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教会我爱你》 第1章 时大公子归国 三楼露台下的那只猫打了个绵长的哈欠,眼睛半眯半掩地打量从它身边经过的自行车,等一阵风过,不一会儿又蜷在树影里翕上了眼。 这是林鹿在沙川市待的第四个年头了,她对这里的记忆似乎一直停留在这只猫还未发胖的时候,那天她拖着一个从亲戚家淘汰下来的行李箱,行李箱里装着f大的录取通知书,只身来到这座梦想中的学府。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位置,林鹿遇见了这只四前年还是很小很瘦的流浪猫,这只猫赖以生存至今,大半部分功劳归就于f大女生宿舍里住着的学生们,这四年来,正因为她们轮流投喂,眼下不仅把它喂得这样胖,甚至帮它在此安了家。 林鹿和这只猫有相似之处,这里是她来到沙川市后的第一个家。 眼下,大约再过个把月的光景,林鹿就要结束全部的课程。于对f大所有的一切,她都舍不得说再见,可她深知,这一切也只能成为日后带不走的念想。 林鹿收完晒干的衣服,在阳台稍做停留,便折身回了宿舍。 此刻的宿舍空无一人,林鹿开着的收音机里播着热辣的英文快歌,瞬间扫去她不甚明快的心情。 桌上的手机响了一声提示音,是一条来自室友沈静的消息,她告知了林鹿自己回宿舍的大致时间,麻烦林鹿到时候去学校的后街,帮她打包一份皮蛋粥。 宿舍一共住着四个人,平日里沈静和林鹿走得最近,两个都是从小地方出来的人,或许这一点让她们格外惺惺相惜。而实际上,两人的生活方式又是大相径庭的,沈静早已不再是那个灰头土脸的农村丫头,她比谁都懂得妆扮自己,一张脸上用着昂贵的彩妆用品,周身上下全是一线大牌傍身,如果不说土话,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土生土长的沙川市本地人,非旦如此,定还以为她家境殷实,教养良好。 沈静信任林鹿,透露过这些年来她的经济来源来自何处。林鹿听后,不做评价,她试着去理解,却无法苟同。 窗外下起了雨,淅淅沥沥飘在窗户上,一眼望去,已经有种拂堤杨柳醉春烟的惬意。 林鹿看了会儿书,差不多到点了,她才带上伞,抓起桌上的钱包和手机出门。 经过学校后街,林鹿要绕着女生宿舍后面的一条湖走,草长莺飞的二月仍是湿冷,风贴着湖面吹起,寒意直往外衣缝里钻。 林鹿带紧脚步,后街弥漫着的浓浓烟雾已经映入眼帘,她只需再等一个红灯,穿过这条街再步行一小段便到了。 这条路是出了名的堵车胜地,早晚高峰天天堵得水泄不通。此刻已过了晚上七点,天几乎已经黑透,而车辆比路灯还蜿蜒,都是归家心切之人,互不肯让,加之下起了雨,路况极差。 时敛森向来是个耐心不足的人,他刚回国就在这条路上堵了一个多小时,光这个路口就停留了半小时,若非下雨,他绝对做得出甩门下车的举动来。车内的摇滚音乐吵得他头痛,于是伸手关掉音乐,复又从烟盒里摸出一支烟,自顾自点上。 副驾驶上坐着时敛森的发小言子承,眼明手快打开了车窗,只见时敛森偏头望向窗外,单手支在车门上,夹着香烟的手指不紧不慢往外弹着烟灰。 今天是言子承亲自替时敛森准备的接风宴,其余的朋友得知他回国的消息,早早就候在了燕园,电话催来了好回,奈何主角被堵在路中央一动不动,饶是性能再好的跑车也寸步难行,甚至抵不过机动车道上的两轮车。言子承一路好话说尽,且暗中观察时敛森好多回,只见他整张脸挂着大写的“我想弄死你”的表情。 林鹿还没走远,不知何时有个小女孩可怜巴巴钻进了她的伞下,一抽一噎地哭泣着。 林鹿蹲下身,手在她肩头拍了拍,关心道:“小朋友,你怎么哭了?” “我找不到妈妈了!”说完这句,她哇得一声,喉间发出嘶心裂肺的声音,她本意是想问林鹿借手机,可惜哭得太凶,压根说不出一字一句了。 林鹿大约懂她的意思,刚准备直起身子,想要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手机,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摩擦着地面响起,可能地面湿滑造成刹车失灵,车轮不偏不倚撞到了小女孩的腿。 小女孩哭声更甚,一个冲击让她直接倒进林鹿怀里,而倒在一旁的电瓶车主吓得花容失色,面色难堪地从地上爬起来,不管不顾开着车逃走了。 林鹿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小女孩,想要站起身抱住她往医院跑,可惜因为惊恐而浑身使不上力,膝盖一用力反而自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哪怕如此,她不忘将小女孩护在怀里,不容她再有一丝别的闪失。 林鹿看见一滩殷红的血渍混在地面上的积水里,污浊不堪,这画面令她揪心。 周遭的议论声不断,却没有一个人肯迈步上前伸出援手,谁也没有注意到,行车道上有个人见了这场景,不由分说第一时间冲下车,急到连车门都顾不上关,又身轻如燕越过隔离带,快速将林鹿怀里的小女孩做了一番检查。并无生命危险,受了点皮外伤之外,脚踝有骨折的可能。 驾驶座上的言子承完全没注意到街边的情况,莫名其妙就看见时敛森以风的速度冲下去,连车门都不关,他轻骂了一声,侧过身将门甩上,丝毫没有对待新车的怜香惜玉之情了。 时敛森抱起小女孩就往前跑,他跑得飞快,林鹿反应过来后,追在他们身后。时敛森到底是手里还抱着一个,林鹿没几步就追上去,撑开雨伞,伸长手臂,替他们挡去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风寒。 “最近的医院在哪?”时敛森边跑边问,他能察觉有个人跟在自己身侧,于是张口就问。他手劲很大,憋着一口气越跑越快,头发丝里湛出汗来,手中抱着的小女孩更是哭得他心烦意乱,恨不得将她抛出九霄云外去。 林鹿一时半会儿说不清医院的方向,直接说:“跟着我跑就好。”她用尽全力,跑出此生最快时速。 到了医院,直接将小女孩送到急诊科,需要家长签字的时候,时敛森才想起林鹿的存在,一把将她推上前。 林鹿情急之下红着脸否认:“我不是她的家长。” 时敛森一脸疑惑,厉声质问道:“那你一路跟着干嘛?”他口气不善,字里行间的怪罪之意与他之前的善举丝毫不相衬。 医生顾不上他们的争执,直接将小女孩推进手术室,手术室的门自动合上,屏蔽了外界的干扰。 林鹿终于有头绪朝时敛森说出实情,时敛森非旦没领情,反倒是挑了眉冷笑着揶揄:“你倒是有闲情逸致,等着警察以拐卖幼儿的罪名把你请去喝茶呢?”话虽难听,出发点却是为了林鹿着想,带着一个走丢的被车撞伤的孩子看急诊,万一碰到无理取闹的家长,那真是百口莫辩。 林鹿讪讪垂下头,为自己的莽撞和遇事不分轻重缓急而自责,这会儿,她默默报了警。 时敛森和林鹿一起等在手术室外,林鹿站在他身后两步的距离,抬眼便看见他挺拔的身姿,一件单薄的针织衫在后背处洇湿了一小滩,粘糊糊贴在背上,隐隐出卖了他健硕的身材。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只见他用手重重地扒了扒,露出明显的怒意。 他再也没有转过头和林鹿有哪怕一个字的交流。 附近的警察很快就赶到,将林鹿和时敛森一并带走去做笔录。 因为情况特殊,医院里留下两位民警,意图是等小女孩出来之后,了解一下简单的情况,并且照顾她,直到联系到她的家人为止。 盘问一直进行到深夜,时敛森饿得饥肠辘辘,实际他相当不配合警察的调查,纯属那种十问九不答的脾气。警察根本不吃他这套,见他一脸的漠视,也就藏了私心,把他关在小黑屋里不管死活。 好在他没犯法,警察没有没收他手机的权利,他联系到言子承不到两分钟,方才还和他王不见王的警察立即将他放了,一个劲点头哈腰说自己的不是,请多担待等客套话。 时敛森一副爱搭不理的态度,等到言子承接到他,他才不解恨一般,脱了粘在身上一整晚的针织衫,忿忿扔在了地上,踢了两脚车门,随后头也不回坐进了车里。 “怎么着啊森哥,一回国就闹个惊天动地,要不要这么高调?路上上演英雄救美的把戏还不够,深更半夜雅兴颇浓地跑警察局来喝茶了,味道可好?” 一番不正经的调侃惹得时敛森咬牙切齿,这会儿他才后知后觉感到有些冷,尽管车内暖气很足,一时半会儿却也捂不暖身子。 言子承脑筋转得快,又是和时敛森打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两人之间的心思一个眼神就能领悟。 言子承大手一指:“里面有干净的衣服,换上吧。” 时敛森打开储物板,不管三七二十一,脱了湿了衣服就换上。 “你这什么怪僻,车上还有备用衣物。” 言子承不怀好意地轻笑一声,语气里不乏轻佻和戏谑,神秘兮兮道:“你懂的。” “我懂个屁啊?”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拐弯抹角,不满啐他一口。 言子承败给他,直白地反问:“别告诉我,你们国外不玩车震?” 时敛森沉默了片刻,打量起这两门跑车内的情景,嗤之以鼻:“就这么狭小的空间,够你发挥吗?” “感觉来了,哪里不行。” 时敛森被说得有些犯恶心,他例来有些不为人知的洁僻,若他此刻坐着的地方,真是言子承和某个女人的交欢之处,万一座椅上还残留着已经干涸了的污秽物……想到这里,他就如坐针毡。 言子承终于崩不住脸了,哈哈大笑。这么多年过去,时敛森依然保留着他的可爱之处,有时候单纯得就像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一骗就上当。 时敛森被他笑得不自在,小声哼哼着表达不满,伸手将音量调得很大。 言子承最终带时敛森去了一家门面很小很旧的老店,这家店有些年头了,是这条街上开得最久还在继续经营的,其余的店几易其主,装修换了又换,只有这家店独善其身。 时敛森对这家店不陌生,他和言子承两个人对这里的炸酱拌面情有独衷。 “今天哥们儿替你接风这事儿没办好,用这碗面将功补过,你说成不成?” 时敛森总算展露笑颜,大夜里的,他长身玉立站在路灯下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笑容如沐春风,眼睛里闪着光。 言子承一见他这样的笑就放心了,还是这么好哄,一碗面就能打发虚张声势的时敛森。 时敛森三下两下扫光了碗里的面,又喝了一蛊暖胃的汤,全然忘记,无权无势的林鹿,一直到警察联系到小女孩的家人,又将她带去医院接受所有人的审问及小女孩的认可,她才堪堪被放行。 做好事的人,最终却狼狈到像个罪犯一样被刑满释放,这滋味有些糟糕。她突然有些理解,当时站在路边不为所动的那些人了。 林鹿有自己固执的地方,她走出警局的时候,看见地上躺着一件略显眼熟的衣服,这会儿,她很想要把那件衣服找回来。 她离开医院后,并未直接回宿舍,而是重新返回警局,原来除了她,谁也没留意到那件衣服。她将蜷成一团的衣服捡起来,拎在手里抖了抖,舒展开来,面料柔软,如同她此时此刻的心。 林鹿抱紧了这件衣服,深夜里,一个人暴走在人烟罕至的街头。 第2章 与父斗,其乐无穷 时敛森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手机上的未接电话多达上百个,看来回国这事儿,言子承没给他少做宣传。 他迅速扫了一眼屏幕,懒得理会,直接走到洗手间冲澡。窗外的天色已然暗下来,他竟在言子承的单身公寓里睡了整整一天一夜,这下满血复活了。 言子承不是省油的灯,昨天没有办成的接风宴,今天是无论如何不会放过时敛森的。 待到时敛森踏出卧室,迎接他的是重金属、香槟和嘶叫声。 来的人,一半是时敛森和言子承共同的好朋友,一半则是全然陌生的脸孔。 这样的场面,时敛森见惯不怪,今夜他是当仁不让的主角,便在所有人的半推半就下,玩得异常尽兴。 他被灌了不少酒,又是空腹急急喝下的,醉眼朦胧之间,想要一个人去阳台吹会儿冷风吸口新鲜空气。 可惜总有络绎不绝的各色女人朝他投怀送抱,他盛情难却,仿佛来者不拒的样子,但似乎是反感居多。 屋内暖和,光影流转,这些个网红脸a4腰的女人们,大衣一脱,便全是清一色穿着暴露的礼服。她们用温软的胸部和腰肢,若有似无蹭着时敛森,他不推拒,却也无动于衷,看着她们自导自演。 直到有个女人玩得太过火,伸出手,颇有技巧地去抚摸他的喉结。时敛森是最讨厌被陌生女人碰这里的,一下都不行,他几乎是含了怒意,手上使了些劲道才将她推开。 手臂一用力才后知后觉,肌肉隐隐有些酸痛,昨天在雨里奔跑的画面忽然从眼前一闪而过。约莫是喝了酒的缘故,他怎么都想不起来,当时寸步不离跟在他身侧的女孩的脸。 直觉告诉他,那个女孩应该和这里所有的女人都不同,究竟有何不同,他也说不上来。 对了,是味道。 这会儿他是再也无法忍受这里的乌烟瘴气,每个女人身上都像是打翻了半瓶的香水,熏得他胃口全无。 而她没有。 时敛森的手机震个不停,他看了眼来电显示,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慢条斯理走向通往阳台的方向,隔开了屋内的嘈杂声之后,不情不愿接了起来。 “怎么?” 那头被他不痛不痒的口吻噎了一下,几秒内都没有接话,可见是气得不轻。 “出国这么多年,回来不记得家门口朝南朝北开了?”到底是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老江湖,一开口便是盛气凌人,论修为,时敛森与父亲时永盛差得远。 时敛森还是不够了解时永盛,他是哪怕冷嘲热讽说尽,也不会失了风度从嘴里吐出一个脏字。他与普通家庭的父亲,甚至一般的商人在言行举止上存有细微的差距,他精明中透着睿智,举手投足间又自带一股温文儒雅。 时敛森本想与时永盛来个口舌之争,不料对方像是摸准他的套路,有备而来,让他一拳打在棉花上,郁闷不已。 时敛森第二天一早被言子承送到了家门口,他想起什么似的,有几分难以启齿地对言子承交待:“今天晚上,你把我那个最大的行李箱带到这里来。” 言子承应付一句,轰了油门便扬长而去。 时永盛是他最不待见的长辈之一,他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骨子里有文人清隽的风骨,同时又有商人杀伐的野心。 对其余长辈,言子承还能插科打诨对付过去,除了时永盛,他是打从心底怀着敬畏之情的,不敢轻易冒犯。 而时永盛最为骄傲之处并非以上实打实的完美履历,他总会在不经意间透露出一个实情,那就是在自己年轻的时候,若是方圆十里以内有人离世,离世家庭的亲人只专门请他去写悼词。对于这个经历,他无疑是乐意拿出来说道的,这是从一个侧面对自己才华的最好认可,比再多的头衔都令他感到分量重。 开门迎接时敛森的是宝妈,一个将近七十岁的老人家,她自时敛森祖父辈起就留在了这里,如今依然照料着时家人,职位从厨娘升到了管家。 宝妈打小从心里对时敛森喜欢得紧,见了他之后,扑上去就是一个熊抱。 “你这孩子,怎么又瘦了一圈,在外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宝妈絮絮叨叨,一把年纪了手劲还了得,勒得时敛森的腰都发疼了。 时敛森拍了拍宝妈的肩,随后挣开宝妈的魔爪,嘻皮笑脸道:“身高186,体重148,可谓标准身材。” 哈哈打完,时敛森收敛起玩世不恭的态度,认真地重新抱了抱宝妈,口吻却不乏孩子气地嘟哝:“宝妈,好久不见!” “你这娃,都回国三天了还死犟着不肯回家,老爷还在书房等你呢。今天一大早,都立窗边好几回了,就盼着你早点回来。”宝妈推着把时敛森带到楼梯处。 时敛森既然回来了,也不像时永盛那样端着,嘴上到底不满嘀咕着:“要我回来的是你,摆谱的也是你。”不过,他复又想起什么似的,冲楼梯下的宝妈喊道:“宝妈,以后别老爷老爷的叫他,这又不是封建社会,怎么到我们家,这日子就越过越回去了!”他这样一喊,分明是存了让时永盛听到的心,他坏心眼倒是不少,拐着弯骂时永盛迂腐呢。 宝妈看着时敛森长大,心如明净,只好刀子嘴豆腐心地埋怨:“快上去,少说几句!” 时敛森敲了书房的门才进去,时永盛果不其然,捧着一本古籍书正读得津津有味,红木茶几上沏着一壶茶,不远处的梨花木架子上燃着提神的香熏,整间屋子弥散开来几缕丝丝袅袅的白烟,竟透着几分古色古香的诗意。 时永盛见了人,也就放下架子,不再高高端着,朝着门边站着的时敛森招了下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旁来,适时给父子俩一个台阶下,聪明人擅长用无声无息的方式握手言和。 时敛森刚坐下,时永盛便主动替他斟了一盏茶,茶香四溢,各怀心思。 “这次又是闹什么别扭,我答应出席你的毕业典礼却最终食言?于是你在国外赌了大半年的气,眼下又瞒着我偷偷回国,假装对这个家视而不见?”姜还是老的辣,时永盛三言两语道出横亘在时敛森心中的芥蒂,可时永盛这样的直接,却又叫他无地自容。 这便是时永盛的奸诈圆滑之处,懂得如何先发制人。 时敛森的默认正中他下怀,只见他继续开腔解释道:“我知道毕业典礼的重要性,也明白它在你的学习生涯结束之际所蕴含的意义,我失信于你,确实有错在先,不过倒也不至于罪不可恕吧,你说呢?” 时敛森喝茶不语,他吃的大米比眼前这只老狐狸吃的盐还少,怎么斗得过,拿什么和人家斗?他一张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句句在理,显得他多小家子气一样,简直后悔回家了。 时永盛最会把握谈话的尺度,预期的效果已经达到,他也懂得适可而止,“人要懂得与自己和解……” “说完了没有?”时敛森打断他的心灵鸡汤。 时永盛适当转移话题:“吃过早饭了吗?” 父子俩前后脚下了楼,察颜观色的宝妈见时敛森面色缓和,嘴里哼着小歌,便知道这次谈话挺愉快。 她赶忙吩咐厨子加了几样小食,人在心情好的同时,胃口也不会差。在她眼里,时敛森总偏瘦了一些,私以为他一个人在国外那些年里,定是吃了不少苦头的。 时敛森不负众望,家里的食物越吃越香,吃了好些。 “还记得方乔这姑娘吗?”时永盛不经意间问起。 时敛森回忆了一下,对方乔这号人印象模糊,他从小学三年级就被送出国,国内的朋友并不多,也就几个打娘胎起就认识了的。 这样一推断,方乔应该是他八岁前认识的故人。 时永盛眼神无意间瞄了一眼不远处的壁炉,只消一个若有似无的提醒,时敛森瞬间醍醐灌顶。 时宅的装修和格局都没变,只有不远处的壁炉边少了一只青花瓷瓶,可是时老爷子当年最喜欢的宝物之一。 那是一个秋天,方乔四岁的时候,她被第一次带到时家来做客。 当年的时敛森也不过六岁,六岁的小男孩又皮又不学好,见了漂亮小姑娘都想占为己有。他也不例外,只觉得方乔的出现使自己眼前一亮,想着终于可以尝尝鲜了,再不用成日里和言子承等人一起鬼混。 那只青花瓷瓶就在时敛森追方乔的过程中被带翻的,“砰——”的一声响,时老爷子几乎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当场傻眼了。待到方乔离开后,时敛森是少不了被一顿毒打的,痛归痛,心里却是甜的。 他隐隐期待方乔下一次再来的时候。 说实话,那两年里,时敛森时不时惦记着穿着公主裙,梳着小辫子的方乔。 惦记着的东西若是得不到,也总是无法长久的。 这些年里,时敛森先后交往过几个女朋友,对于方乔的记忆早就成了屁股上的五指印,成了言子承等人嘲笑他走路娘们儿的调戏声,渐渐的,就被时光磨淡了痕迹。 时永盛不会轻易提起一个人只为了用来怀旧,他四两拨千斤地表明意图:“方乔下周要来沙川市办事,我刚巧得去国外参加一个峰会,这段时间,她会住在我们家,你到时候多照顾着点。” 时敛森看不清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对于他的自作主张不以为然,沉下脸问:“我什么时候同意住回家的?” “这么说,你还想风餐露宿街头了?”时永盛一针见血。 “你别总是话里有话,莫欺少年穷这句话,你这读书人听没听过?” “恕我纠正,你的年纪已经够到青年的标准了。”时永盛说时面不改色。 这只老狐狸一定是上天派下来惩罚时敛森的,大多数谈话都是时永盛占据上风,他闻言后垂下眼皮,心里是不服气的。 时永盛像是没看懂时敛森的拒绝,再度开口:“下周一傍晚六点的飞机,具体的航班信息我会让助理发到你手机上。我对你没其他要求,这些天里,对人姑娘客气点,陪吃陪玩,尽好地主之谊。” 时敛森没好气回了一句:“陪吃陪玩,要不要陪睡?” 时永盛面无波澜地反击:“只要你接受,我没意见。” 说到这里,客厅响起门铃声,时敛森起身去开,只见言子承将他的所有行李都运了过来。时敛森恍然大悟,眼神冰如寒霜,原来自己被算计了,真是羊入虎口不自知。 言子承面部抽搐,无奈地小声开脱:“森哥,你家那位威逼利诱实在太厉害,我是斗不过他,这件事你别怪兄弟不帮你,当真帮不了!” 时敛森挑起眉,继续用眼神鄙视他,可偏偏言子承转移了话题,笑得不怀好意,令人毛骨悚然。 “你千叮咛万嘱咐,说是一定要让我天黑前将你最大的行李箱送到这里,我看你没上锁,一个好奇……” “所以你打开看了?”这下轮到时敛森面部抽搐,面色潮红急急地打断言子承。 “森哥,我真没想到你汉子的外表下还装着颗十足十的少女心,哈哈哈……”言子承笑弯了腰。 “滚你丫的!”时敛森推搡着将人拖出去,如果此时此地有个火坑,他也二话不说跳进去,太尼玛丢人了。 “别啊!晚上睡觉抱个大熊这种事,我相信绝对不止你一个人!” “言!子!承!”时敛森气急败坏,一把关上门,将那人的声音隔绝在外。 。 。 . 作者的话:开新文啦~~求各位点开文文的仙女小天使们收藏哦! 如果无法留言,可以在新浪微博上找到我,@一片口香糖的微博 么么哒~爱你们? 第3章 与爱情无关 在机场出口接到方乔,已过深夜十点钟,时敛森等得面如土色,甭管方乔再是美若天仙,他也已经摆不出虚与委蛇的一套与她周旋。 整个沙川市像是人间仙境,雾霭沉沉,航班一延误就是四个小时。尽管是天气原因造成的,方乔依然自认理亏,飞机降落后第一时间联系上时敛森,复又匆匆拿了行李,小跑着在出口处找到他的车。 素面朝天的方乔手肘处挽着今年春季的新款驼色风衣,烟灰色的连衣羊绒裙勾得她身材愈发娇好,曲线玲珑,露出一截弧度优美的小腿,脚踩一双细长的红底黑色绒面高根鞋,衬得她整个人婀娜多姿,卷曲的长发随意用发卡束在脑后,倒比精心修饰过的还要美丽。 哪怕人潮涌动,寒意袭人,她走过的地方,总能带起一小波回头率。 这样的女子,撇开家世和学历不谈,确实已经够得上名媛女神的称号。 方乔气质清新,举止柔和,美得内敛。 这是方乔上车后,时敛森对她的第一印象。 “不好意思,让你等这么久,没生气吧?”方乔笑意吟吟地开玩笑,她之前已经与时敛森有过信息往来,也就不再表现得过于拘谨。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时敛森不会有失风度到对一个刚认识的女人翻脸,答非所问:“饿了吗?” “还真饿了。”方乔如实承认。 “想吃什么?” “你有好的推荐吗?” 这样客套的说辞,等同于回答“随便”二字,无形中把皮球踢给了时敛森。 虽说时敛森是土生土长的沙川市人,可他从小漂泊在外,并不能真正像个当地人一样,带着方乔玩转沙川市。 最后决定去吃日料,这家店是方乔用手机搜到的,环境和菜品都是满分评价。 时敛森自然是主随客便,泊好车之后,与方乔并排走进这家日式风味浓郁的店。店外挂着纸糊的灯笼,灯笼上用毛笔写的字,字迹有些潦草,时敛森第一眼并未看明白,他不在意这种细节,直接由穿着精美和服的服务员领着进屋。 身着和服的女子眉目低垂,黑色长发挽起,几绺小碎发俏皮得落了出来,贴在耳边,整个人的气质婉约清透。从侧面看去,她的下颚尖尖的,神态顺从,略微带着几分日本女子的贤淑和礼节。 “トイレがどこにますか?”(“请问洗手间在哪个方向?”)时敛森鬼使神差用半吊子日语问了一句,身着和服的女子回过头,眼神有片刻的迟疑,似是在分辨他话语的意思。 这位服务员正是林鹿,她从这个月头才开始到这家店打工,薪资是按工时算的,比起快餐店来稍微高一些,但相对也离学校更远。她决定来这边打工,权衡过乘车的线路与时间,下班后正巧可以赶上20路公交的末班车,并且无需换乘直达学校,她二话不说便争取了这个机会。 林鹿误以为时敛森问的是他们的雅座是哪间,于是稍稍加快了脚步,领他们去一间最为清幽的包厢,再适合不过谈情说爱,她站在门边,弯腰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时敛森见此,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问:“ あなたは決めますか?”(“你确定?”) 林鹿保持端庄的微笑,郑重地点了点头。 时敛森存了捉弄的心,方乔一眼便知,唯有林鹿非旦毫无察觉,反倒是心安理领着他们入座,按部就班将菜单交到他们手中,然后静默地等在一旁,连呼吸都刻意压到最低。 他们并不点工序繁复的菜品,只要了简单的小食,却每一道都精致。 林鹿将滚烫的松露牛肉汤端上桌的同时,恰巧碰上方乔将手机准备放回桌上,林鹿的手一偏,手背不偏不倚烫在了锅子上,疼得几乎冒泡,所幸那锅汤完好无损,她也就强忍着痛没有说。 手背红了一大片,好在她可以藏在和服宽松的袖子里,退出雅间之后,她去洗手池用凉水冲了很久,成效甚微。 无巧不成书,林鹿在洗手池边碰到了今晚在这里用餐的师兄梁奇,林鹿大一那年,正值梁奇毕业。他们虽说是校友,但接触少之又少,可尽管如此,这几年间,梁奇对林鹿的照料并算不得少。 他们是同一个小地方出来的人,本来就是熟识,如今林鹿将梁奇当成为灯塔般的人物,他凭借学识与努力,只用了短短四年时间,已经在沙川市立稳脚跟,目前是一家公司的市场部高级经理。就在前年,他已经买下市中心的一套精装修的公寓,名下还有一辆轿车,日子过得风生水起,渐渐成为林鹿家乡的传奇。 梁奇对林鹿的感情很微妙,友情之上,爱情未满。他一面喜欢林鹿的简单美好,一面又惋惜她和自己一样的低出身,所以一直维持着兄妹般的相处现状,对这段关系若即若离。正应了那句话,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烫伤了?”梁奇看林鹿的手烫出来一层泡,通通红,里头又生了浓,莫名心痛。 林鹿故作淡然:“不要紧,一点汤洒出来滴到手背,冲下水就没事了。” 方乔压根没注意到方才的细节,只有时敛森不动声色全看在眼里,心想那服务员也是够傻的,可转念一想,以她的立场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时敛森随后来到洗手间,恰巧看到梁奇执起林鹿的手放到眼前的这一幕,只见梁奇眼里满是关切,鲜少见他像这样动了怒,轻吼着:“当我三岁小孩骗呢,几滴汤会烫成这样,你们餐厅的医药箱在哪里?” 林鹿知道这次是犟不过了,没有再抗议,转身往餐厅收银台的方向走去,全然没注意到时敛森一闪而过的身影进了男洗手间,更没有窥探到他眼里藏着的若有所思。 总觉得好像和眼前的姑娘在哪里见过,她眼里倔强的表情很熟悉,仿佛历历在目。只是,他并未多想,反倒是暗骂自己,大概是好久没谈恋爱了,眼前这位竟有一些些勾起了他的春心。 梁奇细心地帮林鹿在伤口处涂上药膏,又包扎了纱布,甚至叨唠了一些注意事项及换药次数,这才罢休。 林鹿心生感恩,一个人只身在外,有个如家人一般的朋友关心自己,别提有多暖心。 时敛森这餐饭吃得心不在焉,而方乔却津津有味,甚至趁吃饭的机会和时敛森叙起了旧。两人都没提青花瓷瓶那件事,像是暗中较劲,谁先提谁就输了一样。 “听时叔叔说,你回国才不过一周时间?” “是。” “之前在哪里读的书?” “大学在美国读的。”时敛森言简意赅,并未多提在国外的生活。 方乔随意攀谈,竟意外发现两人是大学校友,可谓是行同趋同,千里相从。她为此生出难以言喻的心情,里头含着不为人知的脉脉情愫,有一点点的花火,遇到了风,就能够燎原。 “原来你他上过albert的课呢,好多同学见了他就跟见了鬼似的,我倒是挺喜欢上他课的,就是脾气太古怪,风度欠缺,难以对付。”一直是方乔主导着话题,时敛森始终跟着她的节奏走,客客气气的,有问必答,虽有些见外却不至于冷场。 待到时敛森买单的时候,特意用现金付的钱,目的是为了给林鹿一点小费作为补偿。 日料店几乎没有顾客会给小费,林鹿自然没往那方面想,于是将钱来回数了三遍,确定多了好几张百元大钞,连忙追了出去。 刚才同她用日语说话的男子,此刻安静等在门口,而那位与他同行的女人,正巧碰上了几位在此用餐的熟人,他们礼尚往来的寒喧着,其中一位是林鹿熟悉的梁奇。他跟在人群最末,是所有人中姿态摆得最低的,脸上的笑容殷勤卑微,是从鹿从未见过的模样。 “谈叔,黎总,好久不见!没想到在此偶遇,看来我们缘分不浅。”方乔从容得体地开口,因为只认识为首的两位,便没有周到的一同问候起其余人。 时敛森离他们远远的,连眼睛都没有看向那边,他不喜与生意往来之人接触过多,宁愿假装未曾相识过。 “小乔,好久不见,什么时候来的沙川市?”问话的人是正当而立之年的黎潮生,他面色红润,看出是喝过些许的酒,但仍旧风度翩翩,英气逼人。 “刚下的飞机,还有朋友在等我呢,有空再联系咯!”方乔说完,将目光转向时敛森那处,只见他正和方才的服务员周旋着,隔得有些远,听不真切。 只是,方乔自己也有些吃惊,她看着这样的画面,居然有些莫名的吃味。 那一头,林鹿固执地要将小费还给时敛森,甚至振振有词:“先生,真的不好意思,我们店例来没有收小费的规矩,您的好意我心领了,若是我收下,恐怕老板会怪罪。”说完,她双手将钱叠得整整齐齐,习惯性低人一般的微俯下身子,目光并不直视时敛森,只敢对上他的衬衣领子。 时敛森没说接受也没说不接受,态度不明,口吻戏谑:“那客人要问洗手间的方向,服务员却将他领到雅座,这样的事你们老板知道后会不会怪罪?” 林鹿一时没听懂时敛森的话,后知后觉才发现他意有所指来时那两句日文,林鹿终究是为不懂装懂付出了代价,当下脸羞得一直红到耳根子,她才小声道着歉。 “道歉就完了?”时敛森看似不依不挠。 林鹿没法,老实巴交地说:“我们店里有餐后意见卡,您可以将您的意见和需要改善的地方写下,我们会尽量采取意见的。” 时敛森还能说什么,眼前的人几乎求着自己去投诉她,却从头到尾没提一句被烫伤的事情。这年头,真找不出几个心眼如此实诚的姑娘了,但也蠢得时敛森都不好意思再为难她。 他到底是没接过林鹿要递还给她的小费,全当是给她买管烫伤的药膏,当他准备拉开门走出去,只隐约听见方乔那头传过一个年迈的声音:“小方,谈叔真把你当自家闺女才劝你一句,如今的时家已经只剩下一个空壳子,虚有其表。我听人说,时家那小祖宗也是个败絮其中的主,你别被他花言巧语迷得团团转失了方向,他们不过仗着你们方家财大势大,想借此寻个翻身的机会罢了。”话尽于此,愣是方乔再涉世未深也听得懂其中内涵,她面上笑着,心里却是不痛快的。 再好的出生,抵不过一个男人真心爱她这个人。 如此一来,她的家世反而成了她的羁绊和心结,每每遇到爱情,总是出生好的功劳,仿佛与她本身无关。 作者的话:不出意外会日更!小天使们放心大胆地跳坑吧! 么么哒,爱你们? 第4章 暗潮涌动 时敛森对上述对话听去了大半,他向来对自家的产业关心甚少,他一直以为父亲将公司经营得不错,这样一看,恐怕是他过于乐观。 由谈姓之人的口中听到这一切,他忽然有些明白父亲让他接近方乔的目的,但时永盛也应该了解他,那么容易妥协和屈服,便实在不是他的作风。 时敛森微眯着眼,到底年轻气盛,心里装不下委屈。他几步路走到方乔和他们前面,这几步路很沉重,他似乎有所预感,一场持久战即将拉响号角。 “谈老先生是吗,久仰。”时敛森与此人有过几面之缘,人在顺风顺水时,身边总不缺摇尾乞怜之人,谈某便是其中之一。 “时大公子,好久不见,年纪轻轻,日后必大有作为!”客套虚伪谁不会,人越老,越是将脸皮这玩意儿看得轻。几年前他说这话,语气绝不会透着绵里藏刀,而当时当下,他底气十足,明显对时敛森有几分轻视与看低。 时敛森但笑不语,只听谈某人复又开腔,郑重地介绍:“这位是莎莉集团的掌门人黎潮生黎总,时大公子应与黎总交个朋友,多些往来,生意上的事,你确实得和黎总多多请教。” 黎潮生感觉谈某言重了,主动伸出手与时敛森相握,口气谦和:“你好,在下黎潮生,幸会。”顿了顿,接下去的话便有意拉近了距离:“我和你父亲比较熟稔,私下里多次约过喝茶和打球,有机会以后一起约上你。” 谈某人附和着笑了笑,笑容意味深长,让时敛森像是吞了只苍蝇般作呕。他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简单回了黎潮生一句:“喝茶和打球有些乏味了,不如黎先生换个玩法,就我和你?”时敛森道行太浅,沉不住气,所有人都听出了他话语里的挑衅。 他对黎潮生并非一无所知,近两年来在护肤美妆行业做得风声水起,国产品牌莎莉经过各方面的包装与宣传,风头一时之间盖过五十年老牌花纪,而花纪正是时敛森的家族企业。在此期间,黎潮生对自身的包装也不少,封面人物上了一个又一个,外届对他本人评价颇高,而他也被认为年轻富商中的颜值担当,凭借高颜值与大长腿,在网络收获“老婆”无数,人气媲美一线明星,热度持续不减。 黎潮生闻言,全然不顾时敛森的狂妄,心平气和地问道:“时先生平日里喜欢什么?赛车、拳击、冲浪、攀岩、横穿沙漠……?”他如数家珍般,问得气定神闲,仿佛他口中的一切,都是他的强项。 时敛森无所畏惧,这些年里,他除了学业以外,学得最好的便是玩。 “那咱俩真得找个时间好好切磋一下。” “谈何切磋,相互交流罢了。” 方乔适时打断他们的谈话,男人之间的对话总是暗藏玄机,她假意用手捂嘴,打了个善解人意的哈欠,说出的话不乏撒娇意味:“黎总,敛森,你们下次再约呗,今天我累了,在机场干坐8个小时,想早点回去休息。”她是一个聪明人,此话一出,即是表明了立场。 她本不是一个会对谁轻易撒娇的女人,可是面对时敛森,一切都变得不由自己。方乔深知自己这个态度意味着什么,其实她并不想卷入这场纷争,可事到如今,她想做他的女人,甚至做他的靠山。 方乔不是不知道,如今的时家不过是外表光鲜,内里已经千疮百孔,花纪的业绩近两年来下滑得厉害,出现高层频频跳槽的现象。 若是早个十年八年,她和时敛森在一起,谁都认定她是高攀。如今,花纪渐渐失去市场地位,时家大不如前,这会儿她和时敛森交往,所有人都会认为时敛森是为了拯救花纪而选择与她联姻。 人言可畏,是什么理由变得不再重要,方乔不在乎,她相信直觉。 方乔一直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顽皮的小男孩为了追到她,不惜打破一只价值千万的青花瓷瓶,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那个秋天,那个午后,成了她日后的念想,每每想起来,都像是微风扫过湖面,泛起一波又一波涟漪,久久无法平息那颗未经人事的少女心。 回去的路上,时敛森和方乔一路无言,方乔看出时敛森情绪低落,故不去打搅他。她懂礼节知进退,哪怕自小生在权贵家庭,仍是一身磊落,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人。 时敛森回到家中,帮方乔的行李箱放在楼梯口,征求她的意见:“你想睡几楼?” “你睡几楼?” “二楼。” “那我睡一楼吧。” 时敛森没有异议,直接带她去了客卧。 “有事打我电话,找宝妈也行。” “一个人睡,害怕了怎么办?”方乔刻意问得暧昧。 “那就别关灯。” “光线太亮,更加影响睡眠质量。” 时敛森深究她的话,很认真思考了一下对策:“住我家害怕的话,不如送你去住酒店?” 方乔沉下脸,有些不开心的样子,早先不是没领教他气人的本事,此时并非真的计较,嘴里却嗔怪道:“你懂不懂情趣?”这话说得挺露骨,对于喜欢的人,方乔不作扭捏之态,甚至懂得如何主动出击。 偏偏时敛森不是会领情的人,就在一个小时之前,在所有人眼里,甚至在方乔眼里,他仿佛是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没有思想没有脾气,可以随意任由他们捏扁搓圆。 时敛森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辱,不蒸馒头争口气,今日所受的一切讥讽,他势必要在今后的日子里,连本带利讨回来。 他甚至隐隐期待,这一天最好早一点到来。 “方乔,以后别做出让人误会的事。”哪怕你是为我着想。时敛森把这话吞进肚子里,他的骄傲不容许被侵犯被伤害。 这一晚,时敛森左右不是滋味,靠一个女人替他出头,真他妈说不出的窝囊。 时敛森翻来覆去咽不下这口气,连夜拨通了时永盛的电话,而那头正好是午后,谈不上打扰。 “你究竟什么意思?眼看自己的公司摇摇欲坠,想拉我做替死鬼?”这话相当难听,却也直戳要害。 “你哪只耳朵听到我这样逼你了?”典型的时永盛式的说话方式,留有余地,同时明哲保身。 “最好是这样。如果不是,我的答案撂这里了,你想都别想。”时敛森还没完,复又向电话那头歇斯底里地吼道:“爸,公司经营不善,就想更好的方案去挽救,像个男人一样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被所有人都认为你时永盛,你时永盛的儿子,只能像个软蛋一样,靠一个女人才能咸鱼翻身!”吼完,时敛森太阳穴突突的跳,他难以控制激奋的情绪,堂堂时家大公子,从小到大,哪个不是宠着捧着他,今天无疑是对他巨大的打击,他有些无法接受,却空有一身脾气,无能为力。 时永盛没被时敛森的情绪感染,依旧纹丝不动:“注意你的修养,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当面谈。方乔,你该怎么照顾还得怎么照顾,这是一种待客之道。” “我知道了。” 第二天起床后,两人互不提及昨夜的一场小风波,将之沦为一场过时不候的梦。 时敛森尽职当地陪,对方乔提出的任何意见都言听计从,与昨日的表现判若两人。 “昨天没休息好?怎么这会儿无精打采的?”方乔坐在车里,斜他一眼,只见他专注着路前方,闻言后敷衍应了一声。 方乔对于他的冷淡视若无睹,继续寻找话题:“方便问你个私人问题吗?” “问。” “你对我有什么看法?” “刚认识第二天,能有多少看法。” “你确定我们才刚认识第二天?那我怎么已经认识你二十年了,真不公平。”方乔嘟嘴,露出极少叫人看见幼稚的一面。 相比于昨天,今天的她更显光彩溢人,化了点淡妆,又抹了口红擦了香水,举手投足间多了一分隆重感。 这会儿,方乔楚楚可怜打起了回忆牌,她就不相信时敛森能完全不为所动。 果然,她瞧见方才面色紧绷的时敛森,这一刻面容有些许的松动,嘴角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虽沉默不语,但定是和她生出一样的心情,方乔这样以为。 心回到了过去。 一连几日,他们和平共处,不念过去,不谈将来。他们玩遍沙川市的大街小巷,清晨在弄堂口排队吃小馄饨,午夜在江边吹风吹牛吹泡泡。 方乔以为,这样平凡的日子里,差一点就要盼来爱情。 直到,时永盛提前回国,一切都被打回原形。 。 。 . 作者的话:更新啦!!!求收藏!!! 么么哒,爱你们? 第5章 低谷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们擅于从缝隙里挖掘热点新闻,时永盛住进疗养院的消息被铺天盖传了出去,一石激起千层浪,花纪的股票已经连续四日跌停,各大股东闹得不可开交。 甚至,已经有神秘人士传出消息,时永盛的主治医生已经下达病危通知,说他的生命如同花纪一般,朝不保夕。 短短几日,时敛森大约清楚花纪的处境,简单来说,老革命遇到新问题。 花纪最大的隐患便是缺乏创新理念,多年来没有引进新的技术,迟迟推不出深得人心的新产品。 宣传也跟不上时代节奏,在所有品牌都依靠互联网销售时,花纪却一味注重线下推广。 加之时永盛属于念旧之人,对于公司里的那些灰骨级蛀虫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日积月累之下,近五年的财务数据简直惨不忍睹。 五十年家喻户晓的护肤品牌,一夜之间风雨飘摇。 时敛森对媒体人士佩服得五体投体,虚虚实实,顷刻间,一并将他近十年来的私生活边角料都扒得细致又透彻。他曾经交往过的女朋友们,被他们如数家珍一般娓娓道来。他泡过的夜店照片也附上模糊的照片,义正言辞指责他生活作风不检点;他途经的赌场都能被他们写得天花乱坠,说他嗜赌成瘾,必然是时家垮掉的第一代…… 数不清的负面新闻直指时家,这个曾经在沙川市不可一世的时家,如今成了人人口诛笔伐的时家。 古话说得贴切,虎落平阳被犬欺。 其实时永盛的病情并未像外界传得那般严重,他被查出脑里积了两块淤血,需要住院观察,休息静养。 “最近你先别住时宅,那些人好似豺狼虎豹,别因为这些事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先搬到东城花园去避避嫌。”时永盛是那种临危不惧的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样不屈不挠的他,莫过于给时敛森打了一剂强心针。 东城花园是时永盛赚到第一桶金购置的房产,当时他买下了一整个楼层,接近小一千平方。当初他亲自设计房子户型,大到结构布局,小到线条配色都是经过精心考究的。其间,设计图纸几易其稿,时永盛才最终拍板。 只是,等到准备搬进去入住的那一年,时永盛永失所爱,时敛森再也没有妈妈了。 那套房空置至今,可见时永盛当时当下作出这个决定,痛定思痛,束手无策。 事到如今,时敛森依然对即将接手花纪这个烂摊子有说不清的抵触心理,虽说他本性懒散,可也有自己的追求,而他的追求绝不是子承父业。 时敛森是夜里搬到东城花园的,知情者只有言子承和方乔,言子承和方乔是初次见面,可完全自来熟,立马就说到一块儿去了。 言子承纵然是大门大户里长大的孩子,但进了这间房,参观完一圈后,站在客厅中央目瞪口呆,他简直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原来一套房的所有空隙,大到亭台楼阁,小到角角落落,居然能摆上这么多琳琅满目的古董。 “哇塞,这随便打碎一个就够我卖掉三五辆跑车抵债的吧?”言子承今日算长了见识,发出如此感慨。 方乔揶揄:“不够赔可以肉偿。” “哥是那么没底线的人吗?” “我看着挺像。” 说着说着,言子承看房子够大,房间够多,非嚷嚷着要一块儿搬进来。 时敛森因花纪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也就随他们去闹,表示同住可以,但不能带乱七八糟的人踏进屋子半步。 搞定完一切,言子承提议:“森哥,你这几天神经太紧张了,择日不如撞日,咱们仨今晚去喝一杯放松一下。” “是啊,你这几天没日没夜的工作学习,别把身子累垮了,反而得不偿失。”方乔附和道。 时敛森最终无法推拒二位的热情,起初最不愿意去的人,到收场却是喝得最多的那一个。时敛森喝得酩酊大醉,回家的时候,在车里吐了一次又一次,言子承那叫一个心塞。 第二天,早上一开盘,花纪的股票不到十分钟又跌停,散股们也已人心惶惶,已然对花纪的未来失去信心,大量抛出手中的股票。 财经和花边新闻的主角全被时敛森独自霸屏,大幅都在报道他糜烂的私生活,花纪股票受重创,父亲重病入院,他却在深夜买醉,美女香车,左拥右抱。 这几日,时敛森担的骂名已经多得数不胜数,他已经没了前几日的暴跳如雷,这会儿心平气和接受了所有的不公,因为他知道,暴风雨还会来得更猛烈。 言子承起床后已经将这些蓄意抹黑时家的人骂了个祖宗十八代,方乔也看不过眼,狠狠跺着脚,像是要踩死那些不分青红皂白的媒体人。 “时叔怎么样了,我和方乔都想去探望他,方便吗?”言子承待到时敛森洗漱完毕,准备出门前开口问。 “暂时别去,缓一段时间再说吧。”时敛森匆匆说完这句,头也不回地离开,他深知父亲的心态,人在经历低谷时,绝不愿意将自己的落魄展示在别人面前。 而他知道,这一次,他和时永盛都输不起。 在时永盛住在疗养院的期间,他已经派几位心腹暗地里将公司的重大事由交接给时敛森处理,他还没有正式走入公众的神野,外界的猜测仍在继续,抵毁也毫不怠慢。 时敛森平日里散漫惯了,纵然学校里成绩排在中上游,可短时间内要参与这样大容量高难度的商业机密,一时之间他委实有些招架不住。可事到如今,他只好抓紧分分秒秒的开夜车补习,看着屏幕上各种密密麻麻的数据分析,他脑袋都快涨开来。 除此之外,时敛森每天还在各大彩妆app和微博上搜索有关于花纪的点点滴滴,来自用户的声音最为重要。 时敛森在所有花边新闻里,只看到一条长微博是和花纪的产品悉悉相关的,是来自一位资深花纪死忠粉的用户体验分享心得。 文章很长,涵盖所有她对花纪产品用完之后的感受,言词凿凿,缺点多过优点,却胜在态度中立,评价中肯,不像是敌对公司请来的水军。 时敛森来回看了文章数遍,吩咐助理联系这位名叫“鹿鹿无为”的博主,希望能与她有当面交流的机会。 消息一发出去,竟长时间得不到回应,无异于石沉大海。 助理连续一个礼拜都坚持不懈发消息给“鹿鹿无为”,她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这一周的时间,时敛森每天都得到助理相同的回复,他不信这个邪,上微博去看她的更新情况,自那条长篇博之后,竟久久没有动静。而那条微博却出奇的走红,评价和转发超过一万,点赞三万。 时敛森很认真去翻底下的评论,很多人都对花纪感怀浓厚之情,纷纷回忆是自己用的第一个护肤品牌,年纪从70后到90后不等,却也掩不住表达出对于产品越做越差的失望之感。 一日下午,时敛森听完工作汇报,随后陪时永盛一同吃晚餐,两人谁也没提公司的事情,只随意聊了聊家常。 时永盛说:“住在这里,连续好多天晚上梦见院子里的狗了,你若方便,将他也带到东城花园去,由你亲自照顾。” “这只狗不省心,一个不留意,准把屋里的那些个老古董摔得精光。”时敛森嫌麻烦,没多想便一口拒绝,他这段时间连自己都没空照顾,哪顾得上其他。 “不是专门设计了一间狗屋吗,人不在时,把它关里面就成了。” “我也没时间天天带着它出去放风啊。” “抽空带出去遛一趟就可以,它也挺懒的,你要多带它出去耍,它还不乐意呢。” 这父子俩的脾气像极了,一个比一个固执,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时敛森还没有松口的意思,反倒是打听:“说说,梦见它干嘛了?” “闯祸。” 其实时敛森也宝贝那条狗,棕白色的边牧,毛发微微卷曲,非常帅气。这条狗四岁了,很通人性,虽然时敛森和它接触的时间少之又少,它却非常粘他,一见到人就死命往他身上扑,一百来斤的狗,力道大到让人无法招架。 时敛森并非不想将它接到东城花园,而是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它。 动物和人一样,害怕寂寞,需要陪伴。 不过,既然时永盛难得有事拜托他,时敛森也乐得如他所愿,依言将那条名为大飞的犬接到身边,过上了三人一狗的和谐生活。 除去下雨天,时敛森雷打不动,每日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都会牵着大飞绕着公寓外的街道跑一圈。 他着实没有想到,与寸土寸金的东城花园相差一街之隔,竟还存在如此破败的小区。土黄色的外墙锈迹斑斑,墙壁因长年风吹雨淋,黑漆漆一片,不堪入目。 看得出,最早一批搬到这里的人家已经陆续搬离,大部分的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于是疏于管理房屋的安危,有些窗户被敲碎,也只不过塞了条厚实的破衣服抵御外界的风雨罢了。 租借在这里的房客,可以说是生活在沙川市最底层的人群,是只解决得了温饱,却无心看风景的人,他们被定义为沙漂族。 与以上不符的是,小区有个温暖人心的名字,叫作归阁。 林鹿每晚十一点三刻都会乘11路末班车回到这里,从车站走十分钟便到归阁门口,她所住的地方正是时敛森眼里的烂尾楼。 临近毕业,林鹿和隔壁宿舍的王天天一起租了一间一室的房子,房子年代悠久,设施落后,胜在地段佳,租金便宜。 早春料峭的风仍是冷彻心骨,林鹿一手插着大衣口袋,一手裸露在空气里,指关节弯曲,拎着一盒从日料店打包的冷菜冷饭,是她明日的午餐。冷菜冷饭都是没有动过的,是店里的厨师准备的员工餐,林鹿胃口小,自己的一份只吃一半,然后拨一半到干净的一次性饭盒中,带回家用微波炉热一下,则可以省下一顿饭钱。 夜风袭人,她拢了拢衣襟,大步往前走,影子跟在她脚边,像个沉默且忠诚的伴侣。 这是她搬入归阁之后的整整第十天,每日在凌晨的光景,下班途中都会遇到这只棕白色发毛的狗。它的眼睛融化在月色里,格外清亮,林鹿与它横着一条街相遇时,一人一狗总会视线相汇。 而牵着它的主人,从不会如它一般东张西望。他的眼睛有时会平视前方,有时会低头照看身边的狗,却是从来没有过注意到林鹿的。 只是今夜,林鹿和他们隔着一条街,继续往两个相反的方向走时,这条狗表现得异常兴奋,趁主人不留心之际,一个使劲挣脱了牵制,朝林鹿狂奔。 林鹿没反应过来就被它撕扯着饭盒,手中的饭盒啪搭一声落地,三下两下啃起了饭盒里的食物,她的指关节里,还缠绕着塑料袋的挂耳。 “大飞!”时敛森见此情此景,连忙穿过马路,跑到对面的街,完全没理会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林鹿。 时敛森刚弯腰捡起地上的牵狗绳,没来得及教训放肆的狗,甚至没来得及让它住嘴,只见大飞低下头,表情痛吐地干呕起来,不过两三秒时间,它一股脑将胃里了的食物吐了个一干二净。污秽物掺和在林鹿打包的剩余食物中,叫人恶心得直反胃,而时敛森蹲着,一直用手掌安抚地拍着大飞宽实的背。 大飞吐完,又能活蹦乱跳,一个劲要朝林鹿扑过去。 林敛森蹙着眉,面色难看,眼神不容侵犯,对着林鹿便是一通不分青红皂白的质问:“你餐盒里究竟装的是什么鬼东西?” 林鹿被骂得莫中其妙,她也不知道怎么这只狗就嗖一下撺到她眼前,又一声不吭劫了她明天的午餐,像只恶死鬼一样狼吞虎咽了起来。 她心里闪过千百种回击的声音,可面对时敛森,这个让她常常捉摸不透的陌生人,也让她总在夜深人静时偷偷摸摸想起的陌生人,到底是忍气吞声,不想与他起了争执。 “餐盒里装的就是简单的饭菜。” 时敛森挑起嘴角,不屑中带着轻蔑的反问:“你平时就是吃这种连狗吃了都会吐的垃圾?” 林鹿无言以对,她虽然过着物质贫乏的生活,但到底教养不差,秉着与人为善的信念,强忍着委屈,有些倔强地回应:“我肠胃系统好,百毒不侵。” “那我恭喜你,活得真够顽强的。”时敛森说得不动声色,他过惯了好生活,免不了带着些心高气傲。他见大飞安然无恙,这才直起身子,今夜第一次将清淡的目光转到林鹿身上。 眼前的人,眼睛湿漉漉的,仿佛被空气里的湿气蒙着一层雾霭,添上几分朦胧。她素面朝天,皮肤水嫩,五官端正,看着年纪约二十出头。头发及肩长,发丝被风微微吹起,整个人看起来疲倦,狼狈。 时敛森不再逗留,牵着大飞绕过那片污秽,穿过街,继续牵着狗往东城花园的方向跑去。他从头到尾,全然不顾林鹿的心情,不说抱歉也就算了,反过来强词夺理倒是埋汰林鹿的不是。 只有大飞,锲而不舍,在主人冰冷的目光下,频频回首往林鹿站着的位置眺望。 时敛森回想了一遍方才的遭遇,冷静下来才发现,好像是自己的狗有错在先,可最终因为他的护短,有些黑白不分的错怪了那位木讷嘴拙的姑娘。 幸好是一面之缘,时敛森为此感到侥幸,他以后都不想再见到她,为了自己方才的失态和无礼。 林鹿站在原地,望着时敛森消失在风里的背影,有些生气,但更多的却是释怀,无需和一个不同世界的人斤斤计较,她一遍遍这样劝服自己。 只是,有件事让林鹿感到羞耻,她居然暗恋着这个让自己窘迫到没有容身之处的男人。 。 。 . 作者的话:日更菌提前报道!好像还没什么人看…… 那我就继续埋头码字啦~~ 么么哒,爱大飞,爱你们? 第6章 天罗密网 “是什么让我遇见这样的你——” 床头的手机铃声将林鹿从冗长的恶梦中惊醒,她睁开眼,密闭的房间里黑漆漆一片。她滑开接听键,瞄到屏幕上的时间不过凌晨三点半,打她电话的是同学沈静。 “林鹿,陪我去看日出好不好?”沈静的嗓子暗哑,电话那头情绪低落,应该是刚刚哭过。 不然,也不会这样的心血来潮。 林鹿脑海里被方才的梦境盘踞着,一时神经恍惚,没有细问详情,简单应了一声。实际这会儿,林鹿头昏脑涨,一天打两份工,体力上确实有些不支。可既然沈静这个时候打搅她,林鹿也只能义不容辞答应下来,也许她实在找不到其他朋友可以诉说苦衷。 沈静在学校人缘极差,眼高于顶,待人冷漠,常常深居简出,独来独往。大三那年,她在学校论坛被爆料说是在某家夜总会做小姐,随后又传出被某个小开包养,过上了如金丝雀般的优越生活。 一时之间,沈静在f大臭名远扬,所有人都孤立她,除了林鹿。 林鹿知道沈静的一切,并非谣言传得那么不堪,她甚至当别人抵毁沈静时,总是不遗余力站出来替她辩解,可别人只笑话她傻。 沈静是林鹿在大学军训时认识的第一个同学,两个人互相分享心事,扶持至今,流言也没能疏远她们。 这一天压根就没有日出,天气阴沉,海风冷冽。 沈静降下车窗,坐在帕拉梅拉里并未下车,就着冷风点了一支烟,头发被风吹得很乱,遮去了她红肿的眼睛和妖艳的唇色。 沈静点了好几次火都没有将香烟点燃,她反常的没有发脾气,只把烟含在嘴里,口吻如过来人般老练,“林鹿,你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吗?” 林鹿答得诚恳:“我希望带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人是贪得无厌的,一旦你得到了自己最初想要的东西,然后会想要得更多。” 林鹿静静听着,不敢深想,因为她连沈静口中最初想要的东西都还没能得到。 天空泛起鱼肚白,海风卷起浪头,呼啸声最终被沈静发动的引擎声覆盖。 “林鹿,像我们这种无依无靠的女孩,背景离乡,孑然一身闯荡在大城市里,如果你想得到什么,就必须得付出等同或更高的代价去交换。很多时候,人不如狗。”说到这里,沈静发出一声冷笑,似是对生活的嘲弄。 这声冷笑让林鹿回想起昨天夜里的时敛森,对于他说的一切都还历历在目,林鹿暗自思忖,人不如狗用来形容那个情景,简直恰如其分。 这瞬间,仿佛有一双温柔的手掌,随意揉捏她的心脏,她就和梦里一样生不如死。 沈静受的刺激不小,继续发泄:“人都是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他看到你的第一眼是什么样子,那么你往后再怎么七十二变都没用,他第一眼觉得你是廉价的,你就彻头彻尾是个不值钱的东西……” 沈静还想说下去,可是林鹿的手机响了。 电话是林鹿家里打来的,通话时间并不长,可对于林鹿而言,这通电话叫她心生绝望。 挂断电话后,她面色发白,久久沉默不说话。 沈静也走出了自己的情绪,见状问:“发生什么事了?” “我爸说,有个镇上的人去帮我弟弟说媒,女孩子是个聋哑人,家里说是不嫌弃我弟弟是个……但他们有个条件,结婚要办得风光体面,规矩一点少不得,而且必须得拿18万做聘礼。”林鹿接到父亲的电话,得知这个消息后,心里是万分的欣喜。 弟弟林成是她看着出生成长的,他们姐弟俩有着深厚的感情,哪怕林成是个先天性脑瘫,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但这丝毫不妨碍林鹿疼他爱他少一分一毫。如今,林成遇到个女人愿意与他结为夫妇,从今往后风雨同舟,林鹿觉得这是上天对他们一家的恩赐。 只是,林家一贫如洗,就连林鹿第一年的大学学费都是父母省出俭用,从牙缝里扣出来的钱供她上大学。别说这18万的聘礼,他们家就是连这18万的一个角都拿不出来。 沈静无奈道:“林鹿,你别看我表面风光,这跑车和名牌包都是虚的,说穿了是为他自己长脸,好带出去的时候显得不那么穷酸。” 两人心知肚明沈静口中的他是谁,林鹿也不是追根究底的人,她反而立马听出了沈静话语中的含义。 只是,从挂断电话之后,林鹿也没有想过要去为难沈静。 “这样吧,我混社会比你久,路子也比你多一些。今晚开始,我介绍你去帝庭卖酒,只要卖得好,两三个月下来,林成的聘礼钱保管能赚出来。” 林鹿虽说孤漏寡闻,但对帝庭还是有所耳闻,本城中顶顶有名的销金窟,进得去那里的全是身份背影显赫之人,并非三教九流之徒可以随意出入的。 帝庭胜在逼格高,会员管理严格,因此有别于一般档次的夜总会。 林鹿并未一口答应,她从来没去过这种地方,印象中这样的会所再正规也应该是乌烟瘴气的,像她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万一出了事,也算是死不足惜。 “让你去卖酒又不让你去卖身,你有什么可担心的?除了我说的这个,你还有其他办法在短时间内赚到这么多钱吗?林鹿,人要在绝望的时候懂得孤注一掷,机会就在那里。”沈静的话说得很实在,像林鹿这样前怕虎后怕狼的人,注定只能在日料店赚个二十块钱一个小时,她心里因为沈静的话有几分松动,可到底隐隐后怕,不敢孤注一掷。 在沙川市里,没有一个人是她的靠山,如果豁出去这一把,她是没有退路可言的,所以她犹豫不决。 林鹿谨慎地想了想,于是说:“沈静,你让我再考虑一下吧。” “行!”沈静不再劝说她。 临下车前,沈静绝口不提卖酒一事,反而另外出了个主意:“梁奇不是一直喜欢你吗,这事儿你抽空和他说说,这几年他混得不错,能帮得上忙的也只有他了。” 林鹿听歪了重点,连忙解释:“他不喜欢我,只是我们很早就认识,我又考了他一个学校,平日里就对我照顾很多。” “那不就结了,这件事只有他能帮你了。”沈静郑重地重复道。 林鹿没有正面回答,心里衡量着沈静出的点子,一时之间,到底拿不定主意。 翌日傍晚,梁奇又来到这间日料店,仍差不多是上次那拨人,只是多了时敛森。 他们预订了一间最大的包间,指名要林鹿为他们服务,林鹿猜测,也许是梁奇的意思。 林鹿身穿颜色艳丽做工精良的和服,骨骼纤细,肤色白皙,灯影下的她明眸皓齿,叫人移不开目光。她注重护肤,就算化了淡妆,皮肤依然显得干净细腻,几乎看不出一点毛孔和色斑,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眼袋下泛着几不可见的两片青色。 日料注重服务品质,林鹿一个人照顾不过来,店长又多派了一名服务员招待这间包房的贵宾。 林鹿尽忠职守将一叠叠小食布在时敛森的桌前,两人虽说有过几面之缘,但昨晚的不愉快还历历在目,所以他们各怀心思,权当素未谋面过的陌生人,连眼神上的交流都没有。 时敛森今日穿得比较正式,有别于和林鹿的几次偶然交集,她从未见过这样一丝不苟的时敛森,身上的白衬衣十分挺刮,袖口从手腕处卷起至小臂。时敛森没有戴配饰的嗜好,这年头的有钱人多少都爱附庸风雅,爱玩珠串,而他常年只戴着一块表,听说还挺稀缺,潜水时都可以不用摘。 林鹿对奢侈品知之甚少,也不会格外用心留意时敛森的身外之物,倒是时敛森,垂眸时瞧见林鹿左手边一处湛着殷红的伤疤。 “侄儿,今日是我老谈做的东,特意约了黎总和身边这位莎莉的经理一起。在座的都是明白人,咱们也不在这装腔作势了。”老谈说到这里,并不急着说下去,但其中用意,所有人都心如明镜。 时敛森闻言,停止手中把玩的酒杯,笑容清浅,看不出喜怒。 “今日不谈公事。”时敛森说完,瞥了一眼从容不迫的林鹿,她全然不顾他们的谈话,兢兢业业做着自己分内事。 黎潮生仿佛对时敛森方才的话充耳不闻,有几分居高临下地开口:“2.4亿美金,这个价格已经不低了。” “你当打发要饭的呢?”时敛森嗤之以鼻。 花纪经营不善,连续亏损了五年,亏损资金多达二十多亿人民币。可花纪也到底是国内第一大品牌,时家人用五十年时间打造出来的家族企业,他相信目前的花纪只要改善战略方针,必能度过此次难关,而它日后的市值绝对是不可估量的。 黎潮生只是听说过时敛森这人不着边际,孰然没料到他是如此真性情,真性情到口出狂言,不拐弯抹角,亦不虚与伪蛇。恐怕他是过惯了好生活,养成了好高骛远的恶习,即使是处于劣势,他仍不占下风,这是富庶的时家给他的底气。 之后的谈话林鹿没有再听下去,她打点好一切之后,安分守己退出了房间。 时敛森随后退出,一个人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再回去时,只在门外隐约听到同行的经理梁奇的声音:“对方才偏瘦的服务员还有印象没有?她正是你们要找的那位叫‘鹿鹿无为’的博主。” 时敛森驻足,几乎是难以致信,他日日夜夜想找的“鹿鹿无为”居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那么,“鹿鹿无为”今日的服务像极了一个圈套,而时敛森就是套中人,心甘情愿咬上他们放出的诱饵。 这餐饭无疑是扫兴的,正事没谈成,于双方都是不满意的结果。 时敛森一心在想“鹿鹿无为”的事情,脑中有天使和恶魔在掐架,互不肯让。一个声音说林鹿是无辜的,不遗余力替她辩驳替她洗白;而另一声音拼命在反对,如果她不是莎莉请的枪手,怎么近几条文章全是指控花纪产品的各种缺陷。 后来,恶魔终于战胜了天使。 时敛森亲眼看到梁奇从车上拿出一个袋子递到林鹿手中,林鹿接过时的表情怀着感激,脸上扬溢着无法言说的满足。 他隔得有些远,听不见他们的谈话,但想来一定是志在必得的。 想看他身败名裂,他们还远远不够资格。 时敛森在心中鄙夷万分地唾弃道。 。 。 . 作者的话:嗷嗷嗷嗷~更新啦!故事开始有看头咯~~ 么么哒,爱你们? 第7章 被爱 时敛森医院公司两头跑,此刻,父子俩单独在病房里商谈。 下周他就要正式对外宣布自己即将担任花纪执行ceo的决定,前期准备得差不多,可以说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医生到了查房赶人的时间,时敛森只得按时离开。 他回到家,看见言子承和方乔坐在吧台上喝酒,两人见了他连忙招呼:“森哥,你这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咱同住一个屋檐下都隔三差五才见上一面,赶紧的来陪我们喝两杯。” 方乔见势腾出一个位置,让时敛森坐到自己和言子承的中间,顺手帮他准备了杯子,又亲自替他斟上一杯酒。 “谢谢。”时敛森依然不习惯方乔的热情,嘴里道着谢,带着保持距离的意思。 女人是敏感的动物,这些天的相处,两人各忙各的,能说上话的时间少之又少,现在能坐下来一起喝杯酒聊聊天已然属于奢侈。 “别太辛苦了。”方乔阻止不了自己想要靠近他、对他好的念头,虽然看出来对方并不那么领情,可她就是心甘情愿。 “嗯。”时敛森随意答了句,仰起头,将酒一扫而空。 言子承这个大灯泡被他们之间僵持的局面弄得尴尬,为了促进气氛,他说:“我们来玩i never的游戏吧?” 时敛森抬手看表,不知是否刻意躲避:“快到遛狗的时间了,你们接着喝。” 言子承挽留:“别啊,就玩几局!” 时敛森无法再拒绝,随他们高兴就好,他没留意到言子承对方乔使了个眼色,这个游戏像是他们精心策划过一般,只等时敛森入局。 “规则都懂吧?由我先开始?”言子承跃跃欲试。 时敛森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言子承一上来保守起见,不敢玩得太疯,假模假样清了清嗓子,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男人。” 时敛森摇头表示无趣,方乔默默端起酒杯自罚。 轮到方乔时,她报复性地学了言子承:“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女人。” 两个男人无声一口闷。 时敛森不想为难女人,随口想了个问题:“我从来没有交往过外国人。” 言子承咬着牙喝酒。 方乔到底是女的,问了个无关痛痒的问题。 言子承邪恶地眯了眯眼,正声道:“我晚上从来不抱公仔睡觉。” 方乔和时敛森同时端起酒杯,方乔偏头睨了他一眼,笑得直不起身子来,她想像中的时敛森应该是有一点冷面无情的,不需要太多温暖和照顾的,却万万没想到,他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童真的一面。 “喂,你是不是真的啊?”方乔笑得根本停不下来,时敛森瞧着人高马大,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是真的很难想像夜晚睡觉时抱着一个洋娃娃啊。 时敛森贯彻沉默是金的信条,不承认也不否认,轮到他时也不大不小整了一回言子承。 最后,大家都玩得挺过瘾了,由言子承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就结束。 言子承一改往日风流模样,正色道:“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方乔。” 方乔闻言,一颗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她双手托腮,一点儿也不敢去观察任何人的表情。 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时敛森顿了几秒才抬起手中的酒杯,落落大方地喝完最后一杯。 他的举动换来方乔红了眼眶,就连一向不着四六的言子承都安静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时敛森将最后一滴酒喉。 时敛森不想让他们有更深的误会,当场解释:“喜欢过,那年我六岁,方乔四岁。” 一颗心从高空跌入冰冷的海底,方乔笑着听完回答,咬了咬下唇,将目光大胆地转向时敛森。 两个人的眼里生出心照不宣的情愫,终于将感情真相于大白,似乎这样的方式也不赖,不用再迂回和试探。 爱情让她变成胆小鬼。 时敛森给足了方乔面子,而方乔也不用一天到晚提心吊胆,患得患失。 方乔是感激时敛森的,至少他诚恳,即使在最需要利用她的时候,也给了这段无法生成的感情一个纯粹的出口。 方乔知进退,既然时敛森话说到这份上,她也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 时敛森看了下表,每天都是雷打不动的这样时间点,他要牵着大飞环街去跑一圈。 “你们先休息,我去遛狗了。”说完,看了一眼始作俑者言子承,意思很明白,谁犯的事儿谁来擦屁股。 言子承接招,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刻意用轻松的口吻说道:“快去快回,伦家会洗得香喷喷的哦,等你!” 时敛森直接留给他一个白眼,然后带着大飞就出门了。 待门关上,方乔有些吃味地朝言子承抱怨:“再这样下去,我们要沦落到和大飞争宠了。” 言子承安抚失落的方乔:“森哥近期压力太大,也没心思顾及儿女私情,你也别太和他较真了。” “所以我这不是开启了守株待兔的战术吗?”方乔自嘲,从小到大,她也就为了时敛森这么个男人自贬身价,学会了忍气吞声。 “嗯,守得云开见月明,守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言子承没个正形,越说越离谱:“这次被森哥逃过一截,下回我保证灌醉他,让你们俩先生米煮成了熟饭再说,让26岁的时敛森喜欢24岁的方乔。” 方乔笑起来,笑容苦涩,反问他:“你和他认识那么久,你觉得时敛森是那种任人摆布的人吗?” “我觉得吧,你也不用太自我否定了,森哥指不定还是喜欢你的,只不过他现在处于特殊时期,感觉和你在一起会矮人一截,你说他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情怀能容忍这样的情况发生吗?” 方乔想想,言子承的话不无道理,所幸不再徒增烦恼,让时间说真话吧。 他们谈天说地,聊到很久才收场,一直到凌晨过后时敛森还没到家,方乔担心地问:“他遛狗的时间很固定,这都超过半小时了怎么还不回来,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吧?” 言子承见时敛森的手机扔在吧台上,被方乔一说确实可疑,二话不说抓起沙发上的外套便跑了出去。 时敛森遛狗的路线很固定,一大圈绕下来,快要回家的时候,他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警报声响。他自然没什么好奇心,可是一百来斤的大飞喜欢多管闲事,一个劲扯着绳子,大力拉着时敛森要往声音源头寻去。 一人一狗赶到现场时,才发现有个身影纤弱的姑娘被个壮汉拦住去路,两个人有肢体上的冲突,而发出警报声响的是一个小小的淡蓝色盒子,此刻静静躺在路灯下。 深夜十分,这条小路上别说是个人了,连鬼都捉不出一只。 大飞拼命叫着,上撺下跳,而时敛森也飞奔过去,歹徒到底胆小,看情况不妙,连忙拔腿就跑。 他跑,时敛森就追,心想不能放过这样的人渣,定要将他绳之以法才罢休。 林鹿浑身发颤,见到来人,心中感激万分。因为时敛森的及时出现,她并未损失什么财物,只是在撕打的过程中,她难免受些皮肉之痛。她倒是不含糊,平复了一下情绪,掏出手机就报了警。 时敛森也不知上辈子欠了什么债,回国短短一个月多的时间,已经出入警局两次了。 对了,时敛森思细级恐,怎么又是她? 两次出入警局,都是为了她,又都不是为了她。 配合简单的调查后,他们一前一后走出了派出所大门,时敛森步子非常快,手里还牵着一条狗,狗慢吞吞走着,而他十分不满地回头瞪它一眼。 身后的人与他隔着三四步路的距离,路灯下的那张脸,苍白惶恐,嘴唇干涩,仿佛随时随地能向前晕倒在他怀里。她的眼睛最是清透,像一汪泓水,却在此刻,偏偏波澜壮阔起来。 林鹿扁着嘴,见时敛森停下步子,私以为他在等自己上前,于是跨步上前,郑重其事地向他道谢。 今夜遇到时敛森,算她福大命大。 时敛森可有可无应了一声,他不擅长回应别人的好意,继续换上平日里刻薄的语气,冷嘲热讽道:“你胆儿也太肥了,康庄大道你不走,非得走羊肠小道是吗?” 林鹿“咦”了一声,一时听不懂话语里的玄机,只觉得忠言逆耳。 时敛森面对林鹿,心情复杂,不欲多言,责备了一句也已经足够。可最后到底于心不忍,多嘴问道:“敢一个人回家吗?” 问完就觉得自己学了大飞爱多管闲事的毛病,时敛森心想,如果她敢回答敢的话,他保证打不死她。 见林鹿想要点头时,他朝她一个瞪眼,害她僵在原地,情急之下连忙摇了摇头。 派出所离他们的住所只隔两条马路,两个人默契地朝归阁的方向走去,大飞走在他们中间,发出憨厚的呼吸声。 这样的声音,在这个夜晚,仿佛是呼之欲出的暖气,一直漫延至林鹿的心里。 虽说归阁和东城花园距离近,但两处有着天壤之别。 时敛森甚至不相信,这年头的住宅小区,居然有归阁这样连物业和保安都没有的地方。 为了保障林鹿的人身安全,时敛森索性送佛送到西,一直将林鹿送到了家门口。 林鹿住的是老式小区,他们只能走楼梯上去,走道狭窄,灯泡好一只坏一只,感应还差,光线昏暗。两个人并肩走着,林鹿忽然生出想要伸出手去挽时敛森的冲动。这时候,这个念头越来越重,上一秒还被她扼杀掉,下一秒就又弹出来。 这个念头如此反复,反复到她的手都在不停发抖,潮湿发霉的楼道里,她双手双脚冰凉,只剩一颗心是滚烫的。 想来,她仿佛因祸得福,着了魔一般不受理智控制,她竟然色胆包天打起了时敛森的主意。 虽然,她确实暗自喜欢着他。 