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景人和》 第一章 伊始 春日,正是万物勃发,大地重新焕发生机之时。 花园中,早春的花朵已经舒展枝条,扬起一张张艳丽的花瓣,迎着阳光挂着露珠,展示着自己的风姿。 伴随着孩童们欢快的小声,一对粉雕玉琢般的小娃娃,穿着喜庆的颜色,在花丛中追着飞舞的蝴蝶。两个小娃娃穿着一模一样的衣衫,大红的裙衫,捆着红绸的包包头。 “月儿,快看,有一只黄色的蝴蝶呢!”娇小的女娃子,生着大大的眼睛,小嘴儿红艳艳的,颊边的酒窝很是舒服。 被称作是月儿的是名身量较高的女娃,白腻的肤,微微上挑的眼眸,琼鼻下是一张带笑的小嘴。这女娃此刻才五六岁的模样,若是待长大后,必定是一名风姿绝然的美绝女子。 “灵儿,莫要跑的那么快,小心摔倒了。” 名为灵儿的小丫头努了努嘴,笑着说:“不会的啦,灵儿很小……”话音未落,却啪唧一声摔倒了。 那月儿一怔,忙冲上前去,轻轻将摔倒的女娃子扶了起来。 “哇……好痛……好痛……” 那嘴巴里,赫然缺了一颗门牙,破了个洞洞。 月儿顿时脸色惨白,大叫道:“灵儿灵儿,你把牙牙摔没了。” 新月如钩,高挂在梅树之上。 少女穿着一袭雪白色的狐裘,行走在雪地间,手上提着一只红色的提盒。嘴里呼出的白气,在她眼前形成一道雾气,惹得她格格笑了几声,便加快了脚步。 卧房中,红装少女翘首以盼,一双妩媚的眼儿顺着敞开的窗子朝外看去。忽然,她眼睛一亮,忙挥着手,朝远处唤着:“灵儿灵儿……” 灵儿抬眸微笑,眯着眼睛说:“月儿,再等一下下就好了。” 推门而入,屋子里的温暖令她打了个冷颤,一个响亮的喷嚏便出口了。 见状,花挽月连忙上前将她拉进房间里,反手关了房门,又给她披了件衣袍,才一脸不满的训斥道:“让丫鬟来就好了,干嘛非要自己来!” 南灵儿皱了皱琼鼻,微微一笑,说道:“若是我不来的话,怕是月儿定会不开心呢!” 被说中了心思,那张白皙的肤色上闪过一丝绯色,不由嗔道:“你若是不想来的话,便不要来了。” 南灵儿格格笑起,“月儿又在口是心非呢!” 花挽月连忙反驳道:“我哪有!”然,对上少女笑意满满的脸,却低下头,呐呐不知言语了。 “来来来,快些吃下吧,知道你耐不住饿得,要是不吃这夜宵,可肯定是受不住的。”少女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一边从提盒中取出碗筷,以及一盅在火上炖了些时候的鸡丝香米粥来。 “灵儿也一起。” “好啊。” 温暖的房间中,两人静静的享受着暖意融融的鸡丝粥,心情那也自然是极好的。 “灵儿,你会不会觉得很累?” 吃粥的时候,花挽月忽然突兀的开口。 南灵儿一怔,不解道:“累?没有啊!” “习武不累吗?” “原来月儿说的是这个啊!”南灵儿轻轻笑道,摇了摇头说:“不会呢,一点儿都不累。” “可是……”花挽月轻咬红唇,目露担忧。“爹和娘对灵儿……” “师傅和师母都对灵儿很好啊!若是没有他们的话,怕灵儿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呢!” “是嘛。”花挽月低声应着,眉宇间并没有因为南灵儿的话有一丝放松。 南灵儿吃着粥,看着眼前这位美如画中仙子一般的人儿,哪怕是自小长大,仍旧惊艳不已呢!“月儿,你怕是这世界上最好看的男子呢!” 花挽月无奈一笑,却并没有反驳。 任谁能看得出,眼前这穿着一袭绯色衣裙,发上步摇轻动,一张红唇,艳丽无双容颜之人,却是一名男子呢! 京城花家,共有七名公子。而花挽月,便是其中的老七。母亲坏他时身子骨因为遭歹人偷袭,以至于他出生时,身形孱弱,体弱多病。往往一到了冬日,便足不出门,生怕招惹到了外面的凉意。而听了有名术士之言,便将他当作女儿养着,只待成年时。 南灵儿默默在心中计算着,距离他十六岁的生辰只有两年了呢!到那时,她便会嫁与他,从此生活一辈子呢!莫名的红了脸,不知何时起她便喜欢上了他,只要一想到这样美好人会成为自己的夫,她的心便不由得狂跳不止。 一顿饭,在两个人各自的情绪中缓慢而过。 几日后,花挽月穿着厚厚的狐裘,戴着狐皮帽子,在侍女的搀扶下,沿着花廊缓步行走。忽然,他的视线一凝,看着在雪地里飞舞着剑花,发上都凝结了一层厚厚冰霜的女子,咬了咬牙关。 “小姐?”侍奉的丫鬟并不知花挽月的性别,便一直以小姐相称。“要不要去看看灵儿小姐?” 花挽月轻轻地摇了摇头,道了声:“不用了,走罢。” 雪地上,南灵儿长剑一抖,轻轻入鞘。刚才是她看错了吗?怎么感觉好像是看到了月儿?不过转念想了想,也是不可能的。月儿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呢!他的身子骨不好,必须要待在屋子里呢! 花夫人的房间中,陡然飘荡着一股沉滞紧张的气氛。 虽已经年过半百,却仍旧风韵犹存的花夫人此刻却是一脸怒色。一张保养得宜的脸上,满是怒意。“砰!”她狠狠的拍了一下桌面,站起来怒问眼前的儿子。“你刚刚说什么?!” 花挽月一脸宠辱不惊,好似并未见到花夫人的怒火一般。轻轻慢慢,柔和回道:“儿子说,不想同灵儿成婚。” “好啊你!你们的婚事已经成了这么久,再过两年,你便要迎娶她了,如今你却来说这种话!不同意!我绝对不同意!”距离的喘息了下,花夫人朝外面吼道:“来人,送她回去!” 侍女隐约听到里面的争吵声,小步进来,搀着花挽月的手臂,柔声道:“小姐,快回去吧!” 两年后,花家上下都是红光满面,花廊屋檐下尽是挂满了喜庆的红绸。过几日,便是府中七少爷成婚的日子了,大家自然开心不已。 “灵儿,咱们马上就要成亲了呢!” “嗯。”南灵儿怯怯的回道,在面对着他的时候,她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温柔起来。 “你愿意吗?”他问。 “嗯。”脸儿红了起来,轻轻的点了点头。 花挽月看着镜中的自己,轻笑道:“灵儿,我这样可美?” 南灵儿满面红潮,害羞的点了点头。 “灵儿,你喜欢我穿女装的模样吗?”他弯着嘴角问道。 他这个样子很美,像画中的仙子一般!她常常会看着他的发呆,怀疑眼前这个人是否是幻象。因为这样的美人,在这世间怎么会存在呢! 不由得轻轻点头,南灵儿低头垂眸道:“月儿这个样子很美。可是……灵儿更想看到月儿穿男装的模样。”自她来到这个家中,便不曾见过他穿起男装时的模样。想到再三日后,便是他们成婚的日子了,那时他肯定会换上男装,心儿便不由蹦跳不止。 花挽月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可是低着头的南灵儿却不曾看到。“灵儿,你回去吧,人家说成婚前新娘新郎见面会不吉利的。” 南灵儿还待说些什么好,然而对上花挽月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忽然退却了。 很快,便来到了这个大喜的日子。 鞭炮声响个不停,往来的丫鬟小厮们腰间皆有一条红绸,整座花府热闹极了。 南灵儿看着镜子里被妆点的美艳无比的自己,脸儿愈发的红艳了。今天,就是她嫁人的日子了。 喜事嬷嬷正从花廊上匆匆而过,猛不丁的被一个突然跑过的丫鬟撞了一下。“啊哟!要死啊!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那丫鬟一看嬷嬷,忙低头告错。“嬷嬷,是奴婢不小心。奴婢是赶着去报信的,七公子他,他不见了……” “砰!” 房门被大力推开,一袭红色嫁衣的少女静静站在门前。“你时才说,谁不见了?” 小丫鬟怯生生的抬眸看了她一眼,咬了咬牙,说:“小姐听错了。” 南灵儿静静看着那小丫鬟,忽而一笑。“你方才说他不见了,是吗?” 而此刻,已经得知消息的花夫人正匆匆赶来,听到这对话,连忙走上前来,说:“灵儿啊,没事的。挽月肯定就是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了。” 然而,南灵儿却是瞪着一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花夫人。“他逃婚了,是吗?” 花夫人不知如何作答,然而那逃避的眼神已经给了南灵儿答案。 “呵呵。”就在众人噤若寒蝉时,忽听她低笑几声。“看来,这婚是成不了了呢!” “灵儿,这……” “好了,都散了吧。没事儿,不过是被新郎抛弃了而已。” 众人见她面上不像伤心,便也没大在意。 然而,当午夜时分,后山那座小木屋陡然燃起了大火,才让众人后悔不迭。 至此一日,花家花挽月便成了众人再三缄口的名字。而南灵儿,成为了众人心中永远抹不去的一缕伤。 第二章 第三 月黑风好,孤独的月隐藏在乌云中,悄悄露出的侧脸窥探着这尘世。斑驳的树影落在地面上,宛若鬼魅张牙舞爪一般。 风声凄凄切切,听来像是谁人在夜色中细声呜咽般。 书房中,张福贵瞪着眼前突然出现的黑衣男子,哆哆嗦嗦的问道:“敢问大侠名号?” 就在方才,眼前这名瘦削的男子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大刺刺的出现在他的院子里,丝毫没有将他派来重重严密保护他的护卫们给看在眼里。浅淡的月光下,一袭朴素的黑色衣衫,抬手之间迎风翻飞,那一双枯瘦的手以他前所未见的手法迅速撂倒了府中二十几名护卫,就连这府中潜藏着的暗卫也被一种诡异的点穴手法控制在原地不能动弹。 张福贵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眼看着来着以诡异的让人无法相信的轻功和步伐迅速的穿过躺倒在地的众护卫,然后若无其事的掸了掸衣衫上并不存在的尘土,朝他缓步走来。 “三。”黑衫男子淡淡的说。他的声音略带一丝低哑,却并不难听,反而低沉的有些性感。 直到他站在烛火下,张福贵方才看到这男子的容颜。说是男子,似乎年纪略轻了些。一张苍白的容颜,惨白的唇,平静无波的眼神,除了一双罕见的纯黑双眸外,并无其他特别之处。若勉强可以称是的,便是男子略微比起一般男子稍稍秀美一些的容颜。只是,这张容颜在这如看死人一般的目光中,也诡异的如同方从棺材中拖出的死尸一般。 眼前这名丢到人堆里,都不打眼的少年模样的男人,竟然是江湖杀手排行榜中,最神秘,始终都无人得以见到真面目排行第三名,自称为三的杀手?! 有人存在着的地方才是江湖,而江湖更是一个各种消息互相交换的场所。便是那杀手榜单上,赫赫有名的杀手据知便有数名是出自夜楼。杀手榜上第一名的据说便是那赫赫有名的玉面公子云梦泽,使一柄长剑,剑光闪过便是一魂离世。第二则是擅使飞刀,常常在暗处取人姓名的楚江。这二人在江湖上可是小有名望,但惟独这位于榜单上的第三位,却是无名无姓,不知所属何处,甚至连相貌都无从知晓,更枉论他擅长何等记忆,使用什么样的兵器了。 人们只知,这三开出的价码远远高于杀手界的行情,而且从未失手,只是此人接单的此处简直是低的可怜。若说这楚江足以称作是杀手界的模范,这三便是杀手界的耻辱了。一年来最少出手过四次,不过却因为其所杀之人身份地位之高,任务之艰难,才能稳坐这第三的宝座上。曾有人断言,若是在这样下去,怕是三便要让出这第三的宝座了。可是,自从三出现在江湖上,已经五年之久,这句话却至始至终都没有应验过。 若是今日来着换作其他人,张福贵或许还有活路可言,但是既然今天的来着是三,那就表示,无论如何他都是在劫难逃,只有一死了。 “可否告知在下,是何人派你前来?” 三挑眉,一双平静的黑眸看得人背脊发寒。“杀手界有规矩,不可透露雇主的身份。” “我出五百两,换你一个答案!” 三似乎是想了想,点头说:“一千两。” 张福贵没有犹豫,直接从书桌的抽屉里取了几张银票放在桌子上。“告诉我,这就是你的了。” 三漫不经心的上前娶了过来,将银票揣进怀里,淡淡的说:“是个男人,姓张,只可说这么多了。” 然,张福贵却是一下子便猜到了那人是谁。原来,竟是他的宝贝儿子啊!好啊,他这积累的一辈子的财富到了他百年之后不都是他的吗?这小子竟然还不知足,还雇了杀手来杀他。看来他是真的想他置他于死地啊,竟然不惜重金请了三出面。 “阁下,可否放过在老夫一马!老夫会给阁下两倍,不,三倍的佣金!”虽然机会渺茫,但张福贵还是抱有一丝期待问道。 “不可,此乃规矩。”三说的一本正经。 张福贵皱着眉想了想,而后把心一横,大声说:“不知道阁下可否在老夫死后,替老夫杀一个人!” 三说道:“价格必须合理。” “这些……”张福贵随手从桌案上取了一只盒子,将里面的银票尽数取出。那里面厚厚的一摞,少说也得有十几万两。这可是张福贵近乎全部的身家,除了库房里那些不能动弹的宝贝外,身边只有这些现银了。“阁下认为如何?” “可以。” 张福贵不由露出一丝笑容,“那么,我将我宝库中的财物都送给你,你是否还能帮我办一件事?” 三道:“得看这件事的大小了。” 张福贵的笑容愈发加深,“自然不麻烦,只是让阁下帮忙放一把火罢了。如此,老夫便告诉阁下那宝库打开的方法。” “可以。” “阁下请随老夫来。”打开了书房中的暗格,指了指暗室中藏着的金银宝器。“这些东西都是阁下的了。” 三看了看,指名道:“那个和那个。” 那博古架上放了众多宝物,而三所指的便是其中的一盒硕大的珍珠以及一枚小儿拳头大的夜明珠。 “来吧。”将这两样宝贝交到了三手中,张福贵眼中闪过一丝释然,微笑道:“想必三应当知道老夫让阁下所杀之人是谁了。说实话,将这祖宗的基业一把火烧掉,还当真舍不得呢!不知道阁下使用什么武器呢!若是阁下有剧毒的话,可否……” 然,话音未落,便见一道血光闪过。张福贵瞪大眼睛,到死都不敢相信,杀死他的竟然是他方才用来装银票的盒子。 三随手撕了块幔帐,将珍珠同那银票裹了起来,背在身后,而夜明珠便揣到了怀中,随即便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在经过厨房时,顺走了一支搁在灶火边儿上的火折子。 张家大公子的房间中,一阵咿咿呀呀的声音想过,便是男女的粗喘声。云雨方歇,男人埋在女子丰满的胸房里喘着粗气。 等过了今日,这张家就全部是他的了。想到这儿,身子不由一热,忍不住搂着女子再度运动起来。 女子只是假意推拒了一番,便迎合着哎哎叫着。 “宝贝儿,等过来今天,你就正式跟了本公子吧!” 女子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娇声道:“啊呀!大公子这是说什么话呢,奴家可是……” “是那老家伙的十七妾嘛!那老家伙能满足的了你这年轻的身子……”男子暧昧的顶弄了下,惹得女子软软的叫了声。“再说了,啊……你,你是谁!”险些被突然的惊吓软了身子,男子指着突然出现的黑衫男子道。 三目光平淡,好似眼前这两个交缠在一起的男女不过是两坨没有生命的猪肉。“三。来取剩下的佣金。” 男子一愣,便不耐烦的说道:“去去去,到那桌子上拿去,别来烦我。”男子是第一次雇佣杀手,到不知这杀手都是亲自上门来取钱的。 三取过盒子,同自己先前得到的放在了一起。 “咦?你怎么又过来了!”男子不满道。 外头斜照的月光在床榻前留下了浅浅的影子,男子的颈边闪过一道刺目的白光…… “啊……”女子未出口的话语戛然而止,目光惊恐的等着三,不解为什么自己突然不能动弹,也不能发出声音了。 静静的看了眼浑身沾满鲜血的女子,三丢掉手上的烛台,伸手用火折子点亮,缓步上前点燃了这屋子里的幔帐。适才从厨房里顺便拿来的菜油也派上了用场,没一会儿火便燃了起来。 在女子越来越惊恐的目光中,三慢慢的走出门去,手中拎着菜油,在这院子的各处淋洒,自然张福贵的书房也不会幸免。 大火越着越旺,没一会儿便蔓延开来。火光中,是一张张惊恐的容颜,和连滚带爬的姿态。 三站在一颗高大的洋槐树上,看着众人丑陋的姿态,火光映在他平静的黑眸中,多了几分人色。 火势虽大,但烧着的也只有房屋而已,不少人从梦中惊醒,纷纷逃跑。但奇怪的是,这场火来得古怪,灭的也古怪。整座张府,也不过死了三人而已,而这其中,便有这张家大少爷同张家老爷张福贵。 只是,当第二日人们清理废墟时,看到张大家大少爷的模样,再看张福贵死去的地方,忽然发觉这场火并没有这么简单。 而这些并不是三会关心的,他已经踏上了回家的路,很快便淹没在了清晨大街上来往的人群中。样貌虽有些古怪,但三藏身人群中,却是意外的不起眼,没一会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第三章 凌弃 初春的天气还有些寒凉,五里村的村口,一名穿着粗布衣袍的少女搓着手,目光期盼的看着村口唯一的土路。 晨光散尽,大地被一片日光所笼罩之时,在那迷雾中,终于出现了一道墨色的声音。 少女脸上闪过一丝喜悦之情,开心的朝那人跑了过去,嘴上直呼:“阿弃,阿弃,你回来啦!” 来人从头到脚一袭黑色,黑色的登云靴,黑色的布袍,只是那苍白的容颜,缺少血色的唇,暗沉幽深的黑眸,若是夜里见到了,没准儿会以为看到了阎王爷座下的黑无常呢! 少女小步的跑了过来,扯着男子的衣袖,娇声道:“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嘛!我可听人家说了,这张家可是被一把火烧掉了呢!你呀,怎么能这么做呢!” “钱。”递给了少女一个包裹,男子脚步不停,朝村子里走去。 少女接了过来打开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道:“这么多啊!” “嗯,两人。” “哎?不对啊,我怎么听说死了三个人呢!”少女摸了摸额上垂下来的发丝,一脸不解道。 “张福贵,张云生,另外那个是赠送的。” 少女姣好的容颜上闪过一丝丝不自然来,许久才长叹口气说:“若是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你仅仅这因为这个原因才一次杀死三个人,怕是要大跌眼镜吧!” 男子对于少女时不时蹦出一些他听不懂的词汇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淡淡说:“小依,我肚子饿了。” 少女一呆,半晌道:“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老妈子一类的存在吗?” 男子不答,神情也没有丝毫变化,看的少女一阵无力,只能叹气道:“好啦,败给你了,回去了,我煮饭给你吃。” 如此,男子的脸上才浮现了一丝略带暖意的神情,少女看在眼里,唇角终提起了笑意。认识凌弃是一个意外,意外到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怕是,她的经历同人家去说,定会被当作是发梦吧!梦依不禁勾起了嘴角,想到了那一年。 同样也是一个春日,乍暖还寒时候,连那春风都有些凌冽。 但是,便在这样的天气里,梦依却拖着一双不太利索的小短腿,频繁的奔波在客栈中。以她这样的年纪,想找到一份工作真的很不容易。她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穿越这种事会落在她的身上。她只当这是小女孩闲来做的白日梦,但当她自睡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其实是倒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山坡上,身上还是自己那一套睡裙,可身体却缩小到了孩童时候的模样,当真只有一个欲哭无泪了。 好在她在消沉了一段时间后,便开始为自己的肚皮考虑了。梦依自认为只是一个普通人,做不来那些穿越小说中的女主的丰功伟业。什么开青楼,开美容院,宅斗宫斗一把好手,真心不是她能力所及。 “客倌,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啊!”梦依一袭粗布短衫,肩膀上还打着一块帕子,正是标准的店小二模样。她在这儿已经干了有两个月了,每个月能拿到一两银子,而且还是包吃住,已经是天大的好处了。像她这样的孩童,人家店家才不收呢! 刚刚说完每日一语,梦依看着眼前的男子皱了皱眉头。说是男子,倒不如说是少年,一袭黑色不善,面色惨白像久病之人。不过,若现在站在这少年眼前的是自己的闺中密友彤彤的话,大抵会连连惊呼好一个美丽病弱受。可是,她可不是腐女,乃是坚定不移的bg党。因此,只对这少年瘦弱的身形皱眉,便无其他。 少年低头看着这个身量刚刚及自己胸口上店小二,皱眉。这分明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喉咙里一阵痒意,少年低头咳嗽了一声,才低低道:“准备一个干净的房间,不要来打扰我。” 梦依拿出一贯对客人的笑容来,“好的,客倌随我来。” 待下了楼,梦依睇了眼册子上那少年记录的名字,低声喃喃道:“凌弃。”好个古怪的名字,同他的人一样。只是,对于这个小插曲梦依不曾在意。倒是,那少年从进入房间后,便不曾出来,连午饭都没有出来吃,让梦依有些担心。该不会是一个病痨子,没准儿突发疾病就挂掉了吧! 但随之而来的工作很快就让梦依将这件事给抛之脑后了,待到她闲下来时,已经是吃晚饭的时间了。吃过晚饭后,客栈也渐渐安静了下来。梦依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空气中有淡淡的水气,怕是没一会儿会下雨吧!但愿这场雨不要太大,免得湿了屋檐下的灯笼。 今夜,照例是梦依值夜,也是因为这个缘由掌柜的才将她留了下来。 “小依啊。”一脸笑意的掌柜的走了出来,让梦依一愣。这个时间,他不是应该搂着他那位丰满的老婆滚床单去了吗? 掌柜的是一名大约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穿着件麻青色的长袍,富态的脸,细小的眼,十足的奸商模样。 “掌柜的,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梦依扬起笑脸,说道。 掌柜的凑上前来,微微一笑,“在这儿可做的习惯吗?别这么拘谨,坐下来说话吧!” 梦依依言行事,却发现对方的手指越过桌面,在自己细嫩的手背上轻轻摩挲着。心中顿时一阵膈应,梦依堆起一脸笑容来,说:“还行吧,这儿的活不累的。”手臂一点点的抽回,好似并未察觉到掌柜的逾越的举止一般。 “小依啊,你听我说……”掌柜的笑了起来,可这笑看在梦依眼中分明带着不怀好意。她不由得担忧起来,手指攥紧了衣角。 “好啊!老娘当你是跑到哪里去了,原来是同这小蹄子闲话夜聊来了!”这嗓门高亢的正是掌柜的婆娘,家里以前是个杀猪的,因此那身形站在那里,便似一座小山一般。 掌柜的在听到老板娘的声音后,身体清晰可见的抖动了些。梦依不屑的撇嘴,典型的怕老婆型。怕老婆不是不好,那代表着对老婆的尊重,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则就另当别论了。 “夫人,你,你怎么出来了……”慌忙的从凳子站起来,掌柜的腆着脸笑着说。 老板娘没有理会他,而是瞪向梦依。“老娘早就说这个小蹄子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竟然勾引起了主家了!来人,把她给老娘关到柴房里去,明个儿卖到窑子里去!” 梦依被两名强壮的男子拖到柴房里时,才惊觉对方竟然早已经知晓了她的性别。若是真的被卖到了窑子里,她这辈子可就完了。看着自己手臂上的绳子,梦依无奈的叹了口气。是有多么戒备她啊,生怕她跑了。 挪动着双腿站了起来,梦依悄悄上前,透过柴房那扇并不牢靠的木门看去,外面并没有人把手。还好,还好,此乃万幸。想到这儿,她不由低笑了下。若她真的是一名普通的孩童,肯定被吓坏了吧!这掌柜的真乃色中饿鬼,自己这具身子看起来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就惦记上了。 使劲儿挣了挣了绳子,捆得还挺结实的,梦依心想。便开始在柴房里寻找着,没想到竟然她给找到了一把斧头。小心的蹲了下来,贴着那斧头一点点的将手腕上的绳子磨断,难免的手上要有些破皮的,但同被卖掉这种下场来说,简直是微乎其微的。 “啪!” 耳朵里仿佛响起了绳子断裂的声音,梦依活动了一下手腕,起身仔细的贴在门板上听了听,并没有什么动静,才轻轻推门。 “该死!”她不由得低咒一声,这门竟然被锁死了。这柴房位于客栈后院,若是稍有动静,这楼上肯定是会听到的,到时候她可是逃跑不成,没准儿还会被毒打一顿呢! “小二?”不确定的声音在而耳畔响起,梦依眼前出现了一张苍白的容颜。透过门板,便对上了一双黝黑让人背脊发寒的黑瞳。不过此刻她可顾不得上这些了,急忙小声道:“帮帮我,老板娘要把我卖到窑子里!”不知为何,眼前这名少年明明是满身冷意的模样,她却直觉他一定不是坏人。 “你,女的?” 梦依点了点头,“快点儿啊!要不然就天亮了啊!” 少年走上前来,只听一声细小的咔嚓声,那门锁便被打开了。梦依一出门,便拉着少年的手臂急急道:“快点儿,咱们快些离开这里!”少年没有反应,任由梦依将他带到后院的墙壁下。“走,爬出去!” “哦。”少年淡淡的应着,手臂倏然搭上她的腰肢。梦依只感觉身体陡然飞了起来,昏昏沉沉的落地后,这才发觉竟是已经出了客栈。 “你……高手,大侠啊!” 少年歪了歪头,神情竟有几分可爱。“不是大侠,是杀手。” “呃……想必你当杀手一定没有经纪人吧!小子,以后就跟着姐混吧!”梦依拍了拍胸脯,一脸我是为你好的表情。 少年似乎有些发怔,却是犹豫的点了点头,虽然他并不理解这经纪人是什么意思。 第四章 新居 在厨房里忙活着的梦依到如今也不敢想象,她就成了凌弃的掮客,而且一当便是五年。当年那个小个子的丫头如今已经成长了为了少女,而少年如今也成为了杀手榜上的第三位杀手。 梦依以为,凌弃的武功是她见过最好的了。但她也清楚,在这天下多的是人外有人,并不能因为现在的地位而止步不前。在第一年里,凌弃便十分整齐的跃居了杀手榜单第三位,而且至今从未改变过。梦依知晓无论是哪一行做人都要懂得低调,尤其他们做的还杀人的买卖,因为她只令凌弃保住这第三的位置,并不要求他能力争上游,超过了那前两位的云梦泽同楚江。 去厨房里先给他热了一碗昨日剩下的稀饭,便见他已经换上了一件黑色短衫,还把腰际上几乎不曾在杀人时拿下的软剑解了下来,她便知道他定要又去练功了,不由摇了摇头上前。“阿弃,刚回来就不要去练功了,先喝碗粥垫垫肚子吧!” 凌弃收回软剑,接过粥碗,喝了一口,方才说:“不可荒废。” 梦依轻轻一笑,道:“只是休息一日,不碍事的。”阿弃啊就是太刻苦了,时时刻刻都紧绷着,日日不忘练功,且不论是刮风还是下雨,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前几日接的那活儿应该够咱们生活一段时间了,休息一下不当事的。”梦依看着他苍白的面容,忍不住劝慰道。 凌弃囫囵吞下碗中的稀饭,轻轻摇了摇头。“不可,勤加练习才能立于不败。师父有云,熟能生巧。” 提到这儿,梦依便忍不住想要叹气了。她是对阿弃那位素未谋面的师父佩服至极啊,怎么就将阿弃教导成了这般木头似的性子,傻乎乎的,好欺负的紧。偶尔问询到他过去的事,他只说因为早年受伤不大记得了,却又说幼年师父嫌他笨拙,让他刻苦练习武艺。那时梦依真想反驳一句:“若是阿弃算是笨拙的话,这世界上便不曾有聪慧之人了。”在这几年间,他们断断续续得到了基本武功秘籍,每每不过月余时间,凌弃便能融会贯通,堪称武学奇才。这等人,若被称之为笨拙,世间又怎会有习武之人了。因此,梦依心中只道是阿弃的师父对他要求过严了,才养成了他这幅性子。 “阿弃,午饭简单些,晚上再给你煮火锅好不好?”在这大元却是不曾有过涮火锅这等烹制食物的方式,自己也不过做了一次,便成了凌弃心心念念着的美食了。 果真,在提到这火锅二字,凌弃的黑眸迅速的亮了一下,快的让人几乎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好了,先去休息吧。午饭一会儿就好,衣衫可有破损的地方,拿来我给你补补。” 凌弃摇头,说道:“无,去睡了。”连日来一直在路上奔波,他真是有些困乏了。 目送着他回到屋中,梦依才拿着空碗回到了厨房中。思及自己这一番境遇,便忍不住的想要发笑。当年不相信穿越的宅女,如今还在这个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大元活的肆意。这历史只从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便悄悄的发生了改变,她自以为了解的历史到这里成了完全无用的东西,想想便觉得扼腕。她以前还侥幸的以为自己能凭借对历史的了解,好歹混几个小钱儿花花呢,谁想到空欢喜一场。 从凌弃将自己救出那客栈中已经过去了五年了,他们也在这个村子里住了四年了。梦依轻勾嘴角,晚上好好准备些肉食,阿弃一定会十分开心的。 凌弃回到了房间中,躺在熟悉的床榻上,本以为不会这么快入眠,却没想到刚刚一挨到枕头便沉沉睡去了。他啊,真是累坏了。 房间里的包袱还装着这次一并拿回来的赏金还有夜明珠等物,以及一张他无意间得到的物件儿,想必小依会十分喜欢吧!带着这个期待,凌弃在睡梦中的唇角不由得浅浅提起,竟是笑了。这笑飘忽如同夏日里的风,琢磨不透,却让人无法忘怀。也为那张年轻的容颜增添了一份暖色,多了一抹明丽。 午饭略显简单了些,看着凌弃吃的毫不在意,可梦依却十分内疚。她的厨艺一般,无法为他烹煮美味的食物,让他在外面劳累归家,连顿美味的饭菜都享受不到,真是失败啊! 这样想着,便不由得幽幽叹了一声。 “小依,不开心吗?”凌弃耳力惊人,如何能听不到。 梦依轻抬嘴角,给他夹了一颗青菜。“无事,只是想到以前的一些事情罢了。” “以后不会让你受苦了。”凌弃抿了抿唇,说道。他不善于安慰人,也从未安慰过其他人,可眼前的人是小依,是他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听到凌弃带着歉意的话语,梦依不由得噗哧一笑。“说什么呢!我哪里有受苦,若不是遇到阿弃,怕我如今早是哪家青楼妓馆中的头牌了。” “不会。”凌弃忽然冷然道。 梦依一愣,“怎么?” 凌弃紧接着说:“她们比你美。” 梦依知道凌弃在自己面前素来是不会撒谎的,说的自然也是实话,可听他的意思还是不由气恼。“我哪里不美了!” 凌弃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似乎是并没有找到什么值得称赞的地方,只能埋首于饭碗中。 “快说!”梦依追问下,猛然想起一件事来,不由大叫道:“你什么时候去过那种地方!你怎么能去那种地方!”她大吼着,手掌将桌子拍的砰砰作响。 凌弃抬眸看了她一眼,那双毫无情绪的黑眸若是旁人看到定要心底发寒,可他面对着的人是梦依。这般,只有惹得她火气更甚。索性他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便和盘托出。“以前刺杀几人,都是在青楼中下手的。青楼里,比较容易得到,而且逃跑方便。” “不准!你……以……后……绝……对……不……准……再……去……那……种……地……方……了!”梦依一字一句,说话都不带喘气的朝凌弃大吼道。 凌弃眨了眨眼睛,似乎对她的情绪有些不解。 对上这样一双懵懂的黑眸,梦依便是有再大的火气也只能暂且压抑下来,只能耐着性子解释说:“那种地方你去了不好,以后下手可以挑别的地方,像是什么茅房啊,浴室啊,但绝对不准在青楼,而且不准在人家办事的时候下手!” 凌弃犹豫了一下,道:“那在家里呢?” 梦依一愣,“嗯?” “昨日,那张云生……”凌弃皱了皱眉,说道:“他那话儿又短又小,凭何让那十七妾哀叫,好像又舒服,又痛苦一般,这是为什么?” 在前世连看a片都能面不改色吃酸辣粉的妹纸,如今在面对着凌弃的疑问时,梦依还是不由得红了脸蛋。半晌,只能大吼着说:“没有为什么!你只要听好了,以后青楼不准去,人家办事的时候,也不准偷看!” “哦。”凌弃喏喏应着,心中却暗暗道:不偷偷看,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下手合适。 若是梦依能知道他此刻的想法,怕是要被气得半死,大吼一通才能解恨了。 午饭后,梦依在凌弃想要抢着洗碗的时候,将人硬是推回到了房间里,并义正严词的警告道:“好好睡觉!不准偷偷跑出来!” 于是,凌弃偷偷迈出房门的一只脚,又悄悄的缩了回去。见状,梦依满意的弯起嘴角,戴上围裙,回到了厨房里。 然,她刚进去厨房一会儿,便听到外面:“小依,有件事……”果见凌弃不知何时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 “怎么又出来了!”梦依皱了皱眉,问道。 凌弃从背后拿出一张纸,递到梦依面前。“这个……” 梦依依旧皱眉,然而在看到那张纸的一刹那,却不由愣住。“你这是从哪里来的!” 凌弃轻轻咬了咬下唇,才道:“是人家给我的。”与其说是给,倒不如说是他赢来的。 梦依一看他的表情,便大致猜到了事情的经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傻人有傻福,阿弃对赌博一事从来便没有上心过,却是十赌十赢,真是邪门的很。若不是她还能把持住自己,知晓这赌博不好,怕是如今的阿弃没准儿真能成为这大元的一代赌王呢! “所以,这地契是你赢来的?” 凌弃点了点头,怯怯的看了梦依一眼。 “你啊……”梦依无奈的按了按额角,明明比自己大上好几岁,却偏偏总会露出这种神情,让自己总一种欺负了他的错觉。“既然有了这地契,咱们的新房子就有着落了。咱们去寻人,好好盖一幢房子吧!” “不用的。”凌弃开口说:“这地契包含了一座宅子,是小依喜欢的。” 梦依愣了一下后,才无奈的笑道:“好啊!你竟然先偷偷去看过了!” 第五章 河畔 早前的雾气在太阳到来之前,便渐渐烟消云散了。唯有那河面之上,一缕缕飘着荡着,舍不得离去。 那河畔,有座依水而建的小楼,此楼上下两层。青竹建造,在这青山绿水之间,俨然几分清澈舒爽之感。再看那门前,一汪荷塘,几块菜田,当真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了。 梦依站在草地上,一看便喜欢了这里。她小跑着冲进门去,看到那房间的摆设完全是她所喜欢的类型,不由欢喜的提起嘴角。“阿弃,你真是好厉害,从哪里捡到这样一个大便宜!” 身后,一袭黑袍的男子缓缓走了进来,“这房子本来是一位隐世的文人所造,只是他晚年后儿子不争气,流连赌坊,便将此地输了。” “怪不得,这样好的地方,要是我才不脱手呢!” 怕是你喜欢的地方,看在旁人眼里,且不如那些高门大户住的舒服吧!凌弃淡淡的收回目光,对梦依道:“以后,咱们便住在此处了。” 梦依连连点头,看着门前那几块荒废了许久的菜地,不由道:“待去市集上看看哪里能买到菜种子,这般荒废了,当真可惜的很呐!” “还有,这房间里的被褥也要一并换过。”凌弃理所当然道。 只是,当两个人步入卧房,看到那空荡荡的房间,再联想到适才见到正厅那寥寥无几的家具,忽然明了了。感情那个浪荡子流连赌坊,将这小楼中的大半东西都输掉了,就连被子都没有剩下一床。无奈,本以为可以直接住下,现在还得去市集上购买需要的家具被褥。 梦依垫了垫颇为沉重的钱袋,却是一脸的不舍。“小宝贝儿们,永别了。” 在家具店老板抽搐的目光中,小心而又珍视的数了一遍又一遍,才将足额的银子交到人家手上。“公子,小姐,这家具待中午前就给您送过去。”好不容易谈成了一笔生气,虽然险些害的他吐血,但也心满意足了。 “嗯,记得还有答应附送的那个花架子,也不要忘了。”梦依提醒道。 那老板自然是连连点头,心想赶快将这两个人送走了才是。 付完了钱,梦依带着一颗惆怅的心出了家具店的大门。若不是怕两个人晚上没有地方睡,她才不要买那些已经做好的床呢!挑选好了木料让木匠去打一张床,哪里需要那么多的银钱。 “接下来,去买棉被吧!”唉……又是一笔花销啊!虽然她女红不佳,但缝制一床被子也是绰绰有余的。可是,无奈时间不等人啊! 买好了棉被,又买了些需要用的锅具食物,梦依这才同凌弃坐上马车回到了小楼。恋恋不舍的递给了赶车的车夫二十个铜板,梦依在心中痛斥对方要价太狠之时,更加认准了一定要攒钱,日后断断不可这般大手大脚了。 对于她面上的狰狞,凌弃视而不见。而对于那个鼓鼓囊囊的钱袋,他也似乎并没有看到一般。对于梦依来说,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凌弃,然后便是她的银子了。她可是深刻体会过这没钱日子的艰难,是从此便将这些钱财看的无比重要。但是,在对凌弃这件事上,她可是毫不马虎。端看凌弃那质料上乘的衣袍,便可得知。虽然,为了节省银钱,都是她亲手缝制的,但那价值也不一般啊! 在厨房里准备着午饭的当空儿,那些家具都已经送来了。除了有两个人各自舒适的床榻,还有需要的桌子凳子,梦依心想既然都花钱了,不如索性一便就都买好了。她同凌弃都不是喜好人多地方的人,那市集也是不想再去的。虽然已经明了自己若能回去的机会渺茫,梦依也告诉自己一定要将这里当作真实的世界来生活。可是,事与愿违,她仍旧不愿意同人群接触,生怕感觉自己怪异和格格不入。好在她的身边还有凌弃,没有抛弃她,忍受着她,也默默的关心着她。梦依从厨房探头出去,就看见一袭黑衣的凌弃站在人群中,虽然身形并不高大,却是她安全感的由来。 凌弃站在一群工人中,表情冷淡,神色淡漠。虽然这天气已经暖和很多了,众人还是不由自主的觉得身上传来一股子寒意。 “公子爷,咱们这些家具送到……”领头人的话在看到男子手指的指向戛然而止,忙招呼着伙计们将家具送到屋子里。这男人真的好生冷漠,且满身的寒意,他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可惹不起啊! 等到这伙人将家具都摆好了,拿到了剩余的款项,便驾着马车,忙不迭似逃命一般,跑的飞快。 当梦依端着饭菜出来,只能来得及看到那滚滚烟尘,连个人影都没看到。“他们这是怎么了?” “大概是赶时间。”一双眼睛都黏在饭菜上面,凌弃闲闲的说道。 “是嘛。”梦依却是不信,肯定是他一脸冷漠的模样,或者又悄悄发出了杀气,吓到人家了。“来来来,快去洗手吃饭了。今天有你爱吃的红烧鱼,可以多吃一碗米饭了。” 凌弃忙不迭的去洗手,然后便等在饭桌前。 梦依一进门,便看到他一副幼儿园小朋友等待老师放饭的表情,不觉笑出声来。然后,便对上了一双黝黑的双眸,连忙屏住笑意,说道:“好了,可以开饭了。”说罢,坐下来给凌弃盛了一碗白饭。 这白米饭在现代看来可是在普通不过的了,可在这古代便是那金贵的东西,普通人家可是吃不起的。梦依自然是吃惯了精米,可不愿去吃那些发黑的糙米和发黑的糙面,是以在这上面倒是耗费了不少的银钱。好在凌弃从未说过什么,也吃的甘甜。 今日买到的这条鱼好极了,是从湖里现捞上来的,梦依拿回来的时候,还是活蹦乱跳的呢!刮了鱼鳞,剖了鱼腹,这才发现竟然有满满一肚子的鱼子,看起来甚是美味。尤其是红烧后,那口感更是好到了极致。将鱼子都夹给了凌弃,梦依更中意的一旁的青菜。这里可不像在现代,只要想吃,无论什么年月都能买到新鲜的蔬菜。如今她吃到的这些,还是附近的农家提早种植的呢! “阿弃,吃鱼的时候注意些,免得吃到了刺。”凌弃喜欢吃鱼,却总是会被刺卡到。梦依无奈,总是会像老妈子一样,给他将鱼刺捡出来,再夹给他吃。 说来也怪,能在一个时辰内学会一套拳法的他,却是在一些小事上屡屡碰壁。连烧个热水,都能出了问题,梦依真的很怀疑,在认识她之前,他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每次只要是他出门接活儿,她都担惊受怕的,生怕他跑丢了,以后再也回不来了。索性凌弃虽然在梦依看来有些白痴的可爱,却还是记得家门的。许是梦依惯性认为,事实上凌弃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无用。 不过,这些年过来了,两个人一个像老妈子一样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一个十分听话的,让他往西绝对不会往东走,竟也十分的和谐。 梦依炖的这红烧鱼可不讲究什么形状,都切成一块块的,这样才好入味。而且,是直接将肉剔下,那骨头直接就熬成了鱼汤。撒下几片以前备下的干香菜,那味道自然是极好的。 饭桌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梦依给凌弃夹着菜,而凌弃尽管低头去吃法,竟也有了那么几分温馨的味道。饭后,自然是梦依去洗碗。虽然凌弃曾好心的帮忙,但却以惨淡的结局收场,而且还打坏了好几只碟子。至此以后,他基本便被定为了这厨房的拒绝客户,从此也只是往厨房送过柴禾而已。 洗过碗后,梦依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出门便看到凌弃拿着不知道是哪里寻来的锄头,正将门口那些好些年不曾种过的菜地细细的锄了一遍。 “这天气暖和了,种些菜下去,应该可以成活的。”当年在那个村子里,两个人住的房子狭小,也仅仅只有一个篱笆小院,是以便不曾有过开垦这菜园的想法。如今,这附近的一大片地,包括这大半个山头都是他们的了,别说是菜地了,就是几亩旱田都不在话下。梦依已经想好了,过些日子就抓些小鸡回来了,可以享受一下养鸡的乐趣,待鸡仔长大了,这家里也有鸡肉和鸡蛋吃了。 看得出这小楼以前的主人是个讲究的,这花厅卧房书房可是一应俱全,连那卧室,端端看去,也不是普通人家。梦依在房内转了几圈儿,便决定了对这里进行改造。这里的前主人原来有一双儿女,自从儿女嫁了之后,家里便荒废了一个房间。 而如今,当梦依同凌弃搬过来之后,这房间便荒废了两个。想来以后也是不会有其他成员加入的,自然要加以改造,才不会浪费啊! “阿弃,你觉得这里这样好不好?” 窗外,阳光正好,而女子的笑容温暖而美好。不觉得,凌弃的黑眸中闪过了一丝暖意。 第六章 安逸 天光正好,风柔和的拂动着树枝上的绿叶。绕过柔软的嫩草,在河面上打了个圈圈儿,惹得鱼儿们好奇的吐着泡泡来看,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凌弃穿着件黑色短衫,手持一柄软剑,双目如炬,手腕轻动,软剑铮然一动,啸啸而来。 此刻,天刚刚亮,草叶上的露珠还没有褪去。 梦依正好梦中,忽然外面若有似无的剑啸,无奈摇了摇头,睁开眼睛穿好了衣裙。她该去准备早饭了,若一会儿阿弃回来,准会饿得。还有,要准备洗澡水,真的是好麻烦啊! 带着一头湿漉漉水汽的凌弃出现在梦依面前,已经换过了那身练功服。“小依,这附近有一处地热温泉。” 梦依一怔,随即便惊喜的大叫道:“真的吗?” 这地热温泉顾名思义,是蕴藏在地下深处的水流,因为没有接触到上层的空气,所以常年恒温。同火山的硫磺温泉相比,更加安全一些。因为,你不必担忧温泉忽然过热,烫伤你的皮肤。 凌弃轻轻点了点头,“只是距离这里还有段距离。” “那又何难,费些功夫将泉水引来便是了。”为了那舒舒服服的温泉,梦依不得不计算起了荷包里的银两,感觉着要大出血一次,顿时没了精气神。 这温泉是不能引入这小楼里的,所以一定要在这附近修建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屋子,当然最后是一条可以通往小楼里遮挡风雨的路,免得下雨时刚洗过澡,又湿了一身雨水。 梦依向来是行动派,在这个决定出现在脑海中时,便立即付诸实施了。不仅雇来了泥瓦匠,还连同雇佣了些劳力,在附近开垦了几片荒地。 这镇子上的人都知道这山里有这样一个地方,也知道那浪荡子的一些事情,没想到这才过了过久,这房子便易主了。众人在好奇之余,却也不想真的上前去打听,没看着这家的男人吗?那一身黑衣,脸面冷冷的模样,不知道是做什么营生的呢! 偶然,有人见梦依是个好说话的,好奇问询。梦依便笑答:“我们家阿弃是镖局的镖师,武艺可是很好呢!” 如此一说,众人便明晰了。怪不得感觉不像普通人,原来是镖师啊!老百姓们对江湖之事知之甚少,倒是听说过这镖局,只知道是往来给人家保送货物的,据说行路上十分凶险。尤其,对于凌弃的冷漠,便也了然了。 当然,也有好奇之人,想要问询其他的,都被梦依一一的给阻拦了。笑话,她和阿弃的平静生活刚要开始,怎么能被这些人给干预了呢! 这开挖温泉不是一件小事,足足半个月方才竣工。而那田地里的秧苗,已经露出细嫩的小芽,同众人打着招呼呢! 站在木屋前,梦依看着那同小楼紧紧相连的走廊,弯起了柳眉。没想到这些古人也不笨嘛!懂得在二楼同木屋间加盖了一圈楼梯,这样往来便方便多了。那小楼之上本就有一圈围栏和露台,加上这楼梯,可是方便多了。 推开门,一股热气便迎面而来。梦依曾探过那水温,正适合沐浴,且丝毫不会觉得烧灼。这阿弃,当真是做了一件好事呢! 说到凌弃,此刻他正戴着一顶斗笠,坐在河边垂钓。和河里的鱼平日里没有人捕捞,因此极为容易上钩。而这也是让梦依开心的原因之一,不用去镇子上买鱼了,不仅省下了一笔钱,而且还免去同人家打交道的麻烦。 菜地里的小苗已经长得老高了,这块地肥的很,而且梦依很勤快,日日好生照料着的,因而长得飞快。怕是用不了多少日子,便能摘了送上饭桌了。 “阿弃……”梦依笑着朝门外唤道,看着河边上的男子回头,便柔柔道:“外头日头大了,一会儿便回来吧!” 凌弃看了看木桶中的游鱼,轻快的点了点头,忽觉那鱼线微动,忙小心的扯了扯,在鱼钩露出水面的那一刹那,猛地一提。 真是好一条大鱼啊!足足有半米长,一身鳞片在日光下仿佛是闪着金光一般。凌弃将那大鱼放到了木桶里,就拎着鱼竿和小杼子一同回到了楼中。 梦依一看,不由惊呼:“好多鱼!”这么一只木桶,竟挤了少数也有十几条鱼。 凌弃点了点头,道:“这里的鱼比较笨。” 梦依一听,便哈哈大笑起来。“我怕是这里的鱼看到阿弃,便忍不住的上钩了吧!”真是不错,这么多的鱼若是吃不完,找个水缸养着,留起来吃。忽然想到,这院子里有一个荷塘,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将这游鱼丢入那荷塘中,待到冬日要吃,也方便多了。 凌弃可顾及不到她这点儿心思,洗了洗手,换了件衣服,便静静等在一旁。见状,梦依忙提了桶子回到厨房里,开始准备中饭了。 午饭自然有凌弃最喜欢的鱼,无论是怎么烹制,他都是喜欢的。尤其这新鲜的活鱼,那味道更是鲜美,让那一双黑眸中也染上了几许满足。 饭后,梦依让凌弃去睡午觉,自己洗过碗后,便去了柴房里。 “咕咕咕……”一进门,便听到一阵怪叫。 梦依微笑着朝梁子上那只灰羽红眼的鸽子唤了声:“小灰,下来。” 那名为小灰的鸽子是极为聪慧的,听到梦依的声音,便立即飞到了她的肩膀上,亲昵的啄了啄她的鬓发。梦依笑着拍了拍它的翅膀,从小灰的右脚上取下一只雕刻着花纹的竹筒。 这是名为小灰的鸽子是她同阿弃当年无疑捡到的,那卖鸽子的小贩不喜这一对红眸,便要将这鸽子宰杀了。梦依见这鸽子可怜,花了两个铜板便买了来。没想到小灰极为聪慧,稍加训练便成了一只厉害的信鸽。这些年来,凡事有人出钱请阿弃出门杀人,都是先经由小灰来洽谈的。 今年阿弃已经出门一次了,马上就要到了盛夏期,接完这一单,便让他休息一下,免得连日奔波再害了病。梦依这样想着,便打开了纸条,详细的看了看,决定回房去回信。 几日后,同小灰一同回来的还有一只毛色鲜亮的海东青。梦依是如何也不清楚一只海东青是如何同鸽子建立起了良好的友谊的,但既然两只从未发生过争斗,她便也放心来。 那海东青名为闪电,名字虽俗气,却是恰如其分。这海东青的速度,她可是见识过,真是如同闪电一般迅猛。 海东青的双腿上个挂着一只木盒,梦依无需打开,便知这其中所装。一只定是这次佣金,而另一只则是目标人物的一些资料。 闪电懒懒的抖了抖腿,示意梦依赶快将它腿上那个碍事的东西取下去。 虽然已经习惯了闪电的傲慢,梦依还是每次看到,都想操起一旁的砚台狠狠砸下去。你说你是送信的鸟儿,这么嚣张干什么!而且最有趣的是她竟然能在一只海东青的脸上看到各种情绪,真是有够了! “段云楼吗?”喃喃出纸条上写着的名字,梦依抬眸就见闪电依偎在小灰身边,分明一副献殷勤的模样。看的小灰在闪电面前显得愈发瘦小的身子,被闪电轻轻一碰,便是一个踉跄,梦依就觉得好笑的紧。而更有趣的是,小灰对闪电一向是待理不理的模样,可闪电却愈发跟的紧了。啧啧,这就叫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新活?”凌弃走进书房问道。 梦依点了点头,将那盒子递给他。“看看吧。看起来是个棘手的任务,这价钱可是高的吓人啊!”不知从何时起,这江湖上便传闻,这杀手榜上的三其实武功早已超越了第一和第二,若不是三每年只出来四次,也不至于排名第三了。对于这个消息,梦依脸上不见喜色。她本来就是想让阿弃不要太过引人注目,没想到五年后,他的名头如日中天,想遮掩都遮掩不掉了。 “阿弃,反正咱们的钱已经够花了,今后你便金盆洗手吧!” 凌弃扫视着字条上的内容,抬眸看到梦依担忧的表情,表情一缓。“不要担心,我没事的。一切都听小依的,待今年结束后,我便脱离杀手界。” “好。这里山清水秀的,咱们就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又如何。家里的小鸡长得很快,没准儿再过段日子,咱们就有鸡蛋吃了。” “嗯。”凌弃轻轻点了点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对此,他从不怀疑。那个曾经如行尸走肉般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现在他是凌弃,一切都将不一样了。 “小依,咱们都会幸福的。”他说。 梦依一怔,随即便笑着捶了捶他的肩膀。“说什么呢!咱们一直很幸福啊!” “是啊。” 窗外,花儿正好,天色愈发的明艳了。 第七章 刺杀 月色清浅,单薄的月光洒在街道上,轻轻覆盖了层薄薄的素纱。 虽已入夜,但临安城内依旧是一片繁华。且看看那花街柳巷,张灯结彩,红火的程度堪比年节。花街上,弥漫不去的是花香和若有似无的脂粉香气,身着单薄的女子扭着帕子,娇笑着在门口朝过往的路人抛去一个媚眼。或惹得有人诧异的目光,或惹得有人贪婪的目光,便格格一笑,好似看到了什么有趣的玩意儿一般。 别说这大街上了,这各家花楼里更是热闹非凡,人声鼎沸的。 临街的一间房间内,男子穿着一袭月色锦袍,斜倚在软塌上,身前是几名伺候的女子。 屋子里有丝竹声声,昏黄的烛光下,场中那容貌妩媚的女子穿着一袭单薄的衣裙上场了。只见她扭腰摆臀,轻舞水袖,手腕子上的铃铛作响,分外动听。随着那音乐越快,女子竟是伸手一扬,便解去了一件外衫,露出了内里鲜红色的肚兜。 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想出的这个法子,给客人们表演这等艳舞,赚取银钱。只是这艳舞有趣,却也非人人都能看到的。每间花楼里会跳艳舞的舞娘都少的很,若再挑出一个优秀的,更是难上加难。而这临安城中的红袖招,便是这其中的佼佼者。 这女子名为妩媚,真是人如其名,样貌妩媚,身段儿妩媚,连那舞姿亦是妩媚动人的。随着腕子上的铃铛晃动,妩媚又扯开了肚兜,胸前丰满的雪峰颤动着,红缨上贴着两片精巧的花钿,随着她的舞动轻轻晃动着,宛若一道道白色的浪花。 妩媚一边舞动,一双魅惑的眼儿更是紧紧盯着软塌上的男子,看着男子越来越火热的目光,妩媚那腰臀扭动的愈发激烈,好似要将那纤纤柳腰折断了一般。 男子胯下一紧,腰部下的袍子被顶起了一个小帐篷,看的身边侍奉的女子们面红耳赤。他暗骂一声:“妖精!”便搂过一名抓着酒壶的女子,三下两下除却那女子的下裳,一用力,便顶了进去。 那女子哀叫一声,没一会就在男子娴熟的记忆下渐渐吟哦出声,臀峰耸动迎合起了男子的动作。男子皱眉压下女子的面容,将她扭转过去,背对着自己。虽是大刀阔斧的享用着身下柔软的女体,但一双眼睛却是眨也不眨的盯着妩媚的舞姿。 妩媚心中厌恶的紧,却还是媚笑着,舞动。直至身上的最后一片布料离去,方才轻轻施了一礼,娇声道:“公子,奴家表演完了。” 男子伸了伸手,最后还是作罢。“你下去吧!”谁不知道这红袖招的妩媚是不同客人们床上谈感情的,虽然她跳的那样下流的舞蹈,却不同客人有别的交流。曾有人不信,想要用强,最后还不是丢出去暴打了一顿。这红袖招的后台很大,非一般人能招惹的起的。不然,这临安城如此之大,为何只有红袖招一枝独大呢! 男子心中想着,眼睛一红,动作愈发的迅猛了。 屋子里传来了阵阵暧昧的声响,女子的娇啼,男子的粗喘,一群女子围绕着一名男子献媚,只求能得一次怜惜。这样的淫靡之景,只在这红袖招中得以见到,而这房间可是隔音极好,保准你这边儿玩的欢快,隔壁和外面却是不曾听到。 就在下方一群人欢愉之时,谁也不曾发现,在这房间的横梁上,一名身穿黑衣,面色苍白的冷漠男子,正面无表情的注视着下面的情景。 男子正陷入了一片激烈的情事中,忽然觉得背后陡然一寒,下意识便推开身下的女子避让。然,那人却比他更快,几乎在他躲避间,便已经追了过去。 直到最后,他觉得心口一凉,张了张嘴,只吐出了一个:“你……”便已经断气了。 黑衣男子冷冷的收回软剑,厌恶的在男子的衣袍上仔细抹了干净,才将视线对上刚才一并隔空点穴了的几名女子。“不要害怕,若有人问起,说是三下的杀手。” 众女连连点头,面色惨白的看着男子跳窗而逃,半晌警觉自己可以发声了,才齐齐大叫道:“快来人!杀人了!” 一夜之间,红袖招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大晚上的,正在众人欢愉时,却有人在隔壁的房间被人一剑杀死了,这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然,在听到那杀手的名号后,大多数人都沉默了。哪怕不是江湖人,也大多知晓这杀手榜上的几人。而这个行踪隐秘,身世成谜的三,更是自成名来,便从未失手过。 “丁零丁零……” 风吹动了屋檐下的铜铃,发出了阵阵清脆的声响。 雕花木窗被从里面推开,露出了艳红的一角。 那是一名极美的女子,穿着件颜色艳红的衣裙,发上一支通体莹润血红浓郁的发钗。女子白肤乌发,唇色鲜红,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说不出的妩媚。这女子,哪怕是还未开口,便已经夺得了众人的眼球。 然,此刻她静静倚靠在一张黄花梨躺椅上,静静的看着来人。“说罢,段云楼是怎么死的?”女子开口,音调柔和,带着一丝低哑,听在耳边宛若是那琴弦被轻轻拨动了一般,整颗心都痒痒的。 下首单膝跪着一名穿杏色衣袍的年轻男子,年纪看起来二十多岁,面容平凡。“回主上,据那几名花娘说,是三下的手。” “三?”女子轻轻挑眉,淡淡的拿起一旁的茶盏呷了一口。“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以段云楼的武功,应该同那三不分伯仲吧!” 杀手榜上的每个人在这夜楼中皆有详尽的资料,却惟独这三好像是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一样,让人琢磨不透。但经过这些年来的搜集,也大约知晓了三的武功路数。但没想到,段云楼竟然栽倒了此人身上。 年轻男子面带惶恐,轻低头颅,“是属下们的疏忽,这个三的武功远远高于资料上所记述的。” “哦?”女子放下茶盏,唇角倏然弯起。“这么说来,咱们这个夜楼,人称江湖中第一的情报组织,竟然连一个在杀手榜上区区排名第三的人的资料都搜集不到?” 女子虽是笑着,可年轻男子却是汗湿脊背,哪怕是温暖的天儿,也生出了几分寒意。跟在主子身边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见过主子生气,只是见他笑得越是温柔,便知晓他的心中愈发的不快。“主上,都是属下办事不力。” “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将这个三抓来给我,不然这夜楼……呵呵,怕是要成为全江湖人的笑柄了。” “是,属下马上就去办。”年轻男子说完后,便躬身告退了。 待男子出去后,女子的纤指轻轻按了按额角,幽幽叹气道:“区区一个三,就让你们这群人吓得睡不着觉了。”抬眸,看向窗外,一只早起的鸟儿正在树枝上来来回回,兴许是在寻找着自己的早餐。 女子不禁笑出声来,刹那间整张面容愈发的美艳了。手边是一面清澈的水晶镜子,取来看着镜子里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容颜,不禁轻轻抚上了自己的眉眼。“呵,已经这么久了啊!”一转眼,离开家都已经五年多了。如今,他是这夜楼中最神秘的存在,江湖人惧怕的花楼主,而非往日那个待在宅子里,妄想抬头看看蓝天的花挽月了。 说是女子,倒不如说是穿着女装的男人。只是,哪怕是对着花挽月这张绝然的容颜,也无法会有人将他同男子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上,褪去了女子的华丽衣衫,他可是地地道道的男儿身。 轻轻按了按手臂上的肌肉,花挽月又笑了。不知道那些个对着他容颜流口水的男人们知道他这衣裙下,是比他们还要孔武有力的男儿体魄时,会不会惊讶的掉了下巴。 自幼年因为体弱便扮作女子,一直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他已经习惯了如此着装,也喜欢如同女子般涂脂抹粉,可他的心依旧是男儿心,喜欢的也是女子。他喜爱的,也只是穿着女装的感觉罢了。手指摩挲着柔嫩的唇瓣,花挽月在镜子上点了点,眉宇间忽然染上了一缕愁色。 一别近六年了,不知道她在花家好不好。这些年来他不敢回家中去,也不敢去打探他的消息,就连江湖上人们也只知道他为花楼主。她一定会过得很幸福吧,少了自己在身边,可以活的更加畅快了。没有因为他的缘故,而在成年后等着给他冲喜,不用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中,起早贪黑练那些武功。她应该穿着美丽的衣裳,在花丛中肆意的欢笑的。还好,他还有大哥帮着他,有大哥在,一定不会让她受苦的。 寂静无人的房间中,花挽月低低叹了口气,掩去了眼眸中的一缕惆怅和不舍。 第八章 挽月 夜楼一直都是江湖上一个神秘的存在,在这里只要你出得起价钱,就能知道你想要知道的一切。夜楼是江湖上最大的情报机构,当然偶尔也会接一些与情报无关的活儿。只是,这种额外的服务价格一向高的离谱。但即便如此,若想请夜楼出手帮忙杀一个人,是绝对不会失手的! 说起夜楼的崛起,便不得不提起同夜楼一样神秘的楼主。传闻楼主姓花,乃是一名绝色佳人,喜红裳,其他的便不得知了。夜楼在江湖中出现的时间不短,大约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了。也因为夜楼消息的准确性,在江湖中占领了绝对的位置。 今日天气晴好,在江南,一座小楼拔地而起,俯瞰着城市中的繁华。所有人都知道这里就是夜楼总部的所在,却没有一个人能成功的闯进去。因为夜楼除了贩卖消息外,机关阵法更是闻名于天下。 早起的天气晴朗极了,正午亦是。然而,这午时刚过,陡然刮了风,天空也飘来几朵乌云,没一会儿竟断断续续下起了雨来。 典雅又不失大气的房间内,一只白釉香炉中青烟直上,为这屋子增添了几分淡雅而朦胧的香气。屋中陈设精巧,一看便知不是凡品。绕过屋中的牡丹绣屏,便是主人的卧房来。但见屋子里有镜台衣柜,便是那张透着酸枣花香的架子床了。雕刻精美的木质雕花,细腻的手感,沁人心脾的香气。床幔微垂,细腻的红纱遮蔽了里面的景色,堪堪能看得到一抹素淡的人影。 阴柔艳丽到了极致的男人缓缓睁开双眼,听到外面细腻沙沙的雨声,撩开纱帐,露出了一张白腻的肤。花挽月无疑是一名美艳无比的男子,又喜好女装,哪怕他的音色仍旧是男子略微低哑的嗓音,却从未有人怀疑过他的性别。 床榻旁的衣架上搭着一件艳红色金丝勾勒的衣裙,花挽月轻轻拿过,便开始穿戴起来。他的屋子里一向不需要人伺候,他喜好女装,却不喜那些人看着他好像要将他吞吃入腹一般作呕的表情。好像是有人曾经笑过,说他既然穿起了女儿家的衣裳,莫不是像同女子般,惹人垂青。后来那个人怎么样了,他已经有些不记得了,似乎是被大卸八块喂给路边的野狗了吧!他素来不怕有人笑话自己,但那个人却独独说了一句话,像你这样的男人若真的有女子喜欢,真是她的悲哀啊! 是啊,喜欢上他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推开窗子时,花挽月这般想着。 窗外的雨丝密密斜斜,打在院子里的牡丹花上,溅起了一片清冽的水珠。不觉得,花挽月露出一抹柔和的笑意,仿佛看到了那个在雨天里,仍旧挥舞着拳头,坚定的练习着拳法的她。那曾经是他少年时光中最美好的回忆,如今亦是。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样的记忆还要美好的事情了。 他叹,叹什么呢?是叹自己的后悔吗?不,不是。他花挽月做事从不后悔,他后悔的只有当年为什么要认识她。为什么要自己这样的人,拖累了她。有一位镇日里都穿着女装的未婚夫,想必定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吧!而且,这个未婚夫的身子还总是时好时坏,没准日那一日就留下她一人,孤零零的在这世界上。 素白的指尖轻轻点在一颗跃进屋子里,落在花几上的雨点。冰冰凉凉的,好像被风冰冷过,人的眼泪。花挽月倏然如惊吓了一般收回自己的手指,按在胸口,脸色有些发白。记忆中,她只哭过一次。那一年是他发病,睡了整整三个月,醒来时就看到她扑向自己,大哭自己没用。然后,他是如何安慰的已经记不得了。只是,心中疼得无法呼吸。这样没有的自己,竟让她哭的如此凄惨。她应该是大笑着,站在阳光下始终美好的女子啊!想必,那次因为自己的离去,又要难过了吧!但没有关系,还有大哥在,大哥会将一切都摆平的。那样温柔的大哥,怎么会让她继续哭泣呢!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执着在过去中,忘却不了啊! 这里是整座夜楼最高耸的地方,从这里望去,整座城市仿佛都在你的脚下。而花挽月喜欢这里的原因是因为,每到清晨时,这里是最早迎接晨光的地方。 当柔和的日光撒进房间里,是他每日最期待的时候。如同她一般温暖的阳光,是他在这世上最喜欢的东西了。 午睡被吵醒,却看到了一场绵绵细雨,也算是有所补偿。 花挽月心念忽起,从外间取了一柄油纸伞,便推门而出。屋外,空气清新,略带凉意。雨丝有的越过屋檐,打在回廊的木板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而一抹红,却骤然闯入了人们的视线中。 雨中的美人穿着一袭艳丽到极致的红色衣裙,长发如瀑披在身后不见一丝妆点,来人薄粉略施,却已艳丽无边。旖旎的裙裾在雨线中,宛若一抹勾人心魄的动人颜色。那伞亦是艳丽的红,在素淡的天地间,骤然就增加了几分出色。 偶然有在外面的人看到了这人,便呆立在原地,瞪大双眼,久久都不能回神。这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人啊,似妖精,也似天上的仙子……朦胧的雨色间,更犹如虚无缥缈一般。 花挽月行事一向率性而为,从不计较后果,哪怕有人因为他的出现而掉落了手中的茶壶,他都没有留下一个多余的眼神。 这里是他的夜楼,是他所亲手建立的夜楼。也是这样的夜楼,将他一关就是五年。想想,他已经有五年没有走出这里了。外面的世界不知是否有了变化,还记得这世界上还有一个花挽月吗? 这里是江南的最繁华的小城,正是临安城。而就在这城中,几日前才发生过一期让人至今都议论纷纷的凶杀案。花挽月挑眉,命陆江去将那三抓来,何以不是为了那幕后之人。江湖人都知这段云楼是他夜楼的人,竟然敢如此胆大的在他眼皮子底下挑衅,果真是不将夜楼放在眼里啊! 但这些都是些小事罢了。花挽月不由看向北面,那里正是京城的所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都没有过问过花家的消息,也禁止有人在他面前提起,是在害怕,还是在后悔?怕是五年多过去了,他们早已经忘却了他这个花家七少了吧! 从小他就见到过所有人对他的保护,但他觉得那不是爱护,而是一种负累。这样孱弱的身子竟能坚持到如今,让他长大成人,是怎样的一种坚持啊!花挽月不想看到那些怜悯的目光,也不想看到每每因为他生病而自责的目光,更不想因为他而有人受伤。于是,他离开了,倒不如说是逃离了。逃的远远的,连任何信息都没有留给他们。这样的自己一定让他们很失望,很难过吧!可是,他是真的不想再继续坚持下去了,所以原谅他吧! 夜楼坐落于临安城中的最高点,依山傍水,是一座风景秀丽的好地方。但因靠近青山,风略大,哪怕是白日里阳光普照,温度仍旧比城中低了少许。而花挽月体质羸弱又畏寒,昨日在外面看了一阵的雨,自己也未察觉,晚上睡下时,竟隐隐有些发热。 陆江到花挽月的房中向他请示,他刚刚起床,旁边是夜月正伺候着他喝下熬好的药汤。 “这药,”花挽月微微蹙眉,顿了一下说:“好苦。” “若非主上无聊的跑到外面去赏雨,也不用喝这苦药了。”夜月在一旁没好气的说。他是花挽月的心腹,亦是贴身暗卫。昨日他有事出门,哪里料到一回来,就接到主上着凉了的消息。一边暗咒手下人办事不力,一边怨怼自己的主上好不听话。 花挽月抬眼看陆江一声不响的进来,两只飞满红血丝的眼睛默默的望着他,于是淡淡地问:“有结果了?” “无。”若非如此,陆江也不会这样胆怯的不敢进来了。 花挽月慢条斯理的饮尽了最后一地药汁,才重新看向陆江。“既然没有结果,你回来做什么?” “噗通!”陆江连忙跪倒,额头紧紧贴着地板上,祈求道:“是属下办事不利。可是……这三,好像是鬼魅一般,任何关于他的消息都找不到。” “哦?”花挽月挑眉,将药碗交到了夜月手中。“看起来,这个三很是棘手啊!竟然连我们陆大堂主,都无从办法了。” 陆江羞愧不已,几欲死去。只是狠狠的咬了咬牙,大声道:“请主上责罚。” “罢了。”花挽月摆了摆手,一脸无趣道:“我责罚你做什么。这件事,交由你同夜月了,若是办不好的话,直接去刑堂领罚吧。都出去吧,让我安静一会儿,省的被你们都要烦死了。” 一脸羞愧的陆江被夜月几乎是提着出去的,那模样,真像是一只落魄的家犬。 第九章 偶遇 江南总是多烟雨,尤其在即将踏入夏日时,雨水更是愈发的频繁了。 这日,又是自清晨起便飘起了雨丝。大街上行人匆匆,纷纷躲避着这不期而至的细雨。偶尔有人撑伞走过,也是表情淡漠,匆匆而过。然,就在这样静谧的气氛中,却有一抹艳丽的红,悄悄的走入了人们的视线。 那是一位怎样的美人啊!一袭红色衣裙旖旎而行,同色的红色油纸伞下,只有那尖尖的下颌。如子夜般乌黑的发用一柄金簪束在头顶,额间一片梅形花钿,真是美艳绝伦。 这人,正是花挽月。虽那日因为赏雨而受了寒,但他本人却乐此不疲。夜楼的景色看腻了,终于踏出了房门,来到了许久未曾涉及的临安城中。 青石板路被雨水浸染成了深沉的墨青色,湿漉漉的酒幡无力扬起,萎靡的垂在店门前。此刻,大约热闹的便是酒肆茶馆了。被大雨耽搁的人们,买一壶清茶,叫上一碟点心,便能渡过这个雨水来临的日子。 当那抹红闯入人们的视线中时,茶馆中安静极了,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到似的。所有人都没有动,直到一道白色的人影冲出门去,朝那伞下的美人而去。 花钰简直不敢相信,消失了五年的七弟,就这样施施然的闯入了他的视线。他什么都不敢想,只能拔腿冲出去。近看,他可是一点都没有变。五年的岁月在他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的印记,却让他多了几分岁月历练出的美。 “小七,你可好?”哆哆嗦嗦的,他问出了这样的话来。 花挽月没有想到会在此处遇到花钰,他的六哥。但既然遇到了,他也不会躲避。唇角一扬,很是轻快的唤了声:“六哥。” 本以为此生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了,花钰倏然便红了眼眶。“小七,这些年你都跑到哪里去了?!”害的大家担心死了。 花挽月抬眸看向四周好奇的视线,轻柔道:“六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还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吧!”他不愿被这样多的视线注视,也不愿再待在这里的雨天里谈话。 花钰也注意到了,忙拉起他的手臂朝茶馆走去。“我正巧在楼上要了个雅间,去那里吧!” “好。”花挽月柔柔道,神情温柔而美好。 茶馆中人一见那白衣男子冲出去竟然将那红衣女子牵了进来,不由诧异不已。再看两人熟络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见面,原来竟是熟人吗? 一道门阻隔了众人揣度的视线,花钰屏退了雅间中的其他人,为花挽月点了一壶茉莉香片。“小七,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些年你都跑哪里去了!不知道大家都很担心你吗?”若不是今天遇到,怕是以后都难以见面啊!一想到这里,他便不由得惊惶起来。 “六哥,这么多年不见了,你的性子还是这样急啊!”花挽月笑笑,拿起茶杯,捧在冰冷的掌心里,舒服的喟叹了声。对于往事的怀念,让他的神情放松下来,神情愈发柔和了起来。 “你啊,怕冷也不懂得多穿一点儿。”两个人虽然才相差一岁,可花挽月自小身体便不好,花钰同其他哥哥们一样,早已经习惯照顾这家里的老幺了。花钰褪下自己的外袍,轻轻搭在他身上,一个劲儿的数落着。 花挽月轻轻一笑,道:“只是随便出来走走。”却还是接受了他的好意,紧了紧身上还带着体温的袍子。 听他一说,花钰突然想起自己方才的问题来,忙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些年你去了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 茶馆里较之外面温暖多了,饶是如此,花钰还是上前将敞开的窗子关好。 花挽月手中拢着茶杯,身上渐渐暖和了起来,看花钰一副你若不答我绝对不放开你的表情,不由轻笑出声。“我啊,这些年一直都待在这里啊,就是临安啊!”他可是从未说话,只不过自从来到这里,却是从未出门过罢了。 “骗人!”花钰立即反驳道。“我这些年来经常来临安,怎么一次没有碰到过你!”这一点,他自是不信的!哼,小七一定是哄骗他的! 花挽月轻轻一笑,因为天气冰冷而微微泛白的唇逐渐恢复了血色。花钰脸上不由一红,虽然面对的这个人是他的幼弟,还是难免有些心猿意马。真是的,长这么好看做什么,偏偏要大家无地自容吗?!只是,花钰在想这句话的同时,似乎从未仔细关注过自己的容颜。 花家七子各个都是绝顶的容貌,花夫人年轻时便是首屈一指的美人了,而花老爷更是一等一的好相貌。这样的两个人,生出来的孩子容貌如何会差。且看花钰一双清澈的眼眸,刀削斧劈般立体的容颜,微微上翘总是带笑的嘴角,可是俊逸非凡。但花挽月的美则又是不同的,他的美是一种惑人心神的美,亦男亦女,扮作女儿家时也没有任何维和之感。不若,早已有人看破他的身份了。在夜楼中,除却亲近的下属,其他人一缕以为楼主是位绝色佳人呢! “六哥啊,你今日不是见到我了吗?”他打趣道。 花钰一怔,随即便道:“好啊!欺负你六哥我说话不清楚是吧!”花家兄弟中,就数他的性子最急切,为此没少被几位兄长数落,怕他在外面被人家给骗了。 花挽月浅浅一笑,并不作答,而是轻轻呷了口已经渐渐温热的茶。茶水的味道很好,彻底暖和的他的身体和心。是他熟悉的味道,却是那人最喜欢的。怕是花家上下都不曾知晓自己其实并不喜欢茉莉香片,只因为那人喜欢,便一直饮到现在,如今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这一瞬间,花钰好像又回到了五年前,面前的这个人还是需要他保护的七弟,花家最宝贵的存在。“小七,这些年你过得好吗?”那样孱弱的小七离开家里,可把大家都急坏了,每个人都像是疯了似的找他,生怕他在外面遭遇什么不测。小七那样美丽的容貌又不会武功,若真的遇上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可是凶多吉少啊! 对于这一点,花挽月不可置否。他从未告诉人他习过武功,也从未让人知道他身负绝世武学。他这一身武功来得诡异的很,幼年不懂没有同家人说,后来也渐渐习惯了。因而,大家可是一直将他当作需要保护的对象,所以才让当年他的逃离是那样的顺利呢! 看到了花钰目光中的担忧,花挽月安抚性的朝他一笑。“我过得很好,六哥不要担心。六哥此次来临安是为了什么,是来谈生意吗?”借此,便转移了话题。花家的生意涉及的很广,他隐约记得似乎也有茶叶生意的。 花钰点了点头,“我是跟着商队来收茶叶的。小七,你这些年来在临安,怎么一封信都没有给家里写?!” “忙啊!六哥也知道,我在外面闯荡,自然是需要做事的。”意外六哥不像以前那样好骗了,花挽月轻轻笑道。 “是嘛?”花钰虽有些疑惑,却还是信了的。 幸亏面前的人是花钰,不然花挽月可不认为其他人会相信自己,没准儿会一直逼问下去。花家虽曾是大名鼎鼎的武林世家,但如今却并不涉及江湖之事,自己是夜楼楼主这一件事,还是少几个人知道为妙,免得给爹娘兄长们带来麻烦。“六哥你呢,这些年好吗?”他笑问。 花钰一笑,“还好,虽然有些忙碌,却很充实。说起来,小七当年为什么要逃婚呢?若是不想成亲的话,尽管同大家说便好了。”他是大家最宠爱的幼弟,任谁都不会拒绝他的请求的。 花挽月握着茶杯的手指一顿,随即便神色如常的笑道:“当时年轻气盛,心想爹娘是如何不会答应的,这才……对了,”花挽月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不知道灵儿这些年怎么样了?应该已经嫁人了吧。” 花钰的脸色陡然一变,看向花挽月的目光竟然有淡淡的责备之意。“小七,灵儿她,她已经死了。”语气中的遗憾毫不隐瞒。 “啪。” 花挽月手中的茶杯坠落,碎了一地的,溅起的茶水湿了他的裙角,碎片划破了他的小腿,可是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般,呆了傻了,脑海中只有那一句话在回荡着:“她已经死了。” 刹那间,心好像同那茶杯一般,碎裂成了一片一片。 第十章 心痛 窗外雨线仍旧飘摇,拍打瓦片的声音几不可见,却能听到簌簌落地的动静。 小楼上,一灯如豆,映照在素淡的窗纱上,愈发的黯淡了。 天色早已暗去,桌上的饭菜亦已经凉透了,可那道艳色的影子,却始终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一动不动。房门紧闭着,外面人不敢来打扰,却听闻有焦急的脚步在木质的回廊上来来回回。 夜月的发丝上凝结了一层水雾,是屋檐下的水珠蹦跳进来,沾湿他的发丝。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这里待了许久的时间了,两肩上的布料已经晕染成了深深的印子。 窗棂格子上,有一个模糊不清的影子,在夜月的视线中,已经停留几个时辰了。就在大约三四个时辰前,主上匆匆而归,却是面无血色,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他跟随主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失态。送进房间的午饭没有吃掉,被下人端了出来。眼看着这晚饭都凉透了,他还是一动不动。夜月担忧不已,主上的身子骨不好,若是两餐不吃,那对身体可是极大的损害。 外面有人担忧着,花挽月却是静静坐在那里,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已经远去,而他亦在其中。此刻,他什么都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脑海中那句话越来越响亮,将他整个人都震懵了。 她,死了。她怎么会死呢! “呵呵……” 低低的笑声穿透窗纱落在夜月的耳中,让他激灵灵打了个冷颤。那是怎样的笑声啊!好像失去了全世界,连痛哭都不能,只能用笑声来表达一切的悲鸣之声。 “灵儿她,在你逃婚后不久,便也消失在了喜堂上。后来,半夜的时候后山忽然起火,烧掉的就是那座小木屋。有下人看见,灵儿去了后山,就再也没有下来过。那场火烧了很久,火势很大,连水都浇不灭。后来,天亮了,下了一场雨,浇熄了大火,但现场只有一片烧毁的废墟,一切东西都化作了灰烬,连同灵儿的一起。大伙儿在清理废墟的时候,在一块没有烧掉的熏炉旁边,发现了一枚玉佩,以及一小片喜服的衣角……” 花挽月悲痛欲绝,在这五年来,他没有一天不去思念她。他明明以为她会过得很好,幸福快乐的。可是,如今六哥去告诉他,她死了。而且,在五年前,在自己逃离的那个时候,她就死了。都是因为他的错,是他伤了她的心,才让她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离去的。 后山的小木屋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基地,是他们共同回忆的地方。童年少年的点点滴滴都留在那里,有自己为他做的画,有她为自己亲手做的鞋子,有他们第一次亲吻的回忆,有他们第一次学煮饭的经历……然而,这一切连同灵儿一起,全部都消失了。随着那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再也找不到了。 “啊……”男子的喉咙里发出了痛苦的嘶鸣,有什么比自己挚爱的人离开自己,还要痛苦的事情呢!大约,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忍受的便是离别了吧! 夜月在门外握紧拳头,克制着自己不去冲进去。他可以感觉的到,主上是因为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才如此悲痛的。也许,他以后再也看不到主上温暖的笑容了。 这一场雨整整下了一夜,到清晨时分方才停歇。当天空上泛起鱼肚白的时候,雨水彻底停止,一轮红日也从东方冉冉升起了。 房间里似乎一下子空寂了许多,到处都散发着寂寥的味道,花挽月忽然一下子找不到了前进的方向。他不知道以往的坚持是为了什么,一味的觉得为了她好,最终却害了她。若是那时他没有逃婚,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可是,一切都晚了,晚了啊! “夜月,去将这些饭菜撤下,重新换过。” 屋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道低哑的男音,让夜月紧张的情绪一下子放松了下来。“主上,属下这便去准备。” “等等。”花挽月忽然叫停了他。“顺便去准备马车,我一会儿要启程进京。” 夜月一怔,随即便从善如流道:“是,属下明白了。”无论如何,只要主上肯吃饭,就好了。 热气腾腾的饭菜很快就端上桌来,花挽月拿起筷子,在夜月担忧的目光中,机械的吃了起来。好像吃饭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必要的动作,而成为了他一个维持着他生命最后的来源。看到这样的花挽月,夜月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夜月,你心中可有最重要,甚至想拿生命守护的人?” 灯下,花挽月的容颜愈加柔和了起来,白瓷似的肌肤闪动着莹润的光泽,让人不敢逼视。夜月低下头颅,恭敬道:“属下只保护主上一人足矣。” “呵。”花挽月轻笑了声,放下碗筷,幽幽道:“我本来心中有这样一个人,可是她如今却是不在了。” “主上,逝者已逝,请节哀。”夜月不善言辞,连安慰之语也说的这样苍白无力。 花挽月侧过脸来,如上等白瓷般通透的肌肤莹润细腻,两道细长入鬓的眉,如水磨晕染纸上般的眸子,恬淡柔和。 这样的主上夜月是不曾见过的,总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但若要说出个缘由了,却又找不出可以言语的地方。“主上,属下仍旧记得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您对属下讲过的话。” 彼时的夜月不过是一个稚弱的孩童,而且也不叫这个名字。那时他似乎是叫二狗子,因为肚子饿极了偷了人家一个馒头,险些被打死。那时,一袭红裙的少女站在他面前,“肚子饿了,也不可以去偷拿别人的东西。” 二狗子只当她是对自己说教来的,匍匐在地上,从怀里取出那个被压得已经变了形,哪怕被打断了一条胳膊仍旧没有放弃的馒头,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无趣。”那少女摇了摇头,似有些遗憾的说。 “你懂得什么!”二狗子没好气的叱道,缺了一颗牙的嘴巴不仅说话漏风,血水更是止不住的流出来。“这可是老子拿命换来的!” 少女又是摇头,显然对二狗子的话不以为然。“你的命莫非只值一个馒头吗?真是愚蠢至极。下次若拿人家的东西,切记不可被发现了。若不然,你的命总有一天会因为一个馒头而断送。即便是被打,也要还手,不然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二狗子觉得她的话言之有理,若是自己偷拿馒头的时候没有被那个胖子发现,现在也不会怎么凄惨了。可是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便忍不住道:“这么多的人,哪里会看不到。人家那么多人,我就自己一个人,没被打死就是好的了。” 少女轻轻一笑,莲步轻移走过了他方才偷馒头的那个铺子。然,让二狗子眼睛瞪大久久不能回神的是少女手上那个热腾腾的大包子。 少女挑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二狗子不服气,便大叫道:“快看啊!有人偷包子!” 霎时,人群便将那少女包围了起来。然后,没有然后了。二狗子看着满地横躺着哀嚎的尸体,已经惊愕到了极致。 “看,我拿到了。而且,还完好无损啊!” “你……”二狗子瞪着眼睛,连馒头掉了都没有注意。 “你呢,真是笨的可以。若是要偷的话,怎么要人家看到。即便是被发现了,第一时间就要逃跑啊!若是跑不掉,打起来的话,可要想好了。如果没有把握的话,干脆老老实实的求饶道歉,然后回去后勤练本事,他日再回来找场子,将对方打的服服帖帖的,这才是本事,才有趣呢!” 这少女穿着打扮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此刻却鼓励自己去偷盗,却打架,二狗子觉得新鲜极了。尤其她说,若不动手,若是动手的话,一定要将对手制服了。二狗子从来没有想过这些,被打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日也会同这些人抗衡。瞧这小姐斯斯文文的,没想到竟是狠劲儿十足的。说实话,二狗子见过许多人,在这乞丐窝里占地盘吃大头的永远都是最狠的那一个。而他,怕是凶狠不足,只能偶尔逞逞威风了。这一刻,二狗子竟有了别的认识。谁说大户人家出来的身骄肉贵就不会打架了,他眼前就有一个很厉害的!特别是,这少女看起来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让二狗子更加佩服的紧。 “你以后就叫夜月吧,和我同一个名。你的命,我帮你收着,肯定比一个馒头值钱。” 那一日的阳光灿烂,少女的笑容是那样的美好,让夜月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直到后来,他知道了少女其实是少年,年纪甚至比自己还要小一岁,却仍旧不该他对他的尊敬。 “主上,快些吃吧,菜要凉了。” 花挽月轻轻一笑,对于夜月所说到还是有些印象。夜楼在建立初期,夜月便是楼子里的老人了。只是没想到,一过都这么多年来。 第十一章 白日 烟雨后,天空甚是澄澈,远处的白云在天边留下了浅浅的颜色,仿佛是天界的仙女无意间掉落下的一缕白练。 花挽月小口吞咽着饭菜,在美味的佳肴,此刻在他口中也犹如嚼蜡。 夜月在一旁小心的侍奉着,见他吃完,连忙奉上了漱口的茶水。 “方才,主上说要启程进京?”对于这个决定,他大为惊异。主上离开京城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这五年来始终是待在临安城内,将一切俗事都抛在脑后。仿佛,京城也变成了一个毫无关联的词语,同他的生命再也没有任何的牵连。 花挽月漱了口,拿起一旁的帕子细细的拭了拭嘴角,方才一脸笑意的看着他。“怎么?觉得很奇怪吗?” 明明他的表情是带笑的,可夜月分明是感觉到他在哭泣,用心来哭泣着。“主上,若是不愿意,可以……”他跟在主上身边这么多年来,自然是知道他同那位南灵儿的纠葛。如今,那人死了,主上想必是十分难过吧!说起来,他也没有任何阻止的理由。“主上,属下这就让人去准备。” 稍后,夜月让人撤了一桌子的饭菜,给花挽月上了一壶茉莉香片。 茉莉花的清香在房间中渐渐散开,仿佛是嗅到了茉莉绽放时的美丽。 但花挽月尽是盯着茶盏,看着浅黄色的茶汤中,那朵浮在茶汤之上的洁白小花。犹记得,她素来便不懂得饮茶,再好的茶水到了她那里,都如牛嚼牡丹一般。惟独这茉莉香片,她却是极爱的。 再好的茶有什么用?茶水只要能解渴就行了。 似乎,她是这么说的。 她同自己一起长大,但面对着更多的便是无穷无尽的习武,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很少。因为他身体自小孱弱,家中不让他习武,这传承家族武学的胆子便落在了还幼小的灵儿身上。她总是不叫苦也不叫累,虽然自己给她准备了许多精致的衣裙,但她能穿上的次数却是极少的。 寻常,她总是一袭舒适的练功夫,在演武场中听着父亲的训导。而自己则是在房间中,吃着茶点,看着手中的话本子。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是刮风下雨,她始终都没有停止。那样的她让自己心疼,更多的是厌恶自己这没用的身子,累的她要经历这些。 若非后来自己遇到了如今的师父,帮他好好调养了一下身子,又偷偷的教导一些适合他的武功,如今怕他还是废人一个吧! 不知不觉便回想了过去的事情,花挽月扶了扶额,低低的叹了口气。手指轻轻的按在了胸口处,这里已经痛的没有知觉了呢! “灵儿……” 低低的呢喃在晨光中,渐渐被微风吹散,一转眼便看不见了。 近日来,江湖上有一件大事。便是这夜楼手下的人,竟然被人毫无反抗之力杀死在了青楼里。而且,据人说,当时此人可是光裸着身子,好不狼狈呢! 一时间,夜楼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而同时,便是杀手三的声名越来越盛了。 说起这杀手三来,没有人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来。因为此人实在是太难以形容了,不知道容貌,不知道他惯用什么武器,大概唯一为人知晓的便是他代号三,喜好黑衣吧! 众人在看好戏的同时,更好奇的是什么人竟然如此胆大竟敢公然同夜楼叫板。只是,众人期待着的天雷勾地火的场面却并没有发生,平静的让人有些失望和不解。 就在众人翘首以盼,以为这夜楼便当真会继续沉寂下去后,大事发生了。这夜楼的楼主,竟然……出来了。 不不不!不是说以前的楼主被关着呢!而是,听说这位楼主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近的,俨然就是一副大家闺秀的做派。让不少想要得见这位美人容颜的江湖少侠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而且,据有心人士说,这位夜楼的楼主足以堪称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 而这次,夜楼的楼主竟出了夜楼,而且要一路向京城去。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流传出去的这个消息,让江湖上的少侠们摩拳擦掌的,纷纷等在了这临安同京城的必经之路上。闹的这江湖上可是热闹纷纷,就连这沿路上的客栈酒肆都全部客满了。掌柜的们纷纷咧开了嘴,手里的算盘可是打的精的呐! 对于江湖传闻第一美人要前往京城的消息,迅速的在江湖中蔓延开来。不单单是男子,连女子也对这个所谓第一美人好奇不已。她们倒想看看,是什么样的绝色佳人,才能被称作是江湖第一美人。 小楼上,梦依咬断衣服上的线头,端详了一件这件外袍,满意的弯了弯嘴角。阿弃在的衣服总是费得很,那些精贵的绸缎虽好看,他们也穿得起,就是太不结实了。即便是给阿弃用了棉布裁衣,仍旧是坏的飞快。若不是知道他平常做的是什么营生,又常常习武的话,没准儿会以为他是以衣服为食呢! 听说这江湖第一美人要出门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美人啊!总不要徒有虚名才是,不然江湖中的少侠们可是要失望的紧呢! 梦依不厚道的嘲笑了那一群群前赴后继,只待冲到美人面前去献殷勤的少侠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在这小杼子上坐的久了,腰酸的紧。 窗外日光明媚,可往常在河边垂钓的人却不见了踪影。 梦依幽幽的叹了口气,阿弃说今年便会金盆洗手,再也不做这杀人的买卖好好过日子了。只不过,为了最后这桩买卖,又得多费点儿心思了。听阿弃说,上次伏击段云楼竟是意外的容易。想必是选择的地方很有讲究,想到这儿,她便有些不满的撇了撇嘴角。 都警告过他好几次了,莫要跑到青楼里去杀人,那种地方不好。但阿弃嘴上应着,却还是没有遵守约定。梦依知道在那种地方下手比较容易,只能叹着气由着他了。 此次伏击段云楼,听说他那时正同楼子里的妓女们打得火热,阿弃便趁机下了手。说起来,梦依并不清楚阿弃的武功高到何种地步。但这么多年来,除了一开始的前两年,他会受伤,后来便从未受过一回伤,连手指都没有擦破过。 她以为,只是因为他下手的对象很多是并不会武功才会如此。但这段云楼却让她彻底改观了,这段云楼如何也是夜楼的一位副堂主,料想不是平庸之辈,竟被阿弃毫无反击之力击杀了。 只是,此人为夜楼的堂主,倒未免麻烦了些。夜楼作为武林中最大的情报组织,偶尔也是会接一些杀人的活计,只是还是以贩卖消息为主。据说,这夜楼共有十二堂,每堂正副两名堂主司职。只是,听说这夜楼中地位较高的成员,都是夜字辈的。 这杀了夜楼的一位副堂主,不知道夜楼那边…… 梦依有些担心,尤其凌弃又出门去杀人了。“阿弃,你可要好好的啊!” 被梦依担心着的凌弃,此刻却面临着一场危机。 凌弃手中持着一柄长剑,是从他人手中抢夺过来的,因为砍劈,剑刃已经卷起,血丝顺着剑身留下,很快就渗入了泥土中,晕开一片红色。 他今日来此,是为了击杀一名朝廷的官员,但此人身边竟暗自布置了众多的护卫,而且其中不乏一些武功高强者。 本就缺乏血色的唇,因为手臂上的伤口而更加惨淡了,但一双纯黑的瞳仁却始终坚定的看着前方。 他知晓这一单不容易,杀人的价钱更是天价。他一定要将人杀掉,这样他就可以同梦依幸福的生活了。 目光坚毅,直视前方这群以冰冷目光注视着自己的护卫们。 “我奉劝你一句,还是束手就擒吧!” 凌弃不语,在人群中寻找着突破口。 那高官就坐在不远处的阁楼上,看着下方如困兽般的情景,嘴角的笑容满是讽刺。他一年遇到的刺杀,没有百余次,也有几十次了,区区一个杀手他还不放在眼里。 心里正念着晚上去哪位小妾的房里,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吼声:“大人!”他下意识回眸,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血色蔓延,凌弃扔掉了手中的已经废掉的长剑,捂着小腹,咳出一口污血。该死!他这一击,虽是将目标人物杀死,却也累的自己受了重伤。 第十二章 搭救 午后的日光有些懒洋洋的,天空倒是澄澈,只是临近夏日里,这天气倒是愈发的炎热了。 远处的天,已经微微的泛起了淡淡的紫罗兰色,日头逐渐偏离了原来的方向,一点一点的挪移着自己的脚步。堪堪挂在山头上,摇摇欲坠的模样,似乎随时都要坠下去,再也上不来了。 日头偏西,山里的空气湿润而冰冷。走进山里,四周的空气夹在着股股寒意,叫人忍不住浑身颤抖揪紧衣襟。 深深的车辙印绵亘而去,在这条人烟稀少的山路上,留下了深深的印痕。 一辆华贵的马车旁若无人的出现在这荒凉的地方,车厢乃是用珍贵的紫檀木精心制作而成。常言道,这十檀九空,打造这样一辆马车,不知道要耗费多少的财力和人力了。况且,紫檀珍贵,一般只精心雕琢摆件或是首饰,这马车委实有些暴殄天物了。那驾车的马儿更是高大矫健,四驾齐驱,毛色乌黑发亮,昂首阔步,仿佛走的不是这在大夏天能扬起一阵尘土飞扬的土路,而是那宽敞的官道了。 马车的四角挂着一只只精巧的青铜铃铛,但奇怪的是,这铃铛却并未发出任何声响,看来只是用做装饰。 车前车后,数十名大汉端坐与高头大马上,身负兵器,表情严肃,神情警惕的注意着四周,小心的护卫在马车四周。 车厢内,一只酸枣木小几上放置着一册用来打发时间的话本子,只是主人似乎并不感兴趣,任由其可怜兮兮的待在那里。一盏已经失去了温度的茉莉香片,残香同紫檀优雅的香气混杂在一起,飘在已经冷了的小酥饼上。 高挑秀雅的身材裹在一件大红色的衣裙中,金丝细致在裙摆处绣了一道道典雅的花纹,美人并未束发,任由三千烦恼丝垂落在一旁舒适的地毯上。精致的眉眼,秀挺的鼻梁,略微上挑的凤眼中,深棕色的瞳仁沉静而冷漠。秀丽的眉斜飞入鬓,为这张容颜稍稍的增添了一点点的英气。 鼻梁下,一张朱红色的唇,涂抹了淡淡的唇脂,更显丰润。纤白的手指正无趣的玩弄着地毯上的长毛,揪下来一撮,吹口气,看着它们像雪绒花一样散开。 “什么人?!” 耳畔听到外面传来的大喝,美人凤眸微眯,手指轻轻挪开,掀开了车帘的一角。 前方的道路上,一个浑身被黑衣包裹着的男子横躺在道路中央,四周满是血迹,看起来是已经昏迷了。 “怎么了?” 清冽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柔媚,雌雄莫辨,勾得人心里痒痒的。 领头之人一袭黑袍,面上罩了一张黑铁面具,只露出一双眼,以及口鼻来。此人正是夜月,因为他暗卫的身份,在面对着外人时,一向如此。“回禀主上,此人不知非敌非友?” 花挽月抬起手指,秀气的打了个哈欠,神态慵懒的说:“将人救上来吧!”这路上委实无趣了,多一个人,也多了几分乐趣。到时,他才能好好的……不由惨笑一声,怕是他这般模样,下去陪她,也会被嫌恶的吧!如此,神情又黯然了几分。此次回去,他是想将灵儿带在身边的,这样能让她留在身边,想必也好过自己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着。 对于南灵儿的感情,他自知那便是爱情。只是,这爱情来得莫名其妙,他不懂得去经营,如今失去了,后悔已经晚矣。除了悲痛可惜外,倒也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以为自己会因为心脏闷痛而死去。也许,是因为爱的没有那样深吧…… 夜月有些忌惮,但既然是主上的命令,他自然也不会反驳才是。于是,便吩咐了两人去将路上昏倒的那名男子救起来。 凌弃重伤后,便一路逃窜,但奈何对方追得实在是太紧了,终于甩脱他们后,自己已经是筋疲力尽,几乎要失血而亡了。疲累不堪的情况下,他无力动弹,只能趴在路面上暂且休息一会儿,等到恢复了体力后,再另想办法。 正昏昏欲睡间,忽听到一阵马蹄声,随即便有人下马来,朝这里走来。 两名大汉这朝这里走来,见地上的黑衣男子虽是昏迷着,但也不敢松懈。若非还觉察到对方有呼吸,早就将人丢到路旁,任由其腐烂或是被野兽啄食了。 然,就在一人的手即将触碰到那人的衣料,忽然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扼住了他的咽喉。那人只看到一双冰寒的黑眸,口不能言,甚至动弹不得。 夜月本注视着这里,忽然见异变突生,不由大喝一声,“放开我的属下!” 惨淡的日光下,能清晰的看到来人年纪略轻,一张惨白的不见一丝血色的容颜,几乎同纸一样白的唇,平静却蕴含杀机的双眸。除却那一双纯黑深不见底的黑眸外,竟看不出有任何特别之处。 就在这年轻人动手前,夜月甚至都未觉察出他浑身露出丝毫杀气,当真是可怕的很!“你待如何?”他质问那人。 而被扼住喉咙的大汉不敢动弹,生怕自己的喉骨被捏碎了,而他旁边的同伴则是握紧长刀,虎视眈眈的盯着这里。 凌弃不语,一双清寒的黑眸看得人寒意从脚底直达脑顶。 “你们是什么人,打算对我如何?”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低哑,因为失血而显得有气无力。 但夜月等人可都不敢轻视这个看起来毫无危险的年轻人,夜月皱眉,问道:“你以为我们是什么人?”看他衣衫残破,浑身鲜血,似乎是同人一番搏斗后脱逃后才落得此地。便又说:“你以为我们是追杀你的人?” 凌弃虽然没有回答,但一双冷冷的双眸已经告诉了夜月答案。他行走江湖,也知道往往在被追杀时,最不信任身边之人的。于是,便解释说:“我们主上见你可怜,打算出手相救,不想你竟是挟持了我属下。” 凌弃扫了眼夜月,虽看不到他的表情,却选择了相信。轻轻松开了扼住大汉的右手,喘息道:“扶我起来。” 这名大汉刚刚脱困,还心有余悸着,就听到他这句话,不由忌惮的看了他一眼。 “去吧。”夜月淡淡的说。 如此,大汉才轻轻的将他扶起,触手感觉这年轻人的身材瘦削,好像只有一个空荡荡的骨架子一般,而且身量极轻,不由讶异的看了他一眼。 凌弃默不作声,将全身的力气都交到了大汉手上。事实上,方才他只是强弩之末,当真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了。若是当真要拼杀一番,必定会命丧如此。 夜月毕竟是老江湖了,此刻看他如此,只觉好笑。明明是一只小白兔,但所有人却都当作他是一匹凶恶的野狼了。这小子可真是有趣的紧,已经伤成这幅模样了,竟还有力气来威胁他们。若是今日鏖战一番,怕是他必定是无力抵抗吧? 正说着,大汉已经扶着凌弃走了过来。夜月此刻才真正看清楚他的容颜,这张脸较之一般的男子稍稍秀美了些,看起来倒像是京城里那些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们。苍白的容颜,惨白的唇,平静无波的眼神,倒像是一个人偶一般,毫无感情。 花挽月一直听着外面的动静,此刻听到少年过来了,不由好奇的掀开车帘一看。但这一眼看下,便不觉大惊道:“灵儿!” 处夜月听到这个名字,惊讶了一下外,其他人好似没有听见一番。 而让花挽月失望的是,那少年根本就不曾抬眸看他一眼。是啊,灵儿已经过世了,眼前的这个人不过是同灵儿模样相近的人罢了,而且还是一个男人。他惨笑,连容颜也黯淡了几分。 “主上……”夜月有些担忧的看着他。他对于南灵儿的记忆并不多,这么多年了,早已经将她的容貌忘记了。如今听到主上如此激动,心中更是忧虑。主上一直爱慕着南灵儿,如今听到她早已过世,这若是回去京城有个万一……他猛地打了个冷颤,竟然不敢去想。 对上夜月的一双眼,花挽月收回了看向凌弃的视线,只淡淡说:“将他带上马车来。” 夜月本以为将这少年交由他们照顾便是了,看来主上还是对此人多了几分心思。心中长叹一声,只能命人将少年扶上了马车。 凌弃虽对名贵的木材没有研究,但还未靠近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也知道眼前这辆华贵的马车定非凡品。如此,对这马车主人的身份倒是多了几分好奇。只是,也只有一点点而已。他向来对任何事都不挂心,他的生活中只有杀人赚钱养家,吃梦依煮的饭菜,平静的生活而已。 因而,待那大汉将他扶上了马车,他毫无迟疑掀开车帘,便小心的挪了进去。 但见车厢内竟然铺了一层长毛地毯,一名穿着红裳的绝色佳人正倚着车壁,坐在一张凉席上,看到他进来,也未分出一丝多余的视线来。 凌弃看看自己这满身血污的身子,自觉的在门口处坐下,免得染污了那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雪白地毯。 第十三章 路上 黑衣男子一进入马车,花挽月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想来便知此人定然伤的不轻。但也难为他竟然坚持了这么久,真是难能可贵啊! 想着,自己的灵儿也是这般坚强。练武时,从不叫苦叫累,一时间泪意上涌,憋的他一双眼睛通红。忆起这车厢里还有外人,便扯了袖子挡了下。 果然哪家的小姐,娇娇气气的模样。凌弃皱了皱眉,悄悄的离原来的地方又远了些,免得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儿冲撞了这车上的小姐。 从腰带里取出一只瓷瓶来,那是梦依交给他以备不时之需的金疮药。凌弃扭开瓶塞,倒在了自己的小腹上和手臂上,顿时强烈的痛楚袭来,让他不由皱眉咬紧牙关忍耐着。虽然路上已经经历过一次了,但这种痛楚真的是难以忍受。 扯了一块衣角,也不管干净不干净,胡乱的给自己包扎了一下,便倚在一旁闭上双眼小憩了。 花挽月将泪意逼了回去,方才放下袖子,鼻腔除了一股浓郁的血腥,还有一股金疮药的味道。秀美颦起,这金疮药的味道他倒是很熟悉,效果也不过。只是,那药粉洒在伤口上的痛楚,却非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这少年同灵儿生了一张相似的脸,性子也略有不同,只是这般能忍痛,就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了。 “你叫什么名字?”花挽月开口问道,平常向来习惯发号施令的他,丝毫不觉自己的口气有任何奇怪的地方。 凌弃对于这类人早已经见的多了,便没有在意。只是对这位小姐的声音比较好奇罢了,淡淡的低沉,带着几分轻慢和冷然。“凌弃。”他淡淡的说,并未看向花挽月。 花挽月倒也不以为意,低声喃喃着凌弃的名字,“你这个名字……” 凌弃挑眉,对于她的问题,似乎并不奇怪。很多人都曾说过这么名字,但他就叫这个名字,又如何。 “很有趣。”斟酌了下,花挽月如是说。 凌弃不以为意,并未回答。 花挽月见他不做声,便也闭了嘴,将注意力放在眼前那本一直未翻开的话本子上。 一路上,两人默不作声,倒也相安无事。 花挽月的目光虽然锁定在话本子上,但耳朵一直悄悄注意着凌弃那边的动作。见他闭眼小憩,但身体显然在紧张状态,不禁皱眉。 竟然在受伤的情况下,还保持着戒备,这个人…… 他本欲出声阻止,但理智很快就阻止了他。眼前的这个人同他非亲非故,他何故远管他死活啊!这样一想,便重新将注意力放在了书册上,连视线都没有分给凌弃多余一分。 凌弃习武多年,尤其耳力惊人,即便是紧闭双眼,仍旧能听到各种普通人绝对无法听到的细微动静。自然知晓了那边的小姐正悄悄打量着自己,只不过对方不过是个陌生人,而且是名女子,自己不便多言罢了。 花挽月这些时日,心中一直有着牵挂,已经有好几日没能好眠了。因此,不一会儿便倚在车壁上,睡着了。 凌弃倏然睁开双眸,淡淡的看了一眼那边的红衣佳人,这才小心的解开衣服,看着腹部的伤口皱了皱眉。这伤口颇深,怕是不好好处理的话,回去肯定要给梦依好一番责骂呢!虽然已经上过了药,但还需仔细包扎才是。只是现在在人家的马车里,他素来不喜同外人有任何牵扯,只能忍耐着到了客栈再说了。 却说夜月在马上一路引着马车前行,但思绪却早已经不在脚下。他的心中有着无数种猜测,这个黑衣少年是什么身份,会是什么人派来刻意接近他们的吗?这次夜楼楼主出巡的消息不知为何就泄露了出去,好在夜楼的情报十分完善,早知道路上已经有人守候着,便悄悄改变了路线,从临安城以南绕行。虽会耽误一些时日,但总好过让楼主遇袭才是。 但恰巧就在这路上,他们竟遇到了一个受重伤的少年,难免不会让他心生怀疑了。但楼主并非庸人,想必心中必有自己的一番计较吧!只是,那少年的样貌难免让人担心呐!在路上救人也罢,只是…… 夜月沉沉的叹了口气,竟对这既定的旅程开始担忧了起来。 夜色很快就降临了,前路上不见客栈,夜月只能请示了花挽月后再做决定。“主上,路边没有客栈。是否继续赶路?” 众人屏息等待着花挽月的决断,就见一只如玉般的手从车帘中探了出来。 凤眸微眯,淡淡的扫了眼四周的场景后,方才说道:“便原地休息吧。” 道路旁正有一座不算茂密的树林,也不过十几棵还算高大的树木,也月色下影影绰绰的,看不大真切。 夜月命人将马车赶入树林中,自己则指挥着众人去生火准备晚膳了。 “醒了吗?” 凌弃听到这个并不算温柔的声音后,睁开双眸,眼中一派清明,哪里有半分昏睡之色。 而花挽月则是讶异居多,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一个陌生人面前睡着了,而且睡的还很熟。若非是夜月的声音,怕他现在应该还没有醒来吧! 凌弃睨了他一眼,便欲下车。 “你要去哪里?”注意到他的动作,花挽月开口问道。 “小姐送到此处就好,不敢再继续劳烦了。”凌弃如是说,声音冷冰冰的,表情也不见如何感激。 只是,看着他这幅模样,花挽月竟勾起了嘴角。他素来喜爱女装,被人当作是女子也早已习以为常。只是这少年的表情到也有趣,莫不是不喜女色,还是如何?他自持容貌过人,却也不想有人丝毫不讲他的容貌看在眼里呢! 只是,他此刻却万万不想他离开。好不容易有人能不将他的美貌看在眼里,自然要好好认识一下了。“我若是不让你离开,你又待如何?”对于少年的答案,花挽月竟有了几分期待。 凌弃黑眸微眯,淡淡看了容貌姣好的女子一眼,便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沉默不语。 这回应倒是出乎了花挽月的预料,他本以为他会挣扎一番,会是如何呢!却没想到,竟然如此轻易的妥协了。 凌弃在上马车前,便知道这马车四周的护卫各个都不简单,尤其那铁面男子更是深不可测。上车也不过是权宜之计,他正在被人追杀,对方既然施以援手,他断然没有拒绝之理。只是,若是因为他的存在而惹上麻烦的话,他却是不会理会的。是你们主动邀我上车,我的麻烦也理应由你们解决才是。 在认识梦依之前,凌弃可是一位十分单纯的少年。只是,梦依担忧他在江湖中被人骗了,因而常常给他灌输一些防人的手段罢了。久而久之,除却自己的性命和梦依的,任何人命在凌弃眼中都如蝼蚁一般,不值得在意。 适才他听那铁面人唤这位小姐为主上,便料想对方身份绝对不简单。只是自己大意了,竟然没有从对方的呼吸吐纳之间判断出对方竟然会武,而且武功造诣颇高。自己如今身受重伤,怕不是他们的对手,若他们群起而攻之,怕自己可是凶多吉少了。 因此,权衡利弊之下,凌弃还是选择听从。既然对方不让他离开,给自己提供一个可以养伤的地方也好。 而花挽月对于这少年的处变不惊,则是十分赞赏的,不禁生出几分惜才之心,想将这人网罗到夜楼之中,就是不知道对方是否愿意了。 “不知你可听过夜楼?” 凌弃眉角微动,对于夜楼的名字他可算是如雷贯耳。因为就在不久前,他才刚刚杀掉了夜楼的一名副堂主。因此,听花挽月如此问道,便不动声色说:“自然晓得。夜楼在江湖中颇具盛名,哪个人不认识。” 花挽月满意一笑,神情中很是骄傲。“我便是夜楼的楼主,不知让你加入夜楼可行?” 夜楼楼主……这四个字,在凌弃的心湖中泛起了片片涟漪。夜楼楼主名为花挽月,据传乃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如今看来果然名不虚传,只是身子单薄了些,倒真是一名绝色佳人了。但对于加入夜楼,凌弃并不想应答,不消说他同夜楼中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便是他打算金盆洗手,隐退江湖,也不打算参与其中。 细细想来这各种门道,便果断的拒绝了,没有一丝迟疑。“抱歉,我并不想。” 花挽月也是没有料想到对方竟然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面色不好。但转念一想,对方没准是个哪个组织的成员,便也释怀了。自己要求他加入夜楼,便等同是背叛。因而,便和蔼道:“倒是我考虑不了。” 凌弃挑眉,对于花挽月的话不置一词,好似并未听到一般。 花挽月见他如此,也并不恼怒。他的脾气本就极好,性子也温顺的多,只是在江湖中,便将这温和隐藏了起来。顿时浅浅一笑,对于凌弃的无礼毫不在意。 第十四章 夜露 夜莺鸣叫着,欢快的在枝杈间穿行。初夏的树林里带着一股子水气,草叶上也挂着颗颗夜露,沾湿了脚下的泥土。 花挽月唤来夜月,让他去给凌弃准备一声干净的衣袍。 夜月睇了马车上的黑衣男子,见他并不为此话所动,眉头倒是稍稍松动了一些。只要他不主动来招惹夜楼,他倒也是乐意施以援手的。 不多时,夜月便从自己的包袱里,取了件还未穿过的外袍递到了凌弃面前。 凌弃睨了他一眼,浅浅的道了声:“谢谢。”便抱着衣袍下了马车,寻一个去换衣服了。 花挽月知道他还当自己是女子,此举是为了避嫌,嘴角的笑容愈发灿烂了。 最终,凌弃在树林附近找到了一条小溪,水质清澈,可看到游鱼徐徐。四周无人,他褪下衣袍,跳入水中,迅速的将自己的身体清洗了一遍。 但见一具瘦骨嶙峋的身子,苍白的皮肤,以及胸前的白色裹胸。 凌弃在水中抓过一旁的里衣,在水中搓洗了一番洗去上面的血迹,用内力烘干后,这才穿着上了岸。腹部的伤口大的有些吓人,虽用了上好的金疮药,但仍旧龇牙咧嘴一般,好不骇人。凌弃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皱了皱眉,这才重新拿起金疮药在腹部已经手臂上了药,并扯下里衣一角,给自己细细包扎了,如此才穿上了夜月给他的那件外袍。 夜月是一名身材瘦高的男子,这衣袍穿在凌弃身上,显得有些宽大了些。他束紧腰带,这才拎起一旁的战利品。 那是他在水中洗澡时,顺便抓住了的几条游鱼,想来烤制一些味道倒是不错的。 花挽月在马车上久等他不归,猜想他是不是偷偷跑掉了,正有心下车去寻,就见一袭黑袍的男子从树林中缓步走来。他身上是件明显有些肥大的外袍,一头乌发并未束起,零散的披在身后,还带着些微的水气。他的手中拎着几条活鱼,用草叶穿了起来,看起来已经是刮了鱼鳞,去掉内脏了。 凌弃来到火堆旁,便取出靴子里的一柄匕首,割掉附近的几根树枝,将鱼穿过,架在火上烤了起来。他身上并无佐料,料想这烤鱼的味道应该不会鲜美。但他本人却对这个并不在意,哪怕是馊掉的饭菜他也照吃不误,更别提这烤鱼了。 倒是一旁正在烤着野味的男子看不过去了,递给了他一个油纸包,凌弃接过来看了看,见是咸盐同调料混在一起的佐料。便朝那人道了声谢,将佐料洒在了鱼肉上,不多时便能闻到一阵阵诱人的香气了。 男子见他接过佐料,也是十分讶异的。身在江湖中,防人之心不可无,他竟如此相信了自己,不由对凌弃产生了几分好奇。 这却是凌弃多年来的经验,他见这佐料中并无毒药的味道。况且自己同他们毫无恩怨,对方断无下毒害自己的可能。况且,他这烤鱼失了佐料的味道,怕是不会鲜美,便也承了情。 花挽月独自一人待在马车中,头顶点了一只八角琉璃灯,外面烤肉的香气若有似无的传来进来,让他忍不住抽了抽鼻子。想起来,他已经有五年多不曾吃过任何炙烤后的食物了。尤其是这野外的烧烤,别有一番风味。 男子时,他同灵儿在后山的小屋前,总是会拢上一堆火,逮只兔子或是野鸡来吃。灵儿的轻功很好,手脚俐落,抓起这些野味来可是轻而易举。她总会将野味慢慢烤好,将最为鲜嫩美味的部分递给自己吃。一别经年,那样的回忆再也不回有了。 花挽月嗅着着熟悉的味道,开始反思起了自己。他对灵儿真的是爱吗?为何,在得知她过世的消息后,除了悲痛和后悔外,竟然还有着一种陡然松了口气的感觉。那若是不是爱意的话,那这种感情又是什么呢?自己明明有想过要追随她而去的,可是对这恋恋红尘竟然有些……不舍。 难道他本质上就是一个伪君子,心意都是假的吗? 花挽月不知如何是好,心里愈发的憋闷了。 此时,夜月在马车外恭敬道:“主上,晚膳已经准备好了。虽然简陋,但请主上还是吃一些吧!” 花挽月由沉思中醒来,沉默的叹了口气,才说:“罢了,送进来吧。”行了一整日的路,午膳他也不过吃了些点心罢了,此刻当真是有些饿了。 夜月见他并未拒绝,心中还是有几分欣喜的。小心的将托盘送了进去,便一直侯在马车外等候着。 花挽月见托盘上除了一些烤肉外,竟然还有些清洗的干干净净,红色的也莓果,不觉勾了勾嘴角。这托盘上的摆设足见精巧,在这荒郊野外的,夜月一个大男人,也当真辛苦了。他素来不喜有女子在身边侍奉,因为身边都是些干净的男子。 而他同夜月认识多年,自己身体孱弱,夜月便俨然是一只忠心护住的猛犬一般。猛犬是陆江私底下给夜月起的绰号,为何不是饿狼呢?因为,只有犬类护住啊!而狼,可是有白眼狼的异种嘛! 想到陆江,便不由想到段云楼。此人,花挽月没有什么好感,大约是因为此人的流连青楼之中罢了。他素来不喜男女关系杂乱之人,而花家更是一夫一妻,即便家大业大,但父亲恩爱,也不存在小妾之流。花挽月明了,无论是江湖还是民间,男子都以三妻四妾为荣。只是,那时他已经是灵儿的未婚夫了,自然是一心一意的对待她。后来,他离开花家,便也养成了习惯。觉得,还是身心干净为妙。 纵然偶尔会有生理需求,但是在夜月给他房间里送了一名所谓的花魁后,他便不准任何女子靠近了。灵儿的身上从来不会出现香粉的味道,大约都是干净的气息,即使是汗流浃背也不会出现不属于自己的味道。没有人出汗后还是香喷喷的,大约他喜欢的只是那个真实罢了。欲望这种东西,可以忍耐,如此便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但对于自己属下们的生活,花挽月向来不会去制约。段云楼风流却并不下流,这一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从他眼中只有欣赏的神情便能得知一二。只是,他此人太过于沉迷女色了,便只在嘉平堂担任了一名副堂主。 夜楼十二堂以月份为名,依循十二地支之意,之所以将他安排在嘉平堂,便是希望他能如所代表之意,莫要继续耽于女色了。但显然,这个告诫他并未看懂。 花挽月心中有着一个猜测,段云楼之死同夜楼应该无太大的瓜葛,大约是因为女色之故。之所以如此,便是在前年时,便有人因为段云楼勾引自己的妻子,和雇凶杀人。只是那人武功在段云楼之下,直接便被击毙了。如今看来,这三又岂止只是一个不简单可以概括的。此人,怕是城府颇深,不然也不过隐藏了这么多年。竟连夜楼都搜集不到此人的资料,当真算得上是可怕了。 不知他缘何要隐藏自己,是为了有朝一日一鸣惊人,还是他本身便是淡然之人。只是这三怕是这杀手榜上最炙手可热的杀手之一了,不仅是因为他从未失手,更是因为那每年只杀人且各个都价值不菲的规矩。若非是为了夺人眼球,那当真便是一个字——懒。据他所看资料,三一般只在前半年出手,而在夏日最热时,和冬季最冷时,从未出手过。从而也显示,此人必定是十分懂得享受的一个人。不然,又岂会放着大好的生意不做呢! 对于三这个人,花挽月可是愈发的好奇了。能轻而易举的击杀段云楼,该是何等的武功啊!但偏偏,只知此人代号为三,连惯用武器,甚至是身手如何都不大清楚。或许是因为三接的任务都是普通人,少了武林中人的干扰,更加游刃有余罢。 想着,手指在一旁一便送来的铜盆中净了净手,拿起筷子小口的吃了起来。烤肉却是味美,而花挽月的吃相也是极为秀气的。花家本就是一个名望颇为久远的大家族,早年因为洪水从江南迁至京城,自此便成了江湖乃是民间赫赫有名的大家族。不仅是因为花家算得上是一个武林世家,更因为花家可是富甲天下,何人不知啊! 尤其是对礼仪极为看重,在这样的氛围下,花挽月的举止自然是优雅极了。而如此,便也是他着女装,却从未被怀疑过的原因。试问,这江湖中人,大多都是草莽出身,讲话粗鲁,哪里有花挽月这一身气度。即便不单看这一些,他穿着女装,且名字叫挽月,便也容易让人误会的。 众所周知的,花家子弟此辈皆以单字为名,但独有花挽月名为两字。这其中不单单有大师的披命,更是因为他出生那日便是一个满月之日。 花老爷本以为妻子依旧会为自己诞下一名男嗣,却不想花挽月出生时便生的极为好看,粉雕玉琢的,让稳婆看错了,便报出是一名女儿的说法。 那时一轮圆月便挂在枝头,花老爷看到后,便给这名女儿取了挽月之名。实在是因为花家六子,却未有一个贴心的女儿,便也破例了。 而花挽月这个名字,也顺利的登上了族谱。直到孩子满月时,花夫人为孩子换尿布时才发现,这竟然是一个男童。但为时已晚,索性便如此了。后来,花挽月身子孱弱,家中让他为女儿养大,挽月此名更是适合的紧。 第十五章 野宿 夜风有些寒凉,夏日的薄衫根本就不足以抵挡寒风。 凌弃吃完了烤鱼,幸运的是没有被一条鱼刺卡到,紧了紧衣襟,就待在火堆旁不动弹了。看这架势,怕是整晚上都要待在此处了。 火光映衬在他秀美的侧脸上,为他稍稍的增添了几分柔和。黝黑的双眸里,倒映着火堆的影子,仿佛是燃烧的两簇火焰一般。 月光火光下,他的肤色仍旧惨白的紧。若非见得到人呼气眼珠子时不时动一下,没准儿以为是具冰冷的尸体呢! 饶是这夜楼中人见多识广,但这样的人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先前被凌弃扼住喉咙的那边离得他远远的,那架势颇有几分老鼠遇到猫的情形。别人不清楚,他可是清楚的很。那时,他分明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了。虽然男子目光中波澜不惊,但凛然的杀意却好像针扎一般,刺入到他的胸膛里,噗的一声,便将他的心脏扎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窟窿。 有人说,不经历死亡,就永远不知道死亡的可怕;没有杀过人,就永远不知道人血流淌在身上是什么感觉。他杀过人,也经历过死亡,但却还是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着死亡的可怕。他庆幸,他现在还活着,没有变成一具尸体。 夜月却并不知道大汉心中所想,他正在悄悄的观察着坐在火堆旁的黑衣男子。此时,他已经将发丝束起,干干净净的露出一张稍显年轻的面孔来。看不出他的年纪,就如同那一双犹如古井般幽深的双眸一般,望不到深浅。他的双手不见任何薄茧,但看他制住李山的手法,却十分收敛。如此,到显得有些匪夷所思了。习武之人,无论是否使用兵器,双手之上一定会有经常练功留下来的茧子。而他的手却干干净净的,好似一双贵公子的手一般,不然血腥。 他的身上没有煞气,甚至连一丝杀气都没有,坐在那里完全像一位普通人。但夜月却相信自己的只觉,这男子绝对不简单。只是,这样一个人,为何却在江湖上一点儿消息都没有?难道说,他是新入江湖的年轻人不成? 夜月在揣度着凌弃的身份,而凌弃却因为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正暗自计划着逃跑。他是三,是他杀掉了段云楼,而且据说夜楼的人正在追查他。如今他身受重伤,不得妄动内力,怕是遇到这群人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只是,幸运的是,他的身份并没有暴露。 梦依曾说,像他这种在刀口上过日子的人,一定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后来她想了再三,本打算是叫自己七的,但想来同自己的名音色相同,难免被有心人识破从而给自己带来危险,便选作了三这个数字。按照她的说法是,人们听到他三的名字,没准儿以为他是哪个门派培养出来的,依照编号为名,而对于他的威胁便小了很多。 如今看来,梦依真是高瞻远瞩。若非有她,今日自己的名字也许便会暴露了。他现在受伤不便回到家中,而且避免被人追杀,还是不要逃跑为妙。便不如跟在这花挽月身边,借着她的身份遮掩一二,也方便自己好好养伤才是。 如此一想,便放下心来,打算寻一处安静的地方小睡片刻。为了追杀那名高官,他已经有好几日不曾睡过了,再加上重伤,怕是坚持不住了。 车厢里,花挽月已经独自铺好了被褥。从小他身边虽然有下人丫鬟照顾着,但还是习惯凡事都亲力亲为。不仅是因为自己的身份,更是因为他讨厌他们盯着自己的目光,那种感觉并不舒服。 这紫檀马车不单造价不菲,外表华丽,这内部的设施更是足以用细心二字来概括的。这马车打造了已经好几年了,只是自己未曾用过,险些白费了夜月的一番苦心了。 头顶的八角琉璃灯淡淡的光芒洒下,为素净的锦被增添了几分旖旎的色彩。花挽月正待关起车窗,忽然顺着车帘的缝隙看到火堆旁正像一株大树移去的男子。 这黑衣男子重伤之时被自己叫上了马车,在这后来便一直离得自己远远的,后来在下车换过衣服后,更是不曾回来过。想来是一个十分注重礼教之人,在江湖上还真是少见啊! “夜月,去将他叫进来。”花挽月并不清楚凌弃伤势如何,但料想来不轻。只是,这男子的坚韧和忍耐却让他极为赞赏。 夜月一直护卫在马车旁,听到他开口,踟躇了下,却还是向火堆走去了。 “主上邀你一同进马车中过夜?”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愣住了。因为这群人中,花挽月的心腹也只有夜月一人,因此这群人都只当他是名女子。这夜深人静的时候,邀请一名男子共同待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未免有些太过大胆了些。但江湖儿女,素来率性。因而,也只是稍怔了下,便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只是,凌弃听完夜月的话,却是并不领情,直言道:“与小姐的名节不好。” 夜月面具下的眉轻轻挑起,心中对于凌弃的回答倒是讶异了一番。自家主上素来貌美,若是邀请其他男子,怕是求之不得,立即应下了吧!但这男子却好,不仅不领情,看起来对主上也并未有任何奢望。如此也好,他并不希望这人同主上有太多的瓜葛。 “主上怜你重伤未愈,这才让你进马车中去休息。” 听到夜月的解释,凌弃想了想,便应道:“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梦依说得好,什么时候都不能委屈了自己。既然有舒服而且暖和的马车睡,他为什么要待在这冷冰冰的树林里。 夜月倒是没有想到一次劝说下,他便应下了,而且是如此的从善如流,只觉愈发看不懂这男子的举动了。“随我来吧。”他自然要跟在他身旁,免得对自家主上图谋不轨。 凌弃虽看到他眼中的忌惮,却并不畏惧。自己没有可并没有任何多余的不轨想法,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安静的睡上一觉罢了。夜月此举,怕是怕自己对他家那位貌美的小姐心有念想吧!只是,他的忌惮当真是有些多余了。 花挽月久等不见人来,正疑惑着,却见一只有些秀气的手掀开了车帘,看到他时那人明显怔愣了下。 “如此,便打扰了。”凌弃说着,便毫无顾忌的上了马车,在门口处盘腿坐下,尽量离得花挽月远远的。 花挽月此刻已经褪去了外袍,仅着一件白色里衣,即便此处灯光昏暗,但仍旧能看到他男子的体魄。但这人莫非是眼睛瞎掉了不成,竟然没有注意到?花挽月腹诽着,从身后的柜子里拖出一条薄被,甩在了凌弃面前说:“盖着,免得冻死了。”口气略显生硬,显然是因为凌弃并没有发现自己身份而露出有趣的表情不满着。 凌弃接了过来,小心的裹在了自己的身上。他重伤未愈,若是夜里着凉了,可就真的不妙了。只是,这位小姐的脾气未免太古怪了些,请自己上来,却好像自己欠了她钱财一般。“谢谢。”他道了声,便闭上眼睛,任自己睡去。 此处虽算不上安全,但周围几人也断然没有加害自己之理,此时不养精蓄锐,又待何时。 花挽月细细听闻,那厢竟然没了动静,只有浅浅的呼吸声,竟是睡着了?他犹记得,早前此人在上车前,还浑身戒备,现下竟然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睡熟了。这其中莫非有他想不到的缘由不成?但花挽月也未在此事上多做计较,不过萍水相逢,偶施善心罢了,自己对他绝无加害之心,便无需在意了。 如此想来,花挽月便起身吹熄了灯,钻进被子里,渐渐睡去了。 四周甚为安静,除却夜鸟的咕咕声,便只有木材噼啪的燃烧声了。车厢外,夜月已经安排了人去守夜,自己则坐在马车旁,抱剑而眠。只是,虽是睡去,却一直关注着四周的动静。习武之人,一向戒备,更别说夜月暗卫首领的身份了。 车厢内静谧一片,安静的是能闻听到浅浅的呼吸声。倏然,一双毫无睡意的黑眸睁开,朝着黑暗中那隆起的部分看了一眼,方才放缓呼吸睡去。 梦依所言,防人之心不可无。凌弃便做了一个熟睡的假象,见对方并无动作后,这才放任自己沉沉睡去。他这招委实厉害,而且因时常需要紧盯着目标人物,挑选一个适当的时机。因此对于呼吸吐纳可是掌握的极为顺畅,便是连花挽月内力深厚,都不曾觉察出凌弃竟然是在装睡。 第十六章 清晨 静寂的夜色很快就在朝阳的温柔的召唤中,褪去了遮掩的面纱,露出了华美的容装。 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落在枝头,似乎是在讨论着哪里的虫儿味道最为肥美。许是因为山中的潮气大,树林里起了一阵薄雾,淡淡的,似一层轻纱笼罩一般。 花挽月被鸟鸣声吵醒时,张开眼睛,看着头顶沉寂的八角琉璃灯,这次恍惚忆起自己并未躺在夜楼中的枣木床上。他已经离开临安了,今日是第二日。 视线轻易,毫不意外的在那里没有看到黑衣少年的声音。只有一床薄被整整齐齐的折叠好,摆在那里,似是宣告着主人早已经离去多时。 听到马车里传来的动静,夜月连忙问道:“主上,您已经起来吗?属下已经准备好了洗脸水和早膳,您现在就要用吗?” 花挽月抓了抓昨日因为没有散开,而显得有些紧绷的发髻,皱眉掀开了车帘。但见外面一派平和,那黑衣少年就坐在还热烈的火堆旁,正在吃着什么。 “啊,送进来吧。”打了个哈欠,他这样说。 凌弃正咀嚼着略微显得有些粗糙的干粮,这个味道很熟悉,是他在执行任务时常吃到的食物。味道虽不好,却很顶饿,和着清水吃下去,很快就会有饱足感。 早饭不应该吃太多,这一点他明白的。但是因为习武,他的食量较普通人略大一些。梦依便在耳边常常喊着:“哎呀哎呀!这么会吃,要养不起了呢!” 食物对凌弃来说,不注重味道和外形,只要可以填饱肚子,他就满足了。他不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过饿肚子的经历,可是却对食物有着一种诡异的执着感。 这一点,连他自己都讶异。 远处的马车里传来了一阵阵动静,凌弃知道是那位穿红衣的小姐醒来了。到底是江湖中人,对于名节一事并不看重。 被凌弃臆测着的花挽月此刻并没有太多的心思却关注其他的事,因为他昨夜偷懒没有散开发丝,今天早上竟然缠绕在了一起,好不舒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发髻扯开,却还是免不了扯断了几根发丝。看着手上的金簪,他皱眉丢在了一旁,就这样散着发,等待夜月进来。 夜月鲜少看到花挽月披着头发的模样,此刻倒是有些意外。他收走了车厢里用过的洗脸水,将早膳一并端了进来。 早膳是用米煮的肉粥,鲜香软糯,撒了细细的野菜碎,看起来极为开胃。 平日里,大约他对这样粗鄙的食物是不屑一顾的。但昨晚的烤肉太过油腻了些,他只简单吃了一些,因此早上便尤为饥饿。将一整碗肉粥都吃掉了,看的夜月既欣慰又担忧,生怕他吃坏了肚子。 对此,花挽月不置一词,只是下了马车,悄悄找了个地方方便了下,便命人继续赶路了。当然,他没有忘记将那名黑衣少年一并带上马车来。 凌弃盘腿而坐,方才他已经悄悄的换过药了,伤口正在逐渐愈合,新长出的肉有些痒痒的,让人有种想要伸出手指去抓的冲动。 他的身体简直不可思议,这样深的伤口,不过休息了一夜,竟然收口了,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着。他想,大约是以前在还未认识梦依的日子里,没有人在身边照顾他。事事都得自己来做,便不想让自己生病,所以才养成这种不易生病的体质吧! 凌弃生性寡言,花挽月也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因此,本是两人乘坐的马车,此刻竟安静的一点声响都没有。花挽月无趣的取了本夜月买来的话本子,了无生趣的看了起来。 而凌弃自然是在一旁打坐,却并不动内力。在不信任的面前,他是不会运功疗伤的。 马车平稳的行进,中午是随意吃了些饭菜,便又继续赶路了。 凌弃大约是知晓对方是要去往京城的,只是挑了这样一条崎岖的道路,大概是自身爱好的一种吧!听说,有钱人就喜欢做一些旁人看不懂的举动,显然这绕路走便也是其中一条。他想,他是要同他们一起去往京城呢,还是中途时就离开。但最后一点,必须要取决于他的身体状况。凌弃不会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他的身体就是赚钱的法宝。若是他病了伤了,他和梦依可是一点收入都没有了。看来,今年大约是不能金盆洗手了,要不还是明年吧!只是已经答应梦依的事情又反悔,怕是她肯定要同自己别扭一阵呢! 不觉在心中轻轻的叹了口气,凌弃想自己还是随着他们一同去往京城吧!这京城毕竟是夏国的都城,不禁繁华,很多东西也是极好的。不若给梦依买一些平常见不到的小玩意,讨讨她的欢心也是。 唉……女人,就是一种让人看不明白的动物。 听雨小筑中,梦依正倚楼而望,她在心中默默计算着凌弃回来的日子。这一单便是他今年的第三单了,做完这一单阿弃便会金盆洗手了。到时候,他们就能过平静再也没有刀光剑影的生活了。 “啊啊……”天空中传来一声欢快的啼鸣,惹得梦依向上看去。便见一只毛色鲜亮的海东青,正展翅飞来。 梦依认得这只海东青的模样,正是闪电。只是,让她好奇的是,在这个时候,它怎么会飞来。 闪电落在了木质的围栏上,懒洋洋的抬了抬右腿,示意梦依赶快。 梦依无奈,从它的腿上取下那只不知用什么材质制成,但却份量颇轻的木盒。盒子一卸下后,闪电立即欢快的飞走了,那方向正是小灰新居的所在。 怀着一颗好奇之心,梦依小心的将盒子打开,取出其中那个写着密密麻麻小子的纸条来。但只看了一眼,她就瞪大双眼,脸色倏然白的吓人。 纸条上的字句都不如眼前的这一句重要:三伤,追杀。 阿弃竟然受伤了!梦依双手颤抖着将字条压在胸口,那里跳的厉害,仿佛随时会蹦跳出胸腔一样。她一直知道阿弃每次接的任务都会因为金钱的多少为订立危险的等级,她以为他会像上次杀掉段云楼一样方便呢!只是,他竟然受伤了,而且还被人追杀! 这一瞬间,梦依坐不住了。她一定要离开这里,去找他。他不能让他拖着虚弱的身子躲避着仇人的追杀,即便是死,他们也要死在一起!他们只有彼此了,是世界上最亲的亲人了! 梦依打量了一下小灰新居的方向,很快就回房间去收拾包袱去了。她要带上足够的银钱,有了钱,才能打听到阿弃的下落。而且,她也有自己的情报网,这是作为一名掮客必备的素养。只有掌握了足够的情报,才能保证自己手下的杀手能全身而退。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梦依就已经打理好了自己,将自己的容貌遮掩了一下,穿上了一件半旧不新的衣裙,梳着妇人的发髻,脸色微黄,分明就是一副去投亲的农妇模样。 小灰看到梦依从小楼中走了出来,展翅飞了过来。 “咕咕……” “小灰乖,我要出门一段日子,你要乖乖的。不要随便乱跑,小心被别人吃掉。”梦依叮嘱着,也不管小灰是否能听得懂她的话语。 小灰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分辨她的话语一般。 梦依心中一酸,摸了摸它顺滑的羽毛,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她并不担心有人会靠近听雨小筑,她偶然得到过一本残缺的阵法图册,阿弃按照上面的方式已经将此处设好了阵法,外人是无法进来的。只是,她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她种的那些菜和粮食,怕是要被野鸟啄食了吧! 远去的背影萧瑟而单薄,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青翠的草地间。 小灰一双红眸好奇的盯着梦依远去的方向,似乎是想跟着一起离开,却还是乖乖的留在了原地。 闪电在原地静静待了一会儿,便磨磨蹭蹭的靠了过来。它身形庞大,将小灰撞了个趔趄,险些从鸽子窝里掉出去。 小灰挪动着自己的小爪子,站的离它远远的,但没一会儿闪电便又靠了过来。如此反复,周而复始,直到小灰愤怒的钻进了自己的窝里,留着闪电那样庞大的身体在门口可怜兮兮的叫唤着。 而凌弃之事,不单是梦依担忧。便是其他人亦然,这三竟然被人追杀,在这杀手界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要知道,他们可是从未见过三的面目。如今,此人竟然被追杀了,不管消息是真是假,都足以让人好奇不已。 于是,关于这江湖第一美人花挽月出游一事,杀手三也成为了人们口中议论的焦点。 而这话题中的二人,却诡异的相遇了,不得不说是命运的伟大啊! 第十七章 客栈 将至傍晚,暮色西沉。一辆马车缓缓驶入小镇,街上行人不多,都趁着光亮抓紧回到家中,并无人注意这马车是如何的华贵,马车边的护卫们是如何的威武。 路上虽行人稀少,但还是有好奇者注意着马车停在了小镇上的一座客栈门前。 “主上,已经到了。” “是吗?” 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都不由得一怔,那是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音色,仿佛山间清风,泉过碎石,让听到这声音的人都身心舒服。 众人翘首以盼,然步下马车的却是名黑衣男子。天色还未全然黯然,些微有着几缕光亮,投在男子的容颜上镀上了一层浅浅的暖色。一张苍白的容颜,惨白的唇,平静无波的眼神,除却一双罕见的纯黑双眸外,这男子几乎同庙宇里的塑像一般,冷冰冰的,毫无感情。 被他看上一眼,便觉得浑身冰冷,战战兢兢只能后退。 男子如看死人一般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了一圈后,就稳稳的站在了马车一旁。 “凌弃,扶我下车。”那声音又道。 原来这车上竟然还有一人,众人不禁松了口气,暗自拍着胸脯。 凌弃步履平稳,伸出右手去,递到车门前。就之间一只纤白如玉般的手从车帘后探出。 单看这只手,便让众人的目光灼热了几分,暗想拥有这样一只手的人绝对是个美人。 当马车内的人扶着黑衣男子的手下车时,他们全都屏住了呼吸。那种美让世间万物相形失色,那是一张颠倒众生,令人疯狂的脸。 对于众人呆滞的神情,夜月早已经习以为常了。当年,他遇到主上时,他是易容过的。随着年龄增加,这美便愈发的迷人了。那种美已经超越了性别,横贯于男女之上。主上卸了妆容的模样,多了几分男子的英气,同现在倒是没有几分相似的。 花挽月抬头看着这客栈的牌匾——来福,简单却又质朴,让他不禁勾起嘴角。 凌弃则是收回了自己的手指,悄悄的在袍子上蹭了蹭。他并不习惯给外人触碰,这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夜月早已经派人将这客栈包了下来,并且彻彻底底的打扫了一遍。如此,他才能放心让花挽月住进来。出门在外,一切从简,但也不能让主上委屈了。 花挽月看看这客栈,干净整洁,倒也不错。 夜月吩咐了人去将马车送到了后院去,这便护在花挽月身边,同他一起进了客栈中。 周围探头探脑,方才从美人的容貌上回神过来的百姓们不禁好奇的想要凑上来询问客栈掌柜。但这门口尽有两名青衣大汉,手持长刀,看起来便吓人的紧。 这整间客栈都已经被包下来了,掌柜的自然不会去理会门口有人被阻拦在外。况且,他即便是想管,但也有心而无力啊! “房间可收拾好了?” 掌柜的偷偷打量了一下花挽月的容颜,很快低下头去,恭敬的说:“已经都收拾好了,公子尽管放心。” “那便带我们去房间看看吧!”夜月说道,眼角的余光睨了那名黑衣男子一眼。见他不为所动,依然跟在他们身后,眉头抬起,复又恢复了一派冷色。 凌弃既然打定了主意跟在花挽月去京城,自然是要亦步亦趋了。尤其是这客栈一事,料想他们肯定是将整间客栈都包下来了,不住白不住。也给自己省一笔钱,到时候好给梦依去买些小玩意。 花挽月并无朋友,早年在花家时,怕人发现他的身份,身边只有自己的家人和灵儿罢了,就连下人也不知道他的身份。在夜楼中,夜月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他当自己是恩人是主人,却断断不会当自己是朋友的。对于朋友,花挽月竟有几分渴望。而恰巧,同南灵儿容貌相似的凌弃便闯入了他的视线中。都是江湖人,想必应该能谈得来。 夜月让掌柜给花挽月准备的自然是客栈中最好的房间,不仅采光极佳,而且推开窗子,外面便是一派鸟语花香,惬意的很。 花挽月对这房间很是满意,称赞着夜月太细心。 夜月被夸奖的有些不好意思,只是掩在铁面下的容颜倒是叫人看不到一丝晕红罢了。“主上谬赞了,都是属下应当做的。”他如说,心中却因为被夸奖而兴奋不已。 凌弃跟在两人身后,像一个黑色的影子一般,几乎难以让人察觉他的存在。凌弃这身本领是同人家学的,但说是谁,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抬手轻轻打了个哈欠,看着外面的天色,揉着肚子。他有些饿了,中午只随便吃了些点心,根本就不当饿。偏生这位娇小姐还以为自己吃饱了,当谁都同她一样吗?胃口小的像麻雀。 因为凌弃的不耐烦,夜月才惊觉这个人竟然一直跟在自己身后。何时,他的警觉性竟如此低了,若是此人是自己的敌人的话……怕此刻自己的已经身首异处了吧!这男子,真是愈发的让人琢磨不透了。 “夜月,一会为凌弃请一名大夫吧!”花挽月柔声道,眼角亦带着柔柔的光。 凌弃正要拒绝,但转念一想,还是作罢。只问:“我的房间在哪里?” 夜月心有脾气,但当着花挽月的面也不好发作,只能恭敬着说:“属下这就差人去请。”将人救上马车也就罢了,竟然还要请大夫。主上,您莫非真的打算送佛送到西吗? 花挽月指了指自己隔壁的一间,说:“凌弃便住在我旁边吧,也方便些。”他也不想他半夜里偷偷跑掉,那路上只有自己,岂不是很无聊。 凌弃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语气颇为冷淡的说:“不用了,不习惯同人住的这么近。” 那房间本是夜月给自己留下的,心中正为花挽月将自己的房间给了别人而不满,此刻听到凌弃说,登时不满道:“让你住下也就不错了,竟敢拿乔!” 凌弃看了夜月一眼,说:“是你们硬要我留下的。”言下之意,你以为我愿意待在这里啊! 夜月一听,登时便要怒骂。但肩膀上的一只手去阻止了他的动作,花挽月柔和的语调也在旁边响起。“夜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言语间却是对他警告了一番。夜月知晓,他们这种人,尤其他掌管刑堂,可一向是不将人命放在眼里。但既然花挽月如此说,他自然不会拂了他的面子。只要是自家主上的意愿,便是让他赴汤蹈火,他也绝对不会有怨言。 凌弃分明是感到夜月身上方才闪过一道不明显的杀意,却因为花挽月的一语简单之语,而收敛了。如此看来,这花挽月确实是御下有方啊! 最终,凌弃被安排在了一间距离花挽月距离颇远的一个最里面的房间。虽距离远了些,但却安静。凌弃确信,以花挽月这等内力的人,若是自己在她隔壁的房间做出什么的话,她必定是能知晓的。就像他自己,亦是如此。 他不想半夜里听到一个陌生女人换衣服沐浴,已经出恭的声音。而且,也不愿给被人窥探自己的隐私。 客栈里的饭菜算不上美味,这一点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而当那琳琅满目的饭菜上桌时,凌弃还是有些呆愣的。后来,他知道这行人中却有身负厨艺的人跟随,便也解释了在树林中,为何会有人送给他一包佐料了。 他并没有坐在花挽月身旁,而是同另外几名眼熟却并不知道姓名的人坐在了一起。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对于行路上可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凌弃专心的吃着饭菜,并没有去注意其他人的表情。只是他自己不注意其他人,却不代表别人也不会注意他。 花挽月独自坐在一张桌旁,夜月就坐在自己隔壁,但他眼角的余光分明是看向凌弃那边的。他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出现凌弃这样古怪的人。冷言冷语,又生的那般面容,身上的衣料也是最普通的棉布,只是他用饭时举止优雅,谈吐也不似普通人,倒像是一名大世家教导出的公子一般。 不过,他已经命人去着手调查这凌弃的资料了,相信用不了他就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了。只是,前提下,我必须用的是真名。而花挽月不知是下意识,还是并没有去想凌弃这个名字是否会化名,大约是认为凌弃这种人并不会撒谎吧! 但是,这世界上有哪里有绝对呢! 饭后,花挽月喝着上好的茉莉香片。茉莉香片并不名贵,只是以前因为她喜欢,自己便习惯了罢。只是,直到现在,他仍旧理不清自己对南灵儿的感情。罢罢罢,只要回去花家,一切便都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了。 “哟!好漂亮的小娘子啊!”蓦地,有人大笑着说。 第十八章 救美 夏日的夜宣泄了几分写意风流,月朗星疏,夜色美景当前。 街道上行人三三两两,偶有只摇着尾巴路过的野狗,探头打量着两旁的食铺,可怜兮兮的盯着,被训斥了一番,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走了。 小镇很是平常,放眼望去,也不过百余间屋舍。人口虽不多,却因为这原因而多了几分别样的静谧之美。隶属于南方的小城,扫去大城市的浮华,安静的像是草地间盛开着的一朵嫩黄的小花。怯生生的,却夺目。 茶香袅袅上升,在空气中盘旋,消散,沁入每个人的脑海中,留下一缕余香。 茉莉香片的味道并不浓烈,甚至淡然的很,但这香确实极为舒服的。少了一缕俗艳,多了几分淡雅。就像那淡绿花萼中的素白小花一般,一样的惹人怜爱。 青釉的莲花形茶盏中,琥珀色的茶汤,墨绿色的叶片,零星有着几朵饱满盛开的洁白花苞漂浮在水面之上,平静不起涟漪。 单手托着茶盏底部的盏托,小心的吹了吹茶汤上的叶片,嗅嗅这舒服的味道,轻轻的呷上一口,便是惬意的很。 茶香四溢,整座客栈中似乎都因这茶香而多了几分淡雅和素净。 夜色渐沉,路上行人稀少,这客栈中倒是灯火通明,惹得路人偶尔看上一眼。但见这屋子里坐的人不似善人,便快步离去,生怕惹上什么是非。 红衣佳人手捧茶盏,享受着茶香的味道,微微上挑的凤眸中一派柔和,浅褐色的瞳仁看起来很是温顺,仿佛一只吃饱喝足的娇宠,正舒展着自己的爪子,娇憨的坦露着自己细嫩的肚皮。 “哟!好漂亮的小娘子啊!”突兀的,有一大笑声响起。那声音听来让人不喜,仿佛被什么粘腻的物体沾到了一般,让人作呕。 客栈的掌柜的抹了把头上倏然流下来的冷汗,怔怔的看着这六名男子走进客栈中来。为首一人,身形高大,年纪看起来二十五六岁,方脸小眼,一笑那眼睛更是看不大真切了。他身后,是同样不似善人的五名男子,手持棍棒,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这屋子里唯一足以被称作是美人的人。 花挽月淡淡的抬眸,周围立即一片抽气声。 掌柜的更加担心了,这领头的男子绰号叫虎彪,乃是当地的地头蛇,不仅会一些武功,本人更是力大无穷。若是被他打上一拳,怕是不死也伤啊!在虎彪的压迫下,小镇的百姓们可是苦不堪言,但却苦于没有办法,这虎彪可是县太爷的小舅子,他的妹妹可是县太爷最受宠的小妾。这上报无门,也只能默默受着了。 虎彪这人最喜欢的就是银子和美人,这路上遇到漂亮的小娘子,不论人家愿不愿意,一缕都拉回去给自己做了小妾。若是那贞洁烈妇,也要被他糟蹋一番,在卖去窑子里。这久而久之的,小镇上模样好看的女子,都渐渐搬离了此处,就连这娶媳妇,也一定娶个模样普通的。如今可坏了,这位小姐生的这样貌美,铁定是给虎彪看中了。虽说她带着护卫,可是这强龙不压地头蛇啊! “美人,同大爷回去吃香的喝辣的的吧!”虎彪嗓门颇大,说话间轰鸣四响,好像打雷一般。 夜月对这等人自然是看不在眼中,一切皆遵循花挽月的意愿。 茶盏中的茶水也因为虎彪的声音而起了淡淡的涟漪,花挽月皱眉放下,行动间优雅自如。 这虎彪看着他却是直吞口水,暗想这美人便是美人,连蹙眉都这般美丽啊! “你欲将如何?” 泉水叮咚般的声音落入虎彪耳中,让他双眼瞪大,只觉这声音美妙极了,几乎飘飘欲仙。这等美人光是看上一眼,浑身都酥软了,更别说是享用一番了。 他猛吞了吞口水,大笑道:“自然是随本大爷回去当本大爷的小妾了!” “哦?”却见花挽月挑眉,似笑非笑的说:“我还当是什么东西,原来是一只野狗在吠啊!” 虎彪一愣,身后的小弟顿时不满大叫着说:“老大!她骂你是狗!”说完,自己也抹了把嘴角沁出的口水。这美人,真是让人眼馋的很呐! “不怪不怪,这美人骂人时也是极美的!”满嘴油腔滑调,若是模样端正一些便也罢了。偏生是如此猥琐模样,让人看了便于作呕。 凌弃本是吃着香甜的饭菜,正听到这幕,顿觉胃口大失。轻轻放下碗筷,淡淡的抹了把嘴角,静待事情的发展。 花挽月也笑,“你这人果真犯贱的很!回去吧,我是不会给你当小妾的。你在这里,真是有碍观瞻,扰了别人的兴致呢!” 掌柜的在柜台里哆哆嗦嗦的,害怕不已。这位小姐惹了这虎彪,怕是,怕是得不了好啊! 果真,虎彪一听他此言,勃然大怒道:“你个小娘皮,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大爷我看上你是给你面子,你还真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不成!” “主上!”夜月见花挽月受辱,登时便欲起身。 “凌弃。”花挽月看向夜月,但唤着的可是凌弃的名字。 凌弃知他所意,站了起来,身形一动,便出现在了虎彪身后。 只见他双手如电,五指搭在虎彪肩头,只听“喀嚓……”一声,虎彪那双臂便软软的像两根面条似的垂了下来。再见他紧扣住虎彪下颚,一拉,又是一阵骨头的脆响。 待他松手后,那虎彪整个人便朝地上滑去,软软的,像没有骨头一般。 而夜月则是大惊,不由惊叫道:“分筋错骨手!” 凌弃依计行事,将虎彪身后五人尽数如此对待,再将几人丢出门外,淡淡说:“若不怕死,尽管寻来。” 这几人连行动都成了问题,爬都爬不起来,周围人自然不会上前去相助。可笑凌弃卸了他们的下巴,让他们竟然连求助都不成,当真是让人痛快啊! 凌弃这一手,几乎没有运起内力,却解决了六名壮年男子,着实让人钦佩的很。但他却对众人的目光视而不见,嫌恶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径直朝后厨去了。不多时,见他抖了抖水淋淋的手,原来是净手去了。 这男子到底是什么来历?竟然会早已经失传了的武当绝学——分筋错骨手!分筋错骨手以缠、卷、拧、翻、扣、锁为手法,看似简单,但却极为复杂。若非有人教导或有武功秘籍,断然是无法参透的。 难道说,这男子是哪个隐世的武林世家中的传人不成?夜月暗自揣度着,竟萌生了几分惜材之心。这样年轻,竟然掌握了如此绝学,他日定有一番作为啊!且他放在所用轻功,夜月也不曾见过。那身法甚是轻灵,飘逸万分,进退自如,可攻可守啊! 凌弃对付虎彪等人那一招确实为分筋错骨手,也确实为武当绝学。而他使得轻功名为踏雪无痕,却不知是何门何派。这两本武功秘籍,都是梦依买来的。梦依此人大约煮饭好吃,再来就是运气极佳了。逢赌必赢,走在路上准会拾获银钱,而这两本秘笈,却是她从一个落魄的书生那里买来的。 因凌弃做的这人命买卖极其危险,而梦依除了在家中操持家务外,便热衷于收集各种武功秘籍。凌弃本人倒是没有反对,尽心去练习,但他本人最喜爱的还是剑。而除了任务时,每日清晨必会习武练剑。 花挽月对凌弃有心试探,但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本以为,这人会将这六人全部杀掉呢!毕竟,他看得出来,此人虽不显,但眼神中偶然流露出的杀意,却绝非杀掉一人而致。 “凌弃,为何没有杀掉他们?”花挽月状似无意的问道,视线却始终停留在凌弃的面容上,想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一丝破绽来。 但让他失望的是,凌弃表情不变,专注于眼前的饭菜,一双黑眸毫无感情,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渗人。“没有钱。”音调冰冷而毫无感情,仿佛是从喉咙深处硬挤出来的声音一般。 花挽月呆怔了下,继续追问说:“因为没有有钱,所以不杀?”这是什么道理,江湖中人,杀得人还少吗? “血很臭。”凌弃又道。血的味道不好闻,臭的很,而他还没有吃完晚饭,不想闻到这个味道。 “怪人!”夜月低声喃喃道,这男子果真是个怪人。因为没有钱,血的味道不好闻,便没有杀人吗?只是,他那一手分筋错骨手,若是遇到一名经验老到的大夫,怕是这六人以后便只能瘫在床上度过余生了吧!这该是说良善,还是狠毒呢?大约,是对人命的不在意吧! 一恍然,夜月似乎有猜到凌弃的身份,但摇了摇头,又觉得不大可能。 客栈中安静极了,只有吃饭的细微声响。掌柜的不敢生长,而门口的那几人被卸了下巴,自然是发不出一点儿声音来。 诡异的安静后,花挽月抬眸,浅浅的笑了。那笑带着几分好奇,几分有趣,大约是一种看到新奇事物的感觉罢。 “凌弃,你真的很有趣。” 凌弃抬眼,咽下口中的白饭,低低说:“谢谢夸奖。” “……”花挽月正伸向茶盏的手指一顿,脸上竟然闪过一丝愕然。他方才的那句话,绝对算不上是夸奖! 对此,凌弃到不以为然。他知道被人赞美后,一定要表达感谢。这是应有的礼貌,而且梦依也说过,理应如此。 真是个怪人!夜月在心中暗暗说道,看向凌弃的目光却多了几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兴味。 第十九章 安然 月色如水,初夏的夜晚略微带着些许的凉薄。晚风送爽,吹散了白日萦绕在头顶的潮气,直至夜露降下,夜晚已经扯开一块墨色的大幕,将尘世彻底的笼罩了起来。 风,微微的凉。吹动着窗纸,发出涩涩的,略有些尖利的声响。窗棂格子是简单的方形,一格一格的将整座窗子分隔成一样大小的图块。晚风将要入室的前一刻,一双苍白,可以看到手背下青色血管的手将窗子轻轻合拢了。 手的主人同样苍白,好像久病的重病人一般,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阴郁的气息,仿佛沉滞的像挤压在地底之下的寒冰一般,让人不得靠近,也不愿去靠近。许是许久未见阳光,他的肤色白的有些吓人,苍白的脸泛着一丝青气,宛如午夜里跳出腐朽了的棺椁的尸体。 房间里有着一面铜镜,质量不佳,模模糊糊的,堪堪能看到一道人影。而在这小镇上,能在一间客栈中寻找到一面镜子,已经很不错了。毕竟,铜镜在不少人家都是稀罕的玩意儿,而且价格不菲。 “客倌,您的热水送来了。” “进来。”那声音淡淡的说,似从喉咙中挤出来一样,不带丝毫的感情,低沉的,有些沉闷。 门口站着的正是这福来客栈的掌柜的,他这客栈小的很,也就雇了一位店小二。只是这孩子最近回乡去探望病重的母亲去了,所以这客栈里大半的活儿都落在了他的身上。本以为最近没什么生意,却不想这店小二走的第二日,客栈就给人包下了。 “客倌,小的进来了。”脸上带着笑,掌柜的轻轻推开房门,提着两大桶已经调好的洗澡水走了进来。待看到门口站着的黑衣男子,险些将水桶摔到一旁,大喊一声:“鬼啊!”但还是男子熟悉的面容让掌柜的安定了一下,只是嘴角的笑却僵硬的有些可笑。 “客,客倌,小的把水给您送进去了。” 黑衣男子朝他点了点头,掌柜的便向屏风后走去,只感觉到一双如有实质的目光紧随在自己身后,让他不寒而栗,一股冷意从脊髓中贯穿了全身。 浴桶是早就清洗干净的,将洗澡水倒入就算完事了。掌柜的很快就做完了,提着两只空水桶又走到了门口。“客倌,若是没有什么吩咐的话,小的,小的便先走了。” “等等。” 淡淡的两个字,却让掌柜的心头提了起来。他脸色一僵,有些惊惧的问道:“客,客倌还有什么吩咐!” 黑衣男子淡淡说:“去帮我买几件衣物,钱便记在账上。” 掌柜的吞了吞口水,又问:“那客倌需要什么样的衣袍?” “普通就好。衣料选择黑色,里衣的材质要最好的。听懂了吗?” “是是是,小的听懂了。”掌柜的连忙道。 “那么,便出去吧!待我洗完澡后,会找你的。” 掌柜的一颗心猛地又提了起来,“那,那小的就下去了。” 黑衣男子点了点头,在他出去后,抬手将房门栓好了。 屏风后是热气腾腾的洗澡水,水汽蒸腾,看起来舒服极了。 凌弃在浴桶旁站定了一会儿,便开始解开自己的衣袍。三下两下,衣服脱掉,人便钻进了热水中。骤然进入热水中,倒是舒服的紧。只是,身上还未愈合的伤口,却火辣辣的疼着。但凌弃本人却并不在意,自顾自撩着水花,享受着难得的热水澡。 他的软剑便搁在一旁,随时准备出手,即便是在洗澡时,他也做得到毫不放松。 而在花挽月的房间里,大约也是如此光景。 夜月费尽心思,收集了一些花瓣,此刻就洒在浴桶里。 灯光下,一身细腻白皙的肌肤让任何一名女子看到后,都要自建惭形。丰润的唇,因为水气的滋养而更加红润了。白皙的肤上泛着淡淡的红晕,脸颊更是如桃瓣绽开,凤眸中水波潋滟,当真是美不胜收。 若从背影看去,如云的长发披下,无人会以为这浴桶中的人却是一名男子。虽没有袅娜的身姿,但即便以男儿身扮作女子,却并没有任何维和之处。这便是花挽月,一个有着女儿家柔媚,但身体和心却都是地地道道男儿的男人。 花挽月喜爱扮作女子的模样,但他本质上确实一名男子,既无古怪的心理,亦无可怕的情绪。他只是单纯的喜爱女子的扮相罢了,虽然这在其他人眼中看起来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怪异的。 而在这个夜晚,除了凌弃同花挽月以外,每个人都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夜晚的树林是诡谲而可怕的。 月色皎洁,但一阵风过,惊吓了月色,躲藏在乌云中,只留下一缕浅淡的光线。斑驳的树影落在地面上,影影绰绰,宛若张牙舞爪的鬼魅般,似要撕破凡人的肚腹,势要让人血流成河一般。 风声凄凄切切,绕过细瘦的树枝,似乎是什么人在夜色中捂嘴呜咽一般。 似乎是鬼啼哭的声音,让任何一个人都会不寒而栗。 昏鸦张开自己漆黑的翅膀,滑过树梢。一双乌黑的双眼,在夜色里冷静的凝视着这冰冷的人间,尖尖的鸟喙仿佛随时都会啄破脑壳,吸取你的脑浆一样。 然,这样的夜色下,却有一名穿着件浆洗的有些失色衣裙的妇人匆忙穿行,她的脚步不快,看起来并不惧怕这林间的诡谲气氛。她的背后挎着一只墨灰色的包袱,平淡无奇的长相,有些蜡黄的肤色,就是一名大病初愈,身子骨不大好的普通妇人罢了。 但是,在这样的时刻,这妇人出现的时机便显得有些诡异了。没有任何一名良家女子会在夜晚穿行,没有一名普通妇人,会在这样的夜色下行走在这种密林中。 树林中,有不安分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那妇人。垂涎的目光,一一扫过妇人的全身,似乎要将人吞吃入腹一般可怕。 “啪……”枯树枝断裂的声音在安静的夜色中极为刺耳。 妇人的脚步倏然顿下,瞪着前方的黑暗,问道:“谁在那里!” 树后有一黑影走了出来,但见是一名神态猥琐,身形略显瘦弱的男人。五短的身材,浑浊的双眼,以及那用眼神将人的衣服一件一件扒下来的情形都让人厌恶的紧。 “小娘子,这天这样晚了,怎么一人在这树林中啊?” 妇人不语,静静的看着男人。 男人搓了搓手,暧昧一笑。“该不是在等哥哥我,想要一起来快活一下吧!” “你做这种事,有过多少次了?” 妇人突然的问话让男人一怔,他腆着笑脸说:“不多不多,也不过十几次罢了。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在树林里有这种艳遇呢!想必这野合定有一番情趣,就是不知道小娘子是喜欢委婉一些,还是喜欢粗暴一些的。哥哥我,可是甚为喜欢听她们哀哀切切的叫声,听起来就舒服的很呢!” 那妇人啧了一声,笑道:“看起来,你倒是极为喜欢这种事情了。” 男人哪里遇到过这般不惧怕他的女子,蹬蹬向前跃了几步,大笑着说:“这良辰美景,莫要浪费了。”说罢,便朝妇人扑了过来。 妇人似是冷笑了一下,好似并未看到男人脸上的狰狞一般。她缓慢的从怀里取出一柄匕首,那动作好像是极慢的,但却有一道冷光闪过,刹那间便是一道血光。 “啊!”树林里只闻听到男人一声凄厉的叫声,惊起了一片夜鸦。 妇人嫌恶的将自己手中的匕首在男人的衣服上擦了干净,缓慢的放入自己的怀里后,才不疾不徐的说:“我这个人平生不讨厌杀人犯,不讨厌强盗,也不讨厌小偷。但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强奸犯了!果然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句话没有错,精虫上脑的家伙。割掉你的小朋友,让你已经没有办法出去行凶,应该是个不错的办法。唉……想想,我这个人还真是仁慈啊!不然,直接要了你的小命如何、只是呢,我们家里有个习惯。没有人给钱,最好还是不要杀人为妙。啊呀,你昏过去了呀!这下可糟糕了,要是你不小心因为伤口流血而死在这里的话,可不算是我杀人了。呵呵……”妇人捂嘴低低笑了两声,神情中是止不住的欢乐。“所以啊,你最好是死在这里多好呢!等到去投胎的时候,阎王问你为什么会死掉,你就说是给人割掉那种脏东西才死的。哈哈,想想我就觉得可乐的很呐!” 地上捂着胯部的男人早已经昏迷了过去,自然不能回答。他的身下是一片血迹,但他却有着浅浅的呼吸,并未死去。只是,即便他今日不死,日后怕是也生不如死了。 “拜拜了您呢!我可是还有正事呢,我家阿弃还等着我去解救呢!”妇人说罢,便从男人身上跨了过去。只是,她的脚步似乎是踉跄了下,在男人的伤处狠狠踩了一脚。 “嗷……” 妇人撇了撇嘴角,吐了吐小舌。“啧啧,这可和我没有关系啊!” 男人已经口吐白沫,好不凄惨了。 第二十章 大夫 外面有风,吹动着客栈前的灯笼摇晃着,地面上的影子也忽明忽暗,吓得人的紧。 掌柜的抱紧自己怀里的衣服,快步的钻进客栈中,单薄的夏衫还是凉飕飕的,猛不丁便要打一个喷嚏。 “掌柜的。”低沉而略带冷意的声音响起,将掌柜的喷嚏都憋了回去。憋的他双目通红,好不可怜。 尤其是抬头一看站在二楼的那名仅着中衣的男子,就更觉寒意凛然了。 男子静静看着他,掌柜的幡然醒悟,连忙小跑上楼,将怀里的衣袍递到了男子手上。“客倌,可还有什么吩咐?” “去将浴桶里的水倒掉。”男子说完,转身就进了房间。 而掌柜的只能任命的进门去,听话的将水倒掉。“客倌,可还有什么吩咐?” “去帮我请一名大夫来。” 原来是生病了,怪不得脸色如此之差。掌柜的这样想,倒是对凌弃的面色觉得理所当然了。“客倌请放心,小的这就去请大夫。” 夜月正在房间中反省自己。这次主上出行,他准备的太不充分了。让主上不仅只能住在马车中,甚至有时只能以干粮为食。这样的他,真是有愧主上的赞美啊! “客倌,小的这便……” 夜月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待那厢交谈结束后,这才推门而出。 掌柜的正准备下楼,猛不丁从旁边的房间里窜出一名铁面的青衣男子,险些将心从嘴巴里吓出来。“客,客倌……” “去请一名大夫来,给天字六号房间的客人。” 掌柜的一怔,便下意识回道:“可是,那位客倌已经让小的去请大夫了。” 夜月也是一愣,挥手便对掌柜的说:“去请一名这里最好的大夫!”这小子,真当自己是自己人了,竟然偷偷吩咐掌柜的去请大夫。夜月有些不满,但既然是花挽月吩咐的,他自然会去做。只是,先前对于凌弃的欣赏,大约已经变成嫌弃了。在他看来,凌弃便是一名爱占小便宜的无耻之徒。 大夫很快便被请来了,是位大约六旬的老者。头发花白,背着一只药箱,精神矍铄的模样。 凌弃何等的耳力,自然知晓他让掌柜的请大夫后,夜月便在门外又说了一通。当下,便关门,同那大夫耳语了一番。 老大夫很是惊讶,但看着颈子上那柄岌岌可危,随时都会落下来的匕首,还是咬着牙应下了。 看病的时间不长,老大夫开了方子,取了诊金便出门去了。 夜月听到动静,推门出来问道:“他的伤势如何?” “那位公子的体质不错,就是伤口遇水有些红肿,但只要按时服药,注意修养,并无大碍。”老大夫如是说。 凌弃手中捏着老大夫开得药方,想到底要不去抓药。梦依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因此即便他鲜少手上,给自己准备的金疮药都是极好的。便是有个头疼脑热,也肯定让他立马去看大夫,免得真的生了重病。以前凌弃只觉得她是杞人忧天,但这次幸好有她给自己准备的金疮药,不然自己真要失血过多而亡了。 “主上。”夜月叩响了隔壁的门,一脸恭敬的说。 “进来吧。”房间里,花挽月温和的说。 夜月推门而入,小心的将房门合拢后,方才抬眸去看。 花挽月已经换过一袭白色的丝绸寝衣,散着头发,坐在椅子上。见他进来,遂问:“有什么事?” “属下已经请了大夫。大夫说那小子身体无碍,只要按时服药,注意修养便是了。”夜月一板一眼的回答,语调平板,倒真是同他的性子一模一样。 花挽月挑眉,问道:“那大夫可有留下药方?” 夜月的俊雅微僵,惴惴道:“这个,倒是不曾……不过属下会去找那大夫,让他立即再开一份的!”他有些急切的说,好像没有完成花挽月交代下的任务,是天大的罪过一般。 花挽月笑笑,说:“想必在凌弃那里应该有药方,你同他要来,按照方子上的药给他煮好。” 原来那小子叫凌弃!夜月倒是不曾注意过凌弃的姓名,此刻才算是知晓了。只是,对于凌弃的名字的好奇,并不于花挽月的话重要。主上,救了那小子便也就罢了。竟然一路带上了人,而且还给他请了大夫,还要煎药。不知道为何,夜月心里竟然有些不平衡了。说起来,他可是主上的贴身暗卫,怎么就不曾有过这样的待遇。 酸泡泡一个一个的从心里涌了出来,这小子明明同主上才认识一日,他同主上可是认识近十年了。怎么…… 花挽月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而是继续说:“凌弃此人不错,若是能为我所用,可算是夜楼之幸。” 夜月稍稍回过神来,想起这凌弃的武功确实不错。便是那分筋错骨手,便非一般人能学会的。主上有爱才之心,想必只是因为他的武功才对他如此宽待的吧!这样一想,心里便也畅快多了。“主上尽管放下,属下这便去准备。” “好。你也早些休息吧,毕竟这些日子里,你也太过劳累了。” 听到花挽月温和的声音,夜月只觉得浑身轻松极了,顿时有些欢快的说:“属下不累,只要主上觉得舒服就好。” “呵呵……”花挽月低低笑了声,暗想这夜月在自己眼前哪里有当年的狠劲儿,分明就是一个有些呆板的男子罢了。“罢了,你下去吧!”他说着,抬手打了个哈欠。这些日子在马车上,委实是有些疲累了。 夜月见此,连忙起身离开,不敢打扰花挽月的休息。 他出门后不久,便差人去同凌弃要了那药方,让人去抓药了。而自己则是飞鸽传书,让这附近不远的夜楼据点,再派一些人来,同时准备了必备的一些东西。 凌弃在喝过一碗浓稠腥臭的药汁后,漱了漱口,这才熄了灯,躺在床上。身边是自己的佩剑,以及一柄削铁如泥的匕首。这匕首乃是他当初在杀了一名富商后,同他的库房中寻来的。一共是两柄,分雌雄双匕首,另外一把则是在梦依的身上。 他偶然会出门杀人,离开的日子也不定。梦依身边没有个男人,总感觉不安稳。因此,凌弃特意指点过梦依一些粗浅的功夫,又将这匕首赠与她。只愿她能好好使用,也让自己在外安心。自己遇到梦依时,她的年纪也不小了,且天资驽钝,并非习武之才。不然两人一同习武,想必是一件极为顺畅之事吧! 夜色,京城花家。 却说,那日花钰同花挽月分别后,将身后的商队交到了自己一名属下的手中,便一路匆忙归家。终于在傍晚前,抵达了京城。 “爹,娘,孩儿回来了!”一进门,他便大声嚷嚷道。 花父花母未料他竟会如此快归家,不由担心的出来问道:“可是生意处理的不顺畅?” 花钰摇了摇头,将手上的马鞭交到了小厮手中,才深吸了口气,沉声道:“我在临安,见到了挽月。” 花母一怔,随即便不可置信的叫道:“你竟然见到了挽月,可是当真!” 花父虽不像花母这般激动,但神情也是极为紧张的。他这位最小的儿子,一别已经五年多了,去了无音讯,让人担心的很啊!这孩子自小身体孱弱,在这万一是有个闪失……他可是想都不敢想啊! “爹,娘,挽月他很好!”花钰便将花挽月这些年的近况同二人说了说。 而花家的其他几位兄弟,听到后也匆忙赶来。 花奕是第一个等到消息的,他是花家七子中的老大,弟弟们都是他照顾着长大。尤其是对自己的最小的幼弟,更是上心。当年花挽月贸然离家,可是让他难过了好久。 “小六,小七他怎么样了?” 花钰见是自家大哥,便笑道:“挽月过得很好。而且想必大哥不知道吧,挽月便是夜楼的楼主,人称江湖第一美人也!” 花奕一怔,他自然听说过这夜楼。而夜楼的楼主为人更是神秘,江湖人只知他姓花,乃是一名绝色佳人。却没有想到,此人竟然是自己的幼弟。“这么说来,小七这些年来便一直在夜楼中了?”夜楼的楼主神秘之处,便在于他从未出过夜楼。江湖中人,自然不知其样貌,心中自然是好奇的很。 “嗯。若非那日偶遇挽月出来赏雨,怕是都不知道他人竟然在临安呢!”夜楼的总部在临安城中,这是江湖人都知道的。只是他未曾想到,自己的小弟竟然是夜楼的楼主。花钰笑了笑,忽然面色一沉。“大哥,我告诉挽月关于……灵儿的事情了。” 花奕一怔,脸色丕变。“你怎么能告诉他!”小七的身子骨素来不好,若是因为这件事让他害了病。“这次你去临安,怎么就不懂得将他带回来!” 花钰听他此言,不禁有些不满的说:“如何便不能说了。灵儿因他而死是真,又为何不能告诉他!” “啪!”响亮的巴掌响彻夜色中,震得随后而来的花家兄弟们,齐齐都傻了眼。 第二十一章 缘由 夜色清浅,风有些微凉。 院子里的桂花树已经勃发出了新的枝杈,嫩生生的,翘首期盼着繁花盛开的日子。 “啪!” 夜色,骤然被这一个响亮的巴掌声给打破了。 随即赶来的花家兄弟们,都被这一巴掌给拍懵了。看着还未反应过来的花钰,以及还保持着挥手动作的花奕,众人无法相信眼前的这一幕。 “大哥,”花萱犹豫的唤了声,皱眉道:“发生什么事了,你竟然要对六弟这般。” 花奕似乎也有些诧异自己竟然做了如此动作,颤抖的右手收了回来,拢在袖下。“无事。” “呵。”花钰冷笑一声,揉了揉微肿的脸颊,倒抽了口冷气说:“咱们的好大哥因为我将灵儿过世的消息透露给了挽月,正朝我发火呢!” “挽月!”花梓微怔,“你找到他了!”他一脸激动的说。 “是啊,找到了。他人现在过得很好,大家不用为他担心。”花钰语气平淡,哪里有平常一副和乐爱笑的模样,显然是被花奕这一巴掌给打伤了心。 花奕作为花家的大少,同家中最小的弟弟花挽月足足相差了十岁。再加上花挽月身体孱弱,花奕对于这个小不点儿的弟弟可是格外的上心。说起来,整个花家他是最宠他的人了。如此,兄弟们之间难免会嫉妒一番。但一想花挽月这般,便也释然了。 在花挽月之后,花家夫妇便再也没有了儿女缘分,而花挽月也就成了家中最受宠爱的孩子了。从小到大,只要他想要的,大家一定会为他找到,从来没有拒绝过他的请求。 花钰同花挽月虽然仅仅相差了一岁,但对于这个小弟弟也是极为宠爱的。那时,家中除了他同花挽月年纪相当,便只有偶然在路上被花母救回来的孤女南灵儿了。三人常常玩耍在一起,而南灵儿又是花母挚友的女儿,幼年便与花家订下了婚约,又因命格颇好,便被定为了是花挽月的未婚妻。 童年时,三人便是一起渡过的。花挽月身体孱弱,经常是待在房间里。而南灵儿被花父要求,要学习她本家的武学,还要将花家的武功学会。 大约是花家的兄弟们到了这一辈,大多便不喜习武,而南灵儿又因颇有天分,便时常跟在花父身边学习武艺。无论寒暑,始终坚持不懈着。这孩子爱笑,为人也很好相处,花钰倒是十分喜欢同她玩耍在一起的。 只是后来,他有一日经过父母的房间,听到里面传来这样一段对话。 “相公,用灵儿挡灾真是再好不过了。你看看小七,这身子骨可是越来越康健了。” “是啊。这孩子是大富大贵之命,借了她的气运给挽月,也算是她的福分了。毕竟她一届孤女,在我花家能保她温饱,让她不受外人欺辱,将来又能作为我花家的七少奶奶,当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了……” 后来的话花钰没有听完,因为他震惊极了。他一直以为善良温柔的父母,私下竟然是这般的嘴脸。而灵儿何其无辜,不仅用来给挽月挡灾,还要做那些她不喜欢的事。但他终究姓花,没有置喙他们的理由。而且,花挽月是他的弟弟啊! 至此,花钰便渐渐开始疏离南灵儿。只是,那时大家年岁还小。南灵儿又黏着花挽月,也并未注意。知道她过世后,花钰才发现,这整个花家竟然连一个为她伤心的人都没有。甚至花母还在怪责,说这南灵儿早不死晚不死,偏生死在成亲当日,真是晦气。 而如今,他的大哥竟然因为自己将灵儿过世的消息给打了自己。花钰清楚的很,大哥不过是因为怕这个消息会让挽月的心里难过,才如此的。果然,灵儿在他们心中,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价值。 蓦地,他沉沉的叹了口气,双目看向花奕。“大哥,在你心中,灵儿是什么样的存在?” 花奕一怔,眼角的余光看向正从花廊走来的妻子,皱眉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花钰低笑了声,说道:“怕是,并没有将她当作是家人,当作是挽月的未婚妻吧!”在你们心中,她只是一个工具,一个用来替花家七少挡灾去祸的无用之人罢了。 “我真替灵儿感到难过。”他幽幽一叹,再看众人一眼,转身便出了院子。不多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花钰竟是里骑马离开了。 花奕看着自己的手掌,有些红肿,可想而知方才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花萱花梓欲言又止,他们同花奕相处的时间都很久。作为兄长,花奕无疑是非常合格的。将下面的弟弟们都照顾的非常好,而且他本人亦是十分的护短。长这么大,都没有打骂过他们。今日,却还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他发火。 惴惴不安的看了他一眼,花梓踟躇了下,才问道:“大哥,六弟可有说挽月现在何处?” “人在临安,据说是夜楼的楼主。但此事只自家人知道也就罢了,切莫透露出去。” 这夜楼是个什么样的存在花梓自然是清楚的,即便是花奕不说,他也绝对不会将此事透露出去。若是让人知道了花家七少便是夜楼的楼主,不单给挽月来说是个麻烦,便是花家也必将受到牵连。既然人无事,而且也知道了他的去处,花梓便放下心来。 抬眸看了花奕一眼,花梓心中长叹一声。五弟为人最为和乐,风风火火的性子也颇为讨喜,但他也不是个没脾气的。如今大哥伸手打了他,怕是以后这兄弟的感情便也不会向从前那般了吧! “夫君,听人说有七弟的消息了?”走来的女子,一袭藕色衣裙,梳着一只堆云髻,发上只妆了一柄飞凤钗,薄粉略施,却是名温婉美丽的妇人。 来人正是花奕的妻子——杨紫兰。她嫁给花奕已经七年了,共孕育了一男一女,在花家也算是备受宠爱。再加上她本人温婉又极为温柔,甚是合花奕的心意。 见到自己的妻子,花奕稍稍的收敛了下自己的神情,柔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杨紫兰朝花萱花梓福了福身子,轻柔道:“给小叔们请安了。夫君,妾身听人说有七弟的消息了?”他们二人成婚时,花挽月尚在家中。自然,她对他也是认识的。 花奕上前握住她的纤手,温柔道:“回去再说吧,天色已经不早了。” 见状,花萱花梓连忙道:“那就不打扰大哥了,正巧我们也有事情要做。”说罢,二人竟是齐齐离去,连给花奕一丝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望着兄弟二人离去的背影,花奕倏然想到了花钰,不由心口一涩。怕是今日后,六弟便在心中恨上了自己罢。 同妻子一同回了房间,花奕在桌旁坐下。杨紫兰则体贴的为他递上了一杯温热不烫口的碧螺春,担忧道:“夫君,可是有什么烦心事不成?” 花奕握着茶杯,并没有饮。棕色的眼眸在灯下一片黯然,连脸上的温柔也不再伪装了。“我今日,似乎是伤了六弟的心。” 杨紫兰一怔,坐下后,便追问说:“到底发生何事了?我听下人说六弟回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七弟的消息?” “是啊。他是带来了七弟的消息,但却将灵儿过世的消息透露给了小七。”这便是花奕不满的地方。小七的身子何其重要,怎么能让他伤心呢! 但杨紫兰却并不赞同花奕的做法,她摇了摇头,说:“夫君,为何不可以将灵儿过世的消息告知七弟。他是灵儿的未婚夫,自然有理由知道。” “可是小七的身体!”花奕皱眉,低吼了声。 “夫君,”杨紫兰叹了口气,不赞同的说:“小七他是大人了。自然会有自己的想法,灵儿的事是不能隐瞒一辈子的。”同为女人,杨紫兰对于南灵儿倒是同情颇多的。成亲当日,自己的未婚夫竟然偷偷跑掉了,这对女子该是如何大的打击。况且,南灵儿此人对花挽月也是极为爱慕的,这个打击想必是让人无法接受。只是,后来她纵火烧掉小木屋,自然也没有跑出来一事,她多少还是有些不赞同的。但是,若是不赞同又如何。南灵儿毕竟还未正式的成为花家人,而花挽月又逃婚跑掉了,她日后若是继续待下去,必将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境遇。况且,自己的公公是绝对不会放南灵儿离去的。她身负花家武学,又怎么能让她嫁与旁人。或许,死对她来说,恰恰是最好的选择吧!只是可怜一位花季女子,竟然葬身火场。 “我不管灵儿如何,在我心中,小七比什么都重要!”花奕将茶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梗着脖子说。 杨紫兰自然知道在自己丈夫的心中,花挽月是如何的重要。但是听到他亲口承认,心中还是有些难过的。毕竟自己是他妻子,而让他最在乎的确实自己的幼弟。杨紫兰对自己的丈夫不是没有感情的,正是因为有感情,才容不得半点儿伤害。 此刻,她深深的为南灵儿感到可惜和不平。她在花家十五年,却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人非草木,只是花家的做法,着实让人心寒啊! 第二十二章 木屋 野外的夜总寒凉许多,寒冷的风凌冽而来,拨动着草叶嫩生生的叶片,似乎要将它们撕裂了一般。树杈上的枯枝被夜风吹动着,发出嘎吱的脆响,让人背脊骤然一麻。 厚底的靴子踏在草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好似毒蛇在草丛中穿行般。 安静的月光下,一道人影从树林中走出,来到了一片空地上。 曾经的焦土如今已经再现了生机勃勃,早已不复当年的满目疮痍。细嫩的小草爬满了整个山岗,不知名的野花合拢花苞,怯生生的在野生中小憩着。 郁郁葱葱的世界中,却有着一座孤零零的坟茔。一座灰白色的墓碑,也仅仅记载了生卒年月同一个几乎已经被人遗忘了的名字。 花钰轻轻走到那座孤坟前,动作轻柔的像是怕惊扰到这里安眠着的人儿。“对不起,这次来的匆忙,什么都没有带。”朝着墓碑歉意的说,花钰开始清理起了新生的杂草。 惨白的月光投射在墓碑上,只看到南灵儿三个在夜色里凄凄冷冷的字迹。早年时,这里是没有墓碑的。后来,是花钰命人雕刻了一块矗立在了这里。而这座孤坟,自设立在此后,除了他,便没有人来过。对于他们来说,南灵儿果然是一个不应该出现在生命中的人罢了。 这个墓穴中,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捧焦土,以及一小片鲜红的嫁衣的一角。 对于他们来说,南灵儿已经死了,而且是死在这火场中,被烧得什么都不剩了。况且,她并未正式录入花家的族谱,便在这里给她竖一座坟,已经是对她莫大的恩惠了。 而对于此,花钰只能将冷笑压在心里。看啊,这就是花家,一个表面上良善,但暗地里却比任何的都冷血的家族。只对自己血缘的家人温柔,而旁人,是得不到任何怜惜的。南灵儿在花家待了十五年,这十五年来,她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着。哪里像是一名普通的小姐,每日都努力的练功,却还被责难。甚至在她过世后,连一个惦记她的人都没有。 若是,若是当年她是自己的未婚妻,那么一切都将不一样了!花钰对仅小自己一岁的花挽月自然是极为宠爱的,只是因为南灵儿的死,以及家人的冷漠,让花钰对花挽月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怨怼的。谁说一岁多的孩童是不记事的,那时当他看到襁褓中那个粉雕玉琢的婴孩时,便已经成为了他最刻骨铭心的记忆了。只是,那个可爱的女童一天天的长大,却成了自己弟弟的未婚妻,而竟然还是因为那样可笑的原因! “哈哈哈哈……”花钰大笑起来,只是那笑容却难掩落寞。他所珍惜的女子,最终却长埋于此,他的心中除了后悔,大约还有对自己以及家人的怪怨吧! 若非花挽月逃婚,她也不至于伤心难过之下,一把火点燃了这木屋,将自己一起烧死了。她是那样的温柔,却也是那样的烈性。南灵儿,你真是个愚笨之际的女子!花挽月便有如何的好,让你心甘情愿,甚至因他而死去。你便不能多看一眼,看一下你身边的其他人嘛! 但是,为时已晚。若非那时自己因为心中对她的愧疚而疏离她,怕是如今也许不会是这样的下场了吧! 这里素来安静,且没有人来打扰。因此,便成了花钰最喜欢来的地方。旁人都说他性子活泼,为人好相处的很。但也只有花钰自己明白,他的心中也是会时常有些苦闷的。只是他擅于隐藏,从未被人发现过罢了。 “灵儿……”低低的声音被风吹散,很快的便消失在了空气中。花钰眷恋的抚摸着墓碑,冷硬的触感却是这些年来,每次他心情不好时,感觉最为安定的力量了。灵儿,没有人在意你,没有人在乎你,没有人想要记得你,那就由我花钰来。他会一直守护着这个地方,虽然这里给他带来过痛苦的回忆。但对灵儿来说,这里却是承载着许多欢乐的地方。 花钰知道,这是仅属于花挽月同南灵儿的秘密。是他们共同拥有过的一段美妙,而值得回忆的地方。但他只能在暗处悄悄的观望着,羡慕不已,却不敢上前去打扰。他怕,怕得要死。生怕自己的心思被人觉察到,再给灵儿带来麻烦。灵儿在花家的日子并不轻松,怕是只有挽月以为她过得很好吧!但是……花钰冷笑,挽月肯定是只觉悲痛,却并不会有其他的作为。因为,他根本就不爱灵儿!花家的人,又哪里会有真正爱人的能力呢!他们彻彻底底都只不过是披着人皮的冷血动物罢了! 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同自己没有血缘的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永远是自己的家人。哪怕是成婚后,对待自己的丈夫妻子,都不会有对自己家人一半的重要。这就是花家的人,冷血而严酷的家族。 所以啊,在这里长大的自己,又怎么会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呢!所以说,这一切都是假象啊! 花钰在墓碑旁边坐下,双手紧紧环抱这冷硬的石头,像是想要将人拥入怀中一般。 他闭上了双眼,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副美妙的场景。花丛中,那名穿着杏色衣裙的少女正欢乐的追着一只飞舞的蝴蝶,四周满是她银铃似的笑声。 真好啊……花钰无声笑了,神情中尽是满足。 夜色洒入房中,但花挽月在半夜惊醒后,便没有了睡意。 火,到处都是火! 他梦到了在火中挣扎着的少女,她凄美的容颜,火红的嫁衣,都同那火焰糅合在一起,最后化为了一地的焦土。 最终,他猛地睁开双眼,挣扎着起身,但浑身的寝衣已经被冷汗浸透了。他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梦到她死去的场景。 杀过人吗?花挽月是有杀过的,而且还不止一人,多到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在这江湖上,怕是没有杀过人的寥寥无几吧!只是,当面对着死亡的那一刻,看到在火中凝视着远方的她,心口为何会这样的痛呢! 花挽月已经想清楚了自己的感情,他对南灵儿的并不是爱。所以,在成亲当日,他才会离去。但为何,方才他会觉得难过,会觉得悲痛,会觉得后悔,会觉得全世界都将自己抛下了一般! 梦中的小木屋随着那一把大火也燃烧成灰烬,而被大火吞噬的女子,让花挽月久久不能平静。早前,在得知她的死讯时,他是悲痛的,是觉得生不如死的。只是后来,他想开了。他对于南灵儿只是兄妹之情,并非男女情爱。 可是,就在刚刚那个梦境后,他却不确定了。他到底对她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是爱,还是不爱…… “主上。”夜月的声音透过门板传来进来。 花挽月问道:“进来吧。” 夜月一直守在花挽月的隔壁,任何一点细微的声响都逃不过他的耳朵。而自然花挽月由梦中惊醒,他也是知晓的。 轻轻推开门,夜月点亮了房间里的烛火,看着榻上脸上有些发白的男子,担忧道:“主上,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事。”花挽月撑起身子,淡淡所:“只是梦魇住了。夜月,你可知道什么是情爱?” 夜月一怔,想了想,轻轻的摇了摇头。“属下不知。” 听到他的答案,花挽月反而是笑了。他怎么就忘记了,夜月一直在夜楼中,又因为他是暗卫首领,清和堂的堂主,哪里有机会去接触外面的女子。而夜楼中的女子,大多又是那样的身份。“夜月,你年纪也不少了吧?” “回主上,二十有六了。” “竟然……”花挽月自语道,转念一想,自己也是二十三岁的年纪了。当年他从京城离开时,还不过是名十七岁的少年。“夜月,对于这次的京城之行,你可有何看法?” 对于夜月来说,自然是不希望花挽月回到花家去。对于花家,别人不清楚,他可是十分知道的。虽说主上是从那里出来的,但花家人……同常人不同的情感,怕是让人难以理解。只是主上,约莫是比较正常了。 “主上,不知道有句话当讲不当讲?” 花挽月柔声道:“但说无妨。” “属下并不赞同主上回到花家去!”夜月沉声说道。“主上在花家备受宠爱,若此次归家,家人不让主上离开,又当如何?!” “这……”花挽月一怔,随即笑笑。“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但夜月却是不语,隐约对这次的京城之行有些担心。花家人可是将主上当作眼珠子一样看待着,若他回去了,当真还能再回到夜楼吗?对此,夜月表示怀疑。 第二十三章 启程 一夜无梦,清晨在鸟鸣声中,大地开始了一片欢欣热闹之景。 凌弃甫一睁开眼睛,看着头顶那一片浅绿色的床帐,身下是比不上家中,却也比荒郊野外席地幕天来的舒适。 大约昨夜喝过的那碗汤药中含有一些安神的药材,因此在这陌生的地方才能睡的如此香甜。展臂伸了个懒腰,穿好靴子,换上新买的衣袍,便去洗漱了。盆子里还有些昨夜便让掌柜的备下的冷水,他素来习惯清晨用冷水洁面,无论寒暑。 洗漱后,借着模糊的铜镜,束好发,便闪身出了房门。他身上并无携带包袱,因此随时都可以离开。再看客栈外天色尚早,但楼下的大堂中却已经有人了。 那是名穿着青色袍子的男人,戴着一只铁面具,冷漠的饮着茶。凌弃知道,这是他是跟在那位小姐身边的护卫。虽然已经知道了花挽月便是夜楼的楼主,但凌弃还是觉得用小姐称呼比较合适。毕竟,这女子身上可是没有半分的江湖气息,倒是像哪家的大家闺秀一般。 凌弃走下楼梯时,夜月便察觉了。见他走来,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凳子,说:“坐。” 凌弃依言行事,刚坐下后不久,便有一碗浓黑的散发着浓郁苦涩味道的药汁摆在了自己面前。他表情不变,却也知道这便是自己昨夜喝过的那味药。身上的伤口早起时已经处理过了,他端过来药碗,毫无顾忌的一饮而尽。末了,抹了抹嘴巴,到好似是在回味那苦涩一般。 “你便不怕我给你的是毒药?”夜月忽然说。 凌弃的嗅觉和记忆力也十分灵敏,这药的味道同昨夜的没有丝毫分别,却也并不说破。只道:“你可有理由害我?” 夜月微怔,随即笑道:“这世界上没有原因去杀人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你不会害我。”凌弃毋定的说。他擅使软剑,而这夜月右手虎口处有老茧,身配长剑,一看便也知是惯使剑的人。剑乃兵器中君子也,剑道诚于心。而休息剑道之人,是绝对不会用卑劣的手法去陷害一个人的。况且,他敢确信,夜月本人并不擅使毒术。所以,他的话不过是在试探罢了。至于为何试探,凌弃想来,莫过于是那楼上的那位红衣小姐了。 夜月未料凌弃竟然会如此回答,从那双平静的黑眸中,他尽然看不清楚他的情绪,却知道他说这话绝对不是作假。那表示,他心中竟然对自己是信任的?不知为何,夜月竟觉得有些荒谬。 “距离京城还有多少时日?”凌弃忽然问道。 夜月未料他话题竟然转移的如此之快,匆忙之下,回道:“慢则一月,快则半月。”即便是日行千里的宝马,在这种崎岖的道路上,也不会行的如此飞快。若是行走官道,最快怕是十日便可抵达了。只是如今为了避去麻烦,这才选择这条路线。 这话后,凌弃便没有在继续问下去。而夜月也找不到共同的话题,直到所有人都从睡梦中醒来时,两人一直先对无言。 花挽月自从在梦中惊醒后,浑浑噩噩将近天明时分方才入睡。一梦后,外面天色已然大亮。 “准备热水来。”启唇吩咐着门口的护卫。 热水送来后,花挽月洗漱后,吃过送来的早饭,这才下楼去。 “主上。”见他走下楼,众人齐齐呼道。 花挽月视线在人群中搜寻了一周,自然而然便在众多青色的衣袍中看到了那抹浓重的墨色。“启程吧!”他淡淡说,出门便上了马车。 众人连忙跟了上去,而凌弃却并未进入马车,而是坐在了车夫身边。 花挽月掀开车帘见此,正要张口,最后还是抿了抿唇,全当作没有看到罢了。 在路过一个山道后,遇到一群山匪,被简单的解决后,接下来的路程便顺利多了。 江南的风景一路向北过渡着,两侧的颜色也有了大大的不同。虽是初夏,但北方的颜色并不若难辨的那样鲜亮。大约要到天气再暖和一些,这植物们才能毫无顾忌的舒展枝叶,迎接着这新的一年。 路边的茶寮中,只有寥寥几人。 一名穿着已经洗褪了颜色布裙的妇人,正小心的抹着额头上的汗水,手里抓着一只粗瓷茶碗。 卖茶的是名老汉,看到这妇人孤身一人上路,不由好奇的问道:“小娘子,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妇人放下茶碗,低低的叹了口气,略带惆怅的说:“是去寻我的夫君。夫君月前离家,说外出找营生去,但至此便没有了音讯。小妇人担心的很,这才从家中出来,想探探夫君的下落。” “唉……愿你早日找到你的夫君吧!”老汉叹了声,对妇人说。现下这世道,这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已经是常有的事。若是被人杀了,被野兽吃了,便是自己走了。这小妇人的夫君,不知是这其中的哪一个。唉……这要是真的是自己走了,将这小妇人抛弃的话,还真是可怜啊! 妇人未料老汉竟然在心中脑补出了这样一个段子,犹自有滋有味喝着茶叶沫子,虽味道不佳,却也甚是解渴。 这时,茶寮中忽然走进了十几人来。江湖人打扮,都带着兵器。不少在茶寮中歇脚的路人,纷纷付了茶钱,快步离去。 “老汉,上几壶茶,准备些馒头。”领头的那人扬声说道。 妇人便坐在这桌的背后,便听那几人坐下后议论说:“那小子当真是会飞天遁地不成?这人,说不见就不见了。” “他只是一个凡人,又非鬼神,哪里会这种手段。怕不是死在路上被野兽吃掉了,便是给人救走了。我看啊,被救的可能性大一些。你想兄弟们沿路追来,未看到多少血迹。便是遭遇了野兽,也总归会留下一些骨头才是啊!” “不知道什么人这么大胆,竟然救走了杀害张大人的凶手。若是被弟兄几个给抓住了,定要给他们一些排头吃吃。” “哈哈!怕是那人也不知道自己救的是这样的凶徒罢。没准儿不用咱们下手,那小子就将他们杀人灭口了……” 妇人侧耳听完,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店家,茶钱搁在这里了。”往桌子上放下几枚铜板,妇人拎着自己的小包袱走出茶寮,上了外面的土路。 “大哥,你看那妇人……” “没事,”领头那人摆了摆手,一脸不屑的说道:“不过是名无知村妇罢了。” 而他口中的无知村妇却是走到了附近的一座镇子上,站在一家客栈前,矗立了许久后,方才迈步走了进去。 “客倌,是住店还是打尖啊?”店小二很是热情,挥着毛巾子便迎了上来。 妇人浅浅一笑,唇角有枚浅浅的酒窝。“我不住店,我找你们的老板。” 店小二一怔,这样年轻的妇人竟然来找自己的老板。他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想到老板娘那副凶悍的模样,悄声朝柜台里喊了声:“掌柜的,有人找。” 客栈的掌柜的是名年约四旬的男子,身穿一件墨青色长袍,没有蓄须,因此看起来格外的年轻。一张俊逸的容颜,若非手里正抓着一只算盘,看起来倒像是哪家学堂的先生。听到店小二是声音,男子放下算盘,看向门口,然却是一愣。 “你……”男子皱了皱眉,说:“你随我来。”说罢,便引了那妇人朝后堂走去。 店小二看的双目圆睁,直到有人在他肩头轻轻拍了一下,方才回神。 “看什么呢?看的这么出神。” 这个声音让店小二的身子一僵,怔怔的回过头去,唤了声:“老板娘。” 但见是名三十几岁的妇人,穿着件大红色的衣裙,薄粉略施,容颜甚是美丽。一双大大的杏核眼,微微上翘的红唇,此刻正好奇的盯着柜台里,问道:“我相公呢?” “掌柜的,掌柜的……”店小二战战兢兢,犹犹豫豫。掌柜的哎!您怎么就带着那小妇人去了后堂嘞! 这妇人何等眼里,见店小二盯着后堂的方向,便也猜到了一二。自家相公容貌俊俏,这不论年纪大的,还是年轻的,都喜欢的紧。那小姑娘们更是恨不得将眼珠子黏在自家相公身上,甚至常常有那不要脸的说要做小呢! 哼!她倒要看看,是什么狐狸精勾得她家相公将人带了进来! 店小二眼见着妇人走过去,撩开了门帘,不由害怕的捂紧了双眼,生怕看到什么血腥的画面。 这条街上谁不知道啊,他们家老板娘会功夫,若是招惹到了,包准让你的脸开得像那酱油铺子似的! 妇人掀开帘子,果见一名女子的背影,登时便怒道:“好啊!真的将人领进来了……”那女子一回头,妇人撩起的袖子不由放下了下去。惊呼道:“是你!” 第二十四章 京城 街道上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客栈里倒是稍显冷清了些。 但苏羽看到来人,还是不免的一惊。“是你!” 那小妇人朝她轻柔一笑,眉眼弯弯,唇角的酒窝更是迷人的紧。“好久不见了,苏羽姐姐。” 苏羽也是朝她一笑,上前上下打量了她几眼,说道:“有些日子没有见了。怎么今个儿有时间出来,不在家里守着你那情郎了?!” 小妇人抿唇一笑,随即又摇了摇头,略有愁色的说:“阿弃前些日子接了一笔单子,却受了重伤。我今日在路上听到追杀他的那伙人说,阿弃似乎是给人救了。所以,这才来求姐姐帮忙。帮我传递个消息,告诉阿弃,若是他无碍的话,请尽快联系我,我真的很担心!” 苏羽这些日子倒是不曾过问江湖之事,此刻听她一说,也不由得一愣。“凭借三的身手,竟然会受伤!” 这小妇人正是从听雨小筑一路寻找凌弃而来的梦依。若说她同苏羽之间的纠葛,那大约就要从六年前说起了。 记得,那是一个雨天。 天空有些阴沉,朦朦胧胧的下着细雨。 雨天下,女童踮着脚费力的撑着一把油纸伞,小心的顶着少年的头顶。但少年却是皱了皱眉,结果伞,将她揽入怀中,让两人共居一柄伞下。天气虽冷,但梦依还是红了脸颊。少年摸了摸她微湿的发,皱眉卷起袖子给她擦着头发。 这情景当真是让人羡慕不已,感叹一下这少年人之间简单的情感。 穿着大红衣裙的女子当真是如一团烈火一般,仿佛随时都能燃烧起来。但现在,她却是倚在门板上,朝门外的来人挥着手。“进来避避雨吧!” 女童听到女子略带柔媚的声音,回眸望去,见是一家客栈。便扯了扯少年的衣袖,说道:“阿弃,咱们进去吧!” 黑衫少年亦回眸,如此才让苏羽看到了他的容颜。这少年的年纪不大,顶多十四五岁的模样。但一双黑眸却如迟暮的老人,波澜不惊,让任何人看到过,都绝对难以忘怀。他手边牵着的语气说是少女,倒不如说是一名年纪尚小的女童罢了。 两人进门后,便收了伞。女童朝女子道谢:“真是不好意思,弄湿了你们的地板。”两人一路走来,脚底下尽是泥水,污了人家的地板,自然是不好意思。 苏羽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一脸好奇的问道:“你们这下雨天在街上做什么呢?” 那女童脸红了红,咬了咬唇,却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道:“请问,这街上是不是住着一名叫苏羽的女子,年纪大约二十几岁?” 苏羽一惊,随即不容声色的问道:“你们找她有事吗?” 女童看了她一眼,忽而笑道:“姐姐这么问我,是不是代表着你便是苏羽呢!” 苏羽微惊,转而一笑道:“你这女娃娃好个古灵精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便是苏羽。”便见那女童松了口气似的,连嘴角的笑意也加深了。 “我是想让姐姐帮助我将一个人引进入杀手楼。”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的,当什么杀手。”苏羽没有将女童的话当作是一回事,这么小的孩子,大约是在哪里听到过自己的名字便寻来了吧! 女童轻轻咬了咬下唇,坚定的摇了摇头,说:“我们不走!