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池袋迷途猫》 半空心电吉他的幽灵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扫图:好心人n 录入:Υ 独自思考乃明智之举, 独自歌唱——却是愚痴。 〈「自由鸟」王子之歌〉弗里德里希·尼采 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cd盒厚度约为一公分,因为一百六十五盒叠起来和我差不多高。cd塔在我将第一百六十六盒堆上顶端时崩了。在骇人声响中,色彩缤纷的盒面满地零落。我急忙将它们捡起并逐一检查,确定里头的碟片全都平安后,松了口气栽到床上。 我到底在搞什么。 环顾下来,每一片都是死人的音乐。约翰·蓝浓(注:john lennon,一九四〇~一九八〇,于纽约家门口遭狂热歌迷枪杀。史上最伟大摇滚乐团「披头四」成员,作风特立独行,后期深富反权威反战思想。〈imagine〉为乐团解散后其最知名的歌曲)、珍妮丝·贾普林(注:janis joplin,一九四三~一九七〇,死于海洛因吸食过量。美国蓝调歌手,受誉为摇滚史上最伟大的女性,歌声沙哑浑厚。代表性歌曲有、〈piey heart〉等)、吉姆·莫里森(注:jim morrison,一九四三~一九七一,死因不详。爱好诗词。门户乐团「thedoors」主唱,歌曲中常以哭喊或尖叫表现情感,常于表演时即兴作诗,自称「高潮摇滚之王」。被认为是即富开创性的代表摇滚歌手。代表性歌曲有〈break on through(to the other side)〉、〈light my fire〉等)、吉米·罕醉克斯(注:jimi hendri,一九四二~一九七〇,死于呕吐物窒息。人称摇滚乐吉他之神,第一个以录音室效果作为音乐理念的摇滚乐手。由于是左撇子,故将吉他弦左右调换演奏。代表性歌曲有〈purple haze〉、〈wild thing〉等)…… 我并不是故意挑死人的唱片买。整理cd架时,我忽然想到名字是j开头的乐手好像全都作古了;浏览整个架子后,发现那与j无关。说起来,我的收藏几乎全是死人的音乐。 于是我将它们一盒盒抽出来,分成在世组和过世组想比较比例,殊不知那是个烂点子。死者之塔拔葱似的快速堆高,一下子就高过了我,然后轰然崩垮。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死亡围绕着我呢?因为我偏好老掉牙的音乐,还是因为我都关在房里,过着等同于没我这个人的生活,才会被死亡气息吸引? 我抬起头看向安稳如初的另一座塔——仅约六公分高的「在世组」,拿起顶端那一盒。盒面上有一架着火的双翼飞机拖着一大条黑烟,飞在曙光乍现的空中,令人印象深刻。乐团名称为「day dream drunkard」,是我收藏的cd中唯一全员在世且尚未解散的团队。翻到背面,能看见乐团灵魂人物凯斯·摩尔将他注册商标般的红色大吉他扛在肩上,龇牙咧嘴地笑着;及肩金发憔悴得像冬天的枯黄野草.两只眼睛狰狞地盯着我。 那是我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证明——我忽然有这样的感觉,将cd盒轻轻按上胸口。国中时,我第一次在广播节目上认识ddd的歌曲,就将当时市面上的四张专辑全买了回来,如今不知听了几千遍。这也是我第一次体验喜欢的歌手推出新曲的感觉。 我没有自杀,或许就是因为凯斯。与其跳楼或在浴室割腕,我选择逃进充满凯斯歌声的房间,这个有着上百死者与唯一生者等待我的地方。 我一直很想去ddd的演唱会。最近,他们的人气延烧到发迹地美国之外,于去年首度访日。我要亲眼看看凯斯,用我全身肌肤来感受他的歌和整个乐团的演奏。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光是打开薄薄的房门上个厕所,我就要搜遍如飘散在房里的灰尘般的勇气才办得到。 § 我在十三岁那年开始拒绝上学,至今已有两年余。 关在房间时,我上网查过各种关于霸凌的文章,但没有一个有用或触动我的心,看来看去净是霸凌现象为何形成,如何杜绝霸凌……等可笑又没用的废话。路上有窟窿,雨天当然会积水;知道雨的成因和如何填洞根本于事无补。在洞中受尽折磨而喘不过气的我,只想知道怎么解脱。 我不善与人交谈,也不喜欢出外跑跳,从小就是个没兴趣和别人玩耍,宁愿在房里看书听音乐的小孩。即使上了国中,下课时间也总是戴着耳机听音乐。没一阵子,班上流行起在我附近骂我的游戏。似乎是以为我听不见便聚在我身旁的座位,比谁能在我发现之前骂得最难听。当然,尽管戴着耳机,我仍能在换歌时依稀听见他们的对话,所以不久就发现了。于是,我开始在厕所度过我的下课时间,坐在马桶上沉浸于生了锈却不失光彩的摇滚乐里。可想而知,他们因此给我冠了个有阿摩尼亚味的低级绰号。 班上同学第一次向我讨钱,是在刚升上国二那年的四月。 至此之前也没好到哪去,他们不是往厕所隔间倒水、用营养午餐的人造奶油抹满我的室内鞋,就是拿剪刀把体育服剪得破破烂烂。我曾认为自己个性阴沉,被欺负是活该。或许就是因为我天天如此哄骗自己才能忍受下来。 直到他们要我明天之前带一万圆孝敬他们。我起初拒绝,他们就把我的肚子当沙包踢。回家从母亲的钱包偷拿钞票时被父亲发现,脸被揍得几乎变形。自那时起,意识抽离身体约十五公分的感觉缠上了我。 问题已经不是大家是否都讨厌我了。我首度确切地感到必须改变现况。我没有心力思考这一切是谁的错、自己该恨谁,我的现实已经嘎吱作响地开始崩解。 于是四月过后,我不再上学。 还将自己锁在房里,蛰缩着过了两年。这些日子,我就像要黏合裂成两半的土块,拼命将只连着一小段的身与心压在一起,不断告诉自己「再忍两年」,独自念书应考。那时,我深信进了高中就能重获新生,一切都会从头再来。好希望能考上尽量远离这里、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学校,在东京更好。只要混进挤得恼人的人群里,大家就不会刻意针对我了吧。 门外的时间流逝得出奇地快。父亲怪罪母亲,母亲埋怨父亲,导师两个都骂。每当他们丑恶的争吵声透过地板传进房间,我就戴上耳机,将意识沉入音乐。那群来自海外异国早已辞世的人们所唱的歌,是我唯一能感到温暖与明确脉搏的现实。 或许因为这样,考上高中、参加开学典礼后隔周,我再也没进过校门。 在新生中发现我那个国中的人——只不过是起火点。他既不是欺负我的那群人之一,我也想不起他的名字,说不定我根本是认错。但总之,我的白日梦就这么醒了。 相较起来,准备考试的那两年还惬意得多。等到上了榜、春天来到、被扔进同一式服装的同年团体之间才发现自己陷入了熟悉的冰寒,令我惶恐不已。我不敢和任何人说话,与他人共处一室也使我呼吸困难。一想到国中的惨剧可能重演,第二天,我就下不了床了。 母亲只知道哭,父亲只知道叹气。第二次了,人是种很容易习惯的生物。未来会如何,我压根儿无从想像。这无聊的人生,大概只会一成不变地在左右耳机的立体音响之间一天天削减吧。 然而,我十五岁那年的五月,层层裹覆着我的音乐却毫无预兆地破灭了。 凯斯·摩尔死了。 § 我在上网搜寻ddd的新曲资讯时,赫见这个噩耗。 美国知名硬式摇滚乐团「day dream drunkard」主唱凯斯·摩尔,于加州洛杉矶近郊的圣塔克拉 利塔市车祸身亡,年仅三十一。摩尔所驾驶的bmw在行进间撞上路树,随即爆炸起火…… 我的眼睛一而再、再而三地扫视荧幕,久久无法理解那新闻在说什么鬼话。无法连结的字句如在水中溶解的纸片般盲目漂散。我阖起笔电、停止音乐,拉开窗帘仰望凌晨三点的漆黑天空。一回神,我已拿起手机搜寻凯斯的名字,跳出的是同样的新闻。 凯斯;熊熊燃烧的bmw稀烂车体;掺着油料流出驾驶座而染黑路面的血液。即使闭上双眼,这些画面仍会撬开眼睑,爬进我的脑。 某种东西在腑脏深处翻腾起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那是呕意,并冲进厕所,将没吃几口的晚餐和胃液喷进马桶,呜咽呻吟。最后我爬过走廊,回到房间裹上毛毯、戴起耳机,沉眠在噪音之中。 醒来之后,现实依旧是现实。网路上满是更详细的报导,悄悄到客厅翻报纸,凯斯的死讯也占了一小篇幅。尽管空空的胃已经吐不出东西,我仍能感到内脏在抽搐。明明嘴干得要死,却连一杯水也不敢喝。 返回房间后,我没心情再听任何音乐。是这个社区在太阳高挂时本来就这么静,还是我的耳朵和意识拒绝接收声音呢?想睡也睡不着的我只是注视着堆在地上的ddd专辑,等待夜晚降临。 即使令人怀念的温暖黑暗到访,我也提不起劲接近音响柜。好想听听凯斯那封入碟片而永不褪色的歌声。虽然这想法愈来愈强,但听了就等于承认他的死亡,让我连下床都办不到。于是我用毛毯盖住头,一味数着自己的心跳。 我甚至有干脆变成一滩死肉,就这么饿死的念头。 像我这种窝囊废都能活着,凯斯却已经不在了。这种事,我怎么也无法接受。 § 但是,时间之流总是既温柔又残酷。才过一个星期,我就开始接受现实,吃了母亲担心我而送的饭,又回到电脑前上网。ddd的演唱会已全部取消,制作当中的新专辑将由其余团员合力完成等新闻到处都是。 我想专辑就算发了,我也不会买吧。买了,只是让凯斯加入栖身于我房中成百的死者之列罢了。 ……不,我在想什么?凯斯早就是那边的人了。 或许就是这种想法使我得知讣闻后再也不听音乐。我甚至觉得凯斯仿佛是自己害死的,猜想是不是淤积在这房中的死亡气息污染侵蚀了他的生命。这虽然是种可笑的妄想,但我就是止不住它。我愈想愈憔悴、枯槁、萎靡、混乱,好想把这一切都推给某个人。而完全不与他人接触的我只能拿自己出气。都是我的错,凯斯是因我而死。说也奇怪,这种想法总会让我闭塞的咽喉纡缓几许。 杀了他吧——凯斯死后第十天,我下了这个决定。 我要埋葬我心中的他、ddd,然后再也不碰任何活人所作的音乐。人迟早会死,而我才十五岁。在我剩余的垃圾岁月中,会有很多人比我先死。每死一个人就受一次这种罪太过痛苦,所以我只好杜绝活人的音乐。 深夜两点,我将ddd的六张专辑塞进超商塑胶袋后出了家门。都已经五月了,夜风依然冻骨,街灯的光也刺痛我的皮肤。上次出门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丢在公寓的垃圾集中处感觉不太好,于是我下到一楼穿过大门,想尽可能将它扔远一点。 我抱着塑胶袋,走在应该熟悉却非常陌生的夜晚街道。路上没有任何人,只看见群聚空地的猫。运动鞋踏出的声响与心跳重叠,响起含糊不清的诡异复合节奏。我在见到远处路口彼端有一团车头灯时掉了头,往更黑更冷的方向走。 不知走了多久,当夹道的田地和竹林变得显眼,黑暗随路灯减少而渐浓时,我在一栋小公寓前发现了垃圾集中处。 只不过是几片cd,路上多的是能够偷偷扔掉的地方,我也不懂自己为何选择这里,总之脚步就是停了。也许是我从一开始就有预感,这里有些什么在等着我。 就丢在这吧。当这么想的我掀起防鸦网之际,发现—— 有个眼熟的东西倚立在垃圾集中处的水泥围墙边。 它在要熄不熄的日光灯下燃烧着残霞般的色彩。那是一把体型带点圆润的红色——吉他。 gibsones-335。 我屏住呼吸,一步又一步地接近吉他并跪下,将脸凑上去查看。 它与凯斯所用的吉他同型同色——不,不仅如此。我从抱在怀里的塑胶袋中取出cd盒,和盒面上凯斯手里的吉他相比较。右侧f孔的掉漆、护板的刮痕、增设的中拾音器,每个部位都与照片吻合。 不会吧。 凯斯的吉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 我脑袋中一小小块仍保持冷静的部分做起极其自然的推测。这把吉他多半是凯斯的乐迷刻意照实物加工的仿制品,而那个人也和我一样,对凯斯的死感到绝望,愈看愈伤心就把它扔了吧。然而,我的心却不愿接受如此现实的推测,认定它是凯斯所用的那把吉他,在失去主人后飘洋过海,流落到我所居住的城镇。 我伸出手碰触琴身,发现它温暖得令人错愕。不知是别人的体温仍留在上头,抑或只是我的手冻得太冷。握起琴颈时,琴弦陷入掌中,感到一股舒服的痛楚。 装cd的袋子忽然滑出怀中,我连忙放开吉他,用左手接住,并怨起自己这个下意识的动作。我不是来丢它的吗?让它们就此在水泥地上摔个粉碎也无妨吧? 我将塑胶袋小心地夹在腋下,以双手捧起吉他。有种矛盾的奇妙感觉顺着手臂流了过来。以木材、黏胶和金属零件构成的物体而言显得太重,作为象征一个人澎湃生涯的遗物又显得太轻。 我是想拿这东西怎么办呢? 开始茧居生活后,我养成自问自答的习惯。不过那时的我给不出任何答案。夕阳红的琴身的空虚重量仿佛吸收了所有可能的声响,甚至我的心声。 于是我以双手紧紧抱起吉他,快步离开垃圾集中处。 回到房间后,我将吉他横放于地毯,在床上注视着它。 我这是在做什么?为何要捡它回来?原想抛弃凯斯的痕迹,现在却增加了。 钻进毛毯闭上眼睛也甩不开烙在我眼底的鲜红es-335。我一再睁开一条缝,偷看地上的吉他。两个f孔有话想说似的直勾勾地瞪着天花板。最后,我紧抓睡意末梢翻身背对吉他,不再看它。 § 「……来,喂!」 有人说话。 我蜷起身,光线在我的眼角搔了一把。睡意和毛毯一起缠上肩膀,要将意识拖入泥水般的昏睡时,那声音又砸上我的背。 「喂,起来!你还睡!」 男人的声音。会进我房间的男性,我只想得到父亲一个。但父亲的声音没有这么年轻,也没这么沙哑。他是谁?陌生人怎么会跑进我房间?意识瞬时冻僵的我立刻掀开毛毯起身。 我哑然无语地仰望那抱着胸站在我床边的男子。他高得头几乎顶到天花板,有一头色调似乎沾满沙尘的长长金发,身穿斑驳的皮夹克。 「你终于醒啦。快把弦换一换,那样看了就碍眼。」 男子两手插进牛仔裤口袋,猛一弯腰凑上脸来骂人,几乎要撞到我的头。这真是太令人不敢相信了,那是凯斯。怎么会?他不是死了吗? 「喂,臭小鬼,还没睡醒啊?要不要我揍醒你?」 凯斯一脚跨上床,龇牙咧嘴地说。害怕真的被揍的我吓得缩到床角,后脑勺与窗台下缘撞个正着,痛得我明白这不是梦境。 「……啊……」 声音在喉管中东卡西顶,挤不太出来。 「是怎样,臭小鬼,有屁快放。」 「你……」 「我怎样?」 (插图)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虽然这问题几乎没有说出口,他还是苦着一张脸,指着脚下的红色吉他说: 「还不是你带我回来的。」 我来回看了他和吉他快十次。 「拜托一下好不好,你是坏掉的电风扇啊?那些弦锈得我很难过,赶快给我起来出去买。」 他一脚踹过来,鳄鱼皮靴的靴尖毫无窒碍地刺进我穿t恤的胸口。不仅不会痛,还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愣愣地抬头看他,发现他有点透明,看得见背后的墙。 凯斯说他仍清楚记得正面撞上路树那一刻前的事,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就是开到一百五十英里,撞树死了嘛。」 他坐到床上事不关己地说。时速一百五十英里差不多是两百四十公里吧,听说他还被验出大麻反应。 我在墙边的地上伸长双腿,深深叹了一口气。因为床被高大的凯斯(虽然没有实体)占据,我不得已只好坐在地上。 「我没上过教堂,还以为会直接下地狱咧。」 凯斯不满地环视我的房间,特别注意满架的cd、书和杂志。 「想不到会跑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日本小鬼家来……」 「幽灵」二字不仅蠢得我说不出口,光是想都令人犹豫,但我想不到其他更适合表示他的词。 话说这幽灵话还真多,一点也没有「幽」的感觉。我担心父母会听见他的声音,战战兢兢地往房门看。可是凯斯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又扯开嗓门说: 「臭小鬼,知道了就快给我买弦回来!我不是说了吗?弦锈得我都快吐了。」 弦的锈让他发火是吧。我重新检视es-335的琴颈。真的,六根弦看起来都相当旧,锈得很严重。 「……那个,所以你是附在这把吉他上吗?」 「我哪知道。你说的『附』又是什么意思?」 这概念不好说明,于是我试着将吉他拿出房间,他也念着:「喂,你去哪?听我说完啊,笨蛋!」并且跟了过来.,把吉他搁到厕所想回房间,他又骂:「喂,你去哪?带我回去啊,笨蛋!」这表示我的想法正确。带吉他回房后,我将它摆在床上,自己蹲在墙边伤脑筋。突然发生太多事,只想捡个吉他回来,结果还附送了这种东西。在我抱头苦恼时,凯斯也对我骂个不停,往我的脑袋拳打脚踢。尽管他的手脚碰不到我的身体,感觉还是不怎么好受。 「好啦,我知道了。换弦就行了吧。」 我拗不过他的吵闹,将钱包塞进口袋。脑中虽曾冒出将吉他摆回原处的念头,却被我立刻捻熄。做了那种事,搞不好会被他诅咒一辈子。 出房门前,我将一直搁在心上的事问出了口。 「那个……」 「怎样,还不快去买。」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会说日语……」 「当然是我为了和你沟通才好心用的啊,不然咧?不想听啊?」 凯斯马上吐出一大串英语。虽不晓得那是在骂些什么,但他每三个字就会用上一个fuck或suck,我便急急忙忙出门避难了。 在公车站等车时,我叹了这天不知第几次的气。 我在杂志或网路上看过不少有关凯斯·摩尔性格粗暴的传闻,原来他真的就是那样的人。若不照办,可能要永远活在他的辱骂里。 到站前百货公司的乐器行找吉他弦后,我才发现种类多得吓人,完全不懂该买哪种。弦有好多标号,每个都只差一点点,不晓得代表什么。看得懂的价格则是高低差了不少,但也不知是不是买便宜的就能交差。我不敢询问店员,只好自个儿缩身苦恼,幸好不久就有了点子。我来到摆放乐谱和杂志的角落,翻阅吉他杂志的旧刊,顺利找到了凯斯的专访,里头也提及他所用的弦,我立刻松了一大口气。 然而,他一看到我买回去的弦就发起飙来。 「不是这个啦!烂屎!吃屎啦你!」 「咦?咦?」 我看了看手上巴掌大的蓝色扁盒,上头印着「eliir」的商标。 「之前你不是在杂志专访上说你都用这个吗?」 「我用的是light-heavy!结果你给我买了light回来!粗细完全不一样啊!」 「真……真的吗?」 「差了0·006寸啊!你这没用的笨蜗牛!」 我一时哭笑不得,脱口说出「又没差多少」,气得他换成英文狂骂了整整五分钟。 「算了,反正又不是我弹。」 怒气发泄告一段落后,凯斯一屁股坐到我床上。 「快点换一换。」 我过去从没碰过吉他,但若问他怎么换,恐怕又要被骂个狗血淋头,只好上网找换弦方法。陌生的作业搞得我满头大汗时,凯斯仍满嘴垃圾、慢龟、老牛、蛞蝓、最好被太阳晒死等,一句又一句不停地骂。 「把音也调一调。」 换好了弦,凯斯瞥了吉他一眼就这么说。累得没力回嘴的我又坐到电脑前搜寻做法。想当然耳,他在我作业途中也音痴废物地念个没完。才觉得自己已经差不多习惯了他的语言暴力,下一个要求却又让我错愕得整个人愣住。 「照我说的去弹。我会帮你哼节奏,你要给我练起来。」 「……咦?」 「用e调,拍子大概140吧,反复从第二拍的反拍开始,像这样——」 「先……先等一下!」我赶紧打断凯斯的话。「我根本不会弹吉他。」 他听了就以发现路上掉了单只手套的眼神往我一瞥。 「不会弹吉他?都活了十几年了耶。你这死处男把自己关在那么多唱片和书的房间里还不会弹吉他?你的手是生来干什么的,擦屁股吗?」 我哑口无言。反驳了恐怕会被他加倍奉还吧。寻思片刻后,我从根本处问起。 「……话说,为什么我非弹吉他不可?」 「你白痴啊?你知道我脑袋里装了多少歌还没发表吗?」 我盯着凯斯,眨了眨眼。当我明白他的意思,胸口骤然一阵火热。 凯斯魂附吉他流连人世,就是为了发表因他身亡而无法面世的歌?若认同「幽灵存在」这么一个可笑的出发点,这么想的确有理。 我叹口气,在地上瘫坐下来,将吉他抱上腿,手握琴颈。 「知道了啦。」 我感受着乐器沉得令人喘不过气的重量的同时说: 「我练练看。」 § es-335虽是电吉他,却有着所谓「semi-acoustic」的构造,琴身有空洞。简言之,不用插电也能弹出不错的音律。 凯斯来到我房间已小有时日,母亲自然是察觉了异状。只有我能看见凯斯、听见他的声音,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母亲一天到晚都听得见吉他声和我在自言自语,不担心才怪。曾有一次,我在半夜离开房间时,无意间听见她和父亲的谈话。 「春人不晓得是怎样……他以前都没碰过吉他啊……」 「由他去吧。」 「不只是这样,他还常常一个人说话……」 「至少比一句话都不说进步多了吧。」 我无法再听下去,快步回房。凯斯在书柜前来回踱步,不时看看书背,「恶」一声吐舌头做鬼脸。 「小春,你的书柜是怎样,一本正常的书也没有。塞那么多精神病的书做什么?」 他用下巴示意有关心理学及精神医疗的书籍说了。我故意不看他, 坐到床上。 「没什么……只是有点兴趣而己。」 那都是我好奇自己的人格有什么问题,随兴乱买的书。 「你不举啊?」 「怎么会扯到那边去!」 不禁扯开喉咙的我连忙捂嘴。我不想再让母亲多操心,得尽量安静才行。 「否则还有什么烦恼需要看这种书?」 「你的人生一定过得很幸福……」 「我告诉你,不举这种事根本没什么。每晚都找三个女人来玩,连续一星期就能治好了。」 「拜托喔,凯斯。能请你尽量安静一点吗?我妈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疯了。」 凯斯忽然一脸没趣。 「……你该不会是害怕老爸老妈才把自己关在房里吧?哈,不爽就把他们海扁一顿,自己搬出去住啊。要是我碰得到东西,帮你动手也行。」 「我不恨我爸妈。」 我反而很感谢父亲能达到「完全不管」的境界,而母亲早晚都会送饭到房门口,出门打零工之前也会做好午饭,让我心里满是歉疚。 「否则就是高中同学喽?那简单,男的就打,女的就上。」 我会二话不说就拿起吉他努力练习,是因为弹吉他能让凯斯少说点话。在这种时候,凯斯就算开口也全是数落我的破琴艺,黄腔或粗话都藏了起来。 说起来,不具实体的凯斯碰不到吉他,能教我的极为有限。因此关于各种练习的方式,我还是得求助于网路,每天都很担心自己是否真的能练出个所以然。 这样练了一阵子之后,凯斯又有命令了。 「不插电干刷也练不出几根毛,去买个音箱回来。」 于是我再度前往乐器行,买了能挂在腰际的电池式迷你音箱和吉他盒。这是为了在室外练习。我可没傻到会在自家房间接音箱练,否则别说骚扰父母,连邻居都会抗议。 从这天起,河畔铁桥下成了我练习的地方。每天抱着一把与我不成比例的鲜红大吉他进行半音阶等基础练习,常引来溜狗的阿姨、慢跑的伯伯、骑脚踏车通学的高中生们觉得不可思议的目光。 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何能乖乖地练到现在呢?指尖皮肤被弦磨得长茧,和弦指法也渐渐习惯成自然。我明明从来没碰过乐器啊。 就结论而言,我应该是练得很开心吧。 我很讶异自己居然还有这种情绪。尽管凯斯东一声饭桶西一声烂货,能记下一首又一首的曲子让我真的很开心。只有一把吉他,当然怎么听也不像ddd的音乐,但那的确是凯斯的曲子——本该就此埋没于坟土,全世界只有我能接触的他的新歌。 § 然而好景不常。在我开始练吉他约两周后的某个傍晚,如往常般在河边练完吉他准备回家时,凯斯突然对我说: 「差不多该在观众面前弹了。」 我差点从脚踏车座垫上摔下来。 「是怎样,还没唱就尿裤子啦?」 「咦?咦?呃,那个……观众?我?」 凯斯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黏在小便斗上的口香糖一样。 「不然你以为我干嘛用日文填词?当然是填给你唱的啊。」 「这、这个,我……」 我当初也觉得有点怪,只是他平常讲的都是日语,我也就当作「事情就是那么回事」,没有多想。 「可是,观众?那要干什么?」 「你真是蠢得可以耶,脑袋里装的是蛤蜊巧达浓汤啊?我不是还来不及发表新歌就死了吗?你以为我会只让你一个人听到就爽啦?」 凯斯的鞋尖恼火地踹向我的肚子。假如他有实体,我可能已经满地打滚,把午餐吃的泡面吐得到处都是了。 「现在不就只有你听得见我的声音吗?当然得由你来替我表演啊,而且要在麦迪逊广场或温布利球场之类的大舞台上。在日本的话,大概就是武道馆或东京巨蛋吧。」 「……洗洗睡啦……」 「找死啊!小心我对着你耳朵唱死金唱到你发疯!」 在凯斯连声威吓下,我拖着沉重脚步走向车站。在停车场锁好脚踏车之后,周遭的视线就让我在意得不得了,大家都在看我背上那口装着es-335的大得夸张的吉他盒。往返我家到河边,路上遇不到什么人;一来到月台等电车,就有几百人盯着我看。不是我在妄想,我也很希望单纯是自己茧居太久,自我意识过剩在作祟。 「……再来要怎样?」 我搭上刚靠站的平快车,对凯斯问道。 「首先得把胆量练起来才行。」凯斯回答。「你要赶快习惯唱歌给别人听。」 我原以为他会要我上音乐教室,找别人听我唱歌。但他的下一句话就把我这天真的想法吹到天边去。 「在这附近最大的车站下车,到路边去唱。」 上次来到池袋车站约是两个月前的事。 为什么偏偏要在人这么多的站下车呢?我懊悔地慢吞吞走在不断将我向前推的地下道人群中。其实理由很简单,根本不需要自问,就只是我的月票只能搭到池袋站而已。一下担心赤羽人很多,一下顾忌板桥站前也是大都会,结果却跑来了最繁华的市区。 我往东口去,以免撞见熟人。因为我考上的高中就在西口附近。 「东京也太挤了吧。」 凯斯走在我身旁,念念有词地扫视人潮汹涌的地下道。一到地面上,目光就被洄游在公车回转区的车头灯吸走。夕阳就快沉了。面对将明治路塞得水泄不通的缤纷车顶、人行道上不断交错的行人脑袋、穿过十字路口后耸立在对街的bic camera和山田电机等大楼,我只能傻在parco百货的橱窗边,一步也不敢动。 这景象使我重新思考,说不定我不再进高中校门的理由有三分之一是来自池袋这城市放肆的喧嚣。人们表情有如总是在生气,每一步都踏得急躁不耐;车辆排气声和喇叭声、涌出小钢珠店门那节奏刺耳的bgm、一天到晚响个没完的消防车和救护车的警笛,似乎全在指着我的鼻尖叫骂。 「年轻女人还真多。不错喔,引擎都热起来了。」 我愈来愈想回家了。 「小春,你看。这边就有街头艺人嘛。」 凯斯所指的人行道护栏边有年轻男性双人组正弹着吉他卖力演唱,再远一些还有个以合成器键盘自弹自唱的女生。路人偶尔停下脚步,听个一段乐句后又继续前行。 「有自信了吧?」 「怎么会?」我看着凯斯问。 「他们弹得那么烂都能那么有自信,你怎么会不行?」 「呃,真的不行啦。我哪能在人这么多的路上唱歌。」 我转身就往地下道楼梯口走。凯斯听了马上翻脸,飙出一海票低俗粗话,我跟着捂起耳朵。然而很遗憾,那对幽灵起不了作用,他的话是直接送到我脑袋里。 「好啦,我知道了啦。」 我大叹一声,随滚滚涌出池袋东口的杂沓推挤,漂过宽广的行人穿越道,来到对岸三菱东京ufj银行门口。 「就这边吧。」凯斯这么说着,往我背上的吉他盒拍。没有实体的他,手好像直接拍进了我的心脏,使我差点腿软,靠到护栏上勉强撑住。 接着捏起吉他盒的拉链头,拉到琴颈底部时不禁停手。有种血液倒流的感觉,凯斯的声音也消失了。我真的要在这么拥挤的人群中自弹自唱? 不行,我办不到。如果我是个拿得出勇气的人,就不会死抱着被人丢弃的吉他,流落到这种地方来.,而是正常上下学,和朋友一起啃着手上的吉拿棒逛parco。我才办不到这种 事,简直和要我飞上天或到海底生活一样。 就在我的身心都害怕得动弹不得时—— 「——赶快拿出来。」 忽然有个人对我说话。 不是凯斯,是女生的声音。于是我抬头查看。 一道娇小的人影站在我龟缩的护栏边——那是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女,身穿连帽外套、t恤和小短裤.,脸上戴着褐色大墨镜,罩住头的兜帽左右有一对猫耳似的三角造型。我觉得她的长相很眼熟,但想不起她是什么人。倘若我认识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女生,我应该不会忘记才对。 「拿出来,那是es-335吧?」她以更不客气的语气说了。「路边很少有人用这种东西,赶快弹给我看。」 