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强行扑倒》 第一章 :野孩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野兽,都有残暴嗜血的一面。 但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会分不清楚自己是人还是兽? ————前言 正文 通常被不认识的人直呼其名,准没什么好事! 陶秋安啊了一声,站在吧台里面,一边打量这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一边利索地摇摇手中的液体,把吸管插上,面带微笑:“美女,你的珍珠奶茶好了,欢迎下次光临。” 身穿碎花裙的小美人瞅了他一眼,也知道形势不对,端起奶茶一溜儿小跑,奔出了饮品店。 “陶秋安,跟我们走一趟。” “哎,我这还有半个小时才下班,店里就我一个人,走不开啊。” “少废话,是不是要我们动手请你?” 陶秋安十分为难地看着他们,手上却不停忙活着,倒冰块,搅拌、加糖浆、封口,不到三分钟的功夫里,做出来两杯最便宜柠檬茶来。他把柠檬茶往前一放,笑得那叫一个谄媚:“两位大哥,你们瞧外头的太阳比老虎还猛,要不就在店里坐会儿,吹吹空调喝点饮料,这两杯算我孝敬你们的,千万别客气哈。” 两人显然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愣了。 陶秋安不等他们开口,又说:“来,来,里面坐,就等我半小时……不,二十五分钟,我们店的顾客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了哪个尽管告诉我,我一定帮你们弄来电话号码。行行好,现在找份有空调的工作真心不容易。” 在柠檬茶加美女的诱惑之下,两个来势汹汹的小混混卖他个面子,大爷般霸占了仅有的两张高脚凳,不一会儿,还制造了遍地的烟头纸巾。 半小时以后,接班的同事来了,陶秋安把地板扫干净,脱下工作服,拎起沉甸甸的挎包。 出了店门,顿时像进入蒸炉里,和刚才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世界,真真切切能体会到暑假的必要性。 陶秋安问:“大哥,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见他态度配合,其中一人便答:“不远,星海娱乐城。” 陶秋安听后一琢磨,就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有个同学外号叫黄鼠狼,经常在娱乐城的游戏厅里消磨时间。黄鼠狼这人属螃蟹的,在学校里是打横走的恶霸,听说他有个混黑道的叔叔,从小耳濡目染,毛还没长齐就自称为江湖中人。 黄鼠狼看上了心有所属的校花,连带着也看上了陶秋安的弟弟,有事没事就找“情敌”麻烦,这不,估计逮不到他弟,所以就逮他来了。 陶秋安乖乖跟着两个小混混走了一段路,他眼见行人不多场地开阔,就挥舞起挎包来。 别人的包里装的东西都五花八门,他的挎包里却有一样东西是基本不变的,石砖板。此乃旅行外出,打架斗殴,必备佳品,而且必要时还可以充当枕头。 陶秋安每次跟人动手,基本上是稳占胜算,否则他还不如省点力气开溜,傻呀? 用砖板狠砸了这两个家伙一顿,陶秋安捡起地上钱包,自说自话:“柠檬茶五十块一杯,垃圾清扫费一百,空调费一百,哟,钱还不够呢,算了,打个折只收你们二百五行了。” 他把钞票往兜里揣,再把钱包随手一扔,堆起嘴角,面露微笑:“谢谢惠顾。” 陶秋安从头到脚毫无特色,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比较讨喜,所以在饮品店里打工,店长就要求他用微笑服务每一位客人。于是,陶秋安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把微笑进行到底。 头破血流的小混混怒吼:“你丫的给老子等着!” 陶秋安头也不回,手插裤兜,背着挎包,哼着完全不在调子上的情歌,蹦达蹦达远去。 今天工作顺利,打架完胜,还有两百大洋的进账,难怪陶秋安会乐呵。 可惜他的好心情只维持了一阵儿,回到家里就郁闷了。 因为陶冶又醉死在沙发上,酒气冲天,啤酒罐、饭盒、报纸各种杂物乱放乱丢,都已经傍晚了,一屋子的阴暗和死气沉沉。陶秋安彻底无语了,早上出门前他才把家里收拾好,下班回来就恢复原样,看着这个常年不是醉酒就是不知道把自己关在房间捣鼓什么的男人,佛也有火! 家里面积本来就够小的了,陶冶独自一个房间,他和弟弟共用一个房间,客厅还不时被醉鬼霸占。 他把窗户打开通风,踢了沙发一脚:“叔,着火了,赶紧起来逃命了。” 陶冶翻个身滚下沙发,大字型躺在地板上,过了一会儿,继续打起呼噜来,还打得富有节奏感。陶秋安忍住端冷水泼他的冲动,从房间里抱来毯子,把陶冶全身上下捂了个严实,眼不见为净。 从小没爹没妈已经够悲催的了,家里还有个效仿诗仙、终日无酒不欢的大叔,陶秋安觉得自己的人生只能够用两个字来形容——苦逼。 虽然生活从来不易,不过也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晚上陶秋安洗漱过后,回房换睡衣准备安息,这时,陶夏宁跟了进来,一副神神秘秘模样。 “哥,我帮人做程序和翻译的钱已经到账了,喏,这张卡给你,密码是十七年前的这个日子。” 陶秋安足足愣了好半晌,才问:“密码为什么是这个日子?” 陶夏宁咧嘴,亮出了一口白牙:“因为从那天起,就注定了我这辈子会有个哥哥。” 想起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陶秋安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太肉麻的话他实在说不出口,于是把脸埋进枕头闷声闷气地说:“等过完暑假你还是别接活了,好好学习,咱们家不能糟蹋了这么一个好苗子,以后还指望着你带哥吃香喝辣呢。” “哎哟,我的哥,你这是在夸我吗?真难得,多夸几句呀。” “你少臭美了,关灯!睡觉!”陶秋安把被子拉上,盖住了脸。 灯灭了之后,陶夏宁化身成蚯蚓,揭开被子从床尾往里钻:“美人儿,陪爷一起睡呗。” 陶秋安蹬了他一脚丫子:“滚,别占你哥便宜。” “安啦。”陶夏宁蹭到了他胸口上,圈紧他的腰:“等将来有心上人了再守身如玉也不迟。” 陶秋安拗不过他,就抱住他的脑袋,让他枕着自己的手臂上。 陶秋安虽然从来没说出口,不过弟弟一直是他的骄傲。脸蛋好,人见人爱,头脑好,学什么都快,他十六岁才开始打零工赚钱,陶夏宁今年才十五,就能搞定复杂的程序和深奥的英文原版书籍。陶秋安倒也没什么好嫉妒的,一个人放出的屁还有不同呢,何况是产娃子,所以这事不能怨他妈,顶多怪他老爸的小蝌蚪不给力。 自己快要成年了,弟弟也懂事了,陶秋安觉得他们家的苦日子要熬到头了。 所以当第二天他醒来以后,边刷牙边对着镜子傻笑,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预感。 他吃过早饭就得出门打工,陶夏宁要去找编辑拿翻译的原稿,两兄弟一道出门,结果他们还没走到车站,就被黄鼠狼带人给堵住了。黄鼠狼总共带了五个人来,其中有两位还是昨天的“顾客”,脑壳上缠着绷带,恶狠狠盯着陶秋安不放。 陶秋安没想到这冤家那么快就找上门来,既然如此,今天肯定没法善了。 他对黄鼠狼说:“大清早见到你,我差点还以为是见鬼了呢。” 黄鼠狼让人把两兄弟推进小巷里,捋了捋额前标志性的一撇黄毛,挂着黑眼圈说:“你们两个野种胆子也忒肥了,这么着吧,跪下舔鞋底,或者被打残,你们随便选一样。” “就凭你?”陶夏宁一拳挥向了离自己最近的人,嗤笑:“垃圾!” 陶秋安也甩起挎包来,呼啸生风,可惜没多久挎包就脱手而飞。在眼花缭乱的混战中,陶夏宁随手捡起地上的木棒,砸向黄鼠狼的门面,木棒上带有铁钉,划出了一条横跨整张脸的血痕。 “操!妈的!给我打死这两个狗娘养的野种!”黄鼠狼捂住脸大骂。 陶秋安撞开了面前的小混混,扑倒了另外一个人,回头对弟弟吼:“快跑!” 陶夏宁本来已经吓呆了,反应过来马上拔腿就跑,他冲出了老远,才发现陶秋安并没有跟上来。 这下事情大发了! 陶夏宁犹豫了一下,决定赶紧去找人帮忙。他运气好,才跑出两百米就遇上了正在巡逻的治安队员,可当他再回到原地时,小巷里已是空无一人。 “哥!哥!”陶夏宁的呼喊声传出了老远。 刚被扔到地上,陶秋安就知道糟糕了。 在这一个堆放塑胶废品的偏僻仓库里,他首先看到的是黄鼠狼那张鲜血淋漓的脸,五官因为愤怒而扭曲。陶秋安爬起身来,被逼退到了墙角里,他根据周围连窗户也没有的环境判断,自己这次是插翅难飞了。 陶秋安逼自己镇定下来:“冤冤相报何时了,要不我们谈谈医药费?” 他的话音刚落,黄鼠狼就动起手来,抬脚踹向他腹部,再揪住头发往墙上猛撞。 陶秋安听到“砰”的一声,眼冒金星,他顺着墙壁滑落,便听到了黄鼠狼愤怒的叫骂。 “滚你妈的医药费!那该死的臭小子让我破相了,别以为用钱能打发老子!” 陶秋安心知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抱住自己的脑袋,不做徒劳的挣扎。 没爹娘的野孩子,就像失去蜗牛的壳,所以该硬的时候就把自己武装起来,该软的时候就得装孙子。他默默承受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拳脚,不时如这群混蛋所愿,发出一两声求饶和惨叫。 可是一味的忍受却换来了更糟糕的结果,当身体同时被三个男人按到地上,陶秋安察觉到这似乎并不是一场简单的暴力行为,他慌乱地扭动起来:“放开我!你们还要怎么样!” 黄鼠狼咧嘴,把手机的摄像头对准他的脸:“来,笑一个,哥哥让你红遍网络。” 当又一个小混混压上来,双手撕扯他身穿的t桖衫时,陶秋安瞪圆眼睛,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他把嗓子都快喊破了:“不!快放开我!你们这些不得好死的人渣,放开!” 第二章 :疯了 接下来的事情还要更糟糕。 陶秋安以为这些人暴打了他一顿以后,顶多拍个裸/照,可他小看了黄鼠狼的歹毒。 “嘿嘿,这小子脸长得不怎么样,皮肤倒挺滑溜的,可惜观众看不出来。” “那还不简单,扒光了倒点油上去,拍出来保证亮瞎你的狗眼。” “凭这家伙的姿色想走红网络,我看很难,要是换成他弟弟的话有看头多了,切,可惜给那小子跑了。” “那可说不准,如果制作成视频,再加上轮/操高中小处男的标题,点击量肯定刷刷地往上涨。”封闭仓库的光线不足,黄鼠狼打开闪光灯,一边奸笑一边踢了陶秋安两脚:“到时出名了,可别忘记谢我们。” 陶秋安能动的只有脖子,他扭头,朝黄鼠狼吐了一口唾液:“我谢你祖宗!” 紧着,耳边传来了哄笑声,接着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当皮带扣被解开时,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陶秋安没办法再对自己说,忍一下就好,忍一下就过去了。 因为现实的残酷超出了他能接受的范围,至今为止他所有的坚忍源自对未来的期望,但是,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恰恰是要毁了他的人生,彻底碾碎他的未来! 在这一刻他甚至已经能预见到,以后将会抬不起头来做人的悲惨。 他的牛仔裤被扯到膝盖,一双双同性的手在身上揉搓,让他浑身发抖,恶心反胃的感觉直涌上喉头,禁不住想要作呕。陶秋安发现自己骂得越大声,这些流氓就更兴奋,于是他咬紧了牙槽。 黄鼠狼当导演还当上瘾了,边换角度边吆喝:“把他的脸掰过来,对,哎呀,这表情真他妈难看,笑不出来就让他哭。你们乱摸个屁啊!专业点行不行,捏他的乳/头,都利索些,快扒光了老子要拍他屁股!” 当有人企图把他的t恤衫脱下来时,陶秋安趁机挺起身来,张口就咬住了一只胳膊。 他下了死力去咬,满嘴都是血味。 “哇靠!小野种敢咬你爷爷,快给我松口!” 在一片混乱中,陶秋安挨了两巴掌,脸上火辣辣地痛,内裤和上衣也被脱掉了,一丝/不挂。 肩膀被压住,双腿被掰开,身体以羞耻的姿势呈现在其他人眼前,骨架匀长,正介于少年和成年人之间,像刚刚饱满的青苹果。陶秋安羞愤欲死,怒火从心口直窜上脑门,轰然烧毁了他所有的理智。 陶秋安喉结滚动,咕嘟一下咽了嘴里的血,铁锈般的腥味滑下食道,却越发让他口干舌燥。 他感到浑身发热发烫,仿似有一簇烈火点燃了每根神经,剧烈的疼痛侵袭四肢百骸,他听到了自己的骨骼在咯咯作响,痛得发出凄厉的惨叫,一声比一声越发高亢刺耳。 四个人,八只手,都按不住满地打滚的陶秋安。 “妈了个逼,装什么疯狗,找死是不?” 黄鼠狼骂了句脏话,放下手机,走前去帮忙制服他。突然间,陶秋安垂死般瘫软在地上,黄鼠狼扯起他的头发,两人眼睛就这样对上了。 接着,黄鼠狼发出了惊叫声,一屁股跌坐在地。 出事以后,陶夏宁急匆匆跑回家里,把事情告诉了陶冶,然后两人一起在附近寻找。 陶夏宁跟无头苍蝇似的在小巷里瞎转,上气不接下气,时间过去越久他越心慌。该怎么办?黄鼠狼这种地痞恶霸,若真的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干得出!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丢下他哥逃走! “小宁,你听着。” 陶冶抓住了陶夏宁的肩膀,看进他发红的眼底说:“冷静下来,我们一定可以找到你哥。” 陶夏宁乱了方寸:“找不到,该找的地方都找过了,怎么办啊,叔,我好怕!” “冷静,冷静,闭上眼睛深呼吸,然后跟着感觉去找。” “可是……”可是真的找不到该怎么办? “没有可是,你必须找到他,你一定做得到的!”陶冶捧住他的脸。 陶秋安看着他叔,像找到了主心骨,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陶冶虽然常年醉生梦死,作为一个不靠谱的家长,起码有句话他是说对了。 他曾说,你们是两兄弟,一条命。 陶夏宁攥紧拳头深深吸气,逼自个冷静下来,他和陶秋安是亲兄弟,相依为命的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亲兄弟,他一定要救自己的哥哥,没有可是! 冷静,快点冷静…… 陶秋安还没睁开眼皮,就感受到了所处的环境。 太阳从窗台洒进来,暖洋洋的,散发出类似烘焙的香气。 还有微风撩动着窗帘,发出挲挲的摩擦声,还有还有,似乎还有谁在旁边看着自己。 他嘤咛一声,撑起眼皮,又因为强烈的光线而眯起眼睛,然后听到了喜极而泣的声音。 “哥!你醒了是不是?听到我说话么?” 陶秋安足足愣了有三分钟,然后费力地撑起身体,感觉到全身骨头都散架了。他半躺半坐地靠在床头,脑胀头晕,发现记忆有一段空白的断层,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 “我和小宁从仓库里把你抱回来的,当时里面只有你一个人。”陶冶说。 陶秋安想起了当时的遭遇,脸色一变。 “可惜只是被打了一顿,没少了哪块肉,手脚也都还健全,想申请残疾补助金是没指望了。”陶冶戳戳他红肿的嘴角问:“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疼不?” 陶秋安嘶了一声说:“不疼,最近猪肉涨价了,你们看着我的脸下饭好了。” 陶夏宁抹了把鼻涕,抱住他哥哽咽:“看到你就饱了,哪还用得着吃饭……” 陶秋安还来不及回答,肚子就先打起鼓来,他昏迷了将近一天一夜,胃里只剩下酸水。 陶夏宁到厨房给他熬粥去,陶冶则坐在床边,叼着烟,一口接一口污染空气。 陶秋安看着他欲言又止的神情,不由说:“叔,有屁你就放。” “没大没小。”陶冶赏他一个爆栗,弹弹烟灰垂下眼问:“最近有没有觉得哪儿不舒服?” “有啊,嘴巴痒痒,口水淌个不停,总想吃您老做的咖喱鸡。” “给我正经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木有,叔,你到底想问啥子?” “没有就好。”陶冶趿着拖鞋走出房间,把门关上。 第二天,餐桌上出现了一大盆咖喱鸡,陶秋安乐得眼睛都笑没了。 不过笑容仅仅维持了几秒钟,接下来,陶冶像个不容置疑的独/裁者般,宣布已经帮他辞去了饮品店的工作,从明天起,陶秋安要正式在家当米虫。 尽管陶秋安据理力争,最后以一票之差落败,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吃过晚饭以后,陶秋安灰溜溜地滚回房间,好气又好笑。他们家究竟从什么时候起,超越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先一步走上了文明主义道路? 在换睡衣时,陶秋安看到自己满身是被蹂躏过的痕迹,红红紫紫。 他捂住了嘴巴干呕,想起自己被按在地上,被那么多双手撕扯,揉弄,以及那些猥琐的面孔和下流的辱骂,统统让他恶心不已,涌现一阵阵反胃的感觉。 身体被一群陌生的人玩弄,真他娘的恶心到极点! 陶秋安承认自己骨子里是个保守的人,希望第一个和自己亲密接触的人,会是自己喜欢的。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就好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戚凌! 这个名字忽然浮现在脑海里,如果对象是戚凌的话,他也许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戚凌,戚凌,戚凌,戚凌,戚凌…… 陶秋安着魔似的反复默念这两个字,咬住了下唇瓣,加快了套/弄分/身的动作。 突然,他的身体在黑暗中剧烈地颤栗。冲上高/潮的刹那间,手被沾湿了,还有些许零散的汁液喷溅到腹部,雄性的檀腥气味挥发在空气中。陶秋安倒在枕头上,双目一度失神,久久之后,轻叹了一口气。 他想,天呐,自己一定是疯了。 想着另外一个男人打飞机,不是疯了是什么? 而更疯狂的是,幻想着戚凌自/慰,竟然让他有中身心都被净化的感觉。 陶秋安把家里收拾了个遍,该刷的刷,该洗的洗,实在找不着事干了,才决定出去逛逛。 他刚出门不久,家里的两人就吵了起来。 “趁现在哥不在家,给我好好交代,你到底隐瞒了些什么?”陶夏宁质问。 那天他们在仓库里找到陶秋安时,场面惨烈得触目心惊。 压根就是屠杀现场! 遍地都是尸体和残肢器官,这些人看上去像被野兽撕咬得骨肉分离,黄鼠狼靠墙而坐,他的喉管被撕烂了,脑袋歪向一边几乎和脖子分离。墙壁喷溅了不少血迹,而陶秋安就昏倒在血泊里,全身赤/裸。 只有在恐怖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画面,如今活生生的就在眼前。陶夏宁当时就吓傻了,而陶冶震惊过后,却很镇定的脱下外套,把陶秋安裹起来,然后开始清理现场。 陶冶把他们留下的足印和痕迹弄乱,再把仓库门锁好,还把他们之前穿过的衣服鞋子拿到野外埋了,看得出他是想制造陶秋安没有去过仓库的假象,这是为什么? 陶夏宁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我帮哥清洗的时候,发现他嘴里都是血,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遭到了动物袭击,即使陶秋安侥幸逃过一劫,嘴里也不可能会有血! “别问了,这事过去就算了。”陶冶揉揉眉心。 “哈,你当我是白痴吗?或者当警察是白痴?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这些年总是搬家?为什么你不许我参加任何比赛?为什么你明明有博士学位却不肯找份工作?为什么你总要抽取我们的血液样本?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陶夏宁越问越激动,似乎恨不得扑上去掐住他的脖子。 “小宁,你那么聪明,认为我能瞒你多久呢?” 陶夏宁愣了愣:“我怎么知道!我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晓得!” “我不是不说,只是你们都太还小了,有些事……” “放屁,又是用这个当借口!” “小宁……”陶冶闭了闭眼睛,坐在沙发上抹了把脸,神色疲倦:“我要保护你们,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相信我,当你们该知道真相的时候,我瞒也瞒不住,但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来,或者晚点来。我只想让你们快快乐乐的长大,别逼我了,好吗?” 陶夏宁看着这个仿佛一下子苍老男人,胸口发堵。 第三章 :饥渴 陶秋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买了个新的挎包,靛蓝色的,耐脏。 他背上新挎包自我感觉良好,但尚有些不足,于是偷偷摸摸的从建筑工地窃取了一块石砖,塞进挎包里掂量掂量,这才有了足够的安全感。 既然都已经干了件坏事,那就索性多干一件。 陶秋安做贼似的攀上了一栋旧楼房的天台,蹲在围墙下面探头探脑。 他的心脏狂跳个不停,手心都被汗湿了。好吧,他不能否认自己确实有点儿猥琐,这会儿正在实施偷窥,胜在自己眼神够好,用不着浪费钱配备望远镜。 而有幸成为他偷窥的对象,正是对面楼桌球室的老板——戚凌。 此时,戚凌刚好就坐在窗台上吸烟,低头看着爪机。 戚凌今天穿的是件v领无袖的黑色背心,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墨绿色的帆布皮带系在腰间,既简简又利落。陶秋安喜欢他的肤色,黝黑中透出了健康的光泽,也喜欢他黑发,不长不短,张扬而凌乱。不过陶秋安最喜欢的是他的气质,野性之中带有毫不讲理、罔顾一切的蛮横。 仿佛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任何事能难倒他似的。 陶秋安对戚凌的了解不多,都是从别人那儿打听来的,结合方方面面的信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此货绝非善类。但感觉是一种无法控制的东西,喜欢上了就是喜欢上了,与好坏无关。 否则怎么会有句至理名言,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过一两个人渣。 值得庆幸的是,这人渣是水中月镜中花,好坏与他无关,自然就伤不了他分毫。 陶秋安看到有个火辣的“大波妹”走向戚凌,挨得很近,两团绵肉都快凑到戚凌脸上去了。他在心底不屑地切了声,那女人一瞧就是个胸大无脑的货色,超短裙下面还套着渔网丝袜,有伤风化! 戚凌伸手勾住了大波妹的腰,两人眉来眼去,有说有笑。 陶秋安看不下去了,临走前朝对面楼比了比中指,好一对奸夫淫/妇! 当天晚上陶秋安做了个梦,梦到一个叫戚凌的男人,他勾住了自己的腰,引起了一阵触电般的颤栗。陶秋安惊醒过来,侧身躺在床上蜷缩起脚趾,呼吸渐粗。 他察觉到自己下身又硬又涨,被内裤勒得难受极了,他用手去摸,前端已经湿了。好在陶夏宁还没有回家,房间里就他一个人,他边抚弄着自己的*,边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昨天才发泄过…… 陶秋安释放了以后,摸黑找到纸巾把手擦干净,倒回枕头上,闭上眼等待澎湃的*消退。可是他却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饥渴,回想着春梦里的情形,性/器又一次硬挺起来。 完蛋了,陶秋安捂住脸,觉得自己真是无药可救了。 今天家里有件喜事,陶冶代人写的论文获奖了,刊登在颇有影响力的人民日报上,顾主一开心,重重打赏了厚厚一叠毛爷爷。虽然当枪手不是件光荣的事,不过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兄弟俩也就不鄙视他了。 为了庆贺想吃大餐,但又懒得下厨的话,打火锅绝对是不二的选择。 陶冶热爱吃辣,两兄弟因为从小深受他的荼毒,已磨练出了一个金刚不坏的胃。看着陶秋安眼也不眨的把沾满红油的青菜往嘴里塞,陶夏宁打趣他:“哥,功力见长啊。” “过奖过奖。”陶秋安把筷子当成兵器,舞了两下直指他的鼻尖:“施主,是否要切磋一番?” 陶夏宁夹起了一瓣大蒜:“谁怕谁,孤王誓要称霸武林,逐鹿中原。” “哈、哈、哈!你这个蒙古鞑子,胆敢欺我大宋无人?” “咳。”陶冶清了清喉咙,拿起啤酒罐说:“悟空,悟能,休得再胡闹,为师要念紧箍咒了。” 两兄弟不约而同甩个白眼给他,不带这么乱穿越的。 “叔,哥,我决定去学泰拳。”陶夏宁突然说。 “为啥?”另外两人异口同声。 “待我学成之日,誓要一雪前耻,荡平岛国!” 陶秋安怔了下,知道肯定是因为上次黄鼠狼的事,于是就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其志可嘉,不愧是我中华儿女,去吧,党和组织看好你。” “学费多少?”陶冶问。 “安啦,我是去拜师学艺,指不定师父还倒贴呢。“ “拳脚无眼,你自己小心点。”陶冶叮嘱。 从小到大,无论两兄弟想要做什么,陶冶从来不会反对,只要求他们低调做人。 陶秋安倒无所谓,因为他高调不起来,而即使陶夏宁有多不情愿,也从来没违背过陶冶的要求。 所以吃饱喝足以后,他决定小小的报复一下:“老规矩,输的人洗碗。” 陶秋安赞成,于是三人剪刀石头布,兄弟联手所向无敌,陶冶又一次惨败,唉声叹气地赖死在餐桌上。最后在他倚老卖老的打滚攻势下,陶秋安举手投降,默默地收拾善后。 陶冶扳回一城却不见喜色,他回到房间,锁上门,把今天的报纸拿了出来。 仓库里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警方初步断定是野兽所为,但毕竟是五条人命,事件已经轰动全城。而陶冶所担忧的,不仅仅只是警方而已,他隐隐有种不安的预感,也许平淡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陶冶叼着烟,把手中的报纸一下下撕碎,扔进垃圾桶里。 洗澡前陶秋安照了照镜子,发现身上的伤好得很快,不到一个礼拜淤痕完全消退了。他在镜子前转了转,觉得自己似乎和从前有些不同了,但具体是哪个部位不同,他又说不上来。 可是改变不单单只是*而已,连想见戚凌的渴望也变得强烈起来。 甚至让他有些……难以自控。 但陶秋安觉得不能太放纵自己了,所以强忍着没有再去偷窥,但没想到,竟然会遇上戚凌。 周六的那天,他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夹在腋下,耷拉着脑袋拖着脚子,慢悠悠地往回家的方向走。陶秋安正想着心事,忽然听到耳边的风声不对了,下意识地歪头,紧接着,一个篮球从耳边擦过。 篮球砸到铁丝网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力道可想而知。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陶秋安愣了愣,原来自己刚才差点被砸到了,好险! “还好没砸到人,戚凌,你是怎么搞的?”有人冲着陶秋安小跑过来,忙不迭地道歉:“对不起,不好意思哈。” 陶秋安把滚到脚边的篮球捡起来,递给他,然后望了一眼在球场上的戚凌,因为距离和光线原因看得不太清楚。他悻悻地收回目光,继续前行。 “喂。”那人拦住陶秋安问:“我们刚好差一个人,要不要玩?” 陶秋安犹豫起来,他毫无球技可言,勉强只能算会打而已,丢人也就罢了,还拖别人后腿多不好意思。 他正打算拒绝,戚凌却快一步说:“三对三,输的掏钱买啤酒。” 身旁的人推了他一把,陶秋安就被推到了球场上。 比赛正式开始以后,陶秋安感到不知所措,其他人显然是经常打球的,一个个利索得跟长了翅膀开了外挂似的,而他夹在中间显得有些笨拙。 终于终于,他好不容易摸到篮球,结果眼前一闪,手里就空了。 戚凌抢到球以后,两三下闪身冲到了篮板下,原地起跳,来了一记猛力的扣篮! 进球后,连篮板和球框都摇了起来。 陶秋安看得傻眼了,坑不坑爹啊?这种水准都可以去打职业赛了! 戚凌得分后抹了把汗,回到己方的界线内,俯身,双手撑住膝盖,自始自终都没瞧过陶秋安一眼。 陶秋安磨磨牙,你好样的,给我等着! 自己让谁瞧扁了也不能让这家伙瞧扁,为了争这一口气,他决定拼了! 陶秋安卯足力气去抢球,他眯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篮球不放,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所看到的人和物体移动速度变慢了,如同用慢镜头看电影那样。他瞅准时机,双脚离地跃高,拦下了对方的传球,落地后便带球往回跑。 陶秋安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仿佛烧开了,像有一股看不见的蒸汽在推动着,身体变得轻盈,速度跟得上其他人了。这种感觉很神奇,难道是他不小心也把外挂开启了? 陶秋安虽然纳闷,但不容许他多想,因为,戚凌就在前面几步之遥,看样子是准备从他手里抢球。陶秋安一咬牙,试图运球越过戚凌,可是不行,对方的反应和速度都很敏锐。两人产生了肢体碰撞,他能嗅到戚凌的味道,以及皮肤摩擦时的触感,在这么短暂而有限的时间里,感觉竟然如此清晰。 简直有些不可思议,而戚凌挥发出的汗水和热气,略带着咸腥,像大海的味道。 陶秋安刚走神,篮球就被戚凌抢夺到手,这下糟糕了! 他情急之下,用身体挡住戚凌的移动,结果两人撞到一起去了,戚凌的肩头撞到陶秋安下颚,两人都退了一大步。陶秋安刚刚稳住脚跟,就感觉到脸在发麻,嘴里有血的味道,应该是舌头被牙齿磕破了。 “戚凌你犯规了,罚球。” 戚凌啧了一声,把篮球塞到陶秋安手上,转身就走。 陶秋安站在罚球线后半圈,咽下口腔里多余的血沫,眯眼,跃起,投篮。 篮球在半空中划出弧形,精准的落入球框里,连框边都没沾到。 陶秋安在队友的叫好声中惊醒过来,他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很不对劲,好热,像是体内堆满了火炭,即使清凉的晚风拂过,却带来了火上加油的反效果。他赶紧说:“抱歉,我要先回家了。” 说完不管其他人的反应,掉头,拔腿就跑。 “啊?怎么这样,那比赛还打不打?”有人问。 戚凌顶起篮球在指尖上转动,望着某人匆忙逃跑的背影说:“不打了,到此为止。” 这时,天色完全暗下来,白色的背影很快淹没在了夜色里。 陶秋安回家以后,洗了个冷水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体温似乎恢复正常了,刚刚的异样像是错觉而已。他想起自己把书本漏在了篮球场,拍拍额头,哀号一声。 不过第二天,陶秋安不再为忘记拿书的事挂心,因为更让发生了他闹心的事情。 他在切菜时划破了手指,看着淋淋夺目的鲜红出神,一会儿后,像受不住诱惑似的伸出舌头舔舐伤口,将芳香甜美的血腥卷进了嘴里。直到客厅里传来陶夏宁的笑声,他才猛然回神,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然后他发现自己口味开始变了,往日喜欢的食物,现在吃起来如同嚼蜡。 这还只是其次,接下来的整个礼拜,对性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每当夜晚闭起眼睛,脑海里全都是戚凌在篮球场驰骋的身影。因为和戚凌近距离接触过,从前虚构的幻想全变成了更具体化臆想,并且越发下流了! 陶秋安梦到自己抚摸戚凌的裸/体,亲吻泛出黑珍珠般光泽的皮肤,吮吸他的嘴唇,挤进了他双腿之间,在完全没有隔阂的情况下肌肤相亲。 天呐,他怎么会饥渴成这样? 太不要脸了,简直像个变态色/情狂似的! 陶秋安只能尽力克制自己,做家务也好,看书也好,上网也好,累得实在撑不起眼皮了才肯爬上床。可是这样做并不奏效,他又一次梦到了戚凌,然后在半夜惊醒过来,下身的*坚硬如铁。 该死的!陶秋安翻个身,恨不得把下面这根发情的器具给掰断算了! 他握住拳头默默忍耐了半个小时,但*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反倒憋得他更加难受了。陶秋安夹紧腿根,因为陶夏宁就睡在上铺,他不敢乱来,最后忍无可忍,只能到厕所去解决。 他复杂和恼恨的心情很快被快感取代,在漆黑的洗手间里,陶秋安靠在瓷砖上,睡裤褪到膝盖,仰头套/弄着火热的性/器。一阵阵酥麻从尾椎骨窜上来,陶秋安撩起了睡衣,用指尖揉弄乳/头,咬牙闷哼了一声。 脑中闪过白光,接着手上一热,*的源泉喷发出来。 陶秋安喘了口粗气,低头看看粘腻的浊液,他厌恶的蹙眉,扯下纸巾擦掉,提起了睡裤。当陶秋安拧开洗手盆上的水龙头时,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洗手间里根本没有开灯,他却看得一清二楚! 虽然比不上白天清楚,但仿佛戴了一副无形的夜视镜,这是怎么回事? 但更惊悚的事情陆续有来,他抬头,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以及自己的……眼睛。 一双不是人类的眼睛! 因为人类的眼睛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发亮! 第四章 :大不了 陶秋安打开房间门,一阵刺鼻酒气扑面而来。 他沉下脸来,太阳穴一抽一抽地作痛。陶秋安昨夜整宿没睡,耗在网上查资料,他在心底不断否定自己不是人类的念头,自我安慰说,也许只是个基因比较特别的人类,但查来查去,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反正这事已经够闹心的了,现在看到陶冶在沙发上一边抠脚丫一边喝啤酒,更闹心。 “叔,大白天的,你能不能有个人样?” 陶冶横了他一眼,满脸涨红:“我怎么就没有人样啦?碍着你的眼了?” “我说错了么?你瞧瞧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成天到晚就知道喝酒,啥事也不管,影响到我和小宁就算了,还把自己身体给喝垮了。你自己说说这几年来,你有好好活过一天吗?” 陶冶醉了七八分,前言不搭后语的跟他杠了起来:“呵,我知道,你就是嫌我碍眼了,你们都嫌我碍眼!我知道自己见不得人,得了,你滚吧!滚!我要是还求你舍不得你,我他妈的就是个龟儿子!” 陶秋安头痛得更厉害了,瞪着陶冶,火气蹭蹭地往上涨。 陶冶不晓得有多久没修过头发剃过胡子,蓬头垢面的,身上穿来穿去都那几套睡衣,胸口留有大片洗不掉的污渍,连公园里的流浪汉都比他像个人样! “你滚啊!”陶冶把啤酒罐砸向他,乱喷唾沫星子:“你个白眼狼!滚!” “滚就滚,喝吧,喝死你算了!”陶秋安忍无可忍,重重地把家门摔上。 他从来没有和陶冶发生过如此激烈的争吵,虽然早看这家伙不顺眼,可是如果没有陶冶,他们兄弟俩的命运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所以平时能忍就忍能劝就劝。 但陶冶越来越过分了,一天两包烟,从早喝到晚,简直像慢性自杀! 操蛋的!陶秋安此时格外怨恨起自己的爹妈来,丢下两岁的他和三个月大的弟弟,然后就没人影了,直到现在是死是活也不知道。既然如此,当初何必要把他们生下来,真是害人害己! 陶秋安正心烦意乱时,接到了陶夏宁打来的电话。 陶夏宁正在拳馆里,今天是他第一次正式上擂台和别人对战,叫陶秋安没事就去给他加油。陶秋安确实也没别的事好干,更不愿意回家对着那个酒鬼,所以一口答应下来。 他跟着地址找到了拳馆,进门就被吓着了。只见拳馆里面的人们一个个都打着赤膊,下身只穿着一条运动短裤,要腹肌有腹肌,要背肌有背肌,彪悍而精壮,啧啧,空气里全是雄性的荷尔蒙。 拳馆中央有个四方形的擂台,因为堵车,陶秋安来得迟了,对战已经开始,台下围了不少人。 陶秋安挤到擂台边,就又被吓了一跳,台上越看越眼熟的家伙,不正是戚凌么? 说起来世界还真小,陶夏宁的师父是拳馆的老板,人称炮哥,而恰恰他又是戚凌的师兄,所以按规矩论起辈分来,陶夏宁还得管戚凌叫一声师叔。 陶夏宁站在擂台上,光着胳膊穿着黑色的短裤,两手戴上拳头,看上去颇有几分职业拳手的架势。还不到一个月,这小子好像又长高了,肌肉削薄线条匀称,虽然比不上成年汉子这般壮实,但带有一种少年独特的张力和质感。 不过陶秋安只看了戚凌一眼,还没瞧仔细,就赶紧移开目光,万一要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流鼻血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了,还是不看为好。 因为这男人实在是……man得要命! “哥,你来啦!” 陶夏宁在台上蹦蹦跳跳地朝他挥手,结果,被一拳击中面颊,仰面朝天的倒在台上。 “小宁!”看得出那一拳实在打得不轻,陶秋安整颗心提了起来。 “切!”陶夏宁爬起身,用舌尖顶了顶口腔内壁,抬腿直扫戚凌的脖子:“偷袭我,卑鄙!” 戚凌向后仰身避开,使出一记左勾拳,正中陶夏宁的胸口,又快又准。泰拳是力量和敏捷并重,主要运用人体的拳、腿、膝、肘四肢八体进行攻击,两人你来我往的在台上较量,打得火热朝天。 陶秋安看得目不暇接,当看到他弟被击中了一次又一次,不单只是心疼,连肉都疼了。 炮哥在旁边抱着手臂说:“别担心,这只是一场友谊赛。” 屁的友谊赛!他才不信炮哥的话,陶夏宁下巴都肿起来了,连站在台上都有些不稳,再打下去鬼知道会怎么样!戚凌这个黑心的混蛋,怎么下手那么狠,以大欺小! 陶秋安忍不住质问:“小宁根本就打不过,你为什么还要让他上台?” “你没看出来吗?戚凌是在指导你弟弟,不然他早就被抬下去了。” 虽然如此,陶秋安仍是耿耿于怀。 陶夏宁被踢倒以后,在台板上利落地翻个身,挺身站起来,抬起双手护住脸面,又一次发起了攻势,分明是一只呲牙的幼兽。戚凌冷笑,还是一只相当漂亮的小兽,他抬手格挡陶夏宁的横扫,再用手肘重击他的腿部。 “啊!”陶夏宁惨叫一声,抱住膝盖打滚。 “够了,不要再打了!”陶秋安冲上擂台,打断了对战。 “哥……我没事的,还可以……”陶夏宁冒着冷汗说。 “你给我闭嘴!”陶秋安瞪了戚凌一眼,大声地说:“我说结束就结束!” “ok,结束。”戚凌摘下拳套一扔,掉头跳下了擂台。 陶秋安才不管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只关心弟弟伤得到哪儿了。 后来才知道,陶夏宁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创伤,戚凌只是用手肘击中了他大腿的筋脉,导致整条右腿酸痛麻痹,缓一缓揉一揉就没事了,照样能跑能跳。 陶秋安放下心来以后,感到挺不好意思的,他似乎错怪戚凌了。 在休息室,炮哥跛着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递了瓶药油给陶秋安,说:“你真是个好哥哥,对了,今天晚上是我生日,一起来玩吧。” “太好了,既然师父都主动开口了,哥你也来玩吧,白吃白喝,还包唱k包酒水哦,不去就亏大了。”陶夏宁说。 “可是我没有准备礼物……” “哈哈,你们真的一点也不像兄弟呢,小子,跟你哥好好学学,别整天臭不要脸的。” 看得出来炮哥是条豪爽汉子,陶秋安也就没跟他客气。 不过真正让陶秋安决定不要脸去蹭吃蹭喝,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他听炮哥说今天也是戚凌的生日,不过那家伙从不喜欢张扬,所以只有相熟的人才知道。并且,今晚的聚会戚凌也会到场,陶秋安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可是当真到了晚上,情况和陶秋安预想的不太一样。 ktv的包厢里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人,全是陌生的面孔,他拘谨的坐在一边,因为不会喝酒,所以显得有些呆板。陶夏宁则像颗耀眼的小星星,满场子乱跑乱窜,跟谁都能搭上几句嘴。 陶秋安注意到戚凌也是独自默默坐在边上,指尖夹住香烟,有一口没一口地饮酒,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表情,怎么看也不像过生日的人。 有人上前打招呼,他也就应一声,再搭话就不回答了,生生冷淡走了好几个人。等到唱完生日歌,还没开始切蛋糕,戚凌就起身走出了包厢。 陶秋安有话想亲口对他说,于是也打算跟出去,不过被人挡了一下。 后来,陶秋安是在ktv的大厅里找到了戚凌。他独自正坐在吧台旁边,交叠双腿,托着下巴,在迷幻交错的霓虹灯下,是一副生人勿近的冷眉冷眼。陶秋安明显感觉到他并不开心,可是为啥子呢? “那啥……”陶秋安鼓起勇气,凑过去说:“生日快乐。” 戚凌转过脸来,挑着眉毛瞅了瞅他,不吭一声。 陶秋安很是尴尬,戚凌的眼神漫不经心却又无比犀利,好像看穿了他的内心。 这时,有个风尘味浓厚的妖娆女人走过来,搭住戚凌的肩膀,笑笑说:“稀客啊。” 戚凌立刻换了副表情,轻佻地勾起嘴角:“我这不是来了么?怎么?想我了?” 一个情场浪子,一个风骚女子,正粘成一团打情骂俏,完全把某人晾在边上了。陶秋安怨念十足地观摩着,满脑子都是三个字,狗男女……狗男女……狗男女…… “哎呀,这是谁?你也不跟我介绍一下。”女人像刚刚才发现陶秋安似的。 “他啊,一个连酒都不沾的小朋友。”戚凌搂住女人的水蛇腰,看向陶秋安说:“小朋友,十二点都过了,还不赶紧回家睡觉觉去?” “你才是小朋友!”陶秋安端起他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抹了把嘴巴:“你全家都是小朋友!” 他突然间爆发的豪气,让两人都愣住了。可惜这股豪气没能坚持下去,被辛辣的酒气一呛,陶秋安就捂住胸口,扶着吧台边角,咳得跟重度肺结核患者一个样。 “啊哈哈哈!”戚凌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容,大声对调酒师说:“麻烦给这位小朋友来杯牛奶。” 女人也掩着嘴巴,伏在戚凌的肩头笑个不停。 两人刺耳的嘲笑声,让陶秋安难堪得想找个洞钻,脸色红了又白,狠瞪戚凌一眼,转头跑了。 陶秋安灌了一大杯威士忌,胃里像有把火在烧,脑袋也越来越晕乎。他一直跑出了ktv,在马路上扶着灯柱,仰头瞪圆眼睛望着夜空,硬是把泪水逼回眼眶。 没啥大不了的,从小到大难道还被人嘲笑得少吗? 真的没啥大不了,陶秋安对自己说。 第五章 :犯傻 夜深了,浮华的城市已渐渐沉寂下来。 陶秋安有气无力地走进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打包了一盒蛋挞和炸鸡块。 家里的大叔肯定光喝酒不吃饭,估摸着现在酒醒了,肚子也饿了,自己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他一般见识。陶冶再怎么不济,到底还是自家人,哪有让自家人饿肚子的道理。 陶秋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醉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他以为是自己眼花。 家里好像被超级台风袭卷过一样,家具东倒西歪,地板满是杂物,连放脚的地方都没有。 陶秋安抬头看了看门牌号,确定自己并没有走错。客厅里的沙发翻到了,两个房间也乱糟糟的,见不得陶冶的踪影,不过让他最在意的,是地板上有已经凝结血迹,红得发黑的一大块,光是看上去就怪吓人的。 空气里除了血的味道,还有陌生人留下的味道,并且不只一个! 手里的垃圾食品“啪”一声落地,陶秋安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字,报警! 经过警方连夜调查,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伤人案,但还存在很多的疑点。 他们家虽然发经济不宽裕,但没有欠债,也没有仇家。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好给人抢的,清点过后,发现损坏的东西很多,但丢失的仅仅是一些陶冶房间里的文稿和材料。而警方断定这是团伙作案,大张旗鼓的出动了一伙人,却只带走了两箱破纸,忒奇怪了! 最后,也是最大的疑点,陶冶到哪里去了?地上的血迹又是谁的? 突然遭遇了一场巨变,两兄弟都慌了神,陶秋安带着弟弟满大街的找人,可是陶冶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一点可以追查的线索也没有。 “哥,我们毫无头绪,天大地大的,该去哪里找才好。” 陶秋安满眼红丝,一字一句地说:“那也要继续找,登报纸,贴寻人启事。” 陶夏宁点点头,环顾了下面目全非的家,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陶秋安心里更加难受,因为他出门前和陶冶大吵一架,结果就出这事了。如果他当时没有和陶冶吵架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出门,如果他早点回家……事情也就不会变得这么糟糕了。 “你先洗澡去,然后睡一会儿,天亮我再叫你。” “嗯,好。” 陶秋安走进房间里,动手把床铺好,再把地上的枕头捡起来,接着开始收拾被翻了个底朝天的房间。陶夏宁洗完澡出来,看到他哥正在忙活,刚打算帮忙,就被拦住了。 陶秋安让弟弟躺到床上去,帮他盖上被子:“睡吧,凡事都有哥在,嗯?” “哥,你会一直都在吧?不会像叔那样突然就……” “傻瓜。”陶秋安揉了揉他的头发,笃定地对他说:“哥不会丢下你的,快睡。” 陶夏宁听话的闭上了眼睛,陶秋安看着弟弟稚气未脱的脸蛋,打起精神来,他咬咬牙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撑起这个家,然后把陶冶给找回来! 第二天,两兄弟来到了拳馆,打算请炮哥帮忙,因为他的人面比较广,路子也多。 炮哥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有消息就通知你们。” 陶秋安又是鞠躬又是道谢:“寻人启事下午就印出来,到时候麻烦你了。” “不麻烦,你就多拿点过来,我会叫人帮你在拳馆和附近这一带都贴上。” 炮哥肯帮他们帮到这个份上,兄弟俩除了一个劲的感谢,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 这时,原本在边上练拳的戚凌走过来:“下午把寻人启事到我那里去。” 说完,就目中无人地往更衣室去了。 等到下午,整整一千份寻人启事全部印好了,栋起来有半米高,付了钱以后,两兄弟分头行动。陶夏宁去拳馆,陶秋安则带上寻人启事去桌球室找戚凌。 这时的陶秋安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是能借用的力量他都不会放过,因为陶冶失踪了足足超过四天。报案以后警察就对他说过,让他尽可能的想办法找人,因为根据数据统计,失踪的时间越短,失踪者活着的几率就越高。他不敢往坏处想,所以一心只想着找人。 陶秋安亲身踏入从前自己偷窥过的地方,心底有点儿发虚,他甩开杂念,正事要紧。 戚凌正在打桌球,见到他来,用球杆一指:“放桌上就可以了。” “呃,好的。”陶秋安放下了寻人启事以后,对他说:“真的太谢谢你了。” “没什么。”戚凌俯下身,手里的球杆用力往前一顶,打进了黑球:“陶夏宁也算是我的师侄。” 原来是因为他弟,陶秋安说不上心里的是什么滋味,落空空的。他始终有一种感觉,戚凌似乎讨厌自己,即使不讨厌,也绝对没有好感,因为总是用一种疏离和冷漠的态度应对自己。 “你还有事吗?”戚凌问。 听到这句话,陶秋安可以十分肯定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他真的讨厌自己! “没事了,我走了,谢谢你的帮忙。”陶秋安客客气气地说。 他才刚转过身,突然就出大事了! 从桌球室的门口冲进来了一群人,好家伙!一个个都凶神恶煞的,手里都拿着长刀铁管子,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场面要多混乱有多混乱。陶秋安顿时傻眼了,这是要闹哪样啊? 这些人不单单只是来砸场,看到戚凌,更是一窝蜂的涌过来。 戚凌踢倒了第一个冲向自己的人,操起球杆当武器还击,可是对方人数太多了,他被逼到了死角里。陶秋安也不晓得自己打哪来的胆子,想也没想的,就一头热的就冲上去加入斗殴。 刚开始陶秋安还有些胆怯,接下来越打越顺手了,甩起挎包一砖板拍到别人后脑勺上,然后再往旁边一扫,连续扫中了好几个人。戚凌趁机突围,拽起他就往桌球室外面跑。 两人一路跑到了楼下,那些打手还紧追不放,戚凌跨上了摩托车,大喊:“上来!” 陶秋安利落地跳上车,抱紧他的腰。 戚凌一拧油门,黑色的雅马哈发出了咆哮声,把追赶的人远远甩在了后边。 成功脱险以后,陶秋安才感到后怕,他到底只是个高中生,从没经历过这样夸张激烈的场面,顶多是在电视里看过而已。接着他发现戚凌受伤了,肩膀和手臂上都有刀伤,扑面的疾风把血腥味灌送了他鼻腔里。 陶秋安整个人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心跳得飞快,正处于激昂的状态里,这一股味道,让他益发的躁动起来,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你要不要紧?”陶秋安大声问。 戚凌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不见痛色,但也没有什么表情。 得不到回答,陶秋安也不好再问下去,他不敢贴戚凌太近,改为揪住他的衣服。 “抱紧。”戚凌的话音一落,摩托车突然加速,直冲过了马路前面的临检站。 陶秋安猛地撞上他后背,两颊被风刮得生痛,几乎睁不开眼睛,心惊胆战的听着后方传来的警笛声。他心想,戚凌这家伙果然和传闻一样,开起摩托车来像赶着去投胎似的。 戚凌甩掉交警,把车开进了城中村里,停在一间私人小诊所的门前。 经营诊所的人陶秋安见过,上次就是这家伙主动邀请他打篮球,看他右边耳朵戴满亮晶晶的耳钉,披上白大褂也不像个医生,莫非是无牌行医?会医死人的咩? 戚凌把带血的衣服脱掉,直接往地上一扔,大大咧咧的坐在诊疗桌上,拉开抽屉找烟。 陶秋安像中邪一样的直盯着他看,移不开目光。 戚凌的身材高大,骨架欣长,是恰到好处的精壮,肌肉并不发达却块块都分明,这种人通常被称为天生的衣架子。他的腿老长了,下身深色低腰裤勒出了盆骨的形状,显得腹部和腰部的线条更紧致。血都打湿了般边肩膀,戚凌却像没有痛觉,急急地吸了一口烟,再扬起脸来,徐徐地把烟雾吐出来。 “每次见到你准没好事,怎么又挂彩了?”医生用钳子夹住棉花球,边帮他止血边问。 “关你屁事,好好做你应该做的事就行了”戚凌说。 “靠,那你倒是付我应该付的诊金啊!” “欠着,以后一起烧给你。” “你大爷的。”医生啐了他一口,转身拿药水时看了看陶秋安,便说:“怎么连你也遭殃了,以后离这坏蛋远点,否则哪天横死街头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过来,我给你上药。” 这时陶秋安才知道自己也受伤了,脖子有一道发红的伤口,只是刮破了皮,渗出血丝。 陶秋安刚走前两步,胳膊被戚凌给抓住了,接着用力把他拉过去。戚凌捏住陶秋安的下巴,把他的脸拧到一边,看着陶秋安耳朵下方的伤痕,拧紧了眉头。 “呃……”两人突然那么接近,陶秋安连呼吸都忘记了。 陶秋安还没想好该给什么反应,就被一把推开了,踉跄退了两步,险些跌倒。 “你真多事,以后离我远点。”戚凌跃下诊疗桌,头也不回地走出诊所。 “喂,你的伤还没包扎……” 轰隆隆的引擎声打断了医生的叫喊,戚凌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什么人啊!陶秋安站在原地咬牙切齿,很想、很想把这混球的全家都问候一遍。 戚凌竟然说自己多事!八嘎的!早知道让他被人砍死算了! “我说……你是喜欢戚凌吧?”医生问。 “啊?”陶秋安眨了两下眼睛,一脸不屑地说:“谁会喜欢这种混球!” “那家伙可不只是个混球,还是一匹无情的种马,你可千万不要犯傻。”医生帮他擦上消肿的药膏,顿了好一会儿,直到陶秋安跨出诊所的大门才开口:“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心,因为如果它受伤了,任何医生都束手无策。” 陶秋安身体僵了一下,低声说:“谢谢。” 他很感激医生的好心劝告,不过,陶秋安现在没心思去琢磨儿女情长。因为找到陶冶才是首要目标,至于其他的,通通先丢到爪哇国去! 第六章 :杯具了 只要天没塌下来,地球仍在转动,日子就得继续过下去。 陶秋安花了整天的时间收拾残局,又找出工具箱来,拿着锤子敲敲打打,总算把家里恢复了原样。他长长吁一口气,抹了把汗,躺在刚刚干透的地板上,合眼微笑。 还记得从前啊,他们家里天天都像打仗一样兵荒马乱,陶冶是个家务白痴,试过差点把厨房烧了,陶夏宁是魔头转世,路还走不好呢,就爬到隔壁阳台去摘邻居的胸罩。以前家里不但又乱又脏,还总有一股馊味和尿臊味,有次班主任来家访,从进门到坐下,还不够五分钟就闪人了。 反正他们家没有一点比别人家强,可是对他来说,天底下哪里也比不上。 陶秋安决定到陶冶的老家走一趟,虽然找到人的可能性不大,但总比什么事也不做要好。但陶冶已经离家多年,从来没见他回去过,而陶秋安手里仅有一个地址,所以要去多久,能不能打听到消息都是未知数。 陶夏宁送他到长途车站,在候车室外面捏着嗓子说:“夫君,出门在外一切要多加小心,莫忘了妾身等你早日归来。” “娘子保重,来日为夫高中状元,定会赶回家与你团圆,以解相思。” “夫君,即使你名落孙山,妾身也依然翘首盼着你回来。” “娘子……” 两人一副深情状凝视对方,随即,同时背过身去,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陶秋安登上了长途汽车,隔着玻璃窗对陶夏宁挥手,心里很舍不得,毕竟他们从小就没分开过。陶冶还取笑过他们,打起来的时候像仇人,和好以后像情人。 小时候他们打架打得可凶了,陶秋安把弟弟当沙包一样的捶,陶夏宁把他当鸡腿似的啃,直到现在,他手臂上还有牙印呢。不过自从兄弟俩渐渐长大以后,就不怎么打架了,改为枪口一致对外。 来到风情淳朴的南方小镇,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陶秋安决定找个地方落脚。 他为了省钱没有入住宾馆,而是根据贴在路边围栏上的广告,找到了最便宜的住宿方式。三十块钱一个晚上,像集体宿舍,睡的是上下铺,总共有六个床位,厕所公用。 一分钱一分货,环境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好在住的人不多,包括陶秋安在内就三个人。 “小哥儿,你看起来不像是住这种地方的人啊,怎么啦,离家出走?” 陶秋安瞅着向自己搭话的男人,肥头大耳,满面的油光,小眼珠子贼溜溜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坐到了床上,叠起腿,用挎包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床柱:“是啊,家里人把我赶出来的,因为没钱送精神病院,他们实在受不了我了。” 听着毫无规律的“铛铛铛”敲打声,胖子要笑不笑地看着他。 “其实发病的时候,家里人和外人我还是分得清的,所以一般我不会砸他们的头,就怕把他们砸死了,结果那帮坏蛋连门也不让我进,早该把他们脑袋全砸个稀巴烂,你说对不对?” 胖子千辛万苦地扯出了一个假笑,借尿遁开溜。 陶秋安追着他屁股后面喊:“我还没说完呢,告诉你啊,我通常都是半夜才发病……” “我、我真的憋不住了,等会,等会再听你说。”胖子啪地把厕所门关上。 陶秋安回自己的床位等了老半天,都没等到他回来,切,怎么能忽悠人呢?这胖子真不老实。 翌日,陶秋安就就拿着地址四处问人,然后白跑了一趟,因为那里被改建成獭兔养殖场。他到处打听辗转多时,也问不到陶冶家人的下落,只知道他们家早就搬走很多年了,不知不觉,十天就过去了。 陶秋安回到了城市,然后才发现,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好像有些事情改变了。 他再次看到陶夏宁和戚凌在擂台上打得难解难分,已经相当淡定了,能一边喝奶茶一边和炮哥扯淡。虽然炮哥赞扬陶夏宁有天分,打拳的实力突飞猛进,但还远远不是戚凌的对手,所以一次次在台上摔得狗吃/屎。 十分钟以后,戚凌从后方锁住了陶夏宁的胳膊,结束了这场对战。 “哥。”陶夏宁趴在擂台边缘的绳索上,喘着气说:“我输得好不甘心啊!” 陶秋安知道他争强好胜的性子,无奈地笑笑。 戚凌摘下拳套,踢了陶夏宁的屁股一脚:“想赢?先练个十年再说。” 陶夏宁跳了起来,放出狂言:“十个月就够了!信不信我十个月以后一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戚凌嗤笑一声,不跟他争辩。 “切!再来!