林鹿想得失神,一个不留意脚下踩空了台阶,她以一种狼狈的姿势被身旁眼疾手快的时敛森捞住。他长臂揽过林鹿的腰,因为下意识的举动,他也没留意力道,手掌的五指因用力过度而深深陷在林鹿的骨肉里。 她太瘦了,手感不佳,时敛森在心里打了个差评,随即将手移开,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时敛森明白林鹿的心境,一个小姑娘在外遇到歹徒,这会儿失神落魄也属人之常情,便没将这样的小细节放在心上。 林鹿被安全送到家,复又道谢,见时敛森不冷不热,倒也习以为常了。 “你等一下可以吗,我有东西要给你。”林鹿说完,眼神里流出来期待。 时敛森好奇,非亲非故,素不相识的,她能有什么东西给自己。 “给我东西?”他重复她的话。 林鹿但笑不语,摸出钥匙开了门,像只兔子一样,飞快地撺进了屋,又迅速出来,手中拿着一个瓶装东西递到时敛森面前,看着黑不溜秋的,惹人嫌弃。 “这瓶牛肉酱是我妈妈做的,味道还不错,没有添加任何防腐剂,所以保质期很短,你拿回家尝尝味道。”林鹿说得一脸诚恳,她没有贵重的东西回报时敛森的救命之恩,但她已经极力拿出自己认为最好最稀有的东西给他,希望他收下这份心意。 时敛森啼笑皆非的接过牛肉酱,接过之后才发觉自己不可理喻,分明应该在第一时间拒绝的。 他想,也许是被她眼里闪闪发光的执着所打动,这样热忱的眼神让他有了一丝心软和好奇。 。 。 . 作者的话:牛肉酱小姐&失恋森先森~~ 男女主角的对手戏加强咯!!!各位小天使们赶紧的跳坑跳坑跳坑!!!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么么哒,爱你们? 第8章 你就是那只蝴蝶 门边有了一丝响动,方乔连忙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失踪”超过2个小时的时敛森完好无损的走进来,狐疑地盯着举止反常的方乔。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时敛森边说边将狗牵到自己的房间,方乔寸步不离跟在他身后,情绪小小的失控。 “你出门怎么不带手机?你知道我和燕子有多担心你吗?”方乔说完,这才想起打个电话和言子承报声平安。 时敛森耐心等她打完电话,随口抱怨了一句:“你们还真小题大做,我一个大男人能有什么事儿?” 方乔气急:“你平时遛狗也就一个小时,今天一去不回的,你让我们怎么放心!”她瞄到时敛森手中拿握着的瓶子,问:“这是什么?” “牛肉酱。” “你就是去买这个?” 话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言子承大呼小叫着往他们的方向走来:“森哥,你这是闹哪样啊?一声不吭,我们还以为你连人带狗遇害了呢!” 言子承急得团团转,漫无目的在附近跑了一圈,这会儿发梢不知不觉在淌汗。 “没报警吧?”时敛森问,他可不想因此而丢人现眼,个儿超过一米八的大男人,这件事儿若传出去真是怪搞笑的。 “这倒不至于。”言子承喘了口粗气,眼尖地看着时敛森手中的瓶子,问:“你手里拿的这是什么玩意儿?” “牛肉酱。” “哪儿来的?” “路上遇到个朋友,自家做的牛肉酱,送一瓶给我尝尝。”时敛森隐去了那一段小插曲,简明扼要地说明情况,不然恐怕要被盘问个不休。 言子承闻言,眼里闪过暖昧的神色,不怀好意套他话:“哟,原来是上人家里去拿牛肉酱啦,合着我们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话音刚落,言子承碍于方乔在场的缘故,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了,于是不再乱开玩笑,目标瞄准了牛肉酱,充满好奇:“这瓶东西到底是有多好吃啊,害我跑了十多公里的冤枉路,这下还真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呢。” 方乔瞪大眼睛,无奈地撇清:“我可不会做饭。” “随便下点面也行啊,牛肉酱拌一拌,填饱肚子就成。”言子承势不罢休。 最后,三个人围坐在长桌上,一人一碗清水面。 看着眼前的食物,激不起半分食欲,直到用勺子舀了一勺牛肉酱在面里,那香味一下子充斥了整个屋子。 牛肉酱里放了颗粒的香菇和花生碎,口感带一点麻和辣,这味道把人的口水都勾起来了。 任是如言子承这般口味叼到极点的公子哥都赞不绝口,恨不得把这瓶牛肉酱挖得瓶底朝天。 “好吃到想哭了!”言子承呼啦呼啦,一大碗面两三分钟就扫光了,满脸写着“意犹味尽”这四个大字,眼睛直愣愣盯着还剩下小半瓶的牛肉酱,若非时敛森警告意味十足的眼神,他恐怕会心甘情愿把瓶子都舔得干干净净。 三个人都对这瓶牛肉酱爱不释手,可谁都不好意思再下手,留着下一顿继续享用。 饱暖思淫欲,言子承忍不住八卦:“能把牛肉酱做得这么绝,想必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吧?” 时敛森守口如瓶,不自觉想起林鹿那张脸,心灵不灵,手巧不巧,他还真答不上来。不过看着不怎么像聪明的人,从来都是唯唯诺诺的姿态,他心直口快说她几句,她也是不卑不亢忍气吞声。 越是这样,就越想一直欺负下去。 时敛森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何时变得这么无聊,欺负人还上瘾了。 转念一想,林鹿应该又是心细如尘的,平日里肯定注重细节和生活质量。 她哪怕穿得平常,服饰却是经过精心搭配的,衣裤和鞋包的配色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尽管疏于化妆,皮肤却保养得清透水嫩,乍一看倒也清新脱俗,不惹尘埃。 甚至,她是那个会写产品体验的家伙,网络上有一小批粉丝拥护。她是时敛森心心念念要找的“鹿鹿无为”,可偏偏知道是她之后,又变得“无从下手”起来。 林鹿做梦都不会想到,时敛森和言子承这对好兄弟竟会幼稚到为了一瓶牛肉酱而“反目成仇”。 言子承是真的做梦都在想念那个味道,于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头一回没赖床,反而大清早就洗漱完毕,然后像模像样熬了一点粥,和着牛肉酱吃完才心满意足。 时敛森起床后才发现餐桌上的空瓶子,几乎是恕火攻心地踢开了言子承的房门,失了一贯的风度,跳上床连人带被揍了一顿都不解气。 “森哥,要不要这么小气啊?” “你这做法简直是盗窃行为。”时敛森咬牙切齿。 “喂,你这可上升到了道德层面啊!” “那你给我吐出来!” 言子承被压在被子里,说话翁声翁气的,没多久才终于露出一个脑袋,老神在在地提议:“这样吧森哥,你把这位牛肉酱小姐介绍给我认识得了,待我将她一举拿下,她就可以给我们做一辈子的牛肉酱了!” “出息。” “你愿不愿意啊,倒是给句痛快话!” “想都别想。”时敛森无情拒绝。 “我不想,那得换你把人家拿下啊!我说实话,今天早上真不想偷吃来着,可我惦记了一晚上你知道不,实在想得不行……” 时敛森哭笑不得,他就是没好意思说,他这一晚上也想得不行。 对于言子承偷吃的行为,他表示理解,却无法原谅。 言子承为了赔罪,随时敛森发配,他也没客气,说是这周末约了几位银行高管谈事儿,让他全程陪着喝酒招待。 他有错在先,自然接受这种不平等条约。 这头他们为了林鹿的那瓶牛肉酱而闹得风生水起,林鹿那边却是为了十八万礼金愁得焦头烂额。 老家那边又来了电话,她听出父亲口中的为难,可除了向她寻求帮助,也实在没有别的出路。 林鹿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总算鼓起勇气,试着去拨通师兄梁奇的电话。 偏偏心有灵犀一般,手机屏幕上率先出现了他的名字,林鹿几乎颤着手接通这通电话。 “师兄?”她心中有求于人,口吻小心翼翼。 梁奇说得直接:“林鹿,好久不见。哪天有空,我约你吃个饭。” “你哪天方便,我应该都没问题。” “择日不如撞日,现在我过来接你可以吧?” “好呀。” 林鹿挂完电话,重新开始犹豫,究竟该不该开这个口。其实自己一点都没底,若是梁奇答应帮忙,那么她该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还清这笔欠款;若是他婉拒,她从今往后又该怀着如何复杂的心情面对他? 直到林鹿上了梁奇的车,依旧拿捏不定主意。 梁奇今日情绪高涨,怀着和林鹿截然相反的心情,看着春风满面,不认识的还以为他好事将近呢。 “前段时间忙,都抽不出空来看看你,是不是快毕业了?”梁奇稀松平常的问,他挺关心林鹿的生活,在一起时总问得很细致。 “对,在写论文了。” “平时还打两份工?身体吃得消吗?我看你是越来越瘦了,就剩一把骨头似的。”梁奇责备。 “没事儿,等稳定一点之后就准备找正式的实习单位了。” “你指的稳定是?” “我刚交的房租,不靠这些打零工的钱支撑,我都怕解决不了温饱。”林鹿毫不隐瞒眼前的窘迫,有时候她的坦诚反而叫别人尴尬。 “别让自己那么辛苦了,有困难告诉我,咱还差那几个钱吗?” 林鹿听着这些话,瞬时缄默,困难实实在在就摆在眼前,还用得着她扯开嗓子大声宣扬吗?只是,她要凭什么立场去向他伸手要钱,仅仅就因为是老乡的关系吗? 这理由似乎太牵强,而林鹿深知,梁奇从来不是冤大头。 梁奇带林鹿去了高级场所吃饭,也不知是哪个别出心裁的老板崇尚物以稀为贵,建个餐厅就往穷山僻壤靠,背山临湖,环境得天独厚。 餐厅的造型确实与众不同,两幢小洋楼错落有致地环绕在青山绿水间,楼与楼之间修有一座空中走廊。 走在空中走廊上,俯身往下看,四周全是修葺整齐的花圃,全然忘却这已是晚春的季节。 林鹿暗自唏嘘道,当真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入座后,林鹿才意识到,自己的装扮和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她的衣服大多是网上淘的便宜货,身上这件轻薄的羽绒服是换季清仓的时候买下的,穿了三个季节,洗得都已经不再挺刮。 梁奇自然地走到她身后帮她脱了外套,将之挂在衣架上,动作轻巧温柔,像是毫不介意林鹿的寒碜,这给林鹿无地自容里生出一点点欲盖弥彰的自尊心。 两个人点了五菜一汤,菜色以清淡为主,菜量适中,两个人吃着聊着,林鹿渐渐生出了胃口。 “林鹿……” “师兄……” 两个人同时开口,场面一下变得莫明焦灼,原本林鹿整理了很久的说辞被这样的巧合给打破,而梁奇又相当礼让,秉着女士优先的规则让林鹿先说。 林鹿打起了退堂鼓,话在嘴边徘徊了无数次,却怎么都无法脱口而出。 借钱这种事对于林鹿而言太难了,她在沙川市四年的时间,再苦再累也可以打落牙齿和血吞,就是求人这种事,她从没做过。 有一就有二,她坚信,若非走投无路,无需亏欠别人人情。 “师兄,你先说吧。”林鹿笑着推脱,终究是不想开这个口,于是一想再想,一拖再拖,终于将那些想要说的话咽回肚里。 “我看过你网上分享的那些文章,写得深入人心,我们老板看了也非常满意,想抽个机会和你本人见一面,有意向与你谈合作的事宜。”梁奇切入主题,说穿了,他今晚就是打着友情牌来的。 “那些产品体验我就是如实写的,用下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也没想过专门接广告去违心推荐些产品。” 起初,林鹿在一家兴起的护肤app上写心得,久而久之,累积了一定的粉丝之后,网站的专员就通过后台找到她,希望她迎合着投资商的内容去操作,最后她拒绝了,同时拒绝了相应的报酬。 之后,她就去微博上发表一些长微博,粉丝不见得很多,但她的文章还挺让别人受用,这就是她真诚在做一件事的意义。 梁奇见林鹿表情纠结,推波助澜地表示:“如果今后是合作的关系,报酬自然少不了你的。”他像是摸准了林鹿的死穴,说些叫她动摇的话,开出的条件看似诱惑实足,想来她该是的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师兄,我并不是大v,而且毫无影响力可言,哪怕你们随便请个网红做软广告都比我强啊。”林鹿对于他的做法有些不解。 梁奇摇了摇头,不赞同林鹿的说法:“你听说过蝴蝶效应吗?南美洲亚马逊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几下翅膀,就有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的一场龙卷风。” 顿了片刻,梁奇眼神坚定地凝视着林鹿,一字一句说得铿锵有力:“林鹿,你就是那只蝴蝶。” 。 。 。 作者的话:作者菌提前更新!话说,你们是想看男猪还是男二的戏份多一点呢? 反正我是男猪的死忠粉,略略略略略~~~~ 这章以后,人物性格开始大转折…… 我好像说得太多了。 么么哒,爱你们? 第9章 理性失控 “在沙川市的四年时间,我为学费奔波,为一日三餐伤透脑筋。我拼命打工赚学费,也拼命学习拿奖学金。可这四年里,留给我自由支配的闲钱很少,时间则更少。我几乎没有任何爱好,甚至没资格去喜欢一些看似没用的东西。”林鹿从不对谁说过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总是喜欢把光鲜的一面展示于人,她也不例外。 梁奇竖着耳朵耐心当个听客,并不打断她,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我唯一对自己好的地方就是用仅有的闲钱去买一些护肤彩妆用品,用完也会抽空写使用心得分享给其他人,我做这些,从来不在意是否在这个小圈子有那么一丁点的影响力。只因觉得,这世上一定还有许许多多另外一个我,尽管生活拮据,却仍爱惜每一寸身体发肤。” 林鹿越说越轻,她没有丝毫底气敢说这样自作多情的话:“渐渐的,关注我的人多了一些,经常会有人在留言里告诉我,我的使用心得使他们很受用,因此少走很多弯路。我就想,虽然我人微言轻,力量微薄,但哪怕有一个人觉得我在做的这件事是重要的,这也给了一无事处的我尝到了一点点叫做小有成就的感觉。” 梁奇默不作声的听完,情感上没有出现任何起伏,他平静地问了声:“所以,你的答案是不愿意合作?” “师兄,不好意思,这件事恐怕不能帮上你忙了。”林鹿说得婉转,话语里却透着不容动摇的坚定。 借钱一事,她也永远不会再提。 “不是什么大事儿,看你面如土色,活像给你受多大委屈似的。”梁奇风度翩翩地缓解气氛,话音刚落,他接到一通电话,边说边起身走得远了些。 在燕园用餐的优势之一便是私密性绝佳,哪怕不是在包厢,桌与桌也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两桌之间还设有屏风隔断,不容易让人偷窥到隐私。 时敛森和言子承就坐在林鹿的隔壁桌,林鹿正对着他们坐,哪怕屏风有镂空设计的部分,她也没发现时敛森的存在。 虽说屏风起到了保护作用,可时敛森有备而来,显而易见将他们的谈话听了个八九不离十。 当时当下,时敛森脸色阴沉,根本没怎么动过筷子。反而抽了好几支烟。烟雾缭绕,他眼神阴鸷,对面的言子承察颜观色,并不打扰他的沉思。 从他们上述谈话中,时敛森从中了解了两件事。 一件是,这个和他有过几面之缘的女孩名叫林鹿。 还有一件事让他证实了,她的性子永远如初见时那样顾前不顾后,莽撞,但热血又耿直。 梁奇火急火燎回到座位,同林鹿解释了一句有急事,交待她自己坐车回家小心点,就抓起衣架上的外套跑远了。 待梁奇走后,林鹿也不愿继续留在这里独自享用,准备起身拿衣服,却被身前突然出现的身影遮住了头顶的光。 她仰起头,看清时敛森那张脸时,瞳孔不自觉放大了好几倍。 有研究表明,遇见自己喜欢的人,眼睛会放大,眼里会有光。 林鹿不知道时敛森怎么会凭空出现,也不知道他怎么就自说自话坐到了她的对面,脸上一副山雨欲来的表情。 基于多次被他数落和埋汰,林鹿下意识回想有没有哪里又触到了他的逆鳞,这才害他不惜找到这里来兴师问罪。 假如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也是一件挺丢脸的事。 林鹿双手以紧握的姿势放在餐桌上,心扑通扑通,没有规律跳得飞快。脸稍稍有些缺氧的感觉,又红又烫,一直蔓延至了耳根,只有手脚冰凉。 她低着头,不敢直视那道紧紧盯着她脸的炽热眼神,这样专注的凝望叫她头皮发麻,想要撒腿就跑。 时敛森心中藏着一百个疑问,也是有些冲动就不管不顾丢下言子承,快步走到她面前的。他拦住了不欲多留的林鹿,可两人面对面坐着,仿佛两尊貌合神离的雕塑,谁也不知该如何开口。 “你晚上还要去店里端盘子?”时敛森无关痛痒问了一句不着边的话,问完自己都在打自己脸,就不能问得稍微抒情一些吗…… “对。”林鹿回答得拘谨。 “几点的班?” “八点。” 时敛森看了眼表盘,从这里到日料店还算有段距离,留给她的时间并不算充裕。 “还傻坐着干嘛,走吧!”时敛森说完,起身就往门边走。 林鹿脑子有些短路,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快速穿上外套,小跑着跟在他身后。 时敛森算是彻底把言子承抛下了,换来他的不满,短信轰炸着骂他重色轻友。 他瞄了一眼屏幕,竟莫名其妙扬起了嘴角,眼里闪过一丝几不可见的愉悦。 林鹿顺势上了他的车,就那么自然而然,甚至都没有得到时敛森的邀请就坐了上去,事后想想,自己简直是免费送上门的蠢货。 “你还真不见外呢。”时敛森笑着揶揄,他一改方才的严肃,恢复成一贯毒舌的风格。 林鹿头脑发热,随口回击一句:“那你怎么不拦着我点呢。”说完,才隐约觉得这样的回话太过暧昧,像是情侣之间的较量,而她是娇撒的那一方。 时敛森没成想林鹿倒还有这样犀利的一面,想必她骨子里就是一只披着狼皮的鹿,表面上的乖巧温顺全是伪装。 被自己欺负成瘾的人,突然伸出来一只利爪,也不挠人,就那么有一下没一下在他眼前挥了挥,倒害他有些心痒难耐,存了逗弄的心思不算,甚至将人的贱性一展无遗,好想体验一回被她挠一下的滋味。 思及此,心头一热乎,差点开车时候分了神。 路过第一个十字路口,正巧是红灯,时敛森抽空瞥了一眼林鹿,又开始了一阵数落:“喂,会不会坐车,安全带系上。” 林鹿很少有机会坐到副驾驶座,也就没留意,被他一提醒才听话地系上。 “能说个事儿吗?”林鹿问。 “什么?” “很多时候你的出发点都是善意的,为什么不能把话说得好听一点儿呢?”林鹿很奇怪他的行为,显然她真的不是在质问,可偏偏时敛森听出了怪罪的意味,多少有些无法接受她毫不留情的戳穿。他是那种得捧着哄着的男人,哪怕自己对着别人口出恶言,但以他时大公子的玻璃心,别人必须得好言好语对付他呀。 这臭毛病,就是想找一个喜欢的人永远惯着他,可林鹿不解风情地打破了他这种美好幻想。 “忠言才逆耳,就知道像你这样一根筋的人不懂我的良苦用心。”时敛森自我辩解得很是牵强。 林鹿很给面子的假装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对了,我也说个事儿。”时敛森挑了挑眉,这动作昭示着他接下来可能会做出得寸进尺的举动。 “嗯?”林鹿轻声反问。 “你给的那瓶牛肉酱被我朋友舔得连渣都不剩了,你家还有没有多的?”时敛森说得面不改色,自然没考虑过这样的形容带给言子承的伤害超过1千点加。 “没有了,我就剩半瓶开过的。” 一提起牛肉酱,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时敛森死皮赖脸地用道德绑架:“我曾救你于水深火热,半瓶牛肉酱都不愿给?” “下次要是再救一次,那就再给一瓶。”林鹿逗他。 换来时敛森气急败坏:“还想有下次?你是嫌自己命大是吧?”他顺着话往下说:“我观察了一下,你从车站走到小区,明明走大路更快捷,为什么偏偏要绕到小树林兜个大圈子?” “我怕你那只狗再来抢我的饭。” “说起来,我还没怪你把我的狗吃坏肚子呢。” “上次已经怪过了。”林鹿沮丧地说,虽然他的话难以入耳,可也是因为爱狗心切,也就原谅了他的口不择言。 时敛森被噎得哑口无言,冷哼一声,怎么聊着聊着,局面又占下风了。 也许是时敛森送林鹿去上班的举动打破了常规,两个人居然在谈话中生出了一些化敌为友的亲切感,还有种一见如故的熟稔。 林鹿遇见时敛森,犹如爱丽丝跌入梦游仙境,曾经那颗裹得密不透风的心,终于在苦尽甘来的黯淡时光里找到一个出口。 她心底那种不可言说的爱,在彼此靠近之后,瞬间喷涌而出。 将林鹿送到店门口后,林鹿临下车前,对着时敛森目送的眼睛,一板一眼地说:“ここまで送れてありがたいございます。”(谢谢你送我到这里。) 时敛森看着林鹿一脸无害地微微笑着,笑容里闪过得意的神色,好样的,居然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运用得淋漓尽致。他大致听懂了她表达的意思,奈何他的日语水平连皮毛都不到,压根不知如何回应。 林鹿趁机继续捉弄他:“やはり、あなたは日本語ができません!”(原来你不会日文啊!) 她玩笑不敢开得太过,既然找到了一个扳回一局的机会,自然也是拿捏好分寸的。 见时敛森愈发难看的脸色,林鹿知道他是下不来台阶了,但她仍然小小的报复地说了最后一句日语:“ほっとしました。”(那我就放心了。) 话一出口,她做好了立马逃窜的准备,谁知时敛森摸准了她的套路,把车门锁得死死的,让她插翅难逃。 “很得意是不是?” “还好。” “知道得罪我的后果吗?”时敛森咬牙切齿,半威胁半恐吓。 从来都没这么被人耍过呢,她倒好,一而再再而三挑战他的忍耐力。也怪自己是名副其实的纸老虎,就这么轻而易举被她耍了好几回,更没道理的是,他居然一点点都不觉得丢脸和真的生气,反而隐隐喜欢看她这样的调皮。 林鹿不答反问:“那半瓶牛肉酱还想要吗?” 算她狠,懂得挑他的死穴下手,太会造反了。 如果以后两人在一起,千万不能太惯着她,不然当真爬到自己的头上。 猛得,时敛森又被自己这种接二连三相似的念头给吓了一跳,怎么遇见她的这几回,老是情不自禁幻想着自己和她以后会发生些什么。 林鹿适时拉回他的失神:“好啦,以上都是开玩笑的,请别放在心上。时间差不多了,谢谢你送我到这,有缘咱们下次再见。” “当真以为那几句日文我听不懂?就是懒得和你一般见识。”时敛森不服气道。 “好。那,今天就这样。” “咔——”一声响,时敛森解了门锁,林鹿解开保险带。不知是否有所留恋,她的动作稍有迟疑和不舍,要与这样美妙的夜晚道再见,颇有点于心不忍。 可是,她一味地劝服自己,他们也只能到这了。 林鹿一只脚踩到地面时,只听时敛森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正色道:“你认识我吗?” 林鹿闻言,收住离开的脚步,回过头,眼睛撞进他漆黑的眸子。她有些招架不住时敛森固执专一的目光,几秒钟就收回视线,垂着眼坦承:“这段时间你没少上新闻头条。”意思不言而喻,他是谁,她怎会一无所知。 “娱乐版还是财经版?”时敛森皱眉,问完才后悔,反正无论哪个版面都不讨喜。 林鹿避重就轻,她似看出了他的心意,不愿多提及关于他不好的一切流言。 见林鹿沉默,时敛森不假思索地问:“愿意做我的蝴蝶吗?”话一出口,时敛森的心怦怦怦地越跳越快,他从未如此头昏脑热去做一件毫无把握的事情。 林鹿但笑不语,她重新将目光对上时敛森的,随后默不作声下了车,她的身影慢慢融合于夜色。 留下时敛森在车里抓狂,愿意就愿意,不愿意就不愿意,笑成这样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可是,就在他将要掉头离开之际,林鹿重新折回来。 这回,林鹿站在车外,时敛森坐在车里,她颇有居高临下的气势,两个人就着沉静的月色,相距一窗之隔,两两互望。 时敛森降下车窗,等着她开口。 林鹿几乎是秉着呼吸,鼓足今生最大勇气,艰难得开口:“我要用两个月的时间处理好私事,等我吗?” 时敛森如她般,笑容寡淡,态度不明。 林鹿望着他扬长而去的车尾,却望不到他离开后那张春风得意的脸。 与林鹿相识,仿佛比陷入热恋还要难以自拔,总觉得理性在失控。 。 。 . 作者的话:昨天忙得天昏地暗,就没有更新了,这章补足字数! 么么哒,爱你们? 第10章 卖酒小姐 在安检口送别方乔时,并没有太多的话要讲,因为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道别。 方乔下个月就要被公司派到沙川市的分公司跟项目,她这次来的目的也是为了落实好以后在这个城市的住房问题以及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商提前进行交涉和沟通。 “下次还来机场接我吗?”方乔是聪明人,将谈话的尺度把握得非常精准,有一点暧昧,连带出击的姿势,却不叫对方讨厌。 方乔离开前,眼里自然流露出不舍,短短两周的“同居生活”足以让她回味良久,虽然两人的相处之道极为保守,甚至时敛森一度拒绝过她的示好,可她仍憋着一股劲,等待一个神转折。 时敛森不是未经人事的愣头青,那些年也少没被美女追过,所以对付这样的事情相当有一套。 何况方家是旧识,虽平日里两家走动得少,可交情在那摆着。 时敛森并未把话说死,模棱两可道:“如果有时间的话,当然。” 方乔扁了扁嘴,佯装生气,可叮嘱是一点不少:“明天就是开发布会的日子了,记得谦逊一点儿,低调一点儿,别成天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对我这样就算了,媒体才不买你账。” 他提醒催促:“行了,别说些有的没的,差不多到点了,快进去吧。” 时敛森近两日可没在时永盛那里少听这些心灵鸡汤,怎么身边一个个都当他是定时炸弹,他无非是性子直了点,哪有他们以为的少根筋似的。 开发布会当日,也就请了一些媒体的到场,并未办得大张旗鼓。就算如此,时敛森宣布上任的事情也第一时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不多久,他迅速占据各大新闻头条,成为名副其实靠脸和绯闻走红的ceo。 时敛森当日一身正装,白衬衣黑西装,配了一条宝蓝色的领带,袖口处的装饰也是精心花了些心思处理的,用一对精致的玛瑙做了袖扣,颇有点睛之笔的效果。 服饰搭配简约而不失品味,连大牌造型师都挑不出刺来,且他是标准穿衣显瘦的身材,人称行走的衣架子。 时敛森肤色偏白,长相俊朗,五官出挑,不苟言笑的表情,十足的禁欲系男神范。 市中心淮庆路上花纪旗舰店的那幢大厦的外墙,现场直播着开布会现场的情况,所有经过这里的路人纷纷驻足,默契得看完这一场比真人秀还精彩的视频。 林鹿也没有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她仰着头目不转睛盯着大屏幕,很难想象面对无数闪光灯以及媒体缠问都表现得异常沉着谨慎的一个人,真的是她私下认识的那个有些自负有趣的时敛森吗? 不容她深究,身旁的议论声足以淹没她的胡思乱想。 “嫁人要嫁黎潮生,情人要找时敛森。”如今的姑娘都是性情中人,敢想敢说,听得林鹿直起鸡皮疙瘩。 只听另一个姑娘回应:“我倒真认识一个时公子的前前前任,据说他真心财大器粗,对女人特别肯花钱,而且那方面厉害得不要不要的,一晚上五六次都不在话下呢。”说到这里,姑娘刻意压低了声音,继续八卦:“我那朋友连他喜欢的姿势体位都告诉我了呢,想不想知道……” 林鹿听到这里,走远了一些,脸却不争气得晕起了红潮。 这样的话分明是与她无关的,可她竟听得莫名难受起来,她捂着心脏,仍然保持仰视屏幕的姿势,眼里积蓄了一层薄泪,最后被微弱的阳光慢慢风干。 可是这有什么呢,其实到现在,林鹿最多只能像这样,远远关注,暗自崇拜,她不能在乎更多的他,她只喜欢她喜欢他的样子。 这年头,长得好看便是一种优势,而且时敛森又是钻石单身王老五,让人遐想联翩,特别多的花纪高级黑瞬间倒戈成死忠粉。 一时之间,时敛森这三字成了网上的热搜词汇,年轻的姑娘们因为他而展开了一段角逐大战,她们不明所以就各自站成三队,分别有挺时派、倒时派和不明吃瓜群众。 林鹿默默将自己归到挺时派,自己那篇早已过气了的长微博,因为周边效应,打了个擦边球,再度小火了一把。 因为时敛森自身的热度,连带着花纪的销量都呈了上升趋势,从表面上来看有种起死回生的错觉。 但时敛森压根不在意这样的现象极,所谓治标不治本的道理,他不是没听过。 对于花纪今后的战略理念,他近期没少花心思,短时间内联系了国外的供应商,准备引进6台最新的进口设备,与此同时增加几条全新的流水线也是势在必行,甚至还会在上任之后请来一批精英研发团队,将侧重点放在新品研发上,准备大动干戈,让花纪脱胎换骨。 他清洗花纪的高层,有种一意孤行的专横;同时不惜花重金下血本,大幅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他做这一切,在外人眼里是杀伐果断,专制独裁,同时也不给自己留任何退路。 可惜,动作太大,难免引来各方说辞,不满居多。 与此同时,花纪的财政陷入危机。他目前急需一笔资金用来周转,要不然,资金链一旦断了之后,他便很难开展接下来的改革,背后喊他下台的声音会越来越响。 时敛森需要从各方拉拢资金,于是提前一周便让秘书约了几位银行家小聚,订的是本城最高级的夜总会帝庭,档次和私密性都一流。 他们肯赴约,已经算是好的开端,时敛森带着几位下属和言子承一同前往。这是他短短上任之后,数不清多少次的应酬了,他恨不得一天当四十八小时用。 夜间连固定遛狗的时间都没了,也一连多日再没碰到过林鹿,她渐渐成了生活里的一道缩影,疲惫忙碌时偶尔会在眼前一闪而过,可也少了想要深究的欲望。 时敛森总是这样,容易对感情产生三分钟热度,却很难再如青春岁月时那样深情且走心。 银行家们都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老家伙们,个个精于算计,他想要寻求一点帮忙,简直比登天还难。 时敛森耐心陪着笑脸,酒也喝得不少,倒也在越来越多次的受挫中,悟出了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道理。 老家伙们对帝庭的小姐印象不错,酒过三巡,精虫上脑。他们开始变得不再一本三正经的模样,搂搂抱抱已经不足为奇。 只有时敛森和言子承,为了不扫兴,自然有小姐作陪,可也没有任何逾矩的动作。尤其是时敛森,见怎么都谈不下来贷款的事情,说不沮丧是假的,拉着个脸,独自喝了好些闷酒。 包厢的门被敲响,只见会所的头牌妈妈桑,人称敏姐的美女带着一个浓妆艳抹且不显庸俗的美女进来房间推销红酒。 其实在这种地方,客人常点的是烈酒和啤酒,喝红酒的行为过于优雅和斯文,与这样的所场有些不匹配,看着多少有些不伦不类的,惹人诟病。 可红酒到底卖得起价钱,所以在这里不乏有推销红酒的举动,而且请来的推销员个个是高学历的窈窕淑女,可以担得起papi酱的那句自我介绍:集美貌才华于一身。 林鹿不能算是美得不可方物,她甚至远远达不到前凸后翘的标准,可因为是沈静介绍过来的人,她是被破格入选的推销员,还换来其他同仁的嫉妒和艳羡。 时敛森半响没认出今日的林鹿来,打扮得一改往日的朴实形象,踩着恨天高,走起路来身姿摇曳,脸上化了个大浓妆,小清新里漏出来欲说还休的性感。 他当真小瞧了林鹿,原来她还有另一个身份,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的陪酒小姐。 。 。 . 作者的话:嘻嘻嘻~~你们眼里的林鹿究竟是小红帽还是大灰狼呀!?(林鹿:只想安安静静做头梅花鹿tat) 么么哒,爱你们? 第11章 黑暗骑士 林鹿一登场,看得老家伙们眼睛都直了,以他们的道行,绝对将这些女人们三六九等分得门清,像林鹿这样的新手,虽说事前经过严格的培训,但在气质和气场上,仍是装不出老练的。 再者,林鹿底子不错,若是不这么偏瘦,再丰满些,可能更合老家伙们的胃口。 光影昏暗,原先在唱歌的小姐停了下来,将话筒递到敏姐手中。 敏姐将林鹿介绍给大家:“这位是deer小姐,初来乍到,还请大家多多关照!”说完,她冲林鹿一笑,林鹿颤微微端起手中握着的水晶高脚杯,先干为敬,以示诚意。 一晚下来,她总共卖了六瓶酒,老家伙们玩得兴起,林鹿免不了被灌了好几杯不怀好意的酒。 她实诚,嘴更是不甜,不似其他人八面玲珑。 女孩子在这种地方总是吃闷亏的,小手被摸一下,大腿被无心蹭几回,都是无从说理的。 林鹿心中作呕,但想到家里的情况,她忍了又忍,只能从头再忍。 时敛森和言子承坐在另一端,完全不参与到他们的低俗游戏里,只有时敛森,脸色相比于林鹿进门时愈发阴森,就连坐在一边漫不经心的言子承都看出了端倪,以为时敛森不过是没谈拢公事而烦扰。 “森哥,犯不着为了这事儿伤身体,办法多的是,有啥可愁的。”言子承说着,见时敛森时不时分神,也就多长了个心眼,不由自主将视线朝时敛森半遮半掩的目光中寻去。 浮光掠影,纸醉金迷,言子承一眼锁定在那个推销员身上。 身形小巧,长发掩面,怯生生的眼神不敢正视在座任何一位,温软乖巧,为了多推销几瓶酒,让喝酒就喝酒。 她和在场小姐是有本质区别的,她提供的服务是卖酒,就老老实实只陪酒。一支歌都不唱,也不懂服软和撒娇,甚至对他们的咸猪手东躲西藏。 言子承好奇地问:“你是不是认识那卖酒的姑娘?” 有一种直觉是无法回避的,这是言子承对于时敛森的了解,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出异样,那就是林鹿的出现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 对于言子承的问题,时敛森可有可无敷衍了一声,他私心想将林鹿暂且藏一藏。 这种做法,也可称之为试图占为己有。 不过,很多时候,总是当局者迷。 合作未谈成,倒也不妨碍玩得尽兴,时敛森在帝庭的大门口一一将银行家们送上专车,自己则犹豫了一会儿,嘱托言子承在车里等自己。 时敛森原路折返,已过凌晨,室外寒意袭人。 过来这里尽欢的人非富即贵,全都高级的私家车出进,方圆三里以内完全看不到出租车的影子。 时敛森去帝庭转了一圈,找不到林鹿,摸出手机才想起,压根就没有留过她的号码。 罢了,一定是喝得神智不清,竟做出这样荒唐的举动来,她的死活关自己何事,不就是忘不了那一口牛肉酱的味道嘛,多大点事儿! 当他多管闲事,下不为例。 思及此,他面无表情,大步往外走。就像刚才林鹿对自己视若无睹一样,这会儿他也将她抛诸脑后,最好一点一滴都不要放在心头。 廊灯明亮,地毯厚实,时敛森的步子虽大,却走得轻盈虚浮,踩不实似的。 酒喝得过量,细微的情绪都要无限放大,上一秒明明还劝戒自己,不必再纠结关于林鹿的所有,这一秒就破了功,耳边总好像从远处传来她的声音。 时敛森寻着错觉探过去,果然在走廊的另一端,转角的洗手池边,看见有个男人和那个熟稔的身影纠缠不清。 那个身影背对他而立,一个劲缩着脑袋,卑躬屈膝的模样,嘴里不停告饶。 时敛森见状,嗤之以鼻,也亏她愚蠢,在这种地方还想全身而退。心里骂着,动作却没有丝毫的怠慢和停顿,直奔林鹿的那个方向,一把扯开了那个欲对林鹿图谋不轨的男人。 林鹿呼吸急促,脸色绯红,眼睛泛着血腥。见到来人,她一改往常的客套,连忙眼明手快躲到时敛森身后。 时敛森气不打一处来,见男人被他推了个措手不及,复又抡上一拳,不给他反抗的机会,直接将他撂倒在地,捂着鼻子哇哇乱叫。 时敛森转身就走,林鹿跟上他的脚步,走在他身后,隔着约三米的距离。她大口喘着粗气,毫无保留钻进了时敛森的耳里,惹得他愈发心烦意乱。 林鹿心如乱麻,本想安安心心赚足两个月的提成就撤,没想到才不到一个星期就出了这样的事。 幸好时敛森常常成为她的黑暗骑士,在她每当认为自己将要万劫不复的时候,他给她绝处逢生的机会。 林鹿还没在那桩意外中缓过神来,前面的时敛森猝不及防转过身,她来不及收住脚步,身子一个不稳,不偏不倚就撞上他温热的胸膛。 鼻子一阵酸楚,很想躲在他怀里大哭一场,诉尽委屈和难处。可惜,她也许永远都不会拥有这样的权力,非旦没有,换来的反而是时敛森厉声的责备。 “缺钱吗?”时敛森问得阴阳怪气,双手支在林鹿肩膀,用力将她推开,仿佛反感她自说自话的投怀送抱。 等不及林鹿回答,他垂着眼帘,眉心深蹙,口吻嫌弃,不耐烦地对她冷嘲热讽道:“你就不能稍微对自己自爱一点儿吗?” 面对这样的控诉,林鹿没有反驳的余地,显然沉默又是最好的默认。 是啊,哪有洁身自爱的小姑娘会如她这般,将自己扔进这种声色犬马的场所,招呼各色目的不纯的客户。 虽然她也极力将自己置身世外,希望自己哪怕吞没在乌烟瘴气里,但也尽量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只是,对于她这种没有家世没有依傍的人,既想短时间内赚到大钱,又将底线定得那么高,天底下哪有这么两全齐美的事情。 所以,时敛森眼里的林鹿,应该就是不堪入目的。 这便是林鹿不再为自己澄清和辩解的理由。 她想彻底的离开帝庭,离开沙川市,等拿了毕业证书以后,宁愿选择灰头土脸地回老家,重新回去做个小地方的山鸡,安安稳稳干农活或教一辈子书。 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念林成,那个眼神总是无暇的男孩。 可是一想到林成,她更得逼自己要在沙川市立足下去。 剪不断,理还乱。林鹿忘了回帝庭拿外套,风贴着地吹进她单薄的衣领里,她往来时的方向走,走得一路瑟瑟发抖,却没有停下脚步。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在她脚边,轿车里的人看着她的身影很久很久了,她在灯影里缩成很小的一只,影子格外修长,说不出的无助彷徨。 时敛森有些后悔方才那口不择言的怪罪了,若非有苦衷,想来她也不会来这里强颜欢笑,找这样一个如履薄冰的职业,冒着随时可能被侵犯的危险。 想到这里,时敛森的心又柔软了几分,她还真是固执得可怕,明明可以答应莎莉提出的并不过分的请求,却非要活得更励志一些。 何必呢? 时敛森不是林鹿,他找不到答案。 他降下车窗,脸色比方才好看一些:“别走了,上车来。” 林鹿没有回头,因为她知道,其实根本就没有灯火阑珊处,她有自己的命运,是只能一条道走到黑的人。 时敛森见她不理不睬,刚强压下去的火又瞬间冲到了脑门,几乎是在黑夜里咆哮:“是不是要我把你捉上来?” 语毕,他誓不罢休,将车门关得震天响,三两步就捉住了林鹿的臂膀。他使了蛮力,不含一点怜香惜玉,将林鹿握得生疼,骨头都快断裂了。 “现在信了吧,我说到做到。”时敛森强迫林鹿抬起头与自己四目相对,他是这样强势而不容忽视的男人,之前一定是用错了方式,才让林鹿误会自己是有一点有趣与和善的。 林鹿眨了几下眼睛,心知肚明,遇上这种情况不能和他硬碰硬,嘴上却不甘示弱:“要你这么行侠仗义做什么?”原本她想说他狗拿耗子,生怕他气得当场掐死她,于是换了个稍微入耳一点的词。 时敛森真不想管她,明明想转身就走,偏偏禁锢着她不为所动。五指更用力,像是要穿透她的皮骨血肉,好叫她分得清好赖。 站在风里,彼此都穿得单薄,谁也不是谁的避风港。 “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自己滚上车,要么被我拎上车。你觉得哪个方式令你更有面子一些?”时敛森威逼力诱,他已过了一天到晚谈论风花雪月的年纪,以为吹着冷风站在路灯下相互对峙就是浪漫的一种。 林鹿无奈,敌不住风太冷,对手太强,于是默默挣脱时敛森的五指,默默折回身,往车的方向走去。 每一步都像踩在云端,她只能轻轻的踮起脚尖走路,今夜就像一个无可企及的梦,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靠近她的爱情。 可想而知,于她是爱情,于时敛森也许不过是无聊时候的消遣,亦或寂寞时候的游戏。 不管是属于哪一种,林鹿心甘情愿入局了,既然他想玩,她便奉陪到底。 大不了伤个彻底。 。 。 。 作者的话:时先森发飙惹……林鹿要遭殃惹~~ 么么哒,爱你们? 第12章 袁家二少 林鹿的室友王天天是个有些微胖且懒散的姑娘,在追求美食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却是个只会喊饿,动手无能的吃货。 周末的午后,她睡到日上三竿才走出卧室,难得看见林鹿也窝在家里,只见她穿一件洗得褪色了的卫衣,弯着腰在拖地板。 地板已经磨得没有一点色泽,说得不好听,这种东西给富贵人家当柴火烧都不够格。 王天天是那种看人点菜的类型,租了这么一间小破屋,她也就失了想要去善待它布置它的闲情逸致。她通常是把屋子里的公共面积弄得一团糟,茶几和布艺沙发上全是她的零食、衣物和垃圾,房间也弄得像猪窝,满地板扔着鞋包和脏衣服,唯一能躺人的地方就是那张单人床。 她连公用的不足五平方的浴室都不放过,浴室虽小,但干湿两用还是隔开来的。 女生爱美,天经地义。 王天天用的那些个瓶瓶罐罐堆得是一个满满当当,林鹿也不和她抢地方,只在洗手池边放了个刷牙杯,杯里放着牙刷和牙膏,杯子旁放着一块花纪的洁面皂。 这块洁面皂是花纪的当家产品,非常好用,去污力强且效果温和,用完之后,脸上不会觉得紧绷,网上买家给出100%好评率。不仅好用,味道也好闻,这块是淡淡的柚子味,同一系列的,还有樱桃味和黄瓜味。 花纪的logo是特别简单的两片叶子连成的爱心状,然后旁边用花体写着花纪两个优美的字,看得出,所有的设计都是用了心做成的,所以才会深得人心五十年之久。 王天天性格迷糊,很多事情上不拘小节,她常常会用林鹿的洁面皂。 起初,王天天是有些看不上国产品牌的,早前开始追韩妆,眼下又扣下来一点可怜的生活费,省吃俭用两三个月才能买一套高端品牌的日本护肤品。 但是,她又特别喜欢这块花纪的洁面皂,效果和味道一点不输那块自己种草很久了的cpb肌肤之钥洁面皂,甚至花纪的皂托设计更胜一筹。 王天天洗漱好之后,又花大半个小时化妆吹头发,等收拾妥贴,再过不多久,该到晚饭的点了。 王天天打扮好,林鹿也打扫得差不多,于是被王天天缠着一起去超市买菜。 “我的好鹿鹿,今晚你下厨,我刷盘子,就这么愉快的决定啦!”说起林鹿的手艺,那叫一个绝,随便做几个家常小炒就俘虏了王天天的胃,她平时可是对美食有严格标准的人啊! 林鹿反正闲着,乐意听她使唤,快速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随她出门了。 她们很少在这样的周末一同出门去采购或觅食,主要因为林鹿太忙了,早出晚归,可以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幸好王天天是名副其实的夜猫子,她们夜里通常会见一面,然后聊上几句家常,有时聊着聊着她喊饿,林鹿还会帮她煮个面条水饺之类的。 那些食物只要出自林鹿的手,有如自带美味效果,好吃得不得了,轻易就上瘾了。 王天天就奇了怪了,相同的食材和调味料,怎么出自她的手掩然就是黑暗料理? 一路上,王天天都在向林鹿讨教做菜的经验,其实林鹿也没有特别的方法,可能是自己下厨多了,熟能生巧吧。 这个回答让王天天很不满意:“做菜是个技术活,熟能生巧那绝对是行不通的,就比如我吧,哪怕做一百次番茄炒鸡蛋,到最后还是惨不忍睹啊!” 林鹿默认了她的说辞,情况完全属实,她无法反驳,于是笑着打趣:“那就是天赋吧。” “这天赋好啊,无论哪个男人都得跪舔在你的厨艺下,赶紧的去寻个目标,得他胃者得天下,你就偷着乐吧!”王天天说得不亦乐乎,恨不得在街上分分钟帮林鹿抓个现成的高富帅过来,供她俩蹂躏。 林鹿被她逗得直乐,反过来安抚她:“你也不错呀,技术不够,颜值来凑!” 这话听得王天天心花怒放,一直欢喜到了骨头缝里面,她最爱被别人花式赞美了。 “我们从这个商场穿到超市吧。”王天天挽着林鹿,这么建议。 这个商场与超市相邻而建,其中二楼是彼此相通的,王天天经常来这个商场瞎逛,看看鞋子和包包,兴致浓的时候会试戴几样珠宝首饰,露过香水柜台,总会试一试不同的味道。逛完一圈,她就直接从这里穿到超市,买些生活用品。 王天天是个实在的女孩,和大部分同龄人一样,虽说对那些奢侈品爱不释手,可也知道这些东西大多是因为距离产生美,一旦入手,不过是满足了虚荣心,时间久了,往往会相看两厌。 “鹿鹿,我在杂志上看到一款手镯,咱去见见实物呗?”王天天跃跃欲试。 林鹿自然义不容辞答应,偶尔她也喜欢隔着橱窗欣赏这些做工精致的东西,无关乎于其它,只因满足了审美上的愉悦。 在da专柜恰巧碰到同学沈静,她手中挽着一个模样倜傥的男士,两人穿得体面,专柜小姐亦步亦趋跟在他们身后,耐心专业地替他们介绍款式。 王天天向来不待见沈静,因为她的不堪谣言,以及平时谁也瞧不上的那股子假模假式的清高。 林鹿左右为难,轻轻拍了拍王天天,示意她在外面别表现得太过小家子气。 林鹿主动上前同沈静他们打了招呼,沈静见了她们俱是一愣,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意思不言而喻。 “林鹿,王天天,你们怎么也在这里?看中哪款?”沈静随口一问。 王天天静立在一边,爱搭不理的样子,倒是抽空扫了一眼沈静身旁的男士,这人她倒有所耳闻,袁家二少。此人花名在外,只要是有些姿色的女人,他都表现出来者不拒的态度。 “我们就是随便看看,打发时间。”林鹿回答。 沈静一脸正中她下怀的表情,显然她等的就是这个回答。 “既然都是打发时间,要不咱找个地儿坐会儿,喝杯茶叙叙旧?小诚,你说呢?”沈静知道袁小诚无法拒绝美女的邀请,从他看眼前两位姑娘的眼神她便一清二楚,况且,她正好趁这个机会,有件重要的事要提前落实好。 王天天表现得很高冷,眼睛都不带朝沈静瞄一眼的,倒是袁小诚俯低做小,十分有风度地顺着接过话:“那边就有家咖啡店,不介意我当电灯泡吧?” 林鹿并不想接受这个提议,四个不同圈子的人坐在一起能谈什么有趣的话题,她都想婉转的拒绝了,不料王天天率先开口:“行吧,那就去坐会儿。” 周末的咖啡店人满为患,正巧有四人桌的离开,他们这才被服务员领到了靠角落的位置。 袁小诚情商颇高,能一口气说出千百种女人们的喜好,这也算是阅人无数之后积攒下来的优点吧。他点了三层盘的下午茶套餐,还替她们要了一壶红茶,自己则点了一杯咖啡。 电灯泡很有觉悟,专门负责伺候她们,做些添茶递纸巾的活,也不介入她们的谈话。 开动前,沈静落落大方地问:“你们要拍照吗?” 原本因为袁小诚的殷勤,王天天还觉得这场临时起意的鸿门宴不算太失水准,直到沈静处处针锋相对,别怪她是个遇强则强的脾气,没好气地嗤她:“不好意思,没这习惯。” 更难听的话王天天没说出口,谁是真的乡巴佬谁知道! “那别看着啦,开吃吧。”沈静没事人一样,边招呼边问王天天:“你最近做什么呢,准备毕业后往什么方向发展?” 王天天敷衍:“没底呢,走一步算一步。”她可不是林鹿,不会对这种人掏心掏肺。 沈静碰了壁后,若无其事将话题转向林鹿,直言不讳:“你呢,林鹿?你弟那事办成了吗?” 林鹿被问得措手不及:“还在想办法。” 袁小诚终于可以将闪烁其词的眼神正大光明的转向林鹿,他偷偷注意了她许久,温静的眉目,得当的举止,看一眼都觉舒适的服装搭配。 她清丽中自生一股不容忽视的魔力,袁小诚见多了不同风情的女人,自然看女人有一套门道。 林鹿不比沈静,为了去一个向上的世界,不择手段。 她也不同于王天天,哪怕王天天比她流露出更多的千娇百媚。 林鹿是所有花团锦簇里的一抹素色,哪怕这花朵不是开得最为肆意,可独独胜在姿态好看。 这样好看的人,袁小诚自然想将她束手就擒,不过擒的方式要拿捏好火候,不然后院起了火也是挺麻烦一件事。 将近坐了半个小时,所谓的叙旧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离开前,沈静想起一件事:“林鹿,下个周末就到我生日了,小诚准备帮我办一个游轮派对,你能来一起为我庆祝吗?” 林鹿盛情难却,沈静似看出她的为难,特意一同邀请了王天天。 沈静告诉王天天:“天天,你肯定感兴趣的,到时候你喜欢的小鲜肉于颉也会来呢。” 王天天瞬间改变了心意,可还是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于颉?” “你满宿舍贴着他的海报照片,我能不知道?” 这正是沈静心细如尘的地方,别看她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模样,可也正因为如此,她比别人观察得更全面。 回去的路上,王天天反复纠结着该不该拉着林鹿去沈静生日派对一事,嘴里不停地碎碎念:“你说她没事请我家于颉干嘛,我们到底去不去嘛!” 林鹿拎着超市采购的食物和用品,没怎么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见王天天犹豫不决,她也被她的情绪感染了。 又听王天天劝告:“鹿鹿,你以后离这女人远点,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说话总是含沙射影的,丝毫不顾及与你是朋友之情。还有那个男人,别看人模狗样的,眼神处处透着猥琐,保不准刚才把你从头到脚yy了个遍呢!” “喂!骂归骂,别扯上我呀。”林鹿急眼了。 “那你说是不是?短短半小时之内,不知往你身上瞟了多少眼,以为我瞎呢?”随即,她做出了决定:“游轮派对,去就去吧,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还怕吃了我俩不成?万一真出了事,大不了我投海喂鱼自尽,几百年后还可以因此造福后辈,给那天放个假纪念纪念我什么的,姐就流芳百世成传说了。” 越说越离谱,林鹿哭笑不得:“照你说,自杀的人这么多,全年都该放假状态了。” “也是哦!这样吧,这个约咱得去,到时候千万要形影不离!” 林鹿狐疑地看了一眼振振有词的王天天,其实她的心早就飘去了游轮,只是到时候,王天天见了于颉真人,不扑上去才怪吧,还能和她形影不离? 。 。 。 作者的话:新人物登场~~看文的小天使们留个脚印呀!! 么么哒~爱你们? 第13章 肌肤之亲 自那日在帝庭外见过之后,一连两个晚上,时敛森都没有在老时间老地点碰到林鹿了。时敛森扪心自问,会不会那次说的话有些狠,林鹿一个怀恨于心,便又刻意绕道躲着他? 于是他牵着大飞,心血来潮拐进那条羊肠小道,见四下没人,他说不出是失落还是担忧多一些,垂着脑袋,心情不甚明快地问大飞:“这个蠢女人,三天两头都要整出点幺蛾子,这都两天没见人影了,该不会又出事了吧?” 大飞冲着他嗷嗷叫了两声,脖子一梗一梗的,像在做摇头的姿势。 时敛森仍是不放心,第六感告诉他,林鹿这家伙看着安分守己,实际很不让人省心。倔起来像头驴,既不听劝,做起事来还特别一根筋。 越想越不对劲,他连忙将大飞送回家,重新换了身衣服,打算去帝庭找人。 要是被他找到,那她的好日子就活该到头了,时敛森不人道地轻哼。 出门之际,正值言子承洗好澡出来,见他一副要杀人的表情,胆战心惊地问道:“森哥,你这是出门要去哪里犯罪?” 他的表情就这么恐怖,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时敛森不想理他,他却不问出个所以然来不肯罢休。 “不会是想泡的妞被人半路截胡了吧?”言子承大胆猜测。 “你就非得这么八卦,不打听出点真相憋得难受?”时敛森四两拨千金道,说完,二话不说关门走人。 他讨厌这么没完没了的被盘问,主要八字还没一撇呢,不好乱下定论。 林鹿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泡的妞,答案掩然不是的。到了他这年纪,玩也玩得差不多该收心了,若对某个女人产生好感,也会谨慎行事,而绝不会胡作非为。 时敛森站在帝庭门外,认真审视了自己这番看似冲动的行为,他给了自己一次反悔的机会,就当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一样。 可他选择继续找到林鹿为止。 时敛森是这里的宾贵级人物,虽然只踏足过一次,但仅这一次的消费就足以抵其他人数倍。 敏姐一眼认出他,立刻笑脸相迎:“时先生,您怎么一个人来?是来参加朋友的局吗?” 时敛森见她化着浓妆,笑得谄媚,看他的时候那副样子像在看冤大头似的,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他本就对人冷淡,脸上通常挂着一张生人勿近的表情,五官又是生得棱角分明,不说话的样子确实有些骇人,气场太盛。 他回想了一下,上次听眼前的人介绍说她叫什么“deer”,想到这里,又是气不打一处来,怎么就那么欠收拾呢。 “deer人在哪里?”时敛森问。 敏姐做这一行的,手头最多的就是资源,眼前这位少爷,她虽接触少,但有关于他的传闻可知道的一点不少。 曾经沙川市首富的儿子,如今家道中落,正赶上他学成归国,准备东山再起。 且不论能不能起,单就他身上独有的骄矜,也是不允许人家轻怠半分的。 敏姐毫不含糊,如实告知:“deer正在陪客人喝酒呢,马上快好了。” “哪一间?”时敛森眉心紧蹙,陪酒还陪上瘾了,当他上次说的话都是耳边风,反了她了。心里则添上几分不安和担忧,说到底,这里再正规到底是声色场所,万一真碰上胡搅蛮缠的,吃亏的总是她。 怎么就是教不明白学不乖,这里是她应该染指的地方嘛,心可真大! 敏姐权衡,左右不敢得罪,于是只得硬着头皮带他去了包厢。 说来也巧,正逢包厢散场,林鹿披着长发,遮去了一半的脸颊,双手撑着门,近乎是点头哈腰着将来人一一送走。 敏姐招呼着那群人离开,待林鹿抬头,一眼跌进那双满含怒意的眼睛里。她甚是意外,不知为何时敛森会出现在这里,或许是刚巧经过,然后看见了她。 林鹿一时半会儿说不出什么话来,这是最难堪窘迫的自己,在帝庭推销红酒这件事,她一直是守口如瓶的,就是在王天天面前也没脸说,知情者只有沈静,以及时敛森。 她没想过在这里再次遇见时敛森的。 时敛森近乎咬牙切齿地问:“陪好了?”他在心里骂自己神经质,明明不该来,却偏偏要来。来之前将心情调节得很好,就是希望找到林鹿的时候,她安安全全的就好。 现在,人完好无损站在这里,他却忍无可忍,说出的话有多难听,看林鹿面无血色的脸便可想而知了。 林鹿不知如何回应这样的贬低与轻视,她从来不是据理力争的人,一直认为清者自清,不必要的解释就无需费力争辩。 可是,时敛森的话叫她听了难受,却所有的苦衷都无从说起,明明不想被他误会,却偏又没有足够的理由去美化自己。 那就这样吧,两个世界的人又何必勉强去拥有相同的世界观,林鹿总是产生这么悲观的想法,每次都只能远远地从时敛森的身边走开。 “你走什么?死回来!喜欢陪酒是吗,今晚让你一次陪个够!”时敛森怒极反笑,说出的话也没经大脑思考,更多的是赌气成分居多,面对别人就能整晚笑靥如花,跟自己就横眉冷对的,凭什么落差这么大? 时公子生气了,气得还不轻,没个一两小时估计哄不好。 林鹿身在其职,不得不将时敛森如上帝一般供奉着,他要她介绍红酒,她便滚瓜烂熟的将那些酒背了一遍。 时敛森见她的态度软了下来,仍嫌不解气,继续刁难她。 “就你知道点皮毛,还学人出来卖酒,也不嫌丢人现眼。”时敛森翘着二郎腿,手中握着红酒杯,摇晃几下,也不将目光正对林鹿。 这是间豪华包间,足够容纳四五十人,这会儿就他们两个独处,气氛怪异不说,彼此对话时好像有回音似的,甚至还有种可以在此做尽坏事的错觉。 林鹿对他鸡蛋挑骨头的行为没辙,秉着忍气吞声的原则,上帝开心就好。 “你还缺多少钱?”时敛森再不见好就收,估计得把人吓哭,看欺负得差不多了,一改先前的无赖模样,正色道。 林鹿不答。 “哑巴了?还是狗眼看人低,嫌我这个客人太穷酸,都懒得搭理?”时敛森说完,将酒杯搁在桌面上,意味深长地看着林鹿。 不看还好,一入眼便是假睫毛、眼影、红唇…… 简直不堪入目,他嫌弃一般别开脸,真真是胸闷气短。 “林鹿,是不是当我好说话?”这回是真动了怒,他点上一支烟,几缕白烟环绕,叫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林鹿深呼吸,诚恳地开口:“我不懂你这算什么意思。” 时敛森嘴角轻挑,仿佛听了个笑话,突然问:“除了卖酒,你还卖别的吗?”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林鹿感受到了万箭穿心过的痛楚,换作其他人说这样的话,她可以大方地一笑而过。可这人是时敛森,就另当别论了。 被喜欢着的人糟践,她还是无法无动于衷。 “你卖我就买,你来告诉我,这叫和我有什么关系。” “时敛森,你到底想怎么样?侮辱、中伤、恶意揣测,这就是你今天来这里找我的目的吗?你全都做到了,那现在可以结束了吗?” “结束?美得你!这才刚刚开始呢。” “我求求你能不能不这样?我就想赚个钱,怎么就碍你眼了?” “钱是吗,我有的是!从这一分这一秒,你要再敢踏进这里一步,我打断你双脚,信不信!”他真是急红了眼,也是自己话说得太重,害她接连往坏的方面想,而他本意并非如此,用错了方式,也就注定步步错。 林鹿茫然,她真不知上辈子欠了谁,想给林成赚个聘礼钱都受到万般阻挠。 越想着急于求成,越容易功亏一篑。 这里,大约也是待不下去了。 时敛森一反常态,方才的失态像是不存在,语气不再咄咄逼人:“林鹿,我们谈谈。” “好,前提是得在心平气和的状态下谈。” “这样吧,你先唱首歌,缓解一下气氛。”时敛森又不按正常思路来了,想一出是一出,反正只有他们两个,没有任何需要顾忌的地方。 “我唱得不好。”林鹿推脱,她不是矫情,是真的放不开自己。 “唱得不好,就是会唱了。点一首不要太吵的,唱给我听。”时敛森坚持。 林鹿没法,点了一首莫文蔚的。 因为刚才跑过去点歌,她便坐得离时敛森远远的,距离远,连呼吸都从容了不少。 她唱歌的声音很轻,比平时说话要细,唱起高音时音色会发抖,果真不习惯这样的场面。 唱到那句“我为什么总在非常脆弱的时候,怀念你”时,时敛森已经不知不觉,起身坐到了她身旁,不知是否刻意,两人贴得有些紧,彼此的衣服相互摩挲着,透出肌肤可亲的熟悉。 时敛森情不自禁将头凑到林鹿的颈间,他根本没喝多少酒,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清醒百倍,就是迫切想要靠近她,占有她。 他将林鹿禁锢在点歌台和自己中间,她早就无处可逃,而他用鼻尖轻柔地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嗅着嗅着,渐渐失控了,张开嘴亲吻、吸吮、啃噬,可是怎么都嫌不够,意犹味尽。 林鹿哪里受过这样突如其来的情事,捏着话筒的手无力至极,直接摔在了地上,发出一声刺耳至极的响声。 但这丝毫没有制止时敛森的行为,他反而越吻越上瘾,直接一个使劲,将林鹿压在了沙发上,温热的唇覆到了她冰凉的唇上。 。 。 。 作者的话:小天使们中秋节快乐~ 这章放点狗粮馅的月饼,祝吃得愉快,吃完了记得收藏留言! 么么哒,爱你们? 第14章 她希望永远是今夜 公共场所,时敛森并不会做得太出格,毕竟只是想给林鹿一个教训,但是突如其来的亲吻,确确实实是自己情难自控了。 回去的路上,林鹿脸色并不好,整个人看起来失魂落魄的。双唇还微肿,脸上的红润仍未褪却,别人的初吻都是蜻蜓点水般美好,换成了她却是如疾风骤雨般狂烈,根本无法沉下心来好好体味,这个浪头就将她劈头盖脸打了一顿,等她来不及回过神来,又宣告结束了。 时敛森见她沉着脸,大约是之前尝到了甜头的缘故,他倒不再表现得盛气凌人:“是不是怕我吃干抹净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我像那么没道德底线的人吗?” 这算什么,变着法做出了承诺,好给经验不足的林鹿心里有个底? “说实话,到现在我也没找到自己看上你的理由,既然如此,何不先将错就错。往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找吧。”时敛森说得不紧不慢,天生自恋的人,这让林鹿还有什么可说的。 林鹿哼哼着,无从答应,本来交往是一件挺让人期待的事,被时敛森这么一插科打诨,似乎和她谈恋爱,还让他委曲求全了。 不过,林鹿也不得不承认,时敛森比之于她,的确是好过千倍百倍的,哪怕他的缺点数不胜数,可闪光点也不算少。 而且,他手上还攥着两条林鹿劫后余生的命呢。 眼下,她到了该还债的时候了。 时敛森将手机扔给林鹿,交待:“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存上。” 林鹿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老实巴交都存上了,却在时敛森眼皮子底下,不太好意思拨通自己的手机,然后存上他的。 时敛森横她一眼,真是朽木不可雕也:“存完我手机就完了,你存了我的吗?” 林鹿偷笑,因为用了连拼输入,“时敛”二字直接跳成“失恋”,不知以前有没有人这么嘲笑过他的名字。 林鹿笑起来很好看,眉清目秀,眼睛亮闪闪的,眨眼的时候最像天上的小星星,会一亮一亮的,是黑暗中最耀眼的光。 她的五官单看也就够到一般的水准,组合在一起倒算好看,她又属于耐看的类型,就算第一眼给人说不出的平庸,多看两次之后,留给人回味的余地。 恐怕时敛森就是这样才慢慢上钩的了,嘴里说着将就,眼里却生出欢喜。 对于林鹿,是喜欢的吧,不然哪有必要三番四次说服自己,就当成最后一次。其实他深知,并不愿真的是最后一次。 夜里的路不堵,似乎也就一会儿的光景就到了归阁,时敛森极力忍住不想放她下车的念头。 “今天太晚了,先放过你。明天,我们的账得一笔一笔好好算。”时敛森威胁。 林鹿吃惊,这本账怎么算不完一样,天天有的算呢。 “不是算过账了吗,刚才明明都说好了的,你真不必在帝庭存下三年内所有的酒,明天开始我不去就是了。” 时敛森将信将疑,在他面前说的好听,上次也这么保证,不还是阴奉阳违嘛! “这种事明天谈。”时敛森不耐烦,随之神秘兮兮地放缓口气,半眯半笑的眼眸好像撒娇讨饶的猫:“现在,要来给你科普一下情侣之间正确的接吻方式。” 林鹿听后,心有余悸,先前都吻过很久了,而且吻得并不舒适。 她有些抗拒,却依然脸红心跳,不由自主靠近时敛森。 “要闭眼吗?”林鹿问时,正眼都不敢瞧时敛森,甚至这个场景连梦里也是不敢出现的。 时敛森听后,甘拜下风,他可没遇到过这么实诚的姑娘,好奇地问:“你是不是没接过吻?” “接过啊。”刚才在帝庭豪华包厢吻到快断气呢,她默默吐糟。 时敛森闻言失色,有些吃味:“和谁?那个叫什么奇的?” 他指的是梁奇。 不等林鹿回答,时敛森强势地将她揉进怀里,粗声粗气地吩咐:“不许闭眼,看着我。” 说完就吻了下去,这次他吻得耐心又细致,一点一点引导林鹿跟着他的节奏进行。 林鹿的身子变得说不出的柔软,窗外月色的光华溢在时敛森的脸上,他的脸贴着她的,鼻吸交织,唇齿相恋。她将手温柔地覆在时敛森的眼帘上,他便顺从地闭上了眼,嘴角却微微上扬了一些,有微微笑的痕迹。 林鹿一直看着这样投入柔和的时敛森,他近在咫尺,鲜活又生动。 正如时敛森说的,因为不知道喜欢她什么,就这么毫无预兆喜欢上了。虽然这个理由挺让人无奈的,可也诚实得纯粹,正因如此,也比多少甜言蜜语都来得叫人容易信服。 这是林鹿第一个喜欢上的人,预感还会喜欢他很久很久;这是第一个抱她吻她的男人,祈求也是今生今世,唯一一个与她相拥相吻的男人。 她希望永远是今夜。 回到家后,林鹿的心情久久无法平息,满脑子都被时敛森那张放大的脸占据。 同样的,时敛森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想想都多少年没有因为想念一个女人而失眠了。遇到林鹿之后,那种莫名其妙的失控揪心、牵肠挂肚,像一根无形的线主导着他的一举一动。 关掉灯之后,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眼前出现七八种林鹿的样子,有穿和服的、有拎着一次性饭盒的、有在雨里狂奔的……来来回回顺时针逆时针不停转了好几轮,他依然无法入睡。 他将这般异常的兴奋归究于单身太久的原因,既然睡不着,他索性跳下床去翻衣柜。 明天可是他和林鹿的第一次约会,他相当重视,衣服挑了又挑,衬衣西服太隆重,稍显刻意;运动装又过于随意,怕被误认为不够重视。 那就选休闲里透点讲究的,从细节做文章,时敛森好不忙活,终于理解女人们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的心情了。 他翻箱倒柜,硕大的房间被他丢满了一堆衣物,这么多衣服竟没有一件想穿的。 终于累得犯困了,他将满满当当一床的衣服全部踢下床,明天起来让言子承出谋划策一下好了。 窗外凌晨四点的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雷声肆虐,将熟睡的人硬生生从梦里惊醒。 时敛森倒是出奇好眠,一夜无梦,只想天快点亮,就又能马上见到林鹿。 。 。 . 作者的话:这章有木有看得好开森!!?? 小天使们踊跃的收藏留言啊!!! 下一章继续高能虐狗,请自备狗粮,嘻嘻嘻~~~~明天不见不散~~~ 么么哒,爱你们? 第15章 因为想这样一口一口把你吃掉 窗外下了一夜的雨,刚坠入爱河的林鹿并不会在此情此景中想起“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这样凄凉的话来的。 相反,她虽入梦晚,却出其醒得格外早,天蒙蒙亮的时候她就起来洗漱,化了一个细致的妆,又挑了一条压底箱的黑色连衣裙,买来至今未穿过,今天拿出来穿,腰围处比买时又松了几分,不过并不影响裙子上身的效果。 林鹿很少有这样光鲜的时候,恋爱让她重新做回少女。 时敛森接到她时,眼里闪过出人意料的惊艳,果然世上没有丑女人,她简单捯饬捯饬,还挺美。 林鹿食量小,身材纤瘦,胜在腰细腿长,姿态好看。她微微露齿笑,头发梢烫了一点小卷,清丽中透着俏皮,唇上涂着豆沙色的唇釉,和黑色的连衣裙非常配衬。 要命,这是要引人犯罪的节奏啊,时敛森暗自吞咽了几下口水,他的段数何时变得这样低,光是一个普通又平凡的林鹿就快让他把持不住。 他觉得林鹿好,自己反而落了下风,分明也是倒腾了一个小时,在言子承不怀好意的目光和苦苦逼问下,一件又一件不厌其烦试着衣服。 言子承何等识色,见时敛森眼里眉梢藏都藏不住的喜悦,一看就是脱单的状态。又是整理发型,又是挑选衣服,出门前还喷了香水,皮鞋擦得比镜子还亮,都能对着来个一百分的自拍了。 他们倒是心有灵犀,不约而同配成了情侣色。 时敛森穿了白衬衣和黑色的短款休闲西服,看似简约,却自成一股风韵。改良式的九分西裤到脚踝,干净利落,一看就出自名家之手,裤缝精致到无从挑剔。 一大早,商店都还没有开始营业,时敛森就开着车子漫无目的的瞎转。 瓢泼大雨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第一次约会而手下留情,可谁让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呢。只要身边有佳人相伴,管它是风和雨,还是霜和露,统统都不能成为阻碍。 车正好经过沙川市最美的图书馆,林鹿来过这里几次,每每都是流连忘返。 她说要去,时敛森哪有不依的道理,将车泊好,撑着伞绕到副驾驶,贴心地将林鹿护在身前,黑色的长柄伞几乎全往她那一侧靠,自己的肩膀手臂淋湿了大半。 图书馆内腾出一个小小的地方,专供咖啡和甜点,都是现磨现做的,评风好,人气高。林鹿从来没舍得点过,路过时也只闻闻甜香味,于她而言,这样也已经够了。 可能下大雨的关系,今天这里不再是人满为患,他们可以随意占座。 时敛森自然不会亏待林鹿,二话不说将她领到咖啡店里,点了两杯拿铁和一块栗子蛋糕,又要了一盒马卡龙。 做这一切时,仿佛是天经地义,而林鹿前一刻还被他支开,让她去选书。 服务员见时敛森颜好又替林鹿着想,忍不住对他多嘴了一句:“先生,我们这里点拿铁,可以自由选择拉花的图案哦!”她说得隐秘,潜台词是,拉个爱心吧! 时敛森觉得这个服务还挺人性化,于是淡描淡写地道:“这样……那可以帮我拉个小麋鹿的图案吗?”他语意客气,丝毫没有强人所难的意思。 服务员被他的出其不意弄得措手不及,红着脸解释:“抱歉,这个比较冷门,我去问一下咖啡师哦!”说完,她立马蹭蹭蹭跑远了,复又匆匆跑到收银台边,喘着气,有些自豪地告知:“先生,我们可以帮您拉一个小麋鹿的图案,您去座位上稍等片刻,待会儿我们会帮您送上咖啡和甜点。” “多谢,请问一共多少钱?”时敛森掏出钱包。 服务员眼睛都亮了,这个钱包统共只有三款限量版,分别是三种不同的颜色,而时敛森手中的这只恰巧是最为低调的黑色。 这个钱包她在时尚杂志上见过,眼熟是因为曾就此展开和闺蜜讨论过令人脸红心跳的少女心事,她们曾异想天开得幻想道,若哪天在路上碰见买下这款限量版的男人,一定要没皮没脸地抱住他的大腿不撒手。 服务员就自己立下的豪言壮志,在遇见时敛森的这一刻,突然就十分不争气地退缩了。 此男气场强大,不容调戏,况且身边还带着正室,她不敢轻举妄动,怕小命不保。 时敛森付过钱,指着角落一处的二人座,“麻烦放那边就好了。”说完,直接往林鹿离开时的方向寻去,还真是迫不及待,分分钟不想体会分别的滋味。 林鹿蹲在两排书架间,翻一本半旧的东野圭吾,这位推理作者是她的心头大爱,几乎所有在大陆上市了的作品,她都看过至少一遍。她手中翻阅的是一本《恶意》,她来回看了不下三遍,还是认为写得棒极了。 “喂,姑娘家家的,看这么阴暗的故事做什么?看着你弱不禁风的样子,我以为你了不起就读过红楼梦张爱玲之类。”时敛森见四下没人,便蹲在林鹿身后,一手将她往自己怀里拢,一手抽走她手中的书。 林鹿受力不稳,跌跌撞撞,被他一扯,直往他怀里摔。 林鹿的后背紧贴着时敛森的前胸,感受到他胸膛的起伏和温热,一直暖进了她的心头。她悄悄低下头,脸颊染上红润,在大庭广之下,这样的亲密又禁忌又贪倦。 “喜欢东野圭吾?”这句话,时敛森凑在林鹿耳旁轻声问,他特能使坏,趁人不备还往她耳里吹气,害得她一阵哆嗦,敏感得满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鹿将头埋得更低,使了一下劲,没能挣脱他的拥抱。 时敛森继续磨她:“我帮你点了咖啡,凉了不好喝,等下再来选书,嗯?” 林鹿说了声好,只是那人还紧紧拥着他不放手,她扭头看他一眼。不看还好,一看就无法抗拒他热忱的眼神,其中深情像要吞噬一整个自己。 时敛森盯着她的豆沙色唇釉看了无数遍,这个颜色衬得她愈发肤白貌美,有那么一点欲说还休的小性感。 望着林鹿无辜的表情,时敛森不再闹她,将书放回书架,牵着林鹿就往卡座的方向走。 咖啡的拉花好别致,栩栩如生,是头麋鹿的形状! 林鹿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看看咖啡杯,看看时敛森,不成想他还有如此心细周到的一面。 时敛森被她看得不自在,他是那种不爱说的性子,也不喜欢听别人当面夸赞自己,于是默不作声端起咖啡杯,抿唇喝了一口,掩饰尴尬。 有很久没和女孩约会了,不知道林鹿对于他的表现算不算作满意,单就她笑得一脸烂漫的样子,应该还算不得太差。 “知道我为什么要选麋鹿的图案吗?”时敛森笑得一脸无害。 林鹿也跟着不明所以的笑,摇摇头,心里隐约是知道答案的,可惜没自恋到由自己亲口说出来的地步。 