阿弃很棒的,加入杀手楼真的不亏!” “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要加入杀手楼?” “阿弃本来便是一名杀手,只是他待着的那个地方委实对人太苛刻了些。阿弃帮他们杀了那么多人,竟然连件衣衫都买不起。他们都看阿弃好欺负,没人给他出头。但阿弃现在有了我,我不会让他被人欺负的!” 一个身量还不如少年胸口高的小娃娃却挺起胸膛,一本正经的说不会让人欺负云云,当真是有些可笑。可是苏羽却看到了女童眼中的坚定,她是认真的。想到自己早年夭折的女儿,她不由得放缓了神色,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梦依。”女童大声说,唇角一枚酒窝忽隐忽现。“姐姐一定要帮我,不然我和阿弃可要露宿街头了!” “为什么好端端别的营生不做,竟然想要当杀手?”杀手做的可是见不得光的买卖,没准儿那一日便会命丧如此。苏羽不想看到,这两个年纪轻轻的孩子就这样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不怕的!”梦依一脸自豪的说:“我家阿弃可是超级厉害的!只是……”她扁了扁嘴,一脸嫌弃的说:“阿弃除了杀人,就什么都不会了。”忆起两人当初在后厨那个惨淡的一天,梦依简直不想再去回想其他经历了。 察觉到了女童精神的低落,少年抬手拍了拍她的发顶,无声的安慰着。 苏羽仔细观察着这名黑衣少年,见他呼吸吐纳如常,竟看起来是个不会武的。“你的武功有多高,过两招吧!”说罢,握掌为爪,便向少年抓去。 少年身形流畅,轻轻避开苏羽的攻势,安静的站在一旁,竟好似从未没有离开过一般。 苏羽有心试探,当下便杀招挥出。手势之快,竟带来了凛然的风声。 少年仍旧是避让,却不回击。 “咔!” 爪痕深陷于桌子里,带起了片片木屑。苏羽不满的说:“怎么不还手啊!” 少年抬眸,一双黑沉的双眸看的苏羽一凛。“没有钱。” 苏羽一怔,便听着梦依说道:“是我教他的啦!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有人给钱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杀人,不要动武,因为太浪费了。”听她这么一说,苏羽倏然大笑了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这般有趣的两人。 收势站定,她笑道:“你师承何人?” 少年摇了摇头,“不记得了。” “……”好在苏羽这些年来见多识广,也没有太过大惊小怪。“好,我会帮你们引见杀手楼的楼主。只是,我好奇你们是如何找到此处来的?” 梦依眯起眼睛,轻轻笑了:“我是阿弃的掮客,自然要知道很多事情了。” 至此,三人便认识了。而凌弃自从在江湖中小有名气后,梦依便不再东奔西跑了,只日日守在自己的家中,等待着杀手楼送来的任务罢了。 如今骤然出现在苏羽面前,当真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乃是杀手楼同江湖中人的接头人,手下拥有众多眼线,偶尔也会贩卖一些消息,但也只供杀手楼内部用。上次见到梦依,却还是三年前,恍如隔世,昔日的小娃娃已经长成一名美丽的少女了。 梦依这身易容术便是苏羽教导的,做一名杀手的掮客是事实上是极为危险的。同杀手有过节之人,寻找不到杀手,第一个要找的便是他的掮客。是以,掮客们大多都拥有极其厉害的情报网,自保不在话下,还必须学会隐藏自己。因此,这易容术便是首当其冲需要学习的了。 虽然梦依的资质不佳,但苏羽便是因为易容术而出名,因此只消在她这里学的一成,便也够用了。 “所以,这次若不是你家的小情人不见了,你还是窝在家里,懒得出来看看我这个老女人吧!”苏羽没好气的说。 梦依抿嘴一笑,上前扯了扯她的衣袖。“苏羽姐姐,你也知道我出门一次不容易嘛!” 这倒也是。况且,自己也没有缘由让人家撇下自己的小情人奔着她来。虽说是如此,但苏羽心中还是有些不平衡,稍显酸意的说:“果然有了情郎,就忘记姐姐了。” 这下梦依更是大笑不止,边笑边说道:“苏羽姐姐,好像是我阿弃认识先认识的吧!” 苏羽顿时词穷,面上绯红,都是给梦依这话堵得。忿忿不平的瞪了她一眼,最后说:“放心,我会好好帮你找到他的!” 梦依嘿嘿一笑,看向一旁的男子说:“不知道先生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怎么梦依觉得这屋子里的味道酸的很呐!” 男子眯起眼睛,看着自己的妻子,淡然一笑。“约莫是谁家的醋缸打翻了吧!” “你,你们!”苏羽恨恨的跺了跺脚,每次这两个人遇到一起,被欺负的准是自己。“打算什么时候离开?”她忽然问道。 梦依皱眉想了想,说:“待不了几日的。我实在是担心阿弃,怕他出什么事情。” “真是……”苏羽又气,却只能摇着头一叹。 而此时,一辆马车正在路上摇摇晃晃,正一点一点的接近着京城的方向。 这样一列车队,在路上难免会有些引人注目。但见马上的青衣大汉们,各个挎着长刀,表情肃穆,路人们纷纷躲避,不敢多看一眼。 而少去了这些人目光的烦扰,凌弃便也靠着身后的车门,好好的闭上眼,小憩了一会儿。要不了多久,便要抵达京城了啊! 第二十五章 抵达 正午的阳光略微有些灼热,落在皮肤上,便是一阵微痛的烧灼感。 高耸巍峨的城门,已然在这里矗立了千年之久。经历了岁月风霜的洗礼,仍旧透露着雄浑的霸道之气。让人只望上一眼,便能看到这个国家是如何的富强,如何的强大。 街道上,房屋鳞次栉比。不同年代,不同岁月的房屋建筑联系在一起,便看到了历史的痕迹。大街上,人流匆忙,大多都忙着回家去吃午饭。 一辆马车从城门经过,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除却守门的卫兵一脸惊艳的表情,这大约便是极其平淡的一天了。 凌弃坐在马车前,欣赏着京城的风景。京城他也来过几次,但见得最多的便是夜幕下的景致罢了。原来白日看来,这里竟是这般的美丽。繁华如此,才能被称作是国都吧! 马车上,车帘掀开一角,一双美目眷恋的凝视着这座古朴的城市。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但他却离开这里已经六年了。 不知大家是否都安好?小七,回来了。 正午时,花家人齐坐在一起,正吃着午饭。六子花钰的不在场,并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异样的感觉。众人尽然吃着饭菜,好像数日前花钰的骤然离家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一丝感觉罢了。 守门的小厮看着头顶的太阳,正等着同人换班后,好去填饱肚子。忽然,他视线中出现了一群人。那是一群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青衣骑士,团团护卫中的是一辆颇为华贵的马车。他在这里待了有两年了,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这么大场面的客人。 花府独居此处,不与任何人比邻。而这周围的田野,高山却都是花家的土地。一望无际,当真是赫赫有名的富商。 能在花家上工,对于这位小厮来说可是一件值得骄傲事。给皇亲国戚们看门又如何,能有花家给的钱多吗?而且花家上下待人和善,可不想这在京城中经常听到的,又哪家的下人给人打死之类可怕的事情。 见这队人马走到了自己眼前,小厮立即挺起胸膛,颇为骄傲的问道:“请问来此是有何贵干?”作为一名优秀的守门人,代表的便这户人家的脸面。因此,可一定要自信而有礼,不然落了主人的脸面,可就不好了。 夜月垂眸对马车里说道:“主上,已经到了。” 只见车帘后伸出一只如玉雕琢般的手,挑起车帘看到。 “嗯,去通报吧!” 耳畔似乎有泉水叮咚响,这样美妙的声音小厮可是生平第一次听到,不禁有些飘然想要一看马车上那人的容颜。 夜月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对小厮说道:“去通报一声,便说花挽月归家了。” 小厮一怔,随即便大叫着跑向门去。他虽然来这里才两年,但对于花挽月之名可是如雷贯耳。这可是花家七子的名字,便是那个离家六年的七少爷啊! “老爷夫人不好啦!” 凄厉的叫声震得人耳朵发麻,凌弃不由掏了掏耳朵,暗想若是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失火了,或是仇家寻上门来了呢! 花挽月听到这声音,也不由皱眉。暗想这些年没有回家了,怎么家中挑选下人的要求竟然降低了这么多。 却说这小厮不管不顾,在院子里大喊大叫着,老远的便传进了花厅中。 花父皱了皱眉头,怒道:“这大中午的,吵什么!” “父亲,我出去看看。”花奕说着,便放下碗筷,走出了厅子。 他身后,一双眼睛注视着他远去,许久才收了回来。 花奕径直出了花厅,拦住一脸慌张的小厮质问说:“何事慌慌张张,大惊小怪的!” 小厮看到眼前是一向都十分温和的大少爷,连忙说:“大少爷,门外有人说,说……花挽月归家了。” 花奕瞳孔微缩,随即便提起袍子,快速向门外跑去。 凌弃坐在马车前,左顾右盼的,忽然问道:“你们都到京城了,我也应该可以离开了吧?” 夜月不语,决策权显然在花挽月这边。但听他淡淡的说:“便再留一下,待身子全部康复了吧!” 凌弃怔然,却并没有言语。 不多时,便见一名容貌俊逸的男子慌慌张张的跑了出来,额上尽是汗水,显然是焦急万分。 “大哥!”凌弃听到身后有人说,便下了马车,让出位置来。 花奕定定的盯着马车,忽然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竟感到一阵热泪盈眶。 “大哥,我回来了。”花挽月在夜月的搀扶下,步下马车,朝花奕浅浅一笑。 正午的艳阳下,一袭绯衣的美人亭亭玉立,美的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花奕心中满溢的情感再也无法克制,快步上前,一把将离家六年的幼弟拥入了怀中。“小七,你总算是回来了。” 杨紫兰在门口倏然攥紧了手中的帕子,眼中闪过一丝怒意。杨紫兰对于花挽月本没有偏见,但奈何花奕心中重要的人,她永远都排不上号,尤其是这花挽月更是暂居他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她身为花奕的妻子,为他生儿育女,竟然还抵不上一个弟弟。尤其是看到此刻花挽月的着装,更觉得心中愤恨不已。好端端的男人竟然喜欢女儿家的打扮,好生的不要脸! 凌弃可没兴趣看这对久别重逢的场面,百般无聊赖的将视线看向一旁,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端丽妇人。对于女子,他大约都是比较宽容的。许是因为男人天生与女人的不同,让凌弃觉得女人会更加安全一些。 只是……他的眉微微拢起,看向那妇人的表情。她的眼底分明有着嫉妒还有恨意,而她视线所及便是自己身后的一对…… 莫非,她是这男子的妻子不成?也是,自己的丈夫同别的女人搂抱在一起,虽然那是他的妹妹,但毕竟于礼不合啊! 花奕摸了摸自家弟弟的脸颊,感叹道:“多年不见,我们小七果然长大了。” 花挽月浅浅一笑,悄悄退出他的怀抱。哪怕是家人,他也不愿意过度的靠近。“大哥都变老了呢!”笑着打趣了声,便扯着花奕的袖子说:“大哥,进门去吧。” 花奕这才反应过来,他们竟然在门口说了半天的话,连忙拉着花挽月的手臂,将他带入门去。 “凌弃,跟上。”在经过凌弃身边时,花挽月淡淡的说。 花奕斜睨了一眼那黑衣少年,见他容颜平凡,表情冷漠,不禁皱眉。这人是什么身份,怎么好像小七对他很是亲昵似的。 凌弃跟在花挽月身后,并没有任何不适之感。俗话说得好,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他现在吃人家用人家的,而且有这样大的房子住,不享受一下怕是也对不起自己。待他的伤全部好了,再返回听雨小筑便是了。 花奕牵着花挽月进门,一副殷勤的模样,连经过自己的妻子身边,一个招呼都没有打。 杨紫兰表情凄楚,看着自己的夫君,心口一阵涩然。成婚这么多年来,她还是看不懂他。大约自己并不是他喜欢的女子,所以不得他的心吧!知足吧,别的男人都是三妻四妾,但你的夫君可只有你一人啊! 长叹了声,杨紫兰收敛了脸上的表情,快步跟上众人。 凌弃跟在花挽月身后,距离不远不近。而夜月则是亦步亦趋,即便这里是花家,花挽月身边的人是他的亲哥哥,仍旧没有放松。 花厅中,众人正在食饭。忽然见一朵红云飘来,花母竟惊吓的掉了筷子。半晌,她颤抖着喃喃说:“挽月……” “娘,我回来了。”红衣佳人展颜笑道。 如此,才让众人回神过来,纷纷发出惊讶的呼声。 花奕同花挽月进门来,看到众人神情各异的表情,不约而同笑了出来。 “笑笑笑,就知道笑!离开家这么多年,一点儿消息都没有,还有脸笑!”花父猛地一拍桌子,训道。只是,他的双眸却已然微红着,隐约有水色,俨然是一副口是心非啊! 花挽月蹬蹬上前,在二老面前跪下,大声说:“孩儿不孝,惹父亲母亲伤心了。” 见他如此,花父哪里再有心思摆出一副严厉的模样,连忙上前将他扶起,心疼的说:“膝盖疼不疼啊,好好的跪什么跪?” 花挽月早年习武时,经历的比这个还要苦还要累千倍百倍,只是他未曾提及,而花家人也从不知晓。现下,还是将他当作当年那个手无缚鸡之力,孱弱的少年人呢! 明明身体上不同,他却撅嘴道:“痛得很呢!但只要爹不生气,挽月就觉得不疼。” “你啊……”花父一脸无奈,不知如何说他是好了。 花挽月深吸了一口气,方才开口道:“这次,我回家里来,主要是想去看看灵儿的坟。” 一言既出,周围一片静寂。四周安静的仿佛连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得到,每个人的表情都凝在那里,仿佛一尊僵硬的雕像般。 第二十六章 后山 花挽月说完后,见到众人如此表情,不禁一怔。 “你们这是……” 还是花奕上前来说:“你六年里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说那种不相干的人什么事。来来,快坐下,都好久没有见面了。” 但花挽月却没有动,而是直勾勾的看着花奕说:“大哥,那不是别的人。灵儿是我未过门的妻子……”而且,当年她的死全部是因为自己,怎么能轻易的将她说做是不相干的人呢! 花奕抿了抿唇,蓦然觉得花挽月此刻的表情竟同那日的花钰极为相似,好像是两张脸重合了一般。他深吸了一口气,笑道:“那也得先吃饭啊!等吃完饭,小七好好休息下,大哥再陪你去。” 心中竟忽然涌起了一丝愤怒,花挽月强自忍耐着说:“我有些累了,想先休息一下。我以前的房间还有留着吧?” 花奕连忙笑道:“自然是留着的。而且日日都有派人去打扫,你尽管可以放心住下去的。” 花挽月笑笑,未语。转身,便硬是拉着凌弃走出了花厅。 待走过了花廊,凌弃看着自己衣袖上的一只如玉般的手掌,眼睛眨了眨。 花挽月如梦方醒,连忙松开自己的手指,并对凌弃说了声:“抱歉,我失态了。”竟然贸然的上前拉扯别人的衣袖,真是不知礼仪。 夜月便跟在两人身后不远处,目光幽幽盯着凌弃的后背,似乎想透过他看到他身前的花挽月一般。 凌弃抿了抿嘴角,问:“我住哪里?” 花挽月启唇一笑,说:“我的院子里有很多的房间。” 涤尘居乃是当年南灵儿为这里取的名字,并无深意。只是觉得这院子里太过干净齐整了些,连一些常见的花卉都少得可怜,故而如此称之。 如今再看,却已经是物是人非,伊人早已远去了。 推开涤尘居的大门,映入眼帘的并非郁郁葱葱的翠色,而是几株高大的槐树。槐树枝叶繁茂,一串串洁白的槐花缀满枝头,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素雅的清香,沁人心脾。 花挽月深吸了一口气,槐花的香味同茉莉的味道极为相似,连颜色都是素淡的,没有丝毫抢夺其他鲜花颜色的意味。 夜月对于这里并不陌生,那时夜楼已经初具规模了,他便时常出入这个院落,向主上汇报一些情况。对此,他努力练习轻功,这么多年来,未有一人发现过他的存在。 再往前几步,便是一座石桥。下有一条碧翠的小河,河中遍植荷花,而再往前走,大约几十步的地方,才是主人的居所。 因为花挽月身体自幼孱弱,即便是想推开窗便能闻到荷香,但因为河水的潮气,也只能将这人工河离得远远的,偶尔站在桥上,坐在亭子里看看这里的景色了。 推开门,映入眼前的是熟悉的陈设。同自己离开时一模一样,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动过,完全按照原样摆放着。只是当年他离开时,放在架子上的喜服已经被收走了。 蓦然,他的心口一痛,回过头去,视线不禁看向隔壁的院落。但见那里的房屋之上,已经生满的杂草,同这里欣欣向荣的景象相比,萧瑟的让人忧伤不已。 花挽月并未在继续走进去,而是返身出了房门,竟朝院子外面走去。 见状,夜月连忙跟了上去,而凌弃自然也是紧随其后。 涤尘居旁边是一座不知名的小院,院门上已经上了锁,生满了铁锈,怕是有钥匙都无法打开了。 一双只适合欣赏的手搭在了锁头上,轻轻一捏。那锁便分崩离析,散落在了脚下。如此,花挽月才轻轻推开院门。 “嘎吱……” 门栓刺耳的声音入耳,让人耳朵发麻。但花挽月却并没有在意,他怔怔的看着这个已经被野草包围的院落,眼底一片酸涩。 院子里尽是齐人高的野草,墙面上还有不知名的藤蔓舒展着枝叶。花坛里的花朵早就已经开败了,稀稀拉拉落了种子,又重新长大,却不复往日的齐整和美丽了。 处处都透露出一股萧瑟和寂寥的气氛来,花挽月甚至不敢去推开眼前的那座房门,他不期望看到不想看到的场景。 但最终,他还是轻轻将门推开了。 顿时,一股难闻的味道迎面而来。几只老鼠吱吱的受了惊吓,从他脚边跑过。 落了一层厚厚灰尘的镜台上,各种首饰胭脂水粉散落在一旁;空落的盘子里,可见乌黑的残渣,是当年给新娘准备的喜事馍馍;镜台后面的衣架上,挂着一面已经褪了颜色,却仍旧能够看到当年华美姿容的红盖头。 这里也保持着当年的模样,只是岁月在这里无情的摧残着。没有人去在乎打理,虽维持着往昔的模样,却已经被岁月侵蚀的变了颜色。 花挽月怔怔的后退了几步,就在夜月惊讶的目光中,竟是运起轻功,从院子里飞纵而去。 夜月二话没说,紧随其后,飞快的追了上去。而凌弃待看着两人离开后,方才转身关了门,朝涤尘居走去。 花挽月一路朝后山而去,但站在那个记忆中熟悉的地方,他却找不到有关当年的任何痕迹了。草地上满是新生的野草和野花,漫山遍野的绿色,却独独少了那间承载他回忆地方的小木屋。 对啊,那里已经被烧掉了。随着那把火,一起离开的还有她…… 花挽月呆呆的走上前,忽然看到空地上有着一座孤零零,小小的坟茔。他下意识看去,见到墓碑上的字句,心口一痛,竟是跪倒在地。 夜月赶来时,便见他如此模样,不由担心的大喊道:“主上!” 花挽月脸色惨白,看着眼前这个灰白的墓碑,眼眶发热,却一滴泪都流不出来。这一刻,铺天盖地而来的竟是难以言喻的悲痛。他一直轻视和不愿去正视的事实,终究是摆在了他的面前。 她是真的已经死去了…… 而自己却是害死她的始作俑者,留她一个人孤单的在这里。他记得,她很怕黑的,胆子也确实很小。在幼年时,总会悄悄的跑到自己的院子里,钻进自己的被子里取暖的。可是如今她一个人孤单的长眠在这里,竟然没有来陪她。 为什么要将她葬在这里一个荒凉的地方,为什么这墓碑上只有南灵儿之墓几个字!她是他的妻子,即使他们没有成婚,但她就是自己的妻子! 这一刻,花挽月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感情。他是爱着她的,比喜欢还要多一点的爱。只是,他醒悟的太晚,太晚了。 若非当年怕牵连她的前程而独自离去,若非当年害怕她被人冷落而离去,若非当年怕她继续辛苦下去而离去,若非当年以为两个人之间只是兄妹之情……那么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会有一名美丽的妻子,也许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但这一切,都因为自己的自卑,自以为是给统统打破了。若是他…… 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也没有后悔。 “夜月……”这一刻,他的嗓子涩的很。一字一句,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样。“帮我,把这坟挖开。”他不能让她一个人孤单的留在这里,他要带她走,将她带到一个更加热闹的地方。 此刻,花挽月竟然是对自己的家人有些怨怼的。他们怎么能这么对待灵儿,怎么能将她随意埋在这样一个地方。 夜月担忧的看了花挽月一眼,见他只是面色苍白,并无大碍后,方才松了口气。 花厅中早已不复轻松的气氛,久久的,花父忽然开口问道:“挽月的意思,他是为了灵儿回来的?”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花挽月的意愿便是如此。花奕点了点头,神情略有些不满道:“是,他是为了南灵儿回来。”不是他们其他人,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花奕的话音落下后,众人都沉默了。 花萱开口说:“大约,是因为六弟说了此事,他才决定回来的吧!”若非是六弟告知他这件事,难道小七这辈子都不打算回花家来吗? 想到花钰,花奕的面上便闪过一丝沉郁。花钰竟然敢忤逆自己,那夜后,他便再也没有回来。好啊,长大了,翅膀硬了,有种以后都不要再回来!花奕不知,他这句暗藏在心中的话,他日竟然一语成谶。因为,在这之后,花钰确实没有再回来过。 但此刻,众人的焦点还是在花挽月身上。 席上的饭菜早已经凉了,吃饱了的欢乐兄妹,眨了眨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欢欢乐乐,是杨紫兰给孩子们起的小名,觉得不仅寓意好,而且叫着也好听。 抬手轻轻拍了拍欢欢的小脑袋,示意他还要再等上一会儿。 欢欢今年虽然今年不多六岁多一点,但却极为聪慧,母亲的意思立即便懂了,至此也便不再做任何动作了,只是扯着自己妹妹的手指,让她要忍耐一下。 饭桌上的饭菜早就凉透了,周围满是饭菜油腻的味道。 花母皱了皱眉,对下人们吩咐道:“将这些菜撤下去!”本以为儿子回来是,定然是件好事。却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竟然还隐藏着一个大麻烦。 南灵儿这小妮子,死便死了。若是敢让她的儿子难过,她…… 第二十七章 坟茔 午后的阳光烧灼的,让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小草都被晒得蔫了,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 陈旧的封土被一点一点的清除干净,眼前便出现了一块平地。随着继续向下深入,墓穴的内部结构终于显露了出来。夜月小心的将周围的泥土拨开,露出了一只小小的骨灰盒子。 花挽月瞳孔微缩,颤抖的手指将骨灰盒取出,小心翼翼的打开。但出现在眼前的,不过是一捧焦土,以及一截几乎要腐化掉的红色布料。 那场火势真的太过迅猛了,所有的东西都几乎烧成了灰烬,最后还是在一截没有燃烧完的木头下,发现了一片还算完好的衣料。 此时,花挽月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他的灵儿,被这一场大火烧死了,而且连任何痕迹都没有留下。 好痛,胸口真的好痛…… 夜月一脸担忧,他并不认为主上同南灵儿之间的感情又如何深厚。但这么多年来,两人一同长大,这青衣又非一般人可以理解的。他自小便是孤儿,理解不了这些复杂的情感。但他看得出来了,此刻的主上很伤心……这样的伤心同那日在夜楼时,又是不同的。大约,是因为这伤心蒙上了一层愧疚的影子吧! 涤尘居里,凌弃随便找了个屋子,见还算干净,便躺在榻上,午睡去了。虽然还没有吃午饭,但他并不饿。因为同连日来赶路的疲劳的相比,饥饿已经算是微不足道的感觉了。 当花挽月捧着那只仅有一些焦土同一片布料的骨灰盒回来时,遍寻不到凌弃。后来,终于在一个房间中,看到了正在熟睡的他。 平心而论,凌弃同南灵儿的样貌确实极为相似。只是,凌弃的身量要更高一些,身材也更为瘦削,模样也更为硬朗。况且,他们两个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这便是最大的区别了。 但是面对着凌弃的样貌,花挽月第一次有了别样的心思。若是灵儿活到了现在,怕是也会有着成熟女子的风韵吧! 凌弃早在花挽月靠近房门时便已经醒来了,只是他不做声,他便当作不知道罢了。终于,在花挽月走出了房间,凌弃睁开双眸,细细的眉轻轻皱了起来。 花挽月回了自己的房间,坐下后,便一直盯着桌上的骨灰盒。 他想,他大约是一名十分懦弱且没有担当的男人。若当年他离家前,将自己的不愿和自卑留书告知,想必悲剧就不会酿成了吧!只是如今,后悔晚矣。他花挽月,真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一个人了。不仅迟钝的很,甚至还伤了她的心。 那时自己偷偷跑掉,灵儿必定是十分难过的。在大婚当日,被自己的夫君抛下,是任何女子都无法忍受的事情。所以,才选择用那样极端的方式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吗?但是,自己又能做什么呢?离开这个世界,下去陪她吗?现在还不可以,等有一日,他真的能将身边的一切都舍下后,才会如此。 “夜月。”花挽月说,他知道夜月一定会在门口。 果然,夜月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属下在。” “夜月,让人回去准备婚礼。”花挽月隔着门,淡淡的说:“准备我同灵儿的婚礼。” 夜月一怔,“主上,可是这……”南灵儿,已经过世了啊! “即便灵儿已经过世了,但她的愿望我一定会达成的。”她在世时,便觉得最开心的事情是嫁给自己做妻子。那么现在,自己可以满足她。即便只是一个牌位,她也是他花挽月的妻。 花挽月摩挲着骨灰盒上面简单的花纹,在心中喃喃道:“灵儿,都是我不好。但你放心,你日后便是我的妻子了。” 夜月想要阻止他,但最后只能是叹着气说:“属下明白了。请问这礼堂是设立在花府,还是夜楼中。” “便在夜楼吧!”想必在这里,灵儿不会畅快的。这里是她长大的地方,却也是她充满着血泪的地方。他知道,她并不喜欢习武。但因为父亲的要求,以及自己的原因才会刻苦的学习。若是有来世的话,他希望她能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长大。有一个温馨的家庭,有一个爱她的夫君,哪怕自己不会出现在她的生命中,也愿她永世安好。 小时候,听人说过。人死后,会下到地府中。若凡间有人供养,将你在人世中犯下的种种错事以金钱勾销,那么便将会获得投胎的机会。那座坟茔虽看起来陈旧,但好似还是有人打理的。只是不知道是何人,但看家人们的表情,怕是早已经忘记了灵儿的存在了吧!那么,便由他这位夫君,好好的为她做一些事吧! 花母回房后,便坐下来生闷气。 见状,花父从婢女那里接过来一杯温茶,将婢女遣了下去,这才将茶轻轻放在了她的手心里。“夫人,可是烦恼?” 花母点了点头,呷了口茶说:“挽月是我的儿子,若他因为南灵儿那个小妮子而伤心难过害了病的话,我定要将她从地底下揪出来鞭尸!” 花母早年前也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侠女,只是嫁与花父后,这才收敛了自己的性子。但从方才的言论,还是能看到当年的几分狠辣劲儿。 听到自己的妻子如此说。花父不由得沉沉的叹了口气:“这又于灵儿有什么干系。” “怎么就没有了!”花母怒目相视,“若不是因为她的话,挽月怎么能离家出走!早知道,当年就让她死了算了,我还救她回来作甚!” “住口!”花父听到此言,大声呵斥道:“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南灵儿自幼便跟在他身边学武,虽并非自己的女儿,但花父对她严厉之时,更多的还是疼惜。花家没有女儿,虽然南灵儿是名女孩儿,但花家人对她也不大亲近。饶是如此,但花父听到自己妻子如何险恶之语时,还是忍不住怒火中来。“灵儿都已经过世了,你竟然还这么说她!” 花母自成婚后便被花父娇惯着,便也养成了一副骄横跋扈的性子,此刻被他一呵斥,整个人都呆傻了。 花父见她如此,只能长长一叹,暗道南灵儿这孩子命苦啊!究其原因,若非当年自己的妻子贸然给两人订下亲事,怕如今便也不会酿成这桩惨剧了。虽然他的心还是向着自己的儿子,但毕竟是一条人命啊!而且,死去的人,还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花父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愧疚的。况且南灵儿自幼便乖巧懂事,也时常照顾着挽月这孩子,花父对她还是有着几分喜爱的。 “夫君,你……”花母瞪大眼睛,喃喃道:“你竟然为了一个小贱人而呵斥我!” 花父忽然发现,他这些年对她的纵容,竟然养成了她这样刁钻的性子。试问,这南灵儿有哪一点对不起他们,为何在死后还要被他们这般折辱。难道仅仅是因为,她是花家的童养媳,是一名孤儿吗?花父毕竟常年混迹商场,看待事物要比花母更加深刻一些。此时,他幡然醒悟,竟发觉自己这些年来竟是做错了。 想到后山那座孤零零的坟茔,他便忍不住心里愧疚。明明当年南灵儿已经算是花家的一员了,但因为妻子说她的死是自找的,不吉利,便没有将她纳入族谱和祖坟。一直便让她孤零零的待在后山,这些年的清明节更是从未去看过一眼。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这些年来,他硬是铁石心肠,将那可怜的孩子丢下了那么久。 “也许,我当年就不应该答应你那件事……”他犹记得当年花母拿了南灵儿的生辰八字给庙里有名的得道高僧看过,说她乃是大富大贵之命。若将她同挽月的命格绑在一起,便能为他挡灾避祸。那时自己一个脑袋发热,竟然就答应了。现在看来,其实他们才是造成南灵儿死亡的始作俑者啊! 挽月的身子是在南灵儿一年一年长大后,渐渐的健康了许多。但即便如此,就能让这个孩子给自己的儿子抵命吗?过去他是被猪油蒙了心,现在终于看清了,却已经晚了。 “挽月同灵儿之事你便不要再插手了,孩子已经大了,不要总是东管西管的,只要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当年娇俏的少女如今已经成了苛刻的婆婆,大儿媳如何的温顺,她却硬是逼迫着她给奕儿纳妾。奕儿已经有了一男一女,她又要如何!难道非要让这个家鸡飞狗跳,妻离子散才罢休吗? 花父最后看了一眼花母,见她并无任何悔改之意,不由得重重一叹,起身拂袖而去。 第二十八章 夫君 日光很快便褪去,暮色便降临了人间。 已经有人上门去请他过去吃饭了,但花挽月推脱旅途劳顿,只说待在自己的院子好生歇息,饭菜送来便是,人就不要来打扰了。 纵然是再迟钝的人,约莫也知道花挽月心境不佳。而他心情不好的缘由,自然是因为中午那一个小插曲。 六年未见的弟弟回来了,却请人不准上门去探望,花家兄弟们心中还是有些难过的。这其中,尤其便是花奕。他剑眉稍颦,心不在焉的吃着菜,让杨紫兰看着担忧不已,同时又痛心不已。 而花挽月本人,却并不若他们想象中的那般。他犹自好好吃着饭,并不像当日第一次得知南灵儿死讯时的悲痛。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而不是一个孩子。因为自小便身体孱弱,他大多时间都是待在房间里看书的。而怕大家忧心他的身体,他甚至都不常常出门,也不同人来往。便也是因为如此,师父偷偷教导他武功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被人发现。况且,他这涤尘居素来便没有仆从在院中,即便是他偷偷离去,亦不会有人察觉。 但现在,看着这毫无生气的院落,花挽月再后悔也无法挽回当年失去的那个宝贵的东西了。但他并不会因此而去寻死觅活,人生中不单单只有爱情而已。他还有家人,还有那一干手下们。他的人生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而在他这段日子里也只能暂且对她说上一声抱歉了。待到他可以将一切都舍弃了的时候,他便可以毫无顾忌的离开了。 灵儿,耐心等一等我。给我十年,十年就好…… 夜月在旁边小心的侍奉着,看着花挽月吃着饭菜的模样,心中的终于是松了口气。他真的怕主上因为此事吃不下饭,伤了自己的身子。 “可有记得给凌弃送晚饭过去?” “已经送过去了。”忘记谁,也不能忘记他啊!夜月可记得这凌弃一开始倒是对众人彬彬有礼,或许说是冰冰有礼,一向都是自己解决饭食的问题。但不知何时起,开始同众人吃住在一起时,便变了模样。偶尔有一日忘记给他送午饭过去,那渗人的冰冷目光,让从死人堆中走出来的夜月都觉得背脊发寒。 而两人话题中的男子,正享用着精致的饭菜,心中啧啧称叹。到底是富庶之家,连饭菜也颇为讲究。 这些饭菜自然是为了花挽月而特意准备的,只是却便宜了这有心来占便宜的人。 饭后,凌弃照例喝了一碗苦涩的汤药,看着自己腹部的伤口,已经愈合,只剩下一条血痂了,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还是有些痛,但结了痂,也便快好了。只是,这伤口上的疼痛可以忍耐,那痒痒的张新肉时的感觉,委实不太好忍受。 若非凌弃毅力惊人,便当是忍不住想要搔痒一下。 晚饭后,他看了看天色,让人送了热水沐浴后,便上床去休息了。这些日子,可是他这六年来最清闲的日子了。只是这样的清闲,凌弃却十分的不习惯,只想快点离开这里。他已经有十余日不曾练武了,若再懈怠下去,怕是整个人都要生锈了。 睡着了的凌弃并不知晓,就在几日后,便会有一个让他离开花府的契机出现。 清晨,窗外的鸟鸣声声。 凌弃素来习惯早起,因而天刚蒙蒙亮,便起身了。在房间里打坐了一会儿,排去身体的浊气,下床洗漱后,便推开了房门。 外面,除了鸟鸣声外,竟是意外的安静。天边的第一缕金光才降临人间罢了,大多数人还都在睡梦中呢! 凌弃抬步走上了石桥,出了涤尘居,在四周游荡起来。 这花府的占地颇广,若无外人带路铁定是要迷路的。但凌弃作为一名杀手,杀人时必定会勘察地形,因此这点倒难不倒他。 路上的下人们好奇的看着这名黑衣男子,却不敢上前搭讪。而凌弃也乐得如此,他一向不善同人交谈,除了梦依外,他的人生中不想再多第三人。 但偏偏就有事与愿违的事情出现。 花萱今日穿了件大红的袍子,衬得人精神的很,金线在袍角上勾勒出吉祥的图案,他的脚步略微有些虚浮,烟袋浮肿,显然是熬了夜。他昨夜未归,便宿在外面的青楼中了。 七兄弟每个人的性格尽不相同,花挽月大约是温润如君子,虽偶尔也会有稚气的一面,花钰则是表面上急性子的性格,但实则心思细腻,而花萱却是有着温和的面容,却是极其任性的性格。 虽然已经二十六岁的年纪了,却仍旧任性的很。即便是花母催着他成亲,他也能当作是耳旁风,算是花家里最忤逆花母的存在了。对此,他给花母的理由是:“哥哥们都没有成亲,我又着急什么。” 是的,除了大少花奕外,其他几人竟是没有一人成亲。这其中,洁身自好的也有,而像花萱这种放荡不羁却又十分任性的,却还是唯一的一个。 早起从青楼回来的花家五少,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走在自己回自己院落的必经之路上,花萱竟然发现这条路上竟然多了一名陌生的黑衣男子。 男子面色苍白,像大病初愈似的,整个人都没有色彩,且冰冷的很。 这人是谁?花萱一脸奇怪。昨日凌弃虽是跟在花挽月身后,但因为他素来习惯隐藏,因此并未被人注意到。如今,倒是让花萱多了几分好奇之心。 “喂!你是谁?叫什么?从哪里来的?!”一连三个问题甩来出来,因没有睡好的嗓音略有沙哑,在清晨里响彻耳边。 凌弃看着眼前这名男子,听他毫无礼仪可言的问话,并不打算回答。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花萱,便准备转身离去,回到涤尘居中。 然,这世界上便偏生是有一种人,人家越是不理你,就越好奇。 而花萱,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黑衣男子不搭理自己,花萱并未恼怒,而是生出了几分好奇之心,放任了凌弃离去。他相信,只要这个人在花府,他总有一天会弄清楚他是谁的。 花挽月在房间中待了两日,这两日间一直谢绝任何人来打扰。 花奕多少次踟躇在涤尘居的门前,最终只能无功而返。 这日,天刚亮,便飘起了蒙蒙细雨。雨势不大,下了许久,连地面都没有浸湿。只是这阴冷的天气,委实讨厌了些。 “叩叩叩!” 花府的大门被连敲了三声,守门的小厮打着哈欠,紧了紧衣襟,直起身子,扶着门板悄悄从外看去。 门外是名端丽的女子,年纪颇轻。穿着一件素淡的衣裙,裙幅上绘了片片墨竹叶片,很是典雅。她容颜精致,表情淡然,长发简单绾成发髻,斜斜插了一柄翠绿的玉簪。 “请问你找谁?”见此,小厮便也放柔了的声音问道。 “劳烦小哥去通报一下,”女子笑了起来,右颊上有一枚深深的酒窝,看起来甚是温和。“就说小妇人上门来寻自己的夫君了。小妇人的夫君名为凌弃,听说是在贵府做客。” 单不说这府上有没有一名叫凌弃的客人,对于这女子出来寻夫一事,便让小厮颇为诧异的。他忙对女子说了声:“你且等等,我这边进去通传一声。” 女子温婉一笑,说:“小哥不用着急的,小妇人可以等的。” 如此一说,小厮顿时不好意思了,连忙快步朝里面跑去。 凌弃听说有人来寻他时,正百般无聊赖的对着院子里的水面发呆。 “凌弃,听人说门外有人来寻你,你同我一同去看看。”说话之人正是花挽月。说起来,他已经有两日余没有出门了。 凌弃奇怪,是何人竟然会上花府来寻他。而花挽月同行,便愈发显得诡异了。但他想来,花挽月是江湖女子,大约对这女子的名节并不看重吧! 如此,两人便结伴来到了花厅。 花奕听人说花挽月出门了,便也出了门。只是,他先抵达,就看到了花厅中坐着一名模样端丽,性子温婉,正小口啜着茶水的女子。 “你是?”他皱眉,这女子是何人,怎么会来此处。 女子正是梦依,来之前她便已经将这花府的一些资料通通都收集过了,而她更加讶异的是,为何这花家人竟然会救下阿弃。 她放下茶盏,起身福了福身子,轻柔道:“小妇人是来寻夫君的。” 花奕一怔,正待说话,便见这女子脸上闪过一丝惊喜,便如归巢的鸟儿般,朝门口跑去。“夫君……”他连忙回头,就见一袭红衣佳人袅娜而来。这是小七的妻子!他一愣,竟然不知道如何反应了。 但那女子只是绕过了花挽月,径直投入了他身后的一名黑衣男子的怀抱。“夫君,依儿好想你啊!” 凌弃看到梦依也是一愣,看着她有些消瘦的小脸,担忧道:“你怎么会来?路上很辛苦吗?都瘦了。” 这些年来,凌弃对梦依便是一直默默的关心,听到他如此柔和的话,却还是第一次。想到他竟然受了重伤,梦依便忍不住泪意上涌,娇声道:“我好担心你。” 凌弃似是低低一叹,抬起手指给她抹去脸颊上的泪珠,低声道:“莫哭。” 第二十九章 离开 阳光下,一对男女静静的相拥。看起来,竟然那样的美好。 花挽月怔怔看着这对男女,连花奕上前对他说话都没有反应。 “小七……”花奕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花挽月回神,却并未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看向了凌弃,并远远说:“凌弃,这位是……” 凌弃还未说话,梦依便急急道:“我是他的妻子,这次是来接他回去的!”这人生的这般好看,却独独对阿弃这般友好,该不会是打算将阿弃勾走吧!想到这儿,她连忙抱紧了凌弃的手臂。 花挽月一怔,“你,竟然已经成亲了吗?” 凌弃不语,只是看了看梦依,轻轻的点了点头。 梦依偎在凌弃身边,甜甜笑着:“小妇人谢过诸位对夫君的救命之恩。若无事,小妇人便同夫君要回家去了。” 花挽月定定看着她,直将梦依看的心里毛毛的,方才点头说:“既然如此,你二人便离去吧!” 凌弃对于这句话的反应是,拉扯着梦依的手臂便出了花厅,让身后的夜月好生不快。 至于这屋中人的表情,二人都不愿去关心,自在的便出了大门。 待两人离开后,花奕方才好奇的问道:“小七,这是?” 花挽月淡淡说:“不过路上随手救下的一名陌生人罢了。”说罢,便转身离去。 出了花府,梦依才拉了拉凌弃的手臂,好生打量着他。见他面色如常,方才担忧道:“阿弃,受伤重不重?”她不在他身边,总是担心的很。 凌弃轻轻摇了摇头,说:“都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你同我好好说说,这些日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梦依一路打探,终于在数日前得知凌弃的消息,知道他正朝着京城的方向而来。因此,便立即上路。终于在日前,抵达了。而她到了后,便探知了凌弃此刻正在花府中的消息。 凌弃简单的将事情交代了一下,听完后梦依唏嘘不已,直说:“怪不得这阵子江湖这么热闹呢!原来都是为了第一美人啊,不过这花挽月确实貌美。”在路上,她便偶然听到一些消息。说什么江湖第一美人,不日将抵达京城。那时她只将心思放在凌弃身上,哪里会管什么美人不美人的。没想到今日所见的那名绝色佳人,竟然便是所谓的第一美人啊!“倒也名副其实。”梦依承认,这花挽月可是一等一的好样貌,美的惊人。只是这位美人的身材不大好,个子倒不低。 “阿弃,好不容易来一趟京城,可得好好看呢!”京城,梦依却是不曾来过的。自然是好奇的紧,想知道这里的皇宫同自己那里的紫禁城是不是相同。 凌弃自然是顺了她的意愿,并说:“今年怕是不能金盆洗手了。” 梦依一怔,连忙问道:“为何?” “钱不够用。” 一句话,便打消了梦依的疑虑。这些年来,凌弃做的买卖虽然收获颇丰,但无奈世道在变,再多的银钱也会有用完的一天。而梦依小心存下来的钱,细细算去,怕是不够两人日后几十年的生活呢! “那么,你打算如何?” “暂且再等一年,多接几次生意便是了。” 杀手三一年只接三次生意,这是江湖中众所周知的事情。而如今,凌弃竟然想改变初衷,梦依愣了下,便也想明白了。大抵是为了多攒些钱吧,顿时一种愧疚的感觉便涌上心头。这些年来,她除了给阿弃添麻烦外,什么都没有做。 “怎么了?”见她忽然不说话了,凌弃有些担忧的问道。 “无事。”梦依浅浅一笑,说道:“我是怕阿弃以后赚的钱都给我花光呢!” “不会。”凌弃淡淡说,低哑的声音甚是好听。“我会赚很多。” 梦依心口微缩,涩的很。“阿弃,我只有你了。” “我也是。” 一时间,一种淡淡的忧伤弥漫在两人之间。 最后,还是梦依先笑了起来:“阿弃,咱们走吧。再等下去,都要到午饭了。” 涤尘居中,花挽月站在石桥旁,衣玦翩飞,飘然若仙。 夜月遥遥望着那仙人之姿的男子,不知为何竟低低一叹。 “夜月,准备下,不日便离开这里。”幼年的居所,如今失去了往日的颜色,竟变得让人难以忍受起来。 夜月微怔,还是点头应下:“属下即可就去准备。只是……”他犹豫了下,说:“那花府这边?” “花府吗?”花挽月看向远处,“去通知一下吧。” “什么?!”果真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众人都表示了惊诧。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离开!”花奕有些激动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怒瞪着夜月问道。 夜月低眉顺目,沉声说:“这是主上决定的,在下并不知情。” “那挽月在哪里,叫他来见我!”对于花挽月竟然做出要离开的举动,让花奕甚是不满。他才回来几日,同大家都没有好好见见面,却要离开。他有将自己当作是花家的一员吗?! “在下只是传达命令,至于主上是否想见各位。想必,是不愿的。”夜月说罢,转身便离去了,留着花奕在原地怒目相对,好不愤怒。 “可恶!” 蓦地一声大吼,震得人耳朵发麻。花萱掏了掏耳朵,想到自己才刚刚打听道这个有趣的人叫什么名字,结果人就走了。现在七弟又要离家了,还真是无趣啊!不过,看着大哥跳脚倒是有趣极了。人啊,就应该喜怒哀乐全部都具备才是,只是自家的大哥像个神仙似的,总是笑啊笑得,愤怒的表情更是少见。哎哎,现在看到他这般愤怒的模样,可比那日对着五弟发火离开多了。 趁着众人不注意,花萱悄悄的离开了座位,朝门外走去。待在家中委实无趣的很,倒不如去街上逛逛,没准儿会发现什么有趣的事物呢! 夜月将花家众人的反应如实对花挽月汇报了,他听完后,面上无波,对于这个结果不意外却也不好奇。“收拾收拾……”花挽月回眸看着桌面上的盒子,眼里闪过一丝悲伤。 花奕从花厅回来后,便在自己的屋子里绕了绕去,一脸的不耐烦。 杨紫兰见他如此,上前担忧道:“夫君,可是出什么事了?” “没事!”花奕不耐烦的说,思索着如何将花挽月能留下来。 杨紫兰被他一喝,心口一跳,脸色有些发白。成婚这么多年来,夫君待自己彬彬有礼,夫妻感情虽算不上如何深厚,却也相敬如宾。尤其夫君素来温柔,这般朝自己大吼却还是第一次。一时间,杨紫兰有些委屈。但她素来性子软糯,即便心中不满,亦不会表现出来,只能自己在一旁生着闷气。 相较于花奕的激动,花父倒是淡然了许多。孩子们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事业,自然不会常常在家中待着。对此,他倒是十分赞许的。只是这些日子里,花挽月只来看过他几次,同别人也没有交流,他心中还是稍稍有些不满的。但一想花挽月少年时,便同他人也不交际,便也释然了。 只是花母的哭声,却让他烦闷的很,只能耐着性子说:“别哭了。” 花母自小便宠爱这个小儿子,如今听说他又要离家,心中的难过可想而知了。 “我倒是想不哭,可是挽月好不容易一趟,这么快又要离开了,我这心里能好受吗?”花母抽抽搭搭的说。 “那又能怎么办?难不成不让他离开?挽月已经不小了,他是一个大人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况且,他可是夜楼的楼主,肯定有大大小小的事需要他回去处理,总是待在家中,又有什么用!” 花母被花父这一番开导,哭声反而更大了。“那个夜楼有什么好的,把我的宝贝儿子都抢走了!” “唉……”花父无奈一叹。到底花母这些年一直拘在后宅中,连眼界都便窄了。这夜楼岂是她说的那般,这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组织啊!传闻夜楼已经成立了百余年,而夜楼历代的楼主都十分神秘,在江湖中亦十分有地位。而如今儿子成了夜楼的楼主,虽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但也足以让人自豪的了。 “算了,我不管你了。总之,我会告诉人,让他们不准拦着挽月。他有想做的事情,便让他去做。这么多年来,挽月一直待在后院中,不能出去同人玩乐,怕是心中也是极苦的。咱们作为父母的,让自己的孩子开心一点,难道不好吗?” 花母一窒,沉默以对。 到了花挽月离开的那日,花家果然没有任何人阻拦。只是站在门口送别的人群,却都是满含热泪的。花母更是泣不成声,她的小儿子,又有离开她的身边了。 花挽月朝众人拜了拜,上了马车,朝着城外的方向驶去。他掀开车帘,回眸望了眼花家高大的门楣,竟然有一种自己永远不会再回来的错觉。 第三十章 宝物 暗夜。 天空黑暗的不见半点星光,月色早就躲进了云朵中,人间陷入一片黑暗中。 风过,带走一片尘埃。 初生的叶片在冷光中,战栗着,瑟瑟发抖。 黑暗之中,宛若鬼魅张牙舞爪,觊觎着每一个路过的人。 巍峨的高楼上,几只在风中摇曳的红色灯笼,留下了浅浅的,昏黄的灯光。 金刀王九,成名大约在三十几年前。如今,他也已经是名五旬的老者了。灯光下,他的容颜虽然已经老去,但眼神仍旧坚定。 手中的干净帕子,小心而又珍视的擦拭着这把已经伴随了他几十年的大刀,刀柄乃是鎏金颜色,故而称之为金刀。 晚年时的他过得不算愉快,家中大大小小事都烦心的很。早年他的风流债太多,以致于后院乱哄哄的,走进去像进了鸡笼一般。就连自己那群子嗣们,亦是在暗地里争斗个不停,让他看了便觉得心里烦闷。故而,便在这院落中,起了一座高楼。不仅可以远离那些恼人的烦心事,还可以在此处怀念一下自己的亡妻。 他的妻子是名大家闺秀,却爱上了身为侠客的自己,毅然便跟了他私奔出来。只是,她生性高傲。后来在王九连续纳了十几名小妾,并对她冷淡如斯后,终于一日,带着腹中的孩子上吊了。至此,王九便未娶过正妻,院子里的莺莺燕燕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小妾们。而他,只想将自己的全部产业都交给他同妻子唯一的儿子。 王九本人十分擅于经营,再加上有妻子在身边帮持,没几年就将家业经营的有声有色的。只是,不想他的事业丰收,却失去了最爱的女人。而因为妻子的过世,王九对于男女情事便淡了许多。 而这高楼,却也已经建起了有十余年了。 那时,他们正在逃亡路上。他抱着她坐在高高的树杈上,指着头顶的星星说,总有一日会给她建造一座高楼,让她可以尽情的欣赏星星满天的情景。只是,他的承诺兑现了,可是伊人却已经不在了。 “唉……”幽幽一叹,他看向窗外,忽然瞳孔一缩。 面前的白墙上,分明有着一道浅浅的影子。那是一名男人,身形瘦削。 王九在江湖中这么多年来,却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如此近距离的死亡威胁。他甚至都不敢回过头去看那人一眼,只能呆呆的坐着,僵硬的问:“请问阁下是何人?” “三。”身后那人淡淡的说。语调平板,低哑的声音带着几丝木讷。 三!王九一惊,他即便已经不在江湖上行走了,却仍对这个名字惊呆了。众所周知,杀手三在杀手榜上排行第三,而每年也紧紧出手三次。而且这些年来,从未失手过。但也因为他每年只出手三次,因此不敌其他人名气大。 王九到底是老江湖了,因此惊诧了后,便镇定了下来。“你是来杀我的?” “是。”三淡淡的说,却还是没有动。 王九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出手,或许他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或许他在忌惮着什么?但他也知道,不能这样继续坐以待毙下去。于是,他率先出出手了。 金刀划过空气,带来了一阵尖利的啸声。 鎏金的刀柄在灯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华。 但三还是没有动,好像没有看到这刀势,亦或者是他是被这快刀惊呆了。 王九觉得这是一个好时机,于是他便挥刀砍去。 此刻,他忽然看清了三的面容。那是一张极为年轻的容颜,看起来也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穿着一袭墨色的黑袍,更衬得他面色苍白,双目无神,却黝黑深沉。他手中没有武器,便仅仅是站在那里罢了。 挥出去的刀砍向三的脖颈,宛若慢动作一般,让王九有些自豪。 可是,三却以极快的速度躲开了。那速度快的诡异,让王九没有一丝反应的余地,右脚便踏前。但他的身形一个踉跄,便向下栽去。 到底是这些年缺乏锻炼,他的身形有些笨重,躲避时,他的手上还抓着一柄金刀。 “咔!”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声音细微的,让人都无法察觉。 但三的眼神中却有了一丝波动,他的脚步后退了几步,似在躲避着什么。 “噗呲!”一声闷响后,一道刺目的血线划过天际,染红的面前的地板。 王九便横倒在自己的金刀上,头颅已经滚落到了一旁,脸上还保持着惊讶的表情,却永远的凝固在了那一刻。 轰然倒地的尸体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但在他右脚的位置,赫然是一个孔洞。那是因为年头久了,木质的地板被白蚁啃食后,留下的痕迹。便薄了的木板,哪里禁得住重重的一踏,因此王九才会失脚落入地板中。而他手中的金刀,此刻却成了他最大的阻碍。落地时,横挡在前,恰恰就成就了他死亡的关键。 三只计算好了王九到这木板的距离,却并未想到他会失手将他自己杀死。但对于是谁下的手,三并无追究。只要人死了,他的赏金便就会入袋了。 忽然,他的视线一顿,看向王九的手指。因为他的死亡太过突然了,所以到死的时候,他的手指仍旧牢牢握着自己的金刀。只是,那金刀却有着一丝怪异。本来平顺的刀柄,此刻竟有些偏斜,好像是断裂了一般。 三走了过去,对满地的鲜血,已经缺了头的尸身视而不见。 刀柄处,露出一丝丝浅浅的黄色,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一样。三拿出靴子里的匕首,轻轻拨动了下,只见刀柄竟然轻而易举的掉落了下来,里面竟然只中空的,填了一只黄花梨的木盒子。 三将木盒子取了出来,隔着衣袖轻轻打开。这木盒十分的狭长,打开后,里面是一张丝绢,隐约有着几道黑黑的线条绘制在其上。 他正要进一步去观看,并将王九的刀柄还原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阵喧哗声,隐约有火光闪现。 怕是方才的声响惊动了楼下的守卫,三将木盒子装入怀中,匕首收好,然后不慌不忙的打开后窗,一跃而下,便落入了树丛中。 不多时,传来一声尖叫声。 三回眸看去,远处一排火龙,正朝这里追来。他低头一看,树干上还残留着自己沾了血的鞋印。 失策!大约是在王九的尸体旁边时,不小心沾到的。 如此,三只能脱下靴子,拎在手上,如此才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临安城内,自然是一片热闹。 但三却无暇顾及这热闹,他运起轻功,快步的朝人烟稀少处躲藏着。用不了多久便要天亮了,届时他可危险了。为今之计,还是先找一个稳妥的地方藏起来才是。 忽然,他视线一顿,看着远处黑暗中一处高楼,计上心来。 临安城中,大约便是夜楼为最著名的建筑了。只是,夜楼中有五行八卦,若无人带路,深陷阵法之中,怕是被饿死也是可能之事。而且听说这也楼处处机关,十分可怕。因此,早年在夜楼刚建立初期,有人胆大包天,孤身进入,最终被扔出来的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再后来,也曾有人闯入过,但都是有去无回。而夜楼除了在江湖中稳妥的地位,便是以神秘著称了。 此刻已经是深夜,夜楼也陷入了一片安静之中。但是,仍旧有不少人在路上巡逻。 但一道黑影快速的穿过一片茂密的桃花林,片叶不沾身,隐约让人只看到是一阵清风过隙。 黑影进入了夜楼外围的阵法中,只是稍稍滞了一下,便又快速的向内跑去,这夜楼中堪称离开的阵法,对这黑影竟好像毫无办法一般。 阵法并未被触动,而守卫们自然是不曾察觉。 黑影脚步不停,目光紧盯着那座高楼,跃入一排竹林后,便躲藏进了这高楼。 高楼之上挂有青铜铃铛,微风一过,便是阵阵悦耳的叮咚声,好听的紧。 楼上,只有一间屋子亮着灯光,看起来好似是书房。 黑影脚步微顿,因为他觉察出这屋子里的人修为不低。 “来者何人?”果然,他的呼吸一顿,便让人察觉了。屋中那人说话语气冷淡,但声音却好听的紧,犹如泉水脉脉,动听的很。 黑影正是三,莫名的他竟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但此刻,他并没有说话,只是静待着事情发展。 “嘎吱……”一声,那房门被从里面打开了。 率先露出来的是一只红色的绣鞋,紧接着一面大红色的裙角也出现在眼前,而那人的容颜便落入了三的眼中。 黑发,凤眸,一袭红裳,冷艳绝俗。 此人,不正是花挽月。自一年前相别后,三未曾想过此人,却不想此刻竟然意外重逢了。 花挽月看到外面来人,也是一惊。凤眸微怔,皱眉道:“凌弃?” 而夜月此刻也是从屋子里出来,见到凌弃那一刹那,亦是一惊。他未曾想到会此处见到凌弃,而且此人进入后,外面的阵法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这人,当真可怕。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花挽月不由问道。 在花挽月看他的同时,凌弃也在看着他。同一年前相比,凌弃发觉眼前这人竟然少了几分温和,性子竟然冷淡了许多。即便如此,他还是淡淡的回答:“路过。 第三十一章 夜楼 如泼墨般的夜色中,隐约只有几点零星的灯光。 几乎同黑夜融为一体的男子身姿挺拔,身形瘦弱却不孱弱,黑色的衣袍包裹着他纤瘦的身体,夜色中,一张惨白的容颜让人看了便害怕不已。 粉白的唇,轻轻嚅动了下,吐出了两个字来。“路过。” 凌弃如是说,表情淡淡的,倒不如说是冷淡,目光一如往昔,好似全然不在意一般。 但花挽月听到他的回答后,却是笑了。那笑容是那样的灿烂,眼前好像是看到了春日里繁花盛开的景致一般。他笑了几声后,方才说:“我倒是不知,这路过便到了我这夜楼里的说法?夜月,莫不是咱们这儿的阵法年头久了,都失灵了不成。竟然连个大活人都拦不住,这若是日后有人图谋不轨,那可如何是好啊!” 夜月被花挽月说的面色通红,虽戴着面具看不出来,但他几乎想要以死谢罪了。 而就在这时,凌弃开口说:“阵法没有失灵。” 花挽月闻言挑了挑眉,奇道:“莫非你是破了这阵法不成?” 凌弃不语,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如此,当真让人无力的很。 夜楼中什么性子的人都有,但凌弃此人,花挽月却还是第一次见到。当初在路上遇到他时,见他面容同灵儿相近,猜想可能是什么人刻意派他接近自己。但时间久了,他发现这个凌弃除了模样同灵儿相近外,倒是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名男人。因此,花挽月便对凌弃放下了怀疑。百般试探没有结果,而他的脸上也绝非易容。如此只能说来,这件事是碰巧罢了。那时他有心拉拢,只是被直接拒绝后,多番示好,但对方明知自己的意愿,却当作没有看到一般。此人不知道是该用城府颇深来形容,还是说他天真如此。 花挽月曾派人仔细的调查过凌弃此人,并且按照他的样貌仔细在江湖中搜索过,但都一无所获。本想此人似幻影一般,却不想一年后此人却再度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视线下移,看到他仅着白袜站在地板上,而手中赫然是一双墨色的靴子。 凌弃也察觉了他的视线,淡然的在四双眼睛的盯视下,将靴子穿好。靴底的血渍早已经在逃跑中途风干了,便是踩在地板上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这番坦坦荡荡的姿态,又有几个人能达到。夜月想,怕是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是做不出如此姿态的。 花挽月心知凌弃定然没有说实话,适才他同夜月在书房中商议,感到附近有一阵紊乱的呼吸,这才觉察到外面竟然有人。只是不曾想夜楼这种地方,竟然有人能毫发无伤的闯了进来。 “你便暂且在这里住下吧!”花挽月淡淡的说,对于凌弃显然是躲避着什么人这件事,并不说破。 对此,夜月自然是有些不赞同的。但既然花挽月开口,他便差人去给凌弃安排房间。只是,让他讶异的是,花挽月竟然让他将凌弃的房间安排在这楼中。 送走了凌弃后,夜月才回来询问道:“主上,为何要将他安排在此处?” 花挽月抬眸,似笑非笑的说:“你觉得凌弃这人的武功如何?” 夜月一顿,即便不甘心却还是老老实实的承认:“我的武功怕是在我之上。” “那你觉得夜楼中,你的武功如何?” 夜月自信的说:“属下的武功在夜楼可是数一数二的,除了主上外,没有对手!” 花挽月勾唇一笑,“那么,你觉得将他安排在别的地方,若出了什么事情的话,又有谁可以阻拦他?” “这……”夜月愣住了。是啊,这整个夜楼中,除了主上外,怕是无人能同凌弃匹敌了。“属下明白了。”再不甘心,也只能如此了。“主上,只是黑夜里请一定要关好门窗。属下会在附近守着您,绝对不会让您有任何危险!”主上何等的美貌,万一这小子暗生了别的心思,自己也好对付他才是。 花挽月被夜月略微有些冷然的目光看的莫名其妙,不禁问道:“夜月,可是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事都没有!”夜月斩钉截铁道,并且在心中暗暗发誓说:主上,属下一定会好好保护您的……贞操! 花挽月居住的这小楼本无名,而除了他外,也没有其他人居住。是以,这楼中虽有空房间,却并无寝具。 凌弃站在门口看着有人搬进搬出,终于将整个房间布置好了,才走了进去。 那些人早在一开始便退了出去,安静的,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虽是给客人用的,但这些寝被也是舒服的很。高枕软被甚是舒服,不由暗道这里的人都十分懂得享受。 四周安静了下来,屋中只有一只冰裂纹的油灯。借着微弱的灯光,凌弃小心的将怀中的木盒取出。好在他是贴身放着,不然这一路上,早就丢掉了。 打开木盒,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张丝绢。这丝绢不知道是什么年份的,但看起来却崭新的很,好像昨日才准备的一样。只是这木盒却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木质都散发了一种岁月沉淀下的浅褐色。 小心的将丝绢展开,凌弃平生第一次有些呆愣。这分明便是一张藏宝图! 不由得,他想到了早年前曾经听过的一个传闻。那应该是百年前的事了,那时江湖中曾有一名隐世高人在某座深山中隐居。后来据说此人得道成仙,便在自己居住的山中飞升,却留下了不少的宝藏。而其中,最为让人印象深刻,想要得到的,便是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 江湖记载中,说这藏宝图是绘在一种罕见的烟罗纱上。这烟罗纱顾名思义,如烟梦幻,质料极轻,而且即便是经历百年的岁月,却仍旧不会腐朽。而且烟罗纱因为材质轻薄,桌面大小的一块仔细折叠好,也不过巴掌大小。 这丝绢,看起来分明便是传说中早已经失传的烟罗纱。凌弃在一次任务中,曾经在某位富商家中见到过,那时便已经啧啧称奇,不想这烟罗纱藏宝图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着! 只是,这藏宝图为何会在王九金刀的刀柄中。而且看他的模样,似乎对此事并不知情。是谁将藏宝图放在他的刀柄中,又是谁将这柄刀赠与了他? 如此说来,这花如此大价钱却杀掉一名已经金盆洗手多年的江湖人士,确实有些诡异。但若是为了这藏宝图的话,便也理所当然了。 凌弃不由想到,在他离开王家后,身后的追兵们脚程飞快,看起来可非普通护卫之流。但若是雇佣自己杀掉王九的那人提前准备下的,便情有可原,也说的通了。 幸好自己躲进了这夜楼中,不然即便是逃到城外,也会有被抓住的时候。 凌弃自信却不自满,他知道一个人的武功再高,也抵挡不住千军万马。双拳难敌四手,那么多的人就是拖,也能拖死你。看来当初他的意外选择,如今竟成了救命之计。 现下,那群人应该正徘徊在夜楼之外伺机而动着。而自己若是出去的话,便会立即被俘。如今,还是要好好待在夜楼中才是,顺便思索这藏宝图如何解决。 虽然已经经历了百年,地名也几经变革。但从这地图上来看,这藏宝的位置就在临安城附近大约八百里的地方。 凌弃对于长生不老药的兴趣不大,只是这未隐世高人既然得道成仙,那想必一定会留下一些财宝之类的。金钱对于凌弃的诱惑,显然是更大一些。 他默默将这张繁复的地图牢牢的记在了脑海中,这才舒展筋骨,吹熄了油灯,躺下了睡觉。 夜色愈发的暗沉了,但花挽月却并无睡意。披了件外衫,他走出了书房,径直来到了隔壁的房间。 这显然是一间女子的闺房,处处可见玲珑巧思。 素雅的陈设,温暖的氛围。 房间里没有用太过耀眼的颜色,粉色,水绿是这里最多的。清清淡淡,好似一瞬间便进入了温柔的春日里一般。 空气中还残留有淡淡的茉莉花香,青釉香炉中香灰已凉。 推门时,微风卷动了屋中的纱幔,刹那间便如梦如幻一般。 只是,这屋中却缺少着几分人气,虽是一尘不染,却看起来好似从未有人居住过一般。 花挽月反手关了房门,将手中握着的油灯点燃了屋中的灯烛,刹那间这里便亮了起来。 一张灵牌便露了出来。 上面写着:吾妻南灵儿,几个字样。 花挽月从花府回来后,便在夜楼中举办了冥婚,而他娶得人自然是南灵儿。 上了三炷香后,花挽月朝牌位拜了拜,便拖过一把椅子,静静的在灵牌对面坐了下来。这一坐,便是一整夜。 而这样的日子,他已经渐渐习惯了。 第三十二章 躁动 这个江湖,是一个即便是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迅速被人得知的地方。 不过一夜罢了,但当清晨的太阳初升时,关于杀手三杀了金刀王九并抢夺到了一张藏宝图的消息迅速的流传开来。 而夜楼,自然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地方。 对于这个消息,花挽月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感兴趣的模样来。 对于宝藏一说,他认为这只是无稽之谈。那位隐世高人既然飞升成仙,应该是件隐秘之事。那为何,不单这件事为人得知,更还传出了藏宝图一事来。 “主上,又是三。”虽然当初杀害段云楼的幕后指使已经被夜楼悄悄解决了,但夜月还是对杀手三极为怨念的。此人不单躲避过了云楼的追查,更是行踪诡秘,让人琢磨不透。 对于此事,花挽月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凌弃的到来…… 金刀王九昨夜被人杀害,而恰巧那时凌弃便出现在云楼中,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蹊跷?凌弃,会不会便是三? “夜月,早膳还没有送来吗?” 听到花挽月的话,夜月一僵,随即连忙抱歉说:“都是属下的错,属下得知这消息便来向主上汇报,忘记将早膳送来了。主上请稍等,属下这便去将早膳端来。” 那一片青色的衣角消失的极快,快到花挽月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的话说完,夜月便已经不见了踪影。 对此,他除了收回自己的手指外,便无任何可做之事了。 夜月的动作很快,从厨房一路提着食盒,将轻功运用到了极致。 厨房的大厨只隐约看到一道青色的影子,便觉一阵烈风,人竟被这风扇得转了个圈圈。 而对此夜月一无所知,他迅速的将热腾腾的早膳放在了花挽月面前,便一脸小心翼翼的站在旁边。 花挽月一阵无力,只能按捺着情绪吃了起来。 这夜睡的意外的香甜。 清晨当凌弃醒来时,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了。阳光洒入房间里,都照到他的被子上了。 大约是这些日子一直便守在王府的观星楼中,而且还有小心周围的守卫,几乎天天睁大眼睛,哪里会睡得好。只为一个恰当合适的时机,却需要无数次的等待。这便是杀手,并非想象中的那样,一剑将目标人物杀死。最多的,他们做的都是等待。 从床上醒来后,凌弃便到院子里打了一会儿拳,待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方才发觉这里不是在家中,是没有给他准备洗澡水的。 自觉顶着一身臭汗的模样,委实不太雅观,凌弃正考虑着要不要回房间去躲一躲,便听到有人唤他的名字。 回头一看,穿着一袭青衫的人,不正是夜月。 此时他仍旧戴着一张铁面,看不清面容,只看到一张高挺的鼻梁同一张薄唇罢了。 “我让人给你送早膳来。”夜月说着,忽然想起方才看到的一幕,便又问:“要人准备洗澡水吗?” 真是瞌睡时便有人送枕头。凌弃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填饱自己的肚子,而是洗去自己一身的汗味。作为一名合格的杀手,自己身上绝对不能出现任何足以暴露自己位置的味道。因此,有些可以让人产生体味的食物,便成了永远拒绝的种类。 而凌弃却并不在意这些,因为他天生便是一名体味极淡的人,即便是食用了韭菜,身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味道。只是他本人却忍受不了自身的汗味,以及粘腻的感觉。 对此,梦依倒是十分支持的。只说,爱干净不是一件坏事。 轻轻点了点头,凌弃说:“先洗澡,再吃饭。” 一句话,让夜月听的是青筋暴露,只能握紧拳头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动气不要动气。只是心中却忿忿不平,你他妈以为这里是客栈啊! 自然凌弃是不会听到他心里的话,只是看着夜月握紧的拳头,暗自猜测难道是人有三急,所以很着急。当然,他是不会在这时说出这种话来的。毕竟,男人可是很在意自己的面子问题。 只是,他说:“那么,就快点去准备吧!” 这言下之意,倒是在赶人了。 果然见夜月怒气冲冲的走了,对此凌弃自然理解为他去茅房了。 一刻钟后,洗澡水同早膳一起送了过来。 凌弃看着热腾腾的饭菜,又看了看温暖的洗澡水,决定先吃饭,后洗澡。 早膳准备的十分丰盛,各色精致的小菜,炖煮的软糯的长稻米粥,香酥的芝麻小饼。 满意的吃完这餐饭,抹了把嘴上的芝麻,凌弃这才开始洗漱,顺便洗澡。对此,他本人表示毫无压力。当然夜月离他站的远远的,应该是闻不到任何味道才是。 洗澡水放了一会儿,已经有些稍稍凉了。但对凌弃来说,却是刚刚好,他一向不喜欢太热的水,因为那会让人舒服的昏昏欲睡,会降低警惕性。曾经有三次,他都是在目标人物洗澡的时候下手的,而且极为顺畅。 快速的洗去身上的汗水,凌弃看着一旁同时备下的衣袍,心中默默对夜月表达了一下感谢。他身上这件衣服,确实已经穿了好几天了。虽然中途有随便洗过,但还是不如干净的衣服穿着舒服。 爽快的换上了崭新的衣袍,凌弃抱着自己的脏衣,出了门。 花挽月居住的小楼一向是没有什么人的,伺候的下人也都在竹林之外,若有任何事情,都是要吩咐给暗卫的。 想当然的,凌弃想找一个下人告诉自己去哪里洗衣服这件事,自然是无法实行的了。 于是,当看到那抹熟悉的衣角路过时,他毫不客气的出现。 夜月正从花廊走来,忽然面前便多了一个人影,快到他连把剑的机会都没有。直到看清来人,方才长舒了一口气。幸亏来人凌弃,若是他的敌人话,怕他现在已经是身首异处了。 只是看到凌弃,夜月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又来做什么! 但是,凌弃却抢在他面前开口道:“哪里可以洗衣服。” 夜月看着他手上的衣袍,努力压下心口涌上来的恶意,“这里的衣服不用亲自去洗,交给我就行了。” 凌弃看了看夜月,有些不舍的将自己的衣袍递到他手上,并且叮嘱道:“可不要让人洗坏了。” 抓着衣袍的手指倏然握紧,仿佛都能听到布料呻吟的声音。“放心,绝对不会!”硬是从牙齿中挤出这句话来,夜月恶狠狠的说。一件破衣服,也不是什么好质料,不过是件普通的布衣罢了,还怕人洗坏了! 怨念丛生的夜月抓着袍子,带走了凌弃的衣服,顺便带走的还有凌弃的担忧。 花挽月站在二楼之上,虽看不到花廊下发生的事情,但仅是听到两人的交谈,大约也能猜到一二了。他不由得摇了摇头,夜月心中大约以为凌弃是故意耍着他玩的。但事实上,凌弃此人据他观察,性性子与其说是冷淡,倒不如说是木讷。此人于任何事情都从不上心,似乎并不在意一样。而便是因为他的木讷,活着是单纯,才让人有时候难以理解他的做法。 只是,这样的凌弃,会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杀手三吗? 从这些年的资料上来看,三应该是一名极有计谋,懂得谋略之人。只是,除却武功和时间上这一点,还当真是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也许,真的是自己太过疑心了。凌弃怎么会是三呢,毕竟这两个人是如此的不同。 而且三并无惯用兵器,但他却是不止一次看到过凌弃使用一柄极为锋利的匕首。再说来,身为一名杀手,怎么会贸然的成婚呢! 花挽月想到一年前看到过的那名娇美妇人,眉头皱起。这妇人是如何找上门来的,一直是花挽月不曾想到的。唯一一种可能便是凌弃在途中,悄悄给这名妇人留下了讯息,不然她是不会知晓凌弃的所在的。想来这名妇人应该是也江湖中人,不然一名女子孤身上路,还是有一定的危险的。 “阿嚏!” 听雨小筑中,一个响亮的喷嚏成了这清晨最先出现的声音。 梦依闷闷的从床上起身,抹了抹流出的鼻水,趿拉着鞋子,顶着一头稻草似的乱发在屋子里晃荡着。这模样,同往日里的娇美可是相去甚远。但此处没有别人,平日里也不过只有凌弃罢了,她自然是不在意的。尤其这早晨刚起床的时候,哪个是整整齐齐的。 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梦依打开窗子,呼吸了一下外面的清新空气。 “咕咕……” 小灰拍打着翅膀停在了窗弦上,歪着小脑袋,红宝石般的眼睛看起来甚是可爱。 梦依笑着拍了拍它的小脑袋,“乖啊,我要去洗漱做饭,不会忘记给你准备早饭的。” 听到了梦依的答复,小灰这才满意的拍打着翅膀,飞回了自己的巢穴。 而梦依则是伸了伸懒腰,开始了一早晨的劳作。 第三十三章 淫魔 都说春雨贵如油,只是这话怕是在江南这边行不通了。 不过将及春日,雨水已经绵绵眷恋着降过好几场了。因此,这江南人防的可不是那头顶上火辣辣的太阳,而是这梅雨时分小心家中的腌菜被褥坏掉了才是。 这天还未亮,大部分人都在睡梦中之时,一场细雨便悄悄抵达人间。 天空暗沉沉的,让早起的人们恍惚以为太还未亮,只是听到外面的雨声,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 凌弃撑着下巴,坐在窗口处,看着淅沥沥的小雨,听着雨声,别有来一番惬意。 当花挽月从楼上下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情景。 密密的雨线宛如珠帘一般,模糊了男子的容颜,让他少了几分冷漠,多了几分出尘。墨色衣袍几乎同暗色的背景融在一起,若非一张总是苍白着的容颜,怕是让人都要看不清了。 凌弃倒像是打定主意在这夜楼中住下去一般,这外面风声正紧,他还未想出来一个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会轻易的出去送死的。只是这人是他,若是梦依的话,怕是会叫嚷着大喊无聊了。夜楼中,凌弃大约最熟悉的,便是他房间前的这块地方。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自己随意走动,总归是不好的。 忽然,他的视线中多了一抹朱红的色泽,给这黯然的世界中增添了一抹明艳的颜色。凌弃起身,对来人道:“花楼主。” 花挽月微怔,此番才想来,这么久来凌弃竟是从未称呼过自己。第一次听到他唤自己,却是一句有趣的花楼主。轻轻颔首,笑道:“在这里住的可好?” 凌弃微微点头,说:“劳烦花楼主收留。”毕竟两人非亲非故,还是需要在口头上感谢一番的。 花挽月讶异凌弃的平易近人,笑了笑,看着远处的景色,忽然开口道:“不如一起出去走走吧。” 凌弃有心拒绝,但想着这里是临安城毕竟是夜楼的地盘,总归不会让自己出事才是,便点头允下了。 雨水洒落的街道上湿漉漉的,青石板路都成了暗沉的颜色,路旁的排水沟边,一朵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在雨水中摇摇晃晃的,纤细的茎叶看起来甚是可怜。 “啪!”有人路过,毫不在意的将那小花一脚踩下,头顶的墨绿色纸伞,抖落了一圈雨珠。 花挽月看着凌弃的动作,暗自摇头,心道:真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之人。回眸望了一眼那小花,却还是在雨水中顽强的挺立着身子,焕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论起来,凌弃是不喜欢雨天的。因为下雨天的时候,刺杀的难度便会加大。虽然雨水能掩盖很多的痕迹,却也容易暴露你的存在。而且下雨时,衣袍湿漉漉,泥水满身,更是为难。因此,他素来以为赏雨只是一群无所事事之人想出来的,无聊的办法罢了。 而且这种无聊,却是极为适合花挽月这等有着一张冷艳容颜的女子。 途径一间茶楼,花挽月抬眸看了看,询问道:“可要进去饮茶?” 虽说刚刚吃过早饭,凌弃对于茶水的感情并不深,但看着脚下的积水,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于是,二人便相携进入。 茶楼中的客人不多,不过两三人,以及两名伙计同一名老板罢了。见到二人进来的那一刻,众人的表情都是呆滞的。 对此,花挽月已然已经习惯了,对老板径直吩咐说:“准备一间干净的雅间,上几样点心,沏一壶茉莉香片来。” 老板连忙让伙计给两人安排,心中却对花挽月的容颜唏嘘不已。这是哪家的闺女,竟生的这般美貌,这模样怕是在这整个大夏也是少见啊! 凌弃人生多年来,对于茶馆这种地方却来得甚少。作为一名杀手,人员密集的地方,向来不是他的首选,因为容易沾染到各种奇怪的味道。而今,同一名算不上熟悉的陌生人坐在一起,却也是第一次。 不多时,热茶和点心便送了上来。 凌弃拿起茶盏,捧在手心,忽然看到了楼下一间正敞开门做生意的点心铺子。“花楼主,我有事,去去就来。”说罢,不待花挽月反应,便放下茶盏,出了雅间。 花挽月顺着窗口,看到凌弃走进了一间点心铺子。这间铺子在整个江南都尤其有名,少说也有百年的历史了,尤其是铺子里的蜜饯各色糖果,都是十分受欢迎的。幼年的时候,他常常吃到,家中的兄长们在路过临安时,总会停下来带一些回去给他。 茉莉的香气在鼻尖萦绕,冲淡了窗外涌入的雨水的味道。 花挽月轻轻拿起茶盏,呷了一口。这间茶馆的茉莉香片沏的尤为到位,不浓不淡,味道刚刚好。不由得,便饮了一杯。 然,他放下茶盏,刚刚提起茶壶,便觉得身体上有些异样,不觉瞪大眼睛。 凌弃正从那点心铺子里买些梦依惦记着的桂花糖,突然一阵怪笑声传来,一道人影闪电般的窜入茶楼之上,顷刻便擒住一人出来。“美人,总算让我等到机会了。” 花挽月后悔不已,心知自己不该如此大意,但暗卫已经被遣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落入这人手中。 那灰影一闪而过,凌弃却是看清了他的面容,不禁一怔,眉宇间闪过了几分焦躁。他行走江湖,即便不愿刻意去探听江湖上的消息,但还是有些会悄悄入耳的。而这其中便有这翠笛郎君!翠笛郎君,乃是近年来为祸江湖的大淫魔,无论男女,不分老幼,只要被他看上的,无不受尽欺凌而亡,无奈江湖中各门各派百般用计追讨,却始终未能将其擒获。据说此人总会在他折磨对象生命最后的一刻吹响自己腰间的翠迪,故而如此得名。 桂花糖也顾不得了,凌弃冲出点心铺子,循着翠笛郎君离开的方向追寻着。只是,雨水阻碍了他的视线,让一些痕迹也辨识不清了。 与此同时,花挽月被人扛在肩头,竟是出了城。那人在山林中疾奔,花挽月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啸而过,前途渺茫,不知道自己要被带往何处。 急奔了好一会儿,来到了这临安城附近的群山中。头顶上的雨势已经渐渐小了,天色暗沉,黑云压得人呼吸困难。 翠笛郎君在山中寻了一处隐秘的洞穴,便带着人钻了进去。 那洞颇深,洞里留有干草衾被,以及一些煮饭的工具,看起来是曾有人在此小住。 花挽月被轻轻放到了用干草铺成的床铺上,身后是一床薄被,总算没有被干草扎到。只是,他一看翠笛郎君的神情,便立即暗道不妙! “美人儿,我苦等了这么久,总算是得此良机。今日可一定要尝尝你这天下第一美人是哥何种滋味!”这翠笛郎君看起来不过三十几岁的模样,容貌颇为英俊,只是一双眼中满是淫邪,无端让人不喜起来。 对于花挽月,他上心以久。但无奈,此人一向都只待在夜楼中,未曾踏出过门去。去年,他听说花挽月即将去京城一游,便迫不及待的上路了。但可气的是,花挽月确实到了京城,却并未走大路,而是从小路迂回的。等到自己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人已经回了夜楼中。 众所周知,这夜楼乃是江湖中极其神秘的存在。且处处布有玄秘阵法,岂是一般人可以随意闯入的。翠笛郎君武功不佳,但一身轻功却十分了得,因此仅凭一身轻功,就能将那群成名已久的武林高手们甩在身后。而他本人极为奸诈,随身携带着各种调转的毒药。这次,他便在夜楼外守着,无意竟见一名绝色红衣美人同一名模样普通的黑衣男子出门。他料想,此人定是花挽月无疑,便悄悄跟在他们身后。见两人进入了茶馆,并点了一壶茉莉香片,便悄悄在茶水中加入了的特制的化功散。这中化功散时效虽不久,但却见效极快,而且极为霸道。 如今,这小美人正躺在自己眼前,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翠笛郎君,不禁大笑出声,甚为美妙的舔了舔唇。 花挽月虽在江湖中已久,武功也算上乘,但像今日这般手无缚鸡之力被人威胁,却还是平生第一次。还未来得及思考,便见翠笛郎君上前,一下便卸了他的下巴。随即,几道骨头碎裂声清晰入耳,他的四肢竟被人生生折断。锥心的疼痛让他浑身发抖,瞳孔微缩。 翠笛郎君完全不理会他的痛苦,这化功散虽好用,但也也会有时效的,万一这小美人突然恢复了功力,可就不好了。翠笛郎君眸中淫欲翻涌,吸了下口中泛滥的口水,美人痛苦的模样,让他尤为的亢奋。让这里冷静了下,他从怀里小心的取出了一只墨蓝的瓷瓶,拔开瓶塞,不由分说的便灌入了花挽月的口中。 药才入口不久,花挽月便知这是顶级春药,心中顿感绝望。此时的他根本无力反抗,连求死都不能,不禁屈辱的闭上双眸。 翠笛郎君珍视的将这难得的春药放入了怀中,双手几个用力,便将花挽月身上的一副死城了碎片。顿时,花挽月精瘦白皙的身子便暴露在了人前。 翠笛郎君瞪大眼睛,啧了一声:“没想到这传闻中的江湖第一美人,竟然是名男子啊!” 花挽月口不能言,身不能动。那药性极烈,药汁滑入腹中,便让他浑身燥热,胯间之物迅速肿胀发硬。 “不过,即便是个男人,却也是极品货色!不枉我我守了这么久啊!”翠笛郎君淫笑道,上前便分开了他的双腿。 花挽月紧闭双眸,恨不得立即死去。 第三十四章 瀑布 洞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而耳畔的粗喘声便显得尤为刺耳。 翠笛郎君从草堆下又掏出了一只翡翠色的,约莫手掌大小的罐子,挖了药膏在花挽月身前蹲下,分开他的双腿,就要朝他的后庭抹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股劲风从后袭来,饶是翠笛郎君闪躲即使,也给匕首割去了一缕发丝。 忽忽悠悠落地的发丝前是名穿着墨色袍子的男子,苍白的容颜,冷漠的表情,正是翠笛郎君在茶楼时所见那名同花挽月相携的男子。 作为一名杀手,凌弃首要修炼的便是追踪术,即便外面下着雨,但是他却也追了上来。而山洞外的脚印,以及里面传来的声音,更让他认定了此处有人。于是,便小心的,尽量放轻脚步走了进来,不想去看到这翠笛郎君欲对花挽月不轨,当机立断便迅速出手了。 只是,当凌弃看清楚花挽月的情形时,却是微微瞪大了眼睛。没有了衣袍的遮掩,花挽月分明便是一名男人。 “小子,敢坏了我的好事!”翠笛郎君虽被凌弃的匕首削去了一截鬓发,但见来人不过是名乳臭未干的少年,便有了轻敌之意。 强忍着剧痛与春药折磨的花挽月,双目通红的瞪着那个害他如此的罪魁祸首,恨不得立刻便杀了他。但现在他无法动弹,亦无法言语,只能以眼神示意凌弃。 对于翠笛郎君的话,凌弃毫无感觉,二话不说就闪电出手。 手中匕首划过一道白光,便想翠笛郎君挥来。 这么快的身手,果真将翠笛郎君吓了一跳。他堪堪的避过,但下一刻杀招又追击而来。这洞穴内空间便这么一点,哪里能躲得过去。 凌弃眼角的余光睨了一眼一脸屈辱的花挽月,手下动作忽然变幻,匕首收在腰间,双手两下飞快抓住翠笛郎君的臂膀,只闻听一阵惨叫,翠笛郎君已瘫软在地,蜷缩着身子如同一只小虾米,口中断断续续的吐出了四个字:“分……筋……错……骨……手。” 淡淡的看了眼地上的翠笛郎君,凌弃将匕首收于靴子中,这才将视线看向了花挽月。看着他袒露的躯体在黯然的山洞中透着几分莹白的光泽,凌弃迅速的脱下外袍,上前遮掩了他赤裸的身体。 他接上他的下颌,踟躇的看着他的四肢,犹豫不决。 倒在地上抽搐个不停的翠笛郎君,哀嚎着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面容扭曲的甚是吓人。“他的四肢都……断了……又中了……化功散……哈哈……哈……” 凌弃转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手指捻起一枚石子,直接点了翠笛郎君的穴道。自己则怀中翻找了一番,总算是找到了一只大约两只大小的普通白色瓷瓶来。 拔开瓶塞,轻轻的将瓷瓶凑到了花挽月嘴边,示意他张口。 花挽月怔怔的看了他一眼,见凌弃不像是在使诈,便顺从的张口,顿时一股甘甜的汁水便涌入嘴巴里。而同时,便觉得浑身一阵冷意袭来,陡然觉得轻松了许多。 “这是……解药?”花挽月有些犹豫的问。 凌弃轻轻的点了点头,将瓷瓶小心的又放回了自己的怀中。他身上有几种常备的药粉,都是梦依为他准备的。有的甚至是千金难买,都是拜梦依的人脉所赐。而这能解世上所有毒药包括化功散的玉山露,便是其中之一。 翠笛郎君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未料凌弃竟然会取出解药来。 看着四肢尽数被折断的花挽月,凌弃眼底闪过一丝歉意。若非他下楼去买桂花糖,这件事大约便不会发生了。 “劳烦你先出去一下。”花挽月淡淡的说,脸上第一次没有了笑容。 凌弃看了看他,开口道:“花楼主……” 花挽月将视线扭向一边,目光阴鸷盯着翠笛郎君,语气森冷道:“我还有些事情没有同他解决。” 凌弃睨了一脸惧怕的翠笛郎君,开口道:“我就在洞外。”说罢,旋即转身出了洞。 立在洞外,看着仍旧暗沉的天色,凌弃倚靠着微凉的山壁,盯着远处的树木,不语。 过了许久,洞内传出花挽月有些虚弱的声音,“凌弃,进来帮我。” 他立即转身进洞,并没有看到翠笛郎君,只是在不远处看到一团血肉罢了。 花挽月一直紧盯着的他表情,见他连眼神都没有一丝异动,不由道:“你不怕吗?” 凌弃轻轻摇了摇头,“比这可怕的也看到过。”这些年来他作为一名杀手,见识过不少阴私之事。曾经有位被人交口称赞的大善人,只是凌弃去杀他时,却在他的暗室中看到他手持腕子粗的木棍,捅穿了一名女童的下体。木棍同女童的下体穿透身体,宛如肉串一般,让人看了便头皮发麻。而对于翠笛郎君,他倒是觉得十分平常。唯一稍稍好奇的是,这花挽月是如何做到的。 “我需要泡冷水。” 花挽月面色微红,艰难的喘息着说。 凌弃回眸看他,上前将衣袍打算给他将衣袍裹紧。 微凉的手指一触到他的身体,花挽月便倒抽了口气,但他死死的咬住,只觉得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直冲头顶,让他竟有一种冲动,想要不顾一切的靠近他,被他抚摸。 这样的感觉让花挽月尴尬之余更多的是愤怒,觉得方才对翠笛郎君的报复太轻了。 凌弃的衣袍裹在花挽月身上难免有些缩水,穿衣时自然难免碰到他的胯下昂扬之物,看到他整个人因强忍药力而微微颤抖,细密的汗珠竟然从额上流下,凌弃竟然更多的是好奇。难道,这春药当真如此厉害吗? 面无表情的将自己的外袍套在了花挽月的身体上,看到他裹在这件明显小了许多的衣袍中,轻轻皱了皱眉。 “得罪了。”凌弃淡淡的说,便将花挽月搂入怀中,抱着他朝外走去。 花挽月四肢折断,靠在他怀中,感觉到他的脚步迅速却是极为平稳的,想必是顾及他身上的伤处,心中不觉暖了几分。 渐渐有水声入耳,凌弃远眺,见前方不远处便是一条瀑布从崖壁上流下,汇聚成了一个小小的湖泊。溅起的水花如白练般,即便还未靠近,却也觉得一阵冰凉,让人望而生畏。 湖水凌弃是不敢让他泡的,此刻正值春日,又逢雨水,水中没准会什么古怪。只是,看着那冰冷的瀑布,他又有些犹豫。 “花楼主,此处的水流寒凉,不如先回去夜楼中,再……” “无妨。”花挽月淡淡的打断他,他身上的燥热需要靠这冰寒方能抑制。况且他这般模样,回去了,也是给人看了笑话。他闭了闭眼,决心忍耐。 凌弃见人执意,便小心的将他放到水流较小处,默默退至一旁,静静的看着。 此时已经渐渐过午,但天空中仍旧是黑沉一片,这水温自然是寒凉。 凌弃见花挽月朱红的唇渐渐褪成粉白,想了想,便到附近拾了些干燥的木柴,生了堆火。 因为下过雨,干树枝委实不太好找,而花挽月此时又与废人无异,凌弃也不敢离开的太远,只能就近去寻找。 不知过了多久,凌弃终于听到了花挽月有些发抖的声音:“抱我上去。” 凌弃连忙从火堆旁离开,将人从水中抱出,身上免不得沾染了一些水流,虽方才已经体会过了,但却还是冰寒不已。 看着花挽月身上的湿衣,凌弃直接上手,拿起树枝挑在一旁用火烘干。他的内力还没有到收放自如,可以随意外放的地步,不然烘衣服便简单了。 花挽月的身体骤然赤裸,一阵冷风吹来,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见此,凌弃一手抓着树枝,一手抓着他的手臂,开始给他输内力。 虽然已经恢复了内力,但身体还空虚的很,陡然一阵暖意袭来,让花挽月舒服的都想呻吟出声了。 时间就在两人的默然无语中渡过了,凌弃将烘干的衣服给花挽月重新套好,看了看他身上的伤口,终究还是没有舍得去撕自己的白色的中衣。 就着火光,花挽月静静的打量着离自己很近的人,火光下凌弃的侧脸竟显得有几分柔和,连苍白的容颜竟也多了几分脆弱。 “回去吧。”凌弃仅是说,却并不管花挽月的反应,自顾自将他抱了起来,运起轻功,便在林中穿梭。 花挽月偎在他的怀中,身上虽冷,但心里竟然暖的很。 第三十五章 照顾 虽是阴雨天,但天色并未完全黯淡下来。 凌弃在向前走了几步,竟然停了下来。 对此,花挽月表达了自己的不解。“怎么不走了?” 对此,凌弃的解释是:“天还未黑。” 花挽月起先并未明白,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面色一下子便窘红了。他这幅模样,怎么能轻易出现在人前。因此,对于凌弃的决定并不反驳。 两人又回到那火堆处,火堆虽然已经被凌弃熄灭了,但很快便又点燃了起来。花挽月裹着衣袍裹坐在一旁的大石上,看着凌弃忽然开口说:“我饿了。” 两人出来那阵是清晨,如今已经快到正午了,到了放点,别说花挽月了,便是凌弃腹中也空落落的。于是,便起身像那湖泊走去。 但见幽深的湖水看着便渗人的很,两侧杂草丛生,一脚下去不知深浅很容易会落入水中。但凌弃仅拿了一根结实的树枝,用匕首将一头削尖,便站在距离水面还有一定距离的空地上。 之间他下手如电,一条活蹦乱跳的鲜鱼便挂在了树枝上。而他依次办法,又陆续捕到了两条,随即又插中了条在草丛中欲对他下口的长蛇。果然当初没有让花挽月在此处下水,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在瀑布下的一个小水洼中,将这些鱼和长蛇洗剥干净了,串到树枝上放在火上烧烤。 虽没有调料,但鱼肉本人的鲜美,再加上饥肠辘辘,也能弥补着不足了。 经过炙烤,鱼肉香渐渐溢出。经过了几番折腾的花挽月也真的是饿了,肚子发出“咕噜”的声响。他面上微窘,好在凌弃一直将视线注意在鱼肉上,似乎并未察觉。 鱼肉烤好后,凌弃将其中一条递给了他。 花挽月正要接过,但双臂却是一阵无力,只能垂眸道:“我的手……” 凌弃微怔,方才想起他的四肢尽数被翠笛郎君折断了,只好坐到他身边,慢慢的剥了鱼刺喂他。他素来喜欢吃鱼,以往吃鱼时,都是有梦依照顾着,今日却还是他第一次照顾别人。想到此事是万万不能给梦依说的,不然她定要好一番嫉妒,日后再也不给自己剥鱼刺了。 花挽月小口的咀嚼着细白的鱼肉,漫不经心的说:“你是三吗?” 凌弃手指未停,只淡淡说:“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花挽月浅淡一笑,“不如何。不过,你今日见到我这般狼狈,难道不怕我日后杀你灭口吗?” 回应他的是一双暗沉的黑眸,凌弃冷冷道:“现在你四肢尽断,杀你很容易。” 花挽月为之气结。 终于将花挽月给喂饱了,凌弃才拿起已经有些凉了的鱼肉吃了起来,看着串在树枝上的蛇肉,小心的在火上翻烤着。不一会儿,蛇肉的香气的便传了过来。 对于没有吃过蛇肉的人,大约是害怕的。事实上蛇肉的口感同鸡肉极为相近,只是口感略微紧致一些,只是若是烹煮不好,便会有一种难闻的腥气,不过这类蛇大约都是毒蛇。 凌弃将蛇肉吃的是津津有味,见人如此模样,花挽月抿唇坐在一旁,心中好不气愤。 山林里安静极了,连鸟鸣声都闻听不到。 花挽月的伤处疼的紧,但只能咬着牙关硬挺着。 而凌弃并未言语,但视线却是悄悄注意着他这边。见他疼痛难忍,却也没有任何办法。他不是大夫,身上也没有可以接骨的膏药。 只是,眼睛在草丛中搜寻了一圈儿,目光凝在了几株嫩绿的长着狭长叶片的植物上。 花挽月感觉到凌弃起身离开了,但只看到一个背影,见他并未走远,却也在意。 “给。”几片嫩绿的叶片出现在花挽月的视线中。 “这是……” “咀嚼可以止痛。”凌弃将叶片递到他嘴边,示意他可以吃下去。 花挽月不疑有他,因为凌弃确实没有害他的理由,于是便顺从的将叶片放入口中咀嚼。只是,那味道委实难以形容。又苦又涩,吃完后连舌头都发麻。若非是身体上的痛楚确实被缓解了许多,他定会以为凌弃是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在报复自己。 舌头发麻,让他吐字也有些不清,大着舌头同凌弃到了谢,说完后不禁对自己嫌弃的很。 大约今天是他此生中最狼狈的,花挽月在察觉到自己的声音后,便羞得有些无地自容了。 只是相较于他的羞窘,凌弃倒像是没事人一般,毫不在意,尽然守着火堆,不时往里面添些柴禾。 相对无言的时间总是难熬的,好不容易熬到了天色渐暗了,而凌弃竟然又准备的烤鱼,并喂了他吃下。 直到深夜时分,凌弃方才准备动身。 花挽月依偎在他怀中,听着他胸口处沉稳的心跳,不觉竟染上了几分睡意。 凌弃抽空看了眼自己怀中的男子,不解为何江湖上传闻的第一美人竟然是一名喜着女装的男人。难道说,这便是梦依常常挂在嘴边的——变态。 因上午下了雨,过夜时外面的天气尤为的寒凉,路上没有行人,偶然路过一只耷拉着尾巴的野狗罢了。 凌弃抱着怀中的人儿在屋顶上穿梭,待到了夜楼时,已经出了一身大汗。即便花挽月穿着女装,但他本人却是第一名地地道道的男人,这体重自然是不轻的。 轻车熟路的绕过夜楼中的阵法,凌弃将花挽月送入了他自己的房间,轻轻放在了床上。 “需要我找人来吗?” “主上!” 凌弃的话音刚落,便听到外面传来一声焦急的声音,正是夜月。 他穿着一袭青衫,脸上罕见的竟然没有戴面具,神色极其慌张。而看到凌弃竟然在花挽月的房中,而且花挽月明显衣衫不整的情景后,杀人似的目光直直看向凌弃。 对此,凌弃不为所动,一丝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谁又能想到,在夜月那张冷硬铁面具后,竟然是一张年轻到极致的娃娃脸。被这样一张稚嫩的笑脸怒容相对,怕是任何人都不会害怕吧! 若是花挽月此刻能动的话,他只想扶额。夜月这些年一直戴着面具,便是因为他的容颜,如今这样大的秘密竟然暴露在了人前,怕是他会抓狂吧! “夜月,此事与凌弃无关,只是路上遇到的歹人。速速去楼里帮我找名大夫来……” 果真,在花挽月的一声吩咐下,夜月立即冲出门去,让花挽月那句:“把面具戴上。”都没有来得及说。 默默叹了口气,花挽月看着凌弃,淡淡说:“帮我穿衣服。” 凌弃不语,但视线却有些奇怪。 花挽月自然是猜到他所想,于是便说:“难道要等到我的属下们都看到我这幅模样吗?” 如此,凌弃才走到衣柜中,取了件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裙出来。在花挽月面前比划了半天,他轻轻摇了摇头,说:“我不会穿女人的衣服。” 不知为何,花挽月被他如此指出,竟觉得有些羞愧,只说:“你来做,我教你。” 褪去了凌弃的外袍后,花挽月当真便是光裸了身子了。翠笛郎君委实厉害,将他浑身的布料都撕碎了,连片可以遮羞的布片都没有。 按照花挽月的指示,凌弃顺利的为他将衣袍穿好,并略带感叹说:“还要中衣是男人的。” 花挽月喜欢女子衣着,也仅限于外袍,他里面穿的可是男子的中衣,而非短衣肚兜。 穿好了衣袍,花挽月淡淡说:“你先回去吧,这里有人照顾我。” 对此,凌弃自然是求之不得。拎起他借给花挽月的外袍,随意往身上一裹,便出门去了。 衣袍上有一股他不熟悉的味道,似乎是花香。凌弃的衣服一向都是没有任何味道的,就连皂角的味道也没有,这样显眼的特征,是不能出现在一名杀手身上的。因此,他决定回去后,立马便让人将这件衣服给洗了。 而在他回房后不久,夜月也带着大夫进门来了。 夜楼中的资深大夫自然是知晓花挽月的身份的,但是在见到他的伤势后,还是难免讶异。“好歹毒的手法!” 确实歹毒,将人的四肢尽数折断,又岂是一个歹毒了得。 夜月站在一旁,握紧拳头,咬紧牙关,恨恨道:“属下定会为主上报仇的!” 花挽月淡淡看了他一眼后,说:“你认为我会流着他吗?” 夜月默然。是啊,凭借主上的性格,哪里会让那人逍遥下去。 花挽月的师父亦正亦邪,教导了他不少的正派功夫,却也教导了他一些邪门的武功。而其中,便有一门称之为是化骨绵掌的武功。此掌为内家功夫,其特点是外柔内刚,以爆发劲为主。手法以掌为主,运转舒展,动作连绵不断,是一种极为难练的阴毒功夫。被化骨绵掌击中的人开始浑然不觉,但若两个时辰后,掌力发作,全身骨骼会其软如绵,处处寸断,脏腑破裂,惨不堪言,再无法救治。 而化骨绵掌在花挽月的改良下,即便不用掌,只有内劲,便也能达到如此的效果。只是,在面对着翠笛郎君时,花挽月用尽了全身气力,让他登时便化作了一团血肉。 第三十六章 痊愈 清晨,阳光和煦,风景无限好。 而凌弃回眸看向二楼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深深的寄予了无限的同情。 即便是将四肢重新接好,但有夜月这样用一颗真心保护着自己主上的人,花挽月的人生从此刻便被禁锢了起来。 大约,每日里仅有的一段可以放松的日子便是坐在轮椅上,在门口眺望一下天际罢了。 只是,在凌弃幸灾乐祸的同时,自己也是有些无奈的。 早起时分,花挽月懒懒的躺在床榻上,因为要让折断的骨头重新长好,即便已经用了秘药,却仍旧不能动弹。而这穿衣伺候他洗漱等杂事的人,自然便选作了凌弃。 对此,夜月不止送给凌弃一两个白眼。在他看来,这分明是抢了自己主上注意力的可恶家伙。 只是对此,凌弃倒敬谢不敏,他实在不想做这等伺候人的活计。 但是,花挽月以他居住在此处为理由,硬是逼迫他如此。送花挽月回来的那日,凌弃便发觉临安城中仍旧没有太平下来,看来那群觊觎藏宝图的人还没有死心。怕是花挽月已经知晓了他的身份,只不过并没有说破罢了。不由得,他想到了当时他的试探。 为今之计,除了暂留在夜楼外,也别无他法可循。他若是赶回听雨小筑,怕是给他和梦依日后都将带来麻烦。对于避祸这个词,凌弃还是贯彻的十分娴熟的,自然便舍弃不下夜楼这样安全的地方了。 “凌弃。”花挽月温柔的唤着他的名。 凌弃抬眸,看向二楼,道:“有事?” 花挽月轻笑,看着最近俨然多了几分不耐烦表情的男子,悄声说:“内急。” 凌弃皱眉,却还是蹬蹬上了楼,将花挽月抱入房间中。 花挽月四肢尽断,为了方便他,净房中刻意准备了一张椅子。只是,凌弃在的时候,大约是用不到的。他半抱着怀中的男子,利落的掀开他的裙衫,褪下他的外裤,捏着那物什,对准了夜壶,面无表情的说:“请。” 果真是已经熟练了。花挽月暗暗想到,却怀念极了当初凌弃惊诧的表情。 簌簌的声音在净房里响起,花挽月面色如常,但细看凌弃却发觉他的耳朵有些微红。 “好了。”花挽月笑着说。 凌弃照例拎着那物什抖了抖,才将东西塞进亵裤中,拉上他的外裤,放下裙裳。而自己,自然是先将花挽月放在凳子上,去洗手了。 用皂角很是严厉的将自己的手指清洗干净,泡的手指上的皮肤都有些发皱了,凌弃这才罢手。 而花挽月对于他的举动,早已经习惯了。凌弃此人有洁癖,早在当初去往京城的路上,他便已经得知了。 解决玩自己的生理问题后,花挽月再次要求凌弃将他送到外面去。而对此,凌弃除了执行外,暂且没有别的办法。 暗处,夜月顶着一张稍显狰狞的铁面,表情忿恨,若是嘴巴里再叼着一块手帕,怕这就是闺怨了。 夜晚时,凌弃自然是又得去到花挽月那里,因为要帮他沐浴。 虽然已经习惯了浴房中浓郁的花香,凌弃还是打了个一个响亮的喷嚏。 花挽月虽然住在二楼,但这浴房可是在一楼,因为是引了温泉水来此,并在楼中修建的温泉池子。 凌弃过来时,池中已经撒下了花瓣,而花挽月便坐在池水边,等着他过来帮忙。 目不斜视的走了过来,稍显粗鲁的将他身上的衣裙除去,凌弃将人放在了温泉池子旁的台阶上,便静静坐在了一边。 与其说是洗,倒不如说是泡。大夫也是很赞同此举的,这能促进骨骼发育,让断掉的骨头尽快长好。 这样的生活已经维持了整整半个月了,凌弃看着水面上的花瓣,发呆。 虽然夜楼里的伙食不错,高枕暖被的,并且还有免费的新衣穿,但毕竟不然听雨小筑中活的肆意,凌弃还是惦记着早些离去的。 “凌弃,不一起下来洗吗?”花挽月柔和的声音忽然响起。 凌弃回神,淡淡的睨了他一眼,冷冰冰的回答说:“不用了。” 花挽月不以为杵,笑问道:“难道是怕见到我的身子,怕把持不住吗?” “我不是翠笛郎君。”凌弃冷淡的回道。 花挽月一怔,随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这是在说自己同翠笛郎君不同,所以对男人没有兴趣吗?这时,他忽然想起,凌弃是已经娶妻的人了。 “凌弃,你是什么时候成的亲?” 凌弃微怔,立即便想到了他问的是什么,只说:“这不干你的事。”他们之间也不过是陌生罢了,还称不上可以互相询问隐私的地步。 对于凌弃的回答,花挽月有些失落,也有些难过。但转念一想,这便是凌弃,那个冷冰冰的男人。 一时间,除了彼此细微的呼吸声,便没有其他任何的声响了。两人默然以对,谁都没有说话。凌弃素来不会主动开口,而花挽月确实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于是,凌弃只能又将注意力放在了池子里的花瓣上。现在还不是夏日,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花瓣? 忽然,他的脚腕被人用力一抓,整个人不及反应,便重重的摔在了温热的池水中。 随之而来的,便是花挽月畅快的笑声:“哈哈,真好玩!” 凌弃从水中钻了出来,抹了把脸上的水,面无表情的问道:“你已经好了?” 花挽月挥了挥自己的手臂,笑道:“你说这个啊,昨天忽然发现能动了,只是还没有来记得告诉你。” 黑眸紧紧的盯着他,让花挽月竟觉得背后传来一股寒意,但最终凌弃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淡然的从水中上来,穿着一袭湿衣便离开了。 对于他的反应,花挽月有说不出来的失落,他本以为他会稍稍生气一下呢! 出了浴房的凌弃扶着一根圆柱,怒火涌上心头。 只听“咔嚓!”一声,那一人合抱的柱子,竟生生被抓出了一个窟窿来。 “你怎么在这里?主上呢?”夜月捧着干净的换洗衣服走来,便看到外面仅有凌弃一人,不觉问道。 凌弃看了他一眼,说:“他,好的很。”说罢,便转身离开了。 而夜月则是一头的雾水,只能站在浴房门口,朝里面喊道:“主上,属下给您送衣服来了。” 便听花挽月说了声:“进来。” 夜月觉得这声音可谓是中气十足,没有任何怪异之处。冥思苦想了番,也不解为什么凌弃离开了,但还是推门而入,走到里间,隔着一张屏风道:“主上,属下送衣服来了。需要让凌弃过来吗?” 他的话音刚落,一只手便从屏风手伸出,将他手中的衣裙取走。 夜月一怔,听到窸窸窣窣的穿衣声,惊呼道:“主上,您痊愈了?” “嗯。”花挽月披着一头湿淋淋的长发从屏风后出来,问道:“凌弃呢?” “走了。”夜月想了想,又补充道:“浑身湿淋淋的,看起来甚是狼狈。” 花挽月嘴角轻勾,拨了拨自己的湿发,说:“好了,回去吧。” “主上,您的头发不擦干,是会得风寒的。”忠诚的夜月立即取来了干布巾,小心翼翼的为花挽月擦着一头喷香的秀发,并问出了一个一直困扰在他心中的问题:“主上,为什么要让凌弃留在楼中?” “你觉得呢?”花挽月不答反问。 “这……”夜月轻轻摇了摇头,一脸诚恳道:“属下不知。” 对此,花挽月淡淡笑道:“不过是好玩罢了。” “哎?” 而在夜楼之外,数双虎视眈眈的目光正紧紧盯着这里,那望眼欲穿的神情,几乎要将夜楼的墙壁看出几个窟窿来。 “听说三便在这夜楼中躲藏着。”夜色中,有人说道。 “我看这消息不切实。众所周知的,三杀掉了夜楼的段云楼,算起来是有仇怨的,夜楼又怎么会接纳他?”立即便有人发反驳说。 “想必一个属下的性命,我看还是藏宝图的诱惑更大一些吧!” “说的也是。只是,即便三便在夜楼中,你我也无从办法进去。若是让夜楼交人的话,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理由。”有人叹着气说。 “怕什么,大不了闯进去!”人群中,有人忽然大声说。 众人的视线被他吸引了过去,一看他身形庞大,面生横肉的模样,尽是摇了摇头。 “你出来闯荡江湖应该不久吧?” 这大汉被人问的一脸的莫名其妙,“是啊,怎么了?!”他嗓门颇大,说话嗡嗡作响,让人耳朵都发麻。 但问话那人,却好似并未听到,只是神情略有鄙夷。“那就怪不得了。这江湖中,谁不知晓这夜楼可是有去无回啊!贸然闯进去,怕是觉得自己的小命不值钱,想白送给人家不成。” 这人这句话,也是众人心头忌惮的问题之一。 一时间,众人默然无语,只能将目光投向夜楼,期待这三什么时候自己从里面走出来。 第三十七章 灭口 春日的夜里还是颇为寒凉的,尤其是一袭湿衣裹身。 凌弃穿着湿透了的衣服回到房间里,迅速的换过干爽的衣袍,散开浸湿的长发,重新梳好,便坐在椅子上静静等待着。 他待等待一个人,或许是一个恰当的时机。 花挽月挽着已经半干的发,随意用柄金簪绾起,将夜月遣走,便踏着稳健的步子出了浴房。只不过他的方向并未是自己的房间,而是一楼一间很普通的房间。 屋中暗沉一片,不知是有人已经睡下了,还是没有人在。 花挽月正要推门,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你还是来了。” 说着之人正凌弃,方才在浴房中时,他便觉察到了花挽月的杀意。只是那时时机不对,而花挽月也仅是试探,因此他才并未出手。他知道,若是他打算对自己下手的话,一定会趁着杀意正浓时。怕是这几日,他已经按耐不住了。而他身体是在昨日痊愈的,今日休养生息,便迫不及待朝自己动手了。 “你知道我要来?”花挽月轻声问,手却放在门板上没有移动。 凌弃未语,只是暗暗等待着,手指也悄悄的按在了腰间的软剑上。 “轰隆!”一声,门板陡然碎裂开来。 四散飞溅的木片带着迅猛的力道,从四面八方像凌弃袭来。 凌弃纵身从椅子上跃起,人已经站立在了横梁之上。只是,他先前坐的那把椅子,便没有这么幸运了,直接被木片击穿,散成一堆木料。 花挽月对凌弃躲过自己的攻击之事,可是丝毫都觉得奇怪,反而是觉得理所当然。他有估量过凌弃的武功,怕是同自己不相上下。但他非死不可!被一个男子看见他最不堪的一幕,这个人绝对不能留!即便他,是救过自己的性命。 凌弃默然不语,连表情都没有任何改变。他冷冷的看着花挽月,表情无悲无喜,似乎本就该如此这般。 花挽月蹙眉,挥动着袖子,携着一道劲风而来。 高手过招,无需招式如何花哨,也不再计较姿势如何的华丽。稍有不慎,便会因为一个疏忽而丧命,自然要小心万分。 花挽月自出师来,同人对敌的机会却很少。他常年待在花府中,即便是能出府,却也不能耽搁太长的时间。而凌弃,却是他除了自己的师父外,第一个如此认真的对手。 “刷……”长袖破空,夹杂着一股摧朽拉枯之势。 凌弃仍旧是躲,但按在软剑上的手却悄悄的松开了。 当日在客栈中,花挽月便已经见识到了凌弃那一身诡异的轻功,如今再看,更是觉得玄妙万分。 轻轻松松的避过了花挽月的攻势,凌弃趁机跑出门去。房间里空间狭小,打斗起来不方便,而且乒乒乓乓的声音在这夜色中,委实有些扰人了些。 夜月正站在二楼之上,陡然见到两道人影飞出,定睛一看,却是花挽月同凌弃。而且看这架势,分明是在搏命。夜月心中一紧,却还是按捺住,静待事情的发展。 凌弃站在一假山上,看着花挽月有些气急败坏的表情,心情奇异的平复了下来。 “你不准躲!”花挽月气极大喊道。 看着像妇人撒泼一般的花挽月,凌弃竟轻轻抬了抬嘴角,露出了一个似乎是笑的表情来。 而他的表现,自然被花挽月当作是了挑战,心中愤怒不平,挥起双掌。 之间他掌心泛着一股黑气,蓬勃而来,便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 这正是化骨绵掌,花挽月所学之中,最阴毒的武功。 凌弃也知他来势迅猛,自然不敢懈怠,一躲一退,人便出现在了假山之下。 而花挽月收势不迭,双掌打在假山上,竟是两道青黑的手印,让人看了便不寒而栗。 月色下,花挽月的容颜美的不可思议,只是那副杀气腾腾的表情,委实让人胃酸的很。 凌弃抬头看了看月色,方才说道:“你打不过我。”他只是陈述,连语气都没有过任何变化。 但此言,花挽月又怎么会听在耳中,当机立断便挥掌追去,势要将他击于掌下。 见他如此,凌弃便也放弃了继续劝道的意思,在花挽月挥掌而来,抬腿踢去。 花挽月挥掌格挡,但岂料凌弃变招极快,那一腿便落在了他的肩膀上。登时,便是一阵剧痛,右臂竟使不上劲来。 这凌弃,好生厉害!单是轻轻一踢,便能让他遭受如此创伤,自己果真是小看他了。 而凌弃一脚踢出,并未停止,返身便是一抓,一拧。 花挽月双臂被从背后缚住,不得动弹,惊诧之余,便大吼道:“放开我!” 夜月未料战局竟结束的如此之快,讶异之时,便也吼道:“放开我们主上!” 凌弃不语,双手一用力,便将花挽月的两条胳膊卸了下来。 “咔嚓!”一声,花挽月的两条胳膊便似面条一般,软软的垂在一边。 夜月眼睛瞪大,便要把剑冲来。 但此刻,花挽月却说话了。他说:“你说的没错,我果然打不过你。”这世界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果然是太自大了。 凌弃淡淡的睨了他一眼,开口说:“为什么要杀我?”他的声音低沉,宛如覆在情人耳边低语一般。 他的声音大约是带着几丝沙哑的,便是这沙哑而他的嗓音中增添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魅力。梦依总说,他压低嗓音说话时,便有种想让人投入其怀抱的冲动。对此,凌弃并不理解。 只是,花挽月在听到他的声音后,竟然生出了几分异样的感觉。但他很快便将这种感觉抛之脑后,说:“你以为我为何要杀你?” 凌弃略略思索了一下,便得知了答案。如此,便说:“我那日果然不该救你。” “你……”花挽月一气,想到那日若不是他出现的话,自己便要被那淫魔侮辱了。 “恩将仇报这个成语,看来你学的很是通彻。”第一次,凌弃的声音中多了几丝讽刺。 夜月隔得远,只隐约看到两人嘴唇嚅动,却不知道这二人在说些什么,只能着急的直跺脚。但他又不敢靠前,毕竟主上此刻可还在凌弃的手中,若贸然行事,他将主上伤了可怎么办! 花挽月不语,面色却有些发红。他长这么来,却还是第一次被当人面奚落,而且是这种语调。他从小便学习礼仪史书,行为自然有度。但他今日所做之事,确实有悖道义。因此,被凌弃责备,也无话可说。为今,只能梗着脖子,甚是硬气的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呵……”凌弃冷笑一声,一脸鄙夷道:“要我杀你,你还不配。”他凌弃出手,都是最高的价码。不过一名想要夺取他性命之人,他可不想浪费自己的手段。 花挽月面上一窘,被凌弃这冷言冷语给气得半死。“你不要侮辱我!” 岂料,凌弃仅是淡淡说:“我只是陈述事实罢了。” 花挽月双手被缚的,当真是又体会了一次那日的无力感。他甚至想,若是能再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定然要勤练武艺,一定不能落于凌弃之下。 忽然,他觉得手臂上一阵放松,紧接着怀里被塞入了什么,便听到凌弃的声音传来:“这个东西便送给你了,可一定要好好保管啊!” 花挽月一怔,便见一道黑影飞速的朝外掠去。凌弃他,竟是走了。 见凌弃离开,夜月连忙飞纵而下,捧着花挽月的两条手臂,担忧道:“主上,您没事吧?” 花挽月垂眸,一脸平静的说:“帮我把胳膊接上。” 夜月小心翼翼的扶着他的手臂,说了句:“属下得罪了。”便猛地一用力,将手臂向上一托,咔嚓一声,便将脱臼的手臂接好了。 花挽月对于这剧痛好似并不在意一般,只是从怀中将凌弃留下那物什取出,定睛一看,却是一只黄花梨的木盒子。 而此时,凌弃已经抵达了夜楼之外。看着外面虎视眈眈的目光,他最后回眸看了一眼远处亮着灯的高楼,深吸一口气,朝外飞纵而去。 “有人出来了!”外面,忽然听到有人大喊道。 而凌弃此刻也酝酿了一会儿,方才对人群中说:“三已经将藏宝图赠与夜楼楼主花挽月了!” 一言既出,人群中顿时躁动起来。议论声不绝于耳,吵吵闹闹的,堪比菜市场的热闹景象。而凌弃,便也乘此机会,迅速离开。 当有人发现方才喊话的那名黑衣男子竟然忽然不见了,众人注意的焦点便转移到了男子方才说的话中。 夜楼的楼主,竟然已经将藏宝图拿到手了!这可不得了了,夜楼如今如日中天,若再加上这宝藏,这江湖的风向,怕是要变了。 第三十八章 宝藏 对于这些人如何臆测,凌弃是不太关心的。他此刻,正卖力的朝城外狂奔。 此时已经过了宵禁,城门早已关闭,便连大街上的行人也寥寥无几。虽本朝宵禁令并不严谨,只规定了入夜时分城门会准时关闭,不准随意出入。但是,对于百姓们的出行却并不大关心的。因为本朝太平盛世,自然是不需要关注有人是否会结党营私。 而凌弃便是瞅准了这个时间,入夜了街上的行人自然稀少,而他一袭黑衣,几乎同夜色融为一体,自然不会被人发觉的。 城墙高约十几丈,仿佛一座不可逾越的天险一般。只是,对于凌弃来说,却是简单至极,作为一名杀手,除了杀人的手法要利落,轻功更要绝顶的,不然是绝对躲不过追兵们的。 早前,凌弃曾经在客栈中使过名为踏雪无痕的轻功,只是此轻功并不适合攀高。因此,这次他将使出武当绝学——梯云纵。此乃轻功中只绝然也,却是梦依从一名落拓的道士手中买来的。 稍稍提了一口真气,凌弃立于一棵高树之上,计算了一下同城墙之间的距离后,便飞纵踏上了城墙的青砖,借力间,人便一跃登上了城墙。 城墙之上,有士兵们来回巡视,凌弃躲过这些人的耳目,迅速的朝城墙外跃下。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人便已经出了城,并稳稳的站在城外的土地上。 凌弃脚步未停,一路向南。 而夜楼中,花挽月正捧着那张轻薄的烟罗纱,皱紧眉头。 “主上,这莫非是……” “正是。”花挽月淡淡的说,嘴角也轻轻抬起,笑意温柔。“如此看来,凌弃果然是三了。” 夜月一怔,未曾想到凌弃竟然是杀手榜上赫赫有名的三。想到他那身诡异的武功,再联合他这些年的资料来看,确实同三极为相近。 “只是,没有想到他的武功竟然如此之高。”竟然连主上都不是他的对手,却为何在杀手榜上只排行第三的。 许是看出了夜月的疑问,花挽月轻笑了声,说:“这便叫做韬光养晦。”树大招风的道理谁都懂,却不曾想凌弃竟隐藏的如此之深。“如今,他将这烫手山芋交给了我,怕是想报复我对他的杀意呢!”说完,自己也不由得苦笑。看来,自己此举果然是将他彻彻底底的惹恼了啊!别看凌弃性子虽冷淡,但花挽月分明看出来了,此人其实并没有脾气,堪称好人一个。只是,如今他彻底恼了自己,怕日后便也不会再有交集了。 “夜月,将一切关于三的资料通通给我送来。”花挽月将藏宝图重新放回了木盒中,又叹了口气说:“怕是最近夜楼之外都要不太平了。” 正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时,凌弃既然将这藏宝图交到自己手中,没道理不告诉别人此事。怕是这外面肯定全部都知道,这藏宝图便在夜楼,便在他花挽月的手上了吧!这凌弃啊,还真是睚眦必报啊! 夜月知晓他所为何意,立即便将人将资料送了来。 关于三的资料能记述的少的可怜,只知道此人是在七年前成名的。若是依照他如今的模样计算,七年前他分明还是一名少年,除非他驻颜有术。 夜月当初便也是对资料惊诧不已,未想竟然有他们夜楼搜集不到的资料。三下手的时间,下手的动作,甚至他惯用的武器一向没有人知晓。他本人似乎从不虚荣,不若有些杀手们会在杀人后留下一些讯息。而三最厉害之处,大约便是他从未失手过,哪怕对方是一名武林高手。 “主上,这藏宝图怎么办?”到如今,夜月自然关注的这个了。 花挽月懒洋洋的抬手打了个哈欠,语气淡淡:“先睡觉,醒了再说。”说罢,便将这整个江湖中都在争抢着的藏宝图好不怜惜的便丢在一旁,看的夜月眼角抽搐了下。 “你也回去睡吧,等过了今夜怕是可要劳累了。”今夜还好,等明日怕是整个江湖都知道这藏宝图便在他这处,到时这上门挑衅的,怕是没有几千,也有几百了吧! 而此时,凌弃却快速的在山间中穿行,终于抵达了一间驿站。驿站的马厩中有数匹快马,乃是供来往换乘之用。 此刻天色已深,便是连马儿都睡着了。 凌弃在马厩中绕了一圈,见四周无人,且周围也毫无动静,便小心的上前解下一匹马的缰绳,小心的将它从马厩中牵了出来。 驿站中的马大约性子都是十分温顺的,不然换乘之时不服管教,可是极为危险的。而凌弃看重的便是这一点,这才敢放下大胆的将马偷出。 后院的院门已经被凌弃偷偷打开了,他牵着马小心的走出,待到了门前的空地上,方才翻身上马,并大喊了声:“驾!” 马蹄声惊扰了驿站中的驿丞,但他们只见一道黑影闪过,那匹黑马便已经不见踪影了。 一人一马尽是墨色,在黑夜中犹如一道闪电一般,快的惊人。 凌弃的怀里塞了几只软乎乎的馒头,是他进入驿馆中,顺便顺来的。 黑马飞快的奔驰在大路上,卷起了一阵尘土。 而凌弃的目标却很明确,便是临安城西南方向的——不牢山。 这不牢山距离临安城八百里,是一座人迹罕至的山谷,听说山中有猛兽会吃人,故而便敢靠近。而凌弃在仔细思索过后,便推敲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牢山,怕是当初那名隐世高人所取的名字,原名许是叫不老山,是因为山中藏有长生不老药。但为了不让外人接近,故而散播了谣言。 但无论如何,凌弃对于这宝藏可是势在必得。藏宝图上的内容他已经尽数记在了脑海中,这便也是他的本领之一——过目不忘。每每梦依都会让他将那些武功秘籍记下,然后烧掉,说这样可以免去一些危险。想想也是,这么多失传的武功秘籍,怎么不会引起有心人士的觊觎之心。 春日的夜晚尤其的寒冷,待在马上更是如此。但凌弃的心中竟然是异常的兴奋,可能是因为宝藏的缘故。这也是他第一次如此兴奋,大约是有一种拆开礼物的感情在其中罢。 而在江湖上即将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之前,听雨小筑中却是一片安静。 早前,梦依便得到了凌弃偷偷送来的消息,说他招惹了一个麻烦,正在夜楼中避难,让她不要去寻他,也不要再往来书信。 梦依虽待在家中,但对江湖上大小事却也了若指掌,自然便知道了凌弃是因为一张可能是莫须有的藏宝图而惹上的麻烦。在为他忧心之余,更多的是对他最近运势的怀疑。算上这藏宝图之事,凌弃可是在去年还有一件让他重伤的刺杀。现在想想,她也许真应该去庙里拜拜,帮他求一个平安符才是。 而就在梦依躺在床上思索着这件事的同时,杀手楼中却也是另一番光景。 即便是到了深夜,杀手楼也如同白日一样,不时有人出出进进。这些人,大多是来交接任务的。而凌弃自从加入这里领取了一枚令牌后,便至此没有出现过。因此,除了杀手楼的楼主莫欢外,竟无一人见过凌弃的面貌。 莫欢是一名看起来二十几岁的男子,但他的真实年龄是如何,却并无人知晓。一袭素淡的白衣,儒雅的面容,很难让他与杀手这个行业联系在一起。但他不仅仅是杀手,而且还是杀手楼的老大。 对于三在江湖上惹得是非,他自然也是知晓的,只是却是一副放任的态度。杀手楼对于自己楼中的杀手并不会束缚太多,只需要缴纳每次杀人时一部分赏金便是了。因此,即便是百余年的时间过去了,但杀手楼仍旧昌盛,如此也同杀手楼的经营有着莫大的关系。 此刻,莫欢正坐在一张铺子雪白狐狸皮的椅子上,身旁是名貌美的少女含羞带怯的给他捶着腿。 莫欢素来是喜欢美人的,却从不会对她们用强,他自诩风流却不下流,觉得男人便该如此。因此,对于江湖中的采花贼,他可是深恶痛绝的。 而让莫欢在意的也并非是藏宝图一事,对于那莫须有的宝藏,他并不感兴趣。所谓的长生不老,听起来美妙,但看起来却可怕的很。一个人能长生的话,看着身边的亲人朋友一个个的老去病故,那该是何种的悲伤啊!只是,这世间便有无数贪婪的人,追求着这种孤独的永生。 就在不久前,夜楼忽然放出了一个消息,说大名鼎鼎的淫魔翠笛郎君竟然被人击毙于临安城外的一处山洞中。 莫欢曾派人去查探过,死的人确实是翠笛郎君,只是那狠辣的手法,委实让人胆寒。怕是若干年前在江湖中横行的魔教,都没有这般狠辣的手法。而对于杀死翠笛郎君的人,莫欢便更加好奇了。 尤其是这临安城乃是夜楼的总部所在,听说其楼主花挽月乃是一名绝色佳人。只是自己却无缘相见,听说三便躲藏在夜楼中,真是白白便宜了这小子。 美人啊,我想你想的好苦啊! 莫欢心中充满了惆怅,连身边美貌的婢女都勾不起他一丝心思了。 第三十九章 瘴气 纵马飞驰,踏着月色,凌弃一路疾行。终于在天明时分,寻了处安静的地势休息下,也让马儿好生安歇。 怀里的馒头吹了一整夜的冷风,早已经变得冷硬了。但凌弃本人却毫不在乎。满足的啃着馒头,掬了些山泉水来解渴。 再看那黑马,更是肆意绕着拴着它的树桩打着转转,吃着密林中鲜嫩的野草。 这一人一马,惬意的很。 只是反观花挽月这边,却是被麻烦所累。自从昨夜凌弃放出话来,说这藏宝图在夜楼中,将近天明时分,被机关击昏或是送命的,便不下十余人。即便江湖众人畏惧这夜楼的机关,但宝藏的诱惑,显然已经让他们可以以命相搏了。 索性昨夜花挽月已经将此事交代了下去,倒也不算慌张。若说这江湖道义,纯属一句空谈。若是有江湖道义可循,这江湖中百余年来经历的大大小小的灭门惨案怕是就不会发生了。 人们对于财富的诱惑自然是更大一些,若是听说那户人家家中有一秘宝,便是正道人士也会偷偷集结一起去抢夺过来的。 夜楼中遍览天下各地各人的资料,花挽月对这些腌臜之事也知晓了一些。如今,他到并非害怕有人闯进来,而是这些人若真的耐不住性子,欲对夜楼下黑手又如何。 到了此时,花挽月才发觉自己是真的很不成熟。这些年在夜楼中总归生活的太平顺了,不想残酷与血腥才是江湖。 只是,夜月未将此时打扰到花挽月,直到清晨他起床时,方才来禀报。 花挽月昨夜心中虽略有担忧,但却也是一夜好眠。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几乎是一沾到枕头便立即睡去。只是想来时分,却觉得不大美妙。 他这高楼素来便是用来欣赏临安城的景致所建,而如今只要站在楼上,便能看到围墙之外,那些虎视眈眈,充满着贪欲的目光。 这刻,他真是恨极了凌弃。这小子怕是早就想好了,要将这藏宝图交给自己,好方便脱身吧!而且,借机也抱了两人之间的仇怨,真是一个一箭双雕的好办法啊! “主上,外面那群人便一直守着,未看到有要离开的动向。” 花挽月沉吟了下,对夜月说道:“暂且无需理会,且看看再说。” 外面的苍蝇吵得让人有些不快,但也不失为一件趣事,最近的日子过得委实太无聊了些。 却说花挽月等人在烦闷的同时,外面的江湖人士亦是。 好端端的人走了进去,出来的却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但他们又无从发作。毕竟,夜楼建立之初便已经对人言明了,非经允许闯入夜楼,生死不论。 这些年来,在夜楼这里吃亏的人也不在少数。有人心存报复,但最后却拿夜楼无从办法,甚至险些送了性命。别看夜楼不过是贩卖些消息罢了,但听说这夜楼中豢养的武林高手可是不计其数。便说这十二堂中清和堂的堂主夜月,便是一个狠角色。据说清和堂便是夜楼中的刑堂,而在夜月手下,哪怕是再强硬的汉子,也有松口的一日。传言此人丑如夜叉,故而常常戴着一张铁面来遮掩。而此人武功极高,虽未同人交手,但据说有看过他动手的人曾经险些放弃了习武。 而这夜楼的楼主花挽月,虽是一介女流,但听说武功也是极高的。尤其此女美貌惊人,更是被奉为江湖第一美人。 有心试探一下夜楼机关的人,但见被抬出来的尸体和半死不活苟延残喘的人体,都有些望而却步了。同宝藏相比,到底还是命重要。况且这来抢夺藏宝图的人中,可是有不少武功高强之人,而自己那三脚猫的功夫,去了便也不是送死。如此,便有一些想明白了,趁人不注意悄悄的离开了热闹的人群。 而这样来,原本热闹的人群倒是冷清了不少。只是,这并非为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源源不断的人正朝临安城赶来,只为了一睹这藏宝图的真容。 但无论江湖上如何变幻,凌弃却是毫不在意的。在林中休息的片刻,见马儿也休息够了,这才翻身上马。他不知道花挽月会将这藏宝图如何解决,但无论如何,他都要第一个抵达那里,必然不能被人抢先了。 只是花挽月那厢可不知凌弃的心思,大约以为他从夜楼离开并将藏宝图交给他,只是为了单纯的避祸吧! 八百里的路程不算远,但凌弃也是用了一日一夜才抵达不牢山下。 站在山脚,看着这巍峨的高山,当真有一种渺小的感觉。 山峰高耸入云,宛如直接天宇一般,不然此处便会被传的如此玄妙了。 不牢山成包合事态,可同行的地方也不过只有一条窄窄的峡谷罢了。凌弃站在谷口,看向远处,眉宇不禁皱紧。 如岚似雾,幽蓝的飘荡在整座山谷间,不正是传闻中的瘴气。怪不得这不牢山被传的如此玄妙,原来竟还因为有瘴气的加持。 凌弃看了看自己身边的黑马,想了想,找了一个稳妥的地方,简单的布下一个阵法,便将马儿拴在了树上。他可还指望这马儿能将他带回听雨小筑去,免得要用自己的一双腿走回去呢! 取了腰间的瓷瓶,吞下一枚解毒药丸,便小心的走了进去。 初入谷时,瘴气浅淡,未觉有任何不适之感。 只是,偶见有虫蚁蛇鼠的尸体,看起来已经死去多时,有的已经化作白骨,或腐败露出了臭不可闻的黑色内脏。 凌弃小心翼翼,每一步都踏的极为小心。 四周安静极了,连鸟鸣声都闻听不到,只是地面上的植物却诡异的很,各个都高大且茂盛。难不成,是因为这些尸体腐败后,为植物们提供了养分不成。 想到这儿,凌弃抿了抿唇,愈发的小心起来。他自然是不希望宝藏没有得到,却来这里做了肥料。 谷口的位置越来越远,而地面上的尸体也陆陆续续的由小变大。起先是野鸡或是野兔,到了后面偶尔可见一些野猪,甚至连体型庞大的老虎尸体竟然都有。 如此看来,怕是传闻中这山中有嗜人的野兽传闻怕是不实。只是,这瘴气之传,却是从未听闻过。也许是以讹传讹,将瘴气的存在当作是猛兽罢了。 走走停停,忽然凌弃脚步一顿,视线紧盯着前方那一片在日光下白的有些发亮的物体。 那分明是一具人体的骨骼,因为有些年头,已经风化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具白骨了。在阳光下,惨白的让人不禁心头发麻。 此处必定是有人进来过的,不然为何会将这不牢山恐怖的传闻流传出去。 再向前走了十几步,地面上陆陆续续出现了不少尸体,但大多都年代久远,都剩下白骨了。看来,近年来这不牢山怕是无人涉足,许是因为不牢山恐怖的名声传言了出去。 虽然已经服下了解毒丸,但凌弃仍旧被瘴气所害,难免还是有些头脑发昏,脚步虚软之象。若是在继续下去,怕是便要危险了。可是前路不知道何时才是终点,后退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正想着,前方豁然开朗,竟然无端出现了一处桃花林。 此时并未是桃花绽放的时节,能见到的桃花应该都已经凋零了。只是,这片桃花林也是一片盛景。粉红色的花蕾绽放着,仿佛是浮在半空中的粉色云朵一般。一阵风来,落花翩翩飞舞,下雪一般美妙。 但眼前的这片桃花林却让凌弃心生警戒,凭的觉着这花林诡异的很。 一只蹦蹦跳跳的野兔被凌弃这个外人所惊扰,慌不择路时便躲进了桃花林。然而,异变突生。那地面竟好似张开的大嘴一般,竟然将这只可怜的小兔子一口吞了下去。一簇簇粉红的花蕾,竟宛若是张开的血盆大口般,让人心底发寒。 凌弃便想过这桃花林肯定不简单,却未曾想竟然如此诡异至极。这桃花林暗藏五行八卦,本身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地方,而且其中还设立了一些复杂的机关,怕是想要突破可是极为的不容易。 这桃花林同夜楼的阵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凌弃能破了夜楼的阵法,虽然这桃花林极为诡异,但他本人却并不惧怕。心中默默计算着,视线忽然看向一点,已然有了计划。 第四十章 不老 不牢山中暗藏玄机,若轻易试探,怕是小命不保。 此刻,凌弃正对着那满树的桃花,慢慢思量着。先前的野兔便似警醒一般,他此前只觉这桃花林是一处阵法,却不想竟是如此的古怪。 只是…… 他轻勾嘴角,竟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意,笑容中尽是狡黠。 怕是当初将这阵法设立在此处的人并未想过,百年时光,足以改变一切,让沧海变作桑田。 而临安属江南,一年四季多雨水,这不牢山便在临安城附近,自然是在江南的地界中,尤其山中水气大,这雨水自然是勤快的紧。 水滴石穿,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而这不牢山,在雨水的洗礼下,怕是往昔的容颜都有了淡淡的改变。 树木是没有思想的,但人却不同。 这桃花阵经过这百年来的变迁,早已不复当年的威力了。怕是当年建立这阵法之人,并未想的如此长远,以至于这桃花林经过百余年的繁衍,已经改变了原有的模样。但是,这一点却恰恰给凌弃带来了一个便利。只是,对于这桃花阵,他却有别的想法。 即便是再坚固的崖壁,在雨水的侵蚀下,也会改变往昔的模样。就在这桃花林的右侧,一个极为不显眼的地方,却有着一处凹陷。与其说是凹陷,倒不如说是被雨水侵蚀后,留下的一条狭窄的过道。而这条过道,一般人大约是难以注意到的,因为旁边覆盖着不少灌木杂草。但凌弃作为一名杀手,有时为了一个适当的时机,会潜伏在一个地方数日,因此对于地形可谓是十分的擅长。仅仅稍稍观察了几下,便发现了这处过道。 回眸看了眼那郁郁葱葱,花团锦簇的桃花林,他轻轻耸了耸肩。这种挑战,还是交给别人去吧!他可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况且他肚子饿了,早早过去,找些吃的便也是了。 桃花阵是依照地利为优势,采用的一种阵法。只要桃花依旧,这阵法可以保持几十年不变。但是,这种阵法却有两大弊端。一是畏火,二来这是因为时间。火可以将整座桃花林烧成一片焦土,而时间便可改变桃花林的形状。只是,若这桃花林有人照顾便无上述的问题了。只是,眼前这片花林,显然是无主照拂的。枝杈横生,新生的树木同多年的桃树纠结在一起,岂是一个乱字了得。 钻进灌木丛去,果真发现了一条狭窄的过道。如今,倒是成了水流经过的地方,雨水或是山中的溪水都同此处经过。而长此以往的话,这条水道定会变得越来越宽阔的。 左侧的桃树自然要小心不能触碰到,便只能紧贴着山壁。 而幸运的是,因为有流水的作用,这条水道虽并不宽阔,却一直顺畅的流过了整座桃花林。 算起来,也不过几百步的距离,凌弃却足足走了近一个时辰。 但相较于桃花阵中的凶险,他还是愿意在这里多耗费一下时间。 溪水寒凉,一双靴子都已经湿透了。凌弃只觉双腿冰冷,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全身。只是,他却不得用内力来暖身,因为前途艰险,若此刻便将内力耗费光了,到时可就危险了。 而就在凌弃忍耐着这股寒意之时,眼前豁然开朗,一片青翠的草地出现在眼前。再看身后,那片妖娆的桃花林已经被远远的抛在了脑后。 如此,他才能好整以暇的靠在一旁的石壁上,将靴子脱下,好好的倒出里面的水来。湿透了的靴子穿着委实不舒服的紧,况且现在正是清晨,阳光还不盛,天气未免凉爽的些。 这片郁郁葱葱的草地,应该常年不经人踩踏,除了繁茂外,倒是稍嫌凌乱了些。偶尔可见一只飞鸟从草丛中衔起一条肥硕的虫子,飞快的朝附近的大树飞去。 一只野兔蹦蹦跳跳的从他面前跑过,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拔腿便跑,显然是被惊吓到了。 眼前的草地也许蕴藏着各种危险,凌弃稍稍提起,便纵身跃起。靴底踏着柔软的草茎,迅速的在草地间穿梭。 他的内力深厚,即便那柔软的草茎无法施力,但他却毫不懈怠。起起伏伏,翩若惊鸿,宛若一只轻巧的蝶儿般,飞舞在花间。 这轻功的身法委实飘逸的很,正是踏雪无痕。 草地绵延不绝,仿佛无穷尽一般。 碧翠的草地,高大的树木,遍地的花草,活泼的动物,俨然是一派和乐的景致。 脚下的青草虽稚嫩,却也锋利的很,若是皮肤不小心触碰到这些芒草,便是一道血痕。 这山谷中不单是杂草丰沛,便是那树木也是密密麻麻的,经过百年的繁衍,郁郁葱葱甚是繁茂。 凌弃在草地间行走,偶尔能见到几只毛绒绒的猴子,好奇的看着他。大约是从未见过人类,有的猴子不时扔下手里抓着的一些野果子,看看这么个大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将将走过那片茂盛的有些吓人的草丛,便是一片平坦的草地了,这里的草地似乎是经常被食草动物啃食,短短的,将将莫过脚腕。 只是…… 凌弃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个身量还不及他膝盖高的小东西,思索着要用什么办法将它给解决了。 那是一只怪模怪样的动物,形似小猫,但身形显然是稍大一些,正龇牙咧嘴着,似乎是将凌弃当作了它早晨的开胃大餐了。 而就在不远处,一些近似寻常猛兽的动物也渐渐向这里靠来。只是那矮小的身形,当真让人无法将它们同猛兽联系在一起。 就在这时,那猫儿般的动物猛地扑了过来。 凌弃眉头轻皱,飞起一脚,看都未看,便将那小东西一脚踢飞了出去。落地时掷地有声,丝毫没有计较自己是欺负了一只弱小的小动物。 而见他如此,远处那群动物,倒是忌惮了许多,不敢靠近了。 眼前的这片低矮的草地,以及远处那个月牙形的湖泊,让凌弃微微的松了口气。从这里开始,便是藏宝图上所记载的地方了。 大约前面的桃花阵是为了考验,或者是不想让有心人士找来。但他知道,前面才是真正的考验。 索性,那藏宝图上有记载宝藏机关的破解方法,凌弃倒是不担心。慢条斯理的从怀中取出一块布料,赫然是一小片烟罗纱。这是藏宝图上的注解,被他偷偷的裁了下来。所以如今花挽月手中的那张藏宝图,不过是份残图罢了。当然,对于花挽月打算如何将这藏宝图解决,则不是他现在该关心的问题。 据藏宝图记载,这藏宝的洞窟便在这月牙湖附近。 而方位,也是清楚的记载了。便是视线所及的左侧,一处呈半圆形的洞窟。 凌弃在四周仔细的寻找起来,但见山壁之上,有一处植被明显弱于其他的地方,只是草叶的颜色略深一些。 他抬步,便向那里走去。 手中的软剑出手,蹭蹭几下,那围绕在洞穴上的藤蔓植物就全部被清楚了个干干净净。洞内有一种潮湿的味道,似是有水气在作怪。凌弃那处手中的火折子,小心的点燃,试了试洞内的空气后,这才抬步进入。 黑暗中,只有一缕淡薄的光源。凌弃虽在夜色中也可视物,但这里却是十分黑暗,连他的视线也只能看透几分,不得不借助火折子帮忙。 忽然,他脚步微顿,因为脚下的土地出现了一个陡坡,他必须要小心翼翼的,才能避免自己滑倒。 只是,倏然脚步一空,竟然连人带火折子摔了下去。 该死!凌弃心中低咒一声,快速的寻找着办法稳住自己的身子不要继续坠落下去。 只是,还没有等他想出对策,身子陡然一歪,双脚却是突然踏在了平地上。 眼前似乎有光。他试探性的睁开眼睛,发现这里竟然是一处幽深的洞窟。 看着眼前的景致,同藏宝图上所绘制相同,却不知为何竟是突然遭遇了刚才下坠的那一步。 这洞窟看似并未是人为开凿而成,乃是自认形成,受风雨侵蚀而成。但意外的是,那光源竟然来自于洞窟两侧岩壁上的油灯。细细闻去,那灯油并非有一股刺鼻的味道,而是有着淡淡的馨香。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高脂燃灯,万年不灭…… 莫非,这里燃烧的灯油便是传说中的鲛人膏。 凌弃暗忖,莫非这宝藏真的存在不成,连传说中的不老药也存在吗? 难不成,这世间当真有仙人不成…… 第四十一章 诡异 走了大约一刻钟,前方忽然出现了一座大门。 与其说是大门,不若是以一块巨石完整的切割而成,怕是一扇便重于千斤。石门上雕刻了一些繁复的花纹,虽并未暴露在阳光风雨中,但花纹仍旧是因为此处湿气的侵袭,脱落了一些。 石门正中,有一缸口般大小的石锁,好似是同整座石门融合在了一起,分毫不动。 石锁之上雕刻着一行小篆——以有缘人之血,启宝藏之密门。 看着意思是需要有缘人的血。 只不过,凌弃却拿出自己怀里那半块帕子,上面分明是写,在这石门附近,还有另一处通道。 约是为了放置有人进来盗宝,故而先行修筑了一扇石门以用来混淆视听。而真正的入口,却是不起眼到了极致。 凌弃看着眼前这块石壁,同周围的石壁没有丝毫的区别。若说区别的话,便稍显凹凸不平了些。他触手轻轻去探,果然在那些凹凸处,雕刻着一些小字,竟是一些佛经。 不过他对于这些佛经可没有什么兴趣,按照图上所写,循着佛经的踪迹,在一角处发现了一枚手掌印,轻轻的按压下去,耳畔便听到一阵机簧运动的声响。声音略有艰涩,应是百年未曾开启过,约莫是有些生锈了。 他连忙将手掌挪开,便见那石壁竟是从中露出了一条缝隙,渐渐形成了一条可以通过的大门。前路十分光明,隐约有荧光闪烁,忽隐忽现。凌弃手中的火折子早已熄灭揣入了怀中,此刻见前途光亮,便小心的迈了进去。 刚进去后不久,便觉得迎面有凉丝丝的水气,耳端也听到了滴滴答答的水声。凌弃循着声音望去,见前方不远处便是一处深潭,清澈的泉水在明亮的洞穴中,却是幽深的让人害怕,生怕那深潭中会出现什么可怕的物什般。 然而,他的瞳孔忽然一缩,定睛在那深潭之中。之间清澈的泉水间,竟有着一具漂浮着的白骨,在水面上沉沉浮浮。 只是,让凌弃惊异的却并未如此。而是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那白骨之中竟然先有了脏器,后有了脉络,随即竟有了血肉,最终形成了一具完整的,且年轻的肉身。而这不过是几个呼吸间的时候,那肉身就又以极快的速度,迅速的老去,最后重新化为了一具白骨。悠悠的在水中沉浮,眼睛处两个黑黝黝的窟窿仿佛正紧紧盯着他一般。 这里凭的古怪!凌弃不知这泉水为何物,但这等诡谲之物,怕非世间之有。而就在他思考间,那白骨竟又以一种方才见过的姿态,重新的变成肉色,直至老去,再化作白骨,如此反复。 不由得,他竟想到了关于这宝藏的传闻,说这里藏有长生不老药。若当真是如此,莫非指的便是深潭?他皱眉,这种东西这般诡异,要当真出现在了世间,怕是要祸害不少人罢。如此,不如毁去…… 但是为今之计,还是先寻寻看,这洞中是否有秘宝之存在,不然当真是白来一次了。 忽然,他在洞顶处竟看到一行小字,赫然便在那深潭上方,书云:长生不老泉三个字。 这泉水竟号称长生不老?怕并非如此,即便是饮用了这泉水,怕也是不人不鬼的怪物。 于是,凌弃便对这不老泉失去了兴趣。 这洞中颇为壮观,大小可比拟一座宫殿,而且除却这主懂外,周围还有一些零散的小洞穴。凌弃一一找过,发现了不少这里主人曾经生活过的痕迹。有他的居室,有藏书的书房,有寝室,有浴房,还有厨房等等。 而且,凌弃在书房中还找到了不少当世已经遍寻不到的武功秘籍。他想了想,从主人的衣柜中取出了一块被单,看着还算结实,便小心的将那些武功秘籍尽数收入囊中。算算,也不下几十本。 看着书架上的空缺处,凌弃小心的用别的书籍填补上,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为这书房常年无人,虽洞中有水气,但难免还会落下一些灰尘。凌弃之所以赶在所有人之前偷偷来到这里,便是想将洞中秘宝偷出,来个神不知鬼不觉,让他们无从发觉。 而且,他在一间空荡的房间中,当真发现了不少的箱子。打开来一看,虽然年头久了,但这些珠宝金钱却保存的很好。只是,这大大小小得有七八只箱子,却让凌弃犯了愁。 不过,幸好的是这箱子中未装有机关,不然可就更要麻烦了。 凌弃一边计算着,一边在洞中来来回回,许是他脚步踏的重了,竟听到一声细微的“咔嚓”声,好似是什么东西被打开了一般。 他连忙去看,竟见那地板竟缓缓开启,露出了一条可供一人通过的通道。通道绵延向下,有石阶引路,两侧的墙壁上仍旧燃有鲛人膏,绵延的光线不知道要将人引向何处。 凌弃踟躇了下,将装有武功秘籍的包袱背在身后,手中握着匕首,小心的走了下去。 台阶一路往下,竟好似要深入地底一般,然而走过了一处转弯,石阶竟有突然向上攀援。 凌弃小心为上,步步小心,走过这条路,背脊已经被汗水尽数湿透了。在回头望去,那走过的道路虽有灯火相照,却凭的让人惧怕不已。 而现在,挡在他面前的仍旧是一扇石门,看不出旁边有什么机关,而且此地藏宝图上也未曾记载。 凌弃循着这石门仔仔细细看了一周,眉头皱起,心中开始默默计算了起来。 这石门之上,雕刻有精美的花纹,看似不过是些平常的装饰罢了。但凌弃心知,这些为普通人看来不过是装饰的花纹,却暗藏着玄机在其中。此乃五行八卦,玄妙至极,变化非常,若非他有研习过阵法等书籍,此时怕是也无法参透。 心中默默计算了几次,他的手指依次点在你花纹之中的几朵牡丹之上。牡丹雕刻的栩栩如生,宛若真正盛开,隐约还能闻到花香一般,尤其是那花蕊更是雕刻的精致。 凌弃的手指按在那花蕊上,便觉得花蕊处细微的凹陷了下去。他在各处花蕊上经是点了几下,看似并无规律可循,但事实上却是严密按照自己心中的计算所操作的。 而随着他最后一点,耳畔又响起了熟悉的机簧声,石门缓缓上升,视线陡然便一股刺目的光线所遮蔽。让凌弃不得不闭上眼睛,适应了一会儿,才缓慢睁开双眼。 但看到外面的那一刻,却是让他惊讶不已。 这里,分明是他曾经来过的,不牢山的东面,而他的黑马就拴在不远处。这里,竟然是一条捷径! 凌弃如此想来,心中喜悦不已,连忙回转原地,将那一口口的箱子运出。约莫半个时辰后,方才做完这一切。 箱子运出后,被他摆在洞口处,他即便翻身回去到了那长生不老泉旁边。 目光无法透达水底,而那具白骨又是诡异的沉浮,让人看了便觉得心中恐惧。他试探性的抛下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悠悠荡荡,竟然听不到石头落地的声音。这深潭竟然如此深邃…… 最终,凌弃却是什么都没有做。因为,这深潭已非他能力所及,怕是无法将他彻底填平了。至于这泉水,便留给那些贪心之人,看看到底会造就出多少的怪物吧! 不由得,他想到了花挽月那张不弱于女子的容颜,微微蹙眉。若是这一代佳人成就这红粉骷髅,却也是件有趣之事。 带着一种看戏的心态,凌弃原路返回,并细致的注意自己是否有留下任何痕迹。 而步入石阶,头顶的石板便迅速关闭,待他走出石门后,身后只有一块平淡无奇的山壁了。一切都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若非是他身边的这几口装满财宝的箱子,怕是无法将方才洞内那玄奇的一幕当作是现实。 微微的叹了口气,凌弃双手抱起一口箱子,便向前方不远处走去。 树林中,他布置下的阵法还完好无损。黑马正吃饱喝足了,靠着树干小憩呢!见他回来,竟然有些欢欣的意味。 凌弃将这些箱子陆陆续续的抱入阵法之中,并挖了一只深坑,埋下。随即,便骑上黑马,从原路返回,到了附近的一处小镇。 镇子不算繁华,凌弃买了一辆马车,用黑马以及另外一匹马儿牵引着,再度绕行回到了不牢山。而此时,已经是将近正午时分了。将那些箱子陆陆续续的搬上马车,换上了顺便买来的灰衣,戴上一顶斗笠,如同街市上随处可见的车夫一般,向着远处的方向赶去。 第四十二章 拍卖 短短不过两日,夜楼便被十余拨不明身份的江湖人士悄悄进犯过了。 只是,因为夜楼之外的阵法委实厉害,这些人并未得手。但饶是如此,他们带来的麻烦,却也是无法估量的。 因这群虎视眈眈给予着藏宝图的无耻之徒们,现下连夜楼中伺候的下人们都不敢出门去买菜了,生怕遇到一名手持大刀的莽汉,逼迫他们说出如何进入夜楼的方法。 在这种气氛下,花挽月本就有些烦扰的心情彻底的被败坏了个彻底,再三思量后,他命夜月出去放出消息,说在五日后,将在临安城中的醉仙楼,对这藏宝图进行拍卖。 此言一出,整个江湖都动荡了。除了宝藏的诱惑外,谁不想得到那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啊! 于是,江湖中人开始翘首以盼起来,期待这场拍卖的到来。当然,也有想投机取巧的,打算趁着人不注意,将这藏宝图偷偷抢夺。只是,在此消息放出后不久,夜楼便又说了。若是有人将这藏宝图拍下,便会有人带他进入夜楼中,并将藏宝图双手奉上。夜楼在江湖中颇有威望,故而人们倒是并不担心夜楼会拿了钱财,而不将藏宝图交出。 当然,对于有人质疑为何夜楼不自己拿着藏宝图去找寻宝藏,对此夜月给的解释是:夜楼对宝藏并无兴趣。 江湖中人心知这夜楼颇为富贵,大约是稀罕这宝藏,只是钱不怕多,这夜楼莫不是怕了麻烦。 但不论众人如何臆测,夜楼在之后却始终只字未提,而人们的关注点便放在了五日后的拍卖上。 而此时,凌弃正架势着那辆明显有些超重的马车,一步步的朝家的方向走去。 七八箱珠宝的份量委实不轻,凌弃虽有一身内力,却不能代替这两匹马儿。这马车本就简单,加上这七八箱的珠宝,嘎吱嘎吱的,听着让人心惊的很。 但即便在这种情形下,马车却是坚持回到了听雨小筑。 凌弃到家时分,梦依正在给园子里的青菜们锄草,听到动静,一看他这架势,不禁愣住了。 “阿弃,你这是……” 凌弃将马车停稳,跳下来后,一把掀开了马车的车帘。顿时,马车上的七八口大箱子,便暴露在了梦依的视线中。 “这是什么?”梦依皱着眉头放下手中的小锄头,向凌弃走来。只是,当她将那箱子盖打开时,霎时就被里面金灿灿的颜色给惊呆了。“阿,阿弃……” “咱们的。”凌弃轻描淡写的说,便准备将箱子搬下马车,送到听雨小筑中去。直到凌弃抱着一只箱子,走到听雨小筑门前,梦依方才回过神来,大叫一声:“阿弃,这些金子是哪里来的!”忽然,她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有些不确定的问:“这个不会是近段日子来,江湖中人们争相抢夺的——宝藏吧?” 凌弃轻轻点了点头,梦依又是一声尖叫。“我以为那些都是谣传!”她是知道阿弃的,知道他本人并不贪婪,如何会将任务人的财富占为己有。现下没有想到,他不仅将藏宝图占为己有了,甚至连财宝都搬了回来。不过嘛……“做得不错!”这下子有钱了,她可以买很多她想买的东西。而且,以后两个人真真正正的享受这米虫的生活了。 “阿弃!你太棒了!”毫不吝啬的赞美后,梦依却又有些担心。“你将这些财宝通通拿了回来,这下可麻烦了。” “别担心。”凌弃放下手中的箱子,过来拉了拉她微凉的小手。“我已做好的安排。” 梦依知道他素来不会说谎,便知道他已经做好了安排,这些话不是单纯只为了安排自己,便重新展露了笑容。“你出去这么久,都有些瘦了。” 凌弃对于她的话并没有反驳,事实上这些日子他在夜楼所吃的饭菜委实不错,他觉得自己都有些胖了。许是这些时日在路上风餐露宿,并未食好饭,显得有些憔悴罢了。 “阿弃,我煮全鱼宴给你好不好?” 听到全鱼宴三个字,凌弃的眼睛诡异的亮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一脸冷静矜持的说道:“你随意准备就好。”说罢,便搬起箱子,脚步显然轻快了许多。 梦依在他身后捂嘴轻笑,分明看到凌弃因为他的笑声,而有些发红的耳尖。果然是因为遇到自己最喜欢的食物,整个人都活跃起来了呢! 难得安静时光,是两个人静静的享受着。 家中新加入的两名成员暂且被拴在一棵大树旁,梦依准备饭后小憩后,想方设法,给这两位新成员搭一个棚子。不然这下雨,若是到了天气冷时,这两个大家伙就未免太可怜了。 凌弃走了近月余的时间,听雨小筑中又增添了几位新成员。因为距离小镇的距离委实是有些太远了,而家中日常所需的鸡蛋,梦依便想办法养了几只母鸡和小鸡,正关在请木工做好的鸡舍中安静的睡着午觉呢! 中午所吃的酥炸小鱼,便有这群小家伙们的功劳,新鲜的鸡蛋,为小鱼的味道增添了几分蛋香。 给马儿们要搭建一个半露的棚子,而听雨小筑附近便有一片树林,只需要晒干后,便可以用来搭建。 梦依自告奋勇的说要上山伐木,只是凌弃看了看她的小胳膊小细腿,默默的将斧头接了过来,朝外面走去。 自知被鄙视了的梦依也不生气,回去准备了热茶和一些点心,便挎着篮子,跟在了凌弃的身后。 这片山林很大,当初梦依之所以认为凌弃这宅子将这宅子赢来,便是因为地契上所包括的,可不仅仅只有这座小楼已经周边而已,赫然是将这一整片的山林也包括在内了。 对于这样一大片山林,梦依的选择是放任。当然,在听雨小筑旁边栽上几株果树倒是不错。已经种了些苞谷和小麦,若是能种些水稻的话,倒是完全的自给自足了。 凌弃的力气很大,几下便砍倒了一棵,随意丢到一旁,便向下一棵进军。 而此刻,在临安城内,却是一片热闹的景象。 醉仙楼中人潮鼎沸,一位难求。 居中是一座高大,上面铺上了腥红的地毯,上有一张方桌,以及一扇屏风。看起来平常至极,但是在座的所有人都知道,在不久之后,这里将是一派热闹之景象。但现在,所有人竟然都是安静的,哪怕是焦躁不安,竟也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翘首以盼等待着。 不多时,高台之上忽然走上了一名男子。男子穿着一袭靛青色长袍,白面俊颜,嘴唇上方留着两撇小胡子,笑起来甚是迷人。 男子走在台上,朝下手拱了拱手,便笑道:“今日便是藏宝图的拍卖日,相信大家已经准备好了。” 话音未落,下面便吵吵闹闹的,各个都声张着让他快些开始。 男子也不吊人胃口,当下便宣布说:“拍卖开始!底价,五百两——黄金。” 顿时,有不少人噤声不再言语了。这五百两黄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人哪里拿得出来。无奈,只能悄悄看着动静了。 二楼的雅间中,一双眼睛静静观看着楼下的动静,一张略显狰狞的铁面,正是夜月。今日,他正是代花挽月来此监视拍卖会的进行。而花挽月一向是不喜欢这种场合,自然是不会到场的。 下面热闹非凡,叫价之声不绝于耳,不知不觉中,价格竟然已经飙升到五千两黄金。 夜月撇了撇嘴角,稍有不屑。这便是人类贪婪的略根性,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宝藏,竟然耗费了这样大的财力。谁又能保证这宝藏一定是真,谁又能保证这宝藏中一定会有珍宝……空谈而已,却争夺的如此之激烈,当真是有趣且愚蠢。 不过,早在拍卖前,他可就让人放出话去。只说这藏宝图是从三那处得来,至于真假,是否却有其宝藏,不是他们所能保证的。只是,这句话显然是没有被人听在耳里啊! 略有些惬意的撑着下巴,夜月一边饮着茶,一边懒懒的看着下面的动静。终于,在有人喊出五万两黄金后,再也无人叫嚷了。 夜月有些讶异的睨了一眼,心中便已经有了答案。怪不得如此的财大气粗,原来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刀剑世家古家啊。这些年他们不单单训练门人,且以铸造刀剑并贩卖为生。这古家的刀剑在江湖中可是颇有名气,如此能拿出这么多的金子,便也不觉得奇怪了。 台下,男子一锤定音,见无人再喊,便一脸愉悦的说:“既然如此,藏宝图便是这位公子的了!” 人群中唏嘘不已,所有人心有不满,但确实是无钱可用。而且这古家少爷的身份,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去招惹的。 第四十三章 了结 夜楼怕是整座临安城中最高耸的建筑了,远远的,便能看到那高耸的楼宇在日光下,发出璀璨的光芒。 琉璃瓦在太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但若除却几幢楼宇外,夜楼看起来就如普通人家一般。当古一程看到那张墨色的牌匾时,心中便做出这般想法。 陆江走在前侧,而古一程便跟在他身后,随从只允许待在门外,是不能进入的。索性古一程的胆子也颇大,贸然进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竟然未露出任何胆怯之意来。 “古少爷,请紧跟上在下的脚步。” 古一程知道面前这名男子名为陆江,正是早前在拍卖会上主持那人,据说此人乃是十二堂中的堂主之一,就是不知实力如何。 在古一程评测自己之时,陆江也暗暗在心中对古一程做了一番比较。此子看起来年纪不大,却不想颇有胆识,古家这一辈人看起来还是教导有方的。 夜楼作为江湖中最有名气的情报组织,自然是知晓古一程的身份,而且对于古家那些不足为外人道也之事,也是有些了解的。比如,现如今的古家族长并未是古家长子,而是古一程的父亲,古家的第二子。至于为何选他为族长,那便要从几十年前说起了。只是,此间暂且不表。 古一程听到陆江的话,轻轻点了点头,小心的跟在他身后。他自然是清楚这夜楼中到处有阵法,处处是机关的,若不小心跟在陆江身后,便是送了名也怨不了别人。 索性,陆江的脚步不快,而古一程自然也能小心的跟上。只是他边走,心中也默默的计算着。 但就在此时,却听前方忽然传来陆江略带笑意的声音:“古少爷,这阵法颇为玄妙,共有九九八十一中变化。阵法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就在咱们走过后,这阵法便又会发生一些改变。所以,记下步伐,也是毫无用处的。” 古一程被点破心思,不由得面上一红,羞窘的跟上了陆江的脚步,再也不敢生出旁的心思了。 入口处种植了大片的花木,在这春日中看着很是舒服。 古一程远眺着那座高楼,想到那里便是江湖第一美人的居所,不由得有些向往。 “古少爷,请随我来。”然,陆江的声音却将他从幻想中拉了出来。 是了,这里是夜楼。即便那是江湖第一美人,又岂是自己可以觊觎的。按下心思,便随着陆江进入了一个似是花厅的地方。 陆江让他在此等候,人便出了门。而古一程除了坐着,竟连杯热茶都没有。正暗忖这夜楼的待客好生让人失望,却见到一片鲜红的衣角,随即一张绝色之姿便映入了自己的眼帘。古一程一怔,连忙起身,便欲相迎。 古一程难以界定那种美,仿佛是超脱了世俗的美,却偏偏带着一股媚惑之意,行走间步伐潇洒,又多了几分飒爽。古一程想,这便是夜楼的楼主——花挽月了吧! 果见那名容貌绝伦的女子缓步走来,在首座上坐下,微垂着眼皮淡淡打量了他一眼,也未言语,倒是让古一程这陡然站起来的动作显得十分尴尬。 花挽月坐下后,便有人送上热茶来,并顺便在古一程面前摆了一杯。 古一程闻了闻,是上好的茉莉香片,味道虽好,却算不上名贵。只是不想,这夜楼待客的茶水,竟然如此简单。只是忍耐着不说,但到底阅历浅显,眉宇间已经带上了一抹不悦之色。 花挽月手托茶盏,眼见着古一程的表情,眼中闪过一丝鄙夷,红唇轻张,开口说:“莫非这茶水不合口味?” 古一程一听这声音并无女子的柔媚,反而是多了几分晴朗,似泉水流过碎石一般动听。只是,听到花挽月的话,他连连摇头,并解释说:“不不不,楼主这里的呃茶水自然是极好的。” 花挽月轻笑了声:“本座害怕这茶水简陋,怕是不合古家公子的口味呢!倒是下人们妄断了,只给我准备了喜欢的茉莉香片,倒是忘记公子喜欢喝什么茶了?” 古一程脸上一红,料想自己方才的不悦定然是给对方察觉了,一时间竟有些无地自容。在佳人面前如此失态,当真是个笑话了。 “不是,我……”他正欲解释,却见佳人竟然连半分注意力都没有分给自己,顿时大失所望。想他相貌堂堂,在花挽月这边竟然连半分好处都讨不得,心中竟隐隐还是有几分怒意的。“不知三为何要将这藏宝图赠与楼主?”只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语气中竟然是充满了嫉妒。 花挽月轻轻抬了抬眼皮,语气淡淡的说:“不知本座为何要将这缘由告诉你呢?”言下之意无非便是,你算是个什么东西,竟然也敢管起来我的隐私来。 古一程被冷嘲暗讽了一番,面上红一阵白一阵,好不精彩。但他本人的忍耐力倒是不错,若是一般的初入江湖的小子们,早就不悦的叫嚣了起来。 “既然楼主不愿意,在下也不强求。只是,难免有心人会以为……” “以为?”花挽月挑眉,目露不屑。“以为本座便是买凶之人,命三杀掉王九之人!看来古家少爷显然有些问题没有搞清楚,若是本座想要得到这藏宝图,可不会如此行事。莫非你以为,除了杀人夺宝,本座便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花挽月不怒自威,让古一程竟有几分胆寒之意。 “楼主息怒,在下只是担心楼主您啊!”这一番话说来,可谓是真情实意,不知情的定以为这古一程同花挽月有着什么关联呢! 而花挽月听到他这话,却平白不喜来。他是什么身份,也轮的你这等人巴结。登时,便不满道:“本座还不需要一个无名之徒来担心。” 这话摆明是不把古一程给放在眼里了。古一程面色一僵,想到自己可是古家族长的嫡子,如今竟被人如此折辱。往常他在哪里不是顺风顺水的,而这花挽月凭的要将自己不放在眼中! 眼见着古一程怒火勃发,花挽月拿起茶盏轻轻呷了一口,方才轻描淡写的说道:“古家少爷,本座只保证你活着走出这夜楼,至于以后之事,可就同夜楼没有半点儿关系了。银货两讫,有些事情还是先说清楚的好。” 这两句话,顿时如一盆凉水泼在了古一程的头顶,让他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是啊,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夜楼啊,江湖中最神秘,也亦正亦邪的地方。虽夜楼只以贩卖消息为生,但这楼中之人可各个都是不凡,若自己当真惹上了他们,可就不妙了。 “楼,楼主……您,您想多了。”古一程讪讪一笑,偷偷摸了把额上的冷汗,哪里有适才风度翩翩的模样。 花挽月暗自好笑,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竟然敢肖想自己,当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但他面上不表,只淡淡说:“三乃我身边之人,此次也不过遭人陷害,来我这里避祸罢了。”想到凌弃给自己带来的麻烦,花挽月便忍不住咬牙切齿起来。 古一程听到他的话,先是一愣,随便便深深的震惊了。他方才听到了什么,这夜楼楼主竟然说三是她身边这人,这岂不是表示,三是她的,她的入幕之宾!古一程只感觉自己无意中探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脸上的神色变了又变,堪比川剧中的变脸大师了。 花挽月见他如此,只当作没有看到罢了,静静喝着自己的茶,才不理会古一程心中是如何震惊。他相信,用不了多久,关于三是他入幕之宾一事,便会彻底的传遍整个江湖。而始作俑者,不外乎眼前这个少年。他便是故意的,那又如何。这凌弃将麻烦丢给自己,总得收回点儿利息才是。不然,他这夜楼楼主未免太落于下乘了。 陆江早已经回来,就在花厅外等候着,自然是听到了花挽月这句话,心中也不由得震惊极了。他自然是知晓花挽月的身份,却不想自家主上竟然同这江湖中大名鼎鼎的杀手三有了瓜葛。难道主上这么多年来着女装,乃是因为有一颗女儿心?事实上,他爱的不是娇软的女子,而是那正经的大男人!陆江因为这个猜想而整个人都缭乱了,直到里面花挽月说:“陆江,既然来了,还不赶快将藏宝图拿来。” 古一程郑重的接过那只黄花梨木盒,将里面的藏宝图取出仔细看了看,见却是罕见的烟罗纱,便已经是对这藏宝图的真实性信了一大半。况且,夜楼虽为保证这藏宝图便是真的。但据他得到的消息看,这王九使用的那柄金刀乃是从别人处赠与,听说也有百年历史了。如今看来,怕是极有可能是当初藏宝图的主人将藏宝图封于刀柄中! 捧着这黄花梨木盒,古一程整个人浑浑噩噩的,连何时出的夜楼都不曾知晓。 第四十四章 传言 这片山林颇为繁茂的模样,树木尽然生长的郁郁葱葱。林中的植被更是丰富的很,各种叫得出名字,或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比比皆是。 梦依早前也不过只来过这山林的边上,再远可就不敢再去了。虽然稍会些武功,对付普通人还可以,万一遇到什么猛兽的话,可就不妙了。 索性凌弃常年在家,况且猛兽们都居住在山林深处,平日里倒也没有什么危险。 凌弃正拿着斧头砍伐着林中的树木,梦依便挎着篮子,在附近转悠了起来。没想到,竟然让她在草丛中发现了些意外的收获。 此刻虽然不过是四月初,三月末,但竟然已经有了些野果子。梦依一看,那红红的小果子,不就是野生草莓,不过此地称作是红莓罢了。因为天气还有些寒凉,果子也不过只结了五六个罢了。梦依小心的捏着果蒂将它们摘了下来,放入篮子里,便迫不及待的朝凌弃跑去。 “阿弃,你看我发现了什么?” 远远的,便听到了梦依如鸟儿般欢快的声音。凌弃停下手中的活计,向她看去。 梦依小跑着过来,将自己的收获展示给凌弃看。“瞧瞧,有红莓呢!” 对于这野果子凌弃倒是不稀奇,往常在树林中到也常见,只是不知为何梦依如此兴奋。 梦依自然是有原因的,在这古代里,还落后的很,自然不若现代中一年四季都可以买到水果,平日里能吃到水果也稀罕着呢!方才她注意过了,那丛野草莓附近还有不少没有开花结果的苗子,一眼望去,竟是偌大的一片呢!待到草莓都成熟时,不知道要有多少的果子可以吃呢! 但如今,她只想将自己的喜悦分享给凌弃,顺便做一件事罢了。“阿弃,我决定将这些红莓的小苗都移植到家里去。”这里虽然住着的只有他们二人,可是山间却有不少的动物,难免不会将那些红莓吃掉。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梦依也只能辛苦一下了。忙不迭塞了只红莓入口,甘甜可口,美味极了。“阿弃,你也吃。”一只红莓,便抵在了凌弃的唇边。 凌弃垂眸看了她一眼,启唇将红莓含住,轻轻一咬,果然是香甜可口,便难得赞了句:“味道不错。” 如此,令梦依更加开心了。更加坚定了要将这些红莓苗移植到听雨小筑去的信念!于是,便将手中的篮子往凌弃手上一塞,便扭头朝河对岸跑去。 这河面颇为宽广,且河水有的地方十分幽深。但自从凌弃找来木头搭建了一座坚固的木桥后,这过河便再也不是难事了。 梦依有时候都以为,怕是这世界上除了煮饭凌弃不擅长外,其他事可是难不倒他的。 回家里取了锄头,和一只背篓,梦依便又折返了回来。 而凌弃看着她的动作,见她去的方向离自己不远,便放下篮子,继续工作起来。 令人肆意享受着美妙的时光,殊不知外界却俨然又是一番光景了。 江湖上,大约除了这炒的沸沸扬扬的藏宝图外,便是关于这江湖第一美人之事了。不知从何处来的谣言,竟说这杀手三乃是第一美人的入幕之宾。 有人便斥责,纯属无稽之谈! 但细细想想,却也有几分道理。众所周知的,这夜楼的阵法可是出了名的,但这三是如何进去的?若非是有人放他进去,便是他对着阵法熟知。而在什么情况下,能让一名他对这阵法熟悉呢?而且,三为何在离开夜楼后,独独将这藏宝图交到了花挽月手中,如此看来,事情便有些耐人寻味了。 这流言传来传去,竟然就莫名其妙的成了真的,以至于人人都知道这三乃是江湖第一美人花挽月的入幕之宾。因此,对于三本人便更加好奇起来。这三到底有如何本事,又生的是什么模样,才能得到这花挽月的青睐? 而对此,凌弃同梦依却还一无所知。 两人正将砍下来的木头除去树枝,尽心的搭建成一座何时的马棚。对于木头必须要晒干水分这件事,两人并不在意,又不是用做房屋的房梁,只放在外面罢了,自然而然便会阴干的。 凌弃的力气颇大,大部分的活儿都是由他独立完成的。梦依站在一旁,什么忙都不上,心中很是失落。只能去侍弄自己红莓苗们了。 等到她将所有的小苗都浇过水,松过土了,那厢凌弃已经将马棚里铺上稻草,并且将两匹马儿都赶了进去。装上了一个自作的草料箱,整个马棚便已经彻底的完成了。 抹了下额上的汗水,凌弃拍了拍手上的浮土,满意的点了点头。 “阿弃,我是不是好没用。”梦依不知道何时走了过来,一脸的沮丧。好歹她也是个穿越女啊,但除了给阿弃煮饭,偶尔联络一下买卖,运起好一点……就什么用处都没有了。虽然她不求自己混的风生水起,但好歹不让阿弃那样忙碌也好啊! 凌弃不知她心中所想,但也知道她的担忧,便上前来,想要摸摸她的小脑袋,但考虑到自己手上的脏污,还是有些遗憾的放下手去。“不。你很有用,没有小依,我会被人骗,会被饿死。” 凌弃素来不会安慰人,这番话说来,梦依更加沮丧了。“果然,我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语气中的自厌,让凌弃听的直皱眉。他同梦依在一起生活了八年,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但第一次看到她情绪如此低落,心中自然是担心的紧。一直当作是妹妹的家人,哪里会不担心! “小依,你很好,真的!” 梦依怔然,见他双目定定看着自己,黝黑的眸子中满是认真,心中觉得暖意融融。果然,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阿弃才是自己的倚靠。因为,这便是她唯一的家人啊!所以,她要努力强大起来,保护好自己,也要保护好眼前这个唯一不图回报会对她好的人! 一时间,气氛又恢复了以往的和乐融融。 只是,很快就有一封书信将这里的安静祥和给打破了。 当闪电以极快的速度从天空中俯冲下来时,梦依正在逗弄小灰玩耍,看到闪电来势汹汹的模样,着实给吓了一跳。 凌弃早前同梦依曾经说过,待明年后再行金盆洗手。梦依拗不过他,便也只能答应了。只是未曾想到,这任务的书信竟来得如此之快。 但当梦依从那只桀骜不驯的海东青脚下取下木盒时,却是愣了愣。因为那木盒中放置的并非是任务,而是一些江湖中最新的消息。比如,藏宝图被古家给买去了,再比如江湖第一美人花挽月说三乃是她的入幕之宾。 喝…… 梦依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捂着嘴巴,以免自己真的尖叫出来。这花挽月她是见过的,那时以为她不过是名普通的绝色女子罢了,后来听阿弃说,才知道此人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夜楼楼主。而这次,阿弃因为王九之事,便是在她那里躲避,却不想竟然生出这种是非来! 这花挽月怎么会对人如此说,难道她便不顾及自己的名节了吗!即便是刻意的,也莫要拉上她家阿弃啊!况且,阿弃可是…… 梦依急的可是团团转,这第一美人的威力可是无法臆测啊!去年,不就听说这第一美人要去京城,结果这通往京城要道上的所有客栈都满员了,就连路边都支起了帐篷。足以可见,这第一美人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现在,竟然说阿弃是她的入幕之宾,这显然就是要至阿弃于万劫不复之地啊! 到时,这群人若是为了一睹阿弃的真容便也罢了。但若是他们想要将这个所谓的入幕之宾杀死的话,那阿弃可就危险了! 梦依此刻在心中可是对这花挽月恨了起来,你说你好端端的说什么谎话啊!莫非是见不得别人好,还是见不得别人家的男人!她可是记得,当初自己上门时,可是以阿弃的妻子自居呢!好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想要三了她家阿弃!叔可忍孰不可忍!梦依决定了,她一定要反击!一定要给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一些颜色看看! 于是,立即便磨墨,奋笔疾书起来。 可怜这闪电还刚刚同小灰亲近一下,便被梦依赶着回去了。 心中不满的海东青,展开自己的翅膀,险些刮到梦依脸上,随即便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梦依看着闪电飞掠出去,直至消失在天际,才缓缓的舒了口气。她请莫欢将这消息放出去,以他喜欢看热闹的性子,应该会答应吧!只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她从敞开的窗口看着楼下的空地,一袭黑色短衣的男子正挥舞着手中的软剑,只见剑光闪烁,快的竟是让人应接不暇。 此刻阿弃还不知道此事,不知道是否应该要告诉他呢!梦依轻轻一叹,看向远处湛蓝的天际。 第四十五章 雨日 早起时天气还很晴朗,晨食后,天空中竟不知何时聚拢了一团一团的乌云,黑沉沉的,压抑的很。 屋檐下的铜铃被微吹动,叮咚作响,一时间整座楼宇都热闹了起来。 而倚靠着围栏的佳人却是一脸的愁思,仿佛有多少化不开的愁绪一般。 花挽月远眺着这临安城内的风景,见一片阴翳,都被乌云尽数笼罩,连远处碧波荡漾的湖泊也少了几分平日里的姿容。 “夜月,我要闭关。” 夜月微怔,连忙问道:“主上为何有如此之意?” 花挽月轻笑,“许是这太平的日子过久了,连自己也忍不住自大起来。” 夜月沉默了下,心知那日败给凌弃定然在主上心中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到时候这夜楼可就要交给你了。”花挽月说完,顿了顿,又补充道:“记得每日替我在灵儿的灵牌前上三炷香,不然她可要恼我了。” 夜月应承下,却还是有些担心。“主上的身体……” “无妨,已经没有大碍了。”花挽月自幼身体羸弱,那都是从母体中带来的病痛,后来认识了师父学习了武功,身子已经大好于从前了。“若是无事的话,便不要来打扰我了。” 夜楼中有一处密室,当初修建时也是为了花挽月闭关练功所用,只是这些年中却未曾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虽是密室,但陈设却也是十分精巧的。有浴池大床,尽然都是为了让花挽月能舒舒服服,不在外界打扰下好好练功。 环顾四周,花挽月见并无任何异样之处,便放下石门,在蒲团上静心打坐。 夜月眼看着石门在自己眼前慢慢合拢,心中竟满是忧虑。他跟在花挽月身边多年了,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积极,而且还是因为了一个并不算熟悉的陌生人。怕是主上自己都未曾注意,他对凌弃的关注实在是太过了。 长叹一声,夜月转身离去,该是让人给主上准备些滋补的汤水,免得练功累坏了。 而对于夜月的臆测,花挽月一无所知,他只知道一定要变强,总有一天会赢过凌弃的。 只是,大约他未曾想到的是,在他进步的同时,凌弃也在默默的让自己变得更加厉害。便是这次从那石洞中取出的武功秘籍,便让他受益匪浅。所以说,花挽月这种武学奇才,遇到另一名武学奇才且还是名努力刻苦的武学奇才,大约这辈子是不要指望能超越了。 凌弃习了一阵剑法,终于将新学的剑法融会贯通后,方才满意的放下手中的软剑。 他不记得自己当初为何会选择软剑,记忆中有人曾经说过,软剑可柔可刚,堪称兵器中最难习之一。但若是将软剑练习的炉火纯青,便可克制天下中大部分的兵器了。 只是,凌弃虽习软剑,但在多年执行任务时,却几乎是鲜少用到。大约是有时他所杀之人乃是奸猾险恶之徒,是怕污了自己的剑道。 “阿弃,吃饭了。”梦依在门前喊道。 凌弃收了剑势,去到浴房中冲了澡,这才来到饭厅之中。 饭桌上不过四菜一汤,其中自然是有凌弃喜欢的鱼类。对于鱼他可是百吃不厌,无论是什么样的做法,他都喜欢的紧。 而梦依见他吃的开心,便努力学习烹鱼的方法,没想到多年来,竟是学习了不下百余道。若是让她每日煮上一道,也能让凌弃吃上一整年不带重样的。 细心的给凌弃挑着鱼上的软刺,生怕他不小心吃到卡住。 凌弃喜欢吃鱼,只是却对付不来这鱼刺。犹记得在去年他受伤时跟在花挽月等人身边时,被鱼刺卡住,都是硬吞咽下去,那滋味委实不太好受。后来饭桌上有鱼肉,他也是不敢再碰了。 大约上天是让凌弃太过完美了,因此才在他的生命中策划了一些小小的瑕疵,比如不会吃鱼这一项。因此,每次给凌弃挑鱼刺,便成了梦依最为自豪的事情。因为若是没有了她,怕是今日他便吃不成饭了。 午饭后,梦依压着凌弃回房去睡午觉,自己则坐在窗前,静静看着远处。 不期然竟有水滴落下,她抬头去看,竟是大太阳间就下起雨来。而且这雨势渐大,没一会儿便同瓢泼一般。在这春日里,这般大的雨水委实少见的很。人说春雨贵如油,便是因为春雨矜持的很,每每天气阴了,却也不见落下几滴雨点来。尤其在这春日里大家都种庄稼的时候,这雨水更是珍贵。 幸亏早起时她并未给自己的菜地和外面的庄稼浇水,不然这就麻烦了。 “下雨了。”凌弃的声音竟然在她身后响起。梦依一脸不赞同的回头,就见他披着外袍,正站在她身后不远处。 “不是让你去睡觉吗?!怎么又跑出来了!” 凌弃不好说自己实在是睡不着,只能推说道:“被这雨声吵醒了。” 梦依知他的听觉向来都很灵敏,便也没怪。只道:“过来坐下吧,我去给你沏茶。” 凌弃依言在围栏旁坐下,不多时梦依便端着茶盘走了进来。还未靠近,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茉莉花香。凌弃不由得吸了吸鼻子,神态上也显出几分放松来。 两人对这饮茶都没有什么研究,却都对这茉莉香片情有独钟。大约是茉莉香片的价格并不昂贵,但味道却清香的很。 梦依将茶盘放下,倒了一杯正要递给他,就听到一阵翅膀拍打的声音,一道黑影以极快的速度落在了梦依身后的围栏上。 那浑身毛色发黑发亮的海东青,不正是闪电嘛! 凌弃将茶杯接过,有些好奇的看着闪电,但梦依已经迅速的将它脚上的木盒取下。“是什么样的任务?” 梦依摇了摇头,微笑道:“并不是任务,只是同莫欢往来的书信罢了。” 莫欢是杀手楼的楼主,往常也会送来一些书信,看起来同梦依的关系不错,凌弃便没有多问。 而梦依的心头却是怦怦直跳,感觉是做了什么坏事一般。她小心的将木盒中的字条展开,上面寥寥数语,很快便读完了。但是,越看她的眉头便越皱越紧。 她让莫欢将三已经娶妻的消息放出去后,却并没有收到她想要的效果。江湖中人并未对此事表达出什么要紧的观点来,只说这三享齐人之福,委实让人羡慕的紧。而夜楼那边更是没有动静,让她不由扼腕。 她怎么就忘记了,这里可是古代,而非她生活的时代。在这里可是能将三妻四妾合理化的,区区一个小三又算得了什么!这样想来,她不由得对花挽月恨了。好端端的干嘛非要说阿弃是她的入幕之宾啊!明明就看到了阿弃是有妻子的,却还不知检点!难道说,这花挽月当真是看上了阿弃不成! 梦依一惊,忙向凌弃询问道:“阿弃,你可觉得这花挽月有何奇怪的?” 凌弃一怔,道:“你所指何处?” 梦依不知如何表达,只能咬着唇说:“大约是和旁人不同的地方吧!”若是她喜爱阿弃的话,肯定会流露出一些不同的地方来。 但凌弃却是说:“他喜欢穿女装。” 梦依一愣,不禁反驳道:“难道她不穿女装,还穿男装不成!” 岂料,凌弃却是点了点头,说:“他是男人,自然要穿男装了!” 晴天霹雳!梦依脸色一僵,半晌才回过神来,“你方才说,说花挽月是男人?” 凌弃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并未解释当初为何发现他身份之事,只说:“自然是男人了。” “哈哈哈……”梦依干巴巴的笑了几声,随即想到,不由勃然大怒道:“好个死变态!竟然敢打我家阿弃的主意!”一个死断袖,大变态,竟然肖想他家阿弃!看她不把他的身份公诸于众!这样一想,梦依便打算立即行动。只是她刚准备站起来,却看到对面的凌弃,他正不紧不慢的喝着茶,好似并未听到自己方才所言一般。 “那个,”梦依踟躇了下,小心翼翼的问道:“阿弃,有件事我同你说了,你可不要生气啊!” 凌弃微怔,旋即点头道:“你说罢。” 梦依组织了下语言,方才说道:“就是……花挽月对外宣称你是他的姘头!”一句话说完,都不带喘气的。梦依有些战战兢兢的看向凌弃,耳畔却灵敏的听到:“咔嚓!”一声。 再看凌弃表情不变,只是手中的茶杯却被捏了个粉碎,茶水撒了一地。顿时哀嚎道:“啊啊啊!阿弃,你就算生气,也不能拿这茶杯撒气啊!这可是上好的冰裂纹,好值钱的!” 凌弃顺手将手中已经化作齑粉的茶杯扔出窗外,冷笑道:“看来当初没有顺手将他打死,果然是失策了。” 梦依捂脸在心中默默的哀嚎,阿弃黑化是不对的!默默的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花挽月乃自求多福吧!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你啊! 第四十六章 飞路 雨声漫漫,宛若珠玉落盘,颗颗敲打。声音动听,便是急促了,约莫会惹得人心烦意乱罢了。 比如,现在的梦依。 单手托腮,静静的注意着楼下,或许是看着围栏处更多一些吧!羽毛乌黑的海东青正不耐烦的拍打着翅膀,簌簌的细密羽毛偶尔会飘下,若是落在地面上,便如同一汪棉絮,只是落在发间,便未免有些惹人生厌了。 右手挥动,拍散眼前随意飘散的羽毛,梦依连掐死眼前这只讨厌鸟儿的心思都有了。不知道她每天打扫房间很辛苦吗!不知道她的头发洗的很干净吗!你说要想去找小灰,你就去啊!在这里扑腾什么!在这里绕来绕去的做什么! 闪电很急切的看着外面的雨势,这样大的雨它根本就出不去,因为大雨会将它的羽毛打湿,让它无法再飞起来。 梦依自然也知道闪电为什么飞不出去,小灰的房间那么小,它那么大只,哪里能钻的进去!只是,若是海东青安安静静的便也罢了,偏生它还不安分的很,梦依的心情本就烦躁的很,闪电又在那里,更惹得她心烦意乱的。 “闪电!你要是在不安分一些,以后便不准来了!” 恶狠狠的威胁完全没有惊吓到闪电,它似乎是不屑的睨了梦依一眼,那翅膀竟然扑打的更加厉害了。 梦依一直便惧怕闪电那双锋利的爪子,闪电自然也是知道的。只是,人大约都是脾气的,梦依自然是也是不例外的。在被闪电欺负了这么久,终于在这一日爆发了。 闪电那厢正暗自嘲笑着梦依,却不想双翅竟然忽然被拿捏住了,紧接着身子便一轻,便向外摔去。 而梦依则是拍了拍手掌,一脸嫌弃道:“真臭,一手的鸟毛味儿!” 闪电被扔到了楼下,即便是努力拍打着翅膀,却还是免不得掉入了泥水中。乌色的羽毛,混杂着土黄色的泥水,看起来好不狼狈。 见到闪电如此凄惨的模样,梦依心中着实是出了一口多年压制下来的恶气。狠狠的朝楼下撇了撇嘴角,毫不客气的将窗户关严实,便哼着小调,取了一本早已经翻看过许多遍的话本子来看了。 闪电见这如此情形,有些委屈的在泥水中站直身子,小心的迈动着脚步,躲到了屋檐下。浑身毛发湿淋淋的,看起来好不可怜。委屈的目光直勾勾的看向远处的鸽舍,却见那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不禁失望极了。 凌弃从房间中起身,便正巧看到这一幕,在门口伫立了一会儿,方才抬起嘴角道:“你这般欺负闪电,不怕莫欢找你麻烦?” 对此,梦依却是一脸的无惧。“莫欢?你以为我会怕他吗?” 凌弃不知梦依同莫欢之间是否有过纠葛,但这些年来杀手楼用来传递往来书信的却一直都是莫欢最宠爱的闪电,多多少少是有些耐人寻味了。凌弃对杂事一向不关心,但并不表示他看不清这其中的曲折。每到小依生日时,闪电总会带来一些生辰礼物。小依大约觉得无甚奇怪的,只是若是对方是莫欢,便是莫大的可疑了。 对于莫欢,凌弃虽了解的不多,但也知道个大概。此人浪荡不羁,生性多情,身边的女子不乏几千,也有几百了。小依这样干净的女子可不适合他,莫欢若是一时兴起便也罢了,若是他真的认真的话……凌弃在心中暗暗发誓,无论莫欢打算如何,他决计是不会让他得逞的!小依是自己的家人,他自然希望她过得幸福,只是她的幸福却从来不会在莫欢这种人身上! “小依,莫欢毕竟还是杀手楼的楼主。”凌弃有意的提醒着。 梦依微怔了下,随即略微有些不自然的笑道:“呵呵,一时间忘记了嘛!”额前的碎发有些长了,刺入眼睛里,难受的紧。 是啊,莫欢是杀手楼的楼主,无论如何同他们也不是同一路的人。 梦依看向窗外,却只看到了一扇紧闭的木窗,只隐约听到窗外的雨声,这场雨还缠绵的下个不停呢! 明亮的日光下,赫然是一桩庞大的建筑群。有宫殿徐徐,有房屋座座,看起来好不热闹。绿荫相映,红花映衬,将这院子装点的更加美丽了。能看到小桥流水,黛瓦粉墙,好个美妙能形容的禁的。只是,怕是无人会想到,在这大山之中,这样一座华美的宅子,竟然就是江湖中让人望而生畏的杀手楼罢。 杀手楼起先并不叫杀手楼,而是被莫欢接手后,才改为现在的名字。他美约其名,是为了打响招牌。但熟知他的人才会知道,这不过是为了满足他本人的恶趣味罢了。 清晨的日光很是舒适,不若夏天的灼热,稍稍带着些暖意。 男子一袭墨色长袍,衣襟微敞,袒露出一小片健硕的胸膛来。麦色的肌肤在阳光下仿佛会发着耀眼的光芒一样,让路过的婢女们都红着脸,悄悄看向这里。 但他本人却是毫不在意,尽然躺在刻意摆放在门前的软榻上,目光灼灼,却是盯着天空的方向。渐渐的,远处的天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男子眼睛一亮,竟是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那黑点越来越近,却是一只浑身毛色乌黑,体型庞大的海东青奋力拍打着翅膀朝这里飞来。 那海东青在看到男子的那一刻,眼睛发亮,飞快的从空中俯冲下来,便乖巧的停在了男子伸出的手臂上。小小的脑袋凑了过来,邀请着主人抚摸爱怜。但男子却是径直将它足上的木盒取下,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的打开。 然而,空荡荡的木盒却好似是张着嘴在嘲笑一般,让男子一怔。他反复的确认过,却发现这木盒中确实什么都没有。不由得摸着下巴,低声喃喃道:“难道是上次办的事情让她不满意吗?” 闪电可不理自己的主人如何失态,见他无意搭理自己,便展翅高飞。 男子也未理会闪电的离去,心中一直琢磨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次的木盒中竟然没有回信。 “楼主……”娇媚的声音在男子身侧响起,一名香馥美人便偎依过来。旖旎的蹭着男子的胳膊,娇声道:“楼主,怎么不理人家嘛……” 男子正是杀手楼楼主莫欢,身边乃是他的侍妾红玉。往常,是他最喜爱的一位,但这一刻他却无心顾及,满心只在那空了的木盒中。这么多年来,往来书信中,那木盒从未空过,如今……不由得让他有些担心啊! 红玉跟在莫欢的身边年头久了,又深得他的宠爱,此刻竟是忘记了他的身份,竟大胆的凑上前,将那一直被他珍视捧在手心的木盒取过,见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不由一脸奇怪道:“这里,可是什么都……”娇媚的眼神看向男子,却被他眼中的寒光给惊呆了。 莫欢从呆愣的女子手中将木盒夺过,一脸冷然道:“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从本楼主的手中抢东西!” 红玉便是再不知事,此刻也知晓莫欢已经发怒了。连忙娇声求饶道:“楼主,是红玉的错,红玉下次不敢了!” 但莫欢却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她,尽然对身后吩咐说:“将这女人带下去,说赏给大伙们乐呵乐呵。” 这便是莫欢,当他对一个人好时,可以掏心挖肺,但若是有朝一日被他厌弃了,怕是连地上的尘埃都不如。 为了避免让红玉的哀嚎惹得莫欢不快,早早的便给人堵上了嘴,硬是拖着下去了。一路上,只见红玉云鬓散乱,花容失色,让人看了好不惊讶。 但莫欢却对这一切未有所感一般,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手中的木盒上。停顿了半晌后,他便拿着木盒去了书房,不多时便挥墨写下了几行小子,很快唤来了闪电。被装入木盒中的,除了这字条,还有一对做工精巧的珍珠耳坠。那是莫欢在一间首饰铺子看到的,那时鬼神使差般的,便买了下来。如今,正好当作礼物送出去。 闪电已经被喂食过了,但还未得到好好休息,便又被派了出去。虽然它是喜欢到听雨小筑,但若是对于梦依,可是丝毫不愿意再见第二面的。但主人的命令不能违抗,只能可怜兮兮的展开翅膀,飞上了天际。 地上,莫欢注视着闪电远去,轻轻叹息出声,心中不知为何竟然有着几分酸涩。 对于这飞过的路线,闪电自然是熟悉的很,很快的便抵达了听雨小筑。 那时梦依正在门前侍弄着花草,听到翅膀拍打的声音,便看到了闪电,不由得一愣。待取下那木盒,看到其中的字条同珍珠耳坠后,面色变了一变。 字条上的字迹还是那样的熟悉,但梦依却有些不若平常那般从容了。 她不是一名愚笨的女子,自然知晓一个男人对她频频示好是何意。只是,她对他隐约是有些好感的,但若非前几日阿弃的话,怕是她便要沉迷其中了。他是杀手楼的楼主,是那样的身份,而且身边姬妾无数,她若是来到他身边,也不过是那群女子中的一人罢了!况且,在梦依心中,素来是内衣与男人不能同其人共享。况且,莫欢早已经有过那样多的女人了,想到若是两人在一起,梦依便有些膈应。她只想过着平淡的生活,便是找丈夫,也会要清清白白的,而非莫欢这等经验丰富的花丛老手。 闪电在梦依这里休息了一日后,便被吩咐着原路返回了。只是那木盒,梦依在打开后,就完好的绑在了闪电的足上。 第四十七章 反应 时值四月初,雨水已经离开几日,但空气还是有些凉薄。 清晨时分,竟有雾气笼罩。朦朦胧胧,雾气缭绕,仿佛一层轻纱将一切都掩盖了一般。梦依犹在睡梦中,但楼下已经响起了挥拳声。她揉了揉眼睛,随意披了件外衫走去,这才发现天依然亮了,只是微微有些阴沉罢了。 楼下,凌弃一袭黑色短衣,正用心的挥舞着拳头,额上的汗水偶尔划过,炫目的让人眯着眼睛,仿佛是看到了珍贵的宝石。 在这石洞中,凌弃除却那几箱子财宝,便是那些武功秘籍了。自回来后,便潜心修炼着。每每让梦依看到后却只能摇头,心中却暗自为他的辛苦担忧。但她也心知若是让凌弃停下,是万万不可能的。也不知幼年时,他是被何人教导。明明并不喜爱习武,但却务必要事事都做到最好。而且作为一名杀手,武功越高,保命的机会便也就越高。梦依起先并不知晓此事,便努力搜集各种的武功秘笈,待后来才知他尽然只是觉得不努力练习心中不安罢了。 待若问起他过去的事,他仔细想想,却摇头说并不记得了。梦依起先还以为他是推脱之意,后来才知,他是真的失了一部分记忆,只记得自己名为凌弃,以及一些平常事物,其他倒是不大记得了。不记得自己住在何处,家里有什么人。对此,梦依便愈发的怜惜了,她身无长物,帮不上凌弃的忙,便只能在生活琐事上对他多加照顾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梦依转身换好了衣裙,洗漱后,便下楼去准备早膳了。 而凌弃依然忘我的练习着拳法,对于周遭之事好似全然不在意一般。 同是清晨,但远在京城的花府中怕是没有这样安静了。 大厅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气氛,孩子们都已经被带下去了。这里,除却花家的自己人外,连一名侍奉的下人都没有。 首位上是花父同花母,下首则是花奕以及花昊花浩一双兄弟,再来便是花梓了。 “爹,江湖传言不可信。”见花父一脸怒容,花梓不由得安慰道。 花父并未被安抚,反而是怒气冲冲道:“这哪里是传言!整个江湖都知道了,哪里有人不清楚如今的杀手三竟然是夜楼楼主的入幕之宾!” 若是这夜楼楼主同他们没有半点儿关系的话,花父自然不会如此在意。但偏偏,这夜楼楼主名为花挽月,是花家最小的孩子。如今,他一届男子竟然传出这等风声来,这家中的父母兄弟心中哪里能放心的下来。 花梓一脸为难,不由将视线看向大哥花奕。却见他是一脸沉思,表情竟也有几分凝重。 而花昊花浩这对双胞胎兄弟,却好似无所事事般,对于这个话题看起来并不感兴趣。这对兄弟不仅是双胞胎,连性子也想象的很。性格乖张,处处透露出几分邪来。从小到大,这两人便是花父花母头疼的目标之一。 对于这江湖上的传闻,两人自然也是早有耳闻。但对于花挽月喜欢的是男是女,两兄弟可毫不关心。不说他们待人凉薄,而是觉得只要花挽月自己开心便罢了,又关其他人何事。只是,这大清早的便被拉扯到了此地,还未睡醒,心中有些忿忿不平罢了。 这兄弟二人自然是帮不上任何忙的,因此花梓也不指望他们能说出什么有用的话来,只要他们两个不添麻烦便也罢了。 只是未曾想,越是怕什么,什么就来。就在花父话音落下后不久,花浩便哈气连连说:“爹啊,你管那个三是谁的入幕之宾呢!要是挽月喜欢的,那又如何。” “胡闹!”花父勃然大怒,“挽月乃是一名男子,这三也是男儿,岂可在一起!”便是挽月要娶妻,那也要是名门当户对的世家之女才是,何以要这些草莽之人。 对于花父的话,花浩仅是懒懒的翻了个白眼,一脸无趣的说:“爹,挽月是大人了。他行事必有自己的一番考量,您能不能不要当作他是名三岁的孩童啊!他日,若是您硬逼,挽月不从那又如何!”对于花挽月,花浩却还是有些了解的。别看他这位七弟平日里看起来温和的紧,但他可清楚的很,花挽月分明是个说一不二,且极有主见之人。若是他不愿意的事,谁都无法改变他的决定。不然,当初也不会因为那桩婚事不满,而悄悄离家了。说起来,还是爹娘的错,早点问清楚多好,还连累了南灵儿一条性命。 “你懂什么!身为男子,就要成家立业,传承香火!你们两个年纪也不小了,还不成家……” 又是这句话,花浩都听腻了。但也确如花父担忧的那样,花浩花昊今年已经是三十几岁了,却还未成家,每日里倒是逍遥的很。只是,这二人,花父却是无法管教,因为从少年时,这兄弟二人便叛逆的很。 “成什么家!大哥已经成家,我和二哥有已经有了子嗣,这香火算是已经传承了。至于挽月,又没有人规定,一定要成家,并依照爹的愿望传承香火啊!”花浩满不在乎的说,全然不怕自己这番话惹得花父震怒。 事实上,花浩确实十分了解花父,因为他即使是发怒,却从不会做出任何实质性的惩罚。对于他的亲骨肉,无论犯了什么错,一向都是十分疼宠的。苛责的,永远只有外人而已。 “你还有脸说!你同昊儿做的那些糊涂事,我和你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连将这不干不净的私生子带回家来,我们也从未说过一句错!现在倒好,竟是振振有词起来!” 对于话题惹到自己身上,花昊表示十分的无奈。明明是谈论着挽月之事,怎么给花浩一说,就跑到他们这里来了。他不由得怒瞪了花浩一眼,让他多嘴。 花浩也自觉这话说的不时候,只是歪歪斜斜的在椅子上坐着,不去回答花父的质问。如此,才让花父重新就爱那个矛头对准了花挽月身上。 “奕儿,你怎么看?”花父有些期待的看着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大儿子,期待他能给出一个圆满的解决办法来。 花奕亦是在沉思,却未曾想到一个圆满的办法来,只能说:“还是先给小七去封信,看看他如何说罢。万一,这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去只是传言呢!贸然向小七发难,可是不妥。” 花父一向,确实也是这么个道理。便点了点头,说:“稍后,你便修书一封,送去挽月那里。” 花奕嘴上应着,心里却又是另一番心思。他总觉得这传言并未空穴来风,其中约莫会有些自己并不清楚的缘由。或许……他皱眉,不敢去想那个意外。小七幼年时只是依循父母的要求才换上女装的,虽成年后尤为改变,但这也不代表什么。挽月他是知道的,他素来性子温和,断然不会做出这等让家族蒙羞之事。 只是,任人如何臆测,这传言却是愈演愈烈了。甚至有人猜测说,这三是七年前出现在江湖中的,而这夜楼在江湖中也不过十余年的时间。莫非,这花挽月同三其实本就是一对小情人,但奈何家中不同意,只能私奔出来。只是不巧在私奔的路上失散,一人去做了杀手,一人便建立了这夜楼。 但无论外界如何猜测,夜楼同三都未曾给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好似这外面的风言风语于他们无关似的。不由得,便让人怀疑起了这传言本身的真实性。 而那厢,古一程正因为得到了这样一个天大的秘密而沾沾自喜着。那日正值得到藏宝图,心里开心,便忍不住多喝了几杯,于是便将这话给传了出去。怕是连古一程自己都未想到,这流言传播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短短几日,整个江湖便都知晓了。 而古一程更是害怕的紧,生怕自己泄露出这个天大的秘密,从而被三或是夜楼灭口。但是,任他担惊受怕,两边都一点反应没有,让古一程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于是,他便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藏宝图上。 江湖中人对于这藏宝图自然是兴趣颇大,绕是古一程在路上已经做好了万全的打算,还是受了些轻伤。坚持到回到家中,方才松了口气。若是那些人再纠缠下去,怕是他便无法全身而退了。未曾想这宝物的诱惑竟然如此之大,这一路上遭到的伏击竟然不下十余次。这还是他兵分三路,混淆视听后的结局。 对于古一程的归来,古家家主古奇自然是十分喜悦的。因这古一程可是他的儿子,又做了如此大事,心中的满意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当然作为一名男人,古奇对于这夜楼楼主花挽月的相貌也是极为好奇的。 若说古一程对花挽月没有好感,那绝对是假的。这样一名绝色佳人摆在你面前,又怎么会不心动。只是,这美人美则以,却是个名花有主的。况且,那女人的性子冷的紧,可不是个好相与的。 第四十八章 苦修 古奇未曾想到,这江湖中的传言竟然是事实,而且还是从花挽月那里亲口证实的。心中难免可惜这美人竟是配了名这样的男子,惋惜了一番,还是将注意力放在了藏宝图上。 “一程,快将藏宝图取来给为父看看。”古奇迫不及待的说道。 