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大领主》 第一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在这片等级森严的大陆上,几乎任何一个势力都有明确的地域与实力划分。 然而例外的是,在大陆的最中央,这将近有三分之一个帝国面积的土地,却在大陆五大帝国的默许之下,成为了犯罪的! 这便是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带——纷争之地!天堂 纷争之地与五大帝国接壤,很自然的成为了五大帝国的贸易交接区与利益争夺区,同样的,也是军事缓冲区。 纷争之地北面便是无尽的荒原,那里充斥着各种魔兽。得益于东南西三个方向的五大帝国常年征战与猎杀,荒原外围的魔兽并无太高阶位,这也间接地为这片不毛之地上生活的人提供了较为安全的生活环境。但是在荒野内部,据说有着恐怖的的草原之王霸占,自古以来无人能够横穿这片荒野!荒原以北究竟还有什么不得而知,曾经有人想探寻一番,皆是有去无回。 在五大帝国与草原魔兽的夹缝中生存,纷争之地的人们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纷争之地,没有任何宗教的庇佑,无任何大型势力的守卫。周围五大帝国曾经联合发布过命令,任何一个帝国都不允许派兵驻扎,否则将会遭到五大帝国宗派的联合绞杀。 在纷争之地有三座城池,供往来之用。三座城市无任何驻守兵力,无任何管辖措施,仅仅是猎人,佣兵,商旅自发组成的。没有法律的约束,纷争之地显得极其混乱,每时每刻都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死在屠刀之下。 综合来看,纷争之地就是罪犯的天堂。任何犯了死罪的囚犯都可以逃亡到此处。只要逃到了这里,任何一个帝国都会解除通缉命令,除非犯人离开这片罪犯者的天然集中营。 这三座城池同样也是流放者的归宿。五大帝国的官员流放,一般最重的刑罚就是流放纷争之地。自生自灭之下,这些娇生惯养的贵族很难存活,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死刑,甚至对于很多人来说比死刑还要可怕。 …… 方厉合上了手上的羊皮卷,对于纷争之地的记载,自己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 看着羊皮卷尾部清晰地注明了“修订于夏历457年”的字样,他不自觉地翻了翻白眼。现在的时间是夏历551年,接近一百年前的古老文献,天知道对于现在来说还有什么参考价值! “这就是那个便宜父亲给我的封地?”看着纷争之地的地图,方厉有些恼怒,“真把我当地主家的傻儿子了?这张地图上标注的地方是人呆的吗?!” 五大帝国之间混战已经数十个年头,纷争之地周遭原本五大帝国的版图已经成立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公国。而现如今实力最为强大的大夏帝国,也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分封制造成了各大臣子拥兵自重,而年轻的小皇帝却又十分不知轻重地想要削藩…… 各方领主现在大部分已经叛乱了,虽然名义上是大夏的人,但实际上比另外四大帝国分解的还要凌乱。 方厉是方掠大公爵第十七个儿子,尽管论起来还算是直系而非庶出,但是方大公爵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小儿子。从小体弱,一看就不是什么练武的材料,脑子又笨得很,两岁才开口说话,如此废物简直就是给荣耀的方家丢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夏已经擅自把纷争之地划入了自己的版图,其他四国并没有什么反对,这块不毛之地本就没有多大的作用,更何况自己国家早就自顾不暇了,哪有时间管大夏搞什么动作。 恰好,方大公爵的封地就在帝国北方,年轻的皇帝思前想后,顺手便将这块烫手山芋丢给了这位戎马半生的大公爵。 