「啊。嗯……好。」 我照着她的话,将拉链拉到最底,抓住琴颈将那红通通的大家伙摆到腿上。几个路人因此停下,使我更为退缩。那女孩烦躁地抓起背带套过我脖子,直说: 「把背带挂好!这么好的吉他,摔到怎么办啊!」 「对、对不起。」 (插图) 为什么她说话这么直接?难道她真的是我以前认识的人,只是我一时记不起?这么想的同时,我将右手绕过背带,电线接上音箱。群聚的观众眼中跟着浮现期待的色彩,让我的手冻僵了似的再也不能动。喂,你们几个到底在期待什么? 女孩又不耐烦了,擅自打开音箱电源,捏住音量旋钮转到最大,杂音把我吓呆了。 凯斯的叹息在耳边响起。 「喂,小春。」 他不停踢着我的小腿肚说: 「ipod拿出来,耳机戴上。」 「……咦?」 「少废话,快照我的话去做,你这厕所虫。」 没其他选择的我只能乖乖听话,从口袋拉出耳机。即使将耳机塞进耳里,包围我的池袋扎人气氛也没有减缓。不过凯斯不管那么多,接着说: 「放我第一张专辑的第六首歌。」 ……为什么? 尽管我没问出声,周围人群也一个接一个地露出疑惑表情。 「照办就对了啦,臭小鬼。那首的和弦编排跟节奏和我教你的第一首曲子几乎没什么差。」 我盯着坐在我身旁护栏的凯斯看。在旁人眼里,我想必是凝视着什么也没有的空气发呆,但我顾不了那么多。 「你这不举处男也太没胆了吧。要是一个人不敢唱,我就陪你一起唱。你就不要管其他人,像平常一样,当作唱给我听就好。」 在凯斯这话的意思渗入意识之前,我的手指已经在口袋里按下ipod。脚踏钹、铙钹、铃鼓,与清音的吉他扫弦声交错重合,有如十字镐在漆黑坑道中敲出的火花般闪耀。我屏住呼吸,以汗湿的指尖捏紧拨片,往弦扫下。es-335的响声顿时在我的耳中及手中爆发、冲突、融合,在我每一条血管中窜动。在ddd的合奏彼端能听见凯斯的呼吸。 而他的歌,自然而然地流出我的唇间。 汪洋相隔的两国语言,生死殊途的两样歌声,受相同和声之流所指引的两段旋律,在相触、相求、相拒之中画出奇妙的螺旋。 其中,我茫然地想着。凯斯的身体已经丧失能创造歌曲的喉、唇、手指;它们都化为吹过加州高速公路的风,灰飞烟灭了。然而,那感觉很虚幻,但不是因为身体半透明的他就在我身边。录音技术的进步从音乐世界夺走了死亡,只要按下播放键,我们随时能与远在天国的他们重逢。故人的歌曲得以在剪辑、修饰并封入电子档案后,无数次地解冻、复苏。音乐因数位化而不再随时间变质,我们过去该承受的哀痛却因此磨灭。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永不忘却这份哀痛呢? 当然是只能自己演唱了。让指尖拨弦到渗血,让喉咙因池袋弥漫废气的风而沙哑,不听旁人的讪笑和脚步声,将自己的声音与故人的声音相叠。 无法打动任何人也无所谓。只为了藉着以音乐敲响心中的空洞,来估量自己究竟失去了多少而一个劲地唱。 但是,即使曲终歌停,连耳里狂飙的摇滚合奏也已消逝,仍有种声音包围着我,戳刺我的心。 我扬起落在手边的视线。 左右扫视,错愕得说不出话。 什么时候聚集了这么多人?厚厚的人墙填满了我的视野,每个人都用兴奋的眼神望着我,还拍着手……拍手?为什么?这些人在做什么?直到我拔下耳机,让弥漫尘埃的风吹入汗水淋漓的耳朵才终于发现,那是听众在鼓掌。 鼓掌……为我?为什么? 「那是谁的歌?」「自创的?」 「好炫的吉他。」「换个好一点的音箱嘛。」 围观群众纷纷说着这类的话。我不知道他们的对象是我还是身边的人,只管垂着眼、缩着脖子。 而那女孩在我身旁低声说道: 「……25分」 我讶异地往她的脸瞧。褐色镜片后面有双如炬的眼眸紧紧瞪着我。 「真差劲。我不晓得你是边听什么边弹,总之那是乐团的曲子吧?只弹吉他的部分根本虚得可以。你就不能在没歌的地方加些间奏吗?」 「……啊,唔,那个……」 我被数落得无言以对,凯斯却咧开了嘴。 「这小妞真啰嗦。揍她,上她。j 别这样啦,凯斯。我在心里回话。这时,观众都笑了起来。 「别在意,miu给分一向都这么严。」 「我还没看过miu给第一次见到的人超过20分咧,很厉害了啦。」 被称作miu的少女臭起脸,拉下兜帽盖过眼睛。 「我只是实话实说呀。赶快弹下一首。」 下一首? 「还有四首吧?」凯斯浅笑着这么说完之后就忽然消失了。我冷不防被独自丢在令人心寒的喧嚣里,好想抱着吉他缩成一团。喂,凯斯?出来啦,你跑到哪里去了?到处都不见踪影,只有他的笑声从紧贴脸颊的吉他传来。那家伙躲进吉他里了?就这样把我留在众目睽睽之下? 「你是怎样,一直很莫名其妙。不鬼鬼祟祟就想不起曲子怎么弹吗?」 miu直盯着我的脸问。我连忙摇头。 观众眼中也充满期待。原本只想弹完一首就走——看来没这么容易,心情都忧郁起来了。 没办法。 我调起根本没偏差多少的音,边拖时间边想。弹法,凯斯都教过了。再四首就好,把自己关进他的歌里,咬牙撑过去吧。ddd的歌,我每首都听过好几百次了。在那些我用以隔开声音与心灵的歌曲中挑个四首,怎么难得倒我? 我再度将耳机塞进耳朵,握起沾满汗水的琴颈。 当第二首的前奏流入我一个人的耳中时,那名叫miu的少女墨镜底下所透露出的悲切眼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我来评的话,大概是4分吧。」 回程的电车上,凯斯这么说之后哈哈大笑。右半身倚着车窗的我闷不吭声,背在肩上的吉他感觉比来时重了三倍。 最后,我在池袋东口前的路边弹唱了约一小时。有ipod播放的音乐分散我的注意力时感觉还没什么;到了没有欢呼、掌声、鼓声或贝斯的现在,疲惫就将我团团包围,使我不仅是冷静反思,还隐约有种心寒的感觉。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在那么多人面前表演我的破技术,4分都嫌高。我的吉他龄还不到一个月呢。 「看来你需要多排几组曲目了。要是弹到末班车的时间,应该有很多女人等着让你上吧。」 「……今天这样还不够啊?」 我软趴趴地说。 「你白痴啊?连武道馆都还没进咧。」 我对玻璃叹口气。那有几成是真心话? 这种事到底要做到什么时候才行?直到凯斯往生净土?美国人有这种概念吗? 我将吉他盒重新背好,垂下头蜷起身。列车辗过铁轨的摩擦声一阵阵地挤扁我的虚弱心跳。 § 从此,我每周都被凯斯踹上池袋街头三次。 即使他意见一大堆,说什么根本没进步、声音没从屁股底下出来、没天分之类的,我仍将他的新歌生了出来,戴着耳机在路边一味地唱。 「玩摇滚最基本就是抄,把以前的歌也记好。」 听凯斯这么说,我便开始练习巴迪·霍利(注:buddy holly,一九三六~一九五九,死于飞机失事。美国乡村摇滚歌手,摇滚乐的先驱之一。其乐团「巴迪与蟋蟀(buddy holly and the crickets)」两把吉他、一把贝斯加鼓组的组合,奠定了摇滚乐团的基础。正式于台前表演到逝世仅两年余的时间,就对披头四及滚石等六〇年代的超级乐团造成莫大影响。代表性歌曲有〈everyday〉、<0h,boy!〉等)和艾迪·柯克兰(注:eddie co,一九三八~一九六〇,于英国巡回途中死于计程车车祸。美国乡村摇滚歌手,摇滚乐的先驱之一。歌曲中唱出青少年的矛盾与欲望,其造型也堪称当时摇滚乐界典范。代表性歌曲有〈summertime blues〉、< everybody〉等)等人的老歌。自己动手写吉他谱弹唱,让我发现五六〇年代经典老歌的基因也依然强健地活在ddd的音乐中,有种惊喜的感觉。真希望能够永远像这样在房间或河边抱着吉他,独自——不,是和凯斯两人,一首首地记下没有任何听众的歌曲。不过每当曲目增加,凯斯就会又催又踢地将我赶上埼京线。 后来,在一个记不清是第五还第六次的池袋之夜里,我来到东口五叉路某手机店前的广场,坐在矮树丛的围栏上弹唱。由于周围聚了不少观众,我演奏时又一如以往地以耳机遮蔽意识,迟迟没发现那几个人叫骂着往我走来。直到坐在我身旁的miu起身并皱着眉说了些话,我才停下手抬头。三名年轻男子逼近到能踩到我脚尖的距离低头瞪来,吓得我屁股差点滑下围栏。其中两人背着吉他盒,另一个腋下夹着一组小型太鼓,可能是街头乐团吧。二人皆体格健壮、肤色黝黑、眼神不怀好意,使我下意识地后退。 「你在这里弹什么弹?」 「我们早就订好了,你知不知道?」 「最近满常看到你的嘛。」 三人凶恶的声音迎头浇下。 「呃,那、那个……」订好了? 这让我坐也坐不住,感到肚子里愈来愈冷。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喂,不要乱啦!」「人家还没弹完耶!」 观众当中迸出几句抗议,三人随之咬牙切齿地左右扫视。一个人脚尖往我大腿顶了一下。 「总之你赶快闪一边去,这里有这里的规矩,少给我随便乱来。」 「事情开始有趣了嘛。」凯斯在我背后猥琐地笑。「把他们三个都宰了,然后痛打一顿,用我的吉他。我干过好几次了,打烂两三个这种小流氓的头根本没什么。」 拜托你闭嘴好不好。我一面在心中埋怨一面从肩膀拉开吉他背带。 「你们才乱来吧。」 这时,miu插嘴了。 「打断别人演出的人明明更没规矩。」 好几个人附和了她。接着,miu对我投射怪罪的眼神。 「小春,你干嘛乖乖听他们的,白痴啊?这么多人来听歌,你不知道那样很对不起他们吗?」 「可是……」 「miu你闭嘴。」 「这跟你没关系,少废话。」 来找碴的男子矛头一转,往miu叫嚣。我不知该如何是好,脚夹着收到一半的吉他穷发慌。三人乐团与观众们愈呛愈凶,随时可能擦枪走火而扭打起来。就在这时—— 「你们在干什么,还不停手。」 声音并不响亮却迅速在场中漫开。所有人都为之噤声,停下动作。 那名高壮的男子正好跨过行人穿越道,走向这里。造型狂野的金发下有双仿佛用美工刀唰唰两下割出来的煞气锐眼。年纪大约是二十五左右吧,橘色衬衫大开襟口,却不觉得突兀,肩上的大吉他盒也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自然。 「少在这边大小声。要是被条子盯上,谁都没好日子过。」 男子这么说之后,往三人乐团一瞪。 「可是,玲司哥……」抱着太鼓的人不甘地噘嘴。 「这家伙不管我们的预定,自己乱占位啊。」一名吉他手指着我说。 被称为玲司的男人不客气地上下打量我。 「预定这种东西只是我们自己默认的吧,不是什么义务。」 三人尴尬地面面相觑,沉默不语。金发男的视线跟着回到我身上,冷冷地说: 「你弹你的,别管他们。」 「……这、这个,我……对不起,是我不懂规矩。我马上让位。」 我将吉他塞进盒中,背上肩起身。 「你没必要道歉。说正经的,你的新歌还没弹完吧?要是现在就收,你怎么对得起观众。」 我傻愣着眨眨眼。 「……你怎么……知道那是新歌?」 金发男的语气变得有点腼腆。 「在这边路上表演的,只要有点气候,我都会注意。」 这表示他都在一边听吗?完全没发现。不过我总是戴着耳机,死盯着自己的手弹,没发现也是当然。我现在才开始自觉到自己这些日子对不特定群众胡乱泼洒那些歌,不由得一阵自惭。在外头隔绝自己的心和关在房里时不同,无论如何都没办法避免与他人接触。 我不敢多看周围,一次又一次地低着头向观众道歉后便快步走向车站。 「喂,小春!」 miu不满的喊声跟着追上,我装作没听见,加快脚步。群众的怨言也一句句射向我的背,不过经过bic camera门前时,店头音乐、车辆排气声和无数脚步声裹覆了我。只有这一次,我对池袋这强迫性的喧嚣怀起感谢之意。 等红灯时,我回头往五叉路看了一眼。玲司哥高壮的身影在拥挤的人头间忽隐忽现。不仅如此,他身旁还有两道深蓝色背影。 是警察。 罪恶感顿时塞满我胸口。都是我的错。我引起的争执让玲司哥真的被警察盯上,还替我受罪…… 然而,我也拿不出勇气折回去向警察说明原委。绿灯一亮,我就被卷入涌上行人穿越道的人群,一路挤向池袋东口。 § 「操你妈的王八蛋,你胯下那一根是晒干的毛毛虫啊?一拳也没揍就夹着尾巴逃回来了。」 都过了一晚,凯斯还是骂个没完。日语粗话缺乏变化,他很快就骂到无话可骂,然后换成英语继续猛谯。幸好我听不懂。 「赶快去池袋。先把昨天那群婊子养的打到说不出话,再把新歌重唱一遍。」 看看时钟,已经下午六点了。最近容易发懒,一睡就睡到傍晚。 我默默地下床,将头探出房门查看客厅状况,房间灯光射进阴暗的走廊。节奏规律的菜刀声传进耳里,母亲正在做晚饭;父亲还没回来。我踮着脚离开房间。 「喂,小春!我的吉他!带去啊!」 我无视凯斯的叫喊,背手关上门。我不禁想 ——为什么遇到那种麻烦、被骂得那么难听,我还要到街上继续唱呢? 久未只身出门的我很惊讶没背吉他的身体居然是如此轻盈。房门一关就听不见那些辱骂了。凯斯是附在吉他上,只要让吉他离开身边,我便能安静地过活。我怎么这么晚才发现呢? 向外面的世界散播讯息这种事,凭我果然还是办不到。用耳机塞住耳朵时,说不定有很多人在嘲笑、唾弃我的歌呢。光是这么想,喉咙和胃就不由得一揪。 找个地方暂时让自己静一静吧。 但是才刚踏出公寓大门让初夏柔和的暮风一吹,我就迷惘了。连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散心,离开房间只是为了逃避凯斯罢了。 于是我开始回想昨天的事。玲司哥在那之后怎么了呢?他受我所累,遭警方盘问,该不会被关进拘留所了吧。就算没那么夸张,要是因为我而无法继续在街头演出—— 想到这里,我的脚就不由自主地往车站走。 踏出池袋东口、随绿色大道的人群漂流的途中,我始终耸肩缩头,怕被人认出来。结果,我还是来到这个市区了。擦身而过的人、后来居上的人似乎都在责怪我:「还来这里做什么?滚回去,再也别回来了!」 事情早点办完早点回去吧。我想知道在那之后,玲司哥是否平安。假如不是问个话就能了事,我只好亲自上警局坦白了吧,真令人心情郁闷。没办法,这完全不是玲司哥的责任,是逃走的我不好。 经过三菱东京ufj银行门前时,我与正好走出地下道的miu不期而遇。当时她没戴兜帽,看起来比平时更娇小。她一见到我就一脸不爽,急忙拉起兜帽盖住头。 「今天怎么没带吉他?」 她的语气好像我的存在价值就只依附在那把红色es-335上一样。 「呃,那个……」 我支吾起来,窥视miu的脸。话说,她到底是什么人?不管什么时候来,她都在这附近闲晃,街头乐手也好像都认识她。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想知道昨天后来怎么了。那个……警察不是来了吗?」 「那又没怎样。」miu噘起嘴唇。「老实跟他们说有人因为位子问题起了点口角,事情就没了。玲司和那间派出所的警官已经认识很多年了。」 什么问题都没有啊,太好了…… miu对松口气的我白了一眼,指着五叉路又说: 「既然都来了,就去跟玲司正式道个谢吧。人家帮你乔事,你怎么自己跑掉啊。」  我赫然看向那里。在我常演奏的手机店前广场聚集了一堆人,节奏明快的吉他扫弦声还一路传到我身边来。miu一起步,我也几近下意识地跟上。 背着路口的树丛前围了好几层人群。歌声穿过那粗糙的滤网扑上脸来,使我不禁驻足眯眼。那歌声有如掺了铁屑的雪水,澄净中具有强烈的攻击性。玲司哥的金发头在观众们摇摆的背和肩膀间不时闪现。陌生的打击乐器声支撑着吉他的反复段落,接着另一人更高亢的歌声披覆其上,三者水乳交融。 miu不客气地拨开人墙上前,我也在这刹那清楚看见那两名演奏者的模样。玲司哥飞快地扫动martind18,身旁有个穿吊肩汗衫的褐肤男子赤手拍打他所跨坐的木箱。音与音的剧烈冲击甚至将飞溅的汗水撞成了火花,吞噬聚在这里的每个人。 那是活的。这时,我忽然有种感觉。 有生命的音乐指的就是这么回事吧。不只是用耳朵听,还得用皮肤感受,让它沾湿你的唇、渗入血液,震撼灵魂。过去从未接触那种音乐真正面貌的我在这当下连呼吸都办不到,仿佛仅仅吸一口气就会惊醒我心中各种死去而沉眠的记忆,使它们冲破胸口,喷涌而出。 我一步也没有多接近观众绕成的圈,始终远远地呆立在广场边听那两人的歌,身体和意识不晓得脱节了多少次。有些人嫌我挡路,不是回头瞪我就是故意撞我的肩,但我寸步也不能移。 连续演奏约六首曲子后,玲司哥干脆地放下吉他。掌声与欢呼甚至盖过往来路口的大量车潮声。汗衫男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起身,拿宝特瓶灌口水.并从纸箱中取出某些东西排列在脚边铺垫上。看来是cd,是在推销自资灌制的原声带吧。观众最前排的女生们接二连三递出千圆钞票收下cd盒,其他则是三三两两地离去,音乐的余温逐渐往各个街道扩散。 我总算又看到miu的身影。她蹲在玲司哥身旁,不知在说些什么,随后往我看来。那动作吓了我一跳,解开麻痹我身躯的魔法,使我不禁踉跄。玲司哥也看向我,让我尴尬得垂下眼睛。但我也不能就这么逃走,只好盯着自己的脚尖走向广场那一端。 「……昨天……真的很对不起,谢谢你帮我。」 我在玲司哥眼前鞠躬道歉。 「我不是说过了,你没什么好道歉。」 玲司哥不太高兴地这么说,开始为吉他调音。 「啊,你就是小春?对吧?」 演奏敲击声的褐肤汗衫男凑了过来。我又一阵错愕,没想到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之前有个酒醉的观众问了我的名字,而我也只答过那么一次,怎么一转眼就弄得连其他街头艺人也知道啦? 「我只是听别人聊过你,没听过你实际上场。你是来表演的吗?」 「淳吾,有客人。」玲司哥臭着脸提醒他。那些女性观众似乎想多买几张,又来到铺垫前。被唤作淳吾的那个人赶紧恢复做生意的笑容,拿cd换钞票。 玲司哥往位在车道另一侧的派出所瞥一眼说: 「我不是故意要帮你。我们能在路边表演是因为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闹出事情让他们严格起来,我就头痛了。」 我抿起唇,低头不语。 我果然没资格在这里表演。说到底,我只是个紧抓着捡来的吉他,被莫名其妙的幽灵猛踹屁股,百般无奈才开始唱歌的人。含糊地道了两三句没头没尾的歉之后,我转身就往车站走。 「小春,你怎么又要回去啦!新歌呢!」 miu的吼声撞上我的背。我一时哑口,停下来回头。只见她气嘟嘟地坐在树边的围栏上伸直双腿,从褐色镜片底下瞪着我。 「miu,他有那么厉害喔?」 淳吾哥指着我问,miu耸耸肩回答: 「才没有。吉他跟唱功都不怎么样……只是他的曲子……有点东西。」 真想找个洞钻。miu的批评不仅和平时一样辛辣,这次还一针见血地说中本质。词曲都是凯斯做的,并不是我。 「……那个……我今天没带吉他。」 我这么说完就想走,可是miu却从玲司哥腿上抢走吉他站了起来。 「喂,miu!」 miu无视玲司哥的抗议,大步走过来把吉他往我肚子塞。我吓得不知所措,在吉他和miu之间看来看去。 「用这把就行了吧。你在这里除了发表新歌以外也没别的价值了,还不快唱。」 一时间有太多话想说,结果全凝成一大块哽住喉咙。你凭什么要我听从那种命令?居然要我随便用别人的吉他,到底在想什么?没看到玲司哥生气了吗? 然而在我挤得出声音前,玲司哥用指头将某个小东西弹了过来。那扁平的东西弹中我的额头,掉在吉他上。 是个三角形的黑色塑胶片—— 拨片。 「我音还没调好,你帮我搞定。」玲司哥如是说。 我抱着吉他愣了一会儿后,感觉到有人聚集过来。 「咦,小春?」「那不是玲司的吉他吗?」「借来的?」「今 天也要弹啊?」 人们在我背后交头接耳。我战战兢兢地转头,发现已有许多年轻男女包围了我。miu住我胸口轻轻一推,在一旁的护栏坐下;玲司哥板着脸;淳吾哥等着看戏似的笑看着我。喂,别这样,你们在期待什么,别误会。我来池袋并不是自己想唱歌,只是打算在这里慢慢丢弃原先想一扔了之却反而增加的垃圾而已。 忽然间有种来自远方的节奏踹了我一脚,使我的灵魂深处裂出一条缝。 是我的心跳。 随后,耳里——不,是脑袋里传来声音。 快唱啊,臭小鬼。 没有错,是凯斯的声音。我霎时无法呼吸。我不是把他丢在家里吗? 少废话,赶快唱一唱啦,还拖。虽然那把吉他和我的比起来不怎么样,你又只是个三流货色,不过我的歌屌到可以让人尿都喷出来,扣掉那些缺点也还算能听吧。 我不是来把你丢掉的吗?我沉痛地想。 不知不觉间,我的左右手已经摸索起弦钮和弦丝,使嗡嗡地两相影响的泛音逐渐接近、调和。调完音后,歌词带着难耐的窒息感爬上喉管。我强忍着将它吞回去,只吐出空气,并将手伸进口袋。看来已经无路可逃,那我只能像平常一样把自己关进两个耳机之间,连自己的声音也不听地混完时间。 可是在我戴上耳机之际,有人抓住了耳机线。 我错愕地转头。是miu。 「你就是老爱这样,才会一直都那么废啦。」 喉咙霎时为之冻结。脑袋虽明白她指的是我的歌或吉他,演唱时总是听其他音乐当然不会进步,可是我的心听起来却不是这样。这句话像一把刀,刺进我心中更深、更深之处。 我就是老爱这样才会一直都——走不出去。 那把刀硬生生切断了我心中的某种东西。 突然间,手变轻了,紧绷的感觉没了。同时,我发现在现实中捆住我的线真的断了。两个耳机本体都与缠于指间的耳机线分了家,掉在地上。 「啊……」 墨镜底下,miu的眼泛起泪光。 「对、对不起……」 miu发着抖这么说,表示线是她扯断的。然而说也奇怪,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也不懂她为何含泪道歉,只想着原来这东西这么脆弱,一扯就断了。 既然断了,就断了吧,不必在意。 我将耳机线塞进口袋,捏起拨片。这一刻,我似乎能看见指尖中流动的血。我还没腐烂,我还活着,而我必须确定这一点。开口歌唱就会裸露出自己的灵魂,冲撞其他灵魂,双方都会受伤,有时深得愈合不了。我们唯有流出这样的血才能感到自己确实活在这世上。 于是我咬紧颤抖的唇,藉着痛楚抬起头面对围绕我的群众。心脏又敲起节奏。 当拨片撞击琴弦的那瞬间,我仿佛亲手切断了别人留蓄无数年的美丽长发,感到一股沁凉入骨的畅快,还有一种明确的痛。我几乎能看见音符一颗颗洒在柏油地上,再痛也不想停手。 一吐出声音,池袋炙热的空气就灼烧我的喉咙。歌声——交掺着车辆废气和行人面色灰暗的叹息,烧出摇曳不定的火舌。我感到自己在弦与拨片之间被磨成细粉,飘散到整个城市。歌唱或许就是这样,会使人点滴磨灭而死去,所以他们才个个都染上毒瘾、撞车而烧成灰烬吧。不过我想那其实也无所谓,那是他们人生曾经轰轰烈烈的证明。人活着不能只是等死。自我封闭的我连灰烬都成不了,只是一团蜡堆罢了。不如趁现在拼个遍体鳞伤、粉身碎骨,最后一把火、一阵风,灰飞烟灭。 歌结束了。我将体内仅存的最后一滴力量砸上琴弦,擦去额上汗水并抬起头。拨片从颤抖的指缝间滑落,薪柴爆裂般的劈啪声包围着我。刹那间,我还以为周围真的烧起来了。晕眩使我霎时陷入黑暗,然后将我拉回现实。 (插图) 那是拍手的声音。 一晃眼,周围已聚集数十名观众,堆起甚至看不见对侧店家的层层人墙。每个人都对我投注兴奋的热情眼神,用力鼓掌。掌声几乎要将我压垮,但我咬住唇撑住差点垂下的头。耳中能听见凯斯正得意地狂笑。至少向观众道个谢吧,臭小鬼。他虽这么说,但声音相当飘渺。而我稀薄的勇气才演奏这一首就要见底,光是抓好吉他都很吃力。 我稍微转头,看见淳吾哥对我竖起大拇指,他身旁的玲司哥用食指对我指了指,似乎在说「快弹下一首」。接着—— 与miu对上眼。 原以为她会打个很惨的分数,结果她脸一红就跳下围栏,一语不发地冲进人墙,直往车站跑。 我唱得有那么糟吗?差点陷入绝望时,附近一名观众替我捡起落在地上的拨片,我才想到不能只顾miu一个。我还没烧完,还有这么多人在等着我的歌,况且淳吾哥都把装了水的宝特瓶丢给了我。于是我润润嘴唇和喉咙,让火热的脸稍微降温,并确定手指不再发抖。这下,我只能继续唱了。 miu喘着气跑回来是在第五首歌刚结束,我暂时喘口气的时候。她像是全速跑来,连兜帽掉了也没注意。跑到我身边后,她深弯着腰喘了一阵子,再把手伸到我面前。 「……拿去!」 我也迷迷糊糊地接下她递来的东西。 那是一组耳机。看来是刚买的,包装上还贴着bic camera的胶带。这让我睁圆了眼,盯着miu看。 「……赔给你!」她害羞地这么说并戴起兜帽。 「……啊。喔……好。」 对喔,刚才线被miu扯断了。不过是短短十几分钟前的事,我就忘了。 「谢谢喔。」 「拜托,有什么好谢的啊!这是赔给你的耶,是我的错耶!」 那怎么听都不像做错事的人的语气。再说,这是一组粉红色的耳机,还有兔兔图案,戴上它需要不小的勇气…… 「可是,用不着急着现在买吧?」 「我、我是因为不喜欢把这种事拖到以后啦!是怎样,要我不管那种事,傻傻留下来听你唱歌吗?」 第一首你不就傻傻留下来了?原本想糗她,但心念一转就作罢了。 「既然这么说……」miu别开视线,不太好意思地说:「你就把我不在的时候唱的歌再唱一次吧。我一定会给你打一个很难看的分数。」 还来不及抗议这不讲理的态度,观众间先爆出一阵欢呼。中途才开始听的人其实还不少。 「可是这把吉他是玲司哥借我的,而且他才弹到一半,差不多该——」 「没关系。再借你一个小时,随便你弹。」 玲司哥一句话就把我的借口毁了。 「也唱我们的歌吧。不用花力气就能卖cd,可遇不可求啊。」 连淳吾哥都说这种话。 于是我放弃挣扎,望着沉入黑夜与灯光的阳光城60大道,在塞得不耐烦的车辆引擎声间寻找自己的心跳,并一处处地确认哪里才是自己的归属。 喉咙又热又痛,指尖又干又硬,沾满汗水的衬衫黏在背上。不过没问题,我还能动。我将残存的汽油全灌进枯萎的身体,拨弦歌唱,唱出自己活着的证明,以及——凯斯曾经活过的证明。 原音演奏之泪 这座名叫池袋的城市有两种面貌:一是办公大楼林立的东半部.一是游乐场所杂乱扩张的西半部。由车站与铁轨切开的东西池袋简直是两座不同的城市,别说气氛和行人的类型,甚至连天气都似乎不太一样。 系起东西两半的联络通道少得可怜,也助长了两地的隔阂。若是徒步,只要走车站的地下道即可。而我一时心血来潮骑脚踏车来逛逛时,却费了一番功夫——因为我只能选择钻过车站南端的大高架底下,跨越北侧距离车站一大段路的路桥,或是北口边的隧道。这条隧道正式名称为杂司谷隧道,但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人使用这个名字。入口上端挂了一面刻着「we road」的金属牌,所以大家都这么称呼它。 we road如前所述,是池袋少数的东西联络通道,行人自然众多。再加上能够遮阳避雨,隧道音响效果又好,便成了街头乐手绝佳的表演场地。不过,我一次也没有在那里唱过。 「小春,你怎么不去we road唱呀?」 在池袋街头已相当资深的淳吾哥曾这么问我。 「偶尔去那边唱唱也不错喔,不怕下雨,人又多。」 「呃,那个,那边有点……」 「嗯?你受不了水沟味吗?.」 「喔,不,不是那样。」 我摆出一脸不想说的样子,想装没事也装不了。 「我考上的高中就在西口那边,我不想遇到熟人。」 「哦~~」淳吾哥不以为意地说:「小春你已经念高中啦?你个子小小的,我还以为你是国中生咧。」 我苦笑着感谢他的好意。他是明白我不太想谈那方面的事才改变话题的吧。我这种年纪的人每天不上学,老是跑到车站前抱着吉他弹唱,背后肯定没好事。 结果坐在一旁护栏、个子比我更娇小的女生不客气也不留情地说: 「你白痴啊?既然那样,干脆别来池袋不就好了。」 miu噘起唇,隔着褐色墨镜斜眼瞪我。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 我苦着脸从盒中取出吉他。乐器在这时候特别方便,能用音乐填补不利的沉默。 坐在我对面的高瘦金发美国人说着「那个臭婊子还是一样跩,把她的脸揍到肿起来」等粗话。我真的很庆幸只有我能看见、听见凯斯。但是在身旁有人的状况下,我无法向幽灵回嘴,只能听他在我耳边聒噪地一条一条讲解「轻松让女人闭嘴的250招」。 这种时候,miu的辛辣言词听起来都像圣歌一样,能帮我分散注意力。 「再说,被熟人看到在路边唱歌有什么不好?怕羞就别唱了嘛。」 「如果人家问我怎么都不上学,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就去上学呀。」 「那你怎么没去上学?」我不禁拉高音量。「我每次都能看到你,有时候白天就在这边晃了耶!」 miu的脸霎时爆红。 「小春大笨蛋!」 迎面冲来的怒吼吓得我猛然一退,差点摔进车道。miu随即跳下护栏跑向东口,消失在人群里。 我完全不懂她为何生那么大的气,傻眼地目送她离去后转向淳吾哥求助。 「啊……嗯。」 淳吾看看miu的去向再看看我,搔着头说: 「小春,你是只听西洋歌的人吧?」 