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鸡互啄[综英美]》 1.始发站 昨天17:54 “薇格,虽然这让我看起来像个长舌妇,但我必须得告诉你。我看到威廉和另一个女人从旅馆里出来,就昨天早上。” 昨天22:38 “她好看吗?” “我是说,她看起来是什么类型的女人?” 昨天22:39 “好看,但没你好看。看起来嘛,总归不是你这个类型。” 今天02:01 “早有感觉。威廉一开始大概只是虚荣吧,毕竟找我这样的女朋友看起来很酷。实际上,他还是喜欢美国甜心类型的。明天我去找他谈谈。” 今天02:05 “就只是谈谈?” “……威廉这个混蛋!谈什么!让你爸爸和哥哥揍他一顿!等等,你回纽约了?” “你怎么这时候回来!天!纽约最近不安全!” “你看新闻了吗!” “钢铁侠失踪了,这让我想起2012年那一次!我已经带着家里人连夜去乡下避难了,如果外星人又要入侵地球的话,看起来他们还是会选择大城市。” “你应该留在非洲拍摄你的狮子!” 今天02:08 “我回来的时候还没出事呢。放心,我生存能力很强。” “顺便,这次不是拍摄狮子。” 今天02:10 “生存能力再强也是普通人类!你有盔甲吗?有血清吗?会变绿吗?你在超级反派面前也还是战五渣。” “快回你们家的岛上去。哪怕外星人占领地球,格里尔斯叔叔也会带着你在任何地方活下来的,我相信他。” 今天02:13 “别那么悲观亲爱的。晚安。” 今天02:13 “愿世界和平。晚安。:-(” 又翻了一遍之前和闺蜜发的短信,薇格觉得自己为了见威廉花半小时在镜子前面遮盖黑眼圈的行为有点傻。她看了看大半年没修剪已经长到肩膀的金发,随手抓出个乱中有序的发型,配上她那一身黑短袖和牛仔裤,活脱一个铁t。 几个月没回来,家里还维持着走时候的混乱,书架里塞满了影集和动物学著作,最上层放着奖杯和奖状,为了节省空间,奖状们摞在一起,小奖杯见缝插针塞在大奖杯“胳膊”底下。 茶几堆满杂志和相机配件,看起来像个简易工作台。沙发上摊着一本加拿大野生动物摄影师杰夫·吴的《野性之美》,扉页上龙飞凤舞签着作者名字。“赠给薇格弗德·格里尔斯,愿你让野外摄影的事业更广阔。——杰夫·吴。”杰夫是她的同事,也是薇格尊敬的前辈。 威廉已经在楼下等她。 薇格拎起自己的小双肩包,有点分量。因为包里除了随身物品,还带了把新款野外求生刀,她老爹贝尔·格里尔斯倾情推荐,锋利耐用,防身求生的最佳选择。当然,她没打算因为男友劈腿而做出什么极端举动,登上社会新闻板块。只不过,纽约最近不太平嘛! 她走过楼道窗户,看到居民楼下临时停车位停着一台马自达,那是威廉的车。 威廉坐在车里,女朋友穿过居民楼前的绿化带向他走来。薇格形状完美的大长腿还是那么显眼,几个月不见,她好像又长高了。当然,这是错觉,26岁的女人是不会再长高的,只不过薇格挺拔的姿态和独特的气质让她看起来总是那么鹤立鸡群。 这个女人太特别了,听说她在学校里的时候就是那种男生们想追又不敢追的旷野玫瑰。毕竟不是谁都敢当一个五岁就开始玩野外求生的女孩的男朋友。 最开始威廉觉得有这样一个女朋友真的酷毙了,所以他对薇格展开猛烈的追求,女人可能会喜欢的方式他都用过一遍。但时间长了他才发觉,还是要个甜美可人的女朋友更舒服。至少珍妮不会发短信说自己在草丛里趴了三天,只为拍到一个狮子捕猎的镜头,这是女孩子该做的事情吗! 威廉低下头去给珍妮回短信。“甜心,睡得好吗?牛奶在桌子上。” 薇格恰好在此时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威廉收起手机的动作很快,一瞬间薇格忽然觉得很丧气,花时间进行最后一次约会,给自己这段感情一个彬彬有礼不失风度的结尾,有意义吗?她想要解决这个男人,就现在,就在这台车里,然后再也不想看到他。 薇格不动声色,状似不经意地问道:“新女朋友叫什么?” “珍妮……你知道了?薇格,我……”威廉张口结舌。 “真是个标准的美国甜心的名字,”薇格笑了笑,推门下车,靠着这台银色的马自达站着,轻轻一抬下巴,“多久了?” 威廉也下车,老老实实像个小学生般站在她面前,在女友强大的气场面前不敢撒谎。“四个月。” “她是做什么的?” “餐馆招待。” 薇格实在不想再问下去了,她猜得到自己被男友劈腿的原因,能在草原上追着狮子足迹几天几夜的摄影师觉得有点累,她轻轻叹口气。“以后我们没关系了。” 那个放着样样都好的女朋友不要,只想在餐馆招待女生身上找点优越感的白人男青年咽了咽口水,却说不出什么挽留的话。他和薇格之间,一向是薇格说出来的话便是最终决定。 下一秒,变故陡生。 在遥远的瓦坎达,灭霸打了个响指,引起一场宇宙风暴。 薇格睁大眼睛,惊骇得仿佛看到了世界末日。在她面前,威廉从右手开始,整个身体渐渐化为深棕色的飞灰,他本人还一无所觉,张开嘴想说什么,却最终没有留下一句话。那些灰烬散落在地上,被一阵风吹散了。 薇格以在她这个年纪女孩身上罕见的镇静行动起来,她一把将背包甩到身前,用最快的速度掏出手机拨打911,听筒却内传来一片忙音。 必须做点什么! 她钻进驾驶位,发动车子开出小区,握着方向盘的手因为太用力而显得苍白纤细。一路上,薇格看到数个渐渐化成灰烬的路人。她明白为什么911打不通了,这不是独立事件,纽约必然已经乱成一团。她开车经过一对吵架的情侣,女孩一巴掌打过去,男生恰巧在这时候化为灰烬,那姑娘大概以为是自己把男朋友打成粉末,握着自己的手腕尖叫大哭起来。 行驶几百米后薇格就发现,这时候开车上路不是个好主意,行驶中的车辆随时可能变成无人驾驶。她紧急打舵避开一台双层巴士,前方又有台失去操控的奥迪转着圈向她撞过来。薇格狠狠踩一脚刹车,堪堪避过。那台a6擦着她前保险杠滑过,右前门狠狠撞上马路另一侧的路灯灯柱。 薇格在车里轻轻抽一口凉气,向外望去。奇怪的是,周围的世界也随着她这一脚刹车停滞下来。 ** 时间回到半分钟前,遥远的红土培育基地一号星球。 史蒂芬·斯特兰奇一身血污靠在铁元素含量很高的红色岩石上,并不意外地看到自己身体渐渐化成灰烬,但当他看到不远处的托尼·斯塔克半个身体也已经消失的时候,他那不大的眼睛瞪了起来。 这不是他看到的14000605次结局中的任何一次!但斯特兰奇已经说不出半句话来,他试图用眼神暗示些什么,却徒劳无功。 看来地球也失败了。托尼心想,略过那个必然是地球超级英雄领袖的名字。他绝不想死,也不能死,托尼咬牙,尝试抵御那种撕裂他身体的感觉,这奏效了,他化为灰烬的速度很慢,但却没有停止。 地球怎么办?谁来挽回这一切?这是托尼·斯塔克脑子里最后的念头。 钢铁侠彻底消失的那一秒,宇宙凝固。 ** 薇格的车被丢在马路中央,这会儿肯定没有警察会给她的违章停车贴条,她正站在死寂的城市里茫然四顾。路口广告灯牌上贾斯汀·比伯正在做一个滑稽的表情,不远处餐巾纸团飘在半空,嵌在空气里一动不动。 “薇格弗德·格里尔斯,有个任务交给你。”一个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在她脑海里震荡。没错,就是imax影厅那种环绕立体声。 “你是谁?那些人消失是怎么回事?”她质问道。 “我是宇宙。”imax环绕立体声说。 莫不是我中二病犯了?薇格狠狠掐一下自己的大腿。 “没有时间解释了,你必须马上出发。”立体声说道。 薇格只觉得眼前一黑,她心里有一万句卖麻批要讲,却没来得及说出口。 2.中土站(1) 薇格睁开眼睛,她发现自己仰面躺着,映入眼帘的是乌云渐退的天空,云端有巨大的鹰盘旋飞过,不时挡住太阳。冰寒气息自下而上地侵袭,脊背很冷,她不知怎的换了一身衣服,躺在一片开阔的冰面,脖子上似乎还多了什么。薇格深吸一口凛冽的空气,谨慎地翻身,不顾寒冷,趴在地上朝前方望去。 不远处似乎有两个人影,一个仰面躺着,另一个半骑在他身上,面对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灾难的始末已经被那个声音灌入到她的大脑里,是个听起来有些不可置信的故事,但它就是那样发生了。这一切不是她中二病产生的幻听,而是毁灭宇宙的真实浩劫。薇格恐怕,自己别无选择,只能按照“它”的安排走下去。 她被告知,宇宙中,有一个叫做“红土培育基地一号”的星球。几万年前,一个比地球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的文明,在这颗星球上建立农作物培育基地。培育基地后来废弃不用,一颗紫薯就在那里悄悄地生长,它幸运地挺过了各种灾害,在无数巧合的作用下,有一天,紫薯产生意识。它化为一个高大的类人型紫薯精,有着紫色的皮肤和比一般生物更为高大的身材。 紫薯精非常强大,他甚至带领他领养的儿女们一起在宇宙中建立军队,横行无忌,亿万智慧文明都因他的暴行而瑟瑟发抖。 紫薯精不满于智慧生物肆意破坏宇宙环境的现状,决定收集宇宙中六类元素形成的六种力量强大的原石:金坷垃,白坷垃,蓝坷垃,红坷垃,绿坷垃,粉坷垃。六块原石齐聚,其力量能够轻易毁灭一半的智慧生命,拯救宇宙环境。 地球上化成灰的那些人,便是因此而消失。 这个紫薯精的名字无人敢于提起,但他的女儿碧粳米精在宇宙中威名赫赫,因此,人们选择用“米爸”来称呼他。 地球的超级英雄是原石的最后守护者,米爸打败复仇者联盟,集齐了他所需要的力量。但在毁灭宇宙的时候,原石的力量出现问题,弄丢了托尼·斯塔克的灵魂。这也是为什么,薇格必须得出现在此地,完成她被交付的任务。完成任务,她的宇宙才能免于崩溃,她化成灰的家人才能复活。 斯塔克有这么重要吗? “总有一些人是命运之线的交点,托尼·斯塔克可以死,但他不能离开这个宇宙。”那个声音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薇格的疑惑,在她的大脑里留下这样一句解释。 斯塔克就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自己的记忆。该如何找到他,薇格毫无头绪,但她猜想,自己至少得先跟这个宇宙的智慧文明建立联系。 这个姿势……我会不会打扰他们了?薇格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向那两个人的方向接近。 与薇格略显荒诞的猜想不同,索林·橡木盾和苍白的半兽人首领阿佐格正在进行一场惨烈的对峙。半兽人首领阿佐格那扭曲丑陋的面庞满是邪恶的厉色,压制住矮人王的身躯,刀锋对准索林心脏,锋锐的金属气息似乎隔着空气也能直刺入血肉,索林以刀刃架住对方兵器,勉力支持。 生死只在一线之间。 一个脚步声接近,比一般人类轻一些,听得出他刻意放轻了步伐,但对阿佐格和索林来说无异于惊雷。 很轻的抽气声。 那个脚步退远了两米。 看来不是友军。索林心想。但这确实是一个变数,他在阿佐格刀锋下咬牙坚持,甚至分不出力气来请求帮助。 薇格确实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冰面上,长相丑陋的类人生物压制着一个矮小的男人,他们身上都有血迹和伤口,不致命,但看得出这两位正以死相博。 而且已至分出胜负的时候,矮小男人陷入即将丧命刃下。 “你们是什么人?”她轻声问道。 类人生物发出一句薇格听不懂的含糊怒吼,而那个矮小的男人咬着牙回答:“杀了他!” 确认了,一边不是人,一边……至少是能够交流的。 她从背包里拿出常带的求生刀,这是一柄直龙骨的六英寸刀,适于劈砍,而劈砍意味着更长的停留时间和更大的危险。因此薇格打算迅速刺伤加害者,希望这个被压制的人类能够自行反击。 渡鸦岭最高处冰封的湖面上出现这样搞笑的一幕:一个穿着奇怪衣服的人类女性手握短刃,而正在对峙的矮人王和半兽人都分不出力气来影响她。 阿佐格绝不会就此坐以待毙,尽管此时抽刀可能会给机会让索林攻击他的要害,但那个女人一样有可能直接从背后刺穿他的心脏。他可不知道薇格在想什么,在他看来,人类,只有可能是敌人。 苍白皮肤的半兽人收刃跃起,把手臂抵在索林刀锋上,借力向后,朝薇格扑来。 薇格本就随时准备撤退,她压低重心,如同非洲大草原上曾经长久地占据她镜头的豹子,向左侧疾跃,准备顺势在地上打个滚儿卸掉力量,拔腿跑路。 打不过打不过。 阿佐格却比她更快。 打了半个滚还没来得及起身,那丑陋生物散发恶臭的脸竟然已经不远,他嵌在手臂的利刃则更近。极限中薇格以一般女性绝对做不到的敏捷翻身,一声闷响,阿佐格的刀尖扎入冰面。 薇格扭身一脚把他踹向后面跟上的矮小男人,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并不真的期待自己可以踹动这么个大块头。 噗—— 侧肋挨了挠痒痒般的一脚,阿佐格吐出一口血来。 ???薇格震惊了。你看起来就很能打的样子,结果居然一踹就残吗?我是不是上当了,其实你和那个矮子是碰瓷儿组合,你们俩马上就要倒地不起让我赔偿医疗费和营养费? 不怪薇格满心槽要吐,她虽然出生在不一般的家庭,但并不像她父亲贝尔·格里尔斯那样,是正牌特种兵出身,真要打起架来,薇格知道自己那几下子只是花拳绣腿而已。 然后她一脚把这个看起来很凶残、与人白刃相搏的家伙踢吐血了? 你是绣花枕头吧? 对不起,你太丑,配不上绣花枕头这个词。 阿佐格的眼睛瞪大,他也无法理解自己为何忽然如此脆弱,那一脚的力量并不太大却伤及他脏腑。但更大的伤害来自身后,刀尖从他前胸刺出,矮人王者的致命一击来得坚决,如同当年山之心阿肯宝石现世,映入他祖父眼里的第一缕璀璨的光。 阿佐格眼睛里的光消失了。 看来不是碰瓷。薇格心道。 她穿着一身冲锋衣,防水背包被甩在旁边的冰面,形容略显狼狈,神色却一派安然。确实,作为常年在野外被日晒雨淋的纪录片摄影师,比此刻更狼狈的状态也不是没有过。薇格撑着地面翻身站起,随手把背包甩在背后,拢了拢自己散乱的亮金色卷发,朝抬头看着她的索林递上一个明媚的笑容。 “也算共患难了吧?我叫薇格弗德,你可以叫我薇格。” 3.中土站(2) 矮人是精于锻造的种族,中土八成的著名兵刃都出自这一族之手。矮人王索林用审视一柄利刃的目光打量面前的人类女性,从她的蓝眼睛尖下巴到她露在外面的一截纤细手腕,再到她38码的脚——怎么都看不出她有一脚将阿佐格踢吐血的能力。 深藏不露? “我是索林·橡木盾,索恩二世之子,索尔之孙。”索林按照正统方式介绍自己,以表达对这位可以说是救了自己的女性的尊重。 你们这里流行对陌生人报上家谱的吗?我连全名都没报,是不是输了?薇格心想。 来自地球的女人根本没get到这个身世的牛逼之处,她熟练地收紧登山包背带,咔哒两声合上胸口和腰间的插扣,又拉紧冲锋衣袖口的松紧带,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你知道下山的路吗?” 中土北部进入寒冬要比南部更早,时节已近深秋,渡鸦岭海拔很高,山顶湖泊一个月前就已经冻出坚实的冰层,冰瀑在不远处的湖面尽头沿崖壁垂悬而下,这一侧显然不是下山的路,索林带薇格往反方向走去。 另一侧的山崖同样险峻,只是没有冰。从这样的山崖向下攀爬,要点有两个:随时保证有三个支点支撑身体重量;用下肢承重,而非上肢。 薇格在自己背包里翻找,并没有发现绳索,附近也没有能够充当绳索的藤蔓,这意味着她只能做徒手无安全绳的攀爬,很危险,但并非做不到。薇格的背包是与她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薇格在里面找到一把求生刀、一只水壶、一块带镁条的打火石、一只望远镜和少量压缩饼干。 就在薇格准备运用她父亲传授的技巧徒手攀下岩石时,索林从不远处牵来了两只岩羊,这是他的坐骑。长着弯角的矮胖岩羊以难以置信的驯服跟着索林,索林把其中一只岩羊的缰绳递给薇格:“它们可以带我们下去。” “说实话我只会骑马。”薇格手指轻拂岩羊的犄角,那训练有素的食草动物亲昵地磨蹭她掌心,这让索林有些意外,这生物平时可没那么喜欢人类。 “与骑马要领相同。”索林说完便翻上他的岩羊,薇格也只好跟在他身后,岩羊对她来说高度不太够,薇格的腿尴尬的支着才能不蹭到地面,这训练有素的生物驮着她在岩壁间跳跃,一点都不费力的样子。 下山的路途中,许多矮人前来与他们会和。薇格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推测出当下情形:矮人、精灵、人类、巨鹰等种族与半兽人展开了一场恶战,联军方面惨胜。在这场战争里,矮人王索林失去了他的两个侄子。 这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争,薇格多少做了一点心理准备,在看到山下主战场那尸横遍野的惨状的时候,才没有弯腰呕吐出来。 薇格这么多年见过的最血腥的场面便是狮子撕扯羚羊或者斑马的尸体,那在她看来是生态链条中的一环。战争绝不是。她努力把目光从那些尸体上移开,不去看他们的死状。看多了非做噩梦不可。 也未必,过去的一天里大脑收集到的能用来做噩梦的素材太多,“成堆的尸体”这种毫无特色的素材真未必排得上号。薇格抓了抓头发,感觉自己好像短时间内收到的刺激太多,已经有点麻木了。 孤山下,联军正在收割失去指挥的半兽人。一些半兽人跃入急流河试图沿水路南下,另一些则慌不择路逃往幽暗密林的方向。这些被打散的半兽人可能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给单身的旅行客造成麻烦。精灵已经收队,河谷城内的战斗结束得更早,死去的精灵遗体整齐的摆放,他们都戴着面甲,但从露出来的半张脸也能看出,这是个平均颜值极为出色的种族。 薇格默不作声跟在索林身后,看、听,就是不说,尽可能多地收集这个世界的信息,免得一开口就暴露自己不是来自这个宇宙。河谷城遗址的建筑和那些人类的穿着、兵刃显示,这里的文明大约是中世纪水平,但每个种族的发展程度未必一致。精灵们正在无差别救助人类、矮人的伤者。从三个种族言语间对半兽人的态度来看,半兽人是邪恶的生物,与其他物种天然处在敌对立场上。 这很容易理解,那些奇形怪状的类人型生物看长相就属于混乱邪恶阵营。 薇格不自觉地在内心将这些种族按照阵营九宫格分类,并擅自因为颜值把精灵们归入了守序善良。 作为一个混在矮人队伍里的人类,她实在非常显眼,说鹤立鸡群可能有点从种族特点角度欺负人,但事实就是这样。她打定主意先跟住索林这个欠了她人情且头衔里有“king”的矮人,从他这里得到足够关于世界的信息后,再考虑下一步要怎么办。 索林带薇格下山后也并没有要求这个神秘的女人去跟长湖镇的人类会和,薇格显然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她救了我的命,帮我杀死了阿佐格。”索林对自己幸存的同伴这样介绍道。此言一出,哪怕最讨厌人类的矮人也不好反对薇格这个人类女人跟着他们了。 在孤山下,薇格见到了甘道夫。 那位灰袍的老人实在非常显眼,不是因为他那高大的身材,而是因为气质,从他乱糟糟的胡子和长发中透出的看穿一切的智慧气质。当他穿过人群朝薇格走来,矮人们也都停下动作等待他,薇格就知道,自己恐怕很难继续蒙混过关了。 “索林,我的朋友,我真高兴看到你在这。”甘道夫弯腰与索林拥抱,一语双关地打招呼。 矮人王者顿了顿,他听懂了甘道夫的双关语。在这场战争的前半段,他被那些差点埋葬他的金子所蒙蔽,安稳地待在孤山城堡内,守着孤山的财富,坐视自己的族人、精灵、人类与半兽人厮杀,几乎丢了伟大都灵族的意志。“我犯了错误,甘道夫,”他说道,他松开巫师的手臂,眼睛直视对方,毫不掩饰自己的愧疚,也不打算为过去的行为辩解。“我被那些金子蒙蔽了双眼,我几乎变得不是我,被财富吞噬。” 他们管这叫做“龙病”,说孤山的金子带有诅咒,会让人像巨龙一样,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自己的使命和信仰,视财宝如生命。但索林没有提到龙,他不打算这一切推给史矛革。 “你还是你,索林,这些伤痕作证,追随你的同伴也可以作证。”甘道夫轻拍索林肩膀,他把目光转向薇格,来自地球的人类女性微笑着与他对视。 虽然索林没有介绍,但薇格看得出,面前是一位巫师。他巫师得太标准了,几乎符合地球人对童话中会召唤冰雪陨石暴风雨的强者的全部想象。薇格不知道自己在这样一位强者面前还能不能隐瞒自己的来历。 薇格的担心是正确的,甘道夫确实是一位强者,除了不会召唤冰雪陨石暴风雨。作为一位迈雅,他本质上其实是一名次神,灰袍巫师的形象只不过是他的化身。甘道夫在注意到这个人类女性的同时便发现她的不凡,他本以为薇格与他怀着同样的使命降临此世,接着却又发现,薇格并不是他的同伴。 “你来此,想必带有使命。”甘道夫没有问她的名字,而是直入主题。 这位巫师戴着尖尖的灰蓝色帽子,身着灰袍,长长的白胡子垂至腰间,浑身充满“我什么都知道”的气息。薇格感觉自己找到斯塔克的关键可能就落在他身上了。她翻身下羊(没错,她一直骑在羊身上,因为不想踩满地的血和尸体),用同样充满装逼气息的姿态与甘道夫对话。 莫非这也是一位巫师?围观的矮人们猜测道。 “我来找一个人,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薇格回答。 “是什么人?”甘道夫问道。 “他与我来自同一个地方。”薇格模棱两可地回答。 “他的名字是?” “他未必还记得自己从前叫什么,”薇格顿了顿,还是说出那个在她的世界响彻地球的名字,“他叫托尼·斯塔克。” 4.中土站(3) 矮人们将空间留给薇格和甘道夫“单独谈谈”。灰袍巫师随意地坐在孤山城堡前的石阶上,他轻拍身侧的岩石,薇格便抱着旅行包坐下。 甘道夫从烟斗产生的烟雾后面观察这个女孩,她显然受到过良好的教育,肩平、背直、腰正,对话时眼神宁定,从不游移。但她浑身的气质也像贝尔法拉斯湾港口的灯塔那样,明亮地昭示她不属于这片大陆的灵魂。 薇格也在观察甘道夫,她并不确定巫师这个身份意味什么,但从精灵、矮人两个种族对他共同的尊重来看,至少甘道夫不是那种只会用念力掰弯勺子的江湖骗子。 仿佛看穿了薇格的想法一般,甘道夫忽然笑起来。“夏尔的人们——那是个很有趣的小村子——总把我当作那种贩售烟花和糖球的江湖术士,”他美滋滋地咗两口烟斗,似乎在那迷人的烟草气息中想起霍比特人村庄松软的草地、喷香的南瓜饼,“实际上我的确是,当我对他们的土豆田无能为力时,也许连江湖术士都不如。” 薇格不明白甘道夫为什么提到这个,但她默默地记下一个地名:夏尔。那是个有趣的人类(?)村庄,居民可能以种植作物为生。 “很抱歉,我并不擅长寻人,也没法从托尼·斯塔克这个名字里获取任何信息。”甘道夫摊开手。灰袍巫师能够感受到薇格对于寻找托尼·斯塔克这件事的急迫,但他确实帮不上忙。 薇格闻言,放松自己冲锋衣下面绷紧的肌肉。她不该期待那种好运的,如果真的那么简单,宇宙意识也不必数番强调这任务的重要性了。金发的姑娘轻轻欠身,礼貌地对这位长者道谢。 “无论如何,谢谢您试图提供帮助。我对此地并不熟悉,如果我想将我在寻找托尼·斯塔克一事广而告之,应该从哪里开始?”她文绉绉地问道,薇格在和长辈聊天的时候用词总是很书面,这种说话方式成功模糊了她“野孩子”的形象。 是的,这便是她的思路。把“有人在找托尼·斯塔克”这个消息传遍大陆。 薇格弗德是英国人,但钢铁侠是属于人类的超级英雄。薇格像每个孩子一样,听着他的故事长大。她相信那个人不会真的把“钢铁侠”和他自己的真名忘得一干二净,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让托尼来找她,才是最好的办法。 “你应该去找游侠们,去北方。登丹人游侠的足迹遍布中土,他们能够把消息传遍整个中土大陆,如果你要找的那个人还记得自己是谁,他一定会听到。”甘道夫说道。 “如果我没猜错,你将会有个很好的同路者。” 薇格起初并没有搞懂甘道夫说的同路者是谁,直到甘道夫和索林把她带到一位精灵面前。 那是一位王者。 无关他身后整装肃立的精灵军队,无关他周身的华丽甲胄,甚至无关他头顶的冠冕,只要他站在那里,矜持而从容地轻扬下巴,等待甘道夫和索林说明来意,薇格便知道,他必然是这些精灵共同的王。 