时敛森若无其事舔了舔嘴角那根本不存在的奶油,眼睛直勾勾盯着林鹿,一本正经说着让人难以承受的情话:“因为想这样一口一口把你吃掉。” 林鹿端着杯子的手一晃,差点将杯子打碎,大白天的,这样露骨的撩妹方式真的好吗?这种话若换了别人说出口,想来该是一脸猥琐讨打的,可偏偏时敛森却是一副又认真又幽默的模样,林鹿听完之后反而感觉心里头甜甜的,像是融化在嘴里的那颗粉红色马卡龙。 时敛森喜欢看林鹿喝咖啡的样子,一手握着杯把,一手捧着杯壁,唇贴着杯口,喝起来是小口小口的。垂着的眼帘特别好看,睫毛弯又长,整一个温婉静美的女子。 他喜欢这么平凡的她,平凡里蕴藏着人间烟火,而他是那个等到最后看到了花开刹那的人。 。 。 。 作者的话:不说了,作者自己都躲去角落抹泪吃狗粮了! 小长假最后一天啦,昨晚却听到个不好的消息,乔姓艺人身患抑郁症死亡tat 希望看我文的小天使们活得健康阳光,远离任何一种疾病,嗯! 记得要收藏和留言哦~~ 么么哒,爱你们? 第16章 时敛森就是初恋 雨啪嗒啪嗒落在玻璃窗上,他们将一下午都奉献在了图书馆,时敛森有处理不完的邮件,而林鹿则一言不发窝在他怀里,只发出轻微的翻阅书页的声响。 时敛森偶尔分心,低头就能亲吻到她的脸颊和嘴角,嘴角边含着甜腻,惹得他心情大好。 林鹿翻动书页很快,时敛森抽空瞄了她一眼,起疑道:“是不是因为我在身边的缘故,都害你无法静下心来看书了?” 他眉一挑,有希望她承认的意思。 可惜林鹿没与他达成默契,循循善诱着解释一番:“蒋勋的书里很多都是插画,我喜欢看他对于名画的解读,看完再回过头来揣摩揣摩画。” “果然不能指望你有点艺术细胞呢。” “嗯,我也这么觉得。”林鹿诚恳地点头承认,她从小如此,总是热爱文字多过图画。 时敛森本意是逗她,也不与她计较这样无关痛痒的话题,过了会儿,像是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不无遗憾地说:“林鹿,这一整年,甚至是近两三年,我都会处于一个高度忙碌的状态。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太多,我更会满世界跑,我不在你身边的这些日子里,你会耐得住寂寞的吧?” “哦。”以上的话她都能接受,可是最后一句叫她忍俊不禁,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时敛森倒还先不满了,假意恶狠狠地问她:“哦是几个意思?” “就是,我会为你守身如玉的。”林鹿眨了眨眼,她其实擅长撒娇发嗲的,可是因为常年一个人惯了,根本不敢将这份天性在外人面前表露出一丝一毫。 终于等到时敛森出现在她生命里,他像是黑暗中的一个出口,让一路摸索无门的林鹿,顿时找到了久违的光亮。她寻着光,靠近光,近乎贪婪地汲取和依赖。 时敛森惊讶于她的大胆和磊落,守身如玉这种话果然不能往深里想,可他的思绪已然有些飘到外太空,忍不住有点生出想将她就地正法的念头。 “我还忘了一件事,咱俩得签个协议做为保障。”时敛森眸光一转,差点忘了这件头等重要的大事。 “什么?” “你现在很缺钱,我正好可以借你,但我从不做亏本的买卖。作为回报,你得满足我几个条件。”说到这里,时敛森笑得像只精明的猫,里头藏尽阴谋诡计:“我对你的人品表示怀疑,所以咱得来点实质性的,我拟协议,你画押签名。” 话虽如此,实至时敛森是为了保全林鹿的尊严,这才想一出是一出,提了这个中看不中用的要求。 时敛森问服务员要来纸和笔,使唤林鹿:“我口述,你执笔。” 林鹿依言办事,只听时敛森开了金口:“欠条二字居中,二号。”他将头凑在林鹿肩膀,呼吸落在她的耳畔,顺手拨了下她的碎发,继续抑扬顿挫道:“第一条,乙方必须满足甲方随叫随到的要求。” “第二条,乙方不得背着甲方私自约会异性。” “第三条,乙方在特殊时期有义务负责甲方衣食住行等问题。” …… 林鹿呕心沥血写完数十条不平等条约,以及在甲方的威逼力诱下,含泪签上大名。 时敛森心满意足:“原件由我保管,到时候我复印一份给你留做参考。” 林鹿瞪着双眼,顺势点头,不过比起每夜提心吊胆去帝庭卖酒的日子,还是认为时敛森这位甲方更可爱一些。 “银行卡号给我,我马上让助理打钱。”时敛森喜欢今日事今日毕。 “不问我为什么缺钱吗?” “这用问?我有眼睛。”时敛森并不想解剖林鹿的自尊心,有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没必要昭示于人。 因为那样的话,时敛森会心疼。 “谢谢。” “不必,从长远来看,获利的还属我多一些。” 林鹿感激他的宽厚,他似乎不再是起初相识的那个咄咄逼人、口不择言的时敛森了,他开始变得大度,懂得学会照顾别人的心情。 最终,林鹿简单将家里的情况告诉了时敛森,有些事,瞒得了一时,瞒不过一世。她信任时敛森,将他当作交往的对象,并且她对他们的以后满怀希望。 林鹿不想隐瞒家中的窘境,隐瞒反倒是对林家、对时敛森的不尊重。 时敛森看不惯林鹿那副感恩戴德,恨不得以身相许的架势,得寸进尺道:“真的不用太感激我,以后多被我欺负欺负就成。” “哦,那我就等着被你花式欺负了。” “看来你还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受虐狂。” “主要时先森管教得好。” “嗯,懂事。日后我还会多加调教。”这话说得一语双关,林鹿不敢再接话,怕引火烧身。 他们牵手离开时,夜幕已经暗下来,竟然就这么悠闲地度过了一个早晨和一个下午,时光从指缝间溜走,难以留住的总是最为稀松无常的岁月。 多少年后,每每回想起来这短暂的避过雨的图书馆,那一本东野圭吾,那一本蒋勋,那一纸欠条,那一杯见底了的拉着麋鹿图案的拿铁,那一块入口即化的栗子蛋糕…… 今日发生过的所有细节,可以为往后的每一个寒冬取暖,矢志不渝。 时敛森送林鹿回家,将她送到家门口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定,他对归阁糟糕的住宿条件颇有微词,拐弯抹角劝林鹿换个地方住。 今天开始,林鹿成了负债状态,她只会对以后的生活过得更加拮据,哪有由俭入奢的条件。 “明天一早我来接你去上班。”时敛森没头没尾说了这一句。 林鹿吐了吐舌头,目前无业游民的她,还得抓紧找工作呢。 时敛森看出她的尴尬,“还想偷懒呢,明天开始去花纪报道,先熟悉环境,之后还有硬仗要打。丑话说在前头,在公司里,做我女朋友没有特权,事情没做好我照样对你不客气,听见没?” “真的一点特权都没有吗,比如中午一起共进午餐什么的?”林鹿可怜巴巴地抬头望着时敛森。 “嗯,这个可以有。或者你午休时间也可以来我办公室陪我睡个午觉什么的。”时敛森说着说着就没个正经了,林鹿脸皮比他薄,只好就此打住。 “进去吧,等下我还得去看看时老头,儿子在这里花前月下,他却一个人孤苦零丁关在疗养院里休身养息,听着就怪可怜的。” “好,那你路上小心。” “是不是早想这么赶我走了?”时敛森煞有介事的瞪她,一说分别的话,她倒是顺竿爬得快,口是心非挽留一下也是好的呀! “什么时候能不这么血口喷人,再见!”林鹿好气又好笑,心里却好甜,甜过初恋。 哦不对,时敛森就是初恋。 作者的话:更新晚了,继续打滚卖萌求收藏求留言~~ 滚去码字惹。 么么哒,爱你们? 第17章 苍狗白云 黎潮生的野心依然在于收购花纪,虽说时家父子都已经明确拒绝过他口头上的提议,可一个巨大的蛋糕就摆在自己面前,他早就垂涎欲滴已久,没有对之不闻不问的道理。 时永盛对于黎潮生冒昧的不请自来有着说不出的抵触,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虽说眼前的人身材健壮挺拔,面容英俊,三十来岁的男人正值意气风发的年纪,本该是讨人欢喜的。可在时永盛眼里的他,显然成了不折不扣的狗皮膏药,他走哪他贴哪,怪烦人的。 “小黎,人家是三顾茅庐,最终请动了诸葛亮。”时永盛穿着居家服,秉着来者是客的原则,招待他入座,亲自忙前忙后,烧水沏茶,嘴里说着先人的典故。 时永盛最会打你一棒,再给两颗甜枣抚慰:“我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来看望我,时常想到我,我自然是欢迎的。” “时总,你言重了,见你无恙,我便心安。”黎潮生例来以正面形象示人,况且在时永盛这样子的老前辈面前多少是收敛脾性的,总是谦逊大过卖弄。 “多谢关心。你父亲近来如何?”时永盛随口客套了一句,黎家三子,个个如狼似虎,流着相同的血,却做着相残的事。 外界至今流传着黎家的绯闻,而黎潮生多少对家世有些掩人耳目,毕竟他的身份最不堪,是不足挂齿的私生子。 这种私密的事也不过是在圈内传了开来,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在外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实在做不到大张旗鼓去四处宣扬,但是个个心知肚明,面上无谓,心里却各有想法。 黎潮生的死穴便是自己的出生,既见不得光,又似乎头衔闪耀。他时而痛恨自己,时而痛恨生下他的人,却又足够庆幸他的生父是一等一的富商,让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身家过亿的翩翩君子。 正因如此,他要比谁都努力百倍,只有成功的人才能对不堪的命运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家父近来无恙,潜心致力于美学研究,过上深居简出的隐世生活。”黎潮生答得滴水不漏,不忘往父亲身上贴金。 说得比唱得好听,实则黎老头是个脾气火爆的性子,胸无点墨却自视甚高,爱好结交文人墨客,闲来无事还喜欢对酒当歌,吟诗作赋。 早些年他玩得还要过火,花大价钱请了几个艺术顾问,曾经出过一本现代诗集,半是原创半是借鉴,内容多以肉麻矫情为主,可真叫人贻笑大方。 黎老头是很推崇朱生豪这位大情圣的,有很多句式手法模仿他而作,在时永盛眼里,颇有东施效颦的滑稽之感。他也不想想,人家朱生豪跟着莎士比亚混了多少年才有将情话信手拈来的本事,出自黎老头的手,一头虎最后被他画成犬,完事后还洋洋得意,招摇过市,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 时永盛还记得多年前,他们小圈子内有一个聚会,黎老头酒过三巡,心血来潮起了个诗词接龙的头。一部分的商人自然是缺少文学素养的,说难听点也真是目不识丁,而黎老头是真想表现自己,总觉得读过点四大名著和些许外国文学,懂点黑色幽默就天下无敌了,别人在他眼里简直是个草包。 奈何让他碰上了时永盛这颗软钉子,百折不挠似的,处处与他针尖对麦芒。时永盛是他的老对头,也是老朋友,惺惺相惜,却也在任何场合与之一分高下。 黎老头最终在众人面前输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论诗词歌赋,他不过会背几首名篇佳作。说到他最喜欢的诗人陆游,连唐婉都不识,真叫时永盛啼笑皆非。 那晚之后,黎老头对时永盛是避之不及的,最好永生永世都不要见到他。与此同时,他也将他怀恨于心,因为技不如人,因为总是处于下风,因为当场蒙羞。 太多的感情积怨,久而久之便成了心头最敏感介意的东西,所以时刻想着如何扳回一局,等着看时永盛哪一天身败名裂,他一定亲自赠上一首苍凉的诗作为纪念。 这样的夜里,时永盛回忆起这番往事,仿佛那个运筹帷幄的自己还历历在目。但苍狗白云,回首望去,变老不过是一朝一夕的功夫。镜中两鬓发白的自己,再也回不到肆意妄为的年纪,可遇到过一个棋逢对手的人,不枉白活一场。 时永盛觉得黎潮生是不可多得的后辈,文质彬彬的表面下隐藏着野心勃勃的商业头脑,连自己都在他手里吃过不少小亏,切莫要将他再三盯防。 游手好闲太久的时敛森,恐怕也得在他手里栽几个跟头才能激起斗志,可说到底,罗马不是一日建成。自己儿子不傻,跟头摔得痛了,自然会在以后的路上步步为营。 有时候真恨岁月无情,弹指一挥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两代人的聊天总是牛头不对马嘴,当一个在回忆过去时,另一个在展望未来。 闲聊进行了半小时,时敛森推门而入时,听见黎潮生旧事重提。 “时总,恕我直言不讳,花纪已经到了苟延残喘的地步,如今你大可将它卖个适合的价钱。拿着这笔钱,你随便做个赚钱的行业,完全可以东山再起,真的没必要死撑下去,不值得。”黎潮生好言相劝,以旁观者的立场而言,他确实在为时家做考虑。 黎潮生的口才比他父亲好,继续动之以情地做时永盛的思想工作:“时总,花纪这个品牌已经存活于五十年,眼下它已经人老珠黄,在走下坡路了。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要轮流转才符合自然规律嘛。古人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也不必拘泥于花纪,再者,现在早不是花纪一家独大的时代了。” “小黎,那么你也听过这句话吧,瘦死的骆驼终究是比马大。”时永盛声音不响,却字字掷地有声,这话其实说得挺有内涵的,有指桑骂槐的嫌疑,一语中的,相当于不声不响却打了黎潮生的脸。 时敛森站在门边不动声色,心里直拍手叫好,别看时永盛斯文儒雅惯了,就当他真是一介文弱书生,其实损起人来直中对方要害,心眼是贼坏贼坏的。 这一点,他可是遗传得一点拷贝不走样啊…… “黎总,真是稀客。”时敛森不再立在门边偷窥,大大方方走向他们,嘴角扬着笑,眼含戏谑,与时永盛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父亲文气,儿子乖戾,但是骨子里同样的固执和恃才傲物,都是轻易打不倒的那类人。 “是,前段时间正好在出差,听说时总身体抱恙,一下飞机就赶了过来。时总平日里注重养生,身体状况好,有点小毛小病也恢复得快。”黎潮生说得面不改色,他是大风大浪里走来的人,心里素质一流。 “有劳黎总费心了。”时敛森表示感谢。 眼看时敛森的到来让屋内有些冷场的气氛,好在看护来得及时,这里她最大,不用顾及人情,到了时间就铁面无情赶人。 黎潮生讲究做风端正,也不强人所难,二话不说道了别便离开。 时敛森见他走远,不甚在意地问:“他来干嘛?” “还能做什么,放出一条泥鳅,想钓一头鲨鱼,好大的胃口。”时永盛答得波澜不惊,似乎完全不把黎潮生放在眼里。 想起时敛森刚接触这个行业,由于花纪经营不善,他因为身体而退居幕后,不得不苦口婆心传授他经验:“黎潮生这人心思缜密,城府极深,手段不少,硬碰硬,你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时敛森不以为然,用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敷衍过去:“不必忌惮他,打蛇要打七寸,是不是他的对手,拭目以待咯。” 这是时永盛最不待见他的地方,好像从来就不会为自己留好退路,一腔热血勇往直前,脑中没有输的概念。 “老头,天崩不了地也裂不了,你别怀疑,我不旦让花纪起死回生,还要让它远远不断地创造奇迹,刷新历史。”时敛森一脸郑重其事道,他手中早就握了一把牌,牌面虽说处在下风,可他大致想好了如何扭转乾坤。 时永盛轻哼:“倒不知谁给你的自信。” “自信这东西是人能给的嘛,在我,它是与生俱来的。” “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春风得意?”时永盛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不问还没觉得有什么,一仔细探究就发现从头到脚都不对劲。 穿着随意里处处透着讲究,眉心眼睛尽显温润如玉,连带头发丝都暗藏玄机,浑身上下处处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时敛森但笑不语,这样的欢喜,对着自己父亲探究的目光,竟一时半会儿也无从说起。 林鹿是自己私心想要藏起来的珍宝,谁也无法触及。 。 。 。 作者的话:又累又困还病了tat 小天使们看好,作者菌滚去码字惹~~ 么么哒,爱你们? 第18章 情敌见面 整个花纪都处于躁动不安的状态下,前台echo相当于一个八卦传音筒的角色,平日里以她为首的公司女员工们私下建了个群,群取名为“时上时下”,往深了想,其实相当凶残。 这个群里所有的女人都对自家小老板虎视眈眈,时敛森在她们眼皮子底下一有风吹草动,这个群就会炸裂。 正如此刻,原来风平浪静的周一,因为echo的独家爆料而变得树欲静而风不止。 echo:“你们简直没看到小老板那个绯闻女友方乔,要胸有胸,有脸有脸,一身行头不下十万!我被她那“主攻”气场迷得七荤八素,到现在头还晕着呢……她一大早就直奔小老板办公室,估计是准备了惊喜,小别胜新婚嘛!” echo洋洋洒洒近百字做为铺垫,底下已经叫声一片,有些还怪她没图没真相。 echo心想,好戏还没开始呢,也不卖关子,继续在手机屏幕上打得噼里啪啦:“可是,小老板今天也来得特别早,从未有过的那种早!方乔前脚上楼,他后脚就到了,我真以为他们商量好了的呢。但,我看见小老板身后还牵着一只软妹纸,那种想让人扑倒的软!哦,对了,还是那种十指紧扣的牵手。然后,我就方了……” 真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由cindy带头,她们统一格式地刷屏了“想看下集”。 echo也想知道哇,可惜这件事才发生在十分钟之前,而她又忍不住存了恶作剧的心思,吊着她们的胃口说:“欲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后来,无辜的echo被集体吊打了一顿,她欲哭无泪,忍不住为自己辩解:“我也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啊!可怜我一个小前台,又不敢跑去十七楼看热闹,我都没有接近过小老板办公区域百米以内呢!” 方乔的突然出现,确实有想给时敛森惊喜的念头,她才下的飞机,同时给时敛森带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好事儿,所以才如此迫不及待,迫不及待到等不及先去家里放了行李箱和笔记本,都不想着先换身美美的衣服,化个细致的妆容再赶来见他。 她双手环胸立在窗边,一整幅的落地玻璃窗,大半个沙川市尽收眼底。窗外在下雨,方乔淘气地将额头贴在玻璃窗上,呼吸之间将玻璃窗盖了层雾气,原本清晰的画面逐渐变得朦胧,像电影里见过这样的场景,而她是当仁不让的女主角。 方乔并没维持那个姿势很久,她转而将双手撑在玻璃上,忽然随心而欲闭上了眼。她的背后,是时敛森每日办公的区域,很现代化的成套办公桌椅,桌面谈不上整洁,全是铺着的纸张,还有堆得如山高的几撂签名文件。 时间尚早,才刚过八点,等了一会儿的方乔有些生出后悔之意。自己的到来太过唐突,叫人没有一点思想准备,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有。 她早就生出一百种提包走人的心情,奈何想要见到时敛森的心情,已经将所有的不理智和不矜持打败得体无完肤。 方乔觉得自己完了,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但她甩不开绕不掉,只好一错再错,硬着头皮迎刃而上。 远处有开门的动静,她眯着眼,还没回神就看见一对相拥的男女难舍难分的场面。是他熟悉的身影,背对着她,腰弯将某个看不出脸的女子压在门板上。 他周身燃着荷尔蒙,是在她面前从未出现的那个时敛森,这是方乔看到这幅场景之后的第一眼认知。 方乔假意咳嗽了一声,不解风情打破了他们无休无止的亲热,想来若是没有她,眼前亲密无间的两人在这里擦枪走火也不为过。 因为突然的出声,连时敛森都被吓得不轻,连忙将惊慌失措的林鹿护在身后。 看见是方乔,他依然眉头紧锁,不解且无奈地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显然不是为了专门过来打搅你们好事的呀!”方乔不甚尴尬地答,她情商高,在这种时候,哪怕她再是进退两难,也要逼自己表现得若无其事。 方乔失落地叹息,她太懂事了,连自己都心疼这样懂事的自己。 “找我什么事?”时敛森换了种问法,这才牵着林鹿的手,将她拉到与自己并肩的位置。 办公室内没有开灯,窗外也并不明净,昏暗中透着压抑,如同方乔此刻的心境。果然是不在乎,所以连一句她何时来的沙川市都没问,她是一个多余的人,冒然出现在这里,太不合时宜,也不怎么受待见。 “找你当然有事,先待会儿谈。”方乔说着,主动走上前。 入她眼帘的是并不陌生的面孔,才几眼打量就将林鹿一眼认出,是那位日料店的服务员。今日的她未施粉黛,皮肤却好得吹弹可破,白皙又细腻,且透着红润。 爱情真养人,方乔吃味地想。 林鹿生来有股小家碧玉的清丽,不说话则有恭顺温静的气质,窝在时敛森身边,像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羔羊,眼神怯生生的,差那么一点点,都快激起方乔的保护欲了。 难怪时敛森会喜欢,这个女人满足了他身上所有的大男子主义情怀,如言子承所言,他就是吃这一套,而她偏偏没有。 方乔款款大方,主动伸出手与林鹿交握:“你好,我是方乔。” 林鹿回以相同的微笑,自报家门:“你好,我是林鹿。” 方乔点头致意,然后自顾解释:“我刚到沙川市,正好有公事要找时总谈,很抱歉没有提前告知,多有失礼之处,请不要放在心上。” 林鹿不作声时表情恬淡,眉眼弯弯地看着方乔,欣赏她的不拘小节以及光明落拓。 时敛森打破僵局:“一板一眼的这么客套做什么?刚下的飞机吗,还没吃早餐吧?”他看了方乔一眼,她将情绪掩饰的很好,所以他也没看出她异样的地方。 方乔凝息看着他,仍是微微笑着,仿佛她面对所有的事都能云淡风轻,一笑而过。 罢了,他的心里容不下方乔二字,她再是怎么钻牛角尖,也得不到他的青睐,所以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约莫也只有在爱情里,爱着的才会低声下气,不爱的就能若无其事。 “没吃呢,再等不到你,就不准备等了。”方乔也只能点到为止,在场都是聪明人,时敛森别有深意看她一眼,眼里尽是歉意。 “走吧,带你去吃吃看这里的早餐。”时敛森又说:“我们正好也没吃。” 方乔嘴上应承着,心里却不道德地讽刺,难怪一大早像恶狼扑食一样,恨不得将林鹿吃干抹净。 经过餐厅,乘坐ceo专用电梯便得绕过前台,这三人行的画面绝对秒杀echo视野。 时敛森身高腿长地走在中间,两位美女一左一右跟在两侧,中间那位一副目中无人的高冷模样,双手插在裤袋里,走起路来脚下生风。 echo第一时间向群里更新了下集预告:“三位和谐地往餐厅方向走去,小老板果然非等闲之辈,那是相当搞得定啊!红旗和彩旗迎风飘扬,那画面太美不敢看啊不敢看,辣眼睛!” cindy站在拥挤的地铁上时刻关注着最新情报,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说:“咱们开个盘口赌一把,最终小老板花落谁家?” candy附和道:“我赌五碗牛蛙面,方乔总攻!” 所有没见过林鹿的人都一致的赌了方乔,只有echo一人重注投林鹿。 她并非头昏脑热,搏着爆冷的心态参与这场赌局。 echo说了句很中肯却遭人鄙夷的话:“就是远远看着都心生羡慕,我都不自觉代入小老板右边那个人了。” 时敛森的右边站着林鹿。 。 。 。 作者的话:心疼方乔姑娘tat 看文不留言的不是好读者… 存稿快要见底惹,默默滚去码字了~ 么么哒,爱你们? 第19章 他心里藏着一团火 坐在燕园的空中花园可以望到市中心淮庆路上的花纪旗舰店,肉眼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廊,何况在这样的雨夜,那幢大厦仅仅缩影成了一道斑斓的光圈,隐匿在这片红尘滚滚里。五十年来,它历经无数次大浪淘沙,有过辉煌的时刻,也有过落寞的失意,如今依然保全着最后一丝尊严,巍然落座在那里,成了一处标致性建筑,甚至是沙川市的一个旅游景点。 方乔重回沙川市,燕园的老板言子承自然是要不遗余力尽到地主之谊的,他特意吩咐经理留出空中花园来,订了一桌精美的菜肴,开一瓶上乘的红酒,可谓是下了血本。 仍是他们三个人,言子承很会煽动气氛,天南海北尽是话题。 而时敛森和方乔因为早晨意外的相遇,相比言子承来,多少有些心照不宣的意兴阑珊。 言子承情商颇高,早就火眼金睛瞧出端倪,可也只好装傻充愣,表现出一副不知情者无罪的模样打哈哈:“你们瞧这套餐具,感觉如何?” 方乔闻言,仔细端详,这才回想起来,这套餐具是去年拍卖会上的抢手货,是清雍正时期的五彩人物纹碗,花色绝美,纹理细致,收藏价值很高。 大概也就言子承这种败家老板才舍得真拿出来当餐具使用,万一不幸摔得粉身碎骨,可心疼死那些爱而不可得的古董爱好者们。 时敛森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况且他是名副其实在古董堆里长大的,对这些个玉器自动生成了一套免疫系统,人家是物以稀为贵,到了他这里,最多算得家常便饭。 他眼睛没几下离开过手机,本来是想把林鹿一起带过来的,正式介绍给言子承认识,可碍于方乔说有正事要谈,左右权衡,于是作罢。 这会儿他可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晚上都在发消息,来来回回不过是些暧昧温软的话,他却觉得有趣极了。 言子承装糊涂,不甘寂寞地揶揄:“森哥,你这嘴角从开始到现在可没放下过啊,来来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说说,一个人偷乐什么呢,像老鼠掉进了米缸,还乐不思蜀上了。” 时敛森瞄了他一眼,稍微收敛了几分笑意,却实在掩饰不住眼里的星光。 沉默的方乔替他给出答案:“你家森哥热恋着呢,干柴遇到了烈火,正烧得旺呢。” “热恋就热恋呗,还藏着掖着,你损不损?”言子承嘲讽道,顿了下,他才恍然大悟道:“不会就是上次在帝庭的卖酒小姐吧,后来被你带上车骂得狗血淋头的那个?”言子承激动地拍了拍大腿,真是千算万算,独独算漏了最不可能的这一位。 时敛森见不得人家挖出林鹿的黑历史,冷下脸,眸光都一瞬间凉了些许,护短意味明显:“卖酒小姐?嗯,我和她喜欢玩角色扮演。” 明眼人都看出来他是睁眼说瞎话,但也只好噤声。 言子承心里叫娘,这种话像是高冷傲骄的时敛森会说的出口的嘛,原来男人恋爱起来智商更感人啊…… 方乔嘴角抽了抽,还真是爱得死心踏地呢,她像是突然耳鸣了,难受得很。面上倒是若无其事,动作优雅地端着水晶高脚杯,微微仰起头,眼眶像酒入愁肠般酸涩。 言子承硬是没皮没脸套了时敛森一些话,原本还对林鹿好感度不高的他,一听说她正是牛肉酱小姐本尊之后,态度立马来了个大转变。 方乔算是看出来了,男人的感情总是不甚牢靠无法长久的,有些男人走心走肾也情有可愿,像言子承这样的,光走胃就可以对付了。 她失笑,偏过头眺望夜景,她的心跟着外头一起下着大雨,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替她撑伞。 隔了许久,时敛森刻意支开言子承,想要单独找方乔聊几句。 方乔不是愚钝的人,她甚至洞悉一切,虽说从小娇生惯养,倒也始终没有养成无理取闹的习性,纵然心里下着雨,可面上和熙依旧。 方乔也是性情中人,说话豪迈,没有丝豪的造作:“怎么着,想说什么?” “别难过了,我也没有多好啊。”时敛森避重就轻,其实拒绝过很多对他有过好感的女人,每回都是干脆利落的,从来没有留下过后遗症。 面对方乔,倒生出些亏欠,可是再也不能像小时候一样,对她产生喜欢之情,所以最好的结果只能将她推拒心门之外。 方乔顺着他的话,不满地嘟哝:“也没觉得你哪里好啊,可就是喜欢,怎么办呢。” “喜欢我什么?绯闻不断?不学无术?”时敛森自贬。 “喜欢你哪怕绯闻不断,却也不因任何外在因素而随意去招惹一个女人;喜欢你不学无术,但依然可以在不被所有人看好的情况下,独自肩负起一个企业的未来。”方乔说得中肯,字字句句发自肺腑,她甚至隐瞒了其他时敛森的好。 多说无益,反正他也不爱自己。 时敛森看着失落的方乔,有些力不从心,他没有准备任何一句安慰的话,反而方乔刚才的回答让他有些不设防备。 成年男女有一套自己的处世法则,事已至此,也就没必要继续在这件事上闹个没完没了,死缠烂打不是方乔的风格。 后来,方乔将早晨找他的事情说了一遍,大意是有个日本财团看中花纪的潜力,想找个机会约时敛森见面商谈。 时敛森听完,还没深想,就接到了一个越洋电话,他也不避讳方乔,当着她的面讲了很久。 她就安静地坐在一边,话说开后,胃口也开了,夹了几筷蔬菜,入口清爽。 这个电话打了将近一个小时,都把言子承给等来了,而且他还不再是独身前往,带着几个朋友一同上来。 人没到,声音已从远处传来:“森哥,袁小二吵着要上来给你敬杯酒!” 袁小二就是袁家二少袁小诚,为人简单,就是花花肠子多了几根,他有一颗爱美女的心可是人尽皆知的。 时敛森慢悠悠挂了电话,看着脸色如沐春风,倒也不端着,一挑眉,似乎从前不可一世的时敛森又回来了,眉宇间丝毫不见这些时日所承受的辛酸与疲倦。 袁小诚身边还跟着几个兄弟,都算是同个圈子的二世祖,与时敛森年纪相当,两位早前已经有过几面之缘,算是可以说上话的朋友。 “森哥,你来评评理,燕子哥可是总拿我们哥几个当外人,这空中花园就订到过那么一回,还一点不通融,全是我厚着脸皮让秘书提前两三个月订到的。”说时,假意愤愤瞪了一眼身边的言子承,同时这话也让时敛森够受用,算是两边讨好不得罪。 “今晚碰到燕子哥,我是怎么说也赖着跟上来了,我这人没别的僻好,就喜欢站在高处,一眼望尽琼楼玉宇,舒坦。”袁小诚喝多了,话也说得半是庸俗半是脱俗的。 时敛森见一众人站在他眼前,遮住了些许光源,客气地招呼:“都坐吧。” 方乔含笑,还真是君临天下呢,这人连落魄时也高人一等。 不过,听他刚才接电话的意思,这场风波将要逆转形势了,她隐隐期待即将要上演的奇迹。 袁小诚不拘小节,外人多的场合也不介意做小弟,对待时敛森就像供奉上帝般殷勤虔诚,该倒酒倒酒,该点烟点烟,分毫不怠慢。 时敛森是出了名的难伺候,看袁小诚这样鞠躬尽瘁,也不为难他了,口头上挖苦:“袁小二,你是不是把平日里对女人那一套用我身上了?” 众人失笑,时敛森就是喜欢一针见血,袁小诚虽然换女人如衣服,但胜在风度好脾气佳耐心足,这也是圈内流传开来的佳话。 袁小诚尴尬地跟着笑笑,见大家伙都在,一并邀请在座各位:“这周末哥几个出海去耍耍呗,钓钓鱼,吹吹风,放松一下。” 有人不同意这样伪善的说法,当众打袁小诚的脸:“你确定出海是为了钓鱼吹风,而不是比基尼大波浪?” 这话一出,引起轩然大波,所以人都撇开了起初的矜持,开始兴风作浪了,就连一旁默然的方乔都忍俊不禁笑起来。 这酒是越喝越上头,闹到很晚才散伙,凌晨过后,雨渐渐停了,有种空山新雨后的惬意,刚还灰蒙蒙压抑的天空,顿时明亮了些许。 燕园建在半山腰,山风凉嗖嗖的往衣领里灌,两边的树一摇一晃还落下雨水来,淌湿了时敛森质地轻薄的衬衣,半隐半露出结实强健的身躯。他脚步虚浮,站在山间有片刻的失重感,仰头看见树梢上长着几颗小巧的果实,光是这样也会莫名其妙想起林鹿来。 想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取出电话就拨了过去。 那头睡得迷糊,细碎的声音像是呜咽的小兽,呼吸起伏,滑过时敛森的心头,却是一阵风起云涌。 “睡下了?”他仿佛被林鹿微薄的气息所感染,不自觉也放缓了语气,缱绻交织间,心里头暖融融的。 “嗯,你呢?”她听见时敛森那头的喧哗,猜测他或许有应酬,身在其职,便尽其责,她清楚知道花纪的处境,蓦然地,便是一阵心疼时敛森。 还没等到回答,林鹿这边厢起了波折,她的家门被人砸得乒乓作响,声音一阵盖过一阵。片刻后,隔壁租户的谩骂声也清晰地传来。 就连时敛森那头也注意到了,先前的浓情蜜意顿时化为乌有,只剩焦虑和担忧:“林鹿,怎么了?” “不知道,有人拼命敲我的门,我出去看看。”林鹿下床,而时敛森却阻止她的大意,扯开喉咙大喝一声:“别去开门,等我过来!” 而林鹿已经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反常,王天天又是个睡死之后天塌下来都无动于衷的主,她来不及听时敛森的劝阻,一把拉开了门探个究竟。 见到门外疯了似的眼里充着血腥的男人,她立在原地傻眼了,想不到深夜扰民的对象竟是文质彬彬的梁奇。 “师兄?” 听到这个称呼,时敛森双手握拳,骂了句脏话便上了汽车后座,让司机加大油门往归阁的方向驶去。 他心里藏着一团火,就像方才梁奇怎么砸林鹿的门,他要一下不少的砸还回来。 时敛森越想越按捺不住怒意,重新抓起手机,倒换来言子承的担心。不过离开一两分钟的时间,时敛森怎么凭空消失了。 “我有事先回去了。”时敛森解释了一声,立即挂断电话,又回拨林鹿的,但那头音讯全无。 时敛森握着手机的手在发抖,他再度尝到了失控的感觉,慌张失措、嫉妒疯狂的情绪从周身开始泛滥,侵蚀自己的意识。 窗外复又下起了雨,时敛森就被笼罩在这样的愁绪中,三步并做两步朝林鹿的住处狂奔。 老式的楼梯狭窄又局促,灯泡感应还慢,二楼的才亮起,时敛森的影子已经到了三楼。 黑暗里,他隐隐听见林鹿与梁奇的交谈声,伴随着自己粗喘不均的呼吸,以及凌乱无序的脚步声。 。 。 。 作者的话:男二的存在感也太弱了,作者菌就是偏爱臭p的失恋森同鞋,哈哈哈~~ 最近圈子里被《釜山行》刷屏了,你们看了吗?偶昨天看得好难过tat 题外话说完,为了不断更,继续含泪滚去码字惹tat 可是为何你们还不留言不收藏!? 么么哒,爱你们? 第20章 他比我重要? “林鹿,你做什么不好,去到帝庭做卖酒小姐?我给过你那么好的赚钱机会,你挥挥手就拒绝,那行吧,任性点就任性点!现在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去那种地方被人轻辱遭人轻薄就高兴了?”梁奇暴怒,他的到来惹来邻居白眼,但他不管不顾,虽被林鹿请进了屋,但深夜扰人清梦以外,还对其大呼小叫,颇有大家长的架势。 林鹿垂眸,一声不吭,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梁奇站在破败杂乱的客厅中央,气不打一处来,继续骂道:“缺钱告诉我,多大点事儿,你父母要是知道你为了林成的礼金甘愿去做陪酒小姐,你说他们心情会如何?” 林鹿仍旧低着头不说话,她穿着一套洗得发白的睡衣,垂手站在梁奇对面,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任何辩解的话。 门虚掩着,大力地被推开,随之又迅速被关上。 两个人望着风尘仆仆的来人,梁奇甚是意外时敛森会出现在这里,只觉得像是做梦一样,难以致信。 林鹿则更加难堪,穿着拖鞋的脚趾蜷了蜷,目瞪口呆看着来人一步步走近自己。 “我的女朋友轮不到一个外人来教训,请你马上离开。”时敛森走到林鹿身边,温热的手掌握住林鹿的,将她拉到自己身后,铁面无情地对梁奇下逐客令。 梁奇对他当然不陌生,但想着自己背后的靠山是一整个莎莉集团,所以看时敛森时的目光也并不退缩,非旦不畏惧,反倒是涌上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慨来,有点不把时敛森放在眼里。 “时先生,恕我直言,我对林鹿来说是不是外人,恐怕还没你说话的份吧。”梁奇仪仗着和林鹿超过二十年的交情,完全对时敛森不屑一顾。 时敛森懒得和他多费口舌,直接取出手机,报警意图明显地说:“反正你闲得慌,半夜私闯民宅这一条,够你和警察聊几个通宵的。” 林鹿闻言失色,她是个息事宁人的性格,连忙抢下时敛森的手机:“没这么严重,师兄是……” “闭嘴。”时敛森制止她的偏坦,回头瞪了她一眼,她倒好,仍是一意孤行夺过他的手机,眼里的乞求不言而喻。 时敛森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捏着林鹿的手加大了力道,掐得她生疼。 林鹿两边找平衡,无奈对梁奇说:“师兄,今天很晚了,你先回去吧。有些事,我们找个时间心平气和谈一下,也多谢你关心我。” 话说到这里,梁奇也不好继续搅这趟浑水,但语气依旧严厉:“林鹿,你好自为之吧,别让我们对你失望。” 送走梁奇,时敛森的脸就拉得更长,他不高兴起来,整个屋子都充斥着火药味。 “你帮他是不是?”时敛森眸色发冷,沉着脸质问。 林鹿被整了这么一出,实在虚脱至极,却也耐着性子解释:“他这次来,并不是找我麻烦,因为听到了一些关于我不好的事情,所以才会……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我好,不是你想的那样。” 时敛森冷笑:“说到底,他半夜三更砸你门,骂你指责你,全是为你好。那你来告诉我,他凭什么对你管头管脚的,以什么身份?” 他恨透了梁奇的理所当然,让他觉得自己在他们之间反倒成了局外人的角色。 “林鹿,你那张欠条不是写着玩的。”时敛森提醒道。 林鹿眉骨突突地跳,她知道时敛森生气起来的样子阴森又恐怖,她每次都是百口莫辩的,这次也不例外。 她顺从地点头,主动上前反握住时敛森的手掌,好脾气地安抚:“今天的事是个意外,下次不会再发生了,好不好?” 时敛森吃软不吃硬,见林鹿认错也就没辙了,可说穿了她何错之有,分明就是自己小心眼,哪怕她和梁奇是同乡是校友,认识的时间比他早了几十年,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可他仍是抑制不住的排斥。 “以后我都不想看见那个人了,能不能答应我?” 林鹿耷拉着脑袋,沉默以对。 “梁奇对我有恩,帮过我很多,我要以什么理由无缘无故就和他形同陌路?”林鹿如实反问,虽说她是很喜欢时敛森没错,可就事论事,哪有必要在两者之间做个取舍。 时敛森在气头上什么道理也不讲,尤其面对感情,特别锱铢必较,想法有些极端,无法取中间值。 “照你的意思,在你心里,他比我重要?” 林鹿闻到他身上浓郁的酒味,想来他是喝了不少,并不愿因此与他起争执,软着口气继续寻求和解:“你们之间哪有比较可言,今晚你累了,早点回去休息好吗?” “就这么急着赶我走?” 这样没营养的对话无休无止持续了很长时间,时敛森再是油盐不进,也招架不住林鹿的耐心哄劝。 时敛森这人看着无理取闹,实则很好对付,他心眼少,一味顺着他的毛捋便衬他心意了。 林鹿虽和他接触的时间短,倒也摸出些门道来,两个人在一起总有磕磕绊绊的时候,他气性大容易上火,那她就退一步,多迁就几分,小事也就化了。而且林鹿看出来,时敛森尤其吃她软磨硬泡那一套,关键时刻撒个娇卖个萌,他也自然而然妥协了。 “下次嘟嘴装可怜也没用了,今天先不和你一般见识。”时敛森每回都表现出大方过后的小鸡肚肠,让人又爱又恨。 林鹿点头如捣蒜,只要把他哄高兴就万事大吉。 “这周末把时间空出来。”时敛森别扭地邀约,还没完全软下来的态度。 林鹿无奈:“这周不行呢,要参加同学的生日派对。” “什么朋友?” “大学室友。” 时敛森沉默了半晌,没头没脑问了一句:“不带上我?” 问完,他不自在地别过头,脸颊忽然发烫,口吻活像深宫怨妇一般,有不平亦有争宠的意味。 他何时有过这样的自讨没趣,可说出去的话便如泼出去的水,反正要是林鹿敢说不带他,他就做好了惩罚她的准备。 未等林鹿开口,时敛森复又挽回颜面似的埋怨了一声:“可惜我还不一定有时间呢,朋友约我出海钓鱼。”不解气一样,还说了让人容易吃醋抓狂的话:“听说到时候有几个身材火辣的模特呢。” 林鹿心酸地想,出海也就意味着穿着清凉,钓鱼是其次,谈情说爱才是首要任务吧。 看着林鹿细微变化的表情,时敛森内心咆哮,快吃醋快吃醋快吃醋! 林鹿顺水推舟地叮嘱了一句:“我希望你不是那条大鱼,千万别被钓走哦。” 。 。 . 作者的话:明天更新时间提前啦,设了早上八点的定时发布~~ 记得收藏和留言,我就滚去继续码字啦! 么么哒,爱你们? 第21章 游轮派对 相较于王天天对于游轮派对的日思夜盼,林鹿倒是更愿意这一天来得晚一些,她怀着喜忧参半的情绪来到码头等待。 王天天一路叽叽喳喳,三句话不离爱豆于颉,她为了这一日,早早准备了华美的服饰,从头到脚都打扮得光彩照人。 只是,在一众俊男美女鱼贯而入之后,原本独领风姿的王天天立马占了下风,处处略逊一筹。 今天的寿星沈静却出乎意料低调得不像话,穿着简单的高腰一字肩连衣裙,挽着一身休闲服的袁小诚款款而来。 这个局是袁小诚攒的,说好听点是为女朋友庆生,实质也不过寻了理由图个乐子。反正结果于他是两全齐美,女人哄到了,自己也玩好了。 这次的生日宴私密性极佳,除了林鹿和王天天,其余都是袁小诚圈子里的玩伴,大多是沙川市有钱有权的公子哥们。 袁小诚左右逢源招待了一圈,众人在码头的太阳底下晒得有些心灰意懒,有人不客气地催促:“袁小二,你这是让不让上船了?” 袁小二赔着笑脸解释:“还有人没到呢。” “谁啊这么不给小二面子,都迟到有半小时了吧,待会儿哥几个一起把他扔下海里喂鱼!”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聊开了,只见姗姗来迟的两个人信步走向人群,两人全都是身高体长,不约而同带着黑超墨镜,一黑一白再普通不过的短袖t恤愣是穿出了t台品味。 其中之一正是时敛森,林鹿抬眼就认出了他来,他逆着光走向自己,但人群中只有他好像头顶光环,引来四周一片长吁短叹。 他的到来,让女人们魂不守舍,男人们黯然失色。 而当事人不以为然,他的目光忽略了所有人,专注地集中在一个方向。他也是一眼就注意到了最灰头土脸的林鹿,她静立在一边,黑白条纹上衣搭配牛仔短裤,显得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一众女人里,有花枝招展的,有故作清新脱俗的,唯独没有和她一样,纯粹以平常心赴约的。 所有人中,林鹿的姿质堪堪称得上平庸,中等身高,偏瘦身材,出门只洗了个头,头发却是没有精心打理过的痕迹,脸是素面朝天的,只涂了两层护肤品,一点彩妆都没用。 太不讲究,言子承一圈扫下来,如此精准地定位林鹿。 他甚至略微失望地忍不住朝时敛森埋汰了两句:“森哥,是人就有看走眼的时候,趁你们之间还没打得火热,回头是岸还来得及啊。” 时敛森斜他一眼,不经意间用胳膊肘撞他:“要你多什么嘴,长舌妇似的。” 方才还起哄要将时敛森扔下海的人,此刻属他最狗腿,第一个迎上去将时敛森请到中间,顺便替他拿着肩上背着的一套名贵渔具。 在场的对于时敛森都不陌生,哪怕没有打过照面的,也都耳闻一二,嘻嘻哈哈调侃了一番,他们依次登船。 林鹿与他有过一眼的对视,匆匆一别,根本没来得及打招呼,时敛森就像香饽饽似的,这个凑上去和他搭讪几句,那个贴上去与他套热乎。他周旋其中,从来都是疏离淡漠的态度,他与人相处是保持着适度距离的,秉承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 仅管表现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姿态,可时敛森的待遇比起林鹿来,那简直有着天壤之别的差距。 一个是众星捧月的对象,连歌手明星碰见了都得甘拜下风;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跟班似的存在,不明所以的人,都误以为她是“误入藕花深处”。 说穿了,这本不应该是林鹿这等泛泛之辈参加的场合。 林鹿是沈静的朋友,地位不用说也已经低人一等,沈静这样的身份,没几个人会真的把她放在眼里。袁小诚将她带在身边,不过是消遣时解解闷的玩意儿,夜幕降临之后的需求工具。 上流社会阶层分明,是骡子是马,人家一眼就打量通透了。此行的女人们全是形同虚设, 她们相当于一件廉价的附属品,就和男人们身上的一条皮带、一个钥匙扣类似,甚至还不如。 太阳晃得海面潋滟又旖旎,这个季节的海风清冽又干燥,吹在皮肤上有些微的紧绷。林鹿低头想要避开扑面而来的风,她都来不及将及肩长发拨拢到耳后,已经被吹得乱糟糟,发丝吹进眼里,生疼不已,疼得眼眶都红了。 不知何时,时敛森落在了人群最后,在林鹿登船时,他紧紧跟在身后,生怕她出现一丝闪失。他们隔得有些近,林鹿就着咸腥的海水也能闻出来他身上一直伴随的清凉香,海风将他的味道一缕一缕带进林鹿的鼻尖,浮浮沉沉的,挥之不去。 心有灵犀似的,她双手扶稳梯子,不急不徐地回过头去,隔着时敛森的黑超墨镜,就这么站在烈日下,肆无忌惮冲他笑得烂漫且迷人。 林鹿看不真切他眼里的情绪,但她清晰地肯定,自己心中的情意有如脚下汹涌的浪潮,热烈而且持久。 时敛森被她看得心烦意乱,她的眼眸最是勾人心魂,笑起来的样子止不住叫自己心波荡漾,收也收不住的浓情蜜意。 林鹿没有看到他眼里的万千思绪,而他没有骗过自己,这样的怦然心动,约莫也只有与林鹿相互喜欢着的时光里,才活龙活现。 他们是最后两个登船的,因为林鹿的回眸一笑,笑得时敛森一时半会儿回不过神来。袁小诚是个急性子,终于没有耐心地凑出头来,入眼的即是时敛森调情一般,拍打林鹿屁股的瞬间。 袁小诚定睛一看,这才堪堪认出林鹿来,这不正是自己惦记了好一阵子的肥肉嘛,怎么突然一个不留神就被时敛森盯上了? 这样想来,必然是自己误会了林鹿,初次见面便认定她有所不同,以为她是贞洁烈女,可到头来,其实也是与沈静同流合污之辈。亏他想出来用什么迂回的方式一点一点将她骗上勾,而她呢,分明是个装大尾巴狼的小花猫,这才几分钟的功夫,就背地里勾搭上了时敛森,手段了得,比起沈静来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袁小诚心头更添上几分恶趣味,想要将林鹿手到擒来的念头更甚了几分,最喜欢看小野猫挠人了,既然她人尽可夫,那他就放开手脚便是。 于是,他突然打消了当场戳破时敛森和林鹿打情骂俏的场景,小心翼翼缩回脑袋,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时敛森和林鹿并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下做出太过亲昵的举止,很快停止相互撩拨,三两下跨上了船舱。 舱内一片歌舞升平,美女们围着游泳池已经自然而然脱掉了单薄的裙装,各色比基尼争奇斗艳,喂饱了男士们饥渴的目光。 林鹿不比其他人,对于这样开放无度的场面见得太少,目光游离,无处安放。 倒是时敛森,不足为奇,摘下墨镜后,目光挑逗地看了林鹿一眼,用戏谑的口吻逗她:“林鹿小姐,你准备好了吗?” 林鹿惊恐地往后退了半步,她这辈子连泳装都没穿过,让她当众穿着比基尼扭腰提臀,她还真做不出来。 “没……没准备这种衣服。”她答得面红耳赤。 这样的答案掩然是时敛森意料之中的,见她羞红了耳垂,他眼里闪过满意的神色,差点就忍不住低头吻上她的唇了。 这回,她再没像两个人正式约会那天,将自己打理得既简单又不失隆重。 时敛森坚信,林鹿那些隐藏起来的好,只想被他一个人发掘。 他们站在清冷的一隅,望着池边戏水的男女们,也不指指点点,也不评头论足。仅仅就是一池之隔,却将他们清晰地分成两个世界,他们始终是一路人,冷眼旁观望着彼岸。 言子承因为孤军奋战,一时找不到时敛森的影子,竟有些漫无目的。他寻了个偏僻的角落,正巧遇上和林鹿失散了的王天天,两个人不知谁起的头,竟生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凄惨来。 “怎么不去玩?”言子承指着游泳池问,那里纸醉金迷,对于玩够了的言子承,身处这样的场合,已经厌倦多过向往。 “身材不好,没资本。”王天天如实回答。 言子承闻言,赞同般一笑而过,他虽说挺浑的一人,但从来懂得替别人留几分情面,随即转移了话题:“你和林鹿是?”身为和时敛森回国后同居至今的人,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多少盘问了些许关于时敛森新恋情的事,时敛森再是嘴紧,也禁不住他一颗不依不饶八卦的心。 王天天吃惊于言子承认识林鹿这件事,言子承在她的哑口无言下,三下两下编了理由糊弄她。 王天天心思单纯,也就没有表现得过于穷追猛打,三言两语将她和林鹿的关系、她和林鹿赴约的原因以及很多林鹿的私事都一股脑告诉了言子承。 言子承听得津津有味,甚至叫来侍从,主动替王天天叫了饮料和甜点,吃得她更是笑逐颜开,就又没心没肺爆了很多林鹿的料给言子承。 聊够了林鹿的私生活,王天天还不忘逢人夸赞林鹿的各种优点,比如厨艺。 言子承是还没吃上林鹿的菜,已经被王天天吹得天花乱坠,嘴里那个叫色香味俱全啊。 言子承暗自咽了咽口水,他发誓,总得在尝过林鹿的手艺之后才准许她和时敛森分手。转念一想刚才的口无遮拦,当下那叫一个悔不当初,好好的叫他以貌取人,怂恿时敛森分什么手啊…… 这年头,漂亮姑娘满大街一抓就是一把,但又能做牛肉酱又能把菜做成绝味的,上哪求去啊! 嗯,他必须帮时敛森多吹吹枕边风,别看林鹿颜值不高,打扮土相,可这也一定意义上降低了出轨机率啊。 言子承越想越偏,嘴上依然和王天天聊得火热,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到了饭点。 饭桌是欧式的木质长桌,台面上铺就着白色桌布,桌布上摆着鲜花和烛台。乍一看,这布置像是婚礼现场,浪漫温馨。 林鹿和王天天得以重新聚首。 王天天身边站着言子承,这两人有说有笑,看来先前已经聊过不少。 林鹿身边则是时敛森,两人虽没有肢体和言语上的交流,但骨子里的默契仿佛刻到了脸上,很多人都看出了他们之间的猫腻,像是暗藏玄机之下的一丁点躁动不安。 起初最不起眼的两个女人,突如其来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因为时敛森和言子承,足以比过所有在场的男人,无论家世亦或自身条件,全都无人媲美。 袁小诚脸色变了变,看来他的计划要提前才行,林鹿毕竟是他先看上的女人,就算时敛森也看上了,但这也得讲个先来后到不是? 只是,看时敛森和林鹿举案齐眉的模样,说不准早就暗渡陈仓过了。他越想越心痒难耐,仿佛一分一秒都不想多等,可是人多眼杂,轻举妄动容易打草惊蛇。 他眼神迷离地盯着林鹿,其实早上第一眼见面时已经对她没了恻隐之心,那么中庸那么平凡,丢在人堆里都懒得给她个正眼。 可就是什么都入不了法眼的时敛森,百里挑一,偏偏对她表现出来浓郁的兴趣。看着她的眼神专注且深情,眼波浸着温存,这情况绝对在袁小诚的意料之外。 能和时敛森看上同一款女人,袁小诚都有些沾沾自喜了,也不知这样的窃喜,是因为自己的品味足够接近于时敛森的审美,还是因为林鹿本身。 但宗旨是不变的,他这次的行动照旧按原计划执行。 酒黯乡魂之际,即行花前月下之事,虽然时敛森是整件事件中的意外,可想必不会因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而伤了兄弟和气。 男人一秒钟就能精虫上脑,何况袁小诚是简单粗暴的性格,看上的女人千方百计都要弄到手。虽然心里忌惮时敛森,但当时当刻也管不了那么多,反正一切等上完林鹿再议,免得夜长梦多,送到嘴边的肥肉可没有不吃的道理。 。 。 。 作者的话:游轮派对的内容会比较多,后面几章很来事! 欲知后事,请看下回更新~~ 今天,收藏和留言了嘛? 么么哒,爱你们? 第22章 擦枪走火 用餐持续了很长时间,海鲜食材新鲜丰富,有些刚从海里捕捞起来,主厨变花一般将普通的鱼虾做成一道道风味别致的料理。 小青龙片成刺身,玫瑰酱烤银鳕鱼,青柠桑巴大明虾,松茸酱牛排,山珍菌清汤……这么多种类繁多的菜品,琳琅满目摆齐了一桌,女人们顾虑身材,吃得克制,大多是笑着听男人们开一些荤段子。 林鹿本来就是吃得少,况且她喜欢以清淡为主,这样五花八门的菜色反倒激不起她的食欲。她一旁的王天天却是个美食爱好者,号称一流吃货,属她最能吃。 见王天天吃东西会让人食欲大增,她左一叉右一勺,边吃边谓叹:“嘴上的享受,心里的想瘦。” 林鹿听完咯咯笑:“所以你总是好难瘦。” 王天天对着蓝天翻白眼:“微胖是最好的身材!” 这两人聊得热络,全然冷落了对面的时敛森和言子承,他们默契地对视过好几眼,原来世界上是存在感同深受的。 时敛森后悔没选林鹿旁边的座位了,人家是重色轻友,换到林鹿这里就成相反的了,他再度尝到失宠的滋味,眼神暗了几分,不由自主伸出脚尖,在桌底下轻轻去碰林鹿的小腿。 林鹿的小腿没有任何束缚,被碰到总是十分敏感的,她没想到时敛森会突然恶作剧,异样的触觉让她整个脑袋都瞬间炸开来似的,神经绷得紧紧的,不敢抬眼对视时敛森,只得将头埋得更低了些。 与此同时,她将腿收起,可对面的人不让她躲藏,大长腿的优势一目了然,自顾自继续兴风作浪。 林鹿不敢表现出异常,就是和王天天交谈时惯性结巴,腿弯处被刮蹭的酥麻害她憋住了呼吸,生怕一个情不自禁便溢出来不雅的呻吟。 她终于抬起头看了时敛森一眼,眼里有求饶的意味,亦有欢愉的痕迹。 “你抖什么?”王天天好奇地望着林鹿怪异的举止。 “芥末沾得太多,不小心呛到了。”林鹿扯了个谎。 王天天瞅了瞅她,芥末呛到不该是辣红眼眶的嘛,怎么林鹿是辣红脸颊和耳根子的? 不过王天天比较一根筋,专注吃货一百年,不会察觉到林鹿正处于水深火热。 林鹿不得不把所有的感官和注意力集中到时敛森身上,相比于她,对面的人轻松惬意,他只消四两拨千金的一个举动,就能将林鹿整得服服帖帖。 “你需要增肥,多吃点。”时敛森说着,将自己餐盘里切好的牛扒拨了一半到林鹿的餐盘,他不经意一个起身腰弯前顷的动作,被另一边少女心爆棚的某一线名模拍了下来,不光是她,整条餐桌上的人像集体商量好一般,齐齐注视着这个举动,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袁小诚倒吸一口冷气,难道时敛森这次是玩真的,害他都有些不敢轻举妄动了,生怕招来祸端。 别看时敛森此刻的眼神含情脉脉,但时家大少的手段还是有所耳闻的,别人轻易不会触他逆鳞,没人闲自己命长。 虽说时敛森这回因为家族企业仿佛身陷泥沼,但据他所知,依时敛森的气性和能耐,能做到这般忍气吞声的地步,他必然等着放大招玩死莎莉。 因为时敛森做事从不按牌出牌,没人摸得清他的套路,他通常会来个出其不意,说不定这回想要换个哀兵必胜的玩法。 说实话,袁小诚虽和时敛森打小认识,但两人却玩不热乎。而袁小诚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总觉得以自己的智商给时敛森拎鞋都不够格,所以对他的情感,一半是出于崇拜而敬而远之,一半则是因为欣赏所以想要努力变成他的样子。 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知道,时敛森在大学就和同学一起开发了一款大型的网络游戏,在中国的线上玩家数量已经以亿来计算。 袁小诚是这款游戏的忠实玩家,几年时间下来,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越玩越上瘾。其实他也是无意中得知,时敛森是这款游戏的开发人之一,一时间对他膜拜的五体投地,连带看他的眼光也发生了质的变化。 沈静的声音拉回了袁小诚飘忽的思绪,她提醒道:“是不是该切蛋糕了?” 袁小诚这才想起是沈静的生日,点了点头,吩咐一旁的侍从将蛋糕推上来。 大家很给面子,又是唱歌又是鼓掌,一时之间将气氛带到了高潮。 在座的男人们大多人面兽心,在扔蛋糕的环节中坏心眼多得很,占尽女人们的便宜,抹一下胸口,蹭一下腿根,招数多得令人眼花缭乱。 时敛森一角又显得清冷而乏味,只不过他见林鹿旁边空出了位置,二话不说粘上去,像是没发生过方才令她面红耳赤的一幕,风度翩翩地问:“吃饱了吗?” 话虽如此,他的手却理当所然将林鹿的手牵过来攥在掌心,当真是客套话,就算回答没吃饱,也没手夹菜了呀。 林鹿被他带到船舱外,风依旧鼓鼓躁躁,吹乱两个人的头发。 林鹿问:“这样的天气适合钓鱼吗?” “看技术。”时敛森答得意兴阑珊。 不远处有一艘快艇往他们这个方向驶来,因为速度快,浪花四溅,越来越靠近他们的游轮,林鹿的手臂脖颈都被溅到了水花,她下意识往时敛森怀里躲。 时敛森最好不过,伸出双臂就圈住了林鹿,她的后背贴着自己的胸膛,有热流袭过心头,好像海里的千层浪,渐渐的,他的心开始覆水难收了。 东边日出西边雨,这里的艳阳还将林鹿和时敛森相叠的身影折射在脚边,可海的对岸下起了瓢泼大雨,乌云堆积,电闪雷鸣。 “胆小鬼,是不是怕打雷?”时敛森心思细腻,林鹿缩脑袋的小动作都能被他分析的一清二楚,心底蓦得徒增几分柔软,又将她拢得更紧。 林鹿几不可闻应了一声,也像是打了退堂鼓,想回船舱。 时敛森不依,双手不安分揉了揉林鹿的腰部,然后让她正对着自己。他顺势低下头,鼻尖抵住她的,一张嘴便衔住了林鹿的唇。 想这样做很久了,再憋下去,恐怕要憋出内伤。 这一回,他吻得轻缓而克制,蜻蜓点水般的啄吻,一下一下的,却细细密密,有如铺天盖地般袭卷了她全身每一个细胞。 他吻她的唇、耳垂和脖颈,时轻时重,不可避免留下淡淡的印子。 林鹿气喘吁吁,整个人挂在时敛森身上,仰起脸闭上眼,这种头重脚轻的感觉仿佛置身于这片海中央,她几度浮浮沉沉,摇摇欲坠。天地之间,时敛森是她唯一的救恕,她捉紧他,拥抱他,深陷其中。 伴着雷声,他们吻得投入又迫切,可总有人不解风情,急急地跑来喊时敛森:“森哥……” 时敛森不悦地皱眉,不得已与林鹿分开,但依然将她压在胸口,低声轻骂了一句破坏他们好事的人。 “什么事?”他回过头,没好气质问。他的温存只给林鹿,其余人得到的全是他的冷言冷语,严格来说,时敛森从来不是个平易近人的主,看人时的眸色透着凉意,叫人不敢轻易接近,更别说是招惹了。 来人没有一丝愧疚感,因为在这样的地方,搂搂抱抱早已不足为奇,就算你当场脱光了干一炮也不是没有过的先例,这会儿他不以为然,扯着嗓子邀请:“森哥,这种事留着晚上干才尽兴嘛!快来陪我们玩几局,袁小二说你逢赌必赢,兄弟几个想开开眼!” 时敛森对于这样的阿谀奉承是反感居多的,但出来玩,讲究的是和谐,他就懒得损他。摆了摆手,一副不耐烦的模样,意思是哥没空鸟我,赶紧滚。 那人一时没拎清,继续好言相劝,时敛森直接留给他个背影。他大概觉得自讨没趣,就没好意思再多停留,心里是不痛快的,不就是打断你接个吻嘛,跟刨了你家坟一样! 袁小诚是第二个过来受冷眼的,他在时敛森这里吃过的闭门羹或许比豆腐羹还多,于是也不在乎刷新纪录。 “森哥,出来玩嘛,就图个热闹。你说你们两个在这里聊风花雪月也怪无趣的,不如到里面和我们闹闹。” 时敛森斜睨他:“能不能不在这里碍眼?” 袁小诚见时敛森不动声色,继而将目标转到林鹿身上:“林鹿,沈静都和我抱怨好几回了,说你有了男友就扔下她不管不顾。今儿她生日,在这里说的上话的人也就是你。” 林鹿想想他的话不无道理,是自己被爱冲昏了头脑,顾此失彼,心里泛起歉意。 时敛森若不是搂着林鹿,说不准狠下心肠就把袁小诚扔进海里了,他抿了抿唇,见怀里的人闻言后有所松动,似乎是要挣脱他这个怀抱。 袁小诚见好就收,在太岁头上动土迟早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他不愿从今以后都栽在时敛森手里,于是随了时敛森的心意,将话说得暧昧且高明:“森哥,你累的话要不然去房间午睡一会儿?” 袁小诚不傻,非旦不傻,而且对男欢女爱之事特别通透,特别一目了然。 时敛森想睡林鹿的心,就算嘴上不说,可强烈的荷尔蒙也挥散不去,他可不瞎。 既然时敛森要定了林鹿,他只能弃权,不弃权的话,时敛森可以找出一百种方法来虐死他。 首当其充,他练到满级的号必定没有好下场…… 想到这里,孰轻孰重他已经分得清清楚楚,只能忍痛割爱。 时敛森很想揍袁小诚一顿,而且是那种往死里揍的揍,他想不想和林鹿发生点关系,由他说了算。一旦从别人的嘴里漏出这些闲言碎语,既是看轻了林鹿,更是低估了自己对林鹿的感情。 林鹿想找个洞钻下去,她和时敛森就亲吻的次数而言,远不到有更进一步的可能。她喜欢他吻他,但也仅限于停留在这个层面,也许是自己太过保守和传统,就连方才时敛森揉她,她都会怕得战栗。 袁小诚忽略了他们之间忽然生出的尴尬,眼睛望向海面,惊讶地喊:“森哥你看!那个快艇上的人不就是黎潮生嘛?” “袁小二,你今天让我很不高兴了。”时敛森沉下脸,并不因此将注意力转移,反而头也不回,牵着林鹿便往船舱走去,将黎潮生等人甩在身后。 他就是这么不通人情,只有林鹿是个异数,从陌生到占有,回想起来,总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 。 . 作者的话:下一章……咳咳咳 不说了,等明天更文了看吧!略略略略略~~ 么么哒,爱你们? 第23章 一回生,二回熟 袁小诚帮他准备的套房,豪华程度仅次于自己那一间,接近两百平米的空间,开放式的厨房和浴缸,看一眼便觉眼红心跳。 他不知道怎么的,竟将林鹿带到了这样更为私密的空间,这里出奇静谧,隔绝了外面的一切喧嚣。 林鹿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跳得更加剧烈,她站在门边不为所动,而时敛森将她抵在门上,以一种蓄势待发的强势姿态。 “不愿意?”时敛森咬着她的耳朵,见她想要挣扎,他的力道便更加重几分。 两个人力气悬殊,一来一回暗自较劲,花费不少体力,彼此身上是汗岑岑的,鼻息之间将对方的体味闻得一清二楚,暧昧的情愫愈发迸裂缠绵。 时敛森其实从三分钟前就隐约观察到了林鹿为难纠结的神情,分明上一秒亲吻时还对自己热情索取,可一提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她眼神不再坚定,甚至六神五主,看他时像在看洪水猛兽,若不是自己禁锢着她,她早就逃之夭夭了。 谁也不肯退让,时敛森更像是赌气,她要躲,他偏让她无处可逃。 林鹿整个人抵着门,姿势被动,后面的人挤她压她碾她。 无言的抗拒根本没能让背后的人放她一条生路,反而是将身躯挤进了她双腿间,故意存了挑逗和撩拨之意,弄得她措手不及。 时敛森的隐秘之处隔着衣裤摩挲着她,林鹿受不住这样的逗弄,使了浑身的力气翻过了身,眼畔红通通看着时敛森,眼前的他不过离她一拳之隔,她却像是在雾里看花,怎么也看不清楚时敛森的脸。 “怕?”时敛森问得寡淡,语气里丝毫不带贪眷之意,但手上的动作却出卖了他的真实情绪。 时敛森一把捞起林鹿的腿,她不是要正面对着他嘛,那就成全她。 林鹿双脚离地,腿弯挂在时敛森的手肘处,肩膀因为时敛森的粗暴大意撞在了门板上,生疼生疼的,一直疼进了心里,搅得她不安生。 林鹿就以如此难堪不雅的姿势对着时敛森,她别过头去,气愤地咬住下唇。 时敛森看着就深谙男女之事,双手托着林鹿,时而将她拉得更开,时而用五指大力掐着林鹿的大腿。 他眼里是恨,是爱,是这一分这一秒,是这一生这一世,让眼前这个心有不甘的女人,终其一生,只甘心情愿臣服于他。 从这一刻起,到这一世终。 时敛森眼里蓄着一团火,烧起来没救了;而林鹿眼里漫着水,可远远浇不息他蚀骨的欲望。 “林鹿,只要你说点好话,我就让你的第一次好受些。”时敛森瞧见了她眼里的痛楚,这女人翻脸真快,拥抱亲吻时挺会予取予求,这会儿倒是倔得不像话,摆出视死不从的架势。 时敛森吃软不吃硬,再者他的兴致被挑了起来,他比起她来更不好受,那里涨得发痛。 美人在手,天下我有,他脑里闪过这句话,太阳穴突突地振奋地跳着,满脑子想在她身上攻诚掠地。 林鹿偏生遇强则强,梗着脖子不愿求饶,过了几秒,她转过头来,终于肯与时敛森四目相对,平静地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是第一次?” 时敛森是激怒不起的性子,话音刚落,他近乎撕咬着去封堵林鹿的唇。 这样的话让他听了郁结,终是耗尽了最后一丝耐心和温软,将齿印遍布林鹿身上的每一寸。 一边咬,一边架着林鹿走向房间尽头的那张大床,床温柔非常,林鹿被扔上去之后,腾腾反弹了两下。 整个房间都没有开灯,光线昏沉,似乎天经地义该在这里发生点什么不知羞耻的事。 下一刻,时敛森便顷身覆到林鹿身上,粗鲁地剥去她的衣裤。 林鹿忍不住伸出手挠他抓他,可是都没能让时敛森收手,慢慢地,她在疼痛的缝隙里还抽空骂了自己矫情。 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抗拒什么,摆出一副凛然大义的模样,若非她一而再再而三给时敛森遐想的空间,想来以他的身份,也不屑强迫她做这些。 而这样的事,本该是水到渠成般发生的自然又圆满的,怎么换成她就有本事使双方都不痛快。 林鹿弄糟了这一切,非旦把自己搞得不快乐,背对着她睡的时敛森更甚。 足足两个小时,他们从午后折腾到了黄昏,林鹿是油锅里的鱼,正面反面都被煎了个透。 待到时敛森食髓知味了,这会儿闭着眼像只餍足的猫,煎熬的是林鹿,整个过程下来没有体会到零星半点享受的欢愉,浑身上下只剩下被撕裂过后的痛楚,难以愈合。 她睁着眼望着吊顶,水晶灯在眼前不停旋转摇晃,她叹口气,重新阖上眼。 时敛森一直沉默着,就连最尽欢的一刻也隐忍致极,无非漏出几声粗喘罢了。他刻意冷落林鹿,她不配合,他有的是手段让她配合;她不屈服,他就一个劲磨她的敏感点,结果都是在自己预料之内的,毫无经验的林鹿最终蜷在自己身下颤抖呻吟。 可是,他并不觉得满足,面对她的冷眉相对,第一次让他尝到了挫败感。 他终究是狠不下心的,冷了她多久,他便心疼了多久。 时敛森翻过身,将林鹿掩面的被子掀开了一个角,只见她安详地闭着眼,一动不动平躺在床上,红唇微肿,气息游离。 时敛森伸过手将她揽进怀里,她也不挣扎不抗拒,对于他示好的举动无动于衷。 “是不是疼?”时敛森揉了揉她的小腹,事后才责怪自己没个轻重,没有照顾到她是初次体验情事,要的过头了。 林鹿不答,聚拢眉心,神情严肃而不可侵犯。 时敛森的心脏没来由抽搐了几下,他在幽暗中看见林鹿身上被自己肆虐过的红痕,深一片浅一块的,他心里泛起酸涩,嗓子眼干干的,再也说不出话来。 大约帮林鹿轻轻揉按了半小时,困意迷迷糊糊袭来,随之闻到一股甘冽的烟草味,直往鼻子里钻,呛得她轻咳了几声。但是她又困又倦,半梦半醒间,那味烟草气息不知何时贴到了自己的唇瓣上,又感受到苦涩濡湿的唇舌耐心的描绘着她薄唇的形状,然后她彻底睡沉过去,意识就止于那个似吻非吻上。 林鹿睡到深夜才转醒,醒来后浑身的酸痛未减轻半分,骨头像是散了架一样沉重。身上还紧紧缠绕着一个人,紧到她呼吸都吃力。 那人身体滚烫,被窝里相拥相贴的两个人汗湿了枕头和被单,加上之前的欢爱时留下的粘腻,这些都让林鹿感到极为陌生和不适。 她悄悄拿开时敛森的手,想去冲个澡,没想到熟睡中的人因为她的动作而感到不耐烦,双手双脚缠得更紧了。 林鹿近距离打量时敛森的脸,他很少笑,此刻像是透着不安和惶恐,紧锁着眉心,嘴角耷拉下来,很凶的样子,林鹿怕这样的他。 他长得清俊,鼻子又高又挺,理着碎碎的短发,闭着眼比睁开眼时温柔许多。他不高兴时,看人的眸子会冷到极点,叫人不寒而栗。相反,他对林鹿千般万般好时,眼里的浓情蜜意化都化不开,宠起她来都没有底。 但不知为何,林鹿仍怕他,怕他的喜怒善变,怕他的阴晴不定。 较劲了一会儿,其实时敛森已经被她吵醒,但并不想表现得太过分,佯装翻了个身继续睡,放她片刻的自由。 林鹿匆匆洗了把脸,又快速站到淋浴间将自己冲干净,洗浴间有干净的浴袍,她抓了一条裹起来。 打理完自己,她又蹑手蹑脚走到床头,捡起一地的衣物,连带时敛森的内裤和臭袜子也一并抱在怀里,复又折回洗浴间,慢慢悠悠把这些都洗干净,然后丢进烘干机里等。 她蹲在一边,双手支着下巴,因为开了点窗户,夜里的风直往里灌,将原本沉闷的空气吹得风凉了些许。 外面是个不夜城,一群人仍在狂欢,林鹿被吵得脑仁生疼,但被风吹得不再是混混沌沌的,对于自己突然的失踪行为,此进感到很难向沈静和王天天交待。 当然,不用她亲口陈述,想必她们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衣服烘干之后,林鹿换下睡袍,重新穿戴如初。她把时敛森的衣裤折叠整齐,内裤和袜子放在上面,刚走近沙发边,只见房内的灯开得明亮如昼,林鹿一瞬间感到无所适从,她是想趁时敛森睡着之际悄无声息离开的,压根没去想等他醒后彼此该如何面对这种困境。 时敛森没她想得那么复杂,见她捧着自己干净的衣物,那颗心比棉花糖还要软还要甜。 他靠坐在床头,目光如炬盯着她,谁都没有先开口打破僵局,就这么一动不动相互对望着,没有人先妥协,亦没有人先求和。 时敛森从床头柜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慢吞吞的点上,他的动作很熟练,修长的双指夹着烟,吸一口再吐出烟圈,透出几分颓靡和性感。 林鹿把他的衣物放在床尾,俯身的瞬间,时敛森已经裸露着上身从被窝里翻身将她捞进了怀里。 “刚才一下没把持住,让你受委屈了。”时敛森将她腾空抱起,以绝对亲密无间的姿势让她分开双腿坐在自己大腿上。 林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这样一来,之前的场景重新一帧一帧,无一遗漏地跳进脑海里,无限循环着。 她强忍着不适,低声说:“没关系。” 时敛森见她这样的顺从,隐隐后怕,捧起她的脸,不无诚恳的将心中最深处的温柔在她面前一展无余:“下次我会做得更好更周全,好不好?” 林鹿直到遇见时敛森之前都未经人事,听到这样露骨的话难免害羞,她垂下头,默不作声,不去看他的眼睛。 “笑一个。”时敛森逗她,仰起下巴,用胡渣摩挲她的脸颊。 他的女孩就是如此善解人意,从来都是不吵不闹的性子,和他在一起总是习惯隐忍退让多一些。而他最会得寸进尺,拐弯抹角寻了方式欺负她,这样会让他感到无比的快乐,甚至从中找到无数的快感。 林鹿见他嘻皮笑脸开始委下身段哄自己开心,也就不好再继续生气,但也没好意思对着他傻笑,只好将头缩在他的胸膛,算是和好的象征。 时敛森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会儿双手又开始不规矩起来,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愣是压着她上下其手了好一会儿。慢慢地,他的欲望又被撩拨起来,下面有一下没一下磨着林鹿,可恶的时小森面对林鹿会惯性精神抖擞,它不安地跳动着,坚挺着。 半推半就之下,他们重新加了一个回合,因为这一回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进行,顺水推舟地发生了。之于林鹿,舒适度远比初次体验时好许多,何况古话说,一回生,二回熟…… 就让她醉生梦死在这片星空之下海洋之上吧,因为她爱时敛森,好像也已经像天空和海洋一般,浩瀚广袤,无穷无尽。 一切都是在黑暗中摸索,他们只能看清彼此的眼睛,时敛森的眸子深邃,林鹿的澄澈。视线交会在一起,天崩地裂,无处可逃。 时敛森眼里带着笑,不怀好意地问她:“我说到做到吧?” 林鹿反应不过来,懵懵地咦了一声。 “我答应你,会做得更好更周全,这次没有实言。”