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难全》 第一夜 两个男人的夜跑 时隔半年,再次恢复了夜跑。 没办法,强悍的肥胖体质,稍稍不注意,体重就嗖嗖的往上跑,等到再量体重时,bmi已经达到了超重的范围。 穷则思变,胖则减肥,天气寒冷,即便是广东的二月,室外的游泳馆也不是我这种菜鸟可以驾驭的。 只记得去年十二月份的一天,在肇庆学习,突然间心血来潮,去了一个室外的游泳馆。 十二月的肇庆,虽然没有寒风凛冽,但也少有人游泳,除了两个人在泳池中间不停地扑腾,再也看不到其他人了。 没了往日的喧嚣,再一看青山环绕的的泳池,心情莫名好了起来,一个人的落寞感也淡化不少。 然而,好景不长,一进泳池的瞬间,头皮发麻起来。 你以为动起来有用?没有流动的水,被寒冷的空气笼罩,水温已经到了一个极其低的温度,当人的身体因为运动有一些热度时,寒水一冲,顿时没了。 非意志坚定且多年如一日者,浅尝辄止即可。 于是就这样,跑步开始了。 或许有着以前的跑步底子,绕着公园三圈六公里下来,还尚有余力。 也是快十天的时候,一杰突然也心血来潮,坐着地铁赶过来,只为了一起去跑个步。 路程不远,但多少也得半个钟,这让我显然很高兴。 一杰此人,却是个不得不说的人,虽然八九年出生,到今年已经二十九了,但人家好似冻龄一般,硬是显得比我这个九三的小出一截。 然而,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重点是一杰还没结婚,甚至连女友都没有。 我也曾好奇的问:“在你看来,两个人在一起什么最重要?” 一杰一边奔跑,一边说道:“兴趣爱好,还有三观。” 我不知道怎么去说,至少我知道,浪漫的人,情路总显得坎坷吧。 一杰也曾经苦恼,但他终究不是一个妥协的人。 其实,相比于自己,家里面的压力显然要更大一些,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每次回家总少不了唠叨一番。 如果说自己的孤独是为了等待那个最好的人,并以此为借口来安慰自己,那让长辈心疼,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亲人心疼,则显得有些过分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大抵是在这种情况下说出来的。 一杰就是在这种夹缝下,默默喘息着,或许过来找我,不过是排遣心中的抑郁罢了。 如果说之前只是猜测,那当两圈下来,他放弃了反而拉着我散步聊天就可以确定了。 一杰说了很多,朋友的,亲人的,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身边的两件事。 一个是他的朋友兼同事,姑且叫小a吧。 年轻的时候,小a长的很帅,有种陈冠希当年的痞帅气质,每天的空闲时间,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女生过来,旁敲侧击或者直面主题,提一些约会甚至于开房的事。 就当时一杰的语气,我能够猜出小a的帅气,甚至可以知道一些没什么本钱的女生或许都不敢去表达自己的心声吧。 而生活终归要平淡,小a结婚了,在一杰看来,女子已经算顶配了,长相气质皆属上乘,偏偏还对小a言听计从。 按理来说,小a应该家庭美满幸福了。然而,这一切在小a看来,并非如此。 小a常和一杰抱怨,说对自己的老婆提不起兴趣。 在他看来,以前有过那么多的女朋友,性感的,可爱的,呆萌的诸如此类等等,而老婆在他的眼里,早已没了自己的韵味。 所谓婚姻,不过是他追随大流的一种选择罢了。 对于那个未知的女子,我不知道应该说是悲哀还是幸福?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一路丢失一路收获,至少在其他女子看来,每天陪着他同床共枕的那个人,是她。 当想明白这些,或许能让那颗被收冷落的心感到一丝温暖吧。 又或者说,哪天小a回过神来,突然发现了外面的繁华不过一场虚妄呢? 