都没地方哭去。 火辣辣的阳光将土公路晒的很干,马蹄踏过,扬起大片沙尘,徐福贵享受的吹着风,看着周围的山林快速往后倒退。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黑马便回到了徐家村前的无名河道。 徐福贵将面粉和点心拿出来,挂在马鞍上。 跨过河道,小路两旁蔓延出一大片土地,不少庄稼人戴着草帽,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作。 听见马蹄声后,下意识抬起头,愣了一下,然后热情的打个招呼,有的人喊福贵,有的人喊支书,眼里的羡慕丝毫不加以掩饰。 徐福贵一一回应,来到宅子后面的马棚,黑马停住马蹄,仰头打了个响鼻。 徐福贵翻身下马,亲昵的摸了摸马头,“好家伙,过两天给你洗个澡,把你的马鬃刷一刷。” 黑马像是听懂了一样,用马头蹭了蹭他。 徐福贵三个饲养员打了个招呼,随口道:“龙二要被枪毙了,两个月后。” 白巧燕愣了一下,久久没回过神,其余两人则满脸惊讶,“真要枪毙?啧啧啧,活该。” 徐福贵笑了笑,转身朝村里走去,逢人就给他们说龙二要被枪毙了。 众人的反应都差不多,一开始有些愣神,然后便很高兴的说活该。 毕竟,龙二要是被枪毙了,这些分给他们的地就没有人夺回去,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回到家,徐福贵同样给家里人说了这件事。 “哼,枪毙的好,早该被枪毙了!”刘翠萍高兴道。 来顺却有些不忿,“为啥还要等两个月,按我说明天枪毙了最好。” 长根笑呵呵道:“来顺,你傻了不是,龙二知道自己要被枪毙,你说这两个月能活的舒坦?” 来顺这才笑了出来,“这还差不多。” 徐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而是心有余悸道:“还好,还好我们不是地主,不然被枪毙的就是我。” 徐福贵走过去帮他按摩肩膀,“爹,别想这么多,两个月后我们一家人去县城一趟,送龙二一程.”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七章 徐有福 徐父回过神,点点头,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是,是该去送龙二一程。” 徐母苦笑一声,“到头来,我都不知道该恨龙二还是该感谢龙二。” 来顺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感谢他个屁,害得咱们家这么惨,活该他枪毙。” 徐福贵将他的香烟抽出来,“要抽去外面抽,翠萍肚子里还有孩子呢。” 来顺疑惑问道:“我抽烟和肚里的孩子啥事儿?”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关系,多的和你解释不清楚,你就说自己的孩子心疼不心疼吧。” 来顺嘿嘿笑了笑,忍着烟瘾将香烟别在耳朵上,刘翠萍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幸福的笑了。 嫁来徐家后,她过得相当开心,这里的家庭环境和刘家完全不同。 刘家和普通的农村家庭一样,没有文化,封建腐朽思想沉重,生活上过不好就算了,气氛还很压抑。 但是徐家不一样,好歹一家人都识字,有文化,加上徐福贵这个思想先进的人,徐家的环境是很轻松。 就连她,也不知不觉接受了新的思想,和村里人交谈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骄傲感。 总的来说,现在的生活她相当满意,而且随着福贵哥当上村支书,家里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 前几年回娘家的时候,不仅家里人客客气气,而且刘家村的人都夸她嫁对了人,让她更高兴了。 要是,第一胎能给来顺生个儿子,那就更好了。 想着想着,刘翠萍突然皱了皱眉,感觉肚子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感。 她还以为只是和平常一样,孩子在肚子里闹腾,忍着不说话。 还是徐母眼睛尖,见她额头冷汗都冒出来了,赶忙询问:“翠萍,你咋了?” 众人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刘翠萍皱着眉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应该没事,可能孩子又在踢我。” 家珍走过去,蹲下身看了看,着急道:“这还没啥事儿,快快快,翠萍要生了!” 来顺脑海中闪过一道晴天霹雳,震的他大脑晕乎乎的,“要生了?咋突然就要生了?现在咋办,现在该咋办?” “来顺,伱来和我把翠萍抬到你们屋里去,福贵,你去叫孙大娘和朱五姐,他们会接生。” 家珍好歹生过两次孩子,从容不迫的吩咐道,来顺赶忙走过去扶着刘翠萍。 徐福贵也点点头,迈腿朝外面走去,待他走后,长根主动道:“我去烧水。” 来顺将翠萍扶到屋里后,立即被家珍赶了出来,按照他们本地的风俗,男人家是不能待在产房里的,寓意不好。 不一会儿,隔壁的孙大娘和朱芳都来了,她们都会接生,换了一身衣裳,急急忙忙来到产房里面。 徐福贵坐在院子里,点燃香烟,耳边从产房传出几个女人的窃窃私语。 来顺着急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额头上的热汗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不时抬头看一眼产房。 “爹,二娘咋了?”有庆骑在黄狗平安的背上,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当初的小黄狗也变成大黄狗了,可能是伙食比较好的原因,个头比村里其他土狗要大上一圈,有庆平时就喜欢骑狗。 不待徐福贵回答,凤霞便说道:“二娘要生孩子了。” “姐姐,生孩子是什么意思,我以后要生孩子吗?” 凤霞将脑袋摇成拨浪鼓,“你是男孩子,男孩子才不会生孩子呢,娘说了,只有女人才能生孩子?” “为什么男孩子不能生孩子?” “因为你有牛牛。” 有庆一听,立马脱下裤子,大声道:“那我不要牛牛了,爹,你帮我把牛牛剪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好气又好笑的说道:“臭小子,你最宝贵的就是牛牛,没了这玩意儿,我们徐家咋传宗接代。” 有庆小小的脑袋里满是疑问,凤霞轻轻摸了摸他的光头,一副小大人的姿态:“以后长大了就知道了。” 徐福贵将自己儿子抱起来,放在自己脖子上,“对,以后有庆长大就知道了。” 有庆咯咯笑了起来,“好高。” “有庆乖乖吃饭,以后长得和爹一样高。” 凤霞拉着徐福贵的衣裳,仰头问道:“爹,娘说我要去城里读书了吗?” 徐福贵点点头,“对,凤霞想不想去城里读书?” 凤霞脸上满是纠结的表情,“想倒是想,可我舍不得爹和娘,还有弟弟。” 有庆带着哭腔道:“我也不要离开姐姐,我要姐姐,我要姐姐。” 徐福贵最讨厌小孩子哭了,伸手拍了一下有庆的脑袋,“不许哭,谁说姐姐要离开了。” “凤霞,你也是个傻孩子,去城里读书又咋样,回家还不是能看到爹娘。” “可是,县城好远好远的。” 徐福贵大笑一声,“县城不远,以后凤霞还要到更远的地方去呢,去看看爹走不到的地方。” “爹还有走不到的地方吗?” “爹走不到的地方多了去了。” “那我以后带爹去其他地方玩儿。”凤霞满脸认真,声音和小时候一样,响亮清脆,笑起来的时候两个酒窝格外可爱。 徐福贵笑了,“好,我等着凤霞长大。”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产房里却没有丝毫动静,孙大娘倒是拿了不少草木灰进去,也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 “哥,翠萍不会出啥事儿吧,这么长时间了。”来顺满脸担忧。 徐福贵安慰道:“生孩子哪儿有这么快的,安心等着,翠萍身子这么好,保管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 徐福贵一语成缄,夜幕降临的时候,产房传出一声响亮的婴儿哭声。 不过一会儿,孙大娘抱着孩子走出来,笑着道:“生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七斤三两,翠萍也没事儿。” 来顺松了口气,看着皱巴巴的婴儿,铜铃大眼里满是宠溺。 “哥,你帮我取个名字呗。”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你自己取,胡兴旺的儿子不也是你取的?” “这,这,当时我胡乱说的。” “让家珍取,她文化高。” 过了一会儿,满脸疲惫的家珍走出来,闻言思考一会儿,说道:“叫有福吧,徐有福,一辈子有福气.”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八章 喜笑连连 “徐有福,徐有福” 来顺念叨两遍,高兴道:“这名字好,这名字好。” 徐福贵问他,“这名字哪里好?” “不知道,反正听着顺口,再说了,有福气,多好啊。” 徐福贵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将有庆高搞举起,“以后你有弟弟咯。” 有庆好奇的看着孙大娘怀里的襁褓婴儿,“这就是我的弟弟吗,和我的名字好像,我要抱抱弟弟。” “弟弟太小了,以后再抱。” 晚饭已经做好了,由于家珍忙着给翠萍生孩子,所以晚上的饭菜徐福贵亲自下厨。 孙道堂和陈运生一家也被邀请过来,算是犒劳孙大娘和朱芳接生的功劳。 切好的腊肉自然少不了,另外徐福贵还煮了一锅皮蛋粥,让来顺给躺在床上的刘翠萍送过去。 生完孩子的刘翠萍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虚弱,甚至想起床一起吃饭,还是家珍把她劝住,说是月子不坐好的话,以后容易落下病根。 刘翠萍以前是不信这些的,农村的姑娘才没有这么矫情,挺着大肚子种地,生完孩子又继续干,都是常见的事情。 不过她对家珍的话很信服,这才乖乖躺在床上。 看见来顺把皮蛋粥端到床前,粥面还漂着好几块腊肉,她浑身不舒服,“哪有男人伺候女人的说法,别让孙大娘和朱五姐看了笑话,要不我还是起床吧,我真没啥事儿。” 来顺摇摇头,“这可不行,家珍姐交代了,你好好坐月子,家里的活儿不要你操心。” 他好说歹说,这才把刘翠萍哄住,端起粥想喂她,刘翠萍嫌太矫情,自己端着粥就喝了。 来顺也不说话,坐在床边,乐呵的看着她,“翠萍,伱生了个大胖小子,七斤多呢。” 刘翠萍眼里也有些得意,“哼,我知道是个男娃,取名字没有,叫家珍姐给我们取一个。” “取了,就是家珍姐取的,叫徐有福。” “这名字真好听,别人一听就知道有福有庆是两哥俩。” “就是,我也觉得好听。” “行了,你别待在屋里了,和他们一起去吃饭。” 来顺把屋里的桐油灯点燃,回到饭桌上,正好听见许福贵在说今天去县城的事情。 “福贵,县长真的表扬我们了,还说要把我们作为模范村子?”陈运生高兴道,虽然他不懂,但不明觉厉的感觉还是有的。 徐福贵夹了一块腊肉放进嘴里,“那当然,所以咱们得好好干,多给咱村子要点儿好处,县长说了,以后有啥好事儿,优先考虑咱们村。” 孙道堂满脸通红,“究竟有什么好事儿?” 徐福贵解释道:“如果通电通电话,还有铁皮大喇叭,修公路,这些事儿都会先给我们弄。” “通电?那以后岂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电灯?” 徐福贵讪笑两声,“这不一定,村上的电灯电话肯定是县里出钱,但个人家里的电灯,可能得自己额外掏钱。” 即便如此,两人依旧不失望,眼里满是高兴,“福贵,多亏了有你。” 徐福贵摆摆手,示意他们吃肉,今晚高兴,不仅煮了一条腊肉,还把兰花煮的卤味切了一大盘,众人吃的心满意足。 家珍突然问道:“对了福贵,凤霞读书的事情成了没?” 下午忙刘翠萍生孩子的事情去了,她忘了问这事儿。 徐福贵点点头,将事情给说了一遍。 “八月份开学,到时候提前去办手续,玉枝姐说了,你也去当个小学老师,以后慢慢发展。” 家珍惊喜的看着他,“真的?我还能去县城当个老师?” “当然是真的,我总不可能拿这事儿来唬你。” “那要不要考核啥的,哎呀,我都不知道考啥,再说了,我没当过老师,万一当不好咋办,这不是给你丢脸嘛。” “放宽心,不用考核,家里咋教,在学校就咋教,到时候我多和校长走动走动,没人会为难你。” 凤霞插嘴道:“娘,去了城里还是你教我吗?” 家珍脸上的笑容根本收敛不住,“可能是吧,以后娘就陪着凤霞一起上下学。” “娘,我也想上学。”有庆瓮声瓮气道。 家珍大笑一声,“等你再长大一点儿,娘就送你去上学。” 朱芳羡慕的看着她,“家珍在城里有个工作,以后日子好过咯。” 徐母也很高兴,“可惜了,县城可不近,每天来回走路,不知道身子受不受得了。” 徐父咳嗽一声,笑着道:“家珍,干脆以后你带着凤霞住在你爹那里,读书也方便。”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手,张张嘴,没有说话。 凤霞第一个不同意,“爷爷,我才不住姥爷家,我要和爹住在一起。” 徐母摸了摸凤霞的头发,“还是我的凤霞乖。” 家珍也点点头,“哪有一直住在娘家的说法,再说了,总不能把福贵和有庆丢在家里吧。” 徐福贵皱了皱眉,这倒是个问题,每天来到 回二三十里路,他可舍不得让家珍和凤霞这么累。 “等开学了,我骑马带家珍和凤霞去吧。”徐福贵如是说道。 目前只有这个办法,以后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吧。 反正照杜玉枝那意思,自己这个村支书似乎也只是过渡,后续会安排到其他地方。 如果安排到县城去工作,到时候想办法在县城搞一座房子,一家人都给搬到城里住。 众人闻言也点头,凤霞显得格外高兴,“好耶,骑马马,骑马马。” 见凤霞这么高兴,徐福贵也忍不住笑了,回想起上辈子的事情,鼻尖不由微微发酸。 上一世,他被抓壮丁后,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回到村里的,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成了聋哑人,让他心疼的止不住掉眼泪。 现在只要一听到凤霞清脆响亮的声音,他心里就感动无比,一身的疲乏也尽数消散。 感谢老天爷,给他这个重生的机会,让他能改变一家人悲惨的遭遇。 夜幕笼罩整座村子,繁星点点,两盏桐油灯的灯光照亮饭桌。 徐福贵看了看破旧的茅草屋,是该找个机会搬回他们徐家的老宅了.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两个月后 两个月的时间眨眼而过。 农历八月份,正是一年十二个月最热的时候,天上的火炉悬挂在高空,散发出无穷无尽的热量。 地面一层又一层的热浪翻滚奔腾,耀眼的白光让人睁不开眼睛,就连最能吃苦耐劳的庄稼汉也不敢在土地上接受暴晒,只能在清晨或夕阳的时候出来耕种。 火辣辣的阳光让水田里的稻谷快速成熟,一片片绿色的水稻逐渐泛黄。 大风一吹,稻浪在水田中荡来荡去,看的庄稼汉们心喜不已。 而这两个月的时间,徐家村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徐福贵更是没闲过一天,连地里的活都顾不上,还好村里人会主动帮忙。 改造建设村子的事情进行得如火如荼,简略说来,其实就是几件事。 第一件是户籍登记,新兔开始统计全国的人口,想要进行管理,这一点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徐福贵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接拜托工作人员来到徐家村,将村里人全部集中在村口的晒谷场,一个一个登记。 一天的时间,徐家村所有人的户口便换成了新兔。 而就在户籍登录那两天,徐福贵还特意带着家珍去了一趟县城,随行的还有来顺和翠萍,四人去领了崭新的结婚证。 当时家珍和翠萍笑的特别高兴,小心翼翼把结婚证放在包里,像是什么宝贝一样。 第二件事,那便是人民币的普及,徐福贵带着全村人,将家里的铜钱和银元拿到县城,按照相应的汇率全部换成了人民币。 当然,每家每户不会将全部的银元铜钱拿出来,多多少少留了一些。 徐福贵和家珍同样留了不少,绝大部分的银元都放在了徐福贵的空间里面。 毕竟他们一直在村里装穷,要是一下兑换这么多人民币,肯定会让人背后议论。 也就是兑换了人民币以后,家珍才知道之前二等功得到了一百元是多大一笔数字,足足乐呵了半天。 除了这两件事以外,分田同样算得上一件大事,现在徐家村各家各户都拥有了自己的田,所以大家种地的激情直线上涨。 不用上交租粮,种出来的大部分粮食都是自己的,种地的热情自然而然就有了。 另外,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便是徐福贵一家人重新搬回了村口的宅子。 对于这一点,村里人自然没有异议,徐福贵是支书,而且这本来就是徐家的祖宅,搬回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然,就算有个别人心里不舒服,也不敢在明面上表现出来。 徐福贵这几个月在徐家村已经做出足够的表现,成了大家公认的能人。 走在村子里,很少听到直接喊他福贵的,大多都是尊敬的喊一声支书。 这天清晨。 万籁俱寂。 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光亮,小心翼翼的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徐福贵从雕梁画栋的屋子走了出来,随手将灰色的确良短袖套在身上。 走出房屋,入目是一个不小的院子,院子四周栽种着四季常青的树木,地面由打磨平整的石砖铺成,院子中间还有一个石桌。 朝阳金光打在黑瓦上,像是给宅子披上一件金色纱衣。 “爹,我们今天是不是要去县城?”凤霞紧随其后从房屋出来,抱着他的大腿问道。 家珍给她扎了两条小辫子,脸蛋白净,身上穿着碎花石榴裙,看上去如同小公主一样。 徐福贵笑着把她抱起来,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对,今天带凤霞去县城玩儿。” “凤霞,看见娘的梳子了没?” 家珍走出来问道,徐福贵抬头看了一眼,眼睛当即一亮。 家珍没有穿粗布衣裳,而是换上了以前的素白色旗袍,脚上是一双米黄色的高跟鞋。 头发及腰,生了两个孩子的家珍,身材不仅没有走样,反而越发丰腴,一颦一笑带着无限风情,完全看不出是个农家姑娘。 家珍走在她面前,像个小女孩一样转了一圈,期待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徐福贵老实点头,“好看是好看,不过.” 他摸着下巴上的胡渣,“不过走出去好像不太合适,现在和以前不一样,社会风气不喜欢旗袍,特别是在大街上。” 家珍有些不高兴的噘着嘴,“什么风气,连旗袍都不让穿,我就喜欢穿旗袍。” 徐福贵咬咬牙,“那咱就穿,反正新兔还没正式成立,穿一穿应该没关系。” 而且在云溪县城,徐福贵目前还真不怕别人非议,有杜玉枝和钟守正当后台,没人敢动他,所以他做事也不用畏手畏脚。 家珍嘻嘻笑了笑,转身走进房屋,凤霞跟在她后面,“娘,梳子好像在被子底下。” 徐福贵走进堂屋,徐父坐在主位的太师椅上,拐杖放在一边,悠然自得的洗脸,一副地主的模样,动作和几年前重合起来。 徐福贵坐在他旁边,随口倒了一杯茶,“爹,你儿子可真有出息。” 徐父瞥了他一眼,“嘿,我还没见过有人夸自己的。”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坐在宽敞结实的太师椅上,舒服的扭了两下。 徐父眯着眼睛,“没想到,我还能回到这宅子,福贵,我可不想再搬出来,下次真要搬,我先死在这宅子里。” 徐福贵皱眉,不高兴到:“爹,你说啥晦气话,这么念不得你儿子好?” 徐父眼睛一瞪,“怎么,还教训起伱爹来了?”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这时来顺抱着一个婴儿走了进来,小巧的有福躺在他宽大的怀里,显得更加袖珍。 身后的翠萍跟着走进来,手里端着一大碗粥,笑着招呼大家吃饭了。 众人都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裳,准备一起进城。 不仅是他们,徐家村不少人都约好一起进城。 毕竟,今天是龙二枪毙的日子! 他们都想去凑个热闹。 “吃饭咯。”凤霞牵着有庆的手跑进堂屋,徐福贵看了眼她身后,随口问道:“你娘呢。” 刚说完,家珍便迈腿跨过门槛走了进来,笑盈盈的看着他,身上的旗袍换成了淡粉色格子衬衫.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章 同去县城 “怎么把旗袍换了。”徐福贵问道。 家珍细声细语的说道:“我也觉得穿旗袍怪怪的,别到时候进了城,一条街就我一个人穿着旗袍踩着高跟鞋,想想都不好意思。” 徐福贵笑了,他知道家珍是听了自己的话,怕穿旗袍有啥不好的影响。 “家珍姐,你这样穿也很好看,我就没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刘翠萍发自内心道。 家珍上身是一件淡粉色的格子衬衫,下身一条米黄色的长裤,脚上是布鞋,头发披在背后,高挑的个子将衣服裤子完全撑了起来。 嘴角永远带着淡淡的笑容,知性优雅,一看便是大家闺秀,让人不敢直视。 起码刘翠萍就不敢一直打量家珍,不然心里的自卑会越来越强。 家珍轻笑两声,“翠萍,你太小看自己了,我可不比伱漂亮。” 虽然知道是假的,但听家珍这样说,刘翠萍依旧很高兴。 剥着咸蛋喝着粥,家珍问道:“翠萍,你以前去过县城没有?” 刘翠萍摇摇头,低着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从来没去过县城,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桂花村吃席。” “那今天我们去好好逛逛,我也好久没去过县城了,咱们去给你好好买两件衣裳。” “有庆,慢点儿吃,没人和你抢。”徐母慈祥的看着有庆。 有庆站在凳子上,嘴角上全是粥,顺着下巴掉在了罩衣上。 徐福贵板着脸盯着他,有庆心虚的抹了下嘴巴,将碗放在桌子上,小口小口的用勺子吃。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手,“有庆还小,你别总是吓唬他。” 徐福贵不以为意道:“我哪儿吓唬他了,其他人都是用棍棒教育,你看我啥时候打过他?” 有庆嚷嚷反驳道:“那你为什么不吓唬姐姐,只吓唬我?” 徐福贵咧嘴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因为你姐姐很乖,从来没让我操过心。” 凤霞得意的笑了,眼睛眯成两条门缝,有庆嘟着嘴,“我明明也很乖。” “就是,咱家有庆最乖了,每次吃饭都吃得多多的,以后长的和你爹一样高。”家珍一边说一边擦掉有庆嘴巴上的米饭。 “哼,我以后要长得比爹还高!”有庆站在凳子上大声道。 徐福贵大笑两声,“老子巴不得你比我高。” 众人看着有庆认真的小脸,也不禁笑了起来,翠萍看着自己两个月大的孩子,心里憧憬想着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也会这么乖。 徐父将自己的咸鸭蛋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凤霞,一半给了有庆,“有庆确实是个乖孩子,别人家的娃这个岁数还要爹娘追着喂,咱有庆自己端着碗就吃了。” 徐母骄傲道:“别人家两岁的孩子别说吃饭了,说话都说不清楚,有庆以后指定有文化。”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娘,这点你就别指望了,这兔崽子和我一样,都不是读书的料,还不如指望凤霞。” “你咋知道有庆不是读书的材料?”徐父徐母瞪着他,异口同声的说道。 徐福贵指着自己,“因为有其父必有其子!” 两人愣住,一时间没话说,家珍捂着肚子笑的喘不过气。 徐福贵耸耸肩,他确实没说假话,上辈子为了让有庆读书,他们还把凤霞送给别人一段时间。 结果这兔崽子,成绩不说差,但也谈不上好,也没什么学习的心思。 当然,也有可能是上辈子他没能耐,给不了有庆更好的环境。 这辈子他倒是想看看,如果让有庆吃的饱穿得好,不用帮自己干活,到底能不能读出个名堂。 要是真不是块读书的材料,那就让他去跑步,当个运动员,为国争光! 如果连运动员都当不上,那就当个普通人,大不了我多挣点儿钱,养他一辈子。 自己的娃,他不疼谁疼?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大碗粥被众人吃了个干净。 翠萍和家珍去洗碗,其他人则简单收拾收拾,准备出发去县城。 结果这时徐母突然道:“要不我留在家里看屋?” 徐父皱眉,“有啥好看的,把锁插上不就得了,这高墙大门的,谁能进来偷东西?再说平安也在家里。” 徐母摇头,“我这腿,怕是走不了这么远的路,免得耽误你们。” 徐福贵劝道:“娘,你该去县城看看,现在的县城和以前大不一样,你去看看新兔组织是咋管理咱老百姓的。” 徐母想了想,“行,我听福贵的,去看看新兔组织到底有啥不一样。” 一家人收拾好后,插上锁,热热闹闹出门。 村口已经有不少村里人在等着了,各自穿着最体面的衣裳,妇女们把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有些还用口水把翘起来的头发抹平。 见他们出来后,热情的打着招呼,不断喊着支书,徐福贵一一回应。 徐家众人的穿着和精神面貌自然是最好的,自然而然成了中心。 陈运生牵着家里的水牛走过来,水牛后面还套着一辆板车,板车上还放着一床旧棉絮,棉絮上垫着一张竹席。 “支书,让徐老爷子和徐老太太,还有根叔到板车上去,免得伤了腿脚。”陈运生笑呵呵的说道。 徐福贵眼睛一亮,当即答应下来,他正愁家里三个老人腿脚不好。 徐父徐母象征性的推辞一下,然后坐在板车上,对陈运生连连感谢。 陈运生摆摆手,“不碍事,到时候我们还一起回来。” “走咯,去县城咯,看龙二枪毙咯!” 不知是谁大吼一声,乌泱泱的人们开始出发,朝县城走去,路上叽叽喳喳,不时传出几声大笑。 徐福贵拿出两包香烟,递给这些庄稼汉,让他们一人拿一根。 众人接过烟,大多舍不得抽,别在耳朵上,准备回家的时候放好,有客人的时候再拿出来招待。 徐福贵点燃香烟,突然感觉衣角被人拉住,低头一看,原来是凤霞,她将双手高高举了起来,徐福贵双手一捞,将她举起来放在脖子上。 “我也要骑马马。”有庆见了,立马嚷嚷道。 “来,到二叔这里来!” 有庆跑过去,来顺将他放在自己脖子上,有庆立马得意道:“姐姐,我比你高”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一章 嫁了个有福气的男人 来到县城,徐家村众人兴奋的东张西望,说着县城的变化。 街道上的行人很多,一眼看过去,乌泱泱的全是脑袋,不时还有人牵着牛马鸡鸭路过,各种臭味混杂在一起。 “好久没在县城看到这么多人了。”来顺乐呵说道。 “今天又不止龙二一个人被枪毙,大伙都想来看热闹。”胡兴旺说道。 先在街道上逛了不一会儿,众人聚在大牢外面,对着大牢指指点点,将龙二做的坏事一桩桩扒出来。 徐母已经许久没来县城了,县城的模样倒是没啥变化,但是给人的感觉大不同,仿佛焕发了新生一样。 徐父则一直忙着说话,他在县城认识不少人,都在和他寒暄交流。 得了空,徐父对他感慨道:“物是人非,以前好多的老伙计都不在了,都被新兔给收拾了。” 他指着一个走过去的穿着破旧绸衣的老年男子,“李财主你还认识吧,现在也被打成穷人,还好,还好我不是地主了。” 徐福贵扶着他的手,“爹,祸福相依。” 徐父用力的点头,“活了大半辈子,祸福相依,真的是祸福相依,当初你把家产输光,如今倒真成了幸事。” 说完,迎面又走来一个熟人,徐父拄着拐杖,笑呵呵的和来人说话,言语间唏嘘不已。 “爹,看,冰糖葫芦!” 骑在他脖子上的有庆突然喊道,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个人扛着冰糖葫芦在叫卖。 “贪吃鬼。” 家珍踮起脚点了一下有庆的额头,迈步朝卖冰糖葫芦的人走去。 “冰糖葫芦怎么卖的?” “诚惠,三分钱一串,五分钱两串。” 家珍想了想,从荷包里拿出一毛钱的纸币,“给我来四串。” “好嘞,你拿好。” 家珍拿着四串糖葫芦回去,给有庆凤霞两人各一串,又给翠萍一串,剩下一串拿给了徐母。 徐母含笑摇头,“家珍,伱自己吃,我这口老牙可吃不了这些。” “福贵,给你吃。”家珍将糖葫芦递过来。 徐福贵低头咬了第一个被麦芽糖包裹的山楂,含糊不清道:“行了,我就尝尝味道,剩下的你吃。” “我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家珍话虽然这么说,但依旧咬了一小口山楂,酸酸甜甜的味道让她眯起眼睛,嘴角不自觉的扬起。 “娘,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吃糖葫芦吗?以前爹买回来的时候,你从来都不吃。”凤霞嘴里包着糖葫芦,含糊不清说道。 “你娘呀,不是不喜欢吃,是舍不得吃。”徐母说道。 家珍轻笑一声,摸了摸凤霞的脑袋,问她好不好吃。 “好吃。” “家珍?” 一道声音突然从旁边传来,徐福贵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眼里布满血丝的女子直勾勾的盯着家珍。 这人看起来三十来岁,皮肤比周围人要白很多,手上没有茧子,头发凌乱,如同一个落魄的小姐。 家珍狐疑的看了这女人两眼,突然想起了什么,惊喜道:“玉娟?” “家珍!真的是你!”名为玉娟的女人眼眶瞬间就红了,兴奋的看着家珍,“你还是这么年轻漂亮。” 家珍走过去拉着她的手,将她额头前的头发拨到耳朵后面,心疼道:“玉娟,你怎么成这样了?” 玉娟摇摇头,豆大的泪珠从脸上滑落,家珍连忙安慰。 徐福贵走上前,疑惑问道:“家珍,这是?” 不待家珍说话,玉娟擦掉眼泪,盯着他问道:“你是徐福贵吧。” 徐福贵点头,“是我。” “好几年不见,徐少年贵人多忘事,把我给忘了?” 徐福贵一脸懵逼的看着她,重生回来,上辈子的好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他对这人真没有一点儿印象。 家珍好笑的拍了他的手臂,“哎呀福贵,你咋就给忘了,这是温玉娟呀,温家的小姐,当时和我一起在夜校读书,你们当时还见过好几次呢。” 徐福贵眨眨眼睛,记忆深处好像真有模糊的印象,于是恍然道:“哦~好像真有这么个人,当时就是你劝家珍不要嫁给我?” 依稀记得,当时家珍和温玉娟两人很要好,不过温玉娟得知家珍要嫁给福贵的时候,极力反对。 为此,家珍和她还断绝了来往,以后再无联系,没成想今天在县城遇见了。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瞎说什么呢,当时玉娟也是为了我好。” 温玉娟眼神复杂的看着他们,突然问道:“之前不是听说徐福贵把家产输光了吗?” 徐福贵讪笑两声,大方点头,“是,把家产输了个精光,现在就是普通百姓。” 温玉娟奇怪的看着他们,“你们这样子可不像是普通百姓。” 一身的衣裳都是的确良,手里还拿着冰糖葫芦,面色红润,普通人家哪会这么悠闲自得。 家珍笑了笑,转移话题,“玉娟,你咋成这幅模样了?” 老实说,她第一眼真没认出温玉娟,她印象中的玉娟,永远穿着干净的丝绸衣裳,头发用玉簪盘住,一举一动尽显大家小姐的风范。 结果现在,穿着粗布衣裳,眼神憔悴,似乎经历了巨大苦难。 看到温玉娟这幅模样,家珍心里也生起了共鸣,当时福贵输光家产,她的状态与此时的温玉娟差不多。 温玉娟叹了一口气,简略的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原因很简单,温家被新兔收拾了,她也从当初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穷人,不,比穷人还不如,因为她一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今天我是来见我爹最后一面了,他等会儿要被枪毙。”温玉娟哭泣着说道。 家珍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温老板也要被枪毙?!”徐父一直在旁边听,惊讶看着温玉娟,心里又是一阵庆幸。 温玉娟抬头看着家珍,“家珍,你也快三十岁了吧,看起来还和以前一样年轻漂亮。” “不瞒你说,三年前我听说徐家破产的时候,我还在家里笑话你,谁让你不听我劝。” “结果是我错了,你嫁了个好男人,嫁了个有福气的男人.”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是替你们去...... “你嫁了个有福气的男人。” 家珍微怔,嘴角不由自主扬了起来,“是呀,我嫁了个有福气的男人。” 嫁给福贵的头几年,确实很苦,但自从福贵输光家产以后,突然就醒悟了,一心一意为了这个家。 这几年,除了住的房子破了一点儿,其实日子并不算苦,隔三差五都有肉或鸡蛋吃。 再说了,自家男人可是遇见过神仙的人,肯定有福气。 果不其然,战争一结束,自家男人就当上了村支书,和县长的关系很好,自己也马上去县城小学当老师。 爹娘健在,一对儿女健康成长,这日子,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好。 “家珍,你可真有福气。” 听到温玉娟的声音,家珍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收起笑容,拉着她的手安慰起来。 安慰了许久,温玉娟才问道:“对了,你们来这也是凑热闹的?” 家珍讪笑一声,摇头,“不是,龙二也是今天枪毙,我们来看看,龙二伱还记得吧?” 温玉娟点点头,“记得,就是龙二把福贵赢光的,这是你的孩子?”她看着凤霞和有庆。 家珍发自内心的笑了,“对,大的叫凤霞,小的叫有庆。” 温玉娟看着一家团员,阖家欢乐的他们,眼里的羡慕都快溢出来了。 特别是高大耐看的徐福贵,简直让她走了眼。 当初这么荒唐的一个地痞败家子,现在不仅耐看,而且看起来稳重成熟,对着家人嘘寒问暖,不时有路人走过来巴结讨好。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她才知道福贵是新兔组织的一员,现在是村支书,和县长的关系很好,前途光明。 这些声音听得越多,她的心里便越是羡慕,自己家破人亡,当初不看好的家珍却活得越来越滋润。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 和家珍比较起来,她更加控制不住眼里的泪水,要不是这里人多,她恨不得嚎啕大哭一场。 “出来了出来了!” 一阵喧闹在大牢门口出现,她转头一看,大牢的铁门缓缓打开,一对荷枪实弹,穿着土黄色军装的战士率先小跑出来。 紧接着,两个战士架着几个五花大绑的人走了出来,第一个人赫然便是他的父亲,曾经在县城威名显赫的温老板! “爹!” 温玉娟痛苦喊了一声,双腿如同灌铅一般,迈不动一步,又或者是不敢上前,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爹要被枪毙。 温老板也在四处寻找,看到自家穿着粗布衣裳的,老了好几岁的女儿后,摇摇头,示意她不要过来。 温玉娟早已泣不成声,直到温老板被淹没在人群里,她也没迈出一步。 从温老板后面出来的,便是龙二。 他同样被五花大绑,两个战士用力架着他的胳膊,防止他乱动逃跑。 和以前意气风发的模样不同,此时的龙二,凄惨无比。 身上穿着白色的囚服,顶着个光头,脸色灰暗,短短两个月没见,不知道瘦了多少,脸颊都凹陷了。 特别是眼神,暗淡无光,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但一颗心像是死了一样,行尸走肉,全凭两个战士把他拖着走。 “看,龙二出来了,龙二出来了,快跟上!” 徐家村众人看见他以后,立马兴奋大喊,迈动脚步包围上去。 或许是太多人喊他的名字,龙二微微抬头,刚好从徐福贵和徐父面前路过,不过眼神依旧无光,似乎没认出他们。 不过刚走出两步,龙二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突然转过头,瞪着眼睛看着他们,声音沙哑,“福贵,徐老爷子,我是代你们去死啊!我是替你们去死啊!” 徐父打了个激灵,双手紧紧握着拐杖,徐贵连忙扶着他的手,看着龙二临死前的嘶吼,心里平静如水。 上辈子龙二临死前也对他说过类似的话,他当时也被吓了一身冷汗。 但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他早就看开了,这就是每个人的命。 龙二并不是替他们枪毙,而是本就应该被枪毙。 哪怕没有谋划徐家的家产,以他的性格和行事作风,大概率也会做其他恶事,照样会被新兔枪毙。 而徐福贵和徐父哪怕这几年依旧是地主,即便家产会被充公,但肯定不会被枪毙。 地主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他们徐家算不上有多好,但该有的善心还是有的。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目送龙二淹没在人群里,龙二依旧挣扎着转头,死死的盯着他们。 押送的战士毫不犹豫给了他一肘,“给我老实点儿!” “福贵,我不去看了。”徐父脸色发白的说道。 徐福贵点点头,“没啥好看的,看了还会做噩梦。” 他前世也没见过枪毙的场面,不过他丝毫不感兴趣,这种血腥画面,谁爱看谁去看。 家里其他人见状,便都止步,不去看龙二枪毙,在大牢送他一程就够了。 来顺倒是有些意动,很喜欢这种热闹,但刘翠萍拉了拉他的衣角,他也只能打消了自己的想法。 接下里就是逛县城,买东西。 他们没有目的地,随意在县城闲逛,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在洋货店待的时间最长,消费主力自然是家珍翠萍以及徐母,三人给家里添置了不少东西。 徐福贵对逛街不感兴趣,和来顺蹲在店门口吞云吐雾。 “福贵,你过来试试这件衣裳。”家珍喊道。 徐福贵走过去,她拿着衣服比划,觉得好看,便立马叫人装起来。 徐福贵将香烟掐灭,突然想到过两年便是粮票经济,到时候买啥都得要票据,不像现在,拿着钱就能买。 趁着这两年买卖比较自由,得多买一些稀缺的东西放在空间,免得以后搞不到票据,想买东西都买不到。 逛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徐福贵带着众人来到了国营饭店。 “这里以前不是王氏酒楼吗?咋改成国营饭店了?”徐母问道。 徐福贵笑了笑,“招牌虽然变了,但厨子没变。” “价格怕是也没变。”长根突然插了句,表情有些犹豫。 徐福贵轻笑一声,推着他走进去,“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吃顿好的不过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三章 又看到一个熟人 王氏酒楼除了换了个招牌以外,其余的几乎什么都没变。 装修没变,厨子没变,菜品没变,伙计也没变,当然,掌柜和老板还是变了的。 徐福贵一家人走进饭店,以前总是站在曲型前台,笑眯眯的周掌柜已经不见了,转而是一个穿着蓝色制式衣裳的中年人。 徐福贵看着这人,眨了眨眼睛,问道:“陆大哥?” 陆银才闻言抬头,愣了一下,惊喜喊道:“福贵?” “哈哈哈,陆大哥,还真的是你呀。” 他和陆银才算是认识,当初营救陈同志的时候,陆银才也是其中一员。 不过,当时从大牢出来的不是只有杜玉枝,钟守正以及陈同志三人吗,陆银才怎么突然出现了,他当时还以为其他人都死了呢。 徐福贵委婉问了一句,陆银才大笑一声,唏嘘的看着天花板,“我命大,腿上挨了两枪。” “南方部队的人见我没死,就把我关在大牢里,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直没人来管我。” “直到前几个月,云溪县城被咱们的人接收以后,我才从大牢里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杜县长把我安排成了国营饭店的负责人。”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满脸真诚,“陆大哥,你受苦了。” 陆银才摆摆手,“这有啥,我还算好的,其他人都死了,连尸体都找不到,不过他们每个人的名字,我都还记得。”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转身将来顺叫过来,三人站在前台寒暄,原本浅浅的友谊逐渐加深。 “对了,你们是要吃饭的吧,跟我走,给伱们安排一个包厢,以后吃饭尽管来这里,随时有位置,不过价钱我少不了,饭店的收益都要上交。” “哈哈,当然,公事公办,饭钱肯定不能少。” 陆银才从前台一瘸一拐的走出来,手里拄着两根拐杖,这时众人才发现,他的右腿从膝盖往下的位置全都没有! 陆银才看着沉默的众人,不在意的笑了笑,“走,我带你们去包厢,对了福贵,你和来顺被安排了啥工作?” “听说你们两一个二等功,一个三等功,安排的工作肯定比我好,我也只是个三等功。” 徐福贵跟上他的脚步,没有扶他,“我现在在村里当支书,来顺当副支书。” “支书?” 陆银才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应该的,咋才是个支书,你识字,还有二等功,当个支书不是委屈了?” “害,不在乎职位大小,我们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别说当个支书,就是不给我安排工作,我照样心甘情愿。” 陆银才笑着指了指他,“福贵,你小子说话和以前一个样儿,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永远不一样,不过杜县长他们就喜欢你这厚脸皮的样儿。” 徐福贵一本正经的看着他,“我可没有心里一套嘴上一套,我这人心直口快,心里想的什么,嘴上说的就是什么。” 陆银才拄着拐杖熟练的上楼,“行了,我估摸着你这个支书只是暂时的,说不定过不了多久,杜县长就要给你安排更好的工作。” 来顺憨笑的挠挠后脑勺,“陆大哥,你还真猜对了,玉枝姐说了,我哥只是代理支书。” 陆银才挑挑眉,“你看吧,我就说,你还死不承认。” 徐福贵打开包厢门,“没影儿的事儿,能当个支书,我就心满意足了。” 众人来到包厢坐下,竖起耳朵听他们说话,特别是刘翠萍,看向福贵的眼里满是敬佩,不时小声和家珍交流什么,家珍偶尔骄傲的仰头。 “陆大哥,你得空没有,咱们三个一起喝点儿?” 陆银才眼睛一亮,“行,那就喝点儿,我没啥工作,每天闲得慌。” 随后,他叫来服务员,让人拿了两瓶上好的酒过来,徐福贵顺便点了不少菜。 烤鸭,宫保鸡丁,梅菜扣肉,炒鸡蛋,花生米,红烧鱼,看的陆银才眼皮直跳,连忙道:“够了够了,福贵,这里的价钱可不便宜。” 徐福贵不在乎的摆摆手,“我二等功足足有一百块钱,花个十块钱吃顿饭不碍事。” 没错,别看他点得多,但加上两瓶酒,花费估计都没有十块钱。 菜陆陆续续的端上桌,或许是因为陆银才的关系,每道菜的分量都很足,而且色香味俱全,厨师明显下了功夫。 喝着酒,徐福贵看着桌上的菜,突然问道:“陆大哥,饭店的食材是从哪里来的?” 陆银才想也不想的说道:“还能从哪儿来的,菜市场里买的呗。” 徐福贵端起酒杯,认真道:“不瞒你说,我们徐家村最出名的就是水质和土质,种出来的菜,喂出来的鸡鸭,其他地方的人都抢着买。” “陆大哥,你干脆不用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去菜市场买,每天早上让我们村的人送到饭店门口,质量绝对比菜市场的好。” 陆银才吊了吊眉毛,调侃道:“福贵,你还真是个好支书,一心一心想着自己村子是吧?”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我也是为了饭店,菜市场里的菜你又不是不知道,不新鲜。” 陆银才不在意的摆摆手,“行吧,我把采购员叫上来,你和他好好谈,但切记,千万不能有弄虚作假的事情。” 徐福贵拍了拍胸脯,“放心吧,我是啥人你还不知道?” 陆银才和他碰了一下杯,喝完后拄着拐杖,起身去上厕所,顺便叫采购员上来。 待他出去以后,徐福贵拍了拍通红的脸,赶紧吃了一块鸭肉填填肚子。 “福贵哥,你好厉害。”刘翠萍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我厉害个屁。”徐福贵笑着道。 刘翠萍摇摇头,认真道,“反正就是很厉害,感觉认识好多人,走到哪里都有人和你打招呼。” 徐福贵大笑一声,相比较于上辈子的窝囊,这辈子的发展要顺利很多,至少在原西县城,他和上层的关系处的不错,自己也不用一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 徐父徐母欣慰的看着他,家珍则给他添了一碗饭,嘱咐他少喝点儿酒.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四章 再见王文昌 没过一会儿,陆银才便带着采购员来到包厢,徐福贵和他商谈采购的具体事情。 不过徐家村只有常见的蔬菜和家禽,比如鸡鸭鹅什么的,羊肉偶尔会有,牛肉则更少了,除非谁家的牛意外摔死。 所以徐家村估计只能承包一部分食材,饶是如此,徐福贵依旧很高兴,这将给村里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入,大家的日子也会好过一些。 这件事情,他决定交给陈运生来负责,他家有牛车,可以负责运送食材,而且他做事很踏实,徐福贵也放心。 “陆大哥,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别的不说,都在酒里了,以后有啥事儿,你打个招呼。”徐福贵端起酒杯。 陆银才很高兴的和他碰了碰,他同样想和福贵处好关系。 他也是个机灵人,看得出福贵以后会有出息,毕竟这么年轻,还没满三十,会识字,能喝酒,说话小心,还有二等功在身上。 最主要的是,杜玉枝和钟守正和他关系很好,这样的人,以后的工作绝对比他好。 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求他的时候,这时候打好关系肯定有益无害。 吃饱喝足,桌上还剩了不少菜,徐福贵大手一挥,让人帮忙打包起来,然后从家珍身上拿钱结账。 陆银才本来想抢着给的,不过争不过徐福贵只能作罢。 众人刚走出包厢,楼底突然传来一阵喧嚣。 满脸通红的陆银才微微皱眉,“怎么回事,走,去看看。” 走下楼,饭店的两个服务员拦着一个穿着破旧衣裳,脏兮兮的男子,地上是摔碎的盘子和打倒的饭菜。 “怎么回事?”陆银才沉着脸问道。 一个服务员指着那邋遢的男子说道:“这人点了一桌子菜不给钱,想吃霸王餐,我们拦着他不让走,他就在这闹事。” “我没有闹事!我在自己家里吃饭,凭什么要给钱?” 邋遢男子闻言,立马激动大喊大叫,语气里充满怒火和不公。 他伸出脏兮兮的手指,“你们就是强盗,伱们新兔组织全是强盗,这是我家的酒楼,你们凭什么抢走?” “强盗,全都是强盗,你们总有一天要遭报应!” 饭店里的其他人皱着看着他,下意识离他远远的。 “这人是疯子吧,在这儿胡言乱语什么?还敢说新兔组织的不好,我看该拉去枪毙。” “肯定是疯子,估计还是饿疯的,你们看刚才他吃饭那样儿,像是几辈子没吃过东西一样,点了一大桌子菜,吃完不给钱,还到处摔东西。” “哼哼,这人完了,敢在国营饭店闹事,这些都是公家的东西,他居然还敢说自己的,胆子真大。” “喂,可是你们不觉得这人有点儿眼熟吗?” 徐福贵同样觉得眼熟,而且声音也有点儿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 陆银才眉头皱的更进,不耐烦道:“吃霸王餐是吧,给我绑起来。” 几个服务员立马冲上去,不料这人的反应更加激烈,“不要碰我,不要碰我,我可是少爷,你们敢动我一下就死定了!” 徐福贵大脑灵光一现,大声喊道:“住手,你是不是王少爷!?” 这人动作立马愣住,直勾勾的看着他,呐呐道:“福贵.” 徐福贵走过去,张张嘴,叹了一口气,这邋遢男子分明就是王文昌,曾经的王家少爷,还帮了他不少。 现在,怎么成这幅模样了,估计也是个接受不了现实的。 王文昌愣了一会儿,才激动的抱着他的肩膀,“福贵,福贵,新兔组织都是强盗,他们抢我的车行,抢了我的酒楼!” “我爹被他们枪毙了,我也被赶出来了,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了?你帮我,你帮我,我要抢回我家的东西。” “新兔组织这么干,肯定有人造反,福贵,你帮我啊。” 徐福贵皱着眉头,劝道:“这些话说不得,世道已经变了,好了,别在这儿闹了。” 他转头,拿出一张十元的大团结,“他的饭钱我给了。” 陆银才走过来,接过钱,劝道:“福贵,以后还是少和这些人来往,影响不好,这些都是消极分子。” 徐福贵点头,“我知道。” 随后,他强行拉着王文昌走出国营饭店,来到一旁的小巷。 “这真是王家的少爷?”徐父跟过来,不可思议的说道。 来一趟县城,没想到曾经云溪县城的上流被洗刷一空,曾经的老板少爷,枪毙的枪毙,发疯的发疯,让他心底一片发凉。 “福贵,新兔组织不得好死,他们迟早要完蛋!”王文昌眼珠子都红了,双手一直哆嗦。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念着以前的交情,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世道真的变了,认清现实,你不再是少爷了。” “这是五块钱,你拿好,不管咋样,活下去就成,日子总不可能更烂。” 说完,他直接转身离开,家里人见状,怜悯的看了眼王文昌,跟上他的脚步。 陆银才说的对,他不适合和发表不当言论的人走的太近,特别是以他现在的身份。 王文昌攥着手里的五块钱,愣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头,久久不能回神。 良久,他无力的坐在地上,靠着砖墙,大声痛哭,像是要把心里所有的怨恨不满宣泄出来。 他想不通,为什么突然之间自己家便成了这幅样子,自己堂堂一个少爷,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连一顿饭都吃不上。 他一度有寻死觅活的想法,今天去国营饭店闹事,他甚至巴不得自己被一枪打死,免得活活受罪。 但事到临头,他却退缩了,任由徐福贵拉着他走出饭店。 他看着手里的五块钱,默默擦掉脸上的泪水,他现在才知道,自己也是个怕死的。 福贵说得对,不管咋样,这日子不会更烂了,好好活着比啥都强。 王家就只剩他一个人了,其他人跑的跑,枪毙的被枪毙,他要是不活下去,王家的香火就被他断了。 他振作精神,从地上爬起来,扶着墙壁,将五块钱放在怀里,身影缓缓消失在路边.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五章 脸红的杜玉枝 离开国营饭店,这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 街道上行人三三两两,不复上午的热闹,街边店铺老板脸上洋溢笑容,喜滋滋的清点账本。 “要是没来县城还不知道,曾经的老对头老朋友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徐父穿着长衫,拄着拐杖,唏嘘摇头。 徐福贵笑了笑,“不见得是件坏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也不是所有人都被清算。” 徐父关心问道:“家珍,你爹没事儿吧?” 家珍看向福贵,徐福贵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放心吧,老丈人他没事,米行也好好的。” “新兔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收拾的全是恶霸财主,咱爹可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组织反而会拉拢。” 家珍高兴的看着他,“那我爹的米行是不是也没事儿?” 徐福贵摇摇头,“这说不准,看政策吧,不过老丈人是个聪明人,放心吧,不会出事的,就算出事了,还有我在呢。” “就是,福贵哥这么厉害,县长都是他干姐。”刘翠萍满是自豪仰头。 徐福贵哑然失笑,取下头上戴着的草帽,给凤霞有庆扇风,天气很闷热,两个小家伙额头上满是汗水。 这天气,别说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浑身都直冒汗,还好空中的云层敛去部分暑气,也遮蔽了火辣辣的阳光,不至于太过遭罪。 “福贵,哎呀,我可算是找到你们了。”陈运生气喘吁吁跑过来,泛黄的汗衫敞开大半,露出精壮的上身,满头大汗。 “找我干啥?村里有人出事了?” 陈运生摇摇头,“大家伙儿都好好的,能出啥事儿,我是问你们啥时候回去,我能顺带徐老爷子回去。” 徐福贵看向徐父,徐父当即走了过去,“运生,伱有心了,我没啥事儿,先和你们回去,你们还没吃饭了吧。” “没吃,可舍不得花这个钱,买了个烧饼填填肚子,别说,这县城的烧饼也真是香。” “耽误你们的事儿了。” “哪有,都是一个村的,不说这些见外话。” “福贵,那我们先回去了,你们要是忙的话,就在你老丈人那里住一晚。” 徐父徐母,以及长根三个老人先走一步,徐福贵还得往城中心的办公楼走一趟。 “福贵,我就不跟你去了,我先去看看爹。”家珍擦了一下汗水,热的眉头紧皱。 徐福贵点点头,“你带着凤霞和有庆去吧,在外面晒着不是个事儿,翠萍,你也和家珍去吧,来顺,我们去办公楼。” 来顺高兴点头,翠萍抿了抿嘴,没说什么,她其实也想去看看办公楼是个啥样儿。 来到三层楼高的办公楼,一走进去,一股凉风顿时从里面冒出来。 定睛一看,一把大风扇正呼呼呼的转,将热气吹的一干二净。 徐福贵站在风扇面前,享受的让凉风打在自己身上,周围的工作人员笑呵呵的和他打招呼。 他来县城的次数不少,一来二去,和这些人都混了个眼熟,加上徐福贵见人就递烟,这些工作人员更乐意看到他。 徐福贵一一回应,吹了一会儿风,没看到钟守正,便叫上来顺,一起上楼。 来到三楼走廊深处的房间,敲了敲门,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进。” 徐福贵推开门走进去,杜玉枝头也不抬,拿着钢笔审阅手里的文件。 “嘿嘿,玉枝姐,忙着呢。” 杜玉枝放下钢笔,揉了揉太阳穴,眼里带着血丝,“是福贵啊,来顺也来了,坐吧,喝茶自己倒。” 徐福贵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坐在沙发上,自顾自倒了两杯茶,扬了扬眉毛问道:“玉枝姐,咋没见钟大哥?” “公安局单独划了个地方出来,位置在以前的赌场,以后找他就去那里。”她随口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那你两岂不是一天都见不了一面。” 钟守正在前段时间和杜玉枝坦白了,不过杜玉枝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钟守正以后再也不能抽烟。 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她就同意处对象。 钟守正当时一上头,直接点头答应下来,于是两人走到一起,不过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并不多,徐福贵算是一个。 毕竟钟守正坦白的第二天,就找到了徐福贵,说自己后悔了,一晚上没抽烟,他差点儿站都站不稳。 但即便如此,钟守正也舍不得反悔,大不了尽量不抽,实在忍不住了偷偷来一根也无关紧要。 杜玉枝翻了个白眼,“见面干啥?耽误工作!对了,你以后不许给他递烟。” 说完,她站起来,打开身后的一个玻璃柜,拿出六七条完整的香烟,“呐,都送你们了。” 徐福贵砸吧了下嘴,指着香烟问道:“这些不会都是钟大哥的烟吧?” 杜玉枝得意的点点头,“我把他的烟全部收了,不过他自己肯定还有私藏,平时偷偷抽烟,还以为我不知道?” “我也就是不说,不过他这烟必须得戒了,慢慢戒也得给我戒了,福贵,来顺,你们两也得少抽烟。” 徐福贵干咳两声,示意来顺把香烟拿过来,他转移话题道:“那你和钟大哥啥时候结婚?我好来凑个热闹。” 杜玉枝难得脸红,摇摇头,“不知道,工作忙,哪有时间搞这些,我想干脆领个证就行了。” “这可不行,结婚这种事情可不能应付,干脆就十月二号,蹭一下新兔的喜庆。” 没错,上面已经下来文件,新兔正式成立的时间已经确定了,到时候举国同欢! 杜玉枝眼里有些意动,但嘴上却说道:“再说吧,还得问你钟大哥是啥想法,最近村子改造建设的怎么样?” 徐福贵就知道她要问这个,将随身携带的报告放在她桌上,杜玉枝立即认真的看了起来。 几分钟后,她满意点头,“不错,徐家村的进度在云溪县城是最快的,其他村才刚刚分好田,户籍一片混乱,至于推广人民币更是困难重重,说到底,百姓对我们新兔组织还是不够了解,不够信任”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六章 干部学校 办公楼。 说到改造建设的事情,杜玉枝便是一阵头大,忍不住揉了揉太阳穴。 她苦笑道:“以前做情报工作和打仗时都没这么累,难怪领导说过,守江山比打江山更难,任务更重,更加不能懈怠。” “就这几个月,我感觉像是老了好几岁一样,关键没有做出什么卓效的成绩。” “农村封建残余根深蒂固可以理解,但是县城的建设同样举步维艰,唉,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领导说要把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我却不知道如何下手。” 杜玉枝越说越多,将心底的压力全部说出来,徐福贵和来顺没有说话,静静的当一个倾听者。 “害,一下说多了,不管咋样,还是要努力加油干,还好,咱们县城还有徐家村这个典范村子,福贵,有你在,我们县城便有一个突出的代表。” “我已经将徐家村的成绩汇报到地区了,领导很高兴,这段时间我准备按批次,让其他的村支书和干部来观摩学习。” 徐福贵挺直腰板,“我一定好好招待同志们。” 杜玉枝拍拍他的肩膀,“放轻松,不是外人,明年初通讯建设和电力建设会开始,到时候会优先考虑徐家村。” 徐福贵咧嘴笑笑,闻了闻手里的香烟,别在耳朵上没有抽。 杜玉枝弯腰在抽屉里找了一下,拿出两个信封,“呐,你们两的工资和补贴。” 徐福贵接过去,来顺同意喜滋滋的接过来,直接打开看了看,小声道:“十多块钱呢。” 杜玉枝走过来,坐在沙发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福贵,你对以后的工作岗位有没有什么想法?” 徐福贵楞了一下,“什么工作岗位,我不是徐家村的支书吗?” 杜玉枝翻了个白眼,“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吧,伱这个支书只是代理的,因为之前没找到什么好工作,不过现在收拾了不少人,职位空出来不少。” “当然,你这个支书还得干一段时间。”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组织给我安排啥工作,我就做啥工作,都是为了人民服务嘛。” 杜玉枝手指敲着桌子,发出清脆的响声,她抿了一下嘴唇,说道:“福贵,我其实想建议你去一趟干部学校。” “干部学校?让我去读书?我这都快三十岁了。” “不是读书,不对,也算是读书,反正是培养干部的,和你知道的那个学校不一样,有这一层履历,给你安排的工作范围更广。” 徐福贵闻言,立即点头,“我去。” 杜玉枝点点头,“干部学校还在筹备,到时间我会给你一个推荐名额。” 徐福贵又问:“来顺能不能和我一起去?” 杜玉枝摇头,“我手里的名额也不多,这次的干部学校是省城组织的。” 来顺丝毫不在意,摆了摆宽厚的手掌,“哥,我不去,我大字不识一个,去了不是闹笑话嘛。” 徐福贵嘀咕道:“我也没好哪儿去,屁文化没有。” 不过这个干部学校肯定是要去的,杜玉枝说的对,这层履历很不错,值得去一趟,而且名额很宝贵。 徐福贵突然想到什么,问道:“干部学校培训的时间是多久?” 杜玉枝摇摇头,“不清楚,上面也是第一次办,你们是第一届。” 徐福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余光看着傻笑喝茶的来顺,“玉枝姐,你觉得来顺适合啥工作?” 杜玉枝放下茶杯,仔细的打量一下来顺,“来顺,你自己说,你想干啥,能解决我就给你解决了。” 来顺挠挠后脑勺,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啥都不会,哦,种地我学会了。” 杜玉枝想了想,“要不等福贵去干部学校后,你来当徐家村的支书?你一直跟在福贵后头,知道支书该做些啥吧?” 来顺高兴点头,“成啊,那别人以后也得叫我一声支书。” 徐福贵却是皱眉,明显有些不满意。 杜玉枝解释道:“一口饭吃不成个胖子,一开始不适合给来顺太高的工作,免得犯错误。” 徐福贵恍然大悟,是他想岔了,有时间德不配位也是个大问题,来顺的能力确实不够,还不如从支书开始打磨。 当然,他自己的能力同样不咋地,能当好一个支书也是多亏了前世眼光的福。 要是杜玉枝真给他安排一个好工作,他自己可能还心虚惶恐。 看来干部学校必须得去一趟了,好好学好好听,让自己成为一名货真价实的干部。 徐福贵站起身,将木制的玻璃窗户打开,阵阵热风顿时吹进来,卷走污浊的空气。 他看着墙壁上挂着的巨大伟人像,走过去仔细打量两眼,“玉枝姐,伟人像你在哪里买的,我在县城逛了个遍也没看见。” “能看见才怪了,这是内部影像,外面的人谁敢打印出来卖?你要是想要,只能从内部拿。” “那给我拿两副。” “两副?” “给我老丈人送一副。” “你老丈人,哦哦,想起来了,陈礼平是吧,陈记米行老板,云溪商会会长,你小子,倒是有个好岳父。” 徐福贵试探问道:“组织对我老丈人的态度是什么?” 杜玉枝似笑非笑看着他,“暂时的政策是拉拢合作,以后怎么变化,不知道。” “放心吧,你老丈人风评不错,做的生意也不是天怨人怨,政策再怎么变化,都不至于出事。” 徐福贵点点头,说了声那就好。 随后徐福贵又问县城小学的事情,杜玉枝表示自己不了解其中的细节,直接把教育方面的负责人叫到了办公司。 教育负责人还以为有什么大事需要商量,结果只是一个小学老师的名额和一个学生报道。 不过他也看出徐福贵和杜玉枝的关系不一般,拍着胸脯表示一切包在他身上,不用特意去办手续,他单方面就可以办好手续。 当然,基本的信息还是要有的,徐福贵将家珍和凤霞的户籍信息提供给他。 处理好这件事后,徐福贵不再耽误杜玉枝工作,和来顺离开……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七章 学西医 从办公楼出来,来顺将装着补贴的信封递过来。 徐福贵点燃香烟,吐出青色香烟,“给我干啥,自己收着,你也是当爹的人,不会把家底攒起来啊?” 来顺仔细想了一下,认真说道:“我的不就是你的吗?” 徐福贵把火柴盒扔给他,“有钱就自己拿着,不想管就拿回去给翠萍,让她收着。” 来顺呆呆的哦了一声,将信封揣到兜里,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气,一截烟灰顿时出现。 来到陈府,徐福贵看着眼前的黑色大门,内心的感触与以前完全不同。 即便是重生回来的那段时间,看到陈府大门,他依旧无比心虚,进去后不敢说太多话,底气不足。 但现在他拍了拍衬衫上的灰尘,挺直腰板,举起手拍了拍大门。 不一会儿,一个平平无奇的中年妇女打开木门。 “陈大娘。”徐福贵喊了一声,脑袋四处张望,“陈叔呢,以前不都是陈叔开门吗?” 陈大娘的态度比以前要亲热许多,挂着笑容,“你陈叔没在这儿干了,老爷,哦不,先生让他去米行帮忙。” “为啥。” 陈大娘看了眼四周,压低声音,“还不是世道变了嘛,老爷,呸,我这嘴咋就改不过来,先生不让府里有下人。” “我们也不叫下人了,叫保姆,老爷也不许喊,只能叫先生。” 徐福贵恍然点头,“家珍在里面吧?” “在,他们在后院乘凉,福贵,我带伱去。” 陈府的后院栽种了一大片竹林,阳光倾斜,映出一大片林荫。 风儿路过,竹林沙沙摇晃,青石板上光斑晃动,散去大半热气。 竹林下,石桌竹椅一应俱全,桌上摆放有茶具水果点心,凤霞有庆清脆的笑声响彻整座后院。 徐福贵刚踏进小院,眼尖的有庆立马看到他,张开双手,迈着两条小短腿跑了过来,肉嘟嘟的小脸不断颤动。 徐福贵将他高高举起,皱眉道:“臭小子,一身的汗。” 有庆兴奋的挥手,“爹,我要飞!” “你咋不上天?”徐福贵轻轻拍了下他的屁股,将他放下来,擦去脸上脖子的汗水。 “姐夫!” 家珍旁边,一个脸蛋白净,戴着金边眼镜框的青年站起来,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 徐福贵双手夹着香烟,略带惊讶,“家明?好家伙,怎么长这么高了?文质彬彬,陈家出了个文化人,什么时候回来的?” 陈家明有些不好意思的推了下眼镜,“前两天回来的,还说过两天就去找徐家村找你们。” “凤霞,有庆。”徐福贵看着他们,“喊舅舅了没有?” “喊了。”两个小家伙异口同声。 “乖。” 徐福贵拍拍他的肩膀,自顾自坐在竹椅上,拿着石桌上的一块西瓜,“家珍,我就说嘛,你弟弟肯定有出息。”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自家弟弟,“他也长大了。” 陈家明挠了挠后脑勺,腼腆的笑了笑,几年过去,他成长了许多。 徐福贵嘴里啃着西瓜,红色汁水流到下巴,含糊不清问道:“怎么把眼镜戴上了?搞学习的人是不都要戴眼镜?” 陈家明略带得意的推了推眼镜,“姐夫,这你就不懂了吧,文化人都戴眼镜,我那些同学都戴。” 徐福贵抹掉下巴上的汁水,“不懂,还是你们文化人讲究,对了,你学的是啥?” “西医。” 徐福贵伸出大拇指,“厉害,那你回县城准备开一家西医院?有前途的。” 陈家明讪笑一声,“我爹叫我去米行做事。” “为啥?” 陈家明撇撇嘴,“能有啥,他自己的米行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哪儿还能考虑我的事儿。” “再说了,我学的虽然是西医,但也没学个明白。” 徐福贵惋惜的看着他,“学医真的是条不错的出路,以后大有可为的,不过好像一般人也学不明白,需要天赋,也需要好老师。” 陈家明嘀咕了一句,“我在班上是学的最好的一个。” 一旁的家珍听见了,追问道:“你喜欢学医?” “应该算喜欢吧,挺感兴趣的,特别是外科。” “那你为啥要回云溪?” “老师教完了,爹就叫我回来了,我感觉老师也不是很懂。” 徐福贵吃完西瓜,递了一根香烟过去,“我听说呀,西医不是几年能搞明白的,而且最好能去外国学,毕竟咱们新兔没啥西医的人才和老师。” 陈家明眼前一亮,下意识接过香烟,“对呀,我可以去外国学呀!” 下一秒他泄气了,“可爹肯定不会让我去外国,而且外国话我也不懂。” “家明,你要真想学,我帮你去劝爹。”家镇看着他说。 徐福贵点头表示支持,“你去学个几年,到时候社会也稳定了,新兔很需要你这种人才,真的有前途。” “你爹那里有你姐去说,至于外国话,去了外国慢慢学就是了,我建议你去毛熊,这几年毛熊和新兔的关系很不错。” 徐福贵以自己后世的眼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家珍笑盈盈的看着自家男人,感觉都快移不开眼。 陈家明同样用惊奇的眼神看着他,“姐夫,你咋知道这些的?” 几年不见,姐夫好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丝毫站在比他更高更远的地方,让他看不清看不透。 身上更是多了一股淡淡的威严气度,特别是一对浓眉皱起来的时候,不怒而威,与普通百姓有很大不同。 听陈家明这么说,家珍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枕边人在这几个月的确发生了很大变化。 也就是她每日相处,这才没察觉出来。 徐福贵得意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多看书,多看报,有些东西自然而然就知道了。” 当然,一定的人生阅历肯定也不能少,理论和实践结合,大抵便是如此。 两世的沉淀,才让他有如此领悟,徐福贵不知不觉也更加谦虚,人外有人,你根本想象不到别人有多么优秀。 陈家明恍然的点点头,下一秒手上突然被拍了一下。 “行啊你小子,出去不仅学了西医,抽烟也学会了?” ……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八章 焦愁的陈礼平 微风吹过,院子里的竹林欢快摇曳,随着太阳西斜,拉出来的阴影也越长。 陈家明看着手里的香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慌忙扔掉,憋红了脸看着家珍,“不,姐,我不抽烟,姐夫故意在整我。”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低头擦去凤霞额头上的汗水,“行了,抽就抽吧,你也长大了,我和爹管不了那么多,你姐夫还不是抽烟。” 陈家明眼神恍惚,旋即轻轻点头,看了看自己的个子,比姐姐高出半个脑袋,比姐夫矮半个脑袋,不知不觉间,他好像也被冠上大人的名号了。 不过拿着手里的香烟,他想了想,还是别在耳朵上,没有点燃。 徐福贵听家珍这么说,立即正色看着她,“家珍,要是你不喜欢我抽烟,我肯定不抽的。”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想抽就抽呗,有几个男人不抽烟?” “我老丈人就不抽烟。” 家珍又翻了个白眼,“伱别理我爹,他有时候就是个老古董,我看他该多读些报纸,好好改造一下思想。” 陈家明眼睛放光,“姐,等爹回来我就给他说。” 家珍不轻不重拍了他一下,“你敢!你看爹信我还是信你。” 打打闹闹,家珍语重心长的问道:“家明,你想清楚没有,要不要去国外学医?我觉得你姐夫说的没错。” 陈家明脸上有些犹豫,“我再想想,想清楚了就和你说,反正你以后在县城小学当老师,经常能见面。” “也是,这事儿急不得,想清楚了再做决定,要是不去国外,就让你姐夫想办法,给你安排个工作。” 陈家明惊讶的推了推眼镜,“姐夫这么厉害?” “福贵哥可厉害了呢,和公安局局长称兄道弟,以前和县长还是战友呢。”刘翠萍找到插嘴的机会,说了一句。 陈家明砸吧了一下嘴,“到时候再说吧,要是我不去学医,估计爹会让我待在米行里。” 徐福贵张张嘴,想了想,还是没有说话。 其实米行是守不住的,政策不允许,按照前世的轨迹来看,陈礼平最多能拿到米行的分红权,拥有权和管理权是没有的。 而且哪怕是分红权,在后续的动荡中也会失去,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 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以后哪怕陈礼平落魄了,藏起来的家底也无法想象。 由于上面这些原因,徐福贵才建议陈家明去学医,反正他年轻,而且有基础。 等学成归来,有着海外的这层镀金,估计能直接安排成为一个主任,慢慢发展为书记也不是难事,到时候陈家将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屹立在云溪县城。 等春风吹起来的时候,甚至可以往商界发展。 不过,这些都是很远很远的事情,即便是米行,也是在五十年代初的一化三改中被新兔接管。 现在说出来,未免太惊悚,常人哪儿能预知后面发生的事情? 所以徐福贵选择闭嘴,该说的他已经说了,陈家明怎么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 就如同家珍说的一样,实在没有办法,还有他这条退路,安排个普通工作还是没问题的。 “翠萍,来顺,吃点心呀,当自家一样,别拘束。”家珍细心说道。 刘翠萍和来顺答应一声,这时凤霞跑过来,仰头问道:“舅舅,你为什么和姥爷一样,戴了个眼镜呀?” “因为舅舅是个文化人。” “文化人都要戴眼镜吗?” “对,有文化的人都会戴眼镜。” 凤霞歪了歪头,“那我以后也要戴眼镜。” “我也要戴眼镜。”有庆举着手,奶声奶气的说道。 陈家明大笑一声,摸了摸他们的头,“好,等你们长大了,舅舅一人给你们买一副眼镜,买最好的!” 家珍拍了一下他,“瞎说啥,戴眼镜有啥好的,眼睛一摘啥都看不见,凤霞和有庆才不戴。” 陈家明有心反驳,但在血脉压制下,还是忍了回去。 “舅舅,你带我们去玩儿竹蜻蜓吧。”凤霞喊道,有庆跟在她屁股后头,重重点头。 陈家明看着可爱的两个小家伙,高兴的直乐呵,连连点头。 不知不觉,夕阳西下,血红的晚霞,如同一碗血洒红了半边天,落日的余晖射向那琐碎的乌云上,如同灰姑娘穿上了漂亮的水晶鞋。 夕阳喷涌如血,火红的如此肆意、张扬,似乎在迸发全部的力量,来将这世间的尘嚣涤荡。 陈记米行的总行里,陈礼平戴着老花眼镜,身穿一袭黑色的丝绸长衫,旁边的柜台上放着一根做工精良的黝黑拐杖。 他干枯瘦长的手不断翻着线装的账本,清点着今天的账目,一旁的账房同样打着算盘快速计算。 当落日的余晖照射在柜台上的时候,账房将账本合上,将算盘递过去,“老爷,哦不,先生,这是今天的盈利,比前段时间又多了不少。” 陈礼平看着偌大的米行,眉头依旧紧皱,淡淡的嗯了一声。 账房先生不解问道:“先生,米行生意好,为何依旧焦愁?” 陈礼平摆摆手,沉声道:“你不懂,米行生意好,反而可能会成为别人的嫁衣。” “我确实不懂,先生你可是商会的会长,县城的人每天吃的粮食都是从咱陈记米行买的,咋可能会成为别人的嫁衣,谁能对付得了我们?” 账房先生越说,陈礼平心里就越是烦躁,挥挥手,“行了,以后你自然会懂,这一劫躲不过去。” “还有,我已经不是商会会长了,云溪县城也不再有商会,以后莫要再提今天辛苦你了,早些回家歇息去吧。” 账房先生点点头,弯腰拱拱手,转身离去。 陈礼平看着血红的夕阳,回想今天听到的从城外传来的轻声,心底一片冰冷。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和沙场上的那些老伙计一样,也被五花大绑被枪毙。 想不通,想不透,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对陈家的前路何去何从感到迷茫。 将算盘归位,嘱咐好伙计关门的事情,拄着拐杖,在余晖中朝陈府走去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九章 老丈人亲自倒酒 天边那一块块火烧云,层次分明,颜色由西向东逐渐变淡。 陈礼平拄着拐杖走在石板路的街道上,拐杖敲击在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坚持步行回家,没办法,他看得出新兔组织对于封建那一套很是反感。 所以他果断改变,家里的下人统统不要,改成保姆,出行的黄包车和轿子也不要了,体现他与民一体,并不是封建分子。 连老爷他都不许别人叫了,甚至别人叫先生他都觉得刺耳,不如直接呼他的大名。 不过,其他人不敢这么不敬,对他这个陈记米行的老板,始终保持足够的尊重。 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这些细节发挥了作用,云溪县城上一批的上层社会直接被打压了一大片,比较恶劣的那几个家伙今天还被枪毙。 陈礼平虽然庆幸自己逃过一劫,但内心不免有兔死狐悲的感觉。 而且他隐隐感觉到,自己总有一天也会被收拾,但面对大势,他丝毫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能得到的消息还是太少了,根本分析不出什么东西来。 这时他又想起自己那个新兔组员的混蛋女婿,他不是当了村支书嘛,应该知道不少内部消息。 要不啥时候叫他带着家珍孩子来一趟,好好问一问,商量商量,看看下一步到底该如何走。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回到了熟悉的陈府,这时夕阳已经完全落下,火烧云也越发淡薄。 敲门,保姆打开以后,面带笑容,“小姐和姑爷回来了,凤霞和有庆也在,都在后院。” 陈礼平一听,紧皱的眉头立马松开不少,拄着拐杖,大步朝后院走去。 刚靠近后院,一阵清脆响亮的笑声便传了出来,陈礼平的眉头完全松开,嘴角不自觉带上笑容,心里的郁结不知不觉消散大半。 阔步走进后院,一眼便看到满头大汗的凤霞有庆在玩竹蜻蜓,石桌附近坐了不少人。 “凤霞,有庆,想不想姥爷?”陈礼平笑呵呵的问道。 “姥爷,你可算回来了,凤霞都想去找你了。”凤霞是个机灵鬼,立马张开双手扑过去,有庆赶忙迈着小短腿跟上,奶声奶气的喊着姥爷。 陈礼平笑得合不拢嘴,吃力将凤霞抱起来,“诶呦,凤霞又重了,姥爷都快抱不动了。” 凤霞抽了一下鼻子,“哼,凤霞才不重,爹一只手都能把我抱起来。” “呵呵,对,凤霞没重,是姥爷变老了。” 徐福贵四人起身喊了一声,陈礼平敷衍的摆摆手,继续逗凤霞和有庆玩儿。 “家明,你看爹好喜欢小孩子,伱也得抓紧找个媳妇儿,给咱陈家传宗接代,也让爹乐呵乐呵。” 陈家明有些脸红,嘟哝道:“我还是个小孩儿呢,咋能这么早结婚?” 直到保姆来提醒他们饭菜好了,众人这才朝厅房走去,黑色的大圆桌上摆满了香喷喷的菜,其中以肉食居多。 陈礼平坐在主位上,旁边坐着凤霞和有庆,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他温声道:“好久没这么热闹过了,来顺,翠萍以后你们来县城就过来坐坐,把这里当自己家,别客气。” 来顺憨笑点头,刘翠萍有些受宠若惊,笑容也有些拘束,看着桌上的菜咽喉不断耸动,但却不敢把筷子伸的很远。 家珍一如既往的细心,站起来给他夹菜,不断给她说话,刘翠萍胆子也渐渐放大。 刘翠萍忍不住看了眼狼吞虎咽的来顺,忍不住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示意他不要这么粗犷。 不过来顺不喜欢想这么多,抬头迷茫的看了她一眼,随后该吃吃该喝喝。 徐福贵同样胃口大开,每次来老丈人家,都能好好的吃一顿。 陈礼平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边小口吃饭,一边询问他村支书当得如何。 询问的时候,亲自拿起酒壶给他倒了一杯酒,徐福贵诚惶诚恐扶着酒杯,“该我给您倒才是。” 陈礼平不在意的笑笑,又给来顺倒上一杯,“世道变了,现在不讲究这些,家明,你要不要来点儿?” 陈家明讪笑摆手,“我不会喝酒。” 陈礼平放下酒壶,“你也长大了,可以学着喝一点儿,人这一辈子,喝酒待客是免不了的,甚至很多生意只能在酒桌上谈。” 陈家明看着他放下的酒壶,张张嘴,最终还是没说话,默默吃菜。 其实他是会喝酒的,在省城他早就放飞了自我,该尝试的都尝试了个遍,但在家里人面前,他还是想装一装。 徐福贵和陈礼平碰了一下,喝了小半杯,将徐家村改造建设的事情说了一下,其中没少掺杂新兔组织的思想理念。 陈礼平听得很认真,甚至询问到了不少政策的细节,一直若有所思,不时抿一口杯里的白酒。 “福贵,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你现在和以前大不一样了。”陈礼平看着他侃侃而谈,不由发自内心感慨。 徐福贵谦虚笑了笑,“爹,你要是对这些感兴趣,我把家里看完的报纸都给你拿过来。” 陈礼平明显很意动,“这妥当吗?” “当然妥当,这些虽然是内部报纸,但也不显得多保密,你是我爹,可以看,但别拿出去宣扬。” “好好好,那就好。” 说完,他转头打量了一下家珍,满意笑了。 “爹,你笑啥,我脸上有东西?”家珍下意思摸了摸嘴角。 陈礼平摇摇头,“家珍,你不穿粗布衣裳更好看。” 家珍脸色微红,低头不语。 “爹,你还不知道吧,姐姐当上县城小学的老师了,凤霞过两天也会在县城小学读二年级。” 陈礼平眼前一亮,拍了一下大腿,“好啊,家珍,那你干脆就在家里住,你以前屋子一直留着呢。” 家珍摇头,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凤霞突然嚷嚷道:“姥爷,我和娘不住你这里,爹每天会骑马接我们。” 陈礼平抚了抚自己的胡须,戏谑问道:“怎么?凤霞不想在姥爷这里睡?” 凤霞俏皮的眨眨眼睛,“凤霞想骑爹的马马.”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章 骑马上学 昨天半夜,一场雨悄无声息落下,润湿了田地万物。 一大早,在强大的生物钟下,徐福贵睁开眼睛,看着床上的白色纱巾蚊帐,好一会儿才将睡意驱散。 转头看了看窗户,天色蒙蒙亮,他轻手轻脚,掀开轻薄的被子,从宽大的木床上起身。 不料家珍也醒了,跟着他一起起床。 徐福贵将布鞋穿好,压低声音看着她,“再去睡会儿,还早。” 家珍摇头,“天都亮了,睡不着。” 两人穿好衣裳,踮起脚尖走在大理石铺就得地板上,抽出门栓,打开宽厚的木门走了出去。 入眼便是清幽的院子,竹林旁还有一座狗屋,黄狗平安正在里面熟睡。 灶房屋顶飘出缕缕炊烟,走进去一看,刘翠萍拴着围裙,围着灶台不断忙活。 “翠萍,你咋不多睡会儿?”家珍问道。 刘翠萍咧嘴笑了笑,“睡好了,家珍姐,你帮我烧下火就成。” 徐福贵简单洗漱,然后在院子里伸展了一下身子,迈步朝宅子外面的马棚走去。 走到马棚前面,黑马躺在地上熟睡,对于他的靠近没有半点儿反应,倒是一旁的鸡棚一下就苏醒了。 几只头顶大红冠的公鸡扇动翅膀,站在鸡棚的围栏上,仰天发出高亢的鸡鸣,响彻整座村子。 这声鸡鸣像是引起了连锁反应似的,其他人家的公鸡也纷纷发出高昂的鸡鸣。 徐福贵掏了一下耳屎,看着雨蒙蒙的天气,自言自语,“又是一个开学季。” 转身回到屋子,三位老人陆陆续续起床,徐母在灶房帮忙烧火,徐父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长根闲不住,每天一大早起来就去伺候那些鸡鸭牲畜,平时在家里也不怎么说话,偶尔会露出一抹笑容。 徐福贵坐在徐父旁边的太师椅上,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对现在的生活感到无比惬意。 他一直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追求,没有一定要去做人上人,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有吃有喝就行了。 不过后面几十年的动荡不小,为了保证家里人的生活,他必须提前做一些准备。 不止是物质上的准备,在身份上同样也得做准备。 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徐福贵手上甩了甩,将火柴熄灭,随后抽出一根香烟递给旁边,“爹,来一根?” 徐父看了他一眼,正准备伸手接过来的时候,徐福贵又收了回去,“你还真想抽?不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 徐父用拐杖敲了一下地面,“存心气我就对身体好了?抽烟对身体不好,那伱每天还叼着这玩意儿?” 徐福贵大笑一声,拍了拍胸脯,“我身体好,抽烟不碍事,而且这玩意能提神解乏。” “不过你老人家真别抽,我还想你多活几年,最好能看到凤霞有庆嫁人结婚呢。” 徐父乐呵呵的笑了笑,“我怕是活不了那么久。” 今天早上没有再喝粥,而是蒸的香喷喷的白米饭,酸菜苦笋汤,炒鸡蛋,白水茄子,配上辣椒沾水,简简单单三个菜,一家人吃的心满意足。 吃完饭,家珍赶忙带着凤霞去收拾东西,给她穿上最漂亮的连衣裙,把早前缝好的书包也拿了出来。 不过虽然说是书包,其实更像是挎包,心灵手巧的家珍还在挎包上绣了几朵碎花。 “上学咯,上学咯。”凤霞穿着新衣服,两条辫子一甩一甩,背着挎包就要往外走。 “你这丫头,把雨衣披上。” 家珍也穿好一身体面衣裳,带着凤霞走出房屋,外面浓雾笼罩整座村子,细蒙蒙的雨丝结成长线落在地上。 有庆坐在门槛上,明显有些闷闷不乐。 来顺问他怎么了,有庆道:“姐姐去上学了,就没人陪我玩儿,娘也不在家里,爹要去忙着当支书。” 来顺大笑两声,“二叔带你去玩儿。” 有庆眼睛睁大,旋即又低下头,“二叔,你肯定在唬我,你也要忙着当副支书。” “那就让你二娘陪你,你还可以逗你弟弟玩儿?” 有庆摇头,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道:“弟弟太小了,连话都不会说。” 家珍走过去摸了摸他的脑袋,“有庆,乖,啊,娘和姐姐晚上就回来了,让爷爷奶奶陪你。” 有庆噘嘴点头,家珍看着绵绵细雨,“福贵,下着雨呢,能骑马吗?” “能骑,和我来。” 徐福贵也披上雨衣,戴上斗笠,从马棚里牵出黑马,先是给了喂了一把上好草料,吃好以后,黑马满足的打了一个响鼻。 “家珍,你先上。” 家珍忐忑走过来,眼里有些兴奋,也有些害怕,“福贵,要是这马突然发疯了咋办?” “放心吧,它很温顺,从来没发过狂,你先上去,不要动,我在下面拉着缰绳。” 家珍踩在马镫上,徐福贵托着她的屁股,用力一推,家珍轻松的坐在马鞍上,宽阔的视野顿时让她有一种兴奋的感觉,差点儿没忍住叫出来。 当然,紧张害怕不少,她牢牢抓住马鞍,生怕从掉下来。 相比之下,凤霞一点儿不怕,反而兴奋的张开手,嚷嚷着把她抱上去,她也要骑马马。 徐福贵将她抱上去,家珍连忙扶着凤霞,害怕紧张抛到脑后,一心护着自家闺女。 徐福贵翻身上马,坐在最后面,手里握着缰绳,顺便抱着家珍,家珍则搂着凤霞。 “坐稳了没?” 家珍紧张道:“坐稳了,福贵,你慢点儿啊,我怕。” 徐福贵大笑一声,轻轻夹了下马腹,黑马立即小跑起来,马蹄落到地面,溅起一片泥泞,三人身上却是干干净净。 渡过无名河道的时候,黑马踩在列石上,家珍心脏都快跳出来了,生怕三人摔到河里,凤霞却是兴奋的大呼小叫,嘴里学着喊驾,驾! 随着马背一起一伏,家珍突然感觉身后有点儿不对劲,眨眨眼睛,脖子往上瞬间蔓延出大片通红。 她声音有些颤抖:“你干啥,硌的我难受。” 徐福贵往她耳朵里吹了一口热气,“我也控制不住.”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一章 善变的女人 浓雾笼罩整座云溪县城,细蒙蒙的雨丝润湿了石板路,街上行人三三两两,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慢了许多。 城西,高墙围出一个大院子,院子里面蔓延着许多砖木建筑,随处可见毛笔字写的励志语句。 这里便是县城以前的夜校和洋学堂所在地,新兔接管以后,这里自然而然成为了县城小学和中学的校园所在地。 校门口的黑色铁门上方,云溪小学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格外显眼,周围的墙壁上也用白色颜料写满了标语。 “摒弃陋习,崇尚文明。” “奉献就是人生,奋斗就是乐趣。” “金须磨砺,矢不轻发。”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教材,教师,教学模式,教学思想终于确定下来,今天便是开学的日子。 校长办公室里,穿着一身灰色干部服的崔红坐在木椅上,手里握着黑色钢笔,短发干练的遮住耳朵。 “砰砰砰!” 敲门声音响起。 “进来。” 黄色木门打开,一个身材较矮头发稀疏的男子走了进来,“校长,有学生开始进校了,老师们正在登记。” 崔红淡淡点头,“程局打招呼的那个老师和学生,来了没有?” 范刚摇头,“目前还没发现?我们要不要去校门口接一下?” 崔红瞪了他一眼“范主任,我要提醒你,教育事业不要掺杂莫名其妙的事情,程局打招呼了又怎么样,一切都得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 说完,她直接转身离开。 范刚被说的有些脸红,追上去,“校长,你去哪里?” “我去校门口迎接我们的第一届学生。” 范刚脚步一顿,堆起笑容,“还是校长爱生心切。” “废话不要讲,和我一起去。” 当他们来到校门口的时候,有不少老师在这里迎接家长孩子,看到他们后,尊敬的喊了声主任和校长。 雨不大,打在身上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但不一会儿,头发上凝结出一层白色的水雾,远远看过去像是一个个棉花糖。 范刚打开一把黑色大伞,给站的笔直的崔红遮雨,他的身高虽然比较矮,但只是相较于男子而言,和崔红差不多高,打伞也不是很吃力。 崔红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转头看着那些穿着破旧衣裳的孩子们时,才会露出一抹笑容。 来读书的学生不在少数,部分学生穿着上号的藏青色制服学生衣裳,面色红润,一看家庭条件就不错。 这种藏青色制服衣裳是以前夜校和洋学堂穿的学生衣裳,用的是上乘料子。 但大部分的学生穿的还是粗布衣裳,或多或少打着补丁,神态动作也略带拘谨。 崔红看到这些穷苦家庭的学生,不由有些心疼,但同时也有些欣慰。 这些穷苦孩子放在以前是很难有机会来城里读书的,但现在由于新兔的政策,读书基本上不要钱,所以这些孩子才能有机会来到这里。 这些孩子看到穿着灰色干部服装的她时,眼里明显有些好奇,同时带着敬畏,不敢离太近。 崔红露出笑容,亲热的和这些孩子打招呼,范刚在一旁介绍这是崔校长,孩子家长们更加敬畏。 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传了过来,众人下意识看过去,一匹黑色大马小跑过来,马蹄溅起些许泥水。 “这又是哪家的少爷小姐来读书了?”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引得大家纷纷点头。 崔红脸色有些难看,她最反感这些旧社会的少爷小姐,在她看来通通都是封建残余,应当全部消灭。 “吁~” 在人群前十多米,徐福贵拉住缰绳,黑马仰头打了个响鼻,乖乖的站着不动。 徐福贵翻身下马,将满脸通红的凤霞和家珍接下来。 凤霞脸红是兴奋的,一路上激动的大吼大叫,至于家珍为什么脸红,只能问福贵干了什么好事。 “家珍,你带着凤霞先去报道,我把马栓好就过来找伱们。” 家珍嗯了一声,小手伸到他腰间轻轻扭了一下,带着凤霞朝校门走去。 不料刚走过去,崔红便伸手拦住她,板着脸道:“谁允许你们骑马来学校的?叫什么名字?” 家珍楞了一下,连忙道歉:“不好意思老师,我们不知道不能骑马,村子离县城有些远,走路太耽误时间了,我们这才骑马的,下次绝对不骑了。” 见家珍长的漂亮,气质又好,态度很诚恳崔红脸色稍松,“叫什么名字,以后千万不能骑马了,学校附近人这么多,冲撞了别人咋办?” “是是,下次保证不骑了,我叫陈家珍,是新来的语文老师,这是我女儿徐凤霞,准备读二年级。” 崔红点点头,刚想让她去后面办手续,突然抬头,“你叫陈家珍?” 一旁的范刚也惊讶问道:“你叫陈家珍?”此时他心里无比庆幸,还好刚刚自己没有附和,不然便是骑虎难下。 家珍轻轻点头,“对呀,我叫陈家珍。” 崔红像是吃了屎一样,脸色瞬间变了,强挤出一丝笑容,正想说些什么,徐福贵小跑过来,“家珍,咋了?” 家珍拉着他,小声道:“学校不允许骑马来读书?” 徐福贵疑惑的看着崔红,他不记得学校有这个规定,学生用什么交通工具来学校,是他们的自由好吧? 再说了,现在社会百废待兴,一切都是起点状态,规矩更是少得不能再少,后世的规矩之所以那么多,还不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奇葩的问题。 崔红挤出一丝笑容,“这这,你是徐福贵同志吧?这是个误会。” 徐福贵先是皱眉,然后松开眉头,用礼貌的笑容点点头,“对,我是徐福贵,您是崔红校长吧,早就听闻您的大名。” 崔红脸上绽放出笑容,“叫我崔红同志就好,您的事迹我一直有在学习,我们先到办公室详聊,家珍,一起去,我顺便给你办手续。” 范刚看着崔红笑着领路,眨眨眼睛,拍了自己一巴掌,连忙追上去显示存在感。 善变的女人,呵……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二章 开学日 校长办公室里,崔红亲自倒了三杯茶水放在桌上,示意坐在木制长椅上的徐福贵和家珍喝。 徐福贵道了一声谢,随手抽出一根香烟递给范刚,“来一根?” 范刚平时是不抽烟的,此时却欣喜的接过去,“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云溪小学的教导主任,姓范,叫范刚。” 徐福贵点点头,伸出手,“范哥,以后多多照顾。” 范刚一张脸笑成一朵菊花,握了握手,“没有没有,叫我小范或者小刚就成。” 徐福贵怪异的笑笑,转头看向崔红,“学校有规定不让骑马来学校吗,对不住了啊,是我们没提前了解清楚。” 崔红将及耳的短发绕到耳朵后面,组织了一下言语,说道:“徐福贵同志,学生怎么来学校我们肯定是不会干涉。” “至于骑马,我就是想着今天开学,孩子多,要是马突然发狂了不好处理?不是说不能骑马,可以骑的,可以骑的。” 徐福贵恍然点头,诚恳的看着她,“崔校长,要是真不能骑马,你直接和我们说,我们也是普通人,没有特权,该咋样就咋样。” “可以骑马。”崔红笑容有些勉强,悄悄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 她倒是没想到,自己随意呵斥的一个人,竟然就是上面领导打了招呼的人。 说实话,徐福贵一个村支书她是不怎么在乎的,但对于上面领导的要求她真不敢视而不见。 她也打听过福贵有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最大的亮点便是二等功和模范村子的村支书。 一开始她还不以为意,后来听朋友说才知道,徐福贵和杜县长钟局的关系特别好,连教育局的程局长也想和徐福贵打好关系。 有这么一层关系在,她当然不敢大意,她虽然是一个合格的新兔组织组员,思想觉悟很高,但该懂的人情世故还是有的。 随后徐福贵和他们亲切的交谈,家珍见状,偷笑两声,再次认识到自家男人在县城的地位不低。 刚刚那么严厉肃穆的两人,现在却陪着笑脸,不断恭维。 当然,徐福贵的态度也很好,和他说话很舒服,在双方的有意结交下,关系迅速变得熟络,像是认识了好长时间的朋友一样。 “家珍她初来乍到,要是有做的不好不对的地方,还希望崔校长范主任多多指导批评,我们一定虚心接受。” “还有我家凤霞,她以前没在学校待过,可能和同学处不好关系,也拜托多多关心。” 范刚当即拍拍胸脯,说一切都包在他身上,崔红更是蹲下身将凤霞抱在怀里,亲昵的摸摸她的头发,说真乖。 徐福贵看差不多了,陪着家珍和凤霞办完手续,便准备回村,村里还有一大堆事情。 过两天陆陆续续会有其他地方的村支书和上面的人来学习交流工作,他得提前准备准备。 而接下来这段时间,他不准备进行什么大的改造,毕竟八九月是农村最忙的时候,也是收获的时候。 等忙完这段时间,便是新兔成立这件大事,他准备预先准备,让全村人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随后便开展扫盲运动。 他这个村支书当不了多长时间了,但老实说,徐福贵挺热爱这份工作。 所以在不长的时间里,他想尽量多做一些事。 临走前,徐福贵问道:“中午学校有伙食吗?” 崔红说:“暂时还没有,毕竟一切都才刚开始,我们也在摸索,过段时间应该就有了。” 徐福贵转头看着家珍,“那你们中午去爹那里吃,放学是啥时候,我提前来接你们。” 家珍点点头,崔红说了一下放学的时间,徐福贵点头表示记住,然后转身走出学校,径直朝陈府走去。 早上来县城的时候他顺便把看完的报纸带在身上,准备给陈礼平送去。 “家珍,坐,不用拘束。”崔红态度很好。 家珍摇头,“不用了,我教哪个年级哪个班?我想先学学。” “伱想教哪个年级,目前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 家珍想了想,“二年级可以吗?” 崔红看了眼乖巧可爱的凤霞,欣然点头,“当然可以,你是教语文的吧?我把语文教材先给你,今天开学,明天正式开课。” 她拿出一套油印教材,“我和你带凤霞去找教室吧,然后我给你介绍一下其他老师。” 家珍点头,拉着凤霞的手,走出办公室,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总有一种物是人非的奇特感觉。 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在这里上夜校,兜兜转转,没想到现在又回到了这里。 不过身份由学生变成了老师,而世道也一变再变,从一开始的樱花,到后来的南方部队,再到现在的新兔。 世道应该不会再变了吧,自家男人在她耳边说了很多遍,新兔才是正确的领导者,以后老百姓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哪怕其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一路将凤霞送到教室,家珍细声安慰两句,让凤霞自己到教室里认识新朋友。 凤霞刚进去,立马吸引了其他小孩子的注意,凤霞大大方方的招手,按照爹教给自己的方法,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道:“我叫徐凤霞,希望以后能和大家成为好伙伴。” 其他孩子愣了一下,然后争相介绍自己的名字,凤霞听的脑袋都大了只记住了几个姓氏。 一个男孩子走了过来,仰头问道:“徐凤霞,为什么你长的这么高?” 女孩子本来在小时候发育的比较快,而徐福贵和家珍都很高,加上营养跟得上,此时的凤霞相比较前面这个小男孩来说,足足高了一个半脑袋。 凤霞挠挠后脑勺,“我不知道,我二叔更高,每次把我抱起来都感觉到了天上一样。” 其他孩子围过来,七嘴八舌的问道:“你这件衣裳是在哪里买的?真好看。” “我刚才看到你从马上下来了,骑马好玩儿吗?我也想骑马。” “你家是在城里的吧,穿的衣裳好好。” 小孩子的友谊来的很快,不一会儿,凤霞便高兴的和他们玩在一起.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三章 人多力量大 又是几天过去。 火炉似的太阳悬挂高空,喷涌出无穷无尽的热量,热浪在地面一层又一层翻滚,沙尘飞扬,天际一片白光。 在火辣辣的太阳光照射下,水田里的稻子迅速泛黄,一阵微风吹过,金黄的稻浪看起来格外喜欢。 从高空看去,稻田的一角已经成了半圆真空,并且半圆在以极缓的速度向外扩散。 “呼……” 徐福贵直起身,哈出大口热气,用肩上的毛巾抹去额头脖子的热汗,取下头上的草帽,用力扇了扇风,抬头眯眼看着晃晃烈日,脸上满是愁容。 稻谷成熟,收获的季节固然令人喜悦,但是在烈日里劳作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烈日晒的皮肤火辣辣的痛,半天就能晒脱一层皮,汗水止不住的流,时不时就得停下来喝口茶水。 双脚踩在泥水里,举步维艰,不时有异物在脚边徘徊,运气差甚至还能碰到水蛇在旁边穿梭。 金黄的稻谷被齐根割下的同时,稻芒四处飞舞,裸露在外的皮肤瘙痒不断,加上火辣辣的天气,让人心里更加烦躁。 徐福贵将镰刀放在稻粧上,从兜里抽出一根香烟,划燃火柴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团青色烟雾。 来顺见状,连忙叼着香烟从田里过来,借着剩下的火柴点燃香烟,舒爽的啊了一声。 “哥,要不叫村里其他人来帮帮忙?就我们两,起码也得要五天。” 说着,他吐出一口口水,“我们干活倒是没啥,村里的工作谁来干?” 徐福贵将草帽重新戴上,遮住刺眼的阳光,淡淡瞥了他一眼,“得了吧,人家自己都干不完的活儿,谁会来帮咱们,支书家可没特权。” “咱两还是新兔组员,不仅没特权,还要自愿为人民服务。” 来顺瞥了瞥嘴,“哥,这没外人,你给我说这些没用,别人听不见。再说了,我听不懂这些,服不服务无所谓,但不能让我白干!” 徐福贵掐灭香烟,压低声音,“这些话自己知道就成了,别到处嚷嚷。” 来顺嘿嘿笑笑,“知道,我虽然不爱想事,但我不傻。” “行了继续干吧,这狗日的老天,等日头再升高点儿就回去。” 拿起镰刀,弯腰埋在金黄的稻浪里,随着挥舞的镰刀,稻谷成片成片的倒下。 他和来顺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来田里了,不过三亩地的水田面积着实不少,干了快半个上午,也不过才割了一亩。 而且割下来的稻谷还没将谷子打出来,打谷子同样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这些割下来的稻谷可以再晒一天,等夕阳的时候,气温下降一些后再来干。 “福贵,福贵,来顺。” 徐母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两人从田里直起身子一看,徐母拄着拐杖,站在田埂上对他们挥挥手。 徐福贵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热汗,大声问道:“娘,咋了?” “快回来,其他村子的支书来找你们,说是学习工作,哎呀我也不懂,你快回来吧。” 徐福贵微微皱眉,看着这块田里不多的稻谷,叹了口气,“特娘的,这些人早不来,晚不来,耽误人干活嘛这不是。” 但没办法,来者是客,他招招手,让来顺和自己回家去招待他们。 刚从田里抽出满是泥泞的双脚,一阵喧闹声从乡间小路上传了过来,一群陌生人吵吵闹闹的走了过来。 “大娘,伱早说徐支书在田里干活呀,我们直接过来找他就成。” “就是,还好徐老爷子给我们说了一声,不然不是耽误了徐支书干活嘛。” “来来来,我们人多一人搭两把手,一起把这点儿活给干了,趁着这天还不是好热。” 一群人吵着说着,直接挽着裤腿走下田,还不等徐福贵反应过来,熟练的干起活来。 抱稻谷,用打谷子的工具打谷子,将打出来的谷子装在箩筐里,挑到村口的晒谷场铺开,一群人很快分好工。 知道工具不够,有几个人直接过来问徐福贵能不能去借几把镰刀和打谷子的工具,箩筐也多借几个。 “诶诶诶,这算是啥道理,哪里有让客人来干活的道理,走走走,和我回家去。” 徐福贵周围,一脸不高兴的说道,作势要抢他们手里的稻谷,手上却没用什么力气。 这群人不在意的一笑。 “徐支书,大家都是地里生长的庄稼人,就这么点儿活,随随便便就干了。” “就是就是,我们就是来向你学习工作的,现在不就是来学嘛。” “徐支书,你别站着啊,再去借镰刀和箩筐,咱一个上午就把谷子给你打完,然后你好好教我们,改造建设到底咋弄,上面的文件我是真看不懂。” “对呀,完全摸不着头脑,你说我一个大老粗,字儿都不认识几个,这不是为难我嘛。” 众人叽叽喳喳,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徐福贵又劝了好一会儿,实在没办法,才去给村里人借了足够的工具来。 徐母见状,让徐父和长根带着茶水点心放在田埂上,热情的招呼众人吃。 不一会儿村里人听见其他村的支书来帮忙干活,不少都来看热闹。 农村的看热闹可不是单纯的看热闹,光看着不干活,你自己脸上都臊得慌,于是闲着的村里人也到地里去帮忙。 人多力量大,还剩两亩的稻谷不一会儿就被割完,谷子很快被打出来,用箩筐挑到村口的晒谷场。 徐福贵反倒没干什么活儿,忙着招呼大家伙儿,手里的香烟不断往外发,嘴里的好话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说。 得空的时候,徐福贵扶着徐母的手,“娘,你回去叫翠萍把饭煮好,先煮三桌的,把灶台上的腊肉拿三条煮了。” “翠萍一人肯定忙不过来,把孙大娘和朱五姐喊上让她们帮帮忙,人家帮咱干活一顿好饭还是要招待。” 徐母连连点头,“还好搬回宅子了,不然就以前那破茅草房,根本煮不出三桌人的饭。” 说完,她急急忙忙的回家,不一会儿,村口宅子的屋顶遍冒出缕缕炊烟……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丰盛午餐 正午,日头正高。 徐家村村口的宅子里,传出一大片喧闹声,一靠近,还能闻到阵阵肉香,这肉香像是把八月份的炎热都驱散不少。 “来来来,这里有水,大家把泥巴洗一洗,茶水在桌上,要喝自己搭把手。” “哎呀,今天实在是麻烦大家伙了,都不许走啊,等会儿大家一起喝两口,乘乘凉。” 徐福贵大声招呼,宽边草帽挂在胸前,额头上的汗水来不及擦,一双赤脚满是黑灰色泥泞,腰板依旧挺的笔直,脸上的笑容真诚无比。 原本五天的活儿,一个上午就被大家干完了,让他不知道省了多少力气。 至于一顿午饭,他完全不在乎,他家里有的是粮食和腊肉,别说三桌菜,再来三桌人也有的吃。 其他村的村支书大大方方的洗干净身上的泥泞,坐在竹椅上,拿出香烟闻了闻,想了想,还是舍不得抽。 别在耳朵上,拿出自己的烟枪,往里面赛上满满的旱烟,划燃火柴点燃后,舒服吐出一大口白色烟雾,老神自在和别人说话,等待中午的吃食。 干了活,心里就是踏实,一开始他们还怕麻烦别人,但现在却放松多了,今天上午他们可是一点儿力气都没省,在自家干活都没这么认真。 村里人和他们就不同了,一个个淳朴的摇头,说自己家里煮的有饭,不麻烦,给支书干活不是应该的嘛。 徐福贵连忙拉住他们,好话赖话说了一箩筐,这才将大家留下,一起热闹热闹。 “来顺,你让你媳妇儿做了啥好吃的?咋这么香?”一个村里人抽了抽鼻子,忍不住问道。 来顺嘿嘿笑了笑,弹了弹烟灰,“给你们煮腊肉吃。” 众人下意识咽了口口水,惶恐摇头,“平时吃啥咱就吃啥嘛,大家又不是城里来的,不讲究。” 徐福贵摆摆手,拆了两包香烟,又一人散了一根烟,这才有空将自己身上的泥泞洗去,然后进屋换了一身干净衣裳。 “徐支书,伱这屋子可真阔气。” 众人打量着高墙大院的宅子,眼中的羡慕都快溢出来了。 徐福贵打了个哈哈,说这座宅子可不是他的,而是公家的,他只是为了更方便开展工作。 这时徐母和长根走出来,端着两大盘西瓜,这可是好东西,众人感叹今天上午的活儿算是值了个好价钱,又吃肉又吃西瓜的。 别以为西瓜在农村不是稀罕货,这世道,种粮食的地都还不够,哪儿有余地来种西瓜这种奢侈品。 也就是徐福贵现在不靠地里的粮食生活,有村支书的额外收入,所以才种了一块瓜田。 除了瓜田外,本地常见的果树也在屋前院后移植了不少,不过结果还需要两年。 吃完一丝西瓜,残留的甜味让他们忍不住抿了抿嘴唇,浑身的力气缓慢回复。 徐福贵和来顺去其他人家借了两张桌子,加上自家的黑色大圆桌,三章桌子成三角形放在院子里。 众人见状,也没闲着,就近搭了把手,然后拿碗筷的拿碗筷,搬凳子的搬凳子,端菜的端菜。 今天中午煮的饭菜并不是很多,最受人们欢迎的腊肉炖粉条子自然必不可少,每个桌子都是满满一大盆,虽然粉条多腊肉少,但依旧能看到明显的肉块。 除了腊肉炖粉条子这个主菜外,还炒了一盘鸡蛋,煮了一锅苦笋酸菜汤,以及凉拌黄瓜。 简简单单四个菜,众人却止不住的咽口水。 徐福贵还拿出一大壶白酒,大声嚷嚷让众人喝个尽兴。 随着徐福贵动筷,众人也不客气,拿起碗筷,添满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开始狼吞虎咽。 一时间,院子里听不见一丝说话声,只有吞咽声和吧唧嘴的声音。 抽空,徐福贵找到朱芳和孙大娘,给她们送上感谢,今天要不是有她们两帮忙,这三桌子菜无论如何都是煮不出来的。 “支书,你这就见外了,我们可没花啥力气,还白白吃上这么好的饭菜。”两人端着饭碗,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孙大娘更是直接说道:“福贵,你以后可千万不能这么大方了,谁家拿肉招待客人的?有粉条和鸡蛋就行了。” 徐福贵大笑一声,没和她们多聊,让她们尽管吃饱,又去忙着招呼其他人。 一个大木桶蒸的米饭,被众人吃了个一干二净,四个菜更是被吃的干干净净。 有人摸着自己的肚子,眯着眼睛,“呼,好久没吃这么舒服了。” 说完,抹了抹头上的热汗,这三伏天,吃个饭汗水都止不住的往下冒。 徐福贵和来顺抬了一个大水缸出来,里面装满凉茶,让大家伙儿自己来喝。 众人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今天算是占了徐家的便宜。 就干这么点儿活,不仅得了香喷喷的白米饭和腊肉吃,吃完以后还有凉茶喝,香烟更是没断过,隔一会儿就发一根。 徐福贵却毫不在意,他家现在确实不缺粮食,腊肉也不少,大多都是村里人送来的,今天也算是回到他们的肚子。 几个妇人家主动去收拾碗筷,直到这时,徐福贵才有闲暇坐在竹椅上,好好休息。 天气太热,他和院子里的庄稼汉一样,脱掉上身的衣裳,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嘴里叼着香烟,手里拿着蒲扇扇风。 徐父坐在他旁边,手里拄着拐杖,侧着耳朵听众人说话,不时发表一句自己的言论。 尽管徐父早就不是地主老爷,不过大家对他的态度依然尊敬,一旦他说话,旁人几乎不会有插嘴。 徐父很乐意受到如此待遇,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腰板不由挺直许多。 太阳逐渐向西偏移,院子的竹林投下的林荫也越来越多,几个外村的村支书不断询问如何改造建设村子。 徐福贵也不藏私,将自己以前的做法详细的说了一遍,不过众人还是听得一知半解,毕竟每个村子的情况都不一样。 特别是有些封建老人,思想太顽固,根本听不进去话,你拿他有什么办法? 对于这种情况,徐福贵也无可奈何,他能管理好徐家村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五章 和有庆拉钩 “唉,徐支书,要不你到我们村走一趟,看看到底该咋改造,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一位络腮胡支书愁眉苦脸的抽着旱烟,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 上面给的任务很急,他们好不容易在一个新的时代当上支书,不想再从这个位置上下去。 而且他们也知道,改造建设都是往好的方面进行,早点儿改造,自己的村子就能早日过上好的生活。 比如徐家村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田,劳动积极性大涨,村口的晒谷场堆满了粮食。 一个个精神面貌高昂,听说村里的蔬菜还能销往县城的国营饭店,家家户户都有额外收入,身上的衣裳明显好了许多。 而且他们听说接下来的修路和通电通话,统统都会优先考虑徐家村,别到时候徐家村家家户户都能吃肉,出行都能坐汽车,他们却依旧过着衣不蔽体的日子。 所以哪怕是上面不催,他们这心里也急,天天都在琢磨上面拿下来的文件。 实在没办法了,这才一起来到徐家村向徐福贵取经。 听见络腮胡支书这么说,徐福贵犹豫的看了看,“这段时间怕是不行,忙着晒谷子呢,我得把集体粮食统计出来。” 人们虽然有自己的田地,但该交的粮食还是不能少的。 现在新兔刚刚开天辟地,国库贫穷,每一粒粮食都很重要。 不过即便知道要交集体粮,庄稼汉们依旧喜气洋洋。 毕竟新兔要求的粮食,可比旧社会要好太多了,而且只需要交给集体,不用额外去应付其他人。 像是旧社会,除了公粮外,还要被地主剥削,偶尔还有兵匪路过,简直苦不堪言。 交的集体粮徐福贵会分成两份,大部分上交到上面,小部分留在村里当集体财产,相当于是村里的财政。 话说多了,络腮胡闻言,立马点头,“成,等这段时间忙完,你千万得来我们村走一走,看一看,按照上面的话叫啥来着,对对,指导,来指导指导我们。” 其他支书争相附和,徐福贵不自信的笑了笑,他有自知之明,自己的能力也就那样。 即便去了他们的村子,最多就是给出自己的建议,那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残余,他一个外人能有什么办法? 