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已无旧少年》 引子 谁惊艳了你的时光 1 一只美国短毛猫无精打采地趴在桌上,余蝶珍捏了捏它的手掌里的肉,抚摸它的毛,对面前大波浪的白色上衣红色长裙的江秀贤说:"肯定又是你画得太入迷,让它饿得舔颜料了吧?” 江秀贤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干笑道:"真是什么都躲不过蝶珍。睍莼璩晓” 余蝶珍在柜台下面翻出了一包药,递给她,埋怨道:"下次还敢这样让它拉到脚软,我就把小明送人了!” 江秀贤接过药,把钱放到柜台上,余蝶珍一把抓起来扔了回去。江秀贤拿回钱,抱着小明离开,波浪长发在身后一摆一摆,余蝶珍这才看见她长发的发尾沾了绿色的颜料,只能无奈地叹气。 余蝶珍读大学那年选了兽医学,读了四年的书本知识后又跟着教授实习,见过了大猩猩狮子老虎海豚之后她终于顺利拿到兽医师的资格证,现在开了一家宠物诊所,专门为猫狗鼠等日常宠物看病打疫苗。 诊所不大,一律橘黄令人放松的暖色格调,有一个大笼子里躺了一只大型金毛,有些年老了,但主人最近出差,无暇照看,就放在这里寄养了。一边的墙上挂着几种样式的项圈,旁边则挂着绳索,另一边,即大笼子旁边,放着各种宠物窝。 柜台上放着几本定制宠物专用品的书,柜台里面则是个种药品,而余蝶珍身后是壁柜,一层一层地放各种药品和猫砂鼠木屑等。 有时候会有初高中乃至大学朋友前来光顾,总是会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 "哎!高材生也会喜欢开这种诊所!之前比不过你的都已经出国了!"这是初高中朋友的话。 只是余蝶珍不会为此动容,她爱这种自由的生活,不用朝九晚五,想开门就开门,想休息就休息,虽然这样并不比年薪百万的公司老总赚钱,但也可以稳定生活。 江秀贤自从大学时候一幅画被人看上卖到十万后就开了一家画馆,里面全展示了她自己的画,墙上大大小小的画框中有风景有静物,最可笑的事柜台后挂着一副长两米宽一米的"镇馆之宝",画的是小明。 她每日都窝在出租屋里埋头调色,以至于小明饿到去舔颜料充饥导致拉肚子。每一次它被江秀贤抱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拉到脚软了,余蝶珍恨不得将小明送给别人养也不要江秀贤害得它一天到晚的难受。 午后,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了门口,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抱着玫瑰走过来,余蝶珍苦恼地在他进玻璃门之前跑了出去到他面前。 "林喆,我说过多少次了,里面的金毛有点花粉过敏!"余蝶珍生气道。 林喆无辜地看着那些花,又看看她,干笑着道:"这花不是我送的,是我的兄弟送的。” 余蝶珍瞪他一眼,道:"兄弟?不会是你那大腹便便的上司送的吧?"林喆最近上位做了经理,自然要对提拔自己的上司做好事。 林喆干笑,一副说谎之后被拆穿的样子,"当然不是,跟我去喝杯咖啡吧。” 余蝶珍点点头,将狗粮给金毛添好,摸摸它的头,将铁卷帘门拉了下来,跟随林喆坐到他的小轿车中。 窗外景致被炎热烫得扭曲,反光刺得眼睛不住疼痛。林喆是她的初中同学,很喜欢和一群男生跑到篮球场疯狂角逐,还记得刚开学那时候的他信心满满地在大家面前说:"i have a dream,我会做一个nba球星!我喜欢kobe!"结果现在做到了公司的经理。 余蝶珍想起那个时候她自己只说了想见外婆什么的。 一个红灯,林喆稳停了车,笑道:"我以为全部同学都会离开这里,没想到你和江秀贤还在这里。” 余蝶珍笑着说道:"我更没想过nba球星当上了经理。” 林喆沉默了,看着方向盘上自己的手,而后反驳她:"我才是没想到高材生会当兽医,也没想到全班公认的一对居然没有走到一起。” 余蝶珍的笑僵住了,随即便走了。 林喆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闭了嘴。 余蝶珍眼前浮现那些年月的白衣少年,他令自己快乐过,却又令自己心如刀割。她埋怨自己的小气,却又不能原谅他对她的隐瞒,最后相隔了千里。 他住长江尾,她却连长江水都触不了。 林喆载她去了一家咖啡馆,静谧得自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余蝶珍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林喆只是要了普通的咖啡,他托腮望着余蝶珍的面容,道:"从前的你像只凤凰,光彩迷人,成绩又好,能配得上你的人真的不多,而你总是专注在郑哲希身上……” 他眼里露出无可奈何,"初一的那会儿是我怂恿他去问你是否喜欢他,你的回答令我满意,只是后来还是不尽如人意,在海南的那个时候,你们就公开了关系。” 余蝶珍啄了一口咖啡,低眸不语,动作轻得似名媛淑女。林喆有些失望,又道:"所以我很感谢上天,又让我遇见了你,即使后来交过了好几个女朋友,也不如你。” 余蝶珍只感到黑咖啡的苦涩。林喆缠着自己好几个月了,刚开始是替女朋友的狗治病,病好后就变成正大光明地追,害她被那个女生骂成小三。 "林喆,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你吗?"余蝶珍一口将黑咖啡喝完,苦到酸,而她边说边从手袋中拿出钱包,"因为你永远比不过郑哲希。"钱放在了桌上。 无论是才德,抑或是勇气。 余蝶珍快步走出咖啡馆,刚开门的一刹那热气让她模糊了双眼,林喆在身后追着她,她也加快了脚步在人行道上快走,方向不知。林喆没有跑过来拉自己,而是在身后大声说道:"对!郑哲希知道我喜欢你,但他还是去追你,而且一追就是六年!” 声音如同一只野兽,疯狂地将你收好埋入深处的回忆挖出来,犹如掏出血淋淋的心脏,暴露于现实,让它氧化。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与郑哲希已经没有见过面五年了。他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没有来过一次同学聚会,没有再出现在她的手机里。一切一切的信誓旦旦,都只比泡沫更易破裂。 回忆可以致死,誓言只是折言。 引子 谁惊艳了你的时光 2 走过一座又一座对自己而言崭新的城市,才愕然发现找不见旧时的少年。睍莼璩晓青春从遇见他们之时就已经开始。草坡,蝶舞,街灯,海蓝。她庆幸自己曾拥有过那么美的年少时光,两个少年,两段不一样的美好。 不知他们是否还爱着白色。 出租车停在了诊所前,她前去开锁。进去后,又拉下了卷帘门。金毛被惊醒,发出了疑惑地呜咽声。余蝶珍没有开灯,一路跌跌撞撞摸索着进到了诊所的内房,那里是她居住的地方,布置简单,但应有尽有。 空调被打开,她换了一件宽松的衣服,跌入床中,抱住枕头,呆滞地望着天花板。眼泪无声,滑进耳中,痒了。 越思念一个人,便越记不清他的模样。她甚至连他的声音都忘却了,只等待又重新见他让他的声音把记忆唤醒。 她梦见自己变成一直蝶,跟在一个衣沾有淡绿草汁的少年身后,她看见不清他的脸,只知道他在笑着,少年在草坡上奔跑,惊起漫山的蝴蝶,她跟随着他,忽然,她看不见了少年的身影,身上很冷,无力起飞,她感到自己从高空跌落,加速加速加速,最终落入一双温暖的手中。 惊艳了时光。 余蝶珍又来到昨日林喆带她去的咖啡馆,那里的安静让她感到舒心。 直到他看见穿着休闲服的他,才对这里产生了恐惧。 凌少杰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上次见面是余蝶珍与江秀贤去发廊洗头。他窘迫地为余蝶珍揉搓着长发,连泡沫都进了眼。 她骂他,外出打工这么多年,竟连一些成就都没有。他苦苦向她借钱,之后便消失不见,钱也没有还。 凌少杰坐在了她的对面,稚气的脸早已在浅浅的胡渣中离去,那微笑更是习惯性的官方微笑,他看着余蝶珍,道:"借的钱我会还,一会儿让人打到你的卡里,还有三年来的利息也补回去。” 那种千帆过尽老成的语气,余蝶珍不知他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只是她对他没有一点的好感可言了。这样安谧的咖啡馆的主人是他,所以没有刺鼻的各种花香味,而是浓郁纯朴的咖啡香。 可那已不是她回忆中身上有青草香的少年了,取而代之,是刺鼻的烟味。他清澈得黑眸变成了浑浊的棕色。余蝶珍道:"我不需要你还钱,因为那是让你愧疚一辈子的东西。” "哦,是吗?"凌少杰轻笑,勾起轻蔑的嘴角,"我可听说你当着宠物医生。” 余蝶珍有些恼怒,说:"可我也不缺钱。” 凌少杰看着她生气的表情,轻笑着从上衣胸前那个口袋中拿出一个红色的心形,打开,里面是银闪闪的戒指,"我是来履行诺言的。昨天你的出现真令我震惊,所以我临时准备了这个没什么价值的银戒指。” 余蝶珍冷笑道:"我已经不需要了。我死过一次,是因为太信你说的。” 水浸之痛似乎还折磨着她,之后的她只要闭起眼就感觉不能呼吸,医生说过是强迫症,可以医好,只是她发现自己好不了了,她害怕满满的水,害怕水哪一天又会把自己吞噬。 凌少杰皱起眉头表示不满,站起身来,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使她抬头望着自己,余蝶珍一惊,向后缩,却被他更用力捏住了。 "以前我没钱,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敢做,后来我终于看懂了这个世界,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到。现在我有钱了,你为什么不留在我身边?” 余蝶珍死命摇头。她哭了,不是他说得不对,而是她发现凌少杰已经不是她喜欢过的少年。 利益把他的双眼蒙蔽了,侵蚀他的心,麻痹他的魂。如果他换一个容貌,或许余蝶珍也认不出来是他了。 凌少杰见到她的眼泪,突然将她抱起来,吻她,即使余蝶珍反抗的时候咬出了血,满嘴都是血腥味,他还是不顾一切地吻她,余蝶珍跪在桌上,打翻了咖啡,周围满是唏嘘,耳边只有聒噪,她反抗不得,他力气太大。 凌少杰忘我地吻着,脸蹭到她的泪水也不顾。因为这也是少时的他所不敢做的一件事,是金钱给了他勇气。 余蝶珍累了。她恨自己的力量不够,不足以给他一巴掌。 或许是那张脸让她下不了手。 凌少杰终于松开了她,抓住她的手臂。滚烫的咖啡浸湿了裙摆,此刻再烫的咖啡也被心中的寒冷冰冷了。 "我还喜欢你。"凌少杰看着她微红的眼睛,满眼深情。 余蝶珍却甩开他的手臂,跳下桌子,跑步离去。 椅子上留下了她的手提包,凌少杰拿了起来,没有立即追上去还她。他知道她会因为手提包而回来找他。 回到办公室,他点燃了烟,烟雾缭绕。他已经忘了是何时开始吸烟的了,只是在不如意的时候才会吸上一两口,烟圈从鼻嘴中漫出,包围了整个人,竟开始怀念刚才的唇齿相碰的触感。他经历得太多了,最喜欢的女孩却从未接过他的一个电话。 凌少杰从她的手提包中拿出她的手机打算存号码,九宫格锁屏后的壁纸却是一个男生与她亲昵的自拍,凌少杰看着他,仔细看着,发现有些面熟。 "是……他。” 有过一面之见。 蝴蝶翩迁 浮生应为梦 1 余蝶珍五岁,幼儿园毕业。睍莼璩晓 父母因工作的变动离开了原来的城市,只能将余蝶珍送到外婆居住的陌生乡村。余蝶珍不哭不闹,外婆也很开心有一个人陪,一切看起来都很融洽。 父母说,她将会在这个村子里生活,直到他们工作调回。 余蝶珍乖巧的点点头,她对陌生的地方充满好奇。 外婆家已经有些残旧,她甚至能看见老鼠在厨房乱窜,然后会被外婆的大猫抓住,然后就不见了。她可是第一次看过猫捉老鼠,和图画书上的一样。 老鼠是被大猫吃了吧?她坐在木凳上,吃着外婆给切的西瓜。 外婆有一个大院子,但是荒废了很久了,外婆说,她老了,种不动也养不了鸡,唯一陪着自己的只有那只大猫。 余蝶珍因此对大猫充满好感。 夏天的到来让她有些烦躁,裙子每天换三条,很想吃冰棍,但是人生地不熟,又不好意思让外婆去买,况且每晚外婆会给自己扇风,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来自葵扇的清凉。 这种虽然不方便但是很古朴的生活她还是能忍受下的。 因为有更大的空间给自己玩。 她看着远处一个大山坡,又看了看身边熟睡的外婆。 怎么可以一个暑假都呆在家里呢? 她趁外婆去买菜的空档跑了出去,向着那个山坡跑去。 那个山坡总有什么魔力吸引着小朋友上去一探究竟,即使大人一再强调那儿有专吃小孩子的怪兽,余蝶珍也不例外。 夏天的风凉凉的,吹拂女孩的长发。 面前的狗尾巴草竟然有她这么高,但是她发现了有一个地方被人走过,留下了痕迹,如果从天上看,会是像麦田怪圈一样的吗?她看了看湛蓝的天,抹了一把汗,走进去,避开会划伤的的野草,一直走到出口,竟然是一片草坡。 那是她在城里从未见过的。 长满柔软的草,也有些许低矮的小花盛开,仿佛外面的那些伤人的高大叶草是为了保护这片人间天堂而生,这儿也不见杂草肆意生长。 她跑了几步,然后任意摔在草地上,一点也不疼,只有草尖扎人的痒。 天空上有一片云,被夏风吹着走动。 她闭上眼睛,感受着大自然下的宁静。 "嘿。"感觉有人说话,她张开眼,发现一只蝴蝶被一只手抓着翅膀,它不断挣扎,始终不能挣开人类的手。 怎么会有人残害这种美丽的小生物? 她抬手狠狠地拍向那只手,那只手的主人显然受到了惊吓,松开手,蝴蝶在了她的身上,但是立马飞走了。 "你怎么这样!"他凑到了她的上面,她看见了他。 那是一个长得很白的男孩,和她坐车来这里的时候看到那些浑身是泥的顽皮孩子不一样。他们有的都是黑黑的皮肤,是不节制的玩被太阳晒出来的,而自己面前的这个男孩……很不一样呢。此时他恼怒的表情却没得到余蝶珍多少好感。 她并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有的老师甚至怀疑过她有自闭症,但是都给妈妈骂了回去。 "你叫什么?"他见余蝶珍不说话,便不好意思的开始问她,"我叫凌少杰,是冰激凌的凌哦!” 余蝶珍坐起身,转过头去看他。 男孩的白衣上沾了些许淡淡的草汁,但也不显得脏,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青草香,仿佛他生于这片草坡,是一个精灵。毛茸茸的头发还能被阳光晒成淡淡的金黄色。 "我叫余蝶珍,蝴蝶的蝶。"她也学起他的自我介绍方法。 而凌少杰拔了两根狗尾巴草,互相缠绕竟成了一只小狗,余蝶珍看得吃惊极了,凌少杰将手中的"小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打算回家之后让外婆教自己做,但是凌少杰坐在自己身边,他看着她,一直在微笑。 "以前没见过你呢。” "嗯,我是最近才到这里的,我爸爸妈妈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所以我就留在这里了。"余蝶珍依旧看着手里的"小狗",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竟然对一个陌生的男孩说了这么长的话,甚至是自己留在这里的原因。 "很远?有多远?"他眺望着远方,余蝶珍才注意到他的眼角有些湿润。 "你爸爸妈妈也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吗?” 凌少杰点点头,他多希望自己坐在这个草坡--他认为自己能抵达的最高的地方,能看到自己的父母。 年幼的余蝶珍对他充满了同情,因为自己与他同病相怜。 而她也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凌少杰也算是留守儿童。 "你几岁了?"凌少杰对面前这个穿着漂亮花裙子的长发女孩充满好奇,因为村子里真的没有像她一样的女孩,他至今没见到过。 "六岁,暑假一过,我就要在这里读一年级了。” 凌少杰很惊奇:"我七岁了,也是和你一样呢。” 余蝶珍很开心:"那我们会在一个学校吗?” "当然!"他回答,转头之际,发现一只蝴蝶停在一朵紫色小花的上面,趁蝴蝶不注意,他连忙扑了过去,余蝶珍惊讶的看着面前的男孩扑向草堆,她走到他身边,看着趴在地上的他:"你在做什么啊?” 凌少杰伸起手,手指之间抓着蝴蝶的翅膀。 "啊,快点放手!"余蝶珍又狠狠的拍他的手,但是他没有松手,而是一脸无辜:"我只是想送给你。” "我不需要!快点放手!"她大喊,声音细细的,凌少杰无奈的松开手,但是蝴蝶却飞到了她的头上。 "你看蝴蝶喜欢你呢。"凌少杰笑道。 余蝶珍虽然看不到蝴蝶,但是她能感受到蝴蝶友好的停在自己的头上,而凌少杰的笑容很好看,眼睛弯得像月牙儿,她被他笑得有些脸红。 蝴蝶们在草坡上自由的飞着,美丽的翅膀扑闪,面前这个有着海芋花般纯白笑容的少年,余蝶珍觉得自己这个暑假不会只是在外婆家抱西瓜了。 她和他都从未想过,自己与对方竟然可以有长达二十多年的羁绊,或许那将会是永远。 不可逃避。 蝴蝶翩迁 浮生应为梦 2 村里有一个池塘,里面满是含苞待放的荷花,走过池塘的那边是村的小学,余蝶珍和凌少杰约好一起去看小学长什么样子,他们走在荷花池上大人铺的石头上,余蝶珍颤颤巍巍的走着,而凌少杰早已习惯了这些石头,甚至可以跳着蹦着走过去。睍莼璩晓 "冰激凌……我害怕。"她站在一颗会动的石头上,小脚颤抖着,不敢动了。 凌少杰回过头,看着余蝶珍眼圈微红。他有些不知所措,但是还是跳到余蝶珍前面的那个石头上去,对她伸出手。 "拉着我的手。” 余蝶珍犹豫了一下,自己正在池塘的中间呢,回去也不是,过去又不行。所以她还是握住了他的手,他能真切感到她手心里的汗,以及她的害怕,这个城里来的姑娘,看来是从没有这么疯狂过呢。在城里的她肯定是文静得不到处跑也不会乱叫的。 凌少杰向前跳了一步,稳稳当当的站住了,而身后余蝶珍也随着自己的步伐向前一跳,自己拉着她的手向上伸,她落到石头上时的力就减少了。 "小心哦。” 他拉着余蝶珍的手,一步一步跳过了石头,在她时不时的惊呼中穿过了荷花池,凉鞋踏在了草地上,他们同时转过头,荷叶翠绿,似舞女飘逸的裙摆,花苞粉纷嫩嫩的,仿佛一眨眼便开放,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神态。多年后,当余蝶珍学习到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时,总是忍不住的回忆起这个地方,美丽的荷塘,只是最终躲不过时代的变迁,随着交通建设,也只能存在在世人回忆里。 她甚至来不及在夜晚似朱自清般漫步荷塘边,也来不及闻到似渺茫歌声般的荷香。 "小蝴蝶,以后我们每天都要跳过这里去上学呢。"他对着身边这个白希的女孩笑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村里的孩子很少有糖吃,都没有蛀牙,据说这里的山泉水把乡亲们的牙齿都养的很白,余蝶珍倒是一点都不相信,这没有科学依据。 "以后你能都拉着我过吗?"余蝶珍还有点害怕,她看着凌少杰,然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却惹来凌少杰的笑。 "好啊。"他发现自己依旧牵着她的手,甚至想着她会永远留在这里,这个小村,永远不会离开他的身边,"走吧,我记得小学里有秋千呢,你要玩吗?” 余蝶珍疑惑道:"秋千?是公园里的那些吗?” 在她的记忆海里满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父母带着她进到公园里,有着许多和自己一样大的小孩子,然后爸爸将她放在一个铁椅子上,妈妈让她抓稳两边的铁索,然后爸爸在身后轻轻一推,她以为自己飞起来了,不住的笑,那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回忆。只是没想到,自己现在就已经离开了父母了,和慈祥的外婆以及大猫老鼠生活在一起,以及…… 她悄悄的瞥了凌少杰一眼,那个净白的少年,偷偷地笑。 小学并不大,校门破旧,右边有一个警卫室,然后是开着的大铁门,不知道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呢?余蝶珍不知道,但皱起了眉头。凌少杰却一副老成的样子,拉着余蝶珍走了进去。里面是偌大的操场,没有跑道,但有很多大榕树,地面甚至不是水泥的,而是跑几步就黄沙漫天飞的泥地,在操场的一角有两个篮球筐,也残破不堪,连网也没有,球筐有些生锈且扭曲变形。 余蝶珍在一棵不起眼的榕树下看到了凌少杰所说的秋千。 是用两根粗麻绳绑着一个汽车轮胎做的简陋秋千,甚至不知道麻绳是否会断掉。 "你觉得是不是很漂亮?"他饶有趣味的拉着余蝶珍慢慢走。 教学楼只有三层,而且显得很破旧,教学楼旁边还有一个公共厕所,长满了青苔,而在教学楼最前面立了一个不锈钢旗杆,上面挂着五星红旗,幼儿园老师们都说这面旗是因为革命烈士用自己的鲜血染红的,余蝶珍不住肃然起敬。 凌少杰看着余蝶珍,余蝶珍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但是他立马转过眼,抬头望着五星红旗:"小蝴蝶,你知道吗,我没有上过你们城里人的幼儿园,所以这是我第一次上学。” 余蝶珍惊讶的张了张嘴:"你还不会写字吗?” 凌少杰假装生气的弹了弹她额头:"怎么可能,我爷爷可是很严格的。” 余蝶珍想着他爷爷应该是戴着老花镜倚在太师椅上翻看旧书的那些人,夏天也会手拿着蒲扇轻摇在椅上睡着,小鸟甚至也会轻轻落在他肩上,不说话,生怕打扰他。 也许有这样的爷爷才会有凌少杰。 余蝶珍面对着这个少年,她愈发的喜欢他了。或许是因为他身上的青草香,或许是他喜欢的白色衣衫,还是他被阳光照得金黄的绒发。 还是他给人温暖的感觉呢。 凌少杰看着她,披散着头发,汗珠把刘海都浸湿了,"小蝴蝶,你一直都是散着头发的吗?” 余蝶珍惊讶他会问这个问题:"不是啊,我爸爸以前会给我绑的呢。” 凌少杰道:"现在是夏天呢,你不热吗?” 余蝶珍摇摇头,她没有将自己家那些漂亮的橡皮筋带来,因为她在家就不绑头发,家里有空调,没有这么热呢。 凌少杰走到她身后,抓起她的头发,余蝶珍立即感到凉爽,但是自己还不会绑头发,以前都是爸爸每天给自己变换着绑的方式,自己有着比别的小朋友更多的造型。 凌少杰把头发放下,笑道:"等下我给你买橡皮筋吧。” 余蝶珍摇摇头:"不用了,我可以问外婆拿。"即使外婆是短发的。 凌少杰不满了:"你不要我送你的蝴蝶,你还不要我给你的橡皮筋?” 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笑笑。 他的固执很可爱。 他认为她是默认了,便很开心的笑起来,拉着余蝶珍朝秋千跑去。 战战兢兢坐在秋千上,后背被人轻推,一会儿脚便离地,抓着麻绳的手心满是紧张的汗,但是荡向空中那种飞翔的感觉宛如父亲当年同样给予自己的,那种自由的向往。 越来越高,直至身后没有人推她。 余蝶珍惊慌的回头,发现凌少杰在身后正微笑着看着她,一上一落一上,飞翔在空中了,风呼呼在耳边,像是…… 她想到的是草坡上的蝴蝶,扑闪着美丽的翅膀。 乌黑亮丽的长发在自己身边随着自己荡漾,她真的觉得自己是一只蝴蝶,生活在白衣少年的身边,感受他的温暖,与他的悉心照料,他会给自己最爱的花浇水,也不会残害自己的毛毛虫宝宝们。 凌少杰见余蝶珍那么欢快的笑着,忍不住叫道:"小蝴蝶,我愿意以后每天陪你荡秋千哦!” 余蝶珍笑着大喊道:"这是你说的!骗人的是小狗!” 多年后,这所小学消失了,教学楼也成了一堆砖头,校门那扇铁门也没有了,若不是榕树依旧葱茂,麻绳依旧挂在这棵树上,只是轮胎被人拆去卖了,余蝶珍会以为这段情景只是幼年做的一场梦罢了。 然后她开始相信,时间真的能改变一切。尤其,是身边的事。 村里卖菜的市场里有一个老奶奶,她坐在一张小木板凳上,面前是用蛇皮袋铺着的地毯,上面是各式各样的女孩子的头绳,别人问她都是哪儿来的,她满脸忧伤布满皱纹的脸上闪出一个微笑,"是我女儿的。” 大家都知道她的女儿嫁到村外面去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余蝶珍也听凌少杰说这个事。她在地摊边蹲下,看着面前的橡皮筋,都是很可爱的小樱桃,小花一类的小装饰俯在上面,怪不得讨女生们喜欢,而且价钱每一个都是五毛钱,很多女孩子都是来这里买的,她们只知道老奶奶有卖不完的橡皮筋。 怪不得凌少杰也知道呢。 凌少杰也蹲了下来,问道:"小蝴蝶,你喜欢哪一个?” 余蝶珍有些难以选择,忽然她看到有一个蝴蝶装饰的橡皮筋,指着说:"我要那个。” 凌少杰点点头,在兜里掏出五毛钱,递给了老奶奶,老奶奶开心的接下,将蝴蝶橡皮筋给了余蝶珍,她将五毛钱收到自己的一个钱包里,凌少杰看到里面都是五毛钱,老奶奶原来是靠这个维生的,如果有一天她没有了橡皮筋可以卖,或者是没人买了,怎么办呢? 年少时总有许多的疑问,却总也没有时间去解答,直到明了的那一天,你发现,这些问题已经成了过去式,而且是无法补救的。 蝴蝶翩迁 浮生应为梦 3 9月1日。睍莼璩晓 暑假过去,小学开学。 余蝶珍站在外婆房间的一个木制梳妆台前,对着面前披散头发的自己不太满意。 外婆进来了,看见她望着镜子,手里攥着一个橡皮筋,疑惑道:"蝶珍,你是想绑起头发吗?” 余蝶珍见外婆来了,将橡皮筋递给外婆,外婆笑米米的接过,在梳妆台上拿了一把木梳,替她将头发梳整齐,她看着镜中慈祥的外婆,她一直没有问外婆外公去哪了,因为在她印象里她只有外婆。 外婆替余蝶珍梳好头发,整整齐齐清爽的马尾,齐刘海也没遮眼,倒把眼睛凸显得很有灵气,整个清秀的女孩子,讨人喜欢。 外婆满意的看着自己的的作品,转身从衣柜里拿出一个崭新的书包,还未拆透明包装袋,余蝶珍很是惊讶,外婆拆开包装袋,将书包撑开,递给了余蝶珍,"这是你爸爸让我在你上学的时候给你的。” 余蝶珍抱着书包,是粉粉的,印着橙色小花那种普通的小学生书包。 外婆给她背上了书包,笑米米的说:"终于上小学了,外婆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你结婚呢!” 余蝶珍的手被外婆粗糙的手握住了,她问外婆:"外婆,什么是结婚?” 外婆依旧是慈祥的笑着,若有所思的说道:"那就是和自己最爱的男人在一起,一直到像外婆这么老。” 年幼的余蝶珍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和外婆一起去学校。 乡村的小学,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老师都是来支教的大学生,校长是胖胖的大妈。 余蝶珍和外婆站在人群中,环顾四周,都是只有比较小的学生才会和大人一起来,比较大的都是自己独自一个人站在那里,或者是见到自己的朋友完全不顾校长在说话而大声谈笑。余蝶珍看到有些可能是五六年级的竟然是被家长压着来的。 校长站在旗杆前,拿着扩音器,手里有一张纸,她浑厚的声音响彻操场,她让老学生自己回到自己本来的班级再升上的一个年级,而一年级的新生被留了下来。余蝶珍看见了自己一个人站在那里的凌少杰,拉拉外婆,外婆也看到了那个经常来找余蝶珍玩的男孩子,带着余蝶珍朝他走去。 余蝶珍戳了戳他笔直的背,喊道:"冰激凌!” 凌少杰转过身,看见余蝶珍的外婆,叫了一声"婆婆好",又对着余蝶珍叫了一声"小蝴蝶"。 校长在念分班名册,然后站成两排,余蝶珍和凌少杰被分在了同一个班,两人欣喜的手拉手跳起来,然后在老师的带领下进入班级。外婆对余蝶珍说,"中午放学外婆来接你哦。” 余蝶珍点点头,和跟在凌少杰身后有说有笑的走着。 一年级发的新书余蝶珍看了两页就塞进书包里了,大多都是在幼儿园学过的,但是看见同学们都好像对书里的内容很感兴趣,大抵是刚上学的兴奋与紧张在作怪吧。 班主任是一个很年轻的女老师,扎着马尾,戴着黑框眼镜,穿着运动衫运动裤,一副青春活力的样子,书也是她一个人搬进来一个人发的,她似乎对这群小孩子们很感兴趣。 后来,在学校拆迁之前,余蝶珍回到这里,遇见了她,她问她,为什么一个大学生来到乡村还会那么开心,甚至很多事都亲力亲为,她教的学生一半年轻有为努力去了城里,一半当了不学无术的社会青年,她也称不上是什么最好的老师。 四十多岁的她推了推眼镜,说道:"我小学时也是乡村里的毛孩子,直到后来遇见了我的恩师--也是一个大学生,教语文的,我是他的课代表。有次闲聊,他对我说,看着一个孩子长大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问他,能不能看着我长大?他只是笑笑。后来在我五年级的时候,他问我们大家的理想,我举手发言,说长大后我想嫁给他,当时的我真的不是说笑的,我很喜欢他,也许他只是当一个小女孩的青春萌动吧,他也可能根本没有在意过。后来他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孩子断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我那时还未明白死亡是什么。后来,我考上了师范学院,再后来,就是来这里看着你们长大了。” 余蝶珍的同桌是乔爱雯,扎着两条小辫子,很文静,笑起来有两个酒窝,长得也很秀气,穿着米色的衬衫,衬衫的边边有很可爱的绣花纹,余蝶珍很喜欢,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凌少杰坐在她的前面。最熟悉的人还在身边,这真是太好了。余蝶珍想。 第一天上课总是同学们互相认识的时候,余蝶珍却不是很喜欢他们,她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所以到最后也只有凌少杰和乔爱雯是玩得比较好的。 乔爱雯却是全班都打了一次交道,大家对她的印象都很好,文静,友好,所以后来竞选班长的时候乔爱雯完胜,余蝶珍做了个语文课代表,她对这个年轻的班主任很是喜欢。 乔爱雯和余蝶珍的字都很工整,凌少杰的像是蟹爬一样,余蝶珍总是忍不住嘲笑他,每次都是给乔爱雯打断,似乎乔爱雯就很喜欢帮着凌少杰。余蝶珍因为这个很不满,却不敢对凌少杰说,她有次和外婆一起放学回家,竟然看见他们一起走。但是凌少杰每天上学时都会牵着自己跳过荷花池,所以就原谅他了。 年少时总是很自私,不愿自己的朋友把友谊分给其他人,长大了才懂得,那时的自己已经会"吃醋"了。 每天早晨余蝶珍唯一要做的就是收昨天班主任布置的作业,也就是将某个字抄一页,她抱着一小沓作业本,每一个同学都催促一遍,不交的就登上名字。当然,余蝶珍还不会写他们的名字,只会写几个拼音代替,但是班主任每次都能看懂,所以她也乐此不疲的写。 余蝶珍走到自己的那一组,凌少杰正扭着头和乔爱雯有说有笑。 余蝶珍沉默了一下,拿一本作业本敲了一下凌少杰的头:"交作业啦!” 凌少杰在自己的抽屉里翻了翻,发现没有,然后不好意思的抬起头,对余蝶珍说:"我没带。” 余蝶珍气愤的说道:"那好,我写上你的名字交给老师。” 凌少杰一听,立刻央求道:"小蝴蝶,就不要写我了好不好?” 余蝶珍把头一扭:"不行!” 乔爱雯说:"蝶珍你就通融一下呗。” 余蝶珍瞪了她一眼,大喊道:"我就不就不!你是班长我是课代表,你管我干什么!” 乔爱雯被她吓到了,没有说话,凌少杰也没有说话,他们都没有见过余蝶珍生气的样子。余蝶珍气得不轻,后面交的同学都是把作业本甩给她就跑得远远的。 谁也不知道余蝶珍并没有写凌少杰的名字交给老师。 但是余蝶珍真是倔脾气,她每天起得很早,和外婆一起过荷花池到学校,凌少杰到她家时她早就走了。她坐在课室里自己看语文书,背课文,见到他们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收作业。 乔爱雯悄悄对凌少杰说:"凌少杰,你就跟她道歉吧。” 凌少杰默默地点点头。 那一天是星期六,余蝶珍在家里,和大猫一起睡在竹席上,自己气了好几天了,凌少杰还没有道歉的意思,真是让人越来越生气! 她摸着大猫,大猫慵懒的打了个哈欠。她对大猫说道:"大猫,大猫,你有一个这样讨厌的朋友吗?他现在要乔爱雯不要我了!我好生气!” 大猫抬眼看了她一眼,又闭上了。余蝶珍自讨没趣,也不摸它了,翻了一个身,睡起午觉。 睡梦中隐约听见有人叫唤着自己,她疲倦的睁开眼,转个身,大猫不见了,但是她真真切切的听到从院子外面传来的一声声呼唤,不停歇。 她翻身而起,拖鞋也没穿,打开门,发现凌少杰就站在自己院子的门外,喊着自己的名字,满头大汗,汗水浸湿了他的白色短袖衫,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贴在头上,很狼狈的模样。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6 奋斗了三日,如释重负般,大家相邀去ktv,因为江秀贤因为准备旅行不去了,余蝶珍也就没有去了。睍莼璩晓父母难得甩开医院的工作来帮她收拾东西,依依不舍对着昔日生活四年的母校,默默道别。 坐上车内,她透过窗在众多私家车群内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郑哲希一手抱着被子,一手是一个水桶,狼狈的将它们放进一辆白色的轿车的后备箱内,身后是他的父亲,抱着书箱,以及母亲,没穿高跟鞋,拿着一些杂物,都是很干练的样子。 爸爸说:"蝶珍,这个夏天你想回外婆家吗?” 余蝶珍愣了愣,犹豫起来--外婆去世,去那里只会伤心满溢,随即摇头。 妈妈说道:"江秀贤独自去了鼓浪屿,我听她妈妈说了,但是爸爸和我不大放心你独自一人,但是如果是回乡下--你熟悉的地方,我们也比较放心。” 爸爸抱歉地说道:"而且今天是我和你妈请假才能回来的,是端午的假期,作为医生我们可一刻都不能放松。” 余蝶珍沉默。父母十年前被调去省城的医院,将她送到外婆家,她知道他们很忙,因为病人络绎不绝,还要经常为重患担忧,三人聚在一起的时间很少,除了溺水回来以后他们陪了她一个星期,可那一个星期又有多少人进出了医院?父母的欢乐就是哪个孩子出院了,担忧的就是哪位老人又生病进来了。他们正义感很强,以至于一留就是十年。 余蝶珍能理解的。 寂静的屋子里她曾忍受寂寞,克服黑暗,埋怨与憎恨,都可以化解了,她能理解的。 余蝶珍说道:"端午过后就把我送回去吧,四年了,不知变了多少。” 爸妈都为女儿的懂事而欣慰的笑了,说道:"报志愿的事情就让江秀贤代填,我们相信女儿的实力,肯定能上重点高中。” 6月24日。端午节过后余蝶珍回到小村,荷花池繁盛,青绿的叶挺拔,只是石头已变成能过小车的水泥路了。 外婆的家萧条了很多,东西让邻居帮忙看着才没有被人偷去。门前依旧贴着虎年的窗花,红纸黯然,三年来的无人居住使这里变得了无生气。向邻居拿了钥匙,父母把罩在木家具上的报纸掀开,用抹布擦拭,打扫了屋内,铺好床,检查了水龙头,洗干净厨房里剩余的碗碟与烧水洗澡的大锅,细节则是在他们离开以后余蝶珍独自完成。 不知道第几次洗抹布了,余蝶珍擦拭大门,将窗花撕下,将窗上的尘埃拭去,只是院子里的空旷让她感到很落寞,没有杂草,犹如全世界只剩她一般。 耳畔突然响出一声猫娇嗔的鸣叫,余蝶珍先是发现一只灰色毛的小猫,然后它的身后跟着一只黄加灰色毛的小猫,随后是一只大猫,身边也围绕着两三只小猫。 小猫打打闹闹,大猫舔舐它们。余蝶珍认出那只大猫就是外婆的大猫。小猫似乎知道了大猫与余蝶珍的熟识,不怕人地跑到她的脚边,咬住她帆布鞋的鞋带,她则蹲下,摸它们的头,被它们逗乐了。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吓跑了小猫,大猫看了她一眼,就带着猫崽子们不知道要上哪儿去,她按下接听键,是江秀贤,余蝶珍道:"喂?您老可有空打电话给我?” 江秀贤笑道:"你还真以为我独自一人去鼓浪屿呢?我和方铭一起去的。你呢?你和郑哲希有什么打算?” 余蝶珍道:"我现在在乡下了,你知道的那个地方,我说过的。刚刚打扫完屋子。还有郑哲希是什么?能吃吗?” 江秀贤假装疑惑道:"小两口又吵架啦?你们就不能消停一天啊?” 余蝶珍静静地说:"我这次回来,是找他。” 冷静得可怕,认真得可怕。 江秀贤咂咂嘴,道:"那好,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青梅竹马!记得常联系啊!” 草草说了再见,余蝶珍走出院子,一路的走,与记忆中已有了差别,多了许多卖杂货的小卖部,菜市场卖的东西种类也多了,也有了更多农民住的复式楼。 四年也可以令一个村庄变得丰富了,之前待久了,没有发现它缓缓地在变化。 小学已经修补了很多次,也新修了一个操场,200米的跑道,秋千早已不见了,只剩下麻绳,预示着童年早已离开。一转眼,便是准备做高中生的年纪,不知到时,还要多少个四年,才能再回到这里。 她去了草坡,那边没有大变化,只是草变高了,仿佛可以埋没了她,将她吞噬,腿上给虫子咬了,疼痛难忍,但她还是上了草坡,坐下,眺望,整个村庄变了多少?田地愈发变少,大家只是闲暇时种种菜自给自足,只有几户人家还在犁田。 不再见炊烟袅袅。 她忽然发现一株草上,有一只黑色的毛毛虫,一动不动,她欣喜若狂,此时的虫子尚未破蛹!于是她每一天都会往山坡上跑,观察虫子的举动,即使不知道它长成以后会是怎样,是蝴蝶还是蛾子,但她没有看过,所以还是满心期待的。 7月3日那天余蝶珍接到了江秀贤的电话,她被市一级重点高中录取,而江秀贤报的是原来那个私立中学新创建的高中,有钱就能进。余蝶珍编辑了短信告诉父母,向着草坡去了。 蝴蝶从蛹中钻出,一整个早晨,余蝶珍都趴在扎人的草中看着,忘了吃午饭,待到蝴蝶完全爬出蛹,已经快到下午两点了。它抖动着它的翅膀,阳光温柔着抚摸它,使它翅膀变得坚硬。后来,蝴蝶飞了起来,又落在余蝶珍身上。 "你看,蝴蝶喜欢你呢。” 她猛地抬头,却只见漫漫花草。但这对她来说才是真正的夏天到了。 余蝶珍永远没有想到,四年之后的相遇会是这样。 那日早晨她走到荷花池的桥上,吸着荷的清香,那荷含苞待放,已能看见粉粉的瓣,清风带来少年少女的悦耳笑声。余蝶珍闻声转头,只见白衣少年牵着长发翩翩的少女,掀起的裙摆像是撩人的手,勾出她的记忆,余蝶珍惊讶,就这样见到了他。她怎么可能忘记他的容貌?四年了,他变成意气风发的少年。 他们欢笑着,从余蝶珍身旁掠过。 余蝶珍慌忙叫道:"凌少杰!” 男生回头,柔软的头发被微风吹动,被阳光折射出金黄色,一如那年,他身边的女生也转过头疑惑的看着她,那莫名的熟悉感让他们不敢置信。 凌少杰问道:"你是余蝶珍?” 余蝶珍点点头,然后认出那个女生是乔爱雯。本应是她站的地方--他的身边却站了另一个人,心里有些不甘,难道小时候说的诺言他已经忘了吗?难道她一走,他牵上另一个女孩的手。 乔爱雯惊呼:"你不是死了吗?” 余蝶珍愣了愣,扯着嘴角说道:"你们都以为我死了吗?” 见他们不约而同地点点头,一股莫大的委屈漫出来,湿润眼睛。余蝶珍努力憋住,咬住嘴唇,凌少杰看见她渐红的眼慌张得看向乔爱雯,而乔爱雯也看着他,也是惊慌。也许,大家都不知道该要怎么处理小时候留下的祸根。 凌少杰问道:"你为什么要回来?” 你为什么要回来,而不是你终于回来了。 想过多少次再次相遇的相拥与欢笑,但是一切都变成这样了,不如人意的变了。现在就似一个外人,介入了别人安宁的生活。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1 9月1日。睍莼璩晓 余蝶珍12岁,为某私立中学初一学生。 从此只能在星期六回一趟口无一人的家--父母继续奔赴在工作上,她自己必须独立。 六年级已经是在这里读书了,但是因为外面考进来的人还是挺多了,原来就认识的人只有一两个,还都是不太熟的,余蝶珍很无奈,但是也没办法,对她而言怎么都是一样,她还是很骄傲,永远都想得第一,就像当年与乔爱雯比一样,她逼迫自己要做得最好。 但是她却不是全班第一进来的,她的学号是2,前面还有一个人。她在班主任那儿拿到入学成绩表,她前面的人是一个男生,名字叫郑哲希。 然后她开始注意他。 那是一个挺高蜓瘦的男生,喜欢违反学校规定穿白色衬衫,勾勒出纤瘦的轮廓,搭配着校服裤,留着清爽的短发,光洁的额头露出来,很少笑,想问题时候抿着嘴,然后想出来后又会轻轻一笑,大胆的和同桌在上课聊天,然后被老师点名,调皮的吐吐舌头。余蝶珍坐在他的身后,经常会给他挡住黑板,却又不想调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体育课,男生们在篮球场上尽显风采,大家也是因为运动而熟络起来,自然也是因为运动而成为朋友,余蝶珍对运动没什么爱好,她喜欢的是在自由活动后坐在一旁的草地上,有时候会有几只蚂蚁给她观察一整节课,有时候会有几个女生来和她扯扯八卦,其中就是有她认为是一见如故的挚友,江秀贤。 她是自己的上铺兼同桌,很是高调的女生,不喜欢绑头发,所以头发会乱七八糟,但是能和男生混成一片,奇怪的是该文静学习的时候她又会安静的3个小时不吭声,余蝶珍真是拿她没办法,但是江秀贤就是喜欢和余蝶珍在一块,她们也说不清楚,后来才清楚对方就是自己一旦在一起就会是一生的挚友。 余蝶珍坐在草坪上,江秀贤靠在她身上,也只有她会陪着自己静坐。江秀贤看着那边那些打篮球的男生,调侃道:"我说蝶珍,你是不是喜欢郑哲希啊?” 余蝶珍一惊,叱道:"胡说!他可是我敌人!” 江秀贤笑了起来,悦耳动听:"反应可真大,还说不是呢?我见你经常盯着他,像是老虎的猎物一样呢。” 余蝶珍不说话了,但是对她来说他可是个头号敌人,自己写不出的题目他能一下子就能解出来,而且也没见他用功学习的样子,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也不遵守学校规定,班主任都叫他进办公室好多次了。 体育课结束后,余蝶珍和江秀贤一块走着,然后忽然身后有人拍拍余蝶珍的背,余蝶珍吓得往前走了一大步,然后才转过身,见到竟然是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的郑哲希,他身边围着一堆所谓的兄弟,他明媚的眼睛里充满笑意,笑着说:"余蝶珍,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余蝶珍露出惊恐厌恶的表情,江秀贤倒是笑得很大声,然后余蝶珍抬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不要自恋。"江秀贤听了以后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郑哲希身边的男生也笑,郑哲希看着面前这个骄傲的女生,头发扎得高高的,齐刘海,灵动的大眼睛,白希的脸以及小巧玲珑的唇,这总可以吸引到少年们的眼球的,郑哲希也不例外。 他发现身后的她总会在晚修时空出一点时间拿着一本精致的小本写字,男生们都知道小女生买精致的本子就是为了写日记,他立即萌生出一些坏念头。于是在某天中午他没有回宿舍,在教室里留下了,偷偷摸摸的坐在她的位置上,掏出那本日记本,从第一页开始翻阅,第一页的时间为2008年的小学毕业时间开始,看来她也没有写多久,但是每一篇都会有两三页纸那么多,娟秀的小字,不知道练了多少年。 第一篇写了她似乎有整个童年的记忆,填满了整整的三页,郑哲希轻抚纸张,有三个字是被水化开的,斑驳模糊,但是郑哲希还是看出来了,那是一个男生的名字,凌少杰。 从此之后的日记就是回忆与凌少杰的童年往事,他知道她是边写边哭的,许多地方都化开了,直到今年开学的时候凌少杰这个名字才彻底消失在日记里,他竟然看到自己的名字,但是前后包围的不是甜言蜜语,而是狠狠的谩骂与不甘心的愤懑,完全将他视为敌人。 他愤愤地说道:"怎么这样,原来不是喜欢我啊。” 这本日记完全不像少女青春懵懂时期好笑的暗恋日记,更像是对他的挑战书。而他怎么会服气?郑哲希将日记本塞回去,坐回自己的座位拿出数学书,又开始钻研难题。 郑哲希写着写着竟然笑了起来:"既然你这么不满我的成绩,我怎么还会让你赢?余蝶珍真可爱。” 然后郑哲希也开始注意余蝶珍了。他时不时转过头,发现余蝶珍像一个狩猎者一般看着自己,两人同时惊慌的一个低下头一个转回头。江秀贤每一次看见都会在下课后调侃余蝶珍,余蝶珍却总是会厉声反驳,连江秀贤都不知道该不该信她好。 后来月考,郑哲希竟然高出余蝶珍十多分成为全班第一,全级第二,余蝶珍抱着江秀贤磨叽了一宿,无不是诉苦,江秀贤无所谓的拍拍她肩,发间传来一阵沐浴露的蔷薇花香味,她说道:"余蝶珍啊余蝶珍,你可就是要生活在郑哲希的阴影之下了。"可是余蝶珍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努力还是超越不了他。 她又修订了自己的学习计划,决定早起背书。她六点多就吃完了早餐,而这时是大多数懒虫们刚起床的时间。走在刚有秋日微凉的清晨,却在这么安静的教学楼楼道内听见了背英语单词的声音,那个声音刚经历过了变声期,是身边为变声男生少有的清澈的男声,而这么成熟的声音,也是她最熟悉的,那是郑哲希。 她看到他趴在走道边栏上,手里拿着一本英语书,那些都是还没学到的单词,他的声音清晰能变,仿佛有魔法,吸引着少女的注意力,她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穿着白衬衫出神,他似乎发现了身后有人,转过头,余蝶珍立即跑回了班级,坐回自己的位置,拿出书,可是却无法静下心来背下一个单词。 郑哲希好笑的走了进来,反身坐在位置上,看着她,她被他盯得发毛,皱眉问道:"你看着我干什么!"但是他戏谑的笑了:"我记得之前可是只有我自己起早来背书的。” 余蝶珍嗔道:"你还不给别人起早了!” 郑哲希其实不喜欢她嘴硬的时候,被她的语气惹恼了,道:"对人家冰激凌就这么好,对我就这样的臭脾气。” 余蝶珍愣了愣,惊讶的看着他,他似乎也意识到什么,脸都红了,转回身去默写英语单词,但是余蝶珍不会就这么放过他,她站起身去攥他的后领,怒道:"什么冰激凌?!你知道了什么?” 郑哲希被攥得难受,解开了自己一个扣子,没好气的说:"不就是在后山坡遇见了一个什么男生么,放手啦。” 余蝶珍羞红了脸,她放开郑哲希,摸索自己的抽屉,摸出了日记本,捂在自己胸前,她自己内心的秘密竟然给他发现了,这可怎么办呢。 郑哲希转过身,看着她紧盯着自己,双臂将日记本抱在胸前,他撇撇嘴,说道:"还把我当作敌人,你是臆想症还是被害妄想症?” 随着少女的一声尖叫,郑哲希的脸被一本书砸中,而余蝶珍正是将自己怀里的日记本向他砸了过去,她全身都在颤抖,抽泣换成了大哭,郑哲希慌了手脚,揉揉自己的脸,走到她身边,束手无策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纸巾给她擦眼泪,一边吟着不哭不哭,但是余蝶珍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最后他也恼了,将自己的手臂伸过去,大声说道:"难受就咬我啊!"余蝶珍见到一只纤瘦的手臂伸到自己面前,随即抓住狠狠的咬下去,郑哲希倒吸一口气,但也忍住了,他想,或许,她的心里也是这么痛的。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2 上课时郑哲希时不时看自己被她咬了的手臂,她可是丝毫没有留情,牙印到现在还没有消,摸起来还有些疼。睍莼璩晓 而放学时他看见她将自己的日记本扔了,但是他捡了回来,收到了自己拖箱的最底层。 余蝶珍整整一个学期不再和他说话,连江秀贤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发现余蝶珍不再写日记,她倒也识相,啥也不问。余蝶珍也没有经常盯着郑哲希了,郑哲希也没有回头了,江秀贤甚至没有笑料可以大笑,她总是觉得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难道宣战了么? 但是余蝶珍依旧是超越不了郑哲希,期末仅与他相差一分。 郑哲希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上帝总是会帮自己的,即使余蝶珍不再和自己说话,上帝也会创造让自己和她说话的机会,那可是到了第二个学期,余蝶珍依旧是余蝶珍,扎着高高的马尾,齐刘海,大眼睛,小唇,一个假期以来并没有让她变了多少,江秀贤反而变得淑女了,不再和男生们不分彼此的打闹,连笑的时候也斯斯文文的,不知是不是受了余蝶珍的影响。 位置没有变化。余蝶珍看着面前套了白色毛衣的郑哲希,可是里面依旧是白色衬衫,她以为他终于有些变化了,结果还是一样,一样让自己能将自己最深的秘密埋葬,重新做自己,从此没有冰激凌,没有小蝴蝶,只有余蝶珍。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注定对她不公平,她在班主任老师那儿接到妈妈的电话,这样紧急的电话注定会是个噩耗,外婆去世了。 她那天完全是没有听课,回到宿舍熄了灯,眼泪才舍得落下,像是下大雨一样不会停,枕头湿透了,纸巾擦完了,她看着上铺的木板发呆,多希望外婆回来找自己见自己最后一面,只可惜她一整晚失眠睁着眼,也没有见到外婆,直到第二天见到天开始微亮了,才敢起了床,草草吃了早餐,回了课室,什么也看不下,头痛难忍,但是教室却是空无一人,她甚至连可怜的一面都没人看到。 当郑哲希到的时候余蝶珍已经是趴在桌上欲死了,他看见她这副模样决定不要招惹的好之际,余蝶珍抓住他的手臂,说道:"我很难受。” 郑哲希没有想到这么久以来第一句话是她先说出,他抽上自己的衣服,让手臂暴露在冰冷的空气中,余蝶珍对他微微一笑,然后便是狠狠地一口,郑哲希依旧忍住了,他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心疼起她。 那红肿的眼睛是一宿没睡么? 余蝶珍松开口,一脸歉意,郑哲希做回位置,问道:"你怎么了?” 余蝶珍无力的回答:"我外婆走了。” 郑哲希微微一愣,他记得她的日记里除了那个"冰激凌",最常提起的就是外婆。他的家庭都是城里人,没有什么亲人在乡下,他不能想象乡下的生活,也不能理解到余蝶珍对外婆的感情,因为他父母都在这个城市工作,他也只是安心读书便好,至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在同城,只不过住在旧城罢了,时常都能见面的。 余蝶珍见他不说话,继续说道:"我想跟她一起走。” 郑哲希沉默了一会儿,转过身说道:"你累了,你需要休息。” 余蝶珍默认了这个说法,郑哲希承诺会帮她请假,她安心补眠,如果她担心功课跟不上,他愿意与她中午留下来将没有听到的课补回来。 余蝶珍回宿舍之前对他露出了一个舒心的笑容,他第一次看她笑,对他笑。 从那天起他与余蝶珍的关系好转,江秀贤惊讶极了,她抱怨道:"你们这小两口,怎么闹几个月又好了?” 余蝶珍依旧是厉声的反驳她,郑哲希只是笑。 他看着手臂上新添的咬痕,不知为何心情会那么好,看着看着也会笑起来,仿佛看见了余蝶珍对自己笑一样。 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郑哲希感觉一阵不好的预感,自己总是注意她的存在,还不是那种将对方视为敌人充满敌意的注视,打球时会因为场外出现她的身影而分心,上课总会感觉身后有什么,总是想转过头看一看,只可惜永远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 他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余蝶珍也发现了异样。 初二一开学,科代表就去了搬书,作为语文课代表的她被叫去搬书了,如山的书本挡住了她的视野,多了很多盲点。郑哲希自己也搬了很多书,但是走到余蝶珍的身边抢了起码一半的语文书走,余蝶珍刚要开口骂人,他就没好脾气的说道:"男生的力气比你们这些瘦女人的力气大多了。” 余蝶珍见他走的步伐都是歪歪扭扭的,笑了起来:"郑哲希你是傻蛋吗,你自己还不是瘦,剩个排骨。” 郑哲希不服气:"我可是有肌肉的!” 余蝶珍笑着说:"没有你还是男人吗?” 郑哲希不理她,将书搬到班里,回到座位,余蝶珍将他那些书上的语文书放回自己的那一沓,江秀贤对余蝶珍说:"哎哟,我说你们小两口感情这么好,你家男人多爱惜你。” 这次余蝶珍没有反驳,反而笑了起来,郑哲希也没有转回头,但是心里乐开了花,他喜欢江秀贤说他们是小两口,或许这就是暗恋里最开心的事情了。 班主任走进来说了说新学期要努力之类的话,然后环顾一周,推了推眼镜,说道:"我看好多同学都长个头了嘛,是时候调整位置了。” 郑哲希一愣,他今年比去年整整长高了5厘米,已经飙到了167,视线都能越过余蝶珍头顶了,他暗自懊恼为什么一下子长那么高。 男女从高到矮各一排站在走廊外,江秀贤和余蝶珍身高差不多,双数时依旧是轮到她们,她们依旧是同桌。余蝶珍看着前面陌生的男生圆圆的背影,赶紧回头张望,发现郑哲希在距离自己两个小组的倒数第二排,他也在看着她,只是对她无奈的笑笑。 江秀贤说道:"要不我们要班主任给咱调过去?就说他是咱们补习的。” 余蝶珍摇摇头。 江秀贤感觉他们又是有排折腾的了。 江秀贤被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告白了。 说起来余蝶珍也觉得好搞笑。中午放学她和江秀贤一起走在小卖部的路上,准备买一瓶维他奶明早喝,然后给钱的时候有一个男生将钱摔在她们面前,说替她们给了,江秀贤大喝道:"你当我们乞丐啊?两块半还给不起!” 那个男生皮肤黝黑,白色的夏装校服衬托得他更黑了,只是样子长得很俊,手臂上满是强壮的肌肉,一看就是以后会做体特生的男生。只见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怯弱的拿回自己的钱的时候手被江秀贤一拍,说:"既然你要请我们,我们也不客气了。"说罢就把他的钱给了小卖部的阿姨。 余蝶珍哭笑不得之际那个男生追到她们面前,说:"我是你们隔壁班的方铭,我喜欢你!” 江秀贤和余蝶珍互相看看,不知道他喜欢的是谁。 那黝黑的脸也给尴尬红了,他说道:"江秀贤,我喜欢你。” 江秀贤杏眼圆瞪,不解道:"我又不认识你。” 方铭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说:"我说了我叫方铭啊,嗯,江秀贤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江秀贤这么高傲的女人自然是不会这么容易就答应的,按她的话来说就是"要你去悬崖摘那棵狗尾巴草,摘了你可能会摔死,不摘就没有女人要你,这就要看看你有没有勇气。现在我就是叫你摘狗尾巴草的女人,你摘不摘?” 方铭从此奔走在追江秀贤的路上,这可比他体特训练辛苦多了。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3 晚修,余蝶珍正写着生物练习册,忽然间有东西砸中了她,随即掉到了地上,她捡起那个纸团,里面写着一句英语:to the only girl i have ever loved in my whole life. 她转过头,发现郑哲希正低头写作业。睍莼璩晓她认得出郑哲希的中文字,他坐前面的时候也有扔过纸条下来,无非就是无聊找骂的,但是这次这么整齐的英文她是第一次见。 难道不是他? 她翻译出了这句话,却不知道是谁,默默地折好,放进自己的笔袋。 即使郑哲希调位离得她比较远,但是他们的关系没有归于平淡,只因为他总会在她难受的时候伸出手臂给她做出气筒,因此对他好感增加了许多,只是成绩上依旧是超越不了他,江秀贤说对了,她注定生活在郑哲希的阴影里,成绩也是,身高也是。 只是她不再视他为敌人,因为她发现他是真的很多地方都给自己用功很多,例如早上总是会起得给她早,晚上晚修放学也会留下来直到教室熄灯,他追着老师问问题的次数也比她多很多次。或许他不可以成为敌人,只能成为榜样。每次郑哲希都以高出她十几分的成绩稳拿全班第一,而余蝶珍每一次出成绩后都是一副丧尸模样盯着郑哲希老半天,晚修过后在操场拦住他生气得跳起来还抓住他的脖子作势要掐死这个人,然后郑哲希手臂上都要添新的牙齿印。 她骂道:"郑哲希你怎么每次都要考这么好!” 郑哲希无奈地说道:"是你自己不用功而已。” 余蝶珍又一次修改了自己的学习计划,每天早晨差不多和郑哲希同步回到课室站在走廊外背书,晚上也让江秀贤留下来陪自己直到教室熄灯,而江秀贤还是买完宵夜回来边吃边看小说陪着她,后来江秀贤嫌留下来太无聊,找了方铭去走操场,方铭也乐意。 郑哲希见余蝶珍一个人坐在那,便抱了书走到江秀贤的位置一屁股坐下,余蝶珍被他吓到了,问道:"你干嘛?” 他没有说话,依旧看着书,余蝶珍看见他是在预习明天的内容,便不服气的拿出书本也预习起来,只是看了两三页就看不下去了,总感觉身边怪怪的,颇不习惯,为什么他还能安然自若的看书?余蝶珍很不服气,可就是不能说出来,郑哲希看着她好像小儿多动症似的,皱眉说道:"你就不能专心一点?” 余蝶珍这可火了:"是你自己莫名其妙坐到人家身边!” 郑哲希一挑眉:"咦,我能影响你哦。” 余蝶珍不看他,将头扭到一边去。郑哲希笑了起来,余蝶珍又转过头狠狠瞪他,却发现他那整齐洁白的牙齿有一种熟悉感。 她收回了自己的表情,去看书,郑哲希奇怪,问道:"怎么了?这样就和我闹冷战了?” 余蝶珍淡淡的说:"没有,只是想到一些事。” 郑哲希也不笑了,她的声音风轻云淡,亦真亦假,试探性的问道:"你想到他?” 余蝶珍也很诚实的点点头,郑哲希看不到她的表情,她低着头,算着随后一道数学题,那可是道难题。郑哲希有些失落,他以为自己知道了她内心的秘密就能帮她解开,却没想到她还是能会想起,他问道:"他和我一样喜欢白色的衣服,你是把我看成他了?” 余蝶珍不说话,在郑哲希眼里算是默认了。 "你不知道,最痛的距离不是他不在身边,而是不在身边却在我的心里。"她的刘海长了,有些遮眼,她揉了揉被头发划到的眼睛,却发现早已经湿了。 郑哲希生气道:"你就因为小时一句玩笑话就想等他找回他然后和一个乡下小子结婚?你可不要忘了是谁让你摔下荷花池的。” 余蝶珍站起身,离开了教室,郑哲希追了出去,跟在她的身后,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大难不死,对她而言不是必有后福,而是要她如果有情,务必回去找他,即使当初他伤自己多么深也好,她没有理由忘记,也没有理由放弃,她不觉得那只是一句玩笑话,或许凌少杰心里也很难受,他也会来找自己,他当初承诺,一定要和她结婚,她能原谅他毁了第一次的诺言--带她过荷花池,只是她依旧相信他会信守诺言。 谁让那是自己第一次爱的人。 4月10日,星期二。 距离中考还有72天。 余蝶珍觉得郑哲希真是疯了,他先是买通江秀贤将自己的床铺弄成好像有人睡在里面实则是几件衣服,然后让他的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班主任请假,拿到请假条之后跟保安说她是他的妹妹,电召了的士把他们接了出学校,余蝶珍坐在他身边如坐针毡,心脏跳得很快,以前她可是从未试过。 她小声问身边的郑哲希,道:"郑哲希你到底想干什么?被发现我们都要记大过的。” 但是郑哲希信心满满的说:"不会被发现的,你放心好了。” 余蝶珍的心里七上八下的,自己是被他骗到校门口说有东西要拿给她,结果他把自己拽了出去,差点吓死她了。 到了目的地以后他直接将她拉进了电影院,见时间刚刚好,走另一个通道,将自己在网上定的两张票给门口的检票员,第一次进电影院的余蝶珍被这个场面吓到了,郑哲希找到位置后坐下,余蝶珍情绪莫名的问他:"你带我来看电影?” 管理员派发了眼镜,郑哲希给余蝶珍戴上,自己也带上,然后才说道:"嗯,《泰坦尼克号3d》。” 余蝶珍看过这部电影,是在电视上,她熬夜看完的,没想到再一次看竟然是郑哲希带她来的。 郑哲希看着面前的屏幕,这个位置其实也不错,不偏,刚好在中间,然后转过头对着余蝶珍微微笑道:"《泰坦尼克号》上映时我们才一岁,不懂什么是爱情,也没有留下那些感人肺腑的台词。” 余蝶珍没有说话。 他继续说道:"我只是想拟补我错过的你的年少时光。” 电影开始了,黄色的回忆里一艘大轮在人们的挥手之下进行它的第一次航行,然后便是和平二号在水下拍摄它的残骸,打捞出保险箱,发现了尘封了84年的一幅画,老奶奶惊讶不已,引发了当年泰坦尼克号的回忆。 船触冰山,向一边倾斜,人们在惶恐之中逃生,神父在祷告,船身倾斜,许多人从甲板的那一头滑向另一头摔进水内,碗碟摔破了,电闸烧坏,整部船陷入了黑暗的惶恐之中,船身折断,向水里的人砸去,jack和rose紧抓住船沿,四周围都是尖叫。 余蝶珍的手紧紧抓住了郑哲希的手,手心满是汗,她也被这样的场景吓到了,郑哲希将手翻了过来,抓住了她的手,十指相扣。 摔进了水中,rose和jack游到一块浮木上,承受不了两个人的重量,jack让rose爬了上去,自己只扶住边沿,jack对rose说:"it will be all right now, you will be all right now.” 寒冷包围了他们,只有一艘船返航救助,而此时jack早已死去,rose悲痛欲绝,在jack沉海的那一刻rose想到对他的承诺,游到副手身边拿过哨子,吹响,最终获救。 客船上,rose淋着雨,一个警察打着伞走到她身边,问道:"can i take your nase?” rose说道:"dawson, rose dawson..” 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最后老奶奶将海洋之心扔向大海,在睡梦中结束了她对jack深深的思念。 席琳·迪翁的歌声响起,在《my heart will go on》中大家摘下眼镜,一边说着3d的效果怎样怎样,一边离场,余蝶珍摘下眼镜,眼里噙满了泪水,郑哲希笑道:"电影只会赚你们小女生的眼泪。” 余蝶珍抹抹眼睛,不满道:"只可惜现在没有那样的爱情。” 郑哲希沉默,走在她身旁一起离开电影院,打了小学同学但是现在不同校的朋友的电话,在他那里住了一个晚上。躺在客房床上的余蝶珍觉得今晚真是不可理喻疯狂的一个晚上,但是也很美好。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4 余蝶珍被仓促的敲门声吵醒,胡乱的穿了鞋子,用了漱口水漱口,纸巾沾水洗脸,然后又仓促的离开这里,拦了的士。睍莼璩晓 郑哲希有黑眼圈,他静坐了几分钟后拉过余蝶珍的衣领,让她的眼睛直视自己,很认真地说道:"你知道为什么jack会在it will be all right now后面加了一句you will be all right now吗?也许他根本没有想过他自己要活下去,他用了自己所有的运气换来rose的活下去,他只想到了rose。” 余蝶珍愣了愣,然后表示认同的点点头。 "以前我以为you jump, i jump是你跳,我也跳的意思,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它还可以有一个更美的翻译,那就是生死相随。只是jack最大的爱不是让rose和他一起死,他要的是rose的未来会幸福美满,他甚至不让rose对他说我爱你,他根本不是想着rose会和他在一起,在那个冰冷的地方死去,不然也不会说出rose未来会儿孙满堂这样的话了。” 郑哲希一口气说完,甚至有些喘气,余蝶珍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说这样的一番话,而且是这么的激动,抓着自己的衣领。 他继续说:"所以,我虽无jack般伟大,但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会祝愿你的未来,我爱你。” 不知为何心脏的跳动会开始急促,余蝶珍惊愕的看着他,但是他的眼睛是如此清澈,她可以在里面看见自己窘迫的表情,只是他表情依旧不变,让她紧张不已。忽然间的回忆侵入现在的意志,像是匕首狠狠刺向心脏,血液喷溅,将你未及手的快乐赶走。余蝶珍摇摇头,说道:"你知道的。” 郑哲希心里一阵绞痛,然后他放开余蝶珍的衣领,恢复平静,双手捂脸叹气,随后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般望着窗外,可这却是伤她伤的最深的。 你知道的,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因为我有我童年的初恋。 你知道的,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因为我现在还会惦记他。 最后打破平静的是郑哲希,他说道:"对不起,原谅我,你权当没有发生过吧。” 余蝶珍哽咽着发出一个像是很平静的"嗯",内心却是咒骂他,这怎么可以当作没发生过? 清澈的嗓音说出的那三个字她可是听得清清楚楚,不带一丝一毫的拖沓,发自内心的最真挚的感情,即使她知道现在才初三,无论如何大家都会反对。但是谁又能逃脱爱情的魔掌,爱情不分年纪。它在你小小心灵内,像一部船,等待它的彼岸,一旦靠岸,它便如精灵般蛊惑你,让你走进它的森林,渐渐迷失自己,撞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辞。 回到课室以后,余蝶珍将笔袋内收藏着的那句英文细细的品读了一遍,把它深深刻进脑袋里,然后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权当没有发生过。 to the only girl i have ever loved in my whole life. 谨献给我生命中最爱的女孩。 5月。 余蝶珍走了。 乔爱雯依旧是平平静静的回校,只是路过荷花池时还是会很害怕,她心理承受能力不好,但是她必须回到学校,长大后到城里工作,赚钱,嫁个好人,让自己的父母过上好的生活。还有弟弟,她必须供他上大学,和自己一起照顾父母。 她很久没有见过凌少杰了,最后一次见他是他徘徊在荷花池边,满脸苍白全身颤抖,最后逃走了,或许是回家了,但是如果是回家,他那个严肃的爷爷会将他打得半死吧。 只是余蝶珍是离开了他们,乔爱雯顺利成为全班第一,也没有人拿自己与她比,大家似乎都很忌讳她,不再谈起她。 后来,七月份的暑假,乔爱雯走到凌少杰的家,凌少杰的爷爷正坐在太师椅上小憩。乔爱雯推开院子的栅栏,小黄狗叫嚷,声音有些刺耳,惊醒了爷爷,爷爷醒来,望见乔爱雯,道:"爱雯?怎么来了?” 乔爱雯走到他身边,甜甜地叫了声"爷爷",爷爷摸摸她的头,问道:"找少杰玩吗?好久都不见你来了,听老师说少杰差点让一个女孩子溺死,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乔爱雯扯扯嘴角,道:"不是啦,爷爷,是那个女孩自己在少杰身后摔倒,我和少杰只是被牵扯进去的。” 爷爷思索一番,将烟草放进身边木桌上的烟斗,火柴点燃,嘬一口烟,乔爱雯不适的咳了几声,但是鉴于尊重老者,她还是忍住了表现出厌恶的表情,直到爷爷站起身,活动筋骨,说道:"难道我是错怪他了?我对他从小严厉,却从未打过他,得知这件事,我可是怒气冲天的。” 乔爱雯沉默了,她回忆起那一日爷爷将凌少杰绑在树上,狠狠地用藤条抽打,凌少杰惨叫的声音灌进她的耳朵,她却只能怯弱躲在院子外,盯着里面的一举一动,像是藤条不是打着凌少杰,而是她的心。 爷爷问道:"爱雯,少杰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他这学期的学习怎样?” 乔爱雯愣了愣,她又想起早晨上学凌少杰站在荷花池边惊慌失措的样子,然后旷课一个多月,还是自己向班主任说明他请的是病假,于是微笑着对爷爷说:"少杰有您的教导,自然是很聪明,数学还拿过满分,过几日我去问问班主任,拿来成绩单给您瞧瞧。对了,我妈妈上年种的茶树摘了茶叶,还正晒着呢,成了以后我给您送一饼来,让您尝尝。” 爷爷立即眉开眼笑,道:"就数爱雯最乖,如果我能活到少杰娶媳妇的年纪,其他女孩子一个都不瞧,就指定你,让爷爷享享清福。要知道少杰爸妈都去外城打工了,也不知何时回来,我和老太婆一起把他拉扯大,够费劲儿的。少杰要是不愿意了,那我就修理他一番,再给你爸妈提亲。” 乔爱雯的脸倏地红了,嗔道:"爷爷您胡说什么?害人怪害羞的。” 爷爷吐了一口烟,慈爱的摸摸她的头。 乔爱雯问道:"少杰在哪呢?” 爷爷指指屋内,乔爱雯让他继续午休,去推开门,再是走过熟悉的过道,来到一个房间前,门檐上的红纸已经斑驳陈旧,开始褪色,木门上的缝隙也给门内用报纸贴上了,没有门把手,拉环也生锈,她记得里面给用绳子拴住,所以从外面推不开。乔爱雯轻轻敲门,几分钟以后听到慵懒的拖鞋拖沓声,凌少杰打开了门,先是一愣,随即便说,"进来吧。"乔爱雯进了去,带上门。 凌少杰的房间只有一张床,是爸妈结婚时留下的,现在是铺着竹席,架起了蚊帐,床对面就是一张手工制写字桌,用砂纸打磨过,很光滑,上面放着凌少杰从读小学一年级开始的书,墙上贴着往年三好学生奖状,桌子的左边,有一个窗子,扭曲的玻璃,见不到外面,屋内的光源都来自于它,乔爱雯记得推开窗子后,那边是一个小水池,里面都是爷爷养的锦鲤,他的心爱之物。 "你怎么这么多天,都不去上课?"乔爱雯不打算绕圈子,她直截了当的质问,面前憔悴的凌少杰实在是让她心疼。 凌少杰穿着白色的短袖衫与卡其色中裤,坐在床上一角,裸露的小腿上清晰可见爷爷用藤条打出的一条条错乱的伤痕,即使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但那伤口上还有可怖的痂。而乔爱雯并没有被父母骂,他们只是语重心长的与乔爱雯聊了她的未来,只是普通乡下女孩子的未来,可乔爱雯并不想这样,在这里荒废一生。 她的名字--爱雯,这般好听的名字胜过所有村里的小花小红,是凌少杰的爷爷取的,所以她认为自己不该平凡。 凌少杰的表情有些难过,轻声说道:"余蝶珍死了吗?” 乔爱雯也不知道,余蝶珍去了医院以后再也没有回来,没有道别,像是死了一般,了无生息。 见她不回答,凌少杰只是难过的扯了扯嘴角,他说道:"我不想去学校,我不敢再去那里。” 乔爱雯揪心,听到他哽咽的声音,她百感交集,凌少杰不是一般的调皮男孩,更是一个有书卷香的书生。他自小聪明,在乔爱雯还在学走路的时候他就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他以前不会这样,至少在6岁以前不会这样。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5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睍莼璩晓直到长大以后,乔爱雯见到这句话后才明白,凌少杰与自己的关系是有多密切,如果余蝶诊没有来,她只能远远望着他们也不敢上前,看见自己曾与凌少杰共同玩耍的地方给她走遍,所以发誓一定要自己发光发亮,超越她,与她竞争。 乔爱雯难过的说道:"难道因为一个人,你就颓废了?你不想想爷爷和奶奶,你不想想我?” 凌少杰大吼:"我想了!我想了!那你有没有想过我!我很难受!滚!我不想看见你!” 