另一个是一杰的表妹,与我差不多大,婴儿肥的脸,并不显得瘦弱的身材,搭配一米六多的身高。 这里的并不瘦弱,并不是指肥胖,而是类似于丰满却没有其成熟味道的一种。 一杰自己没找女友,自己的处境让他对这个表妹的终身大事显得尤为关心,不久之前,他把身边的一个同事兼小领导——自己集团领导的儿子小b,介绍给了表妹。 几个人汇聚一堂,吃饭就权当亲家母见面了。 在饭桌上,小b客气地为一杰表妹夹菜,在饭桌上显得格外的开心,虽然不善言辞,但眉眼中都是笑。只是开心之时,却全然没有发现自己风尘仆仆而来,略显凌乱的发型,还有一杰表妹那附和的笑容深处,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暗淡。 事后,小b的父母显得很开心,甚至还拉过了代为亲家而来的一杰,眉开眼笑地说自己的儿子就是个妈宝,二十八九的年纪从来不会照顾人,而如今却主动为一杰的表妹夹菜,这是有戏的节奏啊。 然而,一杰表妹却并不开心,在一杰的语气中,却是因为在饭桌上,小b姗姗来迟,发型都显得有些凌乱,而这在一杰表妹看来,却是万万不行的。 而一杰却不这样认为,小b虽然已经二十八九了还要做妈妈的买衣服,但至少在工作方面有着自己的努力。 而后来一杰表妹听烦了,直接说了句小b根本就不在微信上和其聊天,众人只能作罢。 我曾经听过一句话,就借此让一杰去劝劝其表妹吧,如果世上存在唯一,那在感情里面,唯一等于没有。 你想啊,世界那么大,人生那么短,而人又那么多,时代险恶,哪有那么多的人坦诚相待? 没了时间酝酿,你又怎么知道谁是你的m.r right? 世界很大,大到我们一生都走不遍它的范围。人也很多,所以我们总以为有更好的在前面等着自己。 但是时间却没那么仁慈,你停步不前,你迷茫徘徊?它却总以着它的速度,一路向前,并再不回头。 既然自古月难全,如此何故挠我心? 第二夜 所谓爱情 越来越觉得,旧时的爱情才真。 不是常常说,以前马车很慢,书信也很慢,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吗? 看惯了快餐文化下的速食爱情,反倒对从前的那种爱情多出了一丝向往。 试想想,在旧时的老旧邮箱旁,男人几次徘徊,脸上的表情几度变幻,焦急中带着期望,远方的佳人为何迟迟没有来信呢? 是上次自己的信中言语太过于露骨?还是她遇见了更好的人,根本已经将自己抛诸脑后了? 时间慢慢流淌,男人的心却越加的煎熬。 终于,信来了,原来是马车慢了,信也晚了些时日。 带着紧张的情绪,男人在刚出门的街头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信封,老旧的信封上仿佛依稀还带着女人残留的气息,这种气息是男人所迷恋的,而此刻她还在千里之外,马车很慢,让距离更是长了又长。 思绪还在飘飞,虽然身在此处,心却飞到了远方。 同时,男人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下,信封展开,熟悉的字迹再次映入眼帘,男人的情绪也随之而波动起伏。 ……………… 岁月流转,马车太慢,有太多的时间留在了赶路和等待,一生仿佛也因距离变得格外漫长,心心念念,心中唯有一人而已。 而如今,各种各样的交友软件出来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密集,早安晚安早已没了往日的情调,更多的却是一句象征性的问候。 信息的爆炸时代来临,快餐文化的迅速推进,人的心也变得浮躁了起来。 爱情这件事,不再是含蓄内敛相互观望,而是需要急于求成的一个结果。 我爱你,你爱我吗? 如果爱自然更好,如果不爱,那也请告诉我吧,让我很快的从其中跳脱出来,再去寻找另一份感情。 读大学的时候,学校有一个后山,低矮的山上有着一条街道,琳琅满目的有着各种商铺,大学生学习之余,一般会过来消遣一番。 在这其中,最为夸张的就是上网,后山上的网吧,在短短的三年之内,从四个变成了后来的八个,每每周末,还常常找不到空机。 有天晚上,我在后山开了个房,突然间停电了,当时网吧外面为等来电而停留的百多个人,让我工作两年后的今天还记忆犹新。 网络何止猛于虎? 