徐家村能被管理的这么顺利,大部分原因还是靠徐家以前的影响力。 徐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当地主,村里人早就习惯听徐家的话。 某种程度上来说,徐家才是徐家村最大的封建残余。 不过有徐福贵这个当家人主事,徐家村一切都在蒸蒸日上。 这些个支书并没有待很久,眼见着日头越来越偏西,他们便起身准备回家,有些村子远,要赶着在天黑前回家。 徐福贵象征性的挽留两声,他们摆手拒绝,真诚的道谢后,踩着布鞋走出了徐家村。 徐福贵看了看天色,时间差不多,该去接家珍和凤霞回来了。 他走出宅子来到马棚,食指中指放在嘴里,一声尖锐的口哨随之传了出来。 “唏律律” 原本躺着的黑色大马立马站了起来,甩头打了个响鼻,黑色如绸缎的马鬃随风飘扬。 “爹,你要去接娘和姐姐回来吗?” 刚睡醒的有庆听见动静,连忙迈着两条小短腿跑了过来,仰起肉嘟嘟的小脸问道。 徐福贵将黑马牵出来,轻轻嗯了一声,“儿子,离远点儿,小心马蹄子踹伱一脚。” “爹,我也想去接娘和姐姐。”有庆奶声奶气,小手捏着衣角,难得对他撒娇。 徐福贵摸了摸他的光头,嘀咕道:“你娘还真省事,每次都让你剃光头,儿子,乖啊,去找小羊和平安玩儿。” 有庆和上一世一样,对动物特别喜欢,平时在家里就喜欢围着平安和两只羊打交道。 有庆摆摆脑袋,“不,我想和大马玩儿。” 徐福贵愣了一下,旋即好笑的看了他一眼,捏了捏他白嫩的脸颊,“你小子,有平安陪着你不够,还打上马儿的主意了?” 有庆抱着他的腿,“爹,你就让我骑一次马吧,我保证以后都听你的话,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看着自家儿子渴望的眼神,徐福贵想起前世有庆的遭遇,不由心软。 “这样,爹把你娘接回来后,再带你骑马马,怎么样?” 有庆伸出小拇指,一本正经,“拉钩。” 徐福贵笑着伸出小拇指,有庆赶忙勾住,“拉钩上吊,一辈子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臭小子。” 徐福贵将他抱起来亲了一口,随后翻身上马,手里拉着缰绳,黑马灵性的甩了甩头,都不用他指挥,立马抬起马蹄朝熟悉的泥土路走去。 徐福贵转身看了看,有庆这小子迈着小短腿快速朝屋里跑去,“儿子,不许到河里去,听见没?” 有庆没回答,反倒是徐父的声音从院子里传出来,“行了,你快走吧,有庆我看着呢。” 待他到县城的时候,落日距离西方山峰的距离不足半尺,耀眼的金光撒遍漫山遍野,没有火烧云,因为空中几乎看不到一朵云。 显而易见,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正好可以把今天打下来的谷子好好晒一晒。 空气依旧燥热,徐福贵戴着宽边草帽,额头上爬满汗水,迎面吹来的也是热风。 泥土公路很旱,马蹄落下又提起,一大片沙尘随之扬起,落在路旁焉了吧唧的杂草上。 骑着马进入县城,马蹄敲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徐福贵拉了拉缰绳,放缓黑马的速度。 街上冷冷清清,几乎没什么人,毕竟黄昏时分,只有县城本地人在活动,不然徐福贵也不敢直接纵马进城。 来到小学外面,一根烟的功夫,徐福贵看见一个老头拿着一柄铁锤和一块弧形铁板出来,用力敲了几下,代表着放学的铃声便响彻校园。 没过一会儿,家珍便牵着凤霞的手走了出来,凤霞一看见他,立马张开双手跑了过来。 “爹!” 听着凤霞响亮清脆的声音,他情不自禁扬起笑容,将凤霞高高抱了起来.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六章 有人要娶凤霞? 落日黄昏,瘦削的枝头挂着一轮红日,水洗般清澈明亮的美,夕阳照在河面上,河水浮光跃金,似乎一颗颗神奇的小星星在闪闪发光。 夏日的傍晚,燕雀的狂噪穿过暮霭,在天空回绕,一条黑色细蛇盘旋在土公路上,悠哉悠哉吐着信子寻找方向。 忽然一阵马蹄声传来,黑蛇支起蛇头,红色瞳孔里一个庞然大物快速靠近,吓得它连忙快速窜进一旁的野草里,消失不见。 “爹,你看,好大一条乌梢蛇!” 黑马上,凤霞指着黑蛇消失的位置,激动的大声喊道。 “蛇有啥好看的,凤霞,你以后看见蛇可得离远点儿,别整天当个疯丫头。”家珍说道,转头让徐福贵离那个地方远点儿。 凤霞咯咯笑了笑,“娘,你是不是怕蛇?” “是个人都怕蛇,我看见这玩意儿就恶心的不行。” “爹,那伱怕不怕蛇?” 徐福贵不在意的笑了笑,“蛇有啥好怕的,毒蛇泡酒,没毒的蛇做蛇羹,我以前和来顺就喜欢去山上捉蛇吃。”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细声细语,“你以后可别去了,太恶心了。” “明明一点儿都不恶心,爷爷说过,乌梢蛇是没有毒的,咬人也不疼。” 徐福贵点点头,“对,以前我和来顺吃的最多的就是乌梢蛇。” 乌梢蛇在他们当地很常见,身长可达两米以上,棕黑色或棕褐色,背部正中有一条黄色的纵纹,体侧各有两条黑色的纵纹,无毒,而且很怕人。 “别说了。”家珍捂着他们的嘴,徐福贵眼尖,看到家珍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显然真的很害怕蛇。 徐福贵大笑一声,不再说,转移话题道:“凤霞,今天老师都教了些什么?” 凤霞闻言,立马叽叽喳喳说今天发生的趣事,现在在学校里相当快乐。 她已经开学几天了,逐渐熟悉校园的生活,每次回来都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爹,我现在有好多伙伴,他们每天都抢着和我玩儿。” “秋秋问我能不能带她一起骑马,他们都好羡慕我能骑马来读书。” “崔阿姨和范叔叔人很好,每次看见我都会给我糖,还问有没有人欺负我。” “今天中午姥爷又给我们做好吃的,我还给弟弟打包回来了,我那些伙伴想吃,我都没给他们。” “对了爹,马文宇还说要我以后做他媳妇儿呢,他说他很喜欢我,以后非我不娶。” 徐福贵一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听到最后一句,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眼里闪烁冷光。 “马文宇是哪个臭小子?” 凤霞没看他的脸色,自顾自道:“马文宇就是马文宇呀,哼,我才看不上他,长得又矮又丑,脑子也不聪明。” “今天下课他还想和我一起玩儿,叫我过家家,哼,我才不和他玩儿过家家。” “以后我要找个像爹一样的人,不然我谁都不嫁。” 徐福贵脸上重新露出笑容,“凤霞真乖,要是有谁欺负你,你给爹说,爹帮你揍他。” 凤霞用明亮清澈的眼睛看着他,“可是,爹,娘说不能欺负小孩子的?” “那爹帮你揍他们的爹,凤霞揍欺负你的人。” 凤霞笑得很高兴,用力点头,“我肯定揍得过别人,班里没有一个人比我高。” 徐福贵扬了扬眉毛,看向家珍,“凤霞真是班里最高的?” 家珍点头,笑盈盈的看着自家闺女,“女娃娃长得快一些。” 徐福贵咧嘴,“不愧是我的闺女。” 家珍翻了个白眼,“女孩子长这么高干啥,以后都没人要。” 这时代可没法跟后代比,虽然强调妇女能顶半边天,但结婚的时候对女方的要求没有后世你们开放。 要是女子太高的话,确实不容易结婚,毕竟男方不太愿意找一个比自己还高的媳妇儿,走出去没面子。 徐福贵依旧笑的很惨烈,“嫁不出去才好,我养凤霞一辈子。” “净瞎说。” 骑马回到村子,夕阳已经隐入山后,气温也缓慢下降,人们总算敢从家里走出来,抓紧时间去田里割稻谷打谷子。 家珍骑在马背上,小脸通红,幽怨的看了背后的男人一样。 徐福贵摸了摸鼻子,“这可不能怪我,马背上一蹭一蹭,它自己就这样了。” “我要下来。”家珍咬着嘴唇说道。 每次到村口家珍就会下来,她不好意思在外面这么亲密,社会风气不允许。 徐福贵扶他下来,家珍趁机小声道:“晚上一起洗个澡,出了一身汗,不舒服。” 徐福贵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弯腰掩饰自己的异样,家珍笑盈盈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准备回家,突然看到晒谷场上一大片的金黄谷子,愣了一下,问道:“这是我们家的?” 徐福贵点头,家珍又问:“不是今天才开始打吗,怎么打了这么多?” 徐福贵解释了一下,家珍有些愧疚说道:“又让翠萍一个人在家里忙活。” “行了,都是一家人,回去吧。” 家珍从晒谷场旁路过,看着这些粮食,脸上满是笑容,“今年的收成不错。” 徐福贵点点头,“一般吧。” 他说的是实话,这几个月忙着支书的工作,对田地不怎么上心,收成好,完全是因为老天爷心情好,所以收成不错。 回到家,有庆第一个跑出来,甜甜喊了一声娘,然后抱着凤霞的腰,“姐姐,我好想你呀。” 凤霞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拍了拍他的头,“今天在家有没有惹爹生气?” 有庆摇头,拉着她走进院子,指着石桌上的西瓜,“我给你藏的,不然就被那些大人吃完了。” “凤霞回来了,学一天累了吧,来,把书包给爷爷。”徐父从藤椅上起身,一张老脸笑成一朵菊花。 徐父虽然大半辈子都是旧社会的人,但并没有重男轻女的想法。 反而因为徐家一直都是男丁,所以对凤霞格外喜欢。 家珍喊了一声爹娘,回到自己屋里,换了一身旧衣裳,来到灶房帮翠萍煮饭,刘翠萍羡慕打听学校里的事情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一手丑字 这几天,徐福贵再次陷入忙碌之中,除了忙着去晒谷子以外,便是查看徐家村收获的情况,这些数据都需要放在工作汇报里面。 除了收集数据以外,更多的功夫用来招待从各个地方来的支书以及上面来的领导。 其他地方的支书没什么大不了,大家都是平级,谁也管不了谁,给顿好饭,面带笑容,顺眼的话将工作经验说一说也无妨。 不顺眼的话能敷衍就敷衍,他自认不是个心胸宽阔的人。 村支书能敷衍,但是上面来的领导和上级自然敷衍不了,这些领导来自各个方面,徐福贵自然想好好招待,和他们混个脸熟。 这些领导的态度也相当好,笑容和蔼,经常拍着他的肩膀示好。 中途杜玉枝和钟守正也抽出时间来了一趟,身后跟着一大群领导班子,这阵势把徐家村众人都看愣了,都不敢离这群人太近。 不过他们与荣有焉,这么多村子,只有他们徐家村能得到这么多领导的光顾,走出去也是一谈资。 但该说不说,徐家村现在在云溪县城确实挺出名的。 因为云溪县城将徐家村当成了改造建设的典型例子宣传,甚至将报告打到了上面的地区,连带着徐福贵的名字传到了更多人的耳朵里。 这群人像是商量好的一样,集中这几天来观察工作,五六天一过,徐福贵才松了口气。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天的事情徐福贵都带上来顺,工作的时候顺便给他讲解,让他对支书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也让其他支书领导对他脸熟。 他没有忘记杜玉枝说过要让来顺接替自己支书的事情,来顺神经有些大条,趁着他现在还在村里,让他先适应一下工作。 接下来的改造工作,徐福贵会将一部分交给来顺负责,他在一旁把关就行了。 晚上吃完饭,坐在院子的石凳上抽了一根烟,草草洗了一个冷水澡,然后回到房间,点燃桐油灯,完善自己的工作报告。 “爹,你又在写字吗?”洗好澡的凤霞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穿着一件带着皂香的淡粉色连衣裙,鬓角的头发微湿。 家珍拿着木梳子跟在她后面,呵斥道:“凤霞,别去烦你爹。” 徐福贵呵呵笑了笑,将手里燃烧殆尽的香烟掐灭,把凤霞放在腿上,继续思考报告。 “爹,我也会写字,我帮你写好不好?”凤霞搂着他的脖子,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盯着他。 徐福贵摇头,“凤霞乖,等凤霞读高年级了我就让伱帮我写。” “高年级是几年级?” “初中吧。” “啊?那我还要读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才能去读初中。” 目前小学是五年制,五年级读完以后,有村里的推荐,便可以去读初中。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随口和她说话,心思大部分放在手里的支书工作汇报中。 他看着自己写下的字,皱了皱眉,“凤霞,爹写的字咋这么丑?” 凤霞看了一眼,吐了吐舌头,“我都认不出爹写的什么字。” 徐福贵脸上满是黑线,但没法反驳,凤霞说的确实是实话。 他虽然读过私塾,但没一天认真学过,写出来的字自然是一塌糊涂。 而且他前世用简体字习惯了,现在回到写繁体字的时代,让他好不适应,别说把字写好看了,能把字写正确就不错了。 每次读玉枝看他的报告的时候,眉头皱得老紧,仿佛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一样。 徐福贵也后悔,当时上私塾的时候就该认真学,最好能去城里的夜校学校一段时间。 私塾先生虽然教的是传统的四书五经,但并不是完全无用,而且他写的确实一手好字,当时该跟着好好学的。 一念及此,徐福贵打算将夜校的计划提到前面来,自己带头,让徐家村晚上一起学习。 “想啥呢?”家珍手里拿着毛巾,揉着湿漉漉的头发,见她在发神,随口问道。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文化太低了?” “谁文化低?” “我文化低。” 家珍坐在他旁边,好奇看了他一眼,“咋突然说这个。” 一股淡淡的幽香传来,徐福贵心里不由有些躁动,轻轻搂着她的腰肢,“不管啥工作,都得要文化,家珍,你以后教我写字好不好?我再去买几本书回来,我们一起学。” 家珍眼睛一亮,很高兴的点点头,她本来就喜欢看书,见自家男人对文化感兴趣,自然大力支持。 下一秒,她低头看着他的大手,没好气的拍了他一下,“没个正经的,一天天脑子里没想好。”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情不自禁,情不自禁。” “爹,娘!” 有庆突然跑了进来,见凤霞坐在他腿上,立马也要凤霞抱。 家珍摸了摸有庆的背心,细声细语的说道:“别跑了,刚洗完澡,又出一身汗,该睡觉了。” 有庆摆摆头,将手里的巴掌长的木刀高高举起,“不睡,我还要玩儿。” 说着不睡,但疯玩一天,没一会儿,凤霞和有庆便缩在他们怀里,安心睡了过去。 家珍手里拿着蒲扇,慢慢给他们扇风,不时把周围的蚊子给赶跑。 宅子的蚊子没有多少,徐福贵平时会用生烟来熏蚊子。 所谓的生烟,是他们这里的一种草叶,半生不熟点燃以后会冒出很多白色浓烟,驱蚊效果很不错。 天色已晚,今晚似乎云层很厚,外面漆黑一片,不见一颗星宿,明月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凉风在山间呼啸,徐家村也彻底安静下来。 徐福贵放下钢笔,甩了甩手脖子,看着躺在怀里熟睡的凤霞,不由露出了笑容。 凤霞睡觉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很安静,乖的像是一只小猫。 有庆就不一样了,睡姿千奇百怪,不时突然伸一下手,蹬一下脚。 将两个孩子放在床上,将蚊帐拉下,防止蚊子进去。 徐福贵看了眼家珍,张开双手,家珍有些害羞的低头,不过还是投进他的怀里,不多的衣裳一件件掉落。 桐油灯豆大的灯光照亮房屋一角,墙上的人影闪烁许久.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八章 抢收谷子 良久,房屋里的桐油灯才熄灭,家珍浑身都没力气,两人相拥而眠。 外面的风刮得越来越大,发出阵阵呼啸声,仿佛有厉鬼在外面尖叫,夜色漆黑,仿佛被人用墨泼了一般。 “咔嚓!” 半夜,一道惨白的电光突然掠过天际,照亮了整片天地,仿佛老天爷睁眼了一般。 “轰隆隆” 随后,一道震耳欲聋的雷声从云层深处传出,仿佛天空要倒塌一般,惊的徐福贵瞬间从床上坐起来。 家珍由于太累,迷迷糊糊翻了个身,脑袋搭在他身上,嘀咕道:“打雷了,睡吧。” 徐福贵重新躺在凉席上,睁眼看着窗户透进来的电光,浑身突然一震,赶忙从床上起来,随便抓起裤子衣裳往身上套。 “福贵,大半夜的你干啥去?”家珍问道。 徐福贵头也不回,“你继续睡,要下暴雨,我去看看大家伙儿的谷子收了没。” 说完,他提桐油灯,刚打开门,一阵夹杂着沙尘的狂风便毫不客气钻了进来,吹的衣袍猎猎。 徐福贵眯了眯眼睛,快速关上门,刚走到院子,就看见徐父打开房门,有些担忧的声音随之传出来,“可别把谷子淋湿咯。” “爹,黑灯瞎火的,回去躺着吧。” “臭小子,还轮不到你教训我,干伱自己的事儿去。” 徐福贵脚步不停,路过狗屋的时候,平安微微发出两声狗叫,缩在里面不敢出来,大概是被赫赫天威吓住了。 不仅是平安,村子里的牲畜都缩在一角,不敢动弹,惊恐的看着夜空中的电闪雷鸣。 风太大,夜色太浓,桐油灯带来不了多少光亮,徐福贵只能通过电光来观察。 空中还没有落下雨滴,但绝对快了,夏天的雷暴雨说来就来,不给人丝毫商量的余地。 他走出宅子,刚想喊大家起来收谷子的时候,一阵吵闹声突然从暗处传了过来,隐隐约约还有一点儿火光。 待他们走近一看,果然是村里人,一个个手里拿着竹编扫帚和铲子,箩筐自然也不在少数,脸色着急。 看到他后,愣了一下,问道:“支书,你咋在这儿。” 徐福贵笑了,“我看要下雨了,怕你们没收谷子,索性起来看看。” 村里人都不傻,估计比他还早发现要下暴雨,急急忙忙起身收谷子。 “就是嘞,明明看过天色,这两天没雨,没想到突然要下暴雨,谷子都在晒谷场上堆着嘞,得赶快收了,不能让老天爷就这么糟蹋咱们的粮食。” 徐福贵没有耽误他们,和他们一起朝晒谷场走去,“走走走,赶紧的,指不定这雨啥时候就落下来了。” 徐家的谷子倒是在昨天就已经晒好,放在谷仓里了,不怕暴雨。 毕竟他们第一天就把所有谷子打下来,晒了四五天,时间足够。 其他人家可不像他这么好运,谷子才晒了两天,眼看要晒干了,可不能被这场暴雨给毁了。 虽然自家没有谷子在晒谷场,但徐福贵还是来到晒谷场帮忙,多个人干活,总能早点儿把谷子收完。 众人的动作很快,但暴雨的动作却更快,收到一半的时候,一颗豆大的雨珠便打在徐福贵的脖子上。 其他人也发现开始下雨了,立马喊道:“快,大家伙儿快点儿人,下雨了下雨了!” “这狗日的老天爷,把家里人都叫过来,不能让谷子被淋湿了!” “快快快,雨越来越大了!” 众人手忙脚乱,脸上满是急切,大风将谷芒吹到人身上,浑身痒得不行,一箩筐一箩筐的稻谷被放在屋里。 很快,滴落下来的雨珠越来越多,远方的山林更是传来哗啦啦的雨声,而且雨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大。 不一会儿,暴雨笼罩整座徐家村,十多秒的时间,徐福贵全身被打湿,晒谷场上剩下的粮食自然也没避免,看的他心疼不已。 这都是一颗颗粮食啊! 不过还好,大部分的谷子都及时收起来了,被打湿的谷子也不能浪费,冒着雨势单独放在一个地方,等放晴了赶忙晒一晒,不会发霉。 “支书,回去吧,这雨太大了!”好几个人来到他身边,大声喊道,雨水不断从脸上滑落。 徐福贵点点头,抹黑跑到宅子的屋檐下,抹了一把湿透的头发,看着倾盆而下的暴雨,心里平静如水。 他喜欢下雨,不管是毛毛细雨还是倾盆大雨,他都喜欢。 他喜欢雨水把万物隔绝,自己被困在屋里的感觉,仿佛烦心事也被困住了一般。 下雨的时间,似乎成为了自己独有的时间。 在屋檐下待了一会儿,忍住出去继续淋雨的冲动,转身走进屋里。 咔嚓! 又是一道闪电掠过天空,徐福贵生怕这道闪电把天空给劈裂,这也是他为什么不敢去淋雨的原因。 听说下雨天在外面很容易被雷劈,他不知道是真是假,但他现在很怕死,万一的概率都不会去试。 回到屋外,徐福贵将湿透的衣裳裤子全部脱掉,打开屋子,家珍已经给他准备好了一桶冷水河干净的衣裳。 “谷子收完没有?” 趁着徐福贵清洗身子的功夫,家珍关心问道。 “大部分都收了。” “那就好。” 徐福贵擦干身子,“这老天爷脾气也是怪,每年都得在半夜来两次暴雨,每次都得急急忙忙去收稻子。” 家珍嘘了一声,“福贵,举头三尺有神明有神明,可不许说老天爷的坏话,你忘了你遇到神仙的事儿了?” 徐福贵愣了一下,乖乖闭嘴,也许家珍说的对,举头三尺有神明,连他重生的事情都发生了说不定,平时对老天爷还是多点儿尊敬。 穿上裤衩,躺在凉席上,两个小家伙睡的很香甜,哪怕外面的动静这么大,依旧没把他们吵醒。 闹了这么一阵,徐福贵也困了,搂着家珍的腰肢,听着屋外的雨声,沉沉睡了过去。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在徐福贵睡着没一会儿,暴雨便移动到其他地方,留下一片狼藉.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九章 热情的崔红和范刚 清晨。 浓雾弥漫。 万籁静寂。 露水悬挂在草尖,小路一片泥泞,一声高亢的鸡鸣突然响起,打破了徐家村的宁静。 尽管才刚刚天亮,但很少有人继续赖在床上,勤劳的徐家村人早早起床,趁着天气凉爽的时候干活。 不然等日头升高以后,火辣辣的太阳根本不敢让人出门。 徐福贵推开厚重的木门,看了看东方天空的一缕红色,不由砸吧了两下嘴。 嘿,这老天爷还真是怪。 昨晚一场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起床一看,今天又是一个艳阳晴天。 晴天好呀,昨晚打湿的谷子可以摊到晒谷场上,好好的晒一晒,避免发霉。 一阵脚步声传来,徐父迈着四方步从院子外面走了进来。 “爹,你又跑去村口蹲坑?” “哼,儿子还想管老子?”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老头子是越来越不好伺候了,当然他也没怎么伺候就是了。 “我这是孝顺你,你一个人出去,伱说要是摔一跤都不知道。” “你就不能盼着我点儿好?再说我好好的摔啥跤?”他依旧嘴硬,但语气却缓和不少。 徐福贵耸耸肩,懒得多说,走进院子伸展身子。 昨晚一场暴雨将院子里的竹叶树叶打落不少,零零散散铺在院子里,一股混合着泥土的青草芳香在空中飘荡。 徐父拿起竹编扫帚,开始扫院子里的落叶,徐福贵见状,作势去接过他手里的扫帚。 徐父躲开他伸过来的手,“我还没老到不能动手的地步。” 徐福贵没有强求,让老头子做点儿事也不错,省的他一天到晚闲得慌。 “福贵,凤霞醒了没有,叫她起来吃饭了。”拴着围裙的家珍从灶房走出来,手里还拿着竹筷。 徐福贵走回房屋,凤霞微微张嘴,晶莹的口水流淌在嘴角,圆鼓鼓的肚皮一起一伏,看得徐福贵心都化了。 一旁的有庆睡姿则相当粗鲁,四仰八叉的横着趴在凉席上,薄被子被压在身下,身上只穿着一条裤衩。 徐福贵轻手轻脚,没有打扰有庆,拿着凤霞的连衣裙,轻轻将凤霞给抱了起来。 刚离开床,凤霞悠悠醒来,揉了揉眼睛,看清是他后,眼睛一闭,重新睡了过去,双手下意识的抱着他的手臂。 “凤霞,别睡了,起来吃饭,你不想去县城读书了?”走出房屋,徐福贵轻轻喊道。 “爹,可是我好困呐。” 徐福贵不舍得叫醒他,坐在竹椅上,不打扰怀里的凤霞睡觉。 家珍将饭菜端到桌上,看到凤霞还在睡,好笑的走过来,温声将凤霞叫醒。 小孩子嗜睡,但一旦醒过来,很快便清醒,穿好连衣裙的凤霞大口大口的吃着新鲜的卤蛋,高兴的摇头晃脑。 “爹,我最喜欢吃卤蛋了。”她脆生生的说道。 徐福贵将她下巴上的米饭给抹掉,“喜欢吃就天天吃。” 吃完饭,家珍给凤霞梳头发,徐福贵则用油皮纸,打包昨天卤好的半个猪头,准备给杜玉枝和钟守正送去。 杜玉枝不止一次念叨他家的卤味,正好刘家村有人杀猪,徐福贵便买了两只猪蹄和一整个猪头,当然肥肉和瘦肉也买了不少。 大部分都被抹上盐熏起来做成腊肉,猪头和猪大肠被他做成了卤货。 打包好以后,凤霞拿上自己的挎包,一跳一跳的走出宅子,转头笑呵呵的喊道:“爹,娘,你们快点儿呀,我不想迟到。” “来了来了,让你早点儿起床你不听。” 骑上黑色大马,刚走出马棚,迎面便遇见陈运生的牛车。 牛车上放着新鲜的蔬菜,鸡蛋鸭蛋鹅蛋也不少,为了防止撞坏,还特意放在米糠里面。 除此以外,还有几只被绑了腿脚的鸡鸭,以及一桶活鱼,鸡鸭不时挣扎扇动翅膀,却怎么也逃不出去。 “五哥,今天这么早就给国营饭店送过去?” 牛车上的蔬菜鸡鸭全是给国营饭店的,从每家每户凑出来的,得到的钱同样会分给他们,这也是徐家村重要的收入来源。 很多人在确定国营饭店是一项长久的合作以后,纷纷准备加大喂养鸡鸭鱼鹅。 陈运生站在水牛旁边,点点头,羡慕的看了一眼他们,“支书,你吃了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陈运生不再称呼他为福贵,反而称呼他为支书,徐福贵说过几次,陈运生不改,便由他去了。 “吃了,那我先走了,等会儿我去国营饭店看看。” “成,不用等我。” 牛车的速度与骑马的速度比不了,徐福贵夹了夹马腹,黑马迈动马蹄小跑在乡间泥泞路上,不一会儿便消失在村口。 来到县城,将凤霞和家珍送到学校,徐福贵没有着急走,留下来准备看看家珍和凤霞在学校里的情况。 尽管开学还没多久,两人似乎已经完全适应了身份的转变。 凤霞自己一跳一跳的走进教室,家珍不急不缓走进教师办公室,准备今天上课的内容。 没过一会儿,熟悉的看门大爷拿出一柄铁锤和弧形铁板,用力敲了几声,代表上课铃声正式响起。 徐福贵站在教室外面,凤霞因为个子的原因,坐在靠后的位置,腰板挺的笔直,大声的朗读黑板上的内容,眼神清澈明亮。 或许是心有所感,她向窗口看了一眼,一父一女对视的时候,凤霞露出甜甜的笑容,坐姿更加端正。 这时家珍走进教室准备上课,徐福贵挥了挥手,悄悄离开,脑海里全是凤霞甜甜的笑容。 刚才的画面,是他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日子,能每天听见凤霞的声音,对于他来说相当满足。 他现在每天埋头苦干,甚至打算买书练字,都是为了给家里人更好的生活。 离开教室,走在操场上,崔红和范刚结伴走了过来,带着热情的笑容和他打了个招呼,说要带着他参观一下学校。 徐福贵愣了一下,摆摆手,“不了不了,我又不是啥领导,哪有让你们陪着的说法。” 崔红和范刚确实很热情,徐福贵和他们寒暄一会儿,问了一下家珍和凤霞的情况,随后找借口离开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章 买书 从学校出来,徐福贵牵着马走在街道的石板路上。 时间尚早,街上行人不多,街边的店铺陆续取下木板,准备开门迎客。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云溪县城的风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生活条件上的变化不明显,但人们的精神气更加昂扬向上,仿佛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看到行人脸上的笑容,徐福贵同样打心眼里高兴。 将黑马拴在城门店铺的马栏里,他特意嘱咐道:“同志,把新鲜的马草拿出来,我这匹马可金贵的很。” 老板听见他的称呼,一张老脸笑成菊花,“福贵,哦不,福贵同志,你放心吧,我保管伺候好你的马。” 徐福贵大笑一声,重新回到街道石板路上,对面有个人在卖炊饼,炊饼的香气不断窜进鼻间。 徐福贵走过去,指着炊饼,“同志,炊饼咋卖?” “五分钱一个,或者三十个铜板。” “来一个吧。” “好嘞,你拿好,有些烫,徐福贵同志。” 徐福贵看着他调侃的笑容,咬了一口热腾腾的炊饼,指着自己,“伱认识我?” 卖炊饼的人扬了扬手,“害,县城谁不认识你?” 徐福贵不在意的笑笑,这倒是,他在县城确实挺出名。 以前是云溪县城远近闻名的败家子,半年时间就将徐家家业败了个精光。 没成想新兔来了以后,以前被人嘲笑的败家子摇身一变,居然成了县城的新星,被大力表扬。 炊饼有些烫,徐福贵换了一只手拿,随口问道:“新兔不是让使用人民币吗,咋还能用铜板买东西?” 炊饼老板讪笑一声,“人民币是钱,铜板也是钱,不影响,不影响。” 徐福贵没再多说,什么事情都有一个过程,特别是货币这种玩意儿,想一下统一是不可能的。 新兔管理的时间还是太少,从四月份到现在的八月份,满打满算也才四个月。 云溪县城有如今的成绩,他认为已经很了不起了。 参照上一世的记忆,现在的云溪县城发展速度可是快了不少,或许是因为他重生的蝴蝶效应吧。 吃完一个炊饼,徐福贵从烟盒里拍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学着徐父,迈着四方步走在大街上。 四方步是一种很大气的步子,走出来四四方方,以往的大户人家走路都是四方步,看起来很不一样。 徐福贵自然也学过,此时走了两步,却感觉相当别扭,还是变回自己的阔步。 上一世看古装电视的时候,电视上那些个皇上高官就是这么走路的,气势很足,他学不来这个范儿。 走在街上,不断有人和他打招呼,大多数人徐福贵都认识,一一回应。 不认识的就多问几句,他现在记忆力不错,一次就能记住别人的名字。 “福贵!”又有一个人在后面喊他,转身一看,他当即高兴的走过去。 “康大哥,生意兴隆。” 喊他的人正是康包子,他与之前并没有什么变化,依旧在卖包子,一旁站着头发花白的李豆腐。 “你小子,现在可是飞黄腾达了,来,吃一个大肉包子。”康包子说道,不断打量他。 徐福贵接过包子,长大嘴巴咬了一口,“嗯,还是以前那个味儿,正宗。” 康包子对于他的随意很高兴,热情的和他攀谈。 “李大哥,你头发又白了不少。”徐福贵没有冷落李豆腐,笑着说道。 “是吗?”李豆腐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装了三块豆腐递给他,“拿回去吃。” 徐福贵照样没拒绝,“好,挺长时间没吃你家的豆腐了,拿回家用酸菜煮碗汤菜。” “是嘞,酸菜豆腐鱼,好吃的很。” 徐福贵拿出香烟,给他们散了两根,两人舍不得抽,小心翼翼别在耳朵上。 “对了,福贵,董刀疤和胡麻子今天要被枪毙了。”康包子幸灾乐祸的说道。 徐福贵拍了下手,“枪毙的好,这些恶霸毒瘤就该全部枪毙。” “啧啧,这段时间县城热闹的很,隔三差五就有人被抓,而且全是有头有脸的人。” 徐福贵深以为然点头,新兔来了后,县城迎来了大洗牌,各种势力被铲除,以前压在百姓上面的大山被一一铲平。 这也是为什么街上行人的脸上有了笑容,因为他们抬头能看见朗朗晴天,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喘不过气。 闲聊一会儿,徐福贵见时间差不多了,便告别他们,到书铺走去。 县城的书铺不大,但同样是两层楼的砖木建筑,里面的书籍种类不多,除了传统的四书五经四大名著外,最多的便是洋书,内容相当驳杂。 徐福贵依稀记得,不久后书铺便会被迎来检查。 一段时间后,被改造成了县文化馆,百姓可以到里面去看书学习。 来到书铺,书铺老板同样认识他,热情的将他迎进来,询问他要什么书,可以免费送。 徐福贵摆摆手,他不差这点儿书钱,没必要到处欠人情。 他对那些禁书看都不看,最后选了三幅字帖,另外将新兔组织印发的书籍全都扫了一遍。 可惜,书铺老板明显渠道部不太多,这方面的内容并不多。 令他惊喜的是,书架上居然有不少毛熊的书籍,这些不算禁书,徐福贵同样是看到就买。 这些书,够他拿回去学习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书铺老板惊讶的眼神中,徐福贵提着一包裹的书走出书铺,随后找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将这些书籍全部放在空间里面。 他空间里面的东西可不少,简直可以说是一个百宝箱,生活中常见的东西都有。 以后几十年有不少动荡,平时徐福贵会有意识的在空间里储存东西,免得日后为生活所迫。 反正空间里面时间和空间都是静止的,不管什么东西,进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出来的时候就是什么样,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 浓雾散去,耀眼的金光给县城披上一层纱巾,徐福贵迈步朝城中心走去.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不收钱 “玉枝姐,给你带的卤猪头。” 徐福贵打开办公室的木门,提着手里的卤猪头说道。 杜玉枝抬起头,看了一眼他手上的半个猪头,“拿这么多?我咋吃的完?” “吃的完,猪头看着大,其实都是骨头,没多少肉,适合下酒吃。” “嗬,你这是给你钟大哥拿的吧,他没事就喜欢喝两口小酒。”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将不要的报纸垫了两张在桌子上,随后将卤猪头放在报纸上。 “福贵,中午别走了,正好陪伱钟大哥喝喝酒。”杜玉枝说道。 徐福贵没有拒绝,“行啊,对了,你和钟大哥的日子定了没有?” 杜玉枝轻咳一声,“我和你钟大哥说了这事儿,商量了一下,决定听你的,十月二号结婚,蹭一下新兔的喜庆。” 徐福贵拍了一下手,“好哇,准备咋办,场面可不能小了,一辈子估计就这一次机会。” 这个世道,几乎没有离婚的说法,人们对于离异双方有很大偏见,如果身份敏感的话,还会涉及到更深的问题。 杜玉枝放下钢笔,双手枕在脑后,后背靠在太师椅上,“大办还是算了,我们琢磨了一下,办个两三桌,请一些关系近的就成了。” 徐福贵自顾自倒了两杯茶,给她递过去一杯,“这可不是你能说了算,外面好多人就盯着你呢。” “要是知道你和钟大哥要办事,肯定要趁这个机会巴结巴结,场面自然而然就会大了去。” 杜玉枝似乎早就想到了这茬,冷笑一声,“我们就是要让社会的不良风气吹进来呢,我倒是要看看,还有多少人是站在旧社会的。” 徐福贵心里一惊,为那些喜欢钻营的人感到一丝悲哀,居然撞上杜玉枝这么个铁面无私的人。 不对,杜玉枝对外是铁面无私,但对自己人一向包容友好。 “福贵,你对县城熟,我想把婚事交给你来办。” 杜玉枝和钟守正都很忙,腾不出空闲的时间,但结婚大事,他们也不想太敷衍,便商量让自己人徐福贵来操持。 他们对福贵办事,一向是比较放心的。 徐福贵拍了拍胸脯,“成,包在我身上,保证办得漂漂亮亮的。” 杜玉枝嘱咐道:“记住,低调行事,不要张扬,不过要是有旧社会的人打听,你就直接告诉他们。” 徐福贵点点头,表示记下了。 “最近工作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杜玉枝照例问了一句。 “你前两天不是才去考察过嘛,没啥变化,等这段时间忙完以后,我琢磨着在村里开夜校。” 杜玉枝点头表示支持,“上面的领导人多次强调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夜校是很重要的方法。” 徐福贵放下茶杯,嬉笑道:“玉枝姐,你有好的书没,我想提升自己的文化。” 杜玉枝好整以暇的看了他一眼,“好啊福贵,你有提升自己的意识,这很好,要什么书?” “啥书都成,我不挑。” 杜玉枝想了想,转身从书架上拿出几本内部书籍,全是大领导的著作。 除此以外,她还拿出厚厚一沓内部报纸,“呐,这些够你看一阵了,不懂的就记下来,一起探讨学习嘛。” “这些报纸也要多看多学,我们要时刻关注领导的指示,跟着上面的步伐统一走。” 徐福贵点头,兴高采烈的接了过来,他打算有时间就拿出来看,看不懂的就问家珍,要是家珍都不知道,那就来问杜玉枝。 杜玉枝又拿出两副标准的伟人像,“呐,你来的正合适,昨天送过来的。” 徐福贵小心翼翼的接过伟人像,看着上面的画像,内心肃然起敬。 没有经历过这个时代,永远不能体会到人们对最大领导的热爱和崇拜。 “拿回去可得好好保管,这是思想问题。”杜玉枝说道。 徐福贵点头,“等会儿我就去拿两个相框裱起来,挂在屋里最显眼的地方,时刻警醒自己。” “行了,我要忙工作了,你要是没事儿干就自己坐着看看报纸。” 徐福贵将报纸卷起来,“我去国营饭店找陆大哥一趟,” 杜玉枝重新抬头,“听说国营饭店现在的食材都从徐家村拿的?” 徐福贵点头。 “呵,你小子,脑袋就是灵光,行了,去吧,工作上有困难随时来找我。” 徐福贵嘴碎了一句,“只能工作上有困难才来找你?” 杜玉枝额头上冒出几根黑线,“闲不住是吧?” 徐福贵举起手,“玉枝姐,我先走了,中午我在国营饭店等你和钟大哥。” 离开前,他细心的将木门关上,杜玉枝笑着摇了摇头,继续俯首工作,批阅文件。 沿着木梯从三楼下来,忙忙慌慌的工作人员看见他,停下脚步打了个招呼。 徐福贵逢人就递上一根香烟,如果是女性,年龄比他大就叫姐,比他小就叫妹子。 从办公楼出来,他先是来到照相馆,让照相师傅将两副伟人像给裱起来。 “福贵,你这画像从哪里来的?能不能给我也搞一副?”照相师傅看着伟人像,忍不住问道。 徐福贵果断拒绝,“这是内部供给,不过你放心,过段时间就放开了,到时候家家户户都能挂伟人像,老李头,你可得给我裱好点儿,不能有一点儿刮花了。” 照相师傅重重点头,“放心吧,我知晓轻重,你离远点儿,别把烟灰弄上面去了。” 照相师傅裱的很认真,精力高度集中,生怕有一丝不敬,周围三米内不许靠近。 待他裱完以后,徐福贵递了一根香烟,问多少钱,照相师傅摆摆手,“不收钱,你要是能给我搞到一副伟人像,我还倒给你钱。” 不要拉倒。 徐福贵收回纸币,咧嘴笑了笑,“这样,过段时间我来照两张全家福,给你照顾生意。” 照相师傅切了一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滚蛋。 从照相馆出来,他径直来到陈府,陈礼平正在院子里和陈家明说话,眉头微微皱起。 看到他来了后,眉毛松开,得知他是来送伟人像后,一张老脸更是笑成了菊花.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二章 多的心思不要有 “姐夫,这就是伟人吗,为什么脑门这么大?而且还没头发,嘴角好大一颗痣。” 陈家明穿着一身米黄色的西装,头发抹的乌黑发亮,推了推金丝眼镜,打量着伟人像说道。 陈礼平闻言,拿起手里的黑木拐杖敲了一下他的腿,“臭小子,不会说话就闭嘴。” 陈家明疼的跳起来,幽怨的看了一眼自家老爹。 徐福贵将伟人像挂在堂屋的墙壁上,一眼看去,伟人像处在最显眼的位置。 陈礼平满意的抚着胡须,“好,好哇,这画像看起来就不一般,挂在堂屋,便有震慑宵小的好处。” “你看画像中,额头饱满,目露精光,一看便是人上人的面向。” “嘴角一颗痣更是贵人痣,常人不能拥有,难怪大领导能够成就如此一番伟大的事业。” 陈礼平话里话外满是尊敬,甚至忍不住鞠了一躬表达自己的敬意, 徐福贵好奇问道:“爹,你还懂面相?” “略懂一二。” 徐福贵点点头,不在意的抽出一根香烟,递了一根给陈家明。 陈家明悄悄看了一眼自家老爹,看他只是淡淡瞥了一眼,便试探接了过来。 陈礼平收回目光,淡淡道:“福贵,中午留在家里吃饭吧,正好把家珍凤霞也接回来。” 徐福贵摇头,“不了,杜县长和钟局长约好一起在国营饭店吃饭。” 陈礼平点头,“画像多少钱?” 徐福贵摆手,“没花钱,从内部拿的。” 陈礼平摇头,“不能让你吃亏,这样,给伱拿二十块钱。” 徐福贵装作不高兴,“爹,我可是你亲女婿,哪有吃亏的说法?” 陈礼平愣了一下,打量他一眼,点点头,不再拿钱,吩咐保姆陈大娘将水果点心端过来让他吃。 “不吃了,我还得去国营饭店一趟,对了,爹,十月一日是啥日子你知道吧?” “知道,新兔正式成立的日子,我到时候准备买上几十副鞭炮,一起庆祝庆祝。” “对,我再给你说个事儿,十月二日,杜县长和钟剧场结婚,婚事由我操办。” “等等。” 陈礼平叫住他,用拐杖敲了敲一旁的太师椅,“你先坐,和我好好说说。” 徐福贵没坐,问道:“爹,你想问啥嘛。” “杜县长要大办还是小办?” “小办,不会请外人,自己人热闹热闹就行了,大概有三桌人就够。” 陈礼平眼珠子转了转,试探道:“福贵,你说我们能不能趁这个机会,和杜县长拉拉关系?” 徐福贵抿抿嘴,“爹,我老实给你说,杜县长就盯着有你这种想法的人,多的心思不要有,别把自己给栽进去。” 陈礼平吸了一口凉气,摇头晃脑道:“杜县长真是个包青天,是一个好县长。” “爹,咱也不用套关系,有我在呢,玉枝姐知道你是我老丈人,到时候你也去喝杯酒,随便送点儿不值钱,但实用的礼品就成。” 陈礼平笑呵呵的应下来,“福贵,要是其他人问我这事儿咋办?” 徐福贵不在意道:“你就说不知道,随便他们怎么折腾。” “行吧,真不留下吃饭?” “不了,对了,家珍还给你拿了半个卤的猪头,可以当下酒菜,她说中午给带过来。” 走出陈府,日头彻底升高,火辣辣的阳光洒下,石板很快被晒干,只留下一个个反光的水洼。 徐福贵戴上军绿色的解放帽,径直来到了国营饭店。 刚到饭店门口,就看到满脸笑容的陈运生从里面走出来,大手捂着衣兜,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里面有好东西。 “五哥。” 陈运生顺着声音看过来,笑着走过来,“支书。” “我还以为你回村了嘞。” 陈运生摇摇头,“烂泥路不好走,我才到县城没多久,支书你看。” 他打开衣兜,露出里面一沓纸币,脸上的笑容发自内心。 “结账了?” “嗯。” “每户人家的帐记好没有?该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你自己的运输费也别忘了,该你的就是你的。” 陈运生点头,“放心吧,都记着呢,对了支书,我得给你说个事儿。” 徐福贵示意他来到屋檐下的阴凉处,问他要说什么事儿。 “是这么个事儿,家珍不是在县城当小学老师嘛,这样一来,村里的小孩就没人教,我家大妞最近一直闹着要和凤霞去读书呢,村里其他人就拜托我来说一说。” 徐福贵拍了拍额头,“我咋把这事儿给忘了,你们是个啥想法?” “我们也想把孩子们送到县城读书,可这不是过了开学的时间嘛,不知道还能不能行。” 徐福贵想了想,“是这,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和崔校长商量一下,看能不能通融通融。” “规矩是死的,千万不能耽误了娃娃们的学习。” “太好了,有支书你去说,娃娃们肯定能读上书。” 徐福贵摆摆手,“能不能成我也说不准,前段时间忙昏头了,没想到这一茬,对了,就算能读书,娃娃们每天咋去县城?” “咱村子虽然离县城近,但也有十多里路。” “害,都是农村娃娃,两条腿走着就去了。”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明年就开始修路了,等路修好以后就好走了。” “是嘞,那我先回去了,趁着还不是好热。” “成,路上慢点儿,把钱揣好咯,千万别叫人摸了去。” 陈运生拉着牛车消失在街道路口,徐福贵扯了扯衬衫的领口,摸了摸额头,上面又是一层薄汗。 “这鬼老天,下了雨还这么热。” 他走进国营饭店,陆银才见了他,热情的打了个招呼,直接道:“福贵,中午可不许走,一起喝两口,我请客。” 徐福贵道:“行,一起喝两口,对了,玉枝姐和钟大哥中午也要过来,到时候一起喝一点儿。” 陆银才闻言,顿时更加高兴,“好,我叫后厨炒点儿花生米,再煮一盘白肉当下酒菜,今天中午一定要喝个高兴。” 徐福贵坐在板凳上,和他一起吞云吐雾,不一会儿钟守正提前到来,眼睛冒着绿光抢过他们手上的烟,深深吸了一大口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三章 怕女人的钟守正 “钟大哥,你这是几百年没抽过烟了?” 国营饭店,陆银才看着闭着眼吞云吐雾的钟守正,好笑问道。 钟守正弹了弹烟灰,苦着脸,“你们不知道,我偷偷藏起来的那些烟全部被她找出来了,福贵,我那些烟在你那儿吧?” 福贵嘿嘿点点头,“伱手上抽的烟就是。” 陆银才砸吧了两下嘴,“钟大哥,你还是不是男人了?心甘情愿被这么欺负?” “门缝里看人是吧?”钟银才瞪了他一眼,“这叫好男不和女斗,再说了,玉枝确实是为了我好。” “可惜我管不住自己,有事没事就想去抽两根。” 说话间,他已经将手里的香烟抽完,伸手在徐福贵身上摸索起来,“还有没有,趁着玉枝还没来,让我抽个痛快。” 徐福贵将烟盒扔出来,“等会儿玉枝姐闻到你身上的烟味可别说是我给你的。” 钟守正摆摆手,不以为意,“我就说被你们熏的,自己没抽。” “你看杜玉枝信不信你。” “有你们在,她不好多说。” “哈哈哈” “对了,我和玉枝的婚事你知道了吧福贵?”他问道。 徐福贵点头,说知道。 钟守正拍拍他的肩膀,“福贵,你可得给我好好操办,不要怕花销,我这几年攒了不少媳妇本。” “可是钟大哥,玉枝姐不是说要尽量低调嘛,两三桌就行了。” 钟守正叹了一口气,“你们玉枝姐啥都好,就是管的太多,这不让那不让的,县长咋了?县长就不是人了?哪儿那么多忌讳?” 徐福贵知道他只是发牢骚,便笑而不语,陆银才倒是安慰几声。 “行吧,几桌就几桌吧,不过排面还是给我弄好看点儿,我老钟这辈子可只结这一次婚。” 徐福贵拍拍胸脯,“放心,你有啥想法,尽管给我说。” 钟守正挠挠后脑勺,“我一个大老粗,能有啥想法,就按照咱云溪县的规矩来办呗,诶?你这是啥?咋拿了这么多报纸?” 徐福贵哦了一声,说道:“这是刚刚玉枝姐给我的,我拿回去学习学习。” 钟守正将报纸放下,“学习?学个屁,我看着这玩意儿就头大,一个个打着官腔,看都看不明白。” 临近正午,杜玉枝坐着县城唯一的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来到国营饭店门口。 走进去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鼻子抽了抽,看着钟守正,笑眯眯的问道:“又抽烟了?” 钟守正连忙摆头,“咋可能,我答应过你戒烟的。” “那你身上怎么有烟味?” 钟守正手指着一旁,“福贵和银才两小子抽烟,熏了我一身,我教训他们少抽点儿,他们还不听。” 杜玉枝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点点头,没再多说,招呼他们去楼上的包厢。 钟守正松了一口气,却听见经过的杜玉枝低声说道:“回去再收拾你。”、 这顿饭吃了不少时间,陆银才说到做到,让后厨开了小灶。 厨子似乎知道要招待县城的最高领导,无比心上,桌上的菜比以往要好吃许多,分量也足。 杜玉枝并没有吃多久,吃饱以后便起身去忙工作,待她走后,三个大男人顿时放松的吃吃喝喝。 钟守正更是叫他们把香烟拿出来,今天一定要吃个够,喝个够。 “钟大哥,刚才玉枝姐可是说了回家要收拾你。” “切,反正都要被骂,还不如抽个痛快,来,喝酒喝酒,碰一个。” 一顿酒喝了两个多小时,徐福贵见时间反正不早,干脆不急着回村,躺在包厢的长椅上,呼呼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饭店里安静无比,转头一看,陆银才和钟守正同样躺在另一边的竹椅上呼呼大睡,发出震天价响的呼噜。 徐福贵站起身,掀开衣裳,用草帽扇了扇风,擦去额头脖子上的汗水。 这鬼老天,睡个觉也不得安心,热的人心慌。 没有叫醒陆银才和钟守正,他自顾自走出国营饭店,抬头一看,日头西斜,将街上行人的影子拉的老长。 时间悄无声息从指缝间溜走,早上出门的画面似乎在前一刻,恍然太阳便跑到了西边。 徐福贵拍了拍脑袋,总感觉自己忽略了什么,想不起来,便不再想,径直往县城小学走去。 找到崔红,他开门见山说了一些徐家村孩子读书的事情。 他一开始还以为很难解决,没想到崔红笑着说道:“我算是知道杜县长和程局长为什么老是大力称赞你了。” “因为你将百姓放到了自己心上,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要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咱们新兔绝对会飞快崛起,超过狮子,赶上鹰酱和毛熊也不是问题。” 徐福贵讪笑两声,他也没想到崔红这么敢说,这么丁点儿事情能扯这么远的地方。 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徐福贵自认是没有做到的,他自己的私心很重,只不过是做到自己该做的事情。 崔红夸了好一番,才说道:“我们当然不会拒绝孩子来读书,这些孩子都是咱们新兔的未来。” “现在开学还没几天,落下的课程并不多,抓紧让孩子们来吧,手续可以慢慢补办。” 徐福贵很是高兴的点头,“我替徐家村谢谢你了,崔校长。” 崔红摆摆手,“不要谢我,要谢就谢新兔组织。” “哈哈,对,谢新兔组织。”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徐福贵来到教师办公室,悄悄探头看了看,家珍正坐在方板凳上,用钢笔在写着什么,背影看上去格外窈窕。 徐福贵悄悄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家珍回头一看,顿时惊喜的站了起来。 “福贵,你咋这么早就来了?” “我今天在县城,一天都没回去。” “是哦,我听爹说了,你中午去和县长吃饭去了。” 教师办公室里还有其他老师,过来笑着问这是谁。 家珍大大方方的介绍了一下,“这是我丈夫,徐福贵,和你们说过的。” 老师们恍然的哦了一声,随后好话像是不要钱一样冒出来,不管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看向两人的眼里都带着羡慕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四章 村里孩子都能读书 “爹!” 放学后,凤霞立马背着挎包从教室里冲出来,清脆响亮的笑声传遍教室。 徐福贵将凤霞高高举起,放在自己脖子上,凤霞高兴的眼睛眯成两条门缝,嘴角两个酒窝格外显眼。 “这就是徐凤霞的爹?真的好高,难怪徐凤霞也这么高。” “你们看,她爹穿的衣裳都好好,我听大人说这叫的确良,要不少钱呢。” “就是,而且好年轻啊,一看就是城里人,我也想要这样的爹。” 小孩子们藏不住心里的事,在一旁叽叽喳喳讨论,凤霞喜滋滋的听着他们说话,听到最后一句话,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这是我的爹,才不许你们抢!” 其他小孩吓了一跳,然后嘀咕道:“真小气,我们就要抢,就要抢!” “不行,这是我的爹,你们去抢自己的爹!” 眼见凤霞还要说,徐福贵捂着她的嘴,好笑的给这群孩子们招招手,“叔叔请伱们吃糖好不好?” 这些小孩子眼睛一亮,立马点头,大声说好。 徐福贵刚才过来虽然没有买糖,但他以前在空间里放了不少,假装在兜里摸索一下,实则从空间里拿出一袋子冰糖。 在科技社会,几乎没有人将冰糖当成零食,但现在不一样,冰糖对这群孩子来说已经是很宝贵的东西。 徐福贵一人给了两颗,这些孩子张口就喊着徐叔叔,一旁的家珍笑盈盈的看着这一幕。 当然,不是所有孩子都来拿了糖,有几个穿着上好衣裳的孩子不屑的看着他们手里的糖,脸上的嫌弃很明显。 这几个孩子围在一起,形成一个很明显的圈子,其他小孩下意识离他们远远点儿。 凤霞身上穿的衣裳不比这几个孩子差,但凤霞却没有和这几个傲气的孩子一起玩儿,反而是和其他孩子打成一片。 徐福贵见没有孩子来拿糖了,顺手给凤霞拿了几块,将剩下的冰糖放在口袋里,抓着凤霞的脚,迈步走出学校。 “爹,今天没有骑马马吗?”走出黑色大铁门,凤霞左右看了看,疑惑问道。 “马马在城门口。” 说到这儿,徐福贵才猛然想起,自己咋把黑马给忘了?也不知道那店铺有没有给黑马喂草料。 想到这儿,他赶忙加快脚步。 凤霞哦了一声,嘴里抿着糖,骑在他脖子上,小手抱着他的脑袋,高兴的摇头晃脑。 突然,她像是想到了什么,脆生生的说道:“爹,你只能当我的爹,好不好?” 家珍手里提着凤霞的挎包,闻言好笑说道:“傻姑娘,同学和你开玩笑呢,你咋能当真?你爹就只能是你的爹,当不了别人的爹。” “家珍,你说的也不对,我还是有庆的爹。” 凤霞用力点头,“对,爹只能是我和弟弟的爹,其他人抢不走,哼,他们的爹都没有我爹好!” 快步来到城门口,刚靠近马栏,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黑色马头从围栏里伸出来,看到他以后,仰头打了个响鼻,不安的来回走动,黑色大眼珠里满是幽怨。 徐福贵走过去顺了顺它的马鬃,“对不住对不住,把你给忘了,饿着没有?” 店铺老板走出来,笑着说道:“福贵,你这匹马我可伺候的好好的,半分亏待都没有。” “话说你这马儿也灵性,今天下午一直站在里面,望着你离开的方向,好几次还想冲出去,生怕我把它宰了一样。” 徐福贵摸了摸马头,对店铺老板道谢,随后解开马绳,将它牵出来。 “骑马马咯。” 凤霞坐在马背上,徐福贵夹了夹马腹,黑马欢快的撒开蹄子,扬起一阵沙尘。 家珍似乎也习惯在马背上颠簸的感觉,后背靠在徐福贵坚实的胸膛上,嘴角带着淡淡笑容。 回到村口,晒谷场上铺满金黄的的稻谷,夕阳落下金光,似乎像是披上一层金纱。 晒谷场周围有不少小孩子,他们在这里疯玩,同时也被父母交代了任务。 那就是阻止鸡鸭鹅过来这里偷吃粮食,不让鸡鸭鹅的粪便拉在晒谷场上,另外还要追赶麻雀。 这些小孩子看到凤霞,立马高兴的挥手,围过来叽叽喳喳问她上学好不好玩儿。 凤霞绘声绘色的说着学校里的生活,黑马动弹不得,徐福贵怕马蹄碰着这些孩子,赶紧道:“孩子们,我去找校长说了,你们也能去县城小学读书了。” 这些小孩眼睛立马放光,叽叽喳喳的问是真的,徐福贵点头,说绝对是真的。 这个消息徐福贵会通知村里所有人,想要让自家孩子去县城读书的,明天统一到县城去,一切按照自愿原则,不强求。 好不容易将这些小孩打发走,凤霞却突然指着村口的李子树说道:“爹,李子被他们吃完了。”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几颗并排生长的李子树罩着翠绿的树叶,几乎看不到上面有绿色的果子,地面倒是有几颗腐烂的黄色李子。 徐福贵笑了笑,“凤霞,明年再吃吧,今年的李子已经吃完咯。” 如今已经农历八月份了,李子已经吃完,橘子和柚子倒是可以吃。 话说徐家村的李子树有不少,不过徐福贵每年都吃不了多少,毕竟村里的孩子们每年就盯着这些果树,这是他们为数不多的零食。 回到家,有庆一如既往迈着小短腿迎出来,长大眼睛眼巴巴的看着他。 徐福贵拍了一下脑门,笑嘻嘻的说道:“有庆,你猜爹给你买了啥?” 有庆眼珠子转了转,大声道:“糖葫芦!” “对咯,糖葫芦!” 他假装在马腹旁的口袋里找了一下,实则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根糖葫芦。 还好他空间里东西不少,不然还真应付不了这小子。 “福贵,你别惯着有庆,哪有天天给他买东西的?谁家孩子是这么养大的?”家珍说道。 徐福贵笑着点头,“就是,有庆,听你娘说的没有,以后不许叫我给你买东西了。” 有庆嘟着嘴,一言不发,转身去找姐姐玩了。 可惜凤霞也没空玩儿,她得做作业,有庆坐在门槛上,无聊的舔了一口糖葫芦,不时转头看一眼写作业的凤霞.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五章 唠叨的徐父 “姐姐,写作业好玩吗?” 有庆一个人实在无聊,忍不住跑到凤霞旁边,吃力的搬了一个木板凳,站在上面,靠着木桌子问道。 凤霞看了他一眼,手里望着的铅笔不停,“当然好玩了,读书可有意思了。” “有多好玩儿?”有庆眼里露出羡慕的眼神。 凤霞一边写作业,一边和他说学校里发生的趣事,有庆眼神里满是向往,“我长大了也要去读书,姐姐,我以后和你一起去读书,我也要骑马马。” 凤霞点头,“你别急嘛,爹肯定会让你去读书的。” 有庆又问:“姐姐,伱和班上每个人都是好朋友吗?” 凤霞歪头想了想,“不是,有几个人我不爱和他们玩儿。” “哦?谁家孩子这么不讨喜,我家凤霞也不喜欢和他们玩儿。”徐福贵走进来,刚好听见这句话,走过来将有庆放在自己腿上,笑着问道。 有庆乖乖坐在他腿上,认真的听着凤霞说话。 凤霞说道:“就是那几个穿着好衣裳的人,我也说不上他们什么不好,反正感觉和他们待着不自在。” “对了,他们还让我加入他们,不要和那些穷人玩儿,哼,我才不稀罕和他们玩儿,穷人咋了,越穷越光荣。” 徐福贵惊奇的看着她,“越穷越光荣?凤霞,这些话你在哪里学的?” “和爹学的呀,爹不是经常这样说吗?” 徐福贵大笑一声,“对,是爹说的,越穷越光荣。” “爹,光荣是什么意思?” 徐福贵怔了一下,干咳一声,“这个,你去问你娘,她肯定知道。” “爹,我也想读书。”有庆站在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十分认真道。 徐福贵摸了摸他的小光头,“好,等有庆长大了就去读书,以后当个文化人。” “我明天就要去读书。” “好好好,明天就送你去读书。” 徐福贵敷衍道,小孩子嘛,哄一哄就好了,今天说的话,明天就忘的一干二净。 “爹,这道题咋做?” 凤霞举起作业本,徐福贵接过去看了看,松了口气,还好,只是二年级的数学题,他虽然文化不高,但加减乘法还是会的,当即给凤霞讲了起来。 “凤霞,作业做完没有,让你爹过来吃饭了。”过了一会儿,家珍的声音从院子里传进来。 “走咯,吃饭咯。” 徐福贵将有庆抱起,凤霞关上作业,跟在后面一蹦一跳的走出去。 “汪,汪汪!” 黄狗平安突然叫了起来,狗头对着门外。 “平安,你对我狗叫个啥,不认识我了?”胡兴旺从外面走进宅子,嘴里还叼着旱烟。 “兴旺啊,吃了没有?” “还没,你们这么早就吃饭了?”胡兴旺略带惊讶问道。 农村吃饭普遍比较晚,特别是大夏天,基本都要傍晚才会吃饭,哪像徐家,太阳落山就吃饭了。 徐福贵点点头,“早点儿吃了,进来坐,家珍,加双筷子。” 胡兴旺摆手,“不了不了,家里煮得有,我就是问问你后天得不得空。” 徐福贵递了一根香烟,“咋了?” 胡兴旺接过香烟别在耳朵上,“后天晚上我家里杀猪,过来吃杀猪饭。” “不年不节的,咋突然要杀猪?” “我妹子要结婚了,我寻思把家里的猪杀了,拿几十斤来办席,其余的拿去县城卖了,攒钱俢个砖瓦房。” 徐福贵点点头,“你妹子要结婚了?成年了?” “今年刚成年,对象是桂花村的,男方不错,对了支书,结婚那天你得来,帮着记账收礼品。” 徐福贵瞪大眼睛,“这,这,不合规矩吧。” 农村办事的时候,都会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来记账收礼品,以往都是请有文化的老人,他何德何能去做这种事? 胡兴旺却十分认真,“支书,我妹子说了,就得请你去记账,你是支书,又有文化。” 徐福贵心里跃跃欲试,“成,我到时一定去。” 胡兴旺往外面走,“行,那我回去了,后天记得来吃杀猪饭,一家人都来啊。” 徐福贵将他送出宅子,然后回到堂屋,黑色大圆桌上已经摆放好了今晚的饭菜。 “胡兴旺让我们去吃杀猪饭?”徐父问道。 徐福贵点头,徐父又说:“你和来顺去就成了,我们这一大家子,去了成何体统?” “爷爷,我也想吃杀猪饭。”凤霞脆生生的说道。 徐父老脸露出笑容,“凤霞乖,杀猪饭一点儿都不好吃,爷爷让你二娘给你煮腊肉吃。” 徐福贵夹了一块煎蛋放在嘴里,“胡兴旺妹子要结婚了,让我去记账收礼品。” 徐父脸上笑容更甚,“好,让你去就去,你现在可是支书,而且识字,有这个资格。” 吃完饭,徐父双手一推,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拄着拐杖起身,一如既往的说道:“我去村口走走。” “爹,我陪你。” 走出宅子,太阳虽然不在,但迎面吹来的依旧是热风,火烧云一层又一层蔓延在空中,像是天空被点燃了一样。 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村里人忙着去地里山里干活,下午的阳关太晒,他们不敢出来,此时便要抓紧时间。 他们看见拄着拐杖的徐父后,不约而同停下来,恭敬的打了个招呼,对一旁的徐福的亲热的喊了一声支书。 徐父显然很享受大家的尊敬,脸上笑容不断,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徐福贵凑在他耳边,“爹,你说他们是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给你打招呼的?” 徐父吹了一下胡须,用拐杖打了一下他的小腿,“你哪儿来这么大的脸?我好歹当了几十年的地主,村里挨家挨户谁没受过我徐家的恩惠?” “哼,一个支书就让你得意了?放在以前,支书就是村长嘛,村长也得看我眼色行事。” “福贵,我可告诉你,别以为自己有多大本事,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见徐父还要继续唠叨,徐福贵连忙打住,“得得得,你老不蹲坑了?” 徐父冷哼一声,“老子一听你说话就心烦.”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杀猪 流云缓动,夕阳西下,余晖渐渐退却,繁星缀上夜幕。 傍晚时分,红灿灿的余晖铺满院落,两排茂密整齐的松树,都镀上了一层暖光的光晕。 “有福,叫大爹!叫大爹.” 徐福贵抱着穿着开裆裤的有福,发出怪叫声,逗的这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咯咯直笑。 “哥,咱走吧。”来顺叼着香烟从屋里走出来,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短褂,说完以后顺势吐出一个烟圈。 “爹,把弟弟给我抱,给我抱。”凤霞跑过来,举着手说道。 徐福贵没有答应,“弟弟还小,等长大一些你再抱。” 他径直将手里的有福放在刘翠萍手里,凤霞哼了一声,转头去抱着刘翠萍的大腿,“二娘,你就让我抱抱弟弟好不好?我保管能抱好。” 刘翠萍笑着摸了一下她的脑袋,“好好好,凤霞就是稀罕弟弟。” 凤霞如愿以偿,小心翼翼将有福抱在怀里,一旁的刘翠萍也不敢大意,毕竟这是自己儿子,谨慎的护着。 徐福贵戴上草帽,朝堂屋喊道:“爹,娘,我和来顺去胡兴旺家了。” “去吧去吧。”这是徐父的声音。 “福贵,你看能不能把板油买回来,家里猪油不多了。”徐母说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正想起身,家珍让他等等,从屋里拿了五块钱出来,让他去买板油。 “板油不好吃,我买几斤肥肉回来,还能有油渣吃。” 家珍想了想,没有拒绝,反正小木盒里的钱不少,吃好点儿也是应该。 走出宅子,来顺递了一根香烟过来,徐福贵顺势叼在嘴里,阔步朝胡家走去。 一天当中,这时候村子最热闹,太阳不再毒辣,家家户户都走出土坯房,小孩子们追逐打闹,鸡鸣狗吠不绝于耳。 徐福贵走在村里的蜿蜒小道上,村里人看见他,大部分都会问一句吃了没有,要到哪里去,他笑着回答说去胡家帮忙杀猪。 “支书来了,孩他娘,倒杯茶出来。”来到胡家,胡兴旺正在准备麻绳,陈运生在磨杀猪刀。 院子中间还放着杀猪案板,一盘的猪圈不时传出两声不安分的猪叫。 “不忙活。” “来吧,趁着天黑前把猪杀了,省的黑灯瞎火看不见。”陈运生招呼道,众人立马围了过来。 徐福贵走过去打开猪圈,胡兴旺和来顺找到要杀的大黑猪,顾不上地面的猪粪,用力将黑猪朝外面拖去,胡兴旺的媳妇儿撸起袖子过来帮忙。 别以为女人家不能帮着杀猪,在农村,女子有的是力气,帮忙杀猪根本不罕见。 将黑猪拖到桌案旁边,胡兴旺媳妇儿双手拉着黑猪的后腿,用力往上提,黑猪的身体立马失去平衡,躺在了桌案上! “哼!哼!” 黑猪爆发出平生最大的力量,不断挣扎,凄厉的猪叫声让院子里的众人感觉分外刺耳。 胡兴旺递过来一根麻绳,徐福贵麻利的把绳子穿过案桌中间,将黑猪牢牢的束缚在案桌上。 “来顺,伱来拉绳子。”徐福贵喊了一声,拉绳子算是按猪当中最轻松的,而且还没啥危险。 来顺点头,接过绳子,咬紧牙关,使出最大的力气拉紧手中的绳子,黑猪的肚皮上立马被勒出一道红印。 徐福贵则站在来顺和胡兴旺中间,将黑猪的前蹄握在手里,用力将猪蹄向猪肚子的地方压,这样等会儿大黑猪就不容易挣扎。 做完这些,徐福贵对陈运生点点头,陈运生看了一下位置,说道:“支书,再朝上面来点儿。” 众人一起使力,黑猪立马朝上移动,胡兴旺媳妇儿也没闲着,拿出一个大木盆放在猪头前面。 猪血,也是好东西! 一切准备就绪,陈运生提了提手中的铁勾,让猪脖子露出来,手中长长的杀猪刀寒光一闪,立马精准的捅进黑猪脖子上的大动脉! “哼!哼!” 宛如水池被拔了塞子一样,猪血不要钱似的从伤口喷涌而出,黑猪再次发出惨叫,随之而来的便是剧烈的挣扎。 陈运生丝毫不同情大黑猪的命运,熟练的将手中的杀猪刀呈顺时针转了半圈,立马在猪脖子上捅出一个洞。 顿时,猪血更加汹涌的喷出来,木盆里面很快就装了半盆,院子的地面也四处溅着鲜血。 黑猪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在快速流失,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迸发出全身的力气剧烈挣扎。 这个过程,接近一分钟! 只要挺过这一分钟,大黑猪只能任由他们宰割! 胡兴旺咬紧牙关,脸色胀的通红,,不敢有丝毫懈怠,紧紧的压住黑猪的前蹄,双手已经没有了力气。 徐福贵膝盖顶在黑猪的脊椎上,双手用力压着猪蹄,神色倒是比较轻松,毕竟他的身体素质在重生后增强不少,一身的力气可不是一头黑猪能比的。 而且毕竟是圈养的家猪,别看这么肥,因为常年不走动的原因,平日都被养废了,根本没有什么力气。 哪怕想挣脱他们的魔掌,也有心无力。 随着木盆里的猪血越来越多,黑猪的惨叫也越来小声,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眼看是要不行了。 “注意了,这畜生还得来一下!”胡兴旺媳妇儿在旁边提醒一下。 这时众人已经放松警惕,她的话刚说完,黑猪仿佛是回光返照一样,猛的挣扎起来,同时又喷出一股猪血。 但也仅限于此了,短暂的挣扎后,黑猪终于停息下来,不时抽搐一下,最终停止了生命的跳动。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摇了摇黑猪,见它完全没动静了,这才起身拍了拍手。 “支书,来顺,来洗个手,看把你们都弄脏了。”胡兴旺媳妇儿已经把水准备好了,旁边还放了皂角。 徐福贵一边洗手一边笑道:“反正也是旧衣服,不心疼。” 她摸了一把额头上的热汗,心有余悸的说道:“还好有你们在,不然还真收拾不住着畜生,这头猪咋这么烈。” 黑猪躺在案板上,不再挣扎,随后便用开水烫猪皮,然后将猪毛刮掉,开肠破肚,这头猪便算是杀好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七章 再生一个?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点缀着无数小星星,暮色好像是悬浮在浊流中的泥沙,在静止的时候便渐渐沉淀下来了。 两扇猪肉被吊在屋檐下,一股猪臭味淡淡弥漫在院子里,让徐福贵忍不住离远了些。 胡兴旺很大方,新鲜的猪肉直接割了五六斤下来,在铁锅了弄了好几个肉菜。 自家酿的红薯酒也拿了出来,让大家喝了个尽兴。 临走前,徐福贵要了十斤肥肉,一整个猪头,大肠,两只猪前蹄也被他买走。 剩下的猪肉除了会留一部分给他妹妹结婚办事用,其余的会拜托陈运生拿到县城去卖。 当徐福贵和来顺从胡家走出来的时候,徐家村已经陷入沉静,家家户户黑灯瞎说,淡淡的月光落下,蜿蜒小路上像是撒了一层雪白的盐。 两人回到家,徐父徐母以及长根三个老人已经睡了,家珍和翠萍还在等他们。 “来顺,你又没个数。”翠萍看着满脸通红的来顺,忍不住埋怨道。 她知道来顺喜欢烟酒,她也不反对,就是怕有天他喝醉了掉到粪缸里去。 徐家村有过不少类似的例子,很多酒鬼喝多了半夜回家,尿涨了去村口粪缸撒尿,结果风一吹就倒进粪缸里,死了都是臭的。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我喝的还没哥多。” 翠萍看了看福贵,发现他脸颊微红,但眼神很清明,不像来顺,说话都有些打结。 “不能喝就少喝点儿。”翠萍扶着来顺走进屋里。 来顺大大咧咧道:“谁说我不能喝了?你是没看到胡兴旺那小子,趴在桌子上,怎么都叫不醒。” 翠萍用力拍了他一下,“小点儿声,把有福吵醒了我要你好看。” 徐福贵看着他们小两口打情骂俏,转身回到自己的房屋,家珍果然没睡,桐油灯的灯光照耀下,她穿着一身丝绸睡衣,手里拿着一本毛熊书籍。 徐福贵喝了不少酒,走过去抱着她的小蛮腰,闭上眼睛深深闻了闻她身上幽香。 随后一只柔滑的小手覆上他的额头,家珍轻声问道:“喝醉了?”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就是想抱抱伱。” 家珍怔了一下,抱着他的脑袋,“老夫老妻了,你这口花花的毛病还不改。” 徐福贵蹭了蹭,“我可不对其他女人口花花。” 灯光照耀下,家珍的脸色有些泛红,手上的力气加大一些,仿佛是要把福贵揉进去。 徐福贵差点儿没喘过气,但也舍不得离开,小声问道:“两孩子睡了?” “早就睡了,本来还吵着闹着要等你回来,后来放到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两只大手顿时不老实起来。 家珍推了推他,“一身汗臭味,去洗澡。” 徐福贵低头闻了闻,“哪里臭了?分明是男人味。”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快去洗,锅里有热水,应该还没冷。” 徐福贵摇头,“我洗冷水,热水洗了睡不着。” 家珍也没多说,指了指木凳上的干净衣裳,她提前找出来了,洗完澡就可以换上。 徐福贵握着她的手,“家珍,外面好黑?” 昏暗的房屋中,家珍疑惑的看着他,徐福贵又道:“我一个人洗澡害怕,万一洗着洗着后面有个女鬼咋办?”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大晚上的说啥鬼,不吉利,来顺和翠萍都还没睡呢,你不害臊我还害臊。” “我们动静小点儿,他们听不见。” 在徐福贵的死缠烂打下,家珍还是同意陪他去洗澡,所以冷水自然也不能洗了,徐福贵老老实实去打了一桶热水,提到澡房里面。 这个澡房可比以前茅草屋的澡房要阔气多了,澡房中间还放着一个大木桶,周围有四盏灯桐油 “不要点灯。”家珍做贼心虚似的走进澡屋,压低声音道。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迫不及待抱了过去。 又是漫长的时间过去,热水早已变成了冷水,随便用冷水洗干净身子,擦干水渍,两人偷偷摸摸回了房屋。 路过来顺和翠萍屋子的时候,家珍还特意停了下来,听见里面传来的呼噜声才松了口气。 实在是太羞耻了,她摸了摸发烫的面颊,想不到自己会答应如此荒唐的事情。 哪儿有在澡房做这种事的? 实在太害臊了。 徐福贵神清气爽的躺在凉席上,手里搂着家珍,全然没有睡意。 家珍也睡不着,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突然问道:“福贵,咱要不要再生个孩子?” 徐福贵怔了一下,反问道:“咋了?怎么突然想到这个?儿女双全还不够?” “哎呀,你看别人家都是三四个娃呢。” 徐福贵抚摸她的秀发,“顺其自然吧,能怀上咱就要,怀不上就算了。” “那你下次不要弄到我大腿上。” 徐福贵干咳一声,转移话题道:“你弟弟想清楚了没有?去不去外国学医?” “不知道,他自己也没个主见,他就是怕不适应外国的生活。” 家珍有些担忧,“不过也是,谁知道外国是啥情况,离这么远,受欺负了我们都不知道。” “而且家明又不会说外国话,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儿去学西医?” 徐福贵亲了她一口,“说的也是,看他自己吧,反正你们陈家这么多钱,够他用几辈子的了。” 家珍扭了一下他腰间的软肉,“我可不想家明这么没出息,而且我爹说了,陈家的家业能不能保住还另说呢。” 说着,她把声音压得更低,“我爹最近把好多钱换成了金条藏起来,万一以后真有啥变故,也有个退路。” 徐福贵点头,“对,要是真到那一天,我们一家到香江去算了,新兔管不到那里。” 他依稀记得,前世县城有个富商便是提前跑到了香江,后来听说混得还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可不想去啥香江,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待着舒服,你还是新兔组员呢。” 徐福贵笑了笑,“以后的日子谁说的准,总不能在一个地方吊死吧”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八章 收音机 九月份。 湛蓝的天空中依旧悬挂着烈阳,不过人们能明显感觉到气温比之前有所下降。 清晨时分,徐家村便闹腾了起来,特别是家里有孩子要读书的,被父母早早从床上赶起来,让他们加快速度洗脸吃饭。 村里读书的孩子差不多有十多个,年龄参差不齐,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每天孩子们上学都是跟着陈运生的牛车一起去。 “凤霞,你要骑马还是和村里娃娃一起去?”吃完早饭,徐福贵问道。 凤霞歪着脑袋,乌黑明亮的眼睛里满是纠结,最后还是说道:“我要骑马马。” “但是,爹,我放学想和村子一起回来。” 徐福贵抹掉她嘴角的饭粒,“好,我家凤霞想咋样就咋样。” 多走走路也行,锻炼锻炼身子。 徐福贵将黑马牵到宅子门口,凤霞和家珍走出来,徐福贵一一将她们两送上去,随后自己翻身上马,轻轻抖了抖手里的缰绳,黑马立马小跑起来。 “凤霞,凤霞!” 刚走出河道没一会儿,便碰到了村里的孩子。 他们原本哈欠连天无精打采的走在路上,听见马蹄声后,立马大声喊了起来,眼里满是羡慕向往。 这些孩子身上穿的普遍是补丁衣裳,脚上的布鞋在脚拇指的位置能明显看到一个洞,甚至有几个孩子连布鞋都没有。 一个个瘦骨嶙峋,皮肤黝黑,和穿着漂亮衣裳面色红润的凤霞完全是两种状态。 徐福贵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看到这些孩子也同样心疼,前世的凤霞有庆比这些孩子还要艰苦。 他摸了摸凤霞的脑袋,思考下一步的改造建设该如何进行。 时间还是太短了,虽然徐家村一片欣欣向荣,但是短时间内,无法让生活水平直线提高。 而且有一说一,徐家村目前的生活状况比其他村里已经要好太多了。 就比如隔壁刘家村,他们对徐家村人可羡慕的不行,他们村可没有条件送村里的孩子去县城读书。 闲话不多说,凤霞高兴的和这些伙伴挥手打招呼,居高临下看着他们,内心不可避免有些得意。 徐福贵将黑马的速度放慢,交代这些孩子不要掉队,吓唬他们小心被人贩子给抓了去,以后再也回不来了。 队伍最后的几个孩子一听,赶紧加快速度跟上大部队,徐福贵又和陈运生说了几句话,然后加快速度越过众人。 来到县城,将凤霞和家珍送到学校以后,他径直来到了城中心。 尽管时间还早,但是新兔的工作人员已经忙活起来,徐福贵来到三楼,敲响了杜玉枝的办公室木门。 “进!” 推开木门走进去,杜玉枝依旧披着干练的短发,墙上的伟人像格外显眼。 徐福贵打了个招呼,将最近一个月的工作报告递给他。 整座县城,也就徐福贵特殊一点儿,工作直通县长。 “嗯,字儿有进步。”杜玉枝打开看了一眼,先是赞赏说了一句。 练了一个月的字,稍微有一点儿长进,起码能看出写的是什么字。 徐福贵笑了笑,自顾自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也搞一张沙发放在家里,这玩意儿坐着是真舒服。 杜玉枝看完以后,点点头,“也就是说,夜校已经筹备好了,目前只差教师?” 徐福贵点头,“我们徐家村没有教师。” 杜玉枝放下报告,双手交叉放在桌上,“这个问题我没法给你解决,目前的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有文化的人哪里都缺,伱们村就没其他识字的了?” “思想教育的事情可以慢慢来,先让大家把字认识,至少不要当个文盲。” 徐福贵说道:“识字的倒是有,我爹就识字,以前上过不短时间的私塾。” “对咯,让你爹先去教他们识字,会认字了,再让他们学习报纸,学习上面传达的精神。” 徐福贵有些为难,“可是我爹都六十好几了。” 杜玉枝摆摆手,“这事儿你自己看着办,对于小学老师,可以额外开一笔工资。” 徐福贵点点头,“对了,玉枝姐,这个月农忙差不多就结束,上面有啥指示没有?” “呵呵,我正准备给你说这个,上面又下来了一份新的文件,你看看吧。” 徐福贵接过文件,仔细看了起来。 杜玉枝解释道:“总结一下,上面给了我们三个任务,第一个就是新兔成立,各方面都要做好准备,要普天同庆,要让全部老百姓都知道,而且要参与进来,提高人们对新兔的认同感。” “第二件事就是开荒,民以食为天,粮食要放在第一位,所以要尽可能的扩大粮食产量。” “优化种子短时间无法做到,所以开荒成了最好的选择,但是开荒也不是胡乱弄的,要选择有价值的地方进行开荒。” “第三件事就是鼓励生育,这是最大领导亲自下达的指示,让人们多生多育。” “唉,这几十年,这片大地确实死了很多人,而且还是很多青壮年。” “根据调查显示,县城每个地方几乎都是女多男少,特别缺乏青壮年,劳动力很不足。” 徐福贵点点头,这几件事都不难,上一世的徐家村同样经历过,只不过那时候已经在明年了,这一世提前了不少,他只需要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谈完工作上的事情,杜玉枝拿出一个拴着大红花的收音机。 “这是地区给模范村派发的奖励,配有两幅电池,知道咋用吧?” 徐福贵指了指自己,“给我的?” “当然是给你的,这可是好东西,整座县城都没有几台呢。”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这确实是好东西,这才四九年,像是收音机,自行车,全都是稀罕玩意儿。 毕竟这段时间新兔刚接管,各大工厂都陷入了停滞,市面上几乎没有这些东西售卖,不然徐福贵早就买回家了。 徐福贵宝贝似的抱着收音机,咧嘴笑道:“那我先回去了。” 他得回去鼓捣鼓捣,他上辈子买不起这种稀罕玩意儿。 “别忘了我和你钟大哥的事儿。” “忘不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九章 同志们好 在人民心心念念的期盼中,十月一日终于到来。 为了迎接这个意义重大的日子,这段时间徐福贵带着村里人可做了不少准备。 首先便是各种标语,凡是村子显眼的地方,特别是土坯墙面上,都用白色颜料写上了标语。 “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加快农村基础建设步伐,改善新农村物质建设条件。” “春耕不好害一春,育儿不严害一生。” “有子有女就是好,儿孙满堂才叫福。” “儿是栋梁女是宝,别让人间成荒岛。” 这些标语涵盖各个方面,全是徐福贵从报纸上抄来的,一个个瘦金字体看的人赏心悦目。 这些字当然不是徐福贵能写出来的,而是家珍写的。 除此之外,徐福贵还在村口插了许多鲜艳的红旗,这些红旗随风飘扬,寓意着朝气蓬勃。 当然,鞭炮必不可少,徐福贵足足买了十挂鞭炮,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 十月一日这天的天气相当不错。 一大早,徐福贵起床走出院子,便看见空中蔓延出一层淡淡的鱼鳞云,薄雾笼罩徐家村,高亢的鸡鸣从村里响起,直冲云霄。 他伸展了一下身子,简单洗漱一下,换了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 白色衬衫,的确良黑色裤子,棕色牛皮带,崭新的千层布鞋,整个人看起来神清气爽。 走进堂屋,巨大的伟人像占据了小半个枪毙,伟人睿智的眼光盯着门外,仿佛要看破苍穹。 徐福贵仔细看了看,发现画像上居然结了一个蜘蛛网,他从院子里拿了一根竹竿,小心将蛛网扫掉。 随后他拿出一块打湿的麻布,踩着板凳,将伟人像上面的灰尘给擦干净。 “爹,姐姐今天是不是不用上学?” 有庆突然迈着小短腿跑进来,肉嘟嘟的小脸一颤一颤,光着膀子,露出白嫩的皮肤,身上只穿着一条开裆裤,显然是刚起床。 徐福贵摸了摸他的光头,“谁说的?” “姐姐说的。” “姐姐骗你的,她今天要上学,我现在就去把马牵出来。” 有庆气鼓鼓的哼了一声,转身跑了出去。 徐福贵拿出烟盒,拍出一根香烟,刚刚点燃,穿好衣裳的有庆又急匆匆跑了过来,费力的跨过门槛。 “爹,你骗人,娘说了,今天姐姐不上学!” 说完,他举起小拳头,自以为很用力的打了一下他的膝盖,却把自己的手震的生疼。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他抱起来,“爹带你去骑马马好不好?” 有庆闻言,立马把刚才的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搂着他的脖子,咧着嘴说好。 来到宅子外面的马棚,白寡妇和朱芳正在打扫猪圈和羊圈,看到他以后,停手喊了声支书。 徐福贵应了一声,从兜里拿出纸币,“呐,这是伱们上个月的工资,一人七块五毛,看看对不对。” 两人连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接过去数了两遍,一张脸笑成了花。 “对,对的,多谢支书。” 徐福贵摆手,“谢我干啥,这是你们用劳动换来的,要谢就谢你们自己,要感恩也是感恩新兔。” 徐福贵指着宅子的白灰墙壁,“看到没,认识这几个字儿不,劳动光荣,懒惰耻辱。” 随便和两人瞎扯几句,徐福贵护着有庆在黑马上骑了一会儿,待家珍来叫他来吃饭,这才带着不舍的有庆回去。 刚吃完饭,乌泱泱的村里人聚在外面,传出一片嘈杂的声音。 “支书,支书,把收音机拿出来啊,大家伙就等你了。” “就是就是,今天可是大日子,我们都没下地里,就等着听收音机呢。” 村里人一个个换上干净的衣裳,说着笑着,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徐福贵也没卖关子,提着收音机来到晒谷场,众人兴奋的跟着他后面,好奇的打量他手里的机器盒子。 一个月前,当徐福贵从县城拿回收音机的时候,当时整个村子都好奇的上门观看。 他们以前别说没见过这玩意儿,好多人连听都没听过这个东西。 特别是当收音机里传出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时,更是让这些庄稼人震惊的无以言表。 众人之所以对今天这个日子这么期待,除了是新兔成立的日子外,另外便是徐福贵说过,会让大家一起通过收音机,来听一听最高领导人的声音。 徐福贵手里提着收音机,低头看着兴奋的小孩子们围在四周,内心也平静不下来。 毕竟,等会儿可是能够亲耳听到伟人的声音! 众人聚集在晒谷场,收音机放在一张黑色的方桌上,方桌周围放在四条长板凳。 一条长板凳坐两个人,分别是徐福贵,来顺,徐父,以及陈运生胡兴旺等民兵队的人。 能坐在离收音机最近的位置,陈运生等五人满面红光,挺直腰板,努力憋着心中的得意。 徐福箍将电池装好,将天线拔出,随后开始调试频率,目前在工作的频率并没有几个,大部分都没有声音。 随着一阵滋滋的电流声传出,众人立马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机器盒子。 “有声音了,有声音了!” 有个小孩突然惊讶喊道,随后便被旁边的父母拍了一巴掌。 “再叫我打断你的腿!” 那个小孩立马捂着自己的嘴巴,泪珠在眼眶里打转,但他的父母全然不在乎,聚精会神听着收音机传出来的歌声。 徐福贵将声音调到最大,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响彻整座晒谷场。 村里人以前哪听过这么好听的歌声,一个个的震惊的瞪大眼睛,好奇的听着收音机传出来的声音。 “大典应该还没有开始,大家先听着吧。”徐福贵说道。 众人没有说话,哪怕曲子就只有这一首,他们依旧听得津津有味。 过了一会儿,曲子戛然而止,随后一阵悦耳的女声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在介绍这次大典的情况。 除了这个悦耳的女声外,收音机来还传出排山倒海的欢呼声,无法想象天安门现场到底有多少人。 又等了好一会儿,女声开始请伟人发言。 徐福贵挺直腰板,收音机平静几秒后,一道带着湖南方言的声音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 “同志们好.”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一章 若干金条 落日黄昏,瘦削的枝头挂着一轮红日,夕阳照在河面上,浮光跃金。 红彤彤的太阳像小姑娘涨红的脸,天边一片片流云五彩斑斓,火红的金黄的银灰的,酷似仙女的绸缎。 云溪县城如同一头古老的巨兽,静静的匍匐在大地上,余晖给她铺上一层金黄的光晕。 县城街道上行人三三两两,城门口,徐福贵他们踏上了石板路。 他们低头看了看,石板路上零零散散落着鞭炮燃放后的红色纸屑,街道两边彩旗飘飘,店铺外面的墙壁上,一道道标语夺目如眼。 很明显,今天的云溪县城同样迎来一场狂欢,规模比徐家村还大得多。 没有停留,他们径直来到了陈府,陈府前的红色纸屑更多,堆了薄薄一层,屋檐下还挂着几个大红灯笼。 黑色大门敞开着,陈大娘看到他们,赶忙热情的将他们迎进来。 “我爹呢?”走进陈府,家珍笑容问道。 “先生在堂屋招待客人。” 家珍哦了一声,“那我们去后院吧,凤霞,小点儿声,不要打扰了客人。” 凤霞点点头,转头捂着有庆的嘴,“听见没有,娘让你不要说话。” 来到后院,徐福贵屁股刚坐在藤椅上,提着长衫的陈礼平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爹。” “姥爷。” 陈礼平摆摆手,算是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随后来到徐福贵面前,“福贵,你快跟我来,我招架不住了。” 徐福贵疑惑的看着他,“咋了?” “你先跟我来吧。” 起身跟着陈礼平朝堂屋走去,路上陈礼平说道:“那些大老板又找上门来了?” “又来了?”徐福贵皱眉。 陈礼平点头,“我早先给他们说过了,我对县城和局长的婚事并不清楚,但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伱,今天直接来家里找我。” “想通过你的关系,给县长送上一份礼,都是多年的好友,我这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 “唉,福贵,你不认识他们,你正好可以开这个口。” 徐福贵轻笑一生,将衬衫上的褶皱抚平,阔步走进堂屋。 一走进去,好家伙,太师椅上坐着好几个不怒自威的五十多岁的人。 他们普遍穿着黑色丝绸长衫,手里握着拐杖,大拇指上戴着翡翠扳指,一看便知道不是普通人。 他们看见徐福贵以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热情的堆起笑容站起身,拱手道:“原来是福贵啊,来,快坐坐。” “徐家出了个麒麟子啊,以前是我们看走了眼了,现在看来,徐家又要兴盛咯。” “陈兄,你倒是找了个好婿,这等运气我们如何都羡慕不来。” 屁股还没落座,一堆好话便从他们嘴里冒出,一个个热情的好像他们很熟一样。 徐福贵笑呵呵的坐下,谦虚的和他们寒暄,既然他们不着急,他也乐意和他们瞎扯。 陈礼平看着这些人的嘴脸,心里不由冷哼一声。 当初家珍嫁给徐家的时候,这些人在背地里不知道怎么笑话他有个二流子女婿。 现在倒好,看着福贵要起势了,纷纷上门来巴结,这就是人心! 不过陈礼平也颇为受用,看着徐福贵也更加顺眼,全然没有以前厌恶的感觉。 寒暄了好一会儿,直到落日都隐入山后,这才有人忍不住开口道:“福贵,实不相瞒,这次我们是有求而来。” 徐福贵笑眯眯的看着他们,“细说,诸位都是我的长辈,小子能帮上忙的,一定不会推辞。” 这几位大老板闻言,又是一阵吹捧,好话不断。 “咳咳,是这样的,听说你和杜县城还有钟局长的关系很好?” “算是吧。” 这几人激动的对视两眼,又试探道:“我们还听说杜县城和钟局长明天要在国营饭店结婚?杜县长还拜托你来操办婚事?” 徐福够又点头,“没错。” 这几人更激动了,问道:“是这样的,福贵,杜县长结婚,是整座云溪县城的大事,可否让我们也去沾沾喜气?” 徐福贵摇头,“这恐怕不行,杜县长说了要小办,只会请内部人。” “是是是,我们知道,杜县城高风亮节,不愿劳民伤财,我们也着实佩服,我们也不愿去打扰县长,就是想着能否给县长送上一份薄礼。” 这几人忐忑的看着他,他们迫切想和杜玉枝搭上关系,自古以来,只有得到当权者的支持,他们这些商人才有生存的空间。 徐福贵手指敲了敲桌子,正想开口说话,这几个大老板突然拿出几个盒子放在桌上。 “福贵,听说你爱喝茶,这盒龙井茶不值什么钱,你拿回去尝尝味道如何。” “呵呵,我这里倒是有一条外国香烟,听说是叫什么雪茄,我老了,抽不惯,你千万别嫌弃。” “巧了不是,我这里有两瓶外国红酒,我也喝不惯,福贵,就送给你了。” “这些东西,本来说让陈兄转交给你,没成想今天还能见上你一面。” 看着几人讨好的笑容,徐福贵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在他们忐忑的目光中,他轻轻点头。 “成,你们想给县长庆贺,我没有阻止的理由,明天去国营饭店,我会代替县长收下各位的贺礼。” 这几位老板如释重负,发自内心的露出笑容,连连拱手,恭维的说着好话。 “天色不早,那我们不再打扰,这就先告辞。” 陈礼平站出来,象征性的挽留他们吃饭,这几人婉拒,提着长衫离开。 他们得赶紧清点明天准备的贺礼,能否与杜县长搭上关系,就看这一次了。 陈礼平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摇摇头,如果自己不是有女婿提点,恐怕他也是其中一员。 谁能想到,杜县长会故意收下他们的贺礼,然后借此来收拾他们? 堂屋里,徐福贵拿起那两条外国香烟,刚一入手,就感觉重量不对劲。 打开一看,表面上是雪茄,拿出雪茄,里面赫然是若干金条! 徐福贵屏住呼吸,不动声色将雪茄放回去,检查了一下龙井茶和外国红酒,里面同样是若干金条.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二章 十八根金条 陈府。 陈礼平将这几位老友送出宅子,提着长衫拄着拐杖回到堂屋,坐在太师椅上,长长呼出一口气。 端起桌上的金边细瓷杯喝了一口茶,余光瞥了一眼放在桌上的礼品,淡淡道:“这几个都是人精,里面估计装着好东西。” 徐福贵点头,将金条的事情告诉他。 “啧啧啧,一人送六根金条,大手笔,这几个老家伙为了搭上你这条线的关系,出了不少血。” “可惜呀,他们不知道世道已经变了,以前的老一套,放到现在不管用咯。” 说着,陈礼平摇摇头,压下心中兔死狐悲的感觉,问道:“福贵,这些东西收了会不会影响你?新兔组织似乎不近人情。” 徐福贵故意用疑惑的眼神看他,“爹,不就是一些香烟茶叶嘛,能有啥影响。” 陈礼平盯了他两眼,偏过头去,“你自己心里有数就成。” 徐福贵将装着茶叶的盒子推过去,“爹,这茶叶看着确实不错,伱有时间泡来尝尝。” 徐福贵将茶叶推了回来,云淡风轻道:“我不缺这三瓜两枣。” 徐福贵无语凝噎,没有强求,陈家家大业大,这十多根金条确实不用放在眼里。 他喝了一口茶,将香烟,茶叶,红酒里面的金条全部拿出来,十八根小黄鱼整整齐齐的码在黑色桌子上。 徐福贵搓了搓手,一根一根的拿起来检查真伪。 啧啧啧,真正的大老板出手确实不菲,整整十八根金条,差不多是龙二一辈子的家底。 陈礼平看着他一副掉进钱眼的样儿,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至于吗,想当初你徐家也是响当当的一方地主,十多根金条而已。” “嘿嘿,爹,这你就不了解了吧,我家以前还真没这么多金条,我们可不是做生意的老板,一年到头靠着那几亩地,卖不了几个钱。” 这话说的倒是真的,当地主虽然稳定,但来钱确实比不过城里的商人。 确定每根金条都是真东西后,他腾出香烟盒子,将金条全部装进去,准备一会儿找个机会给放在空间里。 拿起腾出来的雪茄,他好奇的抽出一根。 比普通香烟要粗的多,差不多有大拇指粗细,呈棕褐色,闻着有一股浓重的烟草味儿。 徐福贵回忆着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剧情,让下人拿来一把剪刀,减去一截后,用火柴点燃,然后用力吸了几口。 “咳咳.” 刚抽两口,徐福贵便被呛的不断咳嗽,他没想到雪茄的劲儿居然这么大,比本地的旱烟劲儿还大。 顺气以后,他又抽了两口,逐渐适应了雪茄的味道,意外发现味道还不错。 扭头看到陈礼平看着自己,他递了一根雪茄过去,“爹,尝尝?” 陈礼平转过头,“无福消受,马上吃饭了,别让家珍他们等你。” 说完,他起身拄着拐杖朝后院走去。 待他走出堂屋,徐福贵将装着金条的雪茄盒子放进空间,然后嘴里咬着雪茄,阔步朝后院走去。 “哥,你抽的是啥?”走进后院,来顺看着他嘴里的雪茄,立马凑过来闻了闻。 陈家明站起身,推了一下自己的金丝眼镜,“这是雪茄吧?我以前在省城抽过。” “这玩意儿很难买到,外国才有,姐夫,你哪里搞到的?” 徐福贵一人给他们拿了一盒雪茄,“呐,就这么多,抽完就没了,抽不惯还给我。” 陈家明嘿嘿笑了笑,“那不能。”随后抽出一根雪茄,放在鼻子底下仔细闻了闻。 来顺没这么讲究,直接划燃火柴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享受的闭上眼睛。 “嗯,好东西。”来顺过了一圈肺,吐出一大团白色烟雾,看着手里的雪茄十分认真的说道。 “爹,我也想吐烟雾。” 有庆跑过来,抱着他的小腿道。 还不待徐福贵说话,家珍立马告诫道:“有庆,你可不能学你爹。” 有庆扭头,倔强道:“我凭啥不能学爹?” 家珍随口道:“抽了烟就不能读书了,你还想不想和姐姐一起上学?” 有庆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纠结,最终落寂的松开他的小腿,“我要和姐姐一起上学。” 家珍安慰道:“小孩子是不能抽烟的,等你以后长大了,你想干啥娘都不管你。” “为什么小孩子不能抽烟?”有庆反问。 家珍愣了一下,“反正小孩子就是不能抽烟,不信你问你爹。” 迎着有庆疑惑的眼神,徐福贵吐出一口白色烟雾,“你娘说得对,小娃娃不能抽烟,一抽烟,小山就要来找他。” “我才不要小山来找我!”有庆打了个激灵,连忙抱着他的腿,警惕的打量周围,生怕周围藏着小山。 徐福贵摸了摸他的脑袋,“害怕个求,难不成你知道小山长啥样儿?” 小山是他们当地对一种鬼魂的称呼,大人很喜欢用来吓唬小孩子,久而久之,这些小孩子一听到小山两个字就吓的不行。 徐福贵以前小时候同样是听着小山的鬼故事长大的,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他就知道这些全是吓唬人的,自然而然就不怕了。 有庆紧紧抱着他的腿,绘声绘色说小山长啥模样。 “小山的个子很矮,像是个十多岁的娃娃,没有眼睛没有鼻子也没有嘴巴,但是他有六只手,走到哪里,那户人家就会着火.” 徐福贵好奇问他,“儿子,你真的见过小山?” 徐福贵摇头,“长根爷爷给我说的。” 徐福贵大笑一声,有庆仰头看着他,“爹,小山是不是长这样?” “哈哈,等你以后长大就知道了,爹从来没见过小山,有庆只要乖乖听爹娘的话,小山就不敢来找你。” “吃饭了。”拴着围裙的陈大娘走过来喊道。 众人移步到饭厅,天色已近傍晚,光线暗淡,饭厅里燃烧着数盏桐油灯,将桌上丰盛的饭菜映照的清清楚楚。 吃了个半饱以后,徐福贵放缓速度,随口问道:“家明,学医的事情你想的咋样了?” “唉,姐夫,一想到要去万里之外的外国,我这心里就不踏实”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三章 杜玉枝结婚 第二天。 “噼里啪啦!” 鞭炮声在国营饭店门口响起,十八人的锣鼓队敲锣打鼓,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街上行人将周围围的水泄不通,叽叽喳喳讨论里面的热闹。 “里面在办啥事,咋这么大排场?我在城门口都能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 “你连这事儿都不知道?县长和钟局长今天结婚!” “就是县城的杜县长?” “除了杜县长还能有哪个县长?” “啧啧啧,杜县长还没结婚呢?我看她岁数也不小,还以为她娃娃都有了嘞。” “你懂个求,人家县长以前一心搞工作去了,没有时间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 “话说县长结婚,是不是要摆个几十桌,让大家伙一起热闹热闹?” “县长说了,不能兴师动众,只在国营饭店摆了三桌酒席,没请多少人。” 周围行人议论纷纷,不少人踮起脚尖,想看看国营饭店里面是个啥情况。 在万众瞩目之下,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白衬衫,嘴角带着笑容的年轻人走了出来。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个子更高的壮汉,壮汉面容凶狠,手里拿着一个竹篮。 “这不是福贵和来顺嘛!”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这两人,当即跳起来用手挥舞,大手呼喊,恨不得让周围所有人都知道他认识前面的人。 人太多,徐福贵只听到有好多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对周围点点头,举手手里的铁皮喇叭,大声喊道: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应该知道今天是咱们县长大婚的日子。” “本来按照县长的意思,要越低调越好,不要打扰了县城的秩序,没想到大家伙儿消息挺灵通,都挤在这儿看热闹呢。” 人群中爆发一阵笑声,待他们笑过后,徐福贵继续道:“县长已经知道你们的心意了,由于准备不够,没法招待大家伙儿一顿饭菜,实在是对不住。” “县长让我拿了一篮子喜糖出来,让大家伙儿沾沾喜气,先到先得,不许争抢。” 来顺将手里的竹篮放在门前的木凳上,双手抱胸站在竹篮旁边。 周围人本想一涌而上,一件来顺这架势,立马讪笑排队,嘴里喊着别挤别挤。 别看一篮子喜糖不少,但现场的人更多,没一会儿,一篮子喜糖都没了。 徐福贵正想转身进去,杜玉枝和钟守正突然走了出来,面带笑容看着众人。 今天两人都精心打扮过,穿着精良的中山装,胸口别着红花,满面红光,喜气洋洋。 两人接过他手里的铁皮喇叭,开始讲起话来,讲了一大堆,实际上都是一些口水话。 但即便如此,众人依旧兴奋无比。 原因很简单,他们亲眼见到县长啥样儿,还看到了县长结婚,走出去又是一笔谈资。 回到国营饭店里面,饭店也被提前布置过,里面张灯结彩,红布飘飘,地面还铺着红毯,正中央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巨大的伟人像。 徐福贵说到做到,酒席确实只有三桌,来的客人也全是新兔组织内部人。 看得出来,杜玉枝很满意,连带着给大家敬了好几杯酒,脸颊红扑扑的。 钟守正更加高兴,借着结婚的名头,拉着大家伙儿抽烟喝酒。 杜玉枝看了他好几眼,不过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在外面要给自家男人面子。 当然,酒席中途有不少插曲,不断有商人送来一份份贺礼,每一份贺礼徐福贵都大声念了出来,将贺礼给记录下来。 “福贵,辛苦伱了。”酒席结束,杜玉枝说道。 钟守正更直接,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好兄弟,以后想喝酒了就来找我,我绝对不说二话。” 杜玉枝伸手掐了一把他腰间的软肉,没好气道:“钟守正,现在可没外人,你别指望我给你面子!” 钟守正讪笑两声,“开个玩笑,我这人就不爱喝酒,今天要不是他们硬拉着我,我是一口都不想喝。” 杜玉枝翻了一个白眼,难得理会他,问道:“福贵,今天来了不少人送礼吧?” 徐福贵点头,将账本递给他,“呐,哪些人送了,送了什么,都在上面。” 杜玉枝翻开看了看,砸吧两下嘴,“啧啧,这些人还真舍得,以前没少吸老百姓的血。” “这些贺礼全部充公,账本留下作为证据,这些旧时代的蛀虫,以后慢慢收拾。” “行了,说了今天不谈工作。”钟守正略带不满道。 好不容易挤出一天时间出来结婚,他不想杜玉枝还这么累,就不能好好放松一天,然后洞房花烛也,春宵一刻,今早给他钟家生几个大胖小子? 杜玉枝怔了一下,点点头,“成,今天不谈工作,对了福贵,这些商人早就找过你吧?” 徐福贵点头,“没错,他们想让我收下给你的贺礼,为了让我答应,还给我送了不少茶叶和香烟。” 杜玉枝没有多问,“他们既然送了,就收下,一些香烟茶叶,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对了,我得给你说一件事,很急,昨天才下来的通知。” “什么事?” “干部开学开始第一届招生了。” 徐福贵愣了一下,“这么快?不是说大概要明年吗?” 杜玉枝摇头,“上面的领导估计有自己的安排,提前对你来说不是坏事,早点儿去学习,早点儿毕业出来安排工作。” “什么时候走?” “最迟半个月内去报道,你过两天来找我,我把推荐书给你,我们县城已经开通去地区的汽车了,你到时候坐汽车去地区,然后在地区坐火车去省城。” “你知道咋坐火车吧?” 徐福贵苦涩一笑,“我没坐过火车。” 上辈子他都没离开过云溪县,没有机会坐火车去外面。 杜玉枝点头,“也是,不过坐火车不难,你到时候问工作人员就成,这段时间你做好准备,把工作交接给来顺,给家珍他们解释清楚,你这一去,不知道要待多久,最好多带点儿钱,要是不够,就给我写信。” 她说了很多,徐福贵一一记下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四章 干部学校 空中阴云密布,大风扬起沙尘,天色黑的吓人。 毛毛细雨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空中落下,软绵绵的雨丝结成长线从空中滑落,好似仙女的头发从云床垂落下来一般。 细雨逐渐变大,街道上的石板路很快被润湿,街道上的行人低着头快速行走。 徐福贵从国营饭店走出来,一股冷风吹过,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云溪县的天气真是古怪的紧,前几天热的人们缩在屋里不敢出门,十月份一到,一场小雨落下,仿佛夏天就此别过一般,一声招呼都没留下。 “哥。” 来顺跟在后面,兴奋的叫了一声。 徐福贵看着他通红的脸庞,好笑问道:“刚才没少喝吧?”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将烟灰弹掉,得意道:“这些人嘴上叫的厉害,其实喝不了几两,你看我走路都不晃,他们趴在桌子上发酒疯嘞。” 徐福贵笑着摇摇头,戴上军绿色的帽子,“走吧。” “哥,你真要去省城了?”来顺追上来。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要去,刚才你不是都听见了吗?以后啊,伱就是徐家村的支书,正式的任命文件过两天就会发下来。” 来顺又嘿嘿笑了一声,“那你多久能回来?” 徐福贵摇头,“不知道,一年半载说不定,三年两年也有可能。” 过了一会儿,没听到来顺的声音,他转头看了看,来顺刚才的兴奋已经消失,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啥。 “舍不得我?” 来顺很认真的点头,“我还没和你分开这么久呢,嘶!” 他摸了摸脑袋,“哥,你打我干啥。” 徐福贵收回手,将嘴里的香烟仍在脚下踩了两下,“都是大老爷们,别整娘们那一套。” “可是,你要是走了,家里要是出啥事儿咋办?还有这么大一个村子,我不知道咋管。” “能出啥事儿?” 徐福贵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但下一秒却收起笑容,心里也有点儿担心。 目前徐家的状况与上一世截然不同,首先最大的变化便是家里的三位老人都还健在。 徐母和前世一样得了软骨病,但由于每天都在吃中药,目前身体状态也还可以。 凤霞每天吃好喝好玩好,不仅没有变成聋哑人,更是连个发烧感冒都没有。 说到底,前世之所以有如此多的不幸,家里没钱占了最主要的一个原因。 想到这里,徐福贵心里稍微松了松。 现在徐家虽然算不上多有钱,但绝对不会缺钱,如果遇到麻烦,想来也容易解决。 但保险起见,他还是说道:“来顺,如果真遇到啥事儿,解决不了就往县城跑,去陈家找我老丈人。” “要是我老丈人都解决不了,就去找玉枝姐和钟大哥。” “对了,你平时没事儿多往县城跑,找钟大哥陆大哥喝喝酒,吃吃饭,这关系呀,久了不联系,就生疏了。” “不要怕麻烦,很多事情要是不麻烦,咋和别人扯上关系。” “有了关系,啥事儿都好办,咱们家估计也遇不到啥大事儿。” 真要是遇到连杜玉枝都解决不了的事情,那就算他在家里也无济于事。 来顺似懂非懂的点头,雨势渐渐变大,两人加快脚步,回到陈府。 “福贵。” 刚坐在藤椅上,还没来得及脱下帽子,家珍便笑盈盈的看着他,一双杏仁大眼水波流转,里面好似闪烁着光芒。 徐福贵心情不自觉变好许多,同样温和笑着看她。 家珍拿出一个黄色信封,温声细语道:“我发工资了。” 徐福贵打开信封,数了数,一共是十四块五毛。 “就这么点儿?” 家珍哼了一声,语气依旧温柔,“已经不少了,我才是个一级教师,十四块能买很多东西了。” “哈哈,那倒也是。” 空间里放着近四十根金条,徐福贵说话的底气也越来越足,居然敢十四块钱不放在眼里。 十四块钱呀。 要是换做上一世的自己,不知道能高兴多少天。 那时候家里几乎没有存款,缺盐缺油了,就去地里割上两篮子菜,再去山上打一捆木柴,扛到县城去卖。 有时候能剩个几分钱,一分钱能买一颗糖,他就买两颗糖,有庆一颗凤霞一颗,剩下的钱就攒起来,给有庆当学费。 唉,那时候的日子,真是苦的没法说。 “福贵,你说我用这钱给你做一件中山装够不够?”家珍突然说道。 徐福贵怔了一下,笑着点头,“好,不够从盒子里拿。” 家珍难得强势一回,“不行,我要用自己的工资来给你做,也不知道一件中山装要多少钱。” “两个娃的爹娘了,还分啥你我。”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将纸币认真的装进黄色信封,内心的雀跃怎么都掩藏不住。 一旁的翠萍忍不住问道:“家珍姐,有这么高兴吗?” 家珍很认真的点头,“翠萍,这是我第一份工资,我以后也可以挣钱呢,一个月十四块呢,而且以后会越来越多。” 家珍高兴的和翠萍说起这其中的门道,从一个家庭主妇的身份跳出去,其中的意义不是常人能够感受到的。 “姐夫,县长结婚是啥样,和咱老百姓是不是一个样儿?”陈家明好奇问道。 徐福贵翘着二郎腿,往嘴里扔了一块绿豆糕,“县长还不是人,结婚能有啥不一样。” 绿豆糕的味道不错,越吃越上瘾,徐福贵干脆将盘子移到自己面前,又扔了一块进嘴里。 “要我说,县长结婚的排面也就一般,比当初哥结婚的时候差远了。”来顺说说道。 翠萍很认同的点头,“家珍姐结婚的时候我都来看过嘞,排场确实大,好像摆了五十桌还是多少来着。” 话题不知不觉转移,他们说起以前徐家还未落魄的时候,对那时的日子感慨不已。 世道变化的实在是太快了。 说着说着,又提及徐福贵以前的荒唐日子,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徐福贵干咳两声,为了转移话题,将干部学校的事情说了出来.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五章 陈礼平的条件 “啥?不是说要年后才去干部学校吗?咋突然这么快就要去?” 家珍惊讶道,领工资的喜悦荡然无存。 徐福贵无奈的摇头,“没办法,就是这么突然。” “姐,你要是不想离开姐夫,让姐夫不去不就行了。” “那不行,玉枝姐都说了,这是个好机会,多少人想去还去不成呢。”家珍虽然不舍,但还是不假思索道。 “福贵,那你打算啥时候去?” 这个问题徐福贵在路上就想过了,“我打算拿到推荐书就去省城,早点儿去熟悉一下省城,免得当了无头苍蝇。” “那你啥时候能拿到推荐书?” “玉枝姐让我等个四五天的样子。” 家珍拧着眉头,“四五天?我还说给伱做一件中山装。” 徐福贵安慰说道:“我又不是去打仗,总归要回来的,学校也是要讲人情味的,离过年只有两个月,总不能真不让我们回家过年吧?” 家珍眉头稍松,“那倒也是,不过你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这.” “害,我一个牛高马大的云溪汉子,有啥怕的嘛,再说玉枝姐在省城也有熟人,我到时候会去认识认识。” 家珍眉宇依旧没有松开,但又不好多说,在这个时代,出远门是一件很考验人的事。 徐福贵喝了一口茶水,将绿豆糕咽下去,“对了家明,学医的事情你想好没有,要是真要去毛熊,干脆我们一起到省城,也好有个伴儿。” 陈家明眨了两下眼睛,明显有些意动,转头看着老神自在坐在太师椅上的陈礼平,“爹,你怎么看?” “坐着看。”陈礼平眯着眼睛,腿上坐着有庆,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陈家明无语凝噎。 陈礼平:“我早就说了,你想干啥就大胆去干,畏畏缩缩是何模样?而且现在世道变得快,你去国外几年,说不定还是好事儿。” 说着,他摇摇头,“不过你别忘了我的条件。” 家珍好奇的看着他,“爹,你给家明啥条件?” “你让他自己说。” 陈家明苦笑一声,“爹说,要是我打定主意要去国外,得先娶一个媳妇儿回家,给他生个孙子出来才能走。” 徐福贵大笑一声,拍着他的肩膀,“家明,爹说的没错,谁知道你去了国外还能不能回来?总不能让陈家绝后吧?” “可结个婚,生个孩子,至少也得一年吧。”陈家明闷声道。 陈礼平摆手,“谁说要一年的?你给我娶个媳妇儿回来,只要让她怀上,你去哪儿我都不管你。” “生出来是个女娃咋办?” “女娃就女娃,只要是我陈家的种就成。” 陈家明不再说话,神色中满是纠结,徐福贵心里默默点头,算是知道为什么陈家明迟迟无法做决定。 他估计是想去国外学医的,但是陈礼平给他的条件也有些无法接受。 毕竟按照陈礼平那意思,国外就是水深火热的地方,一旦去了,很难能回来,所以要先留下子嗣。 这样一来,陈家明自然不敢下决定。 徐福贵看着墙上的挂钟,时间不早,便起身道:“家珍,我们该回家了。” “吃了晚饭再走吧。”陈礼平说道。 徐福贵将凤霞抱起来,“吃了晚饭天都黑了。” “那就明天再走。” 徐福贵看向家珍,“要不你带着孩子再住一晚,我和来顺先回去。” 家里只有三个老人,他委实不放心。 “就是,姐,外面下着雨呢,明天再回去。” 家珍摇头,“我也要回去。” 陈礼平不再多劝,吩咐下人把米粮装了一口袋,让他们带回去。 雨水淅淅沥沥,薄雾笼罩整座县城,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很安静,只有屋檐上的雨滴打在石板上的声音。 走出陈府,有庆骑在他脖子上,怀里抱着凤霞,家珍在一旁给他打油纸伞。 走出县城,石板路变成泥泞路,不一会儿,布鞋上满是黄色泥泞。 徐福贵脚步很稳,专门踩在路边的杂草上,身上两个小家伙一开始叽叽喳喳闹腾个不停。 走了一会儿,趴在他身上便熟睡过去。 下雨天确实不好走路,两个多小时,赶着在天黑前,一行人终于回到了高墙大院的宅子。 “下着雨回来干啥,再住一晚上回来嘛。”徐母原本正在煮饭,看见他们后,嘴上虽然埋怨,但脸上的笑意却怎么都藏不住。 徐福贵轻轻的将两个睡着的小家伙放在床上,然后脱掉脏兮兮的布鞋,光脚踩在石板地面。 地面打扫的很干净,哪怕宅子里额鸡鸭鹅很多,屋里却没有一坨鸡屎鸭屎。 家珍换了一身衣服,来到灶前,准备先烧一锅热水,众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淋了雨,洗个热水澡去去寒。 夜幕降临,雨水下的越来越大,风儿甚是喧嚣,徐福贵披上一件外套,夏天似乎真的消失了一般。 徐母知道徐福贵没两天就要出远门去省城后,同样吃了一惊。 第二天,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村子,不段有人来询问真假。 得知他真的要去省城后,都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省城啊,在他们的印象里,似乎在特别遥远的地方,远的让他们想象不出模样。 