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宠1日孕妃:坏宝宝爬上身》 再无所恋(1) 黑漆漆的夜晚,漫天星辰,火车的轰轰声响彻山谷,躺在轨道上的叶飘零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很快所有的痛苦都会消失,终于结束了,若有来世她叶飘零一定会在投胎前毫不犹豫的喝下孟婆汤,下辈子再下辈子,永远永远也不要再遇到在今生叫方子俊的男人。 一想起他,叶飘零就痛得几乎无法呼吸,被背叛的痛苦卷席全身,恨不得立刻死去。那个曾经在她耳边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男人此刻估计是梦死在温柔乡了吧!对她的死活他还会关心么? 呵呵……真是讽刺,全世界这么多人,偏偏就她遇上个这么个白眼狼,就算是养条狗,养了10年都会懂得感恩,可是她救了这个男人,到头来却是要伤她伤到体无完肤。 要不是10年前,叶飘零经过街道发现方子俊被车撞后倒在雨夜里并救了他,方子俊又哪有小命留到现在,哪来的灯红酒绿的奢华生活,叶飘零是个缺少爱的孩子,从小父母忙于家族生意,很少机会接触,从小就是保姆带大的她极其渴望父母的关爱,自然而然,方子俊就成了她最亲密的朋友,叶飘零的父母觉得心里愧疚于她,便答应收养方子俊,让他和叶飘零一起上学,一起玩,其实主要是保护叶飘零。 小时候的方子俊总是给人感觉很懦弱,楚楚可怜,与其是保护叶飘零倒不如说是叶飘零保护他,在学校打架总是叶飘零最厉害,每次受伤之后都是方子俊帮她上药,心疼她,她总是对方子俊的忧郁没有免疫力,总是觉得应该是她保护斯文白净的方子俊。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长越大的叶飘零才发现他已经不是当初弱小的小男孩,他是那么优秀,虽然她是利用家族关系给他事业铺路,本身就很出色的方子俊很快就把家族的生意打理的很好,并且使其利润翻一倍,不断的扩大公司的规模,已经成功的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并且上市,他的成功就像个发光的球体吸引了各大行业和媒体的注意力,叶飘零作为她身后的女人真心的为他高兴,他终于成功了! 可是当叶飘零的父母准备为他们筹备婚礼的时候,却发生了叶飘零此生最痛的事情。那天叶飘零想要找方子俊商量婚纱照的细节,当去到方子俊的别墅,发现没人刚想离开的时候,却听到一些细小的呻吟声,那声音再熟悉不过了,那一刻,叶飘零的心跳似乎停止了,似乎不相信这种声音来自于方子俊的卧室里。她迈着沉重的脚步上楼梯,里面的人可能太过于沉迷以至于没发现叶飘零的到来。 “风,你说叶飘零那个白痴是不是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很快就会一无所有,哈哈,她的盛天集团被凌志集团收购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世界,到时候,看她还怎么拽!” 叶飘零呆在原地,脑袋一片空白,只知道盛天集团没有了,她爸爸辛苦经营一辈子的事业没有了,全毁在她手上,如何是好,怎么办? 再无所恋(2) 眼泪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朦胧中看到房间里纠缠在一起的两具白花花的肉体,她觉得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叶飘零无视于他们惊讶的表情,走到方子俊面前狠狠地一巴掌甩过去, “无耻,方子俊,我恨你!今生今生我都不会原谅你!”方子俊没有做任何反击,良久之后,静静的盯着叶飘零消失的身影低头喃喃“对不起,飘零,我有苦衷的,相信我,我此生最爱的是你啊!” 当盛天集团被凌志集团收购的消息大街小巷都知晓的时候,叶飘零表现的很平静,这令很多媒体大跌眼镜。叶飘零的父亲叶开荣因为接受不了方子俊的出卖和多年的心血全化为灰烬的现实,极其愤怒之下血冲脑,救护车到的时候已经抢救不及,过世了。 说恨方子俊吗?叶飘零当然恨,恨不得把方子俊千刀万剐,砍成十八条,可是有用吗?她其实更恨自己!她爸爸再也不会回来了,盛天集团也不会再是他们叶家的了! 一切的根源都是她,若不是她引狼入室又怎么会家破人亡,已经有多少个夜晚睡不着了,每次噩梦中醒来总是浑身冰冷,透过大厅总是可以看到母亲的房间灯总是亮着,她知道妈妈又再想念爸爸了,暗自垂泪了,她甚至不敢去安慰妈妈,她是凶手啊! 她害死了亲生爸爸,愧疚和悔恨无时无刻交织在叶飘零内心,生不如死!每个细胞都在喧嚣着去死,死吧,死了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 这个山谷是叶飘零18岁生日的时候,方子俊带她过来发现的,很美!整个山谷洋溢着清新甜美的味道,如今物是人非,一切景物依旧,原始的生态,山花灿漫,叶飘零笑了起来,这样美的地方很快就会因为她变得肮脏,会不会太残忍了,呵呵…… 这里确实是她的好归宿,别了,这里的一切!没有想象中的痛,在火车辗过的时候完全失去了意识,醒来的时候居然还是看到灿烂的太阳,这是地府?怎么想都不像啊? 还有,自己不是应该成肉饼了么?怎么会一点痛都没有,难道这真是灵魂?叶飘零狠狠的掐了自己脸颊一下,哎!好痛,不是灵魂?但是怎么还会活着?太诡异了吧? “瑶儿,瑶儿,快来吃东西”嗯?有人!叶飘零转过头去,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高兴着捧住两只馒头,穿着的类似古代的满是补丁的衣服,像古代电视剧里面的丐帮乞丐一样,叶飘零皱皱眉头。 这是什么情况?低头看看自己,这一看还真没把叶飘零给吓死,自己居然缩小了好几倍,衣服也是小男孩一样布满补丁,难得这么狗血的穿越发生在她身上?噢,老天,你的玩笑也开的太大了吧,想死还死不了! 面前突然出现两个包子,叶飘零看着前面因为一路奔跑过来而脸颊红彤彤的小男孩,看的出来他很高兴,也很饿!她从眼神看出了他对手里的馒头很渴望,可是他却让给她吃,自己不舍得吃,他们是什么关系? 重生 兄妹?难道他们是乞丐?噢!叶飘零真想买块豆腐撞墙,前世是富家女的她最怕是三餐温饱都成问题的生活了,难道是老天看她前世过得太滋润,所以要她体验艰苦生活? 叶飘零撇撇嘴心想,百分之九十是乞丐了,因为他们现在的穿着实在是与丐帮一样寒酸破烂,呜呜……她怎么这么命苦,前世不得好死,今生还要这么落魄。 “瑶儿,快吃啊!发什么呆啊?不是很饿吗?这包子是我刚刚看林婆婆从三娘那里端出来的,我看三娘不吃就跟林婆婆讨要的,很好吃的,馅里面有你最喜欢的瘦肉哦。” 叶飘零听到这话就知道这个小男孩还真是她哥哥,不过三娘?原来她们不是乞丐啊?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上天让她重生就一定有它的道理,既然死也死不掉,那就精彩的活着吧!前世的所有都已经过去,她在那个名叫中国的大陆上已经永远消失,现在的她是全新的她,这一世她一定要活的随心,活得快意! “瑶儿,瑶儿,怎么啦?”感觉到胳膊被推了一下,叶飘零回过神来,看到小男孩紧张担心的眼神,忽然心里涨的满满的,暖暖的。 “哥哥,你也吃。”毕竟还是小孩子,况且云允浩真的很饿,也就不再拒绝,忙拿起另外一个包子狼吞虎咽起来。云允浩是她到这个世界一个遇见的人,更是她的亲人,带给她温暖的人。前世失去亲人的痛苦令到叶飘零更加珍惜眼前的温暖,这一世她势必要保护好身边的人,绝不重复前世的悲剧! 聪明的叶飘零一个晚上就断断续续的从云允浩口中得知这副身体的大概身世,这副身体名字叫王夕瑶,这个破烂的院子竟然是将军府!而她爹爹竟然就是这个将军府的主人云震天! “太可恶了,就算她们兄妹不讨他喜爱,也不至于连餐饱饭也不给,任由下人爬在她们头上。这口气怎么也吞不下,既然顶着她的身体,那以后你的是就我的事,从此我就是王夕瑶,敢欺负我的人,我会要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叶飘零想到自己的弱小,不禁握紧拳头“我必须要强大到所有人都伤害不了我珍视的人!” 王夕瑶的母亲叶沂鸢是个很有名气的歌姬,后来与云震天一见钟情,几经波折才在一起,但是王夕瑶天生性子柔弱,又那能和将军府的那些妻妾斗阴谋。一次又一次的被云震天的女人们欺负,陷害等等,令到云震天对她失望透顶,最后沦为一名不受宠的妾侍,叶沂鸢自小体弱多病,在生下王夕瑶不久就卧病在床,在王夕瑶三岁时候终于撒手离开了人世。 从此懂事的哥哥云允浩每天跟着下人在厨房院子里劈柴,厨房才会给他们一点饭菜。可以说,王夕瑶能活到现在全靠她哥哥,可是没想到这些下人们总是欺负他们两兄妹,给最差的饭菜不说,有时甚至一天都不给吃的。 受人欺负 前段时间王夕瑶生病,云允浩想去厨房讨碗白粥都不行,还被打了一顿,云允浩因为受伤无法劈柴,两兄妹生生饿了两天,估计真正的王夕瑶就是因为生病没药医再加上没饭吃而凄惨死去。这个社会从来都是适者生存,王夕瑶注定被淘汰。 “爸爸,不知道你是否也在这里?亦还是在天堂?我想你也是想要我好好的快乐的活着吧!前世的我太任性,太不成熟,也太自私,自己承受不了痛苦选择自杀,却把更多的痛苦加注于妈妈身上。爸爸!我错了!在这里重生后,我也重新有了我的责任,请相信我,这一次我不会再选择逃避,我会尽全力去保护我珍爱之人,哪怕是死!”叶飘零望着夜空默默道,重生之后叶飘零对人生的看法也是有了改变。 阳光明媚,秋风飒爽,王夕瑶舒服的眯了眯眼,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荒谬的穿越到架空时代了!这是一个能者的天下,这是一个威武至尊的世界! 当今天下分为沧浪、银皓、凤鸣、南岭四国,四国之中,数沧浪国力最强,经济实力最为雄厚,最富裕,而正处于鼎盛时期。银皓国兵力和沧浪几乎并肩而行,银皓国极其崇尚武学,是以,银皓国的国库虽然不及沧浪,可是沧浪却也不敢明目张胆招惹银皓。凤鸣国则是个比较特别的国家,一个女人为尊的国家,女人上位称帝,女人地方远远高于男人。有能力的女人同样可以进朝为官,男人不能三妻四妾,只忠于一个女人,而女人则可以同时“娶”几个男人。虽然凤鸣国是个以女为尊的国家,但是其国力却一点都不差,仅次于凤鸣国。南岭国则是国力最差的一个,但是地势特殊,其他三国也不敢轻易进犯。造成当今四国鼎立的状态。 王夕瑶的父亲云震天是沧浪国君主南宫啸最看重的将军,在沧浪国无人不知云震天的名字,他的战绩街头小巷的小孩子都知道。作为将军云震天无疑是成功的,可以作为一个父亲却是失败的。管他的,将军府?哼,不稀罕,自由自、无拘无束才是我王夕瑶要追求的,不过现在能力还不够,还不能离开,要必须能够有保护云允浩的能力才行。她这个柔弱的身躯别说离开将军府,就算离开了也没有自保能力,又如何来保护他哥哥呢?叶飘零是个柔道高手,锻炼一下这个王夕瑶应该不成问题。 云允浩发现她妹妹最近有点不同了,以前瑶儿总是很依赖他,很胆小怕事的。现在总是感觉瑶儿长大了,成熟了,可是行为又很怪异。他依然每天去厨房帮忙砍柴,瑶儿居然会过去帮忙,居然不喊累。还每天天没亮就起床围着院子里跑了一圈又一圈,又做一些很奇怪的动作。甚至还拉着他跑,说什么锻炼身体。不知道她从哪里听来的,怪怪的,不过疑惑归疑惑,为了让妹妹开心,云允浩还是乖乖的听王夕瑶的话,不过也挺有趣的 恶人先告状(1) 春来冬去,将军府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除了厨房的下人,其他人几乎都忘记了那破旧的后院还住着一对兄妹。他们着在奋力成长着,像要皱鹰初长翅膀,无时无刻渴望搏击万里长空,自由飞翔! 这一年秋天,王夕瑶十岁,云允浩十二岁。随着年龄的增长,两兄妹相似度越来越小,但也越来越出色,尤其王夕瑶,美貌遗传了母亲叶沂鸢的所有优点,却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再加上王夕瑶带着异世叶飘零的灵魂,凭添了一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虽然才十岁,但已经够人惊艳的了,长大后的王夕瑶,定是倾国倾城。 叶飘零很感激老天爷给了她这么一张美丽的脸皮,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前世的她也是非常爱漂亮的。哥哥云允浩给人一种温润的感觉,带着浓浓的书卷气息,王夕瑶经常夸他哥哥日后定是一大美男,迷死遍地少女。 五年了,王夕瑶在这五年里除了锻炼好自己的身体外,还要求哥哥跟她一起锻炼,现在他们的体力素质已经很好,至少面对同龄孩子,三五个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恩,应该可以去游荡江湖了吧?来这个世界五年了,可还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都快闷死了!王夕瑶早就把将军府里里外外摸头了,就等时机而已。 碧落亭,顾名思义,这个碧落亭是将军老爹宠爱她娘亲的时候专门为她建造的。现在人已离去,景物都被众人渐渐忘却。毕竟沧浪国最伟大的将军,他的府邸也是大的让人走进来都会绕得迷路。 叶沂鸢是众多妻妾不愿意提起的名字,甚少会过来叶沂鸢以前的住所和这个碧落亭。王夕瑶两兄妹并非住在她娘亲生时住的碧落居,叶沂鸢去世后,两兄妹就被丢到现在住的荒废的后院。 王夕瑶很喜欢这里的清静又美丽,可能因为是这个身体的母亲,流着同样的血,她总是莫名就喜欢这里,每次练完柔道后,她都会过来这里休息,这天王夕瑶像往常一样在没人的碧落亭睡懒觉,但是睡梦中被人吵醒,王夕瑶非常不爽! 丫丫的,哪个欠管教的家伙,居然敢吵姑奶奶我睡觉,活腻了!最讨厌就是在人家做美梦的时候被吵醒了!尤其梦到多年没吃过的北京烤鸭的时候,王夕瑶所有火都着了,不教训教训你,姑奶奶就不姓叶!不,不姓云! 王夕瑶张开迷蒙蒙的双眼,看看是哪个欠扁的家伙。呃……这个人,好像是三夫人的女儿云绮梦吧?她怎么会在这里?靠!那是什么鬼眼神,吵到姑奶奶我睡觉,居然还比我凶,给脸色我看?我睡我的觉,得罪你了么?王夕瑶超级不爽。 “喂,你是谁?哪里来的穷酸丫头,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怎么能在我将军府里睡觉?”云绮梦看到王夕瑶那张不经任何雕饰的绝美容颜,就像遗落在凡间的仙女。心里妒忌的要命,不!她怎么能容许有人比她更加美! 恶人先告状(2) “你是哑巴吗?没听到本小姐问你话吗?春桃,给我狠狠的教训教训这个不懂规矩的丫头!” “是!,小姐。”全将军府的下人都怕了她家的小姐,这个丫头是不知呢?还是故意为之?哼,不管怎么样,听小姐的准没错,反正凡事有三夫人担当着。 春桃扬起双手狠狠的朝着王夕瑶的精致小脸就要挥下去!“啊!”一声惨叫,众人都以为王夕瑶的小脸肯定会有个五指山的,却惊讶的发现王夕瑶居然毫发无伤的站在那里,反而春桃被王夕瑶狠狠地刮了一巴,一边脸已经快速红肿起来了。 王夕瑶冷冷的看着他们,那黝黑的眼宛若深潭,藏着可以吞噬一切的力量。众人忽然觉得呼吸都突然变得困难,被王夕瑶盯着心里毛毛的。为什么这个小丫头会让他们感觉到威严不可侵犯的感觉,太恐怖了! 就连云绮梦都害怕王夕瑶的眼神,她看起来不简单,居然能逃过春桃的巴掌。可是这里是将军府,是她的地盘,还怕她不成!看她的寒酸衣服就不像是千金小姐,顶多就是小丫鬟一个。想到这里,云绮梦胆子也大了起来。 “哼!一个奴才竟然敢这么大胆,敢反抗本小姐,还伤了本小姐最疼爱的丫鬟春桃,今天不教训教训你,我就不是云绮梦!来人啊!拿我的鞭子来,本小姐今天要亲自教训这个不知死活的丫头。” 王夕瑶冷冷的看着她身边的奴才递给云绮梦一条貌似挺高级的鞭子,外观很好看,估计价值不菲,可惜被这种人使用也糟蹋了。 好啊!我不去找你们的麻烦反而跑过来找我的茬,看我长得比较像任人搓圆捏扁的人吗?本来还不想去找你们算账的,毕竟外界的诱惑比这里大的多,既然自己送上门来,我就先教训教训下你,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云绮梦得意的拿着这条宝贝鞭子,心想:“看我待会毁了你的容貌,你还敢不敢这么嚣张?哈哈……”鞭子高高扬起,兜头就快速地甩向王夕瑶,:“你那是什么眼神?敢用这样的眼神看本小姐,今天就由我来教教你什么叫规矩!” 眼中怒火一闪,今天,要是站在这里是之前的王夕瑶,估计一鞭子就没命!王夕瑶最讨厌这些骄纵的千金小姐,一副高高在上,自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模样,实际是废材一条!脚下一点不退反进,王夕瑶手快如电,闪电般的一把抓住临空击来的长鞭,唰的对上了对面的云绮梦!一条华丽的长鞭,一前一后被王夕瑶和云绮梦抓住,瞬间绷成了一条直线。 云绮梦惊讶的瞪大双眼,这个丫鬟居然会武?为什么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人?“哎呦!”王夕瑶一使力就把鞭子扯到手,顺便的把云绮梦扯到地上,一抖手中的长鞭,反手一鞭子就挥了过去,只见光影闪过,那华丽的长鞭结结实实的抽在了云绮梦的脸上,一鞭就把云绮梦抽飞出去。 恶人先告状(3) “今天,我就替你老娘教教你什么叫规矩!”王夕瑶一脸冷酷,挥耍着长鞭一下下狠狠的甩在身上,一点都不留情。敢欺负她,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 云绮梦哇哇大叫“快,把她抓住,哎哟,好痛!”听到命令后,那些家丁一拥而上,却被王夕瑶左一脚又一拳的,个个打趴在地上不停打滚。 这里的动静很快地在将军府造成轰动,于是乎,所有人都记起将军府中还有两个“主子”,这些年来,大家都很识趣不去提叶沂鸢,对于叶沂鸢,将军府里的仆人都很喜爱这位善良,平易近人毫无架子的主子。 十几年前,叶沂鸢是有名的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虽然身份低下,但由于将军云震天极度宠爱,没有人敢去招惹叶沂鸢。自从云震天奉皇帝意旨娶了三夫人柳冰艳,叶沂鸢慢慢就失宠。屡次犯错,最后因为下毒令到二夫人流产而被将军禁足于碧落居。 大部分的下人都不忍心看到叶沂鸢这样的下场,叶沂鸢身边亲密的婢女明知主子是被人栽赃陷害的,却又无法可施,盲目去求将军手下留情,结果全都被处死。自此,府里面的下人都不敢再提,就连叶沂鸢临终的时候,将军都没有回来。不知道这位将军还记不记得叶沂鸢曾经为他生下了一对儿女? 话又说回来,云绮梦被王夕瑶打到差点变成残废,是有人欢喜有人发怒。欢喜的是云震天的妻妾和将军府的下人,平时云绮梦老依仗三夫人到处欺负人,弄得整个将军府鸡飞狗跳都没人敢放个屁,如今有人替他们教训这个云绮梦当然欢喜,幸灾乐祸。 怒的当然就是三夫人柳冰艳了,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遭这种罪三夫人心如刀割。 “该死的,那个女人的女儿竟然把梦儿打成这样,实在是太可恶了!叶沂鸢,你别怪我无情,要怪就怪你女儿来招惹我,本来我还想就当是养条狗留她一条狗命在将军府里,可是今天她却咬伤我梦儿,我要你女儿的命来还!”三夫人银牙紧咬,恨不得立刻把王夕瑶撕成十块八块! 将军府的书房里,云震天正坐在上位,一双漆黑的眸子紧盯着站在下面的三夫人。 此时的三夫人我见犹怜,虽然三十多岁,因为保养的极好倒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女,任人看到这样的女子都会产生保护欲。 这女人闹的又是哪出?云震天有些惊讶,最近府里面都很平静,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才是啊! “老爷,你要为梦儿做主啊!”三夫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着。 “怎么回事?梦儿怎么了?你别一个劲的哭,到底发生什么事?快说!”虽然不是很喜欢柳冰艳,但是云绮梦毕竟是云震天的女儿,所以当云绮梦被人打到半死的消息传到云震天的耳中,云震天立刻就脸色变得青黑。 居然有人在他云震天眼皮下打伤他的女儿,分明是不把他云震天放在眼里。实在太可恶,云震□□得胡子都翘了。 找上门来(1) “什么?你说什么?你是说碧落的孩子王夕瑶把梦儿打伤的?” “老爷,千真万确,不单梦儿,还有梦儿的婢女仆人都被打得重伤啊!呜呜……还把老爷送给梦儿的鞭子给折断了!老爷你一定要为我们讨回公道啊!姐姐她走后都没有人管教这孩子,现在毫无规矩!我好后悔当初没有把他们带到我身边由我抚养,现在王夕瑶那孩子居然连姐姐都打,这,这像话吗?传出去会被人笑话我们将军府不会管教自己的孩子的,我们,我们颜面何存啊!老爷……”好一番大仁大义的话,柳冰艳声色俱下,那泪水如滔滔黄河泛滥,让人不同情都,不佩服都不行。 碧落和他的孩子?云震天偏头努力回忆。 是了,碧落生了个男孩,哼,还不知道是谁的种呢?想到这里云震天的心就抽痛,碧落,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我是那么那么的爱你!