而他竟然还能那般美丽。薇格被精灵容色所摄,第一次觉得词穷。她看着精灵王者沉静的蓝眼睛,想起自己第一次露营的那个晚上,草原上梦幻般的星空。想起在圣贝斯读书时,第一节英文课,老师为他们朗诵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最著名的第十八首。 “而千芳万艳都终将凋零漂泊, 被时运天道之更替剥尽红颜; 但你永恒的夏天将没有止尽, 你所拥有的美貌也不会消失, 死神终难夸口你游荡与死荫, 当你在不朽的诗中永葆盛时。” 她曾疑惑,何等美貌能得莎翁如此盛赞,想来莎士比亚当年也遇到一个美丽如面前精灵王一般的存在吧。 瑟兰迪尔没有在意这个人类女性沉醉的目光,眼珠粘在他身上抠不下来的人类太多了,至少这个女人同样容貌出色,目光也不让他觉得讨厌。瑟兰迪尔更在意索林的来意,这矮子竟然协同甘道夫,请求他派一位精灵把这女人送到莱戈拉斯身边,再由莱戈拉斯带她一同去寻找登丹人。 换做大战之前,密林第一、第二、第三毒舌且把第四甩出20条林道的瑟兰迪尔绝不会同意这种要求,百分之百让这两个身高互补的家伙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但并肩经历一场恶战,瑟兰迪尔的气已经消了。何况,邪恶滋生的速度越来越快,精灵还需要与矮人联手结盟抵御半兽人。 在几乎闹翻脸之后,索林主动前来求和(是的,大王把这看作一个求和信号),不好不给他面子。 瑟兰迪尔矜持地点点头。 也是薇格出色的容貌给她加了分。哪怕以精灵的审美标准来评判,薇格也是少见的美人儿。就像龙喜欢金子、矮人喜欢挖石头,精灵天生对好看的、精美的人和东西更为宽容。 薇格右手扶胸,欠身垂首,对瑟兰迪尔表示感谢。 下一秒她就被一个金发的女性精灵扶上马,这位精灵将带着薇格去追赶提前出发一小会儿的精灵王子莱戈拉斯。 薇格甚至没来得及跟甘道夫和索林告别,便被带离她穿越后的第一个落脚点、认识的第一批朋友。她的背包里还装着原来那些东西,只多了一点钱以及一些口粮。 她还带走了索林一个承诺:矮人王承诺,为她寻人的花销付费,作为对她的感谢。 她与女精灵共乘一骑奔驰在路上,薇格控马的技术特定不如精灵,但在骑马这件事上,她也不是十分外行。她身体随着马背起伏,很快便习惯了这种脚能够自由下垂的坐骑。 还以为这个世界全体骑山羊代步呢。薇格心想。 她们在正午之前赶上了莱戈拉斯。 这同样是一位美得惊人的精灵。但薇格前面已经接受过他爸爸的刺激,现在看着美人精灵王子,完全能够做到坐怀不乱。 莱戈拉斯也很无奈。他有点怀疑自己父亲的目的。他才刚刚被自己的女神陶瑞尔判了死刑,失恋,这边ada就送来一个同样美丽的人类女性。父亲你真的不是在拉皮条吗? 这纯属莱戈拉斯想多了。 来到这里才刚刚半天,薇格的监护人已经换了好几波。矮人、巫师、精灵女战士,再到这位精灵王子,她几乎对这个世界还没有任何系统的认识,便已经有了一个寻人计划,和初步的目标。可以算是好运了。 要往西北方登丹人的活动领域去,他们必须穿越幽暗密林,翻过迷雾山脉,取道伊顿荒原。这一路上有无数危险,索林和甘道夫担心,让薇格自行前往,她多半要在半路上被半兽人、蜘蛛或者食人妖吃掉。与一位身经百战的精灵同行便安全多了,莱戈拉斯无疑是最优秀的精灵战士,在他的保护下,这位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女性应该能够平安找到游侠们。 索林选择性遗忘了薇格一脚把阿佐格踢吐血的丰功伟绩,连薇格自己都快忘了这事情。 莱戈拉斯同意带着薇格,便已经做好了被人类女人拖后腿的准备。好在他本来也不急,给自己设定一个目的地,只不过出于不愿回家的心情。殊不知,精灵军队中悄悄流传着八卦:王子的叛逆期来得稍晚了一些。 但他们的行进速度其实并不慢,时至傍晚,便已经进入幽暗密林。 这片森林曾经叫做大绿林,第三纪元以来,被黑暗侵蚀得愈发严重,现在就只有精灵驻扎的一小片地方还没有被邪恶占领。夜晚的幽暗密林不适合赶路,莱戈拉斯寻到一块空地,打算带薇格在这里暂时落脚。 “我们今晚睡这里?”薇格轻声问道。她的习惯,在森林中声音总是放得很轻,避免惊动这里的土著生命。 “是的,明早再赶路。”莱戈拉斯回答道。 话才说完,精灵王子便见识到了这个女性人类不凡的一面。 野外宿营是薇格学习过多次的课程,她捡起一支扫把状的树枝,只花两分钟,便在一棵折断的老树旁边扫出一片空地来。没有落叶覆盖的空地能够屏蔽蛇虫,爬行动物们大多不会从无遮拦的地面爬过,薇格观察到,这个世界的生态与地球相差不远,想必动物习性也有共通之处。 那颗老树自离地面一米的高度折断,断裂的树干一头搭在地面。另一头架在半空。这简直是最好的天然帐篷骨架,薇格只需要用她的求生刀砍断一些分叉的树枝搭在上面,再用阔叶植物的叶子铺满“房顶”,便能得到一个有顶棚、能防雨、还有部分保温功能的帐篷。 习惯露天而睡的精灵王子惊讶地看着这个人类女性一个人花半小时完成这一切,甚至不需要他搭把手。 “还不错吧?”薇格朝莱戈拉斯矜持一笑,“家学渊源。” 莱戈拉斯对薇格的技术表示肯定,并开始猜测,这个人类女人家里究竟是做什么的,才能传下这种技能。 搭好帐篷后,薇格用打火石升起一堆篝火,火光中她的金发显得更耀眼了。她拿出自己的水壶,在壶盖里倒上半杯水,打算给自己烧点水喝。 “晚饭吃什么?”问出这句话让薇格觉得自己好像还在纽约,打算跟闺蜜一起出去约一顿法式大餐。她背包里带着一些干粮,但她打算把那些安全的食品省下来。密林是最容易获得食物的地方,在这里,晚饭最好就地取材。等到接下来他们穿越难以获取食物的荒野,薇格才打算动用她的储备粮。 莱戈拉斯拿出一些精灵饼干,打算分给薇格。这种叫做兰巴斯的饼干专为旅人长途跋涉而准备,含能量极高,一小块就可以提供一个成年人一天所需的能量。但薇格并不知道这些,她看了看莱戈拉斯手里少得可怜的几块苏打饼干,耸耸肩。 “要不先留着你的饼干?我找到一些新鲜食材。” 美丽的人类姑娘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白色肉虫,愉快地介绍道:“幼虫,没有警示色,吃干净的腐木为生,这意味着它们的蛋白质含量高达百分之八十。事实上我在我们那见过这种虫子,烤熟之后是鸡肉味的,很不错……” 莱戈拉斯目瞪口呆,头皮发麻。 5.中土站(4) 薇格用一片两个手掌大的椭圆形叶子垫着,收拢那些白色幼虫,暂时搁在地上。她在被削掉的细枝杈中挑挑拣拣,找出几根粗细合适的,熟练地剥掉外表灰色韧皮部分,露出里面青白色的茎来。削尖一端方便刺入虫身,这样,她便得到几只干净的烧烤签。 莱戈拉斯仍然盯着薇格的晚餐食材,他脑海里回响着薇格处理树枝时随口说的话:“白色无毒的幼虫是很好的能量来源,这时候与其浪费体力去捉野兔、捉鱼,不如就地取材。说实话,只要克服心理障碍,这些蛋白质味道可以的,生吃不太好吃,烤熟了真的很不错。” “你吃过生的?”莱戈拉斯艰难地问道。 “没,”精灵王子刚刚松口气,就听薇格接着说道,“我爸吃过,他告诉我的。” 薇格把串好的幼虫架在篝火上,她包里有一些盐巴,这能让她的晚餐更美味。在野外,有盐的一餐可以算是豪华配置了,她没什么诚意地询问莱戈拉斯是否要分享,被拒绝后迅速解决了自己的高蛋白晚餐。宿营地温暖、安全、有吃有喝,以她客串她父亲的荒野求生节目摄影师的经历来对比,这里的条件相当不错。 烧烤香气还在营地弥漫,莱戈拉斯努力说服自己,那是一堆从朽木中挖出来的虫类。其实他有点自作多情,薇格只是象征性地分享,完全没指望精灵这种看起来就清贵挑剔的种族理解她的食谱。 这是薇格来到这里的第一夜。薇格只用了一天便融入这个世界的智慧生物群族,一切都迅速走上正轨,她几乎没有浪费一秒钟。直到此时,森林中日光早早隐去,天幕被巨树遮蔽,黑暗如潮水般侵袭,这个26岁的人类女孩才允许自己的情绪出现一丝缝隙。黑夜里,她有权利稍微脆弱一点。 “莱戈拉斯,你以前远离过家乡吗?”她隔着火光望见精灵王子俊美的容颜,如果说他的父亲容貌完美如皎月当空,那这位精灵就秀丽似月下清泉。莱戈拉斯也在出神,闻言他对薇格投去深深一眼。 “不曾,这一次便是最远。”精灵回答道。 他也曾行至陆地尽头,甚至曾跟随船只出海。大密林的精灵王子绝不是被小心呵护长大的月见花,他参与过战争,也经历过死亡。但莱戈拉斯过去从不认为自己真正远离了家乡,只要他想回去,他随时都能回到他父亲的宫殿,在密林王者的势力范围里做一个自在的王子。 这一次却不同,大密林仍然欢迎他归来,只是莱格拉斯自己想要离去。这是他第一次心理上的离家出走。 “我也是,”薇格叹道,“我从来没离家这么远过。”她抬起头,试图从树叶之间露出的天缝里寻找星星。 然而所有可见与不可见的星星皆非她故乡,一夜之间,她已成为宇宙级别的流浪者,在比她过去能想象到的遥远还要更远的地方,寻找另一个漂泊的灵魂。 如果是在美国,有这样经历的士兵在任务完成归来后,必定需要心理干预。但现在可没有专业的心理医生帮忙调节心态,薇格只能自行排解,她不自觉地在这片密林里做她父亲曾经做过的事,为自己的内心寻找稳定的锚点。 找到话头的人类女孩和精灵王子竟然渐渐聊开了,薇格在内心为自己的超常发挥点赞。她原本不是个特别擅长交谈的人,在草原上、摄制团队里、在熟悉的环境中,她甚至能一整天不说一句废话。现在能跟同样不善谈的莱格拉斯聊起来,只能说,孤独使人话多。 他们聊到各自的家乡,薇格从未掩饰她不属于此世,但她也没过多提到地球的科技。在她的描述中,英国是个美丽、古老、文化深厚的岛国,她提到炸鱼和薯条,还有名菜仰望星空。“其他国家的人总说仰望星空是黑暗料理,我不这么觉得,它明明很棒。” 异世界友好精灵在见识过薇格的晚餐之后,对她口中的“很棒的料理”持怀疑态度,尽管它确实有个很美的名字。 这一夜他们休息得很好。有精灵在,森林中的捕猎动物不会袭击营地,至于蜘蛛和半兽人,他们运气不错,没有遇到。薇格钻进她花半小时搭建的树叶帐篷里睡觉,莱格拉斯则睡在外面,轻松地守了一整夜。 但好运气也就到此为止了。 第二天清晨,莱戈拉斯严肃制止薇格第二次想要就地取材找点东西当早餐的行为,他分给薇格一些兰巴斯。薇格当然没有反对,有传说中的精灵饼干可以吃,谁吃虫子啊!她嚼着兰巴斯转过弯,正要想办法跨越一条小溪,忽然被莱戈拉斯拎了回来。 是的,拎,莱戈拉斯拽的是她冲锋衣的帽子。 “等一下!有情况。” 这个时候,精灵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那金发的俊美年轻人凝立在林间,他摘下自己造型古朴的弓握在手中,弓弦上轻轻搭着一支箭 他们正经过一处水源,薇格给自己的水壶装满了水。见莱戈拉斯忽然警戒起来,她也收起水壶,学着他的样子凝立林间,竖起耳朵试图从风带来的各种讯息中分辨不同的那一条。 溪水哗啦啦啦啦啦啦…… 薇格仔细听。 溪水哗啦啦啦啦啦啦啊啦啦啦啦啦啦…… 薇格努力听。 一分钟后她放弃尝试,甚至想在原地蹲下来玩儿会手机。 莱戈拉斯皱起他漂亮的眉毛。精灵为难地看着薇格:“有人陷入危险。” “去救他?”薇格试探道。 “我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他转头看向北方,又把目光移回当前的累赘身上。 对薇格来说,那个地方稍有些远,人类在密林里行动的速度比精灵差太多,等他们赶到,那个陷入危险的人或者精灵多半已经凉凉。 薇格马上明白莱戈拉斯在纠结什么。成为拖后腿的那个,这让薇格觉得有点不习惯,从前在团队里,薇格一直是最长的那块木板,比其他的笨拙人类长出一大截。所以这不是她的错!精灵这个种族太bug了!女孩咬着精灵饼干愤愤想道。 她忽然丢下莱戈拉斯,往来时候的方向行去,不久便走到他们昨晚的宿营地。薇格抱着背包往她的帐篷里一钻:“我在这里等你,快去救人。” 莱戈拉斯没有动作。 “快去。”她催促道。 精灵冲她点点头,转身离开,几个起跃便消失在薇格弗德视野里。开来真的是我拖慢了他速度。薇格想到东方文明中一个著名的故事:一只猴子、一只猪、一个河妖保护和尚去取经,猴子、猪与河妖都能通过魔法轻易到达目的地,但是为了迁就和尚,他们只能走陆路,一走就是几十年。这是个反映团队精神的故事,它告诉我们,队伍里的短板一定不能太短,否则你的团队项目进度会被严重拖慢。 薇格现在就觉得自己是那个和尚,比起莱戈·猴子·拉斯,短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正当薇格缩在帐篷里胡思乱想,一个脚步声引起她的注意力。 那声音沉重、拖沓,伴随含混的呼噜声,慢慢靠近这里,连短板薇格这样猫在帐篷里不露头都能分辨出那东西散发的臭气。 薇格心跳加快,背上很快渗出一层冷汗。她逼自己冷静下来,让心跳和呼吸平缓,保持一个放松的状态,不要发出太多声音,才有可能蒙混过关。 6.中土站(5) 薇格缓慢地抬头,余光扫向三角形的帐篷口。 那里出现一双脚。 皮肤粗砺,没有穿鞋。 那是一双属于半兽人的脚,脚掌宽大、厚实、乌黑。在密林里,你很难跑赢这样一双脚。 孤山下溃退的半兽人失去首领,像看见奥特曼的小怪兽一样四散奔逃,一天一夜的时间,逃到这里是完全有可能的。低等的半兽人智商很低,完全凭本能行事,薇格昨夜用来驱蚊的白蚁窝模糊了此地的气味,因此他没有立刻查看帐篷内是否有人,这给了她一个机会。 她在观察那双脚小腿的肌肉。黑暗中,女孩抿着嘴,求生刀握在手中,刀尖稳稳指着敌人的方向。 莱戈拉斯鞭长莫及,薇格如果搞不定这个半兽人,就轮到她被嘎嘣脆鸡肉味了。 薇格单手持刀,从帐篷内突跃出,美国队长、雷神、黑寡妇在这一刻灵魂附体!她没有好高骛远,只希望这一刀能废了半兽人一条腿,这样万一打不过,跑的时候也更容易逃掉。 实际上她对自己的战斗力非常有数,根本不准备纠缠,本就打算趁半兽人不备,撒腿就跑,往莱格拉斯离开的方向跑。 不然你以为半兽人真的去掉头就可以吃了吗? 如果薇格攻击的是一个精灵,她现在肯定连人家腿毛都碰不到,前提是精灵有腿毛的话。好在半兽人是力大但笨拙的种族,薇格行动够快,那恶心的邪恶生物完全来不及反应,便被人类姑娘一刀劈中小腿。 这个半兽人比他的同类高大一些,但他紧实的肌肉完全没起到什么防御效果,地球出产的求生刀像切割海绵体一样轻松地刺入他右下肢,薇格顺前冲之势头拔出求生刀,从高大的半兽人双腿之间钻出去。姿势稍微有些屈辱,但生死关头,顾不了那么多。 半兽人嗷的一声怒吼。 薇格从地上爬起来,只管找准方向逃跑。她相信,隔着老远都能听到有人遇险的精灵王子殿下一定会回来救她的。 好莱坞有句名言:纯爷们儿从不回头看爆炸。薇格不是纯爷们,所以她回头瞧了一眼。这一眼让她脚下差点一个趔趄。 不怪薇格关键时刻脚底打滑,实在是眼前一幕太过辣眼睛。薇格身上起了比莱戈拉斯看她吃虫子还多十倍的鸡皮疙瘩,说实话,这没准是她用“家学渊源”欺负人家小精灵的报应。 那个半兽人正坐在地上,抱着自己受伤的jio,一脸委屈的擦眼泪,还大声嚎哭。别问薇格是怎么从那张长着瘤子的丑脸上看出委屈这种情绪的,反正她现在灵魂受到了重击,她宁可接下来一个月都靠烤虫子度日也不想再看一眼那个画面。 你是邪恶的半兽人啊,你不要这么怕疼好吗?这是什么戏精画风?你站起来追我啊!你坐在地上抱着脚哭(呕——)岂不是显得我这么玩儿命逃窜很傻? 接下来,一个作死的好莱坞电影女主角,必定会好奇地转身回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真的是个半兽人吗?我是不是伤害了好人?但薇格没有。 她大概只能当一个好莱坞十八线女配,那种不配拥有名字但就是不领便当的路人甲,导演用来讲故事的角色,八十年后坐在敬老院里给重孙子讲述作死并且真的死了的男主女主的故事。 薇格再也没看那个辣眼睛的半兽人一眼,向原定方向狂奔,一路上敏捷地跨过枯枝、树根、凸起的石头,仔细看路,绝不回头。 边跑边喊:“莱戈拉斯,救命啊!” 这么大的动静,精灵王子当然听得到。莱戈拉斯起初内心一惊,接着他仔细辨识薇格这中气十足且越来越近的呼救声,便把心放在肚子里。 “跟上我。”精灵王子简短地吩咐道。他把巨大的蜘蛛尸体丢在身后,用比赶来时候更快的速度往回冲,另一个瘦小的身影紧紧跟着他。 薇格跑得很快,她丝毫没有因为那半兽人的怂包举动放弃半分警惕,刀一直握在手里,直到远远瞧见莱戈拉斯明亮的金发,都没有放下。 “有个半兽人。”汇合只花了他们几分钟,大部分路程都是莱戈拉斯跑完的,薇格很快调整好呼吸,简明扼要地报告道。她并不十分气喘,莱戈拉斯和另一位没有因此惊讶,但这对一般的二十几岁地球女性来说,不算个很容易达到的指标。狂奔三分钟后还能说话,这年头能做到的人不多了。 莱戈拉斯眼神严肃,这里已是大密林深处,越过他父亲在林谷入口建造的宫殿,很少有半兽人能够穿越那道屏障,哪怕国王和密林护卫队长都外出也是一样。 他放轻脚步——哪怕之前他已足够轻盈——朝之前宿营的方向走去。 薇格和另一位沉默地远远缀在他身后。 薇格这时候才有空打量莱戈拉斯的施救对象。这是个纤弱漂亮的小精灵,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同色大眼闪着好奇的光。薇格从他身上看到她从没在精灵这个种族身上发现的天真、好奇和灵气。从体型身量来看,如果莱戈拉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不到五百岁,这个精灵最多只有三百岁。 等等,我刚刚是不是用“only”来形容一个三百岁的生命了?薇格扑哧笑起来,对自己连思维回路都这么快入乡随俗感到骄傲。 “你叫什么名字?”薇格问道。 “我可没听说人类都是在问别人名字之前不报上自己名字的。”小精灵反问道。 “好吧,我叫薇格弗德·格里尔斯,你叫什么?”薇格失笑,好脾气地回答道。 “我叫菲尔夫特·提恩,很高兴认识你。”小精灵矜持地抬了抬下巴。 “好吧,菲尔夫特,我们离莱戈拉斯近一点。”薇格也不见外,牵起小精灵柔软的手,快走起来试图缩短与莱戈拉斯之间的距离。 “你称呼他的名字?”提恩好奇道。 “有什么不同吗?”薇格困惑。 “一般是叫殿下……但你说的对,没什么不同。”提恩作出这样的评价后,果断闭嘴等待下一话题。 莱戈拉斯的速度还是那么快,等薇格和提恩追上他,王子殿下已经料理了那个半兽人,在原地等他们追上来。这时候天已经大亮,阳光从树影中间淅淅沥沥地洒下来,让莱戈拉斯独立林中静候同伴的画面显得美极了。 如果薇格带着她的摄像机,或者哪怕带了台智能手机,她都要把这一幕截下来永久珍藏。前提是要把他脚边的丑陋尸体p掉。 莱戈拉斯还不知道自己差点变成了别人的手机屏保,他皱起眉毛,有点后怕地问道:“你是怎么跑掉的?这个半兽人很强。” “你没看到?”薇格睁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地问道。 “看到什么?”莱戈拉斯茫然。 好吧,看来他是真的没看到。这样薇格便无法解释了,她能说什么,难道说刚才这个半兽人被我捅了一刀然后坐在地上抱着伤口哭? 薇格只能回答:“没什么。就撒腿跑掉了呗。” 薇格靠近那个尸体,这期间她狠狠摇头,似乎要把那半兽人的辣眼睛画面甩出脑海。她以专业的目光把半兽人从上视**奸到下,都没看出它身上有什么特殊的东西。 莱戈拉斯见薇格和提恩都已到齐,便小声开始解释接下来的任务。“我们得把这孩子送回家。”他说道 抱大腿的薇格自然毫无异议,三人便原路折回,向密林宫殿方向行去。 行不多时便碰到那只差点要了提恩命的蜘蛛。薇格挑起一边的眉毛,谨慎确认道:“你确定它死了?” 当然足以确定。薇格从没见过一人多高的蜘蛛,这次可算跟着王子殿下是长见识了。 莱戈拉斯可没这么悠闲,他略显紧张地注视薇格,见她兴致勃勃的凑近蜘蛛,更是如临大敌,还拖着提恩向后退两步。 “这个蜘蛛……” “有毒的,不能吃!”莱戈拉斯接道。 “……好大啊!”薇格感叹蜘蛛体积之后,向净想着吃的精灵王子摆出一张困惑而无辜的面孔。 7.中土站(6) 蜘蛛并不是青蛙那种全身带毒的生物,它们通过角质螫针分泌毒腺中的毒液,所以理论上,这只一人多高的蜘蛛身上还有很多可食用的部位。薇格的目光移向它覆盖硬壳的脚…… 算了。她笑笑。就地取材只是在食物短缺时候的手段,既然现在食物充足,而且可以到精灵的聚居处补充,就没必要挑战莱戈拉斯那纤细的神经。 而且,这么大的蜘蛛处理起来也很麻烦,你必须从关节连接的薄弱处卸掉它的腿,然后用求生刀刀柄做锤子,砸碎它的外壳。她对地球出产的求生刀硬度很有信心,但取出大腿肉之后,还要经过腌制或者风干才能作为可长期保存的干粮。这个过程需要很多辛香料配合,就地取材的话,一路上她只看到三种合用的,但加上盐巴也不是不可以,这种硬壳类动物的肉质好像都不错…… 收回思绪。 薇格的身高在莱戈拉斯面前不处在太大劣势,她一只手叉腰,大姐大一样伸手轻拍金发精灵肩膀,眼神真诚地安抚道:“别担心,我没有想过要吃它。” 西尔凡精灵的宫殿坐落在东南方向不远,密林河从城外湍流而过,汇入长湖。他们正处在密林河一条支流附近,周围有很多合适的树木和藤蔓,如果制作木筏,只需要顺流而下,就能很快到达。然而薇格提出的这个设想遭到大小两只精灵的一致反对,莱戈拉斯觉得没必要。二比一。 “学会寻找规律、借助工具以方便自己,这是人类的立身之本。”薇格嘟囔道。 “但我们是精灵。” “这话没错。” 三人穿行在密林中的脚步顿了顿,莱戈拉斯继续前行,薇格和菲尔夫特稍稍落后,大眼瞪大眼。 “没错你干嘛反对我?”人类姑娘质疑道。 被莱戈拉斯从蜘蛛屁股下救出来的小精灵长相非常出色,俊秀面孔透着一派少年天真的甜蜜与稚嫩气质,笑起来像薇格最喜欢的英格兰加奶红茶。但他现在没有在笑,棕色眼睛骨碌碌地转动,一本正经回答:“但这不符合我们精灵的生存智慧。” 薇格抿唇,眉毛微皱,探究的目光从小精灵棕色的瞳孔投进去。接着她忽然展颜一笑。 “因为走水路你就没法半途逃跑了。” 说完她根本没在意菲尔夫特的反应,扬声对已经走出去几米的莱戈拉斯喊道:“莱戈拉斯,小心点,这小子可能中途偷溜!” 动作灵巧轻盈的小精灵被树根绊了一下。“这完全是污蔑!” 污蔑了同伴的薇格心满意足,绅士地做出“请”的手势,示意菲尔夫特走前面。得出这家伙想偷溜的结论后,一路上他左顾右盼的行为就有了很好的解释,其实这是他们精灵之间的事情,薇格本没必要多管,但她最近心情不好,性格恶劣且无聊。 水路一小时就能走完的路程,陆路花了他们四个小时。进入密林护卫队控制的范围后,菲尔夫特就知道自己这次临时起意的离家出走宣告失败了。他丧气地抓抓头发,倒没迁怒薇格,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松子随意地剥开丢进嘴里。 “你要吗?”他很有分享精神地问。 “来点,谢谢。”薇格毫不客气地抓了一大把,小精灵也不心疼,他还有很多。 “你为什么想要溜出来?”在野外能够跟你分享食物的,就算是朋友了。薇格试图跟释放友好信号的小精灵朋友闲聊。 “太无聊了。”菲尔夫特撇嘴。精灵这个种族真是得天独厚,他连撇嘴都能撇得那么好看。“我在密林里生活了三百年,这里三百年都没有任何变化,连密林护卫队的巡逻路线和口令变换模式都没变过!他们有四十三个单词,组合起来分别对应月份和日期,这种东西不是只能用一年吗?” 薇格不知道怎么评价,她只是觉得这种“太简单了,他们居然搞不定”的口吻听起来非常不精灵。 “你跟我理解中的精灵不太一样。”薇格说道。他们正穿过林间小径,菲尔夫特踢飞一颗橡果,那粒种子斜飞着撞上树干又弹回他脚下,菲尔弯腰捡起它,揣在口袋里。 薇格凝视他的腿。 他踢飞那颗种子用的是右脚内侧足弓,就像自己面前摆着的是个足球而不是小小橡果。 “当然不一样,如果精灵们都像我似的,这个社会怎么可能三百年还毫无进步。可惜我不是那种一己之力能改变世界的天才,不过……我总觉得我应该是。”菲尔夫特说这话时一脸青少年的自恋,挺可爱。薇格记得,确实是有那么个人可以说出这种话而不显得违和的。 “钢铁侠?”薇格试探道。 “那是什么?”菲尔夫特眼神中带着纯然的疑惑,“一个人类的绰号吗?听起来逊爆了。” 