时敛森一本正经地陈述,表情里难掩骄矜的神色。 林鹿发现,他们在意的点永远不在一个频道上…… 可是,谁能告诉她,就是这样又污又坏的话从时敛森嘴里说出来,也这么风度翩翩,从容不迫,让人无从还嘴。 。 。 . 作者的话:这章拖了一天才更的,哈哈哈~~你们看得过瘾不?! 反正作者菌写得很纠结很头疼tat 好了,码字去了,明天尽量更新……吧? 么么哒,爱你们? 第24章 借走她,你配吗? 宁静的清晨习惯把前一夜的惊天动地统统过滤干净,虽说林鹿昨晚将实(jian)情(qing)用微信的方式告诉了王天天,但她仍然有种夜不归宿的忐忑不安。 她起得早,精心做了一顿早餐安抚王天天昨日落单的心情。 林鹿端着餐盘找到王天天的房间,硬生生将她从美梦中吵醒,害得她抓狂致极。她是闭着眼来开门的,但鼻子被食物的味道唤醒了,就很没原则的原谅了眼前这位扰人清梦的家伙。 她飞快地洗漱完毕,整个人趴在桌子上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嘴角边沾着酱也不去管。 王天天边吃边兴奋地描述了昨晚发生的很多趣事和八卦,比如她和爱豆于颉一起喝酒后合影留念,又比如某个贵公子和网红嫩模玩大尺度真人秀…… 林鹿听她讲得生动澎湃,心想她因为和时敛森春风一度,居然错过了那么多好戏。 王天天和心有灵犀一般,一五一十说完人家的,这才得空盘问起林鹿。 “鹿鹿,你们是不是泰坦尼克号看得太多了应景生情啊,这一整晚爱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的,想过我被抛弃的感受吗,像只流浪狗一样无家可归……”王天天说得声情并茂,夸张的模样就差老泪纵横了。 林鹿笑得眉眼弯弯:“不要紧,我们等会儿多喂你一些狗粮。” “鹿鹿!你学坏了!”王天天听到这样的回答,整个人都炸裂了,这还像是老实本分的林鹿会说出来的话嘛,话语里透着满满的腹黑! 实则,没有人会相信,林鹿天性本就如此。只是,她从小被生活的难辛磨砺得分过懂事早熟, 养成了习惯事事替人操心着想的性格。 同学室友在一起,她像个知心能干的大姐姐,是人家失恋时候的垃圾桶,亦是人家懒癌时期的小保姆。她任劳任怨,崇尚与人为善的信条,以及吃亏是福的原则。 大概恋爱会让人重回本真,或许因为时敛森是性情中人,一并激发出那个不为人知的林鹿。 林鹿心里说道,我一直都没有学坏,约是我从来就不是个纯粹的好人。 坏人可以表现七情六欲,而好人似乎只能选择禁欲。 两个人你来我往拌了很久的嘴,王天天最后拍板说了句公道话:“鹿鹿,即使你最后做不成时家少奶奶,凭你的手艺,就算开家小饭馆也衣食无忧了。” 林鹿笑而不答,其实话里的无奈她怎会不懂,嫁入豪门岂是她这种等闲之辈想嫁就能嫁的? 现实像巨大的海浪打得她劈头盖脸,她比谁领悟得透彻,她和时敛森相爱是一回事,谈婚论嫁又是另外一回事。 只是,她爱他,所以也就没有想那么多的结果。无论发生什么结果,她希望仍然跟着心走。 林鹿像没事人一样收拾完桌上的狼藉,趁这个空隙,也收拾好了心情。 船舱外艳阳高照,林鹿和王天天走出去吹吹风,没走两步就听见一阵高过一阵的尖叫。 好几个男士们用着名贵的渔具正坐着钓鱼,身边围着一群莺莺燕燕,她们十分不专业,见人钓上来一条鱼,不论大小就是清一色的一通尖叫。 男人们也不怪罪她们这样无知浮夸的举止会把鱼吓跑,甚至享受她们崇拜的目光,反正又不是真的只为钓鱼而出海。 王天天郁闷不已:“男人们在钓鱼,女人们在钓凯子,真是分工明确,天下太平。”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实都是你情我愿啦。”林鹿说。 王天天反驳:“最多算各取所需吧?” 林鹿无法反驳,无言之际,恰巧遇见沈静从背后轻轻搭住她和王天天的肩膀:“玩得开心吗?” 林鹿笑着回视她,轻轻点头。 王天天不再和以往般,与沈静针尖对麦芒,像是在默认对于这次的生日邀请十分满意。 私人游轮上开派对,近距离接触偶像,多国厨师做的顶级料理…… 加之,认识了一个幽默风趣、臭味相投的言子承。 若不是沈静,王天天这辈子都离这样的场景遥不可及,于她而言,她是向往且沉醉其中的。王天天本不是喜欢追逐名利的性格,但经历了这一次梦幻般的周末,她突然变得理解沈静的决定和选择。 尽管王天天有过短暂的迷离和恍神,但她清醒的知道,她永远不愿成为第二个沈静。 昨晚的狂欢她不是不胆战心惊的,当沈静不止单独周旋于袁小诚身边,当她毫无尊严被当成一只宠物般戏弄,当她大庭广众之下被逼着做些羞耻的事情…… 王天天不敢再仔细回想下去,一想起还是心有余悸的,她都没敢告诉林鹿发生的这些不雅之事。 倒是沈静,大约摸爬滚打至今对此也习以为常,没事人一样,害王天天先打起了退堂鼓,害怕直视她坦荡的眼睛,不愿多说什么。 “沈静,昨天人太多了,没机会给你生日礼物。”林鹿抱歉地说。 “那现在给我也为时不晚呀。”沈静笑着回她一句。 见状,林鹿直接走向她和王天天的房间,礼物放在她的双肩mini包内,她和王天天分别准备了一份。 来的人,只有林鹿和王天天是给她准备了生日礼物的,其余全是出来寻欢作乐,袁小诚压根没提是为她庆祝生日。 沈静又怎么真的看不出,庆祝生日是假,别有目的是真。 林鹿送了沈静一对珍珠挂坠耳环,虽不是知名大品牌,但是做工精美,设计独特,戴在耳朵上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优雅里带些小清新。 沈静表现得很喜欢,当场就摘了自己的钻石耳钉,随手搁在梳妆台上。她戴上林鹿送的那一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爱不释手极了。 “林鹿,我太喜欢了,还是你最懂我的喜好!” 喜欢归喜欢,其实最适合这对耳环气质的人是林鹿,王天天在心里默默地评价。 王天天送的礼物相对中规中矩一些,是一瓶很受年轻女性推崇的小众品牌香水,但对于王天天这样的穷学生而言,价格接近四位数,不算便宜了。 可是对于这个游轮上的一切来说,它廉价透顶了。 三个人漫无目的坐着说了会儿姑娘之间的体己话,沈静这样的人,三句不离感情。 王天天听得想睡觉,本来就没睡醒,挥了挥手作别:“困死了,我去补个觉,我们继续聊。” “林鹿,我带你去三层转转吧,咱俩一块儿做个精油按摩。”沈静情绪很高。 林鹿觉得是个不错的提议,就跟着她上了三层。 “林鹿!”与她擦肩而过的一刻,梁奇叫住并未注意到他的林鹿。 此时,林鹿已经走远了一些,闻言后立在原处回头,怔怔地望着一身休闲装且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人。他面容清隽,从长相到着装都透着一股书卷气,给人第一眼的印象就是斯斯文文的,说不定还很好欺负的那种。 林鹿震惊了一脸,回过神后,仍是回以相同的浅笑:“师兄。” 这是继那次深夜造访之后,两人第一次碰面,林鹿是有些猝不及防的,反倒梁奇,给林鹿一些些有备而来的错觉。 他们之间说没有一丝介蒂是不可能的,不过梁奇懂得如何化解这种尴尬,只是当林鹿脖颈的吻痕落入他眼帘时,他眼里的笑意更浓了几分,像是为了打破沉闷无言的僵局,说出的话刻意带着几许暧昧:“林鹿,还没消气呢?” 林鹿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一时不好接话,沈静毕竟不是当事人,好奇地问:“你对林鹿做了什么?” 梁奇答非所问:“能不能把她借我十分钟?” 沈静道行不浅,知道两人有事,挑了眉,眼里挑衅与挑逗各掺一半:“这我可做不起主。” 梁奇不甘势弱:“哦?” 这时,楼上突然传来一道低回的男声,非常唐突且语气不善地介入他们的谈话:“她的确做不了主,能不能借走林鹿,这得我说了算。”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他居高临下望着楼下表情迥异的三位,气势和位置上占尽了绝对的优势。出声的人根本就不把目光看向梁奇和沈静,像是觉得浪费,而是隔着转角楼梯,眼神从间缝里直勾勾盯着林鹿,一字一句说得慢条斯理,却不容质疑:“借走她,你配吗?” 。 。 . 作者的话:更新了更新了!! 因为没有存稿,所以实在没办法统一到相同的时间更新,鞠躬卖萌撒娇~~ 话说,男二的气场怎么就那么弱……我尽量想办法给他多一点存在感 么么哒,爱你们? 第25章 时敛森是真君子 一句话让四个人都无言以对,作为他们口中谈论的对象林鹿,处境颇为微妙,可以说是进退两难,如果非要充当和事佬,那也必然落得里外不是人的结果。 iphone自带铃声适时化解尴尬,梁奇似松了口气,自然而然当着众人的面接起。 “喂,林叔叔?哦,您不用担心,她好着呢,就在我旁边,可能手机没随身带着。好,我把电话给她听。”梁奇说完,一点不见外的将手机递给林鹿。 在场的人都不傻,三言两语就猜到对方是谁。 林鹿接过手机前,抬头张望了楼梯上方的那个人,而他却只留给她一个渐远的背影。 千算万算,任谁都算不到这一出,以为结局会大获全胜的时敛森,居然半路出了林鹿父亲这个幺蛾子,他气得脸色都发黑了,这不打他的脸嘛! 林鹿大多是听父亲说,他不是话多的人,挑了重点说完,见林鹿一一答应下来,又让她重新将手机交还给梁奇。 期间,事不关己的沈静已经悄悄离开,趁机把私人空间留给这两位老朋友。 梁奇听完电话,见林鹿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善解人意道:“反正他已经不高兴了,你这会儿过去,指不定火上浇油,索性也不怕多耽误十几二十分钟的功夫了。” 林鹿自然知道梁奇口中的他是何许人也,他的话句句在理,可林鹿说不上哪里别扭,就由他带到了一个休息室。 休息室里头摆着一套和墙差不多长的真皮沙发,他们相邻而坐,间隔半个身位的距离。 茶几上摆着几瓶开过的黑方和红酒,烟灰缸里有几支烟头,一看就是有人才离开不多时。 林鹿从中闻到了旖旎的气味,在这间休息室里升腾漫延开来,氤氲成一股难以挥散的余温。她猛然惊醒,似乎对这样粘腻的暧昧并不陌生,瞬间醍醐灌顶,于是开始坐立不安,手脚都变得无所适从起来。 梁奇表现得很淡定,直入主题:“林鹿,对不起。” 林鹿没想到他这么直接,那夜被梁奇的无情责骂又浮现在眼前,仿佛历历在目。但发生过所有不好的事,经过时间的洗涤和沉淀,慢慢就会自我愈合。 说彻底不在意是自欺欺人,可确确实实不会在夜深人静时为此感到难过和不平,这倒是真的。 “没关系。”林鹿公式化的回答,也是此时,她终于发现,梁奇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他了。 那时的他,虽然衣着朴实,但总是干净整洁;他性格完全不像是现在的他,会怒不可遏到半夜去砸她的门,引得左邻右舍集体谩骂还仍一意孤行。 多年前的梁奇,总是腼腆寡言,一头钻在学业里,两耳不闻窗外事。 哪会像这样,开始变得强势,变得随心所欲,甚至变得林鹿在面对他时,已然找不回曾经的他的样子。 于梁奇而言,现在的林鹿是弱示的一方,他毫无察觉到她的心境转变,转而将方才的电话内容重复了一遍:“下个周末我们一起回家一趟。” “嗯,你也回去吗?”林鹿惊讶。 林鹿要回去是有重任在身,按照老家的规矩,上门提亲非常注重乡方礼节,必须媒人和直系亲属全部到场,以示隆重和真诚。 所以她有点不解,梁奇嘴里的我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梁奇说:“我回去参加我表弟的婚礼。” “哦,小杨居然要结婚啦?他才二十岁吧?”林鹿衷心替杨小白感到高兴,是发自肺腑的那种高兴。 他们老家地方小,家家户户隔得近,同龄的一辈孩子全是打小光着屁股一块儿长大的伙伴。虽说这些年离家的离家,留守的留守,大伙之间的关系渐行渐远,可是那份年少时候结下的情谊,这辈子都无法撼动。 梁奇几不可闻叹了口气:“我们的七队,考出来的只有我和你。小杨念到初中毕业,就随父母干农活,娶的老婆是四队老李家的闺女。我上次回家见过一面,长得水灵秀气,细皮嫩肉的,可那双手粗糙僵硬,指腹都长满了茧子,看得我怪不是滋味的。” 林鹿没好意思问他,怎么就看得这么细致入微呢。 只是他们之间似乎产生了隔阂,林鹿有一种奇怪的预感,甚至并仅仅只因为半夜砸门那件事引起的,所以她收起了上面开玩笑的想法,并不好说出口。 或许其他人不懂梁奇的感受,但他说的这些林鹿全都懂,生在他们那个小村庄,九成以上的人都屈于命运的安排,一辈子守着几亩农田过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生耕耘,一生清苦。 他们多数人,一辈子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有些人从没摸过手机,就像林鹿的父亲,每次和她通个电话,都要骑十几里的路到镇上的杂货铺,用公用电话给林鹿拨号。 林鹿的家,有手机也没用,至今未通信号。她回去一趟,若非主动联系,那便仿佛与世隔绝了。 梁奇并不给林鹿很多沉默的时间,“他对你好吗?”他总是不喜欢直呼时敛森的名字。 “挺好的。”林鹿答。 “真的对你好,会头也不回的把你丢下?还是我们的认知产生了分歧?”梁奇不信她的鬼话,口吻咄咄逼人。 “他这个人外冷内热,心眼确实不坏。我和他在一起也没多少时间,他脾气差一点,我就多忍让一些,两个人在一起总得有个相互适应和彼此磨合的阶段呀。” “你是我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只身在外,什么都不怕,就怕你受委屈。”梁奇不喜欢这样沉闷的气氛,俯下腰,将双肘支在腿上,手掌在脸上搓了搓,情绪看着不佳。 林鹿是心软的人,听着这样浅淡的话,却深深触动了她的心。 她一直记得,自己离家那天,是梁奇带她乘上开往火车站的大巴。他当着林鹿家人的面,信誓旦旦的保证,他说他会照顾好林鹿的。 “师兄,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林鹿感叹,因为无以回报,总是对梁奇付出的那些好怯怯的,承受不起。 “林鹿你知道吗?你看着软绵绵好说话的样子,可你自尊心强得过分。自从你叫我师兄的那刻起,你就下意识里在疏远我和你之间的关系。你怕我太照顾你,反而让你成了负担;你怕我给予经济的帮助,所以数不清多少次故意找借口减少我们的见面机会。”这些话梁奇一直放在心里不说,可不代表他没有想法。 林鹿像做错事的孩子,低头沉默,两只手捏来捏去,有一种被看透心事的窘迫。 “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大梁哥哥。”梁奇说着,从剩下的酒瓶里倒了杯酒,仰头一口饮尽。 不管怎么样,他说出了心中所想,酒入愁肠,显得一身轻松。 “林鹿,就算你恋爱了,也不要远离我好吗?我永远都是你的大梁哥哥,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是彼此最亲的家人。”梁奇搁下酒杯,情不自禁将林鹿揽进怀里,他伸出手轻抚她柔软的发丝,可清浅的呼吸间,他闻到的全是时敛森身上的味道——甘冽的薄荷香混着一点点烟丝味。 “大梁哥哥……”林鹿呢喃了一声,真的有太久没有这样叫过梁奇,喊完之后,她的嘴唇在发抖,于是说不出一字一句来。 这个拥抱像是消除了芥蒂,林鹿被他抱了几秒后,自觉不妥,顺势从他怀里挣了出来,随口一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和老板出海,正巧碰上了你们,互相都是熟识,也就被骗上了贼船。”梁奇有意将话题带得轻松。 “原来如此。”林鹿心下了然。 “我老板早就想认识你,择日不如撞日,要不我就顺水推舟牵个线搭个桥怎么样?”梁奇又将话题绕到这个问题上。 林鹿推拒:“他这样的大人物,我见了会不知如何是好。” “他又不是洪水猛兽,怕吃了你不成?” “那吃晚餐的时候,你帮我们做个介绍吧。”这是林鹿最后的退让。 “行,就这么说定了。”梁奇终于展露了笑颜。 随后,林鹿和梁奇一同离开,分别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林鹿惋惜,也许在今后的很多年里,他们最后美好的片段也只能定格在那间休息室里了,如果方才的二十来分钟时间,可以称得上美好的话。 她并不想怀疑梁奇的目的,但她真真切切看见了藏在东倒西歪的酒瓶里的针孔摄像头。 林鹿不知道,于她而言,这意味着什么。但她清楚的知道,无论即将面对什么处境,她再不会像先前那样,全心全意信任梁奇这个人了。 她很难过,正如梁奇刚才说的,他是她在沙川市最亲的家人。 被别人伤害误会,她自认倒霉;被家人算计下套,她哀莫大于心死。 林鹿去无人的地方吹了很久的海风才去找时敛森,她又在门外站了很久,几度想敲门,可真当要敲的时候,又犹豫退缩了。 她现在的情绪并不稳定,而且相当敏感和脆弱,很怕到时候被时敛森言语上一刺激,她也会忍无可忍朝他发脾气。思来想去,还是不去撞枪口上了,至少先平息了自己这方的情绪,再去面对时敛森好像更为合适。 林鹿正要抬步离开,这扇门忽然从里面被拉开,屋内的人全程黑脸,眉头都拧成了麻花,恶声恶气质问:“看来是不想回来了,见了一面,心就野去他那里了是不是?” “你再这么阴阳怪气的话……”林鹿并不将话一口气说完,瞪了他一眼,引得他更是咬牙切齿,恨恨地问:“你就干嘛?” “我就要哭了。”林鹿诚恳地回答。 原本还炸毛的时敛森,闻言之后,顿时泄了气,他万万没想到等来的是这么一句令人哭笑不得的答案。气就这么消了一大半,不知自己的喜恕哀乐从何时起开始由林鹿掌控了,小情绪愈发难以自持。 “还不滚进来,免得站在门口堵人家路。”时敛森又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只留给她一个宽厚的背影。 林鹿跟在后面,小声嘀咕,自己都比黄花瘦了,哪有堵路的资格。 时敛森仰躺在沙发上,头也不回地指使林鹿:“我又饿又生气,先去做点东西讨好我。” 林鹿心想,不错,还有力气生气,大概也不是真饿。 可半个小时后,看着他恶狼扑食般与平日判若两人的时敛森,林鹿驳回了刚才的猜测,看来他是真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不然怎么抱着盘子,看眼神恨不得伸出舌尖把汤汁都舔干抹净呢? 美食治愈心情,时敛森看着狐假虎威的,实则脾气来得急去得也快,只消听到几句软话和两个林鹿做的家常小菜,他的气就全消了。 林鹿见他心情甚好的模样,眨了眨眼睛,坦白从宽:“如果我和你说,刚才梁奇抱了我一下,你会不会揍我?” 时敛森收起笑意,从饭碗里抬头,斜她一眼,语气平静道:“不会,我只会去揍他,然后用另一种方式惩罚你。”他说得一本正经,眼睛微眯,像只善妒并眼里闪着精光的猫。 与时敛森经历过云雨之后,林鹿听得懂他的潜台词,心下隐隐后怕,与其用别的方式,不如痛痛快快被揍一顿呢。 时敛森一声冷哼,口吻不善,仿佛重新确认一般:“那孙子真抱你了?谁给他的胆,看我不弄死他。” 他愈是说狠话,林鹿越是放宽了心。 会咬人的狗不叫,而时敛森是真君子。 。 。 。 作者的话:热气腾腾的一章,有错字的话明天捉虫修改,祝看好~ 么么哒,爱男猪脚,爱你们? 第26章 她终于哭了 晚餐的时候,梁奇如愿以偿将林鹿介绍给了自家老板黎潮生认识,两人完全不是在一个段数层面上,谈话走向全由黎潮生掌控。 “林小姐你好,久仰大名。”黎潮生对谁都是彬彬有礼,就连公司里的保洁阿姆都对他赞誉有佳,他不是看人点菜的性格,愿意放下身段,懂得尊重每一位生活在底层的人。 名不见经传的林鹿相比于擅长周旋的黎潮生来言,她的行为举止要木讷得多,微笑着打完招呼之后,她刻意表现得生疏,并没有表现出想要深入地长谈下去。 黎潮生注重主次,他并没有聊起任何关于工作方面的事宜,仅仅好像只是出于礼貌而和林鹿打了照面。于他而言,林鹿和在场的所有女性没有任何两样。 反而,黎潮生与林鹿身边的时敛森攀谈甚欢,两人你来我往聊起了水上运动,看着热络熟稔,仿佛久别重逢的挚友,弄得别人倒插不进话来。 林鹿无心介入他们的谈话,想转头找王天天拉家常,可是那人正埋头苦吃的同时不忘与言子承“打情骂俏”,全然忘却她来这次游轮的目的是为了近距离接触偶像于颉! 转念一想,连偶像都被她抛诸脑后,可见这位言子承在王天天心里的地位不一般。 又或者,人以群分的守则,从来都是那么有规律可寻。 凡夫俗子有几个能摘到高岭之花? 粉丝与偶像的距离,大约也就隔着半条银河系吧…… 再过两个小时,游轮就要靠岸,比起其余人嘴上喊着不够尽兴,林鹿则在心里拍手叫好。她不习惯这种声色犬马的生活,大概之前从来没有出海过夜的经历,这里的每一个场景对她来讲都充满了未知的恐惧。这两天下来,除了和时敛森在一起的时间以外,她从来没真正感觉到踏实过。 后来事实证明,她的预感准得可怕。 所以,有生之年,遇到时敛森是林鹿最大的幸运,这一点毋庸置疑。 晚餐持续了很长时间,酒是最好的催化剂,很多人开始情不知所起,当众旁若无人一般大尺度秀起恩爱来,三三两两,闹成一团。 起哄的都拿出手机在拍照拍视频,恨不得刷爆朋友圈和微博,毕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能坐在私人游轮上嘻笑狂欢吧,哪怕你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旁观者,也会产生出一种优越感爆棚的错觉来。 时敛森一直将林鹿护在身边,随后实在受不住这里的乌烟瘴气,索性直接带林鹿避开这块是非之地,去无人的地方躲清闲。 黎潮生有意无意看了几眼他们一同离开的身影,对于“鹿鹿无为”是时敛森女朋友这个消息,已然由起初的措手不及,到了此刻的胜券在握。 这件事往长久之计考虑,对自己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他摇晃着酒杯,轻声对梁奇说了几句话,三言两句,已经精心设成了一个死局。 梁奇面不改色听完他的指意,顺从地点点头,应承下来:“我知道该怎么做。” “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表现自己的机会,别总是摸着一手好牌,到最后输人又输钱。”黎潮生说得四平八稳,意思再明白不过,对于上次梁奇没能将“鹿鹿无为”挖来莎莉,他已经对他失望至极。何况他和林鹿还是青梅竹马,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利索,这让黎潮生对他的双商很质疑。 白居易写过,商人重利轻别离,这话纵观古往今来都受用。 梁奇心如明镜,深知黎潮生是典型的商人本性,做得好是分内事,做不好则是失职。他一旦失去被黎潮生利用的价值,在他之后会有无数个周奇王奇陈奇将自己分分钟取代,这是游戏规则,所以他能做到的只有服从而已。 时敛森带林鹿回了房间,真是见了鬼才会答应参加这样一个无聊透顶的派对,他对此类的社交活动越来越感到厌烦,到处是别有用心的环节,他都懒得应付和搭理。 之前是说好不在外过夜的,又经过袁小诚的苦口婆心,时敛森才堪堪松口答应赴约,于是轻装上阵,甚至都没有带干净的换洗衣物。 谁成想,他们这帮游手好闲的人,一玩就忘了正形,吃喝嫖赌是样样占尽。 时敛森是性情中人,这次全是林鹿的存在解救了袁小诚,不然时敛森真能和他翻八百次脸。毕竟,夜里没个长久以来抱惯了的大熊,他无法入眠。 最后,是林鹿治愈了他的睡眠,这是这些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时敛森在林鹿之前,认真交往过几任女朋友,自然对男女之事不陌生,可是却从来没有留她们过夜的习惯。现在想来,所有的原因归咎到一起,全是因为离不开床上躺着的那只旧了的大熊。 如若被她们知道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时敛森无情抛下,想来是要气得七窍流血的,闭月羞花似的美人,竟输给那只熊,说出去定要被人贻笑大方的。 七岁那年,时母送了个玩偶大熊给时敛森当作生日礼物,他夜里天天抱着大熊入梦。一人高的大熊又软又萌,模样憨厚老实,抱着睡觉别提有多舒服,而且安全感爆表。 可惜时过境迁,来年春,时母转眼已经过世半年之久。 时永盛为了让似懂非懂的时敛森早日走出丧母之痛,几度生思熟虑,这才下定决定将他送到国外开始新生活。 时永盛在异国为他打点好一切,他走的时候亦懵懵懂懂,什么都没有带走,唯独带走了这只会让他睹物思人的大熊。 再后来,无论从荷兰到英国,又从英国辗转到美国,期间搬了数不清的家,甚至短途或长途的旅行,这只熊他是必须走哪带哪的,颇有种熊在人在,熊亡人亡的悲壮感。 十九年过去了,当他以为这辈子都要和这只大熊共度余生所有的夜晚时,他遇见了林鹿。 也许说出去没人相信,可时敛森正是那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害怕长夜慢慢暗下来的那种无法言说的窒闷和逼仄。 时敛森欣喜万分,终于又找到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可以将林鹿占为己有。 他甚至暗自吐槽,怎么就和动物杠上了? 一只熊和一头鹿…… 当然,爱面子胜过爱自己的时先森恐怕永远都不会将这个理由坦白地说给林鹿听。 想到今天不用在外过夜,时敛森的心情是解脱和失落各占一半,可细细比较起来,竟是失落多一些的。 林鹿见他姿态慵懒的陷在沙发里,既不看体育频道,又不玩手机,很少有这样沉默寡言的状态。她心里毛毛的,第一反应就是担心自己是不是又做了什么惹时敛森不高兴的事情。 左右琢磨,要不就是刚才她在梁奇的牵引下,同花纪竞争公司的老总打了招呼。可她分明再三顾及时敛森的感受,言语中没有一丝一毫的逾矩,打招呼时注意分寸,无非就是最为客套常见的你好之类罢了。 林鹿试探着问:“你怎么不说话?” 原本两人在一起,都是由时敛森掌控节奏,小到聊天的话题都是他带头,林鹿顺着往下接。 林鹿不适应时敛森的沉默,他倒没事人一样,伸手将林鹿揽进怀里,不同于以往那种严丝密缝的拥抱,不过是手虚虚地搭在她的肩膀,闭着眼假寐,说的话倒是毫不含糊,警惕十足地问:“这次那你生日的室友就是袁小二身边那位?” 林鹿一时半会儿没转过弯来,没想到时敛森会提这一茬,顿了下才说:“是啊。” “以后离她远点。”时敛森告诫。 “嗯,平常来往的也很少。” 时敛森虽闭着眼,但表情严肃地纠正道:“我的意思是,从今往后,断绝和她所有的往来。这种女人,城府深手段坏,我怕你招架不住。” “哦。” “另外,我不想再看见你和那什么奇的有联系。林鹿,最后说一遍,我不是在开玩笑。”时敛森忽然睁开眼,眸光清亮,在昏暗的屋子里透着种皎洁的敏锐,以一种让人看了不寒而栗的目光,像是审视着林鹿。 林鹿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后知后觉点了点头,落在时敛森眼里,那态度就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活活像是他在无理取闹,眼里容不得沙子似的,要将林鹿身边所能接触到的所以异性铲除干净。 时敛森加重了语气,重新申明:“别一再挑战我的耐性,知道吗?” 林鹿扁了扁嘴,说不出话来,说到底,就是在介意梁奇抱她那件事。 半小时前,时敛森在黎潮生面前可是一点薄面都不给梁奇的,他向他寒喧问候,他权然没放在眼里,弄得气氛生硬。 林鹿说不心疼那么被人轻视的梁奇是假,她面上没有主动圆场,可是暗地里撞了一下时敛森的手臂,希望他得饶人处且饶人。 时敛森不爽极了,倒也不想忤逆林鹿的请求,不痛不痒从喉结发出了个单音节,算是给足梁奇面子。 这样的场面让林鹿心里五味杂陈,梁奇和她一样,出身卑微,见识浅薄。一个人在大城市里想要立足,除了拼命努力之外,多数时候总是以低姿态示人,可是他们会遇见无数个高高在上如时敛森这般傲慢不领情的人。 正是这样,林鹿不止替梁奇心酸,同样也想到了自己。会不会当有那么一天,自己触了时敛森的逆鳞之后,他也会是这样的轻视自己,张口就说一些伤人自尊的话? 想起这些,林鹿忍不住又是一阵无力和难过。 还剩不多时游轮就会靠岸了,时敛森不甘心将为时不多的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更不会猜到林鹿此刻的所思所想。 他趁这会儿又缠着林鹿云雨了一番,就在这方局促的格局里,尽情又尽兴。 完事后,林鹿趴在他胸膛上,眼睛湿漉漉的,发丝间也汗湿了,有几绺粘腻的碎发粘在洇红的脸颊上。她微微仰着头,只见时敛森目光深沉而含蓄,安静而沉默地看着她的样子。 他承认,他喜欢林鹿的恭顺和清新,也喜欢她从不示人的性感和妩媚的一面。 时敛森盯着她的脸,似怎么也看不够看不腻似的,越来越觉出她的美好和珍贵来。他有些心烦意乱,收回视线的同时,默不作声从矮几上抽出一支烟点上,吸得慢悠悠,吐烟圈时他偏过脸,这样就能避免喷在林鹿脸上。 林鹿低声说:“我去洗澡。”离上岸的时间越来越近,她不想处于混沌的状态示人。 时敛森浅笑着看她,手掌不怀好意掐了一把她不堪一握的腰,声音有些粗哑地说:“去吧。” 林鹿一个哆嗦,捡起地上的衣服,一溜烟跑去了浴室。 浴室是开放式的设计,不过时敛森不喜欢偷偷摸摸那一套,说放她洗澡,就让她安安心心洗个好澡。 一支烟吸完,他也起身准备收拾一下自己,俯身打算捡起扔在地上的衣裤。 弯腰的一瞬间,地毯上的手机响了一声提示音。 “周六什么时候来接你?” 是林鹿的手机,短信的内容在锁屏的状态下就能一览无遗,发件人是梁奇。 时敛森只消一眼就看全了这条短信,他无言盯着看了很久,直到屏幕自动暗下去,与此时同,他的眸色也变得幽暗阴鸷。 他一下子恕火攻心,若是这条短信早点发来,他相信自己能在办事的时候掐断林鹿的腰。现在,他气得太阳血都生疼生疼的,虽然知道林鹿不会背叛自己,可还是抑制不住的焦虑和嫉妒。 看来他一直太过宽容和善,使得林鹿纯粹把他的话当成了耳边风,是时候要做出这个恩断义绝的举动了。 时敛森一反前一刻温和宠溺的态度,他一丝不挂走到浴室边,随手抽了块浴巾围在腰间。 浴室边氤氲着水汽,一片雾蒙蒙的,透着半分朦胧和潮湿。 林鹿正站在镜子前面准备穿衣服,看见时敛森突然出现在身边,吓了一跳,慌忙穿了内衣和内裤,浑身上下红得都能滴出血来。 只是,他没想到时敛森过来不是因为要洗澡,而是口吻十分凉薄无情,甚至带着少有的极端:“林鹿,我和梁奇,有他没我,你选吧。” 他说得异常平静,就像一贯从容的时敛森那样,平静得近乎无情,他的眸子也无波无澜。 林鹿闻言后,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不知道他为何又在这件事情上纠缠不清。 在她看来,这样的说辞,多像是打发一个被自己玩够了的女人的口吻,时敛森恰到好处表现出了像他这类富家子弟该有的气度和礼节。 林鹿再不识趣不知进退,那也真的太愚蠢不过了,她没有说什么,嗓子眼干得能冒烟,也说不出什么来。 春风一度之后,本该好聚好散的。 她一直明白,身份悬殊的爱情总归是无法长久的,只是她直到前一秒还天真的以为,她和游轮上的任何一个女人的下场都会不一样。 时敛森见她久久不答话,耐心也已消磨殆尽。 “走的时候记得将门带上。”时敛森说完,经过她身边,直接走向淋浴池。 淋浴池的地砖上还残留着林鹿刚洗过澡的水没有滤干净,余温尚未褪尽,依然热乎乎的,脚底里就不会有丝丝寒意了。可他忽然感到有些冷,身子不自觉轻轻打着颤,却极力克制着,没有表现出来。 他打开花洒,用力来回地揉搓着脸,水溢满了全身,体内有个地方和出水孔一样,密密麻麻的,泛起了些许痛感。 他洗完澡,林鹿已经听他的话,将门轻轻的带上。 她终于哭了。 其实她在幽黑的屋子里就掉下了眼泪,只是咬着嘴唇,硬是没敢发出一丁点声响。 她离开时将脚步都踩得很轻很轻,尽量减低自己的存在感,好在时敛森冲澡的水声盖过了屋内所有她带出的气息。 林鹿想,不吵不闹,无声的离开也算回应了时敛森的礼节。 无法相忘于江湖,那便相放于生活吧。 。 。 。 作者的话:好吧,这一章是10月1号凌晨写完的,写完之后难过了一会儿,今天修改了细节和错字。 抱歉现在才更,让追文的小天使们久等啦~~ 因为爱奇艺的留言无法在每一章章节下面直接留言,所以关于文的更新情况、开新文等各种情况我都会第一时间在微博说明。 【@一片口香糖的微博】各位,方便的话请留意我的新浪微博动态~~ 么么哒,爱你们? 第27章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归家总是心切的,哪怕是这些个不喜欢着家的人,一下了游轮,在码头处与作东的袁小二匆忙道了别,便纷纷作鸟兽散。 码头的停车场顿时被酷炫骚包的跑车占领半壁江山,真真叫不知情的候船人开了眼界,旁人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拍下这一壮观的场面。现场引擎声一阵盖过一阵,嗖嗖嗖从林鹿眼前驶过,晃花她眼的同时,一并将她的耳膜震得反胃。 林鹿站在细雨纷飞的岸边,用手掌捂着唇干呕,汽车尾气就差把她熏得支气管炎发作了。 她孤零零留到最后一个才和沈静致谢及道别,无奈地强颜欢笑了一会儿,也没怎么听清沈静又对她说了些什么,只觉脑中嗡嗡作响,像有千百只苍蝇围着她打转。 余光里,似乎有个身影在慢慢靠近,她有些急切的转身,任性的选择了逃为上策的窝囊做法。 林鹿低着头一路往前走,其实她也分不清是前是后,只是漫无方向得穿过人流。 远处,车内的人大声冲她喊:“林鹿,快上车!” 她抬眼,看见是王天天坐在副驾驶上探出一颗脑袋,她旁边坐着言子承。 林鹿下意识不想迈开腿走向他们,她的直觉告诉自己,时敛森一定也在那辆车里坐着,或许此刻正安然地望着像个傻瓜一样淋在雨里狼狈的自己。 王天天催促呆滞的林鹿:“愣什么神呢林鹿!赶紧的上车来,你要淋雨给谁心疼啊?!” 除了林鹿和时敛森本人,没人知道他们在下游轮前一刻还临时闹了那么一出,所以王天天的话多半是说给时敛森听的,也是为了增进他俩的感情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 可是听在林鹿耳里,十足是个笑话。 时敛森会因此心疼她? 开什么国际玩笑! 林鹿向来做不出过分矫情的举动,只好硬着头皮快步走向那辆黑色轿车,一拉开后座的车门,只见时敛森正在听电话,压根没理会冒然拉开门的林鹿。他纹丝不动坐着,甚至懒得侧过头丢个嫌弃的眼神给她,态度漠然,意思再明确不过,别指望我能鸟你。 林鹿轻轻阖上车门,又绕过车尾,从另一侧车门上去。 车厢内除了时敛森在通话时候偶尔回应几句的声响,鸦雀无声。 林鹿几乎是贴着车门而坐,克制着呼吸,久而久之,她受不住如此压抑沉闷的气氛,转头望向了窗外,再没有将头回过来。 正值时敛森挂了电话,他才装作不经意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林鹿,刻意离自己远远的,后颈处还留着热气腾腾的红痕,使得他脑中一闪而过最后那次的欢余。 时敛森不得不承认,在几次的探索与磨合中,两人竟在那方面出奇的合拍。 除了第一次,她让他痛以外,接下去几次全是快乐多过苦痛。 不敢再胡思乱想,再想下去又得咬牙切齿的恨了,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居然比不过她那狗屁的劳什子青梅竹马! 这口闷气,他短时间内怎么也咽不下,除非林鹿再三哄求他,并且亲自做一个礼拜的饭给他赔罪认错才算完。 一日三餐再加顿夜宵,没得商量,少一顿都免谈! 时敛森赌气地想,要不然就晾她个二十四小时,对她不理不睬,以她的性子,看她最后不可怜巴巴贴上去讨饶。 想到这里,时敛森的气大约消了一半,还有一半就是气林鹿在自己洗澡时头也不回地离开,那么绝然那么干脆,还真当他是公共汽车了,上完就下,简直无情透顶。 他偏头,见林鹿一直维持着同一个姿势不动,可是就算留给他个背影,也弄得他心痒难耐不已。 时敛森骂自己,有没有病? 正副驾驶座上两个人瞧出气氛凝重,最坏的猜测也只是以为他们闹了别扭,有心撮合。 言子承提议:“森哥,你们饿不?我知道有个地方的烤串特别地道别特好吃,保证你一口气吃个百八十串不在话下。” 时敛森觉得这是个缓和关系的好机会,可到底拉不下脸主动求和,没说去也没说不去,意思就是你说了算吧! 言子承的情商忽高忽低,现在这情况,他也摸不着头脑了,以为时敛森多半不屑,林鹿也一声不吭,弄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没人附和,言子承等了两分钟,只好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哦,折腾了两天,你们一定也累了吧,要不还是早点回家洗洗睡吧。”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智商那是分分钟掉线,时敛森臭着脸恨铁不成钢地暗骂。 相比于时敛森的遗憾失望,林鹿简直长舒了口气,距离被时敛森从身边赶走还不到一个小时,她着实不知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虽然言子承关键时刻掉链子,可是王天天情商过人:“这样吧,我们住的地方反正只隔一条街,要不就在自己家里做点宵夜吃得了,方便又健康。” 对于王天天的雪中送炭,冷情如时敛森也在心中为她点赞,立马对她的好感度上升了一个等级。 言子承很期待林鹿的手艺,连忙接话:“去我们家吧,我们冰箱里的食材都是囤上一个星期的。” 王天天二话不说答应,时敛森也暗暗叫好,只有林鹿在下车时说自己累了,想早点回家休息,拒绝了深夜上门拜访的提议。 言子承和王天天不死心,你一言我一语地耐心哄劝,可愣是说破了嘴,林鹿也是油盐不进。 时敛森听着她推脱的话,心窝子像是被刺刀戳似的,原本想要和解的心因为林鹿的疏远又生冷下去,沉着脸冷声道:“她要走就走,要你叽叽歪歪什么。”话是冲着言子承去的,却分明是说给林鹿听的,字字珠玑,不近人情。 林鹿垂着眼睑,没去看谁的眼睛,低声说:“那我先走了。”她说完就走。 时敛森压根没等她说完,朝着家的方向就走,剩下言子承和王天天两个和事佬留在原地大眼瞪小眼,随后摇着头,也不知欠谁的,分头去追自己的室友。 到家后,言子承磨了时敛森很久,最终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王天天一眼就知时敛森不是个善茬,高冷强势,生性凉薄。同样是大门大户出生的孩子,言子承就要比他接地气许多,哪像时敛森这样,一言不合就翻脸。 他能前一刻与你蜜里调油,也能后一秒就将你无情打入冷宫。搁古装戏里,他绝对是演君王的不二人选,都不需带演技的那种,本色出演即可。 林鹿和他在一起,哪天碰上他一个不高兴了,无非就是要林鹿没皮没脸惯着受着他那公子脾气,不然依时敛森大男子主义晚癌症患者,等他率先服软估计要等到天荒地老。 这样分析下来,王天天得出一个结果,如果林鹿和时敛森在一起,林鹿早晚都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所以,她从一开始的劝他们和好,渐渐演变成了她劝林鹿一分了之。 林鹿苦笑,说得比做得容易,既然下定决心要在一起,她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的。 哪怕他缺点无数,两人的身家背景亦天差地别,可正是因为自己是那么那么喜欢他,所以才像是豁出了全部的身家性命一样,赌一次能够长久和他走到最后的勇气。 夜深了,林鹿在房间整理简便的衣物和日常用品,第二天天还没亮就背着行李乘了早班高铁往老家的方向出发。 一路上,她都是处于放空的状态,脸色透着倦意,以及心中藏着那么一点点的雀跃。 回趟家并不轻松,坐十个小时的高铁后,还得倒一趟长途汽车,大约得坐十二个小时,这还不算途中遇到意外。 汽车是到镇上的,从镇上到林鹿的家又是十几里路,漫长的折腾。 四年没有回过家了,真想念家人啊,光是想想,也足够热泪盈眶。 林鹿分别给王天天和梁奇发了短信,告知前者回老家一趟,通知后者周六不用接。 比林鹿晚一些,时敛森和公司的四位同事一同出差,与他同行的分别是两位副总一位助理以及一位翻译。 差不多上午十点,他们登上了去日本大阪的航班,登机前时敛森一直握着手机,时不时点亮屏幕,皱着眉一脸的耐心缺缺。 其实这个状态他从昨天夜里就开始了,睡觉睡到凌晨就怎么也无法入眠了,睁着眼唯一做的就是查看手机,见无任何动静,便也静静盯着不放。 后来半梦半醒间,他将手机铃声调到最响,就搁在另一侧的枕头上,浅意识里总担心睡得太死,所以思绪总是小心翼翼的,愣是不敢睡踏实,想着万一林鹿半夜找他和解,他也别继续端着了。 一整夜,仿佛在等一个期盼的来电,遗憾的是,来电有很多,来自她的却迟迟未到。 助理田星觉得奇怪,难得看见上司表现出今日这般焦灼和烦躁,憋了很久,忍不住多嘴关心了一句:“老板,在等重要电话吗?” 时敛森横他一眼:“你哪只眼睛瞎?” 田星委屈,见老板全程黑脸,只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没话找话缓解气氛:“老板,差不多该起飞了,你系好安全带,别忘了关机。” “你不做空乘真是可惜了。”时敛森目不斜视却冷嘲热讽道,说完直接将手机调到飞行模式,然后带上眼罩准备补眠,再不搭理欠收拾的助理。 时敛森从没见过这么爱管闲事的助理,一想到这人还是亲自从国外请回的,简直自己打自己的脸。早知今日,就不该找这么个高智商低情商的人,这不自找不痛快嘛! 他不痛快极了,连情商感人的助理都瞧出了他的小心思,怎么害他变成这样的那个始作俑者至今还对他不闻不问? 这都冷战多久了,他有点快要端不下去了啊…… 沙川市直飞大阪是两个半小时,时敛森这次是在方乔的牵线搭桥下,去约见一个对花纪很感兴趣的财团。 花纪方早先已经同这家公司取得联系,并在邮件里沟通了许多内容,这次时敛森不远千里赴约的行为感动了日方,所以双方在前期谈判中表现得友好且诚意十足。 日方来接机的是一位精瘦的会长,同行带着一位副社长和一位秘书,都是很接近标准的日本人的身材和打扮,一丝不苟的着装,礼貌十足的问候,举手投足间尽是谦逊,没有表现出一丝傲慢。 这次行程紧凑,只安排停留两天,他们先到了下榻的酒店,随后马不停蹄赶到日方公司的最高级别的会议室会谈。 这家财团主要涉及风投与体育行业,这两年日本代购风靡全球,会长先生便将目光放向女性产业,尤其对美容美护行业做了详细的市场分析报告,认为可行性相当大。 前段时间,他们研究了几乎关一所有的中国本土品牌,经过一家家的严格筛选,到最后经得起推敲的只剩下花纪一家。 他们的要求很简单亦很明确,愿意将大笔资金注入花纪,但花纪不再仅仅只是以花纪的独立形式存在,得在品牌原有的基础上,建立起旗下更多高端品牌及中端品牌。 时敛森不傻,三言两语就明白其中玄机,这最重要的一点也正是他们在邮件里隐瞒掉的部分。 时敛森听完他们的要求,不急不徐地说:“对于美妆这个行业,中国无疑是块大蛋糕,人人都想来分一杯羹的心情我表示理解。” 其实对于这个行业,时敛森接触的时间过短,他不是专家,更谈不上权威。 可是在座所有人都认为他在谈判中表现出来的睿智和思路一点都不业余,而且他的拒绝有理有拒,并不是以一种一意孤行的方式在操作。 时敛森喝了口茶,接着表明立场:“这样说吧,你们可能更明白我的意思。花纪是中国五十年的本土品牌,算上我,这是我们时家三代人的家族企业。” “对于花纪的定位,我爸是又想赚钱又要讲情怀,其实这两者是相对冲突对立的,他传承和保留了一套陈旧的管理和营销模式,这便很大原因造成了花纪不再成为美妆行业里最赚钱的公司。”时敛森说辞委婉。 顿了片刻,他复又开口:“我和他的经营理念不同,研发团队、产品定位、营销模式……甚至是董事格局,我会一一做出调整和置换。” “但是有一点观念,我和我的家人是一致的,花纪永远只以独立的品牌形式存在。”时敛森眼神无比坚定,他眼里有光,说时一字一句都铿锵有力,这是一种对于家族荣誉的守护。 会长先生听得热血沸腾,心想买卖不成仁意在,他欣赏时家这股传承的力量。 谈判又持续了一个小时,之后两位副总与会长聊得比较多,虽然达不成合作,但相互交流也算尽兴。 会谈结束前,时敛森放下豪言壮语:“我相信并且一定会做到,日后的花纪不再仅仅只是一个品牌,它将会成为一个时代的印记。” 会长听得感动到想落泪,这年纪就是听不得和情怀相关的东西,这家伙之前还批判自己的父亲太注重讲情怀这件事而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转眼,从他口中也听到大致相关的意思,这倒真有点意思了。 助理见状腹诽,会长大人你还真好骗,麻烦你去网上搜搜时敛森大学期间的演讲视频再感动好不好,保证你能长跪不起,还得磕上三个响头呢! 助理投给时敛森一个明目张胆的眼神,老板你这忽悠人的本领是日益渐长啊,令在下好生佩服! 时敛森冷哼,回了一个“你要是嫌活腻了老子现在就成全你”的寡淡表情。 晚餐期间,会长先生一再表示出无法实质性帮到花纪而感到万分抱歉,并承诺如果他们不觉得唐突,他会介绍日本现今最优秀顶级的精英研发团队给他们认识。 时敛森认为可行,但无奈表示自己的行程有限,最晚在日本待到明天傍晚就得启程,但可以让两位副总多留几日洽谈接下一步的合作。 会长表情夸张,一脸可惜:“我将介绍的团队并不在大阪,而在奈良。从这里过去,顺利的话,车程大约是一个小时,他们一定会希望见一见你这位年轻的企业家!” 时敛森神色为难,专业的人才做专业的事,他极其信任随行的两位副总,他们头衔就是高级科学家,对研发实验这一块有绝对的话语权。 会长的神色比他更为难:“本想好好招待你,带你领略日本的风土人情,但你实在太忙了!那只能下次再找机会,不过我是真喜欢奈良这个地方,那里有座开放式的奈良公园,到处是梅花鹿,我闲下来时,最爱去那里给那些可爱的梅花鹿们喂鹿饼。” 会长是纯正的奈良本地人,对那块地方有着深厚的感情,说起这些时的表情专注又骄傲,这样子的老人不像一个财团领导人,而像是个在街边开小酒馆的店主,不厌其烦给每一个歇脚的路人讲上一个关于奈良梅花鹿的故事。 听到梅花鹿这三字,时敛森轻易动心了,嘴角微微上扬,这会儿算是从昨天至今唯一的好心情了。 出乎意料,心慌和快乐,这样的心情流转交替,竟全是因为一个人所起。 可是那个人,怎么到现在还音讯全无? 时敛森坐在去奈良的车上,依然时刻留意着手机动态,会长和他闲聊,他表面认真回应,实则心不在焉。 算起来,冷战超过了24小时,昨天想好了的,一旦超过24小时就当作惩罚完了,要不要他现在主动打个电话过去算了? 助理在后视镜里偷瞄了好几眼,对于老板手中的手机,那是大写的心疼…… 时敛森在打不打这通电话上犹豫不决,主动打吧,真还拉不下这个脸;不打吧,惦记林鹿就跟惦记疯了似的,想的不行。 一直到了酒店,时敛森洗好澡,躺在大床上抱着那只大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日本和中国隔着一个小时的时差,算起来,林鹿那边已经是凌晨一点半。 时敛森琢磨着,以她规律的生活方式,这会儿肯定睡得香极了,哪会像自己这样神经兮兮,睁着眼想她,闭着眼想她,哪怕抱着大熊的时候都幻想成抱着的是她。 漫漫长夜,形单影只,想到最后都起了生理反应。 时敛森懊恼地从床上爬起来,去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林鹿那里该是凌晨两点了,如果这时一通电话过去,正是扰人清梦的好时光。 面子和里子时敛森统统都不要了,他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憋了一天一夜,此刻终于像是山洪爆发,情绪泛滥决堤,之前所有的自我调解都功亏一篑。 终于,时敛森愤恨地拨通林鹿的电话,若是助理在,又该心疼他手中那只无辜的手机了,就他那力道真像是要将手机捏得粉身碎骨一样。 然而,林鹿那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看来小人与女子当真不能得罪,时敛森倒好,两边得罪了个彻底。 深夜会让孤独的人将悲观主义无限放大,时敛森面色铁青,靠在床头不要命似的双手以握拳的姿势狠狠锤着床。 手机在一旁因他的动作而一弹一落,眼不见心不烦,他抄起手机就将它扔到远离自己视线的位置。 真不讲道理,他落得如此下场,又不是手机害的! 可是,第二天清早,时敛森梦见林鹿后又将地上的手机捡回,望着满屏的裂缝,重新拨了一遍她的电话过去。 很好,这一次不再关机了,而是改成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请稍候再拨。 时敛森真的气急败坏到极点,失了一贯的形象,破口大骂:“拨你妈逼再拨!” 预感告诉他,林鹿这次可能是来真的! 在时敛森意识到最不能失去林鹿的时候,他却怎么也找不到她了。 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时敛森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主。 他咬牙切齿地发誓:“林鹿,怎么离开我的,就怎么原封不动地滚回来,少一根头发丝老子都要你加倍奉还!” 。 。 。 作者的话:啦啦啦~~作者菌在长假最后一天送上更新! 不过有件事,虽然很难开口,但还是要告诉大家: 这是本文的最后一章免费阅读了,明天进入收费模式。tat 我知道,肯定有一部分读者弃文,一部分读者继续追文。 不管如何,很感谢你们一路追随,鞠躬(认真脸) 我能保证的是,故事会认真写到最后,情节会增加起伏,人物性格会更加饱满。 另外,在这里我大致说一下收费标准吧。 1奇点=1元。 1千字=0.04奇点,也就是四分钱。 可能,付费阅读算是所有娱乐中最便宜的消费了吧! ps:明天进入收费模式以后,作者菌就不会写一些作者的话了,因为不想给你们造成无谓的损失。 不过,我偶尔也会在留言板出现,哈哈哈。 新浪微博:@一片口香糖的微博 也会使用。 最后,你们要记住,其实每次更新完一章,我永远地会对你们说: 么么哒~爱你们? 第28章 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 公园里随处可见的梅花鹿与游客很亲近,它们会低下长长的脖子,凑到你手掌心里,一下一下轻轻得啄食鹿饼吃。 会长与时敛森闲庭信步,找到一处石阶,便席地而坐。 动物和人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之一便是,它们动物界也以颜值论高低。它们特别喜欢时敛森,挨个挤到他身边,蹭他裤腿和脸庞,仿如撒娇争宠的孩童。 时敛森笑着伸手摸了摸它们的头,澄澈的笑容泛在阳光下格外醒目闪亮,络绎不绝的行人默契地对他张望几眼,无一不在心中赞叹这位翩翩君子。 由于时敛森还得赶回大阪,逗留不了多时就得提前离开。 起身之前,他掏出手机拍了一张自己和梅花鹿们的合影,拍完后直接传给林鹿。 相互分别的第三天,想她,只好睹鹿思人。 时敛森竟沦落到了用苦肉计博同情的地步,希望林鹿第一时间看到照片后,随便回他一条什么信息都是好的。 会长见了此情此景,会心一笑,他也曾是年轻人,时敛森的一举一动被他尽收眼底。若非爱情在作祟,也不会一会儿怔愣,一会儿傻笑的。 因为他同时敛森短暂的接触下来,相处与交谈中,深知他本性淡泊,哪怕他是他的“柳暗花明”,时敛森却一丝一毫没有给人留下贪婪或妄图讨好他的举动。 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他们用流利的英文沟通,时敛森说一口地道的美式口语,而会长虽说留过洋,但仍是带着一口浓重的日式口音,时敛森听着挺累人,有些单词的发音得结合整句话语之后,转几个弯才反应过来。 他忽然记起,他和林鹿初相识间,彼此都用半吊子的日文“羞辱”过对方。 如是想来,也不失为一桩美好的旧事。 有些人,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会发生些什么,追溯到根源,如若不是因为言子承安排失策的回国宴,如若不是他无心的一个转头…… 太多的牵扯,导致他要和林鹿纠缠不休,这是上天的旨意。 会长见他莫名又转换了心情,想心事想着想着就笑起来,他还是多笑的时候比较让人想要靠近。 会长顾左右而言他,心意却全藏在话里头:“这次你因公事缠身,行程太过匆忙。待下次你再来日本,带上爱人一起来奈良,到时候我一定尽到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你们,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时敛森答:“好,一言为定。” 这话并不是敷衍,总有一天,他要带林鹿来奈良,奈良有鹿,而他心有林鹿。 随后他重回酒店,简单整理了行李,留下两位副总和翻译继续谈合作,自己则和助理返回大阪,准备动身前往纽约。 会长派了司机送他们到机场,助理不想和随时随地容易炸毛的时敛森坐在一起,于是乖乖选择坐在了副驾驶座。 他转过头开始汇报接下去三日的具体安排,时敛森沉默地听着,无任何疑义。 他们对纽约太熟悉了,两位都在那里生活了六年半,一起攻读完本科与硕士学位。他们都是乐活主义,拿到学位证书之后,什么正经事都不做,纯粹玩了半年时间。 行程确定完毕,助理又想起早晨接到过的许多电话,他一五一十事无巨细都交待了。 “黎潮江和黎潮洋分别找过你,说是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让你知道后一定亲自回个电话。” 时敛森从鼻尖发出一声讥讽:“脸可真大。” 黎潮江和黎潮洋是黎潮生同父异母的兄弟,前两位对于黎潮生这位私生子的排斥几近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这在圈内已经算是公开的秘密。 时敛森刚回国,与本土社交商圈的往来并不密集,可有心人总是层出不穷,有些事绕几个圈,照样一字不差传进他的耳朵。 黎潮江和黎潮洋表面上看起来摆出一致对外的阵势,实则私下里也不对盘,明争暗抢,家产和女人之间的争夺各不相让,也算他们为黎家提供了些许供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助理习惯了时敛森的目中无人,继续一板一眼说:“这几天,他们的电话越来越频繁,之前已经被我推脱了几次,我看这次也是时候了,所以分别帮他们排了不同的时间约见你。” “可以。”时敛森嘴角挂笑,显然这样的局面与他起初的设定毫无偏差,人就怕刚愎自用,他们的头脑若是有黎潮生一半的缜密和智谋,也不会表现出如此急不可耐的一面。 可惜,黎潮生能耐再大,在黎家最不得宠也是不争的事实。 时敛森努了努嘴,不无可惜地感慨:“自相残杀这种事情,我觉得挺残忍的。” 助理腹诽,还不是托了老板你的福,一手策划了这桩世纪大惨案吗? 贪得无厌之人,当人家放出一点点对自己有利可图的消息,就会像鱼一样咬上诱饵。 时敛森没将黎家的事放在心上,转而问:“你不是说接到很多电话,还有谁的?” 助理那边是时敛森的另一支手机,主要以公事联系居多,常期交由他处理。 不过,倒也不乏一些无孔不入无所不能的本城单身名媛们,也不知从谁那里要到的号码,总是前赴后继地打这个号码。 声音大多是娇滴滴的,听得助理心都酥了,很大一部分男人,除了颜控之外,也不乏声控,田星就是其中之一。 实际他好多回真想出卖自家老板的行踪,可一想到老板的招数太狠太多,他便放弃了这个做好人好事的念头。 “哦,的确还有一个,是你父亲的,说是打你私人手机没打通,就让我转告你,他出院搬回自己家了,身体无恙。”助理敬业地转告,苦了他,麻省理工毕业的高材生,如今做一些替别人“擦屎擦尿”的活,真是够够的! 好吧,其实他也是身不由己,一开始确实是被时敛森忽悠过来的不假。可后来,他诡异的喜欢上了一个花纪的女员工,所以他决定,助理这活再苦再累,再没自尊没自由,他也要义不容词将这门苦差事进行到底。 因为,时敛森亲口答应过他,时不时会找机会撮合他和那位女员工。并且一本正经的承诺,今年年底的抽奖活动,马尔代夫5日游的两个名额,内部做弊给他们两个抽中。 时敛森听完,打算等会儿到了机场给老头回个电话,但他还不死心,继续追问:“记清楚了吗,确定就这几个人的电话?没有漏掉谁?” 助理欲哭无泪,老板您就给个准话吧,您想要谁打电话来,要是不好意思直说,您就兜个圈,透露一点是一点啊!再这样逼我,我也是有脾气的! “哦!还真有一个!”助理像是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想起来后恨不得从座位上弹起来蹦两下,老板想接到的来电,一定就是她的! 时敛森咒骂了一句:“田星!你是不是猪啊,就这么点小事都一次性说不清楚?” 田星真的哭了,他最恨别人当着外人的面大声喊他中文名,田星田星,不明所以的人必定将他当成娘炮,毕竟很多中国人说话时都不太分前后鼻音,好好的喊一个大男人“甜心”真的好嘛!? 助理含泪转告:“还有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女人,名字是两个字的。呀!我忘了叫什么来着了……” “手机拿来!”时敛森耐心尽失,不想继续和一头猪对话。 助理磨磨蹭蹭,他不习惯说谎,于是低着头扁嘴委屈道:“其实,有个字我没看懂,好像挺复杂的样子。” 田星是个正宗的abc,能把中文说溜已经算是他的极限了,别祈求他能看懂多少中国字,大概两只手加两只脚刚好数得过来吧! 时敛森认识的字也不多,但他好歹在国内读到小学三年级才长居国外,但他也不愿纠缠于这个问题了。 田星说,有个字挺复杂的,所以没看懂? 时敛森心下一个窃喜,林鹿的鹿字不就挺复杂的嘛,就是她了! 一查看手机,大失所望,好像国内能够想到的所有人都联系了他一遍,唯独缺了林鹿的。 而田星口中的两个字女人是方乔。 毕竟日本行是她从中搭的桥,时敛森出于礼貌给她回了电话,大致说了一下实际情况,也没多聊的欲望。 挂了电话,时敛森又联系了言子承。 时敛森开门见山:“我不在这几天,你和王天天联系过吗?” 言子承被他问得一头雾水,他也就是逢人都能说到一块儿的性格,但也不是见一个爱一个啊,回到家之后,他和王天天若还接着藕断丝连的话,那不就是对她有意思了嘛,而他从来就没有过这个想法。 “你忽然问起她做什么,我和王天天走得近也就看你们两口子成天腻歪在一块儿,咱俩这不双双落单,也就凑个双数呗!你还指望我和王天天能有什么不成?” “你帮我问问,林鹿这两天在不在家,问完回个电话给我。”时敛森无所不用其极,这也是他身在异乡,只有这样才有一线希望联系到林鹿了,这是唯一能够想到最快速最有效的办法了。 言子承一口答应,却还是不死心地八卦了一句:“怎么着,吵着吵着还玩起失踪了?” 时敛森回应他的直接是挂电话,他例来我行我素惯了,无论和谁在一起都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谁的面子也不给,哪有一点求人办事的低姿态。 几句话之间,助理总算摸清了问题关键,暗自吐槽,就你成天摆张臭脸,正常人都得躲着你绕道而行好不好! 言子承没两分钟就回了电话:“森哥,你家鹿鹿回老家了,听说是一大清早给王天天留了一张纸条,一声不吭就走了。” 时敛森居然一点没往这方面想,他心里一惊,走了那还回来吗? 他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郁结难耐。 言子承懂他的心思:“放宽心,她就带了点随行衣物,我连她老家的地址都帮你要到了,等会儿啊,我短信发你。” 时敛森绷紧的神经,稍稍放松下来些许,嗯了一声又率先挂了电话。 被自己气走的女人,跪着也要追回来,这大概是这二十六年以来,时敛森最低声下气的真实心声了。 长途飞行总是一件令人煎熬的事情,时敛森躺着睡了一小会儿,迷迷瞪瞪间被七嘴八舌的轻呼给吵醒了。 助理精力旺盛,见时敛森睁开眼,手指着窗边,兴奋不已:“快看窗外,双彩虹!” 时敛森偏头,将帘子放上去,云端里架着双道彩虹,离自己触手可得的距离,忽然遇到这样美好的事物,性性清寡如时敛森,想来也会心头一热。 不看还好,一看又无端想起林鹿,想着她,心里便如阵阵火烧火燎,心潮澎湃。 他摸出手机,点开相机功能,将白云里裹着双彩虹的画面拍了下来。 飞机安全降落,时敛森迫不及待将图片传给林鹿。 他们的最后一次聊天记录也是一张图片,也就是说,至今没有等到她的回复。 可是时敛森仍旧忍不住将看见双彩虹时的心情托付于林鹿,并且写了一句话发给她:看见的时候什么也没想,就想伸手把它摘给你。 多深的思念,才会让一个口拙心笨的男人,将心底最深沉的秘密毫无保留全盘脱出。 不是情话,胜似情话。 这次来纽约,时敛森有两件事要办。 他与朋友合伙开的游戏公司在两年内要准备上市,这个游戏时敛森是主创之一,他负责的领域很广,从技术支持到美术特效,往低了说,他功勋章里占有七成功劳。 这个游戏是他在大学期间投入的最大精力,游戏从设计到成形,总共费了五年时间;推入市场到当下占领市场,不过才用了两年时间。 后期的推广,时敛森参与较少,分红倒是越来越多。 起初,公司从两人小作坊起家,前端开发只有时敛森和另一个美籍华裔林想。两人一腔热血埋头苦干,到如今,公司上下已拥有五百多名正式员工,外界对它的估值已高达90亿美金。 游戏主题围绕中国的传说“龙”开展,取名为《龙魂》,看得出异国华人始终对于中国文化的追随与崇拜。 《龙魂》在全球已有五亿线上玩家,仅在中国就占了1.5亿。 时敛森和林想对《龙魂》的商业预期远远少于现在,游戏能受到如此热烈的影响,俱是他们意料之外的。 等公司成功上市之后,市值远不止眼前这个数。 可正是此刻,时敛森要出售手中10%的股权,这件事他已经和林想在电话里沟通过数次,换来的是林想无数个“f”打头的脏话。 当时敛森面对面站在不修边幅的林想面前时,他双手一摊,表示我真心无法理解你这个人的脑袋里到底装的是浆糊还是豆浆。 时敛森穿着白衣黑裤,坐在高级写字楼的大型会议室里,见律师拟的合同没有问题,奋笔疾书签上自己的大名与日期,然后将一式三份的合同推到林想眼前。 他打趣道:“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你确定不要这些股份?你不要,我相信田星肯定要。” 田星闻言,表情像是吞了一头大象,心里叫嚣,给我给我给我!我要我要我要! 林想翻了个白眼,最后一次威逼利诱:“你到底是缺钱还是缺心眼啊?你这行为无异将白花花的银子往我口袋装啊!forest!两年后等到公司成功上市,现如今你转给我的这些股份的价值会翻几十个倍不止!” 时敛森喝了口水,表情倨傲且认同:“确实。但现在,这笔钱的价值在我手里会翻几百倍不止,你说我到底是缺钱还是缺心眼?”他浓眉一挑,整一副君临天下的模样,他的背后,是一整片纽约中心的商业大厦。 林想不说话了,低下头,大笔一挥,唰唰唰签上大名。 时敛森不欲多言,言简意赅道:“这笔钱,我还要换回曾经受过的青眼与失重。” 不可否认,时敛森非常记仇,实则也是有仇必报的性格。而他的原则从来都没有变过,不主动与人结仇,但人家压他一寸,他非旦不让一分,更要以十倍百倍还之。 正事办完,晚上他们去了以前常去的小酒馆叙旧,调酒师居然还是之前那个没换。 他看见时敛森非常意外且惊喜,相互聊了很久,调酒师还大方的请他喝了一杯以示欢迎。 林想虽说做了公司的老板,但未曾改变生活方式,过得清简,唯一不变的就是择偶标准,必定要是腰细腿长胸大脸好的中国姑娘。 其实,这类女人是众多男士追求的典范,以前的时敛森和田星也喜欢过这种类型。 可如今,他们开始对于林想的品味嗤之以鼻,唯一认同的就是,必须得找个中国姑娘倒是真的。 时敛森瞄了一眼林想盯着的那位走远了的女人的背影,云淡风轻道:“我建议你去中国生活一段时间,你会知道,你现在的择偶条件全是狗屁。” 时敛森并未喝多,但是经过长途的飞行与谈判,倦色明显,眼色惺忪。 田星赞同时敛森的说法,他不就入乡随俗了嘛! 林想不信,反而将矛头对准时敛森:“你不是恋爱了吧?看你这样不像啊!” 田星偷笑,时敛森仿佛听到了他心里对于自己嘲弄的心声,飞过去一个“你知道的太多了”的不满眼神。 酒吧的灯光遮掩了时敛森的深青色黑眼圈,他眼睛也有点充血,酒精上头的瞬间,被朋友问及感情之事,又是下意识想起林鹿的脸来,真是好恨又好爱。 人家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这都隔了九个秋,真尼玛要活不下去了。 最后,久别重逢的三位老友统统喝得烂醉如泥,时敛森醉眼朦胧,只觉身边来了又走了很多飘着不同香水味的女人们。 他知道,全都不是林鹿,哪怕是醉了也是粗鲁地将她们驱逐出自己的世界。 那天晚上,天气格外清透而舒爽,出奇的,出租车也不是那么好拦。 时敛森真是喝得不醒人事,深夜站在纽约的街头,口齿不清地喊:“林鹿!你给我死过来!” 过了会儿,像是察觉自己的语气有些太过强势和凶悍,换了种口吻,轻声温柔呢喃:“林鹿,回来好不好?”字里行间,全是哀求。 调酒师都下班了,这三人还歪歪斜斜矗在酒吧门口,无所事事,就好像只是在吹风,只是在感受纽约的气息。 田星和林想也稀里糊涂争执了起来,一个劝另一个回纽约,另一个反过来劝他来中国。 调酒师相当敬业,这三个里,他比较偏向时敛森,所以第一时间走向他。凑近才听见,他已然醉得在说胡话了,说的全是中文,他只能听懂一半。 时敛森的嘴里来来回回就嘀咕着那么一个人名,说不腻似的,唇齿间出卖真心。 “零六?”调酒师真是可爱,竟愿意和一个醉鬼对话。 时敛森一改冷漠,认认真真的纠正他:“是林鹿!林鹿!deer!懂不懂?” “your honey?sweety?” “是deer!” 这样没有逻辑没有意义的对话反复持续了很久,久到调酒师终于失去了兴趣,帮他们拦了出租车,将三人一起送回林想的住所。 宿醉在这一晚好过清醒,虽然时敛森没有最佳的睡眠质量,可少了大熊和林鹿的庇护,他居然也能入梦,这是最为可贵的事情。 第二日下午,时敛森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公寓转卖给了房产中介,房子比买的时候涨了几万美金。 这笔钱对时敛森而言根本不是个事儿,卖掉的念头也是临时兴起的,因为今后没有定居在此的意向,留在手里也是多余,倒不如一卖了之。 时敛森快速解决完第二件事,回到酒店就收拾行李,既然事情办得这么顺利,他并不欲多留,直接让助理改了机票。 林想订了家离酒店很近的餐厅为他们践行,这次谁也没喝酒,毕竟宿醉是件挺苦恼的事情,他们到现在都还有点没缓过精神气来。 工作之余,没有上下级之分,田星成功恢复成雅痞的模样,取笑时敛森:“昨晚虽说醉得一塌糊涂,可我怎么老听见你不顾形象呼天抢地叫唤一个人的名字。” 林想附和:“哦哦!零六?” 时敛森不想理这两个白痴,他饿得饥肠辘辘,只管自己吃得尽兴。 田星纠正:“是林鹿,你的林,梅花鹿的鹿。” 林想恍然大悟:“哦!是deer!” 时敛森被调侃成这样也没翻脸,眼前两个活宝,真是把他活生生给逗乐了。 他笑骂:“公共场所,能别笑得太放肆吗?” 他们不约而同摇头,笑得更大声了。 林想问:“我想看看这位deer小姐的芳容,不知是否有此荣幸?” 时敛森果断摇头,可被这样一提及,别说是他和林鹿的合照了,他就是连林鹿的个人照也没有呢。 林想把矛盾转向田星,以为田星和时敛森成天在一起工作,总有关于林鹿的八卦。 田星诚实回答:“别说见过真人了,我就是连这个名字都是昨天第一次听说呢,老板瞒得滴水不漏,我爱莫能助。” 一个abc居然在一句话里用了两个成语,真是难能可贵,时敛森在心里表扬他。 时敛森一个高兴,对田星说:“其实关于她,你早前接触过。” 田星摸不着头脑,但经过时敛森一点拨,他的表情拍下来就是一套可以红遍网络的表情包。 “原来是微博上的‘鹿鹿无为’啊!这人可高冷了,我骚扰了她那么多回,至今没有给我过一条回复啊!” 林想觉得聊不下去了,他这个局外人听他们的谈话,像是在听天书一样困难。 晚餐进行到最后,林想以茶代酒敬时敛森:“希望你早日追回你的心头大爱。”他听田星大致描述了当下时敛森的感情状态,所以有了这样的祝福。 时敛森点头:“是要早点追回来了。” 再继续放任林鹿自由,他恐怕要被逼得精神分裂了。 所以,他临时改了机票,曾经待了六年半的纽约,如今是一天也不愿多逗留,想着直接从纽约飞去离林鹿老家最近的秋水机场。 第29章 漂洋过海去寻你 深夜,林想把俩兄弟送到机场,然而做为一枚地地道道的计算机系高材生,哪怕有千言万语煽情的话想说,话一到嘴边愣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时敛森笑着催促:“赶紧回家睡觉去吧,下次见。” 林想也笑,在人山人海的机场内,想煽情还真煽不了,就说了句:“等着去中国参加你的婚礼!” 过了安检,路过免税店,助理好意提醒:“空着手去追一个女人不太合适吧?” 时敛森觉得言之有理,便派他挤进去买手信。 田星被一群中国大妈推来攘去,悔得肠子都青了,追到手的女人又不是自家的,要他多什么嘴,出什么瞎主意,这下自食其果了吧? 最终,他在导购小姐的巧舌如簧下,买了一大堆各种品牌的彩妆用品和护肤品,虽说他抱怨了一小会儿,可一想到林鹿看见这些的时候眼睛一定会发光,他就认为还算值得。 田星就是比腹黑的时敛森善良一千一万倍! 想想时敛森的心态,虽然心里感激田星的灵光一现,提醒她要买点礼物讨好林鹿,可他心里还看不起田星,望着田星的背影小声嘀咕:那么懂,就搞得跟谈过恋爱似的。 田星幸好不会读心术,不然他一个数学系的优等生,真的算不出此时他内心的阴影面积。 回程的航班上,飞机遭遇强大气流,上上下下不停颠簸。田星怕死,死命抓住时敛森的胳膊不敢撒手,时敛森看在他和中国大妈血拼的面上,他忍。 因为天气因素,十三个小时的飞行时间,经历了长达十几次的气流影响,田星几度吓得险些落下泪来。 时敛森从起初的嫌弃,转而理解他,甚至同情他。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弱点,田星是怕意外死亡,而他则以为这辈子只会害怕在深夜里一个人入睡,到今天才发现,他更怕失去林鹿。 害怕失去,于是漂洋过海,千山万水都要来寻她。 林鹿家那边还没有通信号,她不知道时敛森这四天都经历了些什么,当她去镇上陪父母采购一些林成提亲时需要的物品,她才堪堪收到了来自时敛森的消息。 超过一百通的来电提醒,以及很多很多的短信。 短信内容如下: ——为什么关机? ——开机回电。 ——是不是想造反了,开机了赶紧打给我! ——存了心躲我? ——咱能不玩躲猫猫游戏了吗?回个电话给我啊! ——林鹿,再不回电话真的要你好看,信不信?!我说到做到!!! ——乖,看见回消息或电话都可以。 ——宝贝,怪我上次说话不过脑子,语气重了些,么么哒,求原谅~ …… 诸如此类,从起初的强势生硬,到最后口吻越来越软,所有的甜言蜜语,打滚卖萌,统统用齐了。 林鹿反复盯着这些信息,来来回回翻了无数遍,看得眼眶发涨,胸口闷窒。哪怕她与时敛森此时相隔万重山万重水,相距千里之远,可她对于他发的每一个字背后,都感同深受着他饱尝的相思之苦。 