没有头绪的问题让我愣着眨眨眼。 「呃,是啊……这有关系吗?」 「那么,也难怪你没发现了。」 没发现?发现什么? 「这不适合由我来说,别想太多。」淳吾哥摇摇手。miu身上有许多令我颇为在意的问题,想借这机会问个究竟。不过玲司哥正好在这时出现,打断了这个话题。 § 直到几天后的某个夜晚,我才发现真相。我在没开灯的房间里瘫坐在电脑前,漫无目的地通篇浏览音乐界新闻时,在我身旁窥视荧幕的凯斯忽然说: 「喂,是那个女的。」 他指着网页边缘的浮动广告。底图是一张短发少女的照片,浓厚的阴影令人印象深刻,文案是「小峰由羽 五大巨蛋巡回演唱正式开跑!即日起开放订票」。 点进网站,那少女的侧脸特写冲入眼中,使我倒抽了口气。 是miu。 广告上的小图没有墨镜或连帽外套,一时没认出来。不过放得这么大以后,自然是一目了然。 小峰由羽。 我也听过这名字。她是两三年前闪亮出道的创作歌手。不到十五岁的她凭借超龄的卓越词曲能力及唱功,一举冲上乐坛顶点——大概吧。我几乎不听日文歌,对详情不太清楚。 「啊啊……」 想到这里,我不禁惊叹。原来淳吾哥指的是这个意思。 只要对流行音乐有常人程度的接触,应该很快就会注意到miu其实是小峰由羽。即使有所遮掩,那样长时间地与她面对面相处,想不发现也难。我会完全没察觉是因为只对逝世的西洋歌手感兴趣的缘故。 (插图) 我将「小峰由羽」四个字输入搜寻引擎。十四岁出道,现年十七。她居然大我两岁,还以为她和我同年或更小呢。所以她是高中生喽?这么想的我再进一步搜寻,发现她由于在日常生活中也整天被狗仔追着跑,不堪其扰而放弃了高中。 我仰望天花板,将脸捂住。 尽管我不知道她的背景,但我总归是说了伤人的话。什么「你怎么没去上学」,她当然会生气。miu当时应该很想说「能去我早就去了!」,然后把我痛扁一顿吧。 下次遇见她该怎么向她道歉呢…… 「哦~~才想说这个女人怎么对别人的演出那么啰嗦,原来是职业的啊。」 凯斯将脸凑近电脑荧幕。 「该不会是用嘲笑业余歌手来发泄压力吧,这兴趣真低级。呿,和我一样光明正大地瞧不起其他同行嘛。」 「她不是那种人啦,大概吧……miu一定有她的原因。」 「干嘛帮她辩解,你又知道她什么?」 都这么问了,我也只能回答「什么也不知道」,因为我真的对她一无所知。网路上刊载的资讯只是她的冰山一角罢了。 「不管她,来练新歌吧。」凯斯这么说着(用他透明的脚)往我的后脑勺踢个不停,但这时的我怎么也提不起弹吉他的劲。 § 「我没有放在心上。」 两天后再看到miu时,她微愠地这么说。 「我看你那么迟钝,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发现咧。这样对我也好。」 当时我们并肩蹲在东口前的电话亭旁说话。夕阳就快沉没,行人稠密,背后的明治路满满都是车。 「你道歉的方式让人很火大。」 被她说成这样,我也道歉不下去了。我将厚厚的吉他盒抱在腹前,怯怯地偷看miu的侧脸,暗自与网站照片中她那张略有英气的侧脸相比。她们的确是同一个人。 为何一个超级巨星会每晚流连街头,替业余人士的表演打分数呢?这个最大的疑问,我问不出口。不过miu似乎从脸色看出我的心事,隔着墨镜斜眼瞪我并噘嘴说: 「没什么其他意义啦,纯粹发泄而己。」她说:「大部分都差劲得连分数都打不下去,不过偶尔也会有让人很有感觉的,像ufj。」 「ufj?」 miu的视线温度瞬间降到冰点以下。 「你不知道玲司和淳吾的团名啊?」 那是ultra fullmetal jacket 的缩写。我完全不知道。 「因为我很少看别人的表演。」我辩解道。 「那你也没听过戈登打的鼓?亚伦的小提琴呢?你到底来池袋做什么?」 「小春,揍她三拳。我要踢她三脚!」凯斯龇牙咧嘴地说。「然后叫她把刚才那些什么来着的乐手讲清楚,我帮你鉴定。」 虽想照常无视凯斯的话,但尽管前半段不堪入耳,我仍听进了后半段。因为miu添了这么一句话—— 「只弹自己的只会愈弹愈糟,一定要多听。」 有种自言自语的感觉。说不定她真的不是对我说,而是在告诫自己。 miu眼神飘渺地望着东口阶梯的杂沓,我则是注视着她的侧脸,思量了一会儿后试着说: 「呃,那么……你就告诉我,池袋有哪些人值得听嘛。」 「为什么我要帮你做那种事啊!」 她的回呛让我垂下肩膀。 「……就是说啊,对不起。」 「你也放弃得太快了吧!」 miu站起来,在我肩上一拍。 「起来,我们走!」 「这娘们真麻烦。」 就只有这一次,我和凯斯看法一致。 后来,我和miu两人在池袋到处打转,观赏许多街头艺人的表演。稍纵即逝的初夏夜晚,路上同样因音乐而喧闹。她说得没错,他们十之八九——虽然我的技术没资格批评别人——水准都不足以评分。对于那样的演出,miu一秒也不多留。不过偶遇那一成的亮眼表现时,miu都会留步听上一会儿。所以能让她停下来就表示在水准以上了吧。我因此有点自豪。 值得一听的表演者具有固定的倾向。首先,大部分是外国人;第二,以街头艺人而言,大多有点年纪,表示他们靠表演维生;第三,凡是演奏小提琴、陶笛或木琴等街头少见的乐器,技术都相当精湛,无一例外。 其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拿水桶当鼓敲的戈登哥。他的表演震撼得我一句感想也说不出口,只是呆呆地从钱包掏出五百圆硬币丢进桶子里。戈登哥说他要靠街头表演存够钱,买真正的鼓组。 「你白痴啊?少在这里做这么没效率的事,抓个人抢劫比较快啦!有这种技术谁舍得关你。」 一起看表演的凯斯还说了这么瞎的话。 由于我们不顾脚酸腿肿,一股脑地到处观赏各式各样的演出,使得我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身处何方。会发现自己踏入了车站西口一带,是因为在西口公园入口处见到有一群身穿制服的学生从艺术剧场方向走来的缘故。 是我那所高中的制服。 由于距离颇长,公园灯光又稀疏昏暗,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不过我却感觉他们都在看我,令我无法呼吸。 「你怕什么怕?」凯斯开骂了。「根本是被害妄想,你只是个半吊子的寄居蟹,没人记得你长什么鸟样啦。你已经一个多月没进过高中了吧。」 但我仍以背上的吉他遮住脸,离开公园往车站走。 「喂,小春?」miu朝我如此大喊。「不是那边啦!丸井百货那边也有满多人在表演的喔!」 「……对不起……今天到这里就好。」 「小春?你在发什么神经啊!」 miu快步追上,到我身旁注视我的脸。 「……刚才那些是你学校的人?」 我停下来,一手遮住眼晴。自己这么好猜又这么窝囊使我眼眶不禁发热。这时,miu还追打我这条落水狗。 「少蠢了好不好,直接去退学就行啦。」 即使是我,也为此动了气。 对你来说,退学当然很轻松。你已经保证会有一段职业歌手的辉煌未来,不上学也不会有任何问题。而我只是一般小老百姓,要我退学不就等于叫我喝西北风吗? 在心中这么回嘴到这里,我忽然傻住了。 喂,我在说什么鬼话?我早就不上学了.前途现在就已经是一片黑暗。退不退学,只是书面上的问题而已。 我走下北口的阶梯,没一小段就停下来倚着墙,放下沉重不堪的吉他蹲成一团。有脚步声接近,miu的运动鞋尖刺进视野。 「你今天怪怪的耶,是怎样。」 「没什么,真的很对不起……谢谢你带我到处看。」 「你干脆再多看一些高手的演奏摧毁自信,从此放弃音乐算了。哼。」 抛出这么一句刻薄的话之后,脚步声再度爬上楼梯逐渐远去。 而我光是积蓄足够力气起身就费了好长一段时间。然后垂着头,踏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地下剪票口。 § 隔天,我原本想到池袋以外的地方走走让脑袋冷却一下,不过傍晚五点左右,我收到一封让我差点跌下床的简讯。是玲司哥传来的。 「找你作一首新歌。今天八点我们会在doo前面唱,记得来。」 由于措词不怎么客气,让我一度怀疑「找你作一首新歌」是否有其他街头式的含意。然而我无论横看竖看都想不出请我作新歌以外的意思。 玲司哥?找我?为什么? 我无法视而不见,等天一黑就离开房间。 穿鞋时,一身西装的父亲正好开门进来,吓得我缩起身,视线不禁垂向玄关砾石地的角落,鞋带滑落指间。 湿黏的沉默沾上后颈。 「……最近你满常出门的嘛。」 我以点头回答。我没看父亲的表情,不知他只是问问还是有责难之意。 「你的老师……」父亲难以启齿似的继续说:「班上导师打过很多次电话来家里,好像想和你谈一谈。」 我紧绷着背,没有任何答覆。告知我这种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句话也接不了。父亲多半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吧,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对我。 我们之间又有一段不同温度的沉默。我感觉得到父亲的视线投注在倚立于一旁的吉他盒,不是我。 「……你会弹啊?」 他喃喃问了这么一句。 在我听来,那像是在问我:「你关在房间里练这种东西,已经练到会弹了吗?」我仍然无法回答,只能暧昧地点点头。 「这样啊。」 父亲低声这么说后脱下鞋,沿着走廊走了。 我也不太清楚他吐的气是来自放心还是傻眼。那算是亲子间的对话吗?他甚至不问我这么晚了要去哪里。可能是因为不问对双方来说都轻松吧。问了,我不得不回答;让他知道我每晚都在路边开迷你演唱会,他也不得不唠叨几句。既然对谁都麻烦,还是不问为妙。 抵达池袋时正好八点。穿过地下道来到银行前.远远就看到玲司哥和淳吾哥在人行道另一头,五叉路底的广场上。两人体型原本就较为高大,那天淳吾哥又架起了钹,相当醒目。 「你写一首要多久?」 一碰面,玲司哥就这么问。 「咦?」 「你不是新歌出得满快的吗?一天写得出来吗?」 「喔。呃,那个……」 词曲不是我写的,全是某个附在吉他上的怪幽灵的杰作。这种话我当然说不出口。 「我们偶尔也会想演奏别人的曲子。」淳吾哥说了:「抱歉这么冒昧。玲司他啊,一决定要做什么就不会跟人家客气。」 「可、可是,为什么找我?」 「当然是因为你的歌不错听啊。」 玲司哥的语气实在不像在夸人。 「虽然吉他根本不行,不过词曲都不错,所以我们想自己试试看。能替我们写一首歌吗?」 「你那 是拜托人的态度吗?老子宰了你。」凯斯要赏他个头锤般站到玲司哥面前死命瞪着他。玲司哥已经满高了,不过凯斯更高,画面不是普通地吓人,幸好只有我感受得到如此一触即发的气氛。 「呃,那个……」 「先把价钱谈好才上道吧.臭小鬼。几万美金?」 别闹了啦,凯斯。我在心中劝阻。毕竟实际谈的是我自己。 「下下星期,有一场我们主办的演奏会。」淳吾哥说了:「在西口公园,场地已经申请好了。所以客层和平常不太一样,我们想表演一点平常看不到的东西。」 「下下星期啊?」 因此才问我写歌要花多少时间吗? 「钱我会给。不想写,我们也不会逼你。」 见玲司哥这么说,我赶紧回答: 「啊,我、我要写。只要在后天给你就行了吧?」 这晚,我向凯斯磕头了。要是有人在这时进我房间,这诡异的景象一定会让他看到脸都歪掉。因为我正对着空无一人的床铺跪得额头整个贴在地毯上,完全是五体投地。 「求求你嘛,玲司哥他们平常很照顾我。」 尽管我如此恳求,大老爷般坐在床上的凯斯却仍一脸的火。 「歌又不是你自己写的,竟敢好意思答应得那么随便。」 「我知道这是我不好。」我缩着头说:「可是,你每次不都是突然就作好歌要我练习吗?这也只是做一样的事啊。」 「啥?」 凯斯眼睛瞪得超大,我愈缩愈小。真是失言。凯斯的鼻息猛烈地喷在我的后颈上。 「……受不了,真拿你没办法。」 「你愿意帮我了吗?」 我跳了起来。凯斯的咂嘴声好像能刺死老鼠。 「是怎样。前几天还不敢看别人的脸唱歌的人,哪来这种多余的干劲啊?」 「哎呦,不要这么说嘛。」我尴尬起来,躲开凯斯的视线。「人家那样拜托我,我也不好拒绝啊。」 我的确答应得很随便。我无法否定轻易答应这件差事,有一部分是因为自己什么也不用做。 没想到凯斯眯起眼,冷冷地瞪着我说: 「你真的不知道啊?怎么可能只要写歌而己。」 「……咦?」 然而凯斯没对这充满弦外之音的话多加解释,一脚往我肚子踹。 「真是个没药救的笨蛋。算了,喂,快把吉他拿出来,要练到能录音为止。」 § 将出炉的新歌交到玲司哥手上后一天,凯斯留下的谜自动解开了。当我背着吉他盒来到往常那个doo前广场时,玲司哥正在调整与平时不同的乐器。那虽有吉他的形状,但琴颈长、琴身小,又只有四条弦,怎么看都是贝斯。 「……贝斯……今天是怎么了,好难得喔。」 玲司哥停下调音的手,抬头往我瞥了一眼说: 「你的吉他是电吉他,用贝斯配合比较好吧。因为你写的歌很有力量。」 「咦?啊,是喔。」 他们ufj要演奏的歌和我的吉他有什么关系?等一下,不会吧? 「嗨,小春。」 我往拍我背的人看去,只见身穿汗衫的淳吾哥扛着箱鼓和钹架站在那里。 「写给我们这么好的歌,谢啦!你真的两天就搞定啦?太吓人了吧。话说,你能唱的音还满高的嘛。副歌我高合音唱不上去,让我即兴来一段应该没关系吧?」 「没、没关系,那个……」 「那么b旋律的部分,我想你跟玲司自己唱比较好。」 「我?我也要唱啊?」 淳吾哥眨了眨眼,在他身旁的凯斯一副「你看吧」的表情。 「那是你的歌嘛。」 「呃,这个,可是我不知道——」 「对不起,我没说吗?不要想太多,就这样吧。我们三个一起唱,观众绝对会喜欢的啦。这种事在路边可是很难得喔。」 「你是说演奏会的时候,我也要上台?」 「那当然。」 调完音的玲司哥粗声回答,并将音箱接上小型发电机。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色正在发白。 「酬劳一样照给。这是你写歌的份。」 玲司哥直接将几张钞票塞进我口袋。 「如果小春的歌也录进唱片,还要再想怎么分呢。」 「单纯照销量分就好了吧。反正是以后的事,先赶快准备。」 两人的对话仿佛隔了一层膜般朦胧。即使玲司哥用手肘顶了我一下,我还是恍惚地发了一阵子的呆。 「——演奏会?哦~~你就去啊。」 我对半夜才来的miu提起这件事,结果她似乎不太感兴趣。 「就是和玲司跟淳吾一起唱吧,很好啊。你表演得那么差劲,我从很久以前就替你的歌觉得可怜呢。」 我也有同感,所以无话可说。平常总是对miu恶形恶状的凯斯却在这时候点头,使我加倍沮丧。 「有贝斯和敲击乐器,所以你们是一整个乐团吧?这样比较好。你作的曲全都不像是给吉他独奏的曲子,蓝调硬式摇滚的味道浓到不行。」 真亏你听得出来——我深感佩服。一点也没错,真正的作曲者正是硬式摇滚乐团中的人。 「这种事需要犹豫吗?」miu责难似的问。 「那好像办在西口公园耶。」 我那所高中的学生都会经过那里,很可能会被认识我的人发现。miu用「你还在在意那种事啊?」的眼神看着我。就算撇开这部分不说,舞台仍和街头完全不同,让人很不安。 「办在西口公园,所以是那个舞台?」miu问。 「大概吧。」我点了头。设置于池袋西口公园的舞台小具规模,偶尔会有职业歌手在那开演唱会。「我怕自己在那上面弹不出来……」 「每晚都在路边唱歌的人居然会怕这种事?你白痴啊?」 被总是沐浴在数万歌迷视线中歌唱的miu这么说,我一句话也回不了。 我偷瞄她的脸色,吞回嘴边的话。miu注意到我的小动作便说: 「干嘛?」 「没事,别在意。」 「我很在意,快说。」 miu还踩了我的脚,我只好老实招来。 「我刚才在想,在舞台上对那么多人唱歌到底是什么感觉。呃,我知道那跟你的演唱会当然不能比,可是……」 miu朝像在找借口的我冷冷看来,视线不久又回到在绿色大道大排长龙等红绿灯的车阵上。 「感觉超棒的啦。」 miu没好气地说。怎么听都像「感觉超烂」。 「光这种东西是真的有重量,等你站在一大堆聚光灯底下就会知道了。」 那她躲到池袋的夜里,又是在怕些什么呢?这时,我忽然有此疑问。在这街上随便走上一段,数不尽的光就会照到你觉得烦。不过,那与舞台上只为自己而照的灯光不同,不带责任、没有重量。是因为那反而令人安心吗? 当然,我无法将这想法问出口。 与miu道别,步下地下道阶梯时,一群年轻的声音混着车声传进耳里。 「——真的?」 「真的啦,我们班的。」 「他叫小野寺。」 「那是谁?有这个人吗?」 我立刻愣住。小野寺,是我的姓。我转过头,以余光窥视楼梯口那群穿我那高中制服的人,踉跄地下完阶梯,踏上通道。 「他到上个月底就没来学校了。」 「中辍?」 「听说他在这附近弹吉他。」 「是喔?太落魄了吧。」 我听得寒毛倒竖。我没有听错或误会,更不是我意识过剩。无论怎么想,那说的都是我。 「很好,全部抓起来修理。」这时,凯斯开口了。「我特别准你用我的吉他轰爆他们的头!」 我摇头再摇头。谈话声与脚步声从阶梯逐渐接近,虽想捂起耳朵,但总觉得那只会令声音更响。 「还常和女人混在一起。」「不会吧,我也开始想玩吉他了。」 「那个女的,长得有点像小峰由羽。」「超想上小峰由羽的。」 「听说常有人在这附近看到耶。」 「她看起来就是很爱玩的样子。」「小峰年纪比我们还大喔。」 我开始往剪票口跑。吉他的重量一下又一下地敲在背上,压得骨头嘎吱作响。抵达埼京线月台时,我已汗流浃背,气都吸不满一口,平快车进站的风压几乎要将我吹跑。 这晚,我原本想捎个简讯给玲司哥,但打不下手。 学校同学发现我在路边弹吉他,也知道miu在这边出没。为了避免给大家添麻烦,我决定不出席演奏会……就只是要输入这段话送出去,手指却怎么也不肯动。 我将智慧型手机扔在地上,翻上床瞪视天花板。 「明明怕成那样,现在有借口落跑了却不敢讲啊?」 凯斯站在枕边嘲笑我。 「因为只剩不到两周了嘛。现在喊退出,给他们带来的困扰恐怕更大……」 凯斯听了哼笑一声。 「竟然找借口让自己不找借口,你脑袋长蛆了是不是?」 幽灵连我的心思都看得穿啊,真是方便。 凯斯说得没错。说为了避免给玲司哥他们制造困扰而不退出只是个借口。事实上,我单纯是不想退出罢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需要我的帮助。而且,玲司哥和淳吾哥要的是凯斯的力量,我一直都在瞒骗他们,那我至少该参与演奏让自己有点用。 「你开始把自己当明星啦?」凯斯咧嘴笑着说:「现在的你只是去扯后腿的,还是算了吧。」 「既然这样,你吉他就教得再仔细一点嘛。」 凯斯的吉他课其实每次都上得很敷衍。不过他没有实体,碰不到吉他,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 「反正你的吉他还不是都学我的,看我的演唱会影片就行啦。你就给我看到眼珠子龟裂,脑浆从耳朵喷出来为止。」 不用你说我也会看。 回头想想,自从凯斯亡故后,我一次也没听过ddd的唱片。毕竟我一度想把他们的cd全扔了。 事到如今,我大概——已经无所谓了。 于是我取出演唱会dvd放进电脑,戴上耳机,填满整座球场的数万名观众如雷的欢声与掌声渐渐浸透我的意识。低音鼓声托起这律动,舞台正中央喷发金色的火焰,欢呼再度爆响。凯斯上台了。他疯狂地甩动长长的金发,将拨片敲在那把红色的es-335上。 「四年前的?哈哈!就算用这种小不啦叽的荧幕看,我一样屌到不行。」 原来耳机这么大的声响都挡不住幽灵的声音啊。我又将大腿上的吉他与画面中凯斯手上的吉他作比对,果然看起来还是一样。 「那时候……你还活着呢。」 理所当然的话钻出唇缝。凯斯不屑地哼了一声。 「是死是活关你屁事啊。一次都没看过活着的我还敢说这种话。」 这倒是。说也奇怪,凯斯·摩尔这个人的存在感在如今死了以后更为深厚、现实。过去,我的视线都只是顺着歌的旋律在荧幕上茫然爬动;现在却凝神注视凯斯右手中的拨片,叠合心跳与低音,让自己的感官徜徉在ddd整个乐团的演奏中。我仿佛能指出每一颗脚踏钹的火花,将它们数清。 我不知道凯斯的吉他是如何吞噬他的灵魂,且远渡重洋来到那个垃圾集中处,但我十分感谢这个奇迹。哪怕是一首也好,我想塑出他心中的未竟之曲,多唱给一个人听。 所以,我的眼紧追着荧幕中在舞台上到处蹦蹦跳跳的凯斯,捏紧拨片,以现实的吉他奏起自己的节奏。 § 出了池袋西口,穿过计程车招呼站左侧马路,会来到一处水泥丛林被砍出个大洞似的空间。一支支高顶雕塑的拦车柱之间,传来阵阵水声。 西口公园造型特殊,基本上是由三个圆所构成。最小的圆最接近车站,中央有一座喷水池,白天总是聚集着满满的鸽子;最大的圆在公园最深处,构成东京艺术剧场脚下的广场。 夹在中间的第三个圆在那天挤得人山人海。 水泥舞台中央架了鼓组,淳吾哥坐镇于其后的矮圆椅上。从下午演奏会开幕起,他打鼓的手几乎没停过,一大片晒黑的肩膀汗光闪耀,吊肩汗衫也湿得像淋了一身水。主持人是一名雷鬼头的年轻男性,唱饶舌歌般配合淳吾哥的鼓声介绍下一组表演者,挤满公园的数百人随之爆出这天不知第几次的欢呼。 我一直在淳吾哥身旁看着这样的光景。 es-335的重量拉得吉他背带深陷肩头,握在手里的琴颈被汗水沾得又脏又黏。我受托与几乎所有表演者伴奏或和声,都快累趴了。鼓组另一侧的舞台上,玲司哥一脸游刃有余地弹着贝斯。他明明和我一样弹唱到现在,怎么能那么轻松啊? 我趁歌曲间歇时罐了一口宝特瓶运动饮料,并往舞台背面瞄了一眼。演奏会名称大大地写在布幕上。 「band ireet」。 两周前得知演奏会详细内容时,其实我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平常在路上,大家都是各玩各的吧。难得有这个机会,有舞台和音响能用,参加的人就能以乐团的方式表演自己的拿手好戏,应该会很好玩才对。而且我偶尔也会想要狠狠地打一下鼓啊。」 淳吾哥如此对我说明。 「是喔。听起来是很好玩啦。」 「我们是主办人,所以要负责替整场伴奏。」 玲司哥往有些岁月痕迹的 p贝斯拍了一掌。我忐忑地随口应和: 「……有鼓组和贝斯,就像一整个乐团呢。」 「说什么傻话,节奏吉他手就是你啦。」 坏预感贯穿了我的心窝。 事后回想起来,我非常怀疑他们请我写歌根本是为了让我难以回绝担任吉他伴奏而布的局,只是我没胆问。之后和各种乐手合练也让我忙得没时间想那种无关紧要的事,光是记曲子就令人头大得可以。然而,ufj那两位大哥无论何种领域的曲子都能一拍即合,真教人打从心底敬畏他们的技术。 为了不丢他们的脸,我每天都埋首练习,一晃眼就到了演奏会当天。像这样沐浴在大型喇叭的粗哑回馈音与大批观众的热情呼吸交融而成的空气中,自己是不是在作梦之类的想法仿佛早在两天前就扔了一样。 「小春,表现不错。」 连续演奏了三首的亚伦哥笑着对观众挥手之余对我笑了笑。亚伦哥是街头知名的黑人小提琴手,粗犷轮廓底下藏着知名音乐学院出身的好技艺,像我这样的外行人照理说根本配不上他。让他说这种话,我实在不敢当。 「……我真的有弹好吗?失误还满多的耶。」 「不用太在意小失误,重点是不要破坏气氛。而且你的gibson音质很好,和什么曲子都好搭。」 这让我心想玲司哥找我加入背景伴奏的原因,或许有一半是出在这把吉他上。半空心电吉他es-335是把难得的好琴,无论来宾的曲风是令人想甩头跳动的摇滚乐或乡村、爵士甚 至古典乐,都能烘托得恰到好处,且无损其个人韵味。 而另一半原因,是因为我看起来是个大闲人,没理由拒绝。 我恍惚地任主持人的饶舌介绍从耳边流过,拿布擦弦、调音。不要想太多,要是开始以为自己站在这里是因为我有那种能力,我就完蛋了。 配合鼓组清简节奏拍响的如雷掌声中,玲司哥说: 「小春,下一组换我们。」 并指向隔开后台的布幕。 「趁现在把背带弄好,小心弹到一半断掉。」 我经他这么一提才发现将吉他吊在肩上的皮带连接处已经破损得很严重,几乎要松脱了。好险,要是吉他弹到一半摔掉就毁了。 我拔下音源线,快步绕到后台,用胶带作应急处置。轮到ufj上场啦,也就是说,这场盛会再过四首歌就要结束了。我拭去额上汗珠,环视西口公园。艺术剧场的巨大阴影轻易覆盖了整座公园,池袋略显脏污的傍晚天空穿插在高楼与园树之间。垂下眼,结束演出的乐手们坐在舞台阶梯或公园地砖上,注视玲司哥和淳吾哥的背。对我微笑的人也不少,笑得我害羞起来,行个注目礼就别开眼睛。 奇妙的感觉紧贴在我的肌肤上,与刚上完游泳课离开更衣室时终于能喘口气又少了点什么的感觉很像。 想这些做什么?还没结束呢。让我最紧张的曲子——由凯斯所作、由我主唱的曲子还在后头。刻意忽视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深处强调自己的存在。尽力撑过去吧,沉住气直冲到底。 「小春,你下台啦?」 转头一看,有个娇小人影钻过园树之间走向后台。虽然天色已经暗了不少,看不清对方的脸,但从兜帽上那对三角形的大耳朵轮廓,一眼就能看出那是miu。 「你来看啦。」 miu来到灯光下,不自在地转向一边。 「因为今天……能比较早溜出来。」 「这样啊。刚好下一首就是我的歌。」 周围的街头乐手也因为miu的到来而喧腾起来。 「早点来嘛,miu!」「我很想知道你今天打几分耶!」 我虽担心那会引起观众注意,不过台上主持人始终配合淳吾哥的鼓独奏,毫不马虎地维持观众的情绪,不必担心后台一点小骚动会破坏气氛。手掌击出的拍子不仅历久不衰,还愈来愈急。 我再看看miu的脸。她一脸「还不快去?」的表情用下巴示意舞台。我跟着吐出堆在喉头的一团苦气,踏上通往舞台的阶梯。 这时,我在观众席与舞台底部交接处一带听见一些明显与会场气氛不同的声音。 「……野寺?」「真的啦。」 「真的吗?」「我刚看见了。」 「那都是职业的吧?」「我们国中同班,不会看错啦。」 「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他父母都——」 「不知道啦,老师自己去问嘛。」 一脚才踏上阶梯的我冻在原地。转头时,皮肤绷了起来。能在热烈的观众呼声中听见那些对话的人,只有我一个吧。因为我认识那声音,而且还唐突地提及我的名字。 我很希望那只是错觉,但我没有听错。人墙右端有一群身穿眼熟制服的人绕过观众席接近舞台,只有带头的是polo衫配卡其长裤的中年男子,也就是我的班导。他身旁的学生指着舞台说了些话,像是血液逆流的声响阻碍了我的听觉。他们是前几天我在地下道阶梯急忙避开的那群同学。为什么连导师都来了?难道我的传闻在学校有名到连导师都知道?还是他查到我会参加这场表演,特地来开导我?什么跟什么,少来烦我行不行?只上一个月的学就忽然音讯全无、再也不进校门的学生,对你们而言根本什么也不是吧。快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别管我了。 我挪开踏上阶梯的脚,压低身子躲进舞台遮蔽处。 「你在干嘛啊,小春?」 miu不耐地这么说,并越过我的肩查看舞台另一头,露出惊讶的表情。她也发现了。不仅如此,我的同班同学也指着miu交头接耳起来。 「喂,小春!」 台上传来玲司哥的怒吼。我连转头看他也办不到,低着头动弹不得,唯有意识在黑泥之中不断后退。再这样下去,miu恐怕会被我连累,身分就此曝光;大家企盼已久的主办者压轴演出也会才刚开始就因我而砸锅。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小春,上台了啦。」 某个乐手推推我的背。我摇了好几次头,不知在否定些什么。在那些人面前,我根本上不了台,上了也会被他们又笑又骂地拖下来。我果然不该参加。像我这种人,整天关在房里戴着耳机,抱腿缩在沙尘暴里就够了,为什么要走到阳光底下?一只厕所虫为什么要学人唱歌?为什么? 我取下挂在肩上重得有如铅块的吉他,稍微抬眼偷看坐在舞台阶梯上的皮衣金发男。凯斯,我这只厕所虫到底该怎么办?只能逃了吧? 凯斯一语不发,只是笑着看我。平时的他总是迳自劈哩啪啦地讲个没完,为何当我需要帮助时就不说话了?带我来到这里的不就是你吗?假如没遇见你,不曾接触吉他、音乐,我—— 喂,小野寺!你是小野寺吧?某人的喊声让我好想掩耳闭眼。 就在这时—— 「——这里没什么小野寺。」 一道声音刺入将我愈吞愈深的黑暗。 我屏住呼吸,悄悄抬眼。 亚伦哥高大的身躯阻挡在企图闯入后台的教师与高中生面前。 「那是小春,池袋的小春。」 「观众就待在观众席上听吧。」 土耳其出身的口风琴手拉菲特哥也站起来挡人。越过他的肩膀,能看见同学们开始退缩,只有导师坚不让步,尝试争辩。 「听、听我说,我是小野寺的班导——」 「就跟你说这里没那种人嘛。」 演奏特技小号的大叔也起身威吓。 