现代美国人很少有人不了解托尼·斯塔克的出身,薇格相信,就算他忘了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对“钢铁侠”毫无反应。 莫非他只是个天才的、特立独行的精灵?这可能性才占绝大多数,薇格扑灭脑子里那一点点痴心妄想的小火苗,让正常水平好运气的期盼占据自己的思维。“他是我的家乡人,是个很伟大的人类。”薇格回答道。 关于很伟大人类的介绍没有进行下去,他们沿着林地间小路走入西尔凡精灵聚居地的外围,林间坐落着不少小树屋,由藤蔓编成,直接从树上长出来似的,藤蔓上的叶子成为它们最好的装饰和保护色,树屋们隐藏在翠绿的树冠里,看起来牢固又精巧。 那不是精灵们的家,他们大部分住在国王瑟兰迪尔建造的城堡附近,空间宽敞、安全。外围的这些树屋里面常放着一些干粮和清水,是密林护卫队常用的歇脚地儿。好酒的西尔凡精灵偶尔甚至会藏几桶好酒在上面,空闲时坐在树梢自斟自饮,喝高了从树上掉下来。 好在精灵个个轻盈,就算掉下来也摔得不重。 薇格对精灵传说中的好酒很感兴趣。 莱戈拉斯还真打算过家门而不入,把菲尔夫特丢回村子,自己带薇格去树屋里搞点补给就马上赶路。还是薇格说服了她 ,行程不差那一天,而且精灵们的好干粮制作材料单一,缺少人类需要的很多种类营养,如果没办法在这里得到补给,恐怕她就得在路上想办法获取。 自行想办法获取……这个意味深长的说法让莱格拉斯开始脑补一些画面,画面的主角都是薇格,配角有很多,包括各类六足虫类。 一时半会儿之内,薇格恐怕是没办法改变她在莱戈拉斯心目中留下的刻板印象了。 菲尔夫特一直在观察莱戈拉斯和薇格弗德,这时候他偷偷凑过来。“你想喝酒吗?我也有个秘密基地,里面存放着我多年来收集的好酒,想喝吗?” “别紧张,你什么也不需要做,只要在适当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够了。”小精灵垫脚搂着薇格的脖子,小声诱惑道。 看来,这个家伙还是没放弃他的逃跑计划。 “我为什么要帮你?” 菲尔夫特一脸振振有词。“你不觉得,像我这样充满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精灵,待在一成不变的大密林中消磨光阴,实在太浪费了吗?我知道外面很危险,所以我这次会做万全的准备——缀在你们身后。有莱戈拉斯王子在,我不会有危险的。” 他真的很理直气壮。 薇格拨开眼前的一丛树叶,他们已经穿越树屋密集的区域,来到开阔的林地内部。这里树木分布较少,光照充足,草地踩上去像上好的羊绒地毯。精灵们大多很友好,他们中的很多都认得菲尔夫特,纷纷跑来打招呼。这个还只出于自己少年时期的精灵人缘不错,跟其他精灵之间的关系,看起来也不像给人家惹了很多麻烦才混熟的样子。 “你跟其他精灵关系不错?”薇格问。 “那当然,他们有事情需要我帮忙。这些精灵们的计算能力都糟透了。”菲尔夫特耸肩。 计算能力?真是熟悉的吐槽句式。至今都还不会背九九乘法口诀的英国人薇格忽然想起了那些年被数学支配的恐惧。 8.中土站(7) 数日之前,圣白议会将索伦赶出多尔哥多,中土大陆上的邪恶生物势力迎来衰弱期。瑟兰迪尔虽然没有得到任何确切消息,但作为统治一个势力的精灵王者,他敏锐地意识到事态变化,命令留守的密林护卫队分队趁此机会驱逐幽暗密林中的黑暗势力,自己带兵前往孤山。 这也是为什么,菲尔夫特能够完好无损地跑出去那么远。密林护卫队在过去的几天里频繁出动,将精灵控制的领土清扫干净并扩大至少一倍,邪恶生物们大幅败退,颇有偃旗息鼓之势。如果不是这样,敢于乱跑的小精灵早就被蜘蛛包成泡芙馅儿了。 孤山下的战场大约是几十年内中土邪恶势力的最后一次反击,至于真正的全面的胜利在何时,还没有人能够说得出来。 “但黑暗力量污染的森林仍然占绝大部分面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莱戈拉斯明示道。 “我明白,这意味着前方森林里的植物和虫都不能瞎吃,除非我继续打蜘蛛的主意。”薇格蹲下来,手指沾一点地面干燥的土屑,食指和中指捻了捻。她皱着眉头抬眼,他们正处在交界处,视线中森林的色调由漂亮的绿色转为黑与灰,树干变成铁皮一样的颜色,苔藓、蕨类、低矮灌木完全绝迹,甚至连虫鸟声都听不到。 “我本以为你会发现他的,以精灵的隐匿能力,我不确定他有没有跟上来。但我知道有这个可能。”薇格说了句令莱格拉斯莫名其妙的话。 她直起身子,转身面向后方,板起脸:“菲尔夫特,如果你在的话,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出来,前面的路很危险。” 薇格和莱戈拉斯等了好一会儿,那个之前被他们留在宫殿里的年少小精灵才顶着伪装犹犹豫豫地从树上滑下来。他穿着一身与大密林里常见树木树干同色的衣服,脑袋上还绑了几簇灌木叶子,看起来十分滑稽。 莱戈拉斯作为王子,一起行动的多是密林护卫队精英们,跟族群中的幼崽接触的并不多,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国家里还有这么皮的小精灵!真是精门不幸!我自己少年的时候绝对没有让ada这么不省心。还算是个年轻精灵的莱格拉斯在菲尔夫特身上,提前感受到了做父亲的疲惫和无奈。 薇格的目光凝聚在菲尔夫特的装备上,这一回他准备得很充分,武器、干粮,一样不缺。小精灵脸上挂满谄媚的笑:“莱戈拉斯殿下,薇格女士,我们顺路啊!” 莱戈拉斯也很无奈。他不能再花费时间把这个小家伙送回去一次了。上次他回家,只带薇格补充了一些食物和箭矢,过门不入,父亲必然已经知道。这次如果他再回去,他那好不容易默许,放他一个人出来的ada搞不好又要脑补什么,强行把他留在家里。这个小鬼…… 带上他也不是不行,反正已经有了一个拖后腿的人类女性,300岁的精灵,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一个女人更添麻烦。一直被薇格拖累的精灵王子在内心默默鄙视了一把薇格的行进速度。 莱戈拉斯严厉的目光让菲尔夫特有点发毛,他本能地往薇格的方向靠了靠。薇格后退两步,与这个熊孩子划清界限,表示一切以精灵王子马首是瞻。她想得很明白,在场三人,只有莱戈拉斯战斗力超群,其他两个基本是战五渣和战六渣的差距,她作为有精灵王当介绍人的合法拖油瓶,一定要保住自己的地位,牢牢抱紧王子大腿。如果还有能力,才轮到她拉菲尔夫特一把。 这女人,喝掉了我珍藏的李子酒,现在居然翻脸不认精。菲尔夫特在心里骂道。 “跟紧我,不要掉队,保持警戒,但不许随意出手。”莱戈拉斯用精灵语对菲尔夫特命令道。 “我保证不添乱。”菲尔夫特用通用语回答。 两精一人继续踏上旅途,被黑暗力量污染的森林带给人浓浓的压迫感,甚至有可能使人产生幻觉。这对精灵无效,但除了精灵,其他种族都有可能中招。莱戈拉斯一直分神观察薇格的状态,却发现,那女人的精神状况似乎很好,无半分异样。 他没有看错。薇格确实精神头不错,不仅如此,她还有闲心去观察这里的树木,所谓的黑暗侵蚀在她看来更像是某种重金属污染。薇格试图用自己的知识解释这世界很多魔法现象,把它们纳入到自己的认知体系中来。 薇格毕业于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大学时候专业是兽医,以最高分从学校毕业,最后却当了个野外摄影师。本专业技能最多只能在野外救助一下羚羊和大角鹿,更多的还是用来给人类包扎。“好歹我也是个专业医学生。”她给摄制组的同事包扎伤口或者打抗生素的时候经常这么说,同事们不敢反驳:但你是学兽医专业的啊! 行进中,莱戈拉斯的话不多,多半还是薇格和菲尔夫特窃窃私语。拖油瓶一号和拖油瓶二号都很有自知之明,聊天时避免打扰到精灵王子。 其实莱戈拉斯并不讨厌被打扰。他在薇格和菲尔夫特身上感受到了久违的生机勃勃。精灵们的寿命太长,这使得他们通常都冷静、淡然,调皮捣蛋的精灵很少,几乎没有。所以被这样找麻烦,对莱戈拉斯来说,是个新奇的体验。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本身不讨厌人类,更不可能讨厌同族的幼崽。如果是个矮人给他找麻烦,说不定要被莱戈拉斯钉在树干上。 第八天的傍晚,他们走出了幽暗密林。 七天多不见阳光的旅途让薇格和菲尔夫特都感到心情压抑,密林尽头,灰泛河静静流淌,这条河是安都因河的上游源流,来自灰色山脉和迷雾山脉的雪山融水流入河床,河水切割地表,阻止幽暗密林的扩张。这条河是中土大陆上最长的河流,横贯南北,最终将会在南刚铎的托尔法拉斯湾汇入海洋。 幽暗密林寂静无声的环境,让普通的河水声音都显得悦耳起来。薇格和菲尔夫特一起冲出老林路,深吸一口阳光下的空气。女孩在明亮的日光中微微闭着眼睛,睫毛又长又翘,在她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她愉悦地微笑着,半长的金发散落在颊畔,让她看起来美得像个精灵。 以精灵这个种族那骄傲自恋的审美,这算是极高的夸赞了。莱戈拉斯愿意容忍薇格和菲尔夫特,不排除是因为他们俩长得都很好看。 “你看起来很高兴。”菲尔夫特说道。 “你不高兴吗?我喜欢太阳。”薇格笑着回答。 “我们更欣赏夜空和星光,每一位精灵都能历数天空繁星。”落后一步的莱戈拉斯上前说道。 他们面前时一大片河滩,灰泛河正处于枯水期,河面下降了不少,水流也平缓,河滩上的鹅卵石光洁漂亮,色彩缤纷。薇格看着这条大河,开始咽口水。 过去的几天,她的主食是精灵饼干、精灵饼干和精灵饼干。河流对她来说意味着鱼、螺、贝和可食用的藻类。“我们今晚渡河吗?”薇格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莱戈拉斯目光对上两双亮晶晶满怀期待的漂亮眼睛,实在说不出连夜赶路的冷酷命令。至少她不会在这种地方试图吃虫子吧?“寻找宿营地。” 薇格和菲尔夫特一起发出小小的欢呼。 在精灵面前,人类一般都是笨拙而娇气的。但薇格刷新了两位精灵对人类女性的认知,这个女人能在森林敏捷行动,能就地取材搭建帐篷,能处理一切食材,甚至还很擅长叉鱼! 薇格捉到了四条大鱼,所用工具仅仅是削尖了的分叉树枝,她稳稳站在河边,像一截树立在河中的枯木,直到鱼类对她失去警惕,从她身旁游过,便迅速出手,五叉四中,成果可观。两位精灵全程插不上手,只有站在岸边打call的份。 自此,薇格完全成了今晚宿营地的主宰,她从背包里掏出一大把各类植物,招手叫莱戈拉斯过来帮忙辨认:“莱戈拉斯,这些植物都没有毒性吧?” 如果有个地球人在此地,稍一品尝便能猜出,薇格打算用这些东西代替胡椒、茴香、豆蔻、生姜等各种香料。 “没毒,你认为这些东西可食用?”莱戈拉斯伸出手指扒拉这些密林中的常见植物,它们确实会散发一些气味,但精灵的食谱偏向清淡平和,通常只用它们来驱虫,从来没想要把这些东西当作食物配料。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女人会搞出什么来。 “如果它们没毒,就应该能满足我的要求。”薇格高兴地说道。她动作熟练甚至带着杀气地剖开鱼腹,掏出内脏,把罗勒叶子塞进去,又把另外几种植物加水和盐研磨,涂抹在鱼的表皮。 莱戈拉斯还在犹豫,却发现菲尔夫特已经有样学样。“你相信这女人的方法?”他用精灵语问道。 “人类在烹饪上一直比我们更有天赋,王子殿下。”菲尔夫特边处理自己的晚餐边回答。 莱戈拉斯注意到,这个年轻的精灵一直坚持用通用语回答他的精灵语问话,他认为当在场有三个人时,出于尊重,不应该使用其中一位听不懂的语言进行交流。莱戈拉斯自认为是精灵中比较喜欢人类的那一部分,但菲尔夫特似乎不一样,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精灵的傲慢,他对人类抱有与同族平等的尊重。 菲尔夫特一边处理他的鱼一边称赞薇格对植物的利用。你是没看到她吃虫子时候的样子……希望你以后也能对这女人的菜谱抱有如此信心。莱戈拉斯心想。 精灵王子拿起一条鱼,开始往鱼腹中塞罗勒。 “烤十分钟就行了!”薇格提醒道。 四条鱼被架在篝火上,浓郁的非洲烤鱼气味弥漫在营地,莱戈拉斯抽抽鼻子。 真香。 9.中土站(8) 四条鱼,莱戈拉斯吃掉其中之二。薇格见状也没说什么,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笑。 入夜,薇格捡来鹅卵石覆盖熄灭的火堆,又在鹅卵石上面铺一层沙子。她躺在上面,火焰余温从背后缓缓升腾上来。她睁眼对着天空,河滩边视野开阔,星斗漫天,若不看周围景物,还以为自己不过是在黄石公园某个河滩边露营。 然而她身处地球之外甚至宇宙之外,身负强压下来不能拒绝的救世任务,对于如何寻找钢铁侠,却几乎毫无头绪。 到北方去,寻找登丹人的游侠,让他们将消息带往世界各地,那之后呢?坐等钢铁侠上门吗?如果他一直都不来呢?薇格不喜欢这种只能被动等待的局面,但如此困局又没给她主动出击的余地。 薇格不知道超级英雄们每次都是怎么拯救世界的,反正这一次轮到她拯救宇宙,她觉得好难。 第二天清晨天刚亮,他们便继续旅途。 莱戈拉斯本打算直接横渡灰泛河,翻越迷雾山脉,便能抵达伊顿荒原。但现在带着薇格和菲尔夫特,这条路线就显得过于危险。他决定沿河往南,向下游漂流,抵达老渡口后过河,从一般人类穿越迷雾山脉必经的高山隘口路过,途经瑞文戴尔,再折回北方。 即使是这样绕远的路线,也比冒险带两个拖油瓶翻越迷雾山脉花的时间少得多。 一路并无太大波折,他们抵达迷雾山脉西侧的林谷。瑞文戴尔对两位西尔凡精灵的到来表示欢迎,连带着薇格也得到了精灵们的善意。虽然莱戈拉斯是瑟兰迪尔之子,但他毕竟还不是大密林的王,凯兰崔尔夫人在多尔哥多为抵抗索伦耗尽力气,仍在静养,莱戈拉斯没去打扰,只拜访了埃尔隆德领主,获得补给后继续上路。 薇格本以为他们能够这样顺利的到达西北方登丹人的势力范围,然而顺利,从不存在于一位冒险者的字典里。 “你发现了吗,”薇格碰了碰菲尔夫特的肩膀,“我们一路上遇到的人类村庄,要比之前多出几倍。” 这么明显的变化,菲尔夫特当然不会漏过。 “这里离瑞文戴尔很近。”莱戈拉斯解释道。 瑞文戴尔被称为大海以东精灵的最后一处庇护所,虽然大密林的精灵对此不以为然,但不可否认,埃尔隆德领主和他的气之戒维雅多年来一直庇护此地,驱逐黑暗。人类是一个生存能力极强的种族,虽然他们无法感受到精灵之戒保护的力量,却极其自然地在这片相对安全的领域建起了村庄。在瑞文戴尔北部,迷雾山脉和狂吼河之间的伊顿荒原上,甚至坐落着一座人类城市——赫比忒城。 “我以前来过这里。”莱戈拉斯介绍到,他指着远处一个人类村落,语气很是怀念。“恰好赶上集市,我吵着要买人类的糖果,ada身上没带钱币,他板着脸,耐不过我央求,用发饰上的一颗珍珠给我换了糖。” 真的吗?薇格挑眉,与另一位精灵对视。这可刷新了他们的认知,那位会带重兵去跟矮人王讨要宝石的瑟兰迪尔大王怎么都不像会拿珍珠换糖的精灵。 顺着莱戈拉斯手指的方向,薇格瞪大眼睛看,随后又眯起眼睛看,愣是没看到两个精灵都在眺望的村子在哪里。她叹口气,从背包里掏出自己的望远镜。 她早已经习惯,人类就是会在身体各项素质上被精灵们碾压,但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懂得借用工具,比如说现在这种情况。薇格爬上一棵叶子黄了一半的落叶乔木,在树冠中举起望远镜往莱戈拉斯指的方向眺望。我不但能看到你说的村庄还能看到村子里出门收衣服的漂亮姑娘。 等等,漂亮姑娘呢?薇格的脸色严峻下来。 时值傍晚,夕阳未隐,人类村落本该户户升起炊烟,但那个村子却一片死寂,每个房子都门户紧闭,乡间小路上,一个人都看不到。 “不对,那村子有问题。”薇格像一只灵巧地猴子,从树轻盈地滑下来。她像个合格的哨兵,将瞭望得到的信息一五一十汇报给自己的长官——莱戈拉斯。 “去看看吗?”菲尔夫特问道。 “走。”莱戈拉斯简短地命令。阿佐格死亡,索伦败退,黑暗力量的退缩使得不少半兽人失去控制,肆意作恶,就如同最后的疯狂。莱戈拉斯对那个温暖的小村落印象极好,他不希望有邪恶的力量毁掉那里。 两个精灵和一个人类花两小时赶到村庄附近。今天是个阴天,荒原上无星无月,夜幕迅速主宰这片土地,虫鸣声中,那个村庄诡异地暗着,没有一扇窗户里亮起烛光。这太不正常了。 莱戈拉斯打头阵,薇格走在中间,菲尔夫特断后。两位精灵,不管成年还是未成年,都默认把薇格从战斗力中剔除,将她视作需要保护的战五渣。薇格本人还不太服气,她从背包中掏出自己的求生刀,防滑的刀柄给了她极大勇气,女孩瞪大和精灵势力相比显得没什么用的眼睛,竖起和精灵听力相比显得没什么用的耳朵,跟着两位精灵往村落中间行去。 这村子很空。 应精灵同伴们的要求,薇格上前敲响一户人家院子的木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苍老的声音缓慢问道:“谁……呀?” “阿婆,您好,我们是过路的旅人。”薇格拿出自己最温柔甜美的声音,娇滴滴地应道。 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听了肩膀一抖,甩甩脑袋,只求尽快把那个可怕的嗓音忘掉。 又过了很久。老人吱呀一声,把门打开一个小缝。这位活动缓慢的老者至少花了三分钟从门缝里打量他们,见这几位确实是旅行者,不像来找茬的,才不情不愿开了门。 “阿婆,村子里怎么好像没人呀?”薇格耐性极好,接着用自己最甜的声线,俏生生地问道。 借着手里一豆烛光,老阿婆看清了薇格的相貌,确实是个漂亮可亲的女娃子,她把门稍微开大一些,哑着嗓子催促:“快进来呦。” 把脸隐藏在兜帽里一直没出声的两个精灵也跟在薇格身后进了院子。 精灵的夜视能力极好,只需有一点微光,便能在黑暗中视物。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打量这个小院,很普通,凌乱堆着的柴火、角落里散放的农具、一片小小的菜地都显示这只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类农家。 薇格搀扶着老人,柔声解释道:“我们是过路的旅人,希望在这村子借宿一夜,那两位是我的同伴。到了这儿却发现,村子里没人在外活动,家家门户紧闭。是发生什么事了吗?有没有什么是我们能帮忙的?” 阿婆脸上皱纹密布,嘴微微瘪着,看起来年级很大了,但耳朵还好,只是行动不便。她听了薇格的话,沉默半晌,轻轻摇头。“你们不该来啊,到天亮,就快走吧。” 听了这话,薇格回头与莱戈拉斯对视,黑暗中她看不清莱戈拉斯的表情,只能看到精灵王子白皙光洁的下巴冲老妇人扬了杨。莱戈拉斯使完眼色才意识到薇格不是精灵,没法在夜里把一切收入眼底。他干脆自己走上前去,扶住阿婆另一边的胳膊,用极低的声音与薇格耳语:“接着问。” 他不说,薇格也会这么做的,这村子实在太古怪,不问清楚,不能放心离开。 三个外人跟着阿婆走进屋子。屋里收拾得干净整洁,有两个卧室,两张床,怎么看都不像都不像一个独居老人的住所。 “阿婆家里还有儿女吗?”薇格话音刚落,就看见那老妇人走到厨房,吃力地推开一只木箱,露出下面一个不大的地窖门来。莱戈拉斯连忙上前帮忙,拉开木板,露出下面一个黑魆魆的地道来。 “上来吧。”老阿婆对着地道喊了句。 接着,薇格和菲尔夫特惊讶地看到,莱戈拉斯帮忙从地道里拽出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 这是怎么回事?薇格的好奇心已经抑制不住了。 那女人上来后,阿婆便吹灭了蜡烛。刚有一点微光的屋子这便暗下去。回归两眼一抹黑状态的薇格很是头痛,我身边的这俩是精灵,不用灯光也能看到东西,难道您二位也是精灵吗? 这屋子里的一老一少两个妇人当然不是精灵,在这位孕妇的口中,旅行者们听到一个丧心病狂的故事。 “这村子里的年轻男人和年轻女人,几乎都被赫比忒城的城主抓走了,包括我的丈夫。”女人小声说道。哪怕在这样无人的夜里,她的声音也压得极低,生怕被人听到。 莱戈拉斯也曾经去过赫比忒城,但那是三百多年前的事情,当时他还是个拽着爸爸头发要糖吃的小精灵。现在的城主,应当是当年城主的不知多少代子孙。据这位孕妇描述,从大半个月前开始,城主的手下带领大批人马来村子里掳掠青壮年,最开始是男性,后来加上了女性,再后来,12岁以上的孩子也被他掳走了。那些被掳走的人,都再也没回来。 这位即将成为妈妈的女人抚摸自己的肚子,绝望地叹口气。“婆婆说,迷雾山脉里有精灵。到藏不住的那天,我们就去山里碰碰运气,精灵曾经是人类的朋友,他们不会见死不救的。” 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对视,微微摇头。精灵自会出手救助孕妇,但却不会介入人类内部的争端。 “那个城主为什么要掳走村民?”薇格问道。 “不知道。”女人摇头,“我只听说,他同时在寻找与灵魂有关的魔法,谁家能交上这样的魔法,便可换回一条命来。” 灵魂?这个单词触动了薇格大脑里时时刻刻想着她的任务的那根弦,她目光炯炯地看向莱戈拉斯:“我们能弄个清楚吗?” 10.中土站(9) 这片大陆上能够使用魔法力量的种族很少,除了巫师之外,只有精灵和半精灵能够动用属于维拉的权柄。但同时,仍有另一部分邪恶生物能够触碰这强大的力量,比如死灵法师索伦,比如那些把灵魂献给邪恶的戒灵,比如说…... 小屋内,一直没有显露身份的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放下兜帽,露出那独属于精灵的尖耳朵,乌云正好在此时散去,星光和月光照进来,两位精灵在银色的微光中美得似乎不应存在于凡间。一老一小两位妇人呆呆地看着这些自称旅人的陌生人,忽然热泪盈眶,扑通两声跪倒在地。 这可是老妪和孕妇!装完b就被行大礼的两位年轻精灵当时慌了,手忙脚乱把她们扶起来。在两个人类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哀求中,信誓旦旦承诺一定追查这件事,让她们不再惶惶度日,让孩子顺利出生。同为人类女性的薇格只管站在后面看热闹。 半小时后,身负重任,不得不连夜离开的前往赫比忒城的两个精灵和一个女人在村口面面相觑。菲尔夫特被那个年轻的孕妇拽着胳膊哭得到现在还心里发毛,搓了搓自己的手臂,感慨道:“薇格,幸好你不是这个风格。” “我可以的,你要试试吗?”薇格吓唬他道。年轻的小精灵连连摇头。 “走吧,此事可能涉及黑暗势力,我们必须得去看看。”莱戈拉斯制止他们俩的玩闹,挥挥手,招来一只猫头鹰。精灵能够得到所有动物的友谊,精灵王子更是如此,请猫头鹰帮忙送个信,对他来说不算难。莱戈拉斯把他在此地得到的消息送往瑞文戴尔,这里毕竟属于埃尔隆德领主的控制范围,虽然他们因为事态紧急,不得不越俎代庖,但还是该跟埃尔隆德说一声。 如果大密林的管家加里安在这里,一定会欣慰地称赞一句,王子殿下成熟多了,看这考虑问题,多周全。莱戈拉斯也会叹着气告诉他,都是跟这两个拖油瓶操心操*的。 ada让我带上这个人类女人,就是为了磨练我吧?大密林的小叶子王子如此怀疑。 赫比忒城坐落在村庄北部,若是连夜赶路,不到天亮即可抵达。在人类的聚居地,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依然用兜帽掩藏住他们的尖耳朵和漂亮的脸,由薇格出面与人交际。虽然薇格也漂亮得像个精灵,但毕竟只是像,美女引起赞叹,美精可就要引发围观了。 当年在地球,薇格并非没有连夜赶路过。他们曾经在草原上几天不眠不休追踪动物的足迹,区别只是那时候他们戴着红外夜视仪,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借着星光月光赶路。我真怀念高科技!差点又被凹凸不平的路面绊倒的薇格望着自己那两个如行白日的同伴,愤愤地想。 天刚蒙蒙亮,他们接近了赫比忒城。 说是城市,其实规模也就比河谷镇稍大。