乔爱雯有些颤抖,不住的后面,眼泪也忍不住溢出,在脸上肆虐,她努力让自己吐出清晰的句子:"你就不会为了你的未来想一下?我也不想见到你了!我真是犯贱!” 说罢,开门即跑,凌少杰慌忙追上去,爷爷疑惑,却也不管少年事。 乔爱雯一路疯跑,她也不知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只是跑时风吹干了眼泪或被阳光蒸发也许会让难过减轻。 凌少杰也追不上她,直至她消失在眼前。 仿佛年少的快乐一瞬消失,让你措手不及。 凌少杰辍学了,但是却是拿了书,听说是爷爷单独教他,毕竟爷爷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有他的帮助凌少杰即便不上学也可以学得很好。 六年级的乔爱雯发了奋学习,余蝶珍不在之后她的分数比第二名高出很多,三大主科接近满分,她对老师说她要去省城的初中读书,可最后小升初考之后省城的初中并不收这么偏远的村子里的学生,乔爱雯只去了县中的优班。 看学生录取名单的时候她惊奇的发现了凌少杰的名字,虽然不同班,但也有个假期回家的照应。 然后她就发现为何他来了这里,这样就不用再走过那个忧伤令人恐惧的地方。 她有时会为凌少杰心疼,她可从教室窗外看见正上体育课的凌少杰,他在这陌生的环境里自由快活,和男生们一起成群结队的跑向篮球场罢场。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不会再有人提起,可她却没有什么算得好的朋友,对谁都是笑脸相迎。 可她从未想过自己会为治好凌少杰的心病,在寒冷的一月假装摔进荷花池。 而那时荷花池的石头也被水泥取代。 冰冷蔓延全身,刺骨,凌少杰在岸上颤抖,看着乔爱雯在水里挣扎。 池里没有青绿的荷叶,只有黑暗枯死的杆与腐烂的叶。仿佛是地狱,而乔爱雯正挣扎在地狱之门。 她大喊:"少杰,救命啊!” 他眼前闪过那个画面,那个夏天,一下让他从天摔到地的五月,他见到一只手,在腐黑的水里伸出,在空中胡乱的抓,向他求救。 凌少杰疯了一般抓自己的短发,蹲在地上抱头,那只手渐渐沉了下去,他脱去羽绒服,向那只手跳了下去,死命的拉扯,他把惊愕中的乔爱雯拽了上岸,双眼通红,狠狠的抱住乔爱雯。 呼出的气变成白汽,扑在她的脸上。 凌少杰哭了,滚烫的泪水汹涌而出,划过冷冰的脸,乔爱雯能听到他哭声中含糊的话,他说:"不要走,不要再离开我了。” 只是再冷,心里的温暖也能将它驱散。她只觉他有勇气将她救下,心里的病,也许也医好了。 乔爱雯抱住他。 凌少杰哽咽着将她拉上岸,道:"爱雯,我已经不能再失去你了,就当余蝶珍是一场梦吧,就当那是我的臆,让我们像爷爷说的那样,不,完成他的期望,我们在一起吧。” 少年温暖的胸膛,让她在微笑中沉迷,乔爱雯道:"其实,我爱你。” 后来乔爱雯与凌少杰感冒了好几天,在春节的欢乐之余对爷爷道出了他们的关系,爷爷和奶奶都很开心,说让乔爱雯先保密,读完大学以后再告诉她父母。只是爷爷没有熬到凌少杰的婚礼,在他初三那年因肺病去世。奶奶边哭边骂他让他少抽烟他就是不听,一时间凌少杰的世界陷入了灰暗。 乔爱雯轻轻握住了他的手,与他一起在灵前拜了拜。 十五岁少年的肩膀因强忍悲伤而颤抖,他终于第一次讨厌白色--他穿着白色丧服,抱着骨灰,将爷爷亲手放进坟里。 从此不再见。 就像将童年最纯真的那份感情,那些誓言,统统埋葬。也只有每年清明,才能折一枝菊,放在坟前。 6月20日,细雨朦胧。 昨日大家还笼罩在看考场的慌忙,今日坐上校车时已是有说有笑,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音特生献唱考核时所唱的歌曲,尽管女高音众人大都唱不上去,但大家还是跟着旋律一起哼哼。 江秀贤见余蝶珍也不参与大众活动,不解道:"蝶珍,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大家都不紧张的时候就数你最紧张,难道怕忘记背过的啊?” 余蝶珍鄙夷的看她:"我倒不怕,倒是你,什么都不背,你能上高中那可真是老天开眼顽石点头。” 江秀贤不改那笑得惊天地的声音,道:"我自有出路啦。对了,你觉得方铭这人怎么样?” 余蝶珍思索一番,道:"怎么?除了黑了一点,其他都不错,还从初二追到现在,多有恒心,我要是你,早跟他在一起了。” 江秀贤这次不再笑,而是沉闷的闭上眼。 余蝶珍问道:"咦,原来江大小姐也有烦的一天。” 她附在余蝶珍耳边,小声说道:"其实我早喜欢他了,只是害怕在一起后他会像别人一样对到手的东西不感兴趣了,也害怕哪一天他经不起我对他那么暧昧的关系,不再追我了。但是很有幸,他对我锲而不舍。” 余蝶珍不说话也不做任何评价,只是倾听。她们经常互诉心事,不做任何评价,只是倾听,不然心底里憋得慌,不对对方有任何欺骗,余蝶珍唯一藏在心里的秘密,就是郑哲希对她说了我爱你,即使对于那晚彻夜不归江秀贤持着他们一对干什么都很正常的态度。 郑哲希成绩很好,如果考到了全市前五有可能去省城念书,有更广阔的天地让他闯荡,而余蝶珍的分数不管几次模拟考试还是未能超越他。 每到分别之前都会很怕,大家都各奔东西,有些从此不能再见,都会默默感伤,亦如余蝶珍,亦如江秀贤。 江秀贤说道:"他是体特生,加分之后成绩提高,或许在新学校新生活他就会遇见新的人,我也会后悔没有和他在一起。” 余蝶珍忍不住说道:"还未迟啊,一切都还未迟。” "若现在已经迟了,高中三年又是什么?大学四年又是什么?也许以后你还会见到方铭,他这么专一不二,也许直到你变心他也还未变心。” 江秀贤笑了,靠着她的肩。去考场的路途似乎很漫长,同学们已经沉静了,郑哲希手里还拿着语文古诗的背诵资料,在装着文具与准考证的胶袋装满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能静下心来背书了。 他的心很乱,脑海里不断浮现自己那晚说出的话,那日以后余蝶珍开始疏离自己,气氛变了很多,说话也没有之前那样没有节操开玩笑了,仿佛倏地变为陌生人,不痒不痛的说话语气很让人难受。 他穿着白色衬衫,下身是校服裤。长高使身体不断纤瘦,肩膀不断变宽。上帝创造男人这样的身形,或许只是因为女人需要保护,男人宽阔的胸膛是她们的避风港。 只是郑哲希最想为她而敞开怀抱的人尚不需要他。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1 余蝶珍见他们相握的手,笑道:"没有啦,社区有环境调查,我需要做对比,所以就舍下城里来这个穷死人的地方看看呗。睍莼璩晓” 凌少杰一阵失落,被乔爱雯看见,她挽着他的手臂,轻声道:"少杰,要不请蝶珍到奶奶家吃个饭?” 余蝶珍婉言拒绝,说自己已经吃过饭,而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她说得眉飞色舞,仿佛那是真的般,可是他却信了,在乔爱雯的催促下离开,留下她独自一人。 原本最熟悉的人此刻却成了陌生人,而这个地方也开始变得陌生。但在很多年前,她初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这里的人,丝毫不觉陌生,也许四年,很多东西都变了。 她再也忍不住了,蹲了下身,眼泪也汹涌而出,她看着眼前变得模糊,只有隐隐约约的绿色,突然间,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猛地一回头,见到来人,余蝶珍吓到了。 郑哲希穿着白色衬衫,背着一个背包,汗水从脸上滑下,他用手背抹走了,衬衫贴在胸前,隐约可见里面的皮肤,看起来他很热,也很疑惑余蝶珍为什么会在这里哭,他知道余蝶珍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她这么要强。 郑哲希来到这里是因为她。他按照她日记里的描述的地名与位置摸索着到了这里,进村后先是见到残破的小学,进去走了一圈,发现及时修补过也都是危楼,200米的跑道也完全不合格,煤炭铺的,趷脚,摔倒容易受伤。然后走着走着就见到了日记里描述的她险些丧命的荷花池,也见到了她。 余蝶珍抬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郑哲希犹豫一番,将手中的精美的笔记本递给她,余蝶珍见到眼前熟悉的笔记本,惊讶地看他,然后很生气地抢过,准备扔进荷花池,举起的手给郑哲希握住,余蝶珍怒道:"不要拦着我!"随后站起身,扯过手,但郑哲希依旧不撒手,死死握住日记本和她的手。 余蝶珍认为他是在嘲笑自己,双眼通红,脸上还挂着泪痕,很是狼狈,郑哲希皱眉紧抓日记本,她甩开手,不做无谓的挣扎,而是把郑哲希推开了一步,说道:"郑哲希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吧!为什么为此我狼狈不堪之时你就会出现?我知道我犯贱了,也不需要你来凑热闹的!” 郑哲希有些气了,自己什么都还没做就被骂了一顿,道:"谁看你笑话了?你以为我想来这个多蚊子到要死的地方?当我傻呢?我来是因为你日记里写这写得很漂亮,我想来看看而已,谁会知道煞风景的你也在这里?” 余蝶珍咬住嘴唇看着他,头发因为在车上颠簸睡觉变得又乱又翘,很是可笑,她也知道从城里到这里并不近,而他因为一本日记里的描述就来了这里,真不知他到底在想什么。 见余蝶珍不说话了,他说道:"这儿有宾馆吗?” 余蝶珍愣了几秒,随后笑起来,然后郑哲希才意识到什么,这个偏远的小村怎么会有宾馆这种东西?他被她笑得红了脸,问道:"那你住哪里?"余蝶珍对他的问题实在很无奈,"我外婆的旧居。” 郑哲希弯起嘴角谄媚地笑起来,走近她,笑道:"小蝶珍,好蝶珍,刚刚是我不对,收留我吧?"余蝶珍别过头,道:"不要。"郑哲希笑着揽住她的肩膀,她瞪着他,推开他的手,但是他依旧笑嘻嘻的,硬往来时相反方向走。 余蝶珍没有再拦他,反而在想要带他去哪里玩,即使她对这里知晓的所剩无几。 郑哲希也没有再问她为什么哭,他想他自己也猜到的了,默默地将日记本放进背包内层,小心谨慎地保护她的伤疤。 郑哲希在竹藤椅上午睡时,余蝶珍溜了出去。 就像当年溜出去,无意中发现草坡,遇见凌少杰,还有蝴蝶。女孩唤男孩"冰激凌",男孩叫女孩为"小蝴蝶"。 花开花落,年复一年,物是人非。她深深确信他爱上了乔爱雯,他长高了,意气风发,乔爱雯更显文静清新,他们站在一起,仿佛是微电影中的男女主角,很是相称。 总有点过意不去,她坐在草丛中,微风伴随蝉鸣,身后突然有草被踩动的沙沙声,她警惕的转过头,发现竟然是凌少杰,她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别过脸,但凌少杰坐在了她的身边。 凌少杰先开的口:"你还记得这里。” 余蝶珍无奈地说道:"我还记得你,记得我们说过的话,"她看着身边凌少杰黝黑的双眸,里面映着她,"甚至记得你差点让我死了。” 凌少杰沉默了一阵,说道:"后来我辍学了,是爱雯给我解开的心病,为了爷爷我们在一起了--就在初一的寒假,那时候我很怕,我以为你死了,我失去了你,我不能再失去任何东西了。” "可我发现我什么都改变不了,所以后来我失去了爷爷。” 余蝶珍淡淡地说道:"然后是我突然回来了,来破坏你们的关系?” 凌少杰说道:"我一直在等你。” 余蝶珍瞪大眼睛看着他,努力说服自己不要信他,凌少杰继续说道,"爷爷很喜欢她,我没办法不对她好,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又去了同一个初中,互相照顾,其实我完全可以把她当成妹妹,只是缺少脱离男女关系的理由。” 余蝶珍惊讶,说道:"可是你们看起来关系很好。” 凌少杰叹气,笑了笑,道:"也许吧,小蝴蝶,我时不时会想你。” 余蝶珍抱住双膝,她也何曾不想他。 凌少杰眺望着远方,犹如儿时盼望父母归来那时般,身上的青草香飘到了余蝶珍的鼻翼,他道:"我的父母回来了,不,我的父亲回来了,我想他们离婚了吧,父亲带回来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女孩,那孩子已经6岁了,挺漂亮的小丫头,像是你当年出现在我面前的感觉。” "父母从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村去打工,十三年了,感情早就淡了,爷爷死了,奶奶有养老金,我在县城读书做洗碗打杂赚饭钱,乔爱雯也会帮我,但我没要她的钱。” 余蝶珍感觉自己无法体会到他的感觉,她向来衣食无忧,期末还可以拿奖学金。 可他什么也没有。 "对了,我的妹妹叫凌敏,除了大小姐脾气挺重其实也很不错。嗯,我可能读不了高中,父亲要我赚钱,去珠三角打工,给他过好日子。” 余蝶珍听后大吼:"这不行!这不是剥夺教育权利吗?你应该去教育局投诉你爸!” 凌少杰摇摇头,告诉她这不可能。 余蝶珍很是心疼他,那是一个多么好的少年。梦中时常出现,却触摸不了,而今他在了却沦落成这样了。一旦到了鱼龙混杂的社会,不知还能见到原本那个他吗? 一只蝴蝶飞到了他们身边,寻找最甜的花蜜,夕阳下是漫天蝶舞,它们正享受新生命的阳光,采撷一天中最后的花粉。 凌少杰笑容依旧,对身旁扎头发的少女说:"你看,蝴蝶还是很喜欢你。” 回到最初童年,记忆中温文的少年,却将在蝶未见阳光之际死去,不可同更多人一起,见到第一缕夕阳。 后来的凌少杰真的背上行李去了珠三角,一部旧手机--父亲用剩的,一个装了几件衣服,几本书的背包,开启了打工之路,在此之前,他与乔爱雯分了手,他说乔爱雯的世界会比他更广阔,她能拿着助学金,度过青春,嫁个好人,而不是他。 余蝶珍在高中之后再没有见过他,仿佛人间蒸发。 凌少杰想捕捉她头上的蝴蝶,但它却飞走了。他清澈的眼眸有着漫长心事想吐露,到了嘴边,只化成一句话,"你看,我还是很喜欢你。” 那绒绒的头发被夕阳折射出金色的光芒,一下子让少女迷了双眼,失了方向,陷了进去。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2 夕阳将影子拖的老长,蝴蝶渐渐散去,回家休憩,而凌少杰与余蝶珍在山坡下相别,原来凌少杰家与她是相反方向,但以前他总不让她去他的家,说有一只大狼狗,而他也是送了她回家以后再回家。睍莼璩晓 这次没有送了。 郑哲希坐在门前,一脸不高兴,见到余蝶珍以后更是黑起了脸,余蝶珍只是去市场买了两个粽子当自己的晚饭,完全忘记了郑哲希,她有些尴尬,把其中一个粽子给了他。 郑哲希抢过粽子,问道:"你去哪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他醒了之后围着整个屋子转了一圈,还忘了穿鞋让石子趷了脚,最后差点给几只猫来历不明的猫咬到,最后才坐在门口,等她回来,还以为是出事了,被绑架了什么的。 余蝶珍看他光脚坐在门口,怨妇般,有些不满道:"怎么?我还不能自己出去玩了?在你没来之前我就是这么做的,这儿可是我的家!” 郑哲希不再说话,拿着粽子走进屋内,他想到她今天哭泣的时候,不远处有一对男女,其中那个男生时不时回头,却被身边那个女的拉扯,而那个男生穿着白色t-shirt。 凌少杰。一个名字冒了出来,他剥开竹叶,对着香喷喷的粽子咬了一口,思绪有些乱,他想问余蝶珍,却又怕她说他多管闲事。 "你要在这里住多久?"余蝶珍坐在竹藤椅上轻轻吹着滚烫的粽子,才咬了口。郑哲希被烫得来不及咀嚼就吞下了,说道:"七天吧,然后还要去其他地方。” 余蝶珍没有说话,两人沉默到吃完,她进了房间拿了几张以前用来铺椅子的竹席扔到客厅地上,道:"今晚你睡这,用你的衣服做枕头,我烧水给你洗澡。"说罢就走去厨房,用大锅盛了满满一锅水,搬起来放到灶上,往下面添柴,然后抓了一把稻草用打火机点着,塞了进去,火慢慢燃烧,她用一根铁管把火吹旺,但是灰飞了她一脸,骂了一声又咳了几声,才回到客厅。郑哲希见她满脸是灰,笑起来。 余蝶珍嗔道:"笑什么笑!以前外婆每天都要这样做!你这种人怎么会懂!” 郑哲希的确不懂,城里就是他的"乡",爷爷奶奶以及前面好几辈人都居住在城里,他家是名副其实的城市人,从来不用烧水洗澡。几乎每一代都似他般成绩好,有作为,甚至有些小资产。若不是亲眼所见,他是不会想得到农村的艰苦的。 余蝶珍坐在竹藤椅上,轻叹道:"一切都变了,原本最熟悉的现在连自己都感到新奇。” 郑哲希缓缓说:"我知道。"因为他再也见不到日记本中说的小学秋千,也没有见到荷花池里的石头路,也不过四年,一切都变了。之前察觉不到,直至失去,直至离开。 也是真正错过了她的过去。 早上郑哲希独自去参观了这个小村,用相机拍照或用手机微博分享。余蝶珍则跑到无人的草坡等待凌少杰,凌少杰也找了借口甩开了乔爱雯去草坡上会面,乔爱雯只待在家里看书。四天过后,乔爱雯偷偷跟着凌少杰,去到了草坡,她脑海里又浮出很多年前的一幕--她跟在凌少杰后面,发现他与一个穿着花裙子的漂亮女孩坐在一起聊天,自己只能难过地默默离开。 她有点颤抖,但是没有像以前一样离开,而是跟了上去,乔爱雯脾气很好,只是多年来的压抑一下子涌了上来,她也是普通人,她也有脾气。凌少杰坐在了余蝶珍的身边,还没说话,就见到了乔爱雯。 乔爱雯看着他们,道:"四天以来,你每天都是这样的吗?” 凌少杰沉默,余蝶珍心跳得厉害。 乔爱雯又道:"各种理由把我支开,就是为了见她?凌少杰,你不要忘了你说过的话!” 凌少杰吞了一口口水,站起来走向她,伸出手想拉住她的手,她避开了,没有抬眼看他,他道:"爱雯,我会解释。” 乔爱雯泪眼婆娑,大声道:"爷爷死了你就可以这样了?你不要忘了谁害你辍学,又是谁帮你解开心病的!"她恶狠狠地看着余蝶珍,双眼通红,仿佛这句话就是在警告余蝶珍,却又像在训斥凌少杰。 余蝶珍很是惊诧,她不知道凌爷爷已经去世了,而乔爱雯似乎很他关系很好,她脑海里跳出一个词--青梅竹马,然后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后来出现的一个第三者。 凌少杰束手无策,一个劲儿说他会解释,乔爱雯却依旧盯着坐在地上的余蝶珍,哭得有些累,面前的凌少杰太令她失望,她还是那么懦弱,不敢上去给他一个教训,一个巴掌。 只会逃。 凌少杰二话不说就去追乔爱雯,只留给余蝶珍一个背影,她站起身,看着他们一路追逐着下坡,乔爱雯好几次差点被绊倒,渐渐地,都被杂草遮挡了。余蝶珍身旁飞来一只蝴蝶,风刮过,脆弱的蝴蝶被风吹走,像是将余蝶珍的心也吹走了。 四年了,错过了情感刚懵懂的时期,从六岁到十六岁,从稚气孩童到了英气少年,萌的芽中途枯萎,思念也不能补救,在十年后的夏天,暑假,在日光的暴晒之后,芽儿终于死去,死亡在龟裂干旱的心,不可再生。 她多希望,那个白色短袖的少年,还会回头看她一眼,而不是给了一点希望,又扼杀在襁褓中。狠狠地伤了心,弃她而去。 余蝶珍叹气,默默地走在他们跑过的小路中,狗尾巴草越长越多,越来越长,淹没她的身影,犹如可爱的洪水猛兽,将一切吞噬。 郑哲希与她刚好同时到家。 见她失魂落魄行如丧尸般的她,他戏谑地问道:"怎么?被人抛弃了?” 余蝶珍一愣,盯着他。郑哲希真是越长越高,越长越修长了。脸比初见时瘦长,但是现在脸上竟然有淤青,嘴唇破裂的地方流出血来,淡淡的,格外滑稽,白色衬衫上沾了泥土,整个人狼狈极了。她问他怎么了,他只道是摔了一跤。 他不会告诉她他去干了什么。 乔爱雯疯跑,不顾眼前物,直至她撞进郑哲希的胸口。 郑哲希稳住她,惊讶道:"乔爱雯?” 乔爱雯诧异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男生,汗湿透了白色衬衫,隐约可见里面的皮肤,似乎不是这里的人,因为他手中拿有村里少见的相机。 乔爱雯警惕地退了两步,郑哲希说道:"我知道凌少杰与余蝶珍的事情。” 乔爱雯听后将心中的苦水全部都告诉了郑哲希,也不顾眼前人是否值得信任,她委屈太多,甚至把余蝶珍形容成十恶不赦的女魔头。直到听到凌少杰的声音她才惊慌失措逃开,而郑哲希拦下了凌少杰,给了他一拳。莫名其妙的凌少杰不知陌生的男生为何要给自己一拳,但他此时心中情绪并不好,补了一拳给郑哲希。盛怒中的少年打了起来,村里的村民见状来了好几个大叔才将他们拉开,得以平息。 双方都没有赢。 大叔说:"现在天气炎热,年轻人都火气旺,幸好我的孩子乖,只只会在杂货铺看店。” 凌少杰瞪着郑哲希,他不知对方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打自己,下手都是这么的狠,脸上隐隐作痛着。 郑哲希理了理头发与衣服,白色衣服最易显脏,凌少杰沾满了黄泥,想必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当他去找丢在地上的照相机时,发现它不见了,有一些失落,啐了一口口水,走回去。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3 郑哲希坐上竹藤椅,笑着说:"听说有人被当场捉歼了,你说那人是怎么想的?明知道别人有女朋友还要倒贴上去,还被花言巧语骗得心花放。睍莼璩晓” 余蝶珍看着他,她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说话,而且是那么难听,他的眼中对她满是鄙夷,那种眼神令她受不得,原本的自责化为对他的怒与自我羞愧,她抓起桌上的玻璃水杯狠狠地向他丢去,就像以前甩掉日记本。 水泼了他一身,冰冷的,杯子滚到地上碎了,也砸痛了原本就淤青的脸。郑哲希腾地站起身,逼近她,扯着疼痛的嘴角笑道:"余蝶珍啊余蝶珍,不要在生活在你自己的幻想世界了好吗,他根本不爱你,小时候的戏言哪里可信了?你觉得他会记得?呵,真好笑,以为你多厉害多聪明看透世间万物清高了,最后你和小三有什么不一样?我真心是看错你了!” 余蝶珍气得颤抖,大吼道:"他记得!他记得的!"她拽住他的衣服将他推出了家门,连带背包也一起扔了出去,关上门,巨大的关门声让两个激动的人恢复沉寂,她终于忍不住落泪,蹲下抱头痛哭。 郑哲希捡起背包,隔着门听到她大哭的声音,默默地离开。他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里。 夕阳彻底消失,乌云徘徊在山间,大地被黑暗吞噬,难过的少年缓缓走在路上。 没有归宿。 余蝶珍缩在竹藤椅里,没开灯,只能听见钟的滴答声,她没有吃晚饭,却不感到饿,秒针的声音宣告时间流逝,一分一秒过去,终于雨声盖过了钟声。余蝶珍听到外面已是倾盆大雨,她有点冷,泪早已凝在脸上,哭不出了,很累,很冷,却又不想动身去房间。 她看到地上有铺竹席,不自觉睡了上去,又冷又硬,想到郑哲希在这里睡了这么多天,真是可怜。 夏天最怕的就是带有雷的暴雨,每一次房子里都会彻亮。忽然间,余蝶珍坐了起来,穿上拖鞋,找到一把大雨伞,是老旧并有生锈的黑伞。打开门,风灌了进来伴有雨水,她有些湿了,但还是关上门跑了出去。 街灯昏暗,拖鞋有些滑,她险些被绊倒好几次,她大声喊出郑哲希的名字,希望他听见后能自己出来,如果他离得不远的话。 她终始在一间破旧的屋檐边发现了他,屋檐很小,如果雨是竖直下落的小雨,或许不会打湿他,可现在他浑身湿透,蜷在一边,任雨水无情将他冲刷。 余蝶珍走到他身边,将雨伞放在他头顶,减少了雨对他的侵袭。他抬头,是余蝶珍焦急的脸,而脸上沾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 他自嘲地笑道:"你怎么来了?” 她弯腰拉住他的手臂,想将他扯起来,但他挣开了,余蝶珍怒道:"不要闹了,回去再说。” 郑哲希摇头:"不知道是谁让我走的。” 余蝶珍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拉他,每一次都会被甩开,她盯着郑哲希的脸,说道:"那我陪你一起淋。"说着想将雨伞抛开,郑哲希一瞬间站起了身,不稳,靠在她的身上,但还是握住了她的手,止住了雨伞的掉落。 他恳求一般的语气:"以后不要乱扔东西好吗?日记,水杯,雨伞,还有……我。” 余蝶珍感到他的手湿且冰凉,似乎连他的身体也是冰凉的,她只能点点头,小声说:"跟我回去。” 似乎也是恳求。 屋子的灯被打开,郑哲希将背包扔下,一下子倒在椅子上,脸色潮红,余蝶珍关好了门,跨过背包,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他握住了她的手腕,手停留在半空,他说没事。郑哲希拒绝量体温,余蝶珍给他烧水洗澡。 郑哲希感觉头重脚轻,脑袋快要炸掉,还不断发冷,但他尽量表现得正常,不让余蝶珍担心。 洗完了澡,他躺到竹席上,却被余蝶珍拉扯着推进房间里睡床。他笑道:"余蝶珍你是想干嘛吗?"余蝶珍嗔道:"这是道歉!今晚我睡外面!” 郑哲希坐在床上,头很晕,面前人重叠成好几个。他忍不住抱住了余蝶珍,在她的惊愕中吻了她,舌头互相纠缠,她一时忘了呼吸,又慌忙闭上眼睛,只是本能地配合对方,这却化成了一条蛇,毒液钻入体内,麻醉神经,漫长的吻弥漫出暧昧的味道,仿佛夜晚会就这么过了,暴风雨也会这么过了。郑哲希轻轻松开她,唇上还有微微的触感,舔舔嘴唇,余蝶珍吞吞吐吐地说她有退烧药,就跑了出去,郑哲希微微笑了一下,躺倒,眼皮很是沉重,他拉上余蝶珍的毯子,有一阵少女的芬香。他开心,因为,她没有推,甚至没有咬,而是满足他般配合了他,笨拙,却可爱。 郑哲希就这样夺走了她的初吻,在十六岁的那年夏天。尽管不断安慰自己他是烧糊涂了,但还是不太敢面对他,每次见到他都会扭头回避。 7月14日,郑哲希离开了小村,回家了。 外婆的老屋没有他的欢闹也冷清了许多,每一日还是会去草坡,但见不到凌少杰了。她不会去找她,如果他会离开乔爱雯,应是他来找她。 只是他没有。 七月底,余蝶珍收拾好了东西,在家具上罩上一层报纸,拜托了邻居大妈看好屋子,与大猫道别,离开了小村。 江秀贤欢天喜地邀她见证她与方铭的爱情,特意让余蝶珍给他们拍照。方铭依旧那么黑,只是少了当年那股冒失劲儿,而江秀贤还是那么漂亮,却不再笑得那么放肆。头发长了又剪,剪了又长,一不小心剪去了岁月,大家都变了。 夜晚,江秀贤一如往常地到自己家中陪伴自己,两人窝在被中,江秀贤说着方铭和她在鼓浪屿的故事,在夕阳下山之际在沙滩上接吻云云,而余蝶珍则欲哭无泪地说郑哲希去了她外婆的小村。 江秀贤很惊讶:"他竟然去了!他喜欢你到这样的程度了啊!” 余蝶珍红了脸,说:"后来他亲了我,那时他在发烧,肯定是烧坏脑子了!” 江秀贤好似听到了惊天大新闻,几乎叫出声,被余蝶珍捂住嘴,然后才缓缓道:"不对,这是趁火打劫,哦,是趁烧劫吻。” 余蝶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以前总想着初吻定会是在从遇凌少杰那刻结束,变成这样是真没想到的。她道:"我的竹马有女朋友了,那是他的青梅,我竟然是小三。可他说他会等我,而且,还是那样喜欢我。” 江秀贤道:"所以他会和那人不长久的。劝你也别再喜欢他了,感觉挺朝三暮四的,我不会说他一个乡下少年配不上你什么的,但觉得这样的等待真的很浪费青春,还是珍惜眼前人吧。” 余蝶珍知道江秀贤说的眼前人是谁,但让她如何戒掉对年少时的思念,山坡,青草香,听起来很美好。江秀贤见她这般犹豫,道:"现实很残酷,我抓住了方铭,你又能抓住谁?郑哲希不错,你总是这样犹豫,小心他不要你了。中考前你怎么对我说的?现在竟然反过来了,好笑。” "可我放不下,郑哲希固然好,但他让我感觉爱不起,也许是我的自卑在作怪。” 江秀贤怒了,戳她脑门:"你脑子里装浆糊了?还是都长智商去了?我睡了,你自个儿失眠去吧!” 说罢她转身,整晚没理失眠的余蝶珍,余蝶珍无奈,翻来覆去,终于有了一丝睡意,才缓缓入眠。 余蝶珍那晚做了一个梦,梦中左边是凌少杰,右边是郑哲希。他们互相争吵,分别向两边拉扯自己,喊痛也没用,最后身体竟然撕裂成了两半,在惊慌之中凌少杰逃离了,那个背影就似那天他追逐乔爱雯时的那样,而郑哲希抱着那可怖的半边身体失声痛哭。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4 8月26日,暑假正式结束。睍莼璩晓 余蝶珍住进了残破的宿舍,这时才发觉当年和江秀贤一起吐槽私立学校住宿条件差的自己是多么的傻。 洗了一个冷水澡,与同宿舍的许秀唯一齐坐在教室里,看着身边陌生的面容,大都安安静静坐着,聊天的也只是与在宿舍认识的。 班主任叫了几个男生去领了迷彩服,又认识了教官,她与许秀唯对他们指指点点,后来,竟然在陌生的身影之中见到了熟悉的面容,起初她以为自己错觉,却听到了那么熟悉的声音。郑哲希也见到了她,笑着走过来,他乖乖的穿着崭新的校服,道:"不要惊讶,这是我选的。” 余蝶珍没有感动,只有生气:"不要拿自己的未来开玩笑!” 郑哲希道:"你就是我的未来。” 然后是一阵沉寂,郑哲希被几个男生揽着肩膀带离,调侃着怎么刚开学就勾搭女生。他已经和男生混成一堆了,这无不让余蝶珍嫉妒。 的确,从认识他开始,她就从未超越他。 余蝶珍决定不去想这些事情,好好的迎接自己全新的高中生涯。疲倦的七天军训过后整个人黑了一大圈,同学们渐渐熟络,但他们发现学习的竞争比友情更大,压力每天都逼着他们学习。连郑哲希都无暇再找她说话说很久很久,一时间觉得高中是那么的无趣。 重点高中的痛苦就是每一个人都是他校来的优等生,一旦放松就会被不放松的人追上了,不努力就垫底了,更何况余蝶珍处于创新班,全校入学成绩前一百都挤了进来,动不动就是哪个县中的第一名,压力也就更大了。 但她还会梦见草坡上的凌少杰,蝴蝶,花草,即使不知那里的温度如何,花草蝴蝶是否还在,凌少杰是否安好,但她是依旧地想念。那天的星期六晚上,余蝶珍独自在家,翻箱倒柜,发现了花裙子,时隔十年,父母给她保留着过去的衣服,见证她的成长。 她看了一件裙子很久很久,那件是第一次见到凌少杰时候穿的。看见它仿佛见到白衣的凌少杰,他的身上漫出青草香,某一处衣角会沾有淡绿草汁。 那天,乔爱雯来找了余蝶珍。 乔爱雯留在了县里的高中,因为大学会有保送,还可以拿助学金。但她现在坐车来了这里,还找到了余蝶珍。余蝶珍很奇怪,但她已经开口:"少杰明天会去车站,我不能送他……但我喜欢有个人会去送他,那只能是你。九点半的车,去省城。"说罢,她将一块观音玉给了余蝶珍,余蝶珍知道怎么做。 第二天她请了病假,早早坐在了候车厅,眺望凌少杰的身影,但身边突然坐下一个人,吓了她一跳。郑哲希看着她,问道:"你也逃学呀?” 余蝶珍怒道:"我请了假的!” 郑哲希看那汹涌上车的人群,道:"我知道的。"他没有穿校服,而是随意的白衬衫牛仔裤,看起来早有准备,"那个乔爱雯来找你的时候我看到了。” "我叫你不要拿未来开玩笑。” 郑哲希无奈地笑:"我已经没胆像初中那样晚上逃学带你看铁达尼号了,这样起码有点安慰。” 余蝶珍苦苦一笑,摇摇头。 年少轻狂对于他来说已经根本做不出了,肩上的担子太重,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他都会开始害怕哪一日会摔下第一名的宝座,把努力过自己的人树立成敌人,犹如那年的余蝶珍。连他都没把握上重本。 余蝶珍看着他的侧脸,那可真好看啊,喉结随着吞口水而上下动,勾着少女的心也上下而动。她道:"为什么你没有去省城?秀贤说你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了。” 郑哲希伸手过来拍拍她的头,笑道:"真不知你是真的傻还是假的傻,四年了啊四年,你真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吗?"他的手抚在她的头上,好像触电般浑身酥麻,不敢乱动。不知为何,在郑哲希眼里的她越来越可爱,却也越来越令他害怕她对谁倾心,不然他也不会与凌少杰大打出手,也不会敏感到害怕她和凌少杰见面后会发生什么。 他觉得"如果爱她就祝福她"的这种人根本就是懦夫,既然爱她怎么还会放走她,这根本做不到。 "我心里装不下两个人。"余蝶珍低声说,避开了他的手,而他也迅速收回了手,陷入沉默。 忽然,一个白衣少年背着黑色背包踱步而来,步伐缓慢,好似背包千斤重。满脸忧愁,却又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生怕行李被抢。山中的孩子内心都比较淳朴且内向,听闻过多外界危险,便成了一只孤僻封闭的小兽。 郑哲希说:"去吧,我和他打过一次架,他不会希望见到我的。” 余蝶珍点头,上前挡住了凌少杰的去路,凌少杰见她,惊讶又欣喜。他道:"小蝴蝶,为什么你会在这里?"而余蝶珍从口袋里掏出了乔爱雯给的观音玉,递给他,"这是爱雯给的。” 他点点头,接过,戴在脖子上。摩搓,随即笑了,摘了下来,放进口袋。他笑道:"我和她分手了。” 余蝶珍无比震惊,而凌少杰从书包拿出一台相机,她一看就知道是郑哲希刚去小村就显摆的东西,可为什么在凌少杰手中? 凌少杰道:"我想这是你朋友的,我看了里面的照片,代我跟他说对不起。” 余蝶珍接过,机身已经有了刮痕,郑哲希应该会不要的了。 上车提醒响了,凌少杰有些慌张,显然第一次出远门,但他还是念念不舍地看着余蝶珍,问道:"小蝴蝶,我能抱你吗。” 余蝶珍一愣,还是点点头。 他抱了她,小心翼翼地,仿佛她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宝贝,用力就会碎掉。余蝶珍闻到他身上的青草香,此刻却是那么的浓郁,思绪回到十年前,面前站立着白衣上沾有青草汁的少年,坏坏地笑着手里的木棍上爬着一条青虫。 郑哲希不太好受,只好闭上眼睛,心里涩涩的,他在克制自己上前分开他们的冲动。 待到上车提醒再一次响起,凌少杰才松开她,微微一笑,快步走去检票台,终究离去。 余蝶珍将相机还给了郑哲希,郑哲希拿着相机,笑道:"他可真是个好人,本来是应该拿去还钱的吧。” 少女怒视他一眼,扭头姗姗而走,少年上前,不拉不拽,只是默默地走在她的身后。郑哲希知道的,她需要安静去接受他的离开。 国庆节假日中江秀贤不止一次邀余蝶珍去玩,但都被拒绝了,节后月考周围人都在奋笔疾书,余蝶珍对函数头疼得很,同桌许秀唯成为全班倒数第一,每天都萎靡不振。郑哲希挤进了第三,便来调侃她的第十,余蝶珍感觉又回到了初中时候的斗志昂扬,那时候发誓一定要打败郑哲希,却从未成功。 期中考后,许秀唯走了,她成绩一落千丈,被学校勒令降到平行班,再是两个星期,她退学了。 班主任一直在说让大家心态放好,要锻炼承受能力,而余蝶珍知道,若是自己像她一样,或许也会像她一样有轻微的抑郁症了,如果学校没有勒令她去平行班的话也许她会重新振奋吧,因为人的心是不会允许失败第三次的。 天气转凉,郑哲希只是差不多每日都要知道她穿得够不够,一个人单桌孤不孤独。她也不嫌烦,会腾下手中的东西告诉他。宿舍里的人夜晚聊天都会说到她和他的关系,但她只是笑着说是敌人。 "哪有这么温柔的敌人!"舍友抱怨道。 余蝶珍抱着被子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5 余蝶珍是很怕冷的。睍莼璩晓她恐惧的东西也许是寒假,或是灌进脖颈的风,反正她一到寒假就一定宅在家中坐在暖炉旁。 2月5日,潘安邦去世了。 那夜余蝶珍看到这则新闻后感觉全世界都黑暗了,他的《外婆的澎湖湾》响在耳边,不自觉已经泪流满面,外婆的容貌早已模糊,声音早已忘却,唯一用来纪念外婆的,代表对外婆的思念之歌的作者也已经去世。 关掉冰冷的电脑,她不知自己该如何隐忍悲伤,甚至没有人陪自己倾诉,江秀贤一出生就没有外婆,她是自然不会懂得。余蝶珍想到外婆去世那年哭到神魂颠倒,那日早晨,安慰自己的那个人。 她疯狂地搜索到他的号码,按下,待到他的接听。 "郑哲希--"她只叫了一声,便挂了电话。 她沉默得地看着郑哲希的不断回电,振动得烦躁,最后忍无可忍关了机。余蝶珍出了门,走到楼前的公园,寒夜行人寥寥无几,她坐在了秋千上,铁索的寒冷没有让她松手,这比不上心寒。 寂静。 她轻轻被人推动。吓了一跳,但是秋千已经开始缓缓荡起来,每每下到一定高度然后会被一双手推起,越来越高,像是一只轻巧的蝴蝶,在空中飞舞,就像在小学的时候,白衣少年推动梦的翅膀。 余蝶珍转头,看见一抹白色,她欢快地叫道:"冰激凌!” 但这次他没再推了,她重重地靠在一个宽大的怀中,秋千也撞到了身后人的腿,不知他是否疼。 余蝶珍轻声道:"我时常在梦中见到你看不清你的模样,但是却感觉得到你的温暖。只是后来,你死了,我也便死了。” 郑哲希无奈地笑道:"对不起,那个人不是我。我没有去过草坡,我甚至没有给过你那样的梦。” 余蝶珍一愣,猛地站起身,却被两只手狠狠抱着往下按,她又坐回秋千上,背后的怀抱传来的暖意也传进她的身体,郑哲希伏在她的颈边,呼出的热气扑在她的左耳,心脏快速跳动,脸也开始发热,她不敢转头去看他,她恐惧他的愤怒。 郑哲希抱得更紧,把脸靠近她的脸颊,弯起嘴角:"亲爱的,我郑哲希叫郑哲希,可不是你的凌少杰啊。” 心脏的快速跳动多的是对他的恐惧,她从未听过郑哲希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郑哲希依旧不放开她,道:"打了我的电话,却想着另一个人,余蝶珍,你不仅有当小三的潜质,还可以在两个男人间周旋。” 余蝶珍真的怒了,想要挣开他的手臂,但郑哲希一使力她还是怎么也动不了。她第一次知道男生的力气会大这么多。 余蝶珍静下来,叹了口气,说:"唱《外婆的澎湖湾》的人死了,我又想起了外婆。” 郑哲希怔了怔,才松开手,余蝶珍顺势站起来。他知道外婆对她多重要,但他也不知如何安慰她,余蝶珍忧伤地看着不动也不说话的郑哲希,失望极了。郑哲希这才见到她哭得发红的眼睛,眼角与脸颊还残留着泪痕,他承认自己心疼了,这样的情景仿佛回到四年前,他诧异地见到昔日骄傲得像一只孔雀的她犹如残蝶般无精打采,黑眼圈使她更沧桑,他也很突然地从她口中得知她的过去,以及她最亲的外婆。 他甚至能想象那位老太太是何等的慈祥,在打理小孩日常生活不辞辛苦,温柔呵护余蝶珍这只涉世未深的初生小蝶,如阳光。 余蝶珍再也忍不住了,泪珠大滴落下,她用手遮住脸不想让他看到,郑哲希心里一阵一阵心疼,绕过秋千走近她,伸手想要为她拭去泪水,抽泣的声音真是像刀一样剜在心里。 "我可以抱你一下吗?我好冷。"余蝶珍的声音很小,但郑哲希还是听到了,他将她拥在怀中,他才知道她的娇小,她也才知道他的怀抱是多么宽大,暖意传给了余蝶珍,但她害怕弄脏他的白色毛衣,依旧是用手挡住泪,郑哲希紧抱她,附在她耳边道:"笨蛋,抱我。” 余蝶珍犹豫了,但她最终还是把手环住了他的脖子,不够高,踮起了脚尖。他终于完全抱住了她,第一次抱她,也希望她的怀抱到了他之后就再也不会给别人了。郑哲希不介意凌少杰抱过她,因为她没有回抱凌少杰。 郑哲希说道:"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余蝶珍摇摇头。 郑哲希有些失落,说:"为什么?我还不够好吗?” 余蝶珍轻声道:"不是你不好,是我不够好。” 郑哲希用力抱紧她,她有些喘不过气了,他道:"不,你是最好的,你是我的未来。” 她说:"当我把凌少杰偷走的心拿回来的那一天,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郑哲希感觉她的心跳,突然笑起来,揉乱了她披散的头发,掐她的脸,余蝶珍抑或,他笑道:"好吧,其实你还是喜欢我的!” 余蝶珍嗔怒用手拳击他的胸口,郑哲希笑得更大声了,她羞红了脸,追着他满公园跑,风即使再冷也拂干了她的泪,头发乱极了,但她又变得开心了。 看着寒冬夜下笑得比暖阳还暖的郑哲希,不知为何,心中也暖了起来,余蝶珍也笑了起来。 第二日早晨,余蝶珍发现手机里有一条短信,是郑哲希发来的。"2012年12月21日传言为世界末日,你看我爱你爱到超越了世界末日,甚至会直至下一个世界末日。春节将至,祝你新春快乐!但我希望未来会和你一起过这春节。” 江秀贤看了以后一个劲儿笑她,说她真的吸引了一个好男人,余蝶珍连忙喊冤枉,"早知道初一的时候就不去招惹他了。"江秀贤掐她的脸,道:"你有想过少了他的生活吗?” 余蝶珍想了想还是摇摇头。如果少了他,也许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也许在伤心之际也没有人给予安慰和怀抱了。江秀贤看着她的表情,大喊:"在一起!"可余蝶珍却闷闷不乐,"可我还放不下凌少杰,他给了我一个多么美丽的梦啊,可他还是走了,还和乔爱雯分了手。” 江秀贤突然静了下来,看着余蝶珍,道:"你忘了你是如何回到这里的?” 余蝶珍脑海里闪过五年级的那个六月,自己跌落荷花池差点溺死,她永远也无法忘掉那日池水的冰冷,以及灌水的难受,窒息的痛苦,当她用尽全身力气抬起手希望凌少杰会拉她时,她发现自己错了,凌少杰什么也没做,只是站着,什么都没做。 如果不是乔爱雯的怂恿,凌少杰的怯弱,外婆也不会一夜白了头,也不会在剩余的年月里为外孙女担忧,余蝶珍至少可以陪她多两年,但这也可能是诱出疾病的原因。 也许外婆早已患病,隐藏得很好,年幼也不懂何为死亡,才会一直没注意外婆在吃药。她想象不了,外婆躺在床上,手紧抓着胸前的衣服,面容扭曲可怖,直到双目浑浊。 对的,外婆死于心脏病,两天后才让送土鸡蛋的邻居发现,为她瞑了目。她睁大的双眸是为了看什么呢?余蝶珍也知道,外婆已有两年未见她了。朝夕相处,突然离开,相思加重疾病,才导致这样的。 想着,余蝶珍已经潸然泪下,江秀贤以为自己勾出了她的溺水之痛,也便不再说话了。 整夜,房间内静得可怕。江秀贤轻微的鼾声不知为何也消失了,余蝶珍望着天花板,像是得知死讯的那晚。而此刻,她是多么想潘安邦来到面前,为她献唱一曲《外婆的澎湖湾》。 那是外婆拄着杖 将我手轻轻挽 踩着薄暮走向余晖 暖暖的澎湖湾 一个脚印是笑语一串 消磨许多时光 直到夜色 吞没我俩在回家的路上 人外有人 美与何人说 1 春节,凌少杰给家里寄去了钱,没有回家过年。睍莼璩晓他给余蝶珍打了电话,也都是寒暄的几句。春节加班会加钱,他很开心,工厂里有几个同龄的人,即使去打工的原因是各不相同,但年龄相仿也便少了代沟。 他与七个人混居在一个宿舍,有社会青年混久了想要钱的,也有初次打工的辍学学技术的少年。刚去到的时候里面的乌烟瘴气熏得他眼泪直流,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一个工厂到另一家工厂,兜兜转转,学到了许多技术,虽然要时不时躲避"老大"的锐利目光,也要对风尘女人的献媚视而不见,但他依旧穿着白色t恤衫,干净得不惹一丝尘气,走在大街上也会有大胆的中学生女孩儿们搭讪。 凌少杰三年后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就是嘈杂且不能在别人睡觉的时候睡觉。穿上黑白相间的侍应服,打上蝴蝶结,端着盘子,灯红酒绿,他眼神迷离。他已经十八岁了,法定的成年人,也有三年不见余蝶珍与乔爱雯,她们都应该忙着高考,余蝶珍的手机关机了好久好久,但他是每星期试着去打一次,即使每一次都是那句冰冷的"对不起"。 他常工作到深夜,看着形色的男女来往欢呼,而他要做的只是端着他们点的鸡尾酒轻手放到他们桌上。 那日,他一如往常,只是一个女孩飘到他的眼前。她头发卷得乖巧,穿着修身长裙。眼睛大得很,笑意一直在灼烧凌少杰的神经,她化的装不明显,但凌少杰还是从她水润得过分的唇上看出来了。 她笑着,洁白整齐的牙齿与脸上的酒窝都分外吸引男人注目,凌少杰一时有些尴尬,整理自己的工作服衣领。 "你叫jay?"她念出的英文不禁让凌少杰疑惑,随后想到自己工作服上的铭牌姓名都让老板娘换成她给取的英文名了。 凌少杰点点头,她对不远处的朋友们眨眨眼,撩起头发,露出诱人的脖颈,可凌少杰并不为此动容,反而认为她和那些故意来调戏他的风尘女人同一样的性质。 她又道:"我叫苏婉,能做个朋友吗?"苏婉向他伸出手,小巧的手腕处有一条红色的手链,被灯映得更红,凌少杰皱眉,没有握她手。有人点了酒,凌少杰赶紧将乘着蓝色鸡尾酒的杯子放于托盘上,迈着稳健的步伐躲开醉酒被扛走的女人,或是乱蹦的兴奋人群,将酒杯放到指定的桌上,带着官方的笑容与发出具有磁性的低声"请用"。 苏婉委屈地回到自己的朋友圈,他们都在为她出谋划策,而她的眼神时刻不离他高挑的身影。不知为何,一个小小的侍应就吸引了少女的芳心。 凌少杰回到自己租的小屋,还算宽敞,不必像之前一样蜗居,更何况治安也不错,楼中上下都是和蔼的老人,都把他当作孙子来疼,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出去工作之后再也没有回来探望他们,大都是相依为命,一家有难大家帮,凌少杰则会给他们搬煤气,换灯泡,修电器,老人们都对这小伙子赞不绝口。 房东是一个老奶奶,这间房本是她留给儿子的,但儿子在事故中死去,她只能将它租出去,维持生计。凌少杰搬进来后据楼上的老爷爷说她面色好了不少,凌少杰也尽可能的帮她,如果是休息的话她也会邀请凌少杰过她家吃上一顿饭。凌少杰总会在看着她吃饭的时候想起自己的奶奶,然后泪水溢满眼眶。 他想回家,可是还没有资本。 他躺在床上,从胸口中摸出一块玉佩,他仍然记得那是乔爱雯托余蝶珍交给自己的,他见多了大城市的高楼大厦,不知多怀念小时候的小村,他定时会寄钱回去给父亲,只是父亲从来不会打电话给自己。 他们安好就好。凌少杰坐起身,洗了一个澡,看了看闹钟,凌晨五点。调好中午的闹钟,躺在了清凉的竹席上。他梦见了苏婉,她明媚的笑容时隐时现,徘徊不散。 一时间有些恐惧。 午间醒来,他草草吃了方便面,享受一天中难得的午后。酒吧早上很少人,早班工资不多,因此他选择了彻夜工作的晚班,此后生物钟便改了,从晚上六点到凌晨五点,他都要在灯光霓虹与吵闹声中度过。 今天又是一个工作日。他吃过了晚饭,带上工作服,坐着公车往酒吧去。 接近十一点的时候,他又见到了苏婉,这次她依旧化着淡妆,在她朋友身边显得素白,凌少杰总有一种感觉,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jay。"她对凌少杰打招呼,凌少杰只是拿着四瓶啤酒离开,苏婉不依不饶,跟在他身后,嗔道,"为什么你对别人笑得那么谄媚,却不愿对我露出一丝笑容?” 凌少杰放好啤酒,掠过她身旁,回到柜台。苏婉很失落,一连好几个星期都准时来到酒吧,凌少杰越来越惧怕,再后来有三日,她没有来,凌少杰却担心她为什么不来了。他重重拍着自己的额头,苦恼。这几个星期,那个浑身散发着清新气息的少女不断跳跃在眼前,他努力克制自己不去跟她说话,恐自己会陷入她的陷阱。 浮沉。 6月8日夜,他终于又见到了她。 她脸色有点差,但身边的朋友似乎都视而不见,她路过凌少杰的身边时只是抬眼,挤出一丝微笑,凌少杰顿时感到不安,他见到苏婉与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孩们一起坐到了几个男人包的场里,其中几个很自然地坐到了几个男人身边,聊得正欢,而苏婉坐在一边,开了一罐啤酒,无精打采。有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坐到她的身边,笑吟吟道:"小姐贵姓?” 苏婉淡淡道:"姓苏。” 凌少杰没有接要送到他们那一桌的酒,而是让同事送去了。苏婉没有似以前那样大玩特玩,直到喝到酩酊大醉之后被她的朋友扶着离开在他身边留下一抹倩影。 他每一夜都在盼望她的身影,又因此自责--她肯定还是学生;每一日都在想她的笑容与她的声音,挠动着他的心。 凌少杰靠着柜台,凝望着她。 这种感觉浑然与乔爱雯或余蝶珍不同,让那只远离尘世的饥渴小兽又开始蠢蠢欲动。他幻想她,那般眉目,那般身姿,仿佛洁白无瑕的圣女,闪烁着神的光辉,他从三年前离开之后再也没有感受到那样的温暖。天气炎热,空调18c,他的额上还是流下了一滴汗,他知道那样不好,可没法不想她。 也许是爱上她了。凌少杰翻阅过字典,把所有发音为"wan"的字都代入苏,最后发现"婉"字最适合,也许真的是"婉",组成一个像她般动人的"苏婉"。 西装男人将玻璃杯递给苏婉,苏婉在朋友们的调侃下喝得迷迷糊糊,本应不再喝下去,断然拒绝。男人道:"苏小姐,今晚你的心情似乎不好,酒可解千愁,一醉方休好过心中难受。"他笑着将酒杯抵在她的嘴边,手环在她的腰上,苏婉感到一阵厌恶,只想离开,在朋友的催促下喝下那杯酒。 淡黄色的液体一饮而尽,男人笑了。 苏婉感到一阵阵的睡意,眼前的灯也有点刺眼,有一双手将自己拉了起来,扶住自己,她见到是那个西装男人,厌烦地推开他,但他对其他人说了些什么,又环上她的腰,亲昵地吻她的脸,苏婉走不稳,也很晕,乏力且推不开他,她知道自己玩完了,任由男人将她带出酒吧。 凌少杰将托盘扔到酒保手上,追上去,大叫道:"婉婉!你怎么会在这里?"凌少杰的喊叫声吸引了众多目光,"怎么喝成这样了?我说多少次了我没有勾搭女人,你就不听,偏偏要跑来找我,你看,喝这么多酒,还要我扛你回家,你是不是神经病?"他边说着边从西装男人手中拉了她过自己身边,一边搀扶着她一边叨叨,在路人眼里不过是女生怀疑男朋友在酒吧里勾搭女人抓歼来了。 人外有人 美与何人说 2 他将她塞进的士,关上门,向司机报了地址,叹了一口气,看着东倒西歪的苏婉,忍俊不禁,默默地将她靠在自己肩上。睍莼璩晓司机笑了,道:"小伙子,不错啊,要不是你把她救下,恐怕她就要受到伤害了啊。现在像你一样心善的人有多少?愿意出手相救陌生人的人可是真少了。” 凌少杰只是淡笑:"大哥你这就不对了,我认识她,高中的同窗,互相喜欢,她以为我不喜欢她了,就撒脾气来酒吧和我闹呢,真笨。” 苏婉听到有人在聊天,努力抬起沉重的眼皮,一张工作卡映入眼帘,大大的英文字母"jay"与一张她熟悉的脸,她听着一个年轻的声音与一个中年的声音不断在耳边回荡,忽然间很安心。 身边这个人的声音,是她最想听到的声音。 苏婉被拖沓的拖鞋声吵醒,她睁大眼睛,是一片黑暗,那处有一条光亮的缝隙,是门,而有人正从门向这边走来。 凌少杰没有开灯,只是坐在了床边,调了调空调,苏婉坐起身,看着那纤瘦的背影,她还有些醉意,硬撑着想睡的*,她的声音划破宁静,"jay,为什么救我?我以为,你会看惯般漠视。” 凌少杰转过身,他们都看不清对方脸上的表情。他伸手摸摸她的头发,柔软且顺滑,凌少杰不禁心动,轻声问道:"苏婉,为什么你一直都要跟着我?我有什么是吸引你的?我只是一个酒吧服务员。” 苏婉低头,任他抚摸,似只小猫,她道:"身上的一种味道。” "味道?” "嗯,不同于那些男生的汗臭味还有古龙水香,是一种很特殊、很奇异的味道。” 凌少杰听罢淡淡地笑了起来,道:"不要叫我jay了,其实挺讨厌的,我叫凌少杰,冰激凌的凌。” 话语一出,凌少杰恍然愣住。他犹记小时,那片山坡,虫儿鸣,花儿香,蝴蝶蹁跹,最主要的是有一个比蝴蝶更美的女孩,花裙子,长头发,一脸成熟模样心里却幼稚到不行。清秀的脸,仿佛上帝造她时用多了几滴露水,才造成如此之美的人,那种与众不同的感觉不断吸引着少年靠近,吸引着少年不断想要去挖掘,可又因此伤害了自己的青梅竹马。他觉得自己真贱,幸好,他离开了她们,她们都应该找到好人家。 苏婉细细品味他的名字,普通的很,却让她欣喜得不行。到底是怎样喜欢他的呢?又在何时?苏婉忘了。她伸出手,想摸他的脸,他避开了,顿时尴尬起来,苏婉故作轻松,笑道:"我真是喝醉了呢,还有那人下的药挺猛,嗯,好怕眼前的你只是幻觉,是我自己的妄想。凌少杰,你喜欢我吗?” 凌少杰摇摇头。 苏婉心里很难过,但她不再多说,也没有固执去要求凌少杰大半夜送自己回家,而是躺下,蜷进有着他的味道的被窝。凌少杰叹息,站起身,替她掖了掖被子,离开房间。 之后的凌少杰曾躺在她躺过的位置上看着漆黑的天花板,想着若是那日他有勇气吻了她告诉她自己爱她,现在就不必这样。 8月,余蝶珍面临着传说中的补课。 夏天的炎热让许多男生剃了头发,郑哲希也不例外,留个可笑的平头,每当路遇余蝶珍的时候总是不好意思地去摸自己刺刺的头发。余蝶珍与身边的同学不约而同地笑起来,那个女孩曾向余蝶珍透露过她对郑哲希的好感,特别是那腼腆一笑,但余蝶珍不会多说什么,因为阻止是一种推动器,当好感变成爱时,就无法阻止了。 所以余蝶珍只是笑她,也有点微微不开心,书上定义,那叫吃醋。 星期五的夜晚,余蝶珍刚走出校门,就被郑哲希拦住了。余蝶珍今天穿的是孔雀绿的长裙,白色的雪纺衫,头发却扎了起来,本该显得文静又有因这样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一朵花少了绿叶,而突兀。郑哲希下意识地皱下眉头,但还是将自行车推到她面前。 余蝶珍一愣,道:"这儿是校门口……” 郑哲希撇撇嘴:"看看你,再看看我,没有一点像中学生的。"他指指余蝶珍,又指指自己身上穿的白衬衫和棕色休闲中裤,黑色的匡威布鞋,推着一辆白色的自行车--他还真是爱白色爱得彻底啊。 "什么叫不像中学生?我这是江秀贤买来送给我的,说什么是成人礼之前的序幕。"余蝶珍嗔道,脸微红,郑哲希不说什么,拍拍自行车后座,道:"来吧,今晚我送你。” 余蝶珍深知他脾气,是不能拒绝他决定的事情的。她坐上后座,后座上垫了一块海绵,软软的。郑哲希坐好,蹬了一脚,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开上了马路的自行车道。 风凉凉的,夜也凉凉的。 余蝶珍感受车呼啸而过的热气,街灯橘黄美丽的光晕,以及面前被风鼓起的白衬衫与自己被撩动的裙摆。 的确,哪有一点像被可爱的洪水猛兽围困的中学生,倒似自由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年轻恋人。 忽然一个急转弯,重心没稳住,吓得她伸手抱住了面前的郑哲希,余蝶珍把他整个腰都抱住了,叫人有些尴尬。她连忙松开了手,郑哲希轻声开口:"你真是那么喜欢绑头发?"余蝶珍不解此问,他又道,"我比较喜欢你洗过头后微湿的长发。” "为什么?"余蝶珍的头发估计也是全年级最标准之一了,光额,马尾,既普通又没新意。虽说马尾代表青春,可青春中又不应只留马尾,少女们都应该去折腾头发。可是从什么时候扎头发呢?余蝶珍想着,似乎是夏日间凌少杰抓起自己的头发,那一阵清凉让自己决意无论何时都绑起头发,那时候的橡皮筋,也不知去向了。 郑哲希喜欢那样的她,因为那时候的她透露着一股莫名的魔力,吸引着男生的眼球,总不由自主向她看去,一看就荒废一节晚自修。 "没有什么,你愿意给头发松绑吗?就现在。"郑哲希回不了头,也看不了,余蝶珍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但她还是将橡皮筋从头上拿下。 黑丝倾泄而下,随风飘动,撩动少女的脖颈,有点痒,可不知为何,那似乎像是给自己松了绑,无限的轻松,夜风吹来,也不会感到热。她很惊奇,原来是没什么区别的,即使绑起头发,还是会热,即使放下头发,风还是会朝着自己来。 她将手臂环在他腰上,头靠了上去,闭上眼睛。 从何时,竞争对手成了爱的人。 她在意起他的衣着,成绩,平日所做,竞赛得的奖,身边的同学,新交的朋友,闭眼睁眼,微笑与失落,她都默默细数收进眼里。 下课她拉着同学到处闲逛,希望会看见他的身影,不知道这心跳是否来得有些迟,但它确实是跳了。 随着缓缓停车,余蝶珍轻轻送了手,下车。 郑哲希也下了车,将自行车稳住,他的眼睛看着余蝶珍的眼,街灯把眼睛照得一闪一闪的,此刻才懂得为何总说天上的星星像眼睛。原来都是曾如此般看过少女的眼睛,清澈美丽。那闪动的光芒似心中那簇火苗,一点既燃。 "余蝶珍,你真的不想做我女朋友吗?"郑哲希一脸埋怨,令余蝶珍发笑,"我们都已经亲过了耶。” 她又回想起那天郑哲希,以及突然间的吻,她一直想不通为何当时不立即推开他,而是让他占便宜占了这么久。 虽然现在他凑过来时候她都会有脸红心跳的感受。少女情怀的到来,她害怕过火就让整个人生都毁了--她努力了十八年。 人外有人 美与何人说 3 余蝶珍笑道:"等高考完之后吧,看你的表现啰,我感觉大学的时候会有很多人追我的,一不小心嫁到美国啊,法国啊,澳大利亚啊我就把我爸妈也移民过去就不回来了。睍莼璩晓"她蹦跳着,提着长裙的裙摆,头发在身后荡漾,倩影消失在楼道之后。 "自恋!"许久,郑哲希憋出这句话,忿忿道,"你肯定嫁给中国人,还是姓郑的!” 他跨上自行车,消失在夜色之中,而少女趴在阳台上目送他的离开,她转身看见漆黑一片的屋子,突然就哭了。 夜色漫漫,躲在被中给自己最好的朋友打电话,江秀贤惊慌失措地赶到她家,看到余蝶珍穿着自己送的裙子,却哭得稀里哗啦,江秀贤意识到了她不再是一个要强的女强人了,有什么让她想要去依靠。 江秀贤把她轻轻抱着,让她靠在自己肩上,不断取笑她,"余蝶珍终于肯谈恋爱了。” 这次她没有反驳,没有嗔怒。 "你和他本身就是天造地设。” 这是江秀贤早早就下的定论,也是余蝶珍害怕的原因。他过于完美,连自己都惧怕是否如他人所言。也许在郑哲希眼里,喜欢并且爱着的人,都是美丽的,即使她再不堪,也愿意张开双臂,任她在自己的港湾中哭泣。 他会一直一直对自己的好的。余蝶珍想。 第二天,余蝶珍换了手机号码,除了父母还有江秀贤与郑哲希知道。反正联络的人也不多,在学校她也比较沉默,没有人会像他们一样频繁地打她电话,这也便成了亲密的人中的秘密。 她想着凌少杰本该不存在于她的世界。狠狠地将他从自己的心中驱逐出去,把心夺了回来,是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才对得住郑哲希为她而留,视她为未来。 一切都该结束了。 橡皮筋被摘下,黑发在夏风中飘扬,青春到来,仍未离去,也许该抓紧时间,努力学习。 是夜,白衣少年渐隐于花丛中。 郑哲希没有换相机,依旧是那部凌少杰还回来的相机,有些磨损。 余蝶珍看他朝蔚蓝如洗的天空拍了一张照片,嘴角还伴着微笑,她喜欢看他认真的样子,此刻又是如此认真。 "为什么不换单反?"她问道,像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会用旧的数码相机这么多年呢?郑哲希抹了一把汗,与手背的汗混为一体,他对余蝶珍说,"嗯,它是又老又旧,可是用它拍出来的东西很漂亮。暑假认识了一个海南的女生,她住在海边耶,我们每天都交换照片,但是现在要补课了,只能等每星期六晚上才能交换,我现在拍的到时候都要精选出来送给人家。” 余蝶珍没有说话,在他身边静静地走。 郑哲希继续道:"你见过海吗?她家那儿的海浪白花花的,金色的沙滩,椰树,冲浪板,五彩斑斓的沙滩裤,还有……” 余蝶珍瞪了他一眼,道:"身材火辣的比基尼美女。” 郑哲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将手中的相机抬手对准树上的一直不知名小虫,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致的东西,拉近距离调好微距,小虫身上的毛与褶皱都一清二楚,他始终是笑着的,认真且自信。 可这认真却是为了送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的交换礼物。 余蝶珍不禁难受了,这认真得真想哭。 少年洁白的校服慈刺目,十月的气息也逼近了,不久树叶就会枯萎掉落,少年的笑依旧留在唇齿边,弯曲,褪去稚气的头发换上清爽的平头,在她眼里他竟多了一份成熟,她开始想,他的气息是否还和初吻那夜一样,让习惯冷静的她慌了手脚,忘记推开他。 没有书中描述的糖果甜,只是一种本身以外侵入者的感觉,给十五岁的她的心里烙下印记。 酥麻的触感停留在唇齿之间,余蝶珍舔舔嘴唇,仿佛还在昨日。 余蝶珍心里的问题终于出来了:"郑哲希,为什么你喜欢白色的衣服?” 郑哲希关掉相机,定定地看着她,许久,道:"因为穿白色显胖,这样就衬得你没这么胖了。” 这样的话语竟也可以泛起阵阵温情。 "对了,高考完后,跟我去看海吧。” 余蝶珍摇摇头,马尾在头后如波浪摇摆,道:"你看你的比基尼美女,我待在家里防晒。” 郑哲希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是在吃醋。” 余蝶珍被人一语道破,嗔道:"是啊是啊,郑大人火眼金睛明察秋毫,草民深感怒与屈,恳请大人替草民伸冤,以平草民内心之火!” 郑哲希抿嘴忍笑,道:"好好,本官定会为你审查明细,报答什么的,只要你接受我的聘礼嫁到我家来,给我生一个儿子,顺便偕老,就行了。” "草民非正室可不嫁。"余蝶珍别着脸偷偷瞥着他,郑哲希慌了,"哪儿不是正的?本官还未娶妻呢!” 余蝶珍看着他认真的眼睛,回想起每年他都会问的一个问题,问道:"你准备好和我谈恋爱了吗?"而郑哲希既惊又喜。 风吹过,汗蒸发,是格外清凉。"你肯定是没有准备好的,我给你一年的时间,如果大学时候我们能在一起,那就真的在一起吧。"少女的声音穿透少年的耳,如铃,如流水,如欢笑,如叹息,如希望,亦如花开。余蝶珍在他发愣之际笑着离去,树底下只剩少年寂寥的身影,他漆黑的眸中是烈火,燃烧他的整片天空。 18岁的少年,干净不失成熟。 连工作后的余蝶珍,最常回忆的也是那年的他。 郑哲希看着手中的相机,翻看着旧时的照片。体育课完后少女汗湿衣衫的回眸一笑,飞扬的半湿头发,宽大的蓝白校服,偶尔与同学一起靠着小卖部前的栏杆,吃着雪糕满足自己的小馋。从厚重的平刘海到光额的马尾长发,从花哨的碎花裙到文静的长裙。这台相机几乎记载了余蝶珍的五年时光,十三到十八的蜕变。 这是为什么当初凌少杰会还回来的原因,也是为什么郑哲希直至现在也不舍得抛弃的原因。 她是不会知道他每一次跟海南女孩分享照片时的照片中总有他的身影。他说:"你看,orange,这是我的女神,美吧?” 那也是至爱之人。 在她无意落进他的镜头下之后,他一直有拍她的习惯。 他想着晒成照片贴满自己和她的房间的墙,所以他有努力为着未来。 高考完的那晚余蝶珍在好久没写过的日记翻到了一张纸条,她发现那是格外的熟,甚至能背下来,她发现那是高一时凌少杰给的电话号码,她打了过去,心里很是紧张,结果却是关机的。 也许他早就换了号码了。她叹了口气,挂了电话。 第二日,妈妈就回来了,提着大包小包给余蝶珍的东西,爸爸去了和邻居叙旧,她将冰箱里准备好的菜拿去加热,妈妈尝过之后大呼她有做菜的天分,俘获男人心之前要俘获他们的胃云云,余蝶珍羞涩地笑了,看着妈妈向回来的爸爸推销自己的菜。有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全家在同一饭桌上吃饭。 夜晚初中的班群就热闹地张罗着怀旧旅行,地点是海南岛某小镇,余蝶珍欢喜地打了电话给江秀贤,可江秀贤说自己有事,不能去了,还祝她玩得开心。余蝶珍挂了电话之后很是失落,但是还是接受了她的理由。 她只是暗暗感觉和她疏远了。 人外有人 美与何人说 4 飞机飞至海口之后一起包了大巴去了小镇,在提前预定的海滩附近的酒店安置下来。睍莼璩晓奔波之后休息了一晚,九点多余蝶珍就被手机震动吵醒,郑哲希无比激动地要她一起去散步。她无奈地洗漱,悄悄离开房间。 郑哲希白色体恤衫和卡其色中裤,穿着人字拖,就站在电梯前等着她,而她只是印花小体恤和短裤,因为懒也只是穿了人字拖。两人一起下了电梯,走出酒店,沿着小石路一直走。两边都是椰子树,上面挂着椰子,她能感受到徐徐的海风带着咸咸的气向自己吹来。 "我可以做你男朋友了吗?"郑哲希刚踏上沙子就问她,余蝶珍霎时没反应过来,而后红了脸。 她思忖着,然后问:"你准备好了吗?我们志愿会报在同一个城市吗?"郑哲希点点头。余蝶珍笑了,道:"那好吧。"然后郑哲希突然牵住她的手,大叫一声,"女朋友!” 余蝶珍忽然觉得他很可爱,男生也是会有孩子气的一面的吧。 他就这样牵着她走在沙滩上,不顾烈阳。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会在这里见到江秀贤,以及她身边一个向本地人的男生。 "秀贤!"余蝶珍惊讶地拦住她,江秀贤穿着七彩的沙滩服与短裤,和旁边那男生的衣服看似情侣装。 江秀贤看到余蝶珍,还有旁边的郑哲希,更有他们牵着的手,她笑道:"原来你们也在这里。"而余蝶珍并没有对她笑,质问道:"方铭呢?"江秀贤盯着她,伏在她身边悄声道:"下午,去那边的甜品店等我。"她看着郑哲希,笑了笑,拉着那个男生离开。 郑哲希转头望了望他们的背影,回头跟余蝶珍道:"她好像很希望我们没有看见。” 余蝶珍无言,脱了鞋,用手挑起,滚烫的沙子灼烧她的脚底,她一路蹦跳着,郑哲希好笑地扶住她,然后顺势横抱她,余蝶珍一惊,没有稳住重心,郑哲希也一脚没扎实沙子,双双摔进了沙子之中,郑哲希胸口被压得生疼,龇牙咧嘴的,余蝶珍连声道对不起,慌忙爬起,却被抓住了撑起身体的手臂。 郑哲希坏笑道:"哎呀哎呀,这个姿势妙!"余蝶珍只知道自己整个人压在了他的身上,脸立即红了,忙打他,嗔怒。 同学们此时纷纷走到了海边,见到他们二人,起哄,几个以前同宿舍的女生连忙调侃喊道:"修成正果啦!修成正果啦!"而郑哲希朝他们喊:"余蝶珍非礼我呀!"霎时间余蝶珍是多想直接将自己埋进沙滩里或是去跳海。 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沙,硌着疼。她看到昔日初中的同学,每一个都成长了许多,变胖变瘦变白变黑,携眷侣的依旧单身的,以及分了手的。头发变长,又剪短,只是同窗情谊并不改,仅此而已。 她记得当初邀江秀贤的时候江秀贤说自己有事,不能去什么的,现在她却出现在这里,也许她并不知道大家要来的地点会和她是一样的,所以才如此尴尬。 江秀贤的身边不是方铭了。 她有点痛心。 一阵清凉透过衣服浸湿背部,她吓了一跳,原来是郑哲希用塑料小桶装了一桶海水浇到了她的背上,她大吼道:"郑哲希你干嘛!"郑哲希指指不远处已经混在一堆的同学,水花随处而飞,郑哲希拉起她一起跑进海里,脚踏进清凉的水中,驱除沙子的灼热,少年的大笑,少女的尖叫全都混在一起。 郑哲希将她推进人群,她被一群人猛泼,他早已松开了她的手,但是她还是将手在空中胡乱得抓着,希望抓到救命稻草,眼睛睁不开,恍若窒息。 她真不敢相信自己还害怕着水。 "不……不要泼了!"她吼了一声,却淹死在欢笑声与泼水声中。 余蝶珍闭着眼开始乱跑,她感觉水越来越深,但总算没有水往自己泼来了,咸得苦涩的海水喝了不少,她抹开脸上的水,睁开眼,海倒映着天上的云,她知道,被人类侵袭过的海域是不蓝的,可远处是真的海色。 远方的海是蓝色的。 郑哲希跑了过来,懊恼地说:"对不起。"替她抹开额上滴水的头发,抹开脸上的水。 余蝶珍摇摇头,对他笑了笑,往回走。 他深知她的不悦,追上她,走在她身边。每一次她难过,愤怒,他都会在她身边,生怕她会没有人用来宣泄。安慰话,说了也听不进多少。 欢笑声明明在耳边不断回响,可为什么,还是会忽然的难过? 余蝶珍早早来了甜品店,冷气让她清醒得很,午间阳光毒辣,大家都选择了午睡,下午再走地方。 风铃响了,玻璃门被推开,江秀贤一袭红色长裙,草编的坡跟鞋,红色指甲有那么一点引人注目,不少人为此一叹芳华。 她坐到余蝶珍的对面,点了一杯西瓜沙冰,还是冰凉的红色。她道:"蝶珍,好久不见。” 的确,高三之后她再也不敢去找她了,她意识到余蝶珍的忙碌,她曾看着手机中出现最多的号码,随即禁止了自己想煲电话粥的想法。她深知她的骄傲,不会放弃的坚强,见证过她的汗水泪水,曾肩并肩一齐互诉感伤。但她不会就此疏远了她,总会打听她何时考试,给她发一条鼓励短信,也许余蝶珍会觉得微不足道。 现在双方都已经成年,也离开了母校,都有变化,譬如江秀贤恋上红色,譬如余蝶珍特意晒得健康的皮肤色。 江秀贤直到西瓜沙冰上来才再说一句话:"方铭的事,你不用在意的,我们分手了,早就。” "为什么!"余蝶珍看着她,一脸的不敢置信。 她将西瓜送进嘴里,"高二的时候我转成美特生,可他竭力反对,说什么我就算考不上大学他也会养我的,可我觉得没上到大学该是多么可耻的事情,我会连基本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的。” 余蝶珍感觉像回到多少年前,两个人依偎倾诉的模样,只是现在感觉有了一道薄膜,将两人推进不同的生存漩涡。 江秀贤回忆着,忽而就笑了:"他说我不会懂得特长生的辛苦,我说他不懂我对大学的渴望,冷战了好久好久,高考那天我们没有见面,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虽然我们都没有说分手,但已经冷战这么久了,也许……他希望我会默认。"江秀贤哽咽,声音变得奇怪,可她的忍,余蝶珍看得很心疼。 余蝶珍伸手握住她冰凉湿润的手,刚才她就一直抓着冰凉的玻璃杯,指尖发白,她知道她快难受得窒息了。 江秀贤推开她的手,调整呼吸,扯起嘴角:"本来我是要和他一起来这里的,那个男生只是路遇的旅者,你和郑哲希在一起了?真没想到大家来的也是这里,不要告诉他们,我也在,好不好?” 那双爱笑的眼睛此刻流露着难过和痛苦,以及倔强。她也一样骄傲,呈现给别人都是最美丽的姿态,如今如此落魄,怎会让别人看见自己的不堪。 余蝶珍只得点头,看到她左手腕的手镯,红得刺眼。她记得,以前她不喜欢戴任何手链,她说过,那很麻烦,余蝶珍还记得,只有体特才会嫌那些零碎的东西很麻烦。 "那么,我们回去之后长聊如何?"江秀贤站起来,皮肤很白,不知是余蝶珍新晒的肤色衬托,还是憔悴病态换来的白希。 余蝶珍说了一句好,江秀贤就付钱离开了,顺便替她付了钱。 背影是阵阵的失落,长发及腰,海风挑起了裙角,在风中飘扬着。一抹亮丽的红色。 也许,真该在路上的时候装作不认识她为好。 人外有人 美与何人说 5 夜深,大家换上七彩斑斓的沙滩服,宽大的沙滩裤,一起坐在折叠椅上,折叠桌上放着几个手电筒与各种冷饮零食。睍莼璩晓 "海风好舒服!"郑哲希伸开手,感受凉爽的风。 余蝶珍推了他一把,笑道:"早上吹的是海风,晚上吹的是陆风,不会高考完之后连这都忘了吧?” 郑哲希不好意思挠挠头,同学们都笑了,他拉过余蝶珍,掐她的脸,嗔道:"你故意的吧?"同学们更是起哄了,余蝶珍又一次羞红了脸,郑哲希真是给她致命的还击。 "郑哲希,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啊?我记得你初一就说你挺喜欢她,到初三都没追到手,那时候觉得你真没用哎。"林喆把手臂搭在他的肩上,笑道,郑哲希一弯嘴角,用手把自己的个头和林喆量了量,道:"到头来还是我高。” 林喆拍掉他的手,一副生气的模样,大家又笑了,开了几瓶罐装啤酒,余蝶珍被人递过来一罐,她局促地看着周围人都大口大口边聊边喝,将求助的目光投向郑哲希,而郑哲希早被林喆拉到男生堆里面去了,一个女生撞撞余蝶珍的手肘,"和江秀贤玩在一起的人竟然不会喝酒?真难以置信!知道为什么你和其他女生关系都平平淡淡的吗?你真不知道她像一头狮子似的不让别人靠近自己的猎物。” "幸好她没来,不然我们连和你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另一个女生坐到她身边,戏说道,"你真不会喝?” 余蝶珍看着手中满满的一罐三百毫升的啤酒,抬眼又是男生们逐个开的新的一罐,她吞了一口口水,将罐子靠近自己。那可真苦啊,为什么他们还会喝得这么开心。这是她第一次喝啤酒,江秀贤从来就不让自己喝,她却喝得那么开心,甚至和男生比酒量,她总是只待在角落中,手捧着可怜的雪碧。 而现在她明白了,江秀贤完全就是在保护自己。如果她在,现在自己肯定不用喝酒,她会马上夺过她手上的罐子,并一口气全喝光,完了之后擦擦嘴角,要多帅有多帅。 曾还怪她为何总夺走它。 一罐子喝完,她扔到桌上,眼角已经不知道何时流下了泪水,身边女生惊呼,郑哲希才看见她。他大步跨到她的身边,将她拉起身,对身后的同学们说"去约会了"便拉着她的手步入沙滩,一直走,一直走。 郑哲希见已看不清众人,才问道:"为什么哭了?” 余蝶珍扯起嘴角笑:"你的海风把沙子吹进眼里了。” 闻言,哭笑不得。