打不过你也要累死你!” “你先把气喘顺了再说大话。”戚凌跳下擂台,走去拿矿泉水,顺手抛了一瓶到台上。 他们两人有说有笑的情形,让陶秋安有些羡慕,心里酸酸涩涩的。他不晓得自己到底哪里招人讨厌了,戚凌从未对他说过一句好话,就连瞧也不多瞧他一眼,活像自己是什么肮脏的东西。 算了,不想了。陶秋安自我安慰,戚凌讨厌或者不讨厌自己,又有什么区别呢? 借用琼瑶阿姨的台词,暗恋自己的事,和任何人无关。 因为长期练拳,陶夏宁身上总有不少瘀伤,晚上临睡前,陶秋安都会帮他抹药油,让淤血散得快一些。陶夏宁这时正趴在他大腿上,只穿了条裤衩,眯起眼睛,一脸享受的表情。 “哥,我觉得凌大哥是个好人,你怎么老对他冷着脸?” 凌大哥?陶秋安愣了下,淡淡地说:“有么。” “有啊,好像人家欠了你几百万一样。”陶夏宁在他腿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开始滔滔不绝:“别看他酷酷的,其实他人可好了。你不在的时候,我接到不少电话,有人打来说在哪里哪里看到叔,都是凌大哥陪我一起去找的,可惜每次都没有好结果。他骑着车载我去了很多地方,老麻烦他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可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而且又认认真真的我打拳……” 陶秋安默默听着他念叨,拧上瓶盖,把药油放到一边。 “哥,你是不是困了?好歹给点反应啊。” 陶秋安给的反应,就是推了推他:“不早了,睡觉去吧。” 陶夏宁仍赖在他腿上不肯起来,垂下头,望着地板问:“哥,你喜欢过谁吗?” 陶秋安心尖颤了一下,硬是把他给推开,冷下脸来:“我累了,睡觉。” “你就那么讨厌凌大哥啊?”陶夏宁没注意他的脸色,边套上睡衣边自言自语:“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喜欢一个人,不过那种天天都想见他,见到他又有点忐忑的感觉是喜欢吧?对了,哥,你是怎么看男人喜欢男人的?” 陶秋安已经躺到床上,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但陶夏宁仍追问个不停。 最后,陶秋安忍无可忍地挺起身来,瞪着他弟:“够了啊,你给我闭嘴!” 陶夏宁一撅嘴皮子:“切,你不喜欢听就算了,凶什么凶。” “你才多少岁,就跟我讨论喜欢男人的问题?叔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你就不担心一下?还有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能不能收收心,把心思都放到正事上去?” “我怎么不顾正事了我,你不就比我大那么两岁而已,装什么牛逼啊!” 陶秋安知道再说下去他们非吵架不可,可是他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嘴:“原来你还知道我比你大两岁呀?那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多少岁?身份证都没领到,还有,你的正事是打拳么?还是早恋?我警告你,给我好好定下心来,准备上学,别再有事没事老往拳馆里跑。” 陶夏宁急了:“你凭什么不让我去拳馆啊!” “就凭我是你哥,以后不准再去,听到了没有!” “去你的!你是我哥又怎么样,我爱去哪就去哪,轮不到你来管!” 两人谁也不肯让步,吵到了最后,陶夏宁连睡衣也不换,拿起钱包和手机就冲出了家门。 陶秋安独自在家里生闷气,直到下半夜,给陶夏宁打了个电话,结果被掐掉了。过一会儿,陶夏宁发条信息来,就短短的四个字:我在网吧。 陶秋安犹豫了片刻,决定不去找他,让彼此都冷静一下。 他分不清自己是担忧还是嫉妒,也许两者都有,但陶秋安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就是不能再放任陶夏宁不管了。他弟弟再怎么聪明过人毕竟也才十五岁,小屁孩一个,而戚凌是什么人?说穿了就是个混黑道的古惑仔,走在街上随时会被乱刀砍死也不奇怪的古惑仔! 不成,绝不能让陶夏宁和这种人走得太近了,尤其是在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年纪。 他决定去找戚凌谈谈,让他离自己弟弟远点儿,陶秋安不反对他们做朋友,可别过了朋友这条线。做好心理建设以后,陶秋安背着挎包直接杀上了桌球室,去势汹汹。 他在桌球室里看不到戚凌,随便找了个人来问,才知道那家伙在杂物房里。心想总算没白跑一趟,陶秋安立马朝杂物房杀了过去。 结果,他杯具了…… 他踹开杂物房的门,满腔的愤慨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得石化了。 昏暗的杂物房里有一张丝网吊床,吊床上有两只狗男男,衣服扒得七零八落,正在进行一场原始的交流。陶秋安连忙扶着门框避免栽倒,幸好这俩人没光着屁股,否则非吓尿他不可,不过……戚凌是啥时候转了性向?他不是一向都喜欢前凸/后翘的女人吗? 陶秋安连忙阻止自己胡思乱想,摆出严肃脸说:“戚凌,我找你有事。” 和戚凌厮混的小男生穿好衣服,慌慌张张跑了。戚凌则坐在吊床上,脚尖踮地,衬衣完全敞开,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斜眼瞥着陶秋安。 陶秋安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关上了门,视线飘忽不定:“是这样的,很谢谢你对小宁多加照顾,可是希望你明白……啊!你做什么?” 戚凌突然冲了过来,把他撞到了门板上,气势咄咄逼人。 陶秋安有点怕了,察觉到不同寻常的危险,因为他被戚凌困在双臂之间,两人挨得很近,很近。陶秋安的指尖开始颤抖,他很想把戚凌推开,可是又不敢碰他,只能偏过脸大口大口的吸气,仿佛缺氧一样。 昏暗的光线里,戚凌眼睛深不可测,他低下头,凑近陶秋安耳边喷洒热气。 他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为什么还偏偏要来招惹我?” 第七章 :猜错 昏暗的光线里,戚凌眼睛深不可测,他低下头,凑近陶秋安耳边喷洒热气。 他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为什么还偏偏要来招惹我?” 陶秋安抬手摸了摸那只耳朵——刚才戚凌把嘴唇凑过来时,呼出的热气扑到他的耳中,暖暖的,痒痒的,让他立刻就散了心神。他甩了甩脑袋,双手顶住戚凌的胸膛推开距离:“我来找你是有正事的,我弟他年纪还小,你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最好离他远点儿。” “那你怎么不离我远点?” 陶秋安啊了一声,不太明白的他的意思。 “你跟踪过我,躲在对面天台偷看我,以为我都不知道?” 完了!他竟然知道!陶秋安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巴不得自己会隐形术,立刻从戚凌的面前彻底消失!丑事被揭穿了,他愣头愣脑的傻站在杂物房里,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了,只等着被宣判有罪。 “你真的不该……”戚凌没说下去,似是叹息,下一秒,张嘴咬住了他的脖子! “呃!”陶秋安痛得眼前发黑,还来不及惨叫,就被死死捂住了嘴巴。 戚凌咬得可狠了,利齿刺进了皮肉里,溢出的鲜血在他嘴角横流。 陶秋安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杀气,听见了戚凌喉结滑动的声音,他打个寒颤,死命地挣扎起来。这算什么跟什么?即便自己跟踪他偷窥他,可是也罪不至死啊! 可是戚凌的力气很大,用身体顶住他,把他像蝴蝶标本一样的钉在了门板上。陶秋安不管怎么捶他、踢他,用鞋底踩他,可戚凌就是丝毫不动,直到他渐渐没了力气,有种失血过多的虚弱感。 会死的!再这样下去他绝对会被戚凌杀死的! 陶秋安眼皮渐渐垂下,又突然撑了起来,瞳孔剧烈收缩,五指勾成爪,掐住了戚凌的咽喉!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像一颗重磅炸弹似的惊醒了两人。 戚凌迅速往后退,一直退到杂物房的尽头,背靠墙壁,阴沉沉地盯着他。陶秋安捂住伤口,一边手忙脚乱地从挎包里摸出电话,听到了一把陌生男人的声音,紧接着,身体摇摇欲坠。 约莫半个小时过后,戚凌把摩托车停在逸轩酒楼面前,陶秋安跳下车,火烧屁股似的往里冲,戚凌把车停好才不慌不忙地跟上去。 陶夏宁出事了!黄鼠狼的叔叔用他的手机打给陶秋安,报上了地址就挂电话。 黄鼠狼的叔叔在当地算是号人物,绰号刀疤黄,混黑多年,和白道关系不错,手里的生意也是黑白参半,逸轩酒楼就是他众多的生意之一。 陶秋安跨进包房以后,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江湖中人。刀疤黄正坐在席上品茶,身后栋着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他的穿着打扮完全是个正经人,面貌也不算凶恶,眉骨处有道明显的刀疤。可即便如此,陶秋安仍感觉到一股非同寻常的气场,也许这就是江湖老大和小喽啰的区别,不怒自威。 陶夏宁也坐在席上,脸青鼻肿,身上还穿着离家时的睡衣,见到他哥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蔫了。 陶秋安不会很傻很天真的以为,刀疤黄是请自己来吃饭的,他换上笑脸,点头哈腰地说:“您好,我弟弟若有什么得罪您的地方,我先给他赔个不是了,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刀疤黄看了看他们两兄弟,抿了一口龙井,才说:“我也有个大哥,可惜死得早,在他临终时我发过誓,一定会照顾好他儿子,也就是我的侄子。” 陶秋安感到莫名其妙,他猜到这人是黄鼠狼的叔叔,可是为什么找上他们? “你侄子的死关我们什么事!”陶夏宁大叫。 陶秋安愣了,黄鼠狼死……死了?什么时候的事? “哦,请坐。”刀疤黄抬抬下巴,示意陶秋安入席,自顾自地说:“我查过,他出事前是要去找你们,我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陶秋安刚想开口,就被陶夏宁抢先了。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黄鼠狼带人打了我和我哥一顿,然后就走了!” 刀疤黄不愧是老江湖,直盯着陶秋安不放:“我要听你说,不急,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慢慢说到清楚为止。”他言下之意,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来,说不清楚就别指望离开。 陶秋安不解,他连黄鼠狼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而且,陶夏宁为什么要睁眼说瞎话? “哟,黄老板,你把我的人请来了,怎么也不告知一声?” 包房门猛地被推开,戚凌叼着烟走进来,表情似笑非笑,在门外,酒楼经理抱着肚子倒在地上。 他的出现,让包房里的气氛突然就变了,从单方面的压制转变成对抗。 刀疤黄抬起手,阻止身后的手下冲过去,皮笑肉不笑地说:“黑脸鬼,他们俩是你的人,这话该从何说起?” “我说是就是,难道还要登报声明?”戚凌拉开椅子,坐在他对面。 刀疤黄把手一摊:“就算是你的人好了,我本来也就请他们来问个话,不过你非要插手,事情可就不一样了,规矩你应该懂的。” “我懂,他们是我罩,所以有什么你就冲我来。” 刀疤黄脸上不动声色,心底却不悦,这家伙好大的口气! 戚凌在道上是有些名气,可始终是后辈,即使不说辈分只讲势力,那也要靠边上站。 胆敢跟他叫嚣,简直是冒犯! “黄老板,人我就先带走了,你有什么要问的,下次换个别吓到他们的方式。” “好,你就尽管试试能不能带走。” 陶秋安暗暗攥紧了挎包的背带,戚凌则捻灭了烟,勾勾嘴角。 刀疤黄眉头一紧,霍地站起身来,快步走到包房的落地玻璃面前,一下拉开了窗帘。酒楼正门的街道上,两两三三的站了许多闲人,有的两手空空,有的大大方方的握了木棒铁棍,从高处望下去是一片人头涌涌。 这些人聚集在酒楼周围,不走,什么也不干,并且还有越聚越多的趋势。 刀疤黄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心中自然有数,他今天总共就带了四个人,还被陶夏宁打伤了两个。他确确实实以为陶家兄弟只是普通学生,否则也不会掉以轻心,现在的形势,已经由不得他不放人了。 “行啊,黑脸鬼,后生可畏,不过奉劝你一句,年轻气盛很容易做错事,得罪错人。” 戚凌咧嘴笑笑:“你说得是,年轻人都有个毛病,不懂事,也不怕死。” 陶夏宁被打得不轻,得让他哥架在肩膀上带走,三个人一前两后的走出逸轩酒店。戚凌伸手拦了辆的士,让两兄弟坐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显然没打算和他们一道走。 陶秋安连谢谢都来不及说,只好叫司机把车开到医院。他无力地靠在后座上,脖子一直在痛,虽然草草的包扎过,可是伤口太深了,血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止住,浸湿了纱布。 他很在意戚凌想杀死自己的事,但还有另外一件更在意的事,当时他动了杀念。 他想杀了戚凌,下意识地,想铲除掉这个对自己构成危险的人。 猜错别人,远远比不上猜错自己来得可怕! 而戚凌晚上回到家后,照过镜子才发现,自己的喉咙处有几个青紫色的手指印。 他用手摸了摸,深吸一口尼古丁憋在肺里,眯起眼睛。 好在陶夏宁受的只是皮肉伤,没有伤筋动骨,所以留院观察一晚就可以回家了。 两兄弟促膝长谈,达成了约定。 “哥,我答应你只有放假才会去拳馆,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上大学以前绝对不谈感情。” 陶秋安把他的脑袋抱在胸口,揉了两把:“是我口气太冲了,对不起,我担心你学坏。” 陶夏宁哼哼唧唧地撒娇:“兄长,小弟已长大了,分得清是非对错。” “是是是,都是为兄过分忧心了,见谅见谅。” 陶秋安还追问了关于黄鼠狼的事,但陶夏宁一直不肯正面回答,总是跟他耍花腔打太极,他实在拿这个口齿伶俐弟弟没办法。也许人长大了都会有秘密,当陶夏宁问起他脖子上的伤时,陶秋安也是扯开话题绕圈子。 不知不觉就到九月份,正式开学了,陶秋安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辍学。 他想过了,本来自己就没打算读大学,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允许,自己也不是读书的料。既然如此,读不读完高中区别不大,加上陶冶出事了,家里没有经济来源,他必须要面对现实做出选择。 陶夏宁大力反对:“哥,我能搞定自己的学费,多参加些比赛多拿些奖金,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翻译,你不要辍学啦,好歹等到高中毕业再说。” 陶秋安一句话堵得他哑口无言:“除了学费,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哪一样不用花钱?” “安啦。”沉默了一会儿以后,陶秋安又说:“我还得把叔找回来,压根没心思念书了,倒是你,给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少有事没事折腾什么比赛,嗯?” “知道了。”陶夏宁闷闷不乐。 陶秋安打工的经验丰富,所以很快就找到了工作,一份正职和两份兼职。正职是在茶馆里当侍应生,兼职是是销售安利纽崔莱的产品,还有半夜在便利店当收银。 他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很满意,尤其是正职,因为能了解各种茶叶和学习茶道之余,还满足了个人癖好——偷窥。茶馆位于城中村一栋旧楼的三层,从南面的窗口望出去,刚好正对戚凌开的桌球室,陶秋安有事没事都往窗外瞄上几眼,然后自个偷着乐。 陶秋安破罐子破摔的想,反正戚凌都知道了,自己不能被他白咬一口,怎么着也得看个够本。 没过多久,戚凌就发现自己又被盯上了。 他很无语,有想过要装窗帘,但桌球室采光很重要,于是只能尽少到窗边去。 两人就这样楼对楼,以偷窥和被偷窥的形式,隔着一条老街相安无事,直到有天晚上,打了个你死我活。 第八章 :讨厌 陶秋安和戚凌为什么会打起来,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他在便利店的上班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凌晨三点,通常店里只有陶秋安一个人,工作也挺轻松,就是上上货收收钱,外加一句欢迎光临和谢谢惠顾。 那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陶秋安边数钞票边打哈欠,突然间,嗅到了浓烈的酒气,其中还参杂着女人的香水味。他抬眼一看,正是戚凌和“大波妹”这对奸夫淫/妇。切,两人还勾肩搭背,唯恐全世界不知道他们有奸/情! 陶秋安没说欢迎光临,而是用鼻子哼了一声。 戚凌看到他,稍微愣了一愣,然后别开眼当作不认识。 “你喜欢什么味道的?”在收银台前,戚凌问大波妹。 大波妹说:“随便啦,我去拿饮品,你要喝什么?” “啤酒。”戚凌摸出烟点上,很随便地对陶秋安说:“喂,来一盒香蕉味的。” 陶秋安忿忿地甩了盒口香糖到台面,暗暗诅咒,噎死你这只种马! 戚凌看了口香糖一眼,嘲笑他:“小朋友,我要的是避孕套,ok?口香糖留着你自个慢慢嚼。” 陶秋安眉毛抽了两下,冷声说:“香蕉味的没货!” “那拿草莓味的来,要超薄型的。” 陶秋安转过身去拿起一盒避孕套,看了看包装,再过扭头,眼睛从上到下扫了戚凌一遍:“哎呀,不好意思,只剩下特大号的,你肯定用不了。” 戚凌被气笑了:“你怎么就知道我用不了?” “就你那根发育不良的牙签儿?呵呵,别浪费橡胶了,环保一点吧。” “我靠,要不要都掏出来比一比?哦,忘了,你应该连发育期都没过。” 陶秋安把避孕套放在条码识别器上扫过,嘀一声后,飞快地收进自己口袋里:“这位先生,实在很抱歉,最后一盒已经卖了,你考虑下,换保鲜纸或者胶袋用吧。不过为了安全着想,我建议你先去做个身体检查,千万别祸害人家大姑娘。” “你皮痒了是吧?”戚凌一手撑住收银台,一手揪住陶秋安的衣领把他拽过来,咬牙冷笑:“怎么了?光是偷窥已经满足不了你吗?就非得招惹我不可?真他妈变态!” “你他妈的才变态!”陶秋安一拳打偏他的脸。 戚凌吐了一口血沫,慢慢地拧过脸去,盯着他,表情阴沉得吓人。 陶秋安有点儿发怵,硬着头皮说:“你滚,不做你的生意,带上那女人滚出去!” “怎么了?”大波妹手里拿着啤酒,看着这两个斗鸡似的男人。 “你先出去。”戚凌不由分说地把大波妹推出店门,然后踮起脚,一把拉下了卷闸门。 切,这家伙是要做什么?陶秋安下意识地去找挎包,结果刚刚弯下腰,就被提起来按到收银台上,各种小商品和赠品落了满地。戚凌从背后压住他,弄得陶秋安也沾上的酒气。 “混蛋!你压着我做什么!放开!” 戚凌扭住了陶秋安一只胳膊,用手臂紧压住他,俯下身说:“我最讨厌别人打我脸了。” 陶秋安觉得自己的胳膊快被扭断了,他趴在收银台上扭动挣扎,又用后脚跟去踢戚凌,结果只踢中了一脚,反倒被对方挤进两腿中间。该死!陶秋安的脸色迅速暴红,不敢再乱动,这姿势实在是太……下流了! 戚凌见他不挣扎了,冷笑一声,带着恶意说:“如果满足你,以后就不会再缠着我了吧?” “什么?”当他的手摸到自己腰部,陶秋安大叫起来:“你他妈的抽什么疯!” 戚凌不吭声,沿着腰线往下摸到了他臀部,然后停一下,把手探进裤腰带里,触到了柔软的皮肤。陶秋安打个哆嗦,连嘴唇都开始发抖,戚凌的手指仿佛带有魔力,让他害怕也让他酥麻。 察觉到自己只是被摸了两把就有反应,陶秋安羞愧地闭上眼睛,连叫非礼的底气都没有。戚凌揉弄着他的后臀,眼睛却直盯着陶秋安露在外面的那一截脖子,眼神幽深,低下头去,在他颈间嗅了一口。 “够了……住手吧,是我不对。”陶秋安示弱,因为他的下身已经硬到不行了。 戚凌如他所愿地停手,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后颈,张嘴,露出了牙齿。 陶秋安瞪大眼睛,感觉到和上次一样的杀气,暴躁、凶残、嗜血…… 当戚凌的牙齿咬上他的那一刻,陶秋安死命地往后一撞,把戚凌给撞开了,然后往店门的方向跑去。可是戚凌的动作太快了,追上来把他扑倒在地,眼睛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 两个人扭打起来,物品架被撞倒了,陶秋安随手抓到什么都往戚凌的身上砸,又不停地用脚蹬他。戚凌按不住他,越发暴躁起来,握住了拳头,重重地击打陶秋安的腹部! 陶秋安痛叫一声,顿时没了力气。 戚凌压上去,扯住他的头发往后拉,逼得陶秋安仰起头来,把脖子的线条伸直。 “不、不要……”陶秋安咽了下口水。 戚凌盯着那上下滑动的喉结,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呲牙,一口咬了上去! 陶秋安发出惨叫,身体抽搐了下,就在这时,卷闸门被拉起来,一群警察冲了进来。 报警的是大波妹,她听到便利店里面有打斗声,害怕会出什么事。 结果真的出事了,戚凌被铐回局子里,陶秋安则被送往医院,那一口咬得很深,连胸前的衣服都红了。陶秋安在麻醉药散去后醒来,怎么也想不通,戚凌为何三番两次的袭击自己?那家伙属狗的? 但是在录口供时,他对警察说:“不是打劫,我和他是认识的,为什么和他打起来?因为他长得难看呗,长成这德行还能泡到妞,简直没天理了!” “那么就是故意伤人了。”警察提笔记录。 “他喝多了,不是故意的,我不追究的话是不是能免去刑事责任?” “你的喉管差点就被咬破了,确定不追究?” 陶秋安想起来也感到后怕,但仍是摇了摇头。 他觉得有必要去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于是不顾医生劝告,离开医院来到市内第一看守所,用挎包垫着屁股蹲在路边等人。戚凌被放出来的时候,脸色已经十分难看了,他整宿没合眼,胡茬都冒了出来,当看到陶秋安以后,脸色更加的难看。 戚凌掉头就走,陶秋安只好隔着马路大喊:“你为什么要讨厌我?” “因为你看着就让人讨厌。”戚凌脚步没停,很快走出了他的视线。 陶秋安原本想追上去,可是却蹲回地上,抱住膝盖,默默等待腹部的楚痛缓过去。戚凌那拳把他打伤了,动一动都作痛,陶秋安忍不住想,他到底是有多讨厌自己啊? 他不想再问为什么了,这样没意思,像自己伸脸去给别人打一样,打疼了还不能怨别人,打掉了牙齿也只能和着血往肚子里咽。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起码能控制自己不犯贱。 反正戚凌和爱情对他而言本来就是奢侈品。 陶秋安矿工了两天,回到茶馆,竟然没有受到一句责怪,忒奇怪了! 领班不但不责怪他,还让他马上换好制服,到最大的雅间去沏茶。陶秋安意识到不对劲,按理说在雅间里喝茶的都是老板,一般小费给得挺多,好差事哪有推来让去的道理,可是领班开口了他又不能不去。 陶秋安端着茶具进门,立马就肯定这绝对不是件好差事。 首先,雅间里的气氛剑拔弩张,其次,里面的全都不是好人! 刀疤黄端坐在红木椅上,看了他一眼说:“小子,我们又见面了。” 陶秋安硬是挤出了笑容来:“是啊,好巧。” 刀疤黄只和他说了这一句话,就转过脸继续谈判。用树根雕成的茶座上只坐着三个人,但周围林立着十来个打手,陶秋安边战战兢兢地沏茶,边竖起耳朵偷听他们的谈话。 随着谈判气氛越来越紧绷,陶秋安冒了一背的冷汗,祈祷他们千万别谈崩,要崩也至少等他沏好茶出去以后再崩,南无阿弥陀佛,各路菩萨保佑。 可惜对于一个平时不烧香的人,菩萨才不会买账。突如其来的子弹射进了紫砂茶壶里,茶壶七分八裂,茶案留下一个弹孔,滚烫的茶水溅了陶秋安满身。雅间里的打手齐刷刷拔枪,他打个激灵,强忍住身上*辣的灼疼。 “刀疤黄,你他妈别欺人太甚!”开枪的男人说。 “出来混,就得讲道上的规矩,别以为手里有枪就能无法无天。”刀疤黄说。 “呸,用得着你这个半黑不白的东西跟老子讲规矩,一句话,那批货你吐不吐出来?” “你都说我半黑不白,成,那批军火等我挑剩了,你跟警察要去吧。” 男人骂了一句娘,抬手就对刀疤黄开枪,有人冲上去,把枪口给打偏了。雅间里乱成了一锅粥,陶秋安夹在黑帮火拼的场面里,连滚带爬地找掩护,拜托,各位好汉看准了再扣扳机,千万别杀错良民啊! 陶秋安躲在屏风后面,等了好一会都没听到什么动静,才敢走出去。 他只顾着看前面,结果后背撞上了一个人,而那人又正拿着枪指着刀疤黄的脑门……这种情形,陶秋安知道自己又杯具了,他朝挟持人质的家伙呵呵笑了声,随即,操起落地灯砸下去,先下手为强! 刀疤黄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神色倒不见慌乱,命令所有人撤退,还顺道掳走了陶秋安。 陶秋安被塞进宽敞的七座商务车里,两条腿一个劲的抖,完了,他会不会被杀人灭口? 第九章 :决绝 在车上,刀疤黄连打了好几个电话,语气一时轻松调侃,一时发号施令,直到他把事情都打点好了,才扭过头去瞅瞅陶秋安。 “脸色怎么那么差?刚刚还不是挺勇猛的吗?” 陶秋安吞吞吐吐地说:“老板……我还在上班呢,矿工会被扣钱的……” 刀疤黄默不出声地看着他,突然就大笑起来,还笑得前仰后合,紧接着,一整车的打手和司机都笑了。陶秋安也只好跟着赔笑脸,眼睛却看着他脸上颤动的刀疤,一颗心七上八下。 “你小子挺有意思的,左转,我们吃饭去!” 陶秋安长长地吐了口气,多害怕刀疤黄说,左转,找个地活埋去! 刀疤黄显然是没有杀人灭口的打算,他让司机把车开到了逸轩酒楼,同样在上次的包房,随口叫了一桌子的菜肴。陶秋安早就说过要回去,刀疤黄来了句,你这是不给我面子?他立马就不敢再啰嗦了。 陶秋安确实饿了,既然没有性命之忧,他也就放开手脚大吃大喝起来,反正不吃白不吃,更何况伙食比他平时啃饭盒要好得多。刀疤黄没怎么动筷子,期间又讲了两个电话,余下的时间都在不动声色的观察陶秋安。 在他看来,这小子真的挺有意思,弄不清到底是在装逼还是真有那么大胆子。 在枪林弹雨里,一般人早就屁滚尿流了,事后也活活被吓掉半条命,哪里还吃得下饭。 “小子,你以后就跟着我做事吧。” 跟着你做事?那不成黑社会了?陶秋安连连摇头,急忙把嘴里的米饭咽下去:“不了,实在高攀不起,我不是干大事的人,还是安安分分的打工好了。” “工字不出头,远了不说,靠打工能送你弟弟出国留学吗?” 陶秋安心动了一下,可也就一下下而已:“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刀疤黄沉下脸来,在旁的手下恶语相向:“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黄哥看得上你是你的福分,多少人求也求不来,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国宝?” 陶秋安怂了,黑社会果然都不是好东西,逼良为奸。 他实在不想加入黑社会,当别人的一条狗和亡命之徒也许能换来富贵,但换不来安稳。陶冶从小就教育他们两兄弟,知足才能常乐,不要变成*的奴隶,人这辈子能吃多少,能穿多少,早就注定了。 陶秋安无法拒绝,只能把戚凌搬出来当挡箭牌。 没想到刀疤黄却说:“既然这样,我把黑脸鬼叫来,当面跟他要人。” 陶秋安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不是苦逼和杯具这两个词能形容的了,简直就是一部黑暗电影,连做件好事也能惹得一身腥!戚凌肯定不会来,因为他这么的讨厌自己,实在没必要趟这趟浑水。 但这次陶秋安猜错了,戚凌不仅来了,还是接到电话就马上赶过来。 然后没陶秋安什么事了,他乖乖坐在边上,左看右看,围观戚凌和刀疤黄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涉。 最后两人谈崩了,刀疤黄脸上起了怒色:“黑脸鬼,你也管得太宽了,我既然把人要过来,当然会好好栽培他,你和他非亲非故的,我没必要跟你交代什么,叫你来不过是知会一声。” 戚凌沉默了半晌,笑了:“非亲非故?你自己问问他我们是什么关系。” “啊,我们是……是……”陶秋安支支吾吾,我们哪有什么关系啊! 戚凌不耐烦地皱眉,起身,越过半张桌子捏住陶秋安的脸,嘴对嘴给他来了一口。 “我们就是这个关系,所以他不会跟着你,别再打他主意。”戚凌转过头去,仍是满脸不耐烦地看着陶秋安,说:“走了,你难道想留在这吃宵夜吗?” “哦,好。”陶秋安赶紧跟在他身后,走出包房。 不知是不是错觉,陶秋安感觉到自己脚下很虚,像踩在云朵上一样,脸都烫得不像话了。 后来戚凌好像骂了他几句,然后和上次一样拦下的士,再把他推了进去。 反正陶秋安记不太清楚,他仿佛喝了两瓶老白干,脑袋里全是一片浆糊,连自己是怎么回到家,怎么洗澡更衣,怎么上床睡觉,也都像梦游一样的不真实。 唯一真实的,只有嘴唇上的触感,占据了他所有的感知。 第二天早上,陶秋安一边搓床单一边羞愧,不就是被亲了一口么,用得着做整晚的春梦么?丢人! 不是他矫情,那确确实实是他的初吻,竟然这么的……不浪漫! 陶秋安发现,只过了一个礼拜,脖子上的伤痊愈了,连疤痕都没留下。他觉得不太对劲,于是撸起袖子来,小时候被陶夏宁咬伤的地方还有牙印,但脖子上怎么就没有了呢? 真的不对劲,戚凌简直是往死里咬他,差点就咬下他一块肉来。 继便利店的工作丢了以后,茶馆的工作也丢了,陶秋安暂时没事可干,就到小区的公园里和老爷爷老太太一起耍太极,跳广场舞,瞎扯淡的同时趁机推销产品。安利纽崔莱,咱中国人都说好,纯天然无添加营养品,只要每天喝上一小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跳楼……不,跳舞也有力气了。 不信?那好,您老看看我,腿脚有多利索,郭富城看到都要竖起大拇指。 陶秋安说得口水都干了,笑得脸都僵了,好不容易卖出去一箱,净赚三百八十块大洋。 销售收入不稳定,他琢磨着再去找份工作,但陶夏宁就要从学校回来过周末,所以再缓上两天。 陶夏宁从小就是个折腾人的主,总是活蹦乱跳不知道累,周六的清早,就拽着他哥来到车站,非要去民族村秋游。他上网查好路线,以及园区景点,又订好套票,摆明着是早有预谋。 陶秋安在车站看到戚凌,傻眼了,这家伙真是阴魂不散! 看戚凌的表情和眼神,估计他也是这么想的,两人都中了陶夏宁的套子。 “啊哈,今天天气真好,你们两个别一脸不爽啦,出来玩要开心点,哎,车来了。” 陶夏宁上了车就开始窃笑,他可是用心良苦,非得让两人关系改善不可。 到了民族村以后,陶夏宁一手拉着一个人,兴匆匆地跑去看花车巡游,陶秋安和戚凌默默跟着,彼此当对方透明人。在园区里逛了半天以后,陶夏宁发现他们的关系毫无进展,于是又心生一计,提议去玩蹦极。那么刺激的极限运动,玩过以后肯定就能放得开了,戚凌耸耸肩膀,陶秋安也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当他们爬上了高塔,陶夏宁问:“谁先来?” 陶秋安站在风势凌厉的高处从下望,青山绿水,心跳一下飙升了,开始害怕起来。 “哥,瞧你眼珠子都不会转了,还没跳就怕了?” 戚凌在旁边嘲笑一声,说:“我先来,不然等到他敢跳天都黑了。” “切,有刀吗?我要割断这家伙的绳索。”陶秋安磨牙。 “哥,你淡定点。” 戚凌等工作人员帮自己绑好安全带,扣好安全绳以后,抬脚走到了跳台边缘,张开双臂。 就这一个画面,陶秋安记住了一辈子。当时戚凌站在跳台上,身姿挺拔,黑发飞扬,像一只展翅的雄鹰。他仰起头来,闭起了眼睛,太阳正当空,光和影在他身上交错,当身体微微前倾时,有种用生命去冲破束缚的决绝! 戚凌没有犹豫,没有迟疑,就这样一头栽下去。 陶秋安捂住了胸口,仿佛有只无形的手捏紧了他的心脏,生痛,生痛。 他扶住铁塔上的栏杆,手不停地发抖,不敢再看,不敢再听。刚刚戚凌掉下去的那一瞬间,有个念头在他脑海闪过:这个男人,压根不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 陶夏宁只顾看那个吊着双腿,在半空中忽上忽下摇曳的男人,没注意到他哥面色如土。 陶秋安没有玩蹦极,他推说不舒服,先行下了塔。 时间过得飞快,眨下眼就到傍晚了。由戚凌带路,来到一间偏僻的农家餐厅,环境看上去很不错,餐厅依山而建,有小桥流水绿树成荫。他们坐的位置刚好在窗边,望出去是满眼的绿色,餐厅里没有其他客人,所以格外的宁静。 “凌大哥,你可答应过请我吃饭。” “没问题。”戚凌背靠藤椅,翘起二郎腿,叼着烟说:“尽管点菜,你吃不穷我。” “哼哼,你可别小看我哥了,他可是个吃货。” “那他自己付饭钱。”戚凌顿了一下,才淡淡地说:“开玩笑的。” 陶秋安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他甚至没有心情说些场面话,对戚凌直言:“这顿我来买单,多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我弟年纪小,不太懂得规矩,请以后你别惯着他。” “哥!”陶夏宁瞪着他不放。 “随便你,快点菜,我饿了。” 直到上菜,都没有人再说过话,很明显,气氛是全天的最低潮。菜刚上齐,还来不及起筷,就有个男人来到了他们的桌边,一身休闲的黑色西装,戴着墨镜面无表情,看不出是什么来头。 陶秋安和弟弟对望一眼,然后戒备地看着他。 “陶冶在我们手里。”开口第一句,已经足够劲爆了! 那人丢了个光盘到桌面上,又说:“回去把这个看了再跟我联系。” 见他说完转身想走,陶秋安霍地站起身来,追上去抓住他的胳膊:“等等,你到底……” 男人停住脚步,扭头,手肘往后一顶,猛地撞上了陶秋安的胸口! 顿时,陶秋安整个人飞了出去,然后撞翻了桌椅,发出一声巨响。 “哥!你这个混蛋!”陶夏宁要冲上去,结果被戚凌给拉住了。 陶秋安趴倒在地,脸色发青,老半天都爬不起来。他从小到大没少打架,立刻就能感觉出不一样来,这家伙的力量大得可怕,几乎要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撞散了! “竟然这么弱。”男人自言自语,掉头走了。 第十章 :不是人(上) 陶夏宁看着房门口那完全没动过的饭菜,很是无奈。 自从打民族村回到家以后,陶秋安就中邪了似的,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吃饭也不肯见人。陶夏宁知道肯定和那张光盘有关,当他洗完澡出来,客厅里dvd机还开着,光盘被掰得七零八落的扔在地上。 “哥。”陶夏宁敲敲门,说:“你都饿了一天了,好歹把饭吃了啊。” 空等好一会都听不到回应,陶夏宁急了:“哥,有什么事你就跟我说,这样解决不了问题的,你开门啊,你到底在里面做什么?你别吓我好不好,你再不吭声我要踹门了!” 陶夏宁威胁性地踢了两下门,终于听到里面传来沙哑的声音。 “小宁,让我静一静。” “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好担心你。” “别问,拜托了……” 陶夏宁完全没了主意,他哥总是什么事都自己扛,说得好听点叫坚强,说得不好听就死撑。陶秋安还老把自己当成小孩,什么事都不跟他说,害他只会一个劲地瞎猜,真是急死人了! 眼看就要到周一了,他必须得回学校去,因为要参加中考,陶夏宁只好打电话给戚凌,让他帮忙看着陶秋安,如果有事就马上联络自己。 “凌大哥,这是我家的钥匙,你明天一定要去瞧瞧啊,我担心他还不肯吃饭。” “嗯哼。”戚凌把钥匙揣进口袋。 “谢啦,我哥脾气是倔了点,但不是不讲理的人,你别总像跟他有深仇大恨一样。” 戚凌冷笑一声,转过身说:“走吧,你不是要吃披萨么?” 陶夏宁从背后扑上去,挂在他脖子上晃悠:“耶,你最好了!” 戚凌笑笑,被陶夏宁的朝气感染了,一把将他扯下来,夹在臂弯里往前走。陶夏宁面颊红了红,干脆把当成一个大型的布娃娃,圈住戚凌的腰,赖死在他身上。 这一刻,陶夏宁巴不得自己快点长大。 戚凌是个日夜颠倒的人,第二天来到陶家已经是下午了。他用钥匙开门以后,打量了一下这没啥特别的两室一厅,然后看到放在房门前的披萨盒,原封不动。 戚凌懒得去敲门,直接一脚踹开,把门板都踹得摇摇晃晃要掉不掉。 陶秋安把自己蒙在被子里,突然被吓了一跳,他探出脑袋,怔怔地看着戚凌。 “你是想把自己饿死还是怎么着?想死的话,能换个干脆点的方式不?” 陶秋安淡淡地说:“是小宁叫你来的?我没事,你先回去吧。” 他心平气和、却又萎靡不振的模样,让戚凌感到有些不习惯,换做平时,陶秋安肯定早就炸毛跟自己掐起来了。他走过去,翘着脚坐在床边:“得了,你是残废了还是得绝症了?好端端的闹什么抑郁。” “你走吧……”陶秋安闭上眼睛。 “切,你闹别扭也有个限度好不好,别以为全世界就你最惨似的,起来,吃饭去。” “你懂什么……”陶秋安甩开他的手,握紧了拳头,眼睛发红瞪着他吼:“你懂什么!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表情!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戚凌皱眉:“你够了啊,还冲我发起脾气来了。” “我不是叫你走么,你走啊!明明就那么讨厌我,还来装什么好人!” 戚凌不跟他啰嗦,掀开被子,拎小鸡似的把陶秋安提起来,往床下拖。陶秋安奋力挣扎,又踢又打,虽然力气没有平时的一半,可是他毫无章法地厮打,就像个疯疯癫癫的神经病。 戚凌的眼睑被他指甲刮到,火了起来,把陶秋安死死摁在床上:“疯够了没有!” “放开!你他妈的放开我!混蛋!”陶秋安才骂两句,眼泪就流出来了。他没发出一丁点声音,只是默默地掉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把枕头沾湿了大片。 其实陶秋安不想哭,更不想在任何人面前哭,可是他控制不住情绪。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最离谱的事情,不过是喜欢上一个男人,变成了同性恋,他挣扎过、彷徨过、迷茫过,最后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可是命运又一次捉弄他,这次,他是杀人凶手。 他不知不觉间,连续杀死了五个人! 那张光盘里是当时拍摄的手机视频,一开始是他被羞辱的画面,到了后半段,他变成了可怕的怪物,把在仓库里所有的人都杀了。因为光线和角度的关系,陶秋安看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变成什么东西,可是从视频里传来的惨叫声和求救声,刺激他记起了某些回忆。 是他咬断了黄鼠狼的咽喉,并且还很残暴的撕咬其他人…… 他怎么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来?他还是人吗?陶秋安甚至不敢看完视频,连忙把光盘退出来,抖着手掰成了碎片。 谁来告诉他,这只是一场噩梦,所有一切都是假的! 他没有杀人!没有!他不是怪物,不是! 谁来告诉他……这不是他的错! 见他不再挣扎,戚凌就把手放开,陶秋安诈尸般从床上弹起来,一头扎进他怀里。 “别动,让我靠一下,就一下……”陶秋安带着哭腔说,搂紧戚凌的腰,把脸埋在他胸口。 戚凌无语,过了一会儿,他低下头去,目光落在对方的后颈上。 陶秋安穿着宽松的睡衣,后颈没遮没掩的露在外边,零碎的发梢散乱着,戚凌下意识的用舌尖顶住了牙关,觉着自己嘴里的口水充沛起来。他抬起手,用指尖拨开了发尾,直勾勾盯着那截白皙的脖子,摩挲着细腻的肌肤。 戚凌闭了闭眼睛,用力地推开陶秋安:“我给你买吃的去。” 他快步地走出了房间,仰头,长长的做了个深呼吸。 闹也闹过了,哭也哭过了,陶秋安逼自己振作起来,为了家里的一大一小,他必须振作。 他打了那个男人留下的电话,约好见面的地方。 然后愣愣地呆坐了一阵,嗅到烟草味,转过头去:“给我一根。” 戚凌扫了他一眼,默不作声。 陶秋安自己拿起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烟含住,点燃了火。他吸了一口,只感觉到喉咙辛辣,握住拳头放在嘴边,低低地咳了两声,又继续吸第二口。 戚凌拧紧眉头,觉得他抽烟的样子很碍眼,就把烟给夺了过来,捻灭。 陶秋安放松身体半坐半躺在沙发上,了无生气。 “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戚凌说。 陶秋安嗯了一声,隔很久才轻声说:“谢谢。” 戚凌撇过脸去,烦躁地耙耙头发,以前看陶秋安乐呵乐呵的样子不爽,现在看他要死不活的样子更不爽。操蛋的!他在心底骂了句粗话,起身走到阳台去抽烟,眼不见心不烦。 第二天,戚凌驾驶摩托车,把陶秋安载到星巴克门口。 陶秋安下了车以后,看着他说:“那你……” “我在外面等你,去吧。” 陶秋安点点头,心里安定多了。 今天那个男人没戴墨镜,看上去很年轻,也很帅气,一副跋扈飞扬的拽样。可是陶秋安不喜欢他的眼睛,尤其是在看向自己的时候,像较劲似的挑剔和嫌弃自己,并且还带着敌意。 “你是谁?有什么目的?你们把我叔怎么了?” “我的名字叫段三。”男人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挑挑剑眉:“我没兴趣跟你玩问答游戏,想要见到陶冶,你必须做一件事,就是把他的研究成果交出来。” “什么研究成果?”陶秋安追问。 段三讽刺地看着他:“你们一起生活了十多年,难道不知道陶冶一直在做什么?” 陶秋安摇头:”确实不知道。” “光盘你看过了吧,你们两兄弟是陶冶的研究对象,而我们要的,就是他研究成果。” 研究对象?陶秋安觉得很可笑,狗屁!有人会把研究对象当成亲生孩子抚养吗? 可是陶秋安还有许多疑问,但段三不打算慢慢跟他解释,只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只有三天礼拜时间,交出我要的东西,你就能见到你想见的人,否则免谈。” 陶秋安见他起身,急急拦住他问:“那光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在你手里?” 段三冷笑:“是你运气好,当时到现场的警察刚好是我们的人,把手机藏了起来。” 陶秋安眨眨眼睛,努力消化他的话,意思是有警察捡到了黄鼠狼的手机,然后徇私枉法? 段三离去前,身体倾前越过桌面,在他耳边不轻不重丢下一句话。 “不用谢,谁让我们是同类。” 陶秋安是在半小时以后才走出星巴克的,他喝了一杯摩卡,想了很多事情。 这时天色阴沉,正下着倾盆大雨,戚凌就在马路对面的莲蓬下吸烟,陶秋安遥遥望着他,抬脚跨出人行道。戚凌也看见了他,把烟蒂丢掉,微微皱眉,察觉到似乎有些不对劲。 陶秋安像游魂似的走到马路,正逢下班时间,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刹车声和喇叭声接连响起。他不管不顾地往前走,有辆车差一丁点就撞到了他,因为急刹车,造成被后面的车追尾。 大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陶秋安一路惊险万分走到了戚凌跟前,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陶秋安对戚凌笑了笑:“我不是人,你怕不怕?” 戚凌讨厌他此时的笑容,胜过了讨厌他的人,因为这是他见过最难看的笑脸,比哭还难看。 第十一章 :不是人(中) 任性妄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陶秋安回到家以后,当天夜晚就病倒了,他浑浑噩噩地躺在床上,体温高低反复,一时像掉进了冰窑,一时像被关进了蒸笼里。他吃过药,烧退了下去,但是药效一过体温又升高了。他头痛欲裂,烧得眼睛都红了,却一声不吭,单是默默忍受,熬的满头满脸都是冷汗。 戚凌看不下去了,又一次说:“起来,到医院去。” 陶秋安摇了摇头,声音哑得像老朽:“不去,总会好的,再忍一下就好了……” “你真是个麻烦的家伙。”戚凌没好气地说。 陶秋安虚弱地笑笑,看着他在晚灯下刀削似的轮廓,突然说:“我想洗澡。” “你少折腾一下行不?这时候还洗澡。” 陶秋安不顾他的反对,硬是挣下了床,到浴室里一边冲热水一边打冷战,牙齿打架似的磕个不停。他洗完澡没有穿上衣服,只裹着一条浴巾,光着脚丫走到戚凌面前,深深地凝视他。 “戚凌,我们做吧。”陶秋安作势要去亲他。 戚凌正坐在床边,被他吓了一跳,扭过头避开他的嘴唇:“别闹了。” 陶秋安不依不饶地缠上去,撕扯他的衣服,乱亲乱啃,活像要强/奸他一样。 沐浴露混合了肌肤的气息,一阵阵扑向戚凌的鼻端,陶秋安的身体滚烫,像个火球似的让房间里的温度节节攀升,连带着也让他燥热起来。戚凌试图推开他,但陶秋安紧抓住不放,两人倒在了柔软的被褥上,相互制服对方。 “靠,你就那么欠/操啊?”戚凌好不容易抓住了他两只手,脸色阴鸷。 陶秋安一边扭动挣扎,一边用双腿夹紧他的腰,低声叫唤:“戚凌,戚凌。” 戚凌看他是烧糊涂了,紧咬后牙槽,压抑各种复杂的骚动和*。 “戚凌……”陶秋安猛地打了个颤栗,突然间大力无穷,挣开了戚凌的钳制,翻身把他压在身下。戚凌愣了愣,默默注视着那双莹亮的紫色眼睛。 他的瞳孔收缩成锥形,是一种有层次的紫色,随着呼吸的节奏、细微的颤动而深浅变幻,足以媲美珠宝,因为这双眼睛不是死物,它有生命、有灵性、有情绪…… 陶秋安骑在戚凌腰间,低头舔了舔他的嘴唇,目光随着*变得凶狠,肌肉紧绷,从喉咙里发出了类似嘶鸣的声音,是一副极具侵略性的姿态。 “为什么不和我做?反正和谁做对你来说根本没区别!” 陶秋安抓住他的衣服用力一撕,棉料的外衣被撕裂开来,露出了平坦的胸膛,然后呲牙,不轻不重地咬上他胸前深色的乳/晕。随后伸出舌头,迷恋地舔舐他的胸肌,戚凌的肌肉很结实,充满了弹性,混合着刚阳的气息简直是一道美味可口的糕点。 “该死!”戚凌大声咒骂,用手刀朝他后颈劈下。 陶秋安哼了声,栽倒在他身上,昏死过去。 戚凌推开他从床上跳起来,看了看胸口沾着口水的牙印,把被扯烂的衣服脱掉,狠狠踹了床尾两脚:“真该死!妈的!god damn!” 戚凌把床都踹歪了,仰头深吸了口气。 他看了看床上的陶秋安,扭头,匆忙地大步迈出房间。 生怕再慢一秒,自己会忍不住做出一直想做的事,咬住陶秋安的脖子,把他活活咬死! 戚凌第一次遇到陶秋安,是在学校的门口,当时他骑在摩托车上,等着接刚泡到手的女朋友放学。陶秋安刚好就坐在旁边的石梯上,低头看着手里的书,他看得很入迷,连戚凌把车停在了身后也浑然不觉。 戚凌的目光往下挪,刚好就看到了他的脖子,很白,很干净,在阳光下能看清细小的绒毛。 那一刻戚凌的牙齿痒得不行了,正好无聊,就想象自己咬住这个人的脖子会是什么滋味。 他会挣扎,会颤抖,会发出阵阵咽呜声,血会越流越多,直到把他们都染红了。 戚凌想他一定会很痛,也许还会哭泣,自己紧紧地压住他,不要太快杀死他,也不要太用力了,要慢慢一点一点的咬下去,延长他的痛苦,在他的绝望里享受猎杀的快感。 越想下去,牙齿就越痒了,让戚凌有一种渴切的冲动,咬死他! 等到陶秋安脑子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虽然烧是退了,可他恨不得自己烧成脑残算了,最好能忘掉自己要强上戚凌的事。这不只是丢不丢人的问题,幸好强/奸未遂,否则以后他要怎么面对自己?怎么面对戚凌? 莫非事后要他捏着戚凌的下巴说:“别哭了,乖,爷会对你负责的。” 想到戚凌依偎在自己胸口,小媳妇似的抹眼泪,他嘿嘿地奸笑一声。 随后,陶秋安重重地抽了自己一嘴巴,你个烧昏头的白痴!可以去死一死了! 他一边沉溺在自我厌恶的情绪里,一边在家里翻箱倒柜,找那啥捞子研究成果。他把家里翻了个遍,连厨房、床底、米缸甚至洗手间都不放过,可是最终一无所获。 这下该怎么办?家里也就那么点地方了,他还能上哪儿找去? 戚凌提着小米粥进门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陶秋安躺在地板上,后脑枕着几本书,胸口不知道抱着什么东西,看起来睡得挺香。 他走过去踢了一脚:“切,还以为你病死了!” 陶秋安睁开眼睛,又赶紧立刻闭上,默念,这是梦、这是梦、这是梦…… 戚凌看穿了他的想法,好气又好笑,故意冷声问:“怎么?你想赖账吗?” “想啊。”陶秋安坐起身来,万般无奈地接受现实,耷拉着脑袋说:“可是赖不掉啊……好吧,都是我混蛋,你就大人有大量,把昨天的事当成粉笔字一样擦掉吧。” “你说擦掉就擦掉?那还要警察有什么用?” “呃……我这不是还没成事么……” “强/奸未遂也是犯罪好不好,难道你还想成事了才认罪?” 陶秋安不吭声了,他确实这么想的,没成事就被判有罪,多冤啊! 戚凌看他耳朵都红了,头也抬不起来,才大发善心的放过他。 “得了,就凭你那点本事还指望能成事?跟你计较显得我小气了。”戚凌把粥随手一放,再往沙发一坐,习惯性地翘起二郎腿,指指他抱在怀里的东西问:“这是什么?” “哦,这是我和小宁的相册。”陶秋安递了过去。 戚凌一页页翻看他们两兄弟从小到大的相片,默然不语。 “我一定要把叔带回来,戚凌,你能帮我吗?” 戚凌答非所问:“快把粥喝了。” 因为有戚凌的帮忙,陶秋安感觉到顺心多了,起码凡事都能有个人和他商量。 陶冶基本上就是个懒货,能不出门绝对不出门,如果他的研究真的成功了,会把结果放在哪里呢?或者交给什么人?他们一起去拜访了陶冶的老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也是生物系的学术带头人。 可惜除了得知陶冶曾经借用过研究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信息,并且那已经是早几年的事情了。陶秋安想得脑细胞都死了成千上万,也没有想出个办法来。 在回去的路上,他坐在摩托车后座,把下巴抵在戚凌的肩膀:“又白跑了一趟。” “喂,你坐稳点,别靠我身上。”戚凌说。 陶秋安感到很累,这些天都没怎么合眼,索性不要脸地趴在戚凌背后:“戚凌,如果是你会怎么办?你的家人出了事,自己却帮不上忙,到底该怎么办?” “我会开香槟庆祝。” “啊?”陶秋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吓着了。 戚凌拧尽了油门,摩托车像快要飞起来一样,在车流间不要命的穿插。 陶秋安抓紧他的衣服,紧紧地闭上眼睛,自己是不是问错了话? 三天的期限已经到了,陶秋安没有找到对方要的东西,可是他不能就这样放弃! 在星巴克里,他对段三说:“我要见我叔,否则不会把东西交给你。” “我说过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就算了,我怎么知道你有没骗我,也许我叔根本不在你们那里。” 段三狠狠瞪了他一眼:“等着!” 段三走到一边打电话去,陶秋安吐了口气,把汗湿的手心在大腿上抹了抹,然后转头看向戚凌。而戚凌正用勺子默默地搅动咖啡,面无表情,看不出他正在想什么。 陶秋安始终觉得纳闷,戚凌虽然在帮自己,可是似乎不是很上心的模样,也许他是看在陶夏宁的份上才帮忙的也说不定。但是戚凌对自己的态度比以前好些了,至少没有那么明显地厌恶他,这算不算好事? 段三打完电话回来,说:“明天这个时候你再来,会有车接你去见人。” “我也去。”戚凌抬起头说。 段三起先有点惊讶,而后耸耸肩膀,离去。 陶秋安激动的对戚凌说:“你没必要跟着一起去,也许会有危险!” 戚凌不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听进去我的话了吗?真的,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但帮到这里也就够了,我很感谢你,但这些都是我的家事,你实在没有必要搀和进来。” 戚凌把烟点上,冷冷地说:“闭嘴。” 陶秋安看出他是非去不可,又气又急,这人怎么非要跟着瞎搅合呢? 可是气过了之后陶秋安又有些感动,也许陶夏宁说得对,戚凌是个表面冷酷的好人。 只可惜是没节操的种马…… 但种马也会谈恋爱吧?有另一半就会管住自己下身了吧? 陶秋安趴在枕头上,一时叹气一时傻笑,想起戚凌上次被自己压倒的事,埋头在被褥上蹭了蹭,燥热难耐。他一边磨蹭一边给自己找借口,最近真的太多事了,好久都没有发泄过了,这是正常反应…… 他握住了又硬又烫的性/器,徐徐地撸动起来,对,这只是正常反应而已。 黑色的奥迪轿车开下高速公路以后,又往西行驶了三个多小时,抵达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 陶秋安坐了整整十个小时的车,身体都僵硬了,他扶住车窗,怀着不安和无限好奇张望。青石板铺砌的街道,两旁林立着灰色的瓦房,有翠绿的柳树,还有拱形的石桥……他这是穿越了咩? 轿车停在一栋古风大宅前门,两旁栋着威武的石狮子,再往上看去是敞开的朱红色大门。 早已有人在宅门前等候,车刚挺稳,门就从外边拉开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先生迎上来,打扮朴素穿着黑布鞋,他微微鞠下腰:“三少爷,凌少爷。” 陶秋安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傻了似的愣在原地,晴天霹雳。 他刚刚听到啥了?凌……少爷? 然而,命运之神似乎耍他耍上瘾了! 老头看看陶秋安,面带微笑很是和蔼:“您一定就是秋安少爷了,欢迎回家。” 第十二章 :不是人(下) 这是怎么回事?戚凌为什么会变成了凌少爷? 陶秋安紧抓住戚凌的胳膊,用眼神无声询问,一定是我听错了对不对? 戚凌避开他的视线,不作任何解释。 段三把手搭在戚凌的肩头,咧开嘴笑:“欢迎回到段家,哦,忘了跟你介绍,这家伙叫段零,在名义上还是我的大哥呢。” 原来是零少爷!陶秋安猛然倒退一步,难以置信。 戚凌甩掉肩膀上的爪子,大步流星地踏上台阶,跨过门槛。 坐在檀木八仙桌上,手里捧着英式茶具,嘴里含着一口阿萨姆红茶,让陶秋安有种中西合璧不伦不类的感觉。他刚刚从进门一路被领到偏厅,活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东张西望,还差点撞翻盆栽。 关于戚凌,关于他现在的处境,陶秋安觉得就像梦一样虚无。 他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人可以相信了。 自从放暑假开始,他人生的剧本被改写了,发生一连串诡异荒谬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情看似偶然,却又相互有着必然的关联。他杀死黄鼠狼,所以惊动了段家,所以陶冶被绑架,所以他来到这里,那接下来呢?应该轮到他和段家之间的纠葛,距离真相已经很近了。 所有的事情都有迹可循,唯一的意外,就是戚凌! 想到这个人,陶秋安心脏狠狠抽痛了下,把嘴唇咬出血来。在戚凌眼里自己一定很可笑吧?蠢得就跟脑残一样,呵呵,自己竟然在他面前干了这么多蠢事,连自己都想给自己鼓掌了,不知戚凌看得开不开心? 把陶秋安领进门的老头叫康伯,是世代侍奉段家的家生子,担任管家一职,他站在旁边递上手帕:“秋安少爷,您流血了,请问是红茶不合你的口味吗?要不要试试奶茶?” “我不是少爷。”陶秋安用手背一抹嘴巴,冷冷地问:“你能告诉我什么?” 康伯毕恭毕敬地说:“什么都可以,秋安少爷,您有什么想问的?” “那就从段家开始。” “是,段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种族,天生就拥有异于常人的力量,这些力量遗传自段家的始祖,从青春期开始,段家人体内的力量就会觉醒,感知、速度和力气都会发生变化……” 并且这些力量是难以预测的,毫无规律可言,段家的后代有些很优秀,也有些与常人无异,但只有极其少数的后代,可以遗传到这股力量的真谛,而这些后代又被称之为——变身人。 陶秋安打翻了瓷杯,连忙追问:“那会变成什么怪物?” 康伯捋了一把山羊胡子,笑笑:“不是怪物,段家都是豹的后代。” 怎么可能!陶秋安站起身,用力地瞪着这个糟老头,人类怎么可能会是野兽的后代? “怎么不可能,秋安少爷,您知道狼人吗?关于狼人的传说,起源于欧洲,至今已流传了上千年,您有没想过那不仅仅只是传说而已?并且,在亚洲就没有相似的种类吗?” “骗人!骗人!”陶秋安掀翻了八仙桌,情绪激动:“都是骗人的!我才不相信你,这怎么可能……传说怎么可能会是真的,你证明给我看啊!” “秋安少爷,您自己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陶秋安身子震了震,面如死灰。 康伯走过来扶住他说:“秋安少爷,你累了,先去休息吧。” “不,我要见我叔,你现在马上带我去见他!” “很抱歉,族长外出还没回来,没有他的命令,任何人不可以打扰陶先生。秋安少爷,请先去休息吧,等族长回来我会第一时间转告,不会让您等很久的。” 当天晚上,陶秋安失眠了,在厢房的红木床榻上辗转反侧。 