相比于其他人,我更喜欢的是去找商店的老板聊天,短短两年,因为自己开宿舍小商店的缘故,竟生生和一众后山老板打成了一片。 大台北的老板林宇是个广西人,之前在旧校区开奶茶店,后来旧校区搬了过来,林宇也过来重新租了个店铺,继续卖奶茶。 林宇是个豪爽之人,虽然有着生意人的精明,但也有着自身的社会气息,虽然后来和他因为小事没了联系,但那是后话。 每每晚上,他就会骑着自己的小摩托去市区买一些菜,回来自己做。 常在那玩的人也不客气,几句言语就留下来了,客气的去外面买一箱啤酒,不客气的就直接坐着等吃。 阿龙是店里的常客,我初识大台北还是阿龙带的,也是在大台北,阿龙认识了小王同学——一个娇小的女生。 大学的时候,我只知道喝酒,对于所谓的儿女私情,与其说不懂,倒不如说刻意去躲避。 到了大学才知道,爱情竟然可以如此的廉价,夸张到一顿饭就可以在一起。 虽然后来我睡过很多女人,但我至少可以很骄傲地说一句,在大学里,我没有碰过一个女孩,除了那次或许谈不上“碰”这个字眼的荒唐事。 阿龙和小王同学,在林宇的店里,眉来眼去几回,最终再一起了,阿龙和我说的时候,我才恍然察觉。 阿龙喜欢打麻将,更准确地说是喜欢赌,其实阿龙对于任何事都喜欢,在林宇的店铺里,有一个麻将桌,有时候林宇忙着陪客人打麻将的时候,阿龙就负责调奶茶和鸡尾酒,阿龙的鸡尾酒,就我而言,确实比林宇这个老板要高出一筹。 阿龙和小王在一起后,让林宇这个老板倍有面子,他从此找到了另一份乐趣,帮人介绍,不过效果却不咋的。 阿龙虽然贪玩,但有自己的个性,对于女人,阿龙有着异常严格标准,他既希望自己的女人在他喝酒的时候别烦他,又希望在他喝醉后,女的主动过来找他,带他去网吧过一夜,又或者是——开房。 对,在你读大学之前,会有许多美好的愿景,希望每天有足够的时间看书,兼职还有户外运动。 你会有一个很聊得来的女生,某一天你们在一起了,你以为爱情是手牵着手走在大学街道上的肆无忌惮,但我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大学的爱情,如果无关乎于性,真的是比纸还薄。 我记得海涵刚来大学的时候,每个月给小园花大量的钱,好在人有个好老爹,每个月一千五的生活费,生生被他老爹的私房钱顶到了五千。 两个人很快在一起,但彼此从来没有在外面一起过夜,分手的时候,小园一直心心念念这件事,她一直觉得是没有实质的关系让两人走到了如今的地步。 是吗?我不知道,海涵本不喝酒,分手那天他破天荒的没有去上网,拉着我到了后山的小餐馆,喝到了凌晨两点。 醉眼朦胧之间,海涵提起了这件事。 “如果我介意没有发生关系,那这两年我又是怎么过来的?” 那年我们大二,海涵和小园在一起两年,他们是我眼中难得的一对,没有发生关系,分手后两个人虽然大吵了一架,但至少后面还有联系。 偶尔朋友圈的一句留言,海涵的语气中满是调侃,我想他们的结局至少算圆满了,如果没有小圆分手不长的时间里,她和新的男朋友发生了关系的情况下。 这个世界,你很难去看得懂,有些人用两年去为一个人付出,最终只是留下了一段满眼苦涩的经历。 而有些人却用短短的一个月,得到了他想要的。 阿龙就是后者。 高中的时候,阿龙是学校的两大话事人之一,很多年后,我还记得一个高一的晚上,阿龙召集了学校的几个所谓的班级头脑,也就是打架厉害或者班级里说得上话的人,这里的说得上话并不关乎于学习。 五六个人,原本稚嫩的面孔,显露的却是与年龄不相符合的成熟,我之所以在那,是因为同班的两个体育生。 后来阿龙因为打架退学了,直到最后在大学相遇。 以前的熟面孔,加之同是爱喝酒的人,两个人很快玩到了一起,如果不是阿龙,我的大学生活不会那样的精彩。 在爱情里,阿龙是索取者,也正是因为索取,阿龙和小王在一起了,没有浪漫的誓言,没有郑重的承诺,就好像寒冷中的两个人一起抱团取暖一般。 从此,阿龙酒照喝不误,秀恩爱毫不落后于人。 原本这样,倒也挺好,直到阿美的出现。 阿美,阿龙的前女友,因为受不了阿龙的性格,离开了阿龙。 但在爱情里面,阿龙是强者,至少阿美一直没忘记过阿龙。 三个人,就像三条线,终于有一天交汇了。 小王找了一个一起在林宇那玩的人,率先提出了分手,阿龙不甘落后,转脸和阿美和好了,从此四人偶尔相见,免不了尴尬,但时间终归让彼此都心平气和了下来。 