封地自然是需要人驻守的,自己手下的十七个儿子都已经成年了,具有继承权的儿子一共有四个,不算多,但也似乎不少了。 大儿子武道修为不错,二儿子文采比较优秀,三儿子擅长为官之道,唯独这个一无是处的小儿子,在群子之中排行十七,尽管是自己正妻所生,但是天知道人老珠黄多年未曾怎么临幸过的正妻,咋还那么准就怀上了这个儿子? 方厉今年十四岁,按理说也该到了离家闯荡的年纪了。大夏帝国的好男儿,十四岁闯出一番成绩来的,自古以来数不胜数,因此…… “他还不如直接说把我发配出来呢!”方厉在自己的院子里大吵大嚷,“此去多远暂且不提,就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我去了能活多久?!” “少爷,您别这样喊,外人会听见的……” 说话的是方厉唯一的丫鬟,小丫头与方厉同岁,长得也算周正。白白净净,杨柳细腰,精致的五官即使是个瞎子也知道这丫头准是个美人胚子。在这样的封疆大吏府上,作为嫡子即使再不受待见,该有的标配还是不会落下的。 小丫头的名字叫潺儿,这种大家族收养的小孩子,大都是没有姓氏的。什么柳儿、翠儿、娟儿之类的,比比皆是,当年在河边捡来的小女娃子,看着河里流水潺潺的模样,老妈子也不知哪来的诗性,直接取名作了“潺儿”。 “行了行了,看你小脸拧巴的,都不漂亮了!”方厉看见自家小丫鬟着急跳脚的样子,嘴角一咧,捏了捏潺儿的小脸,“你家少爷是那种不知轻重的人?放心吧,这时候我若不气急败坏地表现一番,我那三个哥哥还指不定会狐疑什么呢!” “可是……老爷把您支使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被少爷捏脸的潺儿脸蛋红扑扑的,最近少爷似乎越来越喜欢捏自己脸了。 “嘿,的确是块不毛之地啊……老头子还真疼我!”看到小丫鬟作势又要劝慰的模样,方厉摆了摆手,“不急不急,老头子这其实是在保护我,就是方式比较唬人而已。” “保护?” “再不喜欢,那也是我便宜老爹啊,我娘那脾气,要事真有个红杏出墙,早就彪悍地直接休了我爹了!”方厉想起自己老娘的模样就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你想想,在府上,我有继承什么东西的希望吗?” “少爷您是嫡子,继承权是毋庸置疑的!”潺儿像个护食的小母鸡,伸着脖子叉腰道。 “别骗我了,你的眼珠子闪什么?”方厉语气放缓了下来,“老爹也看得明白,生逢乱世,大哥武道天赋极佳,也懂得容人,最适合继承爵位。二哥文采斐然,已经送到了京城任职,早晚是一代铮铮文臣。三哥擅长政务,素来与大哥交好,可以成为大哥的左膀右臂。其余诸位庶出哥哥们,尽管别有用心的不少,但是家大业大,在继承问题上,死上几个人想必一生戎马的老爹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所以最为尴尬的就是我了,我与谁也不交好,而且还是嫡子。以三哥的狠辣,想必早晚有一天会防患于未然吧?即使那帮庶出哥哥们,说不定也会把我顶成挡箭牌。” “把我送出去,断了那些哥哥们的念想,这也是必然。”说到这里,方厉长叹了一口气,“都说老头子不在意我,但事实上,老头子何曾偏袒过任何一个嫡子?只怪我不争气罢了……” “少爷您哪里话,少爷您是最厉害的,只是别人不知道罢了!”小丫头捏着自己的小拳头,满眼小星星道:“就算是大少爷,估计现在也不是您的对手呢!” “呵呵,说的也是。”方厉摇了摇头,“少爷我是最见不得的便是那帮高调的家伙,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亲力亲为,藏在幕后统御一切不好吗?历史上有多少个皇帝是积劳成疾去世的?” 方府小少爷的院落,在一片让仆人胆战心惊的大骂声后,里面的人很快收拾起了行李。府上各大子嗣在心惊胆颤的同时又暗自庆幸不已 方掠大公爵站在书房前的回廊旁,面无表情地看着小儿子方厉院落的方向。那里之前的叫嚷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然而他却并没有丝毫的动作。 “公爵大人,小少爷要带走的人员名单已经取来了。”公爵身后,一个身穿斗篷的家伙声音嘶哑地说道,“除了他自己与侍女潺儿之外,名单上只有四个人。