郑哲希抱着她,闻到她身上的酒味,这个笨蛋,不能喝为什么还坚持?余蝶珍回抱了他,委屈地说:"我只想给秀贤挣点面子。” 今晚月亮很圆,很大,很亮,把海水被陆风吹起的波纹照得银光闪闪,像洒满银子的天堂,沙子的温度已没有日间的滚烫,反倒柔软得舒服,海水咸咸的味道还在。 余蝶珍的脸微红,呼出的气也伴随着酒气,她抽出手,抱住他的脸,把唇贴了上去,舌的缠绵让她觉得自己没有醉,反而清醒得很,她紧紧抱着他,他也抱着她,身体体在一起,恨不得相溶,舌在齿上油走,郑哲希不满现状,离开她的唇,吻下脖颈,手也不安分,余蝶珍突然睁开眼,喊了一声:"哲希!” 郑哲希停了下来,只看着她的眼,那惊慌的表情害他不由得笑了。 他好了准备,她却还是笨拙。 他在她左脸颊亲了一口:"笨蛋,我爱你。” 余蝶珍红了脸,低头把耳朵贴近他的胸口。 咚咚,咚咚。 回去之后,就跟着他玩了两个星期,不久,就和父母一起去报志愿了。她远远看见了他,还有像初中毕业时候一样干练的郑家人。余蝶珍暗暗想着如果嫁去那样的一个家会怎样,郑妈妈会不会和自己有婆媳矛盾,或是当自己是女儿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父母呢,她摇摇头,现在未免太早了点,正式的关系,也刚过一个月。 从十三岁就出现在生命的少年,真是令人不住的珍惜。 志愿报完了,余蝶珍就立即打电话给他,他支吾了半天,硬是没有和她出去逛街。 直到通知书下达,有人闪qq恭喜她。 "真好哎,都是好棒的大学,你们夫妻俩真厉害。” 宛如晴天霹雳。 余蝶珍立即抓起手机,一边拨打他的号码一边换鞋向他家跑去。电话里的他显然刚午睡不久,口齿不清,却一连给余蝶珍骂了十几个"大混蛋王八蛋",一辆公车与余蝶珍擦身而过,余蝶珍吓得心都静止了般,可电话那一头的人实在令人失望。 "郑哲希!我们不是约定好报同一个大学吗!在一个城市也行啊!现在你怎么反悔食言了?我以为……原来都是我以为!我们约好的,你怎么可以这样?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她在小区前停下了脚步,脚已经吓软了,不敢接受的现实甚至就摆在面前,又不可能改,她怯弱,她害怕,可为什么还没有流泪? 郑哲希沉静了一会儿听她骂完,才道:"父母工作调动去了那里,我只能听他们的话。如果你真的认定是我的话,应该不会……在意那几年吧。” 她曾以为自己可以和他度过美丽又快乐的暑假,一起度过辛苦的考证,考各种试的时候可以互相鼓励,她甚至想过往后的日子每一日都可以看见他,也可以一起在外租房子过同居生活,可只因他一句可笑又不可笑的"父母工作调动"便化成了幻影。 她手在颤抖,唇也因难过而颤抖,她忍住了眼泪,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既然没有遵守约定,那么我们的在一起也就失效了吧?我们分手吧。” 那可是她最欣赏的他的一诺千金,如今什么也不可信了。 江秀贤也还是有求必应地来到她家,抱着她,余蝶珍的手机不断在振动,署名是哲希。江秀贤将手机拿过,淡淡地关了机。 她永远也没有想过这天造地设的一对,才刚过了一个月,就断了。 "秀贤,我最信你了。"余蝶珍哽咽地说出这句话,泪眼朦胧。 江秀贤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她曾无数次怂恿他们在一起,像个媒婆似的,有多好有多好,可结果是这样子的,余蝶珍有点怪罪自己了,可这样的变故,她实在是从未想过。 重重的敲门声响起,余蝶珍把头埋进枕头里,江秀贤松开她,出去开门。 郑哲希满头大汗地站在门前,势要撞进来,可江秀贤在里面挂了链锁,他怎么也不可能冲进来,郑哲希急了,大吼:"让我见她!” 江秀贤冷笑,道:"你觉得我会让你进去?滚吧,你没有必要再来烦着她,你不配。” 郑哲希一时不知说什么,江秀贤不屑地盯着他,重重关上了门。 一瞬间,即使余蝶珍只是闹闹脾气无理取闹,她也觉得郑哲希太过分了。毁了誓言,连解释都没有。 后来夜晚余蝶珍去江秀贤家住了一宿。江秀贤提着一大袋罐装啤酒放到地上,俩人都在地上,江秀贤将拉环拉开,,递给余蝶珍,又给自己开了一罐。 她道:"方铭不要我了,郑哲希也不要你了,我们都失恋了,来吧,喝!” 说罢,她抬头就灌,余蝶珍手被冷得生疼,看着江秀贤喝完放下一瓶。江秀贤不满地看着她,问道:"你怎么不喝?"余蝶珍无言,江秀贤笑起来,夺过她手里的啤酒,罐子口按到她唇上,猛灌,"今天就不需要我的安慰了,你要知道,酒是个好东西,比我好多了,喝完了它,心就不痛了,相信我。” 一口一口辛辣的啤酒穿肠入肚,几次都想抗拒,却又因江秀贤的那句话放弃了。当一罐啤酒都被自己喝完后,她觉得自己还能继续,夺过江秀贤手里的,拉开拉环。 "不醉不休!"江秀贤敲过她手中的罐子,继续喝起来。 淡黄色的啤酒不断进入她们体内,空调26c,内心的燥热却让她们流汗了。余蝶珍眼前被水汽遮盖,什么也是模糊的。她有过被人背弃诺言之后的溺水之痛,那几乎让她死去,所以她不会再轻下诺了。在她满怀希望对他所说所肯定的东西充满信任,却又接到即将分别四年的消息。只是越是重要的人,越不能原谅。 她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借酒销愁的一日,只是,这愁销不走,反而更愁。 今夜已是不眠夜,便让酒精麻醉彼此。 郑哲希将手机扔到床上,靠在窗边,冰凉的啤酒又刺激了神经,清醒了又醉,醉了又清醒。江风吹了进来,江边街灯眩目,他不知如何对余蝶珍解释了,手机关机,人找不到,完全失去了联系,况且,江秀贤那个表情,他知道自己真的惹怒了余蝶珍,怎么会原谅自己呢。心里尽是绞痛,易拉罐被他捏扁。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这是他第一次为余蝶珍哭。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1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余蝶珍一进到咖啡馆,逮住一个服务员便道。睍莼璩晓 服务员看了她一眼,转身走过收银台旁一个关着的门前,轻轻地敲了敲,一声"请进",服务生让她在外面等着,自己进去了。凌少杰前几日会见了一个餐饮业的高层,他说想要在凌少杰的咖啡馆里投入餐饮,没想到凌少杰一口拒绝。 咖啡馆的格调不错,浓浓咖啡香,木制的摆设,全部都是他一手设计,木桌是他亲眼监督的制作工序,连吊灯都是他从国外进口的独一无二。他可不想让菜肉的油烟破坏这种情调,也不想让老顾客失望,就是连选址都挑了一个安静的地段。 他借了余蝶珍一万后,去见了苏婉。 那时候的苏婉已嫁做人妻,丈夫是常年在外的跨国企业老总,年轻有为,子承父业,凌少杰虽未见过,也从报纸中得知他的英俊潇洒,和苏婉真是门当户对。他见到她时,她已经有了身孕,身材走样了,只是那双清澈的眼睛真是让人忘不了。 "婉婉,没想到你要做母亲了。"凌少杰坐在她的对面,淡淡地说道,"真怀念在酒吧遇见的那个你。” 苏婉将面前的温开水啄了一口,莞尔一笑,道:"比起灯红酒绿,我更喜欢安静的咖啡馆。” 后来,他如打工皇帝般去到市里最大的那家咖啡馆做侍应,摸清了门道,搪塞了借口辞职。 没想到现在的自己比它做得还要成功。 他想过余蝶珍也不过和自己一样贪图这样一份的清静,没有任何人的打扰,慵懒地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会有人逼着自己干活。 服务员道:"老板,有个女生来找你。” 凌少杰挥手示意让她进来,服务员刚打开门,余蝶珍便冲撞着进来,喊道:"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凌少杰托腮靠在办公桌上,看着余蝶珍因为生气和紧张微红的脸,忽然觉得很好笑,拉开抽屉把手提包扔到她面前。 手提包重重摔倒地上,里面的东西发出闷响,余蝶珍慌张地捡起来,看见里面的东西没有烂掉,才放心的叹了口气。她昨日竟然因为慌张逃离忘记拿走它,搭出租车的时候才发现没有拿,但是那个时候太害怕不想再回去见他,幸好口袋里装了足够的钱而她也有把钥匙放在卷帘门缝的习惯,才回到去。 那个男人,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了,那个温暖的少年,现在的他可以令自己恐惧。 凌少杰走到她面前,余蝶珍立马站起来,警惕地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突然抱住了她,将她的头狠狠压在自己胸前,他道:"是他吧,是他不让你接我的电话……” 余蝶珍不懂他的话,只是用力地推开他,因为他身上烟刺鼻的味道好重好重,她有些受不了。 凌少杰放开了她,她立即跑开离他两米远,凌少杰攥着拳头,问道:"他是谁?叫什么名字?在你手机里的!” 余蝶珍一愣,低着头。手机里,有她和江秀贤的合照,还有唯一的一张,那是被她用来做壁纸的,她和郑哲希的合照,在海边,海滩上,在她十八岁那一年。余蝶珍意识到凌少杰翻看自己的手机,生气道:"你干嘛乱看我的东西!” "他是谁!” "我不想再说出他的名字了!"余蝶珍大吼道。她多想自己失忆算了,不用面对手机里念念不忘的那张脸,因为她记不清他的脸,才将它做为壁纸,只要自己一打开手机就能看清楚他的脸,即使再也感觉不到来自他双眼的温暖,再也牵不到他的手。这几年她都没有再喜欢过什么人,大学的时候的确如她当时所说很多人喜欢这样的才女,很多人都来追她,她一个也没有接受,因为她无法相信他们所说的山盟海誓,但大学毕业之后这样的人都烟消云散了,反倒为她添了一份轻松。 父母那边没有催自己结婚,他们都还好好的。 凌少杰走近她,不住地将她的长发揉乱,又突然收回手,淡淡地说:"是吗?那我就不逼你了。” "我也有喜欢过别人,我怎么可以因为你有喜欢了别人而生气呢。"凌少杰颓然坐到自己的办公椅上,看着自己的右手,忽然想起了那一头黑色的长发,自己最喜欢做的,就是将它揉乱,然后被它的主人臭骂一顿。"但是她已经结婚了,我连女朋友都还没有找到。"凌少杰抬眼看着余蝶珍,她的容貌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消瘦了,比小的时候,他的记忆里。 余蝶珍看着他,苦苦地笑:"你现在的心情和我初三毕业那年回到村子,看到你和乔爱雯在一起时候的心情是一样的。” 都是那么的不敢置信和难过。 "我走了。"余蝶珍风轻云淡,离开了办公室。 每一个人都会对另一个人有感同身受之痛,只是看时间的长久,与发生的时候。余蝶珍离开了咖啡馆,她以为自己每一次再遇见他都会很开心,以为那种相遇的渴望和小时候是一样的。第一次相遇她见到了他和乔爱雯在一起,心跌落谷底,第二次她见到了一个自甘堕落的无能男人,心为他而疼,不顾一切把他需要的钱借给了他,第三次她见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男人,令她恐惧,同时又令她心疼。 她对凌少杰不下一次有过怜悯,无论长到多少岁,她依旧无法对他放下心。 因为他比她经历的东西多了太多,她根本无法去体验的东西多了太多,他比她早了那么多年出了社会,看到的东西自然比她多,想的东西自然比她多,变成这样,也情有可原。 她点开手机,九宫格的锁屏后是他的照片,明媚温暖的笑着,无论是在冬日的街灯下,抑或夏日的海滩边。忽然间她很想念,自行车上,夏天的风吹着裙摆,一个颠簸,她抱住了他的腰,得到了全所未有的安全感。 想到就心酸。 她将手机按黑,放进手提包,然后走到公交车站。公交车上人满为患,她无奈地挤了上去,即使拉着拉环也站不太稳,她将手提包抱在怀里,这种时候的扒手较多,可是要提防着点。 人海茫茫,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不过抵一粒尘埃。幸好的是,人活的时间也不过区区几十年,只是如此短暂的时光,却要三分之一用来成长,三分之一用来与爱人相遇与磨难,三分之一用来等待死亡忍受时间蹉跎。 她多希望能够脱离这个世界,不必看见白色就想起他。就像巴黎铁塔下那一抹红色的身影一样,使她难以忘怀。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2 午夜,余蝶珍在入睡没多久之后接到了一个很紧急的电话。睍莼璩晓 是爸爸的,他说:"蝶珍,明天你能回家一趟吗?你妈妈生病了好几天,又不去医院,一直不肯告诉你,怕你累……” "我是在她睡了之后才敢打电话给你的,你妈这个人,太倔强了。” 余蝶珍听着父亲挂了电话,看着黑暗的天花板,不能理解妈妈的行为。她不算没有钱,而且也有在存着,而且是生了什么病,连自己都不能说。 回去之后的余蝶珍强拖着妈妈去看病,诊断出是结石,爸爸说过妈妈总是疼得睡不着,原来是这样原因,不是很严重,妈妈怕开刀,爸爸就此和她吵了一架,余蝶珍抿着嘴,不说话。 自己是学医的,只是医的不是人。 心忽然疼了起来。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余蝶珍想到父母经常为他们工作的忙没有陪到自己成长而自责的神情,再看到父亲渐胖的身体,稀疏的头发,行动的迟缓,母亲肿胀模糊的双眼,嘴角的皱纹,隐瞒病情的倔强。虽然他们都是医学出身,只是年事高了,怕是也要忘记些事情了。 余蝶珍是独生的,也是在他们将近三十岁才生的,她从小就注意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比自己的要年轻,所以在她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为了那若隐若现的银丝,为了父母的笑颜。或许母亲早已知道自己的病情,才故意隐瞒,还对告密的父亲大骂。 这就是父母啊。 "妈,不要再骂了。"余蝶珍牵住妈妈的手,已经是粗茧满布,"以后我养你。” 妈妈皱起眉,看着余蝶珍欲哭的表情,怒斥:"蝶珍,我身子硬着,你看你成什么样?妈妈是医生,我知道自己的病。” 爸爸更是怒:"那颗石头你不拿掉,你还想让它变大?你每晚可疼得睡不着。” 妈妈没有理他,牵着余蝶珍走,爸爸在身后跟上,不说什么。余蝶珍看着身边的妈妈,以前没注意,果真是岁月将她侵蚀了吧。父母很少争吵,却因为这件事大闹不停,想必爸爸也很担心妈妈的身体。 "蝶珍,陪妈妈去公园里转转。"妈妈示意爸爸先回家,便拉着余蝶珍往小区里的公园走。公园里的人不多,天气还好,微凉微凉的。余蝶珍看到了秋千,它还在,她回想到他在这里抱过她,给予了她一个春节的温暖。 妈妈坐在了公园的小长凳上,对余蝶珍说:"妈妈什么都不怕,怕的就是开刀,我做过助手,没有想过有一天也要躺在那个地方任人开膛破肚。我宁愿用中药缓着,你懂吗,蝶珍?"余蝶珍看着她微微笑着有些难过的表情,点点头。 "我去寻中医给妈妈看病吧。"余蝶珍看到妈妈零碎的隐藏着的银发,低着头说道。 她忽然恨自己为什么选了这个能让自己安谧的专业,而不是学着他们做一个能在大医院立足的医生,医百病,为人类造福,凭着自己现在的知识,只不过是给动物们看病,知道一些动物动作的表示意义而已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送了妈妈回去后,她也在家留了一夜,回到自己的旧房间,没有变化,只是东西少了,还是妈妈放着柠檬的清新味道,还有爸爸经常进来除蟑螂的痕迹。那些年少的玩具还冷落在一边,她躺在床上,感到很累。 郑哲希坐在药房的内间里写了不下百张的药单。他刚放假没多久回来之后就被爸爸的老朋友围了一圈,名声越闹越大,街坊邻居都来找自己看病,最后索性就在亲戚家开的药房中帮人看起病来,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因为这工作量实在太大了,只是似乎是越来越多人来找他,连只是腰有点痛肩膀有点酸都来找他看病,他觉得这真是有些无理取闹。 "哲希,累了吧,不如今天就到这了吧,要不是你,我们药房哪有这么好生意啊?"姑姑看面前穿着药房白大褂的郑哲希,笑着说。 要不是他在这里给大家看病,药房平时进进出出都没有多少人。 郑哲希揉揉肩膀,伸了个懒腰,无奈地笑道:"没事的,大家都这么肯定我,我当然要好好为他们服务。” 姑姑嗔道:"肯定是你爸到处说你的丰功伟绩啊,郑家出了一个高材名中医,害得你这么累。"看着眼前疲惫的郑哲希,无奈地替他揉捏肩膀,"赶紧找个媳妇啊,累了揉肩的就不用是姑姑了。” 郑哲希干笑道:"姑姑您就不要说笑了,还早呢。” 姑姑一巴掌拍在他背上,背闷响一声,她不满地说道:"你爸平时不说什么,背地里老是和我们抱怨你连女朋友都没带个回来过,如果你妈还在,肯定催死你,说不定现在你不在药房而是在相亲路上啊。” 郑哲希看着面前被撕去很多页的白纸,以及一边换了无数支笔芯的笔,轻笑:"的确,妈妈她最喜欢小孩子了,长大之后她整天抱怨我没有小的时候乖。” 姑姑怜惜地看着他的后脑,叹气离开。 郑哲希看着自己的右手,因为长年累月写字留下的茧此刻是红色的,有点疼。妈妈在十八岁那年突然病倒,因为他要高考,所以家人一点也没有告诉他,直到考完之后,妈妈问起他如何,他回答还好的时候在他面前倒下,当时的他只管送去医院,才知道妈妈患了血癌,他一心只想妈妈快点好,选择了化疗,等待着别人的骨髓捐助。 报了志愿之后的第二天,妈妈剃了头发,继续痛苦的化疗。他上大学的那一天,妈妈受不了病痛,拔去针头刺穿自己的动脉死去,他在悲痛之时远离了他不再信任西医,选择了中医学。 中医学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一门自然学科。它尽可能地将疾病扼杀在未发阶段,也就是西医只是追求怎么将疾病看好,而中医追求怎样让人保持健康。 他想着妈妈也许会喜欢每日喝苦涩的中药,也不想针头在手背上扎进拔出,更不想自己的头发纷纷落下,在最后的时光也不能保持自己的美丽。 现在的自己满腹诗书,在实践中也小有功名,现在的他可以为当时的妈妈调理身体,可惜,她已经抛下他死去了。 现在的荣耀,她也看不到了。 星期六,他将时间推到下午,清晨的空气不错,没有过多车辆排出的废气,每一个熟悉的街道都有些许的改变,比如路边的树长大了被锯掉了枝干,比如这条人行道上添了盲道。 他走到她楼下的公园。 他还记得自己曾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回来,那晚上的夜风很凉爽,他的心情很开心。他还记得她故意让自己吃醋,说什么上到大学后她一定很多人追。 也许吧,她已经被谁追到手了,比自己轻易千万倍,他不后悔那些年月放在她身上的心血,现在反倒有些许感到可惜,只是妈妈的离开,他又太过不成熟,什么结果也没有去想过。 面前走过各种人,年老年少,穿着成熟花哨,有赶时间的公司职员,有悠闲散步的文艺青年,唯独不见她的身影。她无论变成什么样,他也能一眼就认出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他就站在她家前,不知她是否还在,也是他不敢再上前的缺失了的当年年少的勇气。 公园已经没有留下他记忆中的回忆了,譬如秋千已经拆掉,就像是将内心保留回忆的匣子强行打开,回忆似蒲公英一样随风而散。 这些年他遇见许多女孩,各种性格各种外貌,只是他总拿她们和她做对比,没有人能及她。就像十六岁时候说的,她就是自己的未来。 况且,自己所在的城市,和她一点交集也没有。 "秀贤,你知道哪里的中医是比较好一点的吗?” 听闻,郑哲希一愣,站定,快速转头,一头黑发被过往车辆扇起的风拂动。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3 余蝶珍也抬头看见了他,以至于江秀贤在手机的另一边说了些什么她也没有听。睍莼璩晓 他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毫无预兆地。 "余……蝶珍。"他先开了口,走近她。余蝶珍挂了手机,胡乱往手提包一塞,不住地往后退。 此时的她不知怎的,先是觉得不可能,再是想逃避。阳光渐渐变大,连她的影子都显得如此窘迫,他们就站在小区前的人行道,身边的来来往往的行人,你不知他们的面无表情之下是哭还是笑,此刻她也不知面前穿着白色衬衫一副休闲模样的他是和心情。 她恨他的,恨他没有履行誓言。 郑哲希大步走到她面前,拉住了她的手臂,她不能再后退,只是抿着嘴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区别于凌少杰,他竟还是如此清澈,只是有些许疲惫,像是过于劳累导致的,淡淡的黑眼圈。他抓着她的手臂,不想再让她逃走。 他道:"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余蝶珍点点头,道:"不好意思,我还要工作。"随即甩开了他的手,跑到路边拦下出租车,快速离开。 郑哲希目送出租车的离开,直至它离开自己的视线。他理解余蝶珍的逃离,毕竟已经六年过去了,他们应该都要各自的生活,更应该不打扰才对。她就像一只受伤的小鹿,痊愈后再也不想遇见同一个人。他自嘲地笑,果然是自己当年酿下的错误导致了今天的结局,也许平行世界里他没有过于不顾一切,现在应该和余蝶珍在一起了。 有家庭,有奋斗目标,为着房子孩子的事情争吵不停。 江秀贤看着面前再也画不下去的画,泄气地躺在地板上,小明走过来,弄得她鼻子瘙痒,打了一个喷嚏。她伸手从凳子上拿到手机,刚才余蝶珍打电话给自己问她哪里的中医好,正想跟她说让她去中医院看看,结果她什么也没说就挂了,复了几个电话也没有接听,还害到自己刚来的灵感跑了。 最近画廊来的人可萧条了,她快交不起铺租了。 她爬起来,去洗手间洗干净了手上的颜料,整理了自己的衣服,背起一个挎包,抱起几张水彩纸,一些水彩颜料,拎着一个捅里还有几个满水的矿泉水瓶和水彩笔离开出租屋,风尘仆仆走到附近广场的正门,将很大张的水彩纸铺在地上,将颜料挤在颜料盘里,沾水开始画。 有几个好事的小朋友拉着他们的妈妈过来看了,江秀贤不理,自顾自画着,各种颜色加水的混搭,起初看不出是什么,后看出是一片桃林,勾线笔的点缀完成了最后的点睛之笔。 前后不过十分钟,周围聚集的人为她鼓掌。江秀贤见效果达成,拿出挎包里的宣传单,发到他们手里,是她最近要赚钱才办的美术培训班,有水彩基础班和水彩提高班,基础班是招小朋友或初学者的,提高班则是招有一定功底的,夜晚还有素描班,都在她的画廊里上课。 她想起方铭那时候说自己就算没上大学他也会养着自己,如果自己真的一无所成,现在怕是连饭都吃不上了。 她收好东西,准备回出租屋,却被一个男人拦住。 江秀贤抬眼,看着面前的男人,很是惊讶。 郑哲希手里拿着她的宣传单,无奈的笑,道:"我是无意中看到你的,我来找你是因为余蝶珍。” 江秀贤看着他,将手里的东西塞到他手上,道:"午饭你的。” 回到出租屋将东西放好,江秀贤将猫粮倒在小明的碗里,跟着郑哲希去了安静的餐厅,她盯着郑哲希,郑哲希觉得浑身不安,两杯白开水上了,他之后握住玻璃杯缓解不安。江秀贤喝了一口,才问道:"找我做什么?你不是应该直接去找她?还是说你要结婚了要她做伴娘。” 郑哲希看着手中的玻璃杯,淡淡地说:"我早上见到她了,她见到我就想逃。” 江秀贤不屑地说道:"这是必然的,蝶珍她从来没有想过你还会出现。” "她那天晚上和我一起喝酒喝到吐,说了很多东西,边哭边笑。"江秀贤回忆那天,余蝶珍酒量没有自己好,三瓶就开始吐了,吐了自己的地板又臭又脏,那时候的自己要不是也有些醉,不然才不可能在那种环境下也能睡着。 郑哲希也在回忆那天的事情,说道:"她恨我吧。” 冲动是魔鬼,果不其然,自己一下子就陷入,没有想她的感受。 江秀贤看着楼下走动的行人,道:"恨,当然恨,只是你跟她道歉她就会立刻原谅你的吧,离开你之后她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之前林喆追她追得厉害,她也没有接受。” "林喆?” 江秀贤点头:"就是以前和你打篮球那个,不过最近他又和不知道哪个名媛在一起了。” 郑哲希以前知道林喆喜欢余蝶珍,还是一直追着她,一点也没有照顾到兄弟情,因为那时候的他只要喜欢,就要拿到手,不管如何。 自己走后,他就有了机会趁虚而入,如果他在余蝶珍最伤心的时候对她好,也许他就是余蝶珍眼里世界上最好的人。其实他不顾林喆的情感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他认为林喆不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郑哲希笑起来,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天真。 "其实你为什么要离开她。"这或许是困扰着她们最大的问题。没有说任何原因,就离开了,实在让人去无法原谅。 郑哲希喝了一口水,道:"难言之隐,我现在只是想要你帮一个忙。余蝶珍不是想找中医?” 江秀贤点点头。 "我的专业是中医学,你介绍她来找我吧。” 江秀贤似乎明白了郑哲希的用意,赞同地点点头。 不过是制造看起来的缘分,再告诉她他的难言之隐。也许她会理解,回到自己的身边,既然她可以在自己离开后拒绝了所有男人,说明她对他还有情。 就像他对她,还是那么深,那么浓的情。 不然,怎么会心疼到哭。 他只为过两个女人哭过,一个是残忍地说出分手的她,一个是抛下所有离开人世的母亲。 他还想念抱她的时候她身上的淡淡香味,在沙滩上牵着手走着,感受风带来的清凉,月光映在海上的光影,脚下沙子的柔软,还有她唇上的触感。 他对她从未忘。 无论在长江尾,还是在最靠近她的地方。 周国平说过,相思是一篇冗长的腹稿,发表出来往往很短。他对她的思念亦是几字微言,短而情深。 甚至可以积念成疾,无法医治。 他要告诉她,这些年来他对她的歉疚,还要告诉她,自己曾经拍了很多很多她的照片,还有这些照片的用途,他要告诉她……要告诉的太多了,她需要倾尽一生来倾听,他也要花费一生去告诉她,不知她是否愿罢了。 郑哲希下午回到药房,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在抽屉拿出一叠新的白纸,用来备用。房间的冷气有些低,他调高了一度,尽量让来找自己的病人舒适,穿上药房的白大褂,做好,等待着两点半的到来。 来找他的大都是小病,只需望闻问切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病,教授送他的一副针也没有派上用场,不过大病也不会来这些小药房了吧,毕竟只有医院里才有技术治大病。也有人是来问如何养生的,问如何长寿健康,郑哲希也喜欢和他们讲中药的神奇,和苦口良药的原因,还在大学里学习的学生也会来找他问如何过考试。 纯朴的白色,再适合他不过了。他喜欢白色,现在的职业可以如愿。 他等着余蝶珍的到来,给她一个惊喜。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4 余蝶珍带着妈妈按照江秀贤给的地址来到药房前。睍莼璩晓 江秀贤说他爸的老同学的儿子学业有成,回来造福大家了,被人传得神乎其神,所以让她也去看看。 看着队伍都快排到药房外了,确实应该是不错的,想必大家应该都是慕名而来,而且药房一般是要比医院便宜,大家更是喜欢。 "妈,这就是秀贤推荐的药房呢,不过要排队,你介意吗?"余蝶珍环着妈妈的手臂问道。 妈妈看了眼里面人头攒涌轻轻摇了摇头:"寻一天早些来吧,这可是要排到天黑啊。” 余蝶珍道;"没关系啊,诊所里那只金毛被主人接回去了,我也闲,我怕到时候会更多人接踵而至,还不如现在就看了。” 妈妈听闻有理,便点点头,一齐走了进去。 原来药房对每一个来看病的人都准备了凳子,不用站着这么辛苦,而且看病的速度也不是很慢,是能让人接受的范围。看着前面的队伍越来越短,就要准备进到房间了,但是关着一扇毛玻璃门,看不见里面发生什么,如果能看,余蝶珍觉得凭自己的记忆力或许能偷师。 到自己了,打开毛玻璃门,她愣在原地,看着坐在那里的人,穿着药房的白大褂,没有抬眼看她们,而是因为累了在伸筋骨。 "请坐。"他微笑地看她们,让他们坐到桌子的另一侧,妈妈疑惑地拉着她坐到凳子上。郑哲希看着妈妈道,"是您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妈妈点点头,告诉他她患的病。郑哲希思忖一番,道:"那么饮食上应该以清淡为主,忌讳油腻、油炸、胀气、辛辣、硬质、烧烤、难消化、高蛋白质、高胆固醇、高脂肪食品等,多喝白开水,早休息,不要劳累,不要久坐,注意劳逸结合,保持乐观心态,适当运动,注意个人卫生。” 说着说着,郑哲希也给妈妈记了下来,字中规中矩,笔画有力,余蝶珍知道这是他练了一个高中的成果。 他低头写字的模样依旧是安静的,让人不住地去看他,而她曾经也喜欢他认真的模样,专注地用相机拍下树上的那一只毛虫,不惊扰世间万物。 "您说您害怕开刀,所以那棵石头是没有这么容易就可以拿出来的,但中医学中有一味药,是可以化石而排,但没有西医那么的迅速利落,需要的时间较长,您先服用三天。"郑哲希把药方写在白纸上,连同之前的注意事项两张纸一齐撕了给妈妈。 郑哲希看着拿着药方的余蝶珍,她也看着他,除了惊愕,就是有些开心。或许是因为他是她信任的人,她才那么开心吧,心里的一颗巨石总算是落下来了。 郑哲希迅速在纸上写下一个号码,递给妈妈,道:"医治这个病是长久性的,我希望阿姨您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找我,这是我的号码,而且您的女儿如此孝顺,我挺喜欢的。” 妈妈闻言欢天喜地收下了号码,意味深长地看着余蝶珍,而余蝶珍一直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在这里已经风生水起,那么来说他回来也有一段时间了,自己却完全不知情。 余蝶珍抓完药后,带着妈妈离开。回头,毛玻璃门刚好关闭,里面的他还是他,他当年的离开是值得的,这为他带来了许多的利益。余蝶珍拦了出租车,和妈妈一起回家,吃了饭之后就离开了,回到诊所,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又开始发呆。 她以为那里坐的会是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萍水相逢。 他还要给妈妈留下了号码,甚至说对自己很喜欢。她一愣,才意识到他这样说的意义,他还没有女朋友,对自己还有情。余蝶珍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震惊,但是怎么可能原谅他呢,他什么都不顾就离开,心真的是撕裂般的疼痛。 一个星期后,他站到了自己诊所的里面,是妈妈告诉了他她工作的地点,以及职业。 郑哲希并没有很惊奇地到处摸到处看,而是站在柜台前翻看那些定制书。余蝶珍走到他身边,把书抢下,有些恼,道:"你还来找我做什么?” 郑哲希只是抱住了她,很用力地。 "对不起。"他没让余蝶珍有动弹的余地,紧抱着,怕再一次的消失。 余蝶珍发现自己真的是没办法去恨他,连这样的拥抱也没有想过去挣扎,反而让他熟悉的味道钻进鼻腔,唤回自己埋藏多年的感情,她始终无法放下他。就连那些恨意,也随着一句"对不起"化为乌有,她只有伸手抱住他的腰,寻回当年的感觉。 郑哲希低头,在她耳边轻道:"都怪我的一时冲动,害得你如此难过。” 余蝶珍摇摇头,只道:"……回来就好。” 发誓要离开他抛弃他忘记他,一旦遇见他,便完全不可能了。 玻璃门被推开,一个人冲上来,将郑哲希和她分开。余蝶珍惊讶地看着凌少杰愤怒的面容,他充满怒气紧盯着郑哲希,郑哲希也看着他,两个男人之间散发的敌意气息浓重,自从那一次互相都是陌生的莫名其妙的打架之后,他们再没有见过面,凌少杰道:"为什么你还回来?"说罢拉住余蝶珍的手臂,拉向自己身后。 郑哲希抿抿嘴。自己揍过这个人一次,后来相机被他捡了,也送了回来,看过里面照片的他肯定明白郑哲希的心意,所以敌意才那么的浓烈。看着他身上的名牌西装,应该是个有名气的老板,并且,在自己回来之前,就和余蝶珍见了面。 "我回来拿回我的东西。"郑哲希看着他身后不知所措的余蝶珍,认真地说道。 凌少杰不以为然:"什么你的?那是我的,你已经抛弃她一次,她怎么可能还会重蹈覆辙,对吧?"他转过头看着余蝶珍,自信的弯起嘴角,余蝶珍却没有说话,低下头。 他不满意余蝶珍的表现。 郑哲希依旧淡淡地道:"我爱她,你也爱她,但是她爱我,不用做什么,有了这点我已经赢了。” "可你能拿什么给她?我有钱,我能给她一切她想要的。” 郑哲希看余蝶珍的眼神有些难过,但还是微笑着:"的确,以我现在的个人资产还不足够维持一个家庭。” 余蝶珍忍无可忍甩开凌少杰的手,怒道:"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都能用钱买到的!” 凌少杰再一次抓住她的手,她被抓得生疼,他道:"但是他能给你什么?他什么都不能给你!” 郑哲希心里有了一丝波澜。 他想起了之前,余蝶珍还每日想念凌少杰的那些年月,他也是那么的生气,那么的觉得不可思议,那时候也说他一个乡下的小子随意的许诺能给她什么,他伤过她,他也伤过她,只是没想过现在竟然反了过来,换成是他说出那种话。 有些事情真的是无常的,这就是人生。轨道上的一条条分岔口,注定你以后的人生。他靠自己的奋斗出来了,她也靠着自己的奋斗出来了,他还没有出来。是的,他的学业还没有完成,这只是他的一个假期,两个星期后他还是要回到大学里,见宿舍里的那群男人,避开那些向自己而来的纤纤素手,遇见不爽的事情也需要忍声吞气,抱着一本厚厚的医药书,也需要读懂花草药的文言文所述的作用,最后笔试加实践,拿到研究生的证书。 再之后,自己还需要到硕士,博士,才能达到自己感觉的人生意义。他看着余蝶珍,那时候他也差不多三十岁,余蝶珍应该早已嫁作人妇,生了一个孩子。她怎么会有青春等着自己,他需要的时间,太多太多。 "我需要的又不是钱,我需要的是人!是心!"余蝶珍朝着凌少杰喊,大口地喘气,脸已经因为愤怒变红,"你能给我的是钱,但是你的心呢?你的心在哪里?他能给我的不多,但是这么多年来,他的心还在我这里!钱这种东西,以后一起赚就是了!” "他以前说过,我以后的孩子会姓郑!” 郑哲希惊讶地看着她,他不敢置信她还记得,还记得那个晚上他送她回到家,她故意惹他吃醋后他说的话。 心里是微微的感动。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5 凌少杰甚是气愤地离开,留下他们二人面面相觑。睍莼璩晓 之后,他去见了苏婉。之后,他去见了苏婉。苏婉的肚子日益增大,凌少杰想着以后还是不要再找她了,让她调养身体好。 苏婉淡淡地看着不开心的他,问道:"最近如何?怎么会一副憔悴模样?” 他道:"婉婉,你觉得我变了吗?” 苏婉一愣,随即微笑道:"在我眼里,你还是那个温柔的酒吧侍应,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 "可是也回不去了。"他苦笑,看着苏婉的成熟稳重,温文尔雅,看起来是一个丈夫在外拼搏,而她掌管家中事务,不让丈夫忧心,这着实是她的蜕变。 苏婉望着窗外安静地马路,心想,这般咖啡馆,竟是他名下的财产资本。虽刮目相待,但也不能说出来,昔日他暖暖的笑容,摸向自己头的那只手,怕是也不再相同。 人生若只如初见。 她道:"我们有各自的生活了吧,再也不相关了。” 但是,也给了她十八岁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光。 苏婉从清晨的梦中醒来,难过害得她濡湿了枕头,她正想着如何向他道歉,凌少杰已经来敲门了。 轻轻的敲门声,又好像有事,又怕吵醒她。 "我醒了。"她应了一声,爬下床去开门。凌少杰的表情很疲倦,头发可笑地翘了起来,她忍住笑伸手去拨他的头发,凌少杰看着她,有些尴尬,道:"我想早一点送你回家,你家人会担心吧?” 苏婉不以为然,道:"他们怎么就可能管我?要管,我早就和那些小家碧玉一样了。” 她虽然生活优越,但是家人的过度纵容,让她是丝毫不着家,只要她活着她的家里人都是不会在意她每日去干什么的。即使她高考失利很是难过,父亲也会安排她去国外读大学,什么都可以靠着钱办事,证可以用钱拿到,高层也可以用钱贿赂,她是真的憎恶这个世界,可怜那些无力的人。 所以她从不去那些做作的名媛聚会,反而和朋友在晚修结束跑到酒吧疯玩一场。 凌少杰撇撇嘴,执意送她回去。 "我们在一起吧。"苏婉微微一笑,端正的五官,爱笑的眼睛,透过来炙热的温情,穿好鞋准备开门的凌少杰回头,清晨天未亮,窗还是将光亮传送进来,苏婉被逆着光,在他眼里犹如天堂上的女神,向着自己招手,他深陷沉迷,无法自拔。 凌少杰摇摇头,"你怎知我是否喜欢你?” 苏婉走近他,说道:"凭你救下我,凭你的心。"她双手环住他的脖颈去吻手足无措的他,他的心也无可奈何地被苏婉得知。 那个吻之后,他们在一起了。 苏婉告知父亲自己要出去独自旅行,其实只是拖着拖杆箱来到他的出租屋。在凌少杰去酒吧上班的夜晚她就和那些爷爷奶奶打交道,他们都赞他和她是绝配,都是这么好的人。一次对门的奶奶心脏病犯了药也不知道在哪里,又正是下班的塞车高峰期,她立即背起她往医院跑,到达医院后医生告诉她再晚来一步可能老人就没救了,凌少杰后来也换班来到医院,看见自豪地笑着累得满头大汗的苏婉。 他揉乱她的头发,皱眉,道:"真是小孩子干的事。” 苏婉委屈地说:"可是人命关天。” 奶奶最后平安地被他们送回家,老人家一路上都在笑话他们,说自己年轻的时候可是一枝花,就像苏婉一样有活力,自己的老公也是像凌少杰一样英俊清朗。 那时候的凌少杰不好意思得挠挠头,而身边的苏婉悄悄牵上他的手。 他以为自己可以这样一辈子,她也是。就像这层楼里的爷爷奶奶,一起散步,一起晒太阳,一起闹别扭,一起许愿不要自己先死,那样他或她就不会难过度过剩下的年月。 夜晚她枕着他的手臂,说要和他长相厮守,她决不会弃他而去,他应允点头,在她额上一吻。 后来她被送到国外的大学学语言,但是总是一有机会就跑回来看他,他不下一次说不要浪费钱来来回回的,苏婉说为了见他也值得,他真拿她没办法,因为下班后已经是凌晨五点,一开门看见她趴在房间的床上睡着了,拖杆箱倒在一边,还算是个惊喜。因为他同样想念着她。 这样的来来回回父亲还是察觉到了。她刚一下机,便看到了站在那里等候着她的父亲,面容严肃,微露怒色,她只能跟着他回了家。在客厅里,父亲,母亲,还有哥哥苏远,都在看着她,那种眼神让她受不了。父亲斥问道:"苏远说,在你出国留学的阶段里见过你,果不其然,竟然给我抓到了。你平日就没有一点规矩可言,这就算是我们做家长的管教不严,可你竟然和一个酒吧侍应同居,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苏婉看着苏远,苏远别过脸,不理会她的怒视。母亲道:"婉婉,告诉妈妈,你是不是被那个男孩子骗了?她会不会只是想要钱?妈妈可以把钱送去……” "闭嘴!"苏婉大吼一声,站起来。在在一起之后,他没有借过钱,没有让自己出过钱,他的省吃俭用开始虽然不习惯,但是后来她也有养成存钱的习惯了,"他根本没有让我出过一分钱,怎么可能贪图你们那些钱?他对我是真心的我对他也是真心的!” "啧,那种下等的人物怎么可能不贪钱?可笑。"苏远嘲讽地说道,站起身,回房。 父亲也是如此所想,怒道:"苏婉,你的生活和他们是不一样的,我们都对你和哥哥寄予厚望,未来你嫁的可不是那种下等层次的人!有情又如何?打发走便是!” 苏婉失望地看着面前苏家最德高望重的人,她气得颤抖,而后泪水止不住地流。她恨透了家族里的铜臭味,多希望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女孩,爱自己所爱,做自己所做。她并非不知道,父亲在一次谈合同的时候便把自己卖了出去,在自己大学学业完成,就嫁给一个跨国企业老总的儿子,因为他会继承他父亲的公司,自己嫁过去,只是商业间的联系。 她如何哭,无用,如何闹,亦是无用。 回到大学之后父亲派了一些人监视自己的行动,她知道自己再无法和他在一起了。朋友告诉她,他被酒吧的老板解雇了,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苏婉知道是父亲所为,一些钱,一些权,他可以让凌少杰无理由就丢掉工作。她的心很疼,在公寓里待着旷了几天的课,最后还是接受现实,托自己的一个英国朋友寄给凌少杰一封信。 凌少杰在出租屋里日日借酒销愁,邮递员递给他信的时候忍不住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也被脾气暴躁的凌少杰骂了。凌少杰拿过那封跨洋的信,一边看一边流泪。苏婉在里面说了她必须承受的束缚,以及对凌少杰的歉意,他们做不成恋人,可以做成朋友,因为父亲不管她交怎样的朋友。 "婉婉……"他哽咽着道出这个名字,手在抖,连眼前的字也模糊。苏婉说,如果他让她未婚先孕了,她或许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脱离苏家,即使会变成一个苏家人人唾弃的女子,即使她会瞬间失去家族这个资金来源。可惜他没有,他牵过她,抱过她,也吻过她,唯独没有越界一步,这或许就是他们之间的命运,之间的可惜。 凌少杰哭道:"可是我还不够钱……不够钱养活我们一家人……” 他也有他的难言之隐。即使省吃俭用,那份酒吧适应的工作还不能组建一个家庭,他还没有买房,怎么可以要孩子。 一切只因钱。 之后他颓废着过日子,随便找了一份给人发廊洗头的工作,车水杯薪,一干就是三年,他再无上进心,还是抽上了烟。烟雾围绕着他,不知难过,不知快乐,不知世事。 直到他见到和江秀贤一起来洗头的余蝶珍。余蝶珍见到他,先是惊愕,再是难过,他为她洗头,有些尴尬,导致泡沫进了余蝶珍的眼睛,刺痛的。离开发廊前,余蝶珍生气地对他说:"我从未想过你是如此不成器!” 他难过地看着余蝶珍,苦苦哀求道:"借给我一万……就一万……" 汝之深爱 敢知不敢触 6 余蝶珍看着他一副窝囊的样子,可就是无法狠下心来,当时的她已经四年没见他,看见他的眼神,不由得心疼。睍莼璩晓她去了离发廊最近的银行,也不管跨行的手续费,提了一万现金出来,交到他的手上。凌少杰拿过钱,辞了工作,见了苏婉。苏婉提前毕业,立即被举办了婚礼,他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有了身孕。 他说他想念那年在酒吧里的苏婉。 苏婉说她爱咖啡馆多于灯红酒绿。 随后凌少杰就去了摸了门道,再之后,靠着一万块和多年打工存的钱,简陋的咖啡馆成立了。 打工认识的人不断推荐,好友也帮他推荐,小时候的同学也得知这件事,客源便多了,再之后是口碑,建立了回头客。 有人告诉他,地址要在城区,这么偏僻的地方怎么会多人光顾。当时的他想过种种,可以省下在城区的钱在这里开着,那笔钱用来买更好的材料。果不其然,对于一些在城区地租贵而偷工减料的咖啡馆,真正好的材料深得人心。 那个时候他只找了三个服务员,装修还没有现在这么好。赚到钱后,他立即扩大规模增加产品种类,推出各种年轻人喜爱的饮品,吸引了一批学生光顾。每日满座的咖啡馆他很满意,之后招了管理和会计,而他自己也可以歇歇。 那是他一个人打拼下来的天下。 可江山再美没有红颜,还是清冷的。 凌少杰会每月定期汇款给他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凌敏,让凌敏转交给父母,凌敏一次次说钱还不够,最后他干脆断了和他们的关系,没有再汇钱。他们对于他来说不过是把自己带到世界上,养着他来防穷,可是他从小就是留守儿童,哪来的什么父母恩情,况且,母亲早在他们打工的时候就跟人跑了,父亲也带回来一个陌生人,那个人就这样做了他的妈妈,没有过问自己的感受,还多了一个脾气很不好的虚荣妹妹,整日问他拿钱买名牌。 既然无恩,不如断情。 他再一次偶然见到了余蝶珍,和一个男人。他惊奇地看着她甩下那个男人离开,便知道了他们是无果的,只不过他没有想过余蝶珍再一次来了。他怨着她从不接自己的电话,所以故意走上去,和她说那些话。那戒指,也不过是做酒吧侍应的时候偷偷买的想着以后送给苏婉的,只是还未送出手,就失去她了。 余蝶珍已经不是他三两语就可以哄开心的人,像一只刺猬,对每一个人都有了防备。她狠狠地说她不会再信他,他回忆起小时候的感情,那么的好那么的美,只因为她曾经因为自己没有牵着她的手过石头路摔下了荷花池,就变味了。 他忍不住吻了她。 只得到她的落荒而逃。 他把一切的变化都归咎于她手机里的那个男人,他见过一次,他们打过一架。凌少杰在打完那一架后捡到他的相机,翻看里面的照片,全都是余蝶珍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明白他对余蝶珍的感情,所以把相机归还了。这种细腻的男生,余蝶珍会很喜欢吧。 那时候的放任而去,不过是有乔爱雯在身边,他觉得没有必要困住两个人。现在的他没有任何的束缚,却见到了他们相拥,他恼怒得差点大打出手,理智控制了他,而余蝶珍是护住他的,这却伤害了他。 她为他说话,她说她以后的孩子会姓郑。 他只有离开才能不让他们看见自己的难过和失落。 苏婉最终变成了他的知己,无论什么时候他叫她出来聊聊心事她都会出来,没有一次推脱。他庆幸他们还能见面,只是不再是相依偎的恋人,而是能聊内心的知己。可这也是最好的结果了,她没有被困在家里命令不能再见面,这已经很好了,她的父亲没有将自己置于死地而只是让自己失去工作,这已经很好了。 "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不久孩子也要出生了,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苏婉笑道,一副快要做妈妈的幸福感,"已经是这样了,你也要去寻找你自己的生活了啊。” 凌少杰敷衍地嗯了一声。 苏婉的手摸上小腹,继续笑道:"你可以做孩子的干爹呢。” 凌少杰看见她的笑颜,觉得真的是满足了。此刻她的身材臃肿,却增添了一种圆润的美,也许和皇帝看见杨玉环的那一瞬间的感觉是一样的。他最想的,不过是想把她的笑容留下,他关注过她的丈夫,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她会好好的,过一辈子,儿孙满堂。 "我也是呢,认你做干妈,可真不赖啊。” 苏婉掩嘴,笑道:"哎呀,你说笑了,我的孩子会比你的大,所以我会要他好好照顾你的孩子的。” 他看得出她在幻想着未来这件事,因此很开心。他们错过了在一起,可他们的孩子可以继续给他们幸福。 "对了,你有女朋友了吗?"苏婉止住笑,看着他问,"现在你应该会有女生追吧,年轻有为。” 凌少杰只是摇头苦笑,"不单只是没有,还被嫌弃了,就像箩底橙一样。” "你对她像对我那么好,女孩子怎么可能不会向你倾心。” 凌少杰自知不可能了,他不能对两个女孩子是一样的好,自己在苏婉身上付出了最真最真的感情,比初恋深,比最后一次的恋爱也会深很多很多。所以便只是敷衍地"嗯"。 苏婉嗔怒道:"我是认真的,因为我们已经不可能了,你还认不清这个现实吗?我连孩子都要生了。” "我认得清。"凌少杰淡淡地说道,"对她再好,又能怎样?她的心不在我这里。” 苏婉起身,欲离开。 "如果你还是如此,我们还是少见面好。直到你真正的成长。” 同龄的女生总比男生成熟得多,在苏婉眼里,他不过是不愿面对现实,即使现在是本市最好的咖啡馆的老板,那又如何?心智如孩子般,认定就不会放手。不懂得舍取,他永远不会成长,她只要对他狠,离开他的生活,他就会不堪寂寞而去寻慰藉了吧。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愿意照顾你,不求回报的。 一如曾经他对她。 她唯一的希望就是他将感情转移,她只有离开。 况且,她的丈夫会埋怨她到处乱走,不好好养身体。正好她也可以留在家里,等待孩子出生。 苏婉就这样离开,他没有拦她,也没有送她,他知道自己必须脱离苏婉的世界,才能真正地有自己的生活。与余蝶珍的偶然相遇,便是他最后的动力。 那个穿花裙子的女孩子偶然闯进自己的世界,现在又偶然地出现,无论她现在爱的是谁,自己努力一下总会挽回一下感情的吧。他对她满满的是歉意,也是他自己造成郑哲希和她的相遇。但是幸好的是,郑哲希也犯了错。 这是劫,人生的劫。 人面对天意的时候完全是无可奈何的。就算是平行世界,他牵着她过了荷花池,小学一毕业她同样会被她的父母接走,同样会遇见郑哲希,没什么变化的。但也可能和他一起继续读书成长,他能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完成学业,上到大学。 但是现在的他会选择宁愿那个时候辍学打工,因为他比普通人多了好几年的阅历,懂得了更多的人心险恶,工作也更有经验,即使上不了那些需要博士硕士的公司,但他也可以自己经商,钱全在自己这里,不用忧心工资问题,倒是手下的人需要担心的。 现在他觉得自己有钱了,一切都会顺利。 都会顺利。 若剩告别 便闯荡天下 1 余蝶珍的宠物诊所因为最近报道说有狂犬病的流浪犬咬了人而突然多人来把家里的宠物带来注射疫苗,一天差不多要给十几只狗狗检查身体然后排除其他病再注射疫苗,可是累坏了。睍莼璩晓而比较小的狗狗也难找它的血管,性格比较多动的也难控制住,江秀贤要给别人上课没有来帮她,害得她每次下班时间都要换一件衣服,都被汗濡湿了,开了空调还是如此,都能拧出水。 有次有只猫猫腹泻,她因为药卖完了而立即打车到最近的宠物诊所买了一些回来,冷热交替下得了热伤风,郑哲希给她从药房拿了一盒药,没有让她给钱他就立即回到药房了,她第二天休息了一个上午,下午又开门了,还收到别人的一箱小狗狗,说是要在她这里代买出去。 她把四只小狗狗放在一个宽一点的笼子里,让他们有自由玩耍的空间,它们长得特别像,活蹦乱跳地很是可爱,可是正因为这样主人才照顾不来才需要卖掉它们,母狗狗会很伤心的吧。余蝶珍伸手,他们的牙齿还不锋利,咬的她很痒。 下午下班之后郑哲希又来了,她蹲下来逗着小狗说道:"这些狗狗多可怜啊,这么小就离开了妈妈,也不知道以后的主人是怎样的,会不会被遗弃。” 郑哲希也蹲下来,无奈地说道:"我让姑姑养一只吧,守着药房也是好的。” "但是其他的呢?"余蝶珍看着他,一脸的难过。 郑哲希道:"那一只就让我表姐带走陪她儿子,那一只就陪我爸解闷,那一只留着给你,我们以后一起养。” 余蝶珍深知他的宠,将头靠在他的肩上,看着那些小狗的互相打闹。 这多好啊,不懂爱,不懂恨。 人有的时候,连一只动物都不如。 "你回来了,之前的东西都不计较了,那时候想的未来,也不过是迟几年开始吧,没关系的。"她对他笑。她的头发还是一样的长,痣的位置也未偏移,和十八岁那年相比只不过是多了几年的成长,一样可以重新开始,一样可以重新爱他,他陪了自己那么多年,单单四年算什么,人生那么长,它不过尘世间的一粒沙,风一吹便散了。 郑哲希迟疑了一下,答道:"嗯。” 后来她让他去了自己家吃饭,妈妈甚是喜欢这个小伙子,在爸爸面前每一句都是夸他的,他腼腆的笑,余蝶珍也看着他笑。 女人爱的是幻想。余蝶珍幻想着他们一家人,有她和郑哲希,还有自己孩子,爸爸妈妈和公公婆婆,一家和睦地在一起吃饭,孩子会打翻饭碗,她会凶,但是其他人都护着,那时候她会无奈而又感到幸福。 人年轻时,希望这一生就是琴棋书画诗酒花,可终究,还是逃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只是,若是与他一起度过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也比琴棋书画诗酒花美,只因有他,半羹盐也是甜美的。 那晚郑哲希睡到了她诊所的床上。他在柔软的床上想到了他睡地板的那七天,仅是七天,但是却发生了很多事情,譬如他和凌少杰打了一架,譬如他吻了她,他现在想起了还是会笑,余蝶珍面红耳赤地跑出去给自己拿感冒药的样子可真是令人无法忘怀。 他转了个身,余蝶珍蜷着身体睡着。他在医书上读过,蜷着睡觉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和感到害怕造成的。郑哲希伸手环住了她的腰,闻着她头发淡淡的香味,渐渐入眠。 余蝶珍醒来,已经是早上十点多,她看见床头桌上压着一张字条,伸手拿过,躺在床上看。 郑哲希说,那个晚上是他假期的最后一个晚上,很开心能和她共枕,但是他必须回去继续学业了,火车是九点的,不必送,等我回来,好吗。 余蝶珍将字条撕碎扔到床下,抱着被子哭起来。 他又一次什么也没和她说就离开,在她的希望又燃起的时候,一盆水扑灭。 她打他的电话,是关机的。 "怎么可能……怎么还可能等你。"她自言自语道,眼泪止不住地流,流进耳朵里,沾湿枕头,沾湿头发,她抽泣着,伸手去拿床头桌上的纸巾,抽了一大把,堆在自己的脸上。 你把最不爱哭的女孩的泪腺打开了闸,为什么不关上再离开。 她将纸巾揉成团扔到地上,起床,去到洗手间用冷水冷却自己的情绪,洗了好几次的脸,她抬头看见自己的脸,不到一会儿又模糊了,她继续用冷水洗脸,头发衣服也湿了一半了。 既然他无法珍惜,那何必等一个这样的人。她不过只是想要安定的生活。 她自嘲地弯曲嘴角,抹去脸上的水,开始洗漱,换衣,然后打开店门,开始营业。下午的时候,郑哲希的姑姑来了带走了一只狗狗,他的爸爸和表姐也不同时候来带走了,剩下了最后一只,她打电话给狗狗主人,买了最后一只,在自己房间里安了一个狗窝。 那只狗狗是棕白黑混杂的毛色,大大的黑眼睛上有一个白色的点,她取名"小哲",一来可以骂骂郑哲希,二来也可以气他。况且和江秀贤的小明连起来,就是"明哲"。 明哲保身,她学会了如此做人。 对一次又一次把她的脾气当空气的人,怎么可以饶恕。她回忆起那一天她竟然还为了这种人和凌少杰吵了起来,有一些后悔,有一些歉意,她决定星期六的时候,去凌少杰的咖啡馆坐坐。 星期六的时候天气还是很热,走路走久了鞋子都会发烫。她给妈妈去了郑哲希的药房拿了之前的药,妈妈告诉她有好转,戒口之后几乎就没有疼过了。姑姑一见她就说原来是她呀怪不得那么眼熟,而那只狗乖乖的趴在柜台上睡觉。 她微笑着点点头,拿了药之后就离开,去了一趟家,然后才折回打的士去了凌少杰的咖啡馆。 凌少杰见到她感到很惊讶,但也对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露出的表情是不屑的。余蝶珍喝了一口咖啡,笑着对他说道:"还是你这里的咖啡好啊,喝完一口味道还环绕在鼻尖,就像你一样。” 凌少杰不解。 余蝶珍道:"小时候闻过你的青草香,后来闻过世界上太多的杂味,回顾还是青草香最美。"她看着凌少杰,抱歉地笑着,"我才知道我对他的迷恋是多么愚蠢,他也以为一句话就能困住我一生,可我已经伤痕累累,哪有时间再去等。” 凌少杰冷笑道:"与我何干?你不就最喜欢护着他?” 余蝶珍道:"我当年也一样护着你。” 他一怔,无言。 当时的自己的确是配不上她,流言蜚语的确会多,他不知道她是如何承受下来,自己甚至认为她已经死了。她承受的,太多太多,那温室长大的孩子,会很累吧。 "我们在一起吧。"她期盼地看着凌少杰的眼睛,"我是真心将自己托给你。” 凌少杰沉默不言,忽而淡淡地笑了。 "我不太好,你能忍受吗?"凌少杰说。 余蝶珍点点头。这是她年少时候最想得到的,她得到了,不管对方如何,她知道自己对他还残存着年少时期懵懂的感情,还能在一起,足够了。 凌少杰拉住她的手,保养得很好,指甲修剪过没多久,他记起这是他答应过她牵着过荷花池的手,唯一的一次,他松开了,酿成他心里的阴影,只是现在回来了,也好的。 苏婉也曾说过他身上有一种味道,或许就是余蝶珍说的青草香,不过现在也应该没有了,那种年少的青草香对于他来说犹如乳臭,他需要的是真正的成长,彻底摆脱这个味道,做一个成功的男人,组成自己的家庭,给自己孩子足够的关爱,等到他想飞的时候让他彻底去飞,绝不禁锢他。 他是凌少杰,他记得每年清明去陪最爱的爷爷奶奶,他记得自己遇到过的每一个人,也知道谁只是路人,谁是会关系自己一生的人。凌少杰忽然伸手拉住她的顺滑乌黑长发,道:"现在还是夏天呢,不热吗?” 余蝶珍一愣,忽而笑起来:"明天,明天之后就扎起来。” 蝴蝶翩跹 浮生应为梦 5 余蝶珍看到世界在自己眼前颠倒了,她还看到凌少杰竟然在蓝色的天空上,然后是一黑,什么都模糊了,她感到一些油油的类似湿了的头发般的东西滑进自己的嘴里,然后窒息,她喝了很多水,好像是怎么也喝不完,滑滑的东西还卡在自己的喉咙里,冰冷,比外婆葵扇的风冷多了,四周是黑暗,隐隐约约听见一些声音,但是她宁愿相信是幻听,她挥动自己的手脚,不断的挣扎,她能让自己的手伸出水面,但是身子不断往下沉,那一抹伸出水面的温暖也不见了。睍莼璩晓 凌少杰愣在原地,看着那只手伸出水面像是要抓住什么似的,乔爱雯扑在他的身后朝他大喊着,低年级的学生跑了去叫大人,乔爱雯拍打他的背,她很怕,很怕,她哭喊着:"凌少杰!凌少杰!你倒是去救她啊!救她!” 但是他仍旧不相信余蝶珍就在自己眼前消失,变成那只不断伸出水面可怖的手。 然后荷塘表面变得平静,乔爱雯蹲在石头上,大哭,哭得没力气,她害怕。凌少杰看着水面,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他感到自己浑身是汗,而脑海里的只有逃。 老师赶了过来,乔爱雯看见了班主任,她朝班主任大喊,然后班主任想也没想,脱下鞋子也不顾其他男老师的阻挡跑到凌少杰前面那块石头上毅然跳了下水,她发现水下很多藻类,差点塞住了自己的鼻子,她捂着自己的口鼻摸索着,淤泥让自己睁不开眼,但是她摸到了一只手臂,便是使劲拉扯起来,直到余蝶珍苍白的脸露出水面,班主任带着她向岸边游去,男老师将她们一齐拉了上平地,将余蝶珍笔直的放在草地上。 乔爱雯拉扯着已经受到惊吓全身僵硬发冷的凌少杰跑向那边,许多看热闹的人围在一边,班主任对着她做心脏复苏,男老师清理她口中的水藻,此时外婆也从家里跑了出来,跪倒在余蝶珍身边,大哭道:"蝶珍,你醒醒,醒醒,你这样让外婆怎么向你父母交代,蝶珍!” 乔爱雯跪在外婆身边,安慰着她,但是外婆看见凌少杰后开口边哭边大骂:"蝶珍不是一直都是和你在一起吗!不是一直都由你带着她过去吗!为什么她会掉下去啊!” 凌少杰咬着嘴唇,看着躺在地上的余蝶珍,湿透了的裙子紧贴着她瘦弱的身体,刘海贴在她苍白的脸上,口鼻里塞了不知道什么墨绿色的东西正被老师清理出来。 都怪自己,自己不该让她一个人走这里。 他想起余蝶珍被自己打断的话。 "你以前不是说会一直带着我过这里吗。” 班主任奋力的救助余蝶珍,然后她猛地挣扎起身,吐出很多水,不断的咳嗽,班主任吁了一口气,抚摸着她的肩膀让她将脏东西全部吐出来,外婆抱住了她,抱住了她的掌上明珠,余蝶珍感到很冷,她在模糊的人群中看到凌少杰,鼻子本来就很难受,这下她的眼泪出来了,鼻子和胸口都疼,还不断咳嗽,她感觉自己还能吐出沙子,班主任让有关的学生都留下来,最后只剩哭红了眼的乔爱雯和嘴唇已经咬出血的凌少杰留了下来,班主任叹了一口气,男老师将余蝶珍背了起来,向村医院跑去,外婆也跟随着,乔爱雯和凌少杰则跟着班主任回了学校,回到那个很多学生都惧怕的地方--办公室。 班主任坐在办公椅上,湿透了的衣服她还未来得及换,拿出手机,拨打了余蝶珍父母的电话:"喂,您好,是余蝶珍的家长吗,嗯,我是她的班主任,嗯,余蝶珍刚刚溺水了,都是我的疏忽,对不起,嗯,现在已经送去了医院,啊,不要激动,现在已经清醒了,去了医院,安全,没事的。好吧,你们要回这里接她去城里?嗯嗯,我手机随时开机,我可以向校长请示办转学证明,嗯,好,再见。” 乔爱雯和凌少杰都很明显很害怕得在颤抖。 班主任问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后乔爱雯一开口,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就开始哭,凌少杰也是一直忍着没有哭出来,眼圈红红的,班主任无奈的说道,"我送你们回家,我要告诉你们家长的。” 后来余蝶珍得知,乔爱雯父母没有说什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也对这个成绩很好很有出息的女儿没有说什么,乔爱雯则是更努力的读书,在余蝶珍离开以后一直都是全班第一,回家以后就是照顾小地弟,每天都很忙,甚至有时候还给父母放牛耕地。而凌少杰被他的儒雅的爷爷绑在院子里的一棵树上用藤条狠狠的打了,别人说全村都能听到他的惨叫声,但是奶奶阻拦不了,只是事后给他皮开肉绽的腿敷了药,为了阻止爷爷第二次毒打,她后来一直和凌少杰睡在一起,房间也不让他进。 余蝶珍在医院里发了高烧,三天不止,躺着吊点滴,外婆每天给她擦拭身体,她也开始变得沉默,时不时睁开眼看看疲倦的外婆,然后闭上眼,又陷入可怖的噩梦中,挣扎着在半夜醒来,是点滴已经滴完倒吸血了,叫醒了外婆,护士慌忙赶进来,又换了一瓶,头沉沉的,很是难受。 然后有一天醒来,身体沉沉的,但是没有在吊点滴了,外婆拿着早餐馒头和豆浆给自己吃,然后吃完了病房的门就给父母推开,妈妈安慰了一下外婆,外婆一脸忧伤的看着她,岁月将她的皮肤摧毁得只剩皱纹,和最初见她已经相差了这么远,她圆圆的身子显得多么疲惫,眼睛也毫无光彩,爸爸抱着她,出院了。 爸爸在路上说道:"蝶珍,你可吓死你爸爸妈妈了。” 余蝶珍依旧不说话,看着跟在身边的外婆,脚步蹒跚。 换好了衣服,收拾了包袱,余蝶珍被放在小轿车里坐着,身边放着行李,爸爸妈妈坐上车,小轿车启动,开了一段路,她突然意识到什么,赶紧摇开窗,回头望,外婆一路追着自己,然后在村头的地方停住了,她喘气喘得很大口,倚着一棵树,她大喊一声:"外婆!” 外婆听到了声响,只是微笑朝她挥挥手。 再见的手势。 后来余蝶珍上了私立的寄宿学校,音乐课的时候投影上老师放着潘安邦的演唱会,唱的歌是《外婆的澎湖湾》,她看着音乐书,跟着伴奏唱起了,不知为何水汽将自己的眼睛模糊了,她也有一个陪伴自己童年的的外婆,她第一次知道思念是多么的痛。 初一的时候,外婆去世了,这是她在封闭的寄宿学校从老师那里接到父母的电话才得知的消息,那晚她没有睡好,可以说根本没有睡觉,她已经知道死的意义,那就是永远也看不到那个人,她一直哭一直哭,没有让舍友听见,她希望外婆会来找她,只是一整晚她都睁着眼睛,也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早上有人帮她请了病假,才回到宿舍把睡眠补回来。 再后来的暑假她看电视,某一个关于记录《外婆的澎湖湾》的故事,不知为何她刚好看到最后的片段,说的是潘安邦在演出的路上传来了外婆病逝的噩耗,但是又赶回演出现场,在舞台上哽咽的说出"我的外婆去世了,今天真的不想唱这首歌了,以后也不想唱这首歌",然后将近15年也没有再唱过这首歌。余蝶珍哭得稀里哗啦,脑海里满是外婆为自己扇着葵扇的样子,还有大猫,不知外婆去世后大猫会怎么样,也许是靠抓老鼠养活自己吧。 2月5日,潘安邦病逝。 余蝶珍正值16岁的花季,读着高一,正是寒假。 她默默地点击着一篇篇雷同的新闻,耳边回响的是小学六年级的那首《外婆的澎湖湾》。 "晚风轻拂澎湖湾,白浪逐沙滩,没有椰林缀斜阳,只是一片海蓝蓝。” 她在电脑前趴着哭泣,虽然她没有沙滩,没有椰林,但是她和外婆有大猫,有葵扇,也有放学时路过的荷花池。 她独自去到了公园,在公园里的秋千上哭泣,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成长得不再可以在秋千上飞翔,她也不再是活在小村里的一只蝴蝶,她只是她。 哭泣的她没有发现身后的人,他同样喜欢白色,白色的衬衫,他慢慢向她走去,他本想一探究竟为何打了电话却不出声,却听到了固执的她的哭泣声,慢慢走到她的身后推动秋千。 余蝶珍却是转过头,喊出一个令他愤怒的名字。 他紧抱着她,算是泄愤的惩罚,可他依旧于心不忍,请求她。 他不知道,街灯下的自己,是有多能令少女的心温暖。 蝴蝶翩跹 浮生应为梦 4 见余蝶珍打开了门,他欣喜的笑了,说:"小蝴蝶,对不起!我有礼物要送给你哦” 余蝶珍掩藏自己开心的心情,她跑出了院子,替凌少杰开了院子的门,领着凌少杰进房子里,拿了纸巾给他擦汗。睍莼璩晓 凌少杰用手背擦了擦自己鼻尖上的汗,从身后拿出一个透明玻璃罐,里面是五只蝴蝶,在封闭的瓶子里挣扎。余蝶珍吓到了,看着凌少杰:"你干嘛又抓蝴蝶!?” 凌少杰扭开瓶子,蝴蝶飞了出来,在客厅里飞着,仿佛这里就是它们的花园,有一只落在了余蝶珍的肩头,触角是重获自由的抖动,余蝶珍用手指间去触碰它,它又飞向空中,寻找到开了的窗与门,离开了外婆家。 余蝶珍看着面前的凌少杰,不说话了。凌少杰低下头,说道:"小蝴蝶,对不起。” 余蝶珍哇的一声哭了,凌少杰惊慌得手忙脚乱,用自己的手在她脸上抹来抹去,鼻涕也抹到了额头,整张脸狼狈极了,但是余蝶珍依旧哭着,他说:"小蝴蝶不要哭了好不好我都说对不起了,呜……” 余蝶珍在泪眼模糊中用手捶打他的肩膀,边打边哭,口齿不清地说道:"大笨蛋!大笨蛋冰激凌!我以后要和你结婚的!” 凌少杰疑惑道:"结婚?” 余蝶珍嘟起嘴继续捶打,凌少杰也不躲,她抓起凌少杰的衣服抹去眼泪鼻涕:"不是你们乡下孩子的过家家啦!我是说长大以后!” 凌少杰问道:"是不是结婚以后我就是爸爸你就是妈妈了?” 余蝶珍点点头,又在他衣服上擤了鼻涕。 凌少杰捏捏她的脸,笑了起来,洁白的牙齿格外好看:"好啊,长大以后我就和小蝴蝶结婚,我是爸爸你是妈妈。” 余蝶珍不太相信:"真的吗?” 凌少杰弹了弹她额头,伸出自己的手,勾住了她的尾指,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互相对望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他松开了手,抱起罐子,道声再见,欲离开,在开门的一刹那又转回头,对着余蝶珍这个可爱的姑娘一笑,说道:"你扎起头发很可爱。” 余蝶珍听到以后心情愉悦,用手摸了摸自己扎起的头发,外婆给她梳起来的,很整齐,乌黑光滑的头发没有毛糙,也没有翘起来的新生头发。她从未想过自己因为这句话就扎了十三年的头发,十三年来没有变过的发型,最普通的马尾与刘海。 五年后,5月。 余蝶珍在梳妆台前绑好头发,背起书包,和外婆道声再见,自己一个人跑出了门。 蝴蝶橡皮筋在少女的马尾上,陪伴少女的日日夜夜,少女修长的身体穿着短袖,以及及膝短裙,依旧是喜欢花裙子的女孩,她在院子前站定,等待一个喜欢白色衣衫的少年,有着大自然青草香味道的少年。 凌少杰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门前的余蝶珍,朝她挥挥手:"小蝴蝶!” 余蝶珍腼腆的笑着:"走吧!” 面前的少女已经长得亭亭玉立,纤细白希的腿总是吸引男生们的目光,凌少杰勒令让她不要再穿群子,但是她似乎是天生就适合任何花裙子,也好像只有花裙子才能衬出她的美丽。 少年脸型变得消瘦,手臂也粗了余蝶珍很多,也有些许男生发育的迹象--细细的看不出来的胡须。她站在少年身边,一起走,凌少杰也应喜爱运动而长得很快,余蝶珍从和他持平到他耳朵也不过花了两年。 只是少年依旧喜爱白色的衣衫。 初夏清晨的薄雾还在,穿着短袖还有些清凉,但是到了中午就是阳光炙热,让人难以忍耐,夏蝉在上课时也不断的骚扰,很难安心的学习。 余蝶珍问道:"今天写作业了吗?” 凌少杰不满道:"当然写了,难不成还要给你骂?” 路边那棵树依旧是那棵树,稀疏的荷塘荷叶寥寥无几,凌少杰依旧是拉着她跳过荷花池,前前后后也有很多上学的的人一起跳过,在窄窄的石头上一蹦一跳,有高年级也有低年级。后来在荷花池被填要修高速公路的时候,许多在这里长大的人都说,这是这条落后的小村最壮观的景象了,只是没有人去珍惜。 乔爱雯剪了可爱的蘑菇头,在她笑起来时显得更可爱了,但是余蝶珍依然骄傲,时不时吃吃小醋,凌少杰也怕她发怒,所以很少和乔爱雯说话,但是乔爱雯却很喜欢找他说话。余蝶珍因为这个喜欢和凌少杰闹,凌少杰也不恼,他的包容力很强,每次都是任由余蝶珍吵吵闹闹,纵容她的任性与坏脾气。 现在余蝶珍是和凌少杰还有乔爱雯一起放学回家,虽然余蝶珍很介意,但是凌少杰说之前她被外婆接走的时候都是乔爱雯和他一起,所以即使不满余蝶珍还是接受了。她其实也很喜欢这个文静得出奇的女孩子,如果她不是经常被别人拿来和自己比的话。如果她再白一些,换一些新潮的衣服,出到城里也没有人会说她是个乡下孩子,她发育得比较早,余蝶珍经常瞟到她微微隆起的胸,还有绑在脖子后的小背心带子,还特别怕凌少杰去看。几个月前乔爱雯还悄悄告诉自己,她的"大姨妈"来了。倒是余蝶珍脸红了,乔爱雯还因为这个笑了她好久,因为乔爱雯又比她知道的东西多了一点。 她还没有认真理解过"大姨妈"是什么,好像是有了这个以后就可以有宝宝了,所以更要阻止她和凌少杰走在一起啊!哪天他们走在一起然后有了孩子怎么办? 后来外婆给她买了小背心,她面红耳赤的穿上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是个在发育期的女孩子,应该注意一下了。 乔爱雯第一个走上石头,转过头看,凌少杰拉住余蝶珍,小心踏上第一个石头,乔爱雯笑道:"蝶珍,你都11岁了,还要人带过这里啊?” 余蝶珍羞红了脸,看着凌少杰,谁知凌少杰也说:"对啊,我总不能拉你一辈子。” 余蝶珍生气道:"你以前不是说……” 但是凌少杰已经松了手,和乔爱雯跑了好几步,离着有五六个石头的距离,他伸出手臂,喊道:"小蝴蝶,飞过来啊。” 余蝶珍低着头,脚已经开始颤抖了,她看着脚下的石头,不敢动,似乎它是会动的,手心额头满是冷汗,她抬起头,皱着眉对凌少杰说:"冰激凌,我不敢过……” 后面走来了几个低年级的学生,见到余蝶珍,皆笑起来,余蝶珍不在意他们,而是朝水里望了几眼,似乎深不见底,长着几个水浮莲,飘着小藻类植物,她哪知道有多深?表面都让植物占满了。 凌少杰向前了几步,离余蝶珍还有三块石头,他伸出手,想要拉住余蝶珍,余蝶珍把头一扭,身后的小孩子还在笑着,她战战兢兢的向前一步,在脚触碰到了石头的一瞬间收了另一只脚,稳稳的站在石头上。 她吁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凌少杰笑着,其实她是第一次一个人走过这个石头,每次不是外婆就是他带着自己过。 她蹦着过了第二个,凌少杰就在前面,还差一个石头,他伸出双手举在半空,等着余蝶珍跳过来后就抱住她。余蝶珍舔舔嘴唇,蓄势待发,心里默数,她一跨,脚踩在了石头上,谁知石头动了一下,她受到了惊吓,另一只脚没有收回来,然后在凌少杰面前摔倒了,凌少杰手一捞,却没有碰到余蝶珍,她摔进了荷塘,飞溅的水将凌少杰半个身子浇湿,乔爱雯尖叫出声,低年级的学生也叫了出声,凌少杰的笑容僵硬了,手臂定格着,他似乎看见一只花蝴蝶在自己面前消逝,坠落。 再也回不来了。 【上架两万】若剩告别 便闯荡天下 2、3 郑哲希走在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行走在校园里,有认识的人笑着打声招呼,他只住了一年宿舍便换成租公寓了,他放好东西在那儿之后就去了报道。睍莼璩晓 其实回来也有一件比较烦的事情。 护理系的一个女生从大三开始一直缠着他,他没日没夜地躲着她,她也没日没夜追着他,害得他被朋友说不懂她的好。 他真不喜欢这么热情的女孩子。