对他们来说,去一趟云溪县城都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至于省城,几辈人都没去过这么远的地方。 没想到现在徐福贵就要去传说中的省城,而且还是坐火车去。 火车是个啥样他们也没见过,于是好多人都拜托徐福贵记住火车和省城的模样,回来以后好好说给他们听。 这两天徐福贵也没闲着,给村里人宣布来顺是新的村支书,陈运生则变成了新任副支书。 来顺和陈运生之前一直在跟着他做事,怎样管理村里应该有经验,不过徐福贵还是认真的将村子下一步的改造计划说给他们听。 除了他在忙以外,家珍和徐母也忙个不停,一直费脑筋给他准备远行的行李,看那模样要把整座宅子带走才安心。 凤霞和有庆倒是显得特别高兴,毕竟这两天村里小孩不断在他们耳边念叨,说他们的爹厉害,居然能坐火车去省城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六章 炸酥肉 天气古怪的很。 老天爷仿佛受风寒了一般,连续好几天的阴雨天气,雨不大,软绵绵的,将天地润湿。 夏天似乎真的一去不返,带着浓重湿气的风吹过,人们纷纷套上外套,就连山林里的蚊子也少了许多。 徐宅,宽敞的屋檐底下,徐福贵坐在藤椅上,手里拿着一张报纸,眼神认真,不时停下来,看着远方被浓雾笼罩的山林,仔细思索。 最近他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报纸看的越多,他反而越觉得自己文化贫瘠。 哪像以前,自以为活了两辈子,世间的道理都被他看透,实际上只不过是多活了些许岁月罢了,没什么大不了。 没有读书,一直都在固步自封,走不出周围的圈子。 “爹,二叔到哪里去了?”有庆跑过来趴在他的腿上,肉嘟嘟的小脸不知啥时候有一道干了的鼻涕。 “你二叔带着你五叔量地去了,等过段时间要开荒,开荒了就能种很多粮食,到时候有庆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说着,徐福贵起身拿了一条毛巾,用热水打湿,将他脸上的鼻涕给擦去。 在农村,热水基本是常备的,灶台的角落一般会有一口小锅,里面便装着热水,每次烧火后的余烬足够保存铁锅的温度。 “爹,我现在不就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吗,你看我肚子好大。” 有庆不喜欢洗脸,挣扎了一下,然后将衣服提起来,露出了白白胖胖的小肚腩。 徐福贵大笑一声,“儿子,村里的其他娃娃可没法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你还小,以后你就知道了。” 也不知道有庆懂没有,他只是点头,然后又问:“爹,你明天就要走了吗?” 徐福贵将他抱在怀里,“咋了?舍不得你爹?” 有庆低头,没有说话。 徐福贵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等爹走了以后,你在家可不要让你娘,让你爷爷奶奶生气,不然我回来打断你的腿。” 有庆抬头,“爹,你咋总想打断我的腿。” 徐福贵怔了一下,嘴硬道:“我是你老子,你是我儿子,你不听话,我就要打断你的腿。” 说完,他感觉自己态度太过生硬,缓和语气道:“儿子乖啊,等爹从省城回来,保管给你买东西。” 有庆摇头,“爹,我不要好东西,我也想坐火车,村里的小孩儿都想坐火车。” 徐福贵轻笑一声,“好,等有庆再大一点儿,爹就带你去坐火车!” 有庆伸出小拇指,“拉钩。” “拉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进行完拉钩仪式的有庆显得很是高兴,缩在他怀里,“爹姐姐和娘啥时候回来?我找不到事儿做。” 徐福贵贴了贴有庆冰凉的小脸,“一会儿爹就去接他们回来。” “咯咯,爹,你的胡子扎的我好痒。” “有庆,有庆。” 有庆起身,招了招手,“二娘,我在这儿嘞。” 刘翠萍端着盘子走过来,“快来吃酥肉,刚炸好的,想着嘞” “炸好了,快给我,我要吃我要吃。” 有庆赶忙去拿了两块,不忘给徐福贵递过来一块,“爹,你吃。” 徐福贵点头,接过炸的焦黄的酥肉,一口咬下去,浓烈的肉香和豆粉香顿时充斥整个口腔。 酥肉是他们当地很出名的吃食,食材很珍贵,鸡蛋,半肥半瘦的猪肉,以及豆粉搅拌在一起,然后用猪肉炸出来。 工序不复杂,但用的材料都不是便宜货,光是那一锅猪油,就没几户人家舍得放。 但这玩意儿确实很好吃,毕竟是油炸食品,而且是鸡蛋豆粉包裹的猪肉,光是闻着味儿都能吃下两大碗白米饭。 “福贵哥,我把三斤猪肉全给炸了,明天好让你带去省城吃,对了,这两天好多人问我省城的事情嘞,”刘翠萍笑着说道,语气里还带着一丝自豪。 徐福贵随手在有庆的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油,“不用带这么多,天气还要热一阵子,放不了那么久,你们留一半自己吃。” 刘翠萍咽了一口口水,“这酥肉就是给你炸的呀,我们要是想吃随时都能炸。” 徐福贵这才发现她自己没有吃,“翠萍你也吃呀,你炸的刚刚好,不老不嫩。” 刘翠萍这才拿起一块酥肉,眯着眼睛细细品尝,吃了半块后,她抹着眼睛,“福贵哥,不怕你笑话,这还是我第一次吃酥肉。” “以后想吃就炸,咱家不缺猪油。” “二娘,你怎么哭了?” 有庆歪着脑袋问道,发现没人理他,便端起盘子朝里面跑去,“爷爷奶奶还没吃。” 翠萍在后面嘱咐,“有庆你慢点儿,看着门槛,别摔咯,这孩子,真有孝心。” 她的眼神里满是喜爱,心里想着自己亲儿子有福以后会不会一样这么惹人喜爱。 “有福在睡觉?”徐福贵重新拿起报纸,随口问道。 “嗯,在屋里睡着呢,福贵哥,你行李收拾好没?” “呐,那两个大柳条箱就是,你家珍姐昨天晚上就给我收拾好了,那架势,想把屋里的东西都让我带走。” 过了一会儿,徐母拄着拐杖走出来,徐福贵起身给她搬了一张藤椅出来,让她坐下。 徐母颤颤巍巍的坐下,脸上的皱纹像是乡间的小道,一头银丝很是显眼,身子比以前要瘦削许多。 她看着院子里的绵绵细雨,唏嘘道:“老咯,眼睛也不好使,看东西都是模糊的。” 说着,她伸出干枯的手,抚摸他的脸颊,“还好,能看见我家福贵长啥样儿。” 一时间,徐福贵鼻尖有些酸涩,自从得了病以后,身子骨越来越差。 虽然一直在吃中药,比上辈子要好许多,但他依旧不太放心。 他反握徐母的手,“娘,等我把省城跑熟了,我带你去省城看病,肯定能把病治好。” 徐母笑的很慈祥,拍拍他的手背,“我这把年龄,怕是折腾不起咯,也不要去花那个冤枉钱。” 徐福贵没有说话,现在说这些,徐母肯定是不会同意的。 徐母不再说话,就这么坐在他旁边,嘴角含笑,神情安详……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七章 远行前的准备 下午。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徐福贵放下报纸,进屋拿出帆布雨衣披在身上,再戴上草帽,走进蒙蒙细雨当中。 他很喜欢下雨天,但只喜欢待在屋里的下雨天,一旦要在雨天出门,他的心情就会格外的糟糕。 不过一想到是去接家珍和凤霞,他的心情又立马好了起来。 “唏律律……” 黑马似乎也习惯每天的接送任务,掐着时间从马棚里站起来,甩了甩马尾,冲他打了个响鼻。 马棚里目前被黑马霸占,另外两匹棕黄色的马被村里人借去驮货物,干的全是重活。 所以相对来说,还是黑马的日子轻松自在,每天只需要跑两个来回就行了,平时该睡睡该吃吃。 或许是外面下雨的原因,黑马也不太想动弹,当徐福贵去牵缰绳的时候,它微微抗拒的摆了摆头,又打了一个响鼻。 徐福贵笑了笑,见周围无人,翻手从空间里拿出两根胡萝卜放在马嘴边,摸着马头,耐心道:“当牛做马,吃住有人伺候,干活自然也不能马虎,走吧,走吧。” 黑马像是听懂了一样,吃完两根胡萝卜,主动从马棚里走了出来。 徐福贵瞥了一眼马蹄,有些旧了,打算等会儿去给它修修蹄子。 “驾!” 翻身上马,他轻轻抖动缰绳,黑马立刻小跑起来,将乡间小道上的泥泞溅到路边的野草上。 周围的山林往后移动,在接下来这段时间里,怕是很长时间不能骑马了。 经过无名河道,看到一群人戴着草帽,蹲在一片荒地前,估计是来顺和陈运生他们。 徐福贵打了个招呼,速度不停,径直朝县城赶去。 来到县城,时间尚早,他先将黑马的四个铁蹄给修了。 还好,四个蹄子没有进虫,没有流血流脓,只是磨损有些大,把铁蹄换了就成。 来到小学门口,凤霞和以往一样,飞奔过来,很大声的喊了一声爹。 她的同班同学也认识他,纷纷喊着徐叔叔,眼里还有些期待。 徐福贵笑着将凤霞抱起来,对周伟的孩子说道:“哎呀,今天徐叔叔身上可没有揣糖。” “没事的徐叔叔,我们不爱吃糖。” 这些娃娃都很懂事,立马红着脸说道。 重新骑着马,马蹄落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家珍,你是不高兴了?”路上,徐福贵问道。 以往家珍看见他都是笑盈盈的,今天却一反常态,神情明显有些低落。 家珍摇头,声音很小,“我就是想着你明天就要走了。” “哈哈,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你担心个啥嘛。” 家珍抬头看了他一眼,“你倒是个没心没肺的。” “爹,我给同学说了你要坐火车去省城,他们都说你好厉害。”凤霞一脸骄傲,随后低下头,“爹,你走了啥时候回来?” 徐福贵不确定,“过年应该能回来,爹会给你写信的,凤霞要乖乖听娘的话,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裙子回来。” 凤霞高兴点头,小孩子很少多愁善感,他们的心情都放在了脸上。 骑着马,冷风呼呼的打在脸上,又从脖子里钻进去,徐福贵抱紧凤霞,“家珍,就是以后没法送你和凤霞去学校了。” 家珍摇头,“这有啥,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走路就行了。” 回到家,刘翠萍第一时间将酥肉拿出来,凤霞以前是当了四五年的徐家小姐,自然是吃过酥肉的,当即摇头晃脑吃了起来。 似乎是为了给他送行,晚上的饭菜相当丰盛。 香喷喷的白米饭,热气腾腾的蛋花汤,色泽金黄的酥肉,油香扑鼻的白菜炒腊肉,以及家珍和凤霞最喜欢的咸鸭蛋。 “来顺,当支书感觉咋样?”饭桌上,徐福贵随口问道。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感觉和以前差不多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他们叫我来顺,叫支书怪别扭的。” “以后就习惯了,爹,你要是嫌夜校教书太累,你就在家歇着,我另外想其他办法。” 徐父轻哼一声,“累是累了点儿,但是为人师表,为了徐家村的百姓,我累一点的又何妨,你爹我不是不明道理的人。” 徐福贵嘀咕道:“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听别人叫你先生吗?” “福贵,你咋和爹说话的?爹本来就是为了大伙儿好,不然就那七块五的补贴,谁愿意干?” 徐父当夜校老师也是有补贴的,一个月七块五毛,由村里的财政支付。 徐母乐的笑出声,“还是儿子了解老子,还为人师表,你不给福贵丢人现眼就烧香拜佛了,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我还能不知道?” 徐父又哼了一声,“我和你们娘俩二没法说,还是家珍明事理。” 吃完晚饭,外面的毛毛雨也停了,徐福贵站在院子里抽了根烟,回到屋里,没看见家珍的身影。 走到睡觉屋前,家长果然在里面,两个柳条箱被打开,家珍正在清点行李,一旁的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 掀开红布一看,盖着的是收音机。 “家珍,你不会是想把收音机都给我装进去吧?”徐福贵无语道。 “哎呀,我们都不听的,听也听不懂,还不如让你带走。”家珍吐了吐舌头。 徐福贵连忙阻止,“还是算了吧,万一在外面被人偷了,那不得心疼死。”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便不再坚持。 但她又将藏钱的木盒拿出来,打开后,拿出一沓人民币,徐福贵握着她的手,“家里不用钱啦?” 家珍睁大杏仁眼,“出门在外,多揣点儿钱总是好的。” 徐福贵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她的唇瓣,“你忘了,我有好多金条的。” 说完,他拿出两根金条,“你找个地方藏好,我不在家里,万一有啥事儿要用钱了,你就让来顺去黑市,把金条换成钱。” 家珍想了一下,接过金条,仔细打量了一下,惊讶道:“上面怎么有牙印?” “嘿嘿,我咬的。” 家珍将金条仔细藏好,然后继续给他收拾行李,薄衣服,厚衣服,床单棉被毛巾,徐福贵说够了够了,很多东西他空间里都有……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八章 你爹走了 第二天。 天还没亮,熟睡中的徐福贵突然感觉到旁边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睁开迷糊的眼睛一看,一个人影正轻手轻脚的穿衣服,徐福贵搂着人影的小蛮腰,“家珍,再睡会儿。” 说完,一只柔软的小手放在了他额头上,她细声细语道:“你再睡会儿,我睡不着了。” 家珍的声音很轻,使人如沐春风,一股淡淡的幽香钻进鼻尖,徐福贵心里感到格外踏实,不知不觉又睡了过去。 待他重新醒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彻底亮堂,转头一看,旁边的家珍已经不见。 他拍了拍脸,想到今天要去省城,便打起精神,起身穿衣裳。 “爹!” 凤霞也醒了,坐在床上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模样。 “嘘……” 徐福贵将食指放在嘴上,示意她小声点,“弟弟还在睡。” 不料凤霞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哦,弟弟昨天给我说了,要我叫他一起起床。” 说完,她用力推了推一旁的有庆,有庆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翻了个身,不做理会。 凤霞还要继续,徐福贵将她从床上抱出来,“弟弟不用读书,让他多睡会儿。” “起床啦?”走出房门,拴着围裙,手里端着蒸桶米饭,笑盈盈的看着他。 “洗个脸漱个口,过来吃饭吧。”家珍又说了一句,端着米饭到了厅房。 徐福贵嗯了一声,先将凤霞的衣裳穿上,然后带她去洗漱。 今天依旧是阴雨天气,浓雾笼罩整座徐家村,院子里湿漉漉的,上面沾满了落叶。 空中不时掠过几只不知名的鸟雀,发出清脆的鸟叫声。 “爹,学校的老师说鸟的羽毛不能沾水,这些鸟儿为什么会在下雨天出来?”凤霞刷着牙,看着空中的鸟雀,含糊不清的说道。 徐福贵抬头看了一眼变成黑点的鸟雀,随口道,“鸟儿和我们可不一样,家里没有存粮食,要是不出来找吃的,他们就会饿死的。”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头,两人洗漱好以后,徐福贵抱着凤霞来到厅房。 “凤霞,你爹可真疼你,都舍不得让你双脚沾地。”徐母坐在圆桌边,笑眯了眼睛。 徐福贵坐在板凳上,“等会儿就走了,我不得多抱抱闺女?” 一念及此,徐福贵莫名有些惆怅。 这一去,起码两个月不在家,也就是说有两个月的时间不能看到凤霞。 “行了,吃饭吧,你还得去县城赶车。”家珍将一碗大白米饭放在他面前,筷子也递到他手里。 徐福贵这才看到桌上的饭菜,那叫一个丰盛,估计都是家珍摸黑起来准备的。 他没有多说,大口大口的刨着饭菜。 家珍没有说话,只是不断给他夹菜,徐母更是半点儿饭菜没吃,只顾着给他交代事情。 “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别把家里的脾气带出去,知道不?” “省城和咱们云溪县城可不一样,你说就算在县城惹恼了谁,咱们也不怕,但外面我们没熟人,喊不来帮手。” “还有,你的钱可得藏好,我听说大地方的扒手更多,专门欺负外来人。” “该花钱的地方你也别省,别委屈了自己” 徐母絮絮叨叨说了一箩筐的话,徐福贵只是点头,说他知道了。 “行了,念叨的烦不烦,福贵也快三十了,不是以前的混蛋小子,他心里有数。”徐父反而听烦了,忍不住说道。 “福贵是我们的娃,你不心疼,总要有人心疼吧?”徐母说完,泪水从脸上滑落,她连忙用手擦去。 “娘,你咋哭了。”家珍放下碗筷,拿出手帕给她擦眼泪,徐福贵张张嘴,说道:“娘,我都听着呢,我在外面肯定多交朋友,遇事儿我就忍着,保证啥样儿出去,啥样儿回来。” “朋友也不能乱交,狐朋狗友要不得。” 徐福贵无奈点头,“好好好,我绝对不交狐朋狗友。” 家珍劝道:“娘,福贵去省城是大好事,眼泪可不喜气。” “好,我不哭了,大家吃饭,吃饭。” “我吃好了。”长根突然放下碗筷,憨厚笑了一声,然后拄着拐杖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徐福贵吃了个肚皮滚圆,正准备起身去拿行李的时候,刚走出去,却看到长根脚边放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憨厚笑着看他。 “少爷,我送你。” 记忆一下追溯到小时候,以前他出门的时候,根叔也是如此,徐福贵张张嘴,笑着点头,“好。” 凤霞背着书包,家珍牵着她的手,来顺没敢让根叔扛箱子,他两只手很轻松的将两只箱子提起来。 走出堂屋,徐福贵往后面看了一眼,徐母拄着拐杖,泪眼嘘嘘的看着他,眼里满是不舍。 一旁的徐父同样拄着拐杖,眉头微皱,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徐福贵笑了笑,“爹,你晚上可不敢一个人去村口蹲坑,来顺,你得陪着咱爹。” 来顺连忙答应,徐父笑出声,“臭小子,快滚吧,看见你我就心烦。” “爹,娘,我走了!” 徐福贵洒脱的挥挥手,转身走出了宅子,身后的徐父看着他的背影缓缓消失,忍不住抹了抹眼睛。 走出宅子,乌泱泱的人群映入眼帘,徐福贵好奇看着村里众人,“大家伙儿围在这儿干啥?” “支书,我们都是来送你的。” “对,支书,我们都是来送你的。” 众人七嘴八舌的喊道,徐福贵发自内心的笑了,点点头,迈步朝县城走去。 村里人送到无名河道的时候,徐福贵便让大家伙儿回去了,众人也没坚持,笑呵呵的送上自己的祝福。 陈运生和胡兴旺没有离开,他们接过行李,坚持要把他送到县城,顺便将村里的孩子送到县城去。 在众人的目光中,徐福贵消失在了山林小道中。 时间缓缓流逝,徐家宅子里,熟睡的有庆突然睁开眼睛,看着空无一人的房屋,突然蹦了起来,来不及穿鞋穿衣,光脚跑了出去。 “有庆,你到哪里去?”刘翠萍问道。 有庆带着哭腔问道:“二娘,我爹呢,我不是让姐姐叫我起床嘛,我要送爹去省城。” “你爹呀,你爹早走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九章 烧柴的汽车 来到县城,脚上的旧布鞋沾满泥泞。 家珍让他脱下来,换上新的布鞋,旧布鞋则由她带回去,等放晴了再给洗干净。 “行了,家珍,你和凤霞去学校吧,别迟到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不舍的整理了一下他的衬衫,然后牵着凤霞的手,朝县城小学的方向走去。 “爹,你可不要忘记凤霞。”凤霞用力的给他挥手,声音一如既往的清脆响亮。 徐福贵同样挥了挥手,直到家珍和凤霞的背影消失在街口,他这才收回目光。 “兴旺,五哥,麻烦你们了,大老远送我到县城。”徐福贵转头道。 胡兴旺和陈运生不在意的摆摆手,“这有啥,顺路的事儿,我们本来就打算来县城办点儿事。” 没聊一会儿,徐福贵再次谢过他们,然后给来顺交代几句,便转身走进了汽车站。 云溪县城的汽车站才建立不久,两根木桩子立在两旁,上面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云溪汽车站。 走进去,地面很平整,可惜是泥土地面,内部场所不大,一眼便能看到底,只有一辆红白色的汽车停在车棚底下。 徐福贵走出售票的砖瓦房,隔着铁窗对里面说道:“同志,我要一张去文昌地区的车票。” 售票员是个中年妇女,瞧了眼他,笑道:“原来是福贵呀,去文昌地区是吧?三块钱。” “啧啧,真不便宜。” 徐福贵拿出一张五元的纸币,中年妇女找回一张两元钱的纸币,另外还有一张十分简单的车票。 车票是手写的,上面写着年月日,从云溪县城到文昌地区的车次,另外最有价值的估计是那个红色的印章。 不过老实说,如果有心人真想仿写的话,还真能把这张车票写出来。 “福贵,你不是在当模范村的支书嘛,咋突然要去地区?是不是县长给你安排的工作?” 车站里很冷清,估计中年妇女也无聊,找了个话头和他说话。 徐福贵也不疑惑她为什么认识自己,随口和她搭了几句话。 “福贵,就知道你还没走。”两道声音从后面传来,转头一看,是杜玉枝和钟守正。 “玉枝姐,钟大哥,你们咋来了?”徐福贵打了个招呼,铁窗里的售票员赶紧站起来,恭敬的喊了声杜县长和钟局长。 杜玉枝摆摆手,“我们路过,顺便来送送你,怎么样,第一次出远门,心里不踏实吧?” 徐福贵大大方方点头,“确实,外面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走丢了咋办?” “哈哈,只要会认字儿,会说话,问也能问到地方,不过我还是和你说说该咋走.” 两人说了一些出远门的注意事项,杜玉枝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银表,“好了,我们还有事儿要忙,出门在外,你自己小心,这几个牛肉罐头你拿着路上吃。” 钟守正顺势将手上提着的红色网兜递过来,里面不止装着牛肉罐头,还有几个水果和一包桃酥。 徐福贵没有拒绝,结果钟守正又拿了两张大团结塞到他手里,不待他拒绝,便笑呵呵道:“一点儿心意,出门在外,多揣点儿钱在身上总是好的。” “我和你玉枝姐好歹工作了这么多年,这点儿钱不算个啥。” 徐福贵沉默不语,点点头,将钱收下。 “行了,我们走了。” 徐福贵将他们送到车站外面,回到车站后,售票员热情招手,“福贵,进来坐会儿吧,发车还得等一会儿,等司机来了我叫你。” 徐福贵走进去,坐在竹椅上,下意识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见售票员盯着自己,他又抽出一根递过去,“来一根?” 售票员捂着嘴,“福贵,你可真会开玩笑,哪有女人家抽烟的?” 徐福贵收回香烟,划燃火柴点燃,长长吐出一口青色烟雾。 一根香烟抽完,又等了半个小时,中途又来了几个乘客,身上的衣着普遍上档次,要么就是云溪县城的富商,要么就是新兔的工作人员。 这些人都认识他,热情的和他打了个招呼,坐在他身边和他攀谈起来。 徐福贵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过聊天还算融洽,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不少文昌地区的情况。 在他们口中,文昌地区可比云溪县城要大太多了,街上全是青石板路,店铺节次鳞比,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而且货物也多,稀奇玩意儿更是多的很。 至于为什么叫文昌,听本地人说当即有一座很大的文昌菩萨庙,久而久之这座城市便被称呼为文昌。 至于真实原因是不是这个,那就不得而知。 在聊天中,穿着绿色军装的司机终于到来,众人开始上车。 汽车不大,里面的座椅全是木制的,就像是后世公园的长椅一般。 驾驶位上有一个很大的方向盘,汽车顶上还有铁围栏,上面有一个很大的网兜。 最让徐福贵感到新奇的是,车屁股居然还放着木柴,司机将木柴点燃,像是要把车辆点燃一样。 经过周围人的解释,他才明白是用木炭来作为动力,不然车子跑不动。 “来,大家的行李都放到车顶上啊。” 司机擦了一把热汗,中气十足的招呼大家,徐福贵手里拿着两个大柳条箱,等轮到自己的时候,将柳条箱递给司机。 “嚯,里面装的啥,可真重!” 司机龇牙咧嘴的接过柳条箱,放在车顶上,然后用麻绳固定好,再用网兜给罩住,行李便安置好了。 徐福贵重新坐在汽车的木椅上,新奇的打量周围的环境,他还是第一次坐汽车。 即便是上辈子,他也没有做过汽车,因为他的生活轨迹几乎都在徐家村,哪怕去云溪县城,也是靠双腿,根本没有坐汽车的机会。 “大家坐稳,我要发车了。” 司机又招呼一声,经过一番看不懂的操作后,汽车缓缓发动,随后晃晃悠悠的从车站离开,来到去往文昌地区的土公路。 徐福贵一开始还满怀好奇,但没过一会儿,便感觉脑袋昏昏沉沉,胃里直翻涌。 “福贵,你不会是晕车了吧? 恍惚中,他听到旁边有人说道.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章 晕车 沿途的风景很美,一片片苍翠的山林没有遭受现代的污染,一眼望过去,随处可见的绿色。 可惜徐福贵不能欣赏沿途美丽的风景,因为他晕车了。 刚坐车没一会儿,脑袋便昏昏沉沉,胃里直翻涌,再过一会儿,屁股更是发出警告,想要一吐为快。 有心想要让司机停车,让他下去吐个痛快,顺便蹲个坑,但实在不好意思因为自己耽误一车的人。 只能闭上双眼,将头仰起靠在坐椅上,夹紧屁股,眉头拧成一个川字,连旁边的人聊天也没精力听清,只记得有嗡嗡嗡的声音。 早知道早上就不吃这么多东西了,在车站更是该蹲个坑,此刻坐个汽车简直就是折磨。 也不知道去地区要多久,要是路途长的话,不知道汽车中途会不会停止,要是能停的话,一定要下去解决一下。 嘶,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他甚至感觉已经涌到了嗓子眼,却依旧被他压了下去,又夹了夹屁股,心中默默祈祷汽车早点儿停下。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他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等他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发现竟然有一束阳光透过玻璃射了进来,打在他的脸上。 也不知道汽车开了多远,阴雨天气变成了艳阳晴天,从一旁的窗户看过去,汽车行驶在宽敞的土公路上,扬起一条沙尘土龙。 周围的场景变得陌生无比,他敢肯定,以前肯定没来过这些地方。 “福贵,不晕车了?”旁边有人见他醒了,笑着问了一句。 徐福贵怔了一下,笑着点头,“嘿,日怪的很,睡了一觉咋就不晕了?” 他晃了晃脑袋,一片清明,胃里也不翻涌了,屁股还有些胀,但没有之前那么剧烈的反应。 旁边的人解释道:“正常,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第一次基本都会晕车,习惯就好了,你小子身体好,睡一觉就适应了。” 徐福贵拿出香烟,给周围散了一圈,问道:“这是到哪里了?” “平城。” 徐福贵知道这座城市,但没去过,于是又问:“到文昌地区还要多长时间?” “大概还要一个时辰。” “我睡了多久?” “可能一个多时辰吧。”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砸吧了一下嘴,路途真不近,两个多时辰,就是四个多小时。 也就是这时,他才知道老祖宗给他们留下了一份多么广袤的土地。 新兔能将这片土地从坏人手里抢回来,并在日后建设的如此出众,不愧为历史的选择。 既然不晕车了,徐福贵不再睡觉,兴致勃勃的透过车窗,打量外面的风景。 大部分都是一片片的山林,偶尔会路过连接成片的水田,阳光照射下,水田反射出耀眼的白光。 这些水田旁还坐落着土坯房,几个小孩子看到汽车后,兴奋的挥舞手,待汽车走后,他们还会追着跑几步。 徐福贵依稀听到他们在喊:“汽车,汽车,我们以后也要坐汽车。” 十月份的太阳依旧让人感到燥热,他将蓝色的的确良外套脱掉,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还将衬衫的袖子挽起来。 没过一会儿,汽车来到一座石桥,晃晃悠悠跨过石桥后,汽车停了下来,司机从驾驶位上走出来,“休息一刻钟,要撒尿的赶紧呀。” 久违的屎意再次从屁股传来,他低着头走出汽车,往周围看了看,石桥旁边果然有一座茅厕。 走进去一看,环境一言难尽,他捏着鼻子,小心翼翼的蹲下去,然后使劲用力,大概三四分钟的时间,他从空间里拿出草纸擦干净屁股,赶紧提着裤子走了出来。 “呸呸呸!” 刚出来,他扇去鼻尖的异味,大口呼吸新鲜空气,从兜里拿出香烟点燃,打量周围的环境。 石桥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小镇,徐福贵找了找,石桥上立着一块木牌,上面用繁体字刻着红河镇三个大字。 徐福贵朝汽车屁股走过去,司机和工作人员正往里面添木柴,额头上满是汗水,烈火熊熊燃烧,冒出阵阵黑烟。 “同志,来一根?”徐福贵递过去两根香烟。 司机和工作人员没有拒绝,借着车屁股的柴火点燃,吐出一大口黑色烟雾,“嗯,好烟。” “同志,这条河不会就叫红河吧?”徐福贵指着石桥下的河水。 河水很清澈,缓缓流淌,但河面很宽,里面估计有不少暗流。 司机瞧了他一眼,“你咋知道的?” “牌牌上不是写着红河镇了嘛。” “哈哈,你倒是个机灵的。” 闲着无事,徐福贵和司机闲聊起来,没两句,当司机得知他是徐福贵后,态度立马热情许多。 他拍了拍胸脯,“福贵兄弟,俺叫代小中,以前在部队里开车,后来被组织安排来当司机,你以后要带啥东西,尽管给我说,只要地区有的,我都能带。” 徐福贵问了一下他的年龄,他挠挠后脑勺,“俺今年刚好三十嘞,刚说了媳妇儿。” 徐福贵恍然点头,“那我以后就叫你代大哥。” 代小中问他多少岁,徐福贵说今年二十八。 “二十八?”代小中瞅了他两眼,“二十八看起来这么年轻?我还以为你最多二十三四嘞。” 徐福贵摸了摸脸,大笑一声,“代大哥,你可真会说话。” 代小中摇头,“真年轻,你还是别叫我大哥,听着怪别扭,你叫我名字就成。” “你岁数比我大,就是大哥,以后我们可能还有不少打交道的机会嘞。” 代小中也乐意与他交好,问他要到哪里去。 徐福贵没有隐瞒,“我要到省城去,到干部学校去当学生。” “哦,省城好哇,比咱们云溪县城要大太多,我也有去省城的运输任务,到时候我去找你。” “那太好了,我在省城估计要待不少时间,你到省城了,就到干部学校来找我,我请你吃饭。” 关系熟络以后,徐福贵又说他老丈人是陈记米行的老板陈礼平,拜托代小中以后多关照关照,托个口信。 代小中点头答应,艳羡的看着他,“在云溪县城,谁不知道陈老板?福贵兄弟,你命真好”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大爷,火车咋坐? 再次坐上汽车,这次浑身通透,精力充沛,一路欣赏沿路的风景。 一直到下午时分,烧柴汽车才来到没有城墙的城市里面,徐福贵透过车窗看外面的街道,心里有些失望。 说实话,来之前他对文昌地区抱有很大期望,以为会看到一座辉煌庞大的城市。 但现在看来,比云溪县城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可以说是半斤八两。 街道确实宽了一些,地面依旧铺着石板路,街上来往的行人挺多,但身上大多穿的还是破旧的粗布衣裳。 来到车站,代小中踩死刹车,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到站了,睡觉的别睡了,我可不想给你们再拉回去。” 睡觉的人一个激灵醒来,赶紧起身下车,等待工作人员将车顶上的网兜解开,将行李给递下来。 代小中将两个柳条箱递给他,吐槽道:“这烧柴的破车就是开的慢,还是以前的军车开着爽。” 徐福贵点头,“确实慢了。” 他虽然没有做过军车,但前世徐家村发展起来后,村里的年轻人接二连三买上小汽车,那速度很快,听说不到二十分钟就能到县城。 哦不,那时候已经不叫云溪县了,而是叫云溪市,直接归省城管理,不再受文昌地区管辖。 和代小中告别,徐福贵提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走出汽车站,看着陌生的行人和街道,一时间有些迷茫。 火车站该往哪个方向走? “咕咕咕” 他摸了摸肚子,五脏庙在闹腾,他决定先去找点儿吃的东西,再去问火车站咋走。 走了不远,看见有一家面馆,他直接走了进去,要了四两素面。 虽说他空间里有不少吃食,但那些都是用来应对紧急情况的。 面馆里只有他一个人,面馆老板掏出烟枪,坐在另一张桌子旁,笑着问道:“小兄弟,你是云溪过来的吧?” 徐福贵点头,“老板,你咋知道我是云溪的?” “口音呗,你们云溪人说话一听就能听出来,我在云溪还有好几个亲戚。” 徐福贵仔细听了听,面馆老板的口音和他确实有些细微差异,但交流完全没有问题,毕竟都是一个省的。 他们省的方言是统一的,虽然各个地区有差异,但听懂不是问题。 不像有些省,一个地区便是一种方言,除了本地人,根本不知道别人说的是什么。 面馆老板很善谈,吃面的时候一直找他聊天,十句有八句都在说新兔的好话,说他们老百姓的好日子来了。 四两面条吃了个干干净净,他喝了两口面汤,随手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渍,问道:“老板,火车站咋走你知道不?” “我当然知道,啧,火车站可不近,你还拿着两个箱子,要不我帮你叫个黄包车算了。” 徐福贵没有拒绝,问面前多少,老板说四两面条要一毛九分钱,三两前面驶一毛七分钱,正常的二两面桥是一毛五分钱。 价钱和云溪县城差不多,徐福贵拿出一张两角钱的纸币,面馆老板找回他一分钱。 徐福贵将钱揣进衬衫胸前的口袋里,将纽扣给扣上。 一分钱很少,但他上辈子穷怕了,一分钱都舍不得掉。 他口袋里的钱并不多,也就几块钱,其他钱都放在空间,生怕又遇到扒手。 面馆老板帮他叫来黄包车,徐福贵坐了上去,沿途打量文昌地区的街道。 虽然街道面貌差不多,但占地面积确实大不少,黄包车跑了好一会儿,才在火车站门口停下。 一问价钱,黄包车说要两毛钱,徐福贵不太清楚自己被坑了没有,但还是拿了两毛钱出来。 这个车夫拉的很稳,徐福贵看着他拉着车离开,心里突然想到一件事,黄包车似乎很快就会销声匿迹。 至于原因,他不知道,只记得有这么个事情。 摇摇头,不再想其他,提着柳条箱子走进火车站。 火车站可不像云溪县城的车站那么简陋,大门口有一座很大的黑色铁门,铁门旁边还有保安亭,里面坐着一个看门大爷。 看门大爷瞅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任由他进去。 越过铁门,火车站很大,一眼望不见头,里面来往的行人不少,一个个穿着讲究,他甚至还看到一位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成功人士,一看便很有钱。 徐福贵折身回去,趴在保安亭的窗台上,略微有些不好意思问道:“大爷,火车是咋坐的?” 说着,一根香烟递了过去。 “哟,带把的。”看门大爷笑呵呵的将香烟接过去别在耳朵上,“第一次坐火车?” 看到徐福贵点头,大爷淡淡道:“去里面的铁窗口买票,和里面的人说你去哪里,然后按车票去找月台,按着时间上车就行了,里面有人会拿着铁皮喇叭喊的。” 说完,看门大爷瞥了他一眼,“会认字儿吧?” “会。” “那不就得了,只要会认字儿,做火车不难,到处都有字儿的,对了,火车里最好不要睡觉,不然一觉醒来,行李不见了可不要找我们。” 徐福贵似懂非懂的重新走进火车站,脑袋依旧有些懵。 只言片语太抽象,比如月台是啥,他根本不知道是啥玩意儿。 但大爷说的没错,会认字儿就成,实在不行就慢慢问。 他走进大厅,看到有人在排队,走过去拍了拍一人的肩膀,“大哥,在这里买票是不?” “对,第一次来吧?身上的东西可藏好咯,周围的三只手多的很。” 徐福贵感谢点头,心里也警惕起来,这人和看门大爷都交代自己要看管好行李,说明这一片的扒手肯定很多。 想来也是,能坐火车的人,身家一般都不菲,他要是扒手,也喜欢往这些地方拱。 买了车票,价格不便宜,足足花了六块钱,然后又问工作人员,找到了去往省城的等候月台。 工作人员还告诉他,“其实目前只有两条火车线路,一条去省城的,一条是拉煤矿的,跟着人流走就成了,中途不要下火车”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二章 坐火车 文昌火车站。 徐福贵运气不错,没等一会儿,耳边便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随着轰鸣声越来越大,一个绿色的钢铁怪兽动次动次的驶进车站,火车头喷出一大股白烟,好似在喘息一般。 徐福贵长大嘴巴看着绿皮火车缓缓停下,内心不由感叹科技力量的伟大。 待绿皮火车停下以后,穿着绿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拿着铁皮喇叭,大声喊道:“去省城的同志注意了,现在可以检票上车,请保管好自己的行李。” 徐福贵提着两个大柳条箱,跟着人流朝绿皮火车走去,经工作人员检票后,终于进入到火车内部。 里面的空间算不得宽敞,地面居然是木板,座椅也是木制的长椅。 同行的人纷纷位置坐下,徐福贵却有些不知所措,他拉着旁边窜过去的一个年轻人,“小兄弟,座位是随便坐的吗?” 小兄弟不耐烦的甩开他的手,“对,是随便坐的,你别挡着我,我要坐靠窗的位置。” “靠窗的位置?靠窗的位置很好吗?” 徐福贵松开他的手,仗着人高马大,稍微一用力便将周围的人挤开,抢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随后他看见周围的人将行李放在了座位上方的隔层里,他也有样学样,将两个柳条箱放了进去。 其实如果不是怕惹人怀疑,他早就把柳条箱放到空间去了,省的拿来拿去麻烦。 将行李放好以后,他悠然自得的翘着二郎腿,打量火车内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发现周围有人拿出香烟开始吞云吐雾,于是他也拿出香烟,给旁边的两个人递了一根过去,自己也点燃抽了起来。 递了烟,便有了交情,徐福贵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人,问道:“火车啥时候出发?” 那人耸耸肩,“谁知道,估计得等半个小时。” 徐福贵喔了一声,又问:“那啥时候能到省城。” “照现在这个时间,怕是得明天早上了。” “明天早上?省城这么远?火车也得开一晚上。” “切,火车的速度又不快,等会儿你就知道了,骑匹马都能追上。” 徐福贵不再多问,将手伸到窗外弹了弹香烟,然后继续吞云吐雾,车厢里一片乌烟瘴气,有几个打扮精致的女性用手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却不敢多说。 这时他才发现,一个车厢里面大部分都是男人,女性寥寥无几。 等的有些无聊,徐福贵悄悄从空间里拿出一本伟人的书籍,捧在手里阅读。 “你也在看这本书?”身旁的人一下来了兴趣。 徐福贵偏过头瞅了他一眼,轻轻点头。 身旁是个年轻人,不到三十岁的样子,个子有些矮,身上穿着白色衬衫,手臂上搭着中山装的外套,手腕上的大银表很显眼,一看便不是普通人。 他伸出手,脸上带着标准的笑容,“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段兴国,这次去省城是去干部学校进修。” 徐福贵合上书,激动的和他握了握手,“伱也是干部学校的?” 段兴国脸上的笑容更加真切,“你也是?这也太巧了,出门就能遇到同学。” 徐福贵又递了一根香烟过去,“我叫徐福贵,福气的福,高贵的贵,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段兴国调侃的看着他,“普通农民?哈哈哈,这话也就骗骗其他人,能去干部学校的,有谁是普通人?” 徐福贵讪笑一声,他本来就是个普通人,能去干部学校,完全是靠着杜玉枝的关系。 不过话说,有杜玉枝当后台,他确实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随后段兴国知道他已经二十八了后,大吃一惊,“你面相咋看起来比我还年轻,我都二十五了好吧,以后你就是我徐大哥。” “对了,徐大哥,你打听到学校里是个啥章程不?” 徐福贵摇头,“兴国,我真就是个普通人,老实和你交代,能去干部学校,完全是承了我们县长的人情。” 段兴国一副我很懂的表情,伸出大拇指,“好家伙,县长哇,比我牛,我爹是文昌运输局的局长,这才得到个名额。” 好家伙,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公子爷。 接触新兔组织有一段时间,他已经知道运输局局长的地位有多高,掌握着普通人想象不到的权利。 给自家儿子弄一个干部学校的名额,自然是轻轻松松。 当然,云溪县城也有运输局,只不过和人家文昌地区的运输局比起来,相差甚远。 两人似乎比较投缘,聊天很融洽,段兴国显眼是个话痨,对文昌地区的大小事情侃侃而谈。 徐福贵听的很认真,段兴国说了很多倌场上的事情,对他来说有很大帮助。 而且他也有些敬佩段兴国,因为这家伙知道的东西确实不少,特别是关于国际上的大事,简直说的头头是道。 “徐大哥,你们云溪人都长这么高吗?”段兴国看着比他高出一个头的徐福贵,眼神里满是羡慕。 徐福贵掐灭香烟,“那当然不是,可能我小时候吃的比较好吧,营养能跟上。” 段兴国恍然点头,“原来如此,小时候我们家可惨了,老是饿肚子,怪不得我这么矮。” “哪里矮了?我看其他人也没高到哪里去。” 说话间,半个小时眨眼而过。 随着一阵动次动次的轰鸣声传来,徐福贵明显感觉到火车开始缓慢移动,火车站仿佛在向后移动似的。 不一会儿,速度提了上来,火车站被甩在后面,窗外是一片连绵的水田,还能看到庄稼汉在田地弯腰耕作。 两人相谈甚欢,段兴国问他到了省城有没有住处,他的大伯在省城是一个副局长。 徐福贵婉拒,“我先去学校看看。”、 段兴国没有强求,“行,要是学校不能住人,你就到升平大道来找我,对了,离报道的日子还有几天,我们先去把县城逛个遍。” 徐福贵很高兴的答应下来,既然来到省城,自然得好好看看。 火车匀速的田野间的铁轨上行驶,不知不觉,夜幕降临,徐福贵拿出酥肉给段兴国吃,随后两人轮流睡觉,防止行李被偷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三章 到达省城 “兴国,醒醒,快到了。” 熟睡中的段兴国迷迷糊糊醒来,借着朦胧的天色看清是徐福贵,揉了揉眼睛,“徐大哥,快到了?” 徐福贵递了一根香烟过去,“嗯,刚刚检票员说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到省城了。” “这一觉睡的,腰酸背痛。”段兴国没有接他的烟,而是掏出一个烟盒,打开以后,神秘笑道:“抽我这个,小半根就能提神醒脑。” 盒子里面只有六根烟,大拇指粗细,城黄褐色,与普通香烟有很大不同。 “雪茄?你还有这种好东西?”徐福贵饶有兴趣问道。 段兴国嘿嘿笑了声,“来一根?” 徐福贵没有拒绝,拿出一根雪茄,问他有剪刀没有,段兴国拿出剪刀,剪去一截后,才划燃火柴点燃。 “徐大哥,你不是说自己是普通人嘛,现在普通百姓都会抽雪茄了?”段兴国戏谑看着他。 徐福贵吐出青色烟雾,没有多说话,享受着雪茄的滋味。 “动次动次.” 绿皮火车的动静再次变大,窗外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连绵水田,火车的速度也在缓慢下降。 又过了几分钟,窗外的水田忽然变成了城市建筑,火车缓缓驶入省城火车站。 “终于到了。” 坐了一夜火车,旅客都很疲惫,火车一停下,他们赶忙去拿行李,然后抢着下车。 徐福贵两人不急,待人走了大半后,这才去头上的隔层拿行李,然后跟着人流走出火车。 省城火车站比文昌的火车站要大许多,光是站台就有好多个,一条条铁轨错综交汇,看的人眼花缭乱。 或许是清晨的原因,火车站里并未瞧见多少人,一眼望过去空旷不已。 徐福贵跟着段兴国来到火车站外面,徐福贵再次吃了一惊。 省城的街道宽敞的简直不像话,起码是云溪县城的三倍,而且地面是青石板路,街边的店铺几乎全是砖瓦房。 尽管是清晨,但街上来往的行人可不少,偶尔还能看到有人骑着自行车,车铃响彻整条街道。 光是一条街道,徐福贵就感觉比徐家村还大,一眼看不到头,不知道整座县城有多大。 “大伯,这是我遇到的同学,也是干部学校的,叫徐福贵,云溪人。” 段兴国来到火车站外面,一个面容慈祥的中年男人在等他。 中年男人和善的对他笑笑,“既然是兴国的同学,那就一起来家里吃顿便饭吧,找到住处没有?我家有客房,你要是不嫌弃,可以住一段时间。” 心中一股暖流涌起,徐福贵笑着摇头,“不了叔叔,我有住处,下次再来叨扰。”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段兴国和他交代几句,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便坐在他大伯的自行车后面,扬长而去。 徐福贵看着漂亮的自行车远去,心中突然涌起一个想法,他以后也要买一辆自行车。 摇摇头,回到现实,看着陌生的街道和陌生的行人,内心的迷茫感更甚。 现在,该往何处走? 感受着空空的肚子,老规矩,还是先把肚子填饱吧。 还好火车站附近便有早点铺子,他走进去后,开口要了两个包子,两根油条,一碗白稀饭,一碟小菜。 吃完以后,一边结账一边打听干部学校在哪个方向,面馆老板却说不知道。 干部学校不对社会开放,属于内部消息,面馆老板不知道也正常。 就像以前的徐福贵,连干部学校这个词都没听说过。 走出面馆,又打听了许久,好多人都不知道,最终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人停下,看着他问道:“你找干部学校干啥?” “我是干部学校的学员。” 中年人将自行车的支架放下来,拍了拍身上中山装的灰尘,走了过来,“你的推荐信呢。” 徐福贵假装在外套内包里摸了摸,实则从空间里拿出推荐书。 中年男人看了看,露出笑容,将推荐书还给他,伸出手,“徐福贵同志,你好,欢迎来到干部学校,我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同时也是你们的老师,我叫周为民。” 徐福贵连忙伸出手,“周主任好。” 周为民挥挥手,“咱们缘分不浅,走吧,我顺便送你去干部学校,第一次来省城吧?” “对,第一次来省城。” “怪不得,还好今天你遇到我了,不然得找好一阵子,普通百姓基本不知道干部学校。” 周为民的态度很好,徐福贵心中的大石头落下,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周为民双脚用力一蹬,按响车铃,街道自从出现一条道路,周围行人投过来艳羡的目光。 徐福贵一边和周为民说话,一边打量着繁华的省城,他的记忆力很好,路过的地方大部分都存入他的记忆。 省城很大,周为民骑自行车都花了许久,才来到干部学校的门口。 干部学校同样在省城内,看上去和学校没什么区别,同样是黑色大铁门,操场,砖瓦房的教室,设施要比云溪小学好上许多,很多地方都是装修过的。 周为民将他带到寝室,寝室同样是砖瓦房,推进去一看,靠右墙是一块又宽又长的木板,木板上还用白线划出很多个长方形的格子。 靠左墙则是一排书桌,似乎刚好对应木板上的长方形,房屋里面似乎是上厕所的地方。 经过周为民解释,木板便是睡觉的地方,每个宿舍都是大通铺,每个人有对应的书桌,木板底下放自己的行李。 周为民又说,“既然你是第一个到的,那以后你就是这间宿舍的舍长,新生报道,宿舍关系,宿舍卫生,都要你去协调。” 徐福贵挺直腰板,“保证完成任务。” 周为民摆摆手,“不用这么严肃,这里是学校,虽然也有纪律要求,但主要目的是互相学习,你随便挑一个床铺吧,行李等会儿收拾,我先带你去报道。” 走出宿舍,周为民为他介绍沿路的建筑,有教室,食堂,操场,甚至还有图书馆,不过里面的图书不多,以后会慢慢添加。 报道完后,周为民又说,“这段时间食堂不会开,吃饭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有问题随时来办公室找我”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想爹了 “太谢谢你了,周主任,这是我从家乡带来的酥肉,您尝尝。”徐福贵真诚道。 周为民没有拒绝,接过去后,笑眯眯的看着他,“老钟给我提过很多次你。” 老钟? 徐福贵神色微动,“您和钟大哥认识?” 周为民点头,“钟守正嘛,认识,老战友了,他这个老烟鬼,离了烟就活不下去。” 徐福贵瞬间感觉两人的关系拉近了许多,“钟大哥现在很少抽烟了,玉枝姐不让他抽烟。” 周为民颇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啧啧啧,老烟鬼居然能离了烟,我不信,这小子也是好命,居然真和杜玉枝走到一起了。” 这几人似乎有很多故事,不过徐福贵没有打听。 周为民拍拍他的肩膀,“福贵,我这样叫你没有问题吧?” “当然没有问题。” “还是那句话,我们算是自己人,以后遇到啥难事儿,尽管来找我,我以前也是跟着陈老总混的。” 徐福贵咽了口口水,“您说的是陈同志?主任,陈同志到底是个啥身份?” 他感到很奇怪,陈同志的身份必然很高,但为什么杜玉枝和周为民都会给他特意交代一声。 就好像自己与陈同志的关系很密切一样,他想不通。 周为民轻笑一声,“这些事情你以后慢慢就知道了,总之不会害你,行了,我先忙了,你去宿舍整理床铺吧。” 徐福贵点头,目送他离开,然后转身朝宿舍走去。 一路经过教室,食堂,操场,回到宿舍,宿舍明显也是装修过的,地面铺着地板,墙壁用白灰刷的干干净净。 地板有些灰尘,墙角还有几个蛛网,他挽起袖子,在厕所里找到了扫帚和铲子,卖力打扫起来。 将地面扫的干干净净,书桌床板擦了一遍后,他才选了入门的第一个床铺,将柳条箱打开,棉絮垫在下面,然后铺上凉席被子枕头。 毛巾牙刷牙杯放在书桌上,随后拿出一身干净衣裳放在床上,从空间里拿出一个木桶,去外面接了一桶冷水。 忙活许久,此刻已日上三竿,刺眼的阳光撒遍大地,在学校里映出一大片林荫。 气温逐渐上升,徐福贵提着木桶在开水房接了一桶冷水。 宿舍旁边便是开水房,不过里面并没有热水,据宿舍大爷说,开水房和食堂一样,都得开学以后才会供应热水。 不过这个天气洗冷水也不算个啥,提着冷水来到厕所,用皂角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顺手把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晾好,穿上的确良的短袖和裤衩,神清气爽。 “大爷,住在宿舍要花钱的吧?”走出宿舍,宿管大爷正坐在树底下乘凉,他走过去闲聊问道。 大爷笑呵呵的摇头,“不花钱,这可不是外面的社会学校,一切花销都由倌府承担,吃饭都不用花钱嘞。” 徐福贵恍然点头,“感谢组织。” “小同志,中午在哪儿吃饭?要不和老头子我一起对付两口?” “那多不好意思,一来就麻烦您,要不我开您饭钱?” 宿管大爷摆摆手,“要啥饭钱,又不是吃山珍海味,自个儿做的家常菜,你别嫌弃就成。” “那不能。” 多聊几句后,两人对彼此逐渐了解。 大爷也不是普通大爷,同样参加过战争,后来左臂负伤,转为后勤工作。 新兔成立后,由于年纪大,按理说大爷应当是颐养天年,后半辈子的生活都不用愁。 可他的三个儿子全部都牺牲在了战场上,大爷说到这里的时候,带着三分伤感和七分骄傲。 尽管他现在年纪大了,家里的抚恤金和养老金足够他每天生活滋润,但还是自己要求了这么一份工作。 按他的原话来说,他不想当个躺在家里的废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社会做事,为人民服务。 徐福贵不由肃然起敬。 “哈哈,小同志,你不像是个年轻人,和老头子我都能聊这么久。” 徐福贵认真道:“您老是真正的英雄。” 至于为什么能和他聊那么久,他前世也是个老人,自然能有共同话题。 而且初来省城,能找个人说说话,心中的忐忑不安会消散许多。 “我是个求的英雄,行了行了,时间差不多了,今天高兴,陪老头子喝两杯。” 徐福贵高兴点头,“成,那就喝两杯。” 见大爷起身,他连忙去扶,大爷却推开他,“我是手上有伤,又不是腿脚受伤,走的动。” 宿舍大爷有自己单独的房屋,房屋不小,就挨着宿舍,平时工作很轻松,等开学以后,主要是负责烧开水。 房屋最里面放着一张小床,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灶台,灶台后面放着一些木柴和煤炭。 徐福贵没让大爷忙活,主动操刀,准备中午的吃食,和大爷小酌两杯。 与此同时,徐家村。 连绵多日的阴雨终于离去,阳光再次铺洒在了地面,一片片水田反射出耀眼的白光,田埂上放着捆好的谷草。 “有庆,过来和我们玩儿呀。” 村里的小孩子成群结伴来到村口,看着坐在门槛上的有庆,大声招呼道。 有庆噘着嘴摇头,“我现在不想玩儿。” 这些小孩子光着脚跑过来,很认真的看着他,“为什么不想玩儿,你娘不让你出来玩儿吗?” 有庆摇头,“不是,我就是不想玩儿。” “那你想干啥,你说,我们和你一起。” “我想去省城找我爹。” 小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摇头,“省城可远了,要坐火车才能去,可我们没有火车。” “算了算了,我们自己去玩儿吧,他不去就算了。” “我们去钓螃蟹,我在家里偷了盐,钓了螃蟹烤了吃,香的很。” 小孩子们一哄而散,叽叽喳喳的朝水田跑去。 有庆看着他们离去,叹了一口气,仰头看着天上的白云。 分明一个才两岁多的孩子,却一副老成忧愁的模样,让人看了哭笑不得。 家珍迈步走过来,坐在他旁边,轻声问道:“有庆,你咋一直不高兴?” 有庆带着哭腔,“我想爹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五章 陈家明的决定 “我想爹了.” 有庆低头,带着哭腔说道。 家珍一下怔住了,看着村口蜿蜒的小道,微不可查叹了一口气。 她将有庆抱在怀里,轻轻拍打,“有庆乖呀,你爹过年就回来了。” “过年还有多久?” “不到两个月。” “两个月又是多久?”有庆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家珍笑了,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宠溺道:“等有庆穿上厚衣服了,你爹就回来了。” “那我现在就去穿厚衣服。” 家珍抱住他,“傻孩子,厚衣服要等天气冷了才能穿,不然别人会说你是蠢猪。” 有庆颓然的坐回去,低着头,“爹走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都怪姐姐不叫醒我。” “哼,才不怪我,我明明叫你了,你自己醒不来。”院子里的凤霞反驳道。 有庆仰头,“那你不会多叫几声嘛。” “爹让我不要叫你,让你多睡觉,多睡觉才能长高。” 有庆毕竟才两岁,哪里吵得过八岁的凤霞,只能抱着家珍的手,“娘,姐姐吼我。” “略略略,告告告,鸡翘翘,我当官,你吃尿!”凤霞得意道。 “凤霞!” 家珍板着脸,“谁教你说这些话的?” 凤霞双脚并拢站在原地,小声道:“班里的同学都是这么说的。” 家珍语气缓和,走过去蹲下身,“咱们不和他们学,啊,这些话不好听。” 凤霞乖乖点头,家珍摸了摸她的头,拉着两人的手,“走,娘给你们吃桃酥。” 走进屋里,徐母示意有庆过来,心疼道:“我的乖孙还是不高兴?” 家珍不以为意,“小孩子,过两天就没事了。” 徐父轻笑一声,“有庆,你爹有啥好想的,他要是在家,你屁股还得挨板子,现在没人管你,多好。” 有庆仰头,“爹每次都是吓唬我,才不会真打我。” “哈哈哈,我家有庆可真聪明,这么小就知道福贵是吓唬他的,来来来,吃桃酥,翠萍,你别忙活了,来吃桃酥。” 刘翠萍答应一声,拿起桃酥,轻轻咬了一小口,“唉,也不知道福贵哥到省城了没有。” 家珍抿了抿嘴,“应当是到了,唉。” “娘,明天我们去问问玉枝阿姨不就知道了。”凤霞嘴里吃着桃酥,含糊不清道。 “你玉枝阿姨咋会知道。” 徐母也叹了一口气,“唉,也不知道福贵在外面习不习惯,会不会受欺负。” 徐父哼了一声,“他又不是小娃娃,你们操心这么多干啥,翠萍,来顺呢?” “他出去量地去了,说过段日子要开荒,我也不懂他要干啥。” “来顺也忙起来咯,忙点儿好,忙点儿好。” 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满头大汗的来顺回来了,这段时间他忙的不行。 现在他才知道,支书虽然威风,但也不是好当的,村里的大小事务都得经过他的手。 哪怕谁家有矛盾,别人也会请他去主持公道。 他以前都是看热闹的,现在让他来解决矛盾,他哪里会了?还好陈运生和胡兴旺会帮他出谋划策。 村里的大事更考验人,夜校,开荒,鼓励生育,思想宣传,每件事儿都很急,但他却感觉脑袋一团浆糊。 还好,徐福贵走前给他留下了工作文件,上面咋说,他就咋做就行了。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晚上吃完饭,家珍给有庆凤霞洗完澡,将他们抱到床上睡着以后,她才自己去洗漱。 洗漱完后,她躺在床上,看着地板上的月光,怎么也无法入睡。 伸手摸了摸空荡荡的床铺,心里怎么也不踏实。 她悠悠叹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过了一会儿脸颊竟然烫的吓人。 不知不觉,她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是星期一,她和凤霞早早起床洗漱完吃好早饭,来到宅子外面,和村里的小孩汇合。 “家珍,福贵到省城了没有?”牵着牛车的陈运生问道。 家珍摇头,“不知道。” 陈运生也就是随口一问,笑眯眯的看着凤霞,拍了拍旁边的牛车,“凤霞,要不要上来骑牛牛?” 凤霞摇头,脆生生道:“我怕。” “哈哈哈,凤霞骗人,你爹带你骑马的时候你咋不怕?” “因为爹在旁边陪我。”凤霞理所当然道。 说完,凤霞不再看他,蹦蹦跳跳来到大双小双身边,牵着她们的手一起朝县城走去。 来到县城,家珍忙于备课教书,也没多的心思想福贵的事情。 临近中午的时候,陈大娘来到学校,让她和凤霞回陈府吃饭。 带着凤霞来到车府,刚坐在饭桌旁,陈礼平便笑着对凤霞问道:“凤霞,想你爹不?” 凤霞点头,“想,姥爷,你带我去省城好不好?” 陈礼平大笑一声,“好,等姥爷去省城的时候,一定带上凤霞。” 他抬头,“家珍,昨天汽车站的司机来找我,说是福贵已经到文昌地区了,今天怕是已经到省城,他交代让你不要担心。” 家珍这才露出笑容,轻轻点了点头。 “对了,你弟弟已经决定去毛熊了。”陈礼平突然说道。 家珍看着一旁的家明,“真的?” 陈家明用力点头,“对,我觉得姐夫说的没错,胆子放大点儿,去外面闯闯看。” “爹不是让你先娶个媳妇儿回家吗?” 陈家明苦笑,“爹已经给我张罗好了,过两天就办事,要是顺利的话,过完年我就能走。” 家珍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问道:“哪家的姑娘?” 陈家明说是以前洋学堂的同学,家珍听完名字,仔细思索一下,确认自己不认识。 陈礼平说这姑娘他见过,长相不错,主要是性格温柔,一看便是个顾家的,而且知书达理,话里话外都表示满意。 家珍犹豫一下,还是问道:“家明,你自己喜欢不?” 陈家明有些脸红,摸了摸鼻子,“我听爹的。” 那就是喜欢,家珍放下心来,问啥时候办事,要大办还是小半。 陈礼平和家明都想小办,不要张扬,在这个世道,还是低调些为好.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六章 宿舍四人 十月中旬。 天气变得凉爽许多,尽管偶尔依旧热的满头大汉,但夕阳落山以后,温度会下降许多。 清晨。 万籁俱寂。 干部学校里一片宁静,淡淡雾气盘旋在低空,空中蔓延出一大片鱼鳞状的白云,今天似乎又是一个艳阳晴天。 “沙沙.” 一阵铅笔滑在纸上的声音响起,躺在凉席上的徐福贵睁开眼睛,一眼便看见一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伏案书写。 “老田,大早上的在写啥?”徐福贵揉去眼角的眼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看着外面亮堂的天气,确实该起床了。 田柱转头,小声道:“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徐福贵摇头,“没有,这时候本就该起了,你小子是不是背着我偷偷摸摸学习呢?” “老徐说的没错,老田你太不厚道,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看书。”被窝里的段兴国也附和道。 “坚决抵制这种行为,要学一起学,要玩一起玩,老总说过,不能脱离集体!”段兴国床铺旁边,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说道。 目前宿舍只有他们四个人,段兴国就不用说了,和他坐一个火车来的。 前两天得知宿舍能够住人以后,第二天兴冲冲搬了进来。 随后第三个来到宿舍的是刚才的白面青年,叫孙知文,他身高中等,和段兴国差不多,但是皮肤白嫩,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姑娘。 在这个时代,很少能看到这么清秀的男子,孙知文的家境看起来相当不错,大银表,中山装,甚至还有一辆自行车。 最后来到宿舍的便是那黝黑青年田柱,在几人当中,他是最矮的,皮肤也是最黑的,身上的穿着很窘迫,条件似乎不太好。 几人关系熟络以后,也不称呼彼此的名字,直接老徐老田的叫着。 值得一提的是,徐福贵的岁数在众人当中是最大的,或许是这个原因,其他三人和他说话时都带着一丝敬意。 田柱放下铅笔,歉意看着他们,“不好意思啊,把你们都吵醒了。” “嘿,不把我们当兄弟看是吧,再和我们这么客气,当心我的拳头。”段兴国翻身起床,扬了扬自己的拳头。 徐福贵起床穿上千层布鞋,走过去看了看,“老田,你在写啥?” 田柱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给村里写封信,给他们说我到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我咋把这事儿忘了,该去家里写封信的,老段,邮局通云溪县了没有?” 段兴国摇摇头,“好像还没有,只能给文昌地区写。” 徐福贵傻眼,那他咋写信? “你就寄到文昌呗,让文昌的人带到云溪去。”段兴国不以为意。 “写个信这么麻烦?还好我不用写信,有事儿打个电话就行了。”孙知文庆幸道。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背景绝对不简单,居然能通过电话联系家里人。 他仔细想了一下段兴国的建议,准备给文昌汽车站写一封信,收件人是代小中。 拜托代小中送到老丈人家里去,再让老丈人交给家珍。 这一来一回,一封信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到家珍的手上。 宿舍外面有一个水槽,水槽上面有一排水龙头,这里便是人们平常洗漱的地方,可以刷牙洗脸,也可以洗衣服。 徐福贵刷了个牙,然后用双手捧着冷水洗了个脸,整个人顿时神清气爽。 “老大,来抽烟。”孙知文肩上搭着白色毛巾走出来,随手将整盒香烟递给他。 “哟,又是大前门,孙大公子出门了?”徐福贵调侃了一句,抽了一根后还给他。 孙知文收回香烟,挠了挠后脑勺,“老大,你就会笑话我,我和你们一样,都是普通人。” 孙知文不爱叫他老徐,来的第一天就说过,既然福贵的年龄最大,那就当老田,他们三人再按照年龄排大小。 徐福贵走进宿舍,将漱口杯放在书桌上,嘴里叼着大前门香烟,也不点燃,拿出作业本和钢笔,一时间不知道怎么下笔。 心里有许多想说的,但都知道怎么下笔,挠了挠后脑勺,他干脆先把嘴上的香烟点燃,瞥了一旁的田柱一眼,将自己的香烟拿出来扔在他面前。 田柱一如既往想拒绝,徐福贵直接瞪了他一眼,“还认不认我这个老大?” 田柱这才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憨笑道:“这带把的香烟就是好抽。” 说着,他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旱烟,神情黯淡,不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 徐福贵往一旁的垃圾桶吐了一口口水,“狗屁,带把的香烟劲儿不够,要我说,还是自家种的旱烟更好抽,可惜走的急,没带过来。” 田柱抬起眼皮,小心翼翼从包里拿出一把旱烟,“老大,我这儿有。” “嚯,你小子,藏着好东西不拿出来是吧?”徐福贵接过旱烟,熟练的卷了一根放在嘴里点燃。 “我也尝尝,好多年没抽过旱烟了。”段兴国也过来卷了一根。 “旱烟?我还没抽过旱烟。”洗漱好的孙知文走进来,见他们在抽旱烟,兴致勃勃的走了过来。 只不过他不会卷旱烟,田柱立马帮他卷了一根。 孙知文抽了一根,立马呛的直咳嗽,但看着田柱期待的眼神,他还是忍着继续抽。 抽完以后,他将自己的大前门香烟放在桌上,“你们要抽烟就自个儿拿,我的烟多的是。” 众人点头,不过谁都没伸手,徐福贵抽完一根旱烟,感觉精神头更足,心里也有了想法,提着钢笔,开始写信: “一别多日,甚是想念,家珍,院子里的桂花盛开了吗?你是否和去年一样,会做桂花糕.” 写了开头,徐福贵的钢笔便再没有停过,心里的所思所想全部化成文字,印在作业本上。 他写了很多,将自己离开后的经历详细的写了一遍,其中穿插着自己的感悟,以此对家里人的宽慰,让他们不要担心。 自己在省城过的一切都好,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带他们来省城看一看.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下定心思好好学习 “一切安好,勿忧。” 随着最后一个句号落下,徐福贵将钢笔盖上,吹了一口作业纸,将上面的笔墨快速凝干。 转头看向门外,刺眼的阳关已经射进屋内,不知不觉一个上午的时间便过去了。 一旁的田柱早就写完了家书,手里捧着一本伟人书籍看得津津有味。 “老田,这书是图书馆借来的?” 田柱点头,将书递过来,“老大,你要看吗?” 徐福贵摆头,“我先把自己的书看完。” 田柱很高兴的说道:“图书馆里有好多书,不过有些我看不太懂。” “哦?我看看。” 接过书,徐福贵看了几眼,摇头,他也看不懂。 在几人当中,他的文化水平算是最低的,哪怕是田柱,以前读的书都不少,有一定的理解能力。 他见田柱有自己的读书笔记,便问他能不能借给他看看,田柱很高兴的说道:“老大,你想看就尽管拿去,我写的不好,你可不能笑我。” 徐福贵拿过来看了两眼,惊呼一声,“老田,你这手字和谁学的,咋这么好看?” 段兴国和孙只文也凑了过来,纷纷发出自己的赞叹。 田柱黑脸涌起不明显的红晕,挠了挠后脑勺,努力抑制心中的喜悦。 徐福贵合上笔记本,认真道:“老田,你教我写字呗?” 他一直想把自己的字写好,之前练了几个月,只能让自己的字变得工整清晰,但却远远说不上好看。 田柱点头,“不过我也不知道咋教,老大,要是我没写好你可不要怪我。”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以后你就是我的书法老师,走,我要请老师吃饭!” “走走走,吃饭去。”段兴国和孙知文立马推着田柱出去。 田柱挣扎道:“等等,等等,我还没揣钱。” 徐福贵架着他的胳膊往外走,“揣钱干啥,说了我请客,走走走,来了这么久,还没去国营饭店吃过。” “哈哈哈,老大够意思,居然请我们吃国营饭店。”段兴国和孙知文高兴道。 田柱看着他们,低下头,眼眶不由得红了。 徐福贵最先察觉,碰了碰他的手臂,“老田,你咋了?不会是想家了吧?” 田柱摇头,“不是,我就是挺不好意思的,天天让你们请客。” 来到省城好几天,他愣是没有花一分钱,每次吃饭都是他们三换着请,然后打着各种名义给他买东西。 他不是傻子,心里看的清楚的很,知道他们是看他困难,在故意帮助他。 他感觉自己的运气很好,刚来到省城,就能遇到这么多好同学。 “害,搁这儿给我玩煽情是吧,别逼我大嘴巴子扇你啊。”段兴国开玩笑道。 徐福贵搂着他的肩膀,“大家都是兄弟,不计较这些,要是以后我遇到事儿了,你还能假装看不见?” 田柱很认真的拍拍胸脯,“老大,我就是把这条命豁出去也要帮你。” 徐福贵干咳两声,“尽瞎说,你有这份心意就够了,没必要把命搭进去。” 孙知文淡淡点头,“老田,总之一句话,别和我们客气,老总说过,把目光放长远一点儿,你现在觉得跨越不过去的大山,许久以后回头去看,发现只是一块小石头。” 田柱若有所思的点头,“四哥,你懂得可真多。” 孙知文的年龄在四人中最小,但是田柱却不叫四弟,反而叫四哥。 徐福贵好奇问道:“老孙,你说的老总是谁,他咋知道这么多,就像是书上说的哲学家。” 孙知文眼里露出崇拜,“那可是我们新兔最伟大的两个人。” 众人恍然的点点头。 走到校门口,孙知文将自行车推出来,三人坐上去,孙知文的额头冒出几根黑线。 他一个人,要载着三个人走! 但他们三人都不会骑自行车,只能让孙知文载他们。 此时的自行车与后世不一样,很结实,而且很宽敞,四个人都能挤下。 一路上,孙知文吃力的蹬着踏板,咬牙切齿的说道:“回来你们都给我学自行车,麻的累死老子了。” 来到国营饭店,徐福贵没有吝啬,要了三菜一汤,询问他们的意见,还要了一旁白酒。 “干杯!” 四人碰了一下,各自喝了一口,结果孙知文的脸瞬间就红了,他吃了一口菜,摇头晃脑道:“没几天就要开学了吧,也不知道宿舍其他人啥时候来。” 他们宿舍是大通铺,最多能够住十二个人,目前只有他们四个人,距离开学还有四天的时间。 段兴国拿出烟盒,散了一圈,“最好一个都不来,咱们四个住着多舒服,要是来一个脚臭打呼的,想想都难受。” 孙知文点头,不过他想了想,自己是挨着徐福贵睡的,旁边是田柱,两人都没有坏习惯,而且很照顾别人。 即便其他人有问题,也影响不到他什么。 “也不知道学校里有没有女同志。”段兴国又说了一句,脸上满是期待。 吃着肉喝着酒,他们的话题不知不觉转移到社会大事和国际形势上。 三人侃侃而谈,徐福贵认真的听着,几乎插不上嘴。 社会大事他好歹知道一些,毕竟报纸上有不少,但国际形势涉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 此刻,他也体会到了田柱内心自卑的感觉,深刻感受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 不行,他也得挤出时间多读书,他也想口若悬可,谈笑间便是国际大事。 他要学习,他也要成为一个文化人! 吃喝中途,服务人员给他们送上一盘花生米,理由是感谢他们照顾国营饭店的生意。 不过徐福贵发现,服务人员的眼神大部分都放在孙知文身上,显然是冲着他去的。 啧啧啧,自己似乎有一个很了不得的室友。 这样的室友,简直给人满满的安全感。 吃饱喝足,从国营饭店走出来,四人分开行事。 段兴国和孙知文说阳光太毒,打算回宿舍看书,徐福贵和田柱则去邮局寄信。 寄完信后,徐福贵打发田柱先回去,他打算去一趟黑市,把一根金条换成人民币。 身上的纸币不多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八章 换了一百块钱 省城的黑市不少,徐福贵特意绕远一点儿,戴上草帽和墨镜,找到一个陌生的黑市。 这些黑市都是段兴国聊天的时候作为谈资说出来的,他恰巧记住了几个。 目前的管理还不严格,黑市存活比较容易,但等到计划经济开始以后,黑市也会迎来严厉打击。 其实目前不仅黑市比较自由,就连社会上的正常交易也容易。 但徐福贵身上的金条毕竟来之不正,去正规的金店交易,害怕被人抓住把柄。 来到黑市,这里和普通的街道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大部分生意都是正当的。 徐福贵来到一家装潢典雅的古玩店,开门见山问道:“金条收吗?” 站在前台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闻言饶有兴趣看了他一眼,反问道:“你有多少?” “一根。” 中年人顿时兴趣缺缺,淡淡道:“收,拿出来看看成色。” 徐福贵见他不甚在意的模样,心里松了口气,从兜里拿出一根金条。 中年人瞥了眼,嘀咕道:“还是根小黄鱼。”言语间满是不屑。 徐福贵也不在意,待他称重验了成色以后,听他道:“成色不错,一口价,一百八。” “人民币?” 中年人翻了个白眼,“难不成还是美元?” 徐福贵皱眉,“这也太少了。” 中年砸吧了一下嘴,“这还少?兄弟,很少和我们这行打交道吧?你要是想多点儿也成,外面的典当铺子,估计能多给你十多块钱。” 徐福贵仔细想了想,一百八十块钱似乎也不少,要是当村支书的话,差不多得一整年不吃不喝。 干部学校包吃包住,也就出来的时候要花钱,一百八十块能用很久。 但他还是将金条放回兜里,重新在怀里摸了一下,实则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青瓷茶杯。 这个青瓷茶杯是以前龙二的,他空间里有不少龙二留下来的花瓶字画这些玩意儿。 他不懂古董,此刻拿出来试试看,如果能换钱的话就更好。 金灿灿的金条实在是舍不得拿给别人。 中年人接过青瓷茶杯看了许久,道了一声“好玩意。”然后眼珠子转了转,说道:“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伱要是诚信卖,十块钱怎么样?” 徐福贵盯着他,“你看我像是个傻子吗?” 中年人干咳一声,“哈哈,开个玩笑,三十块钱,我最多能出这个价。” 徐福贵拿起青瓷茶杯,转身就走,“我去别人家看看。” “别别别。”中年人连忙拉着他,心疼道:“一百,这茶杯再值钱,也不能比金子还贵吧?”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同意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坑,但一百块钱他也满意了。 这一百,足够他用许久,说不定从干部学校毕业,这笔钱都还有很多。 拿着十张大团结走出古玩店,他暗暗庆幸,还好自己没有把金条卖给古玩店。 不然实在是太亏了,要是放到后世,一根小黄鱼起码都是一万多块钱,这些金条还是好好留着当徐家的传家宝。 以后真要是缺钱了,就把龙二那些花瓶字画啥的拿出来,能卖钱就给卖了。 他不喜欢古董,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将大团结放进空间,他漫步在青石板的街道上,听着嘈杂的吆喝声,嘴里哼着小曲,透过墨镜四处打量。 这个墨镜同样是龙二的,除了明面上的财富外,龙二的东西都被徐家继承了,也算是物归原主。 阳光正毒,徐福贵在路上买了几条香烟和一个温水瓶,快步朝干部学校走去。 “老大,又买了这么多烟?”孙知文瞧见他回来,啧啧说了一句。 “要抽自己拿。” 随后他看着宿舍里新出现的两个人,和他们认识了一下,这两人明显有些约束,说话动作比较拘谨。 “我滴个天娘,学校里没一个女生,我这是进了汉子窝了?”段兴国兴冲冲的跑进来,一副伤心的模样。 正在看书的田柱抬起头,疑惑道:“二哥,我们来学校不是学习培训的吗,为啥要女生?” “你这个木脑袋,我和你说不明白,你难道就不喜欢和女同学说话?你想啊,每天都跟一群男的在一起,不知道有多无趣。” 田柱摇头,“我不会和女同学说话,小草会不高兴?” 此话一出,宿舍的目光顿时汇聚在他身上,齐齐问道:“小草是谁?” 田柱脸颊羞红,但还是说道:“小草是村里苏伯伯的女儿?” “我没问你小草是谁的女儿,你和小草是啥关系?”段兴国问道。 田柱挠了挠后脑勺,“小草说了,等我从干部学校毕业,就让我娶她。” 众人一听,立马起哄的看着他,孙知文问小草长啥样儿,是不是很漂亮。 田柱点点头,“很漂亮,我最喜欢她笑着和我说话。” 他说着自己和小草的故事,一个单纯的农村姑娘仿佛浮现在他们眼前。 “老田,你是真该死啊,这么好的姑娘让你给碰到了,不像我,都是看上了我家老爷子是个局长。”段兴国捏着他的手臂道。 田柱嘿嘿笑了笑,“老大应该也结婚了吧?” 众人的目光看向徐福贵,他大方点头,“不仅结婚了,娃都有两个了。” 众人一听,顿时有种奇特的感觉,但又说不上这种奇怪的感觉是什么。 孙知文点头,“也是哈,老大都二十八岁了,但我总感觉老大和我们岁数差不多。” 徐福贵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有这么显嫩?” 孙知文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是显嫩,就是看着年轻,但一看便知道不是个愣头青。” 其余人点点头表示认同,在几人当中,徐福贵显得要成熟许多,说话做事少了几分冲动,也不会大呼小叫,和谁说话都是笑嘻嘻的,态度很好。 徐福贵笑了几声,从床底下拉出柳条箱,打开以后拿出几张黑白照片。 “来,给你们看看我闺女,她叫凤霞,这名字好听吧?她娘取的,离家的时候,我最舍不得的,就是这丫头”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九章 开课 随后几天,干部学校的学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大多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大部分条件都不错。 徐福贵宿舍也彻底满员,大通铺十二个人,床板被挤得满满当当。 人多以后,关系不可避免有了远近,相应的小团体自然而然形成,或许是徐福贵几人先来几天的原因,在宿舍似乎成了领头的存在。 除了小团体以外,由于宿舍的人来自全省各个地方,生活习惯和性格也不太一样。 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宿舍头一天便发生了矛盾。 徐福贵本来不太想理会别人的事情,但想到自己是舍长,要是事情闹大了的话,他在学校领导面前不好看,只能出来解决。 解决方式很简单,客观按照对错,随后私下找到他们各自开导,矛盾就这么解决了。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开学以后,学校里都没出现过一个女学员,问了周主任才知道,女子培训的地方和他们不一样,就连名称都不一样。 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清晨中,学习生活正式开始。 “呼,老大,你说这学校是不是有啥大病,天刚亮起来就让我们跑步,没看见下雨了吗,这是想让我们大家伙儿进医院啊。”段兴国气喘吁吁的说道。 徐福贵气息平稳,作为队伍的领头,速度不快不慢,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跑操的时候不讲话,刚才周老师才强调过。” 段兴国撇撇嘴,动了一下旁边的田柱,“老田,你说老大是不是死脑筋?” “我觉得老大说的没错。”田柱默默道。 段兴国没好气道:“两个死脑筋。” 身后的孙知文调侃道:“二哥,你有本事和周主任干一架呀,揪着他的脖子说老子不跑这个操。” 段兴国翻了个白眼,“我脑子是不聪明,但也不傻,我自己退学了没事儿,别连累了我家老爷子。” 孙知文砸吧两下嘴,“既然干不过别人,老老实实跑步呗,老总说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强健的体魄是做任何事情的前提。” 段兴国张张嘴,梗着脖子道:“说说还不行了,伱们三还是不是兄弟了?”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别逼逼了,周老师看着你呢。” 段兴国抬头看了一眼,操场中间的周为民果然正背负双手看他,吓的他连忙低下头。 跑完操,他们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宿舍,换衣服,洗漱,然后一起朝食堂走去。 食堂也是新建的,几个窗口放满了馒头包子油条豆浆,看得徐福贵眼都花了。 学校还真是财大气粗,给他们吃的全是精粮,白花花的馒头包子堆的像是小山一样高。 田柱的表情比他更夸张,喉结不断耸动,不可思议的指着窗口,“这些都是免费的?” “当然,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田柱倒吸一口凉气,眼神里满是复杂,不知道心里在想啥。 “这食堂咋都没个桌子板凳,总不能让我们站着吃吧?”段兴国大大咧咧的说道。 食堂估计是才建成不久,里面的面积很大,但很空旷,桌子板凳一条都找不到。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就你事儿多,站着不能吃了?” 田柱默默点了一下头,他也觉得二哥的话太多了,哪哪都不满意。 脑袋被打了一下,段兴国也不在意,嘿嘿说道:“我就是嘴欠,没别的意思,咱学校还是挺好的,就是没肉包子。” 说完,他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讪笑两声,懊悔道:“我这嘴咋就是不过脑子说话。” 徐福贵摇摇头,没说什么,段兴国有时候说话确实不过脑子,但人品其实没问题。 他们来到窗口前排队,遇到几个同宿舍的人,纷纷和徐福贵打了个招呼,张口就是舍长。 徐福贵笑着一一回应,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他的饭量大,一口气拿了五个大包子,三根油条,一碗豆浆。 食堂的包子和后世的不一样,个头十足,约莫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就连食堂的大娘都劝道:“同志,千万不能浪费粮食啊。” 徐福贵拍拍胸脯,“大娘,你就盯着我,我绝对能把这些吃完咯。” 除了徐福贵以外,拿的最多的就是田柱,他本来还不太好意思,但看到老大都拿这么多,于是硬着头皮也拿了不少。 他以前从来没想过,白面馒头居然能把肚子填饱。 众人眼睁睁看着徐福贵将包子油条豆浆全部吃进肚子,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舍长,怪不得你这么高,原来这么能吃。”新舍友说道。 孙知文见怪不怪道:“你们真以为老大吃饱了?你们信不信他还能再吃两个包子进去?” 徐福贵拍拍肚子,“不敢再吃了,吃个八分饱就成,不然脑子记不住东西。” 众人哈哈大笑,孙知文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于是众人朝教室走去。 教室自然是有桌子板凳的,黑板上方悬挂着一副标准的伟人像,众人一进教室,脸上的笑容不自觉收敛起来,神情变得庄重许多。 没过一会儿,穿着中山装,面无表情的周为民夹着一本伟人著作走了进来。 他扫视一眼七十多人的教室,朗声道:“年轻的同志们,你们好!” “老师好!”众人大声回应。 周问民轻轻点头,双手虚按空气,“各位能来到这里,应该都知道,干部学校和外面的普通学校并不一样。” “我们教的东西不一样,管理方式不一样,一切的条令都参照军队,对你们的要求极其严格!” “而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你们在走出学校后,能成为一个优秀干部,能够为人民服务,成为新兔的栋梁之材!” “丑话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们是抱着镀金的想法来到这里,那大可以现在离开,我绝对不允许有人玷污干部学校这四个字!” “大家,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好,你们是干部学校的第一届学生,目前只有四门课程,思想教育课,体能训练课,毛熊语课,以及建设管理课” (本章完) 第二百章 众人的理想 “而我,就是你们以后的思想教育课老师。” 周为民说完,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可能有些人已经认识我,但还是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为民,人如其名,只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心。” “话不多说,现在我们开始上课,徐福贵,你将课本发给同学们。” 徐福贵愣了一下,站起身,高大的身子立马成了瞩目的焦点。 七十多个同学,他一个人发书要耽误不少时间,于是叫上孙知文四人,一起给同学们发书。 待发完书后,周为民又道:“以后徐福贵就是咱们班的代理班长,协助老师教学,以后如果有想要竞争班长的,以后可以直接提出来,我们民主投票。” 徐福贵抬头看了一眼一副大公无私的周为民,心里拿不准他的想法。 手臂被旁边的孙知文动了动,他小声道:“老大,你和周主任认识?” 徐福贵迟疑道:“也不算吧,来学校的第一天是他带我来的。” 孙知文竖起一个大拇指,“难怪,老大厉害。” 周为民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又在黑板写下两个字——理想! “理想,咱们第一节课来说一说理想,也是让大家明白,我们来学校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 闻言,徐福贵也忍不住思考了起来。 他的理想是什么? 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理想,一直以来的想法就是让家里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生活无忧吃穿不愁。 这个理想似乎已经完成了,徐家现在的日子比大部分普通人要舒服很多。 那他现在为什么要来干部学校进修呢? 好像是知道干部学校毕业出来有很大好处,也就是为了镀金,将来能有一份好工作。 一念及此,徐福贵虽然有些心虚,但也觉得自己没错。 他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甚至很多时候很自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能过的更好,在顺带的前提下帮助他人。 比如徐家村。 周为民让大家思考了一会儿,随机点名。 一个黑瘦小伙站起来,目光坚定道:“我的理想,就是让新兔成为强国,超过狮子,赶上鹰酱!” 超狮赶鹰,这是新兔这段时间很火的言论,各大报纸都能看见类似的发言。 周为民轻轻点头,“很伟大,但这应该是整个新兔的理想,靠个人是无法实现的,其他人呢?” 有了人打头,其他人逐渐畅所欲言。 他们的理想无一例外都很崇高,动辄便是国家层面,一个个充满激情斗志,欲要比天高。 徐福贵也为这些同窗感到惊讶,内心的紧迫感更甚。 因为他们在谈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总会分析一番,对国家大事,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 两相对比,徐福贵的知识显得如此贫瘠。 周为民看到大家的斗志,很高兴的点头,点名道:“徐福贵,你作为班长,也说一说自己的理想。” 徐福贵表面上从容的站起来,用带着云溪方言的普通话道:“我的理想没有其他人的伟大,希望让我的家乡县城每个人都能吃上香喷喷的大米饭,隔三差能吃上一顿肉,一年能添一件新衣裳就足够了。” 说完,全班寂静,徐福贵略带忐忑的坐下去,相对于其他人的高谈阔论,他的理想是如此的朴实无华平平淡淡。 但是周为民却用力鼓起掌来,“好,说得好!这才是一个好干部正确的思想!” “同学们,你们的理想固然没错,但我总感觉太空泛,太好高骛远,给我一种飘在天上的感觉。” “徐同学和你们不一样,他将自己的理想落在了实处,而且处处都是为了人民着想,让老百姓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伟人说过,我们要实事求是,走人民群众路线解决问题,我希望大家能谨记这句话。” 众人一听,也鼓起掌来,眼里若有所思。 徐福贵被说的有些脸红,他倒是没想到,自己平平淡淡的理想,居然能得到周为民的大力赞赏。 徐福贵说完后,下一个田柱被点名抽到。 他站起来,紧张的攥着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我的理想和班长差不多,让村子每个人都吃穿不愁。” 随后是段兴国,他意气风发道:“我的理想,就是大力发展我们新兔的运输行业,造出我们自己的自行车,汽车,甚至是飞机大炮!” 周为民再次用力鼓掌,夸赞他的理想很好,不过实现的难度也很大,以后要自己努力才行。 最后是孙知文,他的声音不大不小,“我的理想,是让新兔文学在你世界上展现出自己的风采,我们五千年的文化绝对是最优秀的。” 一堂课进行的很是激烈,在快要下课的时候,周为民让大家牢记自己的理想,为了新兔复兴而努力。 下课以后,教室里一片嘈杂,同学们在相互交流认识,互相探讨对于各种大事的看法。 徐福贵自然不例外,靠着班长的身份,认识了不少人,不过他很少发表对国际形势的看法,大多数都是静静聆听,吸收养分。 “下节课是啥课?”突然有人问道。 “不知道啊。” “铛铛铛!” 宿管大爷拿着一个铜铃,敲出清脆的上课铃声。 众人闭嘴,端正坐好,不一会儿,一个个子高挑,皮肤白皙,前凸后翘,眼珠碧蓝,顶着一头金色长发的外国女人走了进来。 七十多人的眼珠瞬间瞪大,洋女人穿着棕色皮鞋,长腿裹着紧身牛仔裤,上身一件米黄色的衬衫,打扮格外吸人眼球。 她好像很满意众人的反应,扫视一眼,用略微别扭的普通话说道:“各位同学,你们好,我叫卡戴莎,你们可以叫我卡戴莎老师,负责你们的毛熊语。” 说着,她俏皮的眨了一下眼睛,“对了,我是毛熊人,跟随我的父亲来到新兔,希望以后大家能多多关照。” 话音一落,众人立马卖力的鼓起掌来,眼神中的兴奋都快溢出来了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一章 外国女人说话都这样? 徐福贵同样好奇的打量卡戴莎老师,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外国人,新奇感很强烈。 不得不说,外国女人和咱们新兔女人就是不一样。 动作大方,穿着大胆,个子比男人还高,头发也是金色的,皮肤白的不像话,让人眼前一亮。 但老实说,他还是更喜欢他们新兔女人的美,并不是说卡戴莎不好看,但是他觉得不耐看。 卡戴莎简单介绍一下后,开始给大家教学,徐福贵拿出钢笔和作业本,皱着眉头认真的听了起来。 目前毛熊和新兔的关系很不错,新兔也在向毛熊学习,所以毛熊语言相当重要。 但不得不说,毛熊语真的很难学,听了半节课,大脑都成了一团浆糊。 特别是卡戴莎教他们弹舌,不仅没学会,弹完以后感觉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 不过还好,并不是他一个人感到艰难,其他人虽然学的认真,但同样皱着眉头,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但让徐福贵感觉意外的是,孙知文学的很轻松,能够牢牢跟紧卡戴莎的步伐。 徐福贵小声问道:“老四,你会毛熊语?” 孙知文摇头,“不是,以前学过一点儿。” “下课教教我。” “行。” 心里松了一口气,他再次集中注意力,将卡戴莎讲的每个内容都记在本子上。 毛熊语对应的发音,他直接用汉字写出来,卡戴莎老师写的所谓音标,他根本就看不懂。 终于,熬到下课,他看着黑板上的天书,感觉脑袋都大了一圈。 卡戴莎放下粉笔,“同学们不用着急,其实毛熊语比中文简单多了,只要能入门,就会简单许多,好了下课吧,对了,你们班的班长是谁?” 说完,她还不自觉弹了一个舌,惹得大家哑然失笑,用余光偷偷打量她的身材,害羞的脸颊绯红。 徐福贵站起身走过去,“卡戴莎老师,我是班长,我叫徐福贵。” 这时徐福贵才发现卡戴莎是真的高,居然只比他矮小半个脑袋,怕是接近一米八了。 卡戴莎惊讶的看着他,赞叹道:“哇塞,你好高,很少能看到这么高的新兔人。” 说完,她上手摸了摸他的胸膛,惊讶道:“你的肌肉好结实,一直有在健身吗?” 徐福贵皱眉退后两步,“老师,男女授受不亲。” 卡戴莎不在意的大笑两声,“你们新兔男人总是这么害羞,不像我们毛熊男人,他们太粗鲁了。” 说完,她眨了眨眼睛,“我对你很感兴趣,你想和我约会吗?” 徐福贵震惊的瞪大眼睛,难道洋女人都这么开放吗?这种虎狼之词怎么说得出口的? 卡戴莎补充道:“我一般对新兔男人不感兴趣,他们太瘦了,但你不一样,你个子很高,而且肌肉很有力量,我觉得我们有共同语言。” 好吧,这是馋我身子? 徐福贵果断摇头,“对不起,卡戴莎老师,我已经结婚了,我很爱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同样很爱我。” 卡戴莎撇了撇嘴,一副被扫兴的模样,“行吧,开玩笑的,不要当真,你把这些单词抄在黑板上,另外,我不得不说,你们的汉字实在是太难写了。” 徐福贵松了口气,接过她递过来的纸,上面是毛熊最常见的单词,后面有对应的汉语意思。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卡戴莎踩着长靴,扭着屁股离开后,留下一群躁动不安的小伙儿。 “我递个天娘,外国女人都长这个样儿?这特么也太.太大了。”回到座位,段兴国咽了口口水,兴奋道。 田柱瞥了他一眼,小声道:“二哥,我们村里发情的狗和你现在差不多。” 段兴国掐着他的脖子,“老田,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田柱连忙求饶,段兴国这才放过他,然后段兴国搂着徐福贵的肩膀,“老徐,刚才卡戴莎老师给你说啥?” 徐福贵摇头,扬了扬手里的纸,“没说啥,老师让我把单词抄在黑板上,你们谁粉笔字写的好?” “老田呀,他子写的这么好,粉笔字肯定也不差。”孙知文说道。 田柱抬起头,窘迫道:“我没写过粉笔字。” 徐福贵将纸递给他,“没事儿,就当帮我忙了。” 田柱这才点头,那张纸朝讲台走去,拿着粉笔认真的写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小子写字是真好看,哪怕是粉笔字,适应了站着写字以后,写出来的字同样让人赏心悦目。 上午只有两节课,最后一节课是所谓的自习。 徐福贵一开始不知道自习是啥意思,后来听孙知文解释,才知道是自己学习。 他想了想,干脆将黑板上的毛熊单词全部强行记忆,还好,他的记忆里确实不错,死记硬背对他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黑板上的毛熊单词背完以后,他又将周为民发的伟人书籍看了一遍。 中午吃饭,他们拿上各自的饭碗,三五结群朝食堂走去。 徐福贵拿着的是一个银色的铝制饭盒,在洋货铺买的,花了他不少钱,大部分人用的都是这种铝制饭盒。 食堂的饭菜还算不错,虽然没有肉,但是放的有猪肉,混着米饭吃特别香。 吃完午饭,午休以后,下午继续上课。 第一节是体能训练课,老师让大家跑步锻炼身体,随后便是自由活动。 “老大,老田,打球去啊,学校居然有篮球。”段兴国兴冲冲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棕色皮球。 徐福贵不好意思的闹闹后脑勺,“我不会打篮球。” 在这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篮球这个东西,刚来学校他还好奇操场上的四个架子是什么东西。 田柱同样道:“我也不会打篮球。” “害,这有啥,很简单,我们教你。” 他们班会打篮球的并不多,段兴国和孙知文算是两个,徐福贵和田柱跟着他们打,其他人也慢慢加入进来。 老实说,他并没感觉篮球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在规则范围内,把篮球投进篮筐里吗。 不过为了融入团体,他还是耐着性子和他们一起.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二章 充实的日子 体能训练课后,最后一节课是建设管理课。 老实说,徐福贵觉得这门课的作用才是最大的,因为这门课是教你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者和领导者。 学校里的作息很规律,徐福贵很快适应了学校生活的节奏,每天将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 天亮起床跑操,然后回宿舍洗漱,去食堂是早饭。 上午是固定的思想教育课和毛熊语课,下午则是建设管理课,一个星期会有三次体能训练课,其余时间是空闲时间。 空闲时间徐福贵也没浪费,要么是和田柱学习练字,要么是向孙知文请教毛熊语,图书室对他来说也是一个经常光顾的地方。 干部学校还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那就是学校是通电了的,晚上宿舍还有电灯,他可以安安阿静静看书,直到熄灯。 在充实的日子里,他就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源源不断吸收着养分。 一个月悄然过去。 农历十一月份,气温骤降,街上已经看不到短袖短裤,行人无一例外包裹的严严实实。 青石板的街道上,徐福贵哈出一口冷气,裹了裹身上的外套,心里想着该把柳条箱里的棉衣拿出来披上了。 今天不是艳阳天,也没有下雨,天空被一层白云包裹,天色有些昏暗。 风很大,凛冽寒风打在他的脸上,又从他的脖子里灌进去,让他又打了个冷颤,加快脚步朝干部学校走去。 回到学校,和宿管大爷打了个招呼,他敲响木门,孙知文将木门打开,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道:“老大,回来了?” 徐福贵钻进宿舍,将木门关上,用带着云溪方言的普通话点头,“回来了,这天气古怪的紧,前几天还热的不行,咋突然这么冷了。” 半个月前,学校接到上面来的通知,全国推行普通话,于是全部学生都开始说普通话。 还好徐福贵以前跟着杜玉枝学过一段时间,虽然不太标准,至少听的明白。 孙知文给他递了一根烟,“老大,你普通话说的越来越好了。” 徐福贵愣了一下,笑道:“是吗。” 他自己倒是没怎么发现,不过平时他有在学习孙知文说话。 点燃香烟,他坐在床沿,感受到屁股一片冰凉,立马站了起来,看着床上铺着的凉席,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将凉席裹起来放在床底下,从柳条箱里拿出床单铺上去,又换了一床厚被子,这才舒服许多。 脱掉布鞋,他半躺在床上,脑袋靠着后面贴着报纸的墙壁,从怀里拿出书信,小心翼翼的拆开。 “老大,嫂子又给你写信了?”田柱羡慕道。 徐福贵轻轻点头,展开书信看了起来。 没看几眼,他的嘴角便忍不住露出笑容。 家里的生活很平静,家珍说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部分都是凤霞和有庆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书信最后,家珍提到,家明这几日会结婚,在家里小办一场。 他将书信放在空间里,没想到家明这小子动作这么快,不声不响就要结婚了。 结完婚,留下种子后,便会出国去毛熊学习西医。 徐福贵突然想到卡戴莎是毛熊人,说不定可以问问她,咨询一些毛熊的事情。 距离中午吃饭还有一段时间,他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也不点燃,拿出一本毛熊书看了起来。 干部学校并不是每天都要学习,一个星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也就是星期天。 今天正好是星期天,段兴国提议出去吃一顿,顺便逛一逛省城。 “我就不去了,在宿舍看书挺好的。”田柱捧着书说道。 段兴国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书,“老田,书是看不完的,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书呆子是要不得。” 孙知文认同点头,“老总说过,理论与实践结合,闭门造车是不可取的,我们要出去多走多看。” 田柱眼神犹豫,徐福贵搂着他的肩膀,“扭扭捏捏,莫不成是个娘们?” 三人都知道田柱在担心什么,但在众人看来,些许饭钱,根本不算什么。 他们平时出去也不会买什么东西,为了照顾田柱,都是去一些知名但不用花钱的地方。 来到校门口,段兴国和孙知文各自推了一辆自行车出来。 在孙知文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三人也学会了骑自行车,随后段兴国便托关系买了一辆。 他还记得段兴国推着自行车回来那副得意的模样,仰着头说这辆自行车是伦敦货,国内根本就没有。 徐福贵打趣问他,“伱不是说要让新兔的运输行业做大做强吗,咋去支持外国的自行车?” 段兴国涨红了脸,嘴硬说他是为了研究外国的技术,以后生产出自己的自行车来。 段兴国载着田柱,孙知文载着徐福贵,四人一边抽烟,一边汇入了街道上的人流。 找到一家老字号饭店,点了三菜一汤,还要了一瓶白酒,四人便高高兴兴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徐福贵打了个饱嗝,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我昨天去周主任办公室的时候,听说最近要组织一场考试,检验我们的学习成果。” “什么?要考试,考个求头的考,我们才来多久?”段兴国立马抱怨,他一听到考试两个字就发憷。 “学校让我们白吃白住,还让我们学习文化,肯定不想养闲人,考试很有必要。”田柱十分认同。 段兴国苦着脸,“老田,你倒是说的轻松,平时就你学的最用功,当然不怕考试。” 田柱反驳道:“二哥,这话你可说错了,最用功的是老大,他平时中午都不休息,一直在看书。” 孙知文点头,“就是,老大真的是废寝忘食,怪不得周主任和卡戴莎老师老师夸他。” 徐福贵挤眉弄眼的看着他们,“我这叫笨鸟先飞,底子本来就没你们好。” 段兴国仰天兴叹,“我也不能玩儿了,考不过你们三,我还考不过其他人吗?走,回宿舍看书!” “你不出去逛了?” “不去.”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三章 考试 第二天是周一,周为民刚走上讲台,便宣布明天要考试,众人顿时哀嚎遍野。 这也太突然了,完全没有准备的时间,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考试内容是什么。 周为民没有理会众人的抱怨,继续道:“倌府给学校投入这么大的资源,我们也要拿出自己的成果,同志们,混吃等死是要不得的。” “我事先声明,每次考试都会纳入对你们的考核中,甚至会影响你们的毕业评价和工作分配。” “那些一心混日子的人,考试一定会把他找出来,倒时候别逼我直接把你劝退,我不管伱背后站着是谁!” “好了,现在我们继续上课,上次讲到了马克思.” 这节课,同学们格外认真,腰板挺的笔直,教室里沙沙声不断。 下课以后,更是有好多人问别人看笔记,其中问徐福贵的是最多的。 徐福贵没有拒绝,只是嘱咐他们不要把笔记本给弄坏了。 第二节是卡戴莎老师的毛熊课,尽管天气很冷,卡戴莎老师依旧打扮的很性感。 长腿裹着深蓝色牛仔书,小腿被棕色皮靴包裹,金色头发上戴着一个蓝色的贝雷帽,上身披着一件白色的羊毛衫,看的同学们眼睛都直了。 “上课!”卡戴莎用毛熊语说道。 “起立!”徐福贵率先站起来,同样用的是毛熊语。 “老师好!” “同学们好,请坐。” 段兴国刚坐下,便迫不及待举手,“卡戴莎老师,请问明天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卡戴莎笑着看了他一眼,直接道:“由于同学们学习毛熊语的时间不长,所以这次的考试内容很简单,大部分都是翻译单词和句子,大家不用担心,只要是平常上课认真听讲,相信大家都能考出一个好成绩。” 段兴国嘀咕道:“你这说了和没说一样。” “好了,我们继续上课,这节课我们不教新的内容,带着大家复习一下。” 众人的态度依旧十分认真,哪怕是下课,几乎也没人出去,全部在临时抱佛脚。 下课后,徐福贵朝讲台走去,卡戴莎用碧蓝的眼睛看着他,“徐福贵同学,你是来找老师约会的吗?” 徐福贵汗颜,“老师,你还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卡戴莎捂嘴笑了几声,“那你找我有什么事,考试题目我不能透露的哟,除非你答应和我约会。” 说着,她苦恼道:“生活实在是太无趣了。” 徐福贵说了一下家明的事情,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哦?学西医吗?我想想,好像我有个亲戚就在医院做事,我回去问问我的爸爸。”卡戴莎稍微思考了一下说道。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她,“老师,您实在是太好了。” 他只是打听一下毛熊国的基本情况,没想到卡戴莎老师居然直接给他安排好。 卡戴莎不在意的笑笑,“凭着新兔和毛熊的友谊,我也应该帮你,我们毛熊是很欢迎你们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你去毛熊看一看,和你们新兔很不一样。” 徐福贵看着她,深以为然的点头,“的确很不一样。” 光是在卡戴莎老师身上,他就能看出毛熊国和他们新兔之间的差异。 这个差异,不光是种族和长相的差异,文化差异更是无比巨大。 卡戴莎老师的性格和说话方式,实在是一言难尽。 中午放学,徐福贵拿着铝皮饭盒,来到食堂打了满满一盒饭一盒菜,看上去起码是别人的两倍。 一开始食堂的大娘不愿意给他打这么多,说他浪费食物。 后来亲眼见他吃完两个人的饭量后,这才记住了他。 而且徐福贵逢人就是笑脸,打饭的时候总是会和他们闲聊几句,一来二去关系熟络以后,徐福贵的饭菜又多又好。 比如食堂每个星期会吃一次肉,每次徐福贵饭盒里的肉明显要比别人多很多。 拿着饭盒回到宿舍,坐在书桌前,一边吃饭,一边拿出毛熊语单词记忆。 这些单词实际上早已熟记于心,但一想到明天要考试,总想复习一下,好让自己心安。 吃完饭,徐福贵走到宿舍外面,站在一棵高大的榕树下,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口青色烟雾。 不知道什么时候,空中下起了蒙蒙细雨,茂密的榕树将细雨挡下,他看着空无一人的操场,心想今天居然没人打球,估计都在埋头复习。 家珍现在在干什么呢?星期一要上课,估计和凤霞在老丈人屋里,刚吃完饭在休息。 也不知道凤霞想自己没有,有庆在家里会不会闹着无聊,爹娘和根叔的身子骨还是否硬朗。 弹了弹烟灰,徐福贵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想家了,他似乎离家很长一段时间了一样。 可实际上,他来到干部学校才一个多月。 “福贵。”一道声音从后面传来,转身一看,是披着军绿色大衣的宿管大爷。 徐福贵喊了一声,随手摸出一根香烟递过去,大爷摆摆手拒绝,示意了一下手里的烟枪,“还是这玩意儿带劲。” 徐福贵说道:“还是少抽点儿烟,这玩意儿对身子没好处。” 宿管大爷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瞎说,我抽了一辈子,也没见出啥事儿。” 聊了一会儿,待香烟燃烧殆尽,大爷说道:“等会儿叫几个人和我去拉煤炭,天气冷了,要把水烧热一点儿。” “好嘞。” 第二天,考试如约而至。 徐福贵一开始还挺紧张,但当卷子发下来的时候,他却平静下来。 卷子全是作业纸,上面的题目全是手写的,他们学校可没有打印机这种稀罕玩意儿。 做题还算顺利,大部分题在他的笔记上都有,只需要按照脑海中记忆的东西写出来就成。 最简单的是毛熊语,全部都是单词和句子,要么就是中文翻译毛熊语,要么就是毛熊语翻译中文。 最难的事建设管理考试,几乎全是开放题,让同学们自己发散思维。 其中一道题是如何有效进行扫盲运动,快速提高人民文化。 徐福贵仔细想了想,参照前世记忆,写下了简体字的想法. (本章完) 第二百零四章 突然到来的周为民 上午考了思想教育和毛熊语,下午考了建设管理,所有考试全部完成。 学校没让大家继续上课,而是让大家自由安排时间。 空中铺着一层又一层的阴云,绵绵细雨凝结成长线在空中落下,寒风凛冽。 段兴国缩了缩脖子,“狗日的天气,本来能打篮球的,对了,桌子用毛熊语咋说来着?” 田柱回答他,段兴国立马苦着脸,“靠,我写成板凳了,还有思想教育倒数第二题.” 几人乐此不疲对答案,徐福贵同样竖起耳朵听了起来,发现自己和大部分人的答案都相同,应该考的还不错,不枉费他一个多月来废寝忘食。 “思想教育和毛熊语的成绩大家应该都差不多,拉开差距的应该是建设管理。”孙知文说道。 田柱苦恼的点头,“我也觉得,建设管理全是开放题,也不知道标准答案。” 段兴国很自信的笑了笑,“我觉得还挺简单的,不用费脑子记,我的分应该不低。” 徐福贵拿起他的手腕看了看时间,起身朝外面走去。 “老徐,你到哪儿去?”段兴国在后面问道。 “去图书馆。” 段兴国骂了一句,“你特娘的就不能歇一歇?考完试不得放松一下?” “放松个屁,狮子和鹰酱可不会放松,想要超狮赶鹰,怎么敢休息?” 田柱提步追上去,“老大,等等我。” 孙知文戏谑看了段兴国一眼,也朝图书室走过去。 段兴国挠了挠后脑勺,见班里其他人都在说笑,甚至还有人在玩骰子和纸牌。 他摸了摸怀里的纸牌,本来也是想拉着他们玩玩的,没想到他们三人考完试就往图书室跑。 “兴国,过来搞两把?”玩纸牌的几人招呼着他。 段兴国摆摆手,鄙夷的看着他们,“老总说过,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要去图书室了。” 说完,他径直离开,留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不一会儿,教室里嘈杂的声音少了许多,多了不少伏案学习的人。 图书室不像后世,可以用一栋大楼来作为图书馆,干部学校的图书室只是一个教室而已,外面挂着图书室的牌子。 里面放着五个书架,但实际上只有两个书架上有书,段兴国进去的时候,徐福贵他们拿着钢笔和笔记本,已经在认真看了。 段兴国叹了一口气,他怎么了就交了这三个朋友,本来说来干部学校镀个金,没成想被他们带着真要学习。 心里抱怨想着,他的动作却很诚实,拿出之前没读完的书,很快进入读书状态。 约莫半个小时后,他看的眼睛微酸,正想休息片刻,抬头看着徐福贵三人还在看,而且徐福贵已经换了一本书,笔记本上满满都是笔记。 他内心一紧,扔掉休息的想法,继续埋头,生怕被他们甩在身后。 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直到视线变得昏暗后,徐福贵才回过神来,看向窗外,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他将桌上的书合上,伸了个懒腰,看着满满当当的笔记,心中充满收获的喜悦。 读书,特别是能够读懂书,真的是一件令人享受的事情。 “别看了,走,吃饭去。”徐福贵敲了敲桌子。 “嗯?天黑了?”段兴国茫然道,显然还没从学习的状态中出来。 四人将书放回原位,徐福贵拿出钥匙,将图书室的门关上,这里的钥匙一直由他保管。 来到食堂,将两个饭盒打满饭,回到宿舍,电灯已经被打开了。 电灯只有一个,散发出橘黄的灯光,光线不好,但是能勉强照明。 宿舍里一片吵闹声,好几人盘坐在床上打牌,有几个人坐在书桌前学习,还有人在睡觉,各自不耽误。 “班长,来玩儿两把?”有人喊道。 徐福贵笑着回道:“我不会玩牌。” “害,简单的很,我们带着玩两把就会了。” 