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吃糖的漂亮姐姐》 1.醉酒 从男人的怀抱中退出来,沈芜抓过床头充电的手机,亮起的屏幕上时间显示04:01。 她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凭借着记忆,摸索到自己的裙子,找准方向,胡乱地套进去,又从不知道什么时候扔到地上的包里摸出烟和打火机,然后推开了阳台的门。 夏夜的凉风吹散了她身上挥之不去的黏腻,咔哒一声,打火机的火光在黑暗中亮起来,又很快熄灭。 香烟的红色火光在黑暗中明明灭灭,她倚靠在雕花的汉白玉栏杆上,从高处俯瞰着这个城市。 凌晨四点的s市,还处于一种将醒未醒的朦胧当中,天空尚未亮起来,四下寂静,却给人一种随时都会变得热闹的错觉。 香烟的味道由口腔进入呼吸道,再从肺泡蔓延过四肢百骸,褪去□□后的大脑在夜风和尼古丁的加持下逐渐变得清醒,她不慌不忙地抽完了手里的烟,将烟头摁灭在摆在阳台小桌上的烟灰缸里,才转身向房间里走去。 她回去的时候,男人睡得正香,仍旧保持着侧躺着的姿势,一根修长有力的手臂伸展开来,那是沈芜曾经躺过两个小时的地方。 说是男人,其实并不恰当。 醉的昏昏沉沉的时候,沈芜只记得今晚睡的男人,有一个很好的身材,个子高,八块腹肌,人鱼线摸上去流畅地像刀刻出来的一样,现下清醒了,她才突然发现,自己今晚上睡的这个男人,与其说是男人,不如说是男孩,面孔棱角分明,英俊帅气,但紧抿着的嘴角,仍旧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几分孩子气。 怪不得一开始的时候青涩的跟第一次似的。 也不知道满没满二十,希望他年过十八了,不然真是罪过。 沈芜没良心的想着,将地上属于自己的东西捡起来,也不套上,随意地就扔进了包里。 躺在床上的大男孩,虽然长了张年纪不大的脸,但身材着实可观,每一块肌肉都分布的恰到好处,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丝多余的脂肪,深入感受过的沈芜,自然知道这具躯体蕴藏着多么强大的力量,曾经将她禁锢在床上,反抗不得,走到男孩身边的时候,她没忍住,伸手摸了一把,换来了对方的一道浅浅的呻丨吟。 沈芜没收回手,只是停住了,看着他的脸,见他只是皱了皱眉头,并没有醒来,嘴角勾起一抹笑容,低头在他唇上用力的亲了一口,满意地占了一把少年果冻唇的便宜,才收回手,伸进包里,翻找起了红包。 她的包里常年备着几个红包,从二十到两千都有,掂量了一下厚度,掏出了个最厚的,放在了床头柜上,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犹豫了一下,又把刚刚摸到的棒棒糖,放了一根在红包上面,她自己也剥开一根塞进了嘴里,含着就往外走。 她在门口找到了自己的高跟鞋,也不穿上,提着就开了门,好在酒店的走廊都铺了地毯,赤脚走在上面跟踩着棉花似的。 路过酒店摄像头的时候,她做了鬼脸,伸手比了个心。 至于半夜从酒店出来被媒体拍到之后会有什么说法,她不太在乎。 这年头,沈芜睡了谁不是新闻,谁被沈芜睡了才是新闻。 她看过媒体给她罗列的情人表,一溜烟的名字她自己都不确定是不是真的睡过那么多人,不过她唯一知道的是,有几个她真睡过的人没在上面就是了。 按下负一层的电梯键,沈芜靠在电梯壁上,单手按开了手里的手机。 在光线明亮的地方,人脸识别自动解锁了屏幕,弹出了微信的界面。 秦时头像右上角的地方,红色的小圈格外亮眼。 “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你别任性好不好?” “都说了只是逢场作戏,你就不能多信任我一点吗?” “沈芜,别闹了。” “接电话。” “你在哪儿?” “都是成年人了,有事情大家能不能够好好交流沟通。” …… 沈芜退出微信,点开通话记录,果然找到了一连十一个来自秦时的未接来电。 从她说分手的晚上十点,到凌晨三点。 “嗤。” 她轻轻地嗤笑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笑自己,还是在笑秦时。 正当她准备按灭屏幕,出电梯去开车的时候,秦时来电突然从手机正上方弹了出来。 几乎不带任何犹豫的,她按下了红色的挂断键。 谁知道下一秒,手机又震动了起来,好在她按下挂断键之前,看清楚了通讯人的名字——周莺莺。 沈芜按下接听键,“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你烦不烦啊!” “我要离婚——” 电话里带着哭腔撕心裂肺的声音顿时震得沈芜一个激灵,她将手机拿远了些,掏了掏耳朵,才重新放到耳边问道:“又离?” 不怪她态度冷淡,对好友的这种终生大事不够上心,实在是今年还没过八月,周莺莺已经是第二次要离婚。 “那个王八蛋,我对他那么好,我这双投保了一百万的手,天天给他洗手作羹汤,他居然出去嫖,你说他还是不是人啊!” 沈芜坚决果敢地附和道:“肯定不是!” “你说嫖就算了,你看看他嫖的那个鸡,一张整容脸,胸隆的跟气球似的,他也不怕捏爆了,老娘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一张脸纯天然无污染,他凭什么看不上我啊!” 沈芜:“他瞎!” “男人都不是个好东西,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我要离婚,呜呜呜这王八蛋……” 沈芜:“离,赶紧离。” “你明天来陪我!” 沈芜按了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用一种慨然赴死的语气道:“来。” 挂了电话,沈芜坐在自己的车上,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但想到明天还要去安抚一个受了情伤的女人,她又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而且再一想今年八月还没过,剩下的四个月还够周莺莺闪婚闪离一次,她更加觉得前途灰暗。 沈芜一直觉得,周莺莺这种女人的存在,神奇的可以上走近科学。 就像她数不清自己有多少个情人一样,周莺莺也数不清自己有多少个老公。 对,老公,去民政局登记过的那种老公。 不同于她对男人的敷衍了事,大部分男人于她就是一根有温度的□□,周莺莺是个离开了男人和爱情就会逐渐枯萎的女人。 她对婚姻抱有极大的向往,每次恋爱都抱着结婚的目的去投入,满怀期待的和恋人步入婚姻,希冀能够白头偕老。 沈芜也想不明白,她哪里来的那么多热情与爱。 这种事情,她经历过一次,就觉得耗干了精血,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才缓过神来喘了口气。 只可惜周莺莺看男人的眼光不怎么样,每次都是喜剧开头,闹剧收场,金男玉女的婚姻到最后只剩下一地鸡毛。 好在她离婚的决定总是做的和结婚一样快速果决,从不会因为舍不得太爱了之类的原因拖拖拉拉。 说离就离,干净果断,谁讲理也阻拦不了她的决定。 这也是为什么她每次吐槽男人的时候沈芜都敢随声附和的原因之一。 她一点都不怕周莺莺转头和男人和好之后把她这个闺蜜卖了。 这是相比于其他女人,她最看得起周莺莺的地方。 开车回到家已经将近五点半,天色蒙蒙亮,往窗外一看,一片惨白的灰,沈芜拉了窗户,开了卧室里的灯,暖黄色的灯光落到身上暖洋洋的,格外舒适。 洗澡,吹头发,重新换上一身舒服的睡衣,时间眨眼就到了六点半,她掀开被子,蒙头就睡,却在八点的时候被一通电话叫了起来。 敲了敲脑袋,来不及后悔干嘛不关机,手已经先脑子一步反应按下了接听键。 “喂?” 电话那头诡异的沉默了片刻,才有女人的声音响起,“你现在清醒吗?” “不清醒。” “那等你醒了再说。” “拜。” 挂了电话,按下关机键,沈芜重新倒回床上,陷入柔软的被窝当中,双手双脚地夹着长枕,闭上了眼睛。 这个回笼觉一睡就到了中午十二点,腹中作响才将沈芜叫了起来 。 醒来的第一时间是开机。 主要目的是为了看时间,不过时间还没看清楚,先接了个电话。 “你个死没良心的去哪儿了,说好陪我离婚呢,我婚都离了你人呢?!” 周莺莺高八度的尖叫声,哪怕隔着无线网络,也精准地传到了沈芜的耳朵里。 还有几分迷糊的她顿时被震醒了。 “叫屁叫,”起床时有几分起床气的沈芜没好气地道:“闭嘴,把地点给我发过来,我收拾好就过来找你。” “呜呜呜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不等周莺莺撒完娇,她按下了挂断键。 数秒后,一个叫做“莺莺嘤嘤嘤”的账号给她发来了一个坐标地址。 沈芜看了一眼,按下了手机。 想了想,又将手机拿出来,翻出未接来电,将秦时的电话给拉黑。 前男友这种东西,哪凉快哪儿待着去吧。 2.莺莺 下午四点。 阳光正好,穿过高大的梧桐树,在地上洒落斑驳的一片。 沈芜和周莺莺约好的咖啡厅,建在市中心,却有个独立的小院,人工引动的水流,沿着屋脊滑落,不断地从上面落下来。 “小姐,这边请。” 咖啡店的员工穿着民国气息的制服,引领着沈芜穿过滴水的走廊,去往提前订好的包厢。 她到的时候,周莺莺正坐在深棕色的沙发上,目光凄迷地注视着窗外不断从屋檐上坠落的水珠。 沈芜坐过去,将包往桌上随意一放,一屁股坐在对面,大咧咧地道:“哭吧。” 周莺莺转头瞪她,“你什么态度,难道你现在不应该安慰安慰我吗?” “我这不是正准备安慰你吗?”沈芜道:“你快哭,我好给你递纸巾。” 周莺莺唾了她一口。 见她眼圈虽红,但状态还好,沈芜放下了心里的担忧,转而道:“行了,离都离了,回头我给你找两个个小鲜肉,安慰一下你被那个老男人伤害的心。” “两个怎么够?” “十个任君挑选。” 周莺莺勉勉强强道:“这还差不多。” 沈芜问:“我看网上说,你是在家里捉的奸,吴安国胆子挺大啊。” 周莺莺翻个白眼,“别提了,说起这个我就觉得心口痛,老娘辛辛苦苦录完节目,赶了晚上的飞机准备给他个惊喜,谁他妈知道结果有惊无喜,一开门就听到女人的浪丨叫,差点没把心脏病吓出来。” 沈芜:“噗——” 周莺莺一拍桌子,警告道:“沈芜!” 求生欲很强的沈芜一秒钟整理好表情,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姿态,“太过分了,姓吴的怎么可以这么对你,我这就打电话找人套他的麻袋。” 说着就要把手机掏出来。 “别别别,不用了不用了。” 周莺莺忙抢走了她刚刚点开微信的手机。 沈芜狐疑的看着她,“我记得你不是这种心慈手软的女人啊?” 周莺莺一脸心虚的表情。 沈芜明了,“你对姓吴的做了什么?” 周莺莺:“……没什么。” 沈芜会信才有鬼。 她翻出手机,在浏览器了输入了吴安国这个名字,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配着图片的搜索结果就呈现在了她的手机页面上。 身为娱乐圈人士,就是有这点好处,有的时候身边发生的事情,问百度比问当事人还清楚。 沈芜:“……” 沈芜:“挺能啊,把人都打进医院了。” 新闻配图里,一辆救护车正停在周莺莺家的楼下,车顶的灯光在黑夜里煜煜生辉。 周莺莺觉得自己很委屈,“我只是轻轻地踹了一脚,谁知道他那么弱鸡。” 沈芜:“……你踹哪儿了?” 周莺莺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于是沈芜秒懂。 她想了想周莺莺常穿的鞋高,虽然没有那个器官,仍旧对吴安国产生了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 本着八卦的心理,沈芜又看了自己随手点开新闻的评论区。 对于渣男,大家的打击心理都是一样的,虽然有那么一两条嘲讽周莺莺选男人没眼光的评论掺杂在其中,但能够被顶到首页上的大多是打得好活该一类的言论。 不过哪怕沈芜自己都觉得周莺莺踹得很好,她也没有忘了实际问题,“你就不怕吴安国起诉你?” 周莺莺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我有他拍电影偷税漏税的证据,他敢起诉我,我就敢举报他,谁怕谁。” 沈芜为周莺莺鼓掌。 周莺莺抿了抿茶水,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不过要是别人发现他偷税漏税,就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行啊,这摆明是走了还要坑吴安国一把。 沈芜已经可以预见吴安国被带走问话的新闻,假惺惺地为他默哀了几秒之后,兴致勃勃地开始关注新闻里的另一个当事人,“那个小姐你打算怎么办?” 说是小姐,也不可能是真的小姐,十有八九是一些十八线的小明星之类的,以吴安国知名导演的身份,完全用不着自己花钱去嫖,有的是想要走捷径的人自己送上门来。 当初周莺莺和吴安国结婚的时候,沈芜就劝过,吴安国是文艺浪漫,但也风流多情,加上本身的身份地位在那儿,不像是个能够扛得住诱惑的。 周莺莺比她洒脱,爱了就是爱了,哪怕所有朋友都预料到了吴安国的婚后出轨,她还是嫁的义无反顾。 “她啊……”周莺莺笑容轻蔑,提起勺子,漫不经心地搅了搅手里的咖啡杯,“我把她的照片发朋友圈了。” 沈芜一愣,随即笑了起来。 “还是你狠。” 周莺莺什么人? 十七岁出道,十八岁拿下华国影后,二十六岁开始当主持,她主持的访谈类节目《莺言莺语》,播了十年仍旧高据同类综艺节目人气值的前三名,不知道有多少明星曾经走近过她的演播厅,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承过周莺莺的人情,周莺莺的朋友圈,几乎占据了整个华国娱乐圈的半壁江山。 不论一开始爬吴安国床的女人打的是什么主意,至少周莺莺这件事情一闹,她是别想再在娱乐圈找到立足之地。 君不见上一个插足周莺莺婚姻的女人,现在还在不知名电视剧里打着酱油,硬生生从十八线掉到了三十六线。 “行了,不提这些烦心事了,”周莺莺看了一眼沈芜白衬衫的领口处,若隐若现的一抹嫣红,暧昧地冲她眨了眨眼睛,“昨晚过得挺激烈啊。” 沈芜半点没有被好友看穿的不好意思,她跟根懒骨头似的靠在沙发上,怀里塞了个抱枕,“别提了,昨晚睡了个小奶狗,年轻人就是身体好,火力旺盛。” 周莺莺拿着勺子的手一顿,敲到了杯壁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她带着几分诧异地问她:“秦时呢?” 沈芜理所当然道:“分手了呀。” 周莺莺:“我以为你们在计划结婚了……” “是在计划没错,我取消了。” “什么时候?” 沈芜:“昨天晚上。” 周莺莺坐直了身体,追问道:“发生了什么?” “跟姓吴的一样,找小姐了呀。” 沈芜语气随意的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周莺莺:“谁呀?” 沈芜:“还能是谁,秦总身边那个忍辱负重了十几年的江秘书呗,人家跟在秦总身边的时间可比我长多了,感情比我深也是应该的。” “等等,你说谁?”周莺莺有些不敢置信,“哪个江秘书?是我想的那个吗?不会吧,秦时眼光居然比吴安国还差,这一届的男人不行啊。” 沈芜轻笑起来,“对啊,这一届的男人不行。” 正笑着,周莺莺放在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等等,我看一下是谁给我打的电话。” 周莺莺的包里装的东西多,又乱,好一会儿才把手机给掏出来。 看见来电显示后,有那么一两秒,她的表情变得格外微妙。 所以说两人是相交多年的好友,沈芜在喝咖啡的空隙里一抬眼,就猜到了是谁打来的电话,“秦时的?” 周莺莺:“接不接?” “接呗,”沈芜无所谓的说道,“就跟他说我祝他和江秘书百年好合。” 周莺莺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一通,秦时焦急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喂,周莺莺,沈芜和你在一起吗?昨天晚上我们闹了点小矛盾,她跑出去后到现在都没接我电话,我有点担心。” 周莺莺耐心地等他说完之后才慢悠悠地道:“沈芜的确是我在一起。” 秦时松了一口气,“你能让她接电话吗,一切都是个误会。” 周莺莺才不管什么误会不误会的,看了一眼笑眯眯看着她的沈芜,继续道:“不能,她让我祝你和江秘书百年好合……” 秦时打断她的话,“你在说些什么?沈芜怎么可能说这种话?” 周莺莺继续语重心长地说道:“秦时啊,不是我说你,你好歹是沈芜的前男友,眼睛瞎的那么厉害,真的很影响我们家芜芜圈内口碑啊,知道的是你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们芜芜眼光不好呢,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先去找几个没那么差的打个幌子,最后才轮到你的江秘书,这样显得没那么突兀……” 秦时要是还没听出来周莺莺在挤兑自己就是傻子。 他啪的一声挂了电话,脸沉的能滴水。 被挂了电话的周莺莺也不恼,对沈芜耸了耸肩膀,一脸我已经劝过他了可是他非是不听的表情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而沈芜…… 坐在她对面的沈芜,已经抱着怀里的枕头,笑成了一团。 门帘被从走廊上路过的服务员带开,又缓缓垂落,遮住了包厢里的这一幕。 见她笑容自然,周莺莺反倒有几分唏嘘,“我还以为你们俩能走下去的。” 她是真的以为,有一天会看到自己的好友和秦时迈入婚姻的殿堂。 对于两人之间的经历,除了两个当事人,恐怕最清楚的就是她。 她看着两人相识,恋爱,长跑四年后分手,又兜兜转转将近十年之后才重新在一起。 她的好友浪荡多年,游走于男人之间,但只有看见过沈芜眼中光芒的她知道,沈芜曾经有多么憧憬过,想和秦时结婚生子,建立家庭。 沈芜学着她的样子耸肩,“世事无常嘛。” 五个月前,周莺莺和吴安国结婚的时候,沈芜还在用手机记录结婚事宜。 周莺莺:“对,世事无常。” 3.姑婆 长长的走廊,昏暗的灯光,靠在墙壁上接吻的男女。 分明是偷拍的一张照片,却因为画面中男女的颜值,拍出了艺术大片的质感。 “沈芜夜会小鲜肉,和男友秦时疑似情变”——报纸上显眼的标题,跟一根针似的扎进了秦时的眼睛里。 怒火冲头,秦时一把掀翻了办公桌上的所有东西,电脑水杯砸了一地,噼里啪啦:“她怎么敢,怎么敢——” 她怎么敢背叛他—— “秦总,您没事吧?” 担忧的秘书从门外冲进来,慌忙抢救被水打湿了的文件和电脑。 见到她,秦时仿佛被人当头泼了一盆水,满腔的愤怒顿时熄了个一干二净。 “出去。” 女秘书拿着文件,脸上写着迷茫和不解。 “啊?” 秦时怒吼道:“我说出去——听不懂人话吗?滚!” 秘书脸上闪过委屈,却还是将手里的东西放下,“秦总,您别生气,我马上走。” 她的姿态卑微,仿佛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 秦时没有看她,反而注视着地上拥吻的男女,翻到的水杯打湿了报纸,人影变得扭曲模糊,一只脚踩了上去,在属于男人的头像上,狠狠碾压。 …… 回到工位,江明薇才发现,自己新做的指甲,已经断在了掌心里。 点了下鼠标,因为主人的离开而熄灭的电脑,重新亮了起来。 屏幕上,赫然是秦时刚刚仍在地上的那张八卦小报的电子版。 电脑里的照片比报纸上的更清晰,江明薇甚至能够看清昏暗的光线里,沈芜长而卷翘的睫毛。 有的人大概生来就是要享受万众瞩目的。 比如说沈芜。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芜的场景。 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实习助理,跟在秦时当时的秘书身边,被派出去给沈芜送花。 在剧组拍戏的沈芜穿了一身古装红裙,长发翩翩,接过花低头轻嗅的时候,美的仿若一张画。 她看得呆了,沈芜抬起头,见到她呆滞的表情,笑了,“新来的,要签名吗?” “要要要。”她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本子和笔,沈芜接过去的时候,她闻到了她身上的茉莉花香。 那个时候她想,大概只有沈芜这样的人,才配得上秦总了。 一个美丽优雅,一个英俊有才,端的是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谁也没想到两人最后会分手 。 她不是故意要喜欢上秦时的,只是感情这种事情,向来由不得人。 既然已经分手了,又为什么要回来呢? …… 八卦小报拍的照片,沈芜还没来得及关注。 如果看到了,她大概会夸一夸那个拍照的狗仔,技术不错。 付钱的时候,周莺莺先沈芜一步,掏出了钱包。 “我来。” 沈芜手已经伸进了包里,又掏了出来,不和她挣。 两人的关系,不在乎这两杯咖啡。 谁知道收钱的店员查账以后,笑容得体的对两人说道:“您好女士,刚才已经有一位男士为你们的包厢结了账。” 周莺莺收回递出去的钱,不解地问道:“谁啊?” 店员说:“那位客人付过账后已经离开了。” 这就是问不出来了。 周莺莺也不追究,转头对沈芜道:“看来这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我祝他长命百岁。” 两人在停车场分开。 公众人物的感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宜。 周莺莺的经纪人打来电话,说为她安排了采访,交代离婚的事情。 沈芜的经纪人也发了数条短信,让她解释一下为什么突然传出了“不该有”的绯闻。 “说说吧,怎么回事。” 经纪人将报纸扔到了沈芜的面前,她低头看了一眼,“哟,拍的不错嘛,俞姐你帮我问问有没有电子档,我要存一张起来。” 俞红瞪她:“好好说话,你和秦时……” “分手了呗。” 俞红松口气,“什么时候,怎么没跟我说一声。” 沈芜无辜地道:“昨天晚上分的,没来得及说。” 俞红:“!!!” 俞红拉过一张凳子,在沈芜面前坐下来,“你们俩又怎么了?” “就分手了呀。” 沈芜对着光看自己的指甲,想着什么时候去做个新鲜的款式。 她的态度实在是敷衍,俞红叹一口气,用过来人的语气道:“我知道你嫌我啰嗦,但是感情这种事情,小作怡情,大作伤身,人家秦时好歹也是个总裁,要面子的,你们吵架归吵架,你把事情闹得那么大,小心真把你们之间的感情给蹉跎没了……” 沈芜申明道:“我说了,我们俩已经分手了。” 俞红哪还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三天一小分,五天一大分的,吵次架分次手,过不了几天又甜甜蜜蜜腻腻歪歪的了,她想不明白的是,之前沈芜一直都挺有分寸,和秦时吵架归吵架,但从没做过什么越轨的事情,怎么这次就这么冲动。 但摊上这个小祖宗,她能怎么办,只能苦口婆心继续道:“秦总之前已经跟我打了电话了,说愿意跟你道歉——” “他以为他是谁?”沈芜终于坐直了身体,冷笑了一声,“他道歉我就必须接受,对吧?” “俞姐。”她用俞红少有听过的正经语气喊了她一声,“我说分手,是真的分手了,不是吵架闹脾气,也不是故意找人来气他,您不用给他当说客,他自己做了什么事情,心里面清楚。” 俞红懵了,沈芜这个语气,终于让她听出来,这是要玩真的了。 “可是你们……”不是已经准备要结婚了吗? 明明上个月参加时装周的时候,还拉着设计师兴冲冲地挑着婚纱,怎么突然说分手就分手了? 她是了解沈芜脾气的,完全是块茅坑里的石头,又硬又臭,认准了的事情九头牛来也拉不回头,真的说了分手,也就是真的完了。 她跟在沈芜身边十五年,看她换了形形色色的男友,秦时是她唯一一个吃了回头草的,也是唯一一个眼看着要跟她步入婚姻的殿堂的,谁知道就差临门一脚,突然告诉她两人要分手。 “结婚了都还能离,我这还没结怎么不能分了,俞姐,你心里有数就好,反正你只要知道,是他秦时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我分手分的大大方方,睡小鲜肉也睡的理直气壮。” 话都说到这个程度了,俞红还能说什么呢。 “行吧,既然你都下了决心,我也不拖你后退,公关的事情我会处理。对了,袁导的剧本送过来了,你待会走得时候带走。” “知道了。” 和俞红商量了后续的公关处理,沈芜也没多留,拿起剧本,提着包就去了车库。 两人是在秦氏集团楼下咖啡厅见的面,等秦时从旁人口里听到沈芜来过集团的时候,沈芜已经停好车,按响了铁质大门的门铃。 沈芜要拜访的人是她的姑婆,沈怜芳。 小老太太年逾七十,无子无女,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小洋房里,栽花种草,小日子过得潇洒自在。 沈芜父亲死得早,爷爷奶奶去世的更早,沈家也没什么亲戚,忙着改嫁的母亲将她视作拖油瓶,听说沈家在s市有个姑姑之后,立马打着照顾老人的名头,将书还没读完的沈芜打包扔了过来。 那个时候的沈芜才十五岁。 沈怜芳并不怎么爱孩子,好在沈芜乖巧,模样又和她生的有几分相似,处的久了,渐渐也生出了感情。 她算是沈芜现在唯一的亲人。 原本沈芜是有姑婆家钥匙的,不过她今天本来只打算见周莺莺一面,没想回姑婆家,所以钥匙还在家里,没有带出来,现在只能等着不知道睡没睡觉的姑婆来给她开门。 她看了下时间,八点过,街边已经亮起了路灯。 沈怜芳的小洋楼位于市中心,站在门前,仿若站在一片霓虹当中。 偶有路过的行人,朝着翻出墙壁的爬山虎,投来艳羡的目光。 正当沈芜想着姑婆是不是已经睡了,等明天拿了钥匙再来的时候,小洋楼底下的大门突然被打开,一个年轻人被沈芜的姑婆送了出来,虽然隔着有一段距离,沈芜还是看见了姑婆脸上灿烂的笑容。 她挑挑眉,想明白了自己按半天门铃都没人答应的原因。 原来是有小鲜肉在家里。 “姑婆,”见两人忽略了自己,沈芜抬手招呼道:“知道您喜欢小鲜肉,但您能不能先给您可怜的侄孙女开个门?” 见到她,姑婆瞬间收敛了脸上的笑容,带着几分被打断地不高兴走过来,嘴里嘟嘟囔囔道:“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年轻人也跟在姑婆身后走了过来。 先前他背对着沈芜,又隔得远,沈芜只能从他挺直的背脊,和姑婆脸上的笑容来判断,这应该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隔得近了,她才发现这人生的有多出色。 他的五官立体,尤其是一双眼睛,在高挺的眉骨衬托下显得格外深邃,许是混了别国的血统,糅杂着几分异域风情,按理说本该是充满攻击性的长相,却在那双澄澈如水的琥珀色眸子下,奇异得柔和了下来。 他的目光落在沈芜身上,愣了愣,张了张嘴,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于是将求助的目光放到了姑婆身上。 食色性也,对于样貌出众的男性,沈芜向来不吝啬花言巧语,她没大没小地撞了一把姑婆,调侃道:“姑婆,这个弟弟我见过的。” 姑婆作势打了她一下,“少来你那套,谁不知道见到个长得好看的人你都说见过,人家随安刚刚回国,你去哪儿见?” 说着,又对面前的年轻人道:“随安,你沈芜姐就是这样,说话没羞没臊的,你就当她是在放屁。” 沈芜:“……” 被唤做随安的年轻人轻笑,“沈芜姐好,我在机场看过您的广告,没想到您真人比广告更漂亮。” 女人都喜欢被夸,他的汉语口音并不太标准,眼神却真挚而又诚恳,被这双眼睛注视着的时候,哪怕明知道他不过是在恭维你,仍旧很容易当成是真话。 沈芜自认身经百战,却仍旧有那么一瞬间,险些沦陷在这双眼睛里面。 她轻笑,“随安弟弟嘴可真甜,来的时候吃了糖吗?” 不知道她的话触动了对面那人的哪个点,他愣了愣,随即点头,有些郑重地道:“嗯。”仿佛是在回答一个很严肃认真的问题。 沈芜被他逗笑了,从包里掏出自己用来戒烟的棒棒糖,塞给他,“呀,没想到你一个男孩子,竟然喜欢吃糖,今天来的匆忙,也没给你准备什么见面礼,那姐姐就请你吃糖好了,你可不要嫌弃啊。” 骤然落入掌心的糖果,隐约还带着另一个人掌心的温度。 “不嫌弃。”他说。 赵随安收拢手指,将糖果扣在了掌心。 4.大喵 出了沈家,赵随安摊开手,一颗玫红色的棒棒糖,正静悄悄地躺在他的掌心里面。这是一个外国牌子的糖果,国内没有经销商,买糖需要代购,他在国外见到过几次公司里的同事在吃,但回国后,还是第二次见到这种糖。 第一次是在酒店的床头柜上。 糖果下面,还压了一个两千块钱的红包。 * 沈芜一边往屋里走,一边问道:“姑婆,这么好看的小帅哥,你哪儿找来的?” 姑婆随口应道:“以前经常请你吃绿豆糕那个池奶奶还记得不?小赵就是她的孙子,之前一直在国外读书,刚刚回来。” 说着,姑婆顿了顿,“我有他的联系方式,你要吗?” 沈芜:“……” 沈芜:“姑婆,我看上去像是那种会对小朋友下手的人吗?” 姑婆转头,推了推脸上的老花眼镜,视线将她上下打量了一圈,方才一脸正经地点了点头,“像,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前前男友,才十八岁吧?比你小足足十二岁,也不知道你怎么下得了口,禽兽。” 沈芜怒而反驳:“……你前男友还比你小四十岁呢!” 姑婆大大方方地道:“你也可以找个比你小四十岁的啊!” 沈芜:“……” * 姑婆家的小洋楼并不大,布置的却很温馨。 茶几上的花瓶里,几多雏菊正开得灿烂,墙上的置物架摆着几个陶瓷做的娃娃,布艺沙发上塞着几个抱枕,长绒毛的地摊上,卧着一只颜色鲜亮的橘猫。 “大喵,想我了吗?” 一进屋,沈芜就朝着沈大喵扑了过去。 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压塌炕,大概就是沈大喵的真实写照。 一只一岁多一点的猫咪,胖的如同一只会行走的球,往地上一摊就是一团猫饼,沈芜将猫从地上抱起,一手拖着小屁股,一手扶着背,埋头就吸,瞬间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被骤然从地上抱起来的沈大喵,宠辱不惊,显然早已经在生活的磋磨下,找到了自己正确的定位,任由沈芜蹂丨躏。 姑婆在背后关门,见到沈芜没出息的样子翻了个白眼,“滚去换鞋!” 沈芜:“呜呜呜我太想大喵了,想得连鞋都没时间换了。” 姑婆眯起眼睛。 她到底抚养了沈芜那么多年,说得难听些,沈芜抬个屁股,她就知道她要放什么味道的屁,现在表现这么异常,猜不到情况就有鬼了。 她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一副大佬地模样用肯定的语气道:“你和秦时分手了。” 一语中的。 沈芜闷在沈大喵的毛里,闷闷地道:“嗯。” 沈姑婆抓了一把桌上的瓜子磕起来,别看她七十来岁,牙口却很好,嗤笑一声,“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好马不吃回头草,你不信,现在活该。” “我现在难受,”沈芜道:“你就不能说说好话安慰我?” 姑婆吐出一颗瓜子皮,提议道:“要不给你喊个牛郎□□一下?” 沈芜:“……” 姑婆继续道:“一般来说,从上一段感情里走不出来,主要是没能遇到下一个更好的,我认识几个熟人,最近新进了货,都很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沈芜惊恐:“不不不,还是您老自己尝鲜吧。” 别人家七十岁的老太太,含饴弄孙,颐养天年。 她家七十岁的老太太—— 追星逛牛郎店看小哥哥。 和她一比,沈芜觉得自己简直是一百年前捆小脚的老封建。 老太太磕着瓜子,咔嚓咔嚓作响,随口问道:“秦时和他那个女秘书睡了?” 沈芜惊讶地从沈大喵身上抬起头,“您怎么知道?” 这件事情她可没和老太太说过。 老太太转头看她,怜爱的眼神仿佛在说:这是哪里来的小白痴。 她伸出两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当然是用眼睛看出来的。” 老太太又道:“我不仅知道他们俩睡了,我还知道是女秘书来跟你告的密对不对?嗤——这种小把戏,我八百年前就看腻了。” 老太太年轻时候的经历,可比沈芜丰富精彩的多。 同样是大明星,五十年前和五十年后的大明星,完全是两个概念。 沈家在那个年代,算是书香世家,老太太也是个留洋回来的女大学生。 不过她一没教书,二没去政府上班,从国外回来,屁股还没坐热,先去拍了部电影,直接成了大明星。 那个年代,还不像现在,有个当明星的亲戚或者朋友是件倍有面子的事情,演员的身份很低,在沈家人看来,她就是自甘堕落,白花钱出国读了书,居然去当了个戏子。 家里人闹着和她断绝关系,老太太也是个倔强人,说断就断,把沈家给的学费和生活费算好之后一笔寄了回去,自己在s市过起了潇洒日子。 她嫁过富商,又早早守寡,和富商的小情人斗伤了心血,干脆发誓终身不嫁,做起了交际花,游走在各种各样的社交场合,帮人牵线搭桥。 那个年代,沈怜芳这三个字,就是风流多情的代表,女人们在背后咬牙切齿骂小浪蹄子的对象,男人们也知道她不安于室,偏偏她略施手段,勾勾手指,仍旧有无数人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前仆后继而来。 哪怕到现在,她都七十多岁了,青丝成雪,对她念念不忘的人还有好几个在。 “上次秦时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的那个秘书不安分,她看秦时的眼神,就跟看自己的东西似的,秦时身边来来去去了那么多人,就她这个秘书一直留着,结果你居然要和秦时结婚了,她不来恶心你一把才怪。” “我当年就说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好马不吃回头草,你和秦时就不应该再在一起。”老太太道:“你们当年又不是被人棒打鸳鸯分的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只要你俩的性子不变,不管你们在一起多少次,照样还会因为同样的原因分手。” “我知道。”沈芜抱着沈大喵,用下巴蹭了蹭它肚子上的绒毛,又手指轻勾,挠的沈大喵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道理她都清楚。 但清楚归清楚,情感上能不能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她和秦时都是彼此的初恋。 那个时候她刚刚出道,十六七岁,一个刚刚从小县城里来大城市没两年的小丫头,懵懵懂懂地被带进五光十色的娱乐圈,看什么都新鲜。秦时也还不是秦总,只是一个在自家公司里实习的大少爷,两人的相恋是典型的不打不相识,欢喜冤家戏码。 她对感情懵懂,身为富二代的秦时也青涩,牵个手都会脸红,接个吻就觉得会天长地久。 有姑婆铺路,沈芜的演艺圈之路,一直走的很顺利,第一部电视剧就走红,后面更是大制作接到手软,和周莺莺一样,十七岁就拿到了影后,甚至她比周莺莺更出色,因为十七岁那年,她拿到的是国际电影节的影后。 