「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高中生。」 「不要随便进来。」 乐手接二连三地起身,组成人墙,遮挡导师和同学的视线。我从背后错愕地注视他们,与低音鼓同节奏的拍掌声忽然变得清楚。 「小春,你怎么办?」 弹爵士钢琴的青年对我耳语。 「要逃走,我就帮你收拾行李。」 怎么办?怎么办? 不知所措的我抬眼望向观众们填满傍晚公园的脑袋。不绝于耳的拍掌声有如烟火,当空爆散。淳吾哥的背影阵阵鼓动;玲司哥瞄了我一眼就立刻转向观众;miu坐在楼梯边缘直盯着我;凯斯站在她身旁开口—— 你到底想怎么办? 你怎么能问我这种问题?我才想问你呢。我是应你的要求才会来到这种地方,现在怎么办也该由你负责决定吧? 一点也没错。凯斯回答了。怪的是,声音居然来自我的体内。 来到这里是因为我的选择;现在怎么办也该由我决定。 一股令人舒畅的震动从背脊窜到指尖。我握紧垂在手里的琴颈,火烫的脉动随之回传。接着将背带重新挂上肩,踏上舞台阶梯。与凯斯擦身而过时,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miu一脸疑惑地看着身旁没有任何人的空间。 刚踏完最后一阶,猛烈的热风就迎面吹来,差点将我逼退。 「太慢了吧,笨蛋。」 玲司哥念了一声就走向台边。淳吾哥脚不停踏着低音鼓,笑嘻嘻地用鼓棒戳我的屁股。翻腾的欢呼中掺杂了一些呼喊着我——「池袋的小春」的声音。 我再一次确认 es-335的重量,一步又一步地踏入没有任何阻拦的灼热逆风。四拍开钹声在背后炸响的同时,我高举琴颈,将右手的拨片砸上琴弦。 那天,我第一次体会到天空因为自己的声音,无边无际地扩展开来的感觉。即使没有羽翼,我也觉得能一路飞到海的另一边。这使我深信所有人都是为了这一刻而歌唱。 为了这一刻——活在人世间。 和miu之前说的一样,感觉棒透了。 § 我跟着大伙儿在居酒屋玩到末班车时间,回到公寓前时已超过深夜两点。全身筋骨都快散了,背上的吉他重得我走都走不直。感觉吉他才是我本体,正驱使四肢动着的疲惫肉块只是附属品。 我倚着电梯墙,眼皮和门一起闭上。融成一团的乐器和人声浮上意识的海面,堆成泡沫。明明只是几个小时前的事,我却无法清楚忆起任何一部分,连自己的歌声也是。 一开家门就有水声传来。阴暗走廊上,有一块具橙色的锐角光线。父亲刚上完厕所出来。他似乎也才回家没多久,仍穿着衬衫,只松开领带。对上视线的前一刻,我在玄关处的砾石地垂下头,呆立不动。 直到这一刻,演奏会的安可曲才姗姗来迟,在耳中滑稽地响起。吞吞口水,音乐也跟着缩进喉咙深处,令人窒息的沉默又回到耳畔。 「……妈妈很担心你。」 父亲喃喃地说。 「至少要在午夜之前回家。」 我不知父亲是否有看见我微微点头。不久,走廊的嘎吱声渐行渐远。 「——那个!」 我不禁叫住他,并紧张地抬起头。父亲手扶在客厅门把上,转过头来看着我。不知为何,我觉得父亲比我更害怕。 这也难怪。我很明白自己弄成这样不是任何人的错,只能怪我自己。但父亲可就不同了,可能会认为自己失职。看他眼镜底下那双干瘪瘪的眼睛就知道了。 话虽如此,我也不懂自己该说什么才好。 「……我最近,在弹吉他。」 紧绷的喉咙漏出这样的话。 「……我看也知道。」 父亲难以自处似的说。 「我都在……车站前的路边唱。」 想继续说下去时,父亲的脸沉入黑暗,看不清了。 「这样啊。」 接着,他短短这么说就进了客厅。 门后传来电灯开关的清脆声响,日光灯的光细细地流入走廊。 我喘口气,脱鞋回房,并几乎在从肩膀卸下吉他盒的同时虚脱地趴到床上。 节奏总算在我脑中清晰地响起。意识轻飘飘地溜出疲惫不堪的身体,游进璀璨的音乐之海。小提琴和萨克斯风相视而笑,曼陀林轻盈舞动;笛声如柳叶般飘扬,铃鼓与铃铛领我潜向水底的光,愈游愈深。下沉、下沉、下沉…… § 清醒时,房间阴暗,有块菱形红光落在地毯上。我从床上坐起,恍惚地看了那红光一会儿才察觉那是探过窗口的夕阳。 全身依然发麻,仿佛不是自己的身体。我掏出智慧型手机查看时间,原来我已经整整睡了十二小时以上。即使只是稍微转个脖子,关节也沉得像水泥块互相摩擦,令人发毛。至少该冲个澡再睡的。 脚放下床时,我发现地上的吉他盒开了一条缝。糟糕,昨天放下时太粗鲁,把它摔开了吧。我担心摔坏吉他,赶紧拿出来查看。es-335的琴身在微弱的夕阳反照中燃烧,散发隐隐暖意。 它平安无事。我松口气,对它说声「你辛苦了」。 「你他妈弹了一整天,回家以后还不赶快擦干净。」 凯斯坐在我身边说。 「啊!对、对不起。」 我立刻抽出除尘布,仔细擦拭弦、琴颈和指板。差不多该换弦了,开始弹吉他到现在一次也没换过。 「记得换light-heavy的弦喔。」凯斯说。 「我知道,已经买好了。」 那是我怕演奏会上有个万一,事先买来预备的。明天就换吧。 「旋钮也最好换一换,都咬不紧了。」 「嗯,我也这么想。」 「还有那个中拾音器,不知道为什么切到前中就很容易反馈。如果下次还有机会用大音箱来弹——」 接下来,凯斯巨细靡遗地为我讲解了各种吉他该注意的地方,连堆在铜条边的手垢怎么清都没放过,害我忍不住笑了。 「是怎样,突然教得这么仔细。」 「要让你一个人也能把它弹得得心应手才行啊。这是一把不容易驾驭的吉他。」 我愣愣地眨了眨眼。 「呃,嗯,那个……是有那个必要啦,可是怎么突然——」 我注视凯斯的侧脸。浓厚的阴影罩在因毒品与不健康生活而斑驳的皮肤上,眼中仍烧着熊熊烈火。 吞下口水,耳朵深处跟着传来沉重的水声。 凯斯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我? 他从床上站起,走向书柜,指着由上数来第四层摆放精神疾病相关书籍的位置说:「小春,你看。」 「……咦?」 「你看看这一本。」 「凯、凯斯,你这是……」 「少废话,照我的话去做就对了。」 我摸不着头绪地下床,也来到书柜前,抽出他指的那本书——心理学的入门书籍。我记得那是由现任医师以q&a的形式写成的书,浅显易懂。凯斯说了个页数,我也跟着照翻。 「就是那边,仔细看。」 凯斯的话使我停下动作。 标题「imaginary friend」冲入眼里。 imaginary friend——直译就是「想像中的朋友」,仅存在于当事者心中的虚构人物。多见于幼少期,外观不一定是人类,也有动物或妖精的案例。这种现象已超越幻想的范畴,当事人能感觉到其实际存在,拥有具体的外表和声音,能与当事者对话,甚至提供建议…… 我看向凯斯的脸。 「看完了吗?」 我一句话也答不出来。他的眼中,当然没有映出我的身影。 「这是你以前看过的书,把艰涩的东西写得很简单,所以你整本都看完了吧。我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我的知识全都来自于你。」 「……凯斯?你在——」 「你应该已经明白了吧?」 好温柔的声音。凯斯·摩尔才不会这样说话,也不会对我微笑才对。我的意识好像快融解了。 「你应该已经明白了吧?」 我在心中复诵凯斯的话,轻轻阖上书。我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只要稍微用力碰一下就会崩成碎沙,将书放回书柜的手都在发抖。 「说不定,你其实从一开始就明白了。」 凯斯接着又说。从一开始,捡到红色es-335那天开始。也许真是如此,说不定我只是刻意忽视不想。没什么好奇怪的,真正的凯斯·摩尔的日语怎么可能会这么溜?为了和我沟通才用日语? 「可是……可是……!」 不敢相信的我逼近凯斯。他的身影微微透明,能看见背后深褐色的衣柜门扉。 「词曲不都是你写的吗!」 「别傻了。」 凯斯的手按在我肩上。绝不会和我相触的手掌仿佛抓住了我心中的某种东西。 「那些词曲全都是你自己写的。那是你写的歌,因为我就是你。」 骗人。凯斯,快说你在骗我啊! 「现在你要说那是凯斯·摩尔的曲风吗?哈哈哈哈 ,有什么好奇怪的。那是你模仿听了上千遍的ddd写出来的,当然很像。你现在冷静想一想,我这样的人就算能说几句日语,也不可能用日语填词吧?」 「凯斯……我、我……」 我已经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凯斯的身影开始模糊。 「不过事到如今,我已经可以离开了。」 「为什么!凯斯!」 「因为你——」 凯斯看看我的手以及横躺在脚边的es-335说: 「不是一个人也能弹吉他了吗?」 「哪有!」过热的声音哽住了咽喉。「才没有那种事,我还是什么都不行啊!要不是你把我踢出去,我一个人什么也不行啊!」 「就说你已经可以了嘛。」 自嘲的笑容扯歪了凯斯的脸。 「这种蠢话别让我说第二次。你从一开始靠的都是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 永别了。他低声这么说,食指点上我的胸口。 就在那一刻,我确实感到某种感觉触碰了我。一股暖流贯穿我瘦弱的身躯,不痛的痛拥抱了我。 我闭上眼,追寻那扩散到指尖的痛。 吐口气,张开眼睛和手掌,咬着颤抖的脊抬起头。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在从我身上剥落的厚厚堆积的灰色无力感当中,我孤零零地伫立着。 (插图) 他的声音、气息,他的冷他的热,一丝一毫也没留下。鲜红色吉他在地毯上沉默不语,半沉的夕阳将它的腹侧烧得更红、更红…… § 我曾在网路上看过凯斯在第四张专辑发售后的专访。照片上的他相当年轻,翻译充分保留了他的个人风格。内容如下: ——您平时都听怎样的音乐? 「我才不听音乐咧,白痴。都靠搞音乐赚钱了,休息的时候还听什么音乐啊。」 ——那您至少有比较欣赏的音乐人吧? 「赛巴斯蒂安·巴哈(注:sebastian bach,一六八五~一七五〇。巴洛克时期德国作曲家,西方现代音乐之父)、巴托克·贝拉(注:bartok b,一八八一~一九四五。匈牙利现代音乐领袖人物),还有伊福部昭(注:ifukube akira,一九一四~二〇〇六。哥吉拉系列配乐作者)。」 ——不好意思,能举歌手吗? 「当然是凯伦·卡本特(注:karen carpenter,一九五〇~一九八三,死于厌食症导致的心脏病。鼓手出身,后于一九六九年与兄长组成木匠兄妹合唱团,担任主唱。木匠兄妹第二张专辑《close to you》使他们大红大紫,并赢得两座葛莱美奖,〈yesterday once more〉更堪称不朽),那还用说吗?你那什么怪脸,很意外吗?有谁唱得比她好?」 ——如果举吉他手呢……? 「在音乐学院教我吉他的老头子说啊,如果有人问我这种问题,就回答安德烈斯·赛戈维亚(注:andrés segovia,一八九三~一九八七。生于西班牙,将吉他推向世界的重要人物,被誉为二十世纪初最伟大的古典吉他家之一),比较不会出问题。这是第二聪明的回答。」 ——这样啊。那能请您告诉我们最聪明的回答,让读者参考参考吗? 「那就是不要接受什么鬼专访,这样就不用回答这种问题了。我老实告诉你,这世上我最崇拜的吉他手就是我自己,第二名是那个音乐学院的老头。」 ——据说您拥有扎实的古典吉他这样特别的经历,可是歌曲不太像有受到古典吉他的影响,这是为什么呢? 「我问你,你坐过车吧?你家里有接电吧?你知道那些东西是靠什么运作的吗?就是石油和煤炭。那都是很久以前的树啊屎虫啊烂蜥蜴烂猴子的化石。你发动车子的时候,有想过现在在油槽里流的汽油是屎虫变成的吗?没有吧?能烧就行了。古典吉他也是一样,管他是几百年前的鸟蛋留下的东西,都一样会在我心里燃烧。能烧就行了,原本怎样都无所谓,就是这么回事。」 而三年后,他所驾驶的bmw冲撞路树,把肚子里的汽油都喷了出来,跟他一起烧成枯骨了。原本是怎样已没人想得起来。 § 我也不晓得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几天了。母亲怕我挨饿而摆在门口的食物从杂菜粥变成乌龙面、稀饭……愈来愈容易消化。她为我费的心让我非常愧咎,一口也动不了。 我想,我又变回原来的我了。 我尝试回想得知噩耗后,凯斯来到这房间至今的种种。当时,我也是这样抱着空空的肚子,窝在床上不动嘛。我又失去了凯斯,真是太悲惨了。既然这样,不如……我注视起一直搁在地上的吉他。早知道就不捡回来了。 我才没有失去他呢……我试着自嘲。 凯斯从一开始就不在这里,那只是我的无聊妄想。为那种事沮丧个屁啊,我是白痴吗?这只是梦醒了而已。不过很可惜,凯斯的死好像并不是梦喔,很烂吧?烂透了。 既然如此,我就把当时遭受阻碍而没有完成的事情做完吧。把ddd的专辑都扔了,吉他也摆回那座垃圾集中处吧。这样就真的恢复原状了,我会回到我的泥沼,回到淤积在房间地上的死亡残渣里。 我下床抓住琴颈,结果吓了一跳。这东西有这么冰冷吗?那当然,因为它没有生命,不过是木材、黏胶和金属零件构成的物体罢了。里头有的,只是空虚。 然而,我却提不起它。 最后我瘫坐在吉他旁,手探进吉他盒背带捞出新弦,松开旧弦,并仿佛在检查附于其上的汗水与歌声般一根根取下,将血气粗糙的新弦穿过尾板的洞。每转动一个旋纽,新生的力量就绷紧一分。 心底深处,开始发烫。 我怎么丢得了如此融入我生命的东西。丢了它也不可能恢复原状,因为我已经尝到了歌唱的滋味,知道那灼烧胸口、烤干喉管,心脏都要为之融化的热。从调音的每个动作都能感到血在弦里流;拨响e大调和弦的同时,那澄澈的音色也阵阵沁入它半空心的体内。 我就此徜徉在残响之中,压抑的情绪不一会儿便溃堤而出,我差点不支跪倒。于是,我以右手梳动六根琴弦,摸索一组又一组和弦,策唇高歌——吞食虚空,希望能嚼出新歌。是妄想也无所谓,凯斯曾经就在这里,就在我房间、我身旁,总是扶持我,踹我的屁股,给我向前奔跑的力量。全世界只有我才懂。只有我作的这些歌能够证明他曾在这里,要是我在这里扔了它们,凯斯待过这里的轨迹也会跟着消失,我将再次失去他。我不要再失去他了。我要将我的一切灌进这红色的空洞,唱到出不了声音为止。如此一来,凯斯就能在我心中继续燃烧。尽管他已经一根骨头也不剩,他的歌也会永远活下去。 § 刚从西武口上到地面,眼晴就被往来明治路的车头灯狠狠刷了一下。对街量贩店与药局的灯光不知为何这么刺眼,车辆废气、厨余和柏油磨热后的气味围绕在我四周。 好怀念。是池袋夜晚的气味没错。 说也奇怪,我从不认为自己能够从任何角度融入这里的气氛,但它让我感到很自在。我明明只是为了逃避而来,如今却觉得自己住在这里。沿着西武百货橱窗边的人行道走了一段,我发现路边有几个抱着吉他或键盘的熟面孔向我挥手。我表情紧绷地继续向前走,也朝他们轻轻挥手。不能去、不想去其他地方的每个人都堆积在池袋,仰望煤灰遍布的夜空歌唱。我接着穿越回转区、经过bic camera门口,来到平时那个五叉路广场。没有任何街头艺人, 只有一名年轻的巴基斯坦人摆个卖首饰的小傩。 我坐上路树的低矮围栏,取出吉他背上肩。几个人停下来叫我的名字,可是我抬不起头,调音的手也在发抖。迷你音箱流出的沙沙杂音使我又想起肺腑间的炙热。 我目送指甲弹出的琶音一颗颗蹦向远方,想像它们与这世界的每片天空相连,一直连到加州那片曾是凯斯的灰烬或许正四处飘散的天空。 轻轻地,我配上歌声。 那是新得还闻得到铅笔味,我第一次独力写的歌。 凯斯说过去那些歌都是我自己写的,我从一开始靠的都是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我不想咽下那些话,不想否定那个粗暴自大、尖酸刻薄,却又比任何人更热爱摇滚乐的男人。这段日子,你都在这里,就在我身旁。即使全世界只有我看得见你,你也确实存在过,不然我心情怎么会如此空虚。这个响彻我歌声的可爱空洞,就是你曾经存在的证据。未来,我也会拖着、抱着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否曾属于你的吉他,继续唱下去。 音箱电池寿命将至时,那肤浅廉价的声音也变得断断续续。到最后,只有es-335削身蚀骨地呕出的沙哑原音支撑着我的歌。 当干涸的喉管再也没有声音,当终于弹完最后一个和弦的手指再也没有动作,路人鼓掌的身影已糊得无法看清。 这时,我感到身旁有股微微的温暖。 转头一看,裹着亮色连帽外套的肩膀、略红的柔软发丝、褐色墨镜底下宛如深邃星空的眼阵,就在那里。 miu来了。 她在我身旁坐了多久? 她用——那样的眼神看了我多久? miu摘下墨镜,直视我的双眼。在我不堪视线而低头之际,她问: 「……什么人不在了吗?」 我错愕地注视她的嘴。她头发摇了摇,害羞地说: 「我只是突然有那种感觉……总觉得,小春你……」 话尾在夜晚阴郁的空气中彷徨,寻找出口。 「那些虽然是你的歌,可是我觉得你一直都是为别人而唱。」 「……一直都是?」 「每一次都是。」 我的视线垂到吉他f孔中的黑暗。 「那个人现在不在了吗?」miu又问。 我点了头。大概吧,我想我点头了。 一颗雨珠滴在我手背上,另一颗滴在樱桃红的吉他上。热热的,雨不可能这么热。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那是我自己的泪水。 凯斯,你真的曾经陪过我,miu也注意到了。千真万确,你曾在这里陪伴我。泪水代替言语,一点一点地不停淋湿es-335的拾音器、琴桥、弦丝。 miu不再多说,只是从我腿上拿走吉他,以袖角擦去指板上的泪,默默弹奏起来。我想那是巴哈的某一首大提琴组曲。 车辆引擎声一阵阵刮开我的背,使我心中的空虚裸露在外,让miu温柔细语般的吉他声直接回荡在其中。听得我放弃忍耐,让泪水爱怎么流就怎么流。回想起来,这是我在凯斯死后第一次流泪。泪水很快就逸散在充满汽油味的风里,被轮胎辗碎、消逝,唯有歌得以留存。歌永远不会消失,它会沁入街灯、人皮、涂上陈旧亮光漆的木肤中,永远燃烧下去。永别了。我终于能答覆凯斯的告别,以不成声的声音,发自内心中的内心。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独自走下去,但我会尽力在不再有你的池袋继续创作歌曲。 我隐约听见不知来自何处的笑声,还有口哨声、怒骂声、猫的脚步声、污水声,来自水泥块夹缝间、生锈的排气口、路人的耳机和鞋底。在如此充满无奈嘈杂与可贵现实的夜里,我侧耳聆听miu的吉他,等待泪干。 飞向天边的末班列车 池袋车站东口北侧入口边有一座大手托着一对母子的奇妙铜像,底座边摆了一本已经破破烂烂的厚笔记簿。封面什么也没写,只在左上角开了个小洞,以塑胶绳系着一枝蓝色原子笔。 这本笔记簿起初是谁摆的、是谁开始叫它「老大」——已无人知晓。 无论如何,只要是每晚都会丛聚到池袋阴暗泥淖的人,全都晓得这地带的老大不是黑道、小帮派或警察跟西武集团,而是这本脏脏的笔记簿。何以见得?一本簿子摆在这堆满恶意与放纵的城市路边,竟没有任何人将它捡走、涂鸦或弄脏,即是最好的证据。某些人路过时还会对它致意.甚至开玩笑地用罐装咖啡供奉它。 翻开笔记簿,以蓝色原子笔写得密密麻麻的日期与时间便跃入眼中。内容都会写上「doo前」、「uniqlo前」、「isp」等地点,最后是艺名,笔迹、大小、墨迹深浅各不相同。有人会写上预定演出的曲目,偶尔能见到几篇失物招领。饱含湿气而胀得厚厚的笔记簿中,约有三分之一填满了我们晕染蓝墨的历史。 § 教我怎么使用「老大」的,是玲司哥。 「订位基本上是先抢先赢。如果时间和人重复了,不是换个地方就是放自己一天假。我不知道是谁规定的,总之要在前一个星期订。要是订了以后临时有事不能来,也得自己写上去。」 玲司哥今年二十五岁,在古着店打工,有空就到路边开演唱会。由于他体格高壮、眼神凶恶,三教九流的朋友事实上也不少,我还以为他是这一带的老大。实际向玲司哥问起这件事后,他骂我一句「白痴喔,才不是我」然后把我带到「老大」记事本面前。 街头乐手们都是心血来潮就到站前,唱完所有力气再回去。人潮汹涌的好地点数量有限,自然就成了必争之地。不过东池袋多亏有「老大」居中安排一切,大伙儿才相安无事。 当然,「老大」只是由纸张与墨水构成,真正维护和平的是乐手自己的良心。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或多或少地将自己的尊严寄托在笔记簿上,以礼相待、抱持敬意,地位或许如国旗一般。 「对不起,我完全不知道这本笔记簿的事。」 无知的我不晓得擅自在这里弹唱了多少次。玲司哥往开始感到惶恐的我的肩膀捶了一拳说: 「不会怎样啦,没写本子又不犯法。不认识它也照样表演的人其实还不少,不会因为你没写就叽叽歪歪。」 「可是……」 「而且你刚来的时候有点——危险的感觉,所以我故意不告诉你『老大』的事。」 虽好奇「危险的感觉」是什么意思,但我当时没有追问。玲司哥蹲下来,在笔记簿文末处预定下周地点,起身背好吉他盒就消失在东口楼梯的人流中。 我离开母子铜像,坐上吸烟区边的护栏。时间已是晚间九点出头,地上带刺的灯光仍将夜逼得不敢进犯,只能囤在西武百货屋顶一带。往来眼前人行道的行人,以及在背后回转区中打转的车辆多不胜数,包围我的无数脚步声、引擎声、呼吸声与谈话声交杂得混浊不清,感觉相当虚幻。即使在七月的夜晚,皮肤也无法直接感受柏油渗出的白昼余热。只有陷入肩头的吉他盒背带是我碰得到的小小现实。 考上高中后,我根本没上几天学,如今第一学期就要结束。逃离学校的我在我所迷途的池袋街头迎接了十五岁的夏天。玲司哥说的「危险的感觉」,指的多半就是这回事。当时我仍在逃亡,这城市不会接纳我。 这把吉他——凯斯将我拉上街头,教我歌唱。由于他不在了,留下歌曲就消失了,使——尽管每次这么想都会让我心痛——使我开始能靠自己的脚稍微走上几步。 离开房间,随埼京线摇摆,到池袋街头唱歌——凯斯仍在时如此重复的每一天现在依然由我自动自发地持续着。 然而,这会不会只是换个方式逃避而已呢? 毕竟当我在池袋车站前的人潮中看见我们高中的制服时,我一定会低下头,躲在吉他盒后头,紧抓背带、停止呼吸,数自己的心跳耗时间,其他什么也听不见。 我很怕有人会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因为我什么也答不了。这里不是我的窠巢,我只是一不小心流落至此,寄人篱下罢了。 § 「——小春!」 声音唤得我回神。二手烟与车辆废气混成的粗黏夜风舔过我的脸颊。抬头一看,眼前多了个娇小人影。连帽外套的兜帽和衣摆鼓满了风,胀得膨膨的;双眼存在感格外地强,即使隔着琥珀色墨镜也能瞪得我心跳加速。 「你在干什么,怎么背着吉他在这里发呆?」 是miu。她穿着英文报纸图样的t恤和牛仔热裤,上头再穿件连帽外套。只看剪影,她与小学男生没什么不同;但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十七岁女孩,比我大两岁。兜帽盖住了头发,使得性别更难以辨识。兜帽上左右各有一个猫耳状的三角形隆起,「miu」这绰号正是由此而来。本名含我在内,只有少数人知道。 「要弹就赶快弹啊,快点快点。」 miu也在我身旁的护栏坐下,甩着双腿说。 「呃,不好意思……今天我没有那个心情。」 「你说什么傻话?没心情还背什么吉他?你白痴啊?赶快准备,大家都在等呢。」 我被她催得缩起脖子。大家?往左右一看,吸烟区周围还真的多了一堵年轻男女聚成的墙。 「小春,今天要在这里弹啊?」 「在这边不太好吧?」 「移到楼梯后面吧。」 「今天有新歌吗?」 期待的视线使我不禁垂下眼睛。单纯来吸烟区行使其设立宗旨的叔叔伯伯们一手夹着烟,一副巴不得我们赶快走的眼神。我只好跳下护栏,到通往地下道的楼梯口打开吉他盒。 漆成鲜红的gibsones-335仿佛包了一层微亮的火。宽阔的琴身上刻了两个f孔,简直像一把压扁的小提琴。就我所知,这地区用这把吉他就只有我一个,毕竟电吉他不适合街头演出。 不过,将我带来这里的就是这把又红又重又偏执,还要吃电的es-335。对观众而言,这把特殊的吉他应该比「小春」这名字印象更深吧。 将电池式迷你音箱挂上腰际,插上音源线开始调音后,停在我周围的人愈来愈多。miu坐在稍远处的护栏上,玩弄着兜帽拉绳注视我的手边,害得我细部一直调不好。 「……有什么想点的吗?」 我试着问miu。她稍微歪起头回答: 「约翰·丹佛(注:john denver,一九四三~一九九七,死于自驾飞机失事。美国乡村音乐作曲家,发行音乐超过三百首。其中最经典的便是家喻户晓的〈take me home,try roads〉)的歌!」 她想整我吗?我苦恼了一下。约翰·丹佛的歌,我也只知道一首(日本人大多如此吧)。对逃出家门正四处游荡的我来说,唱如此思乡的歌实在不好受。 然而,我仍然仔细调节吉他的音调,确定声音变得柔软沉钝,以刚学的三指法直接拨弦。 西维吉尼亚,人间仙境;蓝脊山长,雪纳杜河弯弯。那里的日子,老过了森林,悠久不过山岳,又如微风吹息…… 泄出唇间的歌洗去一身尘埃,流向蓝蓝大海。已经发硬的指尖皮肤回传的擦弦之痛将覆盖我现实的壳一片片剥下。如同以往,唯有歌唱时,我才能呼吸真正的空气;就只有投身于音乐的这段时间,能感到脚下大地是多么稳固、血管里流着活生生的血液。 因此,唱完了歌在腿上放下吉他并擦去汗水 ,对观众微笑致意时,空虚又随消退的热意铺上我每一寸皮肤。我想我可能会永远都找不到归属,一直在这里到处逃吧。 在这一带的街头弹唱至今就快满两个月了。不知为何,音乐要求颇高的池袋民众开始愿意接纳我。也许是因为红得亮眼的es-335比较稀奇,和我起初几乎每天都有新歌出产,容易引人注意吧。到现在,我仍不太敢相信自己的音乐换得了掌声。有种头一昏就不小心闯进他人人生的感觉。 「……36分。」 miu喃喃吐出的几个字将我往现实拉回了几分。我放松肩膀看着她。 「比上星期多了6分,为什么?」 「因为你音调准了。」 就只是这样啊?她还是一样严格。 「有人被她打12分就难过得再也不来了呢。」某位观众笑着说。 「要是不及格,她连分数都不会打呢。」 「而且连听都不想听。」 「可是她每次都来听小春唱歌喔。」 「哪、哪有,刚好而已啦!」 miu急忙反驳,抓着外套下摆很不高兴地往护栏拍了好几下。 「小春弹得那么烂又不太会看情况,跑得很慢,我是担心他被警察抓去辅导啦!」 「烦劳你操心了……」真是不好意思。 这时,miu忽然猛一抬头,并手忙脚乱地按住差点抖落的兜帽。我也注意到逐渐接近的吵闹节奏,往明治路远端望去。有辆左右都打了灯的白色卡车在拥挤的车阵中缓慢驶来。当侧边的大看板近到看得清时,miu跳下护栏,将外套向前拉拢遮住脸庞。 那是cd宣传车,也就是会绕着都心跑,到处播放新上市单曲的车。广告上的女性侧脸被放大到几乎盖满了整个看板。洋溢无机感的科幻风服装与化妆,使得她的美有如矿物。 「小峰由羽 new single now on sale」 这么一排文字从我们背后溜过。我刻意不转头,不比较miu与看板那张脸,将时间花在重新调音上。 我至今不敢相信这个就在我身旁、在兜帽和墨镜底下绷紧全身神经、活像只流浪猫的女孩就是那个小峰由羽。她的歌声和说话声截然不同。足以渗透钢铁的深沉低音乘着急促节奏,沿着绿色大道往阳光城60方向远去。 直到音乐声被车轮辗得完全听不见,miu才喘口气拉整襟口,又坐回护栏。 小峰由羽可是个从出道就连续两张专辑都销破百万张的超级创作型歌手。去年之前,她还时常在电视上露面,即使穿得有点像男孩子,认得出来的人应该也不少。像我就是发现她身分的其中一人。尽管如此,大家仍闭口守着miu的秘密。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为何夜夜都流连街头听这些业余演奏,但也没人多问。这城市虽然干得寸草不生,布满沙尘且弥漫着一股油烟味,却也是个非常温情的城市。 正因如此,我依然躲在这里。 § 池袋有几个街头乐手常聚集的点,「老大」所管理的是东口周边的四个。 最靠近车站的是「西武前」,意即车站大楼西武百货旁的人行道。由于人流最多,一聚起来就会堵塞交通,派出所又近在对面,警察盯得最严。这个点的外籍乐手较多,例如用铺上布和铁丝的水桶展现惊人鼓技的澳洲人;左手弹琴,右手拿小号的义大利人;以小提琴模仿人声或鸭叫的非裔美国人,个个多才多艺。 北侧东口正前方的行人穿越道中段,浮在回转区中央的小岛开了一个楼梯口,通往名叫池袋shopping park的地下商店街。因此,这个楼梯边的演奏点就叫做「isp」。连鼓组都搬出来,要进行完整乐团演出的人,经常会挑选这里。 