可是,你还生了个女儿?是我们的女儿吗? 你告诉我!是不是?碧落,无论是不是我女儿,当年你赐予我的痛令我终身难忘!此生我都不会再爱上别的女人了,爱人,太痛了,我宁愿不爱!女儿会像你吗?云震天突然很想见见王夕瑶,想见见她生的孩子!这孩子会长的像她吗? 这么多年过去了,午夜梦回,云震天总会想起叶沂鸢那然笑嫣然的脸庞,泪水悄悄落下,没有人知道一生驰骋沙场,令周围国家都惧怕的威武将军,居然也会在午夜默默流泪。 在感情上也不过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忍受不了深爱的女人背叛他。所以叶沂鸢至死都没有盼到她的心上人来看她最后一眼。在叶沂鸢死去的时候,云震天逃离了将军府,因为他根本无法接受她死了! 是的,他恨她,可是为什么听到她死了心如同被搅碎了一样难受。从此,他再也不敢踏进一步碧落居,又由于府邸的人都刻意隐瞒那两个孩子的消息。沉在悲伤的他他压根就没记得叶沂鸢还遗留下一对儿女! “行了,行了!别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这孩子我一定会管教的,你先下去吧!找个好大夫好好照顾梦儿。”云震天还是决定去见见这两个孩子。 “砰,砰,砰!”是哪个该死的!在姑奶奶睡觉的时候敲门,每天天没亮就和哥哥跑步,打沙包,练柔道,已经累的半死。回来本来想美美睡一觉,谁知道刚梦见她的北京烤鸭就被吵醒了,她的北京烤鸭长翅膀飞了!最好是重要的事,否则姑奶奶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吱……”王夕瑶拉开门发现站着为长相斯文的小厮,好像呆了一样,觉得有点奇怪,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难道是云绮梦的后台?想起昨天教训云绮梦的场景,嘴角不自主的就微微翘起来了,心情莫名就变得很好,也就不计较刚才吵醒她的小厮了。 找上门来(2) “喂,你找我啥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姑奶奶我没这么多美国时间!” 小厮这才反应过来,“云落,呃,小姐,将军和夫人们要小的来请您和小少爷过去大堂。将军和夫人在等着呢?小少爷呢?你们赶紧过去吧!” 这个小姐好美!二小姐刁蛮成性,看到比她美的脸蛋怎么会放过。记得以前有个丫鬟长得比她可爱一点点,真的只是可爱一点点啊!被她看见第二天就不小心掉进荷花池淹死了!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谁人所为,不过没人吭声而已。 小厮突然觉得这个小姐好可怜,不得宠的娘亲,被遗弃多年,却又偏偏招惹到二小姐!再看像王夕瑶的时候,眼神已经充满同情。 她将军老爹要见他们兄妹?看来云绮梦真的很受宠啊!若不是因为云绮梦,估计云震天一辈子都不会想起他们兄妹,关她什么事! 哼,我还不稀罕这个将军老爹,何况是也是这个身体的老爹,这个老爹和她在21世纪的爸爸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她倒要看看这个在她心中形象不堪的老爹是长成啥样,又如何的令人讨厌的,看他如何为他心爱的女儿云绮梦讨回公道! 云震天不愧是沧浪的威武将军,单看这个雄伟的将军府邸就知道他有多受宠!不知道绕了个多少个凉亭水榭,这个将军府要是放在现代,估计门槛都会被游人踏扁,王夕瑶坏心思的想。 相对于王夕瑶的轻松,云允浩则紧张得手不知道要放哪里,记忆中只见过爹一次。而唯一的一次见面却深深的伤害了他幼小的心灵。 五岁那年,娘亲病重,小小的他不懂得什么叫死亡,只是觉得娘亲要离开他和妹妹了,他忍住不哭,因为他知道他哭,妹妹也会跟着哭。娘说,他是哥哥,必须要给妹妹树立一个好榜样,要好好照顾妹。 娘亲一次比一次睡的时间更长,他叫了好久都没醒过来,每次醒来娘亲都问他爹爹有没有过来,娘亲渴望见到爹,他是知道的,为了哄娘亲开心,他告诉娘亲爹爹来过,可是看到娘亲在睡觉,就没叫醒娘亲。娘亲听到这话她会微微一笑,是那么倾国倾城! 那年,为了让娘亲醒着的时候能见到爹爹,他不顾后果的偷偷的避开众多家丁,溜进爹爹的书房里。一进去就呆住了,因为他看到他的爹爹坐在书房里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那个男人是如此的高大威严,即使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强大的气场却充满了整个书房。他有点畏惧这个名为爹爹的男人,可是又一直崇拜着这个男人,他知道这个男人是沧浪百姓人人都爱戴的常胜将军。 他鼓起勇气弱弱的喊了一声“爹”,他看到爹爹很惊讶,似乎不认识他那样,也对,他都一直没见到过爹爹,爹爹又怎么知道他的存在呢,他自嘲的扯扯嘴角。 “爹爹,娘亲病得很重,你去看看她好不好?”为了娘亲,他必须要面对这个男人。 找上门来(3) “你娘是谁?你是不是认错人啊?”云震天语气算是和蔼的轻松问云允浩。 “我娘叫叶沂鸢,我爹是云震天,你不是我爹爹云震天吗?”难道他认错人了?可是这是爹爹的书房啊,下人都说书房只能爹爹进去,其他人不能进去的。 “什么?你是碧落的儿子?我的儿子?哈哈!不!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那个男人的孩子,是野种!”爹爹的一番话吓到云允浩了,他不是爹的孩子?那他的爹爹是谁? “哼,就算她死了,也休想我去看他一眼!”说完就转身离开了书房,其实云允浩眉毛和唇形像极了云震天,可惜云震天根本就没有留心去看,若他认真的看了一眼肯定不会说面前的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孩子。 可是,人世间往往就这样,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错过了,这也许就是命运的安排!叶沂鸢当晚就去世了,临死前她没有提到他的爹爹云震天,只是要他保护好妹妹,有机会就离开将军府,平平安安的长大,永远也不要再回来将军府!自此,云允浩不再渴望爹爹的关爱,唯一的想做的就是照顾好妹妹。 王夕瑶不知道云允浩经历了这些,以为他是因为害怕。不由得伸手去握紧云允浩的手,“别怕,哥哥,凡事有我呢!” 看到瑶儿的笑脸,是啊!他还有瑶儿,他的瑶儿是这么的懂事善良,这么的优秀特别!他们两兄妹都好好的,快快乐乐的就好了!想到这里云允浩一扫之前的低落,“嗯,不怕,他们又不是老虎!呵呵……” 将军府的大厅上正在上演精彩一幕,云震天的几个妻妾儿女都聚集一起。个个都等着看好戏,大家都听说二小姐云绮梦被人揍得下不了床,而打云绮梦的人竟然是叶沂鸢的女儿,这个几乎被人遗忘的女儿。 霎时间,这件事勾起了将军府里的全部人的好奇心,叶沂鸢的女儿应该就是十岁左右,比云绮梦还要小三岁,把云绮梦打到几乎残废不说,连下人们都被打到七零八落。 难道她竟会武?但是这么小的两个孩子一直被丢在在将军府破烂的后院任生任灭,能生存下来已属不易,又如何能会武功?所有人都好奇极了! 当叶沂鸢和云允浩兄妹俩来到大厅,众人一下子都屏住了呼吸!好美的人儿,好漂亮的兄妹,好可爱的孩子。 王夕瑶看到大家看到他们顿时呆住的傻样,十分不屑撇撇嘴,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王夕瑶心底骂道,然后嘴角微微上扬,扫了一下四周,最终目光落在坐在上位上的男人身上。 这个男人应该就是王夕瑶的爹爹云震天吧,就知道王夕瑶和云允浩的美貌肯定离不开这个男人的基因遗传,这个男人大约三十多岁左右,轮廓深刻,皮肤并不是黝黑,而是很健康的小麦色。薄薄的性感嘴唇,充满了成熟男人味道。 将军府(1) 王夕瑶毫不犹豫的在心里给他老爹评分为帅哥等级。不过,虽然他是帅哥,但是她并不喜欢他,尤其是知道他对他们兄妹俩不闻不问的情况下。 王夕瑶毫不畏惧的直视云震天道:“找我们兄妹俩干什么?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本姑娘还要回去睡觉呢?”说完后,王夕瑶还真用手掩一下口,装作很困,很不耐烦的样子。 大家又被王夕瑶这一举动吓到了!从来没有人敢在将军府这么对将军说话,除非嫌命长了!别说在将军府,就算整个沧浪,哪个见了将军云震天不都是低眉顺眼的,有哪个像王夕瑶这么嚣张,猖狂的! 云允浩听到妹妹这么说,脚都要发软了,赶紧伸手去狠狠的掐了妹妹一下,示意她不要惹事。他立刻下跪向云震天道歉,“爹,瑶儿她还小不懂事,请你不要怪她。” “没人教的孩子就是这么没规矩,谁叫姐姐去的早!”二夫人貌似不经意的丢出这么一句话。 好啊,居然骂姑奶奶我没家教,“虽然没有娘亲的教导,但是哥哥从小就教我,对于坏人不需要好心,更不需要尊重!这位婆婆,你明知我没有娘亲在身边,你还特地指出来,你这不是硬生生的在我们兄妹的心上撒盐么?你按的是何居心?你就是个坏人,里里外外外都坏透了,还烂了!” “你,你,你!”二夫人被王夕瑶顶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明明才二十多岁,竟然叫她婆婆,可恶,她分明是故意的!但是她又一时没想到有话可以顶得回去,只能硬生生的受了王夕瑶的一顿骂。被一个十岁的孩子这么骂,她从没这么憋屈过! 云震天在看到王夕瑶两兄妹就处于震惊中,他几乎第一眼就肯定了这孩子是他和叶沂鸢的孩子,就连那个男孩也是他的孩子! 天哪!他到底都作了什么? 冤枉了碧落,这两个孩子的眉毛分明就像极了他,尤其是那个小男孩,任谁认真看都会发现他和云震天相象七八分。 当年,他竟然不相信碧落,任由碧落如何解释,他始终不肯去相信。酿成了如今天人永隔的结局,更可悲的是,碧落遗留下来的孩子他都没有去看过一眼,碧落一定会很恨他吧? 云震天禁不住泪水纵横。都作了什么孽啊!他竟然对自己的亲生儿女不闻不问十几年,他们此刻一定恨极了他这位不负责任的爹爹吧!碧落,难道这是我的报应吗? “你叫王夕瑶?你哥哥叫云允浩?你们过来这里,让我好好看看你们!”云震天轻轻的走道王夕瑶面前低声问道,像是怕吓到王夕瑶一样,绝对的深深地雷到了整个将军府的人,不,应该是秒杀!这,这是他们平时严肃威严的威武将军吗?妈呀,这世界玄幻了! “你叫我们过去就过去啊?你以为我是猪吗?”王夕瑶瞪了云震天一眼,以为这样就可以讨好他们,休想!以为她不知道,肯定他是认出了他们是他的亲生孩子。 将军府(2) 要不然十二年来从没关心过他们,又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声好气的说话。她可不是三岁的无知小孩,想要欺骗她没门,不想想,当年在盛天人人都尊敬的女强人,若是没有她,盛天也不会那么繁华,即使是方子俊,也是因为她在背后默默支持才会成功!若不是她太信任方子俊,盛天就不会沦落在别人手里。 想起往事,想起那个男人,心里还是会很闷,很痛!背叛的感觉真他妈的不好受!所以今生,她再也不会轻易付出感情,除非她可是真真正正的看到他的真心,否则她宁愿一个人终老! 云震天没想到王夕瑶会这么不给面子,当下就黑了脸。他堂堂沧浪国的威武将军,竟然被一个小孩子这么说,脸子差点要挂不住了。当下就变脸,严肃的对王夕瑶和云允浩喝道:“我是你们的爹,我叫你们过来就过来,哪有那么多废话!” 云震天以为他这样可以震慑到两个小屁孩,可惜,他的想法大错特错了,如果是普通的小孩当然会被云震天凶恶的眼神吓到,但实际上这个小屁孩是王夕瑶,在面对世界十强的跨国企业的企业总裁依然能冷静勇敢去争论的女强人! 就连云允浩都不屑于云震天这种做法,这样的云震天让他想起娘亲的死,想起当年苦苦哀求都不肯去看娘亲最后一眼的父亲。云允浩早就对这个名为爹的人没有任何的感情了!所以当云震天对他们这么吆喝的时候,他嘲讽的笑了! “爹?你还当我和瑶儿是你的孩子吗?当年你不是骂我野种吗?现在怎么承认我是你的儿子了?当年娘亲临死都心心念念着你,而你却狠心的连最后一面都吝啬。我哪敢高攀你云大将军,我只是个野种而已!”云允浩指出血淋淋的事实道。 王夕瑶听到云允浩这么说,一方面心疼他小小年纪承受那么多痛苦和压力,另一方面又咒骂云震天这个混蛋! “翔儿,瑶儿,我,我当时真是不知道你们是我的孩子,我一直以为你娘背着我有另外的男人,这当中必有误会啊!请给我时间去查清楚这件事情,我会好好补偿你们兄妹俩的!请你们原谅爹爹好吗?”云震天苦苦哀求着两个孩子。 是的,他承认他当时错了,他想要好好补偿这两个孩子,他和碧落的孩子当是他最宝贵的,这些年却一直遭受着冷落,看到那两个瘦弱却依然倔强的孩子。他难受的同时又欢喜于碧落没有背叛他,多年的心结终于都可以放下了。相信假以时日,只要他好好的努力补偿这两个孩子,他们一定会体谅他,也会原谅他的,云震天心里暗暗地想。 只可惜这一次,云震天又估算错误了。因为他摊上了王夕瑶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主! “云将军,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步错步步错这句话,当初你一脚踏错了,伤害了我娘,更加伤害了我们幼小的心灵,在我们最困苦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又在哪里?我们就在你的眼皮下受苦,受着本应该是下人的苦。我们本应该是主人,却被奴才欺负!而你这么将军爹爹,整个将军府都是你的,你却让你的儿女吃尽苦头。误会?误会是理由吗?我们受过的伤害可以当做风吹过一样无痕吗?不!不可能!你也休想!有些事,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要告诉你,这世界没有后悔药!即使你亡羊补牢,也为时已晚。这一辈子,我们都不会原谅你的,你自己下黄泉去向娘亲忏悔吧!” 将军府(3) 王夕瑶的话像一支尖锐的箭镞,一箭射穿了云震天的整颗心,鲜血淋漓,云震天捂住胸口整个身体像失去支撑一样摇晃了一下。 “老爷,老爷!”云震天的妻妾们看到这个情景赶快飞奔过去搀扶着云震天。 云震天平复了一下心情再次看向王夕瑶:“孩子,就算你们恨我,是我云震天欠你们的,你就好好的留在将军府享受应有的待遇吧,这些年真是对不起!让你们受苦了,我会去向你娘亲请罪的!” “将军府算个鸟!我们根本就不稀罕,少给我来苦情戏,我从来不吃这套。我也不是善良之辈,今天,我和哥哥就离开将军府,从此,青山绿水,后会无期!我们也不会承认你是我们的爹,我们没有这么一个爹!”王夕瑶说完就拉着云允浩头也不回的离开。 将军府是困着他们的牢笼,这么些年一直在强身健体,就是为闯江湖而作努力。他们是那么渴望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呼吸外面的空气! 云震天,虽然你最后还是有点良知,可是人总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这是你必须要经历和承受的痛楚。其实我并不恨你,只是为王夕瑶兄妹抱打不平而已,你的苦痛又与我何关?反正以后天高海阔,任我逍遥!要多自由就多自由,从来就不稀罕将军府的所有。我的想要的一切,从来都相信靠自己双手,不凭借任何人!总之,想到今天这么帅气的离开将军府,王夕瑶就忍不住为自己的行为喝彩! 沧浪国的玉阳城是沧浪的国都,不愧是天子脚下,整个玉阳城处于一片喧哗和繁荣中。不得不得感叹当今皇帝南宫啸是一代明君。他和以往的帝皇不一样,在他登基一年后,把以前重农抑商的政策改为农商并重,并且支持本国商人和他国互通来往,由此,沧浪的经济一下子突飞猛进,百姓安居乐业,甚少乞丐在路边乞讨,正是一副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 玉阳城的大街上,两个穿着破旧的小孩子,正好奇的左摸摸又看看,整一个山姑出城的样子,惹得众人频频对他们摇头。 这两个小孩就是王夕瑶和云允浩两兄妹,自从王夕瑶怒气冲冲的拉着云允浩走的时候,立刻回房收拾几件衣服就离开了将军府。可能有人会问,将军府这么容易出去的话,为什么他们不早点走呢? 事实上,将军府的防卫很严格,到处都有士兵把守,不是普通的下人,就连武功高强的人也不一定能悄无声息的进出将军府。王夕瑶之所以能逃出去,是因为她偶然听到院子外面有小贩的吆喝声,她贴近去听发现这墙壁后面是小巷。 于是乎,每天在锻炼完之后,两兄妹都会在墙角下挖坑,院子里长期没人打理长满了野草,这就帮他们作了很好的掩饰。一切都如王夕瑶所料,轻松的逃出了将军府,现在想必她老爹应该是气得不轻吧?呵呵……想想就开心。 初涉江湖 他们兄妹一个是带着前世灵魂穿越到将军府,另一个从小就没离开过将军府,所以才会有以上的丢人现眼的行为,呃……王夕瑶大小姐在看到一个很漂亮手镯的时候,终于意识到她忽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们没有钱!糟糕,才刚躺进江湖就没钱,如何混江湖啊! “我怎么这么白痴呢?真是笨死了!”王夕瑶懊恼的拍拍额头。 云允浩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混江湖钱不是万能,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有钱可以使鬼推磨,有钱可以让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而他们就直接饿死在街头,怎一个惨字了得!这时候是绝对不能回去将军府的,回去之后估计这辈子都不用出来了,王夕瑶是打死都不作这么丢脸的事情的,那么,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嘎嘎,哈哈! 王夕瑶眼睛狡黠的眯了眯,立刻低头在云允浩耳朵低吟,“吓?这?这可不行”云允浩被王夕瑶说的震惊到了,妹妹要去偷东西?不,他怎么可以让她沦为小偷,娘亲肯定会怪责他没有好好教导照顾妹妹的! “哥哥,可是我们没钱,没钱我们就会饿死,就会沦为乞丐,难道你想回去将军府?我们好不容易才逃出来,你不是答应娘亲要带我离开将军府过平平凡凡的自由快乐的日子吗?况且,我们只是偷坏人的东西,好人的我们偷,那也是为民除害,是在做好事啊!百姓会感谢我们的。” 王夕瑶真是太了解云允浩了,一说就说到云允浩的心窝里去了,一针见血。能不同意吗?对于这个妹妹,一向很有主见的他总会为她让路,好像她做什么都是很有道理的,他愿意选择去相信她。 哎,说曹操曹操就到,冤大头送上门来罗。王夕瑶好心情的笑起来。出门时候,王夕瑶故意把自己的脸弄脏,让人根本看不出是女孩子,她不想惹无谓的事情,女孩子出去闯荡江湖总是不便,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电视剧不都这样的么?女子总会女扮男装的,照搬准没错,嘿嘿! 王夕瑶眼尖的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身后还跟着几个家丁,这种长相的人通常都是非富即贵,不偷这类人那偷谁的呢? 这时,那个男人刚好进了一间屋子,王夕瑶拉着云允浩走前一看,原来是翠品坊,沧浪有名的卖玉店铺,专卖一些昂贵稀有的玉器。有些皇亲贵族都经常光顾这翠品坊。那个挺着肥肥肚腩的男人安如贵尚不知他的钱包面临着危机,还在沉迷于各种各样的珍稀玉器中,身边只留了两个保镖,其他仆人都在门外侯着,这时候突然跑进一个小男孩直直的撞到安如贵身上。 安如贵立刻就发怒道:“走路不带眼啊?哪来的兔崽子,看我不宰了你下酒吃!” “饶命啊!这份大爷,我不是故意的”说完滑溜的退出安如贵身边几步远。 白花节(1) 正在这时门口又跑过来一个男孩,手里扬着条棍子,边跑边大喊道“瑶儿,你往哪里跑!今天我不剖你一层皮我就不是你的哥哥!叫你别乱花钱,你不听,叫你花,叫你花!”这个瑶儿其实就是王夕瑶,他看到哥哥怒发冲冠一样的狂奔而来,一边装出害怕的摸样,跑出店铺逃命去。 王夕瑶却暗暗惊叹哥哥云允浩有演戏天赋,一教就懂,要是在21世纪,凭着他的俊美样貌和绝好的演戏天分肯定会红透半边天的! 王夕瑶在转角处一边等哥哥一边掂量着手里的钱袋重量,心情大好。真是天助我也,在姐缺钱的时候送了个这么个大财主。呵呵……这下子足够我们兄妹闯荡江湖好一阵子了。敢情这位姑娘完全忘记这个财主不是送到她面前的,是她偷了财主的钱袋,真是厚脸皮到令人无语。 艳阳高照,玉阳城百花争先斗艳,一片姹紫嫣红。正是恰好一年一度的百花节,街道上挤满了行人,各个客栈都爆棚。来自各地的人们都慕名而来,这个百花节不只是可以观赏到名副其实的百花盛放,而且更是沧浪各地的美人聚集地。 百花节中历来有个规定,百花节这天所有来参加的女性都有参赛的资格,最后貌美才能兼备者胜出,并赐予“百花圣女”之称谓和黄金千两!此外还设有人人都可以参加的活动,每项活动的胜出者都可以获得银两百两! 王夕瑶和云允浩此刻正在客栈里面大口大口的嚼着红烧狮子头,听到周围的熙熙攘攘的来往者都在讨论着什么百花节,立刻就来了兴趣。云大小姐是打死也不承认她是听到关键词赏金是黄金千两才两眼发光的! 