但是……” 公爵摆了摆手,直接问道:“只有四个人?哼哼,挺识时务的。这四个人都是谁?” “东城门守卫王虎、家族赌坊打手赵文彪、家族布坊掌柜钱大有以及西城区的一名流浪汉何惜命!” “有点意思……这四人调查过了吗?”方掠把玩着手上的两个玉质的石球,饶有兴趣地瞧着不远处已经基本收拾完行李的方厉院落。 “除了那个何惜命,其余三人并没有多么大的来头。那个流浪汉身手好像不错,境界暂未可知,派出去的人都没有回来。”穿斗篷的人咬咬牙,似乎手下的人办事不利令他很丢面子。 “不用继续试探了,这个老幺,手底下确实有点能耐!调出去也好,我怕到时候,老大那孩子要阴沟里翻船!” 第二章 上路 作为一个“傻孩子”,即使是去这样危险的地方,也不能带走太多的家族武力。 帝国北境民风彪悍,军队实力强劲,也正是因为如此,“大刀大枪出政权”这句话几乎深入人心。家族这一代十七个男丁可都盯着这点军队了,方厉若是敢拿走太多,自己这帮兄弟们分分钟跟他翻脸。 四个人的队伍明显太过寒颤了,作为方大公爵的嫡子,该有的排场还是要做足的。 兵力这种东西,方厉不能自己开口。自己张嘴要的话不但会令那帮兄弟们嫉妒,而且便宜老爹肯定不会多给。毕竟自己那帮兄弟们,即使是最年长的大哥,也还没有到独自领军的地步。 最终,方大公爵还是给了方厉100人。对此,方厉已经觉得足够庆幸了。这百人小队虽然算不得什么精锐,但最起码装备精良,在野地打个突袭啥的还能勉强够用。更何况,在母亲的要求之下,方大公爵最后还把这100兵丁换成了100骑,这几乎脱胎换骨的变化已经有人要按捺不在了。 说走便走,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寒暄的。自己从来就没有跟谁关系好过,唯一需要告别的就是自己的母亲,而母亲她老人家居然不见自己。可能是怕看到自己会哭出来吧,毕竟自己最小的儿子却是最早离开家的。 马车里坐着方厉与他的小丫鬟,赶车的车夫却是那个身份特殊的何惜命。 车辚辚马萧萧,匆匆忙忙沿着正街朝着北门而去,后面一队百人骑,场面显得颇为壮观。作为北地军事力量最为强盛的封疆大吏,给这区区一百人配备上马匹装备还是绰绰有余的。 盖上车帘,方厉脸上伪装的“愤怒”逐渐消失,再次换上了他那副玩世不恭的笑容。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虽然挺有诗意的,但是这时候完全跟自己刚穿越来所立下混吃等死的志向背道而驰。做一个合格的纨绔,没事调戏调戏小丫鬟,勾搭勾搭富户家的千金,转转赌坊拍卖场,与其他纨绔们斗斗气,反正方府的金币足够他挥霍十辈子也花不完。 想当初,穿越成王侯将相世家公子,方厉早就做好了当一个坑爹富二代的准备。 如今需要自己舍身打拼,怎么看都决定自己这是在糟践自己的良好出身。若是整日表现得烂泥扶不上墙,估计便宜老爹才不会选择把自己派到这种地方来呢! 此次出行,方厉亲自挑选的四个人自然有着方厉自己的打算。 布坊掌柜钱大有,虽然是个惜财如命的家伙,但是对于账目却是极度认真。只要是涉及钱的事情,这个胖胖的家伙总会显出过人的精明。在这个数学都不是多么好的世界,能够像钱大有这样把乘除法口算都能用得滚瓜烂熟的人着实不多见,再加上这货做事八面玲珑,尤其是牵扯到钱的生意滴水不漏,使得方厉老早就看中了这个人才。 赌坊打手赵文彪,武力还算不错,但最重要的却是这家伙着实狠辣,手上人命案子太多,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纷争之地这种地方最为好用。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懂得揣摩上意,而且人格魅力不错,很容易结交一帮实力都看得过去的兄弟。 东门守卫王虎是这些年方厉见过最适合领兵的将领,怀才不遇,往往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比起父亲手下那帮酒囊饭袋,这个王虎的武略似乎更胜一筹。手底下这一百人,方厉也是直接交给了王虎统帅。什么人带什么兵,看看这一队的姿容,方厉并不觉得初次领兵的王虎有什么怯场的地方。 