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期余蝶珍那种性格的女生就固定了他对女生的定位,他自然会更偏向那些内向安静的女孩子。 他一如既往地很快就安顿了刚过完假期的心,又扑进了学业里。古籍里有说一味药,他看的是文言文,不太懂,去问授课教授的时候教授摆了架子,要他自己回去高中读好一点,他心里是很不满,但还是拿着书去了中文系的一个见过几次的老师那儿求问。 那个老师让他下午的时候到他家去问,下午刚好没课,郑哲希就去了。老师的家是六楼而已,意外的是家里十分的乱,让他觉得很尴尬,并且没有见到师母,他已经五十多岁的不应该还未结婚才对。老师给他清了个空位坐了下来,随即往里面的房间走去,关上门后,郑哲希听到里面似乎有争吵的声音,但是因为隔音不错的原因他并听不清吵了些什么。 问完问题,他离开,却忽然有一个花盆砸了下来,就在他的身边。郑哲希吓了一跳,往上望去。他的视力还不错,老师的家也不是很高,他见到一个女人在阳台探出头来,似乎在和老师在扭打着,他忽然觉得那个女人十分眼熟。 那不是…… 他赶紧跑到小区保安处,向那个年轻的保安说了花盆这件事,保安顺着他说的地方看去,让他和自己一同上去看看,保安刚按了两下门铃,便听到里面有吵闹声,他又猛敲了几下门,但还是没有人开门。 又敲了几下,里面的吵闹声停了下来。老师开门后,保安冲撞着进去了,郑哲希也跟着进了去,却见到坐在地板趴在沙发上的一个女人,她很年轻,却显得憔悴,粗喘着气,脸上有些红,隐隐约约是巴掌的印记,客厅的东西很乱,桌上的水果篮翻倒着,连茶杯都被摔烂了几只。 ”发生什么事情?”保安将她扶起,郑哲希愣住了,他不会忘记那年因为躲凌少杰的追逐而撞进自己怀里的乔爱雯。如果没看错,那个女人就是乔爱雯。 乔爱雯看着那个保安,转而怒视老师道:”他打我。”此时老师惊恐地看着那个保安,他们都知道这事只要传出去之后,老师就会身败名裂,大学也会把他开除。 最后老师给了一笔钱保安,也主动对郑哲希说以后有什么不明白的都可以来找他。乔爱雯原本是语言系的学生,也许是因为家里的贫穷,或是周遭人对这个穿着朴素的女生的眼神,使她不得不和自己的老师搞上关系。她用身体换来了金钱与特权,郑哲希觉得不可理喻,这样的年轻的少女,本应是被同校男生追捧的人。 乔爱雯回校前拦住了郑哲希。 她点了一支烟,把凌乱的头发别到耳后,道:”你不会告诉余蝶珍,让她笑话我吧。” 郑哲希抿嘴不语,乔爱雯轻蔑地看他一眼,随后拦下出租车,离开。 和郑哲希能考在同一间大学,她的成绩不会差,只是,仅仅和当年的偶然相撞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变了好多。 岁月带走了天真无邪,留下来恐惧与胆怯。有的人选择继续向前,任心被侵蚀得空空如也;有的人选择后退,退回一个安全的地方,让人保护自己;而有的人选择止步不前,避开前方的艰难,又不依靠后方的力量,活得快乐。 郑哲希不知何时变成了第一种人,不到最后便不松手,心早已麻木;而乔爱雯已是第二种人,郑哲希并不保证她未来不会重蹈覆辙;最后一种,也许是余蝶珍了。 令人嫉妒得要命的安谧生活。 郑哲希也慢慢步行到公车站。 保安目送他的离开。 他刚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认出那是追江秀贤的的好朋友余蝶珍很多年的那个人,不知为何他没有认出自己,那个时候,他作为体特生追着他日思夜想的江秀贤,而他成绩优异也不能把余蝶珍追到手。 那两个女人魅力真大,竟让两个男人追了那么多年,但他还是佩服郑哲希的,听说高三的时候,他还没追上手,继续坚持着。而他和江秀贤,已经到了分崩离析的时刻。 没有参加高考,通过关系来到上海的这个小区做了保安。 没有告诉任何同学,使自己像是人间蒸发。在这一个城市他不认识任何一个人,也没有任何的朋友,而自己的亲戚在这里工作,才会能在这里立足。江秀贤估计不会再来找他,五年的时光,太长了,长得让他早已忘记和江秀贤去鼓浪屿的那个夏天的海的颜色,夕阳的轮廓还有拥抱的味道。 可微薄的工资仅可让他苟且地活着,他也不想成年以后还使用父亲的钱来满足自己的购物*,他渴望独立很多年。 他一个小保安,自然也不会有好的女孩子看上他。 其实他的体育分再加上文化科的成绩,足以上体育大学。可是不知为何,他还是想放弃高考,也许是因为江秀贤因大学之事吵了架,也许他不想过那么平凡的生活,出去闯一闯,可因为这样说不考就不考的冲动,让他至今都一事无成。他有些后悔。 所以他决定合同期满之后,回到自己以前生活的城市,帮经商卖茶的父亲打打下手,以后父业子承。少了没日没夜的体育训练,他本应是很开心,却又因此寂寞了,一起训练的朋友,训练完后吃江秀贤打的饭,校运会上的傲人成绩,测试成绩变好而与伙伴们出去通宵唱k了一晚,第二天被班主任骂…… 方铭叹了一口气,把警卫帽子扔到桌上,从裤袋摸出一张银行卡,是那个老师给他和郑哲希的,郑哲希没要,钱全到了他这里。 又如何,只是苟且偷活。 郑哲希回到公寓,一开门便闻到了饭菜味。他一愣,迅速走进屋,连鞋都没有脱,他看见护理科德那个女生捧着一盘菜从厨房走到厅,放在桌上,他十分惊讶,质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因为我从门前的地毯下拿到了钥匙。”她笑着,解下围裙。 郑哲希十分惊讶,心有不安,他思索着以后该换一个地方,而那个女生已经盛了饭,她说:”哲希,这都是我做的,尝尝看吧。” 他无法拒绝好意,将手提包放在地上,到门口换上拖鞋,洗手。他尝过菜色,感觉她一定是从小就有学习,抬眼,那女孩看着他笑,似乎很满意他的表情。她说:”我叫尹佳珏,他们都叫我小玉。” 那个笑容天真无邪,他知她是那种喜欢一个人就一直对那个人好的人。 ”你为什么喜欢我?”他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的意思,也不怕尹佳珏心里会想什么。她的事情早有耳闻,在医学院里没有人不知道她在追他,面对那些人的只言片语他只当是玩笑,或是无动于衷,没想到她现在竟然找上门来。 尹佳珏思索道:”你很优秀,外貌也很不错,看书的时候认真的表情……最主要的是我想照顾你。” 郑哲希自嘲一笑,道:”原来我可怜到需要人照顾。”尹佳珏惊慌失措,而他也知道她会这样,他是故意的。 二人尴尬地吃饭,尹佳珏抱上碗筷去洗碗,郑哲希叫住她,”以后别再来了。” ”为何?”尹佳珏看着他,眼里满是难过,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一般。郑哲希不会于心不忍,他不爱便是不爱,连一点暧昧都不会留下,”我有爱的人,她在我原来生活的城市,她是我对那里一切的怀念。” 尹佳珏扭开水龙头,默然,而后说:”她才不爱你,如果她爱你,为什么都没有来找过你,为什么不放下所有来照顾你。” 郑哲希一愣,道:”因为她无法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罢了。” ”你根本还不会爱人。”尹佳珏走到他面前,”你只会爱自己,你真自私。” ”以前的你自私得为了自己的未来抛弃她,而此时自私得不施舍我一点爱。”尹佳珏苦笑,洗着碗的手停了下来,抬头看他,难过和不甘心写满脸上。郑哲希回忆起,余蝶珍那日打电话给自己,随后说分手,那时候的感觉和现在面对尹佳珏的感觉,似乎有那么一些相似,也许那时候她的表情,也是和她一样,一种绝望的神情,令人看了就心疼。 都不过是女人,噙着泪,倔强得要死。 郑哲希走到她身边扯住她手臂,将她推出门,尹佳珏泪不住落下,郑哲希道:”你走吧,你们太像了。”随即立即关门,尹佳珏向前跨了一步,把手伸进了正在关闭的门中,夹得很疼,也不过是为了阻止门的关上,他的离开。 他惊叫,推开门,她白希的手臂上多了一条触目惊心的痕迹。”你疯了!?”他吼,而尹佳珏顺势抱了他,把头埋进他的胸口,泪水浸湿他的衣衫,皮肤感到似凉非凉。 ”我以为我的努力能换来你的回眸,却变成了一颗开花的树。” 那一刻郑哲希愣了愣,抱住了尹佳珏。 可是善良的姑娘,她却没让我成为那棵树,不爱她,太难了。 郑哲希心中暗暗道,想着昔日余蝶珍清澈的笑容,他却又不能放开手。尹佳珏,可怜得让人心疼。 那天之后,他便成了她的男朋友。朋友们,或是凡是知道他们之间的事的人,都说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而这句话,年少时候,也很多人如是说他和余蝶珍。 余蝶珍还是不会原谅他,他的再度离开。尽管,现在的她已经亭亭。回想起凌少杰与自己吵架的那一日,她护着自己,不惜与小时候的青梅竹马甚至是初恋吵架。 不是不想回去再度找她,而是学业压得他喘不过气,他希望自己能做到最好,结婚的钱需要很多,购房的钱需要很多,养孩子的钱需要很多。他只想要做一份最理想最好的工作,一家三口无忧无虑,活着便好。 学业与爱情,他选了学业,像尹佳珏说的一样,他是那么自私。 江秀贤成为了一个美术老师。 余蝶珍每次打给她,都能听见一群学生的吵闹,因为江秀贤上课不开机,所以打给她的时候都是下课。 真敬业。 余蝶珍这样想。 画馆从摆满她的画到摆满她学生的画,她只保留了小明的画像。自然吸引了那些热爱美术的美特生及其家长们的关注,她招了许多大学时的好友为老师一同教导学生。 天气开始转凉,而她有空会到凌少杰的咖啡馆喝上一杯热咖啡,服务员已经认得她了,记得她喜欢的口味,一次聊天,服务员告诉她员工们背地都叫她”老板的女人”。 余蝶珍只是一笑。 凌少杰近日出差,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咖啡馆里的咖啡。想到那时候将他气走,怕是他还惦记这次的冲撞。而她被郑哲希气得太累了,怕接架不住。 宠物诊所最近多了许多怀孕的狗狗,余蝶珍也忙于给她们检查身体,注意保暖的话也说过很多次了。秋天是交配的高峰期,所以熬冬天是难的,照顾不当可能会生出死胎。 其实对于她来说,冬天同样很难熬。妈妈的病好转很多,去了医院取了石头,现在就像个没事人一样。这个四十多岁将近五十岁的女人像是重获新生,比余蝶珍这样年轻的人还年轻,余蝶珍只是叹一口气,陪着这个健康活泼的女人晨运,害她看店的时候总有些打瞌睡,她央求父亲陪她去自己就可以睡迟些了,然而那个女人坏笑说:”你这么年轻,难道还比不过我?当年你读书的时候怎么不抱怨太早了?” 是呀,当年读书的时候,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她从未抱怨,甚至由此妈妈没有叫她起床,她还发了脾气。因为她知道时不我待,分不出来抱怨了。 时光容易把人抛。 后来便正式进入冬天了,呼出来的气是白的,公园草地结的霜是白的,天是白的,远处的楼房也是白的,整个人想进入了白的世界,可偏偏这个南方城市是不下雪的,有的只是冰冷的雨。店里暖气越开越大,暖手宝也不离手了。她发现她是多怕冷,忽而想起来,潘安邦死的那年,她穿着单薄的衣服,在秋千上,从背后来的一个温暖的拥抱。 贪恋真不是件好事。 她坐在咖啡馆里,手捂着咖啡杯,围巾也脱掉了,放在一边,长发随意披散,也懒得打理。今天坐在了窗边,看冬日里清净的街道,它唯独不结冰。 凌少杰坐了过来,看着她。 ”冬天最冷的时候,就是要到春节了,咖啡馆里会萧条很多吧。”余蝶珍说道,对上他的眼。 凌少杰点点头,”春节谁还会在外面吃?况且我这里又不是饭店,只是个小咖啡馆,过年的时候,哪有人会那么有闲心啊?都在家里吃团圆饭,哪像我。”他苦笑起来,”现在我茕茕孑立,没有任何顾虑,所以还要想办法怎么度过萧条期呢。” ”你的家人……”余蝶珍启齿。 ”父亲养子防老,母亲是后妈,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虚荣妹妹,脾气臭得很,刚开始觉得和你那种城里来的大小姐脾气很像,慢慢发觉就不像了,起码你会靠自己吃饭,凌敏除了问钱就是问钱,父母还惯着她,这样的家我怎么敢要?亲生的妈没有音讯,现在我只是顶着一个凌姓罢了。” ”十年没有过过春节?好像是第十年了。”凌少杰说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说着旁人的故事与他无关。十年不见父母,连手机号码都不换,寄钱回家。余蝶珍无法想象,但是当时他是被父亲逼迫辍学打工,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小蝴蝶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福在家人都好好的吧?”凌少杰问。 余蝶珍想到妈妈,便没有反驳。 凌少杰提醒她咖啡快凉了,想加热就可以叫服务员。而她只是点点头告诉他她知道了,那么平静的谈话,她还是有一些不安,因为只要一想起他拽着她的衣领狠狠地吻她--就在这个位置,就有些后怕。 那时候的她落荒而逃。现在反倒习惯了这个他。十年未回村,怎么可能还残留青草香,她闻到的,是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是辛晓琪最想念的味道。那个纯白的少年,学会了吸烟。 ”刚二十岁的时候,我失去了工作,成了一个打工皇帝,你也看到了,连洗头仔都当了,还给你洗了头。那时候真的是想翻身,像麻雀转身变凤凰一样,好在我成功了,便也觉得什么都可以得到,不需要自己追求了,钱我有的是,后来,后来你居然反抗这样的一个我。”他说得风轻云淡,将自己最痛苦的那几年一笔带过,”像我这样年轻有为的人啊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贴上来,可是你竟然维护一个伤害过你的人,也不愿从了我,那时候我才明白,我又错了。” 余蝶珍知道他还在意那件事,道:”现在的我却无比后悔那个时候做的事情,显然和你在一起会衣食无忧。” ”为什么后悔?”凌少杰饶有趣味地看着她。 【上架两万】若剩告别 便闯荡天下 4、5 凌少杰饶有趣味地看着她。睍莼璩晓她不化妆,经常素面朝天,在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之间,应该是他所见到过的二十多岁甚至是十多岁的女孩子之间,几乎是少数。当然他也知道自己见的都是在酒吧里的。凌少杰也见过江秀贤,一头大波浪卷,雪纺上衣和红色长裙,精致的眼线与烈焰红唇,真是性感的尤物,而这样的人也可以和余蝶珍成为好朋友。 ”他回去了,嗯,应该说是他又走了。” ”你那么爱他。”凌少杰说出来的感觉苦苦的。 余蝶珍狂摇头否定,道:”我恨他才对。”她从手袋里摸出一张纸条,折叠得十分好,她小心翼翼地拆开,摊在桌面上,凌少杰看出来了,那是一个地址,是上海市,”郑哲希就在这里,每次我见到垃圾桶都想扔掉它,可是,就是心里又舍不得。” 即使已经看了无数遍,即使记得滚瓜烂熟。 凌少杰拿过,将它折叠好,放进余蝶珍的手心里,让她捏住,随即钩住了她的尾指,一如当年他许诺那般。那时候他发誓将永远牵着她的手走过荷花池。 ”你去找他,如果你最后还是哭着回来……那么我们就真正地在一起吧。毕竟,我们都不小了吧,而且我想有个完整的家。”他央求般的口吻。常年漂泊让他真的想去为谁停留,他不愿与陌生女子交涉,怕再落到和苏婉那般的结局,没有会像苏婉一样不嫌弃他的过往,也没有人像余蝶珍那般了解最初的他。现今苏婉嫁作人妻,怀有身孕,唯独还剩余蝶珍。 而凌少杰最熟悉的,也不过这两个她。 余蝶珍感受到他尾指的温度,是冰冷的。 ”你知道吗,你在给我去找他的理由啊。”余蝶珍皱眉,希望他反悔,”如果我好好的呢?那我就不会再回来,再回来找你的啊。” ”那就走吧。” 他明显的是不会反悔的了,余蝶珍有些心疼他。 他让她动摇了。 她决定去找他,去长江尾,他在的地方。 面对陌生的城市,她连打电话给他让他来接的勇气都没有。一下火车她就拦了一辆出租车,把写了地址的纸条塞给司机,也不顾司机有没有绕路,车费有多贵了。兜兜转转了很多陌生的地方,都是不熟悉的风景,出租车最终在一栋公寓前停了下来。 余蝶珍缓缓靠近那栋楼,一步一步,这几年他不在的时候,就是在这里度过的吗?原来最远的距离不是他住长江尾,她连长江水都触碰不了,而是此刻明明近在咫尺,她却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 知道郑哲希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伴随着女孩清脆银铃般悦耳的声音,余蝶珍转过头,愕然看见郑哲希为尹佳珏拽实衣领,生怕她冷着了,动作温柔得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余蝶珍才想起自己的围巾忘在了家里,而冷风时不时刮进来,几乎穿透了她的心。 这是几乎连黄浦江都要结冰的天气。 ”余蝶珍?”郑哲希抬眸,看见伫立在面前的余蝶珍。尹佳珏也看见了,却环紧了他的手臂,丝毫没有避嫌的意思,”你怎么来了?也没有电话让我去接你。” ”啊,我只是不想劳烦你,这位是郑太太吗?长得真有灵气,你们真般配。”余蝶珍笑道。 尹佳珏分明听出来话中有话,道:”听哲希说过你,传奇般的女生,我们家哲希追了好久都没有追到吧?现今一看,真是分外有另类的气质。” ”郑太太言重了,我来上海市因为要跟一个教授深入探究动物的行为语言,要借住在你们这里几天,如何?” 眼前这个女生虽然满眼笑意,却隐含毒刺。余蝶珍不想硬杠上,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硬生生放低身份,将她人称为她曾幻想过的”郑太太”,将她视为房子的女主人。 瞎子都看得出来,尹佳珏是郑哲希的女朋友,并且,他们在同居。 余蝶珍只能暗自咬唇,攥紧拳头。 连尊严,也毁于一地。 ”当然可以。”尹佳珏笑容依旧,看了看身边脸一阵青一阵白的郑哲希。他在不知所措。 ”外面冷,先上屋吧。”最后他只说了一句话,余蝶珍跟在他们身后,没有人给她扛行李箱。 这一切都和她刚开始想的不一样。 余蝶珍没能有机会和他单独相处,不然她一定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尹佳珏几乎无时无刻不和郑哲希在一起,她有一肚子委屈无地可发,却时不时想按下凌少杰的号码向他哭诉。 那真是万念俱灰时候的一道曙光。 只是她才不会那么轻易地认输,即使只是死前的无力挣扎。余蝶珍会出去随意走走,假装去外出学习,其实哪有什么动物动作语言教授,全都是编造的谎言,她有一次悄悄进了郑哲希的房间,在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看得顺眼的书,因为这本书在书架上众多医药学方面的书籍里显得格格不入。那是《纳兰容若》,第一句让她想起的,便是”人生若只如初见”。 扉页有一句手写的英文,她认出来了,是初中时候他写给她的纸条:”to the only girl i have ever loved in my whole life.”,后来她悄悄把书带走了,放进了行李箱内。 冬天继续冷下去了,她才决定离开。没有飘雪,没有所谓伊人。郑哲希独自送她去火车站,也帮她拉行李箱。 她道:”早知如此,我应该一个人去学校分配的宿舍住的。” 郑哲希没有看她,说道:”我什么都知道的。” 余蝶珍陷入了沉默,就好像赤luo着站在市场上一样,让她面红耳赤。 ”回去之后,等我,这次我会回来,但不会走了。”他站定脚,呼吸吐出的白气扑到余蝶珍的脸上,她不知是温是寒。 ”你想怎样打发尹佳珏?不负责任,不像你啊,还是可怜这样的我,先给我一点慰藉?可惜我不需要。”她扯起嘴角,佯装轻蔑,”我等?我等你多久了?没和我报同一间大学不辞而别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吧?然后我傻傻地想着等你回来,拒绝很多嫁到美国啊法国啊澳大利亚的机会,连林喆我都拒绝了,只为了等你回来,现在想来真是可笑啊,我竟花光所有青春等你回来,等一个已经有了女朋友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的人回来!” ”你在外面多风流快活?我后悔极了你知道不知道!凭什么花钱来见你一面?”或许是有些感冒,她说话带着鼻音,浑浊不清,郑哲希还是听清楚了,他低头看她,居高临下,看见她眼里的满是绝望。 他平静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只相信我看见的!”她夺过行李箱,转身却又被郑哲希拉近怀里,她听见穿过许多层厚重衣服还能穿透出来的心跳声,可她再也不想听见了,那只会让她回想以前的快乐而看见现在的苦痛,她只是想要一枝树枝,来让她这只流离失所的乌鹊有所依靠,可是郑哲希给不了,真正察觉累了,也许正是察觉到这件事的时候。 ”你听我说……”郑哲希忽然感觉很害怕,他想这种害怕和当年看见余蝶珍溺水渐渐沉下去时候的凌少杰的那种害怕是一样的。 余蝶珍开始挣扎,不想听他讲话,此刻的她只想逃离,回到原本的那个城市,最好是回到小村,可是郑哲希已经吻上她的唇。 干裂的唇被他温润的舌尖湿润了,她想起了当时在外婆旧居的和他的初吻,那时候的她似乎也同今日那般--看见凌少杰与乔爱雯手牵着手,看见郑哲希和尹佳珏的亲昵。这时候她才发现,从始至终,都只有她才是一个人。 一直都是,只有她,唯独她。 郑哲希紧紧抱住她,不给她逃跑的机会,又贪恋她唇上的味道--她今天涂了什么味道的唇膏?抑或是没有涂唇膏?但他分明感觉到了,这个吻的苦涩。她哭了。 泪水划过脸颊,有些刺痛。他怜惜地将泪水吻去,只是她的苦痛,比泪水更咸涩。 那天她错过了火车,回到郑哲希的公寓,尹佳珏不在,郑哲希打了电话补订了第二日的票,早上十点。天寒地冻,她呆坐在沙发的一头,郑哲希坐在另外一头,已经开过暖气了,可为什么还是那么冷?她红色的拉杆行李箱静静地放在门边,冬日的阳光透过窗照进来,可是依旧十分冷。 人冷,心冷。 余蝶珍双脚冰冷,她还穿着帆布高帮鞋,没想到上海那么冷。她眷恋自己温暖的宠物诊所,还有小时候冬日外婆烧的热水泡脚的时候,多暖。 ”我们这是怎么了?”她忽然开口,打破宁静。 郑哲希转头,看见她微红的眼眶,连他也不明白,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两个人都是那么的疲惫不堪。 他坐近余蝶珍,伸手揽住她,他道:”我不走了,你也别走吧,好吗?”余蝶珍看他,在他的黑色短发里发现了一根白发,忽然想起高二那年他可笑的寸头。真的开始老了吧,发现一根,就有成千上万根,当全部都变白,像雪花一样斑白的时候,就是生命的终结了吧。 曾经她怕时间太慢了,日日夜夜都念想着哪天他会离开,也便恨不得一夜之间和他白头。人生也没有之后的离情别绪,也没有互相折磨的恨。 余蝶珍没有回答他,轻轻推开他,站起身,问他:”今晚吃什么?”郑哲希一愣,”嗯……我随便吧。” ”我想吃馄饨。”她道。 异地的馄饨和家乡那边的味道不一样,但她也知道不会有什么东西一模一样。她想起大学时候无意走进一家汤粉店,里面的酸菜和家附近的一家早餐店里面的很像,当时离家千里的她几乎次次都去那里吃早餐,朋友口中的很普通对她而言就是人间美味。逛了一下午街,随便吃了点街边的麻辣烫,直到晚上八点,她才提议回去了。 她去小卖部里买了十几瓶纯生啤酒,带回了公寓。 ”天这么冷,别喝吧。”余蝶珍把它们倒在地板上,索性坐下,随手开了一支来喝,冰到胃都颤抖了,郑哲希蹲在她面前,想要阻止她而抢过易拉罐。 ”知道你违背诺言的那天晚上,我和江秀贤就是这样喝到吐,在我房间的地板上啊乱七八糟,幸好,幸好是夏天,不然肯定冷到生病。”她说完就继续喝,躲过郑哲希的抢夺,很快解决了一罐,身体的体温开始下降,她递了一罐到郑哲希面前,”不想我吐在你家地板上,就帮我喝!” 郑哲希也想起好久没有喝过酒了,便接过那一罐。两个人一起喝,一罐下肚,再接一罐。 酒精起作用的时候屋内的暖气变得厉害了,身体是燥热的,余蝶珍看着他,眼前的人是有些模糊。”当时呀,我恨死你了,感觉自己被玩了一样,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好好和你过,结果,你好生令我失望。明明前一刻还是快乐的,每一次都是我觉得我们可以这样快乐一辈子的时候,你就每一次都会离开我呀。你知道吗,这种事情,凌少杰从来没有做过,从来只有我离开他的。” ”我知道我比不上他。”郑哲希笑了,自嘲地。凌少杰年轻有为,而他还在吃着家里父亲的财产。 ”可是我爱你,你就已经赢了呀。”余蝶珍说话有些不清,她靠近郑哲希,呼出的气带着酒精的味道,浓郁,醇香,扑在他的脸上,她努力看清他的眼睛,可总是失去焦点,她只好盯着他的鼻子,说道,”你爱我吗?” 郑哲希扶稳她,其实他自己也有一些醉,但起码比面前的余蝶珍清醒些。 他道:”你醉了。” 她伸手抓住他的衣领,再一次质问道:”你爱我吗?” 这是她最后的一个问题了。 ”我爱。”他将她抱进怀中,围绕着酒精的味道,像是十八岁的那年,海边的那个吻,同样带着淡淡的酒精味道,迷人醉人得不留余地。他觉得,自己对余蝶珍从未变过。 从一开始的喜欢,到痴迷,到爱。 今年的他已经二十五岁了,没有了十五岁的时候,想尽办法逃学带着她去看《泰坦尼克号》的勇气与想做就做的激情。他像洗尽铅华一般,失去了所有。 ”谢谢你。”余蝶珍笑了,吻上他的唇,一件又一件地,褪去他的衣服。郑哲希也醉了,摸到她的头发,像以前一样,他忽然很想再一次在晚修放学载她回家。 炙热的吻从唇上离开,到脸颊,到脖颈,到锁骨,再一直往下。她从前从未试过的这一切。 今后也不会再有了。 郑哲希醒来的时候头还有些宿醉的晕,他发现身边的人已经不见了,他迅速起身,厅中原本凌乱的酒瓶已经收拾好了,她给他留了一张纸条,让他少喝酒,早上总是寒冷的,他回到房中,穿上一件外套,忽而又脱下,钻回被子中。 他只闻到了酒的味道残留。 她走了。 他清晨昏昏沉沉之时听到了冲凉房的水声,可是他实在是头痛难忍,起不了床,他后悔极了,没有拦住她。 郑哲希立即去寻找手机,打给她,关机的。他看了一眼时间,离火车启程已经一个小时多了。 春节即将到来,他也开始准备要回家过年,学校也就要放假了。心中是何等的欢喜,他要将她带给家人好好认识,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儿育女,他会被保送到市中医院实习,把她接到上海来,最后习有所成,做个好医生,退休后就回去帮姑姑经营药房,而儿子会在春节回来看望他们…… 他一切都想好了,只等最后一场考核的结束。 下午,他回到学院看见尹佳珏,她没说什么,只是低头快走。 余蝶珍临走的前一天,郑哲希把她推开,嘲笑道:”尹佳珏,你千不该万不该,就是装着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来欺骗我的同情心。” 尹佳珏却讶异了。郑哲希早已知道,所谓她在追求他,都是在演戏,演戏给一个人看。 ”张易林他不会在意的。” 他总能在见到张易林身影之时,被尹佳珏”无意”地拥抱,”无意”地亲吻,”无意”地做一些亲密的举动,他会看着张易林,而张易林只是无奈地叹气。 而后尹佳珏哭了,依旧是那么楚楚可怜。上天就是这么错误的给她那么一张令人怜惜的脸,就是让人不由得生出恻隐之心,可郑哲希没有再正视她,而是从她身边离开。尹佳珏在追求张易林的时候,也许根本没有注意到张易林身边的他吧。张易林是他大一住校时候的舍友。 而尹佳珏来追求自己,是为了让张易林在意她,只可惜他眼里从来没有她--张易林当时亲口在宿舍说。所以郑哲希知道她的动机,一直无视着她,若不是那日她让他想起了余蝶珍,他可能依旧会无视她吧。 他们分手的消息很快传开,不知情者有惋惜,有骂郑哲希负心,也有说尹佳珏另有所图。 教授偶然问起,他也只回答想学习而不是卿卿我我。 之后,听说尹佳珏被调去市医院护理科实习,他就再没有见过她了。 【两万】目光离去 残忍切心疼1、2 余蝶珍回去后,打出租车路过江秀贤的画馆,发现许多学生背着素描用的画板离开,而现在又不是放学时间,江秀贤是个严格的老师,不会提前下课的,她说过收多少钱就教多少东西。睍莼璩晓余蝶珍让司机在画馆前停下,她大步走了进去。 有两个大概四五年级的小女孩依依不舍地拉着江秀贤的手,道:”江老师,以后你再开班,我们一定会继续来的。”而旁边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她看着江秀贤和那两个小女孩,有些离别的难过,她说:”秀贤姐姐是我遇到过最负责任的老师了,高考我一定会考一个好成绩,以后就像你一样,多好。” 江秀贤的头发变成了齐尾的直发,不再是大波浪的妖艳,有一种浓浓的文艺气息。 ”走吧,希望看见你们以后都能做个大画家。”江秀贤笑道。 学生们陆陆续续地和江秀贤道别,然后依依不舍地走了,小女孩们还不忘临行前抱一下小明。他们来的时间不长,可是却尤其喜欢这里,也许正是因为江秀贤天生的吸引人的气质吧,也可能因为江秀贤实在是很漂亮,人总是偏爱好看的。 ”秀贤。”余蝶珍看着一片狼藉,同时也变得空荡不已的画馆。学生们拿走了本来挂在墙上的自己画,墙上也变得空荡了,小明的那幅”镇馆之宝”显得格外突兀。 江秀贤瘫坐在椅子上,低垂着头。 ”你是想不做老师了,还是想倒闭了?”余蝶珍抱起小明,看着她。 江秀贤目光无神,时而摇摇头,时而笑,她最终抬起头看着余蝶珍,余蝶珍看见了她眼里的自嘲,”因为他走了。”她沉沉道。 ”谁走了?方铭?”余蝶珍不解,方铭不是早就失踪了吗。 ”不是。”江秀贤站起身来,余蝶珍这才清楚地看见她红肿的眼睛,妆再怎么漂亮,也掩盖不了的致命缺陷。”还记得高中毕业时海南岛上和我一起走的那个男生吗?” 余蝶珍惊讶,没想到江秀贤会提起那时候的事情,已经过去七八年了,她也记不清了,她只隐约记得,那个皮肤有些本地人特有的颜色的俊朗男生。 江秀贤点点头,道:”是啊是啊,就是他。他叫夏晴生,多好听的名字是不是?海南本地人,住在那个小镇。”她搬出来一张木凳子,放在”镇馆之宝”所在的墙的前面,踩了上去,把”镇馆之宝”摘了下来,有些重,她也有些重心不稳,余蝶珍扶住了她,她们一起把”镇馆之宝”轻轻地放在地上。 ”我们在我和方铭冷战的时候认识的,一次去那个小镇玩,就成了好朋友了。他真的好温柔啊,满足了我所有的闹性格的要求。在你备战高考的时候,他几乎充当了你的角色,那时候的我认为,我将会有两个知心的朋友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一直都不想让你们互相认识。” 她从木凳子上跳下来,从柜台里拉出一个木箱,将桌上那盆多肉植物放了进去,打开抽屉,将里面的颜料,笔和纸之类的东西也一起放了进去。余蝶珍听了开端就略知一二了,道:”因为你爱上他了?” 江秀贤无奈地笑道:”怎能不去爱他?连方铭都不能忍受的我的臭脾气他几乎都包容了,完完全全忍耐了下来,有一次他们那边有个假期,他就过来找我了,还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呀,和我一起教孩子们画画的朋友总是调侃我们,他也没有反驳的意思,所以我以为……总是我以为。” ”可是,他让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可以不这样,却又只能这样。我问他了,他说,我只能是朋友,不能是女朋友。”江秀贤蹲在箱子前,扶额,表情十分痛苦,似乎回忆着的这件事,让她不堪回首,甚至羞愧难当。 余蝶珍坐在她旁边,将她抱进自己的怀里。”秀贤,从认识你开始,我就看着你一点一点在变,以前是从不在乎形象,笑得那么大声,那么好听,现在,受伤了也不吭声,不动声色。你知道吗,你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我们能关系这么好,估计是因为我们很像吧。以前是你在保护我……”她渐渐地哽咽起来,眼里落进了江秀贤的发丝里,”现在,现在换我来保护你,好吗。” ”你失去了爱人,我也失去了爱人,我们都一样呀,没什么好难过的,我又不会一个人苟且偷生,我怎么能让你在这世上茕茕一人?哪怕我们都嫁不出去了,我们还是在一起的,在一起的。” 江秀贤听罢,再也止不住泪水了,夺眶而出。两个人就互相抱着哭,像是七八年前的那个夜晚,边哭,边喝酒买醉。 江秀贤的画馆关闭了,没有人会知道它的未来的继承者是谁。她搬完了最后一箱东西,恋恋不舍地再看多一眼,然后闭上眼睛,不再去看这个伤心连连的地方,她们把最后的眼泪洒在了里面,那就让它们尘封起来吧。 江秀贤索性把绘画工具扔到余蝶珍的诊所里,给那些寄存在这里的猫猫狗狗画肖像,还说等它们的主人带走它们的时候就把画卖给他们,当然,有人愿意买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余蝶珍也纵容她如此了。有时候会影响她的工作,她也会对她大发雷霆希望江秀贤找一份工作来打发时间,最好是做家教。但江秀贤不为所动,全当耳旁风。 其实只是贪恋诊所里的暖气暖罢了。 ”听说你上星期去了上海?”江秀贤之前有好几次路过诊所见到是关着门的,便去问了余蝶珍的妈妈,”你去那里干嘛?不要告诉我大冬天的你去那里旅游。” 余蝶珍抱着一只温顺的柴犬,防止小明去欺负它,道:”我去找郑哲希了。” 江秀贤惊讶于她的坦白,问道:”然后呢?” ”他有了一个女朋友。”余蝶珍说得风轻云淡地,仿佛在说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 ”我对他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要是以前谈起郑哲希,余蝶珍不是想落泪就是开口闭口都是在骂他,有时候还苦苦央求她别再提起来了。 余蝶珍看她的眼神忽然迷蒙了起来,似乎在回忆着什么,”是,我和他睡了。” 江秀贤倏地靠近她,气得发抖,夺过她手中的柴犬放在地上,怒道:”为什么!” 她实在是想不明白,余蝶珍竟然会做出这样犯贱的事情来,她喃喃,”是他强迫你的吧?我早应该赶走这个人渣的,他明明走得那么远,甚至有了女朋友,为什么还要来烦你……他这个人渣!都怪我当初没有赶走他!” 余蝶珍把柴犬放回笼子里,道:”是我自愿的,嗯,也可以说是我用酒勾引了他。” 江秀贤狠狠地甩了她一巴掌。 ”打我也没用。”余蝶珍捂着灼烧般疼痛的左脸,”我决定要嫁给凌少杰。” 因为那一别便已经是心死的那一刻,她心甘情愿,心意已决。凌少杰会是她后半辈子的港湾,是她这只乌鹊的树枝,她的家人,她的幸福,她愿意给他一个家。他们都是天涯的沦落人,他们都是南飞的乌鹊,也都是互相依靠的树枝,所以没什么不合适的。她之所以和郑哲希这样做,也只是不想留下遗憾,她不在意,希望凌少杰也别在意。 ”那也好。”江秀贤看着她,”有个归宿,就好了。” 多心疼眼前的她,也多心疼自己。 终究,是不能与所爱的人共度永生啊。 凌少杰开车来到她的诊所前,气冲冲地撞开门,怒道:”为什么回来也不告诉我?” 余蝶珍把手提电脑按下,无辜地看着他,凌少杰不知该不该对她发脾气,忍住怒意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笑了起来。 ”还知道笑?我以为你就这样不回来了,差点就后悔放你走了……” 余蝶珍起身捂住他的嘴巴,指指一旁被惊醒的猫猫狗狗们。今天难得江秀贤不在,猫猫狗狗们好不容易可以睡个午觉,没想到又闯进来一个不速之客。 ”那件事……”凌少杰小声地说,急迫地看着她,她佯装不知道何事,更气得他无言。 ”春节来我家过年吧。”她没有抬眼看他,他看见了她微弯的嘴角,以及话中的话。 他不明白那笑的意思,抑或是意义。他只知道,她说要带他回家。心中有难以抑制的欢乐,他把她抱了起来,欢快地转圈,像得了宝,又像心满意足的小孩子,他放下她,紧抱她,允吸她发间的味道。 余蝶珍随后也回抱他,”小的时候,就答应过你了的,不是吗。” 孩童的戏言,或许可以成真吧。 ”以后呀,你可以关了诊所,回家里,给我做饭,我不知道你做的怎样,反正我都会吃。还有呀,我很早就看好一套房,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那个地段,不喜欢就换一个,我们一起慢慢来看……我会养你一辈子的,我的小蝴蝶。”他捧起她的脸,右手将她的头发别到耳后,那双眼有哭过的红肿,也有风轻云淡的无力,更多的,是对和凌少杰在一起之后未来的想象。 ”以后,就不用那么累了。”她道,对他微笑。 兜兜转转,流离失所如此之久,最终她还是回到了他的身边,不管他变得如何,只要他还愿意做她的一根树枝,给她依靠就行了。 猫猫狗狗们的主人都将寄存在这里的宠物抱了回家准备过年,余蝶珍才将店门关闭,在门口留下联系方式,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凌少杰的车就在门外,她对开了车窗示意她进来的凌少杰挥挥手,锁上了店门。 凌少杰几乎和她形影不离,和她一起采购春节商品,年货什么的,但他说一定要在除夕夜吃团圆饭时候才露面,但余蝶珍将东西抱回家时,总是有意无意向爸妈提起他,妈妈心领神会,爸爸皱眉思考。 除夕夜,咖啡馆关闭,凌少杰穿着整齐的西装,连头发都去专门地理过,还一个劲儿地问余蝶珍有没有哪里不对,余蝶珍被问烦了,笑道:”你以为你是企业商谈吗?我一家人都很风趣的,怕你会被笑啊。” ”可是总得留个好印象啊。”凌少杰红了脸,然后耸耸肩表示他这样做是有原因的。他帮余蝶珍提完所有的东西,余蝶珍执意要拿些什么,最后只在凌少杰手中抢到了一箱橘子,她上着楼,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像是夫妻双双回家过年,如果身边再添一个孩子,那就更好了。 余蝶珍看他穿着西装不太方便提东西的模样,不住地发笑。 推开家门的一刹那,妈妈的脸几乎是震惊的。 余蝶珍将凌少杰领进门,道:”这就是我的男朋友,怎么样?”自豪地笑起来。 可原本热闹的家里面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连五岁的侄子都没有出声说话,她先是疑惑,再是看见郑哲希坐在爷爷对面,和侄子玩着遥控汽车,他已经和这个家打成了一片。 凌少杰陷入了片刻的尴尬,本想后退,却被余蝶珍抓住了手。郑哲希把遥控汽车还给侄子,微笑着说:”既然大家都在等待的人回来了,那我就走了。”直至走到余蝶珍的面前,他还是微笑的,”我只是来问问你妈的病情罢了。” 余蝶珍一言不发,将凌少杰推到大家面前,爷爷开始问东问西,侄子也从刚刚的讶异中回神过来,嚷嚷着要凌少杰教他玩遥控汽车。妈妈面色难看地把余蝶珍拉到一旁,细声耳语道:”你之前不是说要带一个男朋友回家吗?刚好今天郑大夫登门拜访说要拜年,我就以为是……哎,我还给全屋子的人都打了一声招呼,郑大夫他……” ”没事的,他人那么好,肯定不会在意这件事的是不是?”她说给妈妈听,同时也是在说给自己听,”喏,那是我的男朋友,交往有段时间了,人挺好,也孝顺。”她看着与爷爷谈笑风生的凌少杰。爸爸也走了过来,说道:”小伙子挺年轻,穿西装是怎么回事?看起来没有郑大夫可靠。”妈妈黑着脸瞪他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余蝶珍笑了,”他说要留下个好印象,才穿了一件平时商业会谈才穿的西装,他说见父母什么的要严肃一点,不能让你们对他的印象有一点点的瑕疵。” 爷爷把余蝶珍喊了过去,余蝶珍坐在凌少杰的旁边,爷爷问道:”蝶珍,我看这小伙子不错,和他说了几句,都能把话给圆了。你也不小了,要跟就赶快跟吧。” 余蝶珍挽住他的手臂,佯羞笑道:”那是当然,像少杰一样年轻有为的大老板,有多少女孩子梦寐以求想跟他呀。” 爸爸道:”正是这样才更危险!”他盯住凌少杰,而妈妈在一旁怒视他。凌少杰摆出来惯用的微笑。 ”我在沿江路旁有一间咖啡馆,还有打算在临近开早茶馆的打算,爷爷有空的话可以去我的咖啡馆喝茶,小朋友什么的……到时候带上好朋友一起来吃甜品吧。”他摸摸侄子的头,侄子一听有好吃的就笑得合不拢嘴,爷爷也诧异了一下他是如何知道自己爱喝茶。 亲戚们都登门拜访了,聚在窄小的屋子里,耳闻余蝶珍的男朋友就是沿江路旁咖啡馆的老板,都跑过来贺喜,因为他们终于可以给少一包红包,也可以顺带拿到咖啡馆的优惠服务。 十一点半之后,余蝶珍才和他出了家门,两个人都带着疲惫的神情,凌少杰牵着她的手走下昏暗的楼梯,一步一步,他下到最后一级,转身看她,楼道中昏暗的光让他看不见她的表情,余蝶珍道:”以前每到过年,我就离开小村回到这里,年过了之后才回来,想想你还是第一次和我一起过年呢。” ”是啊是啊,”他笑了,”为了弥补以前的债,以后你都和我一起过吧。” 打开最后一道铁门的瞬间,她看见了门前公园的秋千,孤寂地,在这么寒冷的冬天也不会有人去触碰它,它被北风吹得轻轻地晃动,上面的铁链早已经生锈了,座椅也不安全了,也很少家长会让自己的孩子去坐这样的一个秋千。可是正当时余蝶珍年少时,秋千还是好的,孩子们还竞相看谁放学之后霸得到位置。这一个小区从年轻到衰老,也不过十几年光阴。她似乎看见了那个为潘安邦的去世而泪流满面的自己,以及那在身后推自己飞起来的少年。 还有他怀里的温度。 她想上去坐一坐,可她没有。 凌少杰将她带回咖啡馆,在咖啡馆旁边有一个侧门,平日都是关闭的,也没有什么人进出。凌少杰拿出钥匙开了铁门,带她走上三楼,那里是他的私人住所。他推开房门,余蝶珍看到了他住的地方,不大,没有厅,开门就是能见到床了,但有厨房和厕所。窗是落地的,此刻半拉着窗帘,一个衣柜,一张桌子在床的两侧,而床,是一张双人床。 ”没想到你住在这里。”余蝶珍把这里的布置都瞧了一遍,布置十分简单,但很干净,她没想过这样的男人还能做到这样,”一直都没有想过咖啡馆上面的三楼一直拉着窗帘是个什么地方,原来就是你住的地方呀。” 凌少杰笑笑,去拉开落地窗的窗帘。 外面还是灯火通明,接近凌晨也有些许行人出行,他们去的都是同一个地方--每年的烟火燃放之地。每一年的大年三十,跨年之日,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到江上的一座桥放烟花,在禁止放烟火的城市里,算是给那些怀念旧日烟火通街的人们一种有过年气氛的慰藉。 凌少杰的咖啡馆开在沿江路上,桥在二三公里外,却也能看见用灯装饰的桥的轮廓。 他和她站在窗边,暖气打开了,充满房间还需要时间。时间很快的,很快到了十二点,烟火准时升天,开出来春节里的第一朵花,不知道有多少人聚集在江边,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独自倚窗,看着烟火的开放和陨落,余蝶珍落泪了。 ”怎么了?”凌少杰问道。 余蝶珍只是摇摇头,抹去泪水,深吸一口气,道:”没有,是烟花的烟进眼睛里了。” 凌少杰看着她,没有再接话,他伸手将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耳畔尽是烟花升天的声音,炸开的声音,到最后一层声音盖过一层,好像是烟雾真的飘过来了,凌少杰感觉怀里的人也是灰蒙灰蒙的。 【上架两万】目光离去 残忍且心疼 3、4 郑哲希出了余蝶珍家之后,心情抑郁,周街游荡了一会儿,街上行人渐行渐少了,他才回到家里。睍莼璩晓 姑姑见他面色十分之差,怜惜地抚他眼睛,问道:”哲希,今天是大年三十呀,怎么不开心呢?从学校好不容易挤了火车回来,应该是笑才对,愁眉苦脸算是几个意思?” ”姑姑,我读完书就去你的药房工作吧,我继续给邻亲看病,你付给我薪水。”他强颜欢笑。 ”不可以,你应该去大医院,之前不是说要保送你去市中医院实习吗?”姑姑皱眉。郑哲希有着更光明的未来,去大医院自然要比在小药房好,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去大医院当大医生,赚大钱,也可以积累经验,姑姑不会让他委屈在自己的小药房的。 郑哲希摇摇头满脸痛苦。余蝶珍和凌少杰一起吃了年夜饭,正是宣告他们在一起了,已经是一家人了,而自己竟然想给她一个惊喜而提前去到她的家,没想到,她根本没打算当他是家人,他根本想不到会是这样的。 他回忆起在上海的那个酒精漫天的那个夜晚,他们都喝醉了,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是否是真心愿意这样做的,还是另外有什么原因,还是那件事只是他的幻想他们根本没有做过那件事情。 他都已经说不清楚了。 ”那姑姑别让那些人调侃我为什么还不带女朋友回来吧,”他恳求道,”我喜欢的女孩……带了另外一个男人回家过年。” 姑姑诧异了一下,认真地点点头。 这是她最疼爱的侄子,从小便是。他的妈妈去世之后,她就曾发誓代替嫂子好好照顾郑哲希,郑哲希从小也和她亲,所以她更接替了”妈妈”这一地位,她曾经因为流产而不能生育,所以她和自己的丈夫没有孩子,因此姑丈也是十分疼爱郑哲希的。 他几乎就成了郑家最后的独苗,别的亲戚的孩子也就十几岁,所以他是年岁夹在中间的人,亲戚们聚在一起也最喜欢调侃他。 年过之后,他根据学校的旨意去做一个实习的医师,换上了白大褂,跟了一个老中医,老中医就要退休了,所以说要潜心培养郑哲希,郑哲希感激不尽,也便认真学习。 就好像是洪水接连不断,他这才发现医院进进出出的人还真不少,一天下来他几乎就要累趴下了,老中医还中气十足,稳住底子,郑哲希对他膜拜不已。 眼前这位中医,就是他想要达到的高度。 余蝶珍忽然惊醒,看见身旁熟睡的凌少杰,这才安心下来。 她梦见了郑哲希,她梦见那一夜叫唤之后醒来的那天早晨,清晨的光线不强,但是也不弱,透过窗帘照射进来,她对这样的亮度不是很适应,不清不楚的,但她还是看见沉睡的郑哲希了,他正对着自己,呼吸均匀深沉,她还看见他身上的肌肉均匀,也许是他一直都那么运动学习两不误的原因吧。 她怎么会梦见他? 余蝶珍回想起那夜的疯狂,其实所谓什么酒后乱性,根本就没有的吧,那个时候她比什么时候都清醒,现在回想也会让她面红耳赤。 她醒来后有些微疼痛,但她还是把衣服全部捡了起来,洗干净了身体才离开。 像他之前那样悄悄离开,连云彩一片也没有带走。 她害怕他之后想起她还会难受,可她也不是小女孩了,她没打算要他负责。 郑哲希就像是禁忌一般,无论是谈起,说起,抑或是想起,她都不由得泪湿眼眶,心里绞痛般难受。她知道已经回不去了,所以才会和凌少杰在一起。 想想来,或许会对不起凌少杰吧。 身边的凌少杰转了一个身,伸手揽住了她的腰,靠近她耳边,道:”你醒了吗?” 余蝶珍”嗯”了一声,窗外的阳光已经穿破窗帘了,她就一直看着窗帘发呆,外面应该是何等热闹?凌少杰告诉她,今天咖啡馆也会开门,给那些寂寞的人一个好地方。 ”但是现在我不用和那些寂寞的人一样坐在咖啡馆里独自喝咖啡,捂着杯子暖手了。”凌少杰抱住她,她感觉到了身后的温暖,也知道他要说什么,”只要你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 余蝶珍转身,近距离看着他的脸,还有他浑浊的眼,道:”以后戒烟吧,你身上还有烟的味道,我可不想以后怀着孕还要吸二手烟呀,对孩子该是有多不好。” ”还有呀我还有一只狗,你对狗过敏吗?不过敏的话,让他陪着我们的孩子吧。”余蝶珍想起了小哲,那只狗她养了没多久就给了表姐拿去养了,因为表姐有了孩子,正好需要玩伴,而她也说余蝶珍什么时候想拿回去的时候就拿回去吧。余蝶珍在诊所见过那么多狗狗,唯独没有一只是属于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也不是照顾属于自己的东西。 凌少杰点点头,他也想在自己出去和别人交谈几天不回家的时候,有一只狗狗能陪着余蝶珍,这样她才不会感到寂寞。 ”我们今年就结婚吧。”余蝶珍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口,手指尖的冰冷被他脖颈上的温暖驱散。她把手放在他脖子上取暖。 凌少杰思索一番,同意了。”我想要在夏天呀,因为那时候是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凌少杰如是说,得到了余蝶珍的同意。 在夏天,在夏天那个有着烈日,有着蝉鸣,有着湛蓝的天,有着山坡蝴蝶的季节。 ”你叫什么?我叫凌少杰,是冰激凌的凌哦!” 余蝶珍坐起身,转过头去看他。 男孩的白衣上沾了些许淡淡的草汁,但也不显得脏,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青草香,仿佛他生于这片草坡,是一个精灵。毛茸茸的头发还能被阳光晒成淡淡的金黄色。 ”我叫余蝶珍,蝴蝶的蝶。” 而凌少杰拔了两根狗尾巴草,互相缠绕竟成了一只小狗,余蝶珍看得吃惊极了,凌少杰将手中的”小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打算回家之后让外婆教自己做,但是凌少杰坐在自己身边,他看着她,一直在微笑。 从五岁到二十五岁,他一直在微笑。 在大家都在欢庆新年的时候,医院中诞生了一名男婴,但是那名婴儿却是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 苏爸爸失声痛哭,苏妈妈已经晕厥。 苏婉脸色苍白地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发丝被汗水打湿,闭着眼,却是保留着医生告诉她孩子已经生出来的时候的那个笑容。 她的丈夫心痛不已,从医生手中接过啼哭的婴儿,他依旧记得初见她时她美丽的微笑,这是他从很多名媛脸上看不到的。他不知道她是否爱他,可是因为家庭原因,他们顺利结婚了。他听说过她爱上一个酒吧的侍应,但是他不在乎,因为日后和她生活的人是他了。 此刻自己的妻子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苏远看着自己的妹妹死了,抿嘴不语。随后走到苏婉的丈夫身边,告诉他要他好好照顾妹妹用生命换来的孩子。 ”我情愿不要孩子呀。”他哭了,一个大男人,一个统领整个企业的人。 苏婉在那段最痛苦的时间拽住了医生的衣服,不住地喊道:”保住孩子,一定要保住孩子。”医生原本按照家属的旨意应该为难产的她保全大人,可是她苦苦央求,让医生不由得生出恻隐之心。 所以他保住了孩子,看着苏婉微笑着闭上眼睛。 心脏停止了跳动。 血液也停止了流动。 她想死,所以便死了。苏远对那个男人如是说。 节日过后,也没有过多留恋放假的时间,大家又都埋头进了学习工作之中。 那日清晨一个短发女人站在柜台前。她戴着墨镜,身上是紧身短裙,而披着一件貂皮大衣,手臂间是名牌手袋,而手指尖夹着一根烟。 ”小姐,我们这里不能吸烟。”服务员面露不满,但还是尽力保持礼貌。这是凌少杰教她的。 乔爱雯摘下墨镜,她的眼睛很是锐利,而嘴里吐出的烟直直喷到服务员脸上,惹得她一阵咳嗽,乔爱雯打量了一下她,便轻蔑地说:”叫你们老板出来。” 服务员道:”您找老板有什么事吗?” 乔爱雯厉声说道:”叫你找就找,哪有那么多话说?我问你,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你们老板的爱人!” 服务员愣了一下,她印象中的不是那位余小姐吗,这一位又是哪里来的?难道自己的老板是那种在外面搞三搞四的人吗? 她匆匆敲响办公室的门,告诉凌少杰。 凌少杰走了出来,看见乔爱雯。 ”你是……”他不认识她。 ”我是乔爱雯。”她向他微笑,他吃惊的表情是她预料之中的。 这些年的蜕变已经把她变得完全不是以前那个她了,她高跟鞋的声音在地板上有节奏的敲奏,而凌少杰看着她,不知道她是如何找到这里来。 乔爱雯环住他的手臂,佯怒:”怎么你在这里定居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呀,要不是春节回了一趟家,问过你的妹妹敏敏,我也不知道你的去向呀。” 凌少杰甩开她的手,像是触碰到了什么肮脏的物品一般。面前的乔爱雯完全不是他年少时那个村姑娘。短发长裙白衬衫,像极了从森林里出来的姑娘,而现在的她,似乎是掉进了妖艳的女人堆里,沾满了那些人的油漆,洗也洗不掉。 ”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约定吗,在你爷爷面前的。”乔爱雯对他的表现很不满,他不应该是见到她之后很开心吗?她是他心魔的解开者,他应该还感激着她,并且像冬日摔进荷花池时候一样,求她别走,说他爱她。 凌少杰淡淡地说:”戏言罢了,往事过了那么久,再提也没意义。” 乔爱雯把烟掐灭在柜台上,上等的材质被烟头的火焰烧焦,服务员心疼得直擦干净,乔爱雯怒了,原来凌少杰已经早已把她忘记了。 ”对了,爱雯,夏天的时候,我就要和小蝴蝶结婚了,到时候希望你也能参加,我们三个就像小时候一样吧。”他对她微笑,转身进了办公室。 乔爱雯不过也是一个以年少的名义来向他索钱的女人罢了,他不会在意的。 他坐在办公椅上,办公桌上放着余蝶珍的照片,他轻轻地拿起来,拂去玻璃上细微的尘。中午放工他就要去接她一起吃饭,她说过很多次不想出去吃,自己煮来吃,但她的手艺也只有番茄炒蛋和炒蛋,凌少杰都无可奈何了。 乔爱雯闯进了办公室。 ”凌少杰!你少忘恩负义!要不是当年的我,你哪里有今天!”乔爱雯吼着,店里的顾客都走了一半,服务员们不停地向他们道歉,凌少杰也怒了,这乔爱雯是想闹哪样? ”你竟然还和那个小三结婚?别笑死我了好吗!”乔爱雯还记得初中毕业那年暑假凌少杰编造各种理由就是为了上山坡去和余蝶珍幽会,还让她当场捉歼,从始至终都是余蝶珍的忽然闯入害得她没能和凌少杰在一起。 凌少杰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道:”爱雯,我说了,以前的那是戏言,现在的那是真。我们在你高中之前的那个暑假就结束了,在我去广州打工就已经结束了。” ”那我送给你的菩萨呢……” ”丢了。”凌少杰冷淡地答道。 乔爱雯切了一声,又准备点烟。她知道现在的凌少杰腰缠万贯,她必须缠住他,得到自己原本应得到那些东西。她喜欢钱,所以可以通过任何途径去拿到钱,她愿意为钱做任何事情。 在听到自己当年所恨的那个女人即将不用通过任何努力就攀到凌少杰时,她更想要从凌少杰这里吃到最大的一口。 她把烟吐在凌少杰脸上,凌少杰不为所动,她笑,唇红齿白:”看来我需要努力一下了,我从不做无用功。” 她从不做无用功,她做的功,都能得到她所得到的东西。上次的老师家中老师就给了她十几万,让她不要把他捅出去,现在凌少杰这里,怕是能拿上百万。 目光离去 残忍且心疼 5 她从不做无用功,她做的功,都能得到她所得到的东西。睍莼璩晓上次的老师家中老师就给了她十几万,让她不要把他捅出去,现在凌少杰这里,怕是能拿上百万。她现在就是为了钱而不顾一切的,从前的贫穷让她受尽了苦痛,遭遇了嘲笑与鄙视,她不再想要以前那样的生活,她想过上荣华富贵,享受天伦的生活,她甚至埋怨自己的出身,埋怨父母只是贫穷的农民,她甚至恨自己的亲弟弟,因为父母的重男轻女,她给他们的生活费都她的弟弟所用,但她弟弟的学习并不好,也惹了一些坏的风气,整日与他那些猪朋狗友一起,在学校无心向学,放学也不知道在何处惹是非。 她认为把钱给那种人就是浪费。现在的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也应聘了一家翻译公司,给大老板做翻译员的工作,身上的名牌是老板给买的,她对此很满足。可是父母一再逼迫她,说让她别忘记了养育之恩,也别忘记要不是他们开明,现在的她应该在农村种田,哪有那么高的文化在城里工作。她无言,对父母同样满是仇怨。 父母甚至要她赶紧赚钱买房,给她的弟弟未来结婚用。乔爱雯实在不能忍受这样的日子,她想甩几百万给父母,从此一刀两断。而凌少杰如今如此成功,她希望他念旧情,然后满足她的要求,或是直接娶了她,两人一起生活,他在外打拼,她衣食无忧。乔爱雯梦寐以求。 可现在凌少杰那么淡定地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和他的小蝴蝶,希望她来参加。乔爱雯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被宣告失败。 ”你让余蝶珍等着瞧。”她骄傲地离开。 凌少杰大喊:“我不允许你伤害她。” 乔爱雯回眸一笑,戴上墨镜。没有人知道这个疯狂的女人究竟与咖啡馆的老板有什么过往,老板已经处于盛怒,她的回眸一笑已经是火上浇油。 那是胜利者般的微笑,带着蛇一般的歹毒。 而凌少杰中午去与余蝶珍一起吃饭时候,没有把乔爱雯来找他的事情告诉她。 他绝不知道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决定。 直到每天早上乔爱雯都来打搅咖啡馆的宁静,顾客不断向他反应,他才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而雷厉风行的凌少杰为了咖啡馆的正常营业亲自到了乔爱雯所在的公司门前预备找她,却看见一个老男人对她动手动脚地,她也没有翻脸,反倒是笑嫣如花,这让凌少杰感觉有些熟悉,仔细回想,才发觉,她就像自己在酒吧做侍应时候日日都能看见的坐台小姐。 乔爱雯看见了他,自信充盈她的脸上,对老男人耳语几句,便笑着迎上来。 “凌老板,找我何事?”乔爱雯嘴角上扬,凌少杰这才发觉她也有如此诱人的一面,以前她留给他的,是清纯纯朴的形象,这可以说是女大十八变吗? 凌少杰道:“没事,只是想找你谈谈一些小事。” 乔爱雯点头,算是应允,从手袋中摸出一本便条本和一只黑笔,写了几下,撕下来给了凌少杰,便向刚刚那个老男人所要开的车走去。凌少杰接过,是她的手机号码,还有她最近有空的时间。“还真忙。”凌少杰看着她的背影,她坐进副驾驶座,车就开了,没有人知道它开去哪里。 凌少杰将纸条收进自己的口袋深处,似乎很害怕有人发现什么般左顾右盼,才缓缓把车驶开。 余蝶珍小心翼翼地给一只狗狗剪完遮眼的毛,又给它修理好指甲,十分满意地将它还给它的主人。今天江秀贤终于打算出去找工作了,她也清净许多,能安心地给顾客工作了,连剪毛都比她在诊所吵闹的时候好看多了。 大约十点,江秀贤就匆匆忙忙地回来了。 她似乎是没有坐车,而是一路狂奔一般,头发乱七八糟的,连余蝶珍看了都皱眉头,更别说招聘人才的老板了,身上的衣服也不整齐,走路一扭一拐,像个老太婆一样不稳。江秀贤跌跌撞撞趴在余蝶珍的柜台前,而余蝶珍则瞪住她,不爽。 “你知道我看见谁了吗!?”她十分焦急想要说出来,可是又偏偏想余蝶珍去猜,矛盾的表情更是可笑了,脸上的妆容也失色了。 余蝶珍淡定地说:“谁?大明星?还是你梦中情人的老婆?”不少了一丝调侃。 江秀贤对她这种敷衍并且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语气很是不满,嗔怒道:“我看见了方铭,我看见了从七年前就失踪了的方铭啊!你不觉得很震惊吗?毕竟我们谁都没有注意到他的离开,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然后呢?就因为这个,你那么匆忙地跑回来,连工作也不找了?”余蝶珍故作镇定,不留她一点余地去说她她的错误。 江秀贤一时语塞,但很快就激动起来了,“主要是,他一直跟在一个齐耳短发,这么冷的天还要穿短裙的妖女的后面!”江秀贤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但也不希望余蝶珍那么冷漠,毕竟她整整七年没有见过他,如今的匆匆一瞥,竟是他与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在一起。 “你确定没有看错吗?那真的是方铭?你也会说七年,七年了,所有事情都物是人非,你确定你还记得那么清清楚楚,那么深刻?也许他不是呢?” 就连自己觉得最亲的人,也让她感受到了今时不同往日。 江秀贤终于沉了下气,仔细想了想,或许真的是走眼了呢?那么久,他总不能变化得让自己一眼就看得出来吧。 “可如果,那真的是他,我该怎么办?”江秀贤觉得自己在害怕再次相遇的那一天。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唯独她是冤家路窄。 余蝶珍看见这样的她,无奈道:“也只能当做路人甲了,毕竟,是他先放的弃,凭什么让你念记一世?” 同样,说给执迷不悟的自己听。 “别管那么多了,你只管找工作。”余蝶珍道,站起身替她理好头发,“注意一下呀,不然就没有男人要了啊,现在我有凌少杰和你,而你却只有我一个。” 江秀贤不服气,将脚上的高跟鞋踢掉,“有你够了,还需要什么?付出的感情没有回报,又总是处于‘我以为’的自我状态,我活该。” “人生里谁不是活该的?”余蝶珍道,“如果哪一天我有了孩子,我真的是无能为力了呀。我最希望,是我们互相做伴娘。” 江秀贤意识到这个问题,有些许的难过,朋友终究不能相陪到永久。 “人为什么要结婚呢?”江秀贤痛苦地问道。 “因为累了,想要一个港湾,用来停泊吧。”余蝶珍答。 江秀贤无言,说她累了,要在她诊所的那间房间睡个觉,手刚触碰到门把手,江秀贤突然转过头来惊叫了一声。“对了,我听到那个类似方铭的男人喊那个女人叫‘爱雯’,我觉得好耳熟呀,你听过吗?” “爱雯?”余蝶珍惊愕了一下,“乔爱雯?” 江秀贤无奈道:“不知道姓什么,怎么了?你也觉得耳熟?” “不是耳熟,是认识。可能是同名吧。”余蝶珍把她赶进了房间,自己在座椅上托腮思考。 方铭在乔爱雯身后追着?就像当时追江秀贤一样吗?余蝶珍想着,想着就笑起来了。一个穿超短裙的女人不会是乔爱雯,那个方铭更是江秀贤的错眼所见。 自己还那么敏感,才是最可笑的。 两天之后,凌少杰告诉余蝶珍他去广州会见一个外省的咖啡馆老板商讨经营策略,所以要晚点才能回来。余蝶珍第一次感觉到对情人的离情别绪,不同于郑哲希的,是她知道凌少杰是回来的。 凌少杰临行前抱了她,也吻了她的额头。余蝶珍感觉真的是像丈夫离开的感觉,一种深深的家庭感。 凌少杰拿了她为他收拾的行李,驱车离开。 兜兜转转,他在一栋郊区的别墅停下车。他对余蝶珍说慌了,没有什么外省的咖啡馆老板,只有一个他充满疑问的乔爱雯。 乔爱雯打开门,她穿着睡袍,看起来还没有睡醒,便被凌少杰的电话吵醒,过来开门。“真早啊,才九点。”乔爱雯没有化妆,素颜的样子差了很多,或许是因为经常使用化妆品,才导致皮肤并不及余蝶珍这个常年素颜的人的皮肤好。 “我要问你很多东西呢。”凌少杰进门,乔爱雯转身想往房间去,而凌少杰关上大门后就跟着她的脚步把她拉停,“怎么,你不是很想叙叙旧吗?” 乔爱雯发现他已经露出玩味的笑容,怕是早已看穿了她。她道:“只怕你不念旧情。” 凌少杰拉着她,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沙发很软,是上等的皮。他知道她绝不是一人住在这里,这样的复式高等别墅,她绝对是买不起的。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她在被人包养着。 是那天那个老男人吗? 目光离去 残忍且心疼 6 “那天那个男人是我的上司,我给他做翻译,他管理着一间跨过公司,自然是很需要我,才给我住到这里。睍莼璩晓” “可是这里的地理环境距离市区也太远了不是吗?”凌少杰他至少开了四十分钟多的车才驶到了这里,这里属于城市边缘,很少有人,又十分清净,他明白那个老男人的用意,就是把乔爱雯藏得越深越好。 乔爱雯只是笑笑。 “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凌少杰问道。 乔爱雯皱眉思索,而后道:“你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呢?高三的时候我和我的实习班主任相恋,他那时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帅气又年轻,在文科班可是很难得的呀,可是当他离开之后,却没有开始的海誓山盟,那时候我才懂得世态炎凉,人不可貌相。你要知道,那是我的第一次。” “然后我发疯了一般学习,考到了上海。然后因为我的穿着打扮实在真的很土呀,被舍友排挤了,我再遇到一个男生,他把我包装得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后来他出车祸了,这段感情就只能告一段落了,只是我还保留着他所教的。” “不用说了,彼此彼此吧。”凌少杰不想再听下去了,后面的生活实在让人不忍再听,原来她也如此之苦,处处受伤。 才会有今日美丽的乔爱雯吗?从年少无知到望穿秋水的蜕变。 乔爱雯拿过在桌上的那包香烟,用打火机点燃,深吸一口,吐出眼圈。凌少杰抢过来,也便吸了起来。他原本已经打算戒烟,可此刻也同样那么想吸一口。乔爱雯看着他,阖眼,笑起来:“我们是那么像啊,难道是天注定的吗?” 凌少杰很快吸完那支烟,却让乔爱雯以后别再吸烟了,对身体不好。乔爱雯不以为然,在她寂寞的时候,只有烟是她的情人,围绕在她的身边,充盈她的身体。 “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之前那个用尽心机也要在冬天假装摔下荷花池的你,至少那时候的你不肮脏。”凌少杰嘲笑她,没有绕弯子,也不怕伤她心。 乔爱雯只是陷入了几秒的沉默,“你不是余蝶珍的男朋友了吗?为何来找我?难道你不害怕?” “怕什么?她不会知道的。” 乔爱雯勾起嘴角,挪到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早已是混浊,倒映出的她也不清晰。乔爱雯攀上他的身上,凌少杰不为所动,她更是过分起来,直接去解开他内衬的扣子。凌少杰揽过她的腰,顺势把她压在身下,她的睡袍不厚,也不薄,却把她的身材凸显得尤为诱人,凌少杰看着她,抿住嘴,可是她还是很满意地笑着去吻他。 衣服的褪下,桐体的缠绵。 “我不爱你。”凌少杰去提醒她,乔爱雯喘着气,道:“反正我那么肮脏,有什么所谓?” 一错再错。 而方铭就在窗外,看着两人的热战,只有寒冷。他发觉原来乔爱雯也是他老乡之后,便日日寻她聊天,做法和小痞子没有区别,可他偏偏相信一见钟情。 凌少杰告诉乔爱雯,他不会负责。而乔爱雯也告诉他,她不是小女孩了,知道怎么做。 “可是你遗留了把柄给我呢。”乔爱雯完美的身材袒露在他面前,她指指天花板,凌少杰却看到了一个黑色阴森森的摄像头,“真不好意思,”乔爱雯开始穿衣服,“刚刚那一段的过程,我会亲手给余蝶珍。” 凌少杰瞪着她,凑到她面前,一副势要杀掉她的样子,乔爱雯别过脸,满脸的自信。“有种你就杀掉我,也可以毁掉录像,可是你毁不掉在我身体里属于你的东西。” 凌少杰这才发觉自己上了当,她早已预谋好这一切。他以为自己够聪明,够看透人心,结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你怎么赢得了我呢?”乔爱雯笑了,像一只妩媚的蛇,“我可是一个耍尽心机,见利忘义的小三呀。” 凌少杰懊悔自己没控制住的情感,他就是觉得偿一遍年少渴望的,也许没什么,可他忘了,现在谁都不是年少的时候了,他怎么可以还以为乔爱雯如以前那般纯洁?他无法想像余蝶珍看到之后会是怎样的表情,是悲伤,是痛苦,还是立马离开他,让他继续茕茕一人?可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是不想的。 他只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 “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只要你不把录像放出去。” 乔爱雯站在他的面前,一副嘲讽的表情:“如果我不要钱,就是要把录像给余蝶珍呢?” “我求你了。”凌少杰几乎绝望了。 “五百万。”乔爱雯晃晃手指,“不多不少,就五百万。” 凌少杰遏制住怒意:“你这是在打劫!” 乔爱雯道:“五百万和录像,你选一个吧,凌老板,星期六前把钱给我。” “……你有种。”凌少杰怒视她,他以为自己已经将她看穿,所以被反将一军才会盛怒,所谓男人的尊严也没有了,“乔爱雯,你有种!” 慌忙离开,他连开车也心不在焉,然后随便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整夜都没合眼,他如此恐惧录像的泄露,还有余蝶珍的绝然离开。 愁肠百结。 方铭在凌少杰离开之后闯进了她的别墅,看着她,她短发凌乱,可依旧诱人。方铭一脸为难地说:“我都看到了。”乔爱雯看着面前这个整日无所事事的男人,第一次见他是郑哲希带来帮助她逃离老师的暴力的,再相遇,竟是以老乡名义,回来之后,更是每日追着她,也不嫌烦。 反倒是让她烦了。 “又怎么样?想我去问你的感受?”乔爱雯嘲讽道,“我可是不会在乎你的,不要zizuodu自作多情。” “反正拿到钱之后,我还是会把录像拿给余蝶珍,我不好过,谁也别想好过。” “余蝶珍?”方铭在这个节骨眼上停住了,他没想到会在她嘴里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蝴蝶的蝶?” 乔爱雯看着他,没好气地说:“你认识她?” 方铭想着录像这个词,难不成乔爱雯是把她和刚刚那个男人的片段录了下来?给余蝶珍,意味着那个男人和余蝶珍的关不一般,或是他们是情侣?乔爱雯想做的,就是让她们不好过吗? 方铭认真地点点头,道:“一个很久很久没有见过的初中同学罢了。” “那我就告诉你怎么见她吧,连江路上的一家宠物诊所是她开的,自己找去。好了,我说了,以后能不能请您不要再来烦我?你真是烦得不可理喻!”乔爱雯关上门,方铭的鼻子差点撞到门上。 既然如此,那就去找一找余蝶珍,跟她说一说乔爱雯的事吧。方铭心里想着,他始终不能不去介意那个男人在他面前和乔爱雯做,他发现嫉妒心是很恐怖的,现在的他竟然想报复凌少杰,让他不好过。唯一的办法,就是告诉余蝶珍。 当方铭找到余蝶珍的宠物诊所时,他看见了江秀贤。她漂亮了许多,但是步伐匆匆,似乎要赶着去什么地方。方铭也没有勇气和她打招呼,甚至是没勇气与她相认了。待她走后,方铭才走进诊所。 余蝶珍抬头看见来人,顿时惊呆了,不敢置信,因为面前人已经充分说明,江秀贤那日没有看错人。 “余蝶珍。”方铭先开的口。 “方铭?”余蝶珍无可奈何,“是你吧?” 方铭点点头,走到柜台前俯视坐着的她,欲言又止,并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说这么一件事。 “真的,是你啊?”余蝶珍几乎要哭出来了,她花光所有的力气才把方铭带给江秀贤的记忆抹去,结果,功夫白费了,只要他一相遇,肯定又是鱼死网破。 方铭对她不断重复的话感到疑惑:“是我啊,怎么了吗?” 余蝶珍连说话也颤抖了,“你为什么要回来啊?” “我回来,是要告诉你,”他顿了顿,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出来,“你知道你的男朋友今天去了哪儿吗?我看见,他和乔爱雯在一起。” 余蝶珍倏地站起身,吓了方铭一跳。“乔爱雯?你怎么认识她的?你怎么知道谁是我男朋友的?方铭,话不能乱说的啊。” “可是不好意思,”方铭道,“我今天就在乔爱雯的别墅窗边,看见你的男朋友和她上床。” 余蝶珍几乎要崩溃了,她所以为的江秀贤看错眼花,其实都是真的。 “你可是说的真话?