伊顿荒原不是战略要地,也不是富饶之地,自然不会产生规模很大的名城。 清早,城门已开,卫兵们玩忽职守地在门口睡觉。其实这种城市,除非半兽人袭击,否则实在没什么好守的,薇格三位轻易地溜了进去,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我记得城主府在……”莱戈拉斯进城后左看看右看看,努力试图从脑子里挖出一点印象。 薇格噗嗤一笑。“你上一次来的时候只有一百岁吧?算了,我们还是问路比较好。” 这座城里外来人口不多,两个蒙面的家伙实在太过显眼,薇格把他们赶去一边,自己单独行动,免得看起来也像可疑的坏人。漂亮甜美的姑娘总是受欢迎的,薇格就那样大摇大摆地截住一队巡逻的士兵,脆生生地问:“请问大哥,城主府怎么走?” 对方完全没怀疑,给薇格指了个方向就放她去了。卫队长自有他的理由:这种纤细漂亮可爱的姑娘有什么好盘问的,万一人家是城主的相好呢,你盘问出来,不怕被城主杀了灭口吗? 不怪士兵们警惕性低,这个世界的女人风吹日晒雨林,不涂保养品,哪怕是贵族女人,也少有薇格这样白生生的好皮肤,看着就娇生惯养。其实薇格也不喜欢自己这么白,但她常年在非洲摸爬滚打,偏偏就是晒不黑。 城主府是一座城市中最显眼的建筑,照着士兵指出的方向,薇格走不多久,就看到了那紧闭的大门。大白天摸进去是不太可能,薇格觉得自己现在这种行为好像恐&怖&分&子行动之前踩点,在政府门口转来转去,不干好事。 依然大摇大摆绕着城主府围墙走了一圈,在清晨人烟稀少的街上,居然无人怀疑。看清大致地形后,薇格便原路返回,她之前路过一家旅店,和两个精灵打了暗号,在那里碰头。 这里的旅店入住不需要护照,有钱就行。一楼是个酒馆兼饭馆,薇格猜测,这类店铺什么生意都做,如果你有需求,叫他们临时改个赌场也没问题。二楼才是住宿,店里只有三间客房,几乎常年空着,被薇格以不高的价格租下两间。 旅店老板是个大胡子的酒鬼,名字叫霍尔姆,薇格进店的时候他还趴在吧台睡觉,满身酒气,嘟嘟囔囔迷迷糊糊收了薇格的钱,搞得女孩很担心他酒醒了会忘记这回事。 没关系,反正他肯定打不过莱戈拉斯。抱着精灵王子大腿的人类姑娘有恃无恐地想。 不久之后,两位精灵也来到这里,与薇格汇合。 “怎么样?”薇格问道。 精灵们摇摇头,这座城市没什么特异之处,或者说,咋一看没什么特异之处。玄机多半在城主府内,说不得,今晚高贵的精灵要当一把飞贼了。 无所事事的白天很快过去,薇格一整天都抱着本子伏案奋笔疾书,莱戈拉斯也不知道她在写什么。夜色降临,人类姑娘伸了个懒腰,对两位同伴说:“等你们的好消息。”说完她便放松地准备睡觉。 精灵们面面相觑。最开始不是这女人想要来探查的吗?现在反倒是她最轻松,我们不得不半夜蒙面当飞贼?就算她在这个任务上确实帮不了什么忙,至少应该…… 还没等两位精灵想出薇格至少应该怎么样,她已经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洗洗睡了。 薇格确实很放松,而且也很放心。莱戈拉斯可是有无数战斗经验的成年精灵,在孤山战场亦能全身而退,怎么可能在这个阴沟里翻船。而菲尔夫特,他跟踪自己那一路,连密林王子都没发现这小子的踪迹。 薇格受到的教育中,非常强调分工合作,如果你将某个任务交给团队中的某人,就要对他抱以充分的信任,不要老想着插手别人的工作。所以现在薇格睡得很香。 两位精灵趁着夜色潜入城主府。薇格放心得很有道理,精灵是踏雪无痕的种族,他们轻盈到能够掠过草地而不惊动里面的昆虫。当精灵不想被人类发现,你绝对没办法看到他。你甚至感觉不到精灵的注视。 莱戈拉斯带着菲尔夫特摸到城主卧室外,悄悄向里面看去,时间已过午夜,这间卧室里却空无一人,床铺整齐,蜡烛上一滴烛泪也无。从气息来判断,已经很久没人在这里住过了。莱戈拉斯对菲尔夫特比划了个原地待命的手势,悄无声息地溜进房间。 菲尔夫特会乖乖的在原地待着,当一个没什么用的拖油瓶吗?他当然不会。 年少的精灵以成年西尔凡精灵也少有的敏捷和轻盈转过一条走廊。来到城主府的另一侧。按照人类的居住习惯,这里应该住着府内的少主人,也就是城主的儿子或者女儿。他敏锐地听到,这间房子里是有动静的。而且,这间屋子散发的气息,让他非常不舒服。 菲尔夫特悄悄爬上屋顶,只有几乎没有重量的精灵能在这样寂静的夜里不引起任何人注意地爬上来。他小心地透过屋顶镶嵌的一小块琉璃朝内部看去,视线聚焦后,猛地一惊! 一口棺材! 这间房子格局与城主居所相差不大,摆设更新,的确符合少主人居所的特点。但那原本应该是一张床的地方,现在放着一口棺材。棺材旁边,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男性,他双肘撑在膝盖上,额头抵在棺材盖,一动不动,看起来已经保持这个动作很久,只有粗重的呼吸声显示,他还活着。 菲尔夫特这下慌了。他轻盈且迅速地滑下来,身影像是一阵无声无息的风,掠过走廊,来到莱戈拉斯身边,比划一个跟我来的手势。 莱戈拉斯跟随少年精灵接近那个地方,离得越近,他漂亮的眉头就皱得越紧。菲尔夫特年纪太轻,以前从没有出过大密林,他还没有学会辨识邪恶。而多次与邪恶作战的莱戈拉斯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有一股令他厌恶的邪恶气息,正在前方的房子里缓缓滋生。 这一趟,看来还真的来对了。 11.中土站(10) 旅店内,薇格弗德忽然睁开眼睛。她本来睡得很香,仰面平躺,睡姿规矩得像个医用假人。 薇格的梦境进程刚走到一半,她从红土田里挖出一颗紫薯切成手指粗细的长条形,热起一锅油打算炸薯条。现在薯条不见了。她支撑上身,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呆坐几秒钟,神色一片茫然,抽抽鼻子,感觉热油香气犹在鼻腔。哦,我已经不在家里了,甚至也不在地球,吃不到我最爱的炸鱼薯条。 惊醒薇格的是一阵突如其来的心悸,她心脏供血似乎停滞了片刻,胸腔内器官都在颤抖,发抖的感觉从胸口延伸到喉咙,让她后颈很快出了一层冷汗。但那感觉很快就消失了,留下发潮的后颈证明确实有那么一瞬间,薇格莫名感觉到某种恐惧和危险。 什么时间了?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回来了吗?我得去看看。薇格换上出门的衣服,下床去敲另一个房间的门。 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现在的处境可不太妙。 他们穿过夜色中的回廊,爬满回廊的红葡萄藤在暗淡的星光里像魔鬼垂下的爪子。一片乌云渐渐遮住月亮,月光彻底被剥离大地的那一瞬间,菲尔夫特似乎听到一声来自远古的、低沉的□□。 来不及再想什么隐匿身形,两位精灵像两篇飘过水面的叶子,迅速来到停放着棺材的房间外。 莱戈拉斯推开房间的门,屋内情形仍像菲尔夫特看到的那样,男人撑着额头坐在棺椁旁边,如同一尊忏悔的塑像。精灵的出现给这个被阴影和死亡气息笼罩的房间带来一丝亮色,那个男人却仿佛凝固一般,竟没有扭头看他们一眼。 “你必须马上烧掉它。这具尸体快要产生变化了。”莱戈拉斯直言道。他省略了打招呼和自我介绍,摘下兜帽让他那耀眼的金发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中。明显的精灵特征昭示他的身份,莱戈拉斯知道,对一般人类来说,精灵的结论在许多事情上,很有说服力。 那男人听到莱戈拉斯的话,他依然保持着原本的坐姿,只是微微偏过头来。“这是我的儿子!你让我烧掉我的儿子?精灵!”男人叫破了莱戈拉斯的身份,身经百战的精灵王子本能感觉到不对劲,他上前一步把菲尔夫特拦在身后,用精灵语小声说道:“上去。” 菲尔夫特没有半句废话,借着莱戈拉斯的掩护退出房间门口,几下子便攀上房顶。 那男人根本没注意莱戈拉斯身边另一个稍矮的身影,他的全部目光都被莱戈拉斯吸引,这个精灵看起来年轻,美貌,生机勃勃。精灵是长生不老的种族,他一定比下面那群人加起来都好用,如果加上他的话……如果加上他,生命力一定够了,我的儿子就能活过来! 他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莱戈拉斯,猛然拉下一根绳子。 铃铛的声音在寂静的城主府内响起,似乎激活了什么,各处士兵都窸窸窣窣地动起来。莱戈拉斯当然没有跑,以他的水平,来几十上百人类,基本上就是送菜。精灵王子虽然不好这一口,但也不会害怕。真正让他担忧的是面前这口棺材。他不确定贸然移动它会造成什么后果,会不会吵醒里面那个家伙,最稳妥的办法无疑是,把这口棺材和这座房子一起烧掉。 城主府内喧嚣渐起,一队士兵举着火把从窗外经过,绕过房子向门口包抄而来。有那么一瞬间,火光照亮了这间黑魆魆的暗室,虽然时间很短,但已经足够莱戈拉斯注意到棺材附近的地面上那些漆黑的文字。他总算明白这房子里除了香料掩饰下的腐臭味道,那一丝血腥味从何而来。 怒火升腾而起,莱戈拉斯反手摘下背后的弓,三支箭矢虚搭在弓弦上,蓄势待发。 地面上,用不知道什么生物的血,写满了歪歪扭扭的上古精灵语文字!短暂的一瞥中莱戈拉斯认出,那些单词都是关于献祭和转化的内容。精灵语被用于如此污秽邪恶之地,本能地,精灵王子莱戈拉斯感到一阵恶心。 城主府卫兵已至,因为莱戈拉斯箭尖指着城主而没有上前,在几步之外与他对峙。然而那个已经失去理智的城主丝毫没觉得自己的生命正在受到威胁,他用沙哑冷酷的声音命令道:“抓住这个精灵!” “收手吧,你的儿子已经死了,就算复活,也是个不知道算什么的邪恶东西。难道别人的儿子不是儿子吗?”那位老妇人拽着他胳膊的地方皮肤仿佛还在发烫,莱戈拉斯劝道。 “如果我的儿子能活过来,我自然希望人人都能享受天伦之乐。”城主死死盯着那口棺材,“他能回来的,我见过的,我见过……哪怕相貌变了,那也是我的儿子……上啊!抓住他!” 城主看都不看莱戈拉斯的箭尖,他歪打正着,莱戈拉斯不是对人类心慈手软,他只是不敢在这具棺材附近再造就更多鲜血和死亡,维拉知道会放出什么。 士兵们冲上来。 嗖!冲在最前面的士兵惨叫一声,火把掉落在地,他的手腕被一支箭带着,死死把他整个人钉在地上,顺便还绊倒了后面冲上来的几个士兵。 箭矢并不来自莱戈拉斯,菲尔夫特在房顶上握着自己的武器扬扬手,做了个“不用谢”的口型。 “别杀人。”莱戈拉斯用精灵语说道。 精灵王子的金发在橘红色的火光里显得更为璀璨了。这样狭小的环境中,弓箭并不如近身武器来得好用。精灵收起弓箭,从靴筒中抽出两柄段前臂那么长的短刀。 对于大部分人类来说,精灵几乎是不可战胜的种族。维拉的首生子兼具灵活、柔韧和力量,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其他种族都不可能在轻盈地折下腰身飘过浮木的同时飞起一脚踢断你的肋骨,但是精灵可以。 莱戈拉斯灵活地在卫兵们七手八脚来捉拿他的手臂中间穿梭,像一条滑不留手的鱼,没有让任何一条手臂挂住自己的衣角,配合房顶菲尔夫特的支援,顷刻间就让这一个士兵小队失去战斗力。 随后,精灵王子脚尖勾起地上仍在燃烧的火把,让它在空中画出一道抛物线,准确地落在棺材旁边。 纯色的羊毛地毯首先燃烧起来,空气中散发着一股焦味。 “不,儿子,爸爸绝对不会再伤害你……灭火,快灭火……”老城主似乎已经不那么清醒,手忙脚乱地扑上去,试图用衣袖盖灭火焰。但火势已起,不可阻挡,火舌舔舐他的衣服,他竟然也不闪不避,仿佛感受不到火焰的灼痛。 父爱有错吗?没错的。但因为想要救活自己的儿子便伤害别人的儿子,无疑大错特错。 一丝恻隐让莱戈拉斯快步上前,把这个失去理智的疯狂父亲带离燃烧中的棺材。老城主没有反抗,他踉跄着跪在门口,弯下身躯,手背贴在地面,脸埋在掌心里。“孩子,爸爸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你怎么会……为什么不是我,我的儿子……” 莱戈拉斯皱起眉头,他听得出,不论中间过程如何,里面这位年轻儿子的死,恐怕跟他的父亲脱不了关系。也许是争执中一失手,父杀子,而后追悔莫及,痛苦万分,甚至求助于魔法,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活过来。 莱戈拉斯借着后来的火光读全了地面的文字,它用上古精灵语写就,内容却无比邪恶。它祈求魔神降下力量,把面前的人类转变为强大的半兽人。 的确,中土大陆的半兽人来自被黑暗力量污染了的人类的灵魂,这个方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对人类来说致命的伤害可能根本无法杀死半兽人。但据莱戈拉斯所知,一切转化都要求对象是活着的,没人能从死神手中抢夺战利品,对一具尸体施加这种魔法,他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菲尔夫特已经下来,悄声无息滑落在莱戈拉斯身边。火势已起,他再待在房顶上,恐怕会变成烧烤小精灵,登上薇格的菜谱。 就在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以为这件事就此解决的时候,变故陡升! 明亮的火光中,两位精灵以他们那超绝常人的目力清晰地看到,那口棺材,被轻轻地,从内而外地,推开一条小缝。 “吼!”仿佛来自地狱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在屋内响起。棺材盖子被彻底推开滑落在地,很快便燃烧起来。一个黑色的影子从棺材里坐起,他的脖子活动了一下,赤红的双眼盯着门口的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这两个家伙让他觉得非常厌恶。 “啊……”那怪物吐出第一个字。 “儿子,儿子你回来了!”城主连滚带爬冲向那烈火熊熊的屋子,还有火焰中的怪物。他在年轻时曾经见过一位苍白色的,明显有神志能够与人交流的半兽人。那段经历让他在失手杀死了自己儿子之后,产生了把儿子变成半兽人的想法。只要儿子能活过来,哪怕变成半兽人,我也不在乎! 被愧疚和后悔淹没的老父亲曾经这样想,于是他开始收集能够将人类转化为半兽人的邪恶魔法,还有魔法所需的“生”的力量。 老城主毫无防备地扑向他的“儿子”,那怪物从棺材里走出,站在原地,似乎在等待自己父亲的拥抱。老城主张开手臂。 他的“儿子”抬手,虎口卡住他下巴,咔哒一下,拧断了他“父亲”的脖子。 这一切发生得很快,老城主脸上的表情仍然是欣慰地笑着的,到死时,他还沉浸在“儿子复活”的狂喜中。 “精灵……”那怪物像丢掉一块抹布,随手将老城主的尸体丢在一边,缓缓走出房子。他既不是半兽人也不是人类,他不属于已知的任何种族,那是一种介于半兽人和活尸之间的存在,他诞生于爱与邪恶交织的魔法里,不是纯粹的恶,因此他不怕火,可能也不怕光。身体破破烂烂,却拥有巨大的力量。 菲尔夫特皱眉头看着这怪物,他就是丑陋这个词的最好诠释,苍白色的脸上,五官长得极不团结,身体的一半都是腐烂的,能够看到内脏在晃悠。 “跟他比起来,阿佐格大概算是半兽人中的美男子了吧?美貌程度大概还超越大王在精灵中的优势。”菲尔夫特做了个极其没有求生欲的比喻。 “如果ada知道你拿他跟这种东西比较,你就死定了。”莱戈拉斯说。 12.中土站(11) 精灵其实是克制半兽人的。 维拉首生子的灵魂来自于最纯粹美好的光明,而半兽人则源出黑暗堕落的人类,它们天生被精灵所克制,甚至精灵能够制造出专门针对半兽人造成巨大伤害的武器。 这也是为什么,人口较少、生育率较低的精灵一族能够始终活跃在对抗黑暗势力的第一线。 但面前的怪物并不属于纯粹的半兽人。它的成分极为复杂,造就它的不只是纯粹的恶,更有无私的善,虽然老城主已死,但在此刻,他的力量还真保护着他的儿子。 莱戈拉斯再无犹豫,扣在弓弦上的箭矢拉满射出,利箭穿过燃烧的房间,带起一丝扭曲的余焰,到达怪物面速度不减。 可那怪物挥了挥手,像扒拉门帘一样挡掉一支箭羽,另一只箭刺入他皮肤,深入不过半寸,便再无进展。 这基本宣告了远程武器的彻底失败。 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同时收起弓,换成近战兵刃,蹂身而上。 这个怪物实在太强,人类士兵基本上只能上来送菜,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示意人类们不要介入,在外围喊666就可以。实际上,莱戈拉斯本也没想让菲尔夫特这样未成年的精灵冒着危险与强过他太多的敌人作战,但菲尔理都没理他找地方隐蔽的命令,持刀跟进。 完全不听指挥! 菲尔很有自知之明,精灵们在人类面前的优势项力气在对怪物来说不算什么,他尽量避免跟对方硬拼,不断配合莱戈拉斯进行骚扰。 莱戈拉斯发现,这小家伙的战斗意识和技巧都没得说,天赋仿佛与生俱来,上次在大蜘蛛面前吃亏,多半只是因为他没带武器。精灵王子稍稍放心,他必须对自己的族人负责。 但今夜他们面对的怪物仿佛比阿佐格还强出半筹,且有越来越强的趋势,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两个精灵面对他,也不过势均力敌。 “快出来!房子要塌了!”一个女声焦急地喊道。 薇格?她怎么来了!两个精灵皆是一惊。 他们打着打着不小心冲进了着火的房子内部,那房子主梁已经烧断,火光中房体摇摇欲坠。薇格的喊声提醒了他们,两位精灵脱离战斗还是很轻松的,就像两个有大的阿珂打一头亚瑟,跑总归跑得掉。 精灵们互相使眼色,找到机会便抽身退出房子。薇格正站在观战打call的人群里,没有人反对她闯进来,对于两位精灵,城主府内看热闹的士兵和仆人也没什么敌意。 这很正常,毕竟前因后果非常清晰,精灵们从头到尾也仅仅是自卫,没有杀伤人命。 而且他们长得好看。 燃烧的房体轰然倒塌,把还没来得及出来的怪物砸在里面。 “他死了吗?”薇格问道。 “这要看你怎么定义‘死’,从人类角度讲这老兄其实早就死了,但他觉得自己还能再抢救一下,所以爬起来搞事情……”菲尔夫特活跃气氛的行为进行到一半,发现莱戈拉斯和薇格都在瞪他,小精灵摸摸鼻子。“好吧,严肃。” 几秒之后,坍塌的火场中,燃烧的建筑材料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一个人型怪物爬出来。他的动作很标准,火堆里先探出他的一只手,不顾高温推开压在他头顶的木料,然后整个人慢慢站起。薇格觉得自己好像在看好莱坞灾难怪物大片,3d的,全景效果。 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都觉得很麻烦。这个家伙在棺材里,在那些用血写就的上古精灵语文字的辅助下,不知道完成了什么转化,皮肉硬得像岩石巨人。刀枪不入的敌人要怎么打?但该上还是得上。 薇格依然在一旁观战,她很快也意识到这怪物的特殊性,薇格从包里掏出自己的求生刀,向菲尔夫特的方向抛过去。“菲尔,试试这个!” 为什么不抛给莱戈拉斯?因为她总觉得,两个精灵中,如果有一个能够信任人类制造的兵器,那一定是菲尔夫特。 小精灵接过场外观众援助,在下一个攻防接触中,持刀刺出。那怪物在之前的试探中已经知道精灵们的武器伤害不了它,因此放松了警惕,甚至常常凭借身体的强悍硬吃伤害。这种大意让它吃了亏。地球出产的求生刀如同切豆腐一样从肋骨缝之间刺入它肋下,菲尔夫特迅速踏在对方躯干上借力,后跃中顺势将刀抽出。那怪物发出一声痛吼。 “你这刀是谁打造的?”菲尔夫特大声问道。 “大概是机床吧……”薇格回答。 他们之间的对话让怪物注意到薇格,它并非完全没有神志,甚至,它能够注意到,是薇格提供的武器伤害了它。薇格对它来说,马上上升为和精灵一样讨厌的生物,怪物大吼一声向围观群众的方向扑来。 本来人类姑娘是不虚的。打不过跑就是了,她虽然是战五渣,但那里不是有两个带飞的精灵么。但怪物扑过来的一瞬间,薇格吓得尖叫一声,没能马上做出正确反应。 都怪那怪物长得太抽象,毕加索都气哭了。它只有鼻子还长在正确的地方,两只眼睛一只长在鬓角前面离耳朵很近的位置,另一只长在颧骨上,眼珠突出,发着红光。嘴是斜着的,很大,嘴里不断突出浑浊的液体,薇格不想知道那是什么。它整个身体看起来像是由许多人的尸体拼凑起来,虽然仍是人型,但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人体形状的灌肠。 总之,是薇格这辈子看到过的最恶心的东西。 她吓坏了,失去理智,抡起身边的园艺剪刀砸向怪物的头。 菲尔夫特离得更近,见此一幕惊到目眦欲裂。你个战五渣不赶紧跑,怎么还上前平a! 出乎他意料,怪物被砸得一个趔趄,天旋地转,无法保持平衡,扑通摔倒在地。如果现在给它做现代医疗检查的话,结论多半是重度脑震荡。 等等?你是不是放水了?辛辛苦苦打了半天都破不了防的两位精灵难以接受这个场面,甚至不敢相信自己引以为傲的视力,围观群众一时间也寂静无声,于是场面上只有薇格一个人带着哭腔的尖叫,和火场里木头燃烧的噼啪声。 薇格来不及思考自己为什么能一击得手,她感觉剪刀不称手,又随手拿起另一个家什,还是那倒霉园丁的园艺工具——一柄锄头。薇格上前一步,像刨紫薯一样,对准那怪物的脑袋,以160%的攻速疯狂平a,边刨边大声甩出一串国骂,好像是在为自己壮胆。 怪物起初还挣扎几下,很快便静静地躺在紫薯田里,化作春泥滋养了大地。 最后一击——薇格高举锄头,对准他脑袋和肩膀的连接处,重重劈下,伴随着随后一句国骂,结束了这个很有中世纪田园油画气息的画面。 一切结束,薇格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她疑惑地看了看地上已经毫无动静的无头尸体和一团碎肉。她并不恐惧血肉模糊的场面,哪怕是现在这样,也比刚才看起来顺眼多了。但这玩意能让两个精灵缠斗了那么久都没搞定?明明很弱嘛! 人类姑娘皱着眉头,右手食指和拇指张开,虎口顺着发际线把散碎的半长发捋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她扭头看向两个精灵,扬起下巴,无比酷炫地问道:“说吧,你们是不是放水了?” 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我不是我没有!咋回事啊! 13.中土站(12) 折腾了这么久,东方天际已亮起橘红色的晨曦。薇格拄锄而立,发丝飘扬,园艺剪刀丢在脚下,怪物尸体趴在面前。一派高手寂寞风范……才怪啊! 菲尔夫特跑过去捡起那把完成了第一击的园艺剪刀,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甚至还试着摧残院子里的花枝,细枝应声而断,剪断粗枝还是需要费一些力气。剪刀上当然没有精灵或者矮人的记号,一切迹象表明,它就是一把普通的园艺剪刀。而那柄锄头被莱戈拉斯接过,精灵王子用他鉴别武器的锐利眼光观察许久,得出结论:是一把好锄头,刨红薯绝对一流的趁手。 不怪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接受不了现实。 薇格看起来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但也最多能杀只鸡。实际情况正是这样,薇格的确练过一阵子近身格斗术,教她的人是她的父亲贝尔,但志不在此的姑娘只把这当做强身健体,并没指望自己能练出什么名堂。 那是她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后来十几年薇格都没能用上自己的格斗术,在野外面对大型猛兽,只有一个保命办法:别让自己有机会跟它们搏斗。 所以她就只是个食谱广泛……的人类女人,她缺少高手的气质。当莱戈拉斯看到薇格随手捞起农具把他们两个都搞不定的怪物打趴下,其震惊无异于奥特曼面对难以消灭的哥斯拉,看到邻居家小姐姐随手抄起平底锅,几下把哥斯拉拍成了小饼饼。 