他很害怕,害怕得无法入睡,精神高度紧张,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心头一跳。 他只想和弟弟还有陶冶一起好好过日子,哪怕每天打几份工,累得像条死狗一样也心安理得。他好想回家,想回那个不足五十平米、又经常一团乱糟糟的家,可为什么他有种再也回不去的感觉? 陶秋安拨通了弟弟的电话,顾不得现在已是半夜,他迫切的想听到弟弟的声音。 只过了一下下,电话接通了,陶夏宁迷迷糊糊的声音在耳朵传来:“哥……” “小宁。”只喊出两个字,陶秋安的喉头发酸发痛。 “哥,你等会儿。”陶夏宁轻手轻脚地下床,连鞋也没穿就摸出了宿舍,坐在幽黑的楼道间:“哥,你还好吗?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没事,我想你了,很想。” “我也是,哥啊,我不住在学校了好不好?这样就可以每天见面了。” 陶秋安沉默了一阵,哑声说:“过段日子吧,我现在有了叔的消息,等我把他找回家,你也不用在学校寄宿了,我们还像以前一样生活。” “真的吗?哥,太好了!” “嗯,我会努力的。小宁,反正都把你吵醒了,你就为哥献上一曲吧。” “我去!大半夜的你想吓死人?” 陶秋安乐了:“你小点声就行了,来,嚎两句我听听。” “咳咳,那你听好啦,我真的嚎啦。”陶夏宁清清喉咙,当真扯开嗓子嚎了起来:“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陶秋安一边听着那惨绝人寰的歌声,一边在床上捧腹打滚,笑得连眼泪都飙出来了。 两兄弟又嬉笑怒骂的聊多半个小时,陶秋安渐渐有了困意。 陶夏宁说:“哥,我学了个升级版的好汉歌,下次嚎给你听哇。” “好哇,你快滚回床上睡觉去,我也要睡了。” “嘿嘿,情妹妹,那咱们梦里再会喽。” “滚蛋,梦里看我怎么虐死你!” 陶秋安把电话挂了,心情由阴转晴,不知不觉睡着了。一夜无梦。 他在段家呆了两天,发现特别的不自在。 都神马时代了,段家还保留着许多封建的习俗,吃个饭,洗个澡,还有人在一旁伺候着,撵都撵不走。段家宅子大,可是人却很少,不知道有多少地方是空置的,陶秋安遇到的好像都是下人,只会叫他一声少爷,然后问他有什么需要,除此之外再不多一句嘴。 还有更揪心的事,只要他走出厢房,随处都能感觉到各种奇怪的目光,除了打探之外,还有一股莫名抗拒和敌意。陶秋安很想吼这些人一句,看个屁啊看,没见过帅锅啊? 他还问过管家,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是不是段家的人?可是管家却告诉他,这是个不允许提起的禁忌,让他直接去问族长。 可是那啥子族长还不死回来,真他妈的可恶! 各种的疑问和压力,逼得陶秋安快疯了,他只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喘上一口气。 他穿过迂回的长廊,瞎晃到庭院里,摘下一朵惹眼的黑色郁金香,接着,杯具发生了…… 陶秋安手里捏着花茎,刚刚转过身,就被一脚踢飞了,重重地撞到假山上。 而踢飞他的人,正是怒气冲冲的段三。 陶秋安一边膝盖跪地,得扶住假山才避免摔倒,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他反应过来时,只感到后背钻心般的疼,不知有没伤及骨头。 他还来不及站直,段三冲上来又是一拳:“让你动我的花,找死!” 这拳打中了陶秋安的颧骨,让他满嘴都是血味,连牙齿也松动了。陶秋安怒了,拎起挎包砸到段三的脑壳上,并趁机踹他一脚:“你才找死!” 段三没料到陶秋安会还手,怔了下,感觉到有股温热的液体从自己额头上徐徐流下来,他眯起眼睛,一字一字地说:“你、死、定、了!” 陶秋安感知到危险,下意识地要逃跑,可是被段三用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追上,抓住了他的头发,用膝盖骨使劲撞击他的后腰。陶秋安惨叫一声,跪倒在地上,段三紧接着抬脚,腿骨横扫向他的脖子!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陶秋安只有挨打的份,别说还手,就是爬也爬不起来。 段三的力气大得惊人,一拳一脚都像要他的命,简直往死里打! 陶秋安瘫软趴在泥地里,身上没有一处是不疼的,他咳了两声,鼻血直流。 “这样就不行了?”段三掐住他的咽喉,把他整个人提起来,嗤笑:“纯血种也不过如此,真是弱到爆了,留着你只会让族长失望而已,求我吧,求我就让你死得快一点。” 陶秋安呼吸困难,双脚离地,乱打乱蹬地反抗着。 他执拗地不肯求饶,和尊严无关,他已经受够段家的人了! 段三根本不把他的挣扎放在眼里,能一手捏着他,还能一手摸出手帕,擦掉脸上的血迹。 擦干净了,他把手帕一扔,抓住了陶秋安的左手用力一拧:“啊哈,好像还有那么点骨气,那么这样呢?” “啊!”陶秋安痛得眼前发黑,然后憋住了一口气,朝他脸上吐口水。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段三手臂上的青筋突起,打算捏断他的脖子。 这时,戚凌突然从远处冲过来,抓住了段三的手腕,随即一拳砸到他鼻梁上! 段三没有防备,被打得倒退两步,手也松开了,陶秋安摔到了地下。他揉了揉鼻子:“段零,你要护着这个废物?哈哈!真好笑,你不是为了他才肯踏进段家大门的吧?” 戚凌低头看了看陶秋安,把拳头握得咯咯响,什么也没说,直接抬脚踢过去。 当陶秋安撑起上半身,就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 两个男人打得简直是惊天动地,单是速度就眼花缭乱了,还有可怕的破坏力,在不到三分钟里,整个庭院都乱七八糟,花盆花架篱笆倒了一片。戚凌一脚把树踢倾斜了,段三敏捷地躲到树上,然后双手攀住树枝,弓腰,像大型猫科动物般扑向戚凌! 戚凌站在原地不动,挥拳打向段三的面门,两人撞到一起,又迅速地各自跃开。 陶秋安还发现,这两人的眼睛都变了颜色,同样都像金黄色的琥珀。 打斗声引来了许多人,可是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拉架,只有康伯不停地求他们住手。 可是两人像听不到,依然打得你死我活。段三渐渐落于下风,身体撞上了院墙,他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液,翻身攀上墙头,咧开嘴巴露出了牙齿。陶秋安看到他的身形正在发生变化,耳朵越来越尖,一块块黑色的斑点浮现在脸和脖子上,发出分不清是愤怒还是痛苦的厉嗥。 哦买噶!陶秋安看到他背上的肩胛骨隆起,一点点把衣服撑裂,震惊得无力吐槽了。 戚凌站在墙下,仰头盯着段三,目露凶光。 “段三,住手。”声音不大,但却直击人心。 段三瞬间就收了戾气,变回人模人样,从墙头跳下来,朝声音的来源奔去:“族长!” 陶秋安回过头,看到所有人围观的人都往两边退开,紧接着,有个人从跨过拱门走进庭院。那是个一眼看上去无法判断年纪的男人,消瘦、高挑、眉清目秀,脸上带有一种病态的苍白。 第十三章 :黑暗 “死开,别碰我!” 陶秋安打掉了戚凌的手,连同他手里的伤药一并打掉。 戚凌不吭声,面无表情地瞅着他。 康伯上前,捡起的药水和棉花球说:“零少爷,还是让我来吧。” 戚凌刚退到边上,就听见陶秋安嘲讽的声音:“我自个来行了,这一身的贱肉,不好意思麻烦你,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位大少爷。” “秋安少爷,你又何必……”康伯为难地看着他。 陶秋安没办法冲着一个老人家发脾气,于是瞪着戚凌吼:“还不滚!看你妹啊看,不就是被揍了一顿么,屁大点事,用得着你假惺惺可怜我么,难道你耍我还没耍够?想再看我犯傻一次?” 戚凌沉下脸来:“快点把药上了,我带你去见族长。” 陶秋安切了声,其实他也就嘴上逞强,整个后背都是瘀伤,左手脱臼,半张脸肿得嘴里塞了个包子。在康伯为他上药时,陶秋安一边吸气一边对自己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接上脱臼的胳膊以后,陶秋安拒绝康伯搀扶,站起来挺直腰杆说;“带路。” 戚凌走在前面,把步伐一再地放缓,用不着回头,也能听得出身后的脚步声踉跄不稳。 陶秋安还没见到族长,反倒先在正厅门口见到了段三。 段三正打赤膊跪在玻璃渣子上,面色惨白惨白的,后背一片鲜血淋漓,都是长短交错的鞭痕。 陶秋安虽然有点解气,可还是忍不住皱眉头,连小学生都知道体罚是不对的,大户人家也不能这样啊,陶冶从来都没有打过他们兄弟俩一下,被气得不行了也就自个蹲墙角吸烟。 段锦坐在百鸟争鸣的水墨画前,穿着一身淡蓝色的长衫,手里捧着茶盏,如果不是脚下有条沾血的长鞭,活脱脱就是个风度高雅的世家公子。 “过来,坐这儿。”段锦招呼陶秋安坐在自己旁边,抬手,冰凉的指尖滑过他脸颊,关切地问:“伤得严重吗?让你在家里遭遇到这样的事,我感到很遗憾。” 陶秋安偏过脸,避开他的触摸:“这不是我家,还有,我要见我叔。” “可以,等你见过了我们再谈,段零,你带他去。” 陶秋安跟随戚凌,来到南边的厢房,推门进去,发现里面外面根本没人守着。 他左看右看,觉得忒奇怪了,难道段家不是囚禁了陶冶吗? “在那里面,你自己去看吧。”戚凌扬扬下巴,看着卷帘说。 陶秋安急急转身,踉跄跑过去拨开帘子,然后就被惊呆了!陶冶闭眼躺在大床上,被剃光了头发,周围一大堆各种各样的仪器,他喉咙里插着管子,需要用呼吸机维持生命。 “叔……”陶秋安走到床边,碰了碰陶冶的手臂:“叔,我是小安啊,你听到我说话吗?” 他傻等了一会儿,牵强地笑笑:“叔,醒醒吧,我们一起回家。” 陶秋安愣愣地望着上下波动的心电图,只觉得天都塌了,他一个趔趄跪倒在床边,想要歇斯底里的大哭一场,可是眼里流不出泪来,只有身体在不停颤抖着。 戚凌在他身旁蹲下,低声说:“抱歉,我也是昨天才知道。” 陶秋安猛然转头看着他,惊恐、悲痛、愤恨各种情绪聚集在眼睛里,让戚凌无法招架。 戚凌明知道这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可还是忍不住开口:“植物人醒来的例子并不在少数,你不要太悲观了,也许哪一天就会……” “哪一天!”陶秋安打断他,揪住他的领口,厉声厉色地逼问:“是哪一天?你告诉我是哪一天啊?到底是哪一天叔才会变得跟以前一个样?你告诉我啊!” 戚凌无言以对。 “呵呵,原来你根本不知道。” 陶秋安放开戚凌,扶住床边奋力撑起身体,可是随即又跌了回去。因为陶秋安周身都是伤,戚凌托住他的腰,小心翼翼地把他扶了起来,让他挨在自己胸前。 陶秋安却一下推开他:“带我去找你们的族长,我叔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要亲口问他!” 戚凌看他满脸的虚汗,说:“你先歇一会。” “用不着你教我怎么做,我自己去!” 戚凌知道他已经不信任自己了,不管自己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于是轻叹口气,打横抱起陶秋安,健步如飞地往外走:“好,我送你过去。” 陶秋安合眼,疲惫地靠在戚凌胸膛,这一天,就和他闭起眼睛一样的黑暗。 陶冶变成植物人——这个事情击垮了陶秋安,让他觉得心力交瘁。不久前他还在电话里信誓旦旦,对陶夏宁说要把陶冶带回去,三个人像从前那样生活,可是命运再次展现了它残酷的一面。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 陶秋安不知道,对于将来、对于以后、甚至对于明天,他都感到无比的迷茫。 戚凌低头,见陶秋安在自己怀里睡着了,便自作主张地转个方向,把他抱回厢房里。 他把陶秋安轻放到床榻上,盖好被子,默默地站在床边,心想,不管再怎么倔强,陶秋安也只有十七岁而已,能撑到这个地步已经很厉害了,可是他还能继续撑下去吗? 戚凌弯下腰去,一手撑住床榻,在他颈窝里嗅了嗅,然后轻轻啃咬他耳垂。 牙齿又发痒了,戚凌咽了咽口水,只能用这种方式解馋。 他不敢去咬陶秋安的脖子,怕万一控制不住,非把他咬死了才肯松口。 “……当时陶冶极力反抗,夺了一把枪,然后对着自己的脑袋开枪。” 段锦说到这里打住了,接过康伯递来的药丸,就着温水咽下去,才吐了口气继续说:“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打算伤害他,所以这只是个意外,对于造成这样的结果,我只能说很遗憾。” 这是陶秋安第二次听到段锦说很遗憾,这不痛不痒的三个字,让他打心底感到痛恨。 他眼睛不是瞎的,并且也能清楚感觉得到,段锦的口吻客气,但态度始终高高在上。可是陶秋安必须低头,自己正在人家的地盘上,陶冶的命也攥在人家手里,他没有翻脸的本钱。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陶秋安直接问。 “我希望你能留下来。” “不可能!我才不会留在这种鬼地方!” “你有能力照顾好陶冶,并且负担起得起医疗费吗?” “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叔是我的亲人,用不着你们瞎操心。”陶秋安从椅子上站起来,瞪着段锦,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我警告你,别打我亲人的主意,要不然我就把你要的东西毁了!” “很遗憾。”段锦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说:“可惜你根本没找到东西。” 陶秋安心头一惊,下意识地扭头看向戚凌。 戚凌闭了闭眼睛,虽然什么也没说,但神情已经默认了一切。 该死的混账东西!陶秋安恨得牙龈都咬痛了,差点按捺不住冲上去把戚凌给活剥的冲动,拜这个混蛋所赐,他现在完全失去了谈判的筹码,该死!该死!该死! 不,不能怪戚凌,都怪自己太天真了! 即使明知道他是段家的人,还偏偏不肯完全接受现实,所以活该被戚凌当成猴子耍! “平时看不出来,你在生气的时候,神韵倒是和你父亲有几分像。”段锦突然说。 陶秋安愣了愣,还是有生以来头一次听到别人提起自己的血亲,从前小时候无论怎么问,陶冶的反应都是沉默不语。他开始心跳加速,赶紧追问:“我的父母是谁?他们在哪里?” “他们已经过世了,你的母亲是我亲妹妹,所以按辈分,你得叫我一声舅舅。” 陶秋安被雷到了,而且被雷得头冒青烟,他怎么就平白无故多出个舅舅来了? “我有些累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希望你在段家生活愉快。”段锦说。 “我说过不会留下来的!我讨厌你们段家的每一个人!”就算段锦真是他舅舅也讨厌! 段锦揉了揉额角,语调仍是很和气:“你讨厌与否,都改变不了什么,而且你必须留下来,因为这是你的责任,从你来到这个世上就注定了。” “啊呸,凭什么!” “凭你是纯血种,凭你对段家很重要。”段锦起身离去。 不管他说什么,陶秋安只好妥协,也只能妥协,因为陶冶就在这里,动也不能动的躺在床上,他不可能带着陶冶离开强行段家。 陶秋安的脸消肿了,但后背还是很疼,他趴在陶冶的肩膀上,凝视着这个瘦得不像话的大叔。以前陶冶老是邋邋遢遢的,连胡子都懒得刮,现在因为有人照顾护理,看起来反倒清爽了很多。 虽然陶冶年纪大了,但还挺有男人味的,鼻梁笔挺,嘴巴也很标致。如果打扮打扮,走出去回头率肯定有,现在不正流行大叔型的汉子么?他还不赌不嫖,找个媳妇应该不难吧? 可是因为带着两个拖油瓶,又当爹又当妈的,把自个都糟蹋了。 “叔,你干吗要做这么蠢的事?存心找骂呢?你啊你,喝酒喝傻了吧?” 陶秋安涮了他叔一顿,掏出手机,想了想,发条短信给弟弟,告诉他周末自己不在家。 不到一分钟,陶夏宁的电话就追过来了,他只好接通。 “没有啦,哪有什么事啊,上次不是跟你说过有叔的消息了吗?所以我得去外地一趟,不远,放心吧,手机快要没电了,等我回来再慢慢跟你说。知道了,你自己也小心点,挂了啊。” 陶秋安知道自己的牛皮越扯越离谱了,可是能怎么办? 他隐瞒陶夏宁,除了不想让对方担心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不想弟弟和段家扯上关系。 因为他有一种毫无道理的直觉,让陶夏宁离段家越远越好! 如果没有段家,陶冶也不会躺这儿了,滚他妈的很遗憾! 还有那演戏天分极佳的零少爷,呸,都不是好东西! 第十四章 :纯血种 康伯匆匆地步入厢房,双手交叠在身前,微微弯下腰来,明显一副奴才相。 “秋安少爷,请问今天的晚餐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这东西能吃吗?”陶秋安把餐盘推过去,上面有块还不到三成熟的牛排,一切开,里面是血红血红的。他叫仆人端回去煎熟点,结果仆人反倒把康伯叫来了,奇怪。 “看上去没有问题呀,段家的少爷们都是这么吃的,要不您尝一口试试?” 陶秋安狐疑地看看他,切一小块塞进嘴里,眼睛立马亮了,好好吃! 康伯看着他又急忙吃多了一口,笑笑:“秋安少爷,我没骗你吧?段家人觉醒以后,改变的可不仅仅是身体,包括了口味,尤其是变身人,天性更接近野兽,所以更喜欢食用生的肉类。” 铛地一声,餐刀从陶秋安手中落地,他捂住嘴,脸色难看得像像吞了只苍蝇。 “秋安少爷,你怎么了?” 陶秋安直奔进洗手间里,对着马桶一阵干呕,呕不出来,他就把手指伸进嘴里,用指头抠自己的喉咙。等终于吐了个痛快以后,他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深深地吸气。 “康伯,以后不要再拿生的东西给我吃。” “请问为什么?” 陶秋安直视他,表情很认真很严肃地说:“我姓陶,不是姓段,别把你们家少爷那套搬到我身上来,还有,我是人类不是野兽。” “但是……” “没什么好但是的,我有选择自己要当什么的权利!” 康伯叹了一口气,人有原则是好事,可是太固执了,容易撞得头破血流。 下午时分,陶秋安被仆人领到了凉亭里。 周围环境清雅,凉亭筑在池塘上方,有一座九曲桥相连,低头就能看到鲤鱼在水里畅游。段锦坐在石凳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一粒红瓜子,戚凌和段三都站在他身后。 “叫我来这里做什么?”陶秋安问。 段锦把视线从报纸移向他:“你身上的伤好了吗?” “好不好关你什么事。”陶秋安实在对他客气不起来,冷声问:“你叫我来到底有什么事?” “让我看看你的能力,你觉醒也有段日子了吧,很遗憾错过你觉醒的时机,因为纯血种的变身人,是非常特别并且具有研究价值。来吧,快点开始,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够了,别老把纯血种挂在嘴边,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当然很特别,因为你的父母都是变身人,打破了历来变身人结合不会受孕的定律。” 陶秋安眨眨眼,变身人,结合,受孕,生下了自己? 那么段锦所说的纯血种,其实是变身人和变身人生育的儿女,原来如此。 陶秋安怒了,端起石桌上的茶水泼向他:“去你妈的!那么迫不及待你就去死啊!” “你他妈又找死!”段三挥拳打到陶秋安的腹部。 陶秋安痛得弯下了腰,当第二拳朝他脸挥来的时候,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戚凌快一步抓住了段三的手腕,拳头在陶秋安的脸几厘米外停下来,两人对持,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 段锦用手帕擦掉脸上的水渍,开口:“说粗话是没教养的行为,不要再让我听到。” 段三应了声是,低下头,戚凌松开他的手,抓住陶秋安的胳膊,连拖带扯地把他拉过曲桥,一直拉到了凉亭十米开外的茵茵草地上。 陶秋安缓过了痛来,发出最大的音量:“我操!戚凌你个混球要作死啊?” 戚凌二话不说,直接抬脚朝他踢过去。 陶秋安险险避开,大叫:“我干你祖宗!” 戚凌一边挥拳,一边勾起嘴角提醒他:“我们是同一个祖宗。” “我勒个去,那就更该干了,不是祖宗造孽,怎么会有你们这些狗屁不如的子孙?” 戚凌接连不断地进攻,陶秋安抱头在草地上滚来爬去,把这辈子学过的脏话都骂尽了。戚凌从后方用手臂勒住他的脖子,胸膛贴在他后背上,低笑一声说:“我要认真了。” 说完,狠狠在陶秋安腰上拧了一把。 陶秋安倒抽口气:“你大爷的!多少岁了还掐人!” 接着又被掐了两把,陶秋安痛得眼泛泪光,心里来气了,混蛋,你丫的还掐上隐了是吧? 陶秋安把牙一咬,双手向后抓住了戚凌的肩膀,用后脑勺撞他,然后一个回旋把他往草地上摔。陶秋安感觉到身体开始发热,血液沸腾起来,他喘了两口气,狠狠送了戚凌一脚:“掐你妹啊掐,这才叫打架!” 戚凌一挺身站在了草地上,左右扭动两下脖子,看着那双格外炫目的眼睛,咧开嘴:“是么,那请多多指教。” 陶秋安切了声,用乱拳向他打了过去。 凉亭里,段三惊讶地说:“族长,你快看,他眼睛竟然是紫色的。” 段锦边磕瓜子边观战,隔了好一会才说:“很漂亮,果然和普通的变身人不一样。” 段三用鼻子哼了声:“纯血种又怎么样,太弱了,释放了潜能也才这点本事,根本打不过还没有释放的段零。” “因为没有先例,所以不能肯定纯血种就一定强大,不过……也别太早下定论了。”段锦站了起来,踱步到凉亭的围栏边,大声说:“段零,让他变身。” 戚凌愣了愣,手掌包住陶秋安攻来的拳头,勾住他脚跟,趁他跌倒时用膝盖压在了他的背上:“先不打了。” 陶秋安知道打也是白打:“放开我!” 戚凌放开了他,陶秋安爬起身来坐在草地上,胸膛剧烈起伏,大口大口吸气。明明是深秋的凉爽气候,陶秋安却觉得热极了,汗流浃背,热得仿佛张开嘴就能喷出一口白烟来。 看到他这副模样,戚凌皱起眉头来:“你试下控制好呼吸,集中精神,变身其实是可以操控的,你只要抓住自己体内那股特殊的感觉,然后……” “闭上你的嘴!”陶秋安霍地站起来,一拳打在戚凌眼角。 然后他转过身,朝凉亭的方向竖起中指,拔腿就跑,爷不陪你们玩了! 这些混账东西,到底把他当成什么了?马戏团里的狗熊?实验室里的白老鼠?他们的嘴脸真让人恶心!如果自己有绝世武功,肯定把他们全扔池塘里喂鱼去! “这家伙真是欠打。”段三咬牙切齿,闭了下眼睛:“我去把他逮回来!” 段三说完跳到踏在桥杆上,像一支箭似的往前冲,目标是那个越跑越远的身影。 突然,他眼前一晃,刹停脚步,凶狠地瞪着半路杀出的戚凌。 戚凌同样释放了潜能,才能截住段三,然后不动如山地栋在他面前,两人都瞳孔都呈出淡金色,大眼瞪小眼。 看他们充满火药味地对持着,坐在凉亭里的段锦反倒笑了,苍白的面孔比平日多几分神采,语调愉悦:“没办法,从小在外边长大的孩子野惯了,确实得好好管教。” 在段家的日子既紧张又无聊,陶秋安是天生的劳碌命,闲一会就蛋疼的人,他实在找不着事情做了,灵机一动,让康伯把家里的下人都聚集起来。 陶秋安站到地势较高的台阶上,看着下面稀稀疏疏的十来个人,清了清嗓子,开始了慷慨激昂的演讲。关于演讲的主要内容只有一个,把安利纽崔莱的产品夸得跟仙丹似的,泰国原装进口,质量大大地有保证。 他越讲越投入了,跳下台阶,根据客户需要一个个的进行推销:“康伯,到了你这个年纪就应该补钙,要预防骨质疏松。你,还有你,看上去就像东亚病夫,得喝蛋白粉补充营养。哎哟,还有你啊大妈,熊猫眼都出来了,肯定睡眠不好吧?没事没事,整点天然维生素,包管让你年轻十几二十岁……” 不知道是段家的下人比较好忽悠还是他的口才进步了,当场就有好几个人问陶秋安在哪里能买到,他拍拍心口,扯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来:“安啦,有我在不但能订到货,还能给你们争取最优惠的价格。” 于是这天段宅非常热闹,大门外停了辆货车,送货员把一箱箱的产品搬进庭院里。陶秋安乐呵乐呵地一边收钱一边分货,眼看着货物越来越少,挎包越来越鼓,他乐得都找不着北了。 康伯走过来问:“秋安少爷,像族长这样的早产儿,天生体质虚弱的该整点什么补补?” 陶秋安张口就答:“简单啊,给他整点三聚氰胺,再加点孔雀石绿,苏丹红,要不就干脆整点地沟油炒菜给他吃。康伯,你别这个表情嘛,老百姓像小强一样的生命力就是这么磨练出来的,你家族长命太好了,是因为没有经过磨练才弱不禁风的。哦,有句话有啥来着,对嘛,百炼成钢才能百毒不侵。” 康伯彻底无语了,他现在才发现陶秋安的嘴皮子像涮过油一样滑溜。 陶秋安懒得理他,只顾着数花花绿绿的票子,嘴巴都快咧到耳根去了。 可是第二天他就丧气了,在段家这种破地方,有钱又有什么用呢?折纸飞机扔着玩? 陶秋安帮他叔擦身、按摩,剪了指甲,然后又闲得蛋疼了。陶冶似乎越来越瘦了,腹部的肋骨清晰可见,再这样下去真的没问题吗?他们还要在段家呆上多久? 因为各种破事烦心,陶秋安毫无睡意,索性攀爬到屋顶,脑袋枕着挎包躺在瓦片上赏月。夜空晴朗,连星星都特别亮眼,在城市里是看不到的,可惜下面庭院深深,关灯以后就像鬼宅般阴森。 才躺下一会呢,就有人打扰了他的清静。 戚凌手里拿着啤酒罐,也坐在了屋顶上,陶秋安见鬼似的蹦起来,这家伙啥时候冒出来的? 戚凌就坐在他身旁,仰头一口口喝着啤酒,既然他没什么要说的,陶秋安也不想开口,拿起挎包打算离开。这时戚凌却突然拽住了他的胳膊,问:“为什么不肯变身?” “关你屁事啊!放手。” 那只手抓得他很紧,陶秋安挣不开,就用挎包去砸戚凌,他早想砸这个死骗子了! 戚凌一抬脚,就把他手里的挎包踢掉了,毫不给面子的嫌弃他:“看看你自己,连个东西都拿不稳,像个废物一样,除了耍下嘴皮子还有什么本事?活该被人当成狗一样作践。” 陶秋安怒极反笑:“呵呵,人被狗咬了还能去咬狗不成?只有你们这些畜生才会这么做。” “你还当自己是人类?懦夫,窝囊废,你要自欺自认到什么时候?” “我怎么就不是人类了?我为什么非要当怪物不可?当什么我自己决定,不是你,更不是段家!我为什么非要像你一样变成怪物才叫接受现实?可笑死了!” 戚凌抓得他更紧了,眼睛深深地看着他,月色下的侧脸很有立体感。 陶秋安别扭地拧过头去:“戚凌!你个王八蛋!快放开我……” 戚凌放开陶秋安的手,却捏住他的下巴,用吻封住了他的嘴。 陶秋安瞬间患了痴呆症,瞪大眼睛,全身僵硬,活像一具抽空灵魂的人偶。戚凌吮吸他的嘴唇,再把舌头伸进他口腔里,带着苦涩的啤酒味挑逗他的舌尖,充分发挥了种马的高超吻技。可是陶秋安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戚凌恼怒了,咬一下他的舌尖,深入到他咽喉里汲取氧气。 结果陶秋安的反应就是狠咬他一下,连滚带爬摸下屋顶,跌跌撞撞地跑了。 戚凌摸摸自己被咬破的嘴唇,笑了。 第十五章 :强制 自从那天晚上过后,陶秋安再也没见过戚凌。 至于那一个吻的含义是什么?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就当戚凌发酒疯罢了。 陶秋安此时此刻只知道一件事,他有麻烦了! 因为他被绑在了椅子上,虽然有极力反抗过,但段三两拳就打得他岔了气,头晕眼花。段三不但把他双手绑到椅子后面,就连双腿也分开绑在椅脚上,很糟糕,他能动的仅有脖子和脑袋。 虽然这个问题有点白痴,可陶秋安还是问了出来:“你要做什么?” “我除了打你什么都不想干,可惜族长不让我弄坏你,害怕吗?你就是叫救命也没有用,因为段零已经离开段家了,他丢下你不管了。” 陶秋安沉默了一会儿,笑起来:“他去哪里关我什么事,反倒是你,好像很在意似的?怎么啦?你就那么怕他?戚凌在的时候你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他刚走你就耀武扬威了?” 段三扬手就甩了他一巴掌,恼羞成怒。 陶秋安晕眩了下,半边脸渐渐发红,他知道自己说对了,冷笑一声。 “你别得意。”段三恶狠狠地瞪着陶秋安,说:“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 段三离开了,把他独自留在空房间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光线暗了,灯亮起来,段锦才踏入房间。 陶秋安看着这个活像死尸一样的男人,不吭声。段锦抬起他的下巴,用拇指搓掉他嘴角凝结的血丝,陶秋安甩头,挣开他冰冷的手,毫不掩饰眼里的嫌恶。 过了一会儿,康伯走进房间里,把手中的托盘放下,然后就低着头退了出去。 段锦拿起托盘里的采血针,把针头刺入陶秋安颈上的静脉里,一边抽血一边问:“你还是不愿意变身吗?如果不肯配合研究,我只好用些你不会喜欢的方法了。” 陶秋安试图跟他讲道理:“你没权利这么做,我是人,不是用来做实验的动物。” “很遗憾,在段家是我说了算。”段锦拔出针头,用棉花压住了陶秋安脖子上的针孔。 等到针孔不流血以后,他拿起一根伸缩式的电击棍,拉长,把前端顶在陶秋安的腹部:“痛苦能令人精神亢奋,并且分泌肾上腺素,导致心跳与血液流动加速,瞳孔放大,从而激发出体内的潜能。” 当段三按下电击棍开关,陶秋安发出了惨叫声,身体抽筋似的痉挛着。 他只感觉有种灼痛感从腹部蔓延周身,大脑在一阵阵的发麻,可人是清醒的,只是所有的知觉都被痛苦占据。段三隔了十秒才把电击棒挪开,陶秋安垂下脑袋,大口地喘气,好一阵才缓过神来。 “妈的!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我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说脏话,你最好记住。”段三用电击棒戳到他的脖子上。 “啊!啊!啊!” 段三不断地加强电流,陶秋安除了尖叫和簌簌发抖以外,什么也做不了。每次电击棒离开他的身体,陶秋安都死命挣扎起来,麻绳磨破手腕和脚腕,深深地勒紧进皮肉里。 又一次漫长的电击过后,陶秋安脱力了,双目无神,垂死般瘫在椅子上。 “看上去真是可怜……”段锦拨弄着他咬得糜烂的嘴唇,笑了笑。 段家人的感知都灵敏,血的味道,还有汗味,这两种味道再掺杂着少年独特的气息,让段锦微微地兴奋起来。陶秋安面色雪白,一头一脸的冷汗,湿漉漉的刘海贴在他前额上,紫色的瞳孔在夜晚分外透亮。 段锦抚摸陶秋安的脸,这张平凡的脸蛋,因为虚弱看上去比平时顺眼。 他拿起细长的银针,撩起陶秋安的衣服,指尖沿着一根根肋骨摸上去,在第十一根肋骨的位置找准了带脉穴,把银针慢慢地刺了皮肉里。 陶秋安张大了嘴,从喉咙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音不大,却很撩人。 段锦站在椅背后面,一边把银针往他体内推,一边俯身在他耳边说:“还不肯变身吗?真是个不乖的孩子,你在坚持什么呢?想要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吗?” 段锦一鼓作气地把银针插到底,直到整根银针没入了陶秋安的腹部,任由他尖叫抽搐。 陶秋安发现自己越痛苦,这家伙就越兴奋,哑声骂:“……你这个变态!” “没礼貌的孩子,这能这么跟舅舅说话。” 段锦把他衬衣的纽扣全部解开,让他袒露胸膛和腹部,毫不手软地一根根把银针刺到底。 陶秋安这辈子还没遭过这样的罪,简直像犯了天大的事,被严刑逼供一样。 他觉得自己很累。 陶秋安很想睡觉,眼皮都撑不起来了,可是段锦一直不肯放过他,扎了又扎,电了又电。 后来他感觉不到痛了,就一心只想着睡。 于是他就真的睡了——他不知道这叫做“昏迷”。 正好段锦也乏了,身体不好的人,精力也好不到哪里去,眼帘下隐约有了淡青色阴影。房间里空荡荡的,他找不到东西扶,干脆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看着昏死过去的陶秋安,单薄的肩膀颤了两下,突然间很想大笑。 然后他就笑了,抱着肚子在地上笑得前仰后合。 果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什么样的爹就有什么样的孩子!见了棺材都不落泪,欠虐的货。 “康伯。”段锦笑够了,把守在门外的家生子唤进来,向他伸出手去,详细的交代:“把血液样本送到研究室去,再派两个人守着门口,不要动他,也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康伯握住段锦缺乏温度的手,弯腰把他扶起来,搀着他往外走去,边走边频频点头。 段锦感到有些奇怪,尽管陶秋安不愿意变身,可是在痛觉的刺激下也应该变身才对,如同痉挛般没办法自控,到底是陶秋安意志力强大,还是他缺乏变身的力量?不过不用着急,还有许多时间,足够自己慢慢弄清楚原因。 纯血种啊……段锦默念着,心里还是很期待,他非要让陶秋安变身不可。 陶秋安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 他第一个感觉是痛,银针还插在他的腹部,连呼吸都会作痛。第二个感觉是渴,喉咙都快冒烟了,他猜自己昨晚流汗流太多了,有脱水的迹象。 他忍着痛喊了两声,有人打开门,探脑袋进来看了看,然后把头缩回去了。 陶秋安知道自己喊破嗓子也没用,就放弃了求助。 落到这个境地,陶秋安不可能不害怕,可是他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在段锦手里他不过就是一块橡皮泥,是搓圆还是按扁,都由不得他自己做主,被折腾断气了也没人替他收尸。 陶夏宁远在几百公里之外,陶冶根本指望不上,谁能帮他一把? 戚凌?那个可恶的大骗子? 陶秋安嘲笑自己天真,指望谁也不该指望他,被骗过一次就该学乖了。 当段锦又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时,陶秋安心里有了恐惧感,他尽力不让自己发抖,从牙缝里挤出声音来:“松开绳子,我要去厕所。” 段锦昨夜睡了个好觉,神清气爽,也有兴致逗弄起小外甥来了:“乖孩子,都憋了一整夜,是不是很难受?” 陶秋安当然难受,不由点头,眼巴巴地看着他。 段锦又笑了,这段时间他笑的次数,比过往十年加起来的都多,他笑着把手放到陶秋安的小腹,笑着用力按压。陶秋安身体抽搐了下,死死地咬住嘴唇,只感到膀胱又胀又痛,这王八蛋太过分了! “别咬,嘴皮都给你咬烂了。”段锦一脸疼惜地凝视他,说:“叫声舅舅,我就解开绳子。” 陶秋安明白这种时候应该示弱,可他实在叫不出口,一想到自己和段锦有亲戚关系,就有种恶心得快要当场吐出来的感觉。他费尽力气扯出了一个笑容,说:“你爸上梁山。” 段锦不解:“什么意思?” “知道你爸爸为什么上梁山么?因为——你、妈、逼、的!”陶秋安其实不喜欢说粗话,不过段锦喜欢听,他就大方一点,以后有事没事就说上几句给这个变态听,气不死他也要让他糟心。 段锦蓦地眯起眼睛,用指节揉揉太阳穴,这孩子实在太顽劣了。 “好吧。”段锦缓过了头痛,把手一摊,柔声说:“孩子,等下不要怨舅舅,嗯?” 陶秋安不由打了个寒战,惊恐的望着段锦。 段锦没有辜负他的恐惧,拉开陶秋安的裤链,扯下他的内裤,把他最羞耻的部位看进眼里。 陶秋安怕得连话都说不好了:“不、不要……你滚、滚开!” 段锦不吭声,抓住了那根软绵绵的肉虫,色泽粉红稚嫩,一看就知道没有经历情/事。他不轻不重地揉搓着,少年的腹部不断收缩颤抖,反应很生涩,可是很敏感,肉虫很快在他手里变成了肉柱。 “别怕,会很疼的。”段锦把导尿管一点点插入他前端的小孔。 陶秋安受不住了,泪水从眼角滑落,哆嗦着嘴唇求饶:“拔出去……求你了,不要这样……” “好孩子。”段锦把导尿管插到底,起身,亲了亲他汗涔涔的额角:“尿出来吧。” 陶秋安疯狂地甩头,屈辱感像一只蝗虫,一口口啃食他的心脏,让他恨不得死了算了。 在别人眼前毫无尊严的失禁,他宁愿死! 段锦握实了拳头,大力地捶打他的小腹,陶秋安凄厉地惨叫一声,脸色比段锦还白上几分,泪如泉涌。段锦呼吸乱了,抱住他的头,抚摸他的眉眼,感受着他的痛苦,享受着他的痛苦。 当有液体通过导尿管流出时,陶秋安心如死灰地闭上眼睛。 “从明天起,你就改姓段吧,以后就是段家的少爷了,把你那些粗鄙的毛病统统改掉,我会好好教你该怎么做一个乖孩子的,嗯?” 陶秋安没半点反应,回应段锦的是从外面传来的枪声。 房间门被猛然踹开了,戚凌大步跨过了门槛,他背着光,无法看清面目,只能看到高大挺拔的身影,还有肩头搁着一支长长的散弹枪。 第十六章 :带你回家(上) 没人欢迎戚凌的到来。 陶秋安羞愤得无地自容,垂着脑袋,把自己当成死人。自己衣衫不整双腿敞开,阴/茎还插着管子,这副模样竟然被戚凌给看到了,偏偏被戚凌给看到了!他不想活了…… 段锦先是意外,随即又觉得理所当然,说:“真是一条养不熟的狗。” 戚凌在道上的绰号叫黑脸鬼,不是他自个起的,是口口相传叫出来的,因为他发狠的时候面貌狰狞得像恶鬼一样。尤其是现在,偏黑的肤色,金亮的眼珠子,这副模样去拍恐怖片连妆都不用上了。 他一脚踢上段锦的胸口,把他仰面朝天的踩在了地上,然后垂下手,把枪口捅进他的嘴里。戚凌是打算杀死段锦的,一不做二不休,他既然背叛了段家,就注定没办法回头了! 可是段三突然冲进房间里,从后方扑向戚凌,枪口歪了。 散弹枪是近距离枪械,火力大,杀伤范围大,轰烂了段锦一只耳朵。 肉碎和血点子横飞。 段锦的耳朵烂了,其他人的耳朵也好不了多少,枪声实在太响了,并且段家人的听觉过于敏锐。陶秋安只感到耳膜快被震破了,只听得到嗞嗞嗡嗡的声音,像有台残旧的电风扇在脑袋里转动。 两个撞到一起的男人分开,段三忙着查看段锦的伤势,戚凌忙着给陶秋安松绑,各有各忙。 段锦不但被耳朵受伤,口腔也被枪口给戳伤了,满口都是血瘫躺着,真真正正的像一具死尸。戚凌动作麻利地解掉绳子以后,拔掉导尿管,帮陶秋安穿好裤子,直接扛到肩上往外走。 戚凌大步流星地往庭院方向走,在长廊迎面遇到了康伯和一众仆人,这群平日里低眉顺眼的家伙,一个个手里都拿着武器。 “零少爷,请收手吧,跟段家做对只有死路一条。”康伯苦口婆心。 “老东西,担心你自己吧。”戚凌掏出火机,打着,往地上一丢。 他刚刚闯入房间前,肩膀上除了枪还有桶汽油,他一路淋着走,直到铁桶空了才丢掉。 火苗飞快的窜了起来,迅速蔓延到整条长廊,戚凌踢开一个慌忙逃命的下人,在滚滚浓烟里,面无表情地前行。他来到了后院,把陶秋安放到草地上,用手拍拍他的脸:“别装死,给点反应。” 陶秋安浑浑噩噩地眨了两下眼睛,身上的银针让他痛苦不堪。 戚凌管不了那么多,踢掉鞋子,背过身去半跪在草地,抓住陶秋安的双手一拉,让他趴在自己后背上:“抱紧了。” 陶秋安茫茫然地环住戚凌的脖子,感觉到身下的人起了变化,体温一下子升高,身体开始变形。布料撕裂的声音接连响起,他低下头,眼前是黑亮的皮毛,等陶秋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高高在树上了。 他在颠颠簸簸中听到了叫喊声、枪声,树枝刮过陶秋安的脸,眼前的风景飞快变换着。 无端端的,陶秋安突然想起一个词来——枪林弹雨。 变身后的戚凌背上驮着一个人,在两棵白杨树之间来回往上跳跃,利爪紧紧地攀住一根纤细树枝前进,突然弓腰跳上了院子的墙头。陶秋安有种坐过山车的感觉,还是一列脱轨的过山车。他回过头去,看到距离刚才的树枝有好些距离,但接下来过山车变成了跳楼机,因为戚凌直接从起码有五米高的墙头跳下去! 戚凌显然是做足准备,否则他也不会离开段家几天了,院子外边就停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他恢复人形,打开车门把陶秋安扔到后座上,赤身裸/体地走向车头。 被粗鲁地扔进车里时,陶秋安眼前一黑,生生痛晕过去。 戚凌一边开车,一边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至于裤子,就等把车开到安全地方再说。 他扭头往后看一眼,见陶秋安倒在后座上动也不动,就皱起了眉头。 他就知道段锦会对陶秋安下手,迟早都会,那痨病鬼看陶秋安的眼神,就像主人看着捣蛋的小狗,琢磨着该怎么把宠物收拾一顿才好。 在城中村的小诊所里,陶秋安咬住了毛巾,躺在病床上,戚凌在床头按住他的肩膀。 他醒来以后就在这里了,戚凌把车开回原来的城市,周围简陋的环境,还有这个看起来像无牌行医的家伙,都让陶秋安有种重回人间的感觉,这才是他熟悉的世界。 医生用钳子找准银针的位置,一根根从陶秋安腹部拔/出来,银针都精确插在穴位上,只溢出一两滴血珠子。拔针的过程向被刺针一样的疼,陶秋安阵阵痉挛,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双脚乱蹬。 好不容易熬到结束,陶秋安几乎虚脱了,连嘴里的毛巾都是戚凌帮他取出来的。 陶秋安瘫在床上喘气,斜着眼睛,数了数托盘里的银针,哑声说:“段家真是大手笔,这些东东当付医疗费好了,有得剩就折现了给我。” 戚凌擦掉他脸上的冷汗,面无表情:“切,你个死要钱的东西。” 陶秋安哼了两声,想再瞎扯几句,可惜有心无力。 “我给你打点葡萄糖,休息一会。”医生说。 戚凌掀开了帘子,走到诊所的铺面,大大咧咧地到处乱翻,终于给他找到一包薯片。刚好这时医生挂好吊瓶出来,戚凌咔嚓咔嚓地嚼两口薯片,问:“有啤酒么?” “医用酒精就有,你要喝不?” “你留着自个慢慢喝个饱。” “你惹上麻烦了吧。”医生说的是肯定句,看看戚凌,又说:“有需要可以打电话给我。” 戚凌捶了他肩膀一拳:“不会跟你客气的。” 半个小时过后,陶秋安也走了出来,他扶着墙壁,手腕脚腕都缠着绷带,表情有些怪异。 “你要去哪里?”戚凌问。 陶秋安想了好一会,才喃喃地答:“回家。” 戚凌看得出他不大对劲:“好,我带你回家。” 结果戚凌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陶秋安看了看周遭陌生的环境,再看了看戚凌,表情呆滞中带着疑惑。 “睡觉,你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戚凌把他推到了窄小的折叠床上。 陶秋安没打算睡觉,他还想着要回家,一心只想着要回家。 可是枕头太软了,眼皮太重了,又或许是他太累了,栽倒在床上爬不起来,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戚凌这时脸上才有了些表情,摸摸陶秋安的脸,帮他脱掉鞋子,拉上被子。 戚凌下楼一趟买了些啤酒,他爬到五楼的时候,突然停下脚步,竖起耳朵细听楼上隐隐约约传来的声音,然后快步地往上冲。他冲到了天台,声音正是从自己屋子里传来的。 陶秋安做噩梦了,在床上辗转挪蹭,把被子踢开了,枕头也都掉到地下去。他闭着眼睛,紧锁眉头,间歇性地嚷嚷着梦话,戚凌走近,蹲在了床边,细心倾听他的梦呓。 “混蛋……变态……不要……我要杀了你……放开我……” 戚凌看着他乱踢乱打的睡相,有点无奈,又有点心疼。 这小子,到底是压抑了多少情绪,只有睡着的时候才肯放过自己。 戚凌脱掉鞋子上床,把陶秋安搂进怀里,床太小了,陶秋安几乎整个人完全压在他身上。 “怎么了?”陶秋安惊醒,迷糊地看着他,眼里隐隐有泪光。 “没事,睡吧。”戚凌轻声说,把他的脑袋按到自己胸口,一下下抚摸他的后背。 陶秋安哦了一声,闭上眼接着睡了,显然刚才没有完全清醒。 他很快就睡着了,然后又开始做梦,在戚凌怀里蜷缩起身体,偶尔啜泣两声,默默地流眼泪。戚凌用手指沾了他的眼里尝一口,是苦涩的味道,他把陶秋安抱紧了点,低下头去,用嘴唇在他汗津津的脖子上摩挲。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 不管是身上的伤还是心底的伤,痛到什么程度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旁人最多只是假想。 所以戚凌没有说过一句安慰的话,他不想说,陶秋安也不会想听。 戚凌还发现,自己越来越能克制住撕咬陶秋安的*,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一种发自野兽本能的*。连他都忍住没有张嘴吞下的猎物,哪里容得下其他人擅自妄动?除非他吃饱了,吃腻了,否则谁也休想来舔上一口。 豹是完美的猎手,矫健、灵活、凶残,是不需要同伴的独居野兽。 对于猎物,向来不会与其他动物分享。 天性如此。 等到陶秋安醒来的时候,周身酸痛乏力,不过他却有了一种活过来的感觉。 没有人在身边,陶秋安就坐在床上,打量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间小小的天台屋,里面东西很多,家电却很少,随处能见到各种各样的模型,有坦克、装甲车、核潜艇、战机……原来戚凌的家是这个样子的。陶秋安喜欢这里,虽然看上去有点乱却很饱满,也很有人气。 屋子里只有戚凌一个人的味道,这点让他更喜欢,应该是很少把人往家里带…… 陶秋安阻止自己胡思乱想下去,浑身黏黏腻腻的很不舒服,他擅自借用浴室洗了个澡,然后悲哀的发现,原来的衣服脏得不能穿了。反正现在屋子里没人,他干脆直接从浴室走出去,想找一身干净的衣裳来穿。 结果衣裳还没找到,撞掉了物架上的东西,陶秋安低头一看,我靠,竟然是色/情杂志! 封面已经够下流的了,有些书打开了,内容更是儿童不宜,满眼看到的全都是肉、肉、肉还有肉!陶秋安像做错事的小学生,手忙脚乱地把杂志捡起来,赶紧趁家长还没回来之前收拾好。结果他脚底打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戚凌一推门进来,就看到陶秋安光溜溜的身子,和周围光溜溜的裸女们争香斗艳! 第十七章 :带你回家(中) 陶秋安光着脚丫坐在地板上,把过长的袖口和裤脚卷起来,再一次羞恼地怒吼。 “笑你妹啊笑!给我闭嘴!” 戚凌乖乖闭上嘴,用一只手掌按住自己的脸,低下头去,肩膀不时抽动着。 这厮还在笑!陶秋安气急,随手抓起一个战机模型砸过去。 戚凌看也没看,抬手稳稳地接住了:“别乱扔,这个可是限量版。” “去你的……”陶秋安骂到半路,因为肚子打鼓而没了气势,他饿了。 戚凌从纸箱里翻出火腿肠,像喂小狗一样抛过去:“喏,吃吧,你睡了将近三十个小时。” 陶秋安毫不客气地一边啃火腿肠,一边打量这男人。戚凌穿着宽松的麻布长裤,上身套着工字背心,脚趾夹着蓝色的人字拖,很有居家男人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对着戚凌客气不起来,活像这家伙欠了自己似的。 “喂,你为什么要多事把我从段家带出来?又是新的骗局?” 戚凌看着他反问:“你说是为什么?” “我哪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戚凌扯扯嘴角,点燃了一根烟,盘腿坐在地板上吞云吐雾。 陶秋安别扭地别开眼,逼自己专心地啃火腿肠,这厮抽烟的样子该死的性感! 他连啃了三根火腿,胃里才有了实在的感觉,摸摸肚皮,接着被戚凌给推倒在地板上。 陶秋安大叫:“八嘎!你要干什么!” “干些让你知道我安什么心的事。” 戚凌压上他,吻住他的嘴,稍微一用力扯,宽松的衬衫被扯下来了,露出半边肩膀。陶秋安刚开始拼命挣扎反抗,身体渐渐软了下来,敌不过戚凌的诱惑,揪住他头发唇舌交缠。 两人交换了好一阵子口水,戚凌喘着气说:“小兔崽子,不会接吻也不要乱咬。” 陶秋安尴尬地仰起头,望着天花板装死,他有反应了,男性象征都顶到戚凌腹部了。 戚凌盯着他的喉结看,磨了磨牙齿:“以后不要在我面前伸脖子,否则后果自负。” 陶秋安没听明白,戚凌就一口咬住他的喉结,虽然力气不大,可也足够疼的。戚凌沿着他脖子一路啃下去,又咬住他的肩头,隔着衣服揉搓他的乳/尖。陶秋安被这股陌生的快感刺激得浑身哆嗦,和他自己用手不一样,身体被别人玩弄的快感太强烈了,尤其这个人还是戚凌! 戚凌对他的影响力,简直胜过特大海啸,吞没他,让他的理智粉身碎骨。 当戚凌舔舐着他的胸口时,陶秋安尖叫一声,弓起腰来,内裤前面湿答答一片。 “呵,竟然这么敏感,小*。”戚凌取笑他。 “你才是……”陶秋安红着眼睛瞪他,后面两个字说不出来,太羞人了。 戚凌扯下陶秋安的裤子,一边抚摸他的腿根一边继续舔他,把他弄得神魂颠倒然后奚落:“你看看你,还说自己不是*,我都还没碰你的小*呢,就已经湿成这样了,谁有你骚?” “王八蛋……啊呜!” “啧啧,连叫也叫得那么骚,真淫/荡。” 戚凌脱掉了他的内裤,按住他的大腿往两边掰开,看着那根湿漉漉的器官。 “不要!”陶秋安惊恐起来,戚凌的强势让他想起了不好的回忆,一边往后挪一边踢他:“放开我!不要碰我!快滚开!” 戚凌愣了愣,没有硬来,再次吻住了陶秋安,让他在自己手里释放…… 在旱季,豹处于极度饥饿的状态下,仍会尾随猎物数十公里,等待最适合下手的时机。 所以要成为优秀的猎手,耐心是不可或缺的,还得善于隐忍。 陶秋安根本不需要时间适应,就习惯了天台屋的环境,好像这里是他另一个家似的。 天台下面就是闹市,白天很吵,晚上很静,屋外搭有一个专为遮阳的帆布蓬架,还有一张丝网吊床。在吊床上晃悠晃悠的看色/情读物,是一项非常不错的消遣,如果手边再有杯可乐或者橙汁就更棒了。 书本上的女人撅臀捧胸,卖力放电,陶秋安都只当成动物介绍来看,灵长类动物。 反正像他这种第一次做春梦就梦到男人的家伙,是没指望能改邪归正了。 那戚凌呢?戚凌怎么就改正归邪了?莫非被强上了一百次啊一百次,然后弯了? 想象戚凌被一群壮汉蹂躏得梨花带雨的画面,陶秋安笑得肠子打结。 “有病就该吃药,看黄书也能看得大笑的人,不是神经病就是傻子。” 戚凌神出鬼没的,老是见不到人影,有时半夜才回来,有时换套衣服又走,不知道他神神秘秘的在外面搞些什么。现在终于又出现了,并且不急着出门,但是一开口就没好话。 “臭小子,你别那么过分啊,看了我的女人,还霸占我的床。”戚凌瞪他。 陶秋安把某女/优写真集甩到他脸上去:“你的女人身材不错,脸蛋差了点,完全没有半点气质,也就你这种下半身动物会喜欢,禽兽!” 戚凌低头在他身上乱嗅:“嗯?哪里来的酸味?有人把醋坛子打翻了?” 陶秋安面颊开始发烫,推开他,跳下吊床,保持安全距离,换上认真的表情说:“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因为一声不响就走了不大好。” “走?你要去哪里?” “去学校找我弟,然后再看着办吧,段家应该不会把我叔怎么样,但总得想办法把人要回来。谢谢你带我离开那鬼地方,段家会不会找你麻烦?你应该有能力自保吧?” 陶秋安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下的决定,他有必须要做的事,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不能一直依靠戚凌的庇护逃避现实。不过他是真心感谢戚凌,不过对方出于什么目的,都给了他一个可以疗伤的地方。 前路很迷茫,但他得靠自己的双脚去走。 “天真的蠢货。”戚凌把一直卷在手里的报纸递过去,说:“自己看。” 陶秋安有点不安的把报纸摊开,寒彻心扉,血液都快凝结了。 他这辈子第一次上报,就在头版上露了脸,他的照片和戚凌的并排,是公安部a级通缉令。等等……陶秋安认真阅读通缉令上的字眼,犯罪团伙、诈骗、杀人——这些真是天大又荒唐的罪名! “段家历经了好几个朝代,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知道了吧。” 陶秋安慌了神,他知道这个世界仍存在阴暗面,但没想过自己有幸能体会一次。 “你不是姓段吗?不是段家的人吗?他们怎么会这样对你?太荒谬了!” 戚凌在吊床上躺下来,后脑枕着自己的胳膊:“你以为只有姓段的才是段家的人?姓段只是本家,族人在外面各种各样姓氏的都有,我十六岁才到段家,十八岁就出来闯荡江湖了。反正很复杂,说了你也不会懂,段家表面上尊敬变身人,可其实一直当成怪物防备着。” 陶秋安不语,难怪在段家时他一直感觉到自己被排斥。 “不用怕,你现在有两个选择。”戚凌在吊床上晃悠,很是随意地说:“你可以选择会回段家当少爷,或者和我一起亡命天涯。” 亡命天涯,真是一个很浪漫又很悲惨的词。 一个人亡命天涯肯定很悲惨,两个人亡命天涯就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陶秋安是一万个不想回段家,可是陶冶怎么办?他弟弟怎么办? 姑且不论他回到段家的遭遇,若他真回去了,戚凌一个人该怎么办? 戚凌将要独自面对逃亡、追捕、受伤、疲惫、甚至是死亡…… 光是想象,陶秋安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 戚凌抱住陶秋安,用拇指撬开他的牙关,不让他咬伤自己的嘴唇:“不要因为我有心理负担,我向来都讨厌段家,也许迟早都会这么做,只不过顺便带走了你。” 他一直没背叛段家,是因为没必要,而陶秋安,刚好就是这个契机。 因为野兽的直觉都是敏锐的,当初在接到段家指示时,为了得到研究成果,戚凌企图接近的人是陶夏宁,而一直推开明明对自己有好感的陶秋安,就是下意识的知道这个人碰不得。 结果阴差阳错,命运总是把他们凑到一起,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他把陶秋安带到段家就后悔了,所以又把人带了出来。 戚凌知道陶秋安会选择跟自己走,他越来越了解这个少年,因为自己的处境更糟糕,陶秋安不忍心撒手不管。那么接下来就好办了,他成为陶秋安的保护神,主宰者和依附者,关系形成。 至于后果会怎么样,他不在意。 “我要去见小宁……必须要见我弟一面。”陶秋安抓住戚凌的胳膊,请求:“帮我。” “好。”戚凌搂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的后颈,勾起嘴角,声音是难得的温柔:“我会安排,这里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你就先安心呆着。” 陶秋安轻轻点头,合上眼,下巴抵在戚凌的肩膀上。 他还是觉得很冷,努力让自己贴紧戚凌,胸膛挨着胸膛,贪恋温暖。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气温也越来越低了,冬天就要来了。 第十八章 :带你回家(下) 陶秋安戴着棒球帽,一只手抓住帽檐,一只手插兜里,低着头快步行走。 他在小屋里呆不住了,戚凌仍旧神出鬼没,他吃了整个礼拜的泡面和火腿肠,嘴巴里一点味道也没有,打算趁现在中午人不多,到附近看看弄点什么回去改善伙食。 这还是陶秋安变成通缉犯以后第一次外出,他发现自己胆子没有预想的那么大,路人多看上一眼都会让他心惊肉跳,只能尽力不要让自己显得慌张。 突然间,有两个男人抓住了陶秋安的肩膀,把他强行拖上一辆灰色轿车。 陶秋安吓懵了,回过神来就已经被塞进车里,当他看到一张熟人的脸时,不晓得该哭还是该笑。 “哟,小子,好久不见了,急着去哪呀?”刀疤黄说。 “黄老板……”陶秋安稳住了发抖的声音,扯出一个假笑来:“您也不缺那十万块举报奖励,能不能就当没看到我?拜托了,我这还有事呢,改天再请你喝茶。” 刀疤黄靠在后座上斜眼打量他:“还说自己不是干大事的人,跟我谦虚呢?” 陶秋安欲哭无泪:“我真的什么大事也没干过,冤枉啊,大人!” “是被黑脸鬼连累了吧?那家伙,哼……”刀疤黄换了个姿势,从西装口袋摸出名片来:“当初你非要跟着他,我也只能说活该,不过我这人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有事就打个电话,不太难办的事我还是会帮一把。” 陶秋安双手接过名片,几乎都不敢看他的眼睛。 好在他后来才知道自己是杀死人家侄子的真凶,否则早就露馅了。对于刀疤黄,因为陶秋安心中有愧,看着他也顺眼了许多,起码他比段家的人磊落,没有私下为难过他们两兄弟。 他不敢指望刀疤黄向自己报恩,只祈祷别报仇就行了,阿门。 从轿车里下来以后,陶秋安进了一趟超市,杂七杂八的买了好些东西。当他两手提着购物袋回到天台屋,一进门,就看到戚凌也在,而且脸色不大好,阴阴沉沉的。 陶秋安起先有点心虚,不过赶紧调整心态,摆个脸色就战战兢兢的,太没出息了。 “你回来啦,饿不饿?我打算炒个饭吃,咱中国人不吃饭怎么行。” 戚凌不吭声,抱着胳膊靠在物架上。 陶秋安懒得管他,把现在在屋子里翻到的电饭锅和电磁炉搬出来,这两样电器都不知道多久没用过了,都蒙上灰尘了。他埋头忙活了大概四十多分钟,先弄出一碗芥菜咸蛋汤来,再把煮熟的米饭倒进锅里翻炒,撒了些配料进去,满屋子都是食物的香气。 屋里没有椅凳,陶秋安就腾出一块空地来,布好碗筷盘腿坐在地板上:“喂呀,给点面子尝下味道呗。” 戚凌脸色比方才好了些,但仍是不肯说话,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俩人捧着碗默不吭声地往嘴里扒饭,再把汤也喝光了,一点残渣都没剩下。 陶秋安放下碗,无比满足地叹了口气,摸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吃货,赶紧洗碗去。” 戚凌扑上去,舔掉他嘴边的饭粒,又在他脸上啃一口,低声说了句:“很好吃。” 陶秋安得意一笑:“本大爷的厨艺可不是盖的,以后好好伺候,少不了你的好处。” “嗯,谢谢。”戚凌难得客气起来。 “啊?”陶秋安没反应过来,脖子一痛,该死的!他又被咬了! 戚凌松口以后捏住了他的下巴,对上他的眼睛,眼神很凶残:“以后要是再敢乱跑,我就咬断你的脖子。” 陶秋安知道戚凌不是开玩笑的,因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一股强有力的威胁,他不知道该给什么反应,有点儿怕,又有点儿生气,这家伙自己整天不见人,凭什么管他啊? 他挣扎起来:“死远一点,别压在我身上。” 戚凌又像变了个人似的,换上嬉笑的表情:“乖,再给我咬一口,就一口。” 陶秋安怒了,这家伙真是属狗的! 陶秋安有一种独特的本事,没心没肺。