那个时候网络媒体还不太发达,纸媒的头条一个周七天里起码有三天都是在写她。 但沈芜从没因为得奖了就变得飘飘然,也没被吹捧迷花了眼睛,仍旧坚定地想着,等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就和秦时结婚,生一堆的小萝卜头。 直到她在报纸上,看到了秦时怀里抱着夜店陪酒小姐的照片。 争吵,冷战,最后分手。 沈芜觉得自己的感情遭受到了侮辱,像是一张纯白的纸,她小心翼翼地呵护,期望有一天能够在上面作出一副完美的画,但本应该和她执笔落江山的另一个人却毫不犹豫地将一个墨点甩在了上面。 秦时觉得她大题小做,无理取闹。 不过是欢场应酬而已。 沈芜拍吻戏的时候他不也没说什么吗? 当年秦时抓着这个点同沈芜吵架的时候,沈芜尚且觉得愤怒。 而今秦时抓着她过往情史说“你和那么多男人睡过我不也没计较”的时候,只觉得荒唐。 还有疲惫。 他要是真不计较,就不会把这件事情拿到嘴上说。 他要是真不计较,就不会答应江明薇那为了爱情的所谓“卑微一夜”。 秦时心里头想些什么,沈芜门清。 男人的心思不过是如此。 他舍不得沈芜这个初恋情人,却又不满于她感情经历丰富的过去,总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当江明薇爬上他的床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睡的心安理得。 毕竟沈芜都曾经有过那么多个男人,他怎么就不能有几个女人。 说难受,沈芜倒也不是真的多难受。 她早过了会为了爱情歇斯底里的年纪,也不会像当年一样吼着和秦时老死不相往来,哪怕将联系方式拉进了黑名单里,过两天她还是得将人给放出来,毕竟两人之间还有工作要谈,真通过别人转达才显得余情未了,藕断丝连。 她只是觉得心里头空了一块,怎么样都填不满。 5.汤旭雅 沈芜在姑婆家住了下来。 三十岁以后,她有意放慢自己的脚步,行程都安排得比较宽松,早早将逼格刷上去的好处就在于她不用像其他的演员一样,疲于奔命,只为了不让观众遗忘自己,有着几部经典作品支撑的沈芜,哪怕十天半个月不露一次面,照样有邀约送到她的手里。 睡了个懒觉醒来,沈芜觉得浑身的疲惫全消。 天早就亮了,阳光也斜着照射了进来,攀援上窗口的爬山虎,被阳光镀上一层毛绒绒的金边,正羞怯地同她打着招呼。 姑婆不是那种会盯着小辈吃一日三餐的老太太,她自己修身养性,早睡早起,一日三餐规律,却不会强制要求沈芜适应她的生活节奏,所以在沈家,从没出现过那种小辈被长辈喊着起床的情况,两人待在同一栋房子里,向来是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很少彼此打扰。 年轻的时候,沈芜看了几个公益广告,生怕老太太一个人在家感到孤独寂寞冷,却被嗤笑了回来,说那种一天到晚要儿女围着打转的老人是自己没本事,找不到生活的乐趣,围着儿女打转,也是闲的蛋疼。 她老人家晚年生活丰富,打牌看戏做收工,三五不时还约着姐妹淘一起逛逛酒吧牛郎店,感受一下青春的美好,完全不需要沈芜自作多情地去关怀她。 而被老太太洗脑了的沈芜,也确实享受两人之间的关系。 在姑婆家,她是最自在的,想做什么事情都可以。 手里的剧本厚厚一叠,沈芜慢悠悠地翻着。 看着看着,她的眉头渐渐挑了起来。 她手里拿着的剧本目前名字叫做《女人三十岁》。 剧本里的女主角,如同标题所言,是个三十岁的女人。 人到三十岁的她,生活和工作出现重重危机,早早成婚,却没有孩子,婆婆不满,丈夫抱怨,临到升职的关头,突然得知自己怀孕,正被当妈妈的惊喜冲昏了头脑,却发现丈夫出轨,为了家庭圆满忍气吞声,谁料小三嚣张,挺着大肚子登堂入室,要求她退位让贤,被气得流产送进医院,却又收到了被辞退的消息,原因是没按照公司规定排队怀孕,违反了章程。 总之这一地鸡毛的剧情看的沈芜频频咂舌。 她简直不敢想象要是这些事情落在她头上会是个什么样子。 想了想,沈芜觉得自己这个假设做得有些好笑,因为首先她根本就不会找一个像女主老公那样的男人,更不能在发现丈夫出轨之后忍气吞声。她知道这世界上有不少人为一个圆满可以吃下无数的苦,但她是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半点瑕疵都容不得。 看着剧本就叫人忘了时间,直到煮饭的阿姨上楼来敲了敲门,沈芜才意识到已经中午了。 她揉了揉肚子,是觉得有些饿,将书放好之后,洗了把脸,随意把头发用夹子挽到脑后,踩着拖鞋就下了楼。 果然她的这身打扮,遭遇到了在餐桌旁正襟危坐的老太太的时候,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嫌弃。 老太太是哪怕在自己家里不出门,也一定从里到外穿的整整齐齐,还要画上一个精致妆容的女人,见沈芜这一副不修边幅的打扮,当即倒吸了一口气,拍着自己的胸口道:“看你哟就觉得来气。” 沈芜嬉皮笑脸,“哎呀,舒服就是了嘛。” 说到底,她是镇里来的丫头,哪怕老太太养了十几年,到底没能活得像她一样精致妥帖。 但其实沈芜今天的打扮穿的也不难看,她个子高挑,纯白色的睡裙优雅飘逸,一根丝带轻轻巧巧地系在腰间,虽然没有化妆,少了往日的浓烈和明艳,却多了几分清秀和淡雅,这身衣服她是立马穿着出街都没有半点问题。 在一旁摆碗筷的黄妈听见一老一小的对话,笑着道:“沈小姐长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她是沈芜给姑婆请的煮饭阿姨,做得一手好菜,中午和晚上的时候过来,和沈家两口人的个关系都还算不错。 沈芜夸不得,当即得意地道:“姑婆你听见没,你看人家黄妈多有审美。” 对于她的自恋,老太太翻了个白眼以作回应。 * 沈芜在姑婆家一待就待到了八月底。 中间秦时换着法打过来无数个电话,都被她以祝你和江秘书百年好合堵了回去,总之不管秦时怎么解释怎么道歉,她通通视而不见,坚硬如铁的心脏面对昔日恋人的求饶没有半点心软。 又一次被挂断电话,秦时再打过去的时候,那头已经成了“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不止一次被拉黑的秦时对于这种套路再熟悉不过。 手机啪地一声摔到地上,顷刻间屏幕尽碎。 前来汇报工作的艺术总监听见里面的声音,肥胖的身体抖了抖,考虑再三,还是觉得小命重要,工作什么时候都可以汇报,但命只有一条。 转身离开的同时,他忍不住在心中暗暗叫苦,不知道这个失恋的男人,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正常。 这段时间里,整个秦氏都是一股子火气,大到各级明星,小到门卫保安,全部夹着尾巴做人,生怕撞到秦时这个被甩了的男人枪口上,被biubiubiu射的百孔千疮,死无葬身之地。 秦时和沈芜分手这件事情,虽然对外说的是两人感情不和,好聚好散,但作为秦氏的员工,内部多多少少有些爆料,知道这件事情和跟在秦时身边的江秘书脱不了关系。 虽然两人同样是留在秦时十几年的老人,但相比起跟在秦时身边,一天到晚老古董打扮,除了秦时谁都看不见去的江明薇,秦氏的员工自然是对沈芜观感更好。 沈芜对外的风评虽然不怎么样,尤其是在男女关系上面,但做人真的没话说,和她合作过的人没一个不夸她嘴甜心细会做人的,艺术总监是个从底层爬到上面的秦氏老人,以前没少受过沈芜的恩惠,现在老板成了喷火龙,他心里止不住地就埋怨破坏秦时和沈芜感情的江明薇。 好好地姑娘,怎么就不能做个人呢?非得当小三,破坏别人的感情。 要知道前段时间,他们都在调侃沈芜和秦时发结婚喜糖了,这件事情眼看着要板上钉钉,居然就这么没了。 作为沈芜的朋友,多多少少都有些为她抱不平。 公司里的波涛汹涌,江明薇不是没有感受到,不过她无所谓,这么多年过来,她也不是吃白饭的,能坐稳秦氏身边第一秘书的位置,自然说明她的好手段。 对于公司里的人是个什么态度,她全然不在乎,一心只扑在怎么彻底破坏秦时和沈芜感情,以免两人死灰复燃这件事情上面。 这段时间,在秦时面前,她真的是要多低伏做小有多低伏做小,要多温柔顺从有多温柔顺从。 两箱对比之下,连电话都不愿意接一个的沈芜,就越发显得高高在上,不识好歹。 男人多少都是有着虚荣心的,要说一开始秦时还试图挽回沈芜,到后来他的心思就变成了除了我,你沈芜哪还找得到更好的男人。 沈芜听到这个理论之后简直像骂娘。 周莺莺闻言破口大骂,“什么叫做找不到更好的男人?他以为他秦时是镶了钻啊,还天上地下独一无二,你的前任随便拎一个出来都完爆他一百倍好吗?作为一个情史生涯的最低谷,他哪来的脸说这种话啊?” 沈芜本来还有些生气,但听了周莺莺发飙之后,她反而笑了起来,转头去安慰她,“虽然初恋这个身份蒙蔽了我的双眼,往好处想,及时认清他的面目我也算是及时止损了,不然真的亏大了。” 周莺莺赞同:“就是就是。” 一起吐槽完男人,周莺莺突然提起了沈芜前段时间才接下的剧本。 “对了,你是不是接了袁经纬的那个剧本?” 沈芜反问:“他们也邀请你了?” “袁经纬想让我去演你老公的小情人,被我拒绝了,我们姐妹,戏里戏外都绝对不分享男人。”周莺莺道,“不过我听了个八卦,说是汤旭雅已经接了那个角色,那个女人心眼小的跟针似的,你拍戏的时候小心着点,别着了她的道了。” 说起汤旭雅和沈芜的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的。 一开始,是汤旭雅已经定好的角色,本沈芜截了胡,不过这事还真不怪沈芜做的不厚道,那个角色本来就是导演为沈芜准备的,谁知道沈芜拍戏出了车祸,时间不等人,于是就勉强定给了汤旭雅。结果原定的拍摄时间因为各种原因推迟,推倒沈芜都活蹦乱跳了好久才开拍,导演找到俞红一合计沈芜时间,发现正好有个空档,当即觉得自己这艺术追求还是不能退而求其次,于是赔了汤旭雅违约金,重新把沈芜给签了回来。 凭着这部电影,沈芜拿下了当年一个相当有重量奖项的最佳女配角,恨得只拿过几次野鸡奖的汤旭雅咬牙切齿。 后面就是一些因为这个恩怨而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汤旭雅没什么手段,主要是会恶心人,再逗人笑的小丑看多了,也觉得厌烦。 “知道知道,”面对友人的关心,沈芜声音带笑,“汤旭雅那个段位,还坑不着我,她要是敢对我动手,我就能让她笑着进组哭着回家。” 周莺莺想了想沈芜在剧组的丰功伟绩,还有汤旭雅那倒霉孩子撞到沈芜手里时的衰相,觉得自己真是瞎操心。 “那行,你心里有数就成,我也就是提醒提醒。” * 6.保养秘笈 沈芜琢磨着,汤旭雅跟她作了那么多次对,在她手上吃了那么多次亏,多多少少应该长点记性,学着收敛点吧,万万没想到,开机的时候还是看到了一个耀武扬威,跟孔雀式展屏的女人。 拍定妆照的时候两人没遇上,档期刚刚好错开了,沈芜前脚走汤旭雅后脚到,但开机仪式两人说什么都躲不开。 在戏里,一个是黄脸婆下堂妻,一个是娇滴滴的小情人,身份差别明显,扮相上的差别也很明显。 汤旭雅穿的花枝招展,一把年纪了还画了个粉粉嫩嫩的妆容,身上穿的也是某奢侈品牌的连衣裙,裹着件毛茸茸的白色皮草,踩着一双十公分的过膝长靴,搭配说不出的诡异。 这些都是汤旭雅自己的私服,能穿出来显然是经过导演默许了的。 沈芜看了一眼汤旭雅今天的搭配,觉得自己眼里日抛的隐形眼镜有些不值得。 汤旭雅的私服水平从出道就一直土到现在,偏偏她自己没自觉,穿红戴绿还觉得各种美滋滋。 没自觉就算了,她还完全听不进去造型师的意见,红毯造型屡屡因为奇葩而上头条,可怜的造型师不知道为她背了多少顶黑锅。 她倒是能够理解袁经纬选择汤旭雅的原因了,这人往那一站,一股小人得志的感觉就扑面而来。 和剧本里来自小地方,要文化没文化,要素质没素质,除了一张脸啥都不会的小三简直契合到了灵魂。 一见到沈芜,她的脸上自然而然地就带出了几分嘲讽的笑意,趁着其他人都在忙,没人关注这边,便如往常找茬一般朝着沈芜凑了过来。 她腿往这边一迈,沈芜心里就升起一阵无奈的感觉。 又来了。 她转身就走。 汤旭雅望着沈芜的背影茫然了数秒—— “沈芜,你跑什么跑,难不成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沈芜停下步子,双手抱胸,“我不怕你吃我,我嫌你烦。” 汤旭雅唾了她一口,随即开始幸灾乐祸。 “我听说你的通告都被秦时给撤了?你说你招惹谁不好?偏偏要去招惹姓秦的,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一家子人多小气……” 汤旭雅得意洋洋,沈芜听着听着,却咂摸过味来,看向汤旭雅的目光就带着几分诧异。 “我怎么觉着你说这话是在关心我啊?” 汤旭雅脸上的表情僵硬了那么一瞬间,随即如同踩到尾巴的猫一般跳起来,“胡说八道!” 沈芜笑眯眯地看着她,也不反驳,汤旭雅顿时就觉得自己是在无理取闹一般,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都说患难见真情,沈芜这次分手造成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她和秦时恋爱的时候,秦氏娱乐的资源不可避免地就朝着她倾斜了过来,最好的剧本,最优的代言,只要她想要的东西,没有不捧到她手里来的。 但当两人分手的消息一出,各路牛鬼蛇神就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 沈芜自己都想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是为什么觉得自己离开秦时,就成了没有靠山的羸弱小可怜。 真当她在娱乐圈里混的这十几年都在吃白饭吗? 不过说起来,这些人会产生这样的错觉,秦时功不可没。 许是觉得,冷一冷沈芜,她才能认识到自己对她的好。 说到底,不管嘴上说着多尊重沈芜,内心里他还是把沈芜当做自己的附属,将沈芜当做了以往那些菟丝花一般攀附在他身上汲取营养的女人。 沈芜意识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比秦时说她离了他之后找不到更好的男人还恶心。 好在俞红顺毛技巧老道:“别担心别担心,咱们还有一年多合同就到期了,我这边已经收到了几家公司的邀请,到时候还不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沈芜这才舒心。 她是先拍戏,后签约的公司,在正当红的时候签到的唐氏。 当年可供她选择的对象有很多,秦氏不是最好的,甚至都称不上好,她签进来的时候秦氏处在最低谷的时期,艺人只有小猫两三只,眼看就要被行业里的后起之秀取代。 若非当年姑婆就是在秦氏出道,对秦氏有很深的感情,老秦总也在沈芜入圈时多有点拨,沈芜是说什么都看不上这家公司的。 * 第一天的戏并不难,因此拍的格外顺利。 因为沈芜的年龄同剧中的女主角相仿,但由于后者的人设是黄脸婆,所以还需要专门给她画一个丑化的妆容。 化妆师边给沈芜卸妆,边夸她好肌肤。 “沈芜姐,你的皮肤也太嫩了吧,摸上去丝丝滑滑的,不行,我得找点瑕疵出来,哎呀,怎么半个斑都没有。” 整没整过容,做没做过微调,明星脸上的小动作,在化妆师眼里,全然不是什么秘密。 因此当沈芜一张纯天然无污染的脸摆在面前时,她才格外惊叹。 她以往没和沈芜合作过,虽然知道沈芜有一张十分上相的电影脸,骨相出众,却从没相信过粉丝们吹捧的沈芜的好肌肤。 这年头的艺人,饶是素颜,都得搭上三四层滤镜,没见过真人,还真不敢夸皮肤好。 但当她真摸上沈芜的脸之后才确定,这人是真的受尽上天宠爱,不仅有完美的骨相,更是有一副好皮肤,白皙细腻,光滑柔软,化妆师自诩在手部保养上也算用心,但当她摸上沈芜这张脸的时候,都生怕自己碰伤了她。 一旁搭手的小助理也是满脸艳羡,“沈芜姐有什么保养秘笈吗?求传授啊。” 沈芜眼波一转,笑问:“你要听哪种保养秘笈?” 小助理茫然,“保养秘笈还有好几种吗?” “对啊,有安心版,有实在版,也有人间真实版,你想听哪个?” 沈芜下巴轻扬,明明脸上不带半点妆容,还残余着卸妆留下的水光,偏偏艳色就这么扑面而来。 小助理满怀憧憬,“能都听吗?” “这安心版嘛,就是早睡早起放宽心,心态好,皮肤自然好,女人嘛,最受不得焦虑,情绪都是会反映在皮肤上面的你懂吧?” 小助理连连点头,觉得受教。 明明才认识没多久,但从第一句话就摸到沈芜套路的化妆师憋笑,看着自己的助理被沈芜哄得晕头转向。 小助理眼中冒星星,“那实在版呢?” “实在版嘛……一分钱一分货,拿钱砸呗,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夜熬多晚,护肤品用多贵,只要有钱,一切都不是问题。” 小助理:“!!!” 刚刚大学毕业,贫穷的小助理瑟瑟发抖,“那……那人间真实版呢?” 沈芜坐起身,对小助理招招手,小助理不明所以的过去,被她拉过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 她一本正经地问道:“感受到了吗?” 指尖下的肌肤光滑细腻,小助理内心土拨鼠尖叫,脸上很快变得通红,像是火上沸腾了的水壶,眼看就要冲出烟来。 她已经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哪还有思考的余地,只能迷迷糊糊地反问,“感受什么?” 沈芜斩钉截铁地道:“基因的力量啊!” 化妆师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 怎么回到出租屋的,李青已经不记得了。 她回过神的时候,左手还跟入了魔似的托着右手。 她茫然地环顾四周,最终将视线落在了自己的右手上,片刻后,她一蹦三尺高,并且发出扰民的土拨鼠尖叫。 啊—— 啊—— 啊—— 她摸到了女神的脸! 她竟然摸到了女神的脸! 她竟然被女神拉着摸了她的脸! 呜呜呜感觉这辈子的幸运值都花在这天了。 她脑子里一片一片地炸着烟花,比过年还热闹。 她倒在沙发上,沈芜松开手时带笑的眼眸在她脑海中闪过,脸上不自觉地就开始泛起傻笑,有种已经陷入恋爱的感觉。 等兴奋劲缓过之后,她手忙脚乱地从包里翻出了手机,拼着洪荒之力飞快地按起了键盘: “啊啊啊我竟然摸到了女神的脸,女神啊!!!呜呜呜我今天不洗手了,不不不这辈子都不洗手了,我要把这只手砍下来供奉在祠堂里,这是摸过女神的手……” 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李青,是一个曾经摸过女神脸的女人! 沈芜的热度向来居高不下,李青自己也是个小小的追星族,微博互粉了不少圈内好友,这条微博刚刚发出去没多久,就被一众羡慕嫉妒恨得好友转发了无数次,很快就出了圈,甚至爬上了微博热搜,沈芜的粉丝们问询赶来,在她的评论区嚎啕大哭。 “呜呜呜po主你在哪家庙拜的神啊,求指路。” “我现在嫉妒的心肝疼,我的老婆啊,你怎么可以染指她呢。” “摸脸了啊,四舍五入就约等于在一起了啊。” 关注po主被沈芜摸脸的,多是饭圈同好,而路过的甲乙丙丁们,则更关注沈芜提出的三条保养建议。 “仔细想想,觉得沈芜说的没毛病啊【狗头】。” “要么有时间,有么有钱,要么靠遗传,卧槽,我一个都没有,太惨了。” “扎心了,一语中的,天啦沈芜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说这么残忍的话来伤害我们这些无辜的小猫咪。” 网络上热热闹闹,沈芜一无所知,而赵随安,则是路过办公区的时候,捕捉到沈芜两个字眼,站在外面听了一耳朵。 即使是在上班时间,也阻挡不了小迷妹们的尖叫。 肤若凝脂,光滑细腻…… 比牛奶还白,比丝绸还滑,比果冻更柔软…… 小助极尽了她所能够想到的所有赞美之词,看着这些词语和描述,赵随安的思绪不可控制地,回到了那个混乱缠绵的晚上。 秋老虎尚在肆虐,大厦的空调开得很低,行走在里面的人都得穿上外套。 赵随安却感受到一股燥热,从心底升起来,烧遍了他的四肢百骸。 7.火锅 认出沈芜,对赵随安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沈芜实在是太好认。 更别说当天的娱乐新闻里,别人或许认不出那个抱着沈芜的男人是谁,但他不可能认不出自己的背影。 醒来发现自己上了娱乐新闻,对赵随安来说,实在是件新鲜事。 他望着手机屏幕里的自己,愣了好几秒,听见秘书进门的声音,慌忙地将手机反扣在桌面上,差点没拍碎了手机的屏幕。 秘书说了些什么也没太听清楚,一张脸烧的通红,耳朵嗡嗡作响,脑子里乱糟糟地成一团,一会儿想到昨晚的缠绵,一会儿想到网上的新闻,连秘书什么时候走得都不知道。 他一个人静坐,恍惚了好久,直到看到手机上显示的跨洋电话,才反应过来。 奶奶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他一个都没接到,直到这最后一个快要放弃的电话,才在最后一秒被他接了起来。 对于国内的事情,他知道的不多,所以真的不知道,奶奶婆孙俩都是大明星的一家人,就是沈芜和他的姑婆。 他有些难以形容见到转头见到沈芜那一瞬间的感觉。 惊讶,慌乱,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心虚感。 沈芜的表情陌生,让他松一口气的同时,莫名地又有些委屈。 直到那颗糖落在他的手里。 明明糖果还被包装纸包裹着,舌尖的甜味却一路传进了心里 。 思绪肆无忌惮地蔓延着,好一会儿,赵随安才在秘书的敲门声中回过神,他拍拍脸,好在手心还是冰的,捂一会儿觉得热气下来之后,才让人进来。 “进来吧。” 抱着资料进门的秘书,偷偷抬起眼睛看了一眼这位最近才空降公司不久的太子爷。 赵随安身姿笔挺,肩膀宽阔,天生的衣服架子,一身灰色西装,儒雅沉稳。 他棱角分明的面孔虽然尚且年轻,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扫过来的时候,却威势十足,格外有男人魅力。 哪怕是已婚已育,秘书仍旧觉得自己的一颗心怦怦直跳个不停。 这么帅的老板,天天看一眼都是享福。 * 微博上有关沈芜肌肤的话题还在讨论。 虽然话题红的有些突然,但俞红显然应对这种事情已经经验十足,在问过沈芜之后,找了熟人,小心引导着舆论,千万别跳进各种拉踩的坑里,免得往沈芜身上增加仇恨。 袁经纬和沈芜关系还行,勉强能从熟人范围划进朋友,不过导演拍起戏来的时候,都是没有感情的机器,沈芜是圈里出了名的一条过,奈何扮演女主角前夫的演员邵博宇不太给力,一场戏丈夫家暴妻子的戏码反反复复的ng了十几次。 这场戏要求沈芜被戏中前夫推倒,前面几次沈芜还有耐心,后面耐心耗尽,听到喊卡的时候,脸上虽然笑着,眼睛里却带了几许不耐烦。 今天剧组ng的人不止一个,上午是汤旭雅,一场很普通的戏,卡到差点拍不下去,袁经纬怒而骂人,才勉强把戏过了,没想到下午就轮到了邵博宇。 袁经纬气得跳脚,语气也不太好,让沈芜去休息,吼着把邵博宇喊了过去讲戏。 沈芜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助理小朱忙迎上来递水,她喝一口,润了润嗓子,化妆师又过来给她补了补脸上的妆。 “包呢?” 小朱将她的包递了过来。 沈芜单手刷着手机,单手在包里掏烟,摸了半天抓到一把棒棒糖,连打火机都没找到。 她翻包的手顿了顿,干脆将整个包都放在腿上,一把拉开,光线涌入,包里面有什么东西都看的清清楚楚。 小半个包的棒棒糖。 她面无表情地问:“谁干的?” 小朱笑容谄媚,宛如宫里的大太监,“都是俞姐的吩咐。” 沈芜瞪她,“你是俞红的走狗还是我的走狗,别忘了谁给你开的工资?” 小朱不怕她,直接从包里掏出一根棒棒糖,三下五除二利落地剥个干净,举到她的面前,也不说话,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 沈芜瞪着棒棒糖,好一会儿才屈服般从小朱手里一把夺过,塞进了嘴里。 糖一进嘴,她的眉头就不受控制地拧了起来。 酸。 袁经纬在给邵博宇讲戏,两人在场地里走来走去,沈芜看着手舞足蹈的两人,面无表情咔嚓咔嚓地嚼起了嘴里的棒棒糖。 见她拧着的眉头松开了几许,小朱才见缝插针地问道:“沈芜姐,晚上想吃些什么?” “吃火锅吧,今天火气有点大,以毒攻毒泄泻火。” “行。” 小朱利落地应了一声,在手机上记下了沈芜今晚的食谱。 邵博宇听完戏,趁着袁经纬喊人做准备的时候走过来,诚恳地道歉,“今天状态不好,实在是对不住,辛苦你了。” “这些话我可不爱听,能被邵大影帝家暴,可是谁都求不来的事情。” 沈芜将手里只剩下一根棒的棒棒糖随手递给小朱,笑盈盈地站起来。 她身上还穿着剧里女主角的衣服,洗的泛白的黄色衬衫,又宽又大,牛仔裤也被磨出了裂口,皮肤刻意涂黄了一个色度,廉价的衣服加上刻意点的斑,让她看起来就像一个真正为生活奔波劳累而无法顾及自身形象的女人一样,然而在她没入戏的时候,一坐一站,动作都说不出的百般优雅动人,明明脸上还有黄斑作怪,笑起来的时候一双月牙眼却仿佛能看进人的心里去。 邵博宇不自在地咽了咽口水,移开视线。 觉得女主角的前夫抛弃这样的糟糠妻选择汤旭雅简直有病。 汤旭雅在一旁瞥到这一幕,小声地嘀咕了一句,“狐狸精。” 沈芜突然就转过视线看向了她。 背后说人坏话的汤旭雅心脏一跳,见沈芜自然地转回视线,好似只是随意看过来一样,朝着拍摄场地走去,又忍不住狠狠地骂一句,“什么狗耳朵。” * 袁经纬这部电影请到的阵容不可谓不大。 演员表里,从主角到配角,一水的影后影帝。 虽然拿的奖各有不同,但互相奉承一声影后影帝也是讨趣的事情。 邵博宇年龄比沈芜大些,今年三十有五,整体外形属于一眼看去,就像是成功人士,社会精英的那种。 他是大器晚成的类型,陪跑了好几年,才在去年拿下了一个国内颇有重量奖项的最佳男演员。 他以前演的角色都颇为正派,哪怕是个反派,也是走的衣冠禽兽,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那种。 但袁经纬对《女人三十岁》里前夫的要求却是一个字,low。 长得一本正经,骨子里却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的凤凰男,大男子主义,市侩,有眼无珠,就连家暴都透着一股low到爆的味道。 这就是袁经纬对前夫的所有要求。 邵博宇以前演的角色都太高大上,骤然得到一个这么low穿了地心的角色,一时之间还有些适应不良。 尤其是袁经纬要求他在家暴时候表现出来的那种自负又自卑的感觉,一时之间琢磨不准,偏偏袁经纬要求严格,感觉不对,全部重来。 沈芜也只能陪着他一次又一次的ng。 好在经过袁经纬的讲解之后,再次上场,邵博宇明显找对了路子,感觉好了很多。 虽然还是被喊了ng,但没拍几次就过了。 “今天辛苦你了,你晚上有时间吗?不如我请你吃饭吧,算是赔礼。” 邵博宇的表情真诚,似乎真的只是想为白天的工作道歉,只是沈芜什么人,若论情感的敏感度,十个情感博主也比不过一个她。 和玩得开的人玩玩沈芜当然不介意,但某些人却是沈芜绝对不会碰的存在。 比如说邵博宇这种正儿八经到连个渣男都演不好的男人。 沈芜从不担心别人对自己始乱终弃,她只担心上过的男人太有责任心结果甩不掉。 明面拒绝不太好,沈芜余光瞥到汤旭雅从旁边走过,抬手就对她招呼道:“旭雅,这边。” 等汤旭雅一脸茫然地抬头,她又对邵博宇抱歉地道:“不好意思啊,我和旭雅先约了饭,看来和你只能再找机会了。” 话虽然没有说明,拒绝的态度却是摆明了的。 邵博宇有些遗憾,却没再多说些什么。 汤旭雅走过来,一脸地莫名其妙,“你喊我干嘛?” “吃火锅,走不走,我请客。” 汤旭雅不比沈芜,天生的好肌肤,闻言翻了个白眼,“神经病啊,我们俩关系什么时候好到上一个饭桌了?” 沈芜想了想,认真地道:“剧组聚餐的时候。” 一个女一,一个女二,两人理所当然地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面。 “滚,不去。” 话这样说着,汤旭雅还是被沈芜拉进了火锅店里面。 沈芜点了个鸳鸯锅,不是太极锅,而是外面红汤,里面白汤那种同心圆锅。 沈芜翻着菜谱,自顾自地给汤旭雅点了单,“你吃点清汤的黄瓜和冬瓜没问题吧?” 汤旭雅不耐烦地点头,觉得自己答应沈芜出来吃饭简直有毛病。 等到开餐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更有毛病了。 沈芜一个人霸占红锅,吃的热火朝天,助理小朱全身心服务雇主,涮好的油亮亮的肉片,第一时间放进沈芜的碗里。 汤旭雅瞪大眼睛,看着一个当红女明星,吃的满嘴流油,嘴比涂了口红还红。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碗里的水煮黄瓜,筷子一使劲,直接拦腰夹成了两段。 她觉得沈芜一定是在刻意报复自己今天骂的那句狐狸精。 8.唇印 沈芜真没有刻意报复她。 她就是嫌两个人吃火锅没意思,加上拉了汤旭雅当挡箭牌,不把人带来吃火锅不太好。 更何况有了第一天的对话,脱下对汤旭雅的有色眼镜,就会发现这人其实挺有意思的,虽然心眼小了点,也爱斤斤计较,但人还是挺好,至少心地善良。 两人以前的争执也就仅限于口头,偶尔波及到粉丝,也是汤旭雅气的狠了当面骂不过只好在微博说些酸话,被人过度解读找到了沈芜这边挑起了战火。 汤旭雅的粉丝跟汤旭雅一个调调,都属于没头脑风格,别人说什么信什么,沈芜粉丝也跟爱豆很像,属于道家战斗系,你不惹我我不惹你,你要惹我我能抓着你的尾巴抡死你的风格。 两家粉丝一凑,能够吵得热热闹闹跟过年一样。 就好似火锅店里的气氛。 大厅里到处都是冒着热烟的汤锅,小包厢里也有小包厢的滋味,帘子一垂,也没几个人看得清云雾缭绕里谁是谁。 汤旭雅一开始有些不自在,但很快适应了过来,吃着自己的素菜,狠狠用牙咬着,看着对面吃肉还喝碳酸饮料的沈芜,只把她当做是自己嘴里的菜。 恨不得咬死才好。 小朱招呼热情,谁也不落下,“汤姐,这家的高汤是真高汤,清汤也很好吃,你多吃点菜。” 又从红锅里提起一块毛肚,放进沈芜的碗里,“七上八下,味道刚好。” 汤旭雅:“……”气饱了。 * 一顿饭吃的汤旭雅没什么滋味,走的时候还怒气冲冲瞪了沈芜一眼。 沈芜笑眯眯地由着她瞪,却也没和她抢付账的事情,只是在汤旭雅买单之后才假惺惺地说道:“哎呀,本来说请你吃饭的,怎么好意思让你付钱呢。” “沈芜你要点脸行吗?”汤旭雅第一次发现世界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我就掏卡做做样子,你居然半点不谦虚。” 沈芜:“这不看你太热情了嘛,不好拒绝。” 汤旭雅:“……” 做个人吧朋友! 汤旭雅气的一佛出窍,二佛升天,鼓着一张脸,跟个小青蛙似的上了助理来接她的车,把车门砸的砰砰作响。 小朱问道:“沈芜姐你干嘛刻意逗她?” 沈芜一脸惊讶,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你竟然看出了?!现在小朱的智力都那么高了吗?” 知道沈芜还在因为自己换了她的烟在挤兑自己,小朱也不生气,利落地拍着沈芜的马屁:“多亏沈芜姐教导有方,才有我小朱的今天。” * 汤旭雅坐上车之后,还是气的不行。 屁股刚刚坐稳,手机就亮了起来,也没看是谁打来的电话,汤旭雅按下接听键就放在了耳朵边上,没好气地问道:“谁?” 这种时候,她也不怕什么惹不起的人给自己打电话。 “旭雅,对不起,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我爱的人是你,和她只是玩玩而已……” 男友在电话里低声下气地道歉,按理说往常他这么低伏做小,汤旭雅就是心里头有再大的火气,也被哄没了。 但偏偏今天她在沈芜那里受了刺激,只要想到沈芜一个接着一个的勾男人,品质还一个赛一个好,自己守着棵歪脖子树,就觉得鼻子都要被气晕了。 “滚,你爱老娘个屁,你爱的是老娘的钱吧,于志学,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本事呢?用老娘的钱养小三,你要点脸行吗?” 男人似乎是被她的突然爆发吓到了,顿了好几秒,才有些不知所措地道:“旭雅,小雅,我向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已经和她分了,我只是贪图一时的新鲜,心还在你身上的——” “去你妈的!”汤旭雅怒吼一声,“老娘不稀罕你的心,拿着你的烂心滚,狗改不了吃屎,老娘信你一次是傻,二次是天真,第三次就是蠢了!” 啪—— 男人的声音在电话里戛然而止。 挂了电话,在男人打过来第二次之前,汤旭雅冷静地长按号码,将其加入了小黑屋当中。 除此之外,她又登录自己的各种联系方式,将男人拉黑。 冷静地做完这一切,屏幕黑下来,翻滚的情感突然冲破了理智的牢笼,汤旭雅抱着手机,狠狠地哭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在哭自己的爱情,还是哭自己的懦弱。 * 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将一个女人从渣男手里拯救出来的沈芜,正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一边洗澡,一边思索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现在。 和汤旭雅分开之后,她就准备带着助理回酒店。没想到半路接到周莺莺的电话,被她喊去了酒吧。 然后撞上了被一群女人围着,面红耳赤走不动的赵随安。 她走过去,用傲慢地语气驱赶着那些跟苍蝇一样围在赵随安身边的女人,“让让,让让。” “你谁呀?”有人不满地问道,“凭什么给你让开。” 酒吧里的灯光昏暗,沈芜只看得见说话人黑的跟熊猫似的眼睛,“你们围着的是我男人,你说我是谁?” “哦……原来是正主到了。” 虽然还有些怀疑她说的话,但女人们还是不情不愿地给她让开了一条路。 赵随安的眼睛早在见到沈芜那一刻就变得亮晶晶的。 女人们还在围观,窥探着两人的关系,沈芜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拽过赵随安的衣领,倾身吻了过去。 多余的酒液从嘴角溢出,红色的液体落入赵随安雪白的衬衫,场景暧昧。 赵随安在她吻过来的时候就愣住了,口腔里猝不及防涌入酒液,险些被呛到,但心中缭绕着的那团火腾的一下就升腾了起来。 也不管周围有没有人看着,很快就反客为主抱住了眼前的女人,笨拙地开始回吻。 直到沈芜推了推他,他才回过神来,意识到周围人已经识趣的离开了。 他的脸红的能够烙饼,说出的话都有些结巴,“多、多谢沈芜姐帮我解围。” 沈芜挑起他的下巴,如同女王般从上到下俯瞰着他,“口头说说怎么行,既然要感谢,不如以身相许怎么样?” 赵随安这下羞的连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了。 “行了,”沈芜不过是和他开开玩笑,自己在旁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怎么看她也不觉得赵随安像是喜欢这种地方的人。 