至于现在赶车的何惜命,则是自己目前能够拿出来的最强武力了。他的斗气,是这些年来除了便宜老爹,自己见过实力最为强大的家伙。斗气境界分为体阶,元阶,灵阶,地阶,天阶,王阶,皇阶,帝阶,还有传说中的圣阶。前面这个其貌不扬的车夫,其斗气修为已然到了王阶,这样一名斗王当年能被自己从贫民窟捡到,自己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说到忠心问题,这反而是方厉最不需要担心的。你见过哪个穿越的没有点金手指? “契约术”,这个游戏里捕捉宠物的技能,硬生生地随着当年在电脑前肝死的方厉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不过这技能现实中运用的条件比较苛刻,成功率极低不说,施展起来还颇为耗蓝。就算是“魔武双修”的方厉,施展不了几次便蓝量见底了。而且前提条件也十分苛刻,必须要在对方濒死状态、自愿、或者自身实力碾压对方的条件下才能够进行,时至今日,方厉也就契约了何惜命一人而已。但这也并非没有什么好处,只要契约成功,契约双方的伤势就会迅速好转,状态回满不说,对方身体各项素质强化还会有一部分反哺给方厉自己。也就是凭借着这个,方厉才能在这个年纪将自己的斗气修为提升到了灵阶。 为了提高自身的蓝量,多少有点魔法天赋的方厉魔法成就也才堪堪够上元阶地门槛。好勇斗狠的北地人没多少修炼魔法的,想要通过契约的方式给自己拔苗助长一下都做不到。 何惜命就是当年与人争斗,垂死一线之间,方厉死马当作活马医,通过契约术将之救活。此举不但救了他一命,也令方厉自己的斗气修为获得了很大的进步。 此行众人可谓是浩浩荡荡,如同一个真正的纨绔一般,方厉直接一波兵莽了过去。 纷争之地三大城池,其实说起来也就只有长平城算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池,另外两个半月城与曜日城,顶多也就算是大一些的村落罢了,就连城墙都不存在。作为纷争之地的城池,城墙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很大程度上也只能算作装饰品罢了。 赵虎一路上有些春风得意,尽管这次是要去令人谈之色变的纷争之地,这一路生死未卜,能不能留个全尸还犹未可知,但是能够真正意义上地做一次统帅,赵虎总有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激昂。 “大人,前方两条岔路,我们该走哪边?”赵虎一席披风,大风之下发出猎猎声响,远观颇有几分大将之风。 “你妹的笨蛋,不认识路就直说,在外面耍什么帅?把老子的风头都抢尽了!”马车内正调戏着自家小丫鬟的方厉语气有些气急败坏,“两条路都是通往纷争之地的,左边一条直接通向长平城,右边一条通往曜日城。” “是,大人,属下明白了!”自家大人在马车里面声色犬马,而自己带着兄弟们在外面风吹日晒,咋总感觉这样下去总一副药丸的样子? “等等,回来!你知道我要去哪?”赵虎讨了一鼻子灰,正要抱拳领命离开,却又被方厉给叫住了。 “大人,您不是要去长平城吗?”赵虎急忙勒住马,满脸疑惑地问道。 方厉一脸恨铁不长刚的样子:“我就这一百来号人,直接去长平城赶着投胎吗?!去,下令,我们去曜日!” “曜日城?”赵虎难以置信地问道,“曜日城四面空旷,皆是平原,易攻难守不说,即使是打下来也没有多少能够提供给我们的补给,这样一座城,我们能做什么?” “我说过要去打仗了吗?”方厉掀起帘子,指着外面这一百余骑,“这些人跟着老子是来混饭吃的,不是去送死的!能够第一批跟在老子的麾下,这是他们的造化!” “长平城虽然有险可守,但那是最危险的城池!整个纷争之地的强者,有谁不知道长平城内要比纷争之地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舒适?就凭咱这仨核桃俩枣就能打下来?那是做梦!你还真当老子的‘领主’身份是金子打的不成?!老子可不是满脑子肌肉的莽夫,纷争之地这片比家族领地还要大的地盘,老子要慢慢磨下来!” “曜日城虽然易守难攻,但综合来看,曜日却是人口仅次于长平城的城镇,这是为何?”没有等赵虎回话,方厉自顾自答道:“曜日最靠近草原,危险程度虽是最盛的,但是机会也是最多的!