只要是他不想记住的事,可以强迫自己失忆,就当没这事发生过一样,照样乐呵乐呵的过日子。可是戚凌知道,他这种本事只有在白天管用,到晚上一睡着了就噩梦连连,天天在床上都跟打架似的折腾。 所以戚凌每天晚上都会回家一趟,什么也不做,就在床边看看他。 他想要陶秋安的全部,包括软弱。 戚凌弯下腰,拍了拍陶秋安的面颊:“起床尿尿了。” 陶秋安猛然惊醒,满眼都是惊恐,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滚你的。” 戚凌把外套丢到了床上:“你不和我一起滚?不去见你弟了?” 陶秋安跟打了鸡血似的弹起来,匆匆忙地换衣服,穿鞋子,整个人精神抖擞。戚凌打开黑色的行李袋,把日用品和衣裤往里面塞,然后环顾了一下自己的家,脸上没什么表情。 “你的模型不带走?可是限量版的。”陶秋安猜他们暂时不会再回来。 “不要了。”戚凌看也没看那些苦心收集模型,直言:“我带了个独一无二的东西,你。” 你才是东西!陶秋安嘴上没有反驳,心跳漏了好几拍。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在去学校的路上,陶秋安抱紧戚凌的腰,喃喃自语。 他渴望平稳的生活,可是接下来注定颠沛流离,那间小小的天台屋,以后还有机会回去吗? 戚凌专注地开着摩托车:“等你失去自由或者死亡的时候,就到头了。” 陶秋安不说话,晚风清凉,他又开始冷了。 “不用那么悲观,如果能找到你叔叔研究出来的东西,也许会扭住局面。” “那东西很重要吗?到底是什么?” “嗯,很重要。”戚凌只说了这一句,不管陶秋安再怎么问,都只有沉默。 陶秋安不喜欢戚凌的沉默,就像他不喜欢陶冶的沉默一样,沉默背后,必定是某些难以承受的东西。 他们是凌晨出发的,到了学校,刚好正是上学时间。站在校园门口,陶秋安觉得自己一下子变老了,周围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孔,打打闹闹欢声笑语,让他既羡慕又心酸,自己是永远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一个多月不见,陶夏宁好像长高了,陶秋安抱住他,眼睛干干涩涩,有想流泪的冲动。 “哥,你以前从不戴帽子的,怎么啦,装有型啊?”陶夏宁看了一眼正在摩托车上吸烟的戚凌,各种疑惑:“凌大哥怎么也来了?哥,我有好多问题要问你,电话怎么停机了?你不是去找叔了吗?结果怎么样?” 陶秋安被他问住了,似乎陶夏宁什么都不知道,难道自己被通缉以后,警察没有来找过他? 他正愁该从哪里开始解释,戚凌却说:“走了,换个地方。” 戚凌察觉到他们被人盯上了,不确定是警方还是段家的人,他开车载着两兄弟穿街过巷,甩掉了跟踪的人以后,暂时在一间不起眼的小旅馆落脚。 这一番折腾,让陶秋安做了个决定,不让弟弟卷入和段家有关的事情里。 可是也因为这样,除了谎言,他能说的话不多了。 陶秋安把陶夏宁搂在胸口,一下下抚摸他的头发:“小宁,唱歌给我听吧。” “不行,你还没好好交代呢。”陶夏宁十分眷恋此时充满温情的拥抱,口气硬不起来。 陶秋安低下头,仔细地审视弟弟。以前有很多人夸陶夏宁长得好,他日夜相对,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是因为别分久了,再看还真是那么回事。陶夏宁比起那些日韩偶像明星一点也不逊色,眉毛又浓又黑,不用修饰已经笔直英挺,长大肯定是个帅得掉渣的小伙子。 “哥,你说话啊。”陶夏宁打个哈欠,午睡时间到了,犯困。 “你先嚎两嗓子给我听听。” “你很过分哎,算了,谁让你是我哥。”陶夏宁翻个身趴在他胸口上,用不吓死人不罢休的音量嚎:“国足向前走哇,中国的球迷心颤抖哇!说走咱就走哇,拳打脚踢还带搂哇!技不如人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把人丢哇……” 陶秋安被他嚎得脑壳疼,好气又好笑:“谁教你这么给国足打气的?” 陶夏宁不理他,继续嚎得惊天地泣鬼神。 陶秋安实在听不下去了,就去挠他弟的胳肢窝,两兄弟在床上滚成一团。 陶夏宁正是嗜睡的年纪,眼皮都快撑不起来了,迷迷糊糊地问:“你现在不讨厌凌大哥了吧?” 陶秋安愣了愣,低声问:“你是真的喜欢他?” “嗯……”陶夏宁轻声细语。 “臭小子。”陶秋安揉了揉他的脑袋,苦涩地笑笑。 陶夏宁还想着追问他近来发生的事,可是被他哥忽悠来忽悠去的,不知不觉就抱着枕头睡着了。陶秋安等到他睡熟了,才小心翼翼地把手抽回来,没发出一丁点声响的下床,穿好鞋子。 他深看弟弟一眼,转身走出宾馆房间,仿佛并不留恋。 陶秋安不能留恋,他现在不走只会害了弟弟——因为他不走只会有两个下场,一是当着陶夏宁的面被锁上手铐逮捕,二是把陶夏宁往段家的虎口里送,所以他必须走。 在宾馆的登记台面前,陶秋安见到了炮哥,是戚凌把人叫来的。 戚凌对他说过,炮哥是自己过命的兄弟,可以把陶夏宁暂时交给他看顾。 陶秋安走到炮哥面前,弯下腰九十度鞠躬:“小宁就拜托你了。” 炮哥连忙把他扶直了:“小宁是我徒弟,戚凌是我兄弟,应该的,你就放心吧。” “你的恩情我不会忘记的。”陶秋安说完,随戚凌一起走出了宾馆大门。 他刚跨上车,搂住戚凌的腰,陶夏宁的呼喊声就传来了。 陶夏宁慌慌张张地奔下楼,身上穿着校服,打着赤脚,一边跑一边喊哥哥。他刚刚睡到半路惊醒,睁眼没见到陶秋安,整个人立刻就乱了,这种感觉就跟小时候和他哥在年宵花市走散了一样。 陶秋安要下车,被戚凌一把给扯住了:“快放开,小宁在喊我。” 戚凌抓紧他的胳膊,一手启动了摩托车:“炮哥会把事情告诉他的,你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不,放开,我要亲口跟他道别。”陶秋安挣扎不断,他摆脱不了戚凌的钳制,心里一慌,就毫无章法地乱捶乱打:“混蛋,放开我!我不走了,你带小宁走吧!”无意中把话吼了出来,陶秋安怔了怔,然后反过来抓住戚凌的胳膊:“对,你把小宁带走,走得远远的,我回段家求他们放过你,应该这样才对,早就应该这样……” “我不会带他走,你听好了,我不会!”戚凌生气地打断他。 陶秋安脸色大变,戚凌说得如此斩钉截铁,由不得他做主。 “哥!哥!你要去哪里啊!别丢下我啊……哥!”陶夏宁冲出了宾馆门外大叫。 戚凌没有回头,把油门拧到最大,绝尘而去。 陶秋安也没有回头,脱力地靠在戚凌后背上,咬住嘴唇,泪流满面。 “哥!你回来啊,哥!”陶夏宁追着摩托车跑了老远,炮哥是瘸子,实在拦不住他。 摩托车不见了,他哥和戚凌也不见了,陶夏宁独自在街道上傻站好一阵子,腿一软就跪了下来。 第十九章 :心伤 “你不能怨我,只要是人都偏心。” 陶秋安站在客轮的甲板上,迎着海风,沉默。 他已经整整三天没和戚凌说过话了,他不怨戚凌,他怨他自己。他总是想起陶夏宁哭喊着叫哥哥,一声声都让他心尖淌血。他很想陶夏宁,很想陶冶,走得越远,思念和牵挂也就越浓。 戚凌抬起他的左手,指向浩瀚海洋的远处:“你看到没有?我们就快到海南岛了,你说过想看海,我就带你来三亚,如果你想看沙漠,我就带你去腾格里,你想看草原,我们就去蒙古……只要你想,无论哪里我都会带你去,天大地大,你何必要为了其他人困死自己?” 陶秋安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男人:“其他人?那可是我弟弟,你懂什么是亲情吗?” “你肯跟我说话了。”戚凌跃坐在甲板的栏杆上,踢腿笑笑:“对,我不懂。” 陶秋安彻底无语了。 他承认自己从来不了解戚凌。 抵达三亚以后,陶秋安决定做回原来的自己,毕竟再怎么难受也是他自个的事,他不是乞丐,不必把伤口露在外面祈求怜悯,更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不快对戚凌冷眉冷眼。想深一层,戚凌帮他离开段家是好心,不帮也是道理,人家真不欠自己什么。 戚凌找了一间距离海滩很近的旅馆,用假/身份证登记,要了间双人房。陶秋安在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这家伙的行李袋简直就是个百宝箱,有应急的药物、手枪、匕首、美金等等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显然是为逃亡做足了准备。这些天下来,大小事都是戚凌在打点,陶秋安就只管吃喝拉撒。 阳光、海滩、蓝天、椰树……真是非常不错的画面,可是如果画面里多了一个戴墨镜穿沙滩裤的男人,而那个男人又正和两个泳装美女有说有笑,看上去就十分的碍眼了。 陶秋安顶着草帽蹲在沙滩上,怨念十足地用手指画圈圈,那混球笑个毛啊笑!怕别人不知道他牙齿白啊?都黑得像包拯了牙齿能不白么?你妹的,有点身为通缉犯的自觉行不?低调一点行不?行不? 他怨念归怨念,不得不承认戚凌就是个招蜂引蝶的货。 整片沙滩上找不出比他更亮眼的男人了,抹上防晒油,肤色偏黑透出了健康的光润,腹部的人鱼线清晰可见,难怪不时有女人请他帮忙拿相机。这么烂的搭讪借口,戚凌还偏偏很受用的来者不拒,没节操,没下限! 陶秋安眼不见为净,同沙子堆出一个人形,郑重地写上某人的大名,然后抡起拖鞋拍下去。 他一边拍还一边念念有词:“打你个小人头,打得你中年痴呆脸抽筋;打你个小人胸,打得你喘不上气肺水肿!打你个小人手,打得你上厕所忘记带纸……” 戚凌和两个美眉说拜拜以后,叼着烟走过来:“哟,小朋友,沙子好玩吗?” “当然没有你勾三搭四好玩!” 戚凌心底暗爽,脸上却正义凛然地教育他:“注意你的用词啊,这叫友好交流促进和谐社会,不懂就不要乱说,你对得起小学语文老师吗?” 陶秋安抓起一把沙子,捏成球就砸过去:“我对得起你家大爷!” “哎哟,泼妇!” “瞎了你的狗眼,爷是带把的!” 陶秋安越砸越来劲了,戚凌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着不放,反正脚下都是沙子,不砸这家伙一顿够难泄他心中愤恨。他随手又抓起一把沙子,瞄准戚凌的后脑勺,结果还来不及砸呢,脚边传来了“哇”一声大哭。 原来是陶秋安一个不小心,把人家小娃儿辛苦堆砌的长城给抓散了。 这下糟糕了,毁坏古迹可是重罪,眼看人家的父母气冲冲杀过来,该怎么办才好? 戚凌折回去拉起他:“跑啊,傻站着干吗?” 于是,陶秋安只好畏罪潜逃,跟得坏蛋混久了,人品都变得渣了。 今天晚上他们决定在沙滩上露宿,搭好了帐篷以后,陶秋安没有睡意,就抱着膝盖坐在沙滩上看星星。戚凌躺在他的身旁,左腿翘着右腿,枕着胳膊,一手拿着啤酒罐,看上去很是惬意。 “戚凌,你是什么星座?”陶秋安打破沉默。 “射手座,怎么了?是要测一下我们星座配对指数么?” “去你的,你就是个万能插头,用得着测试么?” 戚凌笑了笑,当作赞美:“谢谢夸奖。” 陶秋安努力回想射手座的特性,就只想起了一句话,极端矛盾的星座,上身是人下身是兽,理性和野性的结合体,终其一生都在追寻无拘无束的自由。他感到有点悲哀,只能尝试通过星座去了解戚凌,因为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想什么,要什么,有着什么样的过去。 陶秋安坐起身来,抱住了膝盖,深深的、一寸寸的打量着戚凌。 这个男人曾经出现在他的梦里,如今就在身边,触手可及……陶秋安吞吞口水,有些胆怯,把微微颤抖的手放在他胸膛,缓缓往下抚摸,最后在平坦的小腹停了下来。 再向下一点,就是戚凌的男性象征,那里看起来没什么反应,可是自己却硬了。 戚凌无动于衷的模样让他感到了羞耻,陶秋安把手缩了回来,起身,朝帐篷的方向走去。 结果他才走几步,就被戚凌从后方扑倒了:“刚刚非礼了我就想跑?” 戚凌压着他的后背,在耳边吐出*辣的气息,陶秋安打了个激灵,呼吸急促,下身涨得很难受。戚凌啃咬他的后颈,把手伸进衣服里,指尖沿着他背部曲线滑行,陶秋安攥紧了拳头,身体开始发抖。 “你真的很敏感呢,小*……” 陶秋安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整片沙滩就他们两个人,风高月黑,不干坏事实在可惜了。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戚凌想要发生关系那就来吧,何必要假装矜持,只是,第一次就野合会不会太刺激了? 戚凌勾起嘴角笑了笑:“你在想什么?浑身都发烫了。” “我、我、我不告诉你。”陶秋安装鸵鸟。 戚凌笑得更欢快了,把他的衣服撩起来,舔了舔光洁的背部:“是不是想要我抱你?像这样舔你?还是想要我把你脱光,在沙滩上肆意地玩弄你的身体?” 陶秋安张开嘴粗声喘气,戚凌也硬了,那/话儿正顶在他的后臀,这还是他第一次清晰感觉到戚凌的*。原来戚凌也是想要自己的,这个认知让他感到心安。 戚凌却突然停下所有动作,绷紧了身体,抱着陶秋安在沙滩上连滚了好几个圈。 “怎么了……”陶秋安莫名其妙。 他还没问完,一颗粗壮椰树轰然倒了下来,刚好就砸在他们刚才的位置上。 陶秋安傻眼,好险啊,如果被砸个正着,不死也得残废了! 戚凌切了声,站起来,望向漆黑的远处,瞳孔在夜里莹莹透亮。 不过他只望了数秒时间,拍拍身上的沙子,拖起陶秋安就走:“我们回旅馆再继续。” 陶秋安还没有从大难不死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就像被拐卖的孩子,傻傻地跟着戚凌走,傻傻地被推进浴室里,傻傻地被扒光了衣服。 戚凌是半逼半就地进入了他,陶秋安感到很痛,趴在盥洗台上一个劲的流眼泪,把嘴唇都咬烂了。*早已消退,除了痛苦之外他什么也感觉不到。 墙面镜里映出两人交合的身影,戚凌知道自己太粗暴了,可是他停不下来,有些东西压抑得越久爆发起来越是排山倒海。戚凌的嘴没有离开过陶秋安的脖子,连啃带咬,每次咬住,直到陶秋安痛得尖叫了,他才舍得松口。 可是他到底没能控制住自己,把陶秋安给咬伤了。鲜红的血沿着白皙的背部蜿蜒流淌,凄艳无比,刺激戚凌更加狂躁起来,紧扣住陶秋安的腰,插到底死命撞击,狠狠地大操特操。 这真是一个无比糟糕的初夜,陶秋安甚至以为自己会死在浴室里。 戚凌却爽翻天了,在射/精的时候,仰起头,喉咙里发出了低低地嗥叫。 完事以后,陶秋安被折腾得奄奄一息,戚凌把阳/具抽出来,他直接就滑到了地上。 “对不起。”戚凌又一次道歉,他用被子裹紧了陶秋安,抱在怀里不肯撒手。他自认是个不错的情人,在床上都会顾忌对方的感受,虽然激情澎湃时难免粗鲁了点,可是来没有造成流血事件。 陶秋安像死人一样不肯给他半点反应,他很累,但是痛得无法入睡。 戚凌托住他的后脑,检查他后颈的伤口,已经上过药了,血也止住了,顿时松一口气。他把陶秋安轻放在床上,关了灯,然后重新把他搂进怀里,面颊贴在他额头上,眼睛却默默望着窗外的月色。 “跟我说句话吧,不要这样。” 陶秋安没有任何话想说,继续沉默。 戚凌轻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我后腰有块胎记吗?打出生时就有了,这是变身人的特征。我对你说过了吧,族里的人都把变身人视为怪物,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例外。” 陶秋安震了震,睁开眼,苍白了脸上有了点表情。 “不用担心,他们没有虐待过我,只是把我丢给佣人照顾,从来不管我,也几乎不跟我说话。” “他们太过分了!”陶秋安冲口而出。这样的日子该怎么过?被自己的父母用冷暴力对待,常年累月的漠视,光是想象他就已经难受得不行了,这简直就是精神上的虐待,真的太过分了! 难怪戚凌说不懂亲情,换做是他,估计会恨死自己的父母。 “你肯吭声就好了。”戚凌亲了亲他的额头,低声说:“很晚了,睡吧。” “告诉我好不好?我想知道你的一切。” 戚凌沉默良久:“以后吧,今晚的事,对不起。” 陶秋安忍痛从被子里挣出来,抱住了戚凌,对自己刚刚不理不睬的态度后悔。 他不愿意把伤口亮给别人看,戚凌又何尝不是? 第二十章 :是罪 陶秋安这辈子终于当一回大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擦身的时候就挺尸,抹药的时候装死。罪魁祸首算有点良心,二十四小时贴身伺候着,任劳任怨,可是服务殷勤过头了,让人难以消受。 站在马桶前面,陶秋安转身推了戚凌一把:“你出去。” 戚凌扯下他的裤子:“等会我还要进来抱你,多麻烦啊,就这样尿吧。” “混蛋,你看着我怎么尿得出来!” 戚凌环住他的腰,一手扶住了陶秋安的分/身:“那就等等呗,憋不住自然就尿了。” 陶秋安看出他这是拿自己消遣,气得骂不出话来。他从早上到现在喝了豆浆喝了粥还喝了牛奶,弄得满肚子都是水,压根就快憋不住了,偏偏这混蛋还故意使坏。 “咦?你怎么硬了?”戚凌故意问,开始把玩起他渐渐抬头的*:“真是个坏孩子,不好好撒尿老想些什么呢?对着马桶也能硬得起来,你到底是有多淫/荡啊?” “你给我去死!去死!”陶秋安恨不得一口血喷死他。 “越来越硬了呢,还很烫手……”戚凌舔舔他的耳垂:“小色鬼,我们来打赌好不好?你赌自己是先射出来还是先尿出来?” 我赌你阳痿一辈子,陶秋安咬着牙诅咒,身体不停哆嗦着,没多久就被戚凌给撸出精水来。释放以后,他瘫软在戚凌的怀里,射出了一道长长的水柱,羞愤得整张脸充血暴红。 在哗啦啦的水声中,戚凌的吻密密麻麻落在陶秋安的后颈上,爱死了他这副模样。 处女的表情荡/妇的身体,太对他胃口了,看着就忍不住想欺负。 陶秋安在床上足足躺了三天,实在闷得慌,趁戚凌洗澡时偷偷溜出房间。 后面还隐隐作痛着,他一小步一小步挪到了宾馆的餐厅里,入住时听说这里有自助餐,他当时就想来凑凑热闹了,以前家庭拮据,没有机会见识到过百种食物摆在眼前有多壮观。 陶秋安把口水咽回肚子里,看得眼花缭乱,食物的种类太多了,他反倒一时不知道该拿什么。最后终于打定主意,目光落在看起来很可口的黑森林蛋糕,他刚刚伸出手,结果那块蛋糕自己升了起来。 蛋糕不但动了,还一下砸到陶秋安脸上去,把他给砸懵了。 闹鬼了?陶秋安在一片嘲笑声中,慌忙地找洗手间,奶油糊得满脸都是,狼狈透顶。 陶秋安拧开水龙头洗脸,想起了前几天晚上无端端砸下来的椰树,觉得老不对劲了。当时沙滩上的风势不大,周围也没有人在,好好的一棵树,怎么突然就倒了呢? 接下来更不对劲的事情发生了,陶秋安后脑一重,脸就埋进了洗手盆里,简直像有只无形的手,从后面把他的脑袋往下按似的。这时水龙头还没关上,洗手盆飞快蓄满了水,淹没了陶秋安整颗脑袋。 他用手抓住了陶瓷盆边,拼命地挣扎,可是脑袋仿佛被压得死死的,怎么也抬不起来。 冰冷的水从鼻腔灌进来,让陶秋安有种窒息的痛苦,缺氧的本能反应驱使他张开了嘴巴,连喝了好几口自来水。陶秋安的脑子没办法思考,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他几乎以为自己要溺死的时候,那股莫名的压力突然消失了! 陶秋安猛地一下抬起头来,上身已经湿透了,他咳两声,贪婪地吸取空气。 刚才真真正正的死过了一回,他惊魂未定。 陶秋安扶住盥洗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狼狈极了,他缓过一口气来,急忙奔出洗手间。他虽然还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不能留在这里了,必须要快点回到戚凌身边去,快点。 结果陶秋安刚冲出门口,就看见了戚凌。 不仅仅只是戚凌一个人——戚凌的对面站着一个魁梧的男人,而男人的右边肩膀坐着一个小女孩。男人光目测就有一米九以上,是个虎背熊腰的庞然大物,女孩娇小可爱,看上去也就六七岁的模样,身穿粉色蕾丝公主裙,两人一起的画面看起来挺怪异。 戚凌看了陶秋安一眼,沉下脸,过来拽起他说:“晚上一起吃饭。” “好呀。”女孩甜甜地笑,在他们身后挥了挥小手:“大哥哥,晚上见喽。” 戚凌腿长步子也大,所以陶秋安是一路被踉踉跄跄拖回房间里,他先把门甩上,接着把陶秋安甩到了床上去。陶秋安后背震得发麻,他爬起身来问:“怎么了?刚才那两个是什么人?” 戚凌不吭声,直接把陶秋安按在了床边,扬手拍到他屁股上,啪地一声清响。 陶秋安屁股一痛,又一愣,才意识到自己被体罚了:“我靠,你发什么神经!” 戚凌又一巴掌狠狠拍下去:“你脑子里全是豆腐?我跟你说过什么?” “你还打!放开我,你放的屁多了去了,我怎么记得是哪一个!” 戚凌眯起眼睛,扯下陶秋安的裤子,对准那两团圆滚滚的肉丘噼里啪啦打个不停,打得发红发肿,任他怎么叫骂也不停手。这小子不但私自乱跑,还敢顶嘴,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陶秋安生气了,连陶冶都没碰过自己一根手指,这家伙凭什么!他被按在床边动不得,张嘴就咬住了戚凌的大腿,趁戚凌吃痛时捞起地上的人字拖,发疯似的往他身上抽。 他本来就是个不肯吃亏的主,戚凌打了他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下,不打回来他就不姓陶! 戚凌扑上来制住他,陶秋安死命反抗,混乱纠缠中,鞋底一下抽到了戚凌的脸。 于是冲突升级了,两人都放开手脚打了起来,从床上一直打到地上,戚凌主要以掐为主,陶秋安则撕扯啃咬一样都不落下,打得天昏地暗,衣服扯烂了鞋子飞脱了。 战斗结束以后,陶秋安瘫在地板,气喘吁吁地问:“喂,那两人到底是谁?” “等会你就知道了。”戚凌推了推他的脑袋:“起来,你压着我的老二了。” 陶秋安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周身都在痛,他撩起衣服看了看,妈呀,全是被这混蛋掐出来的红印子。陶秋安踩住戚凌的老二,用力往下跺了一脚:“小王八蛋!要怪就怪你老大得罪了我。” 到了晚饭时间,两人坐在自助餐厅里无精打采,一个是累的,一个是疼的。 戚凌用鞋底磨蹭地毯,缓解私/处的疼痛,吐了一口烟说:“你们两个自我介绍。” “段十四。”黑熊一般的壮汉说。 “我叫段二哦,一二三的二。”小女孩眨眨圆眼,很是天真地问:“你们在搞基吗?” 陶秋安当场一口果汁喷了出来。 这顿饭吃得他有些郁闷,段十四站在桌边伺候,或者来回给他们拿食物,戚凌和小女孩聊着日本动漫。陶秋安没兴趣插嘴,就开始胡思乱想,段家的人那么快就找上他们了,那接下来会怎么样? 段十四看起来比较有杀伤力,是变身人吗?那段二呢?难不成会变成小喵咪?陶秋安看了看段二,以及她头上的蝴蝶结,一只戴着蝴蝶结的小猫咪在脑海里生成了,真是卡哇伊捏! 吃饱喝足以后,戚凌问:“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族长叫我带你们回去,你们回不回?” 戚凌摇了下头:“不回。” “那就先不管了。”段二抬起小脸来,眼巴巴的看着戚凌:“反正难得出来一次,大哥哥,明天我们出海玩吧,你要钓一条大大的鱼给我。” 戚凌无语,段二这个鬼灵精,真的只是出海玩那么简单? “大哥哥……”段二扯着他的衣角:“好不好嘛,我不想那么快回去,打针很疼的。” “答应她吧。”陶秋安说,反正都找上门来了,就看看他们想做什么。 “好吧,臭丫头,明天中午码头见。” 段二欢呼,抱住戚凌的脖子吧唧亲了他一口,还给了陶秋安一个大大的笑脸。 戚凌苦恼,段锦把段二派来,真是走了一步好棋。 因为他可以把段三打个半死甚至灭掉,但没办法对段二下狠手,这丫头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是被锁在狗屋里,两岁多以后才到段家老宅,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叫大哥哥。 戚凌记得在电视上看过一个采访节目,有对父母细心呵护自己畸形的孩子,并且认为是上帝给他们的恩赐,因为上帝相信他们有足够多的爱心,才会让最脆弱的小天使降临到他们家。 他当时很想问一问那对夫妻,你们能接受自己的孩子不健全,但能接受孩子有异能吗? 其实答案他早就知道了,从自己身上或者从段二身上,甚至从大多数段家人身上,都看到了人类对异类的排斥和畏惧。他还知道,在某些父母眼里,孩子有异能不是错,是罪。 毕竟没有人会想当怪物的父母,不是吗? 翌日,他们在码头上和段二会面,然后登上了游艇,朝着大海出发。 天气很好,风浪也不急,午后的海鸥懒洋洋拍打着翅膀,比起飞翔更像是滑行,几乎快掉进海里了,才忙不迭地扑动翅膀。游艇上最高兴的人要属段二了,在甲板蹦蹦跳跳嘻嘻哈哈,对什么都怀有无限好奇。 “大哥哥,你看啊,那边有座小岛,我们到那儿去玩吧。” 陶秋安伸长脖子望了望,那是一座小小的无人岛,有茂密的丛林和奇形怪状的礁石。 “不行,岛上有会吃人的妖怪。”戚凌唬她。 段二听后眼睛亮晶晶:“那就更要去看看了,是大哥哥厉害还是妖怪厉害?” 戚凌败给她了,这丫头不但不好骗了,还懂得跟自己装疯卖傻。他仍旧不肯答应,这时段十四匆匆跑上甲板,告诉他们船舱进水了。 还不到两分钟时间,游艇以惊人的速度下沉着。 第二十一章 :怪物(上) 陶秋安用狗刨式游到了无人岛的浅滩上,他回过头去看看,白色的游艇几乎完全沉没了,只剩下的尖尖船头在海面上。他表情复杂地看着趴在段十四背上、浑身都湿漉漉的段二,风平浪静却沉了船,太不正常了,自从这两人出现以后,不正常的事件接连发生。 段二打了个喷嚏:“我冷。” 段十四把她抱到一块大石上:“我去找干柴生火。” 段二又说:“大哥哥,我饿。” 戚凌别有深意地看她一眼:“你想怎么样?” “不管啦,反正我饿了,你们谁去看看有没有吃的。” “我去吧。”陶秋安站起来说。 “你留在这里。”戚凌拦住了他,警告段二:“你别乱来啊,不然我会打你屁股。” 段二撅起嘴巴,哼了一声。 等到戚凌走远以后,陶秋安坐到段二身边,帮她把粘在脸上的头发挽到耳后。他张开嘴巴还来不及说话,整个人猛地往后一倒,像被看不见的东西拉扯,重重摔在布满碎石的浅滩上。 “我讨厌你!”段二从石块上站了起来,瞪着陶秋安,瞳孔呈出亮金色。 陶秋安摔得很疼,边揉屁股边茫茫然地问:“为什么?” “都是因为你,大哥哥再也回不了段家了,族长让我把你带回去,杀了大哥哥……”段二满脸要哭不哭的表情,吸吸鼻子,攥住了小拳头吼:“我讨厌你!讨厌!” 陶秋安震惊得无法言语,段锦是到底有多狠毒,不仅要杀死戚凌,还要一个孩子做这种事! 段家难道就没有一个正常人吗?就没有人站出来阻止吗? 段二才刚刚到上小学的年纪,那些人是疯了吗? “戚凌知道吗?你真的要杀了他?啊!”陶秋安惊叫一声,他的身体凌空漂浮起来,并且越升越高。 原来段二的异能是操纵物体,其中包括活物。 陶秋安在半空中望着段二,他手脚都能动,可是地球引力仿佛消失了。段二也正在看着他,眼里有着恨意,他既害怕又心酸,一个看上去活泼可爱的孩子竟然会有这种眼神。 “你不会伤害戚凌的对不对?先放我下来,我们一起想办法好不好?” 段二金亮的眼睛盯着他,把头一歪,陶秋安整个人倒转了过来,脑袋朝下。 “反正族长只是叫我把你带回去,没说一定要带活的……你死掉的话,我以后都不用看见你了。”段二鼓起腮帮子琢磨了一下,笑了笑,看上去仍是一副天真的模样。只不过是一种残忍的天真,孩子们在扯掉蝴蝶翅膀的时候,也都是这样兴致盎然。 “你看那边。”段二抬手指向右边的椰树。 他看到有个青椰子突然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了坚硬的石头,乳白色的椰肉裂开好几瓣。 “嘻嘻,就用你来试一下吧。” 只见段二把头一仰,陶秋安的身体往上升了好几米,感觉跟搭电梯相似。他惊恐地睁大了眼睛,这孩子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她只当作是一种游戏!她甚至不明白死亡的意义! 段二确实不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她所知道的不过是某个人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了。 与此同时,在无人岛东面的丛林里,戚凌后背一痛,他被段十四偷袭了。 戚凌伸手去摸,拔下了一支麻醉针,糟糕了,非常槽糕! 他眼前发黑,赶紧找了一颗树扶住,随即释放潜能,从喉管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强行变身。 变身人也有强弱之分,而最基本的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变身的速度。变身过程是极其痛苦的,身体的结构发生改变,每一根骨头都在伸缩移位,即使只有短短的十秒甚至几分钟,痛苦不亚于坐上电椅受刑。 而决定变身速度快慢,主要因素是自身条件和对潜能的控制力。 戚凌的变身速度平均在十五秒左右,算得上非常稳定并且快速,但今天就没那么轻易做得到了,因为药效麻痹了他的身体和感官。戚凌跪倒在地,双手撑住了身体,手指逐渐逐渐缩短,耳朵变尖,一根根黑毛从皮肤的毛孔里伸展出来。 段十四现身走出来,用麻醉枪指着戚凌,得意之中带着嫌恶:“别逞强了,我用超浓度麻醉针,可是专门为了你准备的,连大象也能放倒。” 戚凌仍在顽强地抵抗着,药效带来的麻痹和变身的剧痛相互抵触,上身挣开了衣服,几乎已经变成了兽形,嘴角咧到了耳朵下,白色的獠牙渐渐突出。尽管进展很缓慢,身体确实在一点一点的发生变化,呈现出半人半兽的可怕模样。 段十四赶紧再补上一枪:“妈的,怪物!” 戚凌不甘地咆哮一声,倒在地上,身体迅速的恢复原形,静止不动了。 段十四松了口气,抬手看看防水手表,还有三个小时,接应的船就会来了。只希望麻醉药能管用到那时候,否则没有人制得住戚凌,这只怪物可以把任何绳子扯断,除非是用铁链栓住。 陶秋安的身体正急速下坠,他尖叫一声,闭起了眼睛。 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身体却突然停下来,头顶距离浅滩仅有几厘米,晕眩过后,前额冒出了细汗。 “好不好玩?”段二发出咯咯的清脆笑声:“再来一次吧,这次会更高,更快哦。” “够了!”陶秋安窝火地瞪着段二:“你玩够了没有!” 段二啊了一声,愣愣看着他特别的眼睛。 “放我下来!”陶秋安凶巴巴地吼她。 “不要、不要!你敢凶我,我讨厌你,去死!”段二动了杀念,她要把陶秋安升上去,再狠狠地往下砸个脑袋开花!十秒之后,段二满脸不可置信地呢喃:“动不了……怎么回事?为什么你动不了……” “放我下来,听到没有!臭丫头,当心我揍飞你!” “我不!”段二大叫一声,卯足了劲发动异能,非要把他弄死不可。 陶秋安只感觉到身体一重,立刻摔到了地上,他看见段二闭着眼睛,站在石块上晃两晃,然后失去平衡往下跌,顿时想也没想地就冲上去接住了她。 这叫什么事啊,陶秋安长长吐一口气,平复异常激动的身体。 段二看上去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些虚弱,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讨厌……你放开我。” “闭嘴。”陶秋安把段二打横抱起来:“两人都没回来,肯定出事了,我们找你大哥哥去。” 段二把脸撇到一边,不情不愿地呆在他怀里。 虽然小孩的体重比不上大人,但是抱久了也会感觉吃力,陶秋安索性把段二背起来,一脚深一脚浅在崎岖的石滩行走。随着时间流逝,他越来越不安,连身上的衣服都风干了,他还是找不到戚凌。 陶秋安绕了小岛一圈,回到他们登岛的浅滩,看了看,周围仍是没有半个人影,决定往小岛中心走。而趴在他背上的段二,已经没心没肺地睡着了,脑瓜子枕在他肩头流口水,唉,这娃子…… 陶秋安方向感不太好,在树林里瞎转,走得腿都酸了,总算给他找到了人。 一看就知道情况不对劲,戚凌动也不动的躺着,上身的衣服破破烂烂,段十四背靠树干,手里还拿着麻醉枪。段家人的听力都好,他发现段十四的同时,对方也发现了陶秋安,并用枪口指住了他。 陶秋安高高举起了一只手来:“别、别开枪。” 他一说话段二就醒了,从他背上跳下来,提着公主裙向戚凌跑去。陶秋安见她只顾着戚凌,连自己被段十四用藤蔓绑起来也不管,心底啐了一口,忘恩负义的臭丫头! “你想要怎么样?”陶秋安问段十四。 然而段十四并不理他,走到了段二面前蹲下:“二小姐,动手吧。” 段二看了看戚凌,不停地猛摇小脑袋。 “族长说过要你亲自动手。”段十四说。 “不要!我不要!”段二把自己都快摇晕了,扶住像小山似的段十四:“等会不是有人来接我们吗?到时再打电话问问族长,说不定他不生气了,改变主意了。” 这番天真的梦话,让听的人只能无语。 陶秋安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拖延时间:“对,我会向族长求情,一定让他答应放过戚凌。” “真的?”段二看着他问。 陶秋安连连点头,要是能竖起三根手指的话,早就对天发誓了。 “如果族长不答应,我就杀了你,哼!” 陶秋安又无语了,一个小屁孩整天喊打喊杀的,像什么话。他忧心忡忡地看戚凌一眼,应该只是昏迷而已,但接下来还怎么办?他挣了挣缠在手腕上的藤蔓,绑得太紧了。 段二肚子饿了,恹恹地趴在段十四腿上啃手指头,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陶秋安看到两艘接应的游艇靠岸,有一伙人从船上走下来,个个手里都拿着猎枪,立刻就后悔刚才没有反抗一下,眼前戚凌还不醒来,他急得心里直冒火。 他和戚凌被丢在浅滩上,周围站着四个人,还有四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他们。 段十四拿来手机拨通,讲了几句话之后挂断,对段二摇摇头。 顿时,陶秋安整颗心都凉了! 第二十二章 :怪物(中)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因为段二不肯对戚凌下毒手,段十四便提着猎枪,一步步朝他们走来。陶秋安看着他一脚踩上戚凌的背部,枪口抵住了戚凌的后脑,急得都快疯了,直接一头撞了上去! 砰的一声,枪响了,惊动了成群的小鸟拍翅乱飞。 段十四被撞了个踉跄,那一枪打偏了,他抓住陶秋安的头发,用枪柄砸他脑袋,大喊:“开枪!” 于是枪声再次响起,紧接着是段二的尖叫声:“不!” 段二发动异能,所有射向戚凌的钢珠子弹都停住了,接着同时掉到地上。 陶秋安被砸得满头是血,晕乎乎的想,这丫头好厉害! 戚凌手指动了动,突地睁开眼睛,他是被枪声惊醒的,身体还麻痹着。他艰难地坐起身来,眼睛变了颜色,渐渐露出一脸狰狞的凶相,周围持枪的人都纷纷往后退。 “开枪!开枪!”段十四把陶秋安扔到一边,举起枪大喊大叫:“快杀了这个怪物!” “大哥哥,快跑!”段二把异能发动到极限,金色的瞳孔仿佛燃烧起来。 几乎所有人都像被施了定身咒,一动不能动,唯独一个人除外。 “丫头,谢了。”戚凌站起来,动动僵硬的手脚,扯掉身上碍事的衣服,咧嘴。 这是陶秋安第一次亲眼目睹变身后的戚凌,活生生的一个人,就在他眼前变成了野兽——还是一只体形健壮彪悍的黑豹!看上去体形比普通的豹子大上一倍,周身都是乌黑透亮的皮毛,但在阳光下细看,会发现它身上有一朵朵的玫瑰斑。 陶秋安看着它离地高高跃起,肢体修长,线条流畅优美、充满了浑然的力量感,是让人眩目也让人敬畏的生灵。黑豹张大嘴巴,露出尖牙利齿,扑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人! 豹是世上最大型的猫科动物,具备凶猛攻击性和高度的敏捷性,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只是释放了部分潜能的变身人,速度会快得像电影里的蜘蛛侠。 段十四往游艇的方向跑,结果被黑豹给扑倒了,一口咬住脖子。 陶秋安眼睛几乎追不上黑豹,场面很混乱,枪声不断响起,还有惨叫声以及皮肉撕裂、骨头被咬碎的声音。当黑豹咬住一个人胳膊,把整条手臂从肩膀扯下来,他闭起了眼睛,不敢再看下去。 没过多久,耳边只剩下风声和海浪声。 陶秋安再睁开眼时,看到了浑身浴血的戚凌,正一丝/不挂地站在自己面前,下意识地往后挪屁股。戚凌愣了愣,别开视线不看他,扯断陶秋安身上的藤蔓,然后抱起了昏厥的段二,登上游艇。 双手刚得到自由,陶秋安便撑住地面,哇一声吐了出来。 太惨了!真的太惨了!遍地都是被撕咬过的尸体,段十四还泡在海水里,面部朝下,魁梧的身体随着海浪波动浮浮沉沉,血都把周围的水染红了。 陶秋安在游艇上又吐了两回,几乎把黄胆水都吐出来,才感觉舒服了些。 闹出那么大件事,海南岛是不能再呆下去了。戚凌跳进海里洗掉身上的血迹,换身干净的衣裳,匆匆忙到旅馆把行李拿了,再买两条方形面包和一箱矿泉水。他回到游艇的船舱里,陶秋安已经睡着了,和段二一人霸占了一张沙发。 戚凌把他拎起来,拖进游艇的洗手间里,把陶秋安的脑袋按下,清洗黏住头发的血和额角的伤口,上好药贴好纱布以后,再把人拖出来扔到船舱里,整个过程没说一句话。 陶秋安也没开口,他甚至不敢抬眼看戚凌,一直僵硬地绷紧了身体。被扔到船舱里以后,他蜷缩身体,抱住疼痛欲裂的脑袋,满脑子都是震荡的后遗症,像有几万只苍蝇在耳边盘旋。 游艇上配备先进的航海系统,二十个小时以后,停泊在广州芳村码头。 戚凌先下船去打点落脚的地方,陶秋安和段二面对面啃方包,大眼瞪小眼,瞪着瞪着不知怎么的就斗起气来,发狂似的往嘴里塞面包,看谁先吃不下! 最后,两条方包被他们消灭了,一大一小鼓着肚皮瘫在地毯上。 “大哥哥不开心……”段二打个饱嗝,翻身接着说:“还是很不开心。” “小鬼,你知道什么,净瞎说。” 段二不服气地踢了他一脚:“才没有瞎说,我感觉得到,你忒讨厌了!” 陶秋安也感觉得到,并且也知道原因,可他能怎么办呢,他就是怕戚凌,光是看着都有点毛骨悚然。他知道戚凌不会伤害自己,可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他害怕戚凌不仅仅因为他会变成黑豹,还有另外一个更深层的原因。 因为戚凌提醒了他一个血淋淋的事实——他也曾经变成野兽,也曾经杀死过好几个人。 比起害怕戚凌,陶秋安更害怕那样的自己,他只想做个正常的人类,经历离合悲欢,生老病死,和世上大多数人一样平平凡凡的度过这辈子,最后躺在床上安然瞑目。 戚凌在火车站附近租了间带家具电器的两室一厅,属于私人住宅区,楼下有绿化地和泳池。 当陶秋安得知房租三千五一个月时,只有傻眼了,大城市的人都那么有钱吗?要知道,从前三千五足够他们家整个月的开销了,而且还每顿都大鱼大肉。 段二兴冲冲在屋子里跑了一圈,抱住戚凌的大腿:“我要和大哥哥一个房间!” 戚凌摸摸她乱糟糟的脑袋:“好,到房间去,我给你扎头发。” 段二耶了一声,抱紧戚凌的腿,用双脚夹住,姿势就像树熊跟一个样,然回头吐了吐舌头:“讨厌鬼,没有经过允许不准进我们房间,不然杀了你!” 戚凌宠溺地笑笑,只能拖着一条沉重的腿,逐步逐步挪进了房间里。 陶秋安默默地把行李放下,他和戚凌这算什么?算冷战么? 新房子里什么东西都有,唯独少了几分人气,陶秋安花了整天的时间收拾干净,玻璃窗能当镜子照,连厕所马桶都刷得发亮,结果只换来戚凌一句,没事找事瞎折腾。 陶秋安转身就把刷子砸到他脸上去,戚凌把脸上的泡沫洗干净,一声不吭转身走了。 把刷子从地上捡起来,他觉得自己过分了,陶秋安不想和戚凌冷战,都逃亡的时候还斗什么气,而且……这样会勾起戚凌不愉快的回忆吧?每当想到冷暴力三个字,他的心脏微微刺痛。 半夜陶秋安起床撒尿,看见戚凌在阳台上喝啤酒,他走过去轻声说:“对不起。” 戚凌侧身,手肘撑住阳台的栏杆,眼神淡淡地看着他,不说话,也分不清喜怒。陶秋安忽然就紧张起来了,因为夜色中的戚凌带有一股神秘感,很爷们、很硬朗的眉眼让他心跳加速,不由的又把姿态放低了些。 陶秋安像被掐住喉咙,断断续续地把话吐出来:“我知道是自己不对……其实……我……反正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子……我没把你当成怪物,我只是有点那个什么……” 这段便秘似的道歉,让戚凌听不下去了,一下捏住他的下巴,眼睛变得金亮摄人。 戚凌抬起他的脸,凑近,作势要亲他。 陶秋安一下猛地推开戚凌,急急地后退,直到背部撞上了落地玻璃,很响的一声。 夜深人静的时候,这声音犹如惊雷,让人心头一震。 戚凌抿着嘴角,讥笑一声,看也不看惊慌失措的陶秋安,抬脚就走回房间,关上了门。 陶秋安知道自己搞砸了,他先顺着玻璃滑落,在阳台傻坐了一会儿,又霍地站起身来,拿起栏杆上剩下的半灌啤酒,狠狠地灌自己一大口,从口腔苦到了心底。最后他捂住脸,也笑了一声。 戚凌大概笑他虚伪,那他呢?他笑自己矫情。 虚伪也好矫情也罢,陶秋安不能否认自己和普通人不一样,额头的伤口复原速度惊人,每隔几个小时照镜子都有变化,昨天结痂了,一觉睡醒以后就开始脱痂。 陶秋安摸摸前额的红印子,心想,自己是没机会破相了。 逃亡也得过日子,也得吃喝拉撒,他们一起去超市采购生活用品。陶秋安推着手推车四处张望,戚凌在旁边抱着段二,按照他们交谈的频率计算,貌似冷战还在继续当中。 “我想买厨具和食材还有调料,你们要买……” 陶秋安没说完,戚凌就转身朝童装区走去了,段二趴在他肩膀上,做了个大大的鬼脸。 你大爷的!什么态度啊!陶秋安恨恨地蹂躏着方便面,直到把货架上所有的方便面都捏碎了一遍,堵在胸膛那口恶气才消散了点,果然人都是需要发泄的,甭管发泄途径是什么。 发泄了情绪以后,陶秋安收拾心情,决定做一顿丰盛的饭菜,馋死那俩家伙。 他在超市里转悠了半天,两手提着四个大大购物袋,有些笨拙地走到了出口,张望一下,没有看到戚凌和段二的身影。陶秋安有点心慌了,那俩家伙是没出来还是丢下他先走了? 没办法中的办法,他只好傻站在超市出口处等着。 陶秋安身上最厚的一件就是黑色风衣,在室外呆得久了,开始发起抖来,谁说广东的冬天不冷,忽悠人。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陶秋安眼巴巴望着一个又一个人从里面出来,愣是看不到戚凌,他满心都感到不安,难道是出事了? 结果接下来就真的出事了! 有个中年的醉汉出现在超市门口,酒气冲天,手持雪亮的尖刀,逮着人就捅。 第二十三章 :怪物(下) 结果接下来就真的出事了! 有个中年的醉汉出现在超市门口,酒气冲天,手持雪亮的尖刀,逮着人就捅。 这里是个人流密集的地方,有老有小,一下子就炸开锅了! 周围的人跑的跑跌的跌,尖叫的尖叫,捅人的继续捅人,场面要多乱有多乱。 陶秋安也想跑,他看到了那个醉汉掐住一个孕妇,一边红着眼睛叫骂,一边用刀子在孕妇的脖子上比划,能跑得人都跑得老远,除了地上躺着那两个被捅伤的以外。 眼看孕妇都被掐得喘不过气来,陶秋安咬咬牙,从购物袋里拿起刚买的平底锅,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过去对准醉汉的后脑勺砸下去。 陶秋安希望一下就能把醉汉砸晕了,结果事与愿违,锅底砸到醉汉的肩膀。 这下麻烦大了,醉汉推跌孕妇,狂性大发地用刀子捅向他。陶秋安吓得脸都白了,手里拿着平底锅,又是躲又是挡的,胆小的人早跑掉了,胆子大些的在老远围观,硬是没有一个人帮忙阻止。现今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很多人都怕事,更不愿意给自己找事,但又热衷看别人出事。 陶秋安跑了两步,被醉汉抓住胳膊,扑面的酒气呛得他想吐。 戚凌抱着段二从麦当劳里走出来,听到从远处传来的惊叫声,他认得出是陶秋安的声音,立即把孩子先放一边,拉下帽檐遮住眼睛,释放潜能,像赛跑运动员般朝终点冲刺。 他赶到时,陶秋安已倒在地上,抓住醉汉的手,醉汉压着他,要用刀捅他的心口。 戚凌脑子一下烧了起来,冲过去踢向醉汉的脸,再抬腿横扫他的脖子,再一脚踢得他翻个跟斗。 他总共就出了三次脚,接连不断地把醉汉踢得像一滩烂泥。戚凌是练泰拳的人,而泰拳一入门的基本功,就是要用玻璃瓶磨小腿前面的腿骨,直到磨到没痛感了,再换钢管继续磨。刚学泰拳的人个个都叫苦连天,但学成以后,只要力气够大,一脚绝对能扫断对手的脖子。 戚凌还残存一点点理智,没把醉汉的颈骨给踢断,只是踢移位了。 解决掉醉汉,他看了站起来的陶秋安一眼,抱起自己走过来的段二,快步离去。陶秋安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提起沉重的购物袋,又狼狈又匆忙地追上去。 在路上他还乐呵起来,戚凌刚刚太帅了,就像从天而降的勇士,帅毙了! 回到家里,戚凌一把揪住了陶秋的耳朵开骂:“你白长腿了你,别人都跑你还往上冲,傻不拉唧的!” 陶秋安弱弱地嘀咕:“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戚凌气得一个劲地磨牙:“傻逼,你有本事救么?不掂掂自己有多少斤两,就会学人逞英雄!” 陶秋安无言以对,整张脸都窘得发红,他低下头,规规矩矩地说:“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戚凌被他生分的口气弄得一愣,还来不及开口,陶秋安提起东西,走进了厨房。 段二扯了扯戚凌的裤腿,故意大声说:“大哥哥,别和讨厌鬼生气。” 陶秋安做了几道拿手菜,清蒸、红烧、凉拌都凑齐,还有一大碗玉米蛋花羹,全部摆在餐桌上,光是卖相就已经满分了,很有家常的感觉。 段二吃得停不住嘴,戚凌不时帮她夹菜,两人有说有笑,反倒是陶秋安,默不吭声地吃饭,和他们连个眼神交流也没有。戚凌本来是想改善关系,看到陶秋安这副不冷不热的模样,顿时打消了念头。他可以纵容陶秋安撒疯撒野,就当做是情趣罢了,但是唯独有一样不行,就是陶秋安对他摆冷脸。 若要比冷酷,十个陶秋安也不是他对手,在他面前装什么逼! 媒体的效率真不是盖的,下午发生的事,晚饭时间就能在电视上看到了。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醉汉原本是超市的仓管,因为无理解雇而怀恨在心,借酒壮胆之后报复社会。播出了热心的市民提供的手机拍摄视频,他们三个人全部上镜了,戚凌和段二戴着帽子,看不清模样,而陶秋安在和醉汉纠缠时,帽子早不知掉哪里去了。 戚凌把筷子“啪”一下拍到了餐桌上,脸色黑得像锅底:“看看你干的好事,这里不能呆了,天亮就走。” 陶秋安也放下筷子,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讨厌鬼!你又惹大哥哥生气了,我讨厌你!”段二眼睛一下子变了颜色,本来搁在茶几上的遥控器凌空飞过来,砸到了陶秋安的身上。 陶秋安闷哼一声,身体摇了摇,蹲到地上去。 “丫头,我跟你说过不准乱用异能!”戚凌斥责了小丫头以后,伸手去扶陶秋安。 “对不起……”陶秋安却甩开他的手,站起来,又喃喃地说了句对不起。 戚凌看着他急急忙地走进房间,拧紧了眉头。 陶秋安靠在房门上,咬住嘴唇,眼睛里渐渐泛起泪光。他心里难受极了,他不否认自己有错,可让他难受的是戚凌的态度,像藏在棉花里的针,时不时刺痛他一下。 到了广州以后,他都没能安安心心的睡上一觉,喘上一口气。 他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喜怒哀乐都由不得自己,仿佛整颗心都捏在戚凌手里。 在戚凌面前,陶秋安始终都是自卑的,他知道自己是个扔进人群里就被淹没的人,而戚凌的责难,让他的自卑感更加深了。陶秋安没奢望自己会成为戚凌的挚爱,真的,他想都不敢想。 他一直找不准自己的定位,也看不出自己在戚凌心里的份量。 他缺乏安全感,对未来更是茫然,他只知道,戚凌是自己最重要的人之一。 因为重要,所有在乎,因为在乎,所以忐忑…… 陶秋安到底还是没有哭出来,他脱掉衣服,找来纸巾,捂住了腹部的伤口,闭起眼睛缓缓地吐气。伤口是被醉汉用刀划的,长度和手掌差不多,不深也不浅,流了一点血。他怕被骂得狗血淋头,不敢告诉戚凌。 回家以后他对处理过伤口,本来血已经止住了,结果刚刚遥控器砸的那一下,正中要害。 “开门,澡也不洗,你躲在里面做什么?”戚凌的声音传来。 陶秋安吓了一跳,慌忙往床上扑:“不洗了,我困了,晚安。” “开门,快点。”戚凌等了一会儿,直接用脚把门踹开,他一跨进房间,脸就沉了下来。 陶秋安像蚕宝宝似的裹在被子里:“你干吗呀?” 戚凌看了看他,抬起眼又环顾周围,最后视线落在了墙角的废纸篓。他从废纸篓里面捡起沾血的纸巾团,放在鼻下嗅了嗅,不吭声,眼睛直勾勾地盯住陶秋安。 陶秋安被他盯得头皮发麻:“呃……我做饭时不小心切到手了。” 戚凌右边太阳穴弹出了一条青筋,转身,摔门而去。 陶秋安拉上被子,盖过了脑袋,在密不透风的黑暗中独自伤感。 过了一会儿,戚凌手里拿着伤药,回到房间里,一把掀开了被子。他一手捏住陶秋安的脖子,另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打了下他的屁股,冷冷地说:“给我躺好。” 尽管戚凌没用上力气,陶秋安还是吓着了,怕他一个不高兴捏死自己,乖乖把身体躺平。 接下来戚凌用棉签把药膏涂在他伤口上,眉头紧锁。陶秋安伸出手,似乎想把他的眉头给抚平了,戚凌僵了一下,撇开脸,继续沉默不语的擦药,是一种无声的拒绝。 陶秋安默默地收回手,仰头望着橘黄的床头灯,表情哀伤。 第二天清晨,戚凌弄来一辆上了假牌的黑车,急匆匆地开上高速公路。 戚凌本身是个不肯安分的人,命运也没有给他安分的机会,从小家里人不闻不问,小学一毕业就把他往寄宿学校送,等到觉醒以后段家派人来接,后来呆不住就自己到外面闯荡了。他并非有多大的本事,但丰富的社会经验,足以应付一切棘手和麻烦的突发事件。 段二霸占了后座,吮着拇指睡得正香,陶秋安在副驾驶座上,把脸贴上冷冰冰的车窗玻璃。 想说真心话不难,但对于一个习惯了死扛死撑的人,要把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吐出来,先得剥开自己那一层厚厚的鳞甲。酝酿了很久,陶秋安才鼓足勇气说:“戚凌,我是真的怕你。” 戚凌握住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目不斜视的继续开车。 “真的,我是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看到那样的场面不可能当作看电影,看完了屁事没有……”陶秋安深深吸一口气,微微颤抖的双手十指交握,放在唇间继续说:“我更害怕的是我自己,你知道吗?当时我竟然没有想要阻止你的念头,压根就没有,眼睁睁地看你杀了一个又一个人……天啊,我这是怎么了?” “我只想当个正常人,难道这样也有错吗?”陶秋安抓住戚凌的胳膊,哀切地问。 “没错,你就继续做你的正常人,怪物由我来当。”戚凌答。 第二十四章 :祭品 “没错,你就继续做你的正常人,怪物由我来当。”戚凌答。 陶秋安猛地一震,睁大眼睛看着这个男人——戚凌的语气独断肯定,不容置疑,简直像一个暴君,有种横行无忌的强大气势,让人不由自主的、盲目的信奉他、追随他…… 陶秋安绷在心里的弦松掉了,他解开安全带,倾身凑过去,亲吻戚凌的耳朵、发鬓、侧脸、嘴角……没人想当怪物,可是却有人为了他宁愿当怪物。他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他可以不相信自己,但他怎么能不相信戚凌呢? 突然,车子刹停在马路中间,地面留下一道长长的刹车痕。 戚凌咬着牙,掐住陶秋安的脸,一字一字从牙缝里挤出话来:“是你自找的,等下别怪我。” “啊?”陶秋安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寒毛竖起。 广深高速公路中段往前五百米,左转,有一间汽车旅馆。 汽车旅馆与一般旅馆最大的区别,在于旅馆提供的停车位与房间相连,一楼当作车库,二楼为房间,独门独户是典型的汽车旅馆设计。 戚凌把红色的桑塔纳驶入车库,再把陶秋安拖出来,扛到肩膀上,大步霍霍地登上楼梯。段二半睁开眼睛,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梦话,翻个身,又在后座上睡死过去。 陶秋安是在房间门口被放下来的,他看着戚凌拉上窗帘,打开冰箱拿啤酒,有点反应不过来。 戚凌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丢出一个字:“脱!” “啊?”陶秋安被雷得外焦里嫩,他想问戚凌是不是开玩笑的,好端端的脱什么啊脱,但是看到戚凌仿佛想生吞了他一样的眼神,又把话咽回肚子里。 脱就脱呗,大老爷们怕个屁!陶秋安抖着手一颗颗解开纽扣,褪下裤子,看了看戚凌,一咬牙把内裤也脱掉了,抱着胸口,很有“爷们”范的站在门边哆嗦。 戚凌一边喝啤酒,一边欣赏这场脱衣秀,从头到脚,像审视物品似的打量陶秋安。 身材还过得去,看上去清瘦,脱了衣服还是有点肉的,肤色是象牙白,乳/头是淡褐色,阴/茎是淡淡的粉色。陶秋安的锁骨削立,脖子显得格外修长,四肢也是修长的,肌肉削薄但紧致,介于少年和成/人之间,脱光以后青涩的气息越发明显了。 “老、老板,您满意么?”这个时候还能扯淡,陶秋安都要膜拜自己了。要知道,他腿一直在发抖,在戚凌*辣的注视中,鼠蹊时不时窜起一阵热浪,浑身都热了起来,性/器正缓缓地膨胀发硬。 戚凌没有说满不满意,收回目光,一口把剩下的啤酒饮尽。他也开始脱衣服,不过动作利索得多,三下五除二就剥光了自己,然后伸直脖子仰头,骨骼发出咯咯的声音…… 陶秋安慌张地往后退了一大步,这家伙竟然变身了!他到底要做什么! 戚凌变成了兽形以后,不紧不慢地爬上两米大床,坐下来,两条前腿直立撑起上半身,一下下甩动乌黑的尾巴,金亮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住陶秋安。雪白的床褥,衬托得这只黑色野兽分外的显眼,他占据了半张床,昂然地等待猎物自己到嘴边来,姿态相当嚣张跋扈。 即使再看一次,也是同样的震撼,黑豹无论形神都如此凶悍,一眼足以令人胆战心惊。 陶秋安吞吞口水,心里害怕极了,有种拔腿逃跑的冲动,可是又不敢。 一人一豹,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地下,无声地僵持着。 陶秋安用尽了所有的勇气,才向前踏出一步,戚凌在逼他,他也在逼自己,走到床边时眼睛都红了。他平躺在黑豹面前,攥紧了床单,紧紧闭上眼睛,嘴唇仍在不停地发抖。 短短几步,异常艰难又漫长,陶秋安心底反复叨念几个字,这是戚凌……是戚凌…… 当面颊被湿漉漉的舌头舔过,陶秋安张大嘴,差一点儿就叫尖叫出声——因为正在舔他的绝对不是人类的舌头,又热又粘,并且质感很粗糙,皮肤被舔的感觉极不舒服。 带着热气的舌尖沿着下巴一路舔到了锁骨,把两边的锁骨都舔个遍,又倒了回去,在突起的喉结上打转。陶秋安喘着气,动也不敢动,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右边眼角溢出泪光,他是真的怕,真的怕! 戚凌没有再为难陶秋安,舌头依依不舍的离开喉结,他目的是逼陶秋安交出自己,而不是吓到他。戚凌轻轻舔去那一丁点水钻般的泪花,变回了人形,捧住他的脸,跪在旁边深深地吻他。 仪式,完成。 那么,接下来是享用祭品的时候了…… “你自找的,等下别怪我。”——在接下来的半天里,陶秋安深切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他被戚凌当成了玩偶似的,翻来复去的操弄,又拉直又拗折,从床上转战到浴室,再从浴缸转战到沙发,最后干脆直接按在地毯上狠操一通!用最粗俗也最贴切的话形容,就是被/操得屁股开花,连亲妈都不认得了! 最过分的是,戚凌多数从后面进入他,一边逼他抬起臀部承受撞击,一边啃住他脖子不放。 这家伙对他脖子到底是有多深的仇恨!非要咬得渗血了才肯松口! 陶秋安叫的嗓子都哑了,不是因为叫/床造成的,而是叫救命。事后,当他趴在床上,哑声控诉戚凌的罪行时,这混蛋竟然还振振有词,气得陶秋安想扛着炸药包,跟他来个同归于尽。 “被你冷落了那么多天,我怎么控制得住。” “滚你的!睁眼说瞎话的混蛋!到底是谁冷落谁,你他妈给我说清楚!” “不准你骂大哥哥!”段二抱着奶瓶跳上床,狠狠在陶秋安后腰踏了一脚:“讨厌鬼!” 陶秋安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一口气险些提不上来。 戚凌连忙掐掉烟,把段二给抱到一边去,坐在床边,隔着棉布轻轻地揉按他饱受摧残的腰。戚凌看到陶秋安痛得眼睛都湿了,可是嘴巴上依然不饶人:“明明不经操,还要那么淫/荡的勾引我,活该。” 陶秋安一边揉眼睛一边气结,不想跟戚凌同归于尽了,而是想拿锄头去刨他祖坟! 段二白天睡过头了,到晚上依然精力充沛,她非要戚凌抱着自己睡,还要把陶秋安赶下床。 “你再闹腾就自己去睡沙发。”戚凌沉下脸,压低声音说。 段二扁嘴,委委屈屈地望着戚凌,见他不为所动,只好勉为其难地挤进了两个男人中间。然后转身,用屁股对着陶秋安,决定等会憋个屁出来熏死讨厌鬼! 陶秋安对此无知无觉,他累坏了,已经睡着了。 戚凌默默看着他的睡颜,勾勾嘴角,无声地笑了一下。 原本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陶秋安敢转身逃跑,他会直接扑上去,咬住他脖子直到断气为止!戚凌从来不打算当情圣,他可以为陶秋安杀人放火挡子弹,但他的付出是要计较回报的,该索取的时候绝不会含糊。 他受不了陶秋安的厌恶和抗拒,他甚至能肯定,如果陶秋安和他父母露出同样的眼神,他会把那双眼睛给挖了!他已经不在意至亲用什么眼神看自己,因为他根本不在意这些人,谁都可以把他当怪物,唯独陶秋安不行!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之深,恨之切。 下半夜的时候,戚凌蓦地睁开眼睛,他察觉到了异样。首先是怀里的段二不太对劲,双手揪住自己的衣服,一边喘气一边发抖,其次是房间外面不对劲,起码有五个以上的人放轻脚步接近。 戚凌摇醒陶秋安,捂住了他的嘴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陶秋安起先看不到戚凌的动作,漆黑中,只看到一双金亮的眼睛,心里一惊。