比之时敛森,她不比他好受一分一毫,分别后的每个白天深夜,想的念的全是有关于他的点滴。他们相遇时的争执,相识后的不容,以及相恋着的每一件事,回想起来,她都恍然如梦。 这些天里,就连林成都看出来她的不高兴,在家总是换着法子逗她玩,他的心智如幼童般不成熟,无可厚非会做一些幼稚的举动,更会说一些与年龄不符的话,果然把林鹿逗笑了几次。 镇上的信号也够呛,这会儿才跳出来微信提醒,同样来自时敛森。 一张是他坐在阳光下和一群梅花鹿的合影,他的脸轮廓分明,眼神深邃,五官立体。也许是阳光耀眼,他的眼睛微微眯成一条缝,可即便如此,眼睛却像是隔着屏幕,严谨而责备地审视着林鹿。 林鹿不自觉哆嗦着肩膀,连忙点了下屏幕,将照片还原缩小回去。 她又点开第二张照片,非常美妙的自然景观,白云深处藏着双道彩虹,彩虹一点都不朦胧, 非常清晰干净的七色。 以及时敛森告诉自己,他想将天上的彩虹摘来送给她! 林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也哭不出来,她光顾对着手机傻笑了。 她实在难以想像,为什么一个男人能在分手时心平气和说出最伤人的话,同时也能在离开后写下最情深不寿的语句来。 短时间内都消化不了这些讯息,她站在原地望着手机失神,直到林鹿的父母喊她过去帮忙,她才收敛思绪,往菜场里走去。 被这么一催,她还没忘记回拨时敛森的电话,她想亲口告诉他,请不用担心她,她没有人间蒸发,亦非不告而别。 可是那头的电话迟迟打不通,像极了时敛森耍小孩子脾气时,善意的报复。 林鹿拨了几通未果,只好放弃,只能在他微信下回复了几句话,这才将手机装进口袋。 林妈妈是典型的农村母亲,心灵手巧,她又买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准备帮林鹿做牛肉酱。 林爸爸憨厚老实,家里的农活体力活大多由他一人包办,常年晒在田里,肤色黝黑,皮质粗糙,看上去比同龄的城里人老上十岁不止,胜在身强体壮,无病无灾。 他们一家在镇上逛到下午才返回,林爸爸向邻居借了一辆电瓶的三轮车。三轮车的后棚可以坐人,采购的物品全放在里头,林成和林妈妈也坐在后面,林鹿则骑一辆老旧的女式自行车。 “爸,你开快点吧,不用等我。”林鹿跟在三轮车后说道。 林爸爸闻言,便加快了速度,林成扭头朝身后的林鹿叫嚷:“姐,骑快点!” 林鹿朝他笑着挥挥手,她的笑容被这里的微风卷起,发丝逆风飞扬,她骑车穿梭在乡间小路,恣意而畅快,似乎再也想不起曾经暴走在沙川市深夜街头的那个自己。 傍晚的时候,父母在灶上烧饭做菜,林鹿去家外头的棚架上采丝瓜。她特别喜欢吃自己家里种的本地丝瓜,炒的时候放一点肉片和毛豆,清爽下饭。 她不知道,时敛森这会儿才看到她上午回的微信,兴奋到整个人都处于魂不守舍的状态。 这时,他们离下飞机整整四个小时了,也就是说,他们经过十三小时的飞行后,马不停蹄就驾着一辆德系的suv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了四个小时。 这辆车是提前让人准备好了的,就停在机场的车库,车子性能佳,跑高速又稳又安全。 大约再过一个小时,时敛森就能到达林鹿老家的小镇上,可偏偏离目标越近,田星就该死的掉链子了。 他忽然肚子痛得死去活来,在车上打滚了近半小时,时敛森只好加快车速,终于开到了休息站。 田星飞奔去男厕,时敛森下车去买了十几瓶咖啡,为了提神,牛饮了一瓶下去。他又站在室外抽了支烟,精神果然好了许多,又有力气赶路了。 回到车上,他才发现手机提示只剩下20%的电量,没多想就开始充电。联系他的人真的很多,不断的收到各种短信、微信和电话,他不想理会,一部分原因是觉得反正不会是林鹿,看了徒增失望。 转念一想,他都失望这么多天了,也不缺这一时半会儿的。 他点开微信,卧槽,惊呆了! 他仿佛不敢相信好运就这么降临到自己头上,擦了擦眼睛,确定是她,这才颤巍巍点开消息查看。 ——谢谢挂念,因为我在老家,家里不通信号,抱歉这么晚才看见消息,让你担忧了。这两张图,我很喜欢,会用一生来珍藏。 时敛森面对这样的话,怎能不动容?一颗悬着的心再也不用吊在半空中了…… 这一刻,他无比想把田星一个人扔在这里,他都和林鹿隔了十二个秋,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于他而言都是苦痛煎熬。 田星上完厕所,打了好多喷嚏,上了车连门还没关利索,时敛森已经轰足了油门继续往前赶路了。 “舒服了?”时敛森不满地质问。 田星默默地翻白眼,人家被你折磨那么久,舟车劳顿,疲惫至极。不懂感恩就算了,就连身体不舒服都成了罪过,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得罪老板哪里了,他改还不行嘛?! 林鹿老家是真落后真僻远,一路往东,没有路灯人烟罕至也就算了。 最严重的是,她家里的具体位置,导航上根本就搜不到! 时敛森只会埋怨田星办事不利,田星跳车的心都有了,要不我给您去开发一个导航得了! 说实话,这种鸟来了都拉不出屎的穷山僻壤,田星若不是陪时敛森追女人,他是宁死都不愿来这种鬼地方的。当然,这话是暗挫挫放在心里的,不敢明目张胆表现出来。 导航到了镇上的一家杂货铺,时敛森下车随便买了点东西,然后向老板娘打听:“请问您知道林鹿家怎么走吗?” “我们这附近没这个人呐!” 老板娘边收钱边说。 时敛森想,林鹿算小一辈,她不认识也属于正常。 他灵机一动,又给了点提示:“就是林家的女儿,考去大城市念大学的那个,长得纤瘦水灵,很好看的那个林鹿。” “哦!小伙子你是要找老林家的女儿吧?他爸经常来我这里给他女儿打电话呢!” 时敛森觉得八九不离十就是讲的林鹿了,只听老板娘又热情地说:“老林家还有个儿子,脑子不太灵光的,你再想想,是不是要找这家的女儿?” 时敛森郑重地点头,山一程水一程,终于要等到相逢的一刻了。 老板娘走出杂货铺,指着远处的山头,指手画脚说了很久。 时敛森认真拿笔记下路线,夜渐渐暗下去,他放眼望去,入目的尽是种满庄稼的农田。这里的小路全是凹凸不平的泥路,也有铺得还算平整的小石子路,反正都不是康庄大道。 待时敛森准备动身,老板娘望了一眼那辆显得笨重硕大的suv,连忙阻止:“小伙子,你这车想开到老林家,想都别想。”然后,她指着杂货铺门口的一辆28寸的硬座自行车,慷慨地说:“这辆车借你骑。” 时敛森感激不尽,付了押金以表谢意,对车上的田星交待:“杂货铺边上有家旅舍,你开个房间,进去睡一会儿。” 田星不可思议地指着那辆自行车:“你确定?” 时敛森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身姿矫健地跨上去,一溜烟就骑远了。虽然自行车重得他想骂人,但他照样骑得飞快,争取赶在天黑尽之前到她家。 他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想看她一眼,一眼就好。 好在时敛森平日里没有疏于锻炼,几乎也会在每个空闲的晚上带大飞跑一个小时,所以他在骑了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后,哪怕累得气喘吁吁,休闲的白色短袖已经找不到一块干的地方来,他仍旧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林鹿家。 到底十几里路,他骑到最后,整个人虚弱疲乏,不得不放慢车速。湿汗如雨下,体内已经极度干旱,口干舌燥得慌,他几度路过小河,都想停下来喝上一口水再继续赶路。 可几十年的生活方式不允许他这样做,河水太脏了,他思来想去都是下不去口的。 夜渐渐暗下去,层叠的山峦离自己很近了,他坚定地告诉自己,就快到了。 又过了不多时,他已经找到了地址上的那个村落,每户人家的房子都低矮错落,家家户户隔着一定的距离。 说来奇怪,他竟然一路都没碰到几个人,就是这路坑坑洼洼,屁股委实遭罪。 他七拐八弯,就着十许家的灯火,看清了贴着45号门牌的墙壁。 那是一幢两层的平房,光秃秃水泥的外墙,黑色瓦片,给人第一印象就是家徒四壁。 时敛森停下车,撩起湿透了的短袖拂了一下脸,他仰起头,望着满天星光,他在这一刻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 待平稳了呼吸,他透过窗户,看见里头亮着一盏白织灯泡。他无声地站在窗外望了片刻,有个人影转来转去的在忙活,他一眼就认出是谁。 终于,他走到门边,没有一点犹豫和迟疑,气定神闲地轻敲那扇破旧褪色了的木板门。 除了叶子轻拂在静夜里,形成稀稀疏疏的风声,时敛森还听到了屋子里头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最后响起咔——的一记门锁转动的声响。 不知怎么的,时敛森忽然紧张得不知所措,那颗迫切想要见到林鹿的心,一下一下,失控地似要跳出嗓子眼。 甚至,他希望这一刻不要这么快就来,再给他调整一下心绪的时间。 可惜,没来得及祈祷,那个人已经毫发无损站在了自己身前。 林鹿以为是邻居来她家借东西,或是邻居小孩让她过去指导作业,万万没有想到,站在自己眼前的竟是前所未有过如此狼狈失态的时敛森。 她双手掩住唇和鼻,难以致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只是惊喜又恐慌地仰着头沉默地望着来人,四目相对,她在时敛森清透的眼眸里,看见了完完整整的自己。 “你……你怎么会来?”林鹿惊得说话都结巴了。 他的背后是一整片星光,但他的眼睛比星子明亮;他的身后也是一整片山丘,但他的身躯比山丘还伟岸。 时敛森艰难得咽了下口水,嗓子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渴死了,先给我喝口水好吗?” 林鹿连忙将他迎进屋,家里没有旷泉水,她拿了只干净的茶杯,帮时敛森倒了一杯凉白开。 她知道时敛森娇生惯养,递过杯子的同时安抚他:“忍忍吧,家里条件刻苦,只有凉开水,不过杯子是干净的。” 林鹿说完,他早就将一杯水灌下肚,嫌不够,又让林鹿倒了一杯,咕噜噜两口就喝了个底朝天。 他们面对面坐在饭桌上,林鹿见他脸色潮红,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一看就是折腾得不轻,弄得她自责心疼到了极点。 她扁了扁嘴,咬着唇,起身走到时敛森身后,她俯下身,环住他的脖子,就这么无言地抱在一起很久很久都没放开。 水泥地上落着交叠紧抱着的一对影子,像两只交颈的天鹅,为爱而生。 不知谁先主动吻上对方的唇,林鹿从背后环着时敛森的姿态,变成了她双腿分叉地坐在他的腿上,时敛森的手托着林鹿的屁股,两个人吻得难舍难分,两人纷纷不由自主溢出一声酣畅淋漓的呻吟。 林鹿感受到有异物顶着自己,又顾忌着楼上的父母和弟弟,不敢轻举妄动做出格的事情。 只是,时敛森这样下去要憋出内伤来,他们只能抱头,一边吻一边走到电灯开关的地方,林鹿啪一下关了灯。 两个人在黑暗里发出困兽般的呜咽和粗喘,情不自禁在后屋的厨房门板上做了两回,一正一反,速战速决地做了两回。 林鹿只觉这样的自己陌生又浪荡,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中规中矩,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 老师眼中的好学生,邻居口中的有出息的孩子。 她真的疯过头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完事之后,时敛森死死抱着林鹿不肯撒手,他的衣服被扔在地上,裤子褪到腿弯处,身上潮湿又粘腻,不舒服极了。 林鹿想去拿条毛巾给他擦干净,他却不许她离开自己半步,想到自己四天来吃不香睡不好,满脑子被林鹿占据了个彻底,他就怨得饶不了她。 时敛森掐她的腰,掐她的胸,也掐她的腿根和脖颈。 林鹿身上白皙,被他一掐就是一块淤青,但是任凭处置,她这是在平衡时敛森找她时付出的这些苦。 “以后不准把我的气话当成你离开我的理由!”时敛森边说边咬她的锁骨。 林鹿在黑暗里点头,心想,再也不会自说自话离开了。 这时,楼上传来林妈妈的声音:“鹿儿,你怎么还在楼下?” 闻声,时敛森抱着林鹿一抖,小小森也跟着担惊受怕起来,不知不觉又硬得发烫。 林鹿羞得脸红心跳,生怕妈妈下楼来,连忙推开时敛森,快速穿好了衣物,弯腰捡起时敛森的短袖。 小小森不受本能地弹到她的脸上,林鹿吓得跌坐在地,她殷红着脸,仰起头一脸无助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叹气,不好为难她,就只好为难自己了。 他让林鹿背对自己,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只能委屈小小森了,他快速自行解决了需求,这才不情不愿提上裤子。 林鹿觉得让他受委屈了,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唇角,是抚慰,也是道歉。 并不止这件事,是关于这四天以来,时敛森付出的全部心力。 “鹿儿,你在楼下做什么?”林妈妈走到楼梯间喊。 “妈,我在复习功课,马上就上来!”林鹿说谎,欺负林妈妈没读过多少书。 “我说呢,这孩子咋闹失踪了。”林妈妈又吩咐:“鹿儿,别复习太晚了,早些上楼来休息啊!” “好!”林鹿应了一声。 时敛森贴着她,不乐意地抱怨:“早知道你这么说,我就不收手了。” 林鹿轻笑,抬头又啄了啄他胡渣满面的脸颊和下巴,时敛森舒服地发出哼哼声。 “就跟梅花鹿一模一样。”他喟叹,想起鹿花梅在他手掌心里轻轻啄食的感觉,和这样轻轻啄吻他的林鹿真的很像。 时光易逝,时敛森也知分寸,觉得不宜久留,提出要走。 林鹿承诺:“我明天到镇上去看你。” “你就那么自信我不会连夜赶回家?”时敛森问。 “别,来回赶路太累了,疲劳驾驶很危险。” 时敛森没告诉他,自己从日本飞行到纽约,又从纽约直接来到她家。 说出来怕她担忧,也就不愿多这个嘴。 时敛森像只惊弓之鸟,离开前不安地反复确认很多遍:“你明天会来镇上看我的吧?说话算话?” 林鹿微笑:“一大早就来,还会帮你带早饭。” 第30章 刨了你祖坟还是睡了你女人 恶梦缠身,田星一脚蹬开盖在身上的薄被,发了一身虚汗。他在黑暗中睁开眼来,现实却比梦境还惨,硬板床硌得他骨头酸痛不已,像才经历过一场散打,浑身虚弱无力。 时敛森还没回来,转而,他不仁道地想,不会是将他扔在荒山野岭中,自己倒开车跑路了吧? 基于此,他起身,撩开用床单做的窗帘,窗外黑漆漆一片,只有星子与月光闪烁皎洁,以及他们那辆停在路旁显眼却格格不入的黑色suv。 半夜里能听到稻田里的蛙叫和树梢上的蝉鸣,正是这时,他看见了从远处归来的时敛森,骑着一辆28寸的大自行车,满身风雨的模样,纵使如此,依然不减男神风范。他透过屋内昏黄的灯光,只能大致看清时敛森的轮廓身影,但他知道,与去时相比,归来的时敛森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 身体透支到极点,内心却丰盈充沛,时敛森进屋后第一件事还是喝水。 田星看见来人时,惊呆的程度不亚于方才的林鹿,他从未见过这样毫无形象可言的时敛森,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裤腿上溅满了泥渍,鞋子那是完全不堪入目了。 “别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帮我去翻套衣服出来。”说完,时敛森搁下水杯,转身想进浴室洗澡。 可是,不足十平米的房子,压根没有浴室一说。不夸张的说,在这里,吃喝拉撒睡这五件人生头等大事,全得在这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屋里完成。 时敛森难得这么能忍,默不作声到桌上拿了个脸盆,放到水龙头下灌满一大盆。 田星从行李箱翻出了一套整洁的衣物,放在带些潮气的床上便退了出去,退出前看了一眼背对着他擦拭身体的时敛森,他觉得这场面任谁见了都不会相信是真的。 因为,他情愿相信自己是在梦里,也不愿相信时敛森会有一日活得这么穷困潦倒,但却心甘情愿。 时敛森倒是随遇而安,对于这般简陋的条件也只是逆来顺受,随便弄干净自己之后,觉得浑身舒爽就成了。 不一会儿,他看见田星抱着两桶泡面重新进来,还真是机灵,他早就饿得两眼昏花了。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坐在长凳上呼啦呼啦吃得过瘾,说他们是饿狼一点都不为过,平日里娇矜又尊贵的时敛森,竟把泡面汤和渣渣都吃得一干二净。 田星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恨不得将脸埋到泡面桶里,最好绕着圈朝四面都舔一遍。 “老板,我明天必须要回沙川市了。”田星双手依然捧着泡面桶,眼神楚楚可怜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无辜地问他:“你走回去啊?”意思再明确不过,我都还能扛住,你怎么就这么吃不起苦呢? “我真的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了!”只怪田星是男儿身,不然真能哇得一声哭出来,他心里不服气地想,也就老板你了,这年头还能有情饮水饱。 时敛森望着他,良久才说:“就当是体验乡村生活吧。”说时,他满脸的无奈,心里更是心疼林鹿,心疼她出生在这样经济衰弱的地方。 在白天,这样的感受还相对好一些,直到深夜,时敛森骑车穿梭在没有路灯,一路全是坑的泥地间,他对林鹿的心疼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谈话也只能这样了,谁让老板死心塌地吊在林鹿这颗树上了呢,归家路漫漫,田星泪汪汪。 田星开了两间房,看这样子,时敛森已然是摆出了鸠占鹊巢的架势,他离开前重申立场:“老板,天一亮,我马上要离开这里。” 时敛森看在他陪自己奔波劳累了这么多天的份上,想着也怪难为他的,于是摆了摆手,勉强答应下来。 田星走后,时敛森将床单铺平,不情不愿躺了上去。 太苦了,时敛森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感慨,久久无法入眠。 从来,一个人的出生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时敛森坚定不移地想,从今往后,他要为林鹿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赋予她生命重生的时刻。 后半夜,时敛森身上起了红疹,又痛又痒,他抓几下,红包和肿块就蔓延开来。他这才后知后觉,自己骑过的一路,四处全是杂草和庄稼,不断的有蚊虫往他身上扑,他都来不及赶,当时也不过是有些微微的发痒,现在却东窗事发。 他盘腿坐起来,忍着不去用手抓,可实在太难挨了。一晚上下来,除了脸上,整个身子全部红肿一片。 来自身体的痛苦折磨,这可谓是出生至今未曾体味过的,此刻的他五脏六腑都翻搅着,整整一夜,他不得安生。 林鹿在天亮之前赶来,找到他,可见到眼前严重过敏的时敛森,连盛放着早餐的保温桶都不管不顾被扔在了地上,她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痛哭了起来。 时敛森只穿一条白色的平角内裤,过敏的肿块密密麻麻爬遍了全身,他难受得将身子抓出条条血痕,看着特别触目惊心。 “哭什么,就是被虫咬了而已。”时敛森第一次看见林鹿哭,他被她抱在站在原地慌了手脚,越是饱受折磨,却越是形容得轻描淡写。 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看见她流泪。 皮肤过敏,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害她难过,他的心会被蹂躏得血肉模糊。 林鹿哭了一小会儿,顾不得任性,连忙让时敛森穿好衣服,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 时敛森根本就对这里的医疗条件不抱希望,但也不想让林鹿担心,听话地穿上衣服,在林鹿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被称之为卫生院的简陋小房子里。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地方甚至比时敛森想像的还要差上一大截。 他们挂了号,当地的赤脚医生看了一眼时敛森的过敏现象,操着一口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懒洋洋地问:“外地人吧?”意料之中的口吻。 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态度,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林鹿替他回答:“是啊,医生,麻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他浑身又红又肿。”说时,她又情不自禁在眼眶里蓄满了泪,太心疼这样的他了,他不该是这样的啊。 医生依旧一副温吞的模样:“不要紧,城里长大的都细皮嫩肉,禁不住虫咬。”看来,他不止遇到过时敛森这一个例子。 林鹿稍稍放下心来,一个劲催促:“医生,你赶紧开点药吧,他这样子真的很难过,我怕他要撑不下去。” 时敛森掐了一把她的虎穴,林鹿这才知自己言之过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时日不多。 医生帮他开了一瓶炉甘水洗剂和一盒西药,告知了使用方法和服药的剂量后,又多了一句嘴:“没事的,来我这里好几十个城里人,和他的状况一模一样。按量上药和服药,这些过敏立马就消下去了。” 临走前,时敛森实在忍无可忍,厉声质问:“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怎么从来不知道这还分城里人村里人一说?” 医生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时敛森因一夜没阖眼,气色不好,但是表情肃穆且不容侵犯,他痛恨这样有失偏颇的言辞,他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人与人从来没有阶层之分,只是以各自不同的独立形式生活罢了。 走出卫生院,时敛森的气还没有消,林鹿一路好言相劝:“其实这医生也是心直口快,没有言外之意,因为我们这些当地人,真的几乎没有去医院看皮肤病的。” 时敛森反问:“照你说,他还有理了?” 林鹿敢恕不敢言,只好昧着良心偏向时敛森:“这倒不是。”顿了顿,她补了一句:“其实我知道,因为他说的话伤害到的人是我,所以你才会这么生气。” 站在时敛森的立场,医生的话无一不让他听上去充满优越感,可他就是那个反其道而行的人,他不旦没有觉出一点点的优越感,反而是不甚反感居多。 回到旅店,时敛森又忍不住抓挠起来,林鹿制止他的动作,吩咐他:“赶紧把衣服裤子脱了!” 林鹿拿着药水和药片,此话一出,听得时敛森大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表情一脸娇羞地眨了眨眼,暧昧地问:“真的要我都脱了吗?” 林鹿顾不上和他开玩笑,都成这样了还不忘调戏她取笑她,真是好讨厌。 最后,时敛森只得慢吞吞脱掉上衣和裤子,只剩一条白色的平角裤,四仰八叉地躺在硬板床上,任凭林鹿在他身上“予取予求”。 “光天化日之下,林鹿,你还真是下得去手。”时敛森存了逗她的心,看着她从脸红到脖子根,他最最喜欢这样子的林鹿,真实美好,不可多得。 林鹿对他的指谪无从反驳,她的确拿着一支棉签,涂遍他身上的每一寸缝隙。甚至,他大张的腿根处,她都无一遗漏。 她眼睁睁看着小小森从沉睡的状态变成振奋人心的样子,这其中有她大半的“功劳”,最后没法子,在时敛森半推半就下,两人就滚起了床单,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 没了昨夜里的禁忌,这一回,时敛森不再畏首畏尾,放开了动作,新鲜的招数层出不穷,让彼此都尝到快感。 时敛森在这件事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很难想像,那个平日里说话总是冷冰冰的人,在这时候竟会变得如火般炽热。 他在平日里说不出口的情话,在这时也如换了个人似的,信口拈来:“林鹿,你好像棉花糖一样软软的。” 林鹿仍是羞怯,很多时候,她是不敢平视时敛森眼睛的,他的眼里会藏着风暴,也像是一个深渊一个陷阱,会将林鹿吞噬得失骨无存。 情事之余,时敛森从不会纠结爱不爱这件事,可就是这样的时刻,他会有时暴躁有时耐心的反复让林鹿回答他这个问题。 他通常就是在大进大出时问:“你爱我吗?” 林鹿是深思熟虑后的点头,可他就是不依不饶,直到林鹿亲口说爱为止。 问一遍不够,两遍三遍都是不够的,一场欢爱下来,林鹿总是要说上十几二十遍的我爱你,可时敛森听不够。 时敛森很喜欢在事后吸一支烟,他有一点点余欢未尽,可也并不想继续侵略下去了。这间旅舍不提供避孕套,他刚才克制着没有弄到林鹿身内,但他保不准一个失控,便发生无法避免的意外。 并非排斥林鹿有孩子,只是还没到时候,他不想用木已成舟这件事来捆绑住彼此。 屋子密不透风,袅袅的白烟叫人恍神,时敛森夹着烟的手很习惯绕过林鹿的脖子,他喜欢将林鹿搂在怀里,以这样绝对掌控的姿势让她动弹不得。 时敛森笑得像个孩子,低下头,与她耳鬓厮磨:“你说你爱我。”语意里,无比的自豪与快乐,这些快乐是林鹿给他的,他觉得弥足珍贵,稀罕极了。 可是这样静美的时光例来会被一个遭人嫌弃的人打破,这不,房门被敲得震天响。 时敛森从起初懒得理他的决定,最终经不住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只好沉着脸,骂着穿完衣服,又不放心似的回过头,将已经钻进被窝的林鹿,重新捂得严严实实,这才去开门。 “我是刨了你祖坟还是睡了你女人,你要这样报复我?”时敛森责问屋外站着的人。 田星一改往常嘻皮笑脸的风格,耷拉着脑袋,神色异常焦急:“出事了!” 时敛森见他这样一本三正经的模样,想来有突发状况,掩上门,问:“神神叨叨的,到底出什么事?” “‘鹿鹿无为’的微博被人扒了,你家林鹿遭到了网络暴力人身攻击,今天的头条就是‘林鹿滚出彩妆界’!” 时敛森闻言变色:“你去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动身回沙川市。”他双手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一副要杀人的前兆。 可他仍然条理清晰地安排:“通知公司的法务部和公关部,将这件事处理干净。另外,帮我去查黎潮生、梁奇、袁小诚和他女人这一年来的所有往来行踪。” 他说得很轻,怕惊扰屋内的林鹿,他永远都不想让她受到一丝的风吹草动。 回到屋内,时敛森像没事人一样,蹲在床头,隔着被子抱紧林鹿:“助理实在太敬业,见不得老板继续沉溺于风花雪月而对公司不闻不问了。” 林鹿最不会强人所难,低着头有些自责,声音低低的:“别耽误了正事,早点回去吧。”她想,公司一定是出了十万火急的事,助理才敢来砸老板的门,而他的确不该将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 “好。”时敛森答应,随即吻了吻她的眉心,带着安抚和贪眷。 林鹿看着时敛森拉上行李箱的拉链,又将药水和药片拿在手里,冲林鹿晃了晃:“就不担心我让田星给我上药吗?” 这才是真正的时敛森,就连开玩笑也得讨要一个对方的醋意才罢休。 懂他如林鹿,她佯装嫉妒:“让他忧着点,不该看的别看,不该碰的别碰。”越说越小声,但她还是勇敢地说出了心底的声音:“你是我的。” 时敛森满意了,留下一句“过完这个周末,我就来接你回沙川市”,这才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话不容商榷,透着一贯的强势。 因为他深知,林鹿从不会忤逆自己。 第31章 不雅照片视频曝光 suv疾驰在高速公路上,除了刷新微博的声音外,这一路压抑而沉默。 时敛森每隔五分钟就要刷一次热门,“林鹿滚出彩妆界”的话题愈演愈烈,阅读量已经达到惊人的2亿。 穷学生和富公子在一起的争议从未断过,在这场网络暴力中,林鹿和时敛森名正言顺的恋情被编成了不可告人的下三滥关系。 这个胡编乱造的故事说的入木三分,说林鹿早几个月前,在当陪酒小姐的时候,一个偶然间耍了心眼故意接近时敛森,从而小三上位,心安理得抢了自己闺蜜的男朋友,如今逍遥法外。 很多公众号都转了这条微博置顶,有图有真相,而且经过专家鉴定,文字下的配图毫无ps痕迹,百分之百不是赝品。 故事到这里还没完,被称为林鹿闺蜜的口述者继续爆料,称林鹿一直是个心思慎密的人,她早就提前精心策划好这一场游戏,所以从两年前就开始在网络上写护肤心得的文章圈粉,本想走网红路线,可人算不如天算,她实在没有走红的资本,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日夜奋笔疾书,从各篇文章里汲取精华,从而积累了很多自己的原创作品,尤其以花纪为主,广受网友好评。 人怕出名猪怕壮,用句不入流的话来形容,那就是林鹿终于成功引起了彩妆世家门名望族出生的少东时敛森的注意。 看来口述者才是筹谋已久,既想让林鹿吃不了兜着走,同时又想尽一切办法抹黑花纪。 时敛森不想再去听这些无稽之谈,从后座的电脑包里拿出笔记本打开,于他而言,黑一家社交网站简直是闭着眼睛就能做到的事。 但是,他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大动干戈,他需要的是找出真相。 究竟是谁让林鹿蒙羞,又是谁要扳倒花纪? 其实,他心中早有答案,但他不能在风口浪尖时沉不住气,何事得讲究个真凭实据。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龙飞凤舞,同一时间,林鹿窝在旅店的床上,那张残留时敛森余温的床上,她也拿出手机登陆了微博。 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居然有上头条的命,那可是汪峰怎么也上不了的头条啊! 客观来讲,曝光消息的人并没有睁眼说瞎话,甚至很大一部分都是事实。 她从小出生寒门,有一个脑瘫的弟弟。 这个铺垫非常好,恰到好处说明了她家境贫苦,很容易就会成为金钱的奴隶。 知情者对林鹿的底细一清二楚,说她凭着从小青梅竹马的老乡,一步步从小地方走向大城市,两人成了同校校友,光说到这里,还给人挺励志的感觉。况且,竹马凭借自己的才干,在大城市拼搏数年,等到有了房有了车,成为公司的高层,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就差等到林鹿毕业后与自己步入婚姻的殿堂。 可林鹿只是将竹马当成人生的踏板,所以早就费尽心思,享受到了竹马的好处,便将他弃如敝履,处心积虑多年,终于挑中了沙川市根基最深的时家大少下手。 这一步,也可看出她步步为营,不择手段。 当下,时家遭遇了强大的竞争对手,从表面来看,不再是一家独大的局面。 所以林鹿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又是一个野心家,毕竟时势造英雄。 她希望用一己之力,借着自己在彩妆界里有一些些不值一提的影响力,幻想着拯救出陷于水深火热的时家。 林鹿可谓孤注一掷,若是时家东山再起,她是当仁不让的救世主之一;时家就此陨落,她也是曾经沙川市首富时永盛的儿媳妇。 无论怎么看,在这桩阴谋里,林鹿都是人生赢家。 林鹿看完长微博,在心里笑着赞许,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这一手将她黑得又高级又漂亮,几乎找不出破绽。 当然,一篇长微博是不足以吊起广大网友胃口的,林鹿被扒出来很多作风堕落的照片和美拍小视频。 林鹿承认,除了那段露点的视频另有其人之外,其余全部属实。 有她在帝庭里遭遇咸猪手的不雅照,也有她和时敛森在车厢内拥吻的画面。 其中,美拍小视频长达两分多钟,是一男一女在沙发上做爱的场景,女上男下的姿势,男女都没有正面露脸,而视频里的女人却是抓住了所有男士的眼球,能看的都看全了。 这段时频已被转疯,十分钟内的转发量超过一百万,后因尺度问题,全网监禁。当然,无所不能的网友早在第一时间就下载了视频占为己有,甚至在朋友圈作交易,只要发十块钱红包,就能一睹激情。 林鹿没有看完视频就开始作呕,视频中的女人留着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发型,身材也大同小异,甚至连胸型也略微相似,这样的替身叫她哭笑不得,看来是下足了血本要把她往死里黑,这辈子都不给她咸鱼翻身的机会呢。 视频可以禁,但底下的留言却如潮水般连绵不绝。 有些男人好面子,乐意将这水搅得更浑,纷纷站出来说自己是f大的学生,与林鹿是校友,曾经睡过林鹿也是真的,说整个校园都知道她明码标价,一百块一次。 这条回复的点赞最多,一传十十传百,在他们口中,林鹿比公共汽车还好上。 一石激起千层浪,说校领导是林鹿的常客,所以每年的年终奖都花落她家。 面对流言蜚语,当事人通常是百口莫辩的。 看完这些,林鹿很平静,没作多想,她穿好衣服,铺好床,整理好房内的垃圾,将垃圾带出门,就骑着自行车往家的方向前进。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林鹿只身穿行于乡间小路,她并不伤春悲秋,更不能死于流言。 这个时候,她的心要坚不可摧,为了全心全意深爱自己的人,也为了那个向来洁身自好的自己。她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旦被人恶意诋毁中伤,休怪她竖起满身刺来,做出防御的姿态自保。 但你得知道,纵然她不主动反击,但你一味得寸进尺,她身上的刺是会扎伤你的。 相比于林鹿清者自清的态度,时敛森才不会任人欺凌而坐视不理。 他拨通言子承的电话,电话一被接通,他来不及张嘴就先让对方抢了开场白:“森哥,你什么都不用说了,这件事就算你不管,兄弟也会管到最后。” 时敛森能想像他此刻的表情,想来一惯和风细雨的言子承,此刻却因为这件事而变得恕火攻心。 时敛森会心一笑,没怎么当回事地说:“确实让你帮个忙,汪家大少汪晟和你关系不错吧,让他家最红的艺人发点声音。” “好,还有呢?我能帮得上什么忙,你只要吩咐下来,我赴汤蹈火。” “我凌晨三点的飞机到,你来接我的时候带上袁小二。” “这件事和他有关?” “确切来说,应该和他沾点边。” “得,我饶不了他。”对于时敛森的安排,他一一答应下来。 登机前,时敛森又猛灌下一杯黑咖啡,苦涩灼胃,但他需要保持清醒,有太多事等着他处理,他不能先垮。 他和田星直到起飞前一刻还在打电话操控一切,关上手机后,田星说:“大明星章晓被曝出来婚内出轨,拍电影期间和男主角假戏真做,去私人医院堕过胎。” 怕时敛森不懂言外之意,刻意解释道:“关于林鹿的不实传言瞬间被盖过。” 自家的艺人都能被那厮黑成那样,真够心狠手辣的,不愧是汪晟的作风,这位云城前首富的儿子,云城现首富的弟弟,果然与众不同。 时敛森并不纠结于此,转而问他:“你说对别人仁慈,真的是对自己残忍吗?” 时敛森的问话很轻,却很有杀伤力,田星听他这样子面无表情的说话,脸色骇人,口吻阴冷,他听得后脊背都发凉,一双手臂直起鸡皮疙瘩。 “老板,中国是法制社会,杀人是要偿命的。”田星不安地劝抚。 时敛森打了他的头,横他一眼:“你傻还是我傻?”顿了顿,时敛森冷笑一声:“一定程度上,死是解脱,痛不欲生才最要人命。” 田星眨了眨眼,无辜地问:“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吗?” “不,我比较小气,连片刻的宁静都不会再留给他。”时敛森笑弧扩大,他等这一天很久了,但如果那人不是急不可奈用林鹿激怒自己,想必他还会多留给他一些好日子。 时敛森这人放荡不羁,似乎对什么都很难上心,但遇见林鹿后,林鹿就成了他的底线。 碰触他底线的人,都要下地狱。 深夜里,飞机穿越云层,机舱内的灯将高空的夜点亮,室外透出一点点将醒不醒的光。 时敛森放下帘子,戴上眼罩,躺着闭了会儿眼睛小憩。 这一趟出行是真的累,累得他就算耳鸣了都能沉沉睡死过去,睡前他想的是,过完这个周末,就能和林鹿重聚了,所有的一切,都能风平浪静了。 出了安检,田星将黑超墨镜和一次性口罩递给时敛森。 来接机的是言子承和一众魁梧凶悍的保镖,这阵仗声势浩大,派头也就输给国家首脑了。 他们疾步如风,却有个人摸准了时敛森的行程,想要靠近,却被保镖无情地拦住。他不依不挠,惹得保镖们将他就地擒住,疼得他嗷嗷直叫。 “时总!是我啊,黎潮江!”他张牙舞爪地咆哮,从小被人捧大的黎公子,何时受过这般屈辱。 时敛森不悦地皱眉,挥了挥手,保镖见势放开了不请自来的人。 黎潮江三步并作俩,时敛森嫌弃地制止他再靠自己更近,伸出手指示意他保持适当的距离。 黎潮江这趟来,事先做足了功课:“时总,在下黎潮江,久仰大名!” “公事找我助理预约时间,私事恕不奉陪。”时敛森不近人情地说,语气清冷,一点面子也不给眼前这个屁精。 “是是是,在下不打扰时总休息了,我改天亲自登门拜访时总。”黎潮江没有对他缠着不放,有些事不急于一时,心急反而吃不了热豆腐,放长线才能钓大鱼。 时敛森这条大鱼,他是吃定了! 第32章 只有被时敛森抱过的人才知道 上车后,还没等到时敛森来得及看清车内静候许久的人,那人已经态度端正地认错,一桩桩一件件全盘脱出:“森哥,冤枉啊!我这人虽然见色起义,这方面也动过不好的念头,可森哥你的女人,就是脱光了绑我床上,别说了碰一根小指头了,就是看一眼我都自挖双目以示清白啊!” 袁小诚在凌晨两点的光景,被言子承从夜总会里拎到这里,他只觉大事不妙。 他和言子承两人,平日里有酒杯往来,感情说不上多深,能不能玩到一块儿也另当别论,但好歹两人打小就认识,例来没交什么恶。 虽说酒过三巡,到了精虫上脑的时候,但袁小诚到底忌惮言子承,见他动真格,心里头一颤,思来想去也没头没绪。往远了说,要不就是东窗事发了,莫非自己曾经惦记林鹿那事儿传到了他们耳里? 袁小诚例来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当下除了司机以外,前面坐着言子承,旁边坐着时敛森,被两座大山压着,他吓得脸色发白,腿都软了,于是继续求饶。 “森哥,我今天在这算是表过态了,你的女人,我要是碰过一下,我双手双脚都坎下!”袁小诚看时敛森不搭理自己,于是一个劲自圆其说。 时敛森闻言,不解地问:“这是唱的哪一出?这样说来,你还真惦记上我的女人了?”说完,他一瞬不瞬望着袁小诚的眼睛,他眸光深沉冰凉,逼得人不敢直视。 袁小诚终于死得明明白白了,果然为这事而来,他说呢,平日里也不干些伤天害理的事儿,就对女人有兴趣,可也怪自己挑嘴,挑谁下嘴不好,偏偏看中了时敛森的妞。 他也曾想要强行霸占,可最后不是及时醒悟了嘛,光是想想都不行啊? 当着时敛森的面,他大气不敢出,老实巴交地坦白:“冤枉啊森哥,我见到林鹿时,哪知道她是你的人,要知道了,借我十个胆都不敢对她产生非分之想啊!” “我呢,当初是想把她搞到手来着……” 时敛森一个蹙眉,害得袁小诚抖了三抖,缓了片刻,只能借酒壮胆,继续交待:“森哥,明人面前不说暗话。人家告诉我,搞到林鹿不容易,她轻易不肯对谁妥协。可怎么办呢,当时就一根筋到底了,想着她和我女朋友是室友,她邀请林鹿参加生日聚会的时候,我正好也在场。所以我女朋友就帮我想了那么一出,可说到底,我最后也没做成啊森哥!” 时敛森沉声问:“没做成什么?” “没在酒里给她下药。”袁小诚的声音轻如蚊声,这种话,真是难以启齿。 时敛森忍不住抬手掴了他的脑袋,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人,才会出此下策,不把人当人?他一想到原先他们预备要给人在酒里下药的对象是林鹿,气不打一出来,此时将袁小诚毫不留情闷打一通,下手是真重,堪堪是将人往死里打。 言子承透过后视镜看了会儿,见袁小诚抱着脑袋缩在座椅里抬不起头来,照这样下去恐怕要弄出人命,不得不从中劝了一句:“算了森哥,袁小二也是个没轻没重的二愣子,不出事就算天下大吉了。” 时敛森一把扯住他头发,让他抬起头来仰视自己,他整个人风清云淡的,丝毫看不出方才动过大恕。 倒是袁小诚,灰头土面的,嘴角湛出血,眉眼也淤青得肿成了猪头,可他敢怒不敢言,这种闷亏真能往肚里咽,也没脸到处去说苦。 时剑森见状,消了些气,转而笑得一脸从容,随口问了句:“如果那天我不在游轮上,你打算给她下过酒后,在哪里下手?” “一间休息室。” “听说你还有拍视频的僻好?” 这都知道? 袁小诚像是被剥光了一样,一丝不挂被人扔在时敛森面前,失去了全部的隐私和尊严,他哽咽地想,你好歹给我块遮羞布挡挡小jj啊…… 时敛森见他沉默,失了耐心,没好气问:“有还是没有?” “……有。” “喜欢怎么拍?” “有时直接将手机拿在手里拍,有时也喜欢找好角度架在床头边,偶尔遇到比较陌生的女人,也会……也会在房间提前安装针孔摄像头。”袁小诚连老底都端了个彻底,他感受到时敛森危险到要杀人的气息,不敢在他面前耍花枪,要说说全了。 时敛森又问:“你女朋友就这么仁至义尽,帮你到这种地步?” 袁小诚轻蔑地说道:“说是女朋友,实质也就是炮友,她只管把我弄高兴了,我就负责供她衣食无忧罢了。” 时敛森露出一抹玩味的讥笑:“那你大概不知道吧,她还拿你的钱在外头养小白脸呢。” “这婊子……”袁小诚火冒三丈,他什么都能忍,就是忍不得被戴绿帽子。被戴绿帽子了,当事人还蒙在鼓里呢,路人倒是皆知。 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活不好了……袁小诚悲痛万分,咬舌自尽的心都有了。 时敛森继续兴风作浪:“这件事,好好查,怎么说你也是要脸的,不要脸也还要做男人呢。” 袁小诚骂了很久,时敛森也已问到自己想知道的,为了惩罚他曾经预谋未遂的坏事,半路将他踢下了车,将他放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凉的小路上。 这一路,时敛森的手机快要被打爆,他索性关了机,让电话那端的人好好着急,慢慢着急。 言子承佩服时敛森:“森哥,你真不管那小子了?” “你觉得这代价算重了?”时敛森不以为然,可对他来讲,这都算不得惩罚呢。 袁小诚的手机落在车上了,忽然响起了一记微信提示音,言子承奇怪地问:“这是袁小二的手机在响吗?那刚才谁打你电话你不接?” “黎,潮,生。”时敛森一字一顿,说得无比清楚。 “他又怎么了?这个点还阴魂不散?” “狗急了。” “我说你在中国也没待多少年啊,这典故倒是知道的不少。” 时敛森一笑而过,刚落地没多久,事情倒解决了大半。他这才稍稍放松下来,靠着后座闭目养神。 车内一时静谧到了极点,唯有车子行驶在路上,发出呼啸的声音。 突然的手机铃声打破安稳,这回是言子承的,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看着屏幕上的名字,是存下之后从未联系过的人,突然在今天凌晨四点拨来号码,不是不意外的。 言子承想,不是梦游就是恶作剧,他慢条斯理将手机拿到耳边。 那个“喂”字还在唇边打滚,那头的人已经大呼小叫哭了起来,哭声尖锐,是受了刺激过后的疯狂和失态。 “燕子哥!救救我!救我!”她喊得声嘶力竭,喉间发出的叫声刺破言子承的耳膜,泛起剧烈的疼痛。 他却没有将手机拿得远离耳朵,情绪失控:“王天天!怎么回事?” “燕子哥,你快来我家救我!”颠来倒去,就是反反复复说这么一句话。 “你别急,我十分钟后就到你家。现在告诉我,你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起来上厕所,正好听见有人敲门,我以为是林鹿回来了。可是一开门才发现,居然有人在我家门外烧纸钱,还在放哀乐!燕子哥,我真的好害怕,是不是鬼来敲我门了?!” “是有人恶作剧呢,别怕。”言子承虽然不说,但他知道,这种事不是冲着王天天去的,而是林鹿。 他转过头去看时敛森,电话里那么大声,想来他已经听到了个大概。 时敛森深呼吸,只是吩咐司机加快油门往归阁的方向赶。 车速已经超过两百码,未等车停稳,言子承在时敛森熟门熟路的带领下,一口气奔到了六楼,后背汗湿了衣衫,发丝间也淌下汗来。 纸币是直接在地上堆成一团的,此刻火已经灭了,地上只剩下一捧灰,扑鼻而来的浓烟还在空气里翻腾,生生不息无穷无尽一样。 言子承一路都没挂电话,尽量把话题往轻松的方向带,可人家小姑娘夜深人静被折腾了这一出,任谁都会被逼疯。 “王天天,我到你家门外了,换了衣服来开门。”言子承说时,也不找时敛森商量,决定直接把人带回家了。 这桩事情,站在时敛森的角度出发,长远来看,也算得因祸得福,顺势帮他创造了与林鹿同居的机会。 王天天披头散发地出来,哭得泪眼婆娑,完全顾不得矜持和原则,一股脑往门外的人身上扑。她什么都无法思考,逮着谁是谁,最好他能永远将自己带出这个鬼地方! 这个怀抱,王天天久久都不愿放开,她沉溺其中,闻他身上的咖啡余味混着薄荷的清香,十指揪紧他胸前的衬衣,隐隐露出矫健的身姿。 衬衣虽然被揉捏得褶皱,可料子却舒服非常,质感上乘,一摸就知道是高级货。可却被她鼻子眼泪一大把,毁了个彻彻底底。 王天天不知道时敛森跟着言子承一块儿来这里,更不知道被她双手双脚缠住不放的正是他,如果知道,她一定换个人抱。 因为,实在太想替代林鹿做他女朋友了,这种感觉无法言说。 只有被时敛森抱过的人才知道。 大约三分钟后,言子承徒手等在一旁不甚尴尬,轻咳一声打破沉默,嘴角抽了抽,若无其事地说:“抱够了的话,走吧,去我们家住。” 时敛森脸色怪异,待王天天放开了魔爪,他暗暗松了口气,好大的力气,都快勒的他喘不过气来,这还是女人吗? 王天天回过神来,挠了挠一头乱发,不拘小节地问:“要我和你们两个大男人住?” “你是觉得亏了还是赚了?”言子承笑着反问。 王天天再是厚脸皮,也没敢接话,但行动说明了一切。 时敛森见状插了一句:“这个周末,我也会把林鹿接过来住。” 王天天吃惊:“啊?你们不是分了嘛?” “谁说的?”时敛森脸色黑了几度,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时敛森翻起脸来,王天天害怕,舌头打结地说:“也……也没谁说,我瞎猜的。” “我和林鹿之间的状态万一有天发生了改变,那就是我们领证结婚了,而不会是除了这之外的任何一种可能发生。”时敛森郑重其事道,遇见林鹿之前,结婚是从未在脑海里勾起过的念头。 可如今,这话既是说给王天天听,更是自己心中所想所愿,只奢盼到最后如愿以偿。 他默默在心里又重复了一遍坚定决心,只要林鹿愿意,他可以随时娶她为妻。 第33章 他要更为直白的示爱 周六的清早,林家四口在两位媒人的带同下,准备充足地去镇上的陈家提亲。 秋水是个守旧的老镇,多少留着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乡方,何况林家的儿子与陈家的女儿,自身情况又相对比较特殊,所以有这样一手包办的婚姻也在情理之中。 这日,林鹿将林成打扮得整洁体面,帮他选了一套正式的黑色西服,又配了一条暗红色的领带。 衣服是全新的,是秋水镇上一家裁缝店的老师傅做的,按着林成的尺寸量身定制,一针一线尽是妥贴合身。 林成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浑身不自在,拉拉袖口,扯扯领带,一路上无数次和林鹿抱怨这身行头。 林鹿不厌其烦地好脾气开导他:“林成,今天是你的大日子,这样的衣着会显得隆重一些。” 当然,林成的智力只维持在四五岁小孩子的思想层面上,这种话他是无法理解的。 “姐,我什么时候能换下?”林成反复问。 “等到回了家,就能换休闲装了。” “那我们回家吧!”林成拖住林鹿的手臂就要往回走。 林母嫌他事儿多,抓着他的手将他往前拉了一把:“你这孩子,别说些有的没的了,待到办完正事,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行吧!” 两个媒人相互对视了一眼,暗自偷笑,心想林成还真是个傻子。 到了陈家的大门口,林鹿这才发现,他们一家也是严阵以待。 陈家虽然清贫,家徒四壁,但一张灰旧的八仙桌上摆着几盘瓜果和瓜仁,茶杯里倒着热乎乎的红枣茶,说明他们重视这门亲事。 他们虽说穿得算不上光鲜,但也能瞧出,应该是拿出了家里最好的衣服。 林鹿看着有些欣慰和安心,因为陈家的礼数周到,不比他们逊色分毫,她觉得林成与这样的人家结亲,今后的日子不会太艰难。 一个上午,冗长又繁锁,在媒人的调和下,该有的礼仪和规矩一点没少。 其间,林成和陈红红没有直接的互动。 陈红红是聋哑人士,她早就耳闻,父母要把她许配给林成。她与林成认识,一般大的年纪,林成虽说智商低于常人,但至少有自理的能力,而且为人老实,并不会做出格惹人嫌弃的举止,所以她是可以接受他的。 倒是林成,这半天下来,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出现在这里的。 他和林鹿坐在一条长凳上,跟着林鹿学样,林鹿喝水他也跟着喝水,林鹿吃了一块瓜,他也拿一块瓜吃。 十八万整的现金是临走前交到陈家父母手上的,它们被包在一张印着喜字的红纸里,红纸里里外外裹得严实,是林父从家里一路护着过来的,沉甸甸捧在手中。 对于这笔钱,林父直到现在还无法消受,他劳劳碌碌一辈子,打一出生都没赚到过这么多的钱。 林鹿简单解释过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只说是她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签合同之前和老板说了家里的情况,双方沟通下来,老板同情她家里的境遇,这才同意她提前暂支这笔钱。 林父母没见过世面,思想淳朴,林鹿说的他们全都不加怀疑。 离开陈家后,他们一行人在镇上碰到了回来参加杨小白婚礼的梁奇,他开着一辆七人座的商务车,见着他们,一一打过招呼。 上车前,他只是和林鹿简单问候了一声,接下来的时间,全部是在接受大家的赞美声。 梁奇是秋水镇的“镇山之宝”,念书念得最好,工作找得最好,他之于秋水镇,几乎可以算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是一个传奇,秋水镇所有家庭对于后辈的教育,全部以梁奇为榜样为标杆,他就是这里唯一一个大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小梁啊,你现在真的是飞黄腾达了,你不知道,你爸妈有多风光!” “是哟是哟,走在镇上,你爸妈那是比村干部都受爱戴!” 两位媒人,上车后足足对梁奇夸了十分钟有余,别人愣是没插得上一句嘴。 林成粘着林鹿,他学会了林鹿手机里的一款消除类游戏,玩得不好,可从未接触过这样的新鲜事物,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爱不释手。 林鹿看着林成玩,但不会在一边指点引导,如果林成主动寻求她的帮助,她就会握着他干瘦的手指,在屏幕上点啊点的,直到帮他通关为止。 他们玩得起劲,突然听其中一位媒人牵线搭桥说:“老林,你也是有福气的呀,你看你家鹿儿,一毕业就赚到了林成的彩礼钱,这数目对我们来说,可是天文数字啦!你看看我们这里,独独就出了小梁和鹿儿这两个有出息的孩子,这俩孩子长得也是眉清目秀,看一眼就觉得有夫妻相,你们说呢?” 梁奇听了,笑而不答,望了一眼后视镜里的林鹿,她却仿若未闻,一直陪着林成玩手机。 林父林母在两位媒人的左右夹击下,被她们说得口若悬河,心想,如果这俩孩子真在一起,那还真是天下无双了! 可毕竟是林鹿的父母,心情比不得旁人,碍于林鹿的面,支支吾吾,没敢多附和媒人。自家闺女从小脸皮薄,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被乱点鸳鸯谱,怕她下不来台,弄得不好要生出抵触心理。 车在离村三里远的地方就停下了,路太窄,最多能开过一辆三轮车。这里一路坑坑洼洼的,干旱的时候稍微平整一些,下过雨就会特别泥泞,深一脚浅一脚,难走极了。 这三里路,他们下车后是步行回家的。 梁奇主动和林鹿走到一起,同她随意聊了几句,没人提及为何林鹿突然失约了,说好的这个周末一起回来,她却只留下一通信息,抛下他,只身来到这里。 林鹿是有问必答的性格,她哪怕在心里有意疏离梁奇,但从始致终不会表现得很绝对。 梁奇天性敏感,见林鹿有些意兴阑珊,看穿不说穿,也不多言,没说几句就转过头去和林成拉家常。 “林成,恭喜你啊,要升级了。”很平常的一句道贺,他说时带着玩笑的口吻。 林成一脸恍惚,完全没有听懂,但他挺喜欢梁奇的,虽然两个人处于鸡同鸭讲的状态,可林成也七七八八同他说了很多事情。 回到家,林鹿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同父母摊牌,她不想和梁奇被误会成是秋水镇上的金童玉女。 “爸,妈,我有话想和你们说。” “说呗!”林母回应的同时,林父也走上前一步,静待下文。 “我在沙川市交了一个男朋友。” 林父林母难以致信,倒也没说三道四,继续听林鹿说:“其实,这十八万是他借给我的,并且答应我可以慢慢还。就在前两天,他知道我回家了,还千里迢迢来这里看我。” 林母闻言,急忙问:“那怎么不让他来家里坐?” 林鹿咬了咬唇,不敢承认,他已经偷偷摸摸来家里坐过了,甚至还做过了…… “因为我们是刚在一起,所以也不想这么快见双方父母。”林鹿实话实说。 林父林母觉得有道理,按家乡的传统,男女双方上门就表示确定了婚期,不然传出去是要出洋相,被人背后要指指点点戳脊梁骨的。 林母支持林鹿的决定:“鹿儿,你从小就懂事乖巧,没让爸妈操过一分心。按理说,在我们村里,你这年纪都该是两个孩子的妈了!你有男朋友是好事,爸妈相信你的眼光,只要是咱们闺女选中的人,不管比小梁好还是差,我们都是接受的。” 这话让林鹿听了非常窝心,很难得父母理解支持自己的选择,可怜天下父母心,不求把女儿嫁给大富大贵的人家,但求是她选定的如意郎君就好。 到了第二天,林鹿一家也会去杨小白家参加喜宴。 杨小白家靠近镇上,可以搜得到微弱的信号,林鹿趁机给时敛森拨了通电话过去。 可能还早的缘故,电话响了很久才接起,林鹿猜得不错,时敛森果然还没睡醒,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听着迷迷糊糊的,还没醒透的状态。 “林鹿?”他接起时,有力无力“喂”了一声,这会儿,声音清亮又有力,好像开启了瞬间转醒的模式,有点换了个人似的。 “是我,打扰你睡觉了?”林鹿小心翼翼地问,生怕他有起床气。 “嗯……”他懒洋洋顺着问话,刻意拖长回答,然后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眼角的笑容合也合不上,说不出接到这通电话后有多欣喜若狂。 仿佛久旱逢甘雨,忽然不设防备就听到林鹿的声音,心都湿润了。 “你在镇上?”时敛森问时有些心疼林鹿,她家到镇上,单程就要十几公里的路,他深有体会其中辛苦,说不上跋山涉水,但也十分难走。 “嗯,今天有个邻居结婚。”林鹿言简意赅,不愿多提这些与他们自身无关的话题,她的初衷是想关心时敛森的身体,转而问:“你的身体怎么样了?回去之后,有去医院做检查吗?” 哪有这个闲功夫? 时敛森刚下飞机就开始马不停蹄处理各种棘手的事,公事私事一箩筐,他都超过三十个小时没合过眼,这会儿也不过才睡了四个多小时呢。 他自然隐瞒掉一切风波,只报喜不报忧,皮肤过敏这事儿倒是好利索了,只不过身上的红肿硬块还没彻底消下去,除了脱掉衣服后影响美观以外,已然不碍事了。 当林鹿问起,他倒是憋不住了,存了让她着急的心,谎话编得有模有样:“去看过医生了,医生说没个十天半月好不了呢。皮肤过敏后,我吃不香睡不好,言子承都说我瘦了一圈呢。”时敛森叫苦连天,听得林鹿信多过疑,很是替他难受一番。 林鹿扁嘴,安抚了几句,才听那头不怀好意地轻轻笑出了声,暧昧里带着些不正轻的调戏:“现在又开始痒了呢,好想你帮我挠一挠。” 林鹿听得面红耳赤,沉默着不说话,可光是轻浅的呼吸,就扰乱了时敛森的心。身上不痒倒是真的,但心尖处有异样的感觉传来,一波接一波,比痒更难耐。 有人喊林鹿开饭了,她把手机拿开了些,应了一声。 没等她开口,时敛森的声音不自觉冷了几分,失宠一般问:“是不是要挂了?” “是啊。” “把我吵醒不说,没说几句又要挂我电话,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你得说几句好话把我哄高兴了不可,不然我不会放过你。”他说得咬牙切齿,随后半真半假威胁:“非旦我不会放过你,连时小森也不会放过你。” 好吧,这样的话成功难倒了林鹿,她脸色红得能滴出血来,又是晒在太阳下,脸一直红到了耳根子,身上都滚烫滚烫的。虽说她与时敛森有过翻云覆雨的经历,可不代表她已经习惯这样子口头上的亲昵与嬉戏。 “你还在听吗?”见林鹿不答话,时敛森追问。 林鹿口拙,说不出肉麻的情话,只是告诉他:“我明天一早就回来。” 这是多么明显的想念,嘴上不说想念你,却是一心想要早点见到你了,再多等一分,再多等一秒,尽是煎熬。 显然,得寸进尺如时敛森,这样隐秘实诚的话不足以打动他,他要更为直白的示爱。 况且,他不要林鹿这么辛苦,先前就承诺过会去接她,他是说到做到的性子,执拗得很。 “明天你在家等我,我来接你。”他的语气,分毫不由人反驳。 林鹿深知他的脾气,也不拒绝,然后提了个小小的请求:“你来的时候,可以帮我带个ipad吗?” “带十个都没问题。”时敛森一口答应,又问:“要装些什么软件都告诉我,不然你家那里没信号,不方便下载。” 林鹿没想到他想得那么周到齐全,凭着感觉说了几款简单的小游戏。 时敛森用笔记下,突然好脾气的放过林鹿:“去吃饭吧,明天见。” 这回换成林鹿恋恋不舍:“你真的是很好。谢谢你,时敛森。” 从认识至今,时敛森帮了她太多太多,她欠了他数不清的人情。 他救她于危难,帮她家度过难关,让她感动,给她爱情。她无以回报,只想用自己的余生,毫无保留地用来爱一个名叫时敛森的男人。 林鹿知道,在沙川市里,除了时敛森不离不弃在等着她以外,还有无穷无尽的风暴也在静候着她。 可她一点儿都不感到害怕,因为纵然自己贪生怕死,胆小如鼠;可是她的时敛森顶天立地,无所不能。 从来如此,他例来护林鹿周全,没有一次例外过。 第34章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 乡下的酒宴不怎么讲究,就是在家里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附近厨艺好的师傅烧一顿比家常菜好一些的佳肴而已。 新郎新娘要一桌桌挨个敬酒点烟,一餐饭从傍晚进行到了天黑。 林成有些坐不住,拿着林鹿的手机刷她微信朋友圈打发时间,他喜欢点开各式各样的图片看。 林鹿有两个同学正巧去了上海迪斯尼玩,一圈下来,刷屏了二十几条内容,有图片,也有小视频,真叫林成一饱眼福。 林成每点开一张图,就要问林鹿:“姐,这是什么?” “旋转木马。” 林成是好奇宝宝,问个不停:“那这又是什么?” “城堡。” “这个呢?” “加勒比海盗。” …… 林成虽然仍旧不懂,但他对于迪斯尼的向往不言而喻,林鹿许诺:“你想去玩吗?” “想!” “想什么时候去玩?” “明年!” “那好,明年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带你去好吗?” 林成高兴得摇头晃脑,回去的路上还在又蹦又跳,兴奋地问:“姐,我能不能头上也戴个大耳朵?” 林鹿笑着纠正:“那是米奇。” 其实,在没去沙川市之前,林鹿也和林成一样,对于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她是名副其实的井底之蛙,对于外界的认知,完全来自教科书。她甚至没有一点闲钱用来买课外书,好在她与同学之间的关系都处得不错,偶尔遇到感兴趣的书,她会问同学借来看。 对于安徒生、对于格林、对于迪斯尼……她全是去到沙川市读了大学后才有所了解的。 四年里,她接触了许许多多新鲜的事物,音乐、美学、文学、电影……太多有关于美好的事物以各种方式呈现在她眼前,目不暇接,数也数不清,那些都是秋水镇上没有普及给她的另一个世界,她热烈追随,喜欢至极。 秋水镇是落后的,是闭塞的,在林鹿十八岁之前,都没听过一首周杰伦的歌。 现在的林成就是曾经那个被禁锢在笼子里的自己,所以林鹿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可以带父母和林成去见见秋水镇以外的世界。 同样的夜晚,时敛森带着王天天去她和林鹿租借的小屋收拾东西,王天天指了指林鹿的小房间:“鹿鹿东西很少的,要不你帮她整理一下,能带多少带多少得了。” 时敛森想想也好,别让她再踏入这里半步了,这个破旧的屋子楼层低矮,他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若是长久地生活在这里,心要压抑死了。 林鹿的房间面朝西,冬冷夏热,屋内连个挂壁空调也没有。 房间不足五平方米的大小,床、衣柜和化妆柜全挤在一起,身高腿长的时敛森站在屋内,显得这间屋子更加局促狭小。 他蹲在衣柜前,将林鹿叠挂得整齐的衣物收拢在行李箱里,衣服很少,三两下就打包完了。只不过,林鹿的衣柜里藏着一件黑色的男士针织衫外套,挂在所有衣服的最里侧,唯独这件是泡过柔软剂的,散发着淡雅的松木香。 这件衣服是时敛森惯穿的品牌,设计简约,价值不菲。他当然记得,这是他回国的第一天就遇见林鹿的那天晚上穿的那件衣服,他们不约而同帮助了一个走失的小女孩。只是好心办坏事,最后将自己牵连进了警察局,待言子承将他带出去之后,已是清冷的深夜。 当时的自己,怄气又愤恨,为了以示不满不公,直接将这件衣服扔在了警察局,却不料这件衣服居然会原封不动躺在这里。 时敛森双手捧着这件衣服,凑到鼻尖闻了很久的香味,他想不出林鹿这么做的原因,但他相信直觉,也许林鹿在那时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这个认知,叫他心潮澎湃,他应该收回之前对林鹿说的那句话了,他曾说不知道为什么就会喜欢上她,但就是喜欢上了,或许他从来都是知道原因的。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好到叫人很难不去喜欢。 喜欢上她,不过是跟着自己的心在走罢了,没有太多的目的,亦不需要太多的缘由。 林鹿的梳妆柜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她居然有全套的花纪产品,难怪能写出那么多的心得来,时敛森对此表示心服口服。 看到这些,他不禁想起林鹿在微博上被黑一事。 这两天,他还收到匿名邮件,全是林鹿和梁奇抱在一起的照片。依然是那次游轮上的花絮,时敛森平静地看完一张一张引人遐想的照片,其实就是普通的拥抱,但拍摄角度和房间光线很有讲究,看着就成了不明不白的偷欢照。 早前,林鹿就向他坦白过这个拥抱,所以他确实没放在心上。这样就想离间他和林鹿,也真是亏他们用心良苦,又是找与林鹿长得相似度极高的替身,又是叫来所谓的青梅竹马梁奇演这么一出苦肉戏,真假掺半,让人尴尬。 王天天整理出来的东西是林鹿的四五倍,时敛森作为搬运工,大包小包帮她扛下楼。 作为回报,王天天请他去吃夜宵,附近有一家广东人开的粥铺,食材新鲜,味道绝美。她和林鹿去过几次,生意非常好,每次去都要排很久的队。 今天也不例外,在他们前面还有四五桌人在等位,王天天怕时敛森不适应这样杂乱的环境,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没吃过路边摊吧?不喜欢的话,我们换一家?” 时敛森不在意:“没关系,等一会儿吧。” 王天天觉得,作为富家公子,他非旦不骄纵跋扈,而且能屈能伸。她起初还认为他脾气阴晴不定,林鹿与他在一起必定要受委屈多一些,可才短时间接触下来,她改变了对时敛森的第一印象,他只是外冷内热而已。 时敛森话很少,若非别人先起话头,他多半是会沉默到底的。 王天天是坐不住的性子,受不了冷场一般的气氛,翻出手机,点开微博热搜给时敛森看。 “你今天看微博了吗?#林鹿,我们f大挺你#的话题上了热门,很多校友都帮林鹿澄清了之前的谣言。” 时敛森接过王天天的手机,在这个热门话题里面,他一条一条,一字不漏得看下去。他的表情寡淡虔诚,波澜不惊,但王天天知道,时敛森的心情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他看着的时候,嘴角是微微上扬的。 林鹿在f大算不得风云人物,可也小有名气,她成绩好,人品好,富有爱心,喜欢运动。她在f大和同学一起创办了喂养流浪小动物的公益社团,f大校友晒出很多她在树荫下投喂流浪猫的照片,同时也晒出林鹿带着不同的病猫病狗去宠物医院看病的画面。 林鹿也代表f大参加过沙川市的马拉松比赛,她是唯一一个坚持跑完了全程的f大学生,最后还摘得了第三名的桂冠,市体育局还为此给f大颁了个奖杯。 时敛森看得入迷,这些统统都是f大学生自主发的贴,没有他的半分功劳在其中。 他唯一插手的只是叫人曝出点别的新闻盖过林鹿的头条而已,如今这个局面,时敛森在心里为林鹿感到自豪。 清者自清,根本不用她自己站出来辩驳一字一句,大家已经还她清白了。那些畜意抹黑在这些事实面前,显得完全不值一提,太廉价了,像个天大的笑话,此时早已无人问津。 再看下去,有一个微博认证、粉丝上百万的公众人物也替林鹿伸冤,他晒出女儿的照片和病例卡,说林鹿曾在两个多月前帮助过她的女儿。据女儿口述,她在街边走丢后被电瓶车撞倒,围观超过百人,却只有林鹿和一位年轻男子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及时将她送进医院。 粉丝百万的公众人物,影响力又力压f大的那些贴子,下面的评论炸开锅了,大家纷纷猜测年轻男子可能就是时敛森。 网友为此脑洞大开,编了无数个比言情小说更狗血或更唯美的故事,全然忘记两天前,他们刚在“鹿鹿无为”的微博下谩骂抵毁。 时敛森越看越投入,根本停不下来,可他怎么也想不通,周杰伦的大票粉丝居然也力挺林鹿。 带着不可思议,他看完一条粉丝的长微博,方才后知后觉,原来林鹿背着他,为了花纪,任劳任怨付出了那么多的心力。 就是两周前,林鹿作为实习生,任职于花纪市场部,为了壮大花纪的粉丝群,她下了班之后去跑地面宣传。 那四天晚上,正赶上周杰伦巡回演唱会来到沙川市站,林鹿眼光超前,早有准备,提前在网上订制了地表最强的粉色荧光棒。 她去演唱会场馆外派发荧光棒和花纪的产品小样,只要扫一扫花纪的公众号就能免费得到礼品,可见她花了多少精力去做这样一件事。 周杰伦的粉丝群非常庞大,而且各个年龄层分布很广,林鹿做事细致贴心,按着年龄段分发产品小样,大批粉丝用下来反馈超好,六成以上用完产品后都回购了。 这些粉丝尤其细心,因为林鹿的这个举动,很多人都将她穿着一次性雨衣在雨夜里扫码赠送荧光棒和小样的画面拍了下来。 这不,又成了微博上感人的举动,许多路人瞬间转粉。 “鹿鹿无为”的粉丝飙增到三十万,粉丝们在那篇花纪使用心得下盖起了高楼,“如果我是时敛森,我也非林鹿不爱”这句话已经被统一阵型刷了十万条。 时敛森在这一刻优越感油然而生,不无傲骄地想,可惜只有一个时敛森,哈哈哈哈哈…… 这顿夜宵就算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时敛森都没有摆出臭脸,他反而没有刷够微博,觉得这等位时间再长一点也无妨。 夜里,时敛森拜托王天天帮他申请了微博账号,注册完之后,他也不发微博,第一件事就关注了“鹿鹿无为”。 王天天是帮时敛森实名注册的,微博小助手再敬业不过,隔天早晨就帮他认证成功了。 时敛森从昨晚的0关注,直接变成了拥有百万粉丝的大户,一眨眼翻了林鹿好几个跟斗,他有些小得意。 只是,他的出发点不过是默默无闻申请个微博而已,偶尔等林鹿发新的状态就恶作剧留几条评论,没想到打的如意算盘半路夭折了。 时敛森依然只关注林鹿一人,而林鹿的微博下半分动静也没有,粉丝们好着急,简直替时敛森操碎了心,一分钟好几百人同时@鹿鹿无为和@时敛森,求林鹿互粉时敛森。手机震个不停,他连忙重新设置了不看@,就是心里甜得冒起了泡。 最好的爱情,是彼此相爱的同时,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时敛森独自赶到机场候机,今天就要把林鹿接回身边了,这次的离别格外漫长,虽说期间历经千山万水才见过一面,可转念又是匆匆一别,怎么能够过瘾。 在候机厅里,黎潮江又一次妥妥地守株待兔逮到了时敛森,自来熟一般亲切问候:“时总,见您一面简直比登天还难!” 时敛森牵起嘴角,淡漠地回了一句:“所以你总是选在机场堵我吗?” 黎潮江哈哈大笑,像是赞同时敛森的幽默,随后也不拐弯抹角,直抒来意:“时总,想来我的诚意您也看到了,可我跟您助理约了好几回时间,您怎么总是躲着我不见呢?” 他的诚意? 曝光同父异父的黎潮生低微不堪的出生,拿出黎潮生官商勾结的证据,以及放出他将公司内部的资产转移至海外的消息…… 时敛森才懒得去管黎家那些无聊的家务事,偏偏黎潮江孤注一掷般,将全部的筹码押到时敛森这座大靠山上。 对于黎潮江抛出的橄榄枝,时敛森可以说是兴趣全无,可他态度一直不明朗,给他一点希望,又没让他看见实际的利益。 可黎潮江不傻,他花了重金调查过时敛森,这家伙不简单,而他那位刚愎自负的名义上的大哥却一再轻敌,自视甚高,像极了他家里那位目中无人的父亲。 黎老头最不是好货,贪婪好色,见风使舵。 黎潮生表面上得宠,不过是因为他头脑好能力强,懂得表现自己,倒也确实将莎莉管理得井井有条。 黎老头欣赏他重用他,却并不给他过多的实权。说穿了,黎潮生不过是他养的一条狗,手中的一颗棋子。他只需要黎潮生为他所用,替他卖命,并且得绝对忠诚。 然而,虎父无犬子,黎老头提防黎潮生的同时,黎潮生也在想着谋权篡位一事。除了公司账面做假,资产转移之外,他私下里不遗余力收购莎莉股份,目前已经是莎莉集团第二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仅次于黎老头。 