以现在的皮草价格来计算,只要在曜日得到一张还算不错的皮草,卖到内地来,或许就是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利润!然而皮草对于纷争之地的人来说却算不得什么,一辈子龟缩在纷争之地的他们,没有多少机会出来。而商旅也极少有胆大的敢涉足这片区域……这么说,你懂了?” 一个十四岁的娃娃一口一个“老子”,听上去总觉得有些别扭,但是身为军人的赵虎却满脸严肃。自己的主上并不是什么笨蛋,这反而是今天最令自己欣慰的事情。 “行了,下命令去吧!咱们此行太过招摇,兵强马壮有些时候也并非是什么好事。如今连年战乱,路上恐怕不会太平,多派几个斥候出去,小心无大错。”自从出门之后,自己这个右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多长几个心眼也不算大事。 第三章 驻扎 “左边,对……手重一点,对对对,就是这样!” 方厉像一个大虫子一般趴在车厢里,指挥着身旁的小丫鬟潺儿给自己捏着肩膀,心里不禁时常感叹:纨绔的生活就是自在! “好了,不捏了,时间久了我家潺儿的手可要累了!” 方厉一个骨碌坐了起来:“来来来,我的潺儿,来少爷怀里歇歇……” “少爷!”潺儿的小脸红得似乎要滴出血来,“外面可是又一大家子人呢!” “他们又看不见!”方厉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再说,他们就算是看见了还能怎样?少爷我抱一下自己的侍女,天经地义!” “咳咳咳……” 车帘外,何惜命的咳嗽声传入了方厉的耳朵,听见声音的潺儿更是不敢乱动了。 “老何!你啥时候感冒了?要不要少爷我给你治治?!”方厉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车厢里传来,“少爷我的新药专治感冒,不信你就尝尝!” 似乎是“新药”这个名词刺激到了何惜命的软肋,正在赶车的他猛地一个激灵,赶忙回答道:“少爷您哪里话,老夫只是身子老了,不大灵活,方才被吹起的尘土刮进了鼻子,这才咳嗽两声去尘……不妨事,不妨事……” 笑话,自己家主上的“药”可是要命的! 这小子不知道前些年从哪里遇上了个毒师作为师傅,也不知这小子的药理天赋怎么会如此高超,直到现在,四品的毒药、毒术信手拈来,仅凭这一手就堪比地阶武者。甚至很多时候,即使是天阶武者也要避其锋芒,毒术难中,但只要是中了,就很难清除。 不过跟着这样的主子也有好处,起码一般的伤病几乎没有他治不了的。药理、毒理想通,治疗同样的伤,找药师与找毒师差别不大,只不过毒师那里用的药可能要猛一点。 没理会外面的老何在胡思乱想什么,反正这家伙作为自己目前唯一契约的人,背叛自己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做的。 捏着潺儿的小手,看着这小丫头窝在自己怀里的娇羞模样,如愿以偿的方厉坏笑着在小丫头的额头亲了一口。 感情是用来培养的,当年的自己没法改变潺儿的命运,而现在,需要做的就是保证潺儿过得幸福。没事调戏调戏自己的小丫鬟,总觉得日子过得颇为舒心。 难得做这样一个决定,潺儿这小丫头可是自从方厉穿越以来最处得来的人。方厉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多么可恶的事情他也能够做的出来。干大事者不拘小节,这可是他一贯坚持的原则。有些时候男人做事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简单一句话,或者平平淡淡的一些事,就能成为他坚持不懈的动力。 傍晚时分,队伍终于来到了此行最为险要的一处山地。 此处山势险要,一座陡峭至极的大山拦路,只有中间一道如同刀劈的裂缝可勉强供3马并行。这道裂缝小路长达十里,两侧陡峰高绝,即使猿猱都难以攀缘,绝对是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地。 这种兵书上时常提及的险境没有人敢贸然进入,再加上太阳已经落山,也是时候驻扎下来,慢慢休整,等明日斥候登山探查之后再做前行。 