云允浩瞪着王夕瑶无语的摇头,他的宝贝妹妹在吃东西的时候什么话都可以自动忽略,但是唯独银两忽略不掉,她天生就是个财迷,一听到银两就两眼发光,像头饿狼…… 这太不搭她清纯可爱的外表了,狼果然是喜欢披着羊皮,云允浩暗暗想。不过他也对这个百花节挺甘兴趣的,反正初出江湖,也不知道如何去闯荡江湖,不如就去凑凑热闹,反正他们兄妹这么两个小孩子应该不会引人注意的。 兄妹俩就这么出现在今年百花节的举办地,王夕瑶还是一副男孩子的装扮,不过脸已经清洁过,但凡人看到都还是会惊艳于她的美色,不过由于她年纪小,又穿着男装,举止又像男孩,大部分人都以为她是男孩子。他们混入混乱的人群中,直奔活动现场。 一阵清脆悦耳的箫声吸引了王夕瑶,她往声音的来处望过去,看到一大堆人团团包围在一个凉亭里面。王夕瑶并没有看到吹箫的人,她在现代对音乐有着强烈的热爱,对钢琴,笛子,箫,小提琴,甚至是架子鼓她都懂得一二。 而她最喜欢的和最精通的就是箫,在学生时代就曾代表学校出赛并成功获得冠军。 白花节(2) 这是她来到这个时空第一次听到有人吹箫,这箫声的风格和现代有着明显的不同,却有属于这个时代的独特味道。 不知不觉的王夕瑶拉着云允浩已经来到人群中,坐在亭中央的是一个身穿浅红色的衣裙的俏丽女子,脸上洋溢着骄傲地吹着《凤求凰》,众人都静静地聆听着这美妙的箫声,一曲完了,在众人一片掌声中,一位年纪约五十岁的男人开口道:“李小姐的吹箫的境界已经超越其父之上了,当今已经甚少有人能用箫吹出这么好的《凤求凰》了。李小姐不愧是玉阳城里的一大才女,哈哈!李小姐的《凤求凰》无疑是众多参赛者中最好的!大家应该都没有异议吧?那么接下来还有谁想要挑战李小姐?如果没有的话,李小姐就是今年乐声比赛区中的胜利者!” 众人立刻开始交头接耳,也有人说李小姐当之无愧,再也无人能超越。 就在众人都没有异议的时候,一个嘹亮的声音响起来:“我来试一试!”大家把目光投射在说这话的人儿身上时,惊得差点连下巴都掉了。 没错,要挑战李小姐的是王夕瑶,虽然王夕瑶是胸有成竹,可是外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屁孩,而且又身着普通,并非像富家子弟,能懂乐声就已经不错了,居然还敢挑战李小姐,简直是自取其辱。 就连云允浩也吓了一跳,自己妹子他是清楚的,从来没听她吹过箫,弹过琴,就算想学也没有工具和师傅啊!瑶儿这厮是不是想银子想得发疯了?不过他并不怕瑶儿丢脸,反正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嫌弃她的,相反,她想做什么,无论多荒唐,他都想顺从她的心意,就想宠着她。 王夕瑶在众人舆论纷纷中很淡定的走到李小姐面前,李小姐看这个小孩子,对!就是一个小孩子,她看出这孩子是个女孩子,不过又如何?不知道应该笑她天真还是愚蠢,纯粹想出丑罢了,全玉阳城能超越我的用手指头都能数清,何况你一个小孩子。 李小姐这么想着便心情很愉悦的道:“任何人都有资格参加这个比赛的,评委,还不快点准备乐器让这个孩子!” “不用了,我就用李小姐刚才这支箫。”哼,想看我出丑?没门!本来姑奶奶对你也没多顺眼,你却偏偏让自己变得更碍眼,我不挫挫你的锐气,你还真以为你是神了呢! 王夕瑶顺手拿起李小姐吹过的箫用衣袖很粗鲁的擦了好几下,然后眼角扫了李小姐一眼,气的李小姐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王夕瑶很随意的放到嘴边,一首《名扬花鼓》便倾泻出来,完全不同于李小姐《凤求凰》的风格,《名扬花鼓》充满了节日的热闹欢喜节奏,令人心情不觉欣喜,不知觉沉醉于乐声中,幻想和亲人好友相聚,合家欢乐的场景。 抑扬顿挫的箫声把众人的心情也牵连的紧紧,越是高昂,众人欢喜心情也达到了极端,直到余音了了,众人才会过神来。 白花节(3) 这时候所以人看着王夕瑶的眼神都变了!这是谁家的孩子?简直是神童嘛,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位人物呢? 众人纷纷向王夕瑶打听家世,可惜都被王夕瑶精灵的避过了,只说家在很远的地方,从小长在山野,第一次跟师傅下山。 当然,王夕瑶每次说谎都要拉着哥哥云允浩,云允浩虽然惊讶于妹妹的才能,可是她有太多令他出乎意料的惊喜了,已经见惯不惯了,况且总是习惯把妹妹放在第一位的他,哪管得了那么多,先帮了再说。 这一百两银子很是顺利的流落到王夕瑶的手里,王夕瑶不由得感叹赚钱真是容易!若这话被人听到,她肯定会被群殴,拜托!是她赚钱容易好不! 王夕瑶兄妹刚想到别处逛逛,顺便饱饱眼福,这里的美女太多了,像现代选美一样,对王夕瑶来说,当然钱是比较有吸引力的。就在他们想要转到书画比赛区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不该看到的人——安如贵! 这个被王夕瑶偷钱包的可怜财主,她暂时还不想惹事,比较对方非富即贵,肯定是斗不过的,王夕瑶的字典里面从来都没有逞强的词,打不过当然跑。 照王夕瑶估计,对方肯定认出了是她偷了钱包,要是被看到,肯定会被修理的很惨的!就在王夕瑶和云允浩要拔腿跑的时候,那边安如贵刚好掉转头过来,一眼就认出了王夕瑶这个小偷。 “来人啊!快把这两个小偷给抓了,他们偷了我的钱包!”说着也一边追赶过去,没想到安如贵这么肥厚的身材居然跑得挺快的。 要不是他们人小,又锻炼了几年,早就被他们抓住了。身材小有时候是优势,王夕瑶兄妹俩到处左弯右拐,专往人群处赚,硬是甩掉了大家追兵。 当他们跑出街上的时候,发现那该死的安如贵居然就站在那里,,没想到安如贵的还有点脑子,懂得在出口处堵住他们。王夕瑶挑了条少人的小巷跑,这回他们肯定会被追上的,她此刻无比痛恨自己的人小腿短,怎么都跑不快。好吧,既然跑不过,就打吧!也当是练练手,看看这个身子的力量能去到那里。 追打的家丁很奇怪王夕瑶兄妹突然停下来,还以为想要投降呢!就在他们快要抓住王夕瑶的时候,王夕瑶动了,一脚踢向最靠近的家丁的脸颊,快速的结束了一个,云允浩也和另一个家丁打在一起,云允浩很明显的占了上风,所以王夕瑶并不担心,左边一脚狠狠的踹到一个家丁的命根子上,痛得他在地上打滚。 王夕瑶快速的走动着,凡经过之处,必有者,一下子五六个男人都被她搁到在地上。安如贵后面追来看到这种情景吓了一大跳,撒腿就想往回跑,可是王夕瑶怎么会如他所愿呢?把安如贵揍得连他老爹都认不出才拍拍手掌停止。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后果是该死的严重,如果他们知道,肯定会放过安如贵。 遇险被救(1) 王夕瑶买了两匹马,据她说,没马怎么闯荡江湖呢,所以马是必须的。一路骑马一边悠哉的欣赏的风景多美好,他们没有目的的走,听说哪里有美景哪里有好吃的就去哪里。 对于王夕瑶这么个吃货,少了风景可以,但惟独不可以少了吃的。所以这次他们听说华州是出名的美食之都,就毫不犹豫的慕名而去。 这一路风景很好,沧浪过管辖得很好,山林都很少匪徒出没,经常可以看到樵夫上山砍柴。云允浩看着王夕瑶脸上的欢笑,不由得微笑起来,瑶儿在将军府从来没这么开心果,果然是热爱自由的,难怪娘要他把瑶儿带出将军府。看来他是做对了,即使爹爹要认回他们兄妹,可以享受荣华富贵那又如何? 娘说过,快乐是人生追求的根本,钱财是身外物,对他来说,瑶儿开心就是他最大的心意。而且他也从来不喜欢被困在牢笼里的生活,他也和瑶儿一样喜欢追逐海阔天高的自由生活。 王夕瑶突然举起手来示意停下来,她脸上是他从来没看到过的严肃。有人!难道来者不善?对方似乎知道王夕瑶他们发现了他们的存在,一下子全部闪现出来,一共有二十多个人,个个拿着刀,看样子个个都懂武功。 这个世界像电视剧一样存在着神奇的轻功,王夕瑶皱皱眉头,这次麻烦了,若能逃出去,下次一定要找个机会学习这里的功夫,要不肯定会吃亏的!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杀我们?”王夕瑶冷静的问道,才刚进江湖就惹上仇家,要不要这么刺激啊。 “哼,看你们死到临头就告诉你们,要怪就怪你们这两个臭小子要惹谁不惹刚刚好惹到宰相的二公子。”为首的男人不屑的扫了几下王夕瑶,就这么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居然要出动他们二十个人来围杀,也太看不起人了! “宰相二公子?我们不认识什么宰相二公子啊?”王夕瑶和云允浩疑惑道,难道是被他们偷钱又被揍得剩下半条命的胖子?王夕瑶和云允浩还没问出口,就听到:“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偷安公子的钱袋,更是打伤了安公子,还在这里狡辩!现在就送你们去见阎罗王!” 说着一扬手,就要砍过来。王夕瑶和云允浩灵活的避开了要害,没有武器的他们,又处于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很快就处于下风。 王夕瑶扬手就夺了敌人的刀,手起刀落解决了一个之后就把刀扔给了哥哥云允浩,云允浩由于没有武器在手,手臂已经受了伤。王夕瑶又被敌人包围离不开去帮助哥哥,只能把刀扔给哥哥了,王夕瑶空手解决了几个人之后已经累了,速度慢了下来,再没有武器再手,她肯定会死翘翘的,忙用尽全力夺了一把刀,见人就砍,一下子居然被她砍伤了数人。 “啊!”一声惨叫响起,哥哥!王夕瑶看到哥哥又被砍了一刀胳膊,心急如焚,手上的刀也凌厉了起来。 遇险被救(2) “哥哥,过来!”云允浩听话的慢慢地朝王夕瑶靠近,俩兄妹一边打一边跑,后面的人紧追着,怎么甩也甩不掉,难道今天就命丧于此,我还没见识见识这个时空的轻功,我还没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呢,王夕瑶暗笑自己逃命还想这些有的没的,死,怕什么,都死过一次了,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女。 只不过,连累了哥哥,王夕瑶后悔死了,要不是她贪玩,还没有足够能力下就离开将军府,是她的自大连累了哥哥。不!她拼命也要护着哥哥,她不要再像前世一样眼睁睁的看着亲人死去,王夕瑶瞅了一下前面的山林。 “哥哥,我引开他们,你以最快的速度跑进前面的树林,找一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我到时候找你会合。” “不,你去,我来引开他们,要不就死在一起,你休想丢下我,我答应过娘要保护好你,我是你哥哥,我不能让你去冒险,如果你有不测,我该怎么办?”云允浩知道瑶儿是想牺牲自己保存自己,心里感动之余,也更加坚定要保护妹妹的信念。 王夕瑶心急如焚,哥哥看出了她的企图,肯定是不肯走了,“啊!”一分神,王夕瑶被刀刺到了肩窝,王夕瑶眉头紧皱,她要快没力气了,两腿跑是跑不过人家轻功的,没想到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轻功,竟然是要追杀她的,郁闷死了! “瑶儿,你怎么样?还可以坚持吗?”云允浩看到妹妹受伤心痛死了,可是他现在自身难保,他不过是在用意志在坚持而已。痛!五脏六腑感觉都要被掏空一样难受,王夕瑶被一脚踢飞跌倒在地上,一口鲜血就这么喷洒而出,她听到哥哥在嘶喊她的名字,那么悲伤。 朦胧中他看到有个男人提着刀,对着她扬起手来,这一下是真的要死了吧! 就在她以为要见阎罗王的时候,一声轻笑声响起,那个举刀杀人的男人就已经倒地,一招毙命!有人救了她,这是王夕瑶昏迷前的唯一的念头,也就放心的晕倒了。 “哎呀,这么迟不晕倒早不晕倒,偏偏在英雄救美的时候却晕倒了呢?唉!一点成就感都没有。”某男叹息道,顺手把围攻云允浩的人全部解决了。 云允浩一时震惊于这个男人的美貌,这男人真是美的过分,但却又不会显得娘,一眼就让人感觉是个男人,举手投足都显示着优雅的气质,明显的感觉到身份的尊贵。他身穿白衣,单手而立,手上没有剑或刀之类的武器。 呃……不知道手指尖夹着的树叶算不算武器?他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武功却如此高超,简直非我族类! “谢谢公子出手相救,你的大恩铭记在心,将来有机会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请恩公留下姓名!”云允浩拖着负伤的身体走到王夕瑶身边,担心的查看王夕瑶的伤势。 “呵呵,不用这么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叫南宫清诺,我看你们伤势这么重,若不嫌麻烦的话,不如跟我回到我住处,养好伤再离开,要不然待会追兵到的话,你们也是难逃一死。” 无忧谷(1) 某男说这话时是盯着某女说的,其实在百花节那天,他在现场,他看到小小的王夕瑶在众多压力下,依然神情自然的吹着那首叫什么《名扬花鼓》的曲子,说实话,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好听旋律这么特别的曲子,非常具有渲染力,他更加好奇王夕瑶小小的身体里面隐藏的秘密,王夕瑶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居然能吹出这么好的曲子,更加有趣的是,她非常的聪明,而且她明明没有内力,却有着招式,她的招式古怪却又实用。 所以他一直跟踪着她,越是看着她越是对她感兴趣极了,他想要看看她还会带给他什么样的惊喜,可是在看到她受伤时候,心会突然的有点抽痛,有点不舍。看到她明明受重伤却又倔强的硬撑的模样深深地触动了他。 “那麻烦恩公了!”云允浩也知道现在的情况,也就不推迟了。 南宫清诺伸手到嘴边一声清啸,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奔跑而来,接着从云允浩手中抱过王夕瑶,跃到白马身上,云允浩只好自己坐回自己的马匹跟着南宫清诺走。 好痛,王夕瑶慢慢苏醒过来,发现全身散架一样,她眼睛转动了几圈,慢慢回想昏迷前画面,她记得被人救了,这里是救了她的人的住所?既然救了她,那哥哥应该没事了。 这个房间很干净,摆设的很有讲究,一看就知道有一个很懂得生活情趣的主人,窗外有一枝调皮的桃花探进屋里来,别有一种风情。王夕瑶挣扎着要起床,呜!才发现胳膊包着纱布,全身都没力气! 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脚步声,“吱”一声,门被推开,她抬起头来看向来人,刚想开口叫哥哥,却顿时停住了! 来人一身素白的衣服,乌黑的头发一部分随意的用一根玉簪固定着,带着和善的笑意。一张连老天都要妒忌的脸,王夕瑶自认为自己这张脸已经长得祸水的了,居然还有男人长得这么妖孽,对!就是妖孽,男人没事长这么美干什么。 南宫清诺好笑的看着王夕瑶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真是心情愉悦。他自信人人都会惊讶和沉醉于他的美貌中,但是王夕瑶的表情变化,他还是有点不明白的。不过,没关系,她就是这么特别,所以他才会对她有兴趣。 “醒了?来,喝点水,我估计你今天会醒,就煮了些白粥给你,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醒了。”王夕瑶盯着这位帅哥好像和她很熟一样的样子,头顶冒了n条黑线,和他很熟吗?真是的,才第一次见,就这么热情,很奇怪耶! “是你救了我?哥哥呢?他怎么样了?”虽然直觉哥哥没事,可是还是要亲自确定才放下心来。 “这么关心你哥哥,放心吧,他好的很,不过在外面练功而已。你这个没良心的丫头,你对你的救命恩人就这种态度吗?记住了,你的救命恩人叫南宫清诺,南宫清诺就是我,呵呵……” 无忧谷(2) 某男扬起招牌式的所向无敌的笑容对王夕瑶道,“丫头,你打算怎么报答你的救命恩人呢?本公子呢,就很体谅人的,我不爱钱财,所以也不会为难你的,不过嘛,可以考虑以身相许……” “滚,你休想,你这个变态,我还未成年呢!我又没求你救我,凭什么要我报答你!” “哇哇,见过没良心的还没见过像你这么没良心的,伤透了哥哥的心,我南宫清诺从来不做不划算的事,相信你也不是欠人人情债不还的人。” 南宫清诺帅气的坐在旁边的塌子上,随手拎起一颗葡萄丢进嘴了,嗯……味道好极了。他料定王夕瑶是个重情重义的不爱欠人情债的人,她就是喜欢她这种性格,所以,瑶儿,你注定会落入我的手里,呵呵……王夕瑶真想一脚向南宫清诺的脸踢过去,这分明就是只狡猾的狐狸,被他救了还不知道是祸还是福,他还真是了解她,她王夕瑶一生就讨厌欠人人情了。 “说!你想怎么样?”果然人不可貌相,看他长得人模人样,其实就是一肚子坏水,根本就是个腹黑男,不可否认,这个男人,不,最多就是个男孩,长得真的很美,尤其他那双眼睛,深邃得似乎要让人沉沦在里面,挺直的鼻子,白皙的皮肤,修长的双手,充满书卷气息,温润儒雅,是女人都会被吸引的。 但是,王夕瑶知道这一切不过是他掩饰的假象,他不紧武功高强,能一人轻易解决追杀她的敌人,而且心思成熟多谋得很,就是一只漂亮的狐狸!南宫清诺给她的感觉,根本就和他的年龄完全不吻合,他的心智,连她这个现代穿越而来的大他好几岁的未来人也是自叹不如的。 唉!单纯看他的举手投足的举动,就知道这厮非我族类,她,王夕瑶,中了人家的圈套了! “呵呵……我的要求并不高。”南宫清诺偏头作沉思状,“就给坐我的跟班,呃,我的丫鬟六年吧,呵呵……” “你……过分!”王夕瑶气死了,就知道这个狐狸不安好心,自己居然给自己找了个洞跳,笨得无可救药。 “刚才谁要我说来着,现在我说了又不想反口,你就这么对待救你性命的恩人吗?况且本公子还不止救了一条性命,你说这条数划不划算?”南宫清诺始终面带微笑,一副翩翩公子的样子,王夕瑶暗暗诅咒了这狐狸千百下,叫你装,我叫你装!真想撕裂这狐狸的笑脸,假得要死。 “六年就六年,但是我可以有条件的,第一:还你恩情的人只有我,我哥哥不欠你的,你不能去为难他。第二:有违功德和法律的事情我不做。第三:我要求每个月至少有四天休息,不用听从你的命令。” 真是有趣,南宫清诺真想撬开王夕瑶的脑袋壳子,看看她的脑袋里面到底是装了些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的奇怪的想法。 无忧谷(3) 要是别人,面对着他,别说要求报答,只怕她自己都屁颠屁颠的要求以身相许了,她居然还敢提要求。而且她的要求也很特别,尤其是最后一条,他可从来都没听说过丫鬟这些还有每个月有休假,不用听从命令的。 在他的认知里面,丫鬟就是无论何时何地,主要主人要求,都必须听从吩咐。王夕瑶,我对你真是已经超出自己想象的兴趣了。我好像慢慢地喜欢你了,你这么特别的女子,就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女子。 如果王夕瑶此刻知道南宫清诺心里想的,肯定会不由感叹某男真是早熟,才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居然就满脑子装着这些。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王夕瑶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哥哥曾经来看望过她,这才知道哥哥一直耿耿于怀于不能保护自己妹妹的事实。于是决心要练好武功,保护妹妹,他发现南宫清诺的武功高强,所以恳求南宫清诺教导他武术。 南宫清诺说他自己武功尚且不足,没有能力教导好他,他非常热心的说要推荐云允浩去天山跟他师傅学习武功,还亲自提笔修书飞鸽传书给远在天山的师傅。云允浩从此对南宫清诺比对自己的老爹还要尊敬,对南宫清诺的话言听计从。 南宫清诺怎么这么好心,居然肯推荐哥哥给他的师傅教导,南宫清诺的武功高强到什么境界,她是知道的,他的师傅肯定不用想都肯定很厉害。 且不说南宫清诺的做法有何企图,哥哥若能得到高人教导,能成就一身武功,以后行走江湖,独闯属于自己的事业都会方便很多,安全很多,她也就放心很多。其实南宫清诺这只狐狸虽然有时候可恶了点,但是直觉他并不坏,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他可以相信,也值得相信。 清晨,无忧谷,王夕瑶就被南宫请诺叫醒,王夕瑶没有像以前一样的闹起床气,因为她知道哥哥今天要走了。她一定要亲自和哥哥道别的,哥哥是她来到这个世界里唯一一个和第一个给她温暖的人,而且是血溶于水的亲人。 一直以来习惯了和哥哥相依为命,互相依靠支持的生活,今天,哥哥就要离开她了,忽然有一点无措,像个孩子一样找不到爸爸妈妈。但是王夕瑶知道云允浩离开是正确的,因为现实是残酷的,要想自己亲手掌握自己的命运就必须要变强,想必哥哥也不想要过现在的生活,更不愿意生活在别人的臂弯了,这个世界从来都适者生存,如果给不了他最好的,不如放他自由飞翔。 无忧谷依然像以往一样宁静,可是离别的任何却愁思万千,王夕瑶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离别,扬起哥哥最喜欢的大大笑容道:“哥哥,听南宫清诺说天山是个休养和练武的绝佳地方,你一定要好好学好武艺,锻炼好身体,早日下山找妹妹我,七年为限,七年之后如果你艺成,可以出师的话,那么你就来无忧谷找我吧,我会在这里等你的,哥哥要加油哦。” 