凌少杰他告诉我,今天他去广州和外省的咖啡馆老板会谈开店经验。” “乔爱雯会把那一段的录像给你,到时候你自然清楚是不是真话,我只是来提醒你,管好男朋友而已。”方铭已经占在上风,他就这么看见余蝶珍变得双目无神,然后他便走了,想到江秀贤,走得更快。 余蝶珍内心喊着我不相信,其实结合了江秀贤所言,事实就摆在了面前。 那晚她失眠了,脑海里满是凌少临行前的拥抱和吻。 此觉得那么肮脏不堪。 泪湿枕头,但她谁也没有说,包括江秀贤。 我非黛玉 怎有哭啼声 1 凌少杰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咖啡馆,对服务员们都打了声招呼,就回到三楼上面的住所。睍莼璩晓 余蝶珍就这样坐在床上看着他,目光迷离,又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双眼红肿,似乎整夜都没有睡好,和凌少杰相同。 “你昨天去了哪里?”余蝶珍问道,“给我说实话。” 凌少杰张了张口,疑惑她为什么问了这个问题,他心里满是惶恐,“……昨天我不是说了吗?” “你是不是去找了乔爱雯了?”余蝶珍站起来,抬头看他,凌少杰抿嘴,无言,他心里是如何地慌乱,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余蝶珍见他无言,便认为他是默认了。她道:“你又一次食言了,你知不知道?” 那声音幽幽,仿佛从遥远的小时候,从浑浊的泥水之中,所救上来的余蝶珍说的话。她憔悴得脸色也苍白,无法相信他的欺骗,更无法相信,一个说要在夏天就娶她,她也愿意嫁的人,狠狠地背叛了她。 “对不起!”他跪在她面前,抱住她的腰,无限地懊悔,无限地歉意,“我错了,原谅我好不好,原谅我好不好,不要离开我,我这么不容易,不容易才决定和你在一起……” 余蝶珍看着他,他是真的害怕了,那晶莹的水珠就差那么一点就落下来,余蝶珍原本想装作十分愤怒,好让他知道自己的严重错误。之前咖啡馆的服务员有悄悄和她说有一个疯女人闯进来说她是凌少杰的情人,而凌少杰似乎是和她有什么过往的,余蝶珍还不信,就连江秀贤说的那个“爱雯”,她也不信。原来到真相大白,是那么痛苦,心就如同被刀一下一下割除,凌迟一般。 余蝶珍落泪了,道:“原谅简单,可是把这件事从心里抹去,好难。” “对不起。”他紧紧抱住余蝶珍的腰,把头埋在她肚子上,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那么地害怕,现在她眼里的他估计也不是个男人了,软弱地去求她,像那年他向她借钱,一个懦弱的男人,他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心里只有对乔爱雯的恨。 余蝶珍伸手抱住他,抚摸他的头发,“她有什么我没有的,你完全可以找我来呀。” 凌少杰摇摇头,不是因为这一个。 对于年少时候的那种感觉,凌少杰记得乔爱雯冬日跳进荷花池里不过是为了打开心结,那时候的他并非不懂,而是不想负了她的一片苦心。所以,他们都以为余蝶珍死了的时候,在一起了。 无爱,有恩。 他怀念的是初见余蝶珍的那一刻,城里来的小姑娘,大小姐脾气,天真无邪。 在凌少杰脑海里形成了对喜欢的人的决定性因素。 “算了算了。”余蝶珍把脸埋进他的头发里,希望还能感觉到山坡上被阳光照得发黄的绒绒的感觉,可是没有,“答应我,别再这样做了,我很小气的。” 余蝶珍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原谅他,感到疲惫,无力去处理这件事一般,她在食言与欺骗之中长大,在泪水与欢笑交替着到了二十五岁,从孩童无知到如今无心无力。她现在什么都能接受,都能原谅了,若是以前,应该会大闹几个星期吧?可是她没有。 凌少杰得到了宽恕,没想到会这么轻易,他站起来,捧起余蝶珍的脸,用力地吻,余蝶珍用力推开他,嘴唇颤抖,凌少杰感到唇上发热,一舔,一阵腥味。两人对视,余蝶珍先低的头,然后走到门口,连鞋都没有换好就慌忙离开。 像是第一次重逢,她的落荒而逃。 凌少杰没有把她追回来。 凌少杰又一次驶到了乔爱雯的别墅,这次的他开得飞快,不想错失任何一秒。乔爱雯开门时,他把银行卡摔到她脸上,乔爱雯一惊,银行卡掉到了地上,没有人去捡。 “这里是两百万,对你来说已经够了吧?不要得寸进尺,赶快从我眼前消失!”他看着面前的乔爱雯,她不仁,他便不义。 乔爱雯愣住了,随即便笑起来,“凌老板连这点钱都要斤斤计较,说出去会不会笑死人?” “你根本不值这点钱。”他看着曾经的发小,眼里不是嘲讽就是轻蔑。“我就要和余蝶珍结婚了,剩下的三百万就当是你的祝福,你也不用参加我的婚礼,谢谢您旧日的关照,我承蒙您错爱。” 乔爱雯蹲了下去,捡起了那张银行卡。 “密码多少?” “你的生日加15。” 乔爱雯叹着气,“15呀。”意味深长。 十五岁那年他彻底就已经在她身边离去,渐行渐远。 “可是我还是恋恋难舍呀。”乔爱雯把银行卡放自己心口,看着凌少杰的离开。她没有送他,以前是,现在也是。 这些年,她都对他恋恋不舍,时时刻刻都想见他,可是,她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就这样,在爱与恨,悲与痛之中行走了那么多年。 今年,却在凌敏口中得知他的行踪,只是,她不会爱了。爱情的感觉,她也不知晓了。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爱他,却不由得觊觎他的财产,陷害与他。这种矛盾的心理,让她难受极了。 她还不忿,不忿余蝶珍那么轻易。 没打算放过他们,拿了钱也是。 凌少杰还是去到她的宠物诊所,两人就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余蝶珍坐在椅子上,而凌少杰就站在一边,看她忙里忙外的。 下午五点,凌少杰几乎把店里的东西都摸了一遍,研究了一遍,余蝶珍才开口:“弄坏了是要赔给我的。” 凌少杰听罢,道:“把我赔给你好吗?” 余蝶珍走到他面前,伸手捏他的脸,他也不躲,任由她拉扯,余蝶珍最后抓住他的耳朵,凌少杰吃痛,想躲却也扯得更痛,“以后还敢不敢了?对了,都不准有以后了。”像一个母亲训斥她做错事的儿子,余蝶珍没有他高,把他扯得弯下了腰。 “不敢不敢,当然不敢。”凌少杰求饶,“老婆大人,一切都由你说了算好不好?” 余蝶珍听到“老婆大人”四个字忍住笑,装作恶狠狠的样子,不松手,“什么老婆大人?这都还没有过门呢,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你这是占我便宜的啊。” 凌少杰听她语气轻快了,暗含笑意,知道她真的是开明了原谅他,感动油然而生,摸上她拉扯自己耳朵的手。那只手那么纤小,他却没有留意到。男人身体一直在成长,而女人成长的是内心。 “回到咖啡馆里吧,不然有什么急事都找不了你,服务员很难做的呀。”余蝶珍松开手,去收拾手提包,脱下白褂,她打点好寄居在诊所的猫猫狗狗,拽着凌少杰去到他的车前,催促着他赶快回去。“晚饭怎么办?”凌少杰问道,余蝶珍坐进车,拉好安全带,认真地看着他,“上次我买了一些菜去了你的住所,我煮就行了。” 凌少杰心中是十万个不愿意,可是也拗不过她,无奈拉好安全带,启动汽车向咖啡馆驶去。他回到咖啡馆后,一个服务员急匆匆地跑到他身边想汇报些什么,可是看见余蝶珍后就欲言又止。 “没关系,你说吧。”余蝶珍道,她心里也有几分明白是什么事情。 果不其然,乔爱雯下午又来到咖啡馆大吵大闹,摔了一套杯子,弄脏了一张桌布,还让几个客人没有付钱就偷偷走了,凌少杰是又气又恨,她不是已经拿了钱了吗?怎么会还闹? “下次她来你找我,我来处理。”余蝶珍对服务员说,服务员看着余蝶珍,问道,“老板娘要怎么处理这个疯女人?” 余蝶珍看着她,笑起来,“她是不是每天都来?我就在你凌老板的办公室,到时候你看见她,就进来叫我,知道了吗?” “嗯,好的。”见老板不说话,服务员认真地接受了这个命令。她也被那个疯女人弄得厌烦,让老板娘教训教训她也好。 凌少杰见没有事处理了,就带余蝶珍回到三楼,她也满怀激情地去做菜,告诉凌少杰这是她最新学的,凌少杰十分无奈,但也有几分期待。 她为了他去学做菜。 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而去学做菜,是很难能可贵的,因为她懂得能留住男人的不是柔体,而是胃,是心灵。而被女人为了的那个男人,将会是最幸福的男人,因为他有一个聪慧的太太。 半个小时之后,余蝶珍信心满满地把菜端到桌上,凌少杰看了,卖相好,吃下肚子之后也有点意犹未尽。她施了魔法?放了罂粟?凌少杰想着,看着她满意的表情,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这不是家庭感是什么?凌少杰大口大口地吃着她为他学的菜,就像一个归家的老公品尝老婆的手艺,一脸的和乐融洽。 “凌太太真好。”凌少杰说道。 可余蝶珍却想到从前也有那么一个人叫她“太太”只是前缀不一样。 他叫她“郑太太”。 我非黛玉 怎有哭啼声 2 乔爱雯果然来了,拍着柜台大喊大闹,要他们的老板负责,什么诋毁的话都说了,不管服务员给她多少白眼,她不依不饶,就是喊着要凌少杰出来。睍莼璩晓 服务员忍无可忍,敲了敲办公室的门,然后开门,说道:”她又来了。” 乔爱雯以为凌少杰真的会出来,没想到出来的是余蝶珍。 ”有意思吗?那张录像碟?”余蝶珍看着她,淡然道。乔爱雯惊讶,余蝶珍竟然没有大喊大闹,此刻如此淡定,身旁竟有一股气场,团团把乔爱雯包围。她让人把录像碟放到她的宠物诊所门前,要她务必去看。 ”也许吧。”乔爱雯说道,不想此时也输。 余蝶珍走近她,对视的两个女人令周遭都发冷,不管暖气开到多少度。 也有好事者叫了服务员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 ”其实你从来没有赢啊。”余蝶珍坦白说,”耍小心机的你,从来没有赢啊。” ”我才不需要赢,”乔爱雯不去看她,别过脸,似笑非笑,”你还是一样自作多情。” 余蝶珍说:”我们回不了那天了,我希望你不要来骚扰我们家少杰,看在发小的份上,才能原谅你。” ”在我不顾情面之前,请求你离开。” 乔爱雯不屑一顾,”凭什么?一开始是你先介入我和凌少杰之间,现在却好像我才是小三?余蝶珍,你有没有仔细想过,要是你没有来我们那个村,你会认识凌少杰?你会有今天?” ”不说谁先遇见谁,只说谁最后陪得到谁。” 不管开始是谁先遇见的谁,都是不定的,因为谁都不能如初见,谁都不能如年少,未来总是一个迷,谁都不能预测,更可谓唯心主义,那么相信命中注定。 乔爱雯注定不能和凌少杰在一起。 余蝶珍是这样想的。 乔爱雯还是那么固执,她不能将自己对余蝶珍的嫉妒隐藏起来了,或许她从来就不能隐藏起来,她厉声道:“不要狡辩了,从始至终,你才是第三者!” 一个巴掌落在她脸上,花容失色,乔爱雯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余蝶珍掴了一巴掌,毫不留情,她感到左脸不断地发热,发烫,以至于她不知道是巴掌扇来的疼痛所致还是她内心的惶恐。她捂着被掴的左脸,看着余蝶珍,余蝶珍朝她吼,震耳欲聋,“我要你滚,不要以为旧时有交情就得寸进尺!践人!” 乔爱雯眼眶通红,却又强忍泪水,不甘心却又只能落荒而逃。 一句“践人”,让她失去了所有想继续纠缠的勇气。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出现在凌少杰的面前。 她一路跑一路跑,高跟鞋的鞋跟也断了,她崴到了脚,脚踝发疼,是刺痛的,她摔在了人行道上,失声痛哭,行人看着这个疯女人,没有人去扶她一把。乔爱雯任由自己哭,把这些年所受到的委屈都哭了出来,妆容花了,落下的泪水也是眼睫毛膏染到的黑色。 面前出现一只手。 乔爱雯抬头,方铭站在她面前,弯下腰,对她伸出手,乔爱雯无言,把手搭在他的手上,在他的搀扶下站起来,她无言,也不敢看他的眼睛,方铭道:“不要作贱自己,好好对自己吧。” “……”乔爱雯抿着嘴,被他背起来,她手拿着她的高跟鞋,在方铭宽大的背上,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即使隔着几件衣服,也能穿透过来。 她把头靠在他的背上,眼泪也蹭在了他的衣服上,方铭一直都没有说话,把乔爱雯背到一个好搭车的地方,拦下出租车,让她坐进去。 “不送了,好好过。”他道。 乔爱雯对上他的眼睛,没有再说话,拉上车门,跟司机说地址。 好好过。 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这样对她说,让她好好过,而不是拼命过。 只是,太晚了。 她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还有那颗尚温热的心。 “你刚刚对她说了什么?”余蝶珍回到办公室,凌少杰问道。 余蝶珍说:“别管我说了什么,反正她以后应该不会再来了。你心疼她?” “当然不可能,怎么会呢。”凌少杰尴尬地笑了笑。 “好了,我也该回去开门了。”余蝶珍拿起桌上的手袋,把手机拿了出来,看到一个未接来电,是江秀贤的。她对凌少杰中午再去诊所接她,其余时间都好好工作,顾好咖啡馆,凌少杰说知道了,她才离开。出了办公室,引来许多人的侧目,刚刚对乔爱雯的一巴掌,就像是拍电影零距离时候的感觉。 她边拨打江秀贤的手机,边往诊所赶去,江秀贤没有接她的电话,她只能加快速度打了车赶往诊所,她去到的时候,江秀贤已经站在门口了。 没有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的原因,江秀贤皱着眉头,在余蝶珍拉卷帘门的同时说道:“蝶珍,这次我真的看见了方铭,就在凌少杰咖啡馆附件,真的是他,他手背上有我和他一起去刺青刺的五角星,那时候就是想知道有多疼,可是他说太疼了,就不让我也刺了。我看得一清二楚。” “你确定不是巧合吗?”余蝶珍是真的不想让她再次受伤,不想让她知道方铭是真真切切地回来了,还给她带来一个让她不能安睡的实情。 “真的是,我发誓。”江秀贤跟着余蝶珍走进诊所,帮忙开灯,“毕竟我和他在一起了那么久……不应该看错人的。” 看错真的是不应该,她了解他那么多,知道他有什么特征,怎么会看错呢?有一些特性,即使穿越千年也不会磨灭。 余蝶珍说:“可是你也不敢上去说话,见到和没见到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江秀贤反驳,“就像你和郑哲希,明明喜欢却互相折磨,这和不爱是有区别的。” 余蝶珍无奈地笑笑:“是吗?” 江秀贤无心戳到她痛处,也满怀歉意,“其实,也是没有区别的。” 互相喜欢,却又不在一起,和不爱,既有区别,又没有区别。有区别在于他们是真的有爱,没区别在于他们和不爱时候是一样的,没有在一起。 “如果现在让我看见郑哲希,我同样会选择无视他,只是……我没法不去在意他。”余蝶珍说,整理好桌面,拿了一包狗粮倒在笼子里的餐盘,狗狗饿了一早上,看见食物兴奋不已,一直在叫。 “有空把小明也拿给我吧,看你这没工作的样子,怕它是连颜料都没有得吃了。” 江秀贤不好意思地笑。可是的确,再这样下去,她就要穷得连颜料都买不起了。“小明都要饿瘦了!”余蝶珍嗔道。 “宁愿没拥抱共你可到老,任由你,来去自如在我心底仍爱慕,如若碰到,他比我好,只望停在远处祝君安好……” 张智霖的《祝君好》一直徘徊在他耳边,他躺在床上,微信收到了江秀贤的讯息。 “今天的余蝶珍看起来很开心,祝她安好吧。”江秀贤语音道。 春节之后没有一个星期,郑哲希就加了她的微信,希望她每天报道余蝶珍的情况,江秀贤倒也乐意,坚持每天都去汇报给郑哲希,郑哲希收到微信,若是好的,他心情也好,若是不好,他也会郁闷一整天。 原来心情也不受自己控制的。 江秀贤也问他,为什么还不死心,余蝶珍早已对他心死,他也应该这样做才对。郑哲希说:“既然一开始就坚持了,我又不是半途而废的人,那么就坚持下去吧。” 宁愿没拥抱共你可到老。 江秀贤说:“你们两个都是自作孽,不可活。执迷不悟。” 可是在人生路上,只有执迷不悟才有动力坚持下去,原本想要放弃的,又因为执迷,才会再次捡起来。回想到小时候,他曾经想过,爱一个人是绝对不能放手的,可如今,他有万般无奈,无处宣泄了,也只能将她那只鸟儿放归山林,让她选择自己所选择的。 只望停在远处祝君安好。 他如今只能这样做了。 想起过去的种种,也只能望而止步。 已经是三月天了。江秀贤告诉他,余蝶珍和凌少杰打算在他们第一次相见的那一个月选个好日子结婚,从此生儿育女,白头偕老。郑哲希只能观望,而不可及。连婚礼,也带着二十年前的夏天气息。 他绝不会去参加,他害怕心痛。 他说自己和懦夫没两样。 凌少杰一次次看着手机里的一个号码,他许久没有见她了,就算是知己长期不谈心感情也会变淡的,他打了很多次,可是都是关机,转念想,她怀胎也快十月了,孩子也应该出生,所以才不用手机了吧? 几天后他的手机振动,是苏婉打来的。可是当他按到接听,却是一个陌生的男生的声音,凌少杰质问:“你是谁?” 对方迟疑了一下,道:“我是苏婉的哥哥,苏远,今天整理她的遗物,打开手机都是你打过来的未接来电。你是谁?” “遗物?”凌少杰诧异了一下。 我非黛玉 怎有哭啼声 3 ”你究竟是谁?”苏远想着,这个人连苏婉死了的事情都不知道,却又打了那么多个电话来,苏远不认识她的朋友们,唯一知道的只有那时候他亲眼所见妹妹挽着一个酒吧侍应的手。睍莼璩晓 难不成他就是那个人? “我……”凌少杰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吞吞吐吐,他的心思还在“遗物”之上,不知道是口误,还是他听错了。苏婉曾经对他说给过苏远,就是他告诉了苏婉的父母他们有偷偷见面,苏婉才会被禁足,他才会丢了在酒吧的工作,那时候他埋怨苏远,恨不得跑去找到他和他打一架,以宣泄自己的愤怒。 此时他和他隔着手机,苏远已经觉醒到他是谁,而凌少杰也想起多年前他对苏远的恨意。 “苏婉可好?” “她已经死了。” 凌少杰不知道苏远说出自己的妹妹死了的表情,但他是完全愣住的,手被空气的寒冷所包围,传到心上,他已经感到心没有在跳动了,结的冰把心冻结,他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不要说笑好吗?” “我没有。”苏远看着他和母亲一同整理好的一箱一箱遗物,有她的衣服,中学时所留下的层层叠叠的书,还有她作为小女生小时候生日送的娃娃和小熊,连她亲自选的床单,也被整整齐齐,放在箱子里,还有很多很多的照片,从小到大,她留下最多的是照片,偏偏是照片,才会让别人更加伤心。 再也看不见照片定格的那一瞬笑容。 苏远看着母亲默默地把眼泪擦去,却无法掩盖那悲痛欲绝的红。 “还在聊什么电话?还不帮我收拾?”母亲将照片放进纸箱,又去收拾另外的一堆,苏婉的丈夫也来了,搀扶起佝偻着在地上的母亲,边说让他来,边安慰母亲。 “孩子很好,婉婉的心愿也许就是这个了,”他一个大男人也落泪了,“您别伤心 我也不伤心,好不好?” 凌少杰隐隐约约听到那一边的对话,心如死灰。 苏婉在他生命里占有的地位,是很高的。至少,他是深爱过她,宠她,把她捧在手心上。苏婉是在他十八岁的灰暗人生中的一抹亮光,亮到刺眼,亮到刺入心脏,从此如荆棘般稳稳地刺着,拔不出来,如果硬是要拔除了,没有另外一个刺可以塞住那个口子,他会流血身亡。 明眸皓齿今何在,血污游魂归不得。 “怎么死的?”他眼圈发红,也要随时躲着会进来报告咖啡馆情况的服务员看见,他真想到她的身边,见她最后一面也好,现在她或许早就化为灰烬,被放进坟墓中,孑然一身,看落花随流水,看双鸟言花香。她是那么活泼外向的一个人,怎么能耐得住如此的寂寞? 苏远小声说:“难产。” 凌少杰记住了这个词,两个字,像毒蛇,紧紧箍住他的脖颈,让他窒息。 苏婉身子太瘦弱,难产死去了,但孩子很好,她死前请求医生保住这即将要见到人世的孩子,放弃她这个厌烦活着的女人,她早就想脱离苦海了,这一次是上天给她的机会,如果不抓紧,她以后都不会再有,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尽管要在撕裂疼痛中死去,只要能死,她也如救命稻草一样抓住。 小护士悄悄对苏远说,苏远转述给苏婉的丈夫的时候,只是寥寥一句“她想死,所以便死了”。 “你是他吧,苏婉的那个。”苏远依旧小声说,避开母亲和苏婉的丈夫,“如果你想看看她的孩子,三月份会摆满月酒,如果你愿意的话,到时候,我发短信提前告诉你时间地点吧。” “……”苏远只能听到他的呼吸声音了,便挂了电话,用手机记下凌少杰的号码,删去她所有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还有手机里的照片,软件也删去了,她存在的痕迹,随着进度条的前进,逐渐消失。 凌少杰听到忙音,也退出了通话,然后有一个陌生号码发给凌少杰短信,告诉他他是苏远,凌少杰存下了号码,满心惆怅。 苏婉死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他打了余蝶珍的号码,余蝶珍听出他的心情并不是特别舒畅,便准备关门来找他。 凌少杰感觉自己十分需要余蝶珍,从来没有的这种感觉。所以余蝶珍赶到他办公室的时候,他就抱了她,强忍眼泪。 “怎么了?”余蝶珍轻轻地拍他的背,像询问一个受伤的小孩子。 凌少杰已经哽咽得不能说话,余蝶珍也不让他说了,让他在自己的肩膀与脖颈之间哭泣。 她锁上了办公室的门,好好的让别人眼里的咖啡馆老板在自己肩上寻求安慰,她不知道什么事情,所以也不说话去安慰,她只是抱着他,让凌少杰整个人靠在自己身上,她有些承受不住重量,但还是站稳了。 不知道时间流逝了多久,凌少杰也不觉得有多难受的时候,才对余蝶珍坦诚,余蝶珍听罢,只道:”你想跟着她去吗?” “如果可以,我会的。”凌少杰这样说,令余蝶珍沉默了,她并非不嫉妒,但是又报以同情,与怜惜,苏婉给凌少杰的温暖,天地可鉴,之所以那么痴迷,也因为她是在最苦的时候出现在他生命里,和余蝶珍这从小扎下的根是不同的。 如果说余蝶珍于他是根,那么苏婉于他就是阳光和水。 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或许可以认你做干爹呢。”苏婉那次这样说,可现在,也许孩子永远都不会认识他,更别说“干爹”了,他永远也无法,凭借“干爹”假装一个名分。 余蝶珍最后只是为他擦去泪痕,轻声道:“我们就要结婚了。” 仅仅是短短的七个字,就已经能表达她的心情了。 我们就要结婚了,你怎么还挂念旧爱。 后一句没有说出来,凌少杰也已经明白了。 “但是如果你想去她的孩子的满月酒,我可以陪你去的,即使不远。”余蝶珍如是说,心疼凌少杰,心疼苏婉,还有苏婉的孩子。 一个跨国企业年轻的老总不可能不需要一个女人,或者说不知道有多少企业人想和他商业联姻把女儿嫁给他,这种古代的陋习至今未改,有钱人看不起自己家穷的人追求门当户对,凌少杰和苏婉的爱情就是死在这个陋习上。无论苏婉的丈夫愿不愿意再娶,都不是说了算,他身后还有老谋深算的父母,一定会逼迫他再娶,为了相关利益,而苏婉的孩子未来就要承受一个大小姐脾气的名媛妈妈了,如果有了兄弟姐妹,他将会受到排挤,甚至失宠。 这是最坏的想法了。 凌少杰眼泪已经干涸,看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余蝶珍,她抬头看着他,看着他的表情,不知道会有什么变化,凌少杰没有露出什么变化,只说:“你真好。”他向前一步,把余蝶珍拥进自己怀里,“现在的我,只剩下你了。” 一个离他而去,一个面目全非,余蝶珍是他最后的稻草,他必须牢牢抓紧,“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离开我。” 余蝶珍感受他臂弯的温暖,点点头。 三月天,总算有春天的感觉,一抹春风过,街边的树也要发芽了,余蝶珍摘去了厚重的衣服,留下薄毛衣套衬衫以及休闲裤,阳光暖暖的,她想着以前的她应该是要飞奔着出去晒太阳,因为晒太阳补钙能长高。 长高几乎是中学时代女孩子们最爱讨论的事情了,也是最关注的一件事,谁都想在大学前长得亭亭玉立,吸引男生,余蝶珍也不例外,要不是郑哲希,她觉得自己一定能变得更好。 可是没有郑哲希,她的中学时代也没有那么多的欢笑了。 想着,先是气,再是难过。 摇摇头,不去想他。 凌少杰说后天就是苏婉孩子的满月酒,算起来,苏婉的孩子是在除夕出生的,如果她还活着,应该会有一个好的春节吧,毕竟那孩子是春天带来的礼物。 听凌少杰说,那孩子叫做寤生。 寤生,即难产的意思。余蝶珍想,或许是想让孩子记住他的出生是有多艰难,还有让苏婉的丈夫记住苏婉为他生的儿子有多难得。 不是个好名字,但也不是个怀名字,起码可以记住他的妈妈。 她在咖啡馆二楼靠窗的位置,阳光照着她,她随意扎了头发,也有种凌乱美,凌少杰过来了,他换了一件休闲服,说正装是要在那一天才穿的。余蝶珍没有正装,她很少出席宴会,凌少杰说去到广州再买。 她的宠物诊所又要关闭三日,忘记告诉江秀贤了,估计她会气得跳脚。余蝶珍邪恶地想,就打消了想发短信告诉她的想法。 她坐上凌少杰的车,拉好安全带,凌少杰把钥匙插好,启动汽车,车开出停车场,向着广州去。一个小时的车程,也不知道苏婉怀有身孕的时候是如何来到凌少杰的咖啡馆来看他,和他谈心的。 谁都无法想象。 我非黛玉 怎有哭啼声 4 终于到达广州,随意找了一间酒店住下,第二天去给余蝶珍买了一套晚礼服,身材刚刚好,也买了一对新的高跟鞋,一天后,他驶到天河区的一个大酒店,在保安带放好了车,走到门前,门前尽是花篮与散落一地的亮纸片,还有领人去就席的人,对络绎不绝的笑,其中有一个年轻男人走过来,问他们:“你们二位是……” 凌少杰见到进去的人手上都拿有请贴,怪不得那个男人会过来询问,他道:“我是凌少杰。睍莼璩晓”男人一怔,笑道:“凌先生您好,我是苏远,这位是凌太太吗?真漂亮。” 余蝶珍微微一笑,示意点点头。 “几年不见,想不到凌先生变化那么大。”苏远带着他们步入大厅 ,许多人都争相与苏婉的丈夫握手贺喜,苏婉的丈夫也是形式上的笑笑,余蝶珍看出来他并不是真的笑。 满月酒估计也是他的父母物色新媳妇的渠道。 握完手就就坐了,不同身份的人被安排在不同的桌子上,他们基本都互相认识,凌少杰不太认识那些人,他们有请帖,他没有,所以他也不知道坐在哪里,苏远给他安排在一张桌子,是家人席,他说他一会儿会坐在这里。 凌少杰和余蝶珍对面坐着的是苏婉的父母,苏婉的父亲似乎觉得凌少杰很眼熟,却又说不出在哪里见过,也不知道为什么苏远把他们接到这席来,余蝶珍和凌少杰接下来都没有说话,面对面看着。 半个小时后,来宾才全部就坐完毕,余蝶珍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浩大的酒席,而这个酒席只是庆祝孩子的满月。 奢靡的生活。 她想,或许曾经的凌少杰就是想要这样的场面吧,毕竟是穷怕了。 “感谢各位来宾的到来,今天是我儿子寤生的满月酒,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他能顺利成长,身体健康,长江后浪推前浪,比我更有才能!”苏婉的丈夫语毕,掌声响起,寤生在苏婉丈夫的母亲怀中,只是翻身继续睡觉。 然后是一个接一个的人给他寄予致词,所有的美好词汇都用上了,几乎又讲了半个多小时,苏婉的丈夫接过麦克风,道:“感谢各位来宾,请尽情的吃吧!” 一下子场面热闹起来,苏远坐到了凌少杰旁边的空位,与父母敬酒,最后,把酒杯递到了凌少杰面前。“凌先生,喝一杯吧。”他道。 凌少杰拿起面前的酒杯,苏远给他盛满,撞杯,喝下肚。舌头有灼伤的感觉,竟是白酒。苏远道:“就当是道歉的礼物吧。”凌少杰听罢,也道:“不不不,若没有你,我还没有今日的成功。” 苏婉的父母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苏远解释给他们听,说当年那个与苏婉纠缠不清的酒吧侍应现在是一家咖啡馆的老板,二老诧异,随后装作不记得这件事了。 苏婉的丈夫一桌一桌敬酒,像是结婚的哪天,只是身边少了一个抢走他酒杯的女人,那个女人穿着婚纱,替他接下一杯又一杯敬过来的酒水,直到喝得满脸通红,他也不至于醉于烂泥,而她醉酒的模样又十分撩人。 他表面上是欢庆着喝,内心里已经哭到崩溃。 最后他走到苏婉父母的桌席,他们并没有外来宾客那般的欢乐,菜肴也没有动多少。只是一个月,哪里能走出悲痛?苏婉的丈夫即使满心内疚,也无可奈何。 “孩子平安,是最大的福分,我敬你们一杯。”他举起酒杯,说道。 苏远和苏婉的父母也与他撞杯,就差余蝶珍和凌少杰。 “你们二位是……”苏婉的丈夫这才发现这两个“不速之客”。 “他们是苏婉的远房表哥,那位是他的内人,他们听闻苏婉儿子满月,大老远跑过来了。”苏远解释道。 苏婉的丈夫一面装作似乎见过他们,一面催促他们举杯。 余蝶珍没喝过白酒,与他相敬后喝下的灼伤苦涩差点没让她吐出来,只是碍于情面,或是凌少杰的面子,她才把酒吞了下去。 满嘴浓郁的酒味。 凌少杰看着苏婉的丈夫的母亲怀里的婴儿已经醒了,却不明白为什么这里那么吵,伸出手想要哭,可是苏婉丈夫的母亲朝他做鬼脸,惹得他笑起来,即使笑声已经被如洪水般的说话声掩盖,他还是觉得自己听到了。 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在自己的小家庭里,苏婉逗着怀中婴儿,他在一般看着的一幕,只是,终将化成泡影。 似乎寤生的奶奶很喜欢他,但这就足够了。 凌少杰发起呆来,余蝶珍看着他,默默扒饭。 那一餐饭他们并没有吃多少,散席时余蝶珍已经有了醉意,她坐进车内,拉好安全带,凌少杰也坐进车内,他看着余蝶珍衣服昏昏沉沉的模样,笑她酒量小,余蝶珍嗔怒,反驳说自己只是不习惯喝白酒。 凌少杰因为创业,总要和某些人打好关系,所以很多次都烂醉如泥地爬回住所,吐得一地都是,又站不稳,索性在地板上睡觉。现在他有了她,再也不怕醉了之后没有人打理他了。 余蝶珍说:“如果你在我面前喝醉了才回家,我就把你扔进浴缸,管你死活。” 他只是笑笑。 车开到酒店停车场的时候,余蝶珍已经睡着了,他看着她醉酒酣睡的模样,不忍心吵醒她,但毕竟还是要回房间的,他替她解开安全带,把她更抱着,锁了车门去坐电梯。这一系列动作她竟然没有醒来,凌少杰回到房间,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 他也有些微醉,给余蝶珍脱了晚礼裙,脱了高跟鞋,便替她盖上被子,自己也随意脱了衣服鞋子,他疲惫到不行,也忘记关灯,钻进被子里倒头就睡。 梦里是一片混沌,他仿佛听见女孩子的笑声,还有小孩子的哭声,回荡着,在他白茫茫的梦境中,不是好梦,亦不是噩梦,他不言乐,亦不言伤。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余蝶珍早醒了,她坐在床边玩着手提电脑,凌少杰有些头痛,应该是昨晚着了凉。“还需要在广州逛逛吗?”他问道。今天没什么事做,唯一的任务是开车回去,但现在回去也太早了。 “不用了,直接回去吧。”余蝶珍合上手提电脑,转过头对他说。 “不用太急嘛,去玩一玩吧。”凌少杰坐起身,决定好好地去放松一下,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目的地,只是等余蝶珍答应,他想去做真正能放松的事情。 余蝶珍看他那么迫切,便答应了。 然后,在gps的帮助下,他把她带到了顺德长鹿农庄。游人很多,但他们还是顺利进去了。鬼船里面她惊慌失措,他也放肆地随着她的尖叫乱叫。镜园里面她肥他瘦,笑声不断。虽然摩天轮不高,但是他们也坐三四次。飞人的时候余蝶珍吓得半死,但是凌少杰说这样过去就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了,所以她去飞了一下,过到去后悔了。 几乎玩完全场,余蝶珍已经出了汗,凌少杰拉着她坐到路边座椅上,还差卡丁车和骑马,余蝶珍道:“高中之后就没有再这样玩过了。”所以有些体力不支。 “所以让你放松嘛。”凌少杰笑道。 他第一次去游乐园玩,是十八岁之后的事情了,而带他来玩的人,是苏婉。 现在,他把苏婉教会他放松的办法,又重新来了一遍。 只能靠这些事记住她了,凌少杰想。 “还要继续吗?”他问她。 余蝶珍疯了一般摇头,卡丁车和骑马就没有去玩到了,余蝶珍说可以下一次再来,凌少杰应允了。 出了长鹿农庄,他就开车回去了。 已经是下午五点钟,夕阳西下,余蝶珍看着夕阳出了神。今天的她仿佛回到了小时候般的疯狂,虽然累却又十分怀念,她感觉自己真的需要好好地感谢凌少杰。 回到住所,她便吻了他。 凌少杰愣了一下,紧接着又回吻她。 “迫不及待地想结婚了吗?”凌少杰调侃她,而她却也认真地点点头。 “很快很快,就到夏天了。” 明明才三月份,明明还有三个月,他却觉得时光飞快,眼前的余蝶珍立即换上了婚纱,交换戒指后在亲人的见证下拥吻,订下终生。然后,她变成白发苍苍,满脸沟壑,变成一个丑陋的老太婆,但在他眼里一如既往是最美,他也变成一个驼背的老公公,美丽的黄昏,他给她梳头 数着银丝,看着头发的稀疏,牙齿也稀疏,最后一起走进坟墓中,听着墓畔安静的声音,他知道她在身边躺着,她也知道他在身边躺着,生离死别,从来都是不断的重逢。 “有你真好。”余蝶珍说道。 几天后她又把他带了回家,和父母说好自己的心意,以及已经想好的结婚日期。余父余母都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女儿终于要开始离开他们独自,应该是与别人一起生活了。生女如泼水,他们这才感觉到。 漫长挂念 却形影相吊 1 “我想回去了。睍莼璩晓”郑哲希发了这样的一条信息给江秀贤。 江秀贤没有回复他。 而后他放下手机,蜷进被子里,仿佛她的味道还存留一般。 他在上海,在长江尾,她不能时时触及的地方。 郑哲希优秀成功,一如年少时期,似乎他天生就如此,已经是林徽因所说的四月天,人间最美的时刻,他无法对任何一个女孩子动容,唯有她。 余蝶珍似乎就这样把他的生活搅得波澜。 他时时叹息,一日看不见她就会心痒。上一次他无意中在u盘里看到十八岁那年他们在海边的合照,连现在的他也觉得相衬,怪不得当时别人都这么说。他从初一追到高三,放弃了去省城读书的机会,留在她的身边。 是妈妈的死让不成熟的他一下子不经考虑就忘记了和余蝶珍的承诺,他食言,没有告诉她他报了另外一间大学,他让她恨他,让她又一次受伤。 所以他是自作孽。 江秀贤回复他了,“回哪里?回这里?” “嗯。” “回来做什么?余蝶珍没有在等你。” 郑哲希沉默了,许久,他才打上字:“回去比较安心,没有一种游子的感觉,虽然没有慈母了,但是有慈父在,那里也是生我养我的水土,怎么能嫌弃啊。” “你母亲怎么了?”江秀贤问道。 郑哲希发了一个伤心的表情,“我十八岁那年妈妈就死了,所以我才浑浑噩噩让余蝶珍觉得我在欺骗她。” “你是说你没有和余蝶珍上同一所大学是因为你妈妈的死吗?”江秀贤有些惊讶,这是连她也不知道的事情,如果她知道,凭余蝶珍对她的信任,他们现在顶多在异地恋。 “你怎么不早说!”江秀贤直接发语音喊了过去。 这一切本来都是误会!江秀贤懊恼地想,那时候她同样也恨极他了,他竟然随随便便就甩了余蝶珍,她和余蝶珍喝酒的时候把郑哲希和方铭的祖十八代都给骂了,结果郑哲希只是太过悲恸,一时冲昏头脑。 郑哲希说:“余蝶珍不是要结婚了吗?就不要告诉她吧,每一次我想说,总是不成功,也许是上天不允许我赎罪,我和她注定无缘吧。” 江秀贤没有理会他。 却也不敢让余蝶珍怀着异样的心情步入婚姻的殿堂。 幸福与快乐都来之不易,就让这个没有说出口的秘密当做余蝶珍心中永远的结吧。 江秀贤找到工作了,是在她无意中抱着在余蝶珍诊所所画的那些猫猫狗狗的画像上街卖的时候,被一个男人看中的。 她原本的计划是卖给猫猫狗狗的主人,但是他们都觉得江秀贤是在坑钱,然后是上街卖,可是谁会买一张莫名其妙的画放家里?最后她遇见了他。 那个男人开着豪车,一身笔挺的西装,一看就是个有钱人,也不过三十多,正是男人最吸引人的时候,他看见江秀贤的画,问她是不是急需钱,江秀贤当然点点头,还说这些画是她的私藏,一般人不卖,男人笑了,阳光明媚,说请江秀贤教画。 江秀贤第二日就去了他的家,是江畔的大楼,二十多层,她敲门,是一个小女孩开的门,看样子应该是才十岁。 江秀贤说:“是你要学画画吗?” “你会画画?爸爸是骗我吧?”她有一种不同于年龄的脾气,连说话的语气也不讨喜,她鄙夷地看着江秀贤,江秀贤比她之前遇见过的大师级的老师年轻多了,所以她并没有放尊重。 “今天开始你要跟着姐姐学画画呀。”男人走了过来,对江秀贤微笑,“价钱你定,只要能教好媛媛。” 江秀贤进到房间,媛媛关上门,就一屁股坐在床上与站着的江秀贤对视,一会儿之后,她轻蔑地笑了一下,躺下来爬进被子里,“我要睡觉了,你喜欢干嘛就去干嘛。” 江秀贤愣了愣,道:“你不是要学画画吗?”她在画馆办班的时候可从来没有人这样说,他们都是拼了命在画,拼了命要把学费给学回来。现在这个小女孩却那么不屑一顾,她有些诧异。 “从来没有人比妈妈画得更好。”媛媛的语气很不好,“无论是之前那些大师还是你这种小儿科。” 江秀贤有些恼怒,却又不能对雇主发火,她说道:“虽然我不是大师级,但是我有教学经验。” 媛媛鄙夷地看她,用被子蒙住头,江秀贤两步并作一步走到她床边,把被子扯起来,怒道:“你就没想过你会对不起你爸的钱?你这样要我用什么表情面对你爸?” 媛媛把被子抢过来,大喊道:“爸爸,老师欺负我!” 江秀贤脸色铁青,她本想教训一下这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小女孩,现在反倒被将了一军。男人闻声开门,江秀贤的脸从铁青变成胭脂红,她道:“媛媛她……”男人没有说什么,挥手示意她出去。 男人让她坐在沙发上,和他面对面,他给江秀贤泡茶,动作极为细腻,应该是一个好爸爸,却没有一个懂他的好女儿!江秀贤愤愤地想。男人叹气声接二连三,茶泡好了,递到江秀贤面前,他才开口说话。 “怎么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男人无奈地笑笑,“我姓欧。” “江秀贤。”江秀贤只是简简单单地报上自己的名字。 “江小姐,嗯,”男人细细品味她的名字,然后目露忧伤,“不知道江小姐可有长期教导媛媛的想法?钱不是问题。” 江秀贤想到刚刚媛媛的表现,犹豫了一下:“令媛比较有活力,比较特殊吧。” 男人浅笑,“不用说那么多客套话,媛媛怎样,我是她爸爸怎么会不知道?先前的老师都向我投诉她,然后媛媛也说要换老师,然后我只能听媛媛的了。” “媛媛似乎不喜欢绘画。”江秀贤说。 男人诧异了一下,然后恢复微笑,“怎么可能呢?媛媛说她想要成为妈妈一样的人,她妈妈在的时候,她对绘画可是如痴如醉的啊,每天跟着她妈妈,还拿过全国少儿绘画比赛一等奖。” 江秀贤这才清楚,媛媛是因为妈妈去世才会如此。她接着想到郑哲希,郑哲希怕是当初也如此,她便可怜起媛媛来。 “媛媛还小,什么也不懂,江小姐能否包涵一番?代替她妈妈好生教导她?媛媛自小聪慧,我不想她浪费了。她妈妈是画家,给杂志画插画,还出过作品集,做过签售,我是她的粉丝,好不容易的相爱,好不容易有了媛媛,我想妈妈她也希望媛媛像她一样好好生活,而不是像我一样被公司事物压得喘不过气。” 江秀贤听罢,说道:“我会好好教媛媛,价钱我不在意,能吃饱就行了。” 男人欣慰点点头,认真打量起江秀贤。江秀贤依旧是红唇,红裙,还有红色指甲油,一种想要装成熟的感觉。 搞艺术的女生都爱这样的装扮吗?男人心里一悸。 最初的他还年轻,艳羡媛媛的妈妈与他同龄便众星捧月,媛媛的妈妈也是爱红色,写真集里她的长发会在太阳的折射下映照出红色。高中到大学他都有买这个与自己同城但不相识的女孩的作品集,大学毕业后他是公司的小职员,要拿下她某张另一个公司要拿下的画的发布权,他从公司里拿到她家的地址,敲响她家的房门,起初她不开门,很多很多次之后,她就请他进来喝她泡的茶了,也许是日久生情,他们相爱了。 后来,媛媛九岁的时候,她死于意外。回家的时候,被高处坠落的广告牌砸到,当场死亡。 男人回忆起那日,便红了眼眶。 江秀贤假装没有看到,起身要去找媛媛,走到媛媛房间门口,门口开了一个小缝,原来是媛媛在偷听,她见江秀贤过来了,想要关门,但江秀贤按住了门,说:“小白兔呀快开门。” 连她自己也哭笑不得。 最终她还是进去了,媛媛坐在床沿,瞪她,她恶声恶气地说:“爸爸从来没有对一个老师说那么多家里的私事。” “你爸爸是真心为你好,”江秀贤解释道,“如果不好好学,你怎么报答你爸爸?” “我讨厌爸爸。”媛媛说,“爸爸不能让妈妈回来,太无能了。” 江秀贤很是吃惊这句话是从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嘴里说出,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媛媛不想再学习的原因,可是却不知道媛媛对爸爸一直心怀芥蒂。 她忽然心疼起那个事业刚刚起步不久的男人。 “以后好好跟着我学画画,不然你妈妈就真正离你而去了知不知道?”江秀贤不知道十岁的小女孩是否懂她的意思,她看见书桌上有一支旧画笔,因为长期作画而导致笔毛变形,应该是媛媛的妈妈不要的,所以给了媛媛。江秀贤指着那支画笔,说道,“你妈妈住在里面,我看见了,这是会画画的人都能看见的,你看不见,是因为你不会画画,你妈妈说她好生失望!” 媛媛看了看那支画笔,又看了看江秀贤,不确定她是否说真话。 漫长挂念 却形影相吊 2 媛媛最后还是相信了,因为那是她最喜欢的妈妈的遗物。睍莼璩晓 一支她用到旧得不能再用的笔,媛媛也许也是想像妈妈一样传下去的,江秀贤看穿了她,归功于江秀贤修过心理学。 男人也很满意看见媛媛重新握起画笔,他们家有一间专门空出来的房间,用来画画用,因为媛媛的任性,好久没有打开过房门了,地板布满了灰尘,江秀贤也拖干净了,她知道作画是需要一个好的环境,她想让媛媛也知道这个道理,她妈妈在的时候,这里应该纤尘不染。 “这些是你画的吗?”江秀贤看着媛媛妈妈的画的对面那面墙,上面那些画的右下角写着一个“媛”字,虽然有些阴影部分掌握得不太好,但是对于十岁的小女孩来说已经是很好了,起码江秀贤十岁的时候连想都没有想过去画画。 更没有想到她此刻在做一个绘画家教。 “是啊。”媛媛点点头,把画架从墙角搬到中间,拿了水桶去装水,打开好久没有用的调色盘,“你的专业是什么?水彩?” 江秀贤道:“专业水彩,副专业素描速写。” “妈妈也是。”媛媛的妈妈是画插画的,自然水彩用得很好,她不知道江秀贤是否有高超的技艺,也不知道她画得如何,更不清楚她有没有能力教。妈妈是媛媛第一个接触到的画家,自然会把谁都与妈妈相比。 江秀贤让她先起线稿,但媛媛不肯,说妈妈以前不是这样教的,妈妈告诉她,随心就能画出好作品来。 “可是现在我才是你的老师。”江秀贤本不严厉,但是面对她就不得不表现得十分严厉。 媛媛无言以对,怄着气听她讲起线稿的重要性,讲着讲着,她就烦了,对江秀贤说:“你究竟要不要教?不要总说一些没有用的话,根本毫无意义。” 江秀贤闭了嘴,随即扯下一大张纸,铺在地上,用颜料与水随意混合,她低垂着眼,手握着画笔不停地描绘。这是她的绝活,她那一天为了招生也同样在公园前铺了纸,画了画,她每一次都用这种技法以理服人。 媛媛看得呆了,一副画迅速从江秀贤手里诞生,她画的是一只猫,眼睛里折射的人影也一清二楚十分细腻,猫毛的阴暗也颜色分明,江秀贤画的是一直陪着她的小明,小明这些年一直跟着她,可江秀贤总是粗心大意让它吃到颜料然后去余蝶珍的诊所里洗胃,要么就是拉肚子拉得都脚软了。 最后两笔添上了胡须,一张猫的头就活灵活现了。 “你怎么做到的……”媛媛只见过妈妈安安静静地坐着缓缓地涂,甚至涂上一整天,忘记了做饭。可现在江秀贤给她看到的是随手涂鸦般的水彩画猫的头,真的逼真得好像就要从画里钻出来,舔舔她的手掌。 江秀贤将画笔扔到水桶里,“这下你该听我的了吧?” “我要学刚刚的那个呀!快教我!”媛媛像发现了新大陆,她妈妈没有教过她这样也可以画画,而且格外逼真,好像真的是一只猫在看着自己,“眼睛!眼睛那里你是怎么做到的!” 猫的眼睛里的人影,和江秀贤的轮廓是一样的。 江秀贤只是笑笑,不肯告诉她其中的奥秘。她画的是小明,小明与她朝夕相处,她喜欢抱着小明然后对望,透过小明的眼睛,那就是她的影子。她构想这幅画好久了,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中画出来。小明是美国短毛猫,是江秀贤的爸爸送她做大学毕业礼物的,其实是想江秀贤细腻些,可惜江秀贤并没有把它看得太尊贵,倒是把它当普通家猫养,吃的东西也是乱七八糟,没有固定的猫粮。 她看见媛媛的眼中闪露出钦佩,正合她意。 后来的媛媛就好好地按照她的方法学画,江秀贤也没有像在画馆开班那时候的教学方法来教她,媛媛有天赋,加之小时候就有接触许多专业知识,她只能换更好的方法教她。男人会来看她们作画,他会默默地站在一边,不敢发出任何声响,他看见媛媛那么努力,在江秀贤无意中对望的时候会露出微笑。三十四岁的男人,有了淡淡的胡子印,江秀贤觉得这样一个好的男人,没有再婚,想毕也是一个痴情的好男人。 江秀贤很少再去余蝶珍的诊所,有空才来,而余蝶珍早上偶遇她的时候她正提着画具箱,回来诊所吹水的时候笑容满面,就知道她找到了一个得心应手的好工作,并且薪水不菲,江秀贤没有来诊所画猫画狗,反倒清净很多。 江秀贤在媛媛家教画,中午下班总会让男人和媛媛留下来吃饭,说是省下了来回的车费和时间,起初她不大愿意,但是后来发现真的是可以省时间,便留下来吃饭了,可是男人要上班,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早了,最后江秀贤就索性一早买了菜放在那里,中午她下班就和媛媛一起烧厨房,等男人回来,媛媛就在男人诧异的目光中说爸爸开饭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星期,男人才发觉江秀贤不过是他请来教导媛媛的一个老师,可是现在她连家里的家务都干了,每一次他看见她,就仿佛妻子还在身旁,或是她的灵魂附在了江秀贤身上,吸引人的气质一如以往。 有一天夜里,他敲响媛媛的房门,媛媛已经在睡了,要是以前,她肯定开口就骂,可是自从江秀贤开始教她画画,在耳边唠叨爸爸对她的好,她就已经对爸爸有点改观。 媛媛开了门,男人就让她回到床上,然后他蹲在床边,看着媛媛,说:“媛媛,你觉得江老师好吗?” 媛媛点点头,“江老师比之前的所有老师都好,我不准你换老师。”媛媛以为爸爸要开除江秀贤。 “那如果让江老师一直留在我们身边呢?”男人继续问。 “那更好了。”媛媛不想再接触那些不懂她的老师,自认很强又觉得媛媛是小孩子什么也不懂,江秀贤对她完全就是有尊重,也会接受她的创新的提议。 “如果,我是说如果,”男人在组织句子,“爸爸让江老师给你做妈妈,你愿意吗?” 媛媛瞪大了眼睛看着爸爸,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爸爸的意思是想娶江老师吗?可是,妈妈怎么办? “没有人比江老师更像你妈妈了。”爸爸已经在自言自语了,媛媛坐起身,将爸爸推了出去。 她很喜欢江秀贤,这没错,可是,她无法接受有人去代替她的妈妈,毕竟她又不是江秀贤肚子里蹦出来的,她不懂爸爸是怎么觉得江秀贤很像妈妈,但是她不愿,只是爸爸这样试探性的请求她的意见,让她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第二天早晨,她就悄悄地对江秀贤说了。 江秀贤听罢,似笑非笑,说道,“你放心,你爸爸这么老,我这么年轻,我才不会喜欢他咧。” 然后媛媛又转告给爸爸。 爸爸苦笑,点头称是,他三十四岁,她二十六岁,他已经有了一个十岁的孩子,她还没有结婚,必然是他老她年轻,而且,没有人愿意爱一个有了孩子的男人,况且,媛媛又不是她亲生的孩子。 可他愈发喜欢江秀贤,那天晚上他约了江秀贤出去吃饭,说明了心意,江秀贤饮着红酒,笑嫣如花。 那红酒和她真是相衬啊,她的酒红色长裙,还有她的红唇,还有她红色的指甲油,无不吸引着男人,男人感觉自己就要欲罢不能了,面前这个女生连笑也勾魂。 “欧先生,我来你家,只是负责教媛媛绘画的呀。”江秀贤轻轻地放下酒杯,笑着说,“一开始你可没有说是为了给媛媛找妈妈。” 男人窘迫极了,口齿不清,大脑短路。 “继续保持雇佣关系也是可以的,江小姐不愿,我也没有办法了。” 江秀贤用纸巾把口红给擦去了,然后割下面前的牛扒,送进嘴里,慢慢咀嚼,男人有些心急她的回答,蹙眉。 “欧先生,”江秀贤说,“这个星期六我想要请一个假,一个星期的假,我要去一趟新疆。唔,可能一个星期不够,具体多长,到时候再告诉你吧,期间不能让媛媛懒散,要逼着她去画,或者让她回去学校吧,每日看着她像一只笼中鸟,怪可怜的。” 男人无言,江秀贤是在间接拒绝他。 “唔,还有媛媛对你说我嫌你老的那件事,你不要介意,我开玩笑的。”江秀贤只是为了敷衍媛媛。 男人愣了愣。 “从新疆回来,就告诉你答复吧。”江秀贤用纸巾擦了一下嘴,擦掉酱汁,放下刀叉,从手袋里拿出口红和镜子,涂起来,她抿抿嘴,然后把东西放好,“去一下日光城也好,走一走朝圣路,以前的我总是向往我看不见的大海,以为海就是我朝圣的地方,其实,青海湖也有一个‘海’字,我从来没有发现。” “你会……给我怎么样的答复?”男人问。 漫长挂念 却形影相吊 3 江秀贤站起身,对他笑:“看看佛祖怎么对我说吧,因为我们彼此刚开始都是萍水相逢,以前我喜欢用时间去窥探,虽然窥探出来了所以然,但是现在我也没有那时候的青春去耗了,看佛祖怎么说吧。睍莼璩晓” 有时候,迷信也是好的。 男人也很迅速却很优雅不失礼节地将牛扒吃完,把江秀贤拦了下来。他认真地看着江秀贤,有些歉意,“可能是我太鲁莽了,让江小姐生了二心,我希望你别避开我,至少,别避开媛媛,媛媛很喜欢你,她第一次对除她妈妈以外的老师那么上心,我不希望因为我的原因害得媛媛没有江小姐那么好的老师。” 江秀贤看着他,许久,才说:“我不是你妻子的代替品。” 然后,她大步离去。 她不愿做一个人的代替品,她只相信自己独一无二,也只愿做别人的独一无二,她离开了,却不保证是否还会回来,她对男人有好感,因为他的细腻与成熟,果然三十多岁是男人最吸引人的时候,江秀贤不确定这是否是爱,可是朝夕相处过后,是愈发的期盼。 她期盼有这么一个好男人对她好,死也无憾。 她赚来的钱已经够了她去青藏那一边,她想去完新疆,就去西臧,她想感受她从未感受过的另类生活,没有江南水乡,没有一望无际的蓝色大海,也没有以朋友之名守护着的夏晴生。 她要带上她最漂亮的衣服,架好支架,拍很多很多的照片,在青春的尾巴留下最美好的记忆。 余蝶珍没有问她旅行的原因,但却表示支持,让她注意安全,她临行前,也是一个人上的火车,余蝶珍没有来送。 江秀贤发觉自己也没有那么的依赖人,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她完全可以自己一个人。 余蝶珍最近在忙结婚的事情,自然没有空去理江秀贤的事情,她和凌少杰已经买好了请帖,每天都想要请些什么人,遗漏的话又不太好。余蝶珍问凌少杰要不要请他的父母,凌少杰拒绝了,他说他们已经断绝关系,就当他是个不孝子,但是余蝶珍知道他总会在咖啡馆的收入里面拨出一部分钱存到一个银行卡里,她查过,机器显示一个‘敏’字,想必也是凌敏的卡,用来赡养父母。 余蝶珍还是悄悄在请帖上加上了他父母的那一份,自己的父母也想见见亲家,因为他们有一个争气的儿子,开了一间咖啡馆,娶了一个好老婆。 后来去试婚纱,凌少杰怎么看都觉得不好,便让人给她订做,他说他的西装随随便便就行,可是婚纱不能随随便便。 余蝶珍很是感动,凌少杰懂婚纱穿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是一件毕生难忘的事情,余蝶珍早就忘却了之前的种种,因为这一次他没有食言。他们小的时候就勾过手指,他说他会娶她,她说非他不嫁。现在终于实现了。 感动有,欣慰有。她终于有一个她自己创建的家。 他带了她去广州,找了一个婚庆公司的熟人,联系到了设计师。那些助手把余蝶珍量了一个遍,然后向设计师报告精确的数字,设计师胸有成竹,说五月中前一定可以交货,凌少杰放心地把婚纱的事情交给了设计师,订金交了五万。 余蝶珍虽然有些心疼钱,因为在普通的影楼租一件就百来块,可是现在花了五万却才是订金,但是想到凌少杰为她那么倾尽全力,就没有说什么了。他舍得为她花钱,这已经足够了。她不期待婚纱的样子,因为在她眼中都是白色的裙子,没什么不一样,可是他在乎,在乎余蝶珍这一生中最美丽的那一天。 婚庆公司的人帮他找来了一个珠宝商人,那个商人私藏了一对结婚戒指,是精心打造的钻戒,凌少杰想要,可是一直没有谈妥,余蝶珍要他放弃算了,既然那个商人那么不情愿给他,无论出多少钱,想毕也有他的原因,更何况他私藏多年? 然后凌少杰天天打电话给那个商人,和他聊天,但是绝口不提戒指的事情,后来商人被凌少杰的软磨硬泡给说得头昏眼花,凌少杰请他来咖啡馆喝咖啡,聊的话题余蝶珍没有听,可是咖啡喝完,商人也答应了,他说会在结婚前回澳大利亚把戒指拿回来给他们。 凌少杰还让他写了一张答应书,害怕他反悔。 “唔,你和他说了什么?他态度那么强硬也会答应你?”晚上两人回到咖啡馆三楼他的住所,余蝶珍拉好落地窗的窗帘。 他们还没有买房,因为打算结婚之后再去决定,那时候对孩子的这一概念应该会比较清晰,购房的同时也会给孩子留一间房间。 “我不告诉你,反正他是答应我了,想想那么漂亮的戒指戴在那么漂亮的人的手上,我就好开心。”凌少杰冲她神秘地笑。 未来的蓝图愈发的清晰,她就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然而看到桌上那一堆喜帖,她就不再去想那么多。忽然她想到郑哲希,自己是否要把请帖给他? 她发起呆,却被凌少杰拉进怀里,她跌落床,凌少杰把她压在身下,笑着说:“我的小蝴蝶不会有婚前恐惧症吧?” 余蝶珍一怔,随即翻身把他压在身下,嗔道:“我是没有,不知道冰激凌有没有?” 凌少杰大笑着把她抱住,余蝶珍的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铿锵有力的心跳声,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头,他感慨道:“我的小蝴蝶,一眨眼就长大了。” 就好像妈妈时常对余蝶珍说的这番话,余蝶笑出声来,凌少杰窘迫地反驳:“这是真的嘛!” 余蝶珍有些疲倦,她连动都不想动,而凌少杰的怀抱又是那么温暖,春末的夜晚有些凉,她又是那么地惧怕寒冷,所以她喜欢凌少杰的怀抱,凌少杰比暖水袋好几万倍,因为他的身永远不会变得寒冷。 “哪里一眨眼了?明明是经历了千辛万苦。”余蝶珍说,“明明是九九八十一难,我才回到你身边。” 凌少杰摸到她的头发,从小到大,她的头发都是那么漂亮,他摸的时候余蝶珍闭上了眼睛,像一只温顺的动物,依偎在他怀里,“就这样睡吧。”余蝶珍说,趴在他身上,凌少杰也没推开她说她重,他有些地方被压得发麻,可是他没乱动,轻轻地把被子盖好,他闻到她头淡淡地味道,像她小时候的洗发水的味道,他看着天花板,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睡着。 他梦到太多太多东西了,他梦见自己还只有六岁,他梦见余蝶珍的花裙子,他梦见草坡上的蝴蝶,被他抓进手里,还有狗尾巴草,他做成小狗,讨了余蝶珍欢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五月到来,初夏的味道也降临了这个南方城市,换上了短袖,但是昼夜温差大,还是要准备一件薄外套。 许多狗狗要剪毛了,余蝶珍一个人忙不过来,便叫江秀贤跟着她学习,做她帮手。江秀贤从西部回来不久,皮肤还是有掉皮的迹象,那一边的太阳太烈,只是两个星期她就和余蝶珍一般黑了,她每天在家倒弄自己的脸,试图把它抢救回去,余蝶珍说这没什么不好的,就每天都逼她来学习剪毛。 江秀贤从西臧回来,好像就整日无所事事了,余蝶珍问她之前的工作怎么样了,江秀贤只说她辞职不干了,那个雇主的孩子太难教。 她说了谎。 回来以后她就去了男人的家,媛媛开的门。她看着她,面露欣喜,可是想到爸爸的事情,她对江秀贤说:“我不希望有人来代替我妈妈在我爸爸心中的位置。” 江秀贤看着她的眼睛。妈妈的去世让她格外早熟,什么事都能独具一面,她也知晓男人的意思,甚至江秀贤内心所想的,所以她才对江秀贤如是说。 江秀贤只是点点头,连失望也没有表现出来,她说:“告诉你爸爸,佛祖说他不是我命中注定,我的那个人在未来的某个地方,所以我要辞职了。” “江老师,我是不是很自私?”媛媛这样问江秀贤。 江秀贤摇摇头,“没有江老师,也要好好学,我离开你爸爸,就必须离开你。” 她成全了媛媛,以致现在的自己。 她真的去求了一签,第五九签,下下签 。“涴溪纱女美无双 ,媚至吴王国破亡 。最恼东施效颦笑,山鸡岂可胜鸾凰”,解签人告诉她,若不如人,就不要强人所难,不要去模仿,因为东施不可能笑得似西施,山鸡也不可能美比凤凰。 她沉默了许久,才明白其中道理。 她再优秀,在男人眼里也只可及媛媛的亲生妈妈七分,她永远比不上人家那只凤凰,就不要刻意去模仿,若不听教,必然凶多吉少。 所以她离开了他,离开了媛媛。 她还要找一份工作,下一趟旅行是云南西双版纳。 漫长挂念 却形影相吊 4 剪毛的工作一直持续到五月底,她才好好地把工作放了下来。睍莼璩晓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这份工作和自己学的专业不太有关系,她学的是生物医学,总言之是兽医,但是自从她开了这个诊所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像是宠物美容院的一个技工,自己学的大都派不上用场。偶尔有狗狗患了细小,她才能大施拳脚,但是患了细小的狗狗很难治愈,最后主人都会让她给狗狗安乐死,那时候的她连打针的手都是抖的。 以前她会在诊所门口看见一个纸箱,里面会是一只病狗或病猫,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也许是因为它们患病之后主人要抛弃它们,所以放到诊所门前,余蝶珍心里暗暗谴责他们,却也因为他们把宠物放到她门前,觉得他们还是有点良心的,至少没有随街抛弃,至少让余蝶珍把它们送到流浪动物收养所。 她还会遇见一些奇怪的顾客,他们把钱撂下了,就会把自己的宠物也撂下了,有一次一条贵宾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等来它的主人,余蝶珍才把它抱去收养所。 她所接待的猫猫狗狗都很温顺,她不理解那些抛弃它们的人。 “也许是因为它们无用武之地了吧。”凌少杰是这样回答她的。 现在距离他们的婚期还有一个星期,余蝶珍心里有了微微兴奋,婚纱已经到了,他们的戒指还没有到,他每日打电话给商人,商人都推脱说在澳大利亚好忙呀没空回国,凌少杰甚至威胁他说如果不能准时,一定有他好看的。 余蝶珍试穿过婚纱,完全符合她的身形,再让美容师给她设计造型的话,她就如天仙一般了。 这是凌少杰说的,他对余蝶珍赞不绝口,恐怕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多。 “好看是好看,但是好贵啊。”余蝶珍皱眉,这条裙子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多万,她不知道有多心疼。 “为了你什么都值得。”凌少杰说。 余蝶珍在镜子前转了一圈,美滋滋地笑。女孩子从小就有的梦,她终于实现了。 他们婚礼的地点在教堂里,牧师请好了,各种七大姑八大婶也叫上了,双方父母提前见面了——这是余蝶珍偷偷安排的,凌少杰不知道,她也见过凌敏了,但是凌敏对这件事不太上心,连开心的表情都没有,为此余蝶珍有些失落,但是凌少杰已经和凌敏也断绝关系了,他们同父异母。 这个星期的主要任务是找地方拍婚纱照。余蝶珍想啊自己父母那个时候都没有婚纱照这种东西,反正她是没见过他们的婚纱照,但是后来对结婚的每一个新人都似乎很重要,但是她看过父母结婚时候的照片,是在轮桌敬酒,妈妈的妆容真是美到不行,爸爸也帅翻了,估计结婚的那一天,无论是谁都会有这种特别的感觉吧。 凌少杰找了很多影楼,但是他都说不行,摄影师太骄傲,自命拍过很多就十分会拍,凌少杰不喜欢这种人,所以也不喜欢那个影楼,余蝶珍对此哭笑不得,凌少杰对于结婚,挑剔得不得了。 应该说是为了一个喜欢的人的时候,都挑剔得不得了。 后来他们还是去了省城去拍了婚纱照,凌少杰说要用一张最好看的挂在床头,那样就可以对比出余蝶珍是不是真的变老了,余蝶珍捏住他耳朵,凌少杰吃痛,说余蝶珍这么快就对他施以家暴了,影楼的人看着他们打打闹闹,不知道说什么好。 凌少杰让余蝶珍别脱婚纱,他也不脱西装,然后拉着她出了影楼,街上的人都看着他们,他就带着她乱走,甚至走过他曾经打工的酒吧,后来他好像想到了些什么,又带她回去坐上车,然后他轻车熟路,把车开到了他打工时住的地方,那里依旧拥挤,残破,依旧只有老人或是那些打工人士出出入入。 “十八岁的时候,我以为我有了稳定的工作,所以把家安在了这栋楼。”凌少杰指着一栋民居,防盗网上的平台都种了花,五月的花都开得很漂亮,还把枝条伸出防盗网外,余蝶珍看见了,也觉得这个地方虽然破旧但也很平和——没有人会去偷一盆花。 凌少杰接着说:“和我住在一起的都是一些老奶奶老爷爷,他们人真好,我回来也只是想看看他们,也让他们看看我的妻子。” 余蝶珍微笑着点点头。在影楼化的妆还没有洗掉,她一笑起来,在凌少杰眼里都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了。他拉着她的手走在局促的楼梯间,她手提着裙摆,害怕弄脏这条昂贵的裙子。凌少杰最后走到自己曾租用过的那间屋子,房门翻新过,应该是有人住了。他不忍打扰,便去敲对门的门,他还记得自己住在这里时受了对门老婆婆很多的恩惠,老婆婆煲的汤格外好喝,他记得那时候这里都不用闭门,家家都是熟人,也常串门吃饭。 老人家就是喜欢热闹。 开门的是一个年轻人,看他身上的校服,是一个初中生,但是他却叼着烟。 “干嘛?”他皱了一下眉,看着面前素不相识的两人,眼中有一丝厌烦,可能是因为凌少杰打扰到他了。 “唔,我记得之前住的是一个老奶奶。”凌少杰面对少年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因为他并不是他想见到的人。 “你说奶奶吗?去年就死了。”少年把烟扔在地上,用脚撵熄,“但是奶奶把这里的钥匙给了我,如果给了老爸,估计就被那些农民工给租用了,我还不如把钥匙自己用,离家出走也舒坦些。” 少年不喜欢那些进进出出的农民工,他对乡下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厌恶,凌少杰听着也不好受。 他当时也许也是他口中的农民工。 “奶奶对你很好?”凌少杰这样问。 “当然的,不然怎么会把钥匙给我?”少年觉得凌少杰是白问的,“你是***什么人?”他主要是看见他们身上穿的盛装。 凌少杰摇摇头,只是笑,余蝶珍感觉到他一定是因为***去世而有一些内心的波澜。 凌少杰想起来了,奶奶曾经突发心脏病,是苏婉将她背去了医院,奶奶才得以平安无事。那时候的他把她当做自己的奶奶,把苏婉当成自己的妻子。那时候的苏婉真是乱来,背上奶奶就往医院冲,她心急如焚,连红灯也闯,奔进最近的医院。 现在奶奶去世了,苏婉也去世了,他对这里残存的记忆,也该随着离世而消散吧。 “你怎么了?”余蝶珍站在他面前,看着他微润的眼眶。 少年已经关上了门,凌少杰看着穿着婚纱的余蝶珍,说道:“没有,只是为这间屋子有了新的继承者感动一下。” 余蝶珍不想去窥探他的过往,所以没有追问。 他们离开了那个地方,坐上车,又回去影楼,照片已经弄好了,他把照片放在车后座的座椅上,“万事俱备,只欠那个该死的戒指了。” 他语气里满是埋怨,把车往回开,为了这桩婚事,他没少搁下咖啡馆的工作,她也已经把宠物诊所的门关了,有时候江秀贤会去开门,但是她开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猫猫狗狗,最后余蝶珍就不让她去诊所乱来了,江秀贤还是要找工作,但是余蝶珍听说江爸爸说余蝶珍都要结婚了江秀贤还不带一个回来,要给她相亲了。 江秀贤向余蝶珍哭诉,余蝶珍说就随江爸爸去吧。 车开出高速的时候已经五点多,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也有些疲惫,所以就在车的颠簸下睡了,凌少杰看见她睡觉,尽量开得平稳些,也尽量开得快一点让她回家在床上好好休息,日暮夕阳很美,对于二人也无暇欣赏了。 天空昏暗下来,凌少杰从左镜里看见一辆泥头车,很早就打了灯,而且开得很快,和他并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凌少杰皱眉,开去慢道,心想泥头车还想要超车,泥头车真的开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开到了他的身边直冲去护栏,然后又向右偏,向他撞来。 凌少杰一惊,把方向盘向右打狂踩油门,他忽然想到高速的右边是山岩,他更是想到他的右边是余蝶珍。 他又把方向盘往左转,直到泥头车往他直直栽下来。余蝶珍被巨大的声响吵醒,却发现自己的头已经顶到了车顶,也有被东西扎着的痛,她在一闪一闪的车灯的照耀下看见了身边的人,车挡风玻璃扎在他身上,主要是,方向盘和车顶都压在他身上。 “凌少杰……”她还看见他的血液溅在自己的婚纱上那些殷红。 她伸手,去推开方向盘,可惜无济于事,头上的刺痛在她的用力之下更加痛,她挣开安全带,继续推。方向盘压在他的胸口上,紧紧地,松不了,她看不见他的脸,因为车顶的原因,他的脸在另一侧,所以她尝试推开车顶,依旧无济于事。 他的血是温热的,她摸到。 他死了,吗。 余蝶珍哭着问自己,充满了绝望。 旧时少年 新城不再现 1 用力过大,血汩汩而流,头上的剧痛让她晕厥,她失去了所有力气,她感觉温热的血流过自己的脸,她努力睁眼,可是头上更痛。睍莼璩晓 “救……救命……” 凌少杰一动不动,她也想一动不动了。 天注定吗? 她醒过来的时候,头上还是剧烈的痛,但是面前是白色的天花板,闻到的是让人难受的消毒水味道,她感觉身体沉重,头上包着东西,她移了一下头,看见吊点滴的管,她皱眉,嘴唇干得快裂了,她把头转向另一边,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趴在她床边睡觉。 “……”她想说话,但是口干得说不出,只是哑哑地发出声音,她吞了一口口水,动了一下,动作惊醒了那个男人。 “你醒了?”男人很没精神,但是也因为她的苏醒而兴奋,“好点了吗?” 余蝶珍看清楚了他,他是郑哲希。 她回想起来了那天的车祸,倏地坐起身,扯到吊针,针被拔了出来,她吃痛,又皱了一下眉,她瞪大眼睛看着郑哲希,说道:“凌少杰呢?凌少杰呢?!”她边说边往隔壁的病床看,是空的。 郑哲希没有立即回答她,犹犹豫豫地,欲言又止,余蝶珍最烦别人这样,她清了清嗓子,双手扯住郑哲希的衣领,大喊道:“你说话啊?凌少杰呢!”她用尽全力抓住他的衣领,摇晃他,以为这样他就会全部说出来。 “蝶珍,你不要激动,你昏迷了四天应该很饿了吧?你妈妈给你每天都有送鸡粥,可是你一直都没醒过来。”郑哲希按住她本来插着针头的手背,不让血散开来,余蝶珍面对他的文不对题十分愤怒,咬牙切齿地朝他大喊大叫,护士被惊动了,跑进来说要她不要吵,郑哲希看着护士,示意她去做些什么,护士看了两眼余蝶珍,匆匆跑走了。 “凌少杰在哪里?带我去见他,我求你了。”她苦苦哀求郑哲希,她想立即看见他,哪怕她看到的是重伤累累的他,只要她痊愈,她就立马照顾他,等他也痊愈,他们就继续办好婚礼。 郑哲希只是按住她的手背,别过脸,闭眸。余蝶珍眼眶发红,她咬住自己的唇,对郑哲希的不言仍充满愤怒,然后她看见一个医生走了进来,招呼了几个护士,护士过来把她的手掰开,余蝶珍惊叫:“你们要干什么!放开我!” “余小姐,我们只是想要你安定下来。”医生看着她。他比较年轻,但是说话很老成,余蝶珍大声问道:“凌少杰呢?” 医生叹了一口气,看向郑哲希,郑哲希无奈地说,“告诉她吧,这样也好。” 医生点点头,面无表情,“余小姐,和你一同送进来的那位先生已经去世了。” 余蝶珍听罢,挣开护士的手,但又被护士按住了,她大喊大叫,情绪十分不稳定,“为什么我活下来了?他就不能活下来?你们这群庸医!没有用的庸医!把我的凌少杰还给我!我要告你们见死不救!” 一支镇定剂打进了她的体内,她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她不想再动,就恶狠狠地看着医生,还有那些按住自己的护士,在她眼里,他们就是刽子手。 郑哲希痛心地看着她,她被护士捆绑在病床上,眼泪一直流一直流,一直哭,郑哲希尝试去安慰她,可是她依旧哭个不停,最后他只能默默地给她擦眼泪。 呜咽声持续了不知道有多久,余蝶珍才平复过来,她轻声问道:“你见到他最后一面了吗?” 郑哲希摇摇头,“警察说是泥头车的司机醉酒驾驶,冲上高速公路中间的护栏,然后偏向你们的车撞来,原本如果把车头向右偏应该能避开倒下来的泥头车,但是他没有那样做反倒向左偏了。” “……”余蝶珍的眼睛被泪水刺痛,她看见的郑哲希是模糊的,郑哲希没有说下去,但是她已经知道了全部。 “他害怕撞上右边的山岩,因为我。”余蝶珍苦笑,笑着笑着又哭起来,郑哲希用纸巾给她擦泪,余蝶珍躲开他的纸巾,但他还是沉默着给她擦泪。 郑哲希说:“有一个小护士告诉我,你们送来医院的时候,他还有一丝生气,你们的担架并排放着,他在救护车上伸手拉住了你的手,然后在去医院的途中他心跳就停止了,”郑哲希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些事告诉她,但是余蝶珍是有权利知道的,如果凌少杰还在世,她仍然是他的未婚妻,他仍然是她的准丈夫,“去到医院的时候,握住你的那只手掰都掰不开。” 余蝶珍听着他讲,越听越是内疚。她心脏发疼,鼻子发酸,她不应该在车上睡觉,或许她不应该坐在副驾驶座,或许她不应该和他去广州拍婚纱照,她满脑子的这些事,充斥着让她窒息,她只受了轻伤,只是头部被窗的玻璃扎了,送来医院的时候剪去了一部分头发,缝了很多针——她头痛的原因就是这个。 “带我去见他,我求你了。”她又一次说了这句话,哽咽着含糊不清,她不知道自己的愧疚如何才能得到排解,她想见他,哪怕是一具尸体。她胡思乱想着医生也许是在骗她,凌少杰也许只是伤得比较严重,在重症监护病房罢了。 郑哲希看着一次一次重复哀求他的余蝶珍,说道:“昨天就火葬了,骨灰让他的妹妹带了回去,律师说等你醒过来,就宣读他的遗嘱。” 郑哲希是听江秀贤说的余蝶珍出车祸了,他立即赶了回来,用最快的速度,庆幸是淡季,车也准点,他一下车就直奔医院,去到余蝶珍的病房,她刚做完手术取出玻璃渣,躺在那里脸色苍白,她的父母眼眶是红的,江秀贤眼眶也是红的,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那个女人说她要带自己哥哥的骨灰回乡下,埋去他们家的祖坟里。郑哲希还见到了一个律师,说余蝶珍涉及遗嘱内容,所以要等她醒来后才能宣读。 