好在,峡谷口恰好有一处水源,生火造饭到还算方便。再加上此处背靠山地,易守难攻,随便砍了些树木作为防御工事,再将随行的帐篷搭建起来,安排好轮流守夜值班的人员,百十号人的队伍就这样驻扎在了山谷入口。 在这种行军途中,即使是附近的山上有着不少的野味,也不是打猎的时候。军纪,身为首领的方厉更应该以身作则。流着口水看着几只五彩斑斓的山鸡从坡上一闪而过,方厉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跟军士一同用树枝插起随身携带的干粮与肉干,在火上稍微一烤,便张嘴大嚼了起来。 北地军士的饭食中从来都不会缺乏肉食。一年半数时间都是天寒地冻,肉类能够提供足够的热量,尤其是油脂能够使人能加耐受寒冷的天气。因此,肉干作为行军必备的食物,早在多年以前便在北地军士中流行了起来。 吃肉的汉子普遍比吃米的汉子力气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北地人天生的人高马大,在这种传统的冷兵器时代,北方军人占据的优势要远远大于那些南方诸侯的军队。 但是同样的,蓄养军人的花费上面,方大公爵要比其他诸侯多花出近一倍的金币。都说兵贵精不贵多,要不是北州有着足够大的人口基数,单单是供养这批军人就足够把方家拖垮。 干粮就着肉干,其实也并不是多好吃。行军的干粮都没有经过发酵,尽管如今天气温暖,不会被冻得硬邦邦,但是未经发酵的实心面包就像是平日里凉透了的窝窝头,张嘴一嚼就是一嘴渣渣。肉干也不是平日里当零食吃的那种,而是杂七杂八的肉类,连带着肠子等下水在锅里煮烂,为了补充足够的盐分以及方便肉干的保存,这里面添加了足够份量的盐分,方厉啃起来感觉就像是直接在舔带着点腐烂肉味的盐巴! 即使是这样的饭食,在军人们的眼中已经是全天下最好的军粮了。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常年征战之下,很多小国能够吃饱的军队都不多见,就更不用说像现在这样还能尝到肉味的队伍了。 方厉的马车被围在了中间,周遭的军士三五成群地围坐在一起,即使是休息,兵甲也是片刻不离自身。一百多头战马并排在公事的最外围,一些细微的动静,最先察觉的往往是这些战马。而且作为草原上的佼佼者,这帮站着睡觉的动物更擅长感知危险的到来。因此在夜里,这群四肢着地的战友,更值得军人们信赖。略冷的夜风被马匹阻挡在了圈外,内里的军士们能够借着这样的静谧好好休整一个晚上。 胡乱填补了一下饥饿的肚子,方厉就早早地回到了马车上。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自从这一世穿越以来,方厉就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粗劣的食物。尽管前世小时候的苦日子也没少吃,但是人一旦习惯了某种生活,再想回到原来的境地简直难如登天。本来他还觉得,自己又不是没过过这种日子,但是真等自己再次体验的时候,才发现这些年下来,变化最大的确实还是自己。 潺儿小丫头也好不到哪里去。苦命人家的闺女不假,但是跟着方厉这么久了,方厉可从来没有舍得让小丫头吃过多大的苦。顶多就是在教习师傅教导潺儿学武的时候要求严厉了一点,就算如此,当年潺儿还好一顿闹情绪。 “没吃饱?”看着同样早早返回马车上的潺儿,方厉直接伸出了胳膊。 这次潺儿倒是没怎么抗拒,借着自家少爷的臂弯便靠了上来:“没……吃饱了!” “呵,还嘴硬!”看着潺儿撅着嘴的模样,就知道这丫头又在装坚强了。 “就是吃饱了!”潺儿扭了扭头,似乎也知道自家少爷肯定不信,“少爷,你是不是觉得潺儿很娇惯呐?刚刚潺儿也努力想习惯那些军食,可是……” “好了,没人怪你。”方厉伸手,像是变戏法一样拿出一盒糕点,“喏,吃了它吧。” “不吃,少爷,潺儿要习惯这样的饮食!”小丫头眼中带着水雾,“连这样的环境都适应不了,将来更严苛的环境还怎样忍受?少爷是做大事的人,潺儿不能因为自己的娇弱阻碍了少爷!” 方厉摸了摸鼻子:“说得少爷我都有点感动了。” 事实上这军粮自己也吃不惯,点心并不仅仅只是拿给潺儿吃的。 “好了好了,这次你已经做的很不错了。适应就要循序渐进,你没看到少爷我也没怎么吃吗?”