学艺(1) “瑶儿……”云允浩眼圈都红了,瑶儿一直都很懂事,懂事得令人心痛,她才十岁啊,这么小,本应该是在父母膝下承欢的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可是他的瑶儿从小就跟着他这个哥哥饱一顿饿一顿,出来闯荡江湖也一直是瑶儿护着他,被人追杀时候,甚至拖瑶儿后腿,怎叫他情何以堪。哥哥我一定要学好武艺,日后护你周全。 “瑶儿,我不在的时候要好好听南宫大哥的话,好好的呆在无忧谷等我,没有南宫大哥的允许千万不要离开无忧谷,乖乖的等我好吗?等哥哥学好武艺,以后必和你畅游天下,保护你不会再受伤害!”云允浩紧紧地抱着王夕瑶,“瑶儿,对不起,你还这么小,哥哥就离开你,你,会怪哥哥吗?” “傻瓜哥哥,哥哥学好武艺是为了保护瑶儿,瑶儿又不是不懂情理的人,学武功很辛苦的,哥哥是为瑶儿吃苦呢。瑶儿感激哥哥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去责怪哥哥呢?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会乖乖的,我答应你会好好的,不会让你担心的。” 王夕瑶伸手从衣袖里面拿出一条红绳递于云允浩手上,“哥哥,这是我之前自己编织的幸运绳子,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它会带给你好运的。哥哥,要好好保重自己!” 南宫清诺清了清嗓子,“你们别磨磨蹭蹭的拉,待会太阳下山了,就不够时间下山赶到下一个驿站拉,到时候就要在山野过夜,你们知道的,山野就最多野兽了……”王夕瑶瞥了一眼南宫清诺,“哥哥,你快点出发吧,别耽误了脚程。” “飘,你一路上护送宇翔到天山,直到交到老头的手上才回来复命。”南宫请诺转头对一个始终站在南宫清诺身后的黑衣男子道。 “是,主子!” 云允浩走得真是一步三回顾,终于都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南宫清诺真受不了云允浩的恋妹情节。 “喂,丫头,你的报恩行动从今天开始了哦,你从此之后要把我当做你主子哦,我的命令你不能违抗的哇,呵呵……” “哼,不用你再三提醒,我也知道!” 王夕瑶的悲惨生活开始了,南宫清诺那丫的根本就是折磨人,每天变着法子整蛊她,第一天要她挑水煮饭,要知道她从小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千金小姐,哪会烧菜煮饭,就算会也紧限于会进厨房煮速食面的水平。 所以这么的后果就是整个厨房都差点被烧毁了,整个水缸的水都用光了才灭掉火苗。当她顶着一张花猫式的脸遇见南宫清诺时,那丫的捧腹大笑的指着她。 “丫头,你真是太,太有才了。煮个饭也能把厨房给烧了,不过不用怕,主人我一向很体惜下属,对于犯错的人从来都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主人我决定要你重新把水缸的水挑满,把厨房打扫干净,今天晚上的晚饭就由风来煮,让他免费做你的示范师傅,下次再接再厉,直到做好为止。” 学艺(2) 你妹的!南宫清诺,你这个狐狸分明是故意的,丫丫的,这个仇不报非女子。 “笑,笑,笑,笑什么笑,笑你妹啊!”王夕瑶不爽的扫了一下风和几个丫鬟,个个都在闷笑,别以为她不知道。 是夜,王夕瑶光着脚丫坐在凉亭上,眺望着天空,古代的星空真是漂亮,整个苍穹就都像汪洋大海一样,月亮高高悬挂于天空,射出的光线令整个大地都亮如白昼,星星布满整片天空,一闪一闪的,北斗七星清晰可见。 王夕瑶深深的喜欢这么纯洁的天空,在现代,被污染的天空早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颜色。无忧谷,听红姐说是南宫清诺命名的,南宫清诺在两年前发现了这个山谷,一时惊为天人,这个山谷因为天堑的原因,极少人能找到这里,南宫清诺偶然发现后便在山谷周围布下阵法,不懂阵法和没有他允许,几乎没人能进来和出去,果真成为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无忧谷在王夕瑶看来就像一个度假村,这里的建筑全都是由竹子建造而成,周围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听红儿说这些花草全都是有用的药材,可做药引,有些是毒药,王夕瑶这才发现,原来南宫清诺不紧是个天才还是个全才,居然连医术都精通,这也太没天理了吧,王夕瑶深感不平。 无忧谷是真的很漂亮,很适宜居住,很舒服,王夕瑶开始慢慢喜欢这个地方了。 王夕瑶打了下哈欠,有点困了,刚准备睡觉,一转身就撞痛了鼻子,不由得轻呼,丫的,不会自己这么没带眼撞墙吧?不对,她好像看到衣服,衣服? 王夕瑶抬头慢动作的往上看,不看还好,一看,就莫名火起,南宫清诺,白天的仇还没报,你丫的又来招惹我。别以为姑娘我是好欺负的。 “走路都不带眼的吗?”说完故意伸脚踩一脚南宫清诺,结果南宫清诺轻易就躲开了,气的王夕瑶眼冒青烟。 南宫清诺似乎没看到王夕瑶的怒气,依然很优雅的微笑:“夜深人静时,你不去睡觉,难道空虚寂寞冷?其实呢,主人我一直很好人,可以免费提供怀抱给你,甚至可以提供上等锦被……” “闭嘴!你丫的再说,看我不一石头拍死你!” “人家好心,你这么凶,我很受伤的。”说完,南宫清诺还受惊似得拍拍胸口,王夕瑶真是无语。鸟都不鸟他,直接绕过去,回房间,关门睡觉,让他自己凉快去。 南宫清诺看着已经消失在眼前的身影,慢慢地笑了。 瑶儿,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可爱,我发现越是和你生活一起,我越是觉得开心快乐,看你吃瘪的样子好好笑,傻瓜,以后你会懂我的苦心的。你是翱翔在天边的雄鹰,我南宫清诺是绝对不会折断你的翅膀,相反,我更加要帮助你飞翔,我的女人也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才有资本和我一起遨游于天地。我想要亲眼看到你慢慢成长,慢慢地蜕变。 梦里(1) 话说无忧谷的夏天并非如外面的夏天炎热,就连习惯了一到夏天就要瘫在空调底下的王夕瑶都觉得无忧谷的温暖很适宜,嗯!没有温室效应的大自然生活真好。王夕瑶舒服的低叹一声,仰头躺在床上,进入梦乡。 梦里 王夕瑶觉得好奇怪,看着白白的墙壁,转头看到那只陪伴了自己十几年的泰迪熊。怎么会回到了现代了,我怎么会在家里?王夕瑶走去房门,习惯性的往慢慢地房间看过去。记得爸爸出事那些日子,妈妈总是雨泪洗脸的日子,妈妈并没有在房间。 画面突然就转到了在家附近的公园里,她看到了妈妈,和李阿姨一起在散步。妈妈牵着狗狗小黄,两人一边聊天一边慢慢地走着,王夕瑶发现妈妈两鬓已经微白,妈妈一直是个爱漂亮的爱追逐潮流的家庭主妇。 可是此刻,妈妈好沧桑,完全没了昔日的风采。心里酸的发涩,眼泪忍不住在眼眶打转,“妈!”张口轻声朝着妈妈叫喊,“妈!妈妈!”到最后王夕瑶已经大声嘶哑的呐喊着。可是,叶妈妈好像没发现一样,继续和李阿姨说话,好像没听到似的。妈妈,我就站在你身后啊,你转过头就看到我了呀,为什么不理我?我心好难受,别不理我。 “零儿,是零儿吗?是你回来了吗?我怎么感觉到是你在叫我?”叶妈妈突然转过头来对着王夕瑶说,王夕瑶一下子静止了,因为他发现妈妈根本就看不见她,而她却看的见妈妈。难道是她的灵魂回到现代了? 她看到李阿姨向前抱着妈妈道:“飘零都走了这么久了,别老想着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她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你也看到她的遗嘱,她希望你可以好好的活着,况且老叶也在天上看着你,他看到你这么个样子肯定会怪你的,你当年的洒脱都去哪里了?好好振作起来,不要让身边的人担心好吗?” “梅,你听我说,我不是乱说的,我是真的听到零儿叫我,叫得特伤心,听到我心都痛了,你说零儿她是不是在天堂过得不好?” “妈,我没死,女儿我好好的活着,只是我的灵魂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我的肉身在这里虽然死了,但是我的灵魂还活着。所以,妈妈,你要好好的活下去,女儿一直都在另外的时空好好活着,祈祷着你长命百岁。爸爸也希望你振作起来!” 王夕瑶不知道妈妈是否能听到,但是这是她心里最真的话。伸手想要深深的拥抱一下妈妈,可是刚刚抱在一起,画面消失了。 场景是公墓,靠,居然是坟场!王夕瑶咒骂声还没完眼珠子就这么停在三点钟的方向里,他,怎么会是他!那个杀千刀的,死一百万次都不够的世纪人渣。他在拜祭谁? 王夕瑶慢慢地走了过去。不看不知道,真是一看就吓了一大跳,你妹的!这个坟墓的主人,居然是叶飘零,她自己! 梦里(2) 看到墓碑的照片,王夕瑶觉得恍然隔世,这张照片是她二十岁生日,也是她获得柔道比赛冠军的时候照的,那时笑的多么的纯粹无一丝杂质。甜甜的两个酒窝,王夕瑶忽然觉得自己是在看这另外一个女孩的照片,而且在欣赏着她的笑容,叶飘零的笑是充满阳光的,极具渲染力的,可惜,这么个可爱的女孩却毁在这个人渣手上。 还好意思来拜祭,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就算了,现在人都死了,还不放过。真是太过分!王夕瑶走到方子俊的面前,狠狠的左右开打,扇了好几下,才停止下来。虽然方子俊根本就感觉不到王夕瑶的存在,打他也不会受伤,但是莫名的,王夕瑶的心里却好受了很多。 “飘零,如果我知道最后的结果是害死你,永远的失去你,我宁愿死的是我!其实我从来就爱着的就只有你一个,从当年雨夜里你把我从鬼门关里抢救你回来,我就发誓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你过的更好。可是,他们抓了我的母亲,是的,我并非是个孤儿,当年会在雨夜里受伤被你救,是因为我妈妈为了救我,选择牺牲自己。 我一直以为我的妈妈已经死掉了,后来我无意中发现凌志的掌权者和黑道一直有来往,而且和当年伤害我家人的仇人有来往,深入了解到才知道妈妈其实并没死,而且被他们囚禁着过着非人类的悲惨生活。就在我要救出妈妈的时候,被凌志集团的总裁凌毅发现了,而且我的背景被他们调查的一清二楚,凭着他们和黑道的关系,自然的可以操纵我妈妈的性命。 你都清楚,凌志一直对我们盛天虎视眈眈,这次他用我妈妈威胁我,我才迫不得已才出卖盛天的。我,对不起叶爸爸,对不起你们。 我真的没想到我会害死叶爸爸的,叶爸爸从来都是我最尊敬的长辈,他不但教会我做生意,更是教会了我做人。我这一身罪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的,零儿,我以为你可以等到我有机会解开误会时候。 可是,叶爸爸的死,让我意识到,一切都回不去了,就算一切真相大白,你也不可能再会原谅我。零儿,你知道吗?现在的我如行尸走肉,当我听到你卧轨自杀,我快要发疯了,我连你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零儿,我知道你是带着痛恨和深深的绝望去自杀的。 而我,现在再也没有心了,现在的我只是靠报仇而活着。零儿,你等我,等我报仇后,我会亲自向你和叶爸爸请罪的。我走了,等你生日我再来看你。你最喜欢抱着泰迪熊睡觉了,这次我给你带了一个很大很漂亮的新出的泰迪熊给你哦。” 方子俊,就算你有苦衷,但是我也不会原谅你,你根本就没有把我当成你信任的对象,你完全可以选择告诉我你的遭遇,你的问题。也许你觉得不想要麻烦我,想要自己一个人解决。 悲惨生活(1) 可是,你却忘了,相爱的两人眼里容不进一粒沙,既然要永远生活一起,就应该坦诚相告,就算是再难的问题,都应该一起去面对,而不是要独自去承受。 这样的爱情我也不想要,我不是软弱的女孩,我完全可以一起去面对所有困难。对我来说,你已经属于过去式,我的另一个人生才刚开始,而我经历了生死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人总是要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你种下的因,果就自己去品尝吧。 呃……下雨了?怎么感觉湿湿的?王夕瑶猛的一挣扎,睁开眼睛看到屋顶上,南宫清诺邪气的笑道:“今天的夜色真美,本来想要和你一起分享这美好景色,唉!可惜,我刚刚掀开瓦片,就忽然变天下起雨来,真是天公不作美!呃……瑶儿,别这么瞪着我嘛,我是真的不是故意的,这夜深人静的寒冷时分,我很冷,不如你就好心借你怀抱给我温暖温暖吧。” “南宫清诺!滚!还有,立刻马上帮瓦砾弄好,你妹的!不发火就当我病猫!” 南宫清诺眨眨眼睛,“不发火就当我病猫?嗯,说得很好,有意思,有意思,原来还可以这么说的” “……”王夕瑶彻底无语了。 “丫头,喂,丫头!”南宫清诺往屋里面一看,结果王夕瑶东倒西歪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完全无视屋顶上的绝世大美男。南宫清诺的自尊心受到重创,这孩子到底是不是女的啊?怎么会对自己的美貌无动于衷呢,唯一的结论就是这位姑娘为非我族类。 妈妈的,这苦逼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呀!明明南宫清诺有专属的厨师,煮的饭菜也堪比外面的大酒楼。不知道这位南宫清诺哪条神经搭错线,好好的高级厨师不用,说什么就喜欢她煮的东西。 恶寒!鸡皮疙瘩都起了,这只狐狸说的话她从来都不会相信,不就是故意整她么?本姑娘可不是任人搓圆捏扁的货,南宫清诺你这只狐狸迟早有一天你会摔倒在我王夕瑶的面前,哼哼。 第二次王夕瑶下厨,这次,王夕瑶有了很大的进步,因为厨房的东西都很健全,南宫清诺暗暗觉得这位姑娘有厨师天赋,再想要不要他的专属厨师收了这个小丫头做徒弟,以后带着她就不愁吃的了。 南宫清诺早早就做在饭桌上,很期待王夕瑶的第一次的作品。可是当他看到王夕瑶端上的菜的时候,还是被惊讶了一次,第一道菜王夕瑶说叫四季如春,是一碟青菜,但是碟子边缘放了一个用萝卜挑成的莲花,漂亮极了。 话说这位云大小姐不懂厨艺,但是她有一个优点,记忆力非一般人的好,前世看到妈妈经常在家变着法子煮漂亮的菜来哄爸爸和她开心,自然而然就记得一点煮菜的技巧和装饰。不过她从来没有实践过,因为从来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直以为自己除了会煮方便面和煮白开水就什么都不会了。 悲惨生活(2) 但是,这时候来到不到的时空,当起烧火煮菜丫头的时候,突然所有有关的记忆汹涌而来,昨天之所以会把厨房给烧了,根本就是这丫头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人如何用木柴烧火,王夕瑶很淡定的把责任推卸掉。 “这些菜能吃吗?”南宫清诺指着三碟看起来很美观的菜轻声问道,他还没见过人做菜可以做的如此……漂亮。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吃,这个丫头昨天才把厨房给烧了,今天就烧出了人间美味?南宫清诺很怀疑。 “你不就是个肺来和本姑娘说话么?不能吃还叫菜么?你怎么就长身材长样貌就是不长脑子啊?本姑娘不是已经端到你的面前了么?你爱吃不吃,不吃拉倒。本姑娘自己吃。”王夕瑶怒气冲冲的拿起南宫清诺对面的碗和筷子,自己自顾自的吃起来。 “看来改天,我得叫小红教教你做丫鬟的规矩,难道你不知道没有丫鬟会笨到抢在主子前头吃饭,也没有蠢到用这种欠管教的语调和主子说话,嗯?”南宫清诺说的很平常,像是吃饭喝水一样普通,可是王夕瑶心里就狠狠的抖了几斗,激动了! 你妹的,南宫清诺,算你狠,明知道她最怕小红那为主子是从的德性,可以把死人都唠叨的跳起来的本领,她能不鸡冻么?南宫清诺根本就是个炸弹,谁靠近谁都会被雷的里外焦。 南宫清诺很优雅的用着餐,并没有批评也没有赞美,王夕瑶看着他小心翼翼那个样子很不爽,丫的,好像给你喂毒药一样,你有种就别吃,吃得这么委屈。虽然,是有阴谋,王夕瑶暗暗地偷乐了一下。 南宫清诺突然打了个喷嚏,吓到王夕瑶差点连筷子都丢了,王夕瑶狠狠的瞪着对面那只狐狸,这孩子,打个喷嚏就像打雷,吓死人都不偿命。 “丫头,刚才是不是你在心里骂我呢?我怎么就突然打喷嚏了,据说打喷嚏是因为被人骂的结果,而本公子我一向都人见人人爱,花见花开,男人见了都会两眼发呆。会骂我的人几乎等于零,就是丫头你最不乖,所以,我猜,也就只有你会骂我吧?”南宫清诺突然把脸拉近到王夕瑶面前,王夕瑶看着面前的帅气年轻的美男,心里一点惊艳的感觉都没有。特想一巴掌拍过去。 “主子,小的哪敢?你动动脚趾头都可以把小的修理的很凄惨滴!”丫丫的,你这孩子是神啊,这样也被你知道是我在骂你。可以预见我以后的生活更加悲惨了,突然有点后悔今天的计划了,她没忘记她卖身给这只狐狸六年,是六年!她错了,逞一时之快,带来的后果肯定是惨重的,她黑暗的人生,没有光明的未来啊!神啊,救救我吧! 晚饭过后,王夕瑶还得服侍南宫清诺喝茶,这家伙超级会享受,用的茶具和茶叶都是一等上品,打一开始王夕瑶就知道这个南宫清诺不简单,无忧谷里面貌似原野,可是屋子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很精致,小到一张桌子都是上等红木配上精美的雕刻。 悲惨生活(3) 南宫清诺身边的丫鬟就三五个,但是每个似乎都不简单,就像小红,虽然她很啰嗦,但是敢惹她的人没有几个,因为小红对毒药很有研究,院子里的药草都是她一直在打理。所以王夕瑶之所以很害怕南清诺派小红去教导她饭桌礼仪的时候,她会想哭,这个小红很可怕,不止啰嗦,更可怕的是,万一一个看自己不顺眼,顺手就那么下点药,那她就死翘翘了…… 太可怕了。王夕瑶一想到有人被小红下毒弄到浑身打滚,甚至跳湖的时候,就打了个冷颤。王夕瑶可不会泡茶,她只不过是等小芊泡好茶之后端给这位大爷喝茶!喝,喝,喝死你!王夕瑶对着南宫清诺的背影磨牙霍霍,恨不得一杯茶倒到南宫清诺头上。 晚上,王夕瑶很兴奋的侧左耳朵偷听隔壁房间的动静,这种心情真是刺激。哈哈,虽然她很害怕被南宫清诺报复,可以想到南宫清诺居然也会上被她整到就那一个高兴呀。王夕瑶这孩子绝对是目光短浅,不顾及后果的人。 “你妹的,南宫清诺,难道你还百毒不侵不成,居然吃了毒药都没事?真是见鬼了,什么人啊,这是!”等了大半夜都没听到任何动静的王夕瑶郁闷的发泄着。 “呵呵……还真是被你说中了喔,我真是百毒不侵的哇”头顶忽然传来这么一道声音,吓了王夕瑶一大跳,王夕瑶直觉的把眼睛往上转,果然看到南宫清诺的悠闲的侧坐在屋顶上。 “你妹的!南宫清诺!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你可不可以不要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面前,我心血少,经不起惊吓的。”王夕瑶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准备倒在床上睡觉。 “喂,丫头,听说有人在我的饭菜里下毒了喔,虽然主人我百毒不侵,但是也不能这么无情无义是不是?喂主人吃毒可是死罪,主人我一向宽容大量,但是死罪可免,活罪肯定逃不掉的,你说是不是?丫头,嗯?” 王夕瑶头皮一阵发麻,这孩子怎么明明看起来温柔无害,为什么嘴巴却吐出这么恶毒的话呢?还故意装蒜,王夕瑶无比鄙视某男。这个男人不止喜欢装,更是一个小气鬼。不就是下毒吗?又没有毒死你,还报复我,没有一个男人应有的绅士风度,鄙视!王夕瑶暗暗地在心里对南宫清诺比了个鄙视的表情。 “今晚的夜色真美,可惜没有佳人相伴,丫头,不如主人我勉为其难的请你和我一起看夜景吧?” “……”彻底忽视,倒头就睡。 “丫头,好不好?丫头?”南宫清诺得不到人应答,低头一看,才发现王夕瑶像头小猪一样已经倒在床上睡了,南宫清诺彻底无语,什么人啊?这是! 居然还有人在他面前睡觉,还是在他说话的时候,她简直是活腻了!话虽然这么说,南宫清诺却又钟情于王夕瑶的坦诚率真。 清诺优美(1) “淘气!不过不能太过放纵你。”南宫清诺温柔一笑,就飞身进入王夕瑶的房间里,抱起王夕瑶光明正大的走出房门,王夕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在南宫清诺从屋顶跳下房子里就知道了。 在南宫清诺伸手去抱她的时候,有那么一刻想要出手,犹豫间发现已经被南宫清诺抱起来了,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对他产生抗拒的心理,反而有一点点那么期待。 南宫清诺的怀抱很温暖,很有力量,虽然才十几岁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夕瑶现在的身体只有十岁的关系,王夕瑶忽然觉得这个南宫清诺就是一个男人,一个可以撑起一片天的真正男子! 