现在小饼饼在地上躺着,奥特·莱戈拉斯·曼甚至想要跟薇格过两招,把这女人的真实战斗力搞清楚。 倒是薇格心有所感,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她没有说出自己的推测,而是打算再观望一下。 根据城主府内士兵交代,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在花园里挖出一些尸体,又在城主府的地下室里找到了一部分被掳走的已经奄奄一息的村民们,他们在脏乱的、满是污水和生活垃圾的牢狱中横七竖八地躺着,女人的身下额外垫了些干草,那是男人们省出来的,他们还活着,但也就只是活着而已了。 薇格目光缓缓扫过那些死气沉沉躺在地上的男人们:“我们在城外村子东头第一家的阿婆和怀孕的阿姐那里得到消息,她们委托我们找回丈夫和儿子。振作起来,活下去,家人在等你们回家。” 薇格没有注意到,在阴暗的角落里,一个瘦得像骷髅的男人缓缓睁开眼睛,喉咙深处发出模糊不清的呼唤声。 城主府内发生的事情已经传开,城内有人失踪的人家也纷纷前来观望,希望能找到自己的亲人。这位为了儿子陷入疯狂的城主大人在城内行事还比较收敛,民众们并不知道自己家里失踪的男人女人们是陷在了城主府内。而在城外,比如莱戈拉斯他们曾经经过的那个村子,掳人活动就格外肆无忌惮了。 “自相残杀的人类。”莱戈拉斯评价道。精灵绝不会如此残害自己的同族,更不会以邪恶的手段逃避死亡。死亡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回到维拉的怀抱,不值得恐惧。 身为人类的薇格面对这场面也无话可说,相比其他种族,人类似乎更容易产生极端的爱恨,这个世界的人类与她认知中别无二致,她无法辩解说自己不是这样的,想想地球上发生的那些事,她大概只能告诉莱戈拉斯,你太大惊小怪了,人类还能做出更可怕的事情来。 所以她更喜欢和动物待在一起。 “走吧。”菲尔夫特率先离开,他刚刚有种冲动,想要替人类这个种族辩解几句,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对人类的了解来自接触的有数几个优秀个体,并不比常年在外的莱戈拉斯更有发言权。少年精灵棕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费解,他一直知道自己不像同族那样平和,却也并不经常产生据理力争的冲动。 他们踏上旅途,在旅行者背后渐远的城市中,市民们义愤填膺地要求将城主父子挫骨扬灰。他们将那一对父子的尸骨烧掉,骨灰装在两个盒子里,派出两个骑手,一个向南跑三天三夜,一个向北跑三天三夜,北方的骑手将骨灰埋在大山里,南方的骑手将骨灰撒入河流。山土永固,河流入海,民众们朴素的报复心理,既然城主为了儿子杀害、伤害别人的儿子,那就让他们的遗骨也永不相聚。 不知道那位宁可将儿子变成半兽人也一定要让他复活的父亲有没有料到这样的结局。 重新上路的队伍变成四个人。一位被城主掳去的旅人加入了他们。那是个高大的登丹人,他名叫罗波,是一个游侠。 “把一个人的名字传遍世界每个角落?嚯,姑娘,你真的不是要对他示爱?托尼·斯塔克,这听起来是个男人,他是你失忆的丈夫吗?”即使收拾干净了也满脸大胡子看起来非常邋遢的罗波调笑道。 被他这么一说,薇格也觉得怪怪的,她完全拒绝这种误会。“别这么说好吗?我只是找他有事。” “你找他有什么事?”菲尔夫特插嘴问道。 “不能说,我只能保证,如果他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就一定会来找我。” 神神秘秘的!菲尔夫特撇嘴,好奇心很重的少年精灵对薇格卖关子的行为非常记仇,决定不告诉对方,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让她找一阵子再说,菲尔心想。 欠了个大人情,罗波爽快地同意带他们去登丹人游侠消息的集散地找“大步佬”。 “他很少提起自己的真名,叫外号他也不介意。但大家都很服气他,那是个有本事的人。”罗波说道,“叫什么都不要紧,谁没个不想提的过去。” 从这里到登丹人常活动的区域大约要走两个月,以精灵的速度来说。中间要穿越食人妖的领地,还有一片无人的荒漠。有常年穿梭于此的游侠领路,能节省不少时间。 “进入伊顿荒原之前要备好补给,荒原上几乎只有沙漠毒虫和仙人掌,除非到达绿洲,否则很难找到食物和水。”罗波介绍道。他知道精灵几乎可以在任何环境中生活,但还是希望他们不要掉以轻心。 结果两位精灵齐齐看向队伍里的人类女人。 “好了好了,我明白。”薇格竖起掌心保证,“我保证不乱找吃的。” 14.中土站(13) 三个男性很快体会到,跟薇格同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在没吃没喝的恶劣环境里。 “看见那块岩壁了吗?我赌五个银币,我们能在上面找到鸟窝和禽蛋。”烈日下,薇格把一块在集市上买到的大方布折成头巾遮挡太阳,她的大半张脸都被蓝色的布料挡着,只露出两只眼睛来。 “你一定要裹成这样吗?像个老太婆。”菲尔夫特看着自己身边的蒙面女人问道。精灵,可恶的精灵,他和莱戈拉斯连装备都没换,就那样大摇大摆走在沙漠4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中,清爽干净,连头发都一丝不乱。 “不遮挡太阳我会中暑的!”薇格解释道,“我会因为过高的体表温度和过多的水分流失而昏厥,甚至休克死亡。拜托,别看我几锄头就敲死了你和莱戈拉斯一起都搞不定的怪物,但我体质其实远逊与你们。精灵实在太bug了。” 什么叫别看你几锄头就敲死了我和莱戈拉斯都搞不定的怪物?菲尔气得翻了个很没有精灵风范的白眼,这女人太不会聊天了! 莱戈拉斯和登丹人走在一起,罗波也没额外添加什么装备,登丹人的祖先是伊甸人,他们也是被维拉所眷顾的民族,个个高大英俊,寿命是普通人类的三倍,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所以,队伍里的菜鸡其实只有薇格一只。 现在菜鸡盯上了其他禽类的蛋。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在口袋里干粮还够的情况下,薇格绝对不会浪费力气的。但现在队伍里有两个精灵,对身体轻盈到能踏雪无痕的精灵来说,攀上这类十几米高的小岩壁绝不费太大力气。 被薇格支使着上去掏鸟窝的倒霉孩子菲尔夫特正扒在岩壁上,探头去查看每一块突出的、可能用来筑巢的岩石。小精灵此时的行为倒是很符合他的年龄,爬高窜低,掏鸟捉鱼。田野间长大的人类十几岁孩子都是这么讨人嫌的。 “找到了吗?多吗?”薇格在下面喊道。 菲尔夫特板着脸,精灵并不是完全的食素种族,菲尔对祸害禽类的蛋没什么心理压力,他只是觉得自己居然就这么被薇格支使上来,有些丢脸。但他当时确实也跃跃欲试,忘了反对那女人的任务指派。 我这么配合她掏鸟蛋是为了防止她把主意打向其他更奇怪的食材!菲尔夫特心想。 “有六个!哦,有八个!”菲尔找到三个鸟窝,共八只鸟蛋。他把易碎的禽蛋小心地揣在怀里,迅速溜下来。 少年精灵落到薇格面前,几乎无声,没有溅起一丝尘土。他很绅士地给了薇格两只最大的,有半个巴掌大,人类姑娘眉开眼笑,摸着菲尔的头顶赞道:“干得漂亮,小精灵。” “你要生火做水煮蛋吗?”菲尔夫特好奇地问道。 “水煮?谁会在沙漠里这样浪费水资源?”薇格惊讶。 她左看右看,在阳光下找到一块极平整的岩石。薇格熟练地凑近,吹开岩石上面的沙粒,便得到一个干净的平底锅。几位男性就看着这姑娘敲开蛋壳,用高温的岩石做起了煎蛋,方便快捷无污染。蛋液流到岩石上,几秒钟就开始凝固、卷边,薇格用指甲把它们揭下来,几口就咽下去。 莱戈拉斯有时候很怀疑,这女人外表看起来比他见过的最高贵的人类女性还娇生惯养,肤白大眼,年轻漂亮得像精灵一般,却偏偏熟悉一切野外生存技巧。她身上充满矛盾和谜团,出现得蹊跷,目的也古怪。如果不是有甘道夫和索林一起为她背书,ada绝不会同意把她放到自己身边。 精灵王子打量薇格,另外两个男性可不管那么多,他们照着薇格的方法,很快便吃上了岩石煎蛋。大自然提供的不粘锅和大自然提供的食材让这顿简单的午餐非常美味。 “其实沙漠里有很多蛇,蛇类的毒性只在它们的毒牙,蛇肉都是无毒的,所以只要剥掉皮烤一烤就……”薇格抹抹嘴角,意犹未尽地说。 “要不我再上去给你找找鸟蛋?”菲尔夫特试探道,他真的不想捉蛇,也不想吃蛇。 “噗,我开玩笑的,卡路里够了。”薇格放过小精灵。 就徒步穿越沙漠来讲,他们的速度不算慢。薇格表面笑嘻嘻,其实身体已经利用到极限。三位出身得天独厚种族的男性无法理解一个普通人类女性在这种环境里所要付出的努力,哪怕是多年来时不时客串她爸爸《荒野生存》节目摄影师的薇格,也差点跟不上被维拉眷顾的种族们。 如果我是个精灵就好了,精灵真是开了挂的种族。不止一次,看到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轻松地神色,薇格这样想道。 七天后,他们终于走出沙漠。 走出沙漠,前面的路程便一马平川,不存在什么挑战了。 跋涉月余,胡子几乎遮住半张脸的登丹人带他们来到灰熊镇一家叫“老马丁的胡子”的小酒馆。酒馆在小镇的中心,时值傍晚,光线昏暗,乱糟糟摆着的矮桌旁边坐着零星几个客人,空气中飘着酸啤酒的气息和烤肉的味道,吧台后面趴着个瘦巴巴的年轻人,没胡子。 “嘿,马丁,有大步佬的消息吗?”他用两枚银币换了四杯酸涩难喝的啤酒,薇格抿一口就放下了。 “你找他?谁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在哪儿,他总是一会儿出现在这边一会儿出现在那头,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他在这一带活动,你多等几天,他总会来的。”酒保给自己也倒一杯啤酒,喝得津津有味,看来他是真的觉得自己酿的酒不错。 “好吧,如果他出现,麻烦带个话,我找他有事。” “我想问一下……”薇格实在好奇极了,忍不住插嘴,“你没胡子又不老,为什么这家店叫老马丁的酒馆?” “不,别问……”罗波绝望道。我不想再听一次了…… ??? 瘦高个儿酒保灌了一口酒,咣地一声把酒杯磕在吧台桌面,打开了话匣子。 “这得怪我家那个顽固的老头子……” “这得怪他家那个顽固的老头子……”罗波同时道。 “马丁!又在背后抱怨你爸爸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带着笑意在他们身后响起。 几个人回过头去,那是个胡子拉碴的高个男人,他穿着一身典型的游侠服饰,皮革制成,耐磨且低调,深棕色的斗篷罩住他身型和大半张脸,只有下巴露在外面。那男人说话间摘下兜帽,露出真容,胡茬也掩不住他面容轮廓如刀削斧劈般利落英俊,他的眼睛锐利如黑夜明星。男人把腰间酒壶放在吧台示意酒保装满,他转向薇格几人: “听说你们在找我?我就是大步佬。” 15.中土站(14) “我名莱戈拉斯……”精灵以罕见的友好尊重,用正式的格式介绍自己。他会这么做,一大部分因为他的父亲对这位“大步佬”评价极高,精灵王子虽然叛逆期没过,敢在战场上顶撞自己老爸,但内心仍下意识以瑟兰迪尔的判断来评价别人。 我爸既然说这个人会成为伟大的人类,那他应当值得尊重,需要正式介绍一下,交换名字。 密林的精灵王如果知道了,一定会很欣慰。 他们在这个以酒保他爸爸的络腮胡命名的酒馆角落找了张矮桌坐下来,吐露了真名的阿拉贡为他们重新要了四杯啤酒,是老板的珍藏,麦香浓郁,泛着幸福的气泡。薇格大大地灌一口,眯眼微笑。这才是酒嘛! “各位千里迢迢而来,需要我做什么?”阿拉贡问道。 莱戈拉斯如果是独自前来,还真不好回答这个问题。总不能说是父母之命吧,我爸就是建议我来找你玩,你看看你最近在玩什么,带我一个。菲尔夫特则是离家出走的酱油党,初衷是在密林里憋了快三百年,实在无聊透了,出来之后本着一颗哪儿有趣往哪儿凑的唯恐天下不乱之心跟着莱戈拉斯和薇格。 好在同行中有薇格弗德,比阿拉贡稍矮的人类姑娘从背包中拿出一颗鹌鹑蛋大的钻石原石,以及一枚金币。“我要找一个人,他现在可能忘记自己的真名,我也不知道他现如今的身份是什么。” 阿拉贡点头,示意薇格继续说。 “他叫托尼·斯塔克,我需要你和登丹人把这个名字传遍中土,告诉他,我在这里等他。 “我在孤山拥有一笔财富,说实话我也不太清楚索林承诺分给我多少,矮人整个王国财富的一小部分,总归不会太寒酸。不论是谁找到了托尼·斯塔克,他都可以和托尼本人平分我的那份财宝。” 阿拉贡没有看那颗钻石,而是看着薇格的眼睛。“只有一个名字?” “还有一个对他自己来说很重要的外号,他是钢铁侠。”薇格说。她相信托尼·斯塔克的个性不会发生太大改变,但凡他对自己的真名和超级英雄身份还有一丝印象,或者哪怕只有一丝耳熟,好奇心也会推动着托尼来找她的。 菲尔抱着自己那杯小麦啤酒,喝一口,然后歪歪头。钢铁侠?一点印象都没有。少年精灵下巴拄在掌心,好奇地观察薇格的神色,她用一大笔钱作为报酬来吸引托尼·斯塔克,难道要找的人是个财迷吗? 每一次听见托尼·斯塔克这个名字,菲尔心里的熟悉感就加重一分。但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巧合吗?这个人类女人出现得莫名,帮助矮人王杀掉半兽人首领,获得巫师和矮人的信任,借此经精灵王瑟兰迪尔的同意与莱戈拉斯王子同路,恰好遇到自己。而我就是她找的那个人? 菲尔决定再观察看看,至少要看清楚她寻找托尼·斯塔克的目的。 把一个名字传遍天下并非是个不可能的任务。阿拉贡的足迹遍布中土,洛汗、刚铎皆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林顿地区和伊利雅德地区是登丹人主要的活动范围,而迷雾山脉以东的罗马尼安地区,想必精灵和矮人愿意帮忙。未来十年,他甚至准备前往魔多地区一探。 薇格这个笨办法还真有实现的可能。 阿拉贡把桌上的钻石和金币拿起,确实是矮人的手艺。 “孤山之战,我们赢了?”阿拉贡突兀地问道,薇格甚至没反应过来他口中的“我们”指什么。 莱戈拉斯挑起一边的眉毛。“看来消息传得很快。” 阿拉贡嘴角噙着一丝笃定地微笑,摇头。“还没有那么快。” “一年前,有十三个矮人路过此地,要往孤山去收复他们的故国。有登丹人游侠碰到他们,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渡鸦三日前才刚把恶龙死亡和精灵大军出动的消息带来伊利雅德,矮人不可能坐视孤山被精灵所占,一场战争恐怕不可避免。”他侃侃而谈,仿佛亲眼所见那场战争。阿拉贡曾经在洛汗王国和刚铎王国担任将领,他就像个必然会闪耀的将星,无论到何地,无论率领哪支部队,都能所向披靡。他有太多经验足以提供判断的辅助,推断远方那场还没有一丝消息的战争。 “但你们出现在这里,两个精灵和一个带着矮人的黄金、声称拥有孤山一部分财富的人类。”阿拉贡看看莱戈拉斯,而且还是个身份不简单的精灵。在瑞文戴尔渡过少年时期、偶然听过另一个精灵族群王子的名字、认出莱戈拉斯身上某些代表身份的配饰的阿拉贡在心里补充道。 “这说明战争没有发生在精灵和矮人之间,这两个种族,呵呵……” 莱戈拉斯感到一丝尴尬,他明白阿拉贡话语中未尽之意,这两个种族如果见面不打架,必有大事发生。 “必然有某个势力迫使你们联合起来,”阿拉贡眼神锐利,他手指东南方向,“半兽人。所以,看来我们赢了?” 莱戈拉斯这才明白,阿拉贡口中的“我们”指的是中土对抗半兽人的天然联盟——所有信仰维拉的光明种族联军。 “我们赢了,薇格帮助矮人王杀死了阿佐格。”莱戈拉斯点头确认道。怪不得父亲建议我来认识这个人类,他确实不简单。精灵王子心想。 这也解释了薇格为什么会拥有那些一毛不拔的铁鹌鹑(他们的身高不足以被称为公鸡)的承诺,获得孤山一部分财富。 逻辑严密、大胆又精确的推理,菲尔和薇格几乎想给这位阿拉贡鼓掌叫好了。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会窝在此地做一个游侠? 阿拉贡伸出手指,沿桌面平推,把钻石和金币推回薇格面前。“我愿意帮你的忙,但也仅限于帮你传递消息,我还有别的任务。” “这就够了。”薇格感激道。 谈拢后,人生地不熟的薇格在酒保的帮助下,在灰熊镇边缘买了座小房子,被动等待消息的她只能选择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先住下。阿拉贡则邀请莱戈拉斯与他一起前往魔多,这是中土最后一块他还未涉足的禁地,为了一探索伦的阴谋,冒点风险是完全值得的。 莱戈拉斯跑出来本就没什么目的,艺高人胆大的精灵王子欣然接受这个挑战。 左右为难的是菲尔夫特。他对莱戈拉斯和阿拉贡前往魔多的冒险非常好奇,又放不下薇格这边神神秘秘的寻人活动。小精灵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至少一年后,“寻找托尼·斯塔克”的消息才有可能在中土大陆传开,到时候在回来看看薇格搞得什么名堂也来得及。所以,果然还是应该先跟着精灵王子混。 阿拉贡完全不想带上个未成年精灵。反而是莱戈拉斯这一路走来,对菲尔看似胡闹关键时刻还算机智靠谱的素质有了一些认识。“带上他吧,至少菲尔隐匿功夫一流,我都不能发现他。”莱戈拉斯说。 来自迷雾山脉以东跋涉千里至此的小分队暂时分开,薇格便在灰熊镇住下等待登丹人的消息。 阿拉贡没有食言,有人在寻找托尼·斯塔克的消息确实很快在中土大陆传开。 一年后,在自家院子里修剪山茶花的薇格接到消息:一个自称托尼·斯塔克、是她玄孙、打算来找“薇格高祖母”继承自己高祖父的遗产的男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找上门。 在本宇宙力量下,一年过去外表并无任何变化的灰熊镇著名外来美女薇格梳头发的手顿了顿…… 且不说托尼·斯塔克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钱…… 消息究竟被这群笨蛋传成什么样了! 自以为还是个妙龄少女的薇格意识到,自己恐怕即将经历中土最大的以讹传讹事件。 还将见识到全中土的,遗产诈骗犯。 16.中土站(15) 在薇格看不到的地方,谣言链是这样传下去的: “灰熊镇有个叫薇格弗德的女人在寻找托尼·斯塔克,他有个外号叫钢铁侠。找到托尼的人可以和托尼一起得到一大笔钱作为报酬。” 一个女人哪来的那么多钱?哦,可能是她丈夫的遗产。 ——“灰熊镇有个叫薇格弗德的女人在寻找托尼·斯塔克,他有个外号叫钢铁侠,可能是个铁匠。找到托尼的人可以和托尼一起得到一大笔遗产。” 很明显了,她在寻找遗产继承人!这么有钱的人一定还拥有土地! ——“托尼·斯塔克不但能得到一大笔遗产,还能继承土地和庄园!” 也有人得到关于财宝来自矮人的消息…… ——“将要继承大笔遗产的托尼·斯塔克有四/六/八/十六/二十五(别问我为什么会有奇数)/一百零三分之一的矮人血统!他是个精于锻造的矮人铁匠。” 矮人的寿命很长,需要找继承人的矮人一定很老了。 “托尼·斯塔克要给他的矮人曾祖母(高祖母/天祖母/烈祖母/老祖宗)养老送终,才能顺利即成这笔遗产。” 在薇格不知道的地方,还有“比拼铁匠的铸造技术以赢得遗产继承权”版本(看来钢铁侠这个外号带给群众不少误解)、“托尼是精灵和矮人流落在外的后代”版本(无法拥有姓名的莱戈拉斯友情参演)、“托尼要打败邪恶的精灵才能解救被绑架的矮人美女继承财产”版本(恐怕来自对精灵误解重重的矮人内部)…… 目前还对谣言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的薇格弗德·年老体弱·孤寡·缺人送终·矮人·情史复杂·豪富·格里尔斯女士把她的园艺剪刀插进松软的泥土地里,长叹一声,对赶来看热闹的邻居们说:“麻烦让他在老马丁的胡子酒吧等我。” ** 相比地球的二十一世纪现代人,中土居民的生活超乎想象的无聊。哪怕是灰熊镇这样稍大的镇子上,一年到头也不会发生什么新鲜事。 近一年灰熊镇居民最大的乐子就是镇上来的新居民薇格弗德,现在听说寻找托尼·斯塔克事件终于有人上门,小镇如同赶集一样,各家各户都互相通知传递八卦。“‘托尼·斯塔克’找上门了,就在老马丁的酒馆!” 薇格穿着手工浸染的蓝布剪裁成的连衣裙,黄色小方巾系在细白的脖颈,向左侧打出一个大方的蝴蝶结。她的衣饰与当地人区别不大,细看之下剪裁又有微小的区别,让她的身材曲线显得更突出。薇格的金发长长到肩膀下面,末梢打着卷儿散落在后背,与一般的白人女性不同,她的长发更服帖、顺滑,不至于卷得太严重,在这个没有发型师的世界把自己祸害成一只金毛狮子狗。 她就这样出现在老马丁的胡子酒吧门口,引起看客们一阵低低的喧哗。坐在酒吧中央的皮衣男和他的儿子顺着人群目光转过头去。“好漂亮的妞!” 薇格走到他们桌子前,手指扣在桌面边缘轻敲两下。“我就是薇格弗德,听说你是我玄孙?” 还没等目瞪口呆的皮衣男回话,她抬起手打了个清脆的响指:“马丁,麻烦上三杯啤酒,记在我账上。” 她拉开桌边唯一空着的椅子坐下,笑眯眯地抱着手臂,对至少比自己大20岁的中年人点头。“玄孙啊,一路过来不容易吧?这是我来孙?”桌边的另一个男人看起来二十多岁,与薇格年级差不多。 这便宜占得好爽! 酒馆里发出一阵哄笑,灰熊镇居民都挺喜欢薇格这个能帮他们家养的牲口治病的外来女人,这时候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千里迢迢来给人当孙子,开心吗!” “大孙子,你祖奶奶看着比你年轻啊!” 皮衣男面红耳赤,开始结结巴巴讲他编出来的故事。他的儿子看起来并不那么赞同自己父亲前来骗钱的行为,坐在桌边眼神漂移,一声不吭,就差在脑门写上:别问我,我不是自愿的。 直到此时,皮衣男仍然坚持他就是托尼·斯塔克。他自称听到这个名字后就觉得耳熟,后来去询问自己的父亲,得知,原来他不是亲生儿子,而是他们捡来的养子,他原本的名字就是托尼·斯塔克,只是在十岁的时候从树上掉下来失去了自己的记忆…… 中土人民编故事的水平还不错,酒馆里的看客听得津津有味,角落里不断响起呼唤老马丁的声音,酒保端着茴香豆(bingbushi)袋子在桌子间穿梭,见哪桌少了零食就给添上一点。 薇格啼笑皆非,这朴素、拙劣又愚蠢的瞎话让她连揭穿的欲望都欠奉,如果莱戈拉斯在这,恐怕又要嫌弃人类。薇格站起身,那皮衣男竟然一把抓住她手腕,粗糙又汗津津的触感让薇格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这么远来了,你好歹拿出来点。”皮衣男谄笑道。 薇格皱眉,冷厉的眼神刺向皮衣男。“放开我。” 皮衣男瑟缩一下,仍然执着地抓着薇格手腕不放。围观群众哗然,几个镇上的男人就要冲上来。 薇格也不是等着别人救的女人,她当机立断,左手去摸藏在腰间的刀。 但这些人的动作都还不够快。 丁—— “啊!” 精灵的箭羽撕破空气,却几乎没有发出响声,箭尖刺入木头桌面那一刻,人们才注意到它。 金属箭头准确地穿过两条小臂尺骨和挠骨之间的缝隙,将皮衣男手腕钉在桌面。鲜血迸溅。酒馆门口一个线条纤细的年轻精灵倚门而立,缓缓收起弓箭。 “裙子不错,比你那身肥肥大大的外套好看多了。”菲尔夫特冲薇格抛出个漂亮的媚眼,看都没看被他钉在桌子上的男人。 “一年不见,你还学会英雄救美了?”薇格上前与一年不见也没什么变化的少年精灵拥抱,他看起来还是十五六岁的样子,气势倒是很足,可惜长得又嫩又甜,没什么威慑力。 “一年不见,回来就听说你在中土各地找孙子。”菲尔反唇相讥。 ……你身为一个精灵,这么伶牙俐齿是不是不太符合你温文尔雅的种族气质?薇格被菲尔噎了个倒仰,气呼呼地捏他的尖耳朵,几下就□□得菲尔夫特耳朵尖红彤彤。 