古一程早已准备好了,周围的下人早已经被屏退了,此处只有他们父子二人罢了。古一程如此,才小心翼翼的解开外袍,露出里面的亵衣来。这些日子,他都未曾换过里衣,便是为了这一天。之间,他将亵衣也解开来,掀开来一看,那亵衣内里,竟然绷着一层细密的针脚,藏宝图便被他仔细的缝在那白布中。 这也是为何,经历了十余次的伏击,却从未叫人将藏宝图抢去的缘由。便是因为,古一程一早便将藏宝图从木盒中取出,贴身放置着。 古奇诚惶诚恐的接过,小心的展开来一看,见果真如传言中所说,是张轻薄的烟罗纱,上绘着着精巧的图案,一看便知不是凡物。 “看来,这宝图果真是真!”这制作烟罗纱的方法已经消失了百余年,便是想要仿制也是不成。因此,古奇便断定,这藏宝图一定是真。 对此,古一程也是十分赞同的。虽然陆江曾说并不保证这藏宝图是否为真,但光是三被人追杀一事,便能得知定然是有人知晓了这藏宝图的下落,这才请三将王九杀害,并趁机夺图。却不想,三竟误打误撞的,将这藏宝图纳入囊中。想来是因为这藏宝图委实棘手的很,这才决定脱手的。 “父亲何时依照这藏宝图上的路线出发?”古一程有些兴奋,跃跃欲试道。 “不急不急。”古奇将这藏宝图妥贴的收好,方才说道:“最近这藏宝图一事在江湖中吵得热热闹闹的。那群人畏惧我刀剑世家,自然是不敢上门来。但若是出发去寻宝,必定会被有心人士尾随,到时候,可就不妙了。” 古一程仔细一想,确实也是这么个道理,便对父亲叮嘱道:“这藏宝图可得收在一个稳妥的地方,免得真让人偷了去。” 对此,古奇表示,他已经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地方,是不会给人察觉到的。 而夜楼中,却又是另一番气氛了。 夜月日日都要去看那密室一回,心中既是担忧,又是激动。担忧的是花挽月在此闭关,定然会吃住不好。激动的是,当花挽月出关后,武功定然会精进不少,到时候那凌弃肯定不是主上的对手了。 密室中,花挽月确实以从未有过的毅力锻炼着自己的武功,短短数日,便有所突破。师父一生有两项绝学,一为火云功,二为寒冰绝。只是,这一冰一火,却不能同时练习,不然则会有性命之忧。师父一生都未娶妻,致力于钻研武学,终于在晚年时,悟出如何将这两种功法同时修习的法门。那便是保持童身,切忌不可泄了元阳。 而花挽月那时对于情事并不挂心,想到如此,便将这功法依照师父教导的方式练习了。只是,未突破第八层功法,是万万不能触碰女色的,不然便会散功,所耗费的努力全部都付之东流。 因此,即便在后来花挽月得知了自己对南灵儿的感情,身体上也并未任何异样。这便要从这两种功法上说起,火云功会让修习这等功法的人浑身燥热,且性子也会变得极为急躁。尤其是随着功力加深,便会愈加的明显。除非当你修炼到第六层,性子才会稳定下来。而寒冰绝则是反之,修习寒冰绝之人,性子只会变得越来越冷漠。但花挽月却是两种功法都修习了,因此他表面上看起来温和,但内心里却也是有着冷漠的一面,只是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也是为何,当初知晓自己的家人对南灵儿的所作所为,能毫不犹豫离开的缘由。而这也是当初让他抛弃婚宴上的南灵儿,选择逃跑的主因之一。 如今,火云功同寒冰绝尽数已经突破了第六层,让花挽月的性子也沉稳了许多。但更多的是觉得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经脉间涌动的强大内力,更是让他喜悦不已。未曾想到,自己这几年来疏于练功,短短几日便突破了一层,当真是可喜可贺啊! 只是,凌弃的武功注重一个快字,除却那一身诡异的轻功,同那分筋错骨手外,花挽月竟未曾在他身上发现其他武学的痕迹。是他不欲展示,还是他身负武功,也只有上述两项。但花挽月相信,凌弃本人必定比自己看到的要复杂的多。 从资料上看,在短短一年间,此人便一跃成为了杀手榜上排名第三的杀手,这速度未免有些诡异了。而且,在此之后的数年间,这排名竟然从未变过,不免让人怀疑。是三有意为之,还是另有其他的原因。 如此,便让花挽月想到了杀手楼的楼主莫欢。那可是一个有趣的男人,表里不一,同自己也有些相似之处。据说此人放浪形骸,堪称情场浪子。只是,为他倾心的女子却多的如繁星般数不过来,大约是此人极有手段吧! 花挽月静心凝气,双腿盘起,双手放于膝上,运转功力于全身,参悟着第七层的精髓。 犹记得,当年他第一次修炼寒冰绝时,性子冷漠的,让灵儿以为自己是病了。幸好自己有过掩饰,且灵儿一向不会深究,才勉强蒙混过关。 心思一动,让内力在经脉中随意游走起来,花挽月连忙凝神,再也不敢随意思量。 密室里算不上温暖,为了通风,这里的温度比外面还要低上少许。平常人若是在此处待上一会儿,便会觉得浑身寒冷,可看花挽月,却是神态如常,甚至连额头上都沁出了些许的汗珠。 武功中分作内功同外功两种,内功注重的乃是内部的修为,故而练起来极为耗费时间,甚至好多年都不会有任何所成。但外功却不同了,锻炼的人的体魄和心智。只是,内功如流水,循序渐进,积少成多,内力雄厚之人,哪怕外功并不出色,却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但反观外功,却鲜少能跻身高手之列,而且极难突破。但若是两种功法相互叠加,那效果便惊人的很。 火云功同寒冰绝都是一门高深的武功,包含了内功修为,自然也有外功辅助。但必须要内功精进,才能依循功法的不同,修习不同的招式。 花挽月虽对这火云功同寒冰绝烂熟于心,但对于其中的某些招式却是不喜的。他虽是男子,但毕竟还受到多年女装的影响,不喜欢那些大开大合的招式。而更趋于优雅,更加华美的招式。幼年时,师父曾因为这个缘故狠狠斥责过他。但见他并未疏忽武功,这才放任他为之了。 而对于师父的担忧,花挽月自然是理解的。只是,那种拳法,他却无法喜欢起来。他容貌俊美非凡,幼年时便着女装,挥舞着拳头的模样,总归还是有些让人觉得不舒服的。况且,他着装向来以宽袍大袖为主,女子华丽的衣着逶迤坠地,繁复的衣着对于招式便必须有些讲究了。 在密室中修习的日子,比花挽月想象中的要轻松的很多。但唯一让他有些无奈的,便是自己的衣裙,多少有些阻碍了他的步伐。后来想到此处只有他一人,便索性脱去了外裙,随意将长发绾起,挥洒招式便顺畅了许多。 失去了那层大红衣裙的妆点,花挽月简单束发,洗尽铅华,眉宇间竟多了几分英气。虽面容还是美丽可人,但看那棱角,约莫也会让人看出他男儿的身份来。对于这一点,花挽月却是未曾想到的。 无论一名男子生的如何貌美,若无故意修饰,他日长大后,男子的姿态还是会显现出来的。而花挽月便是如此,他本就只是喜爱女子的妆容衣着罢了。如今失去了那些外物,本身的自己便显现出来。褪下了那层衣裙,发觉他竟是宽腰窄臀,腰腹部的肌肉虽并不虬结吓人,却有着优雅的线条。 如此的花挽月,是这二十年来,为人不曾见过的。以至于,当花挽月收功后,准备沐浴时,看到水面上有些陌生的容颜,竟然是呆愣了半晌。 他反复摸着自己的五官,确定此人正是他。往日里,他即便是在水晶镜子前,也未曾好好注意过。怎么,他竟然是生的这个模样不成? 至于这其中的缘由,便免不了火云功的功劳。这火云功属阳,花挽月修炼,自然男儿气质便凸显出来。而寒冰绝却是男女皆适合,而改变更多的只是花挽月的气质罢了。但这改变,是好是坏,却只能凭借他自己的喜好来断定了。 第四十九章 功成 清晨,当凌弃站在空地上开始练功,看到从天际飞过的那道黑色的影子时,暗忖最近这同杀手楼之间的往来书信是否频繁了些。 不仅是他,梦依更是烦不胜烦,简直想把闪电的毛全部拔了,搁在锅里炖了一锅汤好歹也滋补一下。她好歹也是名女人,而且还是有过恋爱经验的女人,哪里会看不出莫欢那里的意思。他这架势,分明就是打算追求自己。 若说起来,莫欢此人还真的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为人英俊,且多金的很,除却他杀手头子的身份外,当真是好的不能再好了。这也是为何,那么多的女人前赴后继的缘由。只是,梦依却不想成为这其中的一个。不消说莫欢对她的兴趣什么时候会减退,便是他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的速度,便让她不敢恭维。她也清楚,若想在这古代寻一名身心干净的男人,简直比在沙子里找金子还难。这个将三妻四妾合理的地方,是她最不喜欢的一点。 况且,她虽对莫欢有一点的好感,也被他的生活作风给打消了。她还没有犯贱到要同别人穿一条内裤的地步,这世间男人多的是,又不只是他莫欢一人。即便她日后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就守着这听雨小筑,同阿弃生活一辈子又如何! 因此,对于这次莫欢的来信,梦依还是没有理会,只遣返了闪电,便下了楼。 空地上,凌弃挽了个剑花,收了软剑。 梦依见状,上前笑问:“今日怎么早早结束了?” 凌弃定定的看了她一阵,让梦依心中有些毛毛的,方才说:“累了。” 梦依嘴角一抽,心想这平日里练上几个时辰,从未叫苦叫累的人好像不是你似的。但梦依也知晓,凌弃定然是心中有事,不然也不会如此。不由得,便想到了最近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之事,眼角的余光睨着凌弃,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思索着为何听到这个传言,他除了一开始的愤怒外,以后竟然一点情绪都没有流露出来。 凌弃确实心中有事,就在方才他发现自己的武功又精进了。从石洞中寻来的武功秘籍,他已经学了大半,有的并不适合他修炼,便嘱托梦依将秘笈藏好。凌弃心知,以自己的武功,怕是在江湖中也算的上是佼佼者了。只是,他并未同高手过招,并不清楚自己达到了如何地步。若说唯一一位算的是高手的便是花挽月了,只是他武功虽高,却缺少实战经验,且疏于练功,这才被自己轻易赢了去。若是那日遇上的花挽月有用心习武,怕是当日的情景便不一样了。 他不懂为何花挽月要独独让人传出这等流言了?夜楼乃是江湖中最富盛名的情报组织,若是没有夜楼的允许,这消息又是如何送出去的。他有仔细想过花挽月放出这传言的意图,大约是为了报复自己。只是,即便是为了报复自己,也不能累及自己的名声。按理说,他不应该如此小气才是。 但事实上,花挽月确实是小气的很。因为凌弃将他的高傲狠狠的踩在了脚下,后来又因为藏宝图带来的麻烦,才让当日花挽月似不经意的出口。但他知道,这便是为了报复,很单纯的报复!凭借他花挽月在江湖中的声名,人们见不到他的容貌,怕是对他这个传说中的姘头便好奇的紧。你三不是神秘莫测吗?你三不是从未被人看到真面目吗?如今,我倒要看看,一个被江湖人争相一睹面容的三,到底会躲避的如何狼狈! 这一层,自然是凌弃同梦依都没有想到的。 梦依的理解是,花挽月确实是看上了她家阿弃,只是求之不得,只能想到了这种下作的方式。她甚至悄悄派人去调查了花挽月,只是得知此人已经娶亲,竟然还是冥婚。由此,便让梦依对花挽月的所作所为阴谋论了。她猜想,该不会是这花挽月的妻子过世,他心中悲痛欲绝,这才转而喜欢上男儿了吧!这样一想,便猛不丁打了个冷颤,决定一定要将凌弃看的紧紧的,生怕他被变态给勾了去。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莫欢那边久等不见梦依回信,送去的信和礼物,也被原封不动的送还了。心中奇怪的同时,便暗暗去翻找了最近楼中接到的任务,选了以相对不容易的任务,便指派给了凌弃。 莫欢这几年同凌弃见面的此处五根手指都数得过来,但每次一见,便发现他的武功又精进了,速度快的吓人。将他送走后,他才好悄悄的去往听雨小筑,去听听佳人到底是如何看法。 莫非,小依是害羞了?摸着光洁的下巴,莫欢笑得有些得意。 而梦依在看到闪电后,照例打算将它赶走,但是闪电就是伸出爪子,硬是让梦依取下木盒。无奈,梦依只能将木盒取下,打开一看,心中便庆幸幸亏有闪电的执着。这里面赫然是这次的任务,若是她将木盒返还了,到时候肯定是有些小小麻烦的。 展开字条细细看了看,任务并不算难,只是地方有些远。西域……距离这里果然远啊!这谁要请杀手啊!竟然大老远到了中原请人去西域杀人,当真以为自己的钱多的烧得慌吗?不过,这任务不难,给的赏金也是可观的,梦依自然是十分开心的应下了。 凌弃沐浴归来,发上还带着水气,散落下来的长发便随意披在身后,倒是给他冷漠的气质中稍稍增添了几分柔软。 “阿弃,你来得正好。”见状,梦依连忙唤道。“这就是这次的任务,你先看看。” 凌弃展开来一看,见这赏金确实高的有些吓人,大约是让人不远万里去西域杀人,大部仍都不愿意接下这个活计吧!不说这任务是否棘手,只是这沿路上,便蕴含着无数的危险。但凌弃却是爽快的应下了,因为他曾经在梦中看到一片黄沙,火辣辣的太阳,以及在太阳下艰难行走着的自己。他不知道这个梦境是何意,却也想去一探究竟。如今,这任务也算是给了他一个机会。 “按照字条上所说,我明日便离开。” 对于他的离去,梦依已经习以为常了,便淡淡的说:“我一会儿便去给你准备好路上换洗的衣物,和干粮。银钱多带上一些,反正到后来杀手楼是会帮你报销的。” 这也是梦依当初同莫欢硬争取来的福利,有时候杀手杀人,一走就是好几日,这路上的开销总不能让他们自己负担吧!若是赏金够多便也罢了,但若是寥寥,可就亏大了。 莫欢想想,觉得也无伤大雅,便答应了。 只是未曾想到,因为这个福利,让不少人都纷纷投诚到杀手楼,这自然也是梦依没有料到的。 “中午给你好好补补,明日你便要离开了,这路上可要吃不好睡不好的。凡事都要小心,不要累着自己,也不要苦了自个儿。住店的时候,一定要挑干净的上房,不要不舍得花钱……” 这些话,每次当凌弃离开时,梦依都要说,这些年来便也成了习惯了。 自从遇上凌弃后,梦依发现自己照顾人的功力与日俱增,堪比幼儿园的阿姨了。 岁月如梭,转眼竟是两月过去了。 而花挽月也在密室中待了足足两个月,这两个月来他可是大有突破。竟然一跃,将功力提升到了第八层,只是这第九层却无论如何都突破不了。他想,这大约是到了一个瓶颈,便不在着急,免得走火入魔可就不妙了。 夜月早已经得知了花挽月今日要出关的消息,因此早早便在密室前等候着。 见石门缓缓打开,看到未施脂粉,眉宇间多了几缕英气的男子,他还是难得怔愣了下。但很快,夜月便恢复了常色,上前恭敬道:“主上,属下已经让人为主上备下香汤。主上是要先行用饭,还是先行沐浴?” 花挽月看看这外面已经丰沛了不少的景色,淡淡说:“便先沐浴吧!对了,这两个月来,江湖上可有什么动静?” 夜月说:“古家那边尚无动静,似乎并不打算动身去挖宝。而江湖中的不少人都蠢蠢欲动,似乎对这宝藏之事还尤为关心。” “那凌弃那边又如何?”花挽月状似无意问道:“难道,他最近没有出去杀人吗?” “主上闭关后,三仿佛从江湖中消失了一般,已经有好久未出现了。主上若是需要探察三的下落,属下立即便命人去查探。” “不用了。”花挽月一脸淡淡的说,“不过是个不相干的人罢了,无需在意。倒是,我闭关前无意放出的风声,如今怎么样了?” 提到这儿,夜月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主上做事有失身份了,即便是在喜欢凌弃,放出那样的风声去,还是对主上不利啊!” “……”花挽月愣了愣,一脸奇怪的说:“谁说本座喜欢凌弃了?” 难道不是吗?夜月的脸上,分明这样明明白白的写着。 第五十章 西域 西域小国林立,以出产和田玉为名。 同大夏往来贸易频繁,只是这西域路上却是多艰险。稍有不慎,便会送命,迷失在这漫漫黄沙之中。 启程前,凌弃已经详尽从书架上寻了西域的书籍来看。因此,并未将这其中的危险告知梦依。快马加鞭,走了足足一月,才抵达大夏同西域的边境小城。 凌弃舍了大价钱,定制了弯刀长靴,衣料自然也是以黑色为主。虽天气越来越炎热,只是在沙漠中,黑色却能吸收阳光,不会让人被灼伤。黑色的外袍,在这里被称作是迪史达什。虽说白色的袍服端庄大气,但是在沙漠中却并不适合,往常西域的百姓们也只会在家中穿着。黑色耐脏,在沙漠中水源极为珍贵,有的地方常年缺水,几年都不会洗一次澡的。而若是要穿行沙漠中,必定选择黑色,若是选择白色,没几日便会变得同沙砾一个颜色了。 缠好头巾,凌弃便走出了客栈。来时,他已经同一个商队说好,路上搭伴而行。虽说凌弃独行惯了,但对于不熟悉沙漠地形的人,此举无异于找死。若是想好好的活下去,人多便不失为一个稳妥的办法。 商队的头目被人称呼为莫克老爹,是名非常随和的老人。他在沙漠中经验丰富,做两地之间往来的贸易,已经有几十年来。从幼年时,他便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后来父亲过世,他便顺势接了班。可以说,在这条路上,他是最好的向导。 算凌弃好运气,竟能碰到莫克老爹。平常的西域百姓虽然同大夏也有往来,可不如莫克老爹这般好说话的。 凌弃来时,莫克老爹将在给骆驼喂水。这里距离沙漠还远,因此水源并不匮乏,但也十分珍贵。手下人清点着从大夏买来的丝绸瓷器,这是此次之行最重要的东西了。 忽然,见一名穿着迪史达什的年轻人缓缓走来。莫克老爹见自己堵在了路上,连忙牵着骆驼给人让路。却不想,那年轻人一动不动,莫克老爹不由皱眉,一串西域通语便吐露出来:“小伙子,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年轻人回道:“昨日同大叔说好,今日要结伴而行。”声音低沉冷漠,在炎热的天气中,竟然意外的带来了几分清凉。 莫克老爹一愣,猛然想起:“你是昨天的那名汉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这年轻人正是凌弃,他不知自己为何竟然能听懂莫克老爹的西域话。好似他的脑海中本来就存在着这种语言一般,张口便很舒畅的吐露了出来。 莫克老爹一笑,说:“没想到小伙子这西域话说的竟然这样好。”若非凌弃的样貌委实不像一名西域人,单看他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倒是同那里的人没有什么区别。 凌弃自然不会告诉莫克老爹自己去西域的实情,便装模作样说道:“我在那里丢失了某样宝贵的东西。” 莫克老爹一愣,便哈哈大笑起来:“该不会小伙子爱上了那里的姑娘吧!” 凌弃假装沉默了半晌,才缓缓的摇了摇头。“我丢失了我的记忆。我每晚都会做梦,做一个关于沙漠的梦,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于是,数月前,便起身来到此处,想寻访一下。没想到,竟然对这里有着奇异的熟悉。所以,我认定我的记忆便丢失在了沙漠中……” 听完凌弃的话,莫克老爹唏嘘不已。他曾也听说过有类似的事情,有的人撞到了脑袋,然后便失去了记忆。没想到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竟然也遭受了如此打击。长叹一声,上前拍了拍凌弃的肩膀,安慰道:“哦我可怜的孩子!真主会保佑你的,你一定会找到你失去的东西!” 凌弃稍稍抬了抬嘴角,轻声说:“但愿如此。” 出了这边境小镇的西门,外面的景致便有些不一样了。起先还能看到长着野草的土地,继续走下去,在翻过了一个山岗后,便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远处的黄沙仿佛同蓝天连接在了一起,让人无法窥到一丝方向。在这里的地方,除了观察星星月亮以及太阳的方向,几乎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辨别方向了。 凌弃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乃是西域的宝马,是他在小镇中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相较于在大夏的价格,已经便宜很多了。骆驼在沙漠中确实方便的很,只是一般是用来搬运货物。但若论脚程,却还是马匹的速度更快一些。 莫克老爹将凌弃竟然如此通晓这其中的门道,更加认定凌弃那一番话。虽说凌弃说的模棱两可,但难耐当地人大部分民众生性善良,即便是再来一个人,也有被欺骗的可能。 若说在大太阳下,穿着一袭黑衣,委实是件罪过。但凌弃这么多年来,早已经习惯了。即便是酷暑中,他穿着黑衣也不会流汗。 见他端坐在马儿上,背脊挺直的模样,莫克老爹投去一抹赞许的神情。这小伙子虽不是西域人,却有着西域人的性格。 起先在路上还能遇到一些商队,但渐渐走来,路上的行人便愈发的稀少了。 在沙漠中第一夜,凌弃是看着头顶的星星后,钻进帐篷中渡过的。 第一夜祥和而安静,除了外面呼呼的风声外,便只有沙砾打在帐篷上发出的啪啪声了。 清早,凌弃早早的便起床了,而其他人亦然如此。 早上的天气凉爽,天有些蒙蒙亮,便可以上路了。虽然夜晚的天气凉爽,但沙漠中存在着许多未知的危险,所以有经验的人从不会在黑夜中赶路。 燃烧了一夜的骆驼粪在清早仍有余温,莫克老爹有加了些干燥的骆驼粪,便在架子上煮了茶,分给每个人。 凌弃接过来道了声谢谢,便忍耐着那浓郁的奶腥味儿,喝了下去。奶制品,在这里可是非常宝贵的财富。不仅可以补充水分,还能忍耐饥饿。 就着骆驼奶嚼着干涩的馕饼,对此凌弃到并无什么挑剔的地方。他虽对美食有着异于常人的追求,但却也懂得入乡随俗这一道理。如今在这沙漠中,哪里能提供那么珍贵的食物。况且,在杀人的路上,他一向是以馒头和白水果腹。不仅方便,而且不会让身体上产生异样的味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后,便准备上路了。 此刻天刚蒙蒙亮而已,天边还泛着鱼肚白。但相较于中午的酷热,清早沙漠中的气温虽然低了些,却也舒服的很。 马儿已经喂过草料和水了,凌弃翻身上马,便随着商队继续上路了。 路上,大伙儿都避免说话,这样可以减少喝水的次数。 莫克老爹已经观察了凌弃一整日,发现这个年轻人不仅少言寡语,连性子都淡的很。路上,不见他与旁人交流。若非是听到过他讲话,还以为此人是个哑巴咧。 而对于凌弃的好奇,又不单单只是莫克老爹而已。 商队中的所有人,都对这个年轻人好奇极了。这年轻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独自一人进入沙漠呢?但莫克老爹不说,他们想上前去问,可一看凌弃那冷淡的神情,便通通都打消了退堂鼓。 此刻的凌弃穿着一袭黑色的迪史达什,头上缠着头顶,只露出一双黝黑冷漠的双眼来,足上等着一双牛皮靴,腰间挎着一柄弯刀。若非他人是在这商队中,猛看去还当真同沙漠中的沙盗穿的是一模一样。 这沙盗乃是沙漠中一些因为种种原因而生活不下去的落魄武士,聚集起同伙,在沙漠中打劫来往商旅,便形成了沙盗。随之沙盗规模的壮大,渐渐让人们开始畏惧起来。因为沙盗大多生性残暴,烧杀掳掠无所不作。若是侥幸被抢了财物便也罢了,若是惹怒了他们,被直接杀死也是有可能的。 而对于众人的火辣辣的视线,凌弃好似一无所知。但事实上,只不过见这些视线并无恶意,并没有在意罢了。 走过的脚印很快便被风吹起的黄沙覆盖了,一层一层被吞噬掉的脚步,让人不寒而栗。但在沙漠中,这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并不为人所注意。大约只有初进入沙漠中的人,才会对景象害怕不已。 而凌弃的淡定,再次赢得了莫克老爹的好感。年轻人嘛,就要胆子大一点,这才像话嘛!年轻时,莫克老爹的父亲总是对他说着这句话,后来莫克老爹便渐渐的明白了。在这沙漠中,若是没有勇气,便无法生存。因为这里的生存环境,本就比中原恶劣的多。 遥遥望着远处的黄沙,莫克老爹露出了一丝笑容。用不了多久,他便能回到自己的家中了。 第五十一章 沙盗 烈日下,除了一望无际的黄沙外,便没有其他景色了。头顶是火辣辣的太阳,热得让汗流浃背。虽没有到夏天里最热的时候,但这样的艳阳已经让人够难以忍受的了。 饶是偶尔会遇到一点植物,也是枯萎死去多时的树桩罢了。动物的尸骸早已经化作白骨,一阵强烈的热风袭来,才能窥探到一角。便让人心生恐惧,不知这黄沙之下掩埋了多少动物或是人类的尸骸。 但对于莫克老爹来说,这些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在沙漠中穿行,本就是件极为考验毅力的事情。假若水源食物携带的不足,若是身边有动物还可以用其血肉一解饥渴,但若是什么都没有,除了饿死渴死,便没有其他法子了。 沙砾打在面纱上,发出细小的啪啪声。猛烈的风,吹的人脸面发疼,但这一切好像都不能撼动那年轻人分毫。他便像一尊雕塑般,稳稳的坐在马背上,偶尔眨眨眼睛,不曾说话,连喝水的时候都很少。 在沙漠中,要懂得忍耐干渴。而凌弃显然将这一点执行的很好,不说话不出汗,便减少了水分消耗的可能。为此,他刻意封闭了身上的毛孔,这样做身体上虽难受了些,但却可以阻止炎热流出汗水。早前他倒是在某本残缺的古籍上看到过,说江湖上有一门名为寒冰绝的功夫,可以让人身体由内到外都散发着寒意,到未尝不是一个适应在此的武功绝学。 凌弃的内力深厚,封闭身上的毛孔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只是若以旁人来做,怕是没一会儿便会耗费不少内力,坚持不下去了。连凌弃都不清楚,他的脉象和身体明明不过是二十几岁的模样,为何身体中的内力却有一甲子。难道,这也同自己缺失了的记忆有关系吗? 虽然对过去的记忆并不好奇,但往往身体上发生的一些无法理解的怪事,都会让凌弃想到那曾经被自己遗忘的过去。以前的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犹记得,自己一醒来时,便是在一个山谷中,身上衣衫破败,而且还有血渍,身体也虚弱的很。他足足在山中养了一个月,方才可以出谷。那时的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填饱肚子的活计,正巧看到有人行杀人之事,便计上心来。 时间过的飞快,一转眼已经数年过去了。那些失去的记忆除了偶尔会来到他的脑海中造访一番外,便没有什么奇怪之处。 凌弃脑海中飞快的运转这,正是关于这次的任务。杀掉这人并不难,此人也不过是当地的一名土财主罢了。平日里鱼肉乡里,这才有人雇凶杀人。约莫请了杀手楼来,是怕暴露是由当地人雇凶的真相。 一行人走走停停,在沙漠中又是过了好几日。携带的净水已经所剩无几了,若是再遇不到水源的话,怕是这群人就危险了。 总金额幸亏有莫克老爹在,他对此地的地形极为熟悉。沙丘受风力影响,常常会改变形状和地点,因此常年在沙漠中生活的人,自有自己的一番探路的方式。 将近入夜时分,莫克老爹让众人朝南面走,说那里有一处小小的绿洲。 绿洲是指沙漠中具有水草的绿地。这种地方,在沙漠中尤为难得。绿洲的形成并不容易,或是此地有泥土和石块可以聚拢水源,便是地下水渗出,才形成绿洲。但无论哪种原因,对于沙漠中的人来说,这便是上天的恩赐。 在这荒芜的沙漠中,确实星罗棋布着许多水草丰茂的绿洲。只是随着太阳的灼热,一些绿洲渐渐消失,但随着地下水的涌出同雨水的滋润,又会有新的绿洲出现。而小型的绿洲,往往会在几年中如昙花一现。有时,你数月前还曾见到它,但再去寻找时,那里已经成为了一片干涸之地。 行走了大约小半个时辰,便感觉四周的空气陡然一阵清亮,风送来的泥土湿润的气息。再看远处,分明有着几丛低矮的灌木,开着热情的红色小花。 “那是红柳,我们当地人也叫怪柳。” 凌弃听到莫克老爹的声音,仔细端详那些灌木,见形态各异,枝杈蜿蜒扭曲,当真可以称作是一个怪字。 红柳丛附近,便是一汪清澈的湖水,映衬着蓝天白云,别提多么美丽了。 此刻夜晚即将到来,湖水在晚霞之下,显得有几分羞涩,波光粼粼的水面,偶尔竟能看到几条银色的小鱼。 莫克老爹命令商队原地休息,并命人赶快将所有的水囊装满,埋灶煮饭。沙漠中的水可是很珍贵的,是容不得半点儿浪费。 凌弃小心翼翼的用手掌捧起,痛快的饮了一口。只觉得这水质甘甜,竟是意外的好喝。 大约是看出了他的奇怪,莫克老爹便笑着装着水,便解答:“这些水可是来自雪山的恩赐啊!” 沙漠地带都是沙砾构成,即便由泥土,也在沙土的最下层。而此处所有高山,每到春夏高山之上的雪水融化,却不会在地面上留下任何痕迹,而是顺势便渗入了地下,形成地下水。而倘若遇到有地势凹陷,或是遇到阻挡,地下的水脉便会涌出,这便是绿洲中水源的源头。 凌弃静静听着莫克老爹的解释,给自己的水囊全部装满了水,又牵了马来,让它也好好喝个够。 骆驼宽厚的嘴唇蠕动着,将湖中的水尽数纳入自己的体内,看起来甚是享受。 而那边,已经架起篝火。用的便是这附近枯死的植物,已经没有一点儿水分了,遇上火便会点燃。锅子里煮着一些肉糜,难得不用咀嚼那些干涩的肉干了。 即便,这肉糜不过是加了些撕碎的肉干,和着饼子和红柳的花朵罢了。 但即便如此,大家也吃的很香甜。在这样一个环境严酷的地方,每一餐饭,每一口水,都是老天的恩赐。所有人,都会抱着感激的心情,享用着这些算不美味的食物。 凌弃这些日子吃着干涩的馕饼,虽然没有表达过丝毫的怨言,但对于其他的食物还是有着一丝渴望的。如此,吃着这些并不算美味的肉糜,却觉得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一般,连表情中都带着幸福的味道。 枯枝燃烧时发出“噼啪”的响声,不时跳跃一簇火光。 饭后,众人看着头顶广袤的天宇,看着繁星点点,心中是前所未有的放松。 然而,忽然闻听到一阵马蹄声,像是有马队朝这里赶来。一时间,所有人都戒备了起来。凌弃也慢慢坐起,手指压着腰上的弯刀。 但让他们担忧不已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当那一群穿着黑衣蒙面的男人们骑着马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有人直呼:“哦!我的真主啊!” 来的人果然是沙漠中最猖獗的沙盗,光是看他们的打扮,已经浑身煞气,腰佩弯刀的模样,便知道。 沙盗一伙人也未曾想到这绿洲旁竟然已经有了人在。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打马前来。毕竟,他们是沙盗,是无所畏惧,如风一般的人。 随着这伙人的靠近,众人戒备而恐惧。没有人知道他们能不能在沙盗的手中逃脱,或者是活下去。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商队,即便身带武器,但若是对上这群凶残的家伙,怕是也凶多吉少。 莫克老爹在这沙漠中多年来,自然也经历过类似的情景,但都侥幸逃脱了。他平生第一次遭遇沙盗,还是他十六岁的时候。那时,他被绑在双手,看着眼前的沙盗疯狂的屠戮。但最后,因为分赃不均,那群人竟然打起来了,从而忘记了他还在一旁,便侥幸逃过一劫。不知道,如今还没有这么幸运了。 打头的是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浑身包裹的严实,只露出一双鹰隼般锋利的双眼。在夜色下,仿佛散发着寒光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他骑着的是名浑身毛色漆黑的骏马,光是站在那里,便给人以无限的压力。 这伙人看起来已经刚刚劫掠过一个商队了,在他们的马背上,还驮着那些抢来的战利品。被血浸染了的木箱,无不让人看到了那背后的残酷。 莫克老爹站了起来,朝那人鞠了一躬,道:“这位大人,小的们只是做一些简单的生意。若是大人愿意的话,小人愿将全部的货物都赠与大人,只求大人能绕过我们这群人的性命。” 男子听完莫克老爹的话,没有反驳,只是朝身后的人挥了挥手。在众人胆颤心惊的目光中,在距离莫克老爹他们有段距离的地方,搭建起了帐篷。 莫克老爹不知道这是不是代表对方有放过他们一马的意思,但见对方好像对他们一点兴趣都没有,他还是放心不下来。 谁不知道沙盗一向凶残至极,性子也难以琢磨。没准儿现下应了你,一会儿便要了你的小命。但无论如何,他们现在是有了一个可以喘息的机会了。 莫克老爹低低一叹,为着前路渺茫的命运。 火光中,男子并未朝这边投下一丝多余的关注,好似真的对他们并不在意一般。 第五十二章 死神 夜色愈加的深沉了,仿佛一层黑色的幕布将一切都笼罩了一般。 黑夜中,似乎有一只黑色的大手,紧紧的扼住每个人的喉咙,让任何一点的风吹草动,都能这群可怜的人被惊吓到尖叫起来。 沙盗们自顾自的准备着晚餐,好像当附近这些人并不存在似的。 马儿们身上货物被一件一件的卸下下来,甚是还有蒙着面纱,但模样却并非是西域人模样的中原女子。 那两名中原女子一被拉下马,口中的娟帕被取出,便开始破口大骂起来。“死蛮子,快放开本小姐!不然本小姐定然叫人摘了你的脑袋!” 这一串话说来,让人听后咂舌不已,暗想是谁家养出这样的姑娘,竟这般的泼辣刁蛮。 这女子的模样却是看不清的,但蒙着一层火光的眸子却极为美丽。在她身边跟随的另一名女子,显然是婢女之流,正怯怯的跟在她身旁,担忧的看着这女子。听女子说话的声音,料想年岁不大,也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只是不知这样的人,为何会出现在这大漠中。 沙盗们来去如风,随时都会在空旷的大漠上出现。因此,往往是防不胜防。即便是有心想要围剿,却也无从办法。 这少女骂了一会儿,料想是口干舌燥有些累了,便懒洋洋的昂着下巴,说道:“我渴了。” 对于她这幅模样,凌弃看后,竟觉得暗自好笑。这少女真的好生胆识,难道没有注意到自己此刻是个什么处境,双手被缚,分明一副阶下囚的模样。却偏生还是一副高傲的做派,这脑袋该不会是有问题吧? 大部分的西域人都是听不懂中原话的,料想这群沙盗也是。任由这少女叫嚣了半天,都无人理会。 那婢女模样的女子上前悄悄的碰了碰少女的衣袖,一脸担忧道:“小姐,这群人不是好惹的,咱们还是……” 少女一听这话,顿时不满的大声嚷嚷道:“怕什么!我可是……” “我的小姐!”那婢女猛地一声,阻止了少女的接下来的话语。“这可是在大漠中,咱们的身份是不管用的!” 少女还欲说话,但想到路上遭遇的那番情景,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在自己面前被杀死呢!此时此刻,她也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当初就不应该同爹爹生气,悄悄跑出来的。但事已至此,后悔又有何用呢! 只能按捺下心头的害怕和焦躁,随意便在沙地上坐了下来,闷闷不乐的模样,任谁看到都知道她是因为什么生气。 见她总算不闹了,婢女才松了口气,也悄悄在她身旁坐下。 少了少女吵闹的声音,气氛再度紧张了起来。 首领模样的黑袍男子身下垫着软软的羊毛毯子,手中持着一只水囊,只是风送来的味道,却分明是烈酒的味道。 轻轻拔掉水囊让的塞子,男子拉下面纱,意外的露出了一张极为年轻的容颜来。看他的模样,也不过二十几岁,在沙漠地区常见的麦色肌肤,英挺的下巴上并未如一般人蓄着短髭,而是光洁的很。俊朗的外形,不羁的神情,这是一名十分英俊的年轻男子。 他随意坐在那里,褪去身上厚重的外袍,黑色的贴身袍子下,隐约可以看到虬起的肌肉和坚实的臂膀。 少女在看到这一幕,脸色微微一红,低斥了声:“无礼的蛮子。”只是,那一双含羞带怯的双眼,却总是忍不住停留在男子的身上。 凌弃看着对面的情形,悄悄的收回了按在弯刀上的手指,小心翼翼的向一旁挪去,打算钻进帐篷里睡下。 “你们是哪里的商队,运送的是什么货物?”忽然,那男子竟意外的开口了。声音低沉动听,扣人心弦。 莫克老爹心头一跳,连忙如实回答:“小的这商队是来自库城,运送的是从大夏的丝绸和瓷器。” 男子挑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牢牢的盯着前方,忽然道:“那么,这个人也是你们的手下了?”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众人的注意焦点便停留在了那个身形有些瘦弱的年轻人身上。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迪史达什,缠着同色的头巾,只看到一双在夜色中宛若深潭一般的双眸。从他的穿着来看,分明就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西域人,不知为何男子却独独对他多看了一眼。 少女虽然并不会说西域话,但却能隐约听懂一些。此时,也不由得看向那处。黑暗中,那年轻男子如同黑夜融为一体,让人竟是无从察觉。她皱了皱眉头,这人好生古怪,总会让人下意识的将他略过。什么人的存在感,竟然如此的低。 “这……”莫克老爹有些为难。其实,即便这些年西域同大夏往来贸易频繁。但不少人还是对中原人有些敌意的,若是他将这小伙子的身份告知,这头领若是一个不开心……眼前仿佛闪过了一道血光,让莫克老爹不敢去想象。 “怎么?怕了。”男子仰头饮下一口烈酒,酒液沾湿了他的下巴,忽听他哈哈一笑:“有什么好怕的,我又不是吃人的怪兽,莫非还能将你吃掉了不成。” 莫克老爹干干一笑,不知如何应对。 而那厢,已经有人不满道:“我们头领问你话呢!你怎么回答,难道是想找死吗?” 莫克老爹一惊,正不知如何是好,忽听一道低哑冷漠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难道,这其中有什么关系?” 说话的正是一直默不作声的凌弃,但却是让莫克老爹惊出了一身冷汗。 忽然,男子站了起来。绕过篝火,竟然径直朝这里走来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紧张极了。背脊都不由得挺直,拳头都不由得握紧。 就见男子在他们面前几步的地方忽然停了下来,似笑非笑道:“多年不见了。阿兹拉伊勒,你还是这样的有趣啊!” 阿兹拉伊勒!几乎所有人听到这个名字,都大吃了一惊! 《古兰经》中有云:奉命主管你们生命的死神,将使你们死亡,然后你们将被召唤归于你们的主。 而死神名为——阿兹拉伊勒。 为了祈求自己的孩子们能健康的长大,不乏使用神的名字为自己的孩子们命名的。但是无论如何,也绝对不会有人以死神之名。因为,那是对死神的不敬。这位令人生畏的神明,警示这世人,让你们切莫贪恋噤声,要时刻不要忘记死亡。 虽然,死亡是顺其真主的召唤,是一件极为神圣之事。但即便如此,也无法抹去死神在人们心中的敬畏和可怕。 而这名男子,竟然称呼有人为阿兹拉伊勒! 莫克老爹回眸,好像是第一次看到凌弃一般。 凌弃缓缓起身,夜色中,裹着黑袍的他并不强壮,相反的瘦弱的有些可怜。即便是面容大半被面巾遮挡着,仍旧能看到他苍白的脸色,同黝黑的双眼。 无论如何,此人都同传说中的死神看起来没有半点儿关系。死神应该是强壮的,高大的,无所不能的。他的神识遍布天下,能随时抽取世人的灵魂。 但是,这样一名瘦弱的男子,为何会拥有阿兹拉伊勒这样可怕的名字呢! 少女表情疑惑,不解为何这样一名普通的男子竟然引起了这么多人的注意。只是,在注意这边的同时,她的目光还悄悄的注意着周围的环境,见周围都是一望无际的沙丘,不禁有些失望。 男子见凌弃缓缓站起来,眼中闪过了一丝亮光。忽然,他大步上前,扬起拳头了。周围的人都同时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生怕这男子的拳头下,是一片血光。 但是,男子仅是用手掌拍了拍那黑衣男子的肩膀,一脸喜悦的说:“这么久不见了,你还是这幅性子。难道我乌萨迈,在心中就留不下半点痕迹吗?” 这话凭的有些哀怨,让不少人纷纷侧目,暗自猜测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凌弃看着自己肩头的大手,这男人虽然比他高了不止一头,但他却轻易的将他的手掌拂落。并且,用着一口流利的西域话说道:“我想,我并不认识你。” 自称是乌萨迈的男子蹙眉,忽然抬手扯下了凌弃的面巾,“你就是阿兹拉伊勒啊,我不会错认的!” 由此,人们方才第一次看清这年轻人容颜。那是一张极为年轻的容颜,比起一般的男子来略显女气了些,苍白的容颜,冷漠的双眼,以及微微有些干裂的惨白的唇。 不管如何看来,这都是一名普普通通,甚至有些瘦弱的不像是男人的普通年轻人。 沙盗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头领对一个陌生人如此的亲切,不由议论纷纷。 但乌萨迈却好像并不在意一般,揽着凌弃的肩膀,便要将他往自己那边带去。 凌弃皱眉,单手钳住乌萨迈的动作,冷冷道:“不要动手动脚的!” 话音未落,便听到弯刀出鞘的声音响彻夜色中。 第五十三章 旧识 火焰在黑夜中跳跃。 大漠中的星星尤为明亮,一颗一颗亮晶晶的,想散落在黑幕上的珍宝,正悄悄注视着凡间的风化。 弯刀出鞘的声音,响彻夜色。让人不由得身体发麻,心生恐惧,忍不住颤抖起来。 火光之中,那闪动着寒光的弯刀,让人不寒而栗。 莫克老爹害怕极了,那磅礴的杀气,是他这些年未曾遇到过的。即便是经验丰富,但他的年纪毕竟大了。陡然经历这种场面,双腿还是忍不住有些颤抖。 乌萨迈朝身后比了比手势,让他们收好兵器。心中虽有些不解,但沙盗们还是照做了。他全然不顾自己的手臂还被别人捏在手里,笑嘻嘻的说:“这么多年不见了,阿兹拉伊勒还是这样,不喜欢别人靠的太近呢!” 听这话,两人看起来十分熟稔。可看到凌弃的表情后,莫克老爹倒是有些抓不准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了。 那边,一直悄悄注意着自己的少女有些不甘心的叹了口气,没有见到预料中的打斗场面,让她多多少少有些不开心。若是这两伙打起来的话,她们正好可以趁乱溜走了。 “你认识我?”凌弃淡淡的说。 对于凌弃的反应,乌萨迈很是奇怪。“你这是怎么了?我是乌萨迈啊,怎么你不记得了吗?” “我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凌弃如是说。 乌萨迈一惊,随即叹了口气,“唉……我可怜的阿兹拉伊勒啊!” 这句话听的凌弃直皱眉,手下一松,将他的胳膊放开来。“说罢,你真的认识我吗?” 乌萨迈早前还以为是凌弃假装,但见他表情不似作伪,目光中就更加怜悯了。“不过是几年的时间,你怎么就失去了记忆。来来来,随我一同说说,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索性他还记得凌弃不喜欢被别人触碰的习惯,这次仅是拉了拉他的衣袖。 两个人朝沙盗那边走去,莫克老爹担忧的看了一眼,缓缓的坐下,目光却一直看向那边,静待着事情的发展。 乌萨迈在自己的营地坐下,递给了方才放下的水囊,“这里有酒,喝不喝?” 凌弃轻轻摇了摇头,而乌萨迈也笑说:“还是同以前一模一样,不喜欢饮酒,也不喜欢被别人触碰。这些年,你都去了哪里?我曾去雪山找过你,但却没有找到任何踪迹。我还以为,你同你那位古里古怪的师父一起去隐居了呢!” 雪山?凌弃确实曾经在梦境中反反复复的出现过雪山,冬日的景象。“你说的师父是……” 乌萨迈大惊,“不是吧!你竟然连你的师父都忘记了!”看凌弃轻轻的点了点头,他竟有几分欣喜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忘了也好。反正那不是什么好人。” 看起来,这乌萨迈对于他那个所谓的师父,可是没有半点儿好感啊!凌弃猜测着,便有意无意道:“难道说,我的师父对我不好吗?” “岂止是不好啊!”乌萨迈可没有将眼前的人当作是一个陌生人,而是认识了许久的好友。“你那师父简直不把你当人看。当年要不是我把你从雪地里挖出来,你早就死翘翘了。” 这么说来,此人难不成还与他有救命之恩?就是不知道,他口中的那个阿兹拉伊勒是否真的是他本人了。“这些年我一直在中原。大约是六年前,我是在一个陌生的山谷中醒来的。除了自己的名字,什么都不记得。”对于这些,凌弃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况且这也是对乌萨迈的试探。乌萨迈吗?好像意为,同狮子一般的男人。 乌萨迈哪里知道凌弃还有这么多心思,对于凌弃肝疼是同情加怜惜。谁让凌弃站在他面前,完全就是一副小弟弟的模样呢!“不如我同你说说当年的事,看你能不能想起来一些?” 正和他意!心中如此想,但凌弃却还是露出一丝为难来,“这样好吗?也许我并不是那个阿兹拉伊勒呢!” “哈哈哈!”孰料乌萨迈却是爽朗一笑,“你不是阿兹拉伊勒还是谁啊!我可是不会错认的,哪怕是模样变了,但你那身同别人不一样的双眼,我可不是不会错认的!” 眼睛?他的眼睛有什么奇怪的,凌弃目露不解。 乌萨迈面带笑意,目光紧紧凝在了那一对如黑色宝石般的眸子上。“你大概不知道吧,你有一双与众不同的双眼。”婴孩时期的双眸即便是黑色的,但随着渐渐长大,眸色便会发生改变。而这样一双,纯净的黑眸,乌萨迈却是第一次见到。而且,还是经历过那些残酷的往事,颜色却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的美丽瞳仁。 他的双眼?凌弃不以为意,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虽然他自己也觉得,在世间并未看到纯黑的双眸。“同我说说,过去的事情吧!” 乌萨迈渐渐回忆起了当年,语气也渐渐低缓下来。“我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你我还都是孩子呢……” 圣山的雪终年都是不化的,那里仿佛没有夏冬之分,永远都是白雪皑皑的景象。哪怕是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山顶上,也有着白色的雪,像给圣山披上的神秘面纱一样。 圣山在当地人的眼中,不仅仅只是一座雪山罢了。那是人民的希望,是承载着众人美好愿望的地方。那是纯洁的雪山,住着神灵的地方。雪山融化的血水,滋养了这里的土地,丰沛了这里的草原,养育了这里的人民…… 少年乌萨迈看着这座巍峨的雪山,紧了紧自己的羊皮袍子。袍子有些破旧,在寒冷的冬季并不足以御寒,但这已经是他最好的用来保暖的衣物了。母亲已经病了好久了,家中没有钱来给母亲看病买药。村子里的大夫说,母亲的病需要用雪莲花来治疗。可是那样名贵的药材,他只是偶尔见过,自然是买不起的。 雪莲是产在圣山上,是来自于天神们的给凡人的馈赠。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运气不好,便是在这山中送命都是有可能的。 乌萨迈的各自天生就比同龄人高大,虽然家中朝不保夕,但他还是努力的长大,并且健康的活了下来。虽然身体有些瘦弱,却已经有着成年人的外形。不过是十五岁的少年,却要硬是逼着自己长大,扛下家里的重担。父亲早早过世,让乌萨迈充分体会到了母亲抚养他长大的艰难。于是,听说圣山有雪莲,便瞒下了母亲,悄悄坐了别人家的牛车,来到了这里。 圣山的山脚下没有人家,因为每年当春天来临时,山上的雪水融化,谁也无法保证,到时候水量充沛,山下的房屋不会遭殃。 乌萨迈只远远的看到有房屋,而牛车也在这里停了下来。看着前方还很远的圣山,乌萨迈只能咬咬牙,徒步而行。好在他在家中经常做农活,这么点路程他还不放在眼里。饿了就忍一忍,渴了就饮一口雪水,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山脚下。 现在还是冬日,圣山上还十分的寒冷。但是,这确实一个最好的时机。在等几个月,当天气逐渐暖和了,雪水开始融化,这上山的道路就难行了。没准那一块地方因为冰层融化,而发生坍塌。乌萨迈对这情况虽然不了解,却误打误撞挑对了一个适当的时机。 上山的路没有想象中的不好走,只是略微陡峭了一些。但是随着向上攀援,山势陡峭,周围的空气也下降,乌萨迈不得不搓着手,抓紧自己的衣襟。他没有一副合适的手罩子,因此现在仅凭着一双手爬上,已经冻的通红,有些发紫了。 眼见着渐渐快要抵达半山腰了,山势愈发的陡峭了起来,而周围渐渐的多了一些低矮的灌木丛。在白色的冰雪中,增添了一抹别样的颜色。 不过乌萨迈可没有心思欣赏这些别样的景致,他只想快递抵达目的地,不然他怀里的干粮可不够坚持太久。再看这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怕是今天他是爬不上山顶了。这一想,乌萨迈有些失望,也有些焦急。这入夜了,他要去哪里躲避黑夜的严寒。而且,这山中的猛兽…… 乌萨迈在雪地中搜寻着,想找到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忽然,他脚步一顿。在向前迈步时,他就觉得脚下有些东西,若非他及时收势,现在估计已经被眼前的这个庞然大物绊倒了。 圣山上怪石嶙峋,遇到一块大石头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此,乌萨迈决定饶开这块石头。然而,他的脚步才刚刚迈出去一步,就顿住了。蹲下身,轻轻的拨开覆盖在积雪。瞳孔微缩,竟然赶快加紧了清理的动作。 只见,被拨开的积雪下,赫然是名冻的脸色发紫,胸膛微微起伏,隐约还有着一丝微弱呼吸的少年。 第五十四章 少年 篝火燃烧时发出了细小的噼啪声。 火光在本是苍白的面容,增添了几许暖色。那穿着黑袍的年轻人,微微皱眉道:“所以,用你的话来说,你我之间第一次见面。是你将冻的像尸体一样的我,从雪地里救了出来?” 对于乌萨迈的形容词,凌弃不敢苟同。什么叫冻的像身体,看起来像死人一样……他敢肯定,若是梦依此刻在话,必定会用她那个名为是吐槽的形容词,好好教训一下这乌萨迈。“那后来呢?”虽然对于乌萨迈有些无奈,但凌弃还是耐着性子继续问道。 “后来啊……” 对于那一日的经历,到现在乌萨迈都记忆犹新。 从未想到,竟然从雪地里挖出了一名大活人来。看着怀里瘦弱的,几乎下一刻就要断气的少年。乌萨迈咬了咬牙,用自己的羊皮袍子将对方裹了起来。身体乍一接触到冰冷的空气,让乌萨迈陡然就打了一个喷嚏。吸了吸流出的鼻水,好不可怜。 在四周搜寻了一圈儿,总算是看到了一处低矮的洞穴,不知道是自然形成的,还是什么动物的巢穴。但此刻乌萨迈可顾不了这么多了,他可要冷死了。 在洞穴前巡视了一圈,见是一个废弃掉的洞穴,这才放心的踏入。虽然洞口大部分都被冰雪遮挡了,但里面却十分的宽阔。两个人躲藏,刚刚好。 乌萨迈将怀里的少年放在一边干燥的地上,又转身出去寻了些干枯的树枝进来,升起了篝火。霎时,洞里暖和了起来。乌萨迈方才将注意力放在那位被他救回来的少年身上,看起来不过是名十三四岁的少年,生的瘦瘦小小的。皮肤倒是白的很,就是惨白的有些吓人,一头黑缎子似的长发高高束在头顶,穿着件他从未见过式样的黑色袍子。 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乌萨迈暗忖,这少年莫非是中原人不成?但现在他可顾不了这个,一天没有吃饭了,现在的他可是饥肠辘辘。至于这名少年,便看他的造化了。在大漠中,死人是常有的事。真主阿拉创造了人类,亦规定了他们的寿命。没有人,能够抗拒真主的召唤,回归到最初的怀抱中。咬了一口干涉的馕饼,就着一口冰凉的雪块,乌萨迈也吃的津津有味。 在他看来,能吃到香喷喷的馕饼,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 少年靠着火堆,身子看起来是渐渐回暖了,已经褪下青紫的面容被火光映的红扑扑的。乌萨迈紧了紧自己的衣襟,有些嫉妒的看了眼少年身上裹着的羊皮袍子。心中暗暗道:他最好快一点醒过来,自己的袍子可不想一直借给他穿。 身边的温暖让少年渐渐从昏迷中醒来,他下意识的向温暖的地方靠去,耳边去传来一声惊呼:“你不要命了吗?”随即身子一轻,就被人硬是拉了起来。 乌萨迈却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天知道刚才他简直要被吓死了。看着少年朝火堆里扑去,他吓得把手中的馕饼都丢掉了。索性他的手脚够快,不然现在这少年可要被烧死了!“好端端的,往火里跑什么!” 少年眨了眨眼睛,一双纯黑的双眸透露出一丝不解来。那模样似乎在问,你是谁? 饶是乌萨迈装的再成熟,也不过是名十五岁的少年人。因而在看到少年的目光时,嘴角抽搐了下,才说:“我是乌萨迈,你是谁?”提到自己的名字,乌萨迈有些自豪。这可是父亲为他起的名字,意为像狮子一样勇猛的男人! “我……”少年的西域话说的有些古怪,咬字也不甚清晰。因此,乌萨迈含含糊糊,也没有听清少年说什么。最后,他无奈的摆了摆手,“行了,反正我对你的名字也不大感兴趣。”他松开了揪着少年衣领的手指,捡起一旁的馕饼随意拍了拍上面的浮土,就继续吃了起来。 少年的双眼紧紧盯着乌萨迈手中的馕饼,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渴望来。 被这样热情的视线紧紧注意着,乌萨迈紧紧捂着自己的馕饼,那意思分明是在说,这是我的,不能给你。但让他意外的是,少年见到他这样的表情后,竟然将视线收了回去,挪动身子,靠着身后的石壁坐了下来。 如此,到让乌萨迈有些不好意思了。忍不住喊了那少年一声:“喂!” 少年有些懵懂的回眸,一小块干硬的馕饼就被丢在了他怀里。同时,听到了那边人恶狠狠的威胁:“只给你一点,不准再要了!” 乌萨迈说完这句话,就悄悄的将自己的身子离得那少年远远的,好像怕他靠过来似的。 少年抓着手中的馕饼,小口的咬着,吃相竟是前所未见的文雅。同他相比,乌萨迈可谓称得上是粗鲁了。但他本人不在于,相反的还相当鄙夷,身为一个大男人,吃相怎么能同娇滴滴的女孩子一样呢! 当少年将手中的馕饼细致的吃饭,乌萨迈早已经将剩下的大半馕饼塞回了怀里,靠着石壁打算休息了。 洞穴里只能听到木材爆裂的声音,以及外面呼呼的风声。 只是隐约的,乌萨迈觉得这声音有些不对劲。因为在呼啸的风声中,竟然还夹杂着野兽的呜咽声,和着风,听起来不寒而栗。 大漠中的狼群是十分可怕的,尤其当冬日到来时,狼群们没有食物,更是凶残至极。 乌萨迈有听说过圣山的传说,说这山中有着许多可怕的猛兽。 暗夜中,一双双渴望的眼睛在夜色中忽隐忽现。没有亮光的反射,只能在月光下,看到一道道黑色的影子。它们在雪地间奔走,跳跃,嗅着什么味道,悄悄的靠拢过来。 乌萨迈有些害怕,虽然他强自勇敢,但到底不过是名没有见过世面的少年罢了。 忽然,身边的少年动了。看他的动作,竟然是朝洞口走去。见状,乌萨迈连忙拉出他的衣角,担忧的劝道:“不要出去,外面有吃人的狼群!” 少年回眸,一双黑沉的不见底的双眸凝视着他。 乌萨迈被这一双眼睛看的有些发寒,不由自主的松开拉着少年的手指。 少年转身,将身上的羊皮袍子脱了下来,仍在乌萨迈身上后,便转身出了洞穴。 乌萨迈担忧不已,随意把散发着暖意的羊皮袍子往身上一裹,便悄悄的跟在了少年的身后。 冬日里的狼群是极为饥饿的,因为冬日来临,大雪封山,好多动物都躲藏在自己的洞穴中,足不出户。没有食物来源的狼群,有时十几日都没有吃的东西。瘦骨嶙峋的狼群,在看到食物时,眼睛里所闪耀的光芒会让任何一个有思想的动物感到寒意。 而眼前的情景时,一群虎视眈眈的饿狼,在月光下肆意流着涎水,而目光的焦点自然是眼前这个大约只足以当作是他们开胃小菜的陌生人类。 乌萨迈只看到一双双满是贪婪的双眼,只有月光的反射,减少了那一双双绿色眸子中的幽光,但即便如此,都是那样的可怕。他担忧的看着少年,但更多涌上心头的则是恐惧。 狼群的首领是一匹灰色的公狼,虽然经过饥饿,但身体中爆发出的能量是让人不容小觑的。它身后跟着有五六只毛色不齐的公狼,呈扇形渐渐向这边靠拢过来。 乌萨迈紧张的连指甲抓破手心都没有在意。难道今天就是他的死期吗?乌萨迈心中不甘心极了,他还没有得到雪莲,还没有给母亲看病,他还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做…… 但就在他紧张恐惧的当下,眼前的少年却忽然动了。乌萨迈甚至看不清那少年的动作,因为他实在是太快了,只有一道黑影划过,便看到一道血光。不知道少年是怎样出手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手的…… 血光后,便又是一道白光。少年手中挥舞着一条似绸带,却又是长剑的兵器,看起来古怪至极。可却被他舞的煞是好看,分明像舞蹈一般,却是夺人性命。招招狠辣,让人防不胜防,避无可避。 况且,他面对着的可是一群智商不高的低等动物。 头狼并未被杀死,而是在背脊上被划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连惨白的骨头都露了出来。痛苦的哀嚎在夜色中让人背脊发麻,心脏也瞬间紧缩了。 少年目光平静,甚至连表情都没发生过丝毫的改变。 月光下,那双平静的黑眸,同滴血的古怪长剑,都在乌萨迈的人生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死,都无法忘却。 洁白的雪地,遍地的尸骸,满目的雪花,冷冷的风,让人作呕的浓重血腥。 每一道剑光挥下,便是一条生命的终结。 凶猛的狼群,好像是遭遇了残酷的命运一般,甚至连逃跑都做不到,就被狠狠的撕碎了。 乌萨迈看着提着狼尸一步一步走来的少年,那浴血的长剑,都刻画在他心口。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个名字——阿兹拉伊勒! 古兰经中所写的死神,能带来死亡和痛苦的神灵。 那一夜,乌萨迈第一次品尝到狼肉的味道,虽然有些干柴不算好吃,而且没有加任何调料,却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食物了。已经好久没有肉食的少年,将这个味道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第五十五章 依兰 夜色深沉,星星躲藏在夜幕中,似乎也有些疲惫的打起了瞌睡来。 乌萨迈又在火堆中添了干柴,免得篝火熄灭。 凌弃听着乌萨迈淡淡叙述,觉得那些过往有些熟悉,可是又是那样的陌生。那个人看起来是自己,却又是不一样的自己。凌弃想要试着去相信,那就是属于自己的记忆。但无论他如何思索,脑海中就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样?有想起点儿什么吗?”虽然两个人认识才不到一年,可在乌萨迈心中,凌弃就是一名不能失去的挚友。必要时,可以让他赌上性命的珍贵朋友! 看到凌弃轻轻摇头,乌萨迈很是失望。但他很快就振作了起来,笑着问道:“这次你回到西域,是打算做什么?” 凌弃自然不会将他此行的目的告知乌萨迈,只简单说:“有人托我做一件事。” 乌萨迈心知他说的不是真话,可是凌弃的神情自始自终都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这一点,让乌萨迈很是挫败,隐约也有着几分委屈。明明是那样亲密的朋友,如今不仅像陌生人一样,而且还对他有所隐瞒。若非死hi这地点不对,周围也太多碍事的人,乌萨迈真的想揪着凌弃的领子,大叫:“你怎么能把我忘记了!” 虽然听起来是哀怨了点儿,可就是他真是心情的写照。他找了他这么多年,结果还给他一个对自己完全陌生的挚友,乌萨迈心里怎么能接受。少年时,他可是将他当作英雄的。 凌弃是何等的敏锐,哪里感觉不到乌萨迈那有些诡异的视线。第一次被人的视线盯得毛毛的,凌弃将面巾往上拉了拉,遮蔽了他的面容,这才觉得舒服了些。 “我说,阿兹拉伊勒啊……”虽然认识了一年,但乌萨迈可是丝毫不知凌弃的真名,用阿兹拉伊勒称呼,他也从来没有反对过。况且,那时乌萨迈的汉话可不好,基本是听不懂凌弃同他师父的交谈,哪里记得他师父称呼他为什么了。 凌弃挑眉,即便再不济,也知道乌萨迈喊得是他的名字。 陡然对上一对双黑的眸子,那平静无波的神情,都让乌萨迈怀念不已。“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过得好吗?凌弃眼中闪过一丝温柔,轻轻点了点头。 “那就好。”乌萨迈松了一口气,爽朗一笑。“看来只要离开你那个师父,你就能生活的很好,这样我也放心了。” “师父?”凌弃问道:“这又是谁?” 提到凌弃的师父,乌萨迈便是一肚子的怨言。当年他得知,阿兹拉伊勒竟然是被自己的师父赶出房子,丢弃在雪地中时,他的愤怒便止不住。怎么会有这样的师父,对待自己的徒弟毫不留情!他难道不知道,在大雪天是会冻死人的吗? 第二日,乌萨迈望着满地的狼尸,饱餐了一顿,便决定去寻找雪莲花。 “雪莲?”阿兹拉伊勒喃喃道。“就是那种丑陋的花……” “不!雪莲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没有任何花能比得上!”雪莲在人民心中是多么神圣的存在,他怎么能这样贬低他的圣洁之花呢!乌萨迈一脸愤怒,恨不得扑上去。但考虑到两人之间力量的悬殊,还是安静的待在了一旁。 “随我来。”阿兹拉伊勒淡淡说。 乌萨迈不明所以,却还是赶紧跟了上去。遍地的狼尸经过了一夜的寒风,已经变得冷硬了,脚下的血水已经化作冰凌。乌萨迈不懂,在大漠中,狼的嗅觉是最为灵敏的。但为什么昨夜这浓郁的血腥,却没有吸引任何一只凶猛的饿狼。直到后来,当乌萨迈成为一名沙盗的首领后,他才知道这世界上有有一种威慑力,足以让任何动物都害怕不已。动物往往比人类更加机警,它们感知危险的能力永远要更加优秀一些。而阿兹拉伊勒,便是它们心中害怕的源头。 圣山的清晨来得很早,这是大漠中最先迎接太阳之神的地方。 满目的雪色,白皑皑的,有些晃眼。乌萨迈拉起面巾,遮住自己的口鼻。前方的阿兹拉伊勒步履轻快,如履平地,不像自己总会因为脚下的沟壑跌跌撞撞。 忽然,前方的黑影停了下来,便听到阿兹拉伊勒那有些古怪的音调。“你说的,便是这个吧!” 乌萨迈好奇的向前迈了几步,立马便惊呆了。 那亭亭玉立在冰雪之中的翡翠一般的晶莹花朵,不正是这神圣的雪莲花。带来吉祥如意的雪莲花,是那样的美丽芬芳啊! 乌萨迈三步并作两步,便要将那雪莲连根拔起。 “等等。”从旁伸出的一只纤长细白的手阻止了他。阿兹拉伊勒略微有些不赞同的看着他,“你这样,会把它弄坏的。”在这雪山上,雪莲是他平日里的食物。雪莲需要在这严酷的环境中生活五年,才可以开花。若是连根拔起的话,这附近便再也见不到雪莲的踪迹了。“你可有戴盒子?”新鲜的雪莲不易于保存,一般来说都是用玉盒保存。若是没有这种条件,便只能迅速的将雪莲干燥,虽然会减少一部分的效果,但总比雪莲坏掉的好。 乌萨迈来得匆忙,只想找到雪莲为自己的母亲治病,哪里会想那么多。此刻给阿兹拉伊勒一吻,不觉面上一窘,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头去。 见状,阿兹拉伊勒只能说:“你且等等,我去去便来。”说罢,转身离去。 乌萨迈只看到一道残影,快的不可思议,没一会儿雪地间只剩下一个小小的黑点,直至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中。他真的是人类吗?乌萨迈这样想着。 看着雪地里,被一层层翡翠包裹的雪莲,是那样的圣洁迷人。雪莲花并非是纯净的白色,而是如同质料奇佳的翠玉一般的颜色,带着点淡淡的嫩黄,却剔透的很的颜色。 乌萨迈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莲花是什么模样,在他心中,如同雪莲,红柳花这样美丽的花,就是世间最美丽的风景。 大约等了一会儿,便看到一个黑影朝这里飞纵而来。 来人正是阿兹拉伊勒,他手中拿着一只方方正正的玉盒,看起来价值不菲。连乌萨迈都不知,什么样的人家能拥有这样宝贵的东西。怕是最富有的哈萨老爷家中,都不会有的。 阿兹拉伊勒上前托住雪莲略带粗糙毛躁感的长茎,手下一用力,那雪莲便如被整齐切断了一样。小心的将雪莲放入了玉盒中,他递给了乌萨迈。“既然找到了,那便速速离去,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对于这个宝贵的东西,乌萨迈感激不尽。临行前,他对阿兹拉伊勒说:“你放心,这个盒子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后来,回到家中,他将雪莲给母亲服下,她的病情果然有所缓解。而乌萨迈知道这玉盒宝贵,也从未在人前暴露过。直到母亲的病情稳定后,他才又再度攀上雪山。就是这还玉盒的事,让他交到了一位宝贵的朋友。后来母亲过世,他就在圣山的一个洞穴中住了下来,一边有阿兹拉伊勒偷偷教导他武功,一边努力而又艰难的活着。 “原来是这样……”凌弃对这所谓的师父并没有任何印象,只有当初他醒来,印象中自己满身鲜血的模样。忽然,脑袋里传来一阵针扎似的疼痛,眼前闪过了数道影子,让凌弃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痛呼。 乌萨迈一直悄悄注意着凌弃的神情,哪里会看不到他现在的表情。因此,便一脸担忧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凌弃忍耐着疼痛,轻轻的摇了摇头。“没事。” 乌萨迈见他明明难受,却硬是忍着,心里有些不舒服,更多的则是忧虑和委屈。 不久,凌弃便以困倦为由,说要回去睡下。但乌萨迈不准,“你是我的朋友,为什么要和他们在一起!”他值得人自然是莫克老爹一行人。看到他的阿兹拉伊勒同他们那般亲近,乌萨迈可不开心了。 凌弃想到乌萨迈的身份,怕给莫克老爹带来麻烦,只能暂时应下了乌萨迈的请求,在他的帐篷里住了一晚。而因为他的应答,乌萨迈的心情显然是极好的,脸上的笑容一直便没有落下过。 清晨,凌弃还在睡梦中时,乌萨迈便早早的起来了。他走到对面莫克老爹那边,警告说:“这次,我看在阿兹拉伊勒的面放过你们。你们只说没有见过我们,若是将我们的行踪泄露的话,小心你们的小命!” 对此,莫克老爹自然是求之不得。虽然损失了一部分金钱,但比起性命来说,那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天亮后,两拨人便分开了。 得知凌弃要前往依兰小城,乌萨迈提议带着他同去。凌弃正巧需要一名当地的向导,便点头答应了。 第五十六章 小城 夜楼里一如往常,安静的很。 清早,花挽月斜倚在软榻上,懒懒的翻阅着手中的书卷。“这么说来,凌弃这些日子都在西域了?” 下首有一名英俊的男子,大约二十八九岁的年纪,穿着件文士长袍,正是陆江。“属下已经调查过了,确定这样样貌的人是进入了大漠,而且最近已经返回中原了。” “好极了。”花挽月稍抬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来。“正好拿他来试试,我最近的武功如何……” 在凌弃解决了这任务往回赶路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惦记上了。 现下,让时间往回倒退一个月。 依兰小城是一座十分繁华的小城,当地有水源,有绿地,是一个非常适宜居住的地方。而当地的百姓,却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富有。不少百姓们都在压迫中,艰难的生活中。 这就要从当地的财主阿吉提说起了。这阿吉提是几年前才搬到这里的,这是一名富有的商人,给当地却是也带来了不小的收入。但没过多久,一切就都变了。富有的阿吉提将当地唯一一条可供灌溉的河流买了下来,从此就成为掌握着百姓们生命的人。 阿吉提是一个伪善的人,表面上一派和乐,暗地里却阴险狡诈。曾经,他就一边接受布吉大叔的感谢,一边连哄带骗让他的女儿成了自己的小妾。而且,他还压榨当地的百姓,让水价一再提高,百姓们几乎已经要活不下去了。 对于这里的情形,大多都略有耳闻。但那又有什么办法,阿吉提当地部落首领的关系十分亲密,每年都会进贡不少的珍宝。即便是民众不服,又能如何呢! 黄土搭建的房子别具异域风情,高大的屋舍,平滑的屋顶。街道上,戴着圆筒形小帽,蒙着盖头的年轻少女,亮丽的衣裙,丰富的色彩。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那样的美丽,尤其是面纱下那一双妩媚的大眼睛。蒙着黑色头巾的妇女,挎着篮子,快步的行走在街道上。男人们更是匆匆忙忙,脚步不停歇。 这里便是西域,一个同中原截然不同的地方。 从到来依兰小城开始,乌萨迈同凌弃便改变了装扮,穿上了白色的袍子,露出了自己的容颜来。而更让乌萨迈讶异的是,当他换好衣服,看到面前那一脸陌生的男子时,险些掏出腰间的弯刀。 凌弃的易容术不精,他也鲜少使用,但如今看乌萨迈的反应,他还是十分满意的。“怎么,不认识了?”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以及那双冷漠的双眸,乌萨迈才回神。“你……是阿兹拉伊勒?” 一袭白色的袍服,头戴圆顶小帽,蓄着短须,有着麦色肌肤,深邃容颜的人,哪里同凌弃有半分的相同。若非是他那双别致的双眸,以及瘦弱的身材,当真是同街道上的年轻男子没有任何区别了。 乌萨迈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看出来眼前这个人是一名地地道道的中原人。“我的真主啊!阿兹拉伊勒,你真是太了不起了!” 对于易容之事,凌弃并没有隐瞒。若是这乌萨迈对他有任何一丝危险,他绝对会毫不留情的将他杀死,以免阻碍自己的计划。虽然他道出了不少两人之间过去的往事,但凌弃并未忆起,在他眼中乌萨迈只是一位看起来是熟人的陌生人罢了。 乌萨迈绕着凌弃看了一圈又一圈,啧啧称奇,直道这中原实在是太神奇了,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一看。对此,凌弃没有反应,他的脑海中计划着,这阿吉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住宅附近,是否戒备森严,要如何突破。 这次凌弃要杀的对象正是阿吉提,大约是激起了民怨,因此才雇凶杀人。对于要杀死一名并不会武的普通人这种事,凌弃并没有丝毫的惭愧。在他看来,阿吉提就是一个契机,一个让他能填饱肚子的契机而已。人活一世,免不得是要死去的。区别只是早死或晚死,是病死还是因为意外,是自杀还是他杀罢了。 既然总有一日会死去,那为何不因为你死,让我得到一些金钱呢! 即便是已经得到了石洞中的财宝,但凌弃既然决定今年做完三次任务后就金盆洗手,就一定会完成。大约是因为,做杀手这一行的,有几个彼此心照不宣的规定罢了。作为一名杀手,要牢记自己的身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绝不透露出雇主的身份。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否则不可危及雇主的生命。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雇主。不做任务时,只是一个普通人,即便是喝醉了,睡梦中也要牢记这一点,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也不要让自己的杀意外放。同行之间绝不互抢生意,若有亲朋好友被杀,即使知道是谁做的,觉决不可找同行报复,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份。最后,永远都不要对自己说“这好似最后一次”这样不吉利的话。 杀手楼的杀手杀人时,大多是不知道雇主的身份的。因为他们的任务都是直接由杀手楼指派,而像凌弃这种在杀手榜上有名的杀手,不在此列。而对于透露雇主身份这种事,他也不是第一次了。比如当年的张福贵,既然知道自己必定会死,那么拿自己的钱去让自己再接一单,凌弃也不会拒绝。不过是顺便罢了,没有违背他一年只杀人三次的规定。事实上,他只说会接受三次任务。而张福贵的委托恰巧在任务之内,便宜了他而已。只是,这样的好事却不多啊! 两人在小城中唯一的一间客栈住了下来,看到这间以黄土搭建,切并不加窗户的房间,凌弃皱了皱眉。大漠中酷热难耐,尤其到了夏日里,这是为了更好的通风。虽然在冬日里,这里也可以达到极致的严寒,但为了不让自己闷在如烤炉一般的房子里,便衍生出了这样的屋舍。 对于一名杀手,是不应该对暂居的环境挑三拣四的,只是凌弃不喜欢人多的地方罢了。抬眸看向楼下热闹的市集,他微微皱了皱眉。 “阿兹拉伊勒,咱们出去看看吧!”终于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好友,乌萨迈的心情是激动的。他从未想过,在他有生之年他们会再次重逢。感谢真主,将阿兹拉伊勒带到他的面前! 凌弃并未拒绝,推开门便走了出去。 在大漠中,这些房子大多都是没有门板的,只是客栈为了保护客人们的隐私,只能如此。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是敞开门,免得被热坏了。 还没有到大漠中最热的时候,但火辣辣的太阳已经够让人难受的了。 自从同莫克老爹他们分开,凌弃同乌萨迈已经在大漠中走了有三日多,终于在这日的清晨抵达了。早起的空气还算清新,但若是少了些沙土的味道,想必凌弃会更加开心的。 大街上,热闹非凡。 尤其是卖馕饼的作坊,最为热闹。 门口摆在几只高高筒行的烤炉,伙计手脚麻利的给馕饼沾上了盐巴水,迅速的贴在滚烫的炉子内壁,靠着炉子中心的炭火将这些馕饼一点一点的烤熟。 滚烫的馕饼,最为美味。 而夹着各种肉馅的肉馕,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两人早上还未食饭,乌萨迈便买来了两只肉馕。虽然在大街上吃东西,有些不雅,但乌萨迈不管这些,只要填饱肚子便好。 而凌弃也是饥肠辘辘的,自然没有拒绝。不知不觉,便走到了市集的尽头,出现了一桩圆顶,涂抹着白色涂料,及天蓝的雄伟建筑。 像宝塔一般的建筑,可非普通人可以居住的。凌弃想,这便是阿吉提的住宅了。 果然,听乌萨迈说:“这就是阿吉提的房子了,啧啧,真是富有啊!” 即便乌萨迈并不居住在依兰小城中,但对于这里的一切,他可是了若指掌。若非如此,他又怎么在大漠中找寻那些商队的踪迹呢!自然是因为,早已经打听出了他们的动向啊! “嗯。”凌弃淡淡应了声,一边吃着肉馕,一边漫不经心的打量着这座建筑。在建筑外,确实有六名守卫,但看他们脚步虚浮,虽生的一副孔武有力的模样,也只是会些粗浅的外家功夫,凭借一身蛮力罢了。 只是,此为正门,若是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还得等晚上悄悄来探察才知晓。悄悄的记下这里,凌弃假装对一旁的摊位上卖的些木雕有兴趣,就拉着乌萨迈过去看。 忽然,听到市集上一阵叫嚷,便有一行人朝这里走来。 凌弃暗暗去看,便见为首的几名狐假虎威的男子,身后则是一名穿着富贵,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男人蓄着一对在凌弃看来有些滑稽可笑的小胡子,绿豆大的小眼睛里满是精光。看他那一脸自得,不可一世的表情,同画像上的人毫无一二,应该就是阿吉提了。 乌萨迈拉扯着凌弃的袖子,悄悄躲在一边。他的身份敏感,明显便不是这城中居民,很容易引起旁人的注意。 阿吉提在一群手下的簇拥下,回到了自己的宅子里,对于百姓们畏惧的神情,他极为满意。 “尤里克,看看啊!这些人都是如此的畏惧我啊!” 尤里克一脸谄媚笑道:“那是当然的。咱们的阿吉提老爷,可是当地最富有,最有权势,伟大的人啊!” “哈哈哈……”阿吉提大笑一通,满意的说:“尤里克,你很不错啊!” “谢老爷夸奖!” 第五十七章 夜杀 正午是大漠中最炎热的时候,火辣辣的太阳像一个火球似的炙烤着大地。即使还未到夏日,但这种酷热已经让人无法忍受了。 沙漠中的风伴随着燥热涌入城中,经过只有窗栏的窗子,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儿,稍微的带来了几丝凉爽。 凌弃坐在屋子里唯一可供休息的土炕上,脑海中反复计算是今晚的行程。就在昨夜,他已经悄悄去探过阿吉提的府邸了,守卫并不森严,处处都是破绽。要悄悄潜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他相信乌萨迈一定是看出了些什么。只是他不说,自己也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样最好,免得日后分别时,给彼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就在凌弃的隔壁,乌萨迈靠着墙壁坐下,下巴轻轻搁在膝盖上,分明一副思索的模样。乌萨迈的武功算不上优秀,凭借着早年从凌弃那里学来的一些功夫,以及过人的机敏,才能达到如今的位置。稍微一点的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由睡梦中惊醒。尤其这里是外面,可不是他的大本营。是以,昨夜在隔壁有人出去后,乌萨迈立即就察觉了。 或者与其说是察觉,倒不如说是那人刻意给自己露出的破绽。不然以他的功夫,从那个房间出去,一定不会发出任何异样的响动的。虽然认识不过一年,但乌萨迈却对凌弃了解的极为透彻。因为不解,他才披上衣服,悄悄的跟了上去,就看到一道黑影潜入了阿吉提的府邸。 乌萨迈不用去猜想凌弃做什么营生,凭着他多年看人的经验,也能猜到应该是同人命相关的买卖。乌萨迈不会去认为这种营生有什么好坏,他也不过是个声名狼藉的沙盗罢了。只要阿兹拉伊勒过的好,觉得幸福,就别什么都重要。这个孩子已经过得太苦了,所以真主才让他活的开心一点,免去了他过去的苦难。既然那些过往的记忆充满着苦痛,忘记也好。 两个人都在房间里待了一上午了,乌萨迈想,自己应该叫店家送些饭菜来了。于是,他出门去。 而凌弃,耳朵微微一动,却仍旧坐在原地。 大约半个时辰后,乌萨迈过来敲响了他的房门,“阿兹拉伊勒,该吃午饭了。”阿兹拉伊勒这个名字委实不大动听,因此乌萨迈放低了声音。 门扉被轻轻打开,露出了凌弃那张已经做好伪装的容颜。 乌萨迈抬起嘴角,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容来。“阿兹拉伊勒,一起来吃午饭吧!” 凌弃往旁边让了一下,待乌萨迈进来后,又反手关了房门。 因为天气炎热,大多的饭菜并不是热气腾腾的。除了那喷香的烤羊肉外,其他的都是凉食。 凌弃对于冷掉的食物没有太大的感情,着重目标在烤羊肉上,虽然味道重了点儿,免不了有些麻烦。“这里可以洗澡吗?” 忽然的声音让乌萨迈一怔,连忙回道:“我给你问问去,应该是可以的。”记忆中,阿兹拉伊勒是极为爱干净的人。每日都要净身,而且还会很久,但一向不喜欢别人陪同。乌萨迈知道,在圣山上有一个山洞中的温泉,就是阿兹拉伊勒的所有物。他每日都会在那里沐浴,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会让自己去泡一泡。那温热的水流,别提多舒服了。 凌弃轻轻点了点头,他在大漠中走了近一个月,哪怕他一向鲜少出汗,但身上的味道也有些吓人了。今夜他便准备动手,顶着这身容易暴露目标的味道,难不成是嫌自己活的不耐烦了吗? 为了保存体力,凌弃吃了很多羊肉,连馕饼也吃了大半。为此,让乌萨迈很是开心。男人嘛,就应该大口吃肉,长得高高壮壮啊! “阿兹拉伊勒,你打算要离开了吗?”乌萨迈知道,他是为了什么而来。而这件事结束后,应该就要离开了。可是他不舍极了,惦记了多年的挚友就要离开了,乌萨迈却说不出挽留的话来。这里是大漠,却不是阿兹拉伊勒的家。他的家在中原,在那个名为大夏的地方。 凌弃定定的看着他,男人棕黄色的眼眸闪动着不舍和担忧。下巴上浓密的胡须,为他增添了几分落拓不羁的气质,更多的是让女人们爱慕不已的男人味。只是这个男人,却用着那样委屈的神情。不禁让他有些……浑身发冷。凌弃想,如果他是一名俊美的男子,或是一名可爱的女子,他就不会有任何奇怪的地方了。但是,这样一名强壮的大汉,却做出如此表情来,委实是有些有些……可笑。 即便如此,凌弃还是忍耐了下来,没有将手中的盘子甩到他脸上去。“是的,马上就要离开。在大夏,还有人等着我。”想到听雨小筑,想到梦依,他的神色柔软了下来。 这样的神情乌萨迈见过两次,似乎只要是提到大夏,阿兹拉伊勒就会是这样的表情。难道,在那里有他心爱的人吗?“阿兹拉伊勒,你已经成婚了吗?” 凌弃不知道他为何一问,轻轻摇了摇头。 “那你可给多吃一点,不然女人们可不喜欢瘦弱的男人!”朝凌弃投去一抹暧昧的笑容,乌萨迈拍着自己的胸脯说:“看,要像我这样,才会有女人喜欢!” 平心而论,乌萨迈确实是一名英俊的男人。只是,他若是能将那浓密的胡髭刮干净的话。现在他的模样,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名落拓的流浪汉,让人有想要丢钱币的冲动。 乌萨迈见凌弃不为所动,隐隐还露出一丝嫌弃的表情来,有些失望,也有些怀念。他可记得,在他们还是少年的时候,他就总会对自己露出嫌弃的表情或指责来。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能有经历的机会啊!“那你,以后还会回来吗?”讲到这儿,他的情绪有些失落。 凌弃摇头,“大约是不会回来了。”他不喜欢沙漠,不喜欢这里的一切。他喜欢干净的地方,喜欢没有风沙的地方。“不过,你倒是可以来大夏找我的。” 不过是句寻常客套的话,却不想被乌萨迈当了真。因为就在凌弃说完这句话后,乌萨迈已经在心中悄悄计划着,什么时候能去大夏看看。 两人吃过午饭后,凌弃就打着哈欠说要睡午觉了。 乌萨迈自然不敢打扰,只能无趣的在自己的房间了坐了一下午,直到晚饭时。 晚饭时,凌弃吃的不大多,只吩咐了乌萨迈让人将沐浴的热水送到自己的房间里。沐浴后,天色已经陷入了一片黑暗,大部的人都已经进入了睡梦中。 但乌萨迈却没有睡着,而隔壁的凌弃亦然。他一直密切的注意着隔壁的动静,但除了安静,只有安静。 而此时,一道黑影去借着夜色的掩护,穿梭在暗色的土城中。 欣赏完歌舞,喝了些美味的葡萄酒,阿吉提揽着自己的小妾,朝房间走去。葡萄酒虽美味,但喝多了也是要醉的。 小妾服侍着阿吉提睡下,看着他占据了大半张床的模样,只能摇着头,回去了自己的房间。 而就在她离开后不久,一道黑色的影子出现在了卧室中。 只见一道血光闪过,大量的血液喷溅了出来。 黑影在房间中找到了一只装着果子的篓子,随意将阿吉提的头颅摆了进去,便从窗户飞纵而去。 不同的任务规定也不同,一般是将人杀掉便没有什么事情了,有时会要求给雇主送去死者身上的一部分物件。而这一次,凌弃被要求将阿吉提的头颅放在城西的墓地中央。 墓地中央有着一根高高的柱子,上面挂着些已经被风沙侵蚀掉了颜色的旗子。 凌弃看着阿吉提光光的脑袋,斟酌了下,将那些旗子编成了一条绳子,拴在篓子上,这才将它挂在了柱子上。 周围高高低低有粗有细,是祭典时用来祈福的。而这根最高的柱子,是象征着指引死者往生的明灯。此刻,在大漠的风沙中,一个圆圆的东西摇摇晃晃,滴答滴答流着还未干涸的血液。 凌弃最后看了一眼,见篓子不会因为风沙给掉落下来,这才满意的拿出帕子擦了擦,朝来时的路线奔去。以后,他是不会再来这里了。缺少水源的地方真是个麻烦,连洗手的问题都不能解决。 进门时,他刻意关注了一下隔壁的动静。乌萨迈的呼吸起起伏伏,却不是熟睡的状态,想必还在偷偷注意着自己这里呢!凌弃也没有刻意弄出什么动静来,心安理得的上了床,褪去那件丝毫血液都没有沾染到的外袍,便沉沉的睡去。 可怜乌萨迈瞪了一晚上的眼睛,愣是什么都没有听到。直到天明时分,他打着哈欠穿上衣服走出房门时,就听到街道上面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阿吉提老爷被人杀掉了。凶手不是咱们人的模样,是中原人的样貌!” “怎么可能?阿吉提老爷怎么会给人杀死呢?” “你别不信啊!这可是从阿吉提老爷的府中传来的,说是有人看到了凶手的面貌,绝对是中原人!” “不好啦!”远处传来一声惊呼,引得众人纷纷看去。 “阿吉提老爷的头颅被人挂在墓地的柱子上了……” 乌萨迈一惊,忽听隔壁一声门响。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眸出现在他眼前,深邃的西域人脸上,平静无波。 “早。”他听见那人说。 第五十八章 回归 大漠中,黄沙是一成不变的景象。 阿吉提的死并没有给当地人带来什么特别的影响。部落的首领虽然悬赏追击凶手,但也不过是个表象罢了。阿吉提死去了,可是他一个儿子都没有。只是留下了一名不足五岁的女儿,这庞大的家产,会落在谁的手中,除了首领是不做他想了。 只是不知道阿吉提泉下有知,会不会觉得自己当年交的是豺狼一般的朋友?不过,利益相交的朋友岂有长久之处。 看了二十几年的风景,此时也有些厌烦了。乌萨迈骑在自己的爱马上,看着对面的黑衣骑士,嚅动着嘴唇,道了一声:“保重。” 男儿有泪不轻弹,即便是乌萨迈无法忍受的离别亦然。他不想去送他,只要看着他的背影就好。 凌弃也没有犹豫,扯起缰绳,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看着沙丘将男子的背影掩去,乌萨迈终于脱口而出:“没良心的小子,都不懂的说一声再见嘛!”但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孤零零的沙漠中,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乌萨迈沉沉的叹了口气,莫名的有些失落,打马朝自己营地的方向跑去。 他离开了也不过是五日而已,弟兄们看到他回来后,很是激动。 “首领,您可总算回来了。”手下哈萨穆兴高采烈的说。 乌萨迈将马鞭递给他,问道:“营地里一切都好吗?” “好好好,都好的很。就是……”哈萨穆有些犹豫,“那两个抓来的小姑娘怎么办?” 乌萨迈脚步一顿,“我去看看。”说罢,便绕开哈萨穆朝地牢的方向走去。 沙盗大营中的地牢并没有常人想象中的那样可怕,不过是有着围栏不允许犯人出入的屋子罢了。而且沙盗们是一向不会苛责犯人的,即便是即将执行死刑的犯人,也给予他们很好的待遇。 方钰莹坐在一堆干燥的稻草上,百般无聊赖的揪着草叶玩。身边是她的侍女阿红,小脸儿上满是担忧。“郡主,您说咱们会不会……” “会什么!”方钰莹没好气的回道。对于因为自己的任性连累两人如此下场,她才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放心好了,爹爹肯定会将我救出去的。” 阿红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王爷肯定还不知道郡主已经失踪的消息呢!郡主实在是太任性了,怎么能偷偷的跑出来呢!即便是不喜欢王爷为她定下的未婚夫,这种逃跑的行径,也让人无法忍受啊! 若是她们能侥幸从这里逃脱的话,怕是王爷可会以自己护主不力,而将自己杖毙吧!想到这儿,阿红心中还是有些怨怼的。虽然她是卖给王府的奴才,知道她的命是主子们的,可以随意打杀的,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平的。想到自己会死,阿红的心中竟然隐隐有着几分解脱。不用再卑躬屈膝,不用再忍受主子的打骂,真好啊…… 忽然,外面传来几个男人的声音,让方钰莹有些紧张起来。但她还是从容的整理好自己的仪容,端庄的坐在了草堆中间。对于她自己的容貌,方钰莹还是很自信的。她相信男人们都是怜香惜玉的,看到她的模样,定然是不忍心苛责的。 随着来人越来越近,方钰莹眼前一亮。这人不是…… 光是看两人的衣着,便知道她们定然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子。乌萨迈垂眸,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两人,注意力偶尔会在方钰莹脸上多停留一瞬。 但如此,也足以让方钰莹欣喜的。她的小脸,甚至晕红了一片,尽是女儿家的娇羞。 对于她的情绪,阿红微微垂下头,有些羞愧。这是她从小跟在身边的郡主,怎么能面对着一名陌生的男人露出这样不矜持的表情呢!这让她…… 但乌萨迈好似没有看到方钰莹的羞涩一般,径直对身后的人吩咐说:“将门锁打开。” 从大漠中出来,连空气都变得格外纯净了。四周的绿色,让凌弃心里也轻松了许多。 并没有着急着赶路,而是找了间客栈住下,迫不及待的好好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干净舒适的袍子,才算是有了几分归属感。 这次的任务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洗完澡,擦着头发的凌弃如是想。他的头发长得有些太勤快了,随意拿出靴子中的匕首,割断一截,也算是舒服了些。 外面还是白日,但身体上的疲乏让凌弃很快的就入睡了。而就在遥远的江南临安,闭关许久的花挽月也刚刚出关而已。 嗅着空气中熟悉的茉莉花香气,花挽月的心情显然是极好的。嘴角的笑容也多了起来,仿佛又恢复当初那爱笑的模样。但只有夜月知道,经历了一年的转变,花挽月早已经不是当初的他了。现在的笑,也并非是发自内心,而是因为找到了感兴趣的事物罢了。 对于花挽月一直寻求的有趣生活,夜月不敢苟同,只是有些时候会对一些人报以一下同情而已。主上的心思是深不可测,不可揣摩的。所以,凡事以主上为主,主上的要求和命令是一定要做到的! 对于夜楼第一忠犬之称的夜月,估计花挽月的存在就是最重要的。怕是连花挽月自己都想不到,当初那名有些桀骜不驯的少年,怎么会成为这幅模样呢! “夜月,你说凌弃如何?” 夜月诡异的沉默了下,才回道:“主上以为如何?”主上是刚刚得知凌弃回到中原,所以便迫不及待的打算去找他的麻烦吗? 不得不说,夜月在某一部分真相了。 花挽月确实是打算找凌弃的麻烦,谁让这个人对于江湖中那个热热闹闹的传言置之不理,甚至还跑去了西域。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画面,花挽月心里自然是有些不爽咯。而且,更别提他还是凌弃的手下败将,当初还被他看到自己那么丢脸的模样,自然是对凌弃恨得牙痒痒。 若非知道凌弃是杀手楼的杀手,没准花挽月真的打算雇凶杀人了呢! “夜月,你觉得以我现在的武功,比凌弃又如何?” 在同凌弃比武后不久,花挽月便闭关了。夜月自然能感受到花挽月如今的修为,怕是鲜少有敌手,对上凌弃胜算的可能极大。因此,便实事求是道:“以主上如今的功力,对付凌弃自然是不在话下。”当然,顺便表达一下崇敬之意,也是情有可原的。“主上的武功在江湖中已经难逢敌手,只是实战不足。主上要想打败凌弃,还需要同人多多对敌才是。” 花挽月轻轻一笑,“这世界上,夜月是最懂得为我考虑的人了。” 面具下的脸有些微红,夜月轻轻低下头,没有做声。 “那么,夜月便来考校一下我如今的功力如何了吧……” “属下……”夜月虽然心知自己打不过花挽月,但被他如此要求,还是有些欣喜的。 只是,沉浸在喜悦中的两人都忘记了。不单是花挽月懂得磨练自己的武功,别人也会。 凌弃在大漠中的日子,又有所悟,从而让本就厉害的修为更加精进了。终于快抵达听雨小筑,让凌弃的心不由得一松。 只是,当他看到徘徊在树林之外的男子时,眉心一颦。 莫欢哪里想到,好不容易将凌弃给派走了,自己竟然还是不能亲近佳人。这该死的凌弃,好端端的在家门口设什么阵法嘛!害的他不敢硬闯,确实也进不去。这么一耗,两个多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楼主……” 身后传来一道冰冷低沉的嗓音,让莫欢嘴角的笑容一僵,缓缓回过头,正对上一双黝黑的双眸。“呵呵,是凌弃啊……”干笑了声,他胡乱答道。虽然凌弃是他手下的杀手,可不知为何莫欢就是怕他那双眸子。尤其是黑夜里,看到时可渗人的很。尤其凌弃素来着黑衣,同黑无常真的没有什么区别呢! “楼主为何在此处?”凌弃不答反问,目光灼灼。他料想,他这次被指派到西域,肯定是同眼前这人脱离不了干系。不问他为什么如此认为,只因为一个直觉。同莫欢的表情和言语,都能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存在可是十分的在意啊! “这……”莫欢哪里被人如此质问过,一时间竟然词穷了。 “既然楼主无事,那边赶快回去吧!免得被人外人看到,以为杀手楼要倒闭了。” 好毒!虽然什么直白的话都没有说,却是暗讽自己无所事事。莫欢想要吐血,捂着自己脆弱的小心肝,却无人会对他同情。 凌弃再次看了他一眼,沉声道:“楼主还是去陪自己的莺莺燕燕吧,这里只有凌弃同自己的爱妻而已,还是不要过来再打扰了。” 明明是初夏,不知道为何莫欢却平白觉得有一股寒意,心中更是酸涩的很。闷闷的,有些不舒服。 第五十九章 放下 日子仿若平常。如同一成不变的天空一般,时间缓慢流淌,只是心境却发生了些许的变化。 梦依知道,自己应该是有些动心。只是,这心动的却委实不是时候,而且那人也并非是自己的良人。梦依很懂得隐忍,她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就像她明白什么样的鞋子合适自己的脚一样。 一场小雨后,碧空如洗。 梦依看着楼下绽放了一个个笑脸的红莓,嘴角也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来。未曾想,这些红莓竟然如此的争气,结出这么多的果子来。 “阿弃,你这是要出去吗?” 凌弃点了点头,“有些事情,得是做出一个了结了。” 梦依有些担忧,凌弃回来已经有四五日了,当初瘦下去的肉,要补回来还得需要一些日子。让他出去,梦依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那在路上一定要好好吃饭,切莫不能让自己再瘦下去了。冷香丸,有带上吗?” 凌弃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浅浅的微笑,上前揉了揉梦依的发顶。“放心好了,我没事的。” 对于身高,一向是梦依的痛。尤其是对着凌弃时,她更有这种感觉。“我不是小孩子,不要总是碰我的头发啦!”早知道,就不为了方便而简单梳一个马尾了,而便宜了他。 “乖乖在家,有些事情我会帮你解决的。” 梦依一怔,唇角的笑意缓缓的垂了下来,呐呐道:“你都知道啦……” “嗯。”凌弃淡声应着。“他做的那么明显,我又如何看不透。只是,他不是你的良人。” “这我知道的。”梦依因为他的关怀而露出了一丝满足幸福的笑容,“在这世界上,能遇到阿弃真好!”被关心的感觉,真是太令人高兴了。人生中又不是只有爱情,友情亲情还有事业等等都是很重要的。况且,自己对莫欢也不过仅仅是动心罢了。也许是因为他英俊的外貌,也许是因为体贴的关怀。但世界上从来就不缺少温柔俊朗的男人,而她也不会喜欢上一个花丛浪子,成为一只追着花蜜的蝶儿。她是梦依,也只是梦依。虽然穿越到此,却不会妥协自己心意的梦依。注定孤独又如何,起码她活的肆意,活的自由。她不愿意为一段自己都不看好的感情妥协,也不愿意自己在意的人为了自己担忧。 “阿弃,你放心好了。对于他,我是没有任何感觉的。你应该知道的,我一向是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 凌弃因为她这有趣的回答,表情稍稍放松下来。“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上次答应给你的糕点没有买到,这次一定会给你带回来的。” “那我要好多好多,阿弃可不准忘记了!”提到自己喜爱的糕点,梦依不禁上前扯着凌弃的衣袖,软着嗓音要求着。 “安心。”凌弃说完这两个字,拍了拍她的手背,便向楼下走去。 现在的日头还不大,十分适合赶路。 马厩里的小黑正嚼着草料,百般无聊赖的看着地面上的水洼。忽然,看到自家主人朝这里走来,不禁发出了一声欢快的嘶鸣。 凌弃忍不住摸了摸它的颈子,解开缰绳,便将它牵出了马厩。 这些日子,莫欢便一直守在林子外头。他不敢相信,或者是不愿意相信,梦依怎么会是凌弃的妻子呢!这怎么可能……可是,种种迹象,又让他不得不相信。为什么两人不是亲戚却是住在一起,为什么凌弃独独对梦依那般温柔,而梦依又对凌弃百般呵护…… 难道平生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一名女子,当真要无疾而终了吗?莫欢忍不住握紧拳头,不愿承认这个事实。 忽然,听到一阵细微的马蹄声。便见一袭黑衣的冷峻男子牵着一匹毛色乌黑的马儿朝这里走来,看到他时,表情依然没有发生过半分改变,仿佛他只不过是一名不相干的人罢了。 “你这是打算……”莫欢有些踟躇的问道。 凌弃淡然的看了他一眼,说:“有些事情必须要出去解决。还有,今年结束后,我便打算脱离杀手楼,不做杀手了。你也知道,梦依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活。” “好。”莫欢脸色一白,艰涩的回道:“你放心,我不会阻拦你的。” “这样最好。”凌弃仿佛没有看到莫欢的表情,又自顾自说道:“既然我要暂时离开,你还是不要守在这林子外面了。被人看到,总归不好。” 莫欢身子一僵,明白这是被人毫不留情的驱逐了。他最后流连的看了眼身后茂密的树林,虽然连那座小屋的位置都不清楚,但他就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感觉,也许那名温柔的女子正看向这里。 “那么……” “一起走吧。”凌弃淡淡的说,并未翻身上马,而是用目光逼迫着莫欢。 莫欢扯了扯嘴角,有些艰难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凌弃,我倒是不知,你竟然也会有如此咄咄逼人的一面。” 凌弃收回视线,颇为冷淡的回了一句:“那是因为你我之间并无多少交集。” 虽然知道他说的是事实,莫欢还是为凌弃的直白而无奈。是啊,除了当初第一次在杀手楼相见,这些年这个人未曾到杀手楼一次。每次有任务,都是通过闪电传达,而回信的一向是她……深吸了一口气,莫欢告诉自己不要想了。毕竟,夺人妻儿这等事,他还做不出来。 只是,回眸看着树林深处,莫欢一脸严肃的对凌弃说:“你一定要对她好。” “这是自然。”凌弃颇为认同的点头,还不忘告诫莫欢一句:“小依是我的妻子,对她好是应当的。而且,我不希望别的男人对自己的妻子一直惦记着!” “你放心,我对她没有别的想法。”违心的回了句,莫欢又恢复了以往的笑容。“走吧,不然可要吃中饭了。” 凌弃垂眸,掩去眼中的一抹歉意。 两人最终在小镇中分道扬镳,看着凌弃远去的背影,莫欢深深的叹了口气。 “楼主。” “回去吧。”没有看身边人一眼,莫欢径直上了早已经在路边停妥的马车。他是应该回到杀手楼了,那里才应该是他的地方。他是莫欢,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可恶男人…… 却说凌弃骑着小黑,不紧不慢的赶着路,脸上没有半分着急,看起来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江湖人。只是,他的耳朵却时刻注意着周边的动静。 而茶寮,一向是最容颜得到情报的地方。当得知古家并未着急去寻宝时,凌弃倒是有些讶异。他本以为,依照这群人的心态,肯定会早早的将宝藏占为己有。不过,那个所谓的宝藏,如今怕是比地狱还可怕的地方吧!就是不知道,若是古家人将那不老泉水带出来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凌弃并非喜欢看戏之人,只是平静的生活中偶尔增添几分乐趣,还是不错的选择。当然,若是这其中没有关于他的任何传言的话,想必他应该会更开心一点。凌弃如何都没有想到,他离开了大夏近三月的时间,这传言竟俨然一副愈演愈烈的情形。这种情况,除了有人刻意为之,大约不做他想了。而那人是谁,凌弃自然也能想到。 虽然对花挽月没有具体的了解,凌弃也知此人大约是惟恐天下不乱,而且极为任性的性子。也是,从小在那种世家长大,又是家中的幺儿,自然是宠爱有佳。养成他那副性格,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不禁养尊处优,还自大的很。不仅被自己打败,并且将藏宝图这个麻烦放在他身上,必定会有一番报复的。也许,传言之事,不过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罢了。 凌弃虽然对这种传言并不在意,但也不允许自己随意顶上这样一个名头。况且,花挽月可是夜楼的楼主。若是他将自己是三的消息散布出去的话,自己可就麻烦了。不仅要遭遇众多的仇家,而且还会被花挽月的爱慕者们百般刁难。那样的情景,凌弃不想去想象,他不希望,他即将趋于平静的生活,仅仅因为一个不知所谓的男人而发生彻彻底底的改变。 男人,就该顶天立地。打扮成女儿家的模样,当真令人不齿的很。并且这男人竟然还顶着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头,凌弃每次想来便如同吃了苍蝇一般。对花挽月更加不喜起来,好端端的世家子弟养尊处优罢了,竟学人跑到江湖中闯出一番名头,果真是清闲的很。 此时的凌弃还不知晓,他不过是随意一个猜测,没想到竟然料中了。夜楼中,正在悄悄散步一副画像。而画像中人,不是凌弃又是谁? 彼时,花挽月饮着温热的茉莉香片,唇角笑意迷人。凌弃啊凌弃,若是不好好将你逗弄一番,哪能一解我心中的怨气呢?他不着急,猎人在抓住猎物前,总会给它们一些喘息的时间。作为一名优秀的猎人,他有的是耐心。直到猎物无力挣扎,再将它一网打尽,彻底的杀死…… 呵……真是期待的很呐! 第六十章 真容 某边陲小镇中,一名形容落拓的壮汉,正嚼着一块干饼子。看起来,同街上随处可见的男人没有什么区别。他的手中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穿着件武士短袍,头上戴了顶防风的斗笠,看起来是名落魄的江湖人。 只是,偶尔可见男人眼中闪动着精光。以及斗笠下,厚厚胡须中的英俊面容,能看出他同流浪汉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男人一边咀嚼着干涩的,烤的有些焦糊的面饼,一边朝镇子外面走去。在这个小镇上,往来什么样的人都有,因此这样一个男人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只是,在男人离开小镇后不久,忽然有人发现,镇上唯一一间镖局,也是镇远镖局分馆的一名管事,竟然被人杀死在了房中。而他身边除了自己外,竟然还有一名吓昏过去的妇人。只是,那妇人却非他的妻子,而是镇子上赫赫有名富商家颇为受宠的小妾。一时间哗然了,因为这管事死去时,分明是光裸着身体,那妇人身上也不过一件薄薄的肚兜罢了。这两人,竟然是在偷情时,一人被杀,一人被吓昏了。只是不知道谁同这管事有仇怨,只看到他胸口上那枚闪动着寒光的小刀。 楚江给自己灌了一口凉水,方才将喉咙间的涩意压下。这饼子耐饥,就是这口味不太好。若是常吃的话,哪天他的嗓子肯定会坏掉的。 到了没人的地方,楚江拿出身后包袱里的衣物换好,分明是一名英俊的男人。俊朗的容颜,富有男子气概的体魄,一件青色的袍子,走在路上,定能引起女子们的欢叫呢! 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楚江有些不习惯的啧了声。留了许久的胡须,就这么轻飘飘的刮干净了。不过,他若是再不刮胡须的话,怕是同街边的乞丐没有什么分别的。而且,这胡须委实不太方便,尤其是吃饭喝水时。 骑在马上,他不紧不慢的赶着路。忽然想起包袱中,有云梦泽给自己传来的消息,便展开来一看。这一看之下,不禁大吃一惊。 消息不过寥寥数语,但让他在意的是,却是同信一起送来的,一副拓下来的画卷。画上是一名男子,看起来刚及弱冠,表情冷淡,双目平静,模样看起来倒是有几分秀美之意。只是,谁能想到此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杀手三! 若说是其他人,便是连楚江自己也不敢相信。楚江乃是杀手楼的杀手,在杀手榜上排行第二,擅使飞到。但他入行这么多年来,听说过三的名字,但本人却是一次都没有见到过。据说此人行踪诡秘,江湖中人也没有几个见识过的。前段日子听说三竟然是夜楼楼主的入幕之宾,直将他吓了一跳。花挽月别人不知,他却是知晓的。那分明是一位穿着女装的男子啊!若说三是他的入幕之宾,这两人岂不是……岂不是断袖之癖! 但对于这个消息,楚江却是不大相信的。在他看来,三即便是真的喜欢男人,也绝对不会喜欢上那招摇的花挽月。不然,这些年三也不会不在众人面前露面,而是一直默默隐藏了。 但云梦泽传来的消息,他却不可不信。不管三同花挽月是什么关系,但这张画像定然是真的。只是,未曾想三竟然如此年轻啊! 抓紧手中的画卷,楚江猛地挥起马鞭。 马儿收到鼓舞,立即撒开蹄子向前跑去。 楚江拉紧缰绳,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他要是赶得快一些,没准儿还能看到一场好戏呢! 坐在茶楼中,凌弃总是感觉周围有灼热的视线在盯着自己的面容。他为人本就警觉,更别提这些毫无遮掩的注视了。 但当他循着视线看去,那些人又仿佛若无其事的继续饮茶吃点心。 为什么独独盯着自己?难道说,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不由得,凌弃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你说?这人真的会是大名鼎鼎的杀手三吗?” 凌弃的耳力极为惊人,哪怕对方自以为说话小声,还是被他捕捉到了一丝。但这两人的对话却让他一惊,是谁将他的身份泄露出去的。但很快的,他便想到了。除却花挽月,不做他想。这个可恶的男人,当真是要自己上门寻他,好好将他教训一通吗?! 凌弃本人极少生气,估计这辈子生气的此处几根手指都能数得过来。但这一次,因为花挽月的所作所为,他是真的发怒了。 花挽月,你真的应该感到荣幸啊!竟然惹得我生气,你且慢慢等着! 凌弃掩下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低头继续饮着普通的茉莉香片,好像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的动静一般。 而见他如此,人们反而是不确定了。难道此人真的不是三,只是恰巧同画像上的人面容相近吗? 但不论如何,凌弃是不会停下自己的脚步。本来是打算不紧不慢的去往临安城,但因为花挽月这突然来的一手,让他按耐不住,立即就加紧了步伐。 原本所耗费的时间,生生被他给缩短了一半有余。 因此,当凌弃杀气腾腾的出现在夜楼时,连夜月都没有反应过来。明明情报中,说此人大约还有十日才能抵达,为何竟如此之快! 凌弃哪里注意不到路上那些监视的人,想来便是夜楼所派出的人。无需刻意隐藏,只兜了几个圈子,就将那些人甩在了身后。而这次,凌弃并未直接进入夜楼,而是站在刻画有夜楼二字的牌匾下,沉默不语。 守门的是名少年,大约十六七岁,此刻看到凌弃杀气腾腾的表情,不禁有些害怕。这少年身无旁骛,就是一身的轻功极为厉害。是以,往常门外有什么事情发生,他定能第一个禀告。可这一次,他却有些迟疑了。 最近江湖中吵得热热闹闹的,都说杀手三乃是他们楼主的入幕之宾。如今,他是该拦着这人,还是进去禀告呢?要是拦下他,万一主上一个不开心,他惩处一番又如何?若是不拦,此人要非主上的……那他岂不是要担上一个办事不力的罪名。 少年为难的咬着手指,正透过门上的孔洞偷看,忽听耳边有人说:“进去禀告花挽月,说三来找他算总账了!”那声音不带一丝感情,低沉的很是悦耳。只是,若他的话语中没有透露出那些杀意的话。 回眸最后看了一眼,少年快步离去。 得知凌弃上门的消息时,花挽月正在浴池中沐浴,夜月则尽忠职守护在门外。近来,他努力加强自己的武学修为。每日清晨必定要修炼一番。而这汗透衣背的模样,委实让他所不喜。 待洗的浑身香喷喷的,花挽月才拖着一头泛着水气的长发走了出来。 被热气熏染的双颊泛着淡淡的红晕,双眸也湿漉漉的,看起来动人的很。 少年哪里见过如此之人,顿时便呆愣在原地,脸色通红,俨然一副春心萌动的表情。 “没想到他竟然来的如此之快。”花挽月似有惆怅的说。 夜月回道:“许是因为画像一事。”从资料上能窥见一二,这凌弃定然是不想让人知晓他的身份。而主上,虽为透露出其他,却将他的真容绘制在了纸上,并且派送出去,被江湖人人得知。凌弃此行,大约是因为此事而来,或许还有数月前主上那心血来潮的恶作剧吧! “来得正好。”花挽月格格一笑,表情愈发的柔和了。“我倒要看看,我这小情郎打算如何对付我呢……” 那表情是那样的美好,仿佛是一名即将见到恋人的女子罢了,连双眼都闪闪发亮。少年心头一痛,表情瞬间垮了下来。他还未开始的初恋,就这样戛然而止了。看来,他还是接受小桃的荷包好了。那丫头虽然在厨房做事,模样也不是顶好的,但起码两个人相配的很。主上这种天人之姿,偶尔神往一下就足以,这不是他们这等凡夫俗子可以拥有的。 “主上,还是先将发丝擦干吧!”虽天气愈发的暖和了,但未免着凉,夜月还是劝慰道。 花挽月弯起嘴角,对夜月说:“那夜月便随我来吧!顺便帮我挑挑看,什么样的衣服适合这个美好的日子呢!” 夜月嘴角一抽,知道这是主上打算耍人玩的前兆,只能恭敬的随他而去。心中默默的为凌弃祈祷起来,暗道他能躲过这一劫。 夜楼本就是众人注意的焦点,尤其是随着藏宝图,以及花挽月同杀手三一事。这不,人们的热情还没有淡下去,便爆出了三的真容事件来。 而且有人刚从睡梦中醒来,结果就看到了夜楼大门前,一名穿着黑袍的冷峻男子。连忙掏出怀里已经被看了无数次的画卷,对比一下那男子的容颜,不禁暗自惊呼一声:“啊!是三啊……” 简直比见到亲娘还开心,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只为看看这三到底要如何对待花挽月。而事实,真的如花挽月所说,这三是她的入幕之宾吗?原谅一下这群无聊的人士吧,江湖中太平静了,总得需要一些可以让大伙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嘛! 第六十一章 拍飞 清晨,临安城还被一层浅浅的雾气所笼罩着。 但是,这座巍峨的楼宇已经早早的迎接到了清晨的第一缕日光。 屋檐下的铜铃,在没有风的天气里,安静的垂落,注视着人世间的繁华。 花挽月换好衣裙,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看着镜子里,精心妆点过的容颜,他满意的露出了笑容。 好久都没有这样隆重的打扮过了,看起来还是一如往日的美艳动人啊! 捧着自己的脸,陶醉了一会儿,花挽月才从凳子上起身,恢复了一贯笑意未及眼底的表情。 夜月淡然的垂眸,自然当作没有看到自家主上方才那一副自恋的表情。 夜楼自成立以来,正门一直紧闭。即便有访客,大多也是走侧门。这正门仿佛一个摆设般,从未开启过。 但今日,在万众瞩目中,门扉竟然缓缓开启。 沉重的大门发出了一声艰涩的“嘎吱……”声,挪动着,展示了门内的景象。 多年来,一直有人想要突破这道正门。但是,这大门不知用什么材质铸成。看起来非金非玉,却坚硬的很。况且,若是有人硬闯并存心破坏这扇门的话,夜楼中人又如何不知。 若是得罪了夜楼,轻则被毒打甚至是送命,但重则便是将你的祖宗十八辈都调查一番,若是的祖上一直普普通通安心的过日子便罢了。但若稍微有一点让人置喙之事,那你可就麻烦了。当然,也会有恶意的。比如,你亵衣的颜色,平日里有什么怪癖,可是会公诸于众,让你颜面无存。 因此,这正门虽然缓缓开启。但暗处窥视之人,却都没有半点儿逾越的动作,只静静的在那里看着最新的动向。他们可不想白白送了名,或是沦为江湖中人的笑柄。 随着门扉渐渐展开,一片鲜红的裙角也暴露在了众人的视线中。紧接着,那张美丽绝伦的容颜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人群中,有人发出了细小的抽气声。不敢相信,当世竟然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但凌弃看到来人,眼中却闪过一丝不屑。分明是位男子,却要学习女子穿起红妆,涂脂抹粉起来,当真让人所不耻。 花挽月在看到凌弃那一刹那,眼中是惊喜的。阔别了数月,再见时没有想到竟然能让如此的愉悦啊!凌弃啊凌弃,你何等何能,竟然能让本座心情愉快啊! “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如同女子一般,花挽月温婉的施了一礼,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冷峻的男子。 “我倒不觉得你我之间,有何想念之理。”凌弃说话的态度颇为冷淡,让暗处侧耳仔细听两人言语的众人大呼不解风情。 凭借花挽月的眼力,如何会看不到暗处那群翘首以盼,正等着看热闹的人群。当下,便做出一副泫然若泣的表情,“为何你如此的冷漠……” 美人垂泪,真是让人心怜不已。不少人都在心中暗骂,说凌弃的心肠好个冷硬了,对待这等可人儿竟然不屑一顾。若当事人是他们,定然会将这娇人儿搂入怀中好好疼惜一番。 只是,这番自以为是,又以为已经压低声音的言论,却逃脱不过任何一位内力深厚之人的耳朵。 显然,凌弃同花挽月都在此列。花挽月表情中隐约带着几分得意洋洋,但一对上凌弃略带鄙夷的目光,立即如同被一盆冷水浇下,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自己也有几分羞愧。 “你……” 凌弃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我之间也应该有个了解了。” 蓬勃的杀气袭来,若非是花挽月同夜月都定力惊人,定会腿软惊诧一番。 饶是如此,花挽月还是有些讶异。只听说三每年只出手三次,缘何竟然有这般惊人的杀气,好似拼杀了许久一般。 “你我之间,到底有什么事需要解决?”花挽月故意软着声音说话,好似像同自己的情人撒娇一般。 凌弃无端不喜,冷冷道:“你应该知道我指的是什么。随意散播不实言论,以及将我的画像传播出去这两件事。我从不做无故杀人,但为了你,应该需要破一次例了。”早在知道花挽月将自己的画像公诸于众时,凌弃便已经动了杀意。他只想平静的生活,但花挽月恰巧就是搅乱这平静的人。 花挽月微怔,他以为他只是上门讨个说法,不想他竟真的动了杀掉自己的心思。难道这两件事,在他看来真的如此严重吗? 夜月心知花挽月不过是为了好玩,但自家主上被如此威胁,立即站了出来。“要想动我家主上,你还需……” 凌弃冷哼了声,未见他如何出手,但挡在花挽月面前的铁面男子,已经被那袖子,轻飘飘的扇飞了。 仿佛突然有一阵大风袭来似的,夜月只感觉身体一轻,随即胸口一痛。但他好不容易站稳后,一口腥甜便喷了出来。 抹了把嘴角的血渍,他稳稳站定,看向凌弃的目光中除了戒备隐约还有几分畏惧。 众人也被凌弃这一手给惊呆了,何人不知这花挽月身后的铁面男子便是夜楼中赫赫有名的夜月。他的武功在江湖中也是小有名气的,却不想竟给三轻松一手,就吐了血。 花挽月眼中闪过一丝焦急,没有想到凌弃竟然会突然动手,丝毫情面都不讲。“凌弃,你怎么会……” 凌弃冷冷一笑,眼中俱是寒意。“那么你以为我要如何?当初你做下此事,便未曾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吗?你便以为我凌弃是个软柿子,随便你任意拿捏?花挽月,你当真是富贵日子过久了,忘记这里是什么地方了。这里是江湖,可不是花家,而你也不是备受宠爱的小少爷!我凌弃想来有仇必报,但也从不会主动招惹别人,这一次你真的是犯了我的忌讳!我不管你如何下贱,非要巴上一个男人,但你要知道……你这种行为,还有你这种人真的让我恶心!” 花挽月自认识凌弃以来,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说这样一大段话。只是,那言语中毫不掩饰的鄙夷和轻视,都让花挽月脸色一白,花容骤然失色。他知道自己扮作女子,本就为人不齿。但如今被人明明白白的讲出来,心中还是有几分计较的。但他强自镇定,努力抬起嘴角一笑:“那又如何。我喜欢便是了!我喜欢说什么是我的自由,你又如何站出来随意置喙!说起来,你算是个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指手划脚!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杀手罢了,竟然妄想教训……” “啪!” 毫不留情的一巴掌,彻底大懵了花挽月,也打懵了众人。 凌弃收回自己的手掌,嫌恶的在衣袍上蹭了蹭,好像是沾染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般。“你又以为你个什么东西?便以为自己建立一个夜楼就了不起了,便以为自己天下无敌,谁都不看在眼里了?花挽月,你也不过是一个变态的,喜欢穿着女装,做出女人动作的恶心男人罢了!” 石破天惊! 不少人都怀疑的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这花挽月乃是江湖第一美人,又如何会是一名男人! 但有人仔细去看,却发现这花挽月的身量分明比眼前的杀手三还要高上许多。 当众被道出了这个秘密,又被挥了一巴掌,让花挽月无地自容,怒从心来。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对待自己这般不留情面。甚至连他的父母都从未掌箍他,这个凌弃,他怎么敢! 宽大的袍袖下,五指成掌,毫无预兆的朝凌弃挥去。 眼尖的,看那掌心通红,仿若一团火焰燃烧,便知道这一掌下去,怕是不死也伤啊! 但凌弃却对这一掌仿若没有看到一般,身子诡异的朝一旁闪去,挥动右拳,狠狠的击在了花挽月腋下三寸处。 凌弃这一拳毫无章法,只有一个快字! 但武学修为达到极致,任何华丽的招式于眼中都仿如无物,有的只是那简简单单,或一挥,或一拂罢了。 而凌弃刚刚踏入顶级高手的行列,招式已经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而他素来讲求一个快字,招式虽简单至极,却也是最有用的。 仿佛是慢动作一般,花挽月分明看到那像自己挥来的拳头,却是避无可避。硬生生的承受了一拳,那痛楚是他生平未曾体会过的。 养尊处优的身体,哪里顶的一般皮糙肉厚,抗击耐打的。 花挽月忍下喉间的一口血,努力扯开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来:“你,你好恨的心……”话音刚落,人便昏厥了过去。 凌弃一怔,看着眼前这个人分明昏倒,却极有技巧的倒在了自己身上。稍稍颦起眉头,在夜月赶来时,将人推倒了他的怀中。并且告诫说:“管好他,以后莫要在打扰我了。若是有下一次,便不会这么轻巧的饶过他!” 但在外人看来,这却是一副生生的郎情妾意的画面。以至于让众人都忘了追究凌弃方才的那一番话是何意了。至于这花挽月到底是男是女,此刻也没有继续讨论了。 第六十二章 异动 天气倒是不错,碧空如洗,视野空旷。 只是,此刻躺在软榻上,嗅着一屋子药味的花挽月却不这么认为。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大约形容的便是他吧! 准备了几个月的时间,没想到却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碰到,就灰头土脸的输掉了。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应该也是他吧!当初,若不是他的主动招惹,如今哪里会有这些是非。 如今,花挽月除了叹气,忍耐着身体上的疼痛,估计是别无他法了。自然,对于凌弃的话,他也有好好的反省。凌弃的话中除了对自己的鄙夷,却也道出了一些他自身的问题。他确实是养尊处优惯了,也习惯了这高高在上的生活,是一点的打击都经受不住呢! “夜月,你说我是不是有些做的太过份了?” 那日夜月伤的并不严重,但也足足在床上躺了三日才好的。如今,听到花挽月的问话,连忙抬头回道:“主上,都是凌弃他……” 孰料,花挽月不甚在意一笑,“夜月,这点打击我还是经受的住。”别人以为他活的光鲜,却不知当年师父教导他武功时,可是完全不把他当作一个人看呢!为了遮掩自己身上诡异出现的伤痕,他不知道费了多少工夫。 吃过已经长毛坏掉的馒头,也被人踩着头颅,无奈的跪下…… 只是,他没有想到,凌弃竟然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甩了自己一巴掌。那一巴掌并没有多痛,确实让他的心中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感受。 作为花家的七少,作为夜楼的楼主,他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如今,竟有人对他的身份毫不在意,竟然如此对待他。这凌弃,委实有些意思。而且……怎么才短短几个月不见,他的武功竟然就精进如此地步了! “主上,属下以为……”夜月踟躇了下,才认真说道:“凌弃的武功,怕又是精进了不少。主上您……” 花挽月挥了挥手,不甚在意一笑道:“比不上他,对吗?” 夜月迟疑了一下,轻轻的点了点头。 “这江湖太大了,过去的我,只将目光放在夜楼这里,却忘记了这外面的世界可不仅仅只有夜楼这方寸天地罢了。如此狭隘的我,如何又能将自己的功力提高呢!不得不说,败在同一人手上的滋味,确实不太好受。而且……”花挽月摸着自己的侧脸,仿佛还能感受到当时凌弃手掌的温度,及脸上的痛楚。“那一巴掌也彻底的打醒了我……夜月,我不应该再这样任性下去了!” 纵观夜楼这几年来,虽然在江湖中颇有名气,却并没有太大的发展。以至于,不过一名小小的茶商,就敢将脑筋动在了自己的副堂主身上。段云楼的死,没有让花挽月看清局势。但凌弃的出现,以及他的所作所为,却让花挽月清楚的意识到,夜楼若不持之以恒的发展,他日必定会被这江湖所抛弃。 他不希望自己一手建立下的基业,在几年之后,就彻底的从这世界上消亡了。他希望,夜楼能流芳百世,甚至一直的延续下去,同江湖中那些古老的门派一样。这个愿望有些宏大,却也并无实现的可能。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以及人心…… “夜月,这些日子里,我想了很多。忽然,有一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你说,我为什么一定要扮作女子呢……” “这……”夜月无法回答,从第一面见到花挽月的时候,他便是如今这幅模样,他真的无法道出自己的感觉。“属下也不知晓。” 花挽月轻轻一笑,仿佛又回到了幼年的时候。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是女孩子,是在几岁的时候呢?好像是在五岁那一年,第一次遇到师父吧! 那时他说了什么呢?好端端一个男娃娃,偏生要打扮的像个女娃娃一样,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现在呢,凌弃对自己也是那样的嫌恶。男子穿着女装,学着女子的模样涂脂抹粉,委实是难看了些。可是,他喜爱这些红妆,已经深刻到了骨子里。但如今,他断然不能如此了。他是一个男人,在几日前,他第一次清楚,也清晰的认识到! 他不仅仅只是花挽月,他还应该是一名男人!男人就该顶天立地,而非学一名妇人般,打扮的妖娆多姿,徒增几分厌恶。 “帮我去请裁缝来……顺便,将衣柜里的那些衣服丢了吧。”花挽月幽幽的叹了口气,想念着镜子中的容颜,但最终还是闭了闭眼,略微有些沉痛的下了决定。 夜月已经知道这个决定对于花挽月来说是如何的艰难,但既然能走出一步,那也好。虽然他无法决断主上喜欢穿什么,如何去生活,但还是多一些男子的气概会好一些。 江湖大约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大约有着武林中人的地方便被称作是江湖。而这个地方,看似平静着,只是在浅薄的视线无法到达的地方,却是暗潮涌动…… 当白鸽飞入茂密的竹林中时,古一程正持着一柄木质的小瓢,为面前的一株茶树轻淋雨露。 鸽子翅膀扇动的声音让古一程抬眸,手臂伸出,让白鸽稳稳的立在他的手臂上。白鸽脚上拴着一只小小的竹筒,一看便知是用来传递书信。 古一程将竹筒取下,展开内部的纸卷一看……眼中的诧异一闪而过,更多的还有几分不甘。 “古文。” 随着古一程话音落下,一名穿着青衫的小童从一株高大的茶树后面献身。模样端的是清秀可人,眼睛圆圆大大,面容上尽是柔和的笑容。“少爷,奴才在。” 古一程轻勾嘴角,淡淡说:“去同父亲说,种子落地,依然到了开花的时节。不如,一同赏花吧!” 古文眼中闪过一丝不解,却还是含笑着回道:“奴才省的,少爷您稍后。” “快去吧。”古一程笑着挥了挥手,又重新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茶花上。没想到,前段日子才爆出这三乃是花挽月的入幕之宾。不过数月之久,三便怒指花挽月乃是男人。真是有趣啊……那等美丽的女子,若是男子的话,却也未尝不可啊! 嘴角露出一丝垂涎的笑容,古一程笑意满满的看着眼前一株株即将盛开的茶花。“今年的花儿们,可真是美啊!” 却说古文将古一程的命令转达后,便转身回去。只是,谁也不曾注意,一只毫不起眼的灰雀展开翅膀,在树间展翅飞翔。 仿佛是听到了雀儿展翅高飞羽毛扇动的声音,树下的清秀少年,缓缓露出了一抹醉人的微笑。 这日,当夜幕降临后。整座古宅也如同往常一样,陷入了一片安静之中。 在古宅外面,不少江湖人士都悄悄的等待着,只是无人知道,就在一刻钟之前。一伙大约二十几人的队伍,已经从古宅的密道,悄悄的前方了山下。 夜色下,市集还犹自喧嚣着。一伙人分散进入这市集,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路人们只是好奇的看上一眼,便自顾自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约莫一个时辰后,陆陆续续有人趁着夜色,悄悄的离开了小镇。他们穿着普通的布衣,肩上或挑着担子,看起来只是寻常的百姓归家罢了。 偶尔有江湖中人好奇的多看一眼,但见只是一群普通的农夫罢了,便没有多加注意。 藏宝图一事在江湖中传的越演愈烈,而关于这宝藏一事,更是众说纷纭。但无一例外的,所有人都认为,这宝藏必定是一件惊天秘宝。传说中,这宝藏中有长生不老的仙家丹药,有无法计数的金银财宝…… 世人都是贪婪的,这样一大笔可观的财富摆在眼前,又岂能不会动心。只是这古家毕竟在江湖中屹立已久,岂非旁人能撼动的了。即便有人心中不甘,也只能暗暗打望,却不敢硬闯进门去。若是找到那藏宝图便也罢了,但若是得罪了古家,今后要如何在江湖中立足啊! 而那些在江湖中生命以久的大侠们,更是爱惜自己的羽毛,即便有心夺宝,也不会贸然行事。自然是小心的观望,若是古家将宝藏取得,再伺机埋伏在路上以夺取宝藏的话…… 只是,这群人想到的计谋,以古奇同古一程又如何想不到。那时正值战乱,古家在建宅子初期,便秘密的开挖了一条直接通向山下的密道。这些年都不曾启用过,没想到如今竟然派上了用场。 早在取得藏宝图之初,古一程便已经暗自定下计划。而如今,正是实施的好时机。 夜幕中,化妆成农夫的古一程远远看着古家大宅仍旧通明的灯火,眼中泄露了一丝得逞的笑意。 第六十三章 揣测 有武林人士在的地方就是江湖,而江湖中从来不乏让人津津乐道的小道消息。 比如,几十年前靠贩卖小道消息而起家的百事通,或者是那份每个月初都会刊载一些江湖最新消息的画册。但无论如何,看似平静的江湖中,八卦成了大伙们茶余饭后唯一可供闲聊的产物,而且无论男女。 七月初,天气并未到达最炎热的时候。北方的天气略显燥热,南方的阴雨天则是让人阴郁。但无论天气如何,都浇不熄人们关于最近夜楼楼主同杀手三之间八卦的热情。 而就在数日前,在临安夜楼前所发生的那一幕,至今都让人津津乐道。 大约,便是三毫不留情的那一巴掌,还有那一拳吧! 而且,更多的是关于三真容的讨论,以及当日他所说之话的含义。犹记得,那日他曾说,花挽月乃是一名男人?但若花挽月真是一名男人的话,这岂不是说……两个人乃是一对断袖子! 天啊!这可是近年来江湖中所发生过最劲爆的一件大事了! 夜楼楼主不是女人便也就罢了,偏生又爆出他喜欢上一名同性的传闻! 因此,最近的临安城可热闹多了。之所以这么热闹,还不是因为夜楼便在此处,想要知道最新八卦的人们,可天天都在这儿等着盼着呢! 相较于众人的热情,此刻在一家破旧的客栈中,一名穿着黑衫的男子,却是满面的煞气。 “该死的!”凌弃握紧拳头低咒了一声。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那日他对花挽月如此严苛,竟然经人传播出去,便成了情人之间的吃醋打闹。见鬼的吃醋,见鬼的打闹!早知道,当初不如一拳打在花挽月心头,直接让他送命了事,何苦又多了现在这些麻烦! 怪不得这些年的杀手生意是愈发的好做了,所有人都去管别人家的家世了,哪里有心情练武! 恨恨的握紧拳,凌弃已经有好几日没能出门了。最近外面的江湖人士多的很,他手边又没有材料可以易容,生怕给人认出来。那种异样的目光凌弃不想再经历一次,好像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穿衣服一样。对对于造成自己如今这种下场的那人,凌弃已经不止一次咒骂过了。 他性子本就淡然,还是第一次被一个人如此激怒。 这花挽月一定是生来克他的!不然他为何别的人不说,偏生带上了他的名字!果然,男人喜欢穿女儿家的衣服,心理身体都不正常! 凌弃从桌子旁离开,悄悄的站在窗户前,透过一条窄窄的缝隙向外看去。外面街道上熙熙攘攘的,热闹的很。尤其这些日子里,这临安城中的江湖人士,可是多了不仅仅一倍。他若是再继续待下去,怕是会有无尽的麻烦。看来,今夜得出去寻一些易容的材料来,白日里才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 如此计划了一番,凌弃这才舒心的关了窗子,回到满是霉味的床榻上,入眠了。夜晚还有事情要做,现在先补眠吧! 花挽月未曾想到,当日之事竟然被如此曲解了。看着那仿佛是书肆里贩卖的三流话本子般的段子,花挽月忍不住挑了挑嘴角。“没想到这江湖中能人异士颇多啊!” 夜月满脸无奈,主上这实则是赞,但分明就是在讽刺这群人啊!“主上,需不需要属下去做些什么……”进来江湖中流传的关于主上同凌弃之间的谣言,竟然被人编成了一册话本子,而且还写得有模有样,绘声绘色,仿佛真的煞有其事似的。看着这册话本子,便当真了解何为虐恋情深了。这本子上,俨然将主上同凌弃描写成了一对苦命鸳鸯。那悲情的命运,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啊! “不用。”花挽月轻抬眉角,温文一笑。“这么有趣的东西,再继续看看吧。不是……还没有写完嘛!” 真是……夜月在心中无奈的长叹一声。对于自家主上那有别于其他人的性格,真是愈发的无奈了。对自己的名声不在意也就罢了,反而乐见其成,喜欢别人抹黑似的。还美约其名,为生活中增添一点乐趣。夜月发现,自从花挽月成了那桩冥婚后,性子可越来越朝诡异的方向发展了。他暗忖,要不要去找个道士或是和尚来,看看这夜楼的风水,还是真的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 花挽月哪里知晓,就因为自己的心血来潮,竟然让最亲近的属下已经自己是被脏东西附身了,正打算找人驱邪呢! 一袭宽大的朱红色衣袍,金线勾勒在衣角以祥云图案,宜男宜女的袍服,生生让他穿了几分柔媚和冶艳。 虽已经洗尽铅华,但那张美丽的甚至是有些魅惑的容颜仍旧令人怦然心动。 有的人,天生便是将妖孽两个人演绎的淋漓尽致。而花挽月,显然便在此列。 于女装时,是一名美艳的佳人。于男装时,竟多了几分男儿没有的娇媚,却并不女气。若是一名男子身上既融合了男性的阳刚,又掺杂了女子的柔美,怕除了妖孽便也无任何形容词可诉了。 花挽月常年都将自己的容颜覆盖在厚厚的脂粉下,如今再看这素颜,竟是有几分难以亲近之感。没曾想,即便他已经成年,但这张雌雄莫辨的容颜却几乎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而且因为岁月的流逝,更多了几分成熟的美。 对于这张容颜,他无疑是喜欢的。但有时,却也是唾弃的。他多想拥有一张阳刚的面容,哪怕并不俊美。可他自生下来,便顶着一张毫不逊于女子的容颜,也是无从办法的。 索性,他虽喜爱女装,但骨子里却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男子。不然,那可真是有些可怕了。但伴随着他二十年的女装,忽然一下子就褪去了,当真是有些不习惯呢! 花挽月忍不住睨了一眼那纱帘后面的灵牌,当年若是他早些看开,怕是就不会酿成悲剧了吧! 看着花挽月略带忧伤的表情,夜月便知他又想到了南灵儿。他没有喜欢过人,不清楚喜欢的情感是什么模样。也许喜欢一个人是需要时间,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为,世间的万物永远比不过时间的流逝,更别说人心以及感情了。也许主上今日对南灵儿的念念不忘,他日终将忘却。因为人,本来就是一种容易忘本的动物啊! “主上,昨日送来消息。古一程已经带人出发,去找寻宝藏了。” “哦?”花挽月略有些讶异的挑眉,“我倒是不曾想到,这古家夫子的耐性竟然如此之好啊!竟然坚持了这么久,还能躲过那群人的视线,真是让人不由得想要称赞一声呢!只是这宝藏可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得到的,不消说这宝藏一事是真是假,便是真的将宝藏取得,到时想将宝物完整的运回古家,怕是也要大费周章呢!” “那依主上所见,这消息是否……” “暂且不要管它。”花挽月淡淡的说,“且让人继续注意着古一程的动向。不过,若是有人花高价买这情报的话,我夜楼也不能这笔生意拒之门外啊!夜月,你说是不是?” 夜月微怔,随即轻勾嘴角,了然一笑。“属下明白了。”看来,主上还是对当初古一程那放肆的目光记恨至今呢!既然藏宝图已经卖给了古家,那可是同夜楼没有半点儿关系。因此,若是真将这消息透露出去,这古一程也怨不得旁人啊!因为,这夜楼向来做的便是贩卖情报的买卖啊! “无事就先退下吧,今日起的有些早了,身体困乏的很!”花挽月说罢,便抬手掩嘴,颇为优雅的打了个小小的哈欠。 夜月见状,连忙言说告退。只是出门后,便立即按照花挽月的吩咐着手布置人力。 古一程一行人正沿着藏宝图上的路线,悄悄的前方不牢山。早在当初知晓藏宝图上所写宝藏在不牢山后,他便已经秘密命人集结在不牢山附近,便是为了今日之事。而对于江湖上的风平浪静,古一程更是极为满意的。 他站在大路上,看着远处临安城的方向,嘴角扯开了一抹自得且高傲的笑容。切看着吧,待我将宝藏到手了,无论是夜楼,还是花挽月,可都不会看在眼里了! 他古一程,竟然站在最高地方的男人!他要成为武林第一,一个人们口中永远的传说! 到那时,即便是高傲的花挽月,也将匍匐在他身前,摇尾乞怜! 那样的日子将不远了,为此他深深的期待着! “加紧赶路!”翻身上马,古一程对手下们吩咐道。越早将宝藏到手,便越少了几分麻烦。毕竟,此事还是越少人知晓约好。届时,这群人……古一程眼中闪过一丝杀意,但顷刻便化作了柔和的笑容。“大家伙都辛苦了,等到事情了结后,本公子是不会亏待大家的!” 手下们纷纷表示,“公子客气了。公子吩咐,属下们必定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哈哈哈,此话颇为动听啊!”古一程朗然一笑,神情中尽是自得。 第六十四章 牵扯 人,为什么要活着呢? 也许,很多人都曾经想过这个问题。但对凌弃来说,活着仅仅只是活着罢了。人从出生,不就是为了活着吗?无论任何理由,仅仅只是活着。或者艰难,或者贫困,或者富贵,或者早夭…… 但活着,就是这样简单。就如同,那简简单单的一个活字。 凌弃从来没有觉得哪个人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即便他是一名杀手,经常做出那种随意剥夺别人性命之事。但此刻,他第一次的有了想要诅咒的欲望。想要让一个人不在存在这个世界上,永永远远的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客栈的房间略显狭小,破败中带着几缕霉变后难闻的味道。破旧的地板缝隙中,隐约可见墨绿色的青苔,滑腻腻的,让人有想要离去的冲动。床帐已经破损的不成样子,早已经看不清颜色却还挂在架子床上。唯一可圈可点的,是那一床还算崭新的被褥。 这样的环境,无论如何都同眼前的男子联系不到一起。但他却是真实的存在着,一袭艳丽的红色长袍,长发高高束起,朱红色的发带垂在身后。一张美艳的不似男子的容颜带着细腻的白,高挺的鼻梁,朱红的薄唇,潋滟的凤眸半眯着……这无疑是一名好看到极致的男子,他甚至不像一名凡人,好似从山野老林中来到人间的妖精。 他侧躺在一张华丽的软榻上,羽睫轻垂,好似小憩一般。白玉雕琢般的手指便轻轻搭在身前,一指捻起一缕发丝,把玩着。 “又见面了……”淡淡的,却带着几分亲昵的话语想起。低沉却意外清透的嗓音,让人听了便觉得心里痒痒的,想要抓住什么…… 但凌弃却是对这声音恨得紧,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透,为何他仅是出去了一会儿,这屋子里就平白的多了这么个——妖孽!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估计是凌弃此刻最想道出的一句话,但多年来的习惯让他不喜质问。只是用一双淡漠的眼,静静的看着眼前的男子,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语都没有。 沉寂…… 花挽月未曾想过,自己的一句话,竟然没有得到对方的一个字的回答。好像自己在他眼前便如无物,只是一缕空气一般。 除了冷漠,别无任何颜色。连眼神都没有半分波动,宛如只是看待一个陌生的事物,或者只是路人一般。 这种感觉,无端的让花挽月不喜。 花挽月本就是天之骄子,纵然出入江湖,亦为人所尊重。如今,不过区区一名小小杀手罢了,竟然对他露出这种眼神来。花挽月想要发怒,但权衡了一下两人之间的武功,还是默默的忍耐了下来。 很小的时候他就懂得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去挑衅比你厉害的人。即便那落了你的骄傲,但等到他日你变得比他还要强大时,便不再有所畏惧了。 “天色正好,便想着来看看小弃。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住在这种破败的地方,真令人心疼呢!”能面不改色,将毫无情意可言的一番话却愣是说的情意绵绵,花挽月当真无愧是个能人了。 只是,他面对的人是凌弃,注定会让他悲剧的一个人。“既然这地方如此破败,便不留楼主了。”好似没有听到那声亲昵的小弃,凌弃表情不变,眼神无波,生生将一个无视二字贯彻的彻彻底底,毫无保留。 花挽月温柔一笑,对于凌弃会开口心中竟有几分得意。看吧,他多少对自己还是有些在乎的。这种戏耍人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小弃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完全不似男子般粗狂的大手捂住自己的胸口,花挽月一脸受伤,委屈的说:“我突破重重监视,终于能得见小弃一面,结果你……” 若是此刻有旁人在的话,定会发现花挽月的眼神中分明透露出三个字——负心汉! 而被盯视的男子表情未有半分变化,但眼底却漾起几分波澜,仿佛是厌恶,更多的是无可奈何。大约凌弃自生来时还未遇到花挽月这般难缠的男子,不仅脸皮厚的很,牙尖嘴利比小女子还难以抵抗。若非是怕夜楼有后招,给自己同小依惹来麻烦,凌弃当真想一掌将眼前这个满脸假惺惺表情的男人拍死算了。 双手环胸,凌弃冷冷道:“你今日来此到底所为何事,不如一并说了,免得耽误你我时间。” 花挽月淡然一笑,松开捂着胸口的双手,方才那一副泫然若泣的表情竟然是消失的一干二净,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身在大家族中,从小要学的第一堂课就是察言观色。即便他在家中备受宠爱,但身份上的尴尬,让他极为懂得看人的眼色。看的多了,会的也就多了。 大约连他自己都不晓得,原来自己也能如此多变。 又恢复了一副翩然贵公子的表情,花挽月斜倚在软榻上,眼角含笑,语气也颇为亲昵。“倒也无甚大事,只是想了小弃,想要过来一见得解相思罢了。” 凌弃蹙眉,为花挽月这番言语。这男人莫非真的有病不成,对着另一名男人极尽献媚,难道便不觉得有问题吗?还是……他本身便是一个断袖子,是以从不在乎这些。凌弃想到花挽月素来都着女装,除却喜爱,难道更多的是为了掩盖自己龌龊的心思!这个男人,果真是喜欢男人,而且……想到曾经在小倌馆无意看到的画面,视线轻移,淡然的在花挽月下身扫过。虽然那物什倒是狰狞的很,却不想竟然是个被压的。 原本也是名地地道道的男人身,为了掩盖自己不容于世的情感,只能扮作女儿身。这花挽月,倒也不失为是名可怜人儿了。 不自觉的,看向花挽月的眼中便多了几分同情。这脑子有毛病,身体上有缺陷的人,想来会得到世人的同情。 花挽月不知为何,被凌弃那一眼看的有些毛毛的。只能清咳一声,以掩饰自己的窘迫说:“你这样盯着我看什么?” 凌弃心知,有些事情对于男人们来说,是不可言说的。若是自己真的说了,怕眼前这男子定然会无地自容吧!罢了,且稍稍忍耐一下吧。 “无事。”凌弃淡淡的说,同时收回了自己看向花挽月的目光,只道:“你今日来找我,到底为何原因?”理所当然的,凌弃将那日送给花挽月的一巴掌给抛之脑后了。 而花挽月心中虽记得,却也觉得那一巴掌委实是将他打醒了。这两个人,当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啊! “倒也无甚大事。”花挽月轻柔一笑,将身子在软榻上摆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同时心里暗自奇怪,他这具身子,无论是扮作男女,都是众人追逐的目光。何以这凌弃竟然仿若无物,从第一次见面时,眼中便没有任何惊艳爱慕。难道说,他真的对自己的妻子那般忠贞吗?对此,花挽月还是有些不大相信的。他生在花家,见的事情多了,有些事便也不大相信了。 外面的人总说父亲和母亲乃是让人艳羡的一对伉俪,但只有他知道。即便是外人称颂的一对夫妻,事实上感情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好。父亲看似只有母亲一人,但他可不止一次看到父亲逛花楼喝花酒。母亲自然也是知道的,只要父亲不将人接进门来,母亲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无论父亲在外如何的花天酒地,只要不被外人知道,母亲便不会在意。纵然,父亲曾有好几日不曾归家,一直在花楼中同那些妓女们厮混。但母亲也是个厉害的,也不知她用来什么方法。哪怕父亲在外留情,却从未有一人怀孕。哪怕是清白的女子,亦然。 可笑他还曾以为父母的感情为人称颂,后来才知道自己竟然是那样的幼稚。有了那样的心思后,花挽月便渐渐沉默下来。那时他还不解对南灵儿的感情,只是觉得那大约是兄妹之情。南灵儿那般美好的女子,被自己这样一个怪物纠缠,怕是心里肯定会难受无奈的吧!于是,带着一颗自卑的心,他悄悄的离开了。不曾想,她竟如此的烈性……唉……若是自己早知道自己的感情,知道灵儿对自己喜欢的,怕是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吧!他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也许将来还会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他不求三妻四妾,只允她一人在身边渡过此生罢了。 只是……一切都怨他醒悟的太晚了。为何,往往当事情发生后,才会让人后悔呢!时间真的不能倒退,一切都无法挽回吗? 凌弃不解花挽月为何情绪骤然低落下去,但他同花挽月的交情并没有熟到如此地步,自然也不会多问。况且,这等麻烦人物,还是少招惹为妙。 花挽月可不知凌弃如此心思,自怨自艾了一番,也为自己像小女儿般的心思暗自好笑不已。笑自己像女子一般,懂得悲伤春秋了。看来,这着女装,淡抹妆容,果真还是有些影响的。看来,自己及时醒悟确实是件好事啊! 第六十五章 挂念 房间里安静的只有彼此的呼吸声。 花挽月躺在软榻上一动不动,凌弃这个本来是房间主人的人,此刻看起来多多少少倒是有些像客人了。 但他本人对这些并不在意,也不想理会花挽月是如何心思。至于他所说之事,更是一个字都不信。 因此,在并未得到花挽月一个确切的答案时。凌弃剑眉稍颦,表情中多了几分冷凝。“花楼主,今日到底所为何事?” 花挽月自然只听出了凌弃语气中的几缕不快,便笑笑,说:“不过是想来看看罢了。难道小弃不欢迎吗?难道说,分别了这么久,都未曾想念吗?” “呵。”凌弃冷笑了声,一脸冷然道:“这怕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楼主是明白人,定然清楚凌弃说的是什么意思。也请楼主不要继续下去了,免得惹火上身就不妙了。到那时,凌弃不管楼主是什么身份……” 这话倒是威胁了。花挽月笑着挑了挑眉,道:“小弃说的哪里话。这样冷淡,让外人看到了,还以为你我之间的感情出了罅隙呢!” 凌弃沉默以对,花挽月便继续说道:“江湖人都知道,你我之间……” “够了!”凌弃忍耐着低斥一声。“想来楼主也知道,我已经有家室了。日后莫要再拿这种玩笑说事了,让我那妻子听了去,可是要受伤的。若是楼主饥渴的很,想必以夜楼的实力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给楼主找来!” 这番话说来,委实是有些恶毒了。凌弃素来都是一副冷淡的性子,能说出这般恶言恶语来,倒是让花挽月对他多看了一眼。 “没想到小弃也会有动怒的时候呢?”仔细听来,花挽月的话语中竟然有几分得意,只是不知道惹怒凌弃这种事到底有何得意可言的。“小弃,你那妻子模样生的不如我美,为何你就独独放不下她呢?”说着这话时,花挽月刻意做出一副委屈之色。好似凌弃便是那不懂风情,不通怜香惜玉之人。 对于花挽月,凌弃委实是厌恶的紧。为何一名男子,却独独喜欢像一只蝴蝶似的招惹是非。当下,便略带不快道:“自然是放不下的。楼主同我皆是都是男儿身,又岂有可比性!” 花挽月莞尔一笑,眨了眨眼睛说:“我倒是不介意的。” 真是……好生不要脸!一口鲜血险些梗在喉间,凌弃还是第一次遇到脸皮这般厚的人。“楼主不介意,我却是在意的很。楼主样貌虽美,但到底不然女儿家,身子也不如女儿家娇软。楼主姿色绝然,但到底是男儿无法让我舒缓精力。难道说,楼主愿意雌伏,如此倒是有的商量一二。”凌弃很清楚,花挽月虽脸皮之厚已经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警戒。虽然他不清楚,当初看到的那名窈窕佳人,如今为何会成为这幅无赖模样。但世家子弟,大多都是有几分傲气的。即便是身在江湖,那些个年轻的少侠们,各个不都是骄傲的很。若是被落了面子,心里定然可是不好受的很。 而他自然也清楚的很,花挽月说那一番话来,不过是为了逗弄他罢了。至于真心,怕是连半分都没有。自己便不如顺了他的话语下去,此人定然不依的。 端看凌弃杀人的手段却是厉害,却不知他察言观色的水平也不差。这话音将落,便见花挽月脸色变了几变,那可是红了,白了,煞是好看,仿佛是各种鲜花争相盛开似的。凌弃这边欣赏着变脸的场景,心思渐渐平稳,倒也狠狠出了口恶气。 却说这花挽月,素来被人捧高惯了。他是花家的七少,身份可谓是高贵的很。后来成了夜楼的楼主,又夺得了个第一美人的称号。哪个人不是高看他一眼,这楼中的手下更是不敢忤逆于他。而不想,在他逍遥了二十几年后,终于遇到了一个意外。凌弃的出现,打乱了他原有的生活。花挽月自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严词厉色,第一次被人当众落了脸面,更是第一次被掌箍,甚至还在同一个人手中输了——两次。 对他来说,这已经是莫大的耻辱了。可凌弃为人身份特殊,对他没有特别的感觉,让花挽月倒是萌生了几丝不自在和不满来。因而,在凌弃将藏宝图交给他说,花挽月便略施手段,对凌弃惩戒一番。随着这谣言愈演愈烈,他更是开心的紧。尤其是后来凌弃气急败坏的上门,更是让他觉得前所未有的开心。如今不想,此人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语来,登时如同一盆冷水,兜头浇下,冷的他浑身都打了冷颤。 原来,这世间的男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对自己这张脸多了几分兴趣罢了! 花挽月如此一想,登时冷哼道:“真是说笑了,我是什么身份,又岂能看上你?!更别说,更别说……”屈居人下了。他是一名正常的男人,怎么会甘为另一名男人的禁脔。“时候不早了,三也早早睡下吧!今日真是打扰了,日后相见,最好还是离得远些,免得给人误会了。” 凌弃状似无意的叹了口气,一脸可惜道:“本还想这男子同女子的滋味到底有何不同,如今怕是无法得偿所愿了。” 花挽月暗啐了声,美颜上略有薄怒。“天色虽暗了,但这美梦也不要做的太早。夜月……” “主上。” 凌弃看着突然从门外进来的青衣男子,嘴角微勾,一缕不屑从眼底闪过。真是一对有趣的主仆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真是好没道理,你败坏我的名声便可以。我反过来逗弄你一番,便被看作下作之人。花挽月,你也未免将自己看的太高了些。不过是具皮囊罢了,他日不过是红粉骷髅一具,又有什么让人值得心动的地方! 夜月眼中尽是怒意,恨不得拔刀相像。“主上,需不需要属下……” 凌弃为他的自不量力好笑。这这对主仆出了夜楼便也罢,竟然没有带一名暗卫,若是自己有心对付他二人,也不算什么难事。还是,他们以为这里是临安城,是夜楼脚下,便不管不顾,凡事都无需顾及了。 花挽月别过头去,生怕再看一眼,便对凌弃彻底失望。他以为凌弃是名能相交的友人,却不想他的内里竟然如此龌龊。“不用了。陪本座速速离去,这等腌臜之地,一刻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凌弃不管这二人如何离去,只是这屋里碍事的东西,“别忘记把这软榻带走,免得看着,便想到楼主那美丽的身姿……” “夜月,走!” 叮叮咣咣的动静,估计要将入梦的人都给吵醒了。凌弃上前合拢房门,便取出包袱里的东西,对着模糊的黄铜镜,给自己易容起来。 别说,花挽月这动静确实有大了。果真是将不少睡梦中的人都惊醒了,但夜月一双利眸一瞪,便都纷纷的将头缩回了房间里去。 只是,这几人都未曾想到。第二日,关于江湖第一美人乃是一名男子,并且夜探情人闺房却被厉声喝出一事在临安城中不胫而走。人们纷纷奔走相告,这一传十十传百的,竟将这事情传的有模有样的。好似当真是有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一般。 而花挽月则是在房间中烦躁的踱步,不过却并非是为了这谣言一事。而是为了凌弃竟然将他蒙骗之事!就在清早醒来,花挽月左思右想,心中隐隐觉得昨夜发生之事有些别扭。后来仔细一想,便叫给发现了问题。即便花挽月对于凌弃此人并没有过多的了解,但他也并非是色中饿鬼。当日在马车上,便对自己不屑一顾,又怎么会说出那一番话来。现在一看,到真是自己愚笨了,那话分明是在激的自己发怒,偏生自己还上当受骗不说,竟然又流出这等谣言来。 真是……但后悔已经晚了。就在方才,花挽月派人去了那间客栈,店家说并未见有人下楼,可是那房间却是空的,房钱也好好的摆在桌子上,床铺整齐,显然是早已离开。看来昨夜凌弃便早有离去的心思,说那番话只是为了让自己早些离去,不要乱了他的步调才是。 “可恶啊!”此生第一次,在一个人面前输的这样惨。武功不如他,竟还傻傻的任人摆布。估计此刻凌弃正不知在哪里躲着,暗自笑话自己呢!一想到这里,花挽月便觉得怒意难平。但理智及时阻止了他,这江湖就这么大的地方总会有相遇的一天。只是……希望这一天来得不要太远才是! 已经骑着自己的小黑走在回家路上的凌弃忽然打了一个喷嚏,看着头顶上明晃晃的太阳,他略有不解的揉了揉自己的鼻子。难不成昨夜着急赶路,所以着凉了吗?摸了摸身上的包袱,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温柔。这一次可没有忘记帮小依带她喜欢的糕点…… 第六十六章 惊梦 天公不作美。上午还好好的,到了下去,竟然骤然刮起风,不小片刻,竟然下了降下了豆大的雨点。 凌弃正在大路上,便被雨水淋了个彻底,若非是路边有个破旧的草棚子可以避雨,怕是今日便当真成了落汤鸡了。 将小黑一并拉进了棚子里,凌弃没有管自己满脸的雨水,先去看来可能自己的包袱。见点心用油纸包裹的好好的,这才放心的舒了口气。已经答应小依了,上次便没有办到,这次若是再食言,怕是小依定要不开心了。 雨势颇大,不一会儿便将土地润湿。积累的雨水顺着沟壑流淌,不多时便汇聚成了一条小溪,向着未知的方向畅流。凌弃看着它们排列成各种形状,或者最后汇聚成一条大河,或者顺着山势流下…… 这情景,倒是让他看的颇为兴致盎然。只是,隐隐也有几分忧虑,若是这雨势不停,这草棚子怕是坚持不久啊!即便是能坚持住,怕是一整夜在这里,也有些不妥啊! “小黑,你肚子饿不饿?” 名为小黑的黑色骏马,正好奇的看着外面的天空,大约是寻思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凌弃无奈的摇了摇头,对自己这番话也暗暗好笑着。小黑只是一匹马而已,同它说话,它又能懂得什么。 瓢泼大雨没一会儿便成了涓涓细流,不多时便似珠帘。远处的天边已经有些泛出了金边的颜色,骤雨初晴,带着浅浅的绯色,天空澄澈极了。 空气中满是泥土的味道,或许并不大好闻,却也清新的很。道路两边的植物也焕发出勃勃生机,碧绿碧绿的,看起来便喜人的很。草叶的味道顺着空气流淌,鼻间便满满都是这股子草叶特有的芬芳。 道路上尽是积水,怕是有些湿滑。但凌弃并不大在意,翻身上马,只是放缓了步调。 走出了临安地界,前方骤然出现了一片干燥的土地。看来这场突然而至的大雨,并没有波及到此处。 “小黑,走了……”扬鞭,让小黑加快脚步,朝着家的方向。 听雨小筑一如往常,梦依正在厨房中熬制着一锅新鲜的果酱。那些红莓委实是太高产了些,即便是被野鸟和小灰吃掉了些,盈余还是很多的。若是不抓紧处理掉,怕是用不了多久便要坏掉了。这样好吃的东西,若是任其坏掉,倒是可惜了。冬日里要想吃到这些新鲜的果子,可不是什么易事。梦依所会的方法有限,果酱便是首当其冲的一种。只是家中无人饮酒,不然听说红莓用来酿制果酒也是不错的。或许,她还可以试试看,这果干到底如何制作。 “嘚嘚……”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响来。梦依拎着木勺,探头出去,就见一袭黑衣的男子牵着一匹浑身乌黑毛色发亮的骏马朝这边走来。看到她时,眼里稍稍流露出了几分暖意。 “阿弃,你回来啦!”梦依惊喜道,连忙就跑了出去。凌弃上次做的那一单,在西域待了许久,回来后也没有歇息便去往了临安城。两人还未曾分别过这么久,梦依心中除了不大习惯外,更多的是担忧。如今看到凌弃完好无损的返回,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 看着女子如小鸟般欢快的跑来,凌弃在原地站定,黑眸中流露了些许的温柔。 “阿弃……”梦依上前扯着他的袖子,好不欢喜。 凌弃打开包袱,递给了梦依一个偌大的油纸包。“上次说给你买的点心,这次没有忘记。” 梦依连忙打开,嗅到那喷香的味道,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娇声道:“阿弃,你真好。” “还有这个……”凌弃又从怀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的木盒,“出去戴不端庄,在家中倒是可以的。” 梦依好奇的打开来一看,见竟是一柄做工精良的金钗,模样甚是好看,蝶舞飞扬,还缀着几枚小巧的金铃铛。稍微晃动下,便能听到铃铛清脆的响声。 大夏女子向来以端庄为美,寻常女儿家自然是仪态万千,贤淑秀美。只有那青楼瓦市里,才会有不干净的女子笑意盈盈,戴这些叮咚作响的玩意儿。 但梦依却是喜欢的紧,尤其就是能发出响声的小首饰。只是这些带出去,可是要遭人白眼的,便只能将自己的兴趣压下,免得浪费钱财。如今凌弃竟然送了她一柄金钗,而且还这样的美丽,梦依一时间感动的无可复加。眼泪打湿羽睫,让那双美目更显夺目了。 她来这异世,身边无一亲人朋友。当初若是没有在客栈中遇到阿弃,怕是如今已经不知道在哪个下作的地方沉沦,或是早已经化作一杯黄土了。如今,他不单单救了自己,待自己还这样的好,梦依除了感动喜悦,心里微微还有些泛酸。阿弃是自己的家人,可是她却什么都不能为他做。这样的自己…… 凌弃看着她的表情,便知道她又想到那些没用的问题了,心头即是无奈,又有些小小的不满。都说了让她无需在意那些事情,为什么她总是将那些不需要在意的东西记挂在心里呢! “小依,你的厨房里是不是在煮东西……” “哎?”梦依一怔,随即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突然大喊大叫的冲进来了厨房里。“啊!我的果酱!” 好在解救及时,并未烧糊掉。但这个小插曲,却彻底的让梦依忘记了方才心中的酸涩。 凌弃对吃的东西并不挑剔,只是不大喜欢甜食。因此,这果酱也只能自己独享了。梦依将果酱封存入罐的时候,想到。 “这次去了临安,事情可有解决。”梦依看不透凌弃的表情,只能斟酌着问道。 凌弃表情平淡,语气中到略有些冷意。“料想是解决了。”在自己走后,花挽月定然能看透自己那番作为,想必正怒不可遏,或许已经气到吐血了吧! 梦依仔细看了看他的表情,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便笑笑说:“怕是近来应该不会有任务才是,阿弃便在家中好好修养一下。那冷香丸,也莫要再服用了。”这冷香丸乃是梦依寻了一名厉害的隐居大夫制作而成,只是却非前世里话本中所说的那味奇药。至于为何起了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这丸药会让人身体带有一股淡淡的白梅冷香罢了。只是凌弃身份特殊,冷香丸必须同另一味药综合,才会让身体无味。 即便是再出色的杀手,本身也一定会带有一丝丝淡淡的体味。但凌弃因为这两味药,身上却并不会出现任何的味道。即便是有心染就,只需要用温水沐浴,也会彻底祛除。当初请人研制此药,可并非是为了此事,没想到竟然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 凌弃的脸色终年苍白不见血色,其中便也有冷香丸的几分。除了这个原因,大约是他早年练武伤了心肺,这才导致体虚。即便是这些年逐渐调养过来,却还是落得个面无血色的遗留。 至于他本人倒是并不在意的,只梦依每每看到,都心疼的紧。巴不得把凌弃立即塞进被窝子里去,当作重病人一样去照顾。对此,凌弃除了无奈,还有满满的开心。 两个本是孤独的人抱在一起相互取暖,分散了岁月中的孤寂,驱散了身边的寒意…… 梦依经常会想若是没有遇到凌弃,她会如何。而凌弃也一样,在没有遇到梦依,他是不是还会一直做着普通的杀人买卖,并不如现在这样轻松,而且没有家。 听雨小筑对于两人来说,就是他们的家,一个温暖,理想中的家。 因两人都并不喜欢嘈杂的人群,这里就成为了绝佳的定居地。梦依想,或许他们会一直在这里生活,直到老死化作一杯黄土。 午饭时,梦依自然又是做了满满丰盛的一桌。而后,便将凌弃赶到了自己的房间中,让他小睡片刻。 凌弃无奈,便舍了习剑的打算,掀开被子躺了进去。舒适的薄被已经被阳光晒过了,充满着干净舒适的味道。不多时,他竟然真的睡熟了。 从房门悄悄进来的梦依见状,含笑的退了出去。还说自己不累,看看这都困成什么模样了。 对于梦依,凌弃毫不设防,自然不知她曾经进房来给自己送过茶水。他现在正陷入了一个古怪的梦境中,一个许久都没有出现的梦境…… 风,冷冷的刮着。 呼啸而来的风,卷起地面上的积雪,拍打着周围的一切景物。 天气冷极了,除了白雪外,便是凌然的山峰,以及那些带着深沉败落颜色的树木。 凌弃不知道怎么为什么会在这里,一个陌生的,没有任何印象的地方。他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知晓即将有一场大雪来临。 脚步深深浅浅的在雪地中行走,脚印很快就被风雪覆盖。 雪花打在脸上,竟然带来了几分刺骨的寒意。凌弃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只有漫无目的的走着,茫然。 “凌弃……”风雪中,忽然有人唤着他的名字。 凌弃抬眸去看,但除了风雪,什么都没有。忽然,他心口一痛,低头看去。剑尖刺穿他的胸口,流淌的血液润湿了脚下的雪地,开出了一朵朵绚丽的花。 “凌弃,好好睡一觉吧!” 那是一个怎样的声音,带着男子特有的低沉,分明是温柔的,隐隐却有着凛然的杀意。 踉跄中,凌弃倒地。除了看到一双冰冷的眸子外,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第六十七章 梦境 午后,夏日的阳光有些灼热。 烈阳穿破花菱格子的木窗,在地板上留下了浅浅的印痕。 那深刻的刺痛和冰冷仿佛还残留在骨子里,凌弃不由得摸向胸口。平复了下自己的呼吸后,复又放下。 他的胸口确实有一道伤痕,只是浅浅的,看起来像是陈年旧伤。若是真的如同梦境中那样,被利剑穿胸而过,怕是断无生还的可能。只是,那梦境到底是何种意义? 对那梦境左思右想也没有个答案,更是让自己脑袋里闷闷的,泛着不舒服的疼。凌弃索性便掀了被子,穿好鞋子,披上外袍,站在了窗口。看看外面的天色,他也不过睡的一个时辰罢了,没想到却做了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梦。 摇摇头,仿佛这样就能将这梦境驱逐出自己的脑海中一样。凌弃穿好衣袍,便下了楼去。 楼下,梦依正提着水桶,在河边刷马。 看看小黑那舒服的模样,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饶是凌弃,看到也想要勾起一抹会心的笑容。但无奈,他似乎是久不大笑,即便是笑容,也仅是稍抬嘴角,露出一个看起来毫无诚意的,勉强可以称得上是浅笑的一个笑容罢了。 但对于他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见到凌弃忽然无声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倒是将梦依给吓了一跳。到底是异世,有些事情未免匪夷所思了一点。就比如,那脱离地心引力影响诡异到极致堪比逆天的——轻功。 这飞檐走壁自然是不在话下,可要说是那厉害的,数丈高的城墙,竟然也能一跃而上。幸而梦依同凌弃生活了多年,早已习惯。不然真看到,没准儿会指着说一句:看!天上有鸟人。 “怎么不睡了。”梦依看看这天色,还早得很。 凌弃不禁又想到方才的梦境,眉心稍颦,淡淡说:“我还不累。” 梦依并无多想,便笑道:“看看小黑这模样,很喜欢洗澡呢!” “是啊。”凌弃点头应道,看向那边树下拴着的那匹枣红小马。“小红不洗吗?” 梦依努了努嘴,略有些无奈的说:“小红可最喜欢洗澡了,每日都要逼着我帮它洗澡呢!这不,刚刚洗完,正在那儿晒干呢!” 凌弃这才注意到,小红正是在树下站定,看起来颇为惬意的模样。“小依,你说人为什么会做梦?” “大约是因为大脑还处于兴奋状态,仍旧在对外界的刺激进行思考……”不经意的,梦依便将当年在课本上看到的句子念了出来。待对上凌弃的一双黑眸后,方才醒悟,连忙纠正说:“做梦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每个人都会做梦,也许是白天看到的一个画面,在睡梦中的一个投射罢了……总之,梦就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东西!” 凌弃微垂眼皮,道:“那么,如果有人做梦,那梦境看似经历过,其实……” “咦?阿弃,你做梦了吗?”梦依好奇道。 “不,只是好奇罢了。”凌弃淡淡的解释说:“我未曾做梦。以前……也没有过。” 正因为梦依对凌弃的了解,才知道他一向是不会说谎的,因此便当真了。不想,凌弃只是觉得这梦境有些蹊跷,不愿意言说罢了。 “你先忙着吧,我去书房中看会书。”凌弃说完,也不待梦依反应,便匆忙的向小楼走去。 梦依看着他的背影,微微皱眉。低声喃喃道:“怎么觉得今天的阿弃,有些怪怪的……” 凌弃来到书房,也确实也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只是,却不是有趣的话本子,而是当初自那石洞中寻来的一本武功秘籍。旁人觉得艰涩难懂的心法,凌弃却看的津津有味。没一会儿,便将那个莫名其妙的梦给丢在脑后了。 今日的太阳有些大了些,花挽月午饭后,便上榻小憩一会儿。大约是软榻太舒服了,没一会儿竟沉入了梦乡。 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岁月…… 正是春日里最好的时光,花园子里满是各色的鲜花。蝴蝶蜜蜂皆在花丛中飞舞,带来一股浓浓的春意。 这女娃子身边是名穿着红袄子的小丫头,年纪稍大些,白瓷般的肤,微微上挑的眼眸,琼鼻下是一张带笑的小嘴。不过才五六岁的模样,这他日要是长大了,可不知道要是如何的迷人风姿呢! 女娃子在花丛中跑来跑去的,那一双小短腿却跑的飞快,摇摇晃晃的,让人看了便担忧的很。 “灵儿,莫要跑的那么快,小心摔倒了。”看着她这幅模样,小丫头有些担忧的说道。 那女娃子抬头看了小丫头一眼,满不在乎的说:“不会的啦,灵儿很小……”话音未落,却啪唧一声摔倒了。 小丫头一愣,惊讶后便忙冲上前去,轻轻将摔倒的女娃子扶了起来。 “哇……好痛……好痛……”女娃子扑入小丫头的怀里,便大声痛哭起来。 那张开的嘴巴里,赫然缺了一颗门牙,破了个洞洞。 小丫头的脸色顿时惨白起来,大惊道:“灵儿灵儿,你把牙牙摔没了。” 闻言,女娃子捂住自己的嘴,哭的更加伤心了。一边哭,还能听到她小声的啜泣。“不要啦,人家不要没有牙牙啦!没有牙牙丑丑的,不漂亮了,就嫁不了月儿啦!” 小丫头放在女娃子头顶的手一顿,随后便从善如流的安慰说:“不会的。月儿不会不要灵儿的,只有灵儿才能成为月儿的妻子。” “真的吗?”女娃子哭的惨兮兮的,脸颊上的酒窝也盛满了泪水,看的便让人心疼。 一双被泪水润泽过后的黑眸更显黝黑,水润水润的,看的小丫头心里一柔。当下,便温柔道:“是真的。因为灵儿是从出生,就已经同月儿联系在一起了啊!” “嗯!”女娃子顿时眉开眼笑起来,重重的点了点头,缺了一颗门牙的嘴巴里染就鲜血,但她好似并不在意。“月儿真好!” 小丫头柔声一笑,哄着说:“那么咱们还是去看看大夫吧。” 几年后,两人渐渐长大。 彼时,女娃子已经成长为一名半大的女童。只是,她的手中正挥舞着一柄与她的身量毫不相符的长剑,倒是舞的虎虎生风。只是,旁边的人倒是看的为她捏了把冷汗,生怕那长剑没个准头,不小心划破她那娇嫩的脸蛋。 女娃子身边站着一位身形高大的男子,面容严肃,眼中隐隐有着几分不满。而女娃子年纪幼小,手下恍惚便出了一个岔子。 “啪!” 一道通红的印子便出现在了女娃子的手背上,随即男子的呵斥声传来:“好好练,不准分心!” 女娃子眼眶含泪,颇为可怜。 “不准哭!把眼泪憋回去!”男子怒目相视,看的女娃子打了个冷颤,手下的动作愈发的慌乱起来。 见状,男子便大吼道:“给我滚到静室去好好反省!”手指便朝女娃子伸来。 女娃子怯怯的不敢吱声,只能被男子拎着领子,一路拖到了静室去。 谁也不曾注意,回廊的那一头,一片朱红的裙角翩然而过。 花挽月挣扎着睡梦中醒来,额角闷疼的很。纤白的手指轻轻按压在额角,他暗忖,竟然会梦到少年时的情景。梦境中的两人,一人是他,一人则是南灵儿……花挽月皱眉,视线仿佛要穿过厚厚的墙壁,看向那边的灵牌。 忽然做了这样的梦,这代表了什么?是灵儿,是她想表达什么吗? 即便是当年听说灵儿过世,他亦没有做过一个怪梦。为何如今,忽然就做了这样的梦。难道说,灵儿泉下有知,知道自己戏弄凌弃,不惜搭上自己的名声,让她不满意了吗? 忍不住撑着软榻起身,花挽月稍稍整理了下衣着,便到了隔壁。照例上了三炷香,他便静静的坐在灵牌对面的椅子上,久久无言。 当年灵儿赴死,是一种什么心情呢?是伤心是难过,还是愤怒……或者是觉得自己被羞辱了。还是认为自己便是一个没担当的男人,竟将她一个人丢在婚礼上。 想到这儿,花挽月不觉惨笑了声。他不就是名没有担当的男人么?若非是凌弃那一巴掌打醒了他,怕是他现在都要穿着女装来见她呢!无论灵儿多么喜欢自己,总归是希望自己的丈夫像一名男人,而不是一个只知道涂脂抹粉,甚至比女人还要美艳几分的……懦弱男人。 灵儿…… 沉沉的叹息,不知道是痛了谁的心。 这世间本无后悔药,但却往往会有后悔事。只是,当那后悔二字降下,再反省,已然晚矣。 第六十八章 荷月 六月,开始步入一年中最炎热的月份。三伏赤日炎炎,许多植物在酷夏的灼烤下无精打采,树叶仿佛被笼罩上一层灰败的颜色,片片卷起,看起来好不惨淡。 这样的天气委实是热得有些厉害了,人们盼望着不知何时能降下一场大雨,浇熄这烦躁的酷热。 在这样的炎热中,一到了午时,路上应当是没有什么行人的。但却见一匹快马,卷起地面上的尘土,向着远方奔去。马上有一男子,黑衣裹身,面色苍白,容颜清冷,额上不见一滴热汗,似乎对这酷热毫不畏惧一般。 道路上基本没有什么行人,倒是路边的一座茶寮座无虚席很是热闹。那黑衣男子远远望去,到了茶寮前,便将马儿停下,翻身下马,对店中的小二吩咐了声:“去准备一壶清水,两个馒头,顺便帮我将马儿喂好。”说罢,便在唯一一张空了的桌子旁坐下。 小二是名大约十三四岁的少年,模样生的瘦瘦小小的,但看起来却是个十分机灵的。他将黑马带向一旁,不一会儿便端上了清水馒头。“客倌,可还要什么吩咐?” 男子语气淡淡说:“无事了,你且先下去吧!” 小二弯起嘴角微微一笑,道:“那客倌请慢用,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虽是一间简陋的茶寮,但一般都是会贩卖些吃食的。只是,这食物大多算不上精致。但赶路之人也无暇顾及,只为果腹罢了。 男子吃饭的动作很慢,一点点的饮着清水,吃馒头也是小口的咬着。看得出来他并不着急,或许是想要在这茶寮避一避暑气。 茶寮中的客人有好奇的看男子一眼的,但很快也就收回了。 约莫半个时辰后,男子方才起身,付了银钱,便牵着自己的马离开了。 茶寮中没有什么变化,迎来送往。但就在男子离开后不久,几个人悄悄上马,跟在了男子身后。 那小二站在原地,看着几人离去的背影,唇角勾起一丝冷酷的笑意。 凌弃骑在马上,忽然长眉一颦,眼神中竟然闪过一丝慌乱。 “嘚嘚……”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在身后传来,凌弃下意识回眸去望。那马上坐着几名年轻男子,看起来只是几名普通的过路人一般。但凌弃却清楚的记得这几人的脸,分明方才在茶寮还曾见过。如此一来,对于自己身体上的异样便已经大致了解了。没想到他在江湖中多年,如今竟是不小心着了道。 看这几人的架势,显然是奔着自己来的。而且原因,除了报仇,凌弃不做他想。若非是花挽月将自己的真容露于人前,如今他哪里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一想到这里,凌弃便恨恨的想。 索性他的身体虽虚软,内力也被药力散了大半,但还有小黑。 只是,凌弃显然是放心的太早了。 就在小黑驮着他尽力狂奔时,凌弃的丹田处忽然传来一阵剧痛,整个人不由自主的便从马上摔了下来。 落地的疼痛已经比不上丹田那股剧痛,凌弃咬着牙关,兀自忍耐着。 “看来是药力起作用了。”陌生的男音在前方响起,凌弃跪倒在地,向前看去。面前有三名陌生男子,正是方才一直追在自己身后的那几人。此刻,正用看落水狗的眼神注视着自己。 凌弃还是第一次觉得略有无助,丹田处疼的紧,只要稍动内力,便是一股剧痛。肠子好似被一只大手搅动一般,撕扯着,让他本就苍白的面色现在更是惨白一片,大颗大颗的冷汗从额角流了下来。 见他如此,那三人却是笑得肆意。踱步到他面前,一人抬脚踢了踢凌弃的膝盖,见他并无抵抗,便笑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杀手三,也有如此落魄了的一日啊!” 凌弃不想与几人有口舌之争,只淡淡的说:“在下也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言下之意,即便是当真杀了他又如何。 那人被凌弃这话一噎,登时面色便有些窘色。他哪里不知道那幕后之人是何人,只是那人岂是他们能惹得起的,因而便将矛头直指凌弃,只想拿他出气罢了。“看来,你已经猜到自己的下场了。”此人话锋一变,恶狠狠道。 凌弃不甚在意道:“想到如何,不想又如何。”语气之轻慢,让人不喜。凌弃自然知晓,同这几人多说无益。既然他们铁了心思打算报仇,那多余的话又有何用。倒不如痛痛快快的,兴许还好受些。只是未曾想,他的最后一笔生意就这样戛然而止了。果然是因为杀手行业的忌讳吗? 几人见到凌弃如此模样,还以为他是虚张声势。但见他表情并无多余变化,方才了解此人真的是没有多少畏惧。一时间,对凌弃便也多了几分敬佩之心。原本是打算将此人好好折磨一番,如今也打消了这个意愿。 三人互看一眼,便有人上前,蹲下捏开凌弃的嘴巴,硬是灌了一瓶苦涩的药水。凌弃睁着眼睛,手脚无力,也不知道这样被人灌了几种毒药。 最后,那人松手,看到凌弃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微叹一声,道:“找个地方把他随意丢下吧,这在大路上,委实不好。” 旁边两人纷纷赞同,于是便合力将凌弃丢到了附近的一个小树林中。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杀手三,竟是这样一副瘦弱的模样。”仅凭一人之力,便将整个人拉起。三同他想象中的模样,真是相差甚远。 “是啊。父亲竟然被这样的一个人杀害,还真是有些不甘心呢!” 这三人乃是金刀王九的三个儿子,这次便是来为父报仇的。只是三的行踪诡秘,哪里是他们能寻得到的。不巧,大约半月前,夜楼散发了几张三的画像,如此才让他们计上心来。高价从别处买了些毒药,便为了这一日。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散了金钱,总算是得到了三的行踪。 如今大仇得报,松了口气的同时,隐隐竟有几分失落。最终,三人翻身上马,朝家中赶去。 而凌弃整个人落在一丛灌木中,不知是死是活。 待听不到那几人的动静,灌木中那一动不动的身体才细微的挪动了下。凌弃睁开双眸,费力的从怀中取出一只瓷瓶,倒出了一枚解毒的药丸来。他的身上携带有各种的药丸,都是平日里梦依给他以备不时之需的。如今,这枚据说能解百毒的药丸便能派上用场了。 只是,这身体中中的毒委实霸道。虽然服下药丸,身子不再酸软,身体中也不再有剧烈的疼痛。但却是忽冷忽热,一会儿好似被丢入烈火中煎熬,一会儿又好似被丢入冰冷的雪地中让人牙齿打颤。 凌弃努力保持着神智清明,坚决不能让自己在这里倒下去。食指圈在唇边,唇间吐出一个哨音。 不多时,便听到一阵嘚嘚的马蹄声,正是小黑。 方才在他从马背跌落,小黑便瞬间跑开。凌弃知晓它素来机敏,定是躲在附近。 小黑从树林中跑出,打着响鼻,蹄子刨地,看起来很是担忧。 凌弃扶着一旁的大树站起身来,艰难的翻身上马。迷茫的视线中,除了火辣辣的热头,便是渺茫的未来。 “小黑,驾!”如今,只能放手一搏了。 茶寮中寥寥数人,再也不见来客。 这时,一只保养得宜的大手掀开一旁的帘子,从后厨走了出来。 “可的手了?”说话之人语气淡淡,容貌俊朗,穿着件雪白的衣衫,个子跟是高挑。 那小二行在男子身边,恭敬的唤了声:“公子。已经的手了,相信王家三兄弟,已经将三……”抬手在脖子处比划了下,小二的语气很是坚定。 “不会出岔子吗?”年轻公子问。 “绝对不会。那药可是属下亲自下的,无色无味,又非最普通的蒙汗药。相信三定然无法察觉,只要他一服下,若想调动内力定是难上艰难。身体虚软,怎么能是王家三兄弟的对手。况且,那三人手中有公子您特意准备的毒药,若是给三服下,怕是大罗神仙出世,也无力回天了。” “如此甚好。”年轻公子满意一笑,目光凝视着远方,淡淡说道:“曾经欺过我的人,我是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本是平淡的语气,如今听来竟然是让人不寒而栗。 小二偷偷的打了个冷颤,暗想自从公子从那里回来后,这性子是愈发的诡异了。 “公子,咱们是不是该离开了?” “嗯。”年轻公子收回视线,微勾嘴角,说道:“是该回去了。这外面再好,还是不如家里舒服啊!古文,车子可准备好了。” “回公子,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名容貌清秀的年轻侍童走了出来,笑着说。 年轻公子笑道:“古文办事,我想来是放心的。” 那侍童轻轻一笑,神情中略有些赧然。“公子您谬赞了,古文真是要无地自容了呢!” 一辆朴素的马车便停在茶寮前,年轻公子同侍童上了马车,便朝着同凌弃相反的方向启程了。 而在几人走后,这间茶寮也无故起火,不多时便燃烧成灰烬,被风一吹,一切都好似并不存在一般。 第六十九章 中毒 太阳如火球一般炙烤着大地,仿佛要将地面上的一切都燃烧烤干一样。 天气明明是那样的炎热,可凌弃却感觉自己似是掉进了冰窟窿中一样,让他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紧了紧衣襟,想要抵抗这股寒意。 前路渺茫,他是要坚持,还是就这样静静的死去…… 灰雀展翅高飞,拍打着翅膀的声音惊动了马车上的人。但一看只是一直普普通通的灰雀,也没有人会多分一丝注意力出来。 而在无人注视的时候,灰雀顶着头顶的大太阳,徜徉在天地间。 夜月敲门时,花挽月正拿饮着一杯热茶。与其说是饮茶,倒不如说静静盯着茶盏中的茶叶梗。 夜楼中的杂事繁多,但因花挽月极为擅于用人,素来自己便是最清闲的一位。他一向懂得享受,这样炎热的天气,让人将楼中四面的窗户通通敞开。窗前悬着一副轻纱,微风吹动,便如梦如幻,妙不可言。 “主上。” 花挽月轻轻放下茶盏,道:“进来吧。” 夜月的神情略微有些焦急,倒是让花挽月好生好奇。不待他发问,夜月自己便和盘托出。“主上,属下适才接到消息说……”他顿了顿,眼神悄悄打量着花挽月的神色。“凌弃在路上遭人陷害中毒,怕是凶多吉少啊!” 花挽月瞳孔微缩,稍愣片刻,才一脸平常问:“他怎么会中毒的?” 夜月微叹了口气,“大概是那副画像惹的祸。” 闻言,花挽月脸上闪过一丝茫然。许久,才说道:“如此说来,是因为画像一事泄漏了凌弃的真面目,才导致他被仇家寻到踪迹?” “属下猜测,应该是此原因。有消息送来,三正朝着临安的方向而来。主上您看,是否要……” “派人去……”花挽月迟疑了下,“夜月,你去亲自将他接回来。毕竟此事与我夜楼有关,若是放任他一人在外面,唯恐良心不安。” 殊不知,夜月听到花挽月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却只是想要发笑。主上,若是您说一句解救,属下立马便动身,何苦为自己找这么多的理由呢! 但想归想,夜月是绝对不会将这些话说与花挽月听的。他能做的,只是认真的执行主上的命令而已。 大约一刻钟后,几匹快马从夜楼飞奔而去。 一袭绯色衣袍的男子静静站在高楼之上,目光追逐着太阳的光芒远去…… 手指轻轻按在胸口的位置上,花挽月表情中充满了困惑。为什么,方才这里竟然闪过一丝意为不明的害怕,以及一股股的道不明刺痛呢! 明明头顶的太阳那样的大,为什么他却觉得浑身发冷呢? 好似五脏六腑都要结冰了一样,恨不得一头栽进滚烫的热水中,才能缓解一下这冰寒刺骨。 好冷…… 真的好冷…… 嘴巴里呼出一股股寒气,被热气蒸腾着很快就消失了踪迹。连小黑都感觉到了这股子寒意,知晓主人正在危机,努力跑的更快一些。 凌弃的视线迷茫,已经分不清眼前的景物了。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天色竟然慢慢的暗了下来,周围的植被渐渐丰沛,显然是进入到了一个树林中。 当夜月一行人赶来时,便看到那个环抱着自己,坐在大树下瑟瑟发抖的男子。墨色的衣袍让他的面色体现出一种骇人的白,近看下才发现,他的皮肤,乃至于眉毛上竟然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夜月不由自主倒抽一口凉气,暗道一声:好霸道的毒! 若非凌弃凭借着一股傲人的内力,再加上有那解毒丸的药力,怕现在早已经是死尸一具了。但饶是如此,若没有解毒的话,怕死亡也是迟早的事。 凌弃朦胧间看到一个人影在自己面前蹲下,紧接着便听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话音:“凌弃,你还好吗?知道我是谁吗?” 黑眸中盈满了脆弱,这样的凌弃竟让夜月心头一跳。 轻轻的点了点头,一缕被染上白霜的发丝从肩上垂落。夜月想也未想,便上前将凌弃抱起。触手便是难以忍受的寒冷,自己不过是稍稍触碰便觉无法忍受,更别提现在的凌弃却是被这样的寒冷折磨着! “你且放心,我带你回夜楼,主上定然会找到一个解毒的办法。” 凌弃听着夜月在耳边轻声说,但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愿去想。他真的好冷好累,暂且让他歇一歇吧! 夜月久等不见怀中人吭声,一看之下,却发觉他呼吸清浅,不知是昏过去还是睡过去了。无奈中,他只能将人扶上马背,命令众人从原路返回。 这一行人很快便抵达了夜楼,而夜月即便有内力护体,还是被一股股的寒意弄得浑身冰寒不已,甚至连外袍上都凝结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将人直接送到了客房中,夜月便回去复命了。 “主上,人已经带回来了。” 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微微一抖,花挽月自黑暗中抬起头来,道:“还不快去请大夫来看看。” “属下已经让人去请了。主上,您不要去那边看一眼……”话音未落,眼前的门扉便已经敞开来。 一袭绯红衣袍的花挽月便出现在了夜月的眼前,一如往常般的神情,隐约却有些地方似乎不大一样了。 “人在哪里?”花挽月直接问道。 “在上次的客房中。” 夜月说完这句话,就看到花挽月袍袖一甩,已经向楼下走去了。望着他的背影,夜月忽然皱紧眉头,长长一叹。 本以为不过是萍水相逢,却哪里想到会牵扯出这么多的麻烦来!凭借夜月在花挽月身边多年,又哪里看不出他早已经对凌弃有了别样的心思。只是……两名男子,这又如何是好! 夜月决定将这个发现偷偷放在心里,这种事情若是主上发现便也罢了,若是他自己没有察觉的话……那便最好了。 朦胧间,凌弃只感觉到自己被放在了一张温暖的床铺上。只是那一点微小的温暖,哪里能帮助他抵御来自身体中那一股一股说不尽的寒冷。 因而,当花挽月进门时,看到的便是凌弃抱着被子打哆嗦的模样。不禁蹙眉,还未上前,便感到一股难以忽视的寒意袭来。 阵阵寒意,让这温暖的房间里也平添了几分冬日的萧瑟。 花挽月回身喝道:“大夫怎么还不来!” “来了来了,就来了……”人未到,声先到。夜楼中自然是有专属的大夫,此人姓金名钱,乃是名是钱如命的大夫。大约三十几岁的年纪,一张市侩的脸,看起来不像大夫,倒像是一名奸商。 见到花挽月,金钱便点头哈腰,谄媚之情溢于言表。“主上,属下这不就来了嘛!” 花挽月顾不得同他计较,连忙指向床榻,“去看看他怎么了?” 金钱连忙应下,在一进门时他便觉察到这屋子里与众不同的寒冷,看来便是床上那人了。待他一靠近后,也不由得骇了一跳。 这还是个人吗? 但见凌弃浑身如包裹在一层冰霜之中,连一头乌发眉毛羽睫上也尽是寒霜,若说此人已经被冻死了,可偏生他的胸口有着微小的起伏。只是,那气息清浅的,让人丝毫不怀疑这人随时都可能会断气。 花挽月睨了眼凌弃那惨白的几乎透明的脸色,袖子下的拳头攥紧。“他到底怎么了?” “依属下看来,他是中毒了。”金钱连忙说。 “废话!我自然知道他是中毒了!”花挽月面色阴沉,少了几分往日的笑容,连那张美丽的容颜也平添了几分煞气。 金钱有些不寒而栗,连忙怯怯回道:“这得待属下给他把脉后才能知晓。”说罢,便小心翼翼的将手指搭上了凌弃露在袖子外面的腕子上。 触手的冰冷,险些让金钱一甩手,将这腕子给丢回去。但他还是忍耐着,细细的把起脉来。 花挽月只见金钱的表情越来越凝重,甚至一下子站起来,绕着那床榻转着圈圈。那模样,让他的心也不由得跟着揪了起来。闷闷的,有些微疼。 最终金钱总算是停住了脚步,对床上之人的病情下了一个最终总结:“真奇怪。” 花挽月的心不由得一紧,床榻上之人的面色实在是吓人的很,更别提那一身让人害怕的冰霜了。“到底如何奇怪!”忍耐不住,他不由得追问道。 第七十章 获悉 屋子里的一股股寒气驱散了夏日的燥热,却不能压下心中的焦躁。 “他的体内有着多种毒物混合的毒素。”金钱摸了摸下巴,略微遗憾的叹了口气说:“只是,这些毒素混杂一起,相互综合,相互抵销了一部分的毒性。我观他的脉搏,在中毒时他该是服下了解毒的药丸,才能将毒素压制。若非他内力过人,如今眼前的这早已是名死人了。” 花挽月脸色大变,“那还不赶快想办法救他!” “咦,不过好像有些奇怪……”就在花挽月神情骤变时,金钱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一样,迅速走上前去抓住了凌弃脉搏,忍着刺骨寒气把了把脉,回神又若有所思的看了花挽月一眼。 欲言又止的表情令花挽月皱眉,不禁催促道:“到底怎么了?” 别看金钱日日待在夜楼中,但对于外界之事也是略有耳闻的。关于这外面传热热闹闹的谣言,金钱又哪里会不知道。甚至,他还曾无意间看过一眼那画像,因此一眼便认出来这床榻上之人的身份。原来这便是杀手三,那个神秘的三…… 看来,这谣言也并无不可信之处。为何夜月将他寻来为三诊病,如此便也情有可原的。只是,未曾想三竟然是这样的身份。看来,主上也并未有断袖之癖啊! 清咳了声,金钱一脸严肃道:“属下只能暂且将这毒素压制,却不能完全祛除。依属下来看,主上还是应当早些去找神医前来诊治才是。” 花挽月对于金钱本也没有抱有全部的把握,如今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松了口气。“那你暂且先将他身上的毒压制下来,本座即可便去差人准备。”说罢,袍袖一甩,转身出门去了。 金钱目送着花挽月离去,这才着手将药箱打开,取出了一排金针。 这毒若是要解可不是一件简单之事,但若是压制一段时间,金钱还是可以做到的。 金针刺入穴位,拔出来时,便已经染上了浓郁如墨汁一般的黑。 金钱摇了摇头,微叹一声。是如何的仇怨,要下这么重的手。一刀结果了便也罢,何苦要用这毒药折磨人呢! 半刻钟后,金钱将所有的金针尽数取下,再看凌弃的面上已经不若早前那般可怖了。浑身的冰霜渐渐融化,虽然周身还散发着寒意,却已经非一个人形冰块了。 夜楼中饲养了各种用来传递书信的鸟雀,其中又以灰雀居多。只是,在楼中,却尚有几只猛禽。 灰隼便是其中一只。 隼类一向都在白日活动,远离人类聚居的地方,飞行速度极快,却也极为凶猛。 这夜楼中饲养的几只猛禽,都是有人专门看管的,以往也只会有大事发生才会启用。 但这时,一只毛色斑驳颜色的灰隼展开翅膀,向着夜色中飞去。 大约一个时辰后,一辆马车在楼下停妥。 “主上……”金钱将路上需要的药丸准备好递给了身旁的夜月,迟疑了下,说:“主上,有件事属下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话未说完,花挽月便已经使了手势命令屋子里所有的暗卫都退了出去。 当屋子里只剩下榻上的凌弃,与金钱花挽月三人时,花挽月才向前迈了一步,沉声问道:“什么事?”他料想金钱所说之事必定是件极为隐秘之事,因此才屏退左右。 金钱点点头,凑近花挽月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话。花挽月听着,脸色越来越古怪,而看向榻上的目光也充满了震惊疑惑…… 最终,他上前抱起榻上已经陷入昏迷中的凌弃,挥别金钱,踏上马车。 一上车,花挽月便将凌弃轻轻放在了一边,看着他脏污的黑衣,皱了皱眉,从身后的柜子里取出一件自己的外袍,欲将他的衣衫解下。手指落在胸口的系带上,几不可见的停顿了下。 花挽月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将手掌压下,慢慢感受着。虽然触感极为细微,但花挽月还是感受到了一股不一样的触感。 好似被火烧到一般飞快缩回手指,花挽月的动作变得小心翼翼了起来。 披上了一件大红外袍的人儿脸色仍旧惨白,却多了几分暖意。看到那束紧的发,花挽月小心的将发带解开,看到那失去束缚流泻在肩颈上的长发,低声喃语:“原来……竟然是女子吗……” 想到自己适才孟浪的举动,以及那日在山洞之中,花挽月的脸色倏然红了个彻底。若是男子便也罢了,不巧那竟然一名女子。而且那日,自己还让他帮忙…… 一想到这儿,花挽月便忍不住想要哀嚎几声。本以为自己的狼狈是被男子看到,打算报仇。如今,那人却忽然成了女子,这让他如何是好啊! 要不然,以身相许…… 脑海中突兀的闪过这句话,花挽月不禁一怔,随即便捧着脸,暗啐一声。瞎想什么呢!现在还是赶快将小弃带到洛归雁那处才是。 随手取了把扇子,挥了挥,好似这样就能将浑身的燥热散去一般。 因发现了凌弃竟然是女子的身份,这一路上花挽月自然是不能假他人之手来照顾凌弃了。事事必躬必亲,凌弃中毒期间,是吃不下饭食,每日只少饮一些清水便可。更多的日子,她都是在昏睡中,对外界发生的一切浑然不觉。 花挽月又岂是一个会照顾人的,因此在一次为凌弃擦脸时,不小心将她的眼角划破后,便愈发的小心翼翼起来。 只是,到了第三日。花挽月皱眉看着仍旧穿着自己外袍的女子,眼神有些游移。自离开时,凌弃便一直穿着自己的衣袍,未曾换洗过。这天气又炎热,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花挽月素来又是个爱干净的,哪里能忍受得住。 于是权衡一二,终于忍不住向凌弃的衣带出手了。 不是没有见过女体,但当那具纤细的身躯落入眼中时,花挽月还是不由得喉头一紧,忙匆匆别过头去。 呼吸愈发的沉重了,小心的上前将女子的束胸同亵裤脱下,便将人放入了浴桶中。 随即,花挽月便在一旁静静坐下,取了皂角为凌弃濯发。柔软的发丝穿过手指,带来的不一样的触感。花挽月不喜别人照顾自己的起居,但照顾人却也是人生中的头一遭。不过看起来,还是像模像样的。 只是,当他用干帕子给凌弃的长发擦干,却又为难起来。这头发很好打理,这身子…… 客栈中又无女眷,花挽月还真是有些犯难了。最后,他叹了口气想,反正你也看过我的身子,我便看一下又何妨? 话虽如此,却还是扯了块帕子蒙在眼前,小心摸索着,为凌弃清洗身子。虽然看不见了,感官却愈发的敏锐了。甚至不经意间触碰到不该碰到的地方,每每都让花挽月窘的很,一张脸更是红得几乎要滴血一般。 忽然,他的手指一顿,沿着某处来回游移。这里是胸口的位置,却有着一个难以忽视的伤疤,看起来是陈年的旧伤。伤在这样的地方,怕是九死一生吧! 凌弃本是躺在冰天雪地中,几乎以为自己随时会死去。慢慢的,她的身子暖了起来,好似浑身浸没在温暖的泉水般舒适,但若是没有那恼人的干扰便好了。 倏然,一双黑眸睁开。看到那只正在自己胸口作乱的大手,语气森冷:“不知道花楼主这是在做什么?” 这些日子里凌弃一直都是昏迷着,花挽月哪里料想到她会突然醒来,而且还是在这种情况下。饶是这赫赫有名的夜楼楼主,此刻也同一名被父母抓到的小孩子没有半分区别。 只是,在这惊慌失措下,难免就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花挽月虽然是蒙着双眼,但哪里听不到凌弃的声音,大惊下,手掌竟然在那绵软处狠狠的抓了一把。 这一抓之下,花挽月愣了,而凌弃亦然。 最后,还是花挽月即使醒悟,连忙松开了还眷恋在人家胸口上的毛手,连声道歉:“对,对不起……” 凌弃挑眉,对于自己未着寸缕同一名成年男子共处一室并没有任何惊慌。“楼主道歉后,还是去帮我取件衣衫来吧!”她方才试着调动一下内力,却发现浑身无力,丹田处略有沉滞,武功犹在,只是内力怕是一时半会是用不上了。 花挽月慌慌忙忙的从浴桶旁跑开,一路上又撞到了桌子椅子,叮叮咚咚的声音若是不知道还以为是哪家人在拆房子呢! 后来,还是取下眼前的帕子,才顺利的找到了一件可穿的袍子。略微有些窘迫背对着凌弃站定,花挽月清咳了声,说:“只有我的衣服,出来匆忙没有准备你的。你暂且忍耐下,等到了下一个比较大的镇子,我在让人去买。”他见凌弃素来穿黑色,而自己的衣服无一例外都是红色的,不由解释道。 