南宫清诺抱着王夕瑶轻轻一跃就上了屋顶,王夕瑶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哇塞!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太厉害了,这屋顶这么高,居然一跃就可以到屋顶。如果拍戏,肯定是要用丝线吊着演员的,可是南宫清诺不是,这真的是轻功! 王夕瑶兴奋的连瞌睡虫都全部被赶走了,她仰头看着南宫清诺优美的下巴道:“喂,你可以教我轻功吗?我想学,大不了以后我以后再也不会整蛊你罗。” “啧啧,丫头,你连求人都这么……这么特别吗?”南宫清诺伸手摸摸下巴,盯着王夕瑶的脑袋,好像一副想要撬开王夕瑶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着什么的样子。 王夕瑶被他盯着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拜你为师总可以了吧?” “我从来不收徒弟,尤其女徒弟。”南宫清诺低头看着自己的指甲,像在欣赏着一件艺术品,忽然来了句,“今晚的夜色真美!” 月明星稀,萤火虫布满在整个无忧谷,一闪一闪的,真一片世外桃源,王夕瑶看着这么一片美景,听着蟋蟀和其他动物的鸣叫声,深深的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月亮是一弯镰刀,并非是圆月,但是却别有一番美丽,王夕瑶沉醉于当前的景色中,心里却觉得空空的。 很忧伤,想起了前世的种种,不由自主想起一首忧伤的歌曲,不由地轻声唱到:“空荡的街景,想找个人放感情,做这种决定,是寂寞与我为邻,我们的爱情像你路过的风景,一直在进行,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而停,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你说爱像云,要自在漂浮才美丽,我终于相信,分手的理由有时候很动听,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阿桑的《一直很安静》,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很自然的想起这首歌,虽然歌词很不搭她的遭遇,她却很喜欢这首歌的旋律,淡淡的忧伤。 南宫清诺静静地看着王夕瑶在低声唱歌,她唱的歌曲的语调很奇怪,有些词他都听不懂,电影是什么?南宫清诺很不喜欢王夕瑶这么个样子,很忧伤,很淡漠,仿佛已经看透人世一样,他忽然害怕王夕瑶就这么离去,她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清诺优美(2) 歌声里充满了忧伤,令他的心抽痛抽痛的,他的丫头,才十岁,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这么悲伤的情绪。好想把她好好保护起来,不舍得她受到一点委屈。 一曲唱完,王夕瑶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那个已经逝去的世界,那些人,那些事,原来从来没有忘记过,从来都没有被遗失掉。只要自己一触摸它就会汹涌而来,快乐的,痛苦的。 一双白皙的大手伸到自己肩膀,轻轻的拍了拍“丫头,无论你曾经经历过什么,受过什么伤害,都已经过去了,别在想着以前,想想现在,想想以后,人生就这样,向前看是阳光,向后看就只能看到倒影。傻丫头,你才多大?就算是血海深仇也有大把时间去报,你说是吧?再说以后有我南宫清诺罩着你,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欺负我的丫头!” 南宫清诺,虽然你平时老是很欠揍的样子,可是,此刻我真的是被你感动了。心里暖暖的,我知道,就算你平时怎么刻薄的对待我,你也不会真的伤害我。 “对了,丫头,你之前在百花节吹的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可以再吹一次么?” “……你在百花节看到我吹箫?” “是啊,你当时可是一鸣惊人,要不是引起本公子我的注意,哼哼,你的小命休矣!” “……” “来,我这支宝贝箫就暂借你用一下。”语毕,还骄傲的扬了扬他变戏法般出来的箫,王夕瑶顿时无语,这家伙,怎么像哆啦a梦的八宝箱一样,明明都没看到他有带着箫,居然就这么凭空出现了。不知觉地被南宫清诺这么一闹,心情也好了很多,放下前世的种种事情,王夕瑶拿起箫,试了一下音,发现这只箫的声色竟是她所看到过的最好的箫。懂音乐的人看到优秀的乐器总是会被轻易吸引。 王夕瑶一扫刚才的低落心情,一串串愉悦的音符从她的手下倾泻而出,南宫清诺仿佛看到在一个喜庆的节日,大家一片歌舞升平,和睦欢喜一片的情景,南宫清诺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沉醉宇王夕瑶的撒下的情网中,这个小自己几岁的小女孩,她就像个迷,开始就引起他的好奇心,越是发掘越是喜欢。 看到她不开心的时候,恨不得使劲术数都想逗她开心,哪怕是摘下天上的星星。她还很小,不想吓着她,只要看到她安然的在自己身边就好,他相信在这六年时间里可以让王夕瑶的心里有他南宫清诺的位置,在这六年时间里,他的主要目标就是把她训练成一个足矣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伤害的武学高手,那么无论结果如何,无论有没有自己在她身边,她依然可以安然无恙。 人生这么漫长,有些路,是必须要自己一个人去走的,任何人都无法代替,江湖险恶,即使聪明如她,只怕也难以护得周全,只有她自己足够强大才能保证平安。 毒药(1) 事实证明南宫清诺真是一个小气吧啦的男人,王夕瑶郁闷死了。自己上次下毒不成还被南宫清诺抓住后,南宫清诺一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后,每天就除了挑水、煮饭、炒菜外,还多加了一项任务,院子里药草归她管理,若被南宫清诺发现有一颗草药死掉了,就要喝下南宫清诺大人亲自“酿造”的毒药! 并且被警告道,无论她王夕瑶跑到哪里,他南宫清诺的毒药跟定会作用于她身上。就算真实岁数大过南宫清诺好几年,但是还是被吓得了。她本来一直对自己的柔道很自豪,可是自从被追杀差点死掉后,她已经没有了这种自信,而且她绝对相信现在南宫清诺一个手指头就可以捏死她这只小蚂蚁。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王夕瑶绝对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人。 自此,王夕瑶每天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天还没亮就要去挑水浇药草,有些药草特别娇贵,王夕瑶一点都不敢马虎,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祖宗都没这么尽心服侍过。丫的,这是什么垃圾生活。没有自来水,没有电也就算了,居然连要捉虫赶老鼠。 话说,开始王夕瑶不知道有些药草会吸引些动物的喜爱,譬如老鼠之类的。直到有天一早上发现幽灵草有好几颗的茎都被咬断了,气得王夕瑶发抖,发誓要灭了杀千刀的老鼠。因为那天晚上,无论王夕瑶多么小心翼翼的盯着南宫清诺的一举一动,就连晚饭都也没吃,就怕南宫清诺对她下毒。结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本以为平安无事的了,终于放下心睡觉的时候,才发现肚子痛,痛到冷汗都飙了。 丫丫的,南宫清诺简直是神人啊,居然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毒都不知道。王夕瑶狠狠的问候了南宫清诺的祖宗十八代,结果人家南宫清诺好心情的在房间品茶下棋,心情好得不得了。敲门求解药还装作已经睡觉,勿打扰,王夕瑶那个气呀。足足疼了两个小时停止。 从此,王夕瑶发现了一个真理,和南宫清诺斗,倒霉的肯定是自己。于是,王夕瑶开始乖乖得去照料药草,再也不敢在南宫清诺的饭菜里下毒。 不过,这并不代表王夕瑶的会心甘情愿没有任何怨言,相反的,王夕瑶怨言一大堆,奈何,打也打不过人家,下毒也毒不死人家,只能暂时屈服于南宫清诺。等有机会肯定要报仇!王夕瑶誓言旦旦的默念。 云淡风轻,无忧谷沐浴于暖和的阳光下一片祥和。后院,一个身穿红色裙子的小女孩一边哼着歌曲一边在晒药草,时不时得抓一把草药放在鼻子里嗅嗅,一副认真严肃的样子。 一副很高深很懂得的样子。这个小女孩就是王夕瑶,来到无忧谷已经一年了,王夕瑶脸色红润,出落得越来越漂亮。 王夕瑶现在已经很对毒药有一定的了解,开始时候被南宫清诺惩罚管理药园,慢慢地发现自己对药草越来越了解,也越来越喜爱。 毒药(2) 便开始向小红请教,而南宫清诺也准备亲自教导她医术和制毒,王夕瑶很是高兴。 对于南宫清诺,王夕瑶已经深深地感受到这个男孩对她的关心,她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报复心理,只剩下深深的感激。 这时候,突然一只通身银白的小身影以一个非常快的速度一闪就到了王夕瑶面前。王夕瑶看到后开心的道:“银银,跑哪玩了?乖,听话,等会主人陪你去玩。” 这是只极通灵性的灵狗,它模样长得像狗,但是比狗更通人性,毛色银白,浑身是毒,它的血是致命毒药,而且极少人能在被它咬到的情况下还可以活命。王夕瑶某天在挑水的路上,发现银银的。银银那时才刚出世十几天左右,它的母亲和同类的两只灵狗打斗,它的母亲为保护它,把他叼到一簇茂密草丛中。 而王夕瑶刚才挑水路过听到极度凄惨的悲鸣声,寻过来才发现两只灵狗欺负一只母灵狗,而母灵狗已经多处受伤,浑身是血,估计命不久矣。出于同情心,王夕瑶大喊一声,冲过去,冲着两只灵狗丢了一大包胡椒粉,那两只灵狗立刻就跑掉了。 这只母灵狗看到王夕瑶,机警得竖起浑身皮毛,王夕瑶蹲下身子对灵狗道:“你放心,我不是想要伤害你,我是救你而已,我现在就走。”说完,王夕瑶转身沿着往回走。 “呜呜……”王夕瑶转过身来,发现这只灵狗的脖子受了很重得伤,血不停得流下来,一时同情心起,想要尽全力去解救它。却发现这只灵狗带着她走到傍边的草丛里面,才发现里面有一只幼灵狗,王夕瑶被这深重的母爱感动了。 “你放心,我会好好帮你照顾它的,我帮你上药,你会好的。”这只灵狗似乎知道自己生命已经接近尽头,它走到小灵狗的面前,轻轻的爱恋的舔了好几下,眼中亮晶晶的,王夕瑶知道那是眼泪,对孩子深深的眷恋!灵狗躺在小灵狗身边,慢慢地死去了。王夕瑶就地挖了一个坑把这只母灵狗给埋了,然后抱着小灵狗回家,对这只小灵狗她充满热爱。 她不知道如何去照顾这么小的小动物,特地地去问南宫清诺如何养护,南宫清诺非常惊讶的看到她抱着一只小灵狗,据他所知,灵狗并不多见,这种动物非常聪明,而且本人既是毒药又是药材,灵狗虽然极懂人性但是却不容易相信人类,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 所以当南宫清诺看到王夕瑶抱着这么一只小灵狗回来的时候,他当真被她惊讶到了,居然是刚出生不久的灵狗,若有母灵狗在场,王夕瑶不可能能抱走小灵狗。得知王夕瑶的遭遇后,南宫清诺直呼这丫头真是走狗屎运了,随即很爽快地教会她如何照料银银。 银银成长的很快,当然是和王夕瑶的感情最深了,最听王夕瑶的话了。不过银银最害怕的就是南宫清诺,每次看到南宫清诺都是又尊敬又畏惧的样子。 毒药(3) 因为南宫清诺总是闲来无事就抓银银去训练,理由每次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它的主人。 才一岁的银银曾经被南宫清诺丢进寒潭里浸泡了5个小时,还要学会游泳,被流放在众多野兽的森林里,想起在森林里差点被狼群吃得骨头都不剩的情景,话说,银银能不怕南宫清诺吗? 王夕瑶把药草都拿出来晒的时候,准备抱着银银回去的时候,刚好看到南宫清诺倚在走廊的柱子傍边,王夕瑶就毛骨悚然,这丫出现通常没好事,更何况是带这这么,这么淫荡的笑容。王夕瑶刚想往转弯往别处走,事实证明,王夕瑶通常都走不出南宫清诺的手掌心。 “早啊,丫头,银银,你们过来,主人我呢刚好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主人我最喜欢和别人分享的了,快过来呀,丫头,你是乌龟投胎还是反应迟钝呢?走得比乌龟还慢。我最不喜欢做事拖拖拉拉的了,这样不行的哦。” “……”丫的,南宫清诺,你把嘴可以再毒些吗?狗嘴就不可能会吐出象牙,就像南宫清诺跟本就不可能从一个毒舌变成一个温顺的绵羊一样。最可恶的是,这混球说的话是句句带刺,若是以为他只是说说,肯定就死定了。通常他这么风骚的时候,肯定没好事。 心不干情不愿的走到南宫清诺面前,南宫清诺今天一改以前穿白色衣服的风格,居然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衣服,若说他穿白色衣服像滴仙,那么他穿淡蓝色比较有人气,像一个风度翩翩的一个书生。南宫清诺长得极其俊俏,王夕瑶曾经暗暗评价南宫清诺这丫要是在现代,肯定是个当红明星,但凭这张脸都不知道迷死多少粉丝,南宫清诺这张脸的五官随便拆一个出来,都是十分完美的,顶着这么一张脸,估计美容院肯定会争先恐后地找他做招牌。可惜,这世界还有这么一句话,就是;人不可貌相!说的就是像南宫清诺这种人,这孩子,外表是长得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可是……唉!王夕瑶摇摇头。 “丫头,你在摇什么头?我刚才说得话你听清楚了吗?” “……”抬头就看到南宫清诺这么大大的笑脸,差点吓到心跳停止。 “那么待会你就进药房,为保这次试验成功,这一天一夜你都不能吃任何食物,知道吗?“ “什么?”她怎么听不懂,为什么一天一夜都不能吃东西?要命,叫我一天一夜不吃东西,那不是存心整蛊我么? “你不是很想像我这么拥有一个百毒不侵的身体吗?我呢,这体质天生就这样,在娘胎里面就吸了很多很多致命的毒药,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了,就连我爹和娘都以为我不可能存活的时候,我居然就奇迹性的活了下来,还拥有一个百毒不侵的体质。” 毒药(4) 王夕瑶发现自己来了无忧谷一年了,才第一次听到南宫清诺说自己的事,以前一直以为他是个一帆风顺长大的有钱少爷。一个还在娘胎里面就已经吸入多种毒药,这说明他家或者他娘亲的仇人一定很多,那么想要害死他的人也很多。还没出生就遭到人家毒害,真的很悲惨。王夕瑶突然觉得心软软的,心疼于南宫清诺的过去,原来看起来永远都习惯带着微笑的南宫清诺,也有这么凄惨的过去,若不是好运,他早就一命呜呼了。 “我研究了一年,直到昨天才找齐所有的药材,已经有了九成的把握可以把你的身体变成百毒不侵的。” “你以前受伤,你说是为了在浪崖摘寒心草差点掉下悬崖,然后被树枝挡住,自己身受重伤,硬是运了十分功力才用轻功爬上崖顶却昏迷掉了。最后还是银银找到了你的,你该不会就是为了这些药草吧?”虽然是疑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王夕瑶却相当肯定南宫清诺摘寒心草是为了她,当时南宫清诺既然说这寒心草这么重要,这么珍贵,可是没见过他用过,一直都收藏着。 “我准备了很久的试验嘛,就差这么几种药草了,我不想放弃,再说我也平安无事的回来了不是吗?乖,丫头,别这么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滴。” “你怎么这么笨,安全第一,生命最重要,你这么大的人都不懂吗?还有,我不会做你的小白鼠的,要试验你自己试验得够,我不要再欠你的了,我已经欠你的够多了,请你也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承受不起。” “丫头,外面的江湖远不止你想得那么简单,我只是不想我无忧谷的人还没玩够江湖就已经死翘翘了,丢我无忧谷的脸,既然你这么有把握,那我就把这些草药都丢了,反正就算你不领我的情,你也已经还不清了欠我的人情债。呵呵……我回房睡懒觉去啦,昨晚忙了一晚上,累死了”语毕,南宫清诺还伸伸懒腰,准备回房间睡觉。 “站住!……我去。”南宫清诺嘴角微微翘起来,这丫头,老是这么不听话,偏要我出绝招,痛痛快快地答应不就行了。 王夕瑶想想也是,反正都欠这么多人情了,也不再乎这么一个,这么好的事情不要白不要。 “丫头,下个月我开始教你武功,过两个月我会离开无忧谷一段时间,飘会替代我教你武功,你要乖乖的练习,至于毒药这方面你还是跟着小红学,等你学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再教你学医。” “为什么要离开无忧谷?”听到他说离开无忧谷,心里居然会有点不舍。 “家里有点事情,需要我回去处理,乖,丫头,想我了?呵呵……放心,很快我就会回来的。” “……” 六年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依然是无忧谷,当时还是小屁孩的王夕瑶已经长大,出落成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拜师学艺 (1) 六年时间里,王夕瑶的武功已经很高强,在无忧谷中除了南宫清诺,最厉害的就是她了,而且她还自己融汇了现代柔道的优点,就连南宫清诺对于她创新的武功都是赞不绝口的。 南宫清诺在六年前说是要她当他的丫鬟六年,其实那是当丫鬟,虽然他经常整蛊她,到现在,她终于明白南宫清诺的苦心。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想要训练她。 王夕瑶现在对南宫清诺是真真正抱着感恩的态度。 这天,对于王夕瑶的人生来说是一个转折期,天空一片蔚蓝,王夕瑶刚刚在接近小红身边的时候,极其神速得在小红身上下了她新研制的毒药—一笑中,这六年时间,王夕瑶除了武艺学得最好之外,她最得意的就是毒药,她研制的毒药就连南宫清诺都未必可以研制出毒药。而自从她对毒药感兴趣之后,无忧谷的全体众人的悲惨生活开始了,总是在不经意中突然有人毒法,然后被折腾一番,王夕瑶才淡定的走出来道歉。 众人知道王夕瑶是主子心尖上的人物,就连主子被下毒了也无可奈何,他们能怎么样,只能直呼一个倒霉呗。王夕瑶心情好的在凉亭里面打瞌睡,脚边银银也像主人一样在睡懒觉。突然,飘突然出现在王夕瑶面前,王夕瑶立即睁开眼睛道:“飘,没看到人家在睡觉么?知不知道打扰人家睡觉是件非常可恶的事情,你最好有足够的理由哦,要不然,我可是要你试试我新研制的一笑中哦。呵呵……”王夕瑶开心的笑起来。 这个王夕瑶怎么笑得越来越像主子了,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来主子调教出来的人就和主子一个样。飘这么想着的时候,不由自主的鸡皮疙瘩都耸立了。我的妈呀,有一个主子就已经够恐怖了,还来一个,而且这位祖宗的毒药可是比主子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感觉到前途都是灰暗灰暗的,他主子怎么喜欢这口味呀。飘在心里哀叹着。 “小姐,我只是奉主子命令过来叫你去清风居的,主子有重要话对你说,我只是转达命令而已,姑奶奶你就放过我吧?”王夕瑶闻言挑了挑眉头。 “飘,初见你的时候一身黑,那气质,那眼神,简直是酷毙了!你现在这个样子可是和当初的形象相差天与地哦,我还是觉得你当初的形象好点,这人呀,果然是初见的好。” “……”那是因为你那时没这么恐怖变态好不好,飘瞪着王夕瑶不服气的在心里嚷道。我可是见谁都不怕,最怕就是你和主子那么变态的整人手法。要是要你三头两天就被下毒,有时候抽筋抽几个小时,有时候又痛到打滚,冬天时候还要跳下寒潭里浸泡,能不怕吗?哼! 拜师学艺 (2) 王夕瑶叫起银银,跟随着飘慢悠悠地走去清风居。 六年时间,南宫清诺越发恐怖,那身上的滴仙气质更是无法掩饰的流露出来,六年前他的武功已经在当今是一顶一的高手,现在,几乎难逢敌手,再说他的医术在沧浪他说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被人称为“仙手”,据说,他有心想要救的人,至今还没有人会死去。 不过,能请他出手救人的人是极少的,他绝对不会轻易出手救人,除非对方的条件让他满意。南宫清诺是只典型的狐狸,又怎么会吃亏呢,与南宫清诺作对,一定是上辈子没积阴德。王夕瑶一直这么认为的。 还没道清风居,就听到一阵琴声传出来,王夕瑶停住了脚步,这琴声充满了忧伤和不舍。南宫清诺从来不会弹这么忧伤的曲子,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令南宫清诺的心情如此低落。王夕瑶的心开始不安起来,她转头问飘:“主子发生了什么事?” “属下不知道。”飘实话实说。 