相比于黎潮生的少年老成,黎潮江则是出了名的草包司令,但在时敛森看来,他不过是蛰伏于暗处,伺机行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装疯卖傻这么久,眼下是最好翻身的时机。 他是成是败,全在时敛森一念之间。 所以,眼前这位爷,只要他一声令下,让他跪舔,把他当狗,他都认了。 登机前,时敛森说:“明天早上去我办公室等。” 黎潮江点头哈腰,赔着笑:“是!” 再过不久,就能见到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时敛森无心理会黎潮江,到了点就走向登机口。 十几个小时后,秋水镇的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头,林鹿等在镇上的车站,脚边放着四只装满了蔬菜瓜果的蛇皮袋,是林爸爸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到这里的。 天色渐晚,林鹿将林父劝回了家,他也有顾虑,并不愿马上见到时敛森本尊,总觉得为时过早。他的思想传统又守旧,若是今日与时敛森打了照面,他这辈子就认定他这个女婿了,所以在林鹿的催促下就离开了。 林父走后,梁奇的商务车经过这里,他将车停在林鹿跟前,问:“等人?”对于感情之事,他向来敏感。 这是种很奇异又微妙的感觉,他预感自己和林鹿的关系正在慢慢破裂,却并不想这一天这么快到来。 所以,他总是在她面前舔着脸,奢求继续维持他们这段关系。 “是啊,你也要回沙川市了?”林鹿问。 “嗯。”梁奇其实想说,要不要带你一段,但他张了张嘴,一个字都问不出口。 “怎么不多待几天?”林鹿留恋家,一待就是一周,所以这样问他。 梁奇随口敷衍:“今年的假不多了。” 秋水镇的夏天幽美而静谧,进入夏季,天色暗得渐渐晚了,此时天光透出一点点亮,是撩人的月色,是斑斑点点的星光,是熙熙攘攘的灯火。 他们没人再说话,静默里藏着千言万语,但已经有些无从说起。 婆娑的风拂过他们的脸庞,让人记起多年以前的时光,那是梁奇去沙川市念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暑假,他回来时给林鹿带了一套福尔摩斯全集,一套总共是厚厚的三本。 那么贵重的礼物,那么沉重的心意,林鹿至今感激不尽。 她永远铭记那年的夏天,懵懂而青涩的自己,她从梁奇的口里得知沙川市的风,沙川市的雨,沙川市的街名,沙川市的f大…… 从那时起,她在心里爱慕、向往沙川市的一切。 到后来,梁奇与他口中的那个沙川市背道而驰了,而林鹿在他口中的沙川市里遇到了时敛森。 世事无常,当你遇见一个人时,注定要弄丢另一个人。 梁奇从后视镜里看见由远及近的那辆suv,终于打破沉默,率先与林鹿告别。 “他来了,那我先走了,再见。”他说得很平静,内心却波涛汹涌,待林鹿与他道了再见,他踩下油门,离林鹿远去。 林鹿在他那辆商务车的反光镜里缩成了一个黑影,这一次,梁奇知道,他彻底失去了林鹿。 时敛森的车内没有开空调,山间的风舒爽清透,吹得他神清气爽。 他看见林鹿的时候,眼角眉梢尽是笑意,他仿佛等到了一个久别重逢的爱人,等得心力交瘁,等得苦不堪言,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那些苦痛等待全都消弥了,有的只是满腔的呼之欲出的爱。 时敛森下车,给了她一个浓情蜜意的拥抱,他们在星空下接吻,缠绵悱恻,唇齿缱绻。 他们没有多逗留,林鹿将时敛森带来的ipad交给杂货铺的老板娘,让她转交给林父林母。 时敛森则弯腰将四只蛇皮袋一一扛进了后备箱,他凭着感觉摸索了一下,有西瓜、菜瓜、玉米以及很多的有机蔬菜。 这些量够他们吃一个月的了吧? 也就是说,他可以享受到林鹿一个月亲自做菜给他吃的待遇,光是想想就美得他不要不要的。 林鹿上车后,时敛森急不可耐地问:“林鹿,咱妈给做牛肉酱了吗?” 林鹿眉骨跳了跳,她没听错吧——咱妈? 第35章 我要的是告白,不是告别! 红眼航班因为票价便宜的缘故,离秋水镇最近的小机场里头人满为患,时敛森一踏进机场就想吐,他近期再也不想坐飞机了。 不,是看见飞机就起连锁反应的讨厌和排斥。 这还不算完,他和林鹿一起在机场外打包了四蛇皮袋的果蔬,累得气惴吁吁不说,托运行李的时候连工作人员都惊掉了下巴。 普通通道的托运处也就算了,毕竟是乡村里的小机场,地方也就堪比沙川市国际机场的一个小角落吧,人家难得回一趟家,大包小包也习以为常。 可时敛森和林鹿走的是贵宾通道,他们两人是轻装上阵,林鹿只背一个双肩包,而时敛森非要找一个随行物品的话,也就是林鹿罢了。 可是谁能告诉他们,那四大箱究竟是个什么鬼? 纸箱上还端端正正写着“轻拿轻放”四个大字! 林鹿觉得好奢侈,这笔托运费估计能叫板机票价钱了,如果在秋水镇上的话,这些果蔬最多不过卖个两位数吧。 在她的认知里,时敛森这样的人最看不起的应该就是这些东西了,沙川市满大街都是,指不定他连瞥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和精力。 可他将东西装箱的时候,偏偏就是一副心甘情愿花费体力的态度,全程没有黑脸,累个半死不说,根本不让林鹿动手,只许她贴最后的封箱带。 这一刻,林鹿仿佛再也记不起那个口出恶言,嫌弃她吃连狗吃了都要吐的食物的时敛森了。 这一周的时敛森像只连轴转的陀螺,看着没有林鹿神清气爽,他再度私心承认,自己比林鹿年长四岁果然是个坎,看着青春扬溢光芒四射的林鹿,再反观自己,怎么看怎么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莫非是自己长得太着急了? 时敛森这样自我怀疑着,林鹿见他有些滞留不前的脚步,回过身问了一句:“怎么走这么慢?” 他们马上就要走上登机扶梯了,原本时敛森一路紧握着林鹿的手,直到林鹿蹲下系鞋带才松开的。渐渐的,就变成了林鹿独自走在前面,时敛森落于人后的情形了。 林鹿问时,折返走了几步,以为是自己没顾及他被甩在身后的感受而闹脾气了,只好定了定神,将自己的手重新塞回他的拳心里。 她仰头,无辜地朝时敛森眨了眨眼睛,像秋水镇夜里迎风飞舞的萤火虫,摄人心魄。时敛森亲眼见过那种美好,他没多想什么,就想纯粹将之占为己有。 林鹿是第一次坐飞机,平常心之余总觉得也算桩可大可小的事,毕竟她和时敛森在一起时经历的所有第一次,她都觉得弥足珍贵。 而时敛森只祈求这趟航班准时起飞准时落地,他便无欲无求了。 因为林鹿就在自己的身边,他寻了个舒适的姿势,长臂一揽便把林鹿捞在怀里,头搁在林鹿肩头,似乎闭上眼睛就能秒睡。 林鹿深知他的不易,来回一趟已是疲惫不堪,何况他短时间内来回奔波了两趟,其间皮肤还染上过敏,愈发折磨得他苦不堪言,这会儿体力不支实属正常。 林鹿轻轻把头靠着他的头,他从未如此信任过一个男人,信任到在心里已经将自己托付于他的地步。 他们从认识到相恋不过短短两个月,林鹿却在过去二十余年的岁月里都没有发生过的第一次,全部和时敛森共同完成了。其实说完成不足以准确,应该说,只有时敛森成全了她的这些第一次。 第一次试着展露出自己的本性了,第一次试图对一个人撒娇卖萌并且得到了想像中所希望该有的回应。 她曾以为,自己是足够懂事,永远循规倒矩不出错的林鹿,她以为自己是古董刻板的,她从没敢对谁说,其实她的少女心也是粉红色也是冒着泡的。 时敛森已经睡熟了,而林鹿始终睁着眼望着窗外,她置身云端,一如之前的时敛森。想到这里才发现,她竟忘了时敛森看见双彩虹,甚至生出想要摘下来送给她的心情,那么,那个时候的他是要飞去哪里了? 四个小时的飞行,林鹿从天黑睁眼到天亮,而一边的时敛森将脑袋缩在她的怀里,竟没有一点恐惶感。 遗憾没有早点认识林鹿,庆幸终于等到林鹿,治愈了他丧母之后便遗失至今的安全感。 他也不过是个,想在灯火阑珊之时,午夜梦回之余,汲取一点点温存的孩子啊。 飞行过程中,林鹿也想在高空中看见双彩虹,可是这在中国实在太难了。 没法,最后她仅仅是把深夜里离她最近的一颗星和清晨间的第一缕微光,当作送给时敛森的回礼。 这回是言子承和王天天双双来接机,扛四大箱蔬果的苦差事自然落到言子承的头上,他默默含泪扛进后备箱,因为听到时敛森不近人情地问了一句“牛肉酱要不要吃”的话,他做这一切也甘之如饴了。 王天天见了林鹿,把这几天没跟人说的话全一股脑说了个遍,完全不顾时敛森“小别胜新婚”的心情。 时敛森虽说睡饱了,但也不想沦落到坐副驾驶的地步啊,他对于枕在林鹿怀里这件事还回味无穷意犹未尽呢。 他算是看透了,男人是充话费送的,闺蜜才是亲生的。 可时敛森忙得忽略了和王天天事先通过气,这会儿王天天不再像那晚被人恐吓之后蔫了吧唧的,反而口若悬河地说给林鹿听。 “鹿鹿,我真是吓得整条命都没了,要不是燕子哥,你现在该来墓园见我了。”王天天一顿痛心疾首,把那晚别人恶意在她们租借的房屋外烧纸钱的事说给了林鹿听。 时敛森都来不及阻止她,他私心不想林鹿为这种事伤神,本想以房东提前要回房子为借口的。 林鹿非常自责,因为自己的关系,害王天天承担不该她来承担的危险处境及意外伤害。她一时半会儿说不出话来,最后张了张嘴,小声说着道歉的话。 王天天懵圈了:“鹿鹿你瞎道什么歉呢!” “我在家看见微博了。”这话也是说给时敛森听的,那日,他匆忙在助理的催促下赶回沙川市,必然也是为了处理妥当这些危机,他却极力在林鹿面前将这个丑闻遮掩得天衣无缝,守口如瓶。 时敛森转过头,表情渗人,她家那片的信号连一格都搜不到,怎么会想到去登陆微博的,又是怎么连上网络的? 时敛森表情研判地质问她:“你在哪里上的网?” “旅店。”就是在你离开之后不多久,床上也还留有着你的余温的时候。这话她当着别人的面,无法详细告知。 聪明如时敛森,早就听出言下之意,轻描淡写道:“都是小事,想来并不是针对你攻击你,林鹿,你别钻牛角尖,为这种事不值得。”转而,他轻巧地换了话题,英眉一挑,笑着的眼睛甜得人酥酥麻麻的,不舍得移开目光。 “这样吧,你再上个微博试试。”时敛森神秘兮兮道。 林鹿兴致不高,而且到了时敛森家之后,立马觉得困意来袭,顾不得是他家还是自己租借的那间小破屋子,此时只想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然后睡到自然醒。 事实证明,她做到了,一个觉睡得天昏地暗。 时敛森再贴心不过,怕她第一次睡在这里没有安全感,十分大方地拱手将大熊借给她抱着睡。 入睡前,林鹿唯一的意识挺不厚道,抱着大熊比抱着时敛森舒服好多啊! 一夜不睡,十夜不醒,林鹿再踏出次卧已是凌晨过后,正巧碰到深夜归来钻在厨房里觅食的言子承。 看到林鹿的身影,言子承可谓是老鼠见了猫,两眼放精光。 “听王天天说,你厨艺精湛,拜托能不能帮我做点宵夜?”言子承逮着林鹿,说得可怜巴巴,双手作揖,眼睛咕噜咕噜转着,叫人无法说出拒绝的话来。 林鹿算是有求必应的性格,帮他下了一挂清水面,同时又在油锅上爆炒了一份带些甜辣味的炸酱,汤汁浓稠香郁,闻着就引人犯罪。 食材都是冰箱里现成的,林鹿刀工很棒,切得又快又整齐,土豆丁、花生、小肉块和豆腐干丁,言子承双手环抱,站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清水面撩起后,盛在汤碗里,然后将炸酱浇在面上。林鹿喜欢健康饮食,又烫了几根青菜卧在炸酱面上,最平常不过的一碗面,色香味俱全,顿时馋得言子承口水都要流下来。 “你自己拌拌匀再吃。”林鹿将汤碗递到言子承手里。 他闻言,边走边拌边吃,这下终于证实了,王天天所言非假。 林鹿做的东西称得上人间美味,言子承自认是嘴叼一族,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清粥小菜,没有他驾奴不了且愿意为之肝脑涂地的。可他的味蕾却一再被林鹿的厨艺给俘虏,原先是一瓶看着黑不溜秋的牛肉酱就要了他的风度,不惜被当成防火防盗防发小的典范,今晚则是臣服于一碗再平常不过的炸酱拌面。 再这样下去,他恐怕要逼疯时敛森,因为每晚都想吃到林鹿做的夜宵,怎么破? 急……在线等! 言子承哧溜哧溜吃得头也不抬,林鹿出于礼貌,与他面对面而坐。其实他埋头吃得旁若无人,连闲话都来不及说上两句,便被走到客厅来的时敛森“当场捉奸”,这下可算是人赃俱获了。 言子承抬头笑得一脸无畏,算得心花怒放,最后一口面刚巧吞下肚,他就是没敢说,一碗还不够! 见时敛森不苟言笑的表情,言子承三十六计,逃为上策。 剩下一只飘着余香的空碗,以及一桌之隔大眼瞪小眼的时敛森和林鹿。 “敢情我的女人,还替我兄弟洗手做羹汤上了?是当我死了还是拿我当空气?”时敛森刻意拉长着脸,语气听着怪凶的,叫人不敢轻意招惹。 他都躺在床上刷了半天微博,见她还没关注自己不说,刚想去她房间求互粉,不料她倒好整以暇坐在餐桌上,陪着言子承耐心吃着宵夜。 不用说,肯定是林鹿亲手为他煮的面条,而且没有他的份! 时敛森差点就真的动了气,听着言子承那平日里吃饭从不发出来的声音就可以辨别出来,这碗面一定一定好吃极了! 越想越气,直到林鹿绕过餐桌,摇头他的手晃了好一会儿才不情不愿被原谅的。 “我看燕子哥很早就来机场接我们,四大袋东西都是他一人扛上扛下,怪辛苦他的,就想着小小的回报一下他的劳动力。”反正林鹿说什么,时敛森都照单全收,摆出凶脸不过是难以克制小情绪,说露骨一点,实际就是连这个小飞醋也吃,就是这么小肚鸡肠,他都拿自己没办法。 随后,两个人去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机会单独坐着聊聊天了,想讲千言万语,却一下子无从讲起。 林鹿调整了呼吸,有些艰难,但看得出是深思熟虑过后才下定决心要说出口的话。 时敛森见状,内心一惊,总觉得要发生什么令他不愉快的事。 果然,下一秒,林鹿垂着眼睑一副为难的模样,可马上又将目光对准时敛森。 视线焦灼之际,时敛森打断了林鹿即将要说的话,转而将她捞进怀里,不无孩子气地道:“接下去都不折腾了好不好?” “好。”林鹿爽快地答应。 时敛森又体贴地问:“睡够了吗?” “嗯。” “要不要做点别的?” “今晚不要了。”林鹿的苹果肌染上一抹粉红,她在时敛森的调教下,对于这样的询问已然不陌生,可骨子里仍旧矜持和保守。 时敛森不依不饶:“那就是明晚要的?” “再看。”林鹿答得磨棱两可。 “没几天你就要例假了。”时敛森说时,牙齿轻轻啄上她的双唇,黑瞳一眨不眨盯着林鹿的眼睛,害得她神色左躲右闪。 两人在一起之后,林鹿也很少敢直接对视时敛森的眼睛,还是怕他的,怕之余还有一丝敬畏。 林鹿到底是没有时敛森老练,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探讨,于她而言,一切顺其自然就很好。 如她的年纪,生理需要也是重要的,可真的摆上台面来讲,多少是有几分难以齿启的。 她生于落后的小镇,别说是来自父母的言传身教,就连学校的生物课也是对于性事问题避而不谈的。 林鹿对于性事的认知,是隐晦而带着羞耻感的,心知肚明,不表言说。 时敛森则是国外长大的,他上六年级,别说是关于人体结构的形成了,生物老师早就开始为他们普及关于性的学问。 说出来林鹿大概是要不相信的,但千真万确,他的初中老师会分享给他们知道,哪家成人网站的片子更好更具看点。 就这样私密的问题,林鹿和时敛森的理解必然不会站在同一层面。 林鹿撇开例不例假不谈,转而纠缠于第一个问题:“你答应我,以后都不许这么折腾自己了,即使我们有一天会分开,我也发誓,我永远不会不告而别。如果真的要分开,我会跟你好好告别。” 时敛森闻言,气得掐紧她的腰,真的是五指收紧用力的那种掐,林鹿痛得眼眶都被逼着蓄起了一层薄泪。 时敛森咬牙切齿:“我要的是告白,不是告别!” “我都说了是如果。” “没有这样的如果。”时敛森斩钉截铁,他是再也不想体会分离的苦,他体会过他知道,那是一场盼不到尽头的无期徒刑。 和林鹿分开,他就是行尸走肉,世上再无人可以将他解救。 林鹿保证道:“好,我们不会再分开。” 这剂强力定心丸下去,时敛森稍微对她和颜悦色一些,但有种劫后余生的担忧和不安。 林鹿又说:“这一回,我私自回家,是我做的不妥。我没想到……自己对你来说已经变得那么重要。”她越说越小声,能说出这样的话,已经耗尽她所有的自信心。 时敛森说:“别说是你了,就是我自己也是不信的。可不是嘛,你究竟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重要的?”他诚实得叫人发笑。 林鹿说:“谢谢你这些天为我付出的劳累和折磨,我感动但也心痛。” 时敛森开始警惕,他听过无数种这样先扬后抑的说辞套路,总觉得林鹿有些不对劲,而他的直觉从谈话伊始就察觉出了些什么不安分因子在跳跃。 “所以,你接着要说?”时敛森反问。 “即使是这样,我从小的家庭环境及接受的学校教育,甚至是出于我个人的想法,我都有些无法接受婚前同居的行为。”林鹿凭着很大的勇气说完这段话,说完又觉得矫情,又不是未经人事。换句话来说,一次和一百次也没区别,或许只有她自己清楚她的立场吧。 时敛森轻笑一声:“林鹿,你有听过四个人同住叫同居的说法吗?” 林鹿就知道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不开心,她也闹心,可又不得不把心中的真实感受说出来。 时敛森很少会叫林鹿的名字,多数会在林鹿惹他不痛快的时候才叫她全名,果然如她所料,她的想法会叫他当场翻脸。 “我们可以住得近一些,但我还是无法接受同居。”林鹿坚持初衷,可以离得一街之隔,亦或住对门都行。 “你是觉得我诚意不够,觉得婚前同居会让你吃亏,还是说,你在逼我要一个对婚姻的承诺?”时敛森放开了一些林鹿,两个人相邻而坐,又双双侧着点身子,四目相交,彼此坚持己见。 其实这场博弈,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谁输谁赢,只是彼此接受的文化存在些许差异罢了。 “不是,不是这样的。”林鹿摇头,两个人在一起,便不会介意谁吃亏谁占便宜这种事。 “我知道,王天天拿了毕业证后就要回老家做老师。”时敛森顿了片刻,叹息道:“我就是担心你一个人住不安全,也并不全是想剥夺你的隐私和空间。” 林鹿无言以对,此刻心乱如麻,再度为了时敛森的考虑周全而动容,这个提议,显得自己小家子气透顶了。 林鹿低下头,有些无地自容,她松口说:“我再考虑一下吧。” 时敛森说:“没关系,这个问题,我也再想想办法,看怎么处理更为合适。我有我的私心,你也有你的权衡。” 随后,他恢复了一惯的严厉:“再给你两天时间调整,到花纪实习这事没得商量。”不然,你风里来,雨里去,只为花纪多一个粉丝便拼尽了全力,中途放弃了怎么合算?我还要在短时间之内,将花纪重整旗鼓呢,你要与我一起享受荣耀的时刻。 不为别的,只为你喜欢这些,喜欢彩妆世界,喜欢与大众分享护肤心得。以及,喜欢花纪,更喜欢花纪的执行ceo时敛森。 时敛森又想,万一他们到最后真的没办法住在一起,那每天在公司见到她也是好的。 他知道,自己终是比林鹿率先妥协了一步,他只是没有说破而已。 第36章 时敛森的便宜那是一丁点都占不得 看着时敛森柔和的侧脸以及放软的口吻,林鹿心里像塞着一团棉花,堵得心慌。 两人大眼瞪小眼,不一会儿,林鹿主动示好,没话找话问道:“你饿吗?” 时敛森忽然笑得不怀好意,夸张地喊:“饿死了!”他率先站起身,又迅速地弯腰,一把捞起半倚着沙发靠背的林鹿,趁他没来得及惊呼,意有所指地贴着林鹿的耳廓责问:“还好意思问,你算算,这都饿了我几天了?” 他直接抱着人往自己的房间走去,用脚尖关门,林鹿的指尖捉着他的衣襟,表情羞赧,于是低垂着头。因为忐忑,不自觉弓着身子,像只被主人禁足在怀里的猫,看似神色拘谨,小心翼翼,实则极度贪眷这样子温情的时光。 林鹿被不轻不重扔在那张大床上,房间只开一盏光线昏沉的落地灯,林鹿能看见自己在浅色床单上的剪影,连每一根头发丝都在光影里无限放大,尽是无处可躲的暧昧。 这里不是别处,而是时敛森的私人处所,私人领地,而不是游轮上,旅馆里。在林鹿的认知里,家里是隆重且意义非凡的。 林鹿的心怦怦跳得飞快,显得有几分急躁,却从未有过的踏实。她有种真正参与了时敛森人生的错觉,虽然难以致信,可眼前的一切并无半分掺假。 林鹿用手臂支着身子,以半仰的姿势与站在床尾的时敛森对视,他紧绷着身子,不动声色盯着林鹿瞧,眼神清透,像是有洞悉一切的本领。 静止的空气里只有鼻吸相闻,随后,时敛森开始不紧不慢地脱衣服。 林鹿没有移开目光,她想观察一下时敛森过敏迹象是否有好转,她浅蹙眉心,入目的已不再是辣红的脓包,而是褪了色的浅粉色硬块,看着不再触目惊心,可仍是遍布肌理。 “还难受吗?”说着,林鹿一个起身,跪坐到床尾,伸手抱住了半裸的时敛森。她有多心疼他,只有自己知道。 时敛森故意加深林鹿的内疚,理所当然地承认:“嗯。” “很痒吗?” 林鹿问完,时敛森已经牵过林鹿的手,覆到自己此时此刻最心痒难耐的地方。 “痒到不行,帮我抓抓?”问时,时敛森朝林鹿的耳里吹气。 本想开个无关痛痒的玩笑,谁成想,两个人的手指缠绕在一起,你退我进,难舍难分似的,时敛森终于引火绕身了。 他指引着林鹿,林鹿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眼神无处安放。 她从未握着感受过小森森的滚烫和强势,一心只想抽离,而时敛森在这方面向来占据主导地位,之前哪怕动作又大又狠,但也多是中规中矩的,哪像今天,这样的随心所欲,以及糜烂荒唐。 林鹿在情事上胆小且保守,时敛森倒是一直是循循善诱,循序渐近的。 这一次,出发点真的就想逗逗她罢了,可她就跟自带魔法一般,叫他乐在其中,想要索取更多。 林鹿甚至不敢往那里看,只是以别扭的姿势跪在时敛森身前,她的手掌被时敛森的手掌包住,时小森则被林鹿的手掌包住,好像套娃似的,机械地不知疲倦厌烦的来回重复同一个动作。 六月初的夜里,林鹿蜷成一团,寒意侵袭周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瑟瑟发抖。时敛森俯着身子,细细密密吻着林鹿,亦是粗喘着发抖,他的喘息声像呜咽的小兽,全数吞没在林鹿绵软的唇齿间。 因为情难自控,时敛森将林鹿披散在肩头的长发抓揉地凌乱蓬松,两个人分开时,俱是一脸尴尬。 在林鹿眼里,时敛森真是不折不扣的老司机,她至今眼圈还带着红。反观时敛森,他没两秒就又成了没事人一样,仿佛方才的几分钟不过聊了几句闲话而已,眼下全然恢复成了一贯的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样闲适的时敛森落在林鹿眼里,轻易就跟尝到了几分委屈似的,扁了扁嘴,无声控诉着他方才的无耻行径。 她瞪大的眼睛尤是梨花带雨般勾人心魂,时敛森看了,又是心头一热,火苗窜升。 “怎么了,撅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时敛森明知故问,不忘摸了摸林鹿的头,以示安抚。 林鹿咬紧牙,从牙缝里漏出来两个字:“手酸。” 时敛森大言不惭:“这才几分钟?” “是没几分钟。”林鹿从来不逞口舌之快,可今日实在有些忍无可忍,便有意顶嘴:“时先生,你才几岁?” 时敛森闻言,气急,这家伙真是有把人气死的本领,这还学会指桑骂槐了! 激将法对时敛森非旦不管用,反而会让他变本加厉,林鹿尝到了他的苦头,这后半夜就没消停过,一整间卧室,连带浴室都沾上了旖旎的气味。 睡前,时敛森捏着林鹿的脸颊,不解气似的质问:“你觉得我像几岁?”他是不赢不肯罢休的性格。 林鹿算是彻底领教了他的厉害,时敛森的便宜那是一丁点都占不得,口头上的便宜都不行! “永不停歇的十八岁。”林鹿刻意奉承,她累得虚脱,不想再有半点折腾。 这话暖进了时敛森的心里,就像置身于冰天雪地间,忽然有人给你送上一口温热香醇的清茶。这种暖,可以融化冰川,亦能融化一个成年男人根深蒂固内心深处的冰冷。 时敛森最会得寸进尺,指着不远处和这间房格格不入的破旧行李箱,问林鹿:“请问林鹿小姐,为什么我在你房间搜出了我的外套?” 林鹿被问得手足无措,那件衣服是她无人知晓的情意,突然就被人翻出了她压箱底的秘密,总是有几分难以启齿的。 她甚至忘了问他行李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想揣着明白装糊涂,身子灵活的一钻,用被子蒙住头,无赖地装睡。 时敛森不打算就此放过她,也钻进了被子,却怎么也挣不开林鹿压住的被子。 可男女力气总是悬殊的,时敛森使了点劲,林鹿就乖乖投降了。 被窝里,两人的眼睛俱是闪闪发亮,时敛森不依不挠地追问:“为什么留着我的外套?” 从小到大,时敛森总是被众心捧月,走到哪里都是自带光环。他生来便被无数人宠爱,可即便如此,他也只想从林鹿口中得到一个答案。 一个他从来就知道,而她从未正面告诉过他的答案。 “因为在你喜欢我之前,我就确定自己喜欢上你了。”林鹿没有一点遮掩,坦白从宽。 说出口的这一刻,并没有想像中的不矜持不自爱,反而是让自己的这份喜欢,找到了一个久违的出口。 出口的地方终会有光,那束光便是时敛森。 “幸好,我到最后还是有眼无珠了一回。”时敛森叹气,他用自己幽默的方式,回应了林鹿的这份喜欢。 林鹿服他,这人报复思想严重,这才是真正的指桑骂槐呢! 不过,重要的是,喜欢就好。 第37章 去尼玛的失恋森 林鹿醒来的时候,时敛森已经连续开了两场高层会议,现如今他是花纪当仁不让的决策者,部署完这一季的首要执行任务,时间嗖地一下就过了饭点。 田星点了两份简餐,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会客沙发上啃三明治,这幅光景好不凄凄惨惨戚戚。 在田星眼里,时敛森除了做好自己工作上的分内事之外,简直是个不能自理的重残人士,无论大小事全一股脑扔给他来做。虽说他是特助没错,拿的薪水也是能甩出同行几条街的,可时敛森的手真心伸得太长了点,公事上对他公事公办也就算了,现在就连私事都要掺一脚,这种感觉很不好受! 时敛森一手捧着咖啡杯,一手划着手机,若无其事提议:“要不给你周末去报个中文补习班吧。学费由公司给你全额报销,就当全方面培养员工的知识。”并不是商量询问的口吻,而是陈述句。 田星终于停下喋喋不休的嘴,他敬职敬业,休息时间都争分夺秒抓紧汇报接下去的行程细节,可时敛森愣是不领情,本想给林鹿拨个电话过去,奈何连这样的权利都被田星剥夺了去。 不过,想让他报中文班也是有理可寻的,他这个白字先生,早晨硬生生将林鹿的名字念成了“林比”,时敛森那叫一个恨啊,连着俩小时没给过他好脸色看。 你千万别指望一个abc能看懂几个中文字,田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看不懂时全靠蒙,结果就蒙出事情来了吧! 田星求爷爷告奶奶了很久都没用,直到救星出现,他才溜之大吉。 这位救星便是他口中的“林比”,她洗漱干净,穿了时敛森帮她准备的新衣服,随便做了一点面食当午餐。 已经很久没有睡到日上三竿过,林鹿实际是个生活自律、交友圈健康、并且几乎没有恶习的人。这样散漫的浮生,于她而言是不可多得的时光,是时敛森赠予的礼物。 “现在才起来?”时敛森问得不甚在意,实则开会的时候还忍不住分心看了几回手机屏幕呢,别以为田星没注意到,就是没敢拆自家老板的台。 “嗯,我刚吃过饭,你呢?” “也刚吃完。” “忙吗?” “忙啊,也就接你个电话的空。”这话不是吹的。 “我准备出门散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时敛森佯装会错意,轻笑着问得极其暧昧:“想吃——”他存了心拖长尾音:“你。” 林鹿气恼,这人是愈发厚脸皮,在她面前再不像最初时那样惜字如金了,也不再动不动就一本正经说教,而是荤腥不忌,得了机会就要在口头上碾压她。 见林鹿不答话,他继续撩拨:“你做?我吃?” 越说越离谱,林鹿存了一百个想挂电话的心,没好气来一句:“那个,亲戚造访,我就是通知你一下,这周改吃素了。” 时敛森拉长着脸,唉声叹气:“早不来晚不来现在才来,她就这么爱凑热闹?” 林鹿笑笑不说话,后来两人开始聊起大飞,它特别受林鹿的喜欢,于是林鹿向时敛森了解了不少它的生活习惯及喜好。 “我可以牵它出去玩吗?”林鹿问。 “看我心情。” 林鹿不解:“为什么是看你心情而不是看它心情?” “和我打电话,五分钟聊我的事情,半小时聊大飞?”时敛森醋意乱飞,这人占有欲强到连狗的醋都吃,可叫人如何是好? 不过,这些话都当不得真,不过是闲聊时的催情剂罢了。 林鹿能喜欢大飞,这是时敛森乐见其成的,这样看来,以后的日子能和平共处。 挂了电话,林鹿和大飞在客厅里玩了很久,直到大飞趴在她的脚边呼呼大睡,林鹿这才准备下楼。 只是,她莫名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以为不是王天天便是言子承突然回家了,她起身走到玄关处,但发现自己猜错了。 站在门外的人是个子瘦高气质矜贵的方乔,并未化妆,素面朝天的模样,却是格外养眼,当之无愧封她为素颜女神的称号。 方乔没有过多的客套,见林鹿穿着拖鞋站在里头也没有露出刻意探究且不友好的眼神,她只是笑着进屋,轻轻关了门,随手将那只价值六位数的皮包搁在架子上,又熟门熟路打开鞋柜,拿出属于她的那双拖鞋换上。 动作一气呵成,抬起头时,淡笑着问了林鹿一句:“你已经住过来了?” 打死林鹿也猜不到来的人是方乔,众人皆知她是与时敛森匹配度最高的女人,一度传言时方两家即将强强联手,打造一个全新的商业帝国。 林鹿从未过问时敛森与之方乔的关系,也许他们曾经有过那么一段风花雪月,所以她才能像今天这样,毫无违和感的站在这里和她心平气和地对话吧。 方乔的问话让林鹿很难回答,她确实昨晚住在这里,倒也没有真要住过来的意思。 林鹿轻轻地用了肯定的回答,这种情况下仍要否认也是真矫情,而方乔根本不会在意她回答是或不是,转而有些唐突的问:“请问你住哪一间?” 怕林鹿误会,即刻表明了自己的用意:“不好意思,因为我要来拿一些没来得及拿走的东西。”她是这样一个家教良好的姑娘,只是希望自己在取回东西的时候,怕林鹿有不方便之处。 “我和他一间房。”林鹿如实回答,这也许是她这辈子以来,说过最为出格的话了吧。 方乔沉默地笑了笑,只是说:“那好。” 说着,径自走到她曾经睡过的一间客卧。 转身以后,林鹿心想,方乔是真美,美得自带一种侵略。她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说话时的样子也很美,就连不说话光眨眨眼也是美得如痴如醉。 然而,她居然没有一点点强人所难,反观自己,倒是小肚鸡肠得很,字里行间充满了宣示主权的意思。实则,她也只是实话实话而已,从没想过要让谁下不来台。 大飞睡得很死,甚至打着呼噜,完全睡得事不关己。 方乔取了东西很快就出来了,林鹿不知该走开还是站在原地,还没动作,方乔已经折回到她身边。 离开前,她留下了这间房子的钥匙,没有交到林鹿的手里,直接放在玄关处的木架上。 方乔没有解释,她相信时敛森会处理好这样不必要的误会,她显然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 时敛森不爱她,她便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时敛森爱林鹿,所以她是这里永远的女主人,自己不过是被时敛森留宿过几晚的房客。她分得清自己的立场,也有自己的做事原则。 “林鹿,请将这把钥匙帮我还给时敛森,谢谢。”方乔重新弯腰穿鞋,同时拿走了这双露趾的毛茸茸的浅灰色ugg拖鞋。 “不客气。”林鹿不懂如何应付这样的场面,只是顺着话头往下接。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冒昧了,没有事前打声招就过来。”方乔表示出歉意。 林鹿摆摆手,反而比她更不好意思:“如果我知道你会过来,我应该提前回避的。”她的声音很小,透着不自信,所以表现得像是她搅了方乔的好事一样。 这样的不自信并非空穴来风的,任谁也不相信,和时敛森在一起的人,竟然是一无所长的自己,而不是与时敛森并肩的方乔。 方乔笑了,不知林鹿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自己不讨厌林鹿倒是真的。 方乔转身前说:“再见,林鹿。” 林鹿说:“再见,方乔。” 下行的电梯里,方乔生平第一次为感情的事落了泪,她在镜中看见自己通红的眼畔和鼻尖,蹲下去抱住自己失声痛哭。 怎么办,四岁的方乔喜欢六岁的时敛森,二十四岁的方乔依然喜欢二十六岁的时敛森。 可是六岁之后的时敛森,这辈子再不喜欢方乔了。 方乔知道,余生的时敛森,只会爱林鹿一个人。 说不清为什么,她相信直觉。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底楼,电梯门打开之前,方乔胡乱抹了把泪,任性地仰起头,正对着摄像头,生硬地挤出一个全世界最甜美的笑容,大声对着摄像头喊道:“时敛森,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再见!” 她快步走出楼厅,微风吹过她的脸庞,拭干了脸上的泪痕。这一回,她不需要强装出一个善解人意优雅从容的方乔了,她只是一个想要被爱却换来背叛的小女人。 方乔在四下无人时,也常常会露出幼稚粗俗的一面,她心有不甘地碎碎念:“面包有了,爱情还会远吗?去尼玛的失恋森!” 时敛森一下午打了好多喷嚏,显然不是被诅咒的,他不知不觉患上感冒了。 对面是阿谀奉承的黎潮江,这些日子整日来公司盯梢时敛森,因为他出现在这里的次数实在太过频繁,不知情的还以为是被甩后不死心的前任。前几次白跑了好多趟,时敛森忙得分身乏术,没有美国时间接见他,他总是从天亮守到天黑,最后被田星灰头土脸的打发走。 今日得了空,黎潮江倒是不负所望,带着满满的诚意来到时敛森面前。 和他一同前来的,还有曾经当着别人面,当众给过时敛森下马威的谈老头。他几十年来见风使舵惯了,风吹哪他便倒哪。 时敛森不计前嫌,直入主题。 黎潮江和谈老头在莎莉的股权加起来总共是百分之二十七,黎潮生占有百分之二十,如若时敛森吃下两人手中的股份,他便是莎莉的第二大股东,在他之上的便是莎莉的创始人黎昌新黎老头。 谈判了一个下午,时敛森最后说:“一周后,我给你们答复。” 黎潮江急忙道:“时总,这真的是我所能给出的最大诚意了!” “你的诚意我看到了,但这并不足以影响我的判断,不是吗?”时敛森斜睨一眼,他是不屑的,他从来没看上过莎莉的一切。况且,他的便宜除了林鹿,真没谁可以随便白占的。 不过,黎潮生不是喜欢把人逼到墙脚吗?2.4亿美金收购花纪? 时敛森眸中泛起精光,提了提嘴角,轻轻地笑了。他捏着手中的笔转了几圈,心里想着,这场反收购应该会挺精彩的吧? 下周,花纪的新品正要上市,不如为顾客博个眼球,让他们买产品之余看场好戏倒不失为一个标新立异的好想法。 第38章 聚少离多 原以为四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会上演很多像电影里面那些无厘头的桥段,当林鹿满怀期待等着发生一箩筐同居趣事时,她才发现自己实在想得有点多。 连续好几日,林鹿和时敛森在家里和公司打过不超过三次照面,时敛森近来应酬频繁,深夜到家她已入睡,早晨林鹿去公司了而他还睡得不醒人事。 言子承陪着家人去北欧度假了,王天天回家照顾摔伤的母亲,偌大的公寓,顿时只剩下林鹿一人,好在下班回家还能遛大飞,算是唯一的饭后消遣。 大飞与林鹿过起了名副其实的二人世界,林鹿除了上班和睡觉的时间以外,这一人一狗几乎如影随形,大飞对林鹿的感情已经渐渐赛过时敛森。 这日晚上,时敛森千篇一律应酬到凌晨以后才归家,林鹿因为第二天要早起的缘故,例来没有给他留门的习惯。 前几日,时敛森到了家总是轻手轻脚的,就连洗澡间也不用卧室里连带的,生怕吵醒林鹿。 时敛森惊觉,同居之后,他和林鹿怎么反而聚少离多? 时敛森蹲在床头,在黑暗里望着林鹿的睡颜,肤色白皙,睫毛又浓又密,有一点点卷翘,显得格外俏皮。 其实,这会儿喝过了酒的时敛森是带着小情绪的,回家的路上还在生林鹿闷气,转眼见到了她,那口憋在心头的气就全一溜烟消了下去。 他在酒店里吃饭,正巧碰上部门团建的方乔,两人在过道上碰了面,于是顺理成章找了个私密的休息室聊了一下各自的近况,多以工作内容居多。 时敛森面对方乔,多少生出点愧疚之情,倒是方乔,落落大方,既然爱而不得,不如摆出好看的姿态全身而退。 聊完工作,方乔出于礼节,随口提了一下上次出现在他家碰到林鹿一事,时敛森对此至今未知情,一时被她说得摸不着脑头。 “还有,你家的那把钥匙我已经交还给林鹿。”方乔如实说了情况。 时敛森面无表情点了点头,说实话,也不能怪林鹿,这几天来他忙得脚不沾地,谈合同签订单,亲自到实验室把关产品安全问题,两人在家里和公司都碰不到面。 当下,又出了花纪新一季产品代言人陈灿灿与他的绯闻风波,惹得时敛森勃然大怒,甚至有些任性到不想顾及大全,执意有临时换掉代言人的想法。 起因是陈灿灿经纪公司自导自演了一出她与时敛森的恋情炒作,女星与富商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微妙关系,何况陈灿灿是娱乐圈当仁不让的一线小花,时敛森的身份更是扑朔迷离,从曾经无下限被黑到如今神来之笔的洗白,两人因为合作接触而擦出火花,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男才女貌,也算是喜闻乐见的好事。 从利益方面来看,这样的炒作既是帮花纪新产品提前造势,又能让陈灿灿多一些话题热度,说穿了,这是双赢的局面。 奈何时敛森无法容忍这样子虚乌有的行为,他本就行事低调,向来讨厌进入公众的视野,作为一个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却非要拼商场的人,他喜欢用成绩说话。 不成想,好事之人总是层出不穷,今天挖一点他私生活的边角料,明日闭着眼不负责地瞎编他的不实新闻,他虽不是明星,但却总是霸着属于汪峰的头条,这令他无比苦恼。 这不,好端端的,他被陈灿灿将了一军,一连两日上了微博热搜,他账号下的粉丝疯涨了一千万。 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甩了彩妆小红人“鹿鹿无为”,转而拜倒在陈灿灿的石榴裙下,只有林鹿对此不闻不问。 正如她此前见过方乔一事,林鹿也没在他面前提过哪怕一字,这让时敛森心里没底,究竟是对他太过信任,还是习惯了这样子花边新闻不断的他,以致于到了毫无知觉的地步。 无论是哪一种,这都让时敛森不是滋味,你好歹倒是意思意思,拐弯抹角问一句也好过这样缄默!然而,她非旦不问,微博也不和他互粉,这是打算闹哪样? 更因为林鹿的不互粉,好事网友纷纷猜测他们已好聚好散,就好像,恋爱这件事,从头到尾只有时敛森一个人在折腾,林鹿倒是置身世外,掩然有种片叶不沾身的洒脱感。 于是,时敛森怀着恶人先告状的原则,揪着林鹿婴儿肥的脸,硬生生将她从睡梦中吵醒。 林鹿睡得特别沉,她真的就是被时敛森从梦中闹醒的,睁着眼迷迷瞪瞪的样子。见来人还没洗掉身上的烟酒气,轻轻皱着眉,略带嫌弃地推了他一把,催促道:“怎么还不去洗澡,洗完澡早点休息。” 这是这几日来,两人第一次的面对面交流,其余闲暇里不过是在微信上聊过几句语音,一般多是锁碎的闲话,哪有听到过像这样子软软糯糯的语气。 时敛森没有动作,反而将脸凑近林鹿,伸出舌尖在她唇上描绘着形状,一遍一遍不厌其烦,扰得林鹿彻底醒了个透。她往后挪了挪身子,有些微的闪躲,眸子清亮地盯着时敛森的脸。 “怎么了嘛?”林鹿轻声问,语气里不乏撒娇的意味,似还带着无奈。 可惜,时敛森并不想要得到她这样的态度,反而更希望她无理取闹多一些,撒泼谩骂多一些。 时敛森不打自招地问:“最近看新闻了吗?” 林鹿故意反问:“哪个版面的?” 莫名熟悉的对话,仿佛回到了两人刚认识后和解的那次,那时的时敛森刚回国接手花纪,有人恶意买通媒体雇用水军,完全颠倒黑白地往他身上泼脏水,不费吹灰之力就稳占娱乐版面的头条。 当初的林鹿,也如此时一样不动声色笑看云起,但依然是默默地选择相信时敛森。 时敛森想到这里,被她逗笑了,争风吃醋地又问:“你男人都跟人家传绯闻传得漫天飞舞了,你到底是怎么做到还能睡得这么雷打不动的?” “我有判断真假的能力。”林鹿笑答,她总是出乎意料的理智,这让时敛森认为自己对她似乎失去了吸引力,好不着急和沮丧。 “那么,方乔来过这里,你怎么也不告诉我?” “请问时先生,这几天我们有过说上话的时候吗?” “哦,你这是在指控我没时间陪你了。”时敛森舒了口气,还以为她不争不抢,其实心里也是介意的,或许只是因为不想给他太多的精神压力,于是选择忍气吞声吧。 未等他高兴上一会儿,林鹿就破灭了他的幻想:“没有,公司到了关键的转型期,你不忙才是有问题呢。不过,再忙也要注意劳逸结合,你看你,都感冒咳嗽了好些天。”林鹿虽说与他有几天没正面说过话了,但她还是注意到了他身体的变化。 林鹿每天出门前会帮时敛森炖一碗冰糖雪梨,她将雪梨切成两半,用水果刀雕去了中间的芯子,又放上专治咳嗽的川贝,然后用另一半的雪梨盖住,炖到时敛森起床喝刚刚好。 喝了两天,时敛森的咳嗽差不多已经治愈,就是感冒一时半会儿没有好透,说话时鼻音有点重。 每每想到林鹿的细致入微,他总会心头热乎上好久,原以为被爱更多的是一种负担,可被林鹿爱着,每一秒都不愿浪费和虚掷。 时敛森继续纠缠着以上问题不放,小孩子脾气上来了:“你一点都不生我的气,为何微博一直不和我互粉?” “咦?你注册了微博账号?”林鹿确实意外,微信和微博对于从小生活在国外的时敛森而言,总不是太有用处的,她之前见过,他常用的社交软件是脸书和推特。 “我都关注了一个星期了。”他说得万分委屈,像在争宠,也仅仅是想讨一颗糖的心理。 “那我现在就去关注你。”林鹿说着,就抓过床头正充着电的手机,当看到时敛森的粉丝数时,更是惊讶:“你才发一条微博而已,人气怎么会那么高?”言下之意是,这些都是花钱买的僵尸粉吧! 时敛森重点不在这上面,而是强迫林鹿:“你赶紧转我这条微博!” 这条微博再简单不过,没有多余的文字和符号,只有“@鹿鹿无为”,蓝色字样的链接,点一下,便直接跳转到林鹿微博的页面。 林鹿依言转了微博,模仿着时敛森的风格,就是“@时敛森”,却比这多了个红色爱心的自带表情。 时敛森高兴地爬上了床,来来回回滚了好几圈,以示心喜和满足。 最后隔着薄毯将林鹿圈在自己怀里,赌气似地解释:“我和陈灿灿,真的就是清清白白的合作关系,就只签约当天匆匆见了一面。后面的空穴来风,真的非我本意,我永远不会为了身家利益这些身外之物让你受委屈,一丁点也不行!” 时敛森说得愤愤不平:“这个代言人让我很不爽,必须换掉!” “有什么关系,人家是一线小花,也得时不时蹭个热点上个热搜不是,这种事,相互谅解吧。况且,本周五就是新产品发布会了,这个节骨眼还是别无事生非的好。”林鹿哄劝,了解他是那种说到做到的耿直性格,只好假装大方。 “你男人我这么魅力无穷,你怎么就使劲把我往外推呢,一点危机感都没有?” “怎么没有,我分明感觉危机四伏呀。可尽管如此,我还是知道你只爱我。”林鹿越说越小声。 时敛森这回没有揶揄她,转而认真地问:“我有说过我爱你吗?” “没有。” “我真的很爱你,林鹿。” 这是恋爱以来的第一次,时敛森在微熏的夜里说着爱她,林鹿听得心动不已。她看着时敛森的眼睛,灼热而闪亮,他的脸泛着微微红意,像是害羞,而更多的则是从他的表情里看到认真和投入。 “我也爱你,时敛森。”这也是林鹿第一次坦白这样藏于心底的情话,除却两人欢爱时,时敛森总是迫使她说爱他之外,她从未好好说过爱他。 是真的爱了,所以才会惧怕将爱付诸于唇齿,所以才刻意选择谁都不说。 后半夜,林鹿只睡了不到三小时,时敛森特别磨人,没完没了的要她。 情到浓处,连避孕措施都不来及做,他只是无数遍给予承诺:“林鹿,我们要个孩子也无妨。” 林鹿听着,有些后怕:“这还太早一点吧?” “上次听你老家的人说,像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孩子都该念小学了。”时敛森原话奉还。 “你听错了。”林鹿说完就装死,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争执。 睡前,时敛森郑重地提议:“过年带我回家见你父母和弟弟吧。” 林鹿始终没给出答案,反而第二天,她一早出门时遇到了这间住所真正的男主人——温润如玉的时永盛。 她知道,时永盛绝不是像方乔那样随心所欲才过来的,或许很大可能是特意为她而来这一趟。 第39章 它永久性归林鹿所有 由于前段时间林鹿在微博上被网友扒出了真实身份,几乎整个花纪的员工都对她久仰大名,她迅速从一名再默默无闻不过的实习管培生,一下子进阶到了花纪少东唯一公开承认的正牌女友,这个跳跃让她成了花纪员工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场谈论依然从打赌赢了二十碗牛蛙面的echo在群里发起第二波攻击:“据我观察,小老板和准老板娘林鹿居然没有一起上下班,中午也没有一起共进午餐耶!灰姑娘的梦难道真的只是昙花一现,小老板莫非真的移情别恋和新晋小花陈灿灿好上了嘛!?伦家不依!” 其中输给过echo五碗牛蛙面的cindy开始说风凉话:“以小老板的颜值和家身,就算是一周换一个女友的速度我也不惊讶。” 另外一个输了五碗牛蛙面的candy也发表了个人见解:“不要以为林鹿写了个花纪产品使用心得就能掳获小老板的心,小网红就算挤走了白富美方乔总攻,也不代表能pk掉头牌大明星!小老板这种见惯了大波大浪的女人,哪能真吃得惯清粥小菜?骗骗你们这种爱幻想少女罢了!echo,你还是太年轻啊~” echo年纪小,不比其余两位老练世故,总认定最后上位成功的说不定就是灰姑娘。她刷了一排不认同的表情,坚决看好林鹿,凭着前一次赢下二十碗牛蛙面的赌注,这回更是信心爆棚,不怕死地继续发起战贴:“敢不敢再赌五碗牛蛙面,我赌小老板至少会和林鹿再好个一年半载!” echo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但终归只是认为他们最多只是走到相爱这一步,似乎不能更多了,能爱多久亦是不敢说的。她并不认为时敛森能爱林鹿很久,甚至能不能爱她三五年都恐怕难说得很。 在众人眼里,这段感情从起初就是失衡的,被动吃亏的总是林鹿。 无疑,林鹿又是果敢而坚定的,她从答应开始交往的那一刻起,便从未想过要在这一段感情中寻找平衡,她只是跟着自己的心在走。她向来要求不高,但求到最后别走失就好。 相较于女人们谈天说地,男人显然没那么多的八卦天分,林鹿的部门领导jason一大早就找她谈话了。 因为林鹿是朝管培生的方向发展,所以她并不会长期待在市场部做助理,而是会到各个部门进行轮岗学习,熟悉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以便日后从事管理时更加得心应手以及有说服力。 jason大致和林鹿交流了一下她对目前职位的想法,他算是看出来了,林鹿几乎可以说是个没什么想法的人,老实本分,秉着勤能补拙的谦逊,是个极其易于管理的员工,亦或是未来老板娘。 大公司注重团队凝聚力,为了庆祝林鹿的到来,jason让人订了位子,中午请大家去公司附近的商圈吃泰国菜。 八人的长餐桌,年轻人聚在一起,吃起来无所顾及。 林鹿对于泰国菜的味道有些接受无能,倒是吃了好些菠萝饭,坐在一旁的ken打趣:“林鹿,你是饭桶吗,光吃饭不吃菜。” 大家闻言,目光一同聚集到林鹿身上,害她有些无地自容,连忙夹了一块咖喱蟹在碗里。 一来二去,林鹿和他们也都熟络了起来,她坐在中间的位置,餐桌两头的菜都方便夹到,于是很快承担起了帮忙夹菜盛汤的角色,算是顾全大局。 作为市场部实习助理,林鹿和这些同事已然不算陌生,虽说就职没几天,但大大小小的事已经任他们差遣得不少了,小到订出差的机票,大到负责五百人的大型会议前期工作安排,她无一不亲自过手。 最让林鹿感到窝心的是,这群同事并不因为她和时敛森关系匪浅而刻意冷落她疏远她,反而时不时搬出时敛森戏弄她打趣她。 比如女同事们会相约在私下里堵住林鹿,毫无芥蒂当着她的面探讨时敛森的星座、血型、年龄、家世以及喜爱的姿势体位等等。 叽叽喳喳探讨完一轮,然后才回过头来向林鹿证实以上是否属实,林鹿听得面红耳赤,却恕她无可奉告。 如今的女人都是一群饿狼,大多已是阅人无数的老司机,林鹿被包围在她们之中,简直是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 有些结了婚的女同事更是放得开,直接面不改色地问她:“林鹿,我们小老板真的是财大器粗吗?” 不等林鹿回答,另一个总会跟着来一句:“说清楚,哪个器?” 林鹿无言以对,但有句话这样说来着,此时无声胜有声,沉默也是默认的一种。 就这样没有阶级之分,一餐饭在ken的黄色段子中结束,大家吃得心满意足。 走回公司的路上,有人提议让林鹿取个英文名字,方便老外称呼。 毕竟花纪是彩妆界的龙头公司,就总部就职的外籍人士比例就占有12%。 林鹿深思熟虑,小心翼翼地询问:“要不叫deer?”她实际从没想过取英文名字,之前别人问起,也就随口答了这个。 众人沉默片刻,随后打趣的打趣,吐槽的吐槽。 “不错啊,你以后就是被骂,人家也得喊声亲爱的,这不让人家打自己脸吗?” 玩笑归玩笑,林鹿的英文名也就仓促定下了。 林鹿自我安慰,有总比没有好。 一直到下午,林鹿都在为三天后即将举办的新品发布会而忙得焦头烂额,她哪怕是做些打杂的前期准备,那也是容不得出现一丝差错的。 林鹿与另一位带她做事的市场部高级助理ine反复确认过出席发布会的受邀媒体与嘉宾名单,然后将特别订制的赠礼与设计精美的请柬装在礼品袋中。 做完这些工作,她们需要将这几百份礼品打包在印有花纪logo的纸盒中,然后在快递面单上填写准确每个受邀人的联系信息。 ine做事细心致极,反复核对了数遍,这才确保万无一失。 她和林鹿用小推车将这些礼品推送至花纪的邮件收发室,由今日加急特快送出。 公司有明确的安全规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随行使用小推车梯子等物品时,上下电梯一律使用货梯。 从林鹿的座位走到六号货梯,有一段路正巧会路过时敛森的办公室,林鹿曾经去过里面一次,很宽敞,全透明的办公环境,他几乎从来不会将百叶窗拉上,从外经过便能看到他办公时的状态。 而此刻,他并不在座位上,林鹿进公司加起在一块儿有一周的时间,她从未迎面碰上过时敛森,更别提一起共进午餐和上下班了。 东西送到邮件收发室后,ine接了通电话匆匆离开,林鹿留下来跟进后续工作。 邮件收发室是间独立的办公室,正对着餐厅方向,也设有前台,前台处可供人咨询和填写单子。 此刻,前台员工竖着一块临时离开的牌子,林鹿独自在此整理着礼品,突然听到旁边有个人礼貌地插话打断她的动作,带着台湾人的口音和林鹿说话。 “你好,我是it部门的frank,请问你是?”他说得一本正经,不同于一般陌生男子轻浮的搭讪方式。 林鹿转头看他,眼前的人穿着严谨里漏出来一丝休闲时尚感,是位戴着金丝边眼镜长得高瘦脸庞清秀的男子。 “你好,我是marketing的林鹿。” “能否麻烦你帮我个忙?”frank歉意地笑了笑。 林鹿有些为难,也不知是否能帮得上忙,微笑着回:“如果我能帮得上,当然可以。” “我想寄一封邮件,但我不会写中文,能否请你帮我填写一下相关信息?” 大型企业不乏abc和老外,林鹿一听自己能帮得上忙,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frank对此感激不尽,倒把林鹿搞得不好意思,这样的小事对自己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奈何对方却夸张地摆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壮举来,恨不得以身相许。 “林鹿,marketing在五楼吧,我在四楼办公。明天中午你有空吧,我可以约你吃午饭吗?”待林鹿帮他填完快递单,frank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帮林鹿一起将礼品搬上今日特快的车上。 “你真不用这么客气,我自己来吧!”林鹿连忙阻止他的善意。 frank不以为然,作为一个绅士,他索性反过来劝林鹿站在一边看他干活。 林鹿犟不过他,带紧了手上的速度,没等frank再说什么,收发室的前台amy回来了,她与林鹿有过几次工作上的往来,事先就认识了。 她一回来就喊住林鹿:“亲,有你一件包裹哦!” 林鹿说:“谢谢!” 林鹿接过包裹,只见是一个小巧精致的礼品手提袋,小清新里带着极简的奢华,可惜包装的密封性极好,林鹿左右瞧不出个所以然来。 frank和林鹿一同离开,他们一起坐的上行电梯,frank是相当热情的人,问林鹿:“林鹿,你平时习惯用facebook还是wechat?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吗?” 林鹿见状,不好小人之心,大方和他加了微信好友。 frank到了四楼就与林鹿道了别,林鹿到了五楼后,特意绕了个圈再度经过时敛森办公室,她忍不住朝里面偷瞄几眼,一如既往,他仍旧不在。 那段路也会经过五楼的所有会议室,林鹿经过时,透过其中一间会议室百叶窗的缝隙,远远就看到时敛森站在屏幕前,手中拿着激光笔,专注讲着ppt上的内容。 林鹿不自觉收住脚步,她从未见过这样一丝不苟的时敛森,此刻的他,眼神透着一股尖锐,目光却沉静,脸上鲜少表露出喜怒,薄唇轻启着,大约是在做数据分析。 人家都说,男人工作时最帅,林鹿却觉得工作时的时敛森是这样的难以接近和陌生。她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何当时永盛若无其事站在自己面前时,她是那样的无地自容,甚至感到前所未有的卑微难堪。 不知是否产生了错觉,林鹿察觉到屋内有道目光在她身上短暂的逗留过,她瞬间收敛起心事,不由自主笑弯了眼角。 林鹿被当场抓包,不敢再公私不分,脸红心跳地离开回到座位上。 第一件事,她立即拆开了那个礼品袋,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张烫了金边的花纪新品发布会的vip邀请函。 不同于她经手操办的几百张统一形式的邀请函,林鹿私以为这张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只为林鹿一人量身定做的邀请函。 邀请函的设计主题围绕着新一季产品而汲取的灵感——“重返十八岁”系列套装,以环保零添加为研发理念,于是大胆采用了森林有鹿的铅笔素描绘画作为底图。 除此之外,其中还夹赠着一张花纪独家终身尊享卡,全世界只此一张。 它永久性归林鹿所有。 林鹿想,也许这是时敛森的主意,为了送给她这样一个别出心裁的惊喜。 只是抱歉,无论如何感动和心动,她无法前往参加发布会的现场。 林鹿轻轻地不舍地阖上这张三折型的邀请函,有一层薄泪积蓄在眼里在打转,从收到这件礼物伊始至今。 第40章 离不开你 自搬进东城花园之后,时敛森日日早出晚归,林鹿都难以致信,这样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他,之前究竟是怎么舍得浪费那么多宝贵的时间,千辛万苦赶到她的老家,只为见她一面。 下班前,林鹿出奇收到时敛森的邀约,告诉她今晚等他一起走。 林鹿等同事都三三两两走得差不多了,这才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离开前她再度默默看了一眼那张别致的邀请函。 不带走,才能不时时惦记于心头,就好像真的能放过自己不去在意一样。 林鹿走路都有些心不在焉,背后的人叫了她两声,她才有些木讷地转过身回应。 叫住他的人是时敛森的特助田星,林鹿曾远远见过他几面,虽说素昧平生,但田星这个名字是如雷贯耳的,林鹿对于他并不是一无所知。他是公司里被议论度第二高的男性,仅次于时敛森,正因为他和时敛森的如影随形,两人一度被传成是情侣。 林鹿想起这些虚虚实实的传闻,忍不住偷笑起来,望着田星,好奇地问:“请问有什么事?” 田星情商并不高,其实他早就打好小算盘,总寻思着如何制造一个偶遇的机会去主动结识林鹿。他暗自脑补了无数个情景,奈何天天忙得像只陀螺,于是这件事一再被搁置。今天倒是正巧碰上,得来全不费功夫,所以也就心里建设了一小会儿,这才敢大着胆开口叫住林鹿。 “你就是林鹿对吗?我是forest的校友及助理kevin,很高兴认识你。”田星摸了摸头,介绍时没好意思说中文名。 林鹿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原来forest是时敛森的英文名。 她笑着回应:“你好,kevin。” 田星觉得眼前的姑娘有一双闪闪发亮的黑眸,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很是清新甜美。她的身形略显单薄,略微瘦了点儿,巴掌大的脸上,更是显得双眼大而有神。林鹿不同于时敛森交往过的例任身材火辣的女朋友们,她没有大胸和长腿,却自带一股吸引人的气质。 田星喜欢这样子无辜又无害的林鹿,觉得她是一只惹人怜爱的小羊羔,可惜一朝不甚羊入虎穴,真担心吃人不吐骨头的时敛森会将她吃干抹净。 杞人忧天的田星怔愣了一会儿,很快又起了话头,可一句话说得没头没脑:“其实我接触的女孩子很少,并不太懂美妆一类的,也不了解你喜欢什么牌子什么功效的彩妆,所以就随便拿了一些。” 林鹿一时没明白他的话:“你是说?” “forest有将两大袋彩妆用品送给你吗?那是我在jfk(肯尼迪国际机场)和一群老太撕杀成功之后的战利品哦!” 时敛森的确送了很多彩妆用品给她,瓶瓶罐罐多到连梳妆台上都堆不下,她甚至将一部分作为礼物转赠给了王天天呢。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非常感谢你kevin,可怎么是你买给我的呢?”林鹿彻底糊涂了。 田星将那几日的情形原还,几乎无一遗漏口述给了林鹿听,仔细到连从日本飞往纽约的航班上看见那道双彩虹的细节都交待了个底朝天。 若是她碰不到田星,便永远不会得知,在公司最为关键且动荡的阶段,时敛森仅仅只为了追回任性的她,不顾一切到穿过云层,跨越海洋,不远千里也要将她带回自己身边。 而她在时敛森的刻意误导下,只以为他和田星是从沙川市直接赶往她老家,原来他费尽心思省去了那么多那么重要的线索,仅仅是考虑到林鹿知道后大概会内疚,所以他选择绝口不提。 亦或许是不想让林鹿心里有太多的负担,也可能只是简单的因为爱她而已,那么细枝末节都不能变成捆绑她的理由。 正应了那句话,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田星仍在喋喋不休:“我从没做过这样的空中飞人,从沙川市到日本大阪,又从大阪开车到奈良,当日又赶回大阪乘坐飞往纽约的航班,逗留两天就从纽约飞往离你老家最近的机场,接着又坐了很久的车才到你家,途中我的身体感觉到有些超负荷,forest却还嫌弃我是个麻烦精。” 林鹿听着田星倒苦水,有多少感动对着他一时说不上来,她并不能做什么弥补他们付出的一切,为了表示感谢,诚挚地邀请:“kevin ,你晚上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去家里吃晚餐。” 田星无意听时敛森说过林鹿家自制的牛肉酱有多好吃,那种好吃的程度在时敛森的嘴里不亚于饕餮盛宴。 田星欣然答应。 田星自己开车,而林鹿则要穿过一条街才和时敛森会合,这是她提议的,看着也挺矫情,不太像她平日里的作风。 时敛森等得有些不耐烦,本就心里有气,这会儿更是耐心缺缺。 他将车停靠在路边,方还晴好的天,突然一下子阴沉沉的,闷雷四起。 夏季的阵雨总喜欢酝酿一下子,然后不给人一丁点缓冲的余地,滂沱大雨,倾盆而下。 林鹿一不小心,淋了个落汤鸡,上车之后,模样和表情俱是狼狈不已。 时敛森觑了她一眼,不理不睬的,只是将车驶上马路。 这段时间,两人的确见的次数骤减,这会儿又被时敛森莫名其妙冷落一番,竟有些别样的违和与陌生。 暴雨很快停了,天光迎着蜿蜒的路灯,又重新渐渐地明亮起来,立马变回夏季的傍晚六点时分,一个动人而悠长的黄昏。 “彩虹!”林鹿惊喜地欢呼,她打开车窗,将半个脑袋探出去,脸上的表情十分鲜活生动。她嘴角上扬,笑着的双眼眯成一条缝,瞳仁里闪着光。 雨过天晴,云层白又低,大块大块悬浮在蓝天里,仿佛触手可得。 林鹿长这么大,除了时敛森拍给她看的双道彩虹之余,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七色彩虹。见到此情此景,她坐在副驾驶上好不兴奋,时敛森转过头就从反光镜里看到她的模样。他有些不解风情,伸手将林鹿拽回来,毫不留情关掉车窗。 “小心着凉。”他言简意赅,望了一眼身边那个从头湿到脚的人,虽是责怪冷淡的语气,其中不乏透着关切。 林鹿默认了他的说辞,想到这么生平第一回看到彩虹,于是换上可怜的口吻对时敛森请求道:“可不可以打开车窗,我就拍张照片?” 时敛森无法拒绝小绵羊一般让人无法与之置气较真的林鹿,复又打开车窗,只见她掏出手机,对着天空比手划脚。 随后,林鹿眼疾手快,将镜头对准时敛森,找个角度就按下了拍摄键。 他表情严肃专注地开着车,五官立体深邃,表情清冷,薄唇薄抿着,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林鹿有些后知后觉,并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这样冷落自己。 时敛森趁等红灯之际,终于按捺不住心情,冷冷讽刺道:“我就这么见不得人,哪怕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们有一腿?”他不高兴时,说出口的话总是刺耳又难听的。 林鹿没猜到他是为这事而闹起了别扭,可她一直是懂得避嫌的,不敢光明正大在公司地下车库上时敛森的车,所以下班才提议要穿过一条街才跟时敛森会合。 就因这样,刚才林鹿不偏不倚淋到了一场暴雨,虽说撑了伞,但在这样磅礴的雨势下,一把遮阳伞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而林鹿不知,时敛森更多的是因为心疼她才生气,头发像是刚洗过,原本扎着的马尾辫只得放下来,发丝湿答答粘在一起,黑色长发贴着白净的脸,虽说有几分楚楚动人,可到底容易患上感冒。 时敛森终究是刀子嘴豆腐心,口气生硬地吩咐:“把鞋袜都脱了。” 此时,林鹿的衣裤和袜子也一并湿透了,夏天的服饰都相对轻薄一些,白色的t恤一浸水就几乎成了透明的,t恤贴着身子,印出里面黑白色波点花纹的文胸。 林鹿听话地开始弯腰脱鞋脱袜子,低头才注意到这幅不雅的画面,脸顿时成了火烧云,于是只能假意双手环胸,试图遮掩尴尬。 “披上。”时敛森从后座拿过一条薄毯扔给林鹿,他一直盯着前方路况,也没发现林鹿的别扭,以为她环着胸是因为冷,他还顺手将空调的风速调到最小。 曾经是谁说时敛森不像是会懂得怜香惜玉的人? 林鹿在心里将自己的脸啪啪啪打了一百遍……好像正是自己这样以为过。 随即,时敛森还从后座上拿过一件裁剪上乘的手工西服,趁红灯之际,不甚在意地侧身弯下腰,他的话从下至上传入林鹿的耳里:“抬脚,把衣服垫在脚下。” 林鹿似承受不住这样高级的待遇,脸刷地一下更红了,连忙阻止时敛森暖心且又奢侈无度的举止:“不用,真的不用!” 时敛森目光骇人,不容拒绝的眼神直勾勾瞪着林鹿,却依旧用轻描淡写的口吻以及不由分说的语气逼迫她:“我不想说第二遍。” 林鹿说不出话来,也迟迟不肯抬脚,两个人谁也不肯让步,各自僵持着,直到后方的车暴躁地按着喇叭提醒催促时敛森已经从红灯转绿灯了。 林鹿犟不过他,只得哆嗦着,心不甘情不愿抬起了脚,眼睁睁看着那件价值六位数的西服被自己踩在脚下,她简直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见林鹿表情遗憾又纠结,时敛森存了心挤兑她:“没见过世面。” 林鹿默叹,这样的世面,有生之年真没从别人那里见着过,却偏偏被自己遇上。 沉默间,电台里正好播放着王菲的一首老歌,由林夕填的词——我见过一场海啸,没看过你的微笑;我捕捉过一只飞鸟,没摸过你的羽毛。 鬼使神差,林鹿做了有史以来可以被算作出格的举动,她忽然伸出手,轻轻柔柔摸了摸时敛森的头发,再是脸庞。 她眷恋他的发丝,他的一切。 做着这些温存的举动时,时永盛的话是那样清晰地在脑内来回盘旋,像是头顶的秃鹰,强势而凶猛。 当然,林鹿至今认为,时永盛是她见过最富魅力的中年男人,没有之一。 他有沉稳内敛的性格,温和友善的脾性,以及给人留有余地且恰到好处的尊严。 他在东城花园见到林鹿的那一刻,并未表现出任何轻视与敌意,平和客气地与之打了招呼,非常有礼有矩地同林鹿介绍了自己的身份,甚至主动伸手与她友好地轻握,该有的礼节一点不少。 两人没说上几句话,告别前,他不过是郑重而不失风度地问了一句:“你认为现在这个节点,是你和时敛森公开关系的最佳时机吗?” 一语双关,林鹿怎会听不出言外之意。 自那以后,时敛森一直处于高度忙碌的时期,林鹿正好可以一个人收拾妥当情绪,而他的确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其实,林鹿想过就以这样平静寻常的方式,渐渐淡出时敛森的视野,装作无理取闹也好,像无声离开他第一次时再度离开他一次也罢。 林鹿是真的在一个人的时候,独自想过无数个离开时敛森时可以给出的合理解释,但现在,面对这样不善言辞又用柔情将她包围困住的时敛森,她发现自己做不到了。 再做不出不告而别这样不负责任的事情来了,若是如此,她不仅伤了自己,也会深深地伤害那个一直在默默地用力地爱着自己的时敛森。 第41章 还你自由 “重返十八岁”系列的新品发布会取得的成功远远超出预期,产品一经推出,线上官网近一个小时的订单已经接近十万。 也就是说,“重返十八岁”以每秒钟卖出27套的奇迹刷新了整个行业的记录。 发布会之后,时敛森的二十分钟新品介绍视频在各大网络被转疯,几乎被肯定成了演讲的经典案例,只能模仿,无法超越。 “重返十八岁”的成功,撇开产品本身,亦离不开营销团队的努力。 这场发布会推陈出新,前十分钟请来国际知名交响乐团,让全体在座的各位闭上眼睛,静静享受大自然与原生态的美好。 紧接着,时敛森就在音乐演出落幕后,悠闲地走上舞台中央。他并未如传统的优秀企业家那般,因为场面极其隆重而盛装出席,头发也没有刻意打理得一丝不苟,他以最平常的模样,身姿端正从容地站在追光灯之下,丝毫没有怯场,脸色出奇平静。 他穿一件黑色的棉质上衣,深蓝色的牛仔裤,这样随性的服饰都没有现场摄影师来得正式。可就是这样的任性,并不会给人太大的违和感,倒是让人想起那位创造出改变了世界的苹果手机发明者,伟大的乔布斯先生。 整场脱稿演讲持续了二十分钟,时敛森无数次被如雷的掌声包围,可他的眼神自始至终都是波澜不惊的,只是偶尔朝台下的正中央,也就是正对着他的座位看了几眼,那里竟是空空如也,那一个被特别邀请的嘉宾,并没有如约而至。 时敛森下台之前,逐一请上了这个产品系列的精英研发团队,他们值得享受这一刻的荣誉。 到这里,发布会才只迎来了一个小波高潮,更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 时敛森喝了口水,重新回到台上,此时,舞台上的所有灯光暗了下来,跟随他的那束追光也灭了,他的整个身后是一幅比巨幕还要大上数倍的屏幕,屏幕上出现的画面是现场连线到国外的五大城市,那里落座了中国的老牌彩妆企业——花纪。 花纪的门店已经成功入驻英国的oxford street及regent street、美国的macy’s、法国巴黎fayette、澳门的威尼斯人酒店以及日本东京银座。 每一家门店呈现的都是现场实拍状态,每一家门店也都人满为患。 直到画面结束,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包括事先并不知情的时永盛。 又到了时敛森的发言时间,他拿着话筒侃侃而谈:“花纪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能迅速占领欧洲、北美和亚洲的市场,依靠的不仅仅只是花纪的财力、物力、人脉,而是口碑。” 整场发布会前结束,留给媒体十分钟的自由提问时间,时敛森并未在事前对媒体的问题有所限制。 资深媒体人甲问:“时总,您是如何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让花纪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 时敛森耍了把小幽默:“跟国足取的经。” 他的调侃引来全场哄笑,而他很快收敛了顽皮,恢复了认真的神态,答:“这要感谢我的父亲时永盛先生,他把八岁的我丢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国度,我长期待过荷兰、英国和美国。我在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念书,我认识很多在各个行业领域最顶尖的朋友,这是花纪打开国际市场的优势。” 摄影师特别解风情,立时立刻将镜头捕捉到了低调出席的时永盛,这三个月以来,他因身体状况而渐渐淡出大众的视野,任凭外界猜测无数,他依旧保持沉默是金的原则,这是他一贯以来处世的风度。 今天的现身,无疑是给曾经胡编乱造过假新闻的人一个打脸的机会。 媒体乙问:“时总,听说您下一步的计划是收购竞争对手莎莉?” 时敛森没有正面回应,反而笑着夸奖:“你应该算得上媒体界的兰博基尼了吧,消息真快。”他没有否认,就说明收购这事并非空穴来风,从侧面看,几乎可以算是证实了传闻。 媒体丙问:“时总,莎莉高层梁奇入狱一事,您怎么看?” 时敛森面无表情:“抱歉,你口中那人我并不认识。” 媒体丁问:“时总,目前的黎家内忧外患,莎莉的现任掌门人黎潮生又被曝出是私生子的丑闻,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时敛森嘴角一挑:“他就算被曝出是私生女的身份,我也不觉得惊讶,我不爱关注这些闲事。” 因为助理田星的提醒,最后一个媒体发问:“时总,全场视野最好的一个座位是空缺状态,请问是有什么特殊的用意吗?” 时敛森沉默地盯着镜头,半晌后,诚实地一句一字道:“没那么复杂,我只是单纯被人放了鸽子。” 时敛森口中那个放他鸽子的女人,她如同时敛森宣布上任时的那场发布会,置身于人海茫茫,在整个沙川市最繁华的市中心街头,站在那幢花纪旗舰店外,仰头观看完了整场直播。 林鹿脖颈酸痛僵硬,却连眨眼都不敢,没有错过一切现场的细节。 