已经是两天前的早晨的事情了。 第三天凌少杰的尸体就火化了,是他的家人说要早点的,乡下的迷信说尸体不能停留超过三日,不然就会诈尸。凌少杰的父亲几乎哭得站不起身,是后妈扶着父亲看着他被推进停尸房,余蝶珍的父母和他的父亲都谈了很多,凌少杰的父亲说,“女儿醒来之后,要怎么办?”他对余蝶珍印象很好,所以把她叫做女儿,“阿珍要怎么办?” 说着说着,这几个四五十岁的父亲母亲就一起流泪起来。 泥头车的司机当场毙命,但是他家很穷,拿不出什么钱来,凌少杰的父亲把他的家人告上法庭,法庭认为是交通事故民事处理就行了,因此没有受理。 余蝶珍的父母说等蝶珍醒了,就继续像凌少杰还在的时候一样,让她照顾一下凌少杰的父母。 余蝶珍昏迷不醒了四天,郑哲希都帮她父母守夜,余妈妈每天早晨很早就来了,这几天虽然很短,但是也让她老了十几岁般,眼睛总是红肿的,她把她熬的鸡粥拿来,可是余蝶珍不醒,她中午的时候就让郑哲希当午饭了。她对郑哲希的印象很好,此刻她更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仍对昏迷的余蝶珍无微不至地去照顾。 今天他实在很疲惫,才趴下睡了。 “见不到了吗……”她想用另一只没有插针头的手捂住自己的脸,可是她被捆绑着,她还打算,如果能再见他一次,她就用吊针的针头自杀,死在他的身边,随他一起去。 “以后让我来照顾你吧。”郑哲希说,他内心十分痛苦,凌少杰用这种方式,让余蝶珍对他伤心一世,他有怨,可是凌少杰是为了余蝶珍,才死的。 余蝶珍听罢,转瞬笑了起来,嘴角扯得扭曲,“是吗?可是郑大夫,我这辈子都和你们这些见死不救的庸医势不两立!” “蝶珍!”郑哲希皱眉,余蝶珍已经在心里留下对医生的不满,虽然他学的是中医,可是归咎起来他还是一个医生,救苍生济百姓,此刻在她嘴里他是一个刽子手。 “生气了吗?”余蝶珍情绪又不稳定起来,“宁愿死,也不用你来照顾我。” 江秀贤刚想推开病房的门,就听到余蝶珍的这句话,她站定了脚步。然后她皱起眉,推开门,余蝶珍醒了,可是看起来十分糟糕,她看郑哲希的眼神,也是充满怒意的。 “秀贤……”余蝶珍看到来人,想立即扑到她怀里大哭一场,但是手上还吊着点滴,身上被绑着,她动弹不得,江秀贤见状,问郑哲希她是怎么回事,郑哲希说是医生想让她镇定的手段。 江秀贤走到她床边,用手帮她把脸上的乱发挑开,她看见余蝶珍的时候是那天晚上,她的白色婚纱上全都是血,殷红殷红的,她吓坏了,一边哭一边追着她跑,她还看见凌少杰,凌少杰的脸都是血,但是凌少杰用带着血的手,拉住了余蝶珍,他已经没有气了,手也固住掰不开,她看着他们一起被推进手术室,所以余蝶珍头部手术是和他一起做的。 旧时少年 新城不再现 2 现在躺在床上的余蝶珍脸色苍白,泪痕满布,她的枕头已经湿透了,江秀贤埋怨地瞪郑哲希,郑哲希无奈地看她。睍莼璩伤江秀贤只要一想到那晚上满脸是血的她就恐惧,她以为他们都死了,幸好余蝶珍活了下来。 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凌少杰拉着余蝶珍的手的那一幕还会是不是弹出她的脑里。余蝶珍就要结婚了,他们就要结婚了,可是他离开了。江秀贤好害怕余蝶珍接受不了,也许她真的是接受不了,不然医生怎么会捆住她,郑哲希的表情很无可奈何,他是想帮余蝶珍的,可是心魔怎么消除?医书上没有说。 “秀贤,杀了我好不好……”余蝶珍充满了绝望,“或者告诉我,告诉我郑哲希在说谎!” 江秀贤一怔,瞪大眼看郑哲希,怒道:“你告诉她了?” 郑哲希支支吾吾,“啊……嗯。” 江秀贤站起身大步走到他身边,拉起他的衣领,她满脑子都是气,“你干嘛告诉她?啊?想她死?你就那么恨她?哦,我知道了,你是在为凌少杰的死幸灾乐祸是吗?郑哲希,从始至终你都是一个人渣!” “她迟早要知道的,我能不说?她追着我来问,我能不说?现在不告诉她,你想什么时候告诉她?等她出院的时候告诉她凌少杰死了,因为她死的,你觉得她能好到哪里去?在她没有希望的时候告诉她,我这是对她好!”郑哲希扯开江秀贤,握住她想打他的手,反驳她。 余蝶珍看着郑哲希,心里想着他真的是说对了,她问他的时候她还有希望,可是知道真相之后就只剩下绝望。如果她一直被欺骗着凌少杰还活着,她的希望就越大,那么失望也就越大,知道真相后,她会更接受不了。 “请安静,这里是医院!”护士匆匆跑来,带着些许怒意,他们的声音刚刚惊醒了一个婴儿,婴儿又哭,又会打扰到别人,她的工作量又增加了,她又会更烦躁。 郑哲希甩开江秀贤的手,江秀贤瞪着他,咬牙切齿,又坐回余蝶珍身边,余蝶珍知道不能怪江秀贤,她为了她好,才那样想,可是郑哲希也是为了她好,所有人都是为了她好。 “秀贤你别生气了。”余蝶珍看着气到想哭却又强忍住眼泪的江秀贤,要不是她被捆着,她应该去拥抱江秀贤。她们安慰对方的时候总是要拥抱。 江秀贤没有说话,别过脸。 余蝶珍见到二人都没有说话的想法了,又看向郑哲希,郑哲希双眼迷离,看着她,可是是没有焦点的看着,他在想着其他事情。 余蝶珍只能看天花板,鼻尖又酸起来,眼睛再一次湿润,她不明白,她只是睡了一觉,他便永远的离去。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世界。她想不明白,是不是真的他们注定不能在一起,他注定此生不能好好过,她注定失去他,即使相遇也不能拥有。 要不要那么信命?她咬住唇,也不顾是否有人在身边,她想她现在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可能有什么比得上她失去了所有?她已经没有了她最挂念的人了,没有了。 她觉得自己就像置身于荷花池里,黑暗,冰冷,窒息。 她感觉自己被水鬼拉着,越沉越深,还有滑溜溜的水草,不断灌进她的喉咙,充斥她的胃,她看不见光明,听不见声音,只有触觉,身体很重,水很冷,她忽然间听见了水里传来的声音,然后似乎是听觉被打开了,身边充斥着声音,嘈杂,让她很烦躁,但是她听见了有人跳落水的声音,那个人摸到了她,抱着她往上游,她也抱住了那个人,是一个熟悉的拥抱,然后那个人从她的手臂中滑走,往下沉,她慌忙地想要抓住他,可是她自己往上浮着,那个人越沉越远,她无论怎么动就只能往上浮,可无论往哪一边移去,似乎都没有尽头。 她尖叫起来,她听不见自己的尖叫,无论用多大的力,多大的声音。 “蝶珍,蝶珍……” 直到她的听觉再次出现。 她用力抱住声音的来源,把头埋在他的肩上,不断地抽泣。郑哲希抱着她,在她耳边不断地说着“没事了,乖,没事了,我在,我在”,余蝶珍的情绪慢慢平稳,才意识到自己紧抱住的人不是那个“沉下去的人”。 “不怕不怕,我在。”郑哲希抚摸她的后背,动作温柔得让人不由得为此动情。 他被她吓得惊醒,她尖叫着坐起来,双手不停地向前想要抓住什么,他只能抱住她抚慰她,她突然紧抱他,靠在他的肩上哭,他知道她做噩梦了,他却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她这样子,心里很是难受,他想过或许死的是自己更好,现在她的脑里,心里,全部都是凌少杰。 真过分啊,以死来换取在她心里的永恒。 余蝶珍抽泣依旧,拥抱也依旧。 已经是深夜了,他还守在她身边,他告诉了她的父母她醒来了,父母都很开心,语重心长地和郑哲希说,希望他能照顾受尽伤害的余蝶珍,带着她走出来,从这件事的阴影里走出来,郑哲希答应了,无论是何时,他都只想对她好。余蝶珍睡着的时候他一直在回忆着过去,连江秀贤离开也没有注意到,他想着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他和余蝶珍为什么最后会走到那一步,年少时候的那些青涩的情感历历在目,一开始为什么喜欢,是什么让他坚持那么久,他都找不到答案。 他后来叫来了护士给熟睡的她“松绑”,就看着她睡着的模样,蹙眉,睡得很不安稳,他感伤起来,但是没有哭,他不想被人看见,即使病房里只有余蝶珍,睡着的余蝶珍。他哭过,在余蝶珍说和他分手的那晚,他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那晚他喝了很多酒,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外面流动的江水,还有倒映的灯光,还有江风,却没有想过一别就是六年。 六年,所有的人和事都面目全非。 孤身一人的荣华富贵,怎堪相濡以沫的四海为家。 如今他深知这句话的道理,所以他回到她的身边,这个女人一旦失去什么,就会失去灵魂,他负责拯救她。但是他该怎么做好呢?余蝶珍紧紧地抱着他,他回应她的只有回抱。 “余蝶珍,你就不愿意回头再看看我吗?”郑哲希在她耳边轻轻说,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他又害怕听到让他为难的话,因为凌少杰死去不久,余蝶珍根本不可能那么容易放下他。 或许她从来没有放下他,半路闯进来的是他而已,郑哲希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趁凌少杰不在的时候才敢去寻余蝶珍的人。 余蝶珍松开了他,但是手没有离开,她和他鼻尖的距离也就一厘米,对视,他在黑暗中,通过窗户穿进来的微光,看见她的眼睛,他忽然想起了那时候,和那时候是一样的,像星星一样,那是恋人的眼睛。 “我看见的,是满目疮痍。”她轻笑,有气无力,疲惫不堪,“若你早日归来,我定将一辈子托给你,只是我的心,过时不候。” “你离开的那段时间,我以为我活不下去了,可是我现在好好的,可惜的是我没有答应任何一个大学同学的求爱,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傻傻的等你回来,你怎么那么自私,你怎么就对我没有一点的记挂?” “我有。”郑哲希说,“尹佳珏和我在一起,是为了利用我,你知道吗?我去上海读书,是因为我妈妈死了,你知道吗?你什么都不知道吧?你有资格说我吗?” 余蝶珍只是轻笑着摇摇头,“过时不候啊过时不候,第一次发现这个词语是那么的有意义。”她躺下,看着天花板,不想去理会郑哲希。 她的确是什么都不知道,她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原因,只是一味的埋怨他。 谁最自私? “你也让我等了好久。”郑哲希说,但余蝶珍不再理他,说完他就沉默了,再看余蝶珍,她已经闭上眼睛,两个人就这样都沉默了。 他向前,在她额前吻了一下。 “晚安,好梦。” 像一杯暖心牛奶,喝完后的淳淳的味道还环绕着般,她觉得自己多么可笑。 婚期好近好近,却被这一场死亡所取消,郑哲希的额吻又让她内心混乱。 恨不得一死了之,她情愿死的是自己,情愿凌少杰把方向打向右边的山岩,便不会有那么多事情了,她不会再有爱有恨,也没有她不想有的一切。 早上的时候她被一通电话吵醒,郑哲希揉揉眼,睡眼惺忪,他黑眼圈很重,好像没有睡觉一样。他把在他口袋里的余蝶珍的手机给她,余蝶珍看了看是一个陌生的电话,但是已经响了三次了,她接了电话,听到了那个珠宝商的声音。 “我已经回到广州了,戒指你们什么时候来拿?” 余蝶珍没有说任何话,挂了电话。 旧时少年 新城不再现 3 郑哲希给她买来了早餐,她吃完之后问郑哲希,她的婚纱有没有脏。睍莼璩伤 郑哲希摇摇头,说不知道。 然后她说她想出去走走,郑哲希制止了她。 直到早上九点,凌敏和一个律师走了进来。 “敏敏。”余蝶珍还是觉得即使凌敏似乎不喜欢她,她也要装作很喜欢凌敏,也许此刻凌敏正恨着她害死了她的哥哥,或是资金来源? 凌敏没有嘘寒问暖,而是直截了当地说:“我来是因为我哥的遗嘱。” 余蝶珍看着那个女孩,也不过才比她小十岁,也不过才是一个高中生,却拿上了名牌手袋,一点也看不出来只有十五岁,她打扮得比江秀贤还有成熟,或许连律师也以为她已经是个成年人,才允许她来参与宣读遗嘱的事情。 律师一身黑色的西装,从他的手提袋里拿出一个文件夹,再拿出几张纸,他对余蝶珍说:“余小姐,这是凌少杰生前的遗嘱,你可以听了吗?” 余蝶珍点点头,郑哲希则是离开了病房。 律师开始宣读遗嘱,他说凌少杰早就把遗嘱写好了,然后又说他把咖啡馆留给了余蝶珍,还有他的一部分存款足够履行到赡养父母的责任,定期由律师取一部分交给他的父母,还有一部分是留给凌敏交她的高中学费,还有大学的学费,只供她到大学毕业,还有一部分捐给慈善机构,这些他很早就想到了,并写好了。 “早就写好了,是早就知道自己要死了吗?”余蝶珍忽然开起了玩笑,她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怎样的,从律师看她的表情里,应该是很不堪入目的才对。 他把咖啡馆留给了她,他早就想好了,把咖啡馆留给了她。 余蝶珍和凌敏在上面签字,然后律师拿好文件就走了,凌敏不满地看着她:“没了哥哥我一样能活下去。” “是吗?似乎你在你哥哥眼里像是蛀虫一样。”余蝶珍也不想对她留下什么好印象了,她终究不过是一个小孩子,从小就被宠溺的女孩,肤浅奢侈,像是一个蛀虫一样的存在在凌少杰的生活中,令凌少杰心烦所以断绝了关系,但是凌少杰对父亲还有情,因为没有了母亲,父亲就是他唯一的亲人,后妈对他一般般,妹妹势利,他渐渐变得脾气暴躁,染上了烟瘾。 他本该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上高中,上大学,和郑哲希一样。 但是,又不完全一样。 他会后悔没有遇见苏婉的。余蝶珍这样想,苦笑起来,她也想过是不是苏婉带走他,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他爱苏婉,连余蝶珍也知道,她不知道的是他的爱有多深,是不是比她还要深。“你终究是舍不得苏婉吗?”她自言自语,凌敏看着她莫名其妙,然后离开了,郑哲希看见凌敏走了,他就回到病房里。 “怎样?”他问。 “咖啡馆。”余蝶珍说,没有不愿,也没有满心欢喜。 “哦。”郑哲希若有所思。 “你在上海不是有工作吗?”余蝶珍忽然说起。郑哲希在这里也不是一两天了,再怎么请假也是不行的,负责带他的那个医生也许会生气吧?况且,她不再希望看见郑哲希,她怕自己会动情。 明明幸福就近在咫尺,可是她不能要。她说过了,过时不候,凌少杰给她的,她不想重复要,也许郑哲希也给不起,他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她却想要尘埃落定,如果再让她等,她会崩溃的,“你回去吧?我让我爸爸妈妈来照顾我就行了。” “我申请调来这边的中医院了,这样才能在你身边。” “不要死皮赖脸地来弥补!”余蝶珍听罢喊了出来,似乎大声些他就能回去一般,她看着他,一脸的不敢置信,却又是愤怒的,“你想要的已经到了,为什么还回来?你不觉的在上海会比在这里有前途一点?你这几年来的艰辛苦读呢!?” 郑哲希风轻云淡,好像事不关己,“都不要了,我不想走捷径,比起一个人荣华富贵,还不如和你一起慢慢来呢。” “你这么确定我会跟你?我已经说过了,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余蝶珍气不打一处来,“我打算守寡的。” 郑哲希看着她的眼睛,因为连日的哭泣已经红肿了,分不出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了,总是红红的,随时想要哭的模样,他忽然上前去,捧起她的脸,在余蝶珍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就吻了她,不是舌吻,他只是轻轻的触了她的唇,蜻蜓点水一样的轻。“累了就来我这里,我要做你永远的避风港,像他一样,即使我做得不够好。”他说,对着她扯微笑,希望她能相信。 他想要做很多很多来弥补,即使她说那是没有用的,他知道了她心里的痛,还有她离开自己的原因。 “尝试一下也好。”他依旧保持微笑。 余蝶珍突然抓过他的手臂,一口咬了下去,有多大力用多大力。郑哲希的手臂比年少时候粗了很多,她咬到的是他的肌肉,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咬他的时候还能咬到骨头,她不知道是现在比较疼还是以前比较疼,她知道自己用全力了,直到她感到有血的腥味,她才松开了嘴。 “你为什么不喊疼呢?” 手臂上的牙印很深,有几个牙印里已经渗出了血,这是她第一次把他咬到出血,她知道一定很疼,忽然很心疼,抱歉地看着郑哲希,郑哲希看见手臂上渗出血的那个地方的血溶进边缘的口水里,扩散开来,说道:“第一次你咬我的时候,我觉得很疼,但只要想到,你的心比这个更疼,我就不觉得疼了,很开心,你又把我当成最开始的那个我了。” 余蝶珍记得,她以前一不开心就去咬他的手臂,他的手臂是她的泄愤工具,但是她从来没有咬出过血。“估计要留疤了啊。”郑哲希笑着说,不敢去触碰伤口,其实牙印的地方隐隐作痛着,一下一下地像心脏跳动的节奏,但是他是愿意的,如果余蝶珍真的因为他手臂上的牙印而消去难过,他是愿意的。 余蝶珍的父母来了,他们看到郑哲希手臂上的牙印,余妈妈说道:“郑大夫,您回去休息一下吧,让我守着就好了。”郑哲希点点头,他真的很累,“我晚上再过来吧。”他刚走出门,余爸爸也跟着他出了来,叫住他。 “真是谢谢您这些天对蝶珍的照顾了。”他说道,看见那个牙印,皱起了眉。自己的女儿究竟给郑哲希添了怎样的麻烦?难不成在诊所工作被狗咬了狂犬病发作? 郑哲希笑了笑,“这有什么?蝶珍是我的初中高中好朋友,我照顾她是应该的。” “如果郑大夫不介意,就把女儿托付给你了。”余爸爸真的希望女儿找个好人家,而不是沉浸在凌少杰死去的悲伤里面,郑哲希连夜的照顾他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女儿有意思,况且郑哲希也是很优秀的一个人,之前除夕夜的时候他来到他们家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对郑哲希充满好感,一点也不逊色于后来的凌少杰。 “唉。”郑哲希无奈,“余叔叔,这事不能您说了算,蝶珍愿不愿意才是一个问题。” “原来郑大夫苦恼的是这个问题!”余爸爸忽然明了了,他原本还害怕郑哲希会拒绝他的请求,因为毕竟自己的女儿原本已经是凌少杰的未婚妻,差一点点就成了凌太太,差一点点就是泼出去的水了,想要收回来很难的,“我和她妈妈劝劝她,毕竟她已经不小了,再不找个人家,我想要抱孩子的愿望就……”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太多了,余爸爸停下不说话了,郑哲希看着他笑了,说道:“蝶珍是个好女孩。”我一直都想和她在一起。 余爸爸让郑哲希好好回去休息,进去病房,和余妈妈耳语几句,余妈妈面露欣喜,和余蝶珍聊的话题立即变成了“郑哲希的好”,像一个媒人一样,余蝶珍再怎么执拗也说不过妈妈,甚至是爸爸和妈妈轮番的“进攻”。 “好了啦!你们有没有想过凌少杰感受!”她是真的生气了,“你们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他才走了多久?你们就来给郑哲希说媒!” 其实她也是能理解父母的感受的,她过不多久就三十岁了,很快就要成为别人口中的“剩女”、“老姑婆”了,自己的中学、大学同学大多数已经结婚,甚至有的人孩子已经两三岁了,看着别人都开始抱孙子,自己女儿还没有结婚,他们是自然的着急起来,自己是更不能用固执来回报父母。 她明明是很伤心的,也想过“守寡”算了。 可她不能萎靡不振让父母孤独着过下半辈子,小哲已经接回来了,就放在父母家里,但是一只小狗又不能陪他们聊天,最多只是打发时间罢了。 她该怎么办呢?她不知道。 旧时少年 新城不再现 4 余蝶珍最害怕的是见到凌少杰的家人,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他们,他们是对自己恨之入骨?还是希望自己代替凌少杰照顾他们?她不知道。睍莼璩晓 两个星期后余蝶珍头部上的线就拆了下来,因为被玻璃扎伤所以她后脑的头发剪得很短,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用前面的头发将它遮住,脱下了病服,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她站在窗前望着外面的风景,从来没有变过的高楼大厦。 是啊,他对于世界来说只是尘埃,每日都有和他一样的人离开这个世界,没有了他,地球还是会绕着太阳周期性地转动,还是会带来一年的四季,地球还是会自转带来白天与黑夜。对于世界来说他就像风吹走的一粒沙粒,但沙漠还是在,它不会因为一粒沙粒的离开就变回绿洲。 生命就是这样的渺小平凡,即使她曾以为他会是她的全世界一样,现在她的自我世界崩塌了,她又成了渺小的一粒沙粒。 “走吧。”郑哲希带她出院。 余蝶珍转过头,看见郑哲希,他昨晚又是伏在床边睡觉,现在唇边的胡渣若影若现,自从余蝶珍没有再无理取闹而是安静地看书看电视之后,他精神好了很多,但是他一定要求在她身边,还把她的父母都撵走,她自然是不想理会他的,视他为空气,但是郑哲希也不恼,就坐在床边看着她,没有拿出手机来玩。 她听到他接过一个电话,是说他已经调到这边的中医院来了,通知他上班的时间,没有让他跟哪个老医生,而是直接上岗。看起来他有些担忧也有些兴奋,她知道他担忧自己履历不够,兴奋是因为他真正的拥有了一份工作。 郑哲希带着她到了停车场,余蝶珍看见车就觉得肢体僵硬,郑哲希把她推进车里,没有让她坐副驾驶座,余蝶珍感激地看他,说道:“你什么时候学过车?” “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你和我分手之后。”他启动车,好像是很久没有开过车显得比较生疏,“车是我爸爸在我拿到驾驶证之后送我的,因为我要去上海读书,所以就一直放在小区的停车场里,今天早上洗了个车,开出来接你。” “放心,我车技还是行的。”郑哲希知道她在顾虑什么,他把车拿出来也是相帮她消除心里的阴影,幸好的是她没有见到车就发疯,他本来还担心该怎么压制发疯的她。 她告诉郑哲希她要先回咖啡馆。 回到咖啡馆,她看到咖啡馆还很正常的运营着,服务员看见她,面露深沉,也躲她的眼睛,余蝶珍走过去说:“从天开始我就是老板,请多多指教。” 服务员看着面前的曾经“老板的女人”,她努力地挤出微笑,脸上还有划伤结的痂,服务员知道她在强颜欢笑,她在老板不在的期间好好地维持了正常营业,然后凌敏来了,告诉她老板死了,新的老板就是余蝶珍,一开始她以为是余蝶珍卑鄙无耻占了老板的财产,后来她才知道是老板的遗嘱把咖啡馆留给了余蝶珍,如今她看见脸上有伤的余蝶珍,忽然就难过起来。 余蝶珍强硬地赶走乔爱雯的那个时候的场景还历历在目,此刻余蝶珍和那时候判若两人,毫无生气。 “老板,这个月的账单在这里。”她只是拿出她记账记下的本子递给了余蝶珍。 余蝶珍没有再说话,接过本子,回头看了郑哲希一眼,郑哲希对她微笑,道:“好好干。” “我会的。”余蝶珍说,然后感谢服务员,说年终给她发奖金,随后跟在郑哲希后面离开了咖啡馆,她在车里抱着账本哭起来,郑哲希不问,她也没有说。 她回到了诊所,三个星期来都是江秀贤帮她开的门,照顾那些动物,江秀贤一看余蝶珍就跑了出来抱住了她,抱怨着原来余蝶珍之前开诊所的时候是那么忙那么累,她就帮那些狗剪毛一天就累得半死,余蝶珍一干就是那么多年了,她还说余蝶珍不在她又不会医术流失了很多客人,余蝶珍说没关系,寄存在这里的狗狗很好就行了。 郑哲希接到电话,是他父亲的,郑哲希对余蝶珍耸耸肩,说他要离开一会儿,有事打电话给他,父亲的声音很大,可以穿过手机听见了,也可以听出来他有多生气。 “你把工作从上海调回来了?你怎么那么擅自主张!还不找家里人商量!给我一个理由说服我啊,我怎么有你这么傻的儿子?” 郑哲希盖掉电话开车回了家。 父亲见到他就是恶狠狠的眼神,“你怎么回来?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你听我说……”郑哲希组织着语言,“我回来工作是因为要追一个好女孩。” 这是他第一次在父亲面前透露他自己的心意,以前他都只会和姑姑说,因为姑姑比较温柔也不像父亲那么暴躁,父亲是官员,经常有很多事不如意,所以脾气暴躁是必然的,妈妈死后他更是暴躁,恨不得把家里的东西都摔烂,经常把郑哲希骂得颜面全无不留余地,那时候安慰郑哲希的是姑姑,所以他也是比较亲自己的姑姑。 “女孩子?你有没有认识到哪一边是比较重要的?没有一份好工作就没有好女孩!你懂不懂?”父亲觉得郑哲希根本就是不可理喻,没有好工作哪有女孩子愿意嫁到他们家来?现在的女孩子没房没车都不愿意嫁人,“你连工作都还没有稳定,就敢谈婚论嫁,你怎么这么没头脑!” 郑哲希有些恼怒,“如果我再不追她,她就要被别人抢走了!”他觉得自己和父亲的代沟真是越来越深,父亲自小对他严厉,他一开始也体谅父亲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好,也服从了,但是他直到现在都想要干预自己的决定,虽然他知道或许是错的,但是为了追回余蝶珍,他什么都可以放弃,不再想像十八岁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白白地让余蝶珍与自己越走越远,是因为他太多顾虑才导致那样的,他不想重蹈覆辙,要好好的勇敢一次,像是小时候他做过的所有勇敢的事情。 “有女孩子愿意嫁给这样的你,她一定是被车撞傻了。”父亲认定了郑哲希是错的那就不会改口。 郑哲希抿住嘴,没有再说话,他对父亲很是失望,他原以为自己说出来之后他能懂,没想到还是如此。“反正我已经决定了,这一次我需要固执,固执是学到你的。”郑哲希说,没有露出过多的表情,然后转身大步离开家,让父亲一个人在后面气得跳脚。 “如果真的撞傻了嫁给我那也很好啊。”他自言自语,忽然就笑起来。 余蝶珍处理咖啡馆的事情处理得很好,她询问那些服务员平时和凌少杰都会说些什么,她需要做些什么工作,余蝶珍看了很多凌少杰办公室里的东西,有一本是计划,她看见里面写着和余蝶珍结婚后关闭咖啡馆一个月去度蜜月,连地点都写好了,回来之后需要和哪个哪个老板合作,她鼻尖很酸,尤其是看见那些结婚的安排,然而这些计划她都不会去做,她翻下了一页,写上自己的计划。 这个原本属于她步入婚姻的殿堂和度蜜月的六月,和他相遇的六月,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为了他去打拼了,她说,就算她经营失败,宁愿倾家荡产,宁愿各处贷款,也不会让咖啡馆消失。 幸好的是六月没有一些恼人的事情,那些服务员都愿意协助她,因为凌少杰是他们遇见过的最好的一个老板,他们希望余蝶珍继续继承他的咖啡馆得像他一样。 余蝶珍一刻也不休息,在诊所和咖啡馆间两头跑,江秀贤也害怕她累倒,她已经尽她最大努力帮余蝶珍看诊所,但是她不是生物医学专业出身,她最多能给宠物做美容,遇到要来体内驱虫或感染细小病毒的狗狗她就要打电话给余蝶珍要她从咖啡馆那边赶过来,那些焦急的狗主人总是抱怨,对此余蝶珍也很无可奈何。 郑哲希问他要不要放弃诊所,毕竟咖啡馆的工作是比较大一点,也比诊所挣钱,余蝶珍坚持不肯,诊所花了她很多心血,怎么能说关就关,而且她也对这里充满了眷恋,还有那些猫猫狗狗给她的温暖,它们在的时候她需要照顾它们,她就不会孤单寂寞。 郑哲希也去中医院上班了,专属自己的工作室和门牌,他看到患者一个一个陆陆续续来询问他,就觉得每一天都很充实,他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工作,也写出了那些看不懂的药单,他觉得自己给别人带来了希望,也给自己带来了希望。 有时候他会想起以前经常漂浮在身边的中药味,虽苦,却能治百病,就如同那个折磨他的余蝶珍,虽然痛,可是他乐意。 旧时少年 新城不再现 5 六月底的时候余蝶珍联系到了本市的公益机构,捐了咖啡馆的一部分钱出去给留守儿童关爱基金会与流浪小动物保护协会。睍莼璩晓她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或者是更多的”凌少杰”。她如今才明白那种一挥手就能挪动许多钱的感觉,必须小心翼翼,更是要让那笔钱用得有意义。 郑哲希一下班就跑来找她,说不想输给凌少杰,他必须做到像他一样对余蝶珍样样具到,那天是星期六,余蝶珍在住所里收拾东西,她有时候会厌烦会不满,”不要总是学他,我看到会难受!”郑哲希总是会忽然就陷入了沉默,看着余蝶珍,余蝶珍说:”你有你的风格,怎么模仿也不像,也不能代替的,放弃吧。” ”如果碰巧,我和他所做的方式是一样的呢?就像你曾经说的,我和他都那么喜欢白色。”郑哲希苦笑,他想做得最好。家里的父亲和他的关系闹得很僵,姑姑一直在说他的好话,像一个和事佬一样,他不知道有多感谢姑姑,姑姑说她只是代替他的妈妈做他妈妈该做的事情,郑哲希说他的妈妈哪有那么温柔,他的妈妈根本就是一个很干练的女性,所以才会接受不了医院的束缚,病痛的折磨自杀的。 ”随便你吧。”她把她和凌少杰的那些合照都收在一个盒子里,还有那些拍出来的婚纱照,她没有付之一炬,而是好好珍藏,”你不知道,那天的我真的是最美的我。”她说。 郑哲希看过那些婚纱照,他发誓会让余蝶珍更美丽,但是余蝶珍说她不愿再来一次,好好地普普通通办一场就算了。 郑哲希才知道凌少杰已经成了她心上的一个烙印,那个烙出的伤疤就一直在那里,不能消失,也无法代替,那都是她第一次,刻骨铭心,以后最美丽,也比不上他们一起合照的那些良辰美景。 ”对了,我有很多东西要给你看,约个好时间吧,你想什么时候看?”郑哲希说,看到照片,他想到了很多过去了很久的事情。 余蝶珍不解,”什么东西?” ”到时候就知道了。”郑哲希神秘一笑,”虽然不知道你喜欢喜欢,但是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 余蝶珍撇撇嘴,把装相片的箱子封上,用大卷的胶布封上,才意识到她和他的照片有很多,比自己小时候拍的照片还要多,似乎他好喜欢留下照片,去长鹿农庄的时候那些坐过山车好丑的照片他也又要几张,余蝶珍看到的时候笑了出声,笑着笑着就哭了。 相片是最好的引泪工具。 第二天,星期日,咖啡馆和诊所都没有什么事情,郑哲希不是专家号所以他也有休息的一天,余蝶珍在住所里等他,她在床上打滚,仿佛床上还有凌少杰的存在,但是六月已经换了薄一点的床单和被子,有关于他存在的东西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全部都被她打包放到了衣柜下面,还有很多他的西装,衬衫,白色t-shirt,她都收好打包在箱子里,最后发现衣柜除了箱子,就剩下她的寥寥无几的几件衣服,但是那是必然的,这里是凌少杰祝的地方,她是从新年之后才和他一起住在这里,想一个小小的蜗居的家。 郑哲希打电话给她要她下来开铁门,然后她看见郑哲希抱着两个大箱子上来了,看起来很重,郑哲希抱得很吃力,上到来后他轻轻地放在地上,好像是很久没有动过,上面的灰尘还有很多,郑哲希的手被灰尘沾脏了,他去洗了个手,余蝶珍拿来剪刀递给他,他接过剪刀,对着纸箱上的胶带划了一下,然后他打开了纸箱,余蝶珍看见,纸箱里面是很多照片。 她看见了照片的主人公,她惊呆了。 有很认真做作业的她,有刚上完体育课汗水湿透校服的她,有和江秀贤讲悄悄话之后笑起来的她,还有在外婆家里的她在给他烧水洗澡添柴的模样,还有高中校运会奔跑的她,穿着雪纺长裙的她,还有在海南岛的时候她色彩斑斓的沙滩服…… 她一直以为他实在拍风景,拍静物,她看见一张是穿过树叶间拍到的他,才发现他是在悄悄的拍她。 ”你好过分!”她有些生气了,脸微微地红,郑哲希这样偷偷的做这个事那么久,她都一直以为他在拍其他的东西,还有把那些照片洗了出来,全部都保存得很新,看起来就像是昨天才洗出来的一样,”原来你一直都在偷偷地拍我!” ”只有那样拍的时候的你才是最真实的啊。”郑哲希将照片收好,像是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如果特意叫你摆好笑容站好站姿或者坐姿那就很做作,也没有那么漂亮了啊。” 余蝶珍的脸像是灼烧一样发烫,她瞪着郑哲希,他就这样保存自己的照片那么多年,而她却没有为他留下过什么。 是啊,没有留下过什么,那些年来他似乎都不爱送她东西,生日礼物也都只是一条德芙,所以她根本没有留下什么有关于他的青春回忆,但是转念一想,凌少杰也是如此。 两个少年,她都没有为他们留下东西。 照片上的她的确像他说的一样,最真实,最美,没有刻意的摆拍,郑哲希说:”本来是打算在那个暑假的时候给你的,没想到我们就这样分手了,真可惜啊,那个时候的你应该会很喜欢,喜欢到恨不得立刻嫁给我吧。” ”是吗?”余蝶珍扯起嘴角,努力装出笑的样子,”也许真的是吧。” ”还有这个箱子。”郑哲希划开另一个箱子,里面是一些海南的明信片,信,还有用余蝶珍的照片印出来的没有寄出去的明信片,他说那是他的一个海南朋友给他寄过来的,”orange是和我交换明信片的海南女孩子,你之前还吃她的醋呢。”郑哲希拿出一张明信片,上面是一个很漂亮干净的女孩子,手里拿着另外一张明信片,余蝶珍看到她拿住的明信片里面的人物是自己,女孩背后是大海,她就站在沙滩上,微笑着,海风把她的头发吹向另外一边,余蝶珍发现她的肤色和那时候看见和江秀贤一起走的夏晴生的肤色差不多,应该也是海边生活的居民的普遍肤色吧。 ”你把我的照片寄给她?”余蝶珍翻到背面看那些写下来的话,这个女孩子的字娟秀,就像柔软的沙滩一样。明信片背面写着:”你的女朋友好漂亮呀,有一个会摄影的男朋友真好,赶快祝福我以后也会遇到像你一样的男孩子吧!长大了我一定要去凤凰古城艳遇一下!祝:长长久久。”余蝶珍皱眉,说道,”那时候我还没有和你在一起吧。” 郑哲希干笑,那个时候他对orange说余蝶珍是他的女朋友,只不过是满足一下自己的私心罢了,他一直盼望有名分的那一天的到来,余蝶珍真的给了他机会,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忘不了海南岛的那个日子,时常在梦里出现让他开心,醒来后又是长久的难过。 原来生过死过,深爱也是不会变的。 余蝶珍拿起那些还没有寄出去的明信片,问道:”为什么没有寄完它?” 郑哲希答道:”好像是高三刚开始的那个八月她说她家那边有台风把她家吹走了,她住到内陆的叔叔家,所以就不能寄明信片了,对了,她父母都死于海难,她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所以没有那个房子,她就没有家了吧。” ”她最后怎样了?” ”我不知道了,她的e-mail一直没有反应,发给她的也没有回复,估计是她忘记了吧,因为高三到了她还颠沛流离着。”郑哲希挺失落的,因为他和余蝶珍去海南岛已经是一年后,他不知道orange曾经住在哪里,但是他也有暗暗期盼遇见orange,真真正正的把余蝶珍带给她看,然而说被台风袭击之后的地方,一切都是平静的,像大海深处一样很少波澜,”少了她之后我以为我只要有你我就不会孤单,可惜我们就分手了。” 余蝶珍看着郑哲希,他一直都有在强调那时候他们分手的可惜,那天回到诊所之后,江秀贤把郑哲希那时候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包括郑哲希的妈妈在那时候死了,余蝶珍误会了他,冲动是魔鬼什么的,还有郑哲希和江秀贤的微信记录,她全部都看了,才决定接受他的一片好心好意。 她一张一张地看郑哲希印出来的那些她的明信片,都是她,都是很稚嫩的她,她看到那条江秀贤送她的裙子,现在在哪里她也不知道了,她好久好久没有回家,没有打开自己的旧衣柜,或许说她好久好久,没有打开过她尘封的那些过去的回忆,那些明信片像是钥匙,将生锈的铁锁打开,让回忆全部涌了出来。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1 在明信片掩盖的下面,她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她再一次的生气了,那是她的日记本,那本被郑哲希偷看过的日记本,她一度扔掉的日记本,初三毕业的暑假,在小山村的荷花池上,她就想扔下水去,可是郑哲希保住了它。睍莼璩晓 “它怎么还在!”她怒视郑哲希,这本日记本曾让她面红耳赤,让她最初对凌少杰的思念被郑哲希知晓,也让那么聪明的郑哲希明白她的习性,每一次的温柔都命中她的心底,她才会慢慢地爱上他。 日记本有些旧了,就像是翻看过很多次一样,余蝶珍咬住唇,那种被人窥探内心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她不愿,因为她太骄傲了,骄傲得想让自己完全封闭,心里想的也不愿被人看见,更何况那时候的她那么软弱,所有坚强的外表都是她的伪装,偏偏被郑哲希窥视,就那样侵入她的内心。 “我希望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过去,因为那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郑哲希拿出来,随手翻了几页,“其实我挺内疚的,因为我看过之后你就再也没有写过日记,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地方,更不能记下每一天发生的事情了,也许吧,你认为憋在心里更好,毕竟没有人可以真正地窥探人心。” 余蝶珍这一次没有抢过日记本扔掉它,是郑哲希把它递给余蝶珍,余蝶珍本来不想拿,硬是给郑哲希扔到怀中,他说:“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想拿走就拿走吧,保护它不是我的责任,但是它的去向是你的权利。” 余蝶珍把日记本放进装明信片的箱子里,说:“可是这么多年了它都跟着你,它早属于你的了,就像那时候的我的心里的想法一样。” “如果没有它,你恐怕一辈子也走不进我的心吧。”余蝶珍用明信片和信把日记本埋起来。过去的回忆终究是不敢抛弃的,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自己忘记呢,恐怕除了死亡,就没有可以忘记的方法了。 那么说,凌少杰已经将过去的记忆全部忘记了。 余蝶珍忽然很羡慕他,死亡,是唯一可以对任何事都可以不闻不问的方法,是唯一可以忘记过去所有事的方法。 可是她已经没有刚刚醒来的时候那种绝望的勇气去死亡,比起凌少杰,她对这个世上的牵挂太多,而凌少杰恐怕只有他真的爱过的苏婉吧。 真的爱过,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也没有利益的驱使,也没有害怕寂寞与对未来的恐惧,看得出来,他对苏婉还是耿耿于怀,听到她的死讯的那一刻,他一定是想追随她而去的。 余蝶珍曾经这样想过,却没有胆敢与凌少杰说,那时候婚期将近,没有人愿意因为一场旧爱而破坏准备好的一切。余蝶珍爱凌少杰,也仅仅因为年少时期对他的眷恋罢了,她从他那里得到的快乐与幸福她也会像那些眷恋一样因为他的死去而埋藏在心里永远不挖出来。 再怎么熟悉的长久,也敌不过在困难的时候朝夕相伴的短暂。 所以,余蝶珍凌少杰爱苏婉,多于爱她,可能凌少杰对于自己,也是因为年少的羁绊,她甚至想成是造成她溺水在荷花池的一种愧疚。 他们终究不能在一起,她的大难不死并没有换来后福。 “如果没有你。” 她记得,那是在日记本上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郑哲希和她一起把东西重新封好,他搬起来准备离开,忽然看见床边的桌上有一本书,他愣了愣,发现封面是那么熟悉,问道:“那本书是你的吗?” “哪本。”余蝶珍问道。 “就是那本。”郑哲希双手抱着箱子,只能用眼神示意位置,余蝶珍随着他的眼神看到了“书”的位置,那本书叫做纳兰容若,余蝶珍之前在郑哲希的公寓的时候偷偷进入了他的房间,在他的书柜里偷来的一本书,因为那本书的封面和其它医术比起来太过显眼,而里面正好写有郑哲希曾经写给余蝶珍的一句话,所以她拿走了。 因为事情过得太久,她也忘记藏起来了,上一次她在收拾凌少杰遗物的时候郑哲希来帮忙,所以他也没在意,可是这次他看见了。 “太好了。”郑哲希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尹佳珏喜欢这本书就偷偷地拿走了,还想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找到她,我可是找了很久啊,在你这里的话,就放心多了。” “这本书……很重要吗?”余蝶珍问。 郑哲希点点头,没有说原因,抱着两个大箱子离开,原因恐怕他不说,余蝶珍也是明白的。 谨献给他最爱的女孩呢。 余蝶珍跟着他下去关上了铁门,回来就再一次翻看了那本书。 可能吧,郑哲希也像纳兰性德一样,在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余蝶珍将书盖在脸上,是一股很陈旧的书的味道。 初见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呢?在凌少杰眼里,在郑哲希眼里。 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余蝶珍决定回一趟外婆的旧居。 初三之后她就再没有回过去,因为那时候看见凌少杰与乔爱雯如此相衬,相衬得她都无法接近,即使凌少杰说他并不爱乔爱雯,只是无法找到不在一起的理由,即使他说还记挂着她,还是那么喜欢她。 她觉得自己无法再重新踏上那片土地去一步,她已经不属于那个地方,她原本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只是她暂时的家,暂时得比较长时间罢了。 外婆的坟墓并不在那里,而是迁到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是烈士,有烈士墓园收留他,他的身边早已留了外婆的位置,外婆就没有在那个小山村里,而是在外公的身边。余蝶珍不知道外婆是否喜欢那个用水泥砌成的墓园,可是她内心还是感觉得到外婆和外公都应该葬身于大地,在泥土之中延续生命。 那个小山村就这样于余蝶珍切断了联系,外婆的旧居没有卖出去,谁会要一个破破烂烂的砖房呢?所以也就弃置在那里,可当余蝶珍想起时,她就会想起和郑哲希的那个初吻,然后就心里烦闷。 旧居是她对父母说要回去看看的一个藉口,父母同意了,让余蝶珍看看也好,因为有传闻说那一片土地即将要被开发成高速公路,到时候那里的村民都将迁移到城里,小山村也不复存在了。 虽然是传闻,可是她还是心存惋惜与害怕。 看完照片的第二个星期六,余蝶珍就让郑哲希载自己去小山村。 “为什么想去?”郑哲希是这样问她的。 “我想去看看凌少杰。”余蝶珍这样答。 郑哲希之后就没有说话了,小山村在他心里永远都是一个梗,因为那个地方是属于余蝶珍和凌少杰,不属于他,他使是外来的人,永远都不属于那个地方,就算那个地方有神明,也不会保佑他的那种外来的人,他浑身散发的,不是凌少杰的青草香。 郑哲希记得那里的路,他曾经就在余蝶珍的日记本所描述的场景而判断出这个地方,坐上来这里的班车,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在荷花池上哭泣的余蝶珍,他原本是想着独自一个人来这里,看一下她生长的地方,她那么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没想到不仅仅是遇见她,还遇见了她那时候很想念的凌少杰,他们打了一架,郑哲希是为了余蝶珍,而他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敌,凌少杰是怎么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凌少杰针对的只有余蝶珍本身,他并不会触碰余蝶珍的身边的人,他利用的只有余蝶珍对他年少时期的眷恋。 真聪明啊,会只针对本身的他。 当车驶入小山村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小山村并不小,村口两边建起了三层的砖楼,村口被扩得很大,郑哲希的车可以安全的驶入,只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飞起的尘把郑哲希的车包围了,他渐渐驶入,发现那个小学是彻底的不见了,建成了村委办事处。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时荷叶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样,相信过不久就要“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吧,可竟然有传闻要将这里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会珍惜此处美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良辰。 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2 “那年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就让保管钥匙的邻居把钥匙给我了。睍莼璩晓”余蝶珍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里面每一条都是她经常使用的,唯独只有外婆旧居的这一条,很久没有使用过,看起来表面锈迹斑斑,“幸好当时我拿走了。”余蝶珍指着邻居的家,已经没有人在了,窗户的玻璃碎了,从里面贴着的报纸也破了,看起来应该是没有人要了,可是门是半掩着,余蝶珍猜想应该是那些流浪汉把这里当作住所了。 她又看了看外婆的旧居,幸好没有人看上这里,里面的家具还在的呀。 她打开门,一阵霉味扑鼻而来,她赶紧掩鼻,用另外一只手挥起来,里面的桌椅被她用报纸遮盖住,报纸被老鼠啃舐得惨不忍睹,上面积了很厚很厚的一层灰,郑哲希走了进来,问她:“你打算怎么办?” 余蝶珍说:“清理一下吧,你车上有报纸吗?” “用来擦车窗的报纸还是有的,不知道够不够。” “我想在这里待两天。”余蝶珍转过身,看着郑哲希,“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候我叫你来接我吧。” “还不如我也在这里待两天,你忘记了我星期六日都是宝贵的假期呀。”郑哲希说道,余蝶珍不是一周五天的工作,而是自主经营,从来就没有假期可言,或许因为来这里,她又让那个管帐本的服务员加班了。 “在这里的时候,不想看见你。”余蝶珍说。 郑哲希扯下沙发上的报纸,尘满天飞扬,余蝶珍赶紧掩鼻,眼睛也被尘得出泪水,她怒道:“你有病啊!” 郑哲希说:“在那个时候,我的确是有病,还病得不轻。” 余蝶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候,在这间屋子里他和她发生过的最让她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他趁着发烧夺取她的初吻,她至今想起来都面红耳赤。 “随便你了!”她瞪他一眼,去轻轻地拉开报纸避免尘满天飞扬,即使是用报纸盖住了,那些桌椅还是沾上了尘,余蝶珍去房间找到了一条抹布,又去后院找到了水龙头,水龙头很久没有用过了,扭转的头已经生锈,她扭了很久都没有扭动,手也发痛,郑哲希过来帮她扭开,然后刚喷出来的水还是黄色的泥水,过了一会儿才清澈起来。 “幸好还有水。”余蝶珍想起来,她之前就是在这个后院里,用着这个水龙头里出的水,外婆替她洗头,那时候是夏天,她又不喜欢被外婆压着来洗头,因为那样总是很累,但是外婆很固执,所以她只能从命,外婆给她洗头的时候是没有用洗发水的,用的是山里摘来的皂角,所以她的头发才那么发黑发亮,发质很好。 有时候有路过的村民看到余蝶珍就会说如果我家妹子有那么听话好好用皂角洗头,肯定能嫁到城里去。余蝶珍总是很害羞别人看着自己洗头,有些村民还会拉着自己家的女孩过来看她洗头,她真不能理解他们,在那之前,她都是用花洒还有香喷喷的洗发水来给自己的头发增添香味,似乎妈妈喜欢那个味道。 如今皂角何处寻?她不知道外婆是从哪里找到的那些皂角,但是似乎村里的老人都知道皂角在哪里,她这一代的都淡忘了那个地方。 擦拭着那些木制的桌椅,都要被老鼠吃烂了呀,桌脚奥凸不平,余蝶珍拿了一张报纸垫着,说道:“如果一直没有人回来,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呢?” “看过一辑关于如果人类消失的纪录片,估计到最后桌子被吃光,屋子倒塌杂草横长,风化后就什么也不留下了。”郑哲希说,桌椅已经擦干净了,他在擦着那些房间的门,门角也被咬出了一个洞,老鼠真是猖狂得一点儿也不手下留情。 他推开门,里面没有变化,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一个窗。窗被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但是报纸上破了几个洞,光透过那几个洞照射进来,郑哲希看见了漂浮在空中的尘,似乎是因为他的开门而造成的四处飞舞。 “要你一起搞卫生,真不好意思。”余蝶珍说,拿了一把扫把进来,把拖把递给了他让他去弄湿,她闯进房间,撕下窗上的报纸,阳光全部都跑了进来,晒在她的身上,窗其实是没有玻璃的,只有个形状在,平日只不过是将塑料薄膜贴在一条一条当作防盗网的铁棍上,现在没有了薄膜,只留下锈迹斑斑的铁棍。 余蝶珍也把包在梳妆台镜子上的报纸撕去,镜子比较干净,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角沾了一点灰,她给梳妆台擦去灰尘,在梳妆台下的空隙拿出里面的一张椅子,擦了擦,就坐了上去,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因为要搞卫生而绑起来,她想起了那时候笨手笨脚地给自己绑头发的情景,她出了神,坐在这的感觉仿佛外婆还在身后给她梳着头。 “你很喜欢这里吧。”郑哲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后,在她看着自己的时候也同样看着她,“真想看看那时候的你,可惜呀你真的不太喜欢照相。”郑哲希没有见过小时候的余蝶珍,她也从来没有拿照片出来分享,以前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让大家都拿一张自己的小时候的照片回来,郑哲希有一张骑马的照片,被全班女生笑了一个遍,当他想去看余蝶珍的照片的时候,余蝶珍告诉他她只拿了一张小学毕业照。 “所以现在我记不清外婆的长相了。”余蝶珍说,苦笑着,满满的懊悔,“我连可悲的拿着照片哭的权利都没有,如今再怎么睹物思人,也思不出她的模样了。” “更好不是吗,至少思念的时候不用太痛。” 余蝶珍鼻子酸酸的,郑哲希叹了一口气,把拖把放在一边,拿起余蝶珍的扫把开始扫掉地上的灰尘。 等到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基本上搞完了整个旧居的卫生,虽然并没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但是这又能让房子保存得久一些,余蝶珍洗了个脸,出门把准备好的背包拿了进来,一脸早有准备地看着郑哲希,想着他肯定是没有准备的,所以他一定会回去。 “原来你有准备的呀,”郑哲希假装惊讶,“我还为你没有准备,所以收拾衣服的时候多拿了几件衣服,本来你提出要来的时候我就打算在这里睡两天的了。” 余蝶珍惊得合不拢嘴,看着郑哲希从车厢后面拿出一个旅行包,里面都应该装有了衣服。 的确,郑哲希又看穿了她。 余蝶珍从床底拿出竹席,摊到厅里,擦干净之后抢过郑哲希的旅行包扔到上面,说:“你就在这里睡。” 郑哲希一脸的不愿意,那个时候他睡觉长度就勉勉强强,现在可是要大半只腿要再竹席的外面,“一起睡会死?” “会死!”余蝶珍瞪他一眼,可是郑哲希的眼神很是奇怪,对视过不多久,她就想起了在上海的那个夜晚,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给面前的男人过。 “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其实我还是不能了解你啊。”他苦笑道,“为什么你和我那样之后,你还要回去找凌少杰结婚?” 余蝶珍看着他,他很高,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逼近她,她别过脸,不愿告诉他原因。 “不说吗?不说也好。”郑哲希笑了起来,“我也害怕听到原因啊。” 余蝶珍蹲下身拿起他的旅行包,走进房里扔到床上,然后折回身抬头对郑哲希说:“那就你睡里面,我在外面。” 郑哲希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泪水在里面打转,可她还要假装什么事情也什么,她就是那么擅长假装什么事也没有,他想那件事恐怕她都没有告诉过凌少杰。 “我也是那句话,你随便吧。”郑哲希坐在凳子上,用手背遮住眼,他不想看见那双眼睛,他心疼。 “我想一个人出去转转。”余蝶珍在手提袋里翻了一翻,拿出手机,然后就把手提袋放在桌上,郑哲希侧头看她,余蝶珍没有再继续说话就匆匆离开了,她是大步地走,就像是逃走一般。 “早点回来……”他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了,因为她的离开,就像是当年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时候,之后他就见到跌跌撞撞躲凌少杰的乔爱雯,之后就和凌少杰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立刻起身走出门去。 他跑出去立即寻余蝶珍的身影,这里的村道变了很多,他也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样走了那么多路,最后他在一间没有人住的房子前停了下来,余蝶珍就站在那里,看了好一会儿,郑哲希认出来那个地方是他曾经躲雨的地方,那时候真不争气啊,吹吹风淋淋雨就发了个高烧,可是也因为那个高烧他才有勇气吻她。 余蝶珍离开了,他尾随她,一路上都看着她走走停停地,她好像也不太认得地方了,只顾着找路认路。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3 她终于找到了进去的路口,狗尾巴草还是很高,比她还高,她低着头似乎在寻找什么,郑哲希躲在一间平房后面,看着她找到什么后欣喜地拍掌,他见到她走进去了。睍莼璩晓 余蝶珍早乱草丛之间看到了被踩踏过的痕迹,她就知道那里是安全的,那些被踩踏出来的地方是一些孩子做的,因为杂草太多又很少人走,痕迹很快就不会不见,孩子们会一到周末就来踩踏,这条路就总是在杂草中若隐若现,她以前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摸索到草坡上的路,就是跟着这些痕迹走。 她走了进去,草丛埋没了她,有一些锐利的叶子顺势割伤她的手臂,还有一些草上布满小虫,她加快了脚步,耳边除了鸟鸣声就是拨开草丛的沙沙声,鼻翼边徘徊的是泥土香味和草叶的香味,这里的味道,比凌少杰身上的,浓郁多了。 “他以前就是在这些地方出出入入,才会沾上这些味道吧。”余蝶珍自言自语,深吸一口气,味道充斥了她的鼻子,她还记得,他白色t-shirt上的淡绿色的青草汁。 余蝶珍的衣服被树枝勾住了,她扯了好一会儿,又被伸出地面的树根办了好几次,所幸都是有惊无险,她感觉到离出口很近了,伸出手拨开最后一丛杂草,她看到了她的草坡。 草坡的草比那些杂草低很多,也柔软很多,好像外面那层杂草就是给这个天堂做的保卫圈,余蝶珍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坐下这才听到有不属于她的踩踏干树叶树枝的声音,并且伴随着被锐利杂草叶子割伤手臂而发出的低声骂音。 “你怎么跟过来了?”余蝶珍坐在树荫下,托腮,看着郑哲希被树根一绊,然后摔到她面前,她笑了起来,郑哲希别过脸,但是她看到他的耳根都红了。 “我只是……担心你一个人来这里会有狼吃你。”郑哲希爬起来,然后背对着余蝶珍坐了下来。 “这里没有狼。”余蝶珍笑得更大声了,“这里真的不是原始森林,虽然少人来,但是不会有狼的。”她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小动物,连兔子都没有一只。 郑哲希没有说话了,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说得太可笑。 他也听说过,不久之后,这个草坡就要被铲平,最后变成四处通的高速公路,村也将消失,村民迁到前面那个县的政aa府给他们搭建的新房子。 可能过多几年,这里就会彻底地被人遗忘吧。 余蝶珍坐到他身边,转头看着他,郑哲希瞥了她一样,只留了后脑给她。“你一路跟着来吧,不然怎么知道我来这里,而且,你又不认识路。” “说得好像你认得路一样。”郑哲希说。风吹过来,凉凉的,很热的天,他出了汗,白色衬衫里若隐若现的他的肌肤,余蝶珍听到他说,然后就沉默了,连她也忘了路,这个地方真的是要变成回忆了。 “如果这里消失了,我就没有牵挂了。”余蝶珍站起来,向后走,郑哲希转过头看她越走越远,也站起身跟着她走,“以前凌少杰一直都不让我去草坡的后面,为此我们还吵过架,但是最后是我妥协了,所以我就没有来过这后面,一步也没有。”她一步一步地走,变成下坡路了,但是很明显有人来过这里,而且是不久以前,她看到一边的杂草有被砍掉的痕迹,一路都是,还有用锄头开的路。 “郑哲希!”她转过头,对郑哲希挥挥手,示意她要下去了,郑哲希喊道让她等等他,然后他就慢慢地挪到她的身边,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山一样,但是这附近都是比较平坦的山路,余蝶珍站的地方是下坡路的开头。 余蝶珍对他说:“这里有人走过的痕迹,是安全的。”然后就开始一步一步按着锄头挖出来的“阶梯”走下去,郑哲希脸色一青,拉住了她的手。 余蝶珍转过头看他,他稳稳地站着,看着她,余蝶珍刚想问“你干嘛”,郑哲希就说:“怕你摔了,这里可不是荷花池。”她听罢,只对他微微笑了。 她和他沿着那条崎岖的路一路下去,然后下面就没有路了,她看到路开在了左边,她拉着郑哲希走进去,直到她看见三个坟头。 “我们……好像来错地方了,这里是别人的坟墓啊。”郑哲希吓到了,看见那些东西,他总觉得这样贸然闯入似乎不好。 余蝶珍本来想走,但是突然再次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坟上石头有刻着凌字,附近的草丛里,也隐隐约约有着好几个不同的老旧坟,她看到那最明显的三个坟,有一个坟面前的祭品还是比较新的,她跌跌撞撞地跑到那个墓前,眼泪喷涌而出。 她突然就明白了。 凌少杰不让她来这后山坡,是因为这里是属于他家的土地,是他的祖坟,这里有很多很多他的亲戚。比起自己的外公外婆那样的公墓,他更像是乱葬,连像样的墓碑都没有,余蝶珍恨不得将骨灰挖出来放到更好的地方,他生于此,又葬于此,他一生都想摆脱的贫苦,此时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这里是寂静的,杂草乱生,他用尽力量换来的繁华终究不能属于他,他最后只剩下寂寞。 “这个……这个是凌少杰呀……”她对郑哲希喊,涕泪纵横,郑哲希愣了愣,看着余蝶珍面前的坟墓,只是简简单单的,应该说是简陋的,和他生前所拥有的,并不成正比。 人死了也就被烧成灰,然后变成小小的一罐,埋在地里,变成人人都害怕的坟墓,你生前有的,并不能带着一起,他走到余蝶珍身边,蹲着扶余蝶珍,余蝶珍失声痛哭,她想起了出车祸的那一天,明明早上还那么的开心,她还穿着婚纱,化着最美丽的妆,拍了最甜蜜的婚纱照,下午就与他阴阳相隔。 每一次想到他为了她把方向盘转向死神的那一边,她内心就痛苦不已,她宁愿两人一起重伤在icu还能一起扶持,可如今他却留下她一人平安无事没有任何波澜地苟活。 “郑哲希,你不知道我多希望死的是我,我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比他还要努力过,我衣食无忧,他还要养活家人,他明明那么努力,为什么死的还是他?”她哭,抓住郑哲希的衣领索性坐到了地上,她很用力地抓住,好像那样郑哲希会告诉他答案一样。 郑哲希躲开了她的眼睛,没有看她,他不想再谈这件事情,因为这件事情,凌少杰把自己深深地刻在了她的心上,他有怨恨,他也很难才把她拉了出来,他不希望她再去想一个死人,或许这样很自私,可是他无可奈何。 “郑哲希你说啊!?”她把他的脸扳到自己面前,让他看着自己,郑哲希没有抬眼,什么也不说,余蝶珍就不停地摇晃他,郑哲希依旧不回答,余蝶珍将他推开,背对他用手背抹眼泪,口齿不清的说着话。 郑哲希伸出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余蝶珍甩开他的手,他又搭上去,欲言又止,余蝶珍也甩开了他,最后他忍无可忍,走到余蝶珍面前蹲下双手钳住她的肩膀,他说:“凌少杰对你来说那么重要?” 余蝶珍点点头。 “那我呢?”郑哲希看着她,余蝶珍愣了一下,然后看向右边,低着头,不去看他,她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是吧,我在你心里,从来没有地位。”他似乎有些失望,然后松开她,站起身,“你自己一个人回去吧,如果你想在这里待旧一点的话,我想凌少杰不想看见我吧,我先回去了。” 余蝶珍一愣拉住他的一角。 “不要……像他一样抛下我。”余蝶珍的声音小小的。 郑哲希把她拉了起来,看向凌少杰的墓。 “你希望余蝶珍幸福吗?”他对墓说,他第一次那么迷信,迷信着凌少杰就在那里看着他们,他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发出询问。 没有人回答他。 余蝶珍站在他面前,还在擦眼泪,“对不起,我只是……” “没关系。”郑哲希伸出手碰到她的眼泪,然后抹开她的泪水,她哭到眼睛红红的,脸也红红的,“我不该那么冷漠的。”他说完就拉住她的手,离开后山坡。 余蝶珍和他又回到了前山坡,她发现只有这里才会有阳光的降临。 或许凌少杰从来就不想让余蝶珍知道他未来的归宿,或许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她有一日回来到这里。 郑哲希从山坡上看到了小村的样子,余蝶珍说:“变了好多。”她还在擦源源不断的眼泪,郑哲希感觉到她的手很冰冷,即使在这炎炎夏日,他想,余蝶珍应该就在这样的夏天遇见凌少杰的吧,可是此刻陪在她身边的,不能再是那个夏日遇见的白衣少年。 他松开她的手,捧起她的脸,强迫她看着自己,“你要知道,这世界上,不只是有凌少杰愿意给你未来的。”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4 “还有我,还有我愿意给你未来的。睍莼璩晓”他抱住了她,害怕她因为逃避而逃跑,他把她圈在自己怀里,绝不放走她。 余蝶珍挣了一下就不动了,任他抱着自己,她不想回应任何的话,她曾经如此相信他,相信他会给自己好的未来,她那么憧憬过,却换来杳无音讯的五年,那五年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对她来说,没有他的那段日子她毫无任何深刻的记忆。 齿轮新的转动,或许就是从那一日开始,那她随林喆那么偶然地来到凌少杰的咖啡厅,凌少杰拿了她的手机,询问她桌面壁纸上的人是谁的那一日开始。 “忘了他,我求你。”郑哲希抱她的力度加大了,余蝶珍快喘不过气,“我求你,给我一次走进你心的机会。” 余蝶珍轻轻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郑哲希握住她的肩膀去看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躲躲闪闪的,他不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可是他想知道原因,他用力太大了,余蝶珍的肩膀太瘦弱,被他捏得生疼,她蹙了眉,却又躲不过郑哲希,“为什么啊!你告诉我!难道你还想跟着他?跟着他死?你说,你说完之后,我就不拦你,随你生,随你死。” 余蝶珍握住他的手腕,她的手心是湿的,他感到凉凉的。 他没有灯她的答案,就吻了她,很用力地,很想占有的地。他的脸蹭到了她的泪水,就继续和她的舌头搅在一起,他听到了余蝶珍想要说话却说不出而发出的呜声,他不管不顾,一直吻她。 她的舌还真软啊,他不小心咬破了她的唇,血腥味蔓延开来,他舔着那个破了的地方,余蝶珍的手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他依旧不顾,他甚至冒出了一个想法,就是把过去缺少的吻她的日子一次性补回来。 余蝶珍闭着眼,想用听觉来感受身边的事情,可是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停止了一般,她听不见任何声音,连鸟的声音都听不到,她唯一感受到的,只有他吻的触感。 世界仿佛只剩下面前的他。 “还有我愿意给你未来的。”她脑海里不断徘徊着这句话,忽而转回那个要下雪的冬天,想要回家的她被他跟着,他手里是她的行李箱,所以她不能逃跑,那个时候的他也是不说任何话,就把她抱在怀里亲吻,如今这个比那时候那个还要强势,她还想到了那时候自己真的是疯了,买了很多酒,也喝了很多酒,郑哲希也跟着自己喝了很多酒,她晕晕乎乎的,房间很暖,郑哲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又吻在一起,最后她和他一起尚了床,再之后,就是一个疯狂的夜晚,那是第一次,那时候她觉得会是最后一次,没想到,郑哲希又一次掌握了她的生命。 他终于松开了她的唇,他看着她,喘着气,余蝶珍问:“你爱我吗?” “我爱。”他说,“我说过很多次了,我爱。每一次,每一次对你说的我爱你,都是真的,我从来没有变过。” “你变了,这么多年,没有人会不变。”余蝶珍说,“你变得越来越好,我却,无法跟得上你的脚步,你知道吗,我已经被你的食言伤过一次,应该说,我被海誓山盟狠狠地伤过,你让我怎么再去相信你?我好害怕我充满希望的人又一次毁掉我的希望。有时候回想起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真希望那个时候好好的学习不去在意一直都走在我前面的你。” “你是这样想的吗?”郑哲希说,他的心在抽痛,痛得无法呼吸,“可是你有想过我吗,因为自己所做错的,我做了那么多的弥补,你都看不见吗?” “也许吧,我一直沉浸在过去的恨意之中,从未抬头。” 郑哲希心痛不已,“那我重新弥补,现在你再来看看我好吗?无论多久,我一定要让你看到。” “我等不了了。”余蝶珍说,“我已经25岁了,我的爸爸妈妈等着我结婚,等着我给他们生一个孩子抱一抱,我等不起了。” “那就不等了,无论如何,我都要娶你,哪怕是强娶,我也要娶你。” 余蝶珍还是摇摇头。 “我不管你!”郑哲希闹脾气了,在她眼里就像一个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玩具的孩子。 “尽管试试看,看你什么时候,再一次来到我的心吧。”余蝶珍捏了捏他的手,那种感觉真的是不一样了,谁说他没有变?以前他的手,哪有现在那么有安全感的厚度,以前他的手也仅仅是空有修长,又长又瘦的。 郑哲希充满了奋斗的意志,对着余蝶珍点点头,伸出手,用手指摸了摸她的唇,余蝶珍一惊,郑哲希说道:“出血了,是不是很疼?” 余蝶珍愣了愣,虽然没有露出在表情之外,可是,从他手指传来的温柔,全部都来到了她的心里,暖暖的,令她很安心。 安心,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她最需要的东西。 那个晚上郑哲希还是出了厅里睡觉,余蝶珍知道可能会有老鼠,辗转反侧,最后还是让郑哲希在房间的地上睡,很凉,她趴在床上看着睡在地上的他,她发现自己越看越精神,可是郑哲希似乎已经熟睡,她还听到他轻微的鼾声在蛐蛐鸣叫的声音里若隐若现,她看着他,不知道看了多久,她就睡着了。 早上她醒来,看见郑哲希就睡在自己身边,没有互相抱着,他背对着她,睡在床边,似乎感觉到余蝶珍在动,他转过身,带着一些起床声:“昨晚地太硬了,我就爬上来啦,在下面睡背会痛得开不了车啊。” 余蝶珍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如果是以前,我一定把你踹下去。” “以前我都在外面和老鼠一起共眠,第二天背疼到不得了,幸好最后那一天你对我还是好的,让我睡了床。” “其实我那天晚上就知道你的感受了。”余蝶珍松开他的脸,“那天晚上耳边就是窸窸窣窣的老鼠爬声,我过了好久才有睡意,又害怕会有老鼠过来吓我,所以都不敢睡觉,感觉好像还会有蟑螂蚂蚁什么的,其实那天晚上多想拍门进去床上,可是你在发烧,我不敢打扰你。 “那天晚上我没有关房间门,我以为你会害怕得跑进来,可是你真大胆啊。”郑哲希笑了,坐起身,头发被压到有些地方翘了起来,余蝶珍很想给他拨一拨,可是还是没有伸出手,她不知道该是喜还是忧。 “下午就回去吧。”郑哲希说,挠挠头,看到梳妆台的镜子,倒映着他和余蝶珍,他多想得到一片安静的地方,只有他们二人,不用数着时间流逝,随心随意就好了,饿就吃困就睡,他苦苦盼了那么多年,奋斗了那么多年,却给自己最爱的那个女人造成了伤害,造成了深深的误会,他恐惧自己会和凌少杰一样,多年辛苦最终化为尘土,葬在荒野。 “嗯。”余蝶珍有些失望,这个小村带给她的欢乐随着这的人的离去而离去,无论她走过多少的老屋小道,也感受不到年少时候和凌少杰一起被他送着回家,牵着过荷花池的那种快乐。 郑哲希心里塞了很多话,可是余蝶珍是不能理解的。 他一个从小在城市里生活衣食无忧的孩子,看完她的日记之后,会是那么的羡慕他们的生活。 同时也觉得那么可笑,凌少杰拼死拼活想要离开的村,却是他向往的天堂。 “如果他没有死,现在我应该也不会在这里的。”余蝶珍看着镜子里的他,他看着镜子里的余蝶珍,“我应该和他度蜜月,然后为孩子的未来做打算,然后打算要孩子的我会戒掉很多不好的习惯,半年后我会怀孕,十月怀胎我会生下孩子。这是多好的一个计划不是吗?操控人生的永远不是自己,是我们看不见的神明,对于死亡,我们都无能为力。” “是啊,对于死亡,都无能为力。”