戚凌释放了潜能,豹本来便是夜行性动物,所以拥有超强的夜视能力,他看着段二苍白的脸蛋,知道这是发病了。 段二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每次发动异能,等于在消耗自身能量,身体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她的年纪太小,身体承受不了异能带来的副作用。 陶秋安也听到了房间外面的动静,轻轻地下床穿鞋,收拾行李。 戚凌把窗帘拉开一条缝,看到屋外也有人走动,还有的人隐秘在暗处,他们被包围了! 他猜埋伏在外面的是警察,因为感觉不到同类的气息,而段家是不会派普通人来对付他们,当了那么久的逃犯,总算被正义使者找上了,可没想到偏偏在这种时候! 第二十五章 :阴暗面(上) 戚凌把段二抱起来,指示陶秋安拿上行李,他们要从旅馆房间硬闯出去。 突破还没有形成的包围圈不算太困难,戚凌直接跳出窗外,把段二放下,借着夜色的掩护行动,无声无息地打晕了两个便衣警察,拿了他们的枪。陶秋安把行李丢下去,因为修建了车库,窗户比普通的二楼还要高,他壮着胆子往下跳,身体本能地往前倾,双手先落地。 跳下来以后,陶秋安有些傻眼了,因为远比他想象中轻松得多。 戚凌放弃了原本的车,抱着段二往前跑五十米,果然,连接汽车旅馆和高速公路的小道上,看见了三辆关掉车头灯的警车。这时后面的警察已经发现他们了,戚凌把段二塞给陶秋安,一拳砸碎了警车的玻璃窗,硬是把里面的人给拖出来。 陶秋安坐在车上直冒冷汗,因为戚凌把油门踩尽了,正在高速公路和警察飚车。 “快,找地图,看看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戚凌说。 “哦。”陶秋安手忙脚乱地从行李袋里翻地图,边问:“臭小鬼这是怎么了?” “心脏病。”戚凌顿了一下,往左打着方向盘超车,低声说:“我不应该带上她的。” 陶秋安愣了愣,看了眼躺在后座的段二:“你打算在医院门口丢下她?” “不然能怎么办?”戚凌的声音里带着焦躁。 “不能这样做,太没人性了!” “闭嘴,收起你那跟圣母一样的同情心,给我好好看清楚现实!” “现实?现实就是你要把一个才七岁、心脏病发作的小孩遗弃在路边,不管她死活!” 戚凌闭了闭眼睛,不吭声,但也不为所动。 陶秋安紧紧攥着地图,见识到什么叫心如铁石,这个男人,冷酷无情得超乎他的认知。 他回过身去把段二抱进怀里,小丫头看起来丝毫生气也没有,小脸发青,嘴唇泛紫,心跳声隔了十多秒才听到一次。陶秋安低下头去,两人额头贴着额头,他喉头发紧,异常艰难地开口:“把我也一起丢在医院门口。” 有的时候,陶秋安也恨死了自己这种烂好人的性格。段二讨厌他,而他也不喜欢这个臭丫头,可到底只是个孩子啊,是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说丢下就丢下? “你再说一次?”戚凌偏过头剐了他一眼。 陶秋安清清楚楚接收到他眼里的戾气,壮着胆子问:“我们这是在哪里。” “广深高速鹤洲段,再往前是宝安出口。” “鹤洲,鹤洲……”陶秋安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找,突然大叫:“左转!快!” 结果他们没有把车开到医院,而是开到了一处偏远的丛林里,弃车,抱着孩子狂奔,甩掉了追捕的警察。最后他们徒步跑了两公里,来到一个叫宝瑞村的地方,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陶秋安在暑假时来过这里两次。 当时是陶冶带着他,还有陶夏宁一起来的,主要是探访一个挚友,名字陶秋安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人姓李,兄弟俩都管他叫李叔。虽然有几年不见面了,在他印象中,李叔是个很不错的人,相貌一派斯文,性子也温顺。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他知道李叔是学医的,家里就跟小药房一样,邻居街坊有个头疼发热都到他家来问药。 陶秋安在拍门的时候,戚凌抱着段二,眼神极其复杂地看着他。 李思明四十岁出头,微胖圆脸,戴着一副边儿金丝眼镜,性子不但温顺,还温吞。 他和陶冶有十几年交情了,当年都是上海同济大学的新生,他主修临床医学,陶冶是生物系,两人既是校友又是舍友,因为脾气对盘,毕业以后也一直保持联系。 李思明摘下眼镜,不慌不忙地擦拭镜片,又望着客厅的挂钟,似乎走了一会神,才终于舍得开金口:“孩子没事了,我给她注射一剂血栓通,心跳已经恢复正常了,等醒来再吃点抑制心律失常的药,应该不会有大问题。你们也真是的,孩子有病怎么还能带着到处跑呢,心脏病如果救治不及时,可是会出人命的。” 在客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陶秋安和戚凌都大松口气。 尽管李思明看上去是一副好人相,但两个男人在半夜里神色慌忙,还抱着发病的孩子拍门,怎么着也得给人家个解释。陶秋安只好乱扯牛皮,说孩子的父母因为欠债跑了,他们联系上孩子的姨妈,特地带孩子到深圳去交给姨妈照顾,结果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 李思明被陶秋安唬得一愣一愣的,也没有多问什么,把他们带到了客房,叫他们好好休息。 房门刚关上,陶秋安累得都快站不住了,无力地靠在戚凌的肩膀上,抓起他胳膊啃了一口,都是因为这家伙,害他被/干得腿都合不拢了还要逃亡,奶奶个熊! 戚凌先是一愣,而又低声笑了。他两三步迈到床边坐下,把陶秋安拽了过来,抱在胸前,低下头用嘴唇摩挲他的嘴唇,柔声细语:“喏,给你咬这里。” 陶秋安连忙扭头,小心肝抖了一下,又觉得这样太没种了,粗声骂:“滚,爷才不稀罕你那两片嘴皮。” “是么,可是我稀罕。”戚凌掰过他的脸,在嘴上啵了一口。 陶秋安一把推开他,趴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戚凌知道陶秋安这是害羞了,笑笑,俯□去,张嘴咬住了他的后颈。陶秋安吃痛,想反抗却被按住后脑,死死的压住了,戚凌松开牙齿,却没有挪开嘴,用力地吮吸着他脖子上细腻的皮肤。 陶秋安快要窒息了,后颈又痛又痒,丝丝酥麻从尾椎窜上来,禁不住打了个激灵。 “唔……混蛋!松开你的狗嘴。” 戚凌满意地看着他后颈的吻痕,舔舔嘴皮子:“乖,累了就睡吧。” 陶秋安确实累了,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戚凌半坐半躺靠在床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吞吐烟雾,眼底尽是阴郁。 是他太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还是低估了陶秋安的天真? 即使段二这次挺过来了,也没有几年好活,迟早都会因为心脏衰竭而死。 段家人通常到了青春期才会觉醒,而段二是个特例,也是迄今为止唯一出现的异能人,和变身人不同的是,她打从小眼睛就会变色。也因为段二天生特殊,段家在她身上做过许多实验,打过各种激素和兴奋剂,这也是导致段二心脏脆弱的原因。 而陶秋安太天真了,有时简直天真得可恨! 他这份天真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多残酷的现实也磨灭不了,太可恨了! 总是因为别的一些什么人,轻易就说出离开他的话,可恨之极! 戚凌慨叹这份难得的天真,同时又恨不得手里有把剪刀,能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从陶秋安生命里剪去。他摇摇头,觉得自己越来越小气了,他侧身把陶秋安揽进怀里,摆成蜷缩的姿势,想象着有一根脐带将他们紧密相连。 陶秋安像胎儿一样依附他,靠他供给的血液和营养存活。 这样,多好。 李思明家有两座两层高的楼房,楼对着楼用砖墙连接起来,兄弟姐妹都移居香港了,家里只有一个帮佣的大妈,还有两条强壮的大狼狗。主人性情温和,但这两条狗可凶了,栓在天井里见人就吠,还一副张牙舞爪想冲上来拼命的样子。 他们听从李思明的建议,在这里小住几天,等段二身体稳定了再作打算。 陶秋安蹲在天井的洗衣盆旁边,津津有味地啃鸡腿,时不时吮手指,得瑟地看看两只狼狗。 这么幼稚的行为,连段二也看不下去了,坐着小板凳叼着奶瓶,飞个白眼鄙视他。 陶秋安把两只狼狗馋得直流哈喇子,心满意足地打个饱嗝,才把鸡骨头施舍给它们。他站起来,冲着段二翻了翻死鱼眼,然后才趿拉着拖鞋走过前厅,又蹲在了梨木茶几旁边围观。戚凌和李思明此时正在前厅下象棋,正杀得难解难分,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陶秋安无趣,索性就晃出了大门,他溜达到村口牌坊的小卖部,摸出两个硬币想买雪糕,不过他又很快改变主意,拿起了公用电话。他想陶夏宁了,昨天晚上还梦见两兄弟一起放风筝,陶冶在屁股后面追着他们跑,不停地喊小心点儿,别摔着了…… 他梦见的不过是平淡无奇的情景,换做一年以前,这样的梦简直是无聊透顶。陶秋安吸吸发酸的鼻子,人都是贱骨头,在懂的珍惜的时候,通常都是已经失去了以后。 他不顾戚凌的警告,拨打了陶夏宁的手机,心想,只听听声音就挂掉。 结果语言提示号码是空号,陶秋安握着话筒,整个人都僵硬了。 他和陶夏宁失去联系了,怎么会这样? 怀着一颗不安的心等到天黑,陶秋安偷偷摸摸来到戚凌住的客房,把这事说了出来。 戚凌当场就沉下脸来:“你又犯傻了?我不是跟你说过,电话很有可能会被监听和追踪,你脑子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左耳进右耳出,真当我放屁是吗?” 陶秋安理亏,心虚地嘟囔:“我这不是没打通么?” 戚凌重重弹了下他额头:“如果打通了,你是准备瞒着我了?” “呃……抗议,反正都没打通!哪来什么瞒不瞒的,你这是欲加之罪!” 戚凌被他气笑了,走过去把房门反锁:“强词夺理,罪加一等。” 陶秋安看着他坏坏的笑容,下意识地吞口水,菊花一紧。 “你要乖乖接受惩罚,还是要我用强的?”戚凌从背后搂住陶秋安,鼻尖抵在他后颈嗅了嗅。 陶秋安哆嗦了下,很没有骨气地说:“啊哈,我肚子疼,有什么事等会再说。” “那就是选第二个了……” “第一!”陶秋安视死如归地喊。 自作孽不可活——当陶秋安想起这句俗语的时候,已经连哭都哭不出来。 他被戚凌用鞋带捆绑双手,脱掉裤子,扔到了床上,姿势不雅地屈膝趴在枕头上。而戚凌那混蛋什么也不干,只是一边抽烟一边顶着他后面看,见他被看得硬起来了,才淡淡地给出个评语:*。 陶秋安羞得脖子都红了,明明戚凌没碰他一下,性/器却胀得发痛,铃口溢出了粘液。 戚凌翘着脚坐在床边,低头,对着他紧闭的入口吹了口烟雾,嗤笑:“你抖什么?” 陶秋安抖得更厉害了,简直像患了帕金森病一样:“你看够了没有,要干快干!” 真是死鸭子嘴硬,戚凌将沾有润滑剂的手指刺入,搅动扩张,然后提枪上阵。他故意只是草草扩张了几下,连套子都不戴,硬是咬牙缓缓地、一寸寸地占据了这具*,他故意要让陶秋安痛! 戚凌没打算让陶秋安受伤,就只是让他痛,之后再让他欲仙/欲死。因为这个时候的陶秋安是最可爱的,因为他痛苦,因为他快乐,满心满眼都只有他一个人,不会再为别人挂心。 戚凌甚至不碰陶秋安的前面,也不许他自己碰,直到干爽了,非逼着他叫一声哥。 事后,陶秋安缓过气来,一脚蹬到他脸上去:“禽兽!” 戚凌挨了一脚丫子,抓住他再次踢过来的脚,揉揉发麻的面颊,苦笑:“也就只有你敢老是打我的脸,换了别的谁,我早把他肠子都扯出来。别闹了,睡觉,要不就再来一次。” 陶秋安听了这话,心里略略有一点甜,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两人共枕而眠。 在幽暗的房间里,李思明把眼镜摘下来,捏起衣角缓缓擦拭镜片,视线却一直没离开过监控屏幕——他知道陶秋安和戚凌是重大通缉犯,不过他不打算举报,因为他们的价值可远远不只那点奖金。 李思明扶住椅把站起来,磨磨蹭蹭地为自己续杯热茶,把瓷杯碰在手里吹了一口热气,面向监控,长久的沉思起来。 第二十六章 :阴暗面(中) 第二天下午,戚凌趁陶秋安不在身边的时候,借用了李思明家的电话。 他打不通炮哥的电话,心里知道肯定是出问题了,琢磨一会儿,就有了主意。 戚凌对陶秋安撒谎:“你弟电话掉了,最近不是快寒假了么,他忙着考试,所以没有时间补办电话卡,我和炮哥说了,过一阵子想个办法让你们联系上。” “原来这样,我还白白担心两天,只要知道他没事就行了,能联系得上最好,不能也就算了,我真不想让他也过着和我一样担惊受怕的日子。”陶秋安把晾在天台的衣服收下来,一件件挂在胳膊上,回过头去问:“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明天吧。”戚凌凝视他青春洋溢的面孔,眼耳口鼻没有哪一样特别出色,但拼凑到一起怎么看怎么顺眼,左边面颊上还有一处浅浅的酒涡,这让他看起来很有点孩子气,可爱。 陶秋安见戚凌看着自己出神,兴起了玩心,摘下衣架上的小夹子,忽然一下跳到他面前,夹住他的鼻尖,然后蹦达着、哈哈大笑跑掉了。 戚凌是故意让他夹了一下,鼻尖有点儿疼,却抵消不了心痒痒的感觉。 “你们今天就要走了?” 李思明问这话的时候,站在天井的光亮处,手中拿着剪刀。陶秋安坐在小板凳上,点了点头,脖子前后都围着毛巾,地上零零散散的有好些碎发。李思明不但医术了得,还会一项很实用的技能——理发。 “李叔,谢谢你这几天的招待,打搅到你了。”陶秋安是真心感谢他,自从逃亡以来,一直疲于奔命,只有在这里才过上几天舒心日子,可惜始终不是久留之地。 “小安你太见外了,我和你叔的交情就不说了,你小时候还跟我讨压岁钱,你弟弟还在我腿上尿过裤子,那时候不客气,长大了才跟我来这套。”李思明笑笑,用手指理了理他的刘海:“马上就好了,别乱动。” “有么?我怎么不记得了?” “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年我旅游,顺道去了你们家。” “哦,原来这样……” 李思明的手艺不错,但动作太拖拉,陶秋安坐得屁股都疼了,也只有继续忍耐。 段二蹲在旁边看了好一会,也倍感无聊,就从木盆里打了一勺水泼过去。 李思明哎哟一声,手里的剪刀歪了,咔嚓剪掉一大把头发。陶秋安举起手里的小镜子,看到自己的刘海像被狗啃过似的,怒了,摔下镜子扯下毛巾,冲过去抓住正要逃跑的捣蛋鬼。 “小鬼,皮痒了是吧,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段二用力踩他一脚:“你打啊,你打,我要告诉大哥哥你欺负我!” 说曹操曹操到,戚凌提着行李袋走下楼,看看那两个吵嘴的幼稚鬼,决定置身事外。他转过头,把视线落到拿着剪刀发愣的李思明身上,说:“我们要走了,这些天给你添麻烦了。” 李思明连连摆手:“不麻烦,你们吃过中午饭再走吧,估计阿姨都把饭菜做好了。” 在李思明的盛情挽留下,还有食物的引诱下,他们决定留下来用餐。 陶秋安和段二吵嘴吵到了餐桌上,李思明开始还劝几句,后来也只好随他们去了,而戚凌早已见怪不怪。李思明家的饭菜虽然丰盛,不过却味道平平,唯独那一大碗老火汤,也不知道用什么材料熬的,香气四溢。 戚凌尝了一口,味道浓郁鲜美,便说:“李先生,你家阿姨的厨艺不错。” 李思明定定地望着眼前的汤碗,隔了十多秒才猛然回过神来:“一般般而已。” 戚凌察觉到不对劲,可惜为时已晚。 段二最先趴倒在餐桌上,接着是陶秋安,戚凌暗叫糟糕,他们都被李思明温良老实的外表给骗了!他一下站了起来,伸长手捏住李思明的脖子:“你在饭菜里放了什么东西?” 李思明看着他凶恶的表情,连挣扎也忘记了。 不过戚凌并没能凶恶多久,他也中了招,眼前发黑,天昏地暗。 戚凌晕过去以后,李思明坐回椅子上,摸着被掐痛的咽喉,从圆脸上抹了一把冷汗。他把具有镇静功效的药下到汤里,这种药原本是治疗狂躁症、神经兴奋和失眠用的,过量服用会造成昏厥,他是抱着赌一赌的心态,没想到效果出乎意料的好。 李思明这样做当然是有原因的。 他致力研究变身人多年,曾经被有心人借故抹黑,冠上神经病、妄想症、不切实际等等谣言,饱受冷眼嘲讽,变成了医学界的大笑话。他一气之下回到家乡,常年深居简出,但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目标,因为这是唯一能让他翻身的机会。 当年只有陶冶不会取笑他,并且和他一起埋头研究,他们通过血液分析和基因检测,发现变身人的细胞组织和常人有所不同。但是血液样本是从谁那里采集,陶冶始终不肯透露半句。 可是陶冶越是不说,就证明他和变身人关系越密切,所以才百般维护。 那么会是谁?答案显而易见。 肯定就是那一对无端端多出来侄子! 陶秋安在浑身乏力地状态下醒来,头重脚轻,一个懒腰还没伸展开,他就意识到出事了! 他被锁在了三平方米的大狗笼里,能蹲着,能屈膝躺着,但是站不起来。而狗笼被放置在封闭式的地下室里,光线阴阴暗暗,只有一盏发黄的灯泡,段二正躺在他脚步还没醒来。 陶秋安慌了,一边摇晃笼子的铁柱一边大喊:“戚凌,戚凌!” “我在这里。”戚凌的声音从左边传来,他被关在同样大小的狗笼里,正盘腿坐着,歪头,一手撑着脑袋:“不用担心,我没事,也不会让你有事。” 陶秋安松口气,把段二抱到腿上,拍了拍她的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们被下药了。”戚凌换了个姿势,说:“过来,伸手。” “啊?”陶秋安放下昏睡不醒的段二,照他的话,把手伸到了笼子外面。 戚凌也伸出手去,一把握住了他冰凉的指尖:“不要怕,我就在这里,嗯?” 在柔和的灯光下,男人的表情也是柔和的,目光坚定,嘴角微翘,脸上闪过一丝安抚的笑意。陶秋安愣愣地看着戚凌,认为眼前的人好像是幻觉,他不由自地点点头,也跟着回了个笑脸。 “shit!”戚凌突然一拳砸到铁栏上。 “怎么了?”陶秋安吓一跳。 “老子现在想操/你,这该死的笼子,你没事笑个毛啊!给我等着!” “……”陶秋安十分肯定,刚才自己绝对是产生了幻觉!绝对是! 段二始终醒不过来,陶秋安很担心她,这丫头用汤捞着饭吃,又喝下了一整碗汤水。戚凌很淡定的安慰他,段家人因为体质的关系,没那么容易被毒死,等药效过了自然就醒了。 戚凌检查过狗笼,牢固得根本毫无破绽,笼门是用铁棍栓起,再用钢锁从外边锁上,没办法从里面突破。 李思明来到地下室的时候,手里握着抢,是从他们的行李袋里翻出来的。 “李叔……”陶秋安看着这个人一如既往和善的面目,哑声问:“为什么?” 李思明走到狗笼面前,蹲下,用枪指着陶秋安:“小安,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对不对?” 陶秋安心里一惊,连忙否认:“李叔,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别跟我装傻,我不想伤害任何人,只要你乖乖的配合我做实验,我保证不难为他们。”李思明慢吞吞地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来,瞥了戚凌一眼,语重心长地说:“小安,你长大了,都有喜欢的人了,该怎么做自己有分寸吧?” 陶秋安也看了戚凌一眼,再看看一副长辈嘴脸的李思明,攥紧拳头。 李思明很有耐心的等他答应,虽然可以用强的,不过陶秋安肯配合的话更方便。 “原来是这样啊。”戚凌踢了踢铁笼,问:“喂,姓李的,你要做什么实验?” “这个……”李思明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他。 戚凌抬手,把垂在额前的头发往后拨,鲜明轮廓完全显露出来,瞳孔金亮:“我再问你一次,到底想做什么?” 李思明怔怔地看着那双特别的眼睛,好一会才说:“你、你也是变身人?” “答对了,要做实验我陪你玩,别动他,一根手指都不行。” 陶秋安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因为他相信戚凌会有办法应付。 李思明握枪的手微微颤抖,激动难抑。 尽管他坚信有兽人的存在,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得到活生生的实验对象。这种感觉好比每期都买彩票,一直以为自己会中头奖,经过漫长的等待和反复的失望,梦想终于成真! 李思明从墙角拖来张木椅子,坐在了两个狗笼中间,摘掉眼镜,神情渐渐恍惚。他把手枪放在大腿上,狠狠地搓了一把脸,吸气吐气,尽力不让自己得意忘形。 调整好心态以后,李思明站起来踢开椅子,退开老远,把钥匙丢到了狗笼旁边。 “好,你证明给我看,出来以后如果敢往前走一步,我就……”李思明把枪口转向陶秋安。 戚凌站在了地板上,边摆弄肩脖,舒展筋骨,边盘算突袭的可能性。他暂时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有一个万个把握,能在变身后扑上去咬死李思明,但没有把握能让李思明不开枪,他赌不起。 所以戚凌变身了,从觉醒以后第一次,让一个外族人目睹了这个惊天的秘密。 李思明刚刚才调整好的心态,此时已经乱成了一盆散沙——他甚至分不清自己是害怕或者兴奋。 这是造物主的奇迹,还是生命的奥秘?衣服四分五裂,男人强健的体魄和野兽充满力量的线条扭曲融合,整个过程,是何等的狰狞又是何等的神奇。 真是一场华丽的锐变,手脚变成利爪,黑毛掩盖皮肤,獠牙渐露…… 李思明看得着迷了,黑豹雄赳赳气昂昂,轮廓威武,躯体孔武有力。 一切都堪称完美。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最顶尖的猎食者。 强大的美感,跋扈的姿态,足以证明实力,太棒了。 戚凌可没有兴趣让人一直欣赏,变回了人形,扬起下巴冷冷地问:“看够了没有。” 李思明怔怔地看着眼前精悍的裸/体,而后,强行别开目光:“跟我来。” 趁他把枪口移开的时候,戚凌眯眼,蓦地冲了上去。 释放潜能以后,力量也是原本的两三倍,他一拳就把李思明的脸打变形了,门牙绷断。 戚凌看着瘫倒在地上的人,冷笑,他甩甩手,从李思明裤袋里摸出了钥匙。 “小样,吓惨了吧,都跟你说了不用怕。”戚凌走到狗笼前蹲下。 “才没有……”陶秋安突然变了脸色,眼睛望着戚凌身后,大叫:“不要!” 紧接着,枪响了。 第二十七章 :阴暗面(下) 李思明扶着墙壁站起来,捂住嘴巴,下巴和衣襟都被血糊住了。 刚刚那一拳太狠了,甚至让他有一瞬间失去意识,他真的没想过要杀人,他只是想用变身人做实验,如果实在没办法,伤的死的也比没有要好,所以他开枪了。 “戚凌、戚凌……”陶秋安从狗笼里伸出手去,捧住男人的脸。 “没事,别怕。”戚凌急急喘一口气,拉过陶秋安的手,把钥匙塞进他手里,霍地站了起来。 李思明吃惊地看着他,背靠墙壁,用两只手握住枪:“别过来……我会开枪的!” 戚凌俯身冲了过去,抓住李思明的手腕,另一只手五指张开,抓住了他的脸往墙上撞! 一下、两下、三下! 片刻后,李思明沿着血红的墙壁滑落,他的头骨破裂,再也不会站起来了。 戚凌也用尽了力气,他跪倒在地,肩膀挨着墙壁,低声说:“你把段二带走,快。” 陶秋安刚刚清楚的看见,戚凌的背上有个血窟窿,他中枪了! 再然后,戚凌杀死了李思明!连脑浆都撞出来了! 天啊!陶秋安抖着手把钥匙插/进钢锁,爬出了狗笼,跌跌撞撞地扑倒在戚凌身边。他不敢动了,不敢吭声,也不敢呼吸,仿佛在做一场噩梦,生怕动一动会让梦境成真了。 李思明倒在墙脚边,眼镜歪了,满脸是血,眼珠子突出。 “大哥哥……”段二醒过来,坐起,茫茫然的看看周围,模样天真懵懂。 段二的声音飘进了陶秋安耳朵里,让他如遭雷劈,猛然惊醒过来。 “丫头,你能不能自己走?跟紧我。” 陶秋安不顾戚凌微弱的抗议,硬是把人拖起来,架到自己肩膀上,摇摇晃晃地前行。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戚凌带出了地下室,暂时放在客厅的长木椅上,然后转身抓住了段二的肩膀。 “丫头,看着你的大哥哥,有事就喊我,好吗?”陶秋安说。 段二看着他,难得乖巧地答:“好,你快点回来。” 陶秋安在她头上揉了一把,然后转身就跑起来,他需要找药物,先帮戚凌止血,他还需要衣服,不能让戚凌一直光着身体,天气太冷了…… 此时他的脑子是清醒的,一点也不凌乱,也没有任何杂念,他做着认为自己应该做的事,一心一的去做。 戚凌也是清醒的,只是疼痛和不能动,他趴在木椅上,半睁着眼睛。他知道陶秋安忙前忙后,又端来了热水,用棉花压住他的伤口,再用绷带裹紧了,然后帮他擦身,穿上裤子和羽绒外套。 他还知道陶秋安的动作并不温柔,也不小心翼翼,利索得让他吃惊。 戚凌在一阵阵疼痛中反思,自己好像从来不了解陶秋安,不了解真正的陶秋安。 大冷天里,陶秋安忙出了一头热汗,他把该做的事做完以后,蹲下来,看着戚凌的眼睛:“再撑一下好吗?我要带你离开这里,然后想办法把子弹拿出来,答应我,你一定要撑住。” 戚凌轻轻摇头,想叫他自己走,可是动动嘴却发不出声音来。陶秋安总是太天真了,带着一个有重伤的人和一个孩子,能走得多远呢?而且他们又都是通缉犯,出到外面就像过街老鼠。 段二也走了过来,嘟起小嘴碰碰戚凌的脸:“大哥哥,亲亲就不疼了。” 陶秋安眼眶一热,臭小鬼也太可恶了,怎么一下从魔王升华成天使了! 就在这时,栓在大门外的狼狗吠了。 有两个身穿制服的民警走进前厅,手里拿着通缉令。因为接到市级命令,有两个通缉犯在这片地区出现过,所以他们家家户户的走访,调查的同时告诫居民提高警惕。 结果走到这一家,进门以后就愣住了,地上到处是沾血的棉花,有老大一盆血水,一个小女孩,还有两个……看上去格外眼熟的男人。 俗语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形容的就是目前的情况。 两个民警冲上来摁住他的时候,陶秋安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能丢下戚凌逃跑。 陶秋安挣扎着,一边抬头看看戚凌,神色的慌张。 戚凌紧咬牙关,奋力从长椅上撑起身体,随后,又跌了回去,他只有眼睁睁的看着民警摘下手铐。陶秋安被摁在了茶几上,手臂被扭得很疼,他放弃了反抗,心想这样也好,警察应该会把戚凌送进医院。 眼看就要被铐上了,突然,拿着手铐的民警身体一晃,撞到了电视柜。 接着另外一个民警的身体也腾空升起,再猛地往下一砸,生生把木制的茶几给砸垮了。 是段二的特异功能!陶秋安赶紧爬起来:“丫头,你……” “讨厌鬼,带大哥哥走,快走!”段二睁大金亮的眼睛,刚刚站起来的两个民警撞到一起,痛叫连连。 陶秋安把心一横,背起戚凌,立马往门外跑。 他踉踉跄跄地跑了大概有一分多钟,把戚凌放在离前门不远老榕树下,然后起身往回跑,要把段二也带出来。陶秋安拔腿死命地跑,他往要屋子往里面跑,那两个吓坏的民警要往外面跑。忽然间,原本敞开的防盗门“哐”一声合上了,把差点迎面相撞的三个人阻隔开来。 陶秋安最后看见的画面,是段二坐在地上,小手揪住胸口的衣裳,满脸泪光。 丫头、丫头、丫头,开门、开门、开门……他不断重复这两个词,把嗓子都喊痛了。 门锁上了,里面的人进不来,外面的人出不去。 楼上的玻璃窗、阳台的花盆掉了下来,险些就砸中陶秋安,他下意识地往后退,然后,房子塌了。 段二发动异能,心脏因为负荷不了而阵阵绞痛,最后失控了。 门里面的所有家具都飘浮和移位,房柱倾斜,墙壁龟裂,连大型的立式空调都飘在半空,当段二心跳停止的刹那,异能的影响也骤然停止了,一切都掉落、倒塌…… 楼房的结构被破坏了,仿佛发生了地震一样,在轰隆隆的声音里崩塌,变成废墟。 栓在门外的两条狼狗受了惊,一边挣脱颈圈,一边发狂似的大吠大叫。 南方的冬天又湿又冷,早晚温差极大。 在桥洞里过夜,比在野外好上一点点,起码不用忍受四面冷风。但是呆得时间久了,还是会冻得身体僵硬,手脚冰冷,偶尔有风灌进桥洞里,都会让人本能地打个寒颤。 陶秋安把戚凌带到这里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身无分文,连行李也没有,只好等天亮再作打算。陶秋安背靠着水泥墙,抱住戚凌,让他半趴半躺的挨在自己胸口上,一起默默熬过孤寒的长夜。 周围黑漆漆,偶尔有车辆在桥面上经过,除此之外,再听不到其他声音。 “戚凌,别睡着了,跟我说说话吧。”陶秋安把手覆上他发烫的额头。 “嗯……没睡。”戚凌打起精神来,刚开始伤口很痛,后来冷得麻木了,他舔舔干裂的嘴唇:“没什么话好跟你说的,先叫一声哥来听听。叫吧,别害臊,你在床上都叫过了。” 戚凌是故意逗他,可是陶秋安的情绪依旧低落,根本没有斗嘴的兴致。 见陶秋安不理自己,戚凌挪了□体,把脸埋进他的颈窝:“我有一个妹妹,亲生的,但她从来没叫过我哥。” “为什么?” “她也许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哥哥吧……” 戚凌说,他的妹妹长得可漂亮了,和橱窗里的洋娃娃一样漂亮。 可是他不喜欢这个妹妹,因为父母对妹妹的宠爱,越发让他觉得自己多余。 在家里他只是一个影子,白天被关在幽暗的房间里,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游荡的影子。 他没有在餐桌上吃过一顿饭,没有再沙发上看过电视,没有去过郊游,所有的家庭生活和活动,他从来都没有机会参与,因为他只是一个被刻意遗忘的影子。 影子最擅长的是等待,上学的时候等放学,放学的时候等天黑。独自坐在小公园里,等到夜深,等到家里的灯灭了,只有等到了这个时候,佣人才会把门打开,不声不响地把他放进去。 影子习惯了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他甚至不会生气。 因为只有别人曾经对你好过,后来对你不好了,你才会感到生气。但是如果从一开始就没人对你好,你连生气的资格也没有,在无尽的冷眼里,你能跟谁生气? 所以他安安分分的当一个影子,等待自己长大。 然后他等到了,自由了。 故事说完了,陶秋安沉默良久,问:“段二她……和你妹妹长得很像吗?” 戚凌叹口气,就知道他还惦记着,只好说:“把段二的事放下吧,你尽力了。” “你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难道段二不是你妹妹吗?她是为了保护你才……”陶秋安哽咽,吸吸鼻子才继续说:“那个臭丫头,到底在想什么啊,讨厌死了!如果我没有把你们带到李叔家就好了,你不会受伤,丫头不会出事,连李叔也继续活着,说到底都是我的错!” 戚凌无语,他不是不在乎段二,只是事情发生了,就不可改变了。 “呵呵,世上哪有什么如果,我又犯傻了。”陶秋安自嘲。 “既然明知道没有,就不要再去想了,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们。” 陶秋安抱紧戚凌,下巴蹭着他的头发,哑声问:“哥……我是不是很没用?什么都做不了……” 戚凌想答不是,可惜力不从心,缓缓闭上了眼睛。 冬天夜长昼短,终于熬到天蒙蒙亮的时候,陶秋安站了起来。 他脱掉外套盖在戚凌身上,摸摸他烧得滚烫的脸,一咬牙,头也不回地奔出桥洞。 第二十八章 :夫夫生活(上) 很多人的性格都自相矛盾,此一时彼一时,或者有两种完全相反的特质。 陶秋安性格上的矛盾就特别明显——屁事没有的时候大惊小怪,有事的时候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他偷偷摸摸潜入了一栋看起来不错的房子里,本来打算当贼,结果女主人在家,就索性当抢匪。他把胆小如鼠的女主人绑起来,再把屋子里的财物搜刮一空,连衣柜里的冬装也不放过,直接用行李箱打包,然后跳窗而去。 有钱,接下来事情就好办了。 买药,买医疗用品,买食物和水。 他回到桥洞的时候,戚凌正坐在水泥地,脸色相当差,白里透着青,眼睛却烧得通红。陶秋安连忙加快步子,一个助跑跃过了淙淙小溪,他还来不及开口,戚凌放心了,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戚凌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换了地方,他愣了一下下,眼珠子立刻左右溜转——找人。 当他看到陶秋安端着一盆冒烟的热水进门时,心里松了口气。 他们此时身处在老城区的农民房里,因为没有证件,只能租到这种一间间的隔板房,厕所和厨房公用,六十平米的房子,住了不下十个人。房间是缺少窗户密不透风,唯一的家私就是木架床,连床垫也没有,估计是上手租客嫌麻烦留在这儿的。 陶秋安已经很累了,可以说是筋疲力尽,但他还不能休息。 他把葡萄糖粉装进小碗里,用热水冲开,端到戚凌嘴边喂他喝下去,再喂他吃下消炎药和止痛药,然后扒光他的衣服。陶秋安让戚凌咬着棉衣,手里拿着小铁钳和剪刀,跨坐在戚凌的腰部——他要动手把子弹取出来! 弹孔在左边的肩胛处,伤口已经恶化了,隐约化脓,血肉模糊,看上去是一个黑紫色的窟窿。 陶秋安闭了一下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忍着。” 戚凌只能忍,往死里忍,没有麻醉药,刀子剜肉的痛苦直扎人心。 血流个不停,陶秋安时不时就要放下工具擦一下,毛巾已经被血浸透了,他扯过床上的衣服继续擦。陶秋安丝毫也不手软的在伤口上折腾,扒开皮肉,用钳子乱捅,最后终于给他捅到了硬物。 弹头终于取出来的时候,他仰头长吁一口气,满手是血。 陶秋安把医用酒精倒伤口上,然后用棉花擦干净,洒上药粉,包扎。他知道变身人的体质特殊,即使不用缝针,伤口也能长得完好如初,连一丁点伤疤都没有。 戚凌趴躺在层层铺垫的衣服上,虚弱的微笑了一下:“你这个辣手庸医……” 他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陶秋安洗干净手,拍了下他的脑壳:“闭嘴,休息。” 陶秋安挺直腰杆走出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飞快地冲进厕所,对准了脏兮兮的蹲便器大吐特吐。 呕吐的时候,他浑身都在发抖,尤其是双手,更是抖得像羊癫疯发作。 睫毛也跟着颤抖,眼角泌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日子有点难熬。 戚凌因为伤口发炎,体温一直反反复复的升降,而且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单是默默忍受,烧得迷糊的时候还会哼两声,清醒的时候,嘴巴就跟缝死了一样。 陶秋安只有悉心照料他,戚凌疼的时候他就在一边守着,不疼的时候他就忙自己的事。 房间里陆陆续续的添了许多东西,有了床垫,有了被子,有了枕头,有了小小的暖炉和电饭锅,有了能住人的样子。而陶秋安抢来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了,整整三千多块,来得容易也去得容易。 到了第四天,戚凌终于退烧以后,两人都大松一口气,知道这次总算熬过来了。 入夜的时候,陶秋安先把自己洗干净,再帮戚凌擦了一遍身,两人一趴一靠压着枕头。 “我想喝啤酒。”戚凌说。 陶秋安盘算着去哪里弄钱过日子,心不在焉地答:“不行,酒精对身体没好处。” “我想抽烟。”戚凌又说。 “不行,房间没窗户,散不了烟味。” “我想吃薯片。” “不行,油炸的东西对伤口不好。” 戚凌撇了撇嘴,像蚕蛹一样蠕动着,辗转挪到了他的大腿上:“我想泄火。” “不行……”陶秋安反应过来,板起脸,低头瞪着他问:“你想干吗来着?” 戚凌现在没有扑倒陶秋安的能力,只能采用怀柔政策,用面颊蹭蹭他的胯/下,又把手伸进他衣服里揉搓:“很多天都没有泄火了,你难道不想吗?” “不想。”陶秋安深吸一口气,推开他的脑袋,咬牙说:“一点也不想。” 戚凌低声笑了:“可是你小弟弟想呀,你看,它都撑起小帐篷了。” 陶秋安无语,默默把脸转到一边去。 戚凌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不放,又摸又揉,仗着自己身上有伤,陶秋安不舍得把他怎么样。两人在被窝里你推我扯了一阵,陶秋安举起了白旗,但顾忌戚凌的伤势,所以不愿意真枪真刀的干。戚凌倒没有勉强,只是乘胜追击,立马厚颜无耻的提出另一个要求来。 他忍痛坐起身,扯下裤头,□那根东西已狰狞高举,又粗又长。戚凌摸摸陶秋安的头,又把手指插入他发间摩挲,柔声哄:“看,它想你都想坏了,乖,用嘴亲亲它好不好?不脏的,你刚刚擦过了。” “不行,就用手,不要拉倒。”陶秋安说。 他也是男人,知道这种事有一就有二,有二自然有三,不能惯着戚凌。 戚凌哄不好他,也只能妥协,不过他非要陶秋安一边自摸,一边帮他撸管。 这时候已经不早了,再磨磨蹭蹭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陶秋安只好又退了一步。 戚凌侧身倚靠在床头,陶秋安跪立在他双腿间,一只手握住一根*的家伙,仰着脸,垂下眼帘,咬着嘴唇徐徐套/弄起来。戚凌眯起眼睛,在视觉和触觉的双重享受下,胯/下的东西一颤一颤勃动着。 “小*,看你骚得腰都扭起来了,舒不舒服?再快一点,对,过来,我要吸你的乳/头。” 陶秋安面红耳赤,因为戚凌最喜欢在床上耍流氓,下流的秽语接连不断。 每当他听不下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嘴堵住戚凌的嘴。 两人唇舌相侵,攀上高/潮,相互射了对方一身浊液。 泄火以后,睡得也格外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陶秋安手头越来越紧,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没有打算再当抢匪,因为来路不正的钱他用得不安心,上次是逼不得已才做了坏人。 可是身为通缉犯,别说在外面找工作,就是在住的地方都小心翼翼,上个厕所也尽量避开其他租客。所以除了偷和抢之外,陶秋安还真想不出其他办法来,现在这个时代,连想卖血都找不着地。 他虽然没有说,但戚凌通过观察,也知道了也知道了目前的状况。 他趁陶秋安买东西的时候,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叠红色百元大钞。 “我在有朋友深圳,所以找人借了点,老熟人了,还不还都没关系。”戚凌说。 陶秋安数了数,足足有上万块钱:“借那么多,当然得还了,万一人家有用得着钱的地方呢?” “那就以后再还吧。”戚凌踢了踢他的小腿:“去,给哥买点好吃的,记得带啤酒。” 陶秋安用钞票拍了拍他的脸:“看在钱的面子上,今天就让你吃顿饱饭。” 戚凌在床上养伤的时候,其余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点,等到他康复得七七八八,两人角色又互换了,顺其自然的变成了戚凌当家。 戚凌重揽大权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住处,隔板房环境差也就罢了,隔音效果更差,害他都不能放开手脚大干坏事。他瞒着陶秋安抢劫了一个钱包,用别人的身份证租了新住处,是个没有电梯的单栋楼房,起码有窗户供紧急情况下逃跑。 他们住在向西村,楼下鱼龙混杂,楼和楼之间的巷子里,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发廊。 换好了住处以后,戚凌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陶秋安按在崭新的床上,咬他、操他、操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来。 大战了三百回合,陶秋安实在扛不住了,倒头睡死过去。 戚凌叼着烟坐在床边,确定他睡熟了,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把瑞士刀,七寸长,寒光凛厉——这把刀是和那叠钞票一起带回来的,现在他要去还债了,一万块钱只是订金。 他在社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己也不是正经人,要找弄钱的门路,实在太容易了。 戚凌吐了口烟雾,低头凝视陶秋安,拨开了他眉心的碎发,轻轻地、面无表情地印下一吻。 在一处灯红酒绿的闹市路边,戚凌靠着电灯柱,低垂的帽檐下露出半边眼睛,眨不眨地盯着夜总会门口。他最擅长的是等待,内心一片平静的等待,直到有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夜总会,锁定目标。 戚凌掏出黑色的皮手套,戴上,动了动手指头,然后双手插兜里笔直向前走。 他和目标人物打了个照面,随即用脚绊了对方一下,然后扶住踉跄不稳的男人,勾勾嘴角,擦肩而过。一切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直到戚凌走远了,隐入了夜色里,惊叫声才接连响起。 前不久仍在消遣作乐的男人,倒毙在夜总会门前,左胸上插着利器,刀刃没入,贯穿心脏。 戚凌摘下手套扔进垃圾桶,沿着街边向前溜达,且走且看热闹。 霓虹交错,深圳真是个不夜城,他心想。 成功得手后,戚凌并没有去领余下的两万尾款,他只需要一万块钱,安置一个家,给陶秋安挡风遮雨、安然入睡。钱在他眼里的概念,大概和人命一样,如浮云。 只要他想,可以在杀手这个行当里混到顶尖位置,无本万利,住得上别墅,开得起豪车,供得起陶秋安每天只管吃喝玩乐。可是他知道陶秋安不会喜欢,那没关系,就按他喜欢的方式来。 既然陶秋安想要心安理得的生活,他就给他心安理得,有何难。 戚凌回到自家楼下,被拉客的人搭讪了。 “老板,要不要按摩,一条龙服务什么都有,包你玩到爽。” 戚凌停住脚,抬眼看了看灯光昏暗的小发廊,不到十平米的店门,坐满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他一眼扫过去,那些女人的面目模糊,他又回想起曾经和自己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面孔也是一概的模糊。 不是他记忆力差,而是压根没有打算记住,自然也就记不住了。 他喜欢和女人做/爱,因为用起来方便,而且没什么后顾之忧,直到陶秋安出现了,然后他发现女人满足不了自己。于是他尝试去找男人,挑挑选选找了个相貌清秀,气质干净的男孩,结果还没成事,就被捉奸在床。 对,捉奸在床,因为他当时确确实实心虚了一下。 戚凌拒绝了当嫖客,上楼的步伐异常轻快,他轻轻开门,走入小小的单房,蹲在床边微笑。 内心一片平静的微笑。 第二十九章 :夫夫生活(下) 戚凌蹲在街边,大大地打了个喷嚏,鼻涕横流。 有个身材矮小精瘦的男人递过来一张面巾纸,叹气:“冻着了吧,昨天就叫你穿厚点了,年轻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你以为一个晚上是那么容易熬的?” 戚凌接过纸巾抹鼻涕,笑笑,他嫌穿厚了显得笨拙,手脚不方便,结果证明,人真的不能和天斗。 他掏出烟来,递给旁边外号叫大嘴的男人一根,两人边抽烟,边看夜市里人来人往。 戚凌的跟前有一块正方形的塑料布,上面摆满成双成对的毛绒拖鞋,男士女士大小码数都有,连颜色和款式也是五花八门。他当小贩已经有十来天了,生意时好时坏,最多的一天赚三百,最少的一天赚五十。 五十块,刚好够给城管“喝茶费”,于是那一天等于白干了。 戚凌也不气馁,到批发市场多进了两打围巾,再弄根竹竿挂着卖,多赚一分是一分。只是这昨天有寒流南下,气温一下子就掉得只剩下几度,冷倒是冷不死人,就是带着湿气的寒风吹来,冷得骨头刺疼。 他虽然才刚刚加入小贩行列不久,可一看就是个会做生意的人,赔笑脸,有耐心,还得拍几句马屁,既要夸顾客也要夸自己的拖鞋围巾。戚凌样样都能做到满分,连大嘴也打趣他,用卖房子的态度来卖拖鞋,真够专业。 戚凌笑笑,看看月亮的位置,估摸着到点了,收摊,回家! 大嘴又怎么会知道他的底细——戚凌现在做的事,不过是照样画葫芦,从前他垄断了城内两大码头的走私水路,谁要从他手里出货进货,也都是这样一副赔笑献媚的嘴脸。 心理落差肯定会有,不过戚凌从前抽八十块的软中华,现在抽七块钱的中南海,生活和抽烟一个样,习惯了就好。 戚凌把塑料布卷起来,塞进了一个红白蓝胶袋里,把围巾也塞进去,再把竹竿扔进后方的花槽里。他搓了搓冷冰冰的手掌,提起袋子甩上肩头,大步流星的在人潮里穿梭,走得那叫一个潇洒。 其实凌晨两点不算晚,夜市上晃悠的人还挺多,不过大嘴知道他这是赶着回家陪媳妇。 戚凌越走脚步越急,拐了个弯,看到街灯下清瘦的人影,几乎是小跑起来。 他在陶秋安面前刹停脚步,喷了口白烟,开骂:“你个脑残的傻货、聋子!非得跑下来喝冷风,傻到天下无敌了你!” 陶秋安踹了戚凌一脚,踹到他的小腿骨,把自己疼得直吸气,抢过袋子转身就走:“哪有你傻啊,明知道天冷不早点回来,还顾着骂人。” “小样,说你傻你还不乐意了,啧,踢人都能把自己踢疼的傻子。” 两人一起走入暗巷,爬楼梯,一路上都围绕着“傻”字争论不休。 进门以后,陶秋安放下大大的胶袋,撵戚凌去洗澡,把熬好的姜汤煮开。他听得出男人的鼻音又重了,肯定是感冒也加重了,每天晚上长时间吹冷风,吃药也不管用。 戚凌洗了个热水澡,喝了一大碗姜汤,神清气爽,他狼吞虎咽地把炒饭扒进肚子,搁下碗筷就扑倒了陶秋安——滚床单是每天晚上的必修功课,不管对方想不想要,戚凌总有各种方法弄得他欲/火焚身。 其实他们这个种族的人性/欲都很强。 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自青春期开始,会产生强烈渴望性/交的冲动。 不过戚凌不打算告诉陶秋安,绝对不告诉,因为这个小秘密蕴藏了他无限的趣味。 “*,都硬成这样子了还说不要,快给我看看后面有没有湿。” “湿你妹啊,给我闭嘴!” “你是想我用嘴吧?别遮了,我一说用嘴你小*就翘得老高,真欠/操。” “王八蛋……啊,你他妈又咬人,放过我脖子一天行不行?” “谁让你口是心非装正经,快承认你淫/荡,不然咬死你!” “放屁!你瞎说!” “你不淫/荡前面流什么水,把我都弄湿了,说不说!说不说!” 他们在床上撕扯啃咬的纠缠不休,五分钟过后…… 陶秋安像煮熟的虾子一样通身发红,双手捂脸,阴声细语:“我淫/荡……” 戚流氓咧开嘴得意地笑:“你个小浪货,腿张开,让哥好好满足你。” 事后,两人肉贴肉的拥在一起,拉灯睡觉。 戚凌从未和另一个人这样长久的朝夕相处过,亲密无间。 他起先只把陶秋安当成猎物,结果自己也掉进了陷阱里,虽然暂时生活平静,但他们始终没有离开过陷阱,一个危机四伏的陷阱。 戚凌无惧一切风浪和暗箭,他知道自己有能力保护陶秋安,可是再强的人也斗不过命运。 不可逆转的命运。 在漆黑冰冷的夜里,戚凌一手搂着身边的人,一手夹住烟,沉思。 他希望命运的齿轮转动得慢点,再慢点…… 可是时间不会慢,一天天的翻过去,转眼就要到农历新年了。 陶秋安买来春联和大红的福字,换上红桌布,红窗帘,把家里布置得喜气洋洋。 其实他并不想天天呆在家里吃闲饭,可是没有合法证件找不到工作,他想跟戚凌去摆摊,或者干脆自己开个摊位随便卖点什么,但每次提起戚凌都折腾得他下不了床。 屡战屡败,他也就认命了,哀而不怨的当起了家庭煮夫。 他和了面粉,拌了肉馅,坐在小小的折叠桌面前包饺子。在除夕夜,电视里的画面也是一派的喜气洋洋,新春祝福一句接一句,听着都感到高兴。陶秋安认认真真的包饺子,甚至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到楼下接人。 戚凌一进门,立马就乐了:“哎哟喂,弄得跟大喜日子一样,再插两根红烛就可以拜天地了。” “啊呸,狗嘴吐不出象牙。”陶秋安端起一大盆包好的饺子:“洗澡去,否则没饺子吃。” 戚凌凑过去看,只见餐盘里的饺子个个又大又饱满,扭头亲了陶秋安一下:“媳妇你真贤惠。” “臭不要脸的,谁是你媳妇。”陶秋安脸红了。 饺子蒸熟以后,西洋菜猪骨汤也热好了,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年夜饭。 戚凌吃了四五十个饺子,喝了两碗汤,瘫倒在地板摸摸肚皮,心满意足,赖死不肯起来了。 陶秋安拉扯他的脸皮:“吃货,洗碗去,我们去放鞭炮。” 戚凌见陶秋安兴致勃勃,黑眼睛乌溜溜的放亮,笑出了一口雪白的好牙齿,酒窝深深,长得不怎么样但是老可爱了。他一碌骨从地上爬起来,挑起陶秋安的下巴调戏:“叫声哥,别说鞭炮,就是放炸弹都没问题。” 陶秋安不轻不重地抽了他一个嘴巴,把人踹进了厨房里。 两人一路打打闹闹的来到了开阔的小广场,那里已经有不少人在鞭炮了,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虽然城市明文规定放鞭炮是违法行为,可是大过年,连警察叔叔都在看春节晚会,根本就没人管事。 广场上还有人放烟花,突然起了一声锐响,隐隐带光的花火掠过乌黑天幕,随即当空爆开,炸成了一朵五色斑斓的大花。而这一朵花还没有凋零,另一颗花火又升起,缤纷光芒将天空都映照的变了颜色! 真热闹,真漂亮,陶秋安捂住了耳朵,眉开眼笑。 戚凌凝视他随着花火变色的脸庞,也翘起嘴角,微微笑了一下。 这天晚上他们玩得挺高兴,陶秋安扔了整整两包摔炮,还都是偷偷摸摸扔在别人脚下的,看着别人一惊一乍就乐呵。戚凌比较有道德些,玩的是冲天炮,横向发射,一律瞄准美女的挺翘臀部,炮无虚发。 再玩下去就要引起群众公愤了,两人很识趣的见好就收。 戚凌从后面用手臂勾住陶秋安的脖子,低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硬了。” “啊?”陶秋安警惕起来,一下蹦得老远:“发情也分下场合好不好?种马!” “我要你,现在。”戚凌不由分说地把他往广场角落里拖。 广场三面有砖墙围起,墙边栽有茂盛的夹竹桃,一株连着一株环绕广场,也提供了隐蔽的场所。 戚凌把陶秋安推进角落里,捧住他的脸,急切地吻下去。 “不、不行!不可以在这里乱来。”陶秋安撇头避开他的嘴唇,心脏狂跳。 戚凌抬腿把他顶到墙上,态度强硬:“要么继续在这里磨蹭等被人发现,要么快点完事回家,二选一。” 陶秋安在幽黑中看着戚凌,轮廓模糊,眸光微亮,这个男人有些不对劲。 戚凌浑身透著一股野兽般的焦躁狠戾,好像下一秒就会用牙齿撕扯,咬烂他的喉咙。但他不是没有底线的人,不管戚凌抽什么疯,大冷天在广场上打野战,他不奉陪! “滚开!”陶秋安推不开他,额头往前一撞,拼命的架势。 戚凌被他撞得眼冒金星,咬咬牙,发狠:“是你逼我的!” “你什么意思……”陶秋安惊呼了一声,突然整个人被翻了过去!他的脸碰到冰冷的石灰墙,双手瞬间被绞在身后,戚凌抽出皮带,死死绑住了他的手! 陶秋安傻了眼,但下一秒裤头被解开,连同内裤被彻底拉到脚踝。他又怒又惊的挣扎起来,整个□被剥光,夜里温度冷凉,不自觉打了个颤,肤上冒出点点疙瘩。 戚凌一只手撑在墙壁上,手掌刚好隔住陶秋安的脸,不让粗糙的墙面磨破他的皮肤,另一只手握住自己铁硬的孽根,抵在了穴口上,恶狠狠威胁:“再乱动后果自负。” 陶秋安生怕他直接闯进来办了自己,不敢动了,恨恨地闭上眼睛。 他不反抗戚凌也温柔了些,亲吻他的耳朵,用性/器在他的臀缝来回摩挲,撸动根部,直到射出了滚烫檀腥的粘液。随后戚凌把自己射出的液体抹开,往陶秋安身体里送。 “让我做、我想做……”戚凌含着陶秋安的耳垂,甚至带上了祈求的味道。 陶秋安不怕他来硬的,大不了当作被强/奸,可是戚凌来软的,他就没辙了。 “你怎么跟一只发情公狗似的?”陶秋安骂归骂,可是语调显然服了软。 戚凌把手指深入他体内,感受到一阵阵的收缩挛动,反问:“那你又是什么呢……嗯?” 最后他们还是在广场上做了,因为润滑和扩张力度不够,陶秋安痛并快乐着。感觉后面像是吞了一根火棍,四肢百骸皆着了火,太多喘气,导致喉咙又痛又干,导致他只能无力地靠着墙壁,哈啊哈啊地拚命换气。 戚凌慢慢地、慢慢地抽动,彷佛带有某种目的,但每一下都进去得很深。 烟花在天幕开得璀璨,争先恐后的、轰轰烈烈的、没完没了的盛开,像赶着去凋零一样。 快到极限的时候,戚凌整根没入,深深埋藏在陶秋安温热的体内,亲了亲他的嘴角,声音低沉:“乖,叫哥。” “哥……”换了平时陶秋安肯定要别扭,可现在却鬼使神差的叫出来,身体在意乱情迷,心底却泛滥起莫名的悲伤。他咬了咬嘴唇,自暴自弃地吐出浪语,声音嘶哑得像哭:“哥,快点,干我……” 戚凌呼吸一滞,紧接着脑壳发麻热血烧开,死命地干他,异常凶狠疯狂。 完事以后两人柔柔腻腻地接了个吻。 相互祝福,新春快乐。 戚凌年初三就要去摆摊了,基层劳苦大众都一个样,不干活就没钱开饭,自己做小生意更是悲催,因为打工起码还有法定假期。好在过年生意不错,客人都比平日大方了些,送一句恭喜发财,讲价也没那么狠了。 生意好心情也跟着好,戚凌蹲地上一边数钞票一边念叨:“再攒几天钱可以买电脑了。” 大嘴今晚卖了上百个热水袋,也跟着乐呵:“买给你媳妇啊?会用电脑的都是知识分子。” “可不是么,他天天呆在家里肯定无聊,找点乐子给他玩。” “呵呵,是怕你媳妇没事做偷人去吧?” 戚凌咧了咧嘴,磨磨牙,眯起眼睛:“他要敢偷人,我就先把奸夫撕了,再咬断他脖子。” 大嘴当作戚凌说笑,还调侃了他几句。 陶秋安确实很是无聊,没有正事可干,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点难熬,所以他去了离家不远的无牌黑网吧打发时间。他登录了企鹅号,家人那一栏分类的头像猛闪个不停,邮箱爆满! 陶夏宁给他发了上百条留言和邮件,找他找得很急。 陶秋安吓着了,想也没想的,就冲出网吧,拨打了留言上新的联系电话。 “小宁,我是哥,你在哪里……”开口第一句,陶秋安声音情难自禁的哽咽颤抖——他太想陶夏宁了,想得疯了,想得入心入肺。 作者有话要说:    【咧嘴笑】 关于那一个性/欲的“特殊原因”绝对不是乱扯淡——后文会有解释。 大家也不妨猜猜看,其实有了提示,考脑力的时候到了。 猜中奖品照旧,99个*币等着你! 平静的生活要结束了,撒花,鼓掌,欢迎小宁出场! 第三十章 :三人同居 火车站人头涌涌,年关已过,千千万万的打工大军回流深圳。 戚凌站在开阔的平台上吸烟,看着出口处——陶秋安在那儿伸长了脖子,表情既期待又惶然,盯紧了一个个从站内出来的人,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换姿势。 陶夏宁就要到深圳了,因为这个事,他们大吵一架。 在失去联络的这段时间里,段家的人找上陶夏宁,好在他机警,趁机逃了出来,开始过上东躲西藏的日子,一边想尽办法联系上他哥哥。戚凌打电话问过炮哥,确实如此,因为段家不断威逼的关系,拳馆已经开不下去了。 炮哥迫于无奈,带上一家老小去了外地,电话也因此停用了一段时间。 至于他们吵架的原因,当然和陶夏宁有关。 戚凌不赞成让陶夏宁到深圳来,可是陶秋安态度坚决,雷打不动。 吵到最后,陶秋安放了狠话,说要去找弟弟,反正他们两兄弟不能分开! 戚凌再不情愿也只能妥协。 分别将近半年时间,陶秋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弟弟,拨开人群,冲上去抱了个满怀,在川流不息的人海中抱住了这世上唯一和自己骨血相连的弟弟。 自从火车站回来以后,陶秋安眼睛就没离开陶夏宁,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 一会说:“小宁,你又长高了是吧?都赶得上哥了。” 一会又说:“小宁,你好像变结实了。” 又过了一会,很是自豪的下结论:“我弟老帅了,连金城武见了都得自卑。” 陶夏宁本来是个挺有自信的人,可被他这么一直看着,脸皮再厚也扛不住了:“哥,帅又不能当饭吃,你总看着我干吗呀?你再不动筷我和凌大哥就要吃好了。” 陶秋安还想再说几句,久别重逢让他满心的激动,根本吃不下饭。可是戚凌在桌下踢了踢他的脚,使出一记眼刀,表情很是不爽,他也只好收敛了些。于是三人坐在小餐馆里,埋头吃吃喝喝。 吃过饭以后,戚凌要去批发市场进货,而陶秋安则领着弟弟回到出租屋。 屋子里许多生活用品都成双成对的,一间单房,一张大床,不难看出两人的关系。陶夏宁进屋以后把背包放下,里面装有两身换洗的衣服,这就是他全部的行李了。他坐在小板凳上,虽然什么也没问,可是眼神发直。 陶秋安没打算逃避,也坐在了对面,把手放到他的膝盖上,放柔声音说:“小宁,我和戚凌……我们是情侣关系,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早已有心理准备,陶夏宁勉强笑了笑:“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说不清了。”陶秋安摸摸他扎手的短发,沉默了一会儿,说出心里话:“感情的事从来就说不清楚,哥喜不喜欢戚凌不重要,哥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给你的,但是戚凌他不是一件东西,他有自己的思想。哥只想对你说,如果戚凌也喜欢你的话,哥会祝福你们,因为你们都是我最重要的人,可是哥不能替戚凌做决定,你明白吗?” “嗯……”陶夏宁吸吸鼻子,一头扑进他怀里,哑声道:“哥,我失恋了。” 陶秋安抱着弟弟,一下下轻拍他的后背,喃喃地说:“对不起。” 初初听到陶夏宁说喜欢戚凌,他确实有震惊过和嫉妒过,不过后来渐渐想通了——因为陶夏宁是他弟弟,他不会去争也不会去抢,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感情。