徐福贵摆手,这辈子他同样不会碰这玩意儿,哪怕是和朋友玩玩,“你们玩吧,我吃完饭还想洗个澡。” 刚吃完饭,他提着木桶,来到开水房打水,没成想由于时间太晚,里面的热水已经所剩无几,而且也不暖和。 “福贵,跑哪儿玩去了,这么晚了,热水早用完了。”宿管大爷拿着手电筒,灯光照在他身上。 徐福贵说他去图书馆了,宿管大爷满意的点头,“这个理由不错,别和那些打牌的兔崽子学,一个个的不学好。” “过来,我自己烧的有热水,你下次早点儿来打热水,我可不是每天都烧得有热水。” “或者你要是真没时间,就提前给老头子我打个招呼,我先把热水给你打在温水瓶里。” 宿管大爷絮絮叨叨的说着,将自己锅里的热水全部倒进他的木桶里,徐福贵心里暖暖的,认真道谢。 回到宿舍,徐福贵快速洗完澡,穿着一条裤衩便出来,感受着周围的冷气,感冒想穿上衣裳。 段兴国咬牙切齿道:“老大,把你的肌肉分给我吧。” 其他人同样羡慕点头。 尽管不是第一次看到徐福贵的肌肉,但每次他们都羡慕的直咬牙。 徐福贵的肌肉并不爆炸,反而充满了线条美,如同古希腊雕塑一样。 随着这一个多月跑步打篮球,他的肌肉线条也越发明显。 徐福贵得意的笑了笑,还特意做了几个展示肌肉的动作,高高鼓起的肱二头肌毫不怀疑能一拳打死人。 “不行了,太冷了。” 徐福贵将宿舍的木门关紧,赶紧将衣服裤子套在身上,遮住了完全的肌肉。 正准备上床看报纸的时候,宿舍木门却突然被敲响,他最靠近木门,打开一眼,愣了一下,问道:“周主任?” 这么晚了,周为民咋突然来了,难不成是来查寝的? 宿舍的人看到门口的动静,打牌的人赶忙将铺盖拉过来遮掩,惴惴不安的看着周为民。 周为民完全没关注他们,看着徐福贵说道:“还没睡吧?正好,起来和我走一趟。” 徐福贵掀开被子起身,“主任,走哪里去”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五章 名垂青史? 下着雨的夜色,漆黑如墨,走出宿舍,伸手不见五指。 夜雨淅淅沥沥,似乎下大了许多,寒风打在他的脸上,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天气越来越冷了。 这种天气,就应该缩在被窝里,安安心心的睡觉。 一路跟着打着手电筒的周为民来到办公室,他惊讶发现建设管理老师同样在办公室里,手里拿着一张试卷。 走进一看,试卷正是自己的。 老师看到他后,和蔼的点头,亲热喊道:“福贵,坐,这么晚还叫你过来,我和老周实在是等不及了。” 徐福贵腰板挺的笔直,坐在板凳上,略带忐忑问道:“老师,发生啥事儿了?” 周为民大笑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不是找你来问罪的,放轻松。” 建设管理老师讲他的试卷放在桌子上,指着其中一道题,“这道题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徐福贵探头看了看,正是那道扫盲运动,提高人民文化素质的那道题。 于是他点点头,“没错,是我想出来的。” “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怎么想出来的?也不是老师你们笑话,其实以前我上过私塾,当时没认真学,特别不喜欢写字。” “因为我觉得这些字太难写了,经常记不住这个字的部首,所以就想能不能把这些字变得简单一些。” 周为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福贵,你这家伙还真是歪打正着,我们觉得这是个非常好,且具有可行性的想法,你再详细和我们说说你的看法。”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言辞,根据前世记忆说了一下简体字的相关事情。 但实际上他也没说出个一二三来,毕竟他只是会写简体字,对于简体字的渊源了解的并不多。 周为民问道:“福贵,那你觉得我们现在的文字该如何简化,有没有一个对应的章程和依据?” 徐福贵为难的看着他,“主任,我也不是研究语言的,让我说出个章程和依据,这” “福贵,你不要小看了这个事情,狮子鹰酱,甚至樱花国他们为什么能欺负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人民素质高,很看重教育。” “虽然我们憎恨他们,但是我们同样要学习他们优秀的地方,我们也要大力提高人民的文化,培养我们自己的人才。” “你说的没错,现在的字太难写,教育起来难度大,所以简体字是一个很伟大的想法,对新兔来说有很大的意义。” “当然,我们要是真能把简体字搞出来,对你个人来说,也将名垂青史。” 徐福贵呼吸不由变得有些急促,名垂青史?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也能和这种事发生关联? 可到底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他很快冷静下来,实事求是道:“主任,让我简化汉字没问题,但具体的章程和依据,我一时半会儿找不出来,需要时间研究。” 简化汉字嘛,拿着一本字典,按照前世的记忆,将每个繁体字用简体字写出来就成。 但为什么能简化成这个样子,他真的一无所知,当时上夜校的时候,老师也没讲这个,只是让我们死记硬背。 周为民皱着眉头,“这怕是不行,文字这种东西可开不了玩笑,光有结果不成,过程不能缺少。” 说完,他眉头皱的更深,眼睁睁看着一笔功绩在眼前却不能得到,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徐福贵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他确实不懂语言,这能有什么办法? 他虽然也眼热这个成绩,但自己有几斤几两他是知道的,别到时候把方案交上去,但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怕是会批评他弄虚作假,甚至是抄袭。 风险与机遇是并存的,除非他有真本事。 所以徐福贵看的很开,他总是这么安于现状,对现在的生活相当满足。 就像他上一世,怎么都不可能想到,自己居然能到干部学校进修,以后能成为一名干部,一辈子端着铁饭碗。 哦不,应当是金饭碗。 周为民手指敲击桌子,绞尽脑汁思考怎么解决。 他问建设管理的老师,“老张,你知不知道懂语言的人?” 张老师翻了个白眼,“你觉得在打仗的年代,谁会去研究语言,研究军事的人才倒是不少。” 说着,张老师眼睛突然一亮,说道:“适之先生不是对语言很有研究吗,或许我们可以看一看他的书。” 周为民拍了一下大腿,“老张,你这脑袋就是好使,我咋就没想适之先生?他可是大文学家!我想想,他的书不难找,省文化馆里面应该有,我明天就去借。” 徐福贵一脸茫然的看着他们,“适之先生是谁?” 周为民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适之先生你都不知道?胡适先生呀,你上过私塾,应当是知道的。” 徐福贵尴尬的笑了笑,他的文化底子几乎为零,肚里里的墨水全都是来了干部学校才喝进去的。 胡适?他真不知道有这号人物。 周为民给他介绍了一下适之先生的生平,他是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有三十多个博士学位,还是北大校长,著作很多,在当时乃是扛鼎人物。 徐福贵听的心潮澎湃,虽然有很多他似懂非懂,但听的莫名觉厉。 总是,胡适先生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对汉语有很深的研究,说不定可以从他的著作里面找到简化汉字的依据。 有了解决办法,周为民高兴的来回转圈,突然发现时间不早,连忙让他回宿舍休息,还把手电筒借给了他。 简化汉字不是一两天的功夫,以后慢慢研究。 回到宿舍,灯已经关了,不时有呼噜声回响,徐福贵轻手轻脚躺下,没想到孙知文三人没睡觉都在等他,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徐福贵没有隐瞒,将简化汉字的事情交代出来,并邀请他们一起帮自己,成绩同样算他们一份。 孙知文三人大吃一惊,心中不仅刮目相看,同时对他的大方感到感动。 毕竟简化汉字的方案一旦通过,他们的名字会随着方案一起报上去 (本章完) 第两百零六章 爹不回来了 “呼呼.” 夹杂着雨丝的寒风游走在云溪县城的大街小巷,路上的行人纷纷裹紧身上的棉服,压低帽子,快步行走。 天气阴沉沉的,不见丝毫阳光倾斜而下,路边有小摊小贩开始售卖鞭炮,吆喝声不绝于耳。 相较于之前,云溪县城又热闹了不少,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云溪小学。 家珍带着淡淡的笑容,坐在讲台上,看着下方奋笔疾书进行期末考试的孩子们,心中的思绪早已飞出了窗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道铃声响起,她才恍然回过神,站起来让大家停笔,她亲自下去将卷子收上来。 “凤霞,你先在教室玩会儿,娘去德育办公室放卷子。” 说完,家珍径直朝教育办走去,将整理好的卷子放在桌上,见学校没有其他安排,她便回了教室,给这群激动的孩子们布置寒假作业。 她布置寒假作业不算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主要内容是背书,毕竟有些孩子连纸笔都舍不得买。 宣布放假的消息后,这群孩子立马嗷嗷冲了出去,路过讲台的时候无不挥着手说陈老师再见。 感受着这群孩子的热情,家珍含笑看着他们,温柔的和他们道别。 将所有学生送走以后,凤霞这才有机会凑上去。 家珍蹲下去,将她的围巾戴好,温声道:“冷不冷?” 凤霞今天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服,戴着一个白色的羊毛毡帽,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围巾,就连手套也是红色的,看上去分外喜庆。 凤霞摇头,抱着她的胳膊,刚说一句话,便哈出一口冷气,“娘,爹是不是要回来了?” 说完,似乎是怕家珍不明白,补充道:“你不是说等我放假了,爹就回来了吗?” 家珍愣了一下,捏了捏她红扑扑的小脸,“你这丫头,这些话你咋记得清清楚楚?” 凤霞歪头,脆生生道:“难不成娘是骗我的?” 家珍摸了摸她的头,“娘可没说你爹一定会回来。” “哼,娘骗人,我要爹!我要爹!” 说着,凤霞已经带上了哭腔,家珍连忙安慰,“你爹肯定会回来的,过年了,谁都会回家。” 凤霞低头,“可我现在就想爹回来,我好久都没看到爹了。” 家珍牵着她的手,“走,我们去看看你爹写信来没有。” 凤霞一听,直接跑了起来,拉着家珍的手往前冲,家珍连忙叫她慢点儿。 刚走出教室,迎面便吹来一股寒风,哈出的全是冷气,家珍身上穿的是上好的棉服,但即便如此,依旧被冻的脖子一缩。 两人在石板路上走着,有不少人认识家珍,热情的喊着陈老师。 家珍含笑回应,基本都能叫出名字,她记忆力一向很好。 “娘,你看他好可怜。”转过一个街口,凤霞突然顿住脚步,指着前方说道。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卖糖葫芦的人正大声吆喝。 家珍不解的看着她,“他怎么可怜了?” 凤霞用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她,“你看,他拿着这么多糖葫芦,又没人给他买,肯定很累,天还这么冷。” 家珍轻轻敲了一下她的额头,“你这丫头,想吃糖葫芦就直说,每次都得拐弯抹角。” 凤霞一板正经,道:“我不爱吃糖葫芦,我就是想帮他,爹说过,在外面要与人行善,能帮的就帮一把。” 家珍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真不爱吃糖葫芦,那娘可就走了。” 凤霞连忙抱着她的腿,嬉笑道:“娘,其实偶尔吃一串也挺好吃的。” “偶尔吃一串?我记得你三天还是四天前才吃过吧。” 话虽如此,家珍还是走过去,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串给凤霞,一串拿回家给有庆。 “娘,你也吃。”凤霞掀开糖纸,将第一个糖葫芦递过去。 家珍伸嘴咬了一个,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去,含糊不清道:“凤霞,你得少吃些糖,要是把牙牙吃坏了,爹就不疼你了。” 凤霞遗传了徐福贵,生了一口漂亮的白牙,每次咧嘴笑的时候,别人都会夸上一句。 当然,家珍的牙齿同样很好看,两排牙齿整整齐齐,笑起来很温和。 凤霞哼了一声,“爹最疼的就是我了。” 一路来到陈府,敲门,陈大娘将厚重大门打开,高兴的喊了一声家珍凤霞,连忙让他们进去。 “姥爷!” 走进堂屋,凤霞立马迈着两条腿跑了过去,两条羊角辫摇摇晃晃。 “呵呵,凤霞,冻着了吧,快来烤火。”陈礼平笑呵呵的说道,他面前不远处放着一个火盆。 堂屋四周透风的地方用屏风挡着,所以比外面要热乎许多。 “凤霞放假了吧?在这里多陪姥爷几天好不好?” 凤霞是个小机灵鬼,“我听娘的,对了姥爷,我爹写信来没有?” 徐福贵每隔十天半月就会写一次信来,信件从省城发到文昌汽车站,然后拜托代小中取信件,回到云溪县城的时候,送到陈府来。 所以每次家珍都是来问陈礼平,她自己给福贵写信也是如此,先拿给陈礼平,由陈礼平转交给代小中,代小中再从文昌地区寄到省城。 或许,等日后邮局开通省城到云溪县城的道路后,写信会方便许多。 “哈哈,成天就念叨你爹。”眼见凤霞不断摇晃自己的手臂,陈礼平无奈道:“写了写了,呐,你自己拿去看吧。” 凤霞接过信封,迫不及待看了起来,刚打开,她便惊讶道:“爹写的字又变好看了,比凤霞写的字都好看。” 说完,她一个字一个字读了起来,她在学习上很有天赋,哪怕才二年级,但识字量已经不少。 信中大部分字她都会,个别字就算不会,也不影响理解句子意思。 一封信看了大半,凤霞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红扑扑的小脸瞬间出现两道泪痕。 家珍问她怎么了,她担心是不是福贵在省城出事了,凤霞却说:“爹说他不回来!” 陈礼平眼睛一瞪,“这小子不会是被省城的花花世界迷住了眼,不想回来了吧?” “爹,福贵才不是这样的人。” 说着,家珍接过书信,自己看了起来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七章 弟妹苏玉 信中内容不算少,家珍先是快速浏览一遍,然后苦笑不得的敲了一下凤霞的额头,“你从哪儿看出爹不回来了?” 凤霞委屈的捂着额头,“爹在信里说了,他被什么周主任留在学校,要进行什么简体字研究,不知道能什么时候回来。” “娘,周主任是谁?简体字又是什么,我都不知道爹在说什么。”她仰头问道。 家珍摇头,说了声不知道。 周主任她倒是知道,是福贵学校的教导主任,至于简体字,福贵虽然给他解释过,但毕竟是书信,她看的一知半解。 反正就只是知道是个非常有价值的方案,如果能成功,有很大意义。 家珍坐在太师椅上,一只手放在火盆前吸收热量,另一只手拿着书信,一个字一个字看了起来。 刚刚听到凤霞说爹不回来了,她吓了一跳,通篇都是浏览的,没仔细看。 “你爹的字确实好看了不少。”家珍轻轻笑着说道。 书信的篇幅不短,大多都是在讲述干部学校的生活,以及询问家里的情况。 凤霞凑过来,指着那几个长线条符号,“娘,爹是在画画吗?画的好难看。” 家珍哑然失笑,指着那一连串符号,“这是毛熊语。” “毛熊语就是毛熊人说的话,我们是新兔人,所以我们说的是汉语,懂了吗?” 凤霞摇头,“不懂,毛熊人是什么人。” 家珍无奈摇头,“等以后你长大就懂了。” 凤霞也没过于纠结,问道:“那爹说的是什么意思?” 家珍摇头,他也不知道,福贵并没有直接说出毛熊语句的翻译,只不过在之前的书信里,似乎看到过类似的符号。 她决定回去以后,将所有书信找出来,看能不能找出这些毛熊单词,将这句话给翻译出来。 仔细看完书信,家珍小心翼翼放在口袋里,看着火盆里烧的通红的木炭,心情不由有些惆怅。 徐福贵在信中说了,其实干部学校也是这两天放假,但是他和另外三个朋友被留下了,专心研究胡适先生的著作,希望早日专研出简体字。 她是知道胡适先生的,是一个很有才的人,没想到自己那个以前肚子里没一点儿墨水的丈夫,现在都开始学习胡适先生了。 只不过,不知道福贵能啥时候回来。 过年总是要回来的吧? 她不确定的想道,不管有再大的事情,也不能耽误过年吧,毕竟一年才过一次年。 “家珍,福贵说啥时候回来没有?”陈礼平问道。 他对福贵的态度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刚才哪怕是生气,也只是说这小子,而不是像以前一样,一口一个畜生。 实话实说,陈礼平最近的日子还算滋润,走出去很得别人尊重。 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周围人都在夸赞自己有个好女婿,他便知道,自己这是借了福贵的光。 家珍摇头,“不知道,福贵没说,可能过年要回来吧,不知道。” 陈礼平轻轻点头,“没在外面乱搞就好,那伱和凤霞多住几天,凤霞好不容易放假,让她开开心心玩几天。” 家珍摇头,“总不能把有庆一个人扔在家里吧?” “那就把有庆一起带过来。” 家珍转移话题,四处看了看,“家明跑哪里去了?” 陈礼平不以为意道:“带着小玉不知道去哪里玩了。” 家珍笑道:“爹,你现在都不管家明了?” 陈礼平轻轻哼了一声,“我管他做甚,这小子对米行也不上心,还不如趁早给我生个大胖孙子出来。” “此后,他想要出国学医也好,想要去米行做事也罢,随他,我懒得操心。” 说着,他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要是这臭小子真烂泥扶上墙,也生不出来个大胖小子,我陈家的家业呀,就给凤霞和有庆。” 家珍翻了个白眼,“爹,你现在越来越喜欢开玩笑了。” 看了看旁边吃着点心的凤霞,她将茶水端过去,让她喝了一口,然后给她擦了擦嘴角。 此时还是上午,家珍也没着急离开,一直待到中午吃饭。 临吃饭前,陈家明和苏玉才算是从外面回来。 陈家明满面红光,面相没变,但就是感觉成熟了不少,身上穿着大氅,一副公子爷的打扮,眼神大半落在一旁的苏玉上。 苏玉微微低头,这是一个很内敛的姑娘,长相很清丽,平时不爱说话,总是默默做事。 回到府里,看着陈礼平家珍都已经坐在饭桌旁,她立刻感到有些窘迫。 陈礼平对陈家明冷哼一声,转头笑道:“小玉,过来坐下吃饭,今天去哪儿玩了?臭小子没欺负你吧?” 苏玉摇头,说没有,家明待她很好,然后轻轻的过来坐下,看着家珍温和亲切的笑容,她心里也放松不少,然后努力模范家珍的坐姿仪态。 在陈家之所以压力大,就是他们刻入骨子的礼仪让她觉得高不可攀,平时生怕做错,让他们丢脸。 家珍看出她的拘束,安慰道:“小玉,怎么舒服怎么来,我们陈家没这么多规矩。” 陈礼平大笑一声,“家珍说的没错,现在早就不讲究过去那一套了,你看凤霞,我们从来都没教她她什么。” 凤霞听到自己的名字,抬头看了一眼,见没人理会自己,便低头继续啃着香喷喷的鸡腿。 苏玉看了一眼凤霞,发自内心笑了笑,不自觉拿出手帕帮她擦了擦嘴角,心里想着自己能不能生出这么漂亮的闺女。 老实说,即便凤霞没学过专门的仪态,但是在家珍的影响下,凤霞与同龄的孩子也能明显看出不一样,看起来落落大方,一看便不是从普通家庭出来的。 “大家吃饭吧。”陈礼平发话,众人这才动筷。 桌上的饭菜一如既往的丰盛,陈家明不断给苏玉夹菜,不时还说两声悄悄话。 家珍无声笑了笑,心中也为弟弟感到高兴,也为父亲的眼光而惊喜,苏玉这种性格,确实很讨人喜欢。 吃完中午饭,凤霞便带着凤霞离开,先是去中药馆给徐母买中药,然后买了一些桃酥点心,这才和凤霞走出县城. (本章完) 第二百零八章 快过年了 一个黑色大火盆放在地板上,火盆里燃烧着通红的木炭,散发出滚滚热量,驱散了空气中的寒冷。 为了防止高温将地板烧坏,火盆下方还特意垫了四块方正的石头。 宿舍内,窗户紧闭,房门关牢,灯光也被挪移了位置,从正中央转移到了火盆上方。 火盆周围,四个穿着厚厚棉服的人拿着钢笔,捧着书和笔记本,沉默无声,只有沙沙的书写声。 偶尔会有一个人悄然起身,去撒泡尿蹲个坑,回来的时候顺便添几块木炭进火盆,然后继续钻研。 孙知文感觉才没学一会儿,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惊讶道:“十二点了。” 其他三人一听,脸上都带着一丝茫然,“十二点了吗?” 花落,他们的肚子咕咕响了几声,饥饿感汹涌澎湃的涌上来。 徐福贵放下书,伸了个懒腰,“走吧,去吃饭,吃完后好好休息休息。” 段兴国放下手,将写字的右手放在火盆上烤了烤,“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适之先生也太牛了,怎么想得出这么多东西,我连学都学不明白。” 孙知文揉了揉太阳穴,放松道:“确实牛,不过挺有意思的。” 田柱则是拿起徐福贵的笔记本,“老大,这是你今天上午写出来的简体字吗?” 徐福贵嗯了一声,在这段研究时间里,他每天都会写出几个简体字,如此也不显得太突兀。 段兴国和孙知文凑过来看了看,“简体字确实少了很多笔画,写起来更容易,就是不知道老祖宗会不会从坟里爬出来打死我们。” 徐福贵讪笑一声,“应当不会吧,我们又不是不要汉字。” 三人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说实话,让他们学习胡适先生的语言学,只要给他们时间,还是能学会的。 但是简化汉字这种事情,就算学会了胡适先生的语言学,他们也做不来这种事。 几乎所有的简体字都是徐福贵写出来的,他们很难给出自己的建议,而且也不知道简化汉字是否正确,心里都不太踏实。 他们只能在徐福贵写出简体字后,逆推一下根据,相当于是有了结果反推过程。 徐福贵了解他们的想法,不止一次的说道:“试一试又没后果,大不了就当白忙活了呗。” 休息片刻,几人确定火盆不会烧到宿舍,各自拿出毡帽戴在脑袋上,拿出围巾手套,全副武装走出宿舍。 “呼,呼” 刚打开木门,凛冽寒风便灌了进来,像是冷刀子一般刮咋他们脸上。 今天一如既往是个阴天,没有下雨,空中遍布白色云层,没有下雪。 省城和云溪县城一样,冬天很少有下雪的时候,但不代表不冷。 南方的冷,是渗进骨子里的,似乎穿再多的衣服都没用,走出房屋,依旧冷的人缩脖子。 屋里没有取暖的设施,只能靠火盆传递出来的热量取暖。 几人缩着脖子,快步朝学校外面走去。 偌大的干部学校空无一人,地面掉着许多落叶,不少地方还长出一层杂草,看起来莫名有些萧瑟。 其他同学都已经回家了,食堂自然关闭,他们四人想要吃饭,必须到学校外面去吃。 还好,周为民说了,伙食费同样是学校出,他自己打的报告,自己批的条子。 不仅如此,周为民经常会来看望他们,和他们一起讨论,很关心简化汉字的进度。 因为他们这个方案已经报到省里了,得到省里的领导关注,最好尽快拿出成绩。 来到学校外面,随便走进一家面馆,点了好几个菜,几人坐在长条板凳上等了起来。 面馆可不止卖面,同样会卖一些家常菜的小炒。 “今天是啥日子?”段兴国突然问道,这段时间全副心思搞研究去了,对时间已经失去了概率,只知道狗日的天气越来越冷了。 田柱将赤裸的双手插进旧棉服的兜里,哈出一口冷气,不假思索道:“腊月二十四了。”他一直都记着日子。 “腊月二十四了。”段兴国恍惚道,看向外面热闹的街道,突然间感受到浓浓的年味。 行人穿着臃肿的棉服,身边还牵着孩子,脸上带着久违的笑容,不时还能听到几声鞭炮炸响的声音,各种新年点心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 “快要过年了。”孙知文悠悠说道。 田柱眼里满是思念,“是啊,快要过年了,这几天村里估计都在杀猪,肯定很热闹。” 段兴国情绪难得低落,闷闷问道:“周主任啥时候让我们回家过年?我家老爷子要是没见着我,万一给我生个弟弟咋办?” 此话一出,沉闷的氛围顿时被打破,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这有啥好笑的,我是家里的独苗,家里的东西,迟早不都是我的?万一再有个弟弟出来给我分家产咋办?难道你们就不怕?” 孙知文耸耸肩,“我也是家里的独苗,但我对家产什么的不感兴趣。” 段兴国瞥了瞥嘴,看向徐福贵,“老大你呢。” “我?我也是独苗,不过我家的家产早就让我败光了,现在得我自己打拼。” 众人眼睛一亮,“细说。” 徐福贵摆摆手,“以后慢慢说,老田,伱呢,你应该不是独苗吧?” 田柱正往手心里哈冷气,闻言一怔,笑着说道:“我应该不算独苗吧,不过我爹娘死的早,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读书的钱也是村里凑给我的。” 说着,他坚定道:“所以我一定要读出个名堂,让村里人都过上好日子。”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他冻的通红的双手和脸颊,又看了看他单薄破旧的棉服,和他们坐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脸上的笑容却又融洽无比。 他们不是没想过送田柱冬天的衣物,但这小子油盐不进,平时吃饭抽烟就罢了,在这种事情上却怎么都不同意。 聊着天,饭菜终于端了上来,饥肠辘辘的四人立马狼吞虎咽起来。 肚子里有了东西以后,似乎天气也不似刚才那么寒冷。 回到学校,段兴国提议说打打篮球放松一下,于是他们两两组队打了起来。 “老大,你篮球也学的太快了吧。”段兴国看着将自己突破而过的徐福贵,无语道 (本章完) 第二百零九章 一口羊肉一口酒 听到段兴国说话,孙知文用看妖孽的眼神看着徐福贵,“老大,你以前是不是打过篮球?” 徐福贵摆摆手,“认识你们之前,我连篮球是个啥都不知道。” 田柱却是习以为常,“老大学东西本来就快。” 别说篮球了,就说练字,徐福贵写的字肉眼可见越来越好,虽说现在还赶不上他,但他相信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还有毛熊语,本来基础最好的是孙知文,但现在徐福贵大有后来居上的感觉,不仅记住的毛熊单词多,甚至开始训练毛熊的口音。 这就是以前老师常夸的脑袋好用吧,学什么都很容易。 篮球打了一个多小时,浑身出了一点儿薄汗,回到宿舍,他们用帕子擦了一下汗水,将火盆重新烧燃,然后回到各自床上,开始休息。 一个上午的脑力运动加上一个多小时的体力运动,他们三人脑袋刚沾到枕头,便沉沉睡了过去。 徐福贵依旧精力充沛,完全没有一点儿睡意,但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什么都不去想,不知不觉同样睡了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凤霞和有庆不断的叫他爹,声音清脆响亮,一直在耳边回响,他还看见了家珍,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温声喊着福贵。 除了家珍以外,他还看看了拄着拐杖的徐父、徐母以及长根,来顺和翠萍出现在了梦中。 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才睡了半个小时,再想入睡,却怎么也睡不着,心中不由有些惆怅。 他也想家了。 感受到宿舍的气温变低,他翻身起床,从麻布口袋里夹出十多块木炭放进火盆里,不一会儿,火盆再次散发出红色光芒,周围的寒冷再次被挤压出去。 田柱第二个醒来,醒来看到徐福贵躺在床上看书,小声问道:“老大,你没睡觉?” 徐福贵同样小声回应:“睡了一会儿,睡醒了。” 田柱内心瞬间感到一种紧迫感,老大已经这么优秀了,居然比他还要努力,自己怎么睡得着的? 他轻轻掀开被子穿好棉服,见老大没有研究胡适先生的书籍,于是他也拿起一本毛熊书籍,回到床上认真读了起来。 又是一会儿,段兴国和孙知文先后醒来,看到他们在看书,立马抱怨道:“伱们两还给不给人活路了,就不能让我们休息休息?” 徐福贵不解道:“你们继续睡呀,今天下午不用学,总得给你们休息的时间吧。” 说着,他扬了扬手里的书,“我也没看胡适先生的书,毛熊作家写的,就是看着玩玩。” 没错,对他来说,看这种书是休息,毕竟不是为了看书而看书,单纯的感受文字带来的愉悦。 段兴国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懒得理会他,重新躺回去,将被子拉起来盖住脑袋。 刚盖上,就听见孙知文说道:“老大,卡戴莎老师借给你的毛熊字典在不在,借我看看。” 段兴国一把掀开被子,无奈的看了他们一眼,起身撒了一泡尿,然后随手拿了一本没有读完的书,坐在书桌前读了起来。 徐福贵还能听到他嘀咕道:“不就是比谁努力吗,我晚上都不睡了,悄悄学死你们,特别是老大,一定要把第一给你抢了!” 徐福贵哑然失笑,摇摇头,继续看手里的书。 除了上次突然的考核以外,放假之前同样进行了期末考试,考试内容更多,难度更大。 不过两次考试,徐福贵都是第一,孙知文第二,田柱第三,段兴国第四。 所以很奇特的一个现象,他们四人包揽了前几名,特别是前三名,拉了后面的人很多分。 段兴国虽然分数差他们不少,但依旧能占据第四名。 所以段兴国表面不说,内心还是很感谢他们,不然按照他一开始的心思,别说第四名了,不时倒数第四名就不错了。 他还将自己第四名的奖状给压在了柳条箱的箱底,准备带回家给老头子好好瞧瞧。 宿舍再次陷入安静,只剩下翻页的书声。 临近晚上的时候,周为民突然敲响木门,徐福贵打开木门,他手里提着两大包东西。 “主任,你这是慰问我们来了?”段兴国一听动静,抬头看了一眼,立马开了个玩笑。 周为民笑着指了指他,“没错,我就是来慰问你们,这段时间我知道你们很辛苦,今晚请你们涮羊肉吃。” “喔,主任真好!” 众人先是欢呼一声,然后有人问道:“可是涮锅呢,我们宿舍啥都没有呀。” 徐福贵说道:“宿管大爷屋里有涮锅,他临走前把钥匙给我了。”周为民应该也是想到这一茬了。 “老大,我和你去拿。”田柱主动请缨。 两人来到宿管大爷的房屋,将涮锅抬了过来,然后众人就在宿舍收拾起来。 忙完以后,周为民像是变戏法一样,居然还拿了三瓶烧酒,一包花生米出来,挑挑眉看着他们,“怎么样,能不能喝完?” 段兴国扑过去,很明显的咽了口口水,“周主任,你就是我亲爹,你咋知道我想喝酒了?” “滚!” 周为民笑骂一句,招呼众人拉板凳坐下,倒酒的倒酒,下羊肉的下羊肉。 煤炭熊熊燃烧,高温将乳白骨汤煮沸,骨汤里还飘着红色的油辣子。 随着羊肉下锅,一股浓郁的肉香充斥在宿舍里面,让人止不住的咽口水。 花生米倒进两个盘子里,众人先碰了一杯,一口辛辣的烧酒涌进口腔,火辣辣的感觉一直延伸到胃里。 四五秒后,浑身突然热了起来,骨汤的热气同时升腾起来,他们顺势脱掉了棉服,露出里面的线织毛衣。 羊肉涮好以后,配上辣子酱,一口羊肉,一口烧酒,偶尔来一颗花生米,这滋味,美的不像话。 不一会儿,众人满脸通红,不知道是酒熏的,还是火盆烤的。 周为民打了个酒嗝儿,“对了,这不是快过年了嘛,简体字的事先放一放,回家过年是大事,走之前,记得把门锁了,福贵,钥匙都在你身上吧”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章 田柱回家 入夜。 夜色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静寂无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关机了一般。 寒风在省城的大街小巷穿梭,家家户户房门紧闭,偶尔会有一声火车的轰鸣从火车站传来,宣示着省城的存在。 干部学校,宿舍也陷入安静,残局被收拾干净,燃烧着通红木炭的火盆被重新放在宿舍中间。 除了木炭的味道外,空气中隐隐约约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儿。 宿舍很安静,安静的有些不正常。 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的徐福贵突然听到旁边的孙知文小声问道:“老大,你睡了没有?” 徐福贵轻声说没有。 接着,段兴国也嚷嚷道:“你们都没睡啊。” 说着,好似还拍了一下田柱,“老四,你也别装了,我知道你没睡,呼噜都没打一个。” 田柱不好意思道:“我睡觉打呼噜吗?我怎么不知道?” 段兴国切了一声,“打呼噜的人才不知道自己打呼噜。” “二哥,那你打不打呼噜?”孙知文的语气有些调侃。 段兴国信誓旦旦的说道:“我肯定不会打呼噜,从来都没人说过我打呼噜。” 说完以后,没得到孙知文的回应,他将手伸出温暖的被窝,推了一下孙知文,“老三,你说话啊,我打不打呼噜?” “废话,打的比谁都大声。”孙知文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不过没人看见。 “老三,你指定是哄我。”段兴国嘴硬道。 孙知文翻了个身,懒得再和他多说。 田柱悄然起身,往火盆里添了不少木炭,反正这些木炭也不需要他们花钱,一律学校报销。 回到床上,他幽幽问道:“你们打算啥时候回家?” 段兴国不假思索道:“当然明天就回去,我娘怕是想死我了。” 孙知文的语气似乎有些不那么情愿,想了想道:“可能后天吧,反正过年前赶回去就行了,我家也不远。” 段兴国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老三,细说,和家里人有啥矛盾?” 孙知文摇头,“没有矛盾,老大,你打算啥时候回去?” 徐福贵语气轻松,“后天回去,明天出去给家里人买点儿东西带回去。” 段兴国啊了一声,“那我也后天回去,老大,你要买啥,我明天和你一起去看看。” 徐福贵嗯了一声,“老三,明天借你自行车用用。” 孙知文表示他尽管用。 “老四,你啥时候回去?”徐福贵心里一动,问道。 田柱回道:“我没啥好买的,明天就回去。” “上午还是下午?” “下午吧,上午估计买不到车票。” 田柱的就在省城周边的一个村子,听他说可以坐一段汽车,具体住在哪里他们不清楚。 段兴国感叹一声,“唉,时间过的可真快,真要回家了,还有点儿舍不得你们。” 孙知文认真点头,“确实,感觉学校比家里舒服很多。” “老大,你们啥时候回学校?”田柱问道。 徐福贵想也不想的说道:“当然是开学再回来,离家这么久,可不得好好休息休息。” “老大,你自己说的哈,在家可不许偷偷学习,大家要玩一起玩。” 这一聊,便是大半宿,外面的寒风变大,猛烈得撞击宿舍的门窗,发出砰砰砰的声音。 不知不觉,四人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徐福贵和段兴国起了个大早,骑着自行车出了校门,孙知文随后也出门,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两人来到市场,清晨的行人不多,但店铺大多都开着。 徐福贵没有目的,看到好看的好玩的好吃的便掏钱买了下来,段兴国虽然也想买,但摸摸兜里的钱,还是压下了念头。 他现在没当家,身上的钱得省着点儿用。 来到卖衣服的地方,徐福贵看见有军大衣,大手一挥直接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件。 军大衣可不便宜,特别是现在新兔的工业还没开始改造发展,棉花也不多,一件军大衣得十多块钱! 一个月的工资才能买一件军大衣。 将军大衣买下来,加上其他的开销,身上的钱居然花了个七七八八。 路过上次当青瓷茶杯的地方,他找了个上厕所的理由,走进去又当了一些钱。 这次他当的是银元,这玩意儿现在依旧值钱,出来的时候,空间里多了两百块钱。 正想招呼段兴国继续逛的时候,徐福贵突然想到什么,折身回到店里,又买了两件男士军大衣,另外还买了好几幅手套和围巾。 围巾手套同样是给家里人买的,颜色分别是红色和黑色。 段兴国看着他手上多出来的军大衣,不解问道:“老大,你这又是给谁买的?” “给我老丈人买了一件,还有老四。” 段兴国心里一动,眼珠子转了转,跑进店里,买了一件女士军大衣,“那我给小草买一件。”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回到学校的时候,碰到孙知文,他手上同样提着一个包裹。 等他们回到宿舍,发现宿舍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地板一尘不染,书桌整整齐齐。 三人看了一眼,没有多说,问道:“老四,收拾好了?” 田柱脚边放着两个麻布口袋,憨厚的点点头,眼神里带着喜悦。 徐福贵伸手提了提,“嚯,好家伙,真够重的,装了啥。” 段兴国狐疑看着他,“不会装的全是书吧。” 田柱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没有说话。 田柱一会儿就要走,趁着他去上厕所的时候,徐福贵赶忙打开他的包裹,将军大衣手套围巾给他塞进去,段兴国打开另外一个包裹。 “我日,你们两动作真快。”孙知文爆了一句粗口,连忙将自己给田柱买的保暖物品塞进去。 “你特娘的轻点儿,别把口袋塞爆了。” 在田柱出来前,他们总算将军大衣塞了进去。 “走吧,老四,我们送你去车站。” 田柱嗯了一声,随后三人提着他的包裹,率先走了出去,田柱愣了一下,无奈的跟上去。 一路上,田柱都没有拿回包裹的机会,直到来到车站,汽车驶来,三人才把包裹还给他。 田柱拎着包裹准备上车,一入手,重量便感觉不对,转头一看,徐福贵三人站的远远的,嬉笑着给他挥手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一章 启程回家 田柱刚想把包裹放下来看看里面有什么,便听见司机不耐烦的催促道:“走不走,别耽误其他同志的时间。” 田柱没办法,再次看了他们一眼,提着麻布口袋坐上汽车,不出所料,售票员十分嫌弃的看着他,“带着这么多东西,我是不是应该多收你几分钱。” 田柱讨好的笑了一声,没有开腔,这些售票员和司机态度一向如此,他早就习惯了。 “到哪儿?”售票员翻了个白眼问道。 田柱说了个地名,小心翼翼拿出零钱,数好车钱递给她,然后在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 刚坐下,他打开包裹,崭新的军大衣便展露眼前。 仔细看了看,一件男士绿色军大衣,一件女士绿色军大衣,以及配套的围巾手套,除此以外,有一双黄胶鞋,一床厚被子,还有另外的手套和围巾。 他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听同学说过军大衣的价格,此时心里又是感动又是羞愧,视线不知不觉模糊,眼眶红了一片。 另一边,送走田柱后,三人轻松的缩着脖子,双手抱胸,漫步在省城的青石板街道上。 “老大,现在我们干啥?”段兴国打了个哈欠,哈出一大口雾气。 徐福贵给他们递过去两根烟,自己也点燃一根,抽了一口说道:“随便逛逛,对了,我们先去把车票买了吧。” “行。” “老三,你啥时候回去?” “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在宿舍也找不到事儿干,明天回去吧。” 来到火车站,段兴国直接通过内部工作人员,要了两张卧票,他得意的扬着车票,“我爹的关系还挺好用,明天可以躺着睡了。” 离开火车站,徐福贵在路上又买了不少回家的礼物,看的两人咂舌不已。 平时徐福贵不怎么花钱,但一旦花钱,简直如流水一般。 徐福贵无奈,他买的很多礼物都不是给家里人带的,很多熟人朋友都带的有一份。 比如杜玉枝钟守正,他们两对自己这么好,从省城回去,总得表示一下自己的心意。 还有国营饭店的陆银才,汽车司机代小中,总之多买点儿回去总没错。 晚上由孙知文请客,说是给他们践行,地点选在一处偏僻的酒楼,一看档次便不低。 孙知文似乎是这里的常客,服务员态度很好,将他们引到一个包厢里。 包厢的装潢偏向古雅,实木的红色桌椅,周围的架子上放着古董花瓶绿植,墙壁上单独挂着一副伟人像。 “孙少爷,今天又让伱破费了。”段兴国打量着酒楼的环境,开着玩笑说道。 孙知文不在意的摆摆手,“我在这儿吃饭不花钱,想吃什么自己点。” 两人也不客气,逮着好吃的就是一顿点,白酒自然也少不了。 很快,美食端上桌,三人也饿了,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也不讲究什么餐桌礼仪。 吃到一半,段兴国问道:“老大,你准备啥时候来学校,到时候我们一起坐火车呗。” “就开学前一天吧。” “好。” 吃饱喝足,徐福贵突然想到孙知文见多识广,便问道:“老三,你知不知道省城有没有姓陈的大领导?” 孙知文仔细回想一下,“省城没有,不过京城倒是有几个,怎么?你认识?”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语言,将陈同志的外貌气质描述了一下,他心里实在好奇的紧。 孙知文听完后,苦笑看着他,“老大,你这样说我咋知道是谁,我家没你们想的那么厉害,只能说在省城有点儿关系。” 徐福贵也不失望,反正知不知道对他没什么影响,陈同志的层次离他实在是太远了,估计一辈子都不会有接触的机会。 回到宿舍,徐福贵先是去教室,图书室看了一圈,确认门窗都锁紧以后,这才回到宿舍,开始收拾东西。 他的两个柳条箱只装了自己买的东西,其余要带回去的他悄悄放在了空间里面。 其实如果段兴国不和他一起回去,他连柳条箱都不用带,直接放在空间里就行了。 收拾好半天,天色又黑了下来,懒得洗脚,布鞋一脱,直接钻进了被窝。 一想到明天就要回家,徐福贵居然兴奋的有些睡不着觉,心里回想着家里人的画面,心中越发思念。 第二天,他和段兴国又起了一个大早。 孙知文同样起了个大早,将他们送到火车站。 “老三,你没往我箱子里塞东西吧?”段兴国假装一本正经的说道。 孙知文无语的看着他,“你狗日的啥啥都不缺,老子是缺心眼了才会给你买东西。” “嘿嘿,谁说我不缺了,我就缺个女人。” “就你这怂样儿,哪个缺心眼的能看上你。” 打趣中,火车悠长的轰鸣声再次传来,绿皮火车喷出一大团白色烟雾,稳稳当当停在站台前。 “走了。” 徐福贵和孙知文挥挥手,提着两个柳条箱,汇流进人群,轻车熟路上了绿皮车,完全看不出第一次坐火车来省城的茫然和不知所措。 待看不见徐福贵和段兴国的身影后,孙知文这才转身离开,回到宿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骑着自行车回家。 他的家就在城内,骑自行车值需要十多分钟的时间便能回家。 火车里一如既往的人多,不过由于两人是卧票,所以不用跟其他人抢位置,径直来到最前面的车厢。 这就是卧票吗? 与其他车厢确实不一样。 徐福贵打量了一下,卧铺车厢的空间更宽大,环境更安静,人也少了许多,座位也变成了床铺。 他坐了坐,床铺很硬,被子也比较薄,不过有的盖就不错了,他不打算脱掉身上的军大衣。 别说,这军大衣还真暖和,衣服下摆一直垂到膝盖的位置,浑身暖和的不像话。 将行李放好,找了个靠窗的床铺躺下,拿出刚才在路上买的包子油条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火车开始行走,速度由慢变快,窗外的景色逐渐从砖瓦街道变成一望无际的田野。 徐福贵看着这些农田,心里一片亲切,一颗心早就飞回云溪县城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二章 嚎啕大哭的凤霞有庆 腊月二十八。 “嗷” 一道惨烈的猪叫声响彻徐家村,猪叫持续了一分多钟,才渐渐消失。 陈运生抽出滴血的杀猪刀,看着躺在案板上奄奄一息的大黑猪,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抬起头,“多谢大家伙儿,松了吧,这畜生翻不起风浪了。” 来顺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先是用热水洗了个手,然后点燃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咂舌道:“啧啧,你这头大黑猪,我看起码不会低于两百五十斤。” 陈运生嘿嘿笑了声,“大差不差,谁知道血放了以后有多少。” 胡兴旺打趣道:“五哥,刚才支书说是你大黑猪,你咋还答应了?” 陈运生愣了一下,举起手中滴血的杀猪刀,笑眯眯的看着他,“兴旺,要不我往你脖子上来一刀?” “放心,不痛,很快的。” 胡兴旺求饶的站远两步,看着院子外面蜿蜒的村道,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福贵哥还回不回来。” 陈运生同样皱着,看着死透的大黑猪,“来顺,福贵今天能不能回来?我这猪本来腊月二十五就要杀,就想等着福贵回来。” 来顺挠挠后脑勺,又弹了弹烟灰,无辜的摊了摊手,“我不知道哇,哥也没写封信回来。” “那他总要回来过年吧?” 来顺摇摇头,“不知道啊。” 众人齐齐翻了个白眼,哈着冷气,回到屋里围着火盆聊天,陈运生则撸起袖子打理猪毛。 陈运生家里人不少,都是来吃杀猪饭的,翠萍从灶房走出来,扫视一圈,喊道:“来顺,有庆他们呢?” 来顺同样看了看周围,不在意道:“去村口放鞭炮了吧。” 来顺猜的没错,村里的小孩此时都聚在村口,一起欢天喜地放鞭炮。 “凤霞,再给我一个鞭炮好不好,就一个。”白寡妇的闺女,小双站在凤霞面前,双手合十苦苦哀求。 说来也好笑,明明小双的岁数比凤霞还大上半岁,但是却比凤霞整整矮了大半个脑袋。 凤霞装模作样的思考一番,“好吧。”然后拿出一个鞭炮递给她。 “凤霞你人真好,以后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只听你的话。”小双信誓旦旦的说道。 其他小孩子也跑过来围着她,对着凤霞苦苦哀求,凤霞一人给了一个,顿时收获一阵忠诚的声音。 凤霞听着鞭炮炸响的声音,高兴的跳起来看,小脸激动的红扑扑的。 她今天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头发梳了两条小辫子,脖子上戴着红色围巾,看起来格外可爱,干净精巧的衣裳与其他孩子差别很大。 凤霞自己也扔了几个鞭炮,随后突然想起了什么,垫起脚尖看了看,发现有庆一个人蹲在田埂上。 有庆同样穿着大红色的棉袄,脑门上戴着一个白色毡帽,看起来小小一只。 他脚边还蹲着一只大黄狗,尾巴飞速摇晃,正是平安。 她跑过去,大声喊道:“有庆,有庆。” 有庆抬头看了她一眼,站起来等她过来。 “有庆,你蹲在这里看什么?过来玩鞭炮。” 说着,凤霞看向水田,水田表面被一层薄冰覆盖,让人生出在冰块上行走的想法。 她指着水田表面的冰层,一本正经道:“有庆,你想玩这个吗?可是娘说了,不让我们玩儿,要受凉。” 有庆摇头,闷闷的不说话。 凤霞个子比他高很多,轻轻抱着他,温声道:“有庆,你不高兴吗?” 有庆看着村口那条蜿蜒的小路,“姐姐,爹啥时候回来?” 凤霞闻言,神情变得失落下来,但她还是安慰的拍着有庆的后背,“娘说了,爹过年就回来了。” “可是现在就是过年啊,爹怎么还不回来?” 凤霞摇摇头,“现在不算过年,大年三十才是过年。” 有庆抬起头,“姐姐,你骗人,我问了长根爷爷,他说现在就是过年,姐姐,我们去找爹好不好?我有钱,我们去买火车票。” 凤霞看着有庆红了的眼睛,张张嘴,情不自禁带上哭腔,“我也想爹了。” “凤霞,有庆,你们怎么哭了。”其他小孩发现他们,连忙过来关心问道。 他们举着小拳头,一个个鼻涕长流,小脸冻的红扑扑的,“你们说,是谁欺负你们,我们帮你揍他。” 有庆看着他们,噘着嘴问道:“你们知道我爹啥时候回来吗?”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为难道:“有庆,你以前不是问过我们吗,我们不知道,我们爹娘也不知道。” 有庆顿时嚎啕大哭,凤霞也忍不住哭了,这些小孩见他们哭了,也纷纷哭了起来。 一时间,村口全是小孩的哭声,有大人听到哭声,过来问他们为什么哭。 “有庆哭了,我们也想哭。” 大人问有庆为什么哭,村里小孩说他想爹了。 大人想了想,让他们不要哭了,大过年的不吉利,见安慰不住,便转身回到村里,准备告诉家珍。 “汪!” 有庆还在哭,却突然听到平安叫了一声,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它站了起来,直勾勾的盯着通往村子那条蜿蜒的小道,尾巴摇的飞快! 他正想去抱平安,平安却突然又狗叫几声,随后像是确定了什么一样,兴奋的朝村子外面跑去。 “平安,平安!” 顾不上继续哭,凤霞和有庆连忙朝平安追了过去。 顺着蜿蜒小路,拐过一个水塘,两人看到平安兴奋的围着一个穿着军绿色大衣的大汉来回转悠,讨好的摇着尾巴。 他们看着面前提着两个大柳条箱的人,愣在原地,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徐福贵同样怔住了,随后将脸上的黑色围巾往下拉了拉,放下两个箱子,蹲下身张开双手,“凤霞,有庆,快过来让爹抱抱!” “爹!” 两人这才回过神来,惊喜的大喊一声,齐齐飞奔过来,一把扑进他怀里。 感受到熟悉的宽厚结实的胸膛,他们嚎啕大哭,“呜呜呜,爹,你可算回来了,我们等你等了好久,姥爷还骗我们说你不回来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三章 家珍,我想你了 听着凤霞有庆撕心裂肺的哭声,徐福贵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攥着似的,说不出一句话,只能轻轻拍拍他们的后背。 “爹,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好不好?”凤霞哽咽说道。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后脑勺,张张嘴,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凤霞和以前一样,冰雪聪明,见他沉默,便知道了答案,低头,肉眼可见失落了许多。 徐福贵回想自己从书里学到的道理,安慰道:“凤霞,你已经是个大孩子,该明白一个道理,爹娘不可能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有一天你也会长大,你也会离开爹娘,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看看这世界有多么精彩,多么不可思议。” 凤霞低着头,还是不说话,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脑袋,心里想着小孩子嘛,过会儿就没事了。 他倒是没想到,凤霞有庆居然这么依赖他。 才几个月不见,一见面便嚎啕大哭。 对比起来,上一世两个孩子对家珍的依赖更多一些。 正想带着两个小家伙回家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凤霞,有庆,平安.” 听到这日思夜想的声音,他心里一颤,抬头一看,家珍刚好从拐角处出现。 今天的家珍,穿着一件碎花棉服,脖子上戴着凤霞的同款红色围巾,头发盘在脑后,一举一动无不透露着大家气息。 她看到徐福贵,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高兴的走过来,一如既往的温声道:“福贵,你回来了?” 徐福贵轻轻点头,“我回来了。” 家珍毕竟是个成年人,对情绪的掌控力强的多,她笑盈盈的看着他,伸手帮他接过手里的柳条箱,“回家吧,外面冷,凤霞,有庆,你们咋知道爹回来了?” 凤霞有庆黏在他身上,死活不下来,徐福贵只能让家珍提一个柳条箱子。 一家人朝村里走去,平安兴奋的来回跑动,不时发出一声狗叫。 来到村口,村里的小孩看见他后,先是不确定的擦擦眼睛,然后大声喊道:“贵叔,贵叔回来了。” 看着这些穿着破旧棉袄,脸颊被冻的通红的孩子们,徐福贵笑呵呵的招手让他们过来。 然后拿出一大把糖果,让他们拿去分。 “贵叔,这些是在省城买的糖吗?”有人问道。 徐福贵轻轻点头,这些小孩子拿着糖果,却舍不得吃,新奇的打量。 居然还有糖纸呢,他们以前吃的最多的就是冰糖,别说糖纸了,严格来说都不能算糖果。 应付好这群孩子,迈着轻松的步伐,继续朝村里走去。 村里并没有什么变化,熟悉的乡间小道,熟悉的土坯房,墙上熟悉的标语,就连气息都那么熟悉。 在村里,他似乎不需要像在外面一样小心翼翼,生怕做了错事,能够自由自在的放声大笑。 不少村里人看见他,几乎每个人都是先使劲眨眨眼睛,然后不确定道:“福贵?” 徐福贵大笑一声,“就是我啊,怎么,大家伙儿不认我是徐家村的人了?” 他们摇头,打量他一眼,“差点儿不敢认你,你变化太大了。”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下,“我能有啥变化,还不是和以前一样,不说了,我先回去把行李放好,有时间来家里坐坐。” 回到家,偌大的宅子静悄悄的,徐福贵问爹娘来顺呢? “今天五哥家里杀猪,他们都去凑热闹的,等会儿咱们也过去,正好能赶上吃饭。” 徐福贵哦了一声,将行李放下,一边打量宅子有没有什么变化,一边问道:“家珍,我变化很大吗?村里人都认不出我了。” 家珍仔细打量一眼,笑盈盈的看着他,“变化确实挺大的。” “哪里有变化?” 家珍摇头,“我说不上来。” 她觉得福贵的变化不是外貌的变化,更多的是气质和眼神发生了变化,举手投足间能看出一股沉稳自信。 特别是眼神,明亮深邃,像是开悟了一般。 徐福贵也没多想,来到自家房屋前,将凤霞有庆放在地上,“爹先换身衣裳,你们在外面等爹好不好?” 凤霞和有庆情绪平静下来,乖乖点头,“爹,你要快些哦,我带你去陈五叔家里吃饭。” 徐福贵嗯了一声,进入房屋,把木门关上以后,一把转身抱着兰花,深深的在她脖间吸了一口气。 依旧是熟悉的淡淡迷人幽香,哪怕隔着厚厚的棉服,依旧能感受着傲人的身躯,徐福贵呼吸不由急促许多。 “家珍,我快要想死你了。”感受到福贵热烈的感情,家珍突然感觉浑身力气在缓缓流失,反手抱着他的虎腰,紧紧不放手。 两人激烈亲吻,倾诉这段时间的相思之情。 眼见徐福贵大手越来越不老实,家珍强忍冲动,将他的大手抽了出来,将衣服拉下去,白了一眼道:“孩子还在外面等着呢。” 徐福贵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家珍,我想你。” 家珍面色通红,蚊子般的声音道:“晚上,晚上”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躺在宽敞的木床上,舒服的啊了一声,赶了这么久的路,总算能好好休息了。 家珍贴心的过来,伸出素白修长的双手给他捏腿,徐福贵将她拉过来。 两人又是一阵亲热,直到木门被敲响,凤霞的声音传了过来,“爹,你穿好衣裳没有,我们等了好久了。” “哦,就来。” 家珍起身整理衣裳,白了一眼自家男人,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烫的吓人。 重新戴上围巾,遮住口鼻,两人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爹,你不是说换衣裳吗?”凤霞天真明亮的眼神盯着他,他身上依旧穿的是绿色军大衣。 徐福贵打了个哈哈,“爹换的是里面的衣裳,走吧,我们去你陈五叔家吃饭。” 徐福贵将两个小家伙抱起来,垫了垫重量,“不错,又长重了。” “爹,你等会儿陪我去骑马马好不好?”有庆黑白分明的眼里满是期待。 徐福贵自然不会拒绝,满嘴答应下来,他自己也想念大黑马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四章 陪伴 说说笑笑,费了好一番时间才来到陈运生院子外面。 没办法,路上遇到村里人,总要打个招呼,这时候村里人都会拉着他问两句。 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不少。 还没走进院子,眼尖的胡兴旺一眼看见他,放下嘴里的旱烟,“福贵哥?福贵哥!” 这一叫喊,立马把旁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众人一看,还真是徐福贵,当即亲热的招呼起来。 徐福贵一一回应,小心翼翼躲开地面的猪血猪毛。 “哎呀,你啥时候回来的,该知会一声,我们去接你。”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过年,省城有这么忙吗,不会过年都要种田吧?” “哈哈,福贵,回来的正好,正好杀了猪,给你接风洗尘。” “孩子他娘,再切几斤肉,炸两盘酥肉出来,我们要和福贵喝酒。” 徐福贵闻言,连忙摆手,“不不不,酒就不喝了,刚回来就喝酒,我怕是一喝就趴下。” 众人可不管,一起起哄,徐福贵不再好推辞。 来到里屋,徐父徐母长根正在里面烤火,看到他以后,徐母高兴的一直拉着他的手,这里摸摸那里摸摸。 “瘦了,瘦了,在外面没吃好吧?”徐母心疼说道。 徐福贵哭笑不得,“娘,你看清楚,我哪里瘦了,好着呢。” 徐母不听,依旧固执道:“瘦了,就是瘦了。” “福贵哥,来坐,坐。” 有人给他抬来一张竹椅,徐福贵也不客气,坐在火盆旁边,掏出烟盒,给周围散了一圈烟。 “福贵哥,你这穿的是啥衣裳,怪好看的嘞,暖和不?”翠萍凑过来,好奇道。 “当然,暖和,这是我在省城买的,给你也买的也有,回去拿给你。” “我也有?哎呀,这不是糟蹋钱嘛。”翠萍虽然这样说,但脸上依旧掩饰不住的笑容。 “不止你有,家里每个人我都买了一件,过年嘛,买一件新衣裳,不寒碜。” “福贵,和我说说省城的事儿呗。” “好,你们想听啥,省城大的很嘞,坐汽车跑一个小时都跑不完。” 众人围在他旁边,将自己好奇的事情一一提了出来,当听到省城如此巨大如此繁华时,嘴里不断冒出感慨的脏话。 当然,人们对火车同样感兴趣,问他火车是什么样子。 徐福贵便说火车就像是钢铁巨蛇一样,还会喷白烟,声音又大又响,速度倒是不快,不过不需要休息。 这些新奇事情,听的众人心生向往,看向徐福贵的眼里不免带着些许敬佩。 “福贵,你算是我们徐家村第一个走出去的人,以后肯定有大出息。”陈运生笃定说道。 徐福贵摆摆手,转移话题问道:“村里的改造建设怎么样了?” 来顺当即开始说了起来,荒田已经开了二十多亩,其余的改造建设都在稳定进行。 模范村的名头依旧在他们徐家村,来顺去县城的时候,杜玉枝给他说过,年后县城会安排通电修路,徐家村会安排到第一批次。 修好路后,相应的便会通汽车,汽车虽然不能直达村里,但可以从徐家村不远处的土公路经过。 如此一来,交通的问题会得到很好解决。 徐福贵轻轻点头,看着侃侃而谈的来顺,发现他的变化也挺大,让人感觉精明了许多。 徐福贵说道:“识字的事情可以慢慢来,汉字可能也要被改造了。” 他们问怎么回事,徐福贵犹豫一下,随便敷衍了两声。 简体字的事情还没有尘埃落定,提前说出来没什么好处,而且学会繁体字,再学简体字也会简单许多,干脆他不再说。 很快,饭菜端上桌,徐福贵被邀上酒桌,众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听他说着省城的新奇见闻。 他虽然赶了很久的路回来,但是酒量依旧傲视群雄,当众人醉醺醺的时候,他眼神依旧清明,只是脸颊通红,浑身散发酒气。 他摆摆手,主动说道:“不喝了不喝了,再喝就要吐了。” 众人感觉喝尽兴了,也不再强求。 “爹,我们回家骑马马好不好?”有庆见自家老爹终于下酒桌,连忙迈着两条小短腿跑过来,仰头期待看着他。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他抱起来亲了一口,放在脖子上,“走,回家,爹带你去骑马。” 徐母拄着拐杖跟在他旁边,“有庆,让你爹先睡一觉,好不好?” “娘,我没醉,摔不了。” 说完,他看着一旁笑呵呵的长根,咧嘴笑道:“根叔,走,我们回家,我给你买了军大衣嘞,穿着可暖和。” 长根闻言,脸上的笑容更多,小声道:“少爷,下次千万别糟蹋钱了,我有的是衣裳穿。” 徐福贵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摸了摸身上,没找到火柴,来顺见状,赶忙掏出火柴,划燃以后递到他嘴边。 徐福贵遮住火光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看着来顺怀里的婴儿,笑道:“有福这小子,一看就和你一样,以后长的牛高马大。” 来顺嘿嘿笑了声,宠溺看着怀里的儿子。 徐福贵弹了弹烟灰,看着一旁闷不做声的徐父,歪头凑到他面前,“爹,你看到儿子回来,咋还不高兴了?” 徐父作势要拿拐杖敲他,待他躲开后,这才开口,淡淡道:“兔崽子,在我面前晃悠一辈子了,好不容易清净一段时间,你回来能干啥?给我心里添堵?” 长根嘻嘻笑了几声,“老爷,你不是一直在问少爷啥时候回来嘛?” 徐父表情凝了凝,轻哼一声,加快速度朝家里走去。 回到宅子,徐福贵先是撒了一泡尿,然后就被凤霞有庆拉着去骑马。 别说,纵马奔腾的感觉相当不错,唯一的不好就是寒风太冷,刮的人脸疼,双手双脚都被冻的冰冷。 骑了一会儿马,两个孩子又拉着他去放鞭炮,放风筝,玩竹蜻蜓。 一个下午的时间,一直在陪着两个孩子玩儿,倒也轻松,徐福贵同样乐在其中。 听着两孩子发自内心的笑声,心里想着时间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五章 深夜长谈 夜幕笼罩整座徐家村。 夜晚的寒风像是冰冷的刀子一样,在山林里穿梭,从田野上空吹过,拍打在门窗上。 或许是下午玩的太累,凤霞有庆两个小家伙刚刚吃完饭,洗着脚的时候,便歪着脑袋睡了过去。 徐福贵轻轻将他们脚上的水渍擦干,然后脱掉他们的军大衣外套。 吃晚饭前,徐福贵把柳条箱打开,将军大衣拿给他们,让他们试试大小合不合适。 基本都是合适的,毕竟军大衣和其他衣裳不一样,大点儿小点儿基本没什么影响。 而凤霞有庆得到新衣服以后,直接穿着吃饭,洗脚的时候都舍不得脱。 不得不说,军大衣确实暖和,而且这种设计很得这个时代的人喜欢。 就连不苟言笑的徐父,穿着军大衣的时候都露出了缺了几颗牙的牙齿。 给凤霞脱外套的时候,她醒了一下,借着桐油灯灯光看清是他后,下意识缩在他怀里,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将两个小家伙放在宽敞的木床上,将被子掀开,被子里面有两个暖水袋,所以被子里面很热乎。 摸了摸两个睡袋,确认不烫,这才给他们盖上被子。 “福贵,水热好了,你去洗澡吧。”家珍走过来,轻声说道。 徐福贵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搂着她的细腰,“你不洗澡吗?” 家珍小声道:“我昨晚才洗了,身子是干净的。” 徐福贵亲了一下她的唇瓣,“那帮我洗一下背,我够不到。” 家珍摇头,“翠萍和来顺还没睡呢。”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好吧。” 他从柳条箱拿出一块新的皂角,提着一个木桶的热水走进澡房,脱光衣服,冷气顿时让他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连忙往身上浇热水,然后往身上抹皂角泡沫,仔细搓了搓每个地方,力求洗的干净一些。 洗完澡,他裹着军大衣回到房屋,家珍已经被火盆准备好了,将他的贴身衣物烤的热乎乎。 穿好以后,徐福贵靠近火盆,握住家珍暖和的手,眼神火热的看着她。 家珍嘴唇微动,“翠萍和来顺睡了没?” 徐福贵没去看,但肯定的点头,“睡了。” 家珍不再说话,目光盯着火盆里燃烧的通红的木炭,下一刻,她就感觉一只大手将自己抱了起来。 抬头一看,自己已经坐在了福贵腿上,她也不反抗,搂着徐福贵的脖子,主动送上自己的香唇。 半夜,两人回到床上,盖好被子,家珍枕着他的手臂,轻声道:“我还以为你不回来过年。” “我也差点儿以为我回不来,结果周主任临时通知,我总感觉是他之前忘了这事儿,后来他自己要过年了,这才把我们放走。”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难得说了别人一句坏话,“周主任不是个好老师。” 徐福贵大笑一声,家珍摸了摸他结实的胸肌,“小点儿声,别把孩子吵醒了。” 徐福贵这才收敛笑声,抱着家珍,心里一片宁静,好久都没这么放松了。 家珍又问:“福贵,你肌肉怎么又多了。” “学校里天天早上都要跑步,一个星期还有三次体能训练课,同学还会拉着我打篮球,能不长肌肉嘛。” “你会打篮球?” “学会了,同学教我的,一开始我一点儿都不感兴趣,后来发现也挺好玩的。” “以前我上夜校的时候,学校里也有篮球,不过那些人打的丑死了。” 徐福贵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不让右手空着,“家珍,我昨天去看你爹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 “我昨天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太黑了,就在你爹那里歇了一晚,把军大衣给了他,你不知道,他当时有多高兴,爹以前从来没对我这么高兴过。” 家珍能感受到他语气里的高兴,轻声问道:“那你看到小玉了吗?” 徐福贵轻轻点头,“看到了,一个很害羞的姑娘,就是不知道性格怎么样,我就和她说了一句话。” “性格很好的,就是太拘谨的,不过待习惯了应该就没事了。” 徐福贵好奇道:“家明年后真的要去毛熊,他舍得把小玉丢在县城?” 家珍无奈道:“谁知道呢,唉,对了,你那卡戴,卡戴丝老师?” “卡戴莎。”徐福贵纠正道。 “哦对,卡戴莎老师,真的能送家明去毛熊,还能给他介绍学校?” “应该能吧,她不至于骗我,她爸爸是记者,家里其他人有人在学医。” “她为什么要帮我们?” “不知道,或许她就是喜欢乐于助人?” 家珍又好奇问道:“她们毛熊都是叫爸爸吗?” “对,她说过,都是叫爸爸妈妈,不像我们,对父母的称呼是爹娘。” 说完,徐福贵突然拍了一下脑袋,“看我这记性,我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不是买了军大衣吗。” “那不算。” 徐福贵从空间里拿出一瓶香水,不过在黑暗里家珍看不见,他起身点燃桐油灯。 “这是什么?” “香水,喷在身上就会香喷喷的,不信你试试?” 家珍试了试,闻了闻香水的味道,皱眉,“我不喜欢这个味道。” 徐福贵也闻了闻,破口大骂,“这什么垃圾香水,味道还没你自己的体香好闻。” 家珍笑着看了他一眼,接过香水,“明天给翠萍吧,她应该喜欢这种稀罕玩意儿。” 徐福贵叹气,“只能这样了,家珍,下次我再给你买。” 家珍不怎么在乎,“只要你回来就好了,不用买什么礼物。” 两人重新躺回床上,时间已经很晚,但他们却迟迟没有入睡的心思,彼此都舍不得睡。 “我们什么时候吃年夜饭。” “大年三十。” “家里缺什么没有,要不明天我们去县城逛逛,顺便去拜访一下玉枝姐和钟大哥。” “都听你的,对了,这次凤霞成绩是全班第一呢,她之前还嚷嚷着要给你看奖状,今天怎么给忘了。” “哈哈,明天估计就想起来了,家珍,我给你说,省城和云溪县城真的大不一样,有时间我一定带你去看看”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六章 在外面吃了不少墨水 第二天,徐福贵睡了一个大懒觉。 迷迷糊糊中,感觉脸颊很痒,像是有虫子在上面爬一样,猛然惊醒,原来是凤霞拿着稻草在挠他的脸颊。 凤霞看到他醒了以后,古灵精怪的笑了笑,“爹,爷爷说你是大懒猪,还不起床。”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将凤霞放在自己胸膛上,重新闭上眼睛,享受着被窝的温暖。 “你娘呢?”凤霞把玩着他下巴上的胡渣,脆生生的说道:“娘在灶房烤火呢。” “爷爷奶奶呢。” “也在灶房烤火,二叔和二娘都在。” 徐福贵侧头看了眼,有庆还和他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没有打扰有庆,轻手轻脚起床,裹上军绿色的大衣,戴上黑色毡帽,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大熊一般。 推开房门,外面的天色早已大亮,院子里的平安看见他,立马摇着尾巴小跑过来。 徐福贵揉了揉它的头,拿出从省城带回来的牙刷,挤出牙膏开始刷起牙来。 “爹,省城人都是用这种牙刷刷牙吗?”凤霞蹲在他旁边。 徐福贵嗯了一声,“这种牙刷都是从工厂里面出来的,好用的很,爹给你们买了不少回来。” “在哪儿在哪儿,凤霞早上还没刷牙呢。”她古灵精怪的说道。 徐福贵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就在里面的箱子里,小点儿声,别把弟弟吵醒了。” 凤霞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把新一刷,身后还跟着只穿着贴身衣服的有庆。 凤霞理直气壮:“爹,可不是我吵醒弟弟的,我进去的时候,弟弟就已经醒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快速将嘴巴周围的水渍泡沫擦掉,然后抱着有庆回到屋里。 有庆紧紧的抱着他,咧开嘴笑着,还使劲揉了揉眼睛,似乎在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给有庆穿着小小的军绿色大衣,把同款黑色毡帽戴在头上,因为暂时没出门,所以没戴围巾。 一大一小,加上凤霞,像是穿着亲子装一般。 待有庆也拿上新牙刷,将牙齿刷干净后,抱着他们来到灶房,推开门进去一看,家里人都穿上了军绿色大衣,看起来分外和谐。 “徐大少爷,起床了?”徐父见了他,笑眯着眼睛问道。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家珍旁边,“爹,早饭吃了不少吧?” 徐父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好笑道:“臭小子,骂我吃饱了撑的是吧,没大没小,凤霞,有庆,你们可千万不能学你爹,就是一个混不吝。” 众人大笑一声,徐福贵看着三个老人的脸色,暗自点头,与他离家前并没有什么变化。 “早上闷的南瓜饭,福贵,你想吃啥?”家珍轻声问道。 徐福贵摆摆手,“早上吃南瓜饭腻的慌,不吃了,等中午一起吃。” “这哪儿行,一晚上没吃饭,肚子里没东西可不行,我下面给你吃。” 说完,家珍想到昨晚的事,自家男人出了那么多力气,还得再煎两个鸡蛋补补。 听村里其他女人说,那玩意儿对男人很重要,比血还金贵。 越想,脸色越红,她赶紧转身,来到灶台后面,翠萍起身去给她打下手。 “对了福贵,还没问你,你这次回来能待多久?”徐母双手放在火盆上方,一头银发被帽子遮住大半,笑眯眯的看着他。 “正月十三估计就得走。”徐福贵回答道。 徐母先是皱眉,然后安慰自己道:“半个月,时间也不少了,这半个月啊,你就好好休息。” “唉,老实说,福贵,我从没想过你会离家那么久,我以为你会一辈子待我身边。” “你现在也算是出息了,居然能跑到省城去,听说还学了毛熊语,毛熊语是咋说的?” “爹,我们也想听毛熊语。”怀里的凤霞有庆齐声道。 于是徐福贵干咳两声,用毛熊语道:“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bj,因为bj有天安门。” 众人听的惊奇无比,家珍将一大碗面条端过来,碗里最上面还放着两个煎蛋,闻起来香味十足。 凤霞咽了一口口水,嚷嚷道:“娘,我也想吃。” “你早上不是吃了南瓜饭嘛。” “可我现在就饿了。” 拿她没办法,家珍只好拿了两个吃饭的碗和两双筷子,给凤霞有庆各自夹了大半碗。 徐福贵则大口大口吃起面来,竖起大拇指,用毛熊语夸赞家珍的手艺。 “你说的是个啥,我完全听不懂,对了福贵,毛熊语好学吗?”家珍用手撑着下巴。 徐福贵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反正其他人都说不好学,我倒是觉得挺好学的,反正把卡戴莎老师教的东西全部记住就行了。” “就是毛熊语的各种格太多的,像是物格,语格,风格,反正多的很,而且还不讲语序,有时候知道单词都翻译不出来句子。” 他嘿嘿笑了声,“不过我也不急,我才学了几个月,以后肯定能把毛熊语学会。” “哥,那个啥卡莎老师,真的是毛熊人?”来顺好奇看着他。 “是卡戴莎老师。”徐福贵一字一字纠正道,“她当然是正宗的毛熊人。” “那她长啥样儿?” 徐福贵看着他,心里憋着一句话没说出来,估计卡戴莎老师这种身材长相很得来顺的喜爱。 他描述了一下卡戴莎的长相,徐母徐父立马啐了一口,“简直有伤风化。” 来顺兴趣更足,“真有人的头发是金色的,好奇怪,头发不应该都是黑色的吗?” “就是呀福贵哥,而且和你差不多高,我可没见过有这么高的人,外国人都是这么高的吗?”刘翠萍问道。 徐福贵将香烟放进火盆,用通红的木炭点燃,抽了一口后,“嘿,所以啊,我现在觉得人活一世,就是要多出去看看,不能一辈子缩在一个地方。” “安居乐业固然不是错事,但坐井观天只会让我们故步自封,有机会,我一定带你们到省城去看一看。” 徐父笑了,用干瘦的手指指着他,“你们看这小子,在外面吃了不少墨水,成语不要钱的往外冒”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不求上进的来顺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走出去一看,是一些村里人,他们邀着一起来串门。 徐福贵热情的招呼他们进来坐,火盆不再烧木炭,而是直接将粗木柴放上去,熊熊大火燃烧起来,驱逐周围的寒意。 “来,叫福贵叔,以后你可得好好读书,和你福贵叔一样有本事。”胡兴旺放下背上的孩子。 这个孩子穿着棉服,棉服上没有补丁,皮肤黝黑,但脸色红润,一看平时便吃的不错。 不过也是,胡兴旺现在是徐家村的民兵队队长,生活相当滋润。 “福贵叔。”这个孩子怯生生的喊了句。 胡兴旺不满的看着他,吼道:“没吃饭不是?大点儿声!” 徐福贵将小孩抱了起来,“兴旺,孩子这么小,你吼他干啥,小心以后不亲近你。” 胡兴旺不以为意,“小孩子就得吼,不然不听话。” 徐福贵不认同他的想法,他前世就是经常吼有庆,结果有庆到死都不怎么亲近他,所以这一世他最多板着个脸,从来没说过重话,更加没动过手。 平时有事没事就给凤霞有庆普及一些常识,特别是抽血的事情。 以后有庆必然会去学校上学,他可不想有庆傻乎乎的主动去献血,结果活生生被无良医生抽死。 一想到前世有庆苍白冰冷的小脸,他此刻心里便是一阵阵绞痛。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他看着怀里害羞的小男孩,搜寻一下过往的记忆,问道:“你叫胡和平是不是?” 胡和平轻轻点头,好奇问道:“福贵叔,你咋知道我名字?他们都是叫我胡大娃。” 徐福贵大笑一声,“你这名字,还是你来顺叔给你取的呢。” 一旁的来顺挺直腰板,这件事算的上是他比较骄傲的事情,可惜从此以后再无灵感,就连自己亲儿子的名字,也是家珍姐取的。 拿出几块包着糖纸的糖果递给和平,把他放在地上,“找有庆玩去吧。” 和平立马蹭蹭蹭的跑开,紧紧攥着手里的糖,找到有庆,高兴道:“有庆,走,我们去吃糖。” 有庆虽然比胡和平小一些,但个头却更高一些,此时像个小大人一样摆摆手,“我不吃糖,我家里有的是糖。” “真的?”胡和平羡慕的看着他。 村里几乎所有孩子都羡慕凤霞和有庆,毕竟他们经常能吃肉,穿的衣裳也是最好的,糖果点心更是从来不缺。 总之,各个方面都羡慕,心里时常幻想自己的爹娘是福贵叔家珍婶该多好。 有庆从自己兜里掏出好几块糖拿给胡和平,眼珠子转了转,“走,我们去放鞭炮。” 胡和平连忙跟在他后面,凤霞往后面看了一眼,还是舍不得离开徐福贵的怀里,缩在他怀里,看着故事书。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大声道:“娘,我的奖状还没有给爹看呢。”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她,“那你还不快拿给你爹看。” 凤霞赶忙回到睡觉的房屋,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张红纸做的奖状,上面的字迹也是手工写的。 徐福贵接过来一个字一个字念出声,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其他人也在夸奖,念叨着让自家孩子也得好好学。 这个时代,只有学习才能走出村里。 临近中午吃饭的时候,串门的人拒绝徐福贵的挽留,依旧坚持回去。 不过回去的时候,手里兜里都装着一些东西,都是徐福贵从省城带回来的点心吃食,让他们尝一尝。 他们估计是舍不得吃的,拿着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吃。 中午吃的今年熏的腊肉,徐福贵已经许久没吃腊肉了,胃口大开,吃的满嘴是油。 吃饭的时候,家珍不断给他夹菜,还说道:“你昨晚不是说去县城逛一逛嘛。” “谁叫你早上不叫我。” “我看你睡那么香,想着让你多睡一会儿,没想到你睡这么久。” 徐福贵无所谓的说道:“没事儿,反正初几头要去你爹家里拜年,到时候再去逛。” 家珍耸耸肩,“这小县城,也没什么好逛的。” “要不我们去省城逛一逛?” “好耶,去省城,我也要去省城!”凤霞高声道。 家珍翻了个白眼,“吃饱了撑的是吧,大老远跑省城去?” 徐福贵大笑一声,“凤霞,等你再长大一点儿,爹一定带你去省城。” “还有我还有我,爹,还有我呢。” “对,还有咱们得有庆,还有咱们的有福,都去,都去。” 吃完饭,徐福贵穿着布鞋,裹着军大衣,身旁跟着来顺,两人像是二流子一样,在村里闲逛。 两人说着闲话,主要是来顺在诉苦,说支书工作真不好干,让他伤透了脑筋。 徐福贵给他递过去一根香烟,语重心长道:“来顺,你也得多识字,多看书,最好是多看些报纸。” “你身上有个三等功,以后肯定不会只当个支书。” “万一上面考核的时候,知道你不识字,没文化,就是想提拔你都没办法,知道不?” 来顺苦着脸,“哥,我一看书就头大,当个支书就够了,其他的我干不来。”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摆摆手,没有强求,“随你吧,不过以后你可得让有福多读书,我可不想他和你一样。”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这不是有你嘛,有福以后跟着有庆,让他听你们的话。” 徐父贵嗯了一声,来顺不想学就算了,反正有他在,只要自己过得好,绝对不会让来顺一家人委屈。 走着走着,两人不知不觉来到了开荒的地方,徐福贵看了看,庄稼人干其他事情不太行,但对于土地绝对是认真的。 随后他又走到山里,四处看了看,心里不需要操心什么,和来顺说着以前的趣事。 晚上,徐福贵主动拴上围裙,说是给他们弄涮羊肉吃。 家里虽然没有涮锅,但是有煤炉子,也可以涮羊肉,其他食材从地里取就完了。 随着阵阵香气飘出,涮羊肉的香味逐渐飘了出来,在寒冷的天气里,一家人吃的心窝子热乎乎的.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八章 陈家明离去 轻松的日子流逝的速度总是感觉会快许多。 徐福贵甚至都没反应过来,一个新年便悄然过去,不知不觉来到了农历十二。 明天一早,他会再次提上大柳条箱,踏上去省城的旅途。 于是在这一天,徐母一边抹着泪水,一边给他收拾行李,家里的腊肉吃食更是一直往箱子里装。 凤霞有庆也没有出去玩儿,就待在他的身边,一人拉着他的一只手,眼眶泛红。 徐福贵心里也不舍,但还是努力开着玩笑,不至于让气氛如此伤感。 短暂的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将来。 收拾好行李,晚饭准备的相当丰盛,吃完饭后,凤霞和有庆却迟迟不愿睡觉,躺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和他说话。 “好了,该睡觉了,明天你们爹还要早起呢。”家珍忍不住呵斥道。 凤霞嘟着嘴,“爹,我舍不得你走。” “爹,我也舍不得你走。”有庆同样说道。 徐福贵将他们抱在怀里,温声安慰,答应他们有机会一定带他们去坐火车,到省城,甚至到bj去看一看。 毕竟是小孩子,睡意涌上来后,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当他们睡着以后,家珍小心翼翼把他们放在床的另一头,然后过来,轻轻的抱着他。 哄了小的,大的又来的,徐福贵轻轻搂着家珍的细腰,正想开口说话,不料家珍的小手却不怎么老实,居然在脱他的裤衩子。 “福贵,你这一走,不知道又要多久才能回来。”家珍幽幽说道。 徐福贵凑了过来,两人不再说话,做着最后的道别,所以时间也格外持久。 “福贵,你在外面可不要让狐狸精迷了你的眼睛,就算控制不住,也不能带回家,听到没。” 事后,家珍如是说道。 徐福贵好笑的拍了拍她的翘臀,“家珍,你这是说的啥话,我以前是个混账,但我改过自新了,你得给我承认错误的机会。” “再说了,我有自知之明,我长的不帅,那些姑娘看不上我,现在是新时代,青楼什么的也不准开了,你把心放到肚子里。”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谁说的,你可讨人喜欢了,前几天我们去县城的时候,好多姑娘都在瞧你。” “那是瞧我吗?那是瞧我那一身军大衣。” “噗嗤,反正你不能在外面乱搞,也不能不要我,更不能不要孩子。” 徐福贵轻声安慰,家珍搂着他的脖子,又道:“福贵,我还想给你生个孩子。” 此情此景,徐福贵自然不会大煞风景的拒绝,满口答应下来。 家珍高兴的亲了他一口,不知疲倦的凑过来。 第二天一早,徐福贵强忍疲惫,起身穿好军大衣,走出房屋,先抽了一根烟提提神。 此时天才蒙蒙亮,村子里很安静,平安倒是醒了,它估计是不知道主人要走,依旧高兴的摇晃着尾巴。 徐福贵摸摸狗头,将香烟掐灭,收拾好后,吃了早饭,在家珍的目光下,提着柳条箱走出了村子。 待周围没人后,他将柳条箱放在空间里,一身轻松朝县城走去。 再次前往远方,心里没有半点儿惶恐,出远门对他来说似乎并不是一件大事。 来到县城,进城门前,将空间里的柳条箱拿出来,箱子很轻,大部分东西都被他放在了空间里。 没有着急去汽车站,径直来到陈府。 “家明,收拾好没有,收拾好我们就走。”嘴里叼着香烟,徐福贵来到后院。 陈家明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决定离开县城,去毛熊学习西医。 陈家明答应一声,提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子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骚包的白色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倒是人模狗样。 徐福贵砸吧两下嘴,“家明,你还怪求帅的,出门在外可得看好钱包,别让人偷了去。” 陈家明嘿嘿笑了一声,转头道:“爹,小玉,那我走了?” 苏玉不舍的看着他,为他整理了一下领带,“真的要走?” 陈家明眼里闪过一丝挣扎,但最后还是化为浓浓的坚定,“要走,不过我一定会回来的,小玉,你和孩子等我。” 苏玉没有说话,这一去,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她心里已经做好发生各种情况的准备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里面是陈家的种,可怜自己的孩子,一出生便见不到爹。 陈礼平看起来兴致同样不高,张了张嘴,只是说道:“在外面照顾好自己,要是学不会,别逞强,回家来,爹养你一辈子。” 陈家明咧嘴笑了笑,“爹,我一定能学出个名头来。” 陈礼平不再多说,年轻人有冲劲是正常的,他们做事前很少考虑没成功会有什么后果。 “行了,走吧,看见你就烦,在外面多听你姐夫的话,身上的钱看好,别掉了,唉,我们也联系不上你。” 陈家明突然放下柳条箱,双膝下跪,重重磕了三个头,起身的时候,眼里含上泪水。 陈礼平挥挥手,“走吧,走吧。” 徐福贵对陈礼平点点头,提着两个柳条箱转身离开陈府,陈家明不舍的看了一眼身后,来到汽车站,心里不由产生一丝迷茫和惶恐。 徐福贵给他递了一根烟,沉声道:“做了决定就不要瞻前顾后,埋头向前冲就行了,哪怕撞了个头破血流,但你起码在前进。” 陈家明点燃香烟,看着眼前成熟高大的男人,发自内心道:“姐夫,你和之前真不一样,变得有文化多了。” 徐福贵没有搭腔,看到汽车司机代小中后,拿着香烟走过去和他打招呼。 一番寒暄,代小中拍着胸脯,“徐大哥,你以后要写信尽管寄到地区的汽车站来,也就是顺手的事儿。” 靠着送信,代小中每次都能在陈礼平手里得到不少报酬,这种差事儿他巴不得多来几件。 很快,汽车后方点燃木柴,熊熊火焰开始燃烧,为汽车提供动力,在代小中的吆喝下,众人将行李绑在车顶,坐上汽车,汽车缓缓发动,朝文昌地区前进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九章 再次坐火车 今天天气和往常一样。 既没有艳阳高照,也没有阴雨连绵,空中堆着厚厚的白色云层,寒风在田野上空尽情喧嚣。 天色有些昏暗,一个红白相间的烧柴汽车匀速在土公路上行驶。 陈家明坐在靠窗的位置,闭着双眼,脑袋靠在后面的座椅上,眉头紧皱,脸色有些发白。 大冷天,他还把窗户打开,寒风像是冷刀子一样刮在他脸上,但他却觉得这样很享受。 徐福贵从窗外后退的景色收回目光,瞥了他一眼,无奈道:“你也不是第一次坐汽车了,咋还会晕车?” 陈家明眼睛没有睁开,“姐夫,你咋不晕车?” “第一次坐的时候晕,后来吐了就不晕了,今天坐没啥感觉。” 他松松肩,“可能这就是天赋,不过你真别憋着,想吐就吐,吐了就好受多了。” 陈家明摇头,“不能把西装弄脏了,不少钱呢。”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早就想问了,大冷天,你穿着西服不冷?” “冷啊,但是西装穿着帅啊。” 徐福贵裹了裹军大衣,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休息,恢复昨晚大战消耗的精力。 汽车摇摇晃晃来到红河镇,代小中和以往一样,停下汽车,大声喊道:“休息一刻钟,要上厕所的赶紧啊,晕车想吐的,别吐到车里,不然罚款两块!” “不行,我得去上个厕所。”陈家明脱掉西装外套,夹着屁股匆匆下车。 徐福贵帮他拿着白色西装外套,这小子真是骚包的不行,要是换他,他还真没这个脸皮穿西装,总感觉太奇怪,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他同样有些尿涨,不过红河镇这个茅厕给他留下了太重的心理阴影,他实在不想再去经历一遍。 正想走远一点儿,代小中便走过来,给他递了一根烟,得知他要去撒尿,便邀请他一起。 两人走远一点儿,背过众人,徐福贵大大方方解开棕色皮带,将裤子脱下来放水。 代小中瞥了一眼,自卑的往旁边侧了侧,遮住自己的小巧。 撒完尿,回到汽车旁,便听到陈家明抱怨道:“什么茅厕,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蛆都爬到外面来了,呕.” 徐福贵离他远远问道:“好过点儿没有?” 他脸上回了一点儿血色,点点头,“吐了以后的确好多了,姐夫,有水没有?” 徐福贵指了指一旁的红河,“呐,这么多水,随便喝。” 陈家明看了一眼在河边撒尿的其他人,脸色一黑,摆摆手,“算了。” 休息好后,众人重新回到汽车,在下午的时候,总算是来到了文昌地区。 “老大!”段兴国在火车站门口等他,看到他以后,兴奋喊了一声。 “嚯,你小子半个月不见,咋戴上了个眼镜?”徐福贵看着他戴在耳朵上的银边眼镜。 段兴国推了推眼镜,“这不是为了更好看书嘛。” 徐福贵不理解他的想法,但也没多问的想法,对他介绍道:“这是我小舅子,打算去毛熊学西医。” 陈家明点点头,略带拘束的说了声你好。 段兴国打量了一下他一身的白色西装,伸出手和他握了握,“好小子,一表人才,学医好啊,以后回来报效新兔,推进医学发展。” 陈家明讪笑一声,他可没这么大的抱负,“我尽量。” “老二,票买好了没有?” 段兴国耸耸肩,“我就只买了两张,不知道你小舅子要来。” “不打紧,家明,你会买火车票吧,自己去买。” 陈家明应了一声,他以前也坐过火车,这种事情自然拦不住他。 临走前陈礼平给了他不少钱,大部分都是金豆金条这种硬通货,毕竟他也不知道毛熊能不能用人民币。 徐福贵又问:“车票多少钱,上次回来的车票也是你买的。” 段兴国不在意的说道:“不是啥大钱,你别管了。” 徐福贵知道火车票的价钱,将钱塞进他中山装的兜里,“老子是差这两张票钱的人?” 钱不多,段兴国翻了个白眼,懒得多说。 他拿出一盒大前门香烟,得意的晃了晃,给他递了一根,点燃以后,盯着他问道:“老大,你回去看书没有?”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 “真没有?” “真没有,这几天两孩子天天缠着我,哪有时间看书?” 他说的是实话,哪怕他有空闲时间,家里的氛围也让他看不进去书,就想坐着和家里人说说话。 段兴国闻言,得意的笑了两声,“没看就好。”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你小子看了不少吧。” 段兴国故作谦虚的摆摆手,“咋可能,没看多少,没看多少。”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了也没用,下次第一还是我的,你先把老三老四超了再说。” 段兴国吐了一口烟雾,“老大,瞧不起人是吧,不就是第一嘛,谁考不上似的。” 过了一会儿,火车伴随着巨大的声响进入火车站,喷出一大股白色烟团,三人坐上火车。 “姐夫,我们不是还没吃饭了嘛,你不饿吗?” 坐上火车,陈家明感受到肚子咕咕叫,这才回过神来。 上午坐车吐了个精光,加上没吃饭,甚至连水都没喝一口,他也挺到现在已经相当不错了。 “火车里有盒饭卖,不过有点儿贵,将就吃几个烧饼酥肉就行了。” 他假装在行李箱里翻找,实则是从空间里拿出烧饼酥肉来。 段兴国不饿,但依旧吃了好几块酥肉,竖起大拇指,说酥肉的味道很好。 吃完以后,火车慢慢发动,几人看着窗外的风景,随口聊天。 不过大部分都是徐福贵和段兴国在聊,聊的内容比较高深,要么就是某一本书的思想,要么就是国际形势的变化。 陈家明越听,心里的敬佩就越多,感觉自己就像是文盲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亏他之前还来省城学过两年。 夜色渐浓,火车内漆黑一片,不知道是谁的呼噜声响了起来,带起阵阵睡意。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将毡帽往下紧了紧,裹着军大衣,闭眼睡了过去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章 兔熊友谊长存 来到省城,已经是第二天早晨。 走出火车站,徐福贵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一根大前门香烟递过来,“老大,提提神。” 徐福贵接过来,熟练的划火柴点燃,然后将火柴给他们递过去。 段兴国同样给陈家明递过去一根,三人点燃后,脚边放着柳条箱,站在火车站门口吞云吐雾。 抽完一根香烟,精神提起来许多,徐福贵提着箱子,“走吧,先去吃碗面,饿死老子了。” 来到就近的面馆,徐福贵大声道:“给我来半斤酸菜面,你们要啥?” “三两干拌。” “三两炸酱。” 面馆老板犹豫一声,问道:“真要半斤?可不许糟蹋粮食。” 徐福贵拍拍肚子,“同志,你放心,我这肚皮大的很,不就是五两嘛,给我配上一碗水,保管能吃完。” 面馆老板看他个子这么高,不再怀疑,先是将面下到锅里,然后一人给他们端来一碗热水,“刚下火车吧,放心,这热水不要钱。” “哈哈,你这人还怪好的嘞。” 吃了面,喝了水,满足的拍了拍肚子,“走吧,我们回学校。” 陈家明迟疑道,“姐夫,那我现在去哪儿?” “还能去哪儿,跟着我去干部学校,我带你去见卡戴莎老师,看她怎么安排。” “会不会太麻烦别人了?” “不然能咋办,你知道咋去毛熊?去了毛熊知道去哪里学医?” 陈家明果断摇头,他陈家家里虽然有点儿小钱,但这种渠道一点儿都没有。 就连毛熊在哪个方向,他都说不上来。 一家几次,他心中惶恐更甚,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 回到干部学校,徐福贵拿出钥匙打开寝室门,里面空无一人,才半个月的时间,宿舍里依旧干干净净。 将床铺铺好,火盆拿出来烧上木炭,徐福贵带着陈家明朝教师办公室走去。 卡戴莎老师作为外教,而且还是作为毛熊外教,在整个学校都具有特别的意义,拥有各种福利,拥有单独的办公室也不足为奇。 敲了敲办公室的门,无人回应,一旁的办公室打开门,周为民探了个头出来,一看是他,高兴道:“是福贵啊,回学校了?” 徐福贵点头,“周主任好。” “找卡戴莎老师?她现在不在学校,不知道在家里没有,你找她什么事?” 徐福贵说了一下家明的事情,周为民好奇的打量一下陈家明,“去毛熊学西医?小同志,你这个想法很不错啊。” “我们新兔现在成立不久,在医学这方面确实不如别国,西医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可惜,我周围没有懂西医的人,不然非拉过来,在学校里开上一门课。” 周为民竖起大拇指,对陈家明一顿猛夸,陈家明不认识他,但内心的想法却再次坚定,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也是姐夫给我说的。” 周为民呵呵笑了一声,“你姐夫脑袋里总是有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想法。” 徐福贵摸了摸鼻子,他哪里有什么奇思妙想,只不过仗着多活了一些岁数罢了。 “这样,我把卡戴莎老师的地址告诉你们,你们去看看她在不在家,记得态度好点儿,卡戴莎老师是毛熊人,我们一定要友好对待。” “放心主任,我懂。” 得到了地址,徐福贵也不耽误,借了段兴国的自行车,载着家明在省城的街道上疾驰。 “姐夫,你还会骑自行车?”陈家明惊奇问道。 “骑自行车有啥难得,学了一下就会了。” 陈家明苦笑一声,“我学了好久,就是学不会。” 来到一处冷清但宽敞的街道,按照门牌号找到一栋两层楼高的小洋楼,小洋楼下面的花园里还停着一辆黑色锃亮的汽车。 汽车很漂亮,是什么牌子的徐福贵不认识,他对于汽车没什么研究。 按响电动门铃,一个保姆把门打开,警惕的看着他们,“你们找谁?” “同志你好,我是卡戴莎老师的学生,请问老师她在家吗?”徐福箍不卑不亢说道。 保姆点头,“在家,我去通报一声,您稍等。” “好的,麻烦您了。” 不一会儿,保姆回来,邀请他们来到屋里,屋里装潢是西方现代风,木制地板,白色扶梯,天花板挂着的也是水晶灯。 就连陈家明,也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长大了嘴巴。 不一会儿,卡戴莎从楼上下来,或许是在家的原因,她穿的很随意。 一双棕黄色的毛绒拖鞋,紧绷的蓝色牛仔裤,上一块白色的貂毛披肩披在肩上,没有戴帽子,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随意披在背上。 一双长腿又直又长,哪怕搭着披肩,身材依旧前凸后翘,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好似能摄人心神。 徐福贵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已经过了对皮囊感兴趣的年龄,但是陈家明不一样,眼睛都直了,还悄悄咽口水。 徐福贵没好气的踹了他一下,陈家明这才反应过来,低下头,想看又不想看。 “哦,福贵同学,你居然会来找我,是想和我一起去约会吗?”卡戴莎用毛熊语说道。 徐福贵早已习惯她的说话方式,同样用毛熊语回道:“当然不是,我是为他的事情而来。” 卡戴走近,坐在他们对面的真皮沙发上,离近以后,分明能看到她皮肤上粗大的毛孔,这份美丽似乎因为逊色不少。 卡戴莎用别扭的中文问了一下家明的情况,徐福贵一一回答。 陈家明腰板挺的笔直,还悄悄将西服上的褶皱抹平,可明显卡戴莎对他不感兴趣。 了解清楚后,卡戴莎随口道:“正好我的爸爸两个月后要回毛熊一趟,因为有很多专家会来新兔指导,到时候可以让他跟着我爸爸一起去毛熊。” “这段时间,正好让他学一下毛熊语,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常识。” 徐福贵看着他,感激道:“卡戴莎老师,实在是太谢谢你了,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您。” 卡戴莎轻笑一声,“没什么,为了兔熊友谊,希望兔熊友谊长存。” “兔熊友谊长存.”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一章 陈家明离开 一辆燃柴汽车摇摇晃晃的驶进省城,街上的行人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了,但避让的同时,依旧好奇打量。 对于他们来说,高科技的东西见的实在是太少了。 汽车内,田柱看着窗外的景象,深深吐出一口冷气,他再次来到了这个大的没有边际的城市。 他身上裹着军绿色大衣,衣服明显有些大了,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矮小,不过军大衣却给他带来了足够的暖和。 他手上还带着手套,脑门上戴着毡帽,脖子上套着围巾,整个人只有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要是熟人见了,还真不一定能认出他来。 他喜爱的摸着身上的军大衣,本来他是舍不得穿的,但是临走前,小草固执地要他穿上。 按照小草的原话来说:你就这一身体面衣裳,出门就得穿体面些。 可是,这衣裳不是自己的啊。 田柱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羞愧,他觉得自己欠别人的太多,怕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在胡思乱想中,汽车摇摇晃晃停了下来,田柱看了一下周围,确认是自己下车的地方,赶忙提着两个大麻布口袋下了车。 辨认了一下方向,田柱吃力的提着口袋,朝干部学校走去。 看到熟悉的学校大门,他发自内心咧嘴笑了笑,他很享受在学校学习的日子。 一路回到宿舍,敲了敲宿舍的木门,开门的果然是徐福贵。 他咧嘴笑了笑,亲切喊道:“老大。” 徐福贵只穿着一件撞色毛衣,将他拉了进来,“把门关了,冷的要命。” 宿舍里有不少人,还烧着两个火盆,窗户紧闭,牢牢锁住热量,田柱赶忙将木门关上。 随后一一和宿舍的人打了个招呼,还将口袋打开,拿出从家里带的东西给大家分享。 几人看着他身上穿着的军大衣,满意的点点头,他们就怕田柱这小子死脑筋,哪怕军大衣塞到他手里,他也舍不得穿。 分完东西以后,田柱来到他们面前,通红着脸说道:“老大,二哥,三哥,我以后也给你们买。” 三人对视一眼,随意点点头,继续翻动手里的书籍。 田柱挠了挠后脑勺,讪讪的坐在自己床沿上。 将床铺收拾好,田柱看到他们还在看书,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急迫感,正想拿出书来看的时候,突然发现一旁的舍友换了个人。 他仔细看了看,确认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好奇问道:“同学,你是?” 陈家明腼腆的笑了笑,解释了一下,田柱恍然点头,伸出手,亲热的招呼道:“既然是老大的小舅子,以后有啥事儿尽管给我说,别客气。” 陈家明还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会去毛熊,徐福贵和周为民商量了一下,决定让家明待在干部学校学习毛熊语。 本来这种事情是不符合规定的,但干部学校不是社会上的普通学校,周为民拥有很大的自主权,想也没想便答应了,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过,家明毕竟不是干部学校的,所以他需要自己交住宿费和饭钱,当然,这点儿钱对家明来说完全就是毛毛雨。 感受到田柱的热情,陈家明腼腆的点点头,他发现姐夫在学校里似乎很吃得开,每个人和他相处的都挺好。 接下来这段时间,陈家明算是见识到干部学校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与他曾经待过的学堂有很大的差别。 徐福贵几人的刻苦程度也让他咂舌不已,心中再也不好奇为什么姐夫的变化会这么大。 由于徐福贵太过于专注,导致一天下来,两人几乎没有什么说话的机会。 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他也舍弃了懒散的心态,每天用功学习毛熊语。 有时候感觉懈怠了,就看看姐夫的身影,心中不自觉多了一股紧迫感,又继续埋头学习。 在这段时间里,徐福贵和他没少写信回家,陈礼平得知儿子的现状后,也松了一口气。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春暖花开之日,这个时间终于到来。 这天艳阳高照,漫天遍野像是披上了一层金光,蝴蝶翩翩起舞,空气中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人们早已脱掉厚重的棉袄,火盆也搁置在床底,冬天似乎成了遥远的记忆。 徐福贵穿着一身中山装,脚上踩着布鞋,手里提着一个柳条箱子,一边往外走,一边嘱咐这个小舅子。 其实也没什么好嘱咐的,该说的陈礼平早就说过,不过在亲人出远门前,不说点儿什么,总是感觉不放心。 家明这次是真的要出远门,出国呀,在这个时代完全是一件不敢想象的事情。 “家明,出门在外,一定要多看,多听,少说,千万别把自己的习惯带过去,你要学会改变自己。” “你一开始去肯定不习惯,吃的不习惯,穿的不习惯,或许还有许多颠覆你认识的东西,你一定要学着接受。” “去了毛熊,你就真的是一个人,有什么苦,有什么痛,只能你自己咽下去。” “还有,爹给你的那些金豆金条,千万要藏好了,平时花钱别大手大脚,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找一份兼职。” “总之出门在外,一切小心为好,多和卡戴莎家族的人联系,要交朋友,但一定要擦亮眼睛。” 徐福贵絮絮叨叨的说着,陈家明听着听着,眼眶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此刻他才恍惚明白,未来需要面对的是什么。 “对了,你毛熊语说的怎么样?”徐福贵讪讪的看着他,自己这个姐夫当的,这段时间连他毛熊语学的如何都不知道。 没办法,他同样忙的脚不沾地,简体字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容不得半点儿马虎。 陈家明苦着脸,“毛熊语实在是太难学了。” 徐福贵用毛熊语和他对了几句话,拍拍他的肩膀,“挺不错的,去了毛熊有的是机会练,起码基本的交流应该没问题。” 和卡戴莎的父亲汇合,徐福贵将手上的行李箱交给他,笑了笑,“走吧,我等着你回来那一天,意气风发”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二章 搞定简体字 陈家明最终还是离开了。 在江边码头,乘坐一艘轮船离开的,提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子,穿着骚包的西服,戴着金边眼镜。 不知道为何,徐福贵对这幅场景的记忆很深,自从认识家明以后,从没有和他产生过如此深的记忆。 也不知道小舅子这一去,何年何月才能回来了。 坐车都会晕的小舅子,坐船不知道会晕到成什么样子。 去毛熊的旅程注定是长久的,他听卡戴莎说过,从省城去毛熊,要先坐三天三夜的船,然后坐两天的火车,还要坐飞机,这才能到毛熊。 到了毛熊后,还要去坐毛熊的火车和汽车,这才能到达卡戴莎家族所在的城市。 这其中的艰辛,徐福贵光是听都倒吸一口冷气。 所以看着离去的陈家明,徐福贵由衷升起一股敬佩之情,他自己都不敢说有这个勇气出国。 从中山装的兜里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以后,徐福贵走在青石板街道上,心中突然涌起去毛熊看看那的想法。 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单纯想去看看,看看其他国家是怎么样的。 跟着卡戴莎老师学习毛熊语,她总是会说一些毛熊国的风情,听着和新兔完全不一样。 徐福贵弹了弹香烟,突然自嘲的笑了笑,猛然发现自己的想法与以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以前的自己,怎么可能想过去毛熊国? 难道,读书多了的人都这样? 抽着烟,回到干部学校,徐福贵想了想,先是拿出作业纸,给家珍和陈礼平各自写了一封信去,交代家明离去的事情。 在书信最后,徐福贵还夸赞家珍的手艺,身上的中山装穿着很舒服,没有他想象中的束缚感。 写完信后,吃了午饭,他来到图书室,继续投身到汉字的简化当中。 他们简化汉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对于胡适先生的语言学了解越来越多,逆推的速度越来越快。 毕竟徐福贵是不需要思考汉字的,对照字典,直接将简体字写出来就行了,大部分时间都在逆推找根据。 另外,他上一世也是个半吊子,有些生僻字不认识,这些字的简体字只能让他自己编。 终于,又是半个月后,字典最后一页的字也被他们逆推出来。 图书室里,憔悴的四人看着翻完的字典,眼神里闪过一丝恍惚。 “老大,我们搞完了?”段兴国愣愣问道。 “应该是搞完了。”徐福贵揉了揉太阳穴,点燃一根香烟,将烟盒和火柴盒扔在桌上。 众人点燃香烟,看着桌上一大堆的资料,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此时该做些什么。 最终还是孙知文反应过来,掐灭香烟站起来,大声道:“老大,还愣着干啥,给主任汇报啊,把成果报上去!” 徐福贵拍了一下脑袋,“对对对,给主任汇报,大家把资料整理一下。” 四人手忙脚乱整理起来,整理好后,看着厚厚一沓的资料,四人不由咧嘴笑了笑。 没想到,他们几个学生娃娃,能搞出这么多东西来。 徐福贵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将他们几人的名字写上,想了想,问道:“我们是不是还得写个序?” 田柱扬了扬眉,“那岂不是要出书?” “好好好,就该写个序,让别人知道我们在干什么。” “那这序怎么写?好像序都是别人写的。” “不知道啊。” “那就算了,直接拿给主任看。” 几人拿着资料,兴冲冲的来到办公室,却没看到主任,一打听,原来主任在给另一个班上课。 他们已经激动的顾不上其他,直接来到了另一个班的门口,敲响大门,“主任,我们搞完了!” 周为民先是皱眉,然后看清是他们,眼睛一亮,干咳一声,“你们先自习,我现在有点儿事。” 说完,他直接出了教室,示意徐福贵四人跟他走。 “我靠,这几人是谁啊,和主任关系这么好?” “他们几个都不认识?徐福贵那四人啊,年级前四名就是他们,成天泡在图书馆学习看书。” “他们干啥了,叫了一声主任就跟他们走了,连课都不上了?” “不知道啊,不上课更好,我先睡会儿,实在困的不行。” 教室的吵闹声周为民完全不知道,他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眉眼带笑的看着手里厚重的资料。 “好哇,好哇,你们居然真的把简体字搞出来了。” 他是门外汉,看不懂这些资料,但感觉莫名觉厉。 他来回走动几步,说道:“这样,你们今天不用上课了,先反复对比资料,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再好好整理,最好把草稿都找出来存好备份。” “明天,我亲自去找省里的领导,要是没问题,就要送到首都去,到时候你们四个,就要在全国出名了。” 到了此时,徐福贵反而冷静下来,其他三人倒是激动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对了主任,我们要不要先写个序?”段兴国问道。 周为民笑骂道:“哪有自己给自己写序的,这些都是小事儿,你们先别管,关键是看能不能打动省里和首都的领导。” “好了,时间不等人,你们快回去吧,饭菜也不用你们操心,我会让食堂给你们开小灶,把饭菜亲自给你们送到图书室。” 在周为民的催促下,四人回到图书室,继续整理完善资料,同时将草稿纸找出来一一备份。 当然,简体字的资料这么重要,自然不可能只有手里的一份。 晚上,离开图书馆前,段兴国突然说道:“你们说,要是简体字真能推广全国的话,这个图书室会不会封起来成为纪念地?再给我们哥几个的画像挂上去。” “嘿,撒泡尿照照你自己吧,成天想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我们呐,先别报太高的期望,不然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徐福贵点头,“老三说的没错,我们做了自己该做的,剩下的事情,不是我们该操心的。” 第二天,他们将资料交给周为民,周为民宝贝似的放进公文包,骑着自行车火速离开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三章 被叫去开会 这天天气不错。 五月份,已经能感受到夏天的气息,偶会会有高温来袭,炽热的阳光晒的人火辣辣的疼。 今天同样是个艳阳晴天,不过气温却很适宜,或许是昨天下过一场大雨的缘故。 空中一碧如洗,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像是倒扣的蓝色玻璃罩子一样,一眼看去,让人心旷神怡。 微风不燥,学校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花草轻轻摇曳,空气中传来一股淡淡的花香。 白色蝴蝶翩翩起舞,不知名的鸟雀从空中划过,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变慢了一样。 大榕树下,徐福贵躺在躺椅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躲在林荫下,享受的看着手里的书。 这是一本毛熊书,不久才被添入图书室,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一本科普书,结果打开看了两眼,发现是一本。 出于对书名的好奇,他看了一会儿,没想到被里面的故事和背景牢牢吸引了进去。 他发誓,这绝对是目前为止,他看过的最能展现毛熊风情的,里面的各种文化和精神让他大为震撼。 “钢铁般的意志,钢铁的心。正是这些如钢铁般屹立的生命,让许多人备受鼓舞。我想,保尔已经成为了我生命里的加速器,我会无条件的做好每一件事,向保尔的精神所靠近。”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应碌碌无为而羞愧。” 徐福贵看到这两句话,忍不住轻轻读出声,反复琢磨,越读越有韵味。 当即拿出钢笔和笔记本,将这两句话记录下来。 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他决定要好好记忆,在写作中或许有机会引用进去。 收回笔记本,徐福贵躺在躺椅上,继续看书,偶尔有一只鸟雀落在他身边觅食,歪头看了他两眼,完全没有害怕的样子。 “臭小子,你倒是挺悠闲,把我的躺椅给占了去。”宿管大爷摇着蒲扇从屋里出来,看见他这幅悠闲的模样,不禁笑骂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声,给他递了一根香烟。 宿管大爷搬了一条板凳坐在他身边,也不开口说话,就这么欣赏晴朗的天气。 “老大,你怎么又在看书,好不容易搞完简体字,就不能放松两天?” 段兴国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手里抱着篮球,幽怨的看着他。 徐福贵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毛熊书,老二,建议你去图书室找来看看,很有意思。” 段兴国默默将书名记下,然后走过去拉他,“先别看,走,打球去。” 宿管大爷笑呵呵的看着他,“福贵,去吧,活动活动身子,不能当个死脑筋。” 徐福贵哭笑不得起身,将书放在躺椅上,“大爷,你也该看看书,学到老活到老,您教我的。” 待他们两人走后,宿管大爷拿起书看了看,然后放了回去,“臭小子,老子大字不识一个,看个屁的书。” 来到操场,孙知文和田柱已经在等着了。 学校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兴起了打篮球的风气,现在打篮球的人越来越多,只要有时间,几乎篮球场上就没少过人。 比如他们现在的球场便有十多个人,商量一下后,决定分四人一组,一共三组。 本来段兴国说他们四人一组的,结果其他人不同意,毕竟他们四人技术又好,配合又有默契,他们根本没得打。 于是只能听他们的,随机组队。 徐福贵仗着个子高,身体素质好,就在内线晃,抢篮板,投篮,盖帽,为所欲为。 痛快打了一个多小时,出了一身汗,将短袖脱掉,露出一身精干的肌肉。 其他人也是如此,很多人直接光着膀子打球,反正学校里也没女学生,老师也不管,正好提倡锻炼肌肉。 徐福贵来到水槽,洗了一把冷水脸,就听到旁边传来别扭的普通话,“哇哦,徐福贵同学,你的肌肉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漂亮。” 转头一看,果然是卡戴莎老师,以及一双白得晃眼的大白腿。 徐福贵赶忙将衣裳穿上,恭敬的喊了一声,卡戴莎老师。 其他人则努力憋气展示自己的肌肉,余光不断打量穿着清凉的卡戴莎老师。 卡戴莎翻了个白眼,嘀咕道:“小气鬼,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说完,她扭着屁股便走了,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老大,卡戴莎老师不会真的看上你了吧?”段兴国羡慕道。 徐福贵踹了一下他的屁股,“狗屁,她只是喜欢开玩笑而已,再说了,我是有媳妇儿孩子的人。” 段兴国砸吧了一下嘴,用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你们说,周主任咋还没回来,这都去两天了。” 孙知文耸耸肩,“谁知道呢。” “不会黄了吧。”段兴国苦着脸,他们努力了这么久,要是没有回报,他真的接受不了。 徐福贵无所谓道:“黄了就黄了呗,反正学到的东西是真的。” 田柱认同的点点头。 段兴国摇头,“我可没你们这么豁达。” 说完,他余光瞥到了什么,激动的招手,“主任,主任,我们在这人儿!” 来人正是周为民,他骑着自行车,眼神憔悴,原本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乱糟糟的。 他走了过来,笑着道:“等着急了吧,不过你们先别着急,简化汉字不是小事,资料领导已经看了,需要开会决定,你们随时都有可能被叫去开会,一定要做好准备。” “放心吧,领导很看好你们,开会也是为了万无一失,只要能过了省里的领导,去了首都应该也没问题。”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他,“主任,你先去休息吧,我们不着急。” 周为民点点头,推着自行车离开。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果然和周为民说的一样,省里频繁派人来通知他们去开会。 第一次开会他们还紧张的不行,生怕说错话,面对的都是老教授大领导。 但次数多了以后,他们也习惯了开会,简化汉字的方案不断被完善.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四章 干部学校的安排 在频繁的开会中,四人也认识了不少省里的领导。 甚至有领导直接拍着他们的肩膀说:“毕业以后来找我,我给你安排事做。” 光凭这一点,这段时间的忙碌便没有白费,至少以后的工作是稳了。 当然,他们学校的学生毕业以后工作都是包分配的,最低都会成为干部,根本不用担心没有好的工作。 也是因此,最近同学们在聊天的时候,有时候会比较找上门的媒婆有多少。 言外之意,便是自己有多受姑娘们喜欢。 开会差不多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在一个炎炎烈日的下午,几位领导拍板道:“简化汉字的方案通过了,将会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首都。” 说完,看着徐福贵四人,和善道:“至于你们的嘉奖,先暂缓,看看首都的反应再做打算,不过放心,肯定不会让你们寒心。” 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站起来,大义凛然道:“一切都是为了人民,一切都是为了新兔!” 领导满意点头,摆手示意他们坐下,“不愧是干部学校里面的人才,思想觉悟就是高,你们也得多学学。” 会议室里的人笑着附和两声,毫不吝啬夸赞之词,四人谦虚回应。 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些人都是表面一套,心里一套,谁也不知道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逢人就是笑脸,互相奉承就完了。 领导继续说道:“这样,简化汉字也算得上一件大事,咱们也给小徐他们摆个庆功宴,大家觉得怎么样?” 其他人自然不会拒绝,徐福贵心里觉得太过张扬,但是他也揣测不出领导是什么想法,只能跟着赔笑。 不愧是领导发话,庆功宴直接安排在了国营饭店 说是吃饭,大部分时间都是奉承喝酒,徐福贵虽然酒量不小,平时也喜欢喝两口,但这种场合却觉得酒水的味道变得十分苦涩。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脸都快笑瘫了,从国营饭店走出来,四人身心疲惫。 “唉,我怎么活成了我家老爷子的样子。”段兴国站在路边,吐了个天昏地暗,脸色都发白了。 孙知文深以为然的点头,他也很反感这种酒局。 田柱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死命安抚闹腾的肚子,生怕一开口就吐出来。 或许是他们几个是新人的原因,这些人一直给他们灌酒,一套套话术抛过来,根本找不到拒绝的借口,只能一杯杯的喝下去。 徐福贵同样有些难受,心里也明白,要先在新兔混,酒局文化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特别是他们以后当了干部,估计会应对不少这种事情,避免不了,那就只有努力适应。 徐福贵从衬衫胸前的口袋里抽出香烟,还没来得及点燃,一颗豆大的雨滴便打在他手背上。 抬头一看,饭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此时阴沉的可怕,黑云堆在一起,压的很低,狂风席卷着沙尘呼啸在大街小巷。 “咔嚓.” 一道耀眼的闪电掠过,紧跟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吓的行人赶紧埋头小跑起来。 雨水一开始只是一滴一递的落下,不一会儿,倾盆大雨便从黑云中落了下来。 明明只是夕阳时刻,天色却完全暗了下来,像是提前步入黑夜。 雨水打在青石板上,砸出一大片的水花,污水在街道上横流,狂风裹挟着雨水打在屋檐里面。 四人提前来到国营饭店里面,关紧木门,点燃香烟,静静看着外面的狂风暴雨。 由于打雷的原因,整座县城都断电了,里面漆黑一片,滞留在饭店里面的人传出骂骂咧咧的声音。 徐福贵坐在长条板凳上,后背靠着墙壁,突然说道:“我们这学期还有半个月就结束了吧。” 三人轻轻嗯了一声,“是啊,只有半个月就结束了,时间过得可真快,一不留神就过去了。” 徐福贵掐灭香烟,“这学期感觉都没学到什么,不是泡在图书室,就是被叫过来开会,可是开会也没开出个什么名堂,尽是在耽误时间。” “谁说不是呢,开会开会,开他娘的会,这些领导,就是吃饱了撑的。”段兴国压低声音说道。 田柱不置可否,问道:“对了老大,我们是不是有两个月的暑假?” 徐福贵摇头,“没有假期,周主任提前给我说了,放假以后,会安排我们出去适应工作。”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先给我们安排一些工作,让我们理论结合实践,而且还是有补贴的。” 田柱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能给我们安排什么工作?” 徐福贵的语气有些不确定,“应该是去工厂,各种单位里面当文书,职位不高,就是让我们多了解了解。” 孙知文来了兴趣,“学校这个决定好,死读书是没用的,实践才能积累出自己的经验,就是不知道我们四个能不能分配在一个单位。” 段兴国看着他,“老大,你和周主任关系这么好,和他说一声吧,把我们四个安排在一起。” 很多消息,徐福贵都能从周为民口中提前得知,所以他们的消息来源总是先人一步。 徐福贵点点头,“我会去说,但能不能行就不知道了。” “肯定能行。” 暴雨来的虽然快,但却不可能持久,约莫半个小时后,暴雨逐渐转小,只留下了被冲刷干净的街道。 暴雨没有消失,只是随风转移了方向,徐福贵四人走出国营饭店,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不过隐约能看见脚下的路。 空中还有零星得雨点,四人都不是矫情的人,说笑着踏上回学校的路。 走到一半的时候,雨水莫名又变大,四人成了落汤鸡,你笑话我我笑话你,干脆在雨中追逐起来。 回到宿舍,四个人一起来到水槽,打开水龙头冲了一个冷水澡。 光着膀子回到书桌前,徐福贵点燃蜡烛放在一旁,拿出钢笔和作业纸,开始给家珍写信。 写他简化汉字的方案已经通过省里的批准,即将送往首都,还写他暑假不能回家,需要接受学校的安排。 写着写着,徐福贵突然想到,自己一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去.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五章 学习常态 暴雨过后,往往是晴天。 第二天。 徐福贵被生物钟叫醒,起床一看,学校被浓浓白雾笼罩,地面潮湿,树叶偶尔滴落一颗水滴。 一轮煌煌大日似乎正从东方冉冉升起,将雾海渲染成一片金色,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不绝于耳。 不知怎的,整个人的心情忽然就好了起来。 随手穿上一件短袖短裤,再穿上凉鞋,照了照镜子,原本是板寸的发型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流海,看来又得找个时间去剪个头发。 走出宿舍,来到水槽前开始刷牙洗脸,然后一阵尖锐的哨声响起,同学们忙忙慌慌起身准备跑操。 跑操结束,四人结伴来到食堂拿了早餐,回到教室一边看书一边吃。 “班长,我能不能问你们一个事儿?”坐在他们旁边的一个同学好奇的看着他们。 徐福贵嘴里嚼着馒头,示意他尽管说。 “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你们天天这么学,不会累吗?” 四人对视一眼,大笑一声,“累?我们还真没感觉到累,前段时间忙简化汉字的时候,才是真的累,回到宿舍就想睡觉。” 段兴国甚至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都感觉头发少了好多。” 不一会儿,第一节课开始,是周为民的思想教育课。 他腋窝底下夹着一张报纸,面无表情走进教室,原本嘈杂的教室在三秒内便安静下来。 “上课!” “起立!老师好!” “同学们好,请坐。” 周为民露出一丝笑容,将报纸放在桌上,“福贵,你来把这一段读给大家听一下。” 徐福贵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走到讲台上,拿着报纸朗声读了起来。 读的同时,他也被报纸的内容吸引,这报纸应该是内部报纸,而且才打印出来没多久,上面的新闻全是新的。 待他读完以后,周为民示意他下去,然后问道:“大家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好,刚刚福贵读的内容,是我们新兔最近的政策,一化三改正式在各个地区实行,现在有没有人能告诉我,一化三改具体指的是什么?” 有人举手:“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 “没错,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这方面的政策,为你们后续的工作安排打一个基础。” 段兴国举手,“老师,我有个疑问,一化三改不是早就进行了吗,为什么现在还要拿出来说?” 周为民笑着指了他两下,“这就是典型的只知理论不重视实践,片面的看待问题,不能从矛盾的各个方面去分析。” “你只是看到你自己身边的一些情况,就敢断言全国都和你看到的情况一样?” “我告诉你,大错特错!” “新兔国土面积这么大,各个地区之间的发展情况很大,别的不说,光是西南那一片,别说建设发展,组织还往那里派兵剿匪。” “新兔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让各个地区开启一化三改的步伐,已经做到了自己的极限。” 众人恍然的点点头,包括徐福贵,一边记笔记一边竖起耳朵听。 周为民继续道:“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四个方面到底该用什么具体措施去落实,大家自由讨论,自由发言,不要怕说错话。” 四人和周围的人激烈讨论起来,同学们热情高涨,尽情发表自己的高谈阔论。 徐福贵心里也激动,从前世的经历他知道,这次的政策过后,新兔将会迎来高速发展,毛熊也会排遣专家来帮助他们。 这几年的发展,将会让新兔脱离旧社会的面貌,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当然,这种发展速度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因为某些挫折,会陷入很长时间的停顿。 直到春风吹拂,新兔会以迅猛的速度站起来,震惊整个世界。 这些都是题外话,不多说,在不断的举手发言激烈讨论中,一节课以很快的速度结束。 第二节是毛熊语课,卡戴莎老师的穿着依旧大胆奔放,一双大长腿让诸多同学不知道该看哪里。 不得不说,俄语确实很难学习,众人学了半年了,大部分同学才仅仅入门。 徐福贵好一点儿,毕竟记忆力强悍,靠着死记硬背和多说多听,已经可以用毛熊语进行基础交流。 卡戴莎老师曾经在班上直言:“徐福贵同学的俄语已经学的很不错,我教不了什么,单词和句子可以继续积累,但是想要再提升的话,只能去毛熊生活一段时间。” 徐福贵当时汗颜不已,他真没觉得自己的毛熊语有多好,至于为了提升自己的语言能力就去毛熊跑一趟,他认为完全没这个必要。 老实说,他都不知道学习毛熊语的意义何在,毕竟他以后出国的机会估计很渺茫。 难道是因为后面几年会有很多毛熊专家来帮助新兔进行建设,所以他们需要学习毛熊语来进行交流? 好像还真是这个原因,毕竟不能指望每个毛熊专家都会汉语吧? 那实在太强人所难,别人远来是客,我们作为东道主,自然要好好招待,学习毛熊语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再说了,学会了毛熊语,不仅能和这些专家交流,还能看毛熊书籍,学习毛熊的优秀文化,何乐而不为呢。 毛熊语课徐福贵依旧学的很认真,特别是想通这门课的用意以后,在课后会找卡戴莎老师要更多的学习资料,偶尔还会拉着卡戴莎老师用毛熊语交流。 当然,他自己一个人肯定是不敢羊入虎口的,一般都是拉着另外三个好兄弟一起去学。 其他人总是嫉妒他们四人的成绩,牢牢压在他们上面,让他们喘息不得。 可他们也不看看,徐福贵四人平时的学习有多努力,很少有放纵自己的时候。 平时哪怕去省里开会,他们也会随身带一本书,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看,如此一来,成绩能不好吗。 下午只有一节课,那就是建设管理,剩下的时间由同学们自己安排,四人自然钻进了图书室,埋头苦学。 而这样的生活,在这段时间里成为了他们的常态.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六章 狗娘养的樱花人 “轰隆隆” 广阔无垠的西伯利亚高原上,一辆通体漆黑的巨大火车喷出一大股白烟,像是一条黑色蟒蛇,匀速穿梭在大地上。 刺眼的阳光洒在大地上,奇怪的是,周围的气温并不见得有多高,一片片绿色草地仿佛没有边际一样。 黑色火车不知穿梭了多久,但周围依旧一片寂寥,没有看见一点儿人烟,仿佛远离了人类世界一样。 在火车中部的一个车厢,陈家明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景色,故作平淡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茫然和恐惧。 他已经坐了很久的火车了,很早他就得知,自己已经离开了新兔,踏上了毛熊的领土。 可坐了这么久的火车,他依旧没有看见一座城镇,周围的陌生景象让他不知所措。 他看过外面的太阳,与以前的太阳没有什么差别,按理说大热天,他穿着一身西服会很热,但在车厢里他却感觉温度恰好。 看向车窗外面,一眼望不到头的绿色草地,这就是课本上说的平原? 偶尔还会看到一些陌生的动物,那奇怪的样子他完全没见过。 毛熊的城市到底在哪里? 为什么过了这么久还在火车上? “陈,你在看什么?一直盯着外面。”一道厚重的声音响起,说的是毛熊语。 陈家明回过神,转头看了一眼,身旁坐着的是个虎背熊腰的大汉。 光头,络腮胡,眼睛是棕色的,穿着一身黑色格子西装,一身肥肉将西装撑的鼓鼓囊囊,看上去就不好招惹。 这便是卡戴莎的父亲,这一路多亏他的照顾,不过陈家明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茫然,用别扭的毛熊语回道:“先生,能麻烦您重新说一遍吗,我没有听清楚。” 光头大笑一声,用蒲扇般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陈,你这样可不行,我的语速已经放的很慢了,等你到了莫斯科,别人可不会有这么好的脾气。” 陈家明看着一车厢的毛熊人,点点头,“先生,我已经在努力学了。” 不得不说,就这几天,他的毛熊语提升飞快,所有的交流都是用毛熊语进行的。 “先生,我们还需要多久才能到?” 光头打了个哈哈,“还早的很呢,我们毛熊的领土面积可是全世界最大的。” 他的语气相当骄傲。 陈家明又问:“你们毛熊是用什么来购买东西的呢?” “你是说纸币吧,我们毛熊当然用的是卢布,就和你们新兔的人民币一样,不过我们卢布可是世界通用货币,比美元还值钱,一块钱的卢布,能换两美元呢。” 他的语气更加骄傲,这时候的毛熊,正是最强盛的时候,领导人是极负盛名的大林同志。 陈家明犹豫一下,还是说道:“那我能用金条和你换一些卢布嘛。” 光头瞧了他一眼,郑重道:“陈,我看在我女儿的份上,有必要提醒你,你如果到了莫斯科,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有金条。” “如果你想要换卢布,可以到银行去,银行是由毛熊直接掌管的,安全性有保证。” 说完,光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我们卡戴家族是值得信任的,我可以给你换卢布。” 陈家明感激的看着他,“太谢谢您了,先生。” 他拿出一根金条,换了一些卢布。 他不知道汇率是多少,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能换到就不错了。 光头高兴的收下金条,看着外面广袤的土地,突然叹了一口气,“陈,其实你没必要换太多卢布的,反正在莫斯科也用不出去。” 陈家明脑门弹出一个问号,“为什么?有钱为什么用不出去。” 名为卡戴的光头解释道:“因为经济体制不一样,我们毛熊不允许有市场存在,不能买卖货物。” 陈家明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不能买卖货物,那我到了莫斯科住哪里,吃什么?” 卡戴示意他不要着急,“一时半会儿给你说不清楚,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倌府会根据你的身份,给你分配需要的东西。” “至于具体的情况,你在莫斯科生活一段时间后,应该就能了解。” 陈家明只能点点头,心中的惶恐感更甚。 他不理解,为什么不能买卖货物,那商人这个群体怎么办呢? “轰隆隆” 大量煤炭燃烧,催动钢铁火车疾驰前进,陈家明已经忘记自己到底坐了多久的火车,他甚至怀疑,这个世界真的有这么大吗? 终于,在一个晴朗的下午,他终于感受到火车缓缓停了下来。 他睁开眼睛一看,巨大火车正在缓慢进站,他长大嘴巴,震惊看着巨大的火车站,眼里是浓浓的惊讶。 他从来没想过,一个火车站居然能修建的如此巨大,而且用的材料全是钢筋水泥,简直壕无人性。 火车站里人很少,个个牛高马大,体型健硕,体毛旺盛,皮肤白皙,毛孔粗大,用的语言全是毛熊语,偶尔能听明白一句。 这些人的语速实在太快,陈家明完全跟不上。 跟在卡戴先生的后面走出火车,周围人注意到他,纷纷投来好奇的眼神。 “噢,你们可千万别吓到来自新兔的客人。”卡戴回到家乡,显得很高兴,与周围人开着玩笑。 “来自新兔的?只要不要樱花人就好,樱花人简直让我感到恶心。” “没错,新兔和我们毛熊是朋友,欢迎新兔人的到来,来自远方的朋友,你同样也厌恶樱花人,对吧?” 这几句话陈家明听懂了,瞬间感到亲切,重重点头,用别扭的毛熊语大声道:“对,狗娘养的樱花人,不配生存在这个世界!” 周围众人愣了一下,似乎是在辨别他说的内容,反应过来后,哈哈大笑几声,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语速很快的说着什么。 陈家明努力翻译,但却根本跟不上他们的速度,只能听懂几个单词。 最后还是卡戴先生给他解围,带着他朝火车站外面走去。 陈家明一边走,一边观察周围,不论是人种,建筑,还是语言,一切的一切,都能看出与新兔的不同,让他心里充满了好奇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七章 新奇的毛熊生活 走出巨大的火车站,迎面便是宽敞的双向柏油道路,道路平整的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 柏油道路上,车水马龙,传出一片嘈杂的声音,汽车鸣笛的声音不绝于耳。 再往远处看,高楼大厦节次鳞比,城市大的无边无际。 陈家明嘴巴大的能塞进一个鸡蛋,现代城市的面貌一下将他内心的世界观冲垮。 这.真的是人类能做到的吗,一个国家居然能发展到这个地步? 这一刻,陈家明心中突然明白,为什么他们新兔以前挨了那么多打,去国外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陈,别愣着,快走,莫斯科很大,我们还要坐很久的汽车。”卡戴先生催促说道。 陈家明连忙应了一声,想起姐夫临走前的交代,让他要适应看到的一切,摇摇头,眼里闪过一丝坚定,提着柳条箱追上卡戴先生的步伐。 卡戴先生有自己的汽车,甚至有自己的司机,他们坐上一辆黑色的汽车。 陈家明学着卡戴先生的样子打开车门,弯腰坐了进去,心里的新奇感更甚。 他以前看见过汽车,但还是第一次坐汽车。 汽车驶动,汇入车流之中,陈家明看向窗外,发现了新兔和毛熊的一个相同点,那便是到处都是各种标语。 他翻译了一下,应该是:“大林同志万岁,大林同志说的一切都是对的,我们要坚决服从大林同志的指挥。” “坚决拥护大林模式,大力发展重工业,将毛熊工业发展为世界第一。” “劳动光荣,劳动创造一切。” “争做英雄母亲,创造出更多的劳动力。” “工人最光荣,劳动最光荣!” 各种类似的标语随处可见,当然,有些标语他翻译不出来,个别单词他不会。 街上来往的行人步伐匆匆,像是后面有人在追他们一样。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毛熊很发达,但好像又不发达。 行人穿的衣裳大多类似,颜色类似,款式类似,基本上都是蓝色,灰色,绿色这几样。 他摇摇头,自己初来乍到,需要了解的很多。 记住姐夫说的话,多看,多听,多学,少说。 车里,卡戴先生给他说话,“学校我已经给你提前安排好了,过两天把手续办好,可以直接入学。” “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你最好在课外找一份工作,这样可以更快融入进去,而且能分配到更多东西。” “当然,你也可以不找工作,不过学生能分配到的物资少的可怜,哪怕你是以留学生的身份。” 他指了指外面的街道,“看到这些商店了吗?很少对不对?” 陈家明点点头,“至少有不是吗?” 卡戴先生点点头,“没错,至少有,但是,你就算拿着大把的卢布进去,商店也不会卖给你一样东西。” “为什么?” “在毛熊,卢布并不是万能的,你要想购买东西,得要有相应的票,还要查看你的身份,其次才是卢布。” 说着,他嘀咕道:“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到新兔当记者,至少新兔没那么多规定。” 卡戴先生继续说道:“而且毛熊和新兔不一样,生活用品很少,粮食很珍贵,这些东西就算有票也买不到,因为没货。” “不过像是自行车,电视,收音机什么的倒是挺便宜的,而且还不需要票。” 听他这么说,陈家明心中涌起一股怪异的感觉,怎么感觉毛熊的社会有点儿奇怪。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来这里并不是享受生活的,而是来学习医术的。 用不上卢布更好,他就不用担心钱不够用,找一份工作就找一份工作吧,不过不知道别人会不会要自己。 汽车开了许久,这才在一座小洋楼前停了下来。 卡戴先生说,这两天他先暂时住在这里,等手续办好以后,就住到学校里去,他要忙工作,没时间陪他。 而且他很快要赶回新兔,上面有任务,让他负责带一部分专家去新兔支援建设。 卡戴先生最后提醒道:“记住,在外面最好少说话,千万不能议论倌府和大林同志,大林同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任何人亵渎。” 陈家明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安顿好住处后,陈家明开始在周围活动,熟悉周围的环境,另一方面也是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份工作。 让他很高兴的是,几乎所有工作都缺人,但所有工作都不敢招他。 他询问什么原因,他们的回答则是他没有户口,也没有相关证明,而且他们也没有权利直接招收,必须要等上面安排。 工作的事情不能解决,他只能先熟悉周围的环境,但几天下来,他只感觉到一股压抑的氛围。 说不出来原因,反正就是感觉很压抑,来往的行人总是给他一种脚步匆匆,神情疲惫的感觉。 毛熊的食物也让他一言难尽,大部分都是香肠,黑面包,荞麦浓汤,各种罐头。 吃一次两次倒是感觉新奇美味,但吃多了以后总感觉不得劲。 他想念香喷喷的大米饭,想念各种水果,想念各种炒菜了。 而且这几天他去商店看了看,卡戴先生说的没错,商店里面并不能购买东西,需要相应的票,或者是凭借工作证上的配给证明。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在不断地交流中,他的毛熊语进步飞快,语速放慢的情况下,基本的交流没有问题。 而且毛熊人对新兔的感官不错,有一种对待小老弟的感觉,几乎没人刁难他。 陈家明没有闲着,每天回到房间,拿出纸笔记录自己在毛熊的生活,他认为这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 同时他也无比感激自己姐夫,要是他傻乎乎的一个人来到毛熊,怕是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直接被打成黑户遣返回国。 现在有卡戴先生的帮助,他至少能一步一步熟悉毛熊的生活,并且进入学校学习西医。 几天过后,学校的手续办好,家明提着行李进入学校,正式开启学习生活,生活一步一步走上正轨,慢慢适应了毛熊的生活节奏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八章 受欢迎的凤霞 火炉似的太阳悬挂在高空,散发出无穷无尽的热量,炙烤着大地。 高温似乎使得空气起了波澜,一层又一层的热浪在地面翻滚,山林的树叶被晒的无精打采,土公路边上的野草却倔强的展示自己的生命力。 昨晚来了一场暴雨,云溪河里的水浑浊无比,明显水深了不少。 云溪县城的街道上几乎看不上行人,阳光照耀下,昨晚暴雨留下的水坑泛出刺眼的光泽。 县城小学,看门大爷拿出一个铁锤和一块弧形的铁块,有节奏的敲了好几声,清脆的敲击声响彻整座校园。 “喔,放学咯!” 不知道哪个调皮孩子大叫一声,仿佛触发了开关似的,安静的学校瞬间变得嘈杂。 学生从教室涌出,叽叽喳喳的和周围人说话,有些捣蛋的孩子像是泥鳅一样在人群中穿梭,也不怕撞到别人。 “凤霞再见,凤霞再见。” 二年级的教室里,许多人都在挥手和凤霞说再见,凤霞咧着嘴和他们挥手。 “凤霞,你中午还是去你姥爷家吃吗?” 凤霞点头,两根羊角辫随之轻轻摇晃,“我都是在姥爷家吃。” “真羡慕你,你姥爷是大老板,肯定吃的很好,是不是顿顿都有有吃。” 凤霞谦虚笑笑,“哪里啦,和你们吃的差不多。” “对了凤霞,快要放假了,你爹回不回来?” 凤霞背着书包,眼里闪过期盼,“应该要回来吧,他在很远很远的省城。” “你爹真厉害,居然能到省城去,下午你再和我们说说省城长啥样子好不好?” “还有火车,火车真的像是一条大蛇吗?好像去坐一次火车,要是能让我坐一次火车,让我两天不吃饭都成。” “就你还坐火车,能坐一次汽车都得烧香拜佛。” “凤霞凤霞,你爹啥时候带你坐火车去省城,他不会骗你吧。” 这些娃娃都不会隐藏自己的心思,大多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凤霞轻轻哼了一声,鼓着脸说道:“我爹答应我的事情一定会做到,他肯定会带我坐火车去省城的。” “凤霞,我们信你,你到时候去了省城能帮我买有糖纸的糖果吗,你上次给我的实在是太好吃了。” “就是就是,还有你穿的衣裳,都好好看,可是县城没有买,只能在省城买。” 周围的学生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她,不断说着好话。 凤霞拍拍胸脯,“放心吧,只要我能去省城,我都帮你们买!” “凤霞,我们就知道你最好了。” 穿着粉色格子衬衫的家珍走进教室,看见这一幕,温声笑道:“孩子们,你们不回家吃饭在这儿干什么呢?是不是想留下来打扫卫生啊?” 这些娃娃立马乖乖的喊陈老师好,然后小跑着离开教室,还不忘给凤霞说再见。 待教室的人走完后,凤霞这才提着碎花连衣裙凑到家珍面前,嬉笑看着她,“娘,我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对不对?” 家珍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对,我家凤霞最受欢迎的。” 家珍高兴的蹦蹦跳跳走出教室,一股热风吹过来,让她忍不住眯着眼睛。 她苦恼回头,“娘,今天我们不去姥爷家吃饭好不好,走过去好热啊。” 家珍随手关上教室的木门,“怎么,你不去姥爷家看看你爹写信来没有?” 凤霞一听,连忙拉着她的手朝学校外面走去,“娘,爹放假了会不会回来?” 家珍摇摇头,说不知道。 “哼,娘什么都不知道。” 凤霞嘀咕了一声,眼珠子转了转,拉着家珍的手,脆生生道:“娘,要不我们放假了去省城找爹吧。” 家珍点了点她的额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就是想去坐火车,对不对?” 凤霞嘻嘻笑了一声,“哪有,我就是想爹了,娘,你是不是要给爹写信了,我也要给爹写信=,我现在也会写信了呢。”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她,“好,凤霞也写信,你爹看到你写的字,保管一下就认出来了。” 天气确实炎热无比,稍微走了一会儿,两人额头上便布满汗水。 他们都不敢暴雨在火辣辣的阳光下,都是沿着屋檐下的阴影走的。 来到陈府,陈礼平和苏玉已经在等他们了,饭桌上摆放着饭菜。 饭菜并不多,也就三菜一汤,但分量完全够了,肉必不可少,足够他们吃饱,而且还不用浪费。 哪怕陈礼平有钱,也不会顿顿大鱼大肉,有钱人的生活并没有外人想的那么片面。 吃饭的时候,家珍一直盯着陈礼平,一副想开口询问的样子。 陈礼平放下碗筷,“行了行了,看你那样,代师傅今天来了一趟,把福贵的信送过来了。” 说着,起身将茶几上的信件拿了过来。 家珍饭也不吃了,拆开信看了起来,凤霞也赶忙凑过来看。 陈礼平假装板着脸,“凤霞,别和你娘学,吃饭就得有吃饭的样子,快,坐回去。” 凤霞并不任性,闻言坐了回去,大口大口的吃饭,想吃完以后去看信。 家珍看完以后,不由叹了一口气,“凤霞,你爹回不来了。” 凤霞抬头看她,感觉面前的饭菜瞬间失去了味道。 家珍解释了一下为什么回不来,尽管凤霞似懂非懂。 家珍转头,又说道:“爹,福贵还说了家明的事情。” “家明他,现在怎么样了?”一旁的苏玉着急问道,一时间顾不上吃饭不说话的礼仪。 陈礼平也停下筷子,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家明已经坐轮船去毛熊了,算算日子,怕是已经到毛熊了,其他的事情福贵也不清楚。” “去毛熊了?”苏玉叶瞬间感觉面前的饭菜不香了,摸了摸隆起的小腹,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她一直在期盼家明能够回心转意,回到县城。 陈礼平悠悠叹了一口气,“去了就去了吧,剩下的路,终究要他自己走,小玉,你也别担心,别伤了胎气。” 苏玉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放心吧,爹,我不担心。” 一顿饭吃的意兴阑珊,下午放学回到徐家村,家珍把福贵不回来的消息告诉家里人。 意料之中,有庆再次大哭一场,吵着闹着要去省城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九章 要去首都? 农历五月二十五日。 期末考试结束,干部学校却依旧热闹,宿舍里,一大群人光着膀子,手里摇着蒲扇,咒骂高温天气。 徐福贵同样光着膀子,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黑色裤衩,露出小麦色的皮肤和精壮的肌肉。 他坐在靠门的位置,迎面吹过来的全是热风,让他好一阵无语。 转头看了看,段兴国心无旁骛正在读书,手里拿着的正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感受到他的目光,段兴国抬起头,嘿嘿笑了声,“老大,这书真好看。”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他现在没有学习看书的心思,心里想念凤霞了,好久没有听到她清脆响亮的声音。 “班长,主任叫你。”有个人突然从外面探出一个头,喊了一声。 徐福贵穿好汗衫和短裤,踩着凉鞋来到了周为民的办公室。 周为民的办公室有一个小风扇,风扇不知道哪里出问题了,发出嗡嗡嗡的声响,不过丝毫不影响风力,扇出连续不断的凉风。 徐福贵连忙坐过去,“主任,干脆我到你这儿来看书算了。” 周为民不似上课的严肃,开玩笑道:“要不我这个主任也给你当?” 徐福贵眼睛一亮,“行啊,伱啥时候退下去?” “去你的,说正事,你们的工作分配下来了,这是安排表,你记得通知下去。” 接过工作安排表,徐福贵瞄了一眼,第一个人便是自己,后面有基本信息,最后一栏的工作单位里写的是某某煤矿。 再看宿舍的其他三人,都是煤矿,周为民把他们四人安排在了一起。 又瞄了一眼其他人,心里顿时平衡了,大部分都是去下面的村镇,能去大单位的少之甚少。 “行,那我回去给大家伙儿说一声。” 徐福贵恋恋不舍离开风扇,回到宿舍,先是给自己寝室的人看了工作安排,待他们记好以后,再到其他宿舍去。 “啊,怎么去一个村里啊,一个村子里能干啥,我还以为能去个大单位呢。” 不少人发出类似的抱怨,对去农村带有很大的抵触。 徐福贵听了,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确实嗤笑不已。 这些人都是空想主义者,每天认为自己有多大能力,怀才不遇,要是有个机会,便能一遇风云便化龙。 但他们既然会说出一个村子干不了事这种话,就表明他们的能力和眼界也就这点儿了。 他在徐家村当过支书,知道想建设好一个村子的难度,这可不是玩笑,需要下苦功夫。 但这些都和他无关,别人怎么样,他不关心。 有人也发现了他们四人的工作单位是煤矿,不满道:“凭什么有些人不用去农村乡镇?主任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徐福贵看着那几人,淡淡道:“有任何意见,你们都可以去找主任反馈,我接受学校的一切安排。” 段兴国不屑的看着他们,“我和老大一样。” 孙知文戏谑看了他们一眼,摇了摇头,似乎多看一眼就会脏了自己的眼睛。 这几人脸色胀得通红,却不敢再说一句,他们有自知之明,各个方面,他们都比不上四人。 论成绩差的很远,论和周为民的关系,他们可不像徐福贵,还能和周为民开个玩笑。 至于身份背景,他们虽然不清楚孙知文的来头是什么,但明显是比不过的。 所以,他们只能咽下这口气。 这只是个小插曲罢了,几人都没把他们放在心上,手里摇着蒲扇,继续看着手里的书。 结果没一会儿,大汗淋漓的周为民跑了过来,很着急的说道:“徐福贵,段兴国,孙知文,田柱,来我办公室一趟。” 四人随意套上衣裳,跟着他来到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小风扇依旧卖力转动,周为民将风扇对着自己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主任,叫我们有啥事儿?是不是首都来消息了?”徐福贵试探问道。 周为民喘匀气息,伸手虚点了他两下,“你小子,脑子就是机灵,刚刚省里给我打电话了,首都的领导叫我们去开会。” 徐福贵眨眨眼睛,“我们?去首都?” 周为民很高兴的点头,“没错,由我带队,你们四个一起去首都开会,而且上面催的急,我准备明天就走。” “那我们的煤矿的工作咋办?”田柱不过脑子的说道。 周为民没好气的说道:“这时候还管啥工作不工作?再说了,能去首都见识见识,就是最好的工作经验。” “多的我也不说,你们回去好好准备准备,明天一早,我们就去火车站坐火车。” “对了,现在政策不一样了,去哪里都得有证明,福贵,你回去后写一份报告,我批条子,把证明开了。” 徐福贵为难的看着他,“主任,报告咋写啊。” “你就写我们因为什么事情,要到什么地方去,记得把时间,名字写清楚,然后我签字盖章就行了。” 徐福贵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行了,快回去收拾吧,把简化汉字的那些资料一定要带上,其他事情明天我在火车上和你们说。” 周为民把他们赶出办公室,他则忙碌起来。 他不仅要准备去首都,而且在走之前还得把学校剩下的工作给安排下去。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里带着一丝震惊。 “我们要去首都了?” “我们要去首都了!” 段兴国连续说了两遍,激动的跳了起来,“真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能去首都!老大,你说我们能不能见到伟人?”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们不是天天都能见到吗?” 宿舍里,教室里,办公室里,现在到处都挂着伟人的画像。 段兴国摇头,“不一样,我说的是看到真人的那种,算了算了,估计是见不到的,伟人这么忙,哪里能关心这种小事。” 几人很是兴奋,书什么的自然也看不进去,回到宿舍开始收拾行李。 别人一问,直到他们要去首都后,眼神里的羡慕都快溢了出来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一章 到达桐城 一直到了火车站,周为民才停下唠叨,苦着脸的段兴国终于松了一口气。 除了田柱以外,其余几人都有乘坐火车的经验,进去以后直奔站台,没有停留。 至于火车票,昨天周为民就托关系,给火车站打电话买好了。 清晨的火车站里并没有多少人,空旷的站台被打扫的干干净净,田柱不断打量四周,不时发出两句疑问。 徐福贵看到他这幅样子,微微笑笑了一声,他第一次坐火车的时候也是田柱这幅模样,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一辆绿色的铁皮火车轰隆隆驶来,田柱吓的连忙退后两步。 “这要是撞在人身上,不得成肉泥?”他心有余悸的说道。 众人笑了一声,“你没事儿去铁轨上干啥,只要你不去铁轨上站着,火车铁定撞不到你。” 这时工作人员拿着铁皮喇叭大声喊道:“开往桐城的火车已经到了,请上车的旅客做好准备。” 周为民提着柳条箱子,招呼他们上车。 段兴国小跑跟在后面,“主任,我们不是去首都吗,去桐城干啥?” 周为民解释道:“这里的火车站不能直达首都,我们要先去桐城,再从桐城转到首都。” “桐城在什么地方,我咋没听说过。” 五人找了位置坐下,周为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伱屁话怎么这么多,到了桐城你就知道了,行了,别说话,让我睡会儿,到了桐城叫我。” 说完,他拿出一顶草帽盖在脸上,脑袋靠在木制座椅上,直接睡了过去。 段兴国倒是兴奋的很,问他们知道不知道桐城在哪里。 三人摇摇头,他们在这之前都没听说过桐城这个地方。 好在旁边有一位中年男人知道,给他们解释说道:“桐城可是个好地方,到处都是煤矿。” “我给你们说,桐城的火车站比省里的火车站可大得太多了,铁轨密密麻麻的,像是麻绳缠在一起一样。” “不过听别人说,这些铁轨大多都是用来运输煤矿的,桐城里面人不多,工人都在城外的矿洞里面。”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去桐城,刚下火车站,就听见轰隆隆的声音,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打雷,后来才知道是煤矿在爆破。” 中年男子很健谈,和他们分享着桐城的一切,四人听的津津有味。 总得来说,桐城就是一座靠煤矿发展起来的城市,有很多条火车线路经过这个地方,其中便有一条前往首都的火车。 说话间,绿皮火车缓缓发动,像是一条钢铁长蛇一样,冲出了省城。 徐福贵透过窗户朝外面看去,空旷的田野上,生长着一片片密集的翠绿玉米。 这些玉米怕是有两米高,等再过半个月,叶子泛黄以后,就到了玉米收获的季节。 火车的速度不快不慢,沿途的景色被甩在身后,徐福贵打了一个哈欠,困意上涌,双手抱胸,沉沉睡了过去。 待他醒来的时候,窗外并不是艳阳晴天,反而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一副要下雨的节奏。 他揉了揉眼睛,对旁边的孙知文问道:“到哪儿了?” 孙知文摇摇头,说了声不知道,然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我睡了有这么久?”他有些诧异说道,不过此时倒是神清气爽,精力十足。 段兴国捧着书,挤眉弄眼的看着他,“不久,不久,老大,你再睡会儿。” 徐福贵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他的心思都快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了,无非就是想趁这个机会多看会儿书罢了。 徐福贵在火车上没有看书的习惯,总感觉看不进去,要么睡觉,要么看着外面的风景发呆。 “啪啪啪” 豆大的雨滴拍打在车窗,轰隆隆的雷声不绝于耳,一条条闪电撕裂天空,火车好像是进入了一段雷暴云区域。 不过火车的速度没有半点儿停息,好似恶劣的天气无法对它造成丝毫影响,依旧保持速度向前驶去。 周为民确实是困的不行,现在还在睡觉,发出轻微的呼噜声,对周围的动静充耳不闻。 “盒饭,盒饭,五毛钱一份,五毛钱一份,刚出炉的盒饭,热乎着呢。” 工作人员推着一个小车,大声吆喝,看到田柱看着他,笑着问了句,“盒饭要吗,五毛钱一份。” 田柱摇头,示意了一下手里提着的包子馒头,“我们自己带的有吃的。” 工作人员也不失望,让旁边的人收一下腿,继续吆喝。 盒饭能不能卖出去不影响他的工资,反正卖了钱也是公家获利,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他只是履行自己的工作罢了。 “老四,拿两个馒头给我填填肚子。”徐福贵说道。 其他人听他这么一说,也感觉肚子有些饿,于是四人就着水壶开始啃包子馒头。 火车并没有在雷暴雨区域停留多久,也就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便穿过这片区域,灿烂的阳光再次洒了下来。 中途火车在多个城市停站,火车下去了一些人,又上来了一些人。 直到夜幕降临,徐福贵都没有听到工作人员说到达桐城。 下午的时候周为民便睡醒了,吃了几个冷馒头,说道:“到桐城还早得很嘞,起码要第二天才能到。” 周为民说的没错,直到第二天中午,火车到达桐城的火车站。 四人提着柳条箱下车,周为民找到一个工作人员,给他递过去一根香烟,“同志,请问去首都的火车啥时候有?” 工作人员将香烟别在耳朵上,“去首都的?我看看,哦,今天晚上七点有一班,明天早上十点有一班。” 周为民说了一声多谢,转过身来说道:“时间还早,我们先出去吃点儿热乎的,然后逛一逛桐城,晚上赶着时间来坐火车。” 走出火车站,几人好奇的打量这座煤矿上的城市,与省城的确有很大不同。 街道上黑漆漆的,特别是路边,堆着许多煤渣子,周围偶尔会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破声音,火车的轰鸣声更是不绝于耳.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二章 到达首都 从火车站出来,周为民找了一家小饭馆,用普通话问道:“有没有米饭?” 饭店老板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憨厚的用方言说道:“米饭?没有米饭,只有馍馍。” 周为民皱着眉头疑惑的看着他,“有啥?” “有馍馍。” 这下周为民听懂了,“行,那就来两斤馍馍,再来几个家常菜就成,你看着弄。” “要啥馍馍?” “啥意思?” “有白面馍馍,玉米面馍馍,还有高粱面馍馍,我们一般叫白馍,黄馍,还有黑馍,白馍最好吃,一毛钱一斤,黄馍五分钱一斤,黑馍三分钱一斤。” “你说啥,算了算了,来两斤白面馍馍。” 经过艰难的沟通,几人找个张桌子坐下,徐福贵好奇的看了一眼面馆老板,小声问道:“主任,刚才他说的是啥话?” “估计是桐城话吧,我也听不太懂,往北方走就好了,首都的人说话和普通话差不多。” “桐城不吃大米?”田柱同样感到好奇。 “大米应该有,不过很少,大部分人都吃馍馍,还有面食,你们应该吃得惯吧。” “吃得惯,吃得惯。” 四人回道,内心有一些期待,不知道北方人的饮食是咋样的。 不一会儿,面馆老板端来一打完白白胖胖的白面馍馍,徐福贵吃了一口,皱眉,“和馒头味道差不多嘛,好像还没有馒头好吃。” 其他人也点点头,周为民没好气道:“有的吃就不错了,要不给伱们尝尝黑馍馍?” 徐福贵没再说话,一口馍馍,一口菜,心中却感觉相当怪异。 毕竟馍馍不是米饭,总感觉哪里出了点儿问题,但他又说不上来。 吃完饭,周为民让他们自己去逛,记着时间回来赶火车就行。 尽管外面烈日炎炎,但阻挡不了四个年轻人好奇的心,结伴走出饭店,四处打量。 “你们发现没有,这里都没几个男人,大多都是女人家。”田柱小声说道。 段兴国点头,“就是,而且店铺也没多少,这些煤渣子到处都是,真浪费,这里的煤是不是不要钱?” 孙知文猜测道:“刚才那人不是说了吗,男人应该都在城外的矿洞里挖煤,城里应该是他们的家属。” 四人逛着,发现这里的煤炭确实便宜的很,几乎不花钱就能买一大堆。 要是不讲究,城外的煤矿附近有许多不要的煤块,这些煤块捡回家同样能使用。 但除了煤矿便宜以外,徐福贵发现这座城市好像并没有那么好,留给他的印象只有噪音和漆黑。 这里赚钱可能是一个好地方,但却不适合居住,待久了让人心烦意乱。 天气确实炎热,几人买了一些当地的特产,匆匆回到火车站,坐在木椅上乘凉。 “什么时候才能到首都啊,两天没洗澡了,浑身黏糊糊的。”段兴国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皱着眉头说道。 周为民弹了弹烟灰,“想洗澡?火车站走出去就有一条河,没记错的话。” 段兴国一听,立马兴冲冲的跑出去,结果没一会儿,骂骂咧咧的回来了。 迎着众人好奇的眼神,他吐了一口口水,“特娘的,河倒是有一条,不过也不知道是啥河,河水黑漆漆的,和煤炭的颜色一样!” 老实说,等车的时间是无聊的,几人只能从柳条箱里拿出没看完的书打发时间。 不知不觉,夕阳西下,灿烂的阳光洒下,像是给桐城披上一件金纱。 街道上依旧热浪滚滚,几人再次走出火车站,填饱肚子以后,回到等待七点的火车。 盛夏的七点,太阳刚刚落下,西方天边残留着一大片火烧云,距离天黑起码还有一个小时。 通往首都的火车姗姗来迟,几人终于再次坐上火车,与首都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越往北方走,给众人的感觉越发不同,周围人的口音和他们完全不同,虽然说的是方言,但交流却完全没有障碍。 而且车厢里的人看见他们后,都会笑着来一句,“你们是从南方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 这时候,那些人就会比划他们的身高,“一听你们说话,就知道你们是南方来的,个子也不高,不过,您倒像是个北方人。” 总有人指着徐福贵说,他的个子有一米八多,在这个时代,北方也很少看见像他一样的高个子。 但这时候徐福贵总会摇头,“我是正儿八经的南方人,吃的是香喷喷的白米饭。” 从桐城出发,整整两天两夜待在火车上,几人身上都发臭了后,终于,心心念念的首都到了! 一下火车,段兴国便冲出去,看着巨大的火车站,忍不住大吼一声,“首都,我来了!” 周围人被吓了一跳,旋即善意看了他一眼,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啪! 周为民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出发之前我怎么和你说的?一举一动都要打报告跟指挥,丢人现眼的乱叫什么。” 段兴国嘿嘿笑了一声,“我这不是高兴嘛,主任,现在我们去哪儿,能不能先找个地方洗个澡,我这臭的自己都闻不下去了。” “领导已经给我们安排好招待所了,走,跟紧我,首都可和省城不一样,要是走丢了,我可没那功夫来找你。” 几人刚走两步,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人走过来,先是行了个军礼,然后一板一眼的说道:“同志,你们好,现在需要你们配合登记。” 周为民点头,“应该的。” 跟着绿色军装来到一个房间,工作人员先是看了看他们的证明,然后开始登记信息。 登记好信息后,走出房屋,周为民再次嘱咐他们随身揣好证明,随时应对检查。 首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由于外来人员很多,管理非常严格,说不定其中就混着某些捣乱分子和间谍。 几人连忙答应,但心思早就扑向外面,一个个左看看右看看,想把首都的样子牢牢记住。 跟着周为民走出火车站,看着繁华宽敞的街道,几人不由震惊的张大嘴巴.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三章 坐公交车 “这就是首都!”几人发出一声惊呼。 宽敞的街道铺着平整的灰石板砖,行人熙熙攘攘,京都的口音不断在四周回响。 看不见高楼大厦,扑面而来的是岁月的沉淀,是历史的厚重,是一国之都的底蕴,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街道墙壁上到处都是各种标语,内容和云溪县城的大差不多,只是数量多了许多。 相较于省城和云溪县城,首都人穿着更加讲究一些,很少看见旧时代的服饰,大部分都是工人装,干部装。 除此以外,宽敞的街道经常能听见自行车车铃的声音,一辆辆二八大杠不时在人们羡慕的眼神中穿过。 不,不只是自行车,偶尔还能看到一辆汽车或者吉普车驶过,足以证明首都的发展是走在各个地区前面的。 “这就是首都吗?” 几人好奇打量,内心总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周为民同样打量四周,感慨道:“首都和以前大不一样,以前呐,满街都是乞丐,穿的都是破衣裳,一个个面带菜色瘦骨嶙峋,看不到一点儿精神气。” “哪儿像现在,感觉大家走路都带风,几乎看不见一个乞讨的。” 没有在原地驻足,跟着周为民来到一个公交站牌,几人一起研究站牌上的路线。 首都应该是为数不多拥有公交线路的城市,就像是省城,根本看不到一辆公交车。 除了周为民以外,另外几人都没做过公交车,公交站牌自然是看不懂的。 “坐26路,然后在汇德门转57路。”周为民研究一会儿后,如是说道。 他也好长时间没来首都了,需要慢慢适应首都的变化。 不一会儿,公交站牌悠悠驶来一辆公交车,外表看上去和汽车没什么区别,不过汽车四周用黄色油漆写着数字32。 四人看向周为民,周为民耸耸肩,“看我干啥,我们要坐26路车,这是32路。” 几人恍然点头,转过头研究公交站牌,好像知道公交车是怎么坐的了。 首都的公交车实在是算不上多,等了足足有大半个小时,过去了三四辆公交车后,26路公交车终于悠悠驶进来。 坐车的人挺多,五人跟随人流挤上车,迎来的却是售票员的白眼,“挤什么挤什么,赶着投胎去啊,坐不下就坐下一辆!” 说话的时候,她还坐在座位上,半点儿没有挪动的想法,眼里充满了不耐烦。 段兴国嘀咕道:“拽什么啊,一个售票员,瞧把她得意的,这要是当了领导,不得吸人民的血,吃人民的肉?” 孙知文拍了拍他的肩膀,竖起大拇指,“二哥,你这话说的有水平。” “那可不,好歹看了这么多书,脑子里记了不少东西。” 田柱看了一眼售票员,小声道:“省城里班车的售票员态度和她差不多,是不是售票员都这样儿?” 终于挤上车,座位肯定是没了,只能站着,突然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嚷嚷道:“售票员,为啥让这些提着行李的人上车?一个人凭什么占三个人的位置?” 徐福贵看了看自己周围,才发现这人说的是他们,手里一人提着一个柳条箱子,的确占了不少位置。 但听他这么说,心里顿时不舒服,眼神冷冷的看着他。 “你吼什么?你再给我吼一个试试?”售票员没惯着他,直接瞪着他。 那青年缩了缩脖子,不敢多说。 售票员走过来,看着他们手里提着的箱子,又打量了一下他们,“这些箱子是你们的?” 周为民开口,“对,是我们的。” 听着他们的外地口音,售票员内心更加不屑,淡淡道:“到哪里?” “汇德门。” “每人车票五分钱,你们有行李,每人一毛钱。” 周为民皱眉,压制自己的怒气道:“同志,什么时候行李也要收钱了。” 售票员眼睛一瞪,“没钱就下车,你再给我吼一个试试?” 周为民冷笑一声,直接问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叫什么名字?26路车是吧,我记住了。” 段兴国站出来,附和道:“就是,你叫什么名字,就你这样的蛀虫,也配吃公家的饭?就该把你派去扫大街。” “二哥。”孙知文拉了拉他的手,“出门在外,我们少说话,让主任处理就行了。” 迎着周为民不善的眼神,售票员心里一慌,摆摆手,“算了,就收你们五分钱就行了,五个人,一共二毛五,你们谁给?” 周为民拿出一张两角钱的纸币和一张五分钱的纸币递给她,又问了声,“你是哪个部门的,叫啥名字?” 售票员接过车票,心虚的转身离去,一句话都不说。 周为民身上穿的是中山装,加上自己的职位,身上自然有一股领导的气质,售票员也就敢对普通百姓耀武扬威,遇上硬茬子只能认怂。 周为民见她服软,冷哼一声,也不多问。 经此一闹,周围人不禁多看他们两眼,下意思离远一些,特别是一开始的那个青年,极力的隐藏自己。 段兴国凑过来,“主任,她不说名字也没关系,26路车,我们记住了,到了招待所就去找运输部。” 周为民瞥了他一眼,“你在运输部有关系?” 段兴国讪笑一声,“我还以为你有呢。” 周为民大方点头,“我确实有,但是说了又咋样?就售票员这个性质,最多给一个处分,难道还能开除咋的?” 公家饭之所以称为铁饭碗,便是因为极难开除,除非是犯了原则性的错误。 他叹了一口气,一针见血道:“而且这种问题是广泛存在的,我们处理了一个也没啥用,需要上面的大领导自己发现问题了,从根源上解决。” “别忘了我们来首都的目的,首都虽然繁华,但你们行事处处小心,能忍的就忍了,算不得什么大事。” “首都人,特别是吃公家饭的首都人,都是有傲气的,特别是看到我们这些外地的,嘴贱的还多多说两句。” “我们不和他们一般见识,不能因小失大,我们在首都待不了多久.”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首都缺水 听到周为民的嘱咐,徐福贵轻笑一声,“放心吧主任,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意气用事,大丈夫能伸能屈,别人说两句我们又不会掉块肉。” 孙知文点头,“陈老总说过,永远不要对一个地方抱有绝对的美好,西方确实发达,但里面藏污纳垢绝不会少。” “我觉得首都同样是这个道理。” 周为民笑着点头,“你们知道就好。” 接下来倒是没发生什么意外,公交车摇摇晃晃来到汇德门,售票员瞥了他们一眼,朗声道:“汇德门到了啊,要下车的快点儿。” 直到看到周为民几人下车,售票员才松了一口气,暗骂自己今天倒霉,同时心里又有些惶恐。 这几人不会真这么小气,为这么点儿小事去投诉自己吧? 在汇德门又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57路公交车到达,他们再次坐上公交车。 “公交车好是好,就是等的太久了,要不是拖着行李,我指定不坐公交车,自己买辆自行车,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段兴国说道。 周为民翻了个白眼,“你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一辆自行车,便宜的都得一百五十多块钱,一个一级工人一个月工资多少?十七块五毛!” “要想买一辆自行车,不吃不喝要一年,再说了,自行车可不是那么好买的,有钱都买不到,工厂里没货呀。” “公交车挺不错的,我们是不熟悉时间,像人家首都本地人,掐着时间来坐车就成了,哪里需要等?” 聊着天,他们来到了招待所。 招待所和外面的旅馆差不多,但是旅馆是面向社会的,招待所是面向组织内部。 但招待所表面看起来和旅馆没什么两样,都是三层砖房,墙壁刷了一层白灰,外面的招牌换成了招待所,外面多了警卫罢了。 周为民出示相关证明,招待所的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给他们办了入住登记,然后给他们安排了三个房间。 徐福贵和田柱一个房间,段兴国和孙知文一个房间,周为民单独一个房间。 实话实说,徐福贵和田柱都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之前连旅馆都没住过。 房间正中间的墙壁上挂着伟人像,看着一尘不染的地板,白色如雪的床铺,淡黄色的薄纱窗帘,甚至贴了瓷砖的单独厕所,让他们咂舌不已。 “老大,你先洗澡吧,洗完我洗。”田柱说道。 徐福贵闻着自己身上的味道,点点头,打开柳条箱,拿出裤衩,毛巾和皂角走进厕所。 过了几分钟,正在收拾行李的田柱听到他在厕所喊道:“老四,你过来看看,这玩意儿是咋出水的?” 走进厕所,徐福贵全身上下脱的只剩下一条裤衩,全身的肌肉充满线条美,田柱羡慕的转过眼神,和他一起研究花洒。 “嘿,首都的东西就是高级,轻轻一扳,这水就撒了出来,和水龙头一样,可是咋没热水?” 研究一会儿,两人搞明白了花洒咋用,但无论向左还是向右,花洒出来的都是冷水。 田柱看了看周围,然后走出厕所,指着墙壁上的一张纸说道:“老大,上面说晚上才会提供热水,一楼前台有开水。” “哦,洗冷水也没事儿。” 此时正是上午,冷水打在身上,让他一个激灵,不过皮肤习惯冷水的温度后,反而觉得异常舒服。 将皂角握在手里搓出泡沫,打在头发和身上,用力搓着皮肤上的污渍。 洗完以后,顿觉浑身神清气爽,闻了闻身上,汗臭味已经不见了,有一股淡淡的皂角清香。 衣服先不着急洗,光着膀子走出厕所,田柱指了指自己的前面,咧嘴笑道:“老大,这招待所还有风扇嘞。” “不错不错。” 田柱和他一样,脱掉衣服裤子,只剩下一条裤衩,他个子虽然矮,平时看上去有些瘦小,但身上依然有肌肉,毕竟平时跟着他们一起跑步打篮球。 徐福贵从柳条箱里找出一条黑色长裤,配上一件藏青色的衬衫,衬衫下摆插进裤子里,用棕色皮带牢牢束缚。 来到镜子前看了看,标准的干部打扮,成熟稳重,看上去大概三十左右。 想了想,还有半年左右,他就正式步入三十岁的门槛了,时间真的是把杀猪刀。 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他拉开窗帘,看着下方人流涌动的街道,观察首都人的一言一行。 今天是个艳阳晴天,夏天的首都依旧炎热无比,但和省城不一样的是,迎面吹来风很干燥,周围的空气也很干燥。 街道上的行人一个个牛高马大,几乎每个人都在说普通话,但仔细一听,和普通话又有所区别,似乎普通话就是在京都话的基础上改造的。 一根香烟抽完,田柱正好从厕所出来,愤愤道:“招待所啥都好,就是水不够用。” “咋了,厕所没水了?” 田柱点头,“还好我洗得差不多了,不知道为啥突然停水,衣服只能等到晚上洗了。” 这时候房门被敲响,打开一看,是孙知文和段兴国,“主任叫我们下去吃饭。” 招待所是提供三餐的,一楼除了是前台,同时是一个餐厅。 来到一楼,田柱来到前台问为什么突然停水了。 前台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不好意思,忘记和你们说了,首都很缺水,所以每个房间的水量每天都是有限的,一定要节约用水。” “缺水?为什么会缺水?”田柱不解。 工作人员愣了一下,笑着说道:“北方都缺水,更何况首都这么多人,水肯定是不够用的,听说你们南方从来不缺水?” 田柱理所当然的点头,“我们那里从来没缺过水,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水龙头一打开就是水。” 工作人员感慨了一声,“要是能把南方的水运到北方就好了。” “哈哈,这好像是个不错的办法。” “老四,说啥呢,过来吃饭了。” 田柱应了一声,来到桌子旁坐下,看到桌上的馒头,眼角抽了一下,“没有米饭?” “对,没有米饭。” 这几天一直吃馒头,他们的新鲜感早就过去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五章 陈记米行即将被改造 昨夜又是一场暴雨。 第二天早上起床一看,陈府院子里沾满落叶,雾气弥漫,清爽的晨风裹挟着浓重湿气穿梭在大街小巷。 清脆的鸟叫声不绝于耳,不时混合两声狗叫鸡鸣,好一个雨后天晴的清晨。 陈礼平吃完清淡的早饭,从堂屋走出来,站在屋檐下,看着东方天空从云层射出来的晨曦。 他穿着一身做工精良的黑色丝绸长衫,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无意识的转动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 “爹。”小腹明显隆起的苏玉轻轻叫了一声,给他请了个早安。 陈礼平摆摆手,温声道:“早给你说了,不必这么多礼,现在不兴旧社会那一套了。” 苏玉摇摇头,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问道:“爹,你在苦恼什么?” 陈礼平的语气依旧温和,只是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勉强,“这些事情你不消操心,好好把身子养好就行了。” 苏玉叹了一口气,应声答应,这段时间陈礼平老是愁眉苦脸,她有心想出谋划策,但陈礼平不想让她掺和进去。 她心里没有半点儿怪罪的想法,毕竟她知道自己的本事,就算知道了陈礼平的困难,估计也想不出什么法子。 她能做的,就是顺顺利利生下陈家的孩子。 “先生,杜县长来了。”保姆陈大娘快步走过来说道。 陈礼平转头看着苏玉,“小玉,清晨的风冷,伱先回屋去吧。” 苏玉听话转身回屋。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提着长衫朝大门走去,走出院子时,脸上换成了热情的笑容。 “一大早就听见有喜鹊在叫,原来是有贵客上门,杜县长,快请进,快请进。” 穿着军绿色衬衫的杜玉枝也不客气,笑着走进堂屋,坐在了首位上。 陈礼平隔着茶几坐在另一边的太师椅上,拿出金边细瓷杯,亲自给她倒茶,“杜县长,您尝尝,这是上好的铁观音。” “陈老板,不必这么客气,你是福贵的岳父,我算的上是福贵的干姐。按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陈伯父。” 陈礼平摆摆手,“咱们各论各的,福贵倒是好福气,有你当干姐姐,日后还要拜托你多照顾一下福贵。” “哈哈哈,福贵现在可出息了,日后可能还得他照拂我,陈老板,你有个好女婿,你不知道,现在福贵的名字在省里都很出名。” “昨天我接到消息,福贵现在正在首都,就连我,都还没去过首都呢。” 陈礼平不可思议的问道:“福贵去首都了?他不是说在被学校安排在省城工作吗?” “福贵应该是走的急,没来得及和你们说,反正对他来说是大好事,有福贵,你们就等着享福吧。” 陈礼平含笑点头,他倒是没想到当初那个荒唐女婿居然能到首都去。 两人寒暄好一会儿,杜玉枝干咳两声,这才问道:“陈老板,不知道我上次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来了。 陈礼平脸上的笑容稍微收敛,眼神里带着一丝沉重。 杜玉枝前段时间就来找过他一次,据说是上面来了新的政策,要一化三改。 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而陈记米行,恰好属于改造内容。 想到福贵是陈礼平的女婿,于是杜玉枝率先找到他,希望让他成为一个榜样,以后传出去名声会好很多,组织对他的评价也好一些,说不定还有其他嘉奖。 至于说看在福贵的关系上不进行改造?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这是新兔的政策,谁敢顶风作案? 杜玉枝见陈礼平不说话,便劝道:“陈老板,福贵很早就说过,你是一个聪明人。” “一化三改是新兔的大政策,要是配合的话还好,不配合的人,结果你应该知道,大牢里关着的人不少。” “你是福贵的岳父,所以我先给你通个气,你以前是云溪商会的会长,只要你愿意开这个头,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一定给你争取最大的好处。” “锦旗,嘉奖肯定是有的,我们还可以给你安排好工作。” “我们新兔组织肯定不会做强取豪夺的事情,改造的方式主要是赎买,也就是倌府购买股权,你以后依旧是米行的大股东,享有分红权。” “不过管理必须让倌府的人来,你也知道,粮食有多么重要,我们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以后啊,你就不用操心太多,每天坐着就能享受分红,这样的日子连我都羡慕的不行。” 听着杜玉枝的话,陈礼平表面上点头,心里却是冷笑不断。 新兔组织这样的做法,与强取豪夺有什么区别? 说的好听是赎买,但是倌府怎么拿出这么多钱来?还不是只能打借据。 至于这钱怎么还,当然是用米行挣的钱来还。 换句话说,就是先借陈家的钱买陈家的米行,然后用陈记米行赚的钱来还陈家的钱,一手算盘打的哗啦啦响。 但是,他没有其他选择,他看的报纸不少,知道这是国家大事,也写信询问过女婿,福贵的建议和之前一样,配合组织的一切工作。 虽然米行不是自己的,但荣华富贵至少是保住了。 而且照这个趋势来看,陈家的生活最好是越低调越好,将财富转移或者藏好,当然,这都是后几年的事情了。 “怎么样,陈老板,考虑的怎么样?”杜玉枝说的口干舌燥,喝了一口茶水问道。 陈礼平勉强露出一丝笑容,点点头,“福贵是新兔组员,我这个当老丈人的自然不能给他丢脸,一切,我都配合你们工作。” 杜玉枝脸上露出真切的笑容,伸出手,“陈老板,你果然是个聪明人,你放心,该你的,绝对一分都不会少,米行也不会成为我们的赚钱手段。” “你一定要相信,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人民服务。” 陈礼平不习惯握手的礼仪,但还是伸出手握了握,问道:“那不知道杜县长接下来怎么做?米行的伙计不少,总不能把他们都给辞退了吧”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七章 逛遍首都 (上一章被封了,修改了两次,解不了,郑重说一声对不起) 徐福贵一行人来到首都后,在三天内并没有接到任何安排,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正在协商安排。 没办法,毕竟是首都,每天不知道要接受多少来自国内国外的人,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会议要开,安排时间自然要久一点儿。 众人也乐意如此,要是刚到就开会,反而让他们受不了,感觉神经时刻在紧绷一样。 有这三天时间,众人自然不会傻乎乎的待在招待所里,一大早便收拾东西出去。 第一站是招待所附近最近的百货商店,里面的商品琳琅百目,各种稀罕玩意儿应有尽有。 “彼其娘之,我身上没带多少钱,亏了亏了。”段兴国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摸摸兜里的钱,一副亏大了的表情。 “老大,你带了多少钱?” 徐福贵耸耸肩,“五十多块钱,你要借多少?” 段兴国苦着脸摆手,“算了,你带的和我差不多,几十块钱,感觉买不了多少。” 别看五十块钱挺多,是别人三四个月的工资,但真来到商店,其实也买不了多少。 百货商店里的东西确实多,而且现在政策很宽松,不需要票据,拿着人民币就能买。 照相机,收音机,各种没见过的点心糖果,也不知道是外国的还是北方特有的。 不过徐福贵看了一圈,没有看到有自行车,这种稀罕货估计一上架就被人抢完了。 不过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等建设改造步入正轨以后,自行车厂兴起,像是什么凤凰牌,永久牌自行车将会风靡大江南北。 一边走一边逛,徐福贵看着如此多的商品,心里也不禁动了心思,准备找个时间来买一些放在空间。 当然,不可能看到什么就买什么,买一些过几年很难用票买到的东西就行了,比如收音机,麦乳精等等。 这些种类的票很难得到,鸽子市里几乎都没有,此时既然看到了,那就先买在空间里。 过几年,真要是缺钱了,转手到鸽子市里一卖,价格理所当然可以高许多。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不过现在旁边有周为民他们跟着,不好大手大脚买东西。 等机会吧,他在首都应该会待不少时间,总有机会单独出来采购,顺便给家里人买一些当地的特色礼物。 在百货商店逛了一圈,几人多多少少各自买了一些,田柱一样都没买,只是将各种商品牢牢记在了脑海里。 最后,几人合资买了一个照相机,然后买了不少胶卷,然后便兴冲冲的去坐公交车,准备好好的逛一下首都。 第一站自然是天安门,天安门内部不允许外人进入,只能在远处远远观看,红旗下,一个哨兵昂首挺胸,目光坚定。 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还是挂在最中间的巨大伟人像,哪怕隔着遥远的距离,依旧能看到他老人家伟岸的面容。 拿着相机,将允许拍照的地方拍了个遍,大部分都是合照,几人也不讲究什么拍照姿势,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咧嘴呲着个白牙就算数。 从天安门离开,下一站是故宫,辉煌的古代建筑在这座宫殿群展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仿佛看到皇权时代的缩影。 短暂的感慨后,相机再次咔咔响起,一张张黑白照片留在胶卷里。 八达岭长城,弯弯绕绕的胡同,一座座不知道传承多久的四合院,还有磅礴大气得王府,甚至连北大他们也进去逛了一圈。 这三天的时间,几人完全没有浪费,足迹踏遍整个首都。 三天下来,给徐福贵最大的感受更多的是历史的厚重,是底蕴的展现,是重生的艰难。 八达岭长城上的一个个弹坑,让人触目惊心,被烧焦的颐和园,更是让人心痛无比。 就三天的时间,他们买的胶卷全部用完,拿到照相馆洗照片,同样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田柱有心想分摊,但一来是自己的钱不够,二来是大伙肯定就没计算他的人头,费用他们给平摊了,该他的照片却是一张没少。 拿着一沓黑白照片,徐福贵看了看,每张都照的相当不错,他将空间偷偷放进空间,等过年回去,让家里人也看看首都是什么样子。 以后要是有机会,要带着家珍和孩子一起来首都,他们也要照很多照片。 至于徐父徐母,按照他们的性子,估计是不会愿意折腾的,岁数大了,出远门确实不方便。 从照相馆回到招待所,几人坐在一楼的餐厅里,任由身子瘫倒在座椅上。 这几天去的地方虽然多,但也着实累人,他们都不太想动了。 徐福贵伸手将衬衫的第一课纽扣解开,然后拿出香烟,先是给周为民递了一根,然后扔在桌子上,示意他们自己拿。 “这首都香烟咋感觉还没我们南方的香烟好抽?”段兴国抽了一口,盯着手里的八达岭香烟问道。 这是首都本地产的香烟,路上顺手买来尝尝味道。 徐福贵对香烟不挑,有的抽就行了,此时静静吐着烟雾,揉了揉发酸的肌肉。 “可惜还有好多地方没去,听别人说有好几条古玩街,不知道这些搞古玩的是啥样子。”孙知文颇有些惋惜说道。 周为民弹了弹烟灰,“行了,差不多该收心了,别忘了我们来首都的主要任务。” “知道了主任,这两天你没少念叨,不就是让简化汉字的方案通过嘛。” “没错,只要我们能把这个任务完成,以后来首都的机会绝对少不了,说不定还能留在首都工作!” 几人对视一眼,纷纷摇头。 周为民好奇道:“咋?这可是首都,不知道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往这里钻,你们还不愿意?” “不愿意,首都再好,也没家里好。” “没出息的东西,等以后看到的东西多了,就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想来首都了,起点往往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终点,有机会,一定要狠狠把握住。” 吃完晚饭,周为民让他们早些洗漱休息,准备明天的会议.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八章 汉字拼音方案 吃完饭,时间还很早,夏天的首都正好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红彤彤的太阳斜靠在西山上,散发出金色余晖,像是给这座古老恢宏的城市披上了一层金纱。 宽敞的石板街道上,行人依旧熙熙攘攘,路边的铁皮喇叭传出一阵阵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大多都是在宣传新兔的新政策。 人们抬头看去,西方天空,一片片火烧云从西到东颜色由深变浅,仿佛天空着火了一般。 招待所靠街边的三楼房间里,徐福贵站在窗口,手里夹着香烟,静静欣赏夕阳。 “老大,你好像很喜欢看风景。”田柱从厕所出来,一边用巾擦着水渍,一边说道。 徐福贵转过身,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语气有些感慨,“我以前从来不看风景的,觉得没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那为什么现在喜欢看了?” 徐福贵脑海中闪过家里人的面容,“或许是知道珍惜了吧。” “珍惜?” “对,珍惜!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的每一寸时光,珍惜路边的每一处风景。” 田柱很认真的看着他,“老大,你现在就像是一个哲学家。”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香烟掐灭,起身道:“行了,我去洗澡了,今晚早点儿睡,这三天累的够呛。” 依旧是冷水澡,他速战速决,防止招待所又停水,他已经习惯首都缺水的日子。 洗完澡,顺手将衣服洗干净晾好,然后光着膀子躺在床上,房间里是双人床。 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已经晚上八点过,夕阳已经消失不见,但天色只是微微暗了下来,距离彻底天黑还有好一会儿。 想了想,现在睡觉确实还早,起码也得等天黑吧,不然总是怪怪的。 他拿起床头柜的报纸,半躺在床上,仔细看了起来。 本来准备睡觉的田柱睁开眼睛,悠悠道:“老大,你不是说今晚早点儿睡吗?” “对,看一会儿就睡,你睡自己的,不用管我。” 田柱默默起身,也拿了一张报纸摊在腿上。 “你咋不睡了?” “你睡我就睡。” “你小子。” 徐福贵笑骂一声,继续看报纸上面的内容,报纸是招待所提供的,算是半公开报纸,各种消息都是最新的。 上面写着关于一化三改的进展,特别是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目前的工作进展不太理想。 看到这里,他心里微微一沉,想到了自己的老丈人陈礼平。 陈礼平有着云溪县城最大的米行,几乎把县城的粮食生意给垄断了,他也是属于被改造的对象。 当然,他倒是不担心陈礼平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哪怕前世没有他提醒,陈礼平都是配合工作,乖乖将米行交出去。 只是,陈礼平这种身份,在后面几十年确实不好生活。 前世他虽然没有和老丈人走动,但通过家珍,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他的情况。 目前只是失去米行,但陈家留下的庞大财富依旧在的,按理说,这些财富几辈子都足以支撑。 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动荡中,陈家的财富不断流失,特别是最激烈的那段时间,陈礼平被某些眼红的人扣上大帽子,逼迫他交出财产,甚至到了有生命威胁的地步。 最后的结局,陈家在云溪县城彻底成了历史的尘埃,让人唏嘘不已。 徐福贵皱着眉,忍不住又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不过并没有点燃。 他重生回来,是知道历史的发展大势的,哪怕他现在发展的还不错,他依旧改变不了陈礼平的遭遇。 毕竟,陈礼平的成分和身份摆在这里,随着时代浪潮,必定会被拍碎。 陈家如此庞大的财富,就这么流失出去,不免实在可惜,而且他也不想看到家珍失去父亲后痛哭流涕。 当然,千万不要误会,徐福贵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打自己老丈人家产主意的地步,他只是想帮自家老家人保住这些财产,在余生能活的好一点儿。 想要做到这一点,似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离开这片混乱的漩涡! 时代大势既然避免不了,那就离开大势裹挟的范围,到其他地方扎根生长。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放在以前,徐福贵绝对想不到这些,但读了这么多书,他发现自己的思维也发生很大变化,很多事情有了更多的选择。 至于去哪里,香江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里同样是华人聚集地,而且发展的速度快的令人瞠目咂舌。 当然,危机也不少,但至少不会没有反抗的机会。 徐福贵越想,越发觉得这个想法不错,陈礼平带着陈家的财富去香江,靠着他自己的头脑,站稳跟脚不难。 要是能把握机遇,说不定还能更上一层楼。 至于他自己,自然是不可能去香江的,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更何况他现在发展的还不错,成分也是雇农,认识的人不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很不错。 他将嘴里的香烟放下,看着散发出橘黄色光芒的点灯,就是不知道老丈人会不会答应。 毕竟,老丈人可不知道后面几十年会发生什么,背井离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需要大毅力。 如果陈礼平不愿意,那他也没办法,只能让他把财产早日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他要是有能力,也会护他周全。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他竟然睡着过去。 田柱见他睡了,关了电灯,房间陷入一片黑暗,他同样睡了过去。 随后几天,每天都有一次会议,有时候是在上午,有时候是在下午。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会议进行的很顺利,比省里讨论的时候顺利多了,可能是许多问题已经在省里开会的时候解决了。 他们上交的资料相当完备,专家和领导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他们都能解决。 看得出来,这些专家和领导很满意,不过其中有几位专家却提出了一个更深一步的想法,那就是汉字的拼音。 如果有汉字拼音,不论是国际交流,还是扫盲运动,都会有极大的进展。 于是乎,汉字拼音方案又提上了日程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九章 再见陈同志 徐福贵本以为,他在首都应该待不了多久,但没想到,这一待便是两个月的时间,整整一个暑假的时间便过去。 饶是如此,他依旧回不了干部学校,至于学习什么的,哪里组织安排下来的任务重要? 汉字简化的方案已经通过了,但随着一个专家提出汉字拼音的方案,他们再次陷入忙碌。 还好,汉字拼音徐福贵同样是知道的,方案进行的还算顺利。 哪怕没有他在,这些专家的学识足以完成这次方案,毕竟有英语这个国际语言的参照物在,搞出汉字拼音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首都已经炎热干燥,徐福贵渐渐适应每天把馒头当主食的日子。 不过,他依旧想念家乡香喷喷的白米饭,招待所偶尔会煮米饭,但毕竟是少数,大米在北方算是比较精贵的食物。 “好了,今天的工作就先到这里,大家可以回去了。”一个图书室里,一个银发老人温声说道。 他便是语言学方面的专家,汉字拼音也是他提出来的,也是这次方案的负责人。 除了银发老人外,旁边还有几个专家,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年轻人就只有徐福贵一个人。 没办法,这不是在学校里,想要参与到方案中去,要么是有真才实学,要么是有通天背景,段兴国他们,包括周为民都没有这个机会加入进来。 所以,他们前段时间就带着嘉奖,心满意足的回省城了,留下徐福贵一个人帮忙。 徐福贵放下手里的工作,先是伸了个懒腰,和其他人笑着打了个招呼,准备起身回招待所。 “福贵,这段时间辛苦了。”在他走出图书室前,银发老人叫住他,看着他的眼神带着一丝欣赏。 毫不客气的说,汉字拼音方案的进度徐福贵有一半的功劳,他也没想到,这个年轻小伙子悟性这么好。 而且做事很踏实,一步一步走的很稳,平时待人温和谦逊,对谁都是笑呵呵的,很难不让人喜欢。 徐福贵客套两句,转身走出图书室,来到了大街上。 今天天气不错,既不是艳阳晴天,也不是连绵雨天,厚厚的云层笼罩天空,一丝丝带着凉意的风在大街小巷吹拂。 气压略微有些高,一副要下雨的模样。 徐福贵点燃一根香烟,独自一人走在石板街道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从旁边路过。 有一家三口说说笑笑,有一对老人吵吵闹闹,有几个孩子叽叽喳喳,也有像他一样的人,一个人走在街上。 他吐出一口香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有些想念家里人了,整整两个月没有和他们联系,也不知道家里出什么事没有。 回到招待所,前台的工作人员和他已经很熟悉了,笑着说道:“徐干部,你回来了,今晚吃香喷喷的大米饭,还有猪肉炖粉条子。” 徐福贵笑了笑,“又拿我开玩笑,我可不是什么干部。” 晚上的饭菜确实很丰盛,白米饭,猪肉炖粉条子,还有紫菜蛋花汤,让他吃了个肚皮滚圆。 目前他一个人住一个房间,一直待在招待所也无聊,趁着天还没黑,他如同往常一样,来到外面散步。 临近傍晚,周遭的风越来越大,空中的云层似乎也阴沉下来,害怕下雨,他快步回到招待所。 刚走进去,前台的工作人员便着急道:“徐同志,有领导找你,等你许久了。” 徐福贵一愣,“哪位领导?” “我不认识,呐,就在哪儿坐着呢。” 顺着他手指的目光看去,一个头发花白的中老年人安静的坐在一个饭桌旁,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哪怕什么动作都没有,依旧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 这人穿着一身灰色中山装,皮肤有些黝黑,面容平平无奇,身旁还站着两个警卫,一看就是大领导。 徐福贵先是一怔,感到有些惶恐,但下一秒却有些不可置信。 他感觉这位领导似乎有些眼熟。 “徐干部,别愣着了,快过去吧。” 徐福贵压下心中疑问,确认自己仪容没有问题,迈步走过去。 或许是听到动静,这位领导放下报纸,转头看了过来。 目光接触的一刹那,徐福贵准备的腹稿全部丢到脑后,诧异道:“陈同志?” 陈同志打量了他两眼,笑呵呵的招手示意他坐,“福贵,不成想你还记得我。” 一开口,徐福贵感到十分亲近,顺势坐在他对面,“不敢忘,陈同志曾经的教诲,至今不敢忘,没想到您这样的大领导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哈哈哈。” 陈同志似乎对他的从容自然感到很高兴,挥挥手,示意警卫员离远一点儿,然后说道:“别叫我陈同志了,现在已经不是战争年代,不需要保密,叫我陈叔就好。”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您是大领导,我这样不是占你便宜嘛。” 他可没忘记,杜玉枝,周为民,以及好多官员都是力挺陈同志,说明陈同志不仅是个大领导,而是拥有自己的派系。 这样的大佬,按理说不会在意他这样的小人物,不知道他今天为什么会来找自己。 徐福贵有自知之明,总不可能是领导一眼看中自己了,用平常心对待就行了。 没有追求,自然就不必卑躬屈膝讨好。 陈同志笑了一声,“一个称呼,有什么占不占便宜的,话说你小子,就不好奇我的身份?” 徐福贵点头,老实道:“好奇,但我不问。” “为何不问。” “问了又如何,不问又如何。” 陈同志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你小子,不知道该说你大智若愚还是愚不可及。” 徐福贵见他面前的茶杯是空的,便用桌上的茶壶给他倒满,然后问道:“陈叔,那你找我是?” 陈同志敲了敲桌子,先是喝了一口茶,然后掏出一盒内部香烟,给他递了一根,“没事儿,有事儿也不是你能接触的。” 徐福贵讪笑一声,他这下彻底不知道陈同志亲近自己的原因了。 陈同志温和笑了笑,“不用想这么多,就是随便找你聊聊,人老了,就喜欢回忆以前的事情,记得以前在云溪县城大牢里的时候.”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章 亲近缘由 陈同志似乎真的是特意来找他叙旧的,将云溪县城发生的事情回忆了一个遍。 徐福贵想到这些事情,难免有些唏嘘。 明明只是前几年的事情,他却感觉过了许久,那时候的生活每天都是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身份被发现,也生怕自己被拉去当壮丁。 虽然当时他和陈同志的相处只有几天,但这位领导学识的确渊博,教会了他许多人生的道理。 在这陌生的首都,勉强算得上是熟人,徐福贵不免有些高兴,滔滔不绝的说着话。 渐渐地,陈同志说的话少了,大部分都是他在说,说各种各样的事情,仿佛在倾诉一般。 陈同志脸上没有半分不耐的表情,反而听的很认真,看着福贵的面容,心神更是有些恍惚。 “陈叔,你咋哭了?是不是我说错话了?”徐福贵突然问道。 陈同志回过神来,擦了擦眼角,发现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盈满眼眶。 他低头擦掉,然后笑了笑,“没什么,你继续说,人老了,就是多愁善感。” 徐福贵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内心的好奇,试探问道:“陈叔,我问你句话,伱不要觉得冒昧。” “你问,福贵,不要把我当什么领导,那我当叔叔就好。” “我要问的就是这个,你为啥对我这么.上心?” 陈同志闻言,先是轻笑一声,然后瞥了他一眼,说道:“或许是因为你救过我的命,又或许是因为你这人天生让人亲近。” “又或许是因为,你长的和我儿子很像。” 徐福贵不可思议的指着自己,“我和您儿子长的很像?” 陈同志点头,“没错,很像,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过你个子比他高许多,皮肤也白很多,比他懂人情世故多了,更比他怕死。” 徐福贵讪笑一声,“那还真是凑巧了,不过也说不准,我们国家这么多人,难免有一些长的很像。” 陈同志点头,“所以真的很巧,我们国家这么多人,面积这么大,我偏偏碰到了你。” “陈叔,那你儿子呢?” “死了,死在战场上。”陈同志有些伤感,又有些骄傲道。 徐福贵沉默,“对不起啊陈叔。” 陈同志摆摆手,“没什么对不起的,我为我儿子骄傲,他是好样的。” 徐福贵重重点头,“对,他是好样的。” 这句话说完,两人沉默,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徐福贵此时大概也知道陈同志为什么会亲近走进,他小心翼翼问道:“陈叔,那你是把我当成情感寄托了?” 陈同志看了他一眼,自嘲笑了笑,“福贵,你小子,算是吧,你要是嫌老子烦,大大方方说出来。” 徐福贵摆手,“这当然不会,能由您这么个大领导当叔叔,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陈同志开怀大笑,指着他,“福贵,我就喜欢你这点,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大大方方,一点儿不别扭。” 说开了以后,两人的相处反而变得更加自然,徐福贵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活了两辈子,他知道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要是不搞清楚,他真的浑身不自在。 两人点燃香烟,一遍吞云吐雾,一边聊天。 从聊天当中徐福贵也知道了陈同志的名字叫陈震(虚构人物)。 当时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徐福贵的嘴巴几乎能塞下一个鸡蛋。 毫不夸张的说,你随便拿一份报纸,十份有五份能看到上面有这个名字。 这种大佬,居然就这么坐在他面前,和一个普通长辈一样和他聊天。 陈震看到他的表情,得意的调侃他两句。 随后陈震又说他儿子的事情,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可依旧死在了战场。 这件事情,是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看到徐福贵的时候,忍不住多了一些关注。 “福贵,我说真的,以后有困难,尽管来找我,你小子很合我胃口,要是我有个闺女,我肯定让他嫁给你。” 徐福贵抿了抿嘴,“有我也不娶,我有媳妇儿了,我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家珍。” “家珍?你媳妇儿?” “对,再说了,我知道您是大领导,可我知道轻重,您忙的都是大事,我哪儿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来麻烦你?” “我的性子你也不是不知道,能退一步就退一步,逢人就是笑脸,不会有人为难我的。” 他说的是心里话,有一个大领导当长辈,他内心固然高兴,但也仅仅如此罢了。 他不至于因为陈震便内心膨胀,立志做人上人什么的。 他没这心气,也没这能耐,想法还是和以前一样,能让一家人吃穿不愁,走出去受人尊敬就行了。 哦不,现在的要求似乎还多了一些,那就是当个干部,最好是当个领导干部。 也正是这种心态,他在知道了陈震的身份后,说话依旧自然从容,因为他没有求人的地方。 陈震听完,大笑两声,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 时间不知不觉很晚,黑夜中,连绵细雨凝成长线从空中掉落,冷风吹拂,炎热的夏天似乎一下消失不见。 “时间也不早了,福贵,今天和你聊的很高兴,如果有时间,我还能来找你吗?” 徐福贵一怔,“陈叔,你这说的啥话,您是长辈,按理说该我去看您,但您是大领导,可不敢随便打扰你。” “你小子。” 陈震给了他两个地址,如果有事,尽管去找他,至少离开首都前一定要给他说一声。 随后他起身,从一旁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块手表,“呐,送你的,放心,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当初在战场上收获的战利品,樱花军官戴的。” 徐福贵也不拒绝,拿起来看了看,是一块大银表,牌子不认识,价格应该不便宜。 看见徐福贵戴在手腕上后,陈震满意点头,然后招呼警卫员一起离开。 徐福贵送他到招待所外面,看见他坐上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脸上带着笑容,扬长而去。 徐福贵看着吉普车消失在黑夜里,又看看手腕上的大银表,感觉世间的缘分居然如此奇妙。 重生后的日子,老天爷似乎一直很照顾他,贵人不断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一千块! 夏去秋来。 北方的树木与南方似乎有截然不同的脾气,树叶纷纷变黄,干硬的大风一吹,金黄的落叶便铺满街道,看上去美轮美奂。 一望无际的田野里,金黄的麦浪随风摇摆,人们脸上充满了收获的喜悦。 早晨,厚厚的云层遮蔽天空,朝阳不见丝毫踪影,凉风带走了夏天最后一丝热意。 “叮铃铃” 床头柜上,一个红色的天安门牌闹钟发出响铃,随后一只大手从天而降,闹钟戛然而止。 徐福贵收回大手,睁开眼睛,感到下降的温度,下意识裹紧了被子。 稍微眯了一会儿,起身打开柳条箱,看着里面的夏季衣裳,眼里有一丝无奈。 当初从省城过来的时候,他带的全是热天穿的衣裳,哪知道现在秋天都来了,他居然还没回去。 北方的夏天早晚温差很大,像是昨晚睡觉,半夜起码被冷醒了两三次。 不行,得找个时间去百货商店买些衣裳。 被子应该不用买,等会儿和前台的工作人员说一声,让他们把凉席换了,铺上床单,再换一套厚被子。 可他拿出自己的钱包,打开一看,里面就只有十多块钱! 他叹了一口气,他带来的钱全部都花在百货商店里去了,换来的结果是空间里多了很多商品。 可以说,他现在的空间几乎可以当一个百宝箱来用,想要什么随时都能拿出来。 将钱包放下,他走进厕所,一边刷牙一边琢磨去哪里搞点儿钱来用。 空间里能换钱的好像就只有古董,金条,银元。 金条肯定是不能动的,古董和银元倒是无所谓,特别是银元,贬值的速度越来越快,以后几乎只剩下收藏的价值。 一念及此,他决定找个地方将空间里的银元换成人民币。 不然钱包里的钱可不够他用,别说买衣裳了,就是回去的车费怕是都够呛。 洗漱好,他穿上一件藏青色的衬衫和一条黑色长裤,戴上陈震送给他的大银表,照了照镜子,这才起身朝外面走去。 “早啊,徐同志,想吃点儿什么?”前台的工作人员熟络的和他打着招呼。 “呵呵,油条豆浆包子就行,麻烦您了。” “好嘞,您稍等。” 徐福贵坐在饭桌旁,不一会儿,一份简单却量大的早餐便端过来,他当即吃了起来。 吃完以后,走出招待所,却发现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晨雾笼罩街道,地面的落叶也被润湿。 “徐同志,这里有伞。”工作人员又道。 徐福贵转身回去拿伞,工作人员又道:“徐同志,天冷了,你可得多加衣裳。” “有劳您关心。” 打着伞踏入街道,经过一段不长不短的路程,来到了日常工作的图书室。 “福贵,变天了不知道?咋还穿这么点儿,别着凉了耽误了工作,你可是我们的大将,少谁都不能少了您啊。” 徐福贵将伞放在外面,“这话我可不敢接,在座的各位都是我要学习的对象。” 随后继续投入汉字拼音方案的工作。 他们的工作时间定的是早上八点,下午五点,中午有休息的时间。 每天的工作也不累,动动笔,翻翻资料就行了。 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徐福贵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周围的专家教授学识确实丰盛,让他学会了不少。 工作一天后,和周围人打了个招呼,他走出图书室,没有着急回招待所,而是来到了一处古玩街。 这么长时间他也打听到了黑市的位置,大部分都是古玩街。 或许是今天下午,古玩街并不热闹,冷清的街道上只有三三两两几个人。 徐福贵顺便去街道旁边的店铺看了看,里面全是花瓶字画玉石什么的, 一问价格,动辄一百两百,让他不禁疑惑,为啥这些玩意儿这么贵,多放了些岁月就有人喜欢? 理解不了,找了个规模较大的店铺,走进去问换不换银元。 “银元?这玩意儿现在可不值钱了。”店老板的语气有些嫌弃。 新兔建立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人民币几乎普及到各个地区,很少再有人看见拿着银元买东西。 银元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 徐福贵问是怎么个价格,店老板说道:“一块银元五毛钱。” 徐福贵皱眉,这价格贬值的也太多了,当初用银元和人民币兑换的时候,一块银元足足能换五元钱。 现在足足跌了十倍? 对这个价格不满,他又到其他店铺问了问,价格都是一样的,估计是被统一的。 无奈之下,只能拿出空间里大部分的银元,免得银元的价值再次下降。 这些银元几乎都是龙二身上得来的,卖了也不心疼。 他数了数,空间里的银元还真不少,足足有两千多! 他取了两千出来,剩下的银元留作纪念。 随后,他就挨个挨个店铺逛,一个店铺出手一百块银元。 甚至还多走了几步,到其他的古玩街,花了不少时间将两千块银元全部脱手。 换来的就是空间里厚厚一沓大团结,足足一千元! 这笔钱可不是少数,估计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为钱担忧了。 有了钱,他再次来到百货商店,大手一挥,又买了不少衣裳。 他自己只买了两套秋装,其余的都是给家里人买的,其余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买了不少。 也就这两年可以大手大脚的买东西,等计划经济实行的时候,有再多钱都没用,票据才是最重要的。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百货商店,他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将所有东西放进空间。 只留下一件藏蓝色的工人外套,披在身上,周遭的寒冷被隔开,再戴上一个蓝色的干部帽子。 回到招待所,吃了晚饭,由于外面在下雨,他便没有出去散布,回到房间准备看书。 没想到陈震正在房间里等他,徐福贵熟络的和他打着招呼,坐在沙发上和他聊天。 陈震平时很忙,但只要有空闲的时间,便会过来找他聊天,徐福贵自然相当高兴。 从陈震这里,他学到了不少东西,也了解了一些更隐秘的消息.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二章 留在首都工作? 夜色浓重,像是被墨泼了一般,伸手不见五指。 窗外雨声滴滴答答,夹杂着雨水的寒风拍打窗户,房间内遍布橘黄的灯光。 徐福贵站起身,将窗户关紧,雨声一下变小了许多。 “福贵,我正想提醒你,入秋了,可得多加些衣裳,呐,你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估摸着你来首都的时候没有只带了热天的衣裳,也是,我也没想到伱会在首都待这么久。” “前段时间我去上海出差了,还以为没机会见你。” 徐福贵看了看他递过来的衣裳,是一件军绿色的外套,除此以外,旁边还放着两个口袋,里面都是给他买的衣裳。 他好笑道:“叔,我今天才去买了衣裳,不信你看,这些衣裳要不你带回去自己穿?我一个人也穿不了这么多啊。” 陈震没好气道:“你特娘的比老子高一个脑袋还多,特意给你买的衣裳,快,穿上给老子看看。” 徐福贵只能默默接受,他也知道这位大领导的一些脾性,平时说话温温和和,看上去挺和蔼。 但一旦脾气来了,嘴里全是粗话,但如此反而让人感到亲切。 徐福贵穿上他买的衣裳,陈震满意点头,“不错,不错,你这小子是个好衣架。” 徐福贵摸了摸衣服的面料,比他穿过的所有衣裳都要好,穿着很舒服。 陈震让他不要脱,穿着暖和,但徐福贵还是把纽扣解开,房间里门窗关的紧紧的,其实并不太冷。 徐福贵重新坐回沙发,正想给他递烟,陈震却掏出自己的特供香烟,得意道:“抽我这个,我这个好抽。” 两人点燃香烟,长长吐出一口青色烟雾,陈震靠在后面的沙发,翘着二郎腿,突然问道:“福贵,我问你个事儿。” “嗯,叔,您说。” “别一口一个您的,我老家也是南方的,听着怪别扭。” “害,听首都人说话习惯了。” 陈震弹了弹烟灰,“是这,你有没有留在首都工作的想法?” 徐福贵毫不犹豫摇头,“没有。” 陈震先是沉默,然后说道:“为什么?福贵,你也快三十了吧,应该知道留在首都的好处。” 徐福贵点头,“我知道,我当然知道,这可是首都啊,就算只留个三年两载,但只要下放到地方,立马就能当高级别的领导。” “而且有您在,就算我不争不抢,别人或多或少都会照顾我,虽然有些不要脸,但这就是实话。” 陈震笑了,“你是个聪明人,只要你开口,你明天就可以去办首都的户口,以后留在首都工作,顺便,也多陪陪我这个老头子。” “叔,你可不老,我看你这身子骨比我还硬朗。” 徐福贵先是开了个玩笑,然后认真的看着他,“可我真不想留在首都工作。” “其实不止您问过我,我们方案小组的组长,也问我要不要留在首都工作,我都拒绝了。” “因为你媳妇儿孩子?”陈震反问。 徐福贵点点头,“没错,我的根在云溪,家珍也在云溪,爹娘孩子在云溪,我不可能一个人留在首都的。” 陈震语气轻松说道:“这有啥,几个户口而已,让你家里人都来首都不就行了,我还能给你媳妇儿安排工作。” 徐福贵不说话了,同时也代表他犹豫了。 他似乎又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 回云溪县城,还是留在首都,两种念头不断在他脑海里打转。 云溪县城小是小了点儿,但正因为小,所以他在县城有足够的地位。 而且徐家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地方,经营着各种人际关系,他敢拍着胸脯说,自己要是回云溪县城工作,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自己。 哪怕工作出了问题,他也可以遮盖住,而且还没上级管着自己。 但云溪县城确实太小,如果想要晋升的话,难度登天。 首都不一样,首都虽然鱼龙混杂,领导无处不在,到处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做事要小心翼翼。 但机会大把大把的有,平台又大,哪怕按部就班,前途也不是缩在云溪县城能比的。 而且生活的环境不一样,不管是物质条件还是精神条件,都不是其他地方能比的。 而且如果有首都户口,各种优惠政策都能享受。 特别是几十年后,小地方的人不管在努力,一个首都户口拿出来,便能压得你出喘不过气。 如果一个孩子出生便有首都户口,那他的起点,或许就是许多人一辈子的终点! 一念及此,徐福贵猛然惊醒,对啊,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凤霞有庆考虑,也要为自己的孙子辈考虑。 如果他们是首都户口,哪怕能力平庸,运气一般,生活应该也会比大部分人要好。 只是,不知道徐父徐母会不会答应背土离乡,来到首都生活。 于是,他说道:“叔,我先考虑考虑,回去后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陈震一下便明白他的意思,笑着点点头,“福贵,我不会害你的,在首都工作,困难或许有,但前途一定广阔。” 徐福贵笑了笑,想到明天是周末,不用工作,便问道:“叔,明天你忙不忙?” 陈震眉毛挑了挑,“咋了?” 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好久没喝酒了,想和你喝两口。” 陈震哈哈大笑两声,“好,那就小酌两杯。” 随后,他让警卫员去拿酒,警卫员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拿了一瓶酒和两个杯子过来。 徐福贵假装在柳条箱里面翻了翻,实际上从空间里拿出一包花生米和牛肉干,这可是上好的下酒菜。 “福贵,你下次到我家去,我家有好多酒,保管让你喝个够。”陈震似乎也是个爱喝酒的,先是抿了一大口酒,咽下去后使劲砸吧了一下嘴。 “行啊,我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喝两口。” 两人酒量都不小,一瓶白酒喝完,眼神依旧清明,只是脸色有些红,但说话咬字依旧清楚。 两人也不贪杯,喝完以后,陈震便阔步离开,临走前让他好好想想留在首都工作的事情.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三章 收获的季节 秋季。 今天天气相当不错,艳阳高照,蔚蓝的天空中,几朵硕大的白云飘在空中,让人好奇白云会不会有人生存。 广阔的水田里,一片片金黄的稻浪随风摇摆,散发出一阵阵稻香。 水田里,皮肤黝黑的庄稼汉戴着草帽,将裤腿挽得高高的,手里的镰刀将熟透的稻谷一茬茬割下。 尽管天气炎热,但收获的喜悦却压住了身体的疲惫。 今年的雨水相当不错,加上这些粮食都是给自己种的,村里人干劲十足,稻谷长势非常好。 来顺同样是其中一员,他现在虽然是支书,但家里的土地舍不得荒废,咬牙种上稻谷。 他穿着一件泛黄的汗衫,头上戴着草帽,嘴里叼着香烟,手上的动作十分麻利。 “特娘的,早知道就不种这么多粮食了。”来顺站起来,锤了锤自己的腰,忍不住嘀咕道。 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自己不光得忙支书的工作,空闲时间都和土地打交道,实在是身心疲惫。 反正家里现在也不缺粮食,把这些土地借给其他人家算了。 来顺当了一年的村支书,或多或少有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打定主意要让自己轻松一点。 “来顺,来吃口西瓜,歇一歇。”不远处的田埂上,胡兴旺喊道。 来顺将镰刀放在稻桩上,一脚一脚走了过去,水田变得更加污浊。 正准备上田埂的时候,他瞧见田埂边上有一个大拇指大小的洞口,此时正往外吐泡泡。 他眼睛一亮,食指和中指弯曲,熟练一扣,一条不大不小的黄鳝便被夹了起来。 胡兴旺说道:“来顺,你也不嫌热的慌,一条黄鳝捉来干啥,又不好吃。” 来顺得意道:“那是你没办事,以前我和我哥就喜欢去捉黄鳝螃蟹什么的,好吃的不得了,可惜我不会弄。” 胡兴旺翻了个白眼,“废话,你们以前都是用上好的猪油来炸的,能不好吃嘛,对了,福贵哥啥时候回来?” “这都走了大半年了,咋连个消息都没有?” 来顺将黄鳝放在一个桶里,先是随便洗了洗手,然后拿起西瓜咬了一口,汁水四溅。 “嗯,你家还有西瓜种子没有,村里就数你家的西瓜最甜,我明年也用你家的西瓜种子。” 说完,他抹了一口下巴上的汁水,骄傲仰头,“你们还不知道吧,我哥到首都去了。” “啥?” 胡兴旺震惊瞪大眼睛,连嘴里的西瓜滑落都没发现,“去首都了?啥时候的事儿?” “去了有一段时间了。” “那你咋没给大伙儿说?” “你们也没问啊,家珍姐说了,不是什么大事儿,没必要宣扬。” “这还不是什么大事儿?”胡兴旺无语的看着他。 他们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云溪县城,别说首都和省城了,就连文昌地区都没去过。 