她从单纯的暗恋时敛森,慢慢地开始喜欢他,直到爱上他。如今开始崇拜他,习惯性仰望他。 他在她心里,从璀璨的星辰变成了万丈的光芒。 直到人群分散,她亦迟迟未抬步离开,似乎在回味那一场她未能参与的大型发布会。 在林鹿眼里,那并非简单的一场发布会,那是时敛森整整三个月来花费的心血。他牺牲睡眠时间,成天三地两头来回奔波,他为此付出的一切,远远超过如今取得的成绩。 林鹿对于今日的缺席,给出的理由是因为要回学校参加论文答辩,时敛森对她的说辞半信半疑,甚至早晨出门前,双方还有过口角。 两人同住以来,时敛森与林鹿都有彼此报备行踪的习惯,而论文答辩照道理应该是件值得重视的事,按林鹿的性子,必然会提前告知他有这么件事儿。 时敛森除了在发布会现场没有将脸垮得太明显之外,其余时间总是低着头回邮件处理公事,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 一直到傍晚,田星每隔半小时都激动地去跟他汇报线上订单数创了史无前例的新高,他兴趣缺缺,不为所动。 后来终于忍无可忍,边吩咐边走往休息室外走:“我出去一趟,赶不及晚宴的话,你负责招待一下。” 田星对于这样不靠谱的老板,除了无奈还是无奈,心里暗骂,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甩手掌柜,演讲好有屁用,经商头脑好有屁用,会赚钱会开发游戏有屁用,时敛森就是到死都是个黑心的甩手掌柜! 时敛森直接回了趟家,他和林鹿从早晨有过争执之外,一天都没有在手机上聊过一句,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异的冷战。 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林鹿比他率先到了家,正专注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影消磨时光,大概是他放轻了动作,她并未察觉到有所动静。 直到身旁的沙发陷下去一块,林鹿才偏过头,明明没有化妆,眼睛却像星子,扑闪扑闪的,睫毛浓密卷翘,让人看了就不忍欺负。 林鹿崇尚极简生活,她对于服装的选择,总是以深色为主,叫人看着过分理智禁欲。她对食物的欲望也很浅,常以清淡为主,并且吃得极少,所以纤瘦。 林鹿看着他,距离近,他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他身上清爽的味道都能闻得一清二楚,林鹿不必再像早前那样,隔着一方冰冷的屏幕,看着他惊艳四座。 那样子的时敛森,一人之上,万人之下,像是与自己隔着一道银河,遥不可及。 时敛森不甘势弱,也目光灼灼地回望她,眸子里藏着一团火,脸色非常难看,但却还是先开了口。 “论文答辩顺利吗?”他问时,嘴角上扬,眼里不乏嘲笑的意味。 林鹿低垂下眼睑,移开与他四目相对的目光,轻声回答:“挺好的。”说谎的人总是容易心虚,不知时敛森有没有拆穿她的谎言,又或是,从来就不屑拆穿。 时敛森又说:“我回来换套衣服,你要不要跟我去出席今天的晚宴?”算是再度邀约,亦或是轻柔的试探。 林鹿抿唇,为难地推脱:“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等下次有机会吧。” “不需要多么正式,没有合适的衣服,沙川市还缺服装店吗?” “我有点累了。”林鹿仍坚持。 “随便你。”说完,时敛森站起身,仿佛她的回答正中下怀。 时敛森本想直接去冲个澡,洗一洗疲惫,可向前脚步滞了滞,有些不解地回过头去问她:“林鹿,不是说好不折腾了吗?这次又是闹什么?是不是因为不想同居,所以总是借机产生种种矛盾,算是无言的抗议?” 林鹿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否认:“并不是。” 时敛森不恕反笑:“不是吗?如果不是,那为什么你搬来至今,那个行李箱还是放在房间的角落,我看你是摆出了随时提包走人的打算吧?” “你血口喷人。” “林鹿,我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这段时间被自己女人刻意疏远和冷落,你以为我是没有一点点知觉的吗?” 未等林鹿做出无谓的辩解,时敛森叹了口气,“今晚开始,还你自由,我不过来住就是了。” 林鹿急了,无论如何,她是做不出来鸠占鹊巢的事情,只是红着眼说:“要走也是我走。” “你敢!”说完,时敛森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42章 食言 被所有人众星拱月,抵不过你一句嘘寒问暖。 在晚宴上,时敛森是当仁不让的主角,他觉得,此前二十六年听到的所有赞美加起来都没有今晚来得多。可惜他是个较真的人,极其不适应听到这种虚伪至极的好话,他一整晚都显得漫不经心,别人敬他酒也只是向象征地举杯抿了抿唇。 可到底是酒池肉林的场合,时敛森最后还是喝多了,意识薄弱之间,身边居然有个人不离不弃,扶着他去休息室小憩,又在他醉酒呕吐之时,轻抚他的后背帮他顺气。 时敛森醉眼惺忪,眼睛湿漉漉的,似浮着一层薄雾。他不适地抓了抓头发,白衬衣最上面的两粒扣子也被他扯开,这是他为数不多次略显狼狈的一面,可是都不重要了。 他难受地要死,尤其是左边的胸口处,有如闷窒一般,钝钝地痛着。 他四仰八叉躺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那个从头至尾照顾他的人是方乔,而他总自欺欺人地将她幻想成林鹿。 可终是无法活在虚构里的,他吐过之后,平躺了一会儿,逐渐恢复了一些些的清醒。 他最是熟悉林鹿的体味,只有一丝凑近了才闻得到的薄荷叶的清凉香,那是他们共用的一款沐浴香皂。除此之外,林鹿不习惯使用任何一种气味的香氛,而身边的这个人,身上留着淡雅的女士香水,并不刺鼻。 正应了那句话: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他偏偏不喜欢。 方乔坐在单人沙发上,呼吸清浅地盯着那位醉得不醒人事的家伙,女人都是相信第六感的,对于林鹿在如此重要的场合缺席,她似乎意识到时敛森和她进入了一个恋爱瓶颈期。 自从时敛森拒绝自己以后,她变成了一个靠着数时间过日子的女人,掐指一算,他和林鹿在一起大约也快有三个月了,按照寻常的惯例,这段感情的保质期差不多要熬到头了。 今晚,她与时敛森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大可以为所欲为,酒后乱性又是所有小说的经典桥段,可谓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全部优势,就连老天都在帮她制造机会。 可方乔愣是不愿趁虚而入,她是大门大户家庭下培养出来的小孩的典范,矜持高贵优雅等所有形容淑女的词,几乎是她这二十几年来的签标,早已溶入了骨血。 她从小学起便开启了学霸模式,看似毫不费力,一路过关斩将考上常青藤学院。而且她不光只是会考试的机器,相反她十八般武艺傍身,能文能舞,几乎是个无懈可击的存在。 这个近乎完美的方乔,绝不容许自己趁人之危,太有损气质。她倒也或许甘愿当个备胎,却是不情愿当个失去原则没有底线的备胎。 方乔珍惜这样与时敛森独处的时间,她无言望着他,眼里浸满深情。可惜,好时光总是有限的,没一会儿时敛森就坐起身来,口齿有些含糊地说:“我得回家了。”仿佛在呢喃自语,他甚至不记得这间休息室还坐着另外一个人,他更是察觉不到她炽热赤裸的目光。 方乔闻言,起身走到他身边,寻求意见:“要不帮你在这家酒店开间房吧,你洗个热水澡就能一睡方休,别提多舒服。”方乔把时敛森当成小孩子来哄。 可他连考虑都没有,直接拒绝:“不要。” 方乔笑得耐人寻味:“哦,这是因为要回去抱着大熊呢,一个人住酒店好怕怕不敢睡!” 时敛森被当场戳穿小心思,忽然脸热了一下,毕竟是个奔三的大男人了,这种事说出去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的。 随即想起自己早就不需要大熊给的安全感了,莫名就又想起林鹿来,她真是个神奇的存在,悄然无息就治愈了他近二十年来的对于独处与黑暗的恐惧。 林鹿是他的温柔乡,亦是他的满天星。 脸热顿时变成了心热,想起林鹿后,他只想快些回去看到她。 傍晚起的争执又在耳边回荡,真怕她一言不合,说走就走。别看她平日里温和顺从,脾气上来也是不吵不闹的,可一旦狠起心来,当他想她想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她却可以做到人间消失那般决绝。 想到林鹿可能拎着行李箱,默不作声趁他不在家之际偷偷搬离,时敛森是再也呆不下去了,只想回家一探究竟。 他因为太迫不及待,站起来的瞬间头重脚轻,往前一个踉跄便扑倒了方乔。 方乔穿着三寸细高根,别说是没有防惫了,就连准备充足也抵挡不住身高腿长的时敛森啊! 两个人贴面双双跌倒在了地上,好在时敛森下意识伸出单手支在地面上,可方乔这一下着实挨得不轻。 不幸中的万幸,地上铺上厚软的波斯地毯,方乔闷哼一声的同时,时敛森又眼明手快伸了另一只手胡乱捞住她的背,而方乔自保地用双手抓住了时敛森的衬衣。 夏季的礼服,质地单薄又轻透,两人总有无法避免的身体接触,这样暧昧的姿势,幽谧的地点,正是擦枪走火的好借口。 方乔再也不想装千金大小姐了,脑中一片空白,仅剩一个想法,就是想将时敛森给就地正法了。 时敛森的眼里不见一丝情欲,只是开口关心:“没有摔伤吧?” 方乔没有回答,也不给他起身的机会,十指依旧紧紧揪着时敛森胸口的衬衣,然后在他没有任何警惕的时候,指尖一个用力,将他彻底压到了自己身上。 她笔直修长的双腿,像蛇一般,玲珑地滑上他的腿,隔着他的西裤,不紧不慢略有技巧地摩挲试探。 彼此都深谙男女之事,时敛森一点儿也不想发生接下来该发生的事,他动作并不粗鲁地推开了方乔,因为她抓得紧,一时半会儿还挣不脱身。 时敛森只得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她的手,被方乔紧抓着的衬衣皱巴巴的,像是欢爱过后留下的最好证据。但他顾不得许多,双手又往下挥开缠在他腰上的那双长腿,哪怕再多的技巧和挑逗,如果不是林鹿,他也是可以镇定自若到不起任何生理反应的。 时敛森就是这么毫无眷恋,并且反感居多地离开了这里,再不看瘫倒在地毯上无声呜咽的方乔。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方乔都原谅不了这个恬不知耻的自己。 离开的时候,时敛森留下自己的司机,让他送方乔回家,自己则与时永盛共用一辆车。 时永盛只在出院后见过时敛森一次,那次他主动回时宅看他,也没说上什么话,仍是聊公事居多,两个人不改本色,依然对公司的管理方式各持己见,互不退让。 只有在一点上父子俩是完全达成一致默契的,那就是强势收购莎莉,并非意气用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对于花纪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一晃眼,父子俩又到今天才碰着面,碰面也只是简单的打了招呼,今日的时敛森风头无二,没人再记得起那位早二三十年叱咤风云的时永盛,就好像他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被众人遗忘。 时永盛说不落寞是假的,他终于理解,为何古时帝王之家,亲生父子兄弟间总是尔虞我诈。因为,小情绪隐藏得再好,他也无法欺瞒自己,当自己在为时敛森感到骄傲的那一刻,也心有不服。 其实,他永远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时敛森竟会在相同的领域,只用了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做得比当年巅峰时期的自己还要出色,哪怕他早就知道时敛森比心里的预估值更加不可限量。 当然,公归公,私归私,时永盛是个有分寸的人,并不会在夜深人静时找时敛森谈公事,虽然他确实有一肚子的不满要发泄。 公事之余,他多少也听说过时敛森的花边新闻,作为父亲,他算是极度尊重儿子的隐私,从不对他的私生活说三道四。他是过来人,加之同为男性,知道男人爱玩是天性,玩腻了自然会收心。 他对时敛森换多少女朋友都持观望态度,可这一回不同,这一次他交往的女朋友居然出奇的登堂入室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 这样一来,时永盛接下去的做法便有些斯文扫地了,他去调查了林鹿的背景,又忍不住亲自上门见了本尊真面目。 出身太低,小家子气,这样的女人与之谈谈恋爱就算了,真要做时家少奶奶,别说是资格不够,说难听点,就是连进时家的门都轮不上。 时永盛看了多棒打鸳鸯那一套,深知适得其反,目前对时敛森是任之放之的态度,只当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试探性地问:“这一晚上都和方乔如影随形,在我这还口是心非?” “说什么呢?”时敛森呛他,公司放权之后,什么正事也不干,光会乱点鸳鸯谱了。 “这是什么场合?千百双眼睛盯着审视你,全场就你和方乔闹失踪,我不乱想,管不准别人早把你们想得天花乱坠!” “别人爱怎么想我管不着,我又不是世界警察。” “那你是怎么想的?”时永盛正色道,口吻严厉。 “没想什么,就想和我女朋友好好的。” “女朋友?说的比唱的好听,据我所知,今天是你女朋友,也许明天就是你前女友吧?” “这次不一样,这个女人不一样。今天是我女朋友,明天想把她变成时太太。”时敛森说得一脸认真,说时眼睛清亮,透露出他不为人知的渴望。 这样的渴望是时永盛特别熟悉的,和当年送他离家时一模一样的肯定。 时永盛送八岁的时敛森出国前问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带走。 缩小版的时敛森就用这样严肃又执拗的表情告诉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大熊。 “既然你认定了这一位,找个时间带到家里坐坐。”时永盛说。 时敛森含糊应了一声,回答有些似是而非。 车子驶入东城花园的大门,他才想起,自己好像说过今晚开始不回这里的豪言壮语。 他假装失忆,打开门之后,甚至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刻意搞大了动静,穿着拖鞋走起路来踢踢踏踏,酒醒了也装做半醉的模样。 林鹿压根没睡着,她一直等在沙发上,待他走近,她除了闻到湛人的烟酒气之外,还沾染着好闻的女士淡香水味道。 他胸口的衬衣,有明显被揉皱的痕迹,应该是被一双千娇百媚的手。 在时敛森之前,林鹿一直没有交过男朋友,她没有应付这种情况的经验。更何况,像时敛森这种身经百战的老司机,逢场作戏的场合多了去了。 这只是第一次而已,或许习惯就好。 无法否认,林鹿无疑是对时敛森失望透顶的,她对爱情的期待从来都是与他有落差的。 林鹿锁着眉,轻声问:“不是说今晚开始不会再过来吗?这是食言还是反悔了?” 时敛森不想与她争锋相对,放软了口气,调戏一般反问:“那你想不想我过来呢?” 林鹿如实回答:“这是你家,我决定不了你想不想过来。” “林鹿,你什么意思?”时敛森意识到谈话内容正在朝坏的方向发展,他脸色沉了几分,试图压制林鹿的气势。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不可爱不讨喜的林鹿,像只刺猬,就不能安安静静做她的梅花鹿嘛!? 林鹿不说话,瞪着眼看他,只听时敛森阴阳怪气道:“是不是我走了你才能高兴?” “如果你是我,在男朋友回家的时候,在他身上闻到女人的香水味,看见他的衬衣不再平整如初,发现他的领口有不止一个口红印,锁骨处还有疑似被挠伤的痕迹,你会不会特别高兴?”林鹿的指责很平静,她就是那个做不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 时敛森百口莫辩,她说得都对。 “我喝多了……” 第一次,未等时敛森说完整话,林鹿打断他:“喝多了就是免死金牌对吗?如果你觉得我让你乏味感到无趣,只要你说,我决不……” 时敛森不甘势弱,他有种死到临头的感觉,煎熬难耐,生生打断林鹿,他生怕她提分手。 平生也是第一次,他怕到了极点,他体会过失去她的滋味,是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生离。 “决不什么?你敢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我要你好看!”不等林鹿反应,他已经单手杠起她,像个沙袋似的,将她高高举在自己的肩头,迈步往卧室走去。 任凭林鹿掐他的背,扯他的头发,踢他的膝盖,时敛森都悉数照单全收。 将林鹿安置在床上,时敛森边解皮带边问:“让你检查一下,事实和你口中的恶意揣测有没有出入。”时敛森眼底染着笑意,眨眼睛的样子会蛊惑人心。 他们熬了一个通宵,都没有合过眼,时敛森格外卖力,折腾完几轮之后,抱着林鹿不肯撒手,大言不惭地说着流氓话:“要和别人做坏事,首先也得硬得起来才行吧。” 林鹿不想理他,他又没皮没脸地问:“和你在一起,怎么就像吃了药一样停不下来?” 林鹿忍无可忍:“是药不能停才对吧。”心想,老司机装得跟不经人事似的,蠢货才信你的鬼话连篇。 可林鹿逞一时口快,忘了得罪时敛森的后果很严重。 第43章 追求林鹿全攻略 刚度完假期的言子承装了一肚子的愁绪回国,他倒完时差之后的第一天就直奔时敛森的办公室,没想到时敛森工作起来是个拼命三郎,他愣是在外头的会客室干坐了两个小时。 这两个小时里,他也算小有收获,无意中帮时敛森逮到了一个情敌。 事情是这样的,他恰巧要打印一封邮件内容,可惜五楼的两间复印室都人满为患,他索性闲来无事,转悠到四楼,然后就在复印室看到了那张追求林鹿全攻略。 言子承看了之后,笑得根本停不下来,待到时敛森召唤他进办公室,言子承这才将这张a4纸折了折,随手塞进自己的裤袋。 半月不见,言子承倒没有想像中的春风满面,时敛森扔给他一瓶水的同时,不忘揶揄:“这是碰上什么事了,看着有些不对劲?” 言子承挠了挠头皮,不无沮丧地倒苦水:“真tm烦恼,爷在北欧度假酒店里都能遇上初恋女友,遇到就遇到吧,还看了出她和未婚夫及小三大战三百回合的真人秀,这叫什么事儿!” 时敛森不作评价,冷淡地问:“然后呢?” “然后我就护短了!” “你什么时候能不狗拿耗子吗?”时敛森啐他。 “这怎么能叫多管闲事呢!其实我也挺心乱如麻的,都分手那么多年了,各自都有了新的生活和朋友圈,我也不是什么痴情种,她也不是傻白甜。但我见了她真人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对她还有一点余情未了,你说我这是不是犯贱了?” “闲的!”时敛森向来不喜欢听这种长篇大论:“你不用这么多铺垫,直接说重点吧。” “我也不知怎么一个精虫上头,在房里聊着聊着,就自然而然把她给睡了。”说时,言子承脸颊泛红,他的样子像是陷入热恋中的人,眼里全是甜蜜。 “男未婚女未嫁,发生这种事很出格吗?”在时敛森的认知里,言子承交往过的莺莺燕燕可不在少数,又不是谁逼迫谁,实在没必要想得太复杂。 “对哦!”这件事从发生至今已经困扰言子承多日了,却被时敛森一语惊醒梦中人,想来也是,情到深处便容易擦枪走火。 “可有件事我一直想不通。”言子承愁容满面,接着道:“按理说,她也快结婚的人了……” “如果是些小细节,就不必说给我听了。”时敛森阻止他的谈话,他才不是爱情专家,自己最近的感情都危机重重。 “哦……”言子承拖长尾音,带着明显不过瘾的情绪,倒也不自顾自说下去了,转而关心起时敛森的感情状况:“那你和林鹿呢,是不是没了我和王天天,过起二人世界来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时敛森斜他一眼,直接跳过这种没营养的话,说出了自己的苦恼:“你说在什么情况下,女人会故意说些让你反感的话,做些让你讨厌的事,就好像总是在无理取闹无事生非,很希望引发一场战争似的,到最后落得有我没你的结局。” 言子承联想起裤袋里的那张追求林鹿全攻略,忍不住给出回答:“森哥,你得小心了,这是要分手的前兆啊!” “滚!”时敛森骂了一声,复又解释:“我和林鹿怎么可能分手,我们决定忙过这一阵就见双方父母了。” “我的哥!你怎么会有结婚这种可怕的念头?你是哪根筋不对了?做为兄弟,我可得开导开导你……”言子承抬手看表,傍晚了,直接抓着时敛森走人:“喝酒去!边喝边聊。” 时敛森不情愿,他接手公司后,晚上一直应酬不断,反倒和林鹿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没办法,言子承过于强势,直接是架着时敛森上的电梯,看得经过的助理田星一愣一愣的。 林鹿今晚正好也有活动,同部门的女同事今天st working day,准备回家专职带娃,所以部门组织了一场送别宴替她告别。 吃的是重庆火锅,锅底热辣,食材新鲜,林鹿吃到嘴唇红肿,直呼过瘾。 这伙人玩得并不疯,吃完火锅转战ktv,包厢内除了唱歌的,也就抽烟喝酒玩骰子这些老花样。 林鹿对这些兴趣不大,安分扮演点歌小妹,偶尔也跟着一起唱上一段。 同事之间,大家玩得有分寸,把握着尺度,不敢太胡来,遵守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原则。 待到林鹿第六次看时间,订了三个小时的包厢总算到点,喝大了的几位仍意犹未尽,有个男同事嘴里不依不饶说着最新的段子:“我喊五个七,你到底开不开?” 随后两个女同事异口同声骂了声傻x,听得他抚住心口嗷嗷直叫。 分别时,林鹿搭乘jason的车回去,她住的地方离这里最近,是第一站下车的。 说不紧张是假的,虽和时敛森交待了行踪,但这还是林鹿第一次过了凌晨才到家,开门时放轻了手脚,也没敢开灯,客厅里的大飞睡熟了,只听见粗励的呼吸声。 关门的瞬间,惊动了大飞,它慢步挪到林鹿身侧,摇着尾巴蹭了蹭林鹿的裤腿。 林鹿俯身搂住大飞的头,大飞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她的脸,一人一狗感情直线升温。 因为喜欢时敛森,林鹿对大飞比对自己都要好过千百倍,狗是忠诚的动物,自然懂得回应这份宠爱。 和大飞亲昵了一会儿,林鹿在玄关处换了拖鞋,她记得时敛森今日穿的鞋,此刻正躺在鞋箱里,也就是证明他早回了家,甚至对她的夜归不闻不问,这有点不像以往时敛森的作风。 林鹿是有分寸的人,她身上沾着几缕乌烟瘴气,便不愿意直接回房。 可谁知她刚打开浴室的门,时敛森不偏不倚就站在洗手池边刷牙,他身着一件白色t恤,头发还淌着水滴,一张脸掩在灯影里,肤色显得愈发白皙,侧脸也更为软和。 时敛森在镜中觑了一眼站在门边怔愣的林鹿,手上的动作没有任何停顿,似不受她的打扰,安安静静做着未完成的事。 他越是安之若素,林鹿心中便越是无所适从,她怯怯地主动化解尴尬:“你还没睡呢?” 时敛森漱了口,不痛不痒地冷嘲热讽道:“这不早着呢嘛,这个点,某些人才刚结束夜生活不是。” 林鹿琢磨着时敛森阴阳怪气的指责,一股脑把晚归的原因又解释了一遍,时敛森也不知有没有认真听进去,他开着水龙头,猫着腰正闲适地洗着脸。 洗完脸,他抽了条干毛巾开始擦头发,一边擦一边迈开脚步打算把洗手间让给林鹿使用。 林鹿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侧过身子为时敛森让出一条道来,不料时敛森反而收住脚步,眼神严厉不可忤逆:“下不为例。” “啊?”林鹿后知后觉地仰着头望着他,一脸懵懂。 时敛森仿佛早有安排,慢条斯理地说:“从下周起,你的门禁是八点。”说完,假意还很民主地反问林鹿:“你觉得可以吗?” 林鹿自然不敢有任何异议,嘴上说着可以,倒也没有愚蠢到任人宰割的地步,小声商量着:“万一有事呢,提前请假可不可以?” 时敛森向来没那么好商量:“视情况而定。” 待林鹿收拾完自己再上床,时敛森靠在床头看书,是一本林鹿随手搁在床头柜上的爱情故事,因为封面是黄色的,还被时敛森嘲笑它为小黄书。 令林鹿感到意外的是,日理万机的时敛森竟会对这种题材的书感兴趣,在林鹿的想像中,海龟时敛森平时翻的应该都像那种砖头一样厚的专业书籍,所以他过于专注地阅读这种闲事,总给人留下不伦不类的印象。 时敛森听到动静,并未抬头,反倒是漫不经心问了句:“你喜欢被人追求的感觉吗?” 一句话没头没尾的,林鹿不知该如何作答,支支吾吾敷衍他:“顺其自然就挺好。” 时敛森完全听错了重点,眼波轻抬,看着出水芙蓉般的林鹿,不悦道:“这么说,也不是没有人追你?多吗?” “也……也没什么人追我。”林鹿完全摸不准时敛森的套路,连话都回得不利索。 “说说看,怎么追你来着?”时敛森不依不饶,似乎对这个话题特别感兴趣。 林鹿扁着嘴,欲哭无泪:“真没人追过我!”她实诚到就差发誓了。 时敛森这么问自然是有原因的,那就是言子承在喝酒时掏出了那张折得皱巴巴的a4纸,时敛森看着用一串串英文写的追求林鹿全攻略,那是气得快火冒三丈了,在他眼皮子底下都敢打林鹿的主意,是胆太肥了还是根本没把他放眼里? 早该听他的,在公司没有明文规定反对办公室恋情的情况下,该高调的就别太遮遮掩掩!当言子承将那张纸甩到时敛森面前时,他眯着眼睛,用两个手指夹着那张纸,来来回回扫了这张纸很久,他看得十分细致,一字不漏看了好几遍。 “天天网购,给自己和deer制造互动的机会”。 时敛森鼻孔里出气,一天到晚网购的男人,公司用你是让你每天来收快递的?另外,这个智商感人的家伙,天天网购和林鹿制造互动到底是有半毛钱关系呢还是有半毛钱关系? “掐准deer吃饭的时间,时不时在餐厅制造偶遇”。 时敛森沉着脸冷哼,还掐准时间呢,他想掐死他。 “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找理由带deer去吃一次只对高层开放的顶层餐厅,浪漫就是抓住身边每一次共处的时机”。 呵,打算追求林鹿的男同事还是个高层呢,他倒是想见识见识,是谁这么不长眼,竟敢惦记上他的人。 从今以后,时敛森又发现了一项工作之余的新乐趣,他一定要揪出背后那个企图对林鹿下黑手的男同事。 这气人的玩意儿,天天被deer deer的叫,她承受得起,他还觉得别扭呢。这个称呼一定要改,彻头彻尾的改,改的面目全非才算完! 看着时敛森腥红的眼睛,言子承只能祈祷让那位花纪的员工自求多福,也是怪那位员工瞎了眼,看上谁不好,非要抢自己老板的女人,真是头倔驴。 这一回,时先生是真的生气了,最终累到的还是林鹿…… 第44章 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 “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五”是花纪总部的江湖传说,这是林鹿进公司来第一天就被同事科普过了的,这日是顶层餐厅唯一开放的日子,只可惜只对公司高层开放,而且就算高层用餐也是有约束的,每次仅可带一名非高层人士就餐,并且要提前预订才保证有位置。 餐厅聘请的大厨来自世界各地,各个菜系领域的厨师都是各自独立的,大多是出自米其林三星餐厅。每个月的菜系都会做相应轮换,可以说是吊足了员工们的胃口。所以,虽餐费自理且价格昂贵,但每次都是供不应求。 时日久长之后,“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五”就成了很多人留在花纪总部的理由之一。 这不,时敛森去出差之前,海绵挤水似的挤出了一丁点的时间,临时约了林鹿到顶层餐厅小聚。 中国就是个通情达理的国度,时敛森明明没有提前预约,可他就是个被特殊对待的对象。 今天主打港式菜系,见时敛森第一次大驾光临,主厨亲自上阵,发挥了纯熟的功力,帮他现场做了一笼水晶虾饺、一盘脆皮墨鱼油条、烧味拼盘、泰汁豆腐、白灼芥兰和鱼丸汤。 这些菜品在外面的茶餐厅顶多算是入门级食物,可出自大师的手艺,配料绝无仅有,火侯亦是掌握得恰到好处,林鹿吃得不能说是狼吞虎咽,但确实吃了不少,时敛森倒是觉得自己的味蕾更偏爱出自林鹿之手的家常菜。 这里是只对少数高层开放的餐厅,并不像底楼的员工大餐厅那般喧哗,桌与桌隔得比较开,设有屏风与绿植,并没有谁会逾矩到窥探他人隐私的地步。 可说到底,这是林鹿和时敛森第一次大张旗鼓的同时出现在公司,林鹿自然是表现得拘谨且收敛的,时敛森不存在林鹿这般的小心思,抬起头便见她吃得像只花猫,一边吃还一边心思流转,全然没发现嘴角上都沾到酱渍了。 “擦擦嘴再吃。”时敛森递了张纸巾给她。 “啊,哪里?”林鹿接过纸巾,胡乱擦了一下,她鲜少有这样迷迷瞪瞪的时候,看着竟别样的生动。 时敛森见她擦的压根不是地方,来不及看个够,只听她就问:“擦掉了吗?” “左边嘴角还有。”他睁眼说瞎话。 林鹿直接伸出舌头去舔,时敛森看不过眼,明明平时挺一本三正经的,怎么卖起萌来能糊人一脸血? 他见状笑了笑,直接抽了张纸巾,旁若无人,伸手便越过餐桌,轻轻地耐心地帮林鹿“擦干净”嘴角。 林鹿不好意思极了,不敢抬起头对着时敛森波澜不惊却不怀好意的眼睛,埋着头就差钻到碗里去了。 时敛森看穿了她的害羞,继续调皮地撩她:“林鹿,快到我碗里来。” 林鹿被他逗笑了,也跟着咯咯咯笑着,这算是近段时间,两人在一起最为轻松的时光了。 毕竟是公共场所,时敛森不好放肆,见吃得差不多了,他就带林鹿到园区的湖边散步。 已经是盛夏了,艳阳高照,沿着湖边散步的人却是不少。 时敛森牵着林鹿的一手,十指紧扣,握出一手心的汗,却并不排斥这种不舒服。 换作以前的时敛森,无论如何是做不出这样矫情又傻缺的行为,他想他是完了,他的心彻底被身边的人软禁俘虏了。 仿佛一条鱼,碰上了一只诱饵,心甘情愿上钩了。命中有这一劫,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湖边牵手,烈日下散步,这些都曾是时敛森最不屑的恋爱程序。可是现在,他却乐在其中,这种爱情,如鱼溺水,如他爱林鹿。 遇见林鹿之后,他只觉浮生苦短,再也等不了来日方长。 虽然他们在沉默中行走,但彼此的心意却是相似的,都认为爱上对方是自己的荣幸,被对方爱上是自己的幸运。 在林鹿的青春期里,没有周杰伦也没有时敛森,但此时此刻,她的时敛森给了他周杰伦歌里面全部的纯恋爱和少女心。 林鹿被晒得汗流颊背,时敛森实在于心不忍,只得打道回府。 回去的路上,时敛森告诉她:“我傍晚的航班去日本出差。” “你要去几天?”林鹿小声问道,话语里似乎隐藏着不舍之情。 “一周。” “包含周末吗?”还没分别,林鹿便觉得一周的时间也太漫长了点,她习惯了两人共处一室,哪怕一天没有见上一面,但他坚持每个深夜归来后睡在她的身侧。 “不好说。” “哦……”她有些失落,于是将“哦”字拖长了几个音节,到后面都成了降调。 “怎么?舍不得。”时敛森眯着眼,笑得一脸温软,他用的是并不是疑问句。 “有一点。” “那一起去得了,我记得你日语不错,可以担当翻译一职。”时敛森存了心挖苦她。 林鹿想起往事,忍俊不禁笑出了声,淘气地用手指扣了扣他的掌心以示尴尬,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可惜林鹿婉拒,理由充分:“我下周要参加毕业典礼,去不了。” “怎么就你事多?”时敛森不满地斜她一眼,倒也不是真的怪她。 “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能不出什么幺蛾子吗?”时敛森质疑。 林鹿问:“比如?” “背我着接触其他男性。”时敛森每个字都咬得格外重。 林鹿终于笑出声,回答得非常爽快:“哦!”她一直都理解时敛森的心情,很爱一个人时, 多少会有患得患失,她和他是一样的。 到了下午,林鹿被喊去时敛森的办公室,他特别“公私分明”,是拨的林鹿座机。 林鹿推开时敛森的门时,几乎是被他大力的拽进去的,这一次,他拉下了百叶窗帘,外面路过的人一丝一毫都瞧不见里头的状况。 林鹿被扯得晕头转向,挣扎没两下,对方已经将她单手扛了起来,直直朝里间的休息室走去。 “喂!放我下来!”林鹿被扛在肩头,失重感让她恐惧。 “小声点,我怕隔音效果没想像中好。”时敛森轻笑。 林鹿被说得胆战心惊,办公室总给人禁忌遐想的空间,她红着脸小声问:“你干什么?” 时敛森毫不犹豫,轻启薄唇:“干你。” 林鹿想逃,奈何与眼前的人力气悬殊,只听他说:“别闹了,时间有限,半个小时后我就要出发了。” “那你就不能做点别的吗?”林鹿无奈。 “嗯,不能,就想做这个呢。” 眼看要离别一周,时敛森全然放纵了自己,不再如往常般克制,林鹿被他折磨得眼冒小星星才算完。 分别前,时敛森只是淡淡地道:“会想我的吧?” “不会。”林鹿眼皮都没抬。 时敛森匆忙套完衣服,头发还凌乱着,转过头来,阴阳怪气问:“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哦。”林鹿不再忤逆他,反而直起身子来,红唇凑到时敛森嘴角边,蜻蜓点水般吻了一口,眼波含情脉脉:“忙完了早点回来。” 时敛森用行动代替了回答。 时敛森去日本访问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他之前谈下一家提供原料的供应商jaj,jaj专为世界顶级美妆品牌提供原料,有着业内最好的口碑,却一直以来不愿与中国公司合作。 曾经有一家中国本土企业访问过jaj的实验室与生产车间,但双方到最后却没有达成合作,因为这家中国企业盗窃了他们的技术专利,并借用jaj的噱头大肆为品牌宣扬,糊弄了国内大众。 jaj得知此事,将之告上法庭,这场跨国官司打了近两年,最终那家中国企业赔得倾家荡产。 那家中国企业便是莎莉的前身。 自那以后,jaj拒绝了所有与中国有关的一切合作,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花纪是个前所未有的例外。 时敛森将这个消息带回国,引来同行的感慨,有远见的业内人士已经预测到,花纪进入高端护肤品的大营指日可待。 时敛森一如既往压缩了行程,紧赶慢赶,总算赶上了林鹿毕业典礼的尾声。 他找到了f大的礼堂,从后门进入,里面人满为患,放眼望去,人头攒动,没有一个多余的空座,他便直接席地坐在一侧的台阶上,正对着舞台中央。 站在中央发言的那位学生,正是他此番前来要寻找的人,小小的她钻在肥大的学士服里,模样小巧,五官精致,远远看去,只消一眼,也让时敛森怦然心动。 林鹿偶尔看几眼演讲稿,并未注意到意料之外进场的人,而时敛森目不转睛盯着舞台中央的她,这个林鹿不再是默默无闻平凡至极的,这是最好的她,自带光环,闪闪发亮。 林鹿最后的一段发言说得十分诚恳:“不是不意外的,校方会决定由我作为优秀的毕业学生代表之一上台发言,因为我挺惭愧的,毕竟我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称得上优秀的好学生。”说到这里,迎来一阵掌声,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待到掌声逐渐平息,林鹿继续道:“我曾经因为一个同学,连夜黑了学校的论坛,在此对坛主表达深深的歉意。” “我开设了义务救助流浪动物的社团,却因为这些流浪猫狗太通人性,总是半夜三更去敲宿舍阿姨的门窗,我感谢你们的宽仁慈悲。” “前段时间,我因为私人原因,让f大与f大的一切跟着我一起蒙羞受辱,我感谢所有f大人愿意信任我替我洗白,这就是我深爱的f大。” “写这篇发言稿时,我看了无数名人的演讲,到最后却认为,f大的学生,不需要借鉴任何人的演讲,反正到最后讲得再好,也好不过接下去即将发言的丁教授。” 说到这里,又是掌声如鸣,丁教授是f大最年轻颜值最高的男性,毫不夸张地说,他已经活成了f大的传奇,所有人都喜欢他,林鹿也算是指哪打哪,特别准。 林鹿的发言结束,时敛森才轻手轻脚退场,他并未在离场后的第一时间打扰林鹿,反而去了校园外的花铺买了一束鲜花。他来时太匆忙,压根没时间注意这些细节,但不代表他是个不注重形式的人。 林鹿多幸福,总有个人惦念着她,不像自己,毕业典礼那天没有一个亲人到场前去给他道贺与他拥抱。 时敛森捧着一束花,悠哉地走在校园里,似乎有些抢眼,经过的人纷纷朝他张望。他有些尴尬,平生第一次送人玫瑰,的确尴尬到没朋友…… 他经过林鹿的宿舍楼,穿过操场,途经教学楼、图书馆和食堂,时敛森真是嫉妒林鹿没有他的那些年,若是他们早些相逢,那该多好。 林鹿忙着跟同学合影摆拍,脱下学士服,扔掉学士帽,他们便道了再见,根本不像电影里的煽情片段,并没有抱头痛哭,就算是不舍也是很淡很淡的,毕竟大多数人盼望着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可真的突然到来时,只有一些措手不及罢了。 林鹿与同学们一一告别后,不屑参加毕业典礼的沈静总算现身了,她浓妆依旧,斜挎着lv的bb包,已经是她所有奢侈品中最廉价的一种了。 沈静没有拐弯抹角,直抒来意:“林鹿,梁奇被拘捕了。”她说得平静无常。 林鹿望着她紫红色的唇妆,只见阳光下沈静的脸泛着不健康的苍白,与唇色形成鲜明的对比,憔悴有之,沧桑不足的颓唐模样。 “为什么?” “非法挪用公司财产。” “是他让你来找我?” “呵!”沈静嘲笑了一声,尖锐而凌厉,笑得林鹿头皮发麻。 沈静自顾自说:“说得难听点,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我就是好奇,想看看他的好老乡好师妹,是对此坐视不理呢,还是义无反顾。” “你的确是该好奇的,看你们联手想要整跨的人,究竟是不是傻白甜呢?”林鹿反唇相讥。 被林鹿当场戳穿,沈静却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只是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 “从你邀请我参加生日游轮派对开始。”林鹿如实回答。 “那又为什么要赴约,赴了约被人陷害又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拆穿?” “因为有个人的出现是整件事情最大的意外。” “时敛森?”沈静问时有些不甘。 “是,有个爱你护你的男朋友在身边,想必他带来的这种安全感你无法理解。” “恨我们吗?” “说不恨是假的,可想通了也认为没必要,毕竟从今往后都不会与你们有任何瓜葛。”林鹿说时,眼波无澜,但还是多嘴问了一句:“那么你呢,为什么这么算计我?”到底还年轻,面对朋友背叛这种事,总想死个明白。 “装糊涂吗?我的事只告诉过你,但最后却落得人尽皆知的下场!林鹿!你敢说不是你在背后抵毁我?”沈静恨得咬牙切齿。 “沈静,你该明白一个道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的清白你的名声,不是人家诋毁出来的,而是你千真万确做出来的,因为那就是事实。”林鹿不欲多言,最后说:“我对你一向都谈不上羡慕嫉妒恨,你拥有的都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没必要背后搞你以为的小动作,信不信随你。” “算了,以前的事一笔勾销。梁奇的事,你看着办吧。”沈静从包里掏出墨镜,大约嫌烈日灼眼,亦或是,不再让林鹿看着她的眼睛,只有眼睛,哪怕是骗人都会出卖自己的真实情绪。 林鹿不太客气:“劳你费心,再见。”说完,林鹿率先转身离开,她第一次在沈静面前,这样的洒脱自如,就好像自己真的不介意那些糟心的过往,就好像她一直都不知道,如果不释怀,又能如何。 她失神地走在校园,一直走在绿荫底下,听着树叶摩挲出沙沙沙的声响。 林鹿原谅沈静,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沈静曾在早春的一个下雨的傍晚,拜托林鹿帮她去买一份皮蛋瘦肉粥,林鹿就在那当口,应验了张爱玲笔下的宿命,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被她刚巧遇见了时敛森。 也如此时此地,她恍恍忽忽之间,在人群之中遇见了她绝对无法预见的时敛森。 他手捧玫瑰,面容清俊地朝她迎面走来,嘴角边挂着若有似无的笑。 林鹿站在原地不动,没有惊讶,在时敛森的人生中,还有什么惊人之举没有做过的,她有的只有动容。 时敛森将玫瑰交到她手中,整个人雅痞十足地弯下腰来,在林鹿唇间印下一个甜腻的吻,随即浅浅地开口道:“听说,一手毕业证一手结婚证,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没有之一。虽然我已经没有资格了,但我愿意舍生取义,把这件最幸福的事留给你体验一回,你觉得是不是听上去还不错呢?” 林鹿低着头,迟迟不答。 第45 章仍然打算长久地爱下去 两人的对峙被一通电话打破,待林鹿接起,时敛森背过身去,似在眺望远处的风景,好让她接电话时有一点私人的空间。 娇阳下,林鹿的脸被晒得红扑扑的,鼻尖湛出细细密密的汗珠,脸色却没有因为电话那头的长篇大论而显出丝毫的不耐烦,她安静听着,甚至很少主动说话,语气只是顺从地应和。 挂了电话,林鹿用手肘轻轻撞了时敛森的腰,有些抱歉地问:“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 时敛森阴沉着脸,冷冷讽刺道:“你林鹿大总裁真是贵人多忘事。” 林鹿自知理亏,不敢火上浇油,一边接过他手中的玫瑰花束,一手挂上他的臂弯,“带你去吃f大的食堂,怎么样?” “够大方的!”时敛森是喜欢端着的性子,一两阶楼梯可不够他下的。 林鹿继续顺他毛:“吃完陪你看电影好不好?” 这话说得时敛森不服气:“你确定是陪我?” 林鹿没有回答,她突然想起一件再重要不过的事情,惊呼道:“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出差不是要一周吗?”这才第四天而已。 时敛森不甚在意,轻描淡写道:“就刚才啊。” “这究竟是临时起意还是为了给我制造惊喜而蓄谋已久?” 时敛森收起了漫不经心,郑重地收起往前走的脚步,由原来的与林鹿并肩的模样换成了与她面对面的姿势。 “林鹿,拼命缩减行程,从早到晚参加谈判会议,连夜进行视频会议,甚至在这期间都没有余暇时间和你联系,就想早一点赶回沙川市,但这并不是给你的惊喜。”顿了片刻,大约十来秒犹豫的时间过后,时敛森说:“刚才心血来潮的求婚才是。” 林鹿听得瞠目结舌,面对这样赤裸的真相,她脑子一片混沌不堪,连最简单的回应都无法给与。 她只知道,她是爱他的,可好像仅仅只是能给他无穷无尽的爱罢了,这爱在他的面前,便显得有些不值一提,像个笑话,滑稽得很。 林鹿急得出了一手心的汗,滑腻腻的,时敛森握紧她的手,懂她的茫然和徘徊,终是不忍把她逼到死胡同,只好自圆其说:“第一次求婚,没什么经验,你别是嫌弃只有鲜花没有钻戒吧?” “怎么会。”林鹿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他想娶她,她有多愿意,许是只有捧在怀里的那束玫瑰最知道了吧。 可是,林鹿说到底不过是只从小山村里飞出来的土鸡,她生性敏感自卑,她远没有高攀嫁入豪门的勇气,有的只是一颗滚烫的深爱时敛森的心。 “是我唐突了,暂且把它忘了吧。”这大概是时敛森能保持的最后一点风度了,他承认说出方才的话不是不冲动的,但决未后悔。 林鹿心想,真的能忘吗? 反正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忘了的。 吃完饭,下了一场措手不及的暴雨,透过玻璃窗往外看,各色风景仿佛披上一层滤镜,花和树,天和地,已然看不真切了最初的棱角和模样,林鹿唯独能看清楚映在玻璃窗上的时敛森的轮廓。 他们滞留在食堂里寸步难行,周围是其他参加毕业曲礼的师生,挤满了整个二楼空间。 沉默的间隙,林鹿抽空和时敛森提起了梁奇。 “想听听我和梁奇的故事吗?”林鹿说时心肝都在打颤,对面坐着的人,可是出了名的醋罐子,可谓是一言不合就翻脸。但想起之前那通电话,她便豁出了身家性命,决定哪怕担着风险也要一试。毕竟,在她认识的人中,恐怕只有时敛森够格过问梁奇的事。 时敛森轻抬眼皮,没好气反问:“我闲得蛋疼吗?” 林鹿没法,只好噤声。 半顷,时敛森见没有下文,又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语气不善:“你还真不按牌出牌上瘾了是吧?该你听话的时候不听,不该听话的时候特别听,欠收拾了吧!” “哦,原来你想听啊?”林鹿莫名地问。 “快说,要说说全了,别漏掉一点细节。”时敛森催促。 “一直到三个月前,他都还是我的榜样。”林鹿依言说了起来:“我们老家有多穷,你已经领教过了。梁奇是第一个考出来的大学生,我是第二个,我们既是同村老乡,又是f大校友,感情特别深。” 时敛森默默听着不支声,林鹿继续说:“说句不厚道的,我们那地方,也只有我和梁奇能说到一块儿去,因为我们谈话的大多数,别人别说是无法理解和认同了,他们压根就听不明白。” “在我念完高中之前,我的第一个毛绒公仔是梁奇送的,看的第一本闲书是梁奇买的,用的第一个智能手机是梁奇用剩下来的,里面存着很多很多周杰伦的歌。在你眼里,这些或许连垃圾都算不上,但它们在我生活的那个闭塞的世界里,都是极度匮乏。” 听到这里,时敛森终于觉得吃味了,冷哼一声,除了不屑之外,全部都是嫉妒。 林鹿仿佛置若罔闻:“梁奇给我画了一幅蓝图,让我开始向往从他口中听来的沙川市的一切我没听闻过接触过的东西。其中,我最感激他,并不是以上这些。而是因为他,让我有幸认识你,我想至死方休,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美好的事了。” 顺便的表白,竟听得时敛森面红耳赤,刹那间,他原谅了梁奇的存在。但说穿了,他从来没把梁奇放过眼里,只觉得他不配。 夏天的雨来势汹汹,好在收场得也快,比起稀里糊涂浑浑噩噩度过的那几年青春,那可是要快得多。 食堂用过餐的师生们,一见雨停了,纷纷开溜。 林鹿和时敛森为了避开人群,慢悠悠留到最后才离开。 时敛森还没听到重点,他问:“他喜欢你吗?” “大概有一点点的喜欢吧,但他不甘心喜欢上一个和他一样,出生低微,一无所有的人。” “那你呢,喜欢他吗?”时敛森只在乎这个。 “不,从来没对他生出过爱情。” “忽悠我?” “不敢。”林鹿解释:“我对他只有感恩之情,哪怕他或许曾对我不仁不义,但我永远感谢他,是他让我的人生变得更好。关于不爱,大抵是因为,他的眼睛里让我看到太多与爱情无关的东西,很多我不在乎的,他都在乎,我不会去争取的,他都想要。” 两个相似的人,不太适合相爱。 时敛森从林鹿口中听到梁奇二字,他就已洞悉一切,却等到现在才问:“你是想让我帮他?” 林鹿看着他,不无惊讶,可想来他是那么聪明一个人,倒也正常了,也不再遮遮掩掩的,直抒来意:“能想办法安排我和他见个面吗?” “那你得找个理由说服我。”时敛森不为所动,对林鹿以外的人,他从来都没有过感性的时候,他说:“林鹿,哪怕你永远感激他,但在我眼里,梁奇就是个畜生。他设计陷害你,利用舆论诋毁你,他的意图,甚至是想要侵犯你糟蹋你。对此,我看在你的面子上,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每每一想到是他让我遇见你,我就心软了。”林鹿说时,眼圈红了一片,像是一头迷失在森林里的鹿,焦虑又无助。 “你是不是就打算将怀柔政策用到底了?”时敛森总是受不住她这样满怀渴望的眼神,泪光打转,眼泪要掉未掉的样子,甚是折磨人心。 林鹿一柔,他就硬不下心肠来了,问世间情为何物,也就属一物降一物了。 “林鹿,这件事我去办,只要他确实没犯法,我就有办法让他无罪释放。但你要见他一面,想都别想,至少我这关你过不了。”时敛森终于松口了,但他有他的底线。 “行!”林鹿爽快地答应,其实她打心底里,也不想见梁奇,她该如何面对他,以沉默,以眼泪;亦或是以释然,以决别? 林鹿不知道。 正如她之前告诉时敛森的,做这些事,她是在回报那些心灵深处对于梁奇的感激之情。 感激梁奇曾经弥补过林鹿对于世界认知的缺失,以及,她深知,梁奇入狱一事若已成定局,将会对他们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林鹿可以预见,在他们那个有着“一人得道,鸡犬生天”的想法的秋水镇,恐怕梁奇锒铛入狱的消息一传播开来,梁家三代以上的人都会被众人判死刑吧,尤其是梁奇的父母,恐怕是再无安宁之日了。 落后的小镇,封建的思想,人言总是可畏的。 关于梁奇的谈话告一段落,回去的路上,时敛森有些好奇:“我呢,你为什么喜欢上我?” “大概是因为见你长得帅吧。”林鹿嘻皮笑脸地开玩笑。 “你能不肤浅得这么明显吗?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好好说人话,要么开窗把你扔下车。”时敛森没好气。 林鹿继续耍调皮:“我选择狗带!” “好极了……” 没来得及等时敛森治她,林鹿总算收敛了顽皮,正色道:“因为一瞬间就喜欢上了你,并且仍然打算长久地爱下去。这不是原因,我也说不上具体的原因,我只知道我愿意这样做就行了。” 第46章 自相残杀 差不多用了半年的时间,花纪在莎莉占的股权比例已经高达81%,毫无悬念成为莎莉的最大股东。 时敛森第一次参加莎莉的股东大会是在圣诞节前夕,出席的股东总共有11人,包括黎家三子。 股东会议上,没有人的意见与时敛森相左,他一个人主导着会议的走向,首先宣布了由黎潮江暂代原董事长黎潮生的职务,其次对于莎莉接下去的发展定了一个具体的目标。 会议长达六个小时,其间暂停休息过两次,接近尾生的时候,闯进来一位年迈但气势汹汹的人——前第一大股东黎老头黎昌新。 喊话时虽然中气十足,但他的身子远不如时敛森三个月前见他的时候了,彼时大腹便便,此时形容枯槁,两鬓花白,胡渣满面,耷拉着嘴角,目光凶神恶煞,手中拿着一把匕首,疯了一般径直冲向时敛森。 他刚举起刀,黎潮生便第一个反应过来,急中生智,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将刀夺下,与此同时不失理智地大吼一声:“爸!这里有监控!” 黎昌新来时已经做出最坏打算,他没想过活着走出这扇门,现在的他,早已生不如死。 多年前,他经营的公司因暗箱操作而倒过一次,可当时的他也才四十不惑,大有起死回生的余地。可当时当下,他还没活明白就列入古稀老人的队伍,是真的失去了力挽狂澜的蛮劲和本事。 黎昌新本是一个满身江湖气的人,不过初中毕业的学历,靠着家里有数十亩农田为基础,因新农村建设而贪了国家的便宜,走上了拆迁致富的道路。之后,他利用这些钱做一些不当的投资买卖,又赚进了许多黑心钱,利滚利,越来越富,仗着钱多,慢慢就挤进了他认知里的上流社会。 凭心而论,黎昌新能取得之前的成绩,还算得上是个好学上进的男人,不然也做不到与时永盛并肩的地步。当然,时永盛被誉为商界里的一股清流,作风端正,品行温润,决不是黎昌新等泥石流之辈可与之相提并论。 黎昌新的口碑是圈内出了名的差,勾结官员,产品掺假,迷奸女学生……诸如此类,好事网友曾一五一十帮他详细地列出七宗罪来,看得他差一点七窍流血身亡,但这也是后话了。 这一回,他气得全然不顾形象风度,就这么手握匕首,在自己用血汗钱建下的高楼大厦里,像个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丢光了面子和里子,是从一份遗嘱开始。 别看黎昌新外面花花草草不断,私生子也远不止黎潮生一人,可唯一被法律承认的黎太太自始至终只有一人,她便是黎潮江与黎潮洋的亲生母亲。 黎潮生是这场战役中的炮灰,他是黎昌新与陪酒女大学生产下的私生子,十年前才被黎昌新所承认,他将他带到黎家之后,从来不管不顾,得不到他一点点的宠爱,亦叫他受尽屈辱。 将他接回黎家,也要归功于黎潮生的智商超群,他看中的便是这一点,认定黎潮生十分值得自己的栽培。意料之中的,黎潮生不负众望,他将莎莉打理得井井有条,从国内十名开外的护肤品牌,仅仅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成功挤进一线品牌,甚至赶英超美,差一点就稳坐国产品牌的龙头宝座。 在一段时间内,黎昌新越来越器中黎潮生,钦点他做有名无实的莎莉接班人,但他也心知肚明,他不会给黎潮生一点点好处,毕竟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他的固执是根深蒂固的,哪怕黎潮生是他铸下的错,但账却是要算在别人头上。 为了防患于未然,黎昌新三年前,也正是黎潮生风头正劲时期,就老谋深算让律师团拟好遗产分配的遗嘱,他将自己名下的56%股权对半开分给了黎潮江和黎潮洋,连一根鸡毛都没有留给替他创下良好业绩的黎潮生。 股权合同的生效时间,正是这一年的国庆节,本以为是普天同庆的日子,实则成了黎昌新一无所有的日子。 生活就是如此,人算不如天算。 一场黎家内斗在此激烈上演,以黎昌新谋杀未遂而被四位保安押送出去而告一段落。 离开前,黎昌新指着自己的三位儿子破口大骂:“孽子啊!孽子!你们卖我的血卖我的肉,你们不会有好下场!你们死了是要下地狱的!”一位父亲如此诅咒自己的儿子,在这世上也是不多见的,但时敛森认为,他骂得该,毕竟这世上也没有几个儿子,会对自己父亲这般机关算尽,算计他的家产,算计他的股权,最后全部低价卖给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竞争对手,这真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 黎潮生平淡地回应:“我们有没有好下场暂且不谈,但你得承认,是你输了。”说这句时,众人都沉默,他复又平静地继续道:“你错在一心想着栽培我,让我做你忠诚的傀儡,但你始终利用我防备我,而我依然兢兢业业,将莎莉做得风声水起,从而让你开始对我有一点点的刮目相看。”他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在平静陈述一件事实。 说到这里,黎潮生挖苦般继续讽刺他:“爸,但你十分矛盾纠结,重用我,但也总是看轻我,看轻我的母亲,看轻我的出生,哪怕我流着和你一样的血。” 时敛森打心底里头有些佩服黎潮生,他有临危不乱的智谋,以及与年龄不符的老沉稳当。 时敛森不解地笑了笑,果真是虎父无犬子。 他继续听下去黎潮生一个人的独白,在场的人和他一样,竟像在听一个别人的故事,不打断是最后的宽容。 黎潮生若无其事,依旧云淡风轻:“爸,将莎莉经营好,这件事我是蓄谋的已久的,并且我早在私下里与时永盛达成共识,这才步步为营,有你我今天;做假的资金转移至海外银行,我是故意的,我就是要你对我生出更强的防御戒备之心,好让你早点拟好对我完全不利的遗嘱协议;做出想要强势收购花纪的这出戏,抱歉,这也是事先拟好的脚本,我要让你清楚得尝到,从云端摔进烂泥,被踩得粉碎的滋味。” “最后,我不会问你被最疼爱的两个亲生儿子出卖是何种心情,想来我已经从你脸上和眼睛里看出来了,确实和我预料之中的一模一样,没让我失望,果然很痛苦。你看你,每一步都在我的算计之中,凭你就想把我当一颗棋子,未免真的过于小看了我,高估计了你自己。” 黎昌新被带走时,像只丧家之犬,没有一个儿子上前去将他从保安手上拖下来。他眼神没有距焦点,像是老年痴呆的前兆,忽然忆起南唐后主李煜的《虞美人》来。难怪他总是最推崇他的词,关键时刻,字字戳心。 黎潮生心想,他忍气吞声十年,十年来都在寂寞如雪地走钢索,今日总算盼来了预谋中的画面,一切都结束了,没有想像中痛快,心却落地了踏实了。这场纷争的场面,他早已梦过成百上千回了,这一刻终于成真,他不是没有一点快感的,但自己终究比想像中心软。他若没有跨上前去拦那把匕首,依照时敛森冷硬的脾气,指不定是要将黎昌新送入监狱的。 七十岁的老人,到底没有多少个年头可以折腾了,这是他仅剩的那么一点点出于血缘关系的慈悲了。 当晚,黎潮生约了时敛森喝酒。 由黎潮生定的馆子,比起时敛森这个不中不洋的家伙,他更熟悉沙川市的一街一瓦。 馆子建得像座古楼,但面积不大,且只有一层。外表看着灰头土脸,内里却建得风雅非常,进门左手边主人养着一池塘的红鲤鱼,池内清澈净透,一眼望穿。 时敛森一走进,绵绵的丝竹之音入耳,台上有温婉古典的女子在唱戏,戏女着一身素淡的旗袍,唱的是一出沙川剧,表情到位,唱功了得。 黎潮生是常客,一进来便由服务生领着入座,是一个正对戏台的老式八仙桌,桌与桌之间隔着一方绘有墨泼画的屏风,一屋子的古色古香。 黎潮生喜欢这些东西,是时敛森知之甚少的中国文化,虽不懂,但却可以试着接受和了解。 黎潮生亲自替时敛森斟了一杯酒,熟门熟路介络:“尝尝,这是桂花冬酿酒,一年之中,也就这个月供应。” 时敛森浅抿了一口,入口香甜,谦逊地回道:“茶酒文化我不太懂行,这个酒,口感还不错。” “你应该比较在行垂钓吧?”黎潮生忽然笑了一声,将话题三百六十度大转移。 “何以见得?” 黎潮生言简意赅,语意却高深莫测:“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时敛森垂着眼睑,手中晃着酒杯,清冷地反驳:“你口中的那个渔翁,说的该是时永盛吗?”他到底是年轻气盛,心里憋着一股气,忍着忍着难免当场发作,从来不是一个有修为的人,比不得黎潮生的少年老成,更比不得时永盛那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精明狡诈的狐狸,在他的眼里,他何尝不是一枚任人摆布的棋子。 “作为这个渔翁的儿子,你应该觉得骄傲。”黎潮生说。 时敛森向来不会虚与委蛇那套,如实说道:“比起你,或许是吧。” 幸好黎潮生见惯了大风大浪,这可真是戳心窝子的话,时敛森这人果真如传言所说,得寸进尺到理所当然。 他们是两个性情截然相反的男人,一个内敛沉稳,喜怒不形于色,因为他从出生起就活在别人的指点与冷眼中,三十年如一日;一个则是性情中人,敢说敢做,敢爱敢恨,他从小活得像匹脱缰的野马,很少人真的管束他,六岁就敢打破价值千万的青花瓷瓶也只是挨几记打罢了。 时敛森精通玩,倒也不误正业,玩乐和事业兼而得之,正所谓双管齐下。 黎潮生独自一人时,不无嫉妒地暗自比较过,或许自己并不见得比他差,可惜同人不同命。 就这样两个半生不熟,以及各自眼里的世界观大相径同的人,硬是凑在一起听戏品酒也是没多少话聊的。 于是,只能谈正事,黎潮生先开口:“过完年,我就离开沙川市了,梁奇那件事怎么没有下文了?” “你离开之前办妥吧。”时敛森眼里没有情绪,也没有看一眼台上唱戏的女子,倒是台上的女子,朝他们这座有意无意瞄了几眼,好在唱戏也是个熟练功,就没有因为分心而出错。 “让我替他做证,又实实在在关他个一年半载,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乐意。” “真是和外界传的一模一样的花纪少东。” “传哪样?”时敛森轻抬眼波,他的眼睛黑白分明,黑瞳闪耀如宝石,如星辰,他的眼神戏谑里透着凌厉,许是摸爬滚打在商界,真性情里,多少沾染了几许杀伐断敢。 而黎潮生,终是羡慕他的无所顾忌,这是他永远也没有的洒脱。 “这我就不一一转达,你回去翻你微博底下的评论就有答案了。” “看来你平时对我还挺关注挺有研究。”时敛森不轻不重回了他一句,以示不满。 “不得不承认,男人总也有好奇的时候。” 屋外下起了雨,打在瓦片上,淅淅沥沥的。 时敛森像是觉得,此情此景像是发生在书里。 这个季节多雨水,一下雨,这个城市便湿冷得很,钻心入骨的那种冷。 台上的女子一曲终了,台下的食客意犹味尽,只有时敛森归家心切,一想起有人帮他暧好了被窝,他就能咧开嘴笑得像个花痴,当然,他克制住没有真的那样随心所欲。 告别前,黎潮生有些歉意地敬了时敛森一杯酒,这次邀约的真正目的,就想亲自正式地向他道个歉,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向林鹿道歉,可他与林鹿只有过一面之缘,也就不想节外生枝,想着林鹿的事就是时敛森的事。 “这些年里,一直在演戏,自己就像港剧里的卧底,一会儿真一会儿假,有时候自己都会分不清自己的立场。诋毁过林鹿,也伤害过她,很抱歉,请原谅我时常像人格分裂一样,有时候心狠得像个畜生。也只能这样了,但愿有些事,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吧。” 时敛森没表态,听完只是冷冰冰,没有一丝温度地说:“既然这样,带着梁奇那只畜生一起滚得远远的吧。” “你怎么……” 未等黎潮生开口,时敛森信誓旦旦地分析:“他对你比只狗还忠诚,你会舍得扔下他?另外,你知道我不会因为卖给花纪的那些股权,我就会原谅你曾经对林鹿造成的伤害,毕竟花纪买下你股份的那些钱,足以让你在另一个地方东山再起。因为你比谁都清楚,莎莉不过只是个空壳子了,花纪才是坐拥金山银山。” 说完,不等黎潮反应,时敛森已经率先起身,猝不及防对着黎潮生便是大力两拳,打完人出过恶气之后,心头的郁气才算散开。 “林鹿是我的人,你动她之前,应该想想后果的。”说完,睨了一眼嘴角湛血的黎潮生,在现场一片凌乱议论中,时敛森全身而退,他挺直了身板,不带一丝的畏畏缩缩,迎着众人诧异复杂的目光,他依然不为所动。 第47章 林鹿是他的灯火阑珊 花纪的员工福利是出了名的好,由于外籍人士占了一定的比例,花纪出于人性化考虑,向来是有连放两天圣诞假的先例,今年的圣诞节挨着周末,所以加起来总共有四天的公休。 时敛森计划和林鹿来一次自驾游,主要目的是为了趁此机会陪林鹿回老家见父母,他了解那个小镇的民风,思想传统观念守旧。别提是老一辈人这样,就连林鹿都对同居这样的做法不认可,那他确实十分有必要将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正式一些。这样一来,是对彼此的尊重,更是对两个人能从情侣发展成夫妻的坚定信心。 夜里,寒风彻骨,林鹿坚持陪着时敛森一起带大飞跑圈。 在时敛森的悉心照料下,林鹿没办法,只能被里三层外三层,裹得像只棕子,这才堪堪被批准出门。 她穿着厚厚的及膝羽绒服,脚踩雪地靴,头上戴着一顶绒线帽,脖子上围着羊绒围巾,脸上也戴着一只防雾霾口罩。 出门前,时敛森总算满意她这样的装备,于是温柔地上演了一出摸头杀的戏码。 林鹿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扑闪的大眼睛,不无别扭地冲他眨了眨眼睛,闷声闷气道:“我这样还能跑得动路吗?” “跑不动让它背你。”时敛森觑了一眼大飞,它的体重已经成功破百,背宽得能稳稳放平一只大脸盆。 比之于林鹿,时敛森则轻装上阵,一套黑色的棉质运动服,深冬的风刮过,他也没有显出哆哆嗦嗦的样子,身板一如既往挺得笔直。 时敛森遛狗的路线向来固定,待路过归阁附近,林鹿有些委屈地伸手指向一个地方:“喏,你就是在那个地方骂我的。” “那我功劳可大了,一次就把你骂醒。”时敛森大言不惭,话虽如此,心里到底是带着歉意的,本想伸出手再来个摸头的,可实在无从下手,只好摸了摸她的黑发。 “我怎么觉得不是骂醒,而是差点骂哭?”林鹿反驳。 就这么有聊没聊,时敛森把自驾游的想法和林鹿简略提了一下:“你上次不是说你弟弟想去迪斯尼玩吗?我们从沙川市出发,然后在西丁待一天,途径你家时,接上你弟弟去上海玩两天,你觉得如何?” “我没有单独带我弟弟出过秋水镇,明天我先打电话回家问问我爸妈的想法。”林鹿说时,将他的手握得更紧,真是她喜欢的人,非旦不嫌弃她心智不全的弟弟,甚至把他郑重地当成自己的弟弟一样来对待。 “好啊。”时敛森淡淡地应和一声。 “谢谢你啊!”林鹿停下脚步,仰起头对着时敛森,她的眼睛像星光,闪烁在夜幕下,蕴藏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时敛森看着她稚气未脱却认真的脸,好气又好笑,眼里像是藏尽蜜糖,只是无比宠溺地说了一句傻瓜。 第二天,林鹿一早就打了电话给秋水镇杂货铺的老板娘,她们的家住在一个村,老板娘晚上就可以将话传达到林鹿家里。 林父隔天一大早就骑着车去杂货铺回电话,说是同意林鹿的做法,林鹿心情愉快,好像有件天大的好事落在了自己头上,叫她一整天都元气满满,挂上电话就出门去超市采购了,准备晚上给时敛森做顿大餐庆祝一下。 时敛森提前做好旅行前的准备,把大飞送去了时宅。 宝妈见到一人一狗,恨不得双双拥入自己的怀里,两者全是她的头心大爱。不过,她到底是偏心时敛森的,见了他便是一阵嘘寒问暖,每每不变的说辞便是看着又瘦了。 时敛森将狗绳塞进宝妈手里,有些顽皮道:“胖成和大飞一样就要失宠了。”他意有所指宝妈很爱自己,他是心知肚明的,可奈何他从小不是个会说讨喜话的家伙,有些话不说出口,不代表他木知木觉。 “你这臭小子!”宝妈牵着狗绳,嘴里笑骂了一声,转而道:“刚回国就躲得不见人影,老爷出院后你才回过几次家,都还没娶媳妇儿呢就忘了爹!?” “这不是来了嘛,他人呢?” “在书房待着。” “他回家后身体还好吗?” “你不会亲自去问!?”宝妈气得作势要打他。 时敛森说完打算转身上楼,走了两步又回头重复先前的问题:“宝妈,说过多少次了,别老爷老爷的喊他,他受得起我还听不惯呢。” “你这臭小子又是抽的什么风,赶紧的死上去!”宝妈对着他,就像半个妈,该骂骂,该管管。 时敛森敲开书房的门,只见房内的壁炉燃着火,温度适宜,还带有一点温暖人心的光。 见时敛森推门进去,时永盛依然弯腰举着一把放大镜,半个身子伏在一轴画卷前面,好似分毫未觉察出多了一个人。 待时敛森走近,他才摘下眼镜揉了揉眼,将放大镜随手搁置在一旁,任由长轴卷画平铺在桌上,而他则绕过长桌,漫不经心问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有什么事?” 有记忆以来,父子俩之间仿佛从来没有坦诚相对过,彼此都藏着事,犹如默契十足的样子,说好了都不说一样。 时永盛这样的问话,不是没有故意的成分,拐弯抹角指责时敛森冷落他一般。 时敛森也不甘势弱,阴阳怪气回应道:“我能有什么事,还不是过来当面恭喜你,你多年来的处心积虑成功了。” “免了。”时永盛不欲多谈此事,他知道时敛森必定会来讨好说法,而他只能少说为妙。 “既然花纪的落魄只是假象,你的高超演技也无人识破,我在你的预谋里也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和效果,那么现在是否到了功成身退的时候?” 时永盛答非所问:“你平日里究竟结交的什么人,字字句句都夹枪带棒,你时敛森就是这么点修为吗?” “说我就说我,别指桑骂槐的,你这种做法又比我高尚到哪里去?”时敛森双手握拳,紧接着冷嘲热讽:“你以为你考上了第一批大学生,你就当自己是全天下最有文化的人!你当你偶尔玩个古迹读个诗词,你就是个情怀主义者了!你当你玩死了黎家和莎莉,你就是个无人能敌的大富豪时永盛了!但你知道吗,在我眼里,你只是个失败的父亲而已!” 时永盛对于时敛森的指控,不过是一笑而过,脸色纹丝不动,表情淡然从容依旧:“哦,原来我在自己儿子眼里,是那么一无是处。那我倒是想问问了,既然如此,你为何又要动用我身边的人脉呢?” 一席话,惊醒梦中人。 时敛森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没错,如时永盛所言,他确实有求于他身边的朋友。 徐老是时永盛的高中同学,全国乃至全世界顶顶有名的神经外科专家,曾有治愈好成人脑瘫的经典案例。 他曾去找过徐老的事,没有对身边任何人提起过,包括林鹿。因为他懂林鹿的心,只有自己最知道,想要林成变成一个健康的人的心情,想必是和林鹿一模一样的。 唯一一次,时敛森在时永盛的咄咄逼人下,输得一败涂地,甚至吃了哑巴亏。 也是第一次,时永盛表现得毫无风度:“时敛森,你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非得找层次这样低的?家境差出身低我都不介意,但家里还有个脑残的弟弟,抱歉恕我无法接受!你说说看,我怎么敢让你娶这样的女人回家?” “爸,你说这种话,不怕脏了你的嘴,但我还怕脏了我的耳朵。”时敛森不掩饰自己的失望,原来这个父亲,之前所有的风度及教养,全是装出来的。 “这样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让你的花纪在面临破产前,还能风里来雨里去的帮你想方设法拉粉丝!就是这样的女人,才倒霉到被你时永盛的对手同仁酒里下药,差点被人轻薄,恶意被人栽赃,却是半个字不喊委屈!就是这样的女人,在我失去妈妈以后,唯一一个能给我带来安全感的人!就是这样的女人,让我更理解何为家人的意义!那么你呢?自视甚高又总是洋洋自得悼词写得最好的自己,你去他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吧!”时敛森恨到了极点,这些话,他不假思索咆哮出口。 这是时敛森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对时永盛表现得无理且强势,忍不住骂了脏话,他却觉得自己并不出格,他只是做了自认为对的事情。 在时永盛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接受与他断绝父子关系的念头。 也只有那样,他才觉得不玷污了林鹿。 这么好一姑娘,他再不允许她被任何人恶意诋毁轻视,就连自己的父亲都不行。 时永盛的死穴就是悼词,这是他受人肯定中最为骄傲的事迹,这亦是他人生所有污迹中最为醒目的一点白。 突然之间,被时敛森就这么轻易拿出来取笑鄙夷,他着实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时永盛气得整个人站在原地发抖,就差一点,他就要抡起手臂,狠狠扇他个一巴掌。 可是,总想到自己的夫人离世时,时敛森不过才是个七岁大的孩子,他便于心不忍。想要举起的手,落寞无奈地垂了下来,这举动真是又悲壮又悲凉。 他们终于闹到这一步。 于时永盛,是出于亲情,可怜天下父母心;于时敛森,是关于爱情,林鹿是他的灯火阑珊。 “时敛森,你迟早会后悔的。” “拭目以待。”这应该是他最后想和他说的话了,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彻底离开这个没有温度的家。 时永盛自顾自说着:“你会后悔,你将来的岳父岳母竟然连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都说不上,你别因此丢脸;你会后悔,你想娶的老婆永远难登大雅之堂,你别因此嫌弃;你甚至在有了孩子之后还要后悔莫及,你当初执意去娶一个基因有缺陷的女人,你更别因此羞愧。