第七十一章 旖旎 楼上的响动早已经惊动了楼下众人。 见众人担忧的纷纷准备上楼去一探究竟,夜月连忙出声阻止说:“大约是主上不小心打翻了什么东西,无需在意。” 听着声音,也缺像什么东西被打翻了一样。想到花挽月的功夫,众人便也放下心来。而夜月则是皱了皱眉,心中隐约有几分忧虑。 这种事真的能继续放任下去吗…… 可是,夜月却又希望可以继续。同凡人一样会怒会笑的主上,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总是用笑容来伪装一切的行尸走肉。 罢了,暂且再看看吧! 花挽月一手拎着衣衫,背对着浴桶,却半天没有得到一个回应,不禁又问:“衣服给你拿来了,你……” “花楼主。”凌弃的声音不紧不慢的响起,在这安静的氛围下,听起来格外的不一样。“有件事必须要劳烦一下花楼主了。” 花挽月微怔,“好说。不知小弃又何事需要帮忙?”本是一句打趣的称谓,如今他竟唤的如此顺畅,甚至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到那语气中的一抹亲昵。 凌弃不知自己为何会来到这间客栈,也不清楚他们现在何处,更不知道要去向哪里。那日,被夜月解救的印象她倒是有的,但随后便记不得了。想想,她也幸运的很,若非是遇到夜月,怕自己便在那一直到毒发慢慢死去吧! 想到此处,凌弃深吸了口气,轻声说:“我的身子乏力的很,连胳膊都抬不起来。花楼主既然帮我褪了衣衫,还请再帮忙穿好。” “什,什么……”花挽月未料凌弃竟然说出这一番话来,神情不禁有了几分呆滞。 凌弃见他久久没有动作,这洗澡水也渐渐变凉,不禁冷声道:“还不快过来,打算让我害了风寒吗!” 花挽月被她一喝,连忙拎着衣衫便跑到了浴桶旁,速度之快连他自己都有些不敢想象。待止步后,他方才醒悟,自己为何要听从这个女人的命令! 早前花挽月最为喜欢花瓣浴了,但他如今已经换上男装,满身的花香委实有些太不像话了。因此,便渐渐绝了那用新鲜花瓣沐浴的乐趣。 没有花瓣的遮挡,这浴桶中的水可是清澈见底,足以让人看到任何一处的风姿。 微微隆起的雪丘之上,一个巴掌印很是刺目,衬得那终年不见阳光的肌肤更是白的几乎通透。 花挽月竟是呆愣一般,直勾勾的盯着一个女人的裸体。 对于他的盯视,饶是凌弃再自然,也难免会生出几分害羞之意来。登时,便喝道:“看什么看!还不快把衣服拿过来!” 这般恶言恶语的模样,同凌弃本人哪有半分相像。花挽月不曾见过凌弃露出如此表情,就像一只亮出爪子对任何一个人胆敢靠近便给你好看的一只——幼猫。软乎乎的猫爪子,即使是拍打在脸上也没有丝毫的痛楚。 清咳了声,以掩饰自己的窘迫。花挽月将衣衫放在一旁,扯过了条干净的布巾子,便将凌弃从浴桶中抱出。 “哗啦!” 泼水而出的女体还散发着丝丝缕缕的热气,只是肤色还是苍白的很,一张唇更是泛着浓重的墨色。那是毒气扩散的征兆…… 花挽月顾不得去欣赏眼前的这具女体风姿如何,只快步的用袍子将她整个人团团包裹起来,方才问道:“若是有不舒服的地方,尽管开口。” “这里是哪里?我什么会在这里?” 花挽月不由得摸向了她还有些微湿的发丝,淡淡解释说:“那日夜月将你带回来,是我楼中的大夫为你诊脉。你这毒他解不了,便只能去求助神医了。” “那我昏迷了几日?”她又问。 “加上从临安离开那日,今日正好是第三日。”花挽月回答说,视线不经意在她脸上扫过,没有半分停留。 凌弃不清楚那个所谓的神医能不能将自己的毒解掉,如今也只能听天由命了。“夜了,我困了。” “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再睡?”花挽月有些担忧的问道。 凌弃摇了摇头,说:“不了,我不饿。”她也不过醒来一会儿子而已,便觉得精神有些不振,想来是身体还十分虚弱的缘故。 见此,花挽月也不再言语,只命人进来将这满屋的狼藉收拾干净,自己便回房去了。 一夜无眠。 清晨,当花挽月醒来时,发觉对于昨夜那事凌弃竟然是只字未提,好似被看了身子的人并非是她。 不觉有些头痛,他揉了揉额角,暗想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漾出这样不一般的女儿来! “主上,早膳已经准备好了。您是在房中用,还是去大堂。”夜月在听到房间里的动静,便朝里面说道。 花挽月略微想了想,说:“将早膳摆到凌弃的房间中去吧。” “是。”夜月迟疑了下,才说。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稻米香气,熬煮的火候恰当的米粥,软糯甘甜。各色小菜也十分精致,看的便让人胃口大开。 虽说是为了凌弃去求医,但花挽月也不打算在饮食上亏待自己。即便是再赶的路程,仍旧能他享受到美味。 圆桌还是昨日那一张,看起来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桌子上也完好的摆放着精致可口的早膳,只待有人品尝。 但花挽月却知道,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清晨,当他醒来后,匆匆赶向这里,便看到了床榻间昏睡着的她。而且无论他如何,却始终不能将她唤醒。若非是她身上穿着自己的衣袍,花挽月真要以为昨夜只是自己的一场梦境罢了。 胃口因为这个意外的打击而有些不渝,花挽月只饮了半碗粥,便不在动筷了。而随即,待众人吃完饭后,即可吩咐启程。 若问花挽月惧怕死亡吗?他大约是答不出来的。世界上,没有一人不会经历死亡,因为那是既定的走向。 见到过太多的死亡后,或许对死亡的感悟便有些不一样了。 那日夜晚短短的几句交谈仿佛是昙花一现般,甚至给花挽月以错觉,凌弃从未醒来过,她一直都是睡着的。 花挽月不懂医,但也能看出来凌弃的情况是愈发的不好了。虽然已经不会像那几日浑身散发着寒意,体温也渐渐如同正常人一样。可是,那嘴唇的颜色可是越来越深,心音也越来越慢…… 眼见着就要到达山脚下,花挽月却有些胆怯起来。若是洛归雁无法将凌弃救活,那以后他该怎么办?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毫无声息的死去,花挽月的心中莫名的有着几分艰涩。 “我还以为,你这辈子是不需要我来出手呢!”人未到,声先至。听声音,是名年岁极轻的男子。果然,话音落下后不久,自山间的一棵松树后,走出了一名穿着靛蓝衣袍的男子。 男子的容貌并不俊美,看着却舒服的很。一双眼更是温润的如美玉,看起来定是一位好相处的人。 这男子的背后有一药篓,便是隐世神医——洛归雁了。 对于洛归雁的成名,大约是有那么几分坎坷的。这是一位极为热爱医术,只专心于医术的男子。只是,这样的医术有时候是好事,有时候……却能带来一个天大的麻烦。 花挽月第一次遇到洛归雁时,是在一个雨天。狼狈不堪的少年仰躺在一团泥水中,辨不清摸样,看起来可怜的紧。 罗锅的行人都匆匆避让,没有一人愿意施以援手的。 秋日的雨很冷,让你整个人都能冷到麻木了一样。 洛归雁不曾想,自己也有如此落魄的时候。被人下了药,丢在外面任他自生自灭。难道救人有错吗?难道只因为他所救之人却是一个杀害了别人父亲的坏人,就要将他一并连累了吗? 这世道,真是好不讲理啊! 闭了闭眼,免得那雨水流入眼中。这时,洛归雁已经不想分辨那是雨水,还是自己的泪水了。虽然他在江湖中已经小有名气,但终归不过是个还未成年的少年罢了。 “停车。” 雨幕中,忽然传来了一道温润的嗓音。犹带着几分稚嫩,却温暖舒服的紧。 不由得,洛归雁想要去追寻,看看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声音。然后,他找到了。 在那样暗沉的天色下,一如一团火焰一般燃烧着的绝色佳人,便那样翩然走来…… 洛归雁恍惚了下,看着眼前那一脸英气,但容貌却仍旧俊美非凡的男子,微微的叹了口气。谁能想到他有生中第一次喜欢的人,却是名扮上女装的男子呢!唉……孽缘啊孽缘! “你在信上说,有要紧事需要我帮忙。” 山道难上,故而马车只能行到此处便止步了。 花挽月从马车上下来,掀开车帘,指着里面说:“就是此人,中了毒,帮他解毒。” 洛归雁的武功不佳,但轻功却是不错的。几个飞纵,便来到了马车前,一看到那里面的场景,不觉倒抽一口凉气。“你,你果然是个断袖子!” 第七十二章 解毒 山谷中寂静的很,因此洛归雁这一嗓子可谓是石破天惊啊! 这次,花挽月身边所带尽是知晓他身份之人。虽说知道主上是名貌美的男子,但却不想…… 即使不想,但也有不少目光悄悄朝这里看来。 马车中布置的极为舒适,燃有浅淡的熏香,处处可见其精巧。便在那最深处,一名身材瘦弱的少年被包裹在一件大红色的外袍中,黑发覆面看不清容颜,但那一截莹白的后颈也足以让人口干舌燥了。 洛归雁一来便看到如此场景,难免要多想了。况且,见花挽月衣衫凌乱,那少年的衣袍……不禁抬头望望天,暗道一声:真是世风日下啊! “不是你想的那样。”花挽月收敛了神色,淡淡的说。径直上了马车,将那少年裹了被子抱了下来。 近看,才发觉是名身形颇为瘦弱,面色苍白的男子。而那明显乌黑的嘴唇,让洛归雁已经猜到了花挽月此行的目的。 “他中毒了?” 花挽月点了点头,“先将人带上山去吧!”回头,又对夜月等人吩咐说:“几个人随我上山,其余人原地待命。” 洛归雁知晓事情轻重缓急,此刻也不敢耽搁,将人带到药庐后,便细细的把脉。只是,一摸那脉象,他的眼中便闪过一丝了然。原来如此啊,怪不得这么宝贝呢!看来不仅是小情人,还是个姑娘家啊!如此,他便放心啦…… “可知道下毒之人?”洛归雁淡淡问道。 花挽月拳头倏然攥紧,点了点头,“只是那些人身上也并无解药。” “呵……”洛归雁轻笑了声,摇了摇头。“自然不会有解药的。下毒之人是存心想让她死去,又怎么会有解药呢!也幸亏有本神医在,不然可就真的连大罗神仙都难救咯!” 听到洛归雁如此自信的话语,花挽月顿时松了口气,连他自己都不能理解这种情绪。“那我还需要做些什么?” 洛归雁弯起嘴角,说:“暂且是不用的,不过嘛……总有用得着你的时候。”一抹异色从眼中一闪而过,他笑笑说。 花挽月并未在意,只是看着榻上安睡的人儿,眼里是自己都不清楚的担忧。 “放心吧,这些毒难不倒我的。”洛归雁之所以年纪轻轻便被称作是神医,自然是有真本事的。无论是医术,还是毒术,都钻研的十分透彻。只是此人一向不喜外界繁华,只在自己的山谷中专心钻研医术,不然怕是这登门拜访之人可要将这山头都给踏平了。 因此,他名气虽大,却无人见过。是以,人们便也将这神医一说,当作是个传说罢了。而对于洛归雁自己,天下间没有他救不活的病人,解不了的毒!他一向如此自信,因为他有自信的资本! 桌面上摆满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也不见洛归雁如何去烹煮新药,只在这些罐子中挑了几个,倒出几粒药丸便塞到了凌弃的嘴巴里。 那药丸委实霸道,纵然在昏迷中,凌弃也挣扎起来,满头大汗,表情十分的痛苦。 “噗……” 见她坐起,洛归雁顺势拿起一枚银针刺入她身后穴位,顿时一股黑血便喷涌而出。 吐出了身体中的毒血,凌弃的神智超微苏醒了一下,但也仅是眨了眨眼睛,又无奈的睡去。 洛归雁只看到一双朦胧的黑眸,如午夜星子一般的眼睛,再看便只有一张苍白的容颜了。 小心的将人扶上床榻,盖好被子。洛归雁站在一旁,静静的看了一会儿。榻上这人发丝尽数散了下来,称得一张本就惨白的小脸更显娇小,即便是睡梦中也紧皱的眉头……这便是花挽月喜欢的女子吗?看起来,还是有些与众不同呢!模样不是顶好的,身材也不是顶好的,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了他呢? 对于洛归雁来说,解毒之事远远没有那么复杂。不过一日,就将凌弃身体内的余毒给清除了个干干净净。只是,新的问题便又出现了。 这日,凌弃吃过了米粥后,便困倦的睡去。而洛归雁便将花挽月叫出门去,耳语了一番。 只见花挽月的脸色变了又变,最终才淡淡说了句:“我知道了。”只是,那离去的脚步却是那样的沉重。 洛归雁在他身后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偷偷一笑。这样也算是,让你们早日修成正果啊!小挽月,可不要太感激我啊! 入夜后,房间里点亮了烛火。 凌弃揪着被子斜倚着床柱,看着房间里那一袭红袍的男子,出声说:“夜了,你也早点歇息吧!” 男子一动不动,掩在黑暗中的脸叫人看不清表情。 花挽月注视着这些日子虽然经过修养,但还是有几分病态的女子,不知不觉就想到了两人认识的点点滴滴。一想到这女子可能会死去,他便觉得一颗心像是放在热油中,煎熬的很。但那办法,委实是有些…… 膝盖上的手指不由得握紧成拳,花挽月深深吸了口气说:“不知道洛归雁有没有同你说过,这解毒最后……” 凌弃勾起一缕落在嘴边的发丝,语气平淡:“说过了。”别的毒可以完全剔除,只是身体内的寒毒却会一直折磨着她。若想要完全康复,就必须要同纯阳内功的男子交合,用辅以内力疏通经脉才是。 对于贞操,凌弃一向是没有什么概念。毕竟比起命来,别的都不重要。不解花挽月为何忽然提起,便顺势问道:“难道已经找到那个男人了吗?” 这句话听来是轻巧的很,但花挽月可是要气坏了。明知道要和男人做那种事,竟然还这样平淡,难道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吗?!这个认知让他犹如被激怒的公牛,随时都会像对手进犯。 “还是说,那个人就是……你。” 公牛变忠犬。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将花挽月的全部火气都压了下来。他甚至有些不敢去看凌弃,用这种法子解毒,实在是……况且,他们之间什么关系都不是,这样做要如何是好啊! 相较于花挽月的焦躁,凌弃却显得淡定多了。她睨了眼外面的天色,淡淡说:“那么就赶快开始吧,不然天可就要亮了。” 明明她说出的话是那样的平常,明明她的表情上也没有半分的变化,但花挽月偏偏就有了欲念。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只想将面前的女子扑到,狠狠的吞吃入腹…… 见他久久不动,凌弃招了招手,“不来的话,我可要睡觉了。” 一听这话,男子哪里还能坐得住,三步并作两步便走了过来。只是到了床前,人又踟躇不前了。 这幅模样被凌弃看在眼中,还当是他对男女之事并不了解。虽说她也从未经历过,但暗杀时总会遇到一些,便学着那些人的模样,微微起身,捧着花挽月的下巴便吻了上去。 与其说是吻,倒不如说仅仅是轻轻的触碰。 可是,对于花挽月来说,就好像是在一个淋满火油的木材中丢下了一簇火苗,瞬间便让他整个人燃烧了起来。 不满足于只是唇与唇的摩挲,小心翼翼的开启齿关,勾动着那香软的小舌相互沉沦。 凌弃睁着眼睛,看着面前的男子双目紧闭,脸色绯红的模样,竟是那样的美丽。仿佛被蛊惑了一般,让她将手臂搂上了他的后颈。 这个动作,对于男子来说,无异于是一个鼓励的信号。 手指不禁摸向了女子身上的衣结,那衣衫本就松松垮垮的,给花挽月轻轻一扯,便从身上滑落了下来。 让花挽月瞠目结舌的是,在这件外袍下,女子竟然只穿了件轻薄的里衣。薄薄的里衣难以遮挡那美丽的春景,更平添了几分诱惑。 一对男女,在情事上慢慢的摸索,循序渐进,终于是水到渠成了。 “准备好了吗?” “嗯。”凌弃忍不住闭上眼睛,暗自等待着那痛楚的来临。 花挽月深吸了一口气,一鼓作气穿透那薄薄的屏障,终于是将自己置于她的体内。“很痛吗?”看着她的额上都沁出了冷汗,他不禁有些心疼的问。 “还好。”凌弃淡淡的说。虽说同他以往受过的伤相比不算什么,但毕竟是那隐秘之处。 两人就这样静静待了一会儿,忽听花挽月小声说:“那么,我可以动一下下吗?” “嗯。”有个淡漠的声音回答。 不多时,便有异样的响声叠起。床榻摇曳,遮蔽了一室月光。 一番云雨后,凌弃素来苍白的面容上终于多了几丝红晕,一双晶亮的黑眸更是如被水色润泽一般,美丽的不可方物。 见此模样,花挽月喉头一紧,胯下那处竟然又隐隐有复苏的迹象。 凌弃如今可是用不上内力,身子更是虚弱的很。此刻,正偎在他怀里小声的喘息道:“你适才是不是忘记将内力……” 竟她这么一提醒,花挽月这才想起。想到自己方才眷恋着这具身体,竟然将正事都丢在了脑后,不觉有些脸红。 “前面只是牛刀小试,这次……” 凌弃正要开口,一个滚烫的物什便挤了进来,同时她被人抱起,坐在那人身上。这个姿势,让她脸红,彼此的表情都无法躲避,真是羞人的很。 花挽月一边注意着她的表情,一边进出,同时还要将内力小心的输入她的经脉中,既不能让自己沉沦,也不能让自己被她蛊惑,当真是不容易的很啊! 第七十三章 下山 天亮了,梦醒了。 花挽月怀中抱着软玉温香,第一次觉得这个黑夜竟然过得如此短暂。在这一刻,他的心中忽然什么豁然开朗。 大约这便是喜欢吧!他想。同那时幡然醒悟但伊人已逝不同,这一次他一定会牢牢抓住,不让属于他的东西逃出他的手掌心。 许是被他的动作惊扰了,睡梦中的女子羽睫微动,竟似是要想来了。花挽月顿时僵住,一动不动,生怕吵醒了好眠的她。 但女子仅是往他怀里缩了缩,便又继续沉沉睡去,全然不管外界发生了什么事。 花挽月宠溺一笑,眉宇间尽是浓浓的温柔。原来她也会有这样一面吗?看来昨夜是将她累的紧了,都日上三竿都不愿醒来。昨夜明明是她的初次,自己却不知节制,真是…… 目光落在棉被的一角,一团雪白悄悄探出头来,怯生生的和人打着招呼。 花挽月深吸了一口气,才勉强将欲望压下,轻轻扯过一旁的被子,将她的身子盖得严严实实,方才呼出一口长气。 真要命!明明身材贫乏的完全不像一个女人,身上还有些陈年的伤疤,皮肤也没有如何细腻,为什么就要让自己眷恋不已呢! 帮凌弃盖好被子,花挽月便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而在他离开后,本该在榻上安睡的人儿忽然睁开了双眼。眸子中一派清明,分明是早已醒来。 凌弃多年来便习惯早起,哪怕身体上再疲累,也一定会准时起床。今日不过是因为身边有旁人,无法肆意罢了。 她皱眉,试着调动一下身体中的内力,不禁惊喜的发现,她的内力竟然比她未中毒前还要深厚了,忙静下心来打坐。 洛归雁看着花挽月一脸春意,不禁打趣道:“看来昨夜甚是滋润啊!” 闺房趣事被人拿来说笑,花挽月脸色一红,半晌才嗫诺道:“你有没有那个……” “哦……”洛归雁自以为是的接口:“助兴的药吧,有的有的。” “不是那个!”花挽月没好气的打断他,“祛疤的!散瘀的!止痛的!统统都要!” 瞧瞧这模样,简直比土匪还土匪呢!洛归雁暗忖。但他一向不是吝啬之人,况且花挽月也算是他唯一的好友,这种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虽然对于男女之事未曾有过接触,但一些应该懂得问题,洛归雁也是知晓的。如今一听花挽月的意思,便明白了。悄悄的将他拉进房间里,郑重的递给他几个瓶子,并详尽描述这些药膏的功效。 花挽月仔细听着,最后不忘对洛归雁赞赏了几句。对此,洛归雁表示十分的满意啊! 在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时,凌弃便睁开眼睛,钻进被子里,佯装一副刚刚睡醒的模样。 花挽月推门而入,本以为她还在睡觉,却对上一双迷茫的大眼,不禁脸色微红。“那,那个……你起来了?”小心的挪到她身边,轻声问道:“还疼吗?” 凌弃微怔,半晌才想起他说的是什么地方,白玉似的脸颊上也闪过一丝绯色。“还行……” 就在她说完后,手中便被塞入了一只碧翠的瓶子,紧接着就听到了花挽月的声音。“这个是给你擦那里的,用了就不痛了。”语毕,人已经跑出门去。 凌弃打开瓶盖,嗅了嗅,味道很是清香。看着榻上狼藉一片,难得脸色红透。适才她光顾着练功了,哪里注意到这些。 洁白的单子上,一朵红梅霎时显眼。凌弃皱眉,几个撕扯,便将那块布片装了起来。 有了花挽月送来的药,身体确实舒服多了,虽然需要上药的地方,委实让人害羞的很。 “叩叩。” 清脆的两声门响,让洛归雁诧异极了。在这药庐中,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敲响他的房门呢!于是,便道:“请进。” 只见走进来的名穿着黑袍的男子,大约二十几岁的模样,身形瘦弱,面色苍白,尤其那一双黑瞳,如深潭一般,让人畏惧。 这个人洛归雁却是认得的,却不想在这样清醒的情况下见面,还是第一次。 来人正是凌弃。她已经换回了自己的男装,早就将花挽月那些艳丽至极的衣袍丢的远远的。 这两人,一个早晨刚刚找过他,一个午饭前又出现了……难不成商量好了吗? “凌弃。” “洛归雁。”洛归雁也是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这般孤单的名字,可不适合女儿家啊!“你找我?” “你这里可有避孕的药丸。”凌弃也不拖沓,直截了当便问。 “什么?”洛归雁逃了掏耳朵,再次说:“你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楚。” “我问你,可有避孕的药丸。”不得已,凌弃又重复道。 洛归雁确定了,这可不是他幻听。“你为什么要那种东西?”亏他还刻意将两人安排在一起,便是等着早日能喝上一杯喜酒呢! “自然是有需要的地方。” 凌弃的淡漠让洛归雁更加不解了,那日他所说的解毒之法,也确有其事,不过关于那必须男女交合一事,却是他自己又加进去的。试问,什么情况下一个女人愿意委身一个男人? 当然,答案会有很多的。 可洛归雁却分明看得到花挽月对凌弃的维护和关怀,事事躬亲,分明是一副喜爱到了极点的模样。若是两人冲破那层防线,不就代表好事将近了吗?可是,看着凌弃的表情,好像对花挽月根本就没有一丝半点的情意啊! 难道说自己好心办坏事,花挽月喜欢凌弃,而凌弃不喜欢她。然后现在被自己这么一搅和,两个人…… 越想越混乱,索性便不去想了。但关于这药丸一事……“你来索取药丸,花挽月他知道吗?”洛归雁问道,毕竟这种事还需要两人商量才是。 孰料,凌弃却是挑眉说:“同他又有什么干系。” “可,可你们不是……”面前明明是名女子,洛归雁自然不能将那些话吐出。 “困觉?不是说了是为了解毒吗?所以,我需要避孕药丸,关他什么事?快一点,要是迟了,药效不好可怎么办!”凌弃虽对男女之事并不大了解,但该知道的也是了解一些。昨夜他们做了那种事,自然是会怀孕的。但他们本就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为何要在这之间多了一个血脉的延续。 “不能这么说啊!”洛归雁站起来,大叫道:“正常的结果不应该是你和他下山,一起成亲吗?” 回应他的是凌弃一个冰冷至极的眼神,“谁说我要嫁给你!”不消说她根本就没有嫁人的打算,即便是嫁人也不会嫁给花挽月那种喜欢女装心思不正常的人!虽说他的模样却是好看的紧,但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即便是神经再大条,也能看出凌弃对于花挽月的不喜了。那对于昨夜这两个人是如何滚到一起去的,洛归雁深深的纠结了。怎么搞的,是他久不下山了吗?还是这世道变了,如今的女子都成了这个模样,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名节吗? 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凌弃从洛归雁手中拿到了一整瓶的避孕药丸。拿到时,立即便吞服了一颗,看的洛归雁瞪大眼睛,好似看到了鬼。 “你看什么?” 洛归雁一脸好奇的问:“你是做什么的呀?”什么的地方,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女子啊!冷漠而且对事实都毫不在乎。 “杀手。”淡淡两个字,便是凌弃的回答。她说完后,转身出了房门,留下洛归雁一人在努力思索着,为什么做杀手的女子会是这幅模样。 那药丸的味道并不难吃,带着微微的甜,入口有稍稍有些涩。凌弃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中的寒芒一闪而过。待离开了这里,这几日之事便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还是杀手三,而他还是夜楼的花挽月。一切都没有改变! “怎么不多待几日,就要离开了?”山上常年只有洛归雁一人,他还是有些孤单的。 “不如你同我一下去夜楼,顺便看看沿路上的风土人情吧!”知道他舍不下这座山,花挽月故意说道。 果真,洛归雁摇了摇头,说:“再过几日,就有一株药草要成熟了。我若是出去了,谁来帮我采药!” 凌弃坐在马车中,看着两人依依不舍的模样,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总算是要厉害这里了……她缓缓的呼了口气,暗暗握拳。 王家的三个小子不成气候,是谁在幕后指示他们,可千万不要给她找到了!她凌弃,向来是睚眦必报的! 第七十四章 暂别 马车很是宽敞,坐五六个尚且绰绰有余。 如今,这里不过只有两人而已,花挽月却觉得有些呼吸困难了。从未有过的感受,让他总想偷偷看上她一眼。哪怕看到的只有她那风淡云清的冷淡表情,也会觉得安心。 被人这样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凌弃哪里不知,不过只想到还有一段路程,自己的小黑也在夜楼寄放罢了。 一路上晃晃悠悠的,却也走了六日。 但对花挽月来说,这六日却比当初来的路上还要煎熬。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她连半点反应都没有,好似自己这个人就根本不存在一样。 “主上,到了。” 马车外传来了夜月的声音。假寐中的凌弃亦是睁开双眸,第一次便跳下了马车。而她的目的也很明确,“我的马在哪里?” 夜月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身后一脸怒容的花挽月,踟躇了下,才说道:“有什么事还是进去再说吧,在门口让人看了不好。”没想到他夜月也有当和事佬的一天啊! 刚过辰时,街道上还算热闹。他们这一伙人站在这门前,当真是有够引人注目的。 凌弃蹙眉,听从了夜月的建议,走进门去。 随即,花挽月便起身跟上。细看下,会发现他那双潋滟的凤眸中,分明是毫不掩饰的怒意。 一到小楼下,花挽月便再也无法忍耐,他一把抱住眼前冷漠的女子,轻声问道:“是要离开?” 这些日子的相处,让凌弃对于偶尔的搂搂抱抱已经能够泰然自若了,因此脸上并无异色。“自然是要离开的。”她淡淡说。 花挽月陡然不满道:“你都已经是我的人了,还要去哪里?” “嗯?”怀里人儿毫不费力便挣脱了他的束缚,一脸冷漠的看着他说:“谁看到我是你的人?就算是,那又如何!” “你……”花挽月真想掐死眼前这个女人,就不能聪明一点吗!他已经让人着手去准备婚礼,只差她这名新娘了。 凌弃对上他的眼睛,微微皱眉,而后很快的移开了视线。“花挽月,那夜的事你我都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为什么!”他忍耐着怒气,追问道。 “不为什么。”凌弃轻轻摇头,“大概也许除了你,只要能帮我解毒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吧!” 果然是这个答案!那夜他已经隐隐有了答案,为何如今听到她一说,心口会这样的难过。好像有一把大手紧紧捏着他的心房,让他无法呼吸,痛苦极了。 但这还未完,因为凌弃紧接着又说:“况且江湖儿女,对于这种事本就无需太过介怀。还请楼主将凌弃的马还来,也让我好点快些离去才是!” 又提到了离开!你就一点都不想待在这里吗?花挽月眨了眨眼睛,收起脸上的怒容,问道:“你对我,便没有一点的好感吗?” 凌弃蹙眉,“怎么会有好感。你我初见,你扮作女子,我虽扮作男儿,但心中还是喜爱男子的,自然不会对你有任何好感。在这之后,虽然知晓了你的身份,但随后也被你陷害了一次,累的自己被仇家追杀,还险些中毒死去。若是说起来,你我互相称作死对头还差不多,又岂止会生出好感来?” 原来竟然是他自作多情了吗?花挽月惨笑一声,喃喃道:“这便是惩罚吗?”当初,灵儿的爱他没有珍惜,最后后悔已经晚矣。如今,他又心悦一人,但对方却将他视作仇人…… 凌弃见他精神不佳,便说:“放心,我是不会找你报仇的。毕竟,若是没有你的帮忙,如今凌弃已经是一名死人了。”言语中稍稍带上了几分感激。但若是对陌生人便也罢了,偏偏是对已经有了肌肤之亲的花挽月。 心口骤然一痛,那种被刻意划分出的界限,让花挽月难过极了。可除了放她离开外,他别无他法。 目送着一人一马远去,花挽月的凤眸微敛,脸色一白,竟生生呕出了一口鲜血。 看的一旁夜月连忙大呼:“主上,您这是怎么了?” 花挽月不甚在意的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淡然一笑,说道:“方才,我的功力突破瓶颈,又精进了一层。”未曾想到,凌弃竟然在自己的心中这么重要。他捂住胸口,感受着那里有些失序的跳动,眼底一片黯然。但随即,他好像又想通了什么,唇角微勾,终于露出了一抹淡笑。 以小弃的性子要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那么只要自己持之以恒,总有一日会抱得美人归的! 翻身上马的凌弃其实并没有离开多远,她从怀里取出一封前几日刚刚拿到的一张江湖快报,上面赫然有着一条醒目的消息。京城花家七少,将不日同某世家小姐完婚。 别人不知这花家七少是谁,她又如何不知?那花家七少,指的便是花挽月罢了。可笑他早已经要成为别人的夫君,竟然还对自己百般哄骗。以为自己失了身子,便一定要跟在他身边吗?这个男人,未免太看得起他自己了。 这世间的女人大多得依附男人才能活得下去,但她凌弃并不是。这也是为何她扮作男子的目的,以男子的身份在这世间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但若是让她学一名寻常的妇人被拴在后宅。每日里只围着自己的丈夫嘘寒问暖,那种事她是绝对做不了的。况且,让她同一个或者是多个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她自觉脏得很。就像小依说过的论调,亵裤同男人是不能与其他人共用的。 既然大费周章在江湖快报上刊登喜闻,想必这次的婚礼定是十分盛大的。门当户对,男才女貌,不是吗?可她是什么人,一个孤儿,一个杀手罢了……纵然喜欢,那又如何。像她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有男人想要真心迎娶的。而花挽月,也从未说过想要求娶这样类似的话来,一次都没有。 那夜之事,凌弃的心里可不如脸上表现的这么轻松。她已经习惯将一切心情都藏起来,哪里会让别人窥到一二。 她自然知晓,即便是江湖女子,对于名节一事看的也是极为重要的。她已经失身于人,除了委身此人,便只有一死了之了。而对于这两个结果,凌弃都不满意。所以,才会将那落红藏起,便是打算毁灭证据。她是凌弃,只是凌弃,不会是任何一个人的附属,只做她自己。 凌弃的离去看似并没有给花挽月带来任何影响,但只有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夜月才能发现那一丝一缕的细微变化。 主上多年来一直扮作女装,行事中难免会带有一丝女气。但现在,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都是淡淡的优雅,分明是一名俊美男儿,哪里能看到女气半分。 从小便娇生惯养,也十分懂得享受。但自从那日起,每日天还未亮,便能看到主上一人在空地上打拳。 饭食也简单多了,每日不过几个小菜,外加白饭罢了。好似,对于享乐一事看淡了不少。但还有件事,是夜月一直弄不清楚的。为何主上吩咐人去准备嫁衣,难道是有人成婚打算拿这个当贺礼不成? 之所以没有联想到花挽月自己身上,大约是因为还没有未婚夫给未婚妻送嫁衣这种事。 “主上,擦擦汗。”见花挽月收了拳,夜月连忙送上干净的帕子。 初升的日光下,花挽月穿着一袭绯色短衫,长发高高束起。虽然面容依旧,却也有了些许的不同。这些年,花挽月一直不愿意继续练功的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两种功法会让人越来越粗犷,浑身充满阳刚之气。而这些,是以前的花挽月所不需要的。 如今,依旧是那张美的不敢逼视的容颜。却因为男子健硕的身段,而平添了几分英武,更显俊美非凡了。 花挽月甚至惊奇的发现,他的个子竟然也有了显著的变化。这个变化,他自然是十分欣喜的。花挽月的身高在男子中并不算低了,只是凌弃那身高却刚及他的脖颈处,让花挽月每每想要看佳人效仿一下小鸟依人,都是无法实现。 “她,怎么样了?” 忽然听到花挽月发问,让夜月一怔。他以为主上是不会主动打听他的动向,于是便说:“据探子来报,人已经归家。” 花挽月挑眉,“怕是不止这些吧?” 夜月额上的冷汗一下子便流了下来,忙道:“凌弃在途中,又去到一间客栈杀了一人,随后才离去的。” 若非是花挽月知晓凌弃这次是为了杀人才出门的,便也不会多此一问。但偶尔看看夜月变脸,感觉还不赖。 “对了,最近还有什么大事发生?” 夜月看了他一眼,踟躇了一下,取出了一份江湖快报。这乃是日常记录江湖大小事的一本册子,很是有趣。 花挽月注意到了那册子左上角的日期,展开来一看,便勃然大怒道:“这是怎么回事!” 夜月赫然看到那上面有完婚二字,见花挽月动怒,便知道了原委。定然是花家人瞒着主上将这门亲事定了下来,即便主上不回去拜堂成亲,但有了这江湖快报的宣传,怕是所有人都知道花家七少是有妇之夫了。怕是用不了多久,这上面还会揭露花家七少便是夜楼楼主之事吧! 第七十五章 麻烦 手指把那书页捏的都有些变了形,花挽月眼底蕴藏着深沉的怒气,随时都可能会爆发。 在最终,他只是沉沉的叹了口气,便拿着那本已经快破损成不成模样的江湖快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 而与其同时,在大家大宅中却又是另一番模样。人们忙忙碌碌的,正装点着这座许久没有热闹过的大宅。处处披红挂绿的,看着便喜庆的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里啊,只准备着办喜事呢! 看着被装点一新的花家大宅,花母真是喜的合不拢嘴了。好久家里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就是逢年过节也比不上。 只是,随着这喜悦的到来,还有一抹忧虑涌上了她的心头。在江湖快报上发消息,是同丈夫商议后的结果。因为送去夜楼的书信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让她心中忐忑不安。如今好了,想必小七听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快马加鞭的赶回来吧! 孩子大了,懂事了……只是,别人像他那个年纪,早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爹了。他却还孤家寡人,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赶快将这媳妇娶进门,也断了外面那些风言风语。什么断袖分桃之癖啊!她的儿子正常的很! 确实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花挽月快马加鞭朝这里赶来,只是不是欣喜,却是愤怒。 当年在离开花家时,他便决定不管做任何事,一定不能倚靠他们任何一个人。那现在是如何,竟然莫名其妙在他头上安了一桩亲事!不消说,他同那女子素未谋面。便是见面又如何,他心中已经有了喜爱之人,旁人可都看不在眼里的。 而让花挽月愤怒的还有另一外一个原因,这江湖快报全大夏都有贩卖,若是不小心被小弃看到后……到时候,他就是有十张嘴也说不清楚了。况且,依照她那性子,哪里会给他解释的机会,没准儿又一巴掌就拍了过来。 唉……喜欢上一名会武功的女子不是罪。但若是这名女子的武功高于你的话,便要小心斟酌了。因而很有可能,你会被你日后的娘子一巴掌拍飞。对此,花挽月深有感悟。难道说,这就是被虐上瘾了?打了个寒颤,连忙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花挽月知道,他一定要赶在婚礼前将这件事圆满解决了才是。该死的!这个麻烦,早不来晚不来,怎么偏偏赶上这个时候! 被花挽月惦念着的人儿,此刻正抓着一支鱼竿,倚着流水垂钓呢! 微风柔和,头顶的大太阳被柳树遮挡,便是一片阴凉。 再看那人身边摆放着一只小桌子,上面有茶水一壶,以及点心几样。点心倒是未动一块,茶水却少了半壶。 梦依一直对于凌弃喜欢这种老年人才会喜欢的兴趣十分不解,这垂钓有什么意思啊?但以凌弃的话来说,垂钓是一个十分考验耐性的,很适合她。有时为了一个目标人物,他会在草丛中静静趴上几个时辰,纵然被蚊虫叮咬也一动不动。那不仅仅需要的是毅力,更多的是耐心。 但此时,梦依来到后,便捡了一块草地坐下,静静的看着凌弃垂钓的模样。也许是自己的错觉,也许是女性天生的敏感,让她多多少少觉得眼前这个人变得有些不大一样了。但具体是哪里,却又说不上来。 那日她回来后,可将梦依吓了一跳。那副瘦弱的模样,惨白的脸色,都让梦依心疼不已。而凌弃也没有隐瞒,便将这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情和盘托出,只是下意识的隐去了同花挽月的那一段。 梦依嘱咐凌弃要好好休息,出门后却摇了摇头。为何她刚才竟然从阿弃身上看到了一股名为楚楚可怜的感觉,那分明是名比还高的女子唉! “阿弃,今年的第三个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你要金盆洗手了吗?” 前方的身影未动,淡淡的语气顺着风而来。“自然。所谓金盆洗手不过是形式罢了,杀手楼那边我已经打点好了。今后,世上便无三这个人,有的只有凌弃而已。” 梦依脸上一喜,觉得多年来的愿望要实现了。“太好了!” 听到她欢快的声音,凌弃微微的摇了摇头,暗想:到底是小女儿心性,还像个孩子似的。但对于脱离杀手楼,凌弃的心中又何尝没有轻松呢! “阿弃,你说咱们以后要做什么好呢?”这些年来,梦依一直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她便是三的掮客。如今,三从世界上消失了,她这个掮客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想她在这异世生活了这多年,竟是很多地方都没有去过。 “小依以为如何?”凌弃眼睛盯着鱼线,耐心的问道。 “这……”梦依心中早已经有了打算,“想逛遍整个大夏,看看这山河秀丽!”若是在前世,她必定会说出环游世界这个梦想来。只是,在这异世交通不便利,也只能退而求次了。“我想看巍峨的雪山,想看波澜壮阔的大海,想看这个世界上一切不一样的风景!” 那样活泼的心,联想自己……凌弃默默叹了口气,终究是觉得有些老了呢!“小依想去哪里,咱们就去哪里。”对于日后的生活凌弃本来就没有一个定夺,有了梦依在,也省去她浪费脑力的烦恼了。 得到了凌弃的应允,梦依可是开心的不得了,欢呼着上前拥抱了一下,便转身朝小楼跑去。 凌弃无奈的看着被她一惊吓跑的鱼儿,只能重新上饵,继续垂竿。 梦依像一只欢快的小鸟般,哼着歌便蹬蹬上了楼。今日天气正好,最适合将家中的被褥拆开来洗干净,晒一晒,免得滋生霉菌了。而且有些脏衣服也要处理一下,若是打算近期动身的话,好多事情都需要打点呢! 一想到这儿,梦依便来了干劲儿。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又是拖地板,又是抹桌子的。 待来到凌弃的房间,梦依如往常一样给她整理打扫,眼神不经意看到一件被压在柜子下面的袍子,随手取出一抖,竟然有什么东西落了下来。她拿过来一看,不禁皱眉。看起来像是被什么人随意从某块布料上撕扯下来的,但让梦依更加在意的是那上面的血迹。 阿弃为什么要将这种东西藏在柜子里?梦依百思不得其解。只能依照原样,将衣服放好。可心头却好像压了一块大石,总觉得这件事没有弄清楚,便无法安心。 中午吃饭时,凌弃注意到今日的梦依同以往有些不同。总会偷偷看上自己一眼,待在察觉后,便又飞快的低下头去。 怎么了吗?凌弃皱眉。不觉有什么问题能让梦依如此异常,还是……“莫欢又给你写信了?”除了这个,她想不到别的。 梦依险些被米饭呛到,“关他什么事!”她早已经当那个男人当作是一块垃圾丢掉了,如今竟被凌弃提起,还是有些讶异的。 “那你为何?”凌弃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疑惑道:“好似有什么事压在心里一样。” 梦依暗想阿弃真的好生厉害,连自己有心事都被发觉了。却不知,她那点儿小动作,哪个人会看不到。踟躇了下,便将今日之事缓缓说出,末了不忘追问一句:“阿弃,那块布……” 凌弃想了想,这种事早晚都是会知道的,便说:“上面是我的落红。” “什么!”梦依猛地站了起来,力道之大,险些将面前的桌子掀翻。“你失身了!失给谁了!那个臭男人是谁!他竟然不打算负责任,看老娘不砍了他!”说罢,便冲到厨房里,拎了一把菜刀出来。 凌弃淡然的吃下最后一颗鱼丸,抹了抹嘴角的汤汁,淡淡说:“你打不过他。” “嘤嘤嘤……阿弃,乃不爱伦家了,伦家好可怜……” “说人话。”淡淡说。 “阿弃,那个混蛋是谁,到底是什么情况!” “简而言之,就是我中毒了,需要一个纯阳内力的男人帮忙解毒,就是这样。” “哈?”梦依大睁着眼,“没了?” 凌弃点头,“不然呢?不过是春风一度,你情我愿罢了,何须在意。” 对上她一脸淡然的表情,梦依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天啊!难道这才是阿弃的真实性格吗?这么彪悍!那这是被嫖了,还是嫖了人啊? “阿弃阿弃,那个男人模样好不好看,你有没有爽到?”一双眼睛精光闪烁,脸上一副八卦嘻嘻的模样。 无奈,凌弃只能说:“模样应该是顶好的。至于……”她微勾嘴角,淡淡说:“这一点,便不便告知了。”说罢,起身离去。 梦依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方才醒悟过来,她竟然被凌弃耍了,而且还什么都没有问出来! 第七十六章 找茬 某江南小镇。 绿水依依,荷花早已破出水面,亭亭玉立,好不娇羞。 江南的天被一层烟幕所笼罩,近看才发觉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烟雨,像轻纱般,将一切都遮掩的朦朦胧胧,如梦如幻。 这样的景致,怕是被称作是仙境也毫不为过。 上去的茶楼里很是空荡,客人没有几名。大雨天的,一般人都在家中待着。 而二楼临窗的一个座位上却有着两名男子相对而坐。 一人穿白袍,容貌俊逸,唇角含笑,白玉冠绾发,手中捻着一朵不知是谁家女儿家送来的小花,噙着笑意。 在他对面是名身形壮硕的男子,墨蓝色的衣袍下能看到那虬起的肌肉,浑身上下都充满着阳刚之气。剑眉星目,皮肤略黑,一双粗糙的大手此刻正捧着一杯热茶,好似对这外面的景致发出一声感叹。 这两人,看起来分明是两个世界的。一动一静,一文一武,一名内敛,一名粗犷……而若是提及两人的身份,可是令不少人都不寒而栗,下意识的摸向自己的脖子。 白袍公子,面如冠玉,人称玉面公子,擅使长剑,出手甚是凌厉。 粗犷男子,名为楚江,乃是杀手榜排名第二,一手飞刀可是使的极为厉害。 如今,这两个人竟是坐在了同一张桌前,而且还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楚江,进来江湖中发生了几件大事,你可知晓?”玉面公子云梦泽人如其名,语气淡淡,语调温润,当真可称之为君子也。只是不想这样一名翩翩佳公子,为何去独独做起了杀人的买卖。 “你先说说看,看有哪些是我不曾知晓的。”楚江朗然一笑回道。 云梦泽启唇,“第一件,应当便是早前藏宝图一事了。第二件,便是夜楼楼主同三之间的纠葛。第三件便是夜楼流出了衣服画像,画中之人乃是三的真容。第四件便是三当众掌箍夜楼楼主,并且道出是男儿身一事。至于第五件便是三遭人陷害,险些没命,幸亏有夜楼楼主相救才幸免于难一事。” 楚江摇了摇头,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最近可曾看过江湖快报?” 云梦泽不解他为何独独提起此事,便点头应道:“自然有看到。” “那可知晓京城的花家七少要近日成亲的消息。” “这自然也是看到的。”花家早年也算是武林世家,只是这些年重于商道,同江湖中人并未太大瓜葛罢了。云梦泽蹙眉,道:“这又与我说之事有什么关联?” 楚江一笑,凑过来说:“你怕是不知道吧,这花家七少的真实身份。” “哦?说来听听。” “他的大名便是花挽月。” “花挽月!”云梦泽低呼一声,这江湖中人哪个不知道花挽月的,此人正是夜楼的楼主,公认的江湖第一美人。“原来竟然是他。” “哈哈,没想到吧!”当初楚江无意得知这个消息,也是惊了一跳呢!谁能将那足不出户的花家七少,同这夜楼楼主花挽月联系在一起。“不过,他要是真的成亲话……那三怎么办?”摸了摸下巴,楚江不由道。 “你说什么?”云梦泽有些吃惊,“你该不会认为花挽月同三真的是一对吧?” “那不然呢?”楚江辩解说:“若是我打你一巴掌,你要如何?” 这种丢脸之事,自然是……云梦泽毫不犹豫回道:“自然是将你打成重伤了。”他那俊美的容颜怎么能忍受一点损伤呢! 楚江嘴角一抽,却还是耐着性子说:“这不就得了。可你看看三打了花挽月一巴掌,事后如何了?” “事后……”好像没有事后,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这个令云梦泽无法反驳,但若是让他接受两个大男人行那断袖分桃之癖,还是无法接受的。 “而且,我听人说。就在那日之后,花挽月曾偷偷去客栈中找过三,不过好像是大吵了一架,花挽月很是生气的离开了。寻常的一对男子,会如此吗?这明显是小情人之间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啊!”对于三同花挽月在一起,楚江可是极为赞同的。试问一下,花挽月那等美人配上三那张僵尸脸,该是如何的有趣啊!想想,就觉得妙不可言啊! “不过,这花挽月不是要成亲了?而且,三也已经金盆洗手,退出杀手楼了。” 云梦泽刚刚说完,楚江便暴跳如雷。“什么!三竟然金盆洗手了!”他还没有见识过他的厉害,他怎么就能退隐了呢!“还有花挽月那个小子,连累了三的名声,竟然还吵吵闹闹打算成亲!门都没有!” 云梦泽淡然的拿起茶杯静静饮茶,在一旁凉凉的说:“那又如何,人家要成亲,你又能怎么办?” “自然是……”目光扫来,看的云梦泽不寒而栗,浑身汗毛竟然齐齐起立。“还得请梦泽帮衬一二了。” 花家在京城也算小有威望了,如今花家七少成婚,登门拜访的宾客自然是络绎不绝。人们传说这花家七少乃是仙人之姿,只是多年来从未见过,不禁也有几分期待。 至于这新娘,还是郡城城主之女,据说生的模样娇美,很是动人。 这日,随着吹吹打打,鞭炮声声,伴着喜娘的一声“落轿”,新娘被人从花轿上搀扶了下来。一袭华美嫁衣,虽是盖着红盖头,仍旧能窥到这女子窈窕的身段。 由此,让人不禁对这新娘的容颜更加好奇起来。这红盖头之下,到底是一番怎样的花容月貌呢? 随着新娘步入礼堂,却并未见到新郎的踪影,让周围人们议论了起来。 花母更是焦急万分,生怕这要紧的时候再出了什么岔子。正紧张的时候,忽听到外面有人大叫说:“七少爷回来啦!” 有好奇者,便巴在门口去看。只见路上正有几匹快马飞驰而来,为首的是名红衣墨发的男子。即便是相隔较远,也被这男子的容颜倒抽一口凉气。 乖乖的,哪家的儿郎生成正模样,也不敢让他随意上街了啊! 可不是,马上那人容貌岂是俊美可以形容的,分明是天上的谪仙落入了凡尘。 花挽月一路匆匆而来,待看到自家门口热闹的景致时,不禁有些呆愣。多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场景下,他一个人悄悄离去,留下了一个没有新郎的婚礼。 “七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和夫人已经等候多时了。”说话这位是府中的老管家,德高望重,平日里只有重要事情才会请他出来。 花挽月将马鞭交给一旁的下人,便踏步走了进去。随着他的动作,抽气声不绝于耳。 花母看到花挽月这一袭着装更是一愣,她满以为她这儿子还是会穿着一袭女装前来呢!如此看看,她的儿子模样可是俊朗啊! “小七啊,你可回来了。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娘……” “谁说我要成亲了。”褪去一袭女装的花挽月无端多了几分霸气,身形挺拔更是无形中给人以不小的压力。就在他说话间,那新娘已经窈窕而来,便站在两人身旁不言不语。 周围的宾客不少也听到了花挽月此言,不禁愕然。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今日不是这二人成亲吗?新郎从外面赶回来也罢,竟然说今日不是他成亲? 喜娘在一旁看了又看,扯开嗓子正准备喊上一句:吉时已到!然,她刚准备出声,猛地看到一人从门口走来,顿时话语通通噎在了喉咙里。 周围冠礼的人群从方才的吵吵闹闹,这一刻竟然也奇迹般的安静了下来,不由自主的随着来人慢慢移至大厅正中——新娘新郎的身旁。 红色的地毯,红色的灯笼,红色的绸带,还有那满目的喜字。便在这触目的嫣红中,一抹白,悠悠的,慢慢的行至当中。 他的脸色莹白,眼睛安然看着众人,光华璀璨,美的很。羽睫微动,两道精致的眉不浓不淡,恰到好处。微抿的唇泛着淡淡的粉,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魅惑。一袭白衣,仅用一柄白玉钗绾发,周身不见其他饰物,却让人觉得此人无需在用任何饰物来点缀。 “唉……”白衣公子轻轻叹了口气,仿佛又无数的哀愁一般。“你今日,竟是要成亲了……”只是,他看着的方向却并非是新娘,而是……新郎。 新郎在看到他那一刻,亦是浑身一震,仿佛无法忍受一般,只能别过头去,似长叹了声。 “唉……”白衣公子又是一叹,有怒有怨有无奈有遗憾。“你今日当真便要娶这个女人吗?”未等新郎开口,白衣公子便怒道:“你这个负心汉,当初对我的承诺都忘记了吗?!”嘶喊出声,道出自己心中的悲痛,那青筋暴露的手和略显狰狞的表情,无一不言说着他内心的痛苦和挣扎。 众人“嘶……”的一声抽气,感叹一声怪不得这些年未曾听过花家七少的名号,原来此人不仅仅是个断袖,还是个负心汉啊!看来他是负了眼前的这位美貌公子,转而要娶他人了。 人群中,一名俊逸的男子在听到负心汉三个字,猛地站了起来,大惊失色道:“小七,你……” 第七十八章 混乱初 六七月份是每年中最美丽的时节,只是今年的六月发生的事情委实多了一些。而在这个六月中,梦依收拾好家中,将牲畜送到附近集市拿去卖掉了。而凌弃则是套好马车,两人便上路了。 马车自然不是当初凌弃所使用来拉宝藏的那一辆,而是比照花挽月马车的模样,自行去定制的一辆。虽不如那辆华贵,却也是舒服的。尤其是当梦依看到这马车那一刹那,眼睛都是闪闪发亮的。 出去旅行的日子是新奇的,尤其对于梦依来说。即便在前世,大家们每到各个黄金周的时候总是要出去旅行。国内游国外游,不仅需要的是时间还有金钱,而且这两样梦依通通都没有。国内各大旅游景点的门票可是贵的可以,什么诸如进山费,环境保护费之类的。而且需要提前计划行程,提前订好旅馆,一趟回来,风景是看到了,人也差不多要累垮了。在这之后马上就要投入到工作中,哪里有那么多的精力。因此,梦依这个年纪,出去旅游的次数也不过寥寥几次。至于跟团,就更不要说了,简直无需再提。 如今,他们二人钱也有了,时间也多的是,一辆马车,走走停停,舒心得很。 车厢侧边有一扇小小的可以打开的窗子,梦依每每便从这里看外面的风景。阿弃只说是见过有人用这马车,想必当初想到制作这样一辆马车的人必定是个懂得享受,心思巧妙的人。 这次出门,只带了些银钱,一些换洗的衣物,以及寻常需要的伤药和一些干粮。而梦依更是将小灰带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小灰大约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形成,咕咕叫着,听起来甚是欣喜。 驾车的人自然是凌弃,一袭黑袍,头戴斗笠,看起来只是平常的车夫罢了。 就在两人驾车出游时,另一队人马却悄悄的来到了中原。 “这里就是中原了吗?”人群中,一名大个子的男人十分显眼。健硕的体魄,古怪的穿着,更别说那腰间的弯刀。一看便知,这是一名异族男子。 “是的,乌萨迈大人。”说话的女子声音细细小小,声如蚊呐。穿着件异族女子的裙子,但模样却是中原人的样貌。 这二人正是沙盗首领乌萨迈同方钰莹的侍女阿红。至于这两人为何在此处,便要从大约一个月前说起了。 那时,乌萨迈刚刚送别凌弃回到自己的沙盗大本营,去看望那两个俘虏。这两名女子是在抢掠一个商队时,无意间抓获的。对于乌萨迈来说,若是对方不抵抗的话,他一向是不会让他们见血的。但这次有些抱歉,原谅真主阿拉没有赐给他们一个灵光的头脑,他的话已经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竟然还负隅顽抗。没办法,他只能将他们全部杀死,却有了两个意外的收获。 对于女人,乌萨迈是不限制手下们去品尝的。但若是劫掠的是良家女子,乌萨迈大多会给她们一匹马一些水和干粮,至于是死是活,就与他们无关了。他们虽是沙盗,虽然杀人不眨眼,但对于奸淫妇女这等事还是做不出来。 沙盗中懂得汉化的人不多,而乌萨迈恰恰就是其中一个。他起先装作听不懂这两人的谈话,也渐渐将她们的底细摸了个清楚。原来那个刁蛮的小丫头是中原皇帝亲封的兰阳郡主,其父乃是大夏朝唯一的一名异姓王。至于那个像小老鼠一样胆小,却意外勇敢的小姑娘,只是一名小小的婢女罢了。这样一想,乌萨迈便命人取来纸笔,让方钰莹写下书信,索要赎金。 方钰莹虽然见识过沙盗们的凶狠,但到底是对自己的容貌太过自信了,自认为他们不可能伤害她这样娇滴滴的女子,竟也没有多少害怕。 而阿红就不同了,她从小就被卖了进来,一直跟在方钰莹身边,对于周围人的眼色,也能看懂一二。这群人,压根就没把她们当回事。若是不小心惹怒他们,随时都可能会被……杀掉。想到这个,阿红便不寒而栗,瑟瑟发抖。 站在牢房外的乌萨迈眸子微眯,面罩下露出了一丝看到猎物似的微笑。没想到是一只胆敢触怒狮子的小老鼠,却不想还是一名精明的小老鼠啊! “我写完了。”方钰莹大声说道。 乌萨迈命人将那封信拿了过来,利眸眯了起来,开头道:“赎金方面我不是很满意,再增加一万两黄金,还有……”他指了指方钰莹身边的阿红说:“把这只小老鼠一并留下来。” 他,他说什么!阿红捂住嘴,险些尖叫出声。 而方钰莹就不满了,“为什么让她留下来,她是什么东西!” 阿红眸色一暗,微垂着小脑袋,看不清表情。 乌萨迈冷哼一声,说:“你最好按照我说的去做。若是我的要求你没有达到的话,杀了你是便宜你了。我这大本营中有好些个弟兄们几个月都没有见过女人了,想必把你送给他们,一定会很受欢迎吧!” 不过是句轻飘飘的威胁,却让方钰莹背脊一寒,仿佛被一种可怕的大手扼住了喉咙。她连连摇头,“不要,不要把我送给别人!”泫然若泣的少女紧紧盯着乌萨迈,可怜兮兮的说:“难道,你就不喜欢我吗?” “喜欢?”乌萨迈冷哼一声,“除了一张脸蛋,你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况且,乌萨迈见惯了这沙漠中的彪悍女子,最喜欢的是温柔似水的江南女子。虽然他从未见过,但凭借想象也知道定然是十分美好的。正巧阿兹拉伊勒就在中原,等这赎金到手后,他不如去中原转转。没准儿还能拐回来一个媳妇呢! 方钰莹被乌萨迈的冷言冷语泼了一头的冷水,看起来好不狼狈。她无往不利的容貌,在这里竟然被人弃之若履,这让她如何甘心。但眼前的男人可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只能暗暗将这不甘压在心里,迅速的重新写好了一封信,递给了乌萨迈的随从。 乌萨迈仔细确认过,确定这上面是依照他的要求所写,才点头说:“在下面注解,将这小老鼠的卖身契一并送过来。” 这下,连方钰莹都要吃惊了。这乌萨迈说的一口不算流利的大夏话便也罢了,竟能看懂大夏的文字,而且连大宅子里的事情也有了解。惊讶之余,对乌萨迈却更加好奇了。但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硬着头皮写了下去。 这次,乌萨迈确实满意了。对旁人说:“去将那只小老鼠带出来。” 这主仆二人都不懂西域话,此刻见有人冲进去就将阿红提了出来,皆是害怕的大叫起来。 方钰莹起先还以为这名帅气的首领对阿红有别样的心思,如今看来分明不是那回事,这架势根本就是一副拉人上刑的模样。 “别吵了!”乌萨迈低吼一声,直接将二人骇住。 一整日,阿红都没有回来。待到晚饭后,才有人带了一名容颜憔悴,鬓发散乱的圆脸丫头回来。 方钰莹忐忑的问:“阿红,他都让你做什么了……”该不会,把阿红她…… 阿红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里满是泪水,哆哆嗦嗦说:“他,他竟然……” “竟然怎么样!”方钰莹有些激动的问。 “他竟然让我给一只豹子洗澡……”阿红哭着喊道。天知道,当她看到那庞然大物时,简直都要吓死了。从来只听过老虎豹子,哪里会想到真正看到。尤其是那只豹子刚刚吃完饭,牙齿嘴角上还沾着血渍,谁能不害怕。 “哈?”方钰莹一呆,不可置信道:“他让你去给一只豹子洗澡?”看来她果然是想错了,像阿红这种姿色,怎么能入了那人的眼。 阿红啜泣道:“真的好可怕!”那豹子站起来都快和她一般高了,大大的脑袋总是盯着她看,尤其是那双红绿色的眼睛,别提多骇人了。现在想来,她都觉得浑身哆嗦,颤抖个不停。 方钰莹听她说完后,便不甚在意的摆摆手说,“看来这里是没有仆妇丫鬟的,打算留你下来做一个粗使丫鬟呢!” 虽说阿红在王府中经常被欺负,而且自家郡主也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但好歹还能活着啊!现在把她仍在这里,岂不是让她送死吗?她眼泪汪汪的看向方钰莹,知道这件事同她说也没有丝毫用处,只能委屈的缩在墙角,抱成一团。 而见她如此,方钰莹的心情显然是极好的。每日里粗茶淡饭,吃的香甜,简直比在家里还开心。 对于她这种心情,阿红大约也有几分了解。当两个人都落魄时,一个比另外一个还不如,那这个人心中多少还是有几分安慰的。想不到,在临死之前,她竟然还能让郡主高兴一下,阿红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了。 交涉的日子很快就到来了,方钰莹自然是被一伙人簇拥着迎了回去,独留阿红一人看着乌萨迈手中那张卖身契,无语凝噎。 阿红以为她这辈子就要这样过去了,没准儿哪天就沦为豹子的盘中餐了。忽然,一日乌萨迈来说:“你认识中原吧,带我去吧!” “哎……”阿红想说自己并没有出过几次门,却耐不住对中原大地的渴望,只能点头应下了。 第七十九章 遭遇 对于旅行的目的地,梦依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不过现在天色正好,十分适宜去江南欣赏一下那水乡的美景。 提到江南,凌弃还是有些抵触的。因为那里便有江南重镇——临安,而在临安城中,有一位她打算老死不相来往的男人。 只是看见梦依正在兴头上,凌弃也不好拂了她的兴致。索性第一站并非是临安,而是附件的一座小镇。 镇子不大,人口也不过,却是小桥流水人家一般的生活。整座小镇在绿树和清水的包围下,处处都洋溢着清爽的水气。 二人找到一间客栈,梦依便迫不及待拉着凌弃上街去闲逛了。 与其同时,一路人马正从京城缓缓而来。不过刚刚过了清晨而已,这群人彻夜赶路,总算是看到一间客栈可以坐下来歇一歇了。 就在红袍男子登上楼梯的那一刻,一名身形高大的异族男子正拉着一名小姑娘的手走出了门外。 小镇的景致委实不错,处处头透露着几分小家碧玉的清秀劲儿。镇子上的人很和善,嘴角总是带着笑,脸上一派干干净净。 凌弃自然还是戴着斗笠,她的真容已经被人得知,怕是会引来麻烦。本打算让梦依自己上街便是,可又不放心,只能硬着头皮跟来。 于是,就出现了眼前的这一幕。一名娇俏的少女拉着一名黑衣男子的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男子却有几分无奈,却还是安静的伴在少女身边。路过的,无不对这一对报以会心一笑。暗道一声:好一对小情人啊! “阿弃,你看这个……” 路上,只听梦依一个人的声音,而凌弃往往是跟在她身后负责付钱的人。 就这样在小镇中转了一圈,将至中午时,两人在外面简单吃了些饭菜,便决定回去休息了。毕竟梦依只是名普通女子,身体较弱,可不比凌弃这等学过武的。 “等明日,我要换一双厚底的鞋子出来。”本是为了好看,穿了双软底的鞋子,不想去走的自己脚底板都痛死了。一进客栈的大门,梦依便嘟着嘴对凌弃抱怨说。 “怕是包袱里没有,不如一会儿出去买一双吧!”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仔细去听却能分辨出淡淡的宠溺。 “不要!”梦依撅嘴,扯了扯凌弃的袖子,软着嗓音说:“阿弃,你去给我买嘛……人家的脚好痛,不想出门了。” 本朝男女大防已经不似前朝那般严谨,但这一对拉拉扯扯的,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凌弃正要说话,忽听有人喊道:“阿兹拉伊勒!” “小弃!” 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称呼,唤的却是一个人。 凌弃率先将目光看向门口,细眉稍颦。“你怎么来了?” 乌萨迈哪里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凌弃,当下便惊喜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小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还不是你说中原如何好,我也想来见识一下。”注意到凌弃身边还有一名好奇的娇俏女子,不由暧昧一笑,说:“这位难不成是你的那位……” 还未等凌弃回话,一名穿着红色袍服的男子便快步走来,“小弃,咱们又见面了。” 凌弃眉头皱紧,如何也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就相遇了。 乌萨迈好奇不已,悄悄凑过来低声问:“阿兹拉伊勒,这又是谁?”瞧瞧那男人的目光,好像要将他整个人撕开一般。他怎么不记得有认识这样一个人? 来人正是花挽月,见他的一双美眸紧紧盯着乌萨迈——放在凌弃肩膀上的毛手。该死的!那是他的女人,你这个莽夫,不准碰她! 凌弃收回视线,淡淡说:“故人罢了。”说着,便拉下乌萨迈的大手,对身边的梦依说:“小依,不是说累了吗?先回去休息吧。” 梦依有些恋恋不舍,这之中明明就有着赤裸裸的八卦可以看啊!可是现在,她只能被凌弃拖着,朝二楼走去。 话题中心的人已经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去了,乌萨迈在原地站的也没有兴趣,便对身边的女子说:“走了,小老鼠。” 阿红怯怯的跟在他身后,想到方才他的称呼,不禁朝前面看去。那个戴着斗笠的黑衣男子,就是那日在沙漠中见到的那人吗? 花挽月见凌弃同别人相谈甚欢(?),对自己却不屑一顾,心中即是酸涩,又是委屈。 旁人见到这样一位红衣美男孤零零的站在原地,都有些同情。但他们非当事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对这种事还是不要去招惹为妙。 二楼之上,却有两双眼睛静静的看完了刚才的那一幕。 “楚江,你说那个黑衣人是不是就是三?” “我也觉得应该是。”按理说,花挽月不应该对别惹男人献殷勤才是。 云梦泽勾起嘴角,道:“那这么久的同僚,要不要去拜访一下呢!” 楚江亦笑,“自然是极好的。” 于是,两人便勾搭成奸一起向凌弃的房间走去。 “叩叩!” 听到门响,凌弃下意识将已经摘下的斗笠又重新戴在头上。“谁啊?”她不动声色问,听门外二人的呼吸吐纳,想必是两位高手。 “楚江。” “云梦泽。” 那二人说道。对于这个名字凌弃依稀是有些印象的,便扬声道:“既然如此,那便进来吧。” 门外两人谁也未曾想过凌弃竟然轻而易举便让他们进门了,心中愈发的忐忑了。只看过画像,从未见过本人,不知道真人是什么模样呢! “吱呀……”门扉被轻轻推开,楚江率先走了进来,就看到桌旁坐着一名黑袍男子,戴着斗笠看不清容颜,顿时大失所望。 云梦泽亦然,脸上的表情可是遗憾的很。 “说罢,找我有什么事?”凌弃随手摘下斗笠,方才一旁问道。 斗笠下是一张极为年轻的容颜,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面色苍白,容颜略有些秀美,一双黑眸幽深的很,让人见过便难以忘记。 同画像上倒没有太大的差别,唯一的区别是眼前之人多了几分人气,而不是一件死物。 楚江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难道要他说,他只是想看看三的真容是什么模样?相信,他这句话说完,肯定会立即被扫地出门。 “就是正巧遇到,想来看看……”面对着凌弃的双眸,楚江第一次感受到压力大。那一双好像黑曜石似的双眸,完全不见半点情绪,也不知道花挽月是如何看上这人的? “既然看完了,那么便请出去吧!” 捂脸!他说了,果然说了,同自己预想中的一模一样,楚江不知道是如何感受。原本期待第一次相对和谐的会面,怎么也不能被自己给破坏了。于是,便朝一旁的云梦泽使了个眼色,期待他能有什么好办法。 但云梦泽这二十年来,哪里遭遇过这冰山似的人物。而且沉默寡言,他们坐了这么久,连杯茶都没有。不过,这倒是和传闻十分相符,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为是三啊!感慨了一番,他勾起一抹风流倜傥的笑容来。“除了看看,自然是联络一下感情咯……” 这调调颇有几分花花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意味,但云梦泽本人不觉得,而凌弃自然也不在意。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道:“你有断袖之癖?” “什,什么……”云梦泽大惊,险些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连忙大叫道:“我怎么会有断袖之癖呢!你不要瞎说!” “哦。”凌弃淡淡的点头,说:“既然没有断袖之癖,需要联络感情吗?” 最终的结局,自然是这两人灰溜溜的被从房间里赶了出来。 “唉……”异口同声的叹了口气。 二人互看一眼,眼神中皆是不解。就这样一个人,是如何同花挽月谈情说爱的呢! 见凌弃从自己眼前走过,花挽月并没有直接追上去,而是命人迅速的去打听那名异族男子的身份。这名男子分明对小弃一副熟稔的模样,而小弃见到他也并无抗拒。看起来这两人是早就相识,为何自己从未听说过。花挽月猛地想起来上次凌弃有去往西域,不由得便胡思乱想起来。难道说……她上次去到大漠,不仅仅只是为了任务,还为了那个男人! 这样一想,他便坐不住了。一想到自己女人竟然心中有别的人,就觉得心里又酸又涩,还闷闷的疼。不过这种情绪只维持了一会儿,便烟消云散了。因为花挽月一脸郁卒的想到,那个擅自被他冠上是自己女人的可恶女子,现在根本就没有接受自己。虽然他们之间发生了那种不可言说之事,但她就没有一点在乎吗?! 女人的心思,为什么就这么难懂呢!他有哪里不好,哪怕成婚后也不会拘着她,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些还不够吗?而且他承诺只有她一个人,直到白头……唉……为什么就不给他一点机会呢! 人们常说,语言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最佳方式。而花挽月显然是将这一点忘记了,他自以为对方能够理解。却不曾想过,他二人未曾达到心意相通的境界,凌弃也非他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第八十章 惊讶 花挽月未谈过情爱,而凌弃是不想去触碰,这段感情可有的磨了。 作为一名忠诚的暗卫,对于主子的私事自然是不应该多加关注的。无奈,夜月以为大约短时间内是看不到凌弃此人了,没想到从京城刚回来,还未到家门口就遇上了。这是缘份呢,还是孽缘呢!唉……真是看不透啊!既不愿意主上真的成为断袖,又不愿意主上闷闷不乐,他真的很为难。 而此时,这个为难的男人正站在凌弃的房门外,踟躇不前,来来回回都要将门口的地板踩坏了。 事实上也不仅只有夜月一日注意着这里,就在对面的房间中,一双眼睛也暗暗注意着此处。那是一双浅褐色的眼眸,五官深邃,带着浓浓的异域风情,正是乌萨迈。对于来到中原会面自己的好友,乌萨迈自觉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而且他此行的目的不仅于此,自然还是要拐一个舒服的小媳妇回去。没想到,他人刚刚抵达江南,就同好友见面了。 当然,后来若是没有出现那名穿着红颜色衣服的男人(?),好友肯定会同他多说一会话的。打扮的像女人一样的男人,那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模样,在大漠里只能等着饿死。他还对好友一副情意绵绵的模样,真是古怪的很。 “小老鼠,你们中原允许男人和男人相恋吗?” 阿红正安安分分的缩在一张椅子上,忽听乌萨迈这句问话,险些惊得摔下来。“你说什么啊!怎么会允许男人和男人……”她低下声音,小声说:“那不就是断袖之癖了。” 乌萨迈收回看向对面的目光,努了努嘴,“阿兹拉伊勒身边的男人们可真不少啊!” 明明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为什么她偏偏就听出了一股子酸味。哎?!阿红一惊,难不成乌萨迈他!不会吧……她大惊。 被她圆溜溜的眼睛看的有些不自在,乌萨迈别过头去,说:“不是说累了吗,还不快休息。” “哦。”阿红点了点头,慢慢的从椅子上下去,钻进被子里,随口问了句:“那么你呢?” “你这是在邀请我吗?”俊朗的男子扯开嘴角,露出一口白牙来。 阿红恨得立即给自己一拳,让你自掘坟墓。 两人赶路的这些日子里,基本上都是同吃同住。在乌萨迈眼中,分明没有将阿红当作是一个女人,只是一个随手逗弄的玩意儿罢了。对于这一点,阿红有些欢喜,因为她的贞操总算是保住了,但也有些愤怒,她是一个人,真的不是老鼠啊! 但不论阿红如何腹诽,乌萨迈却已经掀开被子钻了进来。 顿时,一股浓浓的男性气味便吸入鼻腔。 阿红有些脸红,虽然这同床共枕的日子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却还是有些不习惯。 “好了睡午觉吧!”在大漠中正午是最热的时候,乌萨迈倒也有睡午觉的习惯,如今被阿红一说,确实是有些困倦了。想到凌弃他们不可能这么快离开,这才让人自己坠入梦乡。 直到背后那双窥视人的视线消失后,夜月才舒了口气。他哪里感觉不到暗处一直有双眼睛在盯着他看,究其原因肯定是因为这房间里的人。想到这儿,他又是长长一叹。这个凌弃都是认识的是些什么人啊,竟然还有异族一看就不好惹的对手。 门外的脚步又停了下来,凌弃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就这个人在她的门口来来回回,已经有小半个时辰了,难道他不知道大中午打扰别人午休,是一件很不道德是事情吗?反正也睡不着了,凌弃索性便从下床给自己倒了一杯冷茶,静静的等待着来人何时上前来敲门。 一盏茶后,外面那人终于是按耐不住敲响了房门。凌弃没有迟疑,连忙说:“进来。” 夜月深吸口气,感觉这比上刑场还难熬,慢慢的推开了房门。 凌弃只知道外面之人的轻功不错,却不想竟然是夜月。对于这名一直跟在花挽月身边的暗卫,凌弃多多少少也是知道一些的。别看二人是主仆关系,但看得出来,相处却像兄弟一样。只是夜月本人不觉,对花挽月一向是敬重多于友爱。 “不知道夜兄来此所为何事?” 一进来就遭到开门见山的追问,夜月有些适应不良。反手将房门关好,轻轻的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才问道:“你和主上之间,你们……”毕竟他一个大男人,要问出那种问题来,还是有些赧然的。 相较于他,凌弃倒是淡然的很。“你放心好了,我和他之间不会存在任何问题。至此以后,也不会有半点儿瓜葛。” 她这样一说,夜月反而不是放松,而是紧张了。要是主上知道自己来找过凌弃的话,知道这句话……那他以后是不是就是完了。 掩盖在铁面下的表情别人无法看透,只是那一双眼睛却暴露了他的紧张。凌弃竟觉得有些好笑,这夜月是害怕什么?有什么值得畏惧的吗? “那你觉得,还是认为我同你们主上继续下去为妙?”凌弃知道自己的性别除了花挽月同金钱外,在夜楼中并未其他人知晓,也乐得继续误会下去。 果然,在凌弃说完,夜月的眼神渐渐恢复了清明。虽然他希望主上开心,但还是希望他能找一名女子成婚,日后才会有小楼主的出生啊!过于早熟的孩子,往往都会养成这幅老妈子的性格,真是让人接受不良啊! “所以啊……”顺着他的担忧,凌弃继续说下去。“同花挽月分开不是很好吗?你看我有妻子在身边,怎么能继续弥足深陷呢!你也好好的对花挽月说一说,让他不要继续纠缠了。前端日子,我似乎是听说花挽月成亲了?怎么没看到新娘子啊!” 凌弃无意的一问,倒是让夜月想起了那日的事情来,不由愤怒的说:“哪里是主上自己想要成亲的,分明是花家的人不明不白的就将这条消息放出去。结果当日,这婚礼自然是不了了之了。”至于那场乌龙的抢亲事件还是不说为妙,免得给外人看了笑话。而夜月更加担心的是,那日的宾客中应该没有猜到主上便是夜楼楼主吧!若是那样的话,主上不爱女子却爱蓝颜的消息,怕是全江湖人都要知道了。一想起这个,夜月就头疼的很。 原来,他竟是被欺骗的吗?想到这儿,凌弃脸上的神色一松。不过,这件事也与她无关,左右日后便是陌生人了。 “那这次,你们是要打算回夜楼?” 夜月轻轻点头,不由好奇道:“你这次是有任务吗?” 凌弃也不打算隐瞒,直截了当说:“我已经从杀手楼退出了。这次是同小依打算到处去看看,这些年她一直在家中,受苦了。”提到小依时,凌弃的表情中难免出现了一丝温柔和宠溺。 夜月见此情景,更加坚定了一定不能花挽月继续这桩错乱的情感了。这一对幸福的小夫妻,主上怎么能忍心拆散他们啊!“不过……”他又想起了一事来,“为什么你金盆洗手,夜楼却并不知晓?” 然,接下来凌弃的回答,却险些让夜月呕出一口鲜血。 “为什么要同通知你们?有必要吗?” 是啊,有必要吗?!夜月简直要咆哮了,谁不知道这金盆洗手是件大事啊!势必要通知全江湖人知晓的,结果你就这样轻飘飘的揭过了。不知道的,看不到三接任务,还以为他是失踪了,还是跑路了。 这一点可不怪凌弃,是夜月将她的身份想的太简单了。寻常江湖人若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便也罢了,但凌弃可是大名鼎鼎的杀手,若是这般宣告,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哟仇家找上门的。 夜月很快的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不禁朝凌弃抱歉一笑。说起来他们见面的次数也有十几次了,但交谈的次数估计用五根手指就能数得清。 忽然,凌弃想到一件事,一脸郑重的对夜月说:“听说夜楼任何消息都能查到,只要付得起价钱?” 提到夜楼,夜月自然是一脸的骄傲,“那是当然!” “那好,我这里有件事需要你们帮我去查。”凌弃本打算自己亲自去调查,但想到毕竟路途不方便,难免要风餐露宿。况且她现在也有大笔的银钱,不如就找人去查,也省去了自己的麻烦。“那日我被王家三兄弟下毒,我需要你们找出幕后的指使人,以及他的目的!” “什么!”夜月心中一惊,这凌弃怎么会如此的聪慧,竟然想到下毒之事并未那兄弟三人一力所为,而是在背后有一只黑手默默的帮助着他们。 第八十一章 黑手 对于夜月激动的反应,凌弃微微皱眉。 难道,她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吗? 夜月也回神,发现自己的反应是有些过度了。于是,便绷着脸皮解释说:“你在找这幕后黑手,我们同时也在找。”有些事情不能让外人知道的太多,以免暴露了他们好不容易安插下的暗探。“那日我们之所以能在最短的时间将你救回,就是有人给我们送来密信。信中所指,王家三兄弟是被古一程所蛊惑,才决定对你下毒的。” “古一程。”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凌弃找遍了自己所有的记忆,也不记得自己有认识这样一个人。 “这古一程便是刀剑世家的大公子,当日藏宝图就是被他竞标买走的。” “原来是他。”对于刀剑世家以及藏宝图凌弃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印象,只是对方的动机,她却想不明白。“我同古家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他要害我?” “这……”夜月大约能猜到一些,却也并不确定,只能随意解释说:“这些还得继续查下去。” “既然如此,我就将此事托付给夜楼了。还请尽快将缘由查清楚,我也好报仇了事。” 俗话说的好,冤冤相报何时了。但夜月对面的这名黑袍男子显然不是这样认为的,从那磅礴的杀意便能看出一二。 看来这次的下毒一事,确实是触碰到了凌弃的底线了。不然为何,他会动了杀意。 两人本就是不擅闲聊之人,夜月坐了一会儿,便以时候不早,起身离开了。而凌弃对于他的推辞毫无感觉,虽然现在还是白日。 就在他们意图弄清楚这幕后黑手的真实目的时,古一程也刚刚接到最新的消息,说三竟然没有死,还被夜楼给救走了。 “该死的!”他恨恨骂道。原本打算看到花挽月露出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如今也不能得偿所愿了。 “古文,去再端些冰块来,这屋子里快要热死了!” 一旁的清秀小厮连忙跑了出去,不敢有片刻耽搁。外面的下人自然也听到了这声咆哮,纷纷摇头。自从半个月前,大少爷的脾气就越来越暴躁了。对仆从们轻则辱骂,重则便是拳打脚踢甚至能要了人的性命。 以往人们争抢着去伺候的主子,如今也变得唯恐不及了。这一点,大概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古一程在发了一通火之后,便忿忿的坐下。脸上还犹有怒色,一张英俊的面容也显得有些狰狞。 忽然,他身后出现了一名白袍男子,带着一张白玉面具,看不清面容,但光看身形想来是名极好看的男人。 “你的脾气愈发的暴躁了。” 出乎意料的是,古一程在见到来人很是恭敬,脸上也闪过一丝愧色。“都是属下们办事不利,一程心中难以忍受罢了。” 男子呵呵一笑,道:“年轻人的火气这么大,可不是一件好事。上次我送你的秘笈,可有练习?若是哪里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来问我。倒是你可以同我说说,是什么人惹得你这般愤怒?” “这……”古一程犹豫了下,便将事情和盘托出,并有几分期待的看着男子。 “如此说来,是因为这个名为三的是,乃是曾经欺辱过你的夜楼楼主的——情人?” 古一程连连点头,“一程想,三常年行走江湖,若是那一日不小心死掉的话,反正也算不到我的头上来。只是这花挽月怕是呼伤心难过的很!”他说完,满心欢喜的等待着男子的鼓励。可男子接下来的话,却给他迎头泼了一盆冷水。 “愚蠢!”男子斥责道。“这等小伎俩,如何能成大事!” 古一程被男子骂的一脸讪讪,却也只能甘心挨骂。“前辈教训的是,一程确实小家子气了。” “这江湖中传的风言风语,若是这三真的同花挽月有关系的话,便也罢了。若是没有任何关系,你白白部属了一番,且不是浪费。况且,在这种事上,必须要做到的是迎头一击。不过只是一个情人罢了,就算是死了,估计大多数人也不会在意。”男子的声音低沉,语气更是轻慢的很。好似那个所谓的情人,当真便是一个玩物罢了。 “不过,你说说这三,倒是让人好奇的紧。” 古一程偷偷睨了男子一眼,但从戴着白玉面具的脸上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好奇的神色,不禁有些失望。“这三乃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杀手,乃是杀手榜上排行第三的一个神秘之人,说起三来,便要从……” 说了太多话的嗓子有些干涩,古一程从旁边拿过茶盏呷了一口,才一脸忐忑的看向面前的男子。 男子便静静的坐在那里,轻轻靠着椅背,好一副惬意的模样,可就是这样却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你是说,你这里有三的画像?” 古一程偷偷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连连说:“有的有的。”说罢,便从桌边的抽屉里飞快的取出一副不算精致的画幅。 纸上寥寥数笔,却是绘制了一名年轻人的容貌。细眉,大眼,薄唇,冷若冰霜的表情,不是凌弃又是谁。 男子捏着那副画纸,久久无语。 就在古一程有些担忧的打算开口,却听到男子陡然大笑道:“哈哈哈!好一个三啊!” “前辈这是认识三?”古一程迟疑的问。 男子却珍视的将那画纸细细折起,放入了自己怀中,仿佛对待情人般小心呵护。“是啊,认识呢!”听到了吗?我的小七儿,以为随意就可以离开师父身边了吗?师父可好好的活着呢,等待同小七儿的见面呢!到时……男子不由抚上自己的白玉面具,眼中陡然闪过一丝杀意。翅膀硬了,竟然敢这样对待师父。 房间中的凌弃陡然觉得背脊一寒,一种可怕的思绪刹那间便将她包围了起来。她这是怎了?怎么会突然觉得有一股寒意而来呢? 梦依在房间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虽然她的脚底板还是有些酸痛,但对于八卦的探知却让她整个人都呈现高度紧张的状态,哪里会睡得着啊!这样想着,她终于决定了。 穿上鞋子,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听这足音,凌弃便知道来人是谁。竟有几分叹气的冲动,今日难不成是她倒霉日不成,怎么一个个的都喜欢往她的房间里跑啊! “小依吗?进来吧。” 对于凌弃听出是自己的声音来,梦依早已习以为常了。便推开门走进去,乖巧的在凌弃身边坐下。 不用问,只要看到她的表情,凌弃便知道她在想什么。“说罢,什么事。”她略微无奈的说。 梦依小的贼嘻嘻的,眼神中更是暧昧。“阿弃,什么时候你竟然认识了这样的美男啊……” 凌弃蹙眉,解释说:“那个穿红衣服的,你应该认识,夜楼楼主花挽月。” “哎?!”梦依大为惊讶,要知道那个花挽月和现在的花挽月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啊!第一次见到花挽月,她只觉得天下间为什么有这样美丽的女子。但眼前这位,分明是一位英气勃勃的男子啊!难道衣着化妆,真的让一个人能体现出这样不同的变化来吗? “那另外那个呢!”梦依追问道。那一看就是位异族帅哥啊,看看那身材多结实,看看那个子,藐视众生啊! “那人自称为乌萨迈。”至于姓,凌弃却是不知的。 “乌萨迈?”梦依忽然想到,“是上次在西域中认识的吗?” 凌弃这一次停顿了下,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到了大漠中,我遇到此人,他说是我以前的故人。只是……我却并不记得他。但他所描述中的那人,分明就是我……”这便是当初凌弃不解之处,她知晓自己的记忆中缺失了一块。早年倒也想过去寻找,只是每每想起,便头痛欲裂,久而久之便渐渐淡忘了。 对于凌弃失忆一事,梦依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她当年竟然在西域待过?“阿弃,过去的你到底是什么身份呢?”看阿弃的模样,分明是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定是出自好人家的女儿。只是好人家的女儿为何使得一手好剑法,而且杀人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这是什么样的家庭,会教养出这样的女儿? 但是看到她每次努力回想,总会头痛难忍的模样,梦依又何尝不心疼。只是劝慰她慢慢就会想起来的,无需着急。 “就在大约数日前,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想到那个梦,凌弃似乎仍旧能够感觉到胸口的剧痛。“在梦中,一个看不清脸的男人给了我一剑……”她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有些困惑的说:“我胸口处确实有一道伤疤,只是没有梦境中的那样深刻,而且看起来年头也挺久了。” “这么说来,阿弃你这是要恢复记忆的前兆啊!”梦依虽然不清楚失忆是怎么回事,但小说电视里不都是这样演戏的吗?主人公要恢复记忆前,总会闪过一些片段的。不过,阿弃刚才说的是什么?“你说你做梦有人杀你!”靠!哪个混蛋啊,敢欺负她家阿弃! 第八十二章 记忆 午后的阳光仍旧热情的拥抱着大地。那股子热情的劲儿,真是让人无法消受啊! 梦依同凌弃两人坐在房间里,难得享受这个江南小镇安静的午后。梦依甚至想,若是现在面前摆上一杯红茶,几碟精致的西点,感觉竟然像是在某间咖啡厅吃着下午茶。 但思绪回转,看着这古色古香的房间以及周围的陈设,自己面前是一袭古装的伪冰山男,自己也是一袭古装。唉……到底只是想象啊! 凌弃拿起茶壶,里面已经空空的没有半滴茶水了。她皱眉,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说道:“不如出去走走吧!”想到梦依需要再买一双鞋子,她建议道。 总是在房间里坐着,确实有些无聊。因此对于凌弃的提议,梦依很是开心。 只是,这两人离去了,身后却跟了一大串的尾巴。 凌弃眼角的余光看到一抹熟悉的布料,冷哼了声,权当作不知道罢了。 随即,两人走进了一间制鞋铺子。铺面不大,却琳琅满目的摆满了各种的鞋样。在这个时代,女子们的鞋子大多都是自己缝制,或请店家订做的。不过,穷苦人家的女儿总是得抛头露面的,铺子里免不得就多了些已经制好的鞋子。 “老板,挑一双底子厚,好走路的鞋子来看看。”一进门,梦依便开心的说道。 店中的掌柜的是名四十几岁的妇人,圆脸,身形略微圆润了些。一见有客人登门,立即便迎了出来。“小姐请稍等,小妇人这就去给你找找看。”她悄悄的看了眼梦依露出裙子外面的鞋子,默默计算了一下她需要的尺码,便到后面去翻找了。 梦依觉得十分幸运的是,在这个朝代还不兴裹脚为美的风潮,不然自己这一双天足,难免会被人笑话的。 那妇人很是麻利,没一会儿就取来了一双蓝色缎面的厚底绣花鞋。 梦依试穿了下,不禁佩服这妇人的眼力。竟是不大不小,正合脚。“阿弃,你看怎么样?” 对于服装,凌弃一向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穿黑色也不过是因为黑色在夜色适合隐藏,以及耐脏罢了。看着梦依脚上那双绣花鞋,凌弃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只说:“你觉得舒服就好。” 听到她这样一说,梦依不由得弯起了嘴角,心中暗暗道:难怪阿弃扮作男子从未被发现过,她这模样性子,活脱脱就是一个男人嘛!就连这陪女人逛街,也是一等一的不耐烦。 “那就这双了。”笑得一脸狡黠,梦依自然是等着凌弃付账了。 凌弃在付钱之前却对妇人说:“有同样的鞋款,再准备几双来看看。” “阿弃,买那么多的鞋子做什么?”梦依有些不解道。 黑纱下,凌弃的嘴角微微弯起,“自然是给你穿的。”说起来,这些年她杀人赚的赏钱却也不少。只是小依一向将钱财看得很重,样样都不舍得买给自己。看看大街上那些年轻的女子们,哪个打扮的不是花枝招展的。只有她,素面朝天的,连胭脂都从不擦一下。 若是梦依能知道凌弃的想法,估计要翻一个白眼了。她那哪里是不爱打扮,打扮了又给谁去看啊!还不如省下钱来做别的事呢!就说那胭脂,谁知道里面掺了些什么有毒的物质啊,她可怕毁容咧! “待去了临安,再给做几身衣服。”凌弃对于服饰没有研究,不过偶然听人提起,这临安同京城的服装乃是最受欢迎的。给小依穿来,肯定会十分的美丽吧! 梦依忽然对凌弃有些无奈,难道是自己平日里拘着她不让她花钱了吗?怎么一出来,就变得大手大脚的。 不过,还没有等到她阻拦,凌弃已经快速的将钱付了。 看着那妇人眉开眼笑的模样,梦依只能恨恨的将几双鞋子通通丢到凌弃怀中,自己小声骂着:“败家子,败家子……” 再小的声音凌弃都能听到,更何况梦依便在她身边呢!只是这样孩子的小依,已经许久没有看到过了,真是有些怀念啊! 两人亲亲密密的从铺子出来,而对街的一个角落里,男子的脸已经生生气的乌黑,一双凤眸也瞪大,咬牙切齿道:“奸夫淫妇!” 夜月在旁边抬头看看天,见头顶太阳好好的。这青天白日的,主上怎么就说胡话呢!好歹人家才是正经的夫妻,咱们在这里面参合着算什么事啊!况且,他虽然是暗卫,但跟在一对夫妻后面窥探人家的隐私,还是很丢脸好吗? 花挽月可不在乎这些,因为凌弃同梦依又继续前进了,他也连忙跟上。一路上,看着凌弃对梦依嘘寒问暖,连语气都是那样的轻柔,他深深的不满了。凭什么对待他就是一张冷脸啊!怎么没看见对自己这样关心啊!好歹自己也是她的男人啊! 吃醋的男人伤不起,尤其还是吃一名女人的醋的男人更伤不起!当然,连吃醋的由头都没有的男人,更是伤不起。 好在花挽月可没有忘记,他同凌弃虽然有过实质性的发展,但名分上可没有一定呢!即便是自己满大街嚷嚷,又有谁会信呢!说不准,到时候自己一巴掌就被拍飞了呢! 想到这儿,他不由得摸上右脸,仿佛还能感觉到那一股股刺痛。真是的,对他这张如花似玉的脸蛋,竟然也能下去狠手。 路上的行人不多,两人倒也逛得肆意。白日里只去看看这附近的景色,倒是没有对附近的店铺看看。 女人对于点心一向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梦依自然也是。看到那美味的糕点,便走不动路了,央求着凌弃买来给她。 凌弃自然是顺了她的意愿,买了些精致,平日里见不到的江南糕点给她。并叮嘱道,不可以多吃,免得是吃不下晚饭。 梦依甜甜一笑,“阿弃,你对我真好。” 平日里凌弃也能经常听到这句话,今天却好像有些不一样,似乎印象中有谁曾经对她说过同样的话。但无论如何,却都想不起来了。 “阿弃?”梦依见她不发一言,有些担忧的扯了扯她的衣袖。 “无事,只是想到了些什么。”安抚性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凌弃如是说。 “是有关记忆的事情吗?” “大概吧。”凌弃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因为连她自己也不清楚,那到底是她的想象,还是曾经真的有发生过。 两人从点心铺子出来后,凌弃手里已经提了大包小包了。见状,梦依十分善解人意的说:“阿弃,咱们回去吧。”她也正好回去收拾一下她的这些盒子们。 “好。”凌弃浅浅应道。 浅淡的日光下,两人相依相伴,竟是说不出的美好。 花挽月站在原地,蓦地心口一痛。他怔怔的摸着那里跳动的位置,难道这就是伤心和背叛的感觉吗? 为什么忽然觉得那两人之间,竟然不是自己能插足的,可她们分明都是……女子啊! 夜月在一旁观其神色,见他的神情中尽是伤心忧伤,尤其是望向前面那两人的表情。看来主上这是看清楚了自己的定位,对方夫妻那样幸福,还是不要去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了。 回到客栈中,花挽月便径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直到晚饭时都没有出来。 这情形多多少少同当初得知南灵儿的过世的消息有些相似,夜月不知道如何劝慰,只能请人去外面的酒楼里买来一些饭菜,悄悄放在门外。 不过,屋子里的情形并非为夜月想的那样。花挽月没有点灯,自己一个人念念叨叨的。 花挽月一直在思索着感情是怎么回事。他对南灵儿的感情,对凌弃的感情。若说同南灵儿的感情是青梅竹马一点点积累的,那么对凌弃呢?明明他们没有过太多的接触,为什么他却忍不住想要关注她。甚至在得知她竟然是女子时,欣喜若狂呢! 唉……感情之事为什么这样的麻烦啊! 可是,若是见不到她,心中会想念。见到她时,又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明明在面对着武功心法时,他都没有这样烦恼过。 尤其是那个可恶的女人,竟然对自己视而不见。难道……她真的不喜欢自己,那一日唤作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吗?这样想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怒气席卷周身。花挽月的眼睛隐隐有些发红,在夜色里焕发着诡异的颜色。这分明是走火入魔的前兆,但他本人却毫不知晓。 他现在只想将那个女人狠狠的抓来,将她囚禁起来,再也不能离开自己的身边!最好是废掉她的武功,折断她的四肢,让她再也没有办法逃跑! 花挽月猛地站起来,额头却砰得一下撞到床柱上。 “嘶……”好痛。花挽月皱紧眉头,眼中的红光却已经不见了。方才他是怎么了,怎么脑海中竟然会出现那样残忍的想法!这样的他,简直像恶魔一般,让人恐惧!本想去找凌弃说清楚,但这时他却迟疑了。 最终,花挽月只是在自己的屋子里静静坐了一会儿才,吃过晚饭后便上床了。 第八十三章 夜袭 逛了一整日,都累了。吃过晚饭后,便各自回了房间去休息了。 听着隔壁清浅的呼吸,凌弃也慢慢沉入了黑甜的梦乡。 夜色中,一双眼睛紧紧着注视着那没有贪凉而没有关严实的窗户。双手一个用力,便翻上了二楼,毫不费力就将窗户给推开了。 来人目标明确,正是床榻上安睡着的人儿。 夜晚,只听那浅浅的呼吸,伴随着胸口的微微起伏。 来人猛地向床铺扑去。 “是你?”一道冷冷的嗓音响起,同时也看清楚了来人的真面目。 那俊美的不似凡人的面容,除了花挽月可作他想? 花挽月讪讪一笑,料想自己从在窗外徘徊就被对方察觉了。“小弃,把这个拿开好不好?” 只见那洁白的长颈上,赫然抵着一柄闪动着寒光的匕首,让人丝毫不怀疑,这匕首随时都能割开喉咙,取人性命。 凌弃慢慢将匕首收回,拥着被子坐起。“说罢,半夜里来我的房间打算做什么?”见花挽月正要开口,忙又叮嘱道:“说话小声点。”她悄悄的看了眼隔壁的房间,生怕吵醒了隔壁安睡的梦依。 见她一副为他人着想的模样,花挽月的心里便止不住的往出涌酸泡泡,牙都酸倒了。“你这么怕吵到她吗?”这个她指的自然就是梦依了。白日里看到这两人一副亲密的模样,花挽月的心里就不舒服的很。 凌弃略有古怪的看了他一眼,不解为何仅仅几日未见,他便成了这样一副小媳妇拈酸吃醋的模样。 “你……今日有正常吗?” 莫名其妙一句话,让花挽月也愣了。下意识便回道:“怎,怎么了吗?” “不,没事。”若非是确定眼前这人并非是易容,凌弃真的很想问一句,你到底怎么了?以前不是高贵温润的夜楼楼主吗?现在……弃妇吗?“说罢,这么晚了,来做什么?” 人都近在眼前了,花挽月却有些扭捏了。他素来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不然也不会错过灵儿了。虽然伊人已逝,但把握当下才是。而且眼前的这名女子,他想牢牢的抓住,把她锁在怀里,给她世界上全部的美好。 这样一想,双颊竟也有些泛红。二十几岁的年纪,有的人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可花挽月身边第一个接触的女子是南灵儿,而有过亲密关系的人则是凌弃。少年时的感情同现在是不同的,他素来对于欲望没有什么感觉,也几乎从未有过。但这个人……只要想到她,就会有那种可耻的反应。 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这才打算来看看她。只是这样说,真的可以吗? 窗外的月色明亮,屋中无需点灯,也不会太过黑暗。自然而然的,凌弃是看到了花挽月脸颊上的晕红,有些吃惊。“你……”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到她这里,原来是发情了吗?不知道以何种心思说出:“要找女人的话,出了客栈后右转,附近有条烟花巷。” 正准备剖析自己的一番爱意,兜头却被泼了一盆冷水。花挽月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有些无奈的说:“我不是为了这个而来。” “那是为了什么?”在凌弃看来,男人和女人之间大约就是那么一回事。至于情爱这种事,她没有经历过,自然不清楚。 真是没有一点身为女子的自觉啊!想到这儿,花挽月竟是有些心疼。到底她经历过什么,才能养成这幅性子。没有半点女子自觉便也罢了,扮作男子竟然毫无维和之感。小弃啊小弃,你的过去…… 好像将她拥入怀中,给她温暖。不知不觉,花挽月看向凌弃的目光竟是充满温柔和爱怜。 凌弃以为她会觉得这样的目光是很恶心的,但事实上……她的脸上竟隐隐有些发热,这种感觉是她自己从未有过的。 “你这样盯着我看,做什么!” 大约是心境不同了,看人的感觉也不同了。以前只觉得凌弃是一名瘦弱的青年,而且还是一名冷清到极点的青年。但如今看来,她的容颜是极为秀美的,只是生性冷漠,让人不敢直视罢了。她的双眼也是极为美丽的,黑黑的,亮亮的,有些微圆,笑起来肯定是十分好看的。她的唇略薄,泛着淡淡的白,让人忍不住想要怜惜。她的肤色是极为白皙的,只是略微有些粗糙,一双惯于拿剑的手有着薄薄的茧子,让人想要含入口中,一点一点的温暖。她的身段也是极为美丽的,虽不丰满,却也别有一番韵味,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胸前的峰峦不算雄伟,手感不佳。 凌弃被这样的目光看的浑身发烫,感觉自己的衣服好像在他视线的注视下,一点点的被剥掉,整个人完全赤裸在她面前。 “都说了不准看!”她终于忍耐不住,低斥了一声,同时将被子紧紧抱在身前,仿佛这样就能挡住那样肆无忌惮的目光。 “呵呵。”花挽月不禁低笑两声,食指轻轻挑起她的下颌,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便迅速印下一吻。“小弃还是那样害羞呢!” 她这算是被调戏了吗?凌弃瞪大眼睛,傻傻的模样,让花挽月喜悦不已。没想到,不过是偶然兴起,竟然还有这样意外的收获。呆呆傻傻的小弃还真是可爱的紧呢! 黑眸瞪大,更显得圆滚滚的,果真是为这张容颜上平添了几分可爱。发髻早已拆开散在肩上,更显得那张苍白的小脸娇弱的很。 花挽月恨不得将这娇人儿搂入怀中,再也不让外人看到分毫。只是,怕他还没有来得及那么做,就被她一掌拍飞了。所以说,女子的武功太高,也是一个问题啊! “小弃,你自己想想看,你的心里对我真的没有一点点的在乎吗?”花挽月的指尖直指凌弃的胸前,却并不再近一步,就这样目光平静的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我……”一时间凌弃竟然有些迷茫了。平心而论,花挽月绝对是一名能令男人女人都疯狂的男子。可是这样一个人,为何会独独在意她呢?任凌弃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还是说只是因为自己将身子给了他,才被他如此重视。人们常说,男人对于自己的第一个女人都是怀有别样的感情,难道他也是? 凌弃虽没有经历过,但她寻常躲藏的茶馆客栈青楼,总是会有一群人坐在一起聊一些荤段子。时间久了,有些事情便也渐渐知晓了。因此,在第二日花挽月对她异样的温柔时,凌弃才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的很。那种温柔让她觉得太刻意了,好像随时都会消失不见一样。 “那么你呢?你为什么在意我?”凌弃不答反问,眼神一片清明。 “我吗?”提到自己,花挽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这个人在感情方面看起来是有些迟钝的。隐约你应该听过吧,我上次回花家实则是为了奔丧而去的。而死的那人是我的未婚妻,我在成亲当日将她一个人丢在了喜堂上。那时年轻气盛,总以为这样是为了她好。而我那时自卑的很,觉得自己这样的男子配不上她,甚至对她并不是喜欢的。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她。直到得知她的死讯,才发现那种情感竟然就是喜欢是爱。很可笑吧?人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在乎。等到她不在了,后悔已经晚了。” 凌弃还记得当初花挽月将自己错认成其他人的那一幕,便点了点头。只是不知为何,听到他讲述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往事,心里竟有些不舒服。 “你和她其实是很不同的。她爱笑,叽叽喳喳的也很爱说话,她喜欢各种好玩有趣的东西,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而你,不仅不喜欢笑,整个人还冷得很,想必夏天待在你身边一定会很凉快的。”花挽月无视凌弃骤然冷下的表情,继续说:“你同她一切的喜好都不同,我知道你喜欢黑衣的原因是耐脏而且不容易暴露目标;我知道你最喜欢吃鱼,只是怕鱼刺麻烦;我知道你不喜欢点心,尤其是味道甜腻的;我知道你其实很渴望温暖,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 一连好几个我知道,令凌弃竟有些震憾。而震憾的又岂止是凌弃啊! 花挽月幽幽一叹,原来不知不觉中,她竟然已经在自己的心中留下了那么多深刻的印象。 “说这些,有用吗?”凌弃强自镇定说道。 “也许吧!”花挽月一笑,“但我知道,我的目光总会追逐着那个男人,想要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会因为他外出任务而担忧,也会因为他对我武力相向而难过,更会在得知他其实是一名女子时而欣喜若狂了。见不到她的时候会思念,见到她的时候又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要看到她的笑容,想要让她每天都幸福快乐,想要自己成为她的一个避风港,永远不受外界的风吹雨打。如果,这个不是喜欢的话,那么什么样的感情才能被称之为喜欢呢!” 第八十四章 坦诚 黑暗中,只听到两颗心。 扑通扑通…… 跳个不停。 花挽月虽在花家大宅长大,接受的是名门子弟的教育,可毕竟身处江湖,做事便更偏向于江湖人的豪爽直率。故而才会直接偷入姑娘家的房里,只为一句思念。 而那一番话,在旁人听起来也未免有些孟浪,或者是太大胆了些。但这就是花挽月想要表达的,此刻他心中所想的。 一般女子若是听到这样一番真心实意的表白,怕是会激动的昏过去吧? 只是凌弃自然是与她们的不同的,在短暂的激动后,她反而冷静了下来。既然花挽月能爱上南灵儿,爱上自己,难保日后他不会又爱上别人。这个风险她负担不起,也无力负担。纵然他能为自己撑开一片遮挡风雨的小天地,但等到日后他厌弃了,自己真的还能继续高飞吗?被束缚了翅膀,怕是已经忘记如何去飞行了。 于是,凌弃缓慢而又坚定的摇了摇头。说了声:“抱歉。” 花挽月虽然有预想过,她的反应是什么模样。但这样明显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拒绝,他还是有些无法接受的。 “为什么?”他不禁想要追问一句。 凌弃抬眸,暗夜中那双黑眸竟然是亮的那样惊人。“因为无法保证你的喜欢和爱能维持多久……况且,我也不是一个会为了爱情给放弃一切的女人。还是当初的那句话,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各自归去吧!” “好,好的很!”他花挽月将自己的心意坦白给她看,结果竟然得到了这样的拒绝。“就依照你所说的,从此以后就是路人。”说罢,便从来时的窗户翻出。 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凌弃的脸上才闪过一丝懊悔和失落。不过她并没有后悔,说起来她很胆小,害怕的东西有很多。但为了在这个世道能好好的生存,只能硬是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刚刚自己的拒绝,肯定让他备受打击,从此以后应该再也不想提到她这个人了吧! 这样一想,凌弃的嘴角竟然露出了一抹动人的微笑。那笑是那样的美,却美的让人想要落泪。 满是薄茧的手指轻轻按在自己的胸口,那里似乎是在哭泣,在诉说着不舍。 原来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的微妙啊!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中,竟也有些喜欢上他了。 但如今一切都回归了远点,她只是凌弃,一名普普通通的人而已。他继续当自己的楼主,从此老死不相来往。 就这样吧,这样对谁都好。 凌弃握紧身边的匕首,躺进了薄被中,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而花挽月却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他在大街上烦躁的绕了几圈后,忽然发现自己心中对她竟然还有些不舍。难道说,是因为得不到便觉得珍贵吗?但很快,这个怀疑就被自己排除了。 他确信,他是喜欢着她的,所以才不想放弃这段感情。从出生起,他对于一切都没有太上过心思。因为只要他需要,一切都会捧到他的面前。就连他偷偷习武,秘密建立夜楼,也都是顺风顺水的。但人生中唯一的一个转折,就是在凌弃这里。 当还以为她是名男子时,便对自己的绝色之姿视而不见。 在山洞中发生那样的事情,她也没有露出丝毫怜悯和轻视的表情。 那时以为这只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罢了。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欣赏的,不然也不会抱着想要打败她的心思努力习武了。 只是,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意外竟然将他全部的伪装都打了个七零八落。原来他一位i的冷傲男子竟然是一名需要男子怜惜的娇弱女子罢了。原来,他动心是没有错的,他喜欢的是一名女子,而非男人。 若是说对于南灵儿的感情是曾经的后悔,现在她的出现就是他的未来和想要拥有的一切。 这一点,在花府中看到那名酷似南灵儿的新娘时,心中便已经有了定论。他以为自己会一直爱着那名娇俏的少女,可是在面对着同样的一张脸,他竟没有了丝毫的感觉。那时他便知道,他是已经放下了。 不由得,他想到那个关于幼年的梦境。难道说,那是灵儿知晓了自己的心意,刻意来同自己告别的吗? 虽是盛夏,夜风却很是寒凉的。尤其穿着薄薄的夏衫,没一会儿便觉得浑身冰冷了。花挽月踏着月色回到客栈,抬头看向二楼那扇已经被关好的窗子,微微一叹。罢了,就让她先缓一缓,不要逼得太紧了。况且自己刚刚已经放了狠话,再回去面子上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过去不的。 想清楚了,花挽月便带着一颗好心情回到房间里,一夜好眠。 清晨,伴随着一阵鸟儿欢快的鸣叫声而来。 经过一夜的休息,梦依也恢复了精神,决定今天就启程,前往下一个地方。 她兴高采烈的推门而入时,却愣了一下,不由得仔细看了看门牌上的字迹——天子乙号。没错啊!可是,这个人是谁? “小依?站在门口做什么,进来吧。” 愣愣的走进门,看见凌弃已经梳妆整齐,正朝桌边走来。“过来,吃早膳吧!” 饭桌旁除了她熟悉的凌弃外,还有一名穿着长袍身形高大的男子,以及一名圆脸的少女。怎么莫名觉得这两个人有些熟悉? “啊……”她想起来了!“是昨天那个!” 凌弃对乌萨迈说:“这位是梦依,我的至交好友。这位是乌萨迈,我在西域认识的友人。” 如此的差别介绍,让人侧目。只是乌萨迈并不清楚这其中的含义,很是高兴的对梦依一笑。“你好,我是乌萨迈·迪达尔。” 原来是姓迪达尔吗?凌弃暗忖,又看向一旁,那位至始至终没有发出一语的少女。“这位是?” “她啊!”乌萨迈爽朗一笑,拍了拍少女的肩膀说:“这是小老鼠。来,打个招呼。” 少女怯怯的看向两人,挥了挥手,嗫嚅道:“我,我是阿红。” 梦依一看就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不一般,但也没有发问,只是坐下张罗大家一起吃早点。 凌弃素来天空亮白时便已经起床了,而在大漠中太阳来的早,乌萨迈也习惯了早起。本来便打算来见见这位好友,没想到他也早早醒来了。 凌弃自然不会让乌萨迈在门口站着,便将人请了进来。顺便询问了一下,当初那两名大夏女子,他如何处置了。 乌萨迈本身是一名非常有原则的人,自然不会滥杀无辜。便将事情的原原本本没有丝毫隐瞒全部告知了凌弃,自然也提到了阿红之事。 随即,凌弃就对他独独留下阿红表示了好奇。 乌萨迈本就坦坦荡荡,只说觉得阿红很有趣,便留下下来。况且,看见她被那名刁蛮郡主欺负的很惨,一时同情罢了。 对此,凌弃有些表示怀疑。男人对一名陌生的女子表示同情,或许是怜惜,肯定是抱有一种不一样的情感。 两人并未多谈,阿红便因为找不到自家的主子悄悄寻过来了。随即,就是梦依看到的那一幕。 饭后,凌弃放下碗筷,看向乌萨迈问道:“这次来中原,可有想去的地方?” 乌萨迈抹了把嘴,笑道:“当然是什么地方都看看,最好能拐个媳妇回去。” 凌弃的目光在阿红脸上停留一会儿,便询问说:“我同小依打算在国内四处游览一番,你二人若是有兴趣的话,可以一起同行。”凌弃已经有心找回自己的记忆,既然乌萨迈是曾经认识自己的人,那么留下他总没有坏处。 梦依心中略有奇怪,但凌弃既然下了决定,她也不会提出异议便是了。况且,人多才热闹嘛! “那可太好了,我正愁不知道去哪里呢!”换上了一袭大夏袍子的乌萨迈看起来除了五官略微深邃了些,个子高大了些,同普通的大夏男子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件衣服是他在路上便命裁缝最好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穿。今日看到了,便穿戴了起来。见众人都盯着他看,有些忐忑问:“怎么样?很奇怪吗?” 凌弃轻轻摇了摇头,“不会,很好。” 哪里是很好,简直就是好看极了!梦依捂住有些微红的脸颊,看着男子那健硕的脊背。啊……看看那肌肉,肯定是有六块腹肌啦! 难得看到这样一位浑身都充满着男人味的男子,梦依自然要多多欣赏一下了。平日里只对着一名冰山伪汉纸,不能欣赏其他风景还是有些寂寞的。 几人一拍即合,决定一会儿就启程。于是,本来只有两人行程,因为增添了两人,变得更加有趣了。 凌弃照例是坐在车板上驾车,只是乌萨迈那个大个子,虽然车厢有够宽敞,塞进去也显得可怜些。谁让这车板就那么狭小的一块,他又不认识路呢! 于是,在凌弃的一声:“驾!”后,四人正式上路了。 待几人踏上征途,临街的一扇窗子轻轻打开,幽幽的传出一声叹息。 第八十五章 临安 一路上鸟语花香,很是惬意。 梦依为人活泼,这路上倒不烦闷。就连阿红的那副小心翼翼的性子,也给逗得格格笑个不停,更别说本就对大夏好奇不已的乌萨迈了。 听着身后的笑声,连马儿们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因为只是在游览,马车并没有很快。 而凌弃看着前方的路程,知道不远处便是——临安城。 一阵狂乱的马蹄声袭来,只见马车之后忽然窜出一路人马,正朝临安城的方向赶去。 马是好马,而马上的骑士更是昨夜刚刚分别的。因此,凌弃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视线。 花挽月骑着一匹白色骏马疾驰而过,即便是在经过凌弃身边,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他。 倒是夜月同楚江等人,回头朝他笑笑。云梦泽甚至还好奇的问,是不是他们今日要下榻临安城。 待一群人都过去后,才听到梦依问道:“阿弃,刚才过去那伙人……” “没事,用不了多久还会见面的。”既然已经告知了云梦泽她的下榻之地,想必他们应该会寻来的。对于楚江和云梦泽突如其来的好感,凌弃到现在都理解不了。 自然是因为她是一名女子,即使装的再想,但男人们的心思他是不懂的。这大约便是英雄惜英雄,早在听说有这样一个人后,楚江同云梦泽便对这个三好奇不已。如今见到,更是觉得一见如故,三那古怪的脾气颇合两人的脾气啊! 带着这种古怪的心事,凌弃努力忽视心口从方才便喷涌不止的酸涩。是她说好的,再见只是陌路人。现在又矫情个什么劲儿,真是可笑。 殊不知现在的花挽月也是纠结的很,他生怕多看她一眼,就忍不住想要将人抢入怀中,骑着马再也不回来了。所以,极致的忍耐,让他的表情显得有些冷酷,自然而然便让有些人误会了。 就连夜月也以为是花挽月自己想清楚了,决定以后不同凌弃往来了,这才做出如此表现来。心中对凌弃也有些同情,但更多还是觉得为了自家主上好,只能牺牲一个人了。心中默默的说了声抱歉,便又恢复了往常的一张平板无情的面容。 有良驹在侧,回城的路自然便缩短了许多。 而楚江同云梦泽在进入到夜楼后,更是啧啧称奇。谁能想到,这外界传的神神秘秘的夜楼,其实竟然是这样一副如梦如幻的景致。处处可见繁花盛景,亭台楼阁,哪里像一个组织的基地,分明便是皇家别院嘛! 花挽月让夜月给二人安排好客房,自己便径直回房去了。 花挽月居住的小楼自然是不会让两人靠近的,他们便居住在距离小楼不远的一处院落中。 率先去了浴房洗去一身的尘埃,随即花挽月便宣布自己要闭关了。 夜月对此有些担忧,上次主上被凌弃刺激下虽然闭关了,但也不过两个月而已。这一次可是情伤,想必会颓废很久吧! 同夜月想象相去甚远的是,花挽月此刻正坐在密室中的一张寒玉床上。这寒玉床据说是前朝的皇家珍宝,也不知道他那师父是如何寻来的。 清晨他是被一个梦境惊醒的。在梦中,他竟然残忍的将他心爱的女子囚禁起来,极尽折磨。下午时,他脑海中闪过的念头,再同这噩梦联想起来,他竟不寒而栗。这大约便是传说中的走火入魔了,看来是他练功时急功好利,这才在某个环节出了岔子。若是不好好疏导的话,那将来极有可能会因为走火入魔而狂性大发。那样的后果他不敢相信,尤其他能想到自己想要做的事。 静下心来,盘腿坐在冰冷的寒玉床上。凝神,慢慢的入定…… “啧啧,这夜楼真是大手笔啊!”即便是供客人居住的客房,也是处处显露出优雅和贴心来。楚江捏着一只冰裂纹茶杯,叹道:“看来,人家这生活肯定比咱们的好啊!”想想,他们杀人前要从这里获取情报,然后再拼死拼活的杀死目标人物,这才能得到赏金,不禁有些憋屈的感觉。 对于楚江这种明显是嫉妒的心理,云梦泽表示理解。不过,他也不得不说:“这花挽月确实了得,短短几年时间便迅速的在江湖中站稳脚跟。你觉得此人可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楚江毕竟不是个傻的,而且前文也说,他的心思较之云梦泽竟还要稍微细腻些。自然想通了这其中的关节,轻轻放下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咦?茉莉香片。”茉莉香片乃是一种的花茶,没想到夜楼竟然拿这个招待客人。“我一直很好奇,当初的花挽月是如何要建立这样一个地方的。况且……”他微勾嘴角,“这样大的地方,也不可能是一日建成的吧!” 云梦泽点了点头,道:“对于临安城我还是有些了解的,夜楼所在的这个地方确实是早年前便已经存在的。据说是一名声名显赫的富商家的居所,占地颇广。后来不知为何就到了花挽月手中,而且被修筑成了如今的模样。说也奇怪,这边建造夜楼这么大的阵势,怎么就没有人感到一次好奇呢!” 在夜楼建造初期,自然也是有些人对这里的建筑表达出好奇之心的。只是这建造的工匠们早已经被要求签下了一份协议,不准将这里的一切告知旁人,即便是自己的家人也罢。更甚至给他们服下了一种毒药,只要他们吐露一个字,便立即毙命。起初有人不相信,回去同自己的妻儿说了,没想到第二日竟被人发现横死家中。这件事很快就在工匠们之中流传开来,人人自危,哪里敢讲这秘密吐露。 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近十年,当年的匠人们有的搬离了此处,有的还担忧自己有一日会死去。关于夜楼的曾经,自然是无人知晓了。 如今,云梦泽虽好奇,却也绝对找不到当年的任何痕迹。因此在夜楼逐渐有了雏形后,花挽月便已经命人秘密将这些痕迹抹去了。花挽月此人是名极其复杂的男人,他的性格多变,大概唯一不为人知的,便是他的性子有些懒惰。 毕竟,自从他住进夜楼后,便几乎没有出过门。不仅是因为不想出门,也是因为一个懒字。只是不想,即便一个没出门的人竟然得到了江湖第一美人的称号确实有些奇怪。 眼见着思路要从一个诡异的方向跑去,楚江连忙将话题带到正轨。“话说,咱们跟在花挽月身边是为了亲近三啊!如今竟然跟着花挽月回家来了,你说这算什么事啊!” 云梦泽给了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放心,三已经说他今日会下榻临安城,你还担心什么。不过,有些地方确实奇怪。你注意没,路上这两人竟然连一个招呼都没有打,甚至连眼神交汇都没有。” 楚江仔细回忆了下,摇了摇头,“确实没有。难道说……”他忽然恍然大悟了。“肯定是他们之间吵架了!情人间,不常常会吵吵闹闹吗?你看看花挽月打算成婚,而三并未去他的婚礼。转而三又同一名美貌小娘子,亲亲密密的游玩。你说说,这两人是不是故意给对方气受啊?” 云梦泽有过的女人不少,哪怕不凭借他的名号和金钱,光是看他这一身好皮囊,前赴后继的女人也多的是。见惯了女人们之间争风吃醋的戏码,被楚江这样一说,真的觉得这两人之间不就像是情人吃醋打闹的把戏嘛!只是,这两人的动静未免有些大了。 “那依你看,这两人什么时候和好?”都说江湖人都有一个八卦的心,整日里打打杀杀的未免无聊。平常聊聊八卦,是众人心照不宣的兴趣之一。而别看玉面公子如此,亦有一颗火热的八卦之心。 “依照经验来看。除非哪一方先低头,或者是出现什么变故,这二人才能合好。”楚江信誓旦旦的说,俨然一副对爱情很是了解的模样。虽然,他一次恋爱的经验都没有。 可偏生云梦泽却信了,而且还煞有其事的点头附和道:“只是,这两人看个性都有骄傲的一面,让他们低头,我看是难了。不过,这人在江湖,难免会出现什么意外。这个所谓变故,可不好说了。” “嘻嘻,我猜也是。不如咱们今日去找找看三,探探他的口风如何?” “这……能行吗?”云梦泽不确定的问。三那副冷冰冰的模样,说三句话就冷死了,怎么肯能问的出来。 “放心,包在我身上!”楚江一脸自信的说道。只是心中却暗暗思量,到时候到底要如何开口呢?听说三的武功可是高的很,能让花挽月毫无还手之力,对付他……应该,不会挨打吧?他有些不确定的想。 第八十六章 福林楼 临安城中有一名为福林楼的酒楼,至今已经有百年历史。其中,最擅于烹制的便是那道闻名遐迩的宋嫂鱼。 凌弃等人找好下榻的客栈中,便决定好好品尝一下这临安城中的美味。便听路人说,这福林楼乃是临安城中有名气的酒楼之一。且凌弃素来喜欢吃鱼,于是梦依便毫不客气的决定,这次大伙们便在福林楼好好吃上一餐了。 阿红有些怯怯的跟在几人身后,她自小便是府中丫鬟,虽跟在郡主方钰莹身边,但到底也是没有出过几次家门的。方钰莹每每出去玩耍,都嫌弃她蠢笨不开窍,素来都不会带她同去的。这样名贵的酒楼,她还是第一次进去。 但反观乌萨迈,虽明知是凌弃付钱,但也坦坦荡荡。在他看来,这是他的好兄弟花钱,哪里会觉得脸红。果然,地域的差别,文化的隔阂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还未到饭点,酒楼中的包厢也都空着,凌弃索性便要了一间包厢,也免去被人打扰的麻烦。 进了包厢后,凌弃便斗笠取下,露出那张终年都透着几分病态苍白的面容。 对于凌弃的脸色,梦依一直很无奈。大夫说她许是伤了心肺,虽是痊愈了,但连落下这个病态的面容。 点了些酒楼中的招牌菜,自然是少不了那道宋嫂鱼,众人便静静等着上菜了。 只是就在这等着上菜的空档,却有人不请自来了。 来人一进门,便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梦依已经不忍心看下去,因为那表情实在是——太假了。 “啊呀!看看这是谁啊,不是三嘛!” “是啊是啊,没想到这么巧,竟然在这里偶遇了啊!啊哈哈哈……” 若是凌弃有梦依那样大条的神经,此刻估计会来一句:“笑毛啊笑!没笑过啊!”但事实上,她只是淡漠的睨了门口一眼,便继续低头去研究饭桌上的花纹了。 门口那两人嘴巴咧开,模样颇为滑稽。 这不请自来的二人自然便是楚江同云梦泽了,他们好不容易打听到了凌弃等人居住的客栈,便一直跟在身后,见他们走进这福林楼方才跟了进来。 只是,两位一向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男人,却彻彻底底在这群人面前被无视了个彻底。 凌弃本来就同两人没有什么交情,况且她性子也不是热络的,打招呼自然是不可能的。再说梦依,认识倒是认识,不过没有交集。至于乌萨迈同阿红,那可是彻彻底底的陌生人。 楚江摸了摸鼻子,率先开口:“三,看见我们站在门口,也不招呼一声吗?” 凌弃抬眸,一双冷静的黑眸静静的看着两人,轻启薄唇,竟是道了句:“慢走不送。” “……”楚江哪里想到凌弃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顿感颜面无存。饶是他脸皮再厚,也断无待下去的可能了。 最后,还是梦依看不过去,无奈开口说:“相识不如偶遇,不如进来一叙吧!”话音刚落,两个大男人已经从门口跳了进来,还顺便将包厢门关了个严实,凉爽锃亮的眼睛就直勾勾的盯上了凌弃的——脸。梦依顿感压力骤来,尤其是凌弃那双冰冷的眸子。但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只能忍耐着凌弃周身的冷意,默默的紧了紧自己的衣襟。 楚江上看下看,始终不觉得以凌弃这样瘦弱的小身板是如何登上杀手榜第三的。难道是走了后门?听说前段日子楼主正追着一个小丫头,难不成……就是旁边这位? 梦依被他的目光看的浑身毛毛的,那种莫名嫌弃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啊! 见到楚江同云梦泽两人,也可以判定江湖中的传言十有八九都有夸大的意味。一个是不少侠女们渴望亲近的男人,一个是闺阁少女们的梦中情人。但仔细看看,这两个脸皮厚到堪比城墙的男人,除了那身皮相好看些,哪里有本分传言中的模样。 梦依一想,当下便将头扭向一边去。看看她身边的阿弃,虽然真实性别是个软妹子,但模样还是不错的。唉……若非她的性向是男人,以阿弃这样好的女人,将就一下也未尝不可啊!也不知道是那个野男人,拱了这么这好么的白菜! 密室中的花挽月忽然觉得背脊一寒,随即一个响亮的喷嚏出口。他不由得睁开眼睛,狼狈的掏出帕子抹干净的脸上的鼻水。暗忖,难道是这密室寒凉,让他着凉了不成? 大约是觉得他们这群人干坐着委实无聊,今日福林楼的酒菜倒是来的飞快。 只是楚江失去了能亲近三的机会,懊悔中不由得狠狠瞪了那上菜的小二一眼。 各色美味琳琅满目摆满了饭桌,看得人真是食指大动。 乌萨迈同阿红哪里见过这般美味的饭菜,都不禁垂涎欲滴。只是阿红到底为女子,矜持的很。乌萨迈却因学会了使用筷子,自然是毫不客气。看的阿红在一旁窘红着脸,倒是颇为可爱。 梦依一面帮凌弃剔着鱼刺,一面暗暗注意着这两人。乌萨迈说他来大夏游历顺便找个媳妇回家,在她看来,这名叫阿红的小丫头就不错。这主人同奴婢,不是话本中常出现的经典桥段吗?况且,乌萨迈可不是那话本中的世家少爷,不明盗匪的头目罢了,料想其中也没有那些弯弯绕绕。既然同阿弃认识,想必人品也错不了,这二人在一起实乃良配啊! 未免路程中太过无聊的梦依,当下便动了客串一把红娘的心思。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古怪,实乃这楚云二人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凌弃。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拿男色下饭,癖好怪异呢! 直到梦依真的看不下去,有了维护之心。“说起来你们二人怎么会同花挽月同路?”还有,收回你们的眼珠子去,不准再看她家阿弃了! 探究的视线被打扰了,楚江不甚愉快,却不得不堆起笑脸回道:“巧遇,巧遇。” “是嘛……”对此,梦依可没有一点相信的意思。巧遇?看得出来花挽月同这二人交情不深,依照她得到的消息,以及对花挽月此人的观察,怕他不是一个热络之人。若说他主动同这二人解释,除了笑话一桩,大约便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而以这两人脸皮的厚度,没准儿是他们主动巴上去的呢! 梦依虽然猜中了一部分事实,但当她日后得知这两人真正做了什么后,还是吃惊的张大嘴,半天无法相信。 却说云梦泽看着梦依对着凌弃那殷勤的劲儿,亲力亲为连鱼刺都为对方剔干净了,不由羡慕说:“三兄弟得此良配,实乃幸运之至啊!” 凌弃的视线诡异的在云梦泽身上停顿了下,也不知道是为了这所谓的三兄弟,还是那句良配。 倒是梦依因为这句三兄弟呆愣了下,许久才说:“我家阿弃已经脱离杀手界了,日后倒是可以称呼她的名字。”说罢,她又有些不确定的将视线扭向凌弃那边,询问她是否应该将自己的姓名告知。 凌弃犹豫了下,才道:“凌弃。” 由此,楚江同云梦泽才得知她的真实姓名,顿时有些大喜过望了。“没想到三的真名竟然叫凌弃啊!” 凌弃默然不语,静静吃着自己的饭菜。 倒是一旁一直低头吃菜的乌萨迈忽然抬头意外说了一句:“那我已经称呼你凌弃,还是阿兹拉伊勒呢?”哎哎,叫了多少年的阿兹拉伊勒,这要是改口还真有些不习惯啊! 凌弃抬眸,淡淡说了句:“随你便。” 于是,乌萨迈便大笑道:“还是阿兹拉伊勒吧,毕竟这才是符合你的名字啊!” 他这样一说,梦依便来了兴致,不由问道:“这所谓的阿兹拉伊勒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死神。古兰经中所记载的,可以带走活人灵魂的死神啊!”乌萨迈一笑,回道。 据古兰经中所载,这死神并无可怖形象。只是在中原,死神大约是同地狱黑白无常等联系在一起,未免让人害怕了些。虽然,对于活人来说,死亡永远是比较难以接受的一个事实。 只不过,梦依的回答倒是有些出乎乌萨迈的意料。因为她竟是格格笑道:“死神啊,同阿弃还真是很贴合的一个称呼呢!”早年,她偶然见到阿弃杀人前,那些人可是哆哆嗦嗦的大喊道:“啊!黑无常!”或者“勾魂使者啊!”明明都是两个可怖的形象,只是被那些人演绎了一番,倒是玩笑和逗乐的成分更多了一些。况且,凌弃曾经所做的活计,不也就是杀人拿钱的事,同传说中的勾魂使者地狱使者们大约也无甚一二。 第八十七章 小白花 午饭后,阳光竟不如上午里那般灼热了。抬头仔细一看,原来是不知道哪里飘来的乌云,施施然停留在临安城的上空。不知道是打算小憩片刻,还是打算欣赏下当地美丽的景色,顺便增添浓墨淡彩的一笔。 对于楚江云梦泽这两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梦依已经无力吐槽了。吃白食吃的这里理所当然的,她还是前所未见。而且,在饭后,这两人又一副你们去哪里,我们就一定誓死追随的模样,是要闹哪样啊!还是她一直待在听雨小筑,久未在江湖中走动了,以至于这年头的男人们也同性开始好奇了起来。 在梦依腹诽不止时,楚江同云梦泽何尝不在郁闷凌弃的冷淡。好歹都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了,多看他们一眼又如何啊! 当然,对于这几个人之间的风起云涌乌萨迈表示好不清楚。他此刻正勾着凌弃的肩膀,好奇的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不住的用西域话赞叹着。 当然,这其中凌弃并没有一句附和。 许是连老天都觉得他们这日子委实是有些太过无聊了,于是便在路上安排了一个小小的插曲。 市集上一向是不缺乏热闹的人潮,而今日亦然。 只是,当梦依等人发现前方一圈人都围着什么观看,并且议论纷纷时,还是表达了一点点的好奇。 “阿弃,去看看吧。”梦依娇声道,其实是打算让凌弃在前方开路。 凌弃自是知晓她的用意,手下捻了几枚适才梦依捏在手心里无聊时用来吃的瓜子,便听前方一阵喧哗:“哎呀!谁打我啊!” 在这样的声浪中,两人顺顺利利的挤进了人群。 而云梦泽则在身后看的默默无语,别看凌弃一副冷漠的模样,不想竟也懂得如何讨女子欢心。反观身边这位,大约……目光下移,偷偷在楚江的下半身停留了一下。这也是为何他身边的红颜一向都只是青楼女子的原因吧!只靠下半身努力,不动脑子的男人,是娶不到喜欢的姑娘的! 还未靠近,便听到一阵期期艾艾的啜泣声。那调子,凭的好听着呢!不似哭泣,倒像是唱着歌儿,拐着弯儿,让人不觉便怜惜起来。 梦依一看,果真是名美貌的二八佳人。一袭白色素服,简单绾了个发髻,鬓边簪了朵嫩生生的小白花。整个人往那儿盈盈一跪,低头啜泣的模样,当真让人心疼的很呢! 再看她眼前有一张破旧草席,上面躺着一位盖着白布,只能凭衣着断定是位男子的死者。听到周围人议论,说是这女子便是在这里卖身葬父呢! 梦依真的觉得今天的人品不错,一直期待着的桥段,在这多年过去后,终于敲锣打鼓的上场了。 只是,这周围看着的人大多是男子,女子也是上了年纪的妇人。说也是,正经家的女儿,谁会围在这儿看热闹啊!这看热闹的免不得要同人身体接触,若是男子便让自己的名节遭到损害,得不偿失,且也不值得啊! 阿红见一群人都进去了,自己看着周围这群大男人们,缩着肩膀,好不可怜的模样。 “好在这里做什么?”乌萨迈没好气的说,抓着她的手臂,揽着她的肩膀,便带着人进了人圈。 陡然一股浓烈的男子气息,身后的胸膛有些滚烫,连自己的脸颊也烧了起来。若非情况不允许,阿红真想捂着自己的脸,免得让旁人看到了自己这幅娇羞的模样。虽来时,两人也是共骑一匹,可是这么多年人……哎呀!真是羞得很! 那少女兀自哭着,眼泪似不要钱的滴落,只是她哭泣的方式颇有内涵。对此,梦依自愧不如。若是让她这般模样,怕用不了一会儿,鼻涕眼泪就都糊作一团,简直一副惊悚的现实版。 “这小姑娘倒是可怜,只是这价钱要的未免也太高了吧!”旁边一位挎着篮子,头上包着块花布的妇人摇了摇头,叹着气说。 梦依便站在她身边,于是好奇的问了句:“大婶,这儿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妇人一件是位俏生生的小姑娘,脸上带着笑容,一脸讨喜的模样。于是,便回了她一个笑容,答道:“这小姑娘是卖身葬父呢!只是,价钱高的有些离谱。这不……都在跪了一整日,还没有来买走呢!这大夏天的,再不然她的父亲入殓,怕是用不了可就要臭了呢!” 死人梦依自然是见过的,在前世里她未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在见到一位死相可怖的死尸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但听到这位妇人一说,她还是有些嫌恶的皱了皱眉。死尸倒也罢了,只腐烂掉的,想想就恶心的很。 “只是不知她要了多少银钱?”便又问了句。 妇人冷嗤了声,回道:“足足五十两纹银呢!” “嘶……”饶是梦依早有准备,听到这价钱,还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五十两,这小姑娘好大的胃口啊!寻常的庄户人家,一年的收入一般也不过五十两。她仅卖身,便要五十两!真当自己是金子不成,金贵得的让人搁在手心里捧着?朝那妇人无奈的笑笑,“这价钱真是……” 看看,那少女还在那儿哭着呢!旁边一脸怜惜的大多都是男人,只是这五十两还是太多了点儿。便是就爱那个这少女带回家去做媳妇,还是做小妾,都太贵了!这从人牙子手里买个俏生生的小丫鬟,也不过十两银子。更别说这刚死了老爹的,带回去也不能立即就用着啊!谁不知道,这守孝还得三年呢! “各位大爷大妈们,行行好吧!只要能替小女子厚葬老父,小女子愿为奴为婢终身伺候!”一袭素白笑意的模样,眼中噙着泪,真是要可怜有多可怜了! 怎奈,这五十两纹银啊!谁能拿出去,且愿意去当这个冤大头呢! 正当人们议论纷纷时,陡然听到一名女子尖利的声音:“让开让开,都给老娘让开!” 梦依还未来得及回头,便觉得身子一沉,竟给人生生撞到了一边去。再看那撞人之人,是一名大约三十几岁的模样,身形肥硕,花枝招展的女人。女人涂着一张红唇,脸上倒是脂粉太多,白惨惨的有些吓人了。 女人一扭丰硕的肥臀,便在人前站定了。“都跟你们说好了,这丫头老娘可订下了!” 见这女人一出现,人群中便听有人小声说:“啊!是飞燕楼的花妈妈!” 飞燕楼,花妈妈?一听这两个名字,便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什么正经人! 梦依不由得对这少女多了几分同情,至于让她出手?抱歉,她做不到!这世界上有这种遭遇的女子何其多,她还能每个都上去解救不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况且她便是将这少女买了又如何?她同阿弃可不缺奴婢,况且她们是身份也不允许生活中出现一个陌生人。 “小丫头,可拿好了。这可是五十两纹银,以后你就是花妈妈的人了!”女人捂嘴轻笑,便指挥着身后的两名身型壮硕的男人将地上的尸首搬走了。 “不要!不要动我爹!”少女凄凄惨惨哭着,便扑到了那草席子上,模样好不可怜啊! 只是……见她如此,梦依眼中却闪过一丝厌恶。站在她这个方位,正好看到少女泪意涟涟的看着她身边的——云梦泽。眼神中充分诠释了何为欲语还休这个成语,颇有几分佳人落难,只求公子一怜的架势。 既然已经出来卖身葬父了,且要了那么高的价格,难道就不曾想过可能遭遇的后果?不,她不是没有想到。只是想的,约莫更多罢了。如此一见,梦依本心想或许出手搭救一下如何?毕竟,孝道感人。但如今……呵,只有一声冷笑罢了。 “阿弃,咱们走吧。”扯了扯凌弃的衣角,梦依不甚愉快的说。 凌弃本就是陪同梦依一同出来玩耍的,此刻见她眉宇间尽是不渝,有些担心,自然是遂了她的意愿。 至于楚江同云梦泽,那可是做的杀人买卖。同情心这种东西,怎么可能会有。于是,纷纷转身,就要离去了。 便在这时,一道白影飞快扑来,直接便抱上了云梦泽的大腿。 云梦泽大约此生还是第一次如此的窘迫。少女丰满的胸脯就贴在自己的膝盖上,期期艾艾的求着:“公子,求求您买了小女子吧!小女子真的不想落入火坑啊!公子,小女子对您的恩情无以为报,必将为奴为婢,倾心伺候!” “这……”到底是男人,见到这样一名少女,且还是模样不错的少女哭的这样凄惨。云梦泽心中还是有些同情的,略想了下,便伸到腰间,去拿荷包了。 见此,少女眼底飞快的闪过一道精光。但脸上,却是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 “公子,你真是好人!”说罢,还不胜娇羞的看了他一眼。 花妈妈在飞燕楼这么多年了,见过的客人自然是多的数不胜数。若是连看人的眼力都没有的话,她也不用继续做下去了。因此,在看到云梦泽有意付钱时,便不再吱声。这男子穿着的衣袍质料都是极好的,再看他腰间佩剑,想必不是世家公子,便是江湖中人。她可不想为了一个模样还算可以的丫头,白白惹上一个大麻烦。 第八十八章 麻烦了 五十两的银子沉甸甸的。因此,云梦泽身上大多携带的只有碎银同银票。 梦依在看到那张银票落入少女手中时,便不忍再看了。哎呀,这种事情她怎么能阻止呢!只愿你自求多福吧,这姑娘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多谢公子垂怜!”少女略有些惊喜的笑道。“奴家名为白莲儿,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不过是小事一桩,姓名便不予言说了,姑娘还是早些安葬了父亲吧!” 听到云梦泽并没有带自己离去的意思,白莲儿眼中的失落一闪而过。却很快的笑道:“公子,你既然已经买下了莲儿,今后莲儿可就是你的人了。”泪眼直勾勾的盯着云梦泽,似含有无限情意。 云梦泽在江湖中什么样的女子没有见过,凭白莲儿那浅薄的演技,哪里会看出来。只不过看她一个小姑娘,落入那种烟花之地,有些可怜罢了。只不过见她现在如此做派,便有些后悔了。眼睛盯着她的手指,想想要不要将这银票要回来。 楚江同云梦泽的交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知道此人素来多情,却也是个心狠的。若是爱惜你时,恨不得将天上的星星摘给你。但若是有朝一日对你失去兴趣,你便如路上的尘土都不如。轻轻摇了摇头,这姑娘缠上云梦泽,怕是绝无可能。 果然,便见云梦泽淡然开口说:“钱给你了,就是你的。至于人……”唇角微勾,轻轻一笑:“本公子并不需要。”说罢,便要离去。 白莲儿哪里允许他这样就离开,抬手便要拽住云梦泽的衣袖。 只可惜,这一次云梦泽没有让她得逞,并且严词厉色的警告道:“姑娘,请自重!”眼中嫌恶之色一闪而过,尤其是看到白莲儿手指尖上的尘土。适才她扑向云梦泽的双脚,跪倒在地时,免不得碰到尘土。而云梦泽此人恰巧有小小的洁癖,自然是对这些忍受不得。 可旁人不知,只以为这位公子真是不解风情啊!好端端的姑娘家,也舍得这般严厉。 “公子……”白莲儿眼泪汪汪,一双眼睛好似会说话一般。 梦依猜想,若是那双眼睛所表达的意思没错的话,应该是:你冷酷,你无情,好狠心…… “噗……”不知为何,想到这处,便突然笑了。 凌弃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不解适才还一脸的不开心,怎么一下子就笑得这样开心了。 梦依微微一笑,“阿弃,咱们继续逛街吧!”至于这里的麻烦,就丢给云梦泽一个人去解决吧! 凌弃看了看场面,果断的同梦依走出人群。而乌萨迈拉扯着阿红自然是跟在二人身后,楚江见状也一同离开。 这厢云梦泽狠狠瞪了白莲儿一眼,拂袖离开。 可怜那人群中的娇弱少女,捏着银票,眼泪汪汪,手指探出一副无力挽留的模样,他们是欣赏不到了。 甫一走出人群,楚江便哈哈大笑起来。他自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勾搭男人的手段这么差的女人! “别笑了!”云梦泽低声威胁说。他哪里不知道楚江在笑话自己,更加痛恨自己刚才的举动了。 “好吧。”见他真的怒了,楚江及时闭嘴。万一真的惹急了这家伙,到时候那可不是简单一句道歉就能了事的。 临安城无愧是江南重镇,规模还是风情都是别的地方比不上的。 尤其是当梦依提着自己最喜欢的那家点心铺子,手里还捏着一块桂花糕的时候。 大约女人天生都是有着强烈的购物欲的。连阿红那样胆怯的性子,现在也兴致勃勃的看着这里那里。 乌萨迈被揪着胳膊,一会儿跑到那儿,一会儿又去那儿。嘴里叫着:“大胆的小老鼠!”但看看那模样,分明很享受吧! 梦依都不忍看他那一脸荡漾的表情,还有那分明紧贴着人家小姑娘胸口的罪恶手臂! “阿弃,你觉得乌萨迈同阿红如何?”她忽然问道。 凌弃淡淡看了一眼,正欲回答。忽听后面传来一个略微有些熟悉的声音:“公子,等等莲儿!” 竟然追上来了! 这大约是此刻每个人心中的话。那穿着白色素服,头戴白花,一副柔弱无依模样的女子,不正是适才那位白莲儿。 没想到,不过半个时辰,她就将自己的老父葬了。啧啧,这就是所谓的厚葬? 云梦泽一脸不耐烦的回过头去,同众人匆匆说了句:“失陪一下。”便钻进附近的空巷,人一会儿便不见了。 梦依抬头看着屋顶上白影一闪而过,便知道此人定是用轻功逃跑去了。 这情景白莲儿自然是无缘见识。当她好不容易跑到众人面前,见不到那位心心念着的白衣公子时,脸上失望一闪而过。但她可记得,这几位是同白衣公子友人。 “请问适才那位公子去了哪里?”福了福身子,焦急的追问说。 梦依不知道是要随便指个方向给她,还是要实话实说。但最后,她确实问道:“你找他有何事?” 白莲儿一看说话的是名年轻的女子,而且模样甚至比自己的好看,登时脸上就闪过一丝忌惮。 看着她一副你是谁,同那公子什么关系表情的白莲儿,梦依嘴角一抽。“说罢,找他有什么事?若是打算为奴为婢,或者什么大恩不言谢为奴为婢的言论,拜托还是省省吧!方才那位公子,家中可不是个缺钱的……”见到白莲儿眼中光芒大盛,嘴角闪过一丝恶意的笑容。“自然女人也是不缺的。尤其是比你貌美,比你身材好,比你家世好的女子更是比比皆是!” 白莲儿自然知道好男人身边总是不缺乏爱慕者的,却还是梗着脖子道:“那又如何!像公子那样的人,自然不是浅薄之人!” 梦依也笑,确实满满的嘲笑。“他自然不是浅薄之人。只是这样的人,为何要看上你呢!” 白莲儿的心思被一语道破,当下脸色一红,努力辩解说:“你瞎说什么呢!谁说我看上公子了!我只是要报答……” “哦,报答他的恩情,顺便……帮暖被窝!”梦依现在扮演的可是一个心思恶毒,嘴不饶人的女子。自然是极尽讽刺:“小姑娘啊,劝劝你还是少做白日梦了!即便那男人再好,也不是你的。为妻自然是不行,为妾你不够资格。当一名丫鬟,都是抬举你了。”她有些讽刺的看着白莲儿的双手。白皙,且没有任何老茧,一看在家中便是个被娇宠的。想必家中只有老父一人,不忍她做活劳累罢了。 “你……”白莲儿气极,口不择言道:“你这个女人好生恶毒!” “哈哈。”梦依毫不在意一笑,“那又如何?!不过是道出实情罢了。怎么?接受不了,所以恼羞成怒了。” “你……” 凌弃皱眉,看着白莲儿手指指向的方向。“把你的手指收回去!” 白莲儿适才并没有注意到凌弃的存在,此刻一见那恶毒女人身边还有一名黑衣戴着斗笠的男子护着,便恶言相向。“怎么!不准人说话吗?!” “若是你再拿手指对着我家小依的话……我定让你今后,无法再用自己的右手!” 冷冷的气息陡然袭来,伴随而来的还有让人无法忽视的杀意。 白莲儿不过是名普通的女子,哪里见识过这种阵仗。当下便双腿一软,摔倒在地。 这幅狼狈的模样,免不得要被路上多看几眼。这让白莲儿更觉得颜面无光,双颊热辣辣的。 却说云梦泽早就在远处观望着,眼见事情解决了,这才施施然出现。“凌兄,谢过了。” 只是,得到的确实凌弃冷冷一瞥。以及一句:“自己惹得麻烦自己解决。还有,不要继续跟在我们了。” 好不容易亲近了下,就被这样的话打击到了。云梦泽真想仰天长啸,大呼:我冤枉啊! 如此,就被白莲儿更加不待见了。早知道就不给你那五十两了,现在好了吧!连个勾搭凌弃的机会都没有了,这以后如何发展他们之间的感情啊! 无论男人女人都是一种古怪的动物! 凌弃越对云梦泽他们冷淡,这两个人就愈发的想要了解认识这样一个人。可见,这口味不是一般的重。 “凌兄,有话好说啊!这麻烦也不是我主动招惹的,我不也是想发发善心嘛!”瞪了楚江一眼,让他赶快帮自己说说好话。 楚江倒是个明白人,立即便对梦依求援。“梦依姑娘,你看我同梦泽都只不过想同凌兄交一下朋友,何必这样残忍呢!只要凌兄原谅梦泽这一次,这几日在临安城内的花销,都由我二人包了!” 梦依眼睛一亮,赶忙道:“此话当真!”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楚江自然是保证。 梦依当下便笑道:“那感情好!阿弃,走吧。我正想做几身漂亮的裙子,正好给你也做些衣裳。还有阿红也一起,乌萨迈看来也缺衣服了。这料子,自然极好的,花色也要时兴的。”哈哈,有人付钱的感觉真的太好了! 于是,一群人便快乐的朝着绸缎庄子去了。 而白莲儿可怜兮兮坐在地上,连一丝一毫的目光都没有得到。唉……人心不足蛇吞象,早早收了那五十两,不要生出别的心思不就好了嘛!怕是今后,她在这临安城可就要出名了啊! 第八十九章 阴云 从裁缝铺出来时,天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虽说是夏日,但一群人也耽搁的未免太久了些。 付了制衣的钱,梦依便一副赶苍蝇的模样打算将楚江云梦泽赶走。“好了好了,天色不早了。你们还是先回去吧,免得夜路不安全。” 两个大男人,路上有什么不安全的。况且现在又非夜半,四周还明亮的很。梦依此举,显然是在赶人了。 云梦泽哪里看不透她的意思,忍住了想要摸摸自己的脸今日是否忽然变丑的欲望。只能一脸温柔笑意说道:“天色尚早,不如一同去吃个便饭吧!凌兄来临安不易,一群人聚一聚,岂不是有趣。” 凌弃对云梦泽同楚江都没有多少亲近感,大约是不想结识别人,她的态度一直是淡淡的。或许说,是有些冷淡。 若是旁人见此,早就拂袖离去了。只楚江云梦泽两人大约同一般人不一样,骨子里便有一股想要被人虐一虐的隐性性格。因此,凌弃越是冷淡,这两个人就越想亲近。大有一副让几人变成至交好友的架势! 梦依同凌弃生活这么多年来,哪里会看不懂她的意思。当她皱眉,并且微垂眼睫时,一定是不耐烦了。而这个不耐烦的源头,显然就是面前这两个大男人。 “逛了一日有些乏了,不如便暂且各自回去休息吧。来日方长,吃饭的机会总是有的。”梦依淡然一笑,便拉上凌弃的手指,朝来时的方向走去。乌萨迈同阿红紧随其后,一群人便将楚江同云梦泽毫不犹豫的丢在了身后。 待路上只能看见几人的背影,云梦泽方才一脸奇怪的问道:“小楚,你说说咱们两个是不是长得面目可憎啊?为什么,他们几个人对咱们……”说不待见还是好的。明明路上他们花了大把的银钱,为什么最后被嫌弃的反而是他们自己呢? 楚江也是无奈长叹了声,上前拍了拍云梦泽的肩膀说:“云梦泽,这就是命啊!”都怪他们以前身边的女人来得太容易了,终于遇到一名感兴趣想交朋友的男子,人家压根儿便不想看到他们。“好了,咱们也回去吧!要是完了,进不去夜楼怎么办。” 索性云梦泽现在还记得他们就住在夜楼中,忙拉扯着楚江离去。外面的客栈,哪里比得上夜楼舒服啊!况且,在那儿也比外面安全的很。他们两个可是江湖中颇有名气的杀手,没准儿就从哪里出来一名打算找他们拼命的。 入夜后的古家大宅比较白日的繁华多了几分寂寥和深邃。 直到回廊下一盏盏通红的灯笼点燃,才为这座空虚的大宅增添了几分人气儿。 “少爷,晚膳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摆饭吗?”清秀的小厮笑起来眼睛圆圆的,小脸儿微圆,一看便是个单纯的性子。 书案前,男子正持着一本书卷,听到少年的声音后,便放下手中的书卷,抬手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颈。 见状,小厮连忙上前代替了男子的双手,轻轻按揉着他有些僵硬的肌肉。 “古文,你这按摩的手艺可是越来越好了。”肌肉渐渐松弛下来,少了几分酸痛,男子不由赞道。 名叫古文的小厮含蓄一笑,圆脸有些微红。“少爷别夸奖古文了。古文生性驽钝,也就只有帮少爷按摩一下,偶尔跑个腿罢了。” “你也莫要妄自菲薄了。你跟在我身边多年,我对你的能力十分了解。”男子轻轻一笑,抬手拂落了古文的手指,说道:“行了,让人将饭菜摆在我自己的房间里吧。” 灯下,是一张年轻俊逸的容颜。这男子便是古家的少爷,古奇的唯一嫡子——古一程。自从不牢山一行后,似乎这个年轻的男子便成熟了许多。 对于他这种蜕变,古文不清楚,也看不懂。有时候,他会暗忖一番,自家少爷忽然变成这样,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难道说,在不牢山那里,当真发生了什么。至于不牢山古文是知道的,但对于少爷为什么去,又不大清楚。 江湖中热传的藏宝图一事,但因为古家一直没有什么动静,以至于众多武林人士已经摸不清楚古奇到底是什么意思了。不过也因为藏宝图一直没有动静,导致人们好奇的心理渐渐淡了下来。现在,江湖中关于藏宝图这件事的热情已经淡了许多。而这一点,恰恰就是古家人所需要的。只是,对于真正对这张藏宝图有意思的人,现在还没有放弃。 晚餐一如既往的简单。因为古家人一向注重养生,饭菜倒是颇为讲究,味道也是美味的很。 古一程一人坐在房间中静静的吃饭,古文便在一旁伺候着,这样的习惯他已经维持了十几年。虽然孤独,但那又什么办法。 古家虽是一个大家族,但每个人各有各自的生活。只有年节的时候,一家人才会在一起吃饭。平常的时候,大多都是在各自的院子里。 “古文,将饭菜撤了吧。”古一程放下筷子,取帕子擦了擦嘴角,略有些疲惫的说。 桌上的菜肴几乎没有动过几下,碗里的白米饭也不过少了不到一半,这样的饭量连一般的女子都不如,更何况是一个正值壮年的大男人了。 “少爷,吃这么少……”古文有些担忧。 “没事的,天气有些热,没有胃口罢了。”古一程淡淡的说,便起身朝外面走去。看情形,是超书房的方向。 古文皱了皱眉,看着古一程离开的方向,叹了口气,让门外伺候的丫鬟将饭菜撤下。 书房中,古一程却没有继续看书的兴致。 “叩叩!” “少爷,奴才给您送了些甜汤来。”门外传来的是古文的声音。 古一程放下书卷,朗声道:“送进来吧。” “少爷,趁着冰块还没有全部融化,先喝下吧!一会儿凉了,就不解暑了。” 古一程笑着结果,随意道:“古文,你跟在我身边有多少年了?” 古文仔细想了想,一脸认真的回答:“应该已经有十年了。” “竟然已经这么久了啊!”古一程叹了声,笑笑说:“不知不觉得,都已经长大成人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不久少爷就应该娶妻,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小小少爷了。”想到那些软软的小孩子,古文一脸憧憬。呵呵,小孩子啊! 古一程有些无奈,“古文,那些事情还早着呢!” “不早不早了。”古文连连摆手,“小孩子出生很快的。只要少爷赶快娶妻,小小姐小小少爷就会出现了。” 古一程并没有成家的意思,听到他这样一说,只觉得有趣的很。忽然,他面色一整,低头沉沉说了声:“古文你先出去吧,我还要继续看书。” 古文自然不会反对,只叮嘱古一程将甜汤喝完,带着托盘就出去了。 “前辈,今日怎么会忽然找我?”寂静中,古一程忽然开口说。 只见本来只有古一程一人的房间,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名身材瘦高,带着张白玉面具的男子。他穿着一袭青色长袍,从背影上看来,一副儒雅的模样。若非没有那张遮挡面容的面具,男子看起来倒像是一副教书先生的架势。 古一程对这名男子十分敬重,几乎已经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只是,遇到这名男子,却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那是几个月前,一个春天花开的日子。 一群穿着普通的人,分几批进入了临安地界附近的不牢山。不牢山这个地方有着千年老林,早前也有不少的猎户和采药人。只是这地方邪门的很,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失踪,或者也野兽咬死。因此渐渐的,这附近便没有什么人家了。 这群人来得时候是白天,分批进入了附近的小镇上。到了夜幕降临,万籁俱寂之时。在不甚明亮的月色中,忽然有一群人从暗色中悄然出现,向着树林的方向。 古一程早已经换下了往日里那一袭白色长衫,该换了一袭粗布衣袍,而且易容过了。看起来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户,只是除却那身同农户格格不入的优雅。 “少爷,已经确认过了,附近没有什么可疑人物。是否今日就进山?” “不。暂且在此地修整,等到天亮时再进山。”山里的情形是变化莫测的,况且早在来之前,古一程已经对不牢山附近的情况详细做过调查。知道这个地方确实有些古怪,常常会有人意外失踪便也罢了。而且山中有着不少猛兽,很是危险。夜里本就不安全,更别说在这种充满不安份的地方了。 古一程一声命令下,众人便原地修整起来,静静等待着白天的到来。 暗处,一双眼睛静静看着这群围着篝火渐渐安静下来的男人们,眼中闪过一丝毫不掩饰的讽刺。 第九十章 争端 不牢山是一座巍峨且险峻的山脉。山中绿树成荫,各种不知名的鸟兽欢快跳跃,无比欢欣。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从树叶的缝隙间降临人间时。古一程已经捧着干粮,默默想着藏宝图上的路线。 “少爷,喝些热水吧。” 古一程不喜欢喝凉水是众所周知的,也难为他们在这荒郊野外的,能寻了法子煮水。因为不想暴露目标,一群人一路上都是轻装上阵,不时变换路线,变换模样,自然不同于以往出行的规模了。 对此,古一程起先心中还有些怨言,渐渐的也看开了。他不是少不更事的少年,知道现在的情势,自然是不会对现在挑三拣四的。 吃过简单的早膳后,一群人便继续上路了。 依照地图所指的方向,他们很快就寻到了那个被清晰标注了一个箭头的入口。只是,看着眼前氤氲着瘴气,看着地上还留有的动物尸骸,让人不寒而栗,几乎想夺路而逃。 即便心中早有准备,却还是被眼前的景象骇了一跳。不过只是个入口,就已经如此艰难,那藏宝图岂不是机关重重? 不过古家也不是简单的,就在取得藏宝图后,便仔细研究,同时秘密准备了一些能人异士。这其中,有擅机关术的,有擅阵法的,有擅毒术的……自然,这平常人害怕不已的瘴气,也能简单解决。只是解决时,稍微耗费了一下时间罢了。 地面上燃起配置好的药草,前方的瘴气飘飘渺渺,竟然缓慢的散去了。 见状,古一程便宣布:“服下药丸,随我进去。”说罢,便率先迈开了步伐。 而其他人亦紧随其后,就在他们通过瘴气后不久。渐渐有烟雾飞起,不多时便又恢复了他们来时的模样。 走过瘴气后,地面上的尸骸便渐渐消失了。又走了一段路程,前方竟然出现了一大片颇为壮观的桃花林。 只是,只看一眼,便让人能知晓这桃花林的古怪。 “卢毅,你怎么看?”古一程问的是名身材矮小貌不惊人的中年男人,此人正是擅阵法的能人。 卢毅绕着那桃花林看了一会儿,略有些为难的说:“这乃是古籍上所记载的桃花阵,但也非平常的桃花阵。”所谓桃花阵不过是为了让人难以接近目标用来迷惑的一种可以变幻位置,让人迷路的古怪阵法。只是卢毅仔细观察了下这些桃树的方位,确定这并不是一般的桃花阵。“这阵法怕是对人性命有忧啊!” 古一程静静看着眼前芳菲已谢的桃花林,一脸认真:“即便是死,也一定要过去!”对于宝藏,他可是势在必得。 这些年外人看着古家如何风光,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古家已经渐渐开始走下落寞,早已经不如当年了。若非找到一个可行的办法,古家迟早会成为昨日黄花,变成他人记忆中的一个符号。 不过这卢毅也确实有些本事,不然古奇也不会派人专程将他请来。说起来卢毅同古家还有些交情的,他的妻子正是古家旁系的一名表小姐。因此,古奇请愿,他自然是责无旁贷的。 大约一个时辰后,卢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抬头对古一程一笑,说:“少爷,已经准备好了。接下来,请众位紧跟着在下的脚步,免得不小心踩错,出了岔子。”说罢,卢毅便小心翼翼的迈开步子。 他那一步十分的小心,轻巧的连地面上的尘土都荡不起分毫。古一程紧跟在他身后,手中握着一柄精钢宝剑。 身后十几人,也小心的跟着。 每一步都极为小心,因为卢毅知道这阵法变化多端。在未激活阵法前,一切还都是安全的。但若是有人不小心触碰到哪里,让阵法发生改变,他们将面临着的可是无法预料的未知危险。 因为卢毅极有办法,路上除了有两人在出口处不小心踏错,被伸出的树藤绞死外,并无太大的伤亡。只是,这一小段路,他们却足足走了有两个多时辰。 此刻天色已经大亮,太阳高悬,正是正午。 古一程命令众人原地休息,吃了些干粮后,这才缓慢前行。在接下来的路上,再没有遇到其他危险。 终于,按照图上所指,他们来到了那个目的地。 看着同地图上完全一致的山洞,众人却有些犯了难。因为,在这之后,上面便没有了任何提示。而依照常识,山洞中不可能直通宝藏,一定会有未知的危险等待着。 “前进。” 古一程开口,自己首当其冲。而其他人自然是小心的跟在身后,一边看路,一边注意着两边有无什么异状。 火把照亮了黑暗,却也让人更加害怕了。 看不到尽头曲曲折折的隧道,两侧冷硬的山体,并不平滑的石壁,以及脚下崎岖的地面。 众人尽量小心走着,古一程的精神更是高度紧张。 但就在此时,忽然听到有人“啊!”了一声,随即便听到一阵风声。见状,古一程连忙飞身向一旁躲去。 但他身后的人便没有那么幸运了,当胸被一支飞箭穿过。快到他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就倒地而亡了。 而在这之后,众人就仿佛是走了霉运一样。接二连三的意外,不时有人因为这洞中的机关而死去。 就在所有人以为前方就是终点时,古一程却发现已经没有路了。尽头处是一块山壁,看不出有任何机关所在。 空荡荡的石壁就阻断在眼前,仿佛是嘲笑着他们一样。 难道这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宝藏!不知道为何,古一程的心中忽然浮现出了这个古怪的念头。但他并没有多想,因为他的耳边竟然响起了细微的水流声。 有水!那就代表这附近一定有河流经过,所以一定会有可供他们经过的小路! “少爷,快看!”有人发现了什么引得古一程去看。 之间就在山壁附近居右侧的地方,传来了潺潺水声。而仔细去看,会发现在石壁下,竟然有可供两人通过的一个大洞。洞口朝下,水声就是从那里而来。 古一程举着火把一看,之间洞口下有着颇为广阔的空间,下方有一眼幽深的泉水。周围的地势稍作平坦,明显看到有人工雕琢后的痕迹。 这通向宝藏的地方竟然在地底! “铮!”空气中传来一个极为细小的声音。 随即传来一声惨叫,扑通一声有人倒地,胸腹上开了一个血口子。 “赵传,你在做什么!”古一程厉声喝道。 赵传嘿嘿一笑,“少爷,这宝藏啊,最好还是一个人得到才好啊!好东西,人多了可就不够分了。” 古一程剑眉一拧,没想到父亲同他精心挑选过的人中,竟然有人存了这种贪婪的心思。赵传的武功不差,尤以轻功最佳。自己对上他还有几分胜算,只是周围…… 一双双贪婪的眼睛直直看向古一程,那眼睛中对金钱的欲望让他不寒而栗。 厮杀! 这是一场厮杀!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宝藏而进行的厮杀! 古一程还未动手,这群人就自行争斗砍杀起来。于是,眼前的血光划过,地面上满是血迹。在众人没有注意的时候,古一程脚步悄悄后退,手中的火把也放在了一边。他纵身一跃,便跳入洞中。 “不好了!他先进去了!” 无论身后有如何的声音,古一程现在只顾及找一个地方稳稳站好。 在一块大石上站定,古一程的眼睛便看到了洞顶的方向有一行字,上书难老泉。 难老泉?这是指……他的目光朝下看去,就见一眼幽深的泉水。泉水深不见底,幽深的有些吓人。他皱眉后退了一步,不知道为何觉得这泉水凭的有些古怪。 而在古一程呆愣的这一会儿,已经有人从洞顶落下。只是,那不是一个活人,而是一具尸体。 一群人争先恐后的想进入石洞,自然还是一番争抢。这人大约是侥幸进入,只是还没有等到他触碰到宝藏,就被人从后面砍了一刀,当即毙命。 “扑通!”如水时发出了一声好大的声响,溅起的水花让古一程立即后退。 但紧接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 尸体入水后不久便飘了上来,而上来的却不是一具完整的尸身,那分明是一具白骨!白骨上还完好的穿着衣衫,正是那件蓝色短打。但紧接着诡异的一幕又发生了,白骨上中竟然有肉芽出现,内脏竟然突兀的在身体中长成。紧接着,筋脉血肉附着在骨骼上,渐渐有血肉出现。不多时,一具完整的尸身就出现了泉水中。 这是什么!古一程倒抽一口凉气,庆幸自己没有沾到一点泉水。不然可能也是会那副怪异,可怕的模样。 不知什么时候,头顶的争斗已经忽然消失不见了。只是此刻的古一程正全心全意的看着泉水,并没有注意。因为就在他眼前,那具尸身上的血肉又快速的化去,成为了一具白骨。随后,再次成为有血有肉的尸体。如此反复,诡异至极。 第九十一章 玉面人 四周仿佛有阴风阵阵,让人背脊生寒,恨不得夺命而逃。 洞穴中传来阵阵水流细小的声音,眼前诡异的景象周而复始着,古一程吞了吞口水,默默后退了几步。 从大石上跃下,眼前便是一条不甚平坦的道路。站在原地向四周看去,便见周围有数座洞穴,看痕迹显然为人工开凿。古一程心中一喜,猜测这些大大小小的洞穴便是宝藏的藏身之处了。当下便什么也顾不得,朝那些洞穴冲去。 石洞之上,遍地鲜血。先前还活蹦乱跳叫嚷着瓜分宝藏的一群人,此刻已经成为了还散发着热气的尸体。一名穿着青色长袍的男子便站在尸体中间,厚底的长靴避免不了的沾到了一些血迹。他似乎是有些嫌恶,狠狠的在旁人的衣服上蹭了蹭。 男子身材瘦高,青色长袍为他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只是,却被他脸上那张玉质面具给破坏的一干二净。 “愚不可及。”男子的声音低沉而悦耳,只是语气中满是厌恶和嘲讽。他回身看了眼石洞的入口,便飞身跃下。 正看到古一程急不可耐的朝洞穴冲去,男子又道:“蠢货。”说罢,便迈开步子,缓慢的向那边走去。而在泉水中发生的一切,男子既看到的,却未表达出一丝惧怕和诧异来。好像那一幕不过平平常常,无甚奇怪。 古一程一脸激动的冲进洞穴中,却只看到了落满了尘土的书架。书架上摆放着的都是些孤本,只是对于古一程来说,这些东西显然是没有什么用处。没有看到自己想象中的财宝,让他有些失望。正回身打算去别的洞穴继续找过,猛不丁竟看到在自己不远处站着一名男子,顿时倒抽一口凉气。 “你是谁?!”他大声质问道,为男子的出现又惊又怕。古一程自问自己的武功虽算不上厉害,但也小有所成。但这男子委实厉害,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后,自己竟然没有觉察。 “楚逸。”男子淡淡道。 古一程摸不透男子的意思,眼珠子一转,便笑道:“楚兄,不知你是如何来到此处的?”难不成此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见宝藏出现,这才悄悄露面?!古一程细细辩听,这里除了隐隐的水声外,竟然连任何声息都没有。先前石洞外的抢夺声好像只是一场梦境,从未发生过一样。空气中好像有血腥味袭来,古一程不由抽了抽鼻子,又问:“外面那些人……” 白玉面具只遮挡了男子的半面容颜,从古一程这里能看到他白皙的肤色以及他尖削的下颌。即便是看不到他的容颜,但想来也定是名极为英俊的男子。 楚逸的薄唇微勾,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来。“他们?被我杀了。怎么,你还舍不得不成?” 听到那群人已经死去,古一程还是松了口气的。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对男子的畏惧。自己尚不能保证在那群人中全身而退,此人竟然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他们解决了,这需要如何的手段啊! 楚逸看着眼前古一程的脸色变了又变,只觉好笑。到底是在阅历浅,竟然连自己的表情都不懂得掩饰呢!“不如来说说,咱们接下来要如何吧。” 一听此言,古一程一惊,面色也有些发白。在看来,眼前这名男子的武功定然是出神入化的,这两人若是对上,岂不是凶多吉少!不由吞了吞口水,眼中的恐惧也一闪而过。“呵呵,这里的宝藏我就不要了……”言下之意,留我一条性命便是。 却不想,楚逸竟是哈哈一笑,摇着头说:“你当真以为这里有宝藏?” 古一程一怔,惊问:“难不成所谓的宝藏,竟然是假的!” 孰料,楚逸当真是点了点头,并且十分认真的回答他说:“这里除了这一眼有些古古怪怪的泉水外,并没有任何宝藏。不过,那书架上的藏书倒是也算在其中,毕竟那可是百年的孤本,值钱的很。” 不知为何,古一程觉得这个男人并没有任何哄骗自己的理由。于是,双腿一软,好生失望的大叹道:“为了这么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计划周详,却不想到头来确实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早在半月前,楚逸无意间来到此处。见山谷处那瘴气十分有意思,后来又见桃花阵,便知道这山中必然有些什么古怪。后来,终于找到这山洞中,却只看到了那一眼诡异至极的难老泉,便无其他。 后来因为此地无人打扰,楚逸便暂且住下。一边休养生息,一边修行。谷中古怪众多,谷背生双翼的猴子,生着四对眼睛的蛇……故而,他便在谷外歇息。没想到,还未消停一会儿,这山中竟然出现了不少外人。他好奇使然,便跟了来。原来,是一群寻宝之人。只是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因为宝藏之说大约指的只是那座难老泉。 古一程颓然了一阵,便抬头问道:“楚兄怕是早已经便来过此地了吧?”不然也不会对这里这样了解。 “自然。”楚逸点了点头说。“没有找到宝藏,很失望吧!”他回眸,看向那泉水。“那却是个有趣的。” 古一程知道他所指是难老泉,却不知道那泉水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左右不过是一眼古怪可怕的泉水罢了。 楚逸哪里看不透古一程眼中的疑问,眼中讽刺一闪而过,却还耐着性子解释说:“这泉水名为难老,看则古怪,却也有不少好处。你怕是也见到这泉水令人化白骨,又生肉身的奇景吧!这便是泉水的厉害之处,在此之前,我已经仔细探查过。泉水能令死者复生,并不属实。活着的,也不过是具行尸罢了。” 这行尸一论在民间早有传闻。曰:有徒具形骸,虽生犹死之人。只是,在山野传奇中,却指早已没有了声息,却可以像活人一般行走的尸体。因这种尸骸徒具人形,却没有思想呼吸,只会行走,故而称之为行尸。 古一程不知为何觉得眼前的男子指的便是此种行尸,一种寒气从脚底直冲脑门,让他整个人都战栗不已。 “这就怕了?”楚逸淡淡的说,嘴角笑意一闪。“你可真的很没用啊!说说看,你是哪家的公子?” 古一程不知道他所为何意,但也清楚敌强我弱的情形,便爽快的回答:“刀剑世家,古家,古一程。” “原来是古家的人吗?看来这些年古家也没落了,家中子弟竟然如此不济。”楚逸死有些惆怅的说。 古一程心头一跳,不动声色的问道:“听楚兄的意思,同我家中莫非有些渊源不成?” “哈哈哈,你这小子倒是有点儿意思啊!只是,下次这种打听别人底细的活计,还是多多学学吧。免得让人一眼就看出你的目的,自讨没趣。” 古一程被楚逸道破自己的心思,面上有些挂不住,只能讪讪一笑。 却听楚逸笑道:“别唤我楚兄了。我的年纪同你父亲差不多大,唤我前辈便是。” 古一程被吓了一跳,未曾想这男子看起来年纪轻轻,年岁竟然同父亲一般大了。难不成是驻颜有术,或者是其他原因。“前辈。”他倒也能屈能伸,这一口前辈叫的可没有半点儿的不情愿。 楚逸也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小子是个能成大事的。凡成大事者,便是能让旁人所不能忍的。而他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能有这番表现也确实不错了。计上心来,不由说道:“我有件事要你帮忙。当然,做为回报,我会在你身边暂且帮助你一二。” 古一程知道这位前辈不简单,听到他这般说来,心中诧异一过,还是有几分惊喜的。“不知前辈有何事需要晚辈帮忙,还请明示。” 楚逸转过头没有理会他,只淡淡说:“这洞中有些陶罐,你去将那泉水装了些,我告诉你这泉水到底有何用处。” 古一程虽对泉水并不上心,甚至是有些畏惧。但听到楚逸此言,稍稍思考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了。 寻了个陶罐,小心舀了些泉水。古一程便问:“前辈,接下来要当如何?” 楚逸也不说话,只是返身又回到洞顶之上,片刻就拎了两个被一掌打在胸口碎裂心脏而亡的尸体下来。 “将泉水喂给他。” 陶罐口颇大,古一程又怕那泉水沾到自己身上,便去洞中找寻了片刻,找到了一只酒壶。捏着壶嘴,用壶口灌了些泉水,扯了一片衣角包裹着酒壶,便顺着壶嘴将泉水倒入尸体口中。 完好,他便静静等待在一旁。也不过几个呼吸间,那尸体竟诡异的动弹了下。就在古一程惊愕的目光中,张开双眼从地上爬起,稳稳的站在了一旁。 “前辈,这,这是……”古一程惊疑不定,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楚逸淡然一笑,“这便是行尸了。你在泉水中滴入自己的一滴鲜血后,再喂给旁边那具尸体。” 古一程照做,然后便又一具行尸出现了。 “你且对他说说话。” “向前走三步。” 古一程话音刚落,那行尸先向前迈了三步。虽动作僵硬,却实实在在按照古一程的命令所执行。这情景令古一程大感惊奇,不想人世间竟然还有这等奇异之事。 “有了这泉水,今后便可收服无数的行尸军队了。”楚逸大笑着说完。 古一程注视着行尸呆滞的眼神,心中一动,嘴角不禁勾起一丝笑意。 第九十二章 送礼 入夜时,骤然有风起。 临窗的枝杈拍打着屋檐,发出一阵阵呜咽声来,倒像是午夜有人压着嗓子小声哭泣一般。 这样的情景,多多少少都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书房中一盏孤灯,也似乎被这风声所惊扰到,摇曳着,瑟瑟发抖着。 灯下,一道人影隐在黑暗中,外人决计不能从窗外看到屋中何时多了一人。男子长身玉立,戴着一张白玉面具,唇角至始至终都带着一丝浅淡的笑意。 “可记得当初在不牢山中我所说一事。” 古一程仔细想了下,便点头道:“自是记得。前辈好像说过,要找人。” 楚逸淡淡一笑,眼睛看向窗外仿佛鬼魅一般印在窗纸上的黑影。“日前,我在你房中看到一幅画像。那画中,便是我所要找的人。” 画像?古一程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名字,不由惊讶道:“前辈要找的人是三?” “不,她的名字是七儿。”楚逸念着这个名字,唇角的笑容愈发的温柔了。“小孩子不听话,逃家太久了。现在,是该回归的时候了。” 明明他的语气是那样的温柔,但不知为何,古一程竟隐隐觉得有几分寒意。三同楚逸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有这种渊源?心中本是计较着要用三来对付花挽月,但如今一看,怕是这个计划要暂且搁置下来了。 “不知这位……是前辈的什么人?”古一程在心中默默叨念着楚逸的年纪,再对比一下三的年龄,难道是他的儿子还是亲人不成? 楚逸微笑,眼底的幽光一闪而过。“七儿啊,自然是最重要的那个人啊!”重要到他恨不得现在就想将她抓住,折断四肢,囚禁起来。七儿啊,你怎么能这么狠心。竟然伤了师父的脸啊…… 古一程分辨不出楚逸话中的深意,只浅浅一笑,说:“前辈放心。晚辈必将他送到前辈面前。”虽然说抓住三有些难度,但也未必不可信。 楚逸浅淡一笑,“那这件事就托付给你了。”顿了顿,他又问:“教给你的功法,最近可有好好练习?” “前辈放心,晚辈日日都有努力练习,绝不辜负前辈的期望。” “如此甚好。”楚逸淡笑着点了点头。“今夜,我便要教会你一件事。随我来……” 古一程不明所以,却还是跟在楚逸身后进了密室。 密室地道蜿蜒而下,终于出现了一间卧室。让古一程意外的是,这里并非楚逸的卧室,而是自己往常修习的地方。 “床上有送给你的礼物,可要好好对待啊!”楚逸说完,便转身离去。密室大门在他身后紧紧合拢,将古一程关在了身后。 床帐垂下,古一程缓慢靠近,待看到床榻上的情形后,不禁一怔。 床榻上,是一对容貌美丽,却生的一模一样的男女。女子娇俏可人,男子俊美非凡。两人穿着同色的红色衣袍,脸色绯红,眼波流转。 陡然,古一程心中明白了什么。展臂对榻上二人说道:“过来服侍我吧。” 男女纷纷起身,便帮衬着古一程褪下衣袍。 密室中燃着一对红烛,烛火噼啪。火焰越来越热,而情欲也越来越浓。 暧昧的吟哦交织成一曲婉转的小调,在深沉的夜色中,愈发的迷人了。 书房中,楚逸手持茶盏,却不饮。 空气中满是茉莉花盛开的芬芳,令他不由想到当年的岁月。只是,眼底的笑意还未浮上来,就被浓重的恨意所取代。 背叛啊…… 真是一个让人不想去回想,也不想去触碰的词汇啊! 最终,楚逸将那杯已经放凉了的茶水一饮而尽。回眸看向密室的大门,唇角笑意翩然。 本是好端端的天气,忽然便降下雨来。 顶着一头雨水冲入客栈中,梦依不由皱眉道:“真是的,衣服都湿了。”她看向一旁的凌弃,抬起袖子为她拂了拂脸上的雨水。“阿弃,一会儿泡个热水澡吧。” “小二,给我们准备热水。” 晚饭倒是吃的格外香甜,只是不想竟被这场大雨意外的干扰了回程的心情。 小二的动作很麻利,一会儿便帮众人准备好了热水。众人早就觉得一袭湿意难受的紧,看到热水,眼神中不禁闪过一丝渴望。 “客倌,有事的话尽管吩咐。”小二在门口恭敬说了一声,便连忙提着水桶匆匆离去。他怕自己再待一会儿会染上风寒,这位客倌周身的寒气真的让人无法忍受啊! 待小二离去后,凌弃方才取下斗笠将门栓好。 拿着干净的衣服绕至屏风后,凌弃看着浴桶中温热的洗澡水,唇角稍稍抬起。褪下一袭沉重的湿意,暴露在烛光下的,是一具有些瘦弱的女体。 胸前的起伏并不明显,只有些微微的隆起罢了。 凌弃低头看着胸前,不知为何忽然低低的叹了口气。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便开始做男子的打扮,记忆中从遇到小依那时起,自己便已经是如此了。 温热的水很好的温暖了她冰冷的身体,却温暖不到她的心。以前的她到底是什么模样呢?听乌萨迈的描述,似乎同现在也没有什么不同啊! 罢了,不想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凡事总有解决的办法。 闭了闭眼,凌弃静静倚靠着桶壁,竟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密室中,是看不清白昼的。只能通过墙上的孔洞,来感受外面的天气。 但这些对于花挽月来说,没有丝毫的价值。 他已经不眠不休两日了。 全身的内力在经脉中流淌,令他无法停下。白皙的俊颜上,有着不自然的晕红。却为这张俊美的容颜,增添了几分无法言语的魅惑。 缺了水的薄唇,仍旧水润。红艳艳的,令人有想要上前采颉的冲动。只是此刻在这里,无人能看到他的如此容姿罢了。 经脉被内力一点点的扩充,令花挽月有稍稍的不适感。但他仍旧坚持着,没有泄露一丝痛楚的呻吟。 身下的寒玉床也无法解决他周身的火热,脑海中不期然闪过一具瘦弱的女体,浑身的血液便齐齐向身下涌去。 “噗……” 一口鲜血自口中喷出,身子无力向后倒去。 半晌,花挽月才挣扎着起身,睁开双眼,脸上满是苦涩的笑。 老天是在惩罚他吧!因为他没有看清自己的心,让深爱着他的她意外死去。以至于如今他终于有了想要抓住的女人,却是无法得到她的心。甚至,连半分注意力,她都不打算分给自己。 真是狠心的女人啊,半点儿机会都没有给他。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她的心热起来。不要冷冰冰的,连愤怒都少的可怜。 好笑吧。曾几何时,他花挽月竟然也会有如此狼狈的一日。被人拒绝了便也罢了,却偏生犯贱似的,日日夜夜连做梦都想着她。明知道她不可能在意自己,却还希冀着有一日能待在她身边。 想他的身份容貌,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怎么就会偏偏看上这样的女人呢! “唉……”沉沉的叹息声,在空荡的屋子里,仿佛也有了回音。 面对感情,花挽月头一次这样的积极,结果对方却对自己弃之若履。除了失落和打击外,许是更多的还有不甘心。但即便如此,那又如何呢!自己努力过了,但得到的是什么。是她嫌恶的眼神,以及拒绝的话语。 是啊,如她所说,纵然将身子给了自己又如何,不过是为了解毒罢了。那时只要出现任何一名有着纯阳内功的男子,她也会委身于他的。 只要一想到这里,花挽月的心便痛的不能自已。她明明不是那样的女子,为什么一定要将自己说的那样不堪呢! 现在,她不期望自己出现在她身边,那么自己就不再出现。只希望,她能快快乐,能幸福就好。听夜月说,今日她在临安城中逛得很愉快。果真是如此呢!没有自己在身边打扰,她的生活变得安静也愉悦的多。 说起来,他花挽月不过是在她人生中一名匆匆的过客罢了。待到几年后,她又哪里会记得自己在她的人生中扮演过什么样的角色呢! 一开始的相遇便是一段孽缘的开始。若是那一日,他没有走那条山路,相信在日后的日子里,就不会遭遇那么多的麻烦了。 骤然胸口一痛,又是一口鲜血呕了出来。花挽月闭上双眼,喃喃着那个名字。孤单的神情,看起来是那样的可怜。 第九十三章 细雨 清晨醒来,推开窗子,意外竟见涓涓细流从屋檐下流淌而过。再看已经汇聚成小溪,肆意在青石板路上畅流的雨水。恍然昨夜竟下了整整一夜的雨,直到现在都未停歇。 梦依抓了抓自己的一头乱发,深深嗅了嗅雨水的气息,这才去洗漱。 待到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裙出现在大堂里,凌弃她已经在桌子旁坐下静静吃起了早饭。见她走来,便将一碗喷香的牛肉粥推到了她面前来。 梦依自己也会煮菜,光是闻到这牛肉粥的香气色泽,便知道这不是短短时间内煲煮出的。想必是熬了许久,起码也要有一两个时辰。再看凌弃的表情,心下已经了然。必定是她嘱咐厨房,备下这美味的牛肉粥。 对于吃食,梦依同凌弃一样,从不挑食。只是任何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食物,或者不喜欢的食物。而牛肉粥,便是梦依最为喜欢的。前实力不过偶然吃过一次,至此便念念不忘。只是无奈那时她工作繁忙,真的无心去做这样细致的食物。现在时间倒是有了,却又懒得去煮。 因此,寻常路过美味的粥店,总会点上一碗来吃。 刚吃了几口,就见乌萨迈同阿红走下楼来。乌萨迈倒是对这牛肉粥好奇的很,一连喝了三碗。看着所剩不多的牛肉粥,惹得梦依频频白眼相对。 阿红小心翼翼的吃着饭菜,头都快低到桌子下面去了。 梦依无奈的摇头,也不知道这丫头是缘何成了这幅性子。这样怯弱,搭配着乌萨迈,倒真是有趣的很。 饭后,凌弃拿起梦依递来的帕子,擦了擦嘴角。因是吃了热食,让她终年苍白的脸上,竟多了一丝绯色。 如此一看,本来秀美的容颜竟多了几分妩媚。 只是,此刻大家都用心吃着早膳,无人注意罢了。 因在裁缝铺里订做了一些衣裙,梦依他们只能再待一日。 “乌萨迈,你同阿红出去好好逛逛吧!待晚膳时,在福林楼集合。”梦依同凌弃生活多年,虽然乌萨迈为凌弃好友,但还是有诸多不便。况且她有心撮合这对有趣的人儿,自然要给他们多一些彼此相处的时间了。 乌萨迈虽有些不解,但一想有些地方确实也不适合他们跟着去,便点头说:“那我小老鼠一起好了。” 阿红一听要继续同乌萨迈两人单独相处,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懊恼。恰巧被一旁的梦依给看到,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微笑。这阿红的性子就是太过胆小了,偶然看到她别的表情,却也有趣。 挽上凌弃的胳膊,梦依笑着同她走出门去。 乌萨迈看了看阿红,道:“看什么看,还不快跟上!” 阿红想跟随的人自然是梦依了,被乌萨迈这么一吼,委屈的跟在他身后。旁人看去,倒真有些像被夫君责骂的小媳妇。 当然,这二人却是不知他们在外人眼中的模样。尽然在路上走的欢畅,连被积水湿了袍角都不在意。 出来时雨势已经小了,凌弃撑着一柄油纸伞,将她同梦依纳在伞下,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逛。 临安城中,最高的建筑就要属夜楼了。 即便是在平地,亦然能看到那高高的塔尖。 对于夜楼,梦依自然是熟悉的。只是却还是第一次来到临安,第一次见到夜楼的模样。不禁心血来潮道:“阿弃,咱们去夜楼看看吧。”语气中满是轻巧,好像这江湖中最神秘的地方,不过只是古刹一般随意游览的地方。 凌弃表情微滞,随即便淡淡说:“嗯。” 对于夜楼,凌弃不可谓不熟悉。只是,这游览却还是第一次。 站在远处,看着这座平地而起的高楼,怕是寻常人以敬畏和赞叹居多。 夜楼所占的面积颇广,除居中那座供花挽月居住名为夜楼的楼阁外,周边还有大大小小的楼阁房舍不下百间。 因此,曾有人说夜楼怕是江湖中最为富有的地方了。但无论此言是真是假,但夜楼确实修筑的如同宫殿一般雄伟。 梦依站在原地,看着这些宫殿一般的建筑,心中忍不住一番赞叹。大约她所处的这个时代比较特殊,江湖同朝廷互不干涉,虽同处于一个空间内,却各自有着不一样的生活。江湖人有自己的解决办法,遇事很少需要官府。而官府中人也不愿意去理会江湖上的纷争,只要这群人没有谋反之心,那一切就都好说。 “真想看看这里面啊!”梦依叹息道。 凌弃抿了抿唇,并未答话。来到这里,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她不想再进去,不想看到那个同那男人有关系的地方。 “小依,走了。”终于,她忍不住出声说道。 梦依对于她突然开口有些诧异,不过却什么也没有说,便随凌弃一同离开了。 高高的楼阁上,一双眼睛静静注视着两人离去,半晌沉沉一叹。 夜月以为,自家主上不过只是对凌弃有了好感。却不想,是早已情根深种了。料想是被凌弃拒绝了,这才闭关练武去了。看来凌弃对主上影响颇深,当初主上不过是输于他,便刻苦习武。短短两月,就大有收获。如今凌弃对于主上的拒绝怕是迎头一击,日后主上的功力如何,还真是无法想象啊! 雨线绵绵细细的,打在积水中,也只有浅浅的涟漪。只是在这样的雨中长时间行走,衣衫还是免不得要湿掉一些的。 阿红瑟缩着身子,尽量贴着屋檐下行走。至于前方的男子,她并不大在意。说起来,她也不过是从这个主子手里,转到了另外一名主子手里罢了。早在幼年被继母以家中幼弟需要读书为由将自己卖掉,她便对自己今后的人生不报有任何的期待了。现在也好,虽主子并非本族之人,行为也略显粗鲁了些,但总归待自己还是不错的。偶尔言语上有番训斥,却并没有责打。想想跟随着郡主身边这些年,她被打骂的次数早已经记不清了。 郡主本就尊贵,即便王爷有心发作,也不会拿郡主如何。只若郡主哪里行为失当,自己这名做奴婢的首当其冲便是被打骂的对象。挨巴掌倒是小事,不过是疼一疼罢了。但若是被打板子,就是件丢脸至极的大事了。索性郡主虽常常惹麻烦,自己也被拖累,但较大的刑法还没有经受过。想到几年前曾经看过的的,有的丫鬟惹了主子的麻烦,被褪下外裤,打得整个人都废了。那种场景,阿红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这些日子来,乌萨迈感触颇多。他自来大夏,也有半月左右的时间了。一路上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同西域可谓是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这里就连南方北方的习俗都不大相同,原来少了大漠快马,竟也这般有趣。难怪阿兹拉伊勒对这里念念不忘,原来是有这样的好处。 这里的女子不像大漠里的姑娘们那样彪悍,虽身材并不高大,却也胜在娇小玲珑。而且各个都温柔似水,肌肤细滑,这一点大漠里的姑娘们无论如何都是比不上的。虽然她们不会骑马,不会纵马高歌,但看着便舒心的很。 乌萨迈有心娶一名江南女子为妻,只是看着她们娇弱的身子,却也有些担心。这样的身体,真的能孕育健康的子嗣吗?看看街道上的那些男儿们,同女人一般瘦弱的很。乌萨迈真是有些担心啊! “小老鼠,听说中原的青楼很有名,快带我去看看吧!” 乌萨迈走在前面,自然没有看到阿红羞红的双颊,也看不到她眼中的怒火。真是好不要脸!阿红在心中暗暗骂道。这青天白日的,就惦记着那种下作的地方,亏自己还觉得他是个好的。即便是那些浪荡子,也要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去才是。这大庭广众之下的,就贸然说出那种地方来,他不要脸,她还要呢! 乌萨迈久等不见回答,回头一看。穿着桃粉衣衫的小丫鬟距离自己远远的,眼神中满是轻视。他一愣,浓眉在他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皱紧。“小老鼠,你还站在哪里做什么,还不快带我去……” “登徒子!”三个字从阿红口中吐出。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有月余的时间了,乌萨迈还是第一次听到阿红有这样大的声音讲话。虽然登徒子三个字他不清楚是什么意思,但小老鼠眼睛中愤怒他可是看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不过没想到这小老鼠生气时的模样倒是比平日里好看多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小嘴鼓起,真的想让人惹得她在继续生气下去呢! 阿红看到乌萨迈竟然一丝羞愧的表情都没有,而且还用那种一脸兴致的目光盯着自己,登时便因愤怒红了脸。到底是蛮夷,一点礼貌都不懂!忿忿的瞪了乌萨迈一眼,转身便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此刻的她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竟然是同自己的主人生气,而且这气还生的理所当然。 这是怎么了?乌萨迈摸了摸脸,一点奇怪的想着。 第九十四章 情意 在原地上站了一会儿,乌萨迈连忙追了上去。那小老鼠可是他的奴隶,怎么能让她轻易的跑掉。 阿红本是慢慢的走着,忽然听到身后紧急的脚步声,回头一看见竟是乌萨迈追来了。当下,便什么也顾不得了,提起裙子,拔腿就跑。 乌萨迈哪里想到,她竟然看到自己就跑,怔愣了下,下意识就狂奔猛追。 因是下雨,街上没有多少行人。而在这个时候,行人更是稀少的很,这才没有让两人这奇怪的举动引起旁人注意。不然,看到一个大男人追着一名小女子跑,没准儿便会告到官府里去呢! 阿红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大概是因为乌萨迈在身后追着自己。拿出全部的力气都用来奔跑了,溅起的水花绚烂多姿,美丽的很。 别看这和小老鼠的腿这样短,速度却也不慢嘛!男人心里不服输的一面被激发了出来,长腿迈出,奋勇狂奔。 阿红的体力到底不如乌萨迈,开始虽然跑的飞快,但很快就体力不支,有些跑不动了。 见此机会,乌萨迈猿臂一身,便将她娇小的身子纳入怀中。触手的软绵和瘦弱令乌萨迈一怔,表情也略有些奇怪。 阿红陡然被抱住,再愣了一下后,便猛烈的挣扎起来。 乌萨迈岂能让她如愿,贴在她的耳边警告道:“不准跑!再跑的话……” 阿红此刻才想起,乌萨迈可是杀人不眨眼的沙盗首领,顿时停止了挣扎,脸色也骤然一白。 乌萨迈听不到阿红的声音,看到她停止了动作,不知为何心中隐隐竟有些失落。“好了,带我去青楼吧。” 这一次,阿红也顾不得脸红了。只小声说了句:“那种地方白天去不好……而且,好像只有在晚上才会开门的。” 竟然要等到晚上吗?乌萨迈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松开了抓着阿红的手臂,说了句:“走吧,随便逛逛看。” “嗯。”小声应着,阿红低着头跟在乌萨迈身后,两个人之间方才欢乐的气氛骤然消失的一干二净,好像从未有过一般。 雨线打湿了两人的衣衫发丝,但二人却好似毫无觉察似的,一路走去。 渐渐,竟走到了一座湖边。 因是雨天,岸边并没有赏玩的游人,湖水也显得落寞了许多。 “江南的水真多啊!”乌萨迈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感叹。水在大漠中一直是极为珍贵的东西,但在这里却成了不值钱的东西。若是大漠也能有这么多的雨水,不知道百姓们的日子要多么幸福。 阿红看着眼前泛着涟漪的湖水,默然无语。在王府中,她哪里有过这样清闲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主子们而忙忙碌碌着。好不容易空闲了下来,竟觉得时间有些难熬啊! 相较于这两人之间的别扭,凌弃同梦依倒是显得很轻松。临安城毕竟是座古城,城中不少的古迹颇为有趣。缓慢行来,时间便渐渐流过。待到两人从那间据说已经有千年的古刹下山时,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阿弃,这一家如何?” 山下有不少卖素菜的小馆子,看起来倒也不错。 地面上满是积水,走起来不大方便,况且两个人早已腹中饥饿,无法忍耐了。 凌弃垂眸,看着梦依撅嘴揉着肚子的模样,不由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女孩子这般粗鲁可不好。” 梦依无奈的翻了个白眼,“阿弃,我这是率真率真啊,哪里是粗鲁!”真要说起粗鲁来,那些个江湖女侠们各个都粗鲁的很呢! 听到她辩解,凌弃也不吭声,只收了伞,踏入店中。 小店打扫的一尘不染,大约是因为雨天没有客人上门,地板上连个脚印都没有。小二懒洋洋的撑着下巴坐在一张方桌旁,掌柜的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见到有人上门,方才匆忙起身,一脸笑容道:“客倌,用点儿什么?” 凌弃看了看墙上的食单,见少说也有几十种菜品,便挑了几样寻常喜欢的蔬菜种类,让小二去准备了。 空气中满是凉意,进了这小店方才觉得暖和一些。 梦依捧着小二送来的茶盏,若有所思道:“也不知道阿红同乌萨迈两人相处的如何了。” “你有意撮合这二人?” “呵呵,被你看出来啦!”梦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凌弃饮了一口略微有些寡淡的茶水,淡淡说:“你做的太明显了。” 梦依不以为然,“有吗?我看他们二人都没有察觉啊!” 凌弃无奈道:“阿红同乌萨迈两人根本就未曾想到这上面,又怎么会察觉。”两人名义上为主仆,又怎么会有别的心思。 “你想想看啊,乌萨迈同阿红可是很般配呢!阿红为人虽怯懦,却不失为一名温柔的女子。想想看,乌萨迈所需要的不正是这样的类型吗?” 凌弃点头,却道:“感情的事情是勉强不来的。若是这两个人没有这种心思,你也莫要参与其中了。” 梦依自然晓得这其中的道理,只是觉得阿红同乌萨迈真的很适合罢了。也许外人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合适,却不一定是真的合适。因此,在听了凌弃的话后,梦依便没有再在这话题上。只是心中多了一丝疑问,阿弃素来是不会参与这种事的,为何忽然多了这么多的感悟? 素菜烹制的时间相对于短一些,因此很快热腾腾的饭菜就端了上来。 粳米饭散发着浓郁的稻米清香。江南的粳米都是用了清澈的河水灌溉,因此粳米的香气格外浓郁。 正是野山菌上市的时节,煮一锅野山菌汤,味道自然是十分鲜美的。 桌上有时令蔬菜野菜各两碟,还有素鸡翅等食物。 酒足饭饱后,外面的雨势已经渐渐停歇了。 饮了些温热的汤水,整个人都温暖了起来。 在这样的情景下,人便有些渴睡了。 梦依哈欠连连,昏昏欲睡。若非是有凌弃搀扶着,没准儿已经一头栽进汤碗里去了。 “有那么困吗?”凌弃有些无奈的说。 付了饭钱,凌弃只能拉着这个随时都可能要睡过去的女子,一路回了客栈。梦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困乏,好像整个人没有睡饱似的,难受的紧。 将梦依送回去,凌弃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知道为何,许是被梦依的瞌睡虫感染了,竟也有些困乏。 好像昨夜确实睡的不大安稳。躺上床的时候,凌弃这般想着。 细雨绵绵,擦着细嫩的柳叶滑下。 阿红靠着树下,努力寻找着一片可以遮挡的地方。 忽然,头顶上出现一片阴影,雨线瞬间被阻止了。 她抬头去看,就见男子不耐烦的说道:“走了,肚子饿死了,快找个地方吃饭去!” 即便他的语气是那样的烦躁,但为自己挡雨的行为阿红还是十分感激的。不由笑道:“主人,谢谢您!” 乌萨迈一怔,旋即别过头去,低斥道:“磨磨蹭蹭的做什么!