菲尔从薇格手里解救自己可怜的耳朵,指指正在被镇民解救下来丢出酒馆的皮衣男父子,那儿子之前本想为自己父亲的伤讨个公道什么的,看见是精灵动手便灰溜溜的怂了。“这就是你‘寻找托尼·斯塔克’的成果?” 他语气很正常,但薇格怎么听都觉得这家伙在嘲笑自己。 “这只是个失误,是个例!”薇格狡辩道。 酒馆门口冲来个十岁的小男孩,差点一鼻子撞在薇格身上,他看到薇格,眼睛一亮,拽着女孩的裙角。 “镇子门口来了个男人,说他是托尼·斯塔克,有四分之一的矮人血统!”小男孩大声汇报道。 菲尔夫特发出一声嗤笑。 17.中土站(16) 薇格和菲尔夫特并肩站在灰熊镇最南端的大榕树下面,老榕树的年纪比灰熊镇要大得多,像一个沉默古拙的守夜人,护卫这个人类镇子。 现在老树树干上被钉了张告示,写告示的人丝毫不吝惜笔墨纸张,斗大的黑字写在羊皮纸上,离老远都看得很清楚。告示内容很简单,托尼·斯塔克们要回答正确三个问题,你的全名,你父亲的姓名,“钢铁侠”指什么。 告示被风掀起一角,薇格掏出四根长钉重新钉入树干,抻平告示四角,让它醒目地展示在所有过路人眼前。菲尔夫特笑嘻嘻地看她做完这一切,自顾自地说风凉话:“你觉得这有用?” 会看上传言中的“大笔遗产”的骗子,真的能见到一张告示就知难而退? “至少能过滤掉一部分人。”薇格正在打哈欠,并且成功传染了菲尔夫特,精灵少年揉着眼睛也打了个哈欠,眼角挂上一滴泪珠。 “剩下的呢,你打算靠爱感化他们吗?” 手无寸铁的人类姑娘淡定一笑,仿佛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放出去的消息让她成为无数中土人眼里的金矿,她拢了拢耳边的头发,理直气壮地说:“不是有你吗?用你在酒馆里钉人手腕的气势,把他们钉在我家花园里当稻草人。” 这话说得杀气腾腾。 实际上,菲尔夫特一箭把那个男人手腕钉在桌子上的瞬间,酒馆里很多人都吓呆了,离得最近的薇格却面不改色。这女人不愧是能帮索林杀了阿佐格的,关键时刻,是个狠人。 “你以为我特地赶回来给你这个人类女人当护卫的吗?”小精灵嫌弃道。 “咦?你不是?”薇格惊讶。 菲尔夫特被这个理所当然的反问噎住了。一个月前,薇格散布天下的消息才传到他耳朵里,阿拉贡和莱戈拉斯还没觉得有什么,菲尔立刻就意识到,那个蠢女人这么搞要出麻烦,当机立断脱队返回灰熊镇。菲尔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如此在意其实只相处了几个月的人类女人,只能把这一切归结为他对托尼·斯塔克这个名字的一丝熟悉感。 但薇格放出来的其他信息,钢铁侠什么的,他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菲尔夫特深深吸一口气,看着薇格的眼睛:“如果我说,我对托尼·斯塔克这个名字感到很熟悉,你怎么看?” “你——咳咳,咳咳咳……”薇格差点被自己的唾液呛死,等到她终于调整好呼吸,菲尔夫特已经无聊到蹲在树根底下看蚂蚁搬家了。 薇格试着收起一切偏见打量小精灵,脑子里不断回放认识他以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家伙的特殊之处,半晌才缓缓点头:“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你有点像他。” “但又不像,我认知中的托尼·斯塔克好像没有你这么……活泼可爱。”人类姑娘沉吟道。 复仇者联盟中最著名的两位超级英雄,美国队长经常出现在安全教育纪录片里,钢铁侠则没事就承包各种新闻头条。托尼·斯塔克成为钢铁侠十年了,跟其他低调的超英不同,他几乎从来不曾消失在公众视野内。 薇格记得美国队长“叛国”后,钢铁侠的某一次演讲。托尼·斯塔克胆大包天,把演讲场地选在了露天的时代广场,生怕狙击手瞄不准自己。 “我上一次直接面对这么多人演讲还是在mit,他们可比你们好对付多了。aha,政治诉求,理解。” 那次薇格也在时代广场上,民众需要复仇者联盟给出一个交代,关于索科威亚协议,关于四分五裂的超英团队。美国队长不知去向,这个交代只能由复仇者联盟的另一个领袖来给。托尼·斯塔克当时站在高处,他直接从盔甲里走出来,穿着西装,里面肯定没有防弹背心,就像个竖起来的靶子。 当时那个家伙说话也是一如既往的难听且犀利。“本来应该是罗迪站在这里的,就像每次他给你们通报军方又因为‘军事演习’坠毁了一架飞机那样。但他现在没办法出现,所以国防部派我来。该死,我为什么听他的。好吧,说实话,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们连真相的头发丝都摸不到,但我不会那么做。美国队长被美国通缉,好笑吧?…………而你们,选择支持team cap或者team iron man,把这一切视作一次宣泄,去宣泄你们对超自然力量的恐惧,恨不得我们一方杀掉另一方,消耗这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你们手里举着《独立宣言》声称造物主赋予你们不可转让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要求超级英雄既要保护你们,又要尽善尽美…… “……我同意签署协议,而史蒂夫·罗杰斯,同样基于公民自由权,本着保护人类的原则,拒绝签署协议,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矛盾,没有人背叛美利坚。”这就是钢铁侠给民众的解释,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摘下墨镜,脸上有伤口,表情严肃又冷淡,无视沸腾的人群的喊声,拒绝任何记者提问,后退半步进入盔甲,冲天而起。 那次演讲是薇格对钢铁侠最近的印象,那之后她就跑到非洲大草原吃沙子,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状态。在她印象中,托尼·斯塔克好像不是菲尔这样活泼有趣的性格,她的小精灵朋友要比钢铁侠可爱多了。 被薇格评价为“活泼可爱”的菲尔夫特撇嘴。据他所知,薇格要找的托尼·斯塔克是个人类,听薇格的形容,还是个严肃正经的人类。菲尔可不觉得自己是那样的精灵,也许只是巧合吧,或者在其他地方听过这个名字。 “找到他,会怎么样?”菲尔夫特好奇道。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至少要先让他恢复记忆吧。”薇格犹犹豫豫地猜测。 宇宙意识送她过来的时候,也没说过什么情况下能够收拢托尼·斯塔克的灵魂,要怎么才能收拢他的灵魂,薇格得到暗示,等她完成第一个任务的时候,就能知道答案。 这让薇格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玩一场没有新手引导的超高难度单机游戏,自由度极高,通关条件不明,没有初始装备和新手大礼包,开局就是困难模式,一条命通关。一旦gg,没有重来的机会,整个宇宙都要跟着一起game over。 薇格手掌搭上菲尔夫特的肩膀。“除了对托尼·斯塔克这个名字感到熟悉,其他的呢?佩普·波茨、史蒂夫·罗杰斯、雷神索尔!”人类姑娘热切地看着精灵漂亮的眼睛,试图在那里看到一丝熟悉的眼神。 “完全没印象。”菲尔夫特茫然道。 “好吧,我觉得可能是重名。”薇格宣布道,同时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她一点都不希望托尼如今的身份是个精灵。 精灵,得天独厚的种族,容貌漂亮、身体轻盈、五感优秀、长生不老。这个种族有多么优秀,与两个精灵一起长途跋涉过的薇格极有发言权,反正换成是她自己,能成为精灵,绝对不会选择成为人类的。 托尼·斯塔克就一定能轻易舍弃精灵的种种好处吗? 薇格是个野外摄影师,比起人类,她还更乐意和动物待在一起。因为人类是种太复杂的动物。就像此时,她承认钢铁侠是个伟大的超级英雄,也并未忘记他曾经怀抱核弹重进太空。同时,无比矛盾地,她又对托尼·斯塔克的个人选择不敢抱有太大期待。 18.中土站(17) 薇格和菲尔夫特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少年精灵偶尔停下来看看路边农妇摆摊的商品。在灰熊镇,交易多半还停留在以物易物的阶段,铜币铸造手段不统一,掺杂大量其他金属,人们不喜欢收,金币又太贵重。 菲尔夫特在外面久了,很习惯这种交换方式,散漫地逛街,拿一颗熊的牙齿跟路边少年换了张画满方格的羊皮纸。 薇格看了之后挑眉:“你缺钱?” 那是一张数独题。 她在此地定居,声称有大批财宝要交给外人,安静小镇因此被大批想着发财的人盯上,久而久之,必会惹得本地人不满。薇格干脆拿出几道数独题目,写明规则后放出去,并承诺,第一个解出题目的灰熊镇居民,能拿来跟她交换三枚金币。 一开始她出了一道送分题。十天后就有居民解开她的送分题,薇格当场兑现金币,确立自己的信誉之后,给出三道较高难度的数独。 又过去一年了,还没人再次拿到她的金币奖励。大人们寄希望于头脑灵光的小孩,孩子们面对数学题,像薇格当年一样,苦不堪言。但这个有意思而且有望赚钱的活计让薇格在灰熊镇人缘不错。 用自己高中不及格的数学水平吊打异世界文盲,薇格知道这很没出息,但是也很爽。 现在三道高难度数独之中最难的一道落在菲尔夫特手里,小精灵看了几眼,便把羊皮纸塞给薇格。“无聊。” “你会做?”正好在这时候走进家门,薇格递给菲尔一支羽毛笔和一瓶墨水。她一直知道菲尔是个极聪明的精灵,这种思维游戏对他来说应该不在话下。 菲尔夫特嫌弃地捏起羽毛笔,行云流水般在羊皮之上写下答案。他做数独题的方法是从右上角的空格开始写起,一行一行,让人根本看不出他的推理过程,就好像答案已经在他眼前,他只是抄上去。 薇格在他落笔的第一秒就愣住了。 他,写,的,是,阿,拉,伯,数,字! 菲尔写完后自己也觉得奇怪,那些符号代表的意思仿佛就印刻在他脑海里,供他取用。见到这道题,他理所当然地觉得要用这些符号来答。 “你就是托尼·斯塔克。”薇格看着他漂亮但还带着些稚气的面孔笃定地判断道。 年轻的精灵并不特别在意这个结论,他随意地扔下羽毛笔,无视薇格漂亮的高背椅,右手一撑跳上桌子坐着。“是又怎么样?” 薇格想说我们的宇宙和地球都需要你,但她面对的是其实仍然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的年轻精灵。薇格发现自己比想象中的要有节操,她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去牺牲,无法理直气壮地对精灵菲尔夫特说,请你放弃你永生的精灵身份,去为地球上那群其实并不信任你的人出生入死。 如果他在这个世界过得不好就没这么多事情了。薇格阴暗地想。 “放弃在这个世界的一切,能够拯救另一个世界,你会愿意吗?” 人类姑娘低头收拾桌上的纸笔,她没有看菲尔夫特的眼睛,随口般问道。 “我们就不能有些聪明点的两全其美的主意?”少年精灵抱着一本记载地方奇志的笔记有一搭没一搭地读,那是薇格从一个旅行者那里买来的,花了一枚金币。菲尔随手从书堆里抽出它,从中间翻开一页,读得很快,翻过十几页之后又开始从头看。 “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主意,”薇格耸肩,“总有必须得选择牺牲一方的时刻。” “是吗?你说话的样子就像我在大密林里认识的那些三千岁以上的精灵,他们认为事情通常只有非此即彼的解决办法,不肯寻找一种新的,最后痛苦地选择其一。”菲尔夫特又翻过十几页,索然无味地把那本游记丢回书堆。写作者自称走遍中土,实际上路程和时间都经不起推敲,破绽太多,赌五个金币,绝对是蹲在家里编的。 “实际上,你就曾经做过这种选择。”薇格说。 “我做过那种牺牲自己拯救世界的蠢事儿?骗人的吧,你肯定认错了。” 薇格瞪大眼睛,摸着下巴,用围观珍稀动物的目光打量菲尔好久,最后确认他是真的这么认为。她努力憋着,三秒钟后爆发出一阵杠铃般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 其实仔细想想也没错,对于科学家、发明家托尼·斯塔克来说,靠人力把核弹送上太空虽然能解决纽约危机,但可能是最愚蠢不过的选择了。然而这话从失忆的托尼·斯塔克自己嘴里说出来,笑果爆棚,足够薇格快乐到明年。 “……哈哈哈,真希望你现在就恢复记忆!” 精灵少年坐在窗前,挡住半扇窗户的阳光,下午的太阳把他的棕发温柔地染成蜜色,他面无表情看着笑得毫无形象的人类女孩,努力在自己大脑里挖掘与托尼·斯塔克这个名字相关的一切。薇格的反应好像是他真的做过那种蠢事,难道我以前真的拯救过世界? 如果我真的拯救世界,也是靠把它武装起来,而不是自己傻傻的单干吧? “我也很想恢复记忆,搞明白你每天都在自娱自乐什么。”他没形象地翻个白眼,跳下桌子,摸进厨房寻找食物。 “你真的没印象吗?美国队长你都不记得?你们两个前段时间可是打得天崩地裂——”薇格在他身后喊道。 “没印象!”菲尔叼着片熏肉,没好气地回答。 这不科学。薇格在那张画着数独格子的羊皮纸背面写起字来,心理学上来讲,一个人心中最执着、最重要的名字通常不是自己的。家人、爱人、对手、朋友、仇人,这些名字经常比他自己的名字更能激起人的情绪。对于会成为超级英雄的人,应该尤其如此。 如果托尼·斯塔克最执着的是他自己,那他根本不会成为钢铁侠,他应该安心当他的世界首富、大发明家。 薇格弗德忽然发现自己陷入一个普通人的误区,她总是把钢铁侠和其他超级英雄联系在一起,就像一个超英粉丝在做联想题目,非常顺利地从钢铁侠开始,美国队长、雷神、黑寡妇、绿巨人……实际上他们可能只是同事关系。 家人,家人…… 薇格低头在纸上写下两个单词:霍华德·斯塔克。 钢铁侠的妈妈叫什么来着?忘记了。虽然听说钢铁侠的父母在很多年前就出车祸去世了,但没准呢…… 菲尔夫特在厨房里找到一些熏肉和面包,他无师自通地在两片面包中间夹上熏肉和生菜叶,咬着自制的午餐钻出来,就看到薇格举着一张羊皮纸在他眼前。 “霍华德·斯塔克,你还记得你父亲的名字吗?” 羊皮纸微微透光,黑色墨水写就的两个单词弯弯曲曲的字母像螺旋开瓶器,打开了玻璃瓶的软木塞。属于菲尔夫特自己的记忆原来并没有埋葬得很深,它们就在那里,比他成为精灵的二百年都更清晰、鲜明。少年精灵有一瞬间的恍惚,他棕色的眼睛目光涣散,没有焦点。 托尼并不觉得受到太大冲击,那段人生原本就是他的。 小精灵清秀的脸上扬起一个得意的笑容:“没想到我魅力大到有美女从地球找来,你是我爸派过来的吗?神盾局的特工?唔……是我喜欢的熟女款。” 薇格手一抖,没忍住,一巴掌把羊皮纸糊到托尼脸上,羊皮的膻味儿冲了托尼满鼻腔。“要点脸行吗?” 接着她敏锐地意识到托尼话语里的破绽,薇格皱起眉:“我怎么可能是你爸派来的……等等,你今年几岁?” “15岁啊。”现在名为菲尔夫特·提恩的少年精灵迅速回答道,他自认为已经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他是托尼·斯塔克,刚刚考入麻省理工电子工程系,不知怎么出现在这个世界,还失去了自己的记忆,多亏这个地球女人跑来寻找他,否则,他不知道要在连第一次工业革命都没有开始迹象的中土过多少年无聊的日子。 不过拯救世界?没了我,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的mit学姐们要毁灭世界了吗?托尼自恋地推测道。 19.欧罗巴站(1) 薇格张口结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十五岁的钢铁侠交流。她想出几个话头—— “其实你已经四十多岁。” “你爸死了。” “你妈也死了。” “你睡过一堆名模但还没找到老婆。” “牺牲自己拯救世界的傻事儿你的确做过。” “但地球还是要毁灭了。” 感觉好像都不太友好,非常不尊老爱幼。 托尼·斯塔克在她心中的形象从一个可靠的成年人瞬间退化为稚嫩的少年,这倒是跟“菲尔夫特”一直以来表现出的气质很相符。但对待成年人有一种态度,对待少年人又是另一种。薇格确信自己可以对钢铁侠说出一切,但十五岁的小男孩?天哪,她说不出口。 “我跟神盾局没关系。”她干巴巴地否认道。 “随便你是哪个机构的,回地球我爸会付给你报酬。”托尼咬一口自制的三明治,抻着脖子艰难吞咽下去,回身去厨房找杯子。 “有咖啡吗?”他含糊不清地问道。 中土当然不可能有咖啡,薇格的厨房里倒是有酒。薇格还没回答,厨房里就传来年轻的斯塔克先生翻箱倒柜的动静,还有他小声的咕哝:“葡萄酒闻起来不错……” “未成年禁止饮酒!”薇格弗德·大人·格里尔斯吼道。 “我二百多岁了!” “呸,你十五岁!” 最后,托尼只在橱柜里找到一罐子牛奶,他咕咚咕咚喝几口,出来时候嘴边挂着一圈可爱的奶胡子。薇格见状从抽屉里抽出一条干净的手帕递给他。 “恐怕你只能亲自付报酬给我,能用蜘蛛侠抵债吗?我一直挺喜欢他。”薇格趁机要求道。 托尼皱着眉头,没回答。很多次了,薇格给出超过他理解的信息。 年少的天才由于经验欠缺,还未培养出如未来的自己一般的洞察力,他以经历多次绑架的心理素质强迫自己接受身处异世界的事实,一时间忽略了薇格这女人出现一年来,有意无意透露出的各种线索。但托尼·斯塔克不是傻子,相反,他是地球上有数的聪明人。 “你认识的不是十五岁的我,是吗?我的记忆没有完全恢复?或者我身上的时间错乱了……”他语速极快地做出一个判断外加一堆推论,表情严肃地在薇格客厅里走来走去,这让还是个少年精灵形象的托尼与薇格在某些纪录片和采访中看到的成年托尼·斯塔克有几分重合。 “你在散布中土的消息中提到一些我本人都不清楚的事情,之前还提到美国队长……我本来不该是十五岁,你也没料到这件事,所以你的方向走错了,否则我早该想起一切,你认知中与我羁绊深厚的人,在我生命里还都没出现过。” “打住!”薇格叫停托尼的猜想,她咋舌,天才就是天才,“你猜的没错,我认识的是四十多岁的你,四十几岁我也不知道,因为你是公众人物,我只是个普通的摄影师……”她顿了顿,“不是记忆也不是时间的问题,真相对你来说可能有点毁三观,反正我接到的任务中也不包括保护你的三冠这一项……” 托尼对自己的三观坚固程度非常自信。 那好吧。薇格残忍地拉着他坐下来,像个讲睡前故事的保姆,给十五岁的托尼·斯塔克讲述来自红土培育基地一号星球的紫薯精的故事,用娓娓道来的那种语气。 “……所以,我不是什么神盾局特工,我只是个普通人,莫名其妙被选中拯救世界。”她谦虚地做了个总结。 “用锄头敲死僵尸的普通人,啊哈?”托尼吐槽道。至于前面那一大段故事,槽多无口,只能说,现实比童话还不可思议。 薇格挠了挠自己的脸,没能接话,因为她也还没搞懂这个部分。 “你以后还会遇到其他年龄段的我。”他把薇格口中荒谬的故事作为前提,冷静地分析,“说实话,你找人的水准真的很差,这次是你运气好,以后就未必了。” “希望其他年龄段的你比十五岁小屁孩好对付。”薇格真诚许愿。 这间坐落在灰熊镇边缘的独栋的小屋里,两个不属于此世的灵魂沉默相望。薇格在托尼平静的目光中,轻轻闭上眼睛。宇宙意识灌注进她大脑的信息正在解锁,胸口微微发烫,她已经知道要怎样带托尼离开。 “准备好回去拯救世界了吗,少年?”她调侃道。 “拯救世界的是你,大姐。”十五岁的托尼·斯塔克还记着被叫做“小屁孩”的仇,发誓要找回来,“如果其他宇宙都像这里一样危险,那你麻烦大了。” ???薇格瞪他,你真有二百的智商?这是什么幸灾乐祸言论?你是不是忘了你的小命其实捏在我手里? 薇格没想过宇宙意识交付于她手的任务有多危险,或者说,她根本不敢想。整个宇宙的存亡系于她一身,这种压力到底有多大,担负责任的地球女人自己都说不清。与其说她承担起了这种压力,不如说她干脆无视了压力,抱着“反正这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心态走一步看一步。 “我们该怎么做?”托尼问道。 “这么痛快?我之前还担心你不愿意回去……”她挑起眉梢,脱口而出惊讶道,收获托尼一个鄙视的眼神。 好吧,薇格承认,这是她的错,不该以普通人的心态揣测超级英雄,哪怕是十五岁的、还没成为超级英雄的青少年。 “没恢复记忆还好,恢复记忆之后这个原始社会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我需要电脑、咖啡和物理学。绝对不是为了什么愚蠢的拯救世界。”考上mit的天才少年眼睛在屋子里扫一圈,嫌弃道。 薇格摇摇头,仁慈地没有多说,反正未来的钢铁侠早晚会把这个十五岁小屁孩的脸打得啪啪响。她拉起托尼的手按在自己胸口—— 托尼敏感的指尖一片柔软触感,精灵的五感放大周围信息传入他大脑,他们离得过近了,彼此的气息在对方感知中都非常清晰。 “哇哦,你绝对是我的菜!”托尼脸上露出非常破坏精灵气质的坏笑,冲薇格抛个媚眼,“如果未来的某一个我追求你,我绝对不会感到惊讶的。” “我也不惊讶,你来者不拒的花花公子名声早就响彻地球了。”薇格撇嘴,随后命令道,“闭上眼睛,放松,别抵抗我。” 托尼感觉到一阵疼痛,他猜测薇格说的别抵抗是指这个,疼痛很快消失,他的身体变得轻盈,不知名的力量带来轻微的眩晕感。在薇格的视角中,他的灵魂化作一道金色的光,缓缓飘进自己的胸口。 一定得摸|胸吗?宇宙意识设计的收集灵魂方式是不是过于猥琐了?薇格自己也觉得很别扭。 她找出自己来到这世界时候穿的衣服和背包,在包里塞满用得上的东西,像一年多以前突兀出现一样,突兀地从中土大陆消失。 ** 这一次,薇格出现在脏乱的小巷子深处,没有人注意到她。她偷偷摸摸地行至巷口,天空是昏黑的铁灰色,街上满是穿着复古的行人,一些牌匾上熟悉的单词让她感觉自己回到了地球,但绝不是她那个时代的地球。 小巷连接着城市主干道,道路尽头是个小广场。薇格悄悄向那个方向望去,广场上人群满聚,中央架起高高的柴火堆,一个女人被绑在木柴堆中央的十字架上,离得老远也能看到她消瘦如骷髅一般的脸。 “烧死她!她是邪恶的女巫!”人们喊道,仿佛陷入某种可怕的群体狂热情绪。 一位不知属于基督教、天主教还是新教的牧师神色严肃,举着火把站在旁边。 薇格知道他们在做什么,这景象曾经出现在她的历史课本中,出现在bbc纪录片里,出现在讲述宗教历史最黑暗一页的ppt上。但她从未想过,自己还能亲眼见到一个女巫被烧死。 黑暗的十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愚昧的火焰在欧洲大地熊熊燃起,数以十万计的女性被指控为巫师,被政府或者宗教方面的执法者烧死在火刑架上。 薇格退回巷子深处,恐惧几乎立刻淹没了她。趁着无人注意到这里,她手忙脚乱地脱下自己的冲锋衣和冲锋裤,换上来自中土的农家女服饰,她庆幸自己一念之差带上了条裙子。 薇格把背包藏在巷子深处的废物堆里,这样,外表看去,她便与这个时代的平民女性差别不大了。薇格缓缓走出巷子,尽量不引人注意地靠近中心广场。那个火刑架上被指控为女巫的可怜人就要被活活烧死了,但薇格没能力救她。 烈火燃起,干燥的木头很快烧得劈啪作响,那女人在火中尖叫,大笑,她身上堪堪能蔽体的粗布衣服很快化作火舌。她的头发被点燃,在民众的骂声中成了一个火人。 几秒钟后,那浑身是火的女人砰地一声消失。 “魔鬼已被上帝的火焰消灭!”神父举起圣经高呼到,围观的人们与他一同发出欢呼声。 什么情况,难道他们烧的还真是个巫师?薇格彻底看不懂,历史课本上不是这么讲的! 20.欧罗巴站(2) 这是一座名叫“梅尔本”的小镇,即使你对这个地名没印象,你也一定知道它东北方向那个著名的城市:剑桥。 薇格弄明白自己所在之后,微微松了口气。这里竟然是英国境内,对她来说,伪装成遭难的本国人总是更容易些。她竖起耳朵偷听那些小镇女人一刻不停的八卦,几小时后便给自己编出一个父母双亡、遭堂兄欺骗侵吞家产,不得不带上不多的钱财来小镇里投靠表舅的可怜身世。 而她说出的那个投靠对象,自然,是个独居的老男人,已经于几年前过世。 “我十七岁了,父亲还没能看到我成年,就……”二十六岁的薇格捡起自己接受精英教育的中学时期的语言习惯,句式正统、用词考究,让自己听起来就像是个接受过优良教育的落难淑女。而且是未成年小淑女。 薇格垂下睫毛,神色温良而略带哀伤地坐在一位妇人的花园里,微卷的金色长发柔顺的散落在她胸前,她颜色素净的长裙把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裙摆盖住椅子脚,几乎与地面齐平。这个女孩美得像精致高贵的油画,每一笔都浓淡适宜,每一根头发丝都是画家精心打造。 寡居的老妇人一见她就想起自己早逝的小女儿,忍不住心中一酸,大手帕像桌布盖住正圆形的脸盘,捏着鼻子抽噎起来。 实际上,本身气质更为狂野自由的薇格正在用尽全力回忆自己见过的那些精灵们,努力模仿某一个清澈的月夜里,莱戈拉斯在银色光辉中温柔的一笑。她要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温柔美丽的淑女,总之,跟女巫这个罪名离得越远越好。她漂亮的金发和碧蓝纯净的大眼睛为这项工作助力甚多,人们总是容易对美丽的人和事物心生好感,美丽纯净的年轻女孩,哪怕撒个离谱的谎话都有人愿意相信。 更何况薇格编瞎话的水平还不错。 只花了两天,薇格就在这个小镇上混了个脸熟,成功借住在寡居的妇人家中,善良的老夫人承诺,薇格可以免费住到她找到工作、拿到第一笔薪水为止。 另一位邻居推荐她去镇中心的格兰杰家中试试,格兰杰先生正在为自己6岁的小女儿物色家庭教师。 薇格礼貌极了地欠身行礼表示感谢。 难道我在离开这里之前,都得装成一个淑女吗?薇格在内心凄惨地想。 ** 现在是公元1669年。这一年,巫师们活动频频,相应的,猎巫运动如火如荼地在欧洲大陆上展开。但真正的巫师是抓不住的,牧师们点起的烈火和法官们升起的绞刑架对女巫无法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巫师们轻松逃脱,留下被草木皆兵的愚昧群众指控为女巫的无辜女性被折磨而死。 薇格在小镇安顿下来,租住在镇上好心的寡居老妇人梅丽尔太太家中,成为镇上有钱人家中小女儿的家庭教师。她知道自己要找的那人就在地球上某处,却根本无处下手。 在这个年代,一个来历经不起推敲的女人做任何大张旗鼓的事情都是不明智的。牧师和法官可能因为任何一点怀疑和一次毫无证据的检举把“女巫”送上死刑台,尽管薇格知道这世界与她自己世界稍有不同,但还是只能静观其变。 其实,要寻找这个世界的托尼·斯塔克,还有个最后的、也是最笨的办法:等。 这里不是中土。工业革命的火星即将点燃干枯了几个世纪的草场,迅速燃成熊熊烈火,席卷全球。在这样的环境中,托尼·斯塔克绝不可能默默无闻,薇格也许只需要等待十年,十年后,世界的变化会告诉薇格,究竟哪个才是她要找的人。 就像薇格的父亲评价过的那样:托尼·斯塔克能够改变世界。 ** 早餐篮挂在薇格纤细的小臂,麻花辫垂在耳侧,她刚刚帮着梅丽尔太太去给邻居们送一些自制的烤饼干,、。邻居们都喜欢这个性格温柔开朗的小姑娘,看到漂亮的少女提着早餐蓝站在门口,一整天都会有个好心情。 薇格哼着不知名的曲子,快活地往家走。前面走来一位穿着皮靴的长发女人,她怀里抱着灰扑扑的包裹,头发挽起,表情僵硬。迎面交汇又错开而行的过程中,皮靴女的目光冷漠地从薇格脸上划过,就像面前对着的是一坨空气。 薇格挑眉,她直觉性地觉得不太对,人类姑娘抱着深深的怀疑,多看了那个女人好几眼。她颧骨突出,面颊下陷,眉骨很高,眼窝又很深,这幅骷髅一样的面容忽然跟薇格扫进记忆角落的某个画面重合—— 女巫被绑在十字架上,火舌舔舐她的裙角。那个干瘦的女人发出歇斯底里的大笑声,仿佛感觉不到炙热的火焰,不是在被处以火刑,而是在一群普通人面前展示自己来自撒旦的力量。 是她第一天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看到的被送上火刑架的女巫!不会错的,就是这个女人! “果然没死……”一句小声的咕哝从薇格嘴唇间飘出。 女巫谢丽听到这含糊不清、指代不明的自言自语,却忍不住打了个激灵,浑身汗毛都根根竖立。这个普通人认出她了?怎么可能!她明明给自己施加了天衣无缝的伪装咒语,这女人身上没有一丝魔法波动,完完全全是个普通人! 谢丽顾不得巫师族群内部低调行事的□□,拐了个弯,悄悄跟上薇格。女巫目送薇格走进一间暗黄色的普通房屋,她记下位置,决定今夜来探探虚实。 入夜,整个梅尔本小镇都陷入沉睡,谢丽身穿宽松的纯黑长袍,戴着尖顶的帽子,一只手抱着黑猫,另一只手拿着自己的魔杖,来到薇格门外。 她魔杖轻转,杖尖涌出漂亮的银色碎星,迅速充满整个屋子,这能保证家中的那位老妇人不会再中途醒来。 谢丽用魔杖轻点门锁,插销咔哒一声,自己收了回去,木头的院门缓缓洞开,从侧门进去,便是薇格房间门外的走廊。 一切都那么普通,普通的小院,普通的居民。至此,谢丽仍然没搞明白薇格是怎么发现她的。她决定到这个女孩闺房里看看。 薇格根本就没有把房门锁死。 半夜潜入女孩子的房间,用一根小木棍对着她念念有词,这个行为是什么?变态吗? 正统的、真正的女巫抽出魔杖,打算念一串很长很长的咒语,这咒语能够准确鉴定一个人是否有魔法潜力,通俗点说,能看出她是不是个女巫。 侧躺在床上的女人表情沉静,似乎对周围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谢丽光小声念咒语就念了一分钟,咒语即将完成,她把魔杖杖尖指着薇格,吐出那长长的咒语的最后一个单词。 什么也没发生。 难道是我咒语读错了?谢丽放慢速度重新念咒语,再次试图鉴定薇格的种族。 人类姑娘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翻个身,甜蜜蜜地咂嘴,不为所动。 深夜的居民房中,一片诡异图景——穿着黑袍的女巫连续变换几种咒语,杖尖几乎没离开过躺在床上的女人额头上方三寸。 就在谢丽换第四种咒语的时候,装睡了很久的薇格忽然一跃而起,抓住谢丽的手腕轻轻一带,右手贴在谢丽背后送出,膝盖卡在关键部位,轻易便让谢丽重重摔在床,发出咣当一声。人类姑娘一改白日的温柔和顺,行动迅捷有力,如同一只矫健的豹,俯身压在谢丽身上,令她动弹不得。 产自21世纪的求生刀刀锋尖锐无匹,现在正抵在谢丽喉咙。 “你来干什么,女巫?”薇格低声但严厉地问道。 女巫的第一反应是反击,她抓着自己的魔杖,吐出一个简短有力的单词。 什么也没发生。 “咒语对我没用,来肉搏吗,女巫小姐?”已经完全压制了对方的薇格非常无耻地提议道。 21.欧罗巴站(3) 薇格当然不打算闹出人命。 “我收刀,你别乱动,也别跑,听见了吗?”她用商量的口吻说道,然后将刀收到伸手随时能重新抽出来的位置。 致命威胁已去,谢丽手脚在薇格身下用力地挣扎,木质的、不那么结实的床铺在两个女人的角力下,各个部分扭转震动,发出暧昧的吱呀响声。 “别挣扎了,搞得像我要在这对你怎么样似的。”薇格低声道,丝毫没觉得自己这么说话已经接近性骚扰。 干瘦的女巫动作停顿一瞬间,更用力地挣扎起来,魔杖仍然拿在她手里,她吐出一连串的咒语,听起来像绕口令。 咒语当然无效,但木质单人床的负担更大了,薇格开始为自己的床深深担忧,如果家具坏掉,她可没钱赔给房东。而且也不好解释。 说实话,没了魔法,谢丽的战斗力在薇格面前基本等于零,说她是菜鸡都辱鸡了,杀鸡还得动刀呢,薇格连刀都收起来。这女人手腕大概只有薇格一半细,胸口瘦得能摸到排骨,松松垮垮,别说肌肉,连脂肪都没有。学习魔法会把人学成这样吗? 薇格终于找到合适的姿势,把这女人两只手合拢,用右手直接捏住她两只手腕,微微用劲儿就使得对方动弹不得。她半个身体压在人家下半身,大腿横放制住对方乱踢的脚。皱起眉头底喝道:“老实点!我还没把你怎么样呢!” 疯了一样挣扎的女人终于平静下来。她泛红的眼睛死死盯着薇格,一开口声音像劈了的木头摩擦水泥地面。“你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感受不到魔法了!” 月色里,金发碧眼的美丽姑娘无辜地闪了闪她的大眼睛。“我没做什么啊。” 是因为你想对我做什么。薇格暗道。 在中土停留的一年时间足够本来智商就很高的薇格弄明白自己身上发生的怪事究竟是什么原理。她发现,每当她与其他生物进行战斗,对方的战斗力都会骤然下降,来到和她相仿的层次。因此,对她来说,越是能力强大的敌人越好对付。强者要适应菜鸡的战斗方式,是很难的。但如果来的是一群普通人,还真难以应付。 现在被她捏在手里的这条瘦巴巴的女巫,就属于特种战斗能力超强,失去魔法后超菜的范畴。 女巫发现自己确实无法脱身,竟然不再看她,闭起眼睛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便的强硬模样。 薇格后槽牙咬得发疼,手探向腰后,求生刀刀柄重新被她握在手里。雪亮的刀尖挑起女巫的下巴,锋利的刀刃在她感受的脸颊侧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薇格神色冰冷,脸绷得硬邦邦的,美丽但没有一丝笑意。 “你上火刑架的那天,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女巫。”她刀尖一寸不离对方大动脉,手腕稳定而充满侵略性,那女巫仍然闭目不言,满脸不屑,薇格却感觉到,对方手上明显渗出冷汗来。 不错,还知道怕死,那就好。 “那天之后的两个月,镇上以女巫罪名指控了七个人,其中,有两个是真正的巫师,他们依靠魔法逃脱。另外五个都是无辜的女性。”薇格的目光仍然冰冷,盯着女巫的紧闭的眼皮,对方显然在听她说话,眼珠在眼皮底下咕噜噜地转。 她继续说道:“牧师用针刺验巫法检验第一个女人,他用长针刺入她身上的黑痣或者伤疤,如果刺入四分之一英寸仍然没有流血,就认定她是个女巫。他用恐慌审讯逼迫另外三个女人说出自己的巫师身份,其中两个在刑讯中被他活活打死,另一个屈打成招,在小镇广场上被处以绞刑。最后那个,她很幸运,指控罪名被洗清,但是她现在疯了。” 薇格来到这里之后,想办法看过小镇上关于女巫罪名的记载,过去的五十年,至少有100名女性死于巫术罪名。每当镇上对巫术的怀疑和警惕稍有平息,便会出现新的巫师诅咒事件,掀起另一波“猎巫”高|潮。 整个欧洲大陆上,想来也是如此。 与她所在的那个地球不同,猎巫行为并非仅出于对女性的恶名、污名化,也并不只出自天主教、基督教、新教的信仰倾轧或者人类国度政权与神权的斗争。在这个世界,猎巫是因某个群体在背后推波助澜而产生的灾难。 死去的人比几百年前的地球更多、更惨。 这一切原本与薇格无关,她只是来寻找托尼·斯塔克的,必要时,她甚至愿意与巫师一族合作。 “人类自己杀自己,关我们什么事。”女巫睁开眼睛,泛着红血丝的眼狠狠瞪薇格。 “人类?”薇格持刀的手紧了紧。她真的不想再手下留情了。 “人类猎杀巫师,难道目标不是我们吗?只不过他们蠢到分辨不出真正的巫师。”女巫恶狠狠地低吼道。 这是一场种族战争。至少对占少数的巫师族群来说,是这样的。 “你们赢不了的。”薇格摇头叹道,“你以为,只要有巫师们从中推波助澜,普通人就会如你所愿,将被指控为女巫的人杀光,最后自取灭亡吗?” “你怎么知道不会。”女巫冷笑道。 “我当然知道。”薇格笃定地说。 现在事情很麻烦。薇格不能轻易放走这个女巫,哪怕她现在已经成了一只菜鸡,但只要她离开薇格一段时间,魔法就会回到她身上。这女人万一真的搅出什么腥风血雨,诬陷薇格犯有女巫罪,薇格将百口莫辩。 但真的让她杀人,薇格又有点下不了手。 “别尝试念咒语了好吗?没用的。”她被女巫嘟嘟囔囔的咒语吵得心烦,恨不得找双臭袜子塞住这家伙的嘴。 薇格找来绳子把这个送上门的女巫绑在床脚,折断她的魔杖,最后扒光了对方的衣服。 好么!这回真成性骚扰了。但她还是决定这么做。前人经验:防止你的囚犯逃跑的最好方式之一是,别给她衣服穿。 “让我先想想怎么处理你。” 第二天一整个白天,薇格都待在家里没有出门。没人知道,新来镇上定居的小美女房间里,绑着一个真正的女巫。她狠下心没有给自己的俘虏任何食物和水,直到晚上。 想了一整天的姑娘解开绑住谢丽的绳子,命令道:“带我去巫师的聚居地。” “为了避免你搞誓死不从那一套,我事先说明,十秒钟之内你没有同意,我就杀了你。这样杀人应该就没有心理负担了。10、9、8、7……” “我带你去。”谢丽连忙回答道。 没错,这就是薇格思考的结果。这个地球上的人类自有其命运,未来能够靠智慧把人类送进宇宙的种族,应该不需要她额外的关心。薇格知道在这场与巫师之间的斗争中,普通人不会输,也不可能输。 但她的宇宙缺已经输了,差一点点就要毁灭。这时候,先顾自己应该是没错的。薇格在心里给自己找理由。 这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厚重的乌云隐天蔽日,一场大雨正在酝酿中。在这样的夜晚里,一个女人押着另一个双手被绑缚的女人,鬼鬼祟祟溜出小镇。 走到一半,才出城镇住户密集区域,大雨倾盆而下。 不管女巫还是普通人,丑还是美,瘦还是胖,菜鸡还是菜鸟,这下子统统被浇成了落汤鸡。 “啊啾——”薇格打了个大大的喷涕。她一点都不想生病,在这个缺医少药、乡野间医生的行医方式和印第安人神棍围着火堆跳舞差不多的时代,生病绝对是很危险的。流感都能流死人。虽然薇格对自己所有疫苗抗体都成阳性的体质很放心,但生病总归不是件开心的事情。“你就不能搓个咒语防雨吗?”她把一块板子举在头顶,大声抱怨道。 “我用不了魔法。”薇格沐浴在谢丽谴责的目光里,这才想起,由于自己的能力作用,这个女巫小姐目前是普通人一只,防雨魔法不存在的。 自作自受的薇格只好认命让雨淋,走到地方时候,她已经湿透了,看起来凄凄惨惨戚戚。另一个女巫与她也没什么不同。两只落汤鸡一个押着另一个,步履瞒珊地走进城外小树林。 薇格没想到巫师聚居地的入口就隐藏在镇外的小树林里。谢丽抠开某棵树上的树皮,找到其他巫师刻在这里的魔法阵。通过魔法阵,能够传送到巫师们聚居的地方。 中世纪,巫师文化曾经是各国家民间乃至政府中很重要的一环。然而,几百年来,二元论的宗教兴起,巫师和巫术被打成与上帝对立、从撒旦出获得力量的团体,处死女巫乃至仅仅是怀疑中的女巫的活动蔓延开来,最开始真的有一些尚不能很好地使用自己力量的小巫师被处死。渐渐地,巫师才将他们真正的社会模样从普通人的城市中剥离出来,遗世独立。 至于巫师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流淌着无辜者鲜血的猎物运动推波助澜的,谢丽也说不清楚。 22.欧罗巴站(4) 女巫在魔法阵旁边蹲身摆弄十分钟,站起身告诉薇格:魔法阵失效。 联系薇格自身古怪的能力,这个结果不算太意外。金发的姑娘沉吟片刻,告诉谢丽:“那我们回去吧。” 夜雨暂歇,薇格正在拧自己湿漉漉的头发,夜风丝丝缕缕带走她头顶的温度,薇格冷得打了个哆嗦。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在野外淋一场大雨可能是致命的,但薇格数了数自己从小打到打过的疫苗和在野外淋雨的次数,毫无压力。 “怎么回去?”女巫脸上露出绝望的神情。 “走回去啊!”薇格莫名其妙,你还想怎么回去,难道指望我现在变出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开回家吗?你是现代人我是现代人? 女巫谢丽的表情更绝望了。 她们行至此处走了约八英里,在薇格眼中属于走一会儿就到了的距离。但对于常年接触有毒魔法材料导致身体虚弱的谢丽来说,无疑是一段漫长的跋涉。现在她失去魔法,一天一夜水米未进,淋了大雨,本就已经摇摇欲坠,再原路走回去几乎要了她的命。 薇格蹲下身,仔细观察那个刻在树上的小小魔法阵。它整体呈暗红色,结构很复杂,外圈写满弯弯绕绕的古怪文字,内部以六芒星为主体画出一个中心对称的图形。薇格变魔术一般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三菱圆珠笔,她唯一的一支,在背包夹层里发现的,将那个图案原样画在手心。 “回去吧。”她说。 薇格看得出女巫几乎精疲力尽,但她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心思,冷漠地逼她爬起来,趁着黎明暗沉的天色返程。薇格原本不是这种人,她通常很照顾女性,读书时候甚至在女生评选出的“最想交往的同学”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不会是面前这一个。 薇格知道,不能简单地将那些无辜女人的性命算在她身上。检举者是恐惧女巫“迫害”的邻居,杀人的是神父和检察官,制定法律的是整个政府机构。历史书上曾经写道,神父判断一个女人是不是女巫的手段之一,就是把她手脚捆绑起来,坠着石头丢进河里,如果她淹死了,那么就说明她是清白的,如果她逃脱了,则说明她是个女巫。 在地球上,猎巫运动本就是愚昧人类的自相倾轧。而在这里,在这个巫师真正存在的世界,人类恐怕还没有真正理解巫师。他们仍然认为是一部分女人受到撒旦的引诱而堕落,成为撒旦在人间的合作者,他们在惩罚某种“罪行”,而不是像希特勒对犹太人那样,猎杀某个种族。但这后面真正存在一个天生具有力量的种族,并且在暗戳戳地反击。 撒旦引诱女人,因为她们天生带有“罪”,更容易受到恶魔力量的侵染。就像伊甸园里偷吃苹果的夏娃。 所以薇格没办法把整个社会和时代做下的恶行算在某一个人头上,这也是她没有真正伤害这个女巫的原因。否则,她如果真是手上有五条人命且逃脱审判的杀人犯,薇格早就下手了,她可不会在异世界保留什么法制观念。 “我可不是来当超级英雄拯救世界的啊,我只是个普通的摄影师。”回到家中,薇格一边将手心的魔法阵誊抄到纸上一边摇头。来回路程十几英里,她还算轻松,甚至都不需要多少喘息时间就能坐下写写画画,但谢丽已经精疲力尽,她进门时候就已经歪歪扭扭,勉强保持不惊动房东的轻盈脚步,到了薇格房间再也无法支持,坐倒在地,很久都没有动弹一下。 房间里一个金发姑娘坐在桌边,另一个黑发女人躺在地上生死不知,这情形实在显得薇格有点冷血。 薇格将誊抄好的草稿纸对折几下,夹在抽屉下面,站起身踹了谢丽一脚。“醒醒。” 女巫只发出模糊的呻吟。 薇格蹲下身碰了碰她的脸,指尖的触感滚烫,她发烧了。 这可不太好办……金发的姑娘皱眉思考。 这个女人瘦得吓人,一场感冒没准真的能要了她的性命。倒不是说人死了尸体不好处理,谢丽之前能大摇大摆在街上走,多半是因为她使用了某种魔法,现在魔法消失,只要把她的尸体往某个脏乱的巷子深处一丢,发现尸体的人自然能认出她是某个早该死了的女巫。这个社会里,可没有人会调查女巫的死因,他们只会认为这是撒旦的力量反噬,女巫死有余辜。 但如果她死了,薇格跟巫师世界唯一的一点联系就将消失。在这个咨询不发达且人心惶惶的时代,不依靠点奇幻力量,寻找托尼·斯塔克,根本无从下手。 “你还真不能现在死。”她叹口气,把谢丽抱起来搁到床铺上,用被子埋起来,只露出一张脸。梅丽尔太太从不进入她房间,这也是薇格敢大摇大摆把人藏在家里的原因。她装作刚起床的样子,打着哈欠去厨房端了些早点回来。 梅丽尔太太自然没意见。 薇格做家庭教师的收入不错,格兰杰先生在旁听几次薇格给女儿讲课后,认为薇格受到过极其优秀的教育,流落乡间给小女孩当家教实在屈才了,因此出手非常大方。薇格的工资一大半都上缴给了梅丽尔太太做生活费,这让她住得很舒服。 而邻居们都觉得,格兰杰先生一定是看上了薇格,想娶她做续弦,并且纷纷劝说薇格,这是个好归宿。 “我才十七岁呢。”薇格微笑着不置可否,内心大感庆幸,庆幸自己虚报年龄。 薇格回到房间,谢丽仍然无知无觉地躺在那里,呼吸粗重,面色潮红,看起来很痛苦。薇格先是上手戳戳,完成了“对病号的人道主义温柔”任务,然后强行摇醒她。 醒来的谢丽靠坐在床头,神色疲惫,连瞪薇格的力气都没有,勉强将硬面包和牛奶塞进胃里,艰难得仿佛在吃沙子。 “你可能需要个医生。”薇格努力板着脸,以示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别误会,我对你们仍然没什么好感,只不过,你罪不至死。” “在我的账本里。”她补充道。 谢丽不想死,她愤恨地在内心诅咒薇格,又努力祈祷她真的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愿意请医生来给自己看病。一个女巫失去自己的魔杖,几乎就失去大部分的战斗力,她的性命完全掌握在薇格手里,寄希望于一个知道女巫所作所为的普通人的同情心。 女巫还是太天真了,如果薇格真的是个普通人,同情心根本不可能被她赋予一个女巫。这个时代不存在此类正常人。 薇格用一张纸条将谢丽口述的地址记下来。她将会去这个地方,让一位女巫帮忙请医生过来。与其说是医生,不如说是精通治疗术的巫师。 薇格很乐意为她跑一次腿,因为这意味着她又得到了一个女巫的情报,她与这个族群的联系终于不是危险薄弱的单线。那地方并不远,走过三条街便能看到谢丽描述中的红色砖房,外墙爬满绿色的山藤,院子里种着杂乱又茂盛的花卉,房顶支着十字架,一只大狗趴在门口,懒洋洋地冲每一个路过的行人龇牙。 这栋房子看起来温暖、热烈,跟女巫扯不上丝毫关系。 薇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那只大狗也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趴在地上睡着了。 女孩上前去敲门,在古朴简单的木门上轻轻扣击,三下、两下、四长一短。 等了一会儿,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跟家里那个病号干瘦程度差不多的男人站在门口,只扫了薇格一眼,便从身后抽出一根小木棍,指着薇格开始跳大神。 巫师使用魔法时候大约是有个抖腕的动作,薇格眼睁睁看着这男人在她面前羊癫疯一样疯狂抖动手腕,一下、两下、三下……他的表情从惊讶到慌张,从慌张到恐惧。薇格就平静地站在门口,给足了他表演空间。 “够了吗?我能进去说话了吗?”尽管金发长裙的姑娘站在门口亭亭玉立,看起来与这栋漂亮温暖的房子非常相配,但一位单身女性长时间站在一位男性家门口,是会传出闲话来的。这可不是个开放自由的时代。 本职是摄影师的高挑女孩霸气地将仍然试图往外甩咒语的男巫扒拉到一边,大摇大摆走进房间,在沙发上坐下。她反客为主地比划沙发副座。“请坐,我是来寻求帮助的。” “你对我做了什么!”男人惊恐道。 “我拿走了你的魔法,现在如果你好好坐下听我说话,一会儿我就还给你。否则,你这辈子就当一个普通人吧。”薇格说道。她实在忍不了这些被害妄想症的巫师了。 没了魔法的巫师委委屈屈在她旁边坐好,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他大约是将薇格认作了更厉害的女巫,老老实实的,双手放在膝盖上,魔杖杖尖垂向地面。“您请吩咐。” “我来帮谢丽带话,她生了重病,希望用掉自己那一次人情机会,请你帮忙通知艾萨克,来这里找她。”薇格复述道,同时在心里嘀咕:艾萨克?有点耳熟。 男人惊讶得脸都鼓起来,这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像骷髅,好看多了。“她确定?让艾萨克那个家伙答应帮一次忙可不容易!” 薇格耸肩。 “他现在应该在剑桥,只需要一次传送就够……”男人开始自言自语,又摸出自己的魔杖,习惯性想要甩出咒语建立通讯频道。空气中没有出现他们联系常用的水镜,他这才想起自己的魔法被拿走了,换上一双可怜兮兮的豆豆脸盯着薇格。 薇格没有心情管他,她正在努力把艾萨克和剑桥这两个词汇联系在一起,而后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那个艾萨克…… 23.