就连他身上一本正经的西装,都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陪几个朋友过来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沈芜姐,好巧。” 赵随安是真的觉得很巧,他就来过酒吧两次,两次还是不同的酒吧,结果两次都遇到了沈芜。 甚至两次两人都是在同样的情况下相遇。 男人有没有撒谎,沈芜不敢说自己是个测谎器,但十之七八还是能够看得出来。 赵随安的青涩和腼腆不是作假,他真的不是那些外表正人君子,背后夜店王子的人。 “你朋友们呢?你是要等他们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赵随安拧着眉头,“这不好吧,你喝了酒……” “一点酒而已,无所谓的。或者……”沈芜突然靠近了赵随安,呼吸喷洒在他的脸上,长长的睫毛眼看就要和他的睫毛撞在一起,“我知道附近有一家酒店,主题房间很好看,不然我们走过去?” * 年轻人的体力就是好。 觉得自己被拍戏熬干了精血的沈芜一边洗澡一边想到。 她在见到赵随安的第一眼,就知道他的身体绝对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瘦弱。 事实也果然如她猜测的那样,西装下包裹着的是一具如同罗马雕塑一般俊美无俦的身体,肌肉并不大,但分布的恰到好处,线条也相当漂亮,使劲的时候会绷得很紧,摸上去硬邦邦的、 关键是大小也契合。 唯一技巧不足的缺点,也用年轻气盛来补足了。 更何况,无论床上还是床下,赵随安都是个绅士到了极致的人,一切以女士的意向为先,哪怕没有经验,但他愿意听从沈芜的指点,总的来说,今晚的欢愉她还是是满意。 洗完澡,沈芜擦着头发打开浴室的门,热气散去,一股食物的香味传来。 赵随安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好了衣服,正在将点好的外卖一份份从纸袋子里拿出来,香气就是从他打开的盒子里传出来的。 沈芜看着眼前这一幕,愣了好几秒都没能够反应过来,连手上的动作什么时候停的都不知道。 她还以为赵随安已经走了。 她以往的情人就是这样,共度春宵,然后各自离开,任谁也看不出第二天工作场上公事公办的两个人,昨晚还赤诚相对抵死缠绵。 哪怕是正儿八经和她谈恋爱的秦时,也是做完该做的事情之后洗洗睡睡,连话都不会多说两句。 察觉到她的注视,男人抬起头,仿佛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出来,脸上带着几分猝不及防的局促,“我听说你晚上吃的是火锅,没吃什么饭,现在这个时候就想你会不会饿了,所以点了海鲜粥……” 他没扣紧的衣领里,露出了好几个青紫的吻痕。 手里刚刚打开的外卖,也不知道该放在桌子上。 说到后面,许是想到沈芜的职业,声音渐渐低落了下去,“你是不是晚上不能吃东西……” 沈芜的唇勾起来,赤着脚走过去,拽住他的衣领,示意他低下头,咬住他的嘴唇,给了一个奖励似的吻。 赵随安放下手里的东西,环住她的腰身,小心翼翼地吻她。 让沈芜有一种被小奶狗舔着的错觉。 她松开他,忍不住轻笑起来,带着笑意的嗓音说:“乖,我先去吹头发。” * 海鲜粥点的是沈芜最喜欢的一家店。 吹过头发后,滚烫的海鲜粥温度已经变得恰到好处,一勺子入喉,暖意沿着食道蔓延遍四肢百骸。 熟悉的味道让沈芜眯起了眼睛,睁开眼就看到赵随安求表扬的表情,说实话,被一个英俊的男孩子用这样湿漉漉的眼神注视着,哪怕是铁石心肠恐怕也要随之融化,更何况沈芜对于长得好看的男人向来是爱心十足。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家店的海鲜粥?” 她经常自己开车,方向感和距离感还行,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家店离他们这儿可不近,按照外卖app的尿性,理应推荐附近的商家才是。 赵随安的脸红了红,对与接下来要说的事情有些不好意思,“……我看你在微博上说的。” 沈芜托着下巴问他:“我什么时候说的?” 赵随安不敢看她的眼睛,“三月七号。” 五个多月以前。 沈芜握着勺子的手顿了顿。 她虽然不是什么微博狂魔,一天要发个十条八条的,但算上日常更新,还有微博助理帮忙打理时发的各种广告,一天少说也有两三条。 就算是纯看原创,五个月的时间,也有两三百条微博。 她的视线在赵随安身上转了一圈,“我怎么不知道,原来你还是我的小粉丝?” 她下巴轻扬,“需要签名吗?” 最后沈芜用口红在赵随安的后背上签了一个名字。 赵随安显然常年锻炼,后背宽阔,呈现出完美的倒三角形状,薄薄的衬衫半点不能遮掩住里面肌肉的轮廓。 签完名的沈芜没忍住,抱住他精瘦的腰肢,在他结实的后背上落下一个唇印。 9.旧宠 秘书察觉到了今天总裁的好心情。 原因是她在办公室外,隐约听到了总裁哼歌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进门送会议资料的时候,总裁脸上的笑容还没放下来。 她的视线在总裁白色衬衫领口处若隐若现的一点红痕上瞥了一眼,心中若有所思。 看来昨天总裁有个很美好的夜晚,就是不知道和他共度春宵的人是谁。 一个聪明的秘书知道什么该好奇,什么不该好奇,小心地收起自己的心思,秘书兢兢业业地汇报起了今天的工作。 “阮秘书。” 突然被叫住,阮琳有些不解,却还是遵循职业道德,礼貌而又谨慎地询问道:“还有什么事情吗赵总?” 对于这个才空降下来不久的太子爷,她还没摸清楚秉性。 赵随安:“我记得赵氏旗下有个影视公司对吗?” 虽然不知道赵随安问什么突然问起这个,不过早早做好准备的阮琳只是回忆了一下,就将情况如数道来,“赵氏的确有一家子公司,是做影视娱乐这一方面的。” “叫什么名字?” “怜芳娱乐。” 莫名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很耳熟的赵随安,在秘书离开后,将怜芳娱乐四个字,输入到了电脑的搜索栏当中。 旁人可能一听就反应过来这个公司是个什么意思,但对华国文化还不太了解的他,仍旧需要借助于网络的帮助。 很快,赵随安望着怜芳娱乐的成立史陷入了沉默。 原来怜芳娱乐是爷爷为了追沈姨而成立的公司吗? 为什么他回国之前没听奶奶说过? 按理说这两人不是情敌关系吗? 怎么感觉关系还挺好的样子,奶奶还专门让他给沈姨带了一堆的东西过去? 在今天之前,赵随安虽然搜了很多有关沈芜的新闻,但从没想过要关注沈怜芳,最多在偶尔搜索沈芜的时候,会看到一些诸如“沈家两代美人,到底谁更美”之类的新闻。 赵随安好奇地搜索了一下沈怜芳。 哪怕美人迟暮,网络上有关沈怜芳的新闻仍旧不少。 赵随安随意点进了一个分析沈怜芳感情史的新闻,看完全篇之后,黑着脸退了出来。 他觉得自己可能找到了沈姨和奶奶和谐相处的原因。 因为他那对沈姨痴心一片的爷爷,可能从头到尾,压根就没在追求者众多的沈姨那儿挂上号。 没看到整篇感情史分析下来,他爷爷就只在还有“xxx、xxx等人也曾经追求过她”这句话里出现了名字吗。 沈芜也不乏类似的感情分析贴。 赵随安想到上次自己看到的最新帖子里面,自己只是一个沈芜夜会的小鲜肉,连名字都没有,顿时觉得心里酸酸的,像是吃了个柠檬。 * 赵随安心中的百般纠结,千种情绪,全然没有落到沈芜的眼里心头。 她喝完了海鲜粥就打电话让小朱开车把自己接回了剧组定下的酒店 。 第二天,沈芜还在梦乡,房门已经被人打开。 小朱把买好的早餐放在桌上,一把掀开沈芜的被子,“七点了!起床了!” 沈芜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抓过床头的手机一看,才六点四十七。 “……造反啊你。” 她抓住被子的一角,重新倒了回去。 一晚狂欢的后果就是第二天要上班的时候爬不起来。 小朱摇摇头,自己进了盥洗室,将牙膏挤好,又在漱口杯里倒满热水,顺带出来用自己带的便携式热水壶给沈芜烧了一杯水,泡了杯浓缩咖啡,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又喊了她一次。 “起床了!天塌了!袁导要骂人了!” 她扯着嗓子喊,换来的是沈芜将自己捂得更紧了一些,顺带还用手蒙住了耳朵。 小朱同沈芜展开了被子拉锯战,一边扯一边好言好语地劝慰,“姐,快起来了,今天早上有你的戏,再不起来来不及了!” 又是一番折腾,小朱终于把沈芜从被子里挖了出来。 昨天晚上回来迟了,只来得及匆匆睡一觉的沈芜迷迷糊糊地进了盥洗室,拿起摆好的牙刷就放进了嘴里。 愣了好几秒之后,她才意识到放反了方向,牙膏全部刷在了口腔内壁上面。 她闭着眼,迷迷瞪瞪地继续刷牙,收拾好一切,只等沈芜洗漱完毕吃完早饭就能出发的小朱从门外走进来,见到她脖子上的痕迹就瞪大了眼睛。 “姐,你脖子上是被蚊子咬了吗?” 沈芜睁开一只眼,她皮肤白,脖子上的吻痕格外显眼,听见小朱的话,她翻了个白眼,“这个季节哪来的蚊子,小狗咬的。” 的确是只小狗。 发起疯来就不管不顾,什么地方都啃。 她明确说过不能咬脖子,明天还要拍戏,不能露出痕迹。 床下乖巧温顺的青年,却仍旧一口咬在了她的脖子上,像是在做着什么标记。 说多生气谈不上,沈芜只是觉得有些好笑。 小朱是在沈芜和秦时恋爱后,才跟在沈芜的身边,虽然知道沈芜以前的情史丰富,但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撞见,难免红了脸。 带着吻痕去剧组到底不怎么好,她结结巴巴地道:“我、我去给你拿遮瑕。” 沈芜摆摆手,不在意地道:“快去吧。” 小朱早晚会习惯这样的她。 * 为了不在戏里露出马脚,化妆师需要将沈芜裸露出来的所有肌肤都打上一层深几个色号的粉底。 小朱虽然帮沈芜将大部分裸露在外的吻痕遮住,但化妆的时候难免要掀开一些,那些深深浅浅地痕迹顿时落入了化妆师的眼中。 她戏谑地冲沈芜挑眉,后者神情慵懒,全然不在意她的调侃,反倒是对她勾唇,流露出一抹浅笑。 化妆师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突然意识到坐在自己面前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妖精。 也突然明白为什么沈芜情史丰富,前男友能组成兵团,却仍旧有那么多人对她痴心不改,无数天之骄子对她频频表白,献上一颗真心供她随意践踏。 因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格。 骨肉美人不过皮相,真正的美人,是美在内在。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一不美,无一不撩拨人的心弦。 一场酣畅淋漓的□□,仿佛打开了沈芜身上的某个开关,她现在整个人都在疯狂地释放者荷尔蒙,一副尚未睡醒的样子性感而又慵懒,勾唇似笑非笑的目光像是钩子一样,要挖走人的心脏。 化妆师敢保证,自己是个再直不过的直女,从小到大喜欢的都是男孩子,但在那么一瞬间,她的心脏突然无法抑制地开始狂跳。 沈芜所表现出来的,俨然是一种已经超越了性别的美,只要见过的人,都很难不为她心动。 * 拍摄的时候,沈芜才知道汤旭雅请了假。 袁经纬有些不太高兴,因为他是个掌控欲很强的导演,不喜欢有什么事情超出自己的掌控当中。 如果汤旭雅是昨天请假的还好,偏偏她是今天早上快要开拍的时候,才派来一个助理,匆匆交代了请假的事情。 袁经纬当场就开始咆哮。 “请假!早点怎么不说?她知不知道今天有她的三场戏?!她突然请假会造成多大的麻烦,昨天一个晚上她干什么去了?!早说两个小时都没那么多的麻烦,现在架子都搭好了跟我说请假!” 小助理看上去也就二十来说,袁经纬没说走,也不敢离开,只一个劲儿的道歉,一双眼睛里很快就被骂出了泪水。 沈芜走过去,拍了拍助理的肩膀,打岔道:“袁导,旭雅不是那种不分轻重的人,我和她合作了那么多次,就没见她请过几次假,这次肯定是出了什么不得不请假的事情。您啊,也别生气,回头让她给您好好赔罪,该打该罚,您找汤旭雅去就成,你看这小姑娘,抖得跟个鹌鹑似的,可别被您吓坏了。” 她和袁经纬合作了不止一部电影了,袁经纬虽然脸色有些难看,但在听了她的话之后,神情总算是缓和了下来。 “行了,我也不是骂她,你也别挤兑我,汤旭雅今天不来,你的戏要调整一下,你先去看看剧本。” 沈芜笑嘻嘻地拍他马匹,“就知道袁导大人大量。” 哄走了袁经纬,她一低头,发现汤旭雅的小助理,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满脸的崇拜和感激。 “多谢沈芜姐。” “行了,也别谢我,你本来就是遭受的无妄之灾。”沈芜不太在意地说道,顺便关心了一下汤旭雅的情况,“汤旭雅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不、不是……”助理支支吾吾,脸上表情有些尴尬,“我……我不好说。” 沈芜倒不是非要追问,听见她这么说就知道有难言之隐,当即对她摆摆手,“行了我也不好奇,你先回去吧。” 小助理又是满怀感激地道了谢。 像她这样的小助理,向来是剧组里的底层,随便是谁都能支使。 被袁导发火的时候她固然满心委屈,却也知道自己得忍着,要是反驳一句,得罪了袁导,别说是她,恐怕汤旭雅在整个剧组都讨不了好。 她万万没想到沈芜会来给自己解围。 强忍着心中的激动,小助理回到了酒店,将请假的事情从头到尾给汤旭雅讲了一遍。 她说话的时候,汤旭雅正躺在床上,两只眼睛都敷着冰袋。 昨天晚上哭的狠了,回来就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才发现眼睛肿成了一条线。 这种状态肯定是没法拍戏的,汤旭雅也不肯让别人看见自己这个样子,所以才派了小助理去请假。 她知道自己这样做肯定会惹袁经纬生气,但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她比小助理还没想到沈芜会帮自己说话。 她用手按着冰袋坐起来,一双还肿着的眼睛看向小助理,“她真这么说?” 小助理点头,恨不得给手舞足蹈地给汤旭雅描述一千遍沈芜替自己解围的英姿,好在她还记得自己是谁的助理,只是矜持地点了点头。 汤旭雅没说话,又重新躺回了床上。 片刻后,她伸出一只手,“手机。” 助理忙将她的手机递给了她。 剧组是有微信群的,汤旭雅在微信群里找到沈芜的头像,点了添加通讯人。 * “多谢。” 汤旭雅的消息发的没头没尾,沈芜还是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回了个笑脸,“不客气,谁叫你昨天晚上请了我吃火锅呢。” 她本以为提到这件事情,会惹得汤旭雅炸毛。 说实话,在取下对汤旭雅的有色眼镜后,她看汤旭雅辣眼睛的打扮都觉得可爱了不少。 谁知道汤旭雅那边沉默了一会儿,随即道:“下次再请你。” 这话看上去简直像是换了个人。 颓然的气息隔着屏幕,沈芜都闻得到。 她现在正休息,也有时间和汤旭雅聊天,随口关心了一句,“你怎么了?” “没什么,”汤旭雅淡淡道:“就是身体不舒服。” 沈芜挑眉,并不太讶异汤旭雅的回答。 说到底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没进展到可以掏心掏肺的程度。 因此她随意关心了两句注意身体之后,就将手机切换到了微博界面,刷起了微博。 手机屏幕里,刚出生的小猫咪喵喵地叫着,声音比奶油还甜,沈芜从包里掏出一颗棒棒糖,递给小朱剥开,塞进嘴里,甜蜜的滋味顿时在舌尖蔓延开来。 “沈姐,你那么喜欢猫,干嘛不自己养一只?” 小朱在背后看见了沈芜的屏幕,投其所好地推荐道:“我认识一家猫舍,养布偶的,要不给你买一只。” “喜欢就要养,什么逻辑,”沈芜随口怼道,“我就看看,不养。” 娱乐圈养猫的女星不少,爱宠还是个吸粉神器,小朱不理解沈芜的心理,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不养啊?” 沈芜放下手机,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你知道养猫要花费多少精力吗?” 小朱,“啊?” “你知道小猫要吃什么吗?你知道什么牌子的猫粮适合什么年龄段的猫吗?你知道怎么做猫饭吗?你知道怎么陪猫玩吗?你知道猫生病了该怎么办吗?你知道……” 沈芜一口问了小朱一堆你知道开头的问句,问的她头晕眼花,才做了最后的自我总结,“养猫就跟养孩子一样,没做好当父母的准备,就千万别养。” 沈芜不是没有养过动物。 在来s市之前,她曾经在废弃的大楼里面,捡到过一只小小的猫。 那是一只白底黄花的橘猫,和沈芜初遇的时候,只比巴掌大一点,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叫声又细又小,沈芜捡到它的时候正值冬天,小小一只猫咪躲在废墟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不见猫妈妈的痕迹。爸妈不准她养猫,沈芜就将它安置在了离家不远的一处小巷子里,每天带着食物去找它。 后来猫长大了,会认人了,沈芜在家里做作业的时候,它跳到窗户上,敲响了沈芜的玻璃窗。 沈芜小时候就很漂亮,在小小的县城里,漂亮是一种原罪,注定了要遭受许多的恶意。 她没有什么朋友,小花是她唯一的伙伴。 她以为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小花到老,她想的很好,猫能活十几岁,那个时候她长大了,就能买自己的房子,将小花接到她的家里去养老。 直到有一天她回家的时候,没有在房间里找到藏起来的小花,反倒听到客厅里来的客人,啧啧称赞沈母有一手好手艺,今天做的龙虎斗色香味俱全。 她听见自己母亲的声音,“哎呀也是你运气好,你提着死蛇上门,就有只猫跑进来了,合该你吃到这道菜。” 她跑到厨房,在垃圾桶里,找到了被剥落的猫皮。 黄白相间的皮毛染上了鲜血,红的刺眼。 世界在眼前天旋地转,沈芜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冲出去,大声质问母亲为什么吃了自己的猫,又是怎么被父亲一巴掌打掉了一颗牙,恍恍惚惚地回到房间。 她在房间里枯坐了两天,没有出门吃一口饭,也没有和父母说一句话,最后还是老师发现她几天没上课,觉得不对劲找上门来,才把她从房间里拉出来。 10.演戏 回忆突然而至。 眼前又浮现了那只小猫冲她撒娇,喵喵直叫的场景。 沈芜突然觉得胸口一滞,手机里的视频突然失去了趣味,她冲小朱摆摆手,示意她不要来打扰自己。 收拾好心情,站在镜头前,沈芜又是那个无可挑剔,三百六十五度都找不到死角的完美影后。 入戏的沈芜像是换了个人。 她的神情骤然变得瑟缩,肩膀也垮了下来,脸上流露出恰到好处的局促和不安,眉眼间写着一个为生活所奔波女人应有的烦躁。 女主夏安心在她的身上活了过来。 她不再是那个美艳动人的影后,也不再是一个性感迷人的女人,她所有的女性魅力都被庸俗的衣服所掩盖,生活打磨了她所有的棱角,只留下一个疲惫不堪的女人。 尽管已经见过很多次,小朱还是每每都为沈芜的变脸神功感到惊叹。 在进娱乐圈以前,小朱和许多人一样,以为演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高兴就是笑,难过就是哭,拉嘴角皱眉头,无非就是用五官表现出各种表情。 但等她真的跟着沈芜进组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浅薄。 同样是哭,因为悲伤和因为高兴而掉的眼泪完全不同,嚎啕哽咽抽泣强忍眼泪,又各有差别。 同样是笑,大笑微笑害羞的笑,真笑假笑似笑非笑,又是一种功力。 当她看到沈芜站在镜头前的那一刻,小朱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沈芜只要有作品,就能捧回一座奖杯。 她是个天生的演员。 站在镜头前的她,就是导演剧本里要的那个角色。 “郑宏远,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我牺牲那么多是为了谁,如果没有我你能有今天的日子吗?我哪里对不起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说啊,你说啊——”片场里,沈芜抓着枕头,疯狂地往邵博宇身上砸去,她披头散发,歇斯底里地质问着这个让她为之付出了青春,又背叛了她的男人,“你王八蛋,你混蛋,你不要脸——” 隔得老远,小朱都能听到沈芜的咆哮声。 那声音沙哑,绝望,又带着无助。 剧组许多人手上的动作都在不知不觉间停了下来,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中间的沈芜,脸上流露出他们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不忍和同情。 仿佛他们真的亲眼见到了那个发现老公出轨,在生活的重重打击下,陷入绝望与疯狂的女人。 沈芜一边吼着,脸颊通红,两股热泪自然而然地就从眼眶里面涌了出来。 小朱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间,也湿润了眼眶,现场和她做出同样动作的不止一人。 “好,过!” 在袁经纬兴奋的声音中,众人终于回过神来,彼此对视一眼,都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 不愧是沈芜。 刚刚他们都差点忘了是在拍戏,恨不得冲上前去将邵博宇打上一顿才好。 一时之间,难以出戏的众人看向邵博宇的目光都有些奇怪。 邵博宇:“……” 搭档演技太好能怪谁。 角落里,一个人同样被惊醒,意识到这一幕已经拍完后,有些狼狈地转身,摘下口罩胡乱地擦脸上的眼泪。 有人经过朝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却也没有多想什么。 小朱从震撼中回过神,仍旧觉得沈芜的咆哮在耳边响起,见她疲惫的走过来,忙上前递出拧开的水瓶:“姐,喝点水润润嗓子。” 吼得太厉害,下了场沈芜才觉得嗓子不舒服,她咽了咽口水,觉得卡得有些难受,接过水喝一口之后,才稍微缓过来。 “辛苦了,”沈芜刚刚将水递回去,邵博宇就走了过来,“我听你嗓子都沙了,我这有润喉片,来一片吧。” 小朱将已经抓进掌心的润喉片又重新放了回去,沈芜笑着接过邵博宇递过来的润喉片,沙着嗓子道:“多谢。” “你还是别说话了,让嗓子多休息一会儿,我就先过去了。” 体贴温柔,尺寸把握地恰到好处。 薄荷味的润喉片,在舌尖一片清凉。 小朱八卦地凑过来,挤眉弄眼,“姐,我怎么觉得邵哥对你有点意思啊。” 沈芜将本应该含服的润喉片几下嚼碎,睨了小朱一眼,“他不是我的菜,你别添乱。” 小朱有些失望,“啊,我觉得邵哥还挺好的,这么多年,也没听他传过什么绯闻,关键是人长得帅,性格还那么好,简直完美男神。姐你为什么不喜欢啊?” “就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不是我的菜你懂吗?”沈芜又拿过水喝了一口,将薄荷的味道冲下去,“你不懂,和这种人谈恋爱,他要和你谈结婚的。” 想想都觉得可怕。 * 沈芜今天的戏比较少,最重要的一场戏拍完之后就可以休息了。 她不着急走,袁经纬请的演员里,有不少都是她的前辈,俗话说得好,学无止境,三人行必有我师,不管网上将她的演技吹得有多好,沈芜觉得,进步的空间永远都是存在的。 休息会儿后,沈芜就抱着凳子去和袁经纬排排坐,看其他人演戏。 沈芜今天拍的戏,给了袁经纬不少惊喜,以至于早上来的时候还黑着脸的他,此时已经暴雨转晴,哪怕有演员失误ng了,也是笑眯眯地,说话都和颜悦色了不少,少了他的恐吓,演员拍起戏来也顺利许多,正循环之下,今天的进度蹭蹭蹭地宛如从乡野牛车改坐上了火箭。 看了半天,脖子有些疼,腰也酸的厉害,回味了一番小鲜肉的滋味,沈芜不得不站起来,动动手动动脚,活动一下身体,不然浑身都难受的厉害。 这一转头,就看到了角落里熟悉的人影。 那人躲在角落里,穿了件卫衣,带着帽子口罩,不知道还以为是混进剧组的私生饭,沈芜倒是一眼将人给认了出来。 “嘿!” 汤旭雅被吓一跳,回过头发现是沈芜,这才松口气。 “你来干什么?你今天拍完了?” 隔得近了,沈芜终于明白了汤旭雅今天请假的原因。 两只眼睛肿的跟核桃似的,能拍戏才有贵了。 注意到她的视线,汤旭雅慌忙地将墨镜戴上,恶声恶气地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沈芜耸肩,也不接话,转移话题问道:“你既然来了,怎么不跟袁导说一声。” 汤旭雅拧眉,“我请了假……” 沈芜推她一把,“打个招呼又不会吃了你。” 汤旭雅被推倒袁经纬身边,袁经纬正在看监视器里面的画面。 说起来,她今天突然请假的事情,做的的确是不地道,是应该亲口跟导演道个歉。 但想归这么想,真到了面前,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好,嘴张了又张,还是没能把想说的话说出来,只能傻乎乎地站着。 于是袁经纬一回头,就被身边矗立着的人影吓了一跳。 汤旭雅摘下墨镜,不好意思地喊了一声,“袁导。” 袁经纬惊讶道:“你的眼睛……”话说到一半,他没再说下去。 这种情况,毕竟是私人的事情,也难怪早上助理请假的时候说的含含糊糊。 说了第一句话,后面道歉也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袁导,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 “行了行了,”袁经纬摆摆手,打断她的话,半警告半劝慰地说道,“我也不是不讲人情的人,但是没有下一次,私事不能够影响工作。” 见他打算将这件事情揭过,汤旭雅满心感激,“多谢袁导,多谢袁导。” 同袁导说完话,汤旭雅就准备转身离开了,她来剧组,本来也是打算亲自向袁导道歉。 她不像沈芜,有一个好姑婆能为她谋划资源,做起事来可以随心所欲。 圈子里面的人,她一个都不敢得罪,尤其是袁经纬这种大导演,能接到他的戏对她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哪敢惹袁经纬生气。 要是袁经纬对她生了恶,放出话来,她恐怕真的要演一辈子的女配到老。 路过沈芜,她脚步顿了顿,第一次好言好语地同沈芜说话。 “之前的事情和刚才的事情,都谢谢你了,有时间请你吃饭。” 沈芜向来是个打蛇随棍上的人,当即道:“那我要去市中心的旋转餐厅。” 汤旭雅跺脚,“你想得倒美,最多请你吃路边摊,爱吃不吃,不吃滚蛋。” “切。” 沈芜嘘她一声,翻开剧本扣在脸上,不耐烦地冲她摆手,“快滚快滚,我要睡美容觉了,回你酒店敷眼睛去,不然小心被袁导踢出去。” 汤旭雅知道她是在关心自己,抿了抿唇,到底没再和她吵,看了沈芜一眼,转身离开。 * 躺在椅子上的沈芜并没有真的睡觉,反而睁着眼睛在想,汤旭雅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哭的那么惨。 虽然她不像周莺莺那么热爱八卦事业,但是女人嘛,偶尔都有那么一丢丢的八卦之心。 她觉得这事可能和汤旭雅的男友有关。 空穴不来风,沈芜这么猜测当然也是有所依据。 依据来自于她热衷八卦的好友向她传播的小道消息。 不同于沈芜野路子出道,先上车后补票,影后都拿了才去上的大学,汤旭雅是科班出身,据说她现在的男友,是她的大学同学兼初恋。 只不过嘛,虽然同样出道多年,汤旭雅从不露脸的小龙套一路跑到袁经纬电影里的女配,而她的男友到现在还没有一部能被人叫得出名字的作品,据说一直没什么收入,全靠汤旭雅一个人养着。 吃软饭的男人不少见,周莺莺也不至于八卦一个小白脸,毕竟就连沈芜,也养过那种没有什么收入,但是脸好看的小男生。 汤旭雅的这个男友值得扒的点在于,他不仅吃软饭,还用汤旭雅的钱养小三,养的还蛮嚣张,买项链买包包,小三光明正大的在网上炫耀着恩爱,被周莺莺的一个狗仔朋友给扒了出来,当做讽刺笑话讲给了周莺莺听,而周莺莺又告诉了沈芜。 不过汤旭雅没什么人气,这条新闻也没什么爆料的价值,所以只是在小范围里流传。 沈芜不太清楚以前的汤旭雅清不清楚这件事情,总之周莺莺跟她讲这件事情的时候,是一边嫌弃汤旭雅没品位,一边可怜她戴绿帽。 语气既哀其不幸,也怒起不争。 如果真的是因为男友的事情的话,也不知道汤旭雅哭的那么惨,到底是因为要分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如果是沈芜,遇到这种渣男,肯定是一脚踹开,至于周莺莺,现成的吴安国就是模板。 但汤旭雅会怎么选择,她还真说不清楚,毕竟她男友的事情在圈子里流传了有一段时间了,她要是昨天才知道,也真的是蠢得有点厉害。 漫无边际地想了一会儿,沈芜觉得没什么意思,索性闭上眼睛,小憩了一觉。 * 11.狗仔 秋雨带着寒意,一辆车在路沿边停下,男人从另一边下车,撑着伞拉开车门,绅士地将手放在车门上方。 “到了。” 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稳稳地踩在路边浅浅的积水里,波纹层层荡开。 “多谢。” 邵博宇被笑容迷了心神,恍惚了一瞬间,才找回自己的神智。 “位置已经订好了,希望你能喜欢今天的晚餐。” 从下往上看,高耸的楼层几乎叫人数不清它到底有多少层,虽然心中惊讶,但沈芜脸上的笑容依旧。 “我相信邵哥。” 黑色的短裙勾勒出了沈芜曼妙的身姿,精致的妆容美艳却又干净,轻轻笑起来的时候,让这方天地都为之失去了色彩。 酒不醉人人自醉,邵博宇还没有喝酒,已经感到有些醺然。 如果忽略邵博宇的目的,和他聊天说话,称得上是一件快事。 他成熟稳重,又有见地,早年拍戏吃过很多的苦,现在随手拈来都是有趣的事情,加上沈芜也不是一个会让话题冷下来的人,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说实话,在合作之前,我对你有很多误解。” 闻言,沈芜一点也不诧异,反而托着下巴,一副感兴趣地样子问道:“哦,什么样的误解?” 不等邵博宇说话,她自己先笑起来,“是觉得我水性杨花,放浪形骸?还是尖酸刻薄,咄咄逼人?” 这些都是网上沈芜常得到的评论。 她说这些话的态度全然不在意,邵博宇却因此红了脸,不是害羞,而是有些羞愧。 “那是因为我之前不了解你,所以才会觉得你是这样的人。” “那你现在了解我了吗?” “不敢说了解,”邵博宇说话很谨慎,他甚至顿了顿,仿佛在整理接下来的话,“但我知道,你既不尖酸刻薄,也不咄咄逼人,甚至比许多人更加善解人意,温柔体贴。对于你的感情经历我并不了解,但我不认为你是水性杨花,放浪形骸,你只是对感情格外认真,要求严格,容不得瑕疵。” “你不在乎网上那些传言,因为你是个知道你自己要什么的人,你的内心坚定,旁人的话和意见很难动摇你的决定,你果断决绝,对于感情的事情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沈芜也不例外。 但得了邵博宇的夸奖,她脸上既没有得意,也没有受宠若惊,只是笑嘻嘻地道:“哇原来邵哥这么看得起我啊,记下来记下来,要不是邵哥说,我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这么优秀。” 邵博宇还没说完的话被她打断,但他并没有因为沈芜的话而变得神情轻松。 反倒是咽了咽口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然后目光灼灼地看向她,“你很优秀,远超出常人的想象,沈芜,我很欣赏你,请问我可以以结婚为前提和你交往吗?” 固然已经猜到了邵博宇会说的话,沈芜脸上的表情还是不可控制地出现了一瞬间的怔愣。 邵博宇不是第一个说喜欢她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他是第一个,在一开场的时候,就说出想要和他结婚的人。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和沈芜玩玩可以,但这样的女人,绝对不能娶回家——这是那些恶毒的微博大v给沈芜的评论。 世人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有的时候它也是充满蛊惑力的□□。 似乎建立了婚姻,就建立了一段牢固而稳定的关系,不用害怕一句分手两人就会天南地北,而对方身旁的位置也永远会属于被打上配偶称号的自己。 沈芜承认,她心动了那么一瞬间。 她曾经憧憬过婚姻,憧憬过迷迷糊糊早起的时候有一个人对她说早安,憧憬过下雨天两个人窝在沙发上听着雨声看电视剧的画面,憧憬过有一个人在身边,风雨同舟一路前行。 但那一点心动,就像是风里的蒲公英,一吹就散了。 沈芜很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注视着眼前的男人,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般,用目光打量着他。 邵博宇紧张的喉头频频滚动,身体变得僵硬,脊背打的笔直。 他无疑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轮廓坚毅,五官俊朗,身上有着一股不同于当下奶油小生的男子气概。 沈芜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邵哥,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看着我,让我有种面前坐了个公安局长的感觉?” 邵博宇曾经演过的一个角色就是公安局长。 她这一笑,让凝滞的空气重新流动起来,邵博宇的神经也变得松缓,但看向她的目光里,仍旧写着忐忑和不安。 他已经大概猜到了沈芜会给他的回答。 “邵哥,抱歉。” “你很好,但我们不合适。” * 一餐饭最后以沉默收尾。 表白被拒,邵博宇脸上的兴奋少了些,取而代之的是隐隐的失落。 但他仍旧绅士的为沈芜拿外套,拎包。 沈芜坦然接受了他的服务,只是两人都没再说话,气氛多多少少有些尴尬。 这个时候,不管说什么,都只是让氛围变得更加奇怪而已,最好的方式是各回各家,明天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夜里的风带着寒意,酒店里有暖气尚且不觉得,一出门,夹杂着雨水湿润气息的夜风迎面袭来,沈芜不着痕迹地紧了紧身上的风衣。 咔嚓—— 轻微的声响在夜间并不如何响亮,但架不住沈芜对这种声音实在是熟悉,一转头,就见到了笑容尴尬冲她招手的熟人。 被拍沈芜也不在意,反倒径直朝着车辆的方向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敲了敲车窗,“这么晚了还在工作,辛苦了。” 狗仔八哥和她是老熟人。 