还不快走,都要饿死了!”细看下,会发现他的耳朵竟有些泛红,只是被他略深的肤色遮挡了。 阿红取下头顶属于男人的外衫,递还给了乌萨迈,说:“主人,你还是拿着吧,雨已经小了。” 乌萨迈接过自己的衣衫,率先迈开步子,好似不想搭理阿红一样。只是,此刻无人知晓,他心中正暗暗道:没想到这小老鼠笑起来的模样……也蛮好的嘛! 两人磨磨蹭蹭的,一顿饭竟然吃了两个时辰。从酒楼里出来,外面的天色都有些暗了。 乌萨迈并没有再提出去青楼这件事,让阿红多多少少松了口气。她毕竟是名女子,虽然身为一名奴婢一定要听从主人的命令。但去青楼这种事,她哪里敢做。 饭后,夏雨早已经停歇了。 天边出现了一道亮丽的虹桥,横贯半空,若隐若现。 乌萨迈吃的十分满意,看着满是积水的路面,想了想便说:“先回客栈里去吧,待晚上的时候再去福林楼同阿兹拉伊勒他们团聚。” 阿红自然不会有任何异议,于是两人便回到了客栈。一进门,便听那小二说见凌弃二人早已回来。乌萨迈有些奇怪,却也没有当一会儿。 只是天色渐暗,也不见两人有任何动静。正奇怪时,梦依揉着额角走出来出来。“这一觉睡的太不舒服了,头疼死了。”她说着,也没有注意身边的乌萨迈两人,便走到了隔壁的房间。 然,当她打开房门一看,不由一怔,说道:“阿弃怎么不在房间里?” 第九十五章 失踪 无论梦依想不想承认,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那便是凌弃是真的失踪了! 仔细回想着今日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梦依忽然惊呼道:“有人下药!” 乌萨迈皱眉,问道:“有人下药迷昏了阿兹拉伊勒?” 梦依点了点头,说道:“我和阿弃在一家素菜馆吃过饭菜后,就觉得困乏的很。阿弃内力深厚,故而药力发作的缓慢。但敢肯定的是,有人要对阿弃不利!” 她就说嘛,明明昨夜睡得很好,为什么忽然觉得困乏的很。原来竟然有人悄悄下了蒙汗药,为的就是要将阿弃带走。 此刻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外面的雨也已经停歇了。只是,潮湿冰凉的空气却不住的从外面涌进来。 梦依紧了紧衣襟,想到暗处一直有人悄悄跟随着他们,心中就觉得可怕至极。“现下要如何呢……”阿弃是在临安城内被人绑架的,她在江湖中并无熟人。若是那人存心对阿弃报复的话,又该如何是好。“都怪花挽月那个可恶的家伙!”若非是他将阿弃的容貌暴露了,哪里会有这些事情发生! 花挽月这个名字虽算不上熟悉,但乌萨迈却也是知道的。想了想,他便问道:“你说的花挽月,是不是那名穿着红色衣服的男人?” 梦依正奇怪他怎么会知道,忽然想起他们曾经在路上见过一面。“就是他……”忽然,她话语一顿,惊呼道:“我怎么忘记他了!”好歹这临安城也是夜楼的地盘,让他们帮忙找一下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乌萨迈是一个男人,自然能感受到花挽月对他那些奇奇怪怪的敌意。而那敌意的来源,显然是因为他的好友阿兹拉伊勒。难道说,那是阿兹拉伊勒的追求者? “乌萨迈,咱们去一个地方!”梦依忽然站起来身来说道。 乌萨迈大约猜到了她的意思,便点头应下,只让阿红安静的待在客栈中。 夜,很黑。 街道上有挂有一盏盏的红灯笼,虽光线朦胧,却也聊胜于无。 两人的步子都有些急切,踏在青石板路上,偶尔都能溅起水花来。 入夜的夜楼看起来比白日里多了几分严肃,倒是同夜楼二字相得益彰。 无需远眺,便能看到灯光下,那一只只在微风中摇曳的铃铛。那里便是夜楼楼主花挽月的居所,也是整座夜楼中最为神秘的地方。 梦依并不清楚求助于夜楼是否会有解决的办法,但总不能坐以待毙吧!深吸了一口气,按照她以前曾经得到过的消息,在正门叩响门环。 “叩叩叩……”三声后,便站在一旁静静的等待着。 不消片刻,便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深夜来夜楼,所为何事?” 梦依如实相告:“请转告一下夜楼楼主,说凌弃被人绑架了。” 那里面沉寂了一下,大约是不清楚凌弃为何人,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凌弃为……” 梦依暗骂自己怎么就忘记了对外时凌弃的身份,连忙补充道:“三!三被人绑架了!” “你且稍等一下,待我禀告给夜堂主后再做决断。”年轻男子顿了顿,回道。 梦依并不清楚这人的身份,但想来应该是夜楼传信的信使。 事实上,那年轻男子确实是信使。只是一般来,大多数人都会在附近一间名为天水阁的地方留下信笺。 年轻男子一路疾行,轻功卓绝,速度奇快。不多时,便抵达了竹林之外。 “求见夜堂主,有事相告。” 夜月接到有人的报告时,正在屋中擦拭着自己的长剑,听到三这个名字,还是愣了一下。但他只迟疑了一下,便走出门去。 “将门打开。” 梦依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声音,脸上不由闪过了一道惊喜的表情。 夜月倒是认得梦依,踟躇了下,便问道:“适才有人传讯,说三被人绑架了?” 梦依连连点头,便将今日发生之事同夜月相告。说完后,便一脸期待的看着眼前的男子。 夜月沉吟了一下,便说:“这件事交给我便是了。不过,找人需要时间,你且耐心等待,不要着急才是。” 梦依着急的不得了,但也清楚这种事急不得,只能将焦急暗暗压在心中,告诫夜月一定要尽快将人找到才是。 “放心好了,我马上派人出去寻找。” 有了夜月的保证,梦依便同乌萨迈回了客栈。而夜月在送别二人后,将此事吩咐下去,心中却有些为难。这件事,他烦恼的是应不应该告诉给花挽月。 而就在一群人着急着凌弃的下落时,却有一辆马车缓缓驶离了临安城。马车平淡无奇,是街市上最寻常可见的普通马车。赶车的马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只是在这夜晚看着委实有些奇怪便是了。 马车行了一段距离,在走出城门后不久,就停在了路边。 而此时,车夫走下马车,将马车的车帘掀开。但见里面黑乎乎的一片,却隐约有着一个人形。 这时同树林中驶出一辆马车,车乃是轻便的车型,但拉车的马却是顶好的。来人朝车夫点了点头,便上前去将马车上的人搬运了下来。 只见那人穿着一袭黑袍,脸面被遮挡的严严实实的,从身形看颇为瘦弱,不过却是一名男子。 几个人将男子抬上马车后,便挥动马鞭扬长而去了。 一切都发生的很迅速,连夜的安静都没有被惊扰到。 回到客栈中后,梦依却还是无法放松下来。她不止一次猜测过绑架了阿弃的人到底是谁,会是她曾经杀过人中哪个人的亲属?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他怎么会知道阿弃就在临安城?为什么他单单是将人迷昏带走?还是说,他另有目的? 种种猜测几乎将梦依逼疯了。只要一想到,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凌弃遭受着各种非人的折磨时,她就觉得心痛难忍。这是在这个异世中她交到的第一位朋友,也是她的家人。她如何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受苦啊! 虽然已经求助了夜楼,但梦依还是写了信飞鸽传书于莫欢。毕竟多一份力量,凌弃的安全就能得到一份保障。 乌萨迈虽焦急,却并不会表现在脸上。毕竟是他是一名男子,如何都不会让自己失态。凌弃的失踪,除了让他觉得焦急外,还有一些愤怒。是谁竟然如此的胆大妄为,竟敢掳走他的挚友! 第九十六章 是谁 车辙在路上留下了浅浅的印痕。 夜色没有阻挡马儿的脚步,也隔绝不了那既定的脚步。 驾车的是名看起来三十几岁的中年男人,穿着件寻常可见的普通短衫,手中扬着马鞭,匆忙在夜色中。 车厢中,除了穿着黑袍已经昏迷的男子外,另有三人。看年纪都是二十几岁的模样,只除了一人盯着那黑袍男子外,其余两人竟是目光呆滞,仿佛是痴傻了一般。 张广微垂眼睫,尽量不去触碰对面两人的目光,也控制着自己不去发抖。 马车疾驰在路上,偶然有月光洒入,便看到那两人的脖颈处都有两道已经颜色变成深紫色的瘀痕。看来是被绳索紧勒所致,只是这样的痕迹出现在活人身上却并不常见。 仿佛周围除了外面青草的香气外,隐隐还有着几分难以言喻的复仇味道。 张广深深吸了一口气,轻轻靠在车壁上,不去看,也不去想。要是可以选择的话,他宁愿到外面去驾车,也不愿意在这里舒舒服服的对着这两个怪物。谁又能知道这对面两位同活人看起来无异的两人竟然早已经死去了多时,而且还是自己亲自下的手。张广永远也无法忘记,这两人死去时的模样。他也没有想过,相处多年的同伴,会在有朝一日死在自己的手中。 若说起来,只能说他们不该有背叛的心思,不然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公子为人虽温和,但一向是容不得别人背叛的。这些年间,背叛公子的人又哪个会有好下场!但自从公子消失那一个月间,回来后竟然变了副模样。为人更加狠辣,待人也愈发的不留情了。更加让他不寒而栗的是,公子不知道掌握了什么妖法,竟然能让死尸活过来。虽然,活过来的尸体外表同活人无异,却并没有活人的一切,诸如脉搏呼吸等。但他们却只听从公子一人的命令,而且不会死亡。 但同这样的怪物待在一起,又怎么会不感到害怕呢! 马车被赶得飞快,可车厢中却十分平稳,感觉不到太大的颠簸。张广知晓,这车是自家公子出行所乘坐的车驾,却不知为何用到此处来。 从几日前,张广就得到一个消息,让他们几个人跟随在一行人身后,伺机而动。正巧今日便有了机会,将那绝顶的迷药下在了饭菜中。事后,张广曾经仔细猜测过。这黑衣男子到底是什么身份,怎能令公子如此在意? 但毕竟只主子的事情,他又怎么能过问。只是压在心中的疑问,却让张广暂且忘却了对面那两人的可怕。 得知了凌弃被人绑架的消息,夜月立即就布置人力,迅速的在临安城中搜寻了起来。此刻,他只盼望那绑匪最好没有离开临安城,不然可就麻烦了。 因临安城是一座不夜城,每到夜晚花街柳巷便十分的热闹。因此,城门关闭的时间较晚,若是真有人打算离去,却也是简单至极的一件事。 现在不清楚那绑匪是何种心态将人掳走,他又有何种目的,这对寻找凌弃的下落在无形中增添了几分阻力。 一批又一批的人无功而返,夜月的心也愈发的紧张了起来。幸好现在主上还在闭关中,不然若是被他得知此事,指不定要多着急呢! 只是,夜月不曾想到,就在第二日清晨,花挽月竟然从密室中走了出来。这夜楼中大大小小的事如何能瞒过花挽月的眼睛,因此不过一刻钟,便让他得知了凌弃被人掳走的消息。 “夜月。” 夜月直觉得花挽月这一次突兀的由闭关中走出,整个人好像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明明不过两日,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改变。但此刻夜月也计较不了这么多,因为花挽月那平静无波的语气正显示着他心中的怒意。 两日的时间在密室中,并不会有太大的收获。只花挽月与常人不同,便从自己修炼的功法中参透了一些玄机。而两日的时间,也让他想明白了很多。虽然感情是强求不来的,但他怎么能还未开始就打了退堂鼓呢!他的整颗心都为了思念她而跳动着,何不努力一把。纵然最后留给自己的是一个惨淡的结局,但起码不会后悔。 但花挽月如何都没有想到,正当他下定决心时,竟然得知了凌弃被人掳走的消息。而更加让他愤怒的是,夜月竟然打算将此事瞒下!自己一直信任的属下,明明知道小弃对自己如何重要,竟然将这件事隐瞒! 深吸了一口气,花挽月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淡一些。“现在可知道是谁将她带走的?” 夜月有些羞愧的低下头,小声回答说:“这……属下目前也并不知晓。”他已经命人查遍了整个临安城,竟然没有得到一点有用的线索。都说夜楼的情报是全江湖第一,但这一次确实彻彻底底栽了个大跟头。只要想到这里,他就不觉得脸红。感觉面具下那张脸,已经彻底的烧了起来。 但让夜月意外的是,花挽月并未责备他,只淡淡说:“吩咐下去,拿着小弃的画像。务必将人尽快找到!”不是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给凌弃易容,只是有了画像也多了一分方便。“好了,你下去吧!” 夜月离开房间,立即便将花挽月的命令吩咐了下去。 此刻,天色已然大亮。街市是行人络绎不绝,却无人知晓,这个与他们生活紧密相关的江湖,将在不久之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马车一路疾行,半夜时就已经离开了临安的地界。 清晨时,两人简单吃了些干粮后,就又启程上路了。上面已经有了消息,只让快点将人送到。因畏惧主子的狠辣,两个人自然是马不停蹄的。一路上,两人竟然几乎没有交谈过。 江南有着北地无法拥有的青山绿水,尤其到了夏日里,满目的碧翠简直是美的不可思议。 在繁花锦簇的花园中,男子穿着一袭青衫,面上一张白玉面具。行走于花丛之中,当真是写意风流。 有丫鬟们远远看着男子,脸上的娇羞一闪而过。虽然这男人看不清面容,但想必也是个极为英俊的。哪家的少女不怀春,自然是对这名显然是美男子的男人多了几分憧憬。 “楚先生。” 身后传来一道年轻稚嫩的嗓音,楚逸回过头去,便看到了那名容貌清秀的书童。“什么事?”他淡淡的说。 古文飞快的来到他面前,一双圆圆的眼睛里满是笑意。“楚先生,少爷让小的准备下茶点请先生享用。小的见先生游园兴致颇高,便自作主张将茶点摆在了前面的亭子里。” 楚逸正是有些口渴了,听到古文一说,便点头道:“带我过去罢。” 古文小步的走在前面,步子不紧不慢。既不会显得逾越,又不会显得怠慢了客人。 楚逸不由道:“你在这府中多少年头了?” 古文憨憨一笑,回道:“小的在这府中已经整整十年了。” “十年,还真不短啊!”楚逸一叹,竟显得有些惆怅。“人生中,又能有多少个十年呢?” 古文不清楚楚逸所为何意,也不敢发问,只能矜持着不言不语,恪守着仆从的本分。 见他如此,楚逸顿觉无趣的很。本以为这少年有几分当年初见七儿的模样,如今一看哪里有半分相似的! 亭子乃是翘角的凉亭,在江南很是常见,并无什么特别。亭中有一石桌,旁边有石凳几许。石桌上,摆着一只食盒。古文上前,将食盒打开,取出其中的小碟同茶壶茶杯来。 点心共有六样,都是些平常的江南糕点。还有瓜子花生各一样,以及几碟不常见的瓜果。 一壶清香的茉莉香片,便能打发一两个时辰。 楚逸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茶香,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这茉莉香片乃是七儿最喜欢的茶香了,未曾想自己在思念着她的同时,竟然也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古文用袖子将石凳擦干净,便请了楚逸坐下。而自己则立在一旁,静静等待着楚逸的吩咐。 楚逸端起茶杯,淡淡说:“这里不需要你的伺候,先下去吧!” 古文有些犹豫,却还是听从了楚逸的安排,离开了。 于是,这小亭中便只剩了楚逸一人。除了四周的鸟叫外,当真是安静的很。 早有人告诫过,楚逸出现的地方,寻常人不可来打扰。因此,偶尔有丫鬟注意到此处,也只敢远远的和不敢靠近。他一个人倒是乐得自在,丝毫没有孤单的感觉。 第九十七章 旧事 蝶舞蜂鸣,好一派夏日里的和谐之景。 茶香袅袅,香气四溢。饮一盏清茶,身心舒畅。 清晨里,并不炎热,花儿们也开得正好,正是赏景的好时候。 只是,安静很快便被打破了。 楚逸端着茶杯,细细嗅着茶香,看着洁白的小花在茶杯中盘旋。 “前辈。”古一程从圆月形的拱门走进,在楚逸面前一脸恭敬道:“人已经被带回来了。” “那好,便去看看吧!”楚逸淡淡的说,轻轻放下茶杯站了起来。 因为有面具遮挡,古一程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却能从他颤抖的手指上看出他的激动来。虽不明显,却也已经足够了。看来,三对于楚逸来说,果真是一个重要的存在。或许,不单单只是旧识这么简单而已啊! 马车一路驶进大宅内,在一处僻静的院落外停妥。 院门敞开,可见院中有数株桃树。繁花已落,只有一枚枚嫩生生还挂着一层细软小毛的嫩桃子在树枝上肆意欢笑着。 偶尔有几只鸟儿过来衔起树上的几只肥硕的毛毛虫,展翅飞向远处。 马儿打了个响鼻,大大的眼睛好奇的盯着四周看了看望去。见到围墙外一丛丛盛开的花朵,脚步轻挪,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赶车的车夫皱眉扯了扯马儿的缰绳,安稳的站在一旁。 车夫身边还有一名男子,穿着一件深蓝色长袍,面容略有憔悴,神情落拓,正是张广。他身边还有两名神情呆滞的男子,自然是先前一直同他待在一起的那两位活尸,或许称作行尸则更为恰当。 几个人正焦急的等待着,便看到两名男子朝此处走来。除却那名戴着白玉面具的陌生男子外,身着白衫一派写意风流的男子,正是他们心心念念等待着的那人。 车夫对面具男子并不熟悉,但张广却是有几分印象的,只看到此人来此,便觉得背脊生寒。 “公子,人就在车厢中。”车夫赶忙上前说道。 古一程淡淡看了他一眼,让出身边的位置来。 于是,在车夫诧异的目光中,那名戴着面具男子施施然走向马车,撩起车帘,人便登上了马车。 在掀开车帘的那一刻,楚逸的心中涌起的是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激动和紧张。他们已经有将近七个年头没有见过面了,也不知道如今的她是什么模样?万一,这所找到的人并非是她,那他又要如何? 深吸了一口气,楚逸蹲下身去,对上了那人的面容。 在看到那张熟悉容颜的一刹那,他心中的激动竟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只能用目光一遍又一遍的描摹着她的容颜,那被自己深深印刻在心底的熟悉容颜。 楚逸从未想过,此生会有一个人在他的心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也许这就是他的劫,他一生中无法解除的劫。 车帘被轻轻掀开,楚逸怀抱着一名身形瘦弱的男子走下了马车。让古一程有些诧异的是,楚逸那无意间展露出来的亲昵和温柔,都十足令人侧目。若非看到他的怀里抱着的是名男子,还以为他的双手间捧着的是什么珍贵的宝物呢! “前辈……”古一程上前一步,正欲开口。但陡然对上了一双冰冷的双眸,所有的话语都梗在了喉间。 楚逸收回了目光,抬起步子便走进了旁边的小院中。 “砰!”地一声,门板在几人面前狠狠合拢。力道之大,让坚实的门板都发出强烈的颤抖。 “公子,这人未免也太……” “住嘴!”古一程目露警告,对车夫喝道:“做好你的本份,本公子所做之事还轮不到你来置喙!”强者为尊,纵然心有不甘又如何?如今的自己可不是楚逸的对手,何必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和气。楚逸于自己还有莫大的用处,便是一时被他落了面子又如何?等到他日自己羽翼丰满,此事必将会报复回来。楚逸如今给你面子,是念在你的实力上,等到日后这面子上的事——呵。 楚逸用内力挥动门板,这便急匆匆将人抱入了内室中。 同小院的环境相当,室内也是一派幽静清雅。装饰不多,却件件精巧,且价值不菲。对于这些常物,楚逸不屑一顾,心知是古一程为了讨好他而准备的。古一程这小子虽年纪不大,但心思却不少,如今自己于他有所用处,他才百般讨好。等到他日用不到自己时,那下场想必可是会十分凄惨。这两个月间,古一程已经懂得遮掩自己的情绪了,不若当初将自己的表情完全暴露于外。只是对于自己来说,他还嫩了点儿。 因此,即便心知古一程心怀不轨,楚逸也从未放在心上。 轻轻将人放在了床榻上,楚逸便静静坐在了一旁。盯着那人的容颜看了一会儿后,他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精巧的瓷瓶,拔开瓶塞,在那人的鼻间绕了几周。 凌弃只觉得自己好像睡了很久,以至于睁开眼睛时,都觉得有些艰难。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看着头顶明显并非客栈里所用的素色床帐,她还未清醒,便立即戒备起来。尤其是身边那清浅的呼吸,以及那人灼热的视线。 “醒了啊!要喝水吗?”楚逸弯起嘴角,爱怜的看着眼前的娇人儿。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如此的美丽动人啊! 凌弃没有忽略此人语气中的熟稔,细眉拢起,从榻上坐起,冷冷质问:“你是谁?”这人戴着一张白玉面具,身着青色长衫,却是个不认识的。 楚逸微怔了下,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两人再次相见时她的反应和要说的话语,但从未想到过她会用如此陌生的语气来质问自己。 “小七儿,你不记得我了吗?”楚逸带着一丝试探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竟然不记得自己了。可她的神情又不似作伪,并不像装出来的。 不知为何,面对这个全然陌生的人,凌弃竟然觉得有一丝难以言喻的危险。看这男子的意思,难不成他们以前曾经认识过?皱了皱眉,她问道:“你我曾经认识过?” 这下,楚逸可以确定了。她是真的不记得了,不然根本不会这样平和的同自己讲话。想到这儿,他不觉勾起嘴角。难道这是上天给他的补偿吗?不仅将她又送到了自己的面前,还让她失去了关于过去的记忆。 “自然是认识的。”楚逸一脸温柔的回道。 “那么,你我之间是什么关系?”一个乌萨迈是说是自己的好友,现在又跑出来一人,让凌弃不得不张嘴发问。 楚逸心念一起,笑道:“你说呢?自然是夫妻的关系了。”他心想,若是能因为这个虚假的谎言,让他重回自己的怀抱也未尝不可啊! 只是,凌弃一听到他的答案,立即怒道:“你到底是谁!莫要欺瞒于我!”若非自己现在的身体还有些虚软,凌弃真想跳起来以剑相逼,看他再敢说谎不成。 对于凌弃的反应,楚逸倒是有些讶异。虽然他已经猜想到她对于自己的回答肯定不会全然相信,却也不会全然的不信。那她现在怎么会如此的愤怒,甚至直接就认定了自己是在说谎。 按下心头的疑惑,楚逸温柔笑道:“我怎么会骗你呢!” 对此,凌弃的反应却是冷冷一笑。若是以前的她,还有可能被他欺瞒。但经由上次中毒的意外,让她清楚自己还是处子。既然他们两人是夫妻的关系,又怎么会没有发生那种亲密的关系。凌弃自认为不比寻常女子,对于贞洁一事看的并不重要。但男女之间本就如此,即是夫妻亲密一下,又有何奇怪之处! “休要骗人了!既然是夫妻,为何到现在才会出现。你莫不是以为,我虽然不记得过去的事,人也一并傻了吗?” 楚逸因为她的回答略有不快,却还是一脸温柔道:“看来是骗不过你了。你我并非夫妻,而是师徒关系罢了。” 师徒?凌弃曾经很好奇过自己的师父是谁?毕竟,在认识小依时,她就已经拥有了一身不俗的武功。只是这武功的来源,她却说不清楚。印象中,好像是有位师父教导过自己,但关于他姓甚名谁,生的如何模样,却是没有丝毫记忆了。 如今,听这人一说,凌弃心头一震。半晌,才冷声说道:“我对过去之事已经记不大清了,你即是我的师父,那肯定会知道关于我的一些事情吧?” 许久不见,人确实稍微聪明了一些。楚逸暗忖,想了想了后,便说道:“你的名字为零七,为师最喜欢唤你为小七儿了。还有……”他顿了顿,缓缓道:“你是女子。” 凌弃不为所动,既然方才他说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为夫妻,便已经知晓此人定是是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如今道出自己是女子,又有何奇怪之处。况且,对于这些问题外,凌弃还有一点很是疑惑。 她本是待在客栈中,为何会出现在此处?她只记得回到房间后,便觉得困乏的很,后来便上床睡觉了。如今一看,倒是疑点颇多。她如何会那般困乏,甚至一沾枕头就睡熟了,连半点儿警觉性都没有。甚至被人带到此处,都没有觉察。 “你叫什么名字?”凌弃盯着那双满是柔和的双眸,冷冷问道。 第九十八章 过去 男子的目光缱倦柔和,一寸一寸的描摹着早已深刻心底的女子容颜。纵然时间在变,但对于她的思念却从未变过。只不过,这一次却绝对不会再放纵她了。 暗下决心,男子唇角微扬,缓缓道:“我名为楚逸。” 楚逸!凌弃按捺下心中骤然而起的慌乱,眼睫微垂,淡淡说:“我不记得。” 楚逸颇有些遗憾的一叹,柔声道:“你既然什么都记不得了,慢慢的总会想起来的。离开师父这么久了,总是要回来的。” 凌弃并非是蠢人,哪里听不出他语气中的亲昵。这种语气绝对非师父徒儿,更像是……情人。但心中那一点点的惊慌以及害怕都是对眼前这个人的,即便她的脑海中并没有关于此人的任何记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之前绝对是认识的,而且她似乎是很害怕眼前的这个人。 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自己会害怕呢?纵然是经历生死的考验也从未害怕过,又怎么会害怕一个看起来毫无威胁的男人? 静下心来,凌弃暂且将这些疑惑压在心底,她随意问道:“我怎么会在这里?” 楚逸也不隐瞒,依然是笑着说:“为师的乖徒儿既然不打算回到为师身边,只能稍稍的使一点手段了。” 呵……凌弃只想冷笑一声。这人还真是够坦白的,竟然连隐瞒都不打算隐瞒。看来,是对于将自己掳到此处这件事,可是全然的不在意啊! 楚逸见凌弃听完自己的话后并不应答,不禁有些失望。到底是离开的太久了,小七儿的一些心性都变了。若是以前,定然会发怒的吧!唉……看来当年对于小七儿做的那些事,竟然潜移默化的改变了她的性子啊!真怀念以前那个活泼的小七儿啊,会哭会笑,真的很可爱呢…… 无端的,凌弃竟然被楚逸那温柔的目光看的有些发冷,只能垂下眼睫,挡住眼中的深思。 “小七儿,渴不渴?为师让他们去准备你最爱喝的茉莉香片,再准备一碗鱼片粥好不好?” 温柔的嗓音中带着无限的关怀,令人不得不心生好感。 只凌弃却对这声音产生了一种无法解释的恐惧感,只能压下心中的烦躁,一脸淡然应道:“去吧,我饿了。”言语间对这个莫名出现的师父并无丝毫的敬意,却是恰恰道出了她此刻的心境。 对于一个失去记忆的人来说,贸然出现一个人对你说是你的师父,你要如何反应?大约也会像凌弃这样怀疑了,因此楚逸倒没有对她的言语和表情产生一点的不满。只颇为温柔的理了理凌弃的发丝,才转身离开。 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凌弃才松了一口气。 松开捏着被角的手指,掌心里已经是一片汗湿。 直觉告诉她,眼前的这个男人很危险。他的种种亲近之举,非但不能让凌弃觉得有丝毫的感动,反而愈发的害怕了起来。如果他们之间真的是师徒的话,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的惧怕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然令自己会如此的害怕一个人。 缓缓的叹了口气,凌弃想到小依他们不禁有些担心。自己忽然失踪,他们肯定是急坏了。但短时间内,她是无法离开这里的。凭这些人能悄然无息的将她迷昏并带出客栈,就知晓这群人定然是不简单。想必连自己想要逃跑,都已经设想好了。因此,关于此事还得从长计议。或许,自己可以从这个名叫楚逸的人身上,找寻一点自己曾经丢失的记忆也有可能。 厨房间,大厨们好奇的盯视着门口的青衫男子,手下却麻利的处理着手中的鲜鱼。 楚逸虽站在门口,但思绪却并没有在里面忙碌的景象上。他恍惚又回到了那一年,或许是那些年前。 那时他的名字依然叫楚逸,却并非是眼下的这个模样。那时的楚逸不过只是一名简简单单的雇佣兵,每日里伴随的只有枪支和弹药。穿梭在中东地区,夺人性命的事情他早已经做的麻木。他期待着有朝一日,这一成不变的生活会发生改变。于是,在那一个黄昏,来自于背后致命的一击彻底夺取了他的性命。 躺在滚烫的沙地上,楚逸看着眼前那熟悉的脸孔,张了张嘴,却吐不出一个字来。 犹记得,那人一脸冷酷的说道:“楚逸,你真是太碍事了。” 那一刻,楚逸只想笑,想要大笑。原来无数次来往于死亡线上,挽救了一名又一名同伴的性命,却只得到一句太碍事的结局。 黄昏时的太阳仍旧有些灼热,他缓缓闭上了眼睛,知道期待中的改变再也无法发生了。 只是,他不曾想到,再次醒来时,他竟然成为了一名婴孩,正被一名妇人搂在怀中。 看着周围人那明显非现代的装束,他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这是穿越了?虽然他接触这方面的讯息并不多,但也清楚穿越这个词在近来很是流行。 想到这里,他便静下心来。心道:难道这就是上天赐予他的改变? 成长的过程没有什么值得言说的,只是伪装成普通的孩童渐渐长大罢了。只是,在长大的时光中,却让楚逸接触到了一个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东西。那边是武功,一个完全脱离了科学解释的一种玄妙事物。 他喜欢上了习武,因为那种飞檐走壁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他可以轻轻一跃便飞上屋顶,也可以挥出轻飘飘的一掌打断一株小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楚逸以前没有经历过,也不敢去想象的。渐渐的,他有些不满足于此了。 他渴望能有更大的改变,他渴望能有更有趣的生活。 对于皇权,他并不感兴趣,但对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也有几分兴趣。他甚至想过,难道上天让他穿越于此,是为了一个不同的使命吗? 但这个朝代,却是一个和平且富足的朝代。虽然有战争,却是为了抵御外敌。虽偶然也会有天灾人祸,却都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 朝堂上,没有他楚逸的一席之地。或许,他应该将目光看向别的地方。于是,他注意到了广阔的江湖。那一年,这具身体不过十三岁,但加上前世的年纪,他却已经有了四十岁的心理。 纵情江湖,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成为一名武林高手,让所有人都臣服!这是楚逸的新目标,为此他也努力着。 十三岁的楚逸因为常年习武,已经长得比同年人更加健硕,俨然就是一副成年人的身躯,只是面容稍显稚嫩了些。在追求极致武学的过程中,他渐渐喜爱上了一个名为青楼的地方。 在前世的时候,即便是想找一名美丽的妓女,那亦是一件难事。外国的女人们,大多都皮肤粗糙,身躯壮硕。他喜欢的还是身材纤细,柔软的东方女人。因此,在江南的花街上,他留下了自己的脚步。 多情如水的江南女子,给了他无限的乐趣和喜悦。原来男女之事,竟然是这么有趣啊!只是,渐渐的他有些腻烦了。妓女们再好,但总归是千人枕万人骑的货色,不比寻常家的女儿们干净。 于是,楚逸便将目光放在了那些普通人家的女子身上。拜有一位美丽的母亲和英俊父亲的缘故,楚逸的面容甚是俊美。即便无需钱财,也能惹得女子们大献殷勤。在这之后,他便周旋于各家女子之间,从不吝啬对她们的温柔。 只是,好景不长。太多纵情的楚逸已然忘记了,这些女子可不是青楼那些可以用钱财打发的妓女。失了身子的女子,除了嫁人,只有一死了。楚逸并不想成亲,被这群女子不胜烦扰,只能悄悄离开了江南。 但是,他没有想到。就在离开的路上,他遭遇了他这辈子第一个真心喜爱过的女人。那是一名并不美丽的女子,她甚至并不温柔,身材也不如他曾经的那些女人们。但就是在他扮作乞丐时,递上了一碗温热的米粥,以及一枚毫不吝啬的笑意。 捧着那碗热粥,楚逸怔愣了一下。待到他回神后,却发现伊人早已经离去了。此时,有着成年人心理,少年样貌的楚逸清楚的知道,他这是动心了。 十七岁的少年,正是一个好年纪。他饮下那一碗热粥,开始寻找起了这名女子。 女子名为白卉,一个普通却让他印象深刻的名字。女子同江湖儿女亦有交情,对于楚逸的要求同行并没有拒绝。 渐渐的,两人开始熟悉了起来。楚逸那时真的以为她对自己也是有好感的,于是便订下了一个三年后再相见的约定。 白卉虽诧异,却还是笑着应下了。 但楚逸却没有想到,三年后再次相见,却给了他迎头一击。 第九十九章 艰难 江南多雨水。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虽不到可以将人整个淋湿的地步,却声声扰扰,让人烦闷的很。 天空不作美,这样的雨天已经连续好几日了。上一次看到太阳,还是在三日前。阴云密布的天,总给人一种无端的压抑,仿佛是夜晚来临之前一样让人难以忍受。 小楼中,一种风雨欲来的气氛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夜月更是连头都不曾抬起过,因为五日以来,没有丝毫的进展。这种事,足以令任何一位夜楼中人颜面无存。 紫檀雕花交椅上,男子一袭艳丽红色袍服,衣衫之上并无装饰,只有衣角处以颜色较深之红色丝线浅浅的勾勒出暗纹徐徐,大约是祥纹。 较之一般男子长了许多的乌黑长发并未束起,而是松散的披在身后,宛如一匹材质优良的丝缎。白皙的肤,不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白,而是象牙白的健康肤色。一张红润的唇微抿着,俊美的姣若女子的容颜很难让人与他男子的身份联系在一起。 手边是一盏已经有些泛起凉意的茉莉香片,茉莉的清香散发在空气中,伴随着渐凉的茶汤也渐渐失去了原有的颜色。 没有人去关注这盏茶会在什么时候彻底的凉透,只有人的目光不安的看向前方。 花挽月没有说话,但他微抿的唇却显示出他心中的怒气和焦躁。 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但却连半点儿线索都没有。说夜楼是江湖中最厉害的情报组织,但现在确实连这样一件简单的事都无法查到。花挽月不愿去向那绑匪到底是何种目的,也不愿意却知道现在的凌弃会是什么下场。 他只希望她能回来,平平安安的回来。可是,夜月他们的所作所为却让他彻底的失望了。 “还是没有任何线索?”清朗温润的男声在这一刻多了几分肃杀,只消听到的人都绝对不会怀疑这话语中的深意。 夜月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属下无能,查无所获。” “呵……”花挽月竟是轻声笑了。“看来江湖人将本座这夜楼奉为江湖第一情报来源一事,怕是他们恭维了。连一个区区找出绑架小弃之人这件事竟然都查无所获,这夜楼的存在当真是个笑话了。” 夜月苦笑一声道:“属下也不想的。只是属下去了客栈,连那素食铺子也去了,都没有半点儿收获。客栈里并无任何人看到有人进去凌弃的房间,素食铺子里也人去楼空了。对方定是策划良久,一直守在凌弃附近,只等待着一个恰当的下手时机。” “你莫不是以为这些本座便没有想到吗?如今,别的话本座也不想多言了。限你两日之内务必找出凌弃的下落,否则你自己去刑堂领罚吧!” 因为凌弃的一个失踪,让夜楼众人都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只是,在古家大宅,却是另一番景象了。 天气一片晴好,楚逸看着天边浅浅的云丝,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她浅浅的笑容。大约她就是自己心中永远忘却不了的那个人,虽然不美丽,却足以让他记忆一生。 他又怎么能想到,再见时她早已嫁作人妇,并且对当年的自己全无半点儿留恋。于是,楚逸便暗下决心,定然要她后悔。 然后怎么样了呢? 好像自己杀掉了那个男人,也杀掉了那个女人吧! 在这之后,他再也没有听到过关于他们的任何消息。是啊,人都已经死了,还能有什么消息呢! 只是,他却不知原来他们还有一个女儿。早在知道自己动了杀心的那一刻,就派人悄悄去送出信去。只说有一日若他们夫妇遭遇不测,请讲他们的女儿抚养长大。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楚逸以为自己定然是愤怒的。但事实上,他却没有任何表情。而是去看了那个孩子,意外的同她长得没有半点儿相像的地方,除了那坚强的个性同她十分相似。那张脸,分明就是那男人的模样。 “先生,粥已经煲好了。” 大厨的话打断了楚逸的沉思,这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 “放在食盒中,我自己拿走。” 身上的气力渐渐恢复了,凌弃连忙下榻,整理好自己的衣着,推开窗子向外看去。 院中的景色很是平常,零散的有着一些结了果子的桃树同几株不知名的花卉罢了。从这小院丝毫看不出这里是哪里,让凌弃不禁有些失望。 甚至连她现在处于江南还是北地都从这院落无法端详,看来那人还真是选择了一个好地方,打算将自己囚禁起来吗? 那药委实霸道,竟然连她如此深厚的内力都无法抵抗,甚至在那素食铺子里也没有觉察出任何不对来。她这具身体对于普通的毒药还是有些抵抗力的,只是对于迷药一类去敏感的很,不小心吸入便会中招。看来那人确实对过去的自己十分的熟悉,连自己的罩门都清楚的很。 若他当真是自己师父的话,那武功想必是在自己之上!看来,自己暂且不能使用一些早年在遇到小依时便会的武功了。不然,以那些路数,定然不是他的对手。 在窗口站了一会儿,凌弃便关了窗子返回到床榻上去养精蓄锐了。她现在要做的事情只能是等待,切莫不可以着急,不然打草惊蛇可就前功尽弃了。 初醒时太阳穴很是闷疼,是因为迷药的残留。凌弃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但现在确实有些困倦了。强撑着一会儿,便无法忍耐了,很快便入睡了。至于肚腹中的饥饿,早已经被她给抛向了一边。 楚逸提着食盒从厨房回来,推开门便看到了榻上女子安然的睡姿。唇角一勾,将食盒轻轻放在桌上,便小心的走了过去。 只是,还未等到他靠近,一双黝黑的眸子便对上了他的目光。“既然醒了,就过来吃些东西吧!”楚逸虽然对于她的突然醒来有些遗憾,却仍旧一脸温和的说着。 凌弃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表情,能看到的只是一双柔和的眼眸同一张带笑的唇罢了。心中冷笑不已,怕这人的温柔都是装出来的。至于他有什么目的,只需等待便会知晓了。 从榻上起身,凌弃向桌边走去。静静的看着楚逸为自己盛粥布菜也不言不语,心安理得的受着。 鱼片粥的香气扑鼻而来,凌弃并未仔细分辨这鱼片粥中是否会掺杂别的味道。她毋定眼前的这个男人一定不会给自己下毒,看得出来他很自信。连对于自己接下来的去向也自顾自的决定了,看起来丝毫不怕自己会抵抗。既然如此,他又怎么会给自己下毒呢! 端起粥碗,小口的吃了起来。凌弃并未看到楚逸柔和而欣慰的目光,也不清楚那眷恋的仿佛是看待一尊珍宝的眼神。 看来失去记忆委实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啊!他的小七儿不仅不害怕自己了,不会躲避自己,甚至连自己递上来的吃食也安心的吃着。 实在是饿紧了,凌弃连连吃了五碗,方才觉得自己饱了。随意的抹了抹嘴巴,她便冷冷的下了逐客令:“吃饱了,想睡觉。” 楚逸自然知道她的言下之意,心知此时不能让她对自己心怀芥蒂,便顺从的拎着食盒离开,并体贴的关好了房门。 凌弃听着男子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不过也听到了隔壁房间的一个轻响,顿时皱紧眉头。看来他就住在自己的隔壁,这可有些麻烦了。 关于凌弃的心思,楚逸也并不清楚。对于凌弃的一切印象,他都还停留在七年前的时候。人都是会变的,更何况是历经了七年之久。因此,他自认为小心翼翼的举动,却早已经被凌弃暗暗注意着。连他那轻微到极致的脚步声,她都暗暗记在了心中。 在知道了楚逸就在自己隔壁后,凌弃在起先的焦躁后,竟然意外的安静了下来。她躺进被子里,没一会儿便睡熟了。她清楚的知道,这种事急不得。这个男人不可能日日的守着自己,只要自己摸清了这附近的动向,定能顺利的逃脱。 而凌弃,一向是很有耐性的人。不然,她也不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杀手。曾经为了一个目标人物,她曾经在草丛中潜伏了数日一动不动。如今不过只是如常生活罢了,这种事又有何难。 楚逸回到房间后,已然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一直渴望着的那个小人儿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又有什么比这个还要值得开心的。 食盒被随意的丢在了桌子上,楚逸坐在镜台前。怔愣了一会儿后,他缓缓的揭下了白玉面具。 水晶镜中映照出来的是一张俊逸非凡的面容,看起来竟是意外的年轻,远不是他这个年纪应该拥有的容颜。 如刀雕刻般的精致容颜,却无端的被一道深深的疤痕给破坏了这美感。那伤疤横贯整张面容,从左眼划向右颊,看那深深的印子,好像是有人要将他的头颅劈成两半一样。 楚逸不由自主的伸手摩挲着那伤疤,嘴角露出了一丝浅笑。“小七儿啊,你留给为师的礼物,为师可差点都要忘记了呢!” 明明带笑的容颜,却因为那双满是冷意的双眸而多了几分骇然。 第一百章 脱序的记忆 夏日里,阳光总是会多眷顾一下大地的。 当清晨的阳光洒入房间,凌弃稍稍怔愣了下,发觉竟是一日过去了。没想到,她竟足足睡了一日。 穿好鞋子,整理了下凌乱的衣襟,就着盆子里的冷水简单的洗漱了下。好在屋子里有备下牙刷子和牙粉,不然凌弃可真不想同那人多言语一番。衣衫虽然有些脏污,但凌弃并不在乎,她曾经穿过被血污浸染已经发臭发硬的衣袍也没有过一声怨言。 嗯? 正准备出门的她忽然愣了下。为什么她会以为自己曾经穿过沾满血污的衣袍?分明是莫须有的事情,全然没有半点儿记忆啊! 难道说,这是她那失去的记忆不成! 凌弃微怔了下,垂下眼睫掩去眼中的一抹深思。在同乌萨迈相处的日子里,她都没有恢复任何记忆。为何缘何面对着楚逸,她却想起了些什么。看来这个男人,在她过去的记忆中,确实占有很大的席位。 只是,潜意识里,她不想和这个人相处。那是否代表,他是自己记忆中痛苦的那一环呢! 恍惚间,她的脑海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冰天雪地的画面。穿胸而过的长剑,那人翩飞的衣角…… “嘶……”倒吸了一口凉气,仿佛现在还能感受到胸口处的那抹剧痛一样。虽然未曾想起,但凌弃觉得楚逸的身形同自己梦中曾经梦到过的那个人颇为相似。难道说,他们就是一个人不成? 若真的是如此的话,那么对自己对他的畏惧也就可以解释的通了。一个曾经差点杀了自己的人,任谁都会觉得害怕吧! “叩叩叩!”房门骤然响起,令凌弃一惊。 “小七儿,可起了?”门外温柔的声音分明就是楚逸。 虽然已经清楚他就住在自己的隔壁并监视着自己,凌弃还是觉得心中有些不舒服。忍耐下心头的那抹燥意,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冷冷道:“自是起了。你有何事?” 楚逸在门外勾了勾嘴角,心道自家的小七儿还真是可爱啊!“为师给小七儿送来了早膳以及换洗的衣物。” “吱呀……”门板呻吟了一声,被从里面拉开。 一只纤长苍白的手伸到了自己的面前,“把东西拿过来。”她的声音依然冰冷,双眸也不含任何情绪,看待自己就像是全然的一个陌生人而已。 楚逸稍怔了下,便将自己手中的食盒同一个包袱交到了凌弃手中。“为师也没有食饭,不如……” “砰!” 门板当着他的面合拢,险些夹住了他的鼻尖。楚逸有些讪讪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若非是清楚自己的小徒儿并不会做戏,他还真以为她定然是故意的呢! 打开食盒,里面是精巧的早膳,以及两幅碗筷。 凌弃冷笑了下,看来这人是打定主意同自己一起用早膳,只是被自己拒绝罢了。除了对这个人的恐惧恨意外,她的心中对此人竟还有几分厌恶。虽然凌弃不解这种情绪来的缘由,却也不愿意同楚逸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免得让自己食不下咽。 早膳的薏仁百合粥煮的不错,甚是甘甜。凌弃连吃了两碗,有吃了几只香酥的肉馅小饼,方才觉得腹中饱足。 打开包袱一看,里面是几件崭新的衣衫,除却墨色的外袍外,竟然连里衣也有备下。凌弃看着那同自己身量无差的衣衫,沉默不语,只眼眸中闪过一抹深思。 这样亲密的师徒,还真是罕见啊!即便相隔这么多年,竟然连自己的尺寸也清楚的记得。 展开衣衫,换好后,凌弃又重新梳过发束,推开门,便坐在回廊下发呆。 书房中,古一程正在处理着家中的一些杂事。 忽然感到房间中又多了一个人的呼吸,连忙回头恭敬道:“前辈,您来了。” 来人正是一袭青衫的楚逸,他随意找了张椅子坐下,面具下的脸很是坦然。“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对付那个花挽月?” 古一程深吸了一口气,便将两人之间的过节同楚逸仔细言说了一番。 听完后,楚逸并无有任何表示。只是在古一程有些奇怪的视线中,忽然笑了出来。“不如我帮你杀了他,如何?” 什么!古一程几乎要惊讶的跳了起来。但他还是按捺住自己的情绪,吞了吞口水说:“前辈,夜楼的机关和阵法很是厉害。” 只听楚逸不屑道:“怎么?莫非你以为我对付不了那些阵法和机关不成?” 古一程连忙道:“晚辈并非是这个意思。只是……”他沉吟了下,才轻声说道:“这是晚辈同他之间的过节,还是想自己亲手去解决。” “好小子。年轻人自己的事,还是由自己去解决吧!”楚逸说完,竟然哈哈一笑。似乎对古一程的回答很有意思似的。“既然你有了难老泉,那么对付他便简单的多了。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有人死去,而对于别人来说,那只是一具尸体。但对于你来说,那可是天下间最耐用的武器了。” “前辈所说极是。”古一程唇角掀起,淡淡一笑说:“没想到江湖中谣传的长生不老药竟然是这种东西,不知道他们知道后,会不会觉得很失望呢?” “人的心永远都得不到满足。纵然一个长生不老药的传说被破除了,还有千千万万个。人类短暂的生命中,大约对于永生这个词汇来说,是无比的憧憬着……” 古一程从书房出来,已经是巳时了。屋外的阳光也有些灼热,不如清晨的舒爽。楚逸的话犹在耳边,让古一程不得不深思起来。 “人的心永远都得不到满足。纵然一个长生不老药的传说被破除了,还有千千万万个。人类短暂的生命中,大约对于永生这个词汇来说,是无比的憧憬着。 就像人们总是对于传说中的神仙多了几分敬意,那是因为对于未知的事情,他们总是会多几分想象。可若是有一日,当神仙真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怕心中也多多少少会有几分怀疑吧! 对于普通百姓们来说,咱们这些江湖中人也是一个神奇的存在。按刑律,世人若非清白,即是有罪。然而说易行难,从来就没有绝对的是非曲直。你杀了人,若那人是普通人的话,也许你会被朝廷律法牵连下狱。但若那人也是一名江湖人,则朝廷便不会去计较你们之间的是非了。或者你并非是江湖人,却是一名朝廷重臣的话。那么你杀人的话,只要那人不是什么重要人,只是一名普通百姓的话,怕这事也会不了了之了。 说起来,不过一个权势罢了。因为你是江湖人,你会武功。所以你们之间的争斗,朝廷从不参与。因为你是大官,所以碍于你的权利,杀人这件事也就变得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了。 你看看这天下间,莫不都是这个道理。拳头大的人,总是占理的。有权利的人,说话总是很有听从的。因此,只要你拥有了权利,你所要做的事情就会简单的多。莫说一个夜楼,一个花挽月,便是十个,你若想将他如何,自然有人前赴后继的为你卖命!” 权利!权利! 权力果然是一个重要的东西啊! 古一程张开手指,试图抓住些什么。但穿透手指的阳光,却是怎么也抓不到的。“呵呵……”他将要得到的,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利啊! 小巧的毛桃朝阳光展露着笑脸,嫩绿嫩绿的,看着就喜人的很。 只是,凌弃却不想去靠近,也不愿去靠近。她正坐在回廊下,看着一只绿棕色的毛毛虫,缓慢挪动着自己的身体,在一只桃子上盘旋。好像是舞蹈一样,啮咬着嫩生生的桃肉。 也许,在那株桃树上,还有许多条像这样的虫子。 凌弃弯下身子,捻起了一颗石子,用力向树干射出。 只见桃树剧烈的摇晃了一下,树枝上噼里啪啦的竟像是下雨一般,掉下了一条又一条同样颜色的虫子。 嗬,真是好恶心啊! 不知道这样的场景为何惹得凌弃有些想要发笑。眼前的桃树还是那桃树,却多了些惹得眼球的小生物。 “呵呵呵,好多虫虫啊!虫子要吃掉……” 是谁,是谁在说话? 眼前的景象好像发生了变化,视线中多了一名穿着桃粉衣裳的小丫头,梳着一对包包头,脸颊红红的,正绕着桃树打着转转。在小丫头身边,是名穿着红裙的女娃子,正颦着眉,有些无奈的看着小丫头抓着一只毛毛虫,开心的跳动。 心脏忽然猛地蹦跳起来!凌弃不由自主站起身来,蹬蹬向前走了进步。 “噗呲!” 但眼前却什么都没有,只有被踩烂的虫子尸体,用绿绿的汁液诉说着那仿佛是一场梦境。 第一百零一章 回忆 阳光仿佛将脑海中的画面分隔成了一个个破碎的画面,看似熟悉,却是真真切切忆不起来了。 自有记忆起,她便是一名成人了。只是,人都是从孩童一点点的长大,又怎么会没有关于童年的回忆?但除却当年在那山谷中醒来,她便没有了任何记忆。方才记忆中的那个画面,许是自己的幼年的时候。只是不曾想到,自己原来也会有如此活泼的时候。站在阳光下肆意的欢笑模样,想想都觉得陌生。 怔怔后退了几步,脚下苟延残喘的虫子们纷纷挪动着身躯朝树下的阴凉去前行。那场景无论如何都看的让人恶心,头皮发麻。凌弃忍耐着,渐渐走出了那片空气。 空气中满是陌生的味道,这里的一切除了陌生便是压抑。而那阵压抑的感觉来自于哪里,凌弃自然是知晓的。 她忍不住走上前去,轻轻拉了拉那门。意外的是,这门竟然没有被从外锁死,轻轻一拉,就从里面打开了。 视线可及处都是一片翠色,这处小院仿佛是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周围除了高大的树木便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卉了。 现在,凌弃不想去深究那个叫楚逸的人到底有什么目的,她只想知道自己现在在何处。 一路上,都没有人阻拦。 渐渐的,眼前出现了一出花廊,沿着花廊缓慢前行,前方一片开阔,入眼尽是花朵锦簇,蝶舞蜂鸣。原来,她不知不觉得竟然走进了一座花园子。 而从这花园中的假山造景,她似乎是看出了些什么。 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她此刻人应该还在江南,只是不知道在江南哪里了。 北地的造景同南方迥然不同,甚至连陈设也不大一样。这一点,单从那假山的形态上便可得知。虽凌弃对于园林景观并无了解,但依照以往在别人家见到的景色,也能揣摩一二。 “你是谁?怎么会此处?” 远处忽然传来一道略显年轻的男音,惹得凌弃回过头去,触目却是一张全然陌生的年轻容颜。 古文看着这个陌生的黑袍男子皱了皱眉,忍不住上前斥责道:“你是谁?是谁带你来这里的?” 看年纪,也不过是名半大的少年罢了。凌弃舒展眉宇,淡淡问道:“这里是何处?” “你既然在这里,怎么会不知道这里是古家呢?”古文有些奇怪的问道。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子,并不记得自己曾经看到过有类似装束的人进入过府中。 “古家?哪个古家?” 听凌弃如此一说,古文不禁有些生气道:“这江南有哪个古家!自然是大名鼎鼎的刀剑世家了!喂!你到底是何人,怎么会在这里?!” “古文!”从月亮门后面走来一名穿着白衫的俊逸男子,他眉头一皱,对古文斥责道:“这是楚先生的贵客,不可无礼!” 古文诧异的看了眼前这黑袍男子一眼,恭敬的对白衫男子道:“少爷,是小的眼拙了。” 白衫男子淡笑着上前,对凌弃说道:“是我家的书童无礼了,还望莫怪。在下古一程。” 古一程?这个名字凌弃不可谓不熟悉,甚至是有些如雷贯耳了。古家家主古奇的独子,也是买了那藏宝图之人。不知道此人有没有出发去找寻那宝藏,若是有的话,想必定然会有一番难以忘怀的记忆吧! “古文,你且退下吧。”古一程一脸随意的说。 古文连忙道:“小的这便下去。”说罢,便匆匆离去了。 古一程看了眼古文离去的背影,才道:“兄台怎么不在房间中待着,竟出现在了此处?” 凌弃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是是什么人,我什么要回答你!” 古一程还是第一次被人落了脸面,不禁有些怔愣。但转念一想江湖中盛传的杀手三是如此模样的话,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在下方才已经说了,在下名为古一程。是这古家大宅的少爷,兄台称呼我为一程就好。” 凌弃心知古一程定然是知晓自己身份的,而且此人口中的那个楚先生,估计便是楚逸无疑了。一对假惺惺的伪君子碰上了,还真是说不出的有缘啊! 想到此,凌弃也不愿意同此人虚以委蛇下去,直接便转身朝院落返回了。 被独留在原地的古一程看着凌弃的背影,摸了摸下巴,暗忖着这人同楚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想到数日前,楚逸曾经给自己送过那一对双胞胎,现在还好好的养在府中,古一程的神色便有些奇怪。 难道说,这楚逸不喜欢女子,喜欢的乃是英俊的男子不成?转而又想到江湖中关于三同花挽月之间的传闻,他脸色一变,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那当初楚逸提到三时那怀念温柔的语气便可以解释了,原来三是他的情人啊! 仿佛是掌握了天大的秘密,让古一程不禁有些窃喜。 被他惦记着的两人,便在距离花园不远处偶然相遇了。 凌弃自是不想看到楚逸的身影,此刻心中不禁有些厌恶。 可楚逸却断然不是这么想的,他只知道他的心中正思念着这个人儿,没想到便成了现实。嘴角稍提,快步的迎了上去,欢快的唤了一声:“小七儿,怎么出来了?” 凌弃忍耐着想要后退一步的冲动,脸上的表情淡淡的。“无聊,便出来了。现在,正要回去。”说罢,也不顾楚逸那满脸笑容,转身便打算离去。 殊不知,在她转身的那一刹那,楚逸脸上的笑容便骤然消退,转而的是一脸冷凝。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啊!当初教导了她那么久,但最后报答给自己的竟然是那快速的一剑!真想折断她的四肢,让她只能待在自己的身边啊! 左手狠狠的压在右手上,双手有些激动的痉挛了,青筋暴起,随时都有可能发难。楚逸忍耐着,若是他真的出手的话,便会少了许多的乐趣。这样调教的过程,才最为有趣啊! 失去了四肢的小狼,除了死,便只能摇尾乞怜了。而那些,都不是自己想要期待的。 凌弃只感到一阵突来的杀意转瞬即逝,她按捺着自己想要转身的冲动,背脊略微僵硬的继续迈步。 “小七儿,为师也打算回去,不如一起吧!” “随便你。”凌弃的声音依然冷淡,从前方缓缓传来。只是只有她自己清楚,在听到楚逸的声音时,她心中的那根弦的确是绷紧了。不过,身体去放松了。若是被他察觉到的话,那可就不妙了。 一如记忆中的一样,对待自己总是说不出的冷酷呢! 楚逸掀起嘴唇,笑容大大的,好像是在怀念,又好像是在留恋。最后,他收了笑容,缓步跟上了凌弃的脚步。两人之间至始至终都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既不会靠近,也不会远离。 就这样一路回到了小院,凌弃什么话都没有说,便关了房门。 楚逸也不着急,微微一笑,看向那紧闭的房门,只想是看着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 凌弃回到房间后,给自己灌了几杯冷茶,才将心头的燥意压下。就在方才,她有想起了一些什么。 那是一个冬天,地面上满是积雪。在高高的山顶上,滴水都可以结冰。 一名半大的少年在不甚光亮的雪地间行走,忽然他脚步一顿,发现了什么。仔细看,那雪地中赫然埋着一个身穿黑袍的少年。 少年有些迟疑,却还是上前将那黑袍少年给救下了。 再来,便是满目的鲜血,遍地的狼尸。 少年那一口西域话,以及黑袍少年冷酷的神情,都清晰的印刻在了凌弃的心底。她认得那黑袍少年,虽然容颜稚嫩,却是她的脸。而那少年,虽穿着破败,身形也是少年人的模样,可是他的那张脸,凌弃却不会忘记。那个少年,分明便是——乌萨迈。 忆起两人在沙漠中的交谈,乌萨迈曾经说过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情形。因为自己不曾对他说过自己的名字,他便以那日自己击杀狼群的姿态给自己冠以了阿兹拉伊勒,死神的名字。 原来竟然是这样吗? 听到乌萨迈讲述没有任何感觉,但亲身经历后,才知道当初面对这那群狼的时候,她的心底涌出的可不是畏惧,竟然是全然的杀意和自信。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少年人会毫不惧怕一群在冬日里饥肠辘辘的野狼,是什么原因,让她能毫无迟疑的屠戮下去呢! 凌弃记得,乌萨迈曾经说过。在天山时,自己曾有一名师父。乌萨迈也讲述过,她的那名师父对待自己简直像畜生一样,在大雪天将徒儿丢在雪地中任其自生自灭也是常有的事。 依照乌萨迈的讲述,她那位所谓的师父同楚逸倒是很是相似。再联想到她那诡异的梦境,以及胸口的创伤,凌弃心中已然有了答案。看来楚逸除了是自己的师父外,同自己肯定有着解不开的仇怨。不然当初也不会迅猛出手,势必要夺取自己的性命了。 现在,他人出现在中原,又同古一程勾结在一起,到底是为了什么?这其中,又会有怎样的纠葛? 第一百零二章 密信 方才还晴朗的天空,渐渐的笼罩了一层阴翳。远处飘来的乌云,慢慢的将原本安宁的天遮蔽的没有半点儿缝隙。 阳光惨淡的露出一丝颜色,却照不亮人间。 一只灰雀展翅高飞,赶在大雨来临之前飞上天际,寻找着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 古文正抱着一摞画纸匆忙经过,看着头顶的阴云,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唉……又要下雨了。” 天空闷声响起一声炸雷,不多时便听到了淅淅沥沥的雨声。 凌弃敞开窗子,便见窗外的雨势颇大,夹杂着一阵阵的冷风,拍打着屋檐。有雨线从窗外滑落,打在脸上冰冰凉凉的。 见此,她也只能关了窗子,免得雨水撒入房间。 从未觉得时间如此的难熬,外面是呼啸而来的雨声,而隔壁则是不想看到的人。凌弃只能返回榻上,静静的沉思了起来。 没想到,区区一个楚逸,竟然能令自己联想去许多来。就在刚才,听到炸雷时,她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黑暗的房间。房间中共有十来名年岁相当的孩童,而她是其中年纪较大的。 她仿佛看到穿着一袭青衫,却看不清脸面的楚逸静静的站在房间当中,逐一念着孩童们的名字:“凌一,凌二……” 忽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但那个答案令她整个人都忍不住颤抖了起来,那凌一,凌二哪里是名字,分明就是一个个的编号。而想当然,凌弃也是其中之一了。怪不得他称呼自己为小七儿,原来自己所谓的名字分明不过是零七罢了。 可笑啊,她还一直以为这是她自己的名字,还曾经暗自想过,为什么会有人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为弃。那么她到底是谁?她的名字又是什么呢?她的父母是谁?她为什么会成为楚逸的徒弟?楚逸为什么要杀掉自己?她又为什么会失去记忆?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困扰着凌弃,几乎要将她整个人逼疯了。太阳穴传来一阵阵难以忍受的痛楚,让她脸上骤然失去了血色,惨白的像是一张白纸一样。 当额上的汗滴大颗大颗的落下,她的脑海中忽然一片清明,有什么破壳而出了。 火! 周围全是火! 木头燃烧时发出了噼啪声,滚滚的黑烟遮挡了自己的视线。她匍匐在地板上,看着眼前燃起的大火,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惧怕。 正在这时,有人说:“啧啧啧,真是可怜啊!” 再来,记忆仿佛被什么给中断了一样。她莫名的穿起了一袭男装,并被安上了一个零七的编号。在她之前之后,还各有九人,她也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那个男人,仿佛是天神一般从黑暗中走来。他脸上的笑容明明是那样的温柔,可是说出的话语却分明是那样的残酷。“这几日,这房间中只会留下可供八个人填饱肚子的饭菜。”说完,转身便走了。 而在这几日了,却是凌弃所经历的一生。 饥饿难耐的孩童们,终于忍耐不住去从别人的手中抢夺饭菜。弱小的,自然被打得无力反击。但是被饥饿驱使的他们,爬行着,也要从别人口中夺取一口可供饱腹的米饭。 凌弃哪里见过这种阵仗,登时便吓得不能动弹了。手中的米饭被一双大手抢去了,同时还有轻蔑的一样。 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有三日没有吃过饭了,早已经饥肠辘辘了。 凌弃虽是一名年纪不大的少女,可是饥饿促使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她清楚的知道那个男人的意思,他是想饿着他们引起他们之间的争斗。若是想活下去,必须要比别人更狠。只有狠,才能不怕鲜血,抱住自己的性命。 那一刻,凌弃从地上猛然跃起,在那少年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便抢过他手中的饭菜,并一脚踹了出去。 横飞出去的人体很快撞到了墙壁上,发出响亮的一声。少年口吐鲜血,颤抖了几下后,便了无声息了。 刹那间,整个房间里都安静了下来。只是,安静只是假象。因为在这之后,鲜血飞溅,几乎将碗中的米饭燃成了鲜红。 但这些凌弃只当作没有看到,自顾自吃着自己的饭菜。幼小的她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不清楚她为什么会穿着一身男孩的衣服。但是,对于过去的事情,她却已经想不起来了。 只是,那一日许是作为零七时,她第一次杀人。并没有太多的感受,只是觉得填饱肚子就好。以至于,在后来她已经渐渐麻木了,人命在她眼中也成为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了。 这就是她的记忆吗? 凌弃揉着自己闷疼不已的额角,抹了把额上的冷汗。原来她竟然是这样一点点的过来的,怪不得当初从山谷中出来后,她会选择成为一名杀手。原来除了杀人,她是当真什么都不会了。 可笑啊,将一群人放在一起,难道只是为了培养出一个只会杀戮的怪物吗? 乌云笼罩着大地,狂风骤雨袭击着大地。 灰雀努力的展开翅膀,虽然吸了水的翅膀沉重的随时都有可能坠落。只是,在前方,它已经看到了一抹光亮。那是没有被乌云遮挡的地方,一个可以供它喘息的地方。 翅膀无力的煽动着,羽毛也已经沉重不堪,终于在将要坠落时,它成功的落在了一株沐浴在阳光下的大树上。 同旁边的大雨相比,这里简直平和的不可思议。 太阳像大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很快就晒干了它身上的羽毛。 灰雀抖了抖自己身上的羽毛,没有再看身后的雨幕一眼,便继续向前飞去。 飞过了碧绿的原野低矮的农舍,视线中出现了一片巍峨的城墙,以及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房屋。 街道上还留有一些积水,表示这里在不久之前曾经下过一场大雨。灰雀的眼睛似乎是亮了一亮,迅速的在空中滑行,向着整座城池中最高的地方飞去。 微风轻过,吹动着屋檐下的铜铃铛声声作响,霎时动听。 有人在回廊下走动,看到灰雀,便伸展左臂。 灰雀奋勇的向那人扑去,站在左臂上,懒懒的再也不想动弹了。 右脚被轻轻抬起,一枚小巧的同爪子一个颜色的竹筒被轻轻取下。随即,灰雀便展翅高飞,向着不远处的鸟舍飞去。在那里,它将得到更好的照顾。会有新鲜的泉水,饱足的美味的米粒。 想到这儿,灰雀的翅膀扇动的愈发快速了。 那人将竹筒打开,取出了一张细致的纸卷,上面只有寥寥数字,却看的他骤然一惊。随即,他将竹筒同纸卷同卷入袖中,脚步飞快。 “主上,得到了凌弃的下落了!” “快进来!”男子清朗的声音有些急切。 夜月只听到“砰!”的一声,似什么摔倒了一样。他一惊,忙推开房门,就见一袭红袍的男子狼狈的倒在地上,旁边是一把椅子,显然是不小心被绊倒了。“主上,您没事吧?” 花挽月长发未束,容颜憔悴,衣袍也好似好些日子没有换过,皱巴巴的,有些惨不忍睹。但对于自己的惨状,他好似并没有看到一样,只急切的催促着:“快,将消息告诉我!” 夜月有些无奈的一叹,却还是依照纸卷上,如实相告之了。“凌弃应该是在江南刀剑世家。” “古家!”花挽月缓缓从地板上爬起,俊美的脸上被利器划了一道鲜红的印子。“看来他们的胆子委实不小啊!这些日子本座繁忙,也忘记去找他们解决上次那件事了。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敢将主意打在小弃的身上,当真是胆大至极!” “夜月,依你看,要待如何?” “属下以为,切不可贸然行事,以免打草惊蛇,让对方早有准备,伤了凌弃。不如悄悄潜入,在各个击破!” “如此确实可行。只古家最近的动静委实是大了些,你也要好好准备一下,免得折损了门人。”得知了凌弃的下落后,花挽月整个人都自信了起来。只要找到人,他有确信定然可以将人成功的解救出来。“暂且不要将此事通知与梦依等人,小心被对方的暗探察觉。” “属下明白。”既然这群人一直悄悄跟踪着凌弃,那绝对不会在他身边只安排了几人,想必如今在梦依等人附近,依然有人守着。“主上放心,属下即可便命人着手去准备,定然会将凌弃不损分毫的解救出来。”因此凌弃一事,夜月的脸面可是彻彻底底丢了个干净,此时正是挽回颜面的时候,自然是一再保证。 “且慢。这次,本座同你一同前往。” “主上,万万不可啊!”夜月一惊之下,连忙阻止道。 “有何不可?”花挽月挑眉,对他的阻拦很是不解。“你无需多言,本座的……人,本座自会亲自解救!” 第一百零三章 棱角 微风。 松枝颤抖着,簌簌落下冬日的旧雪。 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渐渐开始融化,汇聚成一条条的涓涓细流,向着山下的方向涌去。 少年一袭粗布制成的黑袍,站立在风中,目光冰冷。 血,蔓延开来。 在洁白的雪地上,渲染了一朵美丽的蔷薇花。 鲜血从温热的身躯中不断的涌出,泉涌一般,顷刻间便将那件薄薄的外袍浸透。大大的眼睛瞪向天际,表情已经永远凝结在了不可置信的那个瞬间。他的右手拿剑,剑身上干干净净,没有染就丝毫的颜色。垂落在身侧的手,让长剑深陷于雪地中。 不会再下雪了,冬天已经过去了。 在这人迹罕至的山原上,任何尸体面临着的命运除了被野兽撕扯着吃掉,便是静静的腐烂消散掉。只是,这二种情况一向是微乎其微的。只要有些许的血腥味儿流出,便会吸引几里外的野狼赶来。野兽们对于食物的执着,是人类所无法想象的。 少年静静看着那具尸体渐渐僵硬,不再有任何血液流出,方才抖落了剑尖上残留着的血花,插入剑鞘。 转身离去,对于这已经相处了整整一个多月的同伴,没有丝毫的怜悯和同情。在这里怜悯和同情是最不值得存在的东西,无用的东西最好彻底的舍弃为妙。杀戮,是他们唯一存在着的意义。只有杀戮,才能让自己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执着于活着,很多事情便不用去在意了。 少年不记得自己以前是否是这个样子,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完全回想不起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甚至于,连自己是女人的身份也彻底的丢弃了。在这里,男人和女人之间毫无意义。只是一群赋予他们了生命,懂得杀戮的怪物罢了。这里不需要弱者,要想继续活下去,就得变得别别人更强。 而为此,她也一直努力着! 环境和时间会改变许多,从性格,甚至是外貌。就在她不知不觉的时候,连个子都拔高了许多。如今一看,俨然就是一名身材瘦高的少年。 高山上,赫然伫立着一座木屋。在西域,这样的木屋并不曾有过。只是,在中原的北地,却十分的常见。居住在山林中的人们,常常会砍伐粗壮的树木,用来搭建结实的木屋以渡过严寒。 而且,木屋搭建起来十分的容易,即便是将来不居住了,木板拆掉也能用做其他的用途。 但在天山之上,这人迹罕至的天池附近,却出现这样一座木屋,多多少少有些匪夷所思了。 寻常人,是没有机会抵达天上顶峰的。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山势陡峭难以攀登,再加上山间野兽众多,一不小心便会送了命。因此,谁都不知道,在这山中,竟然隐藏了这样的一个地方。 “小七儿,回来了。”温柔的嗓音带着暖意,送入初春的风中,渐渐消散。 她抬眸看向门口矗立着的青衫男子,轻轻点头,并未言语。在这里,谁都清楚的很。他脸上的笑容不过只是掩饰而已,本质上他就是一只疯狂的野兽,无需鲜血也会让他疯狂。擅于隐藏的野兽,用微笑和温柔来蒙蔽敌人的野兽嗬。 “总是这么冷淡呢!看到为师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怀念小七儿刚刚来到这里时候的模样呢!”男子似遗憾的叹着气,语气中满是惋惜。 她的脚步微顿,随即便神色如常的推开门走了进去。 走进室内,也没有感受到多么温暖。木屋中没有燃起火来,纵然是在初春,也冷的紧,更别说在冬日里了。 无需环顾四周,便已经知晓屋中也不过寥寥数人。原来的十余人,如今竟只剩下三人了。 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 脑海中不期然闪过这段不知道是从哪里看到过的话语,令她微怔了下,随即便又恢复了那副毫无破绽的冷漠表情。 她清楚他的用意是什么,在这群人中,挑选出一名最强的人出来。如今只剩下三人,用不了多久,这其中便会只留下一人。而她确信,一定会是自己。因为,她并不想随随便便死在这个地方,留下自己的尸体任野兽果腹。她想知道自己到底忘记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想知道她的名字是什么,她想知道一切关于自己过去的任何一件事,包括那些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 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说是房间,却也简单的很。 这木屋中,像这样的房间不多。而她是靠着自己一步一步的杀人,最终拥有了这样一个可以暂且安静一会儿的小地方。 只是,今天还没有结束。 “七,午饭就摆在门口了。”屋外传来了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她没有答话,只待那人走远了以后,才推开门将几乎已经没有了温度的饭菜取了进来。 饭菜简简单单,是他们平日里从山上打来的野味简单烹煮了下,又加了两块干涩的面饼子。这样的饭菜委实称不上美味,甚至那野味也只是加了盐而已。但这样的饭菜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只不过,她并没有着急去吃,而是关门将食物放在鼻子前,小心而又仔细的嗅了嗅。 味道有些奇怪,果然是下毒了吗? 对于他们未来的走向,每个人心中都已经是心知肚明的。 师父虽然禁止他们私斗,却从来没有说过不可以用别的方法杀人。因此,有人因为误食毒物死去,早已经成了寻常可见的一件小事。 而现在,已经有人将目标对准了自己。从前日起,她就知道饭菜里被人下了毒。只是,现下不清楚是这两个人人中哪个人下的手。或许是其中之一,或许两个人都有份。 虽然分辨不出是什么毒药,但剂量显然不少。看来,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自己死去啊! 只是,还是稍微有些顾及的,只在菜碗中下了毒,那面饼子却是安全的。早在前日里,她便知道自己对于毒药有一定的抵抗性,但仍旧不敢轻易冒险,因此便只捏了面饼子来吃。渴了,连房中的净水也不能动,因为那其中也有些许的毒药。 饭后,她上床静静的打坐。 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待看到吃的光溜溜的碗碟,来人似乎很是开心一般。 在他走后不久,她睁开双眼,睨向这屋子里唯一透光的地方。 估计,外面的飞鸟要遭殃了吧! 看来明日,得小心的打一些野味偷偷来吃,不然总是吃面饼子,也填不饱肚子的。万一,那些人连面饼子里也下了毒,她岂不是会饿死了。 野兔还没有来得及换下过冬的皮毛,就被开膛破肚穿在树枝上,加在火上去烤。手边除了一只同厨房里偷来的火折子,什么都没有了。 野兔的肉质并不算美味,带着一种难以解释的草腥味儿,肉质也有些干柴,而且没有任何调味。 但即便如此,她却吃的津津有味,并且将一条剩下的兔腿用衣料包好,藏在了怀里。 午饭时,面饼子里果然也被下了毒。看来昨日看到她并没有中毒,便加大了剂量,幸好她早有准备。 衣料上有着淡淡的血迹,早已干涸了,味道也不大好闻。那是她从尸体上扒下来的,虽然味道不大好闻,却也聊胜于无。在这里,他们每个人所拥有的东西,师父都是知晓的。因此,绝对不会让你的身上多出任何不属于你的东西来。所以,她想有什么装东西,只能扒了别人的衣服了。 野兔腿早已经凉透了,变得更加冷硬难以下咽。对于内力,她已经使用纯属了,掌心渐渐将兔腿温热,这才放心的吃了起来。 这次吃完后,她并没有将饭菜倾倒在窗外,而是用另一块布片包了起来,随意藏在了床下。若是每日都将那些食物倒在窗外,总会引起他们的警觉。倒是换了别的方式下毒,可就是防不胜防了。 隔壁的房间中,有人一直悄悄注意着这边的动静。听到有人吃饭咀嚼的声音,便放心的享用自己的饭菜。只觉得今日的饭菜格外的香甜,让他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 然而,他的表情忽然一凝。手中的饭碗落地,摔得粉碎。 “有……”毒。 连垂死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他便迅速的步入了死亡。 直到第二日清晨时分,才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早已经变得僵硬冰冷了。 站在门外,她静静的看着眼前那具表情狰狞七窍流血的尸身,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 只是又死了一个罢了,无需在意的。 怕是接下来,师父便会让他们两个人直接对上了吧! 转身时,她对上了一双还来不得掩去一抹恨意的眼睛。眼底闪过意思冷凝,没有在那人身边停留半分,便离去了。 门口,楚逸静静的看着这一幕,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呵,有趣极了,内斗就要渐渐结束了啊! 第一百零四章 怪物 鲜血无法阻止的,从胸腔中喷涌而出。 所到之处,尽是一片血红。 雪地上,树干上,连同他自己。 他的表情是那样的不可置信,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死去一样。直到他轰然倒地,再也爬不起来。身体抽搐着,血越流越多,渐渐的没了呼吸。 “啪啪啪!” 树后,闪出一人来。 青衫,乌发。容貌俊颜,唇角含笑。 “小七儿做的不错,竟然连阿一都杀死了呢!” 没有顾及他那看似恭维,实则讽刺的话语。她快速的收剑,转身就要离去。 “小七儿,从明日起,为师也是该教你一些武功了。” 她的脚步一顿,冷冷道:“师父的好意徒儿心领了,明日定会准时等候师父的。” “哈哈哈,真是可爱的回答啊!” 她的眼神中是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恨意,脚步未停,一直向着前方走去。 脚下避不可免的沾染到了一些血渍,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一道浅浅的红色印痕。 绵延而过的血脚印,仿佛是昭示着什么,又好像在宣告着什么一样。 天空愈发的黯然了,不久之后就是天黑了。 只是,在这里,连看星星都成为了一件奢侈的事情。 坐在屋顶,忍受着冷风的侵袭。她看着自己在月光下有些惨白的双手,默然无语。终于,她曾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怪物吗?杀了一个个即将成为怪物的人,取代他们成为了一个怪物的她啊! 人生真的要这样继续下去?继续这样毫无感情,毫无知觉,行尸走肉一般的活着吗? 只是,若是不继续的话,等待着她的就只能是死亡了。她有多清楚自己的心情,就有多清楚那人对他们的感情。 只是工具罢了,坏了丢掉就好了。 她可以忍受被丢掉,却不允许自己死去。只能继续维持着这样的生活,或许有朝一日会有改变吧。 想到在山洞中遇到的那名少年,虽生活过得辛苦,但终究不会成为自己这样的人啊! 暮春时节,连天上之上也增添了几抹绿意。 手中长剑飞舞,仿佛一道光圈,让人看不透其中。 少年好奇的盯着这里,不敢出声,生怕惊扰了正在练武的她。 早就听到了附近那想要极力掩饰,却逃脱不了自己耳朵的动静。她收了剑势,看向灌木丛中。“你要做什么?” 见已经被对方发现了,少年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想让你教我一些功夫,这样就能不怕别人了。” 见她久久没有言语,少年有些着急的说:“阿兹拉伊勒,帮帮忙嘛!好歹咱们也曾经共患难过,是换过命的好兄弟啊!” “阿兹拉伊勒?”她皱了皱眉,“这是什么东西?” 少年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说道:“你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只能称呼你为阿兹拉伊勒了。这是我们死神的名字,听起来很厉害吧!” 死神吗? 呵呵。她忍不住冷笑两声,倒也颇为名副其实啊!像她这种随意了结别人性命的,不就同那神话中随意夺取凡人性命的死神没有什么区别嘛! “好,我教你。”她说道,只是并不打算教少年一些高深的功夫。他的年纪已大,不适合修炼那些,倒是一些外家功夫,十分适合。“你看好了,这套拳法我只耍一遍,你能记多少,就记多少。” 泛着绿意的山中,少年粗笨的练习着拳法,旁边的黑袍少年哈欠连连,竟有几分岁月安好的意味。 凌弃再一次由浅眠中醒来,脑海中又多了许多新的记忆。而一如她猜想的那样,那人说话的声音,身形都渐渐的同楚逸合二为一。若是自己没有恢复记忆的话,真的会受到他的蒙骗吗?怕是也不尽然吧! 在那段记忆中,给了她刻骨铭心恐惧的人,又怎么能轻易的忘却呢!纵使记忆早已经不在,可是对他的畏惧和恨意却不曾减少。 而更加让凌弃在意的是,依照她那恢复的部分记忆来看。她缺失的记忆又何止是那一点,在来到雪山之前,她就已经失去了一部分关于过去的记忆。而那些,才是能找回她过去的关键。为什么她会失去那部分记忆? 不期然的,她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名字。拳头握紧,牙关紧咬。也只有那个人,才会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情来! 在床榻上静静的坐了一会儿,凌弃忽然想到了花挽月。那样美好的人,怕是没有这样可怕的过去吧?无忧无虑的成长着,幸福的长大。美好的,让人都不敢出触碰呢! 这样的人会喜欢自己?想想,都觉得是一场笑话。尤其是在她调查后,得知了花家多年前的一段往日后,就更加的不确定了。 犹记得,当初第一次见面时,他脱口而出的那句:“灵儿!”再联想到,他看向那不可置信的眼神。凌弃忽然笑了,这是她第一次这样开怀的大笑。只是那笑容中多了几分释然,多了几分苦涩,却没有丝毫半点的喜悦。 原来,她至始至终不过只是一个替代品罢了。 他对于自己的喜爱,怕是来自于那位他早已经过世还来不得珍惜的未婚妻——南灵儿吧! 一个同自己几乎是生的一模一样,但性格家世经历都截然不同的一名女子。一名积极向上,绝对不会像她这样怪物。那样的人,才是适合他的。而她最应该早早的消失在他的面前,从此没有半分的牵扯才是。 况且,他已经娶亲了。自己是断然不会再同他亲近的,有妇之夫……听起来,是一个多么有趣的词汇啊! 不牵扯,不去想,就好了。 本以为渐渐明白了感情是怎么一回事,渴望着温暖的同时又害怕被灼伤。说起来,她不过只是一个胆小鬼罢了。胆小也是有好处的,不用什么都明白,却也什么都清楚。 替代品?说起来还真是好笑呢!但那又如何,她早已经对他说过,那件事便当作没有发生就好。在这个世道,寻找一名身心干净的男儿真是难上加难。只是有些对不起他的妻子了,因为他们之间这段尴尬的牵扯。不过,在她之前,想必他早已流连于女人之间,看来也无需介怀了。 想到此处,凌弃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静下心来,好好思量接下来要如何自处。为今最重要的事宜,便是从此地离开,别的事情她不愿多想。 她观之,楚逸的武功与她不相上下。虽然不清楚他的武功为何看起来并无太大的长进,却也不可掉以轻心。毕竟,早在六年前,他就已经是一个令人畏惧的可怕人物了。 或许,她可以利用一下古一程。 这两人之间看似为合作关系,实则相互利用。若是给一方更大的利益,这所谓的合作关系便会尽数瓦解。虽然楚逸是一个强大的敌人,但在刀剑世家这个强大的后盾及影响力之下,怕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看来,得好好计划一番啊! 紫檀木造马车在路上平稳的行驶着,沿路上留下阵阵沁人心脾的幽香。 马车旁,有列队数人,脸上表情轻松,不想有急事,倒像是出游一般。 偶尔有过路的江湖人,看到这阵仗,惊讶之余,一看众人的穿着,便也明了了。原来是夜楼中人,那么这紫檀马车中想必便是有着江湖第一美人之称的夜楼楼主花挽月了。 虽然花挽月的真实性别已经暴露人前,只是以他的仙人之姿却还是成就了这个第一美人的称号。而且无关男女,皆认为他的容貌堪称绝色。 对此,花挽月惊讶后,便也淡然一笑了。毕竟,在这之前,他已经顶着这江湖第一美人的称号数年了,虽然是以女子的身份。如今虽换作男子,却也没有什么让他惊讶的。 不过,也有人不齿,认为一名顶天立地的男儿,竟然博得了一个第一美人的称号。只是,此举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源于嫉妒之心。在众多力挺花挽月的江湖女侠声讨声中,这种言论也渐渐消散了。 花挽月不好好的在夜楼中待着,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想必,这是大多数人心中的想法。 但事实上,自从花挽月换回男子装扮后,便不像过去整日里待在夜楼中了。就连今年,他亦已经出门许多次了。 马车走的不紧不慢,夜月却有些好奇。明明是前去解救凌弃,为何同主上的焦急的表现相比,这行路过程竟然是如此的缓慢呢?而且,他们此去虽然是前往刀剑世家的道路,却也并非为必经之路。这条路还能通向京城,以及其他几个州县。 主上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啊?好奇之余,夜月有些想询问的意思。但每每看向马车,又将疑问压在了心底。只是,那好奇之心,却愈发的浓厚了。 不知道花挽月知道自己这名信任的属下此刻竟对自己的行为报以前所未有的好奇,是什么表情了? 第一百零五章 灵儿 江湖中的风云变化,好像丝毫影响不到京城的格局一样。 这一日,花府一如往常迎接了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步入了崭新的一天。 清晨,略微有些薄雾。 阳光穿透薄雾落在地面上,倒是显得有些朦胧。 门外伺候的丫鬟们已经将热水准备齐全,只待主子们起身洗漱了。 榻上,一对男女交颈而眠,姿势十分的亲密。 男子的手臂横跨于女子身上,紧紧握着女子纤细的腰肢,将她牢牢的纳入自己的怀抱之中。在素锦薄被下,两人的身躯亦是紧紧的纠缠着。 女子的双腿窝在男子的腿间,小巧圆润的脚趾抵在男子的小腿上,除了亲昵还有几分外人难以看到的情潮。 男子缓缓睁开双目,眼神中尚且带着一丝迷茫。待他看清眼前的情形时,已经下意识的在女子裸露在薄被之外的肩头印下了轻轻的一吻,唇角至始至终都是带着温柔的笑意。他的双目中满是缠绵的情意,注视着女子的目光仿佛她就是自己的全世界。 大约是被男子的动作惊扰到了,女子嘤咛一声,从睡梦中慢慢醒来。因为还未清醒,她的眼神朦朦胧胧的,看着甚是娇媚,分外惹人爱怜。 男子一笑,倾身在女子娇软的红唇上印下一吻。 两人之间的亲密早已经形成了习惯,女子下意识的启唇,男子顺势而入。 好端端的一个清晨,两人因为这个意外,又紧紧的纠缠在了一起。 女子柔软的身躯攀着男子健硕的躯体,就像细软的藤萝攀附着一株健壮的大树一样。如波浪,如潮水…… 锦缎般顺滑的发丝在榻间漾起一圈一圈的波纹。 不断攀升的情欲主宰着两人的全部思想,女子脸颊晕红,洁白的贝齿紧紧咬着下唇,克制自己发出那种令人羞耻的声音。但男子却故意使坏似的,动作忽快忽慢,惹得女子娇喘连连。 门外,丫鬟们脸色晕红,饶是克制着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但耳朵却竖起来忍不住听着房间里的动静。 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总是会对一些不该是自己拥有的事物多一些臆想。忍不住去想,若自己是那榻上的女子,迎合着男子的律动,该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终于在丫鬟们双腿虚软,脸色爆红时,屋内的动静终于终止了。 许久后,传出了男子饕足的声音:“送水进来。” 推开门,便是浓郁的男女情事后的味道。让这些从未经历过人事的丫鬟们又都红了脸,却忍不住想要将视线流连在内室的屏风上,期许能看到一丝丝动人的光景。 但令人失望的是,男子只道:“将水放下,你们都下去吧。”便将一群丫鬟都赶了出去,让一颗颗芳心失落的很。 房门重新被关进,外面的声音也被阻隔在外了。 如此,男子才从榻上起身,就这样光裸着身子,宛若珍宝一般将女子裸露的娇躯揽在怀中,两人一起去了隔壁的浴间。 宽大的浴桶足以盛下两个成年人的身躯,但男子硬是将女子的双腿盘在自己的腰间,暧昧一笑,贴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惹得她娇嗔一眼。 但见水花飞溅,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免不得又是一番冲动。 情事后,女子已经疲乏的连手臂都抬不起来了,只能被男子擦干净自己的身子,套上了干净的衣裙。 “夫君,下次若是你在这样的话,莫怪妾身不允许你上床呢!” 这番话,若是寻常的女子说来,但定是惹人生厌的。身为妻子,岂有拒绝自己丈夫的权利。但对于她来说,却好像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甚至连男子的脸上都没有露出一丝诧异的神情,只一脸讨好的笑容对女子道:“乖灵儿,都是为夫的错,谁让灵儿这样美味啊!” 被称作灵儿的女子生着一张娇美的容颜,白皙的肤色,漆黑的双眸,红润的唇,动听的声音。更别说,眼波流转间,那无限的风情了。她虽不是绝美的,却可以令任何一个男人为之疯狂。 花钰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女子竟然成为了他的妻。 那日小七逃婚而去,令父亲母亲大丢脸面。为了对亲家有个交待,只能让代为娶了新娘。不曾想,那新娘对于小七的离去也是十分不齿的,对于将新郎换作他,也没有任何的不满。 而让花钰开心的却并非是这些,而是新娘的面容分明是自己心心念着的灵儿啊!后来,在洞房花烛夜时,他曾询问过。她只说自己早年前失了记忆,只隐约记得自己叫灵儿,别的倒是不记得了。而且,她并非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们的养女。 那一瞬间,花钰几乎以为这就是南灵儿,意外从火场逃生的南灵儿。但是理智阻止了他,若是南灵儿的话,如今已经是二十几岁的年纪了,不可能到现在都没有嫁人。况且,她自幼习武,不通琴棋书画。而这个灵儿确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惟独不会武功。 若说世界上有两个人如此的相像,那是不可能的。只是,事实摆在眼前,却容不得你不去相信。 眼前的这个灵儿更像是幼年的南灵儿,那样无忧无虑的模样。好像是让他在她最美的年纪里,相遇了一样。 或许是老天怜惜他,才将她送到了自己身边来。也因为如此,让花钰对于自己的妻子更加怜惜了。对于南灵儿的爱,以及对妻子的爱通通都加诸在了她的身上。甚至怕她误会自己是因为她同南灵儿长得相像才对她好,更是加倍的温柔。索性这宅子里,并无人知道自己曾经喜欢过南灵儿,灵儿也过得舒心。 “灵儿,今日想做什么?”扶着自己的妻子坐在镜台前,花钰帮她挽发时,轻声问道。 灵儿蹙眉想了想,说:“夫君,妾身想出去外面逛逛,不知道可不可以?” 本朝虽不若前朝男女大防那样严重,但是女子抛头露面终归是不好的。除非你是庄户人家,或是江湖人士。但那些人,一向是被人看不起的。 但花钰素来宠妻,稍加思索后,便有了主意。 半个时辰后,当灵儿从屏风后走出时,花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灵儿竟然也适合扮作男子啊! “灵儿,你这样也好美!” 灵儿本是板着一张脸,被他一逗,顿时便破了功,格格笑个不停,女儿家的娇态立显无疑。 花钰为灵儿找来的是他少年时的衣袍,虽然还是有些宽大,但不仔细看却不大明显。帮灵儿梳了一个男子的发髻,花钰这才放心的命人去准备马车。 京城的街市上热闹极了,叫卖声不绝于耳,真是有趣的紧。 灵儿频频掀开帘子向外看去,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新奇的很。 花钰看着自己的小妻子惊呼连连,更觉爱怜不已。于是,便忍不住说道:“灵儿,不如咱们下去走走吧?” “真的吗?”灵儿一脸惊喜道。 花钰心怜不已,摸了摸她的小脸蛋,笑道:“自然是真的了。为夫什么时候骗过你,快些下车吧!” 命人将马车随意停在路面,花钰便牵着灵儿的小手下了马车。 路人一见是两名年轻公子牵手走来,且举止亲密,都不由自主交头接耳说着一句句的断袖。 花钰自幼习武,即便这些人刻意压低了声音,又哪里会听不到。 只灵儿还全然不知,一径的拉扯着花钰向前走去。 见此,花钰也权当没有看到,耐心的陪着自己的小妻子逛街。 逛了一会儿,灵儿是千金小姐,还从未走过这么多的路,自然是累的紧。可是,她还有许多想要买的东西都没有买到。 花钰心疼她疲乏,便说:“不如灵儿在茶楼中等为夫,那些小玩意儿为夫去给你买来可好?” 灵儿虽然有些不甘心,但实在是累的紧,只能点头应下了。 花钰将她安排在茶楼二层临街的位置上,便匆忙离去了。而灵儿捧着一壶碧螺春,漫不经心的吃着点心。 “啊呀!”忽然,她惊叫一声,扯了扯自己被淋湿的衣袖,怒视着眼前的这名女子。“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说是女子,其实是名容颜略有些憔悴的妇人。见到自己撞到了一名小公子,她连连道歉。不住的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灵儿本也无心为难,只是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如今被她的道歉弄的有些不好意思,连忙道:“没事的没事的,我就是被吓了一跳。” 妇人听此,不禁松了口气。朝她盈盈一拜,便称声离去了。 周围人一看并无好戏可看,便收回了视线。 不多时,花钰便返回来了。见到灵儿湿了半截袖子,顿时有些着急:“这是怎么了?” 灵儿不甚在意的摆了摆手,便将刚才的经过同他说了一通。 大庭广众之下的,花钰也不好掀了她的衣袖去看,只听她说并无疼痛,这才放下心来。“好了,出来的时间也够久了。咱们回去吧!” 灵儿弯起嘴角,道:“好。不过下次,还要出来。” 两人相携着离去,不多时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一名妇人挎着篮子从茶楼前经过,行色匆匆,似乎在找着什么。 大约是自己的孩子走丢了吧?有人猜测着,却对此事并不好奇。 第一百零六章 残念 卷曲的落叶,施施然飘落在地,没有溅起半点儿尘埃。 屋檐下,一张苍白的容颜即便在日光中,依然没有半点儿血色。仿佛是早已经死去了一样,连一丝多余的表情都不会有。 这样的神情,本是楚逸最喜欢的。但不知为何现在看来,竟觉得有些厌烦。人偶再精致再美丽,却终究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玩物而已。不会笑闹,不会有任何情绪左右,当真是无趣的很。 这一刻,他忽然收起了心中原有的打算。却注定将未来的走向,带到了另一个境遇中。 “小七儿,早啊!” 凌弃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收回目光,不言不语,只浅淡的颔首示意了一下。 对此,原本该是毫无感觉的,可今日楚逸却觉得有些无聊。不禁一脸笑容道:“小七儿总是对为师这样冷淡呢!” 凌弃扭过头去,直直的看着他。白玉面具遮挡了他半张容颜,仍旧能够看到他高挺的鼻梁,以及那满是笑意的薄唇同双眼。 他是有在真正的笑着吗?怕是没有吧!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是在伪装,假装自己是在微笑,假装是自己世间最善良的人,此举不仅恶心却令人着实厌恶的紧呢! “我不记得过去的事情……”她说着,顿了顿,眼睫微蹙,淡淡说:“所以关于你的一切也全部都不记得。” 她的意思楚逸明白的很,既然忆不起过去的事情,你这位师父我也想不起来,到底你是我的什么人,我还是真的不敢相信你的说辞呢!呵呵,看来即使是失去了记忆,后来形成的个性却没有泯灭呢!如此看来,当年那药果真是厉害的紧,让她关于过去分毫想不起来呢! 失去了记忆,性子依旧冷然且敏感啊!只是,少了几分乐趣呢!忍不住的,楚逸竟然期待起了凌弃的那张平静的容颜上能出现别的表情。或是喜悦,或是痛苦,或是恐惧,或许是……癫狂呢! 呵呵,真想看到这张脸上出现各种不同的表情啊!不然,纵然将她留在身边,也没有太多的乐趣了。纵然忍耐着想要将她压在身下,狠狠的蹂躏,却不期待她脸上只有一片冷静呢! 恶心,好恶心。 凌弃被那双眼睛中透露出的欲望深深的侵袭了,只觉得五脏六腑都不适起来,几乎有一种想要作呕的冲动。只是,男子却并未注意到自己的眼神中透露了些什么。或许他是没有注意,或许他压根就不在乎露出这样的破绽。 微垂的眼睫挡下了眼中的一抹幽光,凌弃静静伫立在原地,心中暗暗想到:将自己理所当然的当作是所有物吗?啧,还真是恶心的想法啊!恶心的男人,恶心的想法,令人憎恶的所作所为。 狂乱的思绪纷至沓来,几乎让凌弃无法维持那张冰冷的面具。但时光足以改变很多,她已经不习惯在人前露出任何表情来,即便是在小依面前,也仅是淡淡的情绪。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才让情绪缓缓的沉淀了下来,不至于为楚逸识破。 楚逸脑海中的想法也不过是一闪而过,如今看到凌弃不言不语的站在自己面前,不禁上前踏了一小步,好像要将她的全部容颜尽收眼底一样。 “你知道我的过去吗?” 空气中,忽然传来了她冰冷却又疑惑的声音。这声音不轻不重,不大不小,却恰恰阻止了楚逸继续迈出去的脚步。 微怔了下,他抬起嘴角,又是一派温柔的表情。“自然是知道的。小七儿想知道什么,为师都会言无不尽呢!不如找个地方小坐片刻,在这里说话确实有些不方便呢!” 凌弃没有说话,便是没有拒绝。对此,楚逸有些愉悦,连嘴角的笑意都加深了。“不如去花园中如何?可以赏景,还可以饮茶吃点心。” “好。”凌弃淡淡的说,眼中流露出的情绪并无半分对他所说的地方有半分向往。 花园凌弃自然是去过的,只是同楚逸走在一起,又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情绪。 想要极力克制自己不去把剑,忍耐着想要将身边这个人一剑杀死的冲动,凌弃垂下目光看着脚下,似乎是在研究着脚下那些用鹅卵石铺成的各种美妙图案所蕴藏的含义。 楚逸看着女子的所作所为,脸上露出了一种名为饶有兴致的表情来。没有参与到她童年的时刻,大约可以弥补吧!记忆中,小时候的她可是可爱的很呢! 凌弃研究着脚下的图案,实则却在暗中观察并注意着楚逸的动作表情。只是,那张白玉面具挡去了太多,委实有些麻烦。 凌弃忍耐着被楚逸从头打量到脚的目光,终于走到了小亭。 亭子里已经备下了热茶点心,看来楚逸已经暗中吩咐人去准备了。对此,凌弃并不感兴趣,只见楚逸坐下后,才选了他对面的位置。这也是距离他,看似贴近,实则距离却最远的位置。而且,还是一个方便观察他眼色的位置。 楚逸提起茶壶,为凌弃倒了一杯热茶。见她没有拒绝,只是静静拢在掌心,等待着茶汤变温,唇角笑意愈发的深切了。 “想知道什么,为师都会告诉你的。” “过去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同你是怎么认识的?又为什么会失去记忆?”一连三个问题,看似没有太大的关联,却已经是凌弃最想知道的。 “那为师便同小七儿说说看。为师遇到小七儿时,你可还是一个小孩子呢!可爱的紧,总想让人搂在怀中疼惜一番呢!”大约是想到了有趣处,楚逸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满是回忆的笑容。 “是嘛。”凌弃抬起茶盏轻轻呷了一口,淡淡说。谎言!第一个谎言。从的她记忆中,分明是在她少年时两人相识的,又何来幼年一说。不过,她倒要看看,他还能说出什么谎话来。 “听小七儿这口气,对为师不大相信呢!” “我无法想象,自己会有所谓可爱的一面。” 听到凌弃冰冷的声音,楚逸反而是放下了心来。方才他只是试探,确认她对于过去的记忆到底有没有。但看她的表情,却是对自己的话信了大半呢!不由得便觉得喜悦,自己编造的记忆或许可以将她蒙骗过去呢!有机会,便将人带回雪山吧!回到那个没有人打扰,一切最初开始的地方。 “呵呵,任谁看过小七儿以前的样子,都同现在的你联系不起来呢!就连小七儿变得这样冷淡,为师都有些讶异呢!” 对此,凌弃不发表任何言论,只静静等待着楚逸继续说下去。 楚逸见她不为所动,也不失望,便继续说:“为师遇到小七儿时,你可是很不听话呢!被人丢弃了,可怜兮兮的。所以为师才将你带走,不然你可是要死在那里了。后来,为师就带你去了天山,教授你武功……” “天山?”凌弃佯装好奇问道:“是西域的天山?” 楚逸淡然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于是,凌弃又说:“数月前,曾在西域偶遇一名沙盗首领,他说曾经同我相识,便是在天山之上。如今看来,倒也不是欺瞒之语呢!” 沙盗首领?楚逸掩去眼中的一抹深思,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选。估计这人就是情报上所说的那名西域人吧!若是没有记错的话,此人的名字叫做乌萨迈。当年,他可是时常偷偷的上天上来,勾引自己的小七儿呢! “是乌萨迈吧?”楚逸装出一副惊讶的模样,笑着说:“那可是你在西域结识的朋友,关系很是不错呢!怎么?你连他都忘记了。” 试探!凌弃轻轻摇了摇头,说:“关于过去的事情,我没有半点儿记忆,哪里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不过,这些日子里他却是一直跟在我身后。我见此人并无恶意,便也随他了。原来,还真的是如他所说,是少年时的玩伴。对了,你说我是被人丢弃的?可丢弃我的人可有留下什么线索,可知道我的父母是谁?” 父母吗?楚逸眼中闪过一丝冷意,面对着凌弃时却一脸遗憾的摇着头。“为师发现你时,你尚在一个襁褓中,周围没有半点儿线索。大约你的家人是真的不想让你活下来,竟然残忍的将你丢入了的正在燃烧的大火中。” 火!凌弃眼底一怔,但并没有忽视方才楚逸听到自己说父母时眼中闪过了一丝杀意。看来,他同自己的父母亲应该是认识的,而且竟还有仇怨。只不知道他们如今在哪里,是否已经为此人所害。 “竟然是这样……”凌弃的语气中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那这凌弃的名字,也是你取的?” 楚逸正暗自高兴着,凌弃已经全然被自己所说的话所欺骗。听到她表达疑问,便顺理成章道:“正是为师给你取的名字。因为你是被人遗弃,便在你的名字中取了一个弃字,而这姓为师本是打算让你同为师姓楚的。但发现你的地方是一个叫凌家村的地方,虽然你是被父母遗弃,但也不能让你忘本,便姓了凌字!” 啧,说谎都不打草稿了。楚逸啊,你还真当我是傻瓜不成。 第一百零七章 欲求 或许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复杂,在于的只是如何相处罢了。 就如同,凌弃此刻同楚逸之间的关系,总是隔着一层看不见的纱,拨不开,也看不透。更何况,她还没有什么心思去探究眼前这个人的内心世界。 楚逸是一名十分健谈的人,对此凌弃不得不承认。他讲述的内容很是引人入胜,即便那些通通都是谎言。 对于一个满口都是谎言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着深刻仇恨的男人,凌弃又如何会对他放心下来。只不过,在面对着楚逸时,很多都是来源于她最真实的表情,冷漠且淡然。 凌弃相信,楚逸所认识的自己绝对是这个模样的。不然,他也不会对自己的表现做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来。 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让这个男人对自己这样执着呢?即便是自己的徒弟,或者是心中带着那种可耻的想法,也不应该对她这样一个丝毫称不上是美丽的女人多加关注才是。之所以令凌弃有这样的想法,是有原因的。 因为,她清楚的注意到,楚逸每每盯着看她的目光分明是带着点怀念和惆怅。只是,那双眼睛却好像要透过她的身体,却看向另外一个人似的。那种眼神可以忽视,却也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没想到,一个两个的对自己这样执着,原来竟也只是因为自己或许像某个人罢了。替身这个字眼,从她身上还是诠释的彻彻底底呢! 太阳越升越高,渐渐的已经登上了顶空。而茶壶中的茶水早已经饮尽了,倒是碟子里的点心几乎没有动过。 凌弃做男人已经习惯了,对于这些小女儿家的甜腻点心并不喜欢。只是不解,为什么偏偏这种东西也会有男人喜欢?不由得,便想到了花挽月。明明茉莉香片同桂花糕好不相配,但这个男人每每饮茶,总是会有这样的搭配。桂花糕的甜腻会冲淡了茉莉香片的清香,是以并不适合搭配在一起。而稍甜的绿豆酥倒是十分适合的,不仅可以衬托出茉莉香片独有的清雅,更能为茶汤增添一分甘甜。 细眉颦起,凌弃将注意力重新回归到了楚逸身上。至于花挽月如何,已经不是她应该计较的事情了。 阳光正好,郊外的青草也满是淡淡的香气。草丛的野花怯怯的露着小脸,不住的打量着路上的行人。 天空中,一只小巧的灰雀扇动着翅膀,努力的飞翔着。 路上,一群人不紧不慢的赶着路,香车宝马,显然是世家子弟出来游玩来了。 前行的队伍中,男子穿着一袭青衫,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纵然如此,却没有为他的面容增添半分严肃之感。那张稚嫩的娃娃脸,不但看不出任何严肃来,反而有几分小孩子硬是装作老成的有趣感。 突然,见他朝天际伸出手臂。就见一只灰雀飞速的从天空俯冲下来,在他的手臂上停下。男子取下灰雀爪子上的一枚竹筒,将之送入了马车之中。 马车乃是上好的红木制成,透着几分雅致端庄的颜色。 掀开的车帘后露出一只纤长白皙的大手,将男子手中的竹筒去过,复又伸了回去。 片刻后,听到马车内传来一道温润的嗓音:“夜月,让人去查查楚逸这个人。” 这一行人正是花挽月等人。在途中,一群人就同另一队早已经准备好用来混淆视听的的人互换了下。让那群人扮作他们,继续向京城方向前行。而花挽月等人,则是化作出来游玩的世家公子,随意却坚定的向着刀剑世家的方向。 而且,为了不引人怀疑,众人早已经换过衣袍,并细心的易容过了。只是,这件事到了夜月这里却有些犯难。因为他那张铁面具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从他在江湖中至今,一直都是顶着那样的一张面具,很难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迫于压力,他只能取下面具,登时便震慑了一群人。谁又能想到,在他那张铁面下,竟然会是这样一张稚嫩年轻的容颜。怪不得要遮掩一番,毕竟刑堂的堂主是这样的模样,难免会让底下人不服气啊! 夜月见众人如此,免不得又是一番发怒。只是衬着他那张稚嫩到了极致的脸蛋,除了有趣,便无其他了。众人忍耐着笑意,决定回去后便将此事暗自告诉其他人分享。 正因为知道大家心中都在想什么,所以夜月一路上的脸都是绷得紧紧的,看起来颇为滑稽。 马车内,一袭红衣的花挽月紧紧握着纸条,对上面着重提到的几个字眼皱了皱眉。楚逸显然是一个人名,那么那所谓的行尸又是何物? “夜月,你也知道行尸?” 夜月一直贴在马车四周护卫着花挽月的安全,此刻听到他一说,微怔了下,便不甚确定的回答说:“主上,属下只听到过传闻。说这行尸是人死了一后诈尸后的模样,可以像活人一样行动,吸血嗜活肉,很是可怕。” 车帘被轻轻掀开,花挽月的表情带着几分高深莫深。“你且来看看这个。” 夜月接过来一看,不禁一愣。“这上面是说凌弃为一个名为楚逸的人掳走的,而且古家竟然还暗自培植了行尸!” “若是依照字条上的含义,当是没错。只有一件事不解,这楚逸到底是何许人也?依照你我对古一程的了解,此人也不过是仗着家业罢了,不值得畏惧。但仔细想来,上次凌弃中毒一事,便让本座十分在意。这古一程的背后到底有什么人,竟然能找到如此厉害的毒药。你说会不会,便是那楚逸。”花挽月这番话乃是用了密室传音,怕的便是隔墙有耳。虽周围都是他的亲信,但凡事还是小心为妙。 夜月知道花挽月的顾及,故而也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依旧看着前方。只是,却同样以密室传音回道:“主上的猜测颇有几分道理,既然这楚逸好像是突然出现的,那么想必同数月前古一程出去寻宝一事脱不了干系。” 数月前,古一程外出去不牢山寻宝,虽江湖人无人知晓他的行动。但早在他动身之前,夜楼便已经得到了消息。只是对于那宝藏的兴趣不大,并无争抢之心。寻宝一事,回来的却只有古一程一人,便有些耐人寻味了。那时,花挽月正在闭关,对此事也没有多加注意,如今看来确实是有不少的疑点。 凭借花挽月对古一程此人的了解,他的武功绝对没有厉害到那种程度。况且,跟随他一同去不牢山的人中,不乏一些高手,对付他可是绰绰有余的。若是真的找到的所谓的宝藏分赃不均,引发争斗也是有可能的事情。若是依照这件事的走向来看,难不成是古一程竟然将那些人全部击毙于不牢山中?这样想想,还真是没有半分可能。但若是他的背后有着一位顶尖的高手,这件事可就说不准了。 除了关于楚逸的身份外,花挽月还有件事比较好奇。古一程到底从不牢山中带走了什么,又或是被那里改变了什么。行尸是否同不牢山有关,到底哪里隐藏着什么? “夜月,楚逸此人怕是一个麻烦。”花挽月并未听说江湖中还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或许是隐世高人也说不准。戴着一张白玉面具,喜穿青色长袍,举止优雅,看起来不像是江湖人,倒像是受过良好的世家教育之人。 这样的人,若是出现在江湖中,不可能不会引起众人的注意。而关于他的身份,一层是他有意隐藏,一层或许是此人当真是没有在江湖中出现过。 为什么他要带走小弃?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还是,那只是古一程的授命?但一切的一切,现在仅凭猜测,是没有一个圆满的答案的。花挽月更加期待的是尽快抵达刀剑世家,将这些谜团一个一个的解开。 但这种事却急不得,于是逼近刀剑世家,就越要小心。因此,决定扮作世家公子出游便是最好的办法。一方面,不会引起有心人士的注意,毕竟这群人虽声势浩大,却并非为江湖中人。令一方面,也可以将楼中的一些高手隐藏起来。至于前面的先锋队。则早已经暗自潜入了刀剑世家附近,等待着接应他们。 越是接近目标,花挽月的先反而愈发的平静了下来。两人分别已经近十日了,见面时不知道要如何相处,才是花挽月比关心楚逸这群人更加重要的事情。 情字,最是折磨人啊! 再厉害的英雄,当面对着情关的考验时,也会比面对着千军万马要伤脑筋。 第一百零八章 渐近 天气甚是晴好。这样的晴天,在临安城已经许久没有见到了。每到春夏秋这三个季节,临安总是脱离不了雨水的眷顾。因此,一个难得的大晴天,绝对是可以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 等了这么久,连一点消息都没有,是个人都要生气的。 梦依便是如此。她在客栈中久等不见夜楼有消息送来,心中的焦躁几乎要将人逼疯了。凌弃是她重若性命的家人,哪里能看到她受到一点伤害。只要想到现在她就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遭受着各种未知的苦难,她就食不下咽。短短几日,就已经憔悴的不成样子了。 送去杀手楼的消息已经得到了回复,但到底只是经营杀人的买卖,对于找人这种事情并不精通。只是,却惊动了楚江同云梦泽这两个麻烦的家伙。 一群人待在客栈中,镇日里等待着消息,却也不是一个好办法。 于是,这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梦依便早早起身,洗漱完毕出门去了。 来到了夜楼前,看着这座雄伟的建筑,她深吸了一口气,便要上前叫门。 “姑娘。” 皱眉?梦依四下看看,见周围并无其他人,便指着自己问道:“你是在叫我吗?” 她身后是名穿着件杏色衣袍的年轻人,衣衫浆洗的干干净净,面容很是普通,但一双眼睛却温润的如同美玉一般动人。 “姑娘,在下想请问一下,这里是不是夜楼?” 原来是个外地人问路啊!梦依之所以如此毋定,便是因为在这江湖中,以及这临安城中,怕是无人不清楚夜楼的形貌了。 “这里便是夜楼。”她淡然道,转过身去,砰砰便敲响了门板。对于一个陌生人,她并不想有太多的交集。 年轻人见梦依的表现如此冷淡,稍愣了一下,便站在一旁静静等待着——叫门。 是的,梦依确实是在叫门。而她身后这个人,显然是打算坐享其成了。 对此,梦依虽清楚,也懒得理会。现在,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大清早的,懒惰的人还在被窝里的时候,梦依一个人就在这门口拍门很是畅快。 守门的小厮被吵醒了,揉着眼睛,喊了声:“谁啊!” 孰料,门外很是嚣张的说:“叫花挽月给我出来!他说好给我的答复呢!” 小厮一听这是个女人的声音,而且语气还十分的嚣张,不由得暗暗猜测着这门外的女人同自家楼主是什么关系。答复?难道说,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可言说的秘密吗? 江湖中一向不缺少八卦,尤其是像守门小厮这种并没有什么前途,且有些无聊的职业了。每天除了听听八卦,就是他们唯一的乐趣了。猜测着每日从这个门口经过的人,他是要去做什么,他会经历什么……诸如此类的。而现在,有一名年轻……偷偷从门缝看了一眼,小厮暗忖:还是一名美丽的女子突然来找他家楼主,这代表了什么!这就表示,绝对有八卦可以看啊! 只是遗憾的是,主上同夜堂主去京城了。唉……真是扼腕啊! 梦依叫了半天的门,都不见有人应声,当真是气坏了。 洛归雁看着这女子气鼓鼓的模样,不禁觉得十分有趣。因他医术惊人,前来求医的人多的不胜烦扰,他索性便躲到了山上去。接触的人,也只有自己的几名药童和一些鸟兽而已。这次,是为了一味难寻的药物,这才来找自己的老友寻求帮助,不想竟然遇到了这样一位有趣的姑娘。只是,不知道她同挽月是什么关系啊! “姑娘,你也是来找花挽月的吗?真巧,我也是……”洛归雁的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梦依恶狠狠的眼神怒瞪了回去。 “叫什么叫,我和你很熟吗?没看见我忙着吗?!”莫名其妙的跑出来搭讪的男人最可恶了!尤其是在梦依心情不爽的当下。 “开门!给老娘开门!”这嗓门,几乎可以媲美狼嚎了。 小厮被梦依的狮吼功吓得有些够呛,只能战战兢兢的说道:“主上同夜堂主去京城访友了,昨日刚刚离开的。” 梦依还放在门板上的手僵硬了,脸上的表情呆滞了。顷刻间,只听到她一声大吼:“好你个花挽月!老娘祝你半路掉坑,一路牺牲啊!” 啧啧,这姑娘的脾气真暴躁。洛归雁摸了摸鼻子,悻悻想到。 好啊!嘴上应着帮她找阿弃,结果倒好,一个个的都跑出去游玩了!游玩你妹啊!就知道是个不靠谱的,断袖子果然不是是什么好东西! 朝那大门呸了一声,梦一转身离去。 洛归雁怔怔的盯着她的动作,半晌也紧随其后。 梦依虽然并未习武,会的也只是一些粗浅的功夫,但洛归雁这么大一个人,她又怎么会看不到。 “你跟着我做什么?”她语气不善的说。 洛归雁微微一笑,道:“在下是也是来找花挽月有事的,不巧他不在家中,只能暂且离开了。” 梦依淡淡的打量了他一眼,就在洛归雁以为她会说些什么的时候,她竟然抬步继续向前走去。 难道他的容貌竟然如此可憎吗?虽说他算不上英俊,但起码也不至于丑的不能入目吧?摸了摸鼻子,洛归雁依旧跟在梦依身后。 忽然,前面的女子停下了脚步。让洛归雁一惊,也不由得停下脚步站在一旁。 “大路朝天各一方,公子不如先行吧!”那笑容端的是一个温柔贤淑,只是那眼神若是不想刀子一样超洛归雁飞射而来,怕是要好很多了。 饶是洛归雁再迟钝,也清楚自己定是惹了这位姑娘的晦气。又忍不住摸了摸鼻子,他的脸色有些发红。“还是姑娘先行吧!” “不,还是公子先行吧!”谁知道你有什么企图,虽然长得是一副人样,谁知道你背地里有什么龌龊心思。 “姑娘先行吧。”虽然这姑娘脾气是凶了点儿,但他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占了人家的便宜。 忍!强挤出一丝笑容,梦依柔声道:“既然如此,那就请公子不要再跟在奴家身后了。” 他,他真的没有跟踪她啊! 洛归雁想要解释,但无奈伊人已经转身离去,便半点儿解释的余地都没有给他留。“唉……”好不容易下山一次,竟然遭到如此误会。想必,那位姑娘竟然以为他是一位登徒子吧!真是的,亏他还对那姑娘颇有好感的模样呢! 梦依一路回了客栈中,心情由最初的愤怒,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她又没有给夜楼付钱,人家凭什么帮她找人啊!说到底,那花挽月同阿弃之间也不过只是绯闻罢了。亏自己还当回事儿似的,不知道人家背地里如何笑话她呢! “唉……”长叹一声,梦依踏入门去。 “还是没有消息吗?”乌萨迈的脸色有些难看。这里是中原,不是他的地盘。这种半点儿忙都帮不上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旁边的阿红见状,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示意他不要太过着急。 这情形,若是搁在往日里,梦依竟然会眼冒精光的。可现在,她连半点儿兴趣都提不起来。只淡淡的看了两人一眼,便走进了房门。 片刻后,人又走了出来,只是手中多了一只包袱。 “你要离开?”乌萨迈问道。 “嗯。”梦依点了点头,“与其待在这里继续等待,倒不如另想办法。”她已经忍耐了这些天,无奈再忍耐下去了。 “那好,我也同你一起离开。” 于是,一行三人便退了房,准备离去。 刚走到门口,便看到一名穿着杏色衣衫的男子走进门来。 乌萨迈并无反应,倒是梦依勃然大怒道:“好啊!你果然是个猥琐的跟踪狂!” 洛归雁刚进门,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一看,果然是熟人。正要上前打招呼,却听到一声怒斥。 一看,旁边的人看着他的表情都变了。洛归雁不是第一次被围观,但是第一次被各种轻蔑质疑的目光,到还是第一次。只是,这种体验并不美好,相反的只觉得羞愧不已。虽然,他并没有跟踪人家。 “姑娘,在下并没有……啊……”一句话还未说完,只觉得身下一痛,让他恨不得立即昏过去。 梦依一脸淡然的收回踢出去的右腿,看着趴到在地上的男子,冷笑道:“活该。” 旁边的所有男人们,齐齐都下意识的加紧了自己的双腿,无端的觉得有些——蛋疼。 作为一名大夫,洛归雁向来是对各种疑难杂症都了若指掌。知道每一个病症发作起来的症状以及痛苦的程度,但这撩阴腿却还是第一次经历,真是痛的惨无人道啊! “姑,姑娘,你误会了。在下……” “走了。”梦依拨了拨头发,拎着小包袱,直接从洛归雁身边路过。 当已经看不到三个人的影子后,才有人将洛归雁从地板上扶起,并且语重心长的告诫说:“这小娘子模样是好,但追求是讲究步骤的,跟踪自然是不对的。” 可怜洛归雁痛的几乎说不出话来,却还有接受旁人的说教。唉,可怜,可怜啊! 第一百零九章 麻烦鬼 天色不错,鸟语花香,好一个艳阳天啊! 只是,在这好一个晴天里,梦依的心也犹如头顶上那颗偌大的火球一样,让她几乎到了想要发狂的地步。 “乌萨迈,下去警告那个小子不要再继续跟着了!”说着这话时,梦依不忘扭头探出车窗,对外面那名穿着杏色衣衫傻乎乎笑着的男子投去狠狠的一瞥。 乌萨迈有些无奈,这里毕竟不比大漠中,人命还没有轻忽到那种地步。不然,他知晓拔刀便能将那小子给解决了。但现在要面临的问题上,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子竟然胆大妄为的跟了他们一路了。 看见梦依探出头来,马上的男子笑着朝她挥了挥手。更惹得梦依气闷不已,暗想难不成是今日出门前没有看黄历不成,竟然招惹了这种麻烦来。 梦依身后跟着的人正是洛归雁,而且也已经跟了有一个多时辰了。 从客栈出来后,梦依便决定离开临安城,至于目的地不定。总之是边走边查,只为找出凌弃的下落来。 只是,他们几个人卖了一辆马车,刚刚离开城门后不久,就有一匹枣红小马从后面追了上来。速度不快,却始终不紧不慢的跟在马车的后面。 梦依进来心情不好,洛归雁此举显然被她当作是了别有所图,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了。只是,这点洛归雁并不知晓。他从山上下来,就是为了请花挽月帮忙寻找那一味难寻的药草。今晨听说他并不在家中,恰巧遇到梦依,只觉得她有趣,便有心结识。 说起来,洛归雁已经有好几年不曾下过山了,对于外面的世界多了几分陌生感。而梦依的出现,就好像在他面前多了一盏指路明灯一般,为他接下来的路指名了一个方向。反正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如就跟在他们身后,走走看看倒也不错。 于是,带着这种心情,便顺理成章的跟在了马车后面。洛归雁常年埋首于药草医术中,对于人际交际并不大了解,一番作态自然被人当作了是别有用心了。 乌萨迈看了看车上这两名女子,无奈的叹了口气,一扯缰绳,将马车停下,便跳了下去。 洛归雁远远的就看到马车停下,见一名身形高大,明显有着异族血统的男子向他走来。 “兄台,不知道可是有事找在下?” 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洛归雁在梦依眼中是个讨厌鬼,在乌萨迈眼中也不过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了。虽然不清楚他为什么跟在马车后面,但因为他心无偏驳,自然看出此人没有恶意。但无奈,现在梦依就是不准人家跟在身后他也是没有办法。 “你为什么跟在我们后面?”乌萨迈学不来说话委婉的艺术,直截了当便问。 洛归雁微怔了下,羞赧的表情一闪而过。“在下并无恶意。只是,在下久居山中,许久不曾下山过,对外面的世界早已疏于了解。方才见兄台一行人意欲出行,在下便想跟随在马车后面,以免……”说到这儿,他的脸上闪过一丝绯红。“以免迷路。” 乌萨迈还不曾见过男人脸红的,今日里倒是头一遭了。只是,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脸红,这种感觉委实不大美好。想了想,便道:“那你跟着便跟着,不过要走远一点。我那马车上有女子,你跟随,确实不大好。” 见洛归雁连连点头,乌萨迈便转身回到了马车,挥动了马鞭。 梦依只见洛归雁不再跟上来,还当时被乌萨迈给说教了一通。这些日子不曾睡一个好觉,虽然这马车颠簸的不大舒服,但不知不觉的竟给睡着了。 阿红看着梦依一脸渴睡,摇摇晃晃的随时都可能撞倒车壁的模样,无奈一笑。伸出手臂,揽着她的身子靠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车帘被风吹起一角,恰被乌萨迈看到这一幕。却不知为何皱紧眉头,神情中略微有些不满。 天气晴好,洛归雁端坐在马上,欣赏着沿途的风光,倒也惬意的很。许久没有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连目光中都了几许的新奇。 他不由得猜测着花挽月到底去京城有什么事情,想到上次被带上山的那名女子,仿若了然一笑。他倒是清楚花挽月父母皆在京城,想必这次回去是禀告父母亲,打算成亲了吧! 此刻,被众多人所惦记着的花挽月却并没有去往京城,而是下榻在了一个寻常的民居中。 略显狭小的小院,平淡无奇的屋舍,院中有几只母鸡闲适的散着步,一切都平常到了极致。 但这个院落却是早先抵达的人着手准备的,俱是平常,却也有着不平常的一面。 如今,这附近的屋舍中居住的早已经非普通百姓,尽是夜楼中人,其中不乏一些武功高强的高手。 花挽月走进屋舍后,夜月便忙着为他搬出一把擦得干干净净的椅子,略有些局促道:“让主上受苦了。” 花挽月自出生起,享受的便是锦衣玉食。这些年虽出入江湖,却也是一副养尊处优的性子。如此简陋的屋舍,怕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是对于这些,花挽月事实上却是不大在意的。当年随师父习武时,他所经受过的远比夜月想象的要多。还曾经被师父丢到过黑熊的洞穴中去,那里的恶臭味,让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这也养成了花挽月那小小的洁癖。 坐下后,端起夜月递上来的热茶,花挽月淡淡问道:“那边可有消息?” “主上请放心,属下已经派人悄悄守在古宅附近,只要一有动向,便立即来报。” “凡事还是小心为上,这里不比临安城。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让大家都小心这点儿,这古家可不是吃素的。” “属下明白。主上舟车劳顿,还是稍作休息吧!” 花挽月放下茶盏,轻轻点了点头。虽然已经来到了她现在所处的地方,但心还是无法平静下来。原来思念,竟然是这样磨人的一个词语啊! 对于花挽月等人的到来,古一程一无所知。每日里除了修炼楚逸教导的功法外,其余时间大部分是用来处理家族事务以及操练自己手下的行尸了。 古家的族长古奇的年纪还很年轻,却早已经有了想要隐退的心思。而古一程,不出所料,定然会是古家的下一任族长。 如今的古家早已经不复当年,但古奇相信自己的儿子会重新将古家带向辉煌的未来。因此,对于古一程所做之事,他可是全然的不在意。只要儿子争气,就比什么都好。况且,儿子操持着家业,他也能分出更多的时间来寄情山水,畅游大夏的风光了。 虽然对于族长之位,早已经被有心人惦记着。但无奈古奇为人强势,这些年都未曾让人得手。如今虽然换来了一个古一程,虽是少年人,却也不逊于他的父亲,甚至隐隐有青出于蓝的架势。 “少爷,您已经看了一上午的账册。再看下去眼睛可受不了了,奴才让人准备了酸梅汤,给少爷您去去火气吧!” 古文跟在古一程身边已经十年了,对于古一程的喜好可是掌握的清清楚楚。这冰镇酸梅汤,一向是古一程在夏日里最喜欢的消暑饮品。哪怕有再稀罕的瓜果,也不敌那一碗酸酸甜甜,口舌生津的酸梅汤啊! 古一程接过青瓷小碗,很快便一饮而尽。末了,他有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说道:“一碗不解渴,再来一碗才是。” 但却遭到了古文的拒绝,他振振有词道:“现在还未到一日的最热之时,少爷切莫因为贪凉而坏了肠胃。冰镇酸梅汤固然消暑,但也不可多饮啊!” 古一程微怔了下,无奈笑道:“什么时候起,古文你竟然也学会了一副管家婆的腔调。” 古文弯起嘴角,一笑道:“还不是前些日子,奴才发现少爷身边竟然也有了贴心的通房。为了少爷的身子着想,这样寒凉的东西自然是少饮为妙。不过,少爷可得抓紧娶名少奶奶回来才是,这通房可不能先诞下麟儿啊!” 古一程听他越说越偏题了,不禁清咳一声,略有无奈道:“古文啊古文,你家少爷我要娶妻可早着呢!男人不是如此,女人也就那个样子罢了。倒是古文你年纪也不小了,身边也没有个可心的人儿。不如,稍待几日,让本少爷带你去青楼开开荤,见识一下可好?” 古文一怔,脸色一红,怒道:“少爷!这种事……这种事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说出来!” 见他憋红着脸,羞愧不已的模样,古一程不禁莞尔一笑道:“男欢女爱罢了,古文无需介怀的。”原来自己这小书童的罩门竟然是女人啊,还真是让人意外的很啊! “少爷,你在这样……”古文佯装一怒,说道:“奴才不理您了!”说罢,转身便离开了。 被留在书房中的古一程忍不住喃喃道:“怎么感觉着这小子才是主子似的?” 古文一路匆忙而行,险些撞到迎面走来的男子身上。他定了定神,一看来人,忙恭敬道:“楚先生,古文不慎冲撞了。” 楚逸淡淡看了他一眼,道:“你家少爷可在书房中?” 古文忙道:“在的在的。奴才刚从少爷的书房中出来,少爷正在看账册呢!” 听完他的回答,楚逸迈步便向书房走去。 “这是要去做什么?”古文有些奇怪的挠了挠头,转身又朝来时的方向继续走去。 天空中只有浅浅的云丝,一只展翅高飞的灰雀鸣叫着,从枝杈顶端消失不见了。 第一百一十章 茉莉 和风送来的除却浅浅的草叶清香,便是不知在何处的荷花淡雅的香气。 树叶上卷曲着的绿色毛虫,也仿佛被这晴好的天气感染,缓慢的舒展了身子,惬意的晒起了太阳。 嗖。 一道黑影破空袭来。毛毛虫躲避不迭,立时被击中,化作一滩模糊的碧绿血肉。仔细一看,那暗器竟然是一枚葵花籽。 窗前有一张花几,上面的花瓶早已经被移开别处了。现在,一碟刚刚炒制好的葵花籽还冒着热气,一壶清香的茉莉香片,打发时间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院中独有一人,少了几分人气,却并无落寞之感。 凌弃很是享受这种时刻。楚逸不在,她便在房间中偷偷习武了一个时辰。直到累了,才对外面喊道,要了这茉莉香片同葵花籽。 外面监视的那些人是最近才出现的,是在那日自己独自走出门,去往花园后才出现的。看来,楚逸并未对自己放心,还是多方戒备,毫不放松。 近来不见他任何动作,倒是让人有些无奈了。这种把握不到对方脉络的感觉,委实不大好。 对于楚逸的心思,凌弃可是看不清了。揣摩他人心意向来不是她的强项,更别说楚逸这等人了。怕只要他不出现在她面前,就已经谢天谢地了。但如此,离开这里还是放在她心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借着饮茶的动作,可以很好的观察周边的环境。凌弃虽然对自己的武功十分自信,却并不自负。这些年过去了,楚逸的武功看似并没有提高,但凡事可不能一概而论。且这古宅之中暗处不知道隐藏着多少高手,她纵然要离去,却也不会拼的个两败俱伤。 这茉莉香片,委实不错啊! 唇角勾勒出一个细微的痕迹,凌弃微垂眼睫,静静的饮茶。 守在暗处的几人不禁抬手打了个哈欠,暗道这样一个瘦弱看起来毫无威胁的小子为什么偏偏被这么多人看管着。难道说,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楚逸进门时,古一程还没有从若有所思中回神。见他进来,神情中略有慌乱,却还是起身相迎。 书房的门扉一直紧闭,按理说是不该如此。但楚逸又岂是会敲门之人,直接便推门而入。 楚逸对于古一程的奇怪并不敢兴趣,只淡淡说道:“找人去安排人手,不日我将离开此处。” 古一程一怔,不禁道:“前辈这是要离开?不知道您要去往哪里?” “西域,天山。”谈及那个地方,楚逸眼中难得闪过一丝怀念。天山的条件虽然不如江南的舒适,却胜在一个安静,且无人打扰。在接下来的岁月中,自己便同小七儿生活在那里,想来也是一桩美事了。 “晚辈这里还有一些事情没有解决,不知前辈可否在留些时日。”虽然古一程对于楚逸忽然撒手不管这件事十分的不快,不过却还没有被愤怒蒙蔽了自己的头脑。楚逸是什么人,岂是现在的自己能惹得起。凡事都得迂回而来,切记不可急躁。一个不小心惹到此人,可就是大大的不妙了。 楚逸挑眉,略有些奇怪的问道:“怎么?到底还有何事未曾解决?”当初对于古一程他存的也不过是个利用之心,这一点想必古一程自己也是明白的。彼此互相利用,如今他要离开,又有何不可。 “前辈教导晚辈的一些武功,晚辈还没能融会贯通,有些地方不解,想求前辈再教导一番才是。” 古一程这一番话说的甚是恳切,楚逸想了想,便没有拒绝。“那好,我便再待上几日罢。” 古一程一脸惊喜道:“如此,便谢过前辈了。” 楚逸对于古一程的表情很是受用,便淡然接受。末了,不忘补充道:“不过,我只待三日。三日后,便立即离去。”他也不想将自己的时间都耗费在这个上面,如今对他来说,更重要的可是他的小七儿啊! 古一程心中闪过一丝不悦,却一脸感激涕零的表情道:“晚辈明白,绝对不会耽误前辈的时间。晚辈这便去让人准备,待三日后,定让前辈舒舒服服的回到天山。” “如此,我便放心了。你若有不懂之处,尽管差人来寻。现下,我可是有事要做,就不陪你了。”说罢,朝古一程轻轻点了点头,转身便离去了。 待楚逸离去后,古一程收敛了脸上的表情,眼中的情绪有些愠怒。片刻后,他离开书房,朝古奇的院落走去。 空气中满是鲜花的香气,夹杂着少女银铃似的笑声。 还未走进,古一程便看到了一副花间追蝶的场景,不禁蹙眉道:“父亲!” 古奇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见是自己的儿子,被打扰到的不快才稍稍的少了几分。“有事吗?” 少女好奇的从一旁凑了过来,看了看古一程,又看了看古奇。“老爷,这是谁啊?” 古奇微微一笑,说:“这是……” “父亲,儿子找你有要事相商。”古一程冷冷打断了古奇接下来的话,目光也不若往日里的温柔。 少女被惊吓到了,怯怯的往古奇身后躲藏着。 古奇无奈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柔情的安慰道:“茉莉啊,你什么都好,就是这胆子太小了些。” 被叫做茉莉的少女羞红了脸,一双眼睛里写满了羞意。 这模样让古奇怜爱大生,虽有心对这娇人儿疼惜一番,但无奈旁边还有一支名为古一程的木头桩子。 “茉莉啊,你就在这里待着,我去去就回来。”叮嘱了一番,古奇便引着古一程朝内院中走去。 经过转角时,古一程回眸一看,见那名为茉莉的少女竟然是痴痴的盯着父亲的背影,不禁蹙眉。 “父亲,这茉莉是从哪里来的?”进入书房后,古一程便问道。 “茉莉啊,是几日前,为父从街上买的。怎么?她有什么问题吗?” “不,并没有。”古一程作为古奇的儿子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知道他原来喜欢的是这个调调。往日里也不乏有人给父亲送些舞姬来,父亲都推脱了。原来,他不喜艳丽的蔷薇,独爱的只是那淡雅的茉莉啊! “父亲,楚逸打算要离开了,就在三日后。” “什么?!”古奇一凛,惊讶道。这楚逸可是一个人才,留在他们身边必能给他们带来不小的助力,如今此人竟然要离开,古奇怎能不惊讶。“你没有想办法留住他吗?” 古一程嗤笑了声,道:“父亲,你觉得楚逸那种事是随随便便可以收买的吗?”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的性子,权利钱财美色全然不在乎的人,又有什么东西能将他收买呢? “这……”古奇对于楚逸虽然不大了解,但时常听到古一程谈起,也是有些知道的。“那既然如此,也只能让他离去了。此人的性子,捉摸不定不好对付。你莫要同他硬碰硬,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好言相送,让他安逸的离开罢。” “儿子也是这样想的。只是,就这样简单的让他离开,未免太容易了。”古一程笑笑,起身对古奇说道:“父亲年纪也大了,有些事情还是顾及一下的好。” 古奇知晓他所说何事,也是一笑,不在意的摆手说:“无事的。别看我这年纪大了,但身子骨可是好的很。茉莉啊,可是十分喜欢为父的。” 不知为何,古一程的心中有些不屑,却还是笑说:“如此便好。只是,有些事情还要注意,儿子可不希望有一名身份低下女子生出的庶弟庶妹来。” 送别了古一程,古奇立即奔赴院中的小花园,又同茉莉笑闹在了一起。 夜,很快就降临了。 今夜无风,月色投注下来,在地面上留下了斑驳的树影,有的似写意山水,但大多都像张牙舞爪的怪兽一般可怖。 房间中有着浅淡的香气,淡淡的,却是茉莉花盛开时的味道。 一道黑影从窗外跃了进来,嗅到空气中的茉莉花香,怔愣了下,脚步未停,直接便走到了内室。 月光的明亮并未加诸到房间里来,只在地板上留下了一道浅淡的光晕。 空气中,漂浮着茉莉花香。榻上,一对男女静静而眠。 男子看起来五十多岁的年纪,身形虽还算健硕,却因近年来缺乏锻炼而显得有些松弛了,面容也不复年轻时的英俊。在他身侧,是名娇弱的少女,二八年华,却是睡在一名老者的身侧。 来人冷嗤一声,手指缓缓伸出。 第一百一十一章 乱序 月光清浅,偷偷的亲吻着少女白皙的脸颊。 红润的唇微微上翘,连在梦中都是笑着的。 黑影的手微微一顿,却还是果断的伸出,摸上了少女的颈侧。 “唔……”少女一惊,张开双眸,眼神中满是惊惧。 黑影冷笑了下,探手捂住她的嘴巴,轻轻将人从床上拖了下来。衾被下,少女只着了一件堪堪遮住雪峰的月白色并蒂莲肚兜,下身不过一件水绿色小裤。一双嫩生生的笔直双腿暴露在月光下,因惧怕而微微颤抖着。 由于嘴巴被捂住,不能言语。少女只能不住的将目光投向床铺,期待那里的男人能来解救她。但令她失望的是,男人早已经疲累的睡熟了,丝毫没有被这里的动静所影响。 黑影目光冷酷,不顾少女的挣扎,一手点了她的哑穴,一手拖拽着将她抱起。 内室牵连着一扇小门,后面便是浴间同净房了。 地方不算大,却规划的井井有条,甚至还造了一座浴池子。 黑影将少女随意丢在一旁,上前探了探,那池水竟然是温热的。不禁冷嗤,看来这老家伙为了讨这少女欢心,竟然将这里连接了后山的温泉。 少女哆嗦个不停,此刻见黑影停下,便挣扎着想要往外逃跑。 但黑影实则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却也在暗中注意着少女的反应,见她有心要逃,双手一用力,便将人困在怀中。 少女越是惧怕,黑影便越是开心。 从身体上的接触,虽然看不清黑影的面容,却让她知道黑影竟然是一个年轻的男人。而他掳自己来,不外乎那一件事。由此,便令少女更加害怕了。 黑影看出了她的恐惧,故意慢条斯理的将手指按在了那薄薄的小裤上,无需用力,便将那单薄的布料彻底的撕裂了。精致的丝绸,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就化作了一团碎布。 私密的地方被人用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少女下意识的并紧双腿,想要环住自己。但双手被缚,只能任由那目光一遍又一遍的在自己身上来来回回。除了恐惧外,更多的还是羞窘。 但黑影仿佛对于她的表情很感兴趣似的,手指缓慢上移,拨弄着肚兜上的系带。轻轻一勾,顺滑的布料便从身上滑脱了下来。一对以少女纤瘦的身体显然有些丰满的雪峰顿时暴露在了窗外投入的月光下,嫩白的,有些晃眼。 黑影的呼吸忽然一紧,双手眷恋的在那两对雪峰山任意揉捏,将它们变换成各种的形状。 少女娇娇怯怯,不能动弹,只能小心的抗拒着。 忽然,身下探入一指,让她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呵……” 黑影有趣一笑,手下的动作愈发的放肆起来。 少女本是年轻,身体正是敏感的时候,没几下,竟被撩拨的春潮泛滥。 黑影再也无法忍耐,拉下外裤,便下沉入巷。 那舒服紧致的触感,让他整个人不由得低吟了一声。 胯部小心又缠绵的扭动着,一双眼眸直勾勾的盯着少女的反应。 虽是被强迫着,但那感觉实在是舒服的紧。年轻的身体到底比年老的男子更加有力,带来的感觉也不一样。渐渐的,少女娇喘连连,竟是缓慢的迎合了起来。 见此,黑影的动作愈发的快速起来。 昏暗的浴间,只听肉体拍打的声音,以及泽泽令人脸红的水色。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茉莉香气,仿佛趁着夜色,有无数的茉莉花瓣缓慢盛开一般。 少女的脸色晕红,双眸水润,她的唇角绽开了一抹笑意。“舒服吗?” 黑影的双目渐渐迷茫了起来,竟呆滞的回道:“舒服。” 少女满意一笑,小声而又温柔的问道:“楚逸是什么人?” “楚逸是我在不牢山偶遇的,他的武功十分的厉害。”黑影傻乎乎的回答道。 “行尸又是怎么回事?” “在不牢山发现的难老泉,传说中可令人长生不老。但事实上,只可以令尸体宛若活人一样,供人驱使。” “如何供人驱使?” “只要在泉水中加入你的一滴鲜血,就可。” “那彻底杀死行尸的方法是?” “砍掉其头颅便可。” “楚逸最近可有什么动向?” “他打算带三回到天山。” “三同他是什么关系?” “他说是师徒,但好像是情人。唔……我……” 少女眼中精光一闪,手指仿佛无意识的抓着黑影的衣襟。小嘴微张,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纤细的腰肢扭动着,吞吐着男性的阳刚。 黑影的眼神一派清明,看着少女如此模样,猛地将她抱在自己身上,大刀阔斧的享用了起来。 几番云雨后,少女身下一片狼藉,身上却没有任何痕迹。她娇喘连连,双腿不住的颤抖着,一副不堪宠爱的娇弱模样。 黑影系好腰带,看着少女的身下,也未打理,便将人又重新抛回了床榻上。在他来之前,她已经同那老头子颠鸾倒凤了一番,不然他也不会轻易的手。 点了少女的睡穴,黑影如同来时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夜色依旧,灰雀拍打着翅膀,划过夜空,寻找着巢穴的方向。 清晨,古奇从睡梦中醒来。皱了皱眉,按着自己有些闷疼的额角,看向身侧。茉莉正酣睡着,容颜中尽是满足。 他不禁一笑,拉开被子正要下榻。然,却见茉莉不着寸缕,忽而一顿。他明明记得…… “老爷,不要啦……”睡梦中无意识的呓语让古奇一怔。恍惚间忆起的昨夜那个有些荒唐的梦境,难道说自己在睡梦中,竟然又拉着她缠绵了一番。 这个想法令古奇微笑起来,神情中也满是畅快。看来自己老当益壮的很啊!翻身下榻,穿好衣袍,便离开了。 在他走后,榻上酣睡的茉莉翻了个身,抱着被子继续睡下去。 男女暧昧的呻吟声不绝于耳,在这白日里听的人脸红不止。 古一程衣着整齐坐在桌边,手中捻着一片薄薄的水绿色布料,面前一盏香茶,几碟点心。 圆桌对面,是一张宽大的床铺,足以供四人同睡。 然,此刻那上面,却是一副足以令人鼻血横流的情景。 男女面容相同,女子身段窈窕,男子身形虽略显瘦削,却胜在肤色白皙,肌理顺滑。任谁看去,都会知道这是一对难得面容相同的龙凤胎。但此刻,这对男女却是滚做一团,放肆的行着那事。 作为一名看客,古一程显然是十分捧场的。看着这幅乱伦的场景,眼神中尽是兴味。 他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才拥有那些古怪的兴趣,大约是从母亲过世后吧。母亲过世那时他已经十三岁了,虽是少年的年纪,但对很多事情已经有了了解。母亲的死并非平常,而是被人活活气死的。 那一日,他带着从外面买回来的糕点想送给母亲吃,便听到了屋子里传来那样的声响。 犹记得,平日里严肃的父亲,竟然会说出那种话来。端庄的母亲不堪受辱,便被活活气死了。 自己的丈夫当着自己的面同几名姬妾亵玩在一起,而是还是在自己的床上,这种事情让书香之家的母亲如何能接受。 也是那时,让古一程知道了父亲的另一个不同的面貌。那样的肮脏,可耻到他都不想用任何词语来形容。 在这古家大宅中,又潜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腌臜之事。 古家,应该早早的倾覆才是。在江湖中屹立的久了,终将被其他的事物所替代。 对于让古家兴旺,古一程更期待的是让这里逐渐走向灭亡。古一程志不在此,他渴望权势,却并非这里的权利。从小古一程就有一个愿望,可以成为一名保家卫国的大将军。多少次,他同父亲说了想要去考武举的念头。但父亲不仅不答应,还认为那是一件不能被接受的。古家作为刀剑世家,在江湖中早已名气,但若是古家的大公子当了官,怕这又将是另一幅光景了。 床榻上的男女纠缠着即将步入尾声时,古一程忽然站起身来,缓步上前。在两人还未回神时,便将两人迅速的拉开了。 身体上还未得到满足,让两个人有些不满的皱眉起来。 古一程冷笑道:“本少爷是来看戏的,可不是让你们真的享受起来。” 这兄妹二人跟了古一程也有些日子了,自然清楚了他的脾气,当下便不敢动弹了。只是被欲望折磨的两人,表情略微有些扭曲。 古一程满意一笑,松开了手臂。“不准动弹,本少爷要再看一会儿。” 即将步上顶峰,却被迫终止的折磨哪个人能忍受的住。 兄妹两人好不可怜,都期待着古一程能让他们得到满足。 只是,古一程对于他们的目光视而不见,自顾自把玩着手上的布料,也不知道想着什么。 第一百一十二章 惊澜 时间或许可以改变很多,又或许是一成不变。 年华渐渐老去,最终消失化作一杯黄土随风逝去。这大抵,就是每个人的一生了。无论身份的高贵与卑贱,在死亡降临时,所面对的都是一样的待遇。死亡不会因为你的财富和权利停滞,亦不会因为你的贫穷而过早的到来。凡事总有定论,死亡也亦然。死亡是捉摸不定的,是以才显得尤为可怕。 在此生第二次面对死亡时,楚逸的心中竟然浮现出了远远超出他预料他的恐惧。原来对于死亡,他竟然是如此的畏惧啊! 看着对面那双不屈且满是恨意的黑眸,他不知为何忽然稍稍抬了抬嘴角,努力绽放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抹笑意。 黑眸中闪过一丝诧异,手中的长剑亦有些发怔。 借着这个机会,楚逸奋力出击,右腿抬起,狠狠的踹出。 那人竟然没有反应,便这样坠下了山崖。 山势陡峭,万丈深渊看不到底,人摔下去是断然不会有生还的可能。 楚逸无奈一笑,脸上的血污已经染成一团,让他这张俊逸出尘的容颜狰狞中带着几分古怪。胸口的伤口越来越痛,血液的流速他已经无法阻止了。 他只能缓慢的坐下,忍耐着胸口的剧痛与晕眩,慢慢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终于,眼前一黑。他整个人仿佛都放松了一下,陷入了那一场沉睡中。 但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在这场永久沉沦下去的睡梦中醒来。仿佛一切的经历不过只是一场噩梦罢了,梦醒了,就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但胸口上的痛楚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这并非是一场梦境。他是确实还活着,虽然他不清楚他为什么没有血流而死。 从土地上爬了起来,楚逸艰难的挪动着身子。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此刻天色早已全黑了。黑暗中潜藏着的危险是远远想象不到的,这一点楚逸尤为的清楚。 他需要一个能供他藏身修养的地方,而且一定要绝对的安全。 胸口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他简单的为自己的包扎了下,便在山中寻找起来,终于找到了一个早已经废弃了洞穴,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留下的,隐蔽且安全。 楚逸在这山洞中一住便是一年。他的伤势委实太严重了,侥幸能活下来已经是幸运到了极致。除了养伤,他什么都做不了。更让他气愤的是,当初那一剑不禁伤及了他的心肺,还挑断了他的筋脉,让他日后的武功无论如何修炼,也达不到鼎盛时期了。 “呵,真是爱计较的小家伙。”就因为当初自己刺了那一剑,所以现在要报复回来吗? 若不是他的伤势还没有好转,他真的想下到了山谷中,却看看他那小七儿如今成了什么模样了。是化作一摊白骨,还是早已经被野兽分食干净了。 楚逸完全好转后,已经是一年半以后了。这时的他哪里有当初的儒雅,俨然一派山野村民的架势。衣料粗糙,形容也十分的憔悴。对此,他本人倒是不大在意。这山间的药材十分丰富,有些是有钱也难以买到的。这也是他当初来这里的原因,便是想要找寻一些珍稀的药材,不想却险些让自己成为了自己的葬身之处。 这日,随意在溪流中洗了一个冷水澡,换上了一件干净衣袍,并且修整了胡髭的楚逸终于打算去寻找可以通向山谷中的道路。 寻找的路程没有他想象中的艰难,很是快速的就找到了。这一点,让楚逸有些诧异。 山谷中,并不是他所想象中的那样可怕。相反的,却是一派早已经被人涉足过的模样。看周遭的模样,这个地方竟然是时常有人类踏足。那为何近在咫尺的山峰上,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人类的足迹? 直到后来,楚逸才知道。原来,不过仅仅只是这么近的距离,却一面是危险,一面为安全。山谷中看似危险,却没有多少凶猛的动物,而在山顶之上,却生活着狼群以及黑熊这等危险的物种。 想到这里,楚逸不由得笑了笑。在他这养伤期间,竟然一次都没有遭遇过,还真是幸运的很呐。 在山谷中找寻了一周,果然没有找到小七儿的尸身。对比了一下当初她坠落的地方,楚逸便认定她人已经死掉,尸体被野兽们分食了。 只是不曾想,在两年后,楚逸再次来到此处时,却偶然听人说。 “哎哎,你们说这山谷中是不是邪门了?这好端端一个人竟然说出现就出现,说失踪就失踪的!若不是大白天的,看着他那一身黑衣,满脸血腥,老子还真以为是自己撞鬼了呢!” “这位兄台,不知道你所说的是什么事?小弟偶然经过此处,对兄台的故事十分的感兴趣。” 两名猎户一看来人面容俊逸,只是却被一道深深的疤痕所毁掉,不免觉得有些可惜。再见此人形容气度皆不像普通人,同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倒是十分的近似。对于读书人,他们这些粗人还是有几分敬意的。于是,便将这件事原原本本的同楚逸说了一番。 大约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那一日,也同今日一样,是一个十分明朗的天气。 无风,阳光也暖洋洋的。 猎户们在树林中行走,寻找着前几日布下的陷阱,看看有没有野兔山鸡一类的收获。只走往树林中走了几十步的距离,忽然看到一名穿着黑衣的男子从树林中走出。青天白日的,却硬生生让两人吓出了一身冷汗。 男子到无甚奇怪的,寻常可见。可那黑衣男子一双黑眸如寒潭一般,让人望而生畏。苍白的容颜上,溅上了几滴鲜血,浑身上下也是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儿。看到两人时,仿佛视而不见,径直便离去了。 直到过了这么久,这件事两人还是无法忘记。 听到猎户说完后,楚逸的眼中闪过一道若有所思,笑着送别了两人。 听这两人的描述,那男子的模样显然就是他的小七儿啊!没想到,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她不仅没有死,还好好的。 只是楚逸却并没有急着找人,他身体上的外伤虽是好了,但被伤了的经脉若想修复,可要耗费一番气力了。 又经过了几年的时间,楚逸终于将武功恢复到了受伤前。只是,今后在武学上,也难以有大成了。 对此,楚逸虽有些失望和愤慨,但时间久了,便也释然了。 一日,他偶然经过一个山谷,见那里竟然被瘴气笼罩,便好奇的走了进去。收获虽不大,却让他找到了一个可以利用的棋子。 捻着手中精致的薄胎茶盏,楚逸静静看着茶叶在茶汤中飘荡,却是无心饮茶。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他已经有一名稚嫩的少年,成了一名年过六旬的老者了。只是,时间在变,却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多少深刻的痕迹。 楚逸清楚的知道,并不是时间在眷顾他,而是因为他所修炼的那套长生诀。这是他偶然得到的一个功法,同前世里一名黄姓作家所写小说中的一种武功同名,却并非为同一种产物。前一种长生诀更像是一种修仙的功法,玄妙却也难以修炼。而后一种,却是一种绝世武功,虽然也难以修炼,但凭借楚逸的聪明才智,还是很好的驾驭了。 长生诀意为,生生不息之含义。故而,在修炼过这层功法后,楚逸的容貌就没有发生过太大的改变。时间仿佛在他的身体上产生了身神奇的变化,似乎是按了了一个机关,停滞不前了。 只是,在最近楚逸隐隐有些力不从心起来。他发觉,他的容颜上竟然出现了衰老的症状。 白玉面具早已被摘下,露出了一张俊逸的容颜,只是那一道深刻的疤痕,却将这俊美的容颜摧毁了一般。 楚逸抚摸着自己的眼角,那里竟然能感受到了些许细微的痕迹。这些,明明在以前未曾出现过的。 难道说,长生诀在他身上所施加的魔法渐渐失效了不成? 楚逸不敢想象,若是有朝一日,他老去了该怎么办? 他一心想要得到狠狠折磨的女人,在面对着一张鹤发鸡皮时,会不会除了厌恶,心底里更是不屑。 他一直都是强大的一个人,此生从未惧怕过什么。只是,当他的生命中出现了一个不一样的人,已经有什么悄悄的发生了改变。他从不知道,自己也会有失败的一天。而且险些被杀死,偏生那人的武功也算是自己亲自教导的。光是想象,就觉得充满了讽刺。 如今,他引以为傲的年轻容颜,竟然也开始渐渐的衰败。在未来,他又将面临着什么,楚逸不敢想象。所以,他才痛下决心。在他还没有彻底的老去前,一定要将她带回雪山,囚禁一辈子! 或许,让她生下自己的子嗣也不错。以他的年纪,早已经该拥有好几个孩子了。如今,也算是一个补偿吧! 捏紧茶盏,饮下那杯已经有些微凉的琥珀色液体。楚逸勾了勾嘴角,对未来一派满足。 第一百一十三章 祸起 犹在房中的凌弃可不知有人正在某个房间中惦记着她,将内力于全身运转一周后,她方才吁了口气,缓缓的张开了双眼。 在这里,时间变得尤为缓慢了起来。门外守着的那群人,具体是什么时间换岗,她也已经大致弄清楚了。为今所要担心的,只是到时候不会出什么变故才好。 叹了口气,昨日一晚没有睡觉,现下倒是有些困乏了。扯了被子盖在身上,就这么浑浑噩噩的睡了过去。 朴素的农户小院中炊烟袅袅,清晨里,都是家家户户准备着早饭的时候。 院子里的母鸡咕咕鸣叫着,在地上来来回回,以期待着能找到一条从泥土里钻出来的蚯蚓当作清晨的开胃点心。 屋舍中,男子静静的穿起一袭艳丽的红袍,将长发齐齐束在头顶,以发冠固定。在这里,他已经待了足足四日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心中的焦急便愈发的显著了起来。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她,那个让自己牵肠挂肚,却还是一副冷硬心肠的可恶女人! “主上,早膳已经准备好了。您是在屋里用,还是去饭厅。”门外响起了夜月的声音,让花挽月从沉思中清醒了过来。 “备在房间里吧。”他说道,上前推开了窗子。立即,清晨清新的空气便涌了进来,吹走了一整日屋中的浊气。 早膳很快便送了进来,式样简单,却足见精巧。便是那一颗小小的白煮蛋,也是采用今晨最新鲜的鸡蛋,用山泉水慢慢煮至。 虽如今已经是一个江湖人,当多年来在花家豪奢的生活,还是在花挽月身上留下了不小的影响。 “事情处理的如何了?”花挽月最近胃口不佳,因此只饮了一小碗粳米粥,食了一小碟麻油辣丝,便不在动筷了。拿起帕子,轻轻拭了拭嘴角,他淡淡问道。 “回主上的话,已经通通布置下去了,主上尽管放心。” “嗯。既然如此,那今晚便准备行动吧!” 凌弃自睡梦中醒来时,已经过午了。门外摆着一只食盒,看了看,里面的饭菜早已经凉透了。对此,凌弃倒是没有任何嫌弃之意,拿了回来,便开始吃了起来。她虽嗜好吃鱼,但食物的作用仅仅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因此,味道和形态,她并不是很在意。 午膳一如往常,很是丰盛。 虽对于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要求,却也是有些偏好的。就像比起馒头之类的面食来,她更喜欢的是米食。江南出产的稻米甚是清香,哪怕是已经凉透了,那味道也是极好的。 凌弃小口吃着米饭,不时夹一些青菜来吃。肉食是好,但凉了,味道就失了,吃下去也油腻的很。 忽然,她眉梢微动。耳朵注意着周围的动静,手指探向嘴边,竟是从嘴里拉出了一块小小的书写了文字的布帛。那布帛的材质倒不特殊,寻常可见罢了。只是,上面的墨迹却不平常。不仅是所写字迹的熟悉,更是因为这墨中所添加了一种特殊的材料,遇水不溶。不然,此刻放入米饭中,早已经被米饭中热气所晕染了字迹。 布帛上所写的只有短短的一行小字,却足以令凌弃勾起嘴角,露出了一抹不算是是微笑的浅淡痕迹。 夏日里的午后也是闷热的。 花园中,大约只有接天碧日的荷叶们露出水面,护卫着那一朵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了。 茉莉穿着一袭水绿色的衣裙,屏退了身边的丫鬟,只自己提了一只小小的竹篮,来到了湖边。她想摘一些莲子来,新鲜莲子的味道也是极好的,用来烹煮一些滋补的粥品也是不错的。 素手向前探去,堪堪揪住一截露出水面的长茎。 湖中可供游船,因此便建有一处木板搭建而成的码头。而茉莉便是坐在此处,细致的剥起莲子。 嫩白的小手,比那莲子还要白上几分,在日光下,更是炫目的白。 弯腰间,可见纤腰素素,当真是引人遐思无限。 这花园中,往日里都是主子们来赏玩的。 在这日头正盛的时候,又怎么会有来人。因此,这儿可是安静的很。 茉莉小心的摘着莲蓬,不小心却险被那长茎带入水中。幸得,有一只手臂锢住她的纤腰,让她免于落水。茉莉惊魂未定,正要与那人说声感谢,却感到自己的脖颈被小心的啮咬着。 她一惊,便要声张起来。 可那人的声音却冷静的传来:“你尽管喊人,到时候我便撕裂你的衣服,你觉得可好?” 这声音莫名的有些熟悉,茉莉怔了怔,低呼道:“是你!” 那人呵呵一笑,暧昧贴着她的颈子低语。“怎么?想起来了,看来那夜竟让你记忆深刻啊!” 茉莉被这调侃声脸色一红,那一夜她也确实享受到了不一样的感觉。但她毕竟是名女子,这人的手段委实是,委实是……“下流!”她嗔骂了一声。 身后那人不怒反笑,手指径直探入了她的衣襟中,放肆的揉捏着那两团柔软。 古奇的身体已见老态,自然是不能夜夜笙歌,被翻红浪了。茉莉正是年轻的时候,身子自然是敏感的很,稍稍一经撩拨,小嘴中便吐出了诱人的音调。 那人一笑,环着茉莉的大手缓缓向下,掀开了她水绿色的儒裙,探上了那抹早已经吐露芬芳的蜜蕊。 在这幽静的花园中,谁又能想到,在这荷花深处,竟然会有这样的一番光景。 茉莉不敌男子的手法纯熟,没一会儿便缴械投降,翘臀不由自主的轻抬起来。 那人轻轻一笑,掀开自己的外袍,未褪衣袍,仅拉下外裤,便任自己沉入了少女娇嫩的身体中。 这处无人打扰,只两人也不敢放肆。 只如此,茉莉还是被那人折腾了个来来回回,双腿虚软的,几乎无法动弹。 最后,听到那人一声舒服的低吼,身体一热,茉莉险些因这舒服的感觉坠入水中。但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声,那人显然是已经想要离去了。 “等等。”茉莉不敢回头,只能拉住那人的衣袖,耳背脸颊早已经羞红成一片了。“以后,以后你还会来吗?” 那人一笑,道:“自然是会的。”说罢,他贴着茉莉的耳垂,轻轻印下一吻,道:“安心,我会让你快乐的。” 待那人离去后许久,茉莉才收拾好衣裙,坐了下来。 对着湖水理了理鬓发,茉莉淡淡一笑,目露讽刺道:“这古家也真是有趣。难道,这儿子就这么喜欢玩老子的女人不是?若不是看在你们还有些用处,老娘又岂会待在此处。不过,这古一程的手法倒是不错。” 格格笑了几声,淡雅的面容上竟然闪过一丝同她的模样毫不相符的魅惑。那妩媚是那么的美丽,衬着那身恬淡的气息,足以令任何一个男人发狂。 水中的倒影亦是如此,茉莉看着自己的表情,又轻笑起来。仿佛是对着水中那人说道:“哎呀,世人只说这男欢女爱。只是,若是这古一程知道是老娘嫖了他,不知道是如何想法了。只是,一个区区的古一程,可是喂不饱老娘的胃口啊!”她舔了舔唇,开始府中的男人中搜寻了起来。“就是他了。” 在附近巡逻的护卫甲哪里料到,会有一名妩媚的女子邀请自己欢爱。虽不清楚她的名字,但却委实享受了一通。 两人便在这花园中的假山里行进了各种事,全然不理这外面通明的天色。 收拾好了自己的一身狼藉,茉莉送走了那名护卫,忽听头顶有一声鸟鸣。那是一只极其普通的灰雀,在这个季节尤为常见。更别说,那灰雀的嘴巴里还叼着一只肥硕的虫子了。 茉莉轻抬手臂,那灰雀竟然是落在了她的手臂上。只见她小心的取下灰雀口中的虫子,竟然舒展开来。原来,那根本便不是一只肥硕的虫子。只是以布帛卷成一个近似的模样,即便是近距离去看,亦不能分辨出来。 读完了布帛上所写文字,茉莉从腰上的荷包中取出一物塞入了灰雀口中。那不知是什么玩意儿,这灰雀却很是喜欢,吃完后,还眼巴巴的盯着她。但茉莉只摇头,说道:“快些离去吧!”便将灰雀重新放飞。 “看来,又得演戏了。”茉莉淡淡一笑,找回了那个早已经不知道被她丢在哪里的竹篮,踏着轻快的步子回到了自己的院落中。 古奇午睡后不见茉莉,此刻一见她回来,不禁露出了一抹笑容来。“茉莉,你是去了哪里?” “老爷,茉莉去摘了些莲子,等晚上煮一锅莲子粥可好?到时候,茉莉再准备一些小菜,烫一壶酒可好?” 古奇为身边这娇人儿的心思满意的很,连声道:“好好好,好的很啊!” 茉莉娇怯一笑,道:“不如请少爷一同饮食可好?老爷在茉莉这里待得久了,难免让人闲话呢!况且少爷同老爷乃是父子,总得联络感情不是?” 古奇想想,他是已经有好久不曾同古一程吃过一顿饭了,于是便差人将此事通知了古一程。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风来 夜来。 夏日的夜总是来得更晚一些。当天边出现了一缕瑰丽的颜色时,早已经探入了夜的深邃。 小院中飘散着淡淡的茉莉花香,回廊下几盆茉莉花开得正好。碧绿的叶片中间包围着洁白的小花儿,在风中散发着恬淡的香气。 廊下点着几盏明灯,在夜色中散发着一丝暧昧的氛围。 茉莉站在回廊下,对来人笑道:“少爷您来了,奴婢已经准备好了酒菜,老爷就在屋子里等着您呐!” 古一程如同往日穿着一袭素白锦衣,一头长发以一顶白玉冠束好,带着几分优雅高贵。 看到茉莉,古一程淡淡一笑。“真是劳烦茉姨娘了。” 茉莉也是淡淡一笑,对于这声茉姨娘显然是十分的受用。虽说她跟在古奇身边,颇受宠爱。只也不过是个玩物罢了,姑且算个通房罢了。 这院落古一程也不过来了一次,未曾好好看过。如今一看,倒是觉得颇具风雅。 “这里让你打理的不错。”古一程笑道。 茉莉福了福身子,淡笑道:“少爷您谬赞了,奴婢不过是随随便便收拾了一下,难等大雅之堂的。” 饭厅的门被轻轻推开,霎时一阵浓郁的饭香传来。 古奇坐在主位上,见到古一程进来,忙起身迎道:“一程啊,快过来。今个儿茉莉准备了些饭菜,邀请你同食。茉莉啊,可是个擅厨艺的女子啊!” 古一程恭敬道了声:“父亲。”便在古奇对面坐了下来。 饭桌不大,坐三个人可是绰绰有余。 且依照古奇今日的意思,看来也无需注意礼仪。古一程对此自是知晓,面上虽不显,只心中却十分的不屑。 饭菜已经摆满了整张桌子,茉莉取了已经烫好的梨花白,为两人各自斟了一杯。便静静坐在了一旁,不言不语,甚是规矩。 古一程已经有许久不曾同古奇一同吃过饭了,因此这安静的氛围倒是有些尴尬。 “少爷,您尝尝看,这是用荷叶荷花煲煮的汤品,味道清淡,不腻口的。”茉莉温柔的声音打破了了这里的平静。 古一程轻挑眉梢,接过了茉莉递来的汤碗,拿起汤匙轻轻喝了一口,赞道:“味道确实不错。” 茉莉轻轻一笑,扭头对身边的古奇道:“老爷,您也尝尝看吧,味道不错。” 古奇接过茉莉递来的汤碗,还顺便摸了摸她细白的小手。 一顿饭,吃的倒也是宾主尽欢。 一个时辰后,古一程起身离开。而此时,夜倒是愈发的深沉了。 古奇吃过饭后,便有些疲累。虽有心同自己的娇人儿缠绵一番,但无奈力不从心啊! 茉莉服侍了古奇上床后,因还不困倦,便去了书房中去看前些日子里得到的一本琴谱。 天色渐暗。 一阵风顺着敞开的窗子吹了进来,风势之猛,顿时熄灭了窗边的烛火。 “啊!”茉莉一惊,忙寻着火折子打算点燃那烛火。 “呵……” 黑暗中传来一声轻笑。 那笑声是那样的熟悉,令茉莉竟然没有发出一声惊叫。 “看来,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那人如是说道,顺势关了窗子,拦上茉莉的纤腰,便将人轻轻压在了一旁的书案上。 没一会儿,静谧的书房中便传来了暧昧的水声同若有似无的呻吟。 夜色渐浓,一道黑影从书房中闪过,但书房中的动静却没有停止。 风来,吹动着桃树上的叶片发出簌簌的响声。 隔壁依然没有任何动静,看起来那人还没有回来。 凌弃静静的躺在床榻上,双目紧闭,状似沉睡。但她的手指紧紧按着腰间的软剑上,随时都会让利剑出鞘。 暗夜中,传来了一阵阵的脚步声。 脚步在接近古宅的时候,渐渐放轻,几乎让人无法察觉。 往日里紧闭着的后门不知道为何此刻却被人轻轻推开了一道缝隙,有人顺着那道缝隙潜入,身后之人便鱼贯而入。 数道黑影借着黑夜的掩护,潜入了这座已经陷入了沉睡中的府邸中。但对于这一切,这座府邸中的人却毫无察觉。 只是,潜藏在黑暗中的一些动物们,却因为察觉到了不同寻常的动静,而纷纷的躲藏了起来。 夜色下,一张铁面显得分外狰狞。 这次的行动,只在救人,务必小心行事之余,还要切忌打草惊蛇。 毕竟,凌弃并未夜楼之人,即便夜楼有心对付古家,却也师出无名。 楚逸已经有两日没有回过自己的房间了,大约是因为想清楚了什么,反而不着急着见到那张早已经记忆在内心深处的面孔了。 “拿酒来。” “楚先生,您稍等。”只听古文的声音想起,片刻后,就有人送了一壶上等的梨花酿进来。 梨花酿酒色清冽,酒香浓郁,细细品味间,还有淡淡的梨花香气,故此而得名。 除却这一壶梨花酿,桌面上还摆了几碟精致的下酒小菜。 “楚先生,您慢用。”古文带着来人离去,轻轻掩好了门。 楚逸淡淡一笑,掀去脸上的白玉面具,露出了那张染上瑕疵的俊逸容颜。 他已经许久未曾饮过酒了,对于酒,他并没有太多的偏爱。只是,对于男人来说,酒和女人,怕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便不喜,却也有了饮酒的习惯。 早已经不记得第一次饮酒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了。但如今,他却只想饮一杯。 楚逸不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何处。他毕生的追求不多,但有两件事却都是求而不得的。如今,怕是那第二件或许要成为得偿所愿了。 两辈子第一次爱上的女人既然弃自己远去,那么便拿她的女儿来抵吧!也不枉,自己给了她一个代号七的名字啊! 等到将她带回天山,一切便都尘埃落定了。 他不想再去理会这个江湖中会有多少风云变幻,养伤的那几年,似乎将他往日里的一些斗志尽数的磨掉了。他更加渴望的是一个平淡,以及一段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 纵观他这一生来,经历了大大小小各种事情,但未免都显得有些无趣。纵然他有一身不俗的武功,却从未想要在江湖上争夺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就像他曾经拥有万贯家财,却也可以轻易的舍去一样。 人生就是如此,总有一些你想要得到,却得不到的东西。当然,也有一些,你不想得到,却偏偏摆在你面前的。 对于情爱,他的心中只剩下一抹执着了。真正得到了,或许觉得也没有那样的重要了。 等明日,明日一早,他便带人离开。从此远离这里的喧嚣,回归天上的宁静。 酒一杯又一杯的饮下,梨花酿的味道徜徉在空气中,让他整个人都不由得沉醉了起来。 只是,这梨花酿虽好,却后劲十足。 楚逸已经许久不曾饮酒,酒量自然不同于过去了。只两壶,人便昏昏沉沉的醉倒了。 也是因为他的醉意,让他错过了许多。后来想想,大约那本就不该是属于他的东西。从别人手中硬是抢夺来,在努力小心的守护着,却终究还是得不到。 夜晚,有阵阵凉风袭来。 暗色的云遮蔽了明亮的月色,让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 这情景于夜月等人无疑是有利的,借着黑暗的遮掩,他们能更好的抵达目的地,而不被发现。 这府中有众多的护卫同暗卫,虽不敌夜楼,但也不容小觑。 因此,夜月不敢轻易行动,只能小心翼翼的靠近,生怕一个不小心便打草惊蛇而暴露了目标。 在夜月之前,已经有人悄悄的潜入了古宅。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花挽月。 古家如今还未到落魄之时,虽然这些年来早已经不复往昔,却也容不得别人小看。凌弃虽是被古一程掳走,但花挽月却不能直接要求对方交出人来。一是没有确实的证据,二来也是因为夜楼亦正亦邪,而古家却也算是江湖中的名门世家了。若是两者之间产生矛盾,大抵人们的针对的还是夜楼而非古家。 并非是怕了他们,只是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罢了。至于对付古家,乃至于古一程这些人,在确保了凌弃的安全好,花挽月自然会一一的讨回来。他虽算不上睚眦必较的一个人,却也容不得别人欺负到自己头上而毫无感觉。 换下了一身显眼的红色袍服,多少让他有些不习惯。只为了当下的情形,他也只能稍加忍耐一下。 好在夜色浓厚,一身黑衣便成了最好的掩护。此刻花挽月大约是猜到凌弃为何独独喜欢黑衣,不仅是因为耐脏,即便是沾染到血污也看不出来,但更多的怕也因为黑色在黑夜中是一个绝佳的掩护色吧! 第一百一十五章 破晓 许是夜风也不甘寂寞,想要一窥人世间的种种繁华,才会借着乌云的遮挡,悄悄探着头,又看今日到底会发生些什么。 只是,总是悄悄观望,未免有些无趣。便投射在地面上斑驳的黑影,似鬼爪血口一般,引得过往的路人心生惧怕。 但如此,还是不梦满足夜风的贪玩。风细细而过,吹动着雕花木窗。窗棂格子上有外面桃树枝杈投下来的影子,好似黑夜中窥探着人间的鬼魅般。 床铺上垫着薄厚不已的素锦褥子,躺在上面倒是舒适的很,只这里终究不属于这里,夜里总是难以睡的踏实。 凌弃心中猜想,大约自己还是有些惧怕的。毕竟源于内心深处同记忆中的恐惧,是暂时无法忘却的。 腰间的软剑早已经擎在手中,只消有任何动向,随时都会挥出。 只杀人,凌弃却并不喜欢。她一向不喜欢鲜血漫天的景色,也不愿自己的剑上沾染到凡尘的血污。故而,每每杀人夺命之时,总会选择随手可得物品去夺人性命。这也是为何三在江湖中声名以久,却从未有人知道她所使用的兵器到底是何物的缘故了。 关于过去的记忆,凌弃不想去忘记,也不愿意去忘记。只是,事与愿违,那些记忆就像深埋在沙砾的深处,每每在即将触碰到时,又从你的手心里溜走,便向着沙砾的最深处了。 愈是如此,她就越对着那些过往的记忆多了几分执着。她想知道自己的过去到底是如何,她如何会成为如今这般模样?在她的记忆中,是否也会有着爹娘的存在?她的真实姓名又是如何,当真会有人找寻着记忆中她吗? 时间点点滴滴流逝而过。而凌弃那颗躁动的心,却反而是平静了下来。无论如何,她今夜都是要离去的。心中隐隐有着一个念头,若是她今夜无法离开,怕是以后便也难以离开了。 任何细微的声音此刻都瞒不过精神高度集中的凌弃,即便是远在院外那些暗中监视她的人一个小小的哈欠声。 这小院外大约有十几人一直守在这里,武功虽算不上是一等一的好,但在江湖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如今,竟被古一程要求在这里监视凌弃这样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人,如何去想,都会觉得有些匪夷所思的。 只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大约便是这个道理了。这群人既然拿到了古一程给的赏金,自然是要全力以赴了。即便他们不清楚这院中那黑衫男子是什么身份,亦不清楚他对于古一程来说到底有如何的重要。 但唯一的一点,他们是可以肯定的。便是过了今夜,他们便不需要这般劳累了。因为,这院中之人,将离开此处,而他们的任务也到此结束了。 只是,在这最后一夜,一群人多多少少有些懈怠。毕竟守候了这么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难免会放松警惕。 因此,就连这夜色中什么时候出现了一股浅淡的茉莉花香,都不曾有人察觉。 “老五,得亏这活儿要结束了。不然,这每日搁这儿守着,真是困的不行!”那人说完,又是一个大大的哈欠。 周围人也是如此,一会儿便各个都哈欠连天,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虽然白日里有睡过一会儿,但在这夜里还是尤为的瞌睡。一群大老爷们儿,各个都像小鸡啄米似的,几乎要贴着墙根睡着了。 院外有人!而且来人对这群人还下了药! 凌弃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来。只是,这群人不知道是敌是友,现在还不好下定论。她在江湖中树敌颇多,若是有人想要来报仇,怕也不是什么奇怪之事。 只不过,令她感兴趣的是那群人如今已经中了迷药,却还不自知。足以看得出来,下药之人是如何厉害,以及那药物的霸道了。 不多时,便有人倚靠着墙根睡熟了。 屋内,凌弃悄悄的动了。她不愿坐以待毙,也不愿被人所救。虽然,她猜测过来人会是那一袭红袍的俊美男子。 夜愈发的安静了,连鸟鸣都不曾闻听。 陷入梦乡中的男人们,还不知道,他们所看守着的人物已经推开房门,走了出来。 花挽月一袭黑袍,面容上倒是没有任何遮掩。一张俊美非凡的容颜暴露在夜色中,更是增添了几分不似人间的美丽。只他本人对此一向无所察觉,许是因为早已经习惯了,对于旁人的目光也没有多少在意的。 此刻,他便躲藏在附近不远处,目光灼灼的盯着那小院的动静。 “嘎吱……”这声门响,若是在往常里是不会引起任何察觉的。只是,在这一个与众不同的夜晚,多多少少令人紧张了起来。 花挽月紧盯着那房门,仿佛要看透那门板一般。 一只踏云玄靴率先露出一角,随即便是墨色的长袍,以及那张终年都是苍白的冷漠容颜。 心,在这一刻骤然失序。 胸腔里那一颗火热的心跳动的频率早已经失去了平常的冷静,只一眼,却好像已经过了万年,让他整颗心都生生疼着,恨不得立即扑过去,将她揽入怀中。 今夜已经计划了太久,久到花挽月第一次觉得时间竟然是一个如此可怕的东西。原来,时间竟然也会有如此缓慢的时候。静静注视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期待着重逢的日子也变得有些畏惧了。 但此刻的花挽月却生生按捺下自己焦躁的心情,只静静看着那人从门内走出,一步一步。 许是对外界与众不同的气氛有所察觉,凌弃的脚步微顿,竟穿透黑暗朝花挽月这里看了过来。 那一瞬间,花挽月几乎以为她是发现了什么。但她仅是淡淡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在花挽月还未来得及下令命人将院门打开,便纵身跃上了屋顶,消失在了漫漫的黑暗之中。 众人都被这变故惊呆了。尤其以夜月更甚,明明已经派人传递讯息告诉凌弃他们今夜会将他解救出去,为何他竟独自一人离去! “主上,这……”夜月愣了下,不由将目光看向花挽月那处。 但让他意外的是,花挽月的目光中竟流露出一抹兴味,甚至看向远处的目光中竟也充满了淡淡的宠溺之情。“夜月,便随了她吧。怕是,她已经知晓我来了,这才决定离开的。”不知为何,明明是那样苦涩的言语,花挽月的心头竟然涌上了一股甜蜜。 在知晓自己的存在后,她竟然转身离去,这是否说明她的心中也是有着自己的存在? 花挽月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这样猜测着,但无论如何,再见到凌弃完好无损的心情,已经比什么都重要了。 “夜月,传令下去,让众人全力帮助她离开。” 夜月深深看了花挽月一眼,心中无奈一叹,却还是将他的意愿转达了下去。 有了花挽月的帮助,凌弃一路上如入无人之境,离开古宅竟成了轻而易举之事。 对于这一点,凌弃心知肚明。知道定是是花挽月派人制约了这古宅中人,只心中虽有感激,却还有几分惶然。她大约知道男女之情是如何的一件事,只是胆怯使然,自然是不敢去触碰。 花挽月如此出色男子,为何会看上她?凌弃左思右想,不明内里。那时表面上虽对这段感情并不好奇,但心中却还是抱着一丝期待的。不过随着花挽月娶妻,乃至于凌弃知道花挽月对自己上心,不过是因为自己同他的未婚妻长相相似罢了。移情二字,大约便已经道尽了这其中的缘由。不曾想,她凌弃竟也有被当作替身的一天。思来想去,都觉得可笑至极,愈发觉得自己的脸上燥热。 怕是自己在这边羞怯不已,那厢人家却当作是笑话一般。早就有人告诫时间的女子莫要做白日梦了,偏生自己却不信,栽了进去,落得一身狼藉,这才清醒过来。索性自己并未沉沦太久,不然深陷其中,可就麻烦了。 自己还曾笑话那些女子们只知道情情爱爱,却不想自己也有栽在这上面的一日,索性她悔悟不晚,一切还有转圜之地。便同花挽月不再相见,虽然欠了他一个人情,日后还了便是。但总好过于顶着别人的身份活在他人心中,要好过的多。花挽月如今已经成亲,自己还是离他远些为妙。虽世间男子多是三妻四妾,但凌弃不愿成其中之一,也不愿介入他人夫妻之间。 行走于屋脊之间,脚下的土地好像愈发的离自己远去了。连凌弃都不知晓,前行的道路到底在哪里? 只是,纵然黑暗笼罩大地。但当破晓时分,黎明终将回归人间。 第一百一十六章 怒火 夜色的深沉一点没有受到夜风的影响。 静谧的书房中,交缠的水声中带动的又仅仅只是男子急促的呼吸。 一阵风吹响了雕花菱格子的木窗,一道黑影顺着半开的窗子潜入,并顺手关好了木窗。 书房中,男子衣襟大敞,口中断断续续发出暧昧的声响,仿佛是已经欢喜到了极致。只是,在他身前,却并未娇媚的女子,而是空无一物的书案。 但这些,男子好像不曾知晓似的,迷蒙的视线中,挺动着自己的腰肢。 黑影低笑一声,竟是一名女子。 昏暗的书房中,一抹月光落在女子的脸上,竟是一张娇娇怯怯的容颜。 女子深吸了一口气,缓缓来到男子身前,掀开自己的衣裙,探了探,便扶着男子那物什送入体内,顿时满足的叹息出声。 若是男子幸临女子,那便是一件风韵之事。但若是女子对此事执着,大抵头上便要顶上一个淫荡的名头了。 只对于这等事,女子一向是欢喜的很。女子的身子似水,生来便是享受的。这世间的男子何其多,倒不如纵情欢愉一番,岂不妙哉。 无论旁人如何看她,女子对于此一向是沉迷的很。更何况,古一程年轻气盛,模样也是极好的,虽然会的花样不多,但胜在一个年轻罢了。况且,他那物什大的很,又因习武较之旁人更加耐久一些。这一夜七次郎,他也算是是名至实归了。 不自觉的便吟哦起来,女子跻身书案之上,任由男子压在她身上,进进出出。 古一程专注于身下的女子,眼神中闪过一丝迷茫,但片刻后便恢复了清明。“你这身子真是浪荡啊!” 女子娇声道:“好人,再用力些。” 古一程只觉得今日的茉莉似乎同往日里有些不同,好似不像平日里的胆小娇弱。只她那声呼唤,却深得他心,胯下便愈发的用力起来,直让书案都一阵乱动,几乎散架一般。 两人在书房中周旋了几个回合后,茉莉整理好自己的衣裙,恋恋不舍的送男子远去。 借着黑暗的掩饰,古一程在茉莉唇上印下一吻,温柔道:“若是想着我,以后我还是会来的。” “可……”茉莉有些犹豫,目光也闪烁不定。 古一程淡然一笑,摸了摸她细嫩的脸颊,安抚道:“无须担心,日后你便是我的人了。”说罢,他径直走出房门,丝毫不像来时那般遮掩了。 茉莉目送他远去,半晌眼中闪过一丝讽刺。抬手打了个哈欠,打理好自己,便回到寝室中去补眠了。榻上古奇睡的正好,死猪一般,哪里知晓就在这隔壁不远处的书房中竟发生了那一番委实让他丢尽脸面的风韵之事。 古一程的身体上得到了满足,困意便一股一股的袭来。蒙受睡神的召唤,最终躺在榻上深眠了。 只是此刻的他尚不知晓,当天亮时,会是怎样的一番风云变色。 凌弃一路从古宅逃出,路上没有遭遇丝毫的阻碍。从马厩中偷了一匹快马,她头也未回,便迅速的离开了。 而夜楼的人将凌弃安然离去的消息报告给了花挽月后,一行人也悄悄的退出了古宅。被夜色笼罩下的古宅,看起来同往日里没有半分的区别,一切都掩盖在了深沉的夜色中。 翌日清晨,当天边的第一缕金光降临人间时,小院外有人悄然转醒了。 下意识抬手打了个哈欠,但看见头顶上方的太阳,却还是怔愣了下。怎么回事,他不只是打了个盹,怎的便天明了。 推搡着旁人从睡梦中醒来,此刻众人还未觉察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直到楚逸夹杂着一股酒香从外归来,敲击房门却不见有人时,方才知晓事情大条了。 楚逸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袖下的拳头不由得握紧。他怎料,才一夜而已,竟然会发生这么多的变故。甚至,连人是如何离开的,都毫无头绪。 房间里不见任何杂乱的痕迹,便足以看出是屋子里的人自己离开的。而对于她为何离开,楚逸却想不明白。按理说她并未恢复记忆,不该对自己如此抗拒才是。 只是,楚逸不仅仅不了解女人,或许他更加不了解的是凌弃。即便是没有恢复记忆,凌弃也不断然不会轻易的相信一名陌生人的。即便,这个人道出了她的过去。况且,如今的凌弃已经恢复了一部分记忆,对楚逸可是讳莫如深,哪里会同他亲近。更别说,凌弃来到古家,本就是不情愿而为之的。如今她离开,也是毫无悬念之事。只是对于此,楚逸不仅不了解,也不曾看透过。 七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更别说是一个人了。楚逸对于凌弃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七年前,却不知在这段时间内她早已渐渐改变。虽看起来同过去毫无一二,但事实上却已经是两个人了。 “你们昨夜可有感到什么异样?”楚逸没有回头,就这样淡淡问道。 院外几人互看一眼,心知昨夜这屋子里的人忽然失踪不见,定是因为他们的疏忽。只是,这话却不可这样直白。 “昨夜,隐约是闻到了一阵花香,人就越来越困。等到醒来时,便已经是第二日清晨了。” 花香?如此说来,定是有人给他们下了迷药才是。 楚逸如此想来,便走出了房门,自顾自向外走去。 几人自然不会阻拦,虽好奇,却也不敢出声提问。只能注视着楚逸渐渐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心头竟无端的有些畏惧。 当楚逸叩响古一程的房门时,天刚大亮。整座古宅,在此刻方才由沉睡中醒来。 昨夜纵情欢愉了一番,让古一程的身心得到满足之余,更多的则是疲累。未曾想,一觉竟睡到了天明时分。 “前辈!”见到门外人是楚逸,古一程愣了下,便笑道:“前辈可是要启程离开了。” 楚逸静默了半晌,才说道:“凌弃她,不见了。” 古一程先是一惊,而后不敢置信道:“怎么可能!”这凌弃可是一直有人守着的,外人也并不知晓他就在此处。况且,若是他有心逃走的话,为何几日前没有动作。为何关于他不见了的消息,他竟是从楚逸口中得知的。 “前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古一程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凌弃竟然会这样突兀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不管这件事到底如何!但昨日守在那里的那群人是断断不能再继续留下去了!一群无用的饭桶,留着也是浪费粮食!” 古一程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楚逸发怒,虽然他的言语并没有太过于激烈的言辞,甚至连情绪都没有几分特别的变化。但一双深棕的眼眸中却仿佛喷火一般,蕴含着浓浓的愤怒。 离开古家大宅后,顿时觉得轻松了不少。仿佛一下子整个人便放松了起来,连身子也轻快了许多。 挥舞着马鞭,迅速的离开古家的地界。这里,怕是凌弃不想再来第二次了。明知道那个人并非是自己的对手,却因为内心里的恐惧而无法出手。这样的自己,真是狼狈的可以啊!直到逃跑,都得借助那个人的帮助。 凌弃不愿意欠别人的,更遑论那人名为花挽月了。山顶那一夜,已经让两个毫无关系之人中间有了一层扯不掉的羁绊。凌弃知晓这其中的种种意味,自然不愿意再纠缠下去了。 八成她是同临安这地界,或是花挽月八字相克,不然也不会弄出这么多的麻烦来。 马蹄声渐渐平稳下来,奔逃了一路,也是该休息的时候了。 此刻天色已经大亮,一轮火红的日头从东方冉冉升起,将至半空中爆发出万道金光,瞬间便取代了夜晚昏暗的天明,回归白昼轻纱笼罩般的澄蓝。 黑色的骏马貌似鲜亮,在清晨的日光中,美好的像是一匹出色的苏州墨色素锦。马上的男子黑袍裹身,脸色同手背上的颜色一般苍白,手背之上可见青色血管,只却感受不到生命的脉动,仿佛那青蓝色不过是已然凝结了的血液一般。 狂奔了一整夜,将至天明时分,凌弃早已经远离了古家可触及的范围。虽是盛夏,只夜晚里依然是寒凉的很,她的发丝上已经凝结了点点颗颗露珠,在颠簸之下滑了下来,揉入了深色的衣袍中,顷刻间便不见了踪迹。 凌弃身上并无钱财,如今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歇息一下。荒郊野外的,便是座茶寮也不会在这清早没有行人时开档。漫目望去,她的眼睛里写满了失望。 正在此时,遥远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细微的,几乎可以被忽略的声响。 那是一段不算嘈杂,却十分有韵律的调子。是马蹄轻柔踩踏在地面上,驮载着车厢而来,碾压过路面发出的细微声响。 有人来了。 且从声音中听来,行人可不仅仅只有一人。 凌弃不知来人是谁,但窝在身侧的手,却已经悄悄的搭在了腰侧,按在了剑柄之上。 或许,软剑出鞘,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或许,是一个呼吸间。但到底会发生何事,却是无人知晓的。 因为命运,永远是凡人无法企及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佳人依依 清晨起来,推开窗子,霎时涌入鼻间的是一股清淡的泥土混杂着水气的芬芳。昨夜下了一场夜雨,清早儿,花叶上还蜷缩着一颗颗晶亮的小珍珠,在阳光下,仿佛发光一样。只是,怕用不了多时,便会在艳阳的照射下,渐渐消失,直至无影无踪罢了。 窗边站一素衣男子,杏色衣袍并未因为窗外那繁花盛景而逊色。俊逸的容颜,更因眼角的柔和笑意而添了几分夺人目光的神采。他长发未束,衣袍也是充满裹身,稍显凌乱。微微敞开的外袍下,凹陷的锁骨上,印着一枚小小的牙印,渲染着瑰丽的颜色。 那印痕不似出于狠辣,更像是在宣泄着某一种情绪一般。只是,那颜色中,带着一道浅浅的朱红,原来是女子的唇脂色泽。 他身后不远处有一屏风,杜鹃衔梅之景色之后,隐约能看到一张床榻。屋中有未散云雨后极艳的暧昧味道,为这雨后,更增添了几分别样的色彩。 但听空气中传来一声极其微小的嘤咛声,榻上隆起的被子微微动了动。男子的耳朵一动,唇角笑意翩然。但他依旧是站在原地,并未动弹。 半晌,只听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声。 随即,背上一热,一具温软的娇躯已经覆了上来。“夫君。”娇娇软软的声音犹带着未散的睡意,更是惹人怜惜。 男子回眸,对上了一双仍有些睡意的朦胧双眼,不觉莞尔一笑,道:“怎的不再继续睡一会儿。” 女子松开双臂,转而投入他的怀中,蹭了蹭,深深汲取了下他身上的味道后,方才道:“夫君不在,妾身睡不安稳。” 明明是那样简单的话语,却让男子心口一热,不禁爱怜的抚摸着女子的发丝,轻轻印下一吻。“天色尚早,灵儿还是多睡一会儿吧。不若,一会儿便又叫嚷着渴睡了。” 女子格格一笑,却是因为男子展臂将她整个人腾空抱起。“夫君的怀里暖和着,昨夜里下了雨,妾身身上寒凉。你且看看,若是到了天气最热的时候,妾身才不稀罕夫君的怀抱呢!” 男子无奈至极,轻轻将人放在榻上,褪下外袍,将人纳入自己的怀抱中,便诱哄着她睡去。 女子本就未醒,在温暖的包围下,没一会儿便睡熟了。 耳畔是清浅的呼吸,男子倏然睁开双眸,露出一双温柔的眼眸来。视线眷恋的在女子的脸颊上来来回回,仿佛痴了一般。 半晌,对着女子沉沉的睡颜,便也打了个哈欠,重新进入了黑甜的梦乡中。 落下的床帐中,一双美眸中毫无睡意,静静注视着男子半晌,眼中的深意和无奈一闪而过。 鸟语花香,窗外鸟鸣叽叽喳喳,欢快的很。两只嫩黄鸟儿交颈欢鸣,为这清晨的鸟鸣乐曲中,又增添了几分缠绵悱恻的乐律。 榻上的一对缠绵人儿自缠绵的梦境儿中醒来,天已然大亮。 窗外的阳光撒入房间中,在褐色的地板上,镀上了一层亮丽的颜色。 屋外婢女们已经捧着温水静静等候在门外,随时听从着主子们的命令。 花钰摸了摸因久睡有些不适的额头,朗声对外道:“送水进来。” 门外,一众婢女们鱼贯而入。手中捧着水盆布巾等物,却是放在外间,人却是退了出去,并小心的关妥了房门,并未泄露出一点儿声音。 榻上的女子显然被花钰的声音所惊扰,蹙了蹙眉,仍旧闭着眼不愿意醒来。 见状,花钰只能无奈的将她从被中抱起,服侍她穿戴好,这才捧了沾水的帕子给她细细的擦脸。 女子显然已经习惯了花钰的服侍,不言不语,反而舒服的将小脸让他手上凑了凑。 花钰怜意大盛,不禁在她的眼皮上印下一吻。 两人缠缠绵绵,从房中出来后,时间已经不久了。 饭厅中,花家众人尽是坐在了饭桌前。待见到这对小夫妻进门后,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各不相同。 花奕见到此景,脸上自然是露出了一抹笑意。 只坐在花父身边的花母眼中却露出了一抹不赞同来,看向女子的表情愈发的不善了。 “钰儿啊,快快坐下,就等着你们了。”花父年岁毕竟已大,正是等待着含饴弄孙的时候。眼看着儿子们一个个不成家,心中的焦急可想而知。如今终于又有一人成婚,且婚姻幸福,怕是待过段日子,家中便有喜讯传出,这脸上的笑意如何都是隐瞒不了的。 花钰恭敬的唤了声“父亲”,便拉着灵儿坐下。 于是,在花父的一声:“开饭吧!”饭桌上的人们纷纷动了筷子,安静的吃起了早膳。 花家虽是富庶之家,只前身乃是江湖中人,后经商,对某些规矩并不看重。因此,这家中的晚辈自然也是可以同席食饭的,更不消说家中的女人们了。 花母自是晓得这些的,只是看着花钰对着灵儿那一副殷勤的模样,却还是忍不住皱眉。想要呵斥,但念在正是吃饭间,便忍耐下来。只是,早膳后,便命人将花钰叫入房中,好生的训斥了一番。 花钰表面上顺从,只心中却不以为然。 这些年来,他看到的听到的,对于花母的敬意早已经消磨殆尽了。虽然那是生养他的母亲,但在他看来,似乎也没有过多的牵扯罢了。如今,他虽从花姓,却更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早早脱离花家,远离这深宅中的那些腌臜之事,远离人言,只带着自己的娇妻幸福人生罢了。 从花母那处归来,花钰同灵儿言语了番,便出门去视察铺子了。 前言已说,花家以商闻名。早年在江南也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商户人家罢了,但在花家几代人的操持下,花家的财富可是越来越丰硕,俨然一副天下第一富的美誉。只是,这名头虽好,但惹来的麻烦也是多的很。 花家自然知晓,便告诫子孙们,凡事都要小心,免得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自己有事是小,给家族带来麻烦才是为大。 送花钰出门后,灵儿如同往常一样,屏退了下人,自己待在房间中绣花。 穿针引线,刺透丝绢,一朵瑰丽的蔷薇便渐渐在素净的绢面上有了雏形。 旁人看来,不过是一副平常的绣花图罢了。 但若细细去看,却会发现,灵儿的眼睛全无焦距,但手下却飞针走线,看起来还真是有几分可怕。 “六少奶奶,该食午饭了!” 窗外传来了一声娇俏的声音,不知不觉便已经到了午时。灵儿放下丝绢,嘴角扯开一抹淡笑,推开门便走了出去。 时间向前顺延几个时辰,江南,郊外。 马车碾压过路面,并未留下任何深刻的痕迹。早已经被无数人踩踏坚实的地面,并不会因为这小小的踏步而留下任何痕迹的。 视线中,一辆朴素,毫无特色可言的马车便渐渐驶入了凌弃的视线。 但是,待看到驾车的男子时,她不禁微张薄唇,轻轻吐出了一个名字来:“乌萨迈。” 似有所感,马车上那名有着明显异族轮廓的男子视线一顿,紧接着不可置信的吐出了一句西域话:“阿兹拉伊勒!” 马车内的人被乌萨迈的激动所惊扰,掀开车帘一看,也不禁怔愣了下。 梦依等人不知从何处寻起,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缓慢的沿袭着江南潮湿的土地行走。边走,边差人寻找着凌弃的踪迹。梦依身为凌弃的掮客,在江湖中自然也是拥有自己小小的情报网。而不久前,她意外得知一个消息。 大约在数日前,有一辆很是扎眼的马车停留在了一个小镇上。待第二日清晨离去,朝着京城的方向。只是,在这马车离去后不久,便有一路人从小镇上离去。而其中,一名俊美的红袍男子一闪而过,却是引起了一名年老的掮客的注意。 在这一行干久了,这眼力自然就不一样了。仅一眼,便断定那名男子定非普通人。正巧梦依在打听此事,便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她。这是对待同行,若是其他人,定然不会这般容易了。作为一名掮客,自然得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其中守口如瓶便是最重要的一点。 梦依依照那群人离去的路线,让乌萨迈将马车朝那边赶去,并在沿路上搜集着一切有用的讯息。 不曾想,当她刚刚猜测凌弃有可能人在刀剑世家古家时,她竟然突兀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天上掉馅饼,怕是也难以形容她此刻的心情了。 两人可是有过性命相与情怀的家人,心中对于彼此的存在可是无法替代的。 梦依脸上的表情不变,只眼中分明是惊喜却又彷徨的。 她颤抖的手伸出去,低低的唤了声:“阿弃!” 