郑哲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比父亲哭得还要厉害,比姑姑哭得还要厉害,只有那一刻他才觉得自己不够成熟,自己不够成功,成绩优秀,却对于母亲的死无能为力。 人生被死亡破坏得残缺不全,却从来都是无能为力。 “你说,你妈妈已经死了是吧?”余蝶珍坐到他身边,看着镜子里他的表情,“所以,你能感受我失去外婆,失去凌少杰的痛的吧?” 郑哲希点点头,她外婆是病死,凌少杰是车祸,而他的妈妈却是他最不能想象的自杀。 “我妈妈,还真是够傲的。” “我见过你妈妈,好多次了,第一次是在初中毕业搬行李的时候,我在车上看见你们了,你们一家人看起来挺好,你妈妈很干练呀,一定是个很努力很坚持的人。” “干练……词语用得真好,”他笑起来。 “那时候还在想,如果嫁到了你们家,我和她的关系会怎么样呢。”余蝶珍说着,为自己年少可笑的想法笑了起来。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5 “你这么乖,这么听话,有那么孝顺,如果我妈妈没有死,如果我不一时意气用事,你可能已经在恋爱长跑了,我的家人,一定会喜欢你的。睍莼璩晓”郑哲希想着想着,就笑着起来,他以为余蝶珍这样现实的人不会去幻想未来,可是她说出来的,和他心里想的,都不约而同。 余蝶珍轻轻地从后面抱住了他,把头贴在他的背上,心脏的跳动传入她的耳朵,她感到安心,无论几次,似乎只要他在身边,她就觉得安心。 她想起来凌少杰和乔爱雯发生的那件事,比起那件事她更愿意原谅郑哲希和尹佳珏,当她看见方铭跑来,当她听到方铭所说的话,当她真的看见方铭所说的那个录像碟,她的整个世界都崩溃了,即使她假装得如此镇定,即使她不断劝自己要去宽容大量,可是之后,无论她怎么地去安慰自己,也只能爱到七分。 “你和尹佳珏的故事,我想听一听。”她害怕自己对她一无所知,就像对苏婉一无所知一样,她不希望他瞒着她,瞒着那些还存留的感情。 “我说过了,她只是利用我,我也只是配合她,她真正喜欢的人并不是我。”郑哲希无奈地叹气,“这会被你误会一辈子的,我连亲也没有亲过她。” “真的?”余蝶珍努力去听他心脏的律动,希望听到他不是在说谎,可是那颗心脏的速率没有增加,也没有减慢,她觉得那就是他的心最好的答复,至少证明了,他并没有在说谎。 “我绝不会对你说谎。”郑哲希说。 “但我不会和你在一起。”余蝶珍说。 郑哲希听罢,苦笑道:“你还是想说,你的学业要紧,你不想耽误学习,要我等到高中毕业?” “那倒不会。”她把下巴抵在他的颈窝,他有些痒,“冬天吧,我想冬天再想这件事情,目前我需要忙的事情有很多,你知道的吧,我根本空不出来时间,有时候挺羡慕秀贤的,她自由,可是却不愿意找个好人家嫁了。我们估计就是相反的存在。” “那我等你,只要你有时间,我就有时间,我不会在你之前死的。”郑哲希说。 他想在她之后死,他见不得她为别人的死的时候那种悲伤至极几乎昏厥,他宁愿自己伤心欲绝,也不愿她痛苦。 他心疼她,想让她活得好好的。 “那,谢谢你等我了。”余蝶珍笑了。 郑哲希也微微弯起了嘴角。 他觉得自己好久好久,都没有看过真正笑起来的她。 她笑起来的时候,真美啊。 “以后你不要再来了。”乔爱雯站在门前用手抵住门,她的左脸红肿着,右手拿着冰毛巾藏在身后,方铭顶住门,想要进来,看到乔爱雯的左脸,质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那个王八蛋……” “你别来了!”她没让他说下去,“我让他们打得还多吗?本来还好好的,因为有人和他说你经常出入这里,他就对我发脾气,你不是要我好好活下去吗?为什么来打扰我本来的生活?方铭,我求求你滚好吗?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你,你会破坏了我这些年来的所有努力的!”她快哭了,她真的想好好活下去,那个男人已经答应了她会和他老婆离婚,只要一离婚,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他身边,她完全不爱他,可为了生活她无可奈何,无论是什么,都不能拯救她。 方铭看见她这样,更加偏激:“我说了,别和他在一起,你明明不爱他,他明明配不上你!你为什么那么傻?啊?跟我走不行吗?只要跟我走,你就会好了。” “你满足不了我的,我就算离开了他,我也不能和你在一起,我配不上你知道吗?方铭,我已经走了那么远了,我停不下来了你知道吗?我就像是一个戏子,锣声一响,就必须演下去,停不下来的……” “戏总有演完的那一天,乔爱雯,你离开他,你只要等一等,再等一等,我会努力让你过上你想要的那种生活的。”方铭闯进房里,乔爱雯向后推了一步,方铭拉过她,抢过她手里的毛巾,敷在她左脸上,“好好过的意思是希望你不要再这样伤害自己。” 乔爱雯摇摇头,方铭把她抱在怀里,乔爱雯伏在他肩上哭,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凌少杰抛弃了她,她就觉得自己一定要靠自己走下去,可偏偏方铭闯进她的生活,第一次相见是因为她和教授的吵闹,第二次相见是他厚颜无耻地和自己一起回到这个城,她知道他喜欢自己,也曾利用他给余蝶珍放消息,无论她怎样对他坏,他都丝毫不介意。 “乔爱雯,你不要那么傻,他怎么可能爱你?他不过贪图你的年轻!他也有四十多岁了吧?就算他离了婚,你觉得你就会幸福吗?等你人老珠黄,他也一样会包二奶,你也会像他现在的老婆一样被他的谎言蒙蔽,最后得到的只能是一张纸!” 乔爱雯哭得更大声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方铭的确说到让她动过心,可是那个老男人那边,她该怎么解释呢? 她摸到自己的脸,已经肿得不像样了,下手可真狠啊,为什么每一个她想要攀附的男人都对他下手那么狠呢?因为她从来没有重要过吧,她只是他们的玩物,他们只是贪图她的年轻。 想起了余蝶珍给自己的那一巴掌,也许是余蝶珍还残留着恻隐之心,没有真的下手,她应该把她打醒才对的。 命运为什么对她那么残忍,她年少时的努力,十年寒窗苦读,根本毫无用处,她一次又一次地想要找到社会里的光明,可是她已经瞎了,心已经瞎了,她像一个瞎子一样行走在这条路上,停不下来了,方铭就像是闯进她监狱里的一丝光明,带给她暖意,带给她希望,她多希望就这样紧紧地抓住那一丝光,让他做自己的导盲犬,安全地走下去,可是如果越狱不成,她就只有死路一条。 她那么怯弱,因为本来就是一个懦夫。 “乔爱雯!”门前的声音让她收到了惊吓,这才看见,那个老男人此时就站在门口,而方铭并没有打算松开她的意思,她慌了,想要推开他,方铭看着她的眼睛,她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方铭想要替自己把她不敢做的事情做出来。 “臭三八,你真不要脸啊,吃着我的钱来养小白脸!”那个老男人气疯了,作势要去桌上拿东西砸他们,方铭大声说:“我是爱雯的青梅竹马,我这次来是要把她带走。” “要走?没门!乔爱雯吃了我那么多钱,我起码也要拿回本!我告诉你,我要把她带到酒吧去做小姐,把我给她的那些钱全部还回来!”老男人恶毒地看着乔爱雯,乔爱雯听到脸色铁青,她从来没想过,那个老男人只是把她当小姐。 “你不过是想要分手费?我给你就是了!”方铭也以为那个老男人宠她,听到这句话,他气不打一处来,也不顾自己说出了什么,他只想让她自由,跟在自己身边好好地活着。 “乔爱雯,你说,我在你身上投入了多少钱?嗯?你告诉他,让他还给我。”老男人不怀好意地一笑,乔爱雯抿住嘴,低下头。 要说真的去还,方铭是不能帮她还上的。 “方铭,你还是走吧。”她挣开他,然后看着老男人,“我不走,我留下来,行了吗?” 老男人满意地点点头。 方铭瞪着乔爱雯,他紧握住她的手臂,害怕她离开自己,他不希望因为自己,乔爱雯少了自己的自由,他不想要乔爱雯的自由来换自己无能犯下的过错。 “我还,我贷款都要还,乔爱雯,你告诉我,多少钱?我卖肾我都还!” 乔爱雯哭了起来,“方铭你走吧,你不要对我那么好,我不值得啊!我说了,我停不下来,你还不起的!” 方铭面对抽泣的乔爱雯没辙,他慌了,特别是看见老男人的洋洋得意,他很生气,他跑到桌边,迅速拿起遥控器,向老男人砸去,老男人一惊,朝他脸上就是一拳,他们扭打在一起,方铭年轻力壮,把他按倒在地,用尽力气去揍他,乔爱雯尖叫地叫他们别打了,他们撞开了门,乔爱雯看到,门外是最近来跟她实习的翻译。 那个翻译对乔爱雯一笑,她全身都感到不安。 原来,告诉老男人方铭最近出出入入别墅的人,是她。 她想利用这件事上位。 乔爱雯知道了真相,她拉住方铭,让他停下,对老男人说:“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你会为我离婚,因为在我之前,肯定还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女孩子,你至今没有给她们一个家的原因,就是你怕老婆。” 老男人一惊,乔爱雯接着说:“最多我告诉你老婆我们的事情,我们同归于尽。”她脱下自己身上的裙子,扔到他脸上,方铭脱下自己的外套给乔爱雯,他在乔爱雯眼里看到自由的渴望,他拉住乔爱雯,十指相扣,跑离了别墅区。 十里红妆 待长发及腰 1 余蝶珍离开前,又上了一趟草坡。睍莼璩晓 她在前坡摘了很多那些夏天才能看见的花,她叫不出名字,有点像雏菊,她把花好好的用一条干草绑了起来,打了一个结。她沿着昨日那条路来到他的坟前,蹲下,把花放在那儿,她说:“凌少杰,这样你的身上就还是我最喜欢的青草香了。” 一阵风吹过来,杂草发出沙沙的声音,掠过她的脖颈,汗水蒸发,留下阵阵凉意,她托腮,看着那个坟头,里面就是凌少杰的骨灰,凌少杰唯一留在这个世上的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她想把他带走,她曾经这样想过,她想用他留在咖啡馆的钱给他在公墓买一块地,立一块体面一点的碑,刻上他的生平,可她觉得,这个地方最适合他不过了。 周遭都是年少时候熟悉的地方,都是属于他的味道,在这里,是最安逸的。 “如果真的要铲平这个山坡,我就带你走,好吗?”余蝶珍说,“在这里能过多久就过多久吧,你要知道,很多人都喜欢这个地方,你也要像以前那样去喜欢这里,虽然因为生在这里而导致的贫穷让你受尽了苦难,但是,一切都会好的不是吗?” 她真心希望凌少杰能听见,然后能抛弃对铜臭味的渴望。 苏婉会喜欢他,也许是因为苏婉也向往着摆脱父母所给的财产自己努力吧。 从白手起家到腰缠万贯,所有的父母就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过上那些白手起家的生活,因此苏婉才会被父母看得如此之紧,她和凌少杰生活过,因此比余蝶珍更懂凌少杰吧。 也好。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余蝶珍的脑海里浮现出梁静茹的这首歌,她忽而就笑了,“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还能感受,他的白t-shirt上淡淡的绿色青草汁,还能感受,白衣少年的温暖美好。 还能那么清晰地回忆起,凌少杰牵着她过荷花池的时候,手心的温度。 足够了。 江秀贤惊讶地看着余蝶珍递给自己一叠钱,她虽然外表平静不屑,其实内心早就风起云涌了。 “这是我住院开始到现在你的工资,我不知道怎么发工资也没有记诊所这边的帐,所以就随便了,应该有一千块,我总不能让你白看店白干活啊。”余蝶珍无奈地说,她只顾着咖啡馆那边的事情了,诊所因为自己不在而被冷落下来,江秀贤帮她看店,实在是她无能为力的事情她才会打电话给余蝶珍叫她赶紧过来这边,余蝶珍光是两头跑就累得要命,还要在咖啡馆记一大笔的帐,还要做预算,她想不到凌少杰平日看起来那么轻松,实际却如此累人,他陪自己去选婚纱游玩的那些日子落下来的任务,他都是趁自己熟睡了才熬夜补上的。 “明明是老板,却比谁都忙!”余蝶珍忍不住抱怨,江秀贤把钱抱在怀里,她看到钱的那一瞬间就很想去旅行,可是听到余蝶珍的抱怨,她又不忍心离开。 在自我与朋友之间,她选择了朋友。 她打算中午就把钱存了,存多一点,再去旅行,因为这个时刻,最累的都是余蝶珍。 “秀贤,有了钱你就会继续旅行吧?”余蝶珍说,“做你想做的,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啊。” 江秀贤摇摇头,“其实我还在犹豫去哪里呢,不急,除非你想赶我走。” “当然不会赶你走。”余蝶珍笑起来,“你要一直留在我身边,除非你嫁人了,嫁人了我才放走你。” “嫁了人我也不走,我不留存款做嫁妆,我要把你当嫁妆。”江秀贤也笑起来。 有一个人推开门进了来,一身笔挺的西装,他大步走到余蝶珍面前,江秀贤看见他之后皱起了眉,瞪着他,余蝶珍看见他也诧异了一下,林喆站在江秀贤身边,对余蝶珍说:“余蝶珍,你现在还是单身吗?” 余蝶珍一愣,点点头,江秀贤质问他:“你不是还和你那个名媛小女朋友好着嘛?怎么来问三问四的?”因为林喆上一年追余蝶珍追过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就没有坚持和一个小名媛谈起恋爱来,江秀贤看了就讨厌他,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初中同学未来会是这个样子的,为了追名逐利而去和小名媛攀关系,那小名媛也太天真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男人是想利用她,还有她家的钱,江秀贤不喜欢这样的人接近自己的生活,这次来找余蝶珍,准没有好事情。 “那太好了,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林喆笑着说,舒了一口气。 “你又想做什么?”余蝶珍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听说过他和小名媛的事情,但是没听说他和小名媛分手了。 “其实,到最后我发现我还是喜欢你的,郑哲希追不到你是不是?换我行不行?听说他回来了,你还是没有和他在一起,所以……我能试一试吗?给我一个机会。” 余蝶珍尴尬地对他笑着,没有说话,江秀贤已经按耐不住了,对他大吼大叫:“你乱说些什么东西?余蝶珍可不会看上你,”她上下打量林喆,“虽然你做上了经理,可是就你这性子,会喜欢你才怪。” “秀贤。”她喊了一声江秀贤,想要她不要说得太过分,随即对林喆说:“林喆,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林喆走到她身边拉起她的手,说:“当然知道。” 余蝶珍忽然想起了郑哲希,她还想起了自己曾经躺在床上说绝不会和郑哲希在一起,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又不想那么轻易就和郑哲希和好,林喆见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笑着说道:“我等你回复,ok?”他说,“明天之前给我回复吧!” 余蝶珍看了江秀贤一眼,江秀贤狠狠地瞪着他,却又插不上话,林喆走后,她才对余蝶珍说:“你干嘛不当场就拒绝他?难不成这还需要考虑?瞎子才看得上他,那身西装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名媛送的,他想要当入赘女婿啊。” 余蝶珍听罢,皱起了眉:“他竟然这样?” “你不知道?”江秀贤惊叫起来,忽然想起余蝶珍出了车祸,还躺了那么久,住院了那么久,不知道是必然的,况且她和林喆也没有交集,反倒是江秀贤才和他有交集,江秀贤的一个大学室友是他公司的设计顾问,那个顾问被林喆骚扰过,所以时不时来和江秀贤抱怨林喆。 “我今晚发条短信给他拒绝他吧。”余蝶珍说,拿起面前的本子,上面是下个月的预算,有些艰苦,交租的钱似乎也只是刚刚好,这样下去根本赚不了钱,也许还可能赔本,“日子真是越过越辛苦了。” 江秀贤夺过她手里的本子,说道:“我觉得干脆就改成宠物美容院,那些我都能干,医疗那些我就不行了,如果是美容院,我还可以通过我的大学同学找一些专业的来干,毕竟一起总比一个人好。” “但是……如果改成美容院,那得多花多少买美容道具?还有改装店面的事情,最主要是,你那几个关系过来的员工,赚的钱不能支持她们能吃饭一个月的工资啊。” “好像……也对。”江秀贤失望地说,她一直没有办法帮余蝶珍料理好这个宠物诊所的事情,自己的建议又被余蝶珍推翻,她真的愁到头痛了。 “先过这个月吧,我们再想想。”余蝶珍撑着脸,叹了口气,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要回咖啡馆。 林喆走出余蝶珍的宠物诊所之后快笑出声来。 他林喆,从初中认识郑哲希开始,就活在他的阴影下,无论是打球,还是学习,他还记得,在高中毕业的那次去海南的旅行上,他对大家供认他和余蝶珍的关系,随后还损了一下自己,那时候的他就觉得这场朋友是做不成了,郑哲希一开始就知道他喜欢余蝶珍,却一直都在公开追她,他却没有勇气告诉过余蝶珍,他喜欢她,所以,郑哲希就如此捷足先登了。 他听闻郑哲希至今没有追上余蝶珍,如今总算是有机会了,先前郑哲希回来了,他又想要工作比较顺利,便去和那个在聚会上认识的小名媛的搭讪,有了她之后,工作都十分顺利,可如今小名媛要和他结婚,他不爱她,也不想误终身,所以,他还是回头找回了余蝶珍。 现在看起来,余蝶珍和郑哲希闹翻了,也没有他们在一起的消息,余蝶珍也不小了,家里一定会催婚的,所以他看中了这一点,决定继续追她。 余蝶珍当年在他眼里,就像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的沈佳宜,虽然沉默,但是有很多人喜欢她,他对郑哲希的不仗义怀恨在心,一直到现在,只要他想起来,都要咬牙切齿。 这是他最后一个机会了,他想。 他一定要狠狠地报复郑哲希。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2 江秀贤不想余蝶珍被林喆蛊惑,她咬咬牙,还是打了那个她认为很糟糕的人的手机,告诉林喆的事情,还有林喆来找余蝶珍的事情,她语气就像是在下命令,她命令郑哲希,一定一定不要让林喆那个人渣靠近余蝶珍,不然她就和郑哲希绝交。睍莼璩晓 郑哲希听到江秀贤说的林喆的“故事”半信半疑,但是听到和余蝶珍有关,他就有些恼怒了,如果江秀贤说的全是真的,那么余蝶珍有什么可以给他利用的呢?他想不明白,林喆以前还是很仗义的,很喜欢篮球,还说过什么nba球星,但是上大学之后就很少交集,所以他最近一次知道他在这个城市,也是一年前,他知道林喆追余蝶珍,他很惊讶他还不死心,就像自己一样,还不死心,就像一个情种。 “我去找余蝶珍谈谈。”他说,江秀贤生气道:“你也不是个好东西,要不是余蝶珍和你看起来现在关系还不错,我不会找你的。” “知道啦,知道啦。”郑哲希不知道为什么江秀贤还那么生自己的气,也许是因为在医院守夜的那个时候他把凌少杰死了的消息告诉了余蝶珍,余蝶珍的心里濒临崩溃,她太过关心余蝶珍,才会生他的气,他知道她们两个人从认识之后就形影不离,倒给他接近余蝶珍造成了阻碍,有时候江秀贤也会调侃他们调侃得正好合他心意,她对余蝶珍真的很好,连酒也为余蝶珍挡去,她们的关系也令他羡慕,如果江秀贤是个男的,他就多了一个永远战不胜的死敌,而自己永远是败者。 他立即收拾好台面,脱下白大褂挂在衣架上,离开中医院。 他打电话给余蝶珍,想约她出来吃饭,她是自主营业,没有固定的下班时间,有时候觉得不想吃饭就不吃饭了,他受她父母的嘱托,要好好照顾她,虽然余蝶珍的父母只是让他在余蝶珍住院期间照顾她,但是他自己延长了时间,所以他在监督她吃饭的事情。 余蝶珍没有接他电话,他打了很多次,依旧没人接听,他立即去停车场取车,驱车到她的诊所前,她不在,是江秀贤看着店,她说余蝶珍应该在咖啡馆,郑哲希又去了咖啡馆,里面的人气很高,特别是余蝶珍又推陈出新推出盆栽咖啡,就是咖啡加上沙冰,加上奶,再加上薄荷叶子,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在模仿盆栽奶昔,但是也是很喜欢在炎炎夏日来这里享受空调,享受吃冰的清凉感觉。余蝶珍其实是个好的继承者,因为她没有改过这里的风格,也不会因为不会而不去询问那些有经验的员工,她对员工很好,员工自然会为她效力,况且当初凌少杰挑选员工的时候就选了一些高素质的姑娘,余蝶珍的麻烦又少了一个。 余蝶珍在办公室里睡着了。 他闯进去的时候就惊醒了她,余蝶珍揉揉眼睛,看见郑哲希,问他他来干嘛,郑哲希关上门,走到她面前的椅子上坐下,余蝶珍的椅子很大,就好像一个老板招新一样,只是面前的老板太纤瘦了,扛不住那么大的担子才会累得睡着。 “林喆是不是找了你?”郑哲希问道。 “……啊。”余蝶珍还在揉眼睛,“是来找我了,怎么了?” 郑哲希对她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不满,他道:“难不成你看上他了?”他是故意挖苦余蝶珍的,他对每一件事都很认真,他不希望被余蝶珍当傻子。 “胡说个什么劲儿!”余蝶珍叫嚷起来,怒瞪郑哲希,“我没答应他!” 随后她反应过来,质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江秀贤告诉你的?” 郑哲希没有理会她的这个问题,说道:“林喆的话你想都别想,知不知道?” 余蝶珍不满地说:“你是我的谁?凭什么管着我?我只是在想如果他愿意为了我而变得不一样,那我就应该去试一试。” “试一试?林喆他不适合你,他一点也不适合!所以我才……” “你才什么?”余蝶珍对他的欲言又止很感兴趣,看着他的眼睛,郑哲希的眼睛有些躲闪,她靠近桌子,用手撑着脸,对他不怀好意地笑,郑哲希一声谈叹气,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有关于林喆和自己的事情,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在初中的时候,他们一伙人常常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时候太过开心激动打了很久,他还因此晚修迟到过。他们那一群人都太过了解彼此,所以一个眼神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当然清楚,那时候的林喆有多喜欢余蝶珍,但是当时他的喜欢不比他少,他就一直利用自己的优势而不让林喆接近余蝶珍,因此,余蝶珍的眼里,就只有他了。 “还是告诉你吧,林喆和我一样,在那个时候。”他揉揉太阳穴,一脸头痛的表情,“嗯,虽然他没有和我们说过,但是我们都心知肚明。” “这样啊。”余蝶珍插上一嘴,然后让郑哲希继续说, “那个时候的我知道他喜欢你,所以一直没有让他有接近你的机会,所以你们的交集很少吧?而且他比较害羞,唔,至少那个时候是,我和你在一起说话,他也会在你身后看着我,就这么看着我,后来高中之后我们去了不同学校,但我和你一个学校,高一还在一个班,有次一班兄弟一起出去吃宵夜,他看我的眼神还是怪怪的,其实我真对不起他,如果当时占有欲别那么强就好了,我们应该好好的公平竞争。” 余蝶珍没有说话,抿着嘴,心里有些乱。 “那是因为我认为他不适合你!”他话锋一转,急忙想要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落下的罪孽辩护,“他品行不太好,你肯定不会喜欢他,他在喜欢你的同时会和其他女生暧昧不清,所以你才会觉得他不喜欢你对不对?如果他追上了你,你这种脾气,肯定每天都要为他和其他女孩子的关系发脾气,到时候被咬的是我啊。” 余蝶珍听罢,有些恼怒,不是因为郑哲希说做的事情,而是他说的那一句“我认为他不适合你”,她道:“说得好像你很适合我一样。” 她内心里都是郑哲希所坦白的那些年少的时候的事情,她还真没有在意过郑哲希身边的那个男孩子,她真的被郑哲希弄得眼里只有他一人,容不得一粒沙子。 “因为我自认很优秀吧。”郑哲希苦笑道,“那时候的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被允许靠近你,喜欢你吧。” 这种少年的霸道,轻狂,在郑哲希身上都化为细水长流,他就像是掉进大海中的一滴水,变得那么淡,所以,她一开始才会不适应。 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回忆有什么用?现在,有决定权的是我。”她假装不屑,郑哲希有些不满,站起身,发出很大的声音,余蝶珍被吓到了,郑哲希居高临下地看着余蝶珍,“我说过,如果你不要嫁给我,我威逼利诱,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把你写到我家户口簿。” 他转身离开,打开门,说道:“我去买一份馄饨回来给你,不要到处走。” 门被用力地关上,余蝶珍就呆坐在椅子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但郑哲希的语气,就像是要说到做到,她内心里满是恐慌。 郑哲希给余蝶珍买好了馄饨,回到店里看着她吃完,余蝶珍让他就在这里休息,他上了咖啡馆三楼的住所小憩,然后没有告诉余蝶珍就回到了中医院,继续上下午的班。 晚上他找到了林喆的联系方式,打了他的电话。 林喆好像是喝醉了,和他说的话都有些语无伦次,甚至没有问他是谁就开始聊起来,当然是也不清楚郑哲希和他说了什么,郑哲希无奈只能挂了他的电话,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什么时候能兄弟聚一聚,希望林喆清醒的时候能看到。 第二日林喆就回了他的电话,告诉他他愿意空出这个星期六的时间来和他一聚,林喆自己心里也有七八分明了郑哲希为什么会无端端找他,他也正好想和郑哲希谈谈话,郑哲希告诉他说别喝太多酒,会伤身体,林喆笑着说:“喝酒虽然会伤身,但是不会伤心。” 郑哲希就沉默了,好像身边的人,都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江秀贤也是,余蝶珍也是,郑哲希也是。 最后他们约在了初中——一所封闭的私立中学见面,在门口,郑哲希等到了林喆的车。 林喆一下车就朝他笑,说道:“叙旧的话,看来,我们俩才最多旧叙啊。” 郑哲希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明白了他去找余蝶珍的原因,林喆虽然总是表现得漫不经心,但是头脑很好,出游的时候他出的点子总是受大家欢迎的,正因为他头脑太好,郑哲希才觉得不妙。 林喆,他是在报复自己。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3 “江秀贤说你又去找余蝶珍了。睍莼璩晓”郑哲希不太擅长兜圈子,特别是面对旧日好友,面对面的对峙也许比笑脸相迎来得更好,他并不想与他叙旧,对于现在的林喆,郑哲希心里只有不安。 “啊啊,我已经猜到她会这么做了,江秀贤似乎不喜欢我。”林喆和郑哲希一起走进校园,保安询问他们来干嘛,郑哲希向他说明来这里的原因。然后保安半信半疑地放了他们进去,林喆从始至终都摆着笑脸,郑哲希有些恼怒,因为这样看起来林喆十分假,他感觉无论他问什么,林喆都会去敷衍。 “你找她做什么?”他尽量沉住气,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用余光瞥着林喆,林喆用手背抹去笔尖上的汗,语气有些不好:“你不是知道了吗?你一直都知道。” 他们走到种满紫荆树的湖边,一阵一阵的风吹来,水纹波动,他们在这里的时候湖水是黑黑的,看起来这十几年来学校对它进行了整治,里面的小鱼也能看见了,那时候吹来的风是污染的湖水的的腥味,现在只有不知道哪里来的草香。 学校在大学城里,是城区郊外,全封闭,但是郑哲希当时就逃了很多次学,晚上偷偷和几个朋友请假出去看电影唱k,他深知如果被发现就要被记大过,但是他还是桀骜不驯的去违反规定,也不会有人去举报这样一个人人都喜欢的阳光少年。他做得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江秀贤合谋把余蝶珍带了出去,看了一场3d的铁达尼号(泰坦尼克号),第一次很认真地对她说了一些他看完的感受,那是他第一次很认真很认真地去告白,可惜余蝶珍那时候的表现,真不令人满意。 现在大学城也搬进了许多职业院校和高级中学,这边的环境很适合学生们读书,大多数不会像郑哲希这样大胆不断往外跑,虽然购物囤货不太方便,但是很清静不会有人来打扰。郑哲希也知道一些往外跑的人,有些人真的被学校杀鸡儆猴记大过,有一个原本就不太爱学习的被抓之后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那时候干的那些事,现在想想也后怕,如果一个不小心给学校发现,他们可就完蛋了,何况他还带着一个女孩子?余蝶珍怕是要恨死他。 “我是知道,所以来找你。”郑哲希说,靠在边栏上,林喆也靠在那儿,说道:“为什么我们会这样?” “因为女人。”他笑起来,林喆愣了愣,也跟着他干笑起来。的确是的,因为女人,所有大气的男人都变得小气无比,这就是女人的威力,不容小视的威力,他们的关系很好,曾经很好,在余蝶珍正式走进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在郑哲希发现林喆也同样喜欢余蝶珍的时候,就开始发生变化了,林喆的不满会在打篮球的时候和郑哲希冲撞表现出来,郑哲希被他撞到地上,脚踝红肿,他本应该了解林喆的不满,可偏偏更变本加厉,最后,林喆虽然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往日的谈笑风生就没有了,有的只是长久的静默。 林喆说:“我以为那样的你会追上余蝶珍,可是你没有,但是你在我在场的时候才告诉我你和余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时候恨不得一罐酒扔过去砸死你,但是你拉着余蝶珍走了,走得很远很远,我尾随你们,你们却在那里拥吻,我逃跑了,真没有骨气,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冲上前去把你们拉开,然后告诉她我喜欢她很久了?” “不应该,因为那样我和她就没有很美好的记忆了。”郑哲希只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过,我说郑哲希,好像那之后没有多久你们就分手了吧?”林喆说,同时在向郑哲希求证,郑哲希点点头,他懊恼地摸了摸后脑,“我真应该继续关注你们的事情,如果那时候的我上前去安慰余蝶珍,她一定会和我在一起的。” “然后过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郑哲希补上一句话,江秀贤告诉他的关于林喆的事情,他还真不太爽,林喆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这是他最唾弃的事情,也许他自我太过正义,不懂得给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处,所以知道现在才开始出人头地吧。 林喆大声道:“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晰,可是,郑哲希之所以不让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现得是很喜欢余蝶珍,但是却和另外一些个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之后瞒着她又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的他很不齿,但是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这只能说明他女人缘的确很不错,但是郑哲希不允许他缘到余蝶珍身上,因为因为兄弟义气,他们都将这件他们认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贤不知道,余蝶珍也不知道,估计那个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对了,忘记和你说了。”林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伸了一个懒腰,“现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头疼。” 郑哲希一听,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头,他太了解他了,他只说了前半句话,郑哲希就已经能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这些年来,林喆从未变过。 “你想利用余蝶珍来摆脱你那个小名媛?”郑哲希怒火中烧,咬紧牙关,他万万没想到,这就是余蝶珍对林喆来说的用处,可是这个用处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小名媛,她的利用价值是能让他工作更顺利,现在他已经满足于自己的地位,那个小名媛对于他来说已经一无是处,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权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门来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发现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挠挠后脑,“余蝶珍现在对我的用处有两个,一,是可以摆脱那个女人让她死心,二,是……”林喆的这种势在必得的笑容让郑哲希的拳头捏得更紧,从前他找不到余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林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二,是为了报复你哦。” 郑哲希的拳头已经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脸上。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4 林喆挨了他一拳,向后退了两步才稳住脚,他捂着脸,诧异地看着郑哲希,左脸真是火辣辣地疼,他没有想过郑哲希会出手,而且,郑哲希他丝毫没有留情。睍莼璩晓 “我警告你,如果你做出任何对余蝶珍不利的事情,我会杀了你。”郑哲希说,握成拳手的手上的青筋爆出,林喆听罢瞪住他,他也被惹怒了。郑哲希说的话他一直都会听,初中的时候,他就会听郑哲希不要去干什么事情,譬如不要上场,譬如把球给他,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小卒,听着军座的话,不敢随意行事,现在郑哲希也是在说教,与其说在说教,不如说是威胁他。 “是吗?你真的愿意为她杀了我?”林喆气势上毫不输于郑哲希,他把话顶了回去。郑哲希比他更痴迷余蝶珍,这是他唯一知道的事情,而且经过沧海桑田,这种痴迷还没有磨损减少。 如果此刻在篮球场上和他互相厮打,那会太像小孩子了,郑哲希想,可是他更宁愿用小孩子解决矛盾的方法,或许打了一场,两个人身上都挂彩之后,矛盾就化解了,但是他离小孩子的年纪已经过了二十年,怎么也不可能再回去一次。 年少多好,不用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去想方法,有什么不爽的挥动拳头就行了。郑哲希想起了在小村的那个时候,他和凌少杰打起来,那个时候凌少杰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会懵然而不会下太重手,郑哲希知道凌少杰,乔爱雯也告诉了他那些事情,所以他下手很重,那个时候他也想过自己应该打不过这个在山村里长大的孩子,他应该会比自己强壮很多,因为要干的活有很多,但是最后他们被村民拉开,凌少杰莫名奇妙地看着郑哲希,或许直到凌少杰捡到郑哲希的相机的时候,才知道郑哲希的身份。 但是他绝不可能和林喆打一架。 “就算你再怎样生气,你又不可能时时在我身边阻止我,即使我们彼此很了解,但是你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这十几年来我的成长?”林喆对他笑,很是轻蔑,在他眼里,郑哲希还是当年的郑哲希,从来就没有成长,而他自认成长得很好了,现在已经在止步阶段,“唔,用那些小女生的话怎么讲?好像是,你非我良人,怎知我情深?” 郑哲希只是悄悄说了一句“我呸”,瞪着他,陷入静默。 是另外一个人打破了这里的静默,他突然闯进来,本想问他们在做什么,但是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走到郑哲希面前,问道:“你是郑哲希吧?” 郑哲希看着面前穿着休闲服好像是来这里运动的男人,平头,大概三十多岁,长得比较标准成熟,他觉得有些眼熟,林喆先认出他:“黎老师?” 黎璟转了一个头看见林喆,说道:“真厉害,还记得老师。” 黎璟是他们初三下学期的时候来的实习老师,教语文,按照女生的话来讲就是风姿儒雅,长相还不错,据说在省里一所有名的师范大学里读书,还只是大一,因为在学校里有关系,所以学校就让他来这里实习,很讨女孩子喜欢,不太讨男生喜欢,他跟着语文老师两个月之后上了两节评价课就走了,江秀贤也说过挺喜欢这个年轻的老师,因为现在的老师大都是三十多岁的。 黎璟的出现缓解了他们之间的气氛,或许是黎璟本身就比较敏感,看到郑哲希和林喆之后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林喆的左脸红肿着,凸起来,黎璟说:“我有篮球,不介意的话……” 林喆和郑哲希对视,郑哲希朝黎璟点了点头。 黎璟住在学校里的教师宿舍,他很快拿来了篮球,扔向郑哲希,郑哲希接过,很久没有碰过了,感觉很生疏。“一对一,我守你攻,一人五次。”林喆说,站在内线里,做好了防守姿势,郑哲希看见他脚下的皮鞋,然后庆幸自己每到休息日就会换上休闲的衣服和板鞋,他朝地上打了打,找了下手感。 “真生疏。”郑哲希说道,然后开始运球,一个转身,超过了林喆,把球扔了上去,进了。 “还不错嘛。”林喆笑着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笑有多么假。 最后他只防住了两个,身上的名贵西装此时让他并不占上风,反而是他的拖累,皮鞋是真皮,他也不敢动作太大,所以说是他满身束缚,那两次是郑哲希跳投被他打下来的,如果郑哲希又是扣篮,他不一定防得住。 林喆接过黎璟去捡回来的球,他看见郑哲希在面前死盯住他,好像是要看穿他得动作。虽说很久没有打球,但是一摸上篮球,感觉就来了,虽说不如当年痴迷到一放学就来占场的那些日子,但是他们是彼此的球友,最了解他们擅长些什么。林喆身高没有郑哲希高,如果去扣篮也许会被他盖下来,所以林喆决定靠技巧。 林喆擅长假动作。郑哲希知道,可是不会那么快适应他的假动作,一连被他骗了三次他才盖下一个球,可是林喆已经进了三个球了。最后一球,林喆跑起来运着球,但是直到篮筐下也没有减速的意思,他跳起来,郑哲希也必须拦下来,可是他们两人却撞在了一起,林喆有初速度带来的力,把郑哲希撞倒在地上,他跳起来一勾手,球进了。林喆进了四个球,已经赢了他了,这不是分成两场四节的比赛,靠的是先发制人。 “愿赌服输,我不拦你,但我会在余蝶珍那边拦住她。”郑哲希从地上爬起来,刚刚的相撞,如果是在比赛上,已经是带球撞人,是犯规的行为,因为地上是塑胶地他才得以没有擦伤。他捏紧拳头,嘴上说着愿赌服输,心里却还是不服气的,林喆报复自己他无所谓,因为这是他年少时候的旧帐,现在是在算帐时期,他无话可说,可是余蝶珍只是一个被喜欢的人,和他们之间的那些事无关,她是无辜的。 “哎,其实我打算告诉余蝶珍的,她那么热心,大概会愿意帮助我。”林喆把球还给黎璟,随手擦了一把汗,“她虽然很有用途,可是我也喜欢她,我不会去伤害她。” 郑哲希说:“她知道之后是绝对不会帮助你的,无论她多热心。” 林喆耸耸肩:“谁知道呢?” 黎璟站在一边听着他们的对话,他就明白了,他也知道那个叫余蝶珍的姑娘,学习很好很努力,经常过来问自己一些关于文学方面的问题,那时候他还是个大一学生,也不过比他们大五岁,但是他和余蝶珍挺聊得来的,所以他就对那些特别出众的女生感兴趣了。 黎璟把他们叫去他的教师宿舍里,教师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已经是两房一厅的房子了,他开好空调,然后烧水泡茶,他说:“我实习的时候在你们身上学到不少东西,觉得自己还是在中学阶段呢,我去过很多学校实习,实习评价也很好,但是我能记住的学生很少,只有那些特别出众的我才能记住呀,你们两个,被我在操场上抓过很多次了吧?是你们班主任叫我去提醒你们该散场回宿舍洗澡的。” 郑哲希和林喆对视了一下,黎璟当时的确是每天都有来叫他们回去洗澡,上晚修不要迟到什么的,郑哲希和林喆忽然很尴尬,他们是被抓到才会被黎璟记住的,“要不要听一下我这几年的经历?或者和我交换故事?”黎璟说,郑哲希勉强点点头,林喆在思索该怎么说。 “我大学刚毕业,就去了一个高三毕业班教语文,我也不知道那些校领导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刚好那个班的语文老师怀孕了请假了吧,我补替上去了,哦,对了,老师还和一个女学生谈了会儿恋爱,她成绩也很好的,就像你们说的那个什么余蝶珍一样。” 郑哲希和林喆惊讶得只能小口啄茶,黎璟真是无论去到哪都不收敛一点啊,他们想,黎璟在这里的时候,就和那些女生很要好,没想到会和女学生谈恋爱啊。 “那感觉真是像琼瑶的窗外,我后来就离开那所学校了,之后就没有见过她了,我还怕如果她怀了我的孩子该怎么办,但是她并没有去找我。”黎璟喝了一口茶,并没有充满悔意的表情,反倒是很怀念地笑,“之后我就到了这个学校,现在我被提拔成主任了,教这里高中部的语文。” 黎璟说完,给林喆和郑哲希倒上茶,让他们两个也试试说一下,林喆说了很多关于郑哲希的事情,而且是在看着他来说,无非就是关于余蝶珍和郑哲希的事情他的感受,郑哲希也知道他当时的感受,所以在说自己的事情的时候避开了余蝶珍这个敏感的人。 离开学校走出校门的时候,林喆告诉郑哲希,余蝶珍是他的沈佳宜,所以他们不会在一起。 “她是你的谁呢?”林喆问。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5 郑哲希思索一番,余蝶珍对于林喆来说是沈佳宜,也就是说林喆从未想过会和余蝶珍在一起,他顶多会和她说两三句话,但是他明白自己永远追不上她。睍莼璩晓那她是我的谁呢?郑哲希在想,随即摇摇头,是谁都好,但是余蝶珍不会是自己的沈佳宜。 那种关系,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余蝶珍刻意与郑哲希避嫌,没有一些可以用上他的事情她不会去找他,通常是郑哲希自己跑去找余蝶珍,监督她的日常,他只知道余蝶珍不怎么讨厌自己了。江秀贤也是,她在余蝶珍会有危险的时候,第一个打电话给他,因为郑哲希对余蝶珍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个苹果。”郑哲希说。 林喆笑起来:“you are the the apple of my eyes?” 郑哲希点点头,林喆说:“你还是那么机智地去回答问题,每当碰到不好回答的,你总是是这样,哎呀,差点就忘记了你还有这技能,还想让你头疼的。” 郑哲希只是勾起了嘴角,往自己的车走去,林喆在身后大声说:“在球场上,我们都是攻击型的球员,所以是合不来的,但是现在我赢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郑哲希停住脚,转回头问他为什么。 “你太着急了。”林喆指指自己的左脸,肿起一块,红色到现在也散不了,他回家还要用冰敷一敷,“是你先恼怒,是你先出手的哦。” 郑哲希明白了。 在球场上,被对手激怒的话,有的不是斗志,有的只是偏激,他只会因为偏激而着急,从而失手,林喆正好将他激怒,他心里满是要赢他的想法,没有冷静去思考他的战术。 郑哲希回到自己的车里,胸前被林喆撞到的地方还有些暗暗地疼,他想林喆不是为了脸上一记拳头报仇就是为了打醒他,他更宁愿相信林喆的动机是后者,其实就算对方多令人不齿,只要对方和自己有一段过往,就不可能厌恶到十分。 林喆的车先走了,比郑哲希的车性能好很多的车,速度很快,刚开始不过相隔二十米,不一会儿林喆就距离自己一百多米了,到了直路的一个红绿灯的时候,郑哲希就发现他已经不见了,“现在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郑哲希叹息,林喆有时也让他琢磨不透。 郑哲希发现自己如果不去找余蝶珍,他的休息日是根本没什么事情可做的,余蝶珍已经参与了进他的生命里,就像是呼吸一样,没有了呼吸,氧气存在的意义也没有了,就像那些无氧菌一样,氧气对它们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不需要氧气的它们一样能存活在世界里。 他最后还是去了余蝶珍的宠物诊所,刚推开玻璃门,就看见了四五个女生架着素描用的木板站在里面,有一个还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她们的注意力还是在她们围着的东西身上,他走近,听到江秀贤的声音,她说:“这是我的好姐妹的店铺,你们还没有找到工作的话就可以来这里给那些宠物的主人或者是那些宠物们画肖像,速写也可以,画画赚到的钱我只拿百分之二十当作场地费,怎样?” “还不如去街上给路人画画啊。”有人抱怨道,江秀贤瞪她一眼说道:“街上的人有那么乐意给你画吗?你想给他们数落然后压榨你开头就定好的画画钱?我在这里明码标价一张多少钱,他们要就要不要就不要,难道不会好一点吗?” “秀贤你之前不是有开画馆吗?后来不是做了一个美术老师吗?怎么会在宠物诊所里帮工啊?” “你就别管那么多了,我们开工吧!”江秀贤把海报从桌下拿出来,看见了郑哲希,要他帮忙贴在一边被她空出来的墙上,郑哲希便贴边想,余蝶珍还真是放心把宠物诊所交给江秀贤啊,连布局都换了,有二分之一的地被那些女生占了,江秀贤从内房里把画架搬了出来,一人一个,她们也坐好,就等客人了。 郑哲希才看清楚墙上的海报是那些女生的简介,郑哲希觉得真是妙啊,这样一来,如果有好心人,还会帮她们找工作呢,也许有哪一个家里需要美术老师的人会抱着狗狗走进诊所也不一定。 “你找余蝶珍吗?她已经不在诊所这边了。”江秀贤才想起要告诉他,郑哲希点点头,离开诊所,驱车去咖啡馆。自从余蝶珍肩负起两边的事情之后,他总是不能猜到余蝶珍的去处,有时候到了宠物诊所,江秀贤会告诉他她在咖啡馆那边,有时候去了咖啡馆,那个收钱的服务员会告诉他余蝶珍刚刚很匆忙地离开了,他又要去宠物诊所。 他来到咖啡馆之后就去开了办公室的门,每次他都会无视上面的闲人勿扰直接闯进去,对此余蝶珍既生气又无奈。他进去之后,余蝶珍撑着脸在写些什么,被郑哲希的突然闯进来吓了一跳,然后她恼怒地站起来朝郑哲希扔去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正中他的胸口,他吃痛,蹙眉。 余蝶珍发现了这个细节,问他:“你怎么了?”然后坐下,转笔,“今天难得一个星期六你竟然没有早上就来骚扰我了,真难得。” 郑哲希没有说话,只是朝她笑了笑,心里想着林喆这个王八蛋竟然把他撞得那么痛,现在被那本厚厚的笔记本砸到后那个地方发热起来。 “很痛吗?”余蝶珍问道,郑哲希不算瘦,就算被砸到也不应该蹙眉那么久,就好像胸口暗暗作痛他一直在忍住一样,余蝶珍对他的隐忍不满,抬眼问他:“你怎么了?” “没事,你太大力了啦。”他摆摆手,示意自己没有事,余蝶珍半信半疑地坐下来,她又说:“我从宠物诊所过这里来的时候看见了林喆,他好像是要去诊所找我,但是没走两步就被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拉住了,应该就是江秀贤口里的小名媛,叫做什么……李萌萌吧。” “看起来他还没有甩掉那个女生,他应该是想要利用我来摆脱那个李萌萌吧,一看就知道了,那个李萌萌年纪比较小,才二十岁,又是衣食无忧娇生惯养出来的,应该很固执才对,我觉得林喆已经说过很多要和她分手之类的话,但是她还是死抓住林喆不放,怕是林喆遇上麻烦了,回来的路上我都忍不住笑了好多次,别人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神经病。”余蝶珍笑起来,她确信江秀贤的话,所以更觉得这是他活该。 郑哲希只是附和着笑,那个李萌萌倒是帮了他一个忙,要不是她出现在余蝶珍面前,也许无论自己对余蝶珍说再多余蝶珍也不会相信的,如果自己惹怒了余蝶珍,余蝶珍真的去帮助林喆甩掉那个李萌萌也不一定,现在李萌萌帮助他截住了林喆,他截住余蝶珍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郑哲希又坐在了她面前的那张椅子上,很认真地问她:“我不想你做我女朋友了。”余蝶珍听罢,惊讶地看着他:“你那么快就放弃了?”这一点也不像你的作风啊。 “唔,我在想,跳过女朋友阶段吧,直接做老婆算了。”郑哲希说,假装只是在说平常的事情一样漫不经心。 余蝶珍抬起头看着他,他避开她的眼睛,始终有些害羞,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余蝶珍到现在都没有真正说出她对他的想法,或许她经过凌少杰的事情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之后她对郑哲希的感情就模糊了,那个时候她真的想去好好地爱那一个人,哪怕他爱自己并没有自己爱他多,她苦心经营这段感情,宽容大量去对待任何可以惹得她跳脚的事情,她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可是凌少杰的死让她的努力全盘瓦解。 也累了,没有那么多精力再继续下一段要她努力的感情。 “我知道你不想颠沛流离继续过下去,所以我们就跳过男女朋友的阶段吧。”郑哲希说。 “……”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就愣愣地看着他,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跳动,并且在不断加快,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些少女一样听到告白而面红耳赤,如果那样不浮夸,她觉得可以用小鹿乱撞形容此时她心里的悸动。 第一次有这个感觉,是看完3d铁达尼号的第二天,他在车上对她说了很多,那时候她心中的感觉和现在是很相似的,只是他却说,权当他没有说过,那时候她为他这句话还难过了一天,怎么可能当成没发生过呢?她后悔把郑哲希写给她的那张纸条扔了,就在扔了没有三个小时内她就后悔了。 “如果你再不同意,我就对你爸妈说了,父母之命,你会听吗?”郑哲希说完,余蝶珍瞬间意识到郑哲希为了让自己答应嫁给他而做了很多事情,未来也会做更多的事情,而那些事情,她根本无力反抗。 洗尽铅华 愿得一人心 1 郑哲希学聪明了。 余蝶珍想,不仅是学聪明,还要是正中她肋下,他知道她无法不听父母之命。 “我爸妈之前就让你来照顾我直到我出院,我知道的,他们对你很满意,我都知道的。”余蝶珍假装已经看透他了,假装很淡定,但是郑哲希已经知道余蝶珍对这无可奈何了。 余蝶珍没有轰他走,也没有大发脾气,她发现自己已经无力去理会他,郑哲希逼得她很紧很紧,她连逃的机会都没有,困得死死的,连喘息都会被看穿。 “郑哲希。”她叫了他一声,在他临走前。 郑哲希回头,“嗯?” “没,没有。”她忽然改口。 她想说,现在就像回到了初中的时候,他霸道却温柔,让她很感动。 江秀贤在余蝶珍的宠物诊所里生意还不错,她明码标价,也合情合理,况且她们找工作找了很久,口才也练了,厚脸皮也有了,所以就像是街边小贩拉生意一样,江秀贤给狗狗美容,那些女生给那些主人画肖像,也有慕名而来的人给狗狗画肖像,生意还不错,每天给余蝶珍汇报的时候都特别开心。 余蝶珍很满意,她干脆给招牌都换了,让江秀贤和那些女生们设计,宠物诊所变成了综合性的诊所,余蝶珍的工作少了,因为最近夏天除了剪毛美容,附近的猫猫狗狗都很健康,但是也有几例让她不得不面对的安乐死,寄养在这里的猫猫狗狗也被主人领了回去,还有的要出国去生活了,余蝶珍有些舍不得,但是她还有小哲。 最后一只一只被接走,就剩下小哲了,江秀贤怕小哲寂寞,把小明也带在身边了,所以小明和小哲每天都在上演猫狗大战,占领地或互相撕咬,余蝶珍总担心放在一起会不会让其中一方受伤,江秀贤说让它们相爱相杀去。 有一日,江秀贤像往日一样工作着,她看见门前有两个人正抱着一只狗走近,那个男人推开门,一股热气涌进诊所,空调上的室温忽然上升了一度,她看清那个男人之后惊呆了。方铭喊道:“余蝶珍,给我的狗狗打一针疫苗吧。”然后他抬眼,见到坐台的并不是余蝶珍,而是江秀贤,江秀贤也看着自己,然后她把注意力从他身上转移,看到他身边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她见过,之前她就看见方铭追着她跑,每次她看见方铭方铭都会跟在她身后,那时候她穿着暴露,一眼过去就没有什么好感,但是现在她只是穿普通的t-shirt和普通的牛仔短裤,浓妆都不见了,这样看过去其实她长得也不错。 “江……江秀贤。”方铭没想过江秀贤会这样和他重新打照面,他以为会是余蝶珍在这里,所以还想要告诉余蝶珍他和乔爱雯的事情,方铭和乔爱雯在一起了,方铭在外有他父亲的一套房子,他们接过父亲的手还接下来的房款,现在同居着,他们在不久之后还会去结婚。 江秀贤没有回应他,只是低下头,“你要给这只德国牧羊犬打疫苗吗?”那只德国牧羊犬还很小,应该是只有几个月大,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抱来的,德国牧羊犬对江秀贤吐舌头,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那只狗狗完全不怕生人,但可能也是江秀贤在诊所里待的日子比较久了,和猫猫狗狗待的日子比较久,身上的味道早就不是人类的味道了吧。 江秀贤从方铭手里接过小德国牧羊犬,进到里间,对那些女生们示意,那些女生立即拉过乔爱雯和方铭要给他们画肖像画,乔爱雯很惊讶,她刚开始还拒绝来到余蝶珍的宠物诊所因为害怕看见她,但是方铭执拗地抱着狗狗来了,说余蝶珍不会坑骗他们钱就对了,但是近来后她发现诊所的主人似乎是换了人。 “余蝶珍一会儿就来了。”江秀贤故意大声地说,提醒他们这里还是余蝶珍的地盘。方铭和乔爱雯已经坐在让她们画肖像的凳子上了,一个女生说道:“是情侣就靠近一点嘛,我们可以画双人的速写的,价钱一样。”然后乔爱雯看了一眼方铭,方铭对她笑了笑,可是他还是感觉在另一边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他知道是江秀贤,但是乔爱雯已经靠在他的肩上,样子幸福甜蜜,美滋滋的。 速写很快,十分钟左右,她们就画完了。余蝶珍也刚好赶来,她一进门就看见了方铭和乔爱雯坐在那儿,她怔在门口,江秀贤喊了她一声她才回过神,乔爱雯看着她,方铭的目光也在她身上,她尴尬地说:“你们……的狗狗要打疫苗吗?”方铭和乔爱雯一起点点头。 “噢,好。”她把手提包扔桌上,进到里间,然后带上手套和穿上白大褂,然后翻箱倒柜给那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狗狗找来疫苗和消毒完的针筒,她让江秀贤按住狗狗的头和脚,然后翻开毛找位置,德国牧羊犬比较温和,注射进去的时候也没有怎么乱动,她还顺便给它体内驱虫,最后还给方铭的时候小明和小哲都坐在一边看着。 “啊,谢谢,多少钱?”方铭把小德国牧羊犬给乔爱雯抱着,从裤袋里拿出钱包,余蝶珍报了价,方铭把钱给她,她扔到抽屉里放好,然后眼神走到了乔爱雯身上,她问:“你们这是在一起了吗?” 江秀贤在她身后,捅捅她的腰。 方铭看着余蝶珍身后的江秀贤,他还是有些不敢面对她,更何况,他们曾经是日夜相伴的恋人,是他青春里最美丽的风景,是他一直在体育特长生路上坚持的支撑,他在想,如果自己再听话一点,不要那么叛逆和太过自信,再去理解江秀贤的心理,也许他们还能走更远。 方铭知道这里这些画画的人应该都是江秀贤在美术学院的朋友,江秀贤一定坚持自己的选择坚持了很久,她的确很有天分,因为她把一只猫的素描挂在了墙上,很是逼真,他不懂画,但也可以说是赞叹,而且他在画的边角看见了江秀贤的签名。 “我和乔爱雯在一起了,你呢?和乔爱雯以前的男朋友结婚了吗?”方铭被乔爱雯拉住了一只手,他感受到乔爱雯的手心满是汗,而江秀贤也抓住了余蝶珍的衣服角。 余蝶珍动了两下唇,说不出话,江秀贤很害怕余蝶珍听到凌少杰的事情又会控制不住,她已经做好替余蝶珍说话的准备,可是余蝶珍就停顿了一会儿,就说:“他……他已经不在了,所以我现在还是单身。” “不在了?”乔爱雯抓住字眼,发出疑问。 “嗯。”余蝶珍只是淡淡地笑,江秀贤把她扯到自己身后,站在方铭面前,方铭很高,居高临下看着江秀贤,江秀贤抬头皱起了眉,说道:“我求你了,以后能不能绕道?这里不欢迎你们。” “……江秀贤。”他蹙眉,拉着乔爱雯往后退了两步,乔爱雯却迎上去,看着江秀贤,“告诉我,凌少杰怎么了?为什么他没有和余蝶珍结婚?” 江秀贤开不了口,扭头看着身后的余蝶珍,余蝶珍依旧笑着,她走到江秀贤面前,然后拉着乔爱雯到了一边,她很努力地让自己露出笑脸,乔爱雯抱着小德国牧羊犬,知道余蝶珍有很多难言之隐,余蝶珍靠近她,贴近她的耳朵,说道:“凌少杰,他死了。” 乔爱雯一只手推开了她,愣愣地看着她,她有些颤抖,歇斯底里地喊:“余蝶珍你骗我?” 余蝶珍说:“我没有骗你,因为没有必要,车祸。” 乔爱雯崩溃了,小德国牧羊犬掉到了地上,跑去了小哲身边,小哲也没有调皮,只是和它互相嗅味道。乔爱雯抓着头发,瘫坐在地上,方铭立即跑过去扶住她,乔爱雯紧扯着他的手,方铭拉不起她,江秀贤走到余蝶珍身边,悄悄说道:“你对她说了?” 余蝶珍说:“嗯。” 乔爱雯突然把方铭拉下来,方铭只能蹲着,她很用力拉扯着他的衣服,眼泪还是落下来了,乔爱雯哽咽着说:“咖啡馆不是正常营业吗?我还以为……” “咖啡馆一直都是我在管理,所以我顾不了诊所这边。”余蝶珍眼睛泛红。凌少杰对于她来说才是最让她受伤的,因为他是为了她而死,她无法避免的意外,但是经过这么久,她才缓了过来,才能那么坚强地说出来而不因此接受不了昏厥或发疯,她能站在这里,已经是她的极限,江秀贤知道只有在郑哲希在的时候她才能很平常地聊起凌少杰,其他时候她只要想起或说起就会哭得一塌糊涂。 江秀贤知道,郑哲希对余蝶珍来说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她知道郑哲希最能平复余蝶珍的心情,虽然余蝶珍总说她不会和郑哲希在一起,但是他们只要站在一起,江秀贤都有一种错觉,就像是很多年前,被青春的爱情冲昏脑的年纪。 洗尽铅华 愿得一人心 2 乔爱雯坐在地上失了神,方铭一直在喊她的名字,那几个女生不明所以地看着江秀贤,江秀贤用眼神示意她们不要想太多,余蝶珍走过去,帮方铭扶起乔爱雯,乔爱雯双腿无力,她一直在忍着哭,全身麻痹了。 “爱雯,没事了,没事了,还有我……”方铭说,他没想过乔爱雯的反应会是这么大,也没有想过她还那么留恋那个凌少杰的男人,方铭当时就站在窗边亲眼看着他们两个上床,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余蝶珍也会喜欢他,两个女人都为了他拼死拼活。 那么郑哲希呢?他看着余蝶珍,余蝶珍的眼光不在方铭身上,而是在乔爱雯身上,乔爱雯抓住她的手,指甲也在她手上印上惨白的印记,余蝶珍抬起头对方铭说:“你让她回家安静两天,或许半个月,因为我也是这样过来的,你们不知道,我和他一起遇到灾难,但是我活下来了,他死了。” 方铭看着面无表情的余蝶珍,他看得出来,她也在克制自己,她应该是很不想提到这件事,但是他没有事先了解情况就对她提起了,而且,她的婚礼都没有进行,准备了好几个月的婚礼,因为死亡而没有如期进行。 “余蝶珍,那个,谢谢,对不起。”他一只手拉扯住乔爱雯的肩膀,另一只手抱着小德国牧羊犬,余蝶珍把他们的速写用袋子压平装好,让方铭拿着,她说:“没关系,我还好,还有,江秀贤说得对,你以后能不能绕远路,江秀贤她可一点也不想看到你。” “……是吗?我和乔爱雯,年底要结婚了。”方铭苦笑着,看着余蝶珍身后的江秀贤,江秀贤一脸惊讶地看着余蝶珍,然后和他的眼神接上,她收起表情,别过脸,不去看他。那些女生们窸窸窣窣地在讨论着江秀贤和方铭的关系,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旧情人的关系”。 方铭带着乔爱雯走了,他一边走一边和乔爱雯说着她们听不见的话,最后直到他们的身影离去,江秀贤才回过神,余蝶珍已经准备要回到咖啡馆去了,余蝶珍说:“别想太多了,方铭很喜欢乔爱雯,就凭他任意自己给乔爱雯利用就可以知道的,可能吧,现在的他已经比以前的他稳重多了,有一个女人愿意和他在一起过生活,你就别打扰他们了。” “我没有!”江秀贤对余蝶珍吼,但是即使这样说,她心中还是抽痛抽痛的,那些年少时期的回忆不断涌进自己的脑海里,她还想起了方铭对自己表白的那天她还嫌弃他黑,有很多很多她不愿意忘记的,也有很多很多令她怀念的,可是如今方铭说他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 “别欺骗你自己了,”余蝶珍不想把话说得那么残酷,可是她不想让江秀贤像自己一样,像曾经的自已一样,对一个已经不属于自己的男人念念不忘,“今晚要来我家吗?” 江秀贤一愣,点了点头。 她现在才发现,余蝶珍已经那么成熟了,就像她以前所说的,换她来保护她。 她足以强大到可以保护在感情路上各处崩塌的江秀贤了,因为她受到的苦收到的伤比谁多。 江秀贤都清楚的。 一个女人要活得强大,就必须独自面对很多事情,学会独立不依靠任何人,学会如何平复自己的心情,更何况,余蝶珍经历了生死,她看着自己未来的丈夫死在自己的面前,她就必须更加坚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比那个喜欢自由不喜欢依赖的江秀贤更坚强了。 晚上,江秀贤洗完澡跟随余蝶珍一起回了她的家,余爸余妈很久没有见到江秀贤了,就和她闲聊了一会儿,余蝶珍也洗完澡厚她们才一起躲进她的房间,她们坐在地上,江秀贤悄悄从手袋里拿出啤酒,余蝶珍一脚踹开,说道:“酒鬼,我们完全不需要喝酒。” “为什么?今天的我很难受,特别难受难受到快要死了, “喝酒有用吗?喝酒只能误事!你以为你喝醉了第二天就会记不起来这些事情?如果是这样,我会天天都喝醉直到我记不起凌少杰为止。”余蝶珍又踹了一脚啤酒罐,它们咕噜咕噜滚进了床底,江秀贤想拿回来也拿不了了。 江秀贤躺在地板上,很苦恼地扶额,没有酒,她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排解自己,她以为余蝶珍叫她来她家里过夜就是为了喝酒的,她仔细想了想,现在又不是周末,余蝶珍才不会让自己宿醉地去上班呢,江秀贤真是失策。 “我想说的是方铭和你那个海南的夏晴生。”余蝶珍也在她身边躺下来,地板很凉,空调好像开得太大了,“我说,方铭和夏晴生,你比较喜欢哪个?” 江秀贤叹了一口气,“我更喜欢那个姓欧的。” “啊?”余蝶珍倏地坐起身,看着她,江秀贤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姓欧的?她什么都不知道,江秀贤也什么都没有说。“是之前我做家庭教师的那个雇主,很年轻但是老婆已经死了,我教他女儿画画,本来还有戏,但是媛媛不希望我们在一起。” “你喜欢一个结过婚的男人?”余蝶珍不敢置信,江秀贤向来最介意感情的专一,如果那个男人有前妻,那么他就必定有一个软肋,一个念念不忘的女人,江秀贤是最厌恶的,所以她以前就说,她连男朋友对她的感情都必须是初恋。 可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岁数越来越多,哪个男的到现在还会是初恋?江秀贤很久都没有再拍过拖,可能她对夏晴生的依赖就来自这里,可是夏晴生有喜欢的女生了,江秀贤只能放弃。江秀贤说她现在更喜欢那个姓欧的,结过婚,还有了孩子的男人。 “他给人的感觉没有那些男生那么轻浮,他让我感到很踏实,况且……”她想起媛媛的话,自己不得不答应一个小女孩的话,因为小女孩不希望她来代替她妈妈的位置,对于小女孩来说,妈妈的位置无人可代替,“我觉得我以前的观点是错的,经历过风雨的男生才能更成熟地去爱一个女人啊,才能为了现在这一个不像之前那一个离开自己而专一啊。他虽然结过婚,可是他还是对一个死了的人那么重感情,他把学费给我的时候,我看见他钱包内侧的他前妻的照片。” 余蝶珍发现,江秀贤经历过西臧新疆之旅之后就变得不那么介意任何事情了,也是在那个时候她失去了工作,余蝶珍懊恼自己竟然没有察觉,还不断逼迫她继续寻找工作。 “我能理解媛媛,她只是在害怕自己的妈妈在爸爸眼里不再那么重要,也害怕我从一个大姐姐变成妈妈级别而对她呼来喝去的,虽说她不喜欢自己的爸爸,可是她很有占有欲。”江秀贤痛苦地说道,“在她爸爸说喜欢我的时候,我也开心的,可是……” 江秀贤哭了,不断地抹开眼泪,她说不下去了,很难受,在她认为自己有希望的时候,无论是夏晴生,抑或是姓欧的,都让她自己亲手把希望的火焰掐灭,火苗很烫手,可她无可奈何,受着束缚,她只想顾全大局,保全其他的人。 “行了。”余蝶珍递给她一张纸巾,不愿再听她说下去了,江秀贤今天真的是受尽了在伤口上撒盐的痛楚,“也许哪天那个媛媛就会后悔来哭着找你求你做妈妈了。” “怎么可能……”她强颜欢笑,但是泪水还是沾湿了鬓角的头发。 “原来你已经变了那么多。”余蝶珍说。 “你也是啊。”江秀贤泪眼朦胧,对上余蝶珍看她的眼。 第二日早晨,余蝶珍回到咖啡馆后,有个服务员告诉她,有人来找她,一个年轻女人,很漂亮。 顺着服务员的指向,她看见了一个女人,完全陌生的女人。长发,没有染烫,瓜子脸,大眼睛,淡妆,白色雪纺衬衫,宝蓝色短裙,还有白色坡跟鞋,她桌上放着一本双语小说,但是没有在看,她拿起咖啡杯,轻轻地啄了一口。 余蝶珍一边猜想着她是谁,一边走到她对面的座位上,她先是吓了一跳,但是看清楚余蝶珍之后,就变成了微笑。余蝶珍很不自然地说:“那些服务员说……您找我?”余蝶珍觉得自己真的不太适合和陌生人接触,特别是面前这个那么漂亮的女人,她看见她的腿,又白又长,应该有一米六八左右。 “你是余蝶珍小姐?”对方露出失望的表情,但是还是不改那微笑,余蝶珍猜想她应该是笑太多了导致面部僵硬,继而猜想她的职业。 “是的,请问您是?”余蝶珍说。 那个女人不慌不忙,又啄了一下咖啡,然后说:“我叫莫颖琦,可能你不认识我,但是我知道你。”她对余蝶珍笑,余蝶珍只能符合着笑,然后问:“你怎么会知道我呢?” 莫颖琦说道:“我是郑哲希的初恋。” 洗尽铅华 愿得一人心 3 余蝶珍在想如果此时她没有告诉莫颖琦她是余蝶珍,她一定会说一声对不起能坐在这里吗如果不能我就走了之类的话,但是,她事先完全不知道,莫颖琦的表情很镇定,搞到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莫颖琦为什么会来找她?余蝶珍不懂,所以索性就保持和莫颖琦一致的微笑,没有作出任何回答。 “听说郑哲希在和我分手之后就一直都在追你啊?”莫颖琦笑着说,但是余蝶珍听得出来莫颖琦在强调“和我分手之后”。 “嗯,但是现在我们没什么联系了。”余蝶珍觉得莫颖琦来这里一定是有关于郑哲希的事情,所以她尽量撇清郑哲希与自己的关系,无论她说什么,她都要坚定自己郑哲希已经没有什么关系的立场来明哲保身。 “是吗?”莫颖琦表现出很惊讶的神情,但随后就开始面无表情,连微笑都没有了,她头发别到耳后,继续说道,“其实我这次来是想看看郑哲希喜欢的到底是怎样的女人,足以让他和我说分手,我想他应该不会告诉你这件事情的,因为他真的很卑鄙,他明明和我情投意合,偏偏被你勾引上了。” 余蝶珍觉得不可理喻,“什么叫勾引?而且我一点也不知道你的事情,虽然说江秀贤曾经说过他有一个初恋,但是又不是我强迫郑哲希来喜欢我,是他自己愿意来每天缠着我的。”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个错误,那么错误的根源完全不在她,而是那个每天都来和余蝶珍“培养感情”的郑哲希,余蝶珍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自己而去分手,她以为他早就分手了。郑哲希在初一就开始注意到成绩一直排在自己身后的余蝶珍,那么他的初恋应该在小学的时候,也就是说莫颖琦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小学或是那个小学毕业的暑假,但是那与她何干? “那你是认为自己很有让他着迷的地方?别可笑了,咖啡馆老板娘,我一直听闻他的事情,觉得你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没想到,真令我失望,郑哲希的眼光,竟然变差了。”她又弯起嘴角,但是她说出的话真没有她的外表漂亮。 余蝶珍被她激怒了,她能忍受别人说自己的不是,她是不够好,在她面前也是样样都不及她,除去咖啡馆她也只是一个宠物诊所的医生,难听点叫兽医也不为过,或者是宠物美容师,莫颖琦漂亮,淡妆看得出来她很自信,因为她有天生丽质不需要过多化妆品装饰自己,而她的手提包也是名牌的,余蝶珍都看到了,但是她偏偏不能容忍她说郑哲希的不是。 “郑哲希喜欢我难道一定是要外表的美丽?”余蝶珍很想继续说她自己有心灵美一类的话,但是莫颖琦打断了她:“郑哲希一直都是喜欢外表漂亮的女生,他不是你和他聊得来就会和你在一起的那种人,他追求视觉上的美观,难道你不知道?” 