王夕瑶走进清风居,看到坐在上位上弹琴的男人,她的心居然莫名的平静了,六年了,这个男人为她所作的她都懂,他总是丫头丫头的叫,貌似是总是喜欢作弄她,可是他每次对她做的事情到头来都是对她极好的。他总是以这种方式在锻炼她,他的关爱是这么的特别,但是她感觉到了。不知道从何开始,她的心居然也有了他的位置,她不敢承认是爱情,她也不敢接触爱情,前世方子俊对她的伤害太大,她无法轻易地去开始一段感情。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南宫清诺就这么盯着王夕瑶久久不语,许久以后,才开口道:“丫头,过来,再为我切杯茶,我最喜欢你泡的碧螺春了。”南宫清诺优雅的微笑道。 “好!”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王夕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叛逆心理,再也没有对南宫清诺的要求反抗过。尤其今天,她明知道有事情要发生,所以她很听话的去切茶,这样的南宫清诺并非是她熟悉的南宫清诺。 “丫头的手艺真好,恐怖我再也再不到比你更好的丫鬟了,主人我真是不舍呀。”南宫清诺轻声笑道,仿佛是平时闲来无事的随便说说而已。可是王夕瑶却感觉到南宫清诺这句话是带有感情的,话中夹带着淡淡的忧伤。 “你想喝茶,我随时都可以泡给你。”看不惯狐狸一样的南宫清诺突然伤春悲秋起来。 “丫头,还记得当年的诺言么?我当初要你做我的丫鬟六年当作报恩,你也留下来当了我的丫鬟。”南宫清诺顿了顿,笑道“虽然不是个尽责的丫鬟。” “……”你妹的,难道你叫我来就是要训话么? 拜师学艺 (3) 南宫清诺起身走来窗边,负手于背后,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慢慢道:“时间过得真得如白驹过隙,六年时间已经过去了,我的丫头已经长大了,是时候到我实现我的诺言了。” 王夕瑶看着窗边颀长的身影是那么的落寞孤独,心头酸酸的。南宫清诺转过身来,和王夕瑶的视线对上,“丫头,你现在可以出师了,你的武功在当世足以自保,当然前提是你不要多管闲事。就算受伤了,你自己的也懂得医术,毒术,我会叫准备些必备的药品给你,丫头,江湖的人心险恶,你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学会保护自己……” “停!为什么要我走?就算是我做你的丫鬟已经到期了,你不再是我的主人,但是也不一定要离开无忧谷的,再说,我还要在这等哥哥呢。” “丫头,你不是一直很渴望着外面的生活么?如果要你一辈子都待在无忧谷你愿意吗?我知道你一直都想要独闯江湖,快快乐乐的自由生活。你是个渴望在天空自由飞翔的小鸟,我又怎么能折断你的翅膀。去吧,你哥哥那边我会帮你通告的,或者等你想见你哥哥的时候,你再回来无忧谷,我再带你去找你哥哥。从我救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倔强的孩子,我要你留在无忧谷六年,我是不希望看到你出去外面送死。现在,你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自保了,我可以放心的放你飞翔了。” “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和你无亲无故,根本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你传我武功,教我医术和毒术,甚至还历尽艰辛帮我铸成这百毒不侵的体质。你不要说你没有企图,没有有目的,我不会相信你的,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一个人好。尤其是你,南宫清诺,你根本就是只狐狸,你从来不做亏本的事情,说吧,究竟是什么原因?”王夕瑶冷冷地道。 “如果我说真的没有目的,是真心想要你好,你会相信吗?”南宫清诺紧紧地盯着王夕瑶的眼睛道,“就算是狐狸也是会有感情的,也不一定非要有企图的。若真要说企图,那就是我喜欢你,我希望你可以平安无事。我希望下一次还可以看到四肢健全的王夕瑶!”王夕瑶整个人停住了,似乎被惊讶道了。 “当初我会救你不过是一时心动,起了恻然之心,看到你面临死亡的时候都没有害怕之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想见到你就这么死掉,于是就出手救了。既然救了你,我当然不想自己白救,所以才要你留下来,好好练武。”南宫清诺随后这么解释道。 原来如此,王夕瑶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失落。 拜师学艺 (4) “谢谢你,当初出手救了我,还有这六年里对我的照顾和教导。日后有机会或者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王夕瑶绝对不会拒绝的。” “丫头,你明天就下山吧,无忧谷的阵法你都懂,以后主要你想回来,你随时都可以回来。而我后天也会下山,也许日后我们会在江湖里面相遇,我希望在我遇见你的时候,你是完整的,呵呵……”不知道南宫清诺想道什么轻声笑了起来。 “你要回家?为什么不一起?”王夕瑶一直知道南宫清诺在山下有家,这些年来他时不时的会下山,有时候甚至好几个月才回来。 “因为我看着丫头走先呀,我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到无忧谷。”其实当初发现这个无忧谷只是想着闲来无事的时候过来度假,没想到居然在这里住了这么久,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王夕瑶,这个无忧谷有着他的美好回忆,他想要保存着,即使他离开,也会留下些人来打理这里,也方便王夕瑶偶尔回来休息。 听到这话,王夕瑶眼睛湿润了,无论这个男人当初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救下她,但是他对她的关爱是实实在在的,王夕瑶突然向着南宫清诺跪下来,南宫清诺看到这样吓了一大跳,忙走过去扶起来。“丫头,你这是干什么?” “我再也不会叫你南宫清诺了,以后我就叫你师傅,我现在的所有都是你教的,我现在就叩头谢恩。” “傻丫头,我不是说我不收徒弟么,我们是的关系是亦师亦友,这样吧,你以后就叫我诺吧,呵呵……”南宫清诺想象道王夕瑶叫他诺的样子,开心地微微翘起嘴巴。 “哈?诺?……那好吧,只是我总是觉得怪怪的。” “有什么怪的,朋友都是这么叫我的,你慢慢习惯就好。”一只小白兔被一只狐狸给欺骗了。 “来,叫声来听听。” “……诺。”南宫清诺一扫离别的哀愁,听到王夕瑶娇滴滴的叫他名字,开心得要飞起了。 第二天早上,王夕瑶背着她的包袱抱着银银站在门口,南宫清诺一早就醒了,抱着几瓶药塞到王夕瑶的怀抱里道:“这些药你随身带着,出门在外,小心为上,切记不要多管闲事。” “知道了,我会的。”王夕瑶一把扫过这些药瓶,全部一股脑的塞进包袱里面。 “……”南宫清诺看到王夕瑶这么爽快利落的动作无语了。 小红和其他的丫鬟男仆都跑过来道别,王夕瑶突然很是不舍,这里的六年,是她学习吸收知识的地方,也是人生中非常有意义和开心的地方,这里的人和物她都有感情,她非常不舍。 拜师学艺 (5) 但是她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人生漫漫,每个人的人生路都会遇到很多次离别和相聚,有些人有些事只是人生旅途中的过客,只能成为回忆,而人生是要向前走的,必须要向前努力,那谁不是说过,离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遇吗?无忧谷所以的人们,她王夕瑶回来的!所以别伤感了! 王夕瑶把银银丢在肩膀上,就这么慢慢的一人一灵狗消失在南宫清诺的眼线里。 丫头,等我,我会去找你的,等我做好我的事情,我就陪你畅游天下,以后我就赖着你。 天空一片漆黑,王夕瑶刚好经过一片树林,打算就在树林里过夜,王夕瑶找了个地方,生了把火后对灵狗道:“银银,走,跟主人去捉几个野鸡去。姑奶奶饿死了。”银银听到捉野鸡,兴奋地从王夕瑶肩膀上跳下来。 王夕瑶三两下就捉了两个野鸡,干脆利落的烤起来,幸好在南宫清诺的威逼之下,学了不少东西。要不然现在就算捉到了野鸡也不知道怎么弄,现在她随手就拿出了好几样调料,两个烤鸡都香喷喷的,足以比得上现代的烧烤了。王夕瑶到这一刻才深深的感受到南宫清诺是多么地有先见之明。 银银在一旁盯着架子上的烤鸡直流口水,王夕瑶直骂银银是吃货。正当王夕瑶和银银准备吃的时候,树林里突然传来了声音,王夕瑶机警地竖起耳朵,一二三,就三个人。 王夕瑶若无其事的继续吃着她的烤鸡,银银更是已经吃得津津有味,王夕瑶看着银银无语极了,她怎么就捡了这么一个吃货。 “你们先走,别管我,我会连累你们的。” “不,主人不走,我们也不会走,我们一生都追随主子。” “我们一生都追随主子。” “主子,前面有人。” “走,去看看。”他中了剧毒,后面有追兵,树林这么大,等逃出去估计已经毒发身亡了。无论是谁,他要去碰碰运气。 “是!”原来是几个逃命之人,王夕瑶继续闭目休息。银银还在抱着它心爱的野鸡继续吃着。 欧阳皓然看到王夕瑶显然是惊讶到了,这个女子长得非常美丽,而且很年轻,看起来不像是有武功的人,但是欧阳皓然看到王夕瑶这么平静的休息样子就知道她定不是寻常女子,试问有哪个女子敢子在这么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独自露宿野外。 再说,她身边那个正在吃野鸡的动物,若是他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灵狗,这种动物不是个个都可以饲养的。这个小家伙本人就是个极其有威胁力的东西,难怪还在淡定的吃着它的野鸡,不愧是被称作最懂人性的动物。 拜师学艺 (6) “这位姑娘,若不介意可以借个地方让我们歇歇吗?”欧阳皓然好声好气地对王夕瑶问道。 “树林这么大,你哪里喜欢哪里去,不一定非要向我借地方的。再说,姑娘我不喜欢和陌生人待在一起。”王夕瑶眼睛都不睁开就开口道。 “你别给脸不要脸……”还没说完就被欧阳皓然拦住了。 “天寒地冻,你看我又受了伤,为躲追兵跑到这里,希望姑娘行行好就让我们借下火吧?”欧阳皓然非常好脾气的继续低声下气道。 “好吧,看在你们主子这么有礼貌的份上,我就借你们地方歇歇,不过,你们不要打扰到我休息。”说完继续睡觉。 “谢谢姑娘。” “主子,我们还是走吧。待会会被追上来的,而且你中毒了,要尽快解毒。” 你们先走,我走不动了。” “不,我们绝对不会离开主子的。”说完,两个属下闭口不言的守着他们的主子。 “靠!你们还要不要让人休息啊?还上演什么苦情戏?”王夕瑶最火大人家吵到休息了。 欧阳皓然的眼睛闪过阴狠,要不是现在受了伤又重了毒,身家性命都赌在你手上,肯定一剑灭了你。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和我说话。 “话说,你们不会把我当作是救命符吧?靠!我和你们根本就是两不相熟,我才不要出手救你们,我最这个人最怕麻烦了。这样吧,剩下这个野鸡我送给你们了,火也送你们了,我走先了。你们自求多福,所谓自食其力丰衣足食,别老想着靠别人哈,这是很不好的行为哦。”说完就召唤银银,准备离开。 “姑娘,求你们救救我们主子,做牛做马我都愿意。” “对,求姑娘救我们主子。”听到王夕瑶这么说,欧阳皓然两个属下忽然像抓住救命草一样,一下子醒悟过来,对呀,这么一个姑娘在独自待在树林,她的本领肯定不低,说不定还真是能救了主子。反正无论能不能,求了再说,争取多一个机会。 “……”王夕瑶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人,顿时无语极了。你妹的,我是真的不想惹麻烦。 王夕瑶看了看那个名为主子的男子,这个男子长得很俊秀,和南宫清诺不同类型的俊美,这名男子身上多了种豪爽的气息,应该是说多了一点属于男人味,因为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给人感觉很是阳光,让王夕瑶想起运动员。这个男子的忍受力还挺强的,明明中了醉心,还可以忍到现在,她还是有点佩服的。 王夕瑶伸手进包袱了挑来挑去,终于拿出一小瓶药罐,这是她研制出的可以解百毒的药丸,虽然并非种种毒药都可以解,不过却可以解一百多种的毒药,所以命名为百毒丸,当时南宫清诺还笑她起这么一个像毒药的名字。 拜师学艺 (7) 这个百毒丸刚好可以解醉心的毒。王夕瑶从药罐里倒出一颗随手抛给欧阳皓然道:“算你好运,我这里刚好有醉心的解药,就送你一颗,好了,我走了,你们自己保重。从此,青山绿水后会有期。拜拜!”王夕瑶抱着银银,随便挥挥手走了。 “主子,这药能信吗?” “我觉得是真的,况且她竟然一眼就看出这是醉心,何况,我还可以选择吗?不试的话也是死,还不如试一试。”说完低头就把百毒丸给吃了。欧阳皓然的两个属下紧紧盯着欧阳皓然,害怕他们真的被王夕瑶给骗了。 欧阳皓然吃完百毒丸之后,很快就开始好转,脸上的毒气慢慢地消失了,果然没信错你,欧阳皓然默默的道。 王夕瑶终于都到了镇上,这个镇叫做凤凰镇,王夕瑶让银银在地上像小狗一样跟着她,因为银银除了毛色是银白色,外观和小狗无异,很多人都以为它是一只毛色特别的小狗而已,倒没惹上什么麻烦。 王夕瑶终于来到一间客栈里,这几天一直在荒山野岭里奔波,终于都来到有人烟的地方,当然是先慰劳五脏六腑再说。王夕瑶穿着很是简单,但是由于她长得倾国倾城,就算是这样还是轻易地吸引到其他人的眼光。她一进来客栈,整个客栈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过去。原来长得漂亮也是种麻烦,王夕瑶腹诽道。 刚坐下来,就有人来搭讪,“这位小姐,我可以和你共用一张桌子吗?”一位长得还挺斯文的一个男的。 “随便”王夕瑶满不在乎的道,反正你丫的不要影响我的胃口就行。 “请问小姐芳名为何?我叫杜大仁,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哦。”杜大仁?什么名字,哈哈,太搞笑了,王夕瑶忍不住笑了。这位仁兄居然叫银银为小狗,他惨了。 “啊……”这位仁兄跑得比风还快,银银最讨厌人家叫它小狗的,而且这位仁兄还是在它准备进餐的时候来搭讪,简直是不知死活,银银立刻摇身一变,从温顺的小狗型转变为饿狼死,硬是把这位杜大仁给吓跑了。 客栈里的众人这下都规规矩矩的低头吃饭,见识了银银的神勇表现后,再也没有人走到王夕瑶面前搭讪了,安静多了。王夕瑶心情好的吃起饭来,一边吃饭一边规划下一站去那里。 遇见小白(1) 王夕瑶走到街上到处晃悠着,身上有着不少钱,这是南宫清诺怕她不够用,特地准备了够她花好几年的钱。所以这会王夕瑶看到什么喜欢的都可以买了。这丫的一天扫货下来,两只手都提不完。 在凤凰镇逛到第三天的时候,王夕瑶觉得已经没什么好逛的了,打算去买一匹坐骑,在这么个落后时代,没有公车,她只能买马了。她走到卖马的养马场里,卖马场的人告诉她,可以自己进去里面挑,王夕瑶走进养马圈里面,一匹匹的马都被绑在马槽里。 王夕瑶一匹匹的看,都没有看到喜欢的,正打算走去别处看的时候,刚好看到有人在最后角落的马槽里面,不知道做什么,一直在骂,看到他好像在用力的拉什么,王夕瑶有点好奇的走过去。 结果发现里面是一匹混色白色的马,长得非常漂亮,但是去瘦到肚子两边都收缩回去了,而且双目无神。听着个饲养员说这匹马是一匹野马,费了很大的劲才捉回来,结果它无论如何都不肯吃东西,怎么拉也拉不动。大家都以为它死定的了,想要设法卖它出去,却又没有人看中它。这个场主气死了,低价都没人买。 王夕瑶看到这匹白马的眼睛,发现它不禁双目无神,而且充满了绝望,似乎它察觉到自己已经再也没有自由了。对于这么一匹放荡不羁的马来说,失去自由就等于没了生命,它不愿意服从人类,甚至沦为人类的坐骑,所以它宁愿绝食慢慢地等待死亡。王夕瑶被它的执着打动了,她对饲养员道:“这匹马多少钱?” “这匹很便宜,二两,你想买就买了!” “好,我买了!”说完,王夕瑶爽快地拿钱给饲养员。 这个饲养员很吃惊,甚至以为这位姑娘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居然想要买这匹马,要知道这匹马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脾气又臭,还不知道能不能活,说不定买了不久就死掉了。 “没事,你先走吧,我对它说几句。” 饲养员走后,王夕瑶走近白马傍边,贴着它的耳朵道:“我知道你很渴望自由,跟着我好吗?我带你离开这里,我带你去游荡江湖,如果你真的不想和我游荡江湖,那么我放你走,怎么样?如果你愿意,那么跟我走。”说着,王夕瑶解开绳子,独自离开马槽,她慢慢地走着,一直都没听到脚步声,就在她以为马儿不会跟上来的时候,它居然走出马槽向她走来,王夕瑶开心地笑了。就说嘛,你是那么的渴望自由,怎么可能不跟我走呢? 马场的人看到王夕瑶居然能把这白马从马槽唤出来已经惊讶极了,再看那马居然没有绳子,眼珠惊讶地差点掉出来。王夕瑶得意万分得和白马走出马场。王夕瑶知道白马已经饿到极限了,连忙把马带到郊外找一处多水草的地方让白马吃个饱,吃个够。王夕瑶笑咪咪的挂在树枝上闭目假寐,嘴里叼着根草,那样子要多痞就有多痞。 遇见小白(2) 过了一会,白马吃饱后,抬头望了望那挂在树枝上的主人,继续它的每餐,吃饱后,白马跑到王夕瑶面前,用头舔王夕瑶的脚板,王夕瑶虽然知道白马过来了,她懒得睁开眼睛,没想到这白马居然舔她的脚板,看来它是很是喜欢自己了。 王夕瑶眼珠儿一转,跳下地上,对白马道:“你是不是想要跟我去游荡江湖呀?”白马似乎真是听懂了她的话,又伸它的舌头来舔王夕瑶。 王夕瑶痒得受不了,“那么以后你就叫小白了,我就是你的主子,银银,快下来,别老躲在树梢上,赶快过来认识下我们以后的新同伴,你要照顾好小白的哦。”一道光闪过,银银就已经到了地上,它看着小白,小白也盯着它,两两互相瞪着,忽然银银快速跑开,小白也撒蹄追着银银去了,银银虽然身体细小,可是速度却一流,极少动物能比得上灵狗。 小白肯定是输定了,从此以后,小白不紧要听主人的话,还要被银银领导着,可怜的小白…… 白云飘飘,王夕瑶躺在小白背上,一边晒太阳一边嗑瓜子,银银由于长得很小,其实银银虽长得和狗一样,但是它却像蝴蝶犬一样,永远都长不大,所以这丫的很自然就粘着主人,要小白背着。 王夕瑶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到处旅游多好,前世有钱都没什么时间去旅游,其实她一直想要去旅游来着。 忽然,银银吱呜的叫着,王夕瑶睁开一双美目,流光流转间倾尽风华,慵懒的摸样更是凭添几分魅力,无论何人见到这模样估计都会霎时间被迷惑吧。 王夕瑶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大约两百米左右传来十分剧烈的打斗声。一方人马有二十三个人,另一方却只有三个人,这结果大概都可以猜得到,毕竟人多是力量大。王夕瑶不喜欢理闲事,也不想管闲事。况且,南宫清诺不是特地嘱咐她不要多管闲事么? 不知道南宫清诺这只狐狸怎么样了呢?他现在应该到家了吧?怎么就想起南宫清诺了呢?王夕瑶一拍自己额头,禁止自己去想南宫清诺。 这边,偌大的书房里,南宫清诺端坐在上位上对着下首的人道:“银皓国的太子欧阳皓然被皇室的三皇子陷害,现在银皓国正处于内乱,银皓皇帝现在完全偏信他的三儿子,如果欧阳皓毅成功登基为皇,那么银皓国内部即将会处于内乱中,现在三皇子到处追杀太子欧阳皓然,而欧阳皓然为保命居然这么大胆,居然敢秘密潜入我们沧浪国,银皓国的内务,我们沧浪国当然不会掺和,当时在我们沧浪国当然就归我们管。相信大家都明白我的意思吧,嗯?” “太子的意思是,我们要派人去谋杀欧阳皓然?”梁将军上前一步拱手道。 “不,我们不刻意追杀欧阳皓然,银皓国的三皇子也不会就这么放弃追杀欧阳皓然,他肯定会派杀手来追杀,我们和专业的杀手比起来差太远了,我们就坐收渔翁之利,要是欧阳皓毅真这么屎的话,我们再出手。” 遇见小白(3) “太子英明,好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还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就先退下吧。”丫头不知道怎么样了,想起她的那被他整蛊之后生气的模样,连他都不知道自己的面部表情是多么的柔软。站在他傍边的飘低叹。 唉,主子这口味是不是太重了?虽然那丫头长得是有几分姿色,但是那性格简直是受不了,那腹黑的整人手段不下于主子,尤其她的毒术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连主子都被她给作弄过,果然是一物降一物,就连主子遇上王夕瑶都变成了缠指柔,一想到王夕瑶是他未来的另一个主人更有可能是未来的沧浪国皇后他就头痒。 没错,南宫清诺是沧浪的太子,传说中沧浪的太子总是白衣胜雪,温润如玉,因此有“滴仙”之称,如果是各国皇宫里面的人都知道沧浪的太子南宫清诺不紧人长得俊,武功更是天下一流,听说至今他还没败过给谁。