离开车站往绿色大道前进,不久会遇到名叫东口五叉路的大路口。右侧叫「uniqlo前」,而左侧是最多人选的「doo前」。doo前是人行道上一处类似小公园的空间,面朝路口,以几棵高大茂盛的路树为中心。人多的时候,同时会有三组乐手在此演出,特技表演者也不少。我第一次演出就是在doo前的树荫底下。 来了站前这么多次,我开始察觉这短短几十公尺的范围内,夜晚到来的时间竟各有不同。太阳一落入西武百货背面,薄影最先吞噬铁轨边的人行道,接着一转眼就浸透回转区,沿着马路向五叉路扩散,仿佛窃窃啃噬沙滩的碎浪。有本小说曾写,夜晚是大地本身投射的巨大阴影。自从我在doo前弹奏吉他等待黄昏后,我才终于能实际感受作者想表达的意思。若我都把自己关在房里,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懂吧。 玲司哥是双人乐团「ultra fullmetal jacket」的吉他手兼主唱。这个不知在霸气什么的团名,是他与淳吾哥在池袋东口对面的三菱东京ufj银行前决定组成搭档,而淳吾哥问ufj是什么的缩写时,玲司哥随口掰出来的。因此几乎没有人用正式名称称呼他们,全都用ufj。 他们似乎是池袋街头人气最高的表演者,排定演出的那天很早就会有人在doo前占位置。大家为何能掌握演出的日期与地点呢?当然是因为观众也懂得翻「老大」。 「这种事,应该可以用网路来办吧?」 我曾在母子像前,趁常来听我唱歌的熟面孔大哥查看「老大」时这么问。 「找个社群网建立街头演出的社团.在那里做一份时刻表,大家就不用特地跑来这里看『老大』了不是吗……」 「傻子,这样多无聊。」他笑着回答:「反正『老大』都在这里,保持现状也无所谓吧。再说,不上网的人也很多喔。」 他说得没错,就连没有乐器的表演者也不少。而且我想必须亲眼拜见「老大」,能使人们没事就来池袋逛逛,有增加观众量的功效。街头演出这般稍纵即逝的娱乐或许与网路不太搭调。人这种生物,对于伸手就有的东西总是不屑一顾。 不知不觉间,我也养成了来池袋就会翻翻「老大」查看玲司哥他们ufj演出行程的习惯。只要稍微迟到一点点,doo前广场的群众就会挤得完全看不见他们,只能从热烘烘的人堆对面听见犀利的节奏以及戏剧效果十足的吉他反复。火热的气氛煽得观众都晃了起来。我抓住背带,重新背好沉沉的吉他盒走上马路边,从外侧绕近广场。 很快地,我便见到两人的背影。 玲司哥黑色t恤背面的骷髅图案,随节奏轻轻晃动。仿佛会直接消磨人骨的狂乱扫弦,与嘴里念的祈愿之歌,丝毫不被往来车辆的排气声搅散,推向我们的胸口。淳吾哥露在汗衫外的大片肩膀汗光闪烁,掌底拍打着箱鼓的肚腩。这乐器看起来只是个四四方方的箱子,却蕴藏着媲美鼓组的缤纷音色,并顺应不同拍打位置与诠释方式自在地将它们尽吐而出。淳吾哥的手部动作令人想起传统民族的祈雨舞,才看了一下子就让我几乎忘了这里是四周都是水泥建筑的东京街头。像魔法一样——当时我只能想到这种形容。玲司哥不知是饶舌还是口白的歌声,不时穿插着淳吾哥的高音和声。 我茫茫然地环视举手拍掌、摇头散发的人们,不禁想着—— 我也会有站在这种景象前的一天吗?我能凭一己之身将孤独和怯懦都塞进这把鲜红吉他的空洞里,抬头挤出所有勇气,面对面地倾力歌唱吗? 我想起西口公园的演奏会。在玲司哥、淳吾哥以及凯斯的支持下,我总算站到了台上。总有一天,我要凭自己的力量上台。 只是现在还不行,我的头就是会低下去。 (插图) 连续表演完五首后,玲司哥放下吉他,无情地说: 「休息。你们几 个哪边凉快哪边去。」 聚集在他面前的女性歌迷发出不满的叫声,玲司哥完全当作没听见,自顾自地喝瓶装水,擦起吉他琴颈。淳吾哥则比搭档亲切了五十倍,皮肤晒得很健康,又拿毛巾当头巾围住头发,活像个豪爽的蔬果店老板。事实上,他以相当俐落的口条一片片卖出自录cd的模样十足有商人架势。 「咦?小春,你在啊?」 淳吾哥回头时发现了我。那五首歌的火烫余韵仍使我动弹不得,呆立在车道与人行道高低差的低侧。 「傻傻站在那边,小心被撞死。」玲司哥这么说,我才急忙靠到他们身边。 「小春,你今天要在这里唱吗?」淳吾哥往我的脸看来。周围的女生也不时偷瞄我背上的吉他盒,互相交头接耳。我缩着脖子回答: 「我没有要唱。我怎么敢接在淳吾哥你们后面唱呢。」 「为什么?我们已经累了,你就直接接收这里的人嘛。」 我用力摇摇头。我哪有那种胆子。 「怎么不写本子啊?我不是教过你了吗?」 玲司哥凶巴巴地问。 「对不起。知道有那种东西以后,我总觉得在这里唱不太好……要是我唱下去了,其他人就不能在那里唱了吧。」 「那不是当然的吗?不然要『老大』做什么?」 对喔,那是当然的,无论有没有「老大」都一样。我也为自己的不知所云害羞得不得了。 「总之先把吉他放下来。背着那种东西傻傻站在路边,笨死了。」玲司哥说。 「啊,好。」 「借我弹一下。我对你没什么兴趣啦,不过这把es-335是个好东西,我也想弹弹看。」 玲司哥都这么说了,我便拉开吉他盒,将吉他交给他,接上迷你音箱。玲司哥的电吉他技术确实了得,眉头也不皱一下就信手奏出深具史提夫·雷·范(注:stevie ray vaughan,一九五四~一九九〇,死于直升机坠毁。号称史上最棒的蓝调吉他手,在二十世纪末将蓝调重新推上高峰,注重演奏的张力与情绪。代表性歌曲有〈teas flood〉、 「记住了吗?」 「咦?」 「记住我弹的了吗?」 「这、这个,如果只有一开始那段……」 「那就够了。开始喽。」他一说完就拿起自己的吉他,叩叩琴身起个拍子,扫出清脆响声。淳吾哥笑着坐回箱鼓,将慵懒的节奏偷渡到玲司哥的吉他底下。我抱着鲜红色的吉他傻呼呼地眨眨眼,被玲司哥踩了一下脚才赶紧将背带挂上肩,捏起拨片。 我乘着玲司哥的和弦,如同在风中轻洒棉絮,回想一节又一节的乐句,将它们串连起来。es-335的声音从廉价的音箱传出来,如凝固的焦糖甜中带苦,且渗入我指尖的伤口,要与指板融合。我似乎在哪听过这首老歌。马车载台上,我目送血色的夕阳。漆白桩柱和红砖间,开了朵小花。奇妙的想像涌起又流逝。那或许是茫茫大海另一端,某个生了又死的人的记忆。 沉浸在三人共织的音乐中使我很晚才察觉鼓掌声。赫然抬头一看,聚集在doo前广场的人比之前多了约一倍。不仅是ufj的女性歌迷,还有路过的上班族、上班前的酒店小姐、提着侬特利纸袋的高中生。我吓了一跳,不禁垂下脸。 「小春怎么被人围观就吓成这样啊?」 淳吾哥以调侃口吻说道。 「用这么高调的吉他就已经显眼到不行了耶。」 「因为他是笨蛋吧。」玲司哥不客气地这么说,用手肘顶顶我。「你要多听一点,多练几首起来。你完全没发挥这把吉他的优点。」 我缩着脖子拔下音源线,将吉他收回盒里。 整理完抬起头时,我意外发现两条穿了小双运动鞋的细腿。miu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就坐在眼前的植栽缘石上,稍微拉下褐色墨镜盯着我。 「……42分。」 我只能回她一个疲惫的笑。 关上吉他盒前,我的视线垂落在那艳红之上。 就是它砸碎了我的房门,将我从房间拖到街上。无论这把不断燃烧的火多么突兀,我也只能继续用下去。我不认为会有人相信我的故事,所以我从未告诉任何人—— 我的伤,以及我与自己的承诺。 这晚的末班车时分,我在西武百货铁卷门前喝着罐装咖啡,听小提琴手亚伦哥和口风琴手拉菲特哥讲他们的故事时,有道高跟鞋声步步接近。 抬头一看,只见人行尽散的阴暗人行道上站了个身穿裤装,看似ol的女子。她年约二十四五岁,服装穿法隐约有种女大学生的气息;有一头清爽短发,看得见形状可爱的耳朵。 大概是因为被亚伦哥这么壮的黑人盯着看吓着她了吧,她稍微睁大眼,后退一步。  「我今天打烊喽。」亚伦哥挤出所有善意打个招呼。 「那、那个……」 女子看了看我们三人后,极其理所当然地决定对最不可怕的我开口问: 「你们是经常在这附近……表演的人吧?」 她忐忑的视线在我的吉他盒和小提琴盒之间徘徊。 「……是啊,没有很常啦。」 「那个,所以你们和其他表演的人,也像这样彼此认识吗?」 亚伦哥和拉菲特哥两人相视。 「常来的话,会记得长相。」 「我们不太会跟其他人讲话。」 「不过我认识他们的sound。」 「对,音乐的话,我们认识。」 话都让他们答完了,我只有点头的份。 「这样啊……我知道了……」 她紧抓着提包,愁眉不展地沉默不语。我忽然有个想法便问: 「你在找人吗?」 讶异在她脸上漫开。经过短暂沉默,她将提包按在胸前,点了两次头。 她自称长谷川香奈,有个名叫寺谷笃志的男友。这男友是想以音乐维生的自由业者,曾告诉香奈小姐他经常在池袋街头弹唱。 「寺谷……笃志?没印象。」 被我用电话请出来的玲司哥听过香奈小姐的说明后摇摇头。 「我不太注意每个人的名字,他也不一定用本名。有照片吗?」 香奈小姐立刻展示手机相簿中的照片。地点似乎是游乐园,两人背对着巨大的游乐设施并肩比了「v」手势。位于照片右侧的香奈小姐不知是休闲服使然还是照片已时隔多年,比眼前本人年轻许多。左侧的男子身材较高,看起来是大学生,笑容中充满没来由的自信。我不认识这张脸。 「啊……我看过。」 玲司哥的话让香奈小姐惊讶得整个人逼上去。 「真的吗?那他真的在这附近唱歌喽?最后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你冷静一点,我耳朵快爆了。我记不得那么多了啦。」 「这个人常在doo前唱。」亚伦哥指着手机荧幕。「我记得有人叫他笃志。」 「这样啊。那么,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你找他干什么,他跑了吗?」 玲司哥毫不掩饰地问,香奈小姐跟着脸色一沉,点头说: 「……我们住在一起。上个月底,他突然不回来了。」 「去找警察啦。」玲司哥用下巴指向路对面的派出所。 「我报警了,可是我一提到小笃最后传的简讯,他们就不帮我找了。」 笃志先生曾在离开后不久,传了封简讯到香奈小姐的手机,说「我不能再吃你的软饭,我要走了」之类的话。只是单纯的分手嘛,警察当然不肯动。 香奈小姐在人行道中央蹲下,脸埋进手臂。 「小笃之前什么也没跟我谈过,突然说走就走,电话也不接……」 「最近没看到这个人耶。」听亚伦哥这么说,拉菲特哥也耸耸肩。 香奈小姐抬起头,眼中泛泪。 「他待到什么时候?」 「……上个月吧。」 「这个月以后好像没看过。」 「这……这样啊……」 无力的呢喃落在人行道地砖上。护栏后驶过的计程车将它当场辗碎。 「很过分耶,你真的很过分耶,小笃……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到底是到哪里去了嘛……」 香奈小姐就这样蹲着不动了。 玲司哥嘴角松动,多半是想说些逆耳的话吧。例如「街头又不是收容所,人家是自己跑走的,找有什么用」之类的。 于是我先一步插嘴: 「那个,看『老大』应该能知道他最后是什么时候来池袋的吧?」 香奈小姐抬起头,玲司哥侧眼瞪我,聚集的视线使声音哽住喉咙。 「那、那个,对不起,只是刚好想到而已。」 玲司哥抓住香奈小姐的手将蹲成一团的她硬拉起来,拇指比向人行道另一头——北侧东口。 回翻笔记簿行程没多久就发现「笃志」这名字。 「6/29 2:30 uniklo」 六月二十九日,的确是上个月底。 「所以他最后是在uniqlo前面唱的吧。」 「那、那时候有人和他说过话吗?就算只是看过一眼也好。」 香奈小姐表情急切地追问。 「我可以帮你问问其他人,可是你不要太期待。」 「拜托你了!明天、明天我会再来!」 我捏着笔记簿边缘,凝视笃志先生的留言。街灯的光被我自己的影子遮蔽,黑暗中,蓝墨水的字迹仿佛在我别开眼的瞬间跟着飘进黑暗。玲司哥疑惑地问: 「小春,你在干嘛?」 「没、没什么,那个……」我的指尖在笔记簿封面爬动,犹豫着该不该说,最后还是说下去: 「感觉怪怪的。」 「哪里怪?」香奈小姐声音微颤地问。 「呃,就是,两点半好像太早了。」 「有的人就是会那么早开工,而且那说不定是晚上两点半。」 「嗯……」 从中午时段就开始表演的人的确不是没有,不过被警察驱赶的机率高很多,愿意停下来听的人又少,大多以夜间为主场。但若不是下午,晚上两点半也太晚了,连末班车都没得坐。此外,uniqlo拼错也令我颇为在意,只是玲司哥可能会嫌我疑心病重,便选择沉默。 继续再翻翻笔记簿,能稀稀落落地看到笃志先生的名字。他大约是每周会在doo前表演一次,时间是晚间九点到十点,可是我没印象。 「那个,笃志先生是弹吉他吗?」 香奈小姐点头回答: 「他从高中就一直在弹吉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和唱片公司签约出道……」 「他弹什么吉他?有些人记乐器比记脸行。主要弹哪种风格?」 香奈对玲司哥摇摇头。 「我不清楚。其实,我对这方面完全没兴趣。他偶尔会在公寓里弹弹唱唱,唱的都是没听过的英文歌……」 香奈小姐愈说愈小声,教人为她觉得可怜。 「能不能出道又没什么,吃我的软饭也没关系啊,怎么可以……就这样走了……」 她又蹲成一团,把脸埋进手臂。 然而,玲司哥在这种时候也依然无情得令人发毛,确认电车快来了之后就匆匆步下车站阶梯。还在原处的我对着香奈小姐的背给了些笨拙的安慰,一再重复「今天先回家吧,快没车能搭了」之类的话。 我搭末班车回了家。那是公寓中的一户,位在东京与埼玉交界,总是睡意浓厚的住宅区。我以最小音量打开家门,溜进去放下吉他。走廊一片黑暗,但有漏出客厅门缝的光线以及疑似电视节目的声响。 当我离开玄关,要进就在左手边的自己房间时,客厅的门开了。父亲探出头来不发一语,只是注视着吉他盒。无论他是因为知道说再多也没用而死了心,还是明白自己只能等我回家,都让我感到歉疚堆满心头。 我逃离父亲视线似的钻进房间,脱下袜子往墙一扔就趴上床。冰凉的床单使我汗湿的皮肤非常舒服。但闭了眼没多久,与脸颊相贴的布料也温热起来。 我一句句回想香奈小姐的话。 很多年轻人都是以吸引唱片公司目光为目标,持续在街头演出,玲司哥他们便是如此。尽管有那样的实力,运气不来就是没机会。「老大」的横线之间到处充斥着如此无处可去的难耐热情。当梦想重得再也承受不住时,他们就会离开街头。 我能坚持这种事到什么时候呢? 我从没想过未来该怎么办。难道不上高中、不敢正视父母,却不害臊地照拿零用钱的我,要一而再地观望下次该逃到哪里,背着吉他到处爬吗? 但即使知道不能继续这么下去,我现在能做的也只有戴上耳机、打开音响罢了。按下播放键,低音鼓就由内敲起眼皮,脚踏钹在黑暗中迸溅火花;吉他和斑鸠琴一指一指地抠抓意识最偏僻的角落。 随后,巴布·狄伦(注:bob dn,生于一九四一。美国唱作歌手兼诗人,反叛文化的代表,在反战意识及民权运动高涨的六〇年代,他的歌广为传唱。代表性歌曲有 摇滚乐什么也不教我,也不为我指引方向,只是不断不断地撼动我的心。 § 从第二天起,香奈小姐每晚八点左右都会在北侧东口现身,检查「老大」内容。玲司哥似乎也到处打电话向朋友打听,而结论是:「有几个记得他的长相和名字,可是没一个和他说过话。」昨天态度明明那么冷淡,居然还是帮了这个忙。我看他其实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好人,那张刀子嘴只是用来掩饰他的豆腐心吧。他也帮过我。 「他会在其他地方唱吗?例如新宿之类的。」我试着问香奈小姐。「或者是录音室、展演馆之类的地方……」 「我不晓得。可是……说不定,他已经放弃音乐了。」 香奈小姐感伤地垂下眼睛。 「他走得不是很顺,而且事实上,也没有多少人记得他吧。所以我想他可能已经……不来池袋了……」 话虽如此,她仍然每晚都来到池袋,在蓝墨串连而成的梦中寻找他的名字,且在母子像前虚耗一罐罐装咖啡的时间,眺望杂乱漫布于回转区对岸的池袋夜霓,然后被吞进车站地下。每次见到她萎靡不振的背影,我就好想替她多打听一点笃志先生的消息。 「搞什么,你以为你是侦探啊?」 即使被玲司哥数落,我还是很挂意。无论是抓住了自己所望还是失手让梦想溜了,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街头,所以我很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既然笃志先生从街头跌了下来,他所走的路很可能也会是我的路。 我请求香奈小姐给我笃志先生的相片,每晚都在围绕表演者的群众间询问。其中极少数表示好像看过 他,但完全没有更进一步的成果。到头来,我只是耗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来回奔波确认玲司哥仅靠电话搜集一晚的情报确实不假而已。 「你白痴啊。那只是浪费时间,别闹了。」 玲司哥不留情地说。 「我说你啊,背那么大的吉他跑来池袋到底是为了什么?你最近一次也没弹耶。不想玩了就把吉他卖给我,我从以前就很想要es-335了。」 「玲司,你最近很常打小春吉他的主意嘛?」淳吾哥在我身旁笑着说。 「呃,那个,我当然不会不想弹啦。」 我们当时都在isp的楼梯边,吹着混掺闷热车辆废气的风吃冰。假日之夜才刚开始,车站前挤满了脚步轻盈的男男女女。往行人穿越道另一头的北侧东口看,能见到在吸烟区边以合成器键盘弹唱的年轻女孩。再远一点还有个坐在百货橱窗前,面色忧郁地弹吉他吹口琴的大叔。才隔一条马路,我就完全听不见他们的音乐,也记不住他们的脸。这是个每日人次以百万计的都心车站,几乎没人会对路边的歌声多留点心,拐个弯就再也听不见了。 笃志先生是不是也被这片冷漠的泥沼埋没了呢? § 「……我知道。我在doo前听过他唱好几次。」 好久不见的miu出现在东口时,我给她看笃志先生的照片碰碰运气,想不到她竟这么说。我突然精神都来了,追问: 「真的吗?什么时候?和他说过话吗?」 miu不高兴地瞪我一眼。 「我怎么可能跟他说话。唱得那么烂,顶多只有20分。我会有点印象,单纯是因为他和你一样用电吉他,而且唱电光合唱团(注:electric light orchestra,成立于一九七〇的英国摇滚乐团,除了吉他、贝斯、电子琴与鼓组外,还有大小提琴或铜管乐器,摇滚中充满古典气息。代表性歌曲有livin"thing〉、〈twilight〉等)的人又很少见。」 「嗯嗯……这样啊……我问你喔,你有看过他在uniqlo前面唱吗?上个月二十九日的事。」 我翻「老大」给miu看,她摇了头。 「没看过。你调查这种事干嘛?话说,你最近都没唱是真的吗?玲司很火大耶。」 「唔、嗯……」 告诉miu我在忙着帮忙寻人,如此辩解后,她的脸色愈来愈难看。 「你白痴啊?做那种事干什么,她是你朋友?」 「完全不是——」 嘴不禁临时闭上,因为我从来自parco百货方向的大批行人中发现了香奈小姐。她往我们所在的母子像跑了一小段,发现我之后停下。 「啊……」 香奈小姐注意到我手上的笔记簿,尴尬地别开视线。 「那个……!」 我抓住miu的手腕,将她拉到香奈小姐面前。 「这个人好像记得笃志先生的事。」 「小春你干嘛!很痛耶!放手啦!」 miu甩开我的手,气得劈哩啪啦地骂。但香奈小姐没再转回来的脸上漾着枯死的微笑让我几乎没听见。 「说记得也只是看过几次而已啦。」 miu臭着脸对香奈小姐说: 「我也记不清楚是多久以前,有一阵子了,更不知道他跑去哪里。」 「这样啊……嗯。」香奈小姐含糊地点头。 「可以把笃志先生的相片分给其他人吗?大家一起找的话——」 香奈小姐摇摇头,打断我的话。 「够了……谢谢你,小春。」 她的低语几乎被微微传来的山手线发车广播打散。 「我这样每天都来……我都觉得自己很傻。小笃是自己离开的,我却不想承认,结果就……真的,好傻好傻。已经够了,我决定不要再来了,忘了这件事吧。可以替我向其他人说谢谢吗?」 我只能愣得像根木棒,目送她的背影步下阶梯。好傻,一点也没错。明明不可能找得到。 「……是怎样?小春,你为什么要帮那种人找人啊?」 miu不平地说。我望着早已吞下香奈小姐背影的楼梯口,喃喃回答: 「……不是啦……怎么说呢,我是为了自己。我还满在意的,想问问那个人为什么要离开池袋。嗯……我也觉得自己很傻。」 我要将笔记簿放回母子像底下,却被miu突然抢走。我错愕得抬起头,只见她一脸火大地逼上前来。 「那你就找到最后嘛!你这个人真的做什么都是半吊子的42分耶!」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眨了眨眼。 「呃,可是我……已经没线索了。」 「五郎叔。」 「……咦?」 「我看过五郎叔和那个叫笃志的说话。」 我睁大眼睛,跑过绿灯开始闪烁的行人穿越道。 五郎叔堪称是东口五叉路一带游民的代表人物。这个时节,他大多在蓝天银行前搭纸箱屋。明明晚上闷热得半死,他也绝不脱毛线帽。有一头白发,长得有点像李奥纳多·达文西,因此也有人叫他李奥。 「……喔,笃志……笃志啊。」 他像只垂死的毛毛虫,有气无力地爬出纸箱屋,听了我的话后点了约十五次头。 「好想念笃志啊,我还帮他换过尿布呢。那孩子跟他爷爷很像。」 「不是问你的孙子啦,不要装傻!」 我抓住五郎叔肩膀猛摇。这个人每次都这样。 「我在找他。他上个月还在这附近唱歌喔,你和他说过话吗?」 五郎叔焦点模糊的眼睛朝我递出的手机照片看了一会儿后,忽然绷起他的酒糟脸,伸手指着我所背的吉他盒。 「……咦?」 手指还不停勾动,似乎在催我交出吉他。 我起初也很难相信这位五郎叔有点音乐底子。有天他喝醉了酒,缠上一脸不愿的玲司哥,死皮赖脸地跟他借了吉他来弹。尽管他宝刀已锈,但仍听得出曾待过职业世界的味道。他和街头乐手合得来就是这个缘故吧。我默默地将es-335交给他。 五郎叔迅速调完音,右手就开始在弦上奔驰。清脆的节奏、简朴的e小调音阶中,不时穿插五郎叔以沧桑嗓音哼唱的假音与即兴演出。歌词我是听不懂,不过他应该不知道歌词,只是照着记忆随性唱唱而已。高中生、白发游民与鲜红吉他的组合,不可避免地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但我没空管那种小事。我跪在纸箱垫的角落,专注地聆听五郎叔的歌。 好像在哪里听过。我想我应该认识这首歌。 唱完后,五郎叔将吉他塞回我腿上,往马路大声咳一口痰并说: 「……大概就这样,他每次都会唱这首。歌词是英文,我听不懂。」 我在五郎叔堆满黑垢的肿大指节,与手边吉他的红色光泽之间交互看了好几次。 「……他有和你说过什么吗?」 「忘了,讲的和这附近其他人都差不多。什么没钱啊、愈活愈痛苦啊,好想赶快离开这种地方,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要……之类的。」 「这……这样啊。」 我垂下了肩。愈活愈痛苦……其实我以前也老是抱着那种念头过日子,只是没说出口。而且我和他们不同,连「迟早要脱离现况」的气概都没有。若我不曾邂逅这把吉他——一这么想,寒意就从四面八方爬上我身,使冷汗布满皮肤。 「这么说来,最近都没看到他呢。最后一次见到他,他不只背了吉他,还拉着一个大旅行箱,该不会是跑路了吧。」 我顿时瞪大了眼。 「旅行箱?什、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最后一两天吧。那一天是星期日,我正在要去买马券的路上,所以记得很清楚。」 我立刻用手机查看月历。六月最后的星期日是二十九日,不就是「老大」上笃志先生最后一次演奏的日期吗? ……买马券的路上? 「是白天的事吗?」 「这还用问吗?那时候快中午了,我在阳光城前面看到的。」 怪了。他不是预定两点半在uniqlo前演奏吗?上午拉着旅行箱要去哪里? 这时我想起一件事。阳光城前面,是指—— 「……王子饭店前的客运站吗?」 「大概吧,我不清楚。我正忙着赶路呢。」 腿上的吉他砰的一声倒下。 两点半、uniqlo、旅行箱、发自王子饭店的客运。 我被雷劈中似的赫然想起了曲名。五郎叔刚弹给我听的是笃志先生最爱的歌对吧。 这样一切都串起来了。 § 香奈小姐如其所言,不再现身。 原先天天都来母子像旁边巴望的人,从那天起就再也看不见,表示她是真的放弃追回男友吧。 就连把妹动作迅速的淳吾哥都没要到香奈小姐的电话,我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联络她。现在才知道笃志先生的行踪太迟了,这也没办法。她既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会来听我演奏的观众,只是个由于无可奈何的事而循线来到池袋,花了一张cd的时间和我东奔西跑的人而已。 然而,我仍然忘不了与她告别那天,那张如月球表面般荒凉的笑容。 想不到其他办法的我在「老大」写下毕生第一次预定。之前拖拖拉拉了那么久,现在却能毫不犹豫地挥洒蓝墨写下预定,我也吓了一跳。 可能是因为我写的不是自己的名字吧。 「寺谷笃志 8/11 9:29~ uniqlo前」 我尽可能地模仿他的笔迹。时间是一周后。 希望在那之前,香奈小姐能够忽然犯犯相思,来池袋看看这本笔记簿,就算只有一次也好。 我没时间祈祷。还得写好乐谱,请亚伦哥以小提琴替我伴奏,并且赶紧练习。 阖上笔记簿、离开母子像之际,我脑中响起火车的声音。剥光了绚烂急促的迪斯可节拍,裸露的弦乐与歌声彼此较劲。笃志先生留下的歌被车轮踏碎,碎片四散纷飞…… § 仲夏夜的池袋,柏油路就像烤完肉的铁板沾满油腻热气,每一步都会黏住鞋底。穿过大楼间若有似无的风根本消不了暑,闷得乐器都要流汗了。 uniqlo前是人气最低的演奏地点,比起对岸的doo前,距离阳光城60大道远了点,人潮相对地少,而且同一侧路上就有派出所,遭驱赶的机会相当高。 但那天过了晚上九点半,我和亚伦哥周围也没几个人,并不只是因为行人不多。 「小春,你今天要唱啊?」 「没听说你要和亚伦合奏耶,这种事怎么不先写好?」 几个凑巧经过的熟面孔忍不住抱怨。冒用笃志先生的名字预定,结果吸引不到观众的事实隐隐刺痛我的心。 「小春,我们开始吧,不要让观众等太久。」 亚伦哥拿毛巾擦擦黑檀般闪亮的额头上的汗水,手指灵巧地旋动小提琴弓。我含糊地点头,再度环视人行道。 香奈小姐还没来。果然是我想太多了吗?她都说再也不来池袋了,恐怕不会发现我在笔记簿留下的讯息。 已经太迟了。 「……也对,开始吧。」 我将吉他背带绕上肩,站了起来。那天的es-335感觉比平时沉重许多。音乐并不是只为了一个人存在,纵使是赠给某个人的歌,只要全世界的天空还连在一起就能传到任何地方。 接上音箱后,我将音量钮大力一转,与亚伦哥交换眼色,在心中暗敲四拍。拨片一滑上弦,金属质感的声响便缓慢且确实地乘着一定加速度,奔向远在天边的城市。现在九点二十九分,大都会的小巷里。太阳已经隐没,身边到处是音乐,感觉真好。又是那样的夜,那样的夜你感到世界停止不转。但我真心希望今夜永续不断,我不想和你分开,就让那音乐放纵一整晚……亚伦哥以引人怀旧的琴音呼应我掺杂假音的歌声。多年前,电光合唱团绚烂至极的迪斯可节奏所奔窜的路线,如今成了笃志先生的旅途。五郎叔当时弹的节奏和原曲差太多,我一时没认出来,可现在不同了。我已经明白火车的目的地——笃志先生的目标,是哪座城市。 所以,我希望你听见这首歌。 趁着间奏,以指尖抹开睫毛上闪亮的汗珠时,我意外发现有个人影从车站跑来。人影穿过公车站边的队列,头发散乱、脚步踉跄地逐渐接近。我甚至忘了歌词,差点大叫。是香奈小姐,她真的来了。刚吐的气哽住了胸口,手也快动不了了。小提琴唱出乐句,使我想起下一组和弦。我要唱歌,现在我必须唱歌。我都站到了舞台上,现在当然得让这盏灯继续烧下去。 亚伦哥黑得发亮的肩头在我眼角猛然隆起。每飙完一段乐句,他就抛起小提琴,使其在空中翻腾,或在背后接住,再分秒不差地接上我的歌。喝采与掌声迎面扑来,倍感炎热。 歌曲结束后,仍能在汗水淋漓的畅快疲劳中听见火车踏轨远去的声音。我从拥挤人群的肩与肩之间望向香奈小姐。她伫立在人群之外,依然引颈探望着续曲奔向何方。 我卸下吉他,放回盒里。身体刹那间变得又冷又轻,像张薄薄的纸。 「对不起,不好意思,那个……」 香奈小姐拨开人墙凑上前来。 「刚才……刚才的歌……是小笃……常常唱的歌。」 香奈注视我的胸口支吾地说。我点了头。 「我、这个、我看到这个就吓了一跳——马上跑过来了。」 她抬起的手上抓着「老大」笔记簿。周围观众注意到它,纷纷逼向香奈小姐。 「你干什么!怎么把那个拿过来!」「不要随便乱拿啦!」「这本簿子一定要放在那里才行!」 