哪像徐福贵已经跑到首都去了。 “福贵哥去首都干啥?” “好像是去首都开会,他走的急,没说清楚。” “首都啊”胡兴旺眼里露出憧憬的目光,“也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去首都看一眼,哪怕一眼就够。” 来顺嗤笑道:“做什么白日梦呢,大字不识一个,老老实实待在徐家村吧。” 说完,他又要去拿一块新的西瓜,胡兴国拦住他的手,“我大字不识一个,那你有种别吃我西瓜,说得好像你识字一样。” 来顺笑嘻嘻的拨开他的手,拿起一块新的西瓜,“我当然不识字,所以这辈子和你一起老老实实待在徐家村就行了。” 胡兴旺大笑一声,又问:“那福贵哥啥时候回来,到时候我们去县城接他。” “不知道,我哥他好久都没写信来了,首都也不知道有多远。” 胡兴旺敬佩道:“福贵哥应该是我们徐家村祖祖辈辈最有出息的人,我看以后谁敢欺负我们村的人。” 来顺点头,“是这个理,谁要是敢欺负我们村的人,就搬出我哥的名头,看谁不服。” “对了,听说翠萍又怀上了?” 来顺嘿嘿点头。 “你小子,真行啊,不过我也不差,我家婆娘这两天好像也来了,准备找个时间去看看,十有八九是怀上了。” “咱们这是响应新兔的政策,大力生育,上面还给了一个英雄母亲的荣誉,你要不要和你家婆娘争取一下。” 胡兴旺眼里有些意动,但还是装作不在意道:“顺其自然吧,咱村里能生的可不少。” 聊着天,休息一会儿,来顺重新回到田里,迎着烈阳收获稻谷。 “二叔,二叔,二娘让我叫你回家吃饭。”一道响亮的声音响起,一个白白胖胖,面色红润的小娃娃跑了过来。 “是有庆啊,有庆过来,伯伯给你吃西瓜。” “有庆过来,伯伯今天捉了两条黄鳝,送给玩儿。” “有庆,跑慢点儿,别摔了跟头。” “有庆,你爹啥时候回来?” 周围的庄稼汉看到这个娃娃,纷纷亲切喊道,对自己家孩子都没这么温柔。 有庆很有礼貌,对周围的大人一一回应。 “哈哈,有庆可真懂事,家珍不愧是老师,教的就是好。” 有庆找到来顺,来顺看了眼头顶明晃晃的太阳,不再坚持,从水田出来,拖着满是黑泥的双脚回到村口的宅子。 “来顺,苦了你了,地里的活儿全靠你操劳。”徐母给他端来一碗凉茶。 来顺不在意的一笑,“太太,你这话言重了,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徐母埋怨道:“都怪福贵,年后出去就每个信儿,说是跑首都去了,也不念着家里的土地,让你一个人忙活。” 说完,她看向村口蜿蜒的小路,眼里有些忧愁。 “太太,你是有想哥了吧,放心吧,等过年了,哥就回来了。”来顺安慰道。 徐母叹了一口气,“亲手养大的儿子,一年只有过年能见到,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让他去什么省城。” “妇人之仁,你就情愿福贵在家当个败家子?你答应,徐家的祖先也不会答应,等福贵回来,你可不许说大煞风景的话。”徐父说道。 “哼,你就是不心疼福贵.”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一等奖! 秋去冬来。 不知不觉已经来到腊月。 首都,空中密布厚厚的灰色云层,鹅毛大学从空中飘落,广阔无垠的大地一片银装素裹。 凛冽的寒风像是一把把冰冷的刀子般,不断在大街小巷穿梭,街道两边厚厚的积雪,行人一个个穿着厚重棉服,戴着毡帽手套,武装的严严实实。 家家户户几乎都烧了暖炕,不然这样的天气,真的会活生生把人冻死。 徐福贵工作的图书室虽然没有烧炕,但却通了暖气,但即便如此,徐福贵依旧穿着厚重的军绿色大衣,脑门上戴着一顶黑色毡帽。 此时此时,图书室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兴奋的表情,一个个检查手里的资料。 汉字拼音方案,已经来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 “经过各位的精诚合作,目前汉字的拼音几乎已经完善,声母有23个,分别是.” “韵母有二十个,分别是.,其中又分为单韵母和复韵母.” “我们这套汉字拼音方案是使用拉丁字母的现代汉语注音,按国际通用顺序规定了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 “同时,规定了汉语拼音字母的体式以及每个汉语拼音字母的名称。” “总的来说,汉语拼音方案的完成,是我国各方面方案的重大突破,对内,是教育和文化的发展。 “对外,汉语同样能走向国际化,为此,我真诚感谢各位付出的艰辛努力!” 汉字拼音方案负责人,银发老人热泪盈眶,深深鞠了一躬。 众人连忙把他扶起来,他们内心同样激动无比,作为参与人,他们深刻知道汉字拼音方案的出现,到底意味着什么。 “好了各位,今晚大家一起去国营饭店庆祝一下,接下来你们可以好好休息,我会把方案拿给领导审查。” “不出意外的话,各位的嘉奖很快就会下来,你们的名字也将会出现在报纸上。”银发老人笑着说道。 “哈哈,咱们这也算是名垂青史了吧。”有人开玩笑道。 “算,当然算,以后只要有人用汉字拼音,肯定会见到我们的名字。”众人兴奋道。 “走走走,国营饭店集合,今天高兴,一定要多喝几口,一醉方休!” 众人起身朝外面走去,银发老人要晚些时候去,他要第一时间把方案和资料交给领导。 “福贵,你和我一起去。”他说道。 徐福贵愣了一下,也没多问,答应一声,走过去主动接过他手上的方案资料。 银发老人看向他的眼神里满是欣赏,“福贵,这次的方案,实打实的说,你是第一功臣。” 徐福贵认真的看着他,“全是靠大家的功劳,更何况这个方案还是您提出来的,我也就是帮帮大家做些杂活儿。” 银发老人轻笑摆手,“福贵,太过谦虚也不是什么好事,有时候功劳是争出来的。” “放心吧,每个人的功劳我心里有数,你的名字我放在了第二个。”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他。 “这次的嘉奖应该不会少,上次汉字简化的嘉奖你也还没得到吧,这次应该会一起给你。” 徐福贵笑笑,“应该会。” “对了福贵,留在首都工作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户口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能帮你搞定,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浪费这个机会,也不要浪费你的能力。” 听银发老人这样说,徐福贵心里不可避免有些得意,他努力学习这么久,心中的底气也越来越足。 他回道:“我有在认真考虑,回去后和家里人好好商量,如果他们没有意见,我会回首都的。” 老人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如此最好。” 老人找到领导,徐福贵也和领导见面,随便聊了两句。 领导对这个方案也很看重,给他们说会提交到上面,尽快落实,嘉奖也不会少。 随后两人来到外面的大街上。 尽管穿着厚重的军大衣,徐福贵依旧感觉刀子似的冷风刮的脸生疼。 街道两旁全是白色积雪,鹅毛大雪源源不断从空中飘落,他似乎来到了一个雪白的世界。 如此多的雪,是他在南方从未见过的。 其实背景上个月就开始下雪了,但每次打开窗,推开门,看到外面的冰雪世界,依旧感到震惊。 甚至有时候忍不住升起扑倒雪地里打滚的念头。 可他好歹是个快三十岁的中年人,如此行为,怕是会惹得别人笑话。 这么漂亮的雪,凤霞有庆家珍估计会很喜欢,也不知道他们愿不愿意来首都。 想来是愿意的,家珍一向不会反驳自己。 就是不知道爹娘是什么想法。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走在雪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来到国营饭店,和众人一起庆祝下来。 上面的动作很快,仅仅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汉字拼音方案便通过了领导的审核,并且已经着手安排进政策。 想来要不了多久,简体字和拼音便会推广到大江南北,他们的名字也会广为流传。 与此同时,他们每个人的嘉奖也下来了。 在简化汉字方案中,徐福贵得到了社会创造奖以及五百元的奖励。 在汉字拼音方案中,他得到了社会科学奖以及五百元的奖励。 两个奖都属于一等奖,有相应的证书和勋章,为此领导还特意举办了一次颁奖大会,对他们进行了特大表扬。 当场还有不少记着,照相机的闪光差点儿亮瞎了他们的眼睛。 但怀里抱着证书,手里拿着装钱的信封,几人笑的格外灿烂,心中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空前强烈。 这件事引发的反响空前强大,大大小小的领导亲自和他们握手,看向他们的眼神里满是欣慰。 特别是知道徐福贵还没有正式工作的时候,纷纷对他进行邀请。 徐福贵以自己还没有从干部学校毕业进行推脱。 不过,他毕业也快了,只有一个学期的时间,到时候,他会正式参加工作。 颁奖过后,又在首都滞留两天,应付完各种人际关系后,他和陈震打了一声招呼,迫不及待提着柳条箱,坐上归乡的火车.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五章 和毛熊专家说话 阴云密布的天空中,鹅毛大雪在空中飞舞,凛冽的寒风裹挟着四处雪花散去。 大地一片银装素裹,从高空看去,仿佛披上了一件雪白的棉袄。 “轰隆隆” 就在这一片雪白的世界里,一辆绿皮火车从隧道驶出,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毫不留情将铁轨上的积雪碾碎。 火车中部的车厢里,徐福贵手里捧着一本书,但心思却完全不在书上,眼神一直落在外面的雪景上。 除了下雨天外,他好像又喜欢上了下雪天。 这一刻他又产生了奇怪的想法,老天爷是不公平的。 每年给北方下的雪毫不吝啬,要多少有多少,多的北方人唉声叹气,还有专门扫雪的工人。 但对待南方却是抠抠搜搜,有时候晚上偷摸下一点儿,早上起来只能看到薄薄一层,刚碰到便融化了。 如果他真的留在北方生活,以后每年的冬天,他是不是都可以尽情赏雪了? 脑海中闪过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突然,一阵吵闹声在前方爆发,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看热闹的天性在这一刻爆发,徐福贵站起身看了眼,一个牛高马大的毛熊人正在叽里呱啦说着什么,一双大手还揪着一个人的衣领。 被揪住衣领的那人脸色涨红,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喊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你说话!” 检票员也过来了,但眉头紧皱,听不懂毛熊人在说什么,只能用手比划,希望能沟通。 徐福贵抿了抿嘴,走过去,用毛熊语说道:“先生,能先松开他吗。” 毛熊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惊喜的看着他,“我的上帝,总算是遇到一个会说毛熊语的人了,在新兔实在是太难交流了。” 话虽如此,但毛熊人的手依旧揪着那人的衣领,半点儿没有松开的意思。 徐福贵先天自然是偏向自己人,又说了一遍,“先生,能先松开他吗?” 毛熊人摇摇头,用纯正的毛熊语快速道:“不能,这人是个小偷,我亲眼看见他的手伸进那个人的兜里。” 徐福贵还是第一次用毛熊语交流,先是思考了几秒,才翻译出他是什么意思,看着被揪住的那人顿时冷了下来。 “同志,您能和毛熊友人交流吗,能不能帮我们沟通一下。”检票员态度很好的说道。 一个车厢的人全都围在一起看热闹,眼里带着敬佩,这人居然会说毛熊语。 徐福贵轻轻点头,转头看向一旁看热闹的人,问道:“你看看兜里有没有东西不见了。” 那人穿着一身军绿色大衣,长的不高不胖,正抱着双手看热闹,没想到吃瓜吃到自己身上,连忙掏了一下兜里。 “嘿,你还想跑!”毛熊人突然恶狠狠的喊道,众人一看,只见那人拼命挣扎,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他涨红着脸说道:“放开我,你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走,这不是你们毛熊,这是新兔,我们新兔可不怕你们毛熊!” 这下,连检票员的脸色都不好了,严肃道:“这位同志,新兔和毛熊的关系可不是你能置喙的,如果你再说出不当言论,我有权将你移交给公安部门。” “糟了糟了,我的手表不见了,是不是你个狗日的偷的!”那个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人着急喊道,说着就要过来搜身。 “不是我,不是我。” “好啊,果然是你个狗日的,没想到你表面长得挺老实,肚子里一片黑水,老子就是怕有人惦记我手表,才藏在兜里,没成想还是被你个狗日的偷去了。” 那人直接从他兜里掏出一块银表,愤怒质问。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个扒手! 顿时,众人看向他的目光只剩下的鄙夷。 徐福贵更恼火,被毛熊友人抓住,这简直丢了新兔的脸。 “那个,谢谢你了啊,不然我还不知道我手表被偷了。”找回手表的人很高兴,对毛熊人感激道。 可惜毛熊人的眼神里只有疑惑,徐福贵用毛熊语翻译道:“他在感谢你抓住了小偷,帮他找到了手表。” 毛熊人爽朗的笑了几声,“不用谢,这家伙怎么处理?” 徐福贵对检票员说了一下事情经过,检票员叫来火车上的巡警,巡警拿出手铐,将脸色通红的小偷带走了。 检票员感谢一番,然后让大家回到各自的座位,不要喧哗吵闹。 徐福贵伸出右手,感激道:“谢谢你的帮助,尊敬的毛熊客人。” 毛熊人热情的握了握手,“我相信,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另外,你的毛熊语还需要多练练,我听着怪怪的。” 徐福贵笑着说道:“这是我第一次用毛熊语交流,以后一定多听多学。” “已经说的很不错了,我来了这么久,发现会说毛熊语的人很少很少,我很苦恼,接下来的工作该如何进行。” 两人用毛熊语交谈起来,徐福贵了解他是来帮助建设的毛熊专家,负责铁路建设方面的,态度更加热情。 他说道:“新兔感谢你们的无私帮助,兔熊友谊长存。” “兔熊友谊长存。” 徐福贵又疑惑道:“你的翻译员呢,每个毛熊专家应该都会有翻译员吧?” 毛熊专家道:“翻译员回家过年了。” “那我教你几句常用的汉语吧,这样你能简单的沟通。”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的朋友。” 毛熊人是最好的卧铺,两人聊的越发开心,同时,徐福贵的口语水平也在飞速提升,甚至口音逐渐被这位专家改变。 在下一站,毛熊专家提着行李下车了,他说此行是出来查看铁路进度的,为年后的工作进行准备,让徐福贵肃然起敬。 这时候的毛熊,真不愧是老大哥。 新兔的工业之所以能在这几年飞速发展,离不开这群毛熊专家的功劳。 没了毛熊专家说话,徐福贵拿着一张放在卧铺上的报纸回到自己的座位,津津有味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他额头便皱了起来,骂道:“狗娘养的鹰酱!” 报纸上,报道了北方战争的相关信息,目前战况很煎熬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六章 偶遇王文昌 在十月份的时候,北方的战火便烧起来了,这是新兔和鹰酱的正面战争。 哪怕新兔刚刚成立,家底很薄,但百姓上下一心,依旧咬牙应战。 此战,必须打,必须胜,也一定会胜!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可以说,这场战争,将会打出新兔的未来,让全世界知道,鹰酱居然也是可以战胜的! 知道未来大势的徐福贵心里闪过这些念头,但心里不可避免有些难过。 不少战士又会光荣在战场上,不知道多少个家庭又会失去孩子或者父亲。 他放下报纸,看向外面的雪景,轻轻叹了一口气。 换做以前,他是不会想到这些的,可是书读的多了,见到的世面广了,自然而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几天几夜后,火车来到桐城,徐福贵没有出火车站,等了许久,才等到前往省城的火车。 外面依旧是一片白色,雪花似乎无穷无尽。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的风雪越来越小,到最后,积雪完全消失不见,车窗外面变成了翠绿的山林,这些树木的树叶没有枯黄,也没有被沾染上雪花。 徐福贵心里明悟,这是回到南方了。 不知为何,看着外面的景色,他居然感到一丝亲切。 “盒饭,热腾腾的盒饭。” 徐福贵摸了摸闹腾的肚子,拿出纸币买了一份酱油饭。 热气腾腾的白米饭,混合着一点儿黑色的酱油,但徐福贵却吃的很满足,他已经很久没吃到米饭了。 相较于馒头馍馍,还是米饭更适合他的胃。 不知道火车行驶了多久,终于,停靠在了熟悉的火车站。 徐福贵走下列车,看着熟悉的省城火车站,内心归家的心思越来越强烈,但同时又有些忐忑。 看了看空间里给家里人准备的礼物,心里稍稍一定,准备去买前往文昌地区的火车票。 这段时间,坐火车都快把他坐吐了。 刚走两步,一个穿着冬季军装的人便走过来,先是敬了一个军礼,然后一板一眼的说道:“同志,例行检查。” 徐福贵见怪不怪的拿出相关证明,他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的检查。 检查完后,他又敬了一个军礼,“感谢你的配合。” 徐福贵将证明小心翼翼揣进兜里,回道:“不用谢,辛苦您了。” 穿军装的人笑了,问道:“同志,你是北方人吧?” 徐福贵愣了,“为什么这么说?我是正儿八经的南方人啊。” “嗯?对不住啊,我看你长的高高的,还说着首都话,还以为你是北方人。” 徐福贵好笑的摇摇头,或许是在首都待久了,他的普通话居然带上了一丝首都的口音。 不过没办法,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口音不知不觉就会被带偏。 他去售票窗口买票,运气不错,下午有一趟去文昌地区的火车。 他想了想,走出火车站,找了个饭馆,点了一份蛋汤,一份炒肉,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走出饭馆,漫无目的走在省城的青石板街道上。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已经有了过年的味道,鲜艳的红灯笼挂在店铺外面,不时有小孩穿着红色衣裳跑过,手里还拿着鞭炮。 卖年货的随处可见,他甚至还看到有人在路口表扬江湖杂耍,驻足观看许多。 转身,正想回火车站的时候,突然感觉旁边扫大街的人身影有点儿熟悉。 他凑过去看了看,不确定道:“文昌兄?” 那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先是张张嘴,然后低头,“你认错人了。” 徐福贵语气肯定:“我咋会认错你,文昌兄,你啥时候跑到省城来了?” 这人正是王文昌,穿着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旧棉袄,脏兮兮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理了,脸色菜黄,要不是他眼神好,还真认不出来。 王文昌张张嘴,“福贵,你走吧,就当没见过我。”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文昌兄,见面就是缘分,谁都有落魄的时候,走,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好的。” 他不由分说拉着他在一个饭馆坐下,大手一挥点了两菜一汤,其中一个还是肉菜。 看着面前香喷喷的食物,王文昌一边大哭,一边狼吞虎咽起来。 吃了半饱以后,他才放慢速度,然后讲述自己的经历。 得到徐福贵给的五块钱以后,他不想留在令他伤心的云溪新城,坐车来到了文昌地区。 不过他什么活都不会干,在文昌地区只能靠偷东西维持生活。 没过一段时间就被当地的扒手团伙发现了,拎着刀要砍他,他只好跑到火车站,混进一个车厢来到了省城。 后来被工作人员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他什么都没有,只好老实交代。 工作人员给他安排了扫大街的工作,虽然很丢脸,工资少,活累,但好歹有活下去的机会,他也就留在这里了。 主要是这里全是陌生人,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是王家少爷,不用被别人笑话。 徐福贵听完,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文昌兄,挺好的,活下去,生活总不能更糟了,以后如果有事,去干部学校找我,我在干部学校应该还会待半年。” 王文昌看了他一眼,军绿色的大衣,做工精良的毡帽,脸色红润,浑身透露出自信。 他低下头,轻轻点头,“谢谢你,福贵。” 徐福贵自嘲道:“你看我,当初还不是输光了家产,现在还不是好好的,我还记得当初我卖卤味的时候,你帮了不少忙,等着,要是我以后有本事了,给你安排个好工作。” 王文昌一下就笑了,“不用,我现在挺好的,至少有个地方住,饿不死自己,我准备去学个手艺。” “好想法,有门手艺,到哪儿都饿不死人。”徐福贵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说道:“我还要去坐火车,你慢慢吃,我年后会回省城,有时间我会来找你。” “对了,提前给你说一声过年好。” 说完,他起身离开。 王文昌一直看着他的背景消失不见,转头,发现一个碗下面压着两张崭新的大团结。 他抿了抿嘴,忍不住低声呜咽,“福贵,过年好.”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七章 爹,我好想你 以前觉得从省城坐火车到文昌地区还挺远,从首都回来后,徐福贵反而觉得两个地方挺近的。 只不过睡一觉的功夫,火车便呼啸驶进了文昌火车站。 从火车站出来,没有停留,来到文昌汽车站,买了一张前往云溪县城的票。 很巧的是,汽车司机依旧是代小中。 “徐大哥,好长日子没收到你写的信了。”代小中看见他,先是愣了一下,多看两眼确定是他后,这才开口说道。 徐福贵给他扔了一盒八达岭香烟,“这段时间没在省城,写信太麻烦。” 新兔各个方面百废待兴,邮局同样如此,以后会发展的越来越好的。 代小中看了眼香烟的名字,疑惑道:“这是哪里的香烟?从来没见过,嗯,劲儿不错啊。” “首都本地产的香烟,喜欢抽就多拿几盒回去。” “首都?徐大哥,你去首都了?” 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徐福贵点头。 “真好,还是徐大哥你有本事。” 和代小中寒暄一会儿,待时间到了以后,代小中检查好汽车后面的燃柴,发动汽车,摇摇晃晃的驶出汽车站。 回到云溪县城,看到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面孔,心里不可避免生出一种亲切的感觉。 “福贵?”街上有个人像是认出了他,不确定的喊道。 徐福贵笑着点头,和他们寒暄起来。 “还真是伱啊,好长时间没见着你了,你到哪里发财去了?” 寒暄的同时,徐福贵拿出香烟散给他们,摆手拒绝他们的邀请,说自己家里准备的有饭菜,不能让家里人等急了。 不过和这些熟人告别后,徐福贵也没有立刻回去,而是先去找到杜玉枝和钟守正,将自己从首都带回来的礼物给他们。 杜玉枝和钟守正相当高兴,询问他首都是个什么情况,但对他的工作内容分毫不问。 徐福贵着急回家,没有多聊,临走前问道:“玉枝姐,你得让钟大哥多加把劲儿啊,早点儿生个大胖小子。” 听见这话,两人的笑容瞬间有些僵硬,但徐福贵着急走,没有注意这茬。 提着柳条箱,准备步行回家,结果在街上遇到了陈运生,他赶着牛车刚从国营饭店出来。 “福贵!” 看见他以后,兴奋招手,自然又是一阵热情的问候。 “快,坐上来,我刚给国营饭店送完菜肉,牛车有点儿脏,将就将就。”说着,陈运生还拍了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徐福贵大大方方坐上去,用云溪方言说道:“五哥,最近村里没出啥事儿吧?” “没有没有,都好着呢,就是你老丈人好像不太高兴,每次看见他都愁眉苦脸的。” “为啥?” “这不是米行被赎买了嘛,祖辈的家业丢了,谁能高兴起来?” 徐福贵点点头,上辈子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不过当时他忙着一家人的吃穿,没日没夜在地里干活,没心思操劳其他的事情。 这次回来,他本就打算和老丈人商量一下去香江的事情。 陈运生悄悄看了眼他手腕上的大银表,“福贵,你这手表可真好看,得不少钱吧。” “这个啊,一个长辈送我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你拿去看看?”说着,他就要取下手表。 陈运生连忙摇头,“不不不,别让我碰坏了,我可赔不起。” 徐福贵皱眉,他总感觉两人相处起来有些别扭,没有以前那么自然了,陈运生的态度也是小心翼翼,处处透露着讨好。 他心里叹了一口气,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如果两人换个位置,估计他也会如此。 不外乎,人之常情罢了。 他也没有多说,只是努力开着玩笑,让陈运生知道他依旧是以前哪个福贵。 牛车虽然摇摇晃晃,但比以前平稳多了,从县城出来,目前为止还没有陷进泥坑。 他探头看了看,发现这条土公路比以前更平整,更广阔,他问了问,陈运生说是倌府俢的,已经俢到他们徐家村外面了。 听说等土公路修好以后,县城要安排班车,到时候他们进城回村都可以坐班车,方便的很。 徐福贵笑了,云溪县城的发展比前世提前了好几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重生的蝴蝶效应。 “我们村的模范村子还在吗?” “还在,每次评选都是我们,之前还有人说不公平呢,杜县长都给压下去了。” 一边聊天,徐福贵打量着路上熟悉的风景,一年未见,多了一种新奇的感觉,看哪里都顺眼。 牛车越发接近村子,内心高兴的时候,不免又有些忐忑。 原本以为暑假能回来一次,没想到突然去了首都,整整一年没回来,一年没有和家里人联系。 近乡情怯,说的可能就是如此。 但不管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在水牛呼哧呼哧的粗声中,牛车终于被它拉回到村口。 他提着柳条箱跳下车,看着眼前高墙大院的宅子,迈步走了过去。 “福贵,明天上午我家里杀猪,记得过来吃杀猪饭。”陈运生在后面喊道。 徐福贵答应一声,摆摆手,继续朝宅子走去。 此时天色有些昏暗,宅子里面隐隐传出有鞭炮的声响,烟囱冒出缕缕炊烟,还有女娃娃清脆响亮的声音。 徐福贵一下便听出这是凤霞的声音,快步走过去,大门没有关,一下便看见院子里的凤霞和有庆。 一年不见,快十岁的凤霞个头好像又蹿高一截,扎着两条小辫子,脸蛋白白净净,身上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这在和有庆放鞭炮。 有庆今年也五岁了,留了一个锅盖头,脸蛋红扑扑的,一边看姐姐放鞭炮,一边骑在平安身上,那模样感觉自己像是个大将军一样。 “爹!” 凤霞心有灵犀转头,一眼看见他,眼眶瞬间就红了,待在原地叫了一声,也不朝他跑过来。 徐福贵鼻尖酸涩,提着柳条箱走过去,蹲下身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凤霞,是爹不好,爹给你道歉,爹这么久才回来。” 凤霞瞬间嚎啕大哭,使劲搂着他的脖子,“爹,我好想你.”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不吭声的有庆 临近傍晚,天色有些昏暗,空中堆着厚厚的白云,凛冽寒风在山间呼啸。 或许是年关将近,徐家村相当热闹,小孩子们追逐打闹,鞭炮声不绝于耳,偶尔还有几声狗吠交相呼应。 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冒出了缕缕炊烟,有些吃饭早的人家大声吆喝自家孩子回去。 徐家宅子里,一个火盆放在屋里,里面烧着通红的木炭,驱逐了屋里的寒意。 四周点燃的桐油灯驱逐黑暗,照亮了桌子上丰盛的晚餐。 “凤霞,快下来,让你爹好好吃饭。”家珍眼含笑意,笑盈盈的给自家男人碗里夹了一块炸的金黄的酥肉。 凤霞坐在福贵的腿上,手里捧着碗,摇摇头,“我不,我就要和爹一起。” 凤霞无奈摇头,见福贵碗里的米饭快要吃完,起身给他添了满满一大碗。 徐母心疼的看着他,“福贵,在外面没吃好吧,儿子,苦了你了。” 徐父没说话,但嘴角忍不住翘起,显然心情很好。 徐福贵抛了一大口米饭,含糊不清道:“娘,我在首都吃的挺好,就是不经常吃米饭,有点儿吃不惯馒头馍馍。” “啥?首都的人吃不上米饭,实在是太可怜了。”长根忍不住说了一句。 或许是生活变好了的原因,一年过去,长根和去年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头发全白了,但精神头看起来不错。 徐福贵解释道:“饮食习惯不一样,北方人就喜欢吃面食,像是馒头馍馍啥的,我们南方人就喜欢吃米饭。” 他兴致勃勃的讲着首都的见闻,顺便将从首都带回来的礼物给他们,给有庆准备的是一个坦克玩具,他递过去道:“有庆,叫声爹来听听。” 这小子,一点儿也没有凤霞讨喜,回来这么久了,一句话都没有,偶尔盯着他,被发现后马上转头,像是不认识他一样。 有庆看了一眼坦克玩具,又看了一眼他,也不说话。 凤霞脆生生说道:“有庆,你干啥,这是咱爹呀。” 家珍也皱眉,“有庆,伱不认识你爹了?快叫爹啊。” 徐母:“有庆,你之前不是还念叨着想爹了吗,你这孩子咋还不好意思了哈哈哈。” 有庆还是不吭声,板着个小脸,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徐福贵有些自责,“有庆,我知道你心里难受,都怪爹,爹给你道歉,是爹不对,这么久没回来看你。” “这几天我一定好好陪你,你想不想骑马马,我明天带你去骑马好不好?” 说着,将坦克玩具塞到他手里,有庆还是没说话,只是紧紧握着坦克玩具,绷着个小脸。 凤霞瞪了他一眼,“有庆,你今天是咋了?别逼我揍你啊。” 家珍摸了摸有庆的额头,温声道:“你弟弟可能不舒服,有庆,告诉娘,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有庆摇头,埋头吃饭。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一年没回家,孩子都变生了。” 徐母哼了一声,“你还知道自己一年没回家?我天天就坐在村口,盼着你啥时候回来,你说你好狠的心,偏要过年才回来。” “要是不过年,你是不是打算不回来?” 徐福贵嘻嘻笑了两声,“娘,你别生气,我也想回来,这不是领导不让嘛。” “你那是什么领导?哪儿有让人不回家的说法?” “差不多得了。”徐父皱眉,“福贵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说这些丧气话干啥。” “再说了,福贵在外面闯荡事业,是件大好事,福贵,别听你娘的,屋里头有爹呢,你啥都不用操心。” 徐母难得没有反驳徐父,嘀咕了一声,“我这不是心疼福贵嘛,谁知道他在外面吃了多少苦。” 徐福贵耐心道:“放心吧,娘,我在外面好着呢,你看,今年我挣了不少钱呢。” 他将两个一等奖和一千元的奖金拿出来,一家人顿时眼睛瞪得老大,来顺更是拿着那一千块钱,不住的嘀咕些什么。 一顿饭吃的欢天喜地,吃完以后,翠萍和家珍去收拾碗筷,徐福贵坐在火盆旁边,一边烤火,一边和腿上的凤霞说着首都的趣事。 还将柳条箱里的黑白照片拿出来给他看,凤霞大声道:“爹,我也想去首都。”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脑袋,“好,爹肯定带凤霞去首都,说不定还能让凤霞在首都读书,对了,还有咱们的有庆。” 说完,瞥了一眼一旁的闷不做声的有庆,这小子不开口说话,但他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也不知道小小年纪心里在想些什么。 有庆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嘴角翘了翘,下一秒又绷着个脸。 “福贵,你洗脚还是洗澡?”家珍问道。 “洗澡。” 自打从首都坐火车回来,这么多天还没洗过澡,虽然身上没有异味,但还是要洗个澡。 不然被家珍嫌弃了咋办? “哥,你现在说话都和我们不一样了?”一旁烤火的来顺突然道。 “咋不一样了?” 来顺挠了挠后脑勺,“就是感觉怪怪的,你听我说话,这才是正宗的云溪口音。” 徐福贵点头,“我从首都回到省城的时候,有个军人同志也说我是北方人,我的口音被首都人给带偏了。” 一边抽烟一边烤火,不知不觉天黑了下来。 徐福贵想起什么似的,问道:“爹,你咋不去粪缸蹲坑了?” 徐父没好气道:“这么冷的天,你敢露着个屁股蛋子在外面蹲坑,屎都给你冻硬咯。” 徐福贵大笑一声,瞥到翠萍的大肚子,问怀上多久了。 “好像有五六个月了吧。”、 “嚯,那岂不是快生了,来顺,你可得多让着点儿翠萍,女人生孩子可不容易。” “福贵,洗澡水热好了。”家珍喊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找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提着一桶热气腾腾的水来到澡屋,搓出皂角泡沫开始洗澡。 洗完以后,浑身通透,从澡屋出来,家里人基本都睡了,如墨的夜色里,徐家村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回到房间,凤霞和有庆也睡着了,徐福贵迫不及待搂着家珍柔软的身子,两人开始研究昆字的写法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九章 有庆叫爹 第二天。 腊月二十七。 有庆缩在温暖的被窝呼呼大睡,忽然,一声高亢的鸡鸣在外面响起,隐约还夹杂着鞭炮声。 他猛然惊醒,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看了眼四周,突然反应过来,立马就要跳下床出去。 吱呀 房门打开,穿着一身碎花棉袄的家珍走进来,瞧见他光脚站在地上,连忙走过去将他抱在床上,“你这孩子,起床了不知道穿好衣裳?也不怕着凉。” 有庆任由她给自己穿衣裳,仰头问道:“娘,他呢。”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什么他?” 有庆有些着急,“福贵啊,他不会又走了吧。” 啪! 家珍有些用力的敲了一下他的脑门,“没道理,他是你爹,福贵也是你能叫的?” 有庆吃痛的摸了摸额头,抿着嘴不说话。 家珍心软了,轻轻抚摸他的脸,“有庆,你是不是在心里埋怨你爹?” 有庆摇头,还是不说话。 家珍一本正经的说道:“你爹昨晚说了,要是你不喜欢他,他今天就回省城,不碍你的眼。” “不是,不要,他才刚回来!”刚才被打了一下都没哭,此时有庆却着急的眼泪汪汪,一直望着门外。 “有庆,你要理解你爹,你爹和其他孩子的爹不一样,他是要干大事的,好不容易过年回来一趟,你可不许把他给赶走了。”家珍语气很认真,眼里却带着笑意。 有庆着急道:“我没想赶爹走,我就是,就是不知道该说啥。” 家珍将白色的羊毛毡帽戴在他头上,揉了揉他肉嘟嘟的小脸,“我儿子真乖。” “爹真的走了吗?”有庆缩下床,迈着两条小短腿朝外面跑去。 外面静悄悄的,院子被打扫的干干净净,就连平时喜欢趴在院子里睡觉的平安也不见了。 平安突然记起了一件事,当初爹第一次去省城的那天早上,自己也是因为睡过头没有看到他最后一眼。 难道今天又是这样吗? 一念及此,他鼻尖不由得有些酸涩,泪水似乎要夺目而出。 “我家有庆睡醒了?你二娘给你熬了粥,还给你蒸了最爱吃的咸鸭蛋,快过来吃吧。”徐父拄着拐杖走出堂屋,看样子是要出门,看到有庆后,笑眯眯的说道。 “爷爷,我爹呢。”他问道。 “哦,你爹去你五叔家了,去帮忙杀猪,今天中午我们在五叔家里吃杀猪饭。” “爹没走?”有庆眼睛瞬间放光。 徐父奇怪的看着他,“你爹才刚回来,起码也得年过了才走。” 说完,徐父就看见有庆飞快朝外面跑去,他在后面喊道:“有庆,你不喝粥了?” 家珍紧随其后走出来,“爹,我们也去五哥家吧。” 此时徐福贵并不在陈运生家里,而是骑着黑色大马在平整宽阔的土公路上狂奔,迎来的冷风好似一把把刀子刮在他脸上,再从脖子灌进去,冻的他脸蛋一片通红。 但即便如此,他依旧感觉很快活。 怀里的凤霞更是不断尖声大叫,银铃般的笑声在四周传荡。 骑了好一会儿,他这才掉头回去,刚到村口,就看见有庆小小的身子站在晒谷场上,垫起脚尖看他们。 “儿子!” 徐福贵喊了一声,用力夹了一下马腹,待黑马过去后,他一手抱着凤霞,利索翻身下马,将有庆抱了起来,狠狠亲了一口。 有庆好像没反应过来,下意识搂着他的脖子,喊道:“爹。” 徐福贵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哎,什么时候醒的?” “就刚才,爹,我也想骑马。 “好,爹带你去骑马。” 一个上午,徐福贵啥事儿也没干,带着两个孩子,骑马在山林里乱窜。 两孩子很享受待在他怀里,不时问一些问题,对偌大的首都充满了向往。 徐福贵心里一动,问道:“凤霞,有庆,要是能去首都读书,你们去不去。” “当然要去!”两人异口同声。 徐福贵捏了捏他们的小脸,“好,爹回去就和你们娘说,带你们去首都!” 回到陈运生家里,一头三百来斤的大黑猪整被几个壮汉拉出来,黑猪不断挣扎,发出凄厉的惨叫。 几个小孩子兴奋的站在一旁观看,全然不顾一旁大人的呵斥,也不怕黑猪窜过来伤到他们。 徐福贵下马,刚准备去帮忙拉猪尾巴,就被村里人给拉开。 “福贵,你不动手,别弄脏了这么好的衣裳。” “就是,你坐着就成,等会儿我们炸一盘酥肉,好好喝两口,你再和我们说说首都是个啥样儿。” “福贵叔可真有本事。” 自然而然的,徐福贵感觉到自己成了话题中心,一举一动似乎都被别人关注。 椅子抬到自己身后,茶水端了过来,火盆也被移动过来,让他哭笑不得。 村里人对他似乎过分热情,同时好像多了一种似是而非的隔阂。 他也没想太多,坐下来和众人说话,将首都的见闻说了出来,徐父坐在他旁边,脸上的褶子堆在一起,接受别人的恭维。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黑猪便被按在长条案板上,陈运生用铁钩勾住猪鼻子,右手的尖耳倒眼疾手快捅进猪脖子。 长长的杀猪刀没入脖子,只剩下刀柄,陈运生还旋转一圈,杀猪刀抽出来的时候,红色鲜血从一个血洞里喷涌而出,落入一个木盆之中。 黑猪的生命力很旺盛,足足过去两分钟,黑猪才停止挣扎,成为了一头死猪。 这一幕看得一旁的孩子们拍手称快,有的调皮孩子还想伸手指去摸摸木盆里的猪血。 院子里很热闹,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徐福贵让来顺回家,从首都带回来的点心零食拿了不少,分给村里人吃。 与此同时,灶房里同样热闹,热气从铁锅里升腾,家珍麻利的忙活着,和一旁的妇女打笑。 “家珍,瞧你这脸蛋,又红又润,比剥了壳的鸡蛋还光滑,昨晚福贵让你舒服了吧?”陈运生的媳妇儿朱芳打趣到。 “五姐!”家珍害羞的瞥了他一眼,她不喜欢在外人面前讨论昆字的玩笑。 朱芳大笑一声,“对了家珍,你和福贵还年轻,不打算再生两个?我们可要响应新兔的号召,多生多育”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章 徐父的态度 再生两个孩子。 朱芳说的话萦绕在家珍心头,她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倒是想生,毕竟其他人家最少都是四五个孩子,她虽然儿女双全,但两个孩子,总感觉香火少了些,没有给徐家扩大香火。 但是福贵这两年都没在家,她总不能自己一个人生吧。 而且瞧福贵的意思,并不乐意再生,昨晚昆的时候,他最后出来弄到大腿上。 她一个姑娘家家的,也不好多说。 中午的饭菜很丰盛,屋里屋外充满了笑声,徐福贵再次被拉着喝酒。 这些酒是他们自己酿的红薯酒,度数不低,也谈不上好喝,就一个特点,管够。 或许是氛围的原因,徐福贵反而觉得杯里的酒很香,喝的很高兴,也不注意自己的仪表,一只脚踩在长条板凳上,和周围人划拳。 中途他得知自己家今天还没杀过年猪,便准备明天杀猪,请全村人来吃肉。 这猪是来顺和翠萍养的,他会把钱拿给他们,他们虽然没分家,但很多事情要算清楚,不能伤了情分。 不知道喝了有多少红薯酒,徐福贵感觉自己的脸烫的可怕,脑袋也晕晕的,酒桌上的其他人几乎都趴在了桌子上。 家珍过来扶他,温声道:“福贵,别喝了,回家睡会儿。” 闻着家珍身上熟悉的味道,徐福贵将脑袋靠在他身上,嘴角挂着痴痴的笑容,“家珍,我好想你,想你想的不得了。” 家珍脸蛋羞得通红,心里很甜蜜,吃力的扶着他回到宅子,又把他送到屋里的床上。 不料,徐福贵躺下去的时候,顺手搂着她细软的腰肢,她直接躺在了福贵的身上。 徐福贵搂着她,闭着双眼,一点儿没有松手的意思。 家珍确定家里人还没回来,安心的躺在他宽广温暖的胸怀里,从她这个视角看去,很清楚的看见福贵高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 不知道为什么,单独看徐福贵的五官,都相当养眼,但组合在一起,一张脸却有些普通,但却相当耐看,看的越久,越觉得好看。 家珍忍不住摸了摸自家男人的脸,感觉一年不见,他变得更有魅力了,眼神变得深邃许多。 徐福贵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摸自己,睁眼一看,入母便是家珍白皙透红的鹅蛋脸,一双杏仁大眼满是自己的倒影。 他忍不住了,翻身亲了过去。 “福贵,别,大白天的。” 福贵喝醉了,哪里听得进去这些,家珍本推半就,眼里还闪过一丝狡黠。 这次,福贵总不会想到弄到大腿上吧,她必须要给徐家扩大香火,再生个一儿半女。 徐福贵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有些暗了,被窝里相当暖和。 掀开被子一看,浑身光溜溜的,仔细回忆一下,整个人的心情都变好许多。 穿好衣裳起床,循着动静来到灶房。 “爹,你醒啦,娘说我们今晚吃涮羊肉!”凤霞眼睛笑成两条门缝,转眼她就告状,“哼,娘不让我们去叫你,说你很累,要好好睡觉。” 他抬头看了一眼家珍,她面色红润,一举一动充满了风情。 徐福贵将凤霞抱起来,捏了捏她热腾腾的脸蛋,在火炉旁坐下。 食材和底料已经准备好了,他只需要将切好的羊肉放进滚烫的羊肉汤里烫熟,沾上辣椒酱就可以吃。 这日子,过的还真是爽快,什么都不用干,睡觉有人陪,睡醒就可以吃。 “哥,要不要喝两口?”来顺说道。 徐福贵挥了挥手里的筷子,“不喝了,喝的舌头都大了。” 一片片羊肉落入沸腾的羊肉汤里,肉香充斥在灶房里,一家人围着炉子,脸上洋溢着笑容。 徐福贵还逗了逗有福,这家伙已经两岁了,能自己走路,说话还有些不利索,但喊人已经很清楚。 吃了个半饱,徐福贵放慢夹羊肉的频率,先是喝了一口茶,然后说道:“家珍,爹娘,来顺,根叔,这次回来还得给你们说个事儿。” 众人听他语气认真,放慢动作,认真听他说话。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措辞,说自己认识了一位大领导,可以留在首都工作,同时可以把他们一起转为首都户口,从此以后就在首都生活。 听他说完以后,凤霞和有庆直接跳了起来,“好耶,我们要去首都读书,要当首都人咯!” 家珍,来顺和翠萍眼里充满意动,看来也是乐意的,不过没有说话,而是等待三位老人的意见。 长根犹豫一声,说道:“我就不去了吧,你们去了首都,这里也算是我们的老家,我得守在这儿。” 徐父放下筷子,看向徐母,“他娘,你说呢?” 徐母看看福贵,又看看他,摇摇头,“我听你的。” 徐福贵劝道,“爹,娘,根叔,首都不比我们县城,生活会好很多,做啥事儿都方便。” 他将首都的好处说了一箩筐,他自己是偏向留在首都工作的,不管他在事业上能做出什么成就,至少这个首都户口就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 徐父轻轻叹了一口气,“福贵,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京城大,居不易。” 徐福贵先是沉默,然后说道:“爹,你的意思我懂,但你知道我的性子,京城这么大,不会多我们一家。” “这事儿,容我先想想吧,一辈子都在徐家村,倒是没想到临老了要背土离乡。” 徐福贵无语,“爹,你不会用成语就别乱用,啥叫背土离乡,这事儿你们好好琢磨琢磨,倒是也不急。” “就算要去首都,也得等半年,我还得在干部学校待半年才能结业,到时候就得选工作了。” 其他同学都是被分配工作,他不一样,有两个奖项在手,加上陈震这位大领导当后台,有资格挑选工作。 徐父点头,“我先好好想想,不管咋样,你结业以后带着家珍来顺他们去首都工作,唉,人老了,不愿挪动,也少了一份心气。” 徐福贵上一世活了一百多岁,理解徐父的心态,点点头没有再劝.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一章 三十岁的生辰 夜幕降临,寒风轻轻在山间呼啸,徐家村陷入一片宁静。 凤霞和有庆已经睡着,家珍脑袋靠在福贵的结实宽广的胸膛上,轻声问道:“福贵,我们真能去首都吗?”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你想去吗?” “我都听你的,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徐福贵轻轻捏了一把,“家珍,我认真的,你想不想去首都?我们该不该去首都?你读书多,想的肯定比我周到。” “我现在读的书比不过你了。” 黑暗中,家珍嘴角轻轻上扬,显然很高兴福贵这么说,她的语气也多了一丝认真,“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去首都。” “一辈子缩在村里,虽然好是好,就是感觉差了点儿啥。” “再说了,去了首都,凤霞和有庆也能读上好书,就是不知道爹娘咋想,我们总不能把他们扔在村里吧?”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慢慢劝吧,还有半年呢。” 家珍亲了他一口,声音软糯,“福贵,要是我们去了首都,是不是能天天见着了。” “我不想只有过年的时候见你,每次你走的时候我都好难受。” 徐福贵一颗心瞬间融化,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对,去了首都,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也能陪着凤霞有庆长大。” “首都啊”家珍呢喃一声,充满了对首都的向往。 “对了福贵。”家珍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我爹说了,让你回来去见他一面,他有事情和你商量嘞。” 徐福贵嗯了一声,“正好我找爹也有事,年后吧,年后回娘家。” 家珍好奇,“你要和我爹说啥事儿?”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语言,将香江那边的情况说了一下,建议陈礼平带着家产到香江去发展,那边的经济发展比这里要好很多,毕竟是资本主义经济。 家珍惊讶的啊了一声,声音有些大,凤霞砸吧了一下嘴,翻了一个身继续睡觉。 她压低声音,“福贵,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不是说新兔组织极好吗,我爹为啥要离开县城,跑到那么远的香江?” “你不是都说了嘛,爹的米行已经没了,这就是温水煮青蛙,一点一点的把咱爹这种人给消灭!” 徐福贵说的有些重了,家珍愣住,一直没说话。 徐福贵摸了摸她光滑的后背,“家珍,你也别担心,这些事情都是我猜测的,再说了,我也就是给爹说一声,其他的让爹来决定。” 家珍紧紧抱住他,“福贵,我都听你的,你说要出事,那就一定会出事,过两天我和你一起去劝爹。” “再说了,要是我真去了首都,爹一个人留在县城也无趣。” 徐福贵轻笑一声,家珍好似完全没有困意,叽叽喳喳的和他说话。 说着一年来发生了什么,还说苏玉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给陈家明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把陈礼平乐呵的放了好久的鞭炮。 一边说话,她手上动作还不老实,这里摸摸那里摸摸,还将修长的大腿斜靠在他身上。 “福贵。”家珍最后叫了一声,声音充满温情。 徐福贵心里一颤,翻身过去。 家珍配合他的动作,小声道:“我们也要响应新兔的号召,多生多育。” 徐福贵敷衍道:“顺其自然吧。” “这可不行,要怀也得到首都吧,不然你挺着个肚子,我咋放心让你去首都?”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不由叹了一口气。 徐福贵亲了一下她光滑的额头,“放心吧,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不年轻了,没有两个月,我们就三十岁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眨眼我就三十岁了。”徐福贵感慨一声。 三十岁仿佛是一道坎一样,三十岁一过,似乎便成为了一个壮打中年,一下变得不再年轻。 家珍又说道:“你走之前帮你把三十岁的生辰过了吧。” 他们本地有祝生辰的习俗,特别是遇到整十的生辰,一般都是要大办的,哪怕是小孩子的十岁,或者是二十岁,都会大办一场。 徐福贵无所谓的说道:“这不是过两月才三十岁嘛,哪有提前办的说法,凭空惹人笑话。” “哪里惹人笑话了?现在村里谁敢笑话我们家?福贵,我给你说,我们家走到县城,也有一大堆熟人给我们打招呼。” “我就是想给你办,过两月你又不在家,我咋给你办?” 徐福贵顺从她的心意,轻声道:“那我们一起办?” 家珍这下又不干了,“我是女人家,哪有给女人家办的说法?不行不行,而且我还有半年才满三十,要是真办了,肯定会惹人笑话。” “现在知道会惹人笑话了?” “不一样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了?” “反正就是不一样。” 又是到深夜,他们才相拥而眠,两人的嘴角都挂上了满足的笑容。 第二天,徐福贵家里杀过年猪,几乎全村人都来凑热闹,徐家干脆把吃席的地方放在晒谷场。 一整头大肥猪,除了留了二十斤好肉以外,其他的肉全部放进大铁锅,或煮,或焖,浓郁的肉香传遍整个村子。 小孩子们也不到处乱跑,就站在晒谷场上,鼻子不断嗅着肉香,嘴里分泌出大量的口水。 哪怕徐家村现在的条件比以前要好了许多,但肉依旧是精贵东西,有猪油炒菜就高兴得不得了,根本没有大口吃肉的机会。 现在看着几个大铁锅里沸腾的肉,心里开始幻想一会儿抢肉的场景。 一顿杀猪饭吃的欢天喜地,徐家也落下了好名头,个个竖起大拇指说徐家的好话。 转眼来到大年三十这天,徐福贵跟着徐父杀鸡祭奠先祖,然后一家人换上新衣裳,围着大圆桌,高高兴兴的过起年,同时给小辈发压岁钱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二章 陈礼平沉默 大年初二。 一大早,徐福贵收拾妥当,穿着暖和厚重的军绿色大衣,戴上毡帽,提着礼品准备去云溪县城给老丈人拜年。 家珍同样穿着一件军绿色大衣,高挑的身材让军大衣变得并不臃肿,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 凤霞有庆则是穿着同样款式的红色棉袄,两个小家伙皮肤都白白嫩嫩的,眉眼间和他们很相像,看上去惹人喜爱。 今天天气一般,看上去又是个阴天,寒风刮在人的脸上,又从脖子灌到衣服里面,让他们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一家四口走在土公路上,徐福贵一只手里提着礼品,脖子上骑着凤霞,有庆则牵着他的手。 “福贵,东西给我拿吧。”徐福贵挑了两样轻巧的给她。 凤霞骑在他的脖子上,显得很高兴,一只手摸着他的手,一只手在空中滑翔,“爹,首都真的有很多很多雪吗?” “对,首都的雪多的很,一头扎进去,连人都看不见。” “哇,我好想去首都,我还没见过这么多雪呢。” “那你要多劝你爷爷奶奶,只要把你爷爷奶奶劝动了,你读完这个学期我们就能去首都。” 凤霞眯着眼,“那我是不是要在首都读四年级?” 徐福贵眉毛扬了扬,“四年级?不是三年级吗?” 凤霞嘟嘴,“爹,我现在就在读三年级。”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你爹是个大忙人,连自家闺女读几年级都不知道了。” 徐福贵笑了几声,“我家凤霞从不要我操心,每学期都能给我带一张奖状回来,等再读两年,凤霞就能去读中学咯。” 现在小学还是五年制,读完以后可以考试去读初中和高中,大学同样是考核进去的。 按照凤霞读大学的年龄,应该是各个地区的统一考试,和现代应该没什么区别。 要是等到六十年代,那时候成绩已经不重要了,想去读高中,特别是想读大学的话,必须要有推荐信。 而推荐信的名额是十分宝贵的,没背景的学生几乎读不了大学,那时候社会已经混乱了,也没人会在乎这些。 一家人说说笑笑,走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到了云溪县城。 云溪县城并没有以往那么热闹,反而有些冷清萧瑟,毕竟今天是回娘家的时候,城里大多人都下农村去了。 不过徐福贵走进县城,依旧有许多熟人和他打招呼。 出于礼貌,他不好直接离开,只好留下和他们寒暄几句。 不过这些熟人也好长时间没有见他,打听他到哪里去了,得知他去首都以后,话头更足,追问首都是个啥模样儿。 凤霞等的不耐烦了,扯着他的耳朵,“爹,我想去姥爷家喝水,我好口渴。” 徐福贵如释重负,连忙和这些熟人告辞,转身朝陈府走去。 这些熟人意犹未尽的摇头,在后面喊道:“福贵,有时间来国营饭店啊,我们请你吃饭。” 徐福贵摆摆手,“好,有空就来。” 他心里不求甚解,自己什么时候和他们这么熟了,平时不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情分吗。 来到陈府,照例还是陈大娘开的门,来到后院堂屋,两个火盆烧着通红的木炭,一股暖意铺面而来。 “爹,女婿在这里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福气延绵,新年快乐!”徐福贵拱手道。 陈礼平显得很高兴,连忙摆手,“好,好,坐,坐,凤霞,有庆,快过来让姥爷看看。” 凤霞有庆小跑过去,陈礼平逗弄一下,就拿出两个红纸包的压岁钱出来。 徐福贵转头,看着苏玉怀里的孩子,“这就是家明的儿子吧,苦了你啊,小玉。” 苏玉清丽的脸上多了一丝慈爱,摇摇头,宠溺看着怀里的婴儿。 “爹,你咋又给凤霞有庆这么多?”家珍看到压岁钱的数目,忍不住说道。 每年的压岁钱,陈礼平显得相当大方,就像去年,一人给了凤霞有庆十二块钱,今年只多不少。 别人一个月的工资,被陈礼平随手当成压岁钱。 陈礼平笑呵呵的摆手,“小钱,小钱。” 确实,对陈礼平来说,这确实是小钱。 “孩子可不是你这样儿惯使的。”说着,凤霞将压岁钱揣在身上,“凤霞,有庆,你们还小,压岁钱先让娘保管,等你们长大了就还给你们。” 凤霞有庆两人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他们两从来不缺钱用,平时爷爷奶奶偷偷给他们的零花钱也不少。 徐福贵过年回来同样会给他们塞钱,更别说大方有钱的陈礼平了。 县城的市场不发达,两孩子也没什么用钱的机会,而且有庆还小,对金钱几乎没什么概念。 随后,陈礼平让保姆端来一些水果点心,询问他这一年的事情,特别是有关首都的内容。 得知他可以留在首都工作,更是大力支持,让他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他是个商人,一眼就看出其中的利害。 没一会儿,到了午饭时间,自然又是一桌丰盛的饭菜,徐福贵再次吃了个肚皮滚圆,还和陈礼平小喝两盅。 下午,陈礼平将他叫到书房,询问新兔内部动向和政策变化。 这件事他已经憋了半年了,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 米行也被倌府改造成粮站,他成了股东,每个月能享受到分红,但他拒绝了当什么副主任,每天闲在家里,想的事情便多了一些。 徐福贵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其中的利害关系也说清楚。 未来发生的事情他不好直接透露出来向自己透露了一些态度。 总之,留下这里,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陈礼平听完,陷入一阵沉默,他没想到事情居然会有这么严重。 对于福贵的话,他倒是没有怀疑。 徐福贵说得口干舌燥,喝了一口上好的茶水,润了润嗓子,认真到:“爹,你好好想想,这事情其实也不急,这两年应该没什么变化.”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四章 福贵福贵 不知不觉,两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 天快黑了,他们才在家珍的催促下出来吃饭。 凤霞和有庆相当不满意,心心念念的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结果半年见不到人影,所以吃饭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看向陈礼平的眼里充满怨气。 陈礼平哈哈大笑,感觉两个外孙格外惹人喜爱,可是笑着笑着,他的鼻尖忍不住有些发酸。 自己不久就要去香江,这一去,这辈子不知道有没有再相见的机会。 还有自己乖巧的闺女,这两年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可是自己以后也看不到他们了。 唉,如果可以,他是真的不想离开云溪县城,自己出生就在这里,念书是在这里,成家立业同样是在这里。 没想到临老了,居然要离开家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想想,心里便堵得慌。 “爹,你咋了?是不是福贵惹你生气了?”家珍很细问,当即问道。 陈礼平擦了擦眼睛,摇头,“没事,我就是高兴,高兴。” 去香江的事情暂时还不能透露出去,等走之前再通气也不迟,这段时间,好好珍惜吧。 他突然说道:“家珍,福贵,明天我们去照相馆多照几张相吧。” 家珍疑惑,“好好的照啥相,你以前不是说浪费银元嘛。” “家珍,爹说啥就是啥呗,反正也用不着你出钱。”徐福贵开着玩笑道。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给他夹了一块白肉,转头道:“凤霞,有庆,明天姥爷带你们去照相,高不高兴?” “高兴!” 两人大声道。 晚上是在陈府休息的,家珍没好气道:“哪儿有你这样的造法?” 徐福贵挠挠头发,“我这头牛不需要休息。” 黑暗中,家珍翻了一个白眼,“再说了,又不是在家里,让人笑话。” “咱两缩在被窝里,小声点儿,谁能发现?” 最后,在徐福贵的软磨硬泡下,家珍半推半就的同意了,用别的方法。 一夜无梦。 第二天,众人先来到县城的百货商店,挑选衣服,陈礼平让他们穿的漂漂亮亮的再去照相。 现成的百货商店是刚建起来不久,是公家的资产,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吃公家饭的,一个个态度还行。 只不过徐福贵感觉县城的百货商店规模实在是有点儿小了,一点儿也比不上首都的大气,商品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 家珍轻声道:“福贵,县城哪里能和首都比,你也不想想首都是什么地方。” 徐福贵笑了一声,“等以后你到了首都,我带你去百货商店好好逛逛,里面有好多洋玩意儿,我都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 在商店里逛了不少时间,除了衣服外,陈礼平还给凤霞有庆买了不少东西,买完以后,他还嘱咐道:“凤霞,有庆,以后可千万不能忘了姥爷。” 有庆懵懵懂懂的点头,凤霞则大声道:“姥爷的好我一直都记着。” 陈礼平发自内心笑了,摸了摸她的脑袋,“我家凤霞就是聪明。” 一家人穿好体面好看的衣裳,来到照相馆,先是一家人坐端正,照了一张全家福。 然后各自组合去照相,平时严肃的陈礼平此时笑容满面,让家珍和两个孩子多去照相。 就连不爱照相的徐福贵也被拉着去照了不少。 照完相出来,刚好遇到在逛街的杜玉枝和钟守正,两人戴着黑色毡帽,穿着臃肿的棉袄,乍一眼还真没认出来。 两人赶忙拉住他,带着埋怨的语气道:“福贵,来了县城怎么也不来找我们,走走走,回家去吃饭。” 徐福贵推辞不了,便和陈礼平说了一声,带着家珍和两个孩子去了他们家里。 杜玉枝作为县长,钟守正作为局长,两人不但有专门的吉普车,住处也不差,是一栋两层的小楼房。 他们家里没有保姆,于是家珍自告奋勇,揽下了煮饭的活儿,杜玉枝去给他打下手。 钟守正则端了一盆切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坐在收音机旁边和他聊天。 徐福贵下意思给他递过去一根香烟,不料钟守正摆摆手,“福贵,我戒烟了。” 徐福贵眉毛扬了扬,“真戒了?” 钟守正苦笑点头,“真戒了。” 徐福贵闻言,将香烟放回去,他也不准备抽了,问道:“钟大哥,咋感觉你心事重重的。” 钟守正面色惆怅,重重叹了一口气,张张嘴,似乎想说话,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徐福贵耐心等待,最终,钟守正说道:“我这不是和你玉枝姐结婚了嘛,我们岁数也不小了,就想赶紧要个孩子。” “结果过了好长日子,她身子一直没动静,我们就慌了,去医院检查了一下。” “你猜医生怎么说?说我私处受损,仔细检查后,是以前打仗时落下的病根,被炮弹给震伤了,怀孕难度很大。” “加上我常年抽烟,就更不容易怀上了,福贵,你说我咋这么倒霉啊。” “我最近一直在想,是不是拖累你玉枝姐了,她可喜欢小孩子了,你看到没,她刚才看到凤霞有庆的时候,高兴的那样儿,巴不得是自己孩子一样。” 徐福贵抿了抿嘴,“医生说的是怀上几率不大,不是说怀不上?” 钟守正点头。 徐福够拍了一下手,“这不就得了,咱们好好调理就行了,县城的医生不行,我们就去省城,省城的医生不行,我们就去首都。” “你们去了就找我,我在省城和首都认识一些人,保管给你们安排好。” 钟守正惊讶的看他,“你不是从首都回来了吗,我们去了首都到哪里找你?” “我运气好,从干部学校结业后,可以留在首都工作。” 钟守正重重拍了他一下,“你小子,真是发达了,居然能留在首都工作,福贵福贵,你这名字取的好,一辈子有福有贵”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五章 登上报纸 徐福贵大笑一声,摸了摸鼻子,得意看着他:“我也觉得我这名字取得好。” 钟守正心情似乎好了许多,“我之前也说去省城的大医院看看,但是你玉枝姐一直要忙工作,挪不出时间。” “她还说怀不上算了,两个人简简单单的挺好。” 徐福贵正色道:“这我就得说说玉枝姐了,工作是干不完的,哪有身体重要。” 杜玉枝端着饭菜走出来,笑着问他,“说我什么?福贵,去了首都一趟,变化不小嘛。” 徐福贵起身去洗手,“玉枝姐,钟大哥都给我说了,你们干脆趁着过年,去省城医院看一看,早点儿生个大胖小子出来。” 杜玉枝面热,翻了个白眼,“我明天就要工作,哪里有时间,我让你钟大哥自己去,他偏偏要我陪他去,你说他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嘛。” 家珍端着饭菜走出来,说道:“玉枝姐,钟大哥这样的才是好男人。” “福贵也是个好男人。”杜玉枝道。 家珍看了一眼自家男人,轻笑一声,眉眼弯弯,心里很是认同。 时间仓促,但饭菜依旧丰盛,有肉有汤,吃饭的时候,杜玉枝不断给凤霞有庆夹菜,逗着他们喊叔叔阿姨。 吃完饭,凤霞和有庆再次收到两个大红包。 家珍砸吧两下嘴,自家两个孩子这几天收到的压岁钱,普通人可能半年都挣不到,特别在农村。 吃完中午饭,徐福贵没有多待,告别以后,又和陈礼平说了一声,带着一家人便回去了。 接下来这段时间,他哪里也没去,就待在村里,陪媳妇儿孩子。 要是出太阳的话,他就将躺椅搬到院子里,舒舒服服的晒太阳睡觉,偶尔和三个老人聊几句,给他们说首都的生活。 在不断地劝说中,三位老人似乎也有些动摇,他们之前是不愿意离开一辈子长大的地方,也怕不习惯首都的生活,更怕首都人看不起他们,给孩子们添麻烦。 但徐福贵却说,去了首都,天天能见面,要是他们不去,可能一年两年都见不到。 特别是凤霞和有庆,一年一个变化,说不定隔两年回来,都不认识他们了。 三个老人听到这里,态度立马松动了,他们这个岁数,不就是盼着儿孙能在身边吗。 在这几天,徐福贵也找了个借口,骑着黑色大马进城,将空间里的金条交给陈礼平。 至于那块大金表,徐福贵没有拿出去,选择自己留着。 这种金灿灿的东西,偶尔拿出来看看,心情不自觉就好了。 时间,眨眼便来到正月十二,春节已经到了尾巴,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淡。 这天的天气相当不错,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炽阳挂在蔚蓝的天空中,撒下大片大片温暖的阳光。 威风不燥,像是大自然在轻轻抚摸你的脸颊,山林中传出叽叽喳喳的鸟叫声。 徐家宅子的院子里,徐福贵躺在躺椅上,眯着双眼,大脑防空,享受着阳光带来的温暖。 黄狗平安趴在他的脚边,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一身毛发光滑油亮,一看平时的伙食便不错。 凤霞趴在一旁的石桌上,手里握着铅笔,一板一眼的写作业,有庆在石桌上玩儿坦克玩具。 这段时间凤霞跟着他玩疯了,作业一点儿没碰,眼看要开学了,这才慌了起来。 凤霞坐在他旁边,手里正在织千层鞋底,阳光照出她纤细的毫毛,同时也照亮她嘴角挂着的笑容。 凤霞旁边是刘翠萍和徐母,他们三人都是纳鞋底,来顺和他一样在发呆,嘴里还叼着香烟。 明明一家人都在院子里,却相当安静,都在享受这静谧的温馨,太阳驱逐了寒意,也暖了他们心房。 “福贵,福贵!” 就在这时,一声大喝打破了宁静,钟守正急忙忙的冲了进来,胸膛剧烈起伏,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手里还拿着一份报纸。 徐福贵懒洋洋的睁开眼睛,起身道:“钟大哥啊,你这么急干啥,来,过来先喝口茶,有事儿慢慢说。” “特娘的,还喝个屁的茶,你快看!” 钟守正兴奋走过来,将手上的报纸展开。 徐福贵漫不经心的看向报纸,下一秒,眼中的懒散瞬间消失,抢过报纸,仔细看了起来。 “哈哈哈”一边看,一边放声大笑。 家里人好奇的看着他,纷纷起身去看报纸。 “呀,这是爹!” 凤霞手里拿着铅笔,踩在椅子上,用手指着报纸上的黑白照片! 这份报纸是最新出来的,报道的是汉字简化和汉字拼音的事情,上面还附了颁奖现场的照片,徐福贵占了不小篇幅。 他的名字也多次出现,包括相应的贡献和奖项。 “福贵哥上报纸了!”来顺提高音量喊道。 一家人兴奋喊道,痴迷的看着报纸,徐福贵压不住嘴角的笑容,反复观看报纸,将有关自己的内容全部找了出来。 钟守正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好哇福贵,你小子,居然上百姓报纸了,我们云溪县城居然出了个大人物!” “这下你可是全国闻名,我们接到上面的通知,要大力推行汉字简化和汉字拼音,你小子,你小子!” 钟守正兴奋的舌头打结,比当事人似乎还兴奋。 徐福贵说道:“我也没想到上面动作这么快,这才刚刚过完年,就把政策安排下来了。” “庆祝庆祝,必须要庆祝,这对你玉枝姐也是件大好事,当初可是她推荐你去的干部学校!” 家珍趁机说道:“正好我们明天要给福贵办三十生辰的酒席,干脆一起给办了。” “福贵三十岁了?”钟守正仔细打量一下,“咋看着这么年轻?哈哈哈,好事连连啊,一定要大办!” 徐福贵张张嘴,最终还是没有拒绝,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在云溪县城待不了多久了,就当临走前请熟人朋友吃一顿饭。 徐福贵小心翼翼将报纸收好,准备保存下来留作纪念,这可是百姓日报,这辈子说不定就这一次机会能在上面看到自己.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六章 成了热议话题 腊月十三日。 徐家村好好热闹了一番,人人喜气洋洋,毕竟又能吃上一顿上好的饭菜,谁不高兴? 当然,祝福的话没少说,也是这场酒席,众人才恍然发现,从小看着长大的福贵已经三十岁了。 别的不说,但从外表上还真看不出有三十岁的样儿,面相偏向年轻,但给人感觉很稳重,接人待物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腊月十四日,在一家人不舍的目光中,徐福贵提着柳条箱,再次离开村子,去省城参加最后半年的干部学校。 来到县城,穿着一身灰色棉袄的钟守正在车站门口等他,手里同样提着一个柳条箱,旁边杜玉枝在陪他。 他们之前就商量好了,钟守正跟着徐福贵一起去省城的大医院检查身子。 至于杜玉枝,实在是腾不出时间,作为县长,特别是在想做出一番事业的心态下,平日里更忙了。 徐福贵都怀疑,就算钟守正的身体养好了,到时候杜玉枝别又把身子累垮。 “福贵,来了,早上吃了没?”两人打了声招呼。 徐福贵点头,说吃过了,然后寒暄两句,徐福贵和钟守正坐在了汽车上。 代小中站在汽车尾部,将木柴烧的很旺,一副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样子,汽车里的其他工作人员也是如此,压根不敢偷懒。 杜玉枝把他们送上车后,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福贵,去了省城,就得多麻烦你多照看你钟大哥了。” 徐福贵诚恳的看着她,“玉枝姐,你又在说这些见外话,放心吧,我保管把钟大哥好好的给你送回来。” 钟守正无语道:“玉枝,我也不是小孩子,用不着别人照顾,倒是你,一个人可别忘了休息,工作是干不完的。” 杜玉枝打断他,“我知道了,我还有一个会要开,就先回去了。” 说完,杜玉枝雷厉风行离开,钟守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车站,嘴角扬起,用力伸了一个懒腰。 “福贵,这次去省城,你可要带我好好玩玩,总算没人管着我了。” 徐福贵笑了,“钟大哥,我还以为你多舍不得玉枝姐。” 钟守正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福贵,你玉枝姐好是好,就是爱操心,我每天穿啥衣裳都得管,晚上不刷牙洗澡还不让我上床。” “时间一长,难免有些憋屈,去了省城,我得好好放松放松,难得没人管自己。” 徐福贵不理解他的想法,有人管着自己不好吗,他就特乐意家珍管着自己。 不过他也没多说,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有差异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代小中发动汽车,燃柴汽车摇摇晃晃的驶出车站,朝文昌地区的方向驶去。 久晴必雨,前几天的艳阳晴天换来了今天的阴雨绵绵,气温有些低,徐福贵裹了裹身上的军大衣,双手抱胸,准备好好的睡一觉。 钟守正瞥了他一眼,突然好奇道:“福贵,你这手表哪里来的?好玩意啊。” 徐福贵睁开眼镜,将衣袖下的大银表完全露出来,“哪里好了?看起来就是精密了一点,看时间确实方便。” 钟守正羡慕道:“这可是瑞士的大牌子,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 随后他详细的介绍起来,说是什么牌子,有多么名贵,好处有多少。 徐福贵砸吧了一下嘴,“这手表这么贵?” “那可不是,你从哪里搞来的?能不能给我也搞一块?”钟守正忍不住说道。 徐福贵摇头,“这恐怕不行,这手表是陈叔送给我的,你要是想要,有机会我给他说一声。” “陈叔?”钟守正目露疑惑。 “就是陈同志啊。” 钟守正愣了一下,讪讪道:“你说这手表是那位给你的?他还是你叔?” “啊。” 钟守正的眼神相当复杂,“算了,睡觉吧,我这块手表也挺好的,不用换。” 徐福贵笑了笑,没有多说,打了个哈欠,重新闭上眼镜,开始睡觉。 一觉醒来,已经到了文昌地区,两人随便找了一家饭馆填饱肚子,然后买了火车票,坐上火车,继续朝省城进发。 来到省城,钟守正先是找了个招待所住下,徐福贵则托着行李回到干部学校。 “福贵小子。” 刚来到宿舍前,宿管大爷一眼认出他,笑眯眯的喊了一声。 他拿出一张报纸,指了指上面的一副黑白照片,“这上面的是不是你?” 徐福贵看了眼,这张报纸就是报道汉字简化和汉字拼音的,他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宿管大爷爽朗笑了几声,“好小子,居然登上了报纸,不声不响干了这么大的事,怪不得这么长时间没看见你,在首都出尽风头了吧。” 寒暄两句,徐福贵回到宿舍,已经有不少人回来了,将火盆烧的很旺,一进去就感到一阵热意。 他刚走进去,众人便齐刷刷的盯着他,随后便是一阵鸡飞狗跳,吵闹声在不大的宿舍爆发。 他们闹腾的原因,自然是他登上了报纸,他们完全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能在报纸上看到自己同学的照片和名字。 闹腾许久,直到徐福贵答应找时间请他们在国营饭店吃饭,这才被放过。 随后一段时间,徐福贵出尽了风头,不仅成了干部学校的典范,省里的领导也给出了相应的奖励。 走在省城的大街上,还能看到关于他的横幅,徐福贵这个名字,一时间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徐福贵甚至成为了一个小老师,走上讲台,给干部学校的学生普及简体字和汉字拼音。 不过他虽然高兴,但还是保持住了冷静,十分珍惜自己在干部学校最后的时间,每天都在用功学习。 他似乎又找回了刚来干部学校的状态,每天的日子简单却充实。 当然,尽管很忙,但也没忘记还有个钟守正,利用孙知文的关系,钟守正被安排了省人民医院的高级病房,接受最好的治疗。 不过医生说他这种病要长期调理,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到云溪县城,足足一个月后,他才成功出院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一路小心 三月。 春暖花开,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生机,苍翠树木随处可见,山林里的鸟叫声不绝于耳。 云溪县城最近却是发生了一件大事,远近闻名的陈老板居然和自家亲闺女断绝关系了! 这桩事一度成为了县城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大家都在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人说是陈礼平不满意徐福贵那个荒唐女婿,因此下定决心断绝关系,从此两家不再来往。 但很快就有人否定了这个说法,徐福贵的名声大家都说过,前几年的确很荒唐,但这两年的进步让人瞠目结舌。 听说不仅去了省城,就连首都都去过了,以后是要当领导干部的。 有这样的好女婿,陈老板欢喜还来不得呢,怎么会舍得断绝关系。 于是又有人说是因为徐福贵把陈老板的儿子陈家明忽悠到外地去了,整整一年多没回家,所以陈礼平一气之下,和徐家断绝了关系。 对于这个说法,有些人保持赞同,有的人却不同意,说陈家明只是去外地学习罢了。 还有个说法,则是陈家珍和她爹陈礼平之间大吵了一架,至于吵了什么,不得而知,随后便断绝了关系。 关于这件事的说法有很多,但最终确定的结果是一致的,那便是陈礼平与陈家珍断绝了关系,同时意味着陈家与徐家断绝了关系。 而更加让众人吃惊的是,不久后,陈礼平便宣布要离开县城,到其他地方做生意,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也有自作聪明的人说道:“陈老板离开是正确的,大家都知道米行变成了粮站,陈老板也不是老板了。” “在县城做不了生意,只能到其他地方去做了。” 只不过,陈老板到底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走的十分仓促,没有和任何熟人道别,将陈家的所有产物,包括府邸,商铺,统统变卖。 这架势,仿佛此后不再回云溪县城了一般。 而此时,被人们惦记的陈礼平,已经离开了文昌地区,坐上了前往南方的火车。 他穿着一身做工精致的黑色丝绸长袍,戴着一顶方顶圆边的礼帽,看着火车外疾驰而过的风景,眉头紧皱。 他对面坐着苏玉,苏玉怀里抱着婴儿,苏玉同样愁眉苦脸。 他们附近有四个随从,都是陈家从小养到大的孤儿,随身保护他们,也是去了香江以后为数不多不多的帮手。 “爹,要是家明突然回来,找不到我们咋办?”苏玉担忧道。 陈礼平安慰道:“你姐夫说了,香江很发达,可以联系到毛熊,到时候我会想办法和家明联系。” 苏玉小声低头,“我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离开云溪县城。” 她很突然,离开的前一天陈礼平才通知她,急匆匆的收拾好东西,抱着婴儿便跟着公公离开了。 直到上了火车,陈礼平才给她解释了一下,但她现在依旧有些回不过神。 她不理解,为什么一直好好的日子,突然就要离开,到一个从未听说的地方去。 陈礼平疲惫的揉了揉太阳穴,只是道:“以后你就知道了,爹也是不得不走,小玉你放心,你只要是我陈家儿媳的一天,就不会让你过苦日子。” “不过这段时间,你要打起精神,出门在外不要张扬,也别打扮的好看。” 苏玉轻轻答应。 “老爷,喝口茶吧。”一个随从递了一杯热茶。 陈礼平喝了一小口,闭上眼睛,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计划,将可以遇到的风险一一列出来。 早在之前,他便派了一些人去了香江,当时去了五个人,结果有两个人直接折损。 不过好在,经过他们的摸索,搞清楚了如何偷渡去香江,并且在香江临时找到了一个住处,可以随时接应他们。 火车在广阔无垠的田野上前进,等苏玉醒来下火车的时候,感受到的便是炎热的天气和铺面而来的水汽。 一眼看过,与云溪县城的景象完全不同,当地人的皮肤普遍黝黑,空气中隐隐间还有一股腥味,当地方言更是一个字都听不懂。 陈礼平示意他跟紧,几人祖了一个牛车,在一个当地人的带领下,朝越发偏僻的地方赶去。 不知道在牛车上摇晃了多久,苏玉突然睁大眼睛,流露出震撼的神情。 她看到了大海,一望无垠的大海,汹涌的波涛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卷起一朵朵白色浪花。 “爹,我们不会要到海的那面去吧?”苏玉不可置信的说道。 陈礼平点头,“少说话,别让别人发现了。” 一路上,牛车都是专挑偏僻的小路,途中遇到好几次动静,一行人赶忙捂住嘴不说话,躲在隐蔽物后面。 苏玉分明看见有几队巡查人员,肩上扛着步枪,押着一群像他们一样的人离开。 苏玉更害怕了,她没想到自己公公即将要做犯法的事情。 陈礼平看出了她的紧张,宽慰道:“等过了这片海,我们就没事了。” 实际上,他也只是宽慰而已,这一路,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时间来到晚上,夜色如墨,伸手不见五指,休息好的众人打着火把,小心翼翼朝海边走去。 来到海边,周围像他们一样的人越来越多,众人默契的不吭声,朝一艘不大不小的轮船走去。 陈礼平他们刚刚上船,还没坐稳,便听见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几道呵斥他们停下动作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船头有人喊道:“快走,剩下的人别管了。” 话音一落,不顾还没上船人的哀求,轮车缓缓离开海边,没入黑暗之中。 陈礼平刚松一口气,下一秒便有人来收钱,收完钱后,得知他们必须要底下的货舱去。 陈礼平没有嫌弃,和其他人挤在狭窄难闻的货舱里。 随后过了许久,上面来人,在他们腰上拴上绳子,让他们到海水里藏着,双手扶着轮船底部的钢管。 众人照做,没一会儿,一艘巡查舰来检查,舰船上的灯光好几次扫到他们,但有惊无险的没被发现。 随后,他们一路泡在海水里,直到到了码头,他们才下了船,踏上了香江的土地.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八章 领导打扮 春去夏来。 炎炎夏日再次到来,明晃晃的阳光照射大地,让人睁不开眼睛。 云溪小学,再次迎来了放假,学生们欢天喜地迎接假期的到来。 不过在三年级的教室里,不少人在唉声叹气,伤心的看着凤霞。 “凤霞,你下学期真的不来读书了吗?我想你来读书。” “可是凤霞说了她要去首都读书了,以后可能都不回来了。” “呜呜呜,凤霞,我不想你走,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不是说好以后要一起成亲的吗。” “凤霞,我真羡慕你,你以后就是首都人了,能在首都读书。” 教室里叽叽喳喳,穿着一身碎花连衣裙的凤霞也眼眶发红,光滑白嫩的脸蛋充满了不舍。 她说道:“我也舍不得大家,可是我爹说他要在首都工作,我必须去首都读书,放心吧,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来看大家的,我肯定不会忘了你们,你们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说完,她从书包里拿出两大包鸡蛋糕,分给大家,作为分别礼物。 提前知道凤霞要去首都的同学也拿出了自己的礼物,这些礼物或许不值钱,却代表了他们满满的心意,凤霞郑重的放进书包。 家珍走进来,看到这一幕,杏桃大眼里充满了笑意,静静看着这一幕。 有学生发现她,跑过来表达自己的不舍,家珍同样是他们最喜欢的一个老师,可惜以后也见不到了。 这些小家伙和他们说了好久,直到有家长找到教室,他们才依依不舍离开。 家珍松了一口气,拿出丝巾,将凤霞额头的汗水擦去,然后捏了捏她的小脸,笑盈盈的说道:“我家凤霞就是招人喜欢。” 凤霞如今也十岁了,个子高挑,五官清丽,一双大眼清澈明亮,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裙子,每次走出去都要被大人夸奖。 凤霞眼眶依旧发红,“娘,我好舍不得他们。” 家珍说道:“那我们不去首都了,就留在这里。” 凤霞飞快摇头,摸了一把眼睛,“不要,我要去首都,我要爹!我才不要留在这里!” 家珍大笑一声,背着她的书包,牵着她的手走出教室。 刚走出去,刺眼的太阳让她们忍不住眯了眯眼睛,家珍拿出两个干净的草帽,她戴一个,凤霞戴一个。 凤霞叹了一口气,“要是姥爷没走就好了,我们可以去姥爷家,娘,姥爷为什么要走啊,是不是凤霞惹姥爷不高兴了?” 家珍愣了愣,眼里有一丝惆怅,爹已经走了三个月了,也不知道现在过得怎么样。 她勉强笑了笑,“凤霞,你还小,这些你以后就知道了,你这么乖,怎么可能惹姥爷生气。” 凤霞鼓着脸,“你每次都这么说,我才不小,我已经十岁了,是个大孩子了,什么都知道。” “再说了,我可聪明了,每次都是第一名,就连四年级的题我也会做。” 家珍摸了摸她的头,“对,我家凤霞最聪明了,就是不知道到了首都,凤霞还是不是第一名。” “哼,爹说了,首都有好多好多人,聪明人肯定也很多,我不是第一名很正常。”凤霞理所当然说道。 家珍笑的更高兴了,闺女能这么想,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她和福贵的想法一样,对于子女没什么要求,只能要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长大就行了。 读书厉不厉害无所谓,是第一名当然高兴,考得不好也不会责怪。 凤霞看了眼前面,问道:“娘,我们不是要回家吗,去办公室干啥。” “娘要去办一下手续。” 以后就不在县城上班了,福贵已经在首都帮她找了个工作,和教师有关,在教育局里上班,现在需要将手续给办好。 等到了首都,需要用到这些材料。 办公室里,校长崔红和教导主任范主任言语间满是不舍,家珍教书能力很强,他们有目共睹。 更重要的,家珍有一个好丈夫,家珍离开学校的话,他们就少了一个机会。 办理手续和证明的速度很快,崔红自然不会为难,不过家珍和他们寒暄了一会儿,这才牵着凤霞的手走出去,准备回家。 凤霞的伤心来得快去的也快,此时踩着凉鞋,蹦蹦跳跳,“娘,爹什么时候回来接我们去首都?” “就这段时间。” 家珍的语气里也充满期待,福贵在上一封电报里便说了,他已经被安排好了首都的工作,住处也安排好了,这段时间便会回来接他们去首都,让他们做好准备。 自从收到这封电报后,她便开始期待,晚上常常高兴的睡不着觉,一直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走出校门,凤霞突然愣住不动,家珍正想询问,却听见她激动的大喊一声,“爹!” 随后,高挑苗条的身影飞快扑了过去,徐福贵大手一捞,将她高高抱了起来,“凤霞,想爹没有?” 凤霞眼眶又红,重重点头,“想,可想了,每天都在想爹。”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眼里满是宠溺,随后转头朝家珍走过去,“家珍,我回来接你们了。” 家珍正想说话,突然发现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脸上滑落,她连忙用丝巾从擦了擦。 “不是说过段时间回来嘛,怎么这么快?” 徐福贵回道:“我给你发了电报就去买火车票,第二天就往回赶,这不是想让你们早点儿去首都嘛,而且我要尽快去工作的地方报道,没时间耽误。” 家珍听了,连忙点头,“你工作重要,那我们赶快回家,东西我都收拾好了,明天就能出发。” 三人去车站,准备坐班车回去,城乡班车已经开始运行了。 “爹,你穿的就像一个大领导。”凤霞坐在他的腿上,高兴道。 今天他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衫,衣服下摆插进裤子里,被一条黑色皮带牢牢束缚,脚上踩着锃亮的棕色皮鞋,手腕还戴着大银表。 头发也不再是寸头,留长不少,往后梳了个背头,看起来成熟稳重,走出去回头率相当高。 徐福贵大笑一声,“爹这样穿好不好看?” “好看.”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九章 选择工作 “福贵,第一眼我差点儿没认出你来。”摇摇晃晃的燃柴班车里,家珍说道,眼睛微微发亮。 马靠鞍装人靠衣装,徐福贵这么一打扮,多了份威严,特别是不笑的时候,让人感觉很严肃。 徐福贵得意的笑了笑,“好看不?我和首都那些人学的。” “好看。” 尽管燃柴汽车的速度不快,甚至还比不上骑马,但架不住不用费力,还不用晒太阳。 感觉没一会儿,班车就在徐家村外面的土公路停下,三人下车,踩着列石渡过无名河道,回到了徐家村。 村里人看见他的第一眼还不敢认,使劲眨眨眼睛才热情的和他打招呼。 没一会儿,福贵回来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徐家村。 接着,徐家要搬去首都的消息扩散开来,让他们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声不响的,这一家子都要去首都了? 那以后岂不是没有再见面的机会? 一念及此,这些村里人纷纷挤在村口,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些什么,满是不舍。 徐福贵也没想到大家伙这么热情,出来接待大家,说他们明天就要走,工作很紧,他要尽快赶回首都。 他还客套说以后村里要是有谁去了bj,特别是bj西部的sjs区,可以去首钢厂找他,他一定好好接待。 好不容易将村里人打发之后,他才帮着家里人收拾行李。 “行了娘,桌子板凳啥的就别惦记了,我们是去首都,老远了,这些东西带不了。” “这些旧衣裳也别带了,去了首都给你买新衣裳。” “家具啥的都有,上面给我分配了楼房,里面东西都安排妥当,我们带几身衣裳就行了。” “这些就留在宅子里,以后有机会还能回来看看。” 徐福贵无奈道,家当确实不少,但怎么可能全部搬到首都去。 他说的也不是假话,干部学校一结业,他就被一封电报叫到首都,随后陈震征询了他的意见后,便给他安排一个好工作。 在他的劝说下,家里人这才放弃带走那些大件,将值钱的东西带走就行了。 收拾的时候,众人心里既高兴,又不舍,不时看看高墙大院的宅子,忍不住幻想首都是啥模样。 有庆这小子更是高兴的闲不住,一直问,“爹,去了首都,我是不是天天都能见着伱?” 徐福贵点头,“对,有庆也五岁了,去了首都,让你去读幼儿园好不好?” “幼儿园是什么?”家珍问道,家里人也好奇的看着他。 “就是让有庆这个岁数的娃娃去读的,全国都没几家幼儿园,不过我工作的地方有一个sjs幼儿园,去了你们就知道了。” “五岁就能读书了?不愧是首都,等有福五岁了,也把他弄进去。”来顺乐呵呵的说道。 有庆听了,更高兴了。 徐福贵擦了一把额头上的热汗,坐在太师椅上喝了一口冷茶,问道:“来顺,家里的猪羊处理好没有?” “都卖了换钱。”说着,来顺就要掏钱给他。 徐福贵摆手,“猪羊都是你喂的,庄稼也是你种,这钱你自己拿着。” 来顺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没纠结,顺手把钱塞到刘翠萍手里。 徐福贵逗了一下来顺的二闺女,这时徐父拄着拐杖走过来坐在另一边,问道:“福贵,你在信里也没说清楚,上面给你安排了个啥工作,你给我好好说说。” 没什么好隐瞒的,徐福贵直接道:“是陈叔给我安排的工作,陈叔你们知道吧,我过年回来给你们说过的。” “知道。” “我现在是首钢厂后勤科的主任,首钢可是个大厂,光是职工都有几万人,要不是有陈叔的关系在,我不可能一去就是个主任,还是管后勤的。” 说起自己的工作,徐福贵满面红光,他也没想到,陈震居然这么用心,给自己安排了这么一个好工作。 他第一次去首都的时候就听过首钢,前世在电视里也听过首钢的大名,得知自己要去首钢工作后,还特意去工厂里面转了一圈。 没转完,工厂实在是太大了,工厂里面一阵阵的轰鸣声,一辆辆货车来回运输,那场面,看的人热血沸腾。 他当时心虚无比,自己的能力能搞好这么一个大厂的后勤吗,别倒时候给陈叔丢尽脸面。 陈震当时知道他的心思后,拍着他的肩膀道:“你放心搞,要是真不懂,就先学,你脑子灵光,肯定一学就会。” “学不会也没关系,你是我的侄子,谁敢针对你,你尽管给我说,我来处理。” 徐父听的一知半解,其他人也是,他们没见过,当然不知道首钢厂是个什么样子。 徐母直接问道:“福贵,你就给我说,一个月能领多少钱,是不是个领导干部?” 徐福贵点头,“当然算是领导干部,管着不少人呢,工资倒是不高,毕竟刚去,只能算三级干部,一个月六十五块,补贴另算。” 听到这里,徐父徐母立马满意的点头,一个月六十五块,他们还没听说谁有这么高工资过,而且这还只是三级干部。 这要是多升几级,工资不得更多? “福贵,那我的工作呢?”家珍问道。 “你的工作有四个比较好的选择,一个就是我在电报里给你说的去教育局,二一个就是在首钢厂的宣传部做事,三一个就是在首钢厂的广播站做事,四一个就是在财务科做事。” “你看你中意哪个?” 家珍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这些工作随便我挑?” 徐福贵点头,面上云淡风轻,“你男人我现在好歹是个后勤主任,多多少少有点儿面子,几个工作还是能安排的。” 不过也就这几年比较宽松,越往后面走,工作岗位越发僵化,越发不好安排工作。 “你给我好好说说这些工作。” 徐福贵便介绍了一下这些工作的工作性质,家珍考虑一下,决定去财务科做事。 宣传部要肚子里有墨水,广播站要有好的口才和嗓音,思来想去,还是财务科比较简单.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章 由南向北 选好工作后,家珍喜滋滋的问道:“福贵,以后我们是不是在一个地方工作了?” 徐福贵点头,“是,以后我们可以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不过我平时估计开会出差比较多。” 说完,他发现一旁的刘翠萍狠狠掐了一下来顺的腰,眼神里还带着催促的意思。 他问道:“来顺,你是不是又惹到翠萍了?” 刘翠萍得知自己的小动作被看见后,脸蛋立马胀得通红,来顺则大大咧咧问道:“哥,那我去首都有工作没?” 要是没工作的话,他还不如留在徐家村当支书,不过这句话他没说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来顺走后,空下来的这个支书位置由陈运生顶上,村里人也没有不服气的,陈运生做事能让大家认可。 徐福贵点燃一根香烟,“你想做什么工作?” 来顺挠挠后脑勺,“不知道,啥都能干。” 刘翠萍猛的拍了他一下,“你不是说过想要开车吗?” 来顺更不好意思了,瞪了她一眼,“伱胡咧咧啥,我又不会开车。” “喜欢开车啊” 徐福贵沉吟一声,提了个建议,“要不先去首钢的运输部?不过只能先当个临时工,学会开车后就给你转正。” 别看他是个后勤科的主任,但初来乍到,安排工作只能从底层做起,不可能直接给家珍来顺安排个职位啥的。 不过有他在,有升迁机会的话,肯定会优先考虑他们。 来顺笑了,“好,就去这个啥运输部学开车。” 徐福贵好笑的看了他两眼,又问刘翠萍要不要个工作? 刘翠萍先是惊喜抬头,然后不好意思的说道:“可是我啥都不会,怕给你添麻烦,我还是在家里照顾爹娘孩子吧。” 徐福贵闻言,点点头,家里也不能少人,“翠萍,家里就辛苦你了。” 刘翠萍不以为意,“家里有啥辛苦的,你们工作才辛苦。” “福贵,你也给我安排个工作,我也能干活。”长根突然说道,脸上满是认真。 徐福贵愣了一下,然后好笑道:“根叔,你凑啥热闹,你呀,到了首都,就和我爹娘一起出去转转,每天高高兴兴的就好了。” “我闲不住,在村里还好,到处都能找点儿事儿干,但去了城里,啥啥都干不了,骨头都能软下来。” 徐父笑着教训他,“长根,你这辈子就是干活的命,” 长根挠了挠后脑勺,“人活着不就是用来干活的吗?” 一句话让众人哄堂大笑,他说的还真没错,人这辈子活着,好像就是用来干活的,和牛马没什么区别。 至于长根的工作,徐福贵说等到了首都再看,他也不能太过分,安排两个工作是别人给他面子,以及更多的是给陈震面子。 他总不能把一家子都给安排进去。 工作的事儿说完,天色也差不多暗了下来,家珍和翠萍把准备饭菜的时候,说灶房还剩下不少米菜肉油盐。 这些东西他们带不去首都,徐福贵便说送给邻近的几户人家,包括家里那些用不上的东西,像是锅碗瓢盆啥的。 这一去,如果没有必要的还,估计是没有回到云溪县城的机会了。 这座宅子他们没有买,也不差这点钱,留在这里做个念想。 第二天一大早,徐家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出门的时候,发现不少村里人都在他们等他们。 他们热情的帮他们把行李搬到土公路上上去,然后一边说话,一边陪他们等班车。 徐福贵心里也有感动,说如果他们有机会去bj,一定要联系他,甚至还特意留在了首钢的地址。 又将身上的香烟拿出来,散给大伙儿,直到班车来了,大伙帮他们把行李搬上车,然后在后面用力挥手,让他们有时间一定回来再看看。 坐在摇摇晃晃的班车里,凤霞有庆兴奋的动来动去,徐福贵呵斥了一声,他们才乖乖坐在座位上,但小脑袋还是忍不住打量窗外的风景。 来了县城,众人径直来到车站,徐福贵问了一下代小中发车的时间,发现还早,便一个人去找到杜玉枝和钟守正,给他们说自己一家去首都的事情。 杜玉枝和钟守正本想和他多说两句,但急着去赶车,徐福贵让他们去首都的时候来找自己,便匆匆离开。 回到车站,时间有些迟了,但代小中一直在等他,徐福贵态度很好的和车里其他人道歉,然后坐到家珍旁边。 燃柴汽车发动,摇摇晃晃驶离车站,朝文昌地区驶去。 除了徐福贵外,家里其他人都是第一次离开云溪县城,所以好奇的不得了,但有一个坏消息,除了两个小孩子外,大家几户都晕车了。 好在徐福贵提前有准备,让他们吃了酸梅,还准备了帆布口袋,要是忍不住就吐,吐完就好多了。 于是没一会儿,他们的晕乎乎的睡了过去,等睡醒后,已经到了县城。 见他们精神不振,徐福贵安慰道:“坐火车就好很多,跟坐在家里没什么区别。” 先在文昌地区找了个饭馆吃饭,不过众人胃口不佳,吃完以后就顶着烈日来到了火车站。 徐福贵买了火车票,看时间还早,便去找了段兴国,这家伙结业以后被分配到了文昌火车站做事,与他当初说要发展新兔运输事业的理想算是沾上了关系。 经过交谈,段兴国才知道他留在了首都工作,眼里的羡慕都快溢出来了,说是以后一定会去首都找他。 火车到来,一家人看着呼啸而来的铁皮火车,震撼的说不出话来,凤霞有庆更是兴奋的原地蹦跳。 坐上火车,一家人精神好了许多,有心思四处打量,看什么东西都好奇,徐福贵耐心解答。 他们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这么大一个铁家伙,到底是什么把它推走的,怕是二十头牛都不够用吧。 徐福贵苦笑不得,随着火车在田野上疾驰,他们的心思也放在了外面的风景。 火车到了省城,随后他们又坐上前桐往城的火车,到了桐城又转往首都,一路由南向北.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一章 在首都定居 广阔无际的青色麦田随风摇摆,火辣辣的太阳催促它们快速生长。 麦田不远处,一辆绿皮火车一边喷涌出大量白雾,一边发出轰鸣的声音驶过。 家珍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一眼望不到头的麦田,久久回不过神。 “福贵,外面的世界可真大。”她说道。 这几天仅仅是赶路,她的眼界便宽阔了很多,只有切身走出来才知道,原来这片土地是如此广阔,外面的世界是如此丰富多彩。 徐福贵轻笑一声,“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各大地区看看,好多地方我也没去过。” 家珍来了兴趣,追问道:“去哪里?” 徐福贵脑海里回想书中的知识,说道:“带你去看xz高原蔚蓝清澈的天,带你去看xj的雪山,带伱去hlbe骑马,带你去海南看海,带你去敦煌看石窟.” 他将自己知道的所有地理知识全部搬了出来,家珍的眉眼弯弯,嘴角高兴的翘了起来,眼神中似乎还带上了一丝崇拜。 “好,你答应我的,可不能不算数。”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答应你的。” “盒饭,酱油拌饭,茄子盖饭,黄瓜盖饭,还有炒肉盖饭,热腾腾的盒饭。”列车员操着一口地道的北方方言。 徐福贵见家珍的眼神一直落在列车员身上,问道:“你想吃盒饭,那我们买几盒?” 家珍摇头,“不是,我就是有点儿不好意思。” 徐福贵不解,“什么不好意思。” 家珍小声道:“我不会说普通话,害怕丢你脸。” 不止家珍有这个想法,徐家其他人差不多都有这个想法,别人说北方方言他们倒是能听懂,但如果他们说云溪方言的话,别人大概会一脸懵逼。 越往北方走,这样的例子便越多。 徐福贵不在意的笑了笑,“都是汉语,你们说慢一点儿就行了,至于普通话,慢慢学嘛,跟着收音机里面的声音学。” 他们点头,随后徐福贵看向来顺,说道:“去了首都,我们得把户口分开。” “现在的政策是这样的,只要有首都户口,每户都可以把分配住处。” 来顺眼睛一亮,“那我们多分几户,不就有好几个房子了?” 徐福贵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你倒是想得美,分户口也是有条件的,到时候去了首都我再和你说。” 来顺有些郁闷道:“就不能一起住吗。” 长根笑呵呵道:“来顺,首都和村里可不一样,哪有那么大的宅子给我们住,再说了,你和福贵也该分家了。” 来顺看了他一眼,突然道:“根叔,你和我们一起住吧,不然翠萍一个人照顾不了孩子。” 刘翠萍点头,“是啊,来顺一直拿你当亲爹,早就说过要给你养老。” 徐福贵见状,连忙道:“可不能让你们把好事全揽过去了,养老还有我一份儿呢。” 长根张张嘴,下一秒却直接低头哭了起来。 众人询问,他又哭又笑,“我就是高兴,我就是高兴。” 于是乎,长根的户口便和来顺他们一起。 “爹,还有多久才到首都啊。”凤霞拉着他的手把玩手表,百无聊赖说道。 徐福贵捏了捏她的脸,“怎么,不想坐火车了?你不是一直嚷嚷着要坐火车吗?” 凤霞闷闷道:“可是我没想到会坐这么久,我都睡不好觉。” 徐福贵回想上一站的地名,说道:“快了,估计明天就能到。” 凤霞张大嘴巴,“还要这么久啊。” “哈哈,早就给你说了,首都很远很远,远得不得了。” 当然,主要是这个时代的火车速度不是很快,要是换做后世的高铁,哪里用得了这么长时间。 第二天上午,火车终于驶入首都火车站。 一下车,众人和徐福贵第一次来首都的反应差不多,内心接二连三受到震撼。 在火车站做好登记以后,走出去,接下来一段时间,众人便忙碌起来。 徐福贵先是带着他们把户口办好,从此以后他们便拥有首都户口,能够享受大多数人都享受不到的便利。 他们分配的住处也下来了,由于徐福贵是首钢厂后勤科的主任,另外有两个一等奖在手,所以分配到了一个楼房。 在这个时代,哪怕是bj,楼房的数量也不多,毕竟需要用钢筋水泥来建造,会建楼房的工人也不多,所以楼房的名额很珍贵。 至于来顺一家人,则是分配到了不远处一个胡同的四合院。 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合院,据工作人员介绍,有三个房屋,面积大小在四合院中算是中上。 也就是看在徐福贵是个主任的面子上,工作人员才会安排这么好的地方。 安排好户口和住处的事情后,众人便风风火火搬了进去。 徐福贵一家的楼房在三楼,总共三室两厅,地面铺着实木地板,厕所有瓷砖和花洒,各个房间里有暖气管,各种家具一应俱全,搬进去就能入住。 三个房间正好,徐福贵和家珍一间,凤霞有庆一间,徐母徐父一间。 凤霞有庆还闹腾不行,非要和他们一起睡,徐福贵对这事早有准备,他们的房间有两个小床,以后就分开睡。 凤霞都十岁了,也该和他们分开了,姑娘大了,有些事情该避讳的就避讳。 有庆也五岁,可以一个人睡觉。 在徐福贵强势的安排下,两个孩子只能妥协,不过他们依旧兴奋,在房屋里转来转去,他们以前可从来没见过楼房。 家珍和徐母徐父留在家里收拾,顺便认识一下邻居,徐福贵则急匆匆的来到首钢厂,报道工作,熟悉以后的工作流程。 顺便,他将来顺和凤霞的工作给安排了,这件事情办起来倒是比较顺利。 首钢厂里的领导层对他的到来似乎没有任何不满,人人脸上都挂着热情的笑容,对于两个底层工作岗位的安排也给足他面子。 徐福贵猜测,这些领导层估计是知道他的后台是陈震,这才有如此表现。 不然一个职位一个坑,他空降成了后勤科主任,必然有人的利益受损.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二章 工人伙食 夏去秋来。 首都的秋天,依旧分明可见,地面铺着的落叶像是秋天的符号,树叶随着干燥的风儿一吹,一夜便掉个精光。 三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徐福贵一家人慢慢适应了首都的生活。 今天的天气不错,秋高气爽,艳阳高照,天气不冷不热,同时也是秋收后的日子,人人喜气洋洋。 首钢大厂,办公楼的一个宽敞办公室里,穿着一身笔挺中山装,戴着大银表的徐福贵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报纸,旁边还放着一杯热茶。 脸上表情惬意,好不轻松快活。 这三个月他几乎什么动作都没有,一直在熟悉首钢厂的环境和工作机制。 首钢厂的规模很大,在整个首都,包括全国各个地区都是大厂,属于重工业,主要生产生铁,兼轧钢、炼钢等等。 规模大了,管理难度自然也大,主要分了生产科,财务科,技术科,运输科,后勤科,保卫科,宣传科,人事科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部门自然是生产科,这个部门是直接对厂长负责的。 徐福贵着重了解的自然是后勤科,后勤主要负责食堂,住宿,维修,仓储,大概就是工人们的衣食住行,反正工作范围挺大。 经过三个月的了解,他大概熟悉了后勤科的工作内容和成员架构,目前没发现什么问题,所以他也没什么好忙的。 有什么事情,都有其他几个副主任去干,他只需要签字,开会,例行检查就行了。 手下人似乎也乐得如此,他们心里还暗怕自己胡乱插手,把事情给搞糟。 放下报纸,徐福贵喝了口茶,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快到中午了,起身朝食堂走去。 目前的首钢厂规模没有达到后世那么夸张,但也足有两个平方公里左右。 如此大的面积,厂区一共设有五个食堂,分别在东西南北中,办公楼旁边便是中食堂。 徐福贵挂着温和笑容走进食堂后厨,里面正热火朝天准备中午的吃食,师傅们看见他,赶忙打了个招呼,掏出香烟递给他。 这些香烟不是什么高档货,徐福贵便接下来了,随口问今天中午吃什么,然后检查了一下食堂的食材,卫生。 当了这个后勤科的主任,在熟悉工作的过程中,他不至于什么动作都没有。 让食堂保持一定的干净卫生,保证食材的新鲜,这些事情做好总归是没有问题的。 检查完食堂,徐福贵又在几个仓库看了看,所到之处,除了管理人员外,工人几乎都认不出他。 没办法,工厂太大,领导也多,他来的时间也不长,平时与工人的直接接触也不多,这些工人自然不知道他是谁。 不过看着他一副领导的打扮,还是给予足够的尊重,遇到了也会说一声领导好。 检查了几个仓库,都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回到食堂,拿出两个饭盒,大师傅熟练的给他装好小灶的饭菜。 “饭钱记上啊,月末结。”徐福贵接过饭盒,笑呵呵的说了句。 大师傅点头,“记下了,主任您吃好,最好也给我提提建议。” “大师傅,您这手艺哪还有挑剔的地方,就一个字,香,那我先走了,你们忙,记得对工人的态度好点儿。” “哈哈,主任您走好。” 走出食堂,没一会儿,铁皮喇叭里传出一阵尖锐的铃声,随后,各大厂房里便涌出浩浩荡荡的工人。 在秋高气爽的天气里,这些工人普遍都是男性,个个满头大汗,面色发白,衣服脏兮兮的,眼神里肉眼可见的疲惫,拖着劳累的身体朝食堂走去。 钢铁厂里面的活儿基本都是重活儿,别看这些工人走出去受人尊重,但干活的时候也是真的累,他们的奉献才是真真切切的。 徐福贵站在原地,看着疲惫的工人走进食堂,有些工人路过的时候好奇打量他一眼,看着他身上笔挺的中山装,眼里露出一丝敬畏,不敢多看,拿着饭盒走进食堂。 食堂的饭菜也是要花钱的,只不过相对于外面的饭馆来说,价钱要便宜很多很多。 饭菜也有档次,但这个时代是贫穷的,这些工人哪怕干的是体力活,也没几个敢要肉菜。 徐福贵突然有些心酸,这些工人每天消耗这么多体力,却吃的清汤寡水,身体怎么受得了? 他作为后勤科主任,是不是有义务解决这些问题? 想到这里,徐福贵陷入深思,如果想提高工人的伙食标准,他能做些什么? “福贵,您在这干嘛呢。”一个中年高个走过来,皮肤黝黑,国字脸,腰板挺的笔直,一身正气,看到他后脸上难得露出笑容。 这便是首钢厂的厂厂,姓左,叫左山河。 徐福贵反应过来,“厂长,想事情去了,您去吃饭?” 左山河亲切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的个子比徐福贵还高半个脑袋,也就比来顺矮一点儿,“嗯,是去吃饭,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给我说说,对了,在厂里还习惯吧。” “习惯,坐办公室有什么不习惯的。”徐福贵打趣说了一句,然后将工人的伙食问题说了一下。 左山河听完,叹了一口气,“这个问题早就有人提过了,工人干的都是体力活,伙食确实应该提高。” “但是国稼现在的条件你也知道,哪里都少肉少油,食堂的经费是固定的,我们目前还没有想到什么办法,福贵,你难不成有想法?” 徐福贵摇头,老实道:“没有。” 左山河也不失望,“伱有这份为工人考虑的心,已经很好了,没吃饭吧,走,一起去吃饭。” 徐福贵示意了一下手里的饭盒,“我找家珍一起吃。” 左山河知道家珍是谁,还见过几次面,印象很不错,因此点头,“成,去吧,明天有个会别忘记了,所有部门的主任都要参加。” 徐福贵答应一声,目送左厂长离开后,这才迈步朝办公楼走去,财务科同样在办公楼里。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家珍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三章 适应 “工作累不累?”徐福贵一边打开饭盒,一边问道。 家珍好看的眉目带着幸福,轻轻摇头,“就坐着算算帐,有啥累的。” 徐福贵看了她一眼,发现家珍的变化也蛮大的,不论是穿衣风格还是谈吐气质,都与刚来到首都的时候有很大差别。 现在的家珍,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看上去落落大方,一点儿没有初来乍到得小心翼翼。 吃饭的时候,家珍小嘴巴巴巴的给他说工厂里的趣事,徐福贵偶尔回应两句,表示自己在听。 吃完中午饭,徐福贵让家珍在沙发上躺着休息,到下午上班的时间了,家珍起身整理好衣裳,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一回去,迎来的便是同事羡慕的眼神,家珍第一天来上班的时候,就是徐福贵陪着他来的。 平时有事没事也会来找家珍,所以他们知道这位新来的同事居然有个主任丈夫,而且还是后勤科的。 有这层关系在,家珍非但没有遭受针对,反而被她们百般讨好,安排的工作也比较简单,这也是这么快适应的原因之一。 同事羡慕的原因也很简单,家珍每天中午都能跟着徐福贵吃小灶,还能在办公室里睡觉,比他们的生活可好得太多了。 不过家珍自己的性格很好,和她们相处下来,他们也乐意与家珍交好。 另一边,徐福贵睡醒以后,来到办公楼下面的车棚,推出了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是他通过左山河的关系买到的,一口气直接买了三辆。 没办法,现在虽然不需要用自行车票,但自行车却是稀缺商品,很难在百货商店里买到。 徐福贵骑上自行车,熟练的踩着脚蹬朝运输科的方向驶去。 “徐主任好。”运输部的人好多人把他认了个脸熟,见他来了,先是问好,然后又道:“主任是找来顺的吧,他在里面呢。” 徐福贵笑呵呵的点头,轻车熟路走进去,找到来顺,这小子正趴在车底下修车。 