这一声阿弃,被风吹散了,却停留在了他人的耳朵里,久久没有离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 终相见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脑海中忽然回想起了一首缠绵委婉的情诗,却是此刻最能形容梦依心情的一段真实写照。未见面时,不知已经如此想念。见面时,才知道相思早已刻骨。 这世界上,自己已经没有了亲人。而作为不曾拥有相同血脉,但心却已然已经在一起的凌弃,便是梦依比血脉更加深刻的亲人了。 她以为她是照拂她的家人,却不知在这异世中,若是没有那名冷清中带着些木讷的女子,她早已经化作一缕孤魂了。不是感激,而是来源于一种道不明的情感。若是没有她,若是没有她,她们之后的人生会是什么模样,是谁都说不清楚的。 缘份,一直都是种玄妙的东西。仅一句缘份,便会将两个毫无关系的人紧紧相连在一起。 在她失踪的日子里,梦依担惊受怕,生怕哪一日得知她的消息,面对着的却是她的死讯。那是一种折磨人的感觉,好像钝刀子割肉一样,不会让你鲜血横流,却一点点的,伴随着剧烈的疼痛,蚕食着你剩余的生命。 或许亲情和爱情都是一种界限并不是很分明的东西,或许爱情在最后也会转化为一种浓重的亲情。但当梦依看到晨光中,马上那名男装女子时,怔愣了半晌,眼底里蕴含的泪珠终于在这一刻,毫不保留而肆意的落了下来。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她还活着,而且是完好无损的活着! 感谢上天,感谢天地间的一切神佛!谢谢你们,将一个完好的凌弃带到了我的面前! 梦依从未想过人的命运是被神佛所掌握的,但这一刻,她真心的感谢着他们。因为,除了这种掩藏在内心的宣泄,她找不到另外一个可以除了流泪外,用来表达这种激动心情的感情。 一袭青衫的男子坐在一匹枣红骏马之上,清早的微风吹动着他单薄的衣衫。温润的目光如一泓温热的泉水,平凡的面容因那对双眸而动人。但一瞬,他眼底的暖意尽数褪去,周身无声的释放出一种压力,脸色也不复方才的轻松。 视线可及出,是一条平淡无奇的道路。道路的前方,一匹黑马,一名黑衣男子,静静的矗立着,好似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但让人知道那并不是雕塑的,是来源于他双眸中的惊喜。虽然那只是淡淡的情绪,却没有人可以否认,那惊喜是真正存在的。 马车上,一只纤白的小手掀开了车帘。穿着桃粉纱裙的女子奔下车去,朝着前方跑去。她的表情是那样的激动,甚至在奔跑间,激动的泪水化作珠串洒落都无暇顾及。 翩飞的裙角好似一只彩蝶,宛如在花中舞蹈,奔向生命的尽头。 洛归雁的心头一紧,眼睁睁看着那名美丽的女子扑入的男子的怀中,小声啜泣。抬手捂住自己的心口,那里的钝痛有些陌生。陌生到,他甚至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不知名的病症。触手为自己把脉,但除了心绪有些不稳外,别无异常。 那厢,梦依已经扑入了凌弃的怀抱中,露出了一个十分符合她这个年纪的表情。嚎啕大哭,且是毫无风范,丝毫不顾及女子的矜持。 看着像小孩子一般哭的不能自抑的女子,凌弃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她张开手臂,将她纳入怀中,轻轻拍打着她的脊背,无声的安慰着。 至于身旁的黑色骏马,倒是没有借机离开,而是安静的待在一旁,似乎是好奇的看着这对男女。 这画面,任谁看到后,都会会心一笑。觉得是一对久别重逢的小情人,让人羡慕不已。 但事实上,梦依一边哭着,一边数落着凌弃的不是。只是,话语略微有些奇怪,俨然是一位丢了孩子的母亲那般作为。 “阿弃……以后……你……跟在我身边一步都不许离开!”从凌弃的怀抱中抬起头来,梦依哽咽的说出这段话来,便恶狠狠的看着她。 若是她是一名彪形大汉,那此举多少是有些吓人的。 可凌弃的眼睛只看到一张哭的通红的双眼,以及还拖着两条鼻涕,毫无仪态可言的邋遢女子。即便是恶狠狠,也因为这幅表情而多了几分兴味。若是寻常人看到后,定然要哈哈大笑一番。但这个人是凌弃,她深深的凝视了她一眼后,沉沉的点了点头,并且顺道扯了扯自己的袖子,帮她擦了擦鼻涕。 梦依是看到凌弃袖子上的鼻涕后,方才醒悟到自己此刻的形象是多么的震憾。又羞又窘间,只能瞪着她说:“不许笑!” 凌弃自然是不会笑的,她的神情甚至说是有些严肃的。即便,在她看来,若是有人有心对付她,梦依跟在身边,大约多了一个累赘的响亮名头,真是别无他用了。只是,这句话却万万是不能对她说的。不然,今日她的眼泪可是要止不住,今后自己的肚子也有要失去保障的危险。 “好了,莫要哭了。我就这一件衣服,多了可就没有了。” 一本正经的话,却令梦依哭笑不得。待一看凌弃袖子上亮晶晶的鼻涕,也是红了脸。“啰嗦!你的包袱在我那儿呢!” 两人牵着手一同回到了马车那边,温馨的画面让人不觉微笑起来。 乌萨迈见凌弃来到自己眼前,便迫不及待的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大笑道:“好兄弟,我就知道你不会有事的。” 凌弃淡淡挑了挑眉稍,道:“虽算不上九死一生,倒是也有些收获。还是快些离开吧,这里可不太安全。”她说罢,看向梦依,道:“旅程只能暂且耽搁了,还是先回听雨小筑吧!” 梦依也认为再继续下去,不是一个明智之举,对于凌弃的要求自然是全然的赞同。“你先进马车吧,在外还是太显眼了些。” 凌弃点头,视线微微倾斜,看向了马车后方不远处的一点,疑惑道:“那是?”身为一名顶级的杀手,对于识人这种本事自然是要有几分的,不然又如何断定那便是你要杀掉的人。因此,只一眼,她便看了出来,那人是早前曾经在山上见过的那人,是花挽月的朋友,江湖中的隐世神医。因而,对于洛归雁的存在,心头不禁闪过了几分猜测。 “他啊!”梦依耸了耸肩,一脸无奈道:“一个麻烦鬼,跟在咱们后面,就是不离开。” “原来如此。”凌弃道,在众人还未反应过来时,飞身而去,迅速在洛归雁身上点了几下,便牵着他的马来到近前。“马车的行程还是太慢了。”说罢,便拎着洛归雁下了马。“不如,两人共乘一匹还快一些。” 梦依也正有此意,自然便应下了。同车厢里的阿红耳语了一番,将马车内几人的物品全部清空,随意将洛归雁往里面一丢。 只听到一阵马蹄声,马车外的两匹快马已经不见了踪影。 车厢内,洛归雁无奈一笑。未曾想,他第一次遇到一名有好感的女子,竟然已经罗敷有夫了。叹了几声,也只能静静的等待着自己的穴道解开了。对于医术毒术他都有研究,只是武功稍差了了些。 第一次同凌弃的会面,虽然在洛归雁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那时,凌弃的面容同现在还有些区别,且是散着发,多被花挽月护在怀中。洛归雁知道这是自己好友的意中人,虽好奇,也不会对女儿家的面容多做停留,自然便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是,在凌弃心中,可是清晰的印刻着此人的面容。不仅当初是因为洛归雁她才能活下来,更因为随后发生的那件香艳之事。怕是没有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了。 过了小半个时辰,身体上的穴道便自行解开了。 洛归雁有些奇怪,没想到那人竟然只点了他小半个时辰。 只是,这小半个时辰,却足以让凌弃等人离得他远远的,并且什么踪迹都不会留下来。 镇子上的人们都知道古家昨夜出大事了,街道上来往的护卫们挨家挨户的寻找着,期待能有一线希望。 小贩们的摊子被撞倒了,也只能在人走后自行扶起,不敢声张。 而对于在这里发生的一切,早已经离开的花挽月已经猜到了,不然也不会令人昨夜匆忙便离去。索性他们离开的早,不然等古一程带着人将整座小镇封锁起来,要离开可是要费些周章了。 一行人离开小镇,自然是朝着临安城的方向。 路上,花挽月不止一次看向车外,期许着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但现实令他一次次的失望,已经无法用语言去形容了。 心头的期待一点点化作了凄凉,他的唇角无力的垮下,终于完全的失望了。 看来,在她心中,自己本就不应该存在的。罢了罢了,是自己一而再的纠缠她,还强索了她的清白,都是自己不好。 唉。 长叹一声,花挽月放纵自己沉入车厢中淡雅的熏香中,好似睡去,又似乎是醒着。 第一百一十九章 谁家女儿 夏日,除了酷热外,无疑是一个美妙的季节。 绿意,繁花…… 蝴蝶在花朵间飞舞,蜜蜂拍打着翅膀发出嗡嗡的鸣叫。 没人会否认夏日的美丽,正如没人会认为冬日初雪时乃是最美的景致一般。 将至正午,空气中的热情开始躁动了起来。 空气中淡淡的茉莉茶香已经凝结成一缕冷香,淡淡的,几乎嗅闻不到。 茶水早已经冷透了,深色的茶汤贴着白釉的茶杯内壁,仿佛也渲染了一抹深刻的颜色。 桌上除了一壶清茶便无其他,几滴洒落出来的茶渍已经蒸发干净,在红木的桌面上连一丝浅浅的影子都没能留下。 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茶杯盖上,已经有许久没有动过一下了。因为窗外的燥热,让他的整颗心都激荡了起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东西脱离他的掌控了,只是无论经受多少次,还是觉得这种感觉委实不大美妙。更何况,他是动了真心。 但也经由这一次,让他彻底的沉下心来。既然是不听话的宠物,那么得到的注定不是糖果而是鞭子了。看来自己对她还是太过放纵了,竟然连自己的地位都没有摆正。 小七儿啊,为师可是给过你一次机会了。既然你放弃了,那么可就不要怪怨为师不近人情了。 茶杯中的茶水早已经失去了温度,楚逸淡淡睨了一眼,便置之一旁,不再理会。饮茉莉香片,不过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毕竟他独爱的,可只有碧螺春那一味。假装了这么久,当真是有些疲累呢!都差一点忘记了,自己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失去的东西要一点点的夺回来,不听话的宠物也要好好的调教一番! “来人,换一壶碧螺春来。” 门外守着的自然是跟在古一程身边多年的书童古文了,他人机灵,接待楚逸这等别人都不敢去触碰的贵客也是游刃有余的。 “楚先生,昨夜您饮了不少酒,今晨起来恐是要头疼的。厨房里早给您备下了醒酒汤,您一直不曾饮用。不如奴才一并将醒酒汤端来,您饮上一些,也解解乏?” 说起昨夜的酒来,楚逸还是有些印象的。不过仅仅两壶罢了,却让自己一醉到清晨。“那酒……” 古文微微一愣,旋即便露出一个笑脸来。“昨夜您饮的乃是少爷多年前秘藏梨花酿。同梨花白虽名字相近,可除却味道不同外,梨花酿初入口时觉得酒香清冽绵柔,但可后劲十足呢!” “原来如此。”楚逸虽对酒艺并无研究,却也听说过这梨花酿的名字。看来这古一程为了讨好自己,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呢!“说起来,我这额头确实有些不适呢!” 古文一笑,“您且稍等片刻,奴才这就去将醒酒汤送来。” 楚逸居住的小院距离厨房还有一段距离,因此古文便在路上耽搁了片刻。当然,这其中还有古一程问询起的一段话来。 茉莉自睡梦中醒来后,便感觉到这府中的气氛有些不大一样。虽好奇,却也忍耐着没有发问。 古奇见她如此,不禁更加满意了几分。茉莉这模样,是他最为喜欢的。娇娇怯怯的,令人忍不住怜惜。不会恃宠而骄,也不会无理取闹。纵然这府中这么大的动静,也只是将疑惑压在心里,是个拎得清的看来,过些时日,便将人纳了吧! “相公,你回来啦!”见进门的男子,灵儿眼中露出一丝惊喜的神色来,将手中的绣活随意放在一旁,迫不及待的便扑向了男子张开的怀抱中。 自从成亲后,花钰可是发现了诸多好处。不仅生活中多了一名娇俏可人的妻子,连日子也愈发的温馨了起来。 “下次为夫要是回的晚了,你便不要等了,免得饿坏了自己。”摸着妻子的小脸,花钰一脸柔色。 灵儿不甚在意一笑,娇柔道:“等不到相公回来,灵儿哪里能食的下饭。” 花家有规矩,早膳全家人要一起食饭。其余时间,便没有多少要求了。 而花钰怕灵儿吃不惯这府中的饭菜,更是特意从外面请了一位厨子回来,安置在了这院中的小厨房里,为自己的爱妻烹制可口的菜肴。 小夫妻甜甜蜜蜜的吃过了午膳,又抱在一起腻歪了一会儿。 忽听灵儿好奇道:“相公,听说花家七少可是位难得的美男子呢!” 花钰一怔,出口的话不禁带着一股子酸意。“难道他是美男子,为夫我便不是了吗?” 饶是再迟钝的女子,听到花钰如此一说,怕是明晰了。可灵儿偏生是没有听懂,反而更加好奇道:“相公,成婚那日妾身只听到了他的声音。虽然他身为一名断袖抛下了妾身,但妾身从未怨过。若非是因此如此,妾身怎能嫁与相公这样好的男儿呢!” 花钰心中的那一点酸意,被灵儿这毫无掩饰的话语驱散的半点儿都不剩,剩下的只有一团甜蜜。“挽月在家中排行第七,从小可是备受宠爱的。他的样貌承袭了父亲母亲的优点,那自然是极好的。不过,你已经有了为夫,可不能想着别的男人。” “相公,你这莫不是吃醋了吗?”灵儿咯咯一笑,打趣道。 花钰被灵儿这一番话臊的脸红,顿时羞窘道:“瞎说什么呢!你是为夫的妻子,为夫吃什么醋。看来是为夫昨夜努力不够,以致于让灵儿还能想那些没用的。” “啊!”灵儿一声惊呼,人便被花钰腾空抱起,轻轻放在了床榻上。稍后,花钰覆了上来,扯下床帐,掩住了这一床春光。 云雨后,灵儿躺在他的怀中平复着自己的呼吸。对于这等白日宣淫之事,还是不由得红了脸。她经受的乃是大家闺秀的教育,哪里能受得了这等孟浪之势。若非花钰诱哄着,怕是连嘴都不肯开呢! “灵儿,可舒服了?”知晓自己的妻子脸皮薄,花钰便恶意哄道。 果真,在话音落下后,腰侧便被狠狠一掐,让花钰整张脸都疼得有些变形了。 “好了好了,为夫不闹你了。天气燥热的很,灵儿不如陪为夫午睡一下吧!”说罢,也不顾女子反应,自顾自将人纳入了自己的怀抱中,全然不顾她的挣扎。 这夏日里,两个人贴在一起,委实是有些热得过分了。但自己的丈夫执意如此,女子便也遂了他。 两人亲亲密密的午睡,可不知在花家的另一处地方,却早已经是吵翻了天。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再美的花儿,也终将会有凋谢的一天。曾经的神仙眷侣,如今彼此相看生厌,却也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 人就是一种容易怀念过去,却也会忘记过去的有趣生物。 岁月在两张早已经不再年轻的脸庞上都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曾经堪比娇花的容颜现在只剩下深刻的皱纹道出了岁月无情的痕迹。曾经俊朗的容颜,因中年发福,隐隐有些变了形状。 此时,这一对夫妻相看无言。 “挽月怕是不会再回花家了。”花母率先开口道。 “孩子们长大了,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身为父母的,又怎么好束缚他们。”相较于花母的恨铁不成钢,花父倒是十分的开明。 “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是指他爱上男儿,当众宣布自己是断袖这件事吗?” 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如今才被拿到了人前来说。对于此,花母也是没了脸面,哪里愿意提起。 说起当日的婚礼来,宾朋满座,别提多么热闹了。但这么一场喜事,却生生的给毁了,这让花母心中哪里不怨。 他们花家是商贾之家,早年又是江湖人,虽然已经是富甲一方,但在京城中,难免还是有些抬不起来头来。 这京城是什么地方啊,那可是达官显贵云集的地方。皇亲贵胄,更是多的数不胜数。花母有心让花家也成为一个与之匹敌的世家,但无奈好一场可以拉近关系的喜宴,却被生生毁了,她的心中自然是介怀不了的。 本是给小儿子安排的亲事,却没想到如今成全了六儿子。这儿媳妇模样倒是不错,确实同她厌恶的女人生的一个模样。人死了便也罢了,却又闹出这么一出来。让自己的小儿子同自己离了心,又搅黄了这好好的一门亲事,自然不会给那个同名的儿媳妇有好脸色看。 只是,她那不争气的儿子却对这个儿媳妇百般宠爱,她的心里哪里会开心的起来。 “这件事过去也就过去了,休要再提了!”花父心中也是有气,好好的儿子,结果不爱女子,却爱上同性的男子。这段日子里,出门时总觉得别人看自己的眼色都不对。但他也清楚,之所以会如此,也是因为他们逼的儿子太紧了。事极必反的道理谁都懂,但哪里想到儿子会当众闹出这么一出来。 “这件事先不说。可这灵儿是怎么回事?说是好人家的女儿,书香门第,却和那个死丫头生的一个模样,我这心里能开心吗?每天对着她那张脸,早已经食不下咽了,哪里能吃得下饭去!” 第一百二十章 身份 正午的阳光灿烂的有些过了头,仿佛头顶悬着一只巨大的火把炙烤着大地,几乎要将人间点燃了一样。 杉木雕花木门紧闭着,好像并没有被这火热所影响。 门外不见婢女,甚至是往常的仆从也不见一人。 便是如此,屋中两人才能谈话而不怕被人听了去。 只是,两人的表情多少有些义愤填膺,少了几分交谈所需的平淡心境。 “这李灵儿到底是什么人?”花母不再迂回,直接问道。 这问题倒是令花父忍不住想要大笑,但他仅是挑眉,问道:“你以为她是什么身份?” 花母心中有怒,此刻只能压在心底,嘴上说:“她同南灵儿长得这样相似,连名字也相同,怎能不让人怀疑。” “若是南灵儿还活着的话,怕是如今也二十有二了。这年纪的女子还没有许人家,可是老姑娘中的老姑娘了。难道你看那李灵儿,像大龄女子不曾?况且,我观她的呼吸脚步,并不像是习武之人,同南灵儿可是没有半点儿关系。这人有相似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你就是疑神疑鬼。” “我怎能不害怕?当年白茜可是将灵儿交到咱们手上,并允了那些金银。要是南灵儿当真还活着的话,难保不会让咱们将这些金银交出来。” 花父见花母一脸担惊受怕的表情,不禁皱眉道:“你这女人,总是着急着那些银钱。南灵儿既然死了,就是死了。左右那些金银是当初给她当作嫁妆的,既然人已经死了,说那些又有什么用。你以后也对六儿媳少些脸色,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之间有什么仇怨呢!总说儿子们同你离心,也不想想你自己是否是名慈母!” 花母被花父这话一噎,呐呐嘟囔了几乎不知意味的言语,便不再做声了。 两人一味说这话,谁也不曾注意到,窗外有人影忽然一闪而过。 杨紫兰端着一盅补品匆匆而行,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连忙将房门合拢。将补品放在一旁,坐下后,慢慢放缓着自己的呼吸。 适才她不过是给婆婆送一盅温补的乳鸽汤去,不曾去听到了那样的一段话。 杨紫兰也是世家的嫡女,家中一些腌臜之事倒也有见到过。如今听到花母同花父那一番对话,不由便将事情想左了。 当年南灵儿出事时,她早已经嫁进门来,对于这样一名花季少女无端遭受灾祸心中也是唏嘘不已。但适才听来,这南灵儿入门前可是携带了不少的银钱。如此看来,她的死多少让人有些好奇了。 难道说,是花父花母为了那银钱,偷偷将她暗害了不成? 花挽月在家中备受宠爱,便是娶一名高门嫡女又如何,为何偏要娶南灵儿那等孤女。如今一看,果真是另有隐情。她不由想到自己的夫君,眉头又是一皱。 成婚多年,她为他孕育了一双儿女,却不想在他心中自己也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更别说,比起他那宝贝七弟来。 想她堂堂杨家嫡女,竟遭人如此轻贱,杨紫兰心中哪里能甘愿。心中早有打算,只是舍不得那一双儿女罢了。方才说听南灵儿一事,却是在杨紫兰心中敲响了一个警钟。这花家早年乃是江湖草莽,虽这些年逐渐走入商道,到底还是少不了几分江湖人的气息。 花奕使得一身功夫,若是真的有一日他们之间发生冲突,那她岂不是危险的很。 当年杨紫兰也并非甘愿嫁入花家,只是偶然在街上见到了花奕的容貌,这才倾了心。但她也清楚,情爱本就虚渺,生活得好才是正道。如今丈夫时常不归家,对她也没有一分挂心,甚至对一双儿女也不大亲近,杨紫兰的一颗心由最初的热情也渐渐归于的冷寂。 足足思索了一年,终于下定了决心。 深吸了一口气,她自妆奁中取出了一封早已经写好的信件,让丫鬟偷偷带出门去,心里才渐渐安定了下来。 八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君既无心,我便休。 她杨紫兰已经做了六年的美梦,终于在第七个年头醒悟,第八个年头勇敢了起来。以她杨家的地位,纵然是和离了,她也不愁找到一户人家嫁了。虽然大抵是嫁给人家做续弦,但求夫君的宠爱,不图其他。 女人这辈子,求得就是一门好亲事,一个爱护自己的夫君。 杨紫兰是被当作主母培养起来的,自然不会去奢求情爱这种虚无的玩意儿。只是丈夫的尊重,却还是需要几分的。可现在,连这点儿微不足道的东西,花奕都懒得给她,就不要怪她狠心了。 花奕还在酒楼中同人谈着生意,不知道一场风暴即将到来。 每个人总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有人在追求着情爱,也有人小心努力的维系着自己的婚姻,而更有人大胆去找寻自己的幸福。 马车在路上缓慢的行走着。 驾车的是名年轻的青衫男子,样貌普通,只有一双温润如泉水的双眸煞是动人。 此人正是洛归雁。 他已经许久不曾下山,离了乌萨迈等人的领路,便似无头苍蝇一般。偶尔会回头看一眼那空荡荡的车厢,心中闪过一丝惆怅。 俗话说的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只是,他还未求,那女子就已经罗敷有夫了。 洛归雁不是一个小人,自然不会去做拆散人家夫妻的错事,只能将这爱慕压在心底,当作一段美好的回忆罢了。 同人问了路,他现在正朝着临安城的方向而去。而被他惦记着的女子,正同他走着截然相反的方向。 马蹄声声,碎碎沉沉。 吃过午饭后,四人没有继续耽搁,一路朝着听雨小筑的方向。 路上,谁都没有说话。 梦依更没有询问这段日子里,凌弃到底遭遇了什么。这外面不安全,为今只能先回到家中再说。 或许,这就是逃亡的感觉。 在凌弃作为杀手的日子里,经受的可不止一次。但唯有这一次,却让她的心境那样的不同。甚至隐隐的,还有一种道不明的惧怕。 沿途的风光不停的变幻着,渐渐的,凌弃的眼前好像出现了另外一条不一样的道路。 同样是在狂奔着,但她并非在马前,而是在一辆马车中。鼻间仿佛还萦绕着挥之不去的烟尘和焦炭的味道,四周仿佛有大火,正一点点的想她扑来。 火焰是那样的可怕,让她竟不由得低声尖叫了一声。 “阿弃,你怎么了?” 耳畔传来了梦依担忧的问询,凌弃眨了眨眼睛,这才发觉她还在马上,眼前昏暗的车厢,躁动的火焰都只是一片幻觉。 轻轻摇了摇头,她对她解释说:“昨夜没有睡好,方才魇住了。” 梦依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心疼。她拍了拍凌弃的手背,说道:“你坐到我身后去,让我来驾马吧!”万一真的在马上睡着摔下去要怎么办?这种危险,梦依可不想让凌弃去体会。 凌弃也知道现在的自己真的不适合在继续骑马,便顺从了梦依的决定,同她交换了位置。怀抱中是少女纤细的腰肢,额头抵在她的肩头,她放任自己小憩,思绪也越来越远。 那是自己不曾看到过的一个场景。 入目都是大片的红。 窗子上贴着鲜红的喜字,回廊下也缀满了红色的绸带,仿佛连空气都洋溢着喜悦的味道。来往的人,每个人都是带着笑。 这无疑是一场即将到来的婚礼。 凌弃好像是一抹幽魂一般,静静站在那里,看着一个个的人从她的身体中穿过。 忽然,她的身体仿佛是被什么牵引着一样,将飘着进了一个陌生中又带着些许熟悉的房间。 房间中也是一片喜色,有丫鬟数人,围着一名女子在镜台前。 从背后看去,那女子穿着一袭华丽的嫁衣,长发未束,俨然是一副即将出嫁的女儿家的模样。 有喜事嬷嬷为她梳着发,一边梳嘴里还哼着一段歌儿。 一梳梳到尾。 二梳姑娘白发齐眉。 三梳姑娘儿孙满堂…… 这是一段送嫁前的歌谣,一般是由母亲或是长嫂来做。只是,此刻只有一名满面笑容的喜事嬷嬷。 这姑娘莫非是并无母亲和嫂嫂? 凌弃暗忖,更多的是好奇着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此处。她忍不住向前迈了一步,想要看清镜中女子的容颜。 乌黑的发垂落下来,新娘的唇角含着羞怯的笑容,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每到。 但当看到新娘容颜的那一刻,凌弃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惊诧。 只因为,那镜中女子的容颜是那样的熟悉。 是她! 第一百二十一章 混乱的记忆 仿佛是进入了一个离奇的梦境中,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的逼真,却都是虚无缥缈的玩意儿。 近在咫尺,女子的容颜清晰可见。说是女子,倒不如说是一名代嫁的少女。还有些稚嫩的容颜上,残留着几分畏惧和期待。这是一副新嫁娘的表情,真真切切的展现在了凌弃的面前。 但若是眼前的少女生的其他模样,她或许不会讶异。但那少女分明便同自己生的一抹一般,只是她的容颜中多了几分生命的颜色和属于少女的娇俏活泼。而她早已经如地底的寒冰一般,了无生趣。 虽是一模一样的面容,却因为两者之间的年纪和性格而带来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马背上,梦依感受着凌弃清浅的呼吸,知道她已经睡熟,便将马驾的更加平稳了。看来这些日子里,她都没有好好休息,才会如此的困乏。 而在梦境中,凌弃一直待在少女身边。因为她发现,除了待在少女附近外,其他地方根本无法靠近。 静静的欣赏了一下少女是如何被打扮成即将出嫁的模样,倒也有趣。 最终,少女戴上凤冠,蒙上了一张红盖头,在喜事嬷嬷和婢女们的搀扶下,走出了房间。而凌弃无需尾随,便如有绳索牵引着一样,被拉扯着跟在几人身后。 一行人穿过精致的假山回廊,情景竟让凌弃觉得有些熟悉。 不多时,便来到了喜堂之上。 可让凌弃讶异的是,除了少女的容颜,其他人的脸面皆是朦朦胧胧的,只有一张空泛的面庞,却并没有五官。 到底是梦境。 她这样想来,便也释然了。 接下来约莫便是拜堂了。凌弃倒是有见到过拜堂的模样,却未看个完整。大约是在五年前,曾有人花重金让她在婚礼上将新郎杀死,原因是因为那新郎始乱终弃。 不过,等来等去,都不见新郎的动静,场面渐渐有些躁动了起来。 忽然,听到有人喊道:“不好啦!少爷他留书逃跑啦!” 嗬。 凌弃冷笑一声,看来是那新郎将新娘给丢在了喜堂之上了。还未等到她继续看下去,画面竟然发生了扭曲。 头晕目眩了一会儿,她方才站稳。眼前的景象,让她不禁张大嘴,眼神中显露出了一丝恐惧。 那是一片火海! 木头结构的屋子很容易便燃烧了起来。 房梁,窗棱,连屋子里的家具也都燃烧了起来。 火势是那样的迅猛,快的不可思议。 凌弃想要从火海中离开,忽然她视线一顿,在屋子里的一角发现了什么。 一团红色,比火焰的颜色还要灿烂。就在不久前,她还曾经看到过的颜色。那是少女的喜服,而她蜷缩在角落中,似乎已经昏厥了过去。 凌弃抬眸一看,少女似乎是想要来寻找着什么,只是不甚被碰到了花几,打翻花瓶和烛台,这才引起了大火。而她本人被花瓶击中了额头,早已经昏迷不醒了。 难道说,这少女便要葬身于火海中! 凌弃目光一凛,她虽然以杀人为生,但眼看着这样一个人在自己眼前死去,心中也是不愿的。不由得,她上前了几步。但手指还没有触碰到少女的手臂,便已经穿透了过去。 对了,这只是梦啊! 虽然是梦,可火焰的温度却仿佛近在咫尺,让她整个人都仿佛被燃烧了起来。 看着昏迷不醒的少女,凌弃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挣扎,最终还是别过头去,忍耐着不看。这是她的梦境,她无法解救她,只能不去看那濒死的情景了。 “唔……” 因为这与众不同的炎热,竟令少女从昏迷中醒来了。她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情景,大声呼喊着:“救命!来人啊!” 凌弃皱紧眉头,闭上双眼,双手紧紧捂着耳朵,不去听,也不去想。 忽然,她的身子一个震动,睁开眼,看着眼前的情景。 眼前是一片水泽之地,有绿树野花。 她的身下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正是从洛归雁那处抢夺而来的。 梦依弯起嘴角看着她说:“阿弃,休息一下吧。这马儿跑了几个时辰,也累了。” 凌弃不由抬头看看天色,惊讶日头竟已经渐渐偏西了,怕是用不了一个时辰,四周便会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不过是一个梦境,竟然折磨了她几个时辰。 凌弃唏嘘不已,下马后,身子还有些虚浮。 见状,梦依连忙上前扶着她的手臂,一脸忧色。“阿弃,可是哪里不舒服?” 凌弃轻轻摇了摇头,道:“只是有些没有睡醒罢了。” 梦依见她面色如常,便也放下心来,扶着她在树下坐下,取了水囊递了过来。“喝点儿水吧。” 凌弃咕咕饮了一通后,抹了抹嘴巴,显然也是十分畅快的。天知道,因为那个梦境,她真以为自己是会被那大火烧死。 “乌萨迈呢?”环顾四周,都不见乌萨迈的踪影,她便问道。 梦依一笑,说:“去打些野味,顺便再捉几条鱼。” 听到鱼这个字眼,凌弃的眼睛果然一亮,却还是一脸冷漠的点着头说:“出门在外,随意一点便是了。” 明明就欢喜的很,偏偏要弄一个严肃脸出来,要不要这么萌啊!自从认识凌弃后,梦依才理解了反差萌的含义,平常冰山一样的人,偏偏会不自觉的卖萌。啊啊啊,看到鱼儿,就像猫儿一样,这样真的可以吗? 已经恢复了原来表情的凌弃斜睨一旁,见梦依一个人捧着绯红的脸,眼睛水润润的,脑海中不期然浮现出了一个词——发春。 唔,小依的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找个婆家嫁了。 也幸亏梦依无法知道凌弃此刻所想,不然铁定会抓狂的。自从莫欢那件事后,梦依已经绝了嫁人的心思。但凌弃虽然不认为自己要嫁人,可是对于视如妹妹的梦依,还是期待着她能有一个好的归宿的。 两人在这里无所事事间,阿红竟然已经飞快的将火生了起来。待看到那堆篝火时,两人难得汗颜了下。对比了一下年龄,阿红比她们的年纪都小,竟然伺候起了她们,多少让她们有些脸红。 生火这种事,凌弃是会做的,其他可就不一定了。毕竟,梦依对于她当初差点毁掉厨房那件事,仍旧记忆犹新。 “阿红,你歇一歇,剩下我的来吧!”梦依忙上前道。 阿红腼腆一笑,“没事的,以前做这些奴……我已经习惯了。”时常习惯在人前说奴婢,虽然已经被乌萨迈教导了许多次了,但十几年的习惯岂是说改就能改掉的。 梦依见她如此,也只能摸摸她的发顶,无奈笑道:“这习惯以后可得改一改。”毕竟,她以后可不是奴婢,而是…… 阿红为人虽有些驽钝,可察言观色的本领在耳濡目染之中,倒也学的几分,哪里看不到梦依那无奈之中有带着几分促狭的表情。知道她有心打趣自己,脸色一红,低下了头去。 乌萨迈提着猎物回来,便看到那圆脸的小丫鬟微红着脸,低着头,露出了一截嫩白的后颈。不觉吞了吞口水,嫩白的色泽,让他想起了喷香的羊奶。 “乌萨迈,你回来啦!”梦依激动的声音打断了他思绪。 “嗯。”轻轻应了声,便将已经处理好的猎物拿到了她面前。 虽然已经剥去了毛皮去除了内脏,但那血淋淋的一团,还是让胆小的阿红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叫。 将猎物放在了梦依面前摊开了一张荷叶上,乌萨迈看向她的目光略微带着一丝的不满。 甚是无奈的耸了耸肩,梦依认命的带着这些肉食到河边去清洗了。看看着,明明是因为他自己的缘故让娇人儿受了惊,却偏偏怪罪到她身上。唉唉,真是好个冤枉啊! “我来。”手指还没有探到水中,旁边便传来了一道清冷的嗓音。紧接着,手中的肉块便被接了过去,放入溪水中仔细的清洗着。 秀美的侧脸在昏黄的夕阳下,美的不可思议。秀挺的鼻梁,粉白的唇,认真的目光,都令人心动。 梦依不由得捂紧自己的胸口,在心中哀叹一声。唉……这样的模样,这样好的人,怎么偏偏就是一个女人啊!要是个男人的话,她早就像八爪鱼一样扑上去了。 越看越觉得可惜的很啊!看看,高挑的身材,秀美的容颜,以及除了性子冷了点儿,却十分体贴的个性。对女人无比的包容,以及隐隐的温柔……唉,越看越心痛啊! 凌弃丝毫没有觉得梦依的目光有什么奇怪的,自从当初将她从客栈中救回来,她便已经对这些奇奇怪怪的目光从最初的不适到如今的习以为常了。曾经问起过她的身世,但她只说年纪太小,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有记忆起,就是一直流浪着。 虽知道她心有隐瞒,凌弃也从未拆穿过。试问一名一直流浪的女童,怎么会识文断字,又怎么通晓礼仪……既然她不愿意说,她就不强求。只当作梦依同自己一样,不记得过往。 于是,两人便相互扶持着,一直走到了今天。而在今后,她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眼恋慕 暮色西垂。 当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恋恋不舍的离开大地后,人间陡然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树林中燃起的一堆篝火恰恰在这时解救了黑暗中的人们。 火光在每一张脸上,都映照出了淡淡的影子。 空气中传来了肉类炙烤后的特殊香气,飘散开来,足以引得饥饿的人腹鸣轰响。 马蹄声卷带着车轮的声音恰巧在这一刻传来,散入了树林中,引起了众人的警觉。 “有人来了。”人群中有人小声说。 兵器的声音在暗色中发出了细小的刷刷声,每个人都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但耳朵却紧紧的注意着逐渐靠近的一队人马。 还未靠近,便听到了一个属于少女的声音。“都是你们路上耽搁了,才错过了客栈!”虽是少女,但声音很是刁蛮,一听之下便能猜想到,定然是一位被家人好好护在手心的娇娇女。 “好香的味道啊!”那少女又说,“快!朝着火光的地方,看看是什么食物这样香!” 大约几个呼吸后,一辆华贵的马车便闯入了人们的视线中。同时,还有马车后面那一群虽是穿着普通护卫衣着,但明显并非普通人的十数名男子。 “小姐,出门在外,一切小心为上。”马车外,一名骑马的男子小声说。 只是,任他压低嗓音,但对于一名内力惊人的高手来说,几乎是贴在自己耳边说话。况且,少女刁蛮任性的嗓音也将他的一番苦心彻底的浪费了。“啰嗦什么!不是还有你们吗?大不了,就把这群人全部杀了!” 杀了? “呵……” 黑暗中,有人抬起嘴角,露出了一个绝对不算温柔的冷笑来。 这群人的到来,仿佛并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篝火上仍旧烧着热水,待一会儿煮茶用。有人翻烤着喷香的野兔野鸡,并且不住的刷着秘制的酱料,勾引着人们肚子里的馋虫。 方钰莹坐在马车里,忍耐着肚腹的饥饿,心中不住咒骂着这群不顶用的护卫们。若不是因为他们左说一句不安全,右来一句危险,她现在早就到了客栈,喝着热乎乎的鸡汤了。 马车外的烤肉香气不时的顺着车帘后转了进来,引得她更加饥饿了。“你们去猎些野味来!” 不用她吩咐,就已经有人去准备了。虽然一群大男人听从一名刁蛮少女的指示看起来有些可笑,但谁让她可是圣上亲封的兰阳郡主,纵然性子恶劣,却也是皇亲国戚啊!这种人,岂是一般人能惹得起的。 夜晚行路不安全,众人只能暂且在这树林中过夜了。 好在准备的物品齐全,不然铁定要被这郡主斥骂。 除了方钰莹的马车外,车后还跟着两辆相对朴素很多的马车,上面装载的是一些路上需要的物品,其中一车是方钰莹的衣物和路上玩耍的一些小玩意儿。 侍卫们忙碌着,不多时便也将篝火生了起来。幸好最近没有下过雨,不然树枝潮湿,可就麻烦了。 两方之间隔着大约两丈左右的距离,彼此间互不干涉,看起来倒也相安无事。 “主上,这群人似乎是……”一道青影靠近马车,以密室传音道。 “无妨。不用理会他们,当作一般的路人便是了。” “属下明白。” 这群人正是连夜撤离小镇的花挽月等人,一路上未能休息,众人都有些疲累了,这才随意找了个树林休息下,不想去撞上了一群明显是麻烦的路人。 只是,老天似乎觉得他们这一群人还是寂寞了些。不过片刻,便又听到了一阵马车驶来的声音。 夜月眉宇一凛,注视着黑暗中。 不多时,一辆马车闯入了他们的视线之中。 待看清驾车之人时,夜月不禁一怔。 那马车不过是普通的马车,拉车的也是一匹黄褐色的普通马。车上一名青衫男子拉扯着缰绳,看年纪不过二十几岁的模样,模样甚是普通,只是一双浅褐色的眼眸即使在黑暗中仿佛也能发出如美玉般温润的光芒。 “主上,那人好像是洛神医。” “哦?”花挽月也是一愣,掀开车帘定睛一看。“果然是他。”为何洛归雁会在此处?他不是应该待在自己的山上,研究自己的医术直至终老吗? 花挽月看到了洛归雁,而洛归雁也看到了夜月。 虽是在晚上,但夜月那一张铁面也够显眼的。 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洛归雁将马车赶到进出,人便匆忙的跳下了马车。“挽月,真的是你!” 花挽月笑笑,推开车门,下了马车。“自然是我。你竟然下山了?” 对于花挽月言语中的惊诧,洛归雁理所当然的解释说:“最近我在找寻一味稀有的药材,想找你帮忙的。不想去了临安,却被告知你已经出门了。” “前些日子有些事。”花挽月淡淡的说。前往古宅救人一事,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出来。 洛归雁也看出了花挽月有些顾及,猜测他似乎并不是为门房小厮所说前往京城了,便也没有多问。 马车上,方钰莹百般无聊赖的玩耍着手上的一只九连环,不经意掀开车帘一看,顿时怔愣在一旁。 皎白的月光下,男子一袭红袍裹身。他身材瘦高,却不羸弱,完美的线条引人想要窥探那衣袍之下又是如何的美丽。一头乌发整齐的束在头顶,被一定红玉发冠紧缚着。 风吹动着他的长发,露出了姣好的侧脸。只是一片小小的侧脸,便引的人浮想联翩,更别说那转过来的面容来。 手心里紧捏着九连环,方钰莹瞪大眼睛,期待着男子的转身。而他也没有让她失望,不知同对面的人说了什么,两人便转身朝那边的马车走去。 这个男子,好……美。 此生还未见到如此俊美的男儿,让方钰莹甚至都不知道去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了。 红色,是男子们只会在大婚时候穿的衣袍,却在这名男子的身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升华,好像红色便是为他所创造的一般。除了这个热情的颜色,别的衣袍都不能衬托他的美好。 较之一般男子还要白皙许多的肤,在月光下仿佛会发光一样。两道英气十足斜飞入鬓的眉,高挺的鼻梁,一双勾魂夺魄还带着浅浅笑意的凤眸,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一张薄唇也尽是笑意。 这男子仿佛是从画中走下来的谪仙一般,虽不似画中人那般清冷的颜色,却有着仙家才能拥有的无与伦比的气质和美丽。 这个人,是真的存在吗? 方钰莹伸出手指,想要触碰一下那人的容颜。 “当啷!” 九连环从她手指中落下,撞击在了她腰间的一枚环佩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正是这声脆响将方钰莹从幻觉中清醒了过来,而那红衣男子却转身上了马车,只留给她一个遗憾的背影。 心口怦怦直跳,她发现,她好像爱上这个男人了。 方钰莹是天之娇女,从小到大对她献媚的男子多的数不尽。长这么大,也就只在大漠那一次遭遇那名沙盗首领,成了人生中第一个污点。她这样美丽的女子,那个可恶的男人竟然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留给她。甚至,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被父亲用赎金赎了回来。这一次,她好不容易央求父亲,让她出外玩耍,没想到缘分就在这时来到了她的面前。 这样俊美的男子才配的上她啊,她兰阳郡主注定只能被这样的男子拥有! 至于那个男人,不过只是一名粗鄙的沙盗首领罢了,哪里有眼前的男子那般俊朗美好。 心儿跳个不停,她深吸了一口气,对马车外的婢女吩咐道:“小桃,为本小姐准备纸笔。” 在外谈话多有不便,周围虽都是自己的属下,但花挽月还是不得不防,尤其是在两丈外就有一队陌生人的情况下。 “你这次下山可顺利?”自己的好友已经多年没有下山过了,花挽月真的有些担心他被人哄骗了。 洛归雁被这关系的话语心口一暖,便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只是,谈及梦依一事时,目光中不觉透露出了几分惆怅和黯然。 花挽月也算是过来人了,虽然他现在也是深陷于爱之不得的苦闷中。“你看上了那名踢了你……的女子?”是哪家的女儿这般野蛮,竟攻击了男子身上最薄弱的地方。也幸亏归雁是名鼎鼎有名的神医,即便是坏掉了,也应该可以治的好吧!视线微微在洛归雁的下半身停留一下,随即便不着痕迹的移向了别处。 洛归雁脸色一红,虽然并没有注意到花挽月的目光,但自己一个大男人却让一个姑娘家踢到了那里,听起来还是有些郁闷的。“她,她是有些特别的。那时她只以为我是尾随着她的登徒子,自然……” “那然后呢?可知道那女子姓甚名谁,家住何处?”人若是在临安城中的话,倒也方便。对于自己好友的第一次心动,花挽月如何都得帮衬一把,免得他真的待在山顶,孤零零一个人度过余生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他人情思 今夜星辰点点,在皎洁的月光也有些黯然失色了。 火光点点,似乎在同天宇之上的天灯交相辉映。 两两相坐,分食炙烤之野味,倒也有趣。 青年黑袍墨发,一双幽深黑眸更似寒潭深处,映在火光之中,才稍添几分热情。 女子一件桃粉纱裙,席地而坐,纤纤玉指衔着一片嫩白鱼肉,轻轻送入青年口中。 青年低头浅吟,与女子交头接耳。 端看去,便是一派风流之景。 可那厢,一对男女相对无言。 男子目光灼灼,异人之双眸闪动两朵火焰。 少女低头垂眸,渐渐嫩耳微带胭脂之色。 男子喉结微动,只能将热情倾注于眼前的饭食之上。 那边青年女子,浅笑慢食,视线却挪逾在两人身上。 “阿弃,你猜猜看,乌萨迈什么时候能将阿红拿下啊!” “唔?”凌弃咽下口中喷香的香茅烤鱼,稍加思索了下,回道:“说快,却也不快。” “哦?”梦依来了兴致,不禁问道:“此为何意?” “以阿红来说,怕是认定自己便是乌萨迈的奴婢。” “这倒是。”毕竟卖身契可是在乌萨迈手中捏着,阿红也习惯了当下人的日子。梦依抬头去看,见乌萨迈总想殷勤相对,但阿红诚惶诚恐的模样,便不觉想笑。 “大户人家的奴婢一般都有自觉。”凌弃淡淡道来,“若是乌萨迈真的将阿红拉上榻去,怕她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梦依奇怪凌弃竟然会说出这番话来,但仔细一想,确实也是。虽然乌萨迈同阿红很是相配,但阿红骨子里的奴性,就是阻碍这段感情的最大障碍。“说起来,倒不如攻身为上,再来攻心。”女人总是对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有着一种别样的情感,若是乌萨迈真的和阿红发生点儿什么,相信她除了将他视为自己的主子外,肯定还会有些别的想法。“就是不知道,乌萨迈会不会这样做。” “不会。”凌弃努了努嘴,示意她继续将剃掉鱼刺的鱼肉喂入自己口中后,方才说道:“别看乌萨迈是在大漠中长大,又是沙盗的首领。但事实上,这家伙是个初哥。” “噗……”若非是梦依还顾及着点儿女子的矜持,怕早就将口中的鱼汤喷出,趴在地上大笑了。任谁看去,乌萨迈这种男人也是一副经验丰富的模样。哪里会想到,他竟然连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不过……”梦依有些奇怪的说:“你是如何知道的?” 凌弃的表情一顿后,才说:“男人之间的谈话。” “……”梦依愣了愣,才小声问:“你还没有告诉他你的真实……嗯?” “你觉得我说出来后,他会有什么反应?” “应该会激动。”一直当作是好兄弟的人,突然变成了女人,估计这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吧!而且,这种事情,确实也有些难以说出口啊!“罢了,还是让他自己慢慢发现吧!”但是以乌萨迈的情商和智商,估计很难啊!“不说这个了。那你说,阿红对乌萨迈是什么感觉?”若是一方有情,一方却毫无感觉的话,即便是成了也只能是一对怨偶。 “该是有意的。”凌弃虽没有认真去看,但阿红偶尔面对乌萨迈时闪躲的视线,微红的耳朵,却瞒不过她。那不是女儿家天生的羞态,而是面对着自己心中爱慕男子时不自觉露出的女子娇态。凌弃见到过不少人,虽没有经历过这种感觉,却也能看透。害羞?这种情感,她似乎真的不曾体会过。 “这样啊……”梦依忍不住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来。“那么,就好办多了。” “你打算做坏事?” “什么叫做坏事啊!”梦依不满的在她嘴巴里塞了一大块鱼肉,忿忿不平道:“这是牵线搭桥的好事啊!若是依照这两人的进度,估计得好几年后还是耗着呢!阿弃,这其中你也要帮忙!” “我?”凌弃不懂,这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既然都是男人嘛!相互探讨一下,交流一下也是不为过嘛!既然乌萨迈在这方面还没有经历过,咱们也不然他经历,但学习一下,还是可以的!阿弃,这一次我允许你青楼了!” “……”凌弃诡异的沉默了下,视线也愈发的古怪了起来。 梦依被她的目光看的有些汗津津的,正准备打消让她带乌萨迈去青楼这个提议,却听到她淡淡说了声:“好。”唉唉,也是有阿弃在。不然,自己这种将青楼随便挂在嘴边,又教唆着别人去青楼的女子,肯定是要被封为那个,淫娃荡妇的。噗,真是一个有些对不起自己这张清纯脸孔的词语啊! 火堆那头,乌萨迈和阿红还不知,他们已经被人给悄悄算计了。一个如盯着食物般的目光,另一个兀自的垂首害羞着。 树枝噼啪的燃烧着,枯木的味道并不算好闻。 一道人影跨过两丈的空地,穿过了一株高大的杨柳。 “做什么?”夜月挡在道路旁,语气冷冷问道。 那人虽不常年行走江湖,但夜月这身与众不同的气质还是能分辨的出。朝廷中的人,最不愿意同江湖人惹上麻烦。更别提夜月身上,那抹不去的鲜血和杀戮的味道。但郡主的命令,他又如何能不遵循呢! 深吸了一口气,他沉沉道:“这是我家小姐让交给你们主子的。” 夜月一看,见是一封普通的信笺,接过来,并未感觉有什么异常,便说:“我会交给我们主上的。” 这名侍卫松了一口气,道:“既然如此,就麻烦兄台了。” “好说。”夜月淡淡说,转身离去。 马车中,花挽月正听着洛归雁说这一路上发生的事情,便听见夜月的声音从车窗外传来:“主上,对面那伙人,让我将这封信交给主上。” 花挽月皱眉,探手出去接过来一看。 是一封普普通折叠的整整齐齐的信件,只是从信纸上传来了的若有似无女儿家的香粉味道,让他不禁皱眉。 观那信纸的材质,乃是京城中韵墨轩的纸张,一般都是闺阁女子会买来使用。因为此纸颜色端丽,有多种颜色可供选择,更可以接受定制服务,为每一位小姐量身定做一款只属于你自己使用别无相同的纸质。 小芙蓉,香旖旎,碧玉堂深情似水…… 洛归雁只看到这样一段字句,信笺就被花挽月一把攥紧。 “荒唐!”花挽月皱眉,沉声道。 “看来,是那边的小姐为你写得情诗啊!”难得看到花挽月露出如此神色,洛归雁又怎么会不打趣一番呢!“此事若是被你的娇娇给知道了,定会拈酸吃醋呢!” “她?”花挽月无奈抬了抬嘴角,说道:“怕是她巴不得我能被别的女子勾走呢!” 洛归雁思慕过女子,花挽月眼中的苦闷,便也看到了。想到那日两人从山上离开的情景,多少有些明白了。怕是自己这位好友对那姑娘有意,只是姑娘却对他无意吧!既然如此,那当初自己刻意在药汤中加入的那一味药岂不是害了那姑娘。 马车之中,方钰莹久候不至花挽月这边的回复,不禁有些着急。她自小便备受宠爱,父亲虽给她请了先生教导她学习,只是这作诗委实是有些难为她了。方才所写那首,也不过是偶然在一处看到过,便信手拈来。 “唉……”只期待,那玉郎般的人儿,能通晓她的心意啊!想到男子那张俊美非凡的容颜,她的小脸便有些烧烫。 “那这位佳人的心意,你要如何回复啊?” “哼!能如何……”花挽月没好气的说道:“自然是拒绝了。”好个不知廉耻的女子,竟然用这等淫词艳曲出来。 本朝虽男女大防不似前朝,但这等情诗却还是让人有些无法接受。一般,也只有流行于青楼瓦肆间罢了。 方钰莹不知晓这种事,她向来胆大,即便是当面抒发自己的情感,也不会有任何畏惧。因她郡主的身份,外人只会在心中瞧不起,却从不会当面告知,以免给自己惹上麻烦。再加上家人娇惯,自然便形成了一个无法无天,任性妄为的性子。便是对男子示爱,在她看来,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翘首以盼,裙角上的绣花都快让她给揉烂了,终于等来了答复。 “小姐。”侍卫将一物什递进了马车。 方钰莹连忙接过,甚至不曾注意到这张情信的纸质竟是那样的熟悉。 展开看的那一刻,她愣了。 那上面的字迹分明是那样的熟悉,根本就是她自己的。 “这是怎么回事?”她忍不住质问道。 侍卫也是脸色一红,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将夜月的话转述了一遍。“那边的公子说,请小姐您,自重。” 第一百二十四章 桃花难躲 好一句自重。 就好像一个巴掌拍在了方钰莹的脸面上,虽没有满树桃花开的景致,却也让她的心中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打击。 她可是天之娇女,模样又是一等一的美丽,竟然有人敢拒绝她! 先不论花挽月是绝对不会接受她的感情,便是她贸然递情信这种举动,只要是名男子,心中都会觉得此女轻浮。 “去,将他给我请过来!”咬牙切齿着重于请字上,方钰莹心中的气愤可想而知。 侍卫无奈的摇了摇头,对方一看便知道是高手,郡主还偏偏去招惹他们。纵然不清楚那信中写了什么,约莫也能猜出一二。估计,是郡主情窦初开,像人家表白了吧! 唉唉,到底不是正经的皇家儿女,礼仪方面就惹人诟病啊! 腹诽不止,但也只能再次来到夜月面前,在对方不善的目光中,将方钰莹的命令告知对方。 适才听洛归雁说过,夜月方才知道原来那边的少女竟然觊觎他们家的主上,真是好大的胆子!此刻,即便是花挽月不回话,他也自当说:“告诉你家小姐,男女有别!还望小姐自重,免得污了自己的名节!” 侍卫被这话说的好没脸面,只得将这话回转。 方钰莹那厢正准备食用送来的烤肉,一听此言,心中的怒火便忍不住爆发了。“真是好大的胆子!”又一句自重,便是她怒火的起因了。“我可是兰阳郡主,竟然敢不讲本郡主放在眼里!” 这兰阳郡主虽是圣上亲封,但却没有太大的实权,不过是逗弄小女儿家的玩意,叫着好听罢了。 明眼人都清楚的很,但偏偏这当事人还真的自以为自己就是那皇亲国戚了,言语举止都傲气的很。白白让人看了笑话去,也累的他们这些侍卫们丢了脸面。 但这些话也只能搁在心中,不敢拿出来与人言说。 “小姐,那伙人……可不是普通人啊!”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侍卫只能出声提醒。 可方钰莹此刻正在气头上,哪里听得进去,当下便说道:“不是普通人,难道他们是仙人吗?!” “他们是江湖人。”侍卫一脸无奈的说道。 “江湖人?”方钰莹冷笑了一声,说:“难道江湖人就不是大夏的子民吗?我可是堂堂的兰阳郡主,是他们的主子!去,传本郡主的指令,将那边的男子给本郡主带过来!” 侍卫这下可知道了,明明是保护郡主这样轻松的任务,为什么每个人都推三堵四的了。这郡主,可真是一个天大的麻烦啊!听说,前阵子她闹什么脾气,偷偷跑到了大漠里,险些让沙漠中猖獗的沙盗给杀掉了。真是可惜啊,要是那天被杀死了,哪里有这么多的麻烦! 沉沉一叹,侍卫将方钰莹的命令传达了下去。 只听“铮!”的一阵轻响,月光下尖利的刀锋闪动着阵阵寒光。 这边的动静哪里瞒得过花挽月,他不屑笑道:“还真是个不知死活的。” 江湖虽在大夏,但也自成一派,虽受法律的约束,但向来是有自己解决的办法。朝廷知道如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触碰到他们的底线,向来是不会去理会的。 但现在,既然有人挑衅,花挽月也不会坐以待毙便是了。不过,见血这种事情确实不好。“归雁,交给你了。” 俗话说医毒不分家,纵然洛归雁自认为自己在毒术上并没有太多的造诣,但对付这群人也已经足够了。 手指向马车外探了探风向,唇角勾起。“说起来,还真是幸运呢!” 他们这群人处于上风处,只是对面那群人便不这么幸运了。洛归雁顺手从衣袖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的瓷瓶,这是在路上随便做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白色的粉末顺着风飘散在了夜色之中。 洛归雁也没有吝啬,一整瓶都倒了出去。 “现在好了。”这迷药的效果委实不错,洛归雁话音刚落,那边就听到一阵兵器掉落,重物落地的声音。“搞定。” 花挽月掀开车帘看了看,见尸横遍野的画面,也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来。“夜月,上路吧!” 不想再看到这群人,只能暂且离开了。 夜月知道这群人是个麻烦,只能命令手下们赶快收拾。 这情形,多少有些不战而逃的感觉,但却也是现在最合适的法子了。 一群人动作轻快,没一会儿便匆忙消失在了夜色中。 马车上,洛归雁咀嚼着喷香的烤肉,笑道:“看来,真是女人猛于虎啊!” 花挽月这辈子的桃花开得不少,但大多是在他扮作女子的时候,而且都是男人。如今,还是第一次被女人纠缠,且对方的来头还不小。但这些,都挥不去一种吞了苍蝇的恶心感觉。 他并未见到那少女的容颜,就被对方惦记上了,这种感觉委实不大好。 “快吃吧,不要坏了吃饭的心情。” 洛归雁笑笑,也不再打趣了。 方钰莹正在马车上等待着对方被俘虏来,不想只觉得一阵天昏地暗,便不醒人事了。 唉唉,说起来她招惹谁不好,为什么要招惹上花挽月呢!但愿她明早醒来时,不会因为睡姿不良,而浑身酸痛。若是因为没有盖被子,而着了凉,只能怪她的运气不好了。 这边两人耳语了一番,便已经商定了计划。 饭饱后,凌弃招了招手,唤乌萨迈过来。 若是旁人的话,肯定会被乌萨迈一番责骂。但面对着凌弃,他可是一点儿脾气都没有。 虽然听乌萨迈说过他们两人之间相识的经历,但梦依每次看到,都会啧啧称奇一番。知道的,是看着一对好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主人,在唤自家的忠犬呢! 看看,这强攻美受的组合……呃,好像有点儿想歪了。 见乌萨迈过来,梦依便起身向阿红走去,打算同她说说女儿家的私密话。 “阿兹拉伊勒,有事吗?”对于凌弃难得的亲近,乌萨迈显得很是开心。 “乌萨迈,你来到中原这么久了,我还未曾带你好好见识过这附近的风光。等明日路过平城后,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 两人以西域话交谈,看起来很是热络。 阿红好奇的看了几眼,只见乌萨迈很是兴奋的模样,心里也为他开心。 见此,梦依嘴角勾起,眼神中的精光一闪而过。 凌弃绝对不是一个擅于言语的人,讲述的风土人情也乏味的很。但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有别于大漠孤烟风光的乌萨迈来说,却动听的很。 “那到了平城,你也不要忘记你说的话!” “自然。好了,也不早了,休息吧!” 一夜无梦,沐浴着清晨美丽的日出,四人整装出发。 平城是江南的一处商业重镇,虽逊于临安城,但也小有名气。而且,此地更是有一道名为平城花露的饮品,十分受女子们的喜爱。 凌弃对整个大夏都熟悉的很,有她带路,自然是不会迷路的。 大约中午时,一群人便抵达了平城。 典型的江南小镇。 杨柳依依,绿水潺潺。 路过的娇柔女子们操着一口轻软小调,直让人骨头都酥了。 若说临安是处于江南中别样一座气势磅薄的城池,而平城便是绿水中一颗明亮的珍珠了。 几个人在客栈中住下后,吃过午饭后,便各自去休息了。 街上来往的行人,并未惊扰到这几个已经不曾有好好休息过的人的好眠。等到他们醒来时,早已经是月满人间,吃晚饭的时候了。 在客栈中简单的吃了些饭菜,梦依同阿红各自回了房间。而乌萨迈和凌弃却是换过一身衣袍,踏出了客栈。 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夏夜里便是如此,人们无事可做,便出来纳凉。 而一些店家,也会趁机销售一些适合夏夜的商品。 乌萨迈还没有在夜晚走出过房门,看着街道上的人群,两侧高高挂起的红色灯笼,都觉得新奇不已。 “阿兹拉伊勒,这里同大漠真的很不一样。” 繁华中,一抹冰冷的黑总是有些引人注目的。只因为凌弃周身的冷气,两人身边竟是没有路人,无端的拥有了一片比较私密的空间。 说起夜晚来,凌弃很是熟悉。只是逛街这种事,她却很少做。因为她身份的特殊,也因为同梦依曾经居住的都是远离繁华的村落,夜晚的热闹便显得奢侈了许多。 如此说来,在夜晚出来逛街,到还真是第一次。 一般这个时候,她都早已经潜伏在暗处,等待着目标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乌萨迈走走看看,像一个好奇的孩子。 凌弃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同自己记忆中那个高大的少年重合,思绪也在这一刻沉淀了下来。 年华变幻,却不知这少年待自己那一颗真诚的心为什么没有发生过变化。 乌萨迈,你是我凌弃这辈子的好朋友,好兄弟,永远不变! 前方的乌萨迈还不知道,在这一刻凌弃已经在心中暗暗发誓,并且想起了他们之间曾经的过往。因此在日后,对于这一日,他可是后悔过无数次。 第一百二十五章 花街见闻 比起临安城的热闹来,平城的夜,料想也是不差的。 不算宽敞的街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好生热闹。鳞次栉比的房屋带着彼此间毫不相同的清晰界限,隐约从翘起的屋檐上能看得出经受的年代。 夏日里的商铺纵然是在夜晚也没有早早关门的传统,即便是连米行也是如此,更遑论那些个夜晚里最是热闹的茶馆酒肆了。 就连平日里矜持的女儿家们,在这一日也要在兄长们的陪同下,戴上一顶帷帽,悄悄看看这街市上的热闹景象。往来间,闻的香风阵阵,不禁让人心生遐思。 孩童们更是欢欣的很,在父母的陪护下,叽叽喳喳像欢快的鸟儿一样,见识着各种有意思的物什。而父母们虽有些不情愿,却是满目温柔,仔细着自家的孩子没有被来往的人群磕碰着。 在这样的氛围中,饶是在冷清的人,心中不免也要多上几分温柔。 这样的场景,凌弃自是见识过,却不曾参与过。就在去年,她曾经看着这样热闹的情景,潜伏在一家花楼的屋顶,只待给屋中饮酒的男子致命一击。不想在一年后的今天,她竟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陪同别人逛起了夜晚的市集。 “早听人说大夏繁花盛景,如今一看果真如此。”见到此情此景,乌萨迈不由发出了一声感叹。平城只是一个位于江南的小小城镇便如此的繁华,若是大夏的都城那又该是如何的热闹了。 “热闹也罢,繁华也罢,怕是对当地的百姓们来说,或许没有巷口那家猪肉铺子的猪肉忽然涨价要来的重要的多。”历史上多少的改朝换代,影响的只是那些当权的政治家们,而对于普通的百姓们,或许只要自己的肚子可以填饱,换谁做了皇帝,又有什么重要的呢!凌弃不由发出一声唏嘘,心中竟忽然浮起了淡淡的惆怅。 作为一名男子,乌萨迈的心思自然不比女儿家来的细致,但好友的失常他又怎么会看不到。联想到这次他被绑架一事,眉头皱起,难道说在那几日间,发生过什么事不成? “阿兹……”他正要开口,便被人拉住了袖子。 “乌萨迈,前面便是花街了,仔细跟着我,免得被人群冲散了。”凌弃神色淡淡的说。 乌萨迈涌上喉头的话就这样被压了回去,只能从喉间脱口了一个:“好”字。本是一个适宜问询的时机,却因为一时的踟躇而浪费了最佳的机会。 花街并不会在热闹的街市上,却也与附近不远,但却并不会紧挨着寻常人家,而是在一个相对来有些隐秘的地方。 绕过了热闹的市集,走进了一条看起来有些人迹罕至的小巷,前方豁然开朗了起来。 只见满目红翠,热闹非凡。微风过隙,送来了屡屡的脂粉浓香,便可见这花街上是如何的不一般了。 同外面那条巷弄相比,这里的热闹显然是有些过了头。 头顶是明亮的圆月,暗色的布面上点缀着星星点点,可是凡间却又这样热闹的地方,当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这花街……果真热闹。”看到街道上除了衣着暴露的女子,便只有些寻常的男子,乌萨迈遥想到自己在临安城那日让阿红陪伴自己来此,便忍不住有些脸红。看来,这花街只有男子可以进来,自己的要求,未免是有些强人所难了。“阿兹拉伊勒,你怎么回想起带我来这里?” 凌弃沉默了半晌后,说道:“带你来见识一下此地的风土人情。” 若非凌弃不是一个会同人玩笑的人,乌萨迈当真以为他是在说笑呢!能将一段明明很是好笑的话毫不费力说的平平板板,一丝起伏都没有的人,果真也只有他。 摇了摇头,乌萨迈暗自好笑。 “走了,晚了好的就让人挑完了。” 明明是一副清冷的神情,却偏偏说着这种十分适宜在菜市场同人讨论的话,又令乌萨迈对于凌弃的不同面貌稍稍有了些了解。看来这些年在中原的生活,还是让阿兹拉伊勒改变了许多。虽然他的性子依旧如往昔,但那颗心却已经渐渐的被温暖了。 凌弃不管乌萨迈对她如何腹诽,拉着他便走进了一间名为红玉楼的花楼。 看看这花街上灯光昏暗暧昧,如此氛围下,那些个儿女子们更是美若天仙,也难怪男人们喜欢来此了。 将将进门,便有一名形容猥琐的男子迎了上来,笑眯眯的问道:“两位公子,不知道有什么需要啊?” 凌弃目不斜视,道:“寻两名会吹弹唱曲儿的,再找一名……这楼子里数一数二头牌,另外再寻一名还未被开苞后的清白女子。” 男子有些讶异,却还是点头应道:“二位公子请随小的来,不知道您二位是喜欢靠窗的,还是习惯能看到这大厅的。” 自来这楼子里便有在大堂中设下舞台表演的传统,此地自然也是如此。 “靠窗便好。”凌弃淡淡说。 男子低头哈腰道:“那这边请。” 但见视线可及之处尽是一派奢靡辉煌之色,女子们娇笑吟吟,男子们暧昧低语。有斟酒的,也有同客人们说着话的,更有直接坐在那大腿之上格格笑个不停的。 这便是花楼吗?乌萨迈当真是见识了一把,心头不知是震惊还是其他,总之是觉得十分稀奇。在大漠中也有如此的地方,只是不若这里这般有趣罢了。但大多的,也都是些行游做皮肉生意的罢了。 乌萨迈倒是曾经有召过一次,但一看到那女人的模样以及满身的古怪味道后,便直接将人送到自己手下的房间去了。如此,在大夏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多的似水佳人。 临窗的位置可以吹到夏日里难得的凉风,只是外面街市上时常能听到的女子迎来送往的声音让人有些不快。 对此,凌弃倒是并无所感,只吩咐了那男子送上一盏不准加料的茉莉香片,便品着一碟点心静待着来人。 不多时,便有四名女子鱼贯而入。 她浅浅抬眸,便将这四人的模样看了个一二。那手拿琵琶和洞箫的定是会弹唱的了,衣着艳丽容貌妩媚的便是这楼子里的头牌之一,而另外一名穿着水绿衣裙的便是清倌了。她斜睨了乌萨迈一眼,见他的脸上并无多少感兴趣的模样,这才低头品茶。 弹唱的二人坐下后,便奏响了一曲典型的江南小调。女子的声音不算动听,但胜在婉约,听起来倒也别有一番味道。 剩下那二人欲往凌弃同乌萨迈身边坐下,便听:“我这边不用伺候,去那边。”说话之人正是凌弃,她本是女子,自然不需要同为女子的两人伺候。况且,她这次便是让乌萨迈见识一下,自然也不会往自己的身边招揽女子。 别看乌萨迈在沙漠中杀人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的,但面对着两名妩媚的娇俏女子,颇有几分适应不良的表情。 “你可会些本事?”凌弃放下茶杯,看向头牌。 头牌怔了下,便妩媚笑道:“公子尽管放下,如娘在这楼子里的本事可是数一数二的。” 凌弃淡淡点头,将她叫来耳语了一番。 如娘听完后,不禁诧异的看了看她,但有钱的是大爷,自然是满心的应下了。 只有乌萨迈还一副状况之外的表情,被旁边的清倌喂着茶,神情狼狈。 如娘缓步在乌萨迈面前跪下,声音也满是妩媚。“如娘来伺候公子,公子可要怜惜如娘才是。”说罢,就在乌萨迈瞪大的眼睛中,缓缓褪去了自己的衣裙,如初生婴儿一般跪在了他的面前。 “你这是……”乌萨迈一怔,不禁道。 如娘轻柔一笑,道:“自然是为了伺候公子呀!” “阿兹拉伊勒,这……”他不禁看向一旁静静听着乐曲的凌弃。 凌弃睨了他一眼,淡淡说:“安心,不会让你在今夜丢了处男之身的。多几分知识,他日也不会行错是。”就在她临行前,梦依还同她讲了一个所谓进错洞的笑话。想必,乌萨迈应该不会做出此等事来。 如娘不待乌萨迈反应,便迅速的掀开了他的下摆,将头便埋了进去。 凌弃看着乌萨迈骤然变白的脸色,不知如何竟觉得有些想要发笑。只是,还未等到她的唇角提起,便听到一阵重物落地的声音。却是乌萨迈一把推开如娘,撞翻了凳子,踉踉跄跄提起裤子后退的画面。 “阿兹拉伊勒,这种地方……咱们还是走吧!”深吸了一口气,乌萨迈也明白了好友的意思,只能硬着头皮说。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凌弃竟然答应的很轻易。 当两人站在热闹一片的街市上,乌萨迈还有些回不过神来。他只听说过花楼,却不想当真见识过,只觉得如同龙潭虎穴一般可怕。也不知道那些男人们是如何想的,女人还是自己的舒服,睡别人用过得女人,真的很有意思吗? 第一百二十六章 笑话 两人自然是没有见识过所谓的花楼盛景,只是在回去的路上,凌弃从附近的书肆中买了两本用油纸包好的册子赠与他,并告诉他只有回去客栈自己的房间中才可以打开。 乌萨迈很是严肃的点了点头,方才看书肆老板的模样,便知这册子绝对是个了不起的玩意儿。难道说,里面有什么可怕的物什不成? 两人回去后,便各自睡下了。关于乌萨迈看到那两本春宫册子的反应,凌弃不想知道。只晓得,当第二日乌萨迈再见到阿红时,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而且有趣的是,他的耳尖竟然悄悄的红了。 原来自己的好友竟然这般的纯情。凌弃想到昨夜的经历,了然一笑。 接下来,两人并没有再提起花楼的经历。而凌弃也在梦依的百般追问下,丝毫未露口风。 梦依在小说中可是多次见识过对于花楼的描写,虽好奇但也知道那里并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可以去见识的。莫说她扮起男子来,肯定一眼就被识破。可怕的是,万一她被人识破身份,可能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况且,若是她真的去过了,那么她的清白可就毁了一大半,她不想被人捉住去同猪笼亲密接触。因此,即便是好奇,也从未央求过凌弃带她去见识。 只是面对着乌萨迈看着阿红时不时脸红一下的表情,她还是难免好奇不已。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让这样一个英武的男子竟然会对着女子脸红。哎呀,好奇死了! 可凌弃可不是为了吊她的胃口,而是这种话题对于梦依这种女儿家来说,还是真真的不适合。她出入江湖身为杀手便也罢了,纵然是不能将梦依扯进来的。就算她嘴上说终身不嫁,凌弃也不愿意她背负一个不清白的名声。 梦依央求了她一个时辰,见凌弃意志坚决,也只能作罢,不再继续为难她了。虽然,在今后的日子里,花楼仍旧成为了她人生中最好奇的地方。并且在后来,她真的得偿所愿了。 马车沿着平稳的官道行驶,路边满目的青翠,夏日里最好的时节大抵便是如此了。没有一个人不爱着满目碧翠的场景,夏天便是如此的迷人。 只是,夏天的另一外一项,却令人有些不喜起来。 头顶的太阳像颗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空气中满是躁动的味道,树叶也有些打了卷儿,被太阳晒得耷拉着脑袋。更别说,在这样的天气里,车厢里是如何的闷热了。 即便是将两侧的车帘掀开,仍旧缓解不了这种闷热的感觉。 每到此时,梦依就尤为思念现代的空调以及风扇等一系列可以解暑降温的产物。但现在,浑身的衣服都好像要被汗水浸透了,说不定拧一拧还会会冒出水来。若是现在在听雨小筑,她肯定会换上薄薄的纱裙,或者就干脆穿着肚兜亵裤在房间里的凉席上纳凉了。但现在毕竟是出门在外,身边也是不相熟的人,除了忍耐,还真的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解决。 反观凌弃和乌萨迈这边,一个身体寒凉自然不畏酷暑,一个早已经习惯了沙漠中的酷热,自然不会有觉得多么的炎热了。而阿红虽然是一介女子,却因为下人的身份常年奔走于内宅之中,自然不会认为这样的闷热有什么奇怪的。 马儿从早上走到现在,就没有停歇过。日头干脆就挂在天空正中没有丝毫打算离开的迹象,而热气更是一股一股的涌来。 走了这么久,附近都没有任何可供休息的地方,甚至连间茶寮都没有。 凌弃看看前路,也不想有茶寮的样子,便对乌萨迈说:“将马车赶到附近的树林里去,避避暑气吧。”这样再走下去,纵然他们不惧酷热,马儿也是受不了的。 乌萨迈欣然应允,便将马车直接赶到了附近的小树林中去。虽然四周不算凉快,但好歹有了一片遮荫的阴凉和不时从四面吹来的凉风。 只是,当他们将马车停稳后不久,另外一路人也目的明确的朝这里过来了。 凌弃淡淡的瞟了那边一眼,便同乌萨迈跳下马车,去找水源和食物去了。在野外,无外乎就是烧烤一些野食了。虽然天气闷热,但填饱肚子还是首当其冲的。 对于找水这种事,便交给了乌萨迈。他常年生活在沙漠中,对于水的气息有着旁人所没有的本事。而凌弃自然是打些野味来果腹,顺便看看有没有可以食用的野果子。 待两人离开后,梦依便掀开车帘打算走下马车。“阿红,不一起吗?” 阿红摇了摇头,道:“我在这里就好。梦依小姐,这外面……感觉不太安生呢!” 梦依睨了眼在他们不远处停下来的车队,尽是些腰胯长刀的年轻男子,嘴唇一勾,说道:“没事的。”虽然她武力值几乎呈负数,但给凌弃和乌萨迈他们报信还是很有把握的。况且,她相信凌弃在离开前,肯定是仔细观察过这群人,这才会放心的离去。 阿红见她表情上满是自信,便点了点头,却还是不愿意下车。 梦依也不勉强她,正要说话,便听到那厢传来一道略显尖利的女音:“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昨夜没有赶到客栈也就罢了,今天竟然还让本小姐继续宿在野外!” 阿红一听到这个声音,身体一僵,嘴巴大张。 见她这幅模样,梦依纳闷不已,故而小声问道:“阿红,可是哪里不妥?” 阿红怯生生的望向车外,见那边并没有注意她们,这才小声说道:“我怀疑那辆马车里坐的人是兰阳郡主。” 兰阳郡主梦依倒是不大熟悉,但看着阿红的表情,脑海中忽然闪现一个片段。“这是……你以前的主子?”对于阿红之所以跟在乌萨迈身边,她有询问过,想到她那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主子,梦依就只有无奈的份儿。 说起这兰阳郡主来,估计只有一个白目来形容了。为人高傲自大便也罢了,偏生还是个看不清自己身份,搞不清楚状况的。本朝的异姓王了就只有方家一人,她还偏偏处处以自己郡主的身份拿乔,若是有一日因为她的缘故牵连她的父亲,梦依可是不会觉得有丝毫讶异的地方。 就这样一个人,竟然拉着自己的婢女偷偷跑进了大漠。若是这是一篇小言的话,估计这方钰莹可能会和乌萨迈上演一出虐恋情深什么的。但这可是现实,而非小说。说起来她的运气也不错,不然现在早就身首异处,或者成为什么人的禁脔了。 “阿红,你便待在车上不要下来,免得那个女人见到你,对你不安好心。”梦依叮嘱了一番,便掀开车帘下了马车。 方钰莹自清晨醒来后,便一腔怒火。昨夜她遭遇一名绝美的男子,但岂料他竟然对自己百般侮辱。她乃是堂堂的兰阳郡主,岂能容他放肆,便遣了护卫们去教训他一顿。但这群酒囊饭袋,竟然一点用处都没有就被对方给迷昏了。这一口气,直到现在都咽不下去,尤其走了一上午,到了中午竟然都没有找到客栈,她心里更是气愤不已。 掀开车帘环顾四周,见是一处不甚茂密的树林,便蹙起眉头。“那边的马车是怎么回事?” “好像是过路人。”身边的护卫答道。 方钰莹对此不能忍受,当下便呵斥道:“快将他们赶走!本郡主是什么身份,也容他们待在一处!” 护卫有些为难,毕竟这天高皇帝远的。再说这树林又不是你一家的,虽说你有郡主之名,可并无实权,真是让人有心无力啊! “还愣着做什么!快去!”方钰莹又是一声咆哮。 护卫无奈,只能带上几人朝马车走来。刚过来,就见一名穿着水绿衣裙的年轻女子从马车上下来,不由一怔。 几人互看一眼,彼此间都是无奈。他们可从未做过这等以权压人之事,虽被分作府内护卫,但前期有的可是从军营里出来的,现下除了为难,更多的竟然羞愧。若是在战场上便也罢了,却是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刁蛮郡主吆五喝六,几个大男人心中还是有些不快的。 梦依一下马车,就看到这几个像呆头鹅似的男人们。“请问,可是有事?” “姑娘……”领头那人很是无奈,将方钰莹的要求婉转道出:“我家小姐不喜与人同在一处,所以还请姑娘你……” 梦依一听,便明白了这其中的机关。怕是那刁蛮的小郡主看到他们马车停在这里心生不快,这才呵斥这群人来将他们赶走。若是往日里,梦依定会选择息事宁人。但眼下这天高皇帝远的,梦依也看不惯这种仗势欺人的,自然不愿意顺着他们的意愿来。 “几位……” 那几人见梦依露出笑容,还当是她听从了他们的建议,不禁喜悦心来。岂料,梦依却笑笑说:“几位是在同小女子说笑话吗?纵然你家小姐是什么皇亲国戚,也断然没有别人将这里让出来的权利吧?就算是有句话说的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你家小姐并非是咱们大夏朝的皇帝啊!” 梦依这一番话说来,委实是有些大逆不道了。尤其是枉论当今天子,更是为人所不能。 但这几名护卫可不是那些文绉绉的读书人,只觉得她此言十分有理罢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冲突 眼前的年轻女子模样娇俏,一袭水绿色纱裙,衬得她整个人嫩生生的像是夏日里的荷叶一般亭亭玉立。更别说她嘴角暗笑,眼波温柔,一看便是个好相与的。 整日里同方钰莹这等刁蛮女子相处,这群护卫们猛地见到一名举止温柔的少女,都不禁温柔了起来,生怕惊扰到少女嘴角的笑容。 但她所说的话确实有些道理,但若是将这番话转述给那刁蛮郡主,怕是…… 护卫一脸为难,同身边几人对看一眼后,还是劝道:“姑娘,你不知我家小姐的性子……若是姑娘执意如此,怕是……” 梦依自是晓得他口中所述,这群人也不过是为了那郡主卖命罢了,她自是不会让他们为难。她沉吟了下,笑道:“不如我去同你们小姐说说,你们看可好?” 护卫迟疑了一下,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方钰莹正难忍着夏日的燥热,此刻分外想起了家中,此刻怕是在屋子里四周放上冰块,冰鉴中盛上新鲜的水果,冰冰凉凉的舒服极了。 “没吃饭吗?大力一点!”觉着身边的凉风不太凉爽,方钰莹不由训斥道。 可怜那小丫鬟只能委屈的继续大力的挥舞着手中的罗扇,手臂早已经酸痛的紧。偏偏郡主的命令不能违抗,只能继续扇着风。说起来,她已经足足扇了一个时辰了,真是好累啊! “小姐,这位姑娘想要同您谈谈。” 方钰莹皱了皱眉头,掀开车帘,就看到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 梦依一看掀开车帘的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稍显稚嫩却十分的美丽,只是眉宇间多了一股子桀骜的气儿。原来这便是兰阳郡主了,没想到竟如阿红所说的,是名美貌的佳人呢! 饶是梦依这番打量不着痕迹,方钰莹还是有些不再自,当下便怒道:“你盯着本小姐看什么看!” 梦依可是不害怕她的质问,浅笑盈盈道:“适才听小姐的护卫说这树林中的闲杂人等一律都不准留下?” 方钰莹微抬下巴,说道:“是有怎么样?”她在府中一向作威作福惯了,便将这树林也当作是自家的后花园了。说起来,方王爷可是十分疼宠她的,不然也不会让她出府游玩。只是,自小被娇养惯了,让她的性子了少了几分温婉,倒是多了几分自大狂妄。 梦依浅浅一笑,便将方钰莹的表情收入眼底。“可是这树林并非小姐家所有。”言下之意,便是你让他们离开,那又如何。 自从府中出来后,方钰莹可是第二次遭人拒绝了,当下便怒气冲冲道:“你是个什么东西,也配和本小姐说话!” 梦依并未恼怒,但眼底分明泄露了一分不快。“小女子也不过只是普通的一名路人罢了,自然不比小姐的金枝玉叶。但小女子也说过了,这树林非小姐独有,岂能容小姐说让人离开,我们便离开。我大夏以仁义治国,纵然是当朝的天子也做不来这种欺压百姓之事。小女子倒要问一问,小姐您是什么身份?怎么拥有这么大的权利。” 说起来这兰阳郡主不过只是个虚名罢了,并没有实权,又怎么能拥有睡意处置他人的权利。但偏生方钰莹就是个自大的,总以为自己这圣上亲封的郡主是如何的尊贵。即便尊贵,又怎么会比得过皇家的公主。公主们也没有实权,她又怎么会有。 “你管本小姐是什么身份!总之,你立刻马上将你的马车赶走,这片树林本小姐不想同别人分享。” 果真是个没脑子的。梦依不愿与她继续下去,便淡淡说道:“小姐此番话好没有道理,小女子也不打算遵循。还望小姐好自为之,免得哪日招惹了什么是非。”说罢,竟转身离去了。 方钰莹看着梦依的背影,气便不打一处来。这一个个的都不将本郡主看在眼里,真是好大的胆子啊!区区一名民女,竟然也敢给本郡主脸色看! “来人啊!”她冷冷一笑,对身边的护卫们命令说:“既然她不想让路,就送她下地狱去吧!” 梦依并未走远,自然是听到了方钰莹这段话,心中暗暗道:这兰阳郡主好生狠毒啊,竟打算至她于死地。 方钰莹自从小长大,可从未将人命看在眼里过。对她来说,这些人都不过是蝼蚁罢了,即便是被她杀死,也是他们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不知道这方王爷是如何养女儿的,竟然让她养成了这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狂妄性子。即便是天家公主,怕也没有方钰莹这般狠辣。 出门在外,护卫们本就不愿生事,但难耐这兰阳郡主却总是想没事找事。一群人互看一眼,都没有动弹。他们又非盗匪,岂可随意杀人。这郡主倒是心安理得,待他日真的有麻烦上身,还不是他们这群人出来顶罪。 眼见着护卫们竟然不听自己的命令,方钰莹登时怒道:“你们都聋了吗?本郡主的话,怎么都不听从!” “郡主,那位姑娘不足以一死,郡主此举未免有些……”此人话还未说完,便被方钰莹给冷冷的打断了。 “你们是什么东西!也敢管到本郡主的头上来了,本郡主让她死,她今天就得死!难道说,你们一个个都不想要自己的脑袋了?!” 姑娘,对不起了。 众人沉沉一叹,脚步略显沉重。 梦依知道这群人必会动手,心中对他们并不怨恨。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他们能做的只是听从命令罢了,自己无需介怀。 而凌弃便是在此时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见到此情此情,不由眉头一皱,上前问道:“小依,发生何事了?” 梦依简短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通,静待着凌弃反应。 若说凌弃也不愿意去招惹麻烦的,但无奈是对方不饶人。将手中的猎物交到了梦依手中,她倏然抽出了腰间的软剑。 见此,梦依连忙道:“切莫杀人。” “安心,没有钱拿。”若非是威胁到自己的性命,凌弃是一向不愿意夺人性命的。毕竟杀人的话,还是有钱拿比较舒服,不然的话只能说是浪费自己的体力了。 梦依听到此话,无奈的摇了摇头,便躲在了一旁去处理手中的猎物了。 护卫们只看到梦依一人,不想竟从树林中走出了一名黑衣青年,且看对方的脚步轻缓,一看便知道是名习武之人,且武功不俗。难道是他们最近霉运不断,怎么接二连三的遭遇江湖人。 凌弃可不知他们所想,缓步上前,冷冷道:“既然你们打算动手,我也不会客气的。” 霎那间,浓浓的杀气袭来,压得人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这群护卫们不少人也是上过战场的,却从未感受过如此凌冽的杀意,当下便有的脚步错乱,眼中满是慌张。 两辆马车相距的并不算远,方钰莹正从车窗探头去看,便感觉到一双冰冷无情的双眸看着自己,登时背脊一寒,心头涌起了无限的慌张。 凌弃是女人,对于女人们总是多了几分宽容。但对待方钰莹这种无理取闹之人,她最是厌恶。仗着自己的一点家世便作威作福的,看着就让人不喜。 方钰莹吞了吞口水,几乎以为自己会被视线杀死。刚刚到底是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感觉? 岂止是她,就连这群护卫们也感觉九死一生,背脊的布料早已经被冷汗浸透。 凌弃所杀之人并不算多,但是她的杀意自从杀过第一个人之后便与日俱增。作为一名杀手,自然是不会将自己的杀意暴露人前,这样不但会暴露自己,还会招致灾祸。故而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小心的压制着,今日倒是有机会放出来威慑一下这群人。 “离开,或者是死。”马上就要准备吃饭了,凌弃可不想这附近充斥着的都是血腥,免得坏了胃口。 她这句话自是对着马车里的方钰莹说的,毕竟这群护卫们可做不了主。 方钰莹被那双毫无感情的黑眸看的一惊,连呼吸都变得轻缓了,好像无形中有一只大手紧紧扼住自己的脖颈,想要把她掐死死的。 面对危险时,人总会想办法躲避。方钰莹虽狂妄自大,可毕竟还不是个傻的,几番比较,便知道谁占上风。 “你,你们先回来。”她就怕,自己若是真的惹到了眼前的男子,到时候他们可就没命回去了。 众护卫如蒙大赦,连忙后退,同时目光戒备的看着凌弃,暗想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见此,凌弃才满意的收回了手中的软剑,并警告说:“你们还是退出此片树林,不若我一个心情不好,将你们当西瓜砍了,可不怨我啊!”难得的,她竟是说了一个笑话。 只是,这番话听在方钰莹耳中,那可是赤裸裸的威胁。她也顾不得自己郡主的威仪,只想着赶快逃离这个地方,逃离眼前的这个男人。 “走!快走!”她催促着车夫,语气焦急。 不多时,这群人就走的干干净净,让梦依对凌弃可真是佩服的不得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不请自来 树林里凉风习习,头顶上一片阴凉,当真是舒服的紧。尤其是在夏日里,在路上能找到这样一片纳凉的地方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 方钰莹带着她那一大群护卫匆匆离去后,阿红才安心的下了马车。 凌弃倒不担心方钰莹他们去而复返,那个女人早就被她的杀气吓坏了,一时半会儿怕是回不过神来。 几个人吃过饭后,正准备休息,却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 凌弃皱了皱眉,暗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区区一个小树林而已,竟引得这么多人驻足。 梦依也颇为讶异,料想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这里有两名女眷,凌弃便让她们先行上了马车,免得到时候出什么岔子。至于她这名汉子和乌萨迈这种野汉子,自然是不用担心的。 远远的,便见一路人马朝此而来。端的是浩浩荡荡,好不威风。 马上骑士威风凛凛,精神抖擞,尽是年轻的男子。 远远看去,便只这群人并非普通商队。 凌弃只看了一眼,便知道来人的身份,不觉间已经紧皱眉头,思索着要不要躲避一下,免得招惹上不必要的是非。 “好大的排场。”乌萨迈在一旁一脸感慨的说道。 凌弃冷嗤一声,道:“花蝴蝶罢了。” “哎?”乌萨迈目露不解。这花蝴蝶是什么意思,中原文化果然是博大精深啊!从这群人中,是怎么看出花蝴蝶来的?他们打扮的也没有缤纷的颜色,和蝴蝶很不一样啊! 一群人护卫着一辆马车,马车乃是上等的紫檀木制成,远远的仿佛都闻到一阵清香。就连马车后面,那几辆似乎是装着杂物的车也都是以红木和黄花梨制成。让人不由得对车队主人的身份产生了一丝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竟然拥有如此奢华的生活。 “没想到这附近竟是连一家茶寮客栈都没有。”洛归雁以袖子扇着风,不无感慨的说。 花挽月淡淡睨了他一眼,说道:“在继续往前,有一城池名为平城。” “如此甚好。”昨夜夜宿郊外,今夜若是还没有客栈可住,他的身上可要臭了。这大夏天的,浑身大汗淋漓的,真是分外渴望可以冲冲凉舒服一下。 两个大男人一路上自然是没有太多可以交谈的话题,毕竟不是女儿家,男人们话多总是显得有些呱噪。 只是洛归雁多年没有下山,难免会缠着花挽月谈一谈这些年外面的变化打发时间。 花挽月一人坐车未免有些孤单,走的充满,身边连被解闷的话本子都没有,便同洛归雁闲聊起来。因刀剑世家一事唯恐沾染麻烦,便选择绕路回临安城,于是在路上就耽搁了一下时间。 虽然对这附近的地势并不大熟悉,花挽月倒是清楚这附近有一座名为平城的江南小镇。只是,这中午时分,只能在树林中勉强避暑了。 “咦?前面有人……”洛归雁掀起车帘向外看去下意识说了一句,随即脸上闪过一丝些微的不自在。 “怎么?”花挽月看这他的表情问道。掀开车帘,朝外面一看,表情一僵,片刻后才恢复自然。 那本是一辆朴素的马车,同大街上寻常可见的马车没有任何区别。只是,马车旁那身名气质清冷一袭黑袍裹身的青年多少让人有些在意。 夜月也未曾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凌弃。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眼身后的马车,见无任何动静后,才稍稍放下心来。 “是他们。”乌萨迈曾经见过夜月,对他的那张铁面印象尤为的深刻。他隐约记得,这个铁面人的主子似乎同自己的好友之间有过一些纠葛,至于具体是什么,他倒是未曾了解。只是觉得,那个漂亮的有些过了火的男人似乎对自己的好友不太一般。 “阿弃,外面怎么了?”梦依也听到了外面哒哒的马蹄声,不禁开口询问。 “没事,是花挽月。” 梦依一怔,想到凌弃只提到过这次她能从古家逃出来多少是因为有花挽月的帮助。这里并非是去临安的必经之路,花挽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是他一直悄悄跟在他们身后。 凌弃对于花挽月的到来心头隐约有些别扭外,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一行人在凌弃等人附近不远处便安营扎寨起来,不一会儿便炊烟袅袅,肉香四溢。 抬头看了看天色,日头正盛。凌弃知道现在要是上路的话,定然会中暑的,只能在这种略微显得有些尴尬的气氛中静静坐在马车前。 梦依对于凌弃同花挽月之间发生过的事一无所知,便下车来给两人送了些洗干净的野果子。 马车那边,洛归雁无所事事,恰巧从车帘后看到那名穿着水绿衣裙的女子,眼睛不由一亮。但随即看到女子身边那一脸冷凝的青年,微微叹了口气,收回了视线。 佳人如斯,但怎奈罗敷有夫啊! 他甚至,连那姑娘的姓名都不知道。 “挽月,你终于能体会到求而不得这种心境了。” 突兀中,听到洛归雁这样一句话,在花挽月的心中荡起波澜。他又哪里不是这样想的,求而不得却又放心不下。透过帘子的缝隙,他的视线贪婪的在那张容颜上一寸一寸的描摹着,好像要将她永远的记在心底一样。 “归雁,你可记得上次同我一同上山的女子。” 洛归雁自然是记得,也有心想问,但见花挽月眉宇间有着一缕郁色,始终无法开口。毕竟,那一夜他可是悄悄在药汤中放了些东西,为了成就这二人的好事呢! “自是记得,你二人现在如何了?”虽然那位姑娘的样貌他已经不记得了,但花挽月那姑娘的温柔到今日都记忆犹新呢! “如何?”花挽月惨笑了下,轻轻摇了摇头。“纵然是两人之间有了牵扯,她也不愿意喜欢我呢!” “嘶……”洛归雁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这姑娘好生的彪悍啊!两人之间已经有了首尾,竟然还不打算同花挽月成亲?他不由上下打量着花挽月几眼,喃喃道:“难道你不是那姑娘喜欢的类型?” 喜欢?她怕是什么都不喜欢吧!花挽月在心中苦道,目光看向马车外。“就像现在,即便同她近在咫尺,我也不敢靠近。”怕她不愿搭理自己,怕看到她嫌恶的目光。 近在咫尺?洛归雁顺着他的视线朝外看去,不禁怔愣了下。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看到那名穿着黑袍的青年这样的眼熟了。忽然,他的脑海中闪过一道精光。既然那她并非男子,那是不是表示那位姑娘其实…… 思及此,他沉吟了下,便佯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挽月,你可知道有时候姑娘家的拒绝并不是真正的拒绝,而是矜持以及想让你多多在乎她一点。你那位姑娘,心中怕也是这样想的。” “真的?”花挽月有些不敢相信。 “自然是真的。毕竟,你二人可是没有媒妁之言便发生了,呃……总之,那姑娘心中肯定以为你是不在乎她。” 花挽月仔细想想,似乎自己的当初对凌弃的追求都是以那夜之事为理由,如今一听洛归雁如此说来,顿时狠狠的拍了自己一下。他还是真的笨的可以,怎么能拿那夜的事情说事呢!怕是在她心中,定然以为自己并不喜爱她,只是想负责任吧! “归雁,听你一席话,茅塞顿开啊!”花挽月启唇一笑,整理了一下衣袍,便迫不及待的走下了马车。此刻的他俨然忘记了,洛归雁也是个未曾同女子相处过的,甚至在此之前还询问过他如何能得到女子的欢心。 见他走下了马车,向那边走去,洛归雁静待着事情的发展。他心悦的姑娘同花挽月的心上人看起来关系匪浅,若是花挽月能将他的心上人搞定的话,那么自己岂不是有了刻意追求那位姑娘的理由。 对于因一己私利而利用自己好友这件事,洛归雁可是没有丝毫的羞愧之感。反正成就他人姻缘也是件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眼见着花挽月竟然一步步朝着这里走来,凌弃的眉头不由得皱紧。他走过来作什么? 花挽月心中也是有些忐忑的,尤其是在凌弃冰冷视线的注视下,更觉得浑身都不自在极了。自己昨夜露宿野外,身上的衣袍虽换过了,但并未沐浴过,难免身体上会有些味道。不知道自己的发髻是否齐整,发冠是否有戴好……一切的一切,都让花挽月心如乱麻。 带着一颗忐忑的心走到了凌弃面前,便觉得周围有数道好奇的视线,其中最火热的一道便是来源于凌弃身后那边异族男子。 花挽月吞了吞口水,看了看四周,启唇道:“小弃,有些事我想同你谈一谈。这里人多,不大适合。”说完后,他不由得在心中暗骂自己,竟然如此口拙!好端端一番邀请的话,生生的被他说成了是威胁之语。 第一百二十九章 姑娘,求嫁 夏日的风很平静,丝丝缕缕,带来细微的凉爽之意。 男子一袭艳色红袍,被风微微带动着袍角,仿佛一朵红莲缓缓张开花瓣,将要盛开一样。俊美的容颜中带着些许不自在,一双凤眸中流露出了淡淡的慌张。 在他对面,分明是名穿着黑袍的青年。青年面色苍白仿佛周年不见阳光,一双黑眸幽深如古井,薄唇轻抿,不言不语,已经给人以无限的压力。 仿佛一切都被这两人之间的对峙所影响了,时间竟也好像停滞了一样。 凌弃看着对面俊美的男子,眉头微微皱紧,感到周围那些窥探的视线,冷冷道:“随我来。”不论这个人想说什么,是万万不能让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出于自己不利的事情来。虽然两人之间却有牵扯,可他也已经是有家世的人,自己再同他站在一起,多少心中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见到两人竟朝小树林深处走去,梦依一个激动,便从车厢中爬了出去。 远处,有人看到她出现后眼睛一亮,动作利落的朝这里跑来。 “乌萨迈,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相隔的太远,梦依并未听到花挽月同凌弃之间的对话。 “好像是有事要商量。”乌萨迈回答道,视线凝向前方,顿了下,才缓缓收回。 梦依好奇的不得了,眨着眼睛好像能透过那丛丛的树木,看到两人之间的发展一样。 洛归雁小心的来到了梦依身后,吞了吞口水,心中酝酿了好些问候的话。 梦依觉察到身后有人靠近,倏然回头。看到穿着青衫的男子,皱起眉头,质问道:“是你!” 洛归雁被这一眼看的尴尬极了,酝酿了半天的话吐口而出:“姑娘,求嫁!” “……”梦依呆了呆,嘴角一抽,呐呐道:“你在说什么?” 洛归雁这边也是尴尬的不得了,他本想说的那句话分明是:姑娘,认识一下。完蛋了,现在她肯定以为自己是登徒子,巴不得一脚把自己踹的远远的。 别看这小树林虽小,但向深处走去,便有一条清澈的小溪经过。周围草地青翠,野花芬芳,也算是一片美景了。 凌弃停下脚步后,淡淡问道:“你有什么话想说?” 花挽月自长大来,一直都是顺风顺水,只有在遭遇了凌弃后,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失败的滋味。 他张了张嘴,最终只化作一句:“你过得还好吗?” 凌弃轻轻挑了挑右眉,道:“还不错。” 花挽月曾经回忆过,也曾假设过,要是当初他们之间经历过的不同,或许现在就不会这样为难了。在还不清楚她的真实身份时,他便已经动了心,察觉到她女子的身份更多的则是欣喜。因为他害怕的紧,害怕她厌恶自己竟然会喜欢上一个男人。天知道,得知她女子的身份后,自己心中有多么的欢喜。后来,发生那件事,是他始料未及的。但心中隐隐有些窃喜,觉得这样就能拥有她,从此再也不用担惊受怕见不到她了。但事与愿违,她竟然对此事毫不在意,让他心中哪里能舒服的起来。尤其是她说过,为了解毒,无论是谁都可以,更让他愤怒到极致。她怎么能这样轻贱自己! “我有件事一直想和你说的。”深吸了一口气,花挽月一脸正色。“凌弃,我心悦你!” “嗯?”凌弃一怔,表情有一瞬间的空白。 认识她这么久了,花挽月还是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如此鲜明的表情,不觉有些开心,同时也有一些担忧。 “你心悦我,那又如何。”凌弃并不认为一个人说喜欢你,你便要对他报以回报。她虽不懂感情,却也知道感情之事并非喜欢这样简单了事的。“你已经有了妻子,以后这种话还是少说为妙,免得让家中娇妻不快。” “妻子?!”花挽月大声道,而后他想到当初母亲为了逼迫他在江湖日报上所刊载的消息。原来,她竟然也看到了。难道说她很在意这件事?心头浮现了一丝甜蜜,让花挽月的脸上也多了一道笑容。“你误会了。我并没有成亲,那是母亲一意孤行,在报上刊载的消息,成婚的是我的六哥花钰。” 凌弃倒是没有想到这其中竟然还有这样一段渊源,微怔了下,心头不知竟有几分高兴。随即,她便皱起眉头,不知自己缘何喜悦。 花挽月见她皱眉,还当是她并不相信自己的解释,着急间,忙道:“小弃,我喜欢的至始至终只有你一个,想娶的女子也只有你一人而已!说来也不怕你笑话我,在不知道你是女子前,我便已经有了想要和你共度一生的愿望。在江湖中,我有名声地位,但我知道这些你都不在乎。可是,我是真的喜欢你!”花挽月没有想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但是爱这个字眼太沉重了,他并不想轻易出口。或许,她若是今日拒绝了自己,今后自己便要孤独终生了。 “你说你喜欢我?那我问你,你喜欢你那位故去的未婚妻南灵儿吗?” 突来的一句质问让花挽月有些无所适从,但他无法欺骗她,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也是喜欢的。可是她已经过世了,不存在……” “好了,你的喜欢我的知道了。”凌弃不知道自己的心底为什么有些酸酸的,这种感觉令她有些烦躁。“在我看来,你的喜欢真的是太轻易了些。你对未婚妻也是喜欢,但她过世后,你便喜欢上了我。那是否表示,在这之后你还会喜欢上另外一个人。”不记得是听谁说过,说男人的感情同女人的到底不同。女人可以因为爱一个男人,而为他守一辈子。而男人,却会在失去女人后,投入到另外一段感情中去。 她无法认同男人的做法,或许是她偏激了些。毕竟,活人是不应该为死人而守候的,感情也是如此。但既然女人可以,为什么男人就不可以。还是说,在感情中男人永远都是备受宠爱的那一方。所以,她宁愿不要爱情,不要婚姻。看看那些个在年轻时相爱的男女,在后来因为种种现实,不也逐渐被磨掉了当初的至死不渝。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世界,男人们的一切都是对的,而女人们则是错的。好人家的女儿不应该每日里只知道情情爱爱,而男人们却可以谈情说爱花天酒地。 或许,在她失去了为什么要扮作男子的记忆中,对于女性的身份本身便有着一些不情愿吧!骨子里,她希望自己是强势的,大约便是如此。 花挽月被凌弃问住了,他确实无法回答。自己对于南灵儿到底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起先他以为他是不爱的,在她过世后,他才发觉自己竟然是喜欢着的。可是,后悔已经晚了。若是当初自己醒悟的早,便不会铸下大错,是否便不会有同凌弃的相识。 轻易的一段话就让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花挽月甚至在质疑自己是否真的懂得情爱。最终,他只能自暴自弃道:“灵儿已经是过去了,现在我在意的人只有你而已!” 凌弃冷笑了一声,轻轻摇了摇头。“抱歉,你的心意我无法接受。纵然是真的面对感情,我想要的是一心一意,和此生唯一。”说罢,转身离去,不愿理会身后的花挽月是什么表情。 “那个,我……”面对着自己心仪的女子,洛归雁有些结巴,更多的则是羞涩。他们两个还是第一次靠的这么近讲话,感觉有点儿手足无措了。 两个人第一次相遇是在夜楼外,第二次则是在客栈中,梦依那一记断子绝孙腿。 梦依前世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看过的电视可不少,见到过的也有许多。她知道一个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时,会有什么样的举动。但她没有想到,有一天她竟然也会遭遇这些。前世的时候,她在学校里便是个假小子一样的女生,每天迷的都是电视剧和动漫小说了。学校里的男男女女成双成对的时候,她还窝在寝室里打游戏呢!后来,终于走上了社会,却已经没有了当初在校园中那一颗曾经渴望过恋爱的心态。 对于莫欢,她的喜欢似乎是有些不大理智的。可能是这个男人曾经给予过她保护和温柔,或许是因为她真的渴望能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但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即便是喜欢到心痛,她也不愿意自己沉溺在这段感情中,忘却自己的初衷。她是有这一个洁癖的女子,对于感情和生活都是如此。而莫欢在心中明明也是有些在意自己,甚至是喜欢的,但却依然可以毫无顾忌的亵玩那些女子。终究那只是一个古人,同自己的思维是不同的。即便是在现代,大概自己也是一个像怪胎似的人物了。 现在面对着这个不知道名字的男子,她只能深深的吸一口气,道一声:“抱歉。我大约没有办法喜欢上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子了。”价值观的不同注定让他们的心不能紧贴在一起,她不愿意委屈自己,就只能放手。 第一百三十章 感情攻防战 素手掀开车帘,一看里面那个怨念丛生的男子,花挽月不由得怔了怔。 “你这是……在做什么?”看着仿佛同自己的头发有深仇大恨,正一脸嫉恨揪着自己头发的男子,花挽月不由一问。 “啊,你回来啦。”洛归雁放下蹂躏自己头发的手,眼神飘忽。“你那边如何?” 花挽月轻轻摇了摇头,随意在软垫上一座,便长叹了一声。“大约是老天给我的惩罚吧!”此生动心过两次,一次是不知道珍惜酿成苦果,一次是因为第一次的原因,说到底都是自己的错。“你呢?”他哪里看不到洛归雁注视着马车的目光,想必是因为梦依吧! 洛归雁也长长一叹,缓缓道:“她说,她大约没有办法喜欢上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子了。所以说,她肯定是不喜欢男子吧!到头来,我还是没有问道她的名字。”那位姑娘拒绝自己的意思很决绝,让他一点想挽留的余地都没有。难道说,他此生唯一的动心就要这样戛然而止,从此过上孤独终老的生活吗? “可能是你理解错了她的意思。”现在的女子都这么不好相处吗?花挽月低声一叹,默默想到凌弃对于自己感情的质疑,心中就涩涩的疼。“归雁,我是不会回去夜楼的。”不争取到她,他不甘心。明明她的眼神中也对自己有情,为什么偏偏就不能妥协呢! 每次看到一身冷漠孤独的她,天知道他有多心疼。多想给她一点儿温暖,让她不要露出那种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的表情。 “我也不要回去。”他心爱的姑娘即将离自己远去,他说什么也不能放任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她是我的认定此生唯一挚爱的女子,将来会是我的妻子和孩子的母亲,我怎能离开!” “我……”若是他只动心过一次,怕就没有这么多的麻烦了。花挽月好像陷入了一个怪圈中,因为当年的逃婚才有了如今的他,才会遇到她。但又因为当年的逃婚和动心,而毁掉了他想要努力经营的感情。三妻四妾或许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他真的只想用自己的一颗心,全心全意的去对待她一个人而已。难道过去的事情就不能忘怀吗? 思及夜楼中南灵儿的牌位,花挽月心中闪过一丝羞愧。明明站在她的灵前说过,此生只有她一个人,绝对不会娶其他人,却又可耻的心动了。这样的自己,怎么能配得上爱情这样神圣的字眼。 “归雁,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你一定要和都幸福……”他和凌弃之间是不可能了,过去是无法掩盖的,发生过的事情永远无法消散。 洛归雁看到花挽月的表情,大约猜到他和那位男装的姑娘肯定是发生了些什么。但这是他们之间的感情,他虽不愿见到好友这样萎靡的神情,却也不知道从何安慰。 “阿弃,你和那个花挽月之间……”眼见着凌弃回来,梦依连忙问道。 凌弃淡淡说:“没什么大事,只是一些不必要存在的事情罢了。” 梦依一窒,隐约这二人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严重的事,但好友的感情她是无从置喙的。或许,像她们这样的人,注定孤独。两个同样内心无比洁癖的人,是无法接受不干净的感情。这大约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但梦依并不改正,顺其自然就好。 “等回去后,就不会有这些事情了。”梦依安慰说。想到那名青年,她眉头一皱。感情这种事拖沓不行,果决一点无论对谁都有好处。况且,他们之间并无多少的交集,她的拒绝也并没有任何错处。 两人说了这段话后,便都沉寂了下来。待到日头不那么火辣了,马车又重新上路了。 凌弃坐在车板上,听着马车后面的动静,稍稍蹙了蹙眉,却没有说话。姑且就随了他们,想要跟着就跟着吧! 接下来的日子热闹了,却也无奈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凌弃还未出去寻找食物,热腾腾的烤肉也野果就递到了她的面前。看着红衣男子一脸期待的表情,她皱眉冷冷道:“谢了,今日胃口不适。” 花挽月一脸失望,呐呐放下手中的食物,看着凌弃进入树林中,没一会儿便拎着几只野鸡回来。再看自己手上喷香的烤野鸡肉,他无声一叹。 “姑,姑娘,吃个果子吧!”这已经是今天来,洛归雁第十次出现在梦依的面前了。 梦依不解,为什么自己发呆的时候他会出现,喝水的时候他会出现,吃饭的时候还是会出现。看着男子手中那有些青涩的果子,她忍耐着叹了口气,说:“叫我梦依就好。”姑娘姑娘叫着,他喜欢,她还不舒服呢!“至于这果子,我就不需要了。”她扬了扬乌萨迈他们在树林中摘到了一些野果,淡淡的说。 洛归雁一看她手中那些明显鲜嫩多汁的野果,再看看自己手上的,默默的收回了手指。不过,他还是有收获的,起码知道了姑娘的名字。梦依,真是一个好名字啊!喜滋滋的回到了车队里,吃着酸涩的果子,洛归雁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乌萨迈对于感情虽不算个聪慧的,但这些天来,大约也看出来些门道来。此刻,趁着凌弃生火时,他悄悄凑过来对梦依问道:“那个穿红衣服的娘娘腔是不是对阿兹拉伊勒有企图?” 梦依抬头看了他一眼,道:“那不是企图,是追求。不过看情况,已经被阿弃给拒绝了。” 乌萨迈憨憨一笑,道:“拒绝的好,反正男人和男人之间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梦依沉默了下,还是决定将实情告诉他。“乌萨迈,事实上阿弃是女儿身。” “女,女儿身……”乌萨迈傻乎乎的重复道,忽然表情一僵。“阿兹拉伊勒竟然是女儿身!”幼年时曾经一起谈论过女人,并且进行过所谓男人的话题,而且还一起逛过花楼并且见识过自己窘态的阿兹拉伊勒,竟然是,女儿身! 看着乌萨迈一脸僵硬的表情,梦依心中报以同情。可怜的孩子,想当年若不是见到过阿弃洗澡,她哪里会相信那明显生着一张冰山帅哥脸的少年竟然会是一名少女呢!这就叫做,幻想是美满的,现实是残酷的。即使是女人便男人,男人便女人,也没有什么可惊讶的了。 呃…… 说起来,花挽月这个曾经的假女人爱上了阿弃这个假男人,还真是……好的很呐! 梦依偷偷看向车队那边,见红袍的男子一脸郁色捧着些肉食,不觉启唇笑了。虽然不知道阿弃为什么拒绝了他,但看起来这个男人反而是越挫越勇。当然,那种仿佛是被主人给抛弃了的狗狗表情,也着实愉悦身心呢! 正偷偷窥探着,忽然看到了一个有些刺目的笑容。难得他在夜晚的时候,还能让人看到他那两排森森的白牙。梦依嘴角一抽,果断的转过头来,再也没有向那边看去。 洛归雁正对着自己心爱的女子温柔笑着,就见女子转过头,只留给了自己一个后脑勺。他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暗想难道是梦依姑娘她害羞了吗? 对于乌萨迈接下来的反应,有些超乎了梦依的预料。因为他竟然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同凌弃相处如常了。当然,如果他的眼神不是那么古怪,视线不是总像登徒子一样流连在凌弃的胸前,那么这效果大约会更好一些。 晚饭自然又是波澜不惊的经过了。一群人在酒足饭饱之后,便各自睡下了。 周围只有篝火燃烧的噼啪声,到成了夜色中唯一特别的音色。 就在这样的黑暗中,几匹快马正沿着一条官道赶来。领头的男子容貌十分的英俊,年纪大约二十几岁,穿着一件黑色滚边长袍,发上一柄黑玛瑙发钗。他的表情略微有些焦急,唇角也是紧紧抿着。 他身后跟着的几人,周身一身肃杀之气,一看便知不是凡人。左边那人一袭白袍,一派儒雅之色,腰间佩着一柄长剑。右侧男子一袭青色布衫,腰间捆扎着数冰飞刀,面容英俊极有阳刚之气。 准备三人正是杀手楼的楼主莫欢,以及第一杀手云梦泽和第二杀手楚江了。至于这三人为何而来,莫欢自然是为了梦依。虽说梦依拒绝了他,但莫欢自认为乃是一届美男,故而认为梦依只是害羞罢了。至于梦依当初所说认为他过去的情史糜烂一事,早就被他抛之脑后了。 而云梦泽和楚江显然是为了凌弃而来,在他们看来他们好兄弟遭劫,他们自然是要鼎立相帮的。此刻,他们还不知道凌弃已经成功脱逃了。不知道这伙人,同花挽月等人遭遇后该是如何的精彩呢! 第一百三十一章 错看 激荡的水波重新归于平静,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降临时,一切都仿佛在昨夜被皑皑白雪覆盖过,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马车仍旧缓慢而平稳的行驶在平坦的道路上,偶尔会有一匹快马擦肩而过,但很快便归为了平静。 相较于这辆朴素到极致的马车,花挽月那辆紫檀马车可谓是奢华到了极点,以至于连语言的描摹都显得有些匮乏了。 梦依对花挽月不曾了解,见面的次数也并不多,唯一印象深刻的,还是当初他一袭红色女装的绝色姿容。那是她便想,这世间怎么会有女子生的如此美丽。但如今看到洗去铅华的男儿模样,却竟丝毫没有女气。不知道他当初怎么会生出扮作女儿家的心思,难不成是效仿前世里某部小说中的那位东方大反派不成?但人家可是先练神功,已经自宫了。这位看起来倒是不像,那么他对于阿弃的追求还是让人难免不往别处想啊! 唔,也不知道阿弃换上女装是个什么模样,真是让人好生好奇啊! 心中打定注意的梦依,决定等到回去听雨小筑,不管是软磨硬泡还是撒娇卖萌一定要让凌弃换上女装才是。稍后,还得经过小镇时,悄悄买来才是。唉……谁让凌弃的身高,一直是梦依心中的痛呢! 经过了那夜的对话后,洛归雁和花挽月两人之间面对的可是迥然不同的待遇。凌弃本就不是热络之人,更因觉得花挽月的感情未免有些来得轻易了些,自然对他是不会有好脸色。而梦依那厢,虽然并不打算接受洛归雁,但每次看到他傻乎乎的模样,心中还是觉得十分的有趣,关注便多了一些。只是梦依大约不知晓,男女之间的感情来源的便是那一抹关注,因为你在意,才会关注。 凌弃作为一名旁观者,也乐得看着这两个人之间会有什么发展。这个洛归雁,她记忆深刻,觉得配梦依未尝不可。虽然她此生是不会成婚了,但看着自己的亲人成家生子也是一件乐事啊!到时候,她可以教男孩子武功,教导女孩子诗词,想想就觉得美好极了。 这日,终于在走走停停,一行人走进了一片密林之中。 花挽月等人不知道凌弃他们的目的地是哪里,此刻见他们走进一片密林中,还是有些讶异的。这当中,尤其以夜月更甚。他甚至猜想,这凌弃是不是对他家主上怀恨在心,打算在密林中设下陷阱。 看来最近花挽月总在凌弃身边出现的画面已经深入人心了,就连夜月也以为凌弃是被花挽月烦不胜烦,打算灭口了。就是不知道花挽月知道自己最亲近的下属心中竟然是这样的一番想法后,该是什么表情,大约应该是十分的无奈吧! 密林中便是听雨小筑的所在,凌弃见这群人已经跟随他们进了密林,眉头不由得皱紧。花挽月到底有什么目的,都已经跟随他们一路了! 前方便是凌弃布下的阵法,待他们走过后,相信其他人是很难靠近的。但对于自己的家外面就有自己此刻不想看到的人出现,凌弃心中哪里能平静下来。 正在此时,忽听一阵马蹄声,她扭过头去朝后去看。只见几匹快马呼啸而来,领头几人竟是意外的熟悉。她下意识的看了看车厢,见里面并无动静后,这才稍稍放了心。看来,这莫欢并不是小依找来的。 莫欢通过手下的探子自然打听道了梦依现在的动向,只是那群人并未同他言说为何花挽月会出现在此处。莫欢素来喜欢美人,即便是无法亲近,也要搜集一副美人的小像才是。而花挽月的画像,正是他某次巧合遭遇到他,回去后立即找人仔细叙述后画下的。 而花挽月也对莫欢出现在此处有些奇怪,阿弃已经脱离了杀手楼,为何莫欢会出现在此处。 莫欢拉进缰绳,在紫檀马车旁停下。“是花楼主啊,没想到竟然会在这种地方遇到。” 花挽月静静的放下车帘,清朗的声音从马车内传出:“莫楼主不也是。” 因为花挽月的异常冷淡,让莫欢的面子有些挂不住。他面容一整,看向前面那辆朴素的马车。想到自己当初得知花挽月竟然男儿身的震惊,心中的不满也渐渐平复了下来。不过是一个喜欢穿女装的娘娘腔,不值得他在意的。 莫欢打马上前,眼见着已经有数月没有见到的娇人儿,心中便激动不已。蓦地他见到车板上那名黑袍冷峻的青年,表情一僵,不可置信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凌弃表情不变,淡淡凝了他一眼,问道:“我如何不能在此处。” 莫欢自然是接到了梦依的求助,这才从杀手楼中一路赶来,哪里料到凌弃竟然会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他面前,害他英雄毫无用武之地。况且,他自认为凌弃是阻挡在他和梦依之间的障碍,更是巴不得她出什么事,最好是死掉。因为这样,容颜憔悴,心思伤感的佳人才能让他趁虚而入啊!因此,此刻见到凌弃,他着实是吓了一跳。 “梦依曾经派小灰给我送过书信,说你失踪了。”莫欢淡淡的解释道,并不打算将自己对梦依的企图暴露人前。 只是,凌弃哪能看不到他眼中方才闪过的杀机。莫欢到底养尊处优,估计早已经忘记了厮杀的残酷,竟然连杀意都忘记掩饰。 看来他对于小依的心思还未放下啊!凌弃心中暗暗道,眉梢微扬,道:“那现在看到我平安无事,应该放心了吧。既然如此,还是将我家的小灰还来吧。”怪不得她问及小灰的去向,梦依吱吱唔唔说不出来,原来竟是被莫欢给私自扣下了。 莫欢的视线在褡裢上的那个鸟笼上停顿了一会儿,便笑道:“既然你无事,我便放心了。小依对你可是担心的很呢!” 方才还称呼为梦依,现在就变成小依了吗?不知为何,凌弃对于莫欢此人一向是没有什么好感。大约是因为他从不把女人看在眼里,而他手下的女性杀手各个都是美艳的很,却在第一次任务前,肯定会被他夺去处子之身。而且这个男人还美约其名,这样便让她们少去了一分牵挂。这种举动,凌弃厌恶的紧。不过是将自己的一己私欲,以一个冠冕堂皇的名字掩盖罢了。此人一向视女子为无物,又怎么会对小依有几分真心。况且,他的宠姬各个都比小依美艳,如此只是因为小依对他拒绝让他心有不甘罢了。如此一想,凌弃更是不愿意同此人有过多的牵扯。 当下便说道:“既然楼主已经见到凌弃无事,不如早早上路吧!一会儿天色昏暗,夜路可就不好赶了。楼主上路前,不要忘记将我家小灰还来,不然凌弃还得亲自上门同楼主讨要呢!” 左一个上路,右一个上路,这凌弃是在咒我不成!莫欢心中好不愤怒,真想把剑将眼前这个挂着一脸清冷的头颅斩下。 如此,不单是凌弃,近在咫尺的云梦泽和楚江也觉察到了莫欢的杀意,心中大惊之余,更是不解。按理说来,凌弃既然已经脱离了杀手楼,而且是经过了莫欢的同意,那他现在的杀意又是缘何而来。 对于莫欢的杀意,凌弃可是丝毫没有感觉到一丝的恐惧。她淡淡挑眉,冷笑道:“楼主,难不成是打算在此处夜宿吗?不过凌弃一向不喜欢外人靠近听雨小筑,只能请楼主早些离去了。” 马车内,梦依听着这两人间的对话,拳头紧握。明里暗里的,她哪能不知道莫欢是为了谁而来。只是她虽然曾经对他动心过,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如今他有意为难凌弃,更是让她不喜。 理智及时阻止了莫欢,他虽对凌弃和花挽月之间的关系不大了解,但凭自猜测这两人应该是友人的关系。若是自己在此处,贸然出手,难免花挽月不会出手相助。他们人多势众,此处只有他和自己的一干手下不过七八人,胜算不大。 唇角含笑,莫欢眯着眼睛道:“哪里的话,我不过是担忧你的下落罢了。如今见到你平安无事,自然不会久待了。”心中咒骂不止,那群蠢笨的探子,不仅没有探得花挽月跟随在此也就罢了,竟然连凌弃的已经回归都不曾告知于他! 这一点,莫欢可是冤枉探子们了。他们是什么武功,怎能躲过一群高手们的耳朵,自然是不敢靠近。况且,对于凌弃便是三一事,也不曾得知。 轻轻将鸟笼解下,拉开笼门。浑身毛色灰白的小鸽子便从笼中飞出,须臾间便立在了马车的顶篷。 “谢过楼主连日以来对小灰的照顾,凌弃感激不尽。”私下将小灰扣下,还能说你没有企图吗?凌弃心中冷笑,面上却带着一丝感激。 莫欢也微笑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两人彼此心里都清楚的很,却还假惺惺的说这话。大约,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谁乃良人 夏日里的树木满是芬芳,顺着难得的微风中送入每个人的鼻间。 莫欢轻笑一声,对马车说道:“梦依,我要回去了。” 车厢内,梦依拳头紧握,冷淡的声音从车厢内送出:“如此,梦依便不送了。还望楼主好走,路上多加小心。”当初自己也是昏了头,竟想求助于他。结果不仅没有帮自己找到阿弃,竟然还惹下了麻烦事。现在,她巴不得莫欢赶快离去才是。 莫欢未料梦依竟然如此的冷淡,心中失望之余,还有几分的理解。女人啊就是如此,总是喜欢欲拒还迎的。这些问题,也是他在杀手楼中这几个月来仔细想过的。既然她不喜欢他那些女人,遣了便是。 “梦依,下个月十五,我定用八抬大轿来娶你!”莫欢一脸笑容的说,脸上也是十分的自豪。八抬大轿,想必是她心中的梦想吧! 若是在几个月前,梦依的心还激荡时,大约会对莫欢的这句话激动不已。但现在,她的心已经平静下来,也早就看清了莫欢并非是她的良人,因此莫欢的这段话她只觉得被羞辱了而已。 莫欢的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是让附近的人都听了个清清楚楚。 洛归雁坐在马车中,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宣布着要娶自己心怡的女子,当下便坐不住了。还未跳下马车,便大声对远处喊道:“梦依姑娘是不会嫁给你的!” 梦依攥紧拳头,倏然听到洛归雁的声音,眉头反而一松。这个呆子,这个时候跑出来做什么?! 却说莫欢只认得花挽月,而对于洛归雁这位隐世不出的神医,只清楚他的名字,却不知道他的容貌。因此,一见不过是名穿着普通衣衫,样貌普通的男子大声呼喊,当下便不屑一笑,道:“梦依不嫁给我,难道还要嫁给你不成?” 洛归雁从马车上跳下,大声道:“无论梦依姑娘要嫁给谁,你都不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若是你真的同梦依姑娘有婚约,也应该三媒六聘才是,这样贸然出口,会坏了梦依姑娘的名声!” 殊不知,这就是莫欢的目的。在他大声宣布后,梦依便被安上他的名字,又有谁敢要她。到时候,她肯定会扑入自己敞开的怀抱的。 梦依虽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多年,却还有一些别扭,并未完全的融入。因此对于莫欢的话,她只觉得一种被强买强卖的感觉,心中觉得有些憋屈。而当洛归雁说完后,她才注意到了事情的重要性。大夏虽比前朝开放了许多,男女之防也不若前朝那般的严谨。但是女子的名节还是十分的重要,这一点莫欢又岂能不知。从未有过婚约,便大刺刺的宣布会娶自己,难道不是对自己侮辱。 正当梦依想要发作时,那边传来一道冷哼:“莫楼主,我倒是不记得我家小依何时同你有了婚约。还是莫楼主近日疲惫,没有睡醒。这药可以乱吃,话可是不能乱说的。莫楼主的生活绚丽多姿,可非我们普通人涉足的。” 说话之人正是凌弃,她一听莫欢宣布下个月十五一时,便知道莫欢是来者不善。未曾想,他竟然如此的卑鄙,竟然当众欲坏梦依的名节。这没有三媒六聘,是将梦依当成什么人了!即便是梦依欢喜,她也是不会让这种人成为梦依的夫婿的。对比之下,愈发的觉得洛归雁真是个难能可贵的人选。 马车内,花挽月难得听到凌弃的声音,眼睛一亮,忙坐直身子,静待事情的发展。 莫欢在今日被人接二连三的落了面子,嘴角一贯的笑容也垮了下来。凌弃好大的胆子,这个不知道是什么名头的小子更是天大的胆子。他莫欢是什么人,可是杀手楼的楼主,何曾被人这样看不起过。她梦依也不过是名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己能娶她对她来说已经是天大的荣幸了,竟然还敢推三堵四的。 可叹梦依看不到莫欢的心事,不然会知道自己当初的眼光如何,竟然看上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但无论如何,现在的她已经对莫欢毫无喜爱。 莫欢淡淡看了眼凌弃,抬起嘴角,笑道:“看来是我的太过急进了,到时候自会派人来提亲的。” “我不会嫁给你的。”忽然传来一道女子清脆的声音,自然是梦依。之间马车的车帘被一只小手轻轻掀起,一袭桃粉衣裙,薄粉略施的佳人缓缓走下。 凌弃的眼中闪过一道担心,梦依看在眼中,微笑着朝她轻轻点了点头,让她安心。 见到这一幕,莫欢眼底一暗。早前凌弃曾经威胁过他,说梦依是他的妻子,但后来梦依已经在信中解释过了。如今看来,这两人之间的关系确实不一般。现在,他不禁对自己提出求娶的要求,有些后悔了。这样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他竟然会看在眼里。 洛归雁一见梦依竟然走下了马车,眼睛不禁一亮。见此,梦依捂嘴轻笑了下。这呆子,还真是可爱的紧呐!她缓步上前,站在凌弃身侧,抬眸对莫欢说道:“我不愿嫁你。” 若说莫欢心中方才闪过的那个后悔的念头,此刻彻底的被梦依的这一段话给消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勃发的怒气。“你不愿意嫁我,又要嫁谁!你这样三心二意,水性杨花的女子,又有谁愿意娶你!” 梦依一怔,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莫欢。她不敢相信,她曾经爱慕过的男子,竟然会对自己恶言相向。 凌弃眸中杀意一闪,腰间软剑已然出鞘。只待一击,便会在莫欢身上戳出一个血窟窿。 “娶!我娶!”蓦地,那厢传来了洛归雁高声的呼喊。“像梦依姑娘这样好的姑娘,肯定有大把的男人想要娶她回家!你不过就是长大好看一点,哪里实用了!” 哪,哪里实用! 梦依嘴角一抽,暗想这洛归雁是哪座山头上下来的,说话竟然这样的有趣。男人们最怕被人说不行,无论是什么方便。这个洛归雁可真的是撞在莫欢的枪口上了,只是不知道谁可怜!还有,他大声嚷嚷着,娶什么娶啊!老娘决定不嫁了,找个男人入赘不行啊! 至于洛归雁这个不实用的说法,是在看到莫欢的容貌和穿着行头上得到的答案。不常说,华而不实嘛!看看他长得倒是一表人才,不过一看就是个不知道经营的江湖人。不像他虽然容貌不佳,但好歹也是一个正经的职业。而且,神医这个称号,还是很为人尊重的。 这一对比下,洛归雁由一开始的毫无胜算,竟觉得胜利在望了。 莫欢被质问了一句哪里实用,半天还未回过神来。回神来一看,周围尽是一片隐忍的笑声,当下便怒道:“都笑什么笑!” 楚江和云梦泽连忙捂住,驾着马悄悄后退了几步。此刻的莫欢已经被激怒了,若是一会儿真的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可不想牵扯进去。 “这个女人哪里好,同男人拉拉扯扯!”莫欢又羞又恼的骂道。 “是你眼睛都问题!梦依姑娘这样好的女子,哪里会同男人拉拉扯扯!”洛归雁一脸正色的辩解道。 “那凌弃又是怎么回事!”莫欢怒道。 “凌弃是梦依姑娘的家人!”洛归雁知晓凌弃的身份,自然是理所当然的回答了。 莫欢将视线转向另一边,质问梦依说:“你先前不还爱慕我,怎么现在又同其他男人有了关系!” 梦依皱眉,她可从未说过喜欢他,虽然有好感,也从未表露罢了。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一说,不存心坏她的名声嘛!“我可从未说过喜欢你,大约向阿弃讲的那样,你是夜梦没有睡醒罢。” 莫欢冷哼一声道:“我倒要看看除了我,还真的有人敢要你不成!” 梦依亦冷笑,却是问向洛归雁,说:“你可有钱?” “自是有的。”洛归雁在心中计算着,虽然富不可敌国,但起码也能供他们几辈子不愁吃穿了。毕竟,他的诊金可是相当的昂贵。 “你可又过其他女人?”梦依又问。 洛归雁脸色微红,嗫诺道:“自是没有的。在下只恋慕过姑娘一人罢了。” 梦依又语出惊人:“你可还是处男。”此言一出,尽是一派呛咳之声。 洛归雁的声音低的不能再低,整个人都红透了。“是,是的。” “那好。”梦依勾起嘴角,轻轻一笑,看向莫欢的目光满是不屑。“既然如此,我就嫁你了。你可愿意娶我?” 好像从天而降了一个金元宝就砸在洛归雁的头上,险些让他昏了头,辨不清今昔是几何了。他还未回神,便忙不迭的点头说:“愿意,自然是愿意的!” 梦依更是满意,启唇道:“莫欢,你可看到了,这世间除了你自然是有人愿意娶我的。而且他有钱,人还干净的很。”后一句,语气尽是鄙夷,待莫欢俨然是什么脏污的物什一般。 第一百三十三章 嫁了,又如何 听雨小筑外鸟语花香,风景优美。 一男一女相对而立,各自的表情都不大美好。 既然看清楚了莫欢的真正嘴脸,梦依是断然不会委屈了自己,既然不仁,她又怎么会给他面子。虽说在这个时代男子们三妻四妾本是寻常事,但若真的被女人轻贱,还是件极为丢脸的事。梦依向来本着的都是不惹事不生事的处事态度,但既然被人欺负到头上,可是绝对会还击的。况且,这里可是听雨小筑,是她的地盘,身边又有凌弃乌萨迈等人,她岂会怕他! 莫欢脸上笼罩着一层怒意,让他本是英俊的容颜也有了几分森冷之气。但偏偏,有人还硬要在这层怒火上添一把柴火。 “看今日也是个好日子,择日不如撞日,我便做主让他们二人今日成亲。莫楼主若是不嫌弃的话,大可留下来喝一杯喜酒。” 楚江悄悄抽了一口冷气,看向凌弃,暗暗想到:这才是狠角色啊!明知道楼主是为了梦依姑娘而来,两人之间的言语不无气话,却偏偏说出这种话来。 果真在凌弃说完这句话后,莫欢身上的杀意如有实质。但凌弃又岂会看在眼里,反而淡淡道:“看来楼主也是十分欢喜的,竟然如此高兴啊!” 你哪里看到他高兴了!众人心中齐呼,却不敢声张。 梦依也对凌弃的决断有些讶异,但讶异后,反而是坦然了。既然有人愿意娶她,而且还是干干净净,家世清白的,倒也未尝不可。虽说她现在没有冲动,难免日后会有需要,身边有个干净的男人总是好的。虽说是有些对不起洛归雁的一腔情意,但自己嫁给他,不就是对他天大的好处。梦依在心中告诫自己不能心软,也不能后悔,便抬起嘴角,娇笑道:“是啊,莫楼主,不如留下来饮一杯喜酒吧!” 这可是赤裸裸的打脸了!莫欢方才才说梦依对他有情,而且世间除了他无人愿意娶她。但现在,他的这一番话就被彻底的推翻了。梦依不仅有人求娶,还一脸幸福的模样。虽然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但在外人看来,这也是在莫欢头顶戴了一顶翠绿的帽子,天大的丢脸! 怒极反笑,莫欢眯起眼睛,对梦依道:“既然如此,我便留下来了。”他倒要看看,他们这婚礼到底能不能成。 梦依看到莫欢眼中的恶意,心中对于自己曾经竟然对这样的男人动心更是后悔不迭。扭过头不去看他,只对凌弃说:“阿弃,既然今天是个好日子,那么这婚礼一事,就劳烦阿弃操劳了。” 凌弃轻轻点头,嘴角竟然有了一道几不可见的笑意。“自然如此,小依成婚,自然是好热热闹闹的。”虽然只有不到一天的时间,她也会让这婚礼办的红红火火。 眼见着这两人竟然将婚事敲定,而全无新郎什么事,不禁有人望向洛归雁那边。之间那张平凡的容颜上满是喜色,一双温润的双眸中也尽是狂喜,显然他是高兴到了极致。 马车内,花挽月听到洛归雁竟然就要成婚了,不可谓不嫉妒。明明他更早认识小弃,结果两人到现在连话都不说,更别提亲事了。长叹一声,后悔已经不足以表达他此刻的心情。或许,当初要是没有相遇就好了。 在凌弃的指引下,一群人绕过机关阵法终于进入了听雨小筑。一看远处山岗上的农田,独具风格的小楼,以及处处繁花似锦的景色。 未曾想,这里竟是凌弃的隐居之地,花挽月一看之下,不觉惊讶。原来,她喜欢的竟然是如此的平淡和惬意。若是有一日,他脱离江湖,带着她觅得一处安静之地,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岂不快哉。 但美好的联想,只在脑海中闪过一瞬,便又恢复了平静。现在她恨不得让自己永远不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又怎么会肯同他隐居呢!若说当初凌弃那一番关于感情的言论委实让世人有些无法接受,而在花挽月看来,这才是凌弃的特别之处,她总是同一般的女子不同。 听雨小筑自然是住不下这么多人的,好在还有花挽月在,便在附近搭建了建议的帐篷以供夜晚休息。而有的人,已经被凌弃派去去镇子上采买婚礼的物品了。 至于凌弃是不会离开的,虽然梦依的身边已经有了花挽月等人,但她仍旧不大放心,还是自己守在她身边会安心一些。虽然此举略显小家子气,但莫欢这个人,她现在可是不大信任了。竟然对小依说出那等不可原谅的话,当初真是错看了。 还未入夜,听雨小筑已经被一片红色所包围了。处处火红一片,喜字遍目,看起来好不热闹。 而厨房里,已经有人操办起来。听雨小筑虽只有梦依和凌弃二人居住,但厨房却是颇大的,雇了四名厨娘,也绰绰有余。 待到一轮圆月升空,便到了婚礼的重头戏。 让人讶异的是,整个拜堂的过程中,莫欢都安安稳稳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虽然目光如萃毒,却并无动作。这令坐在主位上的凌弃在松口气之余,还有更多的戒备。以至于,一时半刻都不敢放松。 平日居住的闺房也被妆点成了喜房的模样,红彤彤的,显露着喜色。 梦依坐在喜床上,还有些回不过神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真的在这个时代成亲,简直像是梦一样。待在房中的这一整日,她已经想过了。反正她有凌弃撑腰,若是洛归雁对她不好,她大可偷偷回娘家,料想他也不敢对凌弃怎么样。 只是说到洞房,她还是紧张的很。虽然两世为人,但到底她还是个没有一点儿经验的黄花闺女。正发愁着,外面便传来了一阵喧哗。 紧接着,房门一响,却是洛归雁推门而入了。 众人同洛归雁并不相熟,又是在凌弃的地盘,这闹洞房一说自然是无人敢做。 洛归雁一进门,便看到了喜床上一袭嫁衣的女子。吞了吞口水,有些颤抖的走上前,轻声问道:“梦依姑娘,我要掀盖头了。” 都成了亲,还叫自己是梦依姑娘。梦依翻了个白眼,暗骂一声:呆子!“既然已经成亲,你便称呼我为娘子,你便是相公了。” 这两个称呼,令洛归雁脸上一热,轻应了一声,道:“娘,娘子。”小心翼翼的揭下盖头,见人比花娇的新娘子,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见他如此,梦依反而是松了口气。她静静说:“虽然已经成了亲,只是圆房却要得到我的同意,今日是不可能的。” 洛归雁心头有些失望,更多的是理解。娘子并不喜欢他,只是为了那个男人才答应下嫁他。既然她心中不愿,自己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让娘子喜欢上自己才是。 “娘子,我去给你准备洗脸水了,你也好休息一下。” 这就是她的新婚夜吗?在被洛归雁伺候着洗漱完后,梦依换上一袭寝衣,看着在软榻上蜷缩成一团的男子暗暗想到。 外面的酒席也已经散了,各自喝的醉醺醺的人已经去睡觉了。凌弃并未饮酒,因此众人都醉了时,她自然是最清醒的一个。看着满地的狼藉,她无声的叹了口气,认命的收拾了起来。 “我来帮你。”身边传来一个声音,让凌弃端着碗碟的手一顿,而后便恢复了常色。 两人收拾稳妥后,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再看天色,早已经是夜半时分。凌弃并未同花挽月告别,转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看着女子的背影,花挽月沉沉一叹,在月光下露出了一丝苦笑。 房间里安静的很,凌弃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忽然,她听到一声异响,忙翻身下榻,奔出房去。 夜色下,莫欢的一张俊颜上满是怒意,手中长剑直指地面。 看来她果然没有料错,莫欢是不会这样轻而易举的就善罢甘休的。也幸亏她并未睡觉,不然若真的让他做出什么,可就麻烦了。 莫欢在酒席上喝的不少,心中越想越气,只想冲进房去,将梦依和洛归雁这一对狗男女斩杀了才是。未曾想,竟然出手阻拦。 “莫楼主还是早早离去,今日乃是大喜的日子,血光总是不好。” 莫欢岂会如凌弃所愿,仗剑便冲杀过来。 凌弃皱眉,细腰一扭,软剑已经握在手中。面对莫欢的杀招,她并未尽力迎敌。莫欢乃是杀手楼的楼主,若是真的在听雨小筑死去,可就麻烦了。 莫欢饮了酒,脚步本就虚浮,武功也不若往昔。一柄长剑被凌弃逼得节节败退,好不狼狈。 凌弃尽力将他引开小楼,两人奔至河边,已经不下百招。眼见莫欢步步紧逼,凌弃皱眉,剑如飞虹。 第一百三十四章 凌弃是谁 月色之下,但见一道白光闪过。眩目之势,让人睁不开眼,勉强以一双耳辩听方向。 软剑飞快,舞动如白练一般,顷刻间便已经到达了莫欢的眼前。 危机袭来,令莫欢的酒意也散了大半,连忙将长剑挡在身前,格挡住凌弃的攻击。 “叮……” 两剑相撞,金属相接之声甚是清脆。 凌弃表情不变,面如罩寒霜,软剑奋然舞动,趁势便要夺了莫欢的兵器。 莫欢在江湖中成名已久,武功早已经修炼多年,虽同凌弃年岁相当,江湖阅历却极为丰富。稍稍眯眼,便看出自己并非凌弃的对手。但若让他罢手认输,此刻也是万万不能的。只能一边抵挡,一边商量着对策。 凌弃所使剑法并不多变,数来以一变应万变,讲求的只是一个快字。在华丽的剑招,若是不能杀人,那也只能担当一个华丽二字。凌弃修习的本就是杀人的剑法,虽并不出手必取人性命,但招招致命,凌冽之杀气几乎让人无法呼吸。 劲腰一扭,堪堪躲过一击。莫欢身形忽变,膝盖微弯,矮身下去,从凌弃身下掠过。左手挥出如掌,奋勇一击。 凌弃一惊,连忙躲闪,却还是给莫欢的掌风伤到,胸口一痛,登时便向后跃去,蹬蹬后退了几步才稳住身形。 见凌弃受伤,花挽月一惊,忙从附近飞奔而来。 莫欢见此情形,当机立断道:“适才我醉酒出丑,本就无意伤人……” 凌弃不管他如何解释,只觉胸口痛的不行,眼前模模糊糊,几欲昏厥。她最后看了莫欢一眼,软剑入鞘,转身离去。 花挽月奔跑至一半的脚步停下,看着凌弃远去的背影,面上尽是受伤。“莫楼主,不如离去的好。”想来凌弃是不会杀他,但若留他在此处,难免又会生出什么事端。 莫欢方才奋力挥出那一掌,也觉得肚腹中翻腾不止,喉头也有几分甜意。他狠狠将奔至喉头的血水咽下,淡淡道:“如此就劳烦花楼主了。”幸亏方才凌弃罢手,不若今日自己定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凌弃回到房间中,便再也无法忍耐,一口鲜血自口中喷出。跌跌撞撞的走向自己的床榻,身形不稳便摔倒在了一床衾被上。 莫欢这一掌并不狠毒,也只是被掌风擦到罢了。只是,因为莫欢这一掌,却带出了凌弃多年来的顽疾。这些年间,她一直努力习武,偶有受伤,也并不在意。新伤加旧伤,时间长了,便给身体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往日也探查不出,但若是偶然受到重创,便会爆发出来。 眼前模糊的很,她好像一瞬间什么都看不清了。耳畔仿佛听到有人担忧又激动的叫嚷,她也无心顾忌,眼皮沉得厉害,只想昏厥过去。于是,她真的昏了过去。 花挽月匆忙将莫欢送走,便返回听雨小筑。还未推开房门,便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在一看,凌弃已经昏厥在了一旁。他惊骇不已,忙上前呼喊,但无奈她始终没有醒来。见此,他再也不敢耽搁,匆忙便去往了新房的方向。 屋子里自己心仪的女子就近在咫尺,洛归雁又怎么睡得着,正准备张开眼睛,偷偷看向床榻,便听到一阵疾奔而来的脚步,紧接着房门被一掌推开。 “归雁,快随我来,小弃受伤了!”花挽月并未理会洛归雁为何会睡在窗下的软榻上,揪着他便往凌弃的房间赶。 此刻,洛归雁有些庆幸自己穿的还是那件喜服,不然穿着寝衣被花挽月这样拖着走,委实不大好。 两个人匆忙赶到了凌弃的房间中,洛归雁连忙上前把脉。“是新伤牵扯到了旧伤发作,并无大碍。只是她的身体却必须好好调养,这些年来的伤痛,让她的身体已经经受不起再大的冲撞了。”在洛归雁看来,凌弃就是一只年久失修的木桶,若是不好好修补,稍稍加入一点水,整个木桶都会炸裂开来。 忙不迭的拟下药房,整座听雨小筑因为这事都忙碌了起来。 梦依也匆忙从床上爬起,一脸担忧的守在凌弃身边,心中对莫欢更是恨得不能。自己好好的大喜日子,他竟然欲图谋不轨,而且还打伤了阿弃。 昏迷中的凌弃可并不知道众人的关心和担忧,她现在走在一片迷雾之中,好似永远没有尽头一样。 忽然,前方有了一丝光亮。她连忙加紧脚步,走了出去。 那是一个雪天,雪并不大,如齑粉一般洒落。 她就站在原地,周围的景物变化无常。一幕一幕的情景,像走马灯一样从她眼前飞过。凌弃的脚步无法挪动,只能睁大眼睛,看着周围所有的情形变幻。 终于又到了那一日,火红的嫁衣,热烈的火,火中喊着救命的女子,哈哈大笑的男子…… “热……” 自凌弃那日昏迷,已经足足两日有余。这期间,花挽月一直守在她身边,不假他人之手,一直尽心的服侍她吃药,为她洁面。夜晚,更是不敢疏忽。这一日,忽听凌弃小声的呻吟着,将花挽月又梦中唤醒。 连日来都没有好好休息过,让他的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只稍稍一会儿,便昏睡了过去,此刻听到凌弃的声音,不由大吃一惊,忙惊喜道:“小弃,小弃!” 但榻上的人儿还是紧闭双眼,毫无苏醒的模样。一头散落在枕头上的乌发,更让那张本就苍白的容颜更添几分病色,令花挽月心疼不已。自认识她以来,她便是这样一副苍白的模样,身体看起来总是不大好。 花挽月微微叹了口气,伸手整理了一下枕头上的发丝,手指在触碰到凌弃的脸颊时,忽然一顿。 而后,屋子里响起了一声巨响。一道红影夺门而出,一张青花瓷的小杼子在地板上滚来滚去,所幸没有摔碎。 “归雁,不好了!小弃她发烧了!” 洛归雁也是一惊,忙随花挽月去看。因为凌弃一事,这段日子以来,大家都没有放心过,全部心思都在凌弃身上。 他探了探凌弃的脉象,又摸了摸她的额头,皱眉道:“这热力来得古怪。”这段日子,他一直为凌弃调理身体,按理说她只要醒来便无大碍。可不知道她竟然一直没有醒来,竟然还古怪的发热了。当务之急,他只能先开出了一个去热的方子命人抓药来煮。 幸得他开得都是些寻常的药材,不然在这小镇上可难办的。但即便是稀奇的药材,有花挽月在,也不是一件难事。 凌弃可不知道外界是什么模样,她此刻置身于一片火热之中,头顶之上是噼啪燃烧的房梁。青衫男子面容俊美,眼底却满是杀意。他看着火中挣扎的女子,脚步一顿之后,又返身回来。 这一幕竟是如此的熟悉,凌弃不止一次在梦中梦过。如今再次经历一回,却多有不同。她看着男子的面容,听着他的声音,看着穿着嫁衣少女的喊叫……只感觉到额头痛的很,就好像是有人拿着一个榔头狠狠的击打着她的头颅。 她痛的不能自抑,只能脱离这片火海,脱离这阵剧烈的疼痛。忽然,她猛地睁开眼睛,看着头顶素色的床帐,眨了眨眼睛,半天才回神。 这是怎么回事? “当啷!” 一声清脆的响声将凌弃由沉思中惊醒,她皱眉看向声源处,还未待她说话,一道红影便如破竹之势扑了过来。搭在身体两侧的手指微动,紧接着人便被搂入了一个怀抱之中。 “太好了!你终于醒来了。” 感受着男子颤抖的身体,激动略带哽咽的声音,凌弃默默的松开了手指。“我昏迷几天?” “足足七日。”这七日对花挽月来说,只人生中最大的煎熬了。他真的好怕,她若是醒不过来的话,他要怎么办!好在,她醒过来了。 凌弃微垂眼睑,对压得她几乎不能呼吸的男子说道:“松开我,你想憋死我吗?”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此刻她的语气中竟多了几分暖意。 花挽月不好意思的将脸在她的衣服上蹭了蹭,免得让她看到自己眼中的水光。“我去叫归雁来。”说罢,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刚才还好像恨不得把她揉到身体里去,现在怎么就势如洪水了。凌弃悄悄翻了个白眼,脑海中曾经发生过的一幕一幕都悄悄的回归了。那是她丢失的记忆,也是她从未想过,几乎无法相信的记忆。 她真的是凌弃吗?不,她不是。凌弃只是零七而已,只是一个编号,被那个男人赋予的编号,而非她的名字。 若说起她的名字来,或许是那个早已经死去,死在多年前的少女,南灵儿。 她从未想过,这个令她嫉妒,甚至因为这个而不愿意同花挽月在一起名字,竟然是属于她的。原来,她竟是南灵儿吗? 第一百三十五章 重拾记忆 清晨醒来时,鸟语花香。 昨夜下了一场恬淡的夜雨,今晨推开窗,沁入鼻间的是淡淡的草木清香伴随着泥土的芬芳。 男子一袭艳丽到极致的大红袍服,衣襟半掩,露出一小片蜜色的肤,以及细致的锁骨。脖颈微扬,探头看向窗外的景致,一缕发丝顺着清晨的微风在肩头微微荡漾,似乎是眷恋着男子身上的温暖。 乌色的发并未束起,零散在身后,随风荡漾,好像一片墨色的海藻一般,在日光下焕发着勃勃的生机。微微上挑的凤眸还带着些许的睡衣,几缕水波氤氲其中,波光粼粼甚是美丽。 唇角惯常带笑,好似因为窗外的这些美景,整个人也温柔了许多。隔壁未有动静,料想那人还在睡梦中尤为醒来。 花挽月眼底温柔之色一闪而过,自从那日她醒来后,性子温顺了许多,人也懒惰了。总是一睡便是大半日,仿佛要将这些年来没有睡够的日子都补回来似的。 转身走到镜台前,随意拿起玉簪挽发,便施施然走出房门。 无需远眺,便可看到一张张的帐篷,在清晨的雾气中露出尖尖的屋顶。自那日婚宴后,花挽月同自己的属下已经在听雨小筑这里待了足足十日有余。这怕是他这二十几年中最清闲的时候了,不用去顾及外面风云如何变化,只守着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享受着时光的缓慢流淌。 “主上。” 娃娃脸青年走上前来,躬身一礼,诚恳对花挽月道。 花挽月一时恍惚,没想到在这里,夜月也将脸上的面具除了去。 夜月这些时日来,在听雨小筑还算惬意,唯一不足,大约是天气炎热,铁面待得久了,脸上长了些脓包,好不痒痛。去询问了洛归雁,让他近日不要再戴面具,每日晚间睡觉前,抹上一些膏药便是。 虽这张脸跟了他也已经二十几年了,可夜月却还是不大适应。他总想让自己看的更加威武,更加厉害一些。不曾想,却生了一张稚嫩的娃娃脸,纵然他浑身肌肉虬结,怕也难以让人惧怕。如此,在初入江湖时,便订做了这张面具。 夜楼中,知晓他真面目的也只有花挽月一日罢了。如今,可真是人尽皆知了,每每看到那些人不敢置信的表情,他的心中就满是郁卒。好在适应了三日,那群人面对着他这张脸也进退自如了。 “属下已经命人准备好了早膳,主上可是要现在享用。” 梦依对于有人占领自己厨房这件事表示双手赞成,既然有人煮饭又何乐而不为呢!她也正好可以做些别的事情,免得自己如花似玉的脸蛋儿每日被油烟熏了去。 花挽月虽算是一名江湖人,但行事主张可都同京城中的贵公子无异,衣食住行皆是要最好的。就连这次去解救凌弃的途中,也不忘让夜月准备几名擅于烹饪的大厨跟随。这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享受,更是打算用来讨好凌弃之法,只是不曾想那夜凌弃直接就离开了,让他的一番苦心白白付诸东流。但现下竟是派上用场,想必那几位大厨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安慰的。 回眸看了眼紧闭的房门,花挽月道:“你们先去用饭吧,我等小弃一起。” 夜月怔了怔,道:“凌……凌姑娘已经吃过了呀!”虽然知晓了凌弃是女子的身份,夜月还是有些无法适应。试想一下,凌弃浑身上下哪里有半点儿地方像女子。若说容貌,花挽月的面容可比凌弃千百倍。 听到夜月的话,花挽月也是一怔。凌弃便住在他隔壁,为什么她出门,他却并不知晓。难道说,在听雨小筑最近的生活太过和乐,以致于让他已经放松了警惕。 “可知道她去了哪里?” 自从凌弃康复后,对待花挽月也不似往常那样冷淡了,这多少令花挽月有些振奋。只是,每当他兴高采烈时,面对的都是她的不假辞色,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凌姑娘去了树林中。”夜月如实答道。“主上可要用过早膳?”看得出来,因为凌弃的苏醒,主上的心情很好。夜月心中虽对凌弃百般不喜,但能让花挽月高兴的事,他还是赞同的。 花挽月想了想,对他说道:“本座一会儿再食。”说罢,脚步略有些急切的朝树林的方向而去。 夜月在原地长叹一声,主上如此待一个人,便是石头也要化了,可这凌弃偏偏还是一副冷淡的模样,甚至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吝啬给予主上。难不成,这凌弃上辈子是钢铁不成,不然哪里来这样冷硬的心思。 听雨小筑附近有不少的树木,尤其是小溪对面那一片树林甚是壮观。此时正是夏日炎炎之际,树木枝叶繁茂,很是葱郁。林中鸟兽繁多,每到清晨,总是热闹非凡。树林中距离溪流不远处,有一片空地,是平日凌弃练武修习的地方。 花挽月提着袍角匆匆跑过河面上的木桥,心中满是担忧。小弃身子还未大好,怎能习武,也没个人拦着她。越想脚步就越快,甚至运起了轻功。 自那日醒来时,已经过去了三日,但凌弃还是无法单独面对花挽月。只要对着他的脸,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极了。她的身体中仿佛有两个灵魂,一个是属于凌弃的,一个是属于南灵儿的。南灵儿的灵魂是爱着花挽月,却因为他的抛弃而怨恨着。属于凌弃的灵魂是喜欢着花挽月,却因为南灵儿的存在而不愿意同他继续一起。两个不同的灵魂共同在一个身体中矛盾极了,凌弃已经不知道如何面对,她无数次告诉自己,她就是南灵儿,凌弃这个名字本就是不存在的,却还是无法如愿。在床上的这几日,她慢慢让自己适应南灵儿这个名字,融合凌弃的过往,勉强做到。 人的一生可以有多久?这一点凌弃是无法也想不到的。她本以为,自己顺从花父的要求好好习武,将来嫁给自己喜欢的男子,将来生儿育女,就是一辈子里。不曾想,一个婚礼却将她的全部人生都改变了。一场无端的大火彻底的抹去了关于南灵儿的一切,取而代之的是并不存在的凌弃。楚逸给自己下了失魂散让自己忘却了过往属于南灵儿的一切,重新将凌弃的东西附加在了她的身上。让她由一名单纯的少女成为了一名杀人不眨眼的凶徒,却不过是用了一年的时间而已。 在那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活着成了彼此之间唯一的愿望。因为不愿意死去的执念,让她的心变得冷酷,变得冷漠,连人命都不看在眼里。但心中对于害她变成这幅模样的楚逸,还是恨着的,因此当初才会有了同归于尽的想法。只是不曾想,那失魂散委实厉害,自己坠崖只后,身体上的创伤并不严重,却因为这个药在自己的身体中作祟,又害的自己失去了属于南灵儿过往的记忆。于是,有着凌弃性子的她,又活出了另一段与众不同的人生来。 即便小依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但有些事情她还是不愿意同她说,或许是不想让她接触到那些残酷的事实。或许,她应该找她去谈谈,毕竟除了她,在这个世界上再无其他人可以诉说了。 凌弃叹了口气,手指下意识的摸向腰际,却只摸到了自己的腰带。竟然忘记了,因为这些日子不许动物,小依已经将自己的软剑收走了。 树林中突然出现的脚步,让凌弃顿时警惕了起来。那脚步很轻,带着些微的慌乱,正向自己这边走来。 当看到那红色的一角,她皱了皱眉,下意识的将想运起轻功躲避的远远的。但理智阻止了她,花挽月并不是个傻瓜,自己若有心躲他,肯定会让他察觉出奇怪的地方。 静待着花挽月走来,凌弃的心竟是前所未有的紧张。 如记忆中一样的容颜,经历七年的岁月,他已经有当初那名稚弱的少年,成长了一名顶天立地的男人。凌弃曾以为她此生都看不到他着男装的模样,却不想因为凌弃,让他改变了这么多,想到这儿,她不禁有些嫉妒了起来。虽然这两个人都是她,但花挽月的抛弃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看到穿着黑袍的女子,花挽月松了口气,没有看到她练功,真的是太好了。“小弃……”他张了张口,却不知道想要说些什么。忽然,他眉头一皱,大步流星上前来,一脸不赞同的说:“虽然已经是夏天,但清晨还是有些寒凉的。” 昨夜下来一场夜雨,空气里湿漉漉的,树林中更是透着一股子清凉。 因此,在看到凌弃只穿了件单薄的外衫,他自然是一脸的不赞同。于是便上前来,将自己的外袍脱下,不由分说便将凌弃裹在其中。两人的身高相差悬殊,凌弃穿着他衣袍的模样,竟有几分可笑。不由得,花挽月眼神中闪过一丝笑意,抬手为她整理了下鬓角的发丝。 第一百三十六章 倦鸟 无人打扰的树林中很是安静。与其说是安静,倒不如说是寂静,因为除却风儿涌动的声音,叽喳的鸟鸣外,便只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声。 凌弃并不习惯与人烤的这般亲近,虽然已经找回了过往的记忆,知道同花挽月朝夕相处的十几年间彼此之间早已经熟稔,只是因为凌弃的记忆和性格却令她多少有些不自在。手中攥紧了身上的袍服,悄悄往旁边挪动了一下脚步。 大红的袍服几乎是拖曳在草地上,这刺目的红色仿佛又令凌弃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一日,心头不禁有些刺痛的感觉。 久久见凌弃不语,花挽月已经习以为常了。她素来就是个性格清冷的,自然不会同人热络的交谈起来。明明是生着相同的容颜,不想性格竟然如此的迥异。对于凌弃的感情,花挽月曾经仔细的思索过,初时以为是因为那张相近的容颜,后来才知晓并非是这样。直到得知她是女子,他的心头才豁然开朗,原来他并非在意的是那张容颜,而仅仅是因为这个人,哪怕她是男子自己也是甘愿的。 只有风声以及野花浅淡的清香,同心爱的人安静的待在一起,大约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这一刻,花挽月心中尤为喜悦。他不知,他同凌弃竟然也能拥有这样美妙的时光。 凌弃抓着袖口的手紧了紧,终于是放开手,将身上的袍服取下,说:“我乃习武之人,自然是不会畏惧寒冷。”都怪南灵儿的记忆在作怪,让她竟习惯了他的温柔。只是,那个幼年时待自己一心一意的月儿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一个令凌弃都陌生的男人。这时,她忽然很想问一句,当年的他为什么要逃婚。若不是他逃婚,她又怎么会伤心难过跑到小木屋去,从而被楚逸算计。 嘴角的笑容一点一点的掩去,花挽月接过自己的外袍,眉宇间多少透露出一丝失落。他很努力的想要经营两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小弃却总是不想同自己亲近。是报应当初他对灵儿的不珍惜,才有了今日的下场。 “花挽月,你当年为何要逃婚?” 很久没有听到她唤自己的名字,花挽月一怔之后,才徐徐道:“那时年少,总觉得这个婚约是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枷锁,有被束缚的感觉,这才想一走了之。说到底,都是因为自以为是在作祟,结果……却害了她。” 凌弃曾经听到过花挽月诉说对自己的喜爱,如今面对着他时,因为南灵儿的记忆,让她性格中的一抹羞涩悄悄浮现出来,让她竟有些不敢正视他的双眸。“那如果凌弃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待如何?” “这……”花挽月仔细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或许,我也不清楚。可是灵儿,她已经不在了。” 眉宇间染上一抹悲伤,凤眸中也略有水光。 凌弃怔了怔,便说道:“你可曾想过,当年那场大火或许并未将南灵儿烧死,她或许是受了伤,或许是在什么地方?” 当年之事花挽月并没有亲眼看到,只是听从家人们诉说,如今被凌弃一说,多少还是有些在意的。或许真的如她所说,灵儿并未死去?!这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中,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是啊,若是灵儿真的未死的话,自己又待如何?他还能面对着小弃,继续追求她吗? 凌弃看到了他眼中的踟躇,不知是失望,还是欣慰。作为南灵儿来说,对于花挽月对自己的惦念,她自己是喜悦的。可是作为凌弃,心中大抵只有失落了。感情就是这样磨人,若是自己同那些寻常的女子一样,不求一心一意,是否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了。 但她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她并非寻常女子,不可能让自己的丈夫三妻四妾。虽然会被人认为是善妒,但这是她对婚姻对于感情的想法。人只有一颗心,自然只能爱一个人,那么小小的地方,怎么能塞满别的人呢? 因为这个想法,让凌弃陷入了一个怪圈中无法挣脱。有了凌弃对花挽月的感情,有了南灵儿这些年来对于花挽月的爱慕,她自然是爱着他的。可是,又因为这两个人之间的两段感情,才让她却步不前。明明那都是一个人,她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掉。 站在凌弃身边,花挽月敏感的觉察到她浑身上下都笼罩着一层褪不去的焦躁,不禁担心道:“小弃,可是发生什么事了?” 凌弃顿了顿,抬起头来看他。仍旧是俊美的如同画中的谪仙一样,为什么这样的男子会喜欢上自己呢?无论是作为南灵儿,还是凌弃,她都不算是美貌的女子。南灵儿尚有几分女子的娇俏,而凌弃除却一声冷漠和受伤便无其他了。“花挽月,你到底喜欢我哪里?” 未曾想,女子竟然问出这样一句话来,花挽月的眼中难免闪过一丝羞涩。白玉似的俊颜上闪过一丝薄红,对上那一双清透的黑眸,他张了张嘴,吐出一句话来:“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喜欢哪里,或许是觉得因为你是那个人,所以就喜欢上了。” 因为你是那个人……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在凌弃的心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你可知道我同南灵儿的区别?” 总觉得今日的凌弃有几分古怪,但花挽月也没有多想,便如实回道:“区别还是很多的。灵儿爱笑,你从来不笑,灵儿性子活泼,而你的性子则冷漠的多,灵儿待我很温柔,你待我总是冷酷,不过你二人之间还是有些地方相似的。”说到此,花挽月不禁笑出声来:“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倔强,真的很让人头疼呢!” 凌弃不知道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听着自己的恋人诉说着他过去的恋人心中该是什么想法,但她此刻心中除了迷茫外,隐隐的似乎弄懂了什么似的。“你是说,你觉得我和南灵儿有相近之处?” 花挽月听到她的话,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连忙摆手道:“小弃,你千万别误会,我没有拿你当作灵儿替身的意思。你们两个虽然长得一模一样,可都是不一样的人!” 不知为何,这时凌弃忽然讽刺的说了一句:“你还真是多情呢!”或许是因为多了属于凌弃的记忆,让她可以更加理智的对待一切事情,却不会像凌弃那样一切都是冷漠的去处理。 这二十年来,她活的一直很辛苦。在花家的那些年,她寄人篱下,生怕被人厌弃,是以只能小心翼翼的生存,并且严于律己,做好被要去的所有事。而在成为凌弃后,虽然没有人逼迫,却因为过往的记忆在作祟,让她害怕同人接触。在她人生的两段生命中,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男人存在着。 在南灵儿的世界中,花挽月是她的未婚夫,因为他体弱多病,所以要替他习武,将来才好保护他。可以说,南灵儿活的没有一点自由,她的人生都是附加在别人的生命上。或许,对于花挽月的喜爱,只是因为他的身份,以及常年的相处。 而对于凌弃,同花挽月之间的感情就更加单纯了一些。本是偶遇,后来逐渐相识,对于这名并未拿有色眼光看自己的男人,心中多少还是有着几分的好感。而随后因为中毒,两人有了不可说的肌肤之亲,便为这段感情增加了一个契机。只是,契机却来得不是时候。因为那时的凌弃仍旧不敢对除了梦依的人亲近,对于对花挽月的心爱,也是畏惧和惶恐的。于是,她便用冰冷的外壳伪装了自己去拒绝了这段的感情。不知道,花挽月对于两个她,是什么感觉呢? “我从未问过,你是如何喜欢上南灵儿的?”她有些惴惴不安的垂眸问道。 花挽月不明所以,稍稍沉吟了一下,说道:“日久生情罢。自小便同她相处,她也从不会觉得我是一个怪物。”明明是男子,却总喜爱女子容装,这不是怪物又是什么。而她却从不介意,好好的守护着自己,像英雄一样。 果真如此吗?凌弃为了自己的想法竟然笑了。因为,她发现,她更加喜欢成为凌弃的日子。“那对于凌弃呢?” “你……”花挽月心头一直有一份疑惑,但现在只能压在心里。“你可知道,我曾经想要杀了你?” 这一点凌弃一点也不怀疑,这个男人的确是对着自己露出过杀意的眼神。“你喜欢人的感觉果然很特别。”恨不得让人死,结果却又爱上。 “可是,造化弄人。”他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柔声笑道:“记得在山洞中的那一日吗?那该是我此生中最屈辱的事情,而且还给人看到,我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被一个男人看见我最不堪的一幕,小弃……”他的声音低了下去,“我自然是不会允许他活下去的!” “我明白。”凌弃定定看了他一眼,说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 归巢 风和日丽,微风送来阵阵凉爽。 凌弃定定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后,说道:“我明白。” 花挽月将要启唇一笑,却又听她说道:“你确实准备杀我,不过打不过我,所以没有成功。” 任何一个男人,或许说是雄性生物都是好面子的,而花挽月自然也不例外。虽然他的武功不如她是事实,但被她毫无掩饰的说出来,多少心里还是有些羞窘的。 为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上,花挽月连忙转移话题,一点温柔道:“那时我被你打败,心中自然是不服气的。可是,随后我发现,我开始关注你的一举一动,派人悄悄打探你的消息。慢慢的我发现自己对这个男人有了一样的情愫,我利多当然的开始厌恶起了自己,决心一定要给这个男人好看。”想到自己因为这件事,而改穿男装,努力习武,花挽月不觉笑出声来。“但还没等我给这个男人迎头一击时,却发现她原来竟然是个女人。” 那个美妙的一夜令花挽月每次午夜梦回中总要好好的回味一番,总想将她吞吃入腹,连点渣渣都不留。只是,无奈佳人的滋味甚是美好,可武力值却也惊人的很。以致于,他的所有想法,都只能是想法,而无法的实行。况且,她到现在还没有接受自己,这种饱暖思淫欲之事,拿出来都会让人笑话了去。 所幸,他们剩余的时间还有很多。俗话说,女怕缠郎,总有一天,他会让她接受自己的。花挽月心中自然是打着好算盘,但一想到因为灵儿一事让他同凌弃之间有了芥蒂,舒展的眉宇又重新颦起,看着叫人好不忧愁。 凌弃眼角余光看到他如此表情,心中暗暗好笑,面上却一派波澜不惊,权当作没有看到罢了。“我以前倒是不觉得,原来你竟是如此热情之人。”情愫心悦挂在嘴边,倒是同少年时的他相差甚远。 花挽月不知这是凌弃调侃自己,还以为她不喜自己如此,当下便白了脸,一张俊美容颜也顿时如失了色的花朵,蔫吧吧的看起来有些可怜。 在人生的二十年中,凌弃见过的男人不少,却还没有一个像花挽月这样的。明明生着一副精明的模样,却在有些事情上看不透根底。明明是夜楼的楼主,武功也不俗,却偏要在自己面前露出一脸委屈被欺负了去的表情。若是让不知道的人看了去,还当他是哪家菊花楼的小倌,娇怯的让人怜惜呢! 为自己这个想法暗自笑了笑,凌弃的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可花挽月那边就不大好了,眼见着她忽然不说话,表情还有些沉郁,心中的焦虑几乎要将自己给淹没了。 头顶的太阳渐渐热情了起来,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头顶有些热辣辣的。一瞬间,凌弃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他们还年幼的时候。只是如今物是人非,改变的就回不来了。心中幽幽一叹,想到自己那场未完的婚礼,凌弃忽然开口道:“花挽月,我们成亲吧!” “好啊!”花挽月下意识接口道。但当他反应过来时,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你方才说什么?说成亲!”他心中盼望的,连梦里都惦记着的事,真的要成真了吗? “是,成亲。” 刹那间,心中幸福的不得了。嘴角也不可抑制的露出了笑容,只是笑容中多多少少多了几分傻气。 但凌弃紧接着的话,却好像一盆冷水泼在了他的头顶。“成亲。你嫁我,就成亲。” 花挽月张了张嘴,刚要辩驳一句:我是男人,怎么可能嫁人。 然,凌弃那厢已经冷冷说道:“若不然,你就去娶别人。” 她如此一说,花挽月就是有再大的火气和委屈也起不来了,还能怎么办。他这辈子啊,注定就栽在这个可恶的女人手里,而且永无翻身之地了。 长叹了一声,花挽月笑了笑,说:“我嫁你。” 如此,凌弃方才将一直吝啬给予的视线放在了一丝丝在他身上。但饶是如此,便足以让花挽月受宠若惊了。他这番做派,也难怪日后注定在凌弃面前一直抬不起头来了。 “尽快。”凌弃又说。 “好。”花挽月恨不得现在就成亲,但两人间的婚礼,自然是不能草率马虎的。他想给她一切最好的,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只是,他这番想法凌弃能不能理解就又是一说了。因为,凌弃紧接着又给他出了一个难题。“昭告天下。”她倒要看看,花挽月会为了她做到什么地步。她如今对外还是男子的身份,若是让他娶一个男人,他真的甘愿? 花挽月现在才确定,他一开始的心态纯属侥幸,凌弃又怎么会轻易的让他得逞呢!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就绝对不会后悔。反正这么多年来他穿女装也习惯,江湖中不知有多少人暗地里指责他是个忽男忽女的怪物。如今,让他娶一个男人那又如何、只要她开心,觉得幸福就好。 眸光微闪,看着凌弃眼中不掩饰的笑意,花挽月心中也尽是满足。 “你安心,只要是你说的,我通通会做到。” “但愿如此。”凌弃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知晓他素来言而有信,却也故意挑衅。 果真,花挽月被凌弃一激,当下便严肃道:“我说到做到,否则天打雷劈!” 假若凌弃是一名普通的小女子,怕现在定要一脸担忧的嗔怪道:“不准说你这么说自己。”但她是凌弃,注定这一幕不会发生。因此,她仅是淡淡的说:“届时不知若是花楼主背弃誓言,会变成飞灰,还是焦炭。” 听她如此说,花挽月更是决定一定要将这婚礼办的热热闹闹的才是。 谈妥了婚事,两人便一同回了听雨小筑。 梦依刚从睡梦中醒来,整理好自己推门而出出,便见这两人竟一副亲密的模样归来,顿觉讶异。但让她惊讶的还是后面,因为凌弃竟对她一脸冷冷道:“小依,我要成亲了。” “成亲,好事情啊!”梦依嘴角的笑意倏然落下,不可置信道:“什么!你要成亲!谁?!是哪个野男人,竟然将我家的阿弃给勾走了!” 凌弃淡淡睨了一眼她身边这位野男人,“喏,就是他了。” 梦依虽然觉得花挽月为人不错,对凌弃的关心也是毫不掩饰的。但骤然听说自己的至亲好友竟然要成亲了,她心中的惊骇可想而知。这样,便有些口不择言道:“好啊!人家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感情你是兔子先吃窝边草啊!说,你到底对我家阿弃觊觎多久了?” 凌弃眼中闪过一丝无奈,悄悄往后站了一步,免得被梦依的口水喷到。唉……这么多年了,她这偶尔跳脱的性子还是没有丝毫的改变。 花挽月猛地被质问,有些发怔。正要像凌弃报以询问的一瞥,便又听到梦依怒吼道:“不准看我家阿弃!” 听着梦依左一个我家阿弃,右一个我家阿弃,花挽月心中的酸泡泡可是接二连三的涌了上来,都快将他整个人给淹没了。小弃明明是他的妻,怎么会是她的! “日后我同小弃成亲后,她就是我的了!” 听到花挽月这句话,凌弃暗自无奈的摇了摇头。曾几何时,他也有了如此幼稚的一面。 “滚开!阿弃就是我家的,你个野男人算什么!”梦依怒气冲冲道。 眼看着这两人有大吵一通的态势,凌弃在一旁凉凉的说道:“错,日后花挽月就是我家的。毕竟,要嫁的人是他!” 梦依的耳朵好的很,听的也是清清楚楚的。也因为如此,让她觉得自己是否为幻听了?不然她为何听到阿弃说,这花挽月是要嫁人的那一个。 花挽月被凌弃这般一说,面子有些挂不住,可听到她说我家的,这三个字,心中还是有些甜蜜的。 白玉似的俊颜上染上了一抹微红,别提多诱人了。 即便不想承认,梦依也不得不说花挽月绝对是一名好看到极致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权有势有钱的男人,这样的男人竟然看上她家阿弃,多少让她觉得有一种好男人都被那啥叼走了的感觉。虽说凌弃是个不错的,可对比一下花挽月,多少还是差了些。 但是,当她看到花挽月偶尔望向凌弃,眼中毫不掩饰的宠溺和温柔时,她心中的怒意便渐渐的平复了下去。无论这个男人如何的优秀,既然他心中有阿弃,那么又如何呢!而且,连男子下嫁这种事,他都愿意做,姑且就认同一下好了。 但饶是,该有的威胁还是一个都不能少的。“花挽月你听好了,若是有一日你对阿弃不好,敢背叛她的话,我就找人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然后痛痛快快的给阿弃找一个比还要好的男人!” 还未成亲,就被人威胁让自己的妻子爬墙,花挽月自然姑息。“你放心,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梦依冷哼一声:“到时再说。反正我家阿弃是素来不缺男人的!” 凌弃站在花挽月身后,无奈的扶额。什么叫不缺男人,难道她长了一张拈花惹草的脸吗? 第一百三十八章 晴天霹雳 今日真是一个不错的天气,昨夜夜月突降,晨起空气清新。 然,紧接着的一个消息,却在众人之间宛若晴天霹雳一般。 “成,成亲?!”没了面具的遮掩,夜月一脸激动的表情理所当然的暴露在了众人的视线中。他如何也没有想到,他竟然能盼到主上成亲的一日。他本以为主上因为早已经打算断袖去了,如今他竟然决定成亲了,真是太好了! 因为听说花挽月要和凌弃成亲一事,众人表情各不一样。而夜月的喜悦,也是其中一种。 当然,惊讶和不可置信的也在其中。 乌萨迈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好友竟然要成亲了,而且对象竟然还是一个男人!好吧,虽然他已经得知了凌弃是女子的身份,可是多年的好友竟然忽然变成女人这种事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无法接受。而且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她如今竟然要成亲了,而且对象还是那个比女人还好看的男人。 相较于乌萨迈的惊讶,洛归雁倒是欣慰了许多。他虽是成亲的人,但可成亲之前的生活也没有多大的差别。虽然每天是同自己的妻子睡在一起,但他的位置只有床边的软榻。而且妻子明显对待那个叫凌弃的女人比自己好得多,尤其她最近受伤,不仅上前嘘寒问暖,而且还悉心照料。每日不是鸡汤,就是鱼汤,好似那人才是她的夫君一般。 每每想到这些,他就不得不嫉妒。明明是个女人,为什么要同自己抢自己的妻子,着实可恶!现在可好了,这个女人要嫁人了,那以后依儿就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心中默默念叨着偷偷给梦依起的爱称,洛归雁欣慰的很。当然,除此之外,他还有些忧心。如何能顺利的攻克自己的妻子,早日爬床成功啊!这每日对着汁液横流的红烧肉,却不能下口的感觉,是个人都知道啊!没看着,他的一双眼睛都要急红了嘛! 对于这门亲事自然是举双手赞成了,当然对于是花挽月下嫁凌弃一事,他本人可是毫不关心。谁娶谁哪里需要计较那么多,若是斤斤计较的话,没准儿自己的媳妇就好跑了。 其他人知晓此事后,尽是惊讶了后,便释然了。自家主上既然能多年扮作女子而毫无破绽,现下他要嫁给一个总是喜欢男装的女子,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只是,听雨小筑中的一群人自然是释然了,可外界江湖中却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拜江湖日报所赐,花挽月其实是男子一事,不出十日便让整个人江湖都为之震惊了。而如今花挽月要嫁与凌弃一事,更是在小报上占据了颇大的版面,大肆的给报道了一番。为了让这消息迅速的传播出去,江湖日报可是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终于在夜楼对外宣布这门亲事后的第二日,让整个人江湖都知道了。 人们对于花挽月其实是男子这件事已经渐渐的不大讨论了,少了一名江湖第一美人,这日子还是要照样的进行的。而不少的江湖侠女们更是喜悦不已,因为花挽月既然能扮作女子并成为第一美人,那他的容貌显然是极好的。因而,这其中倒是有不少芳心暗许的,料想那一日能同花挽月邂逅,成就一番好事才是。 但哪里想到,早前便有说花挽月是断袖子的传闻,如今这断袖一事果真是给落实了。因为,这江湖第一美男竟然要嫁给一个男子!这世间,还有比这个荒唐的事情吗?虽说这断袖一事并不算罕见,但如此胆大妄为,大张旗鼓宣布自己是断袖的,却还是第一次见识到,也难怪乎人们会如此的惊讶了。 这其中,有斥责的,也有抱着心思看好戏的,有不齿的,竟然也有赞许的。 而花家,更是因为这个消息而震荡不已。 那日婚礼上,便听到花挽月当中宣布自己是喜欢男人。如今,他竟然真的敢做出这种事来!而且,竟然是要嫁人! 花母自从听到这个消息后,就险些昏厥过去。大儿媳杨紫兰好生给她捋了捋背后,才让她的一口气喘匀和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挽月竟然要嫁给一个男人!”花父怒气冲冲的质问众人道。 “他要嫁的,是不是上次来婚礼上捣乱的那个穿白衣服的!”别人家大喜的日子,你穿着一身似孝服一样的白衣,明显便是来找晦气的。花母对当日之事记忆犹新,尤其是当中被落了面子一事更让她无法介怀。 难得花家的兄弟们都聚在一起,除了花挽月还在听雨小筑外,众人都到齐了。此刻听到花母问道,彼此间对看一眼,皆是摇了摇头。 “凌弃这名字倒是熟悉。”花奕思及江湖日报上所说的那个名字,不禁喃喃道。 “凌弃?”花钰皱眉,想了想一脸恍然道:“原来是他!” “钰儿,你可是知道?”花母忙问道。 “母亲可记得,此人曾经来过家中做客。”那是花钰虽不在家中,但后来也是听人说过,因此便对凌弃这个名字上了心。 只是除却他一人,其余人并未对当初同花挽月一同进门的年轻人多了一丝注意。 “是那个人!”想到那一日,花昊也是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 “二弟也见过不成?”听花钰提及,花奕也稍稍有了些印象。只是毕竟已经相隔一年多,印象早已模糊了。 “到还是有的。”那日花昊从花街归来,便同凌弃打了一个照面。清晨见他黑袍裹身,周身冷淡,刹那间连睡意都消失的一干二净,自然算是记忆犹新了。 “好了,一个外人有什么好讨论的!”花父忙大吼一声,说道。“现下还是托人去给挽月送封信笺,看看他到底要如何。” “还要如何,自然是要同一个男人成亲了。”花母没好气的说。“都怪当年那个什么高人,好端端的让挽月竟然喜欢上了男人!”儿子是她生的,她自然是疼惜了。好端端的儿子硬是扮了二十年的女子,她的心里又怎么会好受。如今儿子竟然要嫁给一个男人,她更是难过的很。 “花奕,你赶快去写信,快马加鞭送过去!花钰花萱,你们也一并去,要是这个逆子还要继续同那个男人成亲,就给我把他带回来!” “是……”花钰同花萱对看一眼后,彼此都是无奈。他们二人的武功也只能算是稀松平常,对上在挽月哪里会有得胜的机会。若是能近到挽月身边便也罢了,怕的就是他连夜楼的门都不会允许他们踏入啊! 无论如何,有了花父的命令,这件事就算是板上钉钉了。他们兄弟二人要做的事情,就只是将花挽月带回来就是了。 带着一脸愁容,花钰回到了自己的院落里。一进门,灵儿便迎了上来,见他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不禁担忧道:“夫君,可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见到自己的爱妻,花钰挥了挥手屏退四周的仆从,关了门,揽着妻子纤细的腰肢坐到桌边。“父亲方才召我过去,是为了挽月一事。” 灵儿这几日对花挽月也小有了解,知道他在江湖中颇有威望,于是便道:“是不是江湖上的事?” 花钰一叹,说道:“若是如此,那便好了。”他到真的希望花挽月是惹上什么仇家,也比弄出这种同男子成婚气坏父亲的事情来。“挽月他,他竟然放出消息要同男子成亲!” “什么?!”灵儿惊骇的捂住嘴巴,小脸上满是惊惧。“他……”想到大婚那日,他曾经也对众人宣布说自己喜欢男子,便道:“小叔在咱们的婚礼上,不是也说过。那时妾身还当他说笑话,如今看,看……小叔的行事还真是有些惊世骇俗呢!” 岂是是惊世骇俗,简直是前所未闻,堪比晴天霹雳还要可怕。花钰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也怪大伙儿这些年才宠着他了,才给他养成这种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要去做的性子。”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又体弱多病,自然是被大家小心翼翼的照顾着。就连自己同他虽然仅仅差了一岁,也懂得要招呼这个体弱的弟弟。 “父亲让我和五哥去临安将小七带回来,此去怕是要耽搁几日。你且在家中好生担着,莫要为我担心。” 灵儿微微一笑,道:“还望夫君早日归来,妾身这便去给夫君整理行装。”说罢,便施施然走进房中。 花钰看着妻子的背影,不无惆怅的叹了口气。要有好些日子同自己的妻子分开,心中到底还是不舍啊! 第一百三十九章 婚礼前 月朦胧。 将至十五,本该是一轮皎洁圆月挂当空。但无端起风,吹来片片乌云,遮蔽了视野,也遮蔽的天空。 空气中仿佛有一张无形的大网,直让人紧缚住喘不过气来。 青色短袍的男子跪倒在地,身躯微微的颤抖着,额头紧贴着地面,面无血色。 四周除了他惊惧的粗喘声,便无其他。 在他面前,男子一袭白色素服,仅有银色丝线在袖口袍角处勾勒出一道道祥云图案。他样貌俊朗,年纪在二十岁上下,薄唇微抿,一双眼眸中阴翳一片。俊朗的容颜因为那一抹怒气,而平添了几分让人惧怕的严肃。 若是花挽月在此,怕也要愣上一下。不想几个月,眼前之人竟然有了这样大的改变。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古一程。同当初第一次出现在夜楼涉世未深的他相比,现在他浑身上下都同那日没有半分的相像。连俊朗的长相,也于眉宇间多了一股子沉郁之气。 就在数日前,古家的家主古奇过世,众人推举古一程承袭家主之位,至此古家的格局便悄然的发生了改变。众人推举古一程本是看他年轻,是个好拿捏的。却不曾想,这如意算盘打得精明,不过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罢了。因为众人发觉,这古一程竟然是个比他父亲还不要对付的,可他已经继位,有心将他推翻的人又屡遭意外,在这种情形下,众人哪里敢去招惹古一程。于是,古一程在古家的地位便如日中天。 因古奇是害了急病过世的,怕尸体恐生变故,便早早的下了葬,因此古家早已经撤下了白幡,半点儿也看不出有办过丧事的模样。 “你说楚逸将所有的行尸都带走了?”低沉的嗓音蕴含着浓浓的怒气,直让听了胆颤心惊。 男子低头垂目,身体微微颤抖着答道:“回主子的话,是都带走了。” “呵。”古一程竟是轻笑了一声。“我知道了,你也下去吧。” 男子如蒙大赦,连忙爬起便朝门外跑去。然,他刚刚迈了几步,便觉得心口一痛,低头一看,一支毛笔穿胸而过。“你……”他张了张嘴,口中涌出一股鲜血,带着不甘的眼神,倒地而亡。 古一程并未起身,而是拿起一旁的茶盏轻轻呷了一口,才自语道:“如此无用之人,要你何用。”楚逸离开古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如此多的行尸他一人带走,竟然无一人察觉,真是可恶啊!好在身边还有些难老泉的泉水,只是想找些好素质的尸身,却没有那么容易了。 “来人,将这儿收拾干净。” 门外有人“喏”了一声,便进门将死尸拖走,迅速的擦干净地面。除却空气中有着淡淡的血腥味儿,这里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叩叩。” 书房的门被轻轻敲响,紧接着古文的声音传来:“少爷,奴才给您送夜宵来了。” 如今书房早已经算是古宅中的重地,但古文却是往来自由,谁不知他是古一程身边最信任的人,自然不会有人来阻拦。 “进来吧。”古一程揉了揉眉心,对门外说道。 古文轻轻推开门,上前将食盒中的咸汤圆摆上书案。“少爷近来劳心劳力,奴才让厨房给少爷煮了一碗咸汤圆,是少爷喜欢吃的花生鸡蓉味道的。” 古一程笑着端了过来,说:“还是你有心了。” 古文腼腆一笑,说道:“少爷是奴才的主子,奴才理应如此。最近天气变化无常,少爷也切莫劳累了自己。老爷刚刚故去,少爷纵然悲痛,也要顾及自己的身子才是。奴才适才在院子外面看到茉莉姑娘了,不知道……” 古一程捉着勺子的手停顿了下,才面色如常的说道:“你去叫她进来。” “奴才这便去。” 看着古文匆忙离去的背影,古一程陷入了深思中。茉莉是被父亲悄悄带进府中,一直养在府中的小院,父亲平日里也深居浅出,故而竟无人知晓府中还有个叫茉莉的女子。自己同茉莉亲近,怕是府中之人都以为她是自己的女人。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左右现在茉莉是自己的了。 因劳累了一整日,虽吃过晚饭,古一程却还真是饿了,故而一碗的咸汤圆很快便吃下了肚。他拿起帕子擦了擦嘴角,便听到了门外熟悉的声音:“少爷,茉莉可以进来吗?” 稍怔了下,想起自己已经有好些日子不曾去过她那里了。于是便说道:“进来吧。” 门外茉莉浅浅一笑,轻轻推开门走了进来。但见她今日穿着一件玉色衣裙,轻薄的纱衣罩在裙裳之外,透出一点点些微的翡翠之色,倒像是那绽放的茉莉花在浅绿的花托中微笑。 果真是人如其名,茉莉的姿容虽不明艳,却也别有一番韵味。尤其是举手投足间都透露出一股子干净纯洁的气息,让人喜爱的不得了。 “看来最近你的胆子大的不少啊!”古一程淡淡的说道。 茉莉一怔,旋即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俏脸有些发白,一双美眸也渐渐被水色浸染。 见此,古一程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招了招手。“过来。” 茉莉轻移莲步,脸色还是苍白的很。“少,少爷,茉莉……”忽然,男子从旁边伸出手臂将她拉入怀中,惊得茉莉险些叫出声来。 “不过胆子大了也好,不然如何能跟继续跟在我身边。”嗅着她颈侧的茉莉清香,古一程略有陶醉的说。 “少爷许久未来,茉莉是真的……想念。”白玉似的脸红了红,茉莉声如蚊蚋。 古一程端详着茉莉的侧脸,不知道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子何意就取得了自己同父亲的青睐。但无论如何,现在这个女人是自己的了,古家也是他的了。父亲年纪大了,让他好好休息一下他不听,便只能让他永远的休息下去了。 “近来我也累了,今日你便伺候着吧!”说罢,他抱着茉莉向书房内走去,轻轻将人放在了那张软榻上。 古文守在门外,不多时便听到了一阵暧昧的声音。唇角微勾,他缓步离去。此刻,他的脸上哪里有平日里半分的平和和嗫诺,只有计谋得逞的自信罢了。 云雨方歇,窗外的夜色仍旧深沉。 古一程有些眷恋不舍的轻轻离开身下温热的女体,他明日还有事需要处理,可不能在女事上继续放纵下去。 “嗯……”茉莉咬着下唇娇吟了声,脸儿热热的,眼儿水水的,看来被滋润的好极了。 见她如此模样,古一程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气险些又燃了起来,只能狠狠的捏了一把她高耸的胸脯。“明日我还有事,今日便先放过你。” 茉莉娇声笑笑,便拉扯着古一程的手臂,抬手打了个哈欠。 “好了,时候不早了,还是睡下吧。”古一程说道,便揽着茉莉钻入薄被中,欲将睡去。 空气中除了热情的味道外,还有着浓郁的茉莉花香。沉浸在这花香中,古一程仿佛飞的越来越高,飘飘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身边,有一个遥远的声音传来:“行尸们现在在何处?” “都被楚逸带走了。”全然不同于古一程平日里的语气,平板僵硬,好似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一般。 “行尸共有多少人?” “共三十三人。” “如此行尸训练来可难?” “不难,只需要难老泉以及我的一滴血,加上一名会武之人的尸体。” “好了,现在你已经很困了,快快睡去吧。” 听着身边平稳的呼吸声,茉莉皱了皱眉起身拉起一旁的衣衫穿戴起来,而后走到门口对外吩咐说:“去准备热水来,我要沐浴。” 书房所在的小院中自有不少的暗卫护卫往常行走,故而在古一程身边侍奉的也只有古文一人。他很快的就去给茉莉准备好了热水,并将人请到了隔壁的浴间。 “茉莉姑娘,热水已经给您备妥了,你若是有事,尽管可以吩咐奴才。”外面之人只听古文如此说道,却不知他暗自用手指沾取水渍,在桌面上书写:说了什么? 行尸三十三人,尽数被楚逸带走。难老泉加行尸主人的血,加一名尸体可成行尸。“好了,无事,你先退下吧!” “奴才下去了。”古文说罢,便转身离去。 茉莉挥了挥袖子,将桌面上的水渍擦拭干净,转身便跳入了浴桶之中。 暗卫中自有不少是监视古奇的,对于茉莉的身份怎能不知。但这种深宅中,各种腌臜之事,早已经屡见不鲜。儿子谋害父亲,霸占父亲女人之事又有什么稀奇。 古文尽职的守在门外,直到两位主子都睡下后,这才离去。 窗外,灰雀迎着清晨还未升起的太阳飞上了天际,同叽叽喳喳的麻雀遭遇,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只是有人在梦境中被鸟鸣声吵到,不由暗骂一声罢了。 第一百四十章 行尸之祸 黎明已经取代了黑暗,山谷中仍旧笼罩着一层雾气缭绕。空气中满是水气,冰冰冷冷的,粘在身上便是一阵凉意。 在这样的天气里,却有人静静的站在露水之下,浑身都已经湿漉漉的,却毫不畏惧这冰冷。 约莫是三十几人,只是目光呆滞,面上罩着一层灰白之色。身边蚊蝇缭绕,近处更是臭不可闻。有白色蛆虫在他们的身体间转来转去,他们却像毫无感觉似的,真让人不寒而栗。 楚逸静静站在远处,看向薄雾,渐渐视野清晰起来,他看到那一群行尸。看来这难老泉也并非是个稳妥的东西,这群行尸是最初时通过泉水造成的,时间约莫两个月,但现在已经开始腐败了。怕是用不了多久,他们便会彻底的化为一团腐败的臭肉,渐渐成为白骨。 将这群行尸带走,并非是为了让古一程暴跳如雷,而是因为楚逸另有其他用途。这群行尸本就是死人,自然是不畏惧死亡,而他恰巧心情不佳,用他们来当作报复的手段也未尝不可。 手指勾起一只短笛,放在唇边轻轻吹奏起来。那是一曲古怪的曲调,缓慢而悠长。却在这样的音调下,行尸们竟然缓慢的行动了起来,看起来尤为的诡异。 行尸在前,楚逸在后,就这样在树林中行走了起来。 此时,花挽月同凌弃正在去往临安城的路上。他已经命人在夜楼备下婚礼所需,只想让这场婚礼快快举行才是,免得多生事端。 紫檀马车纵然是快速的行驶在道路上,也没有半点儿的颠簸,人坐在里面舒服的很。 凌弃依旧是一袭黑色袍服,只是长发未挽。她的身子还未大好,这些日子一直调理着。花挽月索性便让她散下发髻,免得绷得头皮发紧,不能好好休息。 两人共处一室已经不是第一次,但花挽月还是第一次生出这种微妙的忐忑心情。明明那人就近在咫尺,他却不敢去看,也不敢同她讲话。在这时,他好像方才知晓羞涩是个什么意思似的。 凌弃手持书卷,看似阅读,却悄悄注意起花挽月这边的动向。见他如此忐忑,也觉得好笑,便放下书卷。 花挽月不敢去看她,但却一直悄悄的关注着那边的动静,听她放下书卷的声音,心头竟然怦怦直跳。 大抵是因为花挽月这一脸局促的模样娱乐了凌弃,让她此刻才发觉花挽月竟然是如此有趣的一个人。连在少年时也未曾见到过他如此模样,或许是因为他同南灵儿熟悉,故而不会如此吧!如今,他虽然是爱慕凌弃,却同凌弃并无太过亲近的机会,当然不会像当年一般。 “还有几日才到临安?” “七日。”听雨小筑距离临安并不算近,七日已经是他们可以最快的脚程了。花挽月说完,飞快的看了凌弃那边一眼,见她并无表情,不知为何竟有些失落。 “为何不看我?” 凌弃忽然的声音令花挽月险些蹦跳起来,不过这紫檀马车的隔音效果极好,怕是里面再大的动静,外面也是听不到的。 “我没有不看你。”花挽月如是说。他只是不敢看她罢了,没有不看。 凌弃却好似对他的话并不相信似的,语气也有些冷淡。“看来你先前说喜欢我的话,怕都是哄骗我的,你莫不是后悔了,正想着如果悔婚?罢罢,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你若是想悔婚,便悔吧!” 花挽月对于能同凌弃成亲一事自然是高兴极了,此刻一听她如此,当下便有些着急的说:“我没有后悔,我是真的想要同你成亲!” 凌弃冷哼了声,将头扭到一边去,摆明了是不想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但若能看去,会发现她的唇角分明微微勾起,带在浅淡的笑意。 只是这些花挽月却是并不知晓的,他只知道自己一个不经意竟然将本就冷漠的她给惹恼了,顿时晃得不行,忙上前来扯住她的袖子,硬是将人拉到了自己的面前。“我没有后悔,真的!” 近了,才发现的凤眸很是美丽,即便是此刻焦急的神色也不会失却半分。 凌弃有些失神的眨了眨眼睛,忽然马车猛地一个颠簸,不察便扑到了花挽月的身上。 花挽月哪里料到她会扑过来,自然是没有防备,便被扑到了。 “主上,路上有个石块碰到了马车,主上无事吧?”夜月等待了一下,才听到里面说:“无事,继续赶路吧!” 马车又缓缓启动,而外面的人对于马车内的事情自然是一无所知。 但此刻的情景却是,一男一女交叠躺在柔软的地毯上,口鼻相对,如何看都暧昧极了。 近在咫尺,都能感受到彼此间的呼吸。 虽然已经曾经发生过那种事,但除却那一日,却还是第一次如此的亲近。花挽月此生,也不过同一人如此亲近过,此刻可是红了耳背,连俊颜中也难掩一抹薄红。 凌弃素来当男子惯了,自然是不会有那些羞赧的心思,但此刻面对着花挽月,小女儿的心思也难免会露出几分来。她下意识的舔了舔唇,打算说点儿什么。然而,身下的男子却浑身一震。两人贴的如此相近,唇几乎是贴在一起,故而凌弃的软舌自然是触碰到了花挽月。 正是血气方刚之时,身边又是自己的心爱之人,花挽月又怎么能不会蛊惑。当下眼睛一热,抓住她的手臂轻轻一翻,便将人压在了身下,紧接着薄唇便压了下来。 凌弃起先是愣了愣,随即便也顺了他。反正是要成亲的人,她又是个不注重礼教的,觉得此事并无奇怪。 嘴唇不过是两片肉罢了,但是相贴之下,却会有不一样的触感。花挽月因为这个轻轻的一触,心中生出了是不可抑制的欣喜和满足。 对于亲吻,他自然是不大熟练的。每每弄得凌弃有些疼痛,她也只是忍耐着,心中却不知为何对这个男人有些心疼了。 已经不仅仅限于是亲吻,花挽月渴望的更多。小心的舔舐,顺势钻入勾弄着丁香小舌一同舞蹈。纤长的手指轻轻搭上腰带,轻轻一扯,便探入了女子的外袍中。 凌弃哪里不会察觉他的动作,不出声阻止,便是赞同罢了。只花挽月并不知晓,后来面对着凌弃时,心头总会有一丝愧疚,认为是自己强逼了她一般。当然,凌弃是不会解释的,看到他一片憋屈的模样,心中别提多么高兴了。 两个年轻人相互摸索着,没一会儿就擦出了火花。也不知道是谁先触碰的谁,谁先渴望的谁,当两具身体交叠在一起深深的融为一体,彼此间都发出了满意的叹息。 没有人去顾及还在路上,没有人去在意这里还是在马车上。 那日夜里凌弃不曾注意,此刻才发觉陷入情欲中的男子,竟是如此的美丽。微红的脸颊,火热的眼,细微的喘息,偶尔发出了呻吟都美好极了。 细细的低喘,凌弃揽着他的后颈,贴着他的耳边幽幽道:“不要出声,小心被外面察觉了。”随即,便听到了男子紧闭的嘴唇中传来的细细喘息,更觉满意了。 呵,谁说只能男人主导女人。女人,同样也可以。 两人放纵了一番后,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若非两人都是习武之人,又哪里来这样好的体力。 花挽月拉起一旁的衣袍将她裹住,看着她苍白身躯上的青紫痕迹,心头满是后悔。他怎么这么不小心,竟然伤害了她。 凌弃脸上到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淡淡的说:“身上黏黏的,好不舒服。” 于是,花挽月连忙取了帕子,到了瓶子里的温水,小心的为她擦拭起来。期间又不经意的看到了方才放纵下的结果,脸上又忍不住的红了红。 凌弃毫不在意的袒露着身体,十分自然的让花挽月帮自己清理着身体,穿好衣袍,享受的咧。 当两强遭遇在一起,一方必有一伤。若是有一方自愿示弱,怕结果就不一样了。 纵然花挽月不愿示弱,但在今日也让他发现凌弃其实也是一名娇弱的女子,心中怜惜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对她不好。只是,若是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凌弃有意为之,要作何感受了。 凌弃的武功在花挽月之上,又故意做出一番娇弱的姿态,让花挽月的心态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以外,更多的自然是怜惜了。别看她虽然对男女之事还不大明了,但偶尔算计一下人,却也是不难。况且,花挽月本就不会防着她,自然是掉入圈套中也不自知了。 为凌弃整理好衣袍,将四周弄得不着痕迹,花挽月才小心翼翼的上前将人揽入怀中,见她并无抗拒的动作,才有些满足的笑了笑,将她抱得更紧了。 而此刻,一封正送往这里的信正在高空中飞翔。这一封信,将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此刻都是一个未知数。风起云涌,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甜蜜 叶片上的露珠在太阳出来之前,便悄悄的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空气中传来的满是清新的味道,以及草叶特有的芬芳。 一个有些特别的车队行驶在路面上,尤其是那辆紫檀马车尤为突出。 凌弃穿好衣袍后,便静静的倚在一边,继续拿起一旁的书卷阅读起来,好似刚才那个轻声吟哦,面如红脂的女子并非是她一般。 花挽月见她如此,越发的觉得古怪了。若说这男女情事向来是以男子为主导,为何他觉得虽他是主导,却好像是自己吃亏了一样。 “小弃要不要吃些糕点?”早起虽然已经用过早膳了,方才消耗了一些体力,也是要补一补了。 