「啊!对、对不起!」 「快放回去吧。」我抓起香奈小姐的手,快步跑开。 「小春,你去哪里!」「只唱一首啊?」 背后群众开始抱怨。我稍稍回头,以眼神请求亚伦哥:「对不起,这里拜托你了。」他跟着竖起大拇指,重新提起弓弦,我则是往车站加快脚步。 「等、等一下啊,小春!」 香奈小姐尖声大叫并甩开我的手,大步赶到我身旁。 「你在做什么?你知道那首歌吗?你见到小笃了?」 我在行人穿越道前几步停下,转身回答: 「嗯,那是elo的歌叫做st train to london〉。」 她不解地眨眨眼。灯号转绿,等在两岸的大批行人流入车道,而我们仍面对面站着不动。 我从香奈小姐手中抽走「老大」,翻开六月二十九日的页面。 「这里,写了笃志先生最后一次行程。」 我指着「6/29 2:30 uniklo」说。香奈小姐疑惑的目光不停在页面和我的脸来回。 「这不是uniqlo。q写成k了对不对,我想他其实是这个意思。」 我拿蓝笔在uniklo边写上—— united kingdom london。 香奈小姐眼中掀起阵阵涟漪。 我等她平静之后,将慎选的言词挤出唇间。 「这一天中午,有人看见笃志先生出现在阳光城旁边,带着吉他盒和旅行箱。阳光城王子饭店前面的客运站,有直通成田机场的车。两点半大概是指起飞时间。」 我的话断在这里。灯号再次转红,车辆引擎一左一右地辗碎这短暂的沉默。 「……伦敦?」 香奈小姐终于说话了。 「他飞去……伦敦了吗?」 我点头回答: 「我不知道他有亲友可以投靠,还是想完全靠自己闯荡。不过能确定的是,他带了吉他一起去。笃志先生还没放弃音乐,他想追寻属于他的音乐之路。」 所以他远渡重洋,飞到地球的另一面,前往他的憧憬,弥漫音乐的雾都。 香奈小姐手脚忽然失了力气,摇摇晃晃地往车道偏,我急忙拉住她的手。 「……这样啊……所以,他已经不在了……其实,我一直都在妨碍小笃吧。我对音乐完全没兴趣……还可能说了很多伤他心的话……」 灯号又绿了。香奈小姐低着头,慢吞吞地移动脚步,许多人匆忙地赶过她。我也一面思索该说什么,一面过马路。见到她颓丧的背影,我就觉得无论任何安慰,都会在她听见之前折朽。 来到北侧东口的母子像前面时,香奈小姐停下来转身。没什么比强颜欢笑更令人悲哀了。 「谢谢你,小春……哈哈,很好笑吧。我都说不来池袋了,结果还是不小心跑了过来,还翻了那本笔记簿……真的很傻吧。这样,我就真的能够……」 香奈小姐的话湿气渐浓,最后在喉中瘫垮,变为呜咽的兆候。于是她咬起嘴唇,想要转身。 「他会回来的。」 我的话使香奈小姐的肩抖了一下,又转过头。她似乎不太懂我的意思,双唇颤动。 「笃志先生会回来的。」 「……为什么?……不用说这种话安慰我,已经够了。」 我摇摇头。事实上,st train to london〉就是那样的歌。即使非走不可,却仍逗留在恋人身边。而这最后一夜的结论是走是留并未出现在歌词中。而且—— 「……香奈小姐,你住在樱台吧?练马的。」 她的眼霎时睁得不能再大。 「你怎么知道?我应该……没告诉过你吧?」 「我就知道。我到最近,才终于注意到这个。这应该是『那个』意思吧。」 (插图) 我翻开「老大」的倒数第二页给香奈小姐看。 只见她抽了一口气,眼瞳沉入水中,光波粼粼。在谁也没有写下预定、直到遥远的未来才会填满的几乎全新页面上,只有一行孤零零的蓝字。 「笃志 樱台」 香奈小姐从我手中接过笔记簿,当场蹲下,几滴水珠落在页面边缘。路过的人都疑惑地看着她和我,但她一点反应也没有。说不定,她的心已经飞到伦敦去了。 我悄悄从母子像退开,背向香奈小姐信步而去。远离名牌服饰橱窗的眩目光采,跨过行人穿越道,缩着头穿过派出所与麦当劳之间,音乐终于又回到我身旁。手打节拍与小提琴声拨乱了我的心池。奇怪,这小提琴声还真奇妙,明明应该熟悉却从来没听过。 「小春!」「你跑去哪啦,小春?快点啦!」 观众一个个呼喊我的名字。划开人群前进的我,一见到亚伦哥埋头演奏的高大躯体就傻了。那个大叔,居然拿我的吉他当小提琴拉!亚伦哥发现我回来后,扮起鬼脸做个结尾,掀起欢笑与掌声。 「你让我等太久,我就只好表演压箱宝给大家看了。」 我从若无其事的亚伦哥手上接过es-335,重新挂上肩。这是我的舞台,尽管事情忙完了也不能交给来宾一个人撑场面,否则下不了台。 我蹲下来调音,一结束就起身转向观众。在数十只充满期待光芒的眼睛压迫下,我反覆地舔湿嘴唇,并说: 「……那么,再唱一首。」 闷热的欢呼迎面吹来,吹得我的拨片都差点掉了。 § 「真差劲,他是白痴啊?」 向miu报告事情始末后,翻着「老大」页面的她如此唾骂。 「还好你碰巧发现,事情才好一点。可是总归来说,他还是一声不响就走了嘛,而且还没写什么时候回来,真的很差劲。」 「嗯,是啊……真的是那样。」 我从旁伸手翻动页面。 两天前的页面中段,有段话混在预定里面,字迹秀气得像女性所写。内容是这样: 「给笃志 忘了带的东西,我替你保管。」 这事是她的问题,要等待还是原谅都是她的自由。我们只是找出讯息传给她,事后没立场说三道四。话说,她的答覆方式很棒。虽然香奈小姐看起来是那个样子,说不定还挺有诗人气质,感觉她比我这种人更适合使用「老大」。 「不说那个了啦!」 miu将笔记簿推回我手上。 「你为什么从那之后一次也没预定啊?第一次写『老大』却借用别人的名字,你不觉得可耻吗?」 我缩起脖子。她说得没错。 我无法预知未来,不晓得自己会横尸何处。不过现在,我知道这里是我歌唱的地方。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这里有人愿意听我的歌,不需要其他理由。 「那么……嗯,就定下星期一或二吧,doo前都空着。」 miu脸撇向一边,噘起嘴说: 「我明天要开始工作,暂时不能来了啦。」 我不禁注视兜帽底下那张寂寞的脸。 等到太阳升起,miu就得变回小峰由羽。再说她平时也不能每晚都出来玩,她也有她该歌唱的地方。 「这样啊……」我略显失望。「我还希望下次能让你分数打高一点耶,太可惜了。你下次——」 「笨蛋!」 miu的食指往我胸口一戳。 「现在唱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这种事还要我说啊!」 「咦……」 我在miu褐色墨镜后的眼睛,和写满蓝字的笔记页面之间看来看去。 的确,今晚西武前还空着。 「不、不行啦,那个,我没有心理准备。」 miu从我手上抢走笔记簿,迳自代我填写预定并摆回母子像底下,然后抓住我的肩,用力推向百货前的演奏点。当我在这情况下也仍犹豫不决时,一对面熟的男女来到母子像边,翻开「老大」。 「……咦,小春等一下要唱啊?」「好幸运喔!」 既然事已至此,也没有回头的余地了。于是我放弃挣扎,将吉他盒摆到人行道地砖上掀开盖子,摸摸我那伙伴红得刺眼的身体。背上背带开始调音后,我感到血液开始流过指尖,甚至要趁手指按在弦上时,给整把吉他沾满血气。音源线插上音箱时的酥麻手感将我的现实与这城市的现实接在一起。 我人在这里。像这样黏在池袋晕人的炎炎夏夜最底边,尽全力放声歌唱。 「要点歌吗?」我问miu。 「能得50分的歌!」她粗声粗气地回答。 苦笑之后,我将音量转到最大。 我要在身旁注视着你 池袋有个在外地不怎么闻名的象征物——猫头鹰。由来据说是因为池袋的发音「ikebukuro」和「fukurou(注:猫头鹰)」相近。起初是打算树立一个足以媲美涩谷八公像的池袋地标,便在池袋东口地下楼梯口设置名叫「ikefukurou」的猫头鹰石像,日后整座城市都开始帮忙推广这个象征物了——的样子。 不过,那仍与八公压倒性的知名度完全不能比,我也是开始涉足池袋后才知道「ikefukurou」的存在。名声出不了外地,大概是因为背后没有可歌可泣的故事吧。 「如果说猫头鹰在主人死后天天来车站等,也未免太瞎了点。」 玲司哥极为冷静地提出他的见解。我也深感同意。 § 池袋最大的猫头鹰就蹲坐在车站西武口对面。 那是有面倾斜屋顶的二楼小屋,以两扇圆窗作为眼睛,搭在墙角顶端的倒三角形红板作为喙。这只猫头鹰将从明治路向东伸出的绿色大道当作栖枝左顾右盼,监视池袋行人最多的地带。 事实上,「监视」一词并不是比喻,这座建筑物正是派出所。这里位于闹区正中央,从早到晚都有麻烦事,不时能见到制服警官奔波处理的身影,相当忙碌。而他们的重点事项排行榜中,大约倒数第六名的蒜皮小事之一,就是取缔我们这些街头乐手。 「……小野寺……春人啊,高一?今年春天才入学啊?嗯,这间高中不错嘛,有乖乖上学吗?」 逮到我的警官年过半百,有一头斑白短发。他看着我的学生证,语气昏沉地说。 「……呃,我……」 词穷的我驼着背低着头,坐在派出所硬梆梆的钢管椅上。由于被逮进来时还不到晚上十点,背后人行道人来人往,我拼了命地祈求上苍别让熟人经过认出我,紧张得脊梁都快绷断了。老警官不等我回答,继续问: 「你是最近才开始在路上唱歌的吗?」 「呃,对。」 「我想也是,菜鸟才跑这么慢。」 老警官贼笑着说。 「我跟你说啊,小野寺同学,你们做的事,可是触犯道路交通法喔。」 这话冻住了我的喉咙。 「只要有人检举,我们就非得跑一趟不可。前面几次还可以口头警告,差不多三次以后就得抓人了,可以判你三个月以下徒刑或五万圆以下罚金喔。你知道我们要写多少文件吗?真是麻烦死了。」 我提心吊胆地窥视老警官的脸。感觉话锋有点奇怪。 「所以下次跑快一点。你应该看过玲司和淳吾跑得多快吧?好好向他们看齐。抓不到就皆大欢喜。」 警察能说这种话吗?我心中错愕不己。 「话说回来,你用的吉他还真稀奇,拿来看看。」 担心吉他遭到没收的我,战战兢兢地打开吉他盒给他看。 「这对高中生来说太老成了吧,是你喜欢的吉他手用的吗?」 「……呃,对、对呀……」 「哈、哈、哈,我就知道。而且你唱的歌全都一把年纪了,还有我认识的呢。『彼得、保罗和玛丽(注:peter,paul and mary,成立于一九六一。积极参与反战与民权运动,将巴布·狄伦的〈blowin"in the wind〉再次唱红,另有〈if i had a hammer〉等知名歌曲。玛丽于二〇〇九年病逝,彼得和保罗仍在演出)』是在我小时候很红的团体。」 接下来,老警官喃喃笃笃聊起他六〇年代的回忆。 「我在当学生的时候啊,池袋还没有阳光城,灰头土脸的,到处是流氓……」 一会儿后,有个年轻警官回到派出所,替我打断了他讲古。我就这样被赶出派出所,联络家里或学校之类我所担心的事都没发生。 § 隔天,玲司哥听我提起这件事时,给了我一张苦瓜脸。 「喔,是黑田那老头吧。」 「那个……伯伯,叫做黑田啊?」 「他是那里的箱长。」 玲司哥用下巴示意绿色大道对岸的猫头鹰派出所。池袋的守望鸟,今晚眼睛也被都会霓虹照得闪闪发光。 「箱长?」 「就是派出所所长。别看他一点也不能干的样子,人家可是个警部补。」 「不像他那样,是当不了猫头鹰派出所所长的啦。」淳吾哥在一旁听了也笑着说:「如果不像黑田伯伯管得那么松,迟早会压力大到暴毙。」 「他有时候还会满身酒臭味喔,真亏能干到现在。」 「我还常在喇叭店前面看到他咧,说什么巡逻一定都是唬烂的。都亏他爱打混,我们才落得轻松。」 我叹了口气。看来他是个知名的不良警官。 「可是小春,就算他再烂也还是条子,自己要小心点。」玲司哥说了。「我们做的事无论如何都是违法。黑田老爹再怎么不想管,只要旁边跟着老实的年轻警官,他就得硬起来办。」 我吞吞口水,回视玲司哥严肃的脸。 「……所以,要想办法跑掉吗?」 「就是这样。」 被同样处境的当事者当着面直说我们「违法」,感觉很复杂。 「那个,我想问一件有点废话的事……只要拿到许可证就不违法了吧?」 「人家才不会给你咧。」淳吾哥耸耸肩。「我以前到池袋署问过,结果才提到街头表演就被窗口的赶回去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玲司哥摇摇头说:「人行道上会挤一堆人,警察绝对不会同意吧。」 「到乡下一点的地方,好像就拿得到许可证。」 「真的只能在池袋唱吗?」 「人这么多,表演地点又丰富的车站也只有池袋一个了。」玲司哥答道。他们俩还有卖自录cd,位置选择是个事关重大的问题。 我茫茫然地望着往来于南池袋公园路的稀疏车灯,以及经过对侧人行道的陌生人群。或许说穿了,街头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暂时的家吧,所以待起来才会这么惬意。柏油路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冷淡,但相对地,也从来不会关上它的门。「能在这里待到什么时候」的不安,只要一唱起歌,就能暂且忘怀。 § 从那天起,我又见到那位警部补黑田伯好几次。 他有时和柏青哥店换奖处的大妈聊天打屁,有时和游民大叔一起蹲在银行门口抓着烤鱿鱼大口大口啃,还曾在情趣用品店发现他的背影。每次都穿着制服,让我很担心日本的警察到底行不行。 就只有那么一次,他穿了便服。当时夜深人散,我开始收拾准备回家时,见到阳光城60大道有个壮硕的人影过马路而来。那是身穿松垮垮的夏威夷衫,戴了墨镜的黑田伯。不禁吓得头皮发麻,并不只是因为他是警察,还因为他看起来活像黑道分子。 「小野寺同学,今天要收摊啦?」 黑田伯来到我身旁,看着阖上的吉他盒说。 「……对、对啊,那个……」 「别这么紧张嘛。我今天休假,只是个路过的老头而已。就算你每天都唱到搭末班车回家,我也不会问你爸妈知不知道、有没有上学之类的废话啦。」 我耸着肩向后缩。当我提起吉他盒想早点闪人时,黑田伯一屁股坐到植栽边缘说: 「唱一首来听听。」 「……咦?」 黑田伯摘下墨镜,现出黯淡无光的眼。大概是喝完酒,正要回家吧。 「我要跟你点歌啦。平常我放水放那么多,唱首歌给我听不为过吧。」 既然他要我 还人情,我自然是无法拒绝。于是我取出吉他,接上迷你音箱。有几个路人回头,但没人停下来,恐怕是因为一旁有个大剌剌地岔开两脚,看起来很不好惹的灰头佬吧。 「……你要点什么歌?」 「警察合唱团的好了,我是警察嘛。」 黑田伯笑得像陈旧木板的嘎吱声。警察合唱团(注:the police,成立于一九七七年,是一支将雷鬼注入摇滚的流行乐队,作品多是空灵气息的慢板。曾在八四年一度解散,后于〇七年重组。代表性作品有〈roanne〉、〈reggatta de nc〉等)是我出生前红极一时的英国三人乐团。他们是几年前重组的?我只知道他们最出名的那首歌,要是点了其他的,我就头痛了。才这么想,黑田伯就接着说: 「弹那首吧,〈我会注视你(every breath you take)〉。」 我松了口气。它就是我唯一知道的那首。 将背带挂上肩后,es-335的沉重使我稍微忘却这个被迫面对警察唱歌的奇妙状况。 我以汗湿的手指捏起拨片,在琴身敲起四个预备拍。近似大提琴拨弦的琶音,配上连绵不断的九和弦,仿若想起失物,望着夜空行走的脚步。 你每次呼吸,每一个形影,每一次失信,每一个足迹,我都会注视你。每一个日子,每一句言语,每一场游戏,每一次睡去,我都会注视你。难道你不懂,你已属于我…… 精致刺绣般的韵脚,使平素的字词绽发光彩。唱着它的同时,我感到这真是首完美的歌。旋律、反复的乐句和歌词全都相当单纯,却能共鸣出无底的深度。 反复终曲当中,我偷看黑田伯的脸。他表情一点也没变,面色沉郁得像汗水咸味全浮上了脸,也没有融入节奏的样子。即使我弹出最后的和弦,鞠躬致意,他也没拍手。我该不会唱得很差吧,难道不满意就要抓我回去吗?不会有这种事吧。我开始担心了。 「……真是首他妈的好歌。」 (插图) 黑田伯嘟哝着说。我轻轻咽下口水,不让他听见喉头抽动的声音。 「……这样啊。」 「我以前很爱听这首歌。大概是三十年前吧,那时候收音机像发疯一样整天都在播它,我还把它录下来,听到带子坏掉为止。」 「……你很喜欢警察合唱团吧?」 我想不到其他还能说什么,便姑且随口这么问,结果黑田伯哼笑一声。 「我恨死他们了。」 我哑口无言。搞什么鬼,恨他们还要点他们的歌? 「我问你。你觉得这首歌是一首情歌吗?」 黑田伯忽然抛出此问。我注视着映在他墨镜边缘的都会灯火回答: 「不是吗?」 「当然不是。虽然我对英文一窍不通,可是我在杂志上看到史汀在专访上说那是首不正经的歌,并不是情歌,所以我就查了一下。『i"ll be watg you』才不是『我会注视你』那么深情的话,『watch』除了『看』之外,还有『监视』的意思。」 i"ll be watg you. ——「从今以后,我也会一直监视你」。 我忽然心里发寒,掌上的汗不知何时全干了。 「当然,史汀写这首歌的时候,应该是故意想让歌迷误会才写得模棱两可吧,因为那还是有注视的意思。我也希望,我可以永远误会下去。」 黑田伯吸了几次鼻子后喃喃地说: 「我啊,在那之后开始认为,那搞不好是一首描述警察的歌。」 我半张着嘴,看向身旁老警官的侧脸。 这过度解读也太可笑了。因为团名叫警察,所以是警察的歌? 可是,我不仅无法一笑置之,我的心还逐渐接受黑田伯的说法。的确说得通。 倘若它是情歌,第三行开始就感觉不太对劲。 「every bond you break」。 「bond」这个字,无论解释为「关系」或「承诺」,想注视对方打破它,不太像情歌会用的句子。 然而,假如它是描述警察—— ——「你每次呼吸,每一个行径,破坏的约定,踏下的脚印,我都会监视你。一天也不停,将每字每句,每一个把戏,彻夜监视你」…… 意思就对了。 因此,我无法一笑置之。 「后来,我就很讨厌这首歌。」 黑田伯露出被香烟焦油染黄的牙齿笑道: 「因为我不想在听音乐放松的时候,还要想到警察那些乱七八糟的鸟事。」 他的意思是他讨厌当警察吗?所以他才那么没有警察的架势吗?这对我们这些会遭到取缔的人是很好,不过池袋的善良市民不会接受吧? 「抱歉啊,跟你说这种鬼话。」 黑田伯的手按上我脑袋。他的手掌凹凹凸凸,粗糙得像树干。 「你唱得真是他妈的好,偶尔也该上上学啊,臭小鬼。」 掰啦。黑田伯站起来,往车站渐行渐远。自己刚唱的歌,如今已完全换了一套意思,在我耳里不停重播。我会监视你,永永远远监视你…… § 「在美国,那是婚礼必放的歌。」 隔天,miu这么告诉我,说的是〈我会注视你〉。miu说她十岁前都住在纽约,不只英文溜得无话可说,还对那边的事相当了解。 「就算在美国,误会的人还是很多。说不定是最多人误会的歌吧。」 「……就算当成情歌,听起来也很像跟踪狂呢。」我低声说。 坐在护栏上的miu甩着两腿说: 「但说成警察的歌,又太过头了。我一直都觉得,整首歌都是史汀在碎碎念,表示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和他离婚的太太。」 原来如此,这也说得通。无论如何,这都是首余味苦涩的歌。 「不说这个了啦,你跑得太慢了啦!」 miu话锋一转,突然发火。 「和警察这么好干什么,你的脸不就被人家牢牢记住了吗!怎么可以那么容易就被逮到啊!」 我翻了个白眼。 「这种事有需要你气成这样吗……」 「要是你被抓了……!」 「……会怎样?」 miu臭着脸沉默片刻才说: 「会给其他表演者添麻烦啊!」 「喔。嗯,是没错……」 「街头表演本来就是很容易因为一点小事就没办法继续下去的东西,不要惹是生非很重要。」 「知道啦……」 我最近才知道「老大」的使用方法,之前都走到哪里唱到哪里,说不定不知不觉间造成了很多表演者的困扰。一这么想,就觉得很对不起大家。 这是违法的事。我再次提醒自己。我现在的栖身之处,其实属于灰色地带,哪天没了都不奇怪。 § miu的担忧以诡异的方式逐渐成形。第二天以来,某种难以言喻的紧张气氛支配了池袋东□周边。之前从未见过醉汉与年轻人打架,这几天就目睹了好几次。不管唱得再卖力,观众也聚不起来。「老大」里出现许多则关于有群恶形恶状的人在街上到处闲晃的报告。 感觉上,巡逻车的红色警灯也比之前显眼得多。池袋原本就是个警笛能响一整晚的城市,那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只是每次见到那黑白双色的车奔过明治路,我都会不自禁地想起黑田伯。 然而,在我变得每次经过猫头鹰派出所都会往门里看个两眼后 ,就再也没见过黑田伯了。 他有克尽警察职守吗?i"ll be watg you,并不是只顾监视,其他什么也不做的意思吧。喔不,他连有没有监视都很难说。 这周末,玲司哥发了通简讯,要我到阳光城60大道的侬特利。到场时,见到的不只是ufj两人,还有五六名东口周边常见的表演者。大家低着头坐成一圈气氛凝重,玲司哥对面的亚伦哥更是焦虑地抱着头。 「亚伦的小提琴被偷了。」 一坐下,玲司哥就直说重点。我吓了一大跳,注视那名黑人小提琴手低垂的颈项。  「附近有人打架,我想拉开他们,把小提琴先放下来就……眼睛真的只是离开一下下而已……」 亚伦哥有气无力地低喃。 「没有了它……我就活不下去了。」 我想他并没有夸大,事实就是如此。一来,小提琴是他吃饭的家伙;二来,我虽对那方面一点也不懂,不过价位想必不低。 「那是昨晚过十一点的事,你有看到什么吗?在西武口那边。」 我摇头回答玲司哥。 「我昨天十点左右就休息了。」 「这样啊。」 玲司哥不知给谁拨电话,淳吾哥则是从我进门就一直在打简讯,应是在利用手边所有资源打听消息吧,还能听到「集中找某某地方」等对话。他们想靠自己找吗?我头都晕了。 「去派出所报案了吗?」 听了我这么问,亚伦哥摇摇头。 「我没报案。要是他们问得太多,我也不好回答,而且我又是外国人。」 这样啊。现在不方便多问,但想也知道,亚伦哥是在进行违法行为的途中受害,对警察有口难言。再说,黑田伯那样似乎不太可靠。 玲司哥的电话联络告一段落后低声说: 「搞不好又是猎浪人。」 我眨眨眼。 「猎浪人是什么意思?」 「很久以前发生过一次。」淳吾哥说得一脸闷气。「有几个我们这样的街头艺人和游民大叔被人莫名其妙攻击。我们身上几乎没几毛钱,所以只是恶意骚扰,或是打人出气吧。」 「我的小提琴……要赎金我就给啊……怎么不直接拿我的钱……」 亚伦哥声音消沉不振。 「我那间店的锁,前几天也被撬坏了。」 玲司哥气恼地说。他说的是他打工的古着店吧。 「幸好钱都在金库,没什么损失……」 「他们是知道你在那边工作才下手的吗?」 「可能吧。说不定是以前被我揍扁的垃圾回来寻仇。」 总觉得事情愈来愈复杂了。被他揍扁? 「小春你也小心一点。要是看到奇怪的集团,马上通知我。」 玲司哥怒火中烧的语气,使我只能默默点头。在这样的气氛下,我实在无法轻易说出「我能帮什么忙」之类的话。 § 不过,亚伦哥人比当时看起来坚强多了,隔天又重新站上街头——和我一起。乐器怎么办呢?当然是我把吉他借给他当小提琴拉。之前只是开个玩笑,用这套认真表演一整晚还是头一遭。亚伦哥体格高大,es-335被他夹在肩颊之间,看起来只是把较大的小提琴。 「小春这把吉他真的很好耶,普通乐器用这种方法玩,声音根本不能听。」 哪儿的话,是你技艺高超。 然而,即使是亚伦哥这样的壮汉,下巴和手臂也吃不消,无法长时间连续演奏。他需要休息时,我会拿回吉他,以正常方式弹唱。或许是因为稀奇,路人停留的量比平时更多,感觉还不错。 「可是,我们也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第四天夜里,我们轮喝一罐可乐休息时,亚伦哥叹着气对我这么说。 「这样对你也不好。」 「呃,我没关系啦……」 「刚开始大家还觉得新鲜,后来停留的时间愈来愈短。这是因为我的观众其实还是想听小提琴,你的观众也想听你一直唱下去吧。」 也许真是如此吧。观众扔进吉他盒的赏钱并不会因为两人合作就加倍。尽管我不要我那份,亚伦哥也有他的自尊,坚持不收。 大伙儿一起募款替他凑小提琴的钱,不知道行不行得通。他是池袋的人气乐手,应该能凑到一笔不小的数目吧。不对,那可是小提琴啊。亚伦哥是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人,想必无法满足于募款买得到的便宜货。 「该回家了吗……」 亚伦哥甚至说出这种令人心酸的话。 但隔天傍晚,我和亚伦哥准备吉他与琴弓要开始演奏时,玲司哥带来了转机。他左手提着贴满胶带补丁的眼熟小提琴盒,让亚伦哥瞪圆了眼。 「拿去,是这个吧。」 「玲司!」 亚伦哥开盒确认那的确是自己的爱琴后,转身就往玲司哥抱,被他一脸不耐地架肘挡开。 「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真的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亚伦哥,让许多路人惊讶地看了过来。 「居然找得回来……你动用了多少人去找啊?」 我惊叹地问,结果玲司哥臭着脸摇头说: 「不是我们找到的。」 「咦?」 「它就摆在我们店里。」 我一时摸不着头脑。亚伦哥遭窃的小提琴,摆在玲司哥打工的古着店里?这是怎么回事? 玲司哥不给我时间追问,又说: 「小春、亚伦,你们等等有空吗?」 我和亚伦哥疑惑地面面相觑,慢慢地点了头。 「跟我来一下。」 我作梦也没想到,玲司哥会带我们俩来到西武百货地下楼排满日式糕点铺与蛋糕店的区位。他似乎也联络了淳吾哥等人,选蛋糕时,许多熟面孔一个个聚来了这里。 「买歌帝梵啦,歌帝梵超棒。」「高野水果的百汇圣代好吃喔。」 「喂,谁要出钱?」「当然是大家平摊啊。」 挤得空气都闷了的街头乐手们,你一言我一语地挑选装饰艳丽的西点——这样的画面实在很诡异。虽然没有一个人替我说明买蛋糕是为了什么,我还是出了两百圆。 惊奇并未就此结束,玲司哥接着来到的,居然是花店——同样位在百货地下一楼的青山花市。店员扎花束的途中,不时对我们投以疑惑的视线。这也难怪,这十来个男人全都穿着随便,又抱着吉他或打击乐器,怎么看都不像适合出现在花店里的人。 走出西武口时,miu已等在那里。 「有事吗?怎么突然找我出来?」 她嘟着嘴上前询问,玲司哥却将花束和蛋糕塞给了她,墨镜底下的大眼睛愈睁愈大。我也很吃惊,那是送给miu的礼物?为什么? 然而,玲司哥粗声粗气地说: 「拿好,你负责送出去。」 「啊?」 miu眉头大皱。 「你再小也还是女人,与其给我们这些臭男人送,不如给你送来得好。」 「先等一下,你在说什么?」 玲司哥不再多解释,穿过灯号刚转绿的行人穿越道。miu火大地小跑步追上,我们也跟随在后。我试着请走在我身旁的淳吾哥解答,但他只是微笑着说:「马上就知道了。」我也只好等着看状况。 穿过明治路,猫头鹰派出所就在左手边,有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灰头佬从那里出来。是黑田伯。我有点讶异,原来那个不良警官脱了制服也会穿得这么正式啊?刚从哪个典礼上回来吗? 玲司哥加快 脚步,在接近五叉路时追上那西装背影。 「喂,大叔!」 玲司哥一喊,黑田伯就停下脚步,搔着头转过身来。 「干嘛啊,小混蛋。」 miu被玲司哥推推肩膀后向前一步,递出花束与蛋糕纸袋。黑田伯皱着脸收下,先瞪了miu一眼,再以更恼火的眼神盯着玲司哥说: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我们是来道谢的。」 玲司哥用下巴示意背后亚伦哥的小提琴。我和亚伦哥等不明就里的人们,到这时才恍然大悟。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黑田伯嘟哝着说。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讲。以警察来说,也只能装傻了吧。要是抓人回来,东西当物证扣押了,要很久以后才能还亚伦。」 我错愕地看看身旁亚伦哥的脸,他也惊讶得目瞪口呆。 「知道了还提它干什么。」 黑田伯小声这么说,视线垂到脚边。 「所以你放过那些贼了吗?」 玲司哥压低声音问,音量小得几乎被驶过一旁车道的车辆排气声抹消。 「……也没什么放不放,我本来就不是以警察身分去找的。我只是逛了几个那堆死小孩可能鬼混的地方,跟他们好声好气地谈个两句,把刚好摆在旁边的乐器拿走了而已。结果那对我没用,所以顺路丢到你们店里去了,就这么简单。」 「你那张脸还有办法好声好气啊?」玲司哥苦笑道。 我也开始明白整件事情了。说穿了,黑田伯就是锁定了疑似窃贼的集团,并以个人名义造访他们的巢穴,将小提琴抢了回来。若以警察名义正式搜索,扣押了小提琴,得先经过许多麻烦的手续才能物归原主,对于不想借助警力的亚伦哥而言,恐怕会走得很辛苦。 