方厉刮了一下潺儿的小鼻子,“这次就当是你陪少爷我偷吃零食吧,当年祠堂罚跪的时候,你不也陪少爷吃过点心吗?” “可是,少爷……” “可是什么?没什么东西是一蹴而就的,苦日子要适应,但也不能一下子就习惯。”方厉劝慰道,“放心吧,你家少爷是个苦不惯的人,总有办法让咱们、让将士们都过上富庶的日子!” “我早就说过,我带着大家出来是过好日子的,我许诺这里所有人,将来过得日子要比在之前的北州要强!所以这种日子并不需要怎样去适应,因为这种特殊情况将来会少之又少!” 看着潺儿两眼小星星地望着自己,方厉嘴角翘了翘。他现在说这些并不是在放空话,自从得知被自己便宜老爹“发配”到纷争之地开始,方厉就一直在谋划自己将来的发展。 “好了潺儿,听听,你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来,少爷亲自喂你……”方厉坏笑着,用嘴叼着一块糕点,朝着潺儿的嘴边送去。 第四章 再次施展 第二天清晨,太阳早已升起,全军也整装待发。方厉面色铁青地看着山道内,在其身侧,赵虎也是一脸难色。 前方有匪! 今天一早,三名斥候归来,其中朝正前方探查的那名斥候带来了这个消息。 山上没人,其实这也不难猜测。两侧山壁陡峭,山上的人很难攀缘下来。除非是为了全歼自己等人,把两侧出口一堵,从山上丢下滚石、火油、金汤等物,自己等人必定在劫难逃。自己这一队只有百来号人,而整个狭道的长度却有着十里之远,想要在陡峭的山峰上准确判断自己一行的位置,实在是太难了。尤其是一打起来,人有足够的空间四散奔逃,滚木滚石之类的杀伤力并不明显。 方厉没有什么仇家,方大公爵最近还没有反的意思,同样仇家也甚少。能够在绵延十里的山峰两侧布局,显然一般的小仇家都没有实力布下这样的天罗地网。山匪强盗什么的就更不会选择这样的袭击方式了,即使是他们侥幸成功得手,难道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不在这里讨生活了?且不说需要抛掷的东西多么消耗人力物力,光是在这狭道里打扫战场,就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因此从一开始,方厉所担心的就是狭道里面。这种窄小的路径,导致任何可能通过这里的人都没有足够的空间施展拳脚。身为斗王的何惜命除外,但是一名王阶强者对成千上万的普通武夫出手,这种破坏规则的事情怕是会引来一些老怪物出手,风险太大了。 匪徒是堵住了前方的出口,因为没有机会从前面出去,斥候也没看到这帮劫匪究竟有多少人。 看着跪在地上,一口一个“属下无能”的斥候,方厉缓缓地蹲下身子,将他扶了起来。 “这不怪你,活着回来就好。”方厉也知道,这种情况强行上前探查,除了送人头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 “可惜,当初没有运用能力契约一头鸟类魔兽,否则高空侦查不比任何的侦查方式都奏效?”方厉自言自语着,也不管周围的人有没有听懂,“此处仍在北州境内,也就是说,即使有匪患,也成不了多大的气候。” 正如方厉所说,北州民风彪悍,但是生活富足之下真的肯落草为寇的着实不多。再加上地方吏治也同样看中军功作为,剿匪这种刷政绩的行为足以使得各地方长官们趋之若鹜了。 “结合咱北州的情况,那些山匪很大可能也只有百来号人。”方厉眼睛微微一眯,“但是据斥候传来的消息,隔远观望,那帮山匪的装束并不像是被逼上山的穷困百姓,所持刀刃也都寒光闪闪,不似愚钝的农具能够折射出来的光芒。” “也就是说,他们是有备而来?!”赵虎的脸上已经不再是难看,这时候却透露着凛凛杀机,“是谁想要在这北州闹事?老虎脸上捋须,活的不耐烦了?!” “咱方家暂时还没有与什么势力交恶,但是这并不妨碍有人想将咱们拉下水。”方厉笑了笑,政治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自己不想蹚浑水,但总有人想把你逼上梁山。 “对方人数暂且不知,但是不难猜测,千人左右的规模估计就是他们的极限了。”