做这行业的,偷拍被明星抓包,遇到什么情况的都有。 八哥脸上的尴尬只是一瞬间,见沈芜走过来,很快主动亮出相机,调出偷拍的照片,“美的,绝对美的,你要相信我的技术。” 他不怕沈芜让自己删照片,同样是明星,沈芜是圈子里有名的随便拍,只要别侵犯到她的隐私,拍到她家里去,她和别人约会,几乎没有避过媒体。 但有一个要求—— 那就是偷拍可以,拍丑了不行。 八哥并没有说谎,沈芜是那种很难被拍丑的人,哪怕是在夜色下,背对着光源,她的五官仍旧在镜头里精致的不像话。 黑色的长裙被裹在过膝的茶色风衣里面,露出一抹白皙脚背的黑色高跟鞋款式简单却又不失优雅大方,随随便便往那一站,就是一道可以拍写真的画面。 “哇,八哥就是八哥,技术很赞啊,专业摄影师都不过如此了。”沈芜一脸的美滋滋,“这么黑还能把我拍的这么好看,简直太不容易了,这几张照片回头记得发一份给我。” 八哥笑的一脸和气,“哪里哪里。”但笑容里明显被捧出了些许的得意。 好话谁不爱听呢。 打完招呼,沈芜便准备回去,不再打扰狗仔们的工作。 临走的时候,她状似随意地道:“我和邵哥的新戏,就麻烦八哥帮我多多宣传啦。” 八哥满口打包票,“袁导的戏嘛,我们肯定要上心的。” * 将吸管插进奶茶里,八哥今天带出来拍照的小狗仔忍不住感叹,“沈芜真的是人美脾气好嘴又甜啊。” 车里有暖气,但拍照总不能隔着车玻璃拍,暖气开了跟没开一样,冻得他脸都僵了,此时一杯暖呼呼的奶茶,瞬间从喉咙烫进了他的胃里。 “沈芜人是挺好的,不过——”八哥在他头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记,以前辈的身份传授着自己的经验,“长点脑子,你以为她过来干嘛?她是在叫我们不要乱写,今天晚上的新闻,重点只能放在袁经纬的新戏上面。” “啊?”才反应过来的小狗仔嘟嘟囔囔地说道:“我还以为今天能够搞到个大新闻……” 民众的八卦之心是永远不死的。 不管沈芜换几个男朋友,睡几个小鲜肉,大家依旧对她的桃色新闻孜孜不倦。 第一次出来跟拍就拍到沈芜和邵博宇单独吃饭的小狗仔,还以为自己今天撞了大运,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 “行了,”八哥对这些事情早有经验,也许别的明星这么做在他这里没效果,但沈芜他多少还是要卖个面子的,“沈芜的新闻,只有她想曝和不想曝两种,她要是真不想曝的,我们拍到也没用。” 小狗仔不明所以,“为什么拍到也没用啊?” 八哥意味深长地道:“因为不是每个人的消息都能发的。” 也不看看沈芜的那些前任们都是什么人。 八哥想到自己那些拍到却因为种种原因只能压下不发的照片,拍了拍小狗仔的头,“你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说着,他自己也将镜头放在车上,吸了一口沈芜用外卖软件点的奶茶,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因此,车里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沈芜并没有跟邵博宇离开,而是坐上了路边的另一辆车。 车里,有一个俊美不输邵博宇的男人。 12.灰姑娘 赵随安为沈芜扣上安全带,“男朋友?” 沈芜轻笑,“小男朋友。” “能当到什么时候?” “今晚十二点。” 赵随安抬手看了一眼表,“看来我还有两个小时。” 沈芜凑上前去,捧住他的脸,给了他一个热烈的吻。 吻毕,她同他抵着额头,红唇轻扬,“是的,我的灰姑娘,还有两个小时你的魔法就要失效了,抓紧时间。” * 房间门被打开,一只手将房卡插在上面,灯光倏地亮了起来。 但谁都没有去管灯光,几乎是一进门,女人就被男人抱住抵在墙上,得到一个强势而又霸道的吻。 赵随安的吻已经变得熟稔,沈芜亲身感受到了他的进步。 她在他强势的荷尔蒙袭击之下,双腿发软,只能紧紧地拽住男人的衣领,手臂攀附着男人有力的肩膀,才能让自己不至于滑到地上。 赵随安的手掐着她的纤细的腰肢,将她整个人往上提,力道大的让沈芜以为自己几乎要被拦腰掐断。 “进步很大。”女人在他耳边轻笑。 赵随安喘息急促,托着她的腿将人夹在腰间,一手揽着腰,一手剥去她身上的衣物,“还有进步更大的,你想不想知道?” * 赵随安今晚是沈芜的救星。 邵博宇完全是沈芜最怕的那种好男人。 安分,顾家,忠诚。 完美的结婚对象。 哪怕表白得到了拒绝,他也没有恼羞成怒,或者垂头丧气,虽然沉默了几分,却仍旧风度十足。 只是沈芜·觉得尴尬的要命。 调情归调情,正儿八经的表白又是另一回事。 尤其是这种一不小心就要结婚的表白,简直吓人。 更重要的是,哪怕被拒绝了,邵博宇也完全没有要放弃的样子。 似乎是他早就做好了攻略沈芜的长期战略准备,一次的失败,并不能打击他的自信心。 仿佛已经认准了沈芜,觉得她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 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升起来的错觉。 和八哥聊完天,邵博宇还在一旁等她,笑容宽和温柔,如果被等的人不是沈芜,估计早已经沦陷进去。 但沈芜却只想着天啦我还要和这个人坐同一辆车回酒店好尴尬! 赵随安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只是一个对视,两人就默契十足,赵随安从车里走出来,来到沈芜的身边,关切地问道:“晚上吃好了吗?抱歉路上堵车,我来迟了。” 沈芜挽住他的手臂,对邵博宇笑容歉意,“这下你总该相信我的话了吧?邵哥,我是真的有男朋友,不是敷衍你。” 邵博宇的表情僵硬了一瞬间,又很快恢复温和。 两个男人目光相接,一路火花带闪电。 在邵博宇面前,赵随安全然没有在沈芜面前的无害,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仿若有风暴在翻卷。 年轻,锐利。 青年的面孔不属于娱乐圈的任何一个人,精致度却比大多数人更高。 在他身上,邵博宇还能感受到一种出身优越者的傲慢。 家世不凡。 竞争力十足。 成熟,稳重。 邵博宇英俊的面容,同当下流行不符合,却是众多女性择偶的第一选择。 沈芜当下的情况,他早已经找人打听的一清二楚,因此虽然刚回国,但对邵博宇也并不陌生。 “邵老师,久仰大名,我是赵随安,沈芜的男朋友。” 握手之间,两个男人都感受到了彼此的隐隐较劲。 沈芜在一旁看破不说破。 * 汗水沿着脊背一路下滑,指甲掐进肉里,沈芜一口咬住赵随安的肩膀。 后者闷哼一声,手指插进她的长发。 “沈芜姐,你好像一只猫。” 沈芜轻笑,“你喜欢猫吗?” “要看。” 沈芜疑惑,“看什么?” 赵随安轻咬她的耳垂,“看那只猫像不像你。” 沈芜略有几分新奇,上一次还闷着不敢说话的人,这一次竟然已经学会了调戏人。 这种养成的感觉让她心中升起几分难以言喻的满足。 嘴上却笑骂道:“去哪里学的花言巧语,竟然敢用在你沈芜姐的身上?” 赵随安没再说话,只是埋头耕耘,看来学的骚话只到这里,还没进一步进阶。 *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沈芜腿软地被赵随安抱进放好热水的浴缸里。 双腿发软,腰肢胀痛。 今晚的赵随安格外凶狠,她身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痕迹。 吻痕,齿印。 她抬起手臂,去掐赵随安的下巴,“咬人的小狗。” 赵随安跪在浴缸边,手里抓着浴花,被掐住下巴也只温顺地抬头,全然看不出床上如同狼犬一般的凶悍,看上去倒真真像一只无害的家犬。 琥珀色的眼眸注视着沈芜,像是看着被视作己有的骨头,“只咬你。” 沈芜被他的目光烫了一下,手指颤了颤,危机感叫她松开手,躺了下去,在浴缸里张开手臂,吩咐道:“给我洗澡。” 洗着洗着,目光交织在一起,赵随安如同受到蛊惑一般,低下头,吻住沈芜的嘴唇。 两人朝水中跌去,浴缸不大,肢体交缠,沈芜被赵随安从水中抱起,打湿的长发紧贴着后背,勾勒出妖娆的曲线。 沈芜舔舔嘴唇,推了推赵随安的胸膛,提醒道:“灰姑娘,十二点钟已经过了,你要回家了。” 赵随安用祈求的语气问道:“明天王子会在全城找我吗?” 沈芜从不和情人约定。 他们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相遇,眼神对上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东西。 偶尔有人试图留住沈芜的步伐,但她是风,从不为谁在指尖停驻。 目光落在青年琥珀色眼眸,纯粹干净,一眼就能看到里面那个年轻的灵魂。 沈芜知道这样的灵魂心性不定,他们爱的很快,变心的也很快。 但她仍旧青睐这样的灵魂。 她吻上那双眼睛,赵随安闭上眼,他已经得到了答案。 * 房卡在小朱手上,一直没等到沈芜回来的小朱睡的并不安稳,电话刚刚打过去,她翻身就爬了起来。 沈芜两颊微红,眼中还有残留的春意,稍微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她刚刚发生了什么。 小朱的睡意一下子就被驱逐了,有些惊疑地问道:“沈芜姐,你不是说…… ” 沈芜看她一眼,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她抽过房卡,看了她一眼,说,“想什么呢?不是邵博宇。” 小朱点头,“哦哦。” 沈芜将手里的东西塞进她手里,“多吃点补补脑子,少胡思乱想。” 小朱拎着手里的塑料袋,满脸迷茫,“这是什么?” “冰糖雪梨。” 沈芜打开房门,将卡插进电锁里,房间里顿时亮堂起来。 她将包挂在衣架上,顺便脱下外套,见小朱跟着进了门,闭着眼睛走路,一脸迷糊的样子,问道:“你跟我进来干嘛?回去睡觉啊。” “哦哦。”小朱应了两声,说着转身就走,沈芜抱着手臂,笑眯眯地看她往门框上撞。 小朱被撞得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过来,委屈巴巴地看向沈芜,后者铁石心肠,毫不怜悯。 小朱抽了抽鼻子,这才想起了自己差点遗忘的正事,“刚刚俞红姐给我打电话,说下周日是老秦总的寿辰,到时候她会给你请两天假,让你别耽误了。” 小朱不懂,沈芜却是知道俞红的潜台词。 无非就是让她那两天安分点,别到处乱跑让她抓不到人吗? 也不想想她现在拍着戏,能跑到哪里去? 老秦总是秦时的父亲,现在公司的董事,手里捏着秦氏不少的股份,虽然让儿子进了公司,但仍旧将权利紧紧地抓在手里,秦时说是总裁,其实还是个给自己老爹上班的打工仔。 每年老秦总的生日,都是一件大事,公司里有头有脸的艺人,免不了都要送上一份贺礼。 沈芜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这件事情,完成任务的小朱才头一点一点的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出门的时候倒是没撞上门框,只是差点被门槛给绊了一跤。 沈芜在背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 第二天上工,沈芜和邵博宇见面,两人打招呼一如平常。 汤旭雅已经恢复了正常,到剧组的时间比沈芜还早,见到沈芜,难得的翻翻眼皮子打了个招呼,“早。” 沈芜佯装惊讶,“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热脸贴了冷屁股的汤旭雅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沈芜并不理会她,习惯性地逗弄完之后就坐下,任由化妆师在自己脸上折腾。 她虽然睡的时间不长,但肌肤白里透红,一看就养的很好,滋润十足。 反倒是一旁的小朱,一副被狐狸精吸干了精气的样子。 沈芜讶异,“你昨天做贼去了吗?怎么这个样子?” 小朱哀怨地看她,并不说话。 她昨天半夜给沈芜开门,回去的路上困得倒地就能睡,上了个厕所之后突然精神,于是翻出手机刷了刷微博,没想到时间这么不经用,一个不注意天就亮了。 沈芜大概猜到了缘由,笑了笑,体贴地道:“行了,待会儿有其他助理,也不要你这个大太监服侍,自己找个地方补觉去吧。” 小朱瞬间高兴起来,从小板凳上爬起来,欢欢喜喜给沈芜打了个千,“奴才谢主子恩典。” 她掐着嗓子模仿太监模仿地有模有样,化妆师手一抖,险些画歪了眉毛。 “沈老师,你这助理可真有趣。” 沈芜轻笑,“可不,俞红姐专门给我找的活宝,专门来治我的。” 准了小朱的假之后,没过多久,沈芜今天的工作也开始了。 到底是专业演员,场记板一打,她和邵博宇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两人身上谁也看不出昨天晚上的尴尬。 “过,很好。”袁经纬在监视器前喊了一声。 邵博宇对沈芜伸出手,“没事吧?” 她刚刚拍戏的时候,脚踝不小心扭了一下。 这本是个很小的动作,沈芜掩饰的很好,看监视器都不一定能发现,没想到邵博宇注意到了。 沈芜惊讶于他的细心,却也没有避开他的手,扶了一把后很自然地松开,“没事,回去擦点油就好。” 邵博宇收回手,不着痕迹地捻了捻手指。 沈芜回到位置上时,大太监已经回宫,将那些试图上位的小太监们赶了下去。 见到沈芜回来,忙迎上去,“皇上,出大事了。” 沈芜习惯了她的戏精,接过水喝了一口,“怎么了?” 小朱双手将手机奉上,“您看微博。” 热搜第一条:周莺莺演播厅暴打渣男。 13.褚良旭 沈芜刚刚含进嘴里的水直接呛进了嗓子。 “咳咳咳——” 她把手机拿过去,点开了热搜的视频。 那是一个不太清晰的视频,镜头晃得厉害,半天屏幕都是黑的,只听见周围嘈杂的声音在询问,出了什么事情。 等镜头里终于对准了事件核心,画面还没稳定下来之前,周莺莺那一口辨识度极高的嗓子先传了过来,“吴安国,我草你奶奶——” 拍照的人似乎站的很远,如果不是那一嗓子,沈芜这个周莺莺的好友,都不敢认被围在中间拽着个男人又踢又踹的女人是周莺莺。 周围人都在拉架,吴安国被打的抱头不敢还手,不断有人赶过去,有人不清楚状况,一直在问这是怎么回事。 好在没过多久,就有人抱着周莺莺的腰,把她直接拉开。 视频到这里戛然而止。 沈芜看完视频,没看评论,她知道肯定有所谓的现场工作人员到处科普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现在更关心周莺莺的情况。 她认识的周莺莺,可不是分手以后还会对着前夫喊打喊杀的女人。 看视频用的是小朱的手机,她的手机还没掏出来,先震动了起来,拿出来一看,得,说曹操曹操就到,来的正好是周莺莺的电话。 “吴安国那个贱人——” 沈芜电话一接通,就求生欲很强的伸展手臂,将手机放在离耳朵最远的地方。 直到周莺莺这一嗓子嚎过,才将手机放到耳边,开始询问具体事宜。 “怎么回事啊你?” 提起这件事情周莺莺就来气,也顾不得花妆,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愤愤地对沈芜说道:“你不知道他有多讨厌……” 在闺蜜面前,周莺莺一口气不带喘的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尽数道来。 却原来今天是《莺言莺语》的录制时间,节目组请了一群十八线当节目嘉宾,其中有个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全程跟吃了□□似的在怼周莺莺。 周莺莺在节目里向来是大姐大,天王天后,影帝影后来了她的演播厅,都只有被调戏的面红耳赤的份,哪有她受气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怼了回去。 小姑娘到底年轻,哪里有周莺莺多年骂人的功底,几句话就被怼的眼泪汪汪,摄像师全是周莺莺的熟人,发现她开始哭之后镜头索性不转向她。 本来这就是件小事,周莺莺也不至于和一个小姑娘过不去,谁知道一下节目,她还在和编导商量剪辑的事情,吴安国突然闯了进来,骂她小肚鸡肠,连个小姑娘都要欺负。 周莺莺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莫名其妙怼她的小女生,是吴安国的新宠。 “他居然说我是因爱生恨,草他奶奶,他能再不要点脸吗?老娘是那种为了男人要死要活的人吗?哎呀我这个人,你骂我什么都好,我就受不得他那种污蔑。” 沈芜已经从周莺莺对吴安国的痛斥中,整理清楚了前因后续。 周莺莺的暴脾气哪怕她早已领教多年,仍旧感到有几分头痛,她叹口气问道:“你公司怎么说?” 周莺莺抽抽鼻子,“我不知道,包哥在来的路上,他肯定要骂我。” “骂就骂,反正我打都打了,他爱骂骂去。” 她脸上精致的妆容已经花的不像样子,眼线晕开,两只眼睛黑成一团,上一秒还抽抽搭搭委屈的不得了,这一秒已经翘起二郎腿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褚良旭站起身,给她接了一杯水,“喝口水。” 周莺莺伸手接过,笑面如花,一双眼睛一个劲儿地往褚良旭身上瞧,眼神恨不得长在他身上,“谢谢褚总。” 褚良旭转过身,握拳在嘴前咳了咳,将到嘴边的笑意压了下去,周莺莺看到的时候,他已经又恢复了一张没多少表情的冰块脸。 包和泰敲门进来,和褚良旭打过招呼,目光落在周莺莺身上,惊叫一声,“我的天,你怎么了?” 周莺莺的笑容僵硬在脸上,她掏出手机,打开镜子,在看清摄像头里的人之后刷的站起来往外冲去。 片刻后,她又冲了回来,拎起沙发上的包继续往外冲。 天啦她竟然顶着这么一张脸在褚总面前还以为自己的笑得很美。 完了完了。 被留在办公室里的包和泰,干笑了两声,对褚良旭道:“褚总见谅,手下艺人让您看笑话了。” 笔在指尖转动一圈,落在了褚良旭的手里,他一把握住,闻言唇角微勾,“早就听闻周莺莺有个性,这还是第一次见识。” 包和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赔笑。 * 周莺莺这爆炸性子,不仅包和泰头疼,沈芜也头疼。 好在吴安国人虽然渣了点,还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下打女人,周莺莺除了踢人的时候扭伤了脚,其他都还好。 至于网络上,沈芜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支持啊。 她总不至于拆自家人的台子。 之前的电话因为包和泰的到来被打断,沈芜本以为周莺莺会被吴安国影响心情,还在想着什么时候把她喊出来逛逛街发泄发泄情绪,没想到等她打电话过去的时候,那头已经全然将吴安国抛在了脑后,开始给她科普总集团来巡查的褚总有多帅多英俊。 “我觉得我坠入爱河了。” 沈芜吐槽,“你怎么还没被淹死呢?” 周莺莺:“快了,快了。” 沈芜:“呕——” “真的,不骗你,我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人,肯定没错了,沈芜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一群人里,你一眼就能看到他,只要他往那儿一站,所有人都黯然失色,唯有他熠熠生辉。” 沈芜头疼,“你之前看上吴安国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她熟悉地背出当年周莺莺曾经说过的话,掐着嗓子模仿周莺莺的声音,“沈芜,我遇见他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他的才华无与伦比,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比他更好的人了。” “哎呀哎呀,”周莺莺忙打断正在回忆自己黑历史的沈芜,“我当年不是眼瞎吗?” 沈芜:“你都眼瞎了多少回了?” 周莺莺:“这个不一样!” 沈芜有气无力地道:“你每个都说不一样。”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周莺莺突然叹了口气,“这个真的不一样?” 沈芜配合着她把话往下说,“哪里不一样?” 周莺莺愁眉苦脸,“这个我搞不到手。” “呀,还有莺莺姐你追不到的男人啊?”沈芜佯做惊讶。 “沈芜!” 听周莺莺的声音精气神十足,沈芜也放下心来。 让她有困难找自己后,就挂了电话。 袁经纬喊一声,沈芜就重新走上前去,继续拍摄的工作。 上午的戏很快拍完,下午的戏在室外。 阳光破开云翳,雨后的天空格外干净,呼吸里都带着水汽。 这里已经拍到夏安心刚刚离婚,又失去了工作,不得已在大街上扮玩偶发传单。 看别人穿玩偶服的时候没觉得,沈芜自己穿上了才觉得闷的可怕。 好在穿一会儿习惯了,她也找到了乐趣。 请示了袁经纬之后,沈芜穿着道具服,溜出了拍摄的地方,跑到最近的广场,开始正儿八经地发起了传单。 她穿的是套轻松熊的服装,手脚还算灵便,发传单的时候花样百出,小朱躲在一旁偷偷给她拍照,广场上的led屏幕里,放着沈芜的广告,不时有人驻足观看,任谁也想不到,大屏幕里的女神,此时正和他们擦肩而过。 一个人接过了传单。 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接过传单就离开,而是站在原地,似乎是在看传单上的内容。 玩偶服的视野很窄,能看到的只有男人的西装,还有抓着传单好看的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精致漂亮。 虎口的地方,有一颗小小的痣。 赵随安将视线从传单移到站在面前的轻松熊身上,若有所思了片刻,突然开口道:“我能抱一下你吗?” 玩偶服里的沈芜挑眉,没想到赵随安竟然喜欢这种可爱的东西。她不打算暴露自己,没有说话,只是张开双臂。 男人比她高大的多,更别说穿着轻松熊的沈芜根本不可能再穿高跟鞋,因此她的头撞在了他的肩膀上。 年轻俊美的男人,棕色的头发在阳光下微微乏着金光,立体的五官如同被精雕细琢的阿波罗神像,他抱着轻松熊,嘴唇似是不经意地落在了它的额头上面,眼神缱绻而又温柔。 他说:“王子殿下,我找到你了。” 头套里的沈芜睁大了双眼。 * 被灰姑娘找到的王子,沈芜大概是头一个。 沈芜今天的拍摄其实已经完成了,还没走完全是因为她突然起的玩性。 既然赵随安来了,她也不耽误,回去就将衣服换了下来。 为了拍出夏安心的狼狈,她完全是素颜上阵,好在画一个简单的妆很快,三下五除二她就打理好了自己。 把提东西的任务交给小朱,沈芜一边系着风衣的带子,一边朝着等在不远处的黑色迈巴赫走去。 赵随安在她到来之前就下了车,为她拉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沈芜坐定之后,给了男人一个奖励的吻。 一吻即毕,赵随安注视着她,琥珀色的眼眸染上笑意,“草莓味。” 14.金鱼 还没被环卫工人扫去的落叶三三两两地洒落在人行道上,阳光穿过玻璃窗,洒下大片大片碎金般的光芒。 车在超市门前停了下来。 “你……”沈芜看着眼前的大型超市,有些不确定地问道,“这是要带我来逛超市?” 赵随安对她发出邀请,“王子殿下,愿意和灰姑娘一起体验平民生活吗?” 王子殿下失笑,然后伸出了手。 灰姑娘却先一步将墨镜口罩和围巾套在了王子殿下的头上。 赵随安将沈芜抵在车上,隔着口罩亲了她一口,占有欲十足地道:“王子殿下是我的,别人都不能看到。” 沈芜忍不住发笑,“你恐怕是世界上最霸道的灰姑娘。” 两人在门口拿了推车,一同推着朝里面走去,有小情侣取了车,姑娘欢欢喜喜地跳进车里,被男朋友推着欢呼。 赵随安看了他们一眼,有些犹豫地转过头问沈芜,“你要试试吗?” 沈芜抓紧了车把手,无奈地看他一眼,“如果你想坐进去的话可以试试。” “不,不了吧,这样不太文明。” 沈芜:“……” 我怎么觉着你有些心动? 沈芜本以为赵随安带自己来是买零食,没想到他带着她三拐两转,直接进了生鲜区。 沈芜:“……” 她决定丑话说在前头,“我先说好,我不会做饭,只会烧厨房,唯一的技术仅限于煮个鸡蛋面,面还是得那种一个个的面饼,长条面我看不来生熟。” 她说话的功夫,男人已经拿起了一个红椒,闻言转头对她轻笑,“你想吃什么?” 沈芜有些诧异,“你会做?” “奶奶很喜欢做饭,我也学了几手,嗯……”赵随安想了想,若有所思道:“应该不至于太难吃。” 池奶奶的手艺沈芜是了解的。 她们做邻居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沈芜和姑婆都是靠池奶奶养着,两人一到饭点就准时出门坐在池奶奶家的饭厅里。 那个小老太太不像姑婆那么讲究,穿着打扮都是当下老太太的风格,但她时常笑着,一手好菜色香味俱全,很有家的味道。 生鲜区不乏男女一起逛街的身影,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男人推着车,玩着手机,女人对着鲜菜挑挑拣拣。 沈芜长了一双眼睛,却实在是看不出来,赵随安拿在手里做比较的两个白菜有什么差别,只能按着车框,百无聊赖地欣赏着男人俊美的侧影。 从侧面看,赵随安好像更帅了一些,他混血的特质也更加凸显,高挺的鼻梁,刀削般的脸庞,下颌骨线条干净利落,连转折的角度都恰到好处。 他认真地比较着两个白菜的差别,被那双修长的手扣着的白菜,似乎也变成了雕塑家手里的艺术品,充满了美感。 他的眼睛其实生的很多情,偏偏温柔注视着白菜的时候,整个人身上都写满了居家的味道。 沈芜饶有趣味地看着,赵随安没有回头,耳朵却不由自主地红了。 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 两个人吃饭,要买的菜并不多。 赵随安看了一眼不远处鱼缸,问沈芜,“你想吃鱼吗?” 沈芜皱了皱鼻子,“我不喜欢鱼腥味。” 她自己不会做饭,却长了一根尖舌头,一点点的腥味一点点的碱味,都很容易被她尝出来。 以至于很多菜在很多时候都被划出了她的食谱之外。 赵随安自信地道:“不会有鱼腥味的,你在这儿等我,我过去买鱼。” “好啊。” 沈芜注视着男人迈着大长腿走向了鱼缸,同卖鱼的售货员交谈,让人帮他捞了一条沈芜看着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鱼。 事实上,鱼缸里那些游来游去的草鱼鲢鱼鲈鱼在她眼里长得都半斤八两,没什么差别。 手机叮咚一声,沈芜低头,发现赵随安给她发了一条消息。 “在杀鱼,稍等一会儿。” 她抬起头,不远处的赵随安对她挥了挥手机。 * “好啦,你已经看得够久了,我们要回去了。” 说话的是一对母子里的母亲,女人推着推车,看着自己趴在鱼缸上,恨不得将眼睛都放进水里的儿子满脸无奈。 小男孩转过头,一脸渴望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们买一条鱼回去养吧。” “不行,”妈妈想也没想就摇头否定了这个提议,“你忘了你养的小金鱼了吗?这些大鱼会吃掉你的小金鱼的。” “不会的,我会告诉他们,让他们好好相处,就像是在幼儿园一样,让他们做好朋友的。” 妈妈:“……” 沈芜听了半晌,实在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妈妈看向她,像是找到了救星,“你看姐姐都笑话你啦,还不快点走啦。” 小男孩撒娇道:“我不嘛——” 沈芜走过去,在男孩面前蹲下来,问道:“小朋友,你想把这条鱼带回家吗?” 小男孩“嗯嗯”了两声,“我真的很喜欢它,你看它多漂亮,它的皮肤黑黑的,滑滑的。” 小朋友的审美沈芜不置可否,在妈妈求助的目光下,她继续问道:“听你妈妈说,你还养了条小金鱼?” 说到自己的小伙伴,小男孩兴趣一下子高涨起来,“是啊,姐姐也喜欢小金鱼吗?我的小金鱼叫小红,它是一条红色的金鱼,有长长的尾巴,每天都在水里游来游去……” “看来你和你的小金鱼是好朋友了,”沈芜一本正经地道,“那你带新的鱼回去,你告诉小红了吗?” 小男孩:“啊?” 赵随安接过售货员递过来的鱼,一转头,就看到了蹲在小男孩面前的沈芜。 她的风衣太长,以至于拖到了地上,墨镜已经摘了下去,口罩也捏在一只手里,只是打了底妆,画了眉毛和口红的脸少了往日的精致与凌厉,多了几分温柔。 那双明亮干净,如同被黑曜石洗濯过的眼眸里,盛满了狡黠的色彩。 赵随安的嘴角不由自主地翘起,他没有上前,反而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继续听沈芜继续忽悠小朋友,“你的好朋友有了新的好朋友的时候你会不会很伤心?你突然带一条陌生鱼回家,你让你的小红怎么想?” 这个年纪的小男孩,正是占有欲最强的时候,别说朋友,连玩具都舍不得让别人碰一下。 小男孩顿时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妈妈反应过来,立刻开始煽风点火,“对啊,你忘了你上一次哭着回来告诉我,小玉妹妹和别的男孩子一起玩的时候了吗?你把新的鱼带回家,小红也会很难过的,万一它哭了怎么办?” 你一言我一语,尚不经事的小男孩很快就被说服了。 妈妈趁机带着他离开,小男孩看向鱼缸,露出恋恋不舍的表情,“小黑你等等我哦,我回去问了小红就带你回家,它一定很喜欢你的。” 妈妈露出一个绝倒的表情,沈芜耸耸肩,两个女人对视一眼,都看到彼此眼中的笑意。 看着母子俩离去,听见小男孩已经迫不及待要回家征询小红意见的童言稚语,沈芜扬起的唇角就没有落下,以至于她一回头,发现不知道在身后站了多久的赵随安,吓了一大跳。 也不知道刚刚的事情他看到了多少。 沈芜觉得自己的形象似乎有些崩坏,但她很快整理情绪,若无其事地道:“你的鱼买好了吗?” 赵随安全然当自己没有看见先前发生的事情,“嗯,走吧,可以结账了,你还有什么要买的吗?” 沈芜没什么要买的,两人就推着车去了收银台。 下午排队的人有些多,为免沈芜被发现,赵随安就让她先回车里等着,先前在卖鱼的地方折腾了半天的母子就站在他俩前面不远的地方。 小男孩还在不断地告诉妈妈回家要记得提醒自己问小红买新鱼的意见。 妈妈满脸无奈,嘴里却只能说好好好,记着呢。 赵随安看向沈芜,后者脸微红,戴上墨镜,低着头匆匆朝超市外面走去。 倒是走在前面结账,好不容易哄好儿子的妈妈若有所思。 “总觉得刚刚那小姑娘看起来有些眼熟……在哪儿见过呢?” 回到家,将儿子赶去看小金鱼,累了一天的妈妈摊倒在沙发上,打开电视。 电视里正好在放沈芜的广告。 她一拍大腿跳起来,“哎呀,那个小姑娘不就是沈芜吗?居然看上去那么年轻!” * 都说一个人住的地方,比一个人穿的衣服,更能暴露品味和生活态度。 在外的衣服可以精心打扮,住的地方却不是随随便便收拾就能抹去过去的痕迹。 干净,整洁。 赵随安的公寓出乎沈芜意料的漂亮。 性冷淡的北欧风装修,白色灰色被大面积的采用,但却并不让人感到寒冷或者孤寂,墙上色彩亮丽的油画,餐桌细白瓷花瓶里的小雏菊,都为这间屋子点缀了生机,增添了烟火气。 赵随安让沈芜随便坐,给她倒了一杯温度刚好的热水,自己脱下外套,穿上围裙,就进了厨房。 沈芜抱着热水,并不喝,只是捧着杯子,倚靠在厨房的门边,看着里面忙忙碌碌的男人。 他显然不是厨房新手,洗菜切菜,热锅烧油,忙而不乱,条理分明。 透过男人的白色衬衫,可以看到里面有力的肌肉,沈芜的目光却并不在他美好的肉体上停留,而是无法控制地落在他切菜的手上。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一下一下,干净利落。 她突然就很想同那只手十指相扣。 15.妖精 清蒸鱼在大火快蒸下炸开,鱼肉雪白,如同盛开的花瓣,熬制的酱汁在上面缓缓流淌,漂亮的不像话。 “尝尝。” 赵随安用公筷给沈芜夹了一筷子鱼。 鱼肉入口,是沈芜熟悉的味道—— 这道菜的火候拿捏的恰到好处,既没有太早,让鱼肉过于软绵,也没有太迟,以至于变得干柴。 鱼肉细腻,落在舌尖如同雪花般融化,余下满口的鲜香。 沈芜品尝美食的态度格外严苛,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做什么再要紧不过的事情。 赵随安注视着她闭上眼睛,抓着桌边的手不自觉地用力。 片刻后,沈芜的眉眼舒展开,她睁开眼,露出一个笑容,“得了池奶奶的真传。” 赵随安夸张地松了一口气。 * 赵随安开了酒。 时间飞逝,太阳很快落到了地平线下,遥远的天际,只看得到一点残留的微光。 整座城市暗了下去。 又渐渐亮了起来。 夕阳的余晖透过落地窗,洒在沙发上,沈芜被赵随安压在了身下。 男人身形颀长,格外有压迫感,锻炼有度的肌肉紧实有力,摸着一片火热。 他的白衬衫开了两颗,露出了一段漂亮的锁骨,和一小部分的胸膛,修长有力的手指,插丨进了沈芜的头发里面。 他琥珀色的眸子注视着她,像是神话传说中的龙族,注视着自己的珍宝。 微醺的沈芜在醉意的操控下,止不住地想笑,唇角扬起后就没有再落下。 她的脸颊本来很白,此时却透着红,不是大红色的红,而是那种像是被玫瑰亲吻过肌肤一般的绯红。 淡淡的,却格外诱人。 沈芜知道自己醉了。 因为她在注视着赵随安的时候,竟然有一种心动的感觉。 但理智又很清楚地在提醒着她,这不过是她的错觉。 她并不因此感到悲哀,被理智控制的人,从比沉沦在情感里痛苦的人要好得多。 只是有了酒精这个借口,人总是更容易找到放纵的理由。 她的手指摩挲着男人精瘦的背,下巴微扬,用命令的语气道:“吻我。” 赵随安的眸子注视着她,似乎为她所感染,里面也染上了笑意。 “遵命,女王殿下。” * 沈芜被赵随安用一顿饭留了下来。 赵随安无疑是个相当合格的情人,床下不过问私事,床上给力,年轻又俊美,温柔又体贴。 酒的后劲有些大,疲惫加上酒精的作用,到最后的时候,沈芜已经睁不开眼睛。 赵随安抱着她去洗了澡,为她清洗了身体,擦干净之后,又将人抱到了床边坐着。 他让沈芜坐在自己的腿上,将她的下巴搁在自己的肩膀上,甚至贴心的在肩膀上垫了一张柔软的毛巾,免得肩膀上的骨头咯到她的下巴,这才拿起提前插好电的吹风机,给她吹起了头发。 突然吹响的风声让沈芜有些不安地扭了扭,赵随安拍了拍她的背,这个白天的大女人,此时像个听话的小女孩一样,抱着他的腰身,依赖地蹭了蹭,继续陷入沉睡当中。 被放在床上的时候,沈芜迷糊的睁开眼,有些想不起自己到底在哪里。 她看着赵随安,黑色的眼眸里是难得一见的懵懂,如同初生的孩童。 赵随安忍不住去亲吻她的眼睛,“乖,睡吧。” 沈芜听话的闭上了眼。 少了飞扬的眉,卸下火红的唇,褪去所有装饰后的沈芜,看上去比赵随安想象的要无害许多。 她安安静静地睡在那里,身体不由自主地蜷缩成一团,乖巧得不像话。 赵随安想到了自己曾经看过的很多有关沈芜的采访视频。 在女星们都将自己往无害单纯的方向塑造的时候,她表现的锋利又尖锐,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毫不掩饰自己的娇艳与狰狞。 她会在问及不愿意提起的私事的时候毫不在乎地骂道关你屁事,也会在被冷嘲热讽的时候直言刺道就你话多。 她无疑活成了很多女孩子向往的那种人。 自由自在,毫不在乎他人的流言蜚语,认真地做着自己,免疫外界的一切攻击,同时拥有强大的反击能力。 这样的一个人无疑是耀眼的,光芒璀璨的让人不敢直视。 