整个沧浪对太子的呼声甚高,崇拜的几乎盲目,因为南宫清诺的真的是天生的掌权者,从小就对于玩弄权术甚是精通,对于宫廷的争斗和国家正事,他都作出过伟大的贡献,所以当今皇帝南宫啸甚是疼爱南宫清诺。 南宫清诺一直没有将他的身份告诉给王夕瑶,一来他想要给王夕瑶一份单单纯纯的爱,不想因为身份而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二来,他怕这样的身份会吓跑王夕瑶,因为那么喜欢自由的王夕瑶知道他是沧浪的太子时可能会关闭她的心门,禁止他的进入。他不想亲自断了和她的联系,他希望可以在王夕瑶心里有他的位置的时候再告诉她真相,虽然这么做很自私。但是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我不想失去你,我的丫头。 王夕瑶又不想调头往回走,好不容易才走到这里,她才不要再走回去呢,何况我就算是撞上这事也不一定非要出手是不是,这么想着王夕瑶的心里就平衡了。 靠!世界不会真的这么小吧?居然被人围剿的又是上次在树林遇到的那三个男人,这次围剿的有二十几个人,而且武功也不弱,虽然现在局势算是双方都差不多,但是时间长了,这三个人肯定要挨刀子的,而且小命难保。 不过关她鸟事,她怀抱着银银,依然悠闲的躺在小白的背上,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就像个看戏的,从打斗中慢慢地走过去。不止是欧阳皓然他们三个无语,就连那些杀手都觉得王夕瑶变态,居然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看到这么打斗场面,不发抖不害怕就算了,居然还明目张胆的这么悠闲地在这里晃悠,真是太过分! 这些杀手深深的感觉到自己的自尊被王夕瑶踩到地上了,人家王夕瑶却不知情,还以为这么溜过去就没事了。 结果还没安全离开,那丫的那个谁,那三个人之中的头说啥来着?居然扮作认识她似的,说什么不要见死不救,最多以身相许。 遇见小白(4) 靠!这男的谁呀,怎么比南宫清诺还要无耻,这是赤裸裸的拖人下水啊! “喂,你们三个,我认识你是水啊?你们就这么恩将仇报,要不是我给你主子解药,上次他就暴尸荒野了,还能在这里得逞,你们不感恩就算了,居然还拉我下水,有这么做人的么?”王夕瑶怒极了,真是我不惹麻烦,是麻烦喜欢找我,南宫清诺,不好意思不是我不听你的嘱咐,是我迫不得已被逼的。 “姑娘,你就行行好,再救我们一次吧,你也不想你珍贵的药丸就这么浪费掉吧?刚救了我,然后没过几天就死掉了。” 欧阳皓然是料定了王夕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虽然她看起来很没威胁力,但是直觉告诉她是个懂武的,没有任何一个姑娘这么大胆的,独自一个人露宿树林,还有看到这么血腥的战斗场面居然还面不改色的想要充当路人,连他都看不出她有内力,那证明她的内力武功绝对是高于他。 太恐怖了,他向来自信自己的消息库很好,但是他就是搜罗不出关于这名女子的信息,照理江湖若是出现个这么一个高手肯定会很轰动的,况且还是个这么年轻貌美的女子。 无论如何先缠住她救命再说,现在只能赌一把了。他的三弟真的是要对他赶尽杀绝了,看来要非灭了他不可,连这一次,已经不知道派出了多少的杀手。这次不知道还有没有名会银皓,如果有命回去他势必要把欧阳皓毅五马分尸! 杀手们听到他们的谈话,早以为她们是认识的,已经抄刀就向王夕瑶砍过去了。王夕瑶轻松避开刀剑,一边嚷嚷道:“喂,都说了不关我事了,你们的恩怨你们自己解决啊,别扯上我啊,你们怎么听不懂人话呢,本小姐根本就不认识他们。” 王夕瑶连剑都没出手,可是看着她这么嚷嚷好像在躲避追杀似的,其实是她左一脚又一掌,把人家打到吐血,连牙齿都掉了好几颗。这些杀手终于都明白了这个少女是个厉害的角色,居然连几个专业杀手都轻易解决掉了。然后这些杀人有意识的都团团围住王夕瑶,想要先解决王夕瑶再杀欧阳皓然。 “我靠!丫丫的,你们不是追杀他们吗?怎么却都围攻我?太没天理了吧?别以为我好欺负,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银银,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不然他们以为咱们好欺负。” 听到主人话后,银银咻的一声就消失在众人眼前,然后忽然的出现在敌方,只见银光一闪,好几个杀手当场就倒地不起,其余的杀手惊恐的看着同伴的脸色立刻变成紫色,慢慢地全身都变成了紫色,是人就知道他们中了剧毒。 然后个个都害怕死了银银,纷纷逃跑,可是银银不出手侧已,一出手就非常狠,哪会轻易放走敌人,何况很久没练手了,都快陌生了,飞快的追杀逃命的杀手,一下子又咬伤几个杀手,不过还是有两个杀手走掉了。 遇见小白(5) 银银全身都是毒,被银银咬掉后,一刻钟后没解药就会死亡。 欧阳皓然他们这下都惊恐了,这么小小的动物威力怎么这么大,一下子就放掉好几个。欧阳皓然虽然知道灵狗很厉害,但是到底没真正见识过厉害,这下也被银银给惊讶到了。 真是,实在是太完美了,他简直太喜欢银银了,恨不得占为己有,但是他知道灵狗是极其痛灵性的,而且绝对不会背叛主人,所以要夺走它简直是难以登天。这个姑娘虽然只是小试牛刀,但是他看出了她的武功是真的非常的高强。 “多谢姑娘再次出手相救,在下叫欧阳皓然,请问姑娘如何称呼?姑娘的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若需要帮忙,在下一定在所不辞。”欧阳皓然很有礼貌的行礼道谢。 “免了,举手之劳而已,以后若是见到别当是认识就好,你知道,我最害怕麻烦了,你们以后不要再给我添麻烦就是最好的答谢了。”王夕瑶不爽的撇撇嘴,遇上他们总没好事。 “……”欧阳皓然三个被她说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有点点羞愧,三个大男人居然三番四次靠一个女人求救,说出去自己都脸上无光。欧阳皓然看着王夕瑶说话时眉宇间的自信带着点调皮,双眼却是像会说话似的,居然这么盯着她的美貌自己身体都觉得有点燥热,这种感觉陌生的很但是却该死的令他心动不已。 “姑娘,请留下姓名日后有机会我定会还以给你,我欧阳皓然最不喜欢欠人人情了,希望你可以满足我这个要求。”欧阳皓然真诚的对王夕瑶道。 “好!本姑娘欣赏你这性子,听着了,本姑娘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夕瑶是也。哈哈,拜拜,以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无期,你们自己保重,闪罗。” 欧阳皓然只看到王夕瑶突然抓紧缰绳,一下子飞奔起来,那只灵狗舒服地躺在她的怀抱里。欧阳皓然苦笑不已,自己真的有这么像瘟疫么? 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才有希望回去银皓,才能阻止欧阳皓毅为帝,若是欧阳皓毅为帝,银皓的子民肯定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绝对不能让这事发生,欧阳皓然捏紧拳头,在被追杀的这段日子里的狼狈,他要欧阳皓毅十倍偿还! 离开欧阳皓然后,随着下一站未央城去了。又是一晚无人相伴的日子,王夕瑶忽然觉得孤单了,自己开始不是最想要一个人快意江湖么?不是喜欢两忘于江湖的豪迈么?可是现在为什么心里却有微微的失落? 为什么会不自觉的想起了南宫清诺这只狐狸?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他了吗?前世,她是很喜欢方子俊,但是她一直以来以为是她在保护着方子俊,而在这里,在这六年里面,一直是南宫清诺在爱护着她,教她于武功,传授了她所有东西,这么无私奉献的行为深深的感动着王夕瑶,想起那只狐狸的脸王夕瑶不由得笑了。 逛青楼(1) 她一直都知道狐狸对她有意思,她不是无知少女,一个男人不会这么无缘无故地对一个女人好,而这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喜欢这个女人,狐狸,等我,我会回去找你的。 一片喧哗的声音吸引了王夕瑶,她抬头看过去,居然是青楼,她还第一次真正的见到青楼呢,她不得不赞叹现代的拍戏技术,原来这真正的青楼和电视剧上看到真的是十分相似。忽然很恶作剧的想要去逛青楼。 一会儿之后,银银和小白看着一身男装的主子,真是无语极了,银银还很形象得在哪里吱吱哇哇的乱叫,以表示它的激动,小白也都很形象的眼露笑意。 “靠!你们两个可不可以给主人一点面子呀,这么笑我也不怕我把你们给丢了,而且主子可是一个俊俏的公子,免费给你们欣赏呢,好啦,主子我去玩会,小白和银银乖乖在郊外的树林里等我,银银,你得负责保护小白,可别给主子给丢了,要不然我下顿就吃狗肉。” 银银身体连打几个颤抖,主子真是太可恶了,老是动不动就拿它的生命来做要挟,这是什么人啊?这是,银银无奈极了,为摊上这么一个主子。两只动物,一前一后的慢慢地往树林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消失在王夕瑶的视线里,慢慢地踱步到对面的青楼里。 青楼里的妈妈看到来了这么个绝色美男子,而且看样子还挺有钱的,巴巴的走过来,讨好着:“这位爷,你是想要那位姑娘,水仙?秋菊还是冬梅呢?呵呵……,我们这里的姑娘都是一等一的美丽而且多才。” 王夕瑶轻声哼了声,整了整嗓子,故意装低沉道:“我要这里最多才多艺的,公子我比较喜欢有才能的女子。”其实就是怕穿帮,一般青楼貌似都有这么一两个卖艺不卖身身的女子吧?电视剧好像这么样来着,总之信电视剧没错,王夕瑶还淡定的点点头。 “好,好,好,快,去叫如霜接待客人。”妈妈风骚的吩咐傍边的丫头去叫如霜,王夕瑶被带进一间雅间,这房子的布置很是舒服,并没有胭脂俗气,反而有点清新优雅的感觉。 王夕瑶都被这房子的主人给吸引了,她实在是好奇是怎么样的一个奇女子,居然能在这青楼中能出淤泥而不染到这种程度,看这房子里的摆设也是极妙的,好一个聪明的女子。 房子后面有张布帘,遮住了美人儿的全部面容,王夕瑶估计这个如霜是怕客人见到她的样貌保不住清白吧?所以特地遮掩着,又或者是个丑女,王夕瑶被自己的扭曲心理逗笑了。 “公子,奴家只是擅长音乐,公子想要奴家表演那样乐器呢?”清晰动听的声音从布帘里飘出来,王夕瑶微微惊讶,看到布帘前面的几样乐器,有二胡,有笛子,有箫,有琴,原来这女子还精通几样乐器呀。 “就琴吧,姑娘自己随便弹一首。” 逛青楼(2) 如霜素手扬起,一首凄婉的《自君别后》便形成了,王夕瑶眼眸微睁,眼眉轻挑,这女子把一个女子等待夫君的等到容颜衰老,却不愿放弃的苦情女子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这女子弹的非常的投入,听她的琴声就听出来,仿佛她的心情已经和琴声融合在一起了。 歌曲里面的女主角估计就是这位女子吧,一直守身如玉的等待着她的郎君,可是郎君却不见影子,真是一可怜的女子,王夕瑶低叹。 银色的月光下,影影绰绰。如霜一曲终了,可能因为太投入感情,久久不语言。王夕瑶鼓掌道:“如霜姑娘的琴艺果然是好极了,妙啊,妙啊,我还没听过像如霜姑娘弹得更好听的曲子了。”狐狸对不起了哦,虽然你的琴声更好听,可是此时此刻我必须要说谎。 “公子谬赞了,奴家只是懂了皮毛而已。”如霜谦虚的道。 “看到如霜姑娘的出色琴声,令到我都现在都很有欲望想要来一曲,如霜姑娘介意吗?”看到如此夜色,王夕瑶也来了兴致。 “公子,请。”如霜放下着手中的琴,抑制不住满心的欣喜与激动道。从来没有客人在听完自己弹琴之后会这么要求的,她觉得很是兴奋,有一种被挑战的心情,她极少遇到对手,她很是希望王夕瑶是她的强劲的对手,而自己的直觉告诉自己王夕瑶肯定会是的。 王夕瑶的眼眸亦现出点点兴奋,星眸微眯,嘴角轻扬,随手拿出洞萧,这支箫是当初她窥视南宫清诺的那支,后来南宫清诺可能怕了她老露出狼见羊的可怕表情,就送给了她。 她很是珍惜这支箫,不但止是因为这箫的好更是因为送它的主子,王夕瑶一直都是不离身的带着的。王夕瑶把洞箫轻抵于红唇,有别于《自君别后》的浑厚萧音倾泄而出,似是在诉说着一段英雄与美人的故事,整个故事是那么的荡气回肠,儿女情长,却又英雄气短。 如霜黑眸突睁,征然地看着王夕瑶半晌,洒然一笑,目露无边狂喜,王夕瑶真的是没有让她失望,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劲对手,居然把这么她的《自君别后》演绎成这么特别,这么雄伟的风格,她如霜算是服了,如霜很是兴奋,她随手举起笛子,慢慢地步出布帘,丫鬟们都非常惊讶,她们的小姐可是从来没有主动出来见过客人,王夕瑶看到如霜漫步出布帘,轻轻的笑了,吹得却更起劲了。 如霜果然是个绝色美女,王夕瑶可以看出如霜的傲骨,这么一个绝色美女在青楼可以一直保持清白真是不容易,王夕瑶不觉暗暗佩服如霜。如霜没想到王夕瑶居然是个这么年轻的男子,而且那一身白衣胜雪,脸带微笑的温柔表情,如霜一下子就被王夕瑶给秒杀到了。 如霜收回视线,镇了镇心神,微闭上眼睛,感受着她萧音中的神韵,压不住满心的激荡与灵魂深处的震憾,如霜深深吸了一口气,徒然睁开美目,黑瞳闪烁着自信,轻轻的扬唇一笑,横笛于唇边,立刻的如霜的独有的清灵的笛音融入豪迈的萧音之中,一切是如此的自然,仿佛这萧笛本就为一体般。 逛青楼(3) 王夕瑶的星眸闪过对如霜非常赞赏的笑意,王夕瑶和如霜沉醉于其中,笛音、箫音同时于夜色下一层层的慢慢荡漾开来,如霜的笛声的悠扬空灵充满着欢乐,宛如喜欢跳动的喜鹊,又如春日里的欢喜的画眉,而王夕瑶的萧声却如黄河奔流不息的深沉浑厚,这浑厚的气势在似等待着突破口,继续狂奔。 两人相视一眼,在这朦胧的月光笼罩下,使得两人的身影显得这样的不真实,傍边的丫鬟看着这么一对郎才女貌的人儿,又听着这人间仙音,觉得真是十分的梦幻。萧笛和奏,自古以来就是各有神韵而又相辅相成,如今这两样乐器在王夕瑶和如霜手中更是谱写出一段红尘的无奈,奈何情深,只是缘浅的情与缘的凄美,演绎浩瀚无边的豪迈气概,也有小桥流水人家的婉约风格…… 若说王夕瑶的箫声里有如李白的豪迈激情,如霜就如李清照的凄婉。两者融合居然是如此的美妙,连王夕瑶和如霜都被惊讶到了,王夕瑶的箫声比南宫清诺好很多,而南宫清诺的琴声却真是一等一,王夕瑶曾试过和南宫清诺琴箫合璧,却被南宫清诺说是缺少神韵。没想到在这里和如霜的箫笛合璧居然是该死的动人。 如霜凝望着云落的眼眸渐显痴迷不时地荡出阵阵的柔情蜜意,她已经完全沉浸入这一段乐曲之中,让她有错觉到以为眼前之人,就是她相爱的男人,用生命去等待多年的恋人。不知道是夜色太过美丽迷人,亦还是自己也沉醉于这动人的乐曲之中,她忽然觉得眼前的如霜居然是南宫清诺,他此刻是这么的深情,仿佛听到他一句一句的叫:“我的丫头”。 王夕瑶不禁也痴然起来,一直隐藏于内心深处的情感正在蠢蠢欲动着。忽然乐曲转到低沉,王夕瑶竟是生出依依不舍来,她想起了当日离别无忧谷的情景来,她不想离开南宫清诺,但是他告诉她,她是雄鹰,她喜欢自由,她应该是要翱翔于天空,所以她必须离开,必须自己去闯荡属于自己的生活,她听了他的话,虽然不舍,却还是忍痛笑着的说再见,因为她不想他失望,既然他让她出去历练,那么她就去,那时的她不知道是不是真是习惯了南宫清诺在身边的日子,她忽然也真的很想出去游荡江湖一番。 可是到现在,她才发现,南宫清诺已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现在的她是如此的渴望,南宫清诺这个狐狸在她身边。 终于一曲终了,如霜久久还没从曲音回过神来, “哈哈,今日得遇如霜姑娘这个知音,真乃人生一大乐事。”如霜真诚笑道。 “酒逢知已,人逢知音,确实乃人生一大乐事。”王夕瑶抬头仰望着天边的夜色,压下刚才想念南宫清诺的情绪,嘴角高高扬起笑道,“今晚真是畅快,谢谢如霜姑娘的招待,在下先告辞了,日后有机会,我们在切磋。” 逛青楼(4) “好,公子再见,如霜也很期待下一次和你的合奏。”如霜嫣然一笑。 离开青楼后,王夕瑶悠悠一叹,不知何时才能见到狐狸,足尖一点,纵身一跃,小巷已无王夕瑶身影。王夕瑶刚到树林,就觉得有点奇怪,她怎么叫银银和小白都没出来。 忽然树梢少传来低沉的轻笑声。这笑声是如此的熟悉,王夕瑶的心忽然就欣喜的跳跃起来,尤其是刚才在和如霜弹奏时的那个落寞心情一下子扫光光了。 “丫头,我来了。”南宫清诺那绝色的笑脸突然出现在王夕瑶面前,王夕瑶的鼻子有点酸酸的,看着南宫清诺那温润如玉,老是挂着微笑的笑脸,要是以前她一定骂他假,可是此时,她却很想投进他的怀抱。银银开心的在南宫清诺的身上跳来跳去,小白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王夕瑶眼角抽了抽,这两个叛徒,见到南宫清诺居然连主人的话都不听了,叫都没反应。 尤其是小白,还没见过南宫清诺的人呢,怎么投靠南宫清诺了,难道小白是个女的?见色忘主人,王夕瑶被自己的荒谬想法雷得内外焦了,这样的想法她都能想到,不是一般的强啊。小白觉得自己超级无辜,其实它就是被银银的威逼下听话而已。 “丫头,怎么啦?看到我不高兴吗?哎呀,好歹我这么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以为丫头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老慰劳慰劳我呢,唉,伤了哥的那个心呀。”南宫清诺学着王夕瑶的说话的方式逗着王夕瑶。 突然感觉怀抱一下子一片温热,腰身被王夕瑶狠狠的抱住,抱的是那么紧,好像一放手就会消失似的。南宫清诺微微错愕,这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情了,居然出来十几天就脑袋开窍了,对了她六年,那小小的脑袋都没有开窍,早知道早点放她下山,南宫清诺腹诽道。 丫头,抱着你的感觉好真实,好温暖,不想放开你,也不放心你,为了早一日能见你,我两天两夜都没睡觉,一直在赶着处理朝事,终于都可以把那些政事都丢给左右手了,我就立刻马不停蹄的赶过来了,丫头,你就是我的一半心,没了你在身边,我的心不是完整的。 “傻丫头,受委屈了?乖,给哥哥说说,哥帮你报仇。”王夕瑶被南宫清诺给逗笑了。把她当作小孩子一样哄她,这狐狸真是……极品。但是王夕瑶却还是感动了,王夕瑶暗暗骂自己没骨气,这么点就被哄住了,就这么没出息。 “狐狸,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王夕瑶很是奇怪,虽然南宫清诺武功高强,但是他比较不是小狗,他怎么会知道她的位置? “你说我是鼻子很灵,闻到你的味道再这呢?呵呵……”南宫清诺好心情的逗着她,怎么会知道她的行踪?大把他的眼线,在沧浪国,只要有他想要查的东西暂时还没有什么他查不到的,所以想要知道她的行踪,叫人查不就得了。王夕瑶顿时无语了,她几乎给忘了,这丫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逛青楼(5) “丫头,从今之后,我就懒着你了,你可要养。”南宫清诺白袍随风飘起,墨发银带,带着诱惑人心的笑对王夕瑶邪邪的笑着,这丫天生的就是一妖孽,王夕瑶腹诽道。内心却暗暗欢喜,想到之后南宫清诺会一直留在她身边,和她一起闯荡江湖,她就开心。 夜黑风高,杀人夜,王夕瑶不自觉的想起这么经典的话语,她微微侧首看了看在烧火的完美的侧脸,不可否认,她真的是沉迷于南宫清诺的美色里了。王夕瑶失神的想着,眼前突然出现一条非常浓烈带有香味的烤鱼。 王夕瑶微微抬起头,看着对面那含笑的男子,长长的剑眉形成一个非常美丽的弧度,那深邃又带着流光的眼充满着神秘感,那么挺直的鼻子,王夕瑶曾无数次的想到现代的整容技术这么高,估计都难以整出像南宫清诺这么好看的鼻子。 还有那老是喜欢微微翘起唇都精致得令人想失魂,那种美是恰到好处的华贵优雅,但凡见到者估计都是神魂颠倒,当然这不包括王夕瑶,显然的王夕瑶只是想到人家南宫清诺长得如何妖孽,如何的招惹桃花,却完全忘记自己也是个倾国倾城的祸水,吸引眼球的魅力可一点都不比南宫清诺差。 自从王夕瑶承认自己对南宫清诺有企图后,她自己也坦然了,不过归于矫情的不肯和人家坦白而已,这时候看着南宫清诺偶然流露出来的魅力,王夕瑶不禁心跳不止,王夕瑶忙按住自己的心,心啊心你不要乱跳啊,给狐狸听见了就丢人了。王夕瑶暗暗地对自己的心嚷道,可是她越是暗示心越跳的厉害。 南宫清诺嘴含微笑看着她,眼神平静,王夕瑶伸手坦然的去接烤鱼,接烤鱼的时候,她盯着南宫清诺那双白皙的双手,泪奔了,心理严重不平衡,这丫的,为什么他也练武,而且武功还比她高了不止一截,怎么他的双手就这么漂亮呢,好像弹钢琴的手啊。武功是他调教出来的,保养却又不教自己,小气,哼。 王夕瑶这个人总是有本事的思维跳跃的不是一般的快。事实证明无论做任何事情,带着情绪去做难免有些失常,王夕瑶手抓着烤鱼,啃得形象全非,牙齿磕在鱼骨头上咯咯的响,连蹲在一边优雅吃着鱼的银银都忍不住鄙视主人这么没有形象得行为,故意挪屁股,想离这个粗鲁的主人远点再远点。 