话已至此,你好自为之。” 时敛森已经走到房门边,听完他的话,他没有转过头,不再如方才那般歇斯底理,他毕竟是个成年人了,很快恢复了理智,只是心平气和地一字一句说得铿锵有力:“十九年来,我是第一次因为妈妈的早逝而感到一丝侥幸,侥幸她没有活到现在,看见你这副丑陋的嘴脸。” 下楼的时候,时敛森想,下一次再来这里,不知该是等到猴年马月了。 再见了,我曾经深爱过的家。 我曾经深爱过,大约真的永远只能是曾经了。 第48章 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 圣诞节当天,淮安路上的花纪旗舰店还未开始营业,店门口已被堵得里三层外三层,放眼望去,全是人头攒动。 老清老早,气温已经低至零度,但林鹿也起了个大早,同时不忘拖上不情不愿的时敛森。他板着个脸,一副睡不醒的生人勿近表情,害得一旁的林鹿大气都不敢出。 这次的早起也是事出有因,而且在林鹿的坚持之下,原本准备好的自驾游,只好放缓了行程,延期到下午出发。 今天,花纪上市的限量版圣诞套装深得年轻人喜欢,采取的是线上下单线下提货的销售模式,并且凭小票可以兑换一份精美小礼物。 在时敛森的经营理念下,花纪早已改头换面,它除了卖产品自身以外,现如今推出了周边产品,比如以花纪纯天然零添加为理念增加了咖啡系列。顾名思义,就是在彩妆护肤店,逛累了可以买杯咖啡歇歇脚,或者就是单纯的过来买杯咖啡坐一下午也行。 今天是推出咖啡系列的第一天,所有凭小票的顾客全都享受这种初次的免费体验,所以花纪旗舰店门外的疯狂排队现象,足以媲美苹果手机新上市的场面。 林鹿是花纪的忠实粉丝,自然不会错过这样新鲜感十足的初体验,这才好说歹说拉着时敛森要过来。 林鹿美其名曰:“作为花纪的管理层,你也得跑跑基层视察工作啊,你说是不是?”她说得言辞凿凿。 “你真准备挤破头去排队?”时敛森没好气问,大有不管得到你哪种回答,我都有随时转身走人的冲动。 林鹿紧紧抱着他的手臂,眼睛轱辘轱辘转来转去,就那么一声不响盯着他,要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似的。 她仿佛能轻而易举掐准时敛森的死穴了,每当自己装可怜,天大的事时敛森都能依了她。 这不,时敛森站在冷风里,将林鹿尽量往自己的怀里拢,让她背对着风吹来的方向,动作轻柔地将外套上的帽子替她戴上,无言地陪她排在队伍里,听着四周喋喋不休的少女心爆棚以及粉丝们的满怀期待。 林鹿压低声音告诉时敛森:“我一个人来过这里很多次了。有一回,我还在日料店打工的时候,恰逢你宣布上任,我就站在与今天差不多的位置看你。还有上回,花纪推出新产品,我也是站在这里看你。没想到,今天却换成了你陪我站在这里,真是难以致信。” “就这么崇拜我?”时敛森摸了摸鼻子,听闻此事,受宠若惊之余,还有一点点的羞赧。 在林鹿以前,他交过不止一个女朋友,有长得比她漂亮的,有身材比她好学历比她高的,有倾心爱慕他的更有对他死缠烂打的,却似乎没有一个人,这样真诚恳切地仅仅只是出于崇拜默默仰望他的。 “是有崇拜,更多的则是深爱。”林鹿有些不好意思,说这句话时,几乎将头埋进了时敛森的胸膛里。 他说他不怕冷,总是衣衫单薄,零度的天气,他只穿着一件薄款羽绒服,里头不过是一件简约款的短袖而已。 这是他八岁之后,首次在沙川市经历的寒冬,这里的冬天湿冷,一点点的微风就能冷进骨头缝隙。 说实话,时敛森起初是有些不适应的。 只是,林鹿刚才的坦白,竟像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有人给他送上了一碗暖心暖肺的清粥。 他终于发现,有她陪伴的冬天,再不会感觉孤单了。 花纪旗舰店的营业时间是早九点到晚九点,林鹿领到线上订购的套装已经是中午十一点,随后他们人手捧着一杯热咖啡,小心翼翼穿梭在人流里,走出了商店。 上了车后,林鹿迫不及待拆开了圣诞套装,她对精美的包装盒的设计爱不释手,犹其对那头梦幻的麋鹿赞不绝口。 林鹿在时敛森耳边叨唠了很久,他被烦不胜烦,阴阳怪气道:“你知道光是这包装盒的设计,我花了多少钱吗?” “多少?” 时敛森比了个手指,惊得林鹿说不出话来,消化了一会儿才说:“你也是下得了血本。”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时敛森说。 后来,他们没再过多谈及工作的事情,简单吃过午餐后直接出发了。 路上,林鹿忽然问了时敛森一个问题,“你今后想留在沙川市吗?” 时敛森没有立即回答,哪怕他心中早就有了明确的答案,可他已经不止一次在林鹿的眼里瞧见这样的迷茫和不确定了。或许是他做得不够到位,让她总是担惊受怕,在林鹿眼里,他就像一阵来去自由的风,离开或留下,仅凭自己的心情。 而他想告诉她的是,他无法确定今后是否会一直留在沙川市,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林鹿到哪儿,哪儿就是他的家。 他从小便习惯漂泊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他拥有良好的家世,极其富贵的生活,却始终没有找到一个长期的避风港、落脚点。 其实,并非自己想要四海为家,而是没有一个开口留住他的人。 所以,林鹿总是问自己,他今后会何去何从。这样一个充满不安全感的一句话,顿时栓住了他的心,叫他再也没有独自远行的决心了。 等红灯之际,时敛森回答了林鹿:“我不清楚,但我确定,今后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请你让我永远留在你身边,我只要这样就好。” “即使有一天,我会想要回到秋水镇吗?” “无论哪里,只要有你。” “可是我认为,就是让你在我家住一天,你都会马上和我提出分手。”林鹿实话实说。 “我就那么吃不起苦?”时敛森嗤之以鼻,说话的语气带着小情绪。 “不是你吃不起苦,是真苦。” “说得好像我没住过似的。” “你住的地方,已经是我们镇上最好的旅馆了!”林鹿反驳。 “林鹿!你究竟什么意思?就算我像你说的那样娇身惯养吃不起苦,那我就拼命赚钱,把我赚的所有钱用来开发秋水镇我也乐意。”时敛森将车停在路边,因为激动而脸色绯红,他一脸严肃地继续承诺:“我说过,我不怕失去什么,唯独怕的就是失去你。” “如果失去我,你会怎么样?”林鹿问得无比认真。 “你究竟要干什么林鹿!?找茬还是提分手?”时敛森警惕地问她,这段时间,她并非一次两次提这些话,就好像,在为分手做充分的准备。 “我……我就是怕……” “有我在怕个鬼!”时敛森匆忙打断她的迟疑。 林鹿反复提醒他同一件事:“时敛森,你能不能听我说完?” “说。” “我出生的地方,我的家庭……” 时敛森忍无可忍,再度烦躁的打断她的话:“你出生的地方,你的家庭,任何一切都是我无法想像的贫穷落后!你家里至今未通信号,到镇上只能骑一辆破脚踏车!你父母终生务农,连普通话都说不利嗦!除此之外,你还有一个心智不全的弟弟!”这些话时敛森都能倒背如流了,他咆哮一通,气得脸红脖子粗,说完之后,质问林鹿:“可是这些,跟我们在不在一起结不结婚有什么冲突?林鹿,你的出生你的家庭包括你的父母,你是无法选择的。但你是否愿意和我在一起,是否愿意和我结婚组个新家庭,都是你可以自由选择的!” 见林鹿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他仍旧咄咄逼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林鹿,我可以保证的是,我不会嫌弃你的家庭,因为哪怕我心里冒出一点点的不满意,我都觉得那是对你的失重。因为我爱你,我怎么会轻视与你有关的一切呢?可是如果你因此产生负担,认为我们的家境悬殊而选择离开我,那么你真是蠢到了我无法原谅你的地步。” “对不起,我真的太害怕这样的差距了,因为总是害怕到最后不能如愿以偿嫁给你。”林鹿说着,强撑着不敢落下的泪水浸湿了眼眶。 “真是没见过比你更傻的人了!也是见鬼了,怎么就还偏偏被我喜欢上了,好担心你的基因会拉低咱俩以后孩子的平均智商。”时敛森见话说开了,也就舒了口气,假意埋汰她。 林鹿不知在想什么,之后对上他的眼睛,“我弟弟不是先生性脑瘫,他很小的时候发高烧,起初我父母并未及时送到医院……” “林鹿,这些过错都不应由你背负,甚至你弟弟哪怕是先天性脑瘫,也不影响我要和你共度余生的心。林鹿,我们在一起,从来与其他无关,而是因为爱。” 林鹿泪眼婆娑,轻语:“谢谢你爱我。” 时敛森轻哼一声,伸出手掌盖住林鹿的眼睛,从此以后,他最不想看她掉眼泪。 第49章 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 在西丁短暂逗留过一天后,车直接开往秋水镇的方向。 一路上,“丑女婿”都在杞人忧天,第n+1遍忐忑不安地问林鹿:“我这身衣服还过得去吗,总感觉好像不够隆重,要不要途径商场时重新选一套?” “我看着就够不错的了,你要是穿金带银,才要把我爸妈吓坏呢。”林鹿劝慰。 “那你再和我描述得具体些,你父母之前想让你找个什么样标准的男人,我好临时班门弄斧一下。” “就说过是我选定的就好。”林鹿说完,偏头看他,只见窗外零下的天气,时敛森却紧张得出了一脑门汗。 林鹿笑着抽出一张纸巾替他擦汗,“真的用不着这么紧张,我父母不会刁难你。” “道理是这样没错,可我总担心他们终究不放心将自己女儿交付于我。”说着,他斜睨一眼林鹿,安然若素的模样,全然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鹿小声嘀咕,那就不交付于你呗。 此时的时敛森可是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林鹿的话无疑火上浇油,弄得他更为没有自信。 经过十五个小时的长途奔袭,他们终于在天幕黑垂之际赶到秋水镇,车仍是停在时敛森曾经住过的那家旅馆外。 旅馆的老板娘还记得他,甚是热情,从门里走出来和他唠嗑了几句。她也认得林鹿,秋水镇统共那么大,她对林家的底细可谓知道得一清二楚。 见着时敛森仪表堂堂,气度不凡,老板娘只替老林家感到庆幸,眼前的男子仿佛让她预见了老林家往后的幸福生活。 女人总是相信直觉的。 林鹿和时敛森是由林父接到的,他仍是在邻居家借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在秋水镇唯一的车站上见到了时敛森。 林鹿替他们做了介绍:“爸爸,这是我的男朋友,时敛森。”说完,又冲时敛森介绍道:“这是我爸爸。” “林叔叔,您好,初次见面,请多包涵。”时敛森显得十分拘谨,掌心里捏了一把汗,望着眼前皮肤黝黑的林父,微微羞红了脸。 林父不善言辞,敦厚地笑了几声,说着你好。 时敛森打出生后第一回坐在这样简陋的三轮车上,和林鹿面对面,偶尔仰起头看几眼天边的月色撩人,他只觉这样的时光千金难买。 夜风寒冷,林鹿戴着帽子围巾和手套,包得像只熊,而时敛森就安静坐在她的对面,不言不语,眼波却带着光和热,让林鹿感到心头一暖。 知道林鹿带着时敛森回家,林母做了一桌的家常菜,林成也在屋内转来转去,转了一天。 见了面,双方只有简单的寒暄,没有过多的客套,这让时敛森尝到家的味道。 林母厨艺精湛,虽说是家常菜,但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很是合时敛森的味口。 林母顾及时敛森是城里人,起初很怕他吃不惯这些粗茶淡饭,暗暗观察,自己倒是没什么动筷的心思,直到看他红着脸盛了第三碗米饭,这才放宽了心,招呼着:“小时,多吃点,就当自家一样哈!” “好呀,谢谢阿姨。”时敛森笑得一脸心满意足。 林鹿解释说:“妈,他平时饭量挺小的,不知道今天咋一下子那么能吃了。”这是变相夸她手艺好呢。 林母笑得合不拢嘴,边笑边给时敛森夹菜,时敛森倒是一点没含糊,碗递得飞快。 晚饭过后,林母切了两个自己种的苹果给时敛森当饭后水果,又脆又甜,还是时敛森吃得最多。 相互熟稔之后,时敛森和林鹿正式提出此行的目的,那就是要带林成去迪斯尼玩一次。 除此之外,时敛森抿了抿唇,又说了另一件事:“叔叔阿姨,我还有一件很冒昧的事情想征求你们的意见。” 林鹿也摸不着头脑,她一点也不知道时敛森接下去会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林鹿,你先带弟弟去楼上玩ipad,不是说要教他玩一个新游戏吗?”时敛森故意支开他们,引得林鹿更加好奇,却又不得不乖乖离开。 林鹿一直等到林成睡下了,楼下的三个人还在谈话,她忍不住下楼,只见他们正好散场,三人表情各异,见到林鹿,才恢复了一贯的神色。 时间紧迫,林鹿和时敛森第二天就带着林成动身前往上海,这是林成第一次离开秋水镇离开父母,场面弄得像生离死别,母子俩抱着痛哭了很久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此情此景,时敛森想起了童年时期的自己,那个小小的他,离开沙川市的那天,进安检口之前竟没有落下一滴泪,他只是沮丧地抱住那只大熊,坚毅地独自往前走,一次也没有回过头。 他没有勇气去看时永盛当时的表情,但他知道,一定不是像林父林母这般强烈的,就算是,也决不会在脸上泄露出丝毫。 好好地,突然想起时永盛,那个固执又傲慢的老头。他有时很好,怜悯每一个穷人;有时又异常刻薄,轻视林鹿的出生。 想到这里,时敛森不是不难过的。 离开时,林母再度叮嘱林鹿和时敛森:“林成没有出过远门,他不懂事,你们千万要照顾好他!” “叔叔阿姨,请你们放心,我和林鹿会对弟弟负责的。” “爸妈,放心吧,我们会特别留心林成的,不让他有一丝闪失。” “行!小时,今年若是你抽得出时间,就和鹿儿一起来我们家过年!”林母盛情邀请。 时敛森一口答应:“好的,很期待再次吃到阿姨烧的菜!” “不过可说好了,下回来,千万不能再像这次一样见外了,空着手来!” “一定一定。”时敛森顺着话一一应承下来。 “那你们快赶路吧,路上小心。” “我们先走了,叔叔阿姨也请保重身体,下次见。” 林鹿陪弟弟坐在后座,身体却不由自主凑到时敛森跟前,不无意外地感慨:“我怎么觉得你在爸妈面前像变了个人似的,彬彬有礼,一点没有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模样。” 时敛森果然立马变脸,不乐意道:“听你这么说,难道我平日里就是个蛮横不讲理的暴君了?” “也不完全是啦,但从来没有在我爸妈面前那样时的恭顺和平易近人,就像是个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 “那我以后都这样好不好?”时敛森问。 林鹿受宠若惊,顺着话接口:“好啊!” “美得你!做梦可能比较快一点!”他凶巴巴的,转而又轻声关心林成:“林成,累的话让你姐坐前面来,你躺下休息一会儿。” “不累不累!我喜欢和姐姐坐在一起!”林成将林鹿的胳膊抱得很紧,虽说和时敛森相处不错,但终究认识他才第二天,林鹿才是他全部的安全感。 在后视镜里觑了这亲昵的姐弟俩一眼,时先生心里不断地冒着泡,酸酸的…… 他们总共在上海玩了三天,在这期间,林成和时敛森的感情迅速升温,两人似年龄悬殊的兄弟,时敛森非常照顾他,很多事都是亲力亲为,他教了许多林成不会的生活技能,比如如何使用淋浴洗澡等类似的。 他们在迪斯尼也是玩得不亦乐乎,时敛森充当他们姐弟俩的人肉导航、私人摄像师、atm自动提款机…… 好在他没有半句埋怨的话,尽职地陪吃陪玩,唯独不愿意陪着一起坐旋转木马罢了。 迪斯尼闭园前的烟火秀也是挺不错的,林成对于新鲜的事物一直是有好奇心的,看着在夜空里腾空绽放的绚丽烟花,一个劲拍手叫好。 一天下来,林成已是筋疲力尽,而出园后又要走很长一段的路才能到达停车场,林成被冷风冻得瑟瑟发抖,背上却在冒虚汗。 时敛森见状,二话不说背起林成,林鹿则走在他们的身旁,头上戴着和林成相同的米奇头箍,手腕上系着米奇的气球,飘荡在夜市灯如昼的半空中。 米奇是林成第一个认识的卡通人物,他爱不释手,今天时敛森帮他圆梦了,真好。 时敛森的出现,像是他们姐弟俩的童话,美好到令人脸红心跳。 林成趴在时敛森的肩头睡着了,鼻吸之间发出细微的鼾声,他睡得旁若无人,约莫是因为时敛森给予了他安定的力量。 回程的路上,时敛森轻手轻脚将林成平躺着放在后座,替他盖上薄毯,做完这一切,这才小心翼翼关上车门,转身发现林鹿的眼里藏着遮也遮不住的浓情蜜意。 她有些受不起时敛森对林成这样的细致与耐心,“你对林成太好了!” 时敛森理所当然般反问她:“对弟弟好一点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你对我家人的好真的是超出了我的预期,谢谢你。” “傻瓜,他们现在也是我的家人啊。能吃到咱妈烧的美味家常菜,能和咱爸喝小酒喝到微熏,能带弟弟一同出来玩耍,是不可多得的让我感觉到快乐的事情。所以,一定程度上,是我要谢谢你,带给我这么棒的家人。” 林鹿站在夜色下的光影里,抬头望着他,熙熙攘攘的路人和车流从他们身边穿行而过,她的眼里却只容得下时敛森。 她侥幸地想,在有生之年,她终于遇见了那个最爱自己的人,因为爱她,所以才会深深爱着有关于她的一切。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第50章 与你相遇,好幸运 对于时敛森消失的这段时间,助理田星的日子过得相当艰辛,上要应付时永盛,下要安抚各领导层。 当花纪“东山再起”,就不单单满足于掌控整个美妆界了,而是强势出资收购了国外某个最叫卖的保健品牌,做出这一重大决策的人,正是时敛森不假。 这场收购大战进行得十分隐匿且低调,从提出建议到对外宣布收购成功,不过就是用了七个月的时间。 今天正是元旦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时敛森休假归来,进了办公室就打开电脑写邮件,收件人是all,也就是所有就职于花纪的正式员工。 邮件大致涵盖了三个内容,公司在往后五年内的发展核心走势及战略方针、员工们继续留在花纪的理由,以及他即将辞去执行ceo一职。 邮件以中英文双语的形式发出,写得略显官方,倒不乏诚恳之意。 十分钟之后,那个取名为“时上时下”的群炸了。 “what?小老板要走了?who can tell me why?” “买糕的!现实中唯一一个可以作为性幻想对象就要离我远去了……” “此事必有蹊跷,总感觉是因为办公室恋情的错!” “这样吧,找机会打进敌人内部,派人去探探deer的口风。好吧,我实在接受不了公司颜值最高的男人要辞职这件事,先让我去死一死……” 林鹿并未上班,却在手机上看完了这封邮件,此刻的她脑中没有一点丝绪。 是了,太突然,在这之前,时敛森一点点的口风都没有透露给她知道。关于他离职这件事,她仅仅只是一个被告知的对象,就和公司上下千万名员工是一样的。 而作为时敛森的女朋友,她确实有些莫名的沮丧和失落,并非他的决定没有经过她的同意,而是没能分担他的心事。 林鹿相信,这样的决定决不会是临时起意,而她作为时敛森谈婚论嫁的对象,竟没察觉出任何的蛛丝马迹。 她不知道时敛森发生了什么,但一定发生过什么,她无疑是失职的。 想到这些,林鹿不由感到阵阵难过,她有一百种想问的想说的,却再也无法脱口而出。 傍晚,时敛森没事人一样准时准点的到家,脱掉正装,换了浅色的居家服,撩起袖子就钻进厨房忙活。 原本厨房是分配给林鹿管理的,可谁知林成粘着她拼了一下午的乐高积木,她实在脱不开身。 一个小时后,热气腾腾的四菜一汤端上了桌,时敛森正要去喊他们吃饭,玄关处走来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正是多日不见的言子承。 他走近,首先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忍不住馋了起来:“哇,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 “你怎么来了?”时敛森觑他一眼,脚步却不停着,朝着次卧方向走去。 “我来蹭饭啊!”言子承大言不惭道。 见到林成,言子承着实愣了片刻,心智不全的人是一眼就被人看穿的,别说是异于常人的行为举止,就连长相都会出卖他。 缓了缓,言子承很快回神,他心中已有答案,却仍是不失礼貌的问:“这位是?” “这是我弟弟。”林鹿回应他。 “亲生的?” “是啊。” “长得一点儿都不像。” “不像吗?你再仔细瞧瞧。”林鹿说完,和林成站成一排,脸上微微笑着,一点都没有遮掩或是嫌弃的表情。 “哦,这样倒是有那么点神似了。”言子承用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又问:“弟弟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成!” “今年多大啦?” “20岁。” 这样浅显的问题,林成是可以答得从善如流的,但如果再细问深一层的,他便会出现交流障碍,好在言子承没那么缺德。 慢慢地,话题从言子承查户口转到了吃的上面,他一吃就知道这些菜不是出自林鹿之手,更不可能是饭店的外卖,那答案只剩下一个了。 言子承抬头,难以致信地问:“森哥,别告诉我,这几道菜是你做的?” “怎么,不合胃口?”时敛森变相承认。 “倒不是不合胃口,总觉得不太合适。” “哪里?” “你要不要这么惜字如金!”闻言,气得言子承暴跳如雷。 时敛森不愿再继续这种没营养的对话,转而问:“你今天是来还钥匙的吧?” 言子承冷笑,这绝逼是有异性没人性的典型代表啊! 相互伤害了一会儿,言子承言归正传:“老爷子马上要办90岁大寿了,这次不会大操大办,就是亲朋小聚。林鹿,到时候跟着森哥一起来啊,带上弟弟!” “你家老爷子居然学会低调了?”时敛森意外,反正他没见过他不铺张浪费的时候。 “到底90岁的人了,活明白了。”言子承笑着附和。 他没待太久,大约是一顿饭的功夫,离开前也还了钥匙,这地方确实不再方便他今后再来去自如了。 时敛森马上会有自己新的家庭,他终于不再是一个四海为家的浪子,遇见林鹿,也许是他三生有幸,言子承这样以为。 深夜里,安置好林成睡下,彼此都有很多话要向对象坦白。 时敛森先开口:“看见邮件了?” “嗯。”林鹿和他盘腿坐在床边的地毯上,隔着一肩的距离,认真虔诚地望着对方漆黑的眼睛。 对于林鹿的简略,他选择沉默。 林鹿见他的态度,只好顺势问:“为什么?” “我想带林成治病。”这个答案决不在林鹿的猜测范围之内,她听到后蒙圈了,迟迟说不出话来。 “你……你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想法的?我居然,一点都不知道。”林鹿低下头,不再直视他的眼睛,任何时候,她总是率先退缩的那一个。 “你和我说起林成的时候,就开始了。”时敛森毫无隐瞒地说。 “上次在我家,你就是和我父母谈这件事?” 气氛太过严肃,时敛森刻意戏谑地问:“不然你以为呢?”他所能想到的回答,应该是林鹿所想的。 果然,不出他所料,林鹿红着脸,低声说:“我还以为你要我爸妈同意把我嫁给你呢。” “就你想得最美!”时敛森好气又好笑地拍了一下她的头,她却一直从脸红到了脖子,虽是一点都不妩媚的,却撩拨了他。 爱一个人,就是长久的因为她心动。 带林成到沙川市之后,两人很少有这样私密相对的时候,的确有很久没有这样子的打情骂俏过了。林成是弟弟,又像他们两人的大儿子,什么都要手把手教他,还担心他害怕新的环境,时敛森总是和同他睡一个房间,方便照应。 这样一来,两人别说是有很多独处的温情时间了,就连那什么都好几天没有进行过了。基于此,时敛森反正是有些按耐不住,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林鹿适时打断他进一步的动作,无奈地轻叹一声气:“像林成这种情况,能够完全修复大脑的概率几乎为零。” “别担心,慢慢来,但无论如何,总要试试。我认识一位医生,他建议采取中医针灸的治疗方法,他遇到过几个大脑修复功能很强的病人,在外界给一定刺激的情况下,是可以自愈的。而且针灸还能恢复肌体力量,语言康复也是可能的。” “我什么都不怕,就是怕他承受更深的痛苦。” “但是林鹿,不要因为未知的痛苦,去放弃可能发生的奇迹。” 林鹿点头。 时敛森板住她的肩膀,使她被迫抬眼看他,直到林鹿目不转睛直视他的眼睛,他才说:“林鹿,你不能绝望,你得想,已经没有什么会比现在更坏的了。” “好。” “林成交给我。”他郑重其事地说,转而,眼睛微眯,像只挨饿了许久的猫,又像贪婪的猎人,手握住林鹿的脚踝,将她粗鲁地拖到自己跟前,迫使她分开双腿,迎面坐在自己的腿上。 时敛森的手从林鹿的臀移至林鹿的背,最后双手捧住她的脸,然后将自己的脸靠近她的,扑面吻住她诱人的双唇,他真想念这滋味。 好多天没有接吻,他有些抑制不住地粗喘起来,整间房都透出旖旎的风情。 吻得难舍难分之际,时敛森不忘抽空多说了一句:“现在,先把你交给我。” 说完,不由分说又吻了下去,越吻越激烈越难耐,他难以自持,咬破了林鹿的唇,口腔里有血腥的味道,更多了一分刺激和禁忌。 时敛森耐心地吻遍了林鹿全身,连脚趾的缝隙都没能放过,他想,再没什么方法可以让自己更爱她多一点点了,而他总是觉得还不够,远远不够。 待林鹿昏昏欲睡之时,时敛森不无忏悔且深情地说:“真后悔曾经没有为你shou身如玉,如果我会提前知道自己可以遇见你,我会一心一意、日复一日地等,一直到你出现。” “没关系,我不会怪你没有等我,只会怪我自己出现得太晚。别再自责,对我而言,你已经够好了,真的。” “那就今年吧,我们结婚好不好?” “好啊。” “过几天,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好。”林鹿知道他口中的那位是谁,但她不想明知故问,就像她不愿提及早些年的那个时敛森一样,她知他过得孤寂、痛苦。 而那些年,庆幸已经彻底离他远去,永不会再回来那段日子了。 第51章 最后是他成了林鹿生命中的路过 言家最大的活佛就是言老爷子,今年已是90高寿,但身体健硕,还能大口吃肉,甚至上网炒股。可到底老了,耳朵不灵敏,还不喜戴助听器。即使如此,躲在人群里察言观色倒也不失为一种优雅的乐趣,他从来就是这么一个老顽童,虽然不见得人见人爱。 言子承是他唯一的宝贝孙子,这次的90岁寿宴便是他从上到下一手操办,场地就定在自家的燕园,一如传言中的从简,仅腾出来一个空中花园,大有螺狮壳里做文章的用图,将现场布置成泼墨山水的意境——流水沼沼,源远流长。 虽说是低调的小聚,但也几乎来了沙川市一大半的巨商富贾,言老爷子暗自窃喜,他爱出风头这一点是再过一百年也改不掉的了。 时敛森现身的时候,小范围内引起一阵骚动,他是名副其实的花纪少东,不久前又将自己与朋友共同创办的网游公司s&l与中国朋友面世,承包各大新闻头版。 s&l虽说是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可当下最受热捧的游戏《龙魂》在中国已经有近两亿的线上玩家。因此,也许玩家对于s&l并不熟知,但对《龙魂》是绝对不陌生的。 这个颇具规模且拥有超高人气的游戏深受年轻人群喜爱,上周sl在美国纳斯达克完成上市,而背后的神秘老板再度成为热议话题——他竟是众人口中玩世不恭、一无事处的时敛森。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他不仅仅是本土化妆品老牌企业的少东,他是不到三十岁就身家过百亿的高富帅,他也是沙川市单身女性最恨嫁的男人,没有之一。 时敛森便以此全新的身份向大众揭开了谜题,有人诧异,有人赞叹,而最狂热的,就属在他微博底下留言要给他生猴子的女人们。 一点都不奇怪,他微博仍保持着高冷的姿态,关注人数和微博状态仍只有1,就像他站在人生巅峰却依然淡定到不苟言笑一般。 千千万万的女人做梦都想成为那个时敛森对之情有独钟的“鹿鹿无为”,而“鹿鹿无为”丝毫不以为然,两人没有传说中的遍地撒狗粮,甚至“鹿鹿无为”与时敛森的互动都极少有。 灰姑娘的故事常有,而灰姑娘不常有。 外界对这一段感情猜测纷纭,各色评论都有,仅一条是相通的——只有看戏的,没有看好的。 言子承见时敛森单枪匹马地来,接过他送出的价值不菲的寿礼后,左右观望了一圈,不见半分林鹿的影子,小有不悦地蹙眉质问:“林鹿呢?” “没来。” “不是让带着一块儿来吗?”他是个好客的人,并且自认与林鹿的相处算得上融洽,林鹿不来,反倒成了不可原谅的事。 时敛森面无表情道:“分手了。” “你在逗我玩儿呢?”听到答案,言子承失态到哈哈大笑,旁人纷纷朝这边行注目礼。 见时敛森沉默,他这才觉出猫腻来。 瞧瞧,才多久不见的功夫,只见时敛森一脸清隽,下巴较之前一次见面时削尖了些许,头发也没有刻意打理过的痕迹,整个人显得不那么精神。气质是不会骗人的,他的眉眼透着说不出的颓唐,眼里闪过一丝寂寥,周身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傲慢。 时敛森一如往常穿着休闲的衬衣西裤,他对穿着从不会过分考究,偏偏又是身高腿长,宽肩窄腰,生来便是衣架子,怎么穿都养眼。 好在言子承爱好女,粗略一打量他之后,回以正色:“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说着,再不愿多言一字一句,转身朝人烟稀少的角落走去。 这次算作他和林鹿真正意义上的第二次分别,对于林鹿的思念,相比于第一次分别,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鹿离开的第十七天,想她。 在林鹿搬离自己的住所后,他已经超过半个月没有睡过一个整觉,什么事都做不好,只能靠抽烟酗酒来麻痹自己。 只有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才能空出片刻不去想她。 时敛森寻了个僻静处坐下,几度有人想上前与之攀谈,男人想谈生意经,女人想谈情说爱,可最终心怀鬼胎的各位也只能因他冷若冰寒的面色而打了退堂鼓。 虽然他是空落落一个人,却如蛰伏在黑暗里犀利的鹰隼,没人有勇气敢将之驯服,只剩被他俘虏的份。 此时,他一个人点上一支香烟,夹在指尖,看着它在星空下慢慢燃尽。这个动作周而复始做了很久,他才忘记自己是失礼的,来时竟忘记去向今日的主角道贺。 他端着酒杯,观望了一圈,慢步走向坐在轮椅上的言老爷子。 途中遇到了时永盛,他来之前便知会与他碰面,并无大的所谓,擦肩时眼波未抬,就像两个没有交集的旅人,连一笑而过都省略了。 倒是时永盛,看着许久未见的儿子,有着说不出的情感喷涌而出,如厚积薄发似的,一发不可收拾。远远看着他如此孤单的身影,忽然想到了小时候的他,孤身一人抱着大熊独自走向安检口的场面。每每想到这里,他都是自责的,伤心至极的。 父子再疏远如路人,当父亲的总是第一时间知道儿子在想什么。 今晚,时永盛知道,时敛森定是失去了最心爱的人,不然才不会这样的魂不守舍。因为他的偏见导致父子俩决裂,私下里,时永盛不是不后悔的,如今更甚。只是,当父亲的,总是想在儿子心里保全那么一点点的骄傲,以及不为人知的用心良苦。 直到有人与时永盛敬酒攀谈,他才恢复了一贯的儒雅谦和,目光渐渐离开了时敛森。 走到言老爷子跟前,正好方乔父女也在,三人见到他,默契地停下交流,转而将视线停留在他身上。 相互寒暄是必要的礼节,方父对他和自家女儿的事情略知一二,所以也就没像以往那么情绪高涨,没聊几句,有些识趣地推着言老爷子到别处去,留下沉默的方乔和时敛森。 两人自上回喝多之后便失了联系,眼下偶然遇到,竟似乎已经找不回普通朋友的位置,关系一下子退回到成年后初次见面那天。彼此间的情感倒是未曾改变和动摇,时敛森早将儿时的梦中情人抛诸脑后,而方乔仍沉溺在梦中,不愿醒来。 时敛森显然是寡情的,对时永盛是,对方乔亦如此。 无言间,有侍从端着酒盘从他们身边路过,方乔要了一杯红酒后,用眼神询问时敛森,他摆了摆手拒绝。如今的他,在外都是滴酒未沾的,只有在家才敢让自己酩酊大醉。 酒醉后的自己难免会失态,多少是怕林鹿误会的,怕她的质问,也怕她的醋意,虽然她好像已经决定离开自己。 方乔执着酒杯,若无其事对时敛森说:“去人少的地方谈一谈好吗,我有话想和你说。” 时敛森并非记仇之人,同意了她的说辞,便与她并肩走到一个清静的地方,是一个人工湖边,那里不再人声鼎沸,只有沽沽的水流声。 不明所以的人,都会以为他们之所以避开人群,是因为方便打情骂俏。 方乔美丽如常,从不浓妆艳抹,却总能艳压群芳,她的追求者众多,偏偏难入时敛森的眼。 爱一个人可以理由千千万,不爱一个人却是无理可依,不爱就是不爱,死也不爱。 “上次的事,我很抱歉。其实,一直以来,我并不是一个不检点甚至如此大胆的女人,是你叫我失控了。”方乔率先开口。 时敛森四两拨千金:“是,我的错。” 方乔不顾他的回答,有些咄咄逼人的追问:“我一直都爱你,你是知道的吧?” “我也一直都在回避,你也是知道的吧?”时敛森反问,他从来就是一个泾渭分明的人,不喜欢玩暧昧的游戏,也不懂猫捉老鼠的规则。 他只晓得,认定一个爱的人,那个人会成为他的天长他的地久,此后再容不得一粒沙子。 方乔闻言,不怒反笑,原来身边的人从来不是无知少年,反而他嗅觉敏锐,他一直是因为尊重女性而顾及她的感受,而她自己,一味得寸进尺,以至于落得颜面尽失的下场。 她是活该的咎由自取的,也是这一刻,她不再觉得丢人。 爱情叫她变得理直气壮。 当然,这份爱,是单向的,永远得不到回应的。 从此时从此地,也该适可而止了,方乔不想再让自己变成一个笑话了,哪怕已经够可笑了。 “时敛森,我只求你别因此看不起我。” “不会。” “多谢。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挺让人反感的,但想来这份心意多少是值得被人尊重的吧。” 时敛森没有接话,反而方乔的倾诉欲望有些强烈,继续道:“你只管放宽心,我不会永远惦记着你不放,只是我需要一段时间来自我调节而已。不知林鹿是否提起过,那天我去你家整理东西,回去的时候我就决定放弃你了。” 时敛森如是沉默。 “我是一个极其相信直觉的女人,我知道你爱林鹿,并且会用你的余生都只爱她一人。” 时敛森没有问她是什么让她产生这样的直觉,他并不需要逢人就证明自己爱林鹿这件事是确凿的,心里却对自己嗤之以鼻,爱林鹿又怎样,曾经海市蜃楼缠绵悱恻又如何,她还不是照样弃他而去。 方乔在今夜有些破罐子破摔,时敛森看似不领她的情,就别怪她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了。 “你害我不好过,看你也不是如沐春风,我的心就放晴了。”她说时,眨了眨眼睛,如夜空中明亮的星子,让人心生怜爱。方乔一直是有这样顽皮的一面,她有大女人该具备的任何高雅姿态和气场,同时也有小女儿娇羞的模样。 “祝你的心永远是晴天。”时敛森说完,点头致意了一下,算是代替道再见。 目送他的背影,方乔在心里说,祝我的心永远是晴天,那是因为假使碰到下雨的天气,你不是个肯为我打伞的人。 参加这个寿宴,完全是走个形式,时敛森应该是全场最早走的那个人。 回去的路很畅通,他漫无目的绕了个圈,几乎从沙川市最东面横跨沙川市的最西面。他途经很多地方,每个和林鹿走到过的地方,他都记得。 当他还在路上,路过他们相遇的街道,路过最美的图书馆,没想到,最后是他成了林鹿生命中的路过。 手机响了,他恹恹地不想理会,路过一个隐敝破旧的小酒馆时,却有想要进去喝一杯的冲动。 他把车靠边停下,伸手去拿手机时,屏幕又亮起,才发现竟是那个于自己而言,久旱逢甘雨的号码。 他点开通话键的时候,手指不自觉微微轻颤,忽然想到,他们还没来得及正式说分手。 来电的人反而没有先说话,倒是时敛森,没有喝一滴酒,却只觉这一刻意识不清。 “林鹿。”他没有与她周旋,只是坚定地叫了她的名字,仿佛是织了一张网,让她无处可逃的意思。 那头很静,除了听见时敛森叫她之外,她还听见了这边有风吹过的声音。 林鹿一时半会儿没有回答,片刻后才喉咙干涩地回答:“是我。”确实有没话找话的嫌疑。 “你还在沙川市吗?”时敛森问,他心里更想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还在,我是想告诉你,不用担心我。还有对不起,上次我没能管住自己,情绪失控后对你大发雷霆和你大吵大闹,希望你别往心里去。” “不会。” “我的感受一直很真切,你对我很好,对我父母很尊重,对我弟弟很爱护,我不应该那样骂你责怪你。” 时敛森转移话题:“弟弟情绪稳定了吗?” “好很多。” “很想你,回来好吗?”他终于忍不住了,卑微地哀求道,说时泪在眼里打转。 林鹿何尝不想他,只是她没说。 第52章 林鹿是他的没底线 又是一个宿醉的夜晚,时敛森在小酒馆喝得不醒人事之后,直接由酒保搀扶着回到车里,他放下椅背,索性在车里将就了一夜。 仿佛已经数不清多少次在头痛欲裂中醒来,他迷迷瞪瞪睁开眼,胃疼得直冒虚汗。窗外的路灯还亮着,零星的小雨飘在玻璃窗上,从里头望出去,整个城市如加了滤镜一般,面容模糊。 他抓过扔在副驾驶上的手机,想要看一下时间,却不料发现与林鹿的通话还未挂断。他欣喜若狂,顾不得胃继续抽搐着,小心翼翼将手机搁在耳边,以为换来的会是林鹿的呼吸声,亦或仅仅只是无声。 时敛森不抱希望却依然试探性地喊了一声:“林鹿?”仍是叫她的名字,低声呢喃。 “嗯!”林鹿警惕地回应,传至时敛森的耳畔,是她轻喘急促的呼吸,以及莫名的如释重负。 未等时敛森开口,林鹿似乎强力压制住那股手足无措,说话声里泄漏出一丝无助和几不可见的啼哭:“你在哪里?我找不到你!”最后一个字脱口而出时,实在没能忍住急躁,直接是低吼了出来。 “我?”时敛森一时没反应过来,单手按着突突跳痛的太阳血,极力想让自己的思绪回到正轨,奈何酒实在喝得有些过头,甚至都回忆不起为什么他会睡在车里。 “两个小时前,你拨了我的电话,却一直在说醉话。我很担心你,而你却抢着手机,根本不肯让旁边的人告诉我你在哪里。你还好吗?” “我不好。”时敛森实话实说。 “你在哪里?” “我在车里。” “是你常开的那辆吗,可是怎么不在家?” “我不想回家。”突然一个战栗,时敛森质问:“林鹿,你这是在哪里?” “我在你家门口。”林鹿说时沮丧,已经守在那里一个小时了,联系不到他,她只剩下唯一一种最笨的办法了。 是了,她离开的那天,将家里的那把钥匙留在玄关处的鞋柜上。 时敛森好气又好笑,骂得咬牙切齿:“蠢死你算了!” 他再也等不了,心早已飙到了家门口,刚要发动车子,只听林鹿劝阻:“千万别酒驾!” “早就醒了。” “不行!你坐牢的话,我不会等你,我说到做到!”林鹿难得强硬,容不得他一意孤行。 凌晨的街边不好拦车,恰逢又选了个偏僻的地方,急是他胃痛指数又上升了一个等级。 好不容易拦到车,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他等得生无可恋,生怕晚一秒钟林鹿都会凭空消失,好在那头的林鹿压根没有挂电话,反而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他没事就好。 时敛森赶到家,天空泛起幽幽的白光,将醒不醒的样子。 寒冬腊月的凌晨,天气终究是暗沉的,时敛森一眼看见的林鹿就是抱腿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睛始终盯着前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第一时间看见归来的时敛森。 屋外是天寒地冻,好在这栋高级公寓里面是恒温的,不然时敛森非得心疼死。 可是,见到林鹿的霎那,他还是心疼得无以复加。 仅是一晚上,时敛森衣衫褶皱,胡渣邋遢,眼晴充血。这样的他落在林鹿眼里,像个无家可归的浪子,叫人不舍。 林鹿起身,没想到蹲了这么久的双腿早就麻木不堪,直起身的刹那,眼前也冒出小星星,有种难受的晕眩感。 时敛森跨前一步,不由分说将林鹿拢在自己身前,抱得她很紧很紧,衣物之间不留一丝缝隙。 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一个多余的动作也没有,林鹿任由时敛森抱了许久,直到林鹿打断他这个深情款款的拥抱,看似不解风情地提出请求:“我想喝杯热水,可以吗?” 时敛森带她进屋,里面和她走时判若两屋,她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眼前的环境。上百只的酒瓶堆积在沙发和地毯上,还有七七八八的泡面桶,没有收拾的外卖餐盒…… 现场惨不忍睹,林鹿胃里有些泛恶心,倒是没有抱怨什么,踮着脚尖避开雷区,走到了厨房。 她本就是偏寒的体质,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这会儿必须要喝杯热水暖暖身才行。她喝了几口,转而想起什么似的,熟门熟路替时敛森冲了一杯解酒药。 前段时间,时敛森有时有应酬的夜里,她也总是习惯这么做。 重新回想起来这些细节,仿如发生在昨日,叫人无法释怀。 她将解酒药递给时敛森,他没有接过,无赖着要林鹿端送到他嘴边才肯喝。这还算客气了,之前还要更无赖,有时要林鹿嘴对嘴的喂送才肯喝,活像是林鹿逼他喝醉的一样。 这次时敛森倒没有更为难林鹿,林鹿伸着长臂将水杯递到他唇边,他稍稍弯腰,凑到杯口处,一口气咕噜咕噜喝完了。 “还记得那天吵架的内容吗?”时敛森问。 林鹿低头不答,记得,却无时无刻都想忘记。 时敛森扶住她的肩膀,迫使她与自己对视,他喜欢林鹿和自己四目相对,他喜欢在她的眼里看到自己的脸。 “记得吗?” “嗯。” “我们是在客厅吵的,现在过去,把那天对话的内容重新说一遍。”时敛森抓起林鹿的手,不容拒绝地将她带到客厅,他力气很大,林鹿跌跌撞撞跟在后头,好几回差点撞到他的背。 时敛森沉着脸说:“那天我打电话告诉正出差的你,因为我的失职,弟弟精神受到了刺激,并且大小便失禁。” 林鹿根本不想再提起这样令人愤恨的事情,她本能得浑身颤抖,现在的她就像半个多月前接到那通时敛森的电话一样,她难受得想死。 “你冲回家,便是对我一顿劈头盖脸的骂,那是我认识你至今为止,唯一一次见你那样的凶蛮,像只炸毛的兔子。”时敛森嘴角浮现若有似无的讥笑,复又开口道:“就是在这个位置,我们再来一遍上回的对话。” 林鹿摇头,她不愿意。 时敛森不顾她的意愿,固执地先说:“你一进门,我对你说,林鹿对不起。” 林鹿对于那一天的记忆有些混乱,说的话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到最后,她又是哭又是闹,情绪崩溃之际,还动手打了时敛森一记耳光。 她不知道为何时敛森还要回忆那日他们所经历的情形,所以迟迟不接话,只听时敛森提醒:“你站在我跟前,逼问我为什么会将林成交给我的朋友看管。” 林鹿敌不住他的坚持,只好再度梳理了一遍揪心的往事,只是不同于那日,此时的她除了身子打着轻颤,已经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无理与失态,平静地顺着话往下接:“你不是口口声声答应会好好照顾林成的吗,如果真的如你所说已经把他当成了亲弟弟,那为什么他会遭受这种痛苦?” “我很抱歉。” “你在抱歉什么?抱歉因为你的照顾不周,让他精神崩溃?抱歉因为你的狐朋狗友,让他像个傻子一样被玩弄于鼓掌?还是抱歉因为你的自以为是,让他一个大男孩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连大小便都无法自控的脑瘫患者吗?” “我不知道……” “一句你不知道就可以替自己开脱了吗?求求你告诉我,他们到底把林成怎么了他才会这样?” “是替他找了个小姐。” “时敛森,原来你的世界就是这么肮脏不堪的吗?” “不是的!” “那是什么?” “林鹿,重点不是这个。你要知道,林成是个男人,他也已经有了自己的未婚妻,男女之事迟早是要……” 几乎是原封不动的对话,说到这里,那时的林鹿用尽力道地打了时敛森一记耳光。她打完之后,人也已哭得心力憔悴,很是感伤地说:“时敛森你知道吗,你说这样的话让我感觉到屈辱,林成的情况别人不了解,你也不了解吗?” “所以我很抱歉,发生这样的事我也始料未及!” “所以我也只能很抱歉,我努力想要一步步走向你的世界,你也迁就着委身着靠近我的世界,可事实证明,生活在天壤之别的我们,终究是无法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存活的。” “曾经说好的永远都不离开我这种话,也只是临时起意哄哄我,是吧?”时敛森不怒反笑,笑容凄凉无奈。 “算是吧。” “因为你弟弟的事,终于再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我?” 林鹿当时没有想好,其实她并不想离开,只是气急罢了。 时敛森猩红着眼逼问,现在他的模样和那天晚上的样子如出一辙的骇人:“每一次,无论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或是遇到一点风吹草动,你首先放手的,永远是我,对吗?” 林鹿没有回答,惹得时敛森更加抑制不住的暴躁,他讨厌这种默认。 那天,他也是站在这个位置,用力掐住了林鹿的脖子,非要得到一个答案:“回答我,是不是?” “是。”林鹿仰着脖子,毫不犹豫地说,说时哭得面容模糊。 时敛森意识到自己的愤怒伤害了林鹿,放手的瞬间,只见她的脖颈处被他掐得殷红一片,可到底怎么忍心真的下狠手,可即便是及时收了手,也像是晚了。 所以,林鹿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时敛森转身的瞬间,眼角处也沾染着泪。 他竟对林鹿动粗了,真是罪该万死。 “如果这次你要走,就永远别再回来了。我这里,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么随心所欲的地方。”这是最决然的话,他没有任何办法了,只能用威胁的手段激将她留下来。 但她走得更决然,带着林成和她的行李箱。 他们最后一句对白,林鹿如是说:“我会离开,不会再回来。” 就是这么结束的,两个人入戏很深,林鹿不知不觉又让眼泪浸湿脸庞,时敛森伸出手指轻拭着揩去。 “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不作数。”林鹿还未走出这间屋子的时候他就后悔了,于是今天抓住机会弥补:“如果这次你要走,天涯海角我都会把你找回来,我的心接受你想来想来想走就走,你甚至可以在我的心里随心所欲地走来走去,你开心就好。” 这是时敛森所能做到最大程度上的妥协了,他早该预见会有这一日的,林鹿是他的没底线。 “上一次,最后的对话,也是气话居多。我不该那样违心地承认,你是我首先会放弃的那个人,我更不应该动手打你。”林鹿越哭越凶,那天是个恶梦,她再也不愿想起那个夜晚。 “时敛森,我不知道我们相爱为什么这样难,而我好像真的没有办法做得更多,有的只是我爱你。” “我不需要你做更多,你好好爱我就够了,我喜欢被你爱着,但必须得不停不歇地爱着我才够。”时敛森用贪倦的目光,对林鹿讨下这点恳求。 第53章 我在求和,也在挽回 六个月后,沙川市。 “今天怎么你一个人过来?”询问的是文质彬彬的徐老,这里是他的办公室,此时他正在与另一位年轻的医生交接林成的详细病例,时敛森到时,正好收尾。 是徐老将时敛森叫过来的,一同叫来的还有林鹿和林成,此刻却不见另外两人的身影。 一旁的年轻医生见状退了出去,徐老向时敛森挥了挥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 “临时把我叫来,是有什么事?”时敛森若无其事地问,并将手中上好的两盒茶叶不着痕迹递到徐老跟前。 他每次来都不会空着手,之前分别送过一幅米芾的真迹、十粒未打磨的凤眼菩提子,皆是有价无市的稀缺好物。看得出时敛森是事先做了功课的,明知徐老是家缠万贯的主,一般的东西别说是看不上眼,估计就连看都不会看一眼,于是总是挑他的心头好送,理由当然不言而喻,用古话说,那也算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自然是有事,关于林成的治疗,我想和你聊聊。”说时,徐老接过茶叶,眼带笑意。 时敛森见他笑得如清风明月,万分惊喜,以为是有好的消息,同样笑着关心道:“是有新的进展吗?” 徐老打趣:“你还真把我当神仙了!” 时敛森顿时收敛了笑意,不无失落地问:“没有新的进展,但也不会更坏了吧?” “我制定的疗程不会变,但短期内不会收到任何成效。我只能保证,只要你以后不再给他找什么劳什子兔女郎玩意儿,他不会再出现突发性失语、发疯、大小便失禁或咬人的行为。” 时敛森脸色一沉,看来这辈子都甩不掉这个黑锅了,洗白之路真是漫长而又艰辛。 徐老笑意更浓,终于说到正题:“目前来看,林成在肌体力量恢复上还是有一定可能性的,可以在往后的康复训练中适当加量。” 时敛森答非所问,用孤疑的目光打量徐老:“我怎么有种听你在交待后事的感觉?” 徐老恨恨地抄起桌上的档案袋砸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看你这么激动,我就放心了。” “不过我确实要离开一阵,关于林成的情况,我已经事无巨细与方才的小陈医生交待过,他会负责林成接下去的康复治疗。” “怎么离开得这么突然?是发生了什么?” “倒没发生多大事,就是前段时间我们当时几位要好的战友重新聚了个小会,突然想兑换当年许下的约定而已。” 时敛森不答话,唇边浮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悉听尊便。 “也没什么特别了不起,就是年轻时想徒步走到西藏,却直到现在都没能去做这件事。上次聚会时突然说起这件事,我们几个老家伙都特别心潮澎湃,就想学着你们年轻人,也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徐老说时,眼睛发光,他眼里向往的东西,那是经过时间洗涤冲刷,暴风骤雨侵袭,都没能让他改变心意的坚毅。 每个人,富有或贫瘠,心中总藏着那么一样两样珍宝,千金不换。 “为什么选在这当下?”时敛森问,他眼里带着顾虑,徐老早已经不是身强体壮的年纪,于他而言,徒步去西藏,决不是一个安全的体验。 “可能是活到了一个不再害怕失去的年纪了吧,如果再不去做,恐怕这辈子就彻底做不成这件事了。”徐老感慨道:“到底老了,比不得你们咯!” “什么时候出发?” “就后天。” “一共几人?” “六人。” 时敛森在这里坐了一下午,两人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聊起了时下的艺术,却并非时敛森的强项,就像徐老不懂游戏。 徐老开始觉得时敛森无趣,佯装抱怨:“我认识一个比你年长几岁的年轻人,倒和我一样老古董,喜好钻研这些有的没的。平日里,喜欢去茶楼听戏,会吹萨克斯,画画也不错,没事就临摹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我这里还收藏了一幅他写的《兰亭序》,要不要来看一下?” 时敛森不作声,徐老倒是千载难逢地炫耀着自己的宝贝,时敛森全不好扫他兴,起身跟到他的书桌后头,并不感兴趣地听他自顾自讲解卷轴上的那些笔触的精妙之处。 半刻后,徐老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在对牛弹琴,气得吹鼻子瞪眼睛,冷哼一声埋汰他:“你说说你,还是那么不学无术,脑子里只顾装着游戏。” “游戏里的门道讲究也不少呀,您那么学富五车,看待物事不应该有失偏颇呀!”时敛森开玩笑道,但也没有多语。 “赚了不少吧?”徐老话锋一转,听着褒贬不明。 “过得去,够在沙川市买房买车娶媳妇儿了。”时敛森回得油嘴滑舌。 “这回答算是你谦虚的示威?” “得!反正我不懂琴棋书画,讨不了你欢心,说什么都不对。”时敛森笑着投降,引得徐老也哈哈大笑。 这半天过得很愉快,离开前,时敛森眼睛扫过落款处的印章上,是那个名字没错——黎潮生。 很奇怪,在没有见到这个名字之前,他心里想的那个人便是他。 见时敛森道别,徐老提醒:“下周日别忘记带林成来这里做治疗。” “自然会记得。” “你父亲,其实也很关心林成的治疗情况,多次问起,还让我全力以赴。”徐老忍了很久,终于将这个秘密说给他听,他不是不明白这对父子间的矛盾,在之前的大半年里,他都视而不见,活到他的年纪,算是明白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道理,所以他从不掺和别人家的家务事,今天倒是坏了规矩。 时敛森站在门边无为所动,闻言后也没有立即应声,只是重新郑重地向徐老告别:“一路上,您多珍重。” “臭小子!”这一生,还真没这么见过不领情的家伙,心里倒还是宝贝着他,嘴上虽是不依不饶,暗地里却也为他不为人知地骄傲着。 走廊两端的窗都打开着,交织的风吹进来,隐约夹杂着细腻的栀子花的香味。时敛森走到窗户边静默地站了一会儿,从兜里摸出一支烟点上,这里是三楼,放眼望去是一轮火红的夕阳,慢慢地在下沉。 他背影清瘦,站得笔直,就这么一动不动看着窗外,一连抽了三支烟才离开。 这一夜,他并未睡沉,于是天还没亮就出了门,去的是一处偏远幽静的地儿,普通人连它的存在都不知晓,只知道这块地标有座山,山脚处常年由警卫轮岗看守,写着生人勿近的指示语。 这座山无名,听说早年由一个富庶人家买下,从而在半山腰圈了一片私人墓地。外界给这座山编了无数个美丽的传说,亦真亦假,却全然没有考据,显得它更加神秘且庄严。 时敛森将车停在山脚下,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徒步走了上去。 清晨的石阶湿滑,四周又是绿树和繁花环绕着,一阵风过,有落叶掉在时敛森的脚边。 他有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了,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有种熟悉的感觉,他没有四处张望,总是一步一步拾阶而上,脚步很平稳,呼吸也十分平缓。 这一回过来这里,少了那么一点点当初的迟疑与排斥,但心里的难过依旧不减当年。 如他所料,那个人比他来得更早,虽然没有在山脚处见着他的车,但时敛森就是知道,他一定在这里站了许久。 早到,他已经将墓碑上的照片擦得纤尘不染,碑前的枯枝碎叶也已打扫干净,那里点着小小的烛台,火苗因风摇曳。 时母钟爱素雅的一切,那里便放着一束新鲜的白菊,端端正正束在碑前,有种难以名状的苦楚和苍凉。 碑前站着的人很沉默,没有温柔的叙旧,仅仅只是沉默地站立着。他站得笔挺,穿正式的衬衣西裤,这个背影看着年轻儒雅,可惜掺杂在发丝间的银线出卖了他的真实年纪。 早间的空气还带有一点凉意,直到出了太阳,热意揉碎在风里,两个站得一远一近的人后背都渗出了一身的汗,却没有谁想早一秒转身离去。 不知过了多久,时敛森迈开脚步,十来步的路,竟觉得比之前走来的半小时更加漫长。 听闻及近的脚步声,时永盛像是如梦初醒,不知他在想些什么才会如此入神,原本警惕心就重的他,有个人在他身后站了那么久,却是浑然未知。 他偏头,看清了来人,两人却没有对视的机会。 时敛森从他身侧走过,弯下腰在碑前放下花时,眼睛不由自主去看碑上的那张年轻貌美的照片。与从前来时一样,他每回看照片都只是匆匆一眼,没有过多的停留和打量。 其实,照片上的女人于他而言挺陌生的,衣着光鲜,笑容明媚,算作一等一的大美女。而时敛森记忆里的母亲并非如此妆容精致的,她总是素面朝天不加修饰的,哪怕对着装和发型是考究的。 他从来没有问过父亲,为何会选这张照片当成她的遗像,或许是有他特殊的理由吧,就让他和她两个人知道就好了。 时永盛打破父子间的沉默,仿佛二人之间没有过节,平常心说道:“你也来了。”说话的语气没有一点波澜,四个字,用的却是陈述句,像是携带着不可言说的欣慰。 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不是今日,也不知何时会再见到时敛森一面。 “嗯。”时敛森没有说,就是知道你会过来。 “我要走了,你多陪你妈一会儿吧。”时永盛说着,又拿出手绢来,离开前他也总是要再擦一擦照片的,那是阴阳两隔之后,他可以离得她最近的唯一方式了。 时敛森站在几步开外,看父亲半跪在母亲的碑前,擦拭照片的动作,一举一动都透着依依不舍。他懂这种感情,和他对着林鹿时所做的一切没什么两样。 待时永盛起身,收起沾了灰尘和露水的手绢,时敛森终于将视线平移到时永盛身上。 说实话,自他回国之后,父子俩相处的机会并不比分隔两地时多。如今,更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反正如是见到,谁也不会愿意主动去当那张热脸。 这一回,出乎意料的是,由时敛森率先充当了那张热脸,时永盛不是不意外的。 时敛森用平和的口吻,仿佛忘了那一夜彼此间的对峙与尖锐的争执,缓缓开口道:“接受她,你的人生便会多了一个儿媳妇儿,宝贝孙子和宝贝孙女。不接受她,你只能失去一个儿子,我的决定不会变更。” 时敛森觉得,以上这句话,在哪里说都不合适,只有在这里说最为合适。 时永盛早就松动了,闻言,却没说什么。 话已至此,他有什么可说,尤其是当着自己夫人面的时候,他怎么敢责备或怪罪或训斥时敛森。 毕竟,他是那样的优秀和出色。 时敛森见他不为所动,于是更为直白地吐露心声:“意思是,其实我并不想失去你这个父亲,我在求和,也在挽回。”这一次,他没有莽撞行事,也不是孤注一掷。自他从徐老口中得知,时永盛也时刻关心着林成的治疗情况,他就知道是时永盛已经在心里将林鹿和她的家人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也许是意识到了这些,所以他才能完完全全地对时永盛不计前嫌吧,人总是需要相互理解与宽恕的。 “那就这样吧,反正你扪心自问,从小到大,你又何时真正听过我的话。”时永盛说。 时敛森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他也没有想要一个正确答案,而是问:“明天出发吗?” 虽说问得隐蔽,但时永盛懂他的意思,嗯了一声当作回答。 “别玩得太久,我和林鹿还等着你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时敛森没有太多告别的话要讲,这一句,足够重如泰山。 无论曾经说过多么决然的话,或是怨过恨过时永盛,但听闻他即将要背起行囊远行,心里便藏着不舍,开始有了牵挂,希望他回来的时候与离开时一样,安然无恙。 “一定。”时永盛走开两步才应,声音不响,却异常硬朗。 第54章 时先森和鹿小姐(完结) 林鹿念高中时,曾一字不差地默写过《我与地坛》这篇文章,那么多年过去,她仍记得其中一句是这样写的:秋天是从外面买一颗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霉的东西。 林鹿蹲在房间的五斗橱前,看着柜子里整齐摆放着的磁带和小说,她忽然想起了史铁生笔下对于秋天的描述,虽是轻描淡写的语调,却是格外令人感觉到一丝沉重,大约是旧物带来了时间上的跨度,眼前满满的回忆杀总是勾起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旧日时光。 已经是酷暑难挡的天气,黄昏也照样热得让人坐立难安,林鹿的房间像是一间蒸笼,风从纱窗外吹进来依然于是无补。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盛夏的季节,想起的竟是书里面的秋天。 被扔在床上的电话打破了一室宁静,林鹿愣神了片刻,恍惚觉得这是梦里才会发生的事情。 穷山恶水的秋水镇,怎么就一夜之间可以收到信号?! 电话铃声持续作响,林鹿后知后觉走到床边,抓起手机举到耳边,也没留意屏幕上的陌生电话号码。 那头那端比她还要安静,林鹿小声喂了几句,还是没有人张口说话。 林鹿不再迟疑,用确切的语气喊他:“梁奇。” 犹豫片刻,他终于反问:“怎么知道是我?” “我听得出秋水镇风的声音。”林鹿坚定地回答他。 梁奇听了好笑,不知怎么的,他还真轻易信了林鹿的话,现在他确实待在老家不假。 “没别的事,刚在地里给生菜和甜芦粟浇了水,走在回家的路上,恰巧看到一株长在石缝里的蒲公英,莫名就想起你来。”他说得平淡无奇,孰不知,使他拨下这通电话的勇气,早在心中纠结过百转千回。 林鹿接受了这份心意,真心实意道:“谢谢你。” “客气了。” 两人一度陷入沉默,最后是梁奇率先打破僵局:“真没什么事儿!哦不对,倒还真有个事儿,请你替我们所有生活在秋水镇的老百姓们谢谢明天的新朗官,因为他的不遗余力,让咱们村也终于通上了信号,可开始和世界接上轨了。我妈还听村书记开会说下个月起咱们村要修公路了,每条马路上都会装满路灯,随后还会开通公交车路线。” 这些事若不是从梁奇口中听说,林鹿仍对此一无所知,更不知,那些等同于根植在生命中的贫穷和落后,竟是因为时敛森的作为而得以改善。 是时敛森,也就是自己明天的结婚对象,只他一个人的努力,却改变了整个秋水镇的命运。 梁奇还说:“我没能做到的事情,时敛森做到了,所以谢谢他。”他没有说,他曾经那么努力读书也那么拼命赚钱,哪怕到头来都是为了自己,可他的初衷里,也曾有个念头疯狂生长在脑海中,没人知道他是多么迫切地想要改变秋水镇所有老百姓们的命运。 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一切都无从说起了。 “我会去谢谢他。”说时,林鹿有轻微的哽咽,最想谢谢时敛森的人,其实是她自己。 梁奇是极奇敏感的,他察觉到林鹿情绪上细微的变化,抚慰道:“别哭鼻子了,我的小姑娘。明天你就要嫁人,哭花脸可就成我的错了。” 林鹿答非所问:“你会来吧?” 那些事之后,她一直回避梁奇,可在内心深处,她总是暗自希望,在重要的时刻,有梁奇一同见证她的人生大事。 他们曾是彼此生命中那么不可或缺的存在啊,林鹿望着满目布了细尘的周杰伦磁带和微微皱起了封皮的书册,突然就原谅了先前所有受到过的伤害。 “我会来。”梁奇郑重其事地说,心头有那么一口气,舒通了。 夜里也没有多凉快,时敛森在秋水镇最好的旅馆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他憋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没有联系林鹿,此时已经思念泛滥成灾,再也顾不得迎亲前的“矜持”,到底拨通了林鹿的手机。 心里不无调皮地想着,若是明天新娘顶着一双恐怖的熊猫眼,会不会就此成为史上最有喜感的新娘? 想到这里,电话就被接通,反倒是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听到林鹿吴侬软语的声音,他又刻意化身成恶老公,语气凶巴巴地质问:“怎么还不睡?明天还想不想和我结婚了?” 林鹿难得撒娇,脱口而出那句被情侣们奉为金玉良言的情话:“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奈何时大公子总是无时无刻不解风情:“哦,那睡着的时候就是不爱我的,也就是每天有至少8个小时是不爱我的?” “是不是国外长大的小孩比较爱钻牛角尖?”林鹿哭笑不得。 时敛森轻哼一声表示不想回答这么幼稚没营养的问题,转而追究这通电话的起因:“半夜三更找我做什么?” 林鹿默叹,越来越会黑白巅倒了,但她就是心甘情愿惯着他这个傲娇的臭毛病,只顺着话接:“就想问问你,到了秋水镇没有?旅馆又闷又热,只有一盏吊扇,可能蚊虫还要从窗缝里钻进去,这次你带了防蚊液吧?” 时敛森安静听着,心里想着,林鹿这样真好,像母亲一般体贴入微。 他下床走到窗边,外头漆黑一片,远处有好几只萤火虫在草丛边飞,抬头即可看见繁星闪烁。 这是一个秋水镇美丽的深夜,只消天一亮,他就要将这里的一位小镇姑娘娶回家。 光是想一想,也能怦然心动。 两个人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后,挂电话前,时敛森忽然告诉林鹿:“今晚的月色真美。” 闻言,林鹿感到意外的惊喜,一直以来,恋爱中的时敛森是极少会说甜言蜜语的,情到深处也不过是用行动代替言语。 对于情感的表达,他是晦涩内敛的,他宁愿做一百件事情代替说他爱你,却不愿轻易脱口说一句简单的我爱你。 “是的,今晚的月色真美。”此时此刻,林鹿也立在窗边,他们仅仅隔着十多公里的距离,看到的是同一个夜幕下的星空和月色。 “不过,你是哪里学来这样的告白方式?”林鹿有些好奇。 “上次和一位日本朋友kobayashi在奈良喂鹿的时候,他告诉我说,只要我对你说这句话,十有八九你就会重新回到我身边。” “那你可真够能忍的,等到现在才说。”林鹿假意埋怨,心里却说,幸好她一直都有在等。 “我认为用一句话就骗一个女人一生的成本太低,作为大男子主义的我,觉得可耻。”时敛森接着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道:“我说的月色美,和你以为的月色美,是两回事。” “那我口中的月色美和你口中的月色美,也是两回事。”林鹿懂他的含蓄,可她偏偏不躲不闪,想要更为直白地让时敛森知她心意。 “随你。”时敛森轻笑一声,这才慢悠悠转身又重新躺回床上,不再纠缠着情侣之间的打情骂俏,善意提醒道:“赶紧睡吧,明天我会很早来敲你的门。” “好,你明天早点来。” “一定,我已经听见你那颗想要迫切嫁给我的心了。” 耳鬓厮磨了几句才相互道了晚安,林鹿转而又望了一眼窗外的月色,真的很美。 林鹿和时敛森都参加过许许多多的婚礼,却没有一个婚礼是热成他们这样的,时敛森脱下西服后,后背的白衬衣汗湿一片。 他娶秋水镇的姑娘,那也得入乡随俗,该有的礼数一样不少。走完一整套流程,他快要累得虚脱,热得脱水,敬完一轮酒之后,他实在受不住,只得走出临时搭建的婚礼场地,去到外头吹吹山风。 林鹿见状,一同跟了出去,她也没比时敛森好多少,身着紧身旗袍,也是热得浑身冒汗。 “没事吧?”林鹿见时敛森随意坐在石头墩上,脸色绯红,既是热得不轻,又是被亲朋好友灌了不少酒,而他也是实打实的真喝,以为他是不舒服到了极点。 “事情可大了。”时敛森直视林鹿的眼眸,说得义正言辞。 林鹿不解反问:“怎么个大法?” “新娘比我想像的还要美很多很多,怎么办?”他说时,双手托腮,笑意微熏地仰头望着林鹿,目光沉静,夕阳的光落在他的脸颊和碎发上,整个人透着一股柔和的气质。 “时先生,你今天也很帅呀。”林鹿弯下腰,在他轻扬的唇角边亲吻了一下,波澜不惊里闪过一丝情深意动。 这是个简单且讲究风俗的婚礼,没有邀请任何亲朋以外的客人,亦没有大手笔的一掷千金,但几乎所有秋水镇的乡民都争先恐后将祝福送进林家。 镇上的所有人都知道老林家长得美还读书好的闺女嫁了一个改变了他们生活的男子,他曾是远方的旅人,直到遇见了林鹿,他便成了亲人。 三天后,林父林母又大包小包装了满满一后车箱的蔬果让他们带到城里去吃,有刚采摘的丝瓜,还有剥去了壳装在食品袋里的毛豆…… 时敛森看着后备箱里的三大蛇皮袋的食粮,前所未有的心满意足,笑得合不拢眼。 上了车,他一拍脑袋,有些懊悔自己的粗心:“哎呀,又忘记问咱妈有没有做牛肉酱了!” “做了做了,五瓶呢。”林鹿踢了踢脚下的包,笑着回应。 “这次不能再送人了!”时敛森横了一眼林鹿,明明妈妈做了很多瓶,每次家里一来客人就追着讨着要牛肉酱,林鹿比他大方多了,只要问起就一一送了人,害他一顿心痛不已。 “送人也不要紧。” “怎么着,刚嫁进门就开始做我的主了?” 林鹿顾左右而言他:“因为我知道,我们家马上也会有快递送达了。”这是生平从不敢想的事,其实现在光是想想也是个奇迹。 时敛森再聪明不过,他知林鹿的浅台词,只是不着痕迹说:“我刚回国不久,国内的人情人脉其实并不见得有多广,做这些,确实是我的意思,但主要靠我父亲帮忙才促成了这些事。” “等爸爸回来,我会亲自去道谢。”林鹿郑重地说。 “老头儿还玩得乐不思蜀了,当初说我快要记不得时家的大门往东开还是往南开,这下倒好,自己当起甩手掌柜来,儿子在女方家举办的婚礼都缺席,这还像话吗?”时敛森说得义愤填膺,转而换了个表情,伸出一只手摸了摸林鹿的肚子,轻声细语问:“宝贝,你说是不是?” 若非林鹿肚子里怀了宝宝,他们也不会有些仓促地在林鹿老家办了婚礼,这也是时敛森的意思,秋水镇的人思想毕竟没有城里人开明,说是趁林鹿刚怀孕还没显怀的时候,赶紧把婚礼办了,免得叫人暗地里说闲话。 孩子是在奈良怀上的,也算是意外怀孕,但时敛森和林鹿想要孩子的心,从来不是意外。 那次正值林鹿的轮岗期,做为pr部门的她,公司里的大小活动都得她亲力亲为。正巧上有个大型会议要在日本举行,为期五天,某人独自在家度过了两个孤苦零丁的夜晚之后,再也忍无可忍,直接让助理在深夜订了直飞大阪的机票,行李也没打包,直接带着护照和钱包就登了机。 林鹿在那最后的三天里忙得脚不沾地,时敛森毫无怨言,她忙她的,而他就待在酒店套房里吃饭睡觉打游戏。 林鹿没有和同事一起回国,而是改签了机票,陪时敛森在酒店消磨时光。被冷落了那么久的时敛森也没什么心思带林鹿闲逛了,窝在套房里,几乎不分昼夜地拉着林鹿缠绵。 直到回去的前夕,他才想起什么来,驾车带林鹿去了公园。 林鹿亲眼见到一群活泼友好的小鹿后,恍然大悟:“那张照片,你就是在这里拍的呢!” 时敛森没有否认,说道:“可惜少了你,我觉得不完整,心里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弥补这个缺憾。” 说完,正巧有头小鹿路过他们身边,随后,像是约定俗成般停下脚步,站在他们两人的中间,有些像是在寻求合影的用意。 林鹿心下了然,下意识用脸贴着小鹿的脸,一只手抚摸着小鹿。 举起手机才在镜头里看到,时敛森也做着与她一模一样的动作,甚至鲜少笑得咧牙露齿,她按下快门键的瞬间,将美好定格成永恒。 其实林鹿没有告诉时敛森,早在她看见时敛森单独与鹿合影的照片时,她就在心里想,她希望有一天,在那张照片上的人,还会多一个她。 终于有一天,时敛森让她梦想成真。 林妈妈曾经告诉时敛森,林鹿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有很多次在梦里梦见各式各样的小鹿,于是就有了林鹿这个名字。 只是时敛森还不知道,林鹿也在悄然无声间孕育着一个小生命了,ta是他们全部的爱情见证。 在爱情里,一意孤行是傻子,奋不顾身是疯子。 时敛森是那个傻子,林鹿是那个疯子,而他们孩子的名字,大约叫做爱情。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