但是他不能不在乎戚凌的感情,他爱戚凌,一天比一天更爱,爱到非要让戚凌幸福不可的地步。那戚凌要什么,他就给什么,就这么简单。 并非把爱情看得比亲情重,而是陶秋安明白,爱情是相互的,是不由人的。 虽然两兄弟把话说开了,但陶夏宁还是有点消沉,陶秋安能体谅他的心情,将心比心的体谅。因为毕竟是初恋,生命中第一个喜欢上的人,哪能说放下就放下呢,所以他尽量避免刺激到弟弟。 他在家里安放了一张折叠床,把戚凌赶到小床,两兄弟亲密的在大床同眠。 戚凌心里当然不爽,一万个不爽,可是他拿陶秋安没办法。不过他开始盘算换间大点的房子,肯定得有两个房间,不然这日子可怎么过,不被自己的欲/火憋死也要被醋味酸死! 趁着陶夏宁在洗澡,他把陶秋安扯进怀里狠狠揉搓一通,顺便把这事提了:“明天我就去找房子,呼,小*,给我洗干净屁股等着家法伺候,让你抱着别人睡,他奶奶的!” “滚你的,别再摸了。”听着浴室传来的水声,陶秋安小心肝抖个不停,狠心一脚把戚凌从床边踹到地上,平复了下心情:“眼看都月底了,过了这个月再搬吧,你就再当几天君子,嗯?” 戚凌坐在地板直起腰来,抓住他的脚踝,挠他的脚板:“欠收拾,这个家谁说了算?” 陶秋安一边乱蹬脚一边大笑:“哎哟!大老爷,你就饶了小人吧!” 戚凌放过陶秋安,却没有把他的脚放开,一手包住冰冷的足尖,琢磨着明天跟大嘴买个暖水袋。 陶夏宁脖子上挂着毛巾走出来,就看到两人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坐在床边上,面对着面,眼对着眼,戚凌还把他哥两只脚都握在了手里。他匆匆别开眼说:“我洗好了,凌大哥,你去洗吧。” 戚凌嗯了一声,把刚才踢飞的绒毛拖鞋捡起来,套到陶秋安脚上,才拿起睡衣走进浴室。 陶秋安有点尴尬,轻咳一声,招招手:“小宁,过来坐着,哥给你擦头发。” 陶夏宁直接趴到他哥腿上,闭起眼睛。 “小宁,段家的人和你接触过了?他们都跟你说了什么?” “他们把我抓到一栋别墅里关了两天,然后又把我带上车,不知道要送到哪里去,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跑掉的。哥,那些人太坏了,怎么可以这样陷害你和凌大哥,都是混账东西。” 陶秋安想了想,关于段家的事,关于陶冶变成植物人的事,到底该怎么开口跟弟弟说。除此之外还有更忧心的事,陶夏宁身上和他流着相同的血,那么他是正常人还是和自己一样? “小宁,你上个月就满十六了,有没有觉得哪儿不对劲?我是问身体上的不对劲。” 陶夏宁打个哈欠,含糊地嘀咕:“哥,我困了……” 陶秋安看不出他有什么异常,心里松了口气。 他真心希望陶夏宁没有遗传到那该死的能力,做一个简简单单的普通人,过上简简单单的普通生活。段家已经害了陶冶,如果还要对陶夏宁下手的话,他绝不会容许,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不容许! 三个人的同居生活,就在小小的单人房里展开了。 因为空间有限,抬头不见低头见,甚至有时候拿个东西,上个厕所都难免身体接触。陶秋安无所谓,一个是弟弟一个是情人,可是戚凌就很有所谓了,要费尽心思的吃豆腐,还要总是避让。 好在他为了生活奔波,在家的时间不长,虽然失去了很多乐子,可是有一样是不变的。 陶秋安每天都会在楼下等他,帮他提东西上楼,两人嬉笑怒骂的一路回家。 这种感觉是真的好,让戚凌浑身充满了力量,在一个个寒冷的冬夜里,脚步轻快的奔向家。 夜市上什么都有得卖,当然包括食物,收入不错的日子,戚凌总会买些小吃带回去。今晚他就买了香辣小龙虾,陶秋安喜欢吃辣,估计闻着都会流口水,想到他那副嘴馋的模样,戚凌都要忍不住发笑了。 因为他都是下半夜才回家,这个时候陶夏宁已经睡了,两人轻手轻脚地进屋。 陶秋安正要去厨房,给戚凌做宵夜,结果被一把拉住了。 “我自己弄就行,你把先吃小龙虾,冷掉就不好吃了。”戚凌低声说。 陶秋安笑笑,不想浪费戚凌的一片心意,亲亲他的嘴唇,端着小龙虾到桌上开吃。 不知是不是太久没有泄火了,戚凌被那双柔软的唇瓣亲过,只感觉到像过了电一样酥麻,心痒难耐,怔了片刻,转身走近厨房里去。 整盒小龙虾陶秋安只吃了几只,打算给陶夏宁留着。 戚凌看见了,就说:“小馋猫,吃吧,明天我再买多点回来。” 陶秋安摇摇头,意犹未尽地吮了下手指头,戚凌赚钱不容易,深圳的房租和物价都普遍高,他不心疼钱,可是他心疼赚钱的男人。 屋子里的灯光温暖柔和,戚凌看着他把手指往嘴里放,吸一下,又舔一下,立马就硬了!还硬得很彻底!□被紧绷的内裤勒得发痛,宵夜也没法吃下去了,戚凌放下碗筷,拽起陶秋安直接往厕所里拖。 “都怪你这个*,不行了……唔,再不把你办了老子会憋得内伤。”在漆黑的洗手间里,戚凌把陶秋安推到墙上,咬住了他的喉结,同时动手扯他的裤子。 房子小,厕所自然大不到哪里去,逼仄的空间里,手脚伸展不开,挣扎都变成了*似的推搡。 在戚凌又亲又摸的攻势下,陶秋安腿都软了,气喘吁吁,只好任由他摆弄。 “你轻点儿,别闹那么大动静。” “好。”戚凌又在他脖子上啃了一口:“我把力气省下操/你。” 戚凌把陶秋安拦腰抱了起来,自己坐在马桶盖上,借助沐浴露的润滑缓缓顶入,又把手指放到他嘴边,让他忍不住呻/吟的时候咬着。陶秋安一口咬住,他只感觉到自己被一点点的撑开了,又胀又痛。 随着交合渐入佳境,陶秋安更是含住他的手指不放了,即便如此,仍是不时溢出声音来。 戚凌一边律动,一边把用手指在他嘴里抽/插、翻搅,逗弄他的舌尖,飘飘欲仙。 他们总共在厕所里做了两次,然后放水一起洗澡,累得很满足。 此时,在外面的陶夏宁早已经醒了,仍躺在床上,只不过睁大眼睛,木然望着天花板。 这双眼睛,和他哥有时候一模一样,是莹亮的、紫色的。 第三十一章 :不甘心 中国房价最贵的地方是深圳,到底贵到什么地步,戚凌深有体会。 他今天看了两套房子,都是在六层以上的“接吻楼”,通风和采光不好也就算了,阳台紧挨着隔壁楼的窗户,*性也相当不好。条件差成这样的房子,每个月两千六,还是抢手货。 戚凌咬咬牙,把订金交了,跟房东定下日子过两天搬家。 他拿到钥匙和收据以后,路过苏宁电器,再咬咬牙,走进去买了台笔记本电脑。 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他也干过杀手的行当,一条人命换来的几万块钱,花出去就像洒水一样毫无感觉。可是刚刚用的几千块,都是慢慢一点一点攒下来的,用起来完全是两种滋味,养家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感概归感概,但戚凌心里还是很高兴,带着点得意,还有说不出的满足感。 也许是近朱者赤,因为陶秋安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这台电脑,估计会让他高兴好一阵了。 可惜接下来,一盆冷水兜头淋下。 戚凌挤在围观的群众当中,隔着由武警栋起的人墙,他看见了陶秋安。 此时陶秋安被两名体形健壮的武警扭着胳膊,从楼梯间押出大门,一路朝停放在巷子外的警车走去。周围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类似于游街示众的感觉,让他脸色煞白,而手腕上锃亮的银镯子,更是刺痛了戚凌的眼。 仿佛有心电感应似的,本来一直垂头看地面的陶秋安,突然抬眼望向人群。 戚凌也正望着他,两人视线对上了,心尖猛地一颤,紧握成拳的手背冒起青筋。 陶秋安微微一摇头,移开目光。 警车开走了,武警撤离了,看热闹的人们也渐渐散开。天快黑了,他们要回家吃饭了。 戚凌仍站在原地,离住处不到五十米的地方,点燃支烟,心想订金白给了,家搬不成了。 “凌大哥。”陶夏宁提着刚从超市买来的日用品,好奇问:“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回家?” “回不去了。”戚凌面无表情答。 陶夏宁怔怔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戚凌却看也不看他,吐掉了烟蒂,用鞋底碾灭火星,转身就走:“跟上。” 陶夏宁紧跟着他的脚步,走了大概有二十分钟,进入一间廉价的小宾馆里。戚凌把钱丢在前台,要了一个双人房,拿起门卡进入电梯,陶夏宁忙跟了进去。 进到房间以后,陶夏宁问:“是不是我哥出事了?” “你哥被警察带走了,你先在这里呆着,别乱跑,我会打电话到房间找你。” 陶夏宁看他连门都不进,追问:“凌大哥,你要去哪里?” 戚凌没有回答他,关门,直接走掉了。 现在的时间每一分一秒都很宝贵,他必须抓紧准备。 半个小时以后,戚凌从计程车里下来,这时夜晚刚刚降临,酒吧街还不算特别热闹。他推开玻璃门,走到了吧台面前,敲敲台面,等擦拭酒杯的调酒师走过来,然后说:“johnny。” 调酒师愣了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才说:“楼上十八号卡位。” 戚凌踏上五光十色的旋转楼梯,在酒吧阁楼张望了片刻,锁定一个西装革履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他走过去,一屁股坐到十八号卡位的沙发椅,翘起二郎腿。 johnny看到他,拍拍身边女人的肩膀,女人站起来,婀娜多姿的扭臀走了。 随后,johnny拿起脚边的黑色公文包,取出一叠钞票递过去:“喏,上次的尾数,过了那么久才来拿,我还以为你不要了。” 戚凌没接那叠钱,张口就说:“两把枪,满子弹,以及安排偷渡去香港的船,三个位置。” johnny听后转了转手里的酒杯:“这倒不难办,只要你出得起钱……” “二十四小时之内安排好,我没有钱。” johnny笑了:“黑脸鬼,我只是个中间人,收不收钱可不是我说了算。” “我可以帮你杀人,杀谁,杀几个,你说了算。” johnny抬抬眼镜,交握双手放在膝盖上,不言不语。 戚凌也不催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辛辣的味道涌入喉管,反倒让他平静下来。 当时他就在边上,眼看着陶秋安被警察带走,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受,抓心挠肺。而且他明知道陶秋安接下来会遭遇到什么事,审讯、严刑逼供、不让睡觉,也不给吃不给喝。虽然法律条文清楚列明,对嫌疑人用刑是违规行为,但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曾经他的手下都被特别“招待”过。 陶秋安一定更加难受,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成罪犯押走,是人都不会好受! 可是他们只能忍着,即使忍字头上一把刀。 “成交。”考虑良久以后,johnny说。 戚凌回过神来,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把台面上的钱踹进兜里,起身说:“再加十万港币。” 男人怔住,这家伙也太坑爹了,临时加价。 “johnny,你赚翻了。”戚凌勾勾嘴角,扬长而去。 事情比想象中顺利,他和johnny都是社会的边缘人,没有信仰,不属于任何组织,只为钱财卖命的边缘人。但是这种人有个好处,守信和重承诺,因为背后没有靠山,名声臭了就很难再混下去。 在枪支弹药到手之前,戚凌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换了一间酒吧,呆到打烊。 凌晨四点钟,是整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候,戚凌步入公共厕所,在隔间里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他闭了闭眼睛,释放潜能,身体开始发热毛孔张开,筋骨扭曲变形。 一只黑豹从公厕的通风口跃了出来,穿过无人的马路,爬上栽种在屋前的树木,跳上了房顶。它肆无忌惮的在一栋栋高低不平的屋顶奔跑跳跃,速度飞快,仿佛驰骋在辽阔的平原上,最后,弓腰纵身一跃。 黑豹高高立在信号塔顶上,皮毛让它轻易融入了夜色里,只剩一双金色的眼睛熠熠发亮。 而信号塔的斜对面,是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 夜视能力极佳的眼睛,从高处望下去,周边的环境和道路一目了然。 黑豹迎着冷清的晚风,发出一声低沉的、冗长的嗥叫。 关门的声音惊醒了陶夏宁,他从床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看着一身寒气的戚凌。 “凌大哥,原来是你啊,吓我一大跳。” “吵醒你了啊。”戚凌踢掉脚上的球鞋,倒在另外一张床,闭起眼睛:“睡吧。” 陶夏宁用力吸了两下鼻子,下床,坐到他身边问:“凌大哥,你喝酒了?” 戚凌用鼻音应了一声,没有开口说话的*。 陶夏宁往前挪了挪,借着床头灯柔和的微光看他的脸——初见这个男人时意气风发,像打不败的拳王一样屹立在擂台上,而大半年过去了,意气风发的气质犹在,只是添了几分沧桑,变得更加有男人味。 他垂下眼帘,缓缓把手落在戚凌的肩膀:“我哥会不会有事?我很担心他。” “不会。”戚凌一口咬定。 “那……”陶夏宁俯□,凑到戚凌耳边问:“你喜欢我哥什么?” 丝丝缕缕的热气钻进耳蜗里,戚凌蓦地睁开眼,偏过头定定的审视着陶夏宁,长久无语。 “凌大哥,告诉我吧,我真的很想知道。”陶夏宁迎着他的目光说。 “你没必要知道。”戚凌翻了个身,用后背对着他:“回床上睡觉。” 陶夏宁愣了愣,嘴巴张开,又合上,最后很不甘心地吐出一句:“我也喜欢你啊,为什么……” “那是你自己的事。”戚凌冷冷打断他。换做平时戚凌还会委婉的说些好话,或者敷衍一下,可是因为陶秋安正在局子里受苦,他一门心思都扑到这事上面,哪里还顾得了其他人。 “凌大哥,我觉得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陶夏宁坐了一会儿,回到自己的床上,他竖起枕头靠在床头,望着戚凌的背影,一字一字地说:“你变了。” 戚凌听到了,没吭声,他快要睡着了,懒得去管陶秋安的指责。 他今晚必须要好好休息,才有精力应付明天的事。 陶夏宁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心里很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戚凌的刻意冷淡刺激了他,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输给谁过,除了没有父母,他样样都比别人做得好,到底有哪里比不上陶秋安? 从前戚凌明明比较亲近他,讨厌陶秋安,可现在怎么就反过来了呢? 他想不通,他不甘心,输得一点也不甘心。 冬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却一点暖意也没有。 陶秋安身穿单薄的居家服,光着双脚,缩在警车里瑟瑟发抖,他在审讯室里熬了四十多小时,熬出一张脸青嘴唇白的死人脸。 因为车里有暖气,他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脑袋靠着座椅昏昏欲睡。他太累了,身心都极度疲惫,只想好好倒头睡上一觉,没心思管身边盯住自己的警察。 警车正往看守所的路上开,前后一共三辆,陶秋安坐在中间的车厢里。 这时,车身突然剧烈摇晃,撞击声震耳欲聋。有股巨大的冲力,让陶秋安整个人猛地往左边一甩,摔进了警察同志的怀抱里,而警察同志则重重撞到车门,两人跌成一团。 有辆蓝色的三菱货车直冲过来,先撞上了警车,再把警车一直铲上人行道,顶在商铺的闸门上。 陶秋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在疼痛中听到了枪声,有人大喊大叫,还有人拉扯着他,很用力的拉扯,仿佛要把他撕成两半。一记枪声就在他耳边响起,紧接着,鲜血溅了他满头满脸,又热又烫。 对,是血,咸腥的味道让陶秋安精神一振,他舔了舔嘴边的血渍,咽了下口水。他感觉到更加饿了,饿得牙齿发痒,急切地想要撕咬什么东西,畅快淋漓地撕咬,才能缓解饿得灼痛的胃部,以及干得冒烟的喉咙。 陶秋安扭过头,无法自控地向前爬过去,武警的尸体就在眼前,额头赫然一个黑洞洞的弹孔。他爬到了武警的身上,低头嗅了嗅,露出贪婪而饥渴的目光,舌尖一卷,把尸体前额的血水裹进嘴里。 味道好极了,但不够,还远远不够…… 陶秋安意犹未尽,埋头乱拱乱嗅,鼻尖触到了武警颈部尚有余温的皮肤,瞳孔变了色,大大地张开嘴巴。 第三十二章 :喜欢你 饥饿会令人发狂。 陶秋安只知道自己很饿,迫切的需要填饱肚子,车子里弥漫着血的味道,最是让他疯狂的诱因。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饿坏的他本能张开嘴,准备享用眼前血淋淋的大餐。 可是脚踝突然被抓住了,有一股力道把他往后扯,然后一只手伸过来,箍住他的腰,硬把他扯出了车厢。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他被抱了起来,看到那双熟悉的金亮眼睛。 陶秋安猛然惊醒,哑声叫:“戚凌?” 抱住他的双手紧了紧,戚凌一边狂奔,一边咧嘴:“嗨,下午好。” 戚凌奔跑的速度太快,陶秋安只感到冷风刺骨,连大脑都快冻僵了。他抬起被铐住的双手,套上男人的脖子,咬牙积攒了些许力气,搂住他,紧紧地依偎着他。 戚凌像踩着风火轮一样的在大街小巷穿梭,尽力避开了监控摄像头,他释放潜能,整整跑了一个多小时,来到深圳蛇口码头。这时天已经黑了,陶秋安被放置在巨大的货柜里,戚凌脱下外套裹住他:“等我。” 货柜里空荡荡的,把门关上以后漆黑一片,隐约闻到塑胶的味道。 陶秋安蜷缩在冰冷的铁板上,按住了胃部。 戚凌很快回来了,带着面包和水,他关好货柜的门,把陶秋安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怀里,然后扭开矿泉水喂到他嘴边。陶秋安捧着水瓶咕嘟咕嘟的喝下大半,他渴坏了。 “慢点儿,别呛着了。”戚凌擦掉他嘴角的水渍,撕下一小块肉松面包,低头,用面颊摩挲他的耳朵:“将就着吃点儿,等到半夜船有来我们就走,到了香港哥再请你吃大餐。” 陶秋安点点头,张开想要说话,结果哇一口吐出了血来。 “快让我看看。”戚凌连忙把他平放到地上,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 他释放潜能,在黑漆漆的货柜里睁大眼睛,从头到脚仔细查看陶秋安的身体,可是除了一两处擦伤以外,并没有发现严重的外伤。戚凌不放心,又轻轻地把陶秋安翻过身,在他的背部摸索着,查看有没有骨头断掉。 “我没事……”陶秋安咳了两声,不想让男人过于担心,直接说:“他们没有把我怎么样,只是把书垫在我的胸口,然后用锤子砸了几下。” “这还叫没怎么样?”戚凌浅浅吸一口气,放柔了声音问:“被砸了多少下?” “就几下而已。” “几下?妈的,到底是几下?” 陶秋安见他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只好说了真话:“不记得了,断断续续的,我没有去数。” 那些警察逼他交代犯罪事实,还有同党的下落,其中包括戚凌的下落,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陶秋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欲加之罪,也没有什么好回答的,所以很干脆的闭嘴。 审讯室里的时间很难熬,一分一秒像把铁锯,在他的精神和*上反复切割,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他只知道自己熬过像噩梦一样的黑暗,再见到了戚凌。 他真的熬过来了,除了每次呼吸胸口都钝痛之外,没什么大不了的。 戚凌喂陶秋安吃下面包,背靠着货柜,把人抱在自己腿上,手在他的心口轻轻抚摸:“冷吗?” 陶秋安摇摇头问:“小宁呢?他在哪里?” “我把他安置在宾馆了,等快上船的时候再把他接过来。” 陶秋安放心了。 戚凌摸摸他的赤脚,手感冰凉冰凉的,于是拧紧眉头。他把陶秋安放到边上,动手脱衣服。货柜的温度低,环境也不好,可他前不久杀了四个警察,现在外面一定是满城风雨,他不能带着陶秋安到处走,这样太不安全了。 陶秋安刚开始不明白戚凌要做什么,紧接着,他听到类似野兽的嘶鸣,有个黑影靠了过来。 豹的嗓子和人类不同,所以并没有办法说话,但戚凌用行动代替了语言。 黑豹用鼻子蹭了蹭陶秋安的面颊,俯趴在他的跟前。 陶秋安依偎过去,伸手圈住黑豹的颈脖,黑豹卷起身体,紧密地和他贴在一起。陶秋安摸了摸黑豹柔亮的皮毛,这种感觉很奇妙,好比被一张会发热的貂皮大衣裹住,周身都暖洋洋的,暖到了心坎里。 此时陶秋安已经很累了,体力早已透支,疲惫到极致,可他舍不得睡,闭上眼睛喃喃自语。 “戚凌……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你一定不知道吧?”陶秋安翘起嘴角,有一下没一下地抚顺黑豹的皮毛,像小孩子对着心爱的毛绒公仔自言自语:“第一次见你,我记得是在东湖小区的篮球场上,你太帅了,我看着你拉起球衣擦汗的样子,心跳得倍儿快。后来我经常会去篮球场,只想着再见你一面,再后来知道你的名字,知道越来越多关于你的事……” “有段时间我总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一个混蛋呢?嗯……还是混蛋兼种马,连正经的工作也没有,还没有节操,成天耍帅泡妞,你说你到底有啥好的?”说到这里陶秋安乐了。 黑豹眨眨金亮的眼睛,为了表达不满,用尾巴挠他的下巴抗议。 陶秋安被毛茸茸得尾巴弄得很痒,甩甩头,咯咯地笑出声来:“可我就是喜欢你啊,明知道你是混蛋我还喜欢,只是远远看着你就觉得开心……哈,别闹了,不要再让我笑了,胸口好疼……” “咳,咳。”一股甜腥涌上喉头,涌进了口腔里,陶秋安忍住没有吐出来,咽下。 黑豹不闹了,舔了舔陶秋安的脸,然后又舔他的嘴唇,撬开牙关长驱直入。 不对呀,陶秋安反应过来,推搡黑豹的脑袋,虽然他现在不怕这只野兽了,但是让它把舌头伸进自己嘴里这也太……违背天理了! 可是他推了几下推不开,累极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陶秋安侧身斜卧在温热柔软的皮毛里,睡得死沉死沉的,连黑豹动了色心,把铁硬的阳/物插入他大腿间,被亵渎了一顿也不知道。 在上渔船之前,戚凌先去找了johnny,从他手里拿到一个公文袋,里面有十万港币以及一份人物资料。戚凌把资料仔细看完,然后用打火机烧掉,接着他去宾馆里找陶夏宁,把他接到了码头。 当陶秋安一觉醒来,已经身在香港了。 东风之珠有多繁华,陶秋安一眼也没有看到,他醒来以后在新界偏远山边的铁皮屋,周围很荒凉,附近有几块绿油油的菜田,还要再沿着小路走很远才能看见围村。 戚凌把他们两兄弟安置在铁皮屋以后,行踪不定,但每天都会带食物回来。 铁皮屋里只有简陋的床和一些残旧的桌椅,勉强能住人,好在戚凌又弄了些加厚的被褥和衣服,两兄弟虽然不会挨饿受寒,但生活实在无聊又枯燥。 因为受了内伤,陶秋安的胸口总是作痛,时不时就咳出血来,刚开始陶夏宁还会大惊小怪,后来渐渐麻木了,甚至拿他哥打趣。 陶夏宁轻拍他哥的后背,把纸巾递过去,一脸柔情状:“林妹妹,可千万要保重身子呀,你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便当和尚去!” 陶秋安漱了漱口,把嘴一擦,用纸巾装作拭泪:“二爷,我怕是时日无多了,你别惦记了,能忘就忘了吧。” 陶夏宁单膝跪下,握住他的手:“好端端说什么晦气话,不许乱说。” 陶秋安仰天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可由不得你我做主。” 陶夏宁伸手抱住他哥的大腿,把脑袋枕腿上,哀怨道:“你死了,我再也不会爱了。” “二爷……”陶秋安捧住弟弟的脸,低头凝视他,情深似海。 戚凌正好在这时回来,进门就看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愣了。 陶秋安推了推弟弟,让他起来,坐在床边笑笑看向戚凌:“你回来啦。” 戚凌带回来一大包的东西,他统统先搁地上,从褐色的行李包里拿出一个保温瓶来,直奔到床前:“这是补气血的药膳汤,对你身体有好处,赶紧趁热喝了。” 他站在床前弯腰,把汤倒进瓶盖里,吹了吹又自己试下温度,再送到了陶秋安唇边。旁边的陶夏宁嗅到香气扑鼻,也跟着伸过头来,想要看个究竟。 戚凌没理他,眼睛只盯着陶秋安:“快喝,不烫的。” 陶秋安微微张嘴,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就说:“小宁,你也喝点。” 戚凌立刻转头说:“这汤是给你哥疗伤的,袋子里还有其他吃的,你自个拿去。” “我又不饿,哥,你自己喝吧。”陶夏宁讪讪一笑,不再吭声了。 戚凌喂陶秋安喝下了半瓶药膳汤,又从行李袋里拿出一套崭新的白色西装,以及一双新的皮鞋,献宝似的捧到他面前:“来试试看,也不知道合不合身。” 两兄弟同时纳闷看着戚凌,无缘无故的,穿西装干吗? “明天我们要去玩,不打扮得好看点,怎么带你出去见人。”戚凌说。 “去哪里?”陶秋安问。 “明天你就知道了。”戚凌故作神秘。 陶秋安伸长脖子看了看,见行李袋还有其他衣服,他跳下木床走过去,从里面翻出了两套黑色的西装,比了比尺寸:“我穿黑色的吧,小宁穿白色的好看,肯定像个王子一样。” 戚凌微微一挑眉,倒也没说什么。 换衣服的时候,陶秋安把戚凌赶出屋外,他自己是无所谓,就怕陶夏宁不好意思。 戚凌蹲在门外抽了一根烟,听到里面的人说可以了,才起身回到屋里。 他推开门就怔住了,西装是休闲的款式,暗花底纹的衬衫领口外翻,穿在两兄弟身上既得体又光彩照人。陶夏宁真的像个王子,本来人就长得好,浓眉大眼高鼻子,换了身雪白的衣服,越发阳光帅气。 戚凌点点头,说了句还不错,目光就粘在陶秋安身上。 陶秋安并没有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不过深黑色的西装,倒和他低调的气质吻合,愈发衬得手脚面庞洁白如玉。戚凌上前去,帮他整了整衣领,顺便在他酒窝处亲上一口:“可好看了。” 陶秋安又羞又恼,赏了他一嘴巴。 戚凌虽然每天都会回铁皮屋,可是从来没有过夜,而屋子里的木床窄小,两兄弟睡都有些勉强,何况是三个大男人。所以戚凌没打算睡,他坐在了床尾,靠着床架,把陶秋安的一双脚丫搁在自己腿上,握住。 不出他意料,陶秋安的脚果然是冰冷的,戚凌皱皱眉头,琢磨着整点什么给他补补身子——他现在见不得陶秋安不好,一丁点不好都不行,看见陶秋安吐血,心口比自己被锤子砸了还疼。 灭灯以后,陶秋安起了玩心,故意用足尖踩住戚凌的胯/下,一下下碾压磨蹭。 戚凌无奈地笑笑,觉得陶秋安既可恨又可爱,也就由着他闹,直到被挑逗得硬了起来,才捏捏他的脚趾当作警告。陶秋安见弟弟睡着了,就爬起身来换个姿势,一头扎到戚凌的小腹上,搂住他的腰。 戚凌被他热乎乎的呼吸撩得发痒,□又涨大几分,知道今晚是没法睡了,不禁苦笑。 陶夏宁在清晨的时候醒来,看到他们相依相偎的画面,先是一愣,然后两眼发直的看着,足足看了有好几分钟。看够了,他就翻过身去,背对两人把食指往嘴里放,用牙齿咬住指头。 他们在下午时分离开了铁皮屋。 三人衣冠楚楚,并肩走在尖沙咀星光大道的海岸边,夕阳下斜,为维多利亚港镀上一层金辉。 蓝色的海湾,船只在水面穿梭,对面竖立着高楼大厦,陶秋安边感叹国际都市的繁华,边问:“我们到底是要去哪儿呀?” 戚凌指了指远处的钟楼说:“前面就是天星码头了,等会我们就在那里上驳船。” 陶夏宁也满脸好奇的看着他:“凌大哥,我们要出海咩?” “对,今晚我们要在赌船上过夜。” 赌船?陶秋安眼睛发亮,光听上去就很不得了的样子,不明觉厉! 到了天星码头,戚凌和一个身穿格仔衫的男人交谈,然后又递了三本假通行证过去,两兄弟在一边等着。这时陶夏宁扯了扯他哥的胳膊说:“我要尿尿,先去个洗手间。” “我陪你去。”陶秋安说。 “不用啦,洗手间就在那边,等我下。” 陶夏宁快步走进男厕,眼神四处飘了飘,视线落站在尿兜前拉裤链的男人身上。 “喂。”他靠过去,拍拍男人的肩膀,当对方转过头时一拳砸到太阳穴:“借下你的手机。” 陶夏宁把昏迷的男人拖进厕格,从他的口袋里找到了手机,拨通:“今晚七点登船,双鱼星邮轮。” 挂断电话以后,陶夏宁从厕隔里走出来,洗手,面向镜子理了理头发,左右扭了两下脸,最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点下头:“一表人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命运(上) 双鱼星号是一艘豪华邮轮,足足有十层楼高,停泊在海港像一座白色的庞然屏障。邮轮上吃喝玩乐一应俱全,但赌厅要到夜晚九点才会开放,因为届时船已经抵达公海,不受任何国家的法律规管。 上船以后会有海关人员检查证件,并且把证件扣留,要到明天靠岸前才会归还。交了证件,在外籍服务员的安排下,他们被带到了第五层船舱的房间。 两兄弟都是第一次坐邮轮,兴致勃勃,已经迫不及待开始参观。 戚凌说:“我们先去餐厅,填饱肚子以后,你们自由活动,但是不准去八楼。” “为什么?”兄弟俩异口同声。 戚凌左看右看,他们身材相同,轮廓也相似,又同样身穿休闲西装,看上去朝气蓬勃——他同时伸出双手来,拍上了两颗脑袋,又揉了揉两人头发,开怀大笑:“小朋友们,因为八楼是赌厅,少儿不宜。” 陶秋安鄙视了他一眼,很想问发情的时候怎么不把我当小朋友?不过介于弟弟在场,只好生生忍住,转了个话题:“我们自由活动,你呢?你干啥去?” 戚凌眨了下右眼:“赌厅大杀四方,不然怎么养你们?” 他当然不能明说自己是来杀人的,估摸着,现在那位人物也该上船了。这次的任务和以往有些不同,他要杀的人有身份有地位,若今晚他成功得手,此事明天就会成为香港报纸的各大头条。 戚凌已经计划好了,成事后立刻坐快艇离开,也因为如此,才把两兄弟带上邮轮。 他们离开香港以后,先到澳门,再想法子出国。 段家即使手眼通天,也通不到国外去,所以他一路南下,越来越靠近中国边境。 反正他是有蟑螂一样适应力的人,在哪里都能活,而且活得不会差。并且戚凌也不担心陶秋安适应不了,自从逃亡以来,陶秋安从没叫过苦,必要的时候还能撑起一片天——这个男孩的内心有柔软如露珠的一面,也有坚韧如钢铁的一面。 这些事他没有跟陶秋安说过,戚凌骨子里有点大男人主义,习惯了主宰和安排一切。 三人来到餐厅共进晚饭。邮轮上的餐厅是自助式,以西餐为主,也有提供粥粉面饭,卖相精美味道不赖。 他们边吃边聊,陶秋安说:“小宁,等会我们去甲板看夜景,顺便嚎两声给我听。” 陶夏宁不干:“哥你太缺德了,别人会以为我犯疯病。” “才不会,我弟唱歌可好听了。” 戚凌倍感好奇地插一句嘴:“有多好听?” “唔……绕梁三日,此音只应地狱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听过包你终身难忘。” “哥,你太可恶了!”陶夏宁在桌下踢了他一脚。 陶秋安刚刚把炒面塞进嘴里,被他踢了一下,噎住了,放下筷子猛咳不止。 戚凌见他咳得眼泛泪光,几乎喘不上气来,一心急,就把手伸到他嘴边,拍着他的背说:“吃个饭都能噎着的傻蛋,快把东西吐出来,然后喝点水。” 陶秋安正堵得难受,低下头去,把嘴里的炒面吐到了他手心里。 戚凌看见陶秋安吐出来的食物沾着血丝,拧紧了眉头,擦干净手端起水杯喂他。 陶夏宁握住刀叉在一边看着,面无表情,认为戚凌做得太过了,而陶秋安也太娇贵了些,而自己和他们之间仿佛隔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无论如何也融不进去——他讨厌这种感觉。 吃过饭以后,就是自由活动的时间了。 陶秋安独自去了甲板看了一会儿夜景,公海之上黑夜茫茫,他看得无趣,便到赌厅逛逛。他手里一个筹码也没有,纯属凑热闹,每张赌桌转一转,时而好奇这是怎么个赌法,时而围观旁人一掷千金。 他正看得来劲,听到有人叫小子,一抬眼,便见到了熟人。 “黄老板,你也在香港?”陶秋安惊讶了。 “来谈生意,顺便当度假了。”刀疤黄打量了他一番:“人模人样的,不错,还以为你蹲号子了。” “托你鸿福,将来要进号子一定写信向你问好。”陶秋安笑着说。 刀疤黄看起来仍旧是一副大老板的派头,虽然上了年纪两鬓发白,但身材挺拔面色红润,后边还跟着两个黑衣保镖,眉骨的刀疤让他比普通的老板多了一些些江湖气。 关于写信陶秋安只是开玩笑,没想到刀疤黄却答:“是应该要写,我没法子把你捞出来,至少能保你在里面平安。” 陶秋安见他神色认真,不由感动了:“黄老板,谢谢了。” “谢什么谢,对你这种黄毛小子说话都不算数,我也不用做人了。” 两人又闲扯了几句,相互道别。刀疤黄进入了贵宾室的包厢,陶秋安则去表演厅找弟弟。 表演厅里灯红酒绿,台上的兔女郎又唱又跳,好在音响开不大,并不算太嘈杂。 他在舞台右侧的小圆桌上找到了陶夏宁,然后皱起眉头。 陶夏宁正坐在高脚凳上,手里拿着一支啤酒,从做的姿势到喝酒的动作,压根不像是个十六岁的学生,反倒像个浪荡的不良少年。更奇怪的是,圆桌旁边站着两个人,打扮倒是非常新潮。其中一个头戴爵士帽,完全遮住了眼睛,脖子上栓着银两的颈圈,而另外一个人手里攥着锁链,在跟陶夏宁说话。 “小宁。”陶秋安走过去,看着那俩人问:“是你刚认识的朋友?” 陶夏宁转过脸,愣一下,随即笑了:“早就认识了,哥,我给你介绍,他是段一,他是段十二。” 长发戴帽子的段一,像木头似的栋着,旁边的段十二欠了欠身:“秋安少爷,你好。” 陶秋安猛地往后退一大步,心底掀起了惊涛骇浪,默默看着陶夏宁,仿佛从来不认识他。 天上突然掉下巨石把他砸懵了,满心只有一个疑问,陶夏宁为什么要骗自己? 为什么? 陶夏宁连人带椅转过身来,手肘撑着桌面仰身后靠,叠起腿,欣赏他震惊得说不出话的模样,嘴角噙着一丝丝讽刺笑意。在变幻莫测的、闪烁不定的彩光下,身长玉立,眉眼生辉,他是真的好看,好看到失真的地步! 雪白的西装,戏谑的眼神,吊儿郎当的姿态……陶秋安摇摇头,这不是他熟悉的弟弟,陌生得让他心寒。此时他的心情比麻团还乱,抓住了陶夏宁的胳膊,夺下酒瓶:“为什么骗我……不对,你为什么会和段家人一起?算了,快跟我走,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陶夏宁甩开了他的手,嗤笑一声:“我骗你?哥,你真是颠倒黑白,明明是你先骗我的。” “什么?”陶秋安茫然。 “段家那些事我就不和你计较了,哥,当初是谁说过不会丢下我?又是谁说过不许我早恋?啊哈,说得真是好听,结果呢?你不但把我扔下了,还和我喜欢的人搞到一起,双宿双飞,真不愧是我的好哥哥。” “小宁……”陶秋安没想到他心里是这样看自己,只能说:“我是有苦衷的。” “好了,哥,我没兴趣听你解释,原因是什么不重要,我只知道你确确实实骗了我,抢了我的东西。”陶夏宁笑了笑,伸手从圆桌拿起一瓶啤酒,喝了一口:“算了,谁让你是我哥,戚凌不用你还,我自己会抢回来,你就乖乖的跟我回段家吧,怎么样?” “小宁,我不该丢下你的,对不起,但是你跟段家……” 陶夏宁打断他:“哥,不跟我回去的话,可是会吃苦头的哦。” 陶秋安见他根本听不进自己的话,急了,上去抓住陶夏宁的手,打算把他强行拖走。 他不知道在陶夏宁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个局面。他只知道要把陶夏宁带走,去醒一醒酒,等他脑子清醒的时候,也许才能把话说清楚。 可是陶夏宁既没有喝晕头,也不想跟他走,一脚把陶秋安踢翻在地,从椅子跳下来。 这一脚刚好踢中心口,陶秋安神情痛苦的摇了摇头,满嘴的血腥味,硬是忍住没吐出来。 “哥,你好好考虑吧,不急,到天亮还有大把的时间,他们会让你考虑清楚的。”陶夏宁抬脚跨过了他哥,侧过头去对另外两人说:“我哥可娇气了,你们悠着点玩,还有,别让他坏我的事。” “是,夏宁少爷。”段十二毕恭毕敬答。 “小宁,站住!”陶秋安捂住胸口,从地上爬起来追过去:“小宁,回来,你要去哪里?” 陶秋安只追几步,胳膊被段十二拽住了,眼睁睁看着陶夏宁的背影消失在绚丽的灯光中。 “放开!混蛋!”陶秋安挣不开他的手,这个看上去花美男一般的人,力气竟然如此大!他急坏了,踢了段十二两脚,见他堵住通道不肯相让,便一口咬住他抓自己的手。 挣脱了对方的钳制以后,陶秋安掉头就跑,表演厅不只一个出口,他要去找陶夏宁和戚凌。 段十二倒也不急着追上去,把被咬过的手背放到段一鼻子下,摸摸他披肩的长发,自言自语:“大少爷,记住这个味道了,今晚我们可有得玩了。” 段一至始至终都直挺挺地站着,既不开口,面上也毫无表情。 段十二早已习惯他的木然,扯了扯手中的锁链:“大少爷,我们走吧。” 陶秋安冲出电梯就撞到了人,对方是个体形比他高大得多的胖子,他忍痛从地上爬起身,连连说对不起,然后踉踉跄跄在船舱里的走廊上狂奔。 他边跑边攥紧了胸前的衬衫,被警察用铁锤砸成内伤以后,平时至多疼一疼,咳一点血,他以为没什么大不了,可现在竭力的奔跑起来,才发现气血不顺畅。仿佛有一大团棉花堵在胸腔里,闷疼闷疼的,喘都喘不过气来。 陶秋安跑到了五零九号房,艰难地推开门,里面空无一人。 戚凌不知道去哪里了,还没有回房,他靠在门上,喉咙发痒,用力地咳了两声。 陶秋安咽了口血水,平顺一下气息,掉头就走。 他不愿意在房间里傻等着,整颗心惶然不安,得赶紧去找人! 他总觉得今晚要出事,要出大事! 第三十四章 :命运(中) 陶秋安像无头苍蝇一样在邮轮上瞎转。 他找不到戚凌,也找不到陶夏宁,怎么找也找不到! 赌厅是最热闹的地方,越晚越热闹,到十点半已经是人头涌涌,船上大部分人都聚集到这里来了。陶秋安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看得眼都花了,愣是找不到戚凌的身影,反倒好几次看到段十二在远处冲着他笑。 陶秋安有一种被毒蛇缠住脖子的错觉,后背凉飕飕的,不寒而栗。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陶秋安也不知道了,不管他走到哪里,段家的人都时不时的出现在周围,甩都甩不掉。他受够了提心吊胆的感觉,一咬牙,毅然搭乘电梯,来到邮轮顶上的观星台。 观星台是圆形的,大约有篮球场般大小,四周被玻璃外墙包围,配备四台天文望远镜。 陶秋安就站在电梯口等着,果不其然,片刻之后段十二牵着段一出现了。 “你们到底要怎么样?直说!”陶秋安问。 段十二没理他,跨出电梯看了看周围,见观星台有两对情侣,抬脚踢倒了提示牌,大声说:“dies and,gentlemen,清场了,麻烦让一让地。” 有一对情侣见状,立刻搭电梯下去了,但另外一对走过来跟他理论。 段十二把手摊开:“好吧,你们就留这里吧。” 说罢,他回过身去,释放潜能眼睛金亮,把电梯门踢得陷进去一个大坑,又扯掉了栓住段一颈圈的锁链。只见铁链刚脱离颈圈,段一就伸手扯住男人的头发,用力往地上一撞,接着右手五指伸直,直接捅进女人的腹部! 段一把血淋淋的手掌抽出来以后,又笔直地站着不动了,而刚才还活生生的两个人,一对看上去二十出头的情人,都倒在了鲜红的血泊里。 陶秋安捂住了嘴巴,怒骂:“畜生!太过分了!你们这些混账畜生!” 段十二露齿一笑:“秋安少爷,我们本来就不是人,你也不是。” 陶秋安逼自己镇定下来,走过去,蹲在倒地的两人身边,查看他们有没有生命迹象。 “大少爷,去跟秋安少爷打个招呼吧。”段十二摘下了他头上的爵士帽。 男人已经没有呼吸了,而女子的脉搏还在跳动,说不定还有救……陶秋安察觉不妥,下意识地往旁边躲开,紧接着段一的脚就踢了过来,踢在他刚才蹲的位置上。 陶秋安抬起眼来,看到了段一的脸,顿时被吓着了。 段一长得并不丑陋,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可是眼睛就有大问题了!眼皮和眼睑被黑色的线缝了起来,密密麻麻的,一针又一针,两只眼睛都是这样,看着怪吓人。 眼睛被缝死了,根本不可能看见事物,可是段一却紧追着陶秋安不放,根本不像个瞎子。 陶秋安摸爬滚打的在观星台上逃窜,他挨了几下拳脚,也试过还手,但力量显然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方打他疼得要死,他打对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陶秋安被一拳撂倒以后,在地板连滚几个圈,然后屏住了呼吸不动。 顿时段一也不动了,陶秋安在心底松口气,这家伙果然靠听觉行动。 段十二抱着手臂看戏,得意笑了笑:“你千万别小看了大少爷哟,他能灭了一支军队。” 神马?陶秋安大惊,他看见段一双手撑地趴了下来,像用在地面鼻子嗅了嗅,然后确定方向,手脚并用朝着自己的爬了过来。他吓得已经无法形容心情了,妈的!这家伙是狗吗? 陶秋安赶紧爬起来想跑,他一有动作,段一立刻扑了上来! 段一双手按住陶秋安的肩膀,骑在他胸口上,缓缓地低下头去,咧开了嘴巴。 “滚开!”陶秋安死命挣扎起来。 当段一咬住他的肩头,陶秋安发出了撕心裂肺般的惨叫。 戚凌也没少咬他,还好几回咬出了血来,但和现在段一咬得比起来,简直是小儿科!段一咬住以后用力撕扯,甩头,不但把西装外套扯烂了,还生生扯下一块皮肉! 疼!太疼了!陶秋安张开嘴,艰难的喘气,喉咙里简直嘶嘶作响。 段一嘴上咬着碎布和皮肉,血沿着下巴流淌,一滴滴落到了陶秋安脸上。 “不要,滚开,你这只畜生……戚凌……”陶秋安语无伦次。 段一把咀嚼着他的血肉,囫囵吞下,一手按住了陶秋安的额头,对准他的脸再次张大了嘴巴。 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脸,陶秋安颤抖着,心底冒出一股无名火来,太过分了! 他是人,不是这只畜生的食物! 陶秋安蓦地瞪大眼,抓住了段一的头发用力往后扯,同时伸脚蹬开他,两三步跳跃拉开了距离。他一边膝盖跪在地上,捂住肩膀涓涓冒血的伤口,紧咬牙关,眼睛直盯住段一不放。 段十二看着他莹紫的眼珠子,拍了两下手掌:“对嘛,就该这样,让大少爷玩得更高兴点吧。” 陶秋安的怒火烧得更旺了,真给他说对了,段家就没一个正常人! 此时此刻,戚凌端着托盘,从十楼的贵宾房走了出来。 他身穿一身服务员的工作服,沿着走廊直走,按下电梯以后,低头看了看脚下。发现鞋边上有一小点血迹,戚凌踩着暗红色的地毯蹭了蹭,不着痕迹把证据抹去。 任务已经成功完成了,过程很顺利,贵宾房里倒毙两个男人,他把门锁上了,估计到明天才会被人发现。坐电梯下到七楼,他把托盘随手一放,推开剧院的大门,里面灯光幽暗,只有零零散散的三四个人。 当戚凌从影院走出来时,已经换回原来的西装,他到船舱外面的看台,靠在栏杆上掏出烟点着,深深地吸了一口尼古丁。从他的角度望出去,夜色茫茫风平浪静,月亮像白玉盆一样皎洁。 那两个淘气鬼不知道回房了没有,等下他还要去找人,然后抢一艘救生艇,直接开到澳门去。 “凌大哥,凌大哥……”陶夏宁急急跑过来,喘着粗气说:“我总算找到你了,不好了,我哥不知道被什么给人带走了,你快去救救他!” 戚凌立刻把烟头一丢:“带到哪里去了?” 陶夏宁领着他一路小跑,穿过了酒吧,抵达包房区,指着三条八的总统套房:“就在里面。” 戚凌推门进去,一瞧,里面根本空无一人。 他正焦急又奇怪的时候,陶夏宁走入包厢,关上门,背靠着门板笑了笑。 “凌大哥,我骗你的,我哥在房间里好好睡着呢。” 戚凌沉下脸来,不言不语看着他。自己的亲哥都能拿来开玩笑,这臭小子…… “别生气啦,我只是跟你玩一玩而已。”陶夏宁走过去,勾住他的脖子,把脸凑上去轻轻吐出气流:“凌大哥,你总是这么冷淡,我会很伤心的……一个是我哥哥,一个是我喜欢的人,你们总是在我面前亲亲热热,有想过我的感受吗?明明是我先遇到你,我先喜欢上你的。” 戚凌一手罩住他的脸,往前推去:“还得分先后,你以为是排队买票呢?别闹了,你这个小孩子懂什么,回房间去,今晚我们就坐船离开。” “不行!”陶夏宁抓住他胳膊,不让他走,固执又任性地追问:“不分先后,那分什么?你告诉我啊,我怎么就比不上他了?你告诉我啊!说啊!” 戚凌沉默了一下,带点得意的笑笑:“你哥像个傻子跟踪我、偷窥我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你。” 说完这话他拍了下陶夏宁的脑袋,然后扯掉他抓住自己的手,转身往门口走:“你还小,我跟你说不明白,你喜不喜欢我都好,我就认准了你哥,你能放下最好,不能我也没办法。” “凌大哥!”陶夏宁冲上去,两手撑住了门,背对他问:“我难道就比不上他吗……” 戚凌听他快哭出来的声音,无奈地摇摇头:“小宁,别闹了好么。” 陶夏宁垂头,眼泪顺着脸庞滑下,滴落。 戚凌从来不是个心软的人,可是也拿他没办法,任由他无声的哭一会儿,才说:“好了,别哭哭啼啼的,我已经跟你说得很明白了。” 戚凌搭住他肩膀,要拨开他,不料一下被他推得老远。 此时戚凌听到了门外有脚步声,起码有三四个人,似乎跑到门口就不动了。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陶夏宁转过身来,用袖口抹掉眼泪,眼里紫光炎炎,声音仍沙哑,表情却坚定决然:“是,你说得很明白了,可我就是不甘心。凌大哥,我不会让你出去的,我哥那边有段一陪他,你就好好陪我吧。” 听到段一的名字,戚凌只感到晴天霹雳——因为那家伙已经根本不算是人了!段一常年被锁在实验室里,在各种药物和仪器的刺激之下,根本连自己都不认得,比疯狗还要疯,逮着人就撕咬的野兽。可怕的是段一连神经系统也被改造过,感觉不到疼痛,除非能杀死他,否则只要他有一口气在,都会像丧尸一样爬起来。 这些还不是最可怕的,如果段一变身的话,整艘邮轮没几个人能活下来…… 段锦竟然把这样的东西给放出来了,去他妈的死变态! 戚凌释放潜能,抬脚向陶夏宁扫去,他管不得那么多了,谁挡着他就是找死! 陶夏宁高高跳起,避过他攻击,一拳打出去:“凌大哥,早就想再和你切磋了。” 戚凌没有应他,整颗心像被放在火上烤一样,急得不行了。硬是用胸口去接他的拳头,然后抓住了陶夏宁的手腕,顺势把他往地上摔! 陶夏宁被他的狠劲吓了一跳,连忙单手撑住地面,接着一个后空翻,跃到三米开外。 戚凌眯了眯眼睛,心里虽然对他的敏捷反应和弹跳力感到惊讶,但同时人已经冲上去,一脚扫向他脖子。陶夏宁不躲不避,也抬起脚来,两人腿骨在头顶上方重重碰撞,都单着脚面对面站着。 两人飞快地过招,你踢我打,一时间竟然分不出高低。 趁着躲避的时候,陶夏宁自得一笑:“我已经和从前不同了。” 戚凌收了攻势,不再跟他纠缠下去,脱掉外套踢掉鞋子,变身! 十秒之后,他以黑豹的形态扑向陶夏宁,前爪对着他的咽喉,兽眼里射出凶光。 陶夏宁险险避过,脖子被刮出了一道血红。 形势有了些转变,陶夏宁的速度更快了,奔跑跳跃,完全跟得上黑豹的节奏,但他的战斗经验不足,每每都差点被利齿咬住,几道长长的爪痕从胸口一直划到腹部。 陶夏宁的脸被黑豹带有韧劲的尾巴抽到,摔进了枣红沙发里,他直起身来,弓腰蹲着,吐了一口血水:“凌大哥,你还和以前一样强,不过千万别小看我了!” 黑豹此时已跳上玻璃茶几,本来打算乘胜追击,可是却突然不动了,只盯着他看。 因为陶夏宁也变身了,而且整个过程不用三秒!几乎称得上是瞬变!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身,从内到外,身体的骨骼、手脚、皮毛、乃至器官都在同一时间整合转变——证明他对潜能的控制力远远超出了正常水平,段家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一个变身人,能再十米以内完成变身! 所以陶夏宁并非一般的变身人,他是纯血种! 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超凡的生物! 作者有话要说:    【奸笑】 想知道小宁变成啥模样了么?嘿嘿,我偏不告诉你们! 下一章,陶秋安也要变身了,到时你们就知道咯…… 哦呵呵呵呵……温馨提示,明天那章有点虐。 第三十五章 :命运(下) “秋安少爷,你太让我失望了。” 段十二说这话的时候,正蹲在地上,低头看着陶秋安,一副大失所望的表情。他本以为会有一场好戏看,可是陶秋安释放了潜能,却也不过是比之前灵活一点,反应快上一点之外,根本就没什么看头。 偌大的观星台,到处都充斥着浓烈的血腥味,陶秋安倒段十二的脚边,而段一趴在他的后背上,双手按住了两边肩膀,低头咬住突起的肩胛,又连着衣服撕下一条皮肉——包括大腿和手臂在内,他被咬了不下五口。 陶秋安发出尖叫,身体剧烈抽搐着,如果不是被段一按住,他早已疼得满地打滚。 他尽力了,但根本不是段一的对手。 无论他用多大力气踢打反抗,这只疯狗都不依不饶的咬住他不放,他试过举起灭火筒,狠狠地砸向段一后背,结果对方却回身一下把他扑倒在地。陶秋安在极度的疼痛中闭上眼睛,他没办法了…… “你和夏宁少爷真的是亲兄弟吗?”段十二自言自语,揪住了陶秋安的头发,另一只手去推满口是血的段一:“大少爷,好了,你快要弄死他了。” 段一仍紧压住陶秋安,极为不满地低吼了一声,龇牙。 段十二怕他发怒,只能说:“好吧好吧,你再吃一口,别咬脖子,族长要我们带他回去。” “我……不回去……”陶秋安憋住一口气:“死也不回去!” 段十二笑起来:“别傻了,你以为能逃到哪里去,你还指望段零那个叛徒?他自己都顾不过来了。” 什么意思?陶秋安心脏一缩,难道是戚凌有危险? 段一压根听不懂人话,这时咬住陶秋安的后颈,惨叫声又响了起来。 段十二连忙把用力推开段一,站了起来,因为手里揪住陶秋安的头发,连着把他也提了起来。 “唔,戚凌……” 段十二拖着陶秋安往前走,突然听到了微弱的声音,便低下头去。 他清楚看见陶秋安的嘴角向两边咧开,紧接着整个面孔被撑破,从人的皮面下,暴露出银针般的白须,凶恶的兽脸——转变不过发生在眨眼之间,段十二刚意识到发生什么事的时候,整条胳膊被咬住、扯下、筋骨尽断! “啊!!!”段十二跌倒在地,匍匐着痉挛,难以置信地尖叫:“手!我的手!好痛!” 他听到了噼啪咔嚓的声响,是利齿嚼动骨头时发出的,段十二抬起头,看到一只大型的食肉动物。 那是一只雄壮结实的雪豹,全身呈白色,布满黑色斑点和一小圈一小圈的黑环,尾巴粗大,毛发蓬松。雪豹伸出了红色的长舌,舔去沾在嘴毛的血珠,四爪着地,一步步向段十二走去——它遍体鳞伤却不见狼狈,身姿匀长美丽,动作优雅,不急不躁地逼近目标。 段十二害怕了,因为他只是遗传了部分的潜能,并没有变身的能力。 而从雪豹紫色的眼睛里,他看出自己被当成猎物。 不光如此,缓缓朝他逼近的雪豹,看似从容,却透出一股狂暴的杀气来。 他忍着剧痛匍匐往前爬,用尽全身力气,伸手扯掉了段一的颈圈,然后扑通跌回地面,撞到伤口,又发出了一声尖锐刺耳的叫声。 “大少爷,快……”段十二来不及把话说完,就被雪豹咬住了左边小腿。 紧接着雪豹猛地一甩头,段十二被拖动起来,重重甩到对面老远的玻璃墙上,力道惊人,巨大的墙面出现了蜘蛛网般的裂缝。段十二跌到了地上,动弹不得。 段一直挺挺跪立着,高仰起脸,从喉咙发出了一阵阵嘶嚎。 随即他的身体开始扭曲,衣服碎裂,长发一寸一寸缩短,渐渐变成一只高大的金钱豹。 一只眼睛被缝死的金钱豹! 雪豹转过头来,卷曲尾巴,紧盯着金钱豹,同时一下下舔舐着自己的前爪。 金钱豹分辨了一下气味,弓腰,两爪紧抓住地面,后腿一蹬,高高跃起扑向雪豹。 雪豹挥动长尾巴,卷住了金钱豹的颈脖,一下把它撞到电梯门上,然后继续低头舔自己的前爪。直到把刚才沾上的血迹舔干净了,才伸展身躯,速度快如闪电的往前冲,迎头撞翻了金钱豹,一口咬住它的咽喉! 两只野兽缠斗在一起,相互撕咬着,翻滚着…… 段十二趴在地面,看得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段一竟然这么轻易的被杀死了!被雪豹扯烂了喉咙! 当雪豹松口的时候,段一已经变回了人形,肚皮被利爪扒开,像腊肉一样挂在天文望远镜上。 他脖子更是被咬得糜烂,吊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摇摇欲掉。 “不……秋安少爷,饶命……求你饶了我吧……”段十二断断续续地吐出话来。 雪豹仿佛听不到一样,踩着优雅的步伐,渐渐地朝他走近。 观星台的战斗落下帷幕了,输赢已定。 而在邮轮的下层,战斗却突然中断了——戚凌突然间变回人形,一手撑住地面,一手捂住了胸口,心脏一阵阵的绞痛着,像被两只手抓住拧来拧去,他面色蜡白,飙出了满头冷汗。 他的对手是一只年轻力壮的雪豹,此时从dj台跳下来,挑衅般的咆哮一声。 两秒之后,察觉到戚凌不太对劲,立刻恢复了人样,捧住他的脸:“凌大哥,你怎么了?” 戚凌不吭声,眉头紧锁着,闭一闭眼睛。 陶夏宁看见他五指抓住自己的心口,指甲都掐进了皮肤里,脸色一变:“难道你……” 戚凌无暇理会他,除了疼痛之外,他仿佛还听到命运齿轮停顿的声音。 轻轻地一声“咔”,终于轮到他了! 虽然是迟早会发生的事,可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偏偏在陶秋安需要他的时候! “凌大哥,你忍一下……我这就带你去找医生。”陶夏宁揽住戚凌的肩膀,扭头对着门口大喊:“拿两套衣服进来,还有救心丸,把船医也叫来,快!” “是,夏宁少爷。”守在门外的人答。 约莫三分钟之后,包厢的门推开,有人把两件浴袍送进来,但救心丸还没有送到。 陶夏宁一把拿过浴袍,抖开,披到了戚凌身上:“药呢?快一点,你们这些废物!” 戚凌忽然推开了他,站起来,把浴袍系好,然后扶着墙往外面走去。 心脏仍一下下绞痛,并且越来越剧烈,活像被扔进了绞碎机里,该死! “凌大哥!”陶夏宁惊叫,浴袍也顾不得穿,拦住了他:“你别勉强自己了,我哥他死不了的!” 戚凌咬牙攒了些力气,硬是推开他,不管不顾地向前走。 陶夏宁看他走一步,摇一摇的样子,因为心脏作痛而弓着腰,依然要扶着墙前进的样子,连自己的心脏也跟着抽痛起来。他再次追上去,从背后抱住了戚凌,红着眼睛哽咽:“凌大哥,你冷静点,那是我亲哥……我恨他骗我,丢下我……可是我不会让他去死……我向你保证好不好,他一定没事的……你就真的那么喜欢他吗?为什么……” 戚凌听不进他的话,除非自己亲眼看见陶秋安无恙,否则谁说他也不信! 但是他挣不开陶夏宁,疼痛让他眼前发黑,顺着墙壁跪了下来,大口大口喘气。 陶夏宁也跟着跪下,抱紧这个浑身都在发抖的男人,默默流泪…… 心脏早衰,不单单是戚凌不可逆转的命运,也是每个段家人的命运。 为了保住纯正的血统,段家上千年来实行近亲繁殖,但只是造成身体衰竭的其中一个原因。 身体强大的复原能力,超越常人的种种异能,甚至是缩骨动筋的变身能力,这些都是以消耗生命作为代价。表面虽然看不出来,但身体器官在一次次的消耗中衰竭,而心脏作为提供血液循环,和推动身体的主动力,负荷也是最重的。 换而言之,段家人大多数都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他们的平均寿命大概四十岁,变身人还要再短上一些,在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 可是统计并不能精准的套用在每个段家人身上——比如戚凌。 他今年才二十七岁,可是因为过度、频繁的使用潜能,身体吃不下消了,所以导致心脏发病。 并且发病以后不能再使用异能,否则等于自杀,段二就是个例子。 就连戚凌自己也没有预料到,他以为至少还有几年时间。 对于人的一生来算,两三年的日子不算长,但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他可以安顿好陶秋安,把他带到段家找不到地方,给他想要的平静生活。 他们还可以一起做很多事,吵架、打架、接吻、拥抱、做/爱、吃饭……多得数都数不完。 来不及做的,想要做的,都太多太多了。 可是命运用疼痛敲响了警钟,冷冷地告诉戚凌:你,快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雪豹】 又名雪域豹,外形似虎,尾巴甚至比身体还长,终年生活于雪线高原地带,属于岩栖性的动物。 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猫科动物。 第三十六章 :分手 陶秋安醒来的时候,正趴英伦风的浅紫色大圆床上,柔软舒适。 睁开眼睛以后,足足愣了好几分钟,然后他记起来了,把先前所有的事,所有的细节,统统都记得一清二楚。 甚至连杀死段一时的快感,以及段十二的求饶和惨叫,他都记得! 当时他控制不住自己杀戮的*,毫无怜悯的,一心只想着厮杀。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不管对方是否构成威胁,撕咬他们的血肉,把他们全部杀掉,一个不留的杀掉。 野兽伤人只是为了生存,而他呢?他的行径比畜生还不如! 简直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他还记得自己赤身裸/体逃离现场,踉踉跄跄冲入了紧急出口,胸闷做呕,浑身没有一处不痛。他想去找戚凌,所以一个劲地跑,再然后……他不知怎么头重脚轻地滚下楼梯,接着就没意识了。 陶秋安费力地挣下床,发现自己只穿着黑色三角裤,身上缠满了绷带,像木乃伊似的。 他看了看环境,从布置和摆设来看,比他先前住的房间好太多了,跟五星级酒店套房有得一比。陶秋安走到了客厅里,首先看到整面墙的海景,接着是落地玻璃前面的沙发,以及沙发上的中年男人。 “黄老板……是你救了我?” 刀疤黄把资料上最后的两行字看完,才抬起头来问:“先前不还好好的,怎么弄得不成人样?” 陶秋安无法跟他解释,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刀疤黄皱皱眉头,没有追问,叫人送来了一身衣服,让他先换上。 