对于行兵打仗,赵虎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北州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地方,大人您要就任纷争之地的消息到今日还没有三天,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把人偷送进来,即使是分批次伪装潜入,最多也不会有几百人,然后再胁迫几批当地的匪患,能凑够千人规模都得算那指挥官天赋秉异!” “不错,”方厉点点头,“事实上我估计对方规模顶多也就四五百人的样子,人多嘴杂,尤其是后期他们还要杀人灭口,山匪聚集多了也是个祸患。” “那……大人,我们接下来……”赵虎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一百骑兵对战五百步兵,即使是狭路,也有着不小的胜算。 “等。”然而方厉并没有上头,“对方的人数现在还只是猜测,我没有把握对方不会有什么后手。” “我们就这样干等?”赵虎有些吃惊,觉得自己对这个主上刚建立起来的一丝信任有些崩塌的迹象,“他们肯定刚刚劫掠过附近的村落,就算没有,凭他们收服的山寨也足够大半个月的军粮了!而我们是急行军,粮食只够六天,这还不算马匹的消耗!大人……” “我有说过不打吗?”方厉倒是淡定地坐在旁边的山石上,“老何,去山上捉只鸟来,最好是魔兽!” “鸟?”何惜命从头到尾倒是没有紧张,反正即使这里的人都死掉,自己也有能力带着自家主上杀出重围,其实按他的想法,这些人的命跟自己都没有太大关系,只有这个主上,冥冥中有一股莫大的力量促使自己尽心尽力地去维护,即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当年救你的那个办法,可不仅仅只能用在人身上啊……” 何惜命不知怎么地打了个寒战,想起之前那种能把自己的思想都给“掰弯”的强大技能,虽然最终救了自己一命,但从那以后,他感觉整个人生就是为了眼前这个人而活的。尽管心底里后怕,但是行动上却还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着方厉的命令,很奇怪,自己居然一丝丝的反感都不存在。 接到命令的的何惜命并没有耽搁,返身迅速地钻入了后方的山林之中。赵虎还是一脸不知所云的模样,完全弄不懂方厉这是在玩的哪一出。 不过片刻,何惜命就从后方的山林中折返了回来,而他手上,赫然就夹着一只已经昏迷过去了的雷鸦。 雷鸦,刚刚能够算是魔兽的鸟类。能够从口中吐出一道漆黑的闪电,威力并不怎么强,顶多也就与体阶魔法师全力一击相当而已。但是这只鸟儿的等级划分却是元阶魔兽,其中的原因便是这雷鸦颇为迅捷的速度。 “不错,一只速度型见长的鸟类,最适合试探情报了。”方厉满意地点了点头,再加上这鸦类的魔兽在鸟类中也算是比较聪明的,探查情报之后也能够很好地准确表述。 契约这只乌鸦的过程并不艰难,方厉并没有花费太多的精力,主要还是因为实力的碾压以及乌鸦的重伤。只见方厉将手放在雷鸦的头上,一股祥和的金光微微闪过,一次成功,方厉很顺利地完成了与这只乌鸦的契约。 看见金光,何惜命不由地撇了撇嘴。契约一经签订就相当于把自己永久性地卖给了眼前这个主人,对于这只可怜的雷鸦来说,这或许比早晚有一天被其他更高等的魔兽吃掉要好一点吧? 雷鸦的伤势肉眼可见地痊愈着,之前被何惜命打断的骨头正在诡异地拼接,一阵阵嘎嘣声里,一旁的赵虎满脸惊骇地盯着这犹如神迹的一幕。就算是号称能够治疗大部分疾病的光明魔法“大治愈术”,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完成这样的壮举!自己这个主上,到底是掌握着什么样的可怕能力!? 雷鸦似乎对自己的伤势恢复很是满意,翅膀鼓动了两下,就再一次飞了起来,盘旋了一圈之后顺利落在了方瑞的肩膀之上。 “去,给我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堵在山谷那边。”方厉对着雷鸦轻轻说了一声,心意相通之下,雷鸦完全能够明白方厉对自己的命令到底是什么。 看着振翅高飞的雷鸦,方厉打了个呵欠:“等等吧,赵虎,一会咱们就能获得准确的情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