凌弃懒懒抬眸,道:“倒杯热茶来,我口渴了。”指挥人的架势熟练极了,丝毫不觉得此举有什么不妥。 花挽月竟也听命行事,很快便倒了杯不算烫口的茉莉香片递到了她的唇边。凌弃微微张嘴,茶杯微斜,便饮了起来。 此情此景若是被外面的人看到,肯定要好一番惊讶。不想这两人前一阵子还剑拔弩张,何意现在竟如此的和乐,俨然一副老夫老妻的模样。 花挽月伺奉着凌弃喝下茶水,又拿了绿豆糕小心的喂她。花挽月喂得自然,凌弃吃的也自然。 黑色的衣襟下,可看到一片嫩白的肌肤,随着呼吸起起伏伏着。花挽月吞了吞口水,小心的将视线挪到了一边去。本就是个血气方刚的年纪,又刚刚开了荤,哪里能克制的住,尤其眼前可是自己心爱的女子。凌弃适才给他那一点儿甜头,他可是沾了沾唇,分明是没有尝够呢! 凌弃怎会感受不到他火辣辣的视线,只是当作看不到,尽心将视线放在手中的书卷上。 久而久之,花挽月憋着憋着,也就习惯了。好不容易到手的媳妇儿,自然是要好好的侍奉着,万一她哪个不顺心,包袱款款跑掉了可怎么办。况且,他们现在还名不正言不顺的,花挽月这个担心啊! 说到底,这成亲一事为的不就个名分。只是外面的人怕是不知道,这个名分却是花挽月用来安自己的心,凌弃可是毫不在意。人说先爱上的一方先输,南灵儿爱上了花挽月自然是伤心不得,可凌弃却看的透彻,将花挽月拿捏的到位。让他惦记着,又舍不得,只能眼巴巴的护着,尽心看守着自己的宝物。对于算计花挽月一事,凌弃可是丝毫不觉得脸红。 这情情爱爱的事,说起来哪里有那么简单。又哪里是,爱上了就爱上了。分明啊,得懂得些手段,便是男子追求女子不也得需要一些手段。而夫妻之间相处,更是一个手段了得。妻子贤惠,夫君温柔又何尝不是一个手段。只是,这手段却并非是算计人,而是让生活中多了几分乐趣罢了。 尤其是看着花挽月一副谄媚到了极致的模样,凌弃便觉得喜悦,心中亦是觉得满足的。世间能有一男子不顾及自己的颜面,低三下四的待你,夫复何求啊! 或许花挽月已经看出来了凌弃的心思,只是不愿意说破罢了。因为自己偶尔卖傻令自己的妻子欢颜,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吗?当然,对于外面的人怎么看,他一向是不在意的。 这不,眼见着凌弃眼皮掀了掀,舔了舔唇,忙将茶杯送上。 凌弃就着他的手满意的饮了一大口,才稍稍移开视线,继续看手中这本其实不大有趣的话本子。 一路无话,中午时是在一间客栈歇下的。花挽月早已经派人去前方探路,找到这间客栈后便好好的打扫过了。 客栈常年也没有几个客人,几乎是处于濒临倒闭的边缘,幸亏有花挽月这行人,估计赚的银子够掌柜的用上几个年头了。 看着几乎是焕然一新的客栈,夜月满意的点了点头,恭敬的请花挽月下车。 客栈的掌柜的趴在柜台里面探头向门外去看,暗暗猜想是哪家的达官贵人这样大的架势。就是他思来想去的当空,见马车被露出红色一角,紧接着一个俊美的不似凡人的红衣男子走下了马车。男子下车后并未进门,而是一脸温柔的对车内说道:“小弃咱们到了。” 难不成,这车厢里还有女眷不成?这男子都生的这般妖孽的模样,若是女儿家要该美成什么模样。掌柜的瞪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车门。 然,他很快就失望了。因为从马车中走下的并非是女子,而是一名面色有些苍白的黑袍青年。他不甘心的继续探头去看,但见这二人亲密的朝门内走来,马车被显然是已经没有旁的人了。 这红衣男子对黑袍青年这样亲密,眉眼间都是满满的温情。难不成,他们是断袖!掌柜的倒抽一口凉气,总是听说人家说断袖子,不曾想今日也能有看到的一天。 在花挽月等人下车后,梦依等人也陆续从自己的马车上走下。外面的太阳很是灼热,客栈中倒是稍稍的凉快一些。尤其是这里被仔细的打扫过,就更加令人满意了。 凌弃出行时素来是以马匹代步,这紫檀马车舒适的很,让她不禁有些昏昏欲睡了。被花挽月叫下马车时,眼睛都有些眯起来了。 这幅模样被花挽月看在眼里,更觉怜意大盛。或许在其他人眼中,凌弃就是一个不输于男子,或许比男子更加厉害的女子。但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需要自己好生照顾的弱女子罢了。 轻手轻脚的让人送去了房间,看着她安睡后,便在一旁安静的守候着。 目送这二人上了楼后,梦依不禁用手肘推了推身边的洛归雁,问道:“你不觉得花挽月的变化有些太大了吗?难道说成亲真的会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她对花挽月的认识并不多,怎奈对方总给她一种高贵范儿,如今看到他一副忠犬的模样,真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或许吧。”洛归雁目光流连在自己妻子的身上,对于她的问话所答似是而非。成亲是否会让一个男人改变他并不清楚,但若是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后,他的变化一定是惊人的。以前的洛归雁大约不曾想过,此生他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夜不能寐,日日夜夜想的都是她。就算她在自己的身边,也不能完全的安心下来。 梦依正抬起头来,不经意撞进了一片温柔中,顿觉的脸上有些火辣辣的。混蛋!不知道拿这样温柔的目光盯着她看,太犯规了! 身边的一对对都成了亲,乌萨迈看着臂弯中的女子,也不禁轻勾嘴角。找个机会,他们两人也成亲吧!这样,他才能安心的享用这道甜而不腻的江南小点啊! 阿红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他人眼中的盘中餐,兀自睡的香甜,对于外界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晓。 午饭自然是花挽月带来的厨子们烹制的,材料虽然简陋,可味道却很好。 凌弃自午睡中醒来,便嗅到了满屋子浓郁的饭香。 男子见她醒来,不禁勾唇一笑,道:“醒来啦,午饭已经准备好了,洗洗手过来用膳吧。” 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倒是显得有些不自在了起来。 花挽月生怕凌弃会吃不好,认真的帮着她夹菜,小心的剔着鱼刺。凌弃起先还有些不适应,但因为这些日子里对花挽月体贴的习惯,渐渐也放松下来。 一顿饭吃了小半个时辰,饭菜大部分都有些凉了。 “今日怕是会有一场大雨,一会儿就不赶路了,就在这客栈中歇下如何?”花挽月小心的询问着凌弃,若是她不愿意的话,他立即就吩咐启程。 凌弃看着窗外的天色,确实有些昏暗。厚厚的乌云压得人几乎要喘不过气来,空气中也充满了与众不同的燥热。 “这样的雨天上路太危险了,还是留下吧。只是不知道这客栈安不安全?” “这一点你放心,已经派人四处看过了,连破损的屋顶也一并修好了。” 客栈的掌柜的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花挽月,不禁将他这客栈打扫的异常干净,连有破损会漏雨的屋顶也顺便给修好了。当然,这一些都是为了他们自己住的舒适罢了。 “嗯,这样就好。”凌弃抬手打了个哈欠,吃完饭后又觉得饿了。她伸手扯了扯花挽月的衣袖,道:“陪我去午睡。”这些日子花挽月便住在自己的房间中,出行也是在同一个马车,习惯了他身上的味道,自己一个人睡在床上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花挽月欣喜若狂,自然是连连点头。 在这个阴沉的午后,一对男女交颈而眠,让人看了都觉得甜蜜。 窗外狂风呼啸,骤然一道闪电划过,豆大的雨点便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好似有人在屋顶上撒了一层豆子,恼人的很。 一只灰雀抖了抖自己有些潮湿的羽毛,在窗弦便站稳,用鸟喙轻轻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一只手取下了鸟爪上的竹筒,看着上面的字迹,沉寂下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动静 雨势颇大,和着狂风大作,拍打着瓦片地面,让人不觉对大自然生出了几分畏惧之心。 雨水流过的地面被冲刷成一条条沟壑,泥水顺着沟壑流淌,宛若小溪一般,客栈外的地面不消片刻便已经变得斑斑驳驳了。 狂风着实迅猛,花挽月不得不从榻上起身,关好窗子。 “主上,属下有事要禀报。”门外传来的正是夜月的声音。 花挽月拉开门,道:“出去再说。” “主上,这是从古家送来的。”说罢,夜月便递上了一张纸条。 花挽月仔细看过,不禁皱眉。“若按照这字条上所说,这古一程和楚逸也未免太大胆了些。” “谁大胆?” 突然出现的清冷音调令夜月一惊,待看到来人后才松了口气。随意披着件黑色外袍,乌发披散在身后,一脸苍白冷意的人,正是凌弃。 “怎么不睡了?”花挽月伸手拨开一缕垂在她眼前的发丝,关切道。 “听到你们的声音就出来看看。” 知晓凌弃以前是做杀手的,警惕性自然比一般人高,况且此处虽然有他的手下把手,但终究还是在外面,怕是不能让她放心吧! 凌弃并未将视线放在花挽月手中的字条上,而是问道:“听你提到楚逸的名字?” 花挽月虽不知这楚逸同凌弃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据说是上次绑架她的主谋,而且古一程第此人很是尊敬,但他却查不到有关这个人的任何蛛丝马迹,着实让人有些讶异罢了。 “是楚逸和古一程弄出了什么行尸打算危害百姓。上次你给我的那张藏宝图,后被古一程得到了,他去往拿出,得到了一种古怪的泉水,这便是行尸的来源。”花挽月没有半分隐瞒,认真的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解释给了凌弃知道。“你可知道这楚逸是什么人?” 凌弃蹙眉,看了看花挽月,又看了看夜月后,方才说:“进来说吧。” 虽然这间客栈已经被他们给包下来了,但三个人站在客栈的过道中间,还是有些显眼的。 “那泉水可是叫难老泉?”一进门,凌弃便淡淡说道。 夜月一惊,不禁质问:“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说,这凌弃早已有了异心,同古一程是一伙的。 夜月眼中所有传达的信息实在是太显眼了,让凌弃无法忽视。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她一脸不屑道:“你似乎是忘记了,这藏宝图可是我让给夜楼的。” 对于夜月怀疑凌弃这件事,花挽月还是有些无奈的。一个是自己信任的属下,一个则是自己的爱人,只能说道:“小弃可是早就看过那张藏宝图了。” 凌弃自然是点头,并解释说:“这藏宝图中所提到的宝藏自然是有的。不过,古一程去的晚了些,那些珠宝已经被我悄悄运走了。” 此言一出,连花挽月都怔愣了半晌。许久,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竟然偷偷去过了?” 凌弃看了他一眼后说道:“一份宝藏摆在你面前,当然是要去看看了。而且,古一程手中所取得的藏宝图并非是完整的,只是一部分而已。” 越是相处,便越能发现对方与众不同的地方。花挽月不禁勾唇一笑,未想她竟然也会有如此狡诈的一面。 “宝藏所在的地方在不牢山,山中有一难老泉。我发觉那难老泉很是古怪,早知道会被有心人利用,当初就应该偷偷毁掉才是。”古一程并不足以畏惧,但楚逸确实是个麻烦。凌弃皱了皱眉头,脸色不大好。“稍后我将地图重新绘制一副,你派人去将那里毁掉,免得那些泉水被他们用来祸害更多的人。” 夜月听的是连连点头,他虽未曾见过行尸,但这些日子收到的密信让他对于这种可怕的东西已经有了小小的了解。本已经死去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活过来,而且还不会死去不知疲倦,再加上一身不俗的武功,该是何等的可怕。 “主上,属下即可便召集人手,让他们准备前往不牢山。” “不急。”凌弃说道,对上夜月不解的目光,难得解释说:“不牢山距离临安城并不远。” “哎?”夜月愣了愣,不可置信的说道:“这宝藏竟然在临安城附近?!” “自然。”凌弃说罢,又对夜月说:“你先出去吧,我还有事同花挽月说。” 夜月虽有心留下,但一想人家二人是夫妻,他待在这里算什么,连忙推门出去,并体贴的将房门关好。 “小弃,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同我说?”鲜少见到她一脸严肃的表情,花挽月不禁担忧的问道。 “你可知我的武功是谁教导的?” 花挽月怔了怔,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人名。“莫非是……楚逸?”每每见她听到楚逸这个名字,脸上的表情总是有些不大自然。那时自己还当是她同楚逸之间发生了什么,如今一看怕是早年间便有了过节。 早就知道花挽月聪慧,但凌弃还是没有想到,她仅是稍提了下,他便已经想到了。“没错。”她点了点头,在桌边坐下后,说:“楚逸确实有教导过我武功,但我的功夫并非全部是同他学的。若非是今日夜月提及,我或许都要将他忘掉了,毕竟我同他之间可是有过一段仇怨。” 明明说的是那么严肃的话语,花挽月却不知为何想要发笑。牵扯着仇怨,竟然可以轻易忘掉,该说不愧是小弃吗?“可是楚逸的年纪分明就……” “看起来不过是二十几岁对吗?”凌弃冷笑一声,说道。 送来的密信中描述过楚逸的面貌,虽然他戴着一张白玉面具,但同他说话的声音及其他地方看去,此人的年纪都不会很大。故而,若说此人是小弃的师父,多少还是有些令人难以置信的。 “楚逸修炼过一种邪功,才会让的面容保持如今的模样。”这也是凌弃无意间得知的,她早就觉得奇怪,为何楚逸会如此年轻,原来竟然因为修炼了那种古怪的邪功。“我虽不知他修炼的武功叫什么名字,但却曾经见过他生饮活物的血。”而且这些活物可不单单仅限于是动物,甚至人她也是有见到过的。 花挽月建立夜楼,搜集江湖中各地的情报,却还是第一次听说竟然会有如此古怪的武功,当下也是一脸的讶然。当然,他更像知道的是凌弃同楚逸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提到这个人时,她的眼眸深处是毫不掩饰的恨意。 “当初随楚逸一同习武,并非我甘愿的,而是被他逼迫。他找了一群孩子们教导他们武功,最后却命他们自相残杀。而我,就是其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 凌弃的语气平淡,所说话语也寥寥无几,但花挽月却可以想象到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残酷。由此也对楚逸萌生了一种恨意,若不是因为他,或许小弃并非是现在这幅模样。 “我同他虚以委蛇,小心的周旋。后来他将我带至中原,我便有心逃跑,被他发觉后两人便争斗起来。他的武功高强,我只能小心应对,后来以两败俱伤的法子才给他一击重创。只是自己被他刺了一剑,并从山崖上坠落,从而失去了记忆。直到后来同他再次相遇,才逐渐找回了这些记忆。” 那日夜里,花挽月并未仔细看过凌弃的身体,直到今日才发觉她的胸口处竟然有一处陈年的疤痕。那疤痕所在的位置极为凶险,可以相见当初是怎样的惨烈能侥幸的逃脱一劫。当初造就这道疤痕的人,怕是将正柄长剑当胸穿过,才会在胸口和后背都留下了一个圆形的伤痕。想到这里花挽月的心中便是一阵疼痛,恨不得现在就拔剑狠狠在这个名为楚逸的男人身上刺上他百八十剑的。 “那里可还会疼?”心疼的看向她的胸口,花挽月已经决定等回去后就开始搜罗各种能祛疤的灵丹妙药,一定让她的身体恢复成毫无瑕疵的模样。 “陈年旧伤,早就不疼了。只是偶尔会觉得胸闷,喘不过气来罢了。”当年她侥幸逃命,却还是在身体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疤痕没有消退,它们留下的伤痛也一直伴随着她。因此,凌弃怎么会不恨楚逸。若非当初她将自己掳走带至雪山,若非是他在小木屋中放下大火,若非是口口声声说要拿自己报仇…… 凌弃满腔的恨意,恨不得将楚逸碎尸万段。 “还有一点我一直不明,楚逸似乎是同我的父母相识,同他们之间好像有些过节。不然,当初他也不会将我从家中带走。”凌弃说完这段话后,忽然有些后悔。若是花挽月仔细去查,查到自己的身份要如何。她还没有做好准备,让他知道自己便是南灵儿。 所幸,这一日花挽月并未多问。他心疼凌弃这些年的遭遇,哪里管的了其他。拉扯着她的衣袍,就要取碧玉膏来。结果这一拉一扯之间,两个年轻的男女又免不得在床榻上一番缠绵。 第一百四十三章 娇娇 两人这一番缠绵后,外面的雨势也渐渐小了。屋檐下雨线密密,似珠串,甚是好看。 凌弃懒洋洋的靠在花挽月的怀中,拿着他一绺乌发放在掌心把玩着。连日来赶路,今日又连续放纵情事,已经耗费了她太多的体力。 怀中的这具女体并不丰满,也不算柔软,苍白单薄的让人心疼。花挽月小心的将她纳在自己的怀中,大掌搭在她纤细的腰肢上,视线流连过她细致的肌肤,忍不住吞了吞口水。但是,当他的视线落在她胸口处,又不由一阵心疼。忍不住伸手去抚慰,却触碰到一处绵软。 凌弃睨了他一眼,幽幽道:“怎么?还没有喂饱你吗?” 一句话,成功的令花挽月红了脸,放在她胸口的大手也悄悄的离开,只是神情多少还是有些眷恋的。 凌弃认识花挽月这么多年来,何曾见过他如此羞涩的模样。到底是花家对他的保护太甚,他素来也不喜欢女人太过亲近,如今才会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脸红。在男人堆里待得时间长了,怕是凌弃已经不把自己当女人看了,就连偶尔吐出一句男子才会说的粗俗之语,花挽月也不觉得有丝毫讶异。 但此刻,被自己的爱人调戏,让花挽月还是有些挫败的。他的夫纲,怕是此生难振了。谁让他就栽在这个毫无女人味儿可言,甚至同男子没有太大区别的女子身上呢!就连这具纤细的过份,连胸房都不大丰满的躯体,都令他眷恋不已,恨不得就死在这上面才好。 “为夫饿了这么久,岂是能这么轻易被喂饱的。”花挽月脸上的红色褪下,也不由得反击了一句。 凌弃睇了他一眼,松开他的发丝,缓缓起身。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搭在她胯骨上的薄被便滑落下来,让女儿家的身体一览无余。 花挽月眼睛一热,下腹处隐隐又有复苏的趋势。他身无寸缕,毫无遮挡,这一下便落入到凌弃眼中。 见凌弃盯着自己这里眼睛都不眨一下,花挽月有些困窘的抬手欲遮,赧然的神情令凌弃嘴角微勾,竟是轻轻笑了。 花挽月何曾见过这般美景,那笑容虽微小,却足以在他的心中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原来,她笑起来的模样,竟然是这样的美。 男子傻傻的盯着自己看,连光裸的身体也忘记遮掩了下,凌弃不知道是该无奈,还是该大笑了。 “喂,都露出来了。”男性的坚挺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怯生生的对上了凌弃的视线,好似在打招呼一样。 花挽月起先还未反应过来,听到她的声音顺着她的视线低头一看,低呼一声,忙扯过薄被将自己遮掩了个严严实实。 此番模样,凌弃只能摇头来表达自己的无奈了。若是让不知情的人给看到了,没准儿以为是自己轻薄了哪家的小娘子呢! “难道咱们就在这床上耗上一整日吗?”凌弃抓起一旁的衣服,开始穿戴起来。穿好后,便下了床,丢了花挽月一人在床上。 眼看着自己的爱人离自己远去了,花挽月随意穿了条外裤,裹了件外袍便追了过去。这模样,怎么看都像是不想被主人丢下的小宠。 “啊,雨势变小了!”推开窗,就看到窗外像珠帘一般的景色,凌弃也不禁感叹出声。 “是啊。”男子从后面伸出两条手臂,揽着她细致的腰肢,脑袋倚在她的颈子上说。 凌弃被他蹭的有些发痒,不禁伸手去推那颗搭在自己肩上的大头。“痒死了。” 花挽月不以为杵,反而蹭了蹭,愈发的令凌弃无奈起来。以前怎么就不觉得,原来他竟然是如此幼稚的一个男人。 感觉着她的心情愈发的好了,花挽月也开心起来,他可不想她一直陷入对楚逸那个男人的恨意中。楚逸什么的,只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接下来重要的是他们的婚礼,以及他这个夫君啊! 虽然不承认自己是吃了一点点的酸醋,可自己喜爱的女子心中惦记着别的男人,总归是不大好受了。 怀里的这个人即将成为自己的妻子,是自己此生中最重要的人,是自己的娇娇,自己的宝。要永远的捧在手心里,好好的守护着的宝贵之物。而这一点,她大约是不曾知晓的吧! “小弃,你有没有一点真的喜欢我?”他自是知晓她对自己是有些喜欢的,可是她从不说出来,让自己一个人患得患失,未免也太不公平了。 “喜欢?”无论是南灵儿还是凌弃,都不是一个擅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凌弃以为自己已经表达很明显了,若是不喜欢,不喜爱,又怎么会愿意同他成亲,做敦伦之事呢!如今,花挽月竟发出疑问,多少令凌弃有些不舒服。 难道你就看不到,感受不到吗?她在心中这样的质问道。可是,她的脸上却没有半分特别的表情,只是眼神有了冰冷了起来,出口的话自然也有些不留情面。“喜欢,难道我答应成亲还不够吗?” “不是,我并不是……”可是,得不到他的答案,他无法安心啊!心中长叹了一声,花挽月忍不住将她搂的更紧了。“可是,我爱着你啊!” 近乎叹息般的耳语,令凌弃一阵,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潮湿了起来。或许曾经的南灵儿曾经无比期待这句话的存在吗?但现在她是凌弃,才不会这么轻易地接受他。这个三心二意的男人,爱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 即使凌弃也知道自己要求一个男人从一而终,只有她一个人未免是有些强人所难了,可是她忍不住,只想让他看到自己一个人,爱着自己一个人罢了。说起来,这只是一个女人的私心,或许世间的女人都是这样想的。可是,在这个三妻四妾的年代,又有几个人能真正的得到呢?他承诺只有自己一人,或许已经弥足珍贵,她又奢望着其他什么呢? 在凌弃的情绪低落下去的一瞬间,花挽月清晰的感觉到了。涌上心头的是浓浓的悔意,都是他不好,不该问她的。即便她不喜欢自己又如何,她已经要同自己成亲了,只要他爱着她,就好了。就这样,以后就会很幸福的。 “小弃,不要生气。”贴着她的耳边喃喃道,花挽月忍不住闻了闻她的耳垂。 凌弃本来并没有生气,只是稍稍有些委屈罢了,可是见男子如此的在乎自己,心情便好了起来。“我并没有生气。”她说。 只是这番言语听在花挽月耳中,却成了掩饰,让他愈发的愧疚了起来。而因为花挽月的愧疚,对凌弃愈发的温柔怜爱起来。这番模样,看在其他人眼里,不知道是该嫉妒,还是该脸红了。 凌弃知晓他的心意,享受的也心安理得。或许有一日,她会说出自己的心意,只是并不是在现在。 晚膳两人又是在自己的房间中享用的,其他人也是如此。 梦依同洛归雁两人已经成婚,自然拥有自己的生活,而乌萨迈和阿红亦然。在参加完凌弃同花挽月的婚礼后,怕是大家就要至此分道扬镳了。生活就是如此,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其他人生命中的过客,但必将会留下价值。 纵然不舍,但也无奈,因为这就是生活。就像新生永远伴随着消失,谁也无法阻止时间的流逝一样。 在这样的心情之下,梦依愈发的渴望同凌弃待在一起了。在这个世界的十几个年头中,都是因为有了她的存在,才会让自己能够坚强的活下去。若是没有凌弃的存在和出现,怕是现在的她早已经被当年的那个老板娘卖掉哪家的青楼中,残忍的死去了。 这不仅仅是来自于骨子里的感激,更是一种难以言喻的依恋,是她给了自己新生。比家人而更加重要的存在,如今陡然要面临着分别,真的好舍不得。但这也是无奈的,她将要有自己的生活,自己也要在生命中多了其他人的存在。 于是,在吃完晚饭后,梦依很强势的赶走了洛归雁,将凌弃拉入房中,并且对花挽月说:“阿弃今晚就和我一起睡了!” 已经习惯了她在自己身边的感觉,花挽月虽心有怨气,但因为那个人是梦依,只能暗暗将不满压在心里,顺便对洛归雁投去不满的视线。 你就不能管管自己的妻子吗?! 洛归雁也好生无奈啊,他宠爱她还来不及,又怎么会罔顾她的意愿让她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即便这种行为会被其他人看不起,但那又如何。他只是想更加宠爱她一下罢了,怕是这一点,花挽月同他也不相上下罢。 “走罢,去喝酒。”展臂揽住花挽月的肩膀,洛归雁无奈的拉着他走下楼去。 两个同时被妻子抛弃的男子,也只能靠喝酒来解闷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夜谈 凌弃并非没有同梦依睡在一张床上的经验,当初在还没有拥有听雨小筑的时候,她们居住在一个僻静的小村落中,不大的房子,只有一张床。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彼此取暖,或者讨论着夜空的美丽。 客栈的床比她们以前拥有过的那一张还要舒服的多,虽然算不上宽大,两个人躺在一起也绝对不会觉得挤。虽然是夏天,但因为刚刚下过一场雨,躺在一起并不会觉得热。而且,让梦依欣慰的是,凌弃的身体常年都泛着凉意,夏天里舒服极了。就好像抱着一块并不算冰冷的冰块,却可以很好的缓解夏天的酷热。 想到这样一个舒服的抱枕就要被别的人享用了,梦依就有些忿忿不平。“阿弃,你真的决定要同他成亲了吗?”在这个年代成亲是一件大事,女人们的婚嫁是足以改变她们一生的一件大事。因为拥有现代人的思维,梦依并不认为婚姻能改变什么,可是凌弃不一样,她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古代人啊! “嗯,决定了。你呢?你当初为什么决定嫁给洛归雁?”洛归雁虽好,却也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即便是在莫欢逼迫的情况下。而说到莫欢,凌弃觉得有必要敲打他一下,虽然是他帮助自己找回了记忆,但并不表示自己会原谅他对小依的伤害。 “我啊……”梦依轻轻笑了笑,看着头顶床帐上浅淡的花纹。“大概是真的觉得寂寞了吧!虽然洛归雁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他长得并不英俊,也没有富可敌国,但对我却很好。想想看,我也不过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罢了,能有这样一个男人真心待自己,难道不该感激吗?” “你莫要妄自菲薄,你自然是极好的。”凌弃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教养出梦依这样的女孩,不矫揉造作,却也不粗鄙愚蠢,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子,错过了必将后悔。而洛归雁又何曾有幸能得到她的青睐,今后好好待她才是。若是令她不满,她可是不会放过他的。 听到凌弃的回答,梦依有些失笑。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样一个人,全心全意的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子吧!能遇到凌弃真是太好了,肯定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才能让自己遇到她。 “阿弃,认识你真的是太好了。” “嗯,我也是。”凌弃展露了微笑,在这一刻做了一个决定。“小依,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我……”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透过紧闭的门板,仍旧能闻到淡淡的泥土混杂着雨水的味道。 客栈里自然是不会有好酒的,花挽月虽不喜饮酒,但偶尔小酌一杯倒也不错。命人准备了一壶酒,几样下酒的小菜,两人便慢慢的饮了起来。 清冽的酒液透出了浓郁的酒香,仿佛只消闻闻,就会彻底的醉倒。这可是上好的梨花白,同梨花酿同样文明,只是少了几分梨花酿的厚重,多了几分清新和醇香。 “挽月,你可觉得喜悦?” “自然是喜悦的。那么,你呢?” 洛归雁微微一笑,轻轻颔首道:“自然是无比欢喜的。”能同自己喜爱的女子成婚,又怎么会不感到欢喜。即便现在的她对自己并不喜爱,但他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或许依儿并不觉得,但她已经渐渐的习惯依赖自己了。这样的感觉很好,一点点的走进她的内心,没有任何一件事比这件事要美妙了。 “我本以为你此生大概要守着你那座山,一直研究你的医术了。没曾想,你竟然在我之前就成了亲。”这一点,令花挽月有些不满。明明是他同小弃先认识的,为什么却是这个家伙一下山就拐了个媳妇回去。就连成亲这件事,也好像是自己沾了他的光一样。 洛归雁并未注意到花挽月有些哀怨的目光,拿起酒杯轻轻啐了一口,微笑着说:“我从不知道,原来爱上一个人,竟然会觉得这样的开心。你现在同弟妹如何了?我看你们……”因为花挽月比洛归雁还要小上一岁,故而他如此的称呼。“我看弟妹并不像对你全无感情,只是你们之间好像总是隔着一层看不到道不明的纱一样。” 花挽月抓着酒杯的手缓缓垂下,潋滟的凤眸也好像失去了往日的颜色一般。“小弃很在意灵儿。” 洛归雁虽然是第一次接触情爱,却看的尤为透彻。即便花挽月只说了一句意为不明的话,他也了解了个大概。“女儿家的心眼都很小,她们总希望自己是独一无爱的,尤其是在自己爱人的心中。若是她们对于这个不在乎,那么你们的存在也就变得不重要了。因为在乎,所以才重要。或许你不曾看到,但弟妹应该是很在乎你,或者对你是十分喜爱的。” 花挽月总是不知凌弃到底为什么这么在乎他和灵儿曾经,如今给洛归雁一说,才真正意识到了事情的重要性。“独一……无二吗?”是因为她在乎自己,在意自己,才会不喜欢灵儿存在吗?但若是没有灵儿,当初他也不会对凌弃这个人多一份在意。可以说灵儿是牵引他们之间的一段红线,却又阻隔在了他们之间。花挽月无法背弃南灵儿的存在,也不愿意让凌弃觉得委屈,由此便有了两难的境地。就像现在一样,即便他们马上就要成亲了,可他却仍旧觉得不安。 “独一无二?还真是第一无二呢!”梦依捂着嘴偷偷笑了几声后,才小声问道:“你这样耍着他玩儿,若是以后被他给知道了,那要怎么办?” 凌弃睨了她一眼,淡淡的说道:“还能怎么办。就让他自己纠结着好了,谁让他爱着南灵儿的同时,又来招惹我!” 这番话平平常常的,可梦依硬是从里面嗅到了一股子酸味儿。原来如此啊,怪不得抓着不放呢,原来是在吃醋啊!不过这自己吃自己的醋,怕也是古今的第一人罢。也难怪,活人总是争不过死去的人,因为人死掉后,除了留给人们无限的回忆,有的只有在她生前所留下的那些美好的一切了。而活人,因为还要继续生活,被同死人来对比,总是会吃亏一些。 即便现在阿弃恢复了记忆,还是在这件事斤斤计较呢!这样……可真好啊!一直觉得太坚强了些,这样虽然也很好,可总是让人心疼呢!现在好了,阿弃总算像个正常的女子一样,有了喜怒哀乐,也懂得在乎一个人,知道为这个牵肠挂肚的感受了。 “阿弃,咱们都会幸福的。”梦依忽然从被子里抓紧了凌弃的手指,笑眯眯的说道。 凌弃一怔,旋即也笑道:“是啊,会幸福的。”苦难的日子已经结束了,她们索要享受的,就是幸福而已。 “不过楚逸的存在还真是令人担心呢!阿弃对他真的没有印象吗?小的时候没有见过吗?到底他同你的父母亲之间,有过什么过节,让他一直对你紧抓不放呢!”从凌弃的描述中,梦依觉得这个楚逸就是一个大变态啊!他上次将阿弃关在古家,绝对不是为了报复,或许是存在别的心思吧!只是关于他的心意,梦依现在却不敢确定,因为那确实有些匪夷所思了。难道她要说:阿弃,我觉得这楚逸好像对你有特别的感情哎,他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从来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楚逸若是真的喜欢上阿弃,那岂不是乱伦。而且他的年纪,怕是做阿弃的父亲都绰绰有余了。所以,这绝对是一个老变态,还是一个武功高强的老变态! “最好花挽月早些将这个家伙给解决了,免得让人看到膈应的很。” 听到梦依幼稚的语句,凌弃不禁笑出声来。“安心,不会让你被他恶心到的。”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当初她可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剑痕,才让他整日里戴着面具。估计,那模样应该是有些可怕吧! “灵儿已经不在了,我心里更加在乎的只有小弃而已。” 洛归雁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沉沉道:“若是南灵儿并没有死去呢?” 凌弃也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他已经忘记自己是有回答过,还是没有回答了。但现在,他可以很镇定的回答:“只有小弃,没有灵儿。若是灵儿真的没有死去,我一定会竭尽努力的好好补偿她。但现在,我爱着的人只有小弃一人,今后也一样。对于灵儿,只能说一声对不起了。我当年对不起她,就一直这样吧。”他花挽月注定能做的,就是一个辜负一位好姑娘的坏人了。因为,他真的不想失去凌弃,也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他觉得难过。 他曾经想过,若是凌弃身上也曾经有过一段情,而且对此一直念念不忘的话,他肯定也会如此,恨不得立即杀了那个男人。 但现在,他珍惜的只有他们今后的时光。 第一百四十五章 抵达临安 在客栈中盘亘了一日渡过这场大雨后,众人终于又榻上了旅程。此时,距离临安的已经不远了。 在又走了两日后,一个安静的清晨,终于抵达了临安城。清晨的临安城沐浴在薄薄的日光中,清澈的光透过云层照在这座古老的城池上,好像为这里增添了几分不属于尘世的圣洁。 夜楼便伫立在这样的城池中,远远的便能看得到,分外的显眼。屋檐下的铜铃铛在微微的风声中摇晃起来,发出了动听的响声,似乎是要将人们从昨夜的睡梦中唤醒一样。 紫檀马车停在夜楼前,已经有两匹快马抵达了。为首一人穿着件青色的衣衫,面容俊朗,唇角带着温柔的笑意。另一人着湖蓝色长袍,薄唇紧抿,神情中带着一丝不耐。来人正是花家三子花浩同花家六子花钰,而他们两人来得原因自然是为了花挽月而来。 只是,此刻两人被阻拦在这门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多多少少有些不耐。 “三哥,若是再不让我进去的话……”花钰的神情极为不耐,他们已经被拦在这大门外足足一个时辰了。从天微微亮时,到现在整个临安城大亮,想想真是让人觉得火大啊! “六哥,三哥?”诧异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令两人不由回头去看。 身着红袍的俊美男子就站在马车旁,他身边正是一名穿着黑袍面容冷峻,肤色苍白的青年。 本以为是花挽月并不愿意见两人,却未曾想过他是刚刚回来。 花钰将马儿拴在一旁,便笑着走了过来。“小七,好久不见。”上次见面还是在婚礼上,距今已经有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了。 “嗯。”花挽月轻轻点头,问道:“六哥和三哥是有事要找我吗?”或许,他已经猜到了他们所来的原因。 花浩上前来,看到他身边的青年,皱了皱眉头。“挽月你当真要娶一个……男人?” 花挽月轻轻摇头,然而却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中,缓缓说道:“不是娶,是嫁。” 说到底,还是要和一个男人成亲啊!花钰在心中无奈一叹,忙将花挽月拉到一边,凑到他耳边说道:“小七,不要开玩笑了,你真的要和一个男人成亲?不不知道这件事对你的影响吗?” 花挽月回眸看了眼一脸不耐烦的男装女子,温柔一笑,说道:“六哥无需担心的,我已经考虑清楚了。”况且,他并不是同一个男人成亲,只是一个穿着男装的女子罢了。只是,现在她故意耍弄自己,不愿意让对外宣布她的身份呢!虽然这么做有些过分,但却意外的……可爱呢! 瞧瞧,他可爱的小妻子又开始不耐烦了。虽然她的表情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可是她的眼神却变冷了,嘴唇也微微抿了起来,分明是不耐烦啊! “无论你们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我是真的想同她成亲,永远的在一起。” 花挽月的表情很认真,所说的话同样很认真。在这一刻,兄弟二人才意识到,眼前这个穿着红袍俊美的不似凡人的男子早已经不是那个被他护在手心里的稚弱少年,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了。只是,这一点虽然有些欣慰,更多的则是无奈啊。 “小七,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的。”花钰也已经是成亲的人了,自然清楚家庭的重要性。若是小七真的同那个男人成亲的话,那么父亲和母亲肯定会气疯的。 “六哥,若是父亲派你来当说客的话,我只能说一句抱歉了,因为我是不会放弃我的决定。六哥有爱过一个人吗?如果爱过的话,应该清楚爱一个人的心情。我并不是喜欢男人,只是恰巧爱着的那个人,她是男人罢了。”当然,那是一个假男人,只是现在却不能告诉你们啊!花挽月在心中默默说了一句抱歉,面上却是一副波澜不惊。 花钰自是懂得爱一个人的感觉,因为这个决定让他现在也有些为难。如果真的硬逼着小七和他喜欢的人分开的话,他肯定会十分的痛苦吧? “好了,我也不多说了。若是六哥和三哥愿意留下来参加我们婚礼的话,我还是十分的感激的。” 花浩无奈的笑了笑,一脸促狭说道:“我就知道肯定是劝不了他的。小六,你还是看看等回去后怎么同父亲母亲交代吧,反正我是要留下来观礼的。” 于是,花钰就被花浩无情的出卖了,硬是给逼上了马送回了京城。 “小七,这位是我的三哥。”花挽月对凌弃介绍道。 凌弃又怎么会不认识花浩,但现在他们二人也只能算是陌生人。“三哥好。” 花挽月因为凌弃的这三个字很是开心,他本以为她会不愿意叫人呢!“都进来吧。”命人打开大门,一群人走了进去。 这里面除了凌弃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见识到传说中的夜楼。只是同他们所想的不一样,夜楼并没有外面所传的那么神秘,相反的却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地方。遍目的绿意,连不在时节的桃花也在这个季节盛开着,空气中满是花香的味道,让人感觉舒服极了。 “挽月,你这个地方不错啊?”饶是花浩这些年来走南闯北,也不由对这里赞叹不已。这里不像是哪个组织,倒像是人们居住的庭院。 众人被安排在了夜楼附近的院落,而凌弃自然是同花挽月居住在一起。夜楼本身并没有设立客房,除却当初凌弃居住过的那一间外,就只有夜月居住的屋舍了。 在马车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回到家里,多少觉得舒服多了。 凌弃打了个哈欠,看见花挽月舒适的大床和柔软的衾被,有些昏昏欲睡。 “困了吗?”花挽月上前扶着她的身子,温柔道。 “唔,有些困了。”在外面睡不好,马车里自然也是,而且最近实在是有些纵欲过度了。对此,凌弃不由得深深检讨。 “既然困了,那就去睡吧。”花挽月已经很习惯服侍凌弃的生活,帮她脱下外袍,散开头发,这才将她送上床。“你好好休息,等吃午饭时我在叫你。” “嗯。”凌弃已经困倦的不行,迷迷糊糊的,听到花挽月的声音也仅是含糊的应着。 “真是……”花挽月无奈的摇了摇头,眼神中除了无奈,还有毫不掩饰的宠溺。 睡着的凌弃少了平日里的清冷,多了几分小女儿的娇憨,令花挽月爱怜不已,直想将她搂入怀中好好宠爱一番。他也知道这几日来她一直没有睡好,总是疲累的很,这其中不乏有他的原因,但也不能排除有她的故意挑衅。谁让她是那么的诱人,而且总是诱惑着自己,还偏要不服输呢! 啧啧,可怜的小弃啊!为什么一定要逞强,不知道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吗?这样来挑衅自己,最后受苦的确实你自己哟! 男子舔了舔唇,眼神中尽是餍足。不过,这样逞强的小弃,味道还真是美好呢! 关好房门,花挽月便来到了花厅,那里已经有人早早的等候了。 关于婚礼的一些事宜,花挽月已经交给手下人去处理了,只是关于喜服这件事,还是得亲自看看才好。而花厅里的人,就是等待着花挽月挑选布料的布店老板和裁缝。 挑好的布料,仔细的对几位裁缝和绣娘们说好凌弃的尺寸,花挽月这才稍稍放了心。只是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不能看到她穿上新娘的婚服,多多少少有些失望啊!不过没关系,他已经名裁缝令做了一件,日后让她穿给自己看就好了。 花挽月这边算盘打的精明,就是不知道凌弃会不会随了他的愿望呢! 走出了城市,在野外便多了几分凉爽。草叶和树木渐渐丰沛起来,茂密的翠绿让人看见就觉得很是舒服。 青天白云下,这样的绿意尤为的舒服。 然而,在这样美丽的风景中,眼前的一幕却令人不寒而栗。 惨白的没有丝毫血色的皮肤,僵硬的四肢和表情,灰败的颜色,破败的衣衫,沾染了鲜血的衣袍在夏日里发出了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眼前的这群人,或许已经不能被称之为是人了,这只是一群看起来和人类一样,早已经死去的尸体罢了。 “成亲……”男子低沉的声音很是悦耳,但却从中可以感受到一丝的不悦。他的手中赫然拿着一份江湖日报,上面被大篇幅报道的正是花挽月同凌弃的大婚。“呵,要成亲吗?”男子冷笑了一声,手中的纸张被狠狠的攥紧,从牙缝中挤出了一句话来。“要成亲,也要通知我这个师父啊!” 安静的树林中,鸟鸣中伴随着男子低沉的声音,竟是说不出出的诡异。 第一百四十六章 成亲 时间总是在人类反复留恋的过程中悄然的逝去。 成亲的日子很快就到来了。八月真是个不错的季节,只是雨水略嫌丰沛了一些。而在仲秋这个时节,或许是一年中最美妙的季节了。因为在这个时候,各种蔬果都已经成熟,大自然给人类的馈赠,在这一刻达到了鼎盛。相信用不了几个月,稻田里会是一片金黄,随后便是面临着寒冬的来临。 仲秋节是一个不错的日子,尤其是当一轮圆月升到当空时,更是美丽极了。 这无疑是一个吉祥又吉利的日子,而在这样一个普通却又不普通的日子里,夜楼也随着人们庆祝的脚步张灯结彩起来。 视野遍布,到处都是大红的绸缎,大红的灯笼,以及随处可见的大红喜字。 凌弃觉得这样的日子是有些熟悉的,毕竟在七年前她曾经经历过一次,只是那时的心境怕是同现在有着大大的不同。那时的她是羞涩而期待的,现在她的心反而是一片平静,当她穿好喜服后,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动一分。 就连梦依见到后,都不觉打趣了一句说:“你看起来还真不像准备去成亲呢!” 大红的喜服以金线绘着各种吉祥的图案,连发冠也是用红色的珊瑚制成,鲜少沾染这种颜色,为那身终年苍白的皮肤也笼罩了一层浅浅的绯红,倒是多了几分喜色。 而在隔壁的房间里,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花挽月从未这样的紧张过,清晨他醒来时,甚至不小心摔下了床铺,绊倒了一只凳子,打翻了脸盆。而现在,当他穿起喜服时,竟然诡异的穿错了一只袖子。 任何人看到他,都会知道他现在正是在一个高度紧张的氛围中。 成亲前的准备花挽月并不是第一次经历,可是却是第一次这样的紧张。当初他同灵儿的婚礼时,他还是一个很多事情都不懂的少年,对于这场婚事的抗拒令他整个人无比的焦躁。而对于那张本就不该存在的婚礼,更是憎恶极了。 或许,在那时灵儿也是以如此的心态静静的等候在新房中吧! 不知道为何,花挽月忽然想到了这些。他沉沉的叹了口气,将过往抛下,全心全意的对待这场婚礼。 “夜月,你觉得我怎么样?”仆从已经帮他穿好衣服,绾了发髻,整个人都是一副新郎官的架势。但花挽月还是有些不放心,不得不去询问自己得力的下属。 能等到主上成亲这一天,是夜月一直真心盼望的。但这样紧张的花挽月,夜月也是第一次见到。看来主上真的很在乎凌弃,希望他们会幸福。 “自然是极好的。”夜月微微一笑,说道:“主上是属下看到过最俊美的新郎,相信主母也是这样觉得。” 明明两人之间已经经历过了亲密的关系,在被人直接拿出来说事,花挽月还是不免有些羞涩。等了这么久,他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涌上心头的除了喜悦竟还有几分的不真实感。好像这一切都是一个梦境一样,梦醒了,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无论如何,他会把握今天,不会让这成为一个梦境的。 这场婚礼虽然办的盛大,但花挽月却没有邀请任何人,身边仅有的只是自己的亲友罢了。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婚礼,他不想有太多不相干的人打扰,况且他同江湖中的人也没有太多的交情。 时间总是过的很缓慢,尤其是等待着吉时的过程中。 婚礼所谓合二姓之好,是男子成年后必要经历的一个人生大事。 因两人都是江湖中人,故而没有太多的讲究。凌弃便居住在夜楼中,故而迎亲的仪式便简化了许多,只是即便如此,凌弃还是刻意带领着人马绕城一周,最后才去迎接自己的新娘。 花挽月待在房中焦急的等待着,整个人紧张极了。直到外面有人喊道:“吉时已到!”他整个人几乎从椅子上蹦跳起来,脸色也有些苍白。 但当房门打开,看到那人的那一刻时,他的心忽然平静了下来。眼前的这个人将是他的妻子,他共渡一生的人。 从未看过男子同男子成婚,对于人们来说还是好奇的很。只是虽然好奇,可夜楼毕竟不是他们可以靠近的地方,人们只远远的眺望夜楼,听着里面热闹的喧嚣,猜测该是什么热闹的景象。 两人对于婚礼都没有太多的讲究,一些繁文缛节也能省则省,拜堂后,便各自去招待宾客了。 即便是熟人,看到两个男子拜堂成亲,多少觉得还是有些诡异的。 花浩本是抱着一颗看好戏的心,可是这些日子里看到花挽月看向凌弃的目光,也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爱着那个青年。只是,这两个人未来如何走下去还是一个未知数。当然,现在他坐在位置上,想的更多的是两个人的洞房之夜。不知道,到底是谁在下面呢!花浩有些不怀好意的想着。 接受了众人的祝福后,日头已经渐渐偏西了。 酒席上觥筹交错,饮酒声,大笑声不绝于耳。饶是不爱热闹的人,在这样的情景下,怕也会被感染几分。 当宾客们喝的东倒西歪时,整座临安城也陷入了一片热闹之中。 烟花一个个在夜空中绽放,像一朵朵盛放的鲜花,美丽极了。 大街小巷中都是人潮,街道上更是热闹,中秋节的表演多种多样。就算平日里待在家中的闺阁女子,这一日也会在家人的陪同下上街去放上一盏花灯。 月亮似议论圆盘挂在夜空当中,周围不甚明亮的星子都成了点缀,不时被绽放的烟火抢去了一些风头。 拜月的仪式正在准备着,每户人家的院子里都飘出了月饼桂花以及各种瓜果的香气。 燃起香火,恭敬的对月祈盼着来年的丰收。 而在夜楼中,一对新人已经回到了新房中准备迎接着他们的新婚之夜。 无人敢灌凌弃饮酒,而花挽月自然为了这一夜事前便服下了解救的药丸,但饶是如此还是满身的酒气。 故而,当他一进门,便被凌弃嫌弃了。“去好好洗一洗,你的身上真实臭死了。” 穿着大红喜袍的俊美男子眨了眨眼睛,并没有反驳,很是乖巧的走到了浴房中。 而在他离开后,凌弃也难得的松了口气。因为她发现,她竟然有一点点的紧张。明明两个人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过了,彼此间也熟悉的很,但面对着这个难得日子,她竟会脸红。 揉了揉自己的脸,凌弃去了屏风后面,那里她已经让人准备了浴桶和热水用来沐浴。至于花挽月所用的那个超大的浴池,就留给他一个人吧,现在的她并不准备洗鸳鸯浴。因为,她还没有豪放到这种地步。 当凌弃洗完后,擦着头发走出来,花挽月那边也穿着有些湿答答的寝衣,略微有些摇晃的走了出来。 被热水包围过的男人好像刚从蒸笼里走出来的一样,白皙的皮肤透着自然的粉红,潋滟的凤眸透着一丝水色,薄唇泛着淡淡的红,双颊的红晕不知道是因为浴池的热气还是因为美酒的缘故。总之,现在的他无论是看在任何人眼里,都会觉得诱人极了。 凌弃甚至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好像忽然化作了一道美味的佳肴,正等待着有人将他吞吃入腹。哪怕是男人,看到这样的情景也会动心的。但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是她的男人,这个认知令凌弃觉得十分的开心,甚至是有些自豪。 而当凌弃注视着花挽月的时候,他何尝就没有看着她。眼前的女子已经将那身大红的喜服脱下,穿着件纯白的寝衣,衣襟微微有些松垮,露出了脖颈处以及一截细致的锁骨。往下,是不算丰满的山峦,单薄的布料浸染了水汽因此变得有些透明,不足以遮挡女子笔直的双腿,以及那令人心驰神往的神秘之境。 苍白的肤色因为热水的缘故而变得有些粉嫩,湿漉漉的,看起来可口极了。湿发散在身后,有一绺黏在她的脸侧,令人手痒痒的想要将那发丝拨开,在她的唇上印下一吻。 凌弃被这样火热的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不禁将视线稍稍移向一边后,故作冷静的说:“夜了,安置吧。” 孰料,花挽月听到她这句话,目光陡然变得更加灼热了。他大步上前,将她拥入怀中,轻轻将人抱起放在了柔软的衾被上。褥子上还散着一些红枣花生,都被他无情的拨到了一边,他轻轻压在妻子的身上,目光温柔而缱倦。 “小弃,咱们成亲了呢!” 近在咫尺,两个人的唇几乎是贴在一起,凌弃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以及吞吐间浓浓的酒气。或许,他是醉了。 床帐被一只大手轻轻放下,衣袍一件一件被抛出了床帐,幔帐轻摇。夜色在这一刻越发的浓厚,连天空中的圆月也偷偷的躲在了云层中,不敢去看人间这一对羞涩的有情人。 第一百四十七章 新婚 新婚的第一日,自然是不会有人来打扰这对新婚的夫妻。 凌弃睡的很香甜,好似从来就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一觉。舒服的令她的脚趾都蜷缩了起来,整个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 空气中还能嗅到一点点的蜡烛燃烧后的味道,那是昨夜的一对龙凤红烛。汩汩留下的烛泪在烛台上留下了一大片的痕迹,堆堆叠叠的,好似一层层质量上乘的绸缎。 若说唯一的不足,就是太热了一点。凌弃皱了皱眉,打算离开这个有些热的火炉。但腰肢上的两条手臂提醒着她,身边的并非是火炉,而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而且,是她的男人,她的丈夫。 但即便如此,也不表示凌弃就能忍受这些她不喜欢的火热。伸手一推,便脱离了男子温热的胸膛,总算是谋得了一点清凉。 只是,如此一来男子不满了。他好看的眉皱了起来,紧闭着双眸开始搜寻起来了他的宝物。手指找啊找,终于给他找到了。于是,毫不犹豫的,利落的一拉,就将那具有些微凉,纤细却很舒服的女体拉入了怀中。 刚刚谋得的清凉忽然就不见了,凌弃再度推动男子的手臂,可是两条手臂像铁链一样,牢牢的束缚着她的动作,不能让她动弹分毫,如此一来,可就更加热了。在这样难以忍受的火热中,凌弃终于睁开了双眸。 触目看到的一片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地方,红色的床帐以及头顶吉祥的图纹。昨夜的时候,她就曾看着这样美丽的图纹,醉倒在一片海洋之中。身上不着寸缕,大红的锦被早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但即便如此,在男子的怀抱中,仍旧是热得很。 凌弃皱眉缓缓的起身,捏着男子的手臂,毫不留情的丢到了一边去。 手臂撞到床柱,发出了清脆的响声。那是骨头敲打着木头时,发出的响声。 花挽月是在这样的疼痛中醒来的,睁开眼睛时就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坐在一旁,苍白的身体上遍布暧昧的痕迹,美丽极了。他咕哝了一声,用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乖,再睡一会儿。” “起开,热死了。”女子嫌恶的将男子的脑袋丢到一边,毫不意外的又听到了一声脆响。 在这样连番痛觉的打击下,花挽月总算是清醒了。而清醒后的他,自然看到了妻子不善的目光。“小,小弃……你怎么了?” 凌弃凉凉的看了他一眼,不语。 花挽月不由得在她身上寻找起来,当看到那纤细腰肢上的青紫手印,以及胸脯上的一个齿印时,脸色微红,眼中尽是悔意。“都是我不好,弄疼你了。” 凌弃顺着他的目光才发觉他误会了什么,她可遭受过比这些还有强烈的疼痛,又怎么会将这些看在眼里。不过,他误会就误会去,反正她是不会解释的。 “很热。”凌弃淡淡的说,用眼神已经表达了一切。 花挽月侧身看了看外面的时候,辰时刚过,但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很热了。他很想同自己的娇娇亲近,只是看起来她好像不是很愿意啊!“我让人准备些冰盆进来,你继续睡可好?”毕竟昨夜两个人都累了,好好休息一下没有什么不好。 凌弃没有说话,但继续躺下的动作已经代替了她的回答。 于是,在新婚的第一日,花挽月只能认命的离开娇妻的身边,穿好衣袍,顺便将地板上的衣袍一件一件的捡起来放在一边,这才命人去将冰盆放在门口。若是在平常,他自然是允许有人走进他的房间,但现在这房间中可是有着他的妻子,空气中还满是两人身上的味道,他自然是不愿意第三个人闻到。 将冰盆摆在了卧室的各个角落,花挽月斟酌了一下,也小心的爬上了床。然后,他试探了一下摸上女子的胳膊,见她没有反映后,悄悄的将人纳入自己的怀抱中,这才满意的叹了口气,继续睡去。 而在这时,本该睡梦中的女子悄悄的张开双眼,眼中流露出了一丝笑意。 两个人一睡便是几个时辰,醒来时已经是午时过后了。 不得不说,若非是被饥饿所唤醒,两个人还有可能继续睡下去。 “饿了。”凌弃用脚趾挠了挠男子的腰部,见他没有反应后,才狠狠的一脚踹下去。 “哦!”花挽月惊叫了一声,揉了揉自己的腰,悲剧的发现竟然有了一块青瘀。“小弃你要是再狠一点,以后你家相公可就不能人道了。” 凌弃凉凉的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我饿了。” 好吧。花挽月完全妥协,只能又任命的爬起来去给自己的妻子准备早膳,当然也许是午饭了。 而凌弃则是躺在床上,没有丝毫想要起来的意思。 眼前肉体横陈的景象真是美丽极了,或许在其他人眼中眼前这具女体未免有些贫乏了,但放在花挽月眼中已经是最美的风景。他甚至吞了吞口水,身下的坚挺隐隐有要复苏的态势。 凌弃看在眼中,便淡淡的说:“若是不想你以后那个丑东西都不能用的话,最好还是快点去给我准备饭菜。” 被那样冰冷的眼神一看,花挽月整个人像是浸在了一池冰水中一样,顿时什么冲动也都没有了。可怜的小东西刚刚探头,便又羞答答的垂下了脑袋,粉嫩嫩的,倒是同凌弃所说的丑陋差了一点距离。 当然这些可不是凌弃关心的问题,因为只要看见花挽月吃瘪,她就莫名的觉得开心。哈哈,这样真是太有趣了。也算是报复了这些年来,让他对南灵儿做过的那些。大婚当日竟然敢逃婚,胆子挺肥啊! 因为昨夜里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因此今天起的都晚了一些。好在厨房的大厨们还是清醒着,能为大家准备饭菜。 当花挽月回到房间中去等待午饭的到来时,凌弃正随意披了件外袍,也不管里面是否穿了亵衣,就这样大刺刺的坐在床榻上,拿着一本不知道从哪里寻来的话本子看的津津有味。 听到花挽月进来的声音,她也仅是抬了抬眼眸,懒懒的看了他一眼。 明明是新婚夫妻,两人之间竟然没有半点儿的羞涩,这一点不知道是是好是坏。但无论如何,在外人看来,两个人不像新婚夫妻,倒像是成婚多年的老夫老妻了。 “饭菜已经去准备了,很快就会送来。” “嗯。”凌弃轻轻点了点头,视线从话本子上移开。“楚逸那件事你打算如何?” 即便是凌弃不询问,花挽月也要对她说明的。因为就在婚礼前夕,发生过一件事。 那是两天前的事情了。 距离仲秋节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而自从知道了还有楚逸这个一个危险人物的存在,花挽月更加对这场婚礼注重起来。早在抵达临安城那日,他便拿了凌弃绘制的地图却让人将难老泉毁掉,随即便命人去找寻楚逸的下落。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自信了,竟然没有刻意的隐瞒自己的行踪,整个人都暴露在了夜楼的情报网中。况且,他身边的那些行尸,也是他暴露的主要原因。 行尸是不需要休息,也不需要吃饭的,但却喜好鲜血,尤其是人类的鲜血。楚逸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发现了这一点,竟然悄悄给行尸们喂食鲜血,让他们变得更加可怕。吸食了人血的行尸,行动速度加快了,而且攻击能力也增强了。尤其是在还没有能克制他们的方法这前,这样的改变简直是太可怕了。 因此,在得知了楚逸的下落时,立即便将这条重要的讯息回报给了花挽月,而与此同时的,还有楚逸明显是向着临安城方向行走这件事。 花挽月清楚的认识到楚逸绝对是一个危险的人物,但距离婚礼的时间不多了,这个时候不是对付楚逸的最佳时机。 好在,在这时老天都给花挽月一个天大的机遇。就在接到消息的第二天,在楚逸行走的树林中竟然遭遇了一场难得一见的暴雨。 暴风雨来袭,整个树林都被笼罩在一片雾气之中,行尸的速度因为大雨和寒冷变得缓慢了许多。不能继续赶路,楚逸只能在找了一个山洞避雨。而这场雨,一下就是一天一夜。 等雨停时,早已经是他们成亲的第二日了。 怕是现在正朝临安城进发的楚逸,心中的懊悔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吧! 花挽月绝对不承认自己是在幸灾乐祸,但对于一个对自己妻子有企图的男人,他这个小心眼也没有什么无可厚非的。况且,楚逸不单单觊觎着凌弃,而且还曾经伤害过她,光是这一点花挽月就绝对不会放过楚逸。 期待着,你我的重逢。 男子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眼底却是一片冷然。 第一百四十八章 感受 时间即将步入秋季,真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午后的阳光太过热情了些,连街边的野狗都吐着舌头躲在树下的阴凉里。 一匹快马打破了午后的宁静,马蹄踏着尘土,迷茫了视线。马上是名穿着青衫的男子,面容英俊,只是神情略显严肃。 枣红色的骏马径直停在了花府的门前,只是面对着花府高大的门楣,男子显得有些踟躇。 守门的小厮很快便看到了男子,不禁道了声:“六少爷,您回来了。”虽然对于没有看到花浩有些惊讶,但他还是保持着身为下人应有的本份,没有发问。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花钰深吸了一口气,将自己的爱马交到了小厮的手中,自己则迈进了大门。 因为回来之前并没有通知家里人,所以现在还没有人知道花钰已经从临安城回来了。直到见到他人出现在花厅里,才有人去禀报。 “小七……”花奕从外面走了进来,却没有看到本应该出现的人,不禁皱了皱眉。“钰儿这是怎么回事?小七没有和你一起回来吗?还有,老三呢?” 花钰张了张嘴,一脸为难的说:“我劝不了挽月,而且……也打不过他。”虽然,他们之间并没有动手。而自己也是被简单的一句话就劝了回来,丝毫谈不上什么劝解。但该有的辩解还是需要的,免得到时候吃亏的是自己。都是三哥不好,自己一个人留下了,害自己回来要面对父亲母亲,当然还有大哥的怒火。 花奕也知道父亲的要求有些强人所难了,从小只要是挽月不愿意做的事,又有谁可以勉强他。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因为当年为了反抗婚约竟然大胆的逃婚,六年未归了。 “罢了,如今就看父亲怎么说吧。”弟弟们已经长大了,他这个当哥哥的也不应该在去对他们管教太多了。因为最近对挽月的注意,让他对妻子和孩子们都不大去关怀了,这才惹得妻子前阵子带着孩子们回了娘家。想到这里,花奕便不由得一叹。夫妻十余年了,他却发现自己忽然看不明白自己的妻子了。说到底都是他不好,对于家里的关注太少了。 就在两人说话间,一袭锦袍的花父已经走了进来。当看到花厅里并没有花挽月的身影后,他将视线放在了花钰身上。“怎么回事?” 花钰无奈一叹,将对花奕的说辞又同花父说了一通。“估计现在小七已经和那个男人成亲了,父亲倒不如成全了他们。” “说什么胡话,花家怎么会出那种逆子!”花父顿时就是一通咆哮,显然被花挽月这个儿子气得够呛。“你对他说,若是他执意如此,我就当没有这个儿子!” “啊!”花钰忽然一声惊叫,看着花父缓缓说道:“小七说了,请您就当作没有生这个儿子吧!” “他竟然敢……”花父险些被花钰这句话给气得昏厥过去,好在他早年习武,这些年虽然已经放下了武学,但身体还是很硬朗,不然早就昏过去了。“逆子!真是逆子!” 花钰有些无奈,也只能任花父把他好生骂了一通,这才返回了自己的院落。 一进门,他就看到了坐在窗前显得有些魂不守舍的妻子。 “灵儿,发生什么事了吗?” 灵儿一怔,看到花钰后脸上满是惊喜。“夫君,你回来啦!” “嗯。”花钰轻轻点头,上前将她拥入怀中,略有些担忧的问道:“哪里不舒服吗?我方才看你的脸色不是很好。” 灵儿将脸藏在了花钰的怀中,笑着回答:“没事的,就是久久不见夫君回来,有些担心。” 听到她的花钰,花钰整个人都开心极了。“看,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等到过些日子,就同父亲去说,咱们搬出去住。” “嗯。夫君你累不累?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妻子关切的眼神令花钰心中一暖,况且连日赶路也确实消耗了不少体力,便说道:“是有些累了,我先去休息一会儿,你要不要一起?” 灵儿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我还要绣花那,夫君去休息吧。” 帮花钰脱了鞋子,安顿着他上榻去休息,灵儿放下床帐,走出了卧室。一出门,她脸上的温顺便卸了下来,眼神中分明有些不安。 手指不由得搭在小腹上,灵儿咬了咬牙,看了看身后,暗下了一个决定。 就在花钰休息的时候,远在千里之外的一个不知名的小树林中,却是狂风大作,雨声呼啸。 楚逸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遭遇这样恶劣的天气。明明是晴空万里,却忽然狂风大作,紧接着便是一场大雨下来。比豆大的雨点打在脸上,闷疼闷疼。而且,在这样的天气中,行尸们的行动速度明显变慢了。 此时赶路分明是不能的,他只能找了一处山洞,将行尸都赶到里面去,自己也一同进入避雨。在这样狭小的环境中,行尸身上的味道简直是臭不可闻。但楚逸除了默默人忍受外,别无他法。他忽然有些后悔当年为什么没有搜罗一些下属,不然如今也不会无人可用了。 经过了这么多年,当年那个意气风发,一身傲骨的楚逸早已经悄悄的改变了。那时的他纵情江湖,谁都看不起,谁都不愿意深交,直到那个女人走入了他的世界。但也因为这个女人,改变了他的一生。 或许,当初要是没有遇到她就好了。他总是会这么想,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已经相遇,也拥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但她却不属于自己。而在那些年里,楚逸一边的享受生活,一边的思索着。甚至因为误杀了她,而跑去了雪山逃避。但无论如何,他是从那段过往中走了出去,只是不想却又迅速的栽倒了另外的一个感情漩涡中。 当在花府中看到南灵儿的第一眼,他就知道那一定是她的女儿,不仅是因为那双熟悉的眼睛,还有那身特别的气质。但那一日竟然是在她的婚礼上,是楚逸无论如何不能忍受的。所幸,她被人抛弃了,只能躲在一个小木屋中独自痛苦。 这个小丫头竟然不慎打翻了烛台,引起了大火,楚逸恶意的挥动掌风,让火焰燃烧的更加猛烈一些。他想让有关她的一切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在火焰重重中,他看到了一双清澈的黑眸。等到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将那个小丫头带出了火场。 难道说,这是老天给他的另一个眷顾? 楚逸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当他的手指不经意的触碰到了怀中的一个小瓶子,他更加坚信了。没想到,他前几日得到了一瓶丹药,竟然这么快的派上了用场。 服下了丹药的她,全然忘记了过去,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楚逸很愉快,一方面小心的培养着她,一方面又期待着她消失在自己的世界中。 但他还是看走眼了,以为是一只无害的小兔子,但没想到竟然是一头蛰伏的猛兽。十几个孩子中,竟然只有她一个存活了下来。于是,他称呼她为凌弃,意为零七。 只是不想,这个精心驯养的猛兽竟然有一日会逃出自己的笼子,并且给了自己这个主人致命一击,飞快的逃跑了。而现在,他有心同她一起生活,她竟然打算嫁给别人。这一点,是楚逸无论如何也无法忍受的。 他有着他的骄傲,曾经被那个女人抛弃已经成了他人生中不可抹去的污点。而现在,那个女人的女儿竟然又打算抛弃自己,这种事怎么可以! 看着洞外密密的雨线,四周尽是湿冷的空气,能嗅到的只有雨水混杂着泥土的古怪味道。 楚逸看着外面,思绪渐渐远去,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即便是在这个有些可怕的地方,身后满是行尸的山洞中。他睡的很熟,仿佛又回到了过去,还没有来到这里的时候。 那样平凡的生活,那样平凡的自己,真是陌生啊! 再次醒来时,外面已经是一片晴天了。树林里因为下过一场大雨,而十分的泥泞。楚逸运起轻功,靠笛声引着一群行尸终于走出了树林。然而,当他打听到了现在的时间后,除了愤怒的大笑外,竟然没有其他的办法。 原来他竟然睡了这么久,竟然将那个重要的日子睡过去了。既然她已经成亲,那么自己原来的计划就被打破了。只是楚逸说什么也不会放过凌弃的,因为那注定是他的人。既然他的母亲抛弃了他,就只能用她来抵了。 人生这几十年中,他也有些厌烦了,只想好好安静下来。而身边有这样一个人,确实也不错。当然,如果她不是总露出自己的爪子,想要给自己狠狠一击的话。 望着蔚蓝的天空,楚逸并没有继续走下去,而是在附近的村落中寻了一处空屋,暂且将那群行尸安顿了下来。 “啪!” 手中的毛笔射出,小小的灰雀被钉死在了杨树上,鲜血淋漓,甚是可怕。 “原来,就是因为这个小东西吗?” 第一百四十九章 循序渐进 如果背叛,欲将如何。 对于楚逸的离去,并非是背叛。两者之间本就只是互相利用而已,古一程也找不到谴责对方的理由。就是制造出行尸这件事,也是楚逸为主导。说起来,自己完全是被杜甫i昂牵着鼻子走。 “茉莉,如果你要报复一个人,会怎么做?” “哎?”水绿色衣裙的少女稍愣了下,微微一笑,轻轻摇了摇头。“茉莉也不知。” 古一程对上一双水漾双眸,她的眼眸中没有半分的其他颜色,纯洁的就像一泓溪水。这样的人,却被自己蛊惑了呢! “茉莉,若是有一日我娶妻的话,你会怎么办呢?”轻柔的嗓音好像是有意在诱惑一样,丝丝缕缕的传入了茉莉的耳朵。 “若是少爷娶妻,茉莉自当好好的照顾少爷和夫人的。”茉莉笑着答道。 茉莉的回答令古一程有些不敢相信,忍住不甘继续追问道:“你就不会觉得嫉妒吗?” “嫉妒?”茉莉有些不可置信的惊呼出声,看着古一程的目光好像是什么怪物一般。“少爷说的是什么笑话,茉莉哪里有资格嫉妒。茉莉只是少爷身边的通房丫鬟罢了,没有嫉妒的资格的。少爷还是不要同茉莉说笑了,茉莉会当真的,以为少爷也在乎茉莉呢!” “说的也是。”古一程觉得自己是犯傻了,茉莉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丫鬟罢了,又有哪里值得自己在意的呢!“行了,你下去吧。” 少了一个人的书房顿时安静了下来,空气中还能闻到淡淡的茉莉清香,但佳人的芳踪已经无法寻到了。 算算时间,他们应该已经抵达不牢山了吧! 就在古一程想法间,一张字条被送到了他的面前。 “少爷,这是从不牢山传来的。” 不知为何,心中总有一种萦绕不去的担忧,抱着这种心态,古一程缓缓展开了字条,然而上面的字句却令他陡然失色。 “什么?!”难老泉竟然被人给毁掉了! 到底是谁? 脑海中自然而然的闪过一个人名,由此对于他将行尸们尽数偷走这件事也有了解释。 “楚逸,好个楚逸啊!”怪不得会如此,原来是早已将难老泉给毁掉了。英俊的容颜因为愤怒而有些扭曲,手中的字条也被内力化作了齑粉,顺着指缝泄露在地板上。 “来人,给我去调查一个人的下落!” 若是花挽月能知道因为他的一个决定,而在古一程和楚逸之间产生矛盾的话,大概做梦都会笑醒吧!这真是无心插柳,原本两个联合起来的敌人,此刻之间的关系可真是分崩离析了。不仅如此,两个人若是对上的话,花挽月这边也轻松的许多,可以毫不费力的打败两个敌人。 但现在,他对于此事还并不知晓。 风过,吹动了屋檐下的铜铃发出了阵阵悦耳的响声。 因为有凉风吹来,让屋子里也凉爽了许多。 软榻上,一名散着长发的青年手持书卷,正津津有味的阅读着。此人正是凌弃,因为脱离了杀手楼,让她的生活平淡了许多。前几日送别了梦依和乌萨迈,她的时间愈发的空闲了起来。 对此,某个男人表达了喜悦还有不满。喜悦是自己的妻子终于可以全心全意的待在自己的身边了,不满是自己的妻子虽然待在自己的身边看目光却总是停留在别处。 “小弃……”不满的男人委屈的凑了过来,不甘心的唤着妻子的爱称。 凌弃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男人,仅是将书页又翻了一页,颇为冷淡的询问:“什么事?” 真的好冷淡啊! 若是现在凌弃低头去看的话,会发现花挽月那张俊美的容颜上分明写着一行字:你抛弃了我。 但现在是她并没有看向花挽月,只能让他一个人独自生闷气去了。 “小弃,你就不能看看我吗?”话音刚落,女子便飞快的看了他一眼,旋即又继续盯着书页。此番作态令花挽月除了无奈,大约还有几分失落吧。好不容易等那些碍事的人都走了,结果妻子竟然又不待见自己,这世间还有比这件事更加难过的吗? 他忍不住猜想,难道说是自己最近做了什么事,惹得妻子不满,这才不愿意搭理自己吗? 但事实上,花挽月近来实在是太黏人了。尤其夏天热得很,即便凌弃的身体寒凉,也耐不住他总是贴在她的身上。这久而久之的,自然就疏远了,尤其在夜里更是不愿意亲近。说起来,花挽月这一脸哀怨,都是欲求不满惹的祸啊! 久久听不到花挽月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凌弃有些不适应的侧了侧身子,悄悄去看他在做什么。 “你盯着我看什么?”没有料到,陡然对上了一双满是温柔的凤眸,顿时令凌弃有些不自在起来。 “当然是好看我才看的。”花挽月笑眯眯的回答,不经意看到了女子染上一层薄红的双颊,眼睛亮了起来。竟然会脸红,真是太可爱了! 凌弃知道自己的容貌便是在女人中也只能算清秀罢了,可饶是如此,听到花挽月的夸奖,还是不由得红了脸。 眼前的美景令花挽月不由得屏住呼吸,决定并不将见到她脸红这件事说出来,不然她若恼羞成怒可怎么办。“你能嫁给我,真好!”他满足的说。 凌弃微红着脸,却还逞强说:“是你嫁给我。” 殊不知,她的模样落在花挽月的眼中,愈发的可爱起来。此景令花挽月怜意大盛,不禁站起身将她揽入怀中,满足的喟叹道:“唉,还是抱着小弃的感觉最好了。”满足的,好像拥有了全世界一样。 凌弃起先有些讶异,待听到他的声音后,便安静下来任由他紧紧拥抱着自己。但没一会儿,她就忍不住将男子健硕的身躯推开来。“好热。” “再抱一会儿。”男子蹭了蹭,继续黏在她身上。 心中无奈一叹,凌弃便也随了他。 而见她如此,男子的脸上闪过一丝计谋得逞的表情,连嘴角都高高的弯了起来。 一对年轻的夫妻紧紧的黏在一起,不由得便生出几分遐思。尤其这个男人已经好几日没有闻到肉味的情况下,更是禁不起一点儿刺激。 凌弃晨起时便简单的穿好衣袍,长发未束,尽显随意。 两人相贴着,花挽月能嗅到她发丝上的清香和皂角的味道,隐约的还有几丝淡淡的花香。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让心爱的人身上沾上自己的味道。 在这之前,凌弃即便是沐浴也从不会使用皂角澡豆一类的物件,身为一名杀手,身上是不能有任何足以引起他人主意的味道,体味更是要清淡到极致才是。而花挽月素来喜欢以鲜花入浴,在他的多次死缠烂打下,凌弃偶尔也会使用鲜花沐浴。久而久之的,身上便渐渐的多了一丝花香。 嗅着这个味道,难免便心猿意马起来。想象着两人肌肤相贴,暧昧的交缠体液的感觉。下腹处带来微微的疼痛,花挽月不由得抱紧爱妻,以缓解这种痛楚。 两人贴的如此相近,凌弃自然是感觉到抵在自己臀部上的硬挺和灼热,若非是男子的呼吸愈发的灼热,她真的想当作没有感觉到。 无奈的叹了口气,松开书卷,朝后轻轻拍了拍,冷声道:“安静一点。” 小小的东西被轻拍了下,没有安静,竟愈发的热情了起来。见此情景,花挽月不禁狠狠的瞪了瞪这个始作俑者,明明他都快要将这股火热压下去了,她偏偏又过来撩拨自己。若非是怕惹得她不开心,自己何必要苦苦忍受。 “小弃,你坏死了!” 似女儿家的娇嗔令凌弃背脊一寒,只能皱眉训斥道:“好好说话。” “小弃,小小七很想你呢!” 凌弃一怔,半晌反应过来他话语中的深意,不觉红了脸,低声斥责了声:“大白天的,你想做什么。” 花挽月也委屈的很,只能解释说:“你知道的,我好几天都没有碰你了。” 听他如此一说,凌弃倒是有些心虚。都说男人们是憋不得的,万一憋坏的话……视线轻移,最终还是没有定在花挽月身上。“听说,是可以自己解决的。” 好狠!明明这么一大块红烧肉就在自己眼前,却偏偏让自己啃野草去!花挽月眼中闪过一丝暗芒,愈发的委屈说道:“那自己解决的时候叫着小弃的名字可好?” 可好? 好什么啊!凌弃脸色一红,想象到花挽月一脸媚态做着那等事,口中却是唤着自己的名字,竟也觉得有些渴望。 花挽月也在一旁趁势说道:“小弃,就可怜一下为夫嘛!你看看,多可怜啊,都憋的肿了。” 最终,在他锲而不舍的游说下,凌弃终于轻轻点了点头。花挽月再也顾不得其他,挥动内里将窗子全部关紧,就这样在软榻上成就了好事。 事后,他舔着唇一脸回味的想:对待小弃这种嘴硬的,循序渐进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 第一百五十章 郡主 江南风光无限好。 澄澈的天空,碧波荡漾的湖面,岸边的翠柳枝条曼舞,美妙绝伦。偶尔有几片金色的叶片划过,在湖面上留下一丝涟漪,好似一叶扁舟在湖面飘荡盘旋。 正值仲秋节过后,巷子里偶尔会传来阵阵桂花糕香甜的味道。偶尔回眸间,一株高大的桂树迎风招展,金色的花瓣簌簌落下,当真是美不胜收。 临安作为江南的重镇之一,经历了百年的变迁,从古朴中带着些许的淡雅,好似水墨画卷般,清淡恬静。来到此处的人都不由得被这里的风土所感染,耳边的吴侬软语也甚是好听。水乡家的女儿,连笑声都像水波似的,美的紧。 正是清晨,一辆马车迎接着雾气缓缓的踏入了临安城中。马车华贵而宽敞,尤其是旁边马上的护卫更让人不容小觑。有人猜测着这马车中该是何等人物,便见一只红酥手从帘子后探出,一张芙蓉面一闪而过,在人心中留下了淡淡的印象,忍不住浮想联翩。 因知道前方便是临安城,故而昨夜未曾休息,一直朝此处赶路。今晨时分,方觉周身困乏,人也憔悴了许多。 少女放下手中的华菱小镜,看着镜中憔悴的容颜,不甚唏嘘。 “小姐,已经入城了。” “嗯。”少女恹恹的应了声,对身边的丫鬟吩咐道:“让人快去找一间干净舒适的客栈,我实在是乏累的很。” 丫鬟喏了声,便将少女的要求告知了马车外的护卫统领。稍后,便见一匹快马朝城中奔去,料想是先行寻找客栈了。 “小姐昨日坐了一日马车,让奴婢为小姐按摩一下肩颈可好?” 少女微微一笑,眼波流转间甚是美丽,“准了。” 那小丫鬟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生了一张圆圆的脸盘,眼儿大大的,鼻子小小的,看着便是个好相与的。这马车内原本共有两名随身侍奉的丫鬟,只另一人不喜,在路上便被发卖了。见到了同伴的遭遇,小丫鬟自然是更加尽心尽力,生怕被卖到哪个不知道的地方去。 “小姐,可觉得舒服?” 少女唇角微勾,赞道:“你倒是个机灵的,这按摩的手艺也不错。待回去后,便升了你的分位,调你到我身边贴身侍奉吧!” “谢小姐垂青。”小丫鬟口中感激涕零,心中却慌乱一片。王府中谁不知兰阳郡主是个刁蛮任性的,下人们若是惹到了她,稍有不慎便会丢掉性命。如今自己到她身边照顾,难免有一日会触了她的怒气,下场凄惨。听说,早年郡主身边有个尽心尽力的小丫鬟,后来郡主逃家,那小丫鬟也一同随扈,结果在大漠中郡主为了保下自己,便将那小丫鬟给了大漠里的沙盗。也不知道如今下场如何,据说沙盗们生性凶残,杀人不眨眼,而且大漠中常年见不到几个漂亮女子,那丫鬟即便模样是个普通的,但能跟在郡主身边,料想也是个不错的。如今,怕是早就成了那一伙沙盗们的泄欲工具了吧! 想到此处,小丫鬟打了个激灵,手下的动作愈发的柔和了。无论如何,现在要想保护好自己的小命,还是好好的讨好这郡主才是。 “阿嚏!”一个响亮的喷嚏打破了路上的沉寂。 “可是着凉了?”乌萨迈有些担忧的探了探少女的额头,触手一片冰凉后,才稍稍放下心来。“让你乖乖坐在我怀里,你硬是不听。” “咱们虽已经成亲,可是……”阿红毕竟是个女子,同乌萨迈那种大男人的心思不同。总觉得此举有些不妥,会让人看了笑话去。 “那有什么,你是我的妻子,坐在我怀里又怎么了。”乌萨迈忿忿不平的说,伸手将背后的少女拉至马前,牢牢的困在自己的怀里后,用披风将她整个人都牢牢的裹住了。“你可要好好适应,待到了大漠中,我可不会这么照顾你的。”嘴上虽是如此说,心中早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媳妇儿是拿来宠的,要是在大漠中生了病可就糟了。乌萨迈已经想过,要不要就不做沙盗,改行做正经生意,也免得整日里让她提心吊胆的。 阿红的性子素来绵软,更是听不出乌萨迈是有意吓她。此刻听他一说,当下便表态:“你放心好了,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不会给你找麻烦的。” 这番话在乌萨迈听来可生分的很,当下也不顾两人是在马上,扯开披风便对着自家媳妇的小嘴狠狠的压了下去。直将阿红吻了个天昏地暗,只能抱着他娇喘连连,才满意的舔了舔嘴角。“哼!” 阿红不知道他又是生的哪门子的气,愈发觉得这个男人正是难以琢磨了。两人一路向西,用不了多久便会抵达边城,深入大漠中了。 遥望身后绿意盎然的景色,阿红心中多有几分不舍。但出嫁从夫,既然已经认定了这个男人,哪怕是刀山火海她也认了。 “乌萨迈……” “嗯?”乌萨迈垂眸,褐色的眼眸中尽是温柔。 阿红微微一笑,道:“真好。” “……”乌萨迈不明所以,只能在心中暗暗道:中原的人,各个都奇奇怪怪的。 “福临客栈。”方钰莹看着眼前的牌匾,低喃出声。 “小姐,已经安排妥当了。” “嗯。”方钰莹伸出手去,任由丫鬟扶着她从马凳上下车。 毕竟是临安城中数一数二的客栈,福临客栈自然是也是一等一的。无论是设施还是整洁,连服务也是极好的。 方钰莹看着整洁的客房,干爽的被褥,满意的笑了。 小丫鬟伺候着方钰莹休息后,自己便静静的守在外间。 方钰莹睡了个把时辰,醒来时还未到正午。窗外的鸟鸣甚是好听,推开窗一看,客栈外竟然有一条清澈的溪流,岸边遍植树木,鸟儿们便在树叶间穿梭来往。 来到临安城自然是要好好见识一番,换过了衣裙,梳洗后,方钰莹便带着护卫同丫鬟走出了房门。 街道上行人来往,同京城所见略有不同。京城的街市一向都是嘈杂的,纷纷攘攘的。而江南的街道虽也热闹,却不会同京城那般喧闹。 再看街道两旁所贩卖的物品,也有不少是京城中不曾见到过的。 蓝衫的护卫统领紧紧的跟在两人身后,发觉这位小郡主若是收敛了自己刁蛮的性子,倒也是个不错的女子。只是,她每次发起脾气来,当真是令人无法忍受。思及此,他不由得摇头,这样的女子真是让人头疼啊! 方钰莹一路走走看看,虽然对这些精巧的玩意儿很是好奇,但鲜少会有想买的冲动。都是粗制滥造的小玩意儿罢了,还不值得她上心。 丫鬟翠儿小心的跟在方钰莹身边,不时帮她挡去一些过往的人流。 在刺目的日光中,那座巍峨的建筑愈发的高大起来。远眺,是一座高高的楼宇,四周有铜铃铛继续,看去甚是有趣。 “那里可是寺庙?”方钰莹忽然问道。 护卫统领看去,轻轻摇头,说道:“回小姐,那里并非是寺庙。”纵然他非江湖人,但对于一些江湖上的事也小有了解。“那里是夜楼。” “夜楼?”方钰莹好奇道:“是酒楼,还是花楼。” 好人家的女儿谁会将花楼整日挂在嘴边啊,护卫统领心中暗自无奈,嘴上却说:“并非是酒楼,而是江湖人的一个组织,只一个专门贩卖情报的地方。” “咦?”方钰莹好生惊奇,不想天下间竟然会有如此地方。“看起来夜楼很有钱啊!”能在临安城中建立这样一个地方,财力定是惊人的。 对夜楼的一事并不大了解,护卫统领也给不出她一个准确的答案。 没有听到他回话,方钰莹略有些不满。忽然,她发现,眼前这位穿着蓝衫的护卫,模样还是有几分英俊的,身形高大,皮肤黝黑,一双深棕色的眸子很是明亮。“喂!你叫什么名字?” “属下……”护卫统领怔了怔,还是如实道:“属下段衍。” “段衍?名字不错。”方钰莹眯了眯眼睛,对他说道:“段衍,带本小姐去那里。” 手指之处正是夜楼的方向。看她眼中兴味十足,段衍不禁有些担忧。眼前这位可是好惹事的主,这里可不是京城,又是夜楼的地盘,若真的不小心招惹到这群江湖人,即便他们的身份,对方也绝对不会让他们好过的。别人不知,但他可看的分明,陛下这几年虽对王爷不曾管教,看似圣宠无限。但若有心去探,便分明看到好一处捧杀的戏码。将方王爷捧得高高的,到时候杀起来也容易的多。 本朝最后一位异姓王,到现在还尤不自知,不晓得收敛,真是愚蠢至极。陛下对付王爷,也是时间上的问题了。 段衍深深的看了眼身边还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的烂漫少女,到时候王爷倾覆,这个兰阳郡主也必将受到牵连。 第一百五十一章 情敌 近了,方才发现这夜楼竟然规模如此之大,一点都不亚于皇家园林。高高耸立的黑色楼阁正是夜楼的最鲜明的标识。 白日里只见雄伟,到了夜晚时才觉得此座楼宇堪称人间华美盛景之一。 方钰莹正在一间临街的茶馆中。茶馆共有两层,即便如此却也看不到围墙内的景致。“真的好想进去看看。”这样有趣的地方,怎么能错过。 段衍在一旁低眉垂目,好似并未听到方钰莹的这句低语一样。这夜楼是什么地方,又岂是她说进便进的了的。虽说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江湖毕竟是不同的,同朝堂之间也从不关联,自成一派。即便她拿自己的身份去压人,怕夜楼也不会为她敞开大门。 但这些,他却不会对方钰莹解释。一个刁蛮郡主罢了,同她多说无益,只是白费口舌罢了。 “段衍,你的轻功很好吧?” 段衍不明所以,还是答道:“尚可。” 方钰莹眯起眼睛,微微一笑,对他说道:“好了,逛了这么久,我也乏了,找个地方吃午饭吧!” 午膳是典型的江南菜色,尤其是一道糖醋鲤鱼更是令人叫绝。 在这样的美味下,凌弃忍不住又添了一碗饭。 花挽月在一旁细心的给她剔鱼刺,不时叮嘱她也要吃些青菜,两人像最普通的夫妻一样生活,日子也感觉甜蜜的很。花挽月本就有意将夜楼交到夜月的手中,如今更是大小事通通有他来处置,俨然一副甩手掌柜的架势。即便少了夜楼的收入,花挽月在大夏也拥有十余间赚钱的铺面,以后离开了夜楼自然是不会饿着自己的。关于归隐一事,他不曾对凌弃提起,打算解决了眼前的麻烦后,再同她商量。在相处的这段日子里,他发现了她的很多不同点。是自己以前不曾注意过的,原来她也会有小女儿家的情态,偶尔也会露出羞恼的表情来。 他就像是一个挖宝人,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挖出什么样的珍宝。每一天都是不同的一天,特别的一天,这样的生活真的太美妙了。 吃饭间被人用这种火辣的目光注视,饶是凌弃也会觉得稍稍有些不自在。以冰冷的目光怒瞪无果,只能开口道:“不要盯着我看!” 花挽月还尤不自知自己错在哪里,舔着一张笑脸,恨不得整个人都跑到凌弃的碗里去,让她整个人只能注意自己。 每到这时凌弃就有一种错觉,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傻乎乎的男人。 花挽月也不想露出这样的表情,但每次只要看到想到他们两人已经结成了夫妻,就觉得没有比这件事更值得开心的了。原来,幸福竟然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 “小弃,真好。” 这四个字凌弃在这几天里仿佛已经听过了无数遍,每次他用这种感叹的语气说出来,她就只能任他所为,不知如何是好。 “你不吃饭吗?”她只能折衷问道。 一句简单的话,却令花挽月感动的红了眼。“真好,小弃关心我呢!” 这句话听在凌弃耳中不禁令她有些心疼,似乎自己对他真的是太冷淡了一些,他是自己的丈夫,是和自己共渡一声的人,自己连个好脸色都不给他,好像是有些过分了。这样一想,便伸出筷子给他夹了些青菜。“吃饭。” 花挽月感激涕零,觉得没有再比这件事还要幸福的了。 夜晚的临安城也是热闹非凡,大街上处处可见人潮,杂耍的,游玩的,比比皆是。 段衍紧紧跟在方钰莹身后,生怕一个疏忽便跟丢了人。这里人潮众多,稍有不慎就会被人群挤散。 方钰莹在人群中来回的穿梭,大大的眼里写满了惊奇,她还从未见到过这样有趣的地方。京城里,只有在年节时才会允许这么热闹。在皇城下,任何事情都是被规范的,若是喧嚣吵到皇城可就不好了。 纵然她生性刁蛮,为人任性,但也不过是名十六岁的少女罢了,看到这些有趣的玩意儿,难免会像小孩子一样。这位在宠爱中长大的郡主,有时候看来就是一个孩子。虽然任性了些,为人却也率性,若是想要做什么事情,从她的脸色就能看得出来。这样的人简单,却也危险。 段衍不知,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能养出这样单纯的女儿家。以前只知道她刁蛮任性不可理喻,后来才知道是天性使然,这位小郡主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做任何事情都凭自己的喜好,完全不顾其他人的感受。若是悉心教导一番,或许并不会如此,只能说是被太多溺爱了。 大街上到处都是行人,段衍一边小心的跟在方钰莹身后,还有注意周围有没有可疑人员。虽然这里无人知道她就是兰阳郡主,但她的美貌还是会引起一些歹人的注意。 视线稍一放松,这个小丫头就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段衍真切的认识到女人就是麻烦的代名词,还未成为一个女人的小丫头就这样的磨人,要是将来嫁了人……不过,这种事可就是她的夫家要烦恼的了。 方钰莹一边走,一边思索着白日里行走的路线,一会儿便脱离了人群,走到了一条相对于安静许多的路上。再回身一看,除却一袭蓝袍的段衍外,便无一人跟上来。 “真是没用。”忍不住骂了声,她大步走到段衍面前,微抬下巴,命令道:“段衍,随我去一个地方。” 段衍自然不敢拒绝,随着她的脚步走,愈发觉得附近的景色有些熟悉。当看到那座巍峨的建筑后,才发觉这里是白日里曾经来过的夜楼附近。 “段衍,我要上那里去。”方钰莹指着最高的夜楼中心,大声的宣布道。 段衍很是无奈,这夜楼岂是好闯的。自己的这一身功夫若是搁在平日里勉强可以算得上乘罢了,若是放在夜楼里,怕是会被打的很惨。而且听说夜楼多机关,不小心便会送了小命,这也是为何夜楼是江湖中最神秘所在的原因了。 “恕属下直言,夜楼非属下能力所在。” “好没用,你也进不去?” 段衍并不自大,轻轻摇头,说:“据说夜楼处处都有机关,稍不慎便会送了命。” 方钰莹不是个傻的,字体听得出段衍并没有欺骗自己,只是不进去还是有些不甘心。于是,她看了看四周后,指着附近的一间酒楼说道:“既然不进去,咱们就去那里吧。我只是想看看这夜楼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没打算做其他的事情。”方钰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只是想说便说了。 段衍顺着她的目光去看,见是一间酒楼,距离夜楼很是相近,三层的楼宇,若是登上屋顶,怕是能远眺夜楼内的景色一二。 方钰莹率先抬步,走到酒楼外,看着高高的屋顶,问道:“你可以上去吗?能的话,就带本郡主上去。” 月光下,那一张白皙的小脸好像透明一般,大大的眼睛愈发的透亮,不点而朱的红唇带着些些水泽。段衍略有些不自在的将视线移开,对方钰莹说道:“郡主,属下得罪了。”说罢,双手扶上了少女的腰肢。触手便是一截纤细的不可思议的细腰,令他心神不禁一荡。 随即,便听到了方钰莹催促自己说:“快点啦,我要去看。” 深吸了一口气,段衍运起轻功,借力踩踏着酒楼外面探出的围栏纵身向上跃起。 方钰莹见识过轻功,但还是第一次如此的感受到。在男子宽大的怀抱中,脚下的土地一点点的远去,她不觉低呼一声。“好厉害。”脚下的一切都离自己渐渐远去,直到在脚下踏到一片冷硬的瓦片,她方才清醒过来。 “郡主且小心脚下,这里的瓦片并不牢靠。”段衍一上来后,便松开了自己的手臂,在一旁恭敬道。 骤然失去了那个温暖的怀抱,方钰莹有些失落,但没一会儿她就被不远处的夜楼所吸引了。 从这里,可以看见夜楼的内部。那是一个似仙境一样的地方,视线可及的地方都是绿意和鲜花,就连一簇簇的桃花也在这个季节里盛开着。微风吹动着花瓣,簌簌的好像下了一片樱色的雪。 忽然,她的视线一顿,凝在了远处的一角。半晌,她捂住嘴巴,低呼一声:“是他!” 远处的高楼上,一名穿着红色长袍的男子倚在围栏之上。长长的发丝几乎曳地,在微风中,仿佛一匹黑色的波浪。他的肤色在夜色中仿佛会发光一样,红色的袍服随着微风摆动,让眼前的这个男人仿佛随时都会随风逝去一般。 砰砰砰! 方钰莹紧紧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的跳动实在是有些脱序。那个人,是那个人……即便当初紧紧只看到了他的一个侧脸,方钰莹也敢肯定楼上的那个红衣男子就是他。 真的,好美啊。 第一百五十二章 找上门来 习武之人的视力较之普通人要更加通明一些,故而早在方钰莹看到楼上之人,段衍便已经觉察。 那日在树林中,他们尽数被迷药迷倒一事委实诡异的很,如今又在夜楼与人相遇,段衍心头陡然萌生了一些想法。 “我决定了!”夜色中,方钰莹忽然开口说道。“要嫁给他!” 这个他的人选,显然便是那楼上的红衣男子。段衍蹙了蹙眉后,说道:“此人定然不会是个普通人。” “当然不是普通人啦!”方钰莹说的自信满满,唇角的笑意也恰到好处。“是我看上的男人啦!” 段衍颇为无奈的扶了扶额角,到底是教养出了问题,竟然让一个女儿家说出这等大胆的话来。若是让人听了去,定要以为这女子不安于室,是个放荡的性子。“郡主,此话以后莫要再说,被人听到总归不好。” 方钰莹自小便受到万千宠爱,只要是她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而且,因为她是王府中最受宠的女子,也是圣上亲封的兰阳郡主,身份自然不一般。故而,也没有要求她学习那些平常女儿家索要学的礼仪。因此,她即便有郡主的身份,外人却总以一个粗鄙二字对其概括。 虽然方钰莹也清楚自己的行为过于大胆了些,但她可是兰阳郡主,父亲又是王爷,又有谁敢管到她的头上。久而久之,便养成了如今的性格。而且,王府中腌臜之事繁多,各种阴私被她看在眼中,便是给花挽月递情事一事,也是同一门借住在府中的远房表哥学来的。那位表哥经常流连于花街柳巷之间,即便是诗文也尽是一股子让人无奈的风骚韵调。 “谁会听到!”方钰莹毫不在意的撇了撇嘴角,“这里就只有你和我而已,你听到又怎么样。”忽然见那边的红衫男子竟然转身进了房间,可让方钰莹好生的焦急,恨不得立即就从这屋顶上飞过去。 还是段衍从一旁拦住,不然她真的失足滑落,送了一条小命了。“郡主凡事请三思,现下可还是在屋顶上!”段衍的语气有些重,任谁身边跟着这么一个不安分的主,都会像他一样。在军中他有一校尉之职,不曾想竟跑到这王府来成了护卫统领。男人就该上阵杀敌,守着个女人像什么样子。 好在段衍心思还算细腻,纵然心有不满,也从未表现在脸上。但对于方钰莹,却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他甚至想一掌将眼前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女子拍死算了,免得有朝一日给她气死了。 看少女因为他的低吼而瑟缩着肩膀,段衍无奈叹了口气后,说道:“夜了,郡主还是回客栈休息吧!”说罢,便将少女拦腰抱起,从屋顶上一跃而下。 一路无话,两人一直安静的回到了客栈中。 方钰莹回到房间后,正要上床,忽然大吼一声:“不对啊!”段衍是她的护卫,她为什么要对一个护卫这么听话啊! 想到此处的兰阳郡主当下便睡不着了,穿好自己的鞋子,绕开小翠便冲出门去。段衍的房间就在隔壁,方钰莹想也没想,就推开房门,并对里面说道:“段衍,你可是我的护……” 剩下的话,她已经不知道如何表述了。只能呆呆的看着眼前这具半裸的男体,脸儿微红,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不眨。 段衍只听到一声门响,还没有来得及将放在一旁的外袍披上,便和方钰莹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郡主?你怎么会到我的房间里来?” 方钰莹呆呆的看着男子健硕的胸膛,黝黑的皮肤,忽然吞了吞口水。“段衍,你的身子真好看。” 饶是段衍定力惊人,也险些被这句话说的脚底打滑,摔倒在地板上。看来他对于她的评价要彻底的改观了,以前只以为她是胆大,现在看岂止是胆大啊!任何一个女子,又岂会直勾勾的盯着一个男人的胸膛看。 在军中,男人们多了,天气炎热时大多都是光裸着半身,段衍早已经养成了习惯,因而不觉有什么奇怪。如今被方钰莹火辣辣的视线一看,才方觉不妥。忙扯过一旁的衣袍随意裹在身上,上前将房门关上。这情景若是让外人给看了去,她的名节还要不要了。 每天跟在这个小郡主身边收拾烂摊子,他都快成老妈子了。无奈一叹,段衍问道:“郡主来此,可是有事?” 看着那片她极喜欢的胸膛被遮挡的严严实实的,方钰莹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段衍,你的身子可真好看。” 这句话段衍已经听过一次了,只当作耳旁风无需在意,如今再听一次,额角的青筋不由绷紧。“郡主,属下是男人。” “我知道啊。”方钰莹理所当然的点头,并笑眯眯的说:“你当然是男人啦!女人哪里像你一样硬梆梆的,胸前那么平。” 他果然不能期待她的嘴巴里能吐出什么正常的话来,段衍好生无奈,只能说道:“夜已经深了,郡主还是快回房去休息吧!” 方钰莹本是来找段衍理论的,此刻早已经给忘光光的,脑海里都是那一片健硕的胸膛挥之不去。“段衍,我要和你睡。” 脚下一个踉跄,让这名杀人都不眨眼的男人险些摔倒在平整的地板上。深吸一口气,段衍对着方钰莹沉声道:“需要属下告诉您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吗?男女授受不亲,郡主若不想名节有损的话,最好还是……” “段衍!”方钰莹眯了眯眼睛,“我是主子还是你是主子,主子说的话,你要不要服从?现在我命令你,今天晚上陪我睡!” 该死的!等回去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段衍咬了咬牙,忍耐着将方钰莹扔出门去的冲动,最后还是妥协了。 而这一夜,方钰莹睡的尤为舒适。虽然男人的胸膛硬梆梆的,身子还僵硬的很,却意外的让她很有安全感。 天刚蒙蒙亮,段衍便从睡梦中醒来,看着巴在自己胸前的少女,他无奈一叹,小心的松开了她的手臂。若是让人知道了,估计他离死也不远了。郡主是何等身份,岂容他来玷污。 方钰莹醒来后不见段衍,也不觉奇怪。径直下床回房,整理好自己,用过晚饭后,便招呼着人上街去了。而随行中的,自然会有段衍的存在。身为护卫统领,他的主要职责就是守在方钰莹的身边。 又见她朝夜楼的方向行走,段衍张了张嘴,最后还是理智的没有说话。 一行人来到了夜楼的正门处,方钰莹命小翠上前去敲门。 “叩叩!” 守门的小厮顺着门缝一看,见是两名少女同四个男人,看他们脚步虚浮,虽有武功却并不精通的模样,他有些纳闷。这群人到底来这里是做什么? 虽说如此,他还是朝门外问道:“你们有什么事吗?” 小翠回眸看了一眼,才说:“我们是来拜访这里的主家,劳烦通传一声。” 这倒稀奇,若是平常人家可不觉奇怪。但问题是,这里是夜楼,可非普通百姓家的居所。小厮暗自觉得有趣,却还是将夜楼的规矩告知给外面几人。“夜楼是不会客的,若是需要夜楼帮您打探什么消息的话,倒是可以。” 被拒绝已经在方钰莹的意料之中,她猜想夜楼这种地方肯定是不会让人随便进入的。但事关她的婚姻大事,可不能马虎。于是,便上前对小厮问道:“这夜楼中,可有一名着红衣的绝色男子?” 小厮看向方钰莹的目光有些古怪,谁不知道夜楼的楼主身着红衣且容颜俊美。眼前的这名少女是不知道,还是故意为之。“不知道小姐为何要寻找此人?” 方钰莹微微一笑,毫不脸红的说:“来求亲。本小姐看上他了,让他准备好聘礼,上门来娶吧!” 小厮听到她的话一怔,半晌才说:“这位小姐你莫要说笑了,江湖中谁不知道我家楼主已经娶亲了。” 楼主?那个男人竟然是夜楼的楼主。段衍垂下眼睫,暗自思量起来。 而就在这时,方钰莹又说话了:“那就让他把妻子休了,娶本小姐不就好了嘛!” 小厮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她骂道:“这位小姐莫不是脑袋有毛病,我家楼主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停妻再娶,小姐又是什么人,跑到我这夜楼来叫嚣了?还是昨夜没有睡好,到现在都没有清醒。” 方钰莹此生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的侮辱,尤其是眼前是个身份低下的小厮,当下便不满的嚷嚷道:“本小姐乃是兰阳郡主,身份尊贵的。让他娶我,可是天大的恩赐!” 兰阳郡主?看来来者不善啊。小厮暗忖了一会儿,马上跑进去,打算将此事交给楼中的各位堂主们定夺。 方钰莹看着小厮略显慌张的背影,不禁大笑一声,暗暗道:哼!看你狗眼看人低,现在怕了吧! 第一百五十三章 烂桃花 所谓烂桃花这种产物,还真的不是一个值得令人欣喜的存在啊! 小厮匆忙进门时,夜月正在同陆江商议着最近夜楼中的一些大事。随即,便听到:“两位堂主,外面有一位自称是兰阳郡主的女人,要让楼主娶她!” 兰阳郡主…… 对于这个称号,夜月陌生的很,也不清楚自家主上何时招惹了这样一个人物。“她人现在在哪里?” “在大门外。” “随我去看看。” 陆江正觉最近好生无聊,不想便有这样一件事让他来解闷,当下便决定跟在夜月身边好好看似。 从门缝中去看,外面那个少女真是熟悉到了极点。夜月可记得这朵烂桃花将主上给气到了,以至于连夜就离开了当初的露营地。没曾想,她竟然追到了这里。而且适才说什么,这个女人竟然是兰阳郡主?! 那时便觉得她的身份不一般,没想到竟然会是一位郡主。 毕竟是皇亲贵戚,怠慢了总归不好。夜月想了想后,说:“将门打开,请人到花厅去。” 方钰莹在门外等的好不耐烦,以往在外要是报上她的名字,人们还不巴结迎合,哪里像这里,完全不把她当回事。 段衍在听到她竟然将自己的身份毫无顾忌的说出来后,除了皱眉外,也没有太多的反应。早就料到她会生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若是真的同夜楼间有了冲突,还真是麻烦的很呐! 正这样想着,那扇朱红色的大门竟从里面打开来。紧接着,一名小厮模样的少年站在门口说:“我们堂主请你们进去。” 一路上,饶是见过皇家内院的方钰莹也不由得啧啧称叹。这夜楼的督造者真是一个雅人,竟然将这里布置的如此巧妙而不失雅致。能令不是时节之内的百花盛开,又岂止是一个厉害了得。 几人被安排在花厅内,夜月便匆忙赶往夜楼同花挽月却禀报。 进门时,便见窗边的软榻上,男子坐在地板上,一脸眷恋的倚着女子的大腿。而女子自顾自阅读着手中的书卷,并未给男子一个多余的眼神。但即便如此,也会觉得眼前的画面充满着温馨缱倦。 只是每每看到一次,夜月都在心中暗自叹息自家主上不争气,被这个凌弃拿捏在手里,怕是这辈子都翻不了身了。 “主上,方才外面来了一位兰阳郡主,说是让主上娶她。”夜月对着花挽月一向言无不尽已经习惯,今日也是如此。只是,今日这屋子里除却二人外,还有一位刚刚上任的当家主母。 凌弃听到此言后,视线终于从书卷中移开。“我总觉得像你这样的人身边没有几朵桃花是不可能的,未曾想今日当真有人寻上门来。” 花挽月一听她开口,便以为她生气了,忙解释说:“我不认识那个什么兰阳郡主,真的!”见凌弃还不说话,他不禁有些着急了,扯着她的衣袖连声说道:“小弃,我只爱你,只爱你一个人!” 这些话,平日里在房中说说也就罢了。今日这屋子里可还有其他人在,凌弃不禁叹气。以前不觉得花挽月没羞没臊的,今日才觉得这个男人就是个什么都甘做什么说的主。 “这么大声做什么,没看见这里还有其他人在吗?!” 夜月在一旁充当木头桩子,见自己被凌弃点名,连忙说道:“属下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他绝对没有看到自家主上揪着主母的袖子,一脸怨夫的模样。也没有听到自家主上那不害臊的表白,他只是一个尽职的木头桩子,是不会看到听到任何事的。 “……”凌弃沉默了一下,才对花挽月说道:“你这属下教导的不错。” 这明褒暗贬夜月又岂会听不出来,若是早以前他没准就要同凌弃闹了起来,但现在她可是花挽月的妻子,他的主子,只能将这些忍下,心中满是委屈当然还有些许的自豪。虽是褒贬了下,但好歹也算是一句中听的话。他夜月,最是忠诚了。 也幸得这世界上没有读心术这种诡异的功法,若真的存在的话,夜月现在的心声被凌弃听去,肯定不止无奈了事了。 “走,我倒要看看这个所谓的兰阳郡主。”凌弃将书卷随意放在一边,好似没有看到花挽月就在她腿边一样,一抬腿便从软榻上坐了起来。 花挽月被她的动作一带,直接从软榻上滑脱在地毯上,那模样真是惨不忍睹。虽并未摔得凄惨,可是他的表情分明不是这样的。 夜月敢肯定,他从自家主上的眼神中看到了两个字:委屈。 一个大男人趴在地上半天不起来,还真是个笑话了。凌弃努力的忍住笑意,对地上那人说:“还愣着做什么,不去看看你那个什么郡主了?” “才不是我的郡主!我是小弃的!不是别人的!”花挽月大声说着,从善如流自地毯上爬起,完全看不到半点儿方才的怂包模样。“走吧,我倒要看看是什么女人这般的不知羞耻。” 夜月站在一旁完全没有要提醒的意思,偶尔看看自家主上的好戏,似乎也不错。自从主上遇到主母后,明显多了几分人气儿。以前的主上总是笑眯眯的,好似脸上不会有其他表情一样。但现在不一样,他不仅会生气,会委屈,竟然连装痴扮傻也都得心应手了。 花厅中,方钰莹坐在一旁,正好奇的打量着周遭。 陆江笑着迎了上来,让婢女给众人上了热茶。“这位想必便是兰阳郡主了,在下是夜楼的的堂主——陆江。”即便眼前这个人真是郡主,陆江也不会有太多的恭敬。若说他目中无人也罢,总之江湖人一向是不会同朝廷的人打交道的。今日,也算一个特例。 方钰莹并不在意陆江不曾行礼,在外面这么久了,她确实有些渴了。随意端起一旁的茶盏,轻轻吹了吹,未曾想竟然是上好的雨前龙井。再看这只莲形茶盏,乃是上等的青瓷,趁着琥珀色的茶汤,尤其美丽。 作为兰阳郡主,父亲又是当朝王爷,方钰莹的家世可想而知。但饶是如此,面对着夜楼的财富,她还是在心中暗暗吃惊。 等了大约两刻钟的时间,门口处有一红影。 方钰莹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几乎是从椅子上跳起来,向门口迎去。 那夜花挽月未曾见到过方钰莹的容貌,自然对她陌生的很。只是看到一名少女目露惊喜的朝自己跑来,还是有些讶异的。 “啊,果真是你呢!” 少女的声音有些熟悉,这令花挽月不由得看向身边的青衫男子。 夜月凑过来小声解释说:“主上,半月前,树林。” 短短几个字,便让花挽月忆起了事情的始末。怪不得如此熟悉,原来曾经确实有见过。而那一日,他躲得也有些狼狈。若非是顾及对方的身份怕惹上麻烦,他哪里会如此。如今人竟然又追上门来,多少令花挽月有些不快。 “想必这位便是兰阳郡主了。”花挽月一反常态的收敛笑容,淡淡的说道:“来者即是客,还不给郡主看座。” 方钰莹还待对方看到她有些惊艳的,那日距离的远,又是晚上,她也不过看到他的一个侧脸罢了。如今白日里一看,对方简直俊美的不似凡人,便是绝色女子站在他身边也要失了颜色。这样一想,心中不觉有些羞窘。亏她一向对自己的容貌极为的自信,竟然会遇到一个比女子还要美上几分的男子。 是啊!段衍一瞬便认出了跟在红衣男子身边的凌弃,那日在树林中遭遇,对方的杀意简直令吃不消。这个男人怎么会和这位夜楼楼主在一起,而且看起来还极为熟悉。 在段衍认出凌弃的同时,凌弃也认出了方钰莹。她对于这位刁蛮的少女可是印象深刻,尤其是阿红曾说过对方是一位郡主。没想到,这小郡主当初看上了他们的树林,现在又瞄上了她的男人。 未理会两人,凌弃径直向花厅内走去。在经过段衍身边时,脚步微顿,随即便在主位上坐下。 看着凌弃所坐的位置,段衍皱了皱眉,暗忖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 花挽月见凌弃如此行事,还以为她是恼了自己,忙追上去在她身旁坐下,并将她的小手纳入自己的掌心。 两人之间的互动任何有眼睛的人看到,都会觉得这两人之间必定有情意,可方钰莹愣是没有看到。笑眯眯的在椅子上坐下后,便直截了当:“听说你已经成亲了,不过没关系,你把她休了,娶我吧!” 好生狂妄!花挽月心生不满,当下便怒道:“本座为何要娶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面对着自己不喜欢的人,尤其是女子,花挽月的一向是不饶人。将出口的话,也越发的不留情面。 第一百五十四章 拒绝 众人被花挽月的这句话惊呆了,未曾想他竟然会如此的不留情面。 便是凌弃也是有些讶异,不禁对他多看了一眼。 “你竟然……”忆起了那一日他也是毫不留情的拒绝自己,方钰莹不禁扁嘴不满道:“为什么不愿意娶我,我哪里不好了?” “不喜欢,自然不愿意娶。”说话的并非是花挽月,而是凌弃。 听到这个记忆深刻的声音,方钰莹忽然想到了什么。“啊,你是那天那个……”想到那天发生的事情,她的脸色不大好,毕竟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死亡的威胁。 “看来你是想起来了。”凌弃单手撑着下颚,淡淡的说道:“明知道别人已经成亲,却还要求对方休了自己的妻子,你不觉得这种想法存在很大的问题,太霸道了一些吗?” “因为我是郡主啊!”方钰莹理所当然的说道。只是当她的目光对上凌弃那双满是冷意的黑眸,嘴角的笑意一顿。“那个……就算是不休妻的话,纳妾也是可以的吧?只要能嫁给他,是妻子还是妾侍,我都不在乎,你……” “请不要把我们郡主的话当真,”段衍站了出来,深深的叹了口气说:“她只是在开玩笑罢了。”身为一个郡主,怎么能说出来给人当妾侍的话来,这种事情饶是他也不能忍受。 “为什么啊,我是真的……”话音戛然而止,方钰莹对上段衍失望的表情,竟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好了,既然他拒绝了你,你继续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不如现在就带着你的小侍卫,离开?” “我才不……” “告辞了。”段衍一把拉起来还想继续待下去的方钰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呵呵,真是有趣啊!”看着那两人离去的背影,凌弃如此说道。 “有趣?哪里有趣?”花挽月在一旁略显不满,“你看着我啊,我比较有趣。”见凌弃还是不搭理自己,他索性按着她的肩膀扭向自己这边,一字一句的对她说:“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允许你觉得有趣。”现在他已经不清楚她心中是否爱着自己,或许是喜欢,或许是并不喜欢。出现了一个让她觉得有趣的人,那还了得。 周围人见没有热闹可看,已经悄悄的离开,将花厅留给了这对小夫妻。 凌弃淡淡的看了眼自己肩膀上的手指,那意思很明显。 “呵呵……”干笑了两声,花挽月松开自己的手指,却顺势将女子揽入自己的怀中。“小弃不要看着别人,只看着我可不可以嘛。” “好啊。” “只看着……唉?”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茫然,花挽月忍不住又确定了一遍:“你刚才说了什么?” 难得自己今天的心情很好,凌弃便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只看着你一个人,好啊。” 花挽月简直开心极了,恨不得向全部的人宣布。太好了,小弃说以后只看着他一个人哎! 出了夜楼,段衍才松开了抓着方钰莹手臂的手指,然后就一言不发。 “喂!”明明自己才是主子,为什么总感觉自己是被管着的。方钰莹上前拉了拉段衍的衣袖,“干嘛不让我继续留下去啊!” “郡主乃是金枝玉叶,千金之体,以后那种话还是切莫要说了。” “什么话?”方钰莹怔了一下后,恍然大悟道:“你说当妾啊,那只是说笑啦!我就算看上一个人,也不可能给他当妾的。” 听到她这句话,段衍稍稍的放了心,只是他放心的未免有些太早了。 因为紧接着,方钰莹便又说了一句:“我要是看上一个男人,他不想娶,也是不行的。他要是不娶我,我就让我爹带兵去抓他。” 该说果然不愧是刁蛮郡主吗?连这种话说的也毫无责任啊,真是任性。可是这样的她,却意外的直白,比起那些将心思掩藏起来算计他人的人要好很多。 “郡主,该回去了。那个人不是你的良人,以后切莫再念了。” “我知道啦。”方钰莹挥了挥手,扯着段衍的衣袖,笑眯眯的说:“听说临安城内有一家点心铺子的点心很好吃,去买吧。” 段衍并未注意到两人之间竟然离得如此相近,只看到她脸上的笑容,不禁放缓了表情。“嗯,去买吧。” 只是,这段平静的时光并没有停留太久。仅仅在第二天,段衍便接到了一封密报。看过后,他皱了皱眉,手指紧了紧,深吸了一口气,走向了隔壁的房间。 “郡主,属下可以进来吗?” 方钰莹正在看买来的画册,听到段衍的声音,嘴角轻轻扬起。“进来吧。” 段衍进门后便对小翠说:“你先到外面去等候。” 小翠顺从的离去,将这里交给了两人。 “郡主,属下刚刚得到消息……” “段衍,你也坐嘛,你这样站着说话,我的脖子很累呢!”方钰莹放下画册,娇声笑道。 段衍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却还是依照她的要求坐了下来。“属下刚刚得到一个消息,王爷因为意图谋反,而被圣上下狱,五日前在玄武门前被处以斩首。” “段衍,你在说笑吧?”方钰莹试图扯起嘴角,想努力笑笑。可是,她发觉自己做不到,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从未对说谎过。 “郡主,节哀。” “呵呵……哈哈哈……”方钰莹疯狂的大笑,直到声音都嘶哑了,才问道:“那么以后,我要怎么办呢?” 少女的面色惨白的有些吓人,段衍不忍的别过头去。“这封密信是在王爷处斩前就被送出的,因为圣上要处置的不仅只有王爷一人。还有,郡主你啊!”这封信送来的目的,应该是让郡主避难才是。只是她一个小姑娘,要如何生存呢! “王爷让属下保护郡主的安全。” “那么说以后,我只有你一个人了吗?”在这一瞬间方钰莹忽然成熟了许多,也懂得了许多。失去了父王的庇护,少了郡主的身份,她真的就什么也不是了。还好,她身边还有段衍,他还没有丢下她。 这一日,没有了兰阳郡主方钰莹,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的逃亡少女罢了。 后来,当花挽月和凌弃无意中在江南的某座小镇遇到了方钰莹。那时,她已经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少了一些刁蛮和任性,有的只有因为岁月而改变的温柔。 但现在,花挽月和凌弃正享受着难得的安静。 饭后,花挽月被梦依叮嘱过要看着凌弃午睡。看见她终于睡下后,花挽月便坐在一旁的脚踏上,视线不经意流连在她的小腹上。或许,这里现在正孕育着他们的孩子呢! 马车缓缓的行驶,驾车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面容普通,一双眼睛却温润的很是好看。只是此刻他的脸上笼罩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郁色,显然是有什么烦心事正困扰着他。 马车内,女子穿着件藕色衣裙,白皙的面庞,晶亮的双眸。只是,她的脸上却有着一丝愤怒。 马车在路上行了大约一个时辰,终于在一座高山前停了下来。 “依儿,咱们已经到了。”洛归雁叹了口气,对车内喊话。 梦依掀开车帘,看着这座巍峨的山峰。这里将是她以后生活的地方,以前她还很是期待,但现在她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都已经两天了,她竟然还在生气。 “依儿,我已经解释过了,那件事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哦?那是什么样?”梦依似笑非笑的问道。 “当时她要摔倒了,我正好扶了她一下。”谁曾想,那个女人竟然会做出这种动作,让自己被依儿误会。 虽然梦依知道这件事不是洛归雁的错,都是那个女人刻意勾引,但即便如此她的心里却还是忍不住不平。都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抗拒不了诱惑,可明知道洛归雁并不是这样的人,但看到后,她还是难免不舒服。 “好了,上去吧。”梦依不愿意多说,免得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气再度重燃。 洛归雁也心知现在不是和好的好机会,只能带着简单的行李,带梦依下了山。而山下的马车,一会儿自然会有人来处理的。 一路上,两人无话。 梦依看到山间的景色后,心情倒是稍稍好了些。见此,洛归雁连忙上前问道:“依儿,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梦依侧头睨了他一眼后,说:“以后遇到这种事,第一个反应就是推开。要是一个男人不懂得拒绝女人的话,总有一天你会失去一些东西的。” 洛归雁心知她说的是什么,他本就对除却梦依之外的女人没有感觉,如今听到她这么一说,在松了口气的同时,更多的还是欣喜。她既然懂得吃醋,那代表她是在乎自己的。这样循序渐进的话,他们很快就能修成正果了。 “依儿你放心,以后遇到任何女人,我都会通通的拒绝!” 第一百五十五章 暴风雨 睽违以久的水气在仲秋节后的十五天后终于又来到了人间。 空气中漫漫的都是雨水即将到来的讯息,蚂蚁们忙忙碌碌着填补着洞穴的缺口,黑沉沉的乌云压在头顶,让人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 草叶在大风中摆动,细嫩的茎叶似乎随时都会被这样迅猛的风声撕扯开来。而风越来越大了,终于在无法阻止的情况下,将一株今年才刚刚长大的小树连根拔起。 视线可及都是一片尘土飞扬,什么都看不清,也没有人敢在这样的天气里行走在大街上。 屋檐下的铜铃剧烈的晃动着,丁零丁零的声音好像要将人的耳膜穿透了一样。 屋子里的人因为这铃声皱紧眉头,骤然一阵雷响轰鸣之声过后,风声依旧,但簌簌似豆子洒落的声音开始迅速的传入耳中。 不用推开窗去看,也会知晓外面定然是一片雨势朦胧。 雨势颇大,雨点密密的,打在脸上便是一阵生疼。闷闷的雨点声敲打着任何阻挡着它前进脚步的一切物体,溅起的水花早已经化作水雾,整个视野都被雨水遮蔽掉了。然而狂风依旧,让这场大雨变得更加可怕了。 雨水冲刷着地面,卷起地上的尘土脏污,汇聚成一条条的小河向外四散着。河水暴涨,翻涌的河面让人望而生畏,浪花拍打着沿岸的一切,水流随时都会脱离河道的束缚涌入民居稻田之中。 这场雨来势迅猛,是已经久未见到过的暴风雨。这样的雨天下,不消片刻,便能摧毁一个村庄。大自然的力量是人类无法阻挡的,只能目瞪口呆的看着它们,在人类的世界里横行。人类能做的事情除了等待,就是改变。 “这场雨可真大!”即便是在这临安城中生活了这几年间,花挽月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迅猛的雨势。在这样的暴雨中,不知道又要有多少的平民百姓遭殃了。 窗户无法打开,只能听着窗外激烈的雨声。凌弃拿起火折子点燃了一旁的烛火,为屋子里增添了一些光亮。 虽然现在只是清晨,但外面黑沉的乌云已经将这里变得如同黑夜一般了。 凌弃的印象中也是没有见过这样猛烈的暴风雨,倒是在雪山上的时候对那里的暴风雪印象尤为的深刻。听着外面的雨声,她的心头忽然涌起了几分意为不明的情绪。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就要从地下涌出来一样。 花挽月没有听到凌弃的回答,回眸一看,站在桌边的女子显然心事不在眼前的烛火上。从未看到过她心神不宁的样子,这让花挽月不禁有些担心起来。 “小弃,是哪里不舒服吗?” 饱含关怀的话语在耳边响起,将凌弃从深思的世界中拉了出来。她轻轻摇了摇头,对他说:“听着这雨声,觉得心里有些慌乱罢了。” 原来如此啊!花挽月温柔一笑,上前拉起她的小手,未想竟然触手冰凉,不禁放在自己的颊边珍视的摩挲着。“别担心,凡事有我。” 凌弃的心中一暖,不由顺着他的话音轻轻点头,柔顺的偎进了他的怀中。 难得见到她如此顺从的模样,花挽月不禁有些惊喜和激动,连忙展臂拥在她背后,牢牢的将人困在了怀中。 “挽月,最近不见你习武。” 花挽月正打算说些什么,忽然听到了凌弃的声音。“嗯,不想动弹。”他对武学向来没有追求,如今又在瓶颈,愈发的不愿意动弹,更何况他现在还是新婚燕尔。 “这样下去的话,你是无法翻身作主的。” 凌弃的语气中蕴含着淡淡的调侃,只是花挽月不曾听出来,还当是她嫌弃自己武功低下。当下,大男人的心就有点儿被打击到。整个人也心不在焉的,憔悴起来。 “这场雨还不知道要下多久,不如找个地方去练武吧!”说是游说花挽月去习武,但事实上却是凌弃有些手痒了。多年来她已经习惯日日练剑,打拳的生活,如今忽然闲了下来,多多少少有些不适应。念及新婚,她并未提出来,而今日心神不宁,索性便打算找个办法来让自己平静下来。而对于她放松和平静心态的最好方式,只有习武了。 在梦依离开前的一日曾经同花挽月讲过许多关于凌弃的事情,让花挽月知道原来自己的妻子是一名难得的练武奇才,任何武功秘籍,只消看上一遍,便能融会贯通了。想到自己也曾被师父称为是奇才,但比起自家的娇娇来,还是差得远呢! 身为一个男人,自然是不愿意落在妻子身后,被凌弃这样一说,花挽月争强好胜的心态也萌发出来。 “院中有一密室,适合练武。”只是外面此刻狂风大作,花挽月有些担心罢了。 凌弃从他怀中离开,见他脸上一片忧色,不禁打趣道:“难道你还怕了不成?莫非以为这外面的狂风,能将你从这院子里吹走?”沙漠中的狂风有时候是极其可怕的,连牛羊都能卷跑,更别说是一个大活人了。凌弃知道狂风的可怕,但现在外面的风力显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地步。 “好吧,一起。”见拗不过她,花挽月只能妥协。 两人站在门口将门栓拉开,顷刻猛烈的风雨便落入门内,将两人吹得一个踉跄。在这样的风雨下,两人竟然都迸发出了一种不服输的心理,硬是顶着风雨来到了密室中。 待两人好不容易进去后,一看彼此的模样,都不禁笑出声来。 所幸现在四周并无外人,不然看到两人此刻的狼狈,当真是会笑得肚子疼了。别看花挽月一副神仙似的模样,如今怕是比落拓的乞丐都不如。一袭艳色的红袍紧贴在身上,上面还有各种看不清的杂草泥点子,一头被发冠牢牢束起的长发也虬结成一团,黏在脸上,凭的可笑极了。 凌弃今日穿的是件黑色的短打,倒是较之他要齐整的多,饶是如此还是狼狈的很。 “这密室中有一热泉,你我好好梳洗一番吧!”花挽月庆幸当初修建这密室的时候因他素来习惯享受考虑良多,不然今日可就要好看了。以他的观察,他的娇娇是不会顾及的,怕是穿着一身脏污的衣袍她也能肆意的很。 这密室是建在地下的,凌弃环顾四周,发觉这里可是大的惊人,不禁对花挽月产生了几分的佩服。夜楼本就占地颇广,又在地下修建了这样的一间密室,可不单单只是一个财力了得。思及这些年他将一个江湖中谁也不知的情报组织经营到如今人尽皆知的地步,除了一个了得外,怕是别无其他形容了。或许在这方面,他不知道较自己要强上多少倍。 密室规划的同一般的居室没有太大的区别,有练功可用的空地,休息沐浴的屋舍。而花挽月所说的热泉,其实同他房中浴池中所用的泉水都来自一处,都是自后山引水而来。 宽大的浴池上雾气缭绕,暖乎乎的气息侵袭着二人冰冻的神经。在外被冷风雨水拍打着,两人此刻都有些渴望现在这温热的泉水。 花挽月看着一池热水,踟躇了一下,说道:“你先洗吧,我去给你准备干净的衣服。”两人成婚以来沐浴一直都是分开的,他那间规模颇大的浴池凌弃可从来没有去过。虽然有些失望,但料想她是不习惯,他也从未逼迫过。 凌弃看着满池子热水,视线中看到花挽月有些颤抖的身体,惨白的面容,微微发白的唇,心中有些不忍。咬了咬牙后,说道:“这里的地方够大,一起吧。”她本以为花挽月会推脱一番,然而一声落水的声音,男子已经挥着手对她笑眯眯的说道:“小弃快下来,这里很舒服呢!” 脚下一堆湿衣,也不知道是他什么时候脱下的,凌弃无奈的宽衣解带,在花挽月期待的目光中,走入了浴池。 自家娇娇的身体还真是美的惊人啊!花挽月吸了吸口水,视线简直无法从那苍白紧实的躯体上移开目光。凌弃虽然偶尔会在情事上对他逗弄一番,但还是羞涩的,两人即便是缠绵也亦是在夜晚,而且总要熄了烛火才行。虽然他在夜晚也能视物,但总归不如白日看的清楚。 如今两人共处一池热水,不禁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凌弃被他看的不自在,不由微微蹲下身,靠着池壁坐了下来。 花挽月也紧随其后,坐在她身边,手臂不经意的搭在她柔嫩的大腿上,且有蜿蜒向上的趋势。 凌弃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想死吗?” 花挽月被她冰冷的声音打了个哆嗦,讪讪一笑后,有些恋恋不舍的收回了手指。看着自己胯下物什已经在水面上立起,在女子越来越不善的目光中,矮了矮身子,很是委屈的背过身去。 真是……凌弃已经无法形容了,自从两人成亲后,这个男人就好像饿狼一般,简直两人无法招架。 第一百五十六章 信任 一场风雨很快便过去了。 草叶上的水滴清透可人,树木上的水气朦朦胧胧,一阵风便又会如雨水降临人间一般。屋檐下滴滴答答,是雨水流过的痕迹。院子里的一切都好像被雨水清洗过一样,处处透着一股子整洁劲儿。 从睡梦中醒来,才恍惚昨夜竟然下了一场大雨,直到清晨方才停歇。 敞开的窗子带来了阵阵冷意,灵儿站在窗口,瑟缩了下身子,旋即便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冷怎么不懂得添一件衣服。” 略显不快的声音中,是随之而来披在肩头的暖意。灵儿扯了扯身上的外袍,朝身后的男子微微一笑,道:“有夫君关心着妾身呢!” 花钰无奈的摇头,在她的鼻尖轻轻一点,“总是想着有夫君在,若是有一日我不在了,看你怎么办。” 灵儿的眼光闪烁,微笑着说:“怎么会,夫君自然会一直在灵儿身边的。” 花钰哈哈一笑,道:“我总要出门去做生意啊,到时候灵儿身边不就没有人照顾了。所以啊,在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就算不喜欢身边的丫鬟,也要学着适应啊。待以后咱们离开这里,处处可就要小心了。你这样迷糊的性子,真是让人无奈的很呐!”嘴上这般说着,脸上却是一片满足的笑意。这样迷糊的他,才能显出他的英明神武啊! 灵儿嗔笑着捶了他一拳,“夫君总是喜欢拿妾身耍笑。” “这哪里是耍笑,是因为为夫深深的爱着灵儿啊!” “夫君真是贫嘴,若在这样的话,妾身可不依了!” 眼见着那张娇俏的小脸上闪过一丝薄怒,花钰连忙讨饶:“好了好了,是为夫的错,灵儿莫要恼了。” “这还差不多。”灵儿嗔了他一眼,抬手打了个哈欠。 “我见你最近的精神不大好,整日里也好像睡不醒似的,要不要给你请个大夫来看看。”花钰有些担忧,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让她害了病。 “没事的。”灵儿拍了拍他的手背,笑道:“是最近天气凉爽,渴睡罢了。往年的这个时候,妾身也是如此,夫君无须担忧的。” “没事便好。”花钰抬手将眼前的娇人儿拥入怀中,贴在她耳边淡笑着说:“过几日我便去同父亲说,然后咱们便离开这里。” “夫君做主就好,妾身没有意见。” “今日我还要出门去看铺子,午饭就不回来吃了。你好好的吃饭,不要饿着自己了。父亲母亲那里就不需要去请安了,花家对于这些并不在意的。” “妾身省的了。” 一刻钟后,灵儿将花钰送别出府,这才返回了自己的院落。 一进门,她便将房门合拢,为自己倒了一杯冷茶,静静的坐在了桌边。“是时候该下决断了。”右手轻轻覆上了小腹,这里还感觉不到一丝动静,但却让灵儿感觉到了生命的传承。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必要舍弃一些。 “爹,娘,灵儿来给你们请安了。” 花母虽然对这个媳妇儿不大满意,但毕竟儿子满意,她心中虽有不满,也只能如此了。 “爹,娘,这是媳妇儿给你们煲的乳鸽汤,最近天气转凉,温补身子不错的。”汤盅的盖子一掀开,一股浓郁的香气便四散到了空气中。 平素里两人也饮过灵儿煲的汤,那味道可是极好的。 “是乳鸽汤啊,不错不错。”花父连忙便拿起汤碗,饮了一口后,啧啧称叹:“灵儿这乳鸽汤煲的真不错。” 即便花母对灵儿不满,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煮的汤是极好的。 同两人请安,伺候着两人喝下乳鸽汤后,灵儿才端起空了的汤盅离去。 “是灵儿啊,又去给爹娘们送补汤来了。” 灵儿见到来人后,盈盈一拜,娇声道:“灵儿给大嫂请安了。” 一袭牡丹裙的女子正是杨紫兰,近来花奕对她多了几分关心,连带着她整个人的气色也好了起来。她本是路过,正巧便遇到了灵儿也从此经过。 “咱们花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你住的石榴院同这里远的很,每日里不需要总跑过来的。”杨紫兰对于花母不喜,也不愿意多亲近,对于这里鲜少过来。 “身为儿媳妇的,自然是要侍奉公婆的。灵儿爹娘从小便是如此教导灵儿的,虽然……”想到花母的为人,灵儿不禁一叹。 见她神色,杨紫兰便猜出了一二。“婆婆她就是这个模样,习惯了就好了。”早年杨紫兰觉得花母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解她为何年岁越大,做事便愈发的偏激了。“你也早些回去吧。昨夜这场雨下的颇大,你路上小心些,免得滑倒了。” “灵儿谢过大嫂了。有时间,大嫂不妨到灵儿这里来小坐一下,吃吃茶也好。” “去吧去吧。”杨紫兰微微一笑,说道。 灵儿今日穿了件桃粉色的衣裙,好似三月里的桃花一般娇艳,行走间风姿迷人。杨紫兰看着灵儿的背影,轻轻一叹,摇了摇头,感叹自己那一去不复返的旧日时光。她也曾有过这般娇俏的年纪,只是她的少女时光还来不及的享受,便已经嫁为了人妇。 远远看着前面的院落,杨紫兰的脚步挪动了半步又收了回来,转身朝自己的小院走去。 “夫君?”诧异会在家中看到自己的丈夫,杨紫兰有些讶异。 “粮行无事便早早回来了。”成婚多年来,才发现自己竟然是爱着妻子的,花奕在面对着杨紫兰时多少会有些无措。尤其是两个人的一双儿女都那么大了,更是羞窘的很。 “嗯。” 杨紫兰的反应淡淡的,有些出乎花奕的预料。他还以为她会很高兴自己早些回来,毕竟最近她的改变他是看在眼里的。 “你方才去了哪里?”花奕坐下后,随口问道。 “哪里也没有去,随便走走。”近来家里的一双儿女都请了先生,杨紫兰平素除了关注孩子们的功课外,便是绣绣花来打发时间。虽然丈夫对自己多了几分关心,但她早已经不是当初刚进门的新妇,对于丈夫的宠爱也不奢求了。只要她的儿子还是嫡子,她就没有什么在乎的。即便现在丈夫纳妾,她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妻子不愿意搭理自己,花奕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也无话可说,只能找了个借口去书房了。 花母同花父待在房中,商量着几个儿子的婚事,家里除了老大和六子成婚外,其他的可都没有个动静。老二和老三的年纪也不小了,却还没有个定性,真是让人担心。这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就不寻思着早早成家,安定下来。至于七子花挽月那里,他们就当作没有生过这个儿子。反正家里的儿子多,也不差那一个。 “你说说现在的孩子们都是怎么了,连成亲都不甘愿,真是愁人。” “谁说不是呢。”花父也是一叹,眼看着他们两人的年事已高,就想看到家中子孙丰茂的景象,但这些臭小子们竟然连这个愿望都不打算满足他们。 “唉……硬逼着也没用,一个个的都主意多的很。”花母生怕要是一个不小心,又来个人学着她那不争气的小儿子逃婚,或者就干脆是喜欢上了男人。“就算是花楼中的女人,好歹也领进门一个啊!”老三整日里流连于花楼中,她不是不知道,只是看得淡了。反正男人们,哪个还不去花楼喝个花酒什么的。只要尊重家里的正妻,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这孩子从十几岁就是花楼的常客,如今都而立之年了,竟然还不打算成亲。 “找个机会同他们说说吧,总是这么放着也不是个办法。”花父叹了口气,拿起一旁的茶盏轻抿了一口。嘴巴里还满是乳鸽汤的味道,他不由得咂了咂嘴吧,满是留恋。“儿媳妇的汤煲的真是不错,得让她好好教教府里的厨子。” 花母见他一脸谗样,也不禁一笑。“人老了,嘴巴可是愈发的馋了。”年轻的时候,她怎么就没有觉得自己的夫君会是一副贪嘴的模样。那时她还是一名少女,他也是仗剑少年,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两个人都老了啊。 “老头子,咱们也几年活头了,真想看着这个家族兴旺起来啊!” 这几年花母的性子有些极端,花父有时也不愿意同她讲话,如今见她一脸惆怅的模样,仿佛又回到了当年。不禁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安抚道:“放心吧,咱们两个身子骨都好的很,能活到那个时候的。” “呵呵,是啊!”花母笑着说,忽然她脸色一变,紧紧捂着胸口,低低的呻吟起来。“我的胸口好痛……” 花父一惊,正要上前,也觉得胸口传来一阵剧痛。紧接着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情 院子里花香袅袅,正是被雨水润泽后,才能散发的味道。 两名水绿衣裙的丫鬟在门外敲门不应后,互看一眼,只能轻轻推开了房门。片刻后,从里面传来一声惊惧的尖叫声,一阵碗碟破裂的声音后,有人惊叫道:“快来人啊!老爷和夫人吐血了!” 花家的大宅在这一刻忽然震动了起来,听到消息的花奕赶忙赶向此处,并且带来了府中的大夫。然而为时已晚,两位老人已经死去多时。 大夫探了探两人的脉后,沉思了一下后说道:“是中毒。” 中毒!花奕一惊,是谁这般大胆竟然敢在花府中下毒。而且,花家与人无仇,为什么要毒害他的父母亲。 “在这之前,可见到有人来过这里?” 两人老人最近嫌天气湿冷,便待在屋子里不大出去,因此这院子里往来的人也只有下人罢了。 院子里的守门小厮想了想后,说道:“六少奶奶在辰时后过来过,说是给老爷夫人请安的。” 匆忙赶来的杨紫兰正巧听到了这一句,不由皱眉。六弟妹可是个贤惠的,是万万不可能下毒害死婆婆公公的。况且,她素来与这两人没有仇怨,何以要下毒害了两人。 “夫君。”便上前唤了声,静静站在一旁,视线并不放在榻上,免得看到什么可怖的情景。 花奕睇了她一眼,皱眉道:“你怎么来了?”父亲母亲被人毒害了,这屋子里说不定还残留着什么毒物,她怎么可以来。 杨紫兰听到他的质问,还当是他不喜自己过来,便温顺的回答:“妾身只是想来看看公公婆婆。”便是他不喜又如何,自己总归还是要过来看一下,尽一孝道的。 花奕此刻也顾不得给她解释,便摆了摆手道:“罢了,随你。去给我将六少奶奶请过来,说有事找她商量。” 碧衣丫鬟过来时,灵儿正坐在窗前绣着一方帕子,听到来人的通传声,抬眸去看。眉眼弯弯,唇角微弯,笑容让人看了舒服的紧。这样的女子真的会下毒害人吗?丫鬟不敢相信,心中默默说道:但愿六少奶奶是无辜的。 “六少奶奶,奴婢是大少爷身边的丫鬟。大少爷命奴婢请您去木犀院去,说是有事相商。” 木犀院乃是府中老爷和夫人居住的地方,这是所有人都知晓的。灵儿有些奇怪为什么会请她去那里,却还是利索的放下了手中的针线,稍作打理下,对小丫鬟微笑道:“走吧。” 丫鬟见她如此,愈发的确信六少奶奶定然不会是下毒害人的,不然她现在哪里会这样镇定。 一到木犀院门口,就看见这里围了许多的人,护卫们尽数集中在此处,看起来有些怕人。 灵儿皱了皱眉,迈过门槛,便朝里走去。待见到花奕夫妇后,福了福身子,便问道:“不知道大伯请妾身来此,是有什么事要商量?妾身只是一介妇人,凡事做不了主的,不如待夫君回来后再做商量可好?” “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想问问,今晨你是否为父亲母亲煲了汤送来。”花奕的声音温和,但目光却一瞬不瞬的紧盯着灵儿的表情。 灵儿微怔了下,便笑道:“妾身还当是什么事呢,原来这事啊。妾身早上是为公公婆婆送了乳鸽汤来,怎么是那汤他们不满意吗?”说到此,她有些担忧。“若是不喜欢的话,灵儿下次再换做其他的可好?” 花奕未曾在灵儿脸上看到一丝隐瞒的痕迹,不由皱眉。适才他也仔细问过了,两位老人早上除了吃过早饭外,便只喝过灵儿送来的乳鸽汤。而在这之后,也没有其他人来过。 “弟妹,有件事要同你说说。父亲和母亲他们二人……已经过世了。” 灵儿脸上的表情一瞬空白,不敢相信的摇头,“不会的,早上过来的时候他们还好好的,还同妾身说过话,怎么会过世呢?!” “我也不愿意相信,但他们确实已经亡故,而且是中毒而亡。” 灵儿想起他适才对自己的话,猛地抬头,紧紧盯在花奕脸上,不可置信道:“大伯莫不是在怀疑妾身下毒?!” 在没有查出两位老人是被什么毒害了之前,灵儿的确是最有嫌疑的。于是,花奕因为她的质问而沉默了下,抿唇不语,神情有些严肃。 见他如此,灵儿反而是冷静了下来。“大伯尽管去查,妾身是不会害公公婆婆的。若是无事,妾身这便离去。”说吧,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杨紫兰在一旁,清楚的看到灵儿脸上满是受伤被难过的表情。“夫君,”她不由得扯了扯花奕的衣袖,皱眉道:“灵儿不会是凶手的。”灵儿乃是大家闺秀,同公公婆婆又没有过节,怎么会下毒害了他们。 花奕看了她一眼,淡淡说道:“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她的嫌疑是最大的。” 因为这件事非注重不可,很快便派人查到了毒物。 花钰也接到了下人的禀报,匆匆忙忙的回到了府中。“大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在路上听小厮说,父亲母亲被人下毒害了,而且那个人是他的妻子,当下他便坐不住了。 “是中毒,现在中毒的原因已经查到了。”见花钰眼中闪过的紧张,花奕心头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几年父亲和母亲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不少人都寒了心,尤其是六弟啊!“放心同弟妹无关。那毒药是被下在茶杯上,父亲和母亲往茶杯里倒茶后,才中毒的。”而那个时候,灵儿早已经离去,茶水还未送过来。 花钰被花奕看破了心思,不由得红了脸,低下头去。 见他如此,花奕也是一脸无奈,所幸这里并无其他外人。若是给人看了去,定要给花钰安上一个不孝的罪名。 “下毒的源头虽然已经查到了,但现在凶手是谁还没有查到。这些日子,你也多放些注意力在家中,我怀疑对方极有可能是奔着花家而来的。”虽然弟弟已经成了亲是大人了,花奕还是难免要叮嘱一句的。 “大哥放心好了,我会小心的。”花钰踟躇了一下,又说:“过些日子我想和灵儿离开。本打算过几日同父亲去说,没曾想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离开?”花奕皱眉,一脸的不解:“你这是为何要离开?” 花钰淡淡一笑,说道:“母亲对灵儿不喜,而且家里的产业我也不喜欢打理,打算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同灵儿去隐居。” 看来母亲已经彻底的失去了花钰的心了,花奕无奈一叹,不知道何时家里的人们竟然走到了这个地步。“好的,待葬礼过后,你便离开吧。” 花钰脸上的笑容闪过,忙道:“谢谢大哥了。大哥,我先回自己的院子了。”他要迫不急的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己的妻子,也安抚一下她受惊的心。 “去吧去吧。”花奕无奈的挥手,反正弟弟们都大了,也轮不到他来管了。 花钰忙走出门去,站在门口时,他忍不住回过头来,看着这座熟悉的屋子,眼睛有些涩意。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母,他又怎么会不悲痛。只是,自从发现自己的父母暗地里竟然是另一幅嘴脸,在失望之余,他已经可以很好的掩藏自己的表情了。 “灵儿。”一进门,他便迫不急的的唤着自己妻子的名字。 灵儿从榻上起身,听到花钰的声音连忙小跑至门口。“夫君,你怎么回来了?” 花钰微微一叹,道:“是因为家里的事。” 灵儿也想到了此处,便也不再说话。 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沉默,片刻后还是花钰率先打破了平静。“吃过饭了吗?” 灵儿轻轻摇头,说道:“听到这种事我哪里吃得下饭啊!” 花钰皱眉,一脸的不赞同。“不吃饭怎么能受的住呢!”忙对外面吩咐一声,让她们快些去准备饭菜。旋即,便拥着灵儿坐在了一旁的软榻上。“你别担心,大哥已经调查清楚了,这件事同你无关。而且大哥也同意了,待葬礼过后,咱们就离开。” 灵儿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真是太好了。” 见到她竟然如此的开心,花钰心头微酸。灵儿本就不喜欢待在这里,可是没有办法,不过能让她这么开心,他也满足了。 两人静静的拥抱着,直到午饭被送了进来。 席上,花钰一直为灵儿夹菜,生怕她饿着了自己。而灵儿也是如此,夫妻之间其乐融融的,让外人看到后都觉得心头一暖。 饭后,灵儿见花钰一脸疲惫,便叮嘱他去休息,而自己则坐在外间继续绣那幅未完的绣帕。若有人从窗口看去,只能看到一抹恬淡的倩影,但谁也看不到,女子掩藏在眼眸深处的冰冷和无情。那是一种已经不同于人类的感情,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觉得浑身冰冷,战栗不止。可灵儿却毫无察觉,依旧绣着花,脸上竟是一副温和的表情。冰冷的目光,温和的表情,极端而又可怕。 第一百五十八章 暗桩 晴朗的天空,一只白鸽飞过蔚蓝的天宇。 而在江南,却又是另一番的光景了。狂风暴雨席卷着这些城市,水流划过街道,很快就像城外涌去了。幸而居住在江南的人们早已经习惯了风雨的侵袭,高高的门槛和台阶也是为了阻挡随时会涌上来的水流而设计。雨水不能侵袭百姓的房屋,只能顺着青石板路流入了附近的河流中。河水暴涨,翻腾的浪花拍打着堤岸,让人望而生畏。 民居中,大多数的百姓们都不畏风雨,拿起一切可以舀水的东西,快速的将院子里的积水泼出去,免得淹过了自家的房子。 而在夜楼的密室中,两人各占一袭空地,钻研着武学。 花挽月近来陷入了瓶颈中,难以突破,但听过了凌弃的一番言语,顿时豁然开朗,配合着脑海中深刻记忆着的功法,很快便融会贯通了。 凌弃所学武学杂乱无章,但因为她本人是一个很好的练武奇才,晓得将这些杂乱的东西归纳整齐。她素来使用软剑,见识过诸多的剑招后,化有招为无招,只讲求了一个快自字,而不为任何剑势。她的剑招看似无招,却可以化解世间的一切剑招、所谓剑招千变万化,却也万变不离其宗,而凌弃便正是窥到了这其中的玄机,才能有如此的造化。 因花挽月顾及着凌弃的身子,只允许她使一会儿剑,便将人赶到一边去了。 躺在石床上的女子随意披了件男子的外袍,衣衫有些宽大,松松垮垮的难免会泄露一点春光。但她本人可毫无顾忌,眼前这个人是她的丈夫,她又害怕什么。随意拿起了一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画册,便随意的翻阅了起来。当然对于花挽月这种保护的姿态,她虽然满意,却也有点儿不平。明明是她提起要练武的,怎么到了这里,怎么却被不允许了。 花挽月哪里能想到凌弃的心思,他盘坐在蒲团上,用心冥想,导引着真气缓缓在体内流动。此刻正是在紧要之处,万万不能被打扰。而凌弃那边也无心去看书,将注意力都放在了花挽月的身上。 忽然,男子仰头喷出一口鲜血,随即便软软的朝一旁倒去。 凌弃一惊,忙从榻上跃起,连鞋子也顾不得上穿。 小心的将男子揽入怀中,凌弃探了探他的脉,眉头皱起,眼中一片忧色。 此刻的花挽月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体内两股真气狂乱奔走,击打着筋脉的内壁,随时都可能爆体冲出。一冷一热,让他一会儿好像是被浸泡在冰水中,一会儿又好像是被丢到了烈火中。 痛苦中,他不由呻吟出声,便听到耳边一个清冷而冷静的声音说道:“抱元守一,屏气凝神。” 凌弃帮助着花挽月盘膝而坐,双手抵在他的背心,以自身真气引导他体内狂乱的真气行走。此举甚是危险,若是花挽月有心抗拒,皆是凌弃便会遭受反噬,后果不可想象。 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换了花挽月一丝清明,随即他感到体内出现了一股不熟悉的真气,连忙听从凌弃的指令。 许久,两人薄薄的衣衫皆以汗湿,有薄薄的白气从两人头顶升起。凌弃这才收了双掌,将要站起,却噗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花挽月那边已经没有了大碍,只是身体有些虚软,听到凌弃的声音,大吃一惊后,见她软软的向后倒去,连忙伸手去搀扶。只是两人的体力都已经耗尽,只能摔倒在冷硬的地板上。 为了护着怀里的妻子,花挽月的背脊狠狠的撞在了地板上,顿时便是一阵钻心的疼痛。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而凌弃耗费了太多的内力,身体已经到达了一个极限,只能朦胧的张开双眸,看到花挽月无事,便也昏了过去。 “今年的雨水还真是勤快啊!”男子纤长的手指一看便知保养得宜,白皙的很,只有虎口处略有薄茧。但若不仔细去看,是绝对不会发现的。 此处是一个花园子,景色很是宜人。 花园中花团锦簇,绿意盎然。湖心小亭立在湖面之上,有一张曲曲折折的石桥同岸边相连。 小亭上四周挂着一层轻纱,两侧的竹帘倒是收了起来,下面的红色系绳不时随着微风摇摆。 亭内只有两人,一名白衫男子同一名穿着石榴花裙的少女。 男子容貌俊俏,二十几岁的年纪,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几分优雅和淡然。即便是他什么都不做,看起来也是贵公子一般的人物。 那少女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年纪,容颜娇俏,穿着一袭石榴花裙更是人比花娇。 “未曾想,茉莉也很适合这种明艳的颜色呢!”古一程也没有想到,少女清纯淡雅的容颜竟然意外的适合那些艳丽的颜色,只是少了几分干净的气息,多了几丝妩媚。 茉莉俏脸微红,“少爷又在打趣茉莉呢,茉莉都说穿不来这种颜色,少爷硬是逼着茉莉。”因为穿上不习惯的艳色,她有些不自在的揪紧裙摆,手都不知道要放在哪里了。 “呵呵。”古一程轻笑两声,招了招手,将茉莉唤道自己的身边来。 茉莉小步的过来,还未靠近,便被男子一把拉入的怀中,纤腰也被对方牢牢的掌控在双臂间。小脸儿有些红,头也微微垂下。从古一程这里,正好可以看到她白皙的长颈以及微红的耳垂。 明明都已经被调教这么久了,竟然还是这幅害羞的性子。但古一程却觉得这个模样的茉莉是极好的,可爱而纯真。 手指把玩着她的腰带,轻轻的拉扯,似要将那精致的蝴蝶小结轻轻解开一样。 “茉莉……”古一程刚刚启唇,便止住话,向身后看去。“何事?” 在距离两人十几步远的地方,一名穿着灰衫的男子垂首站立着,听到了古一程的呼唤,忙躬身道:“芸娘那里有消息送来了。” 茉莉见这里有外人,羞窘间挣扎了起来。 “递过来。”古一程不顾茉莉的挣扎,牢牢的将她困在怀里,并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再不老实的话,就在这里要了你。”怀里的身子立即不敢动弹了,古一程满意的眯了眯眼睛,在那人来到之前,在茉莉的后颈轻轻的吮吸了一下。 白皙的皮肤上很快就浮现出了一个红印,茉莉瑟缩了下,却不敢挣扎。她心知这个男人说的出便做得出,他是真的会在这里逼自己就范的。 灰衫男子递来一张字条,古一程拿在手里看了看,便挥动内力将纸条碎成齑粉洒在了湖中。“去把解药给她送过去,告诉她最好老实一些。” 灰衫男子垂首应道,好似没有看到眼前这一对男女不合礼教的动作般,转身便离开了。 “最近的雨水勤快了些,不过天气倒是不错的。” 茉莉不解他所为何意,只能傻乎乎的转头看他。 古一程轻轻一笑,抚了抚她柔嫩的脸颊,“乖,自己在这儿玩吧,我还有事一会儿再过来。” 茉莉连忙从他的大腿上跳下来,恭敬的站在一旁。 古一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长袍,说道:“以后,就多穿些明艳的颜色,我喜欢。” 茉莉喏了一声,恭送着古一程离去后,自己便坐在石凳上,百般无聊赖的玩耍起了桌面上的棋子。 天空中,灰雀追逐着一只黄色的蝴蝶,盘旋而上。 凌弃自昏迷中醒来时,已经不知道是多久了。她起身看了看四周的情景,依旧是在密室之中,从外面进来的光线可以辨出现在是在白日。好像许久没有动弹过了,身体上的肌肉都有些酸疼了。 她挣扎着从花挽月怀里爬出,上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脸蛋,打算唤他醒来。视线不经意落在他的左脸上,惊了一下,旋即面色便恢复了平常。 花挽月是在一阵细微的痛意中醒来的,睁开眼睛就对上了一双满是担忧的黑眸,下意识的勾起嘴角,“我无碍的。” 凌弃已经给他把过脉,自然知道他现在无碍。只是,心中有怒气翻涌,口气也冷淡的很:“若是你看过自己的容颜后,再说一句无碍看看。” 花挽月一脸不解,分别摸了摸自己的两颊,未曾感觉到任何异样。直到走到一旁的镜台前,顺着水镜中,才看到了自己此刻的模样。 仍旧是熟悉的容颜,只是脸上有些苍白,但一向俊美的容颜上却增添了一抹瑕疵。左脸上,一片血红的印记狰狞的向镜子前的他张牙舞爪。再俊美的容颜因为这块印记,也如同鬼魅一般。 花挽月大吃一惊,蹬蹬后退了一步,不可置信的紧盯着自己的容颜。他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毁容了。他一向引以为傲的容貌,竟然就这样轻易的毁掉了。 “如何?你现在还会说自己无碍吗?”冰冷的声音在密室中想起,一个字一个字的击打在了花挽月的心头。 第一百五十九章 走火入魔 容貌这种事可大可小,有时候长一张好看的脸,将会给你带来一些机遇。 花挽月自小便知道自己生了一张好看的脸,人们因为他这张脸,对他的关注也不一般,他心中也是有几分自豪的。即便他知道自己是男子,不应该涂脂抹粉穿红戴绿的,但因为少时的习惯却改不了。即便后来改穿男装,他的容颜仍旧是比女子还要美艳几分。 他甚至想过,若是自己生了一张平凡的脸面,怕是人们连一丝多余的目光都不会给他。若是自己生的普通一些,怕凌弃也不会对他多几分关注的。每每这样想来,他便尤为的在意起了自己的容颜。 如今,容颜被毁,除了打击之外,更多的是担忧。他现在容颜可怖,小弃本就对他并无几分爱慕,要是她决定离开自己,自己又当如何? 凌弃见花挽月站在镜子前久久不动弹的,不由皱眉冷声道:“如何?你现在还会说自己无碍吗?”竟然走火入魔了,若非是自己及时发现,怕是现在他可不单单只是毁了容貌,可怕是要爆体而亡了。想到这里,她便不寒而栗,手脚发冷,不由扶住一旁的石床坐了下来。 花挽月听到她的声音,心中愈发的担忧了起来,如今自己容颜被毁,她怕是会厌弃自己吧。这一想,便忍不住大声道:“我是绝对不会放开你的!” 凌弃一听,只觉奇怪的很,但也没有多想。见他还站在那里,便呵斥道:“还愣着做什么,不想想办法,难道你想一直顶着那一张脸吗?”适才她已经探过脉,知道他体内的真气淤积在了一处,堵塞了经脉,这才造成脸上的血红痕迹。若是小心的引导真气走向,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花挽月被她大声呵斥后,方才想起现在的重中之重是赶快想办法让自己的容貌恢复才是。失去了一张俊美的容颜后,花挽月连自信心都消退了几分。缓步的走了过来,在凌弃买年前站定,目光躲闪,始终不敢看他。 凌弃仔细端详起花挽月的面容,见那块血红的痕迹仔细看来是一些如红色丝线一般的脉络虬结在一起,而形成的。皱眉想了想后,问道:“你在练武时想了什么?” 花挽月仔细回忆,轻轻摇头。“什么也没有想,只是觉得心里有些慌乱罢了。”他也知道自己在练功的紧要关头,哪里敢想东想西的。 这就怪了。凌弃皱了皱眉头,又道:“我适才已经帮你诊过脉,你体内真气淤积在筋脉之中,致使真气无法正常运转,或许这便是你脸上那块……的缘由。” 花挽月也仔细思索过,他所练功法并未正派武功,却也并未邪功,只是如此后果他还是无法接受的。如今也只能小心的引导真气,即便是脸上的痕迹不消,也不能让自己这一身武功白白费了。 “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花挽月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只感觉到腹中饥饿,身体乏力。 “我也不知道咱们昏迷了多久。”凌弃看了眼花挽月,又道:“你待在这里,我出去看看。”行至一半后,她不忘讽刺道:“小心你这张脸出去吓到人。”绕出了练功室,她便听到了一阵捶打重物的声音,嘴角不由勾起。这才像是花挽月啊,那种死气沉沉的模样,真的很不适合他。 这里的机关花挽月已经尽数同凌弃讲过了,虽然只演示过一遍,凌弃却牢牢的记在脑海中。因此,才能在这密室中来去自如。 推开密室厚重的石门,外面的阳光陡然照在脸上,令眼睛有些刺痛。凌弃闭了闭眼睛,适应了一会儿,忽然听到有人惊喜的声音:“主母,您终于出来了!” 凌弃庆幸自己在出来时已经整理过自己的衣服了,不然此刻的模样怎能见人。 来人正是夜月,一见凌弃的身影,便迎了上来,一脸焦急的说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属下在这里等候了三日,都不见里面传出一点动静。送进去的饭菜也无人取用,呼喊也无人应答。” 竟然昏迷了三天吗?凌弃暗忖后,便说:“没有什么大事,只是某个蠢货运功出了些岔子。你马上去准备些饭菜,再不吃饭,你家主上可就要饿死了。” 夜月眼尖的发现凌弃身上的衣袍很是熟悉,分明就是自家主上的。难道说,在里面发生了什么他不能知道的事情吗?他自然而然的将注意力放在了别的地方,并没有注意到凌弃所说的那句运功出了岔子。“属下这便去准备饭菜,不知道是否要送进密室里,还是……” 凌弃稍稍想了下,对夜月说道:“如同往常一样,送在密室门口便是了。再送些干净的衣物来,我同花挽月有些武功要继续研讨。”以花挽月那样一个有些骄傲的男人,怕是不想让人看到他此刻的模样吧! 夜月并未起疑,同凌弃告别后,便立即命人去准备饭菜了。 而凌弃也很快的回到密室中,并且合拢了外面的石门。 “你在做什么?”进门时,便看到花挽月蜷缩在石床上,双手抱膝,一副落水狗的模样。见状,凌弃不由上前,怒问。 花挽月抬眸便看到了凌弃脸上的怒气,心底一片黯然,不由惨笑道:“我现在这幅样子很难看吧?” 凌弃也不隐瞒,点了点头,说:“确实很丑。”岂是是丑,简直是可怕。盘踞在脸上的红色印记,好像活物一般,一条条血线简直像一条条血红的虫子。 “呵呵。”饶是已经猜到了,但听到她毫不留情的话语,花挽月还是有些失落。 “不过,我暂时是不会嫌弃你的。”凌弃见不得他这幅模样,不得不说。“当然,你要是一直这幅摸样的话,我肯定会同你和离的。我可不想自己将来的孩子,有一个丑陋的父亲。” 她这番话本就是为了激一激花挽月,没想到效果出奇的好。花挽月在一听完后,眼睛一亮,咧开嘴傻呵呵的笑了。“小弃说要同我生孩子呢!” 关注的重点显然不在这个上面啊!凌弃一脸无奈,不解为什么在成亲后花挽月的聪明才智就好像一起消失了一样。“我已经说过了,你的脸要是不能恢复的话,咱们就只能说再见了。” 花挽月岂会让凌弃离开,当下便大声的宣告说:“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恢复的。”就在方才,他已经仔细想过了。是自己急于求成,根基不稳,才会走火入魔。现在,他除了要引导真气运行,还要努力突破第十层功法,到时他的脸就能恢复,而且武功也会增强。总是被自己的妻子压制,他也想稍稍的强势一下啊! “你能这样想就很好。”凌弃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后,又说道:“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把你的衣服穿好。” 花挽月不解的低下头去,一看之下后,也是吃了一惊。那日的事情本就凶险,他身上不过套了件外衫,随意穿了条长裤罢了。后来因为两人撕扯,又昏厥后,衣服早已经乱成一团。此刻那条长裤赫然卡在髋骨间,露出了细微的柔嫩小草朝人打着招呼。衣襟更是大敞,健硕的胸肌和腹部一览无余。 “你现在这幅模样,已经不适合色诱了。”凌弃毫不客气的打击,一点儿同情心都没有。 花挽月冷下脸来,狠狠的拉好自己的衣袍,想到自己此刻的面容,心中也不由得有些黯然。 “我去看看饭菜送来了没。”凌弃转身离开,再度将安静留给了花挽月自己。 听说两人已经三日滴水未进,夜月可是叮嘱了厨子们,好生的准备膳食。滋补的汤水更是备的齐全,都在炉上准备着,随时可以送来饮用。 两人饿了几日,胃口大开,一会儿风卷残云后,就将饭菜吃了个干干净净。 饭后,凌弃给花挽月盛了一碗汤,自己也坐在一旁小心的啜饮起来。 吃饭间,两人都没有说话。花挽月虽已经做下决定,可心中还是有些黯然。吃饭时更是低着头,生怕凌弃看到他的面容。 “所以,你今天是一定要诱惑我吗?”凌弃放下碗,如是说。 花挽月不明所以,低头一看,顿时双颊窘红。今天是他的悲惨日吗?毁容便也罢了,裤子竟然还坏掉了。 “过来。”凌弃轻勾手指,在花挽月走过来时,拉着人随意一扯,便将人压在了石床上。“唔,虽然是丑了点儿,但还是可以用一用的。” 花挽月顿时炸毛,一脸不爽的挣扎起来。 但还没等他挣脱,凌弃便啪地一下在他的小兄弟上轻拍了一下。“我都不嫌你了,你还矫情个什么劲儿。”说罢,便一把按在上面。 花挽月的脸色变了又变,红了又红,最后在半推半就间,成就了好事。虽然在事后,他死不承认自己是被压倒的那一个。 第一百六十章 漫漫长路 葬礼办的很简单,因为两位老人是死于中毒,丧事并没有大操大办。 而且,那毒诡异的很,尸身不过停放了一日,纵然是放在冰室中,也传出了腐败的味道。花奕无法,只能早早发丧,连家中的其他兄弟也顾不上去通知。直到葬礼后,他才将消息一一送出。 “大哥,我和灵儿就要离开了,花家就拜托大哥你了。”望着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花钰长叹一声,上前拍了拍花奕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小七虽是做了错事,但他毕竟是花家的兄弟,大哥也不要在意父亲的话,找个适当的时机还是让他回来吧。” 花挽月自小便是家中最受宠的孩子,他出生时,花奕已经是一名半大的少年了。虽然花钰同花挽月相差不过一年,但因为花挽月素来体弱多病,家人免不得要多疼惜一些。花奕也不愿意这个从小就疼宠的幼弟背弃家族,只想等父亲气消了后,再同他好好商量。不曾想,转眼间竟是是天人永隔了。 “你放心吧,小七的事情我会好好处理的。待你找到落脚的地方,不要忘记给家中去封信,也好让为兄放心。”多年生活在一起的兄弟现在就要分开了,说不舍得那绝对是假话。花奕作为长兄,倒像是父亲一样,教导着这些弟弟们长大。如今弟弟成家了,也要远去了,他心中的不舍可想而知。眼底有些酸意,花奕眨了眨眼睛,微笑着说:“快上路吧,免得让弟妹好等,路上小心,凡事不要强出头,一些不该参与的热闹也离得远一些。” 兄长絮絮叨叨叮嘱了一通令花钰心头闷痛不已,父亲母亲才刚刚过世他就要离开,将偌大的一个家业交到他手上,真是不应该。但花家,他是不愿意继续待下去了,即便母亲已经不在了,他也想到外面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地。 “大哥我走了,你多多保重。”花钰不愿多说,转身便走下了台阶。他怕再多待一会儿他会舍不得,舍不得离开他的兄长和这个家。 “同大哥都说好了吗?” 花钰掀开车帘后,灵儿的声音便传了过来。他轻轻点了点头,上前拥住自己的妻子,语气哽咽:“以后,就只有咱们两个人了。” 灵儿眼底一热,努力微笑着说:“放心好了,妾身已经会对夫君不离不弃的。” “傻瓜。”花钰轻轻一笑,手指摩挲着她脑后的发丝。“咱们是不会分开的。” “夫君,若是有一日我做了一件很可恶的错事,夫君会责怪妾身吗?” 花钰轻笑着说:“说什么傻话呢,你是我的爱妻,我怎么会忍心责备你。” “这样就好。”灵儿柔顺的偎进花钰的怀抱中,掩去的眼底的一点水色。怕若是那日到来,你恨不得要将我千刀万剐了吧。毕竟,害死公公婆婆的人就是我啊! 数月前,在一个僻静的小院中。 “从今天起,你就是灵儿了。我交给你的任务你一定要办到,不然到时候毒发的时候可有你好受的。” “属下明白,一定会努力完成少爷给芸娘的任务。” “如此最好,切莫露出丝毫的破绽。不日便会有人接你过府,到时候你便以花挽月未婚妻的身份送入花家。花挽月与我有仇怨,我不能报复到他的身上,便要他的家人不好过!” 日光下,男子俊朗的容颜因为恨意而有些扭曲。芸娘抬眸看了一眼后,便飞快的低下头去。她不清楚少爷和花挽月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她只是一个工具,轮不到她来讲话的。 三日前。 “六少奶奶您吩咐奴婢买的糕点,奴婢已经买到了。” “放着吧。”女子抬了抬眼皮,淡淡的说。 丫鬟放下糕点,转身从房门出去了。 在丫鬟离开后,女子开始飞快的在糕点中翻找了起来。终于,在一只枣泥酥饼中她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顾不得手中的残渣,她将药丸丢入口中,囫囵的吞咽下去后,方才长舒了一口气。 “瞧瞧你,吃个点心也弄得到处都是。”男子一脸无奈的笑意,取出帕子给女子擦了擦脸。 女子娇羞一笑,心中却暗暗紧张着,若是晚了一步,怕是就被他给看到了。 如今,在马车中。灵儿静静的依偎在男子的怀中,对于过去发生过的一切,不去想不去回忆。她只是灵儿,是花家六子的妻,仅此而已。 这些日子花挽月同凌弃一直待在密室之中,夜月已经有好几日不曾见过两人了。但只听说自家的主上练功正在紧要处,他也不会上前去打扰。 这一日风和日丽,秋日里的阳光依旧灼热,树梢的叶片已经有的微微泛着黄色。 夜月的手中捏着一张刚刚送来的信笺,桌面上还摆着一张字条。信封已经被拆开,他也已经看过里面的内容。但现在,他不知道如何将这上面的内容禀报给花挽月,只能傻乎乎的站在原地。 想了有一刻钟,夜月深吸了一口气拿起字条和信封,朝密室走去。 密室中,花挽月席地而坐,正在运功。而他脸上的红色痕迹,就好像是活物一般,让人看了便惊骇不已。 对此情景凌弃已经看了好几日,早已经麻木了。就像现在,她还可以一边欣赏找来的图册,一边注意着花挽月那边的动静。那图册也不知道是如何落在这密室中的,料想以花挽月是绝对不会将这种东西放在明处的。图册无甚奇怪,只是内容有些匪夷所思罢了。那是一卷绘制在丝绢上的秘戏图,人物精巧,动作清晰,让人看了便脸红心跳。 她对这秘戏图好奇不已,便趁着花挽月练功时悄悄打开来去看,一看之下也不由大吃一惊,不想男女之事竟然也会有如此花样可玩儿。 正看到兴致处,忽听石床后的铜管内传来了敲击声。凌弃放下图册,走出了密室。 密室外,夜月有些焦急的来回走动,见出来的人是凌弃,有些失望却也有些放心。“这是进来送来的情报,还有主上家中送来的家书。” 凌弃接了过来后,问道:“你可看过里面的内容了?”若非如此,凌弃不会感觉到夜月周身紧张和焦虑的情绪。“是有不好的事情?” 夜月张了张嘴,叹了口气说:“主母还是拿回去看吧,至于如何决断,就交于主上自己来选择吧。”说罢,第一次无礼的转身离去。 凌弃皱眉,手中的家书忽然感觉有千金重。她的心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好像手中的信纸会带来什么噩耗一般。此刻正是花挽月突破的紧要处,若是稍一松懈不仅会前功尽弃,也会让他本就走火入魔的伤势更加加重。 想了想,她将信纸取出,一目十行看过之后,凌弃的脸色有些发白。久久的,她才长叹一声:“命啊……”当年风光的花家,如何料到会出现这种事。 看过信后,她又展开了那张以特殊笔墨书写的字条,上面只有寥寥几句,却让凌弃如遭电击。怪不得夜月的脸色会如此的古怪,原来这其中竟然有这样的一个渊源。 凌弃的脸上写满了为难,她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将这个消息告之给花挽月知道。沉思了一会儿,她朝夜楼的方向走去。或许,她可以同陆江和夜月商量一下。 夜月未曾想到,他刚离开,凌弃便追了上来。 “花挽月正在要紧的关头,这件事不便让他知道。你派人去查一查这芸娘和花钰之间的关系和动向,查清楚之后立即回报。记住,这件事一定要尽快。还有便是古一程那边,派人继续盯着。”凌弃想了想,决定立即给洛归雁去书一封,让她给送些毒药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古一程既然这么喜欢给人下毒,到让他自己尝尝看,这毒药是个什么滋味。 夜月便站在凌弃身边,忽然觉得一股寒意袭来,不觉瑟缩了一下身子。定睛一看,凌弃眼底阴翳一片,杀气四溢,他不禁吞了吞口水,小步后退了一步。主上果真好勇气,这凌弃不似女子便也罢了,可这杀气腾腾的模样他竟也喜欢,真是称奇。 “除却古一程身边布有暗线外,楚逸那边如何?”古一程能有今天,同楚逸可脱不了干系。这个男人不仅自己祸害其他,竟然也帮助他人继续祸害别人。凌弃眯了眯眼睛,这楚逸留在世上,果真就是一个祸害。 提到此处,夜月不禁蹙眉道:“说来也奇怪,在楚逸那边的探子已经有好几日不曾回报了。” “蠢货!”凌弃皱眉呵斥道:“楚逸是什么人,定然是你派出去的探子被他所察觉,说不定现在那些人已经被他斩杀了!” “什么?!”夜月也是一惊,他们夜楼培养的探子隐匿之术可是惊人,即便是野兽也不会发现他们的踪迹。若真的如同凌弃所说,这楚逸果真可怕的很。 第一百六十一章 云涌 风吹草憔悴。 仲秋节后,天气便一日的不如一日了。阳光虽然如同以往一样灼热,但任谁看去,都会发现衰败的景象。草木渐渐枯黄起来,树叶也簌簌落地。风过,带来的除了一股子闷热,还有几分冷肃。 而在密室中,花挽月对于外界的变化一无所知。他一心想要突破第十层,好改变如今的情况。近来依照凌弃所教授的方法,他发觉脸上的痕迹淡了一些,怕用不了多久,便会消退的干干净净再也不留一点儿痕迹。第十层委实艰难的很,纵然是师父也未曾达到过。好在身边还有人指导交流,让他在枯燥的时光中聊以自慰。 凌弃手持书卷,眼睛紧紧盯在上面。但若仔细去看,会发现她的注意力分明不在这上面,早已经不知道飘到了哪里。昨日她收到夜月送来的消息,这个名为芸娘的女人是顶替着她的名字和容貌进入花家的。而更加有趣的是,这个女人当初明明要嫁给的人却是花挽月,只是现在却成了花钰的妻子。 如此一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怕是这古一程从花挽月这里受到了侮辱一心要报复,才会对当初的自己下毒,如今又安排了一出美人计。也亏得他是个心思细腻的,晓得找了一个同自己容貌相当的女子。只是不想花挽月竟然拒绝了这名女子,而且还是在同自己摊牌之前。莫非在那个时候,他便已经非自己不可了吗?因为这个想法,凌弃苍白的面容上浮起了意思绯色。 花挽月此刻正在运功,恰好看不到她脸上的羞涩,不然心里不知要多高兴呢! 而从夜月送来的消息中,凌弃从旁也看出了些问题。而她更是不知原来当年花钰曾经喜欢过自己,更是不曾知道原来自己的父母亲在过世前将自己托付给花父花母时,一并还有自家的产业。而这些她确实不曾听过的,就连自己母亲的名字也是在后来时才偶然听人提及。她感谢花父花母的养育之恩,可对于他们的所作所为却不敢苟同。 虽说他们教导自己长大,却侵占自己的家产,而且当初虽然让自己同花挽月成亲,却也是不情不愿,只为冲喜罢了。在这之后,早已经为花挽月准备了妾侍。真是好样的,若非自己不知,还好生感谢二人。怪不得自己幼年时每每练功时只要一松懈便会被花父责骂,她那时只当是因为自己不努力令花父失望了。后来才知,原来到了这一辈,花家的子弟中便没有一个擅于习武的,花家祖传下来的武功无人承袭。而她是借住在花家的孤女,又是花挽月的未婚妻,好拿捏。而且从小教导,怕是对花家打骨子里忠诚的很。 真是好算计,若非花挽月逃婚,自己失去了记忆,有了凌弃这一遭,怕是就依照他们早已经计划好的生活了。只要想到自己像个傀儡一样任人使唤,连幸福也是被人施舍来的,她的心便冷了。 现下花挽月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已经中毒身亡,凌弃暂且也不打算将这件事告知,只打算他突破第十层功法后再作打算。那时,即便他斥责自己,她也认了。大不了便一拍两散,反正她也不是非他不可。 嘴上是这样说着,可心里的丝丝刺痛却提醒着凌弃,她在这段感情中已经投入了不少的感情。 深吸了一口气,她又将注意力放在了芸娘身上。这也是个可怜的,是古一程作为棋子培养起来的,本是打算送给其他贵人的玩意儿,不想因为一张同自己相似的面容,便被冠上了富商的名头,嫁入了花家。只是,却被喂下了毒药。若是她没有完成任务,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条。而夜月也查到,最近芸娘有去往药铺中,并且让大夫为她准备了些药丸。那些药丸不是别的,正是保胎丸。看来她是已经有了身孕,不然也不会如此的着急索要解药。 如此看来,她在心中还是十分在乎这个孩子,还有孩子的父亲花钰的一席之地的。或许,早在花钰的温柔下,她的一颗心早已经沦陷了吧。女人一向是感性的动物,有时候稍稍给她们一点关怀,她们便会死心塌地。 花钰是个好人,也是在花家对自己唯二好的人,凌弃并不想拆散这两人之间的感情。只是,这杀父杀母之仇,谈起来确实麻烦。但好在主使者是古一程,还是有一丝的转圜之地。 花挽月收功后,长长的吐了口气,习惯性的向身后去看,不禁皱眉。往常这个时候,凌弃定然是一脸淡然的看着手中的书卷,只今日略有不同,她神情严肃,似乎在被什么困扰一般。 他心中不解,便从蒲团上坐起,走到她身边低头一看,嘴角不禁一抽。她手中的哪里是话本子,分明是本配了图画的艳情小说。 瞧瞧那:肌骨细匀红玉软,脸波微送春心。娇羞不吭入鸳衾,兰膏光里两情深。 一首艳诗,将女儿家的面对情人时的情态描写的入木三分。只是,这等不堪入目的书卷怎么会在她的手中。 这里花挽月却是忘记了,早前他心中忆起凌弃的容颜,心头燥热不已,便寻了些话本册子来解闷。而夜月不明所以,还当是自家主上年纪到了,便寻了些艳情小说和一些秘戏图册来。 花挽月不知缘由,有的放入书房,有的便带入了这密室中。只翻开一页,见里面是这等情景,咒骂了一通后,便不再翻阅了。恰巧被凌弃给寻到,索然便看的津津有味起来。 见她双目盯着书册,恍如入境的模样,花挽月的心头有些微酸。他好端端一个人站在她面前,可比那些图画里的人儿好看的多,她却视而不见。再说了,那册子上的男人来有他好看,有他的身段美丽。 两厢一对比之下,花挽月觉得自己略胜一筹,自然便沾沾自喜起来。只是他陡然想起,这册子的插图除了绘制有女子外,可是还有其他男子,当下心头的酸意便冒着泡泡翻滚了起来。她看这种册子便也罢了,竟然还盯着其他男人的身体直勾勾的看着。尤其是一想到那等脏污的物什也入了自家媳妇儿的眼,花挽月可什么也顾不得了,当下就伸出手去将凌弃手中的册子拽了出来。 凌弃骤然被惊了一下,看到眼前一脸薄怒的男人,方才转醒。“你做什么?”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掌,她皱眉道。 “你还问我?你看看你做了什么?”花挽月指着手中的册子大喊大叫说。 凌弃皱了皱眉头,“这可是从你的枕头下找到的。”言下之意,你莫要以为我是个龌龊的人,只是恰好在你的枕头下找到了而已。 花挽月词穷了下,因为就在刚刚他忽然想起这个好像是夜月送来给他解闷被他随手扔到枕头下的其中一本。“就算是……这种东西看了也不好。” 凌弃掀了掀眼皮,一脸淡然道:“哪里不好?我倒是觉得这种东西是极好的,免得同你之间少了几分情趣。说起来,你最近的面容不堪入目,只有变着花样,才稍稍让自己觉得安慰些。” 最近凌弃便没少拿花挽月如今的容貌打击他,更是每天毁容毁容的说着,虽说知道她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惹自己生气。但花挽月每次听到,除了黯然外,还真的没有几分气恼。 “小弃,你若是嫌弃我了,就直说。” 凌弃听到他的声音,再抬眸看到男子一脸委屈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出来。“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的花楼主成了闺中怨妇了。”瞧瞧那小表情,让她的手都有些痒痒的,想狠狠的掐一下那柔嫩的小脸蛋了。一个大男人,脸儿竟然比自己的都滑溜,真是罪过啊! 花挽月一时不察,又被凌弃给调戏了一番,羞窘着脸,怎么看都觉得好笑的很。而凌弃还不放过他,“花楼主,你这销魂的小脸不见了,现在这表情。啧啧……真是让人害怕的紧,怕是连你的床都不想上了。” 兔子急了还咬人,花挽月被凌弃一激,猛地将人扑到,上下两下便将下方人儿的衣裳剥了个干干净净,直接便深入其中。 凌弃眉头一皱,身体接纳着男子的硬挺,稍稍有些不适的皱了皱眉。但这点儿疼痛她还是能忍得住,只是男子看到她紧皱的眉头有些心疼,忙上下起手,撩拨着女子的情绪。直到蜜意翻涌,才小心的动作起来。 在这安静的密室中,男子的粗喘和女子压抑的呻吟声交织在一起。两人仿佛忘记了这个世界,忘记了外面发生的一切。 天空之上白云总是变化无常的,絮状的云朵一层压着一层,厚厚的,沉沉的。怕是要不了多久,一场冰冷的秋雨便会来袭了。而在秋雨之后,便象征着距离冬天的脚步更进了一些。天气,真的要冷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恢复 白驹过隙。转眼间,已经是十五日后。 这一日,从清早时天气便有些寒凉。落叶送走了夏日的气息,迎接着秋天的萧瑟。然而这一切,对于身处于密室中的二人来说,却好像没有丝毫的改变。 清晨起身时,花挽月小心的从榻上起身,第一件事便是跑到镜子前。在水镜前仔细端详了又端详,他终于确定脸上的痕迹已经消失的干干净净了。 “若不是我知道你喜欢的是女人,还以为你自己爱上自己的容颜了。” 清冷的声音自背后传来,花挽月无需回头,便知道说话那人定然是一副懒洋洋的神情,脸上清冷依旧,但眼底必定满是挪逾。 “小弃,我是你的夫君。”言下之意,便不能稍稍的对我尊重一下,说点儿好听的话来吗? 榻上的女子翻了个身,单薄的寝衣露出了一截光洁的大腿。“我自然知道你是我的夫君,不然咱们怎么会躺在一张床上。花挽月,我看你在这密室里待久了,人也越来越笨了。” 花挽月一脸无奈的回头,看见自己妻子玉体横陈的模样,眼底一热,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明明就不是那样诱人的身姿,为什么每每都令自己欲罢不能呢!“看看,总是称呼我的名字。”好歹叫声夫君来听听,不然只唤他的名也好啊! 凌弃一听,便知道自家小气的男人又在为他自己不平了。唇角微微勾起,近来她发觉自己是越来越喜欢这个表情了,似笑非笑,好极了。“月儿……”她唤。 缠绵悱恻的称呼从她口中吐出,连稍显低哑的嗓音也多了几分魅惑。花挽月心头砰然一跳,险些从凳子上翻身摔下。整了整神色,他才努力摆出了一副严肃的神情。“以后,在没有外人在的时候,我准许你这么喊我。” “噗哧!”凌弃忍不住喷笑出声,就算是有外人在,她想喊他的,又碍着谁了。只是她这夫君委实有趣了一些,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几面。羞涩的是他,霸道的也是他,调皮的是他,神情的还是他,至于在床榻间那个勇猛的男人还是他。这么多面,真的令人欲罢不能呢!舔了舔唇,凌弃诡异一笑,缓缓的起身。 薄被仅是轻轻搭在身上,一动便从身上滑落了。身上的寝衣是花挽月亲手为她穿好的,只是不想翻滚了一夜后,衣服上的系带已经散落开来,正露出女子姣好的体态。虽然胸前有些贫瘠,但胜在小巧可爱,尤其是一身进来被滋养的白皙肌肤,总会在情态间露出淡淡的绯色。 这样美好的女子便是自己的爱人,是自己的妻,花挽月每每想到这些,便忍不住傻笑起来。这怕是他此生做过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了,拥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极尽所能的宠爱他,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凌弃无奈的低叹一声,镜台前的男人显然又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看看那傻呼呼的表情,哪里有半分仪态可言。若是给外面的人看到了,怕是以后便无人崇拜这位神秘莫测的夜楼楼主。 缓缓的起身,随意的趿拉着一双鞋子,凌弃施施然向着花挽月那边走去。 随着她越来越近,香风阵阵,花挽月忍不住屏息以待,双臂也不由得展开。 然而凌弃却是在行走见便系带打了一个活结,整理起了自己的头发,抓过一旁的外袍穿戴起来。 花挽月好生失望,没想到本以为是软玉温香入怀,却不想佳人压根儿便没有这个心思。 “把衣服穿好,我有话同你说。”昨夜就寝时,凌弃便已经探过花挽月的手脉,圆润平滑,没有半分阻塞之感。再看他的容颜,想来他是已经全好了。昨日便听他说突破了第十层功法,看来改变还是颇大的。 “什么事?”鲜少见到她一脸凝重的模样,花挽月不由得有些担忧。 “数日前,花家送来的一封家书。那时你正在紧要关头,我便做主将这封家书处理了。现下交到你手中,你自己好好看看吧!”凌弃说完,便自床底取出了当日夜月送来的那封书信。 看到熟悉的字迹,花挽月皱了皱眉,展开来仔细阅读后,面色一瞬惨白起来。“这样大的事情,你为何不同我说?!” 花挽月的语气有些森冷,但凌弃仅是淡淡看了他一眼,悠然道:“同你说了又如何?难道要你顶着那副模样回家去给人担心,还是看着你练功出了岔子,爆体而亡。” 对此,花挽月无话可说。虽然明知道凌弃是为了他好,可是父母亡故这种大事,他还是不能忍受。他甚至想过,凌弃这样做是否是因为当初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处于报复的心理。 凌弃见他如此,索性穿戴整齐,冷嗤一声,转身便走出了寝室。 花挽月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儿后,发现这信封中还有一个字条,展开一看,眉头越来越紧。片刻后,他从凳子上起身,张嘴欲唤,“小……”但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自己哪里还有旁人,原来妻子早已经离开了。 怕是现在小弃的心中定是难过的很。自己从未对她说过重话,现在可好了。花挽月抹了把脸,想到凌弃可能因为这件事离他远去,当下便再也坐不住了,抓着信封便跑出了密室。 出去后,才发觉秋风萧瑟,树叶枯黄,时间已经已经过去这么久了。那日他们二人进来时,正是仲秋节之后暴雨突发之时,如今时光变迁,很多东西都已经悄然发生改变了。 一路上并未见到凌弃的踪影,花挽月不禁有些着急了,整个人焦躁不安的找到了两人的卧房,但找了一圈儿后还是没有她的踪影。忽然万念俱灰,只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好不容易两人才成亲,结果自己的不信任和怀疑,却将这段好不容易求来的姻缘给断送了。 “主,主上?”夜月好久都没有看到花挽月的踪影,如今一见不觉有些激动。“主上怎么在这里?主母正在楼下用早膳,主上不一同吗?” “你说什么?”花挽月怔怔抬起头来,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你说小弃在楼下用膳?” 夜月轻轻点了点头,正待说话,却见眼前的男人如一道飓风,飞速的从自己眼前飞过。夜月勾了勾被风吹到一边的发丝,心中暗暗道:看来主上这段日子闭关大有所成,轻功竟然精进到了如此地步。只是主母明明让自己唤主上来用早膳,为什么主上却好似同主母多年未见,一副恨不得立即扑入主母怀抱的架势呢?真是不解,不解啊! 楼上本来有一小厅,平日里用膳作用。楼下处却也有一小厅,正对着外面的荷花池和桃花林,甚是美丽。只是花挽月一向喜欢高处,便是自己的居所也在夜楼的三层,从未下过一楼。 现下他从楼上跃下,奔入小厅中,便见一张圆桌上摆满了各种菜肴。而自己心心念着的那人儿正坐在桌边,似津津有味的品尝着饭菜。花挽月眼睛一热,快步上前将人拥入怀中,好似怕眼前的人儿消失一般。 凌弃皱眉,不解为何明明不过刚刚分开,怎么这男人却好像他们数年未见的模样。“你不吃饭吗?”她的肚子可是饿得紧,昨夜陪他折腾了半宿,耗费了体力不说,肚子更是饿得很。若非是被饿醒了,她说什么也不愿意起身的。 花挽月一听她的声音才如梦方醒,连忙在她身边坐定,目光紧紧的盯着,不敢丝毫放松。 凌弃被他看的无奈,只能拿起一旁的空碗帮他盛了粳米粥送到他面前,努了努嘴:“喏,吃吧。” 餐桌上的饭菜很是精巧,其中最属那一碟腌渍的小黄瓜最合凌弃的胃口。这些日子里,为了给花挽月补身,夜月送来的大多都是些油腻的食物,因此她格外的渴望清淡的一餐。 两人安静的食饭,好像适才在密室中的那段从未发生过一样。 吃过饭后,凌弃抓起一旁的帕子擦了擦嘴角。“你打算如何?” 花挽月一怔,才恍然她说的是花家的事。“无论如何,也要先回去祭拜二位老人。” “这是当然。”凌弃回道,“我是问花钰那件事,你待如何?”她相信,夹在信中的纸条他应该是已经看过了。 花挽月的拳头紧了紧,微垂眼睫,问道:“你以为如何?” 凌弃看了他一眼,将最近自己的所作所为简单同他说了说。然后,又说:“这件事的主导乃是古一程,芸娘不过是他的一个棋子,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她别无他法。况且,他们夫妻二人很是恩爱。” 凌弃的意思花挽月都懂,便是想让他放过芸娘,只是这件事却没有这么简单。“难道这件事要隐瞒六弟一辈子吗?” “不想隐瞒也可以。”毕竟凌弃只是同花钰有交情,对芸娘并不熟悉。“花钰如今的落脚之地已经派人查明了,你大可书信一封,将这件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他。” 第一百六十三章 爱过 此处鸟语花香,小溪自门前流过。 虽是一处不大的院落,却布置的极为精巧。院中有果树数棵,此刻已经硕果累累,看着便馋人的很。 榻上的女子还未起身,薄薄的被子盖在她的腹部上,随着她的呼吸微微的起伏。 男人回眸看了一眼自己妻子,小心的为她整理好被角,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自从打算从花家离开,花钰便着手去准备宅子了。而这里的宅子,是他多方打听,好不容易才看上的。别看这里的规模不大,却是一处十分适宜居住的雅舍。前任主人据说是名秀才,后来高中后,便搬离了此处。想来也是有些家业的,不然不可拥有这样的院子。 因极为喜欢这种风格,花钰只命人简单的将房屋翻修,换过家具后,便带人来入住了。而在住下后不久,妻子便被诊出了身孕,更是令他欣喜若狂,也稍稍的冲淡了一些他心中因为父母故去的悲痛。 现在,他除了打理一下自己的小生意,就是守着自己的妻子。大夫说,已经有三个月了,虽然胎已经坐稳,凡事也还是要小心为上。花钰本来就是个爱妻如命的,如此一来,更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妻子拴在裤腰上,时时刻刻看着才好。 近来妻子的胃口不大好,花钰听说吃些酸的可以缓解一下,便买来了街上的蜜饯。没想到至此之后,家中便离不开这种小玩意儿了。这不,家里的蜜饯吃完了,花钰便早早出门上街去买,免得少了蜜饯,她的胃口不好,吃不下饭。 出了家门,门前是一条清澈的溪流。绕过这条小溪,走过一条石桥,前方便是集市了。刚行至了一半,花钰忽然停了下来。“跟着我做什么?” “小的乃是夜楼的信差,此有一份我们楼主的亲笔信,要交给公子您。” 花钰回头去看,见是一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模样很是普通,混在人群中绝对不会被人察觉。若非是故意露出破绽,怕自己根本就发现不了有人一直跟在自己身后。 缓步上前,花钰的神情有些谨慎,待看到信封上熟悉的字迹后,才连忙接过。 “信已经送到,小的就告辞了。” 花钰只看到一道灰影,那人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好俊的轻功!在心中暗暗赞叹一声,花钰轻轻的撕开了信封。里面的信纸很厚,足足有五大张纸。花钰逐行逐句的看去,心中的惊骇和悲痛几乎将他淹没。 重重的喘息着,花钰将信笺紧紧的压在胸前,哈哈大笑了起来。 灵儿自睡梦中醒来后,因并未见到自己的夫君而有些奇怪。尤其是找遍了房子里的各处都不见人影,不由皱眉。以前还不觉得,如今只要花钰一时不在自己身边,她就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等了又等,好不容易快要到中午时,在灵儿几乎打算出门去寻的时候,花钰终于姗姗而归了。 “夫君你去了哪里,让妾身好是担心?” 花钰朝她轻轻一笑,说道:“家里的蜜饯吃完了,我去给你买一些。” 听到蜜饯二字,灵儿的眼睛一亮,忘记了花钰的叮嘱小跑过来将他手中的油纸包结果,迫不及待的打开来便捻了一颗送入口中。腌渍了许久的梅子,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酒香和酸甜的口感,只要一颗,就美味极了。 灵儿眯了眯眼睛,颇为享受的咂着嘴巴。怪不得觉得有些不舒服,原来是今天还没有吃过蜜饯啊!“夫君,我肚子饿了。早膳都没有吃,好饿哦!” “你还没有吃早膳吗?”花钰皱了皱眉,忍不住说道:“你现在的身子可不是一个人了,怎么能这么不小心。我即可就命人传膳,你好好等着。” 灵儿弯起嘴角,眼儿弯弯,笑了。“夫君不在,灵儿也吃不下嘛!” “你哟!”花钰无奈的摇头,赶忙出去命厨房传膳了。 两人居住的房间皱眉并无下人侍奉,一是为了安静,二来则是花钰只想自己陪伴自己的妻子,如今一看,却多有不便。 午膳里照例要有一道油腻的烧鸡,这是灵儿有了身孕后最喜欢的菜肴,每次只要看到就欢喜极了。虽然吃不下饭,但要是见到烧鸡,也能是吃下一条鸡腿的。 “夫君,你怎么了?” “嗯?”花钰微笑着看她,“我没有怎么啊?” 灵儿皱着眉,摇了摇头。“不对,夫君看我的眼神不对。”两人之间的感情颇深,以往夫君也经常盯着她看,但今天的目光明显不同于以往。灵儿看到这样的目光有些怕怕的,心里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舒服起来。 “你想多了。”花钰笑着给她夹菜,见她还瞪着眼睛盯着自己看,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鼻尖。“好好吃饭,什么事吃完饭后再说。” 灵儿本就饿得慌,在花钰的劝诱下,便继续吃了起来。 一顿饭吃了将近半个时辰,外面的太阳已经不如正午时灼热了。 灵儿习惯午睡,尤其是在怀有身孕的时候。饭后,便哈欠连连了。见她这幅模样,花钰忙劝着她回房去睡。 将妻子送上了床榻,看着她一点点的陷入沉睡中。花钰坐在一旁,久久无言。 他的怀里那封信就贴在他的胸口,随时提醒着他到底发生了什么。灵儿是他的妻子,是他心爱的女人。但若是这一切都是假的,灵儿这个人是假的,而且她还害死了自己的父亲母亲。花钰忽然不知道如何是好,他是爱着这个女人的,而且现在这个女人又坏了他的孩子。但是,她同时也是杀害自己父母的凶手。 他一方面想要手刃仇人,一方面因为这是自己的妻子和爱人他又舍不得。或许,若是不知道这一切就好了。花钰在心中如此想过,但很快的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父母含恨而亡,他不仅不打算为他们报仇,还打算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他真的好不孝啊! 这一坐就是一下午,直到灵儿醒来后,花钰也没有个头绪。 灵儿自睡梦中醒来,便见自己的丈夫傻乎乎的坐在床边,一脸深思的模样。她不禁笑问:“夫君,你在想什么?” 对上灵儿单纯的笑脸,花钰很难将眼前的女人同自己的仇人两个字联系在一起。可是,小七是不会欺骗自己的,而且信中写得十分详细。她是因为什么被派到花家来,又是因为什么对自己的父母下毒。 花钰忍不住责怪起了花挽月,若不是因为他同古一程之间有了过节,他又怎么会想害自己的父母亲。但花钰也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又有谁会料到古一程仅仅会因为一点小事便要报复花家。况且,他已经做的够多的了。若非灵儿是自己的妻子,小七哪里需要顾及这些,还刻意给自己去了信来询问。 “灵儿,你会欺骗我吗?” 灵儿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夫君,你到底怎么了?怎么今天一直怪怪的。” “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无论你做过什么事,都会原谅你。”花钰略有些沉痛的说。怪不得她会说出这样奇怪的话来,原来在那时她便已经猜到了会有以后吗?“灵儿,你爱我吗?” “傻瓜。夫君是灵儿的夫君,是孩子的父亲,灵儿自然是爱着你的。”灵儿本就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况且她一个女儿家,整日里将情呀爱呀的挂在嘴边,总归是不好的。 可花钰却误会了她的意思,只当她是因为嫁给自己才对自己喜爱,不由很是失落。此刻的他早已经忘记了,早在这之前灵儿便曾经表态,并非因为他是自己的丈夫才喜爱他,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父亲和母亲被人毒害,我的心里十分的悲痛。若是查到凶手后,定不会饶过她!” 夹杂着恨意的声音令灵儿一凛,脸色也有些发白。 见她如此,花钰心中十分的不忍,却只能冷着嗓音问道:“灵儿,你真的是灵儿吗?” 灵儿一惊,抬头看向他,见他眼中从未有过的冰冷,心中忽然刺痛起来。“你……全部都知道了?” 花钰从小杼子上起身,俯首看着榻上的娇小女子。“我从不曾想过,自己的身边竟然睡着一匹恶狼!” “不是的。”灵儿伸手攥住他的衣摆,语气哀切的说:“你听我解释,事情并非是你想的那样。” 信上已经将事情的经过全部告诉给了花钰,也包括灵儿中毒一事。虽说她也有自己的苦衷,可杀父杀母之仇,花钰却放不下。 “说罢,你到底是怎么害死他们的。” 听到花钰的声音,灵儿只觉得万念俱灰,忍不住问道:“你打算将我怎么办?” 不忍看到那双水漾双眸,花钰别过头去,冷冷的说:“待你生下孩子后,我会给你一封休书。”至于这以后,便不是他要关心的了。 “这样也好。”灵儿惨笑一声,缓缓从榻上爬起,娓娓道来。“那些毒都是下在汤里的,每次只有一点点的剂量,不会让人察觉。而那一日的乳鸽汤本就无毒,只是这里面却有一味药材,那才是导致他们中毒的主因。”说起来,也不过寥寥几句话而已,但灵儿去足足的做了三个月,而且每日胆战心惊,生怕露出破绽。 若非是因为她察觉到自己怀有身孕,又怎么会突然下了杀手。所谓为母则强,她只想好好的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平安的出生罢了。可笑她还希冀过能和他白头到来,却不想老天都责备她太不知足了。或许,能遇到他,就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 要是没有遇到花钰的话,她早已经不知道沉沦在哪个人的怀抱中,被当作礼物一次次的送出。她自小便是被当作礼物培养的,从身段,要床上功夫都必须要精通。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嫁人,成为正经的夫人。只是,这只是一场美梦而已,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看着灵儿悲伤的表情,花钰有些不忍。但眼前这个女人已经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灵儿了,他真的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她。或许远离,已经是他们之间最好的解决办法。 “从今天起,我就搬到书房去住。你安心养胎,其他的什么都不要想。”花钰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灵儿独自站在原地,半晌惨笑出声,扶着床柱缓缓坐下。她真的是奢望太多了,做过那种事后,怎么能祈求他的原谅。 