陶秋安千辛万苦地换好衬衫和黑色西裤以后,坐在沙发上直抹冷汗,因为牵动伤口,绷带渗出了血点子。他整个后背都被段一咬烂了,血肉模糊,又经过激烈的战斗,周身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 刀疤黄不言不语地看着他,自己和这小子确实有点缘分。当时陶秋安从楼梯滚到他跟前,简直像个血人一样,好在楼梯铺上了地毯,不然非摔死他不可。 刀疤黄自认不是好人,但也并非是无恶不作,起码没有利益的坏事他不会干。 所以看见陶秋安还有气息,估计一会半时的死不了,就叫手下给抬回来了。 “黄老板,我昏迷了多长时间?”陶秋安缓过了痛以后问。 刀疤黄叼着雪茄,抬手看了看表:“三个小时多点,就快天亮了。” 陶秋安赶紧站起来,向他道谢,然后匆匆离去。 他坐电梯回到了下层的船舱,回到五楼找到了客房,门外站着两排黑衣黑裤的男人,看这阵仗,必然是段家的人无疑了。陶秋安惶惶地走过去,推门而入。 戚凌和陶夏宁正在房间里,三人相互看着,心底都松了口气,然后一片沉默。 戚凌也刚刚醒来不到半小时,他听陶夏宁说派人到处去找过了,发现了段一段十二的尸体,但陶秋安不知所踪。这无疑是个好消息,虽然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陶秋安既然能把段一杀掉,最起码是平安的。 于是他开始盘算下一步该怎么走,他不能再释放潜能,否则病发猝死的几率很高,不可能再带着陶秋安继续逃亡,所以必须提早做好打算。 正当戚凌刚打定主意,陶秋安就回来了。 陶秋安察觉到气氛似乎有些不对,咽咽口水:“你们都没事……” 戚凌立刻打断他:“我们在一起了。” 陶秋安啊了一声,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我是说,我打算和小宁在一起,并且回段家去。”戚凌一手揽过陶夏宁的肩膀,拍了拍肩头,然后说:“你先出去,我和你哥有话要单独谈。” 陶夏宁眼里闪过惊讶,不过很快恢复自然,情不自禁地勾起嘴角,离去。 陶秋安一脸呆滞的表情,直到听见了关门声,才如梦初醒。 他坐到床边,单手托住了额头,缓缓闭上眼睛,一动不动,心里却仿佛有成千上万的军队在交战,沙尘滚滚地动山摇、甚至是哀鸿遍野,不光是一个痛字足以形容的。 戚凌早已别开眼,目光飘忽,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消化,继续说:“刚刚我和小宁做了。虽然是他主动勾引我的,但我受不住诱惑,我们在床上很契合……我发现,他才是我想要的人。对不起,是我混蛋。” 陶秋安用拇指揉了揉太阳穴,头痛不堪,喃喃地说:“原来这样啊……” “你可以骂我打我,都是我不对,是我对不起你。”戚凌又说。 陶秋安无言以对,他确确实实想扇戚凌一巴掌,不为别的,就为了他背着自己和别人乱搞,让这段感情以如此不堪的方式结束。他知道人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能要求别人一辈子只喜欢自己,但不应该是这样的,哪怕感情到尽头了,也应该彼此给对方留下美好的回忆。 可是他提不起力气来打戚凌,身体和心同时背叛,打了又有什么用呢? 陶秋安抬起眼,深深地看着戚凌,把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唇,都一一记在心里。 看够了,他徐徐地吐一口气,咬住嘴唇,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想像受害者一样歇斯底里的咒骂,也想可怜兮兮地求戚凌回头,但是又都做不出来,他的自尊心不允许,越是到了难堪的时候,越是想保留一点点颜面。还有,他是真心希望戚凌幸福。 戚凌点燃一根烟,急急地吸一口,始终不敢看陶秋安。 陶秋安仰起脸,望着天花板的电灯,声音嘶哑:“既然如此,我们就分手吧……可你为什么要回段家?你不是讨厌段家么?而且他们会不会对你……” “不会。”戚凌再次打断他:“你不要再管我,我腻歪了东躲西藏的日子。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很累,没完没了的逃命,我受够了。我承认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陶秋安扯了扯嘴角:“那你就回去吧,去过你想要的生活,我希望你开心。” 戚凌看着陶秋安牵强的笑容,以及眼里的泪光,整个人都恍惚了。 他想扑上去抱住这个男孩,对他说,想哭就哭出来吧,不要这样为难自己……你可以大哭大闹,可以打我骂我,你可以的,你有这个权利,不需要假装坚强。 可是时间已经不多了,戚凌用烟头烫一下自己的手背,艰难地说:“你要照顾好自己。” “我会的。”陶秋安站起来,深深向他鞠躬,诚心诚意:“谢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以后还要麻烦你,多帮我照顾小宁,还有我的叔叔。” 戚凌连连答应,再也坐不住了,赶紧逃离房间。 “你是真心想回去的吗?没有任何人逼你?”陶秋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戚凌紧紧地握住门把,指节发白,他闭起眼睛说:“是,我想回去。” 陶秋安站在圆形的船窗边,隔着玻璃往外看,天就快要亮了。 太阳会从东面升起来,再从西边落下去,周而复始,时间是无法挽留的,就和感情一样。 他又想起第一次看见戚凌的画面,在篮球场上那么的神采飞扬,比起蹲在街边为了几块钱讨价还价,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难怪他会说累。陶秋安说服自己不要责怪戚凌,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 陶夏宁端着托盘进门,上面放有一份火腿肠和煎蛋,还有一杯牛奶。 他看见陶秋安把背挺得笔直,站在窗口面前,不合身的白衬衫,让他看起来更清瘦了。 他轻轻把早餐放下,问:“哥,你真的不肯跟我回去吗?” 陶秋安转过身来,无言地看着他。到了这个时候,他什么都不想再问了,因为他知道自己阻止不了陶夏宁,他的弟弟那么聪明,有主见,他无论说什么也是枉然。 而且门外都是段家的人,如果陶夏宁要强行带他回去,他根本没有办法反抗。 “好吧,哥,我会叫舅舅取消掉通缉令。”陶夏宁说。 舅舅,听到这个称呼,陶秋安冷笑一下:“多谢。” 陶夏宁瞪着他,有点生气了,自己可是擅作主张放走陶秋安,并且还要为他求情,已经算仁至义尽了。陶秋安也默默看着弟弟,两人长久的无语。 最后,陶秋安先败下阵来,叹气,上前去抱住他。 该嘱咐的话有很多,但是说不出口:最后说出来的就一句:“小宁,你长大了。” 陶夏宁身体一震,闭眼,把脸搁在他肩膀上。 此时他的心情很复杂,他对陶秋安是有感情的,一世人,两兄弟,毕竟是血浓于水。他希望陶秋安跟自己回段家,那样就不用分开了,他们还可以像从前一样整天嘻哈打闹,他愿意做一个好弟弟,对哥哥撒娇,哄哥哥开怀,嘘寒问暖。 “哥,你就跟我回去吧,好不好?”陶夏宁问。 陶秋安摇头,吸吸鼻子:“不了,哥有自己的路要走……” 陶夏宁嫉妒他哥,看见他哥和戚凌在一起亲密幸福的模样,心里就很不舒服;但现在陶秋安难过了,哽咽了,他也跟着感同身受,一颗心忽然柔软起来,生出了丝丝不舍和同情。 再亲的兄弟,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分开,长大了,选择不同,路自然就不同了。 日出的时候,没等到邮轮启程驶回港口,段家的船就来接应了。 陶秋安站在甲板,目送他们攀下绳梯,转乘游艇,他站得很远,只能依稀辨认出人影来。 看见所有人都登上游艇以后,陶秋安扶住栏杆,挥了挥手。 戚凌立在船尾处,被海风吹乱了头发,迷乱了表情,他就这样一直站着不动。 海浪浮浮沉沉,载着游艇渐渐越去,变小,消失…… 大海如此浩瀚,无边无际。 陶秋安脱力地蹲在甲板,两手抱住自己的膝盖,嚎啕大哭。他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不再克制自己,眼泪鼻涕流了满脸,他也不去擦,就这么疯疯癫癫地痛哭着,拼了命一样的哭,仿佛要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才肯罢休。 这一夜太漫长,太黑暗,陶秋安失去了所有能失去的东西。 戚凌走了,陶夏宁走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都离他而去了,除了自己他还剩下什么? 可是昨晚他连自己也失去了,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怪物,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他一直苦苦想要维持的东西被打破了,从前所做的努力和坚持毫无价值,精神上的剧烈刺激,让他几乎要崩溃了。 他放手,他坚强,不代表他不会痛苦,他只是善于隐忍。 但隐忍其实是一把刀,插在心头上,刀不刃血,却让人痛不欲生。 在游艇的船舱里,戚凌挨着抱枕斜靠,一双长腿高高晾在沙发背,托着额角,手里捏着啤酒罐,双眼放空毫无焦距。他维持这样的姿势已经很长时间了,不吭声,也没有表情,像被抽空了灵魂。 陶夏宁在他跟前蹲下,拿掉啤酒,捧住他的手,舔了舔手背烟头烫出的圆印,仰脸轻声问:“凌大哥,疼不疼?” 戚凌原本正在发呆,当反应过来时,随即一甩手。 陶夏宁猝不及防被他甩开了,跌坐在地毯上。 “滚。”戚凌冷冷地吐出一个字。 “凌大哥!”陶夏宁恨恨地责问:“你说要跟我回去,就是用这样的态度对我的?” “别自以为是了,我只是答应和你回段家,没打算和你改变关系。” 戚凌的语调仍是冷冰冰的,不带一丝感情。 覆水难收,更何况是感情,付出了就没打算再收回来。他现在只是个快要死的人,希望能在生命余下的倒计时里,把段家这个隐患和毒瘤彻底毁了,连根拔起! 他不相信段家会放过陶秋安,纯正的血统,超然的能力,无论对于种族延续或者生物实验,都具有无比的重要性,段家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那就干脆从源头下手,反正他都快死了,何不放手一搏。 如果他赢了,陶秋安就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用再亡命天涯担惊受怕,起码晚上能睡个好觉。而且他不想死在陶秋安面前,心脏病发作,然后两脚一伸断气,这样有什么意思? 所以趁早分开是正确的,即使他斗不过段家,至少不会变成累赘。 对,就应该要这样做,戚凌默默对自己说。 他喝下一口啤酒,冰凉的液体顺着喉管流下,让他精神爽利,仿佛身体已变成了空壳,无所畏惧。 作者有话要说:    【微笑】 谢谢粪逗逗 ,暴食,啦啦,还有流觞妹纸们的霸王票! 嗯……还有流觞那瞎扯淡不负责的长评,哇哈哈,爷爱你们! 顺便剧透呗,明天是番外篇,主要说段锦这个人,以及陶夏宁在段家发生的事。 第37章 番外篇:如梦 段锦这人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是病痛,二是药物。 他在母亲肚皮里七个月就呱呱坠地了,虽然侥幸熬过了夭折的险关,可三天两头打针吃药,病病歪歪的过了大半辈子——因为段家人都是短命鬼,三十三岁,确实算得上大半辈子了。 段锦从小知道自己也就这样了,活一天算一天,身体永远没有好转起来的希望。 旁人对一个痨病鬼没指望,段锦对自己也没指望,但求活得舒坦和顺心。 凡是久病不愈的人,多少都有点儿怪性子。段锦当然也有,只是外人无缘见识,都以为他是个十分随和又好相处的人,只可惜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看着都替他感到惋惜。 段锦平日是个谦谦君子,只有在不顺心的时候,怪性子才会浮出水面来。 而他今天就不顺心了,很不顺心,所以他要闹性子。 当然,还得关起门来闹,不然就有失族长威仪了。 段锦半坐半躺的靠在床榻上,外套已经脱掉了,只留下贴身的长裤薄衫。尽管冬天气候寒凉,但卧室里早早生起了火炉,火光冉冉,温暖得像盛夏一般。 他像个老古董一样散发出沉寂而衰弱的气息,发型却是非常时髦,右边的发鬓剃得只剩下青根,半长不短的黑发全数往左边拨,正好盖过了那只残缺的耳朵。 段三低眉顺眼的跪在榻前,握住他两只白皙的脚丫,轻轻往温水里放。 “三儿。”段锦抬起眼皮,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脚尖缓缓地往上移动,踩住了他的胯间。 段三愣了愣,知道段锦这是又要耍性子了,浅浅吸一口气,专心致志地帮他洗另外一只脚。段锦轻哼了声,下足了力气,在他胯间又踩又压,仿佛存心想把那部位踩成肉泥。 可他那一丁点力气,对段三来说不过是软绵绵的挑逗,肉泥没有踩成,反倒踩硬了一根肉/棍。 感受到脚下的火热和铁硬,段锦磨磨牙,霍地坐起身来,狠狠抽了他一巴掌。 段三仍是低眉顺眼的模样,用毛巾帮段锦把脚擦干净了,然后顺势抱住他的双腿,闭起眼睛,把脸枕在大腿上让他打个够。于是段锦就不跟他客气了,劈头盖脸地打下去——他嫉妒段三有根又烫又硬的器具,因为自己药吃太多了,再动情也只是半软不硬的吊着,除了撒尿就没有其他作用。 直到段锦打累了,便靠在床头吁吁喘气,段三默默跪直腰身,半边脸已经红肿起来。 “族长,那陶夏宁和他哥一样不识好歹,你又何必动气,要收拾他有的是法子……” “用不着你教我怎么做。”段锦打断他,冷眼一扫,揪住段三的头发往下推:“舔。” 段三回看了他一眼,趴在床尾处,张嘴,含住他的脚趾头,舌尖打了个圈。段锦垂下眼帘,放松身体懒懒靠压着枕头,段三温热的口腔和柔软的舌头,让他在轻微的瘙痒中发麻,难得能有如此周身舒适的时刻,昏昏欲睡。 “嗯……下去吧,我困了……”段锦仿似梦呓。 段三没有听他的命令,继续轻轻舔/弄他的脚丫,直到段锦睡着了,才小心翼翼的人翻成了仰卧的姿态,撩起他上身的衣衫,低头审视着对方的胸膛。段锦这人就像一件易碎品,通身白嫩柔滑,仿佛少生了几层皮,让人不敢轻易触碰他。 然后他伸出舌尖,从段锦的锁骨慢慢往下舔,他对这具柔若无骨的*痴迷,并且已然不能自拔了。 他十三岁到了段家,做牛做马般伺候着段锦,可不代表他没有感情。 他爱段锦! 可是他又不敢冒犯段锦,因为他很清楚这个男人的手段,所以有的时候,他甚至盼着段锦死掉——反正段锦常年都死去活来的,哪天真的咽气了,就可以抱着他的尸体,痛痛快快的玩上一场。 段锦毫无知觉的沉睡着,对于段三的心思,他或多或少都知道些,但漠不关心。 他自知活不久了,所以什么都不在乎。 段锦清晨时醒来,院里的鸟啼声清脆悦耳,充满生机。他昨夜闹过性子,自认为羞辱了段三一顿,故而心情舒畅起来。他在康伯的伺候中洗漱更衣,喝下半碗小米粥,看了一份报纸,决定再接再厉,非把陶夏宁拿下不可。 他偏偏就不信邪,那父子三人,他一个都留不住,他不信! 段锦双手负在身后,慢吞吞地挪到了东厢房,持枪的下人看到他,鞠躬,推开了木门。 跨入门槛绕过屏风,他便看见了被锁在床上的陶夏宁。 像天津大麻花一般粗的锁链,以及精铁打造的镣铐,扣住了陶夏宁的四肢和脖子,使他只能平躺着动也不能动。陶夏宁半睁开了眼睛,看见来人是段锦以后撇过头,他的气色不大好,嘴唇干裂眼窝泛青。 “小宁啊……”段锦做在床边的木椅,摸摸他的头,露出心疼的表情:“怎么还不肯吃饭呢?” 陶夏宁并不作声,看都不看他一眼。 段锦摸完他的头又把手移下去摸他的眉眼:“你这孩子要倔到什么时候?我都说了不会害你,安安心心的留在段家,你要什么没有?我虽然叫人强行把你带回来,可打过你骂过你没有?反而是你整天想着逃跑,前两天还打伤了那么多人,你也不想想到底谁对谁错。” 陶夏宁仍旧不理段锦,他反抗过争辩过,但无济于事。他莫名其妙被一伙人抓来这座老宅,又莫名其妙冒出一个舅舅来,还非逼着他认亲不可,这样的事叫人怎么能相信? “唉,你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饿着自己除了我,还有谁会心疼你?”段锦又说。 “滚,我不认识你,你说的一个字我都不信,放我走,我要去找我哥!” 段锦一摇头:“不行,我们可以慢慢相互认识。” 陶夏宁在饥饿中冷笑,觉得再跟这人多说一句都是浪费口水。 段锦看陶夏宁软硬不吃,琢磨了片刻,决定下一剂猛药。他先离开厢房,打电话吩咐了几句让那边准备好,等吃过午饭以后,命人把陶夏宁押出来,一同上车前往研究室。 轿车大约开了四十分钟,驶进一座高楼大厦的车库里,再转乘电梯向下,就抵达目的地了。 一路上陶夏宁都被蒙着眼睛,黑布揭开以后,因为适应不了强烈的光线而刺痛。 这时手脚的锁铐已被摘除掉了,陶夏宁左右环顾,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正方形的隔离室里,三面雪白的墙壁和一面透明的玻璃,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他隐隐害怕了起来,走过去拍打玻璃,大叫:“放我出去,你们要做什么!” 段锦把玩手上的白玉扳指,隔着玻璃对他微笑。 陶夏宁更害怕了,萌生出一种上刑场的错觉,退到墙角背靠墙壁,惶惶不安。 过了一小会,白色的墙壁竟然动了!墙面往两边打开,然后出现一个通身赤/裸,长发散乱眼睛被缝死的男人,而且是屈膝趴在地上,两只手指甲发黑,正扒着地面朝着他缓缓地爬过来。 陶夏宁不过只有十六岁,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尽力把自己缩进墙角里,无助地发抖:“别过来……滚开……滚!哥,哥你在哪里啊,快来救救我……不要再过来了,走开……哥……” 男人爬到了陶夏宁的脚边,抬起头来,嗅了嗅,张嘴露出垂涎的表情。 陶夏宁一脚踢到他脸上,趁机跑开。 男人扭过被他踢歪的脑袋,发出一声怒吼,像野兽般暴躁起来,张牙舞爪,突然一下往前冲,朝陶夏宁扑了过去。陶夏宁被他撞倒在地,胡乱地踢打着,可是男人一下把他手臂给拗断了,痛得惨叫出声。 段锦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人纠缠打滚,他不知道陶夏宁是否遗传了潜能,也不知道是否觉醒了,不过他已经没有耐心再等下去,因为他什么都不缺,最缺的就是时间! 如果陶夏宁只是普通人,那么很遗憾,就当作是段一的食粮好了。 当陶夏宁小腿被咬住的时候,整个人已陷入了慌乱的状态,一边流泪挣扎,一边叫嚷:“不要!放开我!哥,哥!我好疼啊,不要咬了,哥你在哪里……” 他的反抗让似乎刺激了男人,让对方更加兴奋起来,掐住陶夏宁的脖子,同时撕咬他的胸口。 陶夏宁在剧痛中被夺去了呼吸,他面色涨红,原本好看的五官开始扭曲,浑身都在打颤。 段锦微微摇头,略带遗憾叹一口气:“早就该带他来这里了,白白浪费我那么多时间……” 他话音未落,段一突然迎面飞来,撞在了结实的玻璃墙,一声巨响。 段锦吓一跳,立刻往后退了半步,当段一摔下去的时候,他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里面黑斑点点的野兽。那是一只底色粉白的雪豹,有着琉璃通透的紫色眼珠,看上去稍微年幼,可是线条优美修长并且结实。 “真棒,真漂亮。”段锦喃喃自语,眼神都散了,不自觉把手掌贴在玻璃上。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白色的雪豹,这种绝美的生物,过去段家并没有,也许未来也不会有。 这只雪豹不仅外形强悍美丽,而且力量更是大得恐怖,一甩尾巴,就把段一抽打得摔出老远,仰面朝天。雪豹拖着被扭断的前爪爬行,冲着躺在地上的段一张大嘴,嘶吼叫嚣,气势十分的张狂凶恶。 毫无人性的段一,竟然屈服在雪豹的威迫下,缓缓地后退,卷起身体瑟缩在墙边。 段锦开心坏了,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开心过。 既然开心就当然要好好庆祝,可是他身体不好,连大吃大喝的本钱也没有,只能尝尝略带有一点酒味的桂花露。段锦坐在火炉前,身下铺了一成软绵绵的绒毛地毯,酒精让他浑身血液都加速流动起来,周身发热。 他捻着瓷杯,一小口一小口的抿酒,不时抬眼往卧房角落看去,然后微笑。 陶夏宁就在阴暗的角落里,抱住自己双腿坐地,目光呆滞,神情是一种古怪的惶惑恐惧。在大冷的寒夜里,他身上只裹了一张薄被,胸口和小腿都是干透的血迹,可他仿佛不会冷也不会痛,就这么呆呆坐着。 段锦喝足了酒以后,没有力气站起来,所以就手脚并用地爬到陶夏宁跟前,温柔地问:“乖孩子,傻坐在这里干吗呢?我叫人带你去洗澡吃东西好不好?” 陶夏宁不久前经历了人生的巨变,他觉着自己正处在一场漫长而幽闭的噩梦中,彷徨无助。 “可怜的孩子……”段锦张手把他抱进怀里:“不要怕,在段家你并不是个异类。” 陶夏宁把脸埋进自己手掌里:“放我走,我要去找我哥。” 段锦神情愉悦地告诉他:“你找不到的,因为你哥已经不要你了。” “骗人!你骗人!”陶夏宁猛地一下推开他,喃喃的重复:“你骗人……” 段锦被他推跌后也不起来,就这样大字型地躺在地毯上:“傻孩子,你又何必要自欺欺人,你哥有了戚凌,还要你这个拖油瓶做什么?亲兄弟又怎么样,人哪有不自私的,你看看他现在过得多幸福,真傻。” 陶夏宁眼泪流了下来,穿过指缝,滴到血色斑斑的薄被。事实由不得他不信,陶秋安确实抛弃了他,和戚凌远走高飞了,不管有没有苦衷,为什么不能好好跟他说?难道是怕自己缠着他们不放吗? “没关系,他不要你我要你,我们是亲人,我是你的亲舅舅,我不会不管你。”段锦爬起身来,上前搂住陶夏宁,揉了揉他的头发:“别哭了,以后要记住教训,想要的东西就得自己去抢,光哭是没有用的。” 陶夏宁又饿又累,流下最后一滴眼泪,闭眼睡着了。 段锦看他毫无防备的睡在自己怀里,缓缓呼出一口气,简直要在这种暖洋洋的兴奋中溺死了! 他得到陶夏宁了!他低头定定审视着对方的面貌,从相似的眉眼中寻找那人的影子。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好堂哥,他的好妹夫,除了遗憾和恨什么也没留给他。 只有此刻,抱着那人的亲骨肉,人生才有了点圆满的感觉,恍然如梦。 第三十七章 :锐变(上) 三年后,丰足镇,段家老宅。 大年初一的清晨,细雨蒙蒙,仆人手扶大扫帚站在大门口,冻的缩肩弓背。他抬手正了正头上的棉帽子,开始清扫门口水泥地面上的鞭炮碎屑。 昨天是除夕夜,天还没完全黑时,镇上鞭炮声就开锅似的响成一片。家主是个爱热闹的人,近来身体越来越差,成天都呆在床榻上,饶是如此,也吩咐下面的人把年过得喜庆些,鞭炮断断续续的响到午夜。所以大门前的碎屑很厚,踩上去软绵绵的,远看着好像铺了一层红地毯。 仆人奋力扫了一阵,刚直起腰来歇口气,就听到了汽车的喇叭声。 他抬头看去,只见一辆军绿色的雪铁龙suv驶来,刹停在大门台阶下,仆人赶紧搁下扫把前去。 左右车门同时打开了,从车里跳下来两个牛高马壮的男人,面带凶相,一瞧就知道不是普通老百姓。紧接着其中一个人把后座的车门拉开,有个长腿的年轻男子跨了出来,身穿泛白的牛仔裤,浅灰色的高领毛衣,看上去倒是顺眼得多,像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男子下车以后,仰头看了看段府大门,然后就踏上台阶往里走,后面两人紧紧地跟了上去。 仆人见他们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三步两步跑过去阻拦:“哎,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男子停在脚步,语气淡淡地说:“看人的。” “看人?”仆人把他上下打量一番,总觉得这人有点面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便说:“段府不是外人随便能进去的地方,你要看谁?事先知会过了吗?不对呀,知会过肯定有人在门前迎接,你们……” 男子抬手把他推开老远:“我看的是自家人,你们当初把他带到府上,好像也不记得知会我一声。” 仆人被他推了个踉跄,心想这人看似和气其实不讲理,正当他再要阻拦时,看见那三人已经迈过了门槛,而康伯正好从里面出来,打了个照面。 老态龙钟的康伯怔住了,眼睛直直的望着男子,完全反应不过来。 男子对他点了个头,笑了笑:“康伯,我来看我叔,麻烦你带个路。” 康伯这时才如梦初醒,颤颤巍巍地叫了声:“秋安少爷!” 一刻钟过后。 陶秋安站在古雅的厢房中,垂下眼,细细地审视这个在床上睡了好几年的男人——陶冶瘦得不像话,脸上一点肉也没有,两颊深深的陷下去,衬托得颧骨更为突显,简直像一具包了人皮的骷髅。 此时他心里既难过又庆幸,难过的是不知道陶冶要睡到什么时候,庆幸的是他毕竟还活着。 他现在能明白陶冶当初的做法了,段家这种鬼地方,换做他,宁愿死也不留在这里。 陶秋安轻轻握住陶冶的手,低声说:“叔,我来看你了,再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带你离开。” 他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看望陶冶,既然人已经看过了,也不打算就留。 正当陶秋安转过身准备离去时,一个人影匆匆跑来,拨开了珠帘,大喊一声:“哥!” 陶秋安当下一愣,呆呆看着眼前这个摩登俊美的青年,只是短短几秒之后恢复了常态,换上笑脸说:“小宁,你又长高了。” 青年却回不过神来,眼神发直地看着他哥,表情除了激动,还有些许莫名的悲哀。 陶秋安上前去拍拍他肩膀:“确实长高了,也帅多了,看来你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用不着我担心……”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摸出名片夹,塞一张到陶夏宁手里:“要是在段家呆不下去,就打电话给我,记得照顾好叔。” 陶夏宁攥紧名片,喃喃地说:“你要走啦?” 陶秋安又是一笑:“对,再见,还有,保重。” 他昂首挺胸,和来的时候一个模样,气定神闲地踏出段家大门。刚才见过面的仆人上前挡路,对陶秋安说族长有请,结果又被推个老远,差点栽倒在回廊周边的花槽里。 陶夏宁一直跟在他哥屁股后面,好几次张开嘴,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觉得陶秋安整个人都变了,像一块被风吹干的蜡,变得又冷又硬,眉眼间隐约带了点煞气。 这样的陶秋安让他很陌生,即使笑起来的时候,也不像过去那般纯真傻气。 陶夏宁眼睁睁看着他走到车旁,还是忍不住大声问了一句:“哥,你怎么都不问凌大哥的事?” “没必要问。”陶秋安一只脚已经跨进了车厢,回头朝他笑笑:“保重了。” 他就这样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带半点迟疑和犹豫。 陶夏宁把捏成团的名片展开,看到几个烫金的大字——华瑞外贸董事长助理。 其实华瑞外贸只是间j□j公司,尽管落在于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整层办公室明亮宽敞,看上去像模像样,但大部分员工都是财务或者会计之类专业人士,因为公司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洗钱。 陶秋安刚进到公司里,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他直走再拐个弯,推门进入了董事长办公室。 他看到公司里能说得上话的人都在,并且神情郑重严肃,偏偏没看到那个挂着董事长头衔的人,于是问:“出什么事了?老大他人呢?” 陶秋安口中的老大,也就是刀疤黄。 有人告诉他:“从早上开始就联系不上,已经发散人手去找了。” 陶秋安心里咯噔一下,心知大事不妙——刀疤黄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不单单是半黑不白的生意,连房地产都有涉及,已然成为本城首屈一指的人物,现在无端端失踪了大半天,肯定要出乱子。 这里人虽然个个西装革履,可是改得了装扮改不了本性,不是猛抽烟就是打电话,粗话连篇,弄得整间办公室乌烟瘴气,场面有点像老虎不在猴子称王。 陶秋安在呛鼻的烟雾中等了半小时,果然如他所料,刀疤黄真的是出事了。 有个看上去流里流气的人送来了一个女士鞋盒,里面还有个胶袋,装的是一只血淋淋的断掌——送货的人胆子倒是挺大,开口就要一百万美金,警告所有人要是敢还价,就等着给刀疤黄收尸。 陶秋安看上一眼,就认出手指套着的翡翠戒指确实是刀疤黄的无疑。 凑齐钱倒是不难,美金不够就用英镑、加元、甚至人民币补上,刀疤黄手下能干的人也有自己的生意,调动现金确实是件挺容易的事。但难就难在接下来该怎么办,就这样把钱交出去,谁知道刀疤黄能不能活着回来,此时又没有主心骨,意见不合就开始吵吵嚷嚷。 陶秋安眉毛抽动一下,站了出来,对送货的绑匪说:“我带上钱和你一起去。” 他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单枪匹马去交赎金,等于拿命去冒险。 绑匪刚张开嘴,陶秋安顺手拔掉旁人腰间的手枪,用枪口把他嘴巴给堵住了:“别啰嗦,不答应你也别想回去,有的是方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绑匪点了点头,但他只是个小喽啰,做不得主,打了个电话以后这事才定下来。 陶秋安一手提着装有巨额赎金的公文包,跟着绑匪身后在大街上走,上了公交车,又转乘地铁,绕来绕去最后还是回到了市中心。他看见绑匪走进高尚住宅区的后门,心底了然,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了,因为刀疤黄在这个小区有套别墅,还包养了一个情妇。 他前脚刚迈进别墅,立刻就被好几把枪指着,接着,门就砰一声关上了。 陶秋安打量了一下周围,视线就落在刀疤黄身上——这个男人正坐在地毯上,背靠着玻璃茶几,估计是被毒打了一顿,满头满脸都被血糊住。他的右手已经被砍掉了,虽然有一根皮带绑住伤口,但仍在慢慢的滴血。 他扯了扯嘴角,干笑一声,对沙发上的男人说:“火鸡,是你啊?难怪下手这么狠。” 留着板寸头的火鸡说:“少废话,钱带足了?敢出幺蛾子连你的手一起砍了!” 火鸡是刀疤黄的仇家,两人的恩恩怨怨说也说不清,这场绑架中带有私怨,形势就变得很不利了。 “当然带足了。”陶秋安拉开公文包,反转,把里面的钞票纷纷扬扬倒出来:“只是美金不够了,补了些英镑和人民币,保证有多没少,你们应该不会介意吧?” 所有人的眼睛都被花花绿绿的票子吸引了,一大堆的现金,比一串数字有冲击力得多。 “哈,给我开……”枪字还没有说出口,火鸡眼前一花,就被从后方勒住了脖子。 陶秋安的动作飞快,一步个箭步跨前,然后单手撑住茶几,再一个空翻,正好落到火鸡背后,直到这时其他人才反应过来。紧接着,他拧紧了手臂,肌肉勃/起,一下掰断火鸡的脖子! 他单手提起火鸡的尸体挡在身前:“你们求财,我为了救人,犯不着拼命。” 屋子里七八个人都懵了,因为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 谁也料不到,一个看上去像大学生般的青年,突然间发难,轻而易举的杀掉火鸡。 “拿上钱,滚!”陶秋安厉声说。 江湖是最虚伪的地方,江湖中人更加虚伪,常常把义气挂在嘴边,其实利字当头。只不过有些江湖人的信义廉价,有些人的信义比较昂贵,价码都取决于名气和地位——这也是刀疤黄教他的第一个道理:只有傻子才相信江湖义气。 所以当这些人一窝蜂的涌上去捡钱,陶秋安冷眼只是看着。 这三年来,他已经见识过太多人性的丑陋,换句话说,就是麻木不仁了。 他仍然分得清是非对错,只是不再追求问心无愧,杀了那么多人,他早就没有天真的资格! 刀疤黄这个跟头栽大了,不但失去一只手,肋骨也被打断,连牙齿都掉了两颗,但是能保住一条命,所以对于自己的伤势他倒是很看得开。 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他甚至有心情开起玩笑来:“我真是白养了那婊/子五年,把我卖了也要卖个好价钱嘛,结果反倒把自己的命赔进去了,唉,果然是婊/子无义……” 围绕在病床边的手下都纷纷附和,有人嘲笑那女人活该,有人指责她水性杨花。 陶秋安坐在人群外围,一边削苹果一边说:“老大,你掉牙就别说话了,漏风。” 顿时,病房里鸦雀无声。 刀疤黄哈哈一笑:“你小子总是那么有意思。” 陶秋安不出声,专心致志地削苹果,从前他忌讳刀疤黄,现在世面见多了,觉得也不过是常人一个。他既然认了刀疤黄当老大,该讲的礼数和规矩他都会遵守,可他真的不图刀疤黄什么东西,自然也就没必要卑躬屈膝。 正当这个时候,有人推门进来报告:“老大,安哥,那伙人已经截住了,钱也拿回来了。” “我去处理。”陶秋安站起来,把苹果递过去给刀疤黄:“老大,送警察还是做掉?” “做掉,让他们蹲监狱根本是浪费米饭。”刀疤黄靠在床头,用牙签挑了一小块苹果,看了看他,皱眉:“怎么又这副打扮,整天打扮得个青春剧男主角一样,想坑谁呢你?” “不习惯,老大,我先去忙了。”陶秋安掉头走。 “对了,明天你代我去开董事会吧,别给我丢人哈。”刀疤黄高声说。 满屋子的人都惊讶了,连陶秋安也愣了愣,但他向来不会违背刀疤黄的意愿,便说知道了。 刀疤黄摆摆手,驱散了众人,琢磨起陶秋安的事情来。 喜欢玩玉的人,通常都相信缘分,所以他觉得陶秋安和自己格外有缘。 当初这个男孩在邮轮上对他说,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你可不可以帮我变强? 他当时很诧异,甚至以为这是一个套,可是却鬼神神差的答应下来。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陶秋安像海面一样疯狂的吸收和壮大,加上吃苦耐劳,性格坚忍,成长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刀疤黄身边不缺人,更不缺人才,所以他更欣赏陶秋安精神层面的东西,太坚定了! 虽然陶秋安看上去轻轻松松的模样,其实一只脚腕上绑着十公斤的铁沙袋,除了洗澡睡觉几乎不拿掉。每天只睡六个小时,余下的时间不是学习就是训练,或者完成他交代的事,一丝不苟。 若不是亲眼所见,刀疤黄很难想象得出,有人能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简直跟自己过不去似的,在花花世界里把日子过得比当兵的还苦。 并且他看得出陶秋安眼里没有名利,于是更用心的栽培,好比雕琢一块璞玉,让刀疤黄有种成功感。但是陶秋安还是太年轻了,所以明天让他去应付那些老狐狸,就当磨练,而自己也乐得清闲。 刀疤黄打着如意算盘,用力啃一口苹果,刚好磕到嘴巴里的伤口,哎哟一声。 经过绑架一事,陶秋安已然成为刀疤黄的心腹,刀疤黄住院期间,经常代他出面应酬办事。他虽然资历尚浅,但毕竟功劳摆在那里,其他人嫉妒归嫉妒,但也没办法挑刺。 直到刀疤黄康复出院以后,也时常把陶秋安带在身边,他渐渐在道上也有了些名气。 黑道并非总是腥风血雨,刀疤黄拨了一间游戏机室,一间桑拿场给陶秋安,让他学着做生意。陶秋安也就乖乖的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挂上总经理的头衔,走马上任去了。 这下又惹得不少人红了眼,他不过才二十岁!领结婚证都不够格的年纪。 也不知怎么的,有些流言蜚语传了出来,说陶秋安爬上刀疤黄的床,是个献媚邀宠的小兔爷! 第三十八章 :锐变(下) 刀疤黄猛地一拍桌子,把刚进门的女秘书吓得一震,连手里的托盘都端不稳。 女秘书边将咖啡轻放到办公桌上,边观察刀疤黄的脸色,只见他两道眉毛立了起来,目露凶光,一副想吃人般的模样。女秘书怕归怕,也知道他不会拿底下的人撒火,同情的看了一眼坐在刀疤黄对面的年轻男子,战战兢兢退了出去。 门刚刚关上,刀疤黄就开始大发雷霆:“他妈的,污蔑老子的性向也就算了,还污蔑老子的品味!无风不起浪,去把煽风点火的那家伙给我查出来!” 陶秋安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老大,被压的那个又不是你,急个什么劲?” “去你的!”刀疤黄只是想象都忍不住打个冷颤,没好气地说:“亏你还笑得出来,好端端的谁往那去想,摆明着要黑你,这事越传越开,看以后谁肯真正服你!” 他说得确实有道理,也是为了自己好,陶秋安把头一点:“这事我去办,不让你操心。” “嗯,那些场子你打理了也有一段日子,我现在就去实地考察,顺便泡个澡,把皮给我绷紧了,要是让外面又传出我有眼无珠看错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陶秋安施施然一笑,起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欢迎至极。” 其实刀疤黄也就打着考察的借口去消遣,一间正经营业的桑拿,盈利每个月最多也就百来万,这点钱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桑拿走的中等路线,里面陈设的整洁堂皇,虽然刀疤黄看过不少奢华的地方,但打从一进大门开始,对周围的布置和营造出的氛围就倍感舒适。服务性行业,最重要的莫过于服务质量,这点倒是让他非常满意,只见从大堂一路到休息厅,每个侍应都身穿简约利落的制服,面带微笑问好。 刀疤黄转悠了一圈,愣是没挑出半点毛病来,他又到办公室翻了翻账本和记录,每天的客流量相当稳定,到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更是爆场。如果不是陶秋安一直紧跟着他,也没看见打电话,他还以为都是提前打点好的。 他心里满意,泡进浴池里自然感觉到浑身舒畅,在袅袅白烟中笑着问:“行啊,后生可畏,生意倒是做得像模像样的,比那些整天只会喊打喊杀的蠢货聪明多了,你小子是怎么做的?” 陶秋安也泡在浴池里,得了称赞,也只是表情淡淡地回他两个字:“你猜。” “恶补教科书?什么商业管理、酒店管理之类的?这倒是个好办法,笨鸟先飞嘛。” 陶秋安轻轻一摇头:“猜错了。” 刀疤黄用鼻子哼了声:“再不是就砸钱,请经验丰富人才管理。” “也不对。”陶秋安放松身体,靠在浴池的大理石边缘,解答:“你把场子拨给我的第一个月,我什么也没干,天天就光顾市里其他的桑拿场,先看看别人都怎么做,有好的地方就记下来。” “原来是亲身体验,然后呢?” “涨工资,加人手,善待员工,服务质量提上去了,客人渐渐就多了。” 刀疤黄边听边频频点头,陶秋安是他见过最实在的年轻人,从不讲野心和理想,稳扎稳打的做好每件事。这样的人并非有多大本事,但是肯用心,而用心两个字比什么都强。 他在心底盘算着多给陶秋安一些机会,把这把刀磨利了,好为自己披荆斩棘。 陶秋安站起身说:“贵客,难得来一趟,我这个总经理就亲自为您服务吧。” 刀疤黄下意识地问:“你要做什么?” 陶秋安咧开嘴笑:“帮你擦背而已。” 刀疤黄看着他直发愣,陶秋安赤身裸/体的站在浴池里,水纹刚刚好浸过小腹,一副高挑精瘦的身体,仿佛每块肌肉里都蕴含着力量——虽然面貌勉勉强强算得上清秀,但身材确实挺爷们的,真想不通,他当初怎么会和黑脸鬼搞在一起。 他老脸一红,背过身,去清了清嗓子:“咳,好好伺候,少不了你的小费。” 陶秋安应了一声,伸手拿起池边的海绵块,专心的帮他擦背。 就在此时,突然走进来五六个人,全都是熟面孔。 领头的人拐进更衣室便哈哈大笑:“听说老大在这儿消遣,手头上没事的兄弟就都赶过来了,正好……” 因为被眼前的场景震撼了,所以后半句话断在了嘴里。 白烟迷茫,水声哗啦啦,从门口的角度看上去,池里的两人仿佛是贴在一起。两个大男人贴一起!简直就是赤/裸裸又奸/情四溢的画面嘛!要说他们真的没什么,打死都不相信! 陶秋安心中坦然,也就没往那方面想,腿一抬就跨出了浴池:“老大,既然兄弟们特地过来陪你,我就干活去了,账单小费全免,你们玩得开心点。” 他们的神态都极其自然,刚进来的人也只好跟着假装自然,只见陶秋安站在浴池边上,双腿格外修长,一身水光闪闪的麦色皮肤,周身都不带一丁点伤疤。更衣员立刻上前递来浴巾,陶秋安擦干身体以后,两手张开,方便更衣员为自己套上浴袍,然后系好带子,大大咧咧地走了出去。 谣言越传越离谱了,最新的版本是刀疤黄老马失蹄,被一个小白脸迷得晕头转向,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为他卖命了十几年的兄弟,还不如一个出卖屁股的贱货。 陶秋安听后一笑置之,反正他又不是女人,要名节来做什么? 只要手下的人服他,同辈分的兄弟挑不出他的错处来,他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才懒得和风言风语较劲。但是造谣的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扯上刀疤黄,他自己要不要脸无所谓,但是不能不顾及老大的脸面。 陶秋安用了一个礼拜时间,顺藤摸瓜,揪出了散布谣言的主谋,原来竟是刀疤黄的得力助手——此人外号叫疯牛,跟了刀疤黄有好些年头,确实是个有本事的人,但性子冲、野心大。所以刀疤黄表面上是重用他,但暗地里又处处压制他,不让他的势力壮大。 事情查清楚以后,陶秋安没有向刀疤黄报告,擅自闯进疯牛经营的地下麻将馆。 麻将馆里乌烟瘴气,噪音不断,陶秋安眉头一皱,站在阶梯上扭头,对身后的手下说:“清场。” 他带来的十个人立刻冲下去,掀翻麻将桌,吆喝着开始赶人,不到五分钟,客人都跑光了,剩下都是在麻将馆里看场的人,双方开始骂骂咧咧、推推搡搡。 陶秋安走了下去,拉把椅子坐到正中央:“把疯牛叫来,十分钟不出现,就放火。” 三分钟以后,疯牛就现身了,张口就质问:“我们都跟一个老大做事,你这是什么意思?仗着老大看得起你,还讲不讲道理了?” 陶秋安不打算跟他讲理,因为散布谣言是抓不到证据的,有理也说不清! 他霍地站起来,一手捏住了疯牛的咽喉,然后用蛮力往前冲,把他重重撞到墙壁上。当疯牛张大嘴痛叫时,陶秋安突然就抽出了雪亮的匕首,j□j他嘴里一扭,削断半截舌头。 这把匕首是他随刀疤黄去泰国谈生意时看上的,刀刃是细长的三角形,不但锋利而且轻盈。 匕首抽出来的时候,疯牛嘴里的血沫子也喷涌而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疯牛捂住嘴巴,叫得惊天动地,断掉的舌头从他口中掉了出来,是一块扇贝般大小的红肉。 陶秋安一脚把那块肉踏得糜烂,不让它有被缝回主人身上的机会,然后将疯牛甩到了地下去,冷冷地说:“你管不住自己的嘴,我只好帮你管了,不用谢。” 麻将馆里看场的也就十个八个人,既要赶紧把疯牛抬医院,也就剩下三四个人了,根本就寡不敌众,只能眼睁睁看着陶秋安带着人扬长而去。 事情闹得那么大,刀疤黄当然又要发火了,当着一众心腹的面前,猛拍桌子斥骂。 在会议室里,陶秋安等他骂得差不多了,正停下喝茶补充口水时,把身体后倾,左脚晾到了会议桌上:“老大教训得没错,都是我冲动鲁莽,我有错。” 刀疤黄又是一拍桌子:“你这是什么态度!把脚给我放下来!” “老大,你教过我敢做就要敢当,我一时犯浑,可也没敢忘记你的教诲。”陶秋安慢悠悠地卷起裤脚,边说:“我处事不当,犯了错应该受罚,就按江湖规矩来——三刀六洞。” 刀疤黄没想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出,彻底无语了。 陶秋安利落地拔出匕首,深呼吸以后憋住一口气,手起刀落,往自己小腿肚连扎三下,刀刀都贯穿皮肉,正好六个血洞!三刀扎完以后,他把身体靠进椅子里,仰头,徐徐地吐出浊气,额头冒起了密密麻麻的细小汗珠。 这三刀是他自己扎的没错,可是名目上是刀疤黄罚的,如此一来,旁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陶秋安把匕首丢到了台面上,咬着牙说:“我对疯牛动刀子,是因为我们俩有私怨,只要他有这个本事,也可以随时来找我报仇,我等着他。” 刀疤黄站起来,一下扫掉了茶杯:“好,你们的私人恩怨你们自己解决!我不插手,其他人也不许插手,管你们打个你死我活,等哪天真打死了,我再给你们其中一个收尸去!” 于是,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正式落幕了。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提过关于流言的事,但偏偏陶秋安哪里不割,就是割下疯牛的舌头。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原因,可是陶秋安把事情做得名正言顺,同时又杀鸡儆猴,让人知道散布谣言是个什么下场。这样的处事方法,连刀疤黄也不得不佩服,如果当初陶秋安把事情捅他面前,无论他怎么去做,外人都会说他偏帮了谁。 陶秋安脚上有伤,不方便走动,干脆命人在桑拿的办公室里放了张小床。 昨天接到消防局的通知,近期会来检查消防设备,所以陶秋安第二天大早就叫齐员工开会,把这事交代下去让所有人准备好。到了下午,他的伤口时不时就要痛上一阵,哪里也不想去,索性睡起了懒觉来。 刀疤黄进办公室的时候,他才刚刚睡醒,趴在枕头上眼睛惺忪,头发凌乱,像个傻气的大孩子。 “老大……你怎么来了。”陶秋安声音有点哑,挣下床要迎接他。 “别乱动。”刀疤黄在他脑壳上拍一下,拉张椅子坐到床前:“自己拿刀子捅自己,你傻不傻啊?” 陶秋安抬起脸笑了一下:“戚凌也总说我傻。” 这句无心之言一说出来,两个人都愣了愣,随后默然无语。 刀疤黄摸了摸他的额头,有点烫手,可能是因为伤口引起发烧,难怪看上去整个人有点懵懂,不像平时那般有精神有活力。他又垂下眼去,看到陶秋安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衣,领口下面的几颗纽扣没系好,露出了锁骨还有大片肤色健康的胸膛。 此时陶秋安也垂着眼,眉头微皱,不知是在忍痛还是在想戚凌。 刀疤黄一颗心忽然柔软了起来。 这一刻他没把陶秋安当成属下,而是长辈和后辈,其中还隐隐带些怜惜和悸动。 “小安,在没人的时候你就喊我叔吧。” 陶秋安立刻摇头:“不行,老大,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是我的恩人。” 刀疤黄伸出手指,缓缓地从他耳根滑过:“因为身在江湖,见过不少灭门惨案,所以一直没有成家,本来有个侄子,可惜他的命不好。小安,你我都心知江湖是个什么地方,别说义气,就是连情爱也不靠谱。可是我从来不会亏待自己的人,如果你跟了我……” “老大!”陶秋安急忙打断他,尴尬地笑笑:“我不是一直跟着你混吗?” “臭小子,脑子还没烧坏嘛,别装傻,你知道我的意思。” 陶秋安更尴尬了,低头呐呐地说:“你不是只喜欢女人么?” “我缺个知底知心的人,你又是个懂事的孩子,我们可以从尝试开始,不行就退回原来的位置,怎么样?” 既然刀疤黄已经把话说得明白,陶秋安也不好再装傻充愣下去,打起精神应付。 他放松身体,靠在柔软的枕头上,按住了一下下抽痛的太阳穴:“老大,我也知道情爱不靠谱,可我就是个认死理的人,根本放不开自己去接受另外一个人,连*这样的事我都做不到。我不是在为谁守身,我只是对自己负责。” “你还……”刀疤黄打住话,等他自己说下去。 陶秋安闭了闭眼睛,低声、却又坚定地说:“对,我还爱着戚凌。” 但也只是爱着而已,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盼头,因为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做人只有向前看。 第三十九章 :活死人(上) 是夜,龙涏香的味道蔓延在厢房里。 灯光幽暗,形成一种迷迷离离的视觉感,而偶尔传出的喘气声,以及*撞击的声音,让这个夜晚更加的荒淫凌乱。此时段锦正坐在太师椅上,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拇指上的扳指,神色淡淡,眼神却极其复杂,厌恶中又隐隐带着一丝亢奋。 陶夏宁英气的面孔几乎有些扭曲,白色的秋裤已落到脚跟处——他正笨拙而有力的冲撞卧趴在床榻上的女性*,眉头紧锁,眼神都散了,一时分不清是痛苦还是欢愉。 他挥汗如雨的紧闭了眼睛,就着一个姿势,猛烈的连干了一个多小时。其间也不知道自己射了多少次精,反正头脑一直是昏沉的,茫然中只晓得去追求快感。 而趴在床榻的女人攥紧了被褥,咬住嘴唇,默默无声的承受着。 药力随着时间渐渐散去,陶夏宁的动作慢了下来,最后栽倒在女人的后背,*的气息充斥鼻腔。 段锦换了一个姿势,托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他等待陶夏宁慢慢恢复神智。 果然,陶夏宁终于回过了神,立刻急急地往后退,被自己的裤子绊倒,踉跄一下坐在了地上,腿间半软的器官沾着浊液。他的神情纠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性/器,恶心不已地提上裤子,原本涨红的脸色变得粉白。 “康伯。”段锦不高不低地喊了一声。 康伯把房门打开了,领着两个下人进来,把床榻上赤/裸的女人用被子卷起,抬了出去。 这一来一去,竟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不愧是训练有素的家生子。 陶夏宁拧过脸,狠狠地瞪着段锦:“你满意了吗?把我逼到这个份上,你终于如愿以偿了!” 段锦好气又好笑地摇头:“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对舅舅说话呢?你今年都十九岁了,早该负起开枝散叶的责任,段家人丁单薄,我不逼你,你打算拖到什么时候?” 陶夏宁一脚踢飞了火盆:“我早跟你说过我不喜欢女人!” “我知道……你喜欢的戚凌嘛。”段锦冷笑,幽幽地说:“那个活死人。” “我不许你这么说他!”陶夏宁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厢房。 他在浴室里拼命地搓洗自己的身体,把皮肤都搓红了,但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除了难过他什么也感觉不到,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太难过了,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在段家这三年里,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太多次,段锦总是一次次相逼,打破他的底线。他早就开始后悔了,虽然在段家锦衣玉食,有人伺候,有人差遣,他却感觉到越来越空虚,因为现在的他根本没有自由可言! 可是他又离不得段家,他受不了饿,吃不得苦,没法想象餐风露宿的生活。 而且除了段家之外,像他这样的异类,哪儿还有容身之处? 就算他不为了自己,即使是为了他哥,为了戚凌,也只能咬牙忍耐下去。 段锦这种小肚鸡肠的男人,当初肯取消掉通缉令,并且留下戚凌的性命,不过是作为要挟他的手段。 陶夏宁捂住脸蹲下来,他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以后,陶夏宁脚步虚浮地穿过回廊和庭院,来到南边一间不起眼的小平房。他打开灯,定定地看着床上的男人,心中的苦楚一点一点渗透出来,眼睛慢慢发红。 房间里的东西既简单又简陋,一张木床,两个木柜,剩下的都是瓶瓶罐罐的药物。 三年来,戚凌在药物的影响下,有五分之四的时间都躺床上昏睡,每个礼拜只有一两天是清醒的。因为深层睡眠可以减少体能消耗,使新陈代谢降低到最低水平,呼吸放缓,连心跳也放慢,比如动物进入了冬眠状态。 但这只是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虽然用人为干扰的方式,硬把导火线接长了一点,但是炸弹迟早都会被引爆。 因为长期间歇性的昏迷,让戚凌已经清瘦得厉害,看上去是形销骨立,黑发都长到了肩膀,无声无息的躺在床上,真的非常像一个活死人。 陶夏宁趴在床边,把脸枕到他的肩头,哽咽着叫唤:“凌大哥……” 戚凌毫无回应,一动不动地平躺着。 “凌大哥、凌大哥、凌大哥、凌大哥……” 陶夏宁执拗地重复呢喃着,像一个迷途的小孩呼唤亲人,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眼角溢出泪光。然后他踢掉了鞋子,爬到床上,侧身搂住戚凌,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戚凌是在天刚破晓时醒了过来,手指先动了动,紧接着是右手,再到右边的肩膀。 他一动,陶夏宁立刻惊醒过来,心里一喜:“凌大哥!你醒了啊?听得到我说话吗?” 戚凌慢慢地睁开眼睛,眼神是散的,过了好一会以后,眼珠子才会转溜。 他坐起身来,瞅了陶夏宁一眼,声音略哑:“你怎么在这里?下去。” 陶夏宁早已习惯了他冷漠的态度,心里有点苦,但面色仍然很平淡。他窸窸窣窣的摸下床去,也不使唤下人,自己到茶水间端了杯温水,捧到了戚凌面前:“凌大哥,你都睡好些天了,先润润嗓子。” 戚凌默默地接过水,又瞅了他一眼。 陶夏宁又说:“凌大哥,你想吃点啥?我叫人给你做去,吃了东西我陪你出去走走。” 戚凌一口气喝下整杯水,表情仍旧疏离,只是少了些冷冰冰,他动动嘴说:“小宁,都那么多年了你怎么还不明白?不要在我身上浪费心思了,我不是好人,无论你对我多好,我连内疚都不会给你。” 陶夏宁牵强一笑,昨夜所受的委屈,以及求而不得的苦闷聚拢上心头。 经历了上千个日夜,他都等不到戚凌回心转意,早已不抱什么希望,只是始终放不下。 他付出了那么多,承受了那么多,他比谁都努力,比谁都做得好,可为什么一点回报也没有? 实在太不甘心了,陶夏宁闭上眼,抛出一连串问题来:“我想不通,我到底比他差在哪儿?什么是他有的我没有?他到底有什么好处?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戚凌有点无奈了,陶秋安这么随和的一个人,偏偏有个这么固执的弟弟。 他转头望向雾色沉沉的窗外,心想自己是个随时都会断气的人,罢了,就当是成全陶夏宁。戚凌放柔了眼神,连带着声音也变得柔和,一字一句缓缓地说:“你哥他啊……没有哪里比得上你,长得也不怎么样,而且脸皮很薄,在床上也放不开,又天真又傻气,一丁点小事就可以乐呵个半天。他不勇敢,但是从来不会退缩,他会害怕,但总能战胜恐惧,他有时很坚强,有时又很脆弱,有点小聪明却又经常犯傻。” “那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我喜欢他有一颗人类的心。” 陶夏宁眨眨眼,似懂非懂的看着他。 戚凌微微地翘起嘴角,也不打算解释,他言尽于此,能不能理解是陶夏宁自己的事。 陶秋安的外表和内心是一致的,而段家大多都是披着人皮的怪物,其中包括他自己在内。 单凭这一点,就值得他用生命守护。 戚凌不再理会陶夏宁,他摇铃把下人唤来,吩咐对方到厨房端碗粥和馒头,然后起床慢吞吞地洗簌。因为睡得太多了,身体是僵硬的,每个关节又酸又疼,仿佛像一部缺少润滑油的机械。但他还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计划已经布置下去了,但是时机没到,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再撑一段时间。 他和段锦,不知道谁会先死?想到这个问题,戚凌忍不住笑了笑。 第四十章 :活死人(中) 段锦身体越差,性子也就越怪。 已经怪到了无理取闹的地步,段家老宅的气氛也日渐低迷,自从上次有个仆人打碎了鼻烟壶,被强行灌下硫酸凌虐至死以后,所有人都战战兢兢,生怕一不小心惹了这个祖宗。 可是段锦要闹性子,根本不需要理由,他命人不知从哪里弄回了一大群食人鲳,饲养在自家庭院的池塘里。放下食人鲳的第二天,满塘的鲤鱼都只剩下白森森的骨架。 他闲来无事,就让下人搀扶着他到凉亭里,亲自用新鲜的牛肉喂鱼。食人鲳背部墨绿腹部鲜红,颜色艳丽缤纷,成群结队的扑向食物时,段锦觉得甚是好看。 他从家仆中挑出一对交情要好的朋友,让他们相互数落对方的不是,然后由自己决定,哪一个更应该丢进池塘里喂鱼。这时候的段锦像一个暴君,而世代侍奉段家的下人奴性已深,竟不敢忤逆他。加上两人都怕死。就你一言我一语的指责起对方来,连陈年往事都翻了出来。 此时已是六月份的初夏,段锦身穿长袖高领唐装,除了脑袋以外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苍白的面孔带着微笑,欣赏着由他一手促成的荒唐闹剧。 “你。”段锦抬手指向较为高壮的仆人,头头是道地说:“你更该死。明知道他赌博成瘾,劝诫无用之后,还为他还了两次赌债,身为朋友,这样一来岂不是让他更泥足深陷。所以你该死。” 高壮的仆人扑通一下跪地,磕头求饶。 段锦不为所动的摆摆手,眼看着有四个人将那仆人抬起,一鼓作气地往池塘里扔。 在一连串的惨叫声中,池水被染红了,所有人都别开头或闭起眼睛,唯独他看得津津有味。 事后,段锦认为一群斑斓的鱼在淡红色的池塘里游曳相得益彰,便命人无需换水。 诸如此类的事段锦干得不少,也许造孽太多,身体一天比一天更虚弱,终日卧床不起。