大学的生活,就像一场场电影,而我醉酒于其中,说不清是什么情绪。 但至少我明白了,爱情其实就是一种关系,在这层关系里面,索取的人远比付出的人要更容易得到爱。 你付出的越多,越是证明了自己的忠诚,而两个人的感情中,不是需要一个一味付出的笨男人,反而缺的是一个懂情调的坏男人。 而我是个傻子,终究学之不来。 第三夜 阿龙 你必须要承认,这世上有种男人,即便是男人这种理性的生物,也会对他们有着莫名的好感,更何况女人那种感性的生物。 而阿龙就是我众多的好友中的那其中一个。 高中的时候,每天只知道打球,一来二去,同年级打球的人都认识了遍。 我班级有两个体育生,特长是打球,爱好是贪玩,每天跟着他们,也多多少少认识了一些人。 某天的傍晚,和两个体育生吃完晚餐,对着教室姗姗来迟,也就是在文科楼的楼下,遇见了阿龙,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班级的所谓的老大。 那次经历让我印象深刻,当时恰逢阿龙和另一个人争所谓的年级老大,两个人你来我往,互有损伤,阿龙决定弄一次大的,直接拿了学校老大的名号。 七八个人,就坐在文科楼旁的五星红旗下,讨论着彼此的分工。 “死猪,你可以打四个。小胜也是四个,我虽然瘦了点,但是打三个还是没问题。至于他找外面的人的话,我也有人。”阿龙冷笑着说道。 那是除却打篮球在,阿龙在我脑海中仅有的印象,有着一股狠劲,和打球时很像。 “阿龙啊,群架不是这么算的,真的打起来,不好算的,一人一脚过来,你当场就蒙圈了。”死猪说道。 死猪和小胜都是我班上的同学,也是阿龙的死党。 “哼,别当我没在外面打过架,初中的时候,我叔就开始带着我在市里打架,总而言之,一个字,狠。那些整天读书的书呆子,两拳下去就怕了,怕什么怕?”阿龙好像尊严收到了打压,顿时有些急眼。 其他几个人沉默了下来,至少阿龙的那股对敌人的狠劲是有目共睹的,我作为唯一一个玩之不深的人,只能从他球场的风格去判断了。 就是那种硬碰硬的打,越是高大壮实的人,阿龙显得越加的搏命。 对,我说的就是搏命,年轻太不懂事,总以为生命就该如夏花之绚烂,好在,我后面再次遇见了阿龙,也看到他棱角磨平的样子,其中转变之大,不禁让我唏嘘不已。 那场打架我没去,跑去和别人打球了,而且对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显得有些不在兴趣。 后来阿龙因为打架被退学了,本来就不熟络,我的内心甚至没有惊起一丝波澜。 直到大学再次遇见。 在这里,我以一个学长的身份告诉正在读高中的学弟学妹一句话,大学并没有你想象的那般美好,除非你爱上网,或者是泡妞。 刚进大学的时候,军训的晚上我走在大学的校园里,身上踹着一千多块钱,第一次感觉自己是如此的自由。 或许是高中读书时,父母管的太多,一进大学我就像出了牢笼的小鸟,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而事实是,才第七天我就待不住了。 大学的课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而是零零散散的划分了周一至周五,轻松的时候只需要下午上两个小时就够了。 年轻的心太躁动,高中想着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最终绝大多数人却将时间交给了网吧,这也是学校的网吧经久不衰的原因。 我还好,大学第一学期报了个英语晨读班,每天室友还在睡觉时,我已经到了校园的晨读班,后来大三的时候,一起晨读甚至于和我请教发音的人拿了学院的冠军,而我却在做生意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读英语晨读只坚持了一学期,新的学期我开始做生意,就是在外面进一批货,包括香烟饮料和零食,放到宿舍里卖给宿舍的学生,赚一个差价。 也是在那时候,我再次遇见了阿龙,从第一次见面互留号码,再到对方时常打电话叫着去玩,两个本地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 阿龙认识后山很多做生意的老板,特别是乐琪超市的老板,有时间就在那聊天,遇到卸货什么的时候打一个下手,偶尔还能混一顿火锅。 