欧罗巴站(5) 英国有很多普通的名字,也许艾萨克曾经是其中之一,但当时间来到十七世纪,当艾萨克这个名字和剑桥联系在一起,它就绝对不再普通。 “艾萨克,他,他全名是什么?”薇格问道。她说话时候甚至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坐姿,让自己坐得更直、更端正,就好像小学生第一次接受老师颁发的奖状。 “艾萨克·牛顿。”巫师随口道,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薇格如此郑重。 真的是他! 饶是已经做了一点心理准备,薇格还是倒抽一口凉气。紧接着她的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她腾地从沙发站起,发丝散乱的垂在胸前,手指颤抖地搓弄自己的衣角,眼眶发热,上牙紧紧咬着下嘴唇才没让自己发出奇怪的哭泣或者呜咽声音。 巫师奇怪地看她,他不明白这个女人究竟怎么了。薇格狠狠甩头,在内心警告自己,一会儿绝对不能做出类似追星族的事情来。 女王只是帝国的象征、首相不过是议会党魁,史书浩瀚,那些灿烂的名字最后不过能够占据几行注脚,唯有艾萨克·牛顿炳耀千古。没有一个英国人能够对这个名字无动于衷,薇格相信自己已经很克制了,如果是她的那些物理学、数学专业的同学,说不定会当场痛哭,不久之后跪下来亲吻牛顿的脚背。 “你……你的力量不久就会回来。”薇格艰难地强迫自己离开这间房子,并制止自己做出蹲在路口等着看那个人出现这种蠢事。冷静,薇格弗德,别像个疯狂的粉丝一样,只不过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穆罕默德之下影响世界的第一人而已…… 冷静不了! 她沿着街巷小跑回家,满脸都挂着蜜汁傻笑。梅丽尔太太去邻居家喝下午茶了,薇格一路跑进房间,冲到谢丽面前,两只手撑在床上,脸几乎贴着脸问道:“你和艾萨克·牛顿先生什么关系?” 被软禁的女巫莫名其妙,虚弱地瞪薇格一眼。“他欠我一个人情。” “没了?” “没了。你认识他?” 薇格刚想说太认识了,话到嘴边又咽下去,勉强敷衍道:“听说过。” 谢丽没在意,艾萨克·牛顿是巫师中的异类,他的巫术水平很高,天赋应当属于顶尖。但偏偏喜欢普通人的学校,一年到头待在剑桥大学里面搞研究。普通人觉得他是个孤僻的怪人,巫师们也觉得他是个孤僻的怪人。牛顿似乎哪一边都不属于。谢丽也是偶然才能让他欠下一个人情,这会儿正是用到艾萨克那卓越的治疗巫术的时机。 自从知道来的人会是谁,薇格就有些坐立不安,在房间里团团转。她记不得牛顿的生平,但能估算得出,现在这位科学巨擘应该还很年轻。一想到经典力学的大厦和微积分正在那颗大脑里缓缓成型,她就激动得没办法好好坐下来。 尽管薇格当年数学和物理都是艰难及格…… 牛顿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十二点,薇格觉得这仿佛是某种象征,白天他是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数学教授,晚上才作为一个巫师活动。 当然这是不存在的,人家牛先生只是研究入迷,半夜才想起自己被拜托的事情。薇格这个英国现代人对牛顿崇拜太过,现在就算牛顿光着身子来她家,她都能找出十个合理的理由来为伟人张本。 艾萨克对于自己的研究被打断这件事不是很满意,但能够趁此机会将欠的人情还上,他也还算乐意。因此当薇格家里的门被推开时候,薇格看到的是一位面无表情但还算配合的英伦绅士。 “谢丽在哪里?”艾萨克直奔主题。 “在我房间,您请。”薇格狗腿地在前引路。 只有26岁的艾萨克奇怪地瞟她一眼,没说什么。 薇格干咳一声,努力收敛起过分殷勤的神色。她也思考过,这个世界的艾萨克·牛顿到底是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人。但这涉及时间、空间、多元宇宙的问题实在太过复杂,不是她一个搞艺术的能想明白的。没准在她的世界里,牛顿实际上就是个巫师呢。 毕竟,历史上的牛顿,孤僻、几乎没有朋友、一辈子独身、晚年还跑去研究神学。要说他是个巫师,也很合理嘛!薇格一边给牛顿大大开门一边放任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海里奔驰,当面给伟人编排身世。 艾萨克在治疗巫术方面确实非常精通。他心里还惦记着自己搭建到一半的新的数学理论,见谢丽只是严重了些的感冒,随意挥挥魔杖,乳白色光芒笼罩卧病在床的女巫,保住了人的命就打算离开。艾萨克看得出那个叫薇格弗德的姑娘很想亲近自己,但他对普通人,而且是镇上的普通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再漂亮也没用。 “可以了,我们之间的人情了结,你为什么会在这个女人家里?”艾萨克只是随口一问,他并不在乎事情的答案,不论为什么谢丽会跟一个不怕巫师的普通女人混在一起,他都不关心。 “她可不是普通女人,我是被她抓住的。”谢丽恢复几分力气,冷笑道,“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古怪的人,除了你,就是她了。” 艾萨克扭过头,左看右看也没在薇格身上看出什么古怪的名堂来,更不相信这个女性能抓住一名女巫。 薇格抓住机会,迅速开始跟牛顿大大攀关系,她微笑道:“我和谢丽之间确实有些误会,但现在已经解开了。倒是我自己身上,经常发生一些怪事,也许您能帮我找到原因。” 这可不是在追偶像,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博学多闻能帮我找到托尼·斯塔克的巫师,非牛顿先生莫属。薇格偷偷对自己说。 午夜的房间里,一豆烛光中,金发的姑娘和冷峻的科学家默默对视。 谢丽不说话,她可不敢坏薇格的事儿,这女人就是个专门克制巫师的魔鬼,她才刚刚拿回自己的巫术,不打算再失去它。让艾萨克那个怪胎去对付怪胎好了。 牛顿对着薇格仍然没什么好脸色,他表情冷峻,嘴角抿成一条直线,做出“请”的手势,示意薇格展示自己的不凡。如果不是很有意思的课题,他不打算浪费时间。要打动艾萨克·牛顿的课题需要多有趣呢? “任何魔法都会在我身上失效,同时,攻击我的巫师会完全失去力量,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她概括道。 观察牛顿听到这话之后的表情,薇格就知道她成功引起对方的兴趣了。 艾萨克在征得薇格薇格同意后,将魔杖杖尖对准他认知中的“普通女人”。出于一个科学家的谨慎,他没有使用攻击力过强的咒语,但薇格的能力从来都不是视对方强弱来发挥作用的,这类“因果律”式的能力似乎更接近哲学。 一秒钟后,发觉自己同样失去巫师力量的艾萨克两眼发光看着薇格,丝毫不在意他本人受到的影响,几乎用目光将薇格解剖了。 斯塔克啊斯塔克,为了找你我可是下了血本,把自己送给十七世纪的巫师兼科学家当实验材料……薇格被牛顿看得发毛,默默将账单全都记在了托尼头上。 她这也是无奈之举。薇格一无所有,自身来历不清不楚,必须低调行事,无法仰仗这个时代明面上的势力,就只能以自己身上的特殊能力为筹码尝试接触巫师了。 好在,巫师的名字竟然叫艾萨克·牛顿,这给了盲目崇拜的英国姑娘极大信心。 第二天,一架马车从东北方向的剑桥驶来,车轮粼粼驶入小镇,停在梅丽尔夫人家门口。艾萨克穿着与前一晚完全不同的正装,卷发打理得一丝不乱垂在脸侧,从马车上下来姿态优雅地敲门。 “请问薇格弗德是住在这里吗?”年轻的科学家彬彬有礼地问道。 “是的,请等一下。”梅丽尔太太回答道,“薇格——” 早有准备的薇格提着裙角跑出来,惊呼:“艾萨克表兄!” 金发的美丽少女上前一步,与艾萨克结结实实地拥抱,并向梅丽尔太太介绍道:“这是我的表兄艾萨克,现在在剑桥大学当教授。” 几小时之后,整个小镇都知道,那位落难的姑娘薇格找到了她在剑桥当教授的表兄,同表兄一起离开镇子了。 “我可不会支付你的生活费用。”囊中羞涩地艾萨克直言道。他读大学还是依靠学校的费用减免,加上自己的半工半读。现在刚刚成为教授不久,没有多少存款,更不可能多负担一个女人的生活费用。 “我其实有钱。”薇格从行囊深处捞出几枚金币,在牛顿面前摊开手。来自中土世界的矮人金币成色鲜亮、杂质极少,只不过金币上面没有大英帝国的皇家玫瑰或者君主图案。跟那些掺铜的金币不同,薇格拿出来的金币亮闪闪的,质软,能咬出牙印,这可是纯金! 薇格不太了解英国这个时代的物价,金币根本不是能用于市场流通的货币,拿出一枚金币,和21世纪拿出五百欧元纸币去超市买菜差不多,都属于奇葩且土豪的行为。 艾萨克看着薇格手里的一小把金币沉默良久,又看看她那个显然还藏着金币的背包。 “这趟的车费你付。”未来的皇家爵士断然道。 24.欧罗巴站(6) 旅途的后半程,艾萨克就视薇格这个隐藏的土豪如无物了。他低头拿出自己的手稿,对着上面的公式和草图埋头思考。 薇格默默将那些金币收起来。这架马车上,乃至这条通往剑桥大学的路上,唯有她一人知道,是怎样惊天动地改变人类历史的东西正在面前青年手中成型,现在钱才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牛顿的手稿就在眼前…… 她打定主意回头索要几张牛顿废弃的草稿纸。 马车的资费最后还是由艾萨克负担的,薇格手中只有金币,没有先令和便士。她也没吝啬,摸出两枚金币交给自己目前的金主,算是订了个包月套餐。 在剑桥这个小圈子里,牛顿算是不大不小一个名人。他这些年一直都没有跟任何女性建立长期的亲密关系,这会儿忽然带回来一位漂亮姑娘,由不得大家不好奇。 薇格一路上端着温和优雅的微笑,向每一束好奇的目光投放善意,到无人处,她稍微踮起脚在艾萨克耳边提一个问题:“你生活在这么多普通人中间,怎样隐瞒自己是个巫师的事情?” 艾萨克奇怪地扭过头:“谁会怀疑剑桥大学的数学教授?” ……一度因为自己来历不明而担惊受怕,怕被抓去当做女巫干掉的薇格哑口无言。好吧,换了她她也不会怀疑一位有杰出造诣的科学家。话说科学家这个身份和巫师是不是有点不兼容?牛顿先生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将“实验材料”亲自带回的牛顿先生没有耽误时间,一回到剑桥就把薇格拉进了私人实验室,甚至还拉上一个助手,看起来像是剑桥的学生。“我的学徒。”艾萨克简单地介绍道,连名字都懒得说。 “哪方面的学徒?”薇格好奇道。 “两方面。”艾萨克说。 两方面?巫术和科学?薇格难以想象,在她看来,巫术和科学根本就是对立的东西,牛顿一个人能兼顾两方面,因为他是牛顿。现在又冒出来一个能在两方面均有建树的人才,兄弟,你别告诉我你是莱布尼茨吧? “我是特维安,”那位年轻的学徒从容地与薇格打招呼,毫不掩饰自己对面前金发姑娘外貌的欣赏神色,“能认识这样美丽的女士,是我的荣幸。” “薇格弗德。” 比起人们对巫师的可怕想象,艾萨克用来研究巫术的私人实验室简单干净到不可思议。没有各种奇怪动物的血,没有可怕的雕塑和标本,甚至都没有一个薇格不认识的文字和图案,相反,墙上倒是挂着十字架。实验室中央放着一张大桌,靠窗摆着书桌和书柜,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特维安跳到桌上,在桌面写写画画,最后拿出自己的魔杖轻轻一甩,整个魔法阵就亮起莹莹的光芒来。 “不出意外的话,只要我走进魔法阵范围,它就会失效的。”薇格提醒道。 “我没办法捕捉你身上的力量,但是可以捕捉魔法阵失效瞬间的变化情况……”特维安随口解释,又开始在房间的另一端绘制另一个相连的魔法阵,他动作极快,几乎不假思索。艾萨克看自己的学徒思路清晰,竟然就留下他们两个在实验室里,自己走开了。 “教授把这件事交给我了。虽然我对老师正在着手构架的数学工具更感兴趣,但你也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女人……”特维安边涂鸦边快速解释道,他看起来心无旁骛,薇格也无法判断这家伙是不是刚刚说了个双关的暗示,只能狠狠瞪他一眼。 特维安在薇格身上做的研究都很初级,比起《女巫之锤》的验巫八百式差远了,简单到薇格觉得这么下去,他两百年也搞不明白自己的能力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很好,对付这些把探索未知看得比命还重要的科学家们,最关键的就是,用没有解开的谜团吊着这些家伙。随便他怎么实验,找不出名堂,薇格才能一直借此接近这些巫师,只要别把自己解剖了,薇格都没有意见。 从她身上取一点血也没关系。 薇格用食指压了几秒钟,胳膊上的出血点很快就不再渗血。她随意地指着墙上的十字架:“巫师还信奉上帝吗?” 特维安摊手:“你认为我们应该是什么?魔鬼的门徒?异端?随时准备毁灭世界?” 如果薇格真是个土生土长的信奉基督教的十七世纪英国人,现在应该是【连连点头.gif】。但听到特维安这么说,她惊讶地上下打量这个青年巫师:“难道你还真的信教?” 特维安不置可否地耸肩。“崇拜耶稣本质上是一种‘神像崇拜’,我不否认信仰的作用,但……” “停。”薇格将手掌竖起在空中,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别向我兜售危险观点,我还要在普通人的世界立足呢。” “千方百计接触巫师的普通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特维安嘲笑道。 让他这么一总结,薇格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行动,简直是冒失又作死。在猎巫运动大行其道的年代主动跟女巫和巫师们套近乎,不是作死是什么。 特维安对这个女人很感兴趣,却不是为了她身上奇怪的能力。他看得出,薇格弗德接触巫师别有用心,她也从不掩饰自己明显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她早晚会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 正闲聊着,特维安忽然歪头,抽出魔杖轻念咒语,空气中漾起水波,一面半透明的镜子出现在他面前。 不错嘛!视频电话?facetime? 年轻的巫师没有避开薇格,大大咧咧地靠在试验台:“很忙,有事快说。” 你哪里忙?忙着跟我闲聊吗?薇格腹诽。那个刚刚可以被称为男人的年轻巫师仿佛看穿了薇格的想法一样,透过水镜与薇格视线交汇,送来一个wink。 “特维安,安娜被怀疑是女巫,牧师抓了她!怎么办!” 特维安的表情一下子就严肃起来,沉声问道:“怎么回事?” 薇格主动退后几步,可不是为了回避,而是避免她身上的力量影响,屏蔽了人家的wifi信号。她对这通远程视频电话的内容很感兴趣,既然对方没有反对她旁听,她也就默默竖起耳朵,不肯放过任何信息。 发来求救的人叫汤姆,是二百英里外小镇上一个十六岁的巫师,他暗恋自己的普通人邻居安娜很多年,由于身份问题,一直没敢向姑娘表白。三天前,小镇上牧师家的女儿忽然开始胡言乱语,一个人在房间里时会发出惊恐地尖叫,身体抽搐并发出痛苦地呻|吟声。紧接着,与她相好的另外三个女孩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恐慌迅速笼罩小镇。 “我去查过,没有丝毫巫术痕迹!”汤姆斩钉截铁地说,“医生说她们受到巫术的蛊惑,牧师祈祷后也没有任何效果。,不久之后那几个女孩自己痊愈,她们声称在昏迷时看到镇上的女巫对她们施以巫术,胡乱指认几个女人,其中就有我的安妮!老天!镇上的巫师只有我一个,她们为什么不说是我做的!明天安娜就要被绞死,特维安,你这次必须得帮我!” 跳舞症,麦角菌。薇格在内心判断道。中世纪,麦角菌曾经在欧洲大地上肆虐,很多感染了麦角菌的人都会产生幻觉,认为是有魔鬼作祟。欧洲大陆因为这种致幻剂而产生的指控成百上千,也就是说,有上百人最后死于对真菌认识的匮乏。 “所以,你要我帮你劫狱吗?”特维安问道。 “不,我会自己救她出来,但我无法安置安娜,求你,想办法让她在你那里躲藏一段时间。”水镜那边的汤姆哀求道。 “好。”特维安答应归答应,其实感觉自己一个头胀得有两个大。如果说薇格还只能算半个普通人,那位安妮小姐就是彻彻底底的普通姑娘,没准还是虔诚的基督徒。把这样一个女人安置在陌生的巫师家中,亏他想得出来。 特维安又一次将目光投向薇格:“送个漂亮姑娘给你,要吗?” “好,记得欠我一次。” 那是漂亮姑娘吗?那是烫手的拖油瓶啊!薇格还能怎样,她有求于人,这时候只能点头同意。实际上来自另一个地球的姑娘掏呀掏,将六枚金币搁在特维安手心,笑眯眯地小声说话:“我自己还没地方住呢,就拜托你啦。” 汤姆还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比如安娜有多美丽,她就是个纯洁的精灵,他有多么喜欢她。他甚至想好,如果特维安拒绝帮忙,就直接在这边放声号哭,看他是否能硬得起心肠来拒绝儿时伙伴。 结果特维安痛快地答应,让他颇有一拳打在空处的感觉。 “谁在你那?是牛顿先生吗?”汤姆好奇的问道。 “老师可不会这么心平气和地于你说话,是我新弄来的实验材料。” 薇格·实验材料·格里尔斯:我已经连人都不是了吗? 25.欧罗巴站(7) 这时代像一个巨大的漩涡, 那种黑魆魆的激流,水文复杂, 一旦被卷入就死无葬身之地。人类历史上,除此之外,再没有哪个时代如此集中地产生大量同质化冤假错案,吞噬上万条人命。 “他们又会处死很多人的,我们只能救一个女孩子吗?”通讯切断后, 薇格伸手拽着拽特维安的袖子,小声问道。 “普通人女性又不是我的责任。”特维安撇嘴。这是巫师中间普遍的论调, 理直气壮、完美无缺。另一个种族的自相残杀本来就与他们无关, 要真正的巫师去解救被冤枉为巫师的人, 未免有点强人所难。 薇格的地球上,猎巫运动结束于十七世纪末期, 到那时候, 政权和神权终于分出胜负,欧洲大陆上几乎再没有以“女巫罪”被处死的人。可这个世界的猎巫运动看起来轰轰烈烈, 此时已经是17世纪中叶 ,噩梦丝毫没有结束的迹象。薇格在这个浪潮中, 似乎只能随波逐流, 而特维安也不是那种试图拯救世界的救世主。 ** 杰克是小镇上第17个被攀咬为勾结女巫的人,他手脚都被绑着,全身只有嘴还是自由的。杰克大喊着冤枉, 却被一双臭袜子堵上嘴, 支支吾吾再无法为自己辩解。 “上帝自有判断, 纯洁的火焰会告诉我们,你到底是不是无辜的。”身穿黑色长袍的牧师手持圣经,表情庄严,点燃杰克脚下的柴火,然后后退两步,开始祷告。 炙热的火舌舔舐杰克的身体,他在火中燃烧,明亮的火焰布满他身体,火焰呈橘红色,那仍然是属于人间的、洁净的火焰。牧师严肃地观察很久,捧着圣经点头:“火色未变,这是一个干净的灵魂,杰克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他的灵魂将随烈火升上天堂,回到父的怀抱。阿门。” 围观者众,这一刻,不论内心在想什么,大家至少都低下头:“阿门。” 薇格将一缕因为低头而散落在眼前的发丝掖到耳后,抬起头久久凝视那个挣扎、惨叫、现在渐渐没了声音的人影。寒毛直竖。 “真的没有人能来阻止这一切吗?”她嘴唇翕动,声音低不可闻,只有站在她身前半米的特维安能够听到她在说什么。青年巫师猛地回头,红彤彤的眼睛与薇格对视。 待人群散去,特维安与薇格并肩走向他们的马车,年轻的巫师才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你想来看,我就带你来了,别做多余的事情!” 薇格嘴角噙着一丝微笑,摊开手:“我可没有做事情的能力,你实在告诫我,还是提醒你自己?” 汤姆联系特维安的当天下午,便通过一些障眼法将安娜从狱中解救出来,送往剑桥大学。他其实是看上了牛顿教授的治疗巫术,人就在眼皮底下,艾萨克还不至于见死不救。安妮确实是个很美的姑娘,哪怕脸色惨白、瘦到双颊凹陷,也能看得出她曾经有多么活泼美丽。薇格将安妮带回她临时租住的房子,尽管早有心理准备,脱下她衣服的时候,还是惊呆了。 安妮十七岁的身体上面布满可怕的伤痕,那些伤显然是新的,烫伤、鞭痕、挫伤、皮下没有取出来的针…… “对可能是女巫的人用刑,如果她能够抵抗住各种酷刑,不承认自己是女巫,说明她非常狡猾,撒旦借给了她力量。如果她无法抵抗住刑罚,承认自己是女巫,说明她在上帝的光辉下暴露了真实身份。” 薇格无法自行处理这种伤势,她通知特维安和艾萨克,这两个巫师联手,才保下安娜一条命来。 看到安娜伤势的那个瞬间,薇格就知道自己完蛋了。她没办法再假装自己是个来完成寻人任务的过路人,没办法对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在千万女性身上的噩梦视而不见,如果不做点什么,哪怕这一刻便找到托尼·斯塔克,带他离开,她也永远无法安心。 但在面对广大普通人的时候,薇格也只是个普通人,她需要同盟。薇格给自己找到的最初的同盟,便是特维安和汤姆。至于牛顿先生?不不不,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他构建微积分数学体系了,未来无数高数老师还指望着他的成果吃饭呢。 从偶像崇拜中冷静下来的数学学渣薇格,现在面对牛顿先生蜜汁怂,总有种对不起先贤的心虚。 血腥和恐慌笼罩着小镇,薇格已经确定,正是麦角菌中毒才导致镇上居民出现集体幻觉,她甚至找到了几朵毒蘑菇,特维安说,这种特殊的菌类也许能够成为效果显著的施法材料。 这天晚上,特维安一整夜都不见踪影。看来他那“别做多余的事情”的自我说服没有起作用。 第二天,镇长端着一盘毒蘑菇,宣布巫师诅咒事件已经找到真正的罪魁祸首,所有被当做巫师和女巫抓起来的人,将全部释放,已经死亡的17个人,将获准葬入镇上的公墓,包括被认为已经死亡的17岁女孩安娜。 “你干的?”薇格笑吟吟看着特维安。 年轻的巫师耸肩。“这不是能够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他抓着一个三明治,几口便吞咽下去。 薇格也拿着三明治慢条斯理地啃,汤姆坐在车厢外面,给他们赶马车。同伴中有这么一位一切魔法都无法对她生效的奇人,另外两位巫师也只好放弃便利的巫术,陪着薇格乘坐马车赶路。 “你认为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是什么?”薇格试探道。 “你真的不知道吗?”特维安反问道。 薇格垂下眼睛。十七世纪末期的猎巫活动,更多来自于世俗政权和神权的争斗。神权统治欧洲数百年,世俗政权想要抢夺原本属于教宗、主教和神父们的权柄,必将经受神权的反击。在这个时代,被打为“异端”是最有效的摧毁一个人的方式。中世纪没有那么多猎巫事件,二十一世纪也没有。如果俗世政权和神权这两方有一方获得胜利, 薇格不知道自己现在能不能跟特维安聊这些,他们才刚刚认识不久,也许不该交浅言深。 她摇摇头。“如果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那么好找,你们早就找到了不是吗?” 她回到家中,还没等楼下送她上来的汤姆和特维安离开,两人便听到楼上传来一阵尖叫。 安娜自杀了。 这个饱受折磨的姑娘给救了自己的邪恶巫师留下一封遗言,用水果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分不清天堂、地狱和人间,也分不清天使、恶魔和人类,我不得不与巫师为伍,但我灵魂从未背叛上帝。我将回归父的怀抱,接受父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