花钰回到了书房里,只觉得这里的空气憋闷的很,远远不如待在灵儿身边舒适。然而,想到灵儿的所作所为,他的心头便是一阵刺痛。是啊,连灵儿这个名字都是假的,她还有什么是真的。或许,连她对自己的感情都装出来的。而随着自己离开花府,或许又是另一个圈套。这个可恶而又狡诈的女人,拿走了她的心,也伤了他的心啊! 三个月的肚子还没有太大的起伏,灵儿抚摸着自己的小腹,面露温柔。“宝宝,你一定要乖乖的。虽说你爹爹不要娘亲了,但爹爹是喜欢宝宝的。宝宝一定要安心长大,不要辜负娘亲的期望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悦己 三日后,花挽月接到了花钰的飞鸽传书。对于他的决定,他无所谓好与坏。只是觉得两人之间的感情确实有些可惜的,芸娘看起来是对六哥情根深种,只是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怕岂止是一段仇怨这么简单。 “花钰送来的?” “嗯。”花挽月回过身去,将手中的字条交到了凌弃手中。 她粗略看过后,眉头皱紧,“希望花钰不会因为自己的决定而后悔。”感情中无所谓弱势与强势,只是一向受伤的都是女人罢了。男人们可以爱很多女人,但女人一般在一生中都只有一个人而已。男人们的情伤可以用酒醉和女人来摆脱,或许女人只能守着回忆渐渐的遗忘了。 “时间过的可真快啊!”窗外落叶飘飞,引得花挽月感叹连连。 凌弃挑眉,“何时你也会这样惆怅了?” 花挽月微笑道:“只是觉得时间过得这么快,让人抓不住,有些惋惜罢了。思及你我初遇时,转眼间又是一年要过去了。算算,竟认识了近两年的时间。” “是嘛。”凌弃淡淡的说,心想你我之间可非这两年的时光,算起来认识的也有二十年的时间了。她尚在襁褓中时,便同他相遇,幼年相知,到如今的相守,想想还真是不容易啊! “等所有的事情都了解了,咱们也找个地方隐居可好?”花挽月已经厌了江湖中这些打打杀杀的日子,他渴望平静,渴望拥有着自己家庭的同时享受着一世安宁。或许,在不久之后他的孩子将出生,他不愿意他在涉足江湖,只愿他平凡的长大,拥有幸福美满的人生。 “听雨小筑不错。”梦依已经同洛归雁成亲,听雨小筑便无人居住了。那是承袭了两人心血的地方,凌弃舍不得。小灰和小红都随着梦依一同离开了,听雨小筑虽然没有了其他的动物,但日后养一些,也是十分热闹的。 听雨小筑确实不错,只是那里是凌弃的地盘,花挽月有些不情愿罢了。即便两人现在的相处,凌弃总是强势的那一方,花挽月还是希望在某些时候她能稍微倚靠自己一下。故而,斟酌了一下,他便开口道:“听雨小筑确实不错,只是多少有些不大便利。” 这些时日,怕凌弃看的最多的便是花挽月的表情了。幼年时便见得多了,自然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什么。暗想这个男人好一副小心眼的心肠,却也因为他这点小心思而好笑不已。“不是说隐居,为何要感受太多的繁华。我看听雨小筑就不错,而且占地颇广,也有我布置的阵法,安妥的很。” 此意便是打算除却听雨小筑其他地方都不要想了。花挽月心中深以为然,不禁生出了几分委屈。别人都是以夫为天,他这里倒好,时时刻刻的关注自己的妻子也罢了。偏偏这妻子还是个不安稳的,要是哪一日真的跑掉了,他也没有地方去找寻。每次想到,花挽月就觉得憋屈得很。 “小弃,你就不能让我一次吗?” 凌弃挑眉,对于某人的哀兵政策毫不在意。“我为什么要让你?” 一句问句,将花挽月准备好的话都噎了回去。他早就看出来了,凌弃同他成亲,好像并不是出于喜爱。也因为如此,让他每日都担惊受怕的,生怕这是一场梦境,醒来就什么都没有了。他喜欢过人,却不知道对待自己的爱人要用什么样的方式。在感情方面,他自认是一个很笨拙的很。不懂得讨好人,也不懂得说一些让人脸红的情话,就是逗她开心也不擅长。大概唯一有的用处,就是还稍稍有些钱财,和在情事上能稍微讨好一下了。 这样的想法让花挽月愈发的没有自信起来,感觉这样的自己怎么能留住凌弃的脚步。 凌弃不解这某人怎么忽然就萎靡了起来,看那蔫蔫的模样,同秋后被霜打了的小白菜没有什么区别。“你心里又在想什么?”她早就发现了,这个男人总是喜欢想东想西的。 “我什么都没想。”花挽月答得飞快,他才不想将自己的心事同她分享,让她嘲笑自己呢!担心自己的妻子跑掉这种事,怎么能说出来,尤其是当着当事者的面。 “你不说就罢了。”凌弃也不强求,冷冷的回道。 花挽月发现,面对着外人时凌弃的态度一向是冰冰冷冷的,但面对着家人的时候还是有几分温柔的。只是,若真的惹她生气了,那冷气可是不要钱的往外撒。感到自己的妻子似乎又被自己给惹恼了,不禁手足无措起来。 “小弃,你不要生气。”男子委屈的凑了过去,怀抱着她的肩膀,贴在她耳边细细说着话。“都是我不好,你不要生气,小心气坏了身子。” 凌弃发觉,有些时候自己真的拿花挽月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多年不见,这个男人的脸皮可不是增厚了一点半点。像这种腆着脸扮委屈,装可怜,虽然明知道他是故意为之,心肠却硬不起来。每次到这时,她总是要妥协。 心中哀叹一声,凌弃忍不住放柔的声音,“我没有生气,只是无奈罢了。”怕是任何人对上花挽月这诡异的性子,都要生出几分无奈来。有哪个人是如此的多变,令人捉摸不定的。 花挽月偷偷打量着她的侧脸,见她脸上果然没有半点儿生气的迹象,这才偷偷的舒了口气。他真的好怕小弃生气,以后就不理她了。 “小弃,你真的很难讨好哎!” 委委屈屈的声音自耳畔传来,凌弃不由噗呲一笑。“不是我很难讨好,而是你每天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她既然已经决定同他成亲了,也是在心中下了一个决定,怎么会轻易的决定。况且不告而别也不是凌弃的个性,若是她真的离去,起码和离书还是需要准备的。 “你不要担心,我是不会不告而别的。” 自己的心思被一句道破,花挽月掩在凌弃脖颈处的脸发烫发红,一双凤眸也蕴了几分水色。潋滟波光,甚是动人,不消说是女子了,便是男人看到后也会动心的。 只此刻,背对着花挽月的凌弃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罢了,也不知因为她的一句话,他竟然会露出如此羞窘的情绪来。 因为喜欢,因为喜爱,才会在意。在意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一举一动。所谓,女为悦己者容,便是如此。若是不爱,就什么都无需在意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楚逸 江南的乡村里亦是柔美多情的。 炊烟袅袅,在清晨的薄雾中,若隐若现。一日之晨,农户们都早早的准备早饭,开始了一日的劳作。田地里有的庄稼已经可以收成了,趁着天气不错,艳阳高照,不会下雨的时候早早将庄稼收割了,拿去卖钱,换成布匹猪肉才是。 路上,已经可见有人扛着镰刀箩筐。偶尔见到熟人,便扬手打个招呼。恰巧有顺路的,就一起结伴同行。 村里的老王和老张是邻居,连两人的田地也是挨在一起的。因此,在吃完早饭后,两人就结伴同行。 路上,老张忽然神秘兮兮的对老王说道:“你可听说了,最近隔壁那个荒村在闹鬼呢!” 这个小村庄叫五里村,隔壁那个村子好像是叫柳枝村,因为早年间爆发错一场饥荒,这个村子里早就荒废掉无人居住了。这里是乞丐和流浪汉们的居所,偶尔也会有几条野狗在附近打野食。像这种荒村,老一辈人说是最容易藏污纳垢了。只是最近,关于这柳枝村闹鬼的传闻却愈演愈烈。 “倒是有听大柱他娘说过,到底怎么了?感觉怪吓人的。”大柱是老王的大儿子,今年已经八岁了。 “我同你说啊,这柳枝村确实在闹鬼呢!”老张四下看了看,见没有外人,这才趴在老王耳边说:“可是有人看到了,说是有鬼影抱着什么东西吸血呢!” “嗬……”老王倒抽一口凉气,喃喃道:“这个了得了。这柳枝村离咱们这五里村这么近,若是鬼怪跑到咱们这儿,那可怎么办啊!” 老张起先也没有多想,听到老王这么一说,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可咋办啊!要是这鬼怪真的跑到咱们这儿,还不要吃人啊!” “待回去后,找村长商量一下吧,这种事儿咱们可做不了主。”老王长叹一声,一脸担忧的说。 “也只能这样了。” 两人一脸青白的朝地里走去,对于柳枝村鬼怪一说这种事都沉沉的压在两人心头。若以前是传闻也就罢了,可是就在不久前,上山的猎户说,有野兔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死了,把血都吸干了,只留下一张兔皮,和有些干瘪的兔子尸体。 以前的传闻他们也就当笑话来听听,但这一次可不一样了。除了这兔子,山上可是接二连三有东西被咬死了,而且朝着那个方向看去,分明是朝着柳枝村这里来的。若是继续下去,这可得了。他们都是普通的庄户人家,又没有神通,对付鬼怪可不成。要真的被遇到了,怕是小命都要丢了。 收割好的粟子被成捆扎好堆在地里,等到明日就会有牛车将它们都拉到村头的晒谷场上。 劳累了一天,抬头看看,日头都已经偏西了。这过了秋,日头就落得愈发早了。 踏着渐渐靠近的黑暗,两个人朝着村子的方向走去。一路上,老张叽叽喳喳的,惦记着等卖掉粮食后的银钱是存起来,还是准备些什么东西好。马上就要过冬了,家里的棉被有些年头不暖和了,也趁此机会买些棉花和棉布重新做上一床。而老王也有自己的想法,家里的房子常年风吹雨淋的,等明年开春的时候,应该好好的修缮一下了。 “看看这天儿,黑的可真快啊!” “谁说不是呢,转眼间就要冬天了。”老张看着头顶说道。好在江南的冬天可不冷,听说北地那边儿的冬天,可是要冷死人了。 老王看了看这天儿,笑眯眯的说:“咱们这当农民的,春天盼着秋天,秋天又盼着来年春天,现在就嫌这天儿黑的快了。” “哈哈,这就是贪心啊!” 两人边走边说,谁也不曾注意到,在小路两旁的树丛中,有一道道的黑影闪过。 “这风可真冷啊!”夏天的时候盼着凉风,可到了秋天,这风阴冷阴冷的,顺着领子钻到衣服里去,别提多冷了。老张抬头看着头顶不算明亮的月亮,想着自家媳妇说今个儿家里烧腊肉吃,不觉口水开始泛滥起来。“我说老……”骤然脖颈一痛,便人事不知了。 老王听到了老张的声音,忙回头一看,但这一看,险些将心脏惊吓的从喉咙里跳出来。清浅的月光下,一个脸色灰败的男人正紧紧抱着老张,正贴在他的脖子边儿吸血呢!鲜血被吞咽的声音听的人耳朵发麻,当下他什么也顾不得了,忙丢下东西朝村子里跑去。 吸血的男人眼珠子浑浊,眼白占据了他眼眶中的大部分位置,两队瞳仁不是其他颜色,而是泛着微微的蓝,在月光下尤为的诡异。 却说老王这边一路叫着嚷着,总算是回到了村子里。大气还没有喘匀和,他便赶忙朝村长家跑去。 “村长,大事不好了!” 村长家正准备吃饭,就看到老王贸贸然然的闯了进来,众人的脸色都不大好。但随即听老王一说,众人的脸色变了又变,几乎赶上大染缸了。 “村长,快些去看看吧!那鬼怪,可是朝着咱们村里过来了!” 这可如何是好!村长也拿不定注意,半晌他召集了人手,拿着火把朝村头的方向赶去。都说鬼怪怕火,他们人多势众,应该不会有事。 当他们赶过去后,已经不见了那鬼怪的踪影。地面上只有一滩血迹。和老张被吸的干瘪变形的尸体。 有胆小的,直接便蹲到一边呕吐去了了。以前只听说过被吸血的小动物,如今看到的可是活生生的人,当然是害怕不已了。 村长忍耐了一下,命人将尸体抬走,一切等明天早上再做打算。 待一群人离开后,自一棵高大的杨树后走出了一个身影。月光下,能看到那莹白的白玉面具,以及一袭青色布衫。在他身边,赫然是满嘴鲜血,一脸灰白之色的男子。 “看来得好好管教你们一下了,让你们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是不能吃的。”男人正是凌弃等人寻觅了许久的楚逸,只是不知道他们若是知晓楚逸竟然躲藏在临安城外的村庄里,会是如何表情。 夜色中,幽幽的笛声低低响起。不觉风雅,只是听着这笛声有些可怕罢了。 一路走过了树林,楚逸来到了一座荒废了许久的村庄。依稀可以看到往日的繁荣,但如今只有残垣断壁,和满目的疮痍。时间就是一个如此可怕的东西,它能让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变成各种丑陋的模样。 一间还算平整的房屋前燃起了一堆篝火,火焰熊熊在清冷的夜里尤为的醒目。只是,这柳枝村早已经无人居住,又因闹鬼的传闻,可是不会有任何人会靠近的。 将这个不听话走失的行尸赶回了屋子里去,楚逸从怀里取出了一个油纸包,吃起了自己的晚饭。 这样风餐露宿的生活已经好久不曾体会过了,尤其是身后跟着这么一群可怕的东西。当年,在被凌弃重伤后,他曾经过了一段这样的生活。不想如今因为她,他又再度体会了一下。 看来她的小夫君确实也有几分本事,竟然能驯化灰雀作为传信使用,而训练出的探子若非因为身上有血气被行尸察觉,怕现在他都无法觉察到土地中竟然会藏有活人。只是,那两名探子隐藏的功夫不错,武功就差了些,正好就成了行尸们的开胃小菜。 就是不知道那个什么花挽月知道自己的下属是被活活咬死的,心中会是何种想法。想必会很害怕,毕竟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即便他是夜楼的楼主。他可是早已经打听清楚了,在建立了夜楼后,这个人就做了甩手掌柜,凡事都交给了手下人去处理。而且,对于此人他可是记忆犹新啊! 当年在花府他就曾经见过此人,那时还当是一名美艳的少女,不想却是一名少年。想他楚逸竟然也有看走眼的一天,实在是穿着一袭红裙的少年容貌太过美丽了。男人生成这幅模样,真是罪过。 想到此,楚逸不禁摸了摸自己的白玉面具,轻轻的取了下来。 此处没有外人,他才可以喘息一下。轻轻抚摸着那道几乎将他的头颅劈成两半的伤痕,他低低笑出声来。他这也算,整日打燕,结果被燕啄了眼。自己悉心培养起的工具,竟然会反噬自己。本以为她已经修炼到了无情的境地,不想竟然是对自己拥有如此深的恨意,才会以玉石俱焚的心情也要杀掉自己。 “呵呵。”这样的女人给了花挽月也可惜了,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楚逸啊!将一只爪子锋利的野兽驯养成安静的小猫,这种感觉真是极好的。他已经迫不急的想出现在她面前,看到她一脸惊讶和害怕的表情了。 小七儿,可不要让为师等待太久啊!要是太久的话,为师不耐烦了,可是会亲自上门哦! 呵呵呵呵…… 第一百六十六章 隐藏 清晨醒来时天气有些凉爽。过午后,阳光的热量才降临人间,带来了一丝丝暖意。 高远的天空,湛蓝的天宇,才让人真正意识到秋天是真的已经来到了。 秋日里的转换总是很快的,前几日阳光还热情的很,而一场秋雨后,天气便愈发的冷了起来。今晨时,凌弃驻足从窗外看去,树叶已经片片枯黄了。 唯一觉得幸运的是,江南的天并不若北地的寒冷。即便是到了冬日里,也能看到几丝绿意。只是,相对于如此,她还是更喜欢四季分明的北地。 春可赏景,夏可观雨,秋可赏叶,冬可观雪。 而在江南,一年里也只有春夏两个分明的季节。秋日虽是一个收成的日子,可是大多数的树木还都是满目翠色,真让人无法分辨到底何时冬日才会来临。若非是最近有些阴冷天气,以及院子里的杨树开始落叶,还真是觉察不到秋日里的萧瑟。 身后一双手臂揽在她纤细的腰肢上,男子温热的躯体已经覆了上来。“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每日被安排着午睡,凌弃早已经习惯了。只是大约是今早起的晚了些,中午反而是睡不着了。 “睡不着。”她直言道。 男子的睡意还有些朦胧,但听到她的话忙清醒过来。手指摸了摸她的额头,一脸冰凉,这才稍稍的松了口气。虽说她是习武之人,身体不若普通女人柔弱,可是每次看到她纤细的身体,他就忍不住去担心。 “真想赶快把事情都解决了,找个只有咱们两个人的地方才好。”花挽月咕哝了一句,舌尖轻轻舔着女子柔嫩的颈侧。 凌弃有些怕痒的皱眉,心中暗暗想到:即便是在夜楼中,又同只有咱们两个有什么区别。两人每日都不离开这座夜楼,怕是同单独两人生活没有什么区别。 感觉到男子的舌尖有蜿蜒向下的趋势,凌弃连忙伸手将搭在自己颈子上的大头一把推开。“还没有到春天!” 花挽月有些不舍的流连在她柔嫩的颈子上,舔了舔唇,回味了一下,才说道:“我只对你发情。” 刚刚走到门口的夜月下意识的打算转头离去,他刚刚真的什么都没有听到。他才没有听到自家主上那种毫无廉耻的话,他才没有看到自家主上调戏主母呢! “夜月,既然到了,就进来吧!”凌弃怎么能感觉不到夜月的脚步,况且尤其是他那被压在喉咙里的抽气声。 夜月忐忑的走了进来,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眼花挽月的方向,见他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这才松了口气。“属下得到消息,说是寻到了楚逸的下落。” “当真?!”凌弃赶忙走上前来,从夜月手中抽走那张字条。自从那两个探子没有回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得到过楚逸的消息。这个男人很是危险,凌弃真的很怕他隐藏在什么地方,忽然对他们展开攻势。对待楚逸必须要早做打算才是,这个男人真的是太狡猾了,而且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真是让人琢磨不透。 “柳枝村?” “是。这个地方就在临安城外不远的地方。”提到这里,夜月便忍不住扼腕。人都已经走到你的家门口了,他们竟然还一无所知。 “楚逸的手中还有一批行尸,怕是在他的调教下,已经十分可怕了。若是对上的话,还真是有些危险。”虽说夜楼有不少的门人,凌弃也不愿意他们白白去牺牲。若是对上人也就罢了,可偏偏是一群打不死的行尸。 “属下已经请能人异士找寻可以克制行尸的方法,请主母不要担心。只是如今派出去的探子已经被楚逸杀害,无人监视他的动向,若是他突然进入临安城的话……”行尸甚是危险,即便是武林人士面对着他们怕也会胆颤心惊,更遑论这里的平民百姓了。夜月有些担忧,生怕楚逸待着那群行尸闯进门来。 “赶在他之前便出城去,务必要将他阻拦在临安城外。”临安城内处处都是人潮,若真的打起来了,怕是会伤亡惨重。凌弃过去虽然是做人命买卖的,可是她所杀之人,都有他们死去的理由。而这些普通的百姓,他们又是何其的无辜。“还有古一程那里,也要尽快的解决,以防他二人联手!” “可是,据说古一程和楚逸之间不是已经敌对了吗?”夜月一脸不解的问道。 凌弃冷笑一声,道:“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永远的敌人。”两个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楚逸的目标自然是自己,而古一程的目标则是花挽月。若是两个人打算一起对付他们的话,怕也不是没有联合起来的可能。 “主母请放心,属下会安排他们尽快动手。”古一程,杀了便是了,本没有这么麻烦的。可他偏偏是刀剑世家的家主,乃是名门正派。而夜楼本就亦正亦邪,若是当真将他杀掉,难免江湖中不会有些好事者出来声讨夜楼。虽然夜楼无惧威胁,可也不想平白的沾惹上麻烦。故而,才选择了一个较为麻烦的方式,也算是了为了花家的两位老人家报仇了。“主母,若是无事的话,属下便先告退了。”夜楼中的几位楼主,除了自己同陆江常驻夜楼外,其他的几位堂主都在全国的各个地方。因此,有些杂事还是需要两人来亲自处理的。夜月打算下去便拟定计划,也通知古家的人准备动手。 “好了,无事了。你先下去吧,若是有事,我会差人唤你过来。” 夜月躬身告退后,花挽月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啧啧,不想我练功那几日,小弃就已经收服我的得力下属了。”方才这两人谈的火热,可是把他都丢在一边了。 凌弃挑了挑眉梢,淡笑着问道:“你这可是在吃醋?若是你不舍的话,我这便将夜月叫回来,让你们两个好好交流一下感情可好?” 花挽月脸色一黑,一脸不屑的说:“谁要和他交流感情啊!”他明明嫉妒的是夜月好吗?和自己的妻子聊得火热,当他不存在吗? 自然知道他是吃谁的醋,可凌弃就是不点明,让他自己一个人纠结着去吧!小时候她跟在他身边受了不少苦,如今也该是报复回来了。 “我最近的腰有些酸,你这楼子里可有人擅于按摩的,找个过来。” 花挽月一听,这可了得。他怎么允许其他人去触碰自己妻子纤细的腰肢,连忙大声说道:“不用别人,我来就好。” 凌弃可不知花挽月何时还学会按摩了,看向他的目光不禁充满了怀疑。 花挽月哪里会按摩啊,也不过是随意一说,但被凌弃这样一看,还是免不得要争强好胜一番的。“我当然会了,你快去榻上躺好,我净一净手便过来。” 凌弃一脸怀疑的躺了下去,还不忘在自己眼前摆了一本秘戏图册。反正花挽月是管不了她,闲来也无聊,不如拿这个打发时间吧! 花挽月一脸忐忑的走过来,然而只看了一眼,脸色便黑了个彻底。哪里有女儿家喜欢看这种东西的,都说女儿家脸皮薄,在妻子的脸上他可是从来没有看出来。不仅语出惊人,在床榻上更是放纵的很。他真的很怀疑,眼前这个人真的是他以前曾经认识的那个清冷的凌弃,总不会是叫人给掉包了吧? “还愣着做什么,你要是不会的话,就找其他人来。” “来来来,我就来。”挽起了袖子,花挽月深吸了一口气,双手覆上了熟悉的细腰。虽说按摩的手法他不懂,但掌心早蕴含了几层内力,小心的揉捏,总该没错吧! “重一点。”翻阅着图册的凌弃还有心思来指挥。 “知道了。”这样纤细的腰肢每夜是怎么承受自己的,只要一想到将来这样的地方就要孕育自己的孩儿,花挽月便忍不住有些担心。可更加无奈的是,每日见凌弃吃的不少,却不见她的身上长半点儿肉。给她炖的补品,她喝了几次后,就嫌油腻,再也不肯触碰了。 对此,花挽月可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只能小心的哄着她,勉强才能让她每日喝下半碗来。 “小弃,你打算对楚逸如何?” “他嘛……”说起来,凌弃对楚逸是恨着的。要不是他让她服药,她又怎么会忘记过往。若不是他逼着自己杀人,她又怎么会养成了现在的性子。但有些地方,她也是感激他的。若不是他将自己从火中救起,怕现在她早已经死去,更不会同月儿重逢。因此,在面对着楚逸时,她的心里还是很矛盾的。当初她那几剑刺向他是为了报仇,而他没有死,凌弃心中的怨恨也去了几分。只是现在此人还不放过自己,凌弃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或许,会杀掉他吧!”凌弃有些不确定的说。 “不如,让我来解决吧。”花挽月虽不知道楚逸的武功高到何种地步,但他既然是凌弃的师父,那么武功显然是不会简单。花挽月不想自己的妻子因为这个男人而担惊受怕,不如就好好拼上一次吧! “到时候再说吧。”凌弃眯了眯眼睛,懒懒的说。 第一百六十七章 古一程之死 书房里燃上淡淡的苏合香。 空气里满是安宁的香气,深深嗅上一下,便觉得整个人昏昏欲睡起来。这苏合香,不愧是为一个放松身体的香料。 古一程以前不觉芳香有何好处,但自从认识了茉莉后,他才晓得了熏香的妙用。 房中有一小榻,古一程偶尔会在这上面休息,而今日,昏昏欲睡间,又是在这张小榻上,酸枣木的芳香,只有在离得极近的时候才可以嗅到丝丝缕缕。那是一种特殊的木料芬芳,在这样的芳香氛围中,古一程渐渐的进入了梦乡中。 去年的今日,他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古家少爷,然而现如今他已经成为了古家的家主。即便是在睡梦中,也会笑着醒来呢! 送热茶进来的茉莉被拦在了门外,守门的护卫说:“少爷已经睡下了,茉莉姑娘稍后再过来吧。” 茉莉脸上不见怒色,一脸的笑意盈盈。“既然如此,茉莉就先回去了。”说罢,便提起裙摆,小心的走下石阶。 护卫见少女窈窕的身姿渐渐远去,不由得吞了吞口水。这等女子当真是个尤物,明明生着一张清纯的脸蛋儿,却偏偏骨子里透着一股子柔媚劲儿。他可是不止一次在这书房外听到过,这两人颠鸾倒凤的声音。那细细的呻吟,真是让人骨子里都酥了。 听说这个女人以前可是老爷的女人,不知为何现在到了少爷这里。就是不知道他日少爷若是厌弃了这个女人,他们有没有机会尝尝味道。但护卫也清楚,自己只是想一想罢了。即便是主人不要的女人,也是不会送给他们这些人的。 茉莉端着茶盘一路走来,路上遇到了正朝书房过来的古文,不禁微勾嘴角,道了声:“文管家好。” 古文脸色一红,显然是十分的不习惯别人这样称呼他的。自从古一程坐上家主的位置后,他便从古一程身边的小厮一跃成为了古家的大管家。起先人们还有些不服气,见他年纪小,便以为是个好欺负的。直到后来,才发觉这个个子小小的少年,竟然手段如此了得。渐渐的,人们心中便没有一开始的怨怼,转而对他开始恭敬了起来。 “呀,是茉莉姑娘啊,怎么不去看少爷吗?” 茉莉轻轻一笑,说道:“少爷现在在书房休息,茉莉就不去打扰了。” “原来如此。”古文也朝她点头笑笑,说:“本来是有事找少爷商量,不过既然少爷休息了,那古文也一会儿再过来吧!” “茉莉这里有一盏香茶,不知道文总管可否赏光。”这茶本来是给古一程准备的,如今便也借花献佛了。 “这……”古文有些犹豫,再怎么说茉莉也是他家少爷的女人。若是让人看到他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难免会招惹什么是非。 “文总管无需顾及,就在这小亭里便可。”茉莉知道他所想是什么,便指了指路边的一座石亭。此处距离书房不远,来往的下人都可以看到,四面通透,任何人都在别人的视线中。 “如此……茉莉姑娘,你先请。” 茉莉一笑,施施然朝石亭走去。 这里虽是鲜少有人来往,但却打扰的极为干净,连石凳上也是一尘不染的。茉莉坐下后,便给古文倒了一杯清茶,又将茶盘上的点心摆在了他面前,笑眯眯的说:“文总管尝尝看,这茶同这点心可是极配的。” 古文尝了尝,又饮了一口香茶,不由赞道:“果真不错。这点心不知道是哪家的师傅做的,竟然如此好吃,甜而不腻,令人上瘾啊!” “呵呵,文总管谬赞了。”茉莉捂嘴轻笑。 “这么说来,这点心莫非是……” “茉莉不才,倒是学会了几个制点心的方子,本来是打算让少爷尝尝看。既然少爷休息着,便只能劳烦文总管您了。” 古文也笑,“没想到,古文竟然如此的幸运。”不禁又吃了一块点心,饮了一口茶水。 古一程本就睡的不太踏实,稍稍眯了一会儿便醒来了。他出门时,问道:“可曾有人来过书房?” 护卫答:“茉莉姑娘方才来过,但属下说少爷再休息,请她一会儿再过来。” 想到茉莉,古一程眯了眯眼睛,眼中的神态有些复杂。他也抓不准自己对茉莉的感情,一开始本是因为父亲的缘故才勾引了她,后来发现她的身子对自己吸引力是极大的,渐渐的便有些放不开了。只是,这样一个卑贱的女子,又曾经是父亲的女人,便是拿来做妾,难免会遭人诟病的。 或许,他应该找个机会将她送出府去,免得图惹一些麻烦。古一程这样一想,还有些舍不得。索性便抬步朝茉莉的居所走去,待见到人以后再说。 出了小院,在路边的一座石亭中,倒是看到了两个眼熟的身影。古一程眯起眼睛,缓缓走了过去。“你二人倒是好雅兴。” 见到来人,在座的两人连忙起身。 “少爷您来看看,茉莉姑娘为您准备了香茶点心,不想被奴才给享用了。不过,还剩下一些,少爷倒是可以尝尝看,这点心的味道可是极好的。” 见古文竟然同古一程这样说话,茉莉不禁有些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对此,古一程倒是没有什么异样,古文自小便跟在他身边,是个极为忠诚的。只有是有的的东西,第一个肯定要送来给自己。现在,他所说的话,再旁人听来未免有些僭越了,却也是对自己的关心。 “既然古文都这样说了,我便来尝尝看。”古一程上前自那只莲花型的碟子里取了一只金黄色的点心送入口中,酥香可口,甜而不腻。“果真好吃。这点心,可是茉莉做的?”早就便听茉莉说过,她会做几道可口的点心,故而古一程才猜测道。 “少爷果然厉害。”古文赞了一声,憨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奴才吃到这么好吃的点心,还以为是茉莉姑娘从外面买来的呢!” 古一程含笑着点头,对两人说:“都别站着了,快坐下吧。” 两人诚惶诚恐的坐下后,古文便说道:“少爷,最近有一批订单,说是要一些精致的刀剑。奴才不知道如何定夺,特来请示少爷。” “这些刀剑所做何用?” “奴才不知。但看对方应该是个大户人家,这些刀剑或许是用来充门面的。”家里的护卫使用的刀剑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不是。像这些有钱人,除了卖弄自己的宝马香车,华衣美服,便只有身边的随从们了。 “如此,便应下吧。我刀剑世家,本就做是铸刀剑的生意罢了。古文,你随我来书房。” 茉莉连忙起身恭送两人,待两人的背影都已经看不到了,才收拾起了桌面上的杯碟送到了厨房去清洗。 书房内,古一程又同古文交代了一些商场上的事,便叫他下去了。他有心将古文培养成自己的左膀右臂,处理起一些事情来也方便的多。不然古家这么大的家业,怕他早就要累坏了。 将至中午时,古一程吃过饭,小睡了片刻后,便出门去了。 在附近的城镇,古家还有几间贩卖刀剑的铺子。他许久未曾去看,今日正好就走上一遭。 兵器铺子里的人不算少,都是奔着古家的声名而来的。尤其是年轻男女居多,想来都是些行走江湖的年轻侠客们。 古一程进门时,无意间同一名少女磕碰了一下,同少女表达了歉意后,他便走进了内堂。 少女静静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脸颊上满是晕红。而在少女身边的少年,看到她如此表情,眼中的妒恨一闪而过。 巡视了几间铺子,看过账册后时间已经不早了。古一程通知家人无需准备饭菜,便找了一间酒楼。 “咦?是你。”正登上二楼,便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古一程抬头去看,见转角处站着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正一脸惊喜的盯着自己。古一程对这少女还有些印象,正是在自家铺子前同自己撞在一起的那名少女。 道了声:“好巧。”便不再多言,打算寻自己的包厢去。那少女眼中的失望一闪而过,泫然若泣的盯着他的背影。 然而,横生出一柄长剑去阻挡了他的去路。 少年一脸怒气的盯着他,“我师妹同你说话,你怎么不理她!” 古一程挑眉,笑道:“我同你又不相熟,还要如何。” “你……”少年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不过是简单的一句话而已,便忍不住怒气勃发的冲了过来。 这等架势古一程还看不在眼里,一脸轻蔑的就打算躲避过去。然而,他忽然觉得胸口一痛,脚步稍滞了下,便听到“噗嗤!”一声,一柄长剑当胸穿过。 第一百六十八章 可怜哟 江湖日报,致力于报道江湖中大小事。 当然,江湖日报在有些时候未免八卦了一些。就在昨日,江湖日报却报道了一条令人大吃一惊的消息。刀剑世家年轻的家主,竟然因为同人酒楼里争风吃醋,被人一剑捅死了。要说对方是个绝世高手也就罢了,偏偏是个初出茅庐的少年。结果要一番风韵事,也被人当成了笑话。 就连古家的人,也没有那个脸面去找凶手报仇。这种以强凌弱的事,他们还做不出来。即便是真的有心,怕也会被江湖众人谴责的。 事后据那少年回忆说,他不过是下意识的挥剑,哪里想到这古一程竟然好不躲闪,就一剑本人刺死了。人们对于江湖中失去了这样一个大有前途的青年而惋惜,只是时间久了,也就没有人再去记得这件事了。只是,对于古家人来说,死于争风吃醋这件事,委实抬不起来头来。 消息一传来,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而古家旁系的人早就有异心了,正好趁此机会一举夺了古家的大权,将古一程的亲信也一并赶出了门去。 古一程的得力下属古文那日抱着门口的石狮子,痛哭流涕,死活都不愿意离去。后来还是被暴打了一顿,给丢出门去的。 而至此,古家的掌权人便重新洗牌了。 当然,这些也不是人们该关心的事情,他们在乎的只是换了掌权人后,古家的刀剑是否还同以前一样锋利结实。 “哈哈哈,这古一程也太倒霉了!”小楼中,蓦然有人爆笑出声。 凌弃如何也没有想到,这古一程竟然会如此的倒霉。她命令古家的内应悄悄给古一程下毒,那毒药诡异的很,是从洛归雁那里求来的。毒药共分为几个部分,若是单看去,每一种都是无毒的,甚至是无害的。但若是将这种东西都吃下去后,便会毒发。而且,在毒药发作前,还有一段缓冲的时间,绝对不会被人怀疑。 毒发后,会觉得心脏钝痛。即便是有再厉害的大夫和仵作,也只会认为此人是死于突发心疾罢了。没曾想,这古一程委实可怜的很,毒发时竟然遇到了找茬的,就这样挂掉了。而且,说实话他被人刺的那一剑,也确实有些无辜。他又没招惹那姑娘,只是那姑娘独自相思。却不想,此举却引得姑娘的爱慕者恼火,结果古一程就倒霉了。 “有那么好笑吗?”花挽月也看过了江湖日报,却不觉得哪里好笑。 凌弃摸了摸眼角笑出的眼泪说道:“难道不好笑吗?这古一程如此的倒霉,本来他只要等毒发慢慢死去了就好,却不想他竟然招惹了这种是非,结果死去的时候也要背上一个恶名。啧啧,死于情杀,可怜哟……” 花挽月冷哼一声:“他这是死有余辜。”害死他父母的凶手如今已经被除掉了,花挽月的心里总算是放松了一下。“我已经命人将他的头颅割下送往了京城,到时候就让人在爹娘的坟前把他烧掉。” 但愿花家的两位老人在九泉之下收到这份礼物后,不会在梦里找你报仇啊!凌弃暗暗笑笑,又将话题扯了回来。“既然古一程已经解决了,接下来便剩下楚逸了。我打算不日便离开临安城,亲自上门去找他。” “不可!”花挽月连忙阻止道。 “为什么不可?” “楚逸如此的危险,你怎么能贸然前往?!”花挽月一脸不赞同的摇头。 “那你说来要如何做?难道,要等到他悄悄潜入临安城中,你再作打算吗?你安心好了,我不会同他硬拼的。”她其一不是君子,二来也不是正义之辈。自然不会同楚逸明着来,悄悄下个绊子还是不错的。“你不会以为我只同洛归雁要了一种毒药吧?”难得开一次口,自然要一次够本了。“放心好了,毒药还是很丰富的。” 花挽月莫名的打了个寒颤,心道:何时小弃竟然也会有这样的心思了。 事实上,凌弃一直都有着自己的小心思。只是平素里给外人的感觉一副冷漠,到让人以为她不会使些奸诈的手段了。而今日后,也让花挽月对她改观。原来自己的妻子,也会有这么奸诈的小心思啊。不过,无论如何,他的妻子都是最可爱的! 啧啧,人说妻控到妻奴只需要一个步骤而已。而花挽月显然正从妻奴的方向,奋勇直追,并且努力着。 “小弃,咱们已经好久没有……”对自己的妻子要求这种事,花挽月还是有些脸红的。可是,他只有凌弃一人,身子好久不发泄,总是憋着也怪难受的。 “你不是还有手吗?”凌弃可是听说男人自己也是能给自己解决的,没道理必须要女人吧!况且,她对于情事一向很淡,可有可无。 就是因为她一副淡泊的样子,才令花挽月无从下手。自己明明是新婚,可是自己的妻子却对亲密之事不大热衷,这显然就是要逼着自己过和尚的日子啊! 于是,欲求不满的男人愤怒了! 他很强硬的冲上前去,欲将逼迫自己的妻子就范。 然而,凌弃眼皮都没有抬,挥挥袖子,便将一个大男人给飞到了卧室里去。“你自己解决。” 躺在一堆木屑里的花挽月委屈的揪着自己的衣襟,咬牙切齿的爬了起来。至于这天夜里,凌弃躺在被子里,简直将把自己的耳朵给除掉。 可恶! “唔……嗯……”男人低哑的呻吟就在耳边,睁开眼睛,还能看到他一脸享受,微红着脸进行着手部运动。 凌弃忍无可忍,终于一脚将人踹下榻去。“到外面去解决啊!” 男人在刺激下,喷涌出来,白浊瀑布一般,有几滴飞溅到了女子的脸上。一脸饕足的男人就这样大刺刺裸着身体躺在地板上,刚刚发泄过的物什软趴趴的搭在胯间,凤眸比往日里更加水润了。 妖精! 凌弃暗骂一声,恨恨的抹了把脸,抓起被子,将自己整个人都埋了进去,逼着自己进入梦乡。 看到她如此模样,花挽月终于笑了出来。他忽然发现了,对付自己的妻子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脸皮厚一点儿,无耻一点儿总是能成功的。虽然,这个过程和代价都有些太大了。 揉着自己的臀部,他慢吞吞的从地板上爬起。真是的,用这么大力气做什么,真的很痛啊! 小心翼翼的抓了抓被子,见女子并没有反应,他才钻进被子里,手臂放肆的揽在了女子的腰肢上,手指更是放肆的钻进了她单薄的寝衣中。 “都说了,出去解决!” “砰!” 再度被踹下地的花挽月四处寻找着自己的衣服,最终委屈的在房间里的软榻上窝了一晚上。 第二天清晨,当凌弃从睡梦中醒来,下意识向身边去看时,不由吸了一口凉气。怎么一晚上没见,他就成了这幅模样了。 半夜里悄悄摸过来的花挽月眼底青黑,脸色惨白,嘴唇发白,更别提脸颊上的一道血痕了。 难道说,欲求不满竟然如此伤身? “娘子……”委屈的男人张开手臂,抱住自家妻子冰凉的身子,蹭啊蹭。“你都不理人家。” 这,这又是走的哪个戏路啊?自从两人成亲后,凌弃还是第一次听到他唤自己为娘子。倒是新鲜的很,也不讨厌。“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娘子都忘记了吗?”花挽月蹭了蹭,委屈极了。“昨夜娘子将为夫踹下床了,而且……两次。为夫好难过,好伤心,于是就成了这幅模样了。还有,为夫的小月儿也受了伤,憋的都吐泡泡了。” 小月儿?凌弃顺着他的指向去看,脸色陡然红了个彻底。这个男人竟然不穿衣服,而且那物什就大刺刺的露在外面,此刻更是一柱擎天,微吐晨露。 “娘子,为夫好可怜哟……”男人继续发狠的装委屈。“小月儿好疼,要是憋坏了可怎么办?娘子,你要不要可怜可怜她。”抓着她的小手轻轻放在小月儿上。 触手的滚烫让凌弃手指一抖,手势便重了些。随即,耳畔便想起了一声克制的呻吟。“娘子,好,好舒服……” 这个声音,真是令人脸红啊! 花挽月见计谋得逞,便小心的扶着她的手指上下动作起来。“就是这样……唔……真的好舒服……” 男子纷乱的呼吸让凌弃脑海中一片空白,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直到那一股白色瀑布从手指间喷出,男子倒在衾被间重重的喘息时,她才忽然反应过来,她似乎,好像是被他给忽悠了。 不过…… 看着男子一脸舒服的表情,凌弃微勾嘴角。罢了,就绕过他这一次好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柳枝村 因为饥荒的缘故,昔日繁华的村庄,如今空无一人。 无人居住的房屋破败不堪,杂草遍布,即便是在白日,也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齐人高的荒草因为无人整理,常年下来,早已经遍布整个村落。人站在荒草中,便不见了身影,偶尔有微风吹过,也好似草丛中有活物一般。 当凌弃等人来到此处,便看到了这样一副破败的景象。凌弃皱了皱眉,有些不敢相信楚逸竟然会选择这样的一个地方躲藏。若非是五里村的吸血事件,那描述的妖物同行尸是一个模样,他们根本无从头绪去找寻楚逸的藏身之地。 即便是隐约猜到了柳枝村将是怎么一副破败的景象,但真正看到后,她还是有些惊讶。毕竟以她的了解,楚逸本人是一个十分懂得享受的,而且也喜洁,这样的地方他应该是不会喜欢的。但现在,这个人竟会躲藏在这里,多少令她有些讶异了。 “怎么了?”见她不说话,花挽月在一旁有些担忧的问道。 “无事,咱们下去吧。”说罢,凌弃便掀开了车帘,走下了马车。 在她下车后,花挽月也紧随其后。一袭艳色的红袍在荒芜的草丛间,甚是醒目。 即便是多年未见,但只一眼,楚逸便认出来这名穿着红袍的男子就是当年那个逃婚的少女。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竟也多了几分男人味,他还以为自己的小七儿眼光独到,竟然喜欢软趴趴娘娘腔一样的男人呢! 躲藏在暗处中,楚逸并不打算出去,他还想看一会儿。因为,好戏还未开场呢! “什么东西,好臭。”紧随两人身后的夜月捂住鼻子,皱眉说道。 这个味道凌弃并不陌生,相反而是有些熟悉,即便过去了这么久,她仍然无法忘记的味道。“是死尸的味道,而且已经腐烂很久了。” 死尸…… 夜月不禁后退一步,生怕碰到什么不该碰到的东西。江湖中人哪个没见过尸体,没见过血的,可是这腐烂掉的尸体就不同了。不仅会流出恶心的脓水,而且还有会苍蝇蛆虫,面目更是令人作呕。 见他如此,凌弃倒是好心的告诉他:“并不是人类的尸体。”腐烂的味道有很多种,腐烂的人类尸体和动物尸体的味道也是有很大的不同。况且,依照他们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难老泉能将死尸变作行尸,便是这泉水中存在着某种古怪的东西。而因为这泉水,尸体自然是不会腐烂的。但是,对于这个泉水的功效到底能维持多久,目前他们还不大清楚。 不过,倒是有一个一对他们有利的讯息。那便是,凡事妖魔之物,定是害怕阳火的。故而,在白日里行尸的行动速度也会被限制,大约便是因为这种原因。马车里已经准备了足够的火油,便是他们身上也携带了火折子和雷火弹。 说起来夜月怕的可并非是尸体,而是在尸体里转来转去的蛆虫罢了,因此听到凌弃的话,他并没有放下心来,反而时时刻刻的注意着,生怕脚底下踩到什么东西。这里的荒草这么茂密,没准儿里面就藏着什么呢! “夜月,命人将这里的荒草点燃。”虽是秋日,但草叶还是十分的青翠的。只是隔年交替,旧日的枯草无人理会,青草便在枯草中渐渐的成长了起来。这么多的荒草,本就无法辨识,万一楚逸藏在某处,他们又无法觉察的话。故而,凌弃命众人准备点火。 夜月听到凌弃的声音,连忙吩咐众人点燃周围的荒草。怕有湿气难以点燃,还刻意在草堆中加了一点点的火油,有人手持火把,一会儿便看到眼前一片的火海。 点火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若是弄不好,便会引火烧身。好在在场的众人都不愚蠢之人,很有规划的点燃一丛丛荒草,而不是让它们漫无目的的燃烧。 火焰威猛,让周围的空气陡然闷热起来。 火光中,一切都朦朦胧胧的。燃烧发出的味道伴随着一股古怪的臭气涌入众人的鼻腔中,令人不得不捂住口鼻,阻挡着这些臭味。 这些臭味的来源也很好辨识,怕是掩藏在草丛里的腐烂尸体在火烧之下,所挥发出来的味道。凌弃后退了一步,悄悄的离这些臭气远一些,同时目光也在四周搜索着任何可能藏人的地方。 放火不仅是为了方便他们行路,更是为了逼出藏在暗处的楚逸。在这样大的火势下,几乎是无法躲人的。但若是他不在此处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凌弃相信楚逸一定躲藏在某个黑暗的地方,一直注视着他们的到来。因为,她的心跳有些不稳,似乎是因为恐惧,或者也是因为兴奋。 花挽月紧紧护在凌弃身边,随时警惕着周围的动静。 这次为了对付楚逸,夜月从夜楼中精挑细选了足足五十人,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各有本事。 忽然,有人喊道:“有人!” 众人的视线一下子便被吸引到了那边,然而当看到那个所谓的人的时候,刚刚吃过早饭的人,不少都呕吐了出来。 那是一具已经开始腐败的人体,蛆虫沿着皮肉里转来转去,不时的带起一片腥臭的味道。眼睛出已经被蛆虫给啃噬干净了,白白胖胖的蛆虫不时沿着他空了的眼眶和鼻孔里穿行。即便是相隔的很远,也仿佛能够听到蛆虫咀嚼皮肉的声音。 饶是凌弃见到这一幕,也不由得皱了皱眉,屏住呼吸。 而且那人体分明还是活着的,或许也不能被称为是活着,只是像活着一样。他的脚步缓慢,身体上不时有蛆虫滚落,恶心至极。粘哒哒的血迹顺着他身上的伤口留下,空虚的眼眶却仿佛盯着众人的方向。 即便是已经在脑海中想象过了,但真的面对着一具行尸,众人还是有些畏惧的。已经腐败成这样模样的尸体竟然能行走,怕是没有靠近,众人便被他身上的臭味给熏跑了。 按理说难老泉是可以阻止尸体腐败的,那么现在这具行尸的腐坏,是否代表难老泉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而这具行尸体内的难老泉,正在逐渐失去自己的作用。花挽月不知道古一程是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些行尸的,但粗略算算,也不过几个月而已。想来,一具行尸的寿命应该便是几个月了。 只是,有一件事却是他不曾猜到的。那便是行尸为何要吸血?行尸天生便第鲜血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渴望,好像那就是他们的食物一样。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的,只要是新鲜的,滚烫的鲜血就是他们所要追求的。而且,楚逸自从发现饮过鲜血的行尸不仅不会腐烂,而且灵敏度会提高后,便不在阻止他们饮血。只是吸食人血,在五里村却还是第一次。而这其中,也有楚逸的几分算计。 眼看着那行尸越走越近,谁都不愿意去靠近。 而且凌弃也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具行尸的行动极其缓慢,同他们查到的资料并不相符。况且,这里只有这一具行尸,其他的又在哪里。 “我觉得,这具行尸好像是被舍弃的。”花挽月凑在她耳边低声说道。 凌弃心中也有这种感觉,或许这具行尸只是出来探路的,再或者是为了引起他们的慌乱。但无论如何,他既然走过来了,他们搜集到的那些法子便正好派上用场。 “夜月,让人用火攻试试看。” 夜月点了点头,命人扔了一只点燃的火油瓶过去。火油和火焰洒在行尸身上,霎时就是一片精彩。可是令人惊讶的是,即便浑身都被火焰包裹了,行尸除了动作慢了下来意外,其他的并无改变。当然,还有那让人不能忽视掉的作呕臭气。 看来火攻是行不通了。凌弃又说:“雷火弹。” “轰!”雷火弹掷出,大地都为之震动。 当烟雾散去后,地面上残留的只有一地的残肢碎片,而且不再动弹了。 看来这一次,是真的死了。只是凌弃也不曾想过这行尸竟然如此的难对付,也幸亏他们提前有所准备。若是此刻手中没有雷火弹的话,怕是在劫难逃了。 暗处,楚逸看到不远处的情景,眼中闪过一丝赞叹。没想到他们竟然想到这么好办法,只是这雷火弹可并非对所有的行尸都有用啊!小七儿,若是让你发现这行尸们并不畏惧雷火弹的话,你的表情该是怎样的精彩呢! 可凌弃并不能听到他的心声,仍旧和众人小心翼翼的穿梭在被烈火燃烧后的焦土中。前方还是一片火焰,滚滚浓烟中,谁也不知道前方会出现什么。众人的心中有畏惧,但更多的则是坚定的信念。 第一百七十章 相争 风过,火势越来越猛烈了。 而且,凌弃也确定楚逸就在柳枝村的哪个角落中躲藏着。现在他们在明处,而楚逸在暗处,这样无形中便增添了几分危险。 这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令凌弃有些苦恼,本就冰冷的表情愈发的冷漠了起来,近在咫尺的花挽月似乎都能看到她身上涌动的冷气。他想要安慰,却又无从下手,只要一想到她是因为别的男人而露出这种表情,花挽月的心里就满是嫉妒。上涌的酸意快将他整个人淹没了,如他所想的一样,凌弃和楚逸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他的心安定一定。花挽月长叹了一声,或许他能忍心将她锁在自己的身边就好了。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想东想西,真的好吗? “听,好像有什么声音?”忽然有人小声说道。 习武之人的耳力本就惊人,即便是细微的声音,也能听到。 “好像是笛声。”夜月确认了一下后,说道。 “是笛声。”凌弃依稀记得曾经有听过楚逸吹笛子,若是没有猜错的话,这笛声的来源同楚逸肯定也脱不了干系。 “这笛声有一些……特别。”与其说是特别,倒不如说是诡异。夜月小心的朝四周看了看,在这种地方,虽然是白天这种像鬼怪呜咽的声音也太过可怕了些。 花挽月跟在两人身后,扁起嘴巴,一脸不开心的模样。凭什么他们两个聊得这么开心,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啊。小心从哪里跳出来一只行尸,叫吼吼的朝你们发飙哦! 此刻花挽月的心理已经彻底的退化成了小孩子,一点事情都要斤斤计较,谁让最近凌弃为了楚逸这件事,对花挽月爱理不理的。就算他每天在她身边绕来绕去,想要引起她的注意,结果对方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会给他。就连今天前往柳枝村这件事,若不是他看着几个人的表情不对,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有这个打算。结果,就硬跟着过来了。 啧啧,一个个的对他就毫无畏惧吗?楚逸暗忖,一边继续吹奏着笛子指挥着行尸们行动。脱离了那个世界太久了,他已经忘记那里是什么模样了。从未想过,小说中的武侠世界竟然真的存在,而且连行尸这种完全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东西都已经出现了。不过啊,就是这样才有趣啊!过去的那个世界真的是太无趣了,这里才有趣啊!肆无忌惮的杀人,武林高手们更是享受着和普通人不同的人生啊! 悠悠的笛声却演奏着一曲诡谲的韵调,随着笛声的响起,草丛忽然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有动静! 所有人都发现了。 而在草丛四周,火势正渐渐朝那里蔓延着。 火光中,一行摇摇晃晃的人从草丛中走了出来。他们的身上因为火烧而露出了几分焦黑的颜色,身上的衣料被火点燃,有的甚至连发丝都燃烧了起来。但即便如此,他们依旧坚韧不拔的从火中走出,朝着前方过来了。 空气中传来了一股股燃烧后的焦糊味道,夹杂着肉类炙烤后的特殊气味。然而此时,没有人会顾及这些异样。 当他们看着那群人从火堆中走出时,便已经目瞪口呆了。 若说前面那个衣衫褴褛,浑身腐败的行尸已经令人讶异,这群人便称得上是怪物了。若不是看到他们呆滞的表情,青白的瞳仁,怕无人会相信他们是一群早已经死去的尸体。 “这,这便是行尸吗?”若这真的是尸体的话,未免也太可怕了。即便是这些年在刑堂中见识过种种刑法各种尸体的夜月,此刻也不禁有些惊惧。 明明有着尸体该有的外貌,却如同活人一样。而且看他们的行动速度,分明是前面那个臭气熏天的尸体不能比的。 “真是丑陋的东西。”既然已经死去了,就早该入土为安才是,何苦还要危害人间呢!凌弃冷嗤一声,铮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软剑。 其他人也纷纷亮出了兵器,这种东西对付的话,凭借一双肉掌肯定是要吃亏的。若是尸体的话,那么身体上必定会含有尸毒,这样的话若是沾染到了身体上,可就麻烦了。 花挽月嫌恶的看着前面那一群尸体,再看看自己光洁的手掌,愈发的委屈了。明明知道是对付这种东西,竟然连不告诉他带上兵器。 “主上……属下这里有一柄大刀,您要不要……”一直默默跟在众人生活,却始终一言不发的陆江小心的走了过来,含笑的递上了手中的那柄……大刀。 说是大刀果然是大刀啊!怕是这种东西放在市集里耍起来的话,可是会引起不少人来围观的。 “不用了!”花挽月冷冷道,这种东西他怎么可能会用! 好,好吧。陆江在心中默默说道,随即小心的把长刀护在自己的身前。他习的是拳法,本来是用不上这种大刀的。可是对方不是人,是死翘翘的尸体啊,那种东西即使没有见过也不知道要多脏。让他干干净净的手掌去触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在知道了他们要对付的并非活人,而是尸体后,陆江立即命人去准备了这样一把长刀,以备不时之需。看看这刀柄,长长的,多么合适啊!而且,若是刀头掉了的话,还有一条棍子可以用啊。 这段小插曲并未引起凌弃和夜月的注意,他们两个人的全部心思都在前方那群如活人一般的行尸身上。 既然行尸已经出现,那么楚逸必定躲藏在某处操纵着这些行尸。凌弃心中所想,视线也在周围仔细的寻找起来。四周遍布只有破败的屋舍,齐人高的野草。此处很是隐秘,楚逸有藏在各处的可能性。 而唯一能找到他藏身所在,便是那诡异的笛声了。 宛若从九幽之地传来的笛声,似从地下传来一般,仿佛是呜咽声,不若更像是鬼怪们张牙舞爪准备啮咬这群凡人的血肉一样。 凌弃一直知道楚逸此人很是诡异神秘,却不想他竟然会寻出这种以笛声驭尸的办法。她不知他的过去,到底是什么的经历和家庭,才能造就出这样可怕的存在。纵然已经经过了这么多年,她已经变得强大起来,但面对着楚逸却还是觉得自己渺小而卑微。 思及七八年前的时候,她也不过是名单纯的少女。虽有一身不俗的武艺,可是连血都没有见过,然而在遇上了楚逸后,她的人生便发生了彻头彻尾的改变。鲜血的洗礼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而为了活下去,杀人就成了她唯一可以选择的方式。不想被人杀,就要杀死别人,这已经成为了在雪山上生活的唯一方式。 第一次杀人是在被迫的情形下,孩子们手中只有一把匕首,而大树下则绑着几个早已经被迷昏了的普通人。 不杀人,就没有晚饭吃。在这之前,他们已经被饿了整整五日。对食物的渴望,让这群还未长大的孩子们,早已经忘却了人的定义。即便那时的凌弃已经是一名十几岁的少女,可是刚刚失去了记忆的她,怕是同小孩子没有什么分别。而想她同样年轻的孩子,在这群人中也不算少数。 小孩子固然好调教,可楚逸却没有那个耐性。因此,才有了他们的存在。 鲜血第一次洒在脸上的感觉,凌弃并没有太多的记忆,只感觉到热热的,很暖。那一刻,有什么东西已经悄悄的发生了改变。而凌弃之所以对楚逸恨之入骨,不仅是因为他将自己变成了这样的一个杀人兵器,更是因为他逐渐剥离了她身体内的人性。让她变得冷酷,变得灭绝人性,甚至连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都能轻易的手刃。 她逐渐认识到,这并不是她,她并不想这样做。而若是不做的话,除了死,还有数不尽的惩罚。被鞭打早已经习以为常,连疼痛的感知对于凌弃来说都已经没有太大的作用了。每到刑罚结束后,楚逸都会送来药膏让她仔细涂抹。身体上的伤痕因为这药膏而很快的消失,可身体记忆的疼痛却没有办法改变。 对他来说,他们都是他最好的商品,是容不得一点损耗的。因为,他会教他们很多,而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尽量不要受伤也是首要的一项。 凌弃恨他,深深的恨着楚逸。虽然是他将自己救出,但也是他让自己成为了没有人性的只知杀戮的动物。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怕啊,不过一年而已,却让她觉得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一眼万年,大概便是如此的感受。每一天都是煎熬,无比期盼着这样的日子早一点结束。凌弃她很少做梦,然而楚逸就是她梦魇中最为可怕的存在。 杀了他!成了那段日子里凌弃心中唯一的追求。她不知道其他人是如何想的,竟觉得被这样对待很幸福。或者是这群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只想有个可以温饱的地方,但这样的生活却是凌弃万万不喜的。 终于,在山顶上只有他们两人后,她的心无比的坚定了起来。 如同那日一样,凌弃在心中暗暗发誓。既然她能将他杀死一次,那么就有第二次。而这一次,她不会像上次一样,势必要让他再也活不过来! 第一百七十一章 屠戮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 你永远猜不透他们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或者准备做些什么。 凌弃从来没有看懂过楚逸,她不懂他到底想要做些什么。以他的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混的风生水起,又为何偏偏要和他们过不去呢!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若是当初没有遇到他,死在大火中的只会是南灵儿,这个世界上便再也不会有凌弃的存在。这也是她心中一直介意的,一方面她恨着楚逸给她带来的改变,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承认,是这个男人给予了她第二次生命。 但现在,凌弃什么也不愿意去想。因为,眼下发生的情形已经不允许她胡思乱想了。 远处的笛声陡然发生了改变,而随着乐音的飘出,行尸们的动作竟然诡异的快了几分。本就是习武之人死后的身体,虽没有活着时候的威力,但因为无所畏惧才成为了人们难以对付的缘由。 人是会累的,可行尸却不会。因为他们早已经死去,只有着人类的本质,却退除了人类该有的一切。与其说他们是一群会走动的尸体,倒不如说是一种不容于世的怪物。 凌弃手中有一柄长剑,却并未她平日所用的软剑,乃是随意从夜楼的兵器库中挑选而来。软剑为她的随身兵器,可是面对着这等对手,她却不愿意委屈了自己的兵器。或许,选一柄耐用的长剑才是稳妥的办法。 随着行尸越走越近,四周的荒草燃烧发出了噼啪声,以及鞋底踏着草地发出的沙沙声。明明是白日,却给人一种暗夜下的阴森可怖之感。 所幸在场的都不是普通人,对于这等情景看在眼里,心中所有些畏惧,却也不会如普通人一样乱了阵脚。况且这次随同而来的人数虽算不上众多,却都是被夜月精心挑选过,不仅胆识过人,武功也是上乘,更主要的是口风紧的很。 行尸一事本就属鬼怪之谈,但眼前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生着。若是被有心人士给听了去,难免不会生出其他的事端。 便是因为这等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理由,夜月才慎重对待了这次人手的选择。 事前已经知会过个人,让他们注意自身便是,若是真的遇到抵抗不过的情况也莫要硬碰硬。毕竟他们肉体凡胎,哪里抵得上这群不知疼痛死亡为何物的行尸。 众人听从夜月的教导,便愈发的小心行事起来。只是此刻看到那一群如普通人一般的行尸,心中难免还是有些震惊的。 适才已经发觉,火虽是能阻拦行尸的脚步,却不能将他们完全消灭。从而也证明了一件事,那便是行尸并不畏火。 幸而现在是在白日里,若是到了夜晚,怕是这群行尸们更是要嚣张的紧。纵然不清楚这等妖物的弱点在哪里,但谁都清楚,妖物此等污秽之物是畏惧阳火,故而在正午时间尤为虚弱。 只是不知楚逸是否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但凌弃也是心有所想,便想出了这么个法子。而以阳火论处,不知人间的凡火可行,只是一试之下,不禁有些失望。凡火到底是人为,不如阳火厉害。 眼见着一群行尸近在咫尺,凌弃的心中已经百转千回。适才凭借良好的视力她有清楚的看到,有的尸体在胸口处分明有一伤口,怕是死因是因为心脏受创。从这方面也可以说明,心脏并非是行尸的弱点。人体最突出的一个弱点便是在胸口处,不仅因为极易寻找,而且是一个适合下手的地方。故而,在她曾是杀手的时候,总喜欢从他人背后进攻,不仅省力,而且绝对不会留有活口。 除却心脏一处,那么便只剩下头颅了。不知道这缺少了头颅的尸体,是否还能继续行走那? 心念一起,凌弃便以传音入密对夜月道:“一会儿着重攻击尸体的头部,看看此处是否为行尸的弱点所在。” “主母所言极是。”夜月也正有相同的想法,听凌弃口语,只觉不谋而合,当下便赞道:“一会儿不要让众人先行出手,待我试探一下,再作打算。” 凌弃沉吟了一下,也道:“此法却也可行。只是你切莫恋战,遇事小心为上,切莫被那些妖物沾了身子。”行尸毕竟是尸体,怕是身体中蕴含着浓郁的尸毒,凡人若是沾惹上,哪里有命可活。因而,凌弃的担忧不无道理。 “主母且放心,夜月一定会小心为上。” 两人默默的便敲定了作战方针,全然不理会身后那名一脸郁闷的红袍男子才是整支队伍的统领。即便是看到了,怕也不会去理会。毕竟在凌弃和夜月看来,这件事同花挽月的关系都不太大。 夜月是恐行尸进入临安城害人,而凌弃则是同楚逸之间早有旧怨。如此一来,看似没有关系的花挽月,理所当然的就被忘记了。 花挽月自突破第十层功力后,整个人便好像脱胎换骨一般。不仅肤白如莹玉,更是于内力有大大的提高,便是先前走火入魔在脸上留下的痕迹,此刻也消失的干干净净。即便是仅凭一双肉掌,在江湖中他也难逢对手。 只是,如此功力大涨的花挽月却每每被凌弃压在身下,除却凌弃的武功诡异一说,其中也不乏有花挽月故意放水之嫌。 此次前来围剿行尸一事,花挽月早有耳闻,只是不想他还未计划,便险些被人丢下。尤其一想到楚逸同他的娇娇大抵有过一段往事,心中便愈发的不安起来。虽说楚逸的年纪足以当凌弃的父亲,可是据人所说此人说话的声音和露在白玉面具下的皮肤,分明是年轻人才有的体态。 花挽月毕竟不是一个傻的,什么人对自己的妻子有企图,他自然是看得出来。通过凌弃叙述她在古宅的那段日子,便让花挽月从中瞧见了一点儿端倪。感情这楚逸为何将人绑来,原来是因为求而不得吗?这样一想,哪里还坐得住。只恨不得立即将这楚逸手刃刀下,让他彻底的消失才是。况且,他也怪怨楚逸竟然将凌弃教成这个性子,冷冰冰的虽然也很可爱,只是缺少了几分情趣。每每想来,便也只能无奈的幽幽一叹了。 却说花挽月这厢正想东想西着,夜月那边已经悄然无息的走到了行尸队列之前,手中长刀飞扬,一道刺目浓稠的血花闪过,一具无头的尸体砰然倒地不起了。 夜月的一身轻功凌弃是见识过的,却不想他出手竟然如此之快,不过几个呼吸间,便已经削去了一具尸体的头颅。 便是夜月自己也未曾会想过竟然进行的如此顺利,他飞身后退,看着自己手中的兵器,皱起眉头。夜月手中是一柄跟随了他多年的长刀,刀锋闪动着寒光,十分的锋利。但如此轻易得手,却大大的出乎了他的预料。他本以为,行尸好歹会抵抗一下。岂料,竟然像切西瓜一样的简单。 却说那具被夜月削去了头颅的尸体,颤抖了一下,就倒地不起。从伤口处流出来的是腥臭而又粘稠的血液,但出血却并不多。是因为早已经死去多时的缘故,即便是成为了行尸,身体中也没有多少血液可流。 血块凝结在一起,黑红的色泽臭气熏天的味道,简直令人作呕。 夜月嫌恶的看着自己的爱刀,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只是,因为戴着面具,不曾被人看到罢了。 “好了,夜月先回来吧。”凌弃对于眼前的变故也有些吃惊,没想到这头颅还真的是行尸的弱点所在。她虽为对上过行尸,但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对手是一具早已经死去多时的尸体,她便觉得不寒而栗。所幸这群尸体还是有着一个天大的弱点,怕这一点连楚逸都不曾猜到吧! 楚逸确实没有料到他苦心调教的行尸竟然这样轻而易举的就被对方击破,原以为行尸并无缺点,却不想失去了头颅他们就真的死去了。 如此一想,他赶忙变幻曲调。 眼前的行尸动作忽然发生了变动,手中挥舞着生前的兵器,张牙舞爪的朝众人冲杀而来。 夜月冷冷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冷喝一声:“上!” 因为事前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对策,挑选的也是胆子大的,看到这群可怕的行尸众人并无太多惧怕。左右不过只是一具尸体罢了,只要让他再也活不过来就好。 行尸良莠不齐,其中有生前武功高强者,哪怕是成为了行尸,本领也自是高强。而武功薄弱的,死后亦然。 因为没有智力,没有思想,只懂得一味拼杀,给凌弃他们带来了不少的便利。 与其说是迎敌,倒不如说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戮。手起刀落,便是一个腥臭的头颅滚落。没一会儿,空气中便满是腥臭难闻的味道。 火光中,群魔乱舞一般,任谁看到都会觉得可怖万分。 第一百七十二章 破灭 人在面对着死亡的时候,会想到什么,做些什么? 楚逸真实经历过死亡,也数次同死神擦肩而过。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今日会命陨于此。当头顶上方的那片蓝天依旧,空气中仿佛传来了油菜花的味道,他的思绪渐渐飘远。 行尸毕竟不比活人,少了活人的智商,他们也不过是一群听命行事的愚笨之徒。即便偶尔有几个奋起挥动手中的兵器,却也无济于事。 因为不知,所以无畏。正常人面对着挥来的长刀,第一件事绝对是躲避,而非迎头之上。只是这群毫无智商可言的行尸,便生生的迎了上去。只见那长刀在半空中抡了一个圆弧,腥臭的液体喷溅在半空,一具早已经死去的尸体颓然倒地。 即便因为难老泉的古怪让这群尸体尽数活了过来,但因为身体中的血液早已经凝结,使他们的动作十分的僵硬。但这群行尸确实很适合打前锋,不畏惧生死,抗打耐磨,也不用浪费精力去训练。 只是,这好好的一个如意算盘打得精明。却不想,这行尸可是有着一个致命的缺点。人活,凭借着一颗跳动的心脏;而行尸凭借的,便是脖子上的那颗脑袋。失去了脑袋,再厉害的行尸也会立即死去。 本是一个随意的试探,不想竟有如此的效果,凌弃心中还是十分满意的。 行尸们的身体内因为血液凝结,倒并没有鲜血满地的可怕场景。只是,因为早已经是死去的尸体,破碎的伤口中涌出的味道可想而知。便是那掉落的肠子和脏器,也不是鲜红的色泽,而是发黑发乌的颜色。就像哪家巷子口倾倒的垃圾中,混杂着的一些臭肉。 在这样难闻的气味中,花挽月紧跟在众人身后,单手捂鼻,一手抓着一根狭长的草茎。草茎在这附近多的很,齐人高的荒草,锋利的叶片,快的和刀子似的。这附近又无其他东西可用,花挽月只能拾起这如此简陋的武器,来应对眼前这群不知死活的行尸队伍。 以气御剑,草茎变得如同钢铁一般坚硬,挥出去便能收割一条人命。 只是,他杀的不是人,只是一群怪物罢了。 “咚!” 又一具尸体倒地。花挽月嫌恶的看着手指间那根沾满了粘稠污血的草茎,丢在地上,又换了另一根。如此繁复,不知不觉间行尸的数量渐渐减少,能站着的也不过寥寥数人罢了。 而他们这厢确实配合紧密,未有一人伤亡,却大获全胜。 暗处,楚逸紧盯着越来越近的人群,忽然丢下了手中的长笛。事已至此,他再操纵那些无用的看门狗,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笛声陡然停止,令凌弃一怔,旋即视线便向笛声的方向看去。 便见荒草掩映的一座旧屋中,施施然走出一人来。青衫裹身,步履轻缓,行动如风,肆意的很。他面上有一张白玉面具,只能看到面具后的一对带笑的瞳仁,以及高挺的鼻梁和一张淡色的唇。 这便是楚逸吗? 众人心头都浮现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纵然在资料中已经对楚逸了解了许多,但真正见面后,才发觉这个男人同十恶不赦的坏人真是相去甚远。若非他面上那一张白玉面具给他增添了几分神秘感,这个男人就像是书院里教书的先生一般,无害而温润。 只是,眼睛所能看到的远远非这个男人透露出来的真实。 这一个擅于伪装的男人,一个整日将笑容挂在脸上,一副人畜无害的男人,无论如何都不会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可怕的男人。 夜月在心中悄悄给楚逸加了一个注脚。 然而,在花挽月眼中,却只看到了一个想要拐跑自己媳妇儿的怪叔叔。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如此风骚,戴着个面具,生怕被人知道你长得面目可憎吗?! 许是花挽月那如狼似虎的目光太过灼热了,让楚逸不得不注意起在队伍靠后的分i昂那名穿着一身寻常男子绝对不会穿的艳丽红袍。能将那种浓烈的大红色穿在身上的人还真的不多见,尤其是竟然感觉不到半分的女气,便更是有趣了。 啧,这便是他家小七儿的情人吗?听说他以前整日扮作女子都没有被人发觉,不想穿起男装来也像模像样呢!难道说,这小情人的偶像是东方不败? 许久未曾想过自己以前的世界了,楚逸不禁有几分恍然。随即,他便微笑起来,手指紧扣自己的面具,轻轻解开面具上的系绳,慢慢揭开。 映入众人眼帘中的是一张年轻的有些过份的面容,儒雅而俊秀,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那道横贯了大半张脸颊的疤痕。 好端端的一张脸就被这条伤疤给毁了,难免会让人生出几分惋惜之情。若非这条伤疤,楚逸也算是难得美男子了。 花挽月看到这张容颜,不禁皱了皱眉。他犹记得小弃同他说过,初见面时楚逸便是二十几岁的模样,而且武功颇深。普通人,是绝对不会拥有这么深厚的内力,因此楚逸的真实年龄便无从考证。不想,七年过去了,这个男人竟然还是如此年轻的样貌,让人不禁联想他到底是做了什么,才能驻颜有术。 一如记忆中的熟悉容颜,令凌弃眯了眯眼,墨色的双瞳中闪过一道杀气。 见此,楚逸不禁哈哈大笑:“小七儿,怎么面对为师,都不觉得感动吗?” 除了花挽月外,其他人都不知楚逸便是凌弃的师傅,此刻听他一说,不少人都惊了一下。这楚逸竟然是凌弃的师父,那么今日……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而凌弃今日的所作所为,显然是弑师的行径。 江湖中,无论是名门正派,还是江湖邪派,对待自己的师父都会多一分崇敬。这弑师的行为更是天理不容,为天下人不耻。 凌弃此举,到底是…… 正在众人的心思百转千回间,忽听凌弃一声冷笑后,说道:“师父?真是好大的一顶帽子啊,你戴着也不嫌沉吗?将人囚禁起来,培养成杀人机器,这样的师父我可要不起。” 在夜楼,凌弃的身份早已经不是秘密了。谁能想到江湖中的神秘的杀手三,不仅看起来弱不经风,竟然还是一名女子。而能成为杀手的人,哪个不是经历过普通人不曾经历过的往事。 人们只知道三一年只接三次任务,下手狠辣,而且绝无活口。却不知,原来在这背后还有这样一段心酸的往事。因凌弃并未提及在遇到楚逸之前的往事,而知情的还是不知情的,通通都以为她被囚禁了二十几年。 便是花挽月也忘记凌弃曾经说过,第一次见到楚逸时,她已经是少女了。 看着女子沉静的侧脸,花挽月的心口微酸,涩涩的疼。他不由得大步向前走了几步,袍袖一扬,便将女子单薄的娇躯纳入怀中。并贴在她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低喃着:“小弃,你受苦了。安心,以后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凌弃不知花挽月又是哪里受了刺激,大庭广众之下便来了这么一出,虽然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可被这么多双眼睛紧盯着看,凌弃还是有些不自在。搂搂抱抱这种事,要搁在没人的地方,最好是闺房中才最为合适。便轻轻推开男子的胸膛,无奈一叹。 只是这一幕却看的楚逸目眦俱裂,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日。那时,他心爱的女子也是这样依偎在那个男人的怀抱中,并且为他生儿育女。 两人将将分开,便感觉到了一股蓬勃的杀气席卷而来。 凌弃对于杀气最是敏锐,手指下压,腰间的软剑已然出鞘。 嗡…… 剑身发出一声清吟,随时都做好了饮血的准备。 楚逸对于凌弃手中的软剑很是陌生,也不曾知道她竟然习过软剑。在雪山上,他交给她的是一柄长剑,看来早已经不知道被她丢在何处了。 凌弃手中的软剑乃是一次任务时,在对方的密室中寻获,至此便成了她的佩剑。之所以江湖人觉得三的武器神秘,那是因为在此之前,凌弃都是随便找个物件儿便将人给了解了,自然让人寻不到有关武器的半点儿踪迹。 楚逸手中并无兵器,只有一双肉掌,只是他手心赤红,仿佛燃烧着火焰一般。冲杀之间,只觉一股热气迎面而来。 凌弃腰身一弯,脚步后退,便跃向一旁的空地上。这是她同楚逸之间的纠葛,她并不想牵连其他人。 楚逸本意是为了对付花挽月,可面对着凌弃冷静的面容,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一年。那个女人一脸歉意对着他,说从来没有喜欢过。 “啊……”楚逸一声大吼,猛地便冲了过去。 凌弃皱眉,楚逸给她的感觉有些怪异。看看他挥掌之间,毫无章法,几乎是掌掌落空。她一边闪躲,一边以软剑御敌。没一会儿,便在楚逸身上留下了数道伤口。 第一百七十三章 自食恶果 楚逸此刻就像一头暴怒的狮子,狂躁的想要四处咬人。 一袭做工考究的青衫,也被软剑划得破破烂烂,从裂缝处处可以看到丝丝血迹。这个衣衫褴褛,面色发红的男人,真的同适才那个儒雅的男子相去甚远。 而楚逸的怪异之处,便是来自于他体内混乱的真气。初来此地时,楚逸便异于常人,却不知凡事不可一蹴而就。虽练就了一身不俗的武功,却忘记了做任何事都要脚踏实地,切莫急功好利。因此,在他一方面修习武艺的同时,身体内部早已经混乱不堪了。 可他本人却对此事毫无所知,一味的追求着最厉害的巅峰。后因为当年在雪山上修身养性,倒是让身体内躁动的真气安稳了不少。后来被凌弃当胸一剑,多少也给他增添了不少好处。若非如此,怕是他体内充盈的真气和内力便会令他爆体而亡。 只是,楚逸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一面养伤,一面又快速的恢复着内力。只是,他的身体就好像一道薄薄的堤坝,随时都可能被一个巨浪击垮。 他的心中一直便有一个心结,便是凌弃的母亲,他第一个真正喜欢上,爱着的女人。在前世里,他的样貌不如人,空有一颗机智的头脑,却并无作为。没有家世,没有好的工作,后来又被金融危机,公司裁员给击垮了。 但来到异世后,他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一张俊美的容颜,还有一个富庶的家世,又是哥骨骼清奇的练武奇才。由此,难免会令他的自信心迅速的膨胀了起来。 从未经历过的事情,让楚逸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而后来遭遇凌弃的母亲,那个并不美丽的女人,却让楚逸第一次有了想要安定下来的打算。只是,那人心中并没有他,他只是一厢情愿,单相思罢了。 想他楚逸一表人才,武功高强,财富众多,却抵不上那样一个普通的男人,楚逸的心中怎么会甘心。于是,才在这之后,一怒之下杀害了那对夫妇。 待他冷静下来后,发觉不过一个女人罢了,没有就没有吧。只是那时,心魔已经深深的埋在了心里。 而凌弃方才同花挽月的亲密,便将这个心魔而引了出来,楚逸的身体本就不堪负荷,一爆发出来后,竟走火入魔了。 凌弃在同楚逸过了数十招后,发觉了他的异常,暗忖道:这架势,怎么看起来同走火入魔这般相似? 所谓走火入魔,到是有很多的解释。花挽月上次,当真是幸运的很,身边有凌弃帮衬,不然早就练功出了岔子,爆体而亡了。而像花挽月这般,能在走火入魔中突破瓶颈的人少之又少,不仅是因为需要极大的毅力,更是需要运气。 古今中外,江湖中有多少人因为走火入魔而爆体而亡的,而又有多少因为走火入魔而陷入癫狂的。轻一点的,几十年的内力化为乌有,整个人比废人还不如。 只是,今日的楚逸怕是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漏洞早就已经存在,此刻已经将大坝侵蚀的斑斑驳驳,纵然有心维护,却也有心无力了。 乱了章法的武功套路到底在凌弃眼中毫无威胁,她起先还以为是楚逸故意为之,为了引她上钩。如今看,倒还真是走火入魔了。 观楚逸发丝散乱,双目赤红,看起来还真有些可怕。 花挽月离得远远的,看着二人交手,心也给吊的高高的,生怕凌弃出了什么岔子。据说这楚逸武功高强,小弃毕竟和他差了些年月,于内力上便差了一大截。 这点花挽月倒是担心过头了,凌弃幼年为花父教导,内力都是稳扎稳打一点点积累的,可不若楚逸那般,少了基础,随时都会倾覆。 软剑又一次的从楚逸身边擦过,割破了他脖颈的一片肌肤,被疼痛刺激了的男人更加狂乱起来。毫无章法的攻击一次次被凌弃化解,又一次次的不死心继续攻击。 这样下去,凌弃也终于烦了。原来她心中一直畏惧的那个男人在时间的作用下,已经渐渐的没有那么可怕了。她已经变得够强了,足以强到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无所畏惧。 如同那一日一样,她的双眸微眯,右手持剑,飞身跃起。 运气于剑尖,柔软的软剑顷刻便成了笔直的长剑。 “噗呲……” 剑身穿胸而过,发出了一声闷响。 鲜红的血液喷溅出来,淋了凌弃一身。 她面目表情的擦了擦脸上的血迹,轻轻的拔出软剑,抖了抖,剑身上便再也没有任何血迹了。 铮…… 软剑入鞘,又如同腰带一般裹在她的腰际。 楚逸好像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只看到自己的胸前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个血窟窿,而他念念不忘的女子便站在他面前含笑看着自己。“芸,芸儿……” 眼前的人影模模糊糊的,渐渐清晰了起来。 那是一名身材瘦弱的青年,面色白皙,双瞳如墨,薄唇轻抿,脸颊上还留有几滴血迹。 楚逸认了出来,这个人是灵儿,是她的女儿。“呵呵,没想到……” 凌弃皱眉,看着眼前的男人大笑起来。她的软剑并未刺穿他的心脏,也许是手滑了,也许是心软。但无论如何,这个男人毕竟是她的救命恩人。 “没想到什么?”她忍不住问道。 楚逸微勾嘴角,捂着自己血流不止的胸口缓缓坐下。“你怕是不知,你的父母是被何人所杀的吧?” 这一点凌弃隐约有些印象,是当年花父和花母闲谈,似乎是被歹人所害,在临终前,将她托付给了他们二人。 忽然,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令凌弃不禁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那一身狼狈的男子。“难道说,是你!” 楚逸呵呵一笑,轻轻点了点头。“没有想到吧。”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要让她知道,或许是因为看到了那双熟悉的眼眸。“不过我也没有料到,你竟然全想起来了。” 凌弃此刻才知,楚逸方才的一番话都是在试探自己,即便已经命不久矣了,竟然还在试探自己,这个男人真是…… “反正我今天是绝对不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了,倒不如给你说说吧。你的父母是我杀死的,就连木屋的那一把火也是我放的。” 凌弃如何也没有想到,这里面竟然还有这些秘密。对于小木屋那一日,她已经有些记忆不清了,似乎是因为花挽月逃婚,她伤透了心便借酒浇愁,然后不小心触碰到了屋子里的烛台,便燃起了大火。 如今想想看,那大火怎的会这般迅猛,一会儿便将小木屋整个被火团包住了,定是有人在捣鬼。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冷静了一下,问道。 楚逸咳嗽了几声,压下喉间的一股血意,含笑道:“因为我曾经深深的爱着你的母亲啊!” 求而不得,所以才杀害了她的父母亲吗?凌弃握紧双拳,眼底里满是恨意。 “咳咳咳……也幸好你这一剑,让我找回了神智。不然,这些可就成为了永久的秘密,不会有人知道呢!”楚逸抬眸看着秋日湛蓝的天空,心里是从未有过的解脱和轻松。他似乎已经将自己束缚在这个楚逸的躯壳中太久了,久到他已经忘记快乐是什么感觉了。若是那时,他没有带着对这个浮华世界的向往,只简单的生活,怕是早已经儿女双全,幸福美满了。但人就是不满足呢,生命得到了重生,就认定了自己是不同的,总想做出一番大事业来。结果到头来,自己却什么都不是,笑话一样呢! 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亲,不单是在这个世界的,还有在那个世界的。在这个世界他为了追求所谓的极致人生而抛弃了他们,在那个世界,又因为自己的忙碌而与他们断了关系。说起来,自己这两辈子,不仅没有朋友,连家人都没有呢! “小七儿,你现在幸福吗?” 凌弃微怔,视线不禁看向远处。这里同花挽月那边相隔甚远,他们二人的谈话那里是绝对听不到的。于是,便轻轻点头,说道:“很幸福。”无论是属于南灵儿的幸福,还是属于凌弃的幸福,她都牢牢的握在手心里。 在她短暂的生命中,能够遇上花挽月这样一个努力包容她的男子,定是上辈子积了福报。看着他总是露出一脸委屈的表情,喊着小弃不要不理人,嘴角便不由得勾起。 楚逸从未看到过凌弃笑过,此刻那笑容绽放在阳光下,宛若白莲一般,令他的心砰然一跳。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日,那名身穿水绿衣裙的女子也是这样的笑着。 但是,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内心的偏执,让他早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如果还有下辈子,请让他成为她的父母,好好的抚养她长大,来弥补自己给她带来的伤害。 芸儿,我来了。虽然知道你不愿意看到我,可是我还是来了。 双目缓缓阖上,男子的手臂滑向一边,身体颓然倒地。至始至终,他的嘴角都带着一丝笑意,好像在做了一个美梦一般。 凌弃的眼眶不知为何有些发烫,只能别过头去,心中暗暗道:这一切可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同我可没有半点儿关系。 第一百七十四章 尘埃落定 四周满是火油的味道,满目的残垣断壁,荒草在微风中舞动着。 火折子被丢入,轰得一声,火油爆裂开来,四周登时成为了一片火海。 而关于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将会在伴随着这场大火渐渐消失,直到没有人记得。 对于那一日楚逸到底对凌弃说了什么,她不愿多谈,而花挽月也没有主动询问。这件事,便渐渐的被抛之脑后了。 而在临安城外,一个名为柳枝村的地方已经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的寸草不生。但也许,再过几十年,或许更短的时间,这里又将是一片繁华。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没有人知道这地上的尘埃中可能便混杂着燃烧后的人体。这些,已经不是凌弃他们该关心的话题了。 坐上马车,两人一路无话。而回到夜楼中,众人不约而同的都走向了浴室,想要很快的将身上这些令人作呕的味道洗掉。 凌弃今日是坐在花挽月专属的浴池中,水域宽阔,十分的舒适。 水面让漂浮着朵朵鲜花,恬淡的味道渐渐融入了满室的热气中。 花挽月坐在浴池的一隅,距离凌弃有着很大一段的距离。自从知晓凌弃每次独自沐浴是因为不喜欢同他洗鸳鸯浴的缘故,花挽月便再也没有央求她使用这里的浴池。但今天有点特殊,厨房里还来不及准备热水,而凌弃也不能忍受满身的臭气和血污。 于是,在花挽月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便已经褪下衣物,坐入了水中。而花挽月怔愣了半晌,便默默的在另一边坐下,看起来颇有几分可怜的味道。 撩着水花,花挽月的视线却始终紧盯着凌弃的容颜上。她便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石头一样。这让他心中除了焦急,还有着一股酸意。往常可没见过她露出那样失神的表情来,可是在亲手杀死楚逸后,她的表情就变了。明明知道两个人之间什么都没有,可花挽月就是免不得去嫉妒。 他嫉妒楚逸早他一步认识凌弃,早他一步知晓她的身份。就连这桩令他引以为豪的婚姻,都是他强求下,被她施舍来的。花挽月每日虽是抱着凌弃娇软的身子,可心里却空空的,安生不得。总感觉,若是不想她抱紧,眼前的这个人儿便会飞走一般。 而现在,他又感觉到了,她离自己好远,好远。触不到,碰不到,随时都会消失…… 是否是因为深爱,才会患得患失。花挽月多想从凌弃口中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却有惧怕听到她的回答。他害怕极了,怕她只是一个玩笑,待玩笑过去后,这段姻缘便不存在了。 不知不觉移动着自己的身子,等花挽月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坐在了凌弃的身边。手臂触碰到的便是她的大腿,这令花挽月呼吸有些发紧,生怕被她责骂。 可是,凌弃却好像并没有注意到他已经悄然靠近一样,定定的盯着前方,就在花挽月有些坐立不安时,她忽然开口了。“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的那么复杂?”因为楚逸求而不得,便杀害了她的父母,让她沦为孤儿寄人篱下。又因为他的嫉妒,打算将自己烧死。如今,她手刃了自己的仇人,心中怎么一点儿喜悦的感觉都没有呢! 花挽月目光一暗,楚逸的死对小弃的影响果然很大。他抿了抿唇,道:“谁知道呢,有的人选择复杂的活着,有的人便选择简单的活着。但无论如何,咱们都活着。”在江湖中,人命已经成了不值钱的东西,即便是身居高位也会有被杀的一日。花挽月以前不怕死去,但现在他害怕了,而且怕的要死。他害怕若是没有他的存在,她会怎么办?更怕的是,若是他死去了,她很快的将自己遗忘要怎么办? “你的回答真是奇怪。”凌弃忽然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歪了歪头问道:“脸上有脏东西吗?” 花挽月轻轻点了点头,抬手便去给她擦脸。那是被楚逸的血迹溅到的,因为在马车上她不说话,他更不敢上前。 借着朦胧的水面,凌弃隐约看到了一个沾满鲜血的冷漠脸孔,不禁笑出声来。 花挽月被她的笑声一惊,抬到一半的手指又缩了回去。 “对着我这样的一张脸,你竟然不觉得害怕?”要是旁人,哪里愿意和她待在一起,整个一个嗜血狂魔的模样。凌弃笑着打趣道。 花挽月并不知凌弃在玩笑自己,只摇了摇头,说:“是你小弃,便足够了。” 足够了…… 三个字,在凌弃的心湖中投下了一枚石子,漾起一圈圈的波纹。这不是多么动人心魄的情话,却令她的心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因为是你,所以不怕。原来,花挽月对自己的情,已经如此深刻了吗?见过那样杀戮的自己,见过杀害自己师父的自己,竟然不觉得害怕吗? “花挽月,你不觉得我很可怕吗?” 花挽月摇头,抬手将她轻轻按倒在自己的怀抱中。“你哪里会可怕?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 凌弃听到前一句还有些感动,后一句却令她蹙起眉头,翻了个白眼。自从找回了南灵儿的记忆,她的一些行为便脱离了凌弃的束缚,少了几分冷漠,偶尔也会有几分俏皮。但饶是如此,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她可爱的。就她现在这幅模样,哪里称得上是可怕。 容貌倒还尚可,只是终年苍白的很,虽然有一直喝药调理,但终归是少了几分俏丽的颜色。再说她的身材,更是乏善可陈,女性的特征贫乏的很,堪堪只有一个小包包。幼年时,因习武便利,她便开始束胸,后来扮作男子更是习以为常。不想,如今这里看着还真是让人有想要落泪的冲动啊! 花挽月察觉到了怀中女子的异状,低头一看,不禁脑海一热。 可这个始作俑者却还不自知,顶着一张血污的脸,眨着眼睛拉过男子的大手覆上那处柔软说:“我这里小的很,还没有你的胸肌大呢!” 小是小,摸着却很舒服,软绵绵的,像蟹黄汤包一般。 粉嫩嫩的小尖尖在热水中渐渐绽放,更是因为男子浑身的血液都集中涌向了身下。 “啊,洗脸。”凌弃忽然想起来,自己还顶着这样一张恶心的面孔,连忙掬了水过来洁面。那血污不过薄薄一层,沾上热水后很快就脱落了。 水珠下,是一张微微泛红的小脸,水润的双唇,黝黑的双眸。 花挽月看着她日渐红润的面容,心中有些快慰。多亏有归雁的帮忙,才能让她好好的调理身子,不再每日都苍白着脸,让人看了便担心的很。 “赶快洗一洗,准备去吃午饭了。”早间的那些鲜血淋漓对凌弃没有丝毫的影响,她只惦记着午饭会不会有她喜欢吃的糖醋鲤鱼。 听到吃这个字眼,花挽月喉头一动,猿臂不仅揽过女子的腰肢,像诠释他也饿了。 下腹处硬硬热热的东西抵着,凌弃哪里不知道那是什么物什。抬眸便见男子的眼睛都有些发红,联想到这几日来都不曾让他得逞,不由笑道:“怎么?你也饿了吗?”虽是对着花挽月说教,可手指却轻轻点了点水下那个不安份的小东西。 耳畔听到男子倒抽了一口凉气,小东西愈发的激动了起来。 以往在床榻之上,凌弃便喜欢逗弄自己。花挽月心疼她身子单薄,总不敢对她粗鲁,情事上总是草草了事。生怕惹得她心中不快,凡事都小心为上。可她偏偏又是个不安分的,总是想撩拨的自己,但每次惹得自己浑身火气,又一副冷漠的样子,将自己推到一边去。 花挽月今天本就心有不满,不仅是因为凌弃有意将他扔下独自却对付楚逸一事,更是因为她对于楚逸之死的失神。男人的妒忌深深压在心底,只会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才会爆发出来。 而今天,凌弃的好运气显然是用完了。 她还正觉得那小东西颤颤巍巍变大的模样很是有趣呢,忽然被人拦着腰肢反压在了浴池边,紧接着一具滚烫的人体便压了上来。 “小弃,你很不乖哦!” 凌弃还未对这个姿势表达抗议,整个人便被狠狠的贯穿。身体里有微微的疼痛,令她挣扎起来。但男子在她耳边低笑,抓着她的双臂,迅猛的进攻起来。 对彼此身体的熟悉,让凌弃很快便有了感觉,不禁扭动着腰肢一同舞蹈起来。 这一日,凌弃终究是没有吃到自己的午饭。因为她被这个男人从头吃到尾,连个渣渣都没有剩。 宽敞的浴池中,男子的低喘和女子细细的吟哦交织成了一曲让人脸红心跳的乐音。 第一百七十五章 后续 清晨,阳光正好。秋日的阳光有些缠绵缱倦,漫漫透过窗纱,在地板上投下浅浅的影子。 在这样的好天气里,连鸟儿们也早早的开始忙碌了起来。距离冬日已经不远了,它们要多多找些吃的东西,以等待着过冬。 卧房中,紫金香炉中燃着的是苏合香。恬静的香气,足以令人昏昏欲睡,做一个甜美的梦。 只是,这样好眠的情景中,凌弃却是被肚腹中的饥饿给唤醒的。睁开眼睛,看到熟悉便是男子平坦的胸膛,抬头是一张眼熟的床帐。 再看看外面的时间,显然已经不是在午时了。 身子刚刚一动,便传来了一阵酸疼。凌弃皱了皱眉,掀开被子一看,不禁怒火中烧。 昨日两人放纵了许久,她的心中本就有事,被花挽月抓着缠绵了一阵,渐渐的便沦陷在那些跃上云端的快感之中。她虽习武,但体力毕竟不如男人,几次昏睡过去,醒来却还是看到男人在她的身体上耕耘。晕晕乎乎的醒来,又投入到另一轮的热情中,来来回回,已经不知道外面是今夕几何了。 也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将她带回来的? 凌弃稍一动身子,旁边便传来了一道温柔含糊还带着梦呓的声音:“乖,好好睡。” 看着自己满身青紫,好像被严刑拷打一般,凌弃看着自己修剪整齐的指甲,两指狠狠的问候了一下男人腰间的软肉。 “唔!” 一阵痛意袭来,令花挽月不得不从那甘甜的美梦中醒来。待看到身边的人儿,他习惯性的露出一丝微笑,闭上眼睛脑袋蹭了蹭她柔软的腹部,“小弃,怎么不睡了?” 凌弃冷冷道:“还睡,也不看是什么时辰了?” “唔?”花挽月迷迷糊糊的张开眼睛,凤眸中满是睡意。 看他一副饕足酣睡的模样,凌弃终于没有忍住,长腿一伸,便狠狠的将男子从床上踹了下去。虽然此举带动她全身的肌肉酸疼,尤其是两腿之间更甚,但看到花挽月的窘样,也觉得值得。 花挽月浑身不着寸缕,就这样一脚被踹了下来,臀部率先着地,真是惊天动地一声响啊! 此刻,他才真正从梦中醒来,张开眼睛,看着榻上拥被而坐的女子,隐约觉得这一幕似乎是有些熟悉。 “嘿嘿。”他憨笑了下,揉着自己的臀部,缓缓从地上起身。 清晨的阳光沐浴了他的全身,较之一般男子略白的肤色并没有令他显出一丝女气,反而那身颀长愈发的多了几分属于男性的阳刚美。虽然肌肉并不虬结吓人,却也蕴含着力量在其中。健硕的手臂,笔直的双腿,还有那完美的腹部肌肉。任谁看去,都会觉得眼前的这具男体美的惊人。 而花挽月赤身裸体,也丝毫没有半点儿羞色。面前的这个人可是自己的妻子,他有什么好羞愧的。尤其是这样被她打量着,他的心里反而觉得有些自豪呢! 凌弃看过的男体并不多,却也不少。往常要杀一个人,青楼便是最常见的地方,而在那里,她见过不同年纪的男性躯体,但没有一具比眼前的花挽月还要美丽。那是一种动人心魄的美,令人只想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未曾想除却脸蛋,这个男人还有这样吸引人的地方。 花挽月在凌弃火热的盯视下,胯间的小东西开始精神抖擞站了起来。而凌弃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只是那目光多少是带着几分……肃杀? 花挽月不确定在凌弃的眼中看到了肃杀,而且还是对着那里,只是被那一双清冷的双眸一看,小东西也有害怕的低下头躲了起来。眼见着凌弃面色不善,花挽月连忙娇羞笑道:“小弃,你这样盯着为夫,为夫可是会害羞的。” 凌弃缓缓的收回了目光,一脸鄙视道:“我倒是不知装疯卖傻也成了你的强项。现在去准备吃食,我饿了。还有……今后不准再上我的床!” 前一句,花挽月可是满心应下,后一句却让他犹如晴天霹雳。“小,小弃,为什么啊?” 凌弃冷笑,嘲弄道:“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男人,要来何用!” 花挽月想争辩,可是又无从辩驳,谁让自己每次遇到她都无比的热情呢!他也知道昨日他是有些过了,尤其是看到她满身青紫的模样,更是心生懊悔。但自己的妻子,被自己甜蜜的宠爱着,花挽月认知到这一点,心头又是满足的很。 虽然,在事后他小心的给她清洗了身子,又涂上了药膏,但现在看起来成效不大啊!也难怪小弃清早醒来便满身火气,怕除了这一点,还是给饿坏了吧!早知道,昨日他就应该先叫她起来吃东西的。 生怕把自己的娇娇给饿坏了,花挽月忙穿戴整齐,到外面吩咐人去准备一些清淡却丰盛的饭食了。 凌弃掀开被子,看到自己满身青紫,却并没有粘腻的感觉好,稍显满意。若是他不懂事后给自己清理,她真的想一剑把他给对穿了。 在她还是三的时候,杀人后总会先想办法逃脱,而那时往往是不会顾及自己是否很久没有洗澡,是否浑身沾满鲜血。虽然一个月不洗澡,人也不会臭掉。只是,要是浑身沾满鲜血,那味道可想而知。 而她最厌恶的,便是满身粘腻的感觉,像被浓稠的血液裹满全身,不舒服极了。当然,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她还是喜欢一日净一次身的。不仅是为了消除自身的体味,也是被梦依说教着要整洁的缘故。 也不知道梦依现下如何了?她同洛归雁两个人还好吗? 凌弃一叹,同梦依生活久了,这样分别,她还真的舍不得。 山上的清晨总是来得会早一些。 梦依自睡梦中醒来后,下意识的往旁边的热源凑了凑,但摸到一片温热的肌肤后,才倏然回神。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熟悉的容颜,皱了皱眉头,心下微叹。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一日两人醉酒,结果便生米煮成熟饭了。反正这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她也用的顺理成章。渐渐的,本来是分别睡在各自房间里的人,竟然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虽说如此,每天早上看到有一个男人在自己的被窝里,梦依还是有些适应不良的。 洛归雁的武功虽稀疏平常,但身边的女子从醒来的那一刻,他便已经觉察了。迷迷糊糊的张开手臂,将她仔细的拥入怀中,几乎是贴在她的脸颊问道:“怎么醒来了?” 梦依看着窗外,忽然说道:“自从来到这里,都没有看过日出呢!”怎么不是,在同凌弃生活在一起的日子里,她一向习惯早起。而自从来到这山上,每日的生活都被照顾的好好的。各种膳食都无需她来操心,也不用去打扫房间,一睡便是日上三竿。如此自然是没有看过日出,因为太阳早在她还是睡梦中便已经跃上了天际。 “想看随时都可以。乖,再睡一会儿。”洛归雁算是体会到什么为娶个媳妇好过年了,有了媳妇在身边,这感觉就是不一样。害的他也变得懒惰起来,只想同自己的妻子待在一起,哪怕只是静静的躺着。 “起来啦!”梦依推了推男子的大头,掀开被子,便穿戴起来。 洛归雁张开眼睛,便看到白皙的娇躯裹在一件月白色的肚兜里,更衬得肌白如玉,不禁吞了吞口水。这山上有一眼地热温泉,取泉水辅以药草泡汤,便会令肌肤光滑莹白。本来是为了讨好依儿,不想却便宜了自己。这一身嫩滑的肌肤,真是令他爱不释手啊! 梦依怎么会没有察觉到男子火辣辣的视线,只当作并不知晓罢了。天知道,这自从吃过肉的饿狼,从此只要闻到肉味都会蠢蠢欲动。好在他还算节制,不然自己还真的招架不迭。 “起来吧,都什么时候了。”随意披了件丢在一旁的外衫,梦依绕开洛归雁,下了床榻,去衣柜里取了件干净的衣裙,便穿戴了起来。 洛归雁静静的躺在榻上,欣赏着妻子对镜梳妆的情景,心坎里都是甜蜜蜜的。 梦依并不会打扮自己,她的皮肤不错,若是用了胭脂水粉,反而掩盖了天生丽质。只是,她的眉略淡,看着不大精神,只会在清晨描描眉罢了。 上好的青黛放在一旁的小盒中,她取出一支已经削好的,便准备画眉。 “等等,我来。”男子轻柔的结果她手中的眉黛,对着她的眼眸温柔道。 画眉吗? 梦依没有拒绝,只是轻轻闭上双眼,任由男子的大手抓着那支小小的眉黛,轻柔的为她描画起来。 洛归雁并未给人画眉过,但他对画画还是有的一手技艺,画眉便也不算难。罢手后,他拿起一旁的帕子擦了擦手,对自己的妻子道:“看看,觉得如何?” 平常人家用不起的水镜中,女子姿容俏丽,两道柳叶弯眉更是增添了几分风情。她身后,男子温柔含笑,画儿一般的景致。 第一百七十六章 幸福 即便已经是在秋日里,夜楼里也能看到艳丽的桃花争相开放。桃花淡淡的香气顺着微风送来,令人不禁心情愉悦。 夜楼中的桃花很是奇怪,是花挽月刻意同人寻了法子,又培育出了这些特别的桃树,才会让这里四季都能看到桃花盛开的景致。 秋日的萧瑟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的美丽,即便是墙角的那棵银杏树已经早早的叶落凋零,也无法掩饰这满目的碧翠。 除却这终年不败的桃花,夜楼各处也遍植常绿乔木,让所有的季节都是一片绿意盎然的美丽景色。 清早,天刚蒙蒙亮。江南秋日的清晨并不如北方寒冷,但仍旧是让人有些瑟缩。 只听已经有嚯嚯的挥拳声,启开窗扉一看,花廊旁黑衣女子正挥舞拳头,显然已经有了一段时候了。 而看女子身边不远处,有一小亭,亭中石桌铺陈着华美的锦缎摆放着热茶点心,布巾等物什,还有一只小小的手炉放在一旁。石凳上亦放上了厚厚的垫子,绝对不会让人感觉到石凳的凉意。 男子坐在石凳之上,目光始终定格在女子的身上,眼波温柔,嘴角含笑。只是眉宇间隐隐有着几分沉郁之色,好像有什么事由困扰着他一般。 这二人自然便是凌弃同花挽月了。 自柳枝村那事,已经过去了足足七日。 凌弃贯彻了自己的决定,不允许花挽月上床就寝,每日定会将他赶到隔壁去,或者让他在屋中软榻小憩。 花挽月本想不从,但难耐凌弃武力镇压,只能委屈的抱着被子,一步三回头的走到了隔壁,那间临时被收拾出来的房间里。 夜里,咬着被角,心中悲泣,真是好不可怜哟……尤其这二十几岁的年纪,年轻气盛之时,自己的妻子就在隔壁,却不能触碰,真是折磨个人哦…… 每日在饭桌上,哀怨的目光总会投在凌弃这边。她一向是视而不见,甚至连头不抬,任由花挽月自怨自艾去。而没有了花挽月的打扰,她每次果真能早早起床,习一会儿拳法,舞一会儿剑,才去进食早膳。 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不想因为同花挽月成亲,日日被他巴着一定要太阳升起才起床。现在总算是还了自己一片清静,真是好生痛快啊! 眼角睨到小亭中,男子温柔的视线,以及略微有些火辣的目光,凌弃心中一甜,作势便收了拳。 眼见着凌弃朝这边走来,花挽月连忙将一直用手炉温着的布巾抓在手里,只待凌弃一过来,便冲上去给她擦擦汗。 凌弃的体质本就不易出汗,但见他如此热情,便也遂了他。 布巾很是柔软,细细的摩挲着自己的面颊,说不出来的舒服。 旋即,一杯热茶便被塞入手心。男子眼巴巴的盯着她,示意她赶快喝下。 已经嗅到了茉莉香片熟悉的味道,凌弃不觉莞尔。这是南灵儿喜欢的茶香,凌弃倒是稀疏平常,只是不知花挽月是为了谁才这般准备的。 这一点,却是花挽月偷偷同梦依问过的。说凌弃此人对许多事都不大在意,举凡是吃穿住行。只是,在饮食方面还是有些偏好的。比如喜欢食鱼,却不喜欢挑刺。饮茶白水都可,但若是一杯茉莉香片,总会多喝几盏。 这些都被花挽月仔细的记在心里,每日必定令厨房准备一道鲜鱼,而饮茶也早就换成了茉莉香片。有时,他甚至会想。凌弃是否是南灵儿派到他身边来的,为什么两人面容相同,连喜好也有相同之处。灵儿喜欢茉莉香片,随她喝了十几年,便也渐渐习惯了这个味道。于是,后来便在夜楼中令人准备这种茶叶。只是,他对灵儿了解的不多,对小弃也是一点点的探索。 他并不是刻意寻找着两人之间的相同点,因为灵儿就是灵儿,而小弃也只是小弃。他心中虽对南灵儿有愧,却不愿意因为她而冷了凌弃的心。只能默默在心头对南灵儿说声抱歉,因为命运的玩笑,让两人错过,又让他遇到了凌弃。 所幸凌弃不知道他心中所想,不然可要好一番嗤之以鼻了。若是凌弃同南灵儿是两个人的话,她或许还有几分感动。但她即是凌弃,又是南灵儿,对于花挽月对那一方的偏向,都会觉得不快。 单手撑着下巴,花挽月静静看着凌弃的容颜。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她的容颜愈发美丽了。少了几分苍白,白里透红的肌肤,真是让人爱怜不已。又因为夜楼中那一眼温泉,更是将她整个人调养的很好。 一颦一笑,都动人心魄,在这个小天地里,花挽月哪里都不想去,只想静静的看着她的容颜,微笑。 “去吃早膳吧。”凌弃被花挽月看的有些不自在,忙说道。 花挽月含笑着挽上她的手掌,十指交叉,握紧。“走吧,肚子都饿了呢!” 两人近来还是第一次这样亲近,凌弃目光垂落,唇角露出了浅浅的弧线。“走了。” 风过,吹落一树繁花。 院子里的槐树渐渐落了叶子,看的很是寂寥。 人们都说,院子栽种槐树视为不详。因槐树属阴,又因槐树一方为木,一方为一个鬼字,而房子呈四方形,便是将那不吉利的腌臜之物困在了这居所中。 对此,花钰嗤之以鼻。认为这纯属无稽之谈,也因为这院中的槐树,这院落才卖的如此便宜。他喜欢这院子,后见这里有一棵遮天蔽日的槐树,才决定买下。夏日里,在树下乘凉,岂是一个畅快可以表达的清楚。 是以,有人劝说他将这槐树砍下,他也未曾动摇过。 昨夜他同人谈生意,彻夜未归。将至清晨,在从酒楼返回。守门的小厮打着哈气给他开了门,他一路朝里走来。经过这棵大槐树旁,目光顿了顿,旋即面色如常的进了对面的房间。 小窗轻启,女子的哀容一闪而过,只有一道清浅的叹息。 昨夜几乎一夜未睡,一直喝到凌晨时分,方才罢休。在桌子上眯了一小会儿,他便返了回来。回到自己的房间中,躺在冰冷的床上,花钰毫无睡意。 空气里满是清寂的味道,没有熟悉的芳香。四周也空寂的很,只有一张圆桌,一个衣柜同一张架子床罢了。这里的一切和一切,都能看得出,这里本来并不是一个居所,而是一间空屋。 但这里,却已经是花钰住了半个月的地方。虽然两人同住一个院落,却分居两室。他本来是有意宿在书房的,但又怕这里缺了人照顾,再出了什么岔子。因两人不喜欢奴仆近在身边伺候,院中寻常也只有夫妻二人而已。只是最近,花钰已经命管家调了人到这院子中。毕竟他平常不在家中,这院子里又有一名怀孕的妇人,多少有些不便。 算起来,他已经有足足十五日未同她说过话,两人也不曾遇到过。他有心躲她,而她怕也是知晓,尽量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想到此,花钰不禁有些烦躁。自己不去找她,她就不懂得过来吗?真是一个蠢笨的家伙! 只是,花钰怕是忘记了。那日他早已经对灵儿下了狠话,让她尽量不要出现在他的面前。等到她诞下孩子后,二人便和离。 灵儿是个聪敏的,知道这已经是花钰考虑再三,才寻到了一个方式,又怎么会拂了他的意愿。况且,她确实是有意接近花家,也是杀害花家老爷夫人的凶手。他不杀她,还允她生下孩子,她已经感恩戴德了,又岂会不愿。 虽心中多有不舍,但灵儿怀有身孕,虽对花钰一腔爱意,此刻也都尽数化为了母性,统统都只为肚腹中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每次,她都会悄悄从窗子旁窥视他的动静,看着他匆匆离去,又匆匆归来,脚步却从不会在她的房门前停留。 若说一开始还有几分期待的话,此刻早已经因为花钰的举动而化为了悲凉。如今,灵儿只想守着自己的孩子,静静的等待他出生,守着这几个月能还冠着他的妻的名头,继续待在这里。 花钰躺在冰冷的床上,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他的心莫名的一喜,却佯装一脸的不在意对门外说道:“进来。” 然而,当房门被推开,伴随着一只粉色绣着蜻蜓的绣鞋踏入时,他失望了。进来的人并不是她,而是一个不熟悉的丫鬟。 他皱了皱眉,并没有说话。 那丫鬟二八的年纪,模样很是娇俏。一双杏核大眼,带着爱笑的弧度,不点而朱的菱唇旁有一枚小巧的黑痣。一袭粉色的衣裙,尽显这个年纪该有的青春。她手中托着一方托盘,上面有一只汤盅。 见到花钰后,她盈盈一拜,“公子,奴婢是给您送醒酒汤来的。” 花钰起身,淡淡应道:“放在一边,我稍后会喝。”昨日他就已经知会了管家,告诉他不用为他留门,说是有应酬。因此,对于这丫鬟的举动,并不觉得讶异。 丫鬟小心的将汤盅放在一旁,又问道:“公子,厨房已经备下了早膳,是否为您送到房里来?” 花钰摇头,说道:“不用了。今日午饭也不用叫我了,我要好好休息。记得让厨房为夫人准备补汤。” “奴婢省的。若是无事,奴婢便退下了。” 花钰道:“等等,你叫什么名字?” 丫鬟一愣,便笑着回答:“奴婢小桃。”说罢,盈盈而去。 花钰看着那丫鬟的背影,竟是久久无法回神。只因,那丫鬟的笑容,很像她。 院中,小窗合拢的声音没有惊扰到任何人。只是,女子眼中的惊诧却一闪而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却不知幸福到底在何处。 第一百七十七章 离心 山上的日子是平常而又平淡的。 天还未亮,淡淡的云雾缭绕在山峦之间,微风带来一阵阵刺骨的寒意,虽未到冬日,这里的寒冷也不容忽视。 远处的云雾翻腾,好似有什么东西要从云雾之中涌出来一样。 天边泛着浅浅的白,云层带着些微的蓝紫色,之间有零星的光亮从云层深处泄露了几丝。 云层被映衬着成了浅浅的金红色,一轮耀目的红日自云端升起。 之间,它缓慢而又坚定的从云的那头露出头来。 刹那间,万道金光,刺的人几乎要睁不开眼睛了。 太阳便遥遥挂在天际,俯瞰着世人,为人间带来光明。 任何看过日出的人都永远不会忘记,当太阳升起来的那一刻,无与伦比的美丽。仿佛天地间,没有什么比那还要光辉,璀璨了。 这是梦依第一次看到日出,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在现代繁华的都市中,人们忙忙碌碌为生活奔波着,哪里有心情去欣赏日出的美景。城里里高楼林立,夜间连星星都看不到几颗,而白日日出之时,更是被楼房所遮挡着。 而在这里,她更加没有心思,为了活下去,依然忙碌着。 原本在电视中看到的要震憾,她已经无法形容看到日出那一刻,心中激荡的情绪了。 怎么会那么美? 好像是看到了新生一般,除了满足,竟然还有淡淡的感动。 身后温暖的胸膛还提醒着梦依在何处,身上围着暖暖的毯子,手心里被塞入了一只小巧的暖炉,整个人都感觉到暖洋洋的,丝毫不觉得寒冷。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洛归雁听到她的声音愣了一下后,略带回忆的说:“第一次看到你,便上了心。第二次遇到,越发觉得你与众不同了。明明是那样的一名弱女子,却偏偏要伪装的比任何人都强大,看着就觉得心疼。所以,想把这个让人心疼的女子抱入怀中,给她温暖,为她遮风挡雨。” 这算是情话吗?梦依不知,只是在听到洛归雁平静的说出这段话后,她的心头萦绕不去的都是满满的幸福和甜蜜。她这两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但那个人却不是自己的良人。有人曾说过,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两个人渣。她便当是走路不小心,被绊倒了而已。而遇到洛归雁,大抵是她最幸运的一件事了。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个男人肯放下身段,是为了让你开心,是多么难得的一件事。况且,他还承诺只有你一人。无论未来如何,现在她是信任着这个男人的。因为知道她的为人,知道他不会失信于人,才让她觉得感动。 梦依也曾想象过一见钟情的美好,但终归因为现实与幻想不同,而渐渐的将那种情感归为是年少时期的一种冲动。一见钟情固然美好,只是当相爱后,却发现你的他/她并不如你想象的那种美好,怕是连相爱都变了味道。 虽然她也曾说过,没有男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她毕竟是女人,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也期待被人温暖。她也想被人宠爱着,可以被人保护在怀中,即便她可以变得足够强大,无所畏惧。只是,那种想要被保护的感觉,还是深深的包围着她。 怕是即便成为睥睨天下的人上之人,但身为一个女人,心中还是有着那么一丝丝的柔情吧!梦依曾经想过,那位留下无字碑的武则天,是否有期待过,在她累了的时候,能有一个温暖的臂弯供她休憩。只是现在,她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她身后的这个男人,全心全意的爱着她,想要保护她,为她撑起一片天来。 或许,这样已经很好了。梦依暂且收回将洛归雁当作打发时间,纾解压力的一个玩偶,只是并未相濡以沫的爱人,只是情人而已。 洛归雁没有听到梦依的回答,心中难免有些失望。但他坚信水滴石穿,只要他真心爱着她,总有一天她会被感动的。看似温柔的她,心中却带着几分冷漠,真是让人好生心疼啊! 在心头默默一叹,洛归雁弯起嘴角,贴在女子的脸颊温柔道:“时候不早了,我已经让小童备下了早膳。” 两人相携从山顶走下。 日光下,那一对留在地面上浅浅的影子,竟然是那样的和谐。 只是,人世间有种种的美好,却也有着各种的悲凉。 所谓,月有阴晴圆缺是也。 宅子里,都是些新进的奴仆。但对于这府中的公子和夫人,众人都是满心羡慕的。这样恩爱的夫妻还真是少见呢,尤其是夫人怀有身孕,公子也悉心照料。若是搁在旁的院子里,怕是早就迎了一方小妾进来,或是在花楼中流连了。 而且,这府中也没有老爷老夫人,日子可谓是过得舒服极了。众人都期盼着,这样一对男俊女俏的夫妻,生出的孩子该是如何的可爱。却发现,近来这二人之间似乎是发生了什么问题。不单公子经常外出,夫人也整日的待在房间里,更是看不到两人一起逛花园的美好情景,真是让人不明就里。 名叫小桃的丫鬟将午膳送入了小屋中,一刻钟后方才离开。 灵儿静静看着那个房间,微微一叹。眼前摆着的方才,早已经失了胃口。他素来不喜欢丫鬟在身边照顾,近日却总让那个丫鬟进门,怕是早已经不在意自己了。两人甜蜜时,他的身边只有自己一个女人,在这之前身边也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他说不纳妾,只要自己一人。后来自己怀有身孕,总会看到他深夜洗冷水澡。那时自己心疼的很,大夫说三个月后,行房也是可以的。 她打算在这之后,便悄悄对他言明,不想这之后便发生了这种事。如今,他不想看到自己,又无需顾及,身边有一两个女人,又有什么干系呢!在这之后,两人和离后,他一定会迎娶一名身家清白的女子,或许两人会恩恩爱爱,一直到白头。 想到自己的夫君将要被其他女人拥有,灵儿的心便是一阵阵的刺痛。她知道自己贪心了,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之前,他已经待自己太好了,以至于让她变得贪心了起来。 她这样一个罪孽深重的女人,又怎么能期待幸福呢! 灵儿长叹一声,起身轻轻关了窗子,开始吃了起来。饭菜早已经凉透,失去了原来的味道。原本鲜甜的菜肴,也变得油腻起来。她本来就有些害喜,本就闻不得油腻的味道,更是觉得胃里翻腾,几欲作呕。 以前的这个时候,总会有温柔的声音在一旁劝着自己多吃一口。现在,只能在记忆中慢慢的怀念了。 灵儿捂住嘴,逼着自己咽下那一口有些油腻的鸡块,可是刚刚嗅到那个味道,便再也忍不住了。只能冲进屋子里去,抱着脸盆吐得稀里哗啦的。 几乎将胆汁都呕出来了,整个人也虚脱的几乎瘫软下去。她缓缓的在地板上坐下,两行清泪无声流下。 她真的好想他,好像他的温暖,想念他的关怀,想念他的温柔,以及他毫不吝啬的宠爱。 在孕期的折磨,加上心里的难过,以及秋日的寒冷,三重压力下,灵儿果真病倒了。 “近来夫人哪里如何了?”临出门前,花钰问道。 名叫小桃的丫鬟眸光微闪,微微一笑,说道:“还是老样子,公子无需担心。奴婢们会好好照顾夫人的,您在路上可要小心啊!” 花钰点了点头,转身便出了大门。他要出门去几日,因近来同灵儿之间的问题,他想了想,也并未知会他自己要离开的消息。况且,就算自己离开,她也是不会在意的吧! 一狠心,花钰便登上了马车。 小桃站在大门口,嘴角勾勒出了一道势在必得的笑意。 “咳咳咳……”还未靠近床榻,便听到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榻上的女子一脸病容,面色苍白,两颊却浮起了淡淡的红晕,一看便是发起了高热。“夫,夫君他……” 门外走来一名小丫鬟,对女子说道:“夫人,公子早就出门去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回来?咳咳……”一句话又是咳嗽不止。 小丫鬟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却还是按照有人教给她的话如此说:“公子要出去几日,短时间是不会回来了。临行前……公子并未对奴婢嘱咐关于夫人之事。夫人,奴婢要不要给您去请大夫来?” 女子的眼角滑下两行泪滴,嘴角咧开,无声的笑了。 身体是如此的温暖,可心却渐渐的冷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出行 临安乃是江南重镇,又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一直以来,就是人们争相拜访谋生的地方。而京城虽好,却是在天家脚下,稍有不慎,便有性命之忧。且临水的人家,性子温婉,做事不疾不徐,怕也不喜北方较快的节奏。 只是,这虽是临水的人家,但脾气还是有的。有人家的女儿,性子便是泼辣的很。 这不,一辆蓝色顶篷的马车刚刚行驶进临安内城,便与前面一个卖梨子的摊子发生了冲撞。 卖梨子的是名五旬的老汉,看着满地散落的梨子,和被马蹄踩烂的汁液横流的梨子,不觉悲从心来。 驾车的马夫见出了这么个岔子,也是一惊,连忙便将马车在一旁停了下来。 车厢内在的主人不明所以,便悄声问道:“出什么事情了?” 车夫回道:“是撞了老人家卖梨子的摊子。” 主人一听,忙道:“还不快去将老人家扶起来,看看损耗如何,赔偿了便是。” 车夫应下,便跳下马车,准备帮老人家拾起地面上的梨子。 只是,他的手指还没有碰到梨子的果皮,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娇喝:“你们这群无法无天的狂徒,撞了人家的摊子,怎么还这样嚣张!” 车夫一怔,傻傻的看着那边像小辣椒一般的女子。那女子穿着一件红色的衣裙,模样怪异的很,不像品尝的女子,倒像是那些所谓的江湖儿女。模样倒是个俏的,只是那性子太不讨喜了些。他还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准备帮老人家捡梨子罢了,怎的就无法无天,就嚣张了? 马车内的坐着的便是花钰,那时他只觉得这座毗邻江南的小镇不错,却不想这里距离临安也没有几日的路程。想着,既然是来谈生意,倒不如去看看自家的七弟。不想,刚进内城,便发生了这桩意外。 听那女子的言语,他陡然不喜起来。他那车夫可是个老实巴交的,可做不来那欺辱人的事,况且他是被自己授意,下去帮那老人家的忙了。 于是,花钰掀开车帘,便向外看去。 被车夫戏称小辣椒的女子名为郭红,名字虽俗气,可是来头不小。 郭红觉得她可真是难得一见的幸运儿了,她不过是睡了一觉,便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平日里,她最喜欢看的就是穿越类np的小说,总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朝代,过着左拥右抱的生活。不想,这个愿望真的实现了,她一睡之下,就成了人家的大小姐,而且名字没变,还是叫郭红。 想到自己看的那些穿越小说,她便忍不住兴奋了起来。凭借着她的现代知识,她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并且收获一群美男的!什么武林盟主,魔教教主,杀手,王爷……通通都是她的了。 想做便做,郭红立即着手做了计划,首先便是开一家与众不同的小店。她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好歹会画上几笔,凭借自己在影视剧,游戏中看到的服装,画出来果真得到了人们的赞美。就这样,小店的生意开始蒸蒸日上起来,而她郭红也渐渐在这临安城里有了名气。 今天,她本来是上街碰碰运气的,不想竟然给她看到了这样一幕。若是搁在现代,她才懒得去管呢!管她是谁摔倒呢,又不干她的事。可是今天不一样啊,小说中不都是说,路见不平,然后暗处有男主悄悄注意,从而对她上心吗? 郭红暗自观察了一下自己的衣着,觉得虽然不是一身白衣,少了几分女主仙气十足的架势,但好在也能让人眼前一亮。稍稍整理了一下鬓发,她便大步上前,呵斥了走下马车的那人。 这临安城可是她的地盘,就算这马车上的人打算对她做什么,她可不怕。 给自己壮了壮胆子,郭红便走了过来。 车夫搁在梨子上的手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正当不知道如何是好,忽听自家公子在一旁说:“无需管她。”说罢,也跳下了马车,帮着老人家一起捡起了梨子。 因为临安城中往常的江湖人不少,但因为这里有着江湖中最大的情报组织夜楼,寻常人也是不敢在这里滋事的。百姓们倒是觉得有了夜楼,日子过得更安稳了。连官府也觉得,夜楼真是个好地方。要是查案遇到了瓶颈,偷偷从夜楼买些消息,也能迅速将案子告破。 谁知道自家的哪个地方躲藏着一双眼睛,这杀了人的,偷了东西的,可都不敢了。生怕被人给瞧见,立马让自己进了大牢。便是这里的知府也安分了许多,生怕自己不小心惹到了夜楼,直接将自己的所作所为递到圣上那里去。却不想,因为在夜楼出现后,知府一直兢兢业业,竟被朝廷提拔,做了两江提督,一时间风光无限啊!而随后上任的人,也清楚了此事,便愈发的小心了起来。 因此,当老汉的梨子落地后,他并无担心。就算这些人不赔他,他也能去官府告他,谁让这临安城的知府大老爷可是个清廉的呢! “老人家,我来帮您。” 老汉抬头,便见一名穿着杏色衣衫的年轻男子,举止有度,笑容温和的对着自己点头。真是个懂礼貌的孩子!老汉心道,也朝男子微微一笑。 郭红远远的一看那马车上竟然有人下来,还当是要对老人家施暴,不想人家竟然是帮老人家捡梨子的。她远远的一看,心儿便扑通扑通跳得不停。这个男人长得好帅啊!难道,这就是她的男主,或是男配吗? 就在郭红发呆的这一段时间里,花钰已经同车夫帮老人家将散落的梨子捡了起来,并且照价赔偿,还给了老人家安抚的银钱。 “哎?怎么走了啊!”郭红回过神来,便看到那辆马车从自己眼前经过,不由得跺了跺脚,好不甘心。 因出行前,花钰便已经飞鸽传书知会了花挽月,他要拜访的消息,故而进门可顺利多了。 留下信鸽一事,是凌弃决定的。她总觉得花挽月这些年来,同自家的兄弟都不大亲密,就连以前最亲的花钰,也渐渐疏远了。这样可不好,便让人留下了信鸽。 而花父花母那里,花挽月已经悄悄的去祭拜过了。凌弃自然是没有跟随,一方面她对花家二老有感激,一方面知道他们竟然贪了自己娘亲留给她的嫁妆,心里有些膈应。尤其,是在她还未死去前,那些嫁妆就不知道哪里去了。若不是她派人悄悄调查花家,以及南灵儿一事,怕是根本就不曾知晓原来自己的娘亲还给她留下过东西。虽钱财乃身外之物,但当年娘亲的家族和父亲经营的产业可是不少,若是没有那些嫁妆,怕花家也不会富贵的这样迅速。 凌弃既然已经当自己就是凌弃,便决定将南灵儿的过去放下。只是,知晓了自己父母的埋骨之地,每年还是要去给他们烧些纸钱的。再有两个月,就到他们的忌日了吧!凌弃微微一叹,只觉自己好生不孝,不曾侍奉过他们,死后也不曾去祭拜过。 正想着,门外便有人来报,说是花钰来访。她倒是知晓此事,却不想他来得竟然如此迅速。只是花挽月并不在家中,只说有事外出去了。 “将人请到花厅,再给他安排一个安静舒适的院落。” 夜楼,花钰可是第一次见识,只觉大开眼界。挽月大婚时,他被无良的哥哥赶回家中,去对父母们说明。挨了一通批评,竟然连杯喜酒都不曾喝到。 仆从送来了热茶,令他讶异的是,竟然是茉莉香片。 空气中静静的飘散着茶香,花钰已经好久不曾闻过了。 莲形青瓷茶盏中,茶汤色泽诱人,几朵洁白的小花在水面飘荡。花钰不觉沉醉其中,忽听外面有一阵脚步。 待看到来人后,他一愣之下,才知那脚步竟是那人刻意给他听到了。他听说那人的武功极高,同挽月书信来往中,也知挽月对那人竟然甘拜下风。挽月很少服人,不想竟然对那人这样的称赞。 大概是怕惊扰到自己,这才刻意的放沉脚步吧!没想到,倒是个心思通透,温柔的人儿。真是让人惊讶不已呢! 第一百七十九章 弟妹 来人一袭黑衣,一看便知质料上乘,于日光下华光微现。衣领袖口,乃至下摆处皆以特殊丝线绣以暗色云纹,腰间一条墨色腰带,系了一枚同心玉佩。脚下蹬一双墨色翘角登云靴。长发以墨玉发冠束起,肤色白皙,唇色红润,一双漆黑如墨的瞳仁好似两枚锃亮的黑珍珠。 这人便是凌弃? 花钰自然是见过凌弃,却不想同上次一别之后,竟会有这样大的差别。 这其中可少不得花挽月的功劳,不禁日日珍馐佳肴好生的照顾着,每日都要吃些滋补的药膳,还有喝上两碗特质调理身子的汤药。夜里又在温泉池子里泡着花瓣浴,整个人被幸福的宠爱着,这气色上自然是不同的。少了几分苍白和清冷,果真多了几分让人难以忘怀的美丽。 别说她的姿容,便是那一身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黑衣,也是花挽月请裁缝为她特意定制的。早前梦依便已经知会过花挽月,告知他凌弃这个人对于衣食住行都不大在乎,便是最次的麻衣,只要是暗色的,她也能穿的开心。而对待其他人,却舍得的很。每每这时,梦依便免不得长吁短叹一般,说自家好好的阿弃就被花挽月这个看不出有什么好处的野男人给叼走了。 花挽月对此也只能咬牙切齿,却不能将梦依如何。不仅她是名女子,更是自己好友的妻子,也是自己娇娇的至亲好友。只是,看到小弃对她那样的温柔照顾,他还是难免生出几分嫉妒。 听闻凌弃如此不爱惜自己,倒是花挽月好生心疼。他好不容易将她养胖了一些,一身肌肤也变得娇嫩起来,见手上的老茧也渐渐被药膏滋润下脱落了不少。这样的娇人儿,他怎么舍得她再穿上那些麻布衣衫,磨坏她柔嫩的肌肤呢! 不仅是这外衫,便是里衣也是以连皇亲贵胄都稀罕的紧的冰蚕丝制成。穿着透气,且轻薄的很,堪称世间最柔软的布料。 花挽月以为凌弃不知,便理所当然的将这些难得的东西都附加在了凌弃身上。却不知凌弃早年在花府中,也算是有些见识。后来走南闯北的,在富商家中也是见到了不少寻常稀罕的物件。这些布料她虽叫不出名字,但一看便不知凡品。只花挽月傻傻的,以为偷偷讨好自己的妻子,满心欢喜呢! 花钰见凌弃朝他走来,忙起身相迎,张了张嘴,却吐不出半个字。按理说,凌弃乃是花挽月的伴侣,他理应唤一声弟妹。只是,面对着一个男子,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虽说夜月一干人等都已经知晓了凌弃的身份,只是她却早已经不习惯了女子的装束,总觉得束手束脚,别扭的很。况且,她胸无丘壑,毫无女子的姿态,穿了女子的衣衫,也让人笑话。花挽月虽见不到她穿女装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她既然不愿,他也不会强逼她。于是,凌弃从成婚前,乃至于成婚后可是一次女子的装扮都没有。有时,连夜月都会忘记这夜楼的当家主母是一个女人。 “六哥,远道而来,有失远迎,且莫见怪。”凌弃在是南灵儿时,早就同花钰相熟,这一声六哥自然是叫的自然。 只是花钰不知,觉得对方如此自然,自己倒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于是,便也笑道,干干脆脆的唤了声:“弟妹。” “六哥还请坐下。挽月有事出门去了,我已经差人去寻他,一会儿便会归来的。” 凌弃态度随和,让花钰脸上有些发烫。同时,眼底也闪过一丝黯然。 凌弃的容颜同灵儿相近,他看到后便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妻子,哪里会舒服。只是,面对着凌弃还要强打起精神来。 凌弃眼观他眉间有一缕郁色,以两人现在的身份并不相熟,她也不好向他问询。两人之间此后便几乎没有谈话,只静静等待着花挽月归来。 而此刻,花挽月正在临安城最大的一家首饰铺子中挑选着。 这铺子名为翠玉轩,早年是靠着贩卖玉器发家的。后来玉器市场不景气,就改行做起了首饰,不想一下子便富了起来。 翠玉轩中的首饰渐渐精巧,紧跟着京城中的时兴款式,却也不落俗套,反而很有自己的一番巧思在其中。 寻常的首饰铺子,男子所佩戴物件少之又少,而翠玉轩却不然。纵观男子的发冠,发簪,腰带,玉佩,乃至于帽扣,靴子上的佩饰通通应有尽有。 花挽月昨日想起,自己似乎不曾给自己的妻子买过首饰。但女子所用的,她平日里也戴不上,只能退而求次,却看看男子所用配饰。寻匠人来府中倒也可行,只是他想给她一个惊喜,只能悄悄行事了。 挑来挑去,花挽月挑中了两支发钗,三枚玉佩,而他的怀里还有一对早就偷偷准备好的耳扣。 再想到卧室的柜子里,还有他偷偷藏起来的一对龙凤玉佩,便不觉微笑起来。 翠玉轩的掌柜的也是个精明的人物,在这临安城多年了,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花挽月。不消说花挽月深居简出,出入皆以马车代步,便是花挽月江湖人的身份同掌柜的这种寻常老百姓可是没有半点儿关联,他又怎么会认识。 但是花挽月俊美的容颜,和耀眼的衣着,还是引起了掌柜的主意。心中暗道:到底是哪家的公子爷,怎的从未在临安城见过,莫不是京城里来的? 对于他人的打量,花挽月并不在意。只将自己挑选好的饰物命人包起来后,便果断的付了钱。只是,出门时却险些被人撞了踉跄。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名衣着古怪的少女。 郭红错失了同美男结识的机会,好生扼腕,便想来翠玉轩看看,挑选几样自己心仪的首饰。岂料,刚一进门,便被人撞了一下,她正要呵斥,却在看到来人的容颜时,怔愣在原地。 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郭红从未见到过这样俊美的男子,不仅气度不凡,而且衣着华贵。难道说,这就是自己命定的男主吗?! 就在郭红打量自己的同时,花挽月也在偷偷注意起她。虽然本朝男女大防并不森严,但被这样一个古怪的女人以一种奇异的目光盯着看,多少还是有些不适的。 “公,公子……”郭红激动的连话都说不连贯了,只能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男人。 掌柜的从花挽月身后看到了少女的容颜,暗骂了一声:“晦气!”决定,等一会儿人走后,可得好好让人在门口撒些盐巴来驱邪。 这整个临安城的人谁不知道,这郭家大小姐可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近,贤良淑德,正经的大家闺秀。而且,在去年便与人议了亲,只待今年冬天便会嫁过去。怎么想,这郭家大小姐自从两个月前落水后,整个人就变得不一样了。 不仅性子跳脱了不少,而且整日里都不着家,又学人捣鼓了什么服装铺子。哪里有好人家的女儿整日里流连在酒肆茶楼的,而且身边连个丫鬟都不跟着。被那夫家给知道了,硬是退了亲。偏偏这大小姐不以为耻,反而振振有词道:“本小姐可看不上他,那又不是本小姐的真爱!” 瞧瞧,哪里有人整日将情啊爱啊的,挂在嘴边的。 自然,这郭红便成了众人唯恐不及的麻烦。生怕被沾上了,就发生什么意外。没听说吗,这郭家的老爷已经寻高人,打算将这附在郭家小姐身上的妖孽给除了。若非是被妖孽附身,哪里有人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况且,郭家小姐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这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连个笛子都吹不响呢! 花挽月被人打量的皱眉,便对外面示意。 夜月等人早已经备下了马车等在门口,一见他出来,便迎了过来。只是,迫于他面前有着一名陌生的少女,站在一旁罢了。此刻被花挽月示意,哪里不知道他又被人缠上了。 这生着一张好样貌,好虽好,就是身边的苍蝇太多了。尤其是遇到这等不知廉耻的女子,更是麻烦的很! “劳烦这位小姐让让,我家主子要出门了。”夜月站在一旁说道。 可是,那少女却刁蛮的回道:“你才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夜月一窒,心中暗道:这女子怎的好生无礼!直到有人在他耳边小声提醒道:“此女便是郭红。”他方才明白,原来这名少女便是近来临安城中那个突然出现的妖孽啊!郭家老爷怕这妖孽害了自己的女儿,因此不敢声张,只命人悄悄去寻得道高人,没想到她竟然胆大的随意走动。 “主上,该走了。方才有人通传,说六公子来访。主母已经将人请到花厅,说让主上快些赶回去。” 六哥?花挽月收到花钰的飞鸽传书,只是不想他竟然这么快就抵达了。当下,便说:“那便赶快回去吧,有事改日再出来。”说罢,径直绕过郭红,坐上马车扬长而去。 被留在原地的郭红也不再心恋翠玉轩的首饰,只满心的盯视着她命定男主的马车,一脸的陶醉。 翠玉轩的掌柜的见她并未进门,忙招呼伙计们赶快将店门合上,免得她一会儿返回了再进来。 也不知道郭红是天性使然还是如何,竟察觉不到众人对她的躲避,反而认为这是他们被自己的魅力折服,而感到羞愧。人啊,到了这一步,怕是连仙人都要被折磨疯掉的。 第一百八十章 兄弟聚首 马车在路上行了大约两刻钟,便抵达了夜楼。 花挽月怀揣着要送给凌弃的礼物,想了想,还是郑重的交到了夜月的手中,并且告诉他一定要好好的保护。 面具下的嘴角一抽,夜月愈发的发现,自从自家主上成亲后,整个人便愈发的幼稚了。且不说这盒子里的物件虽然名贵,却并不稀罕,便是他夜月这些年的收入,也不会贪了这点儿东西啊!况且,在夜楼中,谁敢动楼主的东西。所以说啊,主上真是杞人忧天的厉害呢! 花厅中,花钰正默默的打量着凌弃的容颜,愈发的觉得这个人同灵儿真的是生的十分相近。只是,灵儿一向温柔,而凌弃冷漠居多。 念及自己的妻子,心头便是满满的惆怅。他以为灵儿是上天怜惜他赐给他的礼物,却不想只是一个诱人的毒药罢了。两人之间牵连着父母之仇,可他却舍不得对她动手。 凌弃哪里感觉不到花钰偶尔看向她那满怀深意的目光,那既包含了爱意恨意,还有后悔等复杂的目光,她只能视而不见。至于花钰异样的表情,她自然便想到了目前花钰的妻子,那名化为灵儿的女子。 两人本不相熟,便也没有的交谈,一时间倒是让这花厅里格外的安静。 好在这层安静很快的便被一个走进来的人影给打破了,两人心头都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 花挽月一进门,便笑问花钰说:“六哥,怎的来得这么早?” 花钰亦是微笑着回答:“车程快了些,便早早抵达了。倒是你,恰好不在家中罢了。”说罢,便起身迎向花挽月。 两人已经约一年未见面了,上次大婚之前,也是匆匆见面,只说了几句话而已。如今,见到后,甚是想念。 兄弟二人互相打量了一样,同时开口道:“你胖了!” “你瘦了!” 花挽月倒是因为最近心情好的很,饭量大增,本来他扮作女子,因为身材高大,便定制了一些特别的衣裙来掩饰他男子的身段。虽习武,也不若一般的男子那般粗犷,而如今倒是稍显了几分男子的硬朗之气。 说起花钰,近来因为烦心事萦绕在心,又应酬颇多,自然气色不如往昔,人也消瘦了不少。 一听花挽月的话音,花钰便不由沉沉一叹。 花挽月一怔,少顷便猜到了他目露颓然的缘由。薄唇轻启,便打算说。 “你们兄弟二人聊着,我便不打扰了。”说话的正是凌弃,她本就在这里十分的无聊。况且人家兄弟久未见面,怕是有不少的体己话要说,她待在这里多少有些碍眼。 花挽月点头,对她温柔说道:“若是在家中无聊的话,就让人带你到临安城里逛逛,这里秋日的风景也是不错的。” “也好。正巧我有事要上街去,怕是午饭就不回来了。待晚膳时,再好好招呼六哥才是。” “无碍,都是一家人,无需这么客气的。” 花挽月见这两人竟一副谈得来的模样,暗想在他到来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不知,这两人可是相对无言坐了许久。 凌弃让人准备了马车,便出门去了。只是,身边跟着的并非是夜月,而是对凌弃很是好奇的陆江。 段云楼当初被杀,直到后来才知道是三为之。可是,三的行踪一向诡异,没有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模样,自然无从找起。不想,后来这个人竟然成为主上的心上人,而且竟然还是……女子。 试问,这世间有那个女子会是这般模样。不仅生性冷漠,更是杀人如麻。这样的女子娶回家里来,难道不会觉得可怕?果真是主上,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啊! 车厢内只有凌弃一人,自然不知陆江的视线几乎要穿透车帘,将她整个人都探索了一遍。 距离中午还早,街道上也很是热闹。叫卖声不绝于耳,都是挑着担子的小贩。若是真的想看到满街都是人潮,便去那市场那条街,不仅可以寻到新鲜的蔬菜,还有各种小吃可供选择。 但若是,想单纯的在街市上买些物品的话,这里有条满是商铺的大街。街市上无论是米铺,成衣铺子,玉器铺子,酒楼茶馆,都应有尽有的。 凌弃之所以想起上街逛逛,是忽然想到了梦依。凌弃并不爱甜腻的点心,倒是梦依喜欢的紧。上次来临安城,为她买了许多。念及她同洛归雁在山顶上生活,平日里下山一次不容易,便想到了让人给她寄些糕点过去。 糕点铺子里各色糕点应有尽有,点心糖果蜜饯,到处都散发着甜腻和蜂蜜的味道。 铺子里的人不多,但多是些女子,猛地见到一名黑衣冷面的男子走来,众人都有些诧异。 凌弃倒是对众人的目光习以为常了,选择了一些后,便果断的付了钱。 陆江见此,又是一愣。他见过的女子们,买东西可绝对没有这么痛快的。即便是买一个最简单的物件,也要逛遍所有的铺子,最后在心满意足的挑选了那个最先看中的。 “公子,接下来要去哪里?”因凌弃身份的特殊,对外一缕称呼为公子。 “随意走走吧。” 犹记得上次逛这临安城还是盛夏,如今已渐入深秋,时间过得可谓是飞快。 凌弃一袭黑衣,身后跟着一名靛蓝衣袍的陆江,倒真生出了几分贵公子游玩的模样。 记忆中像这样闲暇的时光少的可怜,便是在花府的那十几年中,她也是待在宅子里,鲜少有出门的机会。偶尔随花老夫人出门,也是去佛色拜谒,市集自然是不允许她随便出入的。到后来她失去记忆,成为凌弃后,性子也发生了些改变,不若以前那样活泼,便是有时间,也不喜人多的地方。 因此,像这样安宁的时光,竟生出了几分怀念的感觉。 却说,花厅中自凌弃离开后,倒是热闹了不少。 花钰自然同凌弃不熟,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好谈的。况且,凌弃虽担了一个弟妹的称呼,但在花钰眼中,她可是地地道道的男子,面对面时多少会有几分不自在的感觉。再加上,他本就有心事,自然是态度显得有些拘谨了。 此刻,凌弃出门去了,这兄弟二人坐下,倒真是有些话要好好谈谈。 花挽月一见花钰眉宇间的郁色,大致便已经有了结果。夜月调查的结果,那灵儿也不是个坏心的。她本是被当作玩物培养出来的,杀人也是第一次。倒是那古一程好一番心思,怕她不好好执行任务,便给她喂下了毒药。每个月的十五,便是毒发之时。而古一程也依照灵儿送来的情报,给她以奖赏惩戒,或延迟送来缓解的药丸,要不就提前送达。 而灵儿因怀有身孕,为了抱住肚中的孩子,便以谋害父亲母亲的性命为由,才得到了真正的解药。但这些,花钰可不曾知晓。灵儿断然是不可能自己说出来的,便让他这个弟弟好好调解一下这两人间的隔阂罢。 虽杀父杀母之仇不共戴天,只是下毒的人可非灵儿一人,在花府中,她还有一个帮手。那个帮手便是灵儿的陪嫁丫鬟,花挽月已经派人悄悄解决掉了。想她本没有什么坏心思,或许这两人之间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世间难得有情人。而六哥又是个长情的,若真的和灵儿和离,怕这辈子都会伤心的吧。 “六哥,有件事我今日便要同你说一说了。” 花钰微微一笑,道:“什么事让你脸色这么严肃,说来听听。” 花挽月当下便将自己知道的和盘托出,说完后便静静看着花钰,等待着他的反应。 久久的,花钰长长一叹,问道:“即便她并非是主谋,但毕竟是她亲手将毒药下在茶水中的。” “这怕是六哥不知了。这毒药是那丫鬟给六嫂的,而前几次也是那丫鬟所为,六嫂起初并不知晓。知道最后两次,方才得知。为了她腹中的孩子,这才狠下了心肠。”提到此处,花挽月也不由一叹,心中满是懊悔。那时他派人紧盯着古一程,却不想他竟然还准备了灵儿这个暗桩。若非是灵儿后来动手前被茉莉探听到,怕是根本就无从知晓到底凶手是谁。 “我希望六哥幸福。虽然爹娘为奸人所害,但凶手已经伏诛。六哥还是面向前方,莫要沉湎过去才是。毕竟,六哥六嫂能在一起,也是缘分,乃是上天的安排。”若非那日他不愿意成亲,怕如今灵儿可就成了他的妻,哪里同六哥有半点儿相干。当然,这种情况花挽月是不允许它存在的。 第一百八十一章 纠缠 江南的风光正好,秋日里的萧瑟并未给这里带来太多的改变。有的树木虽落了叶,但大多都是一片春意盎然,美不胜收的。 走过传统的旧式街道,便是一排排的民居了。也不知道是哪户人家在准备糕点,喷香甜蜜的味道顺着银杏树飘散在空气中,勾到了几个过路人胃中的馋虫。 凌弃是将至中午时,寻到了这家酒楼的。酒楼不算显眼,居于街尾的地方,从周围的楼子相比,倒是显得有些萧瑟了。楼子前的牌匾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名为登高,也不知道是因何缘由为这只有两层的楼阁起了这样一个大气的名字。 对于此处,她倒是隐约听人说过的,这登高楼的全鱼宴最是有名气。毗邻着流过临安城的沧水,渔获自然是丰富的紧。她早就有心过来尝尝看,只是今日身边没有花挽月,倒显得有些不便了。这样想着,她已经迈入门槛,走了进去。 陆江见状,也连忙跟在她身后走了进去。 登高楼的全鱼宴果然名不虚传,找了个安静的包厢,凌弃静静享受了这一餐。虽然那些鱼刺有些烦闷,但也不会搅坏她的好心情。 吃过饭后,日头有些大。凌弃抬手打了个哈欠,有些渴睡了。最近被花挽月照顾的精细,每日里定是要午睡一会儿的。这不,刚刚过午,人便耐不住了。 于是,便招呼着陆江朝夜楼赶去。 陆江陪伴着凌弃这个一路上几乎都没怎么说话的人绕了一圈,早就觉得有些无趣了,此刻一听她说,连忙张罗着。于是,马车缓缓启动,一行人便朝着夜楼的方向驶去。 只是,这一行人却不曾注意到,在这登高楼对面的一家酒楼中,有一双眼睛一直注意着他们的马车远去,久久才收回目光。 四周无人,郭红才咧开嘴角,笑得开心。“今天果然是我的幸运日,都已经遇到三名美男了!”早前遇到的那名青衫男子,清晨的那名红袍美男,还有刚刚从楼前经过的黑衫冰山男,这三人俨然就是小说中经常遇到的套路。传说中的,男一,男二,男三啊! 郭红素来便喜欢看那些np的小说,也总幻想自己会成为小说中的女主角,左拥右抱。而如今她穿越来到了这异世,理所当然就将自己当成了小说中的主角。 只是,小说毕竟是小说而非现实,若是真的太沉迷了,便有些危险。但这些,郭红是不会注意的。 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转眼间三日已过。 自从那日被花挽月开导了一番,花钰的心头萦绕不去的总是灵儿的笑脸,这脸上的愁容便愈发的明显了。 花挽月看出他的心思早已经不在此处,便笑着让人去准备行礼,让他赶忙回去家中。毕竟,他出来的时候已经不短,而家中还有一名怀有身孕的妇人。 听他如此一说,花钰的心头可是担忧的不得。就在灵儿怀孕时,他已经从大夫那儿仔细的打听过了,都说怀孕生孩子很是凶险,好似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他心中虽放不下对父母们的愧疚,却也不愿意自己的妻子有什么闪失。于是,赶忙就催促着车夫快些朝家中赶去。 花挽月站在门外,看着遥遥而去的马车,无声的笑笑,说道:“嘴上还说不在意,其实心里比谁都惦记着。” 幸亏花钰提早返回了家中,不若可就要后悔一辈子了。 在进门前,他已经准备好了说辞,期待和灵儿好好过日子。他归来时已经是深夜了,整个宅子都安静的很。他也没有惊动旁人,叫开了后门,便带着给灵儿准备的礼物,飞快的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站在屋子前,他多少有些近乡情怯。想着前些日子才说要同她和离,怕她心中伤心,如今更是不想看到自己,越发的觉得难过的紧。但这种心态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他听到了里面传来的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花钰脸色一变,推开房门,发现里面一片黑暗后,忙依照着记忆点燃了灯烛,这才靠近床榻。但一看到榻上女子的容颜,便吓了一跳。 怎的短短几日的时间,她就消瘦成如此模样,整个人都好像瘦了一圈儿,脸色都苍白的如纸一般。 “灵儿……”他有些担忧的唤着她的名。 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灵儿睁开眼睛,看清了来人后,绽开了一个模模糊糊的笑容。“你来啦。” 花钰眼中有泪,看到她这幅样子心疼的不得了,忙小心的坐在一旁,扶着她的身子坐了起来,心疼道:“怎么好端端的就病了呢?”他才出去几日,她便成了这个模样。要是真的将她放下,指不定她会出什么事情呢! 灵儿眯着眼睛,看着男人担忧的表情,眼眶一热,泪水忽然就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你怎么才回来?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花钰听到她哽咽的声音,心中更是后悔的不行。她也不过是听命行事,这样纤弱的她本就可怜的很,却偏生被自己置之不理。“灵儿乖,都是我不好。可是,灵儿这么好的女子,我怎么会不要呢!” “可是,你都没有和我告别。”灵儿委屈的扁嘴。 花钰一怔,便说道:“那时我不是还没有想通嘛!不过,我已经让人好好照顾你了,怎么还成了这幅模样?”想到他进门时,这院子里连个值夜的人都没有,花钰便忍不住愤怒起来。 灵儿也不是个傻的,花钰对她是什么心思,她哪里不知。一听他所言,便对那日让她伤心难过的缘由想了个通透。她本就是被人当作是宠姬教导长大的,关于争宠的一些法子自是知道,只不过是不愿意用罢了。只是那几日果真是傻了,竟然连这么简单的挑拨都没有看出来。 当下,眯了眯眼睛,将想法在脑海中转了一周后,便一脸委屈的对花钰说:“你骗人!哪里有人照顾我,这些日子里大家对我唯恐不跌,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连大夫都没有人给我请!大家都说,你不要我了,要纳小桃为妾了!” 花钰一看自己的妻子一脸泫然若泣的表情,那小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了。这可是自己放在心尖尖上的女子,自然是要小心爱护着,如今一听她竟被人如此的欺负,除了气氛难平外,更多的则是心疼。若不是因为他同冷战,刻意不去理会她,又怎么会在这宅子里的下人将她给欺负了去! “灵儿放心,我是不会放过这些人的!”这个小桃是谁,花钰自然是明白的很。左右不过是一个下人,自己只是通过她打探一下灵儿的近况,她却开始拿乔,以为自己正是个上得了台面的! 这大宅子里的阴私花钰也是见过听过一些的,若是没人在一旁撺掇这些下人,又有那个人敢怠慢这家的主母!一个不知廉耻的小丫鬟,妄想攀了高枝,竟寻出了这等法子。若非是自己回来的及时,怕是灵儿被他们害死都不知道。 一想到这儿,花钰便激灵灵的打了冷颤。想到在自己不知的情况下,自己心爱的女子就这样带着伤心和怨恨静静的死去,就觉得不寒而栗,伤心不得。 “灵儿且安心,我这便去给你请大夫来。你安心,和离的事我不会再说了,只要你好好的,就比什么都重要。” 灵儿含泪点了点头,偎进花钰的怀抱中,小声说道:“灵儿也不愿意做那些事的,可是不做那些事,灵儿就会死,灵儿舍不得夫君,也舍不得宝宝。灵儿只有自己一个人了,要是夫君再离开灵儿的话,灵儿真的会死掉的。”灵儿已经清楚的知道,女人必要的时候一定要示弱。虽然她对于害了花家老夫妇那件事有些愧疚,但并没有后悔。为了她的丈夫,为了她的孩子,那两个人也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人罢了。她在乎的从来只有自己的丈夫,如今再加上一个未出世的孩儿,其他人与她何干呢! 灵儿一向在花钰面前自称妾身,如今娇娇怯怯的自称是灵儿,更让花钰觉得心疼的紧。 入夜的时候,这宅子里的人们早就熟睡了。但谁曾想,这里的安静很快就被花钰的归来给打破了。 有胆子小的,便开始担忧起来。他们近来对夫人不好,公子回来后,该不会发难吧?也有早就被小桃给蛊惑的,认为自己可是一点儿事儿都不会有。不过是个失了宠的夫人,哪里及的上新宠。 这如今的世道,小妾比正牌夫人受宠的事儿多了去了。这宠妾灭妻的事儿又不是没有发生过,因此有人并不差异。 只是,这些人此刻还不知晓,花钰的这次归来可不仅仅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第一百八十二章 误会 大约五日后,花挽月收到了花钰的回信,说他已经和妻子合好了,花挽月这才彻底的放了心。 而在距离临安城不愿的小镇上,最近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小镇一直都是一个淳朴的地方,却不想这样的地方竟然也能发生这么大的一件事。新搬来的一对小夫妻,丈夫有事出门去了,将妻子交给府中的下人照料。结果竟然奴大欺主,险些将这位怀有身孕的小妇人给害死了。而且,更可恨的是,这家的丫鬟竟然想要跃上枝头当凤凰,自以为是,认定人家的相公爱上了她,死活都要让对方纳自己当小妾。 后来丈夫回来的早,得知了此事后,将这群人好好责罚了一通后,便将这群人告到了县衙。 人家心善,没有让这些人签死契。可这样大一件事,人们的纷纷谴责。于是,县太爷便做主,让这些人签了死契,生死都有这家的主人定论了。 后来的事情人们便不大知晓了,只是在临近的某间花楼中,多了个名为桃儿的花娘。 在了却花钰这件事后,花挽月又一次上了街。原因是那日他打算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凌弃,但因太紧张了,不小心便将这柄玉钗给摔了个粉碎。礼物少了一件,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于是便寻了个日子,出门又来到了翠玉轩。 像花挽月这样的人物,只要是看过一眼后,就再也无法忘记。掌柜的自然是不会忘记花挽月的面容,这见他又一次到来,心中有些忐忑,该不会是他卖出去的那些东西有什么问题吧?想到那一日,自己门前出现的那个妖邪,他的心里就不安起来。 花挽月倒是没有注意到掌柜的脸色,一进来便问道:“掌柜的,那一日我买的玉钗,可还有了?” 掌柜的一脸奇怪道:“客倌,可是那支钗幽深不妥?” 花挽月也不隐瞒,便道:“不小心给摔碎了。” 听他此言,掌柜的才放下心来,笑呵呵的说:“客倌幸运的很,那玉钗正好还有一支。”说罢,便命店里的伙计去将玉钗取了来。 两人在交谈间,对街有一双眼睛陡然一亮,一名穿着白色纱裙的女子已经快步的朝这里跑来。站在翠玉轩门口,女子稍稍整理一下自己的发髻,才迈着端庄的步子走进了店里。 女子佯装看着铺子里的首饰,但视线却一直落在花挽月的身上。 掌柜的一回头,看到女子的容颜后,面色一变。心中暗暗道:这个妖邪怎么跑到他的店里来了?!这郭老爷可得快一点儿,不然这妖邪要是真的对他们做出什么,那可怎么办才好啊! 心中这样想着,掌柜的面上可丝毫不显,而是对一旁的伙计道:“去招呼一下客人。” 伙计一脸不情愿的走了过去,对女子道:“请问客倌需要点儿什么?” 这女子正是郭红,只见她摆了摆手,说:“你这铺子里的东西我还看不上,就随便看看。” 伙计一听她的话,心中便是一阵怒意翻腾。看不上,你还跑到这铺子里做什么,是存心给他们找晦气吗?! 心中有怨,口气自然算不上好:“那客倌看着,小的就去忙别的了。”说罢,便不再看郭红一看,俨然是当她不存在一般。 郭红对于伙计的忽视并不在意,在她心中,这小伙计只是一个炮灰而已,还不值得她在意。她现在的首要目标就是好好同男主打好关系,毕竟她可是女主嘛! 自以为是的郭红踱步走来,靠近花挽月身边,娇声笑道:“我看这玉质的颜色也一般的很呐!” 在别人的铺子里说教人家的东西不好,正常人都不会做出的行为,偏生郭红就觉得理所当然。她可是女主,说出这么一段不平凡的话定然会吸引到男主的目光的。 她的这段话,果然是吸引到了花挽月以及掌柜的注意。 花挽月皱眉,心道这是哪里来的女子,穿着一身丧服批评别人家的玉器。若是他不懂玉便也罢了,可他手中的玉钗,分明是上好的羊脂白玉。 掌柜的可是气愤的不得了,他这翠玉轩可是老店,尤其以玉器出名,如今竟有人诋毁他这里的玉质不纯,这不是在打他的脸嘛! 当下,他也顾不得眼前这个女子是个什么东西,怒气冲冲便说道:“这位小姐说话的时候可得讲求真凭实据,凭什么说我这里的玉质不纯?!” 其实郭红哪里懂得什么鉴玉,不过是随口一说罢了。小说中不都是这样写得,男主被人哄骗,女主帮助他看清事实嘛!可是现在被掌柜的一逼问,她倒是说不出个所以然了。她本来也不过是一名十几岁的小姑娘,便是穿越前,也是个整日里沉浸在小说中可网络中的少女,何曾见过这种阵仗。因此,被掌柜的愤怒惊到了,便害怕的后退了一步。 她这一退,正好便退到了花挽月的身边,感觉到了身后的热气,眼珠子一转,便顺势偎入了花挽月的怀中。 花挽月正专注于手中的盒子,哪里会注意有人竟然对他投怀送抱。但也仅是愣了一下后,便打算将郭红推开。 郭红一靠近花挽月,便闻到了淡淡的花香,不觉陶醉其中。 因此,被花挽月一推,没有察觉,险些又摔倒了掌柜的怀里。 那掌柜的可是眼尖的,一看郭红扑过来,便向一旁闪去。这郭家小姐不要脸,他可要脸呢!这男女授受不亲,若是真的被郭家小姐碰到了,可不妙了。不消说他已经成亲,同妻子和和美美的。便是这郭家小姐如今被妖邪附身,他也要不得。万一哪一日郭家小姐清醒了,他不是害了人家嘛! 郭红脚步踉跄了些,便站稳了身子,心道这些人好不怜香惜玉。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裙,便对花挽月盈盈一拜,娇柔道:“不知公子如何称呼,小女子郭红。” 花挽月皱眉,脑海中的记忆渐渐浮现了出来。他知道为何会觉得这个女子熟悉了,分明是那一日撞到自己的红衣少女。原来是她,看来她还没有给道士收走吗? 不愿意和这种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纠缠,花挽月付了银子,不再搭理郭红,转身便离开了。 看着花挽月离去的背影,郭红有些惆怅。 不过很快的,她就又重新振作了起来。因为,她已经成功的在男主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想到这里,她不由笑出声来。 掌柜的一听她忽然笑出声来,可是给吓得一抖,暗想这妖邪该不会是要对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吧! 郭红笑过一通后,便离开了翠玉轩回到了郭家,她要好好制定一番计划才行。 吃过早饭后便不见了花挽月的人影,听人说他上街去了,凌弃还有些奇怪。花挽月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怎么进来三番两次的往外跑。于是好奇的不得,便悄悄的跟在了后面。 恰巧便看到了郭红倒入花挽月怀中的那一幕,心中酸涩气愤的情绪齐齐涌上心头,令她好不伤心。当下也没有了继续看戏下去了心思,转身便运起轻功像逃跑一样的回到了夜楼。 房间里还满是花挽月身上熟悉的花香味,凌弃却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心情。她只要一想到花挽月竟然会拥其他人入怀,便难过的很。虽说花挽月是嫁与她,两人之间有过协定,他永远也不会有其他人。 凌弃自然是信任花挽月的为人,却不想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她万般没有想到,花挽月竟然会待其他的女子同样的温柔。 这也只能怪凌弃第一次吃醋,还不懂得如何处理,这才失了往日的分寸。她若能继续看下去,便会发现花挽月很快便将郭红从他怀里推开,而并非她以为的两人依依不舍。 但因为她只看到了郭红抱着花挽月的那一幕,而花挽月并未推开,理所当然的就误会了。而因为这个小小的误会,才牵扯出了后面更多的事来。 花挽月一路上都有些忐忑,直到进了院门,方才觉得心跳放慢了一些。他并未直接回到房间,而是去了书房。只因为这里凌弃是很少涉足的,他便将买给她的礼物藏在了这里。 捧着礼物,深吸了一口气,花挽月推开了房门。“小弃,外面的风景正好,怎么没有出去看看?”回来时,他便已经打听过了,凌弃待在屋子里不曾出去过。凌弃的轻功卓绝,一般人难以发觉,又怎么会被一个守门的给看到。因此,这以为凌弃确实没有出去过。 凌弃回眸,看到花挽月的笑脸,心里没有往日的温柔,只觉得那张笑脸厌烦的很。刚刚才对别的女子温柔,却又拿同样的笑脸对待自己,怎么会开心的起来。 而花挽月却是看惯了凌弃的冷脸,丝毫不觉她今日冷漠的表情又哪里奇怪的。 小心的合拢房门,花挽月怀着一颗忐忑的心走上前来。“我有件事要同你说。” 凌弃心头砰然一跳,赶在花挽月前面说道:“我有些累了,想先休息,午饭就不用叫我了。” 第一百八十三章 离家 凌弃的话让花挽月愣了一下,他正待要说些什么,凌弃已经返身进了内室,俨然一副要休息的架势。 见此,他也不好去打扰,只能出了房间,在书房里对那些个精美的盒子长吁短叹。 凌弃却是不知花挽月这边所想,她在床榻上坐了一会儿,心头不知为何萦绕不去的都是一股子难过劲儿。想到花挽月会同别的女子亲近,她便觉得好像有一把火烧在心口,不舒服极了。 她之所以不想听到花挽月说话,便是猜想他可能会提到关于那个女子的事。若是他真的提起,她又会如何?难不成,真的要想街头那些女子对他撒泼吗?怕是不尽然,她一定会撇下花挽月,送一封和离书过来。 种种复杂的思绪在凌弃心中,好像一团乱麻一般,让她整个人都纷乱极了。视线不经意看到了墙角的衣柜,她的眼前忽然一亮。 大约一刻钟后,凌弃运起轻功从夜楼上飞跃而下,只身来到了马房。 夜楼是以贩卖情报为生的,自然是豢养了不少的良驹。对于这里,她并不陌生,以前曾经来过一次。说起来只是一个巧合罢了,两人自成婚后,花挽月也是不曾带她好好参观过夜楼各处。 这一点则是凌弃冤枉花挽月了,花挽月只以为凌弃生性冷情,生怕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举动便引得她不开心。故而虽有心,却也只能小心的试探着。而凌弃从未表达过对夜楼感兴趣,花挽月自然以为她不愿意仔细了解此地。况且他心有所想,只想两人日后脱离夜楼去隐居,那对于夜楼是个什么样子,自然便不挂心了。 说是马房,其实是一间颇为宽敞的院落,建在一片开阔的土地上。四周有屋舍数座,是供马儿们休息的地方。院中一片土地,是驯马让马儿运动的地方。而在后山上,更是有着一片草地,可以让马儿肆意的草地间奔跑。只是平常,它们大多都是待在此处,以备夜楼中人出行需要。 这里不仅有夜楼自有的马匹,也有不少门人自己买来,安放在这里好好照料的。便是给花挽月驾车的四匹宝马,也是出自此处。 凌弃在围栏中巡视了一周后,选定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将这匹马牵来给我。” 这马房中共有十余名马夫,寻常的职责就是好好的侍弄这些马儿们,因此并不知凌弃是何人。但见她一袭黑衣,气质不凡的模样,便猜想她或许是夜楼中的哪位高层,自然是不敢怠慢的。 很快便有人将那马儿牵了过来,并问道:“不知大人是要去往何处?还请填一份借马的单子。”说罢,便将纸笔奉上。 凌弃本就不愿惹出事端,让人注意,便结果那张轻薄的纸张一看,大笔一挥,很快的就填写了起来。 这纸张上面包含的内容并不多,最为重要的只是姓名一项罢了。 见凌弃爽快的签完了,马夫便将缰绳和皮鞭交到凌弃手中,并说了句吉祥话:“预祝大人马到成功!”往来这些人借马一用,都是出外做任务的,故而才有如此一说。 凌弃轻轻点了点头,便翻身上马,从马房的侧门离开了。 这处是她适才无意中发现的,看来是一般马车行动的方向,当她驾着马从此处出来,才发觉别有洞天。原来此处有一宽阔的青石板路,正通向的是夜楼的后门。 守门的小厮见凌弃是个生脸,但也没有多想,很快便将人给放行了。 而凌弃出了夜楼后,便挥动马鞭,一路向城外的方向狂奔而去。 花挽月在书房中待了一个时辰,注意力却始终不能集中。唉声叹气了一番,看着天色已经不早了,将是准备午饭的时候了,这才出了书房,小心的敲响了房门。 “小弃,有没有想吃的,我让厨房去准备?”虽说凌弃已经说了午膳不用叫她,可花挽月却不能任由她。这不吃饭,怎么可以呢! 可是敲了半天的门,屋子里都无人应声。花挽月心头一跳,忙推开房门,便冲了进去。外室内室都寻遍了,最后他翻看了衣柜,这才发觉属于凌弃的衣服竟然少了许多。 如此一看,他哪里还坐得住,忙命人赶快出去寻找。 夜月亲自带人去找,很快便得到了消息,说凌弃已经骑着马离开夜楼了。 这可如此是好?花挽月没有去想凌弃为何离开,赶忙便骑上马一同出去寻找。但那早已经是一个时辰前的事情了,凌弃骑着马早已经走远了,怎么可能被他追上。 就这样,花挽月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午饭也顾不得上吃了,花挽月仔细猜想着凌弃为何会离开的缘由,却始终不得要领。无奈,只能询问夜月说:“夜月,你觉得小弃为何会离去?” 夜月虽是一个局外人,但对这对小夫妻也看的清明。凌弃虽冷淡,可对花挽月也是不错的,这两个人怎么会突然闹了别扭,以至于凌弃便离了家? 他想了想,便问:“主上,可是最近惹主母不开心了?” 凌弃此刻正驾着马朝北面赶去,那里虽然有一个无名的山头,却有着她的亲人好友。 她现在的心静不下来,也不想看到花挽月,倒不如去梦依那边,看看她能给自己什么建议。只是,凌弃却不想,因为她这突然离去,却弄得夜楼人仰马翻,整个乱成一锅粥了。 花挽月一心惦记着凌弃的去向,被夜月这么一问,仔细想了想,轻轻摇头。“我平日里疼她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惹她生气呢!” 这倒是事实,而且是有目共睹的。虽然一个大男人对一名女子如此,让外人看到了,不免会笑话几句。但对此,花挽月可是振振有词,自己的妻子当然要自己宠着,管他别人怎么说呢! 夜月也觉得这句话在理,娶了老婆当然是要疼得,总不能日日打骂吧?至于那些娶了妻子又纳妾的人,夜月一向是看不上的。早年他还是一个小偷的时候,便觉得娶妻尚且不容易,怎么还要纳妾。后来对于那些宠妾灭妻的,更是鄙夷的很。你若是不喜欢你的正妻,当初还娶了她作甚。整日嚷嚷着什么真爱的最恶心了,难道真爱就是让你不尊重你的妻子吗?一个个的都是没脑子的。 好了书归正传,如今说的是主母为何离家。夜月又想了想,问道:“主上既然没有惹主母生气,那她为何会离家?主上可记得,主母今日有何异常的举动?” 说起异常来,花挽月便想起来今晨他归来时,准备将礼物送给凌弃,她那一副冷淡的反应了。 “如此说来,主母是在主上归来后,才表现冷淡的。那么……”夜月皱了皱眉头,“难道是主上做了什么事,被主母给看到了?” “这不可能。”花挽月便将自己去翠玉轩一事告知了夜月。 “如此说来,可就古怪了。”主上是去的翠玉轩,而主母又不曾离家,况且主上也没有做什么不妥的事情来,为何主母会心生不悦,从而偷偷离家呢!“依属下看来,如今最重要的还是找出主母的下落才是。”虽说江湖中自少了个楚逸和古一程便安稳了许多,但江湖永远是充斥着刀光剑影的,永远都不会平静下来。“属下这便派人去,让他们好好打听主母的下落!” “也只能如此了。”花挽月一脸无奈的说。 却说陆江刚从外面归来,便感觉到了夜楼里与众不同的气氛。询问了其他人后,方知这凌弃竟然离家出走了。 这不由的让他想到自己早上看到的一幕,略想了下,还是决定将此事先行告知了夜月。“我早上的时候曾看到主母从外面归来,神色略有不对,不知道这与主母出走是否有关联?” 给陆江这么一说,夜月便连忙召集人手,让他们将今日的所见所闻报告上来。这临安城中一直就有不少夜楼的探子,他们潜藏在各处,随时都关注着最近的情报。 而有人送来的情报中,有几条引起了夜月的注意。他仔细看过后,终于理清了事情的缘由。 “主上,属下大约已经知道主母离家出走的原因了。早上主上去往翠玉轩,被一名女子投怀送抱,但很快主上便将那女子推开。只是主上却不知,主母此刻正在翠玉轩外,将主上拥着那女子的情形看在眼中,想来是她误会了。” “什么?!”花挽月哪里想到,自己在翠玉轩中的一个失神,竟然会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来。若知道会有今日,他当初肯定会毫不留情的将那个女人推开的。“她怎么能误会呢?!”花挽月喃喃道,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凌弃竟然仅仅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悄悄的离家了。 夜月作为一个局外人看的通透,此刻便说:“怕主母是吃醋了罢。” 第一百八十四章 吃醋 寂静的山道上,一阵哒哒的马蹄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已经是深秋,道路两旁多有几分秋意,便是那高大的树木也落了叶片。显出几分萧瑟。地面上满是落叶和颓然的草叶,在涩然的秋风中,打着旋儿,犹似最后的舞蹈一般。 远远的,便见一名黑衣骑士朝此处而来。 那马儿虽不是顶好的良驹,却是汗血宝马杂交后的,虽不能日行千里,但七百里也是足以。故而,这一路来往,倒也没有花费多少的时间。 这马上的骑士正是凌弃,自那日从临安城出来,她一路便向北而行。 梦依同洛归雁所居的山无名,位于江南与北地的交界处,虽没有北地冬日的寒冷,却也四季分明。 在临安尚不觉秋日来得如此之快,而行至向北的路上,便会发觉秋日早已经来临,叶落枯黄便是最好的证明。 并未知会梦依自己要来的消息,凌弃看着高高耸立的山峰,驾着马儿走在略有些陡峭的山路上。 山顶。 梦依正持着一张洛归雁亲手制的纸鸢,在微风中奔跑,看着美丽的蝴蝶在蓝天白云之间,心情也是无比的畅快。她不曾享受过情人的宠爱,如今才发觉感受竟与家人的爱护如此的不同。心中满意之余,更多的则是甜蜜。 洛归雁正在药房中制药,这才让梦依独自一人出来玩耍。若是在平日,他肯定会黏在梦依身边,任她如何驱赶,都不会离开半步的。 风势有些急躁,梦依见此,便赶忙收了纸鸢,免得被风将线扯断了,让这好不容易得来的纸鸢给刮跑了。 将将把纸鸢收好,便听到外面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梦依好生疑惑,便站在崖边的小亭向下眺望,一看之下,不觉大惊出声:“阿弃!” 那山茶花丛中策马而来的黑衣骑士,不正是凌弃。听到了梦依的呼唤,凌弃朝彼方抬起头来,竟是露出了一道浅浅的笑容。 梦依被这笑容怔愣在原地,半晌才反应过来。顾不得手中的纸鸢,随意放在小亭的石桌上,提起裙摆,便朝那边跑去。 人还未到跟前,梦依便迫不急的问道:“阿弃阿弃,你怎么会来得?”阿弃同花挽月也正值新婚,那个男人怎么肯让阿弃出来。别人不知,她可是看的分明。那花挽月的眼睛里只有阿弃一人,分明一副恨不得将她拴在裤腰带上的架势。 凌弃来到梦依面前,扯紧缰绳,翻身下马,这才说道:“本是想来看看你,不过……”她抿了抿唇,不知从何说起。 梦依毕竟同凌弃生活了多年,见她如此,也猜到她大约有心事。虽然这种情形多年来还是第一次遇到,但对于凌弃的到来,梦依还是十分欢迎的。 “来来来,外面风大,咱们进去再说。” 药庐中的僮儿见自家师娘竟然同一个陌生的男人如此的亲密,愣了愣,也不知道要不要将此事告知尚在药房中的洛归雁。 梦依将凌弃请到了一间两层的小楼之上,此处可登高望远,将美景尽收眼底,十分的惬意。 凌弃上次来时,只为养病,故而并未仔细看过此处。如今看来,这洛归雁倒是一个妙人。将这峻峰之上搭理的井井有条,不仅有景色可赏,便是居住的环境也似人间仙境一般。 远眺,那一片盛开的山茶花甚是明艳,令凌弃一颗躁动的心也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前几日才刚刚收到你送来的糕点,不想你今日竟然亲自上门来了。”知晓凌弃素来对茉莉香片别有偏爱,梦依特意烹了一壶,又端了些糕点水果来。 凌弃一路赶来,却有口干舌燥之感,捧着细腻的茶杯,目露沉思,片刻才道:“我今日来,是有事要同你商量。” 梦依从未见到过她这般严肃的表情,不禁一愣。旋即,有些担忧的问道:“阿弃,可是出了什么大事?” 凌弃一怔,见梦依担忧的神情,便知是她误会了,忙澄清:“你安心,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关于我和花挽月之间,有些问题罢了。” 梦依并不知凌弃当初选择同花挽月成亲是何缘由,但她也看得出来,凌弃为人虽有些冷漠内敛,但对花挽月也确实有情。况且,她观察花挽月为人不错,待凌弃也好,这才赞同的。如今听凌弃竟然对两人之事问询,便下意识的想偏了。“那个家伙可是对不起你?!” 凌弃沉默了下,她也不知道要从何说起。那日她看到花挽月同那名陌生的女子亲密,心中确有嫉妒。后来,在路上也仔细想过,花挽月素来不会对人说谎,没准那一日是个误会也说不定。但饶是如此,关于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她却有些混沌,这才寻求梦依的帮助。毕竟,除了梦依,在这世上,她已经没有亲人。 在得知凌弃可能是因为吃醋这才离家的,花挽月心中即是窝心,又是无奈,更多的还有愤怒。 窝心是因为他总算在凌弃的心中找到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无奈是因为凌弃竟然仅仅是因为吃醋,便选择了这种让他担心的方式来纾解。愤怒不仅是因为凌弃的不信任,还有对郭红的愤怒。 因此,在临行之前,他便交代了留守在夜楼的陆江,让他一定尽快将郭红一事解决了。这样的女人,留在临安城,怎么看都是个祸害。 而这一次,花挽月第一次没有乘坐自己那舒适的紫檀马车,只凭一匹快马,带着一群人便朝无名山而去。他猜想的不错,在这个世界上凌弃的至交好友只有梦依一人,想当然会去那处。只是,若不是因为收到了消息,怕他会先行去听雨小筑看看。 就在凌弃抵达后不久,花挽月也到了无名氏附近的一个小镇。而这时,凌弃正将压在心底的秘密告知了梦依。 听完凌弃这些年有些诡异的经历,梦依的嘴巴久久没能合拢。“这么说来,你即是凌弃,也是南灵儿?”这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明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没想到却是同一个人。虽说两人面容相同,年岁相当,但性格和经历可是大大的不同。 “若非是因为楚逸,怕我如今还是南灵儿。”而且,已经随着那场火彻底的湮灭了。 提及此事,梦依也不由得唏嘘不已。“你这段经历果然离奇,但不也说明,你和花挽月之间的缘份可是注定的。你在南灵儿之时,他逃婚,到后来追悔莫及。你成为凌弃,他又穷追不舍。这兜兜转转的,好似就逃脱不了你的手掌心呢!”她不由得笑了笑,觉得花挽月着实好笑。纠结在两个女人之间,却不知那本是一个人。 凌弃听她如此一说,好像伴随许久的心结也有些解开了。那时她只觉得花挽月三心二意,却从未想过,两人之间竟然有着如此之深的羁绊。或许换做是另外一个人,便不会有这样的经历了。“前几日,我看到有一女子入他怀中,心中嫉妒不已,便逃了家。” “噗哧!”一听她说,梦依不禁大笑出来。“原来阿弃竟然也有这般有趣的时候啊!”她认识她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竟然也会有如此幼稚的一面。人家夫妻吵架,或是冷战,她倒好,直接选择了逃家。也不知道,花挽月那边知道她竟然翘家了,该是如何的惊慌呢!怕是会担心的不得了吧。 “依我对花挽月的了解,他并非庸俗之人,想来是你误会了他。待日后同他讲明便是了,只是我不曾想,你这平日不显山露水。这一吃醋,便一鸣惊人啊!不知道花挽月那边会如何,总不会以为你是把他给抛弃了吧?” 梦依此言多少有还原了花挽月的心声,那日得知凌弃竟然逃家,他心中第一个闪过的念头竟然是凌弃不愿意继续同他过日子了,这才离开的。也幸亏他身边还有一个夜月,若不然的话,怕是世间又要出现一个怨夫了。 “我这是吃醋?”凌弃喃喃着,眼神迷茫。她同花挽月青梅竹马,对他的喜爱也是与日俱增。那时花挽月扮作女子,又居于内宅,身边从未出现献殷勤的女子,她倒是不觉。后来凌弃遭遇花挽月,他又是那样一副性子,也从未见他身边出现过其他女子,她便也习惯了。因此,在见到他竟然拥抱那名女子时,这才表示诧异,以至于竟然做出了逃家的举动来。 “可不是吃醋嘛!”梦依理所当然道,但看了看凌弃的表情,忽然恍然大悟。她方才只是调侃,却不想凌弃竟然真的不曾体会过何为吃醋啊!“阿弃哎阿弃,真的不知道如何说你们两个人了。”两个看起来比谁都精明的人遭遇在一起,怎么对待感情的时候,却比幼童还要愚笨啊!这真是让人不知道如何去说了,只能套用一句俗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你和这花挽月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啊!”最后,她只能无奈叹道。 洛归雁那边听到竟然有陌生男子同自己的妻子举止亲密,当下就坐不住了。放下药炉不管,沐浴换过一身得体的衣衫后,便充满而来。但当看到那黑衣男子时,不禁一怔。这花挽月是如何管事的,怎么会让凌弃来此。 第一百八十五章 挚爱 一路上花挽月已经设想了无数种场景,想象着凌弃见到他,会给他什么脸色。但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一种。 小楼上风景独好,三人分坐一隅,很是和乐。 见到他进门时,不约而同露出了一抹浅笑。 别人对他露出笑容倒也无可厚非,可那个人是凌弃啊! 花挽月如此一想,不禁有些忐忑,俊美的容颜上也多了一抹忧色。 洛归雁和梦依见此,连忙寻了个由头离去,将这安静的空间交给了这对疑似闹别扭的小夫妻。 “来啦。”凌弃朝花挽月点了点头,示意他坐下。 花挽月摸着凳子,小心的坐了下来,却是眼观鼻鼻观心,就是不敢将视线放在她的脸上。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却偏偏露出了一副神情来,真是让人不想误会,也不行啊! 好在凌弃已经被梦依开导过了,此时倒不至于生气。于是,便呷了一口热茶,问道:“你同那个女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花挽月一听她问道,便有些坐立不安了。组织了一下语言,才惴惴不安的回答说:“那日我本是帮你去翠玉轩挑礼物的,谁曾想她忽然扑入我怀里。”眼瞅着凌弃目露不善,他连忙又补充说:“那时我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的玉钗上,这才没有注意。不过随后,我就将她推到了一边,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尽管可以找那天的掌柜的出来这作证的!” 凌弃自是知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假,不过看到他这一副焦躁的表情,也深觉有趣的。谁让幼年时,自己总是围着他打转转了,如今看着他吃瘪的模样,倒也好玩的紧。 眼见着凌弃的表情不变,甚至有些冷漠,花挽月真的要急的抓耳挠腮了。“小弃,我我真的没有背叛你!” “好了。我赶了几日路,也有些疲惫了。已经让人去安排了客房,这便去歇息。”凌弃说完,便起身站了起来。 花挽月见此,也连忙跟着起身。 行至门口时,凌弃抬眸对他说道:“看你也累了,就一起吧。” 花挽月眼中闪过一丝激动,连连点头,那模样,若是他身后有条尾巴的话,肯定要摇晃的欢快了。 凌弃敛眉,将视线移向一边,但唇角却分明泄露了一分笑意。 可这些花挽月却是不曾看到的,只看到她不愿意搭理自己,仿佛连耳朵都要耷拉下来,一副了无生气的模样。 夜月等人便守在楼下,此刻看到这二人下了楼来,正要上前。便看到自家主上跟在主母身后,一副吐舌摇尾的邀宠模样,都不约而同的在这热天里打了个冷颤。 花挽月腆着脸,一路跟随着凌弃步入客房中,小心的铺床,小心的帮她除去外衫。待凌弃上榻准备安睡时,更是一副准备忠实守候在一旁的架势。 凌弃只觉有趣,不禁开口问道:“你打算一直守在这儿?” 却不知她语气略有些凉薄,花挽月还以为她是想要赶自己出去,当下便露出了一个委屈的表情。 险些给自己的口水一口呛死,凌弃连忙咳嗽了几声。 花挽月眼中闪过一丝担忧,快步上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关切道:“好点儿了吗?是不是染上风寒了,我去叫洛归雁过来。”说罢,便要朝门外冲去。 凌弃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一把扯住他的袖子,叹着气说:“我没有得风寒,你无需去麻烦洛归雁的。” “哦。”花挽月恹恹的应了声,便站在一旁,不再做声了。须臾,他发现这间客房有些熟悉,好似是当初为凌弃解毒时,她居住的那一间。想到那一夜,他的脸不觉红了起来,眸光闪烁,一脸害羞的模样。 明明才几日未见,这人怎么又变了模样。凌弃看到他如此表情,只觉有趣也不知是谁拉着她白日宣淫也不害臊的,如今却像一副新嫁娘的表情。 花挽月哪里知道她心中所想,只觉洛归雁真是好会计算,竟然将两人又安排到了这里,难不成是为了让他们重温旧梦。 想到两人已经好久不曾亲近了,难免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虽然两人成婚不过几月,但凌弃却认识了花挽月已经十几年了,哪里不懂他此刻的表情。方才还一脸害羞,现下又不知道想到何处去了,这个男人的心思还真是让人难以琢磨啊! “小弃……”花挽月吞了吞口水,却不敢说出自己的请求来。若是被拒绝的话倒也罢了,就怕的是惹她生气。 凌弃看到他的表情,心中好生无奈,还有些酸酸的。这个男人这样在乎自己,真是夫复何求啊!如此一想,心中便已经做了决定。“你是如何追上我的?” 花挽月没有犹豫,便说:“我怕你跑了,一路上都没有停歇,马不停蹄的追来。没想到,真的赶上了。”思及此,他笑了。他真的怕梦依同他的娇娇说些有的没得,万一娇娇想要同他和离,他可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一路上,他真是担心的紧,连吃饭饮水都是在马上,衣服更是好几日都不曾换过了。想到此处,他不禁后退了几步,生怕自己身上的味道熏到眼前的人儿。 凌弃当真是无奈,但也好生的感动,于是便说:“好好打理自己一下,看看你现在的模样。”她虽一心来此,但路上也是好好照顾自己,再看花挽月才几日的功夫,人都有些消瘦了。 花挽月给她一说,只觉得她好似嫌弃了自己一般,委屈的眼眶都要红了。 片刻,凌弃也发现了这间屋子有些熟悉,想到那个解毒的夜晚,心中竟有几分甜蜜。这里是洛归雁和梦依的家,凌弃为人虽冷漠,但脸皮却有些薄的厉害。想了想,便对准备出门的花挽月说:“罢了,同梦依告辞,先回夜楼去吧。”在别人家里,总归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花挽月一听她要同自己回家,自然是喜不自胜,哪里还顾及什么被嫌弃之事。 只是,离别时,梦依好生不舍。两人好不容易才碰面,结果凌弃又要回去了。 “此处离临安相隔不远,总会有机会的。”凌弃安慰说。 梦依也知道这两人大约还是有自己的问题需要解决,便恋恋不舍道:“那好,你可要记得来看我啊!” 洛归雁看着自己的妻子同一个男装女子依依不舍的模样,心里的酸泡泡可是一个赛过一个。这个凌弃可比莫欢那个情敌要可怕的多,若是凌弃说上一句,小依要丢下自己眼睛都不会眨上一下的。这样一想,愈发的紧张起来,恨不得现在就将凌弃一脚踢下山去。 凌弃何等的机敏,当下便感觉到了洛归雁的不善,于是便刻意对梦依说道:“要是他对你不好的话,你尽管来找我。这夜楼中的男儿也是不错的……” 洛归雁听出她的言外之意,连忙对花挽月示意,赶快带上他的妻子离开。却见花挽月一脸甜蜜,盯着凌弃的模样,眼睛都不眨,只觉头痛的很。这爱妻爱到此处,还真是让人无奈啊! 依依不舍的分别后,凌弃同花挽月便下了山。 为了迎接凌弃归来,花挽月早就命人驾着紫檀马车跟随在后,两人在小镇上休息时,那马车也抵达了。 乘坐上了熟悉的马车,总归比那马背上舒服多了。 花挽月倚着靠垫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惹得凌弃诧异一瞥,嘴角笑意满满。 这马车不仅舒适,隔音的效果也奇佳的。 尤其花挽月命人刻意将马儿的脚步放慢,更是舒服的紧。 凌弃近来已经给花挽月宠坏了,客栈里的床铺自然是睡的不舒服。因此,在这马车上,没一会儿便睡熟了。 见此,花挽月小心的将她移到自己身侧,为她盖上薄毯,让她睡的更舒服一些。看着妻子的睡颜,他也不小心睡着。 待花挽月醒来时,已经是暮色西沉了。 看着自己怀中的女子一脸甘甜的睡意,他的额头抵在她的额上,轻轻在她唇上印下一吻。 被突袭的凌弃,便在这打扰下睁开双眸。待看到了眼前的男子,揉了揉眼睛,问道:“什么时辰了?” “已经是晚上了。”花挽月回道,又问:“肚子饿不饿,我已经让人去准备晚膳了。” “唔,是有些饿了。” 吃过饭后,花挽月凑到她身边悄声道:“方才他们在这附近巡视时,发现了一眼温泉。是罕见的硫磺温泉,不知道……” 这温泉一般是分作火山温泉和地热温泉的,两者各有各的好处。而夜楼中的温泉,便是从后山引来的地热温泉。 倒是这火山温泉,凌弃却是第一次见识。在客栈里泡澡泡的不大舒服,此刻听到有温泉可以享用,倒也是满心欢喜的。 因而,便点头应了。 于是,花挽月命人守在远处,自己则带着干衣和一些用品,牵着凌弃去了那个发现温泉的山洞。 夜月虽是个没经历过情事的,但身边可是有个陆江,对一些事也是小有了解。于是,让人悄悄又往后退了退,并言明众人不要将注意力放在那山洞中。 此处距离颇远,那山洞中的声响可是半点儿都听不到。如此,夜月才满意的点头,期待着小主人的出生应该指日可待了。 还未靠近温泉,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硫磺味道。 感觉到热气袭来,只觉周身的毛孔都要张开来,好不舒服。 行至洞穴深处,便看到一汪乳白色的泉水冒着热气。花挽月伸手探了探,觉得那温度正好,便准备招呼着凌弃下来。 这个洞穴乃是自然形成的,成就如今这番光景。 洞穴内并没有植物,只有光秃秃的石头,和一眼温热的泉水。 温热的泉水蛊惑着人们靠前,在花挽月张口前,凌弃已经迫不及待除了靴子和袜子,将脚丫子泡到了泉水中。温热的泉水柔柔的摩挲着脚底,让她不禁舒服的叹息出声。 花挽月的视线已经被那一双白白的裸足给吸引了,喉头微动,目光也有些灼热。 凌弃的皮肤本就较之一般人白一些,因为身体的缘故,肤色总是显出几分苍白来。而今被花挽月好生照料着,身体渐渐好了起来,肤色也莹润了许多。 那一双裸足,浸没在泉水中,白白嫩嫩的,像两只可爱的饺子,勾得人食欲大盛。 满足的闭着眼,小腿自然的提着水花。忽然,凌弃低呼一声,“啊!”忙睁开眼睛,瞪视着眼前的男子。“你在做什么?” 花挽月不知何时已经下了水来,趁着她不注意,一双手悄悄顺着她露在外面的脚摸了上去。 凌弃感觉到从自己的尾椎渐渐升起了一丝酥麻的感觉,连喊声都变了模样。“你……”她瞪着男子,示意他赶快罢手。 花挽月微微一笑,已经打湿了的红色衣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了优美流畅的肌肉线条,他看着凌弃有些涨红的脸,不由得心神一荡,竟是低头执起她的一只小脚,细细的亲吻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凌弃的身子已经渐渐沿着池边向下,衣衫的下摆都浸湿了黏在双腿上。 “混蛋……放开……”凌弃从不知晓自己的脚底竟然会如此的敏感,不过是被轻轻触碰,便让她险些软了身子。 花挽月细密绵绵的吻越来越向上,隔着薄薄的布料,一直亲到大腿内侧。感觉到凌弃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手指微微用力,便将那布料从她身上扯了下来。 布帛碎裂的声音唤回了凌弃迷失已久的神智,她大口大口的吸着气,张着迷茫的双眼,看着已经碎成一片片的外裤,再不济也知道他要做什么。但她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还有一丝期待。两人成婚已久,对于夫妻间亲密之事早已经不陌生,彼此的身体早已经熟悉的很。而且经过了这么久没有亲密,凌弃竟也有几分想念。 大约是知她所想,花挽月缓慢的将她拉入水中,轻轻的剥离她身上那件早就岌岌可危的衣袍,也顺势褪去了自己的,舌尖流连在她的胸口,甚是恶略的手指也不甘寂寞的撩拨着。 凌弃一时未查,便已经犹如剥了壳的鸡蛋浸入怀中,周身温暖极了,让她整个人也懒洋洋起来。 花挽月轻轻扳她的头,在她唇上印下深深一吻。沉寂了许久的情潮,在这一刻汹涌而来。 粘腻的吻交换着彼此的呼吸,凌弃只感觉到有一把火在自己身体内燃烧,让她想要迫不急的的去接纳着什么。 这个吻持续了很久,花挽月很耐心的一点点探索,绝对不会让她觉得有丝毫的不适感。渐渐的,她的身体软了下来,像水一样融化在他的怀抱里。如此,花挽月才贴紧她的身子,大手抬起她的双腿环在自己的腰上,在进入的那一刻,他在她耳畔低沉的宣誓:“我爱你。” 凌弃一怔,双手不自觉的环上了他的颈子,随着他在泉水中,一点点的颤抖沉沦。 难得顺从,令男子有些狂躁起来,他的动作猛地变得强硬起来,颠簸的凌弃几乎要散了架一般。激烈的动作令凌弃的大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只能随着他的动作被高高的抛上云端,又狠狠的被拽入深渊。 他的汗珠落在她的胸前,滚烫滚烫。而凌弃的心,亦滚烫滚烫。 “娇娇,我的娇娇。”男子难耐的呼喊着。 耳朵被轻轻的啮咬,凌弃微微皱眉,清冷的声音中也染上了几分凡人的情欲,“外面……唔……还有人……” 男子不理会她的声音,只一味的挺进,退让,交缠,直至融合。 周而复始的,重复着这个原始而又自然的旋律。在这个安静的洞穴中,一对男女爆发了强烈的爱意,好像要在交缠中死去一样。 第一百八十六章 冬雪 那夜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凌弃并不得知。因为,醒来时她已经身处在一家客栈中,而此地已经距离临安不远了。 对于的放纵,让凌弃昏睡了三日有余,花挽月心中有愧,对她愈发的小心起来。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里,生怕她磕着碰着。那副小心翼翼,唯恐不跌的模样,就像是守护着一个幼小的婴孩一般。 以致于,夜月每次看到,都恨不得戳瞎自己的双眼。花挽月待人是温柔的,但那温柔总像是隔着什么一层纱一样,让人觉得他似乎是用温柔来掩饰自己冷漠的假象。 但现在的花挽月可不同,整个人彻底诠释何为温柔。 现在,夜楼这处已经很少有人靠近了,万一给这两人的甜蜜闪瞎眼睛,或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那可就不妙了。 但无论其他人如何去看,这边的浓情蜜意却是如何都掩不住的。 冬日很快就到来了。 当清早第一片雪花落下来时,才发觉冬日竟然已经抵达了江南。 江南也是会下雪的,只是下雪的日子里却并不寒冷。当雪花落下后,还未落地,便已经融化了。而像今日笼罩了薄薄一层白纱的景致,很是罕见。 花挽月推开窗子,看到窗外飞雪的景致,不觉回头看向床榻的位置。 床帐遮得严严实实的,而向来早起的人儿近来却总喜欢赖床。 凌弃正在睡梦间,脸上忽然觉得一阵凉意,迷迷糊糊的张开双眼,便对上了男子有些促狭的笑脸。“好冷……”缩了缩脖子,用被子将自己裹得更严实些,凌弃闭上眼睛,分明不打算醒来。 “乖,起来看看,外面下雪了。”花挽月把玩着她散在枕头上的发丝,含笑说道。 “不要,困。”说罢,便蹭了蹭枕头,转过身去,不再理会男人。 花挽月无奈一叹,却不再闹她。只是走到榻外,关上了窗子,免得外面的冷意让自己的妻子着凉。 凌弃醒来后,便精神了许多。两人偶尔探讨一下武学,关注一下近日来江湖中的大事,或是出门走一走,日子自然是十分的惬意。 只是,近日来,花挽月却觉得自己的妻子似乎有那么一丁点不对劲。 凌弃素来是一个习惯早睡早起的,只是最近以来却三更半夜不睡觉,但白日里却又睡的一塌糊涂,不愿意起床,从前不爱吃的东西如今一反常态,非得吃到不可。连不喜欢的点心,每次也要吃上几碟。而且……她似乎变得十分挑嘴,尤其是针对这道鱼上。明明鲜的很,她偏偏说有腥味。无奈,花挽月只能让厨房重新做罢。 每日里都跟在凌弃身后,俨然一副妻奴模样的花挽月这一日捧着一些从后山摘来的白梅插在屋子里的花瓶中。 凌弃斜倚在软榻上,手中是一本……春宫册子。手边是一串在这个季节简直难以见到的水果,葡萄。正吃的欢快,只是不时的抬手打上一两个哈欠,一副疲累的模样。 “娇娇,为夫回来了。”自从那日后,花挽月便极为喜欢称凌弃为娇娇,总觉得如此便能将她捧在心头,小心疼宠一般。当然,这也是人家夫妻间的情趣,外人不足道也。 听到花挽月的声音,凌弃仅是淡淡的抬眉,并不做声。 花挽月皱了皱眉,便走上前,小心的握着她的肩膀,拥她入怀。“娇娇,你最近有心事?” 凌弃微颦着眉,摇了摇头道:“并无心事。”不过是心中有些烦闷,却又不知道如何发泄罢了。 花挽月闻言,心底不住的叹息。夜晚里闹着不睡觉,要听戏的是她,白日里更是睡的昏天暗地,偶尔还会叹气……如此这般,若还叫无事的话,那怎么才是有事。 想到凌弃偶尔会对着隔壁的厢房叹气,花挽月有些难为情的张了张嘴,却又不知如何说起。那间屋子里供奉的便是灵儿的牌位,他娶她在先,难道娇娇惹得娇娇心中不快吗?可是……花挽月也不知道如何去解释。 “娇娇,午饭让人煮糯米鸡可好?” 凌弃轻轻点了点头,将手中的册子随意丢在一边,伸手推了花挽月的胸膛,便坐了起来。 “你整日无所事事,看起来很闲啊……” 幸而花挽月可不是一般人,听到凌弃这有些嫌弃的话,也不觉得生气,只是笑道:“这夜楼里的大小事都有夜月他们,我自然是不用操心的。再说,我陪在你身边,不好吗?” 凌弃近来黏花挽月黏的紧,花挽月开心都来不及,又怎么会离开她身边。这夫妻二人粘粘糊糊的,俨然可比两只黏在一起的糯米团子。 “唔。”凌弃吐出了一个意为不明的字眼,便起身站了起来。 花挽月见此,也跟着起身,准备拦上她的腰肢,才黏糊一下。 但还未等到他靠近,忽然看到凌弃身形一晃,竟然紧闭双眼昏厥了过去。花挽月大惊之下,连忙扶着她的腰肢,才免于她磕碰到身后的软榻。 “娇娇!娇娇?”声声唤不醒凌弃的神智,花挽月告诫自己要冷静下来,便高声唤人去请大夫来。 向来安静的夜楼此时可挤满了人,听说主母竟然昏倒了,夜月同众人都守在外头,脸上一片担心。 夜楼中自有自家的大夫,此刻正在帮躺在床上的女子把脉。 仔细诊了诊脉,大夫确认了几次后,才慢条斯理的将手收回。 见此,花挽月迫不及待问道:“大夫,她到底怎么样了?” 此时凌弃已经醒来,听到花挽月的话,便说:“我无事,只是起的急了才昏倒的。” 但她话音刚落,那大夫便说道:“恭喜主上了,夫人这是有喜了。” “……”花挽月有些怔愣,旋即追问:“你可确定?”他哪里知道,这诊脉竟然诊断出了这么个结果。 听花挽月质问自己的医术,大夫也不恼。主上这是第一次当父亲,激动也是难免的。于是,便笑眯眯的说:“确定,夫人确实是怀孕了。只是夫人早年因为习武,身体有些亏损,故而才会晕倒。属下已经准备了调养的方子,请人好好照料便无大碍。” “恭喜主上,贺喜主上!”众人忙不迭的道谢。 花挽月也不知道是如何回了众人的,待他回神后,这房间里就只剩下他和凌弃二人了。 凌弃撩开床帐,看向那个怔愣在原地的男子,蹙了蹙眉,问道:“你,不欢喜吗?” 好在花挽月的心思一直在凌弃身上,听到她的问话,一看她的表情,忙说:“我哪里会不欢喜。”他缓步走到床前,在床沿坐下,双目有些通红。“欢喜,我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欢喜来得太突然了……”他心中的挚爱,此刻腹中正孕育着他们的骨肉,他又怎么会不喜欢。只是,这个欢喜来得确实突然,害他还什么准备都没有做好。“娇娇,我欢喜的很呐!” 如此,凌弃才微笑起来。看着这个只知道说着欢喜的男子,忍不住投入他的怀中,娇声道:“我也是欢喜的很。”没想到转眼之间,她竟要当娘了。 花挽月小心翼翼的回抱她,说道:“你如今当娘了,有些事情可要小心一些。” “自然。”凌弃再鲁莽,也不会让自己腹中的孩子有事。如今,她所要做的便是安安静静的养胎。“挽月,真的好奇妙呢!”她竟然要当娘了,这可是她从未想过的。她甚至连成亲这种事都不曾想过,又怎么会想到有孕呢! “挽月,将隔壁的那个灵堂撤了吧。”她就是南灵儿,虽然以前不觉得那灵牌有何干系。但如今她怀着孩儿,总觉得有些怪异。 花挽月如今可是对凌弃惟命是从,灵堂一事,自然是应下了。只是如此,那灵堂也不过是挪了个地方而已。毕竟南灵儿,他还是对不起她的。 夜里,两人睡下后,花挽月小心的揽着自己的妻子入怀,神智也渐渐迷糊起来。 就在当空,耳畔忽然有人说:“笨蛋!我就是南灵儿啊,你放着我的牌位算什么事啊!” 那时他昏昏欲睡,只是轻声应下,直到第二日清晨,回想起来,忙冲进屋子里。“娇娇,你昨夜说了什么?” 榻上的女子将将起身,听到男子的问话,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道:“说什么?” 花挽月一见她的表情,也恢复了神智。昨夜定是他幻听了,娇娇又怎么会说那些话呢!况且,灵儿确实已经过世许久了。他定了定神,上前服侍着凌弃穿衣,如同每日的清晨一样。 “果然是笨蛋……” 听到这个有些带着撒娇意味的声音,花挽月一怔,抬眸竟然对上了一张有些熟悉的笑脸。 这是…… 仿佛是记忆中的那个笑脸一般,在初日的阳光中,那名穿着粉色衣裙的少女亭亭玉立,站在飞舞的雪花中,微笑着:“月儿……” “你……” “还是认不出来吗?”凌弃第一次这样促狭的笑道,“这么多年了,能看到你这样呆呆的表情,也真是有趣呢!” 刹那间,花挽月仿佛相通了什么,张开手臂将她拥入怀中。“没想到兜兜转转,竟然是这样的缘份。” “月儿,我爱你。” “嗯,我也是,很爱很爱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