因此,他跳出了公仆的正规作法。 「你还真厉害,这么快就找到了。」淳吾哥说了。「我们叫了几十个人一起找都没结果耶。」 「少蠢了,臭小鬼。我走过的路可是比你们吃过的盐还多,你以为我在池袋巡了几年啊?」 难以言喻的感觉使我胸口一阵郁闷。 黑田伯流连在小巷里、红灯区、柏青哥店的换奖处、路旁纸箱屋边,究竟都在做些什么?在他怠忽职守的外表下,其实有着一双为街坊风声高竖的耳,以及不眠不休地四处张望的眼—— i"ll be watg you. 每一晚,他都在监视。化作这城市的猫头鹰。 黑田伯不耐地哼了一声。 「所以我才不需要什么谢礼,我做这种事又不是为了你们,把这么夸张的东西塞给我是怎样。献花咧?你们在扫墓啊?」 「那是祝贺你退职的。」 玲司哥的话换来黑田伯空洞的眼神。 大型巴士在就在一旁的客运站停下.烧心的风撩动了黑田伯捧的花束。 「……你怎么知道?」 黑田伯面无表情地说了。玲司哥淡淡回答: 「你这几天不是都不在吗?我想你又住院了。所以,昨天就直接去问派出所那个年轻的。」 黑田伯回头望向猫头鹰派出所,露出一口黄牙。 「混帐东西,竟敢给我多嘴。下次遇到一定揍死他。」 退职。 那么,穿这身完全不搭调的西装,是为了向警视厅长官致意……? 「真可惜,再过几年就能退休了呢。」 淳吾哥开玩笑地说。 「少废话。照顾你们这些跳蚤早就让我烦到不想干了,现在清净多了。」 暗中监视东池袋的老鸟,从今天起就要远走高飞啦。在这炎炎夏夜里,我竟感到令人不安的寒意。 「大叔不在了,我们会很伤脑筋耶。要是没有你用那张比坏人还坏的脸到处巡,治安一定会败坏得很糟糕。你看你才住院几天,街上就乱成什么样子了。」 「你们也是治安败坏的原因吧。」黑田伯反驳道:「做这种不三不四的事,送花送蛋糕的,我回去要怎么向我那口子交代?街头混混就送点街头样的东西嘛。」 「是怎样,要我们作自己,替你唱一首歌吗?想点歌就尽管来啊。」 我想玲司哥只是在开玩笑吧,但黑田伯却忽然一脸认真,先往我瞧一眼,又转回玲司哥。 「……也好,我现在也不用顾身分问题了,就点一首吧。」 我们惊讶地彼此对看起来。 「来首警察的歌吧。之前我请这个小野寺同学唱过一次,可是少了贝斯就是不对味。玲司,你今天背的是贝斯没错吧?」 玲司哥收起笑容问: 「你不是很讨厌那首歌吗?」 「我恨死它了。」 片刻沉默后,玲司哥从肩上卸下贝斯盒,对我使个眼色。我侧眼窥探黑田伯不高兴的脸色,也开盒取出es-335。淳吾哥将箱鼓摆在路边坐了上去;亚伦哥也拿起小提琴,指腹疼惜地滑过琴身曲线,开始调音。 「小春,你唱警察那边。我直接用贝斯开始,你自己抓时间接上。」 「……咦?」 我听迷糊了。「唱警察那边」是什么意思? 玲司哥不等我们调整完毕,便将p贝斯接上迷你音箱,指尖点了四个拍就步出他的旋律。 那乐句使我停下调音的手,愕然注视玲司哥的侧脸。那不是警察合唱团的歌,不是「我会注视你」的无机质8拍,完全是另一首曲子,而且是一听就知道的曲子。我想在场所有人,应该没有不认识的吧。这首歌——这首光听贝斯部分的两小节,干燥荒原与铁轨便会历历在目的歌,全世界没有第二首。 这是班伊金(注:ben e. king,一九三八~二〇一五。美国灵魂乐及蓝调歌手。其最知名的歌曲发表于一九六一年,原改编自灵歌,一九八六年同名电影使其再掀高潮,至今已被无数人翻唱)的。 为什么? 我以指尖抓按es-335的弦,在脑中追随和弦,明白到——原来它们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会注视你〉和的和声进行,甚至调性都完全一致。 玲司哥的贝斯逐渐加入势要踏散街头喧嚣的节奏。淳吾哥的掌舞动在箱鼓边,腹底敲出的低响到火花般溅灭的水钹声,都从这魔法箱中四射而出。 我将迷你音箱的音量旋到最大,再与玲司哥对一次眼。 你唱警察的部分。他以眼神再次对我说。 我会在你身旁唱班伊金的部分。 我以牛仔裤擦干汗湿的指尖,重新捏紧拨片。会顺利吗?我们能融为一体吗?我让手指自然而然地跟随心中悸动。闷起的九和弦琶音,在贝斯温柔的扶持下,有如野猫漫步巷弄中的跫音。 在这持续了一段时间,沾染汗水的循环中数过一轮后,我轻声开唱,并稍微调整步调,让玲司哥的声音填补我旋律的空白。他以年轻的声音向我问话。当夜幕低垂,黑暗吞没大地,只有月光是唯一指引——即使如此,我也不会害怕。我不会害伯,因为有你在我身旁。 对吧? 我回答。你每次喘息,每一个表情,破坏的关系,迈出的步履,有我守护你。一天也不停,每一言一行,每一场战局,每一个夜里,都有我守护你…… 尽管两首歌相推相荡,不时剧烈撞击,却仍不离不散地任流而下,彼此呼唤。这不是奇迹。同样都是由炙热震颤的井中汲出的和声与旋律,无论相隔多少时间与空间都能完美交融。所以,音乐才能轻易跨越时代与国境。 黑田伯曾说,那是警察的歌,而事实正是如此。既然你将它这么解释,它就是你的歌了。你们这样的猫头鹰,总是在池袋街头默默陪伴我们身旁,注视我们放肆又不值一提的每一天,守护着我们,这是你们的歌。 当歌声暂歇,亚伦哥的小提琴独奏牵出绵长的旋律时,我一刻也不停伴上反复琶音,窥视黑田伯的脸。陈年疲惫刻划于他脸庞的深邃皱纹,在车头灯与店头照明下勾出浓浓的阴影。他的眼,始终望向路口彼端阳光城60大道的人群,他在栖木上所长久守护的城市与人民。 反复副歌时,淳吾哥的歌声叠上我的歌声。抬头一看,我才发现有大批行人停留在行人穿越道口,侧耳围绕着我们。跑出派出所看状况的警官似乎就在人墙另一头,警帽隐约闪现。 即使歌停声止,掌声压过了车声响彻街头,黑田伯也看都不着我们一眼,不知作何表情。 灯号切换,行人涌入五叉路。无数脚步、谈话、嘻笑与电器的声响,纷纷散进池袋匆忙的夜。 「……掰啦。真他妈谢了。」 黑田伯这么说并粗鲁地摇摇拿花的手,头也不回地直向前走。那粗犷的背影很快就过了马路,没入阳光城60大道拥挤的人群,消失无踪。 而我们只是伫立在原地,目送老警官离去。 聚集的观众打起拍子,催促下一首歌。但玲司哥、淳吾哥、亚伦哥和我都没动作,也没看他们。尽管灯号变换,车潮又挡住视线,我们也依然注视着大道彼端。这一夜,我们只愿为一个人歌唱。 § 之后,我再也没在池袋见过黑田伯。 据淳吾哥得到的消息,他目前移居四国,和女儿夫妇同住,静养生息。他的肺似乎大不如前,想必一直很想离开空气污浊的大都市吧。黑田伯离开了东京,给我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因为每当我经过绿色大道的派出所,我必定会想起那颗斑白的脑袋。仰望二楼的圆窗眼,总使我感到那双黯淡的眼又在注视我。我们每一次呼吸,仿佛都逃不过那双眼睛。 我多练了几首警察合唱团的歌充实曲目。现在唱〈我会注视你〉时,心里都会响起另一首歌。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喜欢那首歌一点点了,希望他也能和我一样。在巨大猫头鹰所监视的热闹路口,今晚我也是拥着如此心怀整夜歌唱。 流浪猫难料明日 在阳光城60的观景台上能眺望整个池袋市容。低头能俯瞰泥河般的铁路纵贯其中,人潮车流在回转区涡漩;昂首可眺望半隐尘霾中的新宿副都心摩天大楼,还有小小的东京铁塔。 然而在这样的高度,脚边的阴暗公园反而会遭到太阳城本身遮掩,看不见在干枯的喷水池边裹着满身落叶打盹的游民们,也看不见饥肠辘辘地四处游荡的流浪猫。 眼光放远就不易看清近身状况;仰望星空便难以留心路边石块。每个人能够关心的范围是那么地狭小、有限,我们这几只流浪猫遂因此聚于城市一角,表面上对彼此漠不关心,实际上却肩并着肩,让他人为我哭泣,我也为他人歌唱。或许,城市与国家的诞生,就是因为这样的联系延展上万上亿次的结果。说复杂,其实很单纯;说单纯,内容却十分复杂。好比一滴水,也是无数分子的凝结物,而从火星瞭望地球,不过是泪珠般大小。 § 过去的我对在世的音乐人几乎不感兴趣。若问起小峰由羽这个歌手,只知道在电视上见过几次,她的歌一首也举不了,顶多对热销单曲的副歌有些模糊印象。说什么她缔造日本歌坛最高销售、最年轻怎样怎样等五花八门的纪录,我实在无感。对我来说,她不是小峰由羽,而是「miu」,一个头顶上没有聚光灯,只有昏黄的街灯,总是在我身旁摆臭脸听我弹吉他唱歌的纤细女孩。 没人晓得生活应十分忙碌的她为何一夜又一夜地到处给池袋东口的街头乐手评分。开始来池袋唱歌当初,她的确使我又惊又疑,但从来不曾深问。我自己也不希望别人问我何故流落池袋,想必miu也一样。 话虽如此,她毕竟也是个音乐人,我们聊的又全是音乐,话题绕来绕去,难免会绕到她「小峰由羽」那一面上。 「小春,你为什么要用es-335?」 在末班车时段将至,人烟寂寥的西武百货前,我的手指在我珍爱的鲜红半空心吉他身上撩动时,miu在我身旁蹲下,劈头就这么问。 「中年人才会选这种吉他吧。你又没有比较高,身材也是瘦瘦小小的,和你完全不搭耶。」 「不要说得那么直嘛……」 我苦笑着摸摸那反映沉光的琴身。es-335是把大如野牛的吉他,像我这种身材的人坐下来弹它,几乎会遮住整面胸板。可能光论外观,我就已经配不上这把吉他了。 「这是我捡到的。」我诚实回答。「我只有这把吉他,当然只能弹它啦。」 其实我还有个更贴近现实的理由能说——它是我最喜欢的吉他手所用的吉他。那位名叫凯斯·摩尔的吉他手,已经不在人世了。他在加州公路上狂飙bmw的途中撞上路树,把自己撞个死无全尸。他的年纪,应该还称不上中年。 「我中年以后还能弹吉他吗……应该说,我会有中年吗?」 我调音之余喃喃地说。自己逐渐年老是什么样,还真是无从想像。结果,miu噘起嘴说: 「每一个人都会变老啊。像你这样一直发呆,不知不觉就会变成四肢无力的老爷爷喽。」 「一直发呆会先饿死吧。我爸妈大概很想早点赶我出门,要是没办法赚钱……」 「你不是有在赚吗?」 miu指尖点了点敞开的吉他盒。盒里的四张千圆钞和好几枚铜板是几个醉醺醺的大叔给我的赏钱。最近钞票的比例渐渐多了。 「这点钱和你赚的比起来……」 我知道自己说错话,赶紧闭嘴,并抱着「这下糟了」的想法偷瞄miu的侧脸。由于这女孩平时总是拗着一张脸,看不出刚才的失言是否惹她生气。 「……对不起。」 想不到我道歉后,她脸色愈来愈难看。 「你道什么歉啊。」 「……呃,我……」 仔细想想,我的确没理由道歉,让我更加惶恐。 「我又不在意那种事。只是别人没问过我,所以我没提过而己。」miu答道。深沉的夜色使我看不出琥珀色墨镜底下的眼睛是何神色。 「这样啊……那你,呃,赚了多少钱?」 miu用力揍了我大腿一拳,害我差点摔下护栏。 「有没有搞错!你真的问啊?」 「你那样说,不就是问了就会说的意思吗……」 我搓着腿抱怨。 「如果告诉你我去年赚六亿,你有什么好开心的吗?」 「不、不是啦……我只是……只是有点好奇嘛……」 六亿圆,真是个难以想像的数字。如果全部提成现金,能装满几个这种吉他盒? 「那只是数字而已啦。」 miu看着百货铁卷门说: 「一点意义也没有。我啊,只是写写歌,到处唱一唱而已。不管是六百圆还是六千圆都一样。」 从她的口吻,我嗅到有别于一般疲惫,更渗入她心灵深处的近似绝望的味道。因此,纵然我明知多管闲事,仍谨慎地说: 「……六亿,就等于有一百万人付了六百圆,有那么多人被你的歌感动了吧……你说没有意义……我真的不那么想。」 我又偷看miu的侧脸。她不知何时摘下了墨镜,目光如炬的眼眸直盯着我。 (插图) 我抽口气,在腿上摆平吉他。 不久,她略显腼腆地别开眼睛。 「小春,你真的很单纯。」 「……对不起。」 「拜托,你到底在道歉什么啦。」 「呃,你不是……」 「我又没生气,那是在夸你。」 「听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耶……」 miu一脚抬到护栏上,脸颊贴着膝盖说: 「我也好希望自己能像你这么单纯。」 「那真的听起来完全不像在夸人耶……」 「如果可以只是唱歌给别人听,得到掌声,请观众点歌再继续唱……一直这样重复下去就好了。」 我注视着miu几乎被挤扁的侧脸。 miu每晚都现身池袋东口,聆听路边的歌,难道是因为她羡慕我们的生活? 羡慕? 我不禁自嘲。miu这样的顶尖歌手会羡慕巴在人行道上只能赚些蒜皮小钱的三流外行人? 话说回来,这是miu第一次像这样谈起自己。会是周围没有观众或其他表演者,甚至连行人都没有的缘故吗? 「我现在……每次都在写大同小异的歌。说什么这样比较卖、这一行就是这样,就硬要我……」 miu的声音逐渐细小、枯萎。 「演唱会最近也很糟……在台上唱歌,根本看不见大家的脸。什么巨蛋,那里是用来打棒球吧,又不是唱歌的地方。感觉蠢死了。大家为什么还想买票啊。我开始怀疑他们根本就没在听我的歌。」 想太多了啦。我原想说这种不经脑袋的话,最后还是吞了回去。毕竟我不曾试图以歌声感动上百万连脸都看不到的人。 「……你之前说这星期要开始巡回演唱嘛?」 我临时想起这件事,顺口一问,miu轻轻点头。 「明天就要去札幌了。」 「明天?那你现在还在这里行吗?都过十二点了耶。」 「原本是预定搭今天的飞机提早一天到,可是我不想那么早,就改成明天了。」 「那、那么,你再不回去准备会出事吧?」 「我知道。」 miu一这么说就将头撇向另一边。戴着外套兜帽的她别说是脸,从这角度就连头发都看不见。听她那么说,我更慌了。 「既然你知道……那就赶快回去嘛。」 「我不是说我知道了吗!你真的很白痴耶!」 miu冷不防抬头怒骂,跳下护栏。跑向计程车招呼站时抖落了兜帽,柔软的短发随夜风荡漾。啊,她果真是个女孩……我不自禁地怀起这不合时宜的感想,目送她的背影。她所搭的计程车疾驶而去,只留下一条在深夜倍显刺眼的光带。 我垂下肩放下吉他背带。手汗沾得琴颈湿湿黏黏。无法切实感受miu的不安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悲。难得她对我说那么多话,我却只是满嘴不识趣的现实顾虑,惹她生气。她害怕其实没有任何人真正聆听她的歌。 那我又如何呢? 我从未想过这点。总归来说,我唱歌单纯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再也无法唱歌的凯斯。miu刚才和我坐得那么近,肩膀几乎要碰在一起,却仿佛隔了绕地球一圈的距离。 那么,小春,你也想前往她所在之处吗? 自问的呓语流出唇间、穿过掌心,滴在仍有余温的柏油路上,慢慢渗了进去。我不晓得。 将吉他收回盒中之际,我想起里头的零钱,全捡起来。 四千八百圆。 与六亿的差距就是我与miu的差距吗? 我将钱一把捏起塞进口袋,关上吉他盒。巡逻车警笛声在某处大作。通知开往新宿、涩谷方向的末班车即将到站的广播也从温热的地面依稀透过来。 § 到家时已是深夜两点半。很意外地,客厅仍点着灯,父亲独自坐在餐桌边,一脸烦闷地盯着电视上枯燥的购物频道。我背着吉他走进蔚房,父亲厚镜片底下的眼跟着我挪动了数公厘。 我一口喝光宝特瓶里剩下的乌龙茶,再次穿过客厅想撤退回房时,父亲突然喊了声「春人」将我叫住。原本想装作听不太清楚而就此离开,我却停在门前等父亲的下一句话。随后一段时间,我只能听见电视传来夸赞新型手提吸尘器性能多好多便宜的做作广告词。当邮购公司社长要介绍下一项商品时,我终于开始担心,稍微转头查看父亲在做什么。 「……你唱歌,有钱拿吗?」 父亲让我等了那么久才接着说出口的,竟是这样的话。我不知该感到放心还是扫兴,只是稍微点头。 「这样啊……你现在还是去池袋吗?」 我又点点头。 「这么晚还在外面晃很容易被警察带回去辅导,自己小心点。」 我仍旧只能点头。父亲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又闭上才张的嘴,转向电视。我点个头,离开客厅。 进了房间,我背着吉他就倒到床上。 容易被辅导,自己小心点?他开始担心我,可说是有点进步了吗? 父亲最后一次骂我是什么时候? 刚上高中没多久就重返茧居生活时,父亲脸上只有不抱任何希望的表情。恐怕是我考上高中让他见到一丝曙光,接踵而来的却是再次堕落,将他的气愤也连根拔除了。 倘若我能憎恨自己的父母,不晓得会有多轻松。 能怪罪到其他人头上,一定可以活得很自在,过着走在阳光底下的生活吧。然而我十二分地明白,这不是其他人的错,是我自己不好。是我把自己赶进死胡同的。 感到睡意上身的我将吉他盒推到毛毯上。 父亲最后还有话要说。多半是「你以后打算怎么办」之类的吧。 我连我的「以后」是否存在都不敢说。今年冬天,我会不会抱着吉他冻死池袋街头呢?或者,从此每晚都让醉汉赏个一两千圆的生活就是我的「以后」呢?无论何者,感觉都很虚幻。 我伸手探进口袋,握起四千八百圆这自己现下所能触及的渺小现实,就此入睡。 § 隔天,我带着那四千八百圆走进唱片行,买了两张小峰由羽的专辑。我只在电视或街头零碎地听过她的歌,认为有必要完整地听上一回便下了这决定。这或许能帮助我更了解她一些。 我一回到家就急着拆开cd胶膜。这一刻的昂扬,果然任何事都无法取代。 专辑封面照片上,对着镜头微笑的miu成熟得判若他人,不过那的确是她。无论怎么妆扮,都藏不了那对猫儿发现猎物般的目光。 我真的很久没买过活人歌手的cd了,上次是什么时候呢?对了,是去年初,凯斯的乐团推出最新专辑——即他的遗作——而那也是最后一次。我从没想过我的cd架竟会以这种形式重获生机。 才刚将cd摆上托盘,我就莫名地紧张起来。由于我再怎么不愿意也会想起miu在身旁听我演奏时的锐利眼神,便将封面盖住,不看她的脸。 接着戴上耳机。 廉价的电子琴声与节拍器如定时炸弹般倒数着时间。吉他随后掩来,铜钹迸响,实鼓的节奏取代了廉价的反复。 miu的——不,小峰由羽的歌声将我一把拉进奇妙的静谧中。明明满耳都是音乐,寂静却向我袭来,然而我没有时间咀嚼这奇妙的感觉。自己仿佛落入一口澄净的深湖,随着不断下沉,原是那么透明的湖水竟也变得又冷又暗,沁入意识,且深不见底。不久,就连重力都从我身边消失。我想我屏息已久,但不觉得难受。这是为什么呢?我会不会一路沉过地心.穿到地球另一边呢? 当我摘下耳机,cd早已播毕。歌的余韵使我指尖依然麻颤,难以擦去眼皮上的汗水。我终于想起呼吸,同时能感到甚至骨髓也为之发热。 我怎么到现在才买回来听呢? 真是太特别了。 无论是词曲、歌声,就连变换和弦时左手指擦过吉他弦的声音,以及每一句之间的换气声等其他一切,都是那么地特别。这让我久久不敢相信,创造这种音乐的人居然总是近在身边,近得能感到她的呼吸。 我静待耳道中的亢奋流光后,回想miu那一句句令人心痛的话。 因为这国家有上百万的人都与我有相同感想,所以六亿圆这么一笔夸张的数字才会涌进年仅十七岁的少女口袋里。然而,miu为何会错脚踏入那种阴沟般的惶恐呢? 她说自己每次都在写大同小异的歌,说得确实没错。听完了第二张专辑,发现有好几首极为相似。不过,那只是顺应听众要求的结果吧。拿我来说,就曾有一晚点歌特别倾向猫王,前后总共唱了三十几次。 两张专辑都听过三遍后,我将cd盒翻回来,再看看封面的照片。小峰由羽分别在夏季与冬季景色中,对我温柔地微笑。那会是受上天恩宠的人的奢侈烦恼吗?我心中萌发这样的无聊想法,但很快就被我甩头抛开。所谓烦恼,本来就是有幸者的奢侈品,我也何尝不是如此。环境困顿的人连烦恼的时间都没有,很快就会死于饥饿、疾病或枪弹。但话说回来,烦恼并不会因为感叹他人的悲惨命运而消失。他们有他们的战场,我和miu亦是。 § 「以后怎么办?我当然想好啦。」 这晚,我到池袋东口五叉路露面,请教正在准备鼓具的淳吾哥,而他这么回答。 「要是到三十岁都闯不出名堂,我就当园艺师吧。」 「园艺师……?」 「对。我有造园技师二级证照喔。」 造园?那也有证照啊。淳吾哥皮肤晒到黑得发亮,身材高大,手脚也似乎非常灵活,说要当园艺师嘛,还真是恰如其人。 「玲司,你老板也想把店交给你吧?」 淳吾哥将话题转到一旁坐在植栽边的玲司哥身上。正替吉他调音的他一脸困扰地抬起眼说: 「大概吧,最近我还要帮他批货。以后怎样还不知道就是了。」 「 玲司,你打算撑到几岁?」 淳吾哥轻佻地问,被玲司哥斜眼一瞪。 「那种事有什么好打算的,很重要吗?」 「很重要啊,我们是搭档耶。」 「不就是只要有一个不玩,这个团就会自动解散吗?这种事有必要事先讨论吗?」 淳吾哥碰了一鼻子灰,跑来我耳边诉苦。 「小春你听到了吗?对搭档说这种话是不是很过分?」 我只能苦笑。 「不过,你们两个都是以成为职业乐团为目标吧……好厉害喔。」 「只是说说梦话,谁都行。」玲司哥冷冷地回答:「小春,你也能作这种梦。」 「我……哪有那么……」 我垂下视线看着腿上的吉他盒,支吾难言。眼角余光处能见到陈列在不织布毯上的自录cd。他们不只是作梦,还朝着那方向努力。 「话说,小春你想过当职业歌手吗?」 淳吾哥一边重拉箱鼓内侧的弦一边问我,我慌得挥起手来。 「哪可能啊,我才没有那种水准。」 「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喔。」淳吾哥半开玩笑地接连竖起拇指、食指和中指说:「只要实力、运气和管道三个加起来有一百,就能靠这一行吃饭了。无论哪一个不及格都无所谓。」 那据说是他认识的制作人说过的话。只是我哪样都不行,对我派不上用场。 「那个制作人只是在说你的实力不到一百分吧,说得那么得意做什么。」 玲司哥的批评还是一样呛辣,淳吾哥也苦笑着搔搔头。就我来看,凭他们的才能,成为职业乐团也不奇怪。池袋街头还找得到很多这种实力的人,难道都是运气和管道不够吗? 「你认识那个制作人,不就有管道了吗?」 「没有啦,我跟他交情没那么好,还在培养。」淳吾哥说。 「我唱片公司的朋友说演唱会人手不够,找我多拉几个过去帮忙,淳吾你要来吗?下下星期六。」 「好哇好哇。」 我深感意外,原来玲司哥也会这么用心经营管道。还以为他是不屑捷径,专心走自己的音乐之道的人呢。 「能用的当然什么都得用,这还用教吗?」 玲司哥瞪得我缩起脖子。这倒是,为音乐全心付出并不等于除了音乐什么也不碰。 这时我忽然有个疑问,并直接问出口。 「miu她……不能帮你们牵线吗?」 正牌的职业歌手不就近在眼前?不能利用她的管道吗? 然而不只是玲司哥,就连淳吾哥也对我投来像是看到掉在路边的工作手套的视线。看来我真的说了很白目的话。 「那个人……不是那种人。」玲司哥低声说。 「她应该不是那种人。」淳吾哥也点点头。 我无法再问下去。我想他们也解释不清吧。「miu不是那种人」这么一句模糊的话就足以道尽一切。miu是以miu的身分来到池袋,并不是背后拖着各种管道的小峰由羽……如果这么解释,感觉反而奇怪。 「不过,miu跑来这里做什么,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玲司哥补上这样的结语,并熟稔地弹起琶音。淳吾哥轻点个头,坐上箱鼓打起细碎的快步节奏,自然地跟上玲司哥的吉他。我无心地听着他们的音乐,任双眼在往来绿色大道的车潮间飘忽,想着miu的事。 没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将miu赶进这城市有许多无处可去的人聚集的阴暗角落。冷漠有如厚厚沉积海底的柔软泥沙,填满了整个街头。也许是由于我也身埋其中,我和miu才能在那么近的距离下交谈无碍。我是个终日畏惧他人目光,只因为小小的被害妄想就不上高中的懦夫。然而每晚蹲在数十万人来去的池袋车站前,却能够使我安心。在这里,没人企图窥探我的心。我们之间,只以音乐交流。 但是,我偶尔也有感到冷漠过头的时候。 我逃来这里只是为了找一个藏身处,冷漠反而使我自在。但miu不太一样,仿佛想抓住些什么而挣扎着。而玲司哥和淳吾哥等聚在街头的人们却都无视miu的痛苦。 这会是我想太多了吗? 有人猛一撞上我的肩,使我差点摔进车道。四周已在不觉间聚起人墙,吉他与打击乐器互相燃烧生命般的激烈节奏从旁撕扯着我。ufj已经开始演奏了。对于自己完全没察觉玲司哥的歌声,满脑子都在想miu的事,我也觉得惊讶。 真是不可思议,为何我会这么在意她? 我取出iphone,上网查询小峰由羽的演唱会行程。将近一整个月的时间内,她要巡回五大巨蛋,共有十三场公演。最后的东京巨蛋公演居然是连续四天。在池袋,暂时是见不到她吧。 早知道就多说些有意义的话了。前两天那场告别真是糟得可以。下次再见到她会是多久以后呢?一个月,真是长得令人发闷。 § 不过miu下个星期五就回到池袋了。当时末班车已近,东口五叉路人行已十分稀疏。我在doo前广场的路树下将es-335收进吉他盒的途中,发现那三角耳连帽外套的细瘦剪影从宽广人行道的另一头走来,吓了我一大跳。我甚至开始非常认真地怀疑miu和小峰由羽会不会是两个人。 miu来到我眼前,臭着脸别开眼说: 「……干嘛盯着我看?」 「没、没有啦,那个……」 我左右张望,似乎没人发觉miu的存在,只有一群拆了消音器的飙车族喷着刺耳的排气声冲过路口。 「你不是在巡回演唱吗?」 「札幌和福冈的已经结束了。」 「所以你明天要在大阪连唱两天吧?」 「你、你怎么对我的行程这么清楚啊!」 「我想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就去查了。还以为要下个月呢——」 miu忽然满脸发红,转过身去,指头拨弄起吊在脖子两侧的兜帽拉绳。怎么了,哪里需要她羞成这样吗? 「……小春你……今天要收了吗?」 在看不见脸孔的状态下听她低声这么说,让我确定这个少女就是小峰由羽。那声音,和我从cd听过无数次的甜中带苦的絮语声一模一样。 「嗯,都要末班车了,该回家了。」 miu的肩膀似乎垂了一点点。我怕她愈缩愈小,就此消失在池袋闷热的夜里,便急着说: 「……如果你想点歌,我可以再唱一首。」 她依然背对我,运动鞋尖在脚下地砖画了几个圆和三角形,最后喃喃说出歌名。 「」 「……mr.children的?」 「披头四的。」 我叹了口气。那种迷幻风特效音到处飞的歌,我在路边靠一把吉他弹得出来吗? 鲜红吉他的背带又挂上我肩头。感觉比平常重了一倍。 接着闭上双眼。 静待街头的暑气残香从肌肤退去的同时,我回想那有如海鸥鸣泣的循环倒录。 并让蒸汽火车般的节奏模式在胸口底下驶动。 3、2、1…… 拨片沉入弦中。miu正看着我,颊上色彩仍在。我不断地以一个八度摇撼最低音,要挖出es-335所沾染的野性似的,粗暴地深叠合弦,激烈得我甚至担心指背擦出血丝,并且一段段地回想那意识流的歌词残片,送出唇间。关掉你的心,放松,顺流漂行。不会死去,不会死去。抛开一切思绪,跳进虚无里。投身光明、投身光明…… 听我演唱的只有miu一个。赶末班车的上班族或商量该不该喝第二傩的醉学生一个个从旁经过,仿佛根本没看见我们。好像我是在水中与miu面对面,以不成声的声音向她娓娓诉说。 歌词唱完后,相同的和弦进行无限反覆,我也不知该何时收手。背对我的miu听得是那么专注。 当我手指发麻而弄掉拨片,〈tomorrow never knows〉(注:约翰·蓝侬迷幻时期的作品,运用了tape loop及backward rec等实验性技巧表现出极其诡异飘渺的感觉)才终于结束。深夜货车粗野的脚步声将反复的余韵践踏得无形无影。 我捡起拨片、卸下吉他,等miu说话。 一会儿,她在我身旁坐下,开口说: 「小春,我可以问你,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真没料到她会这么问。我吞下一大口唾沫,垂下眼,检视自己黑漆漆的影子在地上所投映出的实际轮廓。 我说得出口吗?此时此刻,面对miu,我能顺利以言语描述自己吗? 总之我开始说了。仍在世的歌手中,我只喜欢凯斯·摩尔一个,结果他也死了。后来我意外捡到他所用的同型吉他——鲜红色的es-335,于是开始作曲,被某种力量导上街头等。 「我想,要是我没来这里,大概……」 我摸着开在吉他身上的f孔边缘说: 「早就变成一个废人了吧。那时候的我,怎么说呢,觉得自己的心只要一出门就会被扯得四分五裂,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当时我完全没察觉,我以为能够自保而紧抱自己的手臂、手指与指甲,到头来只会害自己白白受伤。失去凯斯,使我终于明白自己犯下大错。 话一说完,miu的视线就从我脸上掉到腿上的吉他,并抓起琴颈拿起来,移到自己腿上。 「……我早就四分五裂了。」 miu的话使我错愕地抽气,凝视她的侧脸,想说些什么。然而那时候,她的纤指已撩动弦丝,从迷你音箱拖出尖锐的反复句。 