也许在旁人看来,她显得有些离经叛道,赵随安却无法抑制地被这样的沈芜所吸引。 她像是一团火,灼热又明亮。 即使扑过去的飞蛾明知道是死路一条,仍旧奋不顾身。 能够将片刻的璀璨握在手里,大概是许多人的梦。 而此时此刻,以一种全然无防备的姿态,呈现在赵随安面前的沈芜,却让他有了另一种感觉。 像是天上的星辰,突然落进了掌心。 从遥不可及,变得触手可碰。 * 沈芜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赵随安家的遮光显然做的很好,房间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背后男人的身体是滚烫的,像是火炉。 他的一只手臂搭在沈芜的腰上,整个被窝都被他烘的暖呼呼的,沈芜已经可以想象到,冬天和他睡在一起时的舒服。 这样一个人体暖炉,可比干燥的地暖和电热毯要好得多。 她几乎不想起床,但清醒的神志,又催促着她醒来。 她伸手去掀男人的手臂,准备下床,被她抓住手腕的男人却骤然收紧手臂,将她往怀里拉了拉,下巴不自觉地在她颈窝里蹭了蹭。 顿时让沈芜有一种被一只大狗揽在怀里的感觉。 她有些恼怒地拍了拍男人的手臂,后者无知无觉,似乎全然察觉不到自己对她的禁锢。 “小混蛋。” 她转过头,循着男人的呼吸,找准他嘴唇的位置,在上面咬了一口。 手臂突然一松,沈芜心头一喜,然而她的高兴没能维持两秒,男人突然一个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 “唔……” 这是一个霸道得毫无章法的吻,沈芜被吻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只能用手使劲地拍着男人的手臂。 男人却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疼痛一般,用力地吻着她,一手插丨入头发,一手插丨到腰后,那架势,仿佛恨不得将她整个人都扣进怀里。 片刻后,沈芜终于被松开,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像是一条离了水的鱼。 黑暗中,她什么也看不见,却能感觉地到,将手臂撑在她耳旁的男人,正在注视着她。 “赵随安!” 沈芜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对待过?! 这人真是翅膀硬了,刚刚才夸过他懂事,立马就作起妖来。 “你要跑。” 男人的声音平静,像是在陈述某种事实,沈芜却感觉到了某种危险的气息沿着她的脊梁骨一路往上爬。 她冷笑,“什么叫我要跑?” 许是她的态度刺激到了赵随安,男人不再说话,而是低下头,一下接着一下啄吻她的唇。 沈芜躲了两下,却被两只有力的手按住了头,躲不开,只能被动地承受。 浅吻变成深吻。 怒气在不知不觉间被消弭。 沈芜被人吻得迷迷糊糊,荷尔蒙的气息在鼻腔迷茫,整个人大脑都是昏的,身子也不由自主地软化了下来。 手臂不知何时攀附上了男人的肩膀,一条腿情不自禁地曲起,脚趾头也勾住了床单。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沈芜被小朱一通电话叫醒,终于明白了当昏君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陛下啊,您在哪个小妖精的床上啊,早朝的时间快到了,大臣们还等着啊……” 电话那头的小朱,扯着个嗓子吼得撕心裂肺,一副见不得君王昏庸的忠臣样。 小妖精推开门,他的衬衫只扣了最中间的几颗纽扣,锁骨上的吻痕依稀可见。 拿着手机的沈芜挑眉看他,赵随安单膝跪在床上,俯下身亲吻她的唇,片刻后松开,问她:“陛下,早饭已经准备好了,起来用膳吗?” 他的声音低沉,像是音色上佳的大提琴在耳边奏响,此时带着几分调笑的意味,沈芜顿时觉得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软了。 赵随安说话的时候隔得很近,话筒清晰地收录了她的声音,另一头抓着手机,本来只是开玩笑的小朱神色怔忪,恍惚了好一会儿才一脸悲痛地发出感叹,“美色误国啊……” * 小朱在剧组门口,抻长了脖子看着来往的人群,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脸上的表情越发焦急。 “陛下啊,您怎么还不到啊,那妖妃到底有何魅力,竟然让您误了早朝的时间啊……” 路过的邵博宇认出小朱,没见着沈芜,有些疑惑地问道:“小朱,你们沈姐呢?” “邵哥好!”见到邵博宇,小朱立马扬起标准的八颗牙齿社交笑容,灿烂无比地打了个招呼,但对沈芜的行踪,绝口不谈,“这不等着吗?” 邵博宇也知道,自己和沈芜的关系,还没到沈芜向自己汇报行踪的地步,对小朱点点头,先一步进了剧组。 过了好一会儿,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路边,驾驶座打开,走出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 小朱混迹娱乐圈多年,一双贼利的眼睛哪怕隔着数十米的距离,仍旧对男人做出了评级判断。 啧啧,这身高,这气质,哪怕不看脸,都能够妥妥的划入极品的范围。 极品男人拉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认清楚走出来的女人是谁之后,小朱瞪大了眼,看向男人的目光变得不再友善—— 原来这就是误国的小妖精! “那边是你的助理?” 小朱跟在沈芜身边,难免被媒体抓拍的时候,当过路人甲入镜过几次,认出她并不困难。 沈芜注意到小朱的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知道她是戏精附体,演上瘾了,伸手给男人调整了一下领带的位置 ,指尖抚过他的胸口,“你在小朱眼里,可是那害我变成昏君的妖妃,说不定她现在在心里正想着怎么清君侧呢。” 男人微微低着头,注视着她的琥珀色眼睛,蕴藏着星星点点的笑意,他的表情诚恳,“还麻烦陛下为我美言几句,我可绝不敢耽误陛下的国之大计。” 沈芜似笑非笑,“我看你敢得很。” 赵随安知道她说的是什么,顿时有些心虚,目光微微下垂,一副任君处置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怜巴巴的。 “行了,不准有下次。” 沈芜掐住他的下巴,落下一吻。 然后干脆利落地朝着大厦走去,等在旋转门那儿的小朱,早已经对她的陛下望眼欲穿。 见陛下终于抛弃小妖精准备上朝,她面上一喜,欢喜地迎了上去,刚刚走近,手里就被塞了一包东西,她疑惑地低头,“这是什么?” “这是小妖精托我讨好太监总管的贿赂。” 闻言,小朱面色一凛,义正言辞地道:“不行,我不能收这种东西!” 如果她手抓的没那么紧的话,可能这话听起来会更有说服力一些。 沈芜看她一眼,小朱立马嘿嘿笑起来,打开袋子嗅了一口食物的味道,谄媚地问道:“这是娘娘的手艺?” 哟,这就娘娘都叫上了。 沈芜在她后脑勺上拍了一把,“你倒是想得挺美。” 16.体检 将人送到拍摄基地, 赵随安才去了公司。 阮秘书已经坐在工作台位上,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见到他来,笑容真挚, “赵总好。” 赵随安的脚步顿了顿, 想起一件事情,问道:“对了, 之前让怜芳娱乐和沈芜经纪人谈的事情,现在怎么样?” 已经接受了从国外回来的老总也追星这个人设的阮秘书,笑容不变,准确地从记忆里提取出才汇报上来的相关事宜, “俞经纪人的态度比较暧昧, 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但是已经确定了不会续签秦氏娱乐,只是目前还不确定她们有没有独立出来自己开公司的打算。” “这样啊……”赵随安沉吟片刻, “让怜芳娱乐的人看着办吧, 如果沈芜没有独立出来的打算的话, 尽量把人签下来, 合约再优惠一点也没关系。” 阮秘书试探性地问道:“优惠到……” 赵随安肯定地给了答复, “只要有赚就行。” 阮秘书松一口气。 看来小赵总应该不是老赵总第二。 这里的老赵总, 说的不是赵随安他爹, 而是他那个为了沈怜芳, 沈芜的姑婆, 一掷千金开了家娱乐公司的爷爷。 当年老赵总为了泡妞, 不对,是追星,开个公司可是恨不得倒贴进去也要捧人。 有钱人当然不在乎钱怎么花,就是扔水里听个响也没人敢说什么,但当属下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老板美色误国不是。 不得不说,在某一时刻,身处两个空间的阮秘书和朱助理,脑回路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契合。 不过只要有赚这句话…… 阮秘书自己翻译了一下,应该是只要不亏本就行。 算了算了,没做出赔本赚吆喝的事情,她就该笑了。 * 坐到办公室,按照常理来说,赵随安做的第一件事情,应该是打开电脑,查看工作邮件。 但当他开启电脑的时候,却下意识地点开了桌面上一个图标。 微博如同流水般的讯息瞬间出现在了桌面上。 他的账号是个小号,跟水军似的,没有头像,昵称是一串英文加数字,粉丝1,是微博的新手助理,关注了一堆八卦账号和沈芜的站子,因此首页随便一刷新,不是娱乐圈八卦,就是沈芜的各种美图和消息。 不像是个总裁的微博账号,倒像是个追星族的微博。 好在他比较沉默,也少有发言,在沈芜庞大的粉丝群当中,并不怎么显眼。 哪怕沈芜没有什么活动,捕风捉影的粉丝,也永远不缺爱豆的消息。 果然,昨天沈芜才陪她逛的超市,今天已经有偷拍的照片上了微博。 不过粉丝似乎对沈芜身边出现的男性已经习以为常,他在照片里仍旧是一堵不起眼的背景墙,评论区全是舔屏沈芜的颜值,每一个人提到作为新欢的他。 虽然知道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因为沈芜在一次偷拍的时候提到过,拍她可以,拍她身边的圈外人不行,但赵随安还是感到莫名的有些委屈巴巴。 明明是两个人的电影,他却不能有姓名。 而最关键是,他不能有姓名就算了,昨天那个被沈芜忽悠的小男孩,居然被人抓拍到了照片。 带着儿子逛超市,结果偶遇沈芜的年轻辣妈发了微博讲述了过程,并且悲痛欲绝地道:“鱼鱼鱼,你就知道鱼,沈芜这么个大美人摆在你面前,你都不知道多看一眼,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网友征得辣妈同意,将沈芜蹲在地上,一本正经诓骗小朋友的照片发了上来。 小男孩生的乖巧,被妈妈打扮的帅气可爱,沈芜只露出小半张脸,一双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明媚动人。 粉丝的评论一水的羡慕嫉妒恨。 更有脑洞甚者:“我已经脑补出一个穿越时空的爱恋了!回到过去的少女,见到年少的恋人什么的,啊啊啊想想就好萌。” 有人哀嚎,“呜呜呜都说成功男士的老婆在读幼儿园,我看成功女士的老公也差不多嘛。” 赵随安:“……” 旁边那么大一个人,网友们眼睛都是瘸的吗? 他暗戳戳地暗示,“没人注意到和沈芜一起那个小哥哥吗?他们看上去挺配的。” 评论一出,就被淹没在了浩瀚的海洋里。 好一会儿,他才收到了提示。 以为终于有人注意到自己,赵随安高高兴兴地点开了回复的消息,结果—— “哎呀,我们家沈芜就是那么百搭啦,和谁在一起都显得很配。” 赵总啪的叉掉了页面,决定看看邮箱里的工作冷静冷静。 * 气鼓鼓地翻工作邮件并且回复地飞快的赵随安不知道,他的关注度其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低。 至少不少了解沈芜的人都知道,她是个绝对不可能出现在超市生鲜区和蔬菜区的人。 俞红看到新闻之后,直截了当地就打来电话询问赵随安的身份。 “不是圈内人,不用炒cp,家境应该还不错,不用抱我大腿。” 俞红松一口气,“谈恋爱?” 沈芜微妙地顿了顿,“算不上吧,最多算是我垂涎他鲜嫩的肉体。” 俞红大惊,“不会又有小男生为你寻死觅活吧?” “不会,”沈芜想了想赵随安的性格,道:“他挺懂事的。” 关于沈芜的私生活,俞红虽然不赞成,却也不好多说什么。 别人亲妈管不着,姑婆不管,她一个最多称得上合作伙伴的外人,有什么好置喙的。 她只能将沈芜身边每一次出现新人的时候都要拿出来说的话再炒一道冷饭,“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要是有什么不对的情况记得通知我。” 虽然这话听得沈芜耳朵都长茧子了,她还是老老实实地点头,“是是是,你放心,我有经验,不会翻车。” 俞红苦口婆心,“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你看网上消息没,那些高校大学生,有好多都因为不当的交往被感染了艾滋病,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听懂了她潜台词的沈芜:“……需要我给你发一份他的体检报告吗?” 俞红觉得这个提议甚好,立即道:“行啊。” 沈芜:“……” 知道这个消息的周莺莺笑的前仰后合,发过来的魔性笑声长达六十秒。 笑归笑,她还不忘赞成道:“你别说,俞姐这提议还真不错,现在不是有句话吗?安全套不安全,我觉得来份体检报告挺靠谱的。” 沈芜就差那么一点,就要被她说服了。 不过最后,她还是把这两人的提议,按到了胡说八道里面去。 搞那么复杂,还约什么炮。 * 俞红虽然没权利干涉沈芜的私生活,至少还有权利过问。 另一个人却只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发脾气。 秦时将助理喊进来询问,“我记得公司的合同是不是有规定,艺人在合约存续期间不准谈恋爱?” 被叫进来的助理面对一地狼藉面不改色,秦时一开口,他就知道对方问的是什么,不卑不亢地道:“秦总,这种合同一般只针对刚进来的新人。” 换言之,沈芜的合约里是没有这一条的。 要是有的话,你秦时当初还怎么和人家谈恋爱? 秦时一口闷气憋在心里,摆摆手让人出去。 江明薇泡了咖啡进来,见到地上凌乱的文件,蹲下去就开始收拾。 她今天穿的是件再普通不过的工作服,似乎小了一号,衬衫被胸部撑得鼓鼓囊囊,纽扣似乎随时有崩开的风险。 从上往下看,能够从没扣紧的缝隙里,看到一抹不经意泄露的春光。 秦时的目光从江明薇身上扫过,不着痕迹地从胸口又落到浑圆挺翘的臀。 他突然想起,自从沈芜和他提了分手,他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在女人身上发泄过欲丨望。 凭什么沈芜都已经另觅新欢,他还要为她守身如玉,等着她回心转意? 江明薇对秦时的目光似乎全无察觉,仍旧在认真地整理着文件,只是手上的动作不自觉地慢了些,待她拿着整理好的文件站起身,秦时已经□□中烧,拽住手腕就将人拉进了怀里,在她脖颈处深深一嗅。 刚刚整理好的文件尽数洒落在地上。 她呼吸急促,面色通红,却仍旧做出正经模样拒绝,“秦总,现在是工作时间。” 秦时掐起她的下巴,“怎么,陪我就不是工作了吗?” 他眼睛发红,里面有着未退的怒意与欲丨火,好似发了狂的野狼。 江明薇心肝一颤,突然不太确定,自己刻意勾引秦时的决定,到底是对是错。 只是无论对错,此时都已经没了她后退的路。 * 转过周日,就是老秦总的寿宴。 有些事情说来奇怪,许多人年轻的时候明明云淡风轻,结果上了一定年纪,越老反而对权利看的越重, 老秦总就是这样的人。 他自豪于自己养出了秦时这么一个优秀的儿子,却又为儿子成长地太快,开始与自己分权而感到焦灼不安。 如果放在古代,秦时就是那坐冷板凳的太子,明明是板上钉钉的未来继承人,却要处处受老皇帝的辖制,不管有什么样的野心和包袱,都因为被束缚了手脚,而施展不开。 也难怪他焦灼。 秦时冷眼旁观着平时围着自己打转的众人,在老秦总身边阿谀奉承,晃了晃杯子里的酒。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发现是同一个圈子里常往来的辛家少爷辛骏。 辛骏对他扬扬下巴,指出一个人来,颇有几分感叹地道:“你说同样是太子爷,人家怎么这么好命呢?” 他指的人,正是赵氏集团目前的总裁赵随安。 哪怕作为一个跨国集团,赵随安目前掌控的不过是亚洲这一个部分,但人家上面可没有一尊大佛压着,比秦时不知道自由到了哪里去。 秦时喝下嘴里的酒,并不接辛骏的话。 这人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好歹他接管了公司,辛骏现在还是个两手空空的小开呢。 只是下一刻,他变了脸色。 因为一袭长裙摇曳的沈芜,姿态翩翩地走向了赵随安。 17.宴会 非十非整的寿宴, 说出来让人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人家愿意折腾,沈芜也只有陪着。 每一次的宴会对沈芜来说都是一次折磨。 她喜欢演戏, 愿意为了拍戏枯坐四五个小时,只为画一道逼真的伤疤, 但不代表她愿意为了一个宴会, 花一整天的时间美容做造型换礼服,踩着高跟鞋在深秋里瑟瑟发抖, 只为了向宴会主人道一句恭喜,或许参加老秦总的宴会,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荣耀,攀龙附凤的绝好机会, 对沈芜来说却比不上一杯暖手的热可可。 以沈芜在公司里的地位, 除了少数几个老前辈,旁的人哪怕年纪比她大些,也多要叫句姐。 毕竟娱乐圈可不按照年龄排辈分。 “秦叔。” 沈芜算是老秦总看着长大的, 叫声叔无可厚非, 也显得亲近。 老秦总虽然有个老字, 年龄其实并不很大, 也就五十出头, 六十不到的样子。 常年锻炼, 他的身材并不显得臃肿, 反倒十分健硕有力, 头发乌黑, 梳成了一个油亮的大背头, 皮肤保养的很好,说他四十岁恐怕都有人相信。 见到沈芜,老秦总显得很高兴,喝了她敬的酒,又拉着人说了几句话,才把她放走。 并没有任何因为她和自己儿子分手而产生的芥蒂。 也半点不提沈芜即将到期的合同。 沈芜前脚离开老秦总的身边,后脚那些被叫来暖场的莺莺燕燕,就围了上去。 秦时是个相当自制的人,同他身边女人的数目就可以看得出来,和沈芜分手后的十年里,他交往的女友一只手就数的过来,这也是他在沈芜面前总有一份底气的原因。 无非是觉得他坚守了当年的感情,而沈芜没有。 当年背叛这段感情的人是他,沈芜都不想用当婊丨子还立牌坊这句话来侮辱婊丨子。 倒是老秦总,在男女事情上坦诚地多,从不掩饰自己喜欢小姑娘的爱好,交过的女朋友里面,最小的刚刚成年。 偶尔他还会忍不住发出两句感叹,要是沈芜是自己的儿子的话,那可真是得了他的真传。 毕竟男人嘛,风流些总没有错。 到了女人身上,就成了浪荡的罪恶。 离开老秦总身边,搭讪的人就陆陆续续围了上来。 沈芜很少在这种事情上得罪人,不论是谁,都能得她一个好脸色。 这是来自老太太的亲身教导—— “谁也不知道,当年对你卑躬屈膝的人,再过十年后会怎样,与人和善些,总没有错。” 爽直不过是种人设,圆滑才是做人的标准。 不论是当年的沈怜芳,还是如今的沈芜,都深谙此道。 只不过前者是真的享受游走在宴会当中,受尽众人的追捧,施展手段就将男人玩弄于掌心的快感,后者—— 作为后者的沈芜只觉得自己脸快僵了。 她讨厌宴会。 * 偶尔余光会瞥见,许是被经纪人拉来参加宴会的小艺人。 穿着不太合身,甚至有些暴露的礼服,尴尬地站在会场里,张皇地四顾,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偶尔见到熟悉的人,会扬着谄媚过分的笑容凑上前去,以求混得个眼熟,要是能拿下一两个角色更好。 在这种地方,总是能够找到形形色色的投资人和各种导演编剧一类的人物。 沈芜倒不是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 毕竟谁都知道,沈芜天生好命,一出道,就站在了许多人的终点线上面。 她参加的第一次宴会,就是电影的庆功宴—— 以女主角的身份。 但心情同现在这一刻是差不多的。 她冷眼旁观着那些觥筹交错,衣衫鬓影,谄媚的笑容,虚伪的话语,只觉得自己像是个局外人。 她永远都无法做到像老太太那样,真正的去享受一场宴会。 她浅笑着应付了一个前来打招呼的熟人,唇角上扬的弧度恰到好处,谁都能够感受到她如沐春风般的真挚。 但那双墨色的眼睛里,却是一片清凌凌的,让赵随安恍惚间,觉得自己仿佛见到一泉月光下的水,明亮却又冰冷。 然而被蛊惑的旅人,却忍不住要伸手去捞那轮倒映在水中的明月,哪怕要付出的是冻伤的代价。 他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沈芜的身上。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束腰勾勒出她细细的腰肢,黑色的裙摆往下蔓延,在地上如同美人鱼的鱼尾。 明明浑身上下,都裹得严严实实,比起其他花枝招展,争奇斗艳的女星来说,不知道保守到了哪里去,偏偏眼波流转间,却有无数的风情从那双狭长的眼眸里倾泻出来。 应付完一个前来打招呼的艺人,对视线敏锐的沈芜一转头,便看到了站在角落里的赵随安。 见她注意到自己,赵随安的眼睛瞬间被点亮,唇角的笑容也自然而然地被拉开。 沈芜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朝他迈开了脚步。 * 赵随安知道自己这样有点傻。 可是他见到沈芜,就管不住脸上的笑容。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怎么说呢,就像是见到这个人,突然觉得心里面开了一朵花。 本来沉闷的、乏味的宴会,因为这个人的到来,突然涌进了新鲜空气,光线也变得明亮。 “这位先生,你看上去有点面生。” 沈芜话一出口,赵随安就知道自己拿到的是什么剧本,“我刚刚从国外回来,沈小姐不认识我也是正常的,不过我对沈小姐可是仰慕已久。” 沈芜眼里都是晕染开的笑意,“真的假的?” “可惜今天没带纸笔,不然就能让沈小姐给我签个名了。” 赵随安满脸都是可惜。 沈芜挑眉,“没有带纸笔,签在别的地方也是可以的啊。” 赵随安突然就想到了她签在自己衬衫上那个签名。 那件衬衫还在他衣柜里挂着,单独占了一个房间,每次不经意地见到时,他都会想起那个落在他后背的吻。 像是羽毛一般,骚动着他的心脏。 她眉眼含笑,“赵先生要是不介意的话,让我签在你的掌心里怎么样?” * 沈芜和赵随安眉眼传情,两个人躲在角落里演的不亦乐乎。 只是她刚刚拉住赵随安的手,准备装模作样地在他掌心里签名,手腕突然就被人拽住了。 男人的力道很大,几乎要捏碎她的手腕,沈芜立刻冷了眉眼,“秦时,你发什么疯?” “发疯的人是我吗?”秦时抓起沈芜的手腕,一双阴冷的眸子看向她,“明明是你在逼我,你打算做什么?刺激我吗?让我为你吃醋吗?沈芜,没想到你也有玩弄这些手段的时候。” 沈芜:“……” 这句话槽点太多,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吐槽。 以前她怎么不知道,秦时竟然这么会脑补。 她一下子就被气笑了。 “秦时,你有毛病啊,我为什么要刺激你,嫌你精神病不够严重吗?” 跟着来围观修罗场的辛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赵随安拧着眉头看秦时抓着沈芜的手,他知道女人的肌肤有多娇嫩,轻轻一碰,就会青紫一块,更别说像秦时这么用力的抓着她的手腕。 “秦总,还请你松手。” “怎么,心疼了?”秦时嗤笑一声,又是一个被沈芜勾引的男人。 赵随安并不否认这个问题,“是,所以你可以松手了吗?” “赵总,你这么怜香惜玉,知道自己怜的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吗?”秦时面带嘲讽,见赵随安拧紧了眉头,他知道自己猜对了,男人嘛,心态多少都是一样的,“她就是个婊丨子,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婊丨子,啊——” 沈芜不在乎自己在赵随安面前的形象如何,但不代表她会由着秦时诽谤自己。 手腕被捏的生疼,她索性不再给他留面子,掌心一番,局势倒转,秦时瞬间被她反拧了胳膊,疼得秦时立刻变了脸色。 辛骏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沈芜武艺惊人的传闻,竟然是真的?! 赵随安却伸手握住了沈芜已然青紫的手腕,“小心些,别伤了手。” 他的掌心暖呼呼的,捂上去格外舒服,沈芜的手一松,就被他带了回来。 赵随安顺势将人拉到了自己的身后。 秦时没想到赵随安竟然是这么有绅士风度的一个男人,冷笑一声,“赵总,你这么护着她,该不会是看上她了吧,我可劝你要小心,谁知道她今天早上是在哪个男人的床上下来的。” 哪个男人·赵随安:“……” 沈芜:“……” 秦时没注意到两人奇怪的表情,他到底不好和赵随安撕破脸,见赵随安维护着沈芜,也不好再找她麻烦。 冷哼一声,甩袖离去。 倒是辛骏,看了眼赵随安,又看了眼沈芜,总觉得两人在秦时说完那句话之后,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 秦时已经远去,他马后炮地打着圆场,“实在是不好意思,赵总,沈小姐,秦时今晚有点喝多了,我替他向两位道歉。” 赵随安显然对秦时的观感十分不好,不知道为何沈芜以前会选择这样一个男人,“秦总今晚如此诽谤一个女士,未免太过于没有风度。” 他到底绅士惯了,说不出什么太过分的话来。 “不用,”沈芜神情淡淡,说话却毫不留情,“谁会和一条到处咬人的疯狗计较。” 赵随安的剧本突然上线,他抓住沈芜的手腕,一脸心疼,“都破皮了,我带你去打狂犬疫苗吧。” 他神情正经,以至于沈芜反倒愣了半晌,才扑哧一声笑出来。 她被秦时影响的心情,顿时恢复了大半。 18.公平 秦时到底不是真的疯狗。 赵随安也不可能为了他真的大动波折的带沈芜去打狂犬疫苗。 他上前和老秦总打了声招呼, 带着沈芜提前离开了宴会。 车在路边停了下来,赵随安说, “等我一会儿。” 沈芜将窗户摇下来,夜风凉飕飕的, 吹散了从宴会上带来的浊气。 夜里大多数店铺都关了门, 只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连锁药店,依旧灯火通明。 他没让沈芜等多久, 买了东西,出来得很快。 药店值班的是个小姑娘,和他说话的时候眉眼弯弯,笑的像是吃了糖。 长得好看的男孩子, 谁不喜欢呢。 赵随安提着东西走过来, 坐进了驾驶座,没有扣上安全带,而是对沈芜伸出了手, “手。” 沈芜将受伤的那只手放在了上面。 她的皮肤很白, 因此青紫在上面尤为狰狞可怖, 尤其是还出现了扩散现象。 赵随安垂着眼眸, 长长的睫毛挡住了漂亮的琥珀色眼睛, 沈芜一时有些看不清他的情绪。 他的指尖摩挲着沈芜的伤处, 半晌没有说话。 沈芜手指动了动, 舔了舔莫名发干的嘴唇, 解释道:“不是什么大伤, 过两天就散了, 也就看着吓人。” 赵随安没接她的话。 他将沈芜的手放在腿上,拆开买来的活络油,倒了一些在掌心里,先搓热之后,才捂住了沈芜的手腕。 “这种瘀伤要马上擦药才好得快,不能拖延。” 沈芜后知后觉地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不对劲的地方,“你生气了?” 赵随安不说话。 不说话的态度就是默认。 沈芜有些好奇,“你为什么生气?” 她揣测道:“气我骗了你?” 她也只能想到这个了。 “按照秦时的算法,说起来你好像的确挺亏的,”沈芜自顾自地分析,“以前应该没怎么交过女朋友吧?你不用觉得和我约会是什么负担,要是有喜欢的人就大胆去追,我不会干涉你的生活……” 见她越说越偏,赵随安终于沉默不下去,他握紧沈芜的手,“不是。” 沈芜:“不是什么?” “不是觉得不公平。” “那是什么?” 赵随安抬起了头。 昏黄的路灯将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照亮,里面好像有千万种情绪在翻卷,他注视着什么,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压了下去。 他抓着沈芜的手,眼睛里流露出些许的委屈,似真似假地抱怨,“我就是气你以前眼光也太差了。” 沈芜看他,“我眼光差?” “也不是一直都差,”赵随安忙补救,“至少能看上我,说明你眼光还是很不错的,我说的是秦时。” 他似乎很不愿意在沈芜面前说到秦时这个人,如果他是德牧的话,此时一双耳朵估计都耷拉了下来,“你喜欢他什么呀?” 沈芜从没被人问过这个问题。 她喜欢秦时什么? 旁人能为她找出千万种理由来。 许多人都觉得,她喜欢秦时简直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因为秦时有钱,模样又生的不赖,在一众歪瓜裂枣的富豪里,实属不可多得的清流。 她喜欢他是理所应当的。 只有眼前这个人,愁眉苦脸地问她,你喜欢秦时什么呀? “我忘了,”沈芜回忆道:“也许是喜欢他的蠢?” 才恋爱的时候,秦时还远没有现在的暴脾气,也挺蠢的。 用当下流行的话来说,大概是傲娇暴躁的狮子座? 她还记得当年两人吵吵闹闹的快乐,但时间飞逝,错过的青春早已经回不去。 得到一个意料之外答案的赵随安:“……” 见沈芜陷入回忆,他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他凑上前,亲吻沈芜的唇,这还是他第一次做这样大胆的举动。 以往的每个亲吻,骤然沈芜没有每次都给他口头允许,却也是用眼神默认的,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未征得沈芜允许之前,主动去亲她。 沈芜从回忆里抽离,赵随安已经抓住她的手,男人垂着头,看上去有几分可怜,“你别喜欢他了,你喜欢我好不好?” 沈芜轻笑,“我现在喜欢的难道不是你吗?” 赵随安抓着她的手紧了紧,她说的喜欢,不是他要的喜欢。 沈芜抓起他的手放在唇边落下一个轻吻,“乖。” * 赵随安将沈芜送回了她现在住的酒店。 他依旧绅士地给沈芜拉开了车门,沈芜也当做先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笑容浅浅地道了晚安。 男人手臂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 沈芜疑惑地抬头,却见那双琥珀色的眼眸,直勾勾地看着他。 里面透着委屈的味道。 沈芜想了想,“早点睡觉,晚安?” 男人揽住她的腰,抵着她靠在了车门上,不满地道:“晚安吻呢?” “你不给我就自己要了。” 不等沈芜说话,他先堵住了沈芜的嘴。 这个吻又急又狠,好半天,赵随安才松开。 沈芜的神情依旧是淡淡的,看不到多大波动,连脸颊都没有红一下。 赵随安有些挫败,他低下头,看着那双清亮的黑色眼眸。 他有多被这双眼睛吸引,就有多被这双眼睛冻伤。 “你是不是打算不要我了?” 沈芜装傻,“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赵随安知道,他今天是有些着急了。 但他却知道,不能让沈芜这么离开。 他也不说话,就这么抱着她,沈芜的神情从冰冷逐渐融化,到无奈。 “你就不怕上明天的头条?” 赵随安光棍极了,“上就上,有什么大不了的。” 上了好歹还能有个男朋友的名义,不上就什么都没有了。 说不定下次点评情史的时候,他又是个不具名小鲜肉,那他多亏啊。 “赵随安。”沈芜认认真真叫了赵随安的名字,“我以为你对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已经达成了默契。” 这次轮到赵随安装傻,“什么默契?” 沈芜捏着他的脸,故作凶狠,“你说呢?” 说着,她又忍不住抱怨,“以前不是挺听话的吗?怎么突然就不乖了呢?” 男人收拢手臂,抱住她,将头放在她的颈窝。 秋夜的风格外的凉,沈芜身上的礼服布料固然比其他人更多,却也没保暖多少,只能说聊胜于无。 赵随安拥抱她的姿势,却将她整个人圈在了怀里,为沈芜挡住了吹来的风,身上的暖意也渗了过去。 他老实交待,“我本来就不乖,只是伪装的好,想骗你上当。” “现在呢,怎么突然暴露了?” “你太聪明,骗不上来。而且我怕我太乖,就有别的小妖精把你抢走了。” 沈芜拿他没办法,只能说,“好好好,朕只宠你一个小妖精。” 赵随安打蛇随杆上,“没有别人?” 哪怕是床伴,沈芜也没有换来换去的习惯,新鲜感没过的时候,她习惯用同一个人。 因此做下保证并不困难,“嗯。” 哪怕知道她说的话里,十分只有三分是真的,赵随安脸上仍旧显现出高兴。 他捉着她的手亲吻,也不顾上面刚刚才擦过药,“你回去记得让助理给你擦药,知道吗?” “那我先走了?” 赵随安看着她,目光温柔地像是有水在流动。 沈芜了然,主动上前,在他唇角一吻,“晚安。” 赵随安的眉眼顿时柔和了下来,“晚安。” * 赵随安注视着沈芜进了酒店,他吹了许久的冷风,才坐进车里。 副驾驶座的位置落下了一颗糖,赵随安拿过来,拆开,放进嘴里。 酸。 他并不是怕酸的人,这款糖的葡萄味也并没有多重的酸味。 偏偏赵随安就是觉得整颗心都被酸的皱起来。 秦时是不一样的。 他从没有像今天一样意识到这个事实。 而且他更清楚的是,他其实是卡在沈芜和秦时分手时趁虚而入的人。 他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喝了苦药后吃的那颗糖,虽然甜,但目的只是为了祛除嘴里的苦涩。 并不一定喜欢。 * 因为不确定回来的时间,沈芜让小朱把房卡给了前台。 她刷卡开了门,随手又将卡插进了电锁里,房间顿时被照的一片明亮,亮的有些刺眼。 * 听说沈芜被赵随安带走了,秦时又发了好大一通火。 在休息室又是砸杯子,又是踢沙发。 老秦总进门,将儿子眉眼间的戾气,看得一清二楚。 见到他,哪怕心里有再多不满,秦时也压了下来,“爸。” 今晚秦时表现的并不怎么让老秦总满意,现在又见秦时发火,他知道秦时觉得自己抓着权利不肯放松,当即认为是对自己不满。 顿时冷了脸,“怎么,翅膀硬了?想要自己飞了?” 秦时能不能坐稳屁股下面这个总裁的位置,全看老秦总的意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哪怕心中有再多对老秦总的不满,他现在也不敢表现出分毫。 “爸,对不起,扰了您今晚上的兴致。”秦时低头低得干净利落,“我就是不明白,沈芜什么时候和赵随安搅到一起的。” 老秦总轻哼,“沈芜都和你分手了,你管人家什么时候和赵随安搅在一起的。” 秦时着急道:“万一她给我带绿帽子怎么办?她说分手那天晚上,网上就爆出她和一个男的去开房,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和赵随安勾搭上的。” “你就对自己这么没自信?”