阿龙以前在老校区,所以和林宇相熟,也是阿龙,我才认识了林宇。 因为上课的时间不同,阿龙闲来无事的时候总会打电话给我,两个人要么在乐琪陪老板聊天,要么在林宇的大台北喝一杯鸡尾酒。 所谓鸡尾酒,不过是用白兰地加不同口味颜色的果酱,搅拌均匀再加可乐或者雪碧后的产物罢了。 它们每一个都有着一个特殊的名字:蓝色妖姬,血色浪漫…… 其实不过是以颜色来取名罢了。 阿龙喜欢各种新奇的事物,认识林宇后,便迷上了鸡尾酒的调法,直到一次阿龙调出了一杯三层颜色分布均匀鸡尾酒时,彻底奠定了阿龙至少在我心目中的调酒地位。 林宇的店铺不大,但至少五脏俱全,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和小小的麻将房,而外面则是一个较大的吧台和几张奶茶桌,甚至于吧台和厨房的角落处,还有着一个隐秘的沙发和桌子。 也是某天夜晚,阿龙搂着小王安静的坐在沙发上,两个人说着悄悄话时,我才恍然明白,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 多了个女朋友,阿龙却丝毫没有影响自己的潇洒生活,照样有事没事给我打电话,酒也照喝不误。 很快就大二了,我的店铺进入了高峰期,一天营业额达到了一千五六。 这已经是很高的数据了,那意味着我每天都有着四五百的纯收入,这对一个大学生而言,算是非常高了。 而我每天陪着阿龙喝酒,店铺完全交给了自己的舍友,到最后落了个悲凉的下场。 但是在我心里,生活就是体验,你可以吃亏,但要学会成长。也可以不在意钱财,因为谁的以后都会有钱,二十岁有了网费,却没了上网的心情,那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就像当时的我,喝醉酒后拉着一个女生大谈人生理想,围着学校转了两圈,而那个女生最后评价了一句,我不想这些,我只知道玩。 参加工作后,我常带着一些女的去玩,但她们都是为了我的钱。 你很难说现实转变残酷,如果你没有能力去转变,那注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在合适的年级能够拥有想要的一切?欲望是沟壑难填的,有了面包后,就会想要蛋糕。 而有了蛋糕呢? 你现在所渴望的?会是你以后所向往的吗? 所以在我看来,回忆才是最重要的,每天我都会发朋友圈,我现在还能找去去年的今天,我在干嘛,和谁一起,有着怎样的心情。 所以我喜欢和阿龙在一起,因为他能让我有更多的体验。 15年的平安夜,阿龙拿了乐琪老板的四五百飞雪,叫着我和两个好友一起去街上卖。 我们的学校在衡阳,平安夜有着全国唯一的风景——解放路的飞雪大战。 当天下午,会有许多小贩占据有利地形,拿出进货的飞雪和发光的小玩意。 等到夜幕降临,会有成批的人过来,买飞雪开始乱喷。 一年年下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当天晚上政府会封路,几百长的街道,横竖加一个十字路口,成了数以千计人潮的发泄场,你不用认识谁,对着任何人都可以喷飞雪,别人也不会介意,出来玩,寻的就是一个开心。 路旁满是卖飞雪的小贩,随时可以补给弹药。 那天晚上连卖带玩,最后我们三个人赚了四百块,去超市买了许多菜还有酒,回了阿龙的家里。 一顿宵夜,加上阿龙的爸爸,一个喜爱喝酒的中年男子,喝到了凌晨三点。 我也是那时才知道,阿龙的性格完全是得以于自己的父亲。 阿龙最后没有去铁路,而是去了妈妈的身下做事,相比于他爸,他妈更能喝。 至少,他酒是不会缺了。 参加工作以后,和阿龙在两个地方,即使回到了家,也是有着家里的事,也就少了联系。 我还记得,在校门后的烤鱼店,一只烤鱼,几个骰盅和两件啤酒,就可以让我们聊到凌晨两点。 ……………… ………… …… 而生活推着我们向前,回首之时才恍然如梦,原来,我们曾那样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