这是我第一次亲耳听miu——小峰由羽唱歌。歌声直接注入我的血管,由内烧烤着我,有如被扔进滚烫的糖蜜池子,几乎使我窒息。那真是十分特别,独一无二的声音。〈tomorrow never knows〉,那真的和我刚才唱的是同一首歌吗? 但没想到她唱得唐突,停也停得唐突。歌声的碎片被揉进油臭味的风中,顺着明治路滚向新宿。我吸口气,为不合时节的寒意颤抖,宛如全身血液都在这一刻停止循环。红色吉他在miu腿上倒下,迷你音箱哀号。 「……这是最后一首歌了吧。」 经过漫长的沉默,她只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一时摸不清所以然。 「你是说,这是专辑里最后一首?」我问。〈tomorrow never knows〉的确是《revolver》(注:披头四成熟期的杰作,堪称创作颠峰,甚至获评为「重新定义了流行音乐」。曲风从〈tomorrow never knows〉的迷幻到〈yelow submarine〉般轻快的儿歌风,非常广泛)专辑中的最末曲。可是miu摇了头。 「不是那个意思……那是披头四还活着时的最后一首歌。」 我歪了头,愈听愈迷糊了。活着的时候?披头四解散距离这张专辑还久得很,约翰·蓝侬遇害更远在那之后,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话尾再度遭到沉默吞噬。 「小春」 一段时间后,miu忽然叫我的名字。 「怎样?」 朝我直视的眼眸中映着街灯,飘忽闪烁。 「算了,没事。」 miu一这么说就将吉他塞回我腿上。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就起身走上车道一步,举手拦下计程车坐了进去。她那框在车窗中的身影一转眼就消失在我错愕的视野里。 现在的我,已经明白miu当时是什么意思了。 披头四还活着的时候,指的就是他们仍在办演唱会的时候。披头四成为超级巨星而开始在全世界巡回演唱后逐渐感到疲惫,也厌烦了只顾尖叫却不听歌的观众,于是决定再也不上台,从现场型乐团转变为关在录音室,致力于制作唱片的创作型乐团。在这转捩点诞生的专辑便是《revolver》,而 不会死去。约翰·蓝侬是这么唱的。他们也许只是关闭自己的心,完全放松,任凭潮流浮沉。无论如何,「活披头四」的时期都以这首歌划下了句点。至少对miu而言是这样。 这也让我有些闷气。 假如约翰·蓝侬听了这迂回又通篇歪理的批评,一定会大伤脑筋吧,我也很头痛。我只是个十五岁的小孩,光是这把承自陌生人的吉他就重得我不堪负荷。 当时,我是不是该挽留miu呢?是不是该在她坐进计程车前抓住她的手拉回来,两个人就这么蹲在路树下,唱披头四其他曲子打发时间直到天明,再一起搭首班车到某个地方去呢? 然而那只是我在一切都结束后,一想再想才得出的正确解答。当时的我除了目送车尾灯离去,一点动作也没有。 § 小峰由羽的巨蛋之旅中止的消息,我是从体育报得知的。bic camera对面有个到处捡杂志报纸来卖的游民,经过他面前时,那斗大的标题赫然闯入我眼里。我吓得急忙上网查消息,发现官方网站已发出公告,表示她在东京公演第一天结束后健康亮起红灯,后续场次全部取消。此外,各种谣言也传得天花乱坠。实际从演唱会回来的人在部落格提到她表演时脸色确实很糟,还有人描述救护车从巨蛋工作人员出入口离去的经过。看到这里,我不禁浑身发毛。救护车?看来她住院的消息也已经传得到处都是了吧。 胸口好闷。那一夜,我实在没心情唱歌。 话虽如此,抱着吉他盒坐在人行道缘石发愣也于事无补。我不知道怎么联络miu。玲司哥在十点左右出现。他瞥了我的脸一眼,问: 「你知道miu的新闻了吗?」 我面色僵硬地点了头。「这样啊。」玲司哥只说了这三个字就默默准备吉他,架设谱台。就这样?我心里烧起一把没道理的火。不过,玲司哥同样什么忙也帮不上,更别说他连miu发生什么事都不清楚了。 我在街头找了个角落,双腿紧贴着肚子,吹着迎面扑来的车辆废气,在人群中寻找那三角耳兜帽的身影。即使明知她不会现身,但我就是无法停止。 § 隔天夜里,那名男子出现在我面前。我在三菱东京ufj银行前,将吉他盒夹在两腿间,望着回转区边的车辆发呆时,有个人从地下道楼梯口向我走来。 「你是……小春?你就是春人同学吧?」 我应声转头,发现那一身灰西装的年轻男子站在我身边。他的条纹领带打得和他的外观一样端端正正,但怎么看都不像一般上班族。梳得轻盈飘逸的发型有种非常惯于面对他人的味道,似乎忧心忡忡的凝重表情感觉很做作。 「是我没错……找我有事吗?」 我予以反问,并更加仔细地观察那男子。年纪将近三十吧,仔细一看,看得出浓浓的黑眼圈上抹了厚厚的粉。男人也化妆啊?我的戒心愈来愈深。 「啊,这是我的名片。」 男子递来的名片中间印着「三桥真斗」,职位边有音乐制作公司的名称。我看看男子的脸和名片。是圈内人啊,原来如此。 我的目光再次落到公司名称上,觉得有点眼熟。若没记错,那应该是小峰由羽的唱片公司。 「我是专程来找你的。太好了,这么快就能找到。你还满有名的嘛,一问百货前面演奏的人就问到了。」 我眨了眨眼。 「我有些由羽的事想和你谈谈。」三桥先生压低声音说。 他带我走进淳久堂斜对面的咖啡厅。这里是我自个儿绝对不会进门的店,一杯咖啡最少要价七百圆,送来的咖啡还是盛在古典杯具里。如坐针毡的我往立在一旁的吉他盒摸了又摸。 miu的事。唱片公司的人特地找我谈她的事做什么? 「我们待会儿谈的事请你务必保密。我知道这种要求很自私,在此先向你道歉。」 三桥先生碰也不碰咖啡,慎重地压低声音从头道来。 「我是相信你才来找你的。」 「为什么会相信我?」 他凭什么相信一个才刚在路边见面的小鬼头? 「因为由羽相信你,所以我也相信你。」 我说不出半句话。 「到去年为止,我都还是她的经纪人。」 三桥先生的视线落入咖啡湖面。略显沉痛的表情倒映在琥珀色之中。 「虽然我因为一些缘故离开了经纪人的位子,不过现在由羽的事还是我在安排。」 「缘故……?」 他工整的眉毛神经质地皱起。 「我和由羽的母亲起了争执,结果她直接向社长投诉。为了息事宁人,就在名义上先把我撤换掉。」 感觉这事比我想像中麻烦多了。 「由羽只有十七岁,我和公司都认为她应该暂时停开演唱会,好好念完高中。而她母亲的意思总之就是,现在是赚钱的大好时机,应该专心在音乐上。」 我不禁叹气,啜饮一口咖啡欧蕾。这种事确实不能明目张胆地说,但是,相信我? 「……演唱会中止,是出了什么事吗?」 我探视着三桥先生的脸色问。 「她唱完第一首安可曲就昏倒了。乍看之下只是单纯的贫血,但慎重起见,还是送进医院做精密检查。」 「这……这样啊。」 我不知该不该为这种消息感到放心。原来她累积了那么多疲劳。 「春人同学,我想问你一件事。」 我抬眼看看三桥先生。目前,我还无法判别这个人是站在miu的哪一边。 「由羽经常到池袋听街头表演吧?」 三桥先生见我没有回答,放松表情解释: 「你放心,这种事不需要瞒我,我很早就知道了。我认为那有助于她纾压,从来没什么意见,有时还会跟踪她到这里看看情况,其中看过你好几次。」 即使他都这么说了,我仍旧拿不出全盘托出的动力。 「由羽最后一次来这是什么时候?她在大阪公演前突然失踪了一阵子,应该就是跑来这里了吧?」 「……既然你这么了解她,还有必要问我吗?」 我怎么也收不起话里的刺。三桥先生尴尬地苦笑,回答: 「我并不了解她。」 至此,他才喝了一口凉透的咖啡。 「其实,我一点也不了解由羽这个人。她说不想再开演唱会时,我也答应她可以暂停活动,先念念书会比较好。可是她又不愿意,说她觉得要是现在停下来,可能会再也唱不下去。问她是不是想照母亲的意思做,结果她也不要,弄得我实在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我早就四分五裂了。我想起miu的话。 说不定miu自己也不晓得该怎么办。 「由羽她跟你谈过些什么吗?她应该愿意跟你谈才对。」 「等一下,为什么又是我?」 「因为由羽只和我提过你的事。其他像她在池袋做什么、见过什么人之类的,一个字也不愿意透露……就只跟我聊过一个小她两岁,弹红色电吉他的男生,用很特别的声音唱歌的事。」 三桥先生向前倾又说: 「拜托你,只要和由羽有关,说什么都行。说来惭愧,虽然我从她出道就一直是她的经纪人,却对她一无所知。」 我第一次觉得他脸上没有了面具。 然而我还是只能默默摇头。miu的确对我说过一些听似重要的只字片语,但那全都隐晦不清,我解释不来。最后见到她那晚,我是感到了某种令人窒息的切身之苦。不过,那只有miu的吉他和歌声才表达得清吧。 我和三桥先生交换了手机号码就道别了。 「如果有什么事……或想起什么,随时可以打给我。」 他向我鞠躬致意后,便从西武口阶梯走下车站地下道。 直到看不见那灰西装背影,我才有点后悔忘了问miu在哪住院,但马上就打消这个念头。知道了又怎么样,我要去看她吗?miu应该不想让我见到她贫血而被迫卧床的窘况吧。 我盯着iphone液晶蛋幕上三桥先生的手机号码,在路边呆立了很久很久。 我真的好想见miu一面。 § 午夜过后,回到家一进房,就看到搁在组合音响上的cd盒。封面上miu的微笑,使我倍感空虚。拍这张照片时,她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思装出这笑容的呢? 我用耳机盖住耳朵,按下播放键,她的歌声顿时满满地裹覆我。miu明明离我这么近地对我耳语,却不在这里。 设定自动重播后,我直接倚着墙蹲下,任意识沉入miu的歌,冰冷的水灌满我的肺。一闭上眼,我就见到含泪的miu在我身旁抱膝而坐。向她伸手,却什么也碰不到。 随时间过去,我逐渐发现一件事。 起初还以为是错觉。当时是重播第几次,我已记不得了。整张专辑播完,又开始播放第一首。我按下暂停,跳着检查,并取下耳机试着自己哼。尽管如此,我依然找不到关键性的证明,便试着抄成谱表。见到一整面五线谱上的记号后,我的怀疑才终于转成确信。 折磨着miu的东西被我找出端倪了吗? 我早就四分五裂了。 她的话在我心灵深处回响,与挂在脖子上的耳机所泄漏出的模糊歌声交响起了不协和音。 四分五裂了…… § 三天后,晚间十点左右,三桥先生来了电话。当时我、玲司哥跟淳吾哥三个正在派出所对面的麦当劳吃晚餐。 『miu从医院溜出去了!』 三桥先生语气急切的这句话,使我差点碰倒倚立在桌边的吉他盒。 『用gps追踪到一半,她就把手机关掉了。不过那是往池袋的方向,她有在你那边吗?』 「呃……没有,我没看到她。」 『这……这样啊。』 憔悴不堪的回答中掺杂了怪异的干擦声,大概是在搔头吧。 『一个还不能吃东西,需要吊点滴的人就这样随便跑出去,要是有个万一……』 「我也会帮你找,有消息会再联络你。」我这么说就挂了电话。找?怎么找? 我不知所措地抬起头,结果吓了一跳。玲司哥正直勾勾地瞪着我。 「……miu不见了?」 被他听见啦。我僵硬地点头。 「……好像从医院溜出去了……」玲司哥眉头一皱。 「跑来池袋了吗?」 「可能是。」 两个人马上站起来。 「淳吾你在这边搜,我去西口绕一圏。」 「好。小春你留在这里,注意路上情况。」 还不等我回答,两人已经冲出店门。约二十分后,浮吾哥和玲司哥先后返回。 「没看到。我把路边有人表演的地方都看过了。」 「其他人也都没看到。」 玲司哥和淳吾哥交换资讯,抱着胸在我身旁坐下。 「不是来找我们吗?可是……她人在池袋?」 玲司哥在口中含了一阵子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疑问的话后,抬头对我说: 「小春,打电话给刚才那个人,问他miu的衣服。」 「咦?」 「就是miu穿的衣服啊,不知道要怎么找?」 我赶紧联络三桥先生。他向医院和负责照顾她的经纪人等人确认后,将她从病房中消失前的服装告诉了我,我也立刻转告玲司哥。他点点头拿出电话,以惊人效率联络各界朋友。 「我在派出所前面的麦当劳。马上过来……对……快点,只能找口风紧的。」 淳吾哥也是如此。 「是我……嗯,对啊,还好吧?那个,现在有空吗?我要拜托你找人。靠,不是啦。有点难解释,总之我现在在麦当劳……」 没一会儿功夫,玲司哥他们的朋友一个个来到我们所在的楼层,看样子都是会聚集在西口闹区的年轻人。 「玲司哥,我带五个人来了。」 「要找谁啊,玲司哥。」 「我正在发简讯烙人,大概还能再拉十个。」 「这样会吵到别人,先在下面等吧。」玲司哥说完又低头看向手机。 约十五分钟后,闻讯而来的年轻男子几乎济满了麦当劳前的人行道。大概有上百人吧,连警察都担心地从派出所跑来看情况了。我哑口无言地从窗口俯视这样的集团时,玲司哥和淳吾哥接连离席,我赶紧提起吉他盒跟上。 玲司哥一走上人行道,那集团就一起向他小幅鞠躬。有如泥池打了个水波的画面,使我寒毛倒竖。 「我要找一个女的,看起来是国中生。」 简单说明miu的发型、长相和服装后,玲司哥压低声音补充道: 「事情有点复杂,知道怎么办吧。我不想闹大,动作不要太夸张。」 男子们全都表情严肃地点了头。 「分配区域已经用简讯发下去了,每个点找完都要回报。」 玲司哥扫视群众,最后视线往车站一瞥。男子们也以此为信,火速散进池袋的夜。闷热的风流入刚才还堆满了人的空隙中,卷起涡流拨乱我的刘海。 「我去西口那边了。玲司,麻烦你留下来指挥喽。」 玲司哥对这么说的淳吾哥点点头。 「真希望能有多一点线索……miu可能会去的地方嘛……」淳吾哥这么嘟哝着奔向车站。他前脚刚走,后脚马上就来的是见过几次的年轻警官。 「玲司,刚才是怎样,你们该不会又想乱来——」 「没事啦,单纯找人而己。」 玲司哥将警官赶回派出所后,又开始敲起简讯。我只能站在他身边,看着他发呆。我就知道,这个人果然是池袋街头的老大。居然短短十五分钟就能动员那么多人。 之前还认为他对miu冷淡,真让我羞愧不已。他只是将需要行动及不需要的时候画清界线而已。反观我自己,纯粹是个什么忙也帮不上的小鬼嘛。 我重新将肩上吉他背好,心痛地感受它的重量。 「我也去找。」 玲司哥眼没离开手机荧幕对我说: 「随便你……吾妻路那边还没派人,先去那里。」 我以干哑的声音道谢,奔上人行道。 我一间间地探寻便利商店、咖啡厅、速食店、书店等落单的女孩子可能流连的场所,确定miu不在就传简讯向玲司哥报告。将吾妻路上的店面巡过一轮时,我已背不动要在我肩上压出凹痕的吉他,蹲在mini stop门边气喘吁吁。店内灯光打在我背上,替吉他盒拉出伸往脚踏车停车场的长长影子。我自己的影子都仿佛要被它压垮了。 这样找得到她吗? 池袋可是一个非常大、非常复杂又人非常多的地方,纵然组织了上百人来找,也像要在沙漠里找颗砂糖一样困难。无论是一人还是一百人,事情都是一样绝望。 就没有、就没有——其他线索了吗? 说起来,miu为什么要来池袋?因为这里有朋友?那她怎么没出现在我们面前?难道她只是想隐身在人群里吗? 我取出iphone,试着上网搜寻小峰由羽的相关消息。疑似住院的消息已传得很广,但至少逃离医院闹失踪的事还没曝光。到处是为她担心或埋怨演唱会中止的声音。 忽然间,我的眼停在那篇报导上。 那是标题为「小峰由羽东京演唱会晕倒」的网路新闻,居然连当天演唱会实况的照片都有。舞台上,miu在聚光灯下一手高举麦克风,对观众热情地笑。粉红色小可爱、透明肩带、白色热裤。 和三桥先生所说,她溜出医院时的服装相符。 那是表演服吗? 既然她是在表演途中昏倒,就表示她是穿着那套衣服进医院,之后衣服也一直留在病房里吧。她为什么会穿着表演服逃跑呢?只有这套衣服能穿出医院吗?……不,既然三桥先生有需要确定她的服装,病房里应该还有其他便服。因此miu是刻意换上表演服,并来到池袋。 这其中——有什么含意吗? 我忽然有个假设。为了验证,我一个又一个地搜索小峰由羽的粉丝部落格,很快就找到不少去了她晕倒的那场演唱会的人写的文,以及转贴的曲目表。 表上列出的安可曲,是披头四的——〈two of us〉(注:收录于专辑《let it be》,描述蓝侬与保罗的关系)。 还提到小峰由羽用吉他弹唱完那首简短的曲子后突然蹲下来动也不动,会场一片骚然,工作人员立即将她扶出舞台。 ——〈two of us〉。 我立即打电话联络玲司哥。 『怎样,找到了吗?』 「还、还没,可是……」 兴奋烙上喉咙,一时挤不出声。咳开后,我继续说: 「我大概知道miu会在什么地方了。」 电话另一头传来玲司哥咽口水的声音。 「——应该在某个大楼的屋顶。」 奔上黑濛濛的逃生梯途中,吉他背带在我肩上愈陷愈深,痛得我以为手会被它整条扯断。爬到最顶后,我在绿色紧急照明灯的微光下,看见淳吾哥和几个帮手聚在铁门前的空间里。大家一见到我就离开背靠的墙,向我围过来。 「她应该还不知道我们发现她了。」 淳吾哥朝通往屋顶的铁门回头一瞥。 「原本还有点担心她想跳楼,不过看起来不太像,只是靠在铁丝网上发呆而己。」 「……为什么……」我的声音被紊乱的气息冲得歪七扭八。「为什么还待在这里,赶快把她带去医院啊。」 淳吾哥难得面带怒气地说: 「白痴啊你,那是你的工作。」 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错愕地回视淳吾哥的眼。 「要不是因为你想得到她在哪,我们根本找不到人。假如她希望某个人去救她,小春,那一定就是你。我们出去一点屁用也没有。」 淳吾哥这么说完就推推我的肩,下楼去了。其他人也一个接一个轻捶我的肩,随淳吾哥离去,一长串脚步声渐渐沉入黑暗。我能感到汗水发凉。将口水推进干巴巴的喉管后,我推开了铁门。 遭地面光害污 染的池袋暗淡的夜空与电话俱乐部或票据收购行等灯光闪灿刺眼的高楼看板,随即映入眼中。混杂车辆废气、拉面、咖哩和体臭的闷风从旁殴来。这里是正对区公所后巷的小楼屋顶,通风管与电线在赤裸的水泥地蜿蜒爬行,壁砖间生了满满的青苔。 我顺着铁丝网往右看,在屋顶彼端见到倚着铁丝网仰望夜空的miu缓缓放下视线向我看来。穿小可爱的她手臂与肩膀都暴露在外,瘦得令人不忍。褪下墨镜和兜帽的她,原来是这么脆弱的女孩。 「……小春……?」 miu喃喃念出我的名字。我踉跄地走向她,到距离仅剩三步之遥时,我注意到她的眼突然堆起泪水,使我不禁止步。 「……为什么……你会知道……我在这里?」 miu的声音在发抖,宛如与母亲走散的稚儿。我实在很难相信那与使上百万人为她狂热的歌声来自同一张嘴。miu与小峰由羽的连结,或许也即将四分五裂。 「因为安可曲。」 听见我的答覆,miu眼中的光珠晃了一晃。 「miu,你唱的安可曲是披头四的〈two of us>。那是《let it be》的第一首歌,所以我想你应该会在屋顶上。」 miu睁大眼睛,之后垂下肩、低下头。 披头四生涯后半放弃演唱会活动,总是关在录音室里。几年后,他们突然出现在群众面前,进行了一场公开演出。地点就在自家公司大楼顶,未经授权和通知,突然就唱了起来,为了回到披头四的原点,使披头四起死回生——然而很讽刺地,这场实验性的演出内容却成了他们最后一张专辑。 那张专辑,就是《let it be》。 在寒风咆哮的屋顶上,他们听得见自己的歌声吗?看得见自己的歌声传进人们的耳里吗? 同样地,来到这里试图找回生命的miu,又找到了什么呢? 「……真是笨死了。」 miu喃喃地说: 「其实哪里都好……可以的话,我想到一个很吵闹,身边到处都是人,不会有任何人发觉我是谁的地方……希望能、希望能听见不一样的声音,看见不一样的东西……」 「就算不做这种事——」 我以潜游在深沉沙海的心情摸索着任何可能的话语。 「你也可以好好活下去,大家也听得见你的歌啊。」 她摇了头。 「我从很久以前……就不知道自己唱歌到底是为什么了。」 (插图) 并转过身去,双手挂在铁丝网上说: 「小峰由羽这个人,其实很久以前就已经毁了,可是没有半个人发现……」 才没有这种事。我好想这么说。别人没发现我不管,至少我发现了。可是,miu人在乌烟瘴气的厚重夜风另一头,我不认为这种话进得了她的心。 于是我放下吉他盒,掀开盖子。吉他身上的鲜红色点燃我心中小小的勇气。琴颈重得我手指发疼。miu疑惑地睁大眼睛。 「……小春……?」 我好庆幸自己的吉他是es-335。未接音箱的半空心电吉他,声音虽沙哑弱小,随时会被驶过脚下的车辆呼号声盖过,但正适合这样的屋顶。而这里,很可能会是小峰由羽最后一场演唱会的舞台。 我屏息闭眼,在风中找寻第一组和弦。将四分五裂的歌重新排列、接续,拉到了我身边。 声音从全身最底部涌上,喷出指尖。手指直接拨弦的痛楚溅成火星飞散风中,感觉十分痛快。miu的唇也随着我的歌默念词句。因为那是她的歌,来自十四岁的她震撼音乐界,掀起狂热的第一张单曲。 和弦轮过一巡。我换口气,右指甲往弦上一擦,猛力扫起了弦。miu的眼睁得更大,但唇仍下意识地跟随我的歌。没错,这也是你的歌,是你改写这国家各式纪录的第二张单曲。终于归返原处的它,烧得更浓更烈。为什么?miu在歌词间隔间低语。反正我听出来了。我也是会作曲的人,所以我听出来了。合而为一的两首歌直线高升,强劲地引出副歌旋律。这是你的第三首歌,你呕心沥血的第三张单曲。 不——它们是一首歌,对吧?别人都没察觉,我却发现了。如今当着你的面唱出它,看见你的唇踏循我的足迹,使我确信它们原来是一首完整的歌。你将它拆成三段主题,经过变调、填上ab旋律、加上各种编陈,成了三首歌。这是为了卖钱。卖三倍就高兴三倍。母亲、公司、工作人员、歌迷等,每个人都会幸福三倍。可那上百万张笑容的背后,你却暗地凋零。那不是其他人的错,怪不得别人。将你四分五裂的,是你自己。将涌上心头的好旋律拆成多首歌是随处可见的事,不过你仍然无法饶恕自己所作所为,对于自己以口感清爽的句节将浓得烧喉的最高杰作兑得像气泡水般稀薄,始终无法释怀。没有人发觉灌水,更加深你的绝望。那是种极为自私、毫无必要、微不足道,但又无法摆脱,唯有音乐创作者才能明白的罪恶感,而且无法偿还。因为那本来就不是种罪孽,一滴血也没有流。 不过…… 若你当那是伤口,我就要这样缝起它。因为我感到了你的痛苦。 回神时,miu已背对着我,手抓着铁丝网,额头也靠了上去,肩膀颤抖。歌曲溜出我的指尖,被夜风卷到铁丝网彼端消失不见。 「……miu?」 我的呼唤使她裸露的肩忽一跳动。她是怎么了? 「miu?你——」 「不要看我。」 「咦?」 「转过去啦你!」 miu稍微转头骂人的脸已经哭得一塌糊涂,我赶紧抱着吉他转身。我现在才明白,她不希望我见到她的哭脸。 「小春你真的很奇怪耶!」 miu带着哭腔说了。 「为什么神经这么粗,对音乐的嗅觉却灵得跟狗一样啊!笨蛋!」 接着是吸鼻涕的声音,以及蹲坐水泥地所造成的衣物摩擦声。 「对不起……」 「再说,你的和弦进行根本就不对!开头是升f小调,b旋律的贝斯全部都是e啦!我、我的曲子……」 miu混掺呜咽的声音有了温度。 「我写的曲子,才没有你临时想弹就弹得 起来那么简单!」 我缩起脖子。就是啊,整首歌几乎是只凭我的想像复原,应该和miu作的原曲相差不少吧。 「对不起嘛,我再多练练……」 要将吉他收回盒子之际,miu尖锐的声音又飞了过来。 「你收什么收,不是要多练练吗!照我说的重弹一次!」 我叹口气,以左手再次摸清弦位。 「知道了啦。这样吗?」 我直接坐在被汗水滴得湿答答的水泥地上,又将旋律灌入es-335空虚的扁薄琴身。比前一次更用心地,一针一句地缝起歌曲的碎片。这真是一首令人激奋难耐的歌,对我而言太耀眼了。 不久,有股重量压在我背上,体温和遥远的心跳渗透而来。连miu配合我的节奏随口哼唱的歌声也传了过来。 我们就这么背倚着背,坐在黯淡的大楼屋顶上,朝有些肮脏的夜空不断地歌唱。我不想让这种地方成为她最后的舞台。miu,你以后就继续拆卖自己吧。你之所以陷入不明所以的罪恶感,全是因为你终究无法放弃音乐,无论逃到哪里,都摆脱不了歌手身分的缘故。你耀眼的才华与周遭数万人的欲望、利害及生活紧密相关,此后一定会一再地撕扯你,使你四分五裂吧。 不过那种时候,你 只要变成一只流浪猫,回到这池袋就无所谓了。我会在这里随时候命,把你完整地拼回去。 歌唱完后,我们仍陶醉了好一会儿。涔涔汗水与干涸的泪不断释放感应热,轻柔地包围我俩。我感到miu的头倚在肩上。心跳迟迟缓不下来,无远弗届地追随歌曲余韵,敲打强烈的节奏。直到某个担心状况的人拨响iphone,将我们拉回现实,我们一直待在这样的温暖中。 § miu是刚下病榻的人,后来不意外地因贫血与脱水而昏倒,被救护车送回医院,我也随车前往。想当然耳,三桥先生已候在医院,先是对我道谢又灵巧地翻脸开骂,而挨骂的我却旁观者似的心想,大人真是辛苦。 「我还是决定要求由羽以后不要随便到池袋去。」 告别时,他悻悻然地这么说。 这样对她也好。从医院搭计程车去车站时,我这么想。三桥先生观察入微的慧眼或许也是将miu逼来这种混杂之处的原因之一。miu一方面被母亲当作摇钱树,一方面受到唱片公司母亲般的呵护。过这种大冷大热的生活,任谁都会想逃出来透透气吧。 可是,一想到此后很难见到miu,心里还是很难受。只有她注意到我心中凯斯的声音,是我独一无二能够分担彼此痛苦的对象。 「她才不是经纪人念个两句就会学乖的人咧。」 玲司哥这么对我说。 「等锋头一过,她一定又会跑出来。」 我也希望如此。 § 就这样,夏天在没有miu的日子中过去了。 进入十月,夜色寒意渐浓时,街头乐手也如南飞过冬的候鸟,全移到能够避风或有屋顶的地方。「老大」里,风声萧萧的doo前广场乏人问津。 我几乎每晚都坐在路树底下写新歌、被常客开玩笑、遭醉汉纠缠、听警官唏哩呼噜地训话、挤破手指水泡继续唱。等待那女孩穿着三角耳连帽外套,手插口袋摆张臭脸来到我身边,给我打个辛辣的分数。 不过,miu始终没出现。 § 再会来得非常意外。十一月初的星期一早上,我在父母出门后茫茫然地躺在床上想调子时,iphone响了。是未知来电。 『我是跟三桥先生问到的。』 这是miu第一句话。 我打从心底大吃一惊,只能发出「喔、喔」的声音。 『我最近要开始录新歌了。那个啊,你那时候,不是……在屋顶上弹过我的歌吗?你弹的吉他琶音……我想,拿来用一下。你自己听,就是这个。』 电话另一头传来miu指弹的吉他声。 『所以我想姑且问一下,你愿不愿意让我用……小春?喂,小春?你有在听吗?不要发呆,快点回答!』 「喔、好,嗯。」 我终于挤出声音。 「我有在听,嗯。拿去用啊。那本来就是听了你的歌以后,我自己排出来填空的东西。」 『是喔。』 miu的声音听似冷淡,我却感到某种怪异的热。 『然后,我想让制作人听一下完整的曲子……所以,下次我去池袋的时候会带录音机,你要弹喔!』 「……咦?呃,不需要特地跑来找我弹吧?你刚不就弹过——」 『有、有什么关系!你弹就对了啦!』 miu叫得我都耳鸣了,我便闭上嘴,将iphone拿离耳边十五公分。 『要给我好好练到不怕别人听为止喔!谁教你弹得那么糟!』 电话就这样断了。 我久久不敢相信电话那头真的是miu,盯着手里沉默不语的iphone动也不动。名为通话纪录的现实确实留在手机里。 我趴上了床。 虽然没有任何人看我,满脸傻笑还是让我觉得很害羞。miu回来了,我又能见到她了。我将床边架上的es-335拉过来摆在手中,感受它的重量。在我手里的,无疑是我碰得到的现实。 § 小峰由羽的新单曲在年末发售了。 专辑名称相当耐人寻味,叫做《i.e. stray-cats》。头两个字母是什么意思,她从来没有解释。各种臆测在杂志和网路上满天飞,但没有任何人猜对。只有我们流浪猫才知道,那是池袋东口的缩写。 后记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尽管在碎片银行拆伙前推出这本书也不一定改变得了什么,不过我还是很想在他们仍一起唱歌时呈现它。 如今,池袋街头几乎见不到表演者的影子。我不知那是由于警方取缔方针更加严格了还是其他因素,总之在晚间走过热闹的站前时已听不见歌声或吉他声。所以希望他们的歌声至少能在故事中永远活下去。 感谢くろでこ老师,从本作于电击文库magazine连载时就提供了这么多美丽的插画。我很喜欢miu的连帽外套袖子上另外给大拇指开了一个洞的设计。汤浅责编,很抱歉从企画推动初期就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同时也感谢您长久以来的扶持。借这个机会,我在此向两位致上诚挚的谢意。 二〇一四年四月 杉井光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