老秦总打量着自己的这个儿子。 秦时继承了他外貌的大部分优点,由于母亲也是美人的缘故,他甚至比老秦总年轻的时候要出色的多。 但可惜的是,眉眼间的阴狠和暴戾,破坏了他大部分的俊美。 秦时道:“我是对沈芜那个女人没自信!” 老秦总摇摇头,抬手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啊……” 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如何掌得住一个公司。 想到这段时间公司助理向他汇报的消息,他走出去,心中却是觉得,秦时的性子,还要再磨一磨才好。 客人陆陆续续走光,老秦总到底上了年纪,体力不支,坐上车由司机送回了家。 秦时的司机去送别人了,车里只有一个江明薇坐在副驾驶座上等他。 见他一来就坐到了驾驶座上,江明薇忙阻拦她,“秦总,你喝了酒……” 话还没说完,她就被秦时如同豺狼一般的眼神盯着说不出话来。 “你也要阻拦我?” “秦总……” 秦时突然从驾驶座上爬过来,压在江明薇的身上,胡乱地撕起了她的衣物。 现在时间虽迟,但娱乐公司外面,谁知道有没有留守的狗仔。 她焦急地拍打着秦时的背:“秦总,这是在外面……唔……” “都怪你,都怪你,要不是你,沈芜怎么会离开我,你不是想让我上你吗?你不是说喜欢我吗?被拍到又怎么样?你难道不开心吗?” 江明薇侧过头,被强制进入的身体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却比不上她仿佛被挖空了一块的心。 一滴泪水啪嗒落在了皮质的座椅上面。 19.协议 “给你看个好东西。” 周莺莺的微信没头没脑地发过来了一句话。 沈芜:“???” 那头很快发过来一个视频。 视频光线暗得很, 但还是看得出来,是在秦氏大楼的外面。 沈芜好一会儿才从糊的跟啥似的视频里找到重点。 沈芜:“……” 周莺莺大发感叹, “城里人真会玩啊。” 她发过来的,正是秦时和江明薇两人车震的视频。 由于天色太暗, 视频并不是很清晰, 但秦时的车牌号却被完完整整地拍下来,而江明薇那张脸, 熟悉的人也很容易认出来。 沈芜又发了三个感叹号过去。 她太过于震惊,以至于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哪怕只是标点符号,对周莺莺来说都是鼓励,她兴致勃勃地给向沈芜扒了起来。 “这个视频现在圈子里都传遍了, 秦氏那边刚刚出了大价钱买, 虽然还没扩散出去,但秦时跟自己秘书车震还被拍到的事情,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啧啧, 我以前怎么不知道, 秦时这么玩得开?不是说他挺禁欲的吗?” “难道是被你甩了刺激过大, 导致疯了?” 沈芜:“……这锅我不背, 谢谢。” 秦时受了什么刺激关她屁事。 真要说起来, 受刺激的那个人该是她才对。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 决定将自己埋进婚姻的坟墓, 眼看都要合棺了, 发现棺材里长了虫, 又跳了出来。 这种事情, 有一有二,不可能有三。 连着两次在秦时这里栽了一跤的沈芜只能抚着心口,默默地说服自己,谁没有个眼瞎的时候。 当年还小,不懂事不会看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第二次又栽了进去,只能说三十是个惶恐期,哪怕是沈芜,在和秦时分手后从来没有动过结婚念头的沈芜,也会在这个年龄到达的时候,有一些莫名的惶恐。 毕竟当整个社会都在将年过三十的女性定义为剩女,宣扬家庭幸福的时候,哪怕早对婚姻不抱任何期待的沈芜,也会在已经坚定的前路上,迷茫那么一两刻钟。 周莺莺的消息还在继续发过来,“现在我相信江明薇和秦时是真爱了,那边会场出来有狗仔简直是妥妥的啊,她居然同意秦时玩车震,啧啧,真是宁愿将自己的名声赔出去也要迁就他啊。” “她不一定是自愿的吧,这种事情,江明薇又不傻。”沈芜对秦时和江明薇,多少有些了解,两人还在交往的时候,江明薇就是秦时一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两人在酒店开房,凌晨一点,秦时一个电话,江明薇就得从床上爬起来,开两个小时的车给秦时送东西。 两人的相处模式,连沈芜偶尔都会觉得病态,不过她提过两句,秦时没当回事,反倒是江明薇嫌她多管闲事之后,沈芜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后脑勺。 江明薇愿意跪着给秦时当狗,她管得着吗? “自不自愿有什么用,”情感咨询师周莺莺开始分析,“我看现在江明薇,就是打着你走之后上位的念头,根本不敢,也不可能拒绝秦时。” 人都是贪婪的。 一开始江明薇勾引秦时上床,用的只是眼看着秦时要和沈芜结婚,想和自己留下了回忆的念头。 沈芜被她恶心走了,已经有过一次肌肤之亲的江明薇,哪还可能退回秘书的位置,继续沉默寡言地待在秦时身边。 “你不知道,我听熟人说,秦时好久都没吃外食了,有送上门的,也被江明薇挡回去了,她以前哪可能啊,谁不知道江明薇以前秦时嫖女人她都会帮着戴安全套啊,我看啊——”周莺莺下了定论,“她现在是做狗,也要做秦时身边唯一的一条母狗。” 说着说着,她被自己逗乐了,想着网络对面的,曾经是和秦时江明薇接触最多的当事人之一,忙好奇地追问道:“戴安全套那个我是听圈子里的人说的,是真的吗?” 沈芜刚刚为她精妙的比喻逗笑,随即看到这条消息,脸顿时黑了一半。 “周莺莺,适可而止!” 周莺莺才不怕她的威胁。 “说嘛说嘛,我真的好好奇啊。” 沈芜额头的青筋控制不住地跳了跳。 隔着手机屏幕,她都能想象得到周莺莺笑的一脸贱兮兮的样子。 这死妮子,都八卦到她的头上来了。 不过沈芜还是黑着脸解答了她的好奇,“反正我没有过!” 以她的占有欲,能挂上男友名称和她正式谈恋爱的人,方圆十里最好都不要出现异性,怎么可能在情不自禁的时候叫其他女人帮自己的男友戴套。 她知道周莺莺就是皮痒了,赶着劲儿的调侃她。 不过看在她送来了秦时最新消息的份上,沈芜勉勉强强原谅她了。 别误会,不是沈芜对秦时还有多少余情未了,而是有句俗话说得好,看着前任过得不好,自己也就开心了。 沈芜不至于是那么卑劣的人,以别人的痛苦为乐,以往分手的时候,不论什么原因,她也都是大大方方送上祝福。 但秦时和江明薇两个人,实在是恶心到她,也挑衅了她的底线。 要是秦时正儿八经出轨找小三,她觉得ok,大家好聚好散,你找新欢,我寻他爱。 偏偏他一边肉体出轨,一边天天给沈芜发消息,憧憬两人的婚礼,畅想美好生活的未来,沈芜只要想到不知情的自己曾经满心柔软说出去的那些话,就恨不得穿越时空捅死自己。 周莺莺作为她的友人,自然了解这一点,才会每当秦时过得不好的时候,都及时送上消息,以博沈芜一乐。 周莺莺发过来三张贱兮兮地笑脸,“也就是说其他人有了?我下期节目请的女嘉宾里,有个好像和秦时有一腿,到时候嘿嘿嘿——” 沈芜忍不住提醒道:“你注意点,玩笑归玩笑,别过火了,到时候包哥也保不住你。” “怕什么,姐现在后台硬着呢。” 沈芜挑眉,突然想到了上次两人聊天时,周莺莺说过的褚良旭,“怎么,你把你的褚总拿下了?” 周莺莺的气势顿时软了下来:“没有qaq。” “没有你还这么硬气?” 对方正在输入的提示一直都在,却始终没有消息发过来。 周莺莺看着屏幕,抓了抓头发,刚刚起床,还没来得及打理的头发,被她这么一抓,越发的毛乱。 她写了一长串内容,却又将自己编辑好的文字一个字接着一个的删掉了。 卧室门突然被人敲响,周莺莺忙将手机藏在屁股下面,“门没锁。” 门被人拧开,褚良旭看着穿着毛绒睡衣,还没洗漱的周莺莺,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头。 周莺莺心头一紧,捋了一把头发,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更整齐一些,“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起来,马上收拾。” 男人嗯了一声,沙哑的嗓音磁性无比,说出来的话却冷冷淡淡的,“你还有半个小时。” 沈芜喝了一口水,慢条斯理地等待着,谁知道过了将近十分钟,那边才发来消息,“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见一面吧。” * 沈芜直到半个月后才见到周莺莺。 两人还是约在老地方,咖啡馆里。 周莺莺满脸心虚的表情让沈芜眯起了眼睛。 “你干了什么?” 不等周莺莺开口,她又捂住自己的胸口,“不,先别说,我先缓缓。” 说着,她深呼吸了几次,确保自己不会因为震惊过度晕厥以后,才以就义的姿态对周莺莺道:“行了,说吧。” 要知道,能让周莺莺心虚的事情,可不怎么多。 上一次还是她背着沈芜和经纪人,突然在网上公布了自己婚讯。 那个时候的周莺莺可不是现在这个言语犀利的莺莺姐,公司为她竭尽心力维持的还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玉女人设,谁知道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在通知沈芜和经纪人之前,自己大大咧咧在网上宣告众人我要结婚了,对象还是一个比她大了二十岁,刚刚离婚没两年的男导演。 这个篓子对于当时的周莺莺来说,几乎是把天捅破了,网上一片冷嘲热讽,事业一降再降,无数公司要求她赔偿违约金,更有男导演前妻添油加火,让周莺莺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小三传闻,一直到离婚都没能洗掉这口黑锅。沈芜和周莺莺的经纪人包哥,当时真的是把头都挠秃了,才勉强将事情抹过去。 此时再次看到周莺莺这种表情,沈芜觉得自己今天出门可能没看皇历。 “我说了你别打我啊。”周莺莺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沈芜的表情,见她一脸佛系,才将包里的文件掏了出来,“诺,你自己看吧。” 她拿出来的是一份合同。 沈芜眉头顿时拧了起来。 娱乐圈看似光鲜亮丽,实则乌烟瘴气,到处都是坑和陷阱,一不小心就会踩进坑里。 君不见多少明星大腕,因为合同里的陷阱,栽进去爬不起来,被吸血鬼经济公司利用到死。 她一看到合同,下意识地就想到周莺莺是不是背着包哥签了什么不该签的东西,把自己给卖了。 没想到一路看下来,这合同还真是个卖身契。 “挺能啊,”沈芜拿着手里的合同,冷着脸拍了拍桌面,“还契约关系,你当自己在演电视剧呢,你知不知道这份合同流出去叫什么名字?” “包养协议你懂吗?!” 合同被她啪的一声拍到桌上,“你这是嫌自己名声不够臭是吧?!” 20.爱情 周莺莺据理力争, “这哪能算包养呢,我的身家有多少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怎么可能图他这点钱。” “是啊,你图的是褚良旭的人, 你对他是真爱嘛。”沈芜难得对着周莺莺, 用了冷嘲热讽的语气,“这件事情我清楚, 你清楚,但褚良旭清楚吗?其他人清楚吗?他们会以为你对褚良旭是真爱,而不是为了褚家庞大的家产吗?你喜欢褚良旭,想和他谈恋爱, 作天作地我都不管你, 但你知不知道这份协议意味着什么?知不知道你们签的结婚证又意味着什么?你不是说在你心里,婚姻是最神圣的吗?你就这么侮辱你的婚姻?” 周莺莺低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孩, “……可是我婚都已经结了, 能怎么办啊。” 沈芜险些被她无辜的语气气晕过去。 早知道会出这件事情, 她绝对让包哥把周莺莺的户口本给捏紧。 “包哥知道吗?” 虽然觉得包和泰不可能出卖自己旗下的艺人, 沈芜还是礼貌地问了一句。 周莺莺笑的更加不好意思, “我怎么敢跟包哥说。” 沈芜的火腾地一下就升了起来, “那你就好来气死我?!姓褚的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药?!你的脑子都长到哪里去了?” 她站起来得太着急, 以至于踉跄了两下, 险些直接倒下去。 周莺莺忙扶住她, “你别气别气, 别气出个好歹来,俞姐会扒了我的皮的。” 沈芜坐下,深吸了好几口气,让昏昏涨涨的大脑缓过神来,方才冷笑一声,“气,我有什么好气的,你自己愿意拿你的前途名声去玩,关我什么事,我干嘛为了你损了自己的身体?” 听这话,周莺莺就知道她是真的生气了。 她也明白沈芜为什么生气。 两人虽然是朋友,她还比沈芜大些,可是日常生活里,总是沈芜照顾她的时候更多些。 她脾气暴躁,说话又不经大脑,除了包哥,经常帮她摆平事情收拾烂摊子的人,也就只有沈芜了。 明明年龄比她还要小上那么一两岁,沈芜比起妹妹,却更像是她的姐姐,为她操碎了心。 “对、对不起嘛,我也是实在是找不到人商量,一个人快憋死了,才打算告诉你的……” 气归气,沈芜对于里面发生的事情,还是必须得关心,她抿了一口苦涩的黑咖啡,靠坐在沙发软垫上,剥了一颗糖塞进嘴里,才命令周莺莺将故事的起因经过结果全部说出来 。 * 周莺莺从来都是个藏不住心思的人。 她喜欢上褚良旭,见到他自然而然地就会发笑,眼里再容不下其他的人。 几次接触下来,褚良旭哪怕是个瞎子,都应该看懂了她的意思。 但用周莺莺的话来说,褚良旭白长了一双眼睛,比瞎子还瞎。 同周莺莺这种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享乐主义者不同,褚良旭的生活完全称得上堪比苦行僧。 严苛到秒的日程规划,一板一眼宛若机器人,执行力强悍无比,面对诱惑面不改色,清心寡欲地仿若圣人。 所以周莺莺之前给沈芜打电话的时候,才会说褚良旭这个人自己根本拿不下。 他活得死板,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喜欢什么,周莺莺自然没法从投其所好这个方向下手。 要知道,像周莺莺这种新时代女性,进能谈论诗词歌赋,民生大事,退能柴米油盐酱醋茶,满足你i对家庭的一切想象,几乎就没有男人是周莺莺看中以后拿不下的。 偏偏在褚良旭这碰了个钉子。 她的殷勤讨好,褚良旭视而不见,她的投怀送抱,褚良旭视若无睹。 真真让周莺莺没了辙。 正当周莺莺准备死心,放弃攻略这朵高冷之花的时候,褚良旭找上门,在她面前拍出了沈芜看到的这份合约。 “我知道你骂我没出息,可是谁叫我喜欢他啊,这份合同几乎是我和他唯一有可能出现关系转折的东西,哪怕是刀山火海,我也跳了,”周莺莺说道:“爱情,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 沈芜漫不经心地道,“所谓爱情,不过是人体内分泌的多巴胺,在刺激神经后造成的兴奋效果,一般持续时间在三到六个月左右,你就为了半年不到的感觉,把自己坑进去?” “帐怎么能这么算呢!”周莺莺这时候才不管沈芜是不是在气头上,话赶话地就开始反驳,“你那是没遭遇过真正的爱情,所以不知道爱情的感觉有多美好,才会将其简单归之于人体激素的分泌。爱情是一种命中注定,是见到这个人,你就觉得你认定了这个人,诗人见到爱人的时候,会有无数精妙绝伦的诗篇涌现,作者见到爱人的时候,幻想的故事一个比一个更加精彩纷呈,而我遭遇爱情的时候,全身上下的细胞都会疯狂地跳跃,整个人像年轻了十岁不止,你懂吗?” 沈芜压根不理会周莺莺地这一番长篇大论,拧着眉敲了敲桌子,“说正事。” 见沈芜不给半点反应,郁闷到的周莺莺坐下,狠狠地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卡布奇诺,才将余下的事情娓娓道来。 正如她所说,如果褚良旭从一开始,就坚定地拒绝她,不给她任何的机会,估计扁担挑子一头热的周莺莺,早就冷静下来,放弃了这段感情。 但在她最挣扎的时候,褚良旭朝着她走了过来,哪怕递过来的是一纸合约。 人就是这样,要是一点希望都没有,倒是能够放弃地干干脆脆,但只要看到一点光芒,都会如同溺水之人抓住稻草,死死不愿放手。 “我知道我任性了,可我真的想靠近他,哪怕是被利用,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芜还能再说些什么。 周莺莺今天过来,明显不是来解决问题的,她只是来通知她一声,找一个人把积攒在心底的情绪,宣泄和释放出来。 她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懂周莺莺嘴里的爱情。 但不论如何,她不会干预周莺莺自己选定的未来。 因此,她只能道:“你自己好自为之,记得收拾干净,合同也收好。” 见沈芜虽然还臭着一张脸,但一副不得不接受现实的模样,周莺莺脸上顿时露出笑容来,“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沈芜并不吃她的讨好,“这话别对我说,对包哥说去,这件事情不论如何,你必须给他交个底,不然真出事了,没人给你兜得住。” * 两人在咖啡厅门口分开。 沈芜没有让人来接,而是将手插在风衣的兜里,自己慢吞吞地走着。 这个天气,戴着口罩系着围巾遮住大半张脸的人尤其多,沈芜并不担心自己被谁发现。 她在想周莺莺说的事情。 对于褚良旭,她了解地不多,一个褚氏集团的总裁,一个演员,两人的交集最多不过是酒会上敬的几杯酒。 但对于周莺莺,她却了解甚深。 如果说她是飞蛾,爱情两个字,无疑就是明亮的火焰。 哪怕每一次投入,都能够猜测地到最后的下场和结果无非是烈火焚身,她仍旧只为贪图片刻的光与热奋不顾身。 爱情啊—— 沈芜脑海中,猝不及防地出现了赵随安那张委屈巴巴的脸。 年轻俊美的青年,用一种摇尾乞怜般的表情注视着你的时候,无疑是相当令人动容的。 尤其是他当时嘴里说着的话,“你别喜欢他,喜欢我好不好?” 沈芜知道赵随安向自己索要的是什么。 男人向她索要的是爱情。 但她给的却是一句不轻不重的喜欢。 像是对小猫小狗,对小花小草一样的喜欢。 这句喜欢她能给赵随安,也能给在他之前或者之后的每一个男人。 谁也不搞特殊化,公平至极,却也残忍至极。 * 赵随安不是第一个向沈芜索要爱情的人。 在他之前的上一个,是个比他还要小些的男孩。 是的,男孩,刚刚一脚踏出学校的大门,就踩进了五光十色的娱乐圈。 沈芜记得那个男孩街舞跳的很好看,她是在一档选秀节目上认识他的。 男孩并不算多么帅气,但面容硬朗,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十分健康,跳舞的时候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他主动追求的沈芜。 沈芜也挺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每天像是被一个热情的小太阳包围,哪怕是阴天都觉得暖烘烘的。 有那么一瞬间,沈芜曾经以为自己感受到了周莺莺所描述的爱情。 然而男孩耀眼的阳光,照亮的又何止沈芜一个人的世界。 在她犹豫是否要向前迈出一步的时候,已经有人向他发动了强有力的攻势。 一开始男孩拒绝地很坚决,但在沈芜不冷不热的态度下,他的坚决被动摇地很快。 他走的时候说,他感受不到沈芜对他的爱,却不能糟蹋了别人的爱。 他不知道的是,只要他再坚持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沈芜就要破冰了。 她的冷眼旁观,不过是暗中窥视,看男孩的爱温度到底有多高,值不值得她为之绒花自己的保护层。 男孩让她得出的结论是不值得。 他在进度表已经到达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按下了取消。 当然,没人知道他离成功其实只差最后一步,就像谁也不知道,最后的百分之一,比先前的百分之九十九,要多等待多少时间一样。 有的时候也许下一秒就成功,有的时候也许等一辈子,也没能等到完成。 更何况,人生从来就没有进度条的显示。 沈芜知道在这件事情上,她相当的自私又小气。 她向播种一样施撒着喜欢,却不肯在喜欢上面淋上一滴叫□□的甘露。 非得让种子自己自力更生冒出了芽开始抽条的时候,才愿意考虑降下雨水的事情。 但这就是她啊。 她就是要等着别人先来爱自己,爱到她觉得可以付出的时候,再考虑要不要给出回报。 21.暖意 冬天说来就来。 汤旭雅的助理买来了热饮, 沈芜挑了一杯热可可,捧在手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 喝蜂蜜柚子茶的汤旭雅走过来, 满脸都是愤愤:“你怎么不胖死呢?” 沈芜一脸无奈,“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都跟热量说了, 快胖我,可是它就是不让我发胖。” 汤旭雅一口唾死这个招人恨的。 “过去点, ”汤旭雅踢了踢沈芜的小凳子, 让她挪开个地方,自己拎着小板凳, 坐了过去,对着电暖炉发出了舒服的喟叹,“还是你会享受。” 拍室外戏的时候, 可没有室内的暖气加成,大家都得冻着,要是拍冬天戏还好,还能穿厚点,冬拍夏戏才是虐到吐血, 不仅穿的少,嘴里还得含着雪糕, 免得哈气出戏。 这小小的电暖炉, 还是沈芜自己买的, 每天让助理提着过来。 就地一插, 顿时温暖一片地。 “年纪大了,要学会照顾好自己,”沈芜望着剧组那些穿单薄牛仔裤还露脚踝的年轻人长吁短叹,“想当年我也是这么浪过的人,如今老了知道苦了,风度不如温度。” 汤旭雅同样赞成她的话,两个当红女演员,毫无形象地蹲坐在巴掌大的小板凳上,对着小太阳似的电暖炉伸出自己的手,不看脸宛若农村聚在一起烤火的小老太太。 “沈姐!有您的快递!” 小朱拎着个盒子走了进来。 沈芜头也不抬,“你拆。” 汤旭雅疑惑,“谁啊?快递给你寄剧组来。” 沈芜抿了抿唇,没说话。 汤旭雅识趣地没多问,小朱已经拆了盒子里的东西,“咦,这是什么?” 片刻后,疑惑变成了惊讶,“哇,沈姐,冬日神器诶。” 沈芜懒洋洋地抬眼,“是什么?” 是一个电加热的坐垫和暖脚垫,还有一床据说充电后能自发热很久的毛毯。 前者能放在椅子上,效用类似于电热毯,暖脚垫放地上,效果和电暖炉差不多,不过主要热量比电暖炉集中。 说是冬日神器的确不为过。 小朱看了说明书之后,立马将东西给沈芜铺上,剧组那边接了个插线板给沈芜,片刻后,两个都开始发热了,她招呼道,“沈姐,快来试试!” 沈芜走过去,坐下来,小朱跟贴身丫鬟似的为她送上充好电的热水袋,再在膝盖上给她盖上发热毯。 暖气从皮肤一直渗入到骨头里。 沈芜被风吹得惨白,腮红都救不回来的脸,很快变得红润。 小朱问:“沈姐,暖和吗?” 沈芜:“科技改变世界。” 她怎么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好用的东西,光知道抱个暖手袋了。 说好一起烤火,结果转头就别抛弃的汤旭雅见沈芜这副模样,眼睛都羡慕红了。 “你这过得什么神仙生活,也太会享受了吧,哪买的,快把链接发我一份。” 沈芜手操在毛茸茸的史迪奇热水袋里,不肯抽出来,闻言懒洋洋地道:“我也不知道哪里买的,包装里有名字,你自己看吧。” 汤旭雅找小朱要了包装。 按图索骥的找出了沈芜身上的东西。 看了一眼装修精美,堪比果机的销售网页和对得起这个性冷淡风格网页的价格,她打开了自己的某宝。 用什么外国货,国产的多有安全感。 * 赵随安的短信和东西是前后脚到的。 剧组显然有他的卧底,实时向他传递着沈芜的消息。 “我们这算不算是情侣款?” 他发过来的,是在办公室和沈芜一模一样的三件套。 看向镜头笑着的时候,腿上还有个一模一样的史迪奇,估计是秘书给他拍的照片。 说实话,这些装备用在沈芜身上,并不奇怪,但用在赵随安身上,还是在他的办公室里,就显得有些违和。 她是知道这个男人身上火气有多重的。 说他冬天怕冷,简直是笑话。 以前沈芜就想过赵随安到了冬天里,简直是个小火炉,没想到一语中的,前两天两人见面的时候,赵随安热的让酒店房间里开了暖气的沈芜简直想一脚把人踹下去。 但同他睡在一起,沈芜的睡眠质量的确是好了不少,再没有因为双脚冰冷而被冻醒过。 两人谁都没有再提那天的对话,又回到了从前的相处方式。 赵随安显然没有放弃的打算,一点点潜移默化地渗透着沈芜的生活。 沈芜从没被人这么精细地照料过。 她在剧组,总能够收到各种各样的快递和外卖。 从热饮,到暖宝宝,到各种她见都没见过,却有着各种神奇功效的东西。 这些都不太名贵,但正是沈芜所急需的。 实用到了沈芜都说不出来拒绝的话,正如今天的冬日神器。 她也是第一次收这么接地气的礼物。 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她从小朱手里第一次接过一个保温杯时的心情。 就像是一个在冰天雪地里走了许久的旅人,突然得到了一杯热水。 水的温度恰好,不用辛苦等待它降温,就可以一口喝下去,合适的暖意从喉咙蔓延到四肢百骸的每一根神经。 * 周莺莺的日子最近也过得很快活。 “褚良旭说要带我去度蜜月!你知道吗度蜜月诶!” 她签合同的时候想都没想过自己竟然还有这种福利。 两人环欧洲旅游,大冬天的跑去北瑞典看极光,周莺莺疯狂发了一堆照片过来。 说实话,以她的拍照手段,沈芜是半点没能够感受到极光的美。 只觉得冻得慌。 她不太能够理解大冬天顶着寒流出去玩是个什么心情。 但周莺莺显然很快乐。 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者,能和心爱的人去看极光,大概是她曾经在脑海里幻想过无数次的情节。 以至于打电话的时候,她的声音里都隐约带了哭腔。 “沈芜,你知道吗?我一直幻想能够和我喜欢的人一起去看一次极光,我觉得这是上天赐予的奇迹,如果能够和心爱的人分享,一定能够得到好运。哪怕知道褚良旭带我出来,只是为了让这场婚姻显得更真实一点,哪怕我知道这只是个谎言,但我还是很开心,我真的很开心……我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我都可以假装褚良旭在喜欢我了你知道吗?” 极光这件事情,沈芜曾经在一期的《莺言莺语》里听周莺莺随口说过。 她列举了一堆自己想和爱人一起去做的事情,同看极光排在前三。 虽然大部分事情在沈芜看来都是花钱找罪受,但周莺莺显然十分向往。 奈何她的历任结婚对象,往往都是忙的飞起,个个都是人才,但个个也都抽不出时间陪她完成一次旅行。 将今天的最后一封工作邮件发出去,褚良旭一出门,就听到了躲在阳台打电话的声音。 他鬼使神差般听了下去。 周莺莺的高兴程度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他不是不知道周莺莺喜欢自己,不然也不会找上她作为合作者。 但在他看来,周莺莺的喜欢和爱,都是极为不成熟的。 在决定和周莺莺结婚之前,他翻阅了周莺莺的所有资料,其中就包括她的历任老公。 他看过她的大部分访谈的书面记录,以至于比粉丝还要熟悉她每一次离婚的时间和原因。 周莺莺和他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 他克制,谨慎,习惯于将一切掌控在掌心,包括身体与感情。 说起来,他和周莺莺那位好友沈芜倒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 他看得出,沈芜的多情不过是一种无情,她将感情控制的很少,心里像是有一架精准的电子天平,谁也不能从她那儿拿走多一点点。 一开始他以为周莺莺也是这样的人。 但当他真正接触到周莺莺的时候,才发现这对圈内出名的好友,在对待感情这件事情上,竟然是完全不同的。 沈芜谨慎,周莺莺放纵。 周莺莺是真的感情用事,所以她才会每次都大费周章地去结婚、离婚,历经波折。 她每次都是被爱情烧的头晕脑胀。 说实话,比起周莺莺,他更欣赏沈芜。 从一个商人的角度。 沈芜理智,克己,对待感情永远冷眼旁观,永远保证自己的安全第一,才是他欣赏的人生态度。 周莺莺活得实在是太危险。 好在周莺莺还有个果断值得他欣赏。 而他偶尔也想冒一次险,尝试一些从没有体验过的东西。 也许他骨子里,的确是有着这样的冒险基因,不然也不会和不可能将褚氏做强做大。 他没有听太久,很快回了自己的房间,只是在决定洗澡前,给周莺莺发了个条短信。 “早点睡觉。” 在漫天星光里收到短信的周莺莺,咧着嘴角笑的像个傻子。 片刻后,她抱着电话,一脸甜蜜地说道,“我觉得自己在恋爱。” 沈芜本想泼冷水,可是周莺莺那么快乐,她也说不出难听的话来。 只能对她讲,“行了行了,知道你现在很开心很快活,能放我去睡觉了吗?” 周莺莺:“muamuamua!去睡吧宝贝,晚安爱你哟!” 不管历经多少次打击,她永远都是这么热情如火。 沈芜嘴角勾了勾。 然后就见到自己的屏幕上方弹出了一条微信。 先跳进沈芜眼睛里的,是一条扒着栏杆眼巴巴看向镜头的小金毛。 然后才是赵随安发过来的消息,“主人,主人,您今天晚上真的不要我暖床吗?” “人家真的超暖和的!” “求您了qaq。” 沈芜在黑暗里轻轻一笑。 因为担心周莺莺的事情而有些沉甸甸的心情莫名好了不少。 不过她还是没有答应赵随安的请求,而是冷冰冰地回复道:“主人今晚已经有了新欢,你退下吧。” 赵随安发过来一张一个小人掐着另一个小人疯狂摇晃的表情包。 “是哪个小妖精?!是谁?!本宫掐死他。” 沈芜:“……” 这位爱妃戏可真多。 她说,“是你的电热毯。” 赵随安的委屈隔着屏幕都能透过来,“嫔妾提携这个小丫鬟的时候,万万没想到有一天陛下会被它吸引注意力,早晚有天要打杀了它。” 沈芜笑过之后,才觉得自己的笑容有些像傻子。 还好现在是在自己房间里,不然被媒体拍到,又要吐槽她表情管理不到位。 她的心门曾经被很多人扣响过,但像赵随安用这种方式的,大概真的是天赋异禀。 22.早恋 下雪了。 在沈芜从秀场出来的时候。 俞红将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 小朱撑了一把大黑伞, 三人一起钻进保姆车里。 沈芜冻得冰凉的手脚这才暖和起来。 “后天有个a&c的广告要拍,去r国, 拍完之后直接在当地坐飞机去w国, 参加国际电影节。” 俞红翻了翻行程表,将行程念给她听,说完这些,又道:“有几家公司找上我了, 你有什么想法?” “有名单吗?给我看看。” 这些俞红早有准备, 借着车内的灯光,一个个地给沈芜讲起了各家公司给出的待遇和条件。 沈芜的视线落在了熟悉的名字上面, “怜芳娱乐?” 俞红道:“赵氏旗下的一家娱乐公司。” 沈芜问:“和沈怜芳有什么关系?” 小朱对这种八卦相当擅长, 一听就来了劲, “我知道我知道,据说是当时的赵总痴迷大明星沈怜芳,专门为她开得一家公司, 可惜沈怜芳不买账,还是继续跟着老东家秦氏娱乐。” “俞姐, 你想过自己单干吗?”沈芜突然问道。 俞红诧异, “你怎么突然这么问?你不是嫌单干麻烦吗?” “我没说我, 我说你。”沈芜将手臂枕在脑后,肆意地舒展开身体, 秀场时不时就有镜头扫过来, 半点松懈不得, 坐一晚上比站一晚上还累,“我问你想不想单干,本来我们工作室,和公司就是合作的关系,挂在谁家名下都可以,你要是出来单干,只是要辛苦一点,但挣的钱也多一点。” 俞红眼中茫然一闪而过,“我没想过这么多。” 沈芜道:“你总不至于一辈子都做个经纪人吧?” 俞红没再说话,沈芜也没逼她,反正她也只是提供个想法。 夜深了,大家都很累,沈芜闭着眼睛眯了一会儿,才道:“反正我是永远跟你站在一起的。” 俞红知道她的意思,轻声道:“谢谢。” * 这时候哪怕是有不夜城之称的s市,也变得安静。 保姆车安静地行驶着,窗外的霓虹化作一道道流光被抛在车后。 俞红望着窗外,思绪万千。 沈芜的提议她不是不心动。 但心动归心动,工作室和公司毕竟是不同的,有很多需要考虑的地方。 资金倒是其次,这些年做沈芜的经纪人,她什么不多,钱最多。 谁叫她手下有个疯狂吸金的艺人呢。 但开公司这件事情没有想得那么简单,还是在娱乐圈这么个复杂的地方。 她也不太确定自己手里头的钱能不能够支撑起一家公司来。 转而她又想到自己的年级,想到自己的人生。 当一辈子的经纪人,她当然是不甘心的,谁不想翻身做老板,让别人给自己打工呢? 一直到回家,俞红都是思绪万千,犹豫又徘徊,始终下不了决定。 到了家才发现,家里的灯还开着。 听见开门声,俞红的女儿在沙发上睁开眼睛,望着她笑起来,“妈,你回来啦。” “不是说叫你早点睡吗?等什么等。” 十六岁的少女跑过来抱住她,声音黏糊糊的,“我想你了嘛,好不容易学校放假,就想多看看你。” 俞红拿她没办法,“你啊。” “在学校过得怎么样?钱够吗?衣服够穿吗?这几天冻没冻着。” 俞红的女儿俞敏,读的是一所寄宿制的高中,学费不菲,每个月只有三天的月假时间,能放假回家看看。 因此每次女儿回家,俞红都少不得要问上几句,怕不在自己眼前的女儿,吃了苦受了欺负,自己却不知道。 俞敏依旧是千篇一律地回答,“没事好得很,我前两天月考还拿了班级的前十名,老师都夸我有进步呢,妈妈你有没有什么奖励要发给我啊?” 俞红捏捏她的鼻尖,笑问:“想要什么奖励啊?” 俞敏抱住她,闷闷地道:“想要妈妈开心一点。妈,你去谈恋爱吧,我知道你一点都不留恋我爸,你就是为了我才一直单身的,你去找个对象吧。” “胡说八道什么呢!”俞红惊愕,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的话,随即哭笑不得地道:“你的小脑袋里都在装些什么?” “这可是沈芜姐教我的,”俞敏振振有词地道:“她说如果不开心的话,去谈一次恋爱就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情绪就会变好很多。我觉得妈妈你好累啊,要是有个人能和你分担就好了。” 俞红板着脸训她,“别听你沈芜姐的歪理。” 作为沈芜经纪人的女儿,俞敏打小就对沈芜崇拜的不得了。 几乎到了把她说过的话当做圣旨的地步。 在俞敏这个女儿面前,沈芜说的话比她这个当妈的都管用。 “少和你沈芜姐学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别听她的话,不准早恋知不知道?早恋影响学习。” “那沈芜姐怎么没被影响呢?” 俞红瞪眼,“是你上高中还是你沈芜姐上高中。” 俞敏不和她说话,吐着舌头回了自己的房间。 俞红心里的纠结一下子就被她的胡搅蛮缠给弄散了,她气愤地给沈芜发去斥责的短信,让她少教坏俞敏。 沈芜的态度敷衍极了。 “哎呀,俞姐,早恋这种事情,就像是治水,堵不如疏,你越堵,水积的越高,一旦你堵不住了,大家都得玩完,还不如一开始就让她好好的去尝试,你放心,我跟她说过了,别太着急,也记得做好安全措施,年轻人嘛,有资本玩得起,真受了伤咱们也兜得住,真要让她二十几岁了再在感情上吃个大亏,到时候就迟了。” 俞红差点被她这一套洗了脑。 “还是小孩子呢,谈什么恋爱,她懂个什么?!” 沈芜:“……” 沈芜:“我十七岁的时候都在考虑要不要和秦时结婚了。” 她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做举例,“真的,我当年就是没经验,眼瞎,差点掉秦时那个坑里,要不是老太太骂醒我,我估计还执迷不悟地跟着他往墙上撞呢。” 