徐福贵没有打扰他,而是与运输科的一个班长聊了几句,商量了一下来顺转正的事情。 来顺现在还是个临时工,转正的其他手续他都能帮忙搞定,唯独驾驶技术这一项要靠他自己。 班长闻言,笃定道:“放心吧,来顺这小子有灵性,开车没问题的,缺的就是经验。” “转正以后先当跟车员,慢慢的积累经验,我看好他。” 听到班长这么说,徐福贵也相当高兴,待满脸油污的来顺从车底钻出来后,徐福贵给他说了这件事。 来顺听了也很高兴,人员都齐,于是今天下午便安排了考核,结果自然是极好的,来顺不论是开车,修车,都达到了要求。 是的,这个年代想要当司机,不仅要会开车,还要会修车。 这么一折腾,一个下午的时间便过去,首钢厂迎来下班的时间,悦耳的铃声从各处铁皮喇叭响起,广播员柔美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浩浩荡荡的人群从厂房出来,他们的身体虽然疲惫,但想到放工了,脚步不由有些轻快。 徐福贵骑着自行车,行人主动给他让出一条道路,认识他的工人主动给他打招呼,徐福贵笑着回应。 “这就是新来的后勤主任?这么年轻,家里背景不小吧。” “你别看人家年轻,人家可是上过百姓报纸的,能力可不低,而且和人说话也和气。” “当领导就是好,上班坐办公室,下班骑自行车。” 徐福贵骑着自行车和家珍汇合,家珍同样骑着一辆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厂区不远处的sjs小学和sjs幼儿园,凤霞和有庆分别在里面读书。 徐福贵推着自行车站在校门口,学生人流出来的时候,不由自主把目光多放了一些在他身上。 “爹!”清脆响亮的声音响起,凤霞蹦蹦跳跳跑了出来,身旁还跟着几个同学。 “徐叔叔。”这几个同学都给他打招呼。 徐福贵亲切的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凤霞熟练坐在后座上,双手环抱他的腰,双腿悬空摇摇晃晃,显得特别高兴。 “娘去接弟弟了吗。”她问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今天学啥了?” “今天学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老师让我们用吟诵来读,白~日.” 凤霞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捏着嗓子用歌唱的方式展示了一遍,清脆的声音回荡了街道上,路人看到这一幕,露出会心的笑容。 骑着自行车,不到十分钟,一家人便回到了家属院。 家属院里面全是楼房,sjs的领导几乎都住在里面,所以安保格外重视。 一家人进去后,一路遇到的人都温和的打着招呼,不时停下来闲聊两句。 回到楼房,拿出钥匙打开门,一股香味顺势传了出来。 徐福贵脱下中山装挂在衣架上,随口问道:“娘,今晚吃啥?” “今晚吃豆腐鲫鱼汤,你爹去菜市场买到的,平时可看不见这玩意儿。” 吃完饭,凤霞和有庆碗筷一推,立马走过来,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他。 徐福贵轻轻一笑,“走吧,爹带你们去院子里玩。” 凤霞高兴的跳起来,“喔,爹最好咯。” 说完,她突然又快速摇头,“不对,是爸爸太好了!” 爸爸两个字或许是第一次说,听着有些别扭。 徐福贵愣了一下,“凤霞,伱咋突然叫我爸了?” 凤霞理所当然说道:“我听同学都是这么喊的,只有我一个喊爹,以后我也要叫爸爸妈妈,爹娘是旧时代的叫法。” 徐福贵额头冒出几根黑线,“谁教你的,这都能扯上旧社会?” 徐福贵认真教育一番,让他们知道爹娘也是可以叫的,而且现在叫爸妈的反而少见,大多数人都是叫爹娘。 凤霞有庆闷闷点头,但依旧说道:“我就要喊爸爸,好听。” “好好好,你们高兴就成,走吧,叫你娘,不对,叫你妈一起去院子里散步。” “走咯,散步去了,有庆,我们快跑,不然滑滑梯又被别人占去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四章 养猪场 第二天。 首钢厂的领导层召开会议,要求所有部门的主任必须参加,商量今年产能达标的事情。 徐福贵虽然参加了会议,但实际上这件事和他的关系并不大,毕竟他只是个管后勤的。 但是左山河还是在会议上提了一句,“福贵,想让工人们提高生产积极性,你的后勤也得做好保障,比如说食堂的伙食,又比如说冬天快来了,能否考虑给工人们添加衣物?” 徐福贵认真点头,“我回去开会,尽快拿一个方案出来。” 左山河点名表扬,“大家都要向福贵同志学习,有问题不是想办法诉苦,而是尽力去解决。” 财务科主任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道:“福贵,你的办法可不要打到我的主意上,后勤的经费都是有定数的,可不能给你多分点儿。” 徐福贵和他应付两句待会议结束后,收起笔记本和钢笔,心情有些沉重的回到办公室。 看着办公桌上的有钱电话,他拿起来转了几圈,沉声道:“把食堂的副主任全部叫到我办公室开会。” 下面的执行力很快,不一会儿便来到办公室。 徐福贵将左山河交给自己的任务说了一下,询问他们有没有什么想法。 这些副主任一脸为难,忍不住抱怨道:“厂长这不是为难所难嘛,想要马儿跑,又不给草的。” “咱们两手空空,拿啥出来给大家伙儿增加伙食?” 徐福贵面无表情,“我知道大家的难处,大家尽力想吧。” 食堂是不盈利的,工人们交的饭钱几乎就是成本,食堂的经费一直都维持在一个数目。 不可能让工人自掏腰包,然后他们准备更好的伙食,工人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如何在饭钱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伙食,这个问题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这时候,徐福贵才体会到领导的不容易,上面给的任务有时候简直莫名其妙。 这时,突然有个副主任站出来,说道:“主任,我倒是有个想法。” 这个副主任姓何,徐福贵对他的印象最为深刻,因为这人脑子很灵活,办事也麻利,嘴上功夫还好,一开始帮了他不少忙。 徐福贵先是将烟盒放在桌子上,让他们自己抽,然后示意他说。 何副主任沉吟一声,“其实这法子也不是我想出来的,是您之前那位想出来的,那就是自己开养猪场。” 徐福贵皱眉,“自己开厂?” 会不会太荒谬,首钢厂食堂内部再开养猪场,岂不是厂中厂? 但他压住内心的疑问,让他继续说。 “我们自己开个养猪场,现在猪肉的价格可不便宜,养的猪可以拿给食堂改善伙食,多的猪肉还可以卖给别的厂。” “猪肉是稀罕货,只有有就不愁卖,到时候还能给食堂增加经费,工人的钱不能赚,但是其他厂的钱还是可以赚的。” “只要后勤有了钱,想做什么不久容易了吗。” 听着副主任的描述,这养猪场如果真能做成的话,绝对是一件不小的政绩。 但他淡淡问道:“那为什么我前面那位没有落实到具体措施?” 何副主任讪笑一声,“这个法子好是好,但是我们自己本土的养猪法子肯定不行,粮食太珍贵,人都不够吃,咋舍得给猪吃?” “而且养猪的时间太长,一年才能出栏,花费的人力也多,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太高,划不来。” 徐福贵有些生气,点燃一根香烟,熟练吐出烟雾,“那伱给我说这些顶啥用?” 何副主任解释道:“我们之前设想的是用西方那套养猪的方法,饲料养猪,工厂化,规模化。” “这样养出来的猪,不仅肉更多,而且出栏快,成本低,还更好管理。” 徐福贵皱眉,“那你们之前为什么不做?” 何副主任的笑容更勉强,底气不足的解释道:“第一就是没钱,建一个养猪场可得不少钱,我们食堂的经费不够,财务科也不批。” “第二就是没人手,食堂的人员已经够了,哪里腾得出人手去搞养猪场?” “第三就是没地,厂区的每块地都是有规划的,要全部拿来搞重工业。” “前面的都能解决,但最关键的就是没技术,西方那一套养猪方法我们也是从书上看来的,曾经也不是没有人想从西方引进先进的养猪模式。” “当时听说好像已经买好各种技术和设施了,结果过海关的时候,人家的国嫁政策不允许我们带技术和设备回来。” “哦,不只是养猪的技术,所有的技术和设备都不允许我们带回来,除了毛熊,不过毛熊你也知道,重工业发达,轻工业和我们一个水平。” “所以,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下来了。” 听他说完,徐福贵无语的摸了摸额头,“也就是说,现在就是空有个方案,一没钱二没地三没人四没技术?” 何副主任尴尬点头。 徐福贵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人地钱的事情都容易解决,至于技术,他好像不是没有办法。 其实西方是能买到技术和设备的,毕竟国情在那里,金钱至上,只要你有钱,什么东西都能买到。 但买了以后过不了海关,带不回来。 但是他有空间啊,难不成海关还能检测到他有空间不成? 他直接问道:“之前买的技术和设备怎么处理的?” 何副主任愣了,老实摇头说不知道。 他也就一个副主任,不可能了解这么多的事情。 于是徐福贵给他安排了任务,让他打听清楚,何副主任见他真有想法,便马不停蹄去查资料。 最后得到的消息是,那些技术和设备都暂存在一个地方,毕竟钱都花了,总不能扔了吧,说不定以后有什么机会呢。 徐福贵闻言,对这几位副主任说道:“对于养猪场的想法,你们一起搞个方案出来让我看看。” 领导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其余事自有手下人去干。 何副主任惊讶问道:“主任,你有办法拿回技术和设备?” 徐福贵没有多说,只是先让他们把方案做出来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五章 下乡采购 几位副主任离开后,徐福贵抽着烟,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又陷入了沉思。 养猪场是长期规划,而且还不一定能实现,短期想改善食堂伙食,还得想一想其他的办法。 以目前食堂的经费,似乎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花一样的钱买更多的食材,特别是带荤腥的食材。 可是首都的食材城区的价格基本是不变的,如果想要便宜货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到农村或者到其他地方去。 其他地区太远,相应的情况徐福贵也不了解,最好的办法还是到农村去。 如此一来,不仅能提高食堂的伙食,还能给农村带去收入,算得上是一举两得。 心中有了想法,徐福贵先是自己打了几份报告,然后自己批了条子,这种事情他自己就能决定,不需要。 随后,他叫来食堂的一些临时工,两人一组,从明天开始,到各个村子去购买食材,特别是肉蛋之类的,一定要多购买。 第二天,徐福贵闲着没事干,带着何副主任和两个工作人员,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骑着自行车朝一个名为大池村的地方驶去。 “主任,按理说你这样的级别,是可以配一辆吉普车的,你咋不给上面打个申请?”何副主任大概摸清楚了他的脾气,半是认真半是开玩笑的问道。 首钢厂是个大厂,哪怕只是个部门主任,级别和其他厂的厂长或者副厂长也差不多。 因此,部门主任是完全有资格申请吉普车的,只不过吉普车这种可是稀罕货,申请条件很严格。 不仅要有足够的级别,还要有足够的关系和成绩。 其中,关系是最重要的。 徐福贵倒不是没想过申请吉普车,但是他一个初来乍到得新人,如果申请到了吉普车未免太过张扬。 目前整个首钢厂也只有三辆吉普车,分别是厂长左山河的,另外还有技术科主任和保卫科主任。 因为这两个科很容易做出成绩,申请报告自然容易审批通过。 徐福贵觉得自己要是想要申请吉普车,还需要多沉淀沉淀。 反正他也不着急,平时一辆自行车已经很够用的。 这个时代的自行车和后世科不一样,讲究的就是一个实用耐用,不管是载人还是载物,都不是后世的自行车能比较的。 这些都是徐福贵内心的真实想法,但他表面上却说道:“我一个后勤科主任,哪里用得上吉普车?这不是浪费社会资源嘛。” 何副主任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诚恳道:“要不说您是主任呢,思想觉悟就是比我们高。” 徐福贵笑着指了指他,“你小子,当个副主任简直委屈了。” 说说笑笑,骑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的自行车,宽敞的道路变成了狭窄的土公路,他们总算是来到了大池村。 徐福贵推着自行车,拍了拍中山装上的灰尘,突然发现自己做出的决策也并不是那么尽人意。 农村距离城区的距离也不远,光凭几个工作人员,就算买到了食材,也要花费很大力气送回来。 这次如果他不亲自体验,还发现不了这个问题。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看来回去后要和运输部的老陈商量一下了,让他们借几辆车出来。 一边想着这些,他一边和何副主任说,让他记下,回去后记得提醒自己。 何副主任听完,又是一通马屁拍了上来,不过不得不说,听得确实让人心花怒放。 大池村算是比较靠近城区的村子,所以各方面条件也好了许多,看得出来是个富裕村子。 他们一进村,立马被村里人好奇打量,眼里还闪过一丝拘束。 何副主任主动问道:“同志,这里是大池村吧,我们是首钢厂的,这是我们的证件,你们村支书在吗?” 介绍清楚是很有必要的,这年头的敌特分子可不少,在广播的宣传下,每个村子对陌生人都很警惕。 “在,在,我这就去叫支书过来。”一个庄稼汉听见了,撒腿就朝村里跑去,不一会儿就带了一个村支书过来。 徐福贵主动伸出手,“同志您好,没打扰你们劳动吧?” 村支书连忙摇头,将手使劲往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握上去,“领导好,领导好,没有没有,领导有什么工作?我们大池村一定全力配合。” 接下来的交流就很顺利了,得知他们是来采购食材的,顿时整个村子都行动起来,将家里多余的肉蛋都拿了出来。 这些肉蛋他们自己不舍得吃,平时都是攒到一定数量拿到集市上去买。 此刻有人上门来收,他们正好省了一趟功夫,还能近距离看看首钢厂的领导是啥样子。 或许是因为运输的原因,农村的肉蛋价格的确比城区菜市场的要便宜不少。 如果买的少还觉得无所谓,但一但达到一个量,这其中的差距将会非常明显。 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宗交易中,对于几毛钱都很看重。 在大池村收购完后,几人将食堂捆绑在自行车上,吃力的骑着自行车离开。 何副主任笑了,“主任,要不是您是主任呢,这要是在菜市场买,花的钱就不是这个数了,只不过就是要多费不少力气。”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所以回去后要和运输科的陈主任商量一下,让他们借几辆车给我们。” “陈主任一定会借的,都是为了工人服务,再说了,食堂伙食提高,运输科的司机不是照样能吃好点儿?”何副主任的语气很笃定。 徐福贵没有多说,对于没有发生的事情,他从来不轻易说一定会怎么样怎么样。 回到食堂,有些工作人员已经回来了,神情普遍疲惫,不时揉一揉腿脚,有些人的衣服甚至还挂着落叶和灰尘。 徐福贵拍了拍手,“大家伙儿辛苦了,今天咱们得内部伙食加肉,好好犒劳一下。” “另外,我会与运输科协商,让他们借几辆车协助我们,如果协商好了,大家会轻松一点儿。” 他说完,食堂内部顿时一片欢呼.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六章 养猪场方案 从食堂出来,徐福贵马不停蹄找到了运输科的陈主任。 陈主任是个典型的豪爽山东汉子,一米九的个子,络腮胡,身材魁梧,说话瓮声瓮气,有事没事嘴里都叼着一根烟。 一听他这么说,立马拍着胸脯答应下来。 有了车辆的帮助,下乡采购食材的速度立马提高许多,于是这两天的伙食开始慢慢提高。 别的不说,光是蛋汤里面的含蛋量便多了不少,还能在菜里面看见肉沫,炒菜放的油也多了一些。 这个变化,顿时引得工人们下班以后直直往食堂冲,生怕自己吃少了。 荤腥油水,对他们这些干重活的工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与此同时,工人们肚子里有了油水,虽然这油水不多,但至少干活更有力气,生产效率也提高了一些。 于是高兴的左山河再次开了一次会,当众表扬了徐福贵,徐福贵当场点出了运输科陈主任的帮助,于是陈主任也被左山河表扬了一通,这个山东汉子笑的嘴巴都裂到耳根子去了。 会议结束,徐福贵正想回办公室,左山河却叫住他,“福贵,你的想法很有创造力,创新性,不愧是从干部学校出来的,就是比我们这些大老粗有本事。” 徐福贵讪笑一声,“厂长可不能捧杀我。” 左山河大笑一声,“你小子,行了,给你说正事儿,食堂的伙食提上去了,以后可就不能再降了啊。” 徐福贵脸上的笑容一下愣住,“啥?不能再降了?厂长,不是你说保证过年前这段时间就行了嘛。” 左山河笑眯眯的看着他,“福贵,你好好想想,要是你是工人,眼看着提高的伙食又降下去,心里是个什么想法?” 徐福贵张张嘴,明白了左山河的意思。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左山河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你的能力,以后食堂的采购就按照这个办法。” 徐福贵试探问道:“厂长,食堂的饭钱能否有变化?下乡采购对我们这种大食堂来说不是长久之计。” 农村的产量很慢,光指望农村是不可能的。 左山河摇头,“不能,我们这是工厂食堂,不是国营饭店,你小子可不能动什么歪脑筋。” 徐福贵苦笑,他好像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按照左山河这个说法,养猪场的计划他都不知道能不能行,要是真让工人吃上了猪肉,万一哪天没有猪肉吃,责任居然要落在自己头上? 可是随后还有困难时期,在大势下,有黑馍馍吃都不错了,哪里还吃得上肉? 徐福贵想到这些,心里不由有些烦躁,他以前还以为领导没有烦恼,现在却发现领导的烦恼更不好解决。 而且食堂这个机制很让人无奈,经费就那么多,食材和工资支出与工人饭钱基本持平。 如果想要创收,必须打其他地方的主意,难搞,难搞。 左山河给他递了一根内部特供香烟,“福贵,有困难不要怕,我们要克服困哪,哪怕是没有条件,我们也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徐福贵闷声道:“我尽量吧,对了,厂长,关于食堂,我和几个副主任商讨了一下,又想出了一个方案。” 左山河正想询问,秘书却突然敲了敲门,“厂长,有陈部长的电话。” 左山河一听,一边走一边对他说,“有想法很好,方案你们做好以后拿过来,我会仔细研究,就先这样。” 徐福贵点燃内部特供香烟,陈部长?好像是陈震。 陈震的身份他早就知道了,主管的方向就是工业,不然他也不可能直接当上首钢厂的后勤科主任,陈震在后面出了大力气。 回到办公室,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发现快到下班时间,便锁上办公室的门走了出去,准备去接凤霞和有庆。 又过了几天,几个副主任将养猪场的方案交了上来,徐福贵第一时间先是看方案的设计人。 他的名字排在第一个,第二个是何副主任,后面则是另外四个副主任。 徐福贵心里暗自点头,仔细的看里面的内容,修改了几处小问题,然后起身拿着方案敲响了厂长办公室的大门。 “请进。” 徐福贵走进去,正在伏案写着什么的左山河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福贵啊,自己倒茶,你小子来的倒是正好,晚来一会儿我就出去开会了。” 徐福贵坐在沙发上,一边倒茶一边砸吧了一下嘴,左山河身为厂长,每日里忙的脚不沾地,很少看见他有闲着喝茶的时候、 约莫五六分钟的时间,左山河盖上钢笔,语速飞快,“说吧,有啥事,我最多给你十分钟。” 徐福贵将养猪场方案放在他面前,“这就是我们食堂想出来的法子,如果能成功,不仅是我们厂,甚至可以在全国普及。” 左山河拿起方案,一目十行看了起来,看完以后眉头皱成一个川字,重新翻到第一页,认真看了起来。 看完以后,他先是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说道:“钱,地,人,都不是问题,但是养猪技术和设备,你怎么从国外弄回来?” “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 徐福贵笑而不语,左山河没好气道:“你和老子打什么谜语?行了,我现在没时间,这事儿我记下了,等我回来开会研究。” 说完,他将方案锁在柜子里,急匆匆的往外走,但心里却还是想着养猪场的事情。 徐福贵说的没错,如果这件事能成的话,对于全国的意义十分重大,肉食实在是太缺了。 外国生猪出栏量他们也了解过,除了羡慕,别无他法,他们倒是想买技术和设备,买是买到了,但是海关不让他们带回来。 难不成徐福贵真有办法?左山河突然想到他背后的人物,又觉得不奇怪了。 像陈部长这种大人物,有办法一点儿都不奇怪。 但如果能把养猪技术和设备带回来,其余相关的工业技术能不能一起带回来。 如果真能成,那他们新兔的工业发展绝对会有飞跃式的发展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七章 出国办法 从厂长办公室出来,一直守在外面的何副主任立马问道:“主任,厂长同意了没有?” 徐福贵好笑看着他,“刚才厂长出去你没看见?” 何副主任失落点头,“看见了,那方案是不是没过?” 说着,还给徐福贵递了一根香烟。 徐福贵接过去别在耳朵上,“你小子咋对这方案这么上心?” 何副主任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因为这个方案本来就是我提出来的。” “不是说是我前面那位想出来的吗?” 何副主任嘿嘿笑了一声,没说话,但徐福贵也明白他的意思,估计前面那位和他一样,都是靠何副主任。 徐福贵一边朝自己办公室走,一边说道:“行了,厂长要出去开会,养猪场的方案他会考虑,回来以后开会研究。” “至于能不能通过,只有天知道。” “主任,养猪场如果能建起来,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能大大增加我们新兔的生猪出栏量。”何副主任忍不住提醒道。 徐福贵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对他刮目相看。 和其他人相比,何副主任的眼光和才能明显要高出一大截,而且似乎是真心想干实事。 徐福贵还了解到,其他的副主任或多或少背后有一些关系,但何副主任却是贫农出身,完全靠着自己的能力爬到这个位置的。 爬到这个位置后,虽说他被打磨的足够圆滑,但心中依然有一番做实事的想法,而且还有做实事的能力,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徐福贵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气横秋道:“好好干,我心中有数,你小子当个副主任真是屈才了。” 何副主任愣住,看着他走进办公室,心中的一把火好像被重新点燃。 但他马上摇摇头,人不能给自己太大的希望,不然等失望降临的时候,难受的依旧是自己。 他跟着走进办公室,拿出一份文件,“主任,冬天快到了,关于工人的棉衣,我们得拿出个章程来。” 接下来几天徐福贵陷入忙碌之中,天气变冷,关于后勤的一堆事冒了出来。 工人保暖,宿舍暖气,仓储管理,路面维修,这些事虽然不需要他具体做,但是要做到事事监督,事事心中有把握。 而左厂长开会一开便是三天,当他回到厂里的时候,何副主任立马敲响他办公室的木门,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于是徐福贵穿上笔挺的中山装外套,踩着皮鞋,阔步来到了厂长办公室。 左山河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看见他以后,直接翻了一个白眼,“一个个的,都不让我休息一下是吧。” “哪儿能啊厂长,我这不是来找你喝喝茶嘛。”徐福贵嬉笑说道,坐在对面的沙发上。 左山河嗤笑一声,“找我喝茶?空着手来的?” “我的茶叶哪有您的香。” 左山河忍不住又翻了一个白眼,起身用钥匙打开柜子,将养猪场的方案拿了出来,仔细阅读。 徐福贵也不着急,拿出茶杯,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舌头微微发麻,又回味了一下,舌头更麻了。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茶叶的包装口袋,上面写着碧螺春三个大字,他眼角忍不住抽了抽。 碧螺春是老丈人陈礼平最喜欢喝的茶,顺带着他也喝过不少,味道与这个完全不同。 真正的碧螺春,喝起来一开始带着一点儿苦味,随后口腔便会冒出清香,让人回味无穷。 左山河.要么就是自己被坑了,要么就是送礼的人不上心。 一念及此,他将茶杯放下,不再品尝。 他徐福贵可不喝这种劣质茶。 左山河将方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最核心的问题依旧是养猪技术和设备的问题,这些东西在国外,如何能躲过海关的搜查,安全的带回来? 偷渡? 左山河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一种方法,但是偷渡说着简单,一旦涉及到跨洋,其中的风险和意外数不胜数。 这个时代的海盗更是猖狂,黑吃黑的现象更是司空常见。 归根结底,还是新兔的力量太弱了,弱到没有一丝话语权,连一份养猪的技术都无法引到国内。 所以大领导说了,北方的战争必须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这一战,要打出新兔的名声! 左山河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眯着眼睛细细品尝,“好茶,好茶,和普通茶叶确实不一样,福贵,你要是喜欢喝,等会儿走的时候带两包回去。” 徐福贵礼貌笑了笑,摇摇头,说不用了。 “害,跟我客气干什么,让你拿就让你拿,送上门的好东西还不要?别人想喝我都不给呢。” 看着硬塞过来的茶叶,徐福贵哭笑不得的说道:“厂长,要不我把茶叶还给你,你把特供香烟给我一条?” 左山河眼睛一瞪,“你想得美,特供烟我自己都舍不得抽,没有多的送你,想都别想!” 徐福贵撇撇嘴,嘀咕道:“我找部长拿去。” “你说啥?” “没说啥。” 左山河也没想太多,给他递了一根香烟,自己也点烟一根,吐出青色烟雾,“福贵,你老实给我说,你有啥办法把养猪技术和设备带回来?” 徐福贵面不改色,“厂长,这事儿一旦说出来就不灵了。” “你小子搁着和我打马虎眼呢?你不给我交代清楚,我咋开会研究,总不能凭你一面之词,就把方案通过了吧?” 徐福贵沉吟一声,说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先偷渡到香江,然后在香江办一个身份证。” “有了这个身份证,我们就可以大胆出国,进出海关会容易很多,毕竟身份不一样,带回技术和设备是具备可能性的。” “至于技术和设备到了香江,到时候就算是偷渡回来,想必会容易许多。” 左山河眼睛一亮,不断吸着香烟,岩头蓄着长长的烟灰,他也忘了弹掉。 他反应过来,将烟灰弹掉,竖起手指,“几个问题,第一,如何偷渡到香江,第二,香江的身份证如何办理,第三,香江的出国程序如何,第四”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八章 养猪场方案通过 左山河扒拉扒拉的说出一大堆问题,徐福贵赶忙打住,“厂长,有困难不要怕,我们用勇敢解决困难,哪怕是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解决困难。” “大方向的计划已经确定下来了,一些小细节我们一定可以克服。” 左山河愣了愣,感觉这句话很是耳熟,反应过来后,笑骂道:“福贵,你小子,拿我的话来堵我的嘴是吧。” 说完,他沉吟一声,“没错,你说得对,至少我感觉你这个想法是可行的,不过各方面程序有点儿麻烦。” “你也知道,涉及到出国,以及身份证这种敏感问题,不是我们厂内就能决定的。” “就算我们厂内开会通过,也得上报进行备案,而且上面得给你开证明,证明你不是私人行为,上面会不会同意,我也说不准。” 说着,左山河突然想起了徐福贵的背景,默默收回自己的话。 有陈部长在,谁敢为难徐福贵? 就连他,平时也想和徐福贵多交流交流,借机与陈部长打好关系。 也不知道徐福贵这小子哪来的运气,居然能和陈部长搭上线,而且这条线还粗的不行。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多余的想法,他直接点头,“行,那我们现在就通知大家开个会讨论研究。” 左山河厉风厉行的拿起电话,给各个部门主任打过去,让他们立马去会议室进行紧急会议。 下达命令以后,厂长的秘书赶忙找了几个人来到会议室,将茶杯和养猪场方案准备好。 当徐福贵来到会议室的时候,白色的陶瓷茶杯整整齐齐排列在会议桌两旁,看上去就像是一条直线,养猪场的方案被复印出来放在茶杯旁边。 没一会儿,各个部门的主任便到来,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去,先是喝了一口茶。 “厂长,这用的是啥茶叶,咋舌头麻麻的?”运输科主任老陈问道。 左山河略带得意的说道:“碧螺春,我花了不少钱买的,每人一杯,多的没有。”、 陈主任吧唧了一下嘴,“别说,这茶还挺好喝,在哪儿买的,我也去买一盒回来。” 此话一出,其他人的眼神顿时有些怪异。 左山河敲了敲桌子,“行了,这次找你们来开会是有正事,仔细看看你们桌子上的方案。” “这个方案是后勤科主任徐福贵提出来的,我认为可行性很大,所以开会研究讨论。” 这些主任听他这么一说,便知道厂长的意思了,也不由认真了许多。 看完以后,他们的脸色都有些怪异。 左山河看着大家的表情,用力拍了拍手,“行了,大家有什么想说的都说出,都是自家兄弟,没啥不好意思的。” 财务科的主任是个短发中年女性,戴着一个黑框眼镜,面相有些严肃,一本正经的说道:“厂长,徐主任,我没有别的意思。” “我对养猪什么的也不了解,只是单纯疑惑,怎么从国外将技术和设备搞回来?” 说着,她耸了耸肩,“大家也知道现在的国际形势,我们新兔,走出去可是很不受待见。” 其他人闻言也点点头,他们也很是好奇。 毕竟,如果能从国外引进技术,他们早就这么干了,目前就只有依靠毛熊专家的指导。 左山河早就知道他们要问这个问题,便说道:“这个问题保密,徐福贵同志有自己的办法,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吗?” 偷渡和办香江身份证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这种事没必要到处宣扬。 众人听他这么回答,耸耸肩,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左山河巡视会议室一圈,朗声道:“既然没有问题,那大家举手投票,同意养猪场方案的人举手。” 说完,他第一个举手,徐福贵也紧跟举手,运输科的老陈第三个举手,第四个是技术科主任,一个斯斯文文的儒雅男子。 其他科的主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举起了手,但刚刚说话的财务科主任却没有举手,面无表情,似乎像是没有听见一样。 徐福贵脸上笑容如常,心中却是将她记下了。 左山河看了一眼自己的秘书,见他将会议过程记录号以后,便说道:“好,投票完成,辛苦大家了,散会吧。” 他迈步走出去,徐福贵留在后面和这些主任说笑,拉近关系,财务科主任一言不发,徐福贵看着她的背影,依旧笑容满面。 “福贵,你也别在意,这个娘们就这样,一点儿都不好相处。”运输科陈主任搂着他的肩膀,笑嘻嘻的说道。 徐福贵点头,“有什么可在意的,好男不和女斗,以后离他远点儿就行了。” 技术科的主任走过来,习惯性的推了一下自己的银丝眼镜,语气温和,“你真有办法从国外弄回技术和设备?” 徐福贵回道:“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技术科主任意味深长看了他一眼,点点头,不紧不慢离开。 徐福贵和其他人说了几句,约好下次去国营饭店吃饭,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不出所料,何副主任果然在门口等他,不待他说话,徐福贵主动道:“养猪场的方案已经通过了,厂长会拿到上面去审核。” 何副主任兴奋挥拳,“太好了,主任,太谢谢您了!” 徐福贵眼神怪异的看着他,谢他干嘛,老实说,如果养猪场真出了成绩,最大的好处应当会落在他的身上。 何副主任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眼神,高兴的回到食堂做事。 徐福贵回到办公室,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发现快到中午下工的时间。 他拿起饭盒,来到中食堂,大师傅将领导们吃的小灶给他打了满满两盒,香喷喷的白米饭也装满了。 随后徐福贵提着两个饭盒,就站在食堂门口,看着乌泱泱的工人从厂房奔跑出来,直奔食堂。 这些工人都在讨论今天饭菜里是否还会有油水,这两天肚子里有了油水,每天精神都饱满许多了,干活浑身都是力气。 听着这些讨论,徐福贵发自内心笑了,提着饭盒回到了办公楼,和家珍一起吃饭.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九章 家珍不高兴 秋老虎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 干燥的风在首都上空席卷,带来了冬天即将降临的消息,枯黄的落叶随处可见。 首钢厂,随着工人下工的时间到来,徐福贵锁上办公室的大门,踩着皮鞋,不紧不慢走了出去。 “主任好,主任好。”一路走来,办公楼的员工纷纷停下和他打招呼,徐福贵挂着温和笑容回应。 家珍工作的地方同样在办公楼,没一会儿两人便见面,看到了愁眉苦脸的家珍。 徐福贵微微皱眉,温声问道:“咋了?工作累了?” 家珍摇头,“我这工作有啥累的。” “那你咋一脸不高兴?” 家珍抬头看了他一眼,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没啥,我们去接孩子吧。” 徐福贵跟在她后面,好笑道:“家珍,你一点儿都不会撒谎。” 家珍抿抿嘴,“那我说了你可不许生气。” “嗯。” “就我们办公室,有个小年轻问我有没有处对象,他说他看上我了。” 徐福贵瞬间火冒三丈,“哪个小年轻,叫啥名字?”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你干啥,我又没答应,刚才不是说好了不生气嘛。” 徐福贵哼了一声,“整座办公楼,谁不知道你是我徐福贵的媳妇儿,我看那男的是在茅厕里打灯笼,找死!” 他之所以这么高调,不就是为了让家珍避免一些骚扰和麻烦嘛。 家珍长得这么好看,平时油水和营养也跟得上,精神面貌很出众,很容易被别人瞧上。 徐福贵敢保证,如果家珍不是他媳妇儿的话,在厂里绝对很受欢迎。 家珍捂着嘴笑了,“行了,当时我都没说话,其他人就七嘴八舌给他说我男人是后勤科主任。” “你都不知道,当时那个小年轻脸色就跟猪肝一样,灰溜溜的走了。” “没想到,我这都三十岁了,别人还说我看起来像二十来岁。” 徐福贵这才得意笑笑,然后又认真道:“不行,还得让更多人知道你是我媳妇儿,谁要是敢打你的主意,就是不给我面子。” “谁不给我面子,我就不给他面子,给他穿小鞋,让他在厂里举步维艰!” 家珍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小声道:“你真当首钢厂是你说了算?我们可是都要让工人阶级领导的,你可不敢瞎胡闹。” “再说了,你最多就管管后勤的那些人,其他部门的人你管不着。” 两人说着话,已经走出了办公楼,来到车棚里将自行车给推出来,“你太小看你男人了,其他部门我照样能说得上话。” 人家听不听就是另一回事。 徐福贵将灰色的干部帽子戴上,家珍也戴上一顶藏蓝色的工人帽,两人骑着自行车朝外面驶去。 “哥,家珍姐!”正巧碰到一身油污的来顺,他也骑着自行车,风光的按着车铃,生怕别人不知道他骑的是自行车。 闲聊几句,来顺风风火火离开了,离得老远都能听到他和别人打趣的声音。 “来顺也转正了。”家珍的语气里透着一丝羡慕。 徐福贵心里一动,这才想起家珍还是个临时工,按理说过了三个月,看在他徐福贵的面子上,可以进行转正。 但想起今天开会时财务科主任的表现,估计是针对他了,家珍因为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难怪今天家珍闷闷不乐,估计是财务科的主任给他使绊子了。 徐福贵问她是不是,家珍惊讶抬头,“你咋知道嘞?” 徐福贵哼了一声,将今天开会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家珍这才明白过来。 她同仇敌忾的愤愤道:“蔡主任也太小心眼了,无缘无故的,凭啥针对我们。” 徐福贵倒是不以为意,笑嘻嘻的说道:“说不定是看你比她漂亮,还比她有气质,这个老妖婆心里便不得劲。” 他自己都没想到,真正的原因就是这个。 “去,就会寻我开心。”家珍虽然这样说,但面上还是很高兴,谁不想得到心上人的爱慕和夸奖? 徐福贵收起笑容,认真的看着她,“家珍,你可千万不能委屈自己,要是在财务科待着不舒服,那就离开,大不了来当我秘书。” 家珍心里一暖,“放心吧,首钢厂又不是私营的,是国稼产业,蔡主任再怎么样也对我没啥。” “再说了,这不是还有你吗,难不成你能眼睁睁看着我被人欺负。” “那指定不能,谁要是敢欺负你,我提刀把他剁咯。”徐福贵毫不犹豫的说道,骑着自行车拐过一道弯,“不过那老妖婆真恶心人,找个机会把她下了,让你来当这个主任。” 家珍被吓了一跳,只当他是玩笑话,顺着话茬问道:“徐主任,那你啥时候让我当上这个主任?” 徐福贵讪笑一声,“来日方长,总有法子的,我劝老妖婆不要露出马脚,不然一棒子给她打死。” 家珍咯咯咯的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徐福贵看着她红润的唇瓣和姣好的面容,不由得有些馋了。 两人结婚足足有十年了,家珍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啥,风情万种看了他一眼,两人默契的点头。 自从过了三十岁,原本羞涩的家珍对这方面好像热衷不少,每次还会主动调换姿势。 来到两个孩子学校外面,家珍和有庆和以往一样,咋咋呼呼的跑出来,蹦到后面的车座上,然后挥手和周围的同学打招呼,最后在一片羡慕的眼神中,扬长而去。 晚上的饭菜是徐母徐父两个人准备的,他们在家实在是闲的没事干,学会了如何用煤球后,饭菜就被他们承包了。 晚上睡觉前,有庆哭了,吵着闹着要和爸妈一起睡觉,他说一个人睡觉害怕,都不敢起床撒尿。 徐福贵咋说都没用,最后给凤霞示意了一个眼神,凤霞立马抱着手不屑的看着他,“有庆,你还是不是一个小男子汉了,一个人睡觉都不敢,我徐凤霞真看不起你。” 果然,此话一出,有庆立马擦掉眼泪,迈腿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徐福贵和凤霞拍了一下手,一家人关掉电灯,各回各的房间睡觉.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章 陈震来电 首都的夜,和其他地区没有什么区别,照样漆黑一片,夜空像是被泼了墨一般,伸手不见五指。 干燥的寒风吹遍大街小巷,偌大的首都安安静静,劳累一天的人们早早进入睡眠。 徐福贵和家珍进房间,刚想脱衣服,家珍便拉住他的手,“急啥,爹娘孩子还没睡着呢,听见了咋办?” “小声点儿不就行了。” 家珍踢掉拖鞋来到大床上,趴在上面,“给我揉揉肩,天天坐着,感觉浑身不得劲。” 徐福贵笑了,“你这人还真是矫情,别人巴不得一天能坐着,你还嫌弃起来了。” 说着,他也上床,轻轻坐在家珍的翘臀上,伸出双手给她按摩。 家珍舒服的嗯了两声,“你以为坐着就轻松了?坐久了腰疼的不行,对了福贵,你们当主任的是不是特别累?” “累吗?”徐福贵想了想,“偶尔吧,忙不忙不是我们说了算,得看厂里有没有什么事情,平时我们是不忙的。” 捏肩捏着捏着,不知不觉便捏到其他地方去了,又是过了许久,两人才缩在被窝里,脸上一副神清气爽的表情。 家珍素白修长的手指在他结实的胸口上画圈圈,幽怨到:“福贵,到底是咋回事,咋过了这么久都没怀上。”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香肩,“怀不上就怀不上吧,反正有两孩子也够了,我可舍不得你再生一次孩子,太遭罪了。” 心中一股暖流涌过,家珍轻轻将脑袋靠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有力搏动的心跳,闷声道:“可我还想给你生两个,反正咱又不是养不起。” “可是怀不上,我们能咋办?”徐福贵无奈看着她,他也不知道是咋回事。 家珍抬起头,“福贵,要不我们找时间去医院看一看?” 徐福贵沉默,然后点点头,“看看也好,把爹娘也一起叫去,来首都忙忘了,得让他们把身子养好。” 最好是去看中医,这两年的中医街依旧昌盛,特别是首都,有许多的中医大家,手段神乎其神。 等再过几年,中医会在历史潮流中越发落魄,到最后人们甚至不愿意相信中医。 两人沉沉睡去,第二天一早,徐福贵起床洗漱,吃饭的时候突然发现徐父不在,问他到哪儿去了,徐母没好气说道:“你爹认识了一群老头子,今天邀着钓鱼去了,不知道从哪儿学的这些臭毛病。” 徐福贵笑了笑,“有点儿事儿做也不错,娘,你也得出去走走,和那些老太婆说说话。” 随后他又说这个周末一家人去检查身子,徐母也不拒绝了,反正他知道家里现在有钱,她当然想多活两年。 徐福贵和家珍将早饭吃完,然后骑着自行车送凤霞和有庆去学校。 今天的天气有些糟糕,空中压着厚厚的云层,寒风萧瑟,光线昏暗,一副要下雨的节奏。 两人赶快骑着自行车送孩子到学校,然后马不停蹄来到工厂,刚把自行车放在车棚里,随空中一道闪电掠过,倾盆大雨顿时落了下来。 徐福贵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看窗外的雨幕,心情莫名好了起来,泡了一壶茶,拿着今天最新的报纸,津津有味看了起来。 刚看了一半,办公桌上的有线电话便响了起来。 徐福贵漫不经心的接起电话,“喂,哪位?” “臭小子,你有多久没来看老子了,啊?”一阵暴躁的声音传来,徐福贵嬉笑回道:“陈叔,我这不是忙嘛,再说了,您日理万机,我哪儿敢随便打扰您?” 陈震冷哼一声,“你一个后勤主任,忙个求头,怎么样,厂里的工作还习惯吗?” 徐福贵听他语气放松,重新翘着二郎腿,“习惯,习惯的很。” “听你的语气,小日子过的还不错。” 徐福贵干咳两声,“哪有,我时时刻刻都在琢磨如何为人民服务,如何为我们新兔的建设事业出一份力。” 陈震嗤笑一声,步入正题,“你的养猪场方案我看了,想法不错,但你真有办法将技术和设备从国外拿回来?” “福贵,我可告诉你,国外的情况没那么简单,一个处理不好,是要引起外交纠纷的。” 徐福贵:“我有六成的把握。” 电话那头先是沉默,然后传出陈震中气十足的声音,“六成,不低了,可以去试一试,具体过程给我说一遍。” 于是徐福贵将开会的说法又拿了出来,这本来就是他的计划,只不过隐去了自己空间的事情。 有了空间,技术和设备往里面一装,偷渡的难度直线下降。 陈震嗯了一声,突然问道:“你老丈人现在就在香江是吧?” 徐福贵说是,陈震又道:“之前审核的时候查过,不过云溪县城得到的结果是你老丈人他已经和你们断绝了关系。” 徐福贵给予了肯定的回答,陈震对这其中的道道看得明明白白,说了句,“这件事你倒是做得好,如果你没有和你老丈人断绝关系,我还真不好给你安排这个后勤主任。” 徐福贵沉默不语,陈震又道:“行了,方案我准了,各项证明过一段时间下来,福贵,不管能不能成,安全第一。” 徐福贵心里涌过一股暖流,轻轻嗯了一声,“陈叔,又麻烦你了。” “切,少给我搁着煽情,真要谢我,就提着好酒来陪我喝两杯,其他都是虚的。” 徐福贵答应了,而且还让他有时间来家里坐坐,他好把家里人介绍给他,陈震没有拒绝,只是说有时间再约。 挂电话之前,陈震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下定决心说都道:“明年政策有大的变化,家里的钱不要省,多买点儿稀罕货放着,不然以后可能就买不到了。” 说完,他啪得一声,将电话挂断.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一个人去 如今已经是五二年,陈震的意思很明显,上面的意向是明年会有大变化。 徐福贵点燃一根香烟,细细回想五三年发生了什么事。 计划经济实行,各个地区采用票据制度,实行钱粮并行,同时废除市场,新兔上下各区集中统一领导,拧成一根绳子进行发展。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农村实行集体劳动的工分制度,再过几年将会建立公社,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想起这些,徐福贵不禁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前世的记忆清清楚楚的告诉他,时代车轮不知碾压了多少了尘埃。 他的名字还真取对了,虽然没有贵气,但是上一辈子的运气足够好,居然硬生生挺过这么多年。 这辈子重来一世,运气更好了,看样子还沾上了贵气,福贵两个字,算是在他身上灵验了。 徐福贵心中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心神沉到空间,看着小山般堆着的物资,心中稍微安心。 不管发生什么变故,空间里的物资永远是他最后的护盾。 他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口的肉馅,味道简直不要太好。 没过两天,左山河的秘书敲响了他办公室的大门,说是厂长让他去办公室一趟。 徐福贵来到厂长办公室,左山河的眼里带着些许血丝,整个人浑身透着一股疲惫。 徐福贵惊讶道:“厂长,你这是几天没睡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固然可贵,但你也得把身体搞好,大领导说了,身体才是那啥的本钱。” 左山河瞪了他一眼,将一份秘密文件扔在他面前,“老子这两天是为你服务去了,你小子好啊,提出个方案来,让我去上面累死累活跑程序。” 徐福贵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在新兔做事就是这样,各种程序麻烦的很,特别是涉及到这种出国的事情,更是牵扯到许多部门,盖的章简直数不胜数。 他拿起文件看了起来,黄色的封面盖着一个红色的绝密印章,看得让人心里一抖。 左山河喝了一口茶,直到感觉舌头有些麻,这才满意点头,坐在沙发上说道:“方案已经通过了,证明文件都在里面。” “你也看到了,这次的文件属于绝密,不允许透露,连家里人都不给说,厂里也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内情。” “上次厂里开会讨论的时候,其他部门主任不是都知道吗?” “他们也就是个一知半解,不知道出国具体的计划,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你的身份。” 徐福贵收起文件,诚恳的看着他,“厂长,多谢你了。” 左山河摆摆手,“你现在可以把后勤科的事情放一放,交给下面的副主任,全力准备出国的事情,这次出国你打算带哪些人去?” 徐福贵给他递了一根大前门香烟,“就我自己去。” “就你自己?”左山河挑眉,“你知道咋出国,到了国外知道在哪儿找人接头,还有,你会说英语?” 徐福贵点头,“我一直都有在学英语,虽然算不上多好,但勉强交流还是没问题的。” 这话他还真没骗人,当初研究汉语拼音的时候,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国际拼音,其中便有与英语相关的内容。 在那些专家教授的帮助下,徐福贵倒是掌握了不少英语知识,方案结束后,他也坚持学习英语,自认水平还不错。 左山河来了兴趣,“我就知道你会说毛熊语,没想到你还会说英语,哪里学的?” 徐福贵说了一下汉子拼音的事情,左山河拍了一下手,“看不出来,你还是个人才,会三国语言。” 徐福贵闷闷道:“不然我是咋来首钢厂的?” 左山河愣住了,诧异的看着他,反问道:“你咋来首钢厂的你自己不知道?你以为光凭你那两个一等奖就可以直接来首钢厂当个主任?” “你要搞清楚,我们首钢厂可是新兔数一数二的大厂,主任的级别和其他厂的厂长相当,要是放到外面,起码也是个县长!” 徐福贵干咳两声,“行了厂长,这些过去的事儿说他干啥,我们不是说出国的事情嘛。” 左山河这才止住话头,语气有些发酸,“你小子福气倒是真的好,出国的事儿你自己打算,有需要尽管提。” 徐福贵摇头,“没啥需要的,我准备过两天就去香江。” “这么急?” “嗯,这两天我先完善一下行程,看一下国外的资料,对了,国外接头的方式你可得给我。” 他现在只知道以前购买的技术和设备都寄存在了一处地方,这个地方在哪儿,如何与人交接,他是一概不知。 左山河点点头,将交接地点和方式告诉他,徐福贵细心几下,左山河又说:“我给你开一个因公出差的证明,福贵,如果这次你能成功,你就是我们新兔的大功臣。” 他突然语重心长,“其实这次上面也是让你试点,如果你真能带回养猪场的技术和设备,自然就可以带回其他的技术和设备。” “到时候,我们新兔的技术发展,将会得到极大的突破。” 徐福贵心里一动,他倒是没想到那么深远的地方,不过左山河说的没错,他们新兔实在太迫切发展了,屈辱的历史绝对不能再重演。 一念及此,徐福贵突然找到了自己空间的最大用处,可以给新兔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徐福贵正色道:“我会尽力的。” 左山河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一切以自己的安全为第一,不要把包袱看得太重,我希望你这次出差时间不会太长。” “哈哈,厂长,你难得有这么煽情的时候。” “滚蛋!” 随后他又与左山河聊了一会儿,回到自己办公室的时候,突然发现外面下起了绵绵秋雨,一股冷风从打开的窗户吹进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意念一动,将手里的文件收到空间里面,走过去将玻璃窗关上,重新坐回沙发。 出国之前,带一家人先去医院看看吧.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二章 没有问题 “叮铃铃首钢厂的同志们,你们好,下工的铃声再度响起,我是今天的播音员,荷花,接下来请大家欣赏歌曲《劳动最光荣》。” 在畅快激扬的歌曲中,浩浩荡荡的工人从厂房出来,看着空中的秋雨,吹着迎面的寒风,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厂房里实在是太闷热了,根本穿不住外套,此时出来一吹,反而要好许多。 徐福贵一只手打着伞,一只手推着自行车路过,他旁边则是家珍,认识他的工人和他亲热的打招呼。 徐福贵嘴角挂着温和的笑容回应,面对有些人开玩笑,他也大大方方的回应。 走出工厂,徐福贵说道:“家珍,过两天我得出差。” 家珍没有多想,“去哪里出差,去多久?” “去南方,去多久不知道,事情完了就回来了。” 听他这么说,家珍这才上了心,“看样子要去很久?去干啥呀?” 徐福贵摇头,“内部事,不能透露。” 家珍不满,“你不是管后勤的吗,有啥事不能说?” 徐福贵耐心道:“厂里开会的决定,我也没办法,谁让我太有能力了呢。” 家珍笑着瞥了他一眼,“什么时候走,要带厚衣服去了,这天气冷的快,最好再给你准备上一些干粮。” 徐福贵沉吟一声,“明后天不是休息嘛,上叫爹娘还有根叔,我们去找个老中医看看,看完我就走。” 家珍一听,点点头答应了,两人骑着自行车先是把凤霞有庆接上,在路上顺便去菜市场买了一条鲫鱼和豆腐,晚上煮了一锅鲫鱼汤。 吃饭的时候,家里其他人也知道了他要去南方出差的消息,不过他们也没放在心上。 又不是去打仗,有啥好担心的。 有庆还期待问道:“爹,你出差回来会不会给我带好东西?” 徐福贵问他,“你想要啥好东西?” 有庆歪着脑袋想了想,“想要跑鞋,书上说的那种跑步穿的鞋子。” 徐福贵答应下来,“凤霞呢,凤霞想要什么?” “想看书,各种各样的书。”凤霞毫不犹豫道。 徐福贵竖起大拇指,“要不说闺女随父呢,和我一个样儿。” 凤霞得意的笑了。 徐父笑盈盈的看着自家孙女,“以后凤霞肯定有大出息,哈哈,我家有庆肯定也有大出息。” 一顿饭在喜气洋洋的氛围中吃完,吃完以后,天色彻底暗了下来,雨声逐渐变大,一家人洗漱好,打着哈欠上床睡觉。 尽管他们楼房有电灯,晚上不用担心看不见的问题,但一辈子的习惯依旧让他们见黑就困。 当然,徐福贵和家珍没有着急睡觉,或许是得知自家男人又要很长时间不在家里,家珍格外主动。 良久良久,结束以后,徐福贵第一次感觉有些力不从心,感觉身体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第二天,家珍起床,一脸红润,吃完早饭,一家人先是来到一个胡同,找到了来顺一家所在的四合院。 四合院里面住着不少人,这些人看见穿着笔挺中山装的他,眼里带着一丝敬畏,试探问道:“领导同志,你们找谁?” 徐福贵和声和气的说找徐来顺。 “前院的徐来顺啊,新搬过来的那家,我帮您去喊。” “麻烦您了,我们一起过去吧。” 来到前院的几间厢房外面,来顺听见动静走了出来,高兴的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随后抱着孩子的长根和翠萍也走了出来,院子里顿时热闹非凡。 徐福贵走进他们家看了看,屋子不大,但收拾的干干净净,各种工具摆放的整整齐齐,空气中隐约有着一股麦香,看来平日的生活也不错。 得知他们的来意后,来顺赶忙让翠萍和根叔换上体面衣裳,两家人浩浩荡荡来到外面,坐着公交车离开。 首都有不少出名的中医大家,徐福贵早就打听好了,距离sjs区比较近的是一位姓张的大夫,好像叫张怀谷。 一家人来到张怀谷开的大药堂,里面来往的人穿着都很体面,药堂的建筑更是上档次,里面有不少的学徒。 四周墙壁上挂着不少锦旗,能看得出来张老爷子过去的成就和经历。 张怀古是一位蓄着山羊胡的善面老人,看上去弱不经风,但双眼却炯炯有神,手指干瘦有力。 一家人排了好一会儿的队,轮到他们的时候,张老爷子得知他们一家人都要看看的时候,顿时善意笑了笑,“你们倒是有钱没处造,给老头子我送生意来了。” 他看病的价格可不低,哪怕只是这么把一次脉,也得要两块钱。 一家人把完脉后,张老爷子笑呵呵的说基本都没什么问题,三个老人都是老毛病的,开中医调理就行了。 徐福贵凑到他耳边,忍不住问了句,“我和我媳妇儿真没问题?” 张老爷子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没问题,身子好着呢,而且你小子面相也不错,以后定会长命百岁。”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里还带着一丝羡慕。 徐福贵不解,“那我媳妇儿肚子咋没动静?” 张老爷子眉毛跳了跳,又伸出手给他把脉,然后又让他伸出舌头看了看,笃定道:“没问题,好着呢,你媳妇儿也没问题。” “你们也别着急,这事儿要靠运气,说不定啥时候就来了。” 徐福贵和家珍一听,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孩子什么的随缘,只要身子没毛病就好。 一家人拿了药,高高兴兴的坐公交车离开,来到一家老字号的饭店,点了一桌子的菜,大快朵颐起来。 吃完以后,徐福贵让来顺一家到他们的楼房去坐坐,熟悉方向,不然以后都找不到地方。 第二天依旧休息,不过来顺要上班,于是除了来顺,其他人在徐福贵的带领下去天安门走了一趟,用相机拍了不少照片.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三章 到达南方 两日秋雨过后,灰石板的街道上湿漉漉的,沾着些许落叶,寒冷的秋风在大街小巷穿梭。 没有雨后天晴,空中压着厚厚的白云,使得天色有些昏暗。 庞大的首都火车站,人群像是密密麻麻的蚂蚁一样在里面穿梭,如同钢铁长蛇一般的铁皮火车不断进出,每日每刻都有庞大的客流。 火车站的门口,徐福贵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左手手腕上戴着大银表,右手提着柳条箱,正和徐父徐母道别。 家里其他人上班的上班,去学校的去学校,两位老人闲着无事,干脆就送他来火车站,正好熟悉一下首都的环境。 “爹,你记得回去咋坐公交车吧?”徐福贵问道。 在首都生活了一阵,徐父精神状态还不错,主要是结识了一群老头子,每天多了乐趣,他不耐烦的摆摆手,“记得记得,成天啰里吧嗦的。” 徐福贵也不生气,转头嬉皮笑脸的对徐母说道:“娘,儿子走了你可不要太想我。” 徐母表面嫌弃的拍了一下他的手,心里却是笑开了花,她从小到大都宠着这个儿子,一半原因要归结到福贵说话好听,特别会讨她欢心。 她将福贵中山装上的褶皱抚平,满意道:“我儿子就是精神。” 寒暄一会儿,徐福贵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和他们道别,转身走进火车站,来到站台上等待。 不一会儿,一辆绿皮火车喷吐白烟进站,待下站的人全部下了以后,徐福贵凭借火车票来到了卧铺。 将行李放好,他半躺在床上,打了个哈欠,拿出一本英语书刊,却没有心思看这些大脑袋的文字,而是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 不知为何,透过窗外看人生百态也挺有趣的,有的人脚步匆匆,有的人满脸迷茫,有的人斗志昂扬,有的人愁眉苦脸,似乎每个人都有许多故事一般。 就在他走神的时候,他所在的卧铺车厢又进来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徐福贵下意识看了眼,起身迎接,“张老爷子?您这是去哪儿?” 来人是张怀谷,有名的中医大家,前两天还给他们一家人把过脉。 张怀古的记忆显然很好,一眼就认出了他,笑眯眯的点头,“是你啊,要不上孩子的那个。” 徐福贵满脸黑线,认真道:“老爷子,这话可不兴说,我可有两个娃。” 张怀古爽朗笑了笑,“开个玩笑,不要当真,我这人就这样,管不住自己的嘴。” 徐福贵摇头,挺喜欢他的脾气,试探伸出手,“我帮您老把行李放好?” 张怀古大大方方给他,徐福贵接过去放好,重新躺回床上,下意识拿出香烟。 张怀古摇摇头,示意了一下手里的旱烟,“我抽不惯你那个。” 徐福贵也没多问,重新看向窗外,发现没什么人了,只能将注意力放在手里的英语书刊。 他打算这段时间好好补一下英语,去了国外尽量减少交流障碍。 张怀古点燃旱烟,学着他半躺在床上,悠哉悠哉的问道:“小兄弟,你这是往哪儿去?” “去南方出差。” 张怀谷嘿了一声,“看来你还是个不小的领导,去那么远的地方出差,手里看的是洋文,能看懂?不一般啊。” 徐福贵转移话题,“老爷子,您又是到哪儿去?” 张怀古也不隐瞒,“回老家,有位好友不行了,去送他一程。” 相逢即是缘分,两人多聊几句,发现彼此很对胃口,聊的话题也多了起来。 张老爷子更多说的是他行医中遇到的病例,以及中医的各种说法,徐福贵听的津津有味。 不过老年人毕竟精神不太够,说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感觉精力有些不够。 徐福贵主动提出先休息,于是张老爷子直接睡觉,徐福贵则打开台灯,认真看着英语书刊,遇到不会的单词就拿出英语词典翻译。 张老爷子没有坐多久火车便下站了,接下来几天几夜里,徐福贵都是在火车上度过的,中途还转了好几次。 老实说,他现在对坐火车已经完全提不起兴趣了,当初第一次坐的时候还兴致满满,现在多坐几次,甚至感觉有些厌烦。 终于,火车停到了南边的一座沿海城市。 刚出火车站,一股热浪铺面袭来,鼻尖瞬间冒出一层薄汗,他赶忙将中山装外套脱掉。 越往外面走,越是能感受到当地与众不同的风情。 街道上来往的行人肤色普遍比较黝黑,空气中不时传来一股鱼腥味,浓重的水汽包裹全身,让人感觉又闷又湿。 当地的方言似乎是粤方言,叽里呱啦的听不懂一句,让他一阵头大。 而周围行人也频频把目光投在他身上,毕竟在普遍穿着粗布汗衫的人群里,他穿着一身白色衬衫,踩着皮鞋,手腕上的银表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白光,这一切都与其他人与众不同。 徐福贵甚至还能看到有些人的眼里还闪过几丝恶意,显然对他这个外地人打上了主意。 徐福贵不敢大意,专挑人多的地方走,来到国营饭店,经过一番艰难沟通后,总算是点好饭菜。 不过等饭菜端上桌,他就有些傻眼,这些饭菜全是清淡的,看不见一点儿红色辣椒。 一口下去,居然还是甜的,心中顿时充满了怪异,这里的饮食文化也很独特。 不过徐福贵还是坚持吃完了,吃完以后,他找到了几个看起来不务正业的青年,花了几块钱套出了偷渡的门道。 这几个混混带他们找到了他们的老大,他们老大又把他介绍给了蛇头,这中途徐福贵又花了一笔不菲的中介费。 蛇头认真打量他一番,狐疑问道:“你狗日的不会是公家派来的奸细吧?” 徐福贵满脸黑线,“我不是。” “你怎么证明你不是?” “我是云溪县城徐老爷的儿子,我徐家是远近闻名的大地主,不信你可以去打听。”徐福贵半真半假的说道。 蛇头也没有多问,随便问一下就行了,就算是奸细又如何,他们的窝点可不止一个。 他说道:“今晚七点,到国营饭店门口等着”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四章 有惊无险 晚上七点,徐福贵吃完饭后,准时来到国营饭店门口。 此时的北方,估计差不多天黑了,南方却不到傍晚,天色依旧大亮。 他左右张望,中午见过一面的蛇头大摇大摆走了过来,肩上扛着渔网,穿着汗衫,戴着草帽,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老实半分的渔民。 要不是徐福贵知道他的底细,还真不敢相信他居然是偷渡香江的蛇头。 徐福贵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刚到南方,就能找到蛇头,偷渡去香江。 蛇头走过来,又打量了一番他的穿着,特别是看到他的手表和皮鞋,眼里闪过一丝贪婪。 徐福贵感觉很敏锐,加上活了这么久的岁数,早就人老成精,对一个人的好意恶意看的很清楚。 他心中瞬间打起十二分的警惕,还以为事情真会很顺利,自己这是被盯上了,还是说这舌头只是下意识的贪婪? 他不敢确认,但空间里的驳壳枪已经进入上膛状态,随时可以拿出来自保。 “同志,买鱼吗?我家有上好的鱼干?”蛇头走过来,憨厚问道。 徐福贵点头,“在哪里,远不远,远了我可不去。” “放心吧,不远,几步路的事儿,跟我来吧,对了,你钱够不够,我这小本生意,可不能赊账。” “放心吧,少不了你的钱,不过你也别想坑我,按照市面的价钱来。” “放心放心。”蛇头说完这句,压低声音,“先跟我走,有东西忘拿了。” 徐福贵顿住脚步,蛇头转身看了他一眼,用别扭的普通话问道:“咋不走了?” 徐福贵盯着他,“你到底是不是蛇头,能不能让我到香江?” 蛇头气极反笑,“废话,一行有一行的规矩,你拿了钱,我当然会让你到香江,不过我们这事儿你也知道,哪有万全的法子,能不能到香江,得看你自己的运气。” 徐福贵退缩了,他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栽倒这种人手里,当即道:“算了,我不去香江了。” “不去了?”蛇头眯着眼,“耍我呢?定金我可退不了。” “定金我不要了。” 不料他听完后,意味深长的说道:“看来还是条大鱼,身上揣的钱不少啊。” 说完,他打了一个手势,三个大汉顿时从旁边围了过来,看上去就像是路过的一样。 此时天色昏暗,街道上没几个人,蛇头露出得意的笑容。 徐福贵心里一沉,“不是说一行有一行的规矩吗?” 蛇头耸耸肩,“这就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谁叫你一个人来的,还穿的这么好,像你这种肥羊,不吃你吃谁?” “行了,把钱财交出来,这事儿就这么了结,早点儿搞完我们还得送人去船上。” 徐福贵明白了,这是看自己一个人好欺负,如果自己穿的破破烂烂的,反而可能没这事儿。 这时有一群人从旁边路过,蛇头赶忙搂着他的肩膀,一股臭味瞬间传过来,他热情道:“走啊,到我家去,我家里有上好的鱼干。” 徐福贵看着他手里藏着的刀子,不敢动,只能任由他架着自己朝城外走去。 来到城外的偏僻处,蛇头甩着手里的小刀,戏谑看着他,“把箱子打开吧,我看看有啥好东西。” 另外三个大汉也掏出小刀,将他包围起来。 徐福贵一声不吭的将柳条箱放在地上,拉开拉链,双手快速伸进柳条箱,抽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把上了膛的驳壳枪。 徐福贵狰狞的笑了两声,用驳壳枪指着他们,咬着牙说道:“狗日的,给脸不要脸,我给钱,你好好把我送到香江不就行了嘛,偏偏要闹这一茬。” 看着那黑黝黝的枪口,这几人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连忙举起双手。 蛇头心里破口大骂,表面斯斯文文的一人,居然随身揣的有枪,车站的检查人员都是吃屎的吗,为什么没搜出来? 但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蛇头愁眉苦脸的说道:“兄弟,是我们对不住,别开枪,有话好好说。” 徐福贵用枪指着他的脑袋,眼里闪过一丝杀意,和这些人打交道实在是麻烦,要不把他们都杀了? 反正几人都是死不足惜的恶人,这里又是城外,杀了他们,谁也不知道。 不行,终究会露出马脚,他一个外地人,很容易被盘查出来。 蛇头仿佛是感受到他眼里的杀意,差点儿憋不住尿意,他没想到,今天居然撞上了一个狠人。 他声音颤抖,“大,大哥,别开枪,我有金条,有很多金条,你饶我一命。” 其他三个大汉也开始求饶,徐福贵冷哼一声,“将刀都给我放下。” 他们赶忙照做,此时已是傍晚,天色黑麻麻一片,哪怕几人相隔不远,也有些看不清彼此的面容。 徐福贵让他们从蛇头带的渔网兜里拿出绳子,让蛇头把三个手下给绑住手脚,蛇头乖乖照做。 徐福贵拿起地上的一把小刀,除了蛇头以外,在每个人的大腿上都刺了一刀,鲜血顿时咕咕流了出来。 这几人也是硬汉,硬生生咬着牙不说话,哪怕疼的额头冒汗。 蛇头人都看傻了,看着离自己不远的枪口,浑身颤抖,“大哥,别走火啊,千万别走火。” 徐福贵面无表情,趁着夜色将带血的小刀放在空间里,看着蛇头,“你说的金条在哪里?” 蛇头说了一个村的名字,徐福贵诧异道:“没在城里?” 夜色中,蛇头哭丧着脸,“不敢放城里,这些金条都是我留着跑路的。” “带我去。” 村子并不远,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就来到了村子,此时村子大多数人已经睡着了,蛇头的屋子就在村口。 进去以后,蛇头从一个暗格里拿出了一个箱子,徐福贵推开他,用手电筒照了照,将暗格里剩下的一个箱子一起拿了出来,假装放在柳条箱,实则放在空间里。 徐福贵又问今晚是不是可以去香江,蛇头苦笑着点头,眼里满是肉疼。 徐福贵让他带自己去,两人在夜色中打着手电筒来到海边,直到轮船来了以后,徐福贵将嘴里塞满汗衫的蛇头扔下,顺便在他大腿上刺了一刀,然后直接朝轮船跑去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五章 煎熬 漆黑的夜色中,传来阵阵海水拍击礁石的声音,裹挟着湿气的海风从海面吹向陆地。 “嘶” 海岸不远处,一道人影发出痛呼,蛇头经过好一番功夫,才将绳子解开,解放双手以后,他立马抽出被徐福贵塞进嘴里的汗衫,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下一秒,他打开手电筒,照明自己的大腿,一个血口印入眼帘,地面流淌着他的鲜血。 “特娘的,今日居然被燕给啄了眼睛。”他强忍疼痛看了一下大腿上的伤口,发现只伤了皮肉,没有伤到骨头,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他躺在地上,感受着吹来的海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回想着刚才被枪口指着的画面,心中生出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好险,差点儿就没命了。 他一开始能感觉出来,这个凶人真想开枪把他们处理了。 这些偷渡去香江的基本都是不留后路的,真要把他们杀了,然后跑去香江,谁也拿他没办法。 就是因为知道这个,他才被吓得不行,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凶人没动手。 肯定不是因为他的那些金条,他看的出来,这人不差钱,金条似乎只是顺带的。 但不管怎么样,活下来最好,那些金条,就算是破财免灾了。 还好他的藏金处不止一个地方,想到这里,他不免有些沾沾自喜。 他砸吧了一下嘴,感觉嗓子干的都快冒烟了,于是打开手电筒,一瘸一拐的原路返回。 找到自己的那三个兄弟,他们依旧躺在地上,大腿已经没流血了,脸色苍白,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死了。 蛇头探了探碧鼻息,松了一口气,将他们摇醒。 “老大,那人呢?”他们醒来后,心有余悸的打量四周。 “去香江了。” “老大,我们一定要报仇,兄弟们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 “就是,报仇,把老大的金条抢回来!”一听人跑了,这几人立马理直气壮的喊道。 徐福贵满头黑线,骂道:“报个屁的仇,捡回一条命还不知足?这些偷渡的人是啥样你们不知道?去了香江我们能找到他们?” “那我们报公安,他私自携带枪支,绝对要被判刑。”有个人如是说道。 蛇头用力拍了一下他的头,“老子不想听你说话,报公安,你是不是想把我送进去蹲大牢?” “行了,这事儿以后不许提了,就当我们倒霉,回去上药。” “老大,那我们以后还干不干?” “当然要干,等哪时候干不下去了,我们哥几个也到香江去潇洒快活,不过以后看到肥羊要打听清楚,别特娘的人家揣着枪都不知道。” “谁知道他咋躲过搜查的,就连我们都不用揣枪,他胆子可真大。” 此时被他们讨论的徐福贵已经来到了偷渡轮船,正和其他人蹲在狭窄的货舱里。 他双手空无一物,在上船前,就将行李箱放到空间里去了。 此时他内心也满是不平静,内心深处隐隐还有一些刺激的感觉, 感谢前世当壮丁那两年,那两年在战场上经历了不少枪林弹雨,让他不至于遇到紧急情况不知道怎么反应。 他一开始真想把这几杀了,还好没有冲动上头,不然事情闹大,必然会查到他的头上。 他可不敢小看这个时代的侦查力量,毕竟每个人到达一个地方都要出示证明进行登记,新兔对各个方面掌控得很严。 “兄弟,你为啥到香江去?”旁边有个人问道。 “我是地主。”徐福贵随口答道。 那人露出难怪的神色,随后又诧异道:“你是地主咋现在才跑,而且还穿着中山装跑。” 徐福贵难得回答,这些人都是萍水相逢,说多无用。 那人似乎是个话痨,见他不搭腔,又和其他人说话去了,可是现在正在偷渡,谁也没有多的心思说话,生怕出现杀意外。 所以这人咨询无趣,只能,闭上自己的嘴巴,货舱里顿时鸦雀无声。 货舱很狭窄,挤满了偷渡的人,混合着各种怪味,徐福贵不适应的抽了抽鼻子。 心里突然想到当时老丈人陈礼平偷渡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过来的。 等他到了香江,看看能不能找到陈礼平,了解一下他的情况。 当然,徐福贵也不抱太大期望,香江不小,什么通讯手段都没有,想要找到陈礼平,简直是大海捞针。 他也没这么多时间去寻他,主要任务是在香江出国,拿到养猪的技术和设备。 不对,徐福贵突然想到,陈礼平走前是给家珍留了一封信的,上面交代了他的香江开辟的据点。 只不过,这封信被家珍烧毁了,内容记在了脑袋里,徐福贵听她说过一嘴,但没放在心上。 他摇摇头,算了,随缘吧,到了香江再说,遇不到就算了。 心里想着有的没的,他突然感觉脑袋有些发晕,胃里也在翻腾,这种感觉好像是以前第一次坐汽车一样。 不会是晕船了吧。 他心里涌起这个念头,鼻尖继续传来怪味,让他更为难受。 这时,旁边正好有个人吐了别人一身,那股味道更加感人,这下像是引发了导火索,不少人都吐了。 徐福贵算是明白货舱里为啥总是有一股怪味,搞不好就是以前偷渡的人吐了以后没有处理污秽物,所以才有这个味道。 想到这里,徐福贵顿时更加难受了,赶忙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晕船的事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上面来人,让他们出去,徐福贵迫不及待走在前面。 有个水手递给他一根绳子,让他缠在腰间,绳子另一头绑在了船尾。 待众人绑好绳子以后,他们直接被赶下了水,说是防止放会儿香江的海关突击检查。 徐福贵老老实实泡在水里,双手拉着船尾的钢管,还好轮船的速度不快,他们不至于被海水冲走。 但海面一片漆黑,胸口以下都泡在冰冷的海水里,让人心里不禁瘆得慌。 听说海蛇都有毒,要是突然有条海蛇咬住自己的脚,那岂不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在胡思乱想的煎熬中,水手下来帮他们重新上船,今天运气不错,没有遇到海关的巡查舰.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六章 又遇王文昌 “到了到了,都给老子滚下船,腿脚都给我麻利点儿!” 偷渡轮船的主事人大声吆喝,徐福贵如负释重,赶忙从船舱出来,走上甲板,来到码头上。 此时依旧是黑夜,码头上只有灯塔发出的光芒,看不清周围的情况。 黑夜中传来拍击海洋的声音,咸咸的海风迎面吹乱他的头发,站在这片陌生的土地,徐福贵顿时感觉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现在该往哪里走,哪里去换港币,今晚在哪里落脚,怎样才能办到香江的身份证? 这些问题萦绕在他脑海里,他长长吐出一口气,点燃一根香烟,转身回去,找到了从轮船上下来的蛇头。 徐福贵递上香烟,带着讨好的语气,“船老大,初来乍到,能否带我一程。” 这几人一听,顿时戏谑的笑了,“船老大?大陆人说话还真有意思,你小子是想找个落脚的地方,在香江半个身份证定居吧?” 徐福贵老实点头,除了这些人以外,其余人徐福贵一个都不认识,只希望这位船老大是个讲规矩的人。 船老大仔细打量他一眼,突然说道:“我姓程,以后叫我程老大好了。” 说完,将他手里的香烟接过去,给身后的兄弟一人散了两根,剩下的则揣进自己的兜里。 “程老大。”徐福贵老老实实的叫了一声。 程老大个子不高,但肌肉很结实,可以说得上短小精悍,他顶着一个寸头,眼角有一道伤疤,面相看上去有些凶狠,徐福贵心里不免有些打怵。 程老大捏了捏他的肩膀,“不错,有一副好身体。” 一听这话,徐福贵心里顿时更慌张了,这人不会是打上自己器官的主意了吧、 下一秒,又见程老大挑了挑眉:“看样子你也没个可以投靠的亲戚,要不先跟着我混?包你吃香的吃辣的,如何?” 徐福贵咽了一口口水,“程老大,你是干啥的啊?” 程老大耸了耸肩,“如你所见,在江湖里混一口饭吃,承别人给面子,叫我一声老大。” 徐福贵果断摇头,“老大高看我了,我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几个手下闻言,立马瞪眼看着他,问他是不是看不起他们。 徐福贵摇头,哭丧着脸,“程老大,我就想找个住处,办个香江的身份证。” 程老大看样子也好像不高兴,摆摆手,直接离开。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走了也好,至少没多的麻烦。 徐福贵转身朝码头外面走去,这才发现之前偷渡的那些人全等在漆黑的路边,地面的路坑坑洼洼,周围没有半点儿人气。 他心里一凉,这怕是一个废弃的小码头,想到城里不知道要走多远,还好路边有个路牌。 其他人脸上大多带着愁容,本以为来了香江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但真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迷茫简直要充满内心。 这时,一辆开着远光灯的面包车驶过来,众人先是眼睛一亮,随后看到程老大等人走过去,眼睛立马变得黯淡。 “表哥!”面包车停在路边,一个看不清面容的青年跳下来,大声喊,程老大等人也笑着迎过去。 徐福贵却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走进两步,借助车灯看了一下这人的面容,下意识喊道:“文昌?” 王文昌听到有人喊自己,朝他看过来,或许是没看清楚,向前走了两步,惊喜道:“福贵!” 他乡遇知己的喜悦涌上心头,徐福贵不可置信的看着他,“真是你啊。” 除了喜悦之外,剩下的全是惊讶。 王文昌不是在省城的国营饭店上班嘛,怎么在香江看到他了,国营饭店的工作还是他帮着安排的。 而且他现在的变化也太大了,头发理了个平头,穿着一件花外套,腰间还别着一把砍刀,浑身散发出一股吊儿郎当的气质。 王文昌走过来,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福贵,你咋来香江了?不会也在大陆混不下去了吧。” 徐福贵苦笑,“这事说来话长,倒是你,之前不是在省城嘛,咋来香江了?” 王文昌正想说话,程老大走过来,问道:“文昌,这是你朋友?” 王文昌重重点头,“对,从小长大的好兄弟,他以前是徐家的大少爷,后来和我一样,破产了。” “福贵,这是我表哥,亲表哥,他很厉害。” 程老大打断他,“既然是文昌的朋友,那就先上车吧,上车再聊,这里不安全。” 两人点头,在其余人羡慕的眼神中,坐进面包车,扬长而去。 车上,王文昌兴奋的和他交流自己的事迹,他是今年年初来香江的,来了大半年了。 至于原因,他之前的确在国营饭店干的很好,比扫大街的日子好了许多。 但机缘巧合,他得到了自家表哥的消息,得知表哥在香江混的还不错。 表哥来信说了一下香江的生活,这种日子令他心生向往,他觉得在大陆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僵化,让人越来越喘不过气。 他前半辈子好歹是王家的大少爷,现在成为连百姓都不如的成分,心里自然有落差。 在纠结了一段时间以后,因为客人歧视他成分的眼神,他毅然决然从国营饭店离开。 然后用所有的积蓄买了火车票,一路南下,偷渡来到香江,找到表哥,之后的日子才算是舒心起来。 听着王文昌的说话声,感受着迎面从窗户吹进来的风,徐福贵感觉心里的大石落下,在陌生地方遇见熟人,给人的安全感简直无以言表。 王文昌说着还叹了一口气,“当时偷渡那天晚上,简直把我吓惨了,要不是我运气好,还真过不来。” 徐福贵认同的点点头,“对,我今晚过来也遭了不少罪,衣服裤子现在还是湿的。” 王文昌好奇问道:“福贵,你是咋跑来香江的,你在大陆不是活得很滋润嘛,我听别人说在报纸上都能见到你。”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大陆的情况你也知道,我毕竟是地主的儿子,要遭受不少针对,这次来香江,我主要是过来看一看我老丈人.”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七章 又发财了 徐福贵随便扯了个来香江的理由,反正看望老丈人也是他的目的之一,只不过优先级很低罢了。 “陈老爷也来香江了?”王文昌惊讶问道。 徐福贵点头,“老丈人是不想连累我,走之前还特意和我断了关系,算算时间,好像走的比你晚几个月,你有他消息没有?” 王文昌摇头,“没有,香江做偷渡的人不少,而且香江也不小,他要是没有给你留联系手段的话,估计很难找到他。” “随缘吧,香江的生活怎么样?” 王文昌听他问这个,立马洋洋洒洒介绍起来,语气间充满了对香江的赞美,对这里的生活显然很满意。 毕竟,香江的发展一向是位于世界前列的,现在这里已经有了汽车,夜总会,电视什么的,娱乐生活相当富裕。 当然,如果王文昌没有程老大这个表哥的话,初来乍到估计很难混出个人样儿。 王文昌说了很多,话里话外都是让他留下,有他罩着,以后的日子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徐福贵当然不会答应,香江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家好,他现在在大陆混的确实还不错,也很喜欢大陆的生活环境。 面包车进入城区,徐福贵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 高楼林立,柏油道路边上还亮着橘黄的路灯,偶尔还能看到几家灯红酒绿的夜总会。 这些夜总会门口睡着一些醉汉,徐福贵甚至还看到一个衣衫不整的醉女被两个男人带走。 香江确实发展的很不错,几乎看不见封建落后的东西,扑面而来的全是现代气息,让徐福贵有种恍然回到二十一世纪的感觉。 他感觉身上穿着的中山装与这里格格不入,悄悄脱了下来,只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 坐在前面的程老大看见他的小动作,调侃道:“脱了衣服也没用,你只要一走出去,别人就知道你是从大陆来的。” 徐福贵好奇问为什么。 程老大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你们大陆人看起来很不一样,就像是扣的整整齐齐的中山装一样,一举一动像是规定死了,古板的很。” 徐福贵哑然失笑,他的确感觉自己和王文昌的气质不一样,王文昌仿佛是翱翔在空中的鸟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他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压在肩头,或者说用了一层壳刻意将自己伪装起来。 面包车来到了居民区,这里的建筑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几人下车,王文昌主动道:“福贵,你先在我家住着,你老丈人慢慢找,我这两天先帮你把香江的身份证给办了。”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他。 王文昌带着他上楼,拿出钥匙打开房门,拉开电灯以后,徐福贵看清是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房子。 里面东西很凌乱,最里面有一张小床,阳台上似乎单独隔了一个卫生间,看上去逼仄压抑。 王文昌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福贵,别见怪啊,我一个大男人,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收拾?” 徐福贵不在意的笑了笑,小心翼翼走进去,努力寻找地面的空隙。 走进去后,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汗臭味,王文昌似乎也闻到了,将一堆衣服抱到阳台上,看上去似乎更不好意思了。 “文昌,你岁数也不小了吧,咋还不找个女人?至少家里有人给收拾收拾。” 王文昌比他略小几岁,但他今年也三十岁了,王文昌起码都二十六七,在这个年代,这个岁数很少有单身的。 王文昌叹了一口气,“我这种人,谁愿意跟着我过这种日子?不过一个人挺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他打开衣柜,发现里面没一件干净衣服,徐福贵打开自己的行李箱,说自己有干净衣裳。 王文昌让他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了,然后去洗个热水澡,他还细心的教他如何开热水,这玩意儿他刚来香江的时候也不会用,为此遭了不少笑话。 徐福贵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热水澡,看着柳条箱里的衣服,想了想,拿出了一条黑裤和一件衬衫。 外套就不穿了,里面全是中山装和干部外套,他决定明天去香江的商场买一些衣裳。 不然在香江的大街上穿中山装,总感觉怪怪的。 等他从卫生间出来,鼻尖传来一股极其诱人的香味,他定睛一看,桌子上放着两个瓷碗,瓷碗被严严实实的盖住,但依旧有一股浓烈的香味传出来,让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福贵,你出来了,我家里只有泡面,明天再带你去吃好吃的。”王文昌将筷子递给他。 徐福贵接过筷子,他打开瓷碗,香味直往鼻尖里蹿,鲜红的汤汁,弯弯曲曲的面条,一眼便让人胃口大开。 徐福贵咽了一口口水,不好意思的问道:“文昌,这东西很贵吧。” 王文昌摇摇头,“不贵,一点儿都不贵,便宜又好吃,真的,你快尝尝,我从来就没有吃过比泡面还好吃的东西。” 徐福贵尝了一口,顿时感觉味蕾得到了升华一般,再也停不下来,感觉没吃两口,一碗泡面便进了肚子,面汤也被他喝了个精光。 徐福贵感受着暖暖的肚子,竖起大拇指,“这泡面,真是个好东西,多少钱能买到?” “港币一毛钱就能买。” 徐福贵点头,对港币却没什么概念,听王文昌这语气好像不是很贵? 吃完泡面,已经是深夜,两人困的不行,碗也懒得洗了,徐福贵随便打了个地铺躺上去,王文昌见状将电灯关掉,躺在床上,不一会儿便呼呼大睡。 徐福贵却有些睡不着,今晚的经历太过丰富,和他前世被拉去当壮丁不相上下。 还好他运气一如既往的不错,初来乍到,居然能碰到王文昌,有他照顾,他对香江应该能很快熟悉起来。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办好香江的身份证,了解这里的生活环境,最好能换一些港币。 不管走到哪里,只要兜里有钱,说话的底气都要足一些。 翻来覆去睡不着,徐福贵拿出从蛇头那儿敲诈来的两个黑箱子,打开一看,一箱是金条,有大有小,一箱是珠宝。 他好像又发财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八章 一根金条的价值 第二天,徐福贵是被汽车的鸣笛声吵醒的。 迷迷糊糊起床来到阳台一看,睡意顿时散得一干二净,内心的震撼久久不能平息。 柏油路的宽敞街道上车水马龙,一辆辆小汽车耀武扬威行驶着,鸣笛声不绝于耳。 街道上人气鼎盛,林立的高楼大厦让人遮挡了远方的视野,空中还能看到一辆民航飞机飞向天空,或是坠向地面。 徐福贵好像梦回二十世纪了一般,香江的发展有这么快。 白天繁华的城市比昨晚的黑夜来的更加震撼。 他仔细观察,摇摇头,香江固然发展的很好,但是还远远比不上二十一世纪,只不过习惯了大陆生活的徐福贵,初来乍到,便被狠狠地震撼住了。 在大陆,别说小汽车了,就连自行车都是稀罕货,高楼大厦更是一栋都看不见。 明明都是一个祖国,就因为一个海鲜,两地的差别似乎天差地远。 徐福贵站在阳台上,久久没回过神,看着如此繁华的城市,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才一出国,就再不回来。 “福贵,醒这么早?” 王文昌醒了,打了个哈欠,阳光照射下,一头黄毛更加明显,看得他有些不适应。 好好的,把头发整成黄色干啥,想成个外国人,黑色不好看吗? 王文昌感觉他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异,用小拇指钻了钻耳朵,疑惑道:“咋了福贵?” 徐福贵摇摇头,“没啥,现在我们干啥。” 王文昌又打了个哈欠,随手拿起桌上的大前门香烟点燃一根,套着衣服,“先下楼吃点儿东西,然后带你逛一逛香江。” 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如果能让徐福贵留在香江就更好了,他在香江的熟人太少,多个人没那么孤单。 两人下楼,走进一家早餐铺,点了一些豆浆油条包子,王文昌拿出港币支付。 徐福贵向他要了一张一块钱的港币,发现这钱和人民币很不一样,上面的头像居然是一个英国人。 王文昌拿出钱包,犹豫一下,从里面拿出十块钱,“福贵,你先拿着用,我这人留不住钱,等下次我表哥给我钱了,我再多给你一些。” 徐福贵拿着这十块钱,好奇道:“十块钱港币换算成人民币应该是多少钱?” 这个问题似乎很有难度,王文昌一边吃着豆浆油条,思考了好一会儿,“可能就八九块钱的样子吧,搞不懂。” 徐福贵惊了,“香江的物价也这么低吗?” 王文昌切了一声,“其实香江也没有多好,最多就是发达了一些,好日子不是谁都能过上的。” “那些工地上的工人,每天遭白眼不说,干一天也就三块钱左右,就像我们今天吃的这顿早饭,满打满算也就一毛钱。” 徐福贵惊叹,这和他前世在电影看的不一样,不过电影里面的背景是八九十年代,现在是五十年代,相隔时间挺久。 接下来几天,王文昌就带着他在香江城市里转了转,坐了小汽车,看了飞机码头,甚至还站在一栋高楼的天台上看了看,颇有一种会当凌绝顶,独揽众山小的感觉。 别说,香江的确很自由,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言论自由,市场自由,信仰自由,除了生活上的压力外,精神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压力。 徐福贵一开始感觉很新奇,但待了几天却感觉有些不得劲,总感觉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一般,他还是更喜欢大陆。 哪怕大陆现在还不发达,但终有一日,会绽放出来,爆发出让世界震惊的光芒。 这几天,王文昌除了陪他以外,其余时间要去帮他表哥做生意,主要是像他来的那天晚上一样,放哨,然后开着面包车去接他。 程老大等人别看在偷渡的时候很威风,实际上在香江这片土地,依旧处于底层。 不过他们的门道确实不少,这不,王文昌将他的香江身份证已经办好了,他全程只不过是去照相馆照了一张相。 “文昌,这个身份证花了多少钱?”他问道。 王文昌不在意的摆摆手,“没花多少钱,有了身份证就可以做事了,福贵,要不你跟着我们一起干。” 养了徐福贵几天,他的钱包缩的很快,此时说话的底气有些不足,好像很不好意思似的。 徐福贵想了想,“我打算先去找一找我老丈人,文昌,你们这一行的消息应该灵通,能不能帮我找一找,当初我老丈人也是偷渡过来的,他们人不少,应该很好记。” 说着,徐福贵从柳条箱里拿出一条小金鱼,灯光照耀下,闪烁出一片耀眼的金光。 王文昌咽了一口口水,连忙摆手,“福贵,你这是啥意思,兄弟之间,帮忙就是一句话的事儿,快拿回去,这玩意儿可不能让别人知道,不然要被惦记死。” 说完,他脸上突然露出落寂的神情,“想我当初也是王家少爷,没想到现在看到一根金条,就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 徐福贵看着他眼神清澈,没有多余的想法,心里松了一口气,将金条塞到他手里,“拿着吧,我总是要吃穿的。” “再说了,你去打探消息也需要钱,放心吧,我身上还有一根小金条。” 王文昌一想自己确实没钱,便扭扭捏捏的收下了,但他还是嘱咐道:“福贵,剩下的那根金条可千万别拿出来了,这玩意可以当作传家宝的。” 徐福贵看着他真诚的双眼,心中不由感慨,这位王家少爷还是和以前一样,心性可以称得上是单纯。 第二天,王文昌便去金条换了钱,金店的价格是一克金子十五元,一根小黄鱼大概三十一克左右,足足换了四百六十五港币回来! 这是一笔绝对的巨款,王文昌确实很坦荡,还给他三百块钱,直言剩下的钱已经足够了。 这三百块钱徐福贵除了给自己买一些衣服吃食以外,还给王文昌买了一个洗衣机和电视,这钱就花的七七八八,不过他也不在乎就是了。 王文昌这么照顾他,他自然要投桃报李,反正这些金条都是白得的,不心疼,他空间里好东西可不少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九章 找到陈礼平 又过了几天,经过王文昌等人的打探,总算联系上了给陈礼平偷渡的蛇头,找到了陈礼平的落脚点。 可惜,当徐福贵找去的时候,开门的却是陌生人,一问,才得知陈礼平他们是上一批的租户,早就搬出去了。 徐福贵找到房东,态度很好的询问知不知道陈礼平他们搬到哪里去了。 房东是个中年大妈,看着他健硕的身子眼睛发光,舔了一下嘴唇,“你是说那几个大陆的?记不清了,好像到星光大道那边去了。” 徐福贵心里感觉有些恶心,连忙感谢一声,不顾房东大妈的挽留,赶忙离开。 他看了一下公交车站的地图,星光大道位于尖沙咀的海滨大道,当即坐公交车赶了过去。 坐公交车坐了许久,徐福贵才发现香江的面积不小,等到了尖沙咀,时间已经很晚了,今晚估计是回不去了。 他找了一个电话亭,投了五分钱的硬币,给王文昌家里打了个电话,没人接,他留言说今晚在外面住。 随后,他走出电话亭,天气已经入秋了,哪怕在香江,也能感受到萧瑟寒冷的秋风。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光线昏暗,街上行人脚步匆匆,生怕等会儿下雨。 徐福贵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和一件到膝盖的风衣,此时点燃香烟,看着星光大道的路牌,突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整整一条街道,想要在里面找到人,何其困难? 他决定了,在这里待一天,如果明天都还找不到老丈人,他后天就买票去国外了,他已经打听好坐飞机出国的流程。 并之前私下去金店又换了一根小黄鱼,得到了四百多元的巨款。 他本来想换一些美刀的,毕竟美刀现在是国际货币,走到哪里都能用。 但一条小黄鱼只能换不到四十美元,他顿时不干了,凭啥美元得这么贵。 小黄鱼他是不舍得买了,另一个黑箱子里还有很多珠宝,把好看的挑出来收藏,剩下的那些想卖就给卖了吧。 还好这个时代各种珠宝店都不怎么正规,也没人追问珠宝来源。 他在路边买了两根烤肠,吃完以后又去小卖铺买了一瓶汽水,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 不得不说,香江的物质生活确实丰富,这些东西好吃又便宜,不知道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这两天算是过足了口福。 不仅如此,他空间里还买了不少自己觉得好吃的,每次去商场和小卖铺都会买一大堆,吃不完的就放在空间。 走走逛逛,漫无目的,突然看到菜市场,他干脆就站在菜市场门口,百无聊赖打量过往的路人。 偶尔看到笔直细长的丝袜腿甚至是光腿路过,他一边在心里谴责有伤风化,但却忍不住打量,心里想着家珍穿上是什么样子。 要不买几双丝袜放在空间,回去后让家珍试一试。 就在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旁边传来一道温柔的声音,“姐夫?” 徐福贵愣了一下,转头一看,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但还是有些不确定的试探道:“小玉?” 苏玉手里提着一条鱼,惊喜道:“姐夫,真的是你!” 徐福贵这才敢认,心中的亲切感更加强烈,赞叹道:“小玉,我可算找到你们了,你模样变化可真大,我都不敢认你。” 可不是嘛,以前的苏玉,每次见面几乎都是一身旗袍,头发高高盘起,显得温柔淑女。 此时却穿着一身牛仔套装,头发扎了一个马尾,还戴了一个鸭舌帽,乍一看他还真认不出来。 苏玉眯着眼睛笑了笑,“姐夫,你模样变化也很大。” 要不是他长得高,身上的气质与其他人明显不一样,她也认不出来。 她突然想起啥,问道:“对了姐夫,你咋来香江了?不会是出啥事了吧?” 徐福贵摇头,“没有没有,此事说来话长,回去再慢慢说。” 苏玉快速点头,看了眼阴沉的天气,想了想,转身去菜市场,又买了不少好食材,徐福贵帮她提着回家。 回到苏玉他们租的房子,这房子可比王文昌的大多了,两室一厅,但依旧感觉有些逼仄,徐福贵甚至怀疑香江所有的房子是不是都这么小。 不仅房子小,就连外面那些店铺也小,似乎多个人都站不下。 “妈妈!”一进屋,一个小家伙便迈着两条小短腿跑过来,对着苏玉喊到。 苏玉脸上满是母爱,将他抱起来亲了一口,这是她和陈家明的孩子,如今都会走路说话了。 徐福贵感慨时间过的真快,这个小家伙突然发现了他,顿时怯怯的往苏玉怀里钻,但又忍不住好奇的掏出脑袋来看。 苏玉笑了笑,想了一下,温声道:“崽崽,这是你姑姨,叫姑父。” “苦福。”小家伙老老实实叫了一声,发音有些不清楚。 徐福贵大笑一声,在空间里搜了一番,发现从蛇头那儿抢来的珠宝箱子里有一块玉菩萨做成的项链,他拿出来,晃了晃,“再叫一声,姑父送你好玩的。” 名为崽崽的小家伙立马叫了一声,徐福贵将玉菩萨递给他,苏玉说这太贵重了。 她跟着陈礼平见识过不少好东西,直到这块玉菩萨不便宜,徐福贵反而不识货,不在意的摆摆手。 接着苏玉去狭窄的厨房做饭,徐福贵则逗着崽崽玩儿,一边打量房子。 房屋打扫的干干净净,不过地面有一些凌乱的玩具,估计是崽崽弄的,客厅还放着电视机,看样子老丈人的生活还不错。 等饭菜快好的时候,陈礼平回来了,他脱掉了穿了大半辈子的丝绸长衫,而是穿起了西装,整个人看上去年轻了许多,而且倍精神。 陈礼平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他,先是揉了揉眼睛,大呼一声,这才相信他真的来香江了,而且还找到他们了。 陈礼平忍不住高兴大笑,心里更是发酸,没想到在陌生的香江,还能和亲人再见面,这种喜悦常人是难以体会的。 他也顾不上问福贵为什么来香江了,而是拿了一瓶好酒出来,说今晚一定要喝个痛快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章 惊人的分红 秋雨如期而至。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车灯照亮黑夜一角,夜晚的香江似乎多了一丝暧昧的气息。 来自海洋的寒风吹向香江的大街小巷,却吹不开被锁牢的门窗。 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租房里,饭桌上摆满了丰盛的饭菜,这些饭菜大多都是海鲜。 大闸蟹,小龙虾,海鱼,甚至还有鲍鱼。 饭桌旁,徐福贵将风衣脱去,露出里面的黑色衬衫,很高兴的给陈礼平倒酒。 “今天有口福了,没想到小玉的手艺这么好。”他夸了一句。 苏玉腼腆的笑了笑。 陈礼平同样脱掉了做工精良的西装外套,露出里面的藏蓝色马甲,笑容满面,脸色通红,举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福贵,没来得及问你,你咋到香江来了?” 不会是在大陆被针对了混不下去,这才来跑到香江,如果是这样,那可真是太好了。 到时候家珍和凤霞有庆也一定会来香江,他们一家人又可以团聚了,在陌生的香江又可以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徐福贵简简单单的说了四个字,“执行任务。” 陈礼平愣了一下,点点头,心里的失望一闪而逝,但还是高兴道:“看来你很被领导重视?居然被派到香江来执行任务,对了,你分配了个啥工作?” 徐福贵抽出一根香烟,见苏玉和孩子在,便重新放了回去,“爹,我现在是首钢厂的后勤科主任。” “是不是干部?” 徐福贵点头,“是干部。” 他没有多解释,陈礼平不太懂里面的道道,也没有多问,接下来询问他们一家的生活,着重是家珍和两个孩子。 徐福贵告诉他两个孩子在首钢厂附属的学校读书,家珍和他一起在首钢厂上班。 “当工人?”陈礼平微微皱眉,“会不会太辛苦了?” 徐福贵吃了一口鲍鱼,这玩意虽然面相不好看,但吃着味道还不错,咽下去以后摇摇头,“不是当工人,在财务科工作,就和以前的账房一样。” 这么一说,陈礼平便懂了,徐福贵则问他香江生活如何。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香江的确比大陆那边要发达很多,对我们这些生意人也比较友好。” “但是吧,上面有雄狮人管着,用的也是雄狮那边的法律,让人很不爽,这明明是老祖先给我们打下的土地,咋就让这些人占了去。” “这就像是在别人家里讨生活一样,再发达心里也不得劲。” 不过生活的确富足了许多,陈礼平讲述自己来到香江的遭遇。 其实香江本地人是不太待见大陆人的,他们觉得大陆的人都粗俗,没文化,封建,各方面都非常落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礼平他们遭受不少针对,要不是人多,估计身上的钱财都保不住。 经过好长一段时间,他们才适应了香江的生活节奏,将大陆那一套扔掉,努力适应这边的生活。 而陈礼平经过好长一段时间的摸索,才决定在香江开酒楼,还好他资金充裕,有徐福贵的几十根金条,一栋陈记酒楼很快打响了名头,以大陆菜系为主。 大陆的菜系好歹是经过几千年发展的,一经推出,生意还不错,这下他们生活才算步入正轨。 陈礼平经营自己的酒楼,逐渐被这里的氛围影响,这不也穿上了西装,打上了领带。 要是别人不说,还真看不出来他以前是大陆的老爷。 徐福贵听完,竖起大拇指,“爹,你做生意的确是这个。”、 不得不佩服,陈礼平居然这么快就能找到商机,而且还付诸实践收获成功,怪不得以前在云溪县城能当上商会的会长。 有能力的人,到哪里都能做出一番事业。 陈礼平也说了自己的计划,酒楼只是前期的事业,等在香江站稳脚跟以后,他会这这发掘其他的商机,慢慢做大做强。 徐福贵给他的那些有巨大发展前景的商品,比如半导体,媒体什么的,没有足够的资金,根本进行不下去,而且他了解的也不多。 生意上的事徐福贵不懂,陈礼平自己有把握就好。 陈礼平还说道:“对了福贵,酒楼的股份我给你留着呢,你占四成的股份,分红我也一直给你留着。” 徐福贵问有多少,这些数据都记在陈礼平的脑袋里,他直接说至少有现在每个月的分红至少有一千块钱。 徐福贵吃了一惊,这酒楼生意有这么赚钱,四成的分红都能有一千港币,换算过来相当于八九百的人民币。 这可五十年代的人民币,简直不敢想象。 徐福贵想了想,说道:“爹,你先给我一个月的分红,我出国要用,剩下的钱,包括以后的分红,都当做投资发展用。” 他在香江待的时间不多,事业主要在大陆,这些钱攒起来也没用,几十年的时间,货币价格变化太快了。 现在的一千块看起来很多,放到八九十年代,也就那样。 还是将这些钱利用起来,不断用于酒楼的扩大或者其他商机的发掘,实现钱生钱的目的。 陈礼平赞赏的看了他一眼,其实就算徐福贵不说,他也打算建议他这么做,钱生钱才是最好的方式。 不过这时他也反应过来,惊讶问道:“你要出国?” 徐福贵点头,“对,和任务有关。” “去哪个国家?” “鹰酱。” 陈礼平有些担忧,“新兔现在正在和鹰酱打仗,你去鹰酱会不会太危险了。” 徐福贵拿出自己的香江身份证,“所以我用这个身份证去。” 陈礼平张张嘴,没有多说,任务内容不适合他打听,只能问他能帮到什么。 徐福贵说他只需要帮忙办一下护照就行了,另外把那一个月的分红兑换成美刀,出国以后基本上都是用美刀。 其实他走的时候厂里是批了经费的,足足有一千块钱,但他到了银行才发现,人家根本不认人民币,想兑换都没办法。 这一千块钱只能放在空间,等回到大陆,看看能不能换成保值的东西,比如说金条什么的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一章 用英语交流 找到了老丈人,徐福贵心里也落下一块大石头,随后老丈人帮他联系关系去办理出国护照。 在等待护照办理的这段时间,徐福贵也去参观了一下陈记酒楼。 酒楼占地面积不小,在寸土寸金的香江足以说得上阔绰,建筑整体偏向古色古香,连里面的服务人员都是穿着旗袍,陈礼平很懂如何吸引客人的目光。 里面的饭菜的确是大陆菜系,不过口味稍微做了一些改变,使得更贴近香江这边的口味。 他同时也看见了陈礼平西装革履,操着一口有些别扭的普通话和一些客人谈笑风生,看起来妥妥的成功人士。 徐福贵想到后世那可怕的房价,找机会和老丈人说了句,“如果我的分红投资完以后有剩余的话,买一些房子放着吧。” “香江的房子可不便宜。”陈礼平感慨一句,他和苏玉现在还住在出租房里,不是买不起房子,是买不起好的房子。 他的理念就是如此,要买就要一次买到位,买个普通的房子住着不舒服,而且他也不敢从酒楼里抽出太多的资金。 徐福贵听了他的话,想起后世二十一世纪的房价,眼角抽了抽,哪时候的房价才叫做不便宜,普通人打一辈子工都买不起一套房子。 哪像现在,便宜的几百块钱就能买一套房子,以后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事情? 陈礼平对这事儿也没多想,随口答应下来,他不知为何,对这个女婿说的话下意识的相信。 这两天他打听了不少大陆的事情,形式越来越严峻了,明年似乎还有大动静,还好他跑的早。 陪着陈礼平的同时,徐福贵也没忘了王文昌,他抽时间回去了一趟,给他说自己找到了老丈人。 王文昌似乎是晚上去跑船回来,眼里满是血丝,但还是很高兴的点点头,陈礼平他自然也是认识的,经常在他父亲那里听到用老狐狸形容他。 徐福贵看着他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忍不住说了句,“要不我带你去见一下我老丈人?让你给你安排一个稳定的工作。” 有了稳定工作,这才有女人愿意跟着你,才能结婚生子,他的年龄也不小了。 王文昌愣了一下,连忙摇头,正色道:“福贵,你可别害我,我现在就挺好,才不想去找什么狗屁工作。” 徐福贵忍不住劝道:“你这样别人姑娘咋会跟着你?” 王文昌疑惑的看他一眼,“别人姑娘为啥跟着我?” 徐福贵无语扶额,“你就不想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孩子,成家立业?” 王文昌慌忙摇头,“不想,一点儿都不想,女人有什么好的,我自己钱都不够用,凭啥要找个女的来花我的钱。” “再说了,要是娶媳妇儿,那我是不是得买个婚房,你又不是不知道房子有多贵,我不是得累死?” “再说了,你以为女人都是好东西,这里要管那里要管,我这不是娶了个菩萨回来嘛。” “福贵,你看我现在多潇洒,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也不用看别人脸色,我告诉你,我快活着呢,这辈子我都不想结婚,让那些狗屁女人滚蛋吧!” 徐福贵听完,脑袋一愣一愣的,竟然觉得他说的莫名有一丝道理。 下一秒他摇摇头,算了,人各有志,王文昌估计是活得太通透了。 他并没有觉得成家立业有什么不好,他现在已经离不开家珍和两个孩子了,一切都是为他们而活。 王文昌不跟他去见陈礼平,但徐福贵还是把陈记酒楼的地址告诉他,如果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去找陈礼平帮忙。 王文昌闻言,搂着他的肩膀,笑嘻嘻道:“福贵,我就知道,你是我最好的兄弟。” 有陈礼平的帮助,出国的护照很快办理下来,徐福贵没有在香江停留,提着苏玉新买的一个牛皮行李箱,买了飞机票,坐上了前往旧金山的民航飞机。 这还是徐福贵前世今生第一次坐飞机,飞机先是在地面滑行,随后机头翘起,像是一只鸟儿一样,斜着冲上云霄。 徐福贵坐在靠窗的位置,手里紧紧抓着安全带,感觉一阵失重的感觉袭来,忍不住闭上眼睛。 再次睁开眼睛,飞机已经来到了高空,他从窗外看去,蓝天清晰可见,仿佛近在咫尺。 白云仿佛在下面铺成了道路,让人生出一探究竟的想法。 他记得今天明明是阴天,没想到在天上依旧能看见蓝天,他痴迷的看着窗外的风景,感觉自己的眼界又得到了增长。 没过一会儿,徐福贵就失去了方向感,不知道飞机到了何处。 飞机内部很安静,旅客一半是香江人,一半是其他国家的人,少许的交流都是用英语,一个个穿的西装革履,显得文质彬彬。 徐福贵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的浅蓝色西装,左手手腕上戴着大银表,表情淡然,和周围人看起来差不多。 他旁边坐着一位金发美女,不知道是哪国的人。 风景看的有些倦了,他正想闭上眼睛休息的时候,旁边的金发美女突然用英文问道:“打扰一下,你是香江人吗?” 徐福贵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说了声yes。 “我感觉你和其他的香江人很不一样。”金发美女的语速有些快,徐福贵反应了一下才听明白。 既然她主动搭话,徐福贵便用英语和她交流起来,尽快熟悉用英语进行交流。 直到自己开口说话,他才发现在书上学和自己说完全是两回事,人家用英语交流可不会在乎语法和主谓宾什么的,说话相当自由。 反倒是徐福贵闹了不少笑话,口音就不说了,很多句子明明几个单词就能说完,偏偏用一大串修辞语,让这位金发美女笑的合不拢嘴。 徐福贵也知道自己的不足,坚持不懈和她交流练习。 从中他也得知这位金发美女是丹麦人,职业是记者,这次的目的地和他一样,都是去旧金山。 或许是出于记者的本能,金发美女问了一些敏感话题,徐福贵回答的很谨慎,不想回答的话就说听不懂.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二章 不友好 飞机起航的时候是下午时分,大概飞行了十个小时左右,徐福贵从旧金山的飞机场出来。 他看着手腕上的银表,上面的时间分明显示是晚上十二点,但这里却依旧挂着明晃晃的太阳。 他突然想起自己之前看的一本地理书籍,上面提到过时差的概念,自己遇到的应该就是这种情况吧。 现在东方那边应该是黑夜,但旧金山却是白天。 徐福贵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拿出护照,给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检查完后,在一片异样的眼神中走出去。 没错,就是异样的眼神,人来人往中全是身材高大,头发五颜六色,穿着大胆的外国人。 哦不,这是他们的国家,外国人是他自己才对。 徐福贵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一眼看过去和这些鹰酱人很不一样,迎接他的便是异样的眼神。 就连工作人员看到他的护照后,语气也变得相当不耐烦,仿佛很不欢迎他的到来一般。 徐福贵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激起愤懑的情绪,现在新兔在国际上的地位太低太低,黄皮肤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弱小的代名词。 徐福贵来到飞机场外面,这里的飞机场建在郊外,入眼过去一大片狂野和笔直的公路,公路上面车流不断。 或许是陌生的地方去得多了,徐福贵心中并没有太多慌张的感觉,学着周围人招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市区。 