这时的段锦又像个大限将至的人,垂着眼皮,目光无比呆滞,几乎连眼神都消失了,在药香中散发出腐朽的气息来。 表面虽然如此,但段锦的心思是活络的,他要是不找点什么事来琢磨,可怎么把这要死不活的日子过下去。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戚凌身上,因为段三伺候他的舒心,所以不打算糟蹋,而陶夏宁又是纯血种,不适宜随随便便拿来玩,所以在三个变身人里,他一下就认定了戚凌。 段锦自己是个病人,所以他更厌恶病人! 可是陶夏宁察觉到他这份心思,听说他要把戚凌送到研究室,跟他闹腾了起来。 “什么叫留着也没用?凌大哥是我喜欢的人,我不许你折磨他!”陶夏宁说。 段锦不冷不热地看了他一眼,神情木然:“那不过是段家养的一条狗,还包藏祸心,送他到研究室,也不枉我白养了他那么多年……” 陶夏宁听不下去了,打断他:“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你敢动他,我跟你拼了!” “哦?”段锦把身体往后一仰,倚靠在床榻上,淡淡地说:“小宁,你再说一次。” 陶夏宁心里一惊,以段锦的怪性子,越是生气的时候,语调倒越是平淡,他只好放柔了态度撒娇:“舅舅啊,凌大哥的身体你不是不知道,我少见一面是一面,你如今还要把他弄走,我当然着急了。” 段锦听后一点头:“所以你也打算陪他去?” 陶夏宁扑到床榻前,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舅舅,我……” 他被吓着了,一旦进入了段家的研究室,那就不再是人了,变成是活生生的试验品。 “傻孩子。”段锦摸上他的头顶,近距离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觉得下腹处隐隐有了点骚动的暖意,笑道:“舅舅骗你的,我怎么舍得……乖孩子,让我舒服一下,我什么都依你。” 段锦一手按下他的脑袋,一手扯下裤子,那根半长不短、半软不硬的命根子就在陶夏宁眼前。 陶夏宁立刻紧闭上眼睛,不吭声。 段锦按住他的后脑勺,同时捏住自己的东西,往对方嘴唇上磨蹭:“小宁,你是不是不乖?” 陶夏宁微微一震,连寒毛都要竖起来了,他心里百般不愿,但又反抗不得——因为段锦从来都是个心思慎密的痨病鬼,身体虽然不争气,但始终掌控着段家,即便整天卧在床上,可外面的人一举一动都瞒不了他。 他慢慢地张开嘴,把那软绵绵的分/身含住,很笨拙的吮吸了几下。 段锦垂着眼皮,抚摸他的面颊、耳根、颈脖,他的□就算再不济,可也是敏感的,被陶夏宁温热的口腔包裹着,柔软的舌头不是舔舐,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快意和舒畅。 陶夏宁像吃奶婴儿似的,噙住那根东西轻轻吸着,心不在焉,不带感情。 约莫十分钟以后,段锦先前亮着的眼神涣散开来,缓缓合上眼睛,呼吸轻浅,睡了过去。 从此以后段锦不再惦记着戚凌了。 他隔上三五时,就让陶夏宁用嘴伺候自己一次,尽管身体上的快感微不足道,但是心理上的快感却很强烈。而陶夏宁再不情愿也只能应付着他,因为有段锦在,他才是段家的少爷,没有段锦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但是随着段锦对他的兴趣越浓厚,行为也越来越过分了。 他让陶夏宁扒光了衣服,跪趴在自己双腿间,有时候用嘴,有时候则用软塌塌的*摩挲他的脸。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一个月,正值暑期。 戚凌醒来时,觉得胸口沉闷,他缓缓地聚集精神,发现陶夏宁趴在自己胸膛上大哭。 看样子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哭得鼻头都红了。 戚凌推开他,挣起身来问:“今天是几号了……” 陶夏宁正哭得伤心,料不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句,泪眼模糊地控诉:“凌大哥,你都不关心我了。” 此时戚凌整个人晕晕沉沉,神情木讷,每次睡醒,都要好一段时间才缓得过来。 陶夏宁见他不理会自己,原本凄苦的内心生出了一股恨意来——段锦不但时常羞辱他,还要他和不同的女人行房,说是说为了段锦的香火延续,但其实根本把他当成了畜生一样配种!而戚凌碰都不碰他一下,他受了那么多委屈,到底是因为谁?凭什么就自己一个人在受苦? 他一言不发地抓住戚凌肩膀,将人按着仰卧下来,然后合身压了上去,不由分说低下头吻住了对方的嘴。 戚凌只感觉到身上一重,然后嘴上一热,他推拒着陶夏宁,扭头躲开他的嘴唇:“小宁,别这样。” 陶夏宁的眼睛里放了光,很清晰的吐出三个字:“我爱你。” 戚凌这次整整睡了五天,期间不吃不喝,换做常人早已在睡梦中饿死,他的体质虽然比常人优越,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此时力气十分有限。 而陶夏宁年轻力壮,自然占了上风,两人拉拉扯扯,戚凌的裤子被他扯了下来。 戚凌的皮肤是光滑的古铜色,身体比起从前清瘦得多,但大腿仍是有点肉并且有弹性。陶夏宁在他大腿内侧摸了两把,随即就握住了那萎靡不振的命根子,揉了两下,那器官有了苏醒的苗头。 因为戚凌仍在不断地反抗,陶夏宁虽然压制得住他,但是也放不开手脚亵渎,于是把心一横,俯身含住了那根已经抬起头来的家伙。 戚凌抽搐了一下,粗声喘气。 段家人因为命短,所以性/欲也格外的强,仿佛上天刻意安排,让他们在短暂的生命里尽情繁殖…… “你这样做有什么意思,给我滚开!”戚凌生气了,用脚去蹬他。 陶夏宁死死压住他的腿根,埋头吞吐了起来,他感觉到口腔里的东西一下暴胀,几乎要撑破了他的嘴,并且又热又硬。他一边含住不放,一边用舌头舔/弄,呼吸越来越急促。不一样,和段锦给他感觉完全不一样,段锦是死气沉沉的绵肉,而戚凌是生机勃勃的傲物。 他觉得自己浑身都燥热起来,竟然有点情难自禁,于是更卖力的吮吸打转。 戚凌眼神一冷,便不再反抗了,揪住陶夏宁的头发,在他的嘴巴里肆意冲撞。陶夏宁心中一喜,随即被*的东西捅到嗓子眼,呼吸困难,但他还是尽力配合戚凌,甘之若饴的伺候起自己深爱的男人。 事后,陶夏宁吐掉口中的浊液,哑声问:“凌大哥,舒服吗?” “还成。”戚凌拿过床头柜的烟,点燃,徐徐地吐出烟雾:“你哥都没给我用过嘴。” 陶夏宁愣住,手里还捏着一团纸巾。 戚凌用手肘撑起身子,贴近他的脸,恶意一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没有逼他,我舍不得。” 陶夏宁脸色瞬间泛白泛青,体内的j□j迅速扑灭,变成了一片死灰。 “呵呵,呵呵……”陶夏宁干巴巴笑了两声,突然握住拳头,音调拔高,尖锐中带了几分凄厉:“你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我下贱是因为我喜欢你!他呢?你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什么人吧?不但变成黑社会,还成了道上人尽皆知的兔爷!男娼!不要脸的婊/子!” 戚凌立刻扬手扇了他一巴掌:“混账,你怎么能这样污蔑自己的哥哥!” “我污蔑?好!我就把他叫来,让你自己看清楚事实!”陶夏宁吼完,红着眼睛冲出小平房。 戚凌当然不相信他的话,一个字都不信,陶秋安会加入黑社会,那么善良的人怎么可能加入黑社会!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好笑极了!他急急的吸了一口烟,按住胸膛,里面有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隐隐作痛。 用不着等陶夏宁把人叫来,他就打了几个电话,向以前道上的朋友打听消息。 结果,得到的全是坏消息。 陶秋安加入了黑社会,跟了刀疤黄,并且两人之间有一腿,这事根本就不是秘密了! 戚凌觉得比死还难受,可是他又不愿意相信,心里隐隐有一丁点希望,也许是哪里出错了,他听到的和他认识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他逼自己冷静下来,翻了翻日历,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就是段家的年会了。 到时所有段家人都会齐聚一堂,无论是本家还是外家,在那一天都会来到老宅里。 他在很有限的时间里,终于一步一步把计划安排好了,费尽心思收集来的炸药已经安装完毕,只要等到人齐的时候,整座老宅以及段家,将在爆炸声中灰飞烟灭。 从此以后这个种族彻底灭亡,包括他,包括陶夏宁,包括段锦。 而陶秋安就可以作为正常的人类,继续生活下去,再无后顾之忧。他也许会组织家庭,也许不会,也许还会爱上别的什么人,或者继续念书,或者有了自己喜欢的工作,这些才符合戚凌的设想。 是夜,夜总会的包房里喧闹不休。 迷离的灯光,高声的音乐,以及走调的歌声,周围的人摇骰子,喝酒划拳,嘻嘻哈哈打闹……各种杂音汇集在一起,让这个夜晚光怪陆离。 今天是刀疤黄五十岁的寿辰,摆了足足上百桌筵席,吃饱喝足以后,正好天黑,就带着一众心腹和得力干将,来到夜总会寻欢作乐。陶秋安向来不喜欢这些场合,他脚上的伤好了七八成,已经能走能动了,所以到外面呼吸下新鲜空气。 他沿着走廊前行,避过两个东倒西歪的醉鬼,来到一处空中的平台花园。 这时正有一对情侣在平台上打啵,看到了陶秋安,男人转过女人的肩膀,拍了拍:“叫安哥。” “安哥。”女人低头,小声的叫了一句。 陶秋安笑笑,从空中花园看出去,俯瞰着整个城市辉煌的灯火,果然是幽会的好地方。 他说了句你们继续,转身就走,打算换一个地方。 刚好此时手机响了起来,陶秋安拿起接听,一听到是陶夏宁的声音,立刻愣住不动了。 第四十一章 :活死人(下) 陶秋安下车时,双腿的感觉怪怪的,他跺跺脚,整整衣襟,身姿笔挺的栋在车前。 康伯迎上来,规规矩矩地来个九十度鞠躬:“秋安少爷,欢迎回家。” 此情此景,像极了当年他初到段家的时候,不过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惶然懵懂的少年。 陶秋安抬脚迈前,头也不回地说:“康伯,当心闪着腰,你老糊涂了,白喝那么多脑白金,这里不是我家,我也不是什么少爷。” 康伯浑浊的眼睛瞅着他的背影,挺拔利落,人是变了不少,比从前更加坚定并且自信十足,可语气一点也没有变。他赶紧跟上去,追在陶秋安屁股后面说:“您身体里流着段家的血,永远都是老奴的主子。” 陶秋安冷笑,就当给自己积点口德,不跟一个糟老头计较。 他步子大,步伐急,穿过两重月亮拱门,又绕过一座假山,越走越快,康伯得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正在厢房中等候的陶夏宁听到脚步声,立刻起身,跑到门前迎接,惊喜地叫了一声:“哥。” 陶秋安对他点了一下头,单刀直入:“你在电话你说的都是真的?叔真的对外界有反应了?” “真的!”陶夏宁拽着他往屋里走,边说:“叔的手指会动了,还睁开过眼睛,医生说这是个好兆头,苏醒的可能性很大。哥,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叔一睡就是那么多年,我以为他……” 陶秋安在床榻前弯下腰,轻轻摘掉陶冶的氧气罩,两手捧住他的脸摸了摸,很快就把氧气罩戴了回去。他又低下头去,和陶冶额头贴着额头,搂住男人骨瘦零丁的肩膀,闭了一下眼睛。 他相信陶冶总有一天会醒的,始终相信着。 陶冶当爹又当妈,把一对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拉扯大,经历过无数的辛酸苦难——这般善良坚强的男人,连漫长的岁月也无法令他动摇,怎么可能轻易会被打败。 陶秋安浅浅吸一口气,背过身去,挺直了腰问:“小宁,叫我来还有什么事?” “哥,你等一下,有人要见你。” 陶秋安拦下他说:“不见,除了你,段家的人我一个都不想看见。” 陶夏宁细心观察他的神色,问:“包括凌大哥?” “对。”陶秋安毫不犹豫地答,回头看了陶冶一眼:“我走了,保持联系吧。” 结果他才走出两步,拨开珠帘,便看到了站在门槛外的戚凌。 陶秋安愣住了,而戚凌背靠门板,一只手搭着自己肩膀,叼着烟,默默无声看着他。 陶夏宁轻手轻脚离开厢房,却也不走远,绕到屋子侧面的窗户边。 他不只一次想象过,如果偶然重遇了戚凌,应该给点什么反应,结果陶秋安做得比想象中更好。他淡淡地笑了笑,目不斜视,开口说:“好久不见。” 戚凌听出他语气里的淡然,说不上失落或是安心,他不想虚伪的跟陶秋安客套问好,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戚凌仔细的打量陶秋安,发现他真的变了很多,连气质也不一样了,曾经青涩的感觉已经消失无踪。 “我来看我叔,现在就要走了。”陶秋安越过戚凌跨出门,他看得出这个男人瘦了很多,脸色和精神也不大好,于是又添了一句:“你要保重。” 戚凌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连手感也不一样了,肌肉紧实,他问:“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 陶秋安觉得他莫名其妙,但仍不想失了风度:“那是我自己的事,不劳你过问,你还是多关心一下小宁吧,希望你能好好待他。” “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回答我!”戚凌态度强硬,甚至有些暴躁了。 “关你屁事。”陶秋安不悦了,近一两年来除了刀疤黄,他还真用不着给谁留点面子。说完以后他甩开戚凌的手,看都不看他一眼,拔腿就走:“不说再见了,不想再看到你,拜拜。” 戚凌一口吐掉了烟头,盯住他的背影不放,眼神发狠:“你怎么就下贱?跟一个年纪能当你爸的男人厮混在一起,你有那么缺少父爱吗?” 陶秋安脚步一顿,双手握成拳头,又缓缓地松开:“自从跟了他,我才知道你有多么混蛋。” 听到他亲口承认,戚凌恨得眼底发红,心脏噗通不断,跳得异常兴奋和活跃——他又萌生出了一股久违的冲动,变成野兽冲上去,把陶秋安扑倒在地,亲口咬断他的脖子! 如果陶秋安自甘堕落,如果陶秋安放弃了自我,那他做的一切将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费了那么多苦心,就是盼陶秋安能好好活着,他以为无论这世界怎么变,陶秋安所坚持的东西也不会变。是他太自以为是了,还是现实残酷如刀,能削弱一个人的信念? 戚凌按住胸口,心脏绞痛难耐,他知道自己病发了,得马上吃药。可是他却一动不动,眼睛狠狠地盯着陶秋安的身影——如果目光能化作实物,便是两把凛凛锋利的钩子,能刺穿陶秋安的皮囊,再勾住肋骨不放。 直到陶秋安走远了,陶夏宁才回到厢房正门前,立刻吓了一大跳。 他看见戚凌用一只手扶住门框,嘴唇发白脸色发青,揪住胸口的衣裳,满脸都是冷汗,偏偏神色凶恶万分,仿佛带着深仇大恨,要把谁活活给生吞了一样。 “凌大哥,你发病了?”陶夏宁圈住戚凌的腰,把他往厢房里拖,一边大叫:“来人,快来人!” 陶秋安隐约听到了弟弟的呼喊,可是他也没太在意,段家有的是奴才,轮不到他来操心。 他是接到陶夏宁电话就赶过来了,自己开了半天的车,也没有带人。 陶秋安走出了大门,迈下石阶,正准备下车时,原本停在后方有段距离的奥迪轿车突然冲前,撞上他的车尾。陶秋安愣了愣,看到自己的suv被撞得挪了一个车位,车尾灯都碎至脱落,防护栏和后备箱已经变形陷了进去。 这时奥迪的车门打开了,身穿米白休闲装的段三落地,露齿一笑:“好狗不挡道,好车不挡路。” 这般明着找茬的家伙,陶秋安在道上遇到过不少,不料到了段家也有发生。他回了段三一个大大的笑容,起脚踢飞掉落的车尾灯外壳:“会叫的狗不咬人。” 段三侧身一躲,避过迎面袭来的硬物,接着听到脆响,奥迪驾驶座的车窗被砸了个粉碎。 他微微皱起眉头,觉得陶秋安忒讨厌了,打从以前就讨厌!第一次看见就讨厌他的愚蠢无知,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东西,还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待自己同类,好像他跟段家人不一样似的。 段三有心再嘲讽他几句,但是陶秋安无心跟他耍嘴皮,正好心情不佳,直接动起手来。 陶秋安冲前去,对准他鼻子来了一拳,段三被打得往后仰身,顺势还了他一脚,光天化日之下,两人就在段家的门前大打出手。 段三甩了甩头,用手背抹去鼻血,刚刚那一拳力道十足,让他心里一惊,立刻认真较量起来。陶秋安攻势凌厉,用手肘往左侧撞击,又碎了一面车窗,趁对方躲避的时候,抬起膝盖撞他的腰眼! “靠!你这个狗日的东西!”段三痛骂着,揪住了陶秋安的衣服,用脚蹬他。 陶秋安不躲不避,绷紧腹部的肌肉,承受了段三的腿脚,然后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往大门一侧的石狮子撞去!他撞得可狠了,完全不顾后果,段三只感觉到眼前一黑,粘腻的热血就淌了满脸。 一记标准的擒拿,陶秋安从后面锁住了段三的胳膊,扭得他手臂整条变形:“恶心的走狗。” 段三挣脱不得,手臂仿佛断掉了,动一动都揪心的疼——他现在看出来了,陶秋安不只练过搏击,使的都是打斗中常用的招式,并不刁钻诡异,但动作非常干净利落,力道惊人。 他立即释放了潜能,眼珠子金亮,用力往后撞开了陶秋安的钳制,一脚蹬向石狮子,借力攻了过去。陶秋安见他速度突然提升了,一个后空翻避开段三,然后跳上了奥迪的车顶,当对方再冲上来时,抬脚横扫他的脑袋。 因为要长时间开车,陶秋安把原本绑在脚腕的铁沙袋除掉了,这一扫完全没有控制住力道,把段三整个人踢飞,足足踢出起码有五六米远,直接摔倒在朱红色的大门前。 陶秋安自己都有点惊讶了,从车顶跃下来,打开了奥迪的车门:“借你的车用用,我不打算还了,自己明天去堆填区里找吧。” 段三缓缓地撑起上半身,几乎把牙齿咬碎了,他虽然眼冒金星,但是意识是清醒的,只是提不起力气再打斗,除非变身!偏偏此时又是在大门外面,镇上生活着不少居民,他们刚刚打了一场,吸引好些老远观战。 眼睛变色还能说是佩戴美瞳,可变成野兽就无法解释了。 当段三正恼恨的时候,陶秋安已发动引擎,驾驶比自己原本的车昂贵了一倍不止的奥迪a6l离去。啧,这辆车还配备了双离合变速器,真是可惜,今天之后就会变成一堆废铁。 陶冶也许快要醒了。 从段家回来以后,这件事就一直在他的心尖上。 除去了工作上的事,陶秋安都在琢磨此事,如何把陶冶带回来已经是个难题,更难的是如何让段家善罢甘休。 归他打理的两个场子都运作正常,桑拿客似云来,游戏厅里有赌博机,盈利可观稳定,所以唯一能让陶秋安心烦的,就是跟着刀疤黄应酬和谈生意。 每次跟刀疤黄出去,不只要充当私人保镖,还要挡酒,递烟,陪笑脸。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听过的人多了,但是真正体会过的人才知道有多无奈。陶秋安时常会觉得累,他本来只是个简单,容易满足的人,没有功利心,可是偏偏要掺合进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 这天晚上,陶秋安回到家已经深夜了,格外疲惫。 他喝了不少酒,红的白的洋的,甭管什么酒都往肚子里倒,后劲一涌上头,整个人晕乎乎。 陶秋安现在住的地方,是一间搭建在天台的铁皮屋,也是戚凌从前的家。 他当初刚刚回到这座城市,无处容身,就想到了这一个地方。因为当时走得太急,只带了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屋子里其他东西都没有动过,所以打扫一下就能住人了。他是念旧的人,而且铁皮屋让他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既然戚凌不再回来,他也懒得换住处。 陶秋安慢吞吞地爬上天台,喘了两口气,花了好一阵时间才摸到钥匙,开门。 酒精麻痹了他的感官,让他变得有些迟钝,直到打开灯,才看见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陶秋安醉眼朦胧的看着戚凌,也不觉得惊讶,喷着酒气问:“你来我家干什么?” 戚凌倒是十分惊讶,他只是回来看一看,顺便拿点东西,没想到他前脚进门,陶秋安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他观察一下陶秋安的模样,心想肯定醉得不轻,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陶秋安晃晃悠悠地进了屋,除掉西装外套,低下头脱鞋。他手指不听使唤,把鞋带越扯越紧了,老半天都脱不掉脚上的皮鞋,不耐烦了,直接用手拔鞋子。 戚凌在这时蹲□去,把他的脚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动手解鞋带。 毫无预兆的,陶秋安眼睛湿润了,他默默看着男人头顶的发旋,一时分不清是幻是真。 戚凌的心情同样复杂,半喜半忧,喜的是陶秋安如果跟刀疤黄真有奸/情,肯定不会住这种破地方,毕竟对方可是富得流油的地产商;忧的是他不想看到陶秋安这副模样,不但醉醺醺,连眼神都透出了疲倦。 “你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戚凌问出一直堵在心底的话。 陶秋安如梦初醒,撇开脸说:“不关你的事。” 戚凌僵了一下,把他两只鞋子连同袜子一起脱掉,握住了他的脚尖,摸到脚底的硬茧,低声说:“如果还来得及的话,就回头吧,江湖不适合你。” 陶秋安仰起头来,闭上眼睛,足尖的暖意直达心脏,让他忽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可戚凌总能一击必中,戳到他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上个礼拜在段家的时候,戚凌说他下贱,他发现自己竟然在意,并且是很在意。旁人无论怎么看不起他,怎么用难听的话形容他,他都能一笑而过,但是从戚凌嘴里说出来,让他痛得像肝肠寸断。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蹲着,沉默不语。 一眼就可以看完的小小铁皮屋,充满了回忆,灯光浅淡而温暖。 第四十二章 - - “你走。”陶秋安开口打破沉默,同时狠下心把脚缩回来,声音干哑:“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戚凌站起身来,点点头:“你早点休息,想通了,就尽早离开这里。” 陶秋安觉得戚凌简直不可理喻!他们现在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家伙凭什么对他指手画脚的! “随便你去哪里都行,不要呆在这里,不要跟着刀疤黄,更不要混黑道。”戚凌想忍却没忍住,伸出手去,摸上他被酒精熏红的脸,柔声说:“你一定要好好的,拜托了。” 陶秋安也忍不住了,双手揪住他的衣领向后一搡,把戚凌狠狠地摁在了衣柜上:“你他妈的够了!听不懂人话是不是?我的事你别管,你的事我也不想过问,我们就当谁也不认识谁,别用分手还是朋友这套话恶心我!” 戚凌楞了,陶秋安力气不小,但也没有伤到他——只是眼前的人格外陌生,眼中带着凶狠,活像一个被激怒的暴徒,这让他有点接受无能了。 “滚出去,有多远滚多远。”陶秋安提着他的衣领,要往门外推。 戚凌仍在发愣中,没意识到陶秋安在说什么,他只知道陶秋安长高了,两人的脸挨得很近,嘴唇在一张一合,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舌尖若隐若现。戚凌似乎被他呼出的酒气醺醉了,行为失控,不由自主地把脸贴近,含住了他的唇瓣。 陶秋安原本已经快要把他推出门口,突然被亲一亲,整个人懵了,随即怒了。 他用尽全力一拳打过去,随即用膝盖顶撞戚凌的腹部,异常彪悍:“你这个烂人!还要不要脸了?把我们两兄弟当什么?妈的,我今天就打死你!”陶秋安控制不住情绪,发起酒疯来,又连踢了他两脚,然后揪着人往地上一摔:“烂人!当初背着我跟小宁搞,现在又背着小宁勾搭我,你可真够烂的!” 他下手又快又狠,半分力气也不省。戚凌嘴角被他打破了,摔到地上以后,立刻弓腰痛哼一声,眼见他提脚向自己踢来,情急之下一手抓住了他的脚踝。 陶秋安失去平衡,扑通一下栽倒在戚凌身上,甩了甩晕沉沉的脑袋,揪住他继续厮打。 戚凌没想到他那么难缠,一边护住头部一边喊:“好了你,再打我还手了!” 陶秋安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在酒精的刺激下,整个人都陷入癫狂状态,连瞳孔都变了颜色。 戚凌倒没有真的还手,试图制服他,两人在地板上滚作一团,纠缠不休。 不知道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这场打斗渐渐变成撕咬,两人仿佛把生平所学的招式忘掉了,像疯狗一样乱撕乱咬。嘴和嘴碰到了一起,张开,唇舌相侵,铁锈般的血腥味撩拨着他们的兽/欲。 陶秋安卡住戚凌的脖子,骑在他胸膛上,用一种极其霸道野蛮的姿态掌控主动权。 戚凌在窒息中和他舌吻,放软了身体,配合他,捧住他的脸。 这漫长又激烈的亲吻结束以后,陶秋安恢复了丁点清醒,慌忙往后退开,挪到了墙边,捂住自己的嘴边,仿佛刚才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对,就是大逆不道,他不但和戚凌接吻了,□更是硬得撑起帐篷来。 戚凌喘着粗气坐起身,看见他满脸愧疚自责的表情,于心不忍:“你没有做错事,我和小宁根本就没发生过关系,那是我骗你的,我们并没有上过床。” 陶秋安啊了一声,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但又似乎听不懂,眼神恍惚。 戚凌上前去,把他从地板拖了起来,半扶半抱的放到床上:“对不起,我又骗了你,当时我想回段家,又找不到好的理由,就借了你弟来用一用。” 过了好一会,陶秋安才喃喃地问:“……这次是真的?” “真的,我对小宁从来没有任何想法,我这辈子只喜欢过一个男人,就是你。” 戚凌万万料不到,他这一番掏心掏肺的真话,竟然会换来这种下场。 陶秋安抽出了腰间的皮带,一脚把他踢翻在床,随即用皮带穿过床头的铁栏,再将他双手牢牢地捆在一起。接着陶秋安开始脱衣服,把自己脱了个精光,然后跪着弯腰解开戚凌的裤头,把他的裤子一把扯下。 戚凌被他绑住时一愣,看见他脱衣服又是一愣,陶秋安的**精瘦而结实,连肤色也变深了,和他记忆中相差甚远,他只顾着边看边发愣,甚至忘记了反抗。 陶秋安握住戚凌的命根子,撸了几下,便一柱擎天了。他又随手捞起一瓶润肤露,把白色的乳液挤在手心里,然后抓住戚凌的**揉搓,再一翻身跨到他的私/处,动作十分粗鲁。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戚凌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被强/奸。 无论他叫嚷着什么,陶秋安听不进耳朵里,骑在他的上方,缓慢而坚定地将他的孽根纳入体内。陶秋安后面太紧了,而润滑也不够,戚凌好几次感觉到自己老二要被折断了,可偏偏就是软不下去。 等到两人□完全结合以后,陶秋安松开牙关,仰头对着天花板吸气,连胸膛都被汗水打湿。 陶秋安就着骑乘的姿势,一个奸了戚凌两次,第一次短暂而艰难,第二次有精/液的润滑,畅快而持久。张开双腿,两手按住戚凌的胸口,把他当成马似的骑了不下半个小时,骑够了,就撸动自己的**,射了个痛快。 戚凌被他狠狠绞了几下,又痛又爽,而眼前的情景又太有刺激性,也跟着情不自禁的一泄如注。所以他不但被陶秋安奸了,还被射了一身的粘液,甚至有些喷射到脸上。 完事以后,陶秋安抽身而起,掴了戚凌一巴掌,解开皮带,直接把他踹到了床下:“滚。” 戚凌默默提上裤子滚蛋,因为实在太丢人了,被暴打一顿又被强/奸了两回,屁都不敢放一个。 陶秋安倒头就睡了过去,天昏地暗。 日子一天天往后翻,很快又过了一个礼拜。 临近端午节,天气开始变得闷热起来,中午太阳高照的时候,整座城市都有些死气沉沉的。 醉酒乱性一事过后,陶秋安内心经历了懊恼、自责、羞愧——最终他选择漠视这件事,当作是不应该发生的意外。陶夏宁亲自来找他,并且带来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昏迷将近四年的陶冶醒了,但身体仍处于麻痹状态,也不能开口说话,但眼睛已经睁开了,并且会认人。坏消息复杂得多,戚凌第二次背叛了段家,并且因为计划败露,被送到了研究室囚禁起来。 这时距离年会还有三天,段家老宅搜出了大量的自制炸药,几乎遍布所有隐蔽的角落,连庭院的花丛里都有。人算不如天算,本该是天衣无缝的计划,因为一只贪玩的贵宾犬把炸药当作玩具叼了出来,功亏一篑。 陶秋安还从第弟弟口中知道关于段家人短命的事情,并且知道了戚凌命不久矣。 他很冷静的听完所有事情,然后搅动咖啡,默默看着陶夏宁——这个衣着光鲜,俊美如斯的青年。 “哥,我认输了,凌大哥跟我回段锦原来是为了这个目的,不管我做到什么地步,他始终没有对我上过心。”陶夏宁笑了笑,眼里带着几分自嘲和几分落寞:“但至少我努力过了,我不后悔。” 陶秋安闭了闭眼睛,打心底长叹一口气:“你来找我,要我帮你做些什么?” “哥,你一直都那么了解我……” 星期五的这一天,段家格外热闹,门口排起了长长的车龙,从大门前一直排到了镇上的牌坊。 段家年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既是传统也是习俗,这次的年会还有另外一个重点,选出接任族长的继承人。族长一贯都是由本家的人担任,通常长老们会从现任族长的后代里挑选,可是因为段锦没有子嗣,所以就从外家挑出几个年轻有为的后辈。 这事应该早就定下来了,可是因为争议颇大,利益关系复杂,所以才拖到今时今日。 段锦和一众长老率领所有族人祭拜过祠堂以后,就开起了闭门会议,此时其他的族人都聚在前厅或者庭院,因为这两处地方都摆下了盆菜宴。族人们都在一边吃喝一边等待结果,有人安静,也有人议论纷纷,猜测这一种绝对的权力会花落谁家。 席上有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喝多了两杯茅台,说出心底话:“选谁都无所谓,只要选出来的是正常人,不是那些会变成怪物的家伙就好……想起他们就恶心,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有人压低声音劝她:“你少说两句,这里可是本家,被听到不好。” 女人满不在乎地笑笑:“怕什么,不过是本家养的狗,你们什么时候见过狗能翻身当主人?” 坐在她对面的男子放下酒杯,搭话:“这位女士,你知不知道自己连狗都不如?” 他声音不大,却清晰有力,语惊四座,连隔壁桌的人都转过头来。 女人恼怒得满脸涨红,泼妇似的骂骂咧咧:“你是谁?会不会说人话?哦,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不会是混进来骗吃骗喝的吧?我们族群怎么可能会有你这种没教养的人?” 男子摇头叹气,这个族群的人真是奇葩,既排斥有异能的同类,却又自视甚高。 女人原本还要再责备几句,眼见本家的管家走了过来,便站起身来,指着男子说:“康伯,这是什么人啊?周围没一个人认识他,是不是你们放错人进来了?” 康伯走到男子椅后,毕恭毕敬地叫了声:“秋安少爷。” 男子挑眉看着女人,淡淡一笑:“我就是那些会变成怪物的家伙,幸会。” 顿时,桌上人人脸色各异,气氛很是尴尬。 “秋安少爷,我听其他下人说你来了,找了好一会,我这就领您到主桌去。” “不用,我就来凑个热闹,这桌的人都很有趣,尤其是对面的女士,说话真幽默。” 女人又惊又怕地看着他,勉勉强强扯出个笑脸:“抱歉……我刚才喝高了,失礼了……请少爷不要介意,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 女人慌忙离席,接着,席上的人都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开溜,一个接一个走掉了。 陶秋安耸耸肩膀,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反正他只是来凑热闹,该做的事早做完了。 第四十三章 段家的闭门会议从中午一直开到了傍晚。 日落西山,华灯初上的时候,祠堂的门打开了,族长和四个长老排成一列坐在祭祀台前,所有族人鱼贯而入,按辈分规规矩矩分前后站定,等待宣布结果。一眼乍看上去,祠堂里林立着上百人,檀香缭绕。 当段锦腆着一张惨白的死人脸,缓缓道出陶夏宁三个字时,祠堂里惊哗一片,失了庄重。由变身人担任族长,是史无前例的事,更何况陶夏宁回到段家也才三四年时间,论资历,论辈分,怎么轮也轮不到他。 但这是长老们一致决定的结果,并且说纯血种的出现是天意,将引领他们的族群走向昌盛。 天意,上天的旨意,一个不可反驳的词,因为大多数段家人都迂腐并且迷信封建。 陶夏宁身穿白底黑边的西装外套,短发清爽,右耳戴着隐隐闪光的黑曜石耳钉,他原本就相貌堂堂身材修长,此时看上去更凭添了几分贵气,像出身良好的世家青年。他跪在软垫上三拜九叩,然后给历代族长的牌位上香,改为姓段,长老把他的名字写进族谱。 他正式成为段家的继承人,这事已盖棺定论,铁板钉钉。 陶秋安是在完全天黑以后,才慢悠悠晃到祠堂的,他双手插裤兜一路走来,左看右瞟,对这座古老的宅邸依然没有半分好感,他不喜欢这里,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讨厌。 他晃进门的时候,大多数段家人已经离去了,只剩长老和族长等人。 时隔三年多,陶秋安又见到了段锦,这个男人看起来仍是温文如玉,不过是一块雕琢打磨得过头的玉,本质已十分脆弱,好像一只手就能把他给捏碎了。 段锦两手扶住太师椅,身体动了一下,想站却站不起来,眼神涣散无光。 “族长大人,作孽太多,天不收你,也总有人会收你。”陶秋安出言讽刺。 段锦不作声,瞅了瞅陶秋安,然后垂下眼皮。 段三上前去,将他打横抱起来,头也不回地迈出祠堂,嘴角带着得逞的笑意,段锦是他的了。他和陶秋安之间有私怨,但并没有大恨,段锦已经垮台并且任人鱼肉,其余的小事根本不值一提。 段家的长老们一点也不老,年纪最大的看上去顶多四十岁,此时几位长老个个脸色不同,再没有了方才端庄威仪的气势。陶秋安一眼扫过这群家伙,视线落到了陶夏宁身上,淡淡地说声:“恭喜。” 陶夏宁对他笑了一下,人逢喜事精神爽,笑得春风满面。 有长老站起来,满脸愁苦地问陶夏宁:“你都已经是继承人了,什么时候把我们的家人放回来?” “什么时候啊?”陶夏宁坐进太师椅里,叠起腿,似笑非笑地看向陶秋安:“哥,你说呢?” 陶秋安无语,这些长老的家人是他让手下绑的,男女老少整整十五个人,不单单如此,还用全族人的性命威胁段锦,如同发动了一场“政变”,不过此刻他既不激动也不高兴。说不上是什么心情,他参与了一切,但这一切又好像与他无关。 段锦已形同傀儡,段家已改朝换代,可他却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一个弟弟。 不,也许早就已经失去了。 等陶夏宁打发长老们离去以后,他开口说:“就这样吧,按原来说好的,你当你的继承人,我把叔和戚凌带走,祝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陶夏宁一摇头:“哥,现在还不能把人交给你。” 陶秋安脸色冷了下来,拉张椅子坐到他对面,连眼神也是冷冽的。 “哥,再帮我做一件事吧,最后一件。”陶夏宁说。 “你在威胁我?”陶秋安抬脚踢翻了面前的太师椅,连带把陶夏宁一并踢翻,厉声说:“陶夏宁,我是你哥没错,可我从来不欠你什么!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连亲手养大你的人都可以利用,混账东西。” 陶夏宁摔到地上后一愣,虽然他们兄弟俩小时候没少打架,但懂事以后陶秋安一直是疼爱他的,从未试过像现在这样厉声厉色责骂。陶秋安这一脚,让他有种从云端摔落地面的感觉,起先有点茫然,而后恼羞成怒起来。 “你知道我在段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吗?没有我在这里替你受苦,段锦会放过你吗?是,你现在有本事了,在道上混得风生水起了,你替我想过吗?我如果不控制段家,就只能被段家控制,我只是不想有一天会变成试验品有错吗?” 陶秋安打心底感到无奈,无论是当初他决定跟刀疤黄混,还是现在陶夏宁的选择,都是被现实逼的。连他都不甘心自己的命运受控于人,陶夏宁又怎么会甘心? “哥,你要帮我,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我这么做不只是为了自己。” “好,不过我要先见一个人。”陶秋安说。 陶夏宁点头,又恢复了常态,两兄弟相望无语,彼此之间隔着谁也跨不过的鸿沟。 这是陶秋安第一次来到段家的研究室。 里面有各种冷冰冰的仪器,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工作台,连里面的人也是穿着白大褂。打从电梯出来开始,他就不喜欢这里白茫茫的环境,冰冷得不沾一丝人气。 陶秋安在隔离室里看到了戚凌,这个男人正在昏睡中,平躺在床上,四肢都被连着床的捆绑带缠紧了。他站在床边缓缓地弯下腰去,把脸枕在戚凌的胸膛,探听他的心跳。 戚凌的心跳声十分缓慢,一下、两下、三下…… 陶秋安闭上眼睛,足足听了五六分钟,他试着想象,如果戚凌的心跳突然停止了,他会怎么样? 他不知道,他想象不出来。 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像过去那般爱戚凌了,不再那么小心翼翼,不再那么患得患失。戚凌始终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无论爱不与爱,这个人都稳占着一席之地,是谁也无法超越和取代的。 如果戚凌死了,他仍会继续活下去,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活在漫漫的岁月里。他不会做傻事,也许连眼泪也不会多流几滴,他知道只有活着才能记住戚凌,他活多久,戚凌便在他心里多久。 如果他的生命没有尽头,单凭过去的回忆,他至少还能再撑上一百年。 陶秋安直起腰来,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戚凌的面颊,轻声骂:“傻子。” 见过来戚凌以后,陶秋安直接开车到段家老宅,去见他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人。 陶冶醒来已经有一个月了,身体正在慢慢改善,喉管拔掉了,能吃些流体的食物,也能坐起身靠在床头。毕竟他是正常人的体质,昏迷了四年多,身体机能退化得厉害,肌肉有轻微的萎缩,口齿不清晰。 陶冶醒来以后,不太愿意搭理陶夏宁,当得知了陶夏宁的身份,更是连眼睛都不看向他。 无论陶夏宁说什么,做什么,陶冶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因为他恨段家。 恨了很多年,恨到入心入肺。 陶夏宁站在边上,看着他哥一口口喂陶冶吃小米粥,很不是滋味的苦笑了一下。陶冶醒来那么久,直到今天陶秋安才第一次来见他,两人仍像过去那般亲切,而他天天陪在陶冶身边,却早已被打入冷宫了。 他觉得自己仿佛众叛亲离了,除了段家什么也没有了。 “叔,哥,你们聊吧,我先走了。”陶夏宁说。 等他把门关上,陶秋安用餐巾擦了下陶冶的嘴角,说:“叔,小宁他也不容易,你别跟他生气了。” 陶冶摇摇头,拉过他的手,用指尖在他手心慢慢写下几个字。 ——不生气,他改了姓段,就不再是我的孩子。 陶秋安默然,把空碗搁到一边,扑到陶冶的腿上,紧紧搂住他的腰。 陶冶一下下抚摸他的头发,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叔,小宁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一直在研究段家人的遗传基因,并且破解了基因密码?”陶秋安把脸埋进他的大腿,闷声闷气地说:“段家人都早死,所以他们才那么想要你研究出来的东西?叔,我还有好多疑问啊,你到底和段家有什么渊源,为什么要抚养我们?” 陶冶不出声,倒不是不想说,他现在连话都说不清楚,也不知从何说起。 陶秋安抬起脸来,深深地看着他:“叔,如果你真的研究出能延长段家人寿命的抗体,那就给他们吧,我不想再和段家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我只想带着你离开这里,过回以前正常的生活。” 陶冶仍没有开口,也没有动,静静凝视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叔,如果你实在不愿意给也行,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把你带走,我只是怕他们会伤害你,不过无论如何,我都会尊重你的决定。” 陶秋安说完就不再问这件事了,他打来盆热水,细心帮陶冶擦身,又帮他按摩全身的肌肉,最后找来一辆轮椅,推着陶冶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 陶冶多多少少也从陶夏宁口中听说了他的事情,发现陶秋安真的长大了,成熟了。 好像他一觉睡醒,整个世界都变了。 陶秋安陪了他一整天,说了很多这四年里发生的事,甚至说了自己和戚凌这段孽缘。 到天黑的时候,陶秋安把陶冶抱到床上,握住他的手:“叔,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他为陶冶盖上毛毯,刚刚转过头,就听到了陶冶沙哑含糊的声音。 ”小安……” 陶秋安一震,立刻回身蹲在床前,激动地看着他:“叔,你在叫我?你开口说话了?” 陶冶点点头,把陶秋安的手掌摊平,在上面一笔一划写下许许多多个字。 他确实研究出了可以抑制细胞加速老化的抗体,但这份研究结果只是理论,没有经过临床实验,有没有副作用,效果如何,都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一个礼拜以后,在陶夏宁的陪同下,陶秋安又来到了研究室。 “哥,你真的决定了?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陶夏宁看着隔离室的玻璃说。尽管他已知道戚凌撑不了多久,但能狠下心来把人当成实验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陶秋安很坚决的摇摇头,换上一身蓝色的无菌服,戴上口罩和手套,推门进入隔离室。 戚凌已经醒了,因为器官严重衰竭,任何微小的细菌都有可能感染他,夺去他的性命。他面带氧气罩,眼窝发黑,浑身赤/裸裸的躺在无影灯底下,每根肋骨的形状清晰可见,皮肤也失去了原有的光泽。 他安静的躺在那里,没有一丝活力,确确实实像个垂死之人。陶秋安讨厌戚凌这副模样,半死不活的吊着一口气,与其如此,倒不如来个干脆的,他知道戚凌也有同样的想法。 陶秋安走到手术床前站定,伸手,摘掉氧气罩说:“早上好,白老鼠先生。” 戚凌微微地点了下头,扯动嘴角,连笑容都显得十分虚弱。 陶秋安摸了摸他的脸,然后隔着手套抚上他的心口:“有什么遗言要交代?” “如果我死不成,你要对我下半辈子负责,做饭给我吃,帮我洗衣服,每天晚上给我暖床……”戚凌顿了一下,看着他认真说:“我允许你偶尔强/奸我,但是不准再踢我下床,射在我身上的精/液也要舔干净。” 陶秋安忍住抽他一嘴巴的冲动:“屁话真多,还有吗?” “当然有,如果我死了,你要给我守寡,不能找第二春,男人女人都不能找,一辈子都得惦记着我,最多这样,你可以一边想我一边打飞机。” 陶秋安彻底无语,老半天才咬牙挤出一句:“你丫的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是吧?” 戚凌笑笑:“对,所以你也别太在乎。” 对他而言,死亡是不可力抗的事情,人终究都难逃一死,实在没什么大不了。这世界他来过,尝过了酸甜苦辣,经历了喜怒哀乐,他没有白来一趟。何况他遇到了一个人,名字叫陶秋安,此时还能再相见,足矣。 陶秋安到底还是没忍住,狠扇他一巴掌,哑声骂:“混蛋,我才不在乎。” 研究人员为他注射了抗体以后,戚凌缓缓合上眼睛:“骗你的,我死了你还是赶紧找个人,是男是女都没关系,但是不能比我还混蛋,我舍不得让你孤伶伶一个人……”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后面几乎听不清了。 陶秋安笑出了眼泪来:“放心,世上没有比你更混蛋的家伙了。” 说完这话以后,他就别开头不再看戚凌。虽然是牙关紧咬了,可是就觉着有什么东西热烘烘的顶着喉咙,直让的他脸上头上都冒出了汗,一颗心也慌的乱跳,耳边几乎听到了浑身血液急速流动的声音。 无影灯亮得刺眼,陶秋安仰头吸吸鼻子,决定尽快把戚凌带走,无论他是死是活。 第四十四章结局 三个月后,浙江无锡市。 陶秋安提着菜篮子,哼着歌,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道往前走,来到一栋六层高的浅蓝色住宅楼前。这栋楼房看上去已经有些残旧了,墙角有斑驳的青苔,大门也锈迹斑斑,信箱的号码牌早已模糊了,上面的数字都是用红油漆重写的。 他现在住的地方远离市中心,整片小区都是某家国企的员工福利房,交通不方便,但胜在环境宁静清幽,附近就有一个候鸟成群的湿地公园。 陶秋安爬到了二楼,打开家门,一阵酒气扑面而来。 他愣了愣,看看满地乱丢的啤酒罐和零食袋,电视机还亮着,两只游戏机手柄也随处乱放,茶几上的烟灰缸塞满烟头,然后他怒了,重重地把门摔上。 陶秋安把菜篮子放到厨房以后,回到客厅踢了一脚轮椅,再踢了一脚沙发,叉腰开骂:“你们两个猪头,我只不过去了一趟银行和超市,才不到半天时间,你们又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起来,给都我起来!” 陶冶歪头靠在轮椅里,连眼睛都没睁开,嘀咕:“喂,管管你媳妇,吵死人了……” 沙发上的男人翻个身,直接把身上的衣服拉起来盖住脑袋,露出肚皮,装聋作哑的继续睡。 陶秋安气得眼睛几乎喷火,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他当初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处周边环境清雅的地方,为的就是让这俩家伙好好养身体,结果倒好,两人整天抽烟喝酒熬夜打游戏,屁事都不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陶秋安感到忒委屈了,他招谁欠谁的啦?要天天跟前跟后的伺候两位大爷。 他的人生真是苦逼,前不久才脱离苦海,现在已经身在火坑了,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一个月以前发生了件大事。 陶冶研究出来的抗体管用,但只对变身人管用,起码戚凌注射以后,身体停止了衰竭。再后来,他带上陶冶和戚凌离开,不久就听到了一个消息,段家大部分人在一夜之间猝死,仅有变身人无恙! 陶秋安当时惊呆了,变身人就只有他和陶夏宁、戚凌、段三寥寥几个,除此之外的段家人全部猝死,那可是上百条人命不止。他直觉这事跟陶冶脱不了干系,询问之后,果真如此! 陶冶是这样跟他说的:“从你们两兄弟还没出生,我就在研究变身人的基因排列和细胞组织,算算时间,到现在都将近三十年了。” “叔,你太让人吃惊了。”陶秋安喃喃自语。 陶冶笑了一下,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遥遥望着远处的起起落落的候鸟,目光比天上的白云更加轻柔缥缈:“你的父亲名字叫段七,我们曾经是恋人,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他迫于无奈回到段家,跟你的母亲段五结婚。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和你母亲从段家逃了出来,把不到三岁的你还有小宁交给我,是希望你们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段锦当年刚接任族长,这个性情诡异乖戾的人,一直紧逼着段七不放。 逼段七和陶冶分开,逼他娶了自己的妹妹,可并未就此罢手,直至把他逼上了绝路。 “我的父母他们……是怎么死的?”陶秋安问。 “我听说是跳崖。” 陶秋安沉默,他对父母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但他打心底心疼陶冶,说不上为什么,就单单是心疼。 “我研究出抗体以后,又花了五年的时间,在里面添加了会引发急性败血症的病毒,而这种病毒刚好对变身人无效,然后把研究成果发表在医学杂志上,我知道,段家的人迟早都会找上门。不过当他们真的找来时,我又后悔了,实在做不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所以我打算自杀,把研究出来的抗体一起带下地狱。” “那又是什么让你改变了主意?” “是因为段家人做出我最不能容忍的事,他们伤害了我的孩子。” 过了好一会,陶秋安抬头看着天空说:“叔,起风了,我们回家吧。” 他推着慢慢轮椅前行,把所有沉重的往事都抛在了身后。 再后来,陶秋安联系上了陶夏宁,他很担心这个弟弟过得好不好。 他得知陶夏宁准备到瑞士留学,忍不住在电话里劝:“小宁,回来吧,你还有家人,为什么要飘洋过海去那么远的地方?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只要你肯回来,我相信叔也会高兴的。” “哥……”陶夏宁哽咽着,停了很久才说:“我没那么不要脸,段家人都死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就眼巴巴的跑回去求你们收留我?太不争气了,我才不要。” 陶秋安对着话筒叹气:“都是自家人,你死要面子的性子就不能放一放?” “就不要,你们不介意我会介意,我自己选的路,摔死了也不能回头。好了,哥,别太担心了,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你别再把我弄哭了,真讨厌。” 陶秋安抹了抹眼角:“好吧,答应我,一定要保持联系,嗯?” 他有时候觉得陶夏宁变了很多,有时候又觉得好像没什么转变,始终还是那个事事都要争强好胜的弟弟。可他们之间怎么就渐行渐远了呢?陶秋安想不明白,千丝万缕的想不明白,后来他索性也不想了,安慰自己说,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兄弟。 陶夏宁恨过他,怨过他,但兄弟的情分一直还在,也一直肯叫他哥。 经历那么多的波折,有过那么多的分歧,他们并没有走到手足相残的地步,算得上侥幸了。 分开就分开吧,各自天涯,再远的距离也隔不断血缘关系,不是么? 还有另外一个人,让陶秋安既感激又愧疚——刀疤黄。 他当时急着离开段家的势力范围,要带着行动不便的陶冶,身体虚弱的戚凌,一个人忙前忙后,恨不得多生出几只手来,压根就没有跟刀疤黄好好解释原因,只打了个电话说他要走了。 陶秋安也知道这样不厚道,毕竟刀疤黄栽培了他那么久,说走就走,简直翻脸不认人。 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刀疤黄突然出现了,身后还跟着一大票凶神恶煞的手下。 陶秋安见到他,心里咯噔一下,看着他怒气冲冲的样子,怕真的发生什么冲突,自己要护着两个人,顾得了这个顾不了那个。 刀疤黄大步冲向他,一巴掌拍到他脑门上:“臭小子!” 陶秋安连脑袋都抬不起来,做好了被骂得狗血淋头的准备。 结果刀疤黄真的骂了,直指着他的鼻子,回头对所有手下说:“都给我看清楚了,这个无情无义的臭小子叫陶秋安,救过我两回,我当他是侄子,把我今天的话放出去,以后谁不给他面子就是不给我面子。” 刀疤黄确实生他的气,所以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句道别的话都不跟他说。 陶秋安好几次想开口坦白,把当年自己杀死他亲侄子的真相说出来,但形势不允许,而且这事又过去那么多年了,实在没必要再挖出来——因为他不打算给那个人渣偿命,他只是不忍心欺瞒刀疤黄。 所以他还是什么都没说,登上了火车。 他知道以后想起刀疤黄都会心中有愧,这是他应有的惩罚。 所有的大事都尘埃落地了,可是陶秋安却没有因此而落得清净。 因为生活琐碎的小事太多了,总有各种突发状况让他焦头烂额,并且这些状况大多是人为导致的,比如他出门前才把家里收拾干净整齐,回来就变成了垃圾收容所似的。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为了彻底解决问题,他狠下心做了个决定,罢工! 陶秋安撒手不管了,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玩起斗地主来。 他整整斗了一个下午,牌运奇差,欢乐豆买多少输多少,眼看着又要翻身变农民了。 刚刚洗去一身的酒气,带着乳液香味的男人摸进房间来,从后面搂住陶秋安肩膀,用自己下巴的胡渣去磨蹭他的后颈,抱怨:“哎,就顾着玩,你家男人饿了你都不管。” 陶秋安扬手拍打他的脑袋:“滚你的,害我出错牌了。” 男人压在他后背上,死赖着不肯下来,看了看屏幕,幸灾乐祸地笑了:“就你这烂牌还敢拿地主,怕输不过来?别丢人啦,赶紧关了电脑做饭去。” 陶秋安不理会他,打工还有法定假期呢,自己凭什么做牛做马伺候这家伙,还得全年无休? “好媳妇,我饿了,你就行行好,喂一下我呗……”见陶秋安仍不肯搭理自己,男人又恢复了真面目,一口啃上他的脖子,用牙齿又撕又咬。 陶秋安被他咬痛了,拧着眉毛哼了声,正要发难,结果被一下摁到木制的电脑桌上。 男人随即压了上来,一边啃他的后颈,一边用勃/起的□摩挲他后臀,像条发情的公狗。 陶秋安气不打一处来,冷声叫:“戚凌。” 男人愣了一下,松开嘴,舔了舔他脖子上的牙印:“真的生气啦?” 陶秋安抬手就把电脑桌捶出一个浅坑来,用手肘撞开了他,直起腰来,看着闪烁不定的屏幕,眼眶发热:“我知道你不把自己当回事,你爱怎么糟蹋自己我也管不了,可是能不能别让我看到?” 没注射抗体以前,戚凌的身体比常人快三倍的速度衰老着,如今虽然已经恢复了正常,但之前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打个比方,戚凌现在是三十岁的年龄,却相当有一副四五十岁的身体! 上次陶秋安看到戚凌生出白头发,整个人都不好了,说不出是什么感受,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 反正他就是难受,憋闷,欲哭无泪。 他想起戚凌的心脏还很脆弱,受不得太大的刺激,控制了一下情绪,放柔声音说:“算了,你出去吧,饿了就自己叫外卖,我想静一下。” 男人上前去环住他的腰,好声好气地哄:“都是我不对,你别生气了,大不了给你强/奸,奸多少次都随便你,好不好?” 陶秋安被他气笑了:“东亚病夫,好大的口气。” “怎么能小看你家男人呢,就是吃伟哥也得硬上一晚,躺平了任你奸个够。” “你还被奸上瘾了?” 男人眨眨眼,摆出一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陶秋安无语,彻底拿他没辙了。 两人又腻腻歪歪的亲热了一阵,戚凌连哄带拖的把陶秋安拉出房间,十分殷勤地打开门。 陶秋安踏出房门就怔住了,只看到客厅整洁光亮,地板没有垃圾,遥控器整整齐齐放在茶几上,沙发也没有乱丢的袜子和衣服。他不由自主地问:“天要下红雨了?” 这时陶冶身穿格子围裙,端着大碗从厨房走出来,咖喱的香气一下飘散开。 陶秋安惊得合不拢嘴巴,因为陶冶是个懒货,平时都要他三催四请才舍得肯离开轮椅,很不情愿在地上走一会,今天突然就转性了他还真不习惯。 “小安,我做了你最喜欢的咖喱鸡,赶紧洗手吃饭。”陶冶说。 戚凌从后背撞了他一下:“还愣着干吗,吃饱了才有力气干坏事,快去。” 陶秋安傻愣愣地走去洗手,打开了水龙头,心不在焉地挤了出洗手液,搓揉出一手白花花的泡沫。他回过头,看到客厅里橘色的灯光柔和,那两个男人已经坐上了餐桌,一人在摆筷子,另一人在盛汤。 他低下头笑了笑,腮边荡起了浅浅的酒窝。 生活有时很平淡,有时很折腾,有时很苦逼——可是他热爱这样的生活,他也爱陶冶,爱戚凌,尽管情感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所谓的爱,就是在漫长的时光里和他一起成长,在最后的岁月里一同凋零。 陶秋安感到很满足,很幸福——因为他没有迷失自己,而时间会涤荡掉一切附在灵魂上的不堪。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