当年她和秦时提分手的时候,年龄毕竟还小,对于自己的第一段感情,不可能真的因为一张照片就分开。 但她的骄傲又不允许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男朋友肆无忌惮地和别的女人调笑。 这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 在分手与容忍之间,她其实徘徊了好久。 一边,她想着秦时毕竟是爱自己的,这一切不过是逢场作戏。 另一边,她却又真的无法忍受秦时的这种态度,哪怕是逢场作戏,她也接受不了他这么去对待除了自己的其他女人。 她哭着向老太太诉说自己的烦恼,老太太只问了她一句,“你觉得你能忍到什么程度?” 是能忍到他和别的女人牵手拥抱? 还是接吻? 甚至是负距离的接触? 退了一步,沉没成本就上升一步,退到最后,退无可退的时候,你真的还有放弃的勇气吗? 想了想,她还是认认真真地道:“俞姐,小敏毕竟都十六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谁这个年龄没喜欢过两个小男生呢?你别吓唬她,让她尽可能地把自己的事情跟你分享,她年纪小,有的事情看不出来,所以才需要你的帮助,有个人在旁边扶着走路,总比她一个人抹黑跌跌撞撞地要好。” 俞红那边沉默了很久,似乎是经过了许多的思考,才道:“好,我会和她好好谈谈的。” 沈芜望着屏幕上的这行字,知道俞红是听进去了。 她突然有些羡慕俞敏。 毫无疑问,俞红是爱她的。 俞红和她不一样。 她是个相当传统而又封建的女性,沈芜频繁换男友的事情,不知道打碎了她多少的三观和底线,她才能勉强咬着牙接受下来。 两人很久以前为这些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争执。 她希望沈芜爱惜自己的羽毛,对感情认真,不要换男人如同换衣服。 沈芜不喜欢听她的说教,也不接受她所谓社会会用有色眼光看待她的忠告。 俞红接受的教育里,女人是要洁身自好的,贞洁对女人非常重要,一个女人拥有超过两个以上的对象,就是一件极为可怕的事情。 更别提早恋,在她这种家长眼里简直是可耻的。 但就像她当年愿意为了女儿,毅然离开家暴的丈夫一样,如今也愿意为了俞敏,却聆听和接受沈芜带给她的建议。 曾经沈芜也幻想过,要是自己的母亲也像俞红这样就好了。 但这终究是幻想。 从她十五岁那年,被母亲毫不犹豫地送到s市,送进冰冷的小洋楼的时候,她就知道,她和母亲之间的联系,已经断了。 那根线从母亲那头被一刀剪碎,干干净净,毫不犹豫。 而今她已经快要忘记了当她在小洋楼里,见到那个妆容精致,却神情冰冷淡漠的老太太时的可怕,却永远也无法得到像俞红给俞敏的那种温情。 * “嘶——” 肩膀突然被人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赵随安抱怨地声音从她背后传来,“谁啊,这么晚了。” 沈芜很少和赵随安谈论各自的生活,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 她翻了个白眼,“俞姐,我经纪人,她的醋你也要吃?” 赵随安抱着她,“谁的醋我都吃。” 沈芜翻过身,捏了捏他的俊脸,“你够了,这么爱吃醋,怎么不去当个醋精呢。” “这么晚了你们还在聊工作?”赵随安挑眉,“白天还没谈完?” “不是,是谈她孩子早恋的事情。” “对了,”说起早恋,沈芜突然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问道:“你早恋过吗?” 这个问题在情侣间其实有些奇怪。 一个不好就是翻旧账的前奏。 通常来说早恋一般意味着初恋,而初恋往往都是随时可能爆丨炸的地雷。 赵随安将头往她脖颈间一扎,不说话。 沈芜不明所以,“怎么了?” 赵随安闷闷地道:“二十六岁才谈的恋爱,算早恋吗?” 沈芜:“……” 男人的耳朵就在面前,红红的,她没忍住上手捏了捏,“你说的早恋对象不会是我吧?” 赵随安破罐子破摔,“是你啊是你啊。” 这可真是……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直觉让沈芜觉得赵随安没有说话,但理智却不太肯相信赵随安的话。 “骗鬼的吧,你这张小脸蛋,在学校要迷死多少小姑娘,居然没有谈过恋爱?你是石头做的吗?” 23.好人好事 第二天休息。 赵随安将沈芜送到了老太太家,才自己开车去了公司。 沈芜开了门, 发现房子里静悄悄的, 老太太不在家,沈大喵趴在花坛上, 晒着太阳。 她走过去,将猫抱在怀里,往房子里走。 “大喵, 你婆婆呢?” 大喵轻轻地叫了一声。 沈芜也不指望它真的能回应自己,搂着猫坐在沙发上, 捏着沈大喵的两只爪子和它聊天。 “半个月不见, 你怎么长这么胖啦,长胖啦是要被拉出去杀掉的知道吗?” 沈大喵已经很老了,耷拉着眼皮,不太爱搭理人,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沈芜拿它也没办法,只能抱在怀里狠狠地撸上一把, 埋在猫毛里深吸一口气。 手机不期然地震动起来。 是周莺莺发来的微信。 哪怕是远隔重洋,横跨海域,她也坚定不移地向沈芜秀着自己的恩爱。 这一次的婚姻,由于关系特殊, 所以她无比低调, 网上没有透露半个字, 到现在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两人结婚的事情, 以周莺莺的性子,哪里忍得住,所以知情人沈芜,就成了被秀恩爱的对象。 啪啪啪就是几十张照片同时传了过来。 “褚总拍照水平不错嘛。” “那可不,”周莺莺得意非常,“我看中的男人。” 沈芜倒不是胡乱吹捧褚良旭的水平。 周莺莺发过来的照片,都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游客照,还有一些明显看得出来是拍照的人随手抓拍的,但不管是角度还是构图,都相当不错。 在一众能把一米七的女友拍出一米四效果的直男同志里面,褚良旭的表现能够打个优了。 当然,模特本身的质量也很重要。 而周莺莺毫无疑问是个大美人。 胸大腰细臀翘,不同于当下流行的筷子腿,骨感美,周莺莺美的相当有肉感,却又不会叫人觉得过于丰腴或者富态,前凸后翘得恰到好处。 只不过由于周莺莺的特性,她的写真往往不是性感火辣风格就是贤妻良母风格。 沈芜还是第一次见到文艺清新范儿的周莺莺。 有一张抓拍的照片里,她穿了一件驼色的大衣,带了一顶卡其色的帽子,似乎是听到了互换,突然回头,眼里是满满的笑意,风吹起她的长发,她背后的天空与大海连成一片。 透过这张照片,沈芜竟然抓到了一丝少女感。 她突然觉得周莺莺这趟蜜月过得有点意思。 “褚总你绝对是我合作过的最好的摄影师,拍的每一张照片我都喜欢!” 周莺莺翻着褚良旭用单反拍下来的照片,眉眼间都是难以抑制住的高兴。 “啊啊啊这张我真的有这么好看吗?简直都不像是我自己了!” 褚良旭真的从来、从来没和这样的女人接触过。 她有一个大女人的外表,却藏着一颗小女孩的心。 每路过一个地方,她都会发出一次惊叹。 看见大海惊叹,看见夕阳惊叹,看见车水马龙的街道也惊叹。 仿佛她是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对这个世界还充满了许多的好奇与爱。 褚良旭没想过自己真的会进行一次旅行。 在他原本的设想里,所谓蜜月旅行,不过是他离开国内的一个借口,一个让褚家的蛀虫迫不及待浮出水面的理由。 是这个人改变了这次经历。 他注视着周莺莺,原本紧皱着的眉宇,不知不觉间舒展开来,柔和了他冷峻的面孔。 风卷起周莺莺一缕碎发,在意识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伸出手,将那缕头发挽到了耳后。 周莺莺疑惑地回头,褚良旭若无其事地收回手,镇定自若地问道:“晚上想要吃什么?” 微微拧了拧眉头,周莺莺将先前的触碰当做是自己的错觉,笑容温柔而又体贴地道:“我吃什么都好,听您的。” 每次都是这样。 褚良旭的眉头又忍不住拧了起来。 每当他窥探到周莺莺活泼的一面的时候,她很快就会变得端庄体贴,成熟懂事。 “这次旅行主要听你的,你想吃——” 褚良旭话还没说完,一道女人的尖叫打断了他的话。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喷泉广场,附近有很多知名的景点,不少旅人都会选择在这里歇脚吃点东西。 众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循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一对男女,不知为何发生了争吵,男人正在追着女人打,同时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着带有非常重口音的脏话。 褚良旭很快从他的话里清理出了前因后果—— 女人同情人外出旅游,未曾想到撞到了男友,后者怒火中烧,男性尊严受到挑衅的他因此追着女人暴打。 “shit!” 熟悉的声音恶狠狠地甩下一句脏话,不等褚良旭反应过来,原本站在他身边的周莺莺,已经以一种同脚下高跟鞋绝对不符合的速度冲了出去。 “你怎么敢做这种事情,离开她,我已经报警了!” 她恶狠狠地推开施暴的男人,将已经倒在地上,鼻青脸肿的女人挡在身后,同时义正言辞地道:“就算她有错,也不是你使用暴力的理由。” 男人还在叫嚣着大声辱骂,她毫不客气地回骂回去,“你这种打女人的垃圾,活该没有人爱你。” “你说她背叛你了,理由呢?警察抓人都知道讲证据,你打人讲证据了吗?再说了,”她轻蔑而又不屑地道,“就算她是和情人一起出来旅游的,你要怎么证明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呢?” 一边同男人对峙,她一边转过头,对被几个女游客扶起来的女人,安抚地笑了笑,“别担心,我们在这里,他别想对你做什么,警察会把他带走的。” 女人显得很害怕,瑟瑟发抖,满脸都是泪水,听见安慰,强装镇定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他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早已经分手了……” 周莺莺满脸的我就知道。 回过头,她越发鄙视男人,“被分手就打女人的loser。” “你——” 男人对周莺莺举起了拳头,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他挥出去的手。 东方面孔的男人身形高大,英俊的面孔冰冷若寒霜,一双眼睛如同深渊般宁人害怕。 “对女士动粗,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附近的巡警来的很快,将男女都带上了车,女人离开时,反反复复抓着周莺莺的手同她道谢。 冲出去挡在她面前毫无畏惧的周莺莺,此时红着一张脸,却还满腔豪迈地拍着她的肩膀,鼓励她,“分的好,这种男人早就该踹了,祝你早日找到真命天子。” “多谢,多谢。” 女人和警察走了,周莺莺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她回头看向站在一旁的褚良旭,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褚总,真是多谢您了。” 褚良旭眉头微皱着斥责她,“以后别这么莽撞。” 如果他不在这里的话,刚刚那个男人说不定就连着周莺莺一起打了。 “我……” 周莺莺还想辩解什么,只是不等她开口,先前同她一起帮助女人的游客走了过来,对她竖起大拇指。 “你做的真棒。” “你男朋友也很勇敢。” “你们都是好样的。” 被夸奖的周莺莺得意洋洋,顿时被冲昏了头,挽住褚良旭的手臂笑嘻嘻地炫耀,“他可不是我的男朋友,他是我的丈夫(husband)。” 等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挽着褚良旭还没有松开 。 她忙松开手,连声对褚良旭道抱歉。 “对不起呀褚总,我太高兴了。” 这话说的,可没有半分抱歉的意思,反倒是透着几分占到了便宜的高兴。 褚良旭看她一眼,看的周莺莺眼神闪烁,不敢看他,才移开视线,但到底没有说什么。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有女孩子踩着这么高的高跟鞋,居然能够跑出飞一般的速度。 也不知道周莺莺是怎么做到的。 一到晚上,周莺莺就迫不及待地跟沈芜分享了自己今天做好人好事的经历。 沈芜:“……” 她默默发了个视频连接上去。 “你今天上热搜了知道吗?” 沈芜也是刷微博刷出来的。 周莺莺他们遇到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家暴现场,而是一档子直播节目,只不过摄像机和工作人员都隐藏在群众当中,演员也有始有终走完了全套,以至于陷入恋爱脑子发热的周莺莺,对摄像机的敏感性降到了最低,压根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莺言莺语》的粉丝可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海外同样有很多翻着墙追节目的死忠粉,直播一出来,这群人就转进了国内的视频网站。 周莺莺的一番豪言壮语被好一顿夸,同时英雄救美的褚良旭也被万能的网友给扒了个一干二净,甚至有工作人员泄露了两人的结婚照片。 周莺莺不明所以,“什么热搜?” 看完视频之后:“……” 她飞快地从床上爬起来 ,沮丧着一张脸,敲开隔壁房间褚良旭的门,委屈巴巴地道 :“褚总,对不起。” 褚良旭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道:“这件事情不怪你,我会处理的,回去睡吧。” “那要是别人问我……” 周莺莺试探着问道。 她不知道自己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光,里面是藏都藏不住的狡黠笑意。 褚良旭淡淡地道:“如实说吧。” “怎么个如实法?” 男人扯扯领带,勾了勾唇角,“结婚证有了,蜜月也过了,还要怎么个如实法?” “我知道啦!”周莺莺欢呼一声,跑回自己的房间,火速发了微博,“是的没错,我结婚啦!” “为什么不宣布?你们没看过宫斗剧吗?娘娘们怀孕了都要隐瞒三个月等保胎了才上报,我这不是怕流产吗?” “和有钱人结婚是一种什么体验?双倍的有钱啊,double的快乐是你们想象不到的。” “为什么冲出去,不怕被打吗?因为褚先生在啊……” 褚良旭从这条微博的评论区退出来,顺便点了个赞。 * 国外发生的风雨尚未传到国内。 沈芜坐在贵妃榻上,看了一上午的书。 大喵窝在她的身上,同她一起,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渐渐地,书扣在脸上,人和猫的呼吸开始同步。 放在小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了半晌,才被一双摸了半天的手拿起。 “喂?” “沈芜。” 是赵随安的声音。 沈芜藏在书下的眼睛弯起来,“叫姐。” 男人轻笑起来,似乎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我更喜欢在别的地方叫姐姐。” 沈芜:“……” 学好三年,学坏三天。 她突然深有体会。 赵随安打电话过来,是关心沈芜中午打算吃什么。 沈芜回来的时候,发现沈大喵的自动猫粮投喂机里是装满的,喂水器里也是满的,估摸着老太太出门的时间不短,而她回来的时候也没有提前通知,也许做饭的黄妈今天也不会来。 她看了一眼满园因为搭建的大棚仍旧在盛开的鲜花,开了个冷的不能再冷的玩笑。 “仙女吃什么饭?我们仙女都是喝露水吃花瓣的。” “沈姨不在?” 赵随安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 沈芜将手机调到外扩模式,刷了刷朋友圈,“哦,和小姐妹爬山去了。” 赵随安突然道:“我今天中午想吃玉米排骨汤,芹菜牛肉,再来个菠菜怎么样?” 反正自己也吃不到,沈芜漫不经心地点评,“哦,那挺营养的。” 然后半个小时后。 她见到了提着以上原材料出现在她家门口的赵随安。 一个半小时后。 她喝上了一口从饭店打包回来的高汤熬制地玉米排骨汤,鲜香的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24.A&C 沈芜在飞机上睡了一觉,r国接机的人在外等候已久。 俞红上前寒暄, “不好意思, 飞机延误了, 辛苦大家了。” “不辛苦不辛苦, ”负责人笑容热情,“车已经准备好了, 请跟我来吧。” 沈芜下飞机才醒,还有些迷糊, 对负责人点点头, 简单打了招呼,并不多说话。 飞机到机场的时候,已经将近六点,车辆行驶在微薄的熹光当中,缓缓穿过薄雾, 到达了拍摄广告的地方。 行程安排得很紧,人一到,广告的拍摄就开始了。 到了地方沈芜才发现,拍摄广告的竟然是个熟人。 理查德见到她出现,如同大海般湛蓝色的眼睛里流泻出笑意, 他长大嘴, 做了个夸张的嘴型。 “哇哦。” 沈芜挑了挑眉。 “好久不见。” * 沈芜和前任的关系向来处理的不错——除了秦时那个拉低她水平的奇葩。 俞红也认出了理查德。 不过她已经不像是一开始那样,每在活动现场撞见沈芜前任, 就觉得尴尬紧张, 此时她已经完全可以当做是个熟人朋友来打招呼。 而沈芜和理查德两人只会比她更坦然。 理查德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张开手臂,给了沈芜一个热情的拥抱。 沈芜轻轻地抱一下便松开,“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她可没想到,a&c竟然能把理查德请来拍这一季的广告。 “我听说他们的代言人是你之后主动要来的,惊喜吗?” “当然,”沈芜强调道:“非常。” 理查德是谁? 国际顶尖摄影师。 合作对象全是国际巨星和顶尖时尚杂志。 一个能将美发挥到极致的人。 沈芜相信他是主动来拍照的,毕竟a&c,应该还没有土豪到,专门为了一季广告去请他。 “不管时隔多久,”理查德道,“你仍旧是我的缪斯女神。” 沈芜走进了摄影棚里,回过头,在灯光下微微一笑,“那可真是我的荣幸。” 工作开始了。 沈芜今天要拍的衣服,足足有十二套。 时间紧迫,拍摄的强度也非常大。 好在理查德和沈芜配合默契,灯光下的沈芜动作自然,也听从理查德的指挥,快门声从响起就没有停过。 在俞红同工作人员协商事情的时候,小朱杵在一旁,暗戳戳地偷窥工作状态下的理查德。 理查德有一头微卷的棕发,蓝色的眼睛明亮动人,举着摄影机的时候,整个人身上都洋溢着一种叫做认真的魅力。 虽然是个摄影师,但他完美的侧脸却已经足以秒杀大部分的明星,高挑的身量,结实的肌肉,脖子以下全是腿的比例,走出去说是哪家的男模都不含糊。 帅的小朱直流口水。 她暗戳戳地在小群里面同姐妹们分享自己的今日见闻。 “见到一个摄影师,好帅,超级帅,帅到腿软那种,简直像王子!” 小姐妹a,“无图无真相!” 小姐妹b,“没图闭嘴。” 小朱将自己从a&c工作人员那里分享到的照片发进了群里。 她外语成绩好,当初被俞红提上来做沈芜的私人助理,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她在沈芜全球各地跑的时候,能够充当一下临时翻译。 因此没花多少工夫,就和a&c这边的工作人员聊了起来,顺带加了联系方式。 帅哥大概是全人类少女的共同的话题,尽管表面上大家工作认真,严谨又忙碌,私底下偷拍的照片已经传到飞起。 共同发了几句花痴,小朱就搞到了理查德几乎全方位的偷拍照。 她发到群里的照片震惊了小姐妹们,大家疯狂舔屏,顺带询问名字。 片刻后,一个小姐妹默默发了一张截图到群里。 “什么像王子,人家就是王子!” 她发出来的照片,是理查德的百科截图,上面显示他是某个国家顺位第三的法定继承人。 百科配图里的理查德穿着蓝色衬衫,纽扣开着最上面的两颗,一边唇角上翘,坏坏的笑容在英俊的脸上格外搭调。 于是大家舔屏舔的更加疯狂。 纷纷对见到王子真人的小朱表示,苟富贵勿相忘。 小朱放下手机,决定多看两眼王子本人。 这可是她以前想都没想过能见到的生物。 但她看着看着,总觉得王子的眼睛,似乎有些太过于明亮。 哪怕隔着一个镜头,他注视着沈芜的眼睛,仿佛在注视着世间最宝贵的珍宝。 小朱警惕心起。 这王子不会不安好心吧? 王子虽然帅,但在赵随安的收买下,她早已经默认了赵随安正宫娘娘的地位。 在这之中,沈芜不承认也不否定的态度默认功不可没。 而且小朱也觉得赵随安挺好的。 她跟在沈芜身边的时间还不算长,由于秦时的出现,只见识了那么一个前任,但正因为见的人不多,因此两相比较之下,越发凸显出了赵随安的优良。 温柔体贴,关怀备至。 关键是知进退,明得失,该强势的时候强势,该撒娇的时候撒娇,在不经意间见识过赵随安和沈芜相处模式的小朱只能感叹,怪不得人家能够杀出重围,当上宠妃,手段非常人能比。 她要是皇帝,估计能被赵随安哄得亡国。 也就只有沈芜这种皇上,能收的住这样的妖妃。 休息时间小朱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沈芜坐在沙发上休息喝水的时候,理查德自然而然地就坐了过去,将自己导入到电脑上的照片给沈芜看。 沈芜神色自然,架不住理查德看她的眼睛,温柔的要滴出水来。 她有赵随安的微信号,但不敢联系,这种分寸她还是拿捏的准的,只能暗暗咬牙,娘娘啊,皇上要被外面来的妖精勾走了。 也许是她的脑电波跨越海洋,传到了赵随安的心里,坐在办公室的赵随安,突然拿起手机,给沈芜发了条消息。 他能够感受得到沈芜对他的态度在软化。 所以他绝口不提爱、婚姻与责任,他顺从沈芜的想法,模糊两人的关系,仿佛放弃对未来的探寻,一旦有一方失去耐心,就中断并且放弃。 这是他摸索出来的,和沈芜相处最合适的距离。 没那么远,也不太近,各自保留恰到好处的空间,又有刚刚好的交集。 不足以称为恋人,但比朋友更亲近。 沈芜从来都不是坚冰,而是水,烈火不能将其融化,只会让她沸腾,唯有恰到好处的温度,才能徐徐靠近。 上兵伐谋,攻心为上。 松动了一下筋骨,他垂着眉眼,注视着手机,等待着沈芜的回复。 沈芜的眉眼在看到消息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弯了起来。 赵随安发过来的是一长串吐槽。 吐槽工作繁忙,吐槽文件琐碎,吐槽他不知道在哪个国度和母亲度蜜月的父亲,又发来了炫耀的照片。 他很少问沈芜在做什么,而是先交代自己做的事情,明明最后什么都没说,却总给沈芜一种我分享了我的事情,你也要把你的事情分享给我的感觉。 “抱歉,稍等一会儿,我回个消息。” ——在拍广告,下了飞机就开始拍,这边雾有点大,天气很冷,空气还不错。 理查德道:“男朋友?” 沈芜想了想,承认了下来。 “嗯。” 理查德突然道:“我真羡慕他。” 沈芜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你喜欢他,芙洛拉。” 芙洛拉是沈芜的英文名。 “他是我男朋友,我喜欢他有什么不对吗?” 理查德摇摇头,“不,这不一样的,我能够感觉出来,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可没有本事,让你收到我的短信就笑起来。” 他说着有些落寞,“我也没有本事,让你在工作的时候秒回我的消息。” 沈芜向来是个公私分明的人。 工作期间,私人的电话几乎不接,短息也是选择性的回复,哪怕是男朋友都没有特例。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本应该是最缠绵的时候,但她就是可以做到半天半天地回一条消息。 理查德和沈芜相识于微末。 当然,是理查德微末。 当时他还只是个不出名的小摄影师,放弃家中的财产和地位,一个人在外流浪打拼。 他对沈芜一见钟情。 在沈芜之前,他甚至分辨不清东方人的面孔,在沈芜之后,所有东方人才有了明显的区别。 他最出名,也是让他爆红的一组照片,正是来自于国外拍戏的沈芜。 长长的街巷,撑着油纸伞走过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神秘美丽且优雅动人。 她用一个背影引爆了整个网络,也将他送上了神坛。 他将一颗诚挚的心捧在沈芜的面前,供她赏玩,只求能够得到她的一个回眸或者眷顾。 沈芜曾经为他停驻。 她夸赞他的照片,做他的模特,陪他走过街巷,去看世间的美景。 他在灵感里驰骋,对沈芜的爱意几乎要冲出天际,但他能够感受得到,沈芜并不爱他,或者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爱他。 她对他包容忍耐温柔,给他荣耀,赐他名誉。 她说喜欢他,喜欢他闪闪发亮,如同宝石一般的模样。 但他身上的光芒没有打动她。她拒绝了他的求婚,提出分手,回国,换下一个男友。 两人如同两条交线,匆匆相交,又匆匆分离。 理查德有些嫉妒那个能被沈芜另眼相看的人。 所以他说,“我有点想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人打动了你。” 25.博物馆 a&c的广告未出, 花絮视频先在网上火了一小把。 英俊的摄影师,出色的模特, 目光对视的瞬间, 宛若有电光在他们之中流转,旁人都插不进去。 哪怕沈芜和理查德之间的过往,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旧事, 还是被有心人扒出来炒作了一把。 理查德王子身份也被人找了出来, 这本就不是什么秘密。 但随即而来的就是沈芜攀龙附凤的传闻。 有粉丝觉得沈芜魅力惊人,连王子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更多的人却觉得沈芜花心浪荡,在各色优秀的男人之间辗转。只要是长得好看或者是有钱有资源,都会被她收为裙下之臣,言论之不堪, 难以描述。 小朱看到类似的言论就生气。 沈芜漫不经心地刷着微博,对这一切仿若全然不在意。 小朱开了小号一个个骂回去, 见她神情淡定,咬着唇不解地问道:“沈芜姐, 你都不生气的吗?” “有什么好生气的?”沈芜早已经过了生气的时候,也许早些年,她还会因为这些人的言论难过不安,甚至是躲在被子里倔强的掉眼泪,但是现在, “嘴长在别人身上, 爱说什么我管不着, 我又不是为他们而活着的。” 她拍拍小朱的肩膀, “你啊,就是太年轻了,挨得骂少了,这些话多听听,你就知道没什么大不了得了。不遭人妒是庸才,我要是老老实实找个男人谈恋爱,结婚相夫教子,他们就不会说什么了吗?不,他们照样会说你没出息,头发长见识短,就知道守着一亩三分地,要是老公老实还好,要是不老实,就是长得漂亮但眼瞎……这人啊,就没有绝对完美的,也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面对人民币还有人清心寡欲了,怎么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喜欢我。” 她哪次谈恋爱不被人骂?早习惯了。 这种事情,别说沈芜,就是俞红也见惯了,压根不放在心上。 倒是受尽沈芜荼毒的俞敏,在班上见到相关新闻的时候,跟同学大声感叹,“沈芜真的好帅啊。” 旁边传来一声嗤笑,“沈芜啊,我最讨厌的女明星就是沈芜了,长得一般,脸上不知道动了多少次刀子,,一天到晚还吹得跟天仙似的,不知道被多少男人睡了,我妈说了,这种女人,男人就是和她玩玩而已,没几个是真的想和她结婚的。” 俞敏早在班上给沈芜拉了个小小的后援团,一群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迷沈芜迷得要命,觉得又美又帅,个个都是她的脑残粉。 俞敏轻哼一声,“大清都亡了几百年了,有的人啊还在天天背女戒呢,谁说我们家沈芜是奔着和这些男人结婚的啦?玩玩而已,不就是看他们长得帅又器大活好吗,谁想要把人娶回家啊。” 小姐妹随声附和,“就是就是,这些男人一看就不安分,我们芜芜可看不上,要娶,也是娶个长得好看又安分,会照顾家的。” “对啊对啊。” 李心玲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嘲讽过,一张脸顿时红的发烫。 她随手抓住一个男生,问道:“喂,孙亚鹏,你们男人真的喜欢上沈芜那种女人?” 她哪儿知道,自己随手抓了个沈芜的脑残粉。 后者闻言,眼神迷离。 “但求沈芜一睡,九死不悔矣。” 李心玲:“……” 我看你们一个个的都被沈芜灌了什么迷药。 被沈芜灌了迷药的不光是这些小迷弟小迷妹们,还有坐在赵氏集团总裁办公室里的赵随安。 网上的言论他自然有所耳闻。 理查德的消息也在第一时间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他的目光一条条扫过那些不堪入目的言论。 心里仿佛烧起了一把火。 这些人哪知道沈芜有多好。 他们不曾见过她因为拍戏而受伤的腰椎,睡觉的床必须软倒能让人陷进去,不然她的腰会疼一晚上。 他们也不知道,她的关节因为冬天拍戏受了寒,没到季节变换的时候,就会隐隐作痛,根本无法缓解。 他们看不见沈芜拿下的一个个奖项,为华国争得的光,也看不见一幕幕作品下面,她曾经付出过的努力。 世界上美丽的皮囊很多。 如果不是因为她足够优秀,这些人哪有可能会同她汇聚在一起。 纵然他是先被沈芜的身体吸引,却也在了解之后想要去触碰那道灵魂。 正如浪子对少女的吸引力,一个背后写满故事的女人,对男人的吸引力也同样不少。 她像是一本书,让他想要去翻开她,解读她,了解她。 读懂深夜里每一只烟背后藏着的故事,读懂那些笑容背后的疲倦。 他突然很想见她。 * 国际电影节期间的w国,无疑是相当热闹的。 这个国家国土面积不大,却极其富有人文艺术的味道。 白色的房屋毗邻海岸而建,形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站在观景台上,可以看到湛蓝色的大海,在西坠的阳光下,被染成金色与红色,波光粼粼。 沈芜虽然出演过几部中外合作的电影,但总的来说,作为华国明星,名声在国外并不显著,因此到了地方之后,她就拉着小朱大大方方的出来赏景了。 当地有电影博物馆,里面收录着许许多多的影片和海报,这些全是属于电影史的回忆。 小朱看得眼花缭乱,她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看什么都新鲜,沈芜却是停留在一张海报前,久久驻足。 那是一张很老的手绘海报。 海报里的女人,穿着一件修身的长裙,带着一顶宽边帽子,微微侧头看来,眸光如同云雾般淡淡的,仿佛万事万物都不曾被她放在眼里。 不少人同沈芜一样,都为这张海报所吸引。 他们惊叹画面中女人的美丽,又感叹她眼波流转间的风情。 “她可真美,不是吗?” 说话的,是一个带着渔夫帽的老人。 他看上去已经上了年纪,两鬓斑白,模样苍老,看向海报的眼神,却在发着光。 沈芜并不否认海报中女子的美貌,“是的,她很美。” “你也认识她吗?她是华国的一个演员,沈怜芳,年轻的时候我曾经见过她一面,她真人比海报里要好看得多,只可惜那时候我太年轻了,都没能和她打上一声招呼,”老人感叹,“她是一个很出众的演员。” 沈芜问道:“您很喜欢她?” “不,不是喜欢,是爱。”老人的手贴着玻璃,仿佛这样就能触碰到画中女子的面庞,“在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只能看得到他一个人,她是我的女神,我的灵魂将为她燃烧。” 又一个爱沈怜芳成狂的影迷。 沈芜不得不感叹自己姑婆的魅力。 哪怕已经息影了将近三十年,沈怜芳曾经在人们心中留下的痕迹,仍旧久久难以被抹去。 她能做到吗? 沈芜忍不住想,她能够在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后,仍旧有人看着博物馆里她的海报说,她是华国最美的演员,她让我的灵魂为之燃烧吗? 她不知道。 也不清楚。 毫无疑问,她的演艺之路,是再顺利不过的。 她有天赋,也努力,既有贵人相助,自己也肯揣摩,很年轻的时候就拿下了影后,但更多地呢? 更多的好像就没有了。 沈怜芳是一个时代的回忆,而她,在时代里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记。 她要怎么做才能超越她曾经做到的事情?还是她永远都做不到比她更好? 这个问题沈芜思索了很久,却没有找寻到答案。 她同老人交谈的很愉悦,老人对沈怜芳十分了解,甚至能说一口不错的华语,直接用中文和沈芜沟通。 沈芜出道十五年,看的最多的就是沈怜芳的电影,学习的最多的也是沈怜芳,电影里的细枝末节,她再熟悉不过,老人随口提一处地方出来,她都能很轻松自如的将话接下去。 老人每年电影节的时候,都会来这间博物馆里逛逛,没想到今天会遇到一个比他还要资深的影迷,聊完之后,老人感叹,“我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能和我一起聊起她的人了。她老了,记得她的人,也都老了,死了。” “不会的,”沈芜说,“她不会被忘记的,在华国还有很多人记得她,每年都有粉丝为她举办生日会,她是一个时代的经典。” 老人笑道:“我看得出来,你很崇拜她。” “不。不是崇拜,我在追逐她,”沈芜看着玻璃柜里的海报道:“我在追逐她的步伐,总有一日,我会超越她。” “祝你好运。” “多谢。” 同老人道别,沈芜沿着街道往回走,太阳已经快要落山,残余的阳光撑起黄昏最后一丝的光明。 这是个冬暖夏凉的国家,冬日的气候并不冰冷,因此大家穿的并不多,哪怕是沈芜,也不过是一件裙子,外面套了风衣。 她在街角找了家咖啡店坐下,望着往来的人群,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 她坐的位置隐蔽,恰好被绿植和阳伞遮挡,让她能够有条不紊地观察过往的行人。 从一个人的衣着,走路的姿态等各个方面,能够看出许许多多的东西。 这不仅是一个侦探的必修课,也是一个演员的必修课。 时间消磨的差不多了,沈芜在俞红的夺命连环call下,慢悠悠的站起来,抱着新加满的咖啡杯往旅店的方向走。 一个小男孩同沈芜擦肩而过。 “抱歉,女士。” 沈芜手一伸,将人抓了回来。 小男孩满脸不解,“女士,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小朋友,你应该不想我把你交给警察,对吧?”沈芜问道。 小男孩摸着兜里的钱包,继续装着无辜,“我不知道您在说些什么。” “沈芜,怎么了?”同来参加电影节的男演员苏洵走过来。 沈芜抓着男孩的肩膀,看似白皙修长,软弱无力的手指,出乎想象的有力,男孩挣脱不能。 