来到市区,繁华的城市不可避免将他震惊,香江已经够繁华了,但依旧比不上旧金山。 高楼大厦栉次鳞比,车流不断,来往行人穿着做工精致的衣裳,一切都仿佛是世界的潮流中心。 周围人说话用的全是英语,路牌上也全是英语,他只能勉强听懂一些,路牌上的大部分字都认识。 他拍了拍脸蛋,先是找了个酒店,将自己的护照拿给前台,用英语说自己想要一个房间,最好是安静一点儿的。 “香江人?”前台看了眼他的护照,语气冷漠。 徐福贵面无表情的点头,前台将护照还给她,“对不起,我们这是白人酒店,只接待尊贵的白种人。” 徐福贵将护照小心揣回兜里,继续用英语问道:“那您知道哪里有接待白种人的酒店吗?” “不知道。”前台不再看他。 徐福贵吐出一口浊气,转身走出去,迎面却遇到一个黑人大汉,顶着一个光头,穿着一身牛仔套装,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看见西装革履的徐福贵后,眼睛一亮,“嘿,你是棒子人?”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迈步准备离开。 黑人却直接挡在他面前,手里出现一把小刀,戏谑道:“你想去白人酒店住?别妄想了,这些白皮家伙总是这么自傲。” “不过话说你身上应该有钱吧,识趣拿出来。” 黑人显然不是第一次干了,看向他的眼神里还带着一丝鄙夷。 “杰克,又在欺负黄皮猴子?”一个骑着摩托的黑人路过,见状肆意笑道。 杰克和他打了个招呼,直到这黑人骑着摩托车远去,才不耐烦的甩了个刀花,“康忙,给我钱,我不想惹事。” 徐福贵皮笑肉不笑,问道:“在这里?” 杰克愣了一下,旋即点头,“没错,在这里太危险了,我可不想被那些白人警察盯上,跟我走。” 说完,他直接转身离开,丝毫不害怕徐福贵逃跑,在他印象里,黄种人都是懦弱好欺负的,根本不敢反抗。 不过他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后面没有脚步声,转头一看,徐福贵正往反方向狂奔。 “谢特!” 杰克恼羞成怒,飞快追了上去,黑人的天赋确实出人一等,两条腿像是装了马达一样。 但徐福贵的身体素质也不差,哪怕手里提着个箱子,依旧将他甩开,汇入人群消失不见。 杰克气急的拍了一下腿,感觉自己错过了一头肥羊。 另一边,徐福贵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感觉有些心累,黄种人在这里的生存环境也太差了。 他想起左山河给自己的联系方式,招了一辆黄色出租车,来到了旧金山的唐人街。 熟悉的门口,熟悉的黄色皮肤,街道上还有江湖杂耍,鼻尖传来一股炒菜的香味,一切一切的,让徐福贵忍不住生出一种亲切的感觉。 这里就是唐人街,华人的聚集地。 徐福贵下车,感觉肚子饥肠辘辘,随便找了个家快餐店,要了火腿汉堡和可乐吃了起来。 吃饱以后,在唐人街找了个家酒店,酒店老板是华人,见他也是华人,态度很好,帮他安排了一个安静的房间。 一进入房间,徐福贵撒了一泡尿,脱掉鞋就躺到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他实在太困了,哪怕现在外面是白天,不到睡觉的时间,但他的生物钟却告诉他现在就是睡觉的时间。 等他睡醒以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路灯照亮街道一角,家家户户关紧房门,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在外面行走。 徐福贵精彩奕奕,看了看时间,晚上九点,顿时苦恼的躺在床上,这下想睡觉也睡不着了,漫漫长夜该如何过? 百无聊赖之下,他发现床头放着一本书,封面上用汉字写着绿皮书三个大字。 他翻开看了看,里面的内容是汉英混合,上面标注了在旧金山接待黄种人的各种店铺。 册子不厚,一会儿功夫就翻完了,徐福贵抿了抿嘴,心里对华人在国外的地位再次有了清醒的认知。 如果让他来进行选择,哪怕这里再发达,他也不会选择留在这里。 他叹了一口气,决定明天就开始去找联络人,得到养猪设备和技术以后,早点儿回去了。 这里待着太过压抑,太不友好。 他熬了三个小时,看着夜色渐深,外面甚至还能看到几个醉汉,强迫自己回到床上睡觉,不然明天白天做不了事。 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街道上传来几道枪声,他心里一惊,翻身起来看了看,外面风平浪静,没有一个人出来查看,似乎枪声的出现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三章 赚钱的方法都在法律上 徐福贵醒来的时候,天还未亮,但东方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他翻身起床,感觉神采奕奕,睡眠饱得都快溢出来似的,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仅仅早上六点左右。 哪怕是万里之外的旧金山,似乎也进入了深秋,周遭充满了寒冷的空气。 徐福贵洗漱完后,打开柳条箱,从里面找了一套崭新的麻色西装穿上,在西装外面还套了一件黑色风衣。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莫名笑了笑,原本以为穿习惯中山装的自己估计会不习惯西装,没想到自己的适应性还挺强。 锁上房间的门,徐福贵双手插兜走到酒店一楼,和前台的华人打了个招呼,递了一根香烟过去。 华人接了过去,但并没有点燃,带着礼貌性的笑容问道:“来自家乡的朋友,昨晚睡的怎么样。” 他是用英语说的,但徐福贵总感觉怪怪的,仿佛就像是用汉语翻译英语出来的一样。 他点点头,“相当不错,时差已经倒过来了。” “噢,那你的适应性还挺强的,很多人好几天都倒不过来,早上想吃点儿什么,我们这里有三明治,牛奶,鸡蛋,当然,是要收费的。” 徐福贵想了想,“各来一份吧,正好尝一尝鹰酱的早餐是怎样的。” 前台叫来服务员,让她去准备客人的早餐。 徐福贵坐在前台前面,压低声音问道:“你昨晚听见外面的枪声了吗?” 前台看了他一眼,郑重道:“念在都是华人的份上,我有必要提醒你,鹰酱是自由的,枪支同样自由,所以枪声在这里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那些好吃懒做的警察也不会理会。” “当然,白天的情况会好很多,特别是夜晚,如果你不想体验中枪的感觉,最好不要出门。” 说着,他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悲哀,“特别是我们这种肤色,只要在晚上走出去,必定会被黑人抢劫。” 或许是来了兴致,他普及了很多在鹰酱生活的常识。 比如白人餐厅是不欢迎黑人和黄种人的,出去的时候最好不要露富,不然很容易被盯上。 鹰酱和枪支买卖很常见,加上现在政策也很宽松,可以去买一把武器随时放在身上自卫。 出去买东西,要养成给小费的习惯,这是西方国家的通俗。 徐福贵一边皱眉喝着牛奶,一边仔细记下他说的每一个字。 这些消息,对他来说作用实在是太大了,能够让他避免很多雷区。 吃完早餐,徐福贵给了钱,然后想了想,又拿出一美刀当做小费。 “哦,上帝,你实在是太大方了,足足拿一美刀当消费。”他惊讶的说了句,毫不客气的将钱收下。 “这次就当是给你个教训,记住了,我们这个层次,给个几分美刀当消费就足够了。” 徐福贵张了张嘴,心里有些肉疼,一根小黄鱼金条才能换三十四美元,他这是直接少了一块金子啊。 不过给都给了,就当是给他的报酬了。 不过刚刚他又得到了一个消息,这时候的美刀可以直接兑换黄金,所以很多人将美刀称呼为美刀。 这个换算比例,差不多一美元就是一克黄金! 据说这个货币体系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的一部分,由西方国家召开的国际会议提出的。 国际会议什么的徐福贵不关心,他关心的是一美元一克黄金。 这个价值,让他无比心动。 他是知道后世的黄金有多昂贵的,现在要是有足够多的美元,那他全部换成黄金,等以后日子变好了,都不用想其他出路,这笔财富足以让他生活无忧。 可是,上哪儿搞那么多美金? 他又不会做生意,就算会做,他在鹰酱也待不了那么长时间。 他手指敲了敲桌子,随口问了句前台如何搞到大量的美金。 前台嗤笑一声,“想一夜暴富,去抢银行吧,银行里多的是美金。” 徐福贵无语,“兄弟,我是说法律允许的方法。” 前台淡淡道:“赚钱的方法都在法律上写着,就看你自己有没有胆子了,想按部就班的暴富,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那还是算了吧。”徐福贵虽然表面这么说,但心里不可避免多了些想法。 在新兔他的确是个遵纪守法的优秀领导干部,但这里是鹰酱,他凭什么要在这里遵纪守法。 反正他对鹰酱的印象很差,巴不得鹰酱多一些乱子。 但是,得想一个万全的办法,不能让人怀疑到他的身上,反正他有神不知鬼不觉的空间,要利用好空间的能力。 但一时半会儿,他还想不到去哪里搞美金。 毕竟法律上的内容也不少,大多数内容都不是他能涉及的,他也没这个胆子。 摇摇头,搞黄金的想法先放在一边,他又问了前台一个问题,“我们这里的唐人街有没有一个叫唐龙的人?” 或许是徐福贵的问题有些多了,他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唐人街这么大,我特么怎么知道谁是唐龙。” 说完,想起刚刚一美元的消费,他还是松了语气,仔细想了想,摇头,“我不认识有叫唐龙的人,毕竟唐人街不少,你可以去其他地方打听打听。” 徐福贵点点头,一边起身一边吐槽,“这牛奶可真难喝,又不甜又不苦。” 前台哈哈大笑,“牛奶明明是天底下最棒的东西,直到为什么这些白人黑人都比我们高大吗,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喝牛奶。” 徐福贵闻言,心里一动,要不要带一些牛奶回去让凤霞和有庆喝?让他们也长的高高的。 走出酒店,他漫无目的在街上行走,不时走进一家华人店铺,大厅唐龙的消息。 唐龙就是左山河给他的联络人,当时带不走的技术和设备拜托他保管了一部分。 像唐龙这样的人不少,身份大多都是华人,当时新兔野心勃勃想发展自己的科技,花费了不少在国外购买相关技术和资料,却没想到被国外封锁的死死的。 这些技术和资料没办法带回去,只能留在相应的地方,拜托当地的华人保管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四章 赚大了赚大了 徐福贵不知道唐龙保管了多少资料和技术,但他肯定,养猪场的技术和设备都在他手里。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唐龙这人会不会变心,或许说会不会因为迟迟没人来找他,擅自将这些资料和设备变卖,换成了美金自己潇洒。 不过,还是先找到唐龙再说吧。 走在偌大的街道上,徐福贵突然感觉有些心塞,旧金山这么大,唐人街的数量可不少,让他在这么大的地方找一个叫唐龙的人,难度何其大? 没办法,来都来了,试试看能不能找到吧,反正左山河告诉他唐龙在唐人街里面,他先把这里的唐人街打听一遍。 而结果就是他在街上转了一天,依旧没打听到有人认识唐龙。 唐龙不在这个唐人街? 他心里忍不住怀疑,毕竟他将唐人街上的几乎所有华人店铺都问了一遍,但没有一个人表示自己认识唐龙。 他不免有些心累,晚餐也没什么胃口,照例找了一家快餐店,热狗,汉堡,可乐炸鸡勉强对付了肚子。 他不知道快餐店收不收小费,但他还是多给了几美分,还特意交代这是小费。 当他这话说出来的时候,工作人员脸上立马多了笑容。 从快餐店走出来,刚走了两步,就看见两个黑人闯进一家便利店,掏出手枪,威胁店主将钱拿出来。 店主对这样的事情似乎司空见惯,假装拿钱,实则是拿出一把喷子,恶狠狠的对着这两个黑人。 黑人似乎也不敢来真的,出去的同时顺手拿了一些吃的,店主心里生气,却也无可奈何。 在这两个黑人出来之前,徐福贵已经提前走开了,心里感叹这个自由国度实在是太混乱了,让人走在街上感受不到一丝安全感。 他正准备回酒店,毕竟天马上黑了,余光却看到了一家光彩夺目的招牌,上面用英语写着招牌内容。 前面几个单词徐福贵不认识,但后面几个单词徐福贵认出是和赌博相关的内容。 在这里赌博是合法行为? 他停止脚步,发现这里还真的是个赌场,来往的人有西装革履,也有穷酸落魄的人。 他食指动了动,感受着自己的空间,整理了一下风衣,踩着皮鞋大步走了进去。 赌场门口站着两个黑衣大汉,两人瞧了他一眼,一动不动,任由他走了进去。 和云溪县城的赌场差不多,一楼闹哄哄一片,围着赌桌的赌徒们脸色涨红,有气急败坏者,有仰天大笑着,这种气氛似乎感染者每一个人。 似乎是一楼大厅的金额太小,每个人面前放着的不是筹码,而是真正的美刀。 “先生,想玩点儿什么?我们赌场的信誉是值得信赖的,绝对会保证输赢的公平。”赌场的工作人员走过来,嘴角挂着温和的笑容。 徐福贵心里嗤笑一声,对这人说的话半个字都不信。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保证公平的赌场,要是这样赌场还怎么赚钱? 当初他在云溪县城赌场也待过两年,后来醒悟以后,对这里面的门道一清二楚。 他之前是说过自己不再碰赌博,但他这次也不是为了耍钱而来,而是利用空间捞钱的。 他面带笑容,用英语回道:“我先自己看一看。” 工作人员脸上的笑容不变,“您随意。” 说完,隐晦的看了眼他的穿着和手腕上的银表,脸上的笑容真诚了些许,“您可能不喜欢大厅的吵闹,没关系,我们二楼有相应的包间,会安静许多,您可以找我兑换筹码到二楼享受更好的服务。” 徐福贵点头,“我很喜欢大厅的氛围。” 工人人员不再多说,点点头转身离开。 徐福贵双手插兜,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在几张赌桌上看了看,玩法大同小异,要么就是骰子,要么就是扑克牌。 他仔细看了眼扑克牌的玩法,心中有数以后,悄悄在荷官旁边用空间偷了几幅扑克牌,不至于等会儿换牌的时候颜色不同。 找了个机会,他加入了扑克牌的赌桌,这里的玩法是每人三张牌,然后比大小,他们这一桌有八九个人在玩儿。 玩的金额不小,每次的输赢几乎都是几十美金。 这个金额可不小,这个时代的几十美金,按照平均收入来看,比一个普通人一个星期的挣到的钱还多一些。 在五十年代,一个人的周收入大概在五十美金。 当然,平均收入这个东西大家也知道,大部分普通人都是在平均收入以下的,所以这些赌徒打一把几乎就要挥霍掉一个星期的工资。 徐福贵心里想着这些,拿出一百美金的零钱放在桌上,前凸后翘的荷官看了他一眼,笑着给他发了派。 徐福贵看了眼自己的牌,不大不小,利用空间,将其中一张牌换掉。 空间的收放相当隐蔽,肉眼几乎不可捕捉,赌场里没有监控这样的高科技,自然没人能发现他。 有了空间的帮助,徐福贵自然顺风顺水,当然,他也不会傻乎乎的一直赢,不然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有问题。 他和当初的龙二一样,有输有赢,不过赢的都是大的,输的都是小的,一来二去,他前面放的美金钞票越来越多。 不过他悄悄将赢的钱放在空间,让自己桌子前面的钱维持在五十美金到一百五十美金。 现场人很多,声音嘈杂,他表现的默默无闻,自然没什么人关注他。 玩了差不多有四个小时,他面色涨红,一把将手里剩下的五十美金抛出去,结果是输了个精光。 他看起来失魂落魄,给了自己一耳光,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周围的赌徒看了他一眼,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不少人嘲讽让他离开,别挡了他们的位置。 徐福贵眼珠发红,从兜里翻了一下,似乎没找到多的钱,这才不甘心的离开。 离开赌场好长一段距离,他才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看着空间里多出来的两千多美金,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 这买卖可以做,三个小时,一百美金换成两千多美金,赚大了赚大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五章 我就是唐龙 接下来三天,他换了几身普通的衣裳,每次到了夜晚就去光临这家赌场。 每次输个五十美金或者几百美金,输完就走,与此同时,空间里整整多了一万美金! 一万美金已经相当多了,徐福贵害怕引起赌场注意,便打算不再去这个赌场。 他的决定也是对的,这两天赌场盘点账本的时候发现很不对劲,少了不少美金。 虽然还没有怀疑他,但如果继续下去,迟早会露出马脚。 与此同时,徐福贵也确定了,这个唐人街没有叫唐龙的人,他干脆提着行李箱,坐着出租车换了一个唐人街。 在这里,他依旧是一边打听唐龙,一边混迹在赌场的大厅,悄咪咪的赚钱。 身上有钱,商场也成了他经常光顾的地方。 旧金山确实发达,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比如他在香江吃过的泡面,要多少就有多少。 有庆想要的跑鞋,满满当当摆满了整个货架。 徐福贵看的眼都花了,见商场里也没有监控,便悄悄收了不少进空间。 他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可不想转手还给这些鹰酱人,能白嫖就白嫖。 反正这是个大商场,里面的商品相当多,只要他不是一次性在一个地方拿太多东西,根本就看不出来。 还好他空间足够大,尽管装了这么多东西,依旧还有很大的容量。 同时这个空间越来越有百宝箱的架势,几乎生活中平常能见到的东西,里面都能找到。 现在哪怕是把他扔到一个深山老林里,他同样能活的很滋润。 一连换了个三个唐人街,他空间里的美金多达三万! 可是依旧没有找到有叫唐龙的人。 他心里暗暗决定,如果下一个唐人街还是找不到的话,他干脆自己买养猪的资料和设备算了,反正他空间里有钱,只不过购买渠道很麻烦。 但为新兔花钱,他心甘情愿。 在第四个唐人街,这天晚上,徐福贵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牛仔衣,戴着个棒球帽,失魂落魄从赌场出来。 他眼睛里还带着血丝,走出赌场,还依依不舍往后面看了一眼,拳头紧握,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门口的两个保安戏谑看了他一眼,每天晚上都能看到这种输光的赌徒,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乐趣。 徐福贵压抑住内心的欣喜,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开,刚走两步,一个满身肌肉的黄皮肤中年男子挡在他面前。 徐福贵疑惑抬头,这男子用带有首都话问道:“你是华人吗?” 徐福贵心中生起亲切的感觉,点点头,同样用汉语回道:“对,我是华人。” 肌肉男子皱了皱眉,忍不住说道:“以后别去赌场了,挣的钱不容易,为什么要挥霍在这种地方。” 说完,他似乎感觉自己多管闲事,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徐福贵发自内心笑了笑,看他也是往唐人街的方向走,便跟在他后面。 走了一会儿,肌肉男子转身看了他一眼,叹了一口气,去快餐店买了一个火腿汉堡递给他。 “呐,输的没钱吃饭了吧,快吃吧,以后别去赌就行了,赌博害人。” 徐福贵也不客气,接过憨包大口吃了起来,含糊不清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们以前认识吗?” “当然不认识。”肌肉男子继续往前走,“谁叫你是华人呢,出门在外,自家人总是要帮一把。” 徐福贵看着他寒酸的衣服,抿了抿嘴,继续跟在他后面。 肌肉男子停下脚步,有些生气的说道:“你还跟着我干啥?好心帮你,你不是想赖上我吧?” 徐父贵讪笑一声,指了指唐人街的路牌,“我也住在唐人街。” 肌肉男子愣了一下,“那走吧,一起走也安全些。” 此时已是夜晚,街道上只有他们两个,昏黄的路灯照亮街道一角,徐福贵狼吞虎咽吃完汉堡,他确实是有些饿了,在赌场赚钱的时候倒是没觉得。 “以后真别去赌博了,没出路的。”肌肉男子见他这幅没吃过东西的样子,又忍不住劝了一句。 徐福贵给他打上一个好人的标签,认真点头,问道:“对了,你怎么晚上还出门?” “我刚下班,再说了,就我这身肌肉,谁会想不开来打我的主意?” 徐福贵看了眼他的肌肉,不是那种爆炸性的肌肉,而是充满力量感的肌肉,一拳能打死人的那种。 他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你是在拳馆工作吗?” 肌肉男子手里还拿着一副拳套,他点点头,“算是吧,在拳馆兼职。” “兼职?你打很多份工作?” “对,三份工作。”肌肉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答,或许是徐福贵天生让人亲近。 “你很缺钱?”徐福贵又问。 肌肉男苦笑,“对,很缺钱,”所以他看不得别人挥霍钱。 徐福贵提起了兴趣,“你结婚了?” 肌肉摇头,“没有,为什么这么问?” “你既然都没结婚,为什么这么缺钱?不应该啊。” 肌肉男加快脚步,“关你屁事,这是我自己的事儿,对了,别让我看到你再进赌场,不然我会狠狠揍你。” 说着,他示威性的挥舞了一下拳头。 徐福贵感觉这人很有意思,和他在鹰酱遇到的所有华人都不一样。 其他的华人,虽然肤色依旧是黄种人,但内核已经不当自己的华人了,甚至有人对华人这个身份无比嫌弃,他们在心里崇尚白种人的生活。 徐福贵虽然不屑,但也没什么好说的,他们爱咋样就咋样,生活在鹰酱这个大染缸里,很难不被通化,不然在这里生活就是一种煎熬。 但肌肉男明显不一样,他很看重自己华人的身份,而且拥有一副热心肠,甚至能感受到他身上有一份正气。 没错,就是一种正气,这种正气是泱泱中华传承下来的,不知道肌肉男经历了什么,或者有什么样的背景,居然能在心中保留这份正气。 他敬佩想道。 两人走进唐人街,心里松了一口气,万幸一路上没出事。 “行了,回去吧,记住我说的话。” 肌肉男正要走,徐福贵习惯性的问道:“对了,你认识唐龙吗?” 肌肉男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过了好一会儿才闷声道:“我就是唐龙”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六章 证明身份 “你就是唐龙?”黑夜的街头,叼着香烟的徐福贵一脸惊讶,抽了一半的香烟掉在地上,他随便一脚踩灭。 他本来只是随口一问,心里并不抱什么希望,毕竟他来这条唐人街已经不少时间了,也问了不少老板,从来没人知道谁叫唐龙。 唐龙心疼的看着地上的香烟,“还有一半呢。” 徐福贵给他递了一根烟,狐疑道:“你真是唐龙。” 唐龙大方点头,“我就是唐龙,不过你也知道我们华人,重名重姓的人不少。” 徐福贵拿出打火机给他点燃香烟,“你怎么证明你是唐龙?” 唐龙眼睛一瞪,“你又是谁,我凭啥要证明我自己是唐龙?” 徐福贵直接问道:“新兔购买的相关资料和设备是不是在你哪里?” 唐龙闻言,脸上很是激动,“你是新兔过来接收资料和设备的同志?” 听到同志两个字,徐福贵顿感亲切,大方点头,“没错,我这次来旧金山的任务就是找到你,将这些资料和设备带回去。” “太好了,太好了!”唐龙不知道为何,表现的相当激动,但过了一会儿,他又警惕的看着他,“你怎么证明你的身份,万一你是骗子呢。” “那你先证明你的身份,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唐龙?”徐福贵反问道。 “你先证明你的身份。”唐龙直勾勾的看着他。 两人就这么僵持在原地,谁也不让步。 最终还是旁边一家早就打烊的便利店打开门,老板从里面走出来,喊道:“文森,你在和谁说话,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去?” 徐福贵看着这个老板,又看看唐龙,忍不住问道:“老板,你不是说不认识唐龙吗,我可是给你了小费的。” “你是?”店老板仔细看了看他,半饷后想了起来,“哦,你是那个找唐龙的人,我确实不认识唐龙。” 徐福贵嗤笑一声,指着肌肉男,“那他是谁?” “文森啊,我们大家都认识。”店老板理所当然。 徐福贵嗤笑一声,看向肌肉男,“你还说你叫唐龙?你分明就是文森!” 妄他一片激动,还以为自己真找到了唐龙。 唐龙无语,“我真是唐龙,文森是我的外国名字,不信你看我以前的身份证。” 徐福贵接过去看了看,依旧有些不敢相信,“你真是唐龙?” 他的运气有这么好?从赌场出来随便碰到一个人就是唐龙? “哦,对了,文森就是唐龙,不过我们都是叫他的外国名字,华夏名字早就忘了。”店老板这才笑呵呵的说道。 “这下你相信了吧。”唐龙摊开双手。 徐福贵嘴角裂开笑容,满意点头,再次感叹自己运气不错。 原来他平时都是用外国名字文森,难怪问了那么多人,没一个知道的。 “好了,现在该你证明你的身份了。”唐龙问道,眼里还有些期待。 徐福贵掐灭香烟,“走吧,跟我回酒店。” 唐龙没有拒绝,直接跟在他后面,他浑身肌肉,还会武术,根本不怕徐福贵有什么小动作。 回到酒店,徐福贵假装在行李箱里面翻找,实则是从空间里拿出了自己的任务文件,同时将自己的身份证拿给他看。 看完以后,唐龙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徐福贵同志,我终于等到你了。” 徐福贵收回文件,“你怎么那么激动?” 唐龙坐在沙发上,忍不住吐槽道:“我当然激动,早就想甩开这些包袱了。” “包袱?” 唐龙点头,“没错,就是包袱,上面交给我这个任务时,我以为并不会保存多少时间,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两年!” “两年啊,我守着这么多东西,害怕有人来偷走,只能将资料锁到银行的柜子里,租了个仓库,将设备放在里面。” “这些都得花钱,我没办法,只能每天打三份工养着仓库和银行的柜子,好不容易盼着你来了,可不激动嘛!” 徐福贵闻言,不由肃然起敬,敬了一个军礼,“唐龙同志,你辛苦了,你的奉献我会如实向上面汇报的,你放心,这些都算是公费,上面会给你报销的。” “你每个月的工资也会累计,组织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同志。” 唐龙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挥挥手道:“不用不用,我知道现在国嫁困难,你把这些资料和设备带走以后,我就轻松了一大截。” 徐福贵没说话,无偿奉献是要不得的,难得在国外还有唐龙这种人,不能让别人心寒。 国嫁虽然没钱,但他空间里有不少白得的美金,拿出一部分给他也是无伤大雅。 明天唐龙要上班,两人商量,后天唐龙请假去带他看设备和资料,尽早取走,他也要退租。 这时,唐龙突然问道:“对了,你之前怎么会去赌场?” 徐福贵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自然是去打探消息,赌场人多,我想问问他们知不知道你在哪儿。” 唐龙松了一口气,“不是去赌博就好,我告诉你,我身边可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对了,你准备用什么方法把资料和设备带回去,海关查得很严。” “我有自己的办法。”徐福贵没有多说。 “任务保密吗,我懂。”唐龙自顾自给他补了理由。 徐福贵问他保管的设备和资料有哪些。 唐龙说除了工厂养猪的设备和技术以外,还有猪饲料和肉罐头的相关技术和设备,东西还不少。 徐福贵听完更加高兴,这都是配套的设备,特别是饲料,是不可或缺的东西,那些前辈果然想得周到。 时间已经不早了,两人约定好后天见面的时间地点,唐龙便回去休息。 第二天,徐福贵一直流转于大大小小的珠宝店和银行,将空间里的美美金大部分都换成了一块块金条。 看着这些巴掌长短的金条,他乐的合不拢嘴,他发现自己对收藏黄金拥有独特的爱好,这些钞票反而不入他的眼。 夜晚降临,他将空间里的美金全部换完,为了不引起注意,他每个地方只换不超过两千美元的黄金.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七章 看到设备 回酒店之前,徐福贵路过赌场,心里有些犹豫要不要最后去干一票大的。 但最后还是径直离开,他不能被贪婪迷了眼睛,现在相安无事的情况最好,可不要在临走前发生什么事端。 第二天一早,唐龙穿着一身厚重的羽绒服,迫不及待来找他了。 徐福贵捏了捏他身上柔软的衣裳,好奇道:“你这是在哪里买的?热乎不?” “羽绒服,商场里到处都是,本来没想穿的,没成想今天这么冷。”唐龙一边说话一边往外哈出冷气。 徐福贵在心里记下,现在大陆可没这么好的东西,走之前得搞两件放在空间。 当然,他现在穿的依旧是西装,外面套了一件带绒的黑色风衣,头上戴着一顶礼帽,隔绝了大部分的寒冷。 两人走出酒店,徐福贵本来想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唐龙连忙按下他的手,“仓库在郊区,打过去得多少钱?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再说了,你现在都是用的上面给的经费吧?” 徐福贵撇了撇嘴,“上面就给了我一千块钱当经费,你觉得一千块钱够我怎么用?” 唐龙也是见过世面的,一千块钱乍然听起来很多,但是一路从大陆到香江,再从香江到旧金山,这一路的花费可不在少数。 要是真指望这一千块钱,徐福贵怕是早就没钱了,甚至都来不到旧金山,因为香江根本就不能用人民币兑换美金或港币。 唐龙默然,“那你花钱还这么大手大脚?” “运气好,在赌场里赚了点儿。” 唐龙眼睛瞪大,“你不是说去里面打听我吗,怎么还去赌了?” 徐福贵不想听他唠叨,“行了行了,没听过将在外君有令而不受?我总得想办法解决经费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信封,“呐,这里面是补贴你的钱,虽然是掏的我自己的钱包,但是我会向上面如实打报告的,你的表彰也不会少你的。” 不料唐龙看都不看信封里的钱,义正严词,“没有这样的说法,要嘉奖也是由上面来嘉奖,关你私人什么事。” 徐福贵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收回信封,讪讪道:“我这不是佩服你吗,想让你改善一下生活。” 唐龙咧嘴笑了,“放心吧,没了仓库和银行的租金,我都不用打三份工,日子慢慢就好起来了。” 说着,他还拍了拍自己的肌肉,“我有的是力气,难不成还会饿死自己?” 徐福贵耸耸肩,将信封放回兜里,两人去等公交车。 唐龙好奇道:“你准备给我多少钱来着?” 徐福贵耸耸肩,“也没多少,就两千美金。” “两千美金?!”唐龙嘴巴张大的能塞进一个鸡蛋。 这可是两千美金! 在这个时代,鹰酱的普通人辛辛苦苦一年,不吃不喝差不多才能攒下这笔钱,甚至有很大一部分连两千块钱都挣不到。 这笔钱就算拿去买一辆小汽车都绰绰有余。 不知为何,唐龙突然有些后悔,他思想端正是没错,但不能和美金过不去啊。 特别是在这个自由国度,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这里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两千美金虽然不至于让他的生活发生质变,但足够让他有底气去找一个女人。 他至今还未结婚。 徐福贵瞥了眼他的神情,淡淡道:“后悔了?” 唐龙摇头,他也就是这么想想而已,这笔钱是人家私人的,自己拿着像什么话,他强笑道:“我相信国嫁,一定不会亏待我们的。” “就算没有经费也没关系,我们是华人,理所当然无私奉献。” 徐福贵没有多说,这家伙一直待在国外,思想觉悟居然比他高这么多,真是奇了怪了。 怀里揣着两千美金没用出去,徐福贵感觉有些亏,准备找个机会再去换成金条,在空间里留个一千美金就够用了。 两人坐着公交车先是来到银行,唐龙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票据,找到了自己的柜子,将里面厚厚一沓资料拿了出来。 徐福贵看了一下,资料相当详细,便接了过来,打开柳条箱,背对着唐龙,趁他不注意,直接放到空间里。 唐龙却仿佛作则心虚,左右观察,小声道:“你可不要被别人发现了,特别是过海关的时候,要是让别人发现你带的有资料,会直接把你扣下的。” 徐福贵点头,示意他放心,两人继续坐公交车来到郊区的仓库。 他租的仓库不大不小,打开仓库大门,里面的机器被用帆布牢牢盖住,可以看得出保存措施做的很好。 唐龙介绍道:“这个帆布下面是猪饲料设备,这个帆布下面是罐头设备,这个帆布下面” 待介绍完后,他将仓库钥匙给他,脸上挂着担忧,“你准备怎么把这些东西运回去?” 徐福贵眼热看着这些设备,头也不回的说道:“我有自己的渠道。” “又保密是吧,保密好,这样知道的人才少。”唐龙安慰自己说道,但眉宇间依旧有些担忧。 他知道这些技术和设备对新兔具有重大的发展意义,如果真的能送回去,会爆发出很大的作用。 但有海关卡着,除了偷渡外,别无他法,也不知道这位徐同志是不是真的有方法。 不过他看着稳重成熟的徐福贵,心里还是选择相信他,他有一种直觉,这人真的能将技术和设备带回去。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走之前记得把仓库钥匙还给我,我得拿去退租,别看这里是郊区,租金可不少。” 徐福贵嗯了一声,想了一下,“就这个星期吧。” 他得购买飞机票,而且也得掐着时间回去,不然太早了的话,时间对不上。 他给别人的暗示都是用偷渡的方式,想将这些设备运回去,只能通过海运,需要的时间可不是一天两天。 将仓库关上,徐福贵心情大好,带着唐龙来了一家高档餐厅,点了两份牛排,两人拿起刀叉,咧着嘴吃了起来,两人都落下了心中的大石头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八章 任务完成 旧金山的冬天和云溪县城差不多,哪怕寒风阵阵,也看不见一片雪花。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唐龙陪着徐福贵来到了机场。 徐福贵照样西装革履,手里提着牛皮行李箱,一眼看过去便是一个成功人士。 唐龙穿着一身红色羽绒服,一身肌肉隐藏在衣服下面,看上去少了几分威慑力。 进入机场,他双手插兜,脸上布满紧张的神色,一副作则心虚的样子。 徐福贵翻了一个白眼,“你紧张个毛,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旅客,别多想有的没的。” 唐龙咽了一口口水,“你都安排好了?确定不会出事。” 徐福贵坐在机场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这世上哪儿有什么绝对的事情,我只能说尽力了。” “你身上没违禁品吧?” “当然没有。”违禁品都在空间里呢。 “行了,陪我去抽一根,飞机上不让抽烟,也不知道是哪个狗东西想出来的规定。” 两人在吸烟区抽了一根烟,正好到检票的时间,徐福贵毫不留恋的挥挥手,提着行李箱朝检票口走去。 唐龙在后面看着他,眼里带着一丝不舍,在旧金山待了这么久,还是和土生土长的家乡人待着舒服,这几天他感觉自己明显话多了不少。 与此同时,他心里又有些茫然,徐福贵这一走,他的任务就彻底完成了。 在这之后,他该干什么呢? 徐福贵来到检票口,出示自己的护照和机票,工作人员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恶劣,徐福贵也不在意。 检票完成后,接下来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来搜身和检查行李。 或许是因为他是华人,这些工作人员检查的格外细致,将他的风衣脱掉行李箱也被打开检查了每个角落,甚至还拍了拍,看有没有隔层。 一边检查,一边观察他的表情,徐福贵满脸坦荡,没有一点儿心虚,让这些人失望的叹了口气。 “没有问题。”工作人员用英语说道。 徐福贵重新披上风衣带上帽子,看着这些工作人员从自己行李箱顺走的东西,抿了抿嘴,没有多说。 行李箱有不少礼物,是他表面上带回去的,真正的礼物都在空间里面。 不过这些鹰酱人手上真不老实,就这还自诩发达国家,一个个的素质没见有多高。 提着柳条箱,他来到登机口,汇合人群登上飞机。 待时间到了以后,白色飞机在跑道上滑翔,随后歇着冲上天空,驶入太平洋的上空,朝东方飞去。 徐福贵依旧坐在靠窗的位置,心情愉悦,没有人知道,他悄悄将设备和技术带了回去。 此时甚至他还有些后悔,早知道该多带一些技术和设备的,毕竟来一趟鹰酱不容易。 不过仔细一想,自己又有些贪心了。 左山河就只给了他唐龙的联系方式,唐龙手里就只有这么些技术和设备,他就是想带也带不回来。 他自己也不可能去购买,在人生地不熟的鹰酱,他根本没有渠道去购买发达技术和设备。 算了,能把养猪场相关的技术和设备带回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坐在飞机场看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飞机依旧在高空中国飞行。 徐福贵拿起相机,拍了好几张照片,这一路上他拍了不少照片,准备回去后和家里人好好分享。 飞机起航的时候是白天,在香江落下的时候,依旧是白天。 徐福贵的生物钟却提醒他现在是晚上的睡觉时间。 他打了一个哈欠,提着柳条箱走出机场,看着周围熟悉的黑头发黄皮肤面孔,对香江居然生出一丝亲切之感。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强忍困意招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尖沙咀的星光大道,敲响了陈礼平的房子。 开门的是苏玉,陈礼平在酒楼里面还没回来,苏玉看到是他后,高兴的笑了起来。 就连她的儿子崽崽都还认识他,跑过来说要抱抱。 徐福贵将他抱了起来,崽崽感觉一下从地面升起,顿时乐呵的眯着眼睛。 等晚上陈礼平回来后,徐福贵拿出给他们的礼物,两人都是一块昂贵的手表,是他在商场顺的,没花一分钱。 陈礼平问他什么时候回大陆,徐福贵说明天就走,陈礼平让他等等,他写一封信带给家珍,徐福贵答应的。 后天,陈礼平将一封厚厚的书信和一个崭新的行李箱交给他,行李箱是他给家珍和两个孩子买的东西。 徐福贵收下后,和陈礼平道别,坐着出租车来到了王文昌的住处。 他迫不及待想回家了,这次出来差不多花了近两个月,再不赶回去,都快赶不上过年了。 王文昌看见他,同样很高兴,特别是得到他送的昂贵手表后,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戴在手上,不时拿起来看一下时间。 得知他要回大陆,拍着胸脯说今晚就给他安排。 傍晚的时候,王文昌带着徐福贵坐上了偷渡去大陆的轮船,王文昌还说以后要来香江,尽管找他表哥,他们一直在这条路线上跑。 等回到大陆,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时,徐福贵突然热泪盈眶,这才是属于他的地方,这里才是他的祖国。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他打着手电筒找到一个村子,出示自己的身份,支书立马恭敬的请他进屋住一晚。 第二天一早,徐福贵换了一身军大衣来到城里,给首都发了一封电报过去,很快首都就给他回了电报,让他原地不动,保护好设备和技术,同时命令当地协助他。 下午的时候,一队荷枪实弹的战士便找到他,徐福贵带着他们来到海边,众人看着码头上被帆布盖着的东西,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也不敢打听。 在徐福贵的指挥下,当地安排人手将这些设备宝贝似的搬到火车上,徐福贵也上了火车,这些战士贴身保护设备以及他的人身安全。 北方大地一片银装素裹,鹅毛大学在空中随风飘扬,回到首都,徐福贵看着火车站的一众领导,愣了一下,然后敬了一个军礼,“任务完成,请领导指示.”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九章 回家! 腊月下旬的首都,一片银装素裹,积雪铺满大地,刀子似的冷风在大街小巷中穿梭。 天空阴沉沉的,鹅毛大的雪花源源不断从空中飘落,走在街上的行人无不穿着臃肿的厚重棉袄。 街道两旁的绿化树上已经挂了不少红色灯笼,不时还能听到几声鞭炮的响声和小孩子的笑声,年味一丝一毫逐渐浓重。 首钢厂的家属小区,其中一个楼房里,徐母拴着围裙,慢条斯理的在厨房里忙活,砂锅里的乳白色鱼汤不时吐出一个泡泡。 徐母的动作虽慢,但是一切有条不絮,厨房里充斥着浓郁的香味,并且扩散到外面的客厅。 客厅里,徐父坐在沙发上,旁边的收音机的正在播放戏曲,他眯着眼睛听得如痴如醉。 传来的香味让他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心里想到老婆子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响起,徐母拎着锅铲走出来,看着无动于衷的徐父,喊道:“福贵他爹,有人敲门你没听见啊,把你那破玩意儿放小声点儿。” 徐父这才听见有人敲门,将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一边拄着拐杖起身,一边嘀咕道:“谁啊这是,我记得家珍出去的时候带了钥匙的啊。” 打开门,看着眼前高大的身影,他惊喜喊道:“福贵!?” 徐福贵穿着一身军绿色大衣,头上戴着一个干部帽子,手里提着两个大箱子,咧嘴笑了笑,“爹,想我了没?” 徐父撇撇嘴,正想说啥,拿着锅铲的徐母从身后挤了过来,“福贵回来了,哎哟你这不省心的东西,说是出差,两个月都不回来,你要担心死娘咯。” “还以为你工作以后每天都能见着你,什么工作啊要耽误这么久,你们领导也是,不体贴人,不是自己的儿子不心疼。” “让娘好好看看,瘦了瘦了,看样子也没睡好吧,这大冷天的,快进来,屋里通了暖气,热乎着呢。” 徐母一阵唠叨,徐福贵都没说话的机会就被拉了进去。 屋里确实通了暖气,和外面完全是两种感受,徐福贵放下两个大箱子,将军大衣脱掉,露出里面笔挺的中山装,嬉笑道:“娘,我这不是想你了嘛,就急急忙忙回来了,领导还说留我开会呢,我想都没想就给推了。” 徐母啊了一声,神情犹豫,“那你不会得罪你领导?还是工作重要,要不你先去把会开完了再回来?” 徐福贵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着桌上的桃酥吃了起来,“娘,煮什么吃的这么香,我都快饿死了。” 徐母一听,其他事情全部抛到脑后,自家宝贝儿子可千万不能饿到了。 徐福贵一边吃着桃酥,一边将收音机调了一个频道,一阵字正腔圆的女播音员的声音跳出来,说着新兔的新闻大事。 他没和徐母说,其实自己五天前就已经到首都了,不过一直没时间回来,陪着领导检查这批资料和设备,然后参加各种大大小小的会议。 得知这些资料和设备都没问题后,这些领导看向他的眼神顿时十分火热。 当然,他们也想问他是如何从国外运送回来的,但是有陈震在场,其他人不敢多问,陈震本来也想知道,被他打发了过去,陈震笑呵呵的也没在意。 接下来的事情就和他没关系的,技术和设备都有了,以他们的能力,一个个养猪场估计很快就可以拔地而起,猪肉自由的伟大梦想可以向前迈进一大步。 而他,收拾好东西,立马坐着吉普车就回来了。 没错,虽然他没有申请,但上面已经给他配了一辆吉普车,还有专门的司机。 徐福贵稍微填了一下肚子,竖起耳朵听收音机里传来的消息。 “经过研究决定,1953年我们将正式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向毛熊学习,具体的细则目前还在讨论,人民当家做主的日子来临了,贫富差距将会彻底消灭” 徐福贵听得心神一凛,没想到就两个月不在大陆,政策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计划经济的风声已经开始透露了,明年就会正式实施。 整个社会,都会迎来大变革,大部分人的生活将会固定下来。 至于消除贫富差距?这件事是不可能实现的,就算能实现,他也不愿意,他现在可不是什么穷人,日子过得好着呢。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余光突然瞥到一旁的徐父悄咪咪的打量自己。 徐福贵直视他,“爹,你看着我干啥,难不成我脸上有花?” 徐父问道:“你这两个月去哪儿鬼混了?” “任务保密。” 说完,他打开带回来的那个牛皮箱子,拿出一个送给陈礼平的同款手表,“呐,给你老人家带的礼物。” “我这个岁数还要啥礼物,浪费钱。”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徐父还是压制不住嘴角的笑意,将手表接了过去。 徐福贵又另外拿出一个女士手表,跑到厨房给徐母戴上,把两个老人乐呵的合不拢嘴。 这次徐福贵统一给家里人带的礼物都是手表,毕竟都是他从国外商场顺回来的,一分钱没花,这些手表可都是好东西,在大陆想买都买不到。 “对了,家珍和孩子呢?”徐福贵从锅里捞了一块红烧排骨出来,一边啃一边问道。 “哦,凤霞和有庆闹着要去溜冰,家珍陪他们去了,算算时间,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话音刚落,就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下一秒房门打开,穿着大红色棉袄的凤霞有庆直直冲了进来。 看见徐福贵以后,还愣了一下,使劲揉了揉眼睛。 徐福贵咧嘴笑了,两个孩子却立马冲了过来,大声喊着爸爸。 还好徐福贵力气大,两个人一起抱了起来,然后看着笑盈盈的家珍,乐的找不到北。 凤霞和有庆高兴过来,看着他的脸,瘪着小嘴,齐齐说道:“爸爸是个大骗子。” “爸爸怎么是大骗子了?” “爸爸说出差过几天就回来,但是我们放假了都不回来”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章 开吉普车 通着热气的客厅里,徐福贵讪笑一声,这不是哄小孩子的话嘛,不然当时凤霞和有庆怎么会安心让他走。 他用求助的目光看向家珍,家珍却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别看她永远温温柔柔的,心里也埋怨着呢。 当初说好的去不了多久,结果一去就是两个月。 整整两个月见不着人影,甚至连一封书信都没有,简直要急死个人,问了厂里的领导,也被用任务保密搪塞。 一个后勤科主任,能执行什么保密任务? 想得多了,心里就越慌,甚至都怀疑自家男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如今看到福贵安全回来,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难免有些埋怨。 见家珍不帮自己,徐福贵只得抱着两个孩子,轻声哄道:“爸爸给你们买了好东西,想不想要?” 凤霞和有庆虽然闹别扭,但到底是小孩子,一听有好东西,立马从他身上跳了下来。 徐福贵打开牛皮箱子,将一块女士手表,两块电子手表拿了出来。 “我不是有手表了嘛,还给我买手表干啥?”家珍虽然高兴,但还是觉得有些浪费。 她的手表是陈震给的,价值不菲,拒绝不掉,平常也就带着了。 “顺手买的,还给你买化妆品。” 家珍看着上面的洋文,狐疑的看着他,“你到底去哪儿执行任务了?这些东西在大陆买不到吧?” 徐福贵还是用那句话搪塞,“任务保密。” “爸爸,伱不是说要给我买跑鞋吗?”有庆仰头看着他,手腕上已经戴上了电子手表。 电子手表是最便宜的,但架不住小孩子就喜欢这一款,他都已经想到开学去学校同学们会如何羡慕的看着他。 不过,电子手表虽然好,但是跑鞋他也想要。 徐福贵假装懊恼的拍了一下脑袋,“哎呀,我记得我明明买了的呀,不会是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忘了吧。” 有庆有些失望,但还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安慰道:“没关系的爸爸,我穿布鞋也能跑很快。” “不行,我再找一找,说不定是塞哪儿去了。” 徐福贵说道,在箱子里翻了一下,假装在底层找了两双跑鞋出来。 外国的工艺技术的确要领先许多,这白色跑鞋一拿出来,就知道其中蕴含的高科技和罕见材料不少。 “爸爸,两双都是给我的吗,能不能也给姐姐一双?”有庆难得出现撒娇的模样。 徐福贵却没好气道:“废话,大的那双是姐姐的,小的这双是你的。” 除了跑鞋以外,他还没了几双帆布鞋,空间里类似的鞋子更是不少,随便他们怎么穿。 徐母看到这一幕,悄咪咪的拉住家珍,嘱咐道:“福贵的工资你可得管好咯,他个没心没肺的,每次从外面回来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咱们家可不能让他给霍霍完了。” 家珍含笑点头,但心里却是不以为意,她知道自家男人底细,也愿意信任他。 “说什么呢,是不是偷摸说我坏话?”徐福贵狐疑的看着他们。 徐母瞪了他一眼,“这两月的工资呢,快拿给家珍,你像是能管得住钱的人?”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从兜里拿了一百七十八块钱出来。 家珍接过去,“咋多了这么多?” 徐福贵咧嘴笑了,“我现在是五级干部,每个月的工资是六十九块,另外还有二十块钱的补贴。” “出去做了个任务就升了两级?你这是从哪儿搞来的好事?”徐母惊呼。 徐福贵得意的坐在沙发上,“娘,这有啥好奇怪的,我好歹是个领导干部,级别放在这里,工资本来就升得快,这种外出任务,本来升资历就升得快。” 徐母不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看着这一沓大团结,笑眯了眼,“有钱就好,有钱就好。” 说完,她才想起锅里还有鱼汤,赶忙招呼大家上桌子准备吃饭,家珍见状,脱掉棉袄,露出里面的撞色毛衣,走进厨房帮忙盛菜。 徐福贵喝了一口热腾腾的鱼汤,感觉心窝子都暖了起来,还是大陆的菜好吃,旧金山的牛排快餐也就吃个新奇。 有庆吃着都还抱着跑鞋,徐福贵手里拿着筷子问道:“有庆,你以后是不是想当个运动员?” 前世的有庆就想当个运动员,只不过被他这个愚昧的父亲拦住了,不然说不定有庆真能上电视。 有庆歪着头想了想,摇头道:“我不想当运动员,我想当领导。” 徐福贵看着他,“为什么?” 有庆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因为当领导工资高,还可以穿中山装,可以坐在办公室里不干活,能到好多地方去,就像爹你一样。” 徐福贵愣了一下,旋即大笑,他倒是没想到自己成了儿子的榜样,一时间心里有些自豪。 这时凤霞突然开口,“爹,我们回来的时候小区门口停着一辆吉普车,可好看了,我都还没坐过吉普车呢?” 徐母砸吧了一下嘴,“我们小区没听说有哪个领导是有吉普车的,会不会是来做客的。” 徐福贵走到窗边,看着不远处的吉普车,语气莫名的问道:“凤霞,你说的是不是这这辆?” 凤霞跳过来看了一眼,点头,“对,就是这辆。” 徐福贵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回去吃饭,下午爸爸带你去坐吉普车。” 凤霞眼睛放光,“真的?” 徐福贵嗯了一声,语气平平:“这辆吉普车就是上面给我配的,只不过司机还没找,我自己开回来的。” “爸爸,你还会开吉普车?” 哪个男人没有开车的想法,他堂堂一个后勤科主任,顺便去运输科学一学开车怎么了? 而且别说,开车的感觉真的很爽,就算凤霞不说,他刚才都打算下去开吉普车出去兜一圈。 不敢兜多了,现在的新兔不比以后,汽油也是有定量的,他每个月的分配有定额,除非出门做任务打报告,上面给他批条子才能领更多汽油。 于是吃完饭,凤霞有庆连午觉都不睡了,吵着闹着要去坐吉普车,徐福贵干脆随了他们的心愿.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一章 热闹年 接下来几天,徐福贵开着吉普车带着一家老小在首都到处逛,反正今年的汽油份额还有很多,足够他挥霍。 不过这也提醒他了,以后有机会还得往空间里放一些汽油,他以前完全没想到这茬上去。 凤霞和有庆有他陪着,作业也不做了,成天挂着个笑脸,活得无忧无虑,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想今天会去哪儿玩。 这么一想,也不赖在温暖的被窝里了,翻身起床,乖乖的自己穿好衣裳,然后将徐福贵给他们的买的电子手表和白色跑鞋穿好。 穿好以后,还要仔细看电子手表有没有损坏,白色跑鞋有没有弄脏。 只要有一点儿污渍,这两个小家伙一定会想办法给他弄掉,还会心疼好半天。 当然,出去玩儿的时候,别人看见他们的新衣服新鞋,那种羡慕的眼神会让他们发自内心感到愉悦。 徐福贵还从来没有花这么多时间陪他们玩过,主要是他现在已经放年假了,足足放了半个月,从年前到年后,大把大把的时间。 刚执行完任务回来,他也不想学习读书什么的,就想陪着一家人,好好的放松放松。 眨眼,这天便到了大年三十,他们的年夜饭自然是要和来顺一家吃的。 中午吃完饭,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徐福贵便穿上大衣,戴上干部帽子,拿着车钥匙走出楼房。 “徐主任,大年三十的往哪里走?进屋来坐坐?” 在小区里遇到不少熟人,起码有一半都是首钢厂的领导,当然级别比不上他,因此话里话外都带着讨好的意味。 另外一半则是社会各方面的人,这些人走出去基本都是领导,但似乎也听说过徐福贵,和他热情的打着招呼。 平时徐父徐母有事没事就在小区里闲逛,其他的老爷子老婆子自然会打听,得知他们的儿子是首钢厂后勤主任以后,回家自然会给自家子女说。 大家都是一个小区的,近水楼台先得月,把关系打好再说,说不定以后就有什么能用到的地方呢。 徐福贵也是这个想法,别看这些人的级别比他低,但是加起来却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要是徐福贵想去医院,他就知道可以找隔壁邻居的一位中年男人,他是sjs医院的主任,平时总戴着一副黑框眼镜。 又比如学校老师欺负凤霞有庆的话,他可以去找第五层的那家人,那家的男人在教育局做事情,职位不低。 别人苦求不得的人脉关系,在他这里只是邻居,只要平时见面打个招呼,偶尔送点儿东西,来往多了,人脉关系自然就建立起来了。 和这些人寒暄了好一会儿,众人看着他手上的车钥匙,想着这些天看到他开吉普车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些羡慕,更是坚定了要结交的心思。 别看他们走出去都是领导,但出行依旧只能靠着自行车。 虽说自行车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好的得不能再好的东西了,但是相比较于吉普车,完全不够看。 好不容易,徐福贵走出小区,将覆盖在吉普车上的军绿色帆布掀开放在后备箱里,然后用带出来的开水暖了一下发动机,这才上车插入钥匙准备发动。 这个时代的司机,光会开车肯定是不行的,要随时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 天气冷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 徐福贵单手开车,心里想着自己是得有一个司机了,等他年后工作忙起来了,估计没心思照顾精贵的吉普车。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吉普车停在了胡同门口,徐福贵打开车门,看着旁边几个放鞭炮的小孩直勾勾的盯着他,眼神里充满了好奇的敬畏。 徐福贵招招手,待他们过来以后,从兜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递给他们,“呐,吃了叔叔的糖,就要帮叔叔看好车,不能让别人搞破坏,好不好?” 这几个小孩子立马拍着胸脯说好,小手紧紧攥着大白兔奶糖,还是有糖纸的呢,这咋舍得吃? 徐福贵看着纯真的几个孩子,发自内心笑了笑,拍了拍肩上的雪花,迈步走了进去。 他记忆很好,哪怕只来过一次,对胡同的构造也了然于心,找到了来顺一家所在的四合院。 “少爷,你咋来了?”长根正在院子里扫雪,看见他以后,高兴喊道,喊完以后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花,现在可不敢喊少爷了,叫别人一听一举报一个准。 还好,周围没有其他人。 徐福贵提醒了他一句,看着干干净净的院子,皱眉道:“根叔,这不是大伙的院子嘛,咋就叫你一个人扫?是不是在四合院受委屈了?” 长根笑呵呵的摇头,“没有没有,好着呢,闲着没事干,就把院子扫了扫。” 徐福贵摇摇头,“根叔,老好人可当不得,容易被人算计。” 人心险恶,有的邻居可能不会因此感激,反而会觉得理所当然。 长根也没多说,将屋里的来顺和翠萍喊了出来,两人似乎是在灶房里忙,最先跑出来的有福这小子。 有福如今也三岁了,平时伙食不错,小脸肉嘟嘟,看见他以后,张嘴甜甜喊道:“大爹。” 徐福贵答应一声,将他抱了起来,“走,到大爹家里吃年饭,大爹还给你买了好东西。” 他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自然不会忘了来顺一家。 有福小脸有些纠结,“我也想去,就是不知道爹娘去不去。” “哈哈哈,你爹娘当然要去。” 来顺和翠萍也出来了,得知是来接他们去吃年夜饭的,连忙答应下来,转身进去将准备好的食材带上。 走出胡同得知这辆吉普车是他的以后,两人都瞪大了眼睛。 徐福贵将钥匙递给来顺,来顺立马兴冲冲坐了上去,但操作有些不熟练,他学的都是大车,从来没有摸过吉普车,不过原理都是一样的。 徐福贵趁机说他还差一个司机,他可以想办法把来顺调过来。 来顺一开始还有些犹豫,毕竟他也喜欢开大车,不过得知当他的司机可以搬到楼房来住,立马答应下来。 回到家,两家人开始热热闹闹的过年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二章 喜极而泣 过完年。 大年初一。 一大早,徐母便煮了一锅汤圆,每个人还有一个白鸡蛋,意味着圆圆满满迎接新的一年。 吃完以后,徐父坐在沙发上叹了一口气,“我们倒是活得滋润,你爷爷和徐家祖先不知道有没有人照看。” 徐福贵知道他这是想徐家村了,打趣道:“爹,叫你平时多听新闻广播,人死后是不能复生了,也没有鬼怪的说法,你这要是在外面说,别人该怀疑你的思想觉悟了。” 徐父浑浊的眼睛一瞪,“臭小子,别给我说这些有的没的,你别以为当个领导就能上天,老子没死照样还是你爹!” 徐福贵嘀咕道:“死了也还是我爹。” 徐父气得火冒三丈,正想拿着拐杖敲他的时候,徐母制止了他,“行了,大年初一的吵吵啥,让邻居看了笑话。” “再说了,福贵也没说错,你死了照样是他爹,每年都得来看你几回,给上烧上一些纸钱,让你在下面也能好好过日子。” 徐父更气了,“他个臭小子是在咒我死呢!” “别成天把死死死的挂在嘴上,不吉利,福贵这么孝顺的人,咋可能咒你死?” 徐福贵翘着二郎腿,“可不是嘛爹,明明是您自个先说的。” 徐父冷哼一声,“你们才是一家人,合起伙儿来说我。” “福贵,没大没小的,怎么和爹说话呢?”家珍难得板起脸。 徐福贵顿时乖乖坐好,对自家媳妇儿露出讨好的笑容,看得家珍哭笑不得。 徐父笑了,“还是家珍念着我。” 闹剧结束,徐父重新叹了一口气,“往常在村里,吃完饭就得念着去扫墓挂纸,现在来了首都,这辈子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去看看你爷爷。” 爷爷还不知道想不想见你这个败家子呢。 徐福贵心里想着,却没有说出来,免得惹得他老人家不高兴。 来顺此时开口了,“老爷,要我说您也比担心,走之前不是和五哥他们交代了嘛,他们会去帮我们扫墓挂纸的。” 徐父摇头,“还不知道别人能不能想起呢,再说了,外人扫的墓,不知道老祖宗认不认。” 徐福贵不以为意,或许是重生一世,他对生死什么的看得很淡,更别说不知道死了多少年的徐家祖先。 这时,他突然注意到家珍的表情不对劲,将她拉了过来,低声问:“怎么了?” 家珍摇头,强笑说道:“没什么,明天就是大年初二了。” “大年初二怎么了?”徐福贵先是没心没肺说了一句,然后想到了云溪县城的习俗,大年初二初三一般都是媳妇儿回娘家探望的日子。 家珍这是想老丈人了? 这时,他突然拍了一下自己,他离开香江之前老丈人不是还给了他一封书信嘛,回来忙交接任务去了,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不过也还好,正好用这封信解了家珍的思愁。 他拉着家珍走进房间,家珍小声反抗,“你干啥呀,来顺翠萍都在呢,大白天的进房间也不害臊。” 徐福贵疑惑的看着他,“你在想啥,我只是给你看个东西。” 随后,他手里凭空出现一个信封,家珍对此见怪不怪,反而好奇信封的内容是什么。 徐福贵摸了摸鼻子,解释道:“这是你爹写给你的信。” 家珍闻言,立马抢过去,摊开认真看了起来。 徐福够拉着她坐在床上,搂着她柔软的细腰,闻着她身上淡淡的幽香,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 家珍注意力都放在书信上,对他的小动作视而不见,看着看着,她光滑的脸蛋滑过豆大的泪珠。 “咋还哭了呢,爹写啥了?”徐福贵用衣袖擦去她的泪水。 家珍摇头,“我就是高兴,爹在信里说他过的很好,在香江的生意做的很不错。”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放心吧,咱爹这么有本事,其他人肯定不是他对手,都好着呢。” 家珍将信看完,在房间里转了转,却想不到藏在什么地方,她明面上已经和陈礼平断绝了关系。 这要是给别人知道自己和陈礼平还有书信来往,少不得一个弄虚作假的名头。 想了想,她还是把书信拿给徐福贵,让他好好保管。 “对了福贵,你是咋拿到我爹写的信的?”家珍这时才反应过来,狐疑的看着他。 徐福贵讪笑一声,“我不是执行任务吗,刚好就碰到咱爹了。” “你去香江执行任务?怪不得去了这么久,你们领导也太不是东西了,让你跑这么远的地方,万一出事了咋办?” 家珍一脸着急,徐福贵也不敢说太多,要是让她知道自己去旧金山转了一圈,她估计都以为自己是在逗她笑。 家珍担心了好一阵,这才说道:“福贵,以后领导要是再叫你去执行啥任务,你可以学聪明点儿。” 徐福贵将她放在的腿上,感受着她翘臀的柔软,连忙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接这么危险的任务了。 家珍双手搂着他的脖子,认真的看着他,“你真的看见我爹了?他过的怎么样,是不是和信里写的一样?” 徐福贵点头,将陈礼平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包括陈记酒楼的规模,每个月的收入,出租房的大小等等。 说着,他想起自己空间里有不少照片,将香江部分的照片找了出来,家珍一张一张仔细的看着。 看着西装革履的陈礼平,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看样子自己亲爹日子过的还真不错,如此,她也放心了。 当时听说偷渡去香江有多么危险危险,心里就一直七上八下担心的不行,现在知道消息以后,心中的大石头总算是落下来了。 看完照片,家珍才意识到他们两在房间里待了不少时间,连忙红着脸出去了,指不定家里其他人在想啥呢。 不用扫墓,一家人干脆走出门和邻居们聊天,男人一批,老人一批,女人一批,小孩一批,各玩儿各的。 男人们聚在几张桌子旁边耍牌,打的金额很小,徐福贵怕家里人多想,便只是站在旁边看.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三章 社会大变化 新年结束,1953年正式起航。 徐福贵开始工作的时间比凤霞有庆读书要早得多,正好腊月初八,就被要求回到厂里工作,安排好后勤工作。 腊月十二号左右,工人们会陆续续回来,工厂也会开工。 于是在腊月初八这天早上,徐福贵裹上两双厚袜子,套进皮鞋里面,穿了一身笔挺的中山装,在中山装外面又披了一件军绿色的外套。 头发往后梳,家珍给他整理了一下纽扣,看着自家散发出成熟魅力的男人,觉得他年纪越大反而越好看。 “你们什么时候上班来着?”徐福贵站在镜子前问道。 “我们可晚了,元宵节过了再去都行。”家珍有些得意的说道。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揽过她的细腰,亲了一口她的红润唇瓣,“我走了。” “晚上要回来吃饭吧?”家珍在后面问道。 “应该要回来吧。”徐福贵不确定的说道,到他这个位置,难免有一些推不掉的饭局。 家珍抿抿嘴,“不回来吃饭也成,只要不是出差就好。” 徐福贵苦笑,“这谁说得准,不过刚过完年,咋可能又去出差,放心吧,以后就算出差,我也记得给你发电报。” 走出房屋,来顺已经在外面等他了,这小子也穿着一身中山装,收拾的人模狗样的。 问他为什么不坐,来顺嘿嘿笑了一声,说是怕把衣服坐坏,就连抽烟都是小心翼翼,生怕烫个洞出来。 让他穿的随意点儿,他却不乐意了,说出去是代表他的颜面,必须要穿好看些。 来顺熟练开车,徐福贵坐在后面,看着沿路的风景,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首钢厂里面,家属楼房小区距离首钢厂本来就不远。 徐福贵下车,来顺将吉普车停在车棚里后,挠挠后脑勺问道:“哥,我现在去哪儿?” “去小车班的办公室待着吧,有事儿我会给你办公室打电话。” 来顺喔了一声,来到小车班办公室,里面的人全是给领导开车的,见他是新来的,便打听两句。 得知他是徐主任的司机,当即热情招呼,让他一起上桌子打牌。 和他们闲聊,来顺才得知给领导开车原来这么清闲,除了领导要用车的时候,他们就没有其他事情做。 平时跟着领导出差参加饭局,还会有各种隐晦的好处。 来顺吸了一口冷气,这工作这么轻松,拿到的也太烫手了吧,他们小车司机的钱比大车司机还多呢,私底下的好处就更别说了。 不过见其他人都这样,来顺也渐渐融入进去,他虽然不偷懒,但也不会赶着去无私奉献。 另一边,徐福贵来到办公室,先是把手底下的十多个副主任叫过来,这十多个副主任除了食堂的五个以外,另外几个是分管其他事物的。 让他们按照以前的惯例处理工作就行了,他也没有多余的变动。 安排手底下人忙活后,一通电话打到了他的办公桌上,接起来一听,是左厂长的秘书,让所有部门主任立马到会议室开会。 挂断电话,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这厂子里面屁事真的多,隔三差五就开会,有啥事儿不能直接通知下来吗? 心里想着这些,他还是老实拿着钢笔和笔记本来到了会议室,和其他主任打了几声招呼,唯独对财务科主任视而不见。 财务科的蔡主任见他不搭理自己,脸色立马沉了下来,推了推脸上的黑框眼镜,平凡的面容上挂上了些许难堪。 能到她这个位置的都不是蠢人,他已经打听到了徐福贵的背景是谁,而且年前还做了一件轰动上层的事。 现在自己把人家得罪了,自己在厂里的日子估计会不好过,得想个办法缓和关系了。 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没必要闹得你死我活。 听说徐福贵的媳妇儿在自己部门做事?或许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心里想着这些的时候,叼着香烟的左厂长走了进来,脸上一如既往带着一抹疲惫,看来这个年也在忙工作。 左厂长看了他们一眼,问道:“桌上的报纸你们之前就看到了吧?” 徐福贵看向桌上的百姓日报,日期是今年一月一日,上面说的是计划经济的事情,内容十分复杂,包含社会方方面面。 众人点头,表示都看过了。 左山河干咳一声,“按照上面的指示,现在由我来给大家进行思想学习,学习什么呢?学习上面的会议精神,传达这次的政策内容。” 随后,他便开始说了起来,将计划经济的内容照本宣科读了一遍。 简单来说,在农村,集体劳动开始,实行工分制度,但吃饭还是在自己家里解决。 自由市场全部废除,严厉打击私人经营,买卖只能在公家主导的供销社进行。 同时票据制度全面实施,以后凭票据才能在供销社或百货商店购买物品,票据数量由当地生产产量决定。 大部分工作岗位实行接班制度,也叫子女顶替父母工作名额制度。 当然,不一定要在父母原本的岗位上工作,只是说父母退休以后,能提供相应的工作名额,不过大部分还是顶替父母原本的工作。 众人听到这里,眼前一亮,这意思是不是说等他们退休以后,子女便能直接顶替自己继续当主任? 左山河翻了个白眼,直到他们心里在想什么,直接说道:“领导工作是不可能直接让你们的子女接班的,最多给你们的后代提供工作机会,能到哪一步,全看他们自己。” 众人叹了一口气,不过有工作机会也不错。 左山河继续道:“会议结束以后,你们去财务科领取各自的粮本,以后每个月用粮本去粮站换粮食,每个人的定量都是不同的。” “你们每个月的补贴也会有票据,目前用什么票据还在讨论研究,我可提醒你们,现在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大变化,可不能再用以前那一套来处事。” “特别是各种买卖,那是碰都不能碰,不然就是投机倒把”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四章 加担子 首钢厂的会议室里,左山河花了接近两个小时才将上面的会议精神传达完毕,好好给他们介绍了一下计划经济的具体内容。 同时,要求他们下去以后,对下面的副主任进行同样的会议传达精神,然后一级一级往下传达,要求厂里的每个人都要进行学习。 徐福贵将自己的笔记本写了满满四页,内心有一种亲眼见证历史的感觉。 说完计划经济政策后,众人本以为会议到此应该就差不多结束了,结果左山河喝了口茶润了一下嗓子,说道:“会议的第二项内容,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容,这是内部资料,你们自己看完,不能带出会议室。” 徐福贵认真看了起来,文件上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内容,上面规划了发展前景,可以看得出新兔现在一片干劲,想要摆脱落后的帽子。 待大家看完以后,左山河说道:“上面给我们首钢厂划分了生产任务,同志们,时间紧,任务重,那是一刻时间都耽误不得,我们绝对不能辜负组织的期望!” 随后,他便开始安排起来,生产部牢牢掌握在他自己手里,他自然会严厉监督,其他部分要配合好生产部门的一切工作。 其中,徐福贵也被安排了任务,那就是后勤工作一定要做好,保证工人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工作。 徐福贵听的脑袋都大了,他又不是神,总不能凭空变出东西来吧,巧妇还难于无米之炊,让我提高后勤水平,总要给经费给物资吧? 不过在会议上他也没诉苦,只能点头,如果养猪场能建起来的话,让工人们隔三差五吃一顿肉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会议整整开了一个上午才结束,徐福贵的手都写酸了,笔记本上满满都是干货。 左山河声音都说沙哑了,这才示意会议结束,让众人离开。 徐福贵正要走,左山河却叫住他,“福贵,你留一下。” 众人羡慕的看了他一眼,几乎每次会议结束以后左山河都会单独让他留下,说话还和颜悦色的,对待明显不一样。 待其他人都走出去后,左山河才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僵硬的骨头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 “走,一起去吃饭。”他甩了甩脖子,语气轻快。 徐福贵跟在他后面走进食堂的招待包厢,里面的饭桌上已经摆好热气腾腾的四菜一汤,其中有两个肉菜,色香味俱全,明显是大师傅开的小灶。 徐福贵见怪不怪,坐下去先是给左山河倒了一杯酒,然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两人碰了一下,抿了一口,然后开始吃了起来。 吃了个半饱以后,两人才将速度放慢,左山河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说道:“福贵,上面已经来了通知,说是要给你加一加担子?” 这是要升一下职位?徐福贵眼睛一亮,期待的看着他。 左山河也不吊人胃口,直接道:“上面已经决定由你来负责养猪场试点,如果有成果,立刻扩大规模,并且提拔你养猪厂的厂长,负责全国的推广工作。” “这个位置可是好多人盯着的,我力排众议推荐了你。” 左山河一张口,一张大饼便画了出来,并且还强调了养猪场和养猪厂的不同。 徐福贵听完,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厂长,我自认没做对不起你的事吧,你为啥要把我安排去养猪场那边?” 他可不是个傻子,他现在后勤科主任舒服着呢,走出去谁不是恭敬的喊着领导好? 一个养猪场,就算做的再大也只是轻工业,哪里比得上首钢厂? 这个时代,轻工业的地位天然低人一等,重工业才是王道,他可不想离开首钢这个香馍馍。 不管是养猪场还是养猪厂,谁爱去谁去! 左山河不知道他的想法,不解道:“这是大好事的,嘿,你是看不懂好赖是吧?” 徐福贵耍起了无赖,“看不懂,这养猪厂谁爱去谁去,我可舍不得咱首钢厂,我对这里已经有感情了,而且还是很深的感情!” 左山河哭笑不得,“谁说要你离开首钢厂了,我可舍不得你这员大将。” 徐福贵疑惑,“那你不是说让我去当啥养猪厂的厂长嘛。” 左山河耐心解释道:“上面只是先让你试点,先给你划个场地,建一个小一点儿的养猪场,看一下成效怎么样。” “如果效果不错,就会升级为养猪厂,你理所当然会是厂长,以后全国的养猪厂都是从你这里分出来的,这份功劳多少人盼着都得不到呢。” 见徐福贵要反驳,左山河伸手打断,继续道:“这养猪厂就算建立起来了,也属于我们首钢厂的分厂,所以顺利的话,你以后会有两个职务,一个是养猪厂的厂长,一个是首钢总厂后勤科的主任,哦不,哪时候应该是首钢厂的副厂长,明白我意思了吗?” 徐福贵眨了眨眼睛,嘴角压制不住翘起来,“哎呀厂长,你早这么解释不就行了,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是要把我给踢出首钢厂嘞,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天是个好日子,新年第一天上班就得到了这么大的好消息,他也能当个厂长?不枉费他辛辛苦苦出差两个月! 左山河看着他傻笑的样子,摇摇头,心里不免有些发酸。 这才三十一岁,往上爬的速度居然就这么快,虽然背景确实大,但是他自己的能力也摆在这里。 别人完成不了的任务,他完成了,所以他才能获得这么大的好处。 左山河看着他笑的合不拢嘴,用筷子敲的桌子啪啪响,提醒道:“福贵,上面这是给你加担子,要是做不好,谁来了都没用。” 这种担子,越多越好,他肩膀宽厚着呢! 徐福贵拍拍胸脯,“放心吧厂长,我不是那种不着调的人,对了厂长,把养猪厂建成首钢厂的分厂真的行吗?你可别框我。” 左山河不屑的看他一眼,“一个养猪厂算什么,我首钢厂的分厂可不止一个,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行了,养猪场的事情你上点儿心,需要什么,你打报告,我批条子.”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五章 拒绝不了 听到这句话,徐福贵眼睛一亮,能给钱给场地就好,就怕他来一句任何事情自己想办法解决。 反正技术和资料都有了,只有有场地和资金,把养猪场建起来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虽然自己不懂养猪厂的细节,但新兔这么大,总有人懂的,让手下人去做就行了。 说着话,桌上的饭菜被两人消灭一空,左山河不拘小节用手掌在嘴巴上一抹,然后掏出一个信封,“呐,这是上面领导对你的嘉奖。” “你也知道任务的性质,公开是不可能的,只能私下嘉奖。” 徐福贵接过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厚厚一沓大团结,除此之外还有一大沓各种票据。 最多的还是粮票,大部分是首都粮票,少数全国粮票,其余的像是肉票,糖票,布票的也不少。 徐福贵不以为意放进信封,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说实话,他现在对于这些已经不怎么在乎了,在旧金山的收获实在是太大,足够他一家老小一辈子生活无忧。 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把心神沉入空间,看着里面金灿灿的金条,一晚上都是好梦。 左山河沉吟一声,又说道:“养猪厂的人手你自己任命,完后向人事科打个报告就行了,我会和他们通一口气?” 徐福贵诧异的指着自己,“全部让我来任命?” 哪怕是试点,养猪场的工作人员可不少,这其中涉及到多少工作名额? 由于计划经济的政策,社会工作大部分都固定死了,一个人很难从农民转化为工人。 但徐福贵一下掌握这么多名额,不知道让人得多眼红。 左山河点头,“对,全权由伱任命,我和上面的领导不看过程,只看最后的结果。” 徐福贵抽出纸巾擦了擦嘴,点点头,心中第一个想到了食堂的何副主任。 当初这个方案就是何副主任提出来的,另外这个人很合自己胃口,能力也不错,养猪场的事情可以让他去负责。 想到就做,走出食堂吧,回到办公室后,他就立马叫来何副主任,一通大饼画了下去,让他好好干,以后直接当养猪场的副厂长。 何副主任眼睛放光,他可没有徐福贵类似的担忧,害怕失去副主任的职位。 他的位置没有徐福贵的高,哪怕首钢厂是重工业,但他只是一个食堂副主任罢了。 相对于未来的养猪厂副厂长,一个副主任根本不值一提。 于是他拍着胸脯,说会赶紧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将养猪场落实的实处。 徐福贵挥挥手表示让他自己发挥,有任何需要,他会亲自去其他部分进行协商。 将事情安排下去后,徐福贵再次落得一身轻松,舒舒服服的坐在办公室里,拿着报纸悠闲的看了起来。 不过第二天,运输部的老陈便笑嘻嘻的找上了他,手里还提着一瓶汾酒,一看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徐福贵给他递了一根大前门香烟,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自己也点燃一根,笑呵呵的和他打了个招呼。 “福贵。”陈主任搓了搓手,“听说你们后勤要搞一个养猪场。”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你消息还挺灵通,我也是昨天才知道这事儿。” “害,我消息有啥灵通的,全厂都知道这事儿了。” 徐福贵挑了挑眉,养猪场虽然不是机密的事情,但也没有公开张贴,场里的消息传的这么快? 陈主任看着他,将汾酒往他面前推了推,“等会儿下班我们去喝两杯,这可是好东西,一般人我都不舍得拿出来。” 徐福贵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老陈,有事儿说事儿呗,凭咱俩的交情,我肯定帮你。” 陈主任拍了一下大腿,“爽快,就是我想着养猪场不是需要人嘛,我给你介绍个人呗。” 徐福贵恍然大悟,昨天左山河说这事儿的时候他就意识到了接下来的人情世故怕是不会少,没想到第一个就来了。 不过当初老陈对他可是很实在,给来顺直接安排了一个临时工,转正的时间也很快,此时别人想让他帮忙,自然不能不给他面子。 于是示意他抽烟,随口点头,“没有问题,你把人叫来看看,资料带好,去人事科办手续,然后在食堂找人报道就成了。” 陈主任咧嘴笑了,“好,我回去就和他说。” “是你什么人啊?”徐福贵好奇问了句,关系近的话他就多照顾照顾。 陈主任撇了撇嘴,“不是啥人,我媳妇儿一个堂弟的朋友的弟弟,也不知道咋让我媳妇儿答应的,把他从农村提上来当一个工人。” 徐福贵扯了扯嘴角,这关系扯的可真够远的,瞧着老陈的意思,心里也有些不满,那这人先给个临工工就行了,以后能不能转正,看他自己本事。 提起这个,陈主任也忍不住抱怨自己媳妇儿,让他总是处于为难的境地,隔三差五就让他往首钢厂里塞人。 老陈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战功赫赫,心思也比较纯正,对于利用手里权力的做法很不耻。 但架不住自己家的媳妇儿闹腾,每次他都捏着鼻子答应的。 徐福贵也就听了个八卦,对于别人的家务事,他不好做评价。 老陈走了,走之前让他把汾酒放好,他过两天找一些酱牛肉过来,两人一起吃。 可是徐福贵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头,接下来几天,源源不断有一些首钢厂的管理层找到他,或是隐晦,或是直接的说想要一个工人名额。 大部分都不好拒绝,徐福贵只能答应,不过也因此获得他们的好感,大家笑呵呵的说以后就是朋友了,有啥事儿需要帮忙尽管说。 一来二去,他在厂里倒是越发如鱼得水。 元宵节过后,工厂恢复了生产,而且隔三差五广播里就会传出激励高亢的声音,鼓励工人人扩大生产,做出更大贡献,到处都是热火朝天。 开工后不久,一天回家的时候,家珍高兴的拉着他说,“我转正了。” 一家人一听,立马高兴的说今晚要吃好的庆祝一下.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六章 开家长会 冰雪消融,春暖花开,严寒的冬天即将逝去,充满生机的春天悄然来临。 初春的首都,依旧刮着寒冷干燥的冷风,但日上三竿的时候,太阳光便会照耀大地,这时候沐浴在阳光下,浑身都会暖和起来。 “爸爸,你好了没有?”凤霞有庆穿着好看的新衣裳,背着书包,着急的对着厕所门喊道。 “来了来了。”厕所门打开,徐福贵甩着手上的水渍走出来,不好意思的看着两个孩子。 凤霞翻了个一个白眼,“爸爸,你咋每次出门前都要上厕所?有那么多屎要拉吗?” “嘿,还教训你老子了是吧?”徐福贵眼睛一瞪。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每次出门前要是不去一趟厕所,总感觉心里不踏实。 而且外面的厕所他也用不惯,没有自己家里的干净。 “快走快走,迟到了老师会说我们的。”凤霞赶忙拉着他走了,有庆连忙跟在他们后面。 徐福贵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放心吧,来得及,来得及。” 三人走下楼梯,徐福贵打开吉普车的车门,待他们上去以后,徐福贵发动吉普车朝sjs小学驶去。 今天凤霞班里要开家长会,家珍要去上班,于是徐福贵便接下了这个任务。 话说来首都快一年了,他除了凤霞开学那天去了一趟学校,以后都没再进过学校,每次都是在外面等凤霞出来。 两孩子在学校有什么情况,或许老师找家长的时候,全是家珍出面的。 徐福贵想到这里,感觉有些对不住两个孩子,他现在放在工作上的精力要比他们多得多,希望两个孩子不要埋怨自己。 走到他这个地步,不进则退,忙碌是不可避免的。 没出差还好,每天都能回家,早的话还能帮忙辅导两孩子的作业,要是出差的话,几天见不到都是常事。 学校离家属小区不远,吉普车的速度更快了,很快三人就来到了学校。 吉普车刚停下,便迎来周围同学老师家长的围观,三人走下去后,便看到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 有庆小脸上有些骄傲,凤霞要懂事一些,拉着他的手小声抱怨道:“都说了不开吉普车,同学们该笑话我了。” 徐福贵也感觉有些张扬了,不好意思的对众人笑笑,连忙拉着两孩子进去了。 走进学校,徐福贵找不到他们的教室,于是凤霞先带着他把有庆送进隔壁的幼儿园,然后急匆匆的拉着他来到自己教室。 此时朝阳初升,金灿灿的阳光打在高挑的凤霞身上,徐福贵不由得笑了。 凤霞今年已经十岁了,在他的优秀基因和生活无忧的条件下,个子比同龄人高一大截。 哪怕现在,也到他腰部的位置,看起来亭亭玉立,一看以后便是一个大美女。 不知不觉,凤霞有长这么大了,他突然想起前世凤霞十岁的样子。 头发乱糟糟的,穿着家珍的旧粗布衣裳,听不见别人说话,发不出声音,每天在地里干活挣工人,看了让人心疼。 想着想着,徐福贵感觉眼睛有些酸涩,上辈子的记忆越来越遥远了,但他始终不敢忘记上辈子的家里人受了多少罪。 凤霞回头看了他一眼,贴心的拉着他宽厚温暖的大手,脆生生的问道:“爸爸,伱眼睛咋红了?” 徐福贵使劲眨了下眼睛,露出灿烂的笑容,“没有,被风吹的,走,我们快去教室,别让老师等着急了。” 来到教室,刚好赶上时间,凤霞拉着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是第二排中间的黄金位置。 有庆安顿好他后,悄咪咪的来到教室外面的走廊,和伙伴们打了个招呼,然后眼睛放光的看着教室里面的父亲,白嫩的脸蛋上带着一抹骄傲。 在众多家长里,徐福贵的确很突出,毕竟他穿着一身中山装,手腕戴着大银表,头发背梳,脸上虽然挂着温和的笑容,但总能感觉到他身上有一股领导的威严。 这一点他的同桌最有发表权,徐福贵坐下的时候,她都下意识坐端正,看到自己车间主任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徐福贵倒是笑着和她打了个招呼,说自己是徐凤霞的爸爸。 打完招呼以后,他观察者凤霞的课桌,桌面干干净净,课桌里面也是整整齐齐,看来是把家里的习惯带到了学校里。 “各位家长,你们好,我是四年级一班的班主任.” 一个中年女性教师走上讲台,温和的和大家打招呼,眼神不可避免落到徐福贵身上,顿时打起十二分精神。 她是知道徐凤霞的家庭背景的,没想到她父亲今天亲自来了,想到自己平时对徐凤霞的态度,她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班主任按部就班开始家长会的流程,无非就是宣传一下学校的管理措施,孩子们的表现罢了。 徐福贵表面听的很认真,其实一直都在神游天外,或者是把教材拿出来翻了一下,爱国教育和思想学习的倾向很明显。 “现在,让我们有请优秀学生代表上台,为家长们致辞。”班主任瞥了一眼徐福贵,提高些许音量说道。 下一秒,戴着红领巾,亭亭玉立的凤霞走上讲台,看得出来有些紧张,小手紧紧攥着衣角。 看到自己闺女,徐福贵立马将注意力放到她身上,投去鼓励的眼神。 凤霞深深呼出一口气,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念着稿子。 即便来到首都的小学,凤霞的成绩依旧是全班和全年级第一,这孩子读书天分确实高,平时的爱好之一便是读书。 大概三分钟后,凤霞走下讲台,白嫩脸蛋红成一片。 “徐凤霞家长,您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如何教育孩子的吗?”班主任重新走上讲台,小心翼翼的说道。 她本来事前商量的是家珍,但家珍没来,她只能询问徐福贵的意见,内心也有些期待。 毕竟徐福贵是他见过的最大的领导,校长都没他的级别高。 徐福贵闻言,大大方方的站起来,走到讲台上,对诸多家长侃侃而谈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八章 试点成功 今年财务科蔡主任的变化确实比较大,每次开会的时候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平时的经费条子也批得很痛快。 如今家珍还说她被提拔成了小组长,蔡主任在释放她的善意。 徐福贵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道道,将这一切说给家珍听。 家珍闻言,闭着眼睛扬起一丝笑容,“那你打算咋办?” 徐福贵反问:“你想咋办?要是咽不下这口气,我就把她下了,让你来当财务科主任。”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你就会逗我开心,你还真能把人家一个主任给下了?” 徐福贵讪笑一声,他还真没这个本事。 家珍细声细语的说道:“福贵,也不是什么大事,人家平时和你打招呼,你也得回一下,别一根筋到底。” 徐福贵假装不满的看着她,“你也不怕别的女人惦记上我?” 家珍摸了摸他硬朗的脸,痴笑一声,“不怕,你不会喜欢其他女人。” 徐福贵也笑了,轻轻亲了一下她的唇瓣。 家珍搂着他的脖子,延续了一个深吻,良久以后你,感觉喘不过气来才分开。 “唉,可惜我这肚子不生气,不能再给你生个一儿半女,你看人家翠萍又怀上了。” 徐福贵惊讶抬头,咂舌道:“真的?这么快?” 家珍嗯了一声,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徐福贵握着她的手,苦笑不得的看着她,“生孩子多累的,我们不受这个苦,再说了,有凤霞有庆陪着我们就够了。” 家珍还是有些不高兴,生孩子几乎快成为她的执念了,两人身体都好好的,为什么会一直怀不上? 记得当初刚刚嫁给福贵的时候,没出两个月就怀上了。 现在结婚久了,反而还怀不上了?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后背,“不早了,快睡吧。” 第二天。 起床的时候发现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云层黑压压的,天色很暗,雨幕笼罩着整座城市。 空中电闪雷鸣,凤霞和有庆趴在窗口,又紧张又好奇的看着雷雨天琴。 徐福贵让他们快点儿吃完早饭,等会儿坐吉普车送他们去学校,凤霞有庆一听,赶忙去乖乖坐好。 出门前,徐福贵带上几套雨衣,走下楼房,吉普车刚好停在楼房门口,来顺打着一把黑色雨伞,咧嘴看着他们。 “二叔。”两孩子高兴喊了一声,来顺点头,将雨伞打在他们头上,不让他们淋半点儿雨水。 雨水再大,也渗透不进吉普车,到了学校,凤霞有庆身上以及干干净净的。 吉普车调转方向,徐福贵和家珍也来到了首钢厂。 “家珍,你先去工作,我去看一看养猪场建得怎么样了。” 家珍答应一声,帮他把军绿色雨衣的绳子给栓好,然后看着他下了车。 刚走进雨幕,徐福贵眯了眯眼睛,身上的雨衣瞬间被雨水覆盖,地面溅起一大片水花。 踩着雨鞋走进养猪场,一股臭味顺势传了出来,何副主任得知他来了,连忙跟在他旁边介绍起来。 虽然只是试点,但现在养的猪崽足足有三百多头,规模并不小,里面的饲养员也不少。 猪崽不是本地黑猪,而是从香江那边偷渡过来的白皮猪,一个个拱着脑袋哼哼唧唧的,对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无比享受。 徐福贵一边视察,一边问道:“工作的时候遇到什么困难没有?” “困难肯定是有的,不过您带回来的资料很详细,几乎都能在上面找到解决方法。” 徐福贵点头,“那就好。” 这时,一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人看见他,大声喊道:“主任好!” 徐福贵看了他一眼,心里有些不喜,但面上却是不动声色,甚至温和笑了笑,“您好,工作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那人咧嘴笑了,对着周围的人挑挑眉,一副得意的样子。 徐福贵没有理会,让何副主任带着自己去饲料厂去看一看。 现代化的养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猪饲料,虽然吃饲料长大的猪肉口感要差一些,但长肉也是实实在在的。 本地家里养的黑猪,一般二百斤就差不多了,而且要养整整一年才能长出来这么多肉。 但是饲料猪不一样,成长周期只需要半年,而且能长到三四百斤,这个差距足够弥补肉感的差距。 所以饲料能否生产出来,是养猪场能否建立起来的关键。 等试点完成,饲料厂和养猪厂会分开建立。 路上,何副主任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主任,您认识马田?” “马田是谁?” 何副主任诧异的看着他,“马田就是刚才向你问好的那人,留着长头发,吊儿郎当的那个,他自从来了养猪场酒嚷嚷是您亲自送他进来的,话里话外想让我给你安排轻松的工作,甚至想当管理人员。” 听他这么说,徐福贵回想起了一点儿印象,马田似乎就是老陈塞进来的人? 他面上一沉,淡淡道:“我和这个马田没一点儿关系,就算有关系也一视同仁,我们不能做任何损坏集体利益的事情。” 听他这么说,何副主任瞬间明白了,决定回去就给马田安排最脏最累的活儿,免得在场里蛊惑人心,耽误大家伙儿好好工作。 来到饲料场,徐福贵亲自抓了一把黄色颗粒饲料起来看,甚至还闻了闻,可是也看不出个好歹来。 他前世虽然也用猪饲料养过猪,但是对猪饲料的了解并不多,也分不出猪饲料的好坏。 此刻认真看了看,感觉和前世的猪饲料有一点儿差别,但好像问题又不大,并且技术发展水平不一样。 “给猪吃了没什么问题吧。”他只能如是问道。 何副主任咧嘴一笑,“没问题,好着呢,这些猪崽子可喜欢吃了,一顿不吃就嗷嗷乱叫,长得也很快,这才多久,就长了好多肉起来了。” 徐福贵闻言,“那就好,何副主任,你辛苦了,目前看来,养猪场的试点应该是成功了。” 何副主任也笑了,搓了搓手,“主任,那这猪和饲料,您觉得该取一个什么样的名字?” 徐福贵沉吟一声,“按照惯例,就叫sjs猪和sjs饲料吧.” (本章完) 第三百章 徐福贵变了 “爸爸,你总算回来了,我好想你!”夜晚,醉醺醺的徐福贵刚回到家,凤霞立马冲了过来,亲昵的环抱他的虎腰。 “你这孩子,怎么喝这么多酒,还这么多天都没回家。”徐母听见动静,从厨房出来,连忙招呼徐父出来帮忙扶他到沙发上。 徐福贵将疲惫的身子甩到沙发上,摸了摸凤霞的脑袋,然后脑袋往沙发上一趟,闭目养神。 刚洗完澡的家珍走出来,看到这幅样子,立马走过来心疼道:“这是喝了多少酒。” 然后摸了摸他的额头,给他擦了一下汗水,嘴里念叨了一些什么,徐福贵脑袋晕乎乎的,没有听得太清楚。 他酒量很大的,但架不住这几天连续的喝,特别是今晚,一杯一杯的白酒推脱不掉,坐在饭桌上的全都是比他级别更大的领导。 还好喝完以后他还有不多的意识,让来顺将自己送回了家。 自从饲料猪的事情传开了以后,他这几天一直没来得及回家,要么就是负责各方面的工作,要么就是去应付各种酒局,实在是身心疲惫。 还好,各方面的事情都已经定下章程了,以后具体的落实工作自然有下面人去操办,他可以好好休息几天了。 迷迷糊糊的,徐福贵感觉自己的衣服被脱掉,然后有温热的帕子擦去身上的热汗。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只穿着一条裤衩,光着膀子睡在床上,一旁的家珍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沉沉睡了过去。 徐福贵感觉有些口渴,嗓子干得快冒烟,,下半身的膀胱更是快炸了,看了眼窗外的天色,一片漆黑。 他小心翼翼将家珍的脑袋挪开,然后轻手轻脚来到厕所,舒舒服服撒了一大泡尿,然后来到客厅倒了一杯水,咕咕咕的喝了进去。 刚转身,一个穿着白色睡裙,头发蓬乱的小女孩站在拐角,直勾勾的盯着他。 徐福贵吓的倒退一步,突然看清是凤霞,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口问道:“凤霞,伱咋起来了?” 凤霞揉了揉眼睛,走过来伸出手,喏喏道:“爸爸,我想你了。” 徐福贵心里一软,将她抱进怀里,心里有些愧疚,他陪伴两个孩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特别是想到这几天酒局上领导的交代,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要提拔他,给他加担子,以后的工作估计会越来越忙。 到时候,在家里的时间估计会越来越少。 一念及此,徐福贵不免有些烦躁,他怎么一步一步走到了这个局面? 当初刚刚重生的时候不是已经决定好了吗,这辈子没什么大本事,能够好好的陪着一家人就足够了。 结果现在居然当了领导干部,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和该死的工作周旋。 这些变化,好像都是从干部学校转变了,读的书多了,眼界拓展了,各种想法在潜移默化中便发生了变化。 他,好像已经不是最开始的那个他了。 “爸爸,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凤霞搂着他的脖子。 徐福贵勉强笑了笑,问道:“凤霞,如果爸爸以后工作越来越忙,陪你们的时间越来越少,你会不会埋怨爸爸。” 凤霞今年已经开始上五年级,明年就要去读初中,加上她自己本身聪慧,很多道理已经懂得透透的了。 她果断摇头,“才不会呢,爸爸做的事情都是为人民服务的,爸爸你不知道,我的同学在报纸上看见你以后,都羡慕得我不得了。” “所以爸爸你要好好工作,不用陪凤霞的。” 徐福贵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安慰两句,然后催促她回去睡觉,明天还要早起上学。 还好,家里人都是理解他的,自从看到周领导后,徐福贵的思想觉悟便提升了一个档次,他做的事情真的能改变新兔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活,他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止步于此。 回到房间,家珍已经醒了,开着台灯,半躺在床上,眼神幽怨的看着他。 徐福贵走过去捧着她的脸,亲了一下她的红唇,亲昵的喊道:“家珍。” 家珍一颗心瞬间软了下来,搂着他的脖子,热情的吻了上来。 一番大战过后,两人身上都有不少汗水,床尾的风扇哪怕开了最大的风力,也吹不掉他们身上的汗水。 “明天还要工作吗?”家珍心疼的看着他。 她倒是没觉得福贵不陪她有什么不好的,只是心疼他太累压力太大,今晚还醉醺醺的回来,也不知道在外面赔了多少笑脸。 他们一家人能光鲜艳丽的走出去,受到别人的巴结,不都是靠自己男人出去打拼事业挣来的吗。 家珍的性子和以前一样,一心为别人着想,关注的最多的便是徐福贵累不累。 徐福贵摇头,“上面给我放了三天假,后天就是周末吧,你也请个假,我们一家人出去好好玩玩,把来顺他们也喊上。”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贪婪的嗅着鼻尖传来的男人味儿。 “要不我明天就请假吧,反正蔡主任现在对我很好,批个假没问题,财务科少了我也照样运行。” 徐福贵却摇头,“明天虽然不用工作,但陈叔约了我一起去钓鱼,估计有事情要和我商量。” 家珍闻言也不再多说,“也好,陈叔对我们一家的恩情太大了,你也好久没去看人家了。” 徐福贵苦笑,“我这不是太忙了嘛,连家里都没时间回来,哪儿还顾得上去和他唠嗑,不过这两天在酒局上倒是遇到不少次,陈叔还亲自灌了我不少酒。” “明天你什么时候和陈叔去钓鱼?我炸点儿酥肉你带去吃,再拿些桃酥鸡蛋糕什么的。” “明天下午钓鱼,你也别忙活了,今晚这么晚睡,明天早上多睡一会儿。” “我少睡一会儿又没什么,对了,你上次从香江回来给陈叔带礼物了没有?” “当然带了,一个上好的茶壶,还有几斤茶叶,他就喜欢鼓捣这些东西。” 两人也不知道说了多久的悄悄话,直到感觉困的受不了了,才沉沉睡去,连床头柜上的台灯也忘了关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一章 大结局! 第二天的天气还不错,空中堆着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晒人的阳光。 微风轻轻在地面上吹过,将热气带走,但走在街上,依旧能感受到一股热气升腾。 有经验的老人都知道,这是雷暴雨来前的宁静。 徐福贵睡了一个大懒觉起来,醒来的时候徐母正在准备中午的吃食,看到他以后,心疼道:“福贵,你这工作也太累了。” 徐福贵笑笑,“不累点儿,咋有这么高工资?” 说着,他将一个信封拿出来交给他,“娘,上面又给我嘉奖了。” 徐母接过去看了看,眉开眼笑,“呀,又是这么多钱?还有自行车票,肉票,糖票,福贵,你又干啥了?” 徐母虽然认识字,但没有看报纸的习惯,不知道自家儿子又登上了百姓日报,随着饲料猪再一次在新兔人民面前露了脸。 徐福贵也没藏着掩着,这种事情当然要让家里人高兴高兴,当即拿出百姓日报出来给徐母看。 果然,徐母乐呵的不行,嚷嚷着宝贝儿子辛苦了,一定要吃好,于是又去杀了条鲫鱼给炖上。 难得安安静静吃顿饭,徐福贵吃了不少,肚皮都给撑得滚圆。 “娘,我出去了啊。” 徐母追出来,“福贵,你又要去忙工作?别累着自己了。” 徐福贵摇头,“不是工作,去和陈叔见一面。” “哦哦,晚上回来吃饭吗?” “回,到时候我带陈叔一起回来,娘,可又要麻烦你了。” “哎呀,这孩子,一家人咋说两家话?你陈叔要来,那我可得好好准备,不能让别人寒了心。” 徐福贵看着忙里忙外的老太太,嘴角扬了扬,似乎是心情不错,老太太的身子越来越硬朗,哪怕依旧拄着拐杖,但平时的动作丝毫不慢。 他打包好钓鱼的行李,拿上一顶干净的草帽戴在头上,自己开着吉普车来到了一处保卫森严的领导小区。 尽职尽责的警卫将他拦下,得知他的目的后,打了个电话确认身份以后,让他登记信息,然后由一名警卫员带着他进去。 陈震今天同样没有带司机的打算,看见他以后,和蔼的笑了笑,坐着他的吉普车朝郊外驶去。 越往郊外驶去,人烟便越是稀少,一老一少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有意避开工作上的事情。 难得休息一天,出来就是好好放松的,一直把工作挂在嘴上也没意思。 来到一个钓鱼的好地方,上面有林荫落下,带着水汽的微风轻轻吹过,湖面波澜不惊,仿佛隔绝了城市的喧嚣。 虽然两人刻意不说工作,但两人都是领导干部,不可能真的不说到工作上的事情,而且其中一件事本就是陈震要特意来这里和他商量的。 他说道:“福贵,你对于来中秧工作有没有想法?” 徐福贵吃了一惊,“去中秧工作?我的晋升不是已经定下来了,在首钢厂当副厂长,负责后勤科的工作,同时是饲料厂和养猪厂两个分厂的厂长。” 陈震意味深长笑了笑,“那是之前的计划,但是谁知道饲料猪引起了周同志的关注,他在私下里说过,希望你能去中秧工作,为新兔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徐福贵脸上满是犹豫,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震手里握着鱼竿,炯炯有神的双眼盯着湖面,调侃道:“怎么,有进步的机会放在眼前都不要?” 徐福贵摇头,迟疑道:“这倒不是,谁不想进步?当初我来到首都,就是奔着进步来的。” “可是进步的太快,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我今年才三十二岁就进入中秧工作,会不会太过招摇?” 陈震大笑,“你小子,和以前一样,怕死的不行,放心吧,这次是周同志发话,不然我就算想让你到中秧,也没有办法。” “特殊时期特殊方法,我们新兔太需要发展了,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人才。” 说着,陈震颇有深意的看着他,“你能从国外的封锁链中拿出饲料猪的技术和设备,这就是你的能力。” “只要你能一直保持这份能力,你的进步速度绝对慢不下来,而且,你知道这对新兔的意义吗?任何一个技术的突破,都会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 他陈震,同样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心! 徐福贵心里恍然,原来上面打的是这个主意,新兔尝试了这么多年,只有他能从国外带回技术和设备!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只要结果是好的就可以。 徐福贵重重点头,“叔,我愿意去中秧工作!” 或许,帮助新兔发展才是空间的最大作用,也是他来到首都的意义。 至于空间会不会被有心人发现,任何事情只要做了,一定会留下痕迹。 但徐福贵突然就不是那么担心了,一切都是为了新兔,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陈震赞赏的看了他一眼,“好,回去等通知吧,你那些什么厂长副厂长的职位都没必要了,以后,左山河看见你都要喊一声领导。” 徐福贵张张嘴,没说什么,他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化这个信息。 但上面的调动安排来得很快,当周围人得知他的工作变动时,纷纷吃惊的不行。 特别是左山河,看向他的眼里满是复杂,谁不想进步,到他这个位置,一直都是奔着中秧去的。 但没想到,居然被一个年轻人爬到了前面,他还得挤出笑脸祝贺,心里庆幸和福贵的关系一直都不错,以后或许还有求别人帮忙的时候。 来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面特意新成立了一个办公室,徐福贵成了办公室主任,工作内容就一个,从国外拿回各种技术和设备。 拿回来后,自然有相关部门求着他们,所以他这个办公室的地位比较超然,和其他部门合作的时候都是一路绿灯。 在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工作后,徐福贵孤身一人再次踏上了偷渡去香江的轮船,到了香江后,照例见到了王文昌和老丈人陈礼平。 王文昌还是和以前一样,过着潇洒不羁的单身生活,从不考虑未来的事情。 陈礼平则是彻底习惯了香江商界,生意做的越来越大,并且逐渐将触手伸到其他行业。 徐福贵在他们的帮助下,重新办了一张香江的身份证,名字变了,身份信息变了,就连面相也有了轻微变化。 他不是第一次去国外,这次来到国外,显得轻车熟路。 和上去次旧金山一样,他同样不需要亲自购买相关技术和设备,前辈已经买好了,只需要找到寄放的人就可以。 在国外的日子,他同样潇洒自由,空间里的物资和金条越来越多,当然,任务最后也是顺利完成。 接下里的几十年,他的工作一直是重复这个过程,不断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资料。 这些技术和设备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轻工业和重工业,在新兔的集中领导下,这些技术很快在全国开花。 到七十年代的时候,人们已经吃上了工业化种植的优良稻谷,穿上了从工厂里制作出来的纤维衣服。 出行坐的是公交车,地面普遍是柏油路和水泥路,上面疾驰的小汽车并不少见。 电视机家家户户几乎都有,各种零食让小孩子们看花了眼,菜市场里的饲料猪肉更是便宜的不像话。 新兔的社会发展水平哪怕整体还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已经有后来追上的趋势。 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基础上,哪怕社会发生一些动荡也无伤大雅,而且随着学校的普及,人们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某些错误也不会再犯。 总的来说,这几十年,是飞快发展的时期,只需要等待春风来临,新兔的变化会再次迎来腾飞,爆发出让整个世界吃惊的光芒。 普通百姓对生活的变化或许只是感到高兴,庆幸有新兔组织领导他们。 但真正的高层都知道,在这一切变化的背后,有一个办公室发挥出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徐福贵领导的办公室便从国外带来了各种大米,新兔就是这位巧妇,所以新兔才在短短几十年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而随着新兔的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不再需要国外的技术和设备的时候,徐福贵便功成身退,选择了退休。 哪怕他才五十五岁,但他实在是太累。 这二十多年来,一年四季几乎只有过年才能和家里团聚,飞机和火车都快坐吐了,他做出的贡献已经足够多了,剩下的时间,他想留给家里人。 可惜,徐父徐母还有根叔在十年前就自然老死了,更可悲的是,当他从国外回来的时候,葬礼都办完了。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时候,他身边人的人生轨迹也在一步一步发生巨大的改变。 徐福贵的工作性质一直是保密的,但家珍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心中一直都在体谅他,每次回家并不会埋怨他,反而是关心他在外面累不累,有没有危险。 或许是组织为了补偿他,对家珍特别照顾,在家珍三十五岁这一年,当上了财务科的主任。 至于原先的蔡主任被人一封举报信发现收受礼品,乱搞男女给搞了下去。 家珍一直在自我学习进步,到四十岁这一年,她当上了sjs区的区长,由于社会的宏利,她的政绩相当出彩,在四十五岁当上了首都的副市长。 不过能力仅限于此,后半辈子一直在这个位置上没动了。 到五十四岁的时候,被退休的徐福贵拉着一起退休,到全世界旅游去了,事业的事情留给两个孩子操心吧,他们两个已经把路给铺好了。 比如凤霞,从小聪慧,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毕业,一直都是学校最优异的存在,大学毕业后,由于对研究十分感兴趣,被挖掘到了研究基地,平时回家的时间也特别少。 等徐福贵退休的时候,凤霞还是没有结婚,身为院士的她依旧在搞着研究,为社会发展隐姓埋名,做出自己的贡献。 至于有庆,虽然读书能力一般,但人情世故却经营的很好,或许是从小在他身边被熏陶,从小就展现出了领导风范。 大学毕业以后,徐福贵询问过他的意象,得知他和小时候一样,想当领导以后,便将他安排到了首都馆府做事,将所有的人脉都给他安排好。 待徐福贵退休的时候,三十岁的有庆已经进入了中秧工作,并且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结婚,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儿子。 在家珍当上首钢厂后勤科主任,也就是三十五岁的时候,她的弟弟陈家明也从毛熊学成归来。 得知陈礼平和苏玉在香江以后,毅然决然去了香江,在陈礼平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医院。 至于陈礼平就跟不得了了,在徐福贵的顺手帮助下,一跃成为了香江的四大家族之一,不过徐福贵在其中占据着三成的股份。 直到九十年代香江回归,首都出现了一个老牌家族徐家,在社会各方面都有这个家族的影子,伴随着新兔一起发展。 也就是在家珍八十五岁的时候,满头银发的她拉着他的手,含笑而终,徐福贵泣不成声,“家珍,我这辈子,依旧对不起你和孩子” (全书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