真是丢人,银银心里呐喊,我怎么就有这么个主人,命苦啊,命苦,丢死人了,丢死人了,真是不想承认她是我的主人。 南宫清诺看着王夕瑶吃烤鱼的模样,嘴角的弧度更加大了,丫头真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这么可爱,有趣极了,果然,有她的日子就是很是开心。 南宫清诺优雅的拿起手上的烤鱼慢慢地斯文优雅的吃着,这两者的吃相真是天与地的差异呀,王夕瑶十分不爽的看着南宫清诺这么优雅的啃鱼的姿势,怎么这家伙吃相这么,呃,这么优雅美丽,反观自己,真是惨不忍赌,其实王夕瑶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但是古代的条件毕竟有限,她真是很难用手可以吃得出优雅来,要是拿着刀叉又是另一番风景了。 逛青楼(6) 但是,人家南宫清诺却能吃的如此优雅,如此的……有诱惑力。再一次心里肯定了南宫清诺的身份不是普通的简单,看一个人的身份,看他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了,在这么恶劣的条件下仍然可以保持着这么优雅的形象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不过,管他的,先吃了再算,反正她是一向都不注重形象的,风卷残云狼吞虎咽啃完,王夕瑶将鱼骨头一扔,立刻又拿起另一条鱼继续啃,模糊不清的喃喃道:“帅哥赠我烤鱼,报之以……” “报什么?”帅哥的耳朵很是灵,立刻伸头过来笑吟吟问。 王夕瑶被南宫清诺突然放大的笑容吓到一滞,咯噔,一条鱼骨头就这么卡在喉咙里了,上吐不出,下又咽不下去,很是痛苦,一下子脸都变红了,唉,果然在南宫清诺这狐狸面前就不会有什么好形象,反正之前在无忧谷里什么丑态他没见过,这么想着,王夕瑶的心又坦然了。 用手指着自己的喉咙向南宫清诺求救,南宫清诺微笑着有手指着自己的嘴巴,示意王夕瑶张开嘴巴。 张开嘴巴?靠!他不会这么变态伸手进来自己的嘴巴里把鱼骨头给那出来吧,王夕瑶彻底被自己的丰富的想象力给雷到了。应该是自己想多了,南宫清诺还不至于这么变态的。王夕瑶听话的张开嘴巴,看着南宫清诺越来越贴近的脸,她忽然心跳不止。 “丫头啊,这么久不见,有没有想我。”南宫清诺带着低低的极具男子磁性的嗓音问道,那个头颅却越来越是接近王夕瑶。他不会想要问我吧?虽然王夕瑶对男女的事不是懵懂不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南宫清诺的时候,自己却犹如一个还没恋爱过的女子一样。 就在南宫清诺快要贴近王夕瑶的时候。王夕瑶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那条鱼骨就这么被她给咽下了。而同一时间南宫清诺却又端正优雅的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刚才发生的事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还愣着干什么,很是失望?要不要来真的?”南宫清诺漫不经心的微笑道。 王夕瑶脸色发红自然死也不承认,指控南宫清诺是故意整蛊她的。 南宫清诺难得地随着王夕瑶说,心情十分好的一直脸带微笑。南宫清诺将一条烤鱼随意的吃了几口,慢悠悠地道,“丫头,这段时间还好么?” “好啊。”王夕瑶大眼睛转过来,好坦荡的对他笑。 南宫清诺将烤好的鱼放到王夕瑶面前。火光里将他很是白皙的脸色映得微微发红,浓密睫毛在脸上画出淡淡弧影,南宫清诺很是细心的将烤鱼都挑光了刺才递给王夕瑶,王夕瑶接过,南宫清诺没什么表情,但是王夕瑶就是觉得好像有些不快。好像他过得好不行一样,哼,什么人呀?王夕瑶纳闷了。 “张嘴。”南宫清诺把鱼刺一一都挑光,确定王夕瑶不会再被卡到的时候,递给王夕瑶。 逛青楼(7) 王夕瑶还沉浸在刚才的思绪中,下意识的张嘴接了南宫清诺塞进绵软香酥的烤鱼。 听见南宫清诺微笑而起,他淡淡道:“以后有我会更好。” “……”敢情这厮是嫌她自己一个人过的太好?靠!这丫的是什么人呀! 扶风城里今天迎来了一对俊男美女,男得俊得人神共愤,一身白衣胜雪,黑发银带,在街上随便一站就吸引了全部路人的眼光,滴仙之称的南宫清诺的魅力果然名不续传,回头率达百分之一百。王夕瑶很不爽街上的女人的目光都粘在南宫清诺的身上,看到南宫清诺对那些女子笑,就莫名火气,真是风流,到处留情,整一个花花蝴蝶。 王夕瑶暗自腹诽南宫清诺。而南宫清诺的微笑中已经有火了,他真想挖了这些男人的眼睛,居然那么放肆的盯着他的丫头。南宫清诺虽然面带微笑,但是随便一收敛笑容,威严就倾泻而出,周围的空气立刻就降到了零下负几度。王夕瑶不自觉的抖了抖,什么嘛。怎么突然就翻脸了,变脸比翻书还快。 “这世界可是真的很小,居然该死的,在这里又遇上了那三个扫把星。”王夕瑶磨牙的狠狠道。 “嗯?扫把星”南宫清诺听到这话目光随着王夕瑶的视线落到街道的另一边的三个男人上,南宫清诺在看到为首的那个男人后,眼睛不自觉的眯了眯。 银皓的太子欧阳皓然,居然是他,没想道这次出来会遇到他,更没想到丫头居然认识他。南宫清诺微微挑了挑眉,若是被欧阳皓然看到他们,肯定会认出他的,现在他的主要目的是陪着丫头游历江湖,顺便让她爱上他,绑住她的心,现在揭晓身份他怕时机还不够。就在他犹豫之间,欧阳皓然那边已经看到王夕瑶了,尤其欧阳皓然,那眼睛是雪亮雪亮的,眼中完全就只有王夕瑶。 欧阳皓然这样的目光令到南宫清诺很不爽,那样的目光他太熟悉了,分明是看上了他的丫头。 远远的,那欧阳皓然就朝着王夕瑶打招呼,“云姑娘,云姑娘。” 王夕瑶翻了个白眼,大哥,没这么宣扬好不好,我和你们很熟吗?简直是瘟神,碰到你们就没好事,本来想要撒腿逃跑的,结果又被你们抓住了,你们是狗吗?鼻子这么灵,她不准备走的时候,你们就没看到。王夕瑶无奈极了。 欧阳皓然等三人走到王夕瑶面前,开心的道:“云姑娘,没想到会在扶风城遇见你,看来我们真的是有缘分啊。这样吧,今天我做东,请你这个大恩人大吃一顿,以示感谢。” 这时,欧阳皓然才看到站在王夕瑶身边的男子,南宫清诺很不爽,整张脸已经没有了一直带着的微笑,嘴唇紧紧地抿着,差一点整张脸就变黑的了。难道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么大的人站在这里居然被当透明。 靠!况且南宫清诺一直认为自己俊美无双,一直以来到哪里不是回头率百分百,居然给忽视了,欧阳皓然这行为狠狠地伤了南宫清诺的那高得无以伦比的自尊。 逛青楼(8) 欧阳皓然不看王夕瑶傍边的男子还好,一看就震惊的睁大双眼。居然是他,没想到他居然出宫了,有何居心?不会是冲着他来吧?欧阳皓然立刻就提高了警惕,害怕南宫清诺出手,毕竟他可是知道南宫清诺的身手的。 “久违了,沧浪太子,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么个雅兴出宫来。”欧阳皓然很淡定的同南宫清诺打招呼,他没想到王夕瑶居然和沧浪的太子扯上了关系,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欧阳皓然皱了皱眉头。身边的手下听到主子说是沧浪的太子,早就神经紧绷着,就怕南宫清诺出手。 “太子?欧阳皓然你说谁是太子?”王夕瑶不可置信的盯着南宫清诺道。 “南宫清诺,你是太子?沧浪的太子?”虽然也想到他的身份肯定不简单,但是却没想到居然是太子,未来沧浪的皇帝,王夕瑶的心一下子掉到了谷底,为什么? 老天这么捉弄我,他什么身份她都可以接受,唯独是皇室,自古那个皇室里有权有势的人不是长期活在阴谋论中,那样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况且那些男人无论情不情愿都会三妻四妾,尤其是皇帝,三宫六院,三千粉黛,她不可能会想成为其中一份子,光是想她就觉得呼吸困难。难怪,他要叫她去追求自由,明明感觉到他喜欢她的,却又要赶她走,王夕瑶心里疼痛极了,这种痛入心入骨。 “丫头,你相信我吗?你认识了我六年,六年了,你觉得我是怎么样的人?我的心是如何的?你难道还不知道吗?”南宫清诺以从来都没有过的认真态度道。 是啊,六年了,他对她的心他怎么感受不出,六年的亦师亦友的对她的时刻关照,别说是一个普通男子难以做到了,更何况是作为一个太子的他。居然在无忧谷了这么陪了六年,她应该去相信他,不应该去这么质疑他,而且,也许事情没有这么糟糕,她应该给个机会他。 “好,我等着你的解释。”说完转身走进酒楼,欧阳皓然也跟着进去。 饭桌上,整一个低气压,欧阳皓然觉得从来试过吃饭都这么难受,可是看傍边那两个人好像若无其事的静静地在吃饭,王夕瑶那姑娘好像那桌上的红烧狮子头和她有仇似的,死命的塞,也不怕啃死。欧阳皓然自小从宫里长大,宫里的人哪一个不是很有吃相的,哪有像王夕瑶一样吃的那么……粗鲁,没有一个女人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自己居然会不觉得讨厌,看她为了和南宫清诺斗气的狂吃东西,他的心里很不舒服,好像自己的东西被人抢的感觉一样。 “云姑娘,听说扶风城的夜景很好,你我都是初来咋到,不如晚上一起去欣赏夜景?”欧阳皓然想找个借口多点时间和王夕瑶,结果…… “闭嘴!姑奶奶心情很不好,你没看见吗?欣赏什么夜景,本姑娘没这么好的心情,还有,我和你不熟,你不要装得很熟的样子,你知道本姑娘最讨厌什么吗?牛皮糖!真是阴魂不散!你!狐狸,跟我走,立刻,马上!” 逛青楼(9) 王夕瑶本来心情就差极了,欧阳皓然居然来踩地雷,结果很杯具,被王夕瑶修理了一番,论毒舌王夕瑶也是到了一定的境界了,气得欧阳皓然青筋都勃起了,双手紧握拳,可想而知,他有多怒,还没有人这么嚣张的当他的面这么骂他,王夕瑶!欧阳皓然的脸色一下子就从晴天变成了乌云密布。 相反,南宫清诺却很是淡定的坐在那里优雅地吃着饭,看着王夕瑶修理欧阳皓然的时候,丝毫没有担心王夕瑶下一个修理的对象是他。不愧是他的丫头,胆子这么大,连银皓的太子也照骂,哈哈,心情很好的说,尤其丫头说的那些话。 南宫清诺乖乖的跟着王夕瑶走出酒楼,一路上王夕瑶都没有出声,南宫清诺一直默默地跟在后头,一路无语。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街上的路人都定定的看着两人,好一对俊男美女啊,女的一身红装,拥有着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男人看着连魂魄都差的被勾走了。男的白衣胜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尤其他脸色的那点微笑,立刻就电死了无数少女。长得好果然不是好事,难怪自古以来长得美的女人都被称作祸水。王夕瑶无语的想着。 回到客栈后就回房立刻关门睡觉,烦死了,王夕瑶很是介意南宫清诺的身份,更是介意他瞒着她这么多年。 忽然传来敲门声,王夕瑶以为是南宫清诺终于知道来哄她了,干脆摆架子就不开门,没想到才敲几下就传来声音:“姑娘,在里面吗?我这是送洗澡水进来的。” 靠!居然不是狐狸,王夕瑶气冲冲的开了门,那眼神啊把人家小二给吓着了,怎么长得这么美的姑娘眼神这么凶恶呢?怕怕,小二赶快溜了。王夕瑶洗完澡后就这么躺在床上睡着了,恍惚间她感觉到那熟悉的味道,一双大手在抚摸着她的脸,亲了亲她的额头,王夕瑶知道是南宫清诺,她想知道这厮是想要做什么,夜深人静的时候闯入女人的闺房,还孤男寡女的。 南宫清诺盯着王夕瑶的容颜,握着她的双手,轻轻的道:“丫头,我不是存心要欺骗你的,不要再生气了,你一发怒就没理性,这样很不好,我怕你会伤害到自己。” 忽然,王夕瑶睁开双眼,“理由?你为什么要骗我?” 南宫清诺没想到王夕瑶这么快就醒了,南宫清诺对王夕瑶一笑,轻轻地道:“傻丫头,你很特别,这我一开始就知道,从百花节上看你小小的年纪居然能吹出这么与众不同的曲子的时候你就吸引了我的注意,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不由自主的想要跟随你,所以一直暗中跟踪你,而再一次丫头的倔强深深的撼动着我,你为了保护哥哥居然连命都不要,这是在我的生活里从来都没有的。 我的生活里都是明争暗斗,为了皇位挣得头破血流,在我三岁的时候,就差点被人下毒毒死,幸好母亲把我及时送给了我的师父,才挽回一条命,从此我就很努力的活着,很努力的学武,就是要那些曾经要害我的人看到我好好的。第一次,你让我看到了亲情的可贵,也许是我的血真是冷的,我无法对我的兄弟付出我的真心。 逛青楼(10) 救了你之后,你的言行举动,你的直率都牵动着我的心。丫头,我喜欢你,很早以前就喜欢你。” 南宫清诺的目光如星子般的闪亮,低低的声音甚是好听,王夕瑶觉得自己是着魔了,居然他的话都深深牵动着她的心,她心痛于南宫清诺的过去,皇宫她看电视剧都知道,看起来很风光,可是暗地里却波涛汹涌,尤其是太子,多少人为了上位而想夺他性命,他能活下来真的是不容易。王夕瑶不自觉地紧紧回握着南宫清诺的手,南宫清诺朝他微微一笑,刹那,王夕瑶真是觉得南宫清诺是那么的倾国倾城。 “我跟随师父七年,十岁下山回宫,第一时间就把当年对我下毒的人连带后面的根也一起拔起,从此我的太子位置无比稳固了。我亲手杀了我的兄弟,我还记得他像我求饶,但是我还是毫不留情的杀了他。 丫头,这么血腥的我你肯定不会喜欢,其实我并非执着于皇位,我也是喜欢追逐自由的人,可是,我也有我的责任。丫头,我的生活和你的生活差异太远,记得我曾说过,你是雄鹰,你应该翱翔于天空,跟着我,只会折断你的翅膀。所以,我要你出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 “既然你要放手,要我自己闯荡江湖,那你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要来?”王夕瑶不喜欢自以为是的为她好,她的人生她自己会把握,就算她再不喜欢皇宫,但是她都是有选择权的。她更气南宫清诺那样骄傲那样强的人居然也会有这么没自信,这么脆弱的一面,她只需要一颗真心,如果南宫清诺真那么爱她,她是宁愿留在他身边的,折断双翅么?未必的,她也可以拐走他的,不是么? “为什么?”仿佛王夕瑶问到要害似的,南宫清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我放不下,呵呵……我是不是很自私?口口声说要放你去飞翔,却又害怕失去,不知道你的消息我会很烦躁,很担心。然后我就说服自己说,等我处理好所有事情,我就来找你,要你爱上我,然后你就不会离开我了……很可笑,对不对?我南宫清诺居然也有这么蠢的念头。” 南宫清诺苦笑,伸手从衣袖里面拿出一只玉镯,“丫头,这是血玉,有冬暖夏凉的作用,你记得你最怕冷的了,练武之人居然都这么怕冷,你带着它以后冬天就不怕冷了。丫头,你要好好的。”南宫清诺抓起王夕瑶的手,轻轻的把玉镯套进王夕瑶的手里,红色的玉镯映着云落白皙的如葱般的小手,是那么惊心动魄的美。南宫清诺微微失神,她的丫头,值得最好的。 “定情信物啊?我看不过如此嘛?堂堂的太子殿下居然这么吝啬,铁公鸡呀,铁公鸡。”南宫清诺听到这声音狂喜,他的丫头不介意他的身份了?这么说,她是接受自己了,南宫清诺觉得自己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喧着,激动得说不出话了。 逛青楼(11) 王夕瑶无语的瞪着南宫清诺,没想到这么英明的太子殿下,居然遇到这种情景会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回想在无忧谷的日子里,这狐狸老是像情场老手一样逗她,敢情这丫是装的?其实他纯情的像小白?王夕瑶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被自己的彪悍的想法雷到了。亏她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想到那里去。如果南宫清诺知道王夕瑶脑子里想的,估计会雷死。 “你觉得我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吗?”南宫清诺摇了摇头,很好,王夕瑶接着道:“是,我很讨厌皇宫,我不喜欢过那种整天勾心斗角的阴暗日子。你很了解我,我是很喜欢追逐自由的人,也习惯不来皇宫的生活。但是,如果我爱的人被困在里面,我可以放弃的我的自由,我王夕瑶是随心走的,如果某一天我过的不快活了,当然就走了,所以你要有心理准备。” “丫头,谢谢你。”南宫清诺激动的抱着王夕瑶,“何其有幸,遇到你。” “听着,虽然我是答应你可以跟你进皇宫,但是你如果敢三宫六院的话,你就洗干净等我阉了你吧。”王夕瑶霸道的吐出残忍的话语,“你只能有我这么一个女人,如果你做不到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到时候断子绝孙别怪我。”王夕瑶阴测测的笑着。 南宫清诺一点都不害怕,反而开心的笑了,朦胧的灯光中,王夕瑶看着南宫清诺的双眼是那么的雪亮,王夕瑶的心莫名的动了,“傻丫头,我南宫清诺有你就够了。”南宫清诺满足的抱着王夕瑶,轻轻一叹,抱着丫头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两个心结解开后,两人心头都是一松,双双抱着就这么睡去了。月光倾泻在窗台上,屋子里拥抱在一起的男女是那么的和谐。 第二天,王夕瑶醒过来,发现自己头下枕着的软软的物体不像是她的枕头,觉得很是奇怪,一转头南宫清诺那俊美的脸孔就映入王夕瑶眼中,原来是南宫清诺的手,难怪这么的软,他的手一向保养得比女子还好,王夕瑶静静地对南宫清诺观察起来,王夕瑶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着他的脸孔,他睡着的时候恬静的像个小孩子,长长的睫毛在眼底洒下了一层影子,可以想象得到那眼皮下藏着一双如何雪亮的眼睛。 不自觉的,王夕瑶的手轻轻的触摸到南宫清诺的脸,然后游落到南宫清诺的唇,南宫清诺拥有着绝对吸引人的唇,以往总是喜欢微微翘起的嘴角此刻却很是平静的合着,南宫清诺的笑总是很有礼貌,很是优雅,但是很假,所以王夕瑶一向不喜欢,可是自从了解到他的身世后,她忽然明白了他的艰辛,他已经习惯了把自己的情绪隐藏在笑容下。 不过王夕瑶觉得自己很是幸运,至少他看到过南宫清诺很多种表情,才察觉原来有些东西,南宫清诺独留给她而已,她为自己的想法而雀跃。 逛青楼(12) “怎么?对你所看到的满意吗?虽然我知道我长的俊,可以能让你这么失神的看着,我还是很有满足感。”南宫清诺得意的笑着,王夕瑶翻了白眼,这人不是一般的自恋,但是王夕瑶的脸还是微微的红了,毕竟盯着人家看到失神并不是件光荣的事,其实,王夕瑶的脸皮薄着呢。 南宫清诺看到王夕瑶脸红大为惊讶,这丫头居然也会脸红,真是天下红雨,高兴之余,一把抱住王夕瑶,就把自己的初吻送了出去,王夕瑶感觉到嘴唇一暖,发现南宫清诺的脸放大十倍的在他面前,而他们的嘴唇紧紧地贴着,这丫的这么多年来都没这么大胆过,居然胆子这么大,趁她无防备的时候,夺她初吻,王夕瑶气不过,一双手紧紧的抱着南宫清诺的头,狠狠的对着南宫清诺吻下去,前世有接吻经验的王夕瑶,技术当然不会差到哪里,只见她的舌头灵活的顶开南宫清诺的牙齿,像条水蛇一样在南宫清诺的口中游来游去。 可怜的南宫清诺,虽然很多人在他这个年龄都妻妾成群了,但是他却是一直守身如玉,一直是个童子鸡来着,这么多年来,连初吻都还没出去,一下子就遇到了王夕瑶这个接吻高手,肯定是吃定亏啦,南宫清诺在王夕瑶的挑逗下混身发热,他开始只是无措的回应着,但是南宫清诺是谁? 学东西不是一般的快,只是一会儿,南宫清诺就学会了所有的接吻技巧,很快就从受方变成了攻方,王夕瑶没想到这丫学得这么快,双唇都被南宫清诺吻到红肿。王夕瑶真是怕了这狐狸了。 吃完早餐后,王夕瑶对南宫清诺道:“你就这么跑出来,也没带几个护卫,不是很危险吗?要知道,你这身份可是很多人在挣破头的。” 南宫清诺貌似不在意的道:“我再过段时间就回去了,我想再陪多你一会。我能很好的保护自己,你应该明白。”言下之意是,你的武功都是我教的,我的武功这么高强,足矣保护自己。 王夕瑶想想也是,也就没说什么了。举手叫小二过来买单的时候,抬头就看见欧阳皓然三个人,王夕瑶顿时心情很不爽,不知道为什么,她很不喜欢这个欧阳皓然,总感觉他没有他外表表现出来的那么和善。 欧阳皓然当然知道王夕瑶很不欢迎他,可以他对喜欢的东西是不会轻易放手的。欧阳皓然冷笑,两个手下看着主子这么笑就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玩惯权术的人,尤其是身处高位的人,就是喜欢挑战,明明不属于他的东西他越是想要,越是难征服的人他就越想征服。王夕瑶已经很成功的引起他的兴趣,尤其在知道南宫清诺也喜欢王夕瑶,欧阳皓然就更加势在必得,他是不在乎耍阴招的,他一向注重结果。南宫清诺,你就接受我的挑战吧,我已经偷偷地暗示了四皇子了,这几天四皇子肯定会对你下追杀令,到时候我倒要看看你孤身一人如何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