她道:“这小子刚刚摸了我的钱包。” 苏洵皱眉,“直接报警吧。” “不、不能报警,”面对男性,小男孩的气势弱了许多,不情不愿地从包里掏出一个钱包递给沈芜,“好吧,对不起女士。” 沈芜接过钱包,乐了。 她掂量着钱包道:“这可不是我的。” 小男孩讶异,“啊?我拿错了,这是我的钱包。” 沈芜没听他的鬼话,直接将钱包递给苏洵,“你看看这是谁的钱包,说不定是熟人的。” 苏洵打开钱包看了一眼,这是个对折的钱包,厚厚一叠,钱包一打开就能看到里面的合照。 “我想我们可能需要联系警察了,”他说,“这可能是克鲁斯导演的钱包,里面还有他的信用卡。” “女士,你们不能这样,我把所有的钱包都给您,求求您,别带我去警察局……” 小男孩哭求道,一张小脸看上去可怜极了,泫然欲泣的表情换个人说不定都心软了。 可沈芜是谁? 小男孩的演技在她面前,无异于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她唇角微勾,露出个在小男孩眼中堪比恶魔的笑容,“走吧小鬼,警察局应该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我们还是到里面去谈谈吧。” 26.异国 w国的国际电影节, 算是国际上比较有重量的电影节之一。 第二天凌晨四点,沈芜就被小朱从被子里挖了出来, 开始化妆。 接下来等待着他们的, 是一场接着一场的采访,以及数不清的各种工作。 电影节一旦开始, 每个人每天能够休息的时间, 都只有短短的两三个小时。 整个团队都在围着沈芜打转, 每个人都像是来之前打了一管鸡血,精神奕奕。 和一家媒体友好告别,在等待下一次采访的空隙,沈芜蜷缩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准备小憩一会儿。 俞红和小朱的声音就这么传了过来。 “时间都是约好的, 哪里调的开。” 小朱愤愤道:“他们就是欺负人。” 沈芜睁开眼睛,问:“怎么了?” 俞红摁掉了电话, 脸色有些不太好,“e家那边说来不了了。” e家是国际上有名的杂志, 大家都为能在他们页面上占上一个小小的版块而拼尽全力。 沈芜坐起身体,问道:“怎么了?” 还能怎么了。 无非是一个一开始对外放话不接受宣传的m国女星,突然开放了预约时间。 e家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抢到的预约时间恰好和沈芜这边撞了,二话不说就推了沈芜这边的预约。 要是早点说俞红还能调整安排, 快要到时间了那边才打了个电话过来, 居高临下的通知了俞红采访取消的事实, 把她气得够呛。 不就是看不起华国演员吗! “俞姐别气, 和这些势利眼有什么好生气的。”沈芜倒不是很在意e家的采访,她目前并没有向国外发展的打算,更多的是走精品路线,塑造经典角色,“要是下午没有采访,就放大家去休息会儿吧。” 俞红想也是这个理,虽然脸色还有些不好看,也应了下来。 沈芜困得要命,e家的傲气,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她也没指望这家杂志能为自己有多大的改变。 赵氏的经营范围很广,在w国也有自己的产业,赵随安给自己找了个巡视产业的借口,就飞了过去。 反正亚欧这一块,都是他的负责区域。 e家的负责人采访完m国的女星,从对方百无禁忌的嘴里,拿到了不少能爆料的新闻,志满意得的往下走。 她刚刚下到大厅,旁边的电梯开了,走出两个英俊的男人。 一个男人穿着红色西装,衬衫开着两颗纽扣,金发碧眼,花花公子的派头十足。 而另一个男人却和他完全不同,深棕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眸,下巴微扬,神情矜持而又高贵,衬衫的纽扣扣到最后一颗,马甲和外套上找不到丝毫的皱褶。 论俊美,两个风格迥异的男人不相上下。 但负责人的目光却不受控制地落在灰色西装的男人身上。 他身上有着那种自幼教养良好,出身优越才能养出来的贵气,不是普通的男明星通过几天礼仪训练就能培养出来的,这种气质需要大量的金钱堆叠。 “这是谁?” “红衣服那个是不是克莱门特家的大少爷?” 大家三三两两的议论开来。 有人认出了赵随安的身份。 “他就是赵氏的那个继承人,据说赵氏还有e家一部分的股份。” “他看起来可真年轻,也真英俊,比卡斯帕可好看多了,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能让他多看一眼。” “要是能和他睡上一晚上,我马上去死也愿意。” 大家都在讨论着两位走出酒店的大少爷,而开车的哈里森正在取笑赵随安。 “我真的真的没有想到,安你有一天竟然也会栽在女人的手里,我以为你会和你的手过一辈子的。” 赵随安淡淡道:“闭嘴。” 哈里森才不怕他。 两人是大学同学,学的同一个专业,因为出身相似,因此走得很近。 哈里森是玩乐主义者,女朋友一周一换,几乎比换衣服还勤快,赵随安和他是完全相反的人,日子过得禁欲而又克制,克里森回头想想,都不知道两人的好关系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大学里不是没有疯狂追求赵随安的女人,克里森作为好友也乐得看笑话,但来来去去,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赵随安拒绝起来都半点不带犹豫的。 要不是知道赵随安是个无神论者,他几乎要以为他决定遁入空门了。 没想到对方才回国几个月,就告诉他栽进了一个女人的手里。 “跟我说说吧,套牢你的是个怎么样的女人?”哈里森好奇极了。 赵随安看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难道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这种事情难道你不应该告诉我吗?” 赵随安一口回绝:“不。” 哈里森突然恍然大悟道:“你是不是怕我抢走你的女朋友?” 赵随安闭口不言,哈里森却发现他的耳朵红了。 他不敢置信地道:“你居然真的这么想?天啦,难道我在你心里就是这种人。我是会抢好哥们女朋友的人吗?” 赵随安别过头,“我知道你不是这种人,但你会去招惹她。” “别这么小气,”哈里森道,“我只是帮你把把关,你知道的,这世界上被骗财又骗色的,可不只是女孩,男孩也要注意危险,尤其是你这种纯情的小男孩。” 他的话没有得到回应。 他看向自己的好友,却发现对方的目光透过餐厅的落地窗,正看着外面。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哈里森看到了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很难用漂亮两个字来形容的女人。 她的皮肤很白,却不是苍白的那种白,而是如同古老的东方瓷器一般细腻的白。 她的妆容精致,在黑色卷发的衬托下,那双朱色的嘴唇越发红艳。 她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随意的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副风景画。 “哇哦,”哈里森有些干巴巴地道:“她可真漂亮,不是——” 回过头才发现,原本坐在他面前的好友,已经不知道去了那里。 他站起身来,才发现对方正脚步匆忙地朝大门走去。 此时的沈芜望着眼前的小男孩笑容颇为无奈。 “我不需要你的报答,男孩,你没有什么是能替我做的。” 她没想到抓贼也能抓出个麻烦来。 “我答应资助你去上学的前提是,你要去上学,一旦查理警官打电话告诉我你有任何的不良行为,这笔资助就完蛋了你知道吗?” 男孩仰头问他,“你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 “每个人?”沈芜摇头,“不不不,我只是偶尔才会抒发一下我无处安放的良心,大部分时候我对你这种情况都是视而不见的,不然天底下那么多可怜的人,我哪儿救得过来。”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 “帮就帮了,还需要理由吗?” “当然需要理由了,”小男孩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沈芜被他缠的没办法,索性道:“好吧好吧,既然你这么有良心,那我们就来商量一下你的报答吧。你今年十二岁,我资助你到上大学,十八岁以前都是无息贷款,你需要在二十五岁之前还给我,如果十八岁以后你还需要资助的话,那就是有息贷款,债率按照最高的来定,怎么样?” 她这么说,男孩反而放下心来,“没问题。”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看上去又蓬松又软,沈芜抬手揉了一把,“走吧,小绅士,需要去签个合同吗?” 小男孩想要躲开,却又忍住了,甚至在她掌心蹭了蹭。 “当然。”他说。 一只手将沈芜的手从男孩头上拽了下来。 赵随安不着痕迹地将沈芜的手扣进自己的手里,“签合同的话,也许你们需要一点法律援助,我恰好在这里认识几个律师。” 沈芜看向他,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 赵随安靠在她的肩膀上,声音里带着委屈,“我不来,你是不是又要诱拐一个小鲜肉了。” 沈芜:“……” 她一脸冷漠,“我还没那么丧心病狂。” 这小子长得好看是好看,可是才多少岁?十二岁!离成年还有足足六年呢! 她就是再喜欢小鲜肉,也不至于这这么小的豆芽菜下手啊。 她不着痕迹地掐了赵随安一把,后者神情立马正经起来,摆出了架势对男孩说道,“留个联系方式给我吧,合同拟定好了会给你打电话。” 两人对话用的是华语,这对男孩来说有些陌生,但赵随安防备的姿态和对沈芜亲昵的眼神,是做不了假的。 他看了看他,说道:“多谢您的帮助,先生。” 又转头看向沈芜,突然张开手臂抱住她,然后匆匆松开,往远处跑去。 “查理警官知道怎么联系我,谢谢您女士。” 赵随安准确地接收到了男孩挑衅的目光,目瞪口呆地道:“这小子……” 沈芜先是愣神,随即忍不住笑了开来。 她像哄小孩一样捏捏赵随安的脸,“你和一个小孩子吃什么醋?” “安,你难道不打算向我介绍一下这位美丽的女士吗?你好,我是哈里森·克莱门特,安最好的朋友。” “克莱门特?布伦特·克莱门特和你是什么关系?” 哈里森愣了愣,“他是我的小叔叔,你们认识吗?” 沈芜一开口,赵随安就酸气爆棚。 “前男友?” 他可在沈芜的情史一览表上,见过这位克莱门特的名字。 沈芜无奈,“你以为我的前男友是地里的大白菜吗?到处都能遇得到。我只是和他有过几次接触而已。” 赵随安酸唧唧地道:“然后人家很喜欢你。” 沈芜:“……” 哈里森:“……” 哈里森上下看了沈芜好几眼,突然道:“芙洛拉!你就是布伦特说过的芙洛拉!” 想到小叔叔对沈芜不绝于口的夸赞,他惊叹道:“我对你可是久仰大名,上次小叔叔回家的时候,说过你是他合作过的最优秀的华国女演员,只可惜他的新电影撞了你的档期,不然他是一定要和你的合作的。” 沈芜浅笑,“那我可真是荣幸之极。” 两人很快相谈甚欢,得知沈芜还没有吃饭,哈里森主动邀请她一起吃饭。 “反正我们的菜还没上来。” 聊天当中,谈及了e家。 哈里森浮夸地道:“他们居然放了你的鸽子?这可真是他们的损失,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错过的究竟是什么,一定会心痛到死亡的。” 他话里话外的吹捧,沈芜很是受用,眉眼间都是浅淡的笑意。 毕竟谁不喜欢听好话呢? 但当下的局面,她看得很清楚,华国的文化一日未曾强大起来,像e家这样的势利眼,只会多不会少。 她在华国或许是了不得的影后大明星,放到国际上,却打不起半点水花来。 赵随安没有说话,但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和哈里森说话的沈芜。 哈里森注意到这一点,对赵随安栽了这件事情有了更深的认识。 但从沈芜简单几句的对话当中,他又觉得赵随安栽的很理所当然。 沈芜不是流于表面的花瓶,很多事情都有独特的见解,她了解她曾经演绎过的每一个人物,也了解过每个人物背后的时代和故事,因此阅读广泛,见识深远,许多事情都能提出独特的见解来。 和她说话是一件舒服到极致的事情。 你不会觉得她一惊一乍没有见识,也不会觉得老成持重的在教训你,不管你挑起怎样的话题,她都可以陪你聊下去。 如果说一开始他是为沈芜的容貌惊艳,后面就是为她的谈吐和见识所触动了。 “如果可以,我真想和你聊一辈子的天,亲爱的芙洛拉,为什么现在才让我遇到你,我觉得你可真是我的知己。”哈里森抓住沈芜的手,发自内心地感叹,只不过好友灼热的目光,几乎将他的手烧穿,因此他不得不匆忙松开,“但是为了我小命的安全,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不然我和安的友谊就要走到尽头了。” 沈芜笑着和他再见。 哈里森松一口气,逃一般的离去。 虽然他这副姿态,十有八丨九是装出来的,却仍旧叫人感受到一种天真不做作的可爱。 哈里森的花名流传在外,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真人可比传闻里的那个花花公子要有趣的多,虽然他总是忍不住三句里面夹杂一句调戏人的话,但这种事情沈芜早就做惯了,你来我往,聊得还算顺利。 她和赵随安走在异国的街头,后者很心机地戴了一条驼色的围巾,身上其他配色也能在她那儿找到对应的,乍一眼看去,像是可以设计好的一套情侣装。 沈芜没发现这个心机,街头的路人却时不时地会往他们这个方向多看两眼。 真是一对看上去就很般配的恋人。 更有街头抓拍的摄影师,偷偷按下快门,定格住了这一幕。 沈芜手插在兜里,赵随安低着头同她说话,她的嘴角带着笑意,两人的身体并没有任何接触的地方,却显示出非一般的亲密。 27.我在 “你怎么会来w国?” 沈芜随口一问, 挑起话题。 “我……”赵随安开口说了一个字,脸色就慢慢变红。 沈芜笑道:“你不会是太想我了,所以追过来的吧?” 被戳中心事的赵随安羞恼,耳朵红红的, 他嘴硬道:“才……才没有。” 她倒不是真的有多关心赵随安来这边的原因,大家都是成年人,肯定有着各自的事情, 她从来都不是那种会对另一半的行程刨根问底的人。 但赵随安这个表现,却不得不叫她多想。 她眯起眼睛,看向赵随安,“所以我说中了?” 高大的男人在她目光下,白皙的脸颊渐渐变红。 他抿着唇角,两只眼睛几乎不敢看她, 最后在沈芜止不住笑意的注视中, 将她转了过去, “不是说晚上还有工作吗?我送你回酒店。” …… 赵随安一路将人送到了房间门口。 沈芜住的是套房, 一开门,正好遇到从里面走出来的小朱。 见到赵随安,她啪的一声站直了身体, “娘娘好!” 沈芜:“噗——” 男人戏精瞬间附体, 扬起下巴, 一副矜持高贵的样子, 冷冷道:“免礼吧, 小朱子。” 小朱的配合打的极好, “谢娘娘隆恩。” 打完招呼,小朱半句不问赵随安为什么会在这里,极有眼力的缩回自己的房间里去。 沈芜:“娘娘?” 赵随安一板一眼地道:“陛下叫我安儿就好。” “安儿,还宝贝儿呢。”沈芜掐了掐他的脸,“戏精。” “陛下不喜欢吗?” “喜欢,”沈芜亲了一口,“喜欢得不得了。” 赵随安眼睛一亮,“那——” 沈芜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笑眯眯地抬手一指,“电梯在那个方向,慢走不送。” 赵随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了下来。 如果他是一颗加满气的气球的话,此时一定能够听到气球放气的声音。 见到赵随安固然很开心,但对沈芜来说,男人比不过工作。 她在心里回忆了一下俞红给她安排的行程,暗自对赵随安道了一句抱歉,才正色道:“虽然看到你很高兴,但如果在这边没有工作的话,还是尽快回国吧,我估计没有时间陪你。” 赵随安指责她,“你好残忍。” “宝贝,”沈芜拽着他的领带,“你是想让我做昏君吗?” 赵随安迎着她的眼眸,说不出让她腾出时间陪自己的话来。 他稍微有些难过和失落,却也知道沈芜就是这样的人,对于工作上的事情,从不松懈,入行这么多年来,虽然风流债无数,可从没有过合作方因为沈芜的工作态度之类发过牢骚,不管是才出道的时候还是成名已久的现在,对于自己的工作她都报以百分之一百的认真。 对她来说,恋爱是生活的调剂品,却不是必需品。 她享受恋爱,却不是一定需要恋爱。 他叹口气,趁着沈芜对他还有那么一丝愧疚的时候,索了一个吻。 …… 不管是赵随安,还是小男孩,对沈芜来说,都是生命当中偶然遇到的插曲。 回到酒店没多久,她就在不断涌来的工作下,将这些全部抛到了脑后。 所以她不知道,哈里森看见回来的赵随安,有多么的惊讶。 “我的天,你怎么回来了,我以为你起码会和美丽的女士度过难忘动人的夜晚呢,哦我的天啦,是不是你太死板了让她觉得没有意思了,你就该早点跟我说,看在你好不容易开窍的份上,一份w过攻略,我还是能送给你的……” 赵随安扯了扯领带,“闭嘴。” 哈里森果断地住了嘴,但一双漂亮的狐狸眼仍旧在挤个不停,里面满满的都是调侃。 赵随安:“……” 他有些郁闷地道:“她工作太忙了,没时间陪我。” 哈里森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是这个理由。 随即又觉得理所当然,他和沈芜聊过天,知道这是一位怎样的女士,绝不是他那些随叫随到的女友。 但随即,他轻笑起来,“如果说我有办法能够让你的女神空出时间来陪你,你觉得怎么样?” 赵随安看着他,打量了片刻他的表情。 最终缓缓开口道:“你说。” 哈里森得意的笑起来,哥俩好的搂住赵随安的肩膀,道:“你就是经验太少了,让哥哥来教你几招,保准管用。” …… 电影节如期举行。 沈芜被提名了最佳女演员,但是没中。 她也不觉得遗憾,这一届竞争力很强,有好几个西方老牌女演员竞争,能提名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一个结果。 出了会场,俞红突然告诉她,有人送来了一张请帖。 请帖上的落款很眼熟,正是他们住了好几天五星级酒店所属集团的名字。 “私宴?” 俞红解释道:“那边有意请你做明年的全球代言人,听说他们总裁很欣赏你,所以问你愿不愿意去吃一顿饭。” 沈芜半点犹豫都不带地回道:“推了吧。” 哪怕就算是清清白白单纯的吃饭,她也不打算赴宴。 有了第一次的退步,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俞红并不意外会得到这个回答,她之所以会问沈芜一道,也是因为这个代言实在是难得,对方开出来的价钱也相当漂亮而已。 只是不等她回绝,小朱先拿着沈芜的手机进来,说有电话。 沈芜看了一眼,是赵随安打过来的。 “喂。” “帖子收到了吗?” 沈芜顿了顿,示意俞红将宴帖递给自己,她翻开之后上下看了一遍,突然笑了起来。 “我差点没认出来是你的字。我是不是欠了你一个人情。” 全球代言人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事情。 “不是。”赵随安并不贸然领下情分,“是哈里森很喜欢你,他现在在家里的话语权还不错。” 话虽然这样说,但沈芜也知道,要是没有赵随安,自己和哈里森素不相识,这种好事不太可能落到自己的头上。 而且就算哈里森喜欢她,这种喜欢有几分是因为赵随安,又有几分是单纯的对沈芜自己的欣赏,她清楚得很。 “那……”赵随安的声音有些紧张,“你会来吗?” 沈芜轻笑起来,“为什么不来,这可是我的工作。” 这大概是沈芜整个电影节耗时最长的一个工作。 长达整个晚上。 早上太阳光落在脸上,沈芜翻出手机,好几条未读消息,都是俞红发过来的,隐晦的表达了自己的关心。 她忍不住笑起来,男人沉闷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几点了?” “七点二十。” “什么时候的机票?” “下午四点。” “和我一起吧。”赵随安突然道。 沈芜不明所以,“嗯?” 四点的飞机,收拾东西,赶到机场,中间要花费不少的时间,一群人忙忙碌碌,沈芜估计要不了多久就必须离开。 “我有私人飞机。” 不用走托运,会省去很多时间。 沈芜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勾住他的脖子,落下一吻,“那就麻烦你了,老板。” 赵随安看着她,道:“……那接下来的时间,听我的?” 他眼睛里都是跃跃欲试的光芒,沈芜哪里能够狠下心拒绝。 然而可惜的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 刚刚吃过早餐,沈芜就接到了国内打来的电话。 姑婆进医院了。 说是在路上突然跌倒,昏迷不醒,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中。 沈芜当即就坐不住了。 不等俞红他们收拾东西,私人飞机调度需要时间,沈芜先自己坐上了回国的飞机。 赵随安也放下所有的事务,陪她上了飞机。 等飞机在s市的机场落地,沈芜将手机开机,守在医院的黄妈发来了最新的情况。 突发性脑溢血。 抢救的很及时,路人发现跌倒在地的沈怜芳之后,很快打了急救电话,将人送去了医院。 但医生对此并不乐观,沈怜芳的情况很严重,即使抢救回来了,也会有后遗症。 沈芜一赶到医院,守在床边的黄妈仿佛找到主心骨一般站了起来,悲伤的脸上露出些许的喜色,“小姐你总算是回来了。” s市的医院,病房向来是人满为患,沈怜芳住的是个二人间,旁边病床上,也静静地躺着一位闭眼沉睡的老人。 出门必将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的老太太,此时穿着一身病号服,静静地躺在床上,雪白的头发凌乱不堪,憔悴的面容仿佛一夜之间老了二十岁。 呼吸机安静地工作着,沈芜脚步有些迟疑地走过去,好一会儿,才慢慢在旁边坐下来,拉住她的手。 松软的皮肤如同鸡皮一般附在已经没有脂肪的骨骼上面,细长的手指温度低的吓人,沈家人天生体温都不太高,沈芜的怕冷是一脉相传的,赵随安转头对黄妈道:“黄妈,去外面买个保温袋吧,姑婆的手冰得很。” “诶诶,”黄妈连声应了下来,“还要点别的什么吗?” “暂时不要了,你问问医生,她这种情况,可以转院吗?能转院我把人转到我一个熟人那儿去。” “行。” 黄妈领了任务离开,心下松了下来。 说到底,她不过是个保姆,能尽心尽力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容易了。 赵随安走到沈芜身后,按住她的肩膀。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多说话,但他知道沈芜心里有多焦急和迷茫。 沈芜转过身,抱住赵随安,将自己的头埋进了他的西装里。 她浑身颤抖的厉害。 赵随安知道她没有哭,她只是在发抖,害怕抑制不住地从她身上弥漫出来。 “我在。” 他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是重复着告诉她,“我在。” 28.死亡 生老病死大概是每个人都逃不过的魔咒, 只是在面对沈怜芳的时候,沈芜总觉得她会是特殊的。 你看啊, 二十岁的时候,华国人都在看她的电影,五十岁的时候,她还是华国的不老神话, 哪怕到现在,仍旧有许许多多的人叫她女神,每年的生日会办的风生水起, 去年还请了好几个娱乐圈知名的小鲜肉助阵, 妆容也永远精致服帖,哪怕是皱纹,都漂亮的像是装饰在脸上的点缀。 她怎么会老,怎么会死呢? 沈芜想不明白。 帮忙转院的好友送来关怀, 其他听说了消息的人,也陆陆续续发来消息, 鲜花和水果,摆满专门安排给她们的休息室, 花篮甚至放在了外面的走廊上面,沈芜疲于应付,好在有俞红帮忙,将事情处理的面面俱到。 “你看看你哟, 妆都没画, 黑眼圈大成这个样子, 下部戏是要去演熊猫吗?” 听到熟悉的嘲讽声,沈芜缓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姑婆醒了。 她下意识地抬眼看了一眼输液瓶,发现里面液体还多,才松一口气,问道:“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的可以去蹦迪,”老太太眯着眼睛,看了看沈芜,“啧啧,瞧瞧你那模样,我还没死呢,你搞得像是我死了一样。” “呸呸呸,胡说八道些什么。”沈芜背过身,抹了一把眼角的泪花,转头就自然地露出了笑容,“什么死不死的,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吗?” “现在少说,以后就没的说了。” 老太太悠悠感叹道,沈芜的泪水险些又掉了下来,她狠狠地瞪她一眼,明明应该是相当凶狠的表情,却因为骤然垂下的一滴眼泪,而显得有些可怜巴巴。 老太太不得不举手投降,“行行行,好好好,我不说,我不说总行了吧?” 好不容易哄好沈芜,她又忍不住恢复本性,轻轻地嗤笑一声,嘲笑道:“爱哭鬼。” 沈芜咬牙,“你再说我就真的哭给你看!” 老太太转过头,一副我大人大量,不和你计较的模样。沈芜在她背后,抓紧时间擦眼泪,打理好自己,然后去外面喊了医生进来。 “您感觉怎么样?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医生态度温和,关怀备至,老太太却眯着眼,一个劲儿往人家脸上瞧,问到什么都说自己好得不得了。 “哎呀,小伙子可真俊,这年头的医生都像你一样,长得这么好看的吗?” “你今年多少岁了呀?有二十五吗?” 青年医生朝沈芜投去求助的目光,后者双手抱胸,给了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最后这医生几乎是落荒而逃离开的病房,转身的时候,沈芜注意到,他耳朵根都红透了。 老太太咂咂嘴,鼻子吸了一口气,“这个小伙子要是下午再来一次,晚上我就能和他一起跳迪斯科。” 沈芜:“……” 您可安分点吧,都快虚弱的说不出话来了,还不忘调戏人家小年轻,她真担心那医生明天就不来这病房了。 老太太没醒多久,说了几句话,就忍不住犯困,眼睛看着看着就眯在了一起。 昔日,这双眼睛哪怕布满了皱纹,也总是清亮的,充满精神的,而今,却是一片浑浊,仿佛下一秒里面的光芒就会尽数散去。 沈芜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 她不是没见识过死亡,曾经为了演好一个癌症患者,她在医院癌症病房里住了整整一个月,那是个死神的常驻地,在那里的每个人每天都像是在等抽签一样,总有一个人被抽到,然后同世界告别。 但当死亡的阴影追随在至亲之人身上的时候,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对这种感觉感同身受。 只有当你亲身,真正的意识到眼前的人,曾经朝夕相处的人,将会死亡,将会步入一个你无法到达的世界时,才能够体会到,那种心脏被人挖空一块,似乎永远都无法修补起来的空落感。 “哎呀,别摆着一张臭脸嘛,看到你这张不漂亮的小脸蛋,我心情都不好了……”老太太嘟嘟囔囔地道,声音很小,要不是病房里十分安静,沈芜几乎都听不到,“有什么好怕的,几十年后你就来跟我作伴了……” 说着说着,她的声音渐渐地就小了下去。 好一会儿,就在沈芜以为她睡着的时候,才又听到她强打着精神的声音响起,“我先说好,要是真到了危急关头,可千万别抢救,抢救回来我也跟你急,我宁愿漂漂亮亮的死,也不愿瘫在床上让人伺候,老娘漂亮了一辈子,绝对不能死的没有尊严,沈小芜,听到没……” “听到没……” 沈芜咬着嘴唇,握住了老太太垂在床边冰冷的手,用近乎哽咽的声音道:“听到,听到。” 以往她不是没有和老太太讨论过类似的事情,但那时候死亡距离两人都很远,她也从不会去想,有一天老太太会死这件事情。 她总觉得,哪怕到了一百岁,老太太也会穿着一身碎花短裙,左手拄着拐棍,右手提着gi的包包,步态嚣张的走在大街上,也许嘴里还要叼一根耍酷的烟。 但有时候事情发生的就是那么猝不及防。 越是想不到的事情,越是不敢想的事情,越是要发生。 俞红中午来送了饭,考虑到她的心情,菜色做的很清淡,但沈芜仍旧没有吃多少,拿着筷子简单的挑了挑,就当是吃了饭,一整盒米饭只在面上一层,看出有被挑动过的痕迹。 “人是铁饭是钢,你不吃饭怎么行,别老太太没事,你先倒下去了。”沈芜已经连着好几天,没吃多少东西,俞红是又担心又着急,“你本来就有胃病,饭一顿都少不得,要是病发了,你倒下来了,老太太怎么办?” “我心里有数,”沈芜道:“我是真的吃饱了,俞红姐你别担心,我白天吃了病房里的水果的。” 俞红只看一眼,就知道她在撒谎。 花篮的苹果香蕉,摆的尖尖的,连上面的蝴蝶丝带都没拆看,难不成她还能凭空取物不成? 但她向来拿沈芜的任性没有办法。 “我是劝不住你,”她说,“我让劝得住你的人来劝。” 沈芜没想到她会把赵随安喊来。 她无意让旁人察觉到自己的软弱,也不习惯于从别人身上汲取温暖,因此哪怕在赵随安怀里发泄了一通,第二天依旧利落地赶人,不让赵随安留下来。 而赵随安也察觉到她的态度,并没有过多的打扰,只是每天会发一两条消息,询问一下情况,既不显得过于亲近,也不会太过于疏远。 他来的时候,老太太正醒着,医生说可以吃点流质食物,沈朝夕正一勺一勺的给她喂粥,见到赵随安进来,老太太立马闭紧了嘴,沈芜转头,看见他,有些讶异地挑了挑眉头。 “沈姨,沈芜姐。” 赵随安恭敬地打了招呼,老太太冲他招招手,笑眯眯地道:“好久不见,随安又长得俊了。” “您也是,哪怕躺在病床上,都跟病西子似的好看。”吹捧的话随口拈来,沈芜都不知道赵随安有这么好的本事。 老太太很受用这样的话,眼睛都笑的眯了起来,尤其是当赵随安伸手自然结果沈芜手里的碗,准备给她喂粥的时候,越发的高兴。 她口不对心的说道,“你是客人,这种小事情,怎么能够麻烦你呢。” 赵随安吹了吹勺子里的白粥,“难道连这单荣幸您都不给我?” 老太太像个小孩一样张开了嘴,“啊——” 赵随安姿态温柔,没有半点的不耐烦。 笔挺的西装都被他穿的柔和起来。 落日的余晖穿过玻璃,洒在他的脸上,沈芜莫名地觉出暖来。 老太太没有吃下多少东西,哪怕有美男喂食,也不过用了小半碗的粥,就吃不下了,摆着手要休息。 临睡前,她将两人赶走,让赵随安把沈芜有多远带多远,别再自己眼前碍眼。 “脸不洗妆不画,你看她那个丑样子哦,简直不想说这个丫头是我养大的,一点都没学到我的精致。”老太太嘴里满是嫌弃,“还有你看她,瘦的跟个柴火棍似的,连胸都没了。” 赵随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胸口的位置。 胸都没了当然是句笑话,沈芜除了脸,长得最好的就是胸,哪瘦了这地方都没小半分,但她瘦了也是真的,肤色也白的吓人,憔悴的像是生了一场大病,不如往昔的光鲜亮丽。 “行了行了睡你的,我晚上再来看你。”沈芜再多的伤感情绪,也被老太太给怼没了。 “要你看,”老太太十分有脾气,哼哼唧唧地道,“人家要小赵来看我。” 一个人家,说的沈芜掉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老小孩老小孩,越老越像小孩,赵随安低声保证,晚上一定来,还给她带花。 “我要玫瑰,大红色那种,瞧瞧这些人送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还百合,雏菊,一点也不对我的胃口。” 赵随安承诺连连,“那我晚上送你一大捧玫瑰。” 得了保证,老太太这才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嘴上虽然俏皮,陷在被子里的她,却只有小小的一团,看上去很是虚弱。 沈芜为她掖好了被子才离开。 她走在后面,小心地关上门,听见脚步远去的声音,穿上的老太太,才睁开了眼睛,看着天花板。 她寿命无多,她知道。 都说大象在临死前,能够感应到自己的死期,会走进所谓的象冢等死,以往她总觉得这种传说不可信,现在却觉得,应该是真的。 躺在医院里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能够感受到生命在流逝,听得见人生倒计时的滴答声。 对于自己的一生,她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当了一辈子的演员,光鲜亮丽了一辈子,漂亮了一辈子,虽然亲缘浅薄,但好歹有沈芜这么一个侄孙在,也算是有了后代。 她享受过全世界的瞩目,吃过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见过世界上最好的人,经历过世界上最好的事情,没什么好遗憾的,也没什么好牵挂的,活到她这个年龄离开这个世界,应该说是恰到好处的。 她唯一牵挂的,大概就只有沈芜了。 约好时间来的人,敲了敲门,不等里面传来动静,就小声地推门而入,和沈怜芳合作了许多年的律师,小声地跟她道:“待会儿咱们会录个视频,文件你要是有力气就签字,没力气的话在视频里面应一声,按个指印也行。” 老太太微微点头,动作不大,足以让旁人看清。 有句话叫,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这话搁在沈怜芳和沈芜两人身上,同样说得通。 老太太出事之前,沈芜从来不知道,沈家竟然有那么多的亲戚。 当初她爸出世,她妈改嫁的时候,没一个人愿意收养她这个找不到地方放的拖油瓶。 现在老太太往病床上一趟,一群人冒出来成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孝子。 网上甚至有人在抹黑沈芜,说她不让这些亲戚见老太太的行为,是为了独占老太太的家产。 说起来沈芜都觉得好笑。 她像是缺钱的人吗? 如果所有钱能还回一个健健康康的老太太,她宁愿什么都不要,身外之物哪有人来的重要。 对于这些跳梁小丑,她向来是不予理会。 不过老太太总想着,将前路为她清理的干净些才好。 视频里,鼻孔插着氧气的老太太慢吞吞地道:“……我的亲人有且仅有沈芜一个人……” 另一边,赵随安没有选择将带去餐馆,而是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 “想吃点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 “给你煮个阳春面?” “好啊。” 路过超市的时候,他进去顺便买了一把新鲜的小菜。 细细的面条被铺在面碗里,上面淋了一层肉臊子,好在有着翠油油小白菜的点缀,并不显得油腻。 饶是一直没有胃口的沈芜,也被这碗面勾起了食欲。 吃过后赵随安并不让沈芜洗碗,自己收拾着去了厨房,再出来的时候,发现她窝在沙发上,已经闭上了眼睛。 长长的睫毛下方,是两道少见的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