余蝶珍无言以对,她的确不知道,莫颖琦无论说什么,都是她不知道的方面,就像莫颖琦说的是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而她也不喜欢和那个人打交道,可是莫颖琦在说这段话的最前面,说这个人的名字叫“郑哲希”。 “可是郑哲希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还那么小,怎么会懂得美与丑?”余蝶珍最后只憋出这样的一句不合逻辑的话,也不怕惹得莫颖琦发笑了。 “人天生爱美丽,郑哲希也不例外。”莫颖琦说,然后从手提包里拿出紫红色的折叠钱包,把钱推到余蝶珍面前,“不用找,谢谢,咖啡不错。”然后她就拿起手提包离开,那双高跟鞋在木质地板上踏出的声音比客人们聊天的声音还要大,余蝶珍心里在喊:“地板很矜贵啊喂!”但是她没有叫出声。 气势上,她从一开始就输了,在莫颖琦摆出“郑哲希的初恋”的那一刻就输了。 她承认自己内心里听到那一句话的时候就开始慌了,像是害怕猫的老鼠一般,她是一只被猫所知晓的老鼠,猫知道她的所有,可是她却无法得知猫的情况,就像鸿门宴上的“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样,她就像砧板上一只随时待宰的鱼,身不由己,也想不出对策。 “人天生爱美丽,郑哲希也不例外。”余蝶珍脑海里浮现她说的一句话,这是她一直都没有想到的,因为她觉得郑哲希并不是注重外貌的人,在以前的班里,比她漂亮的就有很多,就连江秀贤也算是漂亮的,正因为郑哲希并没有表现出他多注重外貌,余蝶珍才从来没有去想过这个问题,现在她开始在意起来了,如果不是外貌,那她一定是有什么方面吸引着郑哲希,可莫颖琦也说了,她完全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一个男生那么久的,她没有江秀贤那么会打扮,也没有莫颖琦那样天生丽质还有大长腿,她充其量是个咖啡馆老板娘,况且,咖啡馆本来就不是她的。 “刚刚那个女的是谁啊?”服务员悄然走过来,在她耳边询问道。 “来找我茬的。”余蝶珍轻描淡写,不能算不介意,也不能算有偏见,服务员了解地点点头,面前的余蝶珍没有了老板凌少杰,也挺辛苦的,竟然还有人来找她的茬,服务员没好气地说:“那样的女人一看就是狐狸精,我们甭理她就成。” 余蝶珍只是对她微微笑,然后拿起手提包进了办公室。她瘫坐在办公椅上,用右手的手背遮住眼,叹气,她心里乱糟糟的,被莫颖琦搅得一团乱,她连莫颖琦为什么知道她在这里,为什么那么多年后才来找她,为什么要来和她说这么一番话都没有去想了,她不断地想着莫颖琦说的那些话,不断地想着自己哪一点在吸引着郑哲希,但是那一点一定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 她迫切想要去问郑哲希,但是此时郑哲希也应该要好好给病人诊断,她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打扰他,她越急心就越乱,最后她干脆趴在桌上睡觉,连手机也关了。 如果在认识她以前,郑哲希是那样的一个人,那么和莫颖琦会在一起也不奇怪,这一点证实了那也许是真的,但是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心理转变? 疑云有很多,余蝶珍却无力拨开。 也许只是力不从心。 郑哲希中午准时来到咖啡馆监督余蝶珍吃午饭,他进到办公室,见到余蝶珍又在睡觉了,他在想这究竟是有多累?余蝶珍昨天下午告诉他她要和江秀贤一起吃个饭,然后江秀贤会来自己家过夜,让郑哲希不用来监督自己吃饭了。现在看见她趴在那里睡觉,他发现是忘记了监督她睡觉不要太晚,况且江秀贤一和余蝶珍玩起来就那么疯,她们肯定闹得很迟。 所以他又折身出去打包了馄饨回来,回来的时候余蝶珍已经醒了,在那里揉着太阳穴,看起来她很疲惫,郑哲希把馄饨递给她,她打开盖子,拿起筷子像往常一样很平淡地吃着,只是今天话少了很多。在她对面坐了一会儿,郑哲希就按耐不住了,问道:“怎么了?很累吗?” “是啊,真是挺累的。”余蝶珍很无奈地叹气,郑哲希知道话中有话,他继续追问:“怎么个累法?” 余蝶珍突然挺住了手里的动作,抬起头看着与自己面对面的郑哲希,她说道:“郑哲希,你的初恋是不是叫莫颖琦?” 郑哲希显然是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余蝶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顿了顿,说道:“……你怎么知道?”他清除地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向她提过那个莫颖琦,因为他觉得没什么必要,莫颖琦对他来说是个过去式。 “莫颖琦来找我了,很嚣张地跟我说她是你初恋,就好像是你初恋就很有料一样。”余蝶珍没好气地说,瞪着郑哲希,虽然她来找自己和郑哲希没什么关系,但是她还是觉得很不爽。 “我和她很久没有联系了,嗯,应该说是分手之后就没有联系了。”郑哲希说,看起来很诚恳。 “你们为什么分手?”余蝶珍问他,死死盯着他的眼睛害怕他说谎,郑哲希也明白自己一旦对余蝶珍说谎就会被余蝶珍敏锐地察觉,他欲言又止,最后反问余蝶珍:“莫颖琦为什么会来找你?她对你说了些什么?” “莫颖琦对我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我所不知道的你的事情。”余蝶珍的表情没有丝毫地收敛起来,她的表情是愤怒而又急于向郑哲希得到证实,“所以你为什么会分手?为什么会喜欢我?” 郑哲希苦恼地揉揉太阳穴,说道:“余蝶珍,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很无奈地叹气,却又不得不向自己喜欢的女生坦白,“我分手的理由是因为你,而我喜欢你的理由……” “是没有理由地喜欢你。”他说。 洗尽铅华 愿得一人心 4 “我不信!”余蝶珍的手拍在了桌子上,发出很大的声响,郑哲希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是面前的余蝶珍是十分恼怒的,她喊道:“莫颖琦都告诉我了,你根本不是那样的一个人!” 郑哲希皱起眉,很小声地说:“我知道我变了。”余蝶珍没有听清楚,露出一脸疑惑的表情,郑哲希继续说:“其实一开始并不是喜欢你,而是对你很感兴趣,莫颖琦说的没有错,她可以算是最了解我的过去的人了,我就是那样的人,但是,对你感兴趣之后就是开始在意你的一举一动了,你以为我会为了什么伸条手臂给你咬?我是神经病?况且,在真正喜欢你之后,我就和她分手了,莫颖琦和她那些男性朋友保持着暧昧关系,我还看见他们一起去吃肯德基,我们早就应该分手的了,你算是一个桥梁吧。” 余蝶珍听了这么多,不知道该回应一些什么话语给他,如果自己的男朋友和别的女生暧昧,她自己也受不了,更何况郑哲希占有欲很强,他把余蝶珍当作分手的桥梁,也就是可以真正甩掉莫颖琦的理由,就是他有新的喜欢的女生了,莫颖琦必然会因为这个气得半死,她看起来也是那种很骄傲的女生,必然会来找那个郑哲希作为理由的女生。 “吃完再说吧。”郑哲希示意她馄饨快要被空调吹得就要凉了,“我大致知道莫颖琦说了什么给你听,男人都喜欢美女,只是会因为某些事情改变自己的看法的,连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喜欢你,也许是真的有什么方面吸引我吧,连我都不知道的方面。”郑哲希笑了起来,余蝶珍低头吃着馄饨,已经吃不出什么味道了,郑哲希害得她心很乱,连吃都心不在焉。 “难道你会相信一个对此见面的人而不相信一个和你相识那么多年的我?你有眼睛,为什么要用而耳朵去了解我?”郑哲希继续说,连他自己都惊讶自己为什么能那么平静地说一些能让余蝶珍也平静下来的话,他觉得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莫颖琦是怎么找到的她,又因为什么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才来找她。 “对不起……”余蝶珍吃完了馄饨,把它推到一边,郑哲希站起身给她收拾,她对郑哲希满怀歉意,她真的因为莫颖琦所说的去怀疑他了,也就是像他说的一样,她有眼睛,却用了耳朵去听了一个他的旧人的话,纵使那些话都是真的——郑哲希也承认了,但是他也说他已经不一样了。余蝶珍心里充满了歉意。 “其实如果你问的话我会一一回答的,因为那些都不重要了,我说初恋什么的。”郑哲希真挚地看着她,抽了一张纸巾递到她嘴边,余蝶珍接过纸巾擦拭自己的嘴,然后把纸巾扔到身边的小垃圾桶里,她说:“给我说说莫颖琦的事情吧。” “唔,这些前女友的事情是要说给我现在的女朋友听的。”郑哲希假装不满,表现得很不愿意告诉余蝶珍的样子,余蝶珍偏偏是喜欢刨根问底的人,她听到郑哲希说这句话,脸瞬间黑了,她瞪着郑哲希,郑哲希看到她杀人般的眼神才乖乖收回表情,认真地去说。 “我和莫颖琦一直都是小学同班同学,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概是五年级,哎,那个时候还那么小,什么是爱情都不知道,我就知道她很漂亮,你也知道女生比男生都要早熟,她说她喜欢我,我就很不好意思地和她在一起了,也没什么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了,我就知道那时候很多朋友都说什么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我就当是玩笑话来听,莫颖琦好像很喜欢别人对她说这些话。” “我说了,莫颖琦漂亮,性格比较好,身边的男性朋友络绎不绝,在那个时候我才察觉自己每当看到那些男的和她站在一起就很气愤,特别那些男的我还不认识,认识了也不熟悉,但是莫颖琦好像和谁都玩得很好,暑假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我甚至听得到她话筒里传来的那些朋友的声音,你不知道我有多生气啊,自己的女朋友没有花时间和自己一起出去散步约会什么的,跑去ktv和那些男性朋友搞三搞四,我就觉得她并不适合和我在一起了,但是每次她挽着我的手一起走的时候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才能和她说分手。”郑哲希扶额,叹气,“那时候的我不仅是喜欢漂亮的女生,还要是一个很不果断的人,做什么都会犹豫三分。” 余蝶珍则没有做任何评论,郑哲希瞒着自己的事情太多了,无论是那个海南的和他交换明信片的女生orange还是莫颖琦,他都瞒着她,而她知道的时间也太晚了,在郑哲希眼里,这些事情都已经不重要了,过去太久了。 “可是后来我喜欢上你了,这种感觉真奇妙,”他又笑起来,不断回忆着那些真正令他深刻的回忆,“确定那种感觉不是好感而是喜欢之后,星期六的晚上我立即和她说分手了,可能我和她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个晚上她在大街上哭起来,拉扯着我的衣服,我一直站在那里,听着她先是求我再是骂我,最后她离开的时候什么表情也没有,我就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这也……”余蝶珍显然不太支持他的做法,想到那个那么骄傲地在自己面前喝着咖啡的莫颖琦,在郑哲希面前,众目睽睽之下又哭又喊,求他不要离开自己的样子,“你这也太过分了。”怪不得她这么久都念念不忘,那样可是让她丢了很大的面子,如果她在意面子的话。 郑哲希耸耸肩,摊开手,说道:“我这也是无可奈何,可是最后是她自己一个人离开了我,我并没有赶走她,其实我也动容了一下想去抱住她,可是她还是离开了,这表明我做的没有错啊,不是吗,就算是错了,有了之后的你,也值得了。” “是吗?我就这么值得……吗?”余蝶珍承认心里有一点的开心,她在郑哲希的言语里听出自己的重要性,但是她转念一想,就知道了自己开心的理由,在男人心里比另一个女人重要,是个女人都会开心的。 郑哲希看到余蝶珍故意隐藏自己想要笑起来的眼角,也便笑了。他觉得余蝶珍已经比刚出院的时候开朗多了,那个时候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不听,动不动就发火,然后骂他是庸医,后来他也有去姑姑的药房抓了几剂药给她降火,还是余妈妈骗她喝下去的,一来可以调养身体,二来也能平抚她的脾气。 面前的这个余蝶珍,是真正成长起来的余蝶珍。 “你不休息一下吗?”郑哲希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问道。 “你觉得我能休息吗?要是你多几个莫颖琦一样的前度来找我,我可就要累死了,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想她走着走着腰就扭了或者是高跟鞋鞋跟断了,她不心疼鞋跟我都心疼地板。”余蝶珍向他抱怨道,郑哲希没有说任何话也没有笑,说自己要回家一趟,让余蝶珍自己空时间休息一下,不要再在上班时间睡着。 郑哲希一出咖啡馆的门,就看见了莫颖琦。 莫颖琦其实并没有走远,她就在附近的一间甜品店里坐着,看见郑哲希进来后就过了马路站在门口旁边等他出来,郑哲希看见她后环视了她的身后,在马路对面安静的甜品店里有两个男人也望向这边,郑哲希猜到了她并不是一个人来。 郑哲希想要装作没有认出她离开,但是莫颖琦叫了他一声,他不得不停下脚步。 “郑哲希,那个真的就是你一直喜欢的女人?”莫颖琦明显没有打算绕弯子或者是叙叙旧,她一直潜伏在郑哲希身边,想要得知那个郑哲希为了她而和自己分手的女人是谁,但是她看见那个女人之后太失望了,余蝶珍连自己的一半都不及,她不明白郑哲希喜欢她那一方面,所以她在向郑哲希求证,别人告诉她的这个情报是假的。 郑哲希转过身,看着她。她的确比余蝶珍高很多,他和她说话都不需要低头弯腰,“是的,没错,恭喜你终于找到了。”他的话里没有包含很多的感情,因为莫颖琦说的话对余蝶珍造成困扰,他有些生气。 “你一直避开我来保护的女人,你说你最喜欢的女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莫颖琦感到不可置信,“我说的没错,你眼光确实变差了!” “莫颖琦,她比你好一万倍,在一些你直到现在都没有注意的地方。”郑哲希说。 莫颖琦在和他分手之后没多久就和另外一个男生在一起了,郑哲希知道那个人是她的男性朋友里面的一个,心想她竟然可以有那么多个备胎。可是似乎每一个都没有他和她那么长久,他听小学朋友说,莫颖琦是换了一个又一个。 真可怕,他想。 洗尽铅华 愿得一人心 5 “你一直藏着掖着,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莫颖琦感到十分不可置信,她已经主观上认为余蝶珍不是郑哲希一直追了很多年的那个女人,因为余蝶珍她太普通了。 “是的,没错,已经十几年了,不要再紧咬不放行吗?”郑哲希说道,显得很不耐烦。 莫颖琦捏紧了拳头,她这几十年来虽然和很多人在一起过,但是她依旧放不下郑哲希,因为郑哲希是她的初恋,她们小学的时候在一个班,在那个男女画三八线的年代,他们是同桌,却关系十分好,她很懂郑哲希,通常他说了一句话,她就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些什么。莫颖琦还记得她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在椅子上留下的斑斑血迹被郑哲希发现了,郑哲希没有张扬也没有笑话她,他只是很关切地和她用湿纸巾擦干净,再请假和她走去校医室,在路上的时候,他还要走在她身后挡住她裤子上的红色印记,他没有表现得任何好奇或是厌恶,就好像她的初潮是很正常的现象一样。莫颖琦不知道那时候的他把那些血迹认为是什么,也许认为是她受伤了吧。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开始成长,成长得连她都来不及适应,可是郑哲希自那以后的温柔就特别让她心动,她是全班女生中最亭亭玉立的一个,也是成长得最好的那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她再和郑哲希讲话已经不是吵吵闹闹的,而是小声小气地,还会脸红心跳,郑哲希似乎也察觉了那种感觉不一般,在他和其他女生聊天的时候,莫颖琦还会莫名其妙朝他发脾气,恶语相向是常事了,可是莫颖琦还是在一天的下午放学把他带去了公园,告诉他她喜欢他。 郑哲希那个时候脸红得通透,他脸皮太薄了,莫颖琦甚至只叫了他一个人在这里,他没法逃脱,就面对面看着,他知道自己手心都出汗了,可是莫颖琦还等着他的回复,那一天在公园里,风不大,太阳也不毒,明明是五月的天却阴阴沉沉的,他们沉默了很久,最后郑哲希才说,他好像也喜欢她。 那天之后,好朋友的关系就没有了,他对她更好,万事都有一个关心,同桌这样的关系更利于他们谈恋爱,但是郑哲希发现,自己的关心是没有回报的,莫颖琦对那些关心都看成是应得的,而且,她把他和那些同学一视同仁,他以前没有发现,莫颖琦很喜欢和男生打交道,所以男性朋友很多,空间也经常有他们的合照,在得知莫颖琦不会因为他是她男朋友而对他特别一点,甚至对别的人还要温柔一些,郑哲希那个时候很吃醋,就像一开始莫颖琦朝她发脾气一样,他也对莫颖琦发脾气,有几次莫颖琦都会直接跑开,他以为她会回来,就在原地等她,最后,他在空间又刷出她的动态——和一群朋友去唱k了。 他也不明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萌生了分手的想法,但是她是他初恋,他想要长久一些,到最后也就懒得理会那些事情,和她过好就行了,六年级开学不久之后,就有别的女生跟他说莫颖琦的不好,他明显知道那些女生是想要莫颖琦这个在男生群里受欢迎的人被他甩到脸面全无,但是他还是很胆怯,只是欣然和那些女生说没有事他相信莫颖琦,他爱莫颖琦,因此,那些女生都离他远远的,因为她们都很嫉妒莫颖琦。 寒假的时候他们差点就分手了。郑哲希又和她吵架,在大街上,她说他一个男人为什么那么小气,她和那个男生只是朋友,一起去逛了一会儿街他就那么大意见,她的语气全都埋怨在郑哲希的身上,好像他因为这件事生气是很不可理喻的,她句句刺耳,让郑哲希很是火大,他也是第一次吼出声来,也不顾街上有多少的人看着,他说:“那你就和你那些朋友们过一辈子吧!我们分手了!” 莫颖琦一听要分手强硬的态度立即消失了,她先是试探性地问郑哲希是否是真的,当郑哲希没有回答她的话将要离开的时候,她就拽着他的衣角哭起来,哭得像是郑哲希是一个没有良心的男人甩下她不管,郑哲希再怎么和她拖拽她就是不撒手,最后他拗不过她,就抱和梨花带雨的她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没有想清楚,对不起,让你伤心了,别哭了,都是我的错……” 莫颖琦待在他的怀里哭了很久,哭到他心都软了下来,那天晚上他没有和她分手,那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想过分手的事情,而莫颖琦似乎也变乖了,但是不到一个星期,她又继续我行我素,郑哲希也开始了懊恼与悔恨那天不够狠,就拖拖拽拽到了初中,他和她不在同一个学校,他去了私立中学,而她没考好入学考试,只去了普通的公立中学,郑哲希对此只是觉得莫颖琦认识的人,又会接着增多,他也只能忍受。 可是,他在学校里,感觉到了异样的眼光,那个眼光来自一个女生,他上初中后就不想和女生打交道,可是那个女生很特殊,他记得考试排名,她一直排在他的后面,紧紧挨着他的名字,从来没有排到他的前面,那次体育课下课,男生们簇拥着他走上前,和她说第一句话。那时候林喆也跟着那些男生把他推上前,郑哲希也不清楚林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余蝶珍,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容易就察觉林喆的变化,也许是男人的第六感。 最后,他对她好奇到去看了她的日记本,知道了关于小村,外婆,凌少杰,乔爱雯,荷花池的事情,余蝶珍的外婆去世那天早晨,他也不由得去关心地问她,不由得伸出手臂给她咬,他才意识到他的好奇变成了喜欢,所以,他最终就和莫颖琦说了分手。 他知道最后莫颖琦会去哪里,如果他没有心软下来的话,所以他不想要重蹈覆辙,所以一直不为所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莫颖琦才停了下来,离开了他。郑哲希没有刷空间动态,他在她离开之后就把她拉黑了,他发誓绝对不会再回头找莫颖琦。 之后初中、高中,他都知道莫颖琦有暗中了解自己的实况,也知道了余蝶珍的存在,可是他身边的人并不认识她,所以没人告诉她余蝶珍是谁,郑哲希也在保护着余蝶珍不被莫颖琦所知晓。 现在余蝶珍被莫颖琦找上门了。 “到底是谁告诉你她在这里?”郑哲希很是好奇,他知道余蝶珍为人太低调认识的人也很少,是不会张扬到惊动到莫颖琦自己知道的,一定是有什么人告诉了她,而且莫颖琦知道余蝶珍在这里,余蝶珍也不能跑,她是这里的老板娘。 莫颖琦指了指甜品店那边的那些个人,郑哲希看了看,他并不认识那些人,莫颖琦说:“那些人认识的人认识你,好像还是你的高中同学。” 郑哲希无从得知是谁,莫颖琦的人脉已经很大了,所以他也不能阻止些什么,莫颖琦来找余蝶珍就是给他一个下马威,他往后除非让莫颖琦忘记那段往事,不然他就必须要每天都来保护余蝶珍,他希望余蝶珍心理能力比较强,但是他转念就觉得他并不用担心这个,余蝶珍连凌少杰的死都接受得了,也没有什么能打倒她的了。 可偏偏是这样的她才更让他心疼,虽然余蝶珍没把他当成她的男人,但是他已经把余蝶珍当成他的女人来保护,他尽自己全力去为她好,为她着想,无论余蝶珍怎么说,怎么假装她很讨厌他,她的第一次都是他的,郑哲希就拿这一点来要求自己,一定一定要对她好。 “以后不要来找她。”郑哲希说,他不想和莫颖琦僵持太久。 “为什么呢?”莫颖琦看到郑哲希很不希望她去见余蝶珍,虽然余蝶珍说他们已经没有联系,但是他们看起来还是不一般的,“我很想要和她做朋友呀。” “她不适合和你做朋友。”郑哲希说,但是他想到江秀贤。余蝶珍连江秀贤都能变成好朋友,虽然不是说江秀贤不好,但是别人怎么看——江秀贤和余蝶珍相识的时候江秀贤还是很张扬的,自从和方铭拍拖后就安静了很多,余蝶珍是一个很安静的人,和张扬时期的江秀贤做朋友,确实让人觉得很奇怪。 “你说的可不一定啊。”莫颖琦自信一笑,双手搭在身前。 郑哲希说:“我和以前不一样,我洗尽铅华,就是为了遇见她,所以请你不要去骚扰她。” 莫颖琦一时间不知道回答些什么,她的确觉得郑哲希和以前不一样,郑哲希以前,容易动怒,更不会为了她,对任何一个她的男性朋友说这句话,她恍然了一下,郑哲希就消失在眼前。 她侧了一下头,郑哲希已经向着停车的路边走去。 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1 颖琦回到甜品店内,里面那两个男人见她回来了,就很关切地问怎么样,莫颖琦说:“虽然那个女的长得不怎么样,但是郑哲希很喜欢她,我那么辛苦才找到她,可不能因为郑哲希说了几句警告的话就退缩。”她坐下来,喝她的那一杯奶茶,依旧很冰,她继续说:“那个告诉你们余蝶珍是谁的那个人是郑哲希的谁?我得好好感谢他。” “叫做林喆,是郑哲希的初中同学,在这里上班,有个名媛女朋友。”一个男人把林喆的名片给了莫颖琦,指了指林喆的工作地点和职务,莫颖琦只看了一眼,对于身份所拥有的权利她并不感兴趣,她说:“嗯,我说是他高中的同学,看起来我说错了啊。这个林喆是怎样的人?” “和我们出去玩的时候都会带上女朋友的好男人。”另一个男人笑起来,在他看来把女朋友天天带在身边的男人一定是个好男人。 “约上他去‘暮色’吧。”莫颖琦说。 “暮色”是那个城市较为出名的酒吧,莫颖琦大大小小的聚会都会在那里,对于躲在包厢唱k里,她高中后更乐于上酒吧,一大帮朋友一起去酒吧疯玩一夜。 那两个男人点点头。莫颖琦最近和他们比较玩得来,而那些男人都喜欢那么会玩的女人,点到为止,不会过火,但是他们心里也明白,一旦和她成为恋人,他们的关系就会变了,最后分手不会形同陌路,却会变成更折磨人的朋友关系,或是蓝颜知己,她的性格又不可能让人和她决裂,所以只能默默忍受。 当天晚上林喆就被那两个男人带到了“暮色”,林喆的人脉也很广,加之李萌身为名媛就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去到以后看到一些认识的人也不为奇怪,林喆牵着李萌去到之后就坐在他们中间,李萌本来是安安静静的一个女生,和林喆相识之后就变得开朗很多,虽然她父母实在不喜欢她在外抛头露面,但是林喆曾经在他们面前表示他会好好保护她,本来不习惯来酒吧这样吵闹的地方,她没成年前去的都是大户人家的聚会,都在自己家的院子里举办的聚会,里面的人也不会鱼龙混杂,都是和她一样的绅士名媛。 “你就是林喆?”莫颖琦递过来一个酒杯,里面是淡粉色的鸡尾酒,她今晚穿着包臀短裙,男人们看着那极限高度都移不开眼,女朋友们都把莫颖琦列为最危险人物了,况且莫颖琦最近才和一个人分手没多久,她很可能从自己身边把男朋友抢走。李萌看着她的衣着,还有她脸上那浓浓的妆,就皱起了眉头,挽紧了林喆的手臂,林喆动了一下,是想要把手臂抽开,可是他没有。 他还想着怎么样才能把这个固执的李萌甩开,他上一次去找余蝶珍的路上被她拦了下来,之后就再没机会去余蝶珍的诊所了,他不想那么快暴露余蝶珍的咖啡馆以免下一次没有机会再来咖啡馆,所以他在寻求另一个机会。李萌固执到不行,不是说她不好,可是过于粘人特别惹人嫌,他不想带李萌来,除了开头那几次他是要李萌认识一些他的朋友,尽到男朋友的责任,但是自那以后他就被李萌跟随着,郑哲希打电话邀请他“叙旧”那一次他好不容易才独身一人,索性就喝到烂醉,李萌见到他喝到烂醉回到家,就说她以后推掉任何美容spa都要跟在林喆身边,因为她只要在他身边,就能察觉到他是不是快要醉了,就可以及时阻止他继续喝下去。 “是的,请问你是?”林喆礼貌地接过那杯酒,递给李萌,李萌微笑着拿着那杯酒,看着莫颖琦妆下的脸色,她估计在疑惑着为什么,但是她转身又倒了一杯啤酒,重新递给林喆,“我是莫颖琦,就是最近托人问你郑哲希的事情的那个人。”她挤到林喆旁边坐下,李萌挽得更加紧了,甚至想要把林喆拉到贴紧自己。 “哦,原来是你啊。”林喆说,“你怎么会来打听郑哲希的事情?” “我是郑哲希的初恋哦。”她很炫耀,似乎说是郑哲希的初恋让她很有面子,可是别人都不太喜欢她这样说,她有很多个男朋友,这样说就像是那些个男朋友都是虚无的,“我挺关心他的,你和他很好?我是说,高中的时候。” “我和他是初中同学。”林喆纠正她,他也好奇为什么会有一些和郑哲希没有任何交集的人会突然来询问他郑哲希的事情,他固然是全部交代了,那些人说,是一个女生来问的,林喆和他一个初中,所以就来问问认不认识。林喆看着这个女的,心想恐怕不只是郑哲希那么简单,是个女人,总该是要问关于郑哲希轰轰烈烈去追的那个女生——余蝶珍的事情,林喆心里冒出来了一个念头,郑哲希他不管他会被怎样,但是他要保护余蝶珍。 “哦,不好意思。”莫颖琦没有说错话而害羞的表情,她凑近林喆,林喆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道,但是他不是香水专家,李萌的香水也只会固定用那个牌子的一个味道,所以闻不出来,但是味道也和她一样撩人,“其实我更想知道他和那个余蝶珍的事情,余蝶珍,你认识的吧?” 林喆果然猜中了,他道:“余蝶珍啊,我和她不太熟,我只知道郑哲希很喜欢她。”他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惹怒莫颖琦,但是他说的是实话,他比不上郑哲希的是郑哲希的坚持,无论他怎么说或是说多少,能感动余蝶珍的怕是只有他这么一个坚持的傻子,可能余蝶珍心里也有他,他们只是相爱相杀互相折磨,看江秀贤的表情就知道了,他看到过江秀贤在朋友圈抱怨余蝶珍,郑哲希发了一堆伤心的表情,但是似乎余蝶珍没有任何表示。 “我当然知道郑哲希很喜欢她。”莫颖琦语气突然强硬了些,一杯酒下肚,她的口红在唇边花了一点点,玻璃杯上也印有了淡淡的唇印,“你和她不太熟?那你这个不太熟的人觉得她怎么样?” “很听话,很讨喜。”林喆回忆起种种,发现只能说出这几个字,他努力拼凑句子,继续说,“话很少,但是能让人觉得在她身边就算是一辈子不说话也会幸福。”他是这么想过,因为他不敢和余蝶珍说话,一学期下来也就寥寥几句,他成绩比不上余蝶珍,所以她也不可能来问他问题,况且她还有一个郑哲希呢?他在学校里太默默无闻了,那次余蝶珍说她还记得他刚开学的时候说想要做nba球星,他想估计也是因为那时候的自己太可笑,不切实际,才让她印象深刻的吧。 莫颖琦看出来林喆对她说谎了,心里有些生气,从林喆的话里看,似乎他也喜欢余蝶珍,她是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男生都会为了那个她看不起的余蝶珍着迷了,李萌不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她并不清楚谁是郑哲希或谁是余蝶珍,她看到林喆已经陷入回忆里了。 “我加你微信了。”莫颖琦摇晃着手机对林喆说,然后离开他的身边,坐到别人的旁边聊起天来,林喆拿出手机,同意了加她为好友,他侧目看到李萌还没有喝那杯粉红色的鸡尾酒,他拿过,喝了一口,有些甜,他还给了李萌,说:“是甜的,没事。”听罢,李萌才慢慢的小口啄起来,果然是甜的,她就没什么顾虑了,她怕是烈酒,那样她就会想要吐出来,她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出洋相,给林喆丢脸。 即便林喆对她还是很好的样子,但是李萌已经感觉到那些微的不同,她想着,只要林喆的手臂还是在她的环绕之间,只要他的臂弯还是她睡觉的地方,她就不应该去乱想些什么。 “林喆,我挺相信你的。”她突然把自己想的话说了出来,林喆转过头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但是他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她放心了,林喆说:“你说什么?太吵了没听清楚。”李萌只是笑着摇摇,继续小口喝那杯并不多的鸡尾酒。 林喆和别人聊几句就拿出手机玩起来,他对莫颖琦的微信发消息,他说:“能不能帮我甩掉李萌?” 莫颖琦的手机随着消息的传递振动了一下,她拿出手机查看,看到是林喆的,然后抬头看着在那边的林喆一眼,还有他身边的李萌,弯起了嘴角,回复他:“好啊,你要怎么样?” 林喆说:“假装勾引我,我会告诉李萌我已经变心了,让她离开我。”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呢,真看不出来,李萌是个大小姐,你确定这样做不会影响到你的事业?”莫颖琦玩味地发了几个emoji表情。 “当然不会。”林喆也抬头去看她,弯起嘴角。 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2 莫颖琦从酒保那里拿了一杯酒,又挤到林喆身边,林喆朝她笑了一下,然后莫颖琦就环住他的脖颈坐到他身边,无视李萌的任何瞪眼表情,她把酒喝了一小口,才递给林喆,林喆欣然接受,对准她的唇印的位置一口喝光,李萌扯扯他的手臂,可林喆假装没有感觉到,继续和莫颖琦互相敬酒。莫颖琦很配合,她喝了很多酒,可是还没有醉,她酒量很好,林喆也不差,都是在外和别人喝酒喝出来的酒量,林喆挣脱李萌的手,李萌呆坐在他身边,看着他们两个人眉目传情,她气到想哭,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萌萌,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可能还要在这里待很久。”林喆故意转过头,对李萌说。 李萌坚决地摇摇头,然后林喆又继续和莫颖琦聊起天了,噪音很大,李萌听不见他们在聊什么,她坐在那里格格不入,林喆还要甩开她的手和另外的一个风骚的女人聊得很投入,她觉得很委屈,泪水落下来之前她就用手背遮住,可是当她松开手的时候她不知道她的妆花了。 “你真过分,就像郑哲希当年对我那样。”莫颖琦说,她的声音刚好只有林喆听得见,她坏笑起来,林喆在灯红酒绿里一会儿被霓虹灯照得紫一会儿变成深绿色,她想自己也肯定不例外,舞池里也很吵,乐队在上面演奏也很吵,林喆听到莫颖琦的话之后露出疑惑的表情,他问道:“郑哲希怎样对你?” “和你现在差不多,李萌的心情应该也和我差不多。”莫颖琦的语气是在埋怨林喆做得太过分,但是她的表情还是笑着的,林喆想她到底是经历过些什么有多少的交往经验才会练就现在的心口不一,就像他自己一样。是各种的聚会,是各种应酬,还是被别人骗得太多次所以也渐渐变成那种人?成长的代价就是变成曾经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从而要自己去适应,去享受,然后每个人都沦落到一起,相逢何必曾相识,都是以面具为生。 果不其然,李萌坐到了最后散场,回去之后她就向林喆发了脾气,林喆则是顺理成章地向李萌的父母告密,李萌的父母数落了李萌一番,李萌崩溃了,又吵又闹,扔东西砸东西,林喆假装生气地离开了他们的房子,他在外面的酒店睡了一晚,李萌打了很多电话过来,他没有接,她又拼命发道歉的短信,最后林喆无奈地关了手机,一直到天亮。 他在朋友家躲了三天,再回到他们住的地方的时候,李萌已经把家里的东西收拾好了,但是也少了很多东西,在门口的鞋架上的她的鞋子都不见了,林喆没有换些就进到房间打开衣柜,李萌把衣服全部带走了,林喆舒了一口气,看到床头柜上用闹钟压着一张纸条,他没有看,就扔到了垃圾桶。 李萌对他而言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所以他不必去为了她而伤神,现在他事业有为,而这件事情是李萌先发脾气而引起的,所以她只能怪罪到自己身上,她的父母也会继续数落她并且没有面子面对林喆而让李萌不要再来找他,工作上的事情他们根本不可能再来影响林喆了。那些高官家族都是很好面子的,自己的女儿犯下的错他们只能求林喆不要说出去,甚至想要藏着掖着,越少人知道越好,况且一开始林喆对她就没有感情,更不会愧疚,他是这么的了解那些有钱人的心理,是那么的铁石心肠。 林喆终于可以打开手机,他坐在床边,打开微信,收到好多条莫颖琦发过来的消息,他点开来看,莫颖琦说,李萌第二天就跑来找她,也不知道她去哪里拿到的地址,应该是林喆的那些朋友认识李萌的告诉她的,李萌在她家大吵大闹,莫颖琦父母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她好不容易才把李萌赶走,莫颖琦的父母还问莫颖琦是不是去勾搭别人男朋友了。“我超想笑着说‘是啊是啊’,但是我还是忍住了。”她发了一条语音,后面带着三个笑脸。 “谢谢了。”林喆回复她,“有空请你吃饭。” 莫颖琦很快回复了消息:“告诉我更多关于郑哲希和余蝶珍的事情还差不多。” “那好,你想知道些什么?”林喆说。 “郑哲希喜欢余蝶珍喜欢了多少年?”莫颖琦说。 林喆突然愣住了,他记得有几年郑哲希在上海上大学,余蝶珍也被他碰巧相认,然后他就追了一会儿,在咖啡馆里的时候,余蝶珍就拒绝了自己,之后就没有什么联系了,正好李萌那时候和他相识没多久,他就转而去追李萌。 在那段时间里,郑哲希喜欢余蝶珍吗? 答案是肯定的,林喆想,郑哲希一回来,他就听闻郑哲希继续追余蝶珍了,当然,是江秀贤的朋友圈动态告诉的他这些事情,他在他们之间根本不能插足,因为年少的时候,他就被排斥在外了。林喆想着,气愤地捶在床上,他回复莫颖琦:“十二年。” 好像他们都陷入了静默,莫颖琦没有回复他了,他没有再去发消息给她,他躺在床上,忍不住叹气,从十三岁到二十五岁,郑哲希就这么喜欢一个从懵懂时期就开始喜欢的女人?他比不过,他更容易对时间充满恐惧,他本身就胆怯未来发生的事情,不敢给女人做保证,许诺什么的,他在想会不会郑哲希就是因为太轻易给余蝶珍许了诺言所以才困在她那里,但是林喆还是否认了这个观点,因为郑哲希一定会食言的,海南岛之旅后的那个暑假放榜之后他们就分手了,他还好奇一对成绩差不多的恋人为什么不去同一间大学,虽然那两间都很不错,但是要玩异地恋是不可能,哪对恋人不想黏在一起,就算不想去同一个学校,也会选择在同一座城市,那个时候他就知道,有其中一方骗了另外一方,最后他知道了是郑哲希。 他不假思索地去追余蝶珍来弥补自己年少时期的那些未完成的心愿,但是余蝶珍拒绝了自己,已经说明了他们即使分开那么多年,她还是挂念他,应该说是他们还挂念着对方。他们曾经明明在同一个校园里,却比异地恋还要遥远,他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的不够自信,他已经错失了多少的机会。 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林喆拿起手机来看,是郑哲希的,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划了接听,一接通,郑哲希就朝他吼:“你也认识莫颖琦?” 林喆回答道:“嗯,怎么了?”他心里满是疑惑,郑哲希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是不是你告诉她关于我的事情?还有余蝶珍?”郑哲希很激动,他难以抑制心中的怒火,他当时听莫颖琦说是高中同学的时候就觉得奇怪,高一的时候虽然也是同班但是因为班主任太严他也不敢做些什么,他和余蝶珍高二就分班了,虽然都是理科但是不同一个班,他们平时也鲜有交集,除非是他真的很想要见她才会约她中午一起去后门吃饭,吃完饭回到学校将近一点多他们都没有回宿舍只是在操场的某棵树下坐着,他有空也会偷偷地拍她的照片,新班级的人几乎不知道他喜欢余蝶珍,有次见到他们一起走,也只是调侃几句并不会放在心上,更不会有人知道余蝶珍现在是在咖啡馆做老板娘,他们知道余蝶珍这个优等生做了宠物诊所的兽医之后都不想和余蝶珍有交集,他们认为这很没有前途,余蝶珍也不能提供他们人脉,他们不会想和余蝶珍打交道的。 人脉很广,广到连莫颖琦都知道的人他只能想到林喆,林喆在他们一帮兄弟里算是成功的了,如果是要在公司里的话。他也想是不是莫颖琦记错些什么,所以打到林喆这里问他,没想到却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是啊,怎么了?”林喆不解为何郑哲希那么生气,莫颖琦难道是他最不想要提起的一个人? “那你知不知道你给余蝶珍添了多少麻烦?把余蝶珍告诉莫颖琦,你还敢说你喜欢余蝶珍?你这相当于出卖她!” 林喆怔住了,他不明白郑哲希究竟在说些什么,为什么把余蝶珍告诉莫颖琦就是出卖她?他也朝他吼道:“难不成你害怕你的前女友去找余蝶珍?你就这么没能力?你不能好好保护余蝶珍不被莫颖琦骚扰到,就来吼我?郑哲希请您好好想一想,莫颖琦帮我甩掉了李萌,用不上余蝶珍,我已经做到最好了,作为交换我告诉她这些事情怎么了?你不就喜欢公开于众恨不得告诉全世界你喜欢她么!” 林喆只要想到郑哲希公开追她的时候,他根本就是故意刺激自己的,还有海南岛的时候,他也是恨不得告诉全部认识的人,他们在一起了,谁也别想从他身边抢走她,包括林喆。 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3 “林喆,难不成你还想继续报复我?”郑哲希说,“你认识莫颖琦就应该知道她对于我的身份,难道你们联合起来报复我?” “开什么玩笑。”林喆不屑道,他的确很讨厌他,但是还没有卑鄙到联合女人来报复他,一对一篮球他赢了,所以他现在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除非郑哲希继续做出一些他看不惯又出格的事情,除非他再一次伤害到余蝶珍…… “那你是要怎样?!” “我说了我也喜欢余蝶珍,你觉得我会全盘托出?我又不是傻子,我做事都会留余地的。”林喆说道,挂了电话,随即就收到了莫颖琦的微信消息。 莫颖琦发了几个震惊的emoji表情,什么也没说,林喆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所以就没有回复了,郑哲希那么紧张莫颖琦的事情,恐怕莫颖琦真的是他不好对付的一个女人吧,郑哲希的话句句围绕余蝶珍,也许莫颖琦会对余蝶珍造成威胁,她人脉广,为所欲为,余蝶珍只是一个宠物诊所的兽医和咖啡馆的老板娘,要是两个女人对着干,莫颖琦的胜算会大一点,所以郑哲希才会紧张余蝶珍,处处都要保护她吧。 他突然笑起来,余蝶珍才不会和莫颖琦对着干,她才不喜欢这样的事情,他想多了。 林喆脱掉鞋子袜子随意躺在双人床上,用遥控开了空调,他感到无限的释怀,身边没有李萌的粘人与吵闹,也舒服很多。 余蝶珍又和留守儿童关爱基金会的人聊了一上午的天,那个市区的分会长会见了余蝶珍,说现在赴身公益的人很少,特别是主动的人,如果不是媒体放出广告或是举行活动,根本不会有人主动来找他们捐钱。余蝶珍那次风尘仆仆跑来找他们后又向他们询问流浪小动物该去哪里捐钱的时候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会长这次联系了余蝶珍,想要感谢她的捐款让一部分的山区孩子未来一年衣食无忧了。 办公室的空调不太猛,余蝶珍还是有些热得透不过气,她听着分会长讲话,也没听进去多少,只知道那些孩子都很想走出大山来看看余蝶珍,认干妈什么的。余蝶珍觉得很无奈,走出大山,以前她在小村里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但是也听其他的同学讲过,他们都希望走出大山,然后就再也不回来了,在城里好好生活,把农村户口也转成城市户口,从此立足在城里,不需要为自己是农村人而自卑了,她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她也没有顾及分会长的面子,便说:“我给他们钱不是让他们走出大山,是让他们活下去造福自己的大山。” 分会长愣了愣,咳嗽两声不好意思地说:“余小姐,走出大山是每一个乡村穷苦的孩子都想要做的,您这是……”分会长不能理解余蝶珍说的话,走出大山走向幸福这样的话已经根植在那些孩子的脑海中,他们从小就受到大山外面是幸福的教育,不然他们的父母也不会出大山去打工,他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以后离开这个地方,所有的大山里的留守儿童都是这样想的,没有人会喜欢留下来,包括在那里教育他们的支教老师。 “会长先生,您不懂,走出大山固然能让他们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但是只有走一遭回去造福自己的家乡那才会减少留守儿童的增加量。我小的时候遇见的那个留守儿童才刚刚初中毕业就被他父亲撵去省城的工厂里打工,没有人帮助他继续上高中,没有人阻止他爸不断向他索求钱财,也没有人知道那是不是黑工厂,他在里面有没有受苦,农村人想要得到钱那种渴望心理只有在根源的那座大山里才能得到整治,那些孩子再怎么努力,被他们的家长叫去一起打工,他们读的书还不如不读。”余蝶珍说。 “看来余小姐对此很有自己的看法呀。”分会长笑道,向余蝶珍伸出手,余蝶珍握住他的手,会谈就结束了。 下午,她空出时间去了流浪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办公地点,分会长带她到了他们的救助地点,看到了很多流浪猫流浪狗,它们或多或少都有病在身,余蝶珍看到有一只贵宾犬失去了它的一条腿,毛也乱糟糟的,它蹲在一角不叫也不闹,所有的流浪动物都用铁丝网隔开,因为这里的是最近才被救助到这里来的猫猫狗狗,靠近人是根本不可能的,它们心存戒备,随时准备伤人,进到一所白平房里面的时候,她惊呆了,医护人员跑进跑出找药物,身边的铁笼子里的猫猫狗狗几乎都奄奄一息,有人告诉她这里只有病重的,太严重救不过来的,或是没有钱资助的,都会被实行安乐死,毕竟他们更愿意救一些能活下来的动物。 有一只黑白相间的猫的右眼是空的,他们只是给它做了消毒,那个黑色的空洞把余蝶珍的心揪得紧紧的,有一个人跑了出来想要给里面的人拿酒精,看见他们,说:“那是给虐猫狂人用高跟鞋鞋跟踩的,它能活到现在,已经不错了,有很多和它一样遭受虐待的都被开肠破肚,惨不忍睹。” 余蝶珍咬紧了下唇,“为什么会有那么残忍的人?” 如果这里的人不是在救它们,看起来就像是法西斯的集中营,每一只动物都惨遭虐待,被人抛弃,在大街小巷奔跑,翻找垃圾桶里的垃圾就为了生存,居无定所。有一个穿白大褂男人走了出来,他看见余蝶珍就认出来了,他笑着说:“余医生,原来您就是给我们救助站捐钱的那个人!您抱来的那些猫猫狗狗都已经有好心人领走了。”他想要给余蝶珍装一杯水,去饮水机的保温柜里找纸杯,但是已经没有了,他想拿一包新的出来,但是刚刚手忙脚乱撞掉了很多东西,现在那里乱成一团,想要找也找不见了。 “没关系,我不渴,你们怎么样了?”余蝶珍满含关切,也许她自己也是兽医的原因,她对这些特别上心,或者也是因为她在宠物诊所并不能大展身手的缘故,她对这些愿意抢救猫狗的医生特别有好感。 “那个大母狗右边后肢和背部给人用开水烫了,完全熟了,而且应该是刚生完孩子没多久,而且应该是一只流浪狗,身体较弱,大概因为奶水不足所以去找东西吃,在路上被一些吃宵夜的人用热水泼以驱赶,伤口溃烂不断嚎叫,就被我们的一个小护士发现了,带回来没多久突然没有声响了,躺在一边,我们刚刚就是在抢救它,好不容易让它活了过来,我们只能截肢了右边后肢,背部的肉也切除来避免伤口感染溃烂。”男人说,示意余蝶珍看另外一边的笼子里,里面有一张毯子,毯子里躺着五只小狗,都还没有睁眼,只会乱叫还有乱爬,“那是她的孩子。” “我觉得我还能给这些需要帮助的动物做更多的事情。”余蝶珍看着那些小狗就像看见小哲,小哲也是由她一手带大,从它的母亲喂了几天奶之后她就转而自己调配奶来给它喝,装进奶瓶里喂他,她还记得那个时候她和郑哲希说了很多关于以后养一只狗的事情,小哲这个名字还是她生气了用郑哲希的名字取的,和小明搭配成为“明哲”。 “余医生给我们的捐款都已经购买了药品,我们已经万分感谢了。”男人说。 “不,我是说,开一个淘宝网店。”余蝶珍说。 抢救大母狗的医生护士基本上都出了来,只留下一个护士在缓解大母狗的痛苦而和她说一些也许她听不懂的话,他们听到余蝶珍说的淘宝网店,都表示不解。 余蝶珍说:“我们可以开一个淘宝网店,给猫猫狗狗们捐钱,当然我们可以印刷一些那只猫或狗的明信片寄给好心人,就当是对他们的感谢,在这里的每一只猫狗都要有自己的名字和自己的捐款页面,那样我们就可以帮助捐款指定的那只猫或狗,还需要申请一个微博,来宣传捐款事宜,配上我们的网店地址,每天发十几条专属那些猫或狗的微博,配上图,你要知道,微博的传播力量很大,到时候就不止是本市的,也许外省的人也会来捐钱了。而且这样,也更容易为他们找到新的主人。” 那些人都思索一番,分会长觉得有道理,说:“余小姐的提议真好!这件事由宣传部的人负责,不然他们太闲了。” 听罢他们都笑起来,余蝶珍说:“如果忙不过来,是可以把一些好得差不多的猫猫狗狗放到我的诊所里,那样你们就更有时间抢救一些生命垂危的了。” “不必了,想必余医生的诊所也会很忙,我们人手还足够。”男人说。 再聊了一会儿,男人说他们还需要继续给那些今天早晨送进来受伤的猫猫狗狗治疗,就让余蝶珍和分会长先离开了。 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4 余蝶珍最后说服那些人只要小狗睁眼了就拿到她的宠物诊所里,因为现在的这些小狗还离不开妈妈,余蝶珍带走了一只比较有眼缘,看起来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都还不错的黑猫,金色的眼睛,男性,八个月左右大,已经绝育,取名叫太保,已经在收留所三个月了,比较乖,很少叫,左耳被流浪狗咬伤只剩下一点点,大致没有影响。江秀贤看到那只猫的时候一脸的不敢置信,小明和小哲都已经让她这个帮余蝶珍看店的人抓狂了,余蝶珍还要添加她的负担。 余蝶珍把它放到桌上,就在小明旁边,小明警惕地盯着这个不速之客,太保缩成一团,对于这个已经两岁的美国短毛猫它显得十分弱小,虽然流浪过就比较有攻击性,但是小明吃得身肥体圆有着压倒性的胜利。 “别让它靠近我的小明!”江秀贤迅速过来抱起小明,看着太保,太保刚刚抱回来,还有些脏,“如果有传染病怎么办?你怎么随便乱抱猫回来?” “它叫太保,我在流浪动物收留所抱回来的,它不坏。”余蝶珍说,摸上它的头,它显得有些局促,但是在余蝶珍的抚摸之下放松了很多。小明没有什么表示,小哲却显得异常兴奋,欢乐地吐起舌头,用爪子抓抓余蝶珍的鞋带,余蝶珍把太保放到地上,小哲想要上前去嗅嗅它的气味,但是太保露出獠牙和爪子,它发出警告的声音,不让小哲靠近,江秀贤说:“你看吧!流浪猫就会点这样的东西,伤到人怎么办?你赔钱?” 余蝶珍蹲下来继续抚摸它的头,但是只要小哲在面前它就不能放松警惕,全身的毛都竖起来了,余蝶珍只好把它抱到桌子上,她说:“太保之前流浪的时候被狗咬伤了,耳朵都没有了,对狗警惕是正常的吧?但是它真的很乖,你看我摸它都没事。”余蝶珍为它辩白,因为她不可能把太保带回咖啡馆,所以只能说服江秀贤接纳这个新成员。 江秀贤瞥了一眼那只只有一只耳朵的黑猫,它金色的眼睛盯着她,瞳孔缩成一条线,它乖巧地坐着,然后发现江秀贤不为所动,就打量宠物诊所的一切。余蝶珍尽量自己带着它,小哲对这个新成员很有新鲜感,可是太保就是不愿意被它靠近,所以太保就在余蝶珍怀里待着,小哲就去余蝶珍脚下转悠。 虽然江秀贤不喜欢太保,但是其他女生很喜欢,太保不喜欢到处动,没有小明调皮,所以它很容易被画出来,小明觉得自己失宠了,就经常在江秀贤脚下叫唤。余蝶珍觉得很无可奈何,太保不喜欢水,想要给它洗澡它就会逃跑,好不容易淋湿了身体,它就竖起尾巴就跑下浴池然后在内屋里乱跑,余蝶珍也被甩了一脸的水,郑哲希那天中午在咖啡馆没有找到她,来到宠物诊所就看见江秀贤臭着一张脸,其他人都在忍住笑,他就透过玻璃看到内屋里的余蝶珍倒在地上抓住了一只黑猫,东西全都摔在了地上。 “那是什么?给猫洗澡让江秀贤来不就行了吗?”他很疑惑究竟是什么能让余蝶珍放下咖啡馆的工作跑过这边来亲自为它洗澡。 “快快!把沐浴露拿过来!”余蝶珍没有爬起来还坐在地上,全身被那只猫甩出来的水浸湿,隐隐约约能看见里面内衣的黑色了,他很无奈去挤了一些沐浴露,余蝶珍叫他抹在猫身上,他的手刚碰到猫猫就不安地乱动,应该是沐浴露的温度刺激到那只猫,最后郑哲希给那只猫洗了一个澡,当然,是余蝶珍抓住它所有能攻击人的部位之下完成的,他全身上下也被溅湿了,余蝶珍还给它剪了指甲,烘干的时候整只猫本来看起来很瘦弱,毛篷起来却成了一直和小明不相上下的大肥猫。 余蝶珍说:“这是太保,我在流浪动物收留所抱回来的。” 郑哲希看着那只耳朵残缺的猫,惊讶道:“它是流浪猫?” “是啊是啊,但是现在看起来不是了。”余蝶珍面对自己的“战利品”很是自豪。太保对自己篷起来的毛不太适应,去舔自己的毛,它的表情看起来不是很爽,露出一副想要杀人的表情,郑哲希笑起来。 “衣服湿了,没问题吗?”郑哲希说,余蝶珍今天穿的是米色衬衫还有一条短裤,米色衬衫湿透贴在她身上,她还没意识到郑哲希除了笑太保的臭表情,还有笑她已经走光了。 余蝶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脸红起来,把太保抱起,跑进了宠物诊所的另一间里屋,她感觉找了一条毛巾擦干自己,然后去翻箱倒柜找衣服,然后把湿衣服扔到盥洗室的盆子里。她又用吹风机把自己头发随意吹干,她坐到床上,想着郑哲希应该还在外面和太保面对面不知道说什么才对,然后想起,一年前,郑哲希回来了,给妈妈开了药,让妈妈的身体变好,最后他说他不会离开。他们睡在这张床上一夜,什么也没有发生,等到她醒来,他给她留下纸条,告诉她他已经回去了,回到上海去了。 她抚摸这张床,她没有接管咖啡馆的时候,她只有宠物诊所需要照顾的时候,她都是在这里睡觉的。比起父母那个家,这里已经算是半个家了,不需要搭车,不需要走多远,只要关上外面的卷帘门,走进来,关上门,就行了,一个不需要她奔波的地方。只要按时交铺租,这个房间就永运是她的,江秀贤虽然会来这里,但是她不会在这里睡觉,她没有了出租屋,就会回自己的家。 她起身,打开门,外面已经被郑哲希整理干净了,她看着郑哲希坐在柜台前把那只猫放在两腿之间,拿着一张纸巾去逗太保,太保竟然也吃这一套,伸出手去抓,却总是抓不到,剪了指甲的它也无法把纸巾割成粉碎。见余蝶珍走出来了,江秀贤就说:“你对你的太保太好,小哲会吃醋的。” 郑哲希大声说:“我才不会吃醋。” 静默了两秒,面前那只狗歪着头坐在地上看自己,郑哲希才意识到“小哲”是谁。余蝶珍和江秀贤捧腹大笑,那几个女生和郑哲希不太熟只能偷笑,余蝶珍说:“不好意思啊郑哲希,那只狗的名字和你有点像。”小哲还在吐舌头,发出喘气声,摇着尾巴。江秀贤用手拍拍郑哲希的头,说道:“小哲乖,姐姐改天给你带骨头吃,可不要浪费哦。”郑哲希黑着脸,问余蝶珍:“中午你打算吃什么?” “你要吃东西吗?骨头形状的哦!小哲最喜欢了不是吗?余蝶珍这里有好多呢!”江秀贤说道,指着放在柜子上的那一包包狗粮,“还有很多种味道!” 郑哲希把求救的眼神抛向余蝶珍,余蝶珍别过脸忍住不笑,但是身体已经在颤抖了。郑哲希把太保放到地上,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江秀贤,江秀贤立即闭嘴,躲到余蝶珍身后,余蝶珍说:“我和郑哲希去吃快餐,要给你们打包吗?” “好!”那些女生都异口同声地说。 突然有一个人跌跌撞撞冲进门,撞到了准备要出门的郑哲希,郑哲希看到来人就皱起眉头,是林喆。 “林喆?” 林喆可能到余蝶珍准备出门,而且还有郑哲希,他赶紧拉过余蝶珍,对郑哲希说:“别跟着来。”表情十分严肃,然后他拉扯着不知何事的余蝶珍出了门,江秀贤推搡着郑哲希说:“你怎么还不追!林喆绑架余蝶珍啦!”郑哲希愣在那里,透过玻璃门看着他们越走越远,他是想追,可是他不知道林喆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里,还要警告他,“别跟着来”。 他还是追了出去。 林喆拉扯着叫喊的余蝶珍,余蝶珍想要挣脱他的手,可是他的手紧扣这她的手腕,很用力,害怕她跑了,她又抓又捏,林喆就是不放开。他突然把她揽紧怀里,伏在她耳边,她的耳朵敏感地感受到他呼吸喷出的热气,他的嘴唇快要触碰到她的耳廓的时候,他轻声说话:“不要乱喊,假装我就是郑哲希。”余蝶珍怔住了,不知道他想要干嘛,林喆牵着她的手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要她假装他就是郑哲希。 怎么回事?余蝶珍想不明白,就随他走着,她的余光看见了跟在身后不远的郑哲希,他似乎看见了自己刚刚被林喆抱住的那一幕,所以没有冲上来,他应该也很奇怪为什么林喆会和他说那句“别跟着来”就又拖又拽地把她带了出来,却没有要去的目的地,林喆也很警惕地向周围环视,他应该也看见了郑哲希,却没有理他。 在她胡思乱想着列出很多理由的时候,她被人从后面环住腰捂住了嘴,林喆没有反应过来,他们牵着的手松开了。 那只手捂得她出不了声。 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5 那两个人并没有留下来和林喆纠缠的意思,抱起余蝶珍就往一些小巷子里跑,林喆大喊着追他们,郑哲希在远处看见了这一幕,全力跑过来,但是林喆突然看向他,大喊着:“你不要过来!” 他又一次停在原地,他还是不明白林喆的用意,眼见林喆和她已经进了巷子里,街上的路人都面面相觑不知什么事情,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林喆追上了那个捂着余蝶珍嘴的人,因为余蝶珍尽力挣扎,让他步伐紊乱跑不快,林喆抓住了他的衣服,他看向他的同伴,另一个男人赶紧过来撕扯林喆的手。余蝶珍挣扎不开,他们都很强壮,力气很大,她张开嘴狠狠地咬那只手的手心,她咬中了手心的肉,味道还是咸的,她觉得很恶心,她用力,那个男人就吃痛松开了她,被咬的男人叫着:“这臭女人,敢咬我!” 余蝶珍这才看清楚,捂住自己嘴的男人是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一头短发是酒红色,白色汗衫,他的身后是纠缠着的林喆和他的同伴,他相比同伴更强壮。他看到自己同伴和林喆纠缠在一起,连忙一脚踹在林喆身上,笑道:“这人就是郑哲希吧?莫颖琦以前竟然有这样的男朋友,真看不出来。”林喆撞到了身后的墙,他捂住腰部,看起来受伤了,但他还是努力站起来。 余蝶珍瞬间知道他说的要假装他就是郑哲希的意图,他这是在……保护郑哲希吗? “我说小子,我们只是受莫颖琦委托来带走她而已,你不搀和进来我们就不会对你怎样,倒是那个女人,竟然能抢过莫颖琦,真厉害,是不是有什么方面特别了得?嗯?”两个男人相视一笑,看向已经吓得动不了的余蝶珍,余蝶珍看着满脸痛苦的林喆,又看着慢慢走过来要抓走自己的那两个混混,她不住地往后退,林喆却扑向了其中一个人,被扑的一惊,林喆用手臂圈住他的脖子,他透不过气,喊着:“耗子,帮我。”耗子吐了一口口水,道:“这男人真顽强,旺子,看来只能到他动不了才能带走女人了。” 被叫做耗子的是比较瘦的那一个,他跑到林喆身边对着林喆的腰部又是几拳,林喆要抓紧酒红色头发的那个旺子没有空闲的手来挡,挨了几拳后有些招架不住,然后旺子就挣开他,他被甩到了地下,两个人围着他又踢又打,余蝶珍叫喊着,她看到林喆已经多处受伤了,冲上去对着耗子的背就是几拳,耗子转过头抓住余蝶珍的手,狰狞地笑,说道:“女人,不要妨碍我们,等下有你参与的机会的。”她泪流满面,却又不可能一个人逃跑,如果她跑了,他们可能会杀了林喆的。 “我求你们了不要打他,不要打他……”她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无力,她想起郑哲希不是跟在自己身后吗,为什么没有出来救林喆?还是他害怕了,任由自己被带走,任由林喆被殴打也不在乎……她推开耗子,扑倒在林喆身上,旺子在她身上踢了一脚,衣服上有一个很大的鞋印,“他不是郑哲希……他不是郑哲希啊!你们为什么要打他!你们不是说只要带走我就行了吗!和他无关啊!”她哭喊着,怒视身后那两个人。 “我是郑哲希,这一切都和我有关,都是我引起的,我会保护你。”林喆伸出手把她抱进怀里,然后挡在她身前,他站起来,说道:“打女人你们还算男人?什么都冲我来!” “真烦人,我管你是不是郑哲希,就让你安静一下。”耗子从裤袋里拿出美工刀,林喆没有反应过来,美工刀就穿破柔体刺进肚子里。林喆的确安静了,刺穿的部位不断流血,余蝶珍看到他的血染红的衣服,尖叫起来。她不断想起身边的凌少杰满身是血,被挤压变形的车辆,还有刺伤她的玻璃,暖暖的血液,她的世界变成血红一篇,她抱着头,不断尖叫。 脚边有一撮柔软的毛,勾住了她的脚踝,她透过视野模糊的景象看见了一抹黑色,还有刺耳的猫叫声。太保跳起来用爪子抓耗子的手臂,没有血痕,只留下了几个红印,耗子显然没有想到会有野猫来攻击他,扔下美工刀,想要带走余蝶珍,太保似乎意识到自己的爪子没用了,就在耗子蹲下来拽着余蝶珍起来的那一刻跳起来,咬住了耗子的手臂,耗子吃痛,挥挥手臂想要甩开它,可是只要太保不松口,牙齿只会越扎越深。 “旺子,你在干什么!快点给我拿掉这只疯猫!”耗子痛得快哭了,旺子赶紧走过来,钳住太保的头顺着牙齿嵌入的位置拔出来,太保被拔了出来,扔到一边,它发出咕噜咕噜的警告声,耗子朝它踢了一脚,太保撞到了墙上,喵喵地叫,余蝶珍看到它站不起来,左前腿骨折了。“太保……你们够了!”余蝶珍爬向耗子扔掉的那把刀那边,刚握住刀,就被旺子踢了手臂她倒下来,刀也被耗子捡起来。 巷子口传来狗的叫声,余蝶珍看到了一个人和一只跑过来的狗,那只狗发出狼一般的警告声,她认出来了,是小哲,小哲一跑过来就咬住了旺子的手臂,被旺子一拳打到了头,小哲继续叫着,又咬住耗子的小腿,顺势推倒了他,把他压在自己身下,余蝶珍笑起来:“这可是狼哦,一口就可以咬断你脖子哦!”她恐吓着耗子,旺子脸色铁青,看着那只一岁大的杂种狗张着大嘴,对耗子露出獠牙,一副即将把他咬死的模样。紧接着他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个男人说:“警察先生,就是这里!” “耗子……我先走了!”旺子听到警车的声音,还有很多人的脚步声,他撒腿就跑,两个警察跑得很快,一路追着他。有一个女警把余蝶珍扶起来,询问道:“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了?你怎样了?” “我很好。”余蝶珍站起来,看到小哲还在对那个耗子嚎叫着,有两个警察想要驱赶小哲,余蝶珍说:“那是我的狗,不咬人的。”小哲发出呜呜的声音摇着尾巴来到余蝶珍身边,警察把耗子反手抓住。余蝶珍看到太保已经站起来了,它一瘸一拐想要走,余蝶珍走过去它就加快脚步,然后摔倒了,余蝶珍抓住它,想要把它带回收留所做手术,林喆已经晕了过去,他的血染红了一片衣服,连地面都有血迹。 郑哲希走到余蝶珍身边,余蝶珍别过脸不去看他。 “是莫颖琦的事情吧。”郑哲希说。 余蝶珍一听莫颖琦,就怒视他,大喊道:“你为什么不出现!你是不是就躲在哪一个角落看着林喆被人用刀子刺伤!是不是我被他们带走被他们玷污你都不会在意了?我对你太失望了,郑哲希!你还是回去上海当你那个高才生吧!找一个比尹佳珏更适合你的,何必在我身边烦恼着我?对,林喆是喜欢我,所以你就想他死?你有没有顾过我的感受!你知道不知道……”余蝶珍的声音已经颤抖起来,她感觉自己快要说不出话了,“你知不知道那就像我亲眼看着凌少杰为我死!” “林喆这样做有他的原因,在我追进来的时候,他叫我不要过来。”郑哲希的表情很痛苦,这不是他的错,可是余蝶珍认为他不出来救他们是因为他胆怯,是因为他想要林喆死。 救护车已经到了,护士把林喆抬上担架,余蝶珍问附近有没有兽医院,但是护士说人命要紧,让余蝶珍赶紧上车,余蝶珍说:“难道猫的命就真的有九条?它死了我这一辈子都对不起它。”然后她没有上救护车,警察过来问郑哲希这是怎么一回事,郑哲希只说是小混混抢女人,林喆是她的朋友出手相救,所有的话都没有涉及到“莫颖琦”,郑哲希似乎并不想要把莫颖琦供出去。 “送我去流浪小动物收留所吧。”余蝶珍对警察说,“我的猫受伤了,它是为了救我受伤的,我请求您快点,它已经很可怜了我不想要它再受伤。” “不用了,我送你去。”郑哲希说,把手机留给警察,说明天可以随时找他。郑哲希拉着余蝶珍离开小巷,小哲跟在他们身后。郑哲希把余蝶珍推进车内,打开后门让小哲也进了去。余蝶珍看着怀里的太保,它似乎不止是骨折那么简单,因为此刻的它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意识,眼睛也眯了起来,看情况大概是有个器官出血,她捏紧拳手,世界上就是多了那些可恶的人,才会有那么多的流浪动物,因为虐待而死的动物。 “你知道为什么,莫颖琦会来咖啡馆找你吗?”郑哲希发动车,车渐渐开动,他大致知道流浪动物收留所在哪里,“是林喆告诉她的。” 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6 新城已无旧少年,身不由己 全因我爱你 6 太保的前爪骨折,医生给它固定好木板,说太保只是疼到晕过去了,没有内脏出血,余蝶珍看着它,太保的眼睛微眯着,气息奄奄,余蝶珍抱起它,尽量不去触碰它受伤的手。舒悫鹉琻 她沉默地和郑哲希走回车内,郑哲希欲言又止,大约五分钟,他才说:“如果我突然闯进来,林喆的一番心意就白费了。” “说到底,你只不过也是懦弱的小人!”余蝶珍眼眶红红,她只要一想起林喆腹部被刺穿的情景,她就觉得很对不起他,她以为这些只是在电视上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算发生了她也能像在电视机前观看一样淡定,可是她还是无法冷静下来,鲜血的颜色回荡在她的脑海,太保的体温现在还烫着她的手臂。 “放我下去。”余蝶珍撂下一句话,郑哲希没有回应,她去强行开车门,郑哲希吼她:“你疯了?” 余蝶珍转过头看他的眼神不知道蕴含了些什么,郑哲希只能把车停靠在路边,余蝶珍开到了车门,她的腿上有很多擦伤,但是现在还没有消毒上药,每走一步都是刺心地疼,她一边走一边落泪,郑哲希的车就跟在她的后边,她蹒跚着,去兜那些小巷的路,郑哲希无法再跟上来了,她绕了个远路,回到了诊所。 江秀贤见她,浑身都是擦伤溢出的血混着汗流淌在腿上,怀里还是一只昏迷的黑猫,她站起来,跑到余蝶珍身边,她打了很多电话给余蝶珍,但是余蝶珍没有接。小哲跑回来的时候,它的毛上有血。 江秀贤将她拖到凳子上,去里屋翻到一些消毒药品,她装了一盆清水倒她腿上,再用酒精消毒,余蝶珍一声没吭,如果是平日,她一定会疼得大喊大叫。此刻的她静坐在那里,不肯放开太保,即使江秀贤说要给太保睡在保温箱里。 “你怎么了?”江秀贤给她的伤口涂上红药水,伤口很多,红色的部分也很多,双腿看起来十分可怖,触目惊心。 “林喆受伤了。”余蝶珍强忍住想要嚎啕大哭的*,说完就咬住唇,江秀贤忽然就明白小哲身上的血迹来自谁,她从余蝶珍手里夺过太保,余蝶珍怕太保二次受伤,只能放手,江秀贤把它放到保温箱里,再去给余蝶珍的手臂上药,江秀贤不去问林喆和郑哲希最后去了哪里,她对那些个只会粗心大意令余蝶珍受伤男人不感兴趣,她眼里只有她的挚友余蝶珍。 江秀贤收好药物,对余蝶珍说:“今天你去休息吧,咖啡馆那边我打声招呼,诊所有我,找你的客人我都不收。” 余蝶珍抬眼看着面前的江秀贤。她只是穿普通的棉质白衬衫,驼色休闲裤,头发随意披散,似乎好久没有保养了而有些干燥,连一点化妆品都没有往脸上抹,她最爱的红色指甲油也被刮掉了,还有黑色匡威帆布鞋而不是任何有跟的鞋,那一瞬间她怀疑面前的江秀贤是不是她所认识的江秀贤,可是她发觉自己真的是身心疲惫,而疲倦的时候,都是江秀贤在替她打理事务,江秀贤为了她,连妆都没空化。 “秀贤……谢谢你。”余蝶珍捂住脸,把头埋进双膝抽泣。 郑哲希在余蝶珍故意兜路避开他后,驱车到了林喆所在的医院。林喆一到医院就被推进了急诊室,然后随即到了手术室,在肚子上缝了几针,刀子没有刺穿什么重要的内脏,这是不幸中的万幸。郑哲希来到病房的时候林喆已经醒了,他从病房的小窗往里看,林喆坐在床上,他的身边坐着一个女生,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但是女生佯装发怒戳他的头,而林喆因为笑而抽痛伤口皱起了眉头。 他轻声敲门,女生见他,表情显然不知道他是谁,而林喆的笑容消失了,静默看着郑哲希。 “我只是来……谢谢你的。”郑哲希说道,眼睛不敢对上林喆的眼睛。明明是林喆犯下的错,他只是补偿,自己却如此内疚,林喆和女生对视一眼,他似乎不想让女生知道自己受伤的原因,他道:“花花,你先出去。”陶花花审视了一遍郑哲希,才走出病房。 郑哲希看着陶花花离去的背影,说道:“李萌输给了她?” “不是。”林喆似乎不想提起李萌,转移话题,“你不用谢谢我,我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余蝶珍……还有弥补我欠你的。” “你什么也不欠我了。”郑哲希说,“莫颖琦会找上余蝶珍是我的过错,莫颖琦因为余蝶珍找上你也是我的过错,你根本不需要向我补偿什么,反倒是初中的时候我对你那么过分,我才需要补偿你才对。” 林喆轻笑,摇摇头:“都过去了,你能不能好好对她?我感觉我随时都能趁虚而入,即使我已经没有这种想法了。” 郑哲希无奈地说:“我也想好好对她,可她不能好好对我。” “你们两个根本就是在相爱相杀。”林喆道,“好好相处很难吗?就像是在高中毕业的时候一起到海南岛旅行那次一样,我除了那次见到你们是好好的,其他时候都是在互相伤害着,却又死死不肯撒手。不是我说,估计很多认识你们两个的人都看得出来,如果不爱,早就在一次吵架之后就离开了,承认吧郑哲希,你离不开她,相对的,她也离不开你。” 郑哲希抿着嘴,没有再说话。 爱之深责之切,谁都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就是爱越深伤越深,都是别扭又不坦白的人,所以才导致了现在的身心疲惫,郑哲希极力想要对她好,而她却还惦记着往日郑哲希的食言。一个人做错的一件事会在另外一个人的心里扎根,无论他未来做得有多好,她始终有个梗在心中,怎么样也无法释怀,更甚的是,他们还互相爱着,却不愿拉下面子去坦白。他包容了很多,她却还是无理取闹,直至现在,他所有的耐心都被消磨完毕。 郑哲希最后和林喆说了几句让他好好养身体的话,就出去了。陶花花坐在病房旁边的椅子上,听到开门的声音,抬头就看见了郑哲希,郑哲希也看见了她,只是微笑一下,就离去了。 他从地下停车场开车,一直开到余蝶珍的宠物诊所前,他连火都没有熄只拉了手刹就跑了进去,他看到余蝶珍刚好站起来,睫毛上还挂着眼泪,她手臂和腿上涂满了红药水,可怖极了,像是流满了鲜血,他心中一颤,本想拽她手臂,最后变成了拉扯她的衣角,余蝶珍微红的眼睛瞪着他,想要反抗,郑哲希没有让她说话的机会,抱紧了她,在她耳边耳语,说道:“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余蝶珍扭头看向后面的江秀贤,江秀贤犹犹豫豫,最后还是说:“跟他去吧。” 郑哲希听见自己得到了江秀贤的许可,便抱起余蝶珍离开诊所,余蝶珍脚尖掂不到地,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不久之前,她才辱骂郑哲希,那些话就算是自己听了也不好受,郑哲希没有生气的样子,她不知道郑哲希的底线在哪里,在她的面前,郑哲希就像是没有底线。她和江秀贤说了很多,江秀贤说他们现在就是因为太喜欢、太了解对方,才总是吵架,总是互相伤害,明明心里不是那样想的,嘴上却那样说了,还很嘴硬,从来就不坦白。 她被郑哲希放到副驾驶座,她自己拉好安全带,郑哲希坐回驾驶座,也拉上安全带,他说:“我带你去的地方你从来没有去过。”余蝶珍不知道他和自己有关系的地方哪里没有去过,她透过窗看着周遭风景,最后景色她开始熟悉了,那是她和他约会的时候经常要路过的地方,她无论如何都记得自己曾经沿着这条路跑向他家,然后在他家小区前对着电话和他说分手。 她熟悉这些路,唯独没有进过小区里。 车驶进了小区,停好了车位,郑哲希走在前,她跟在后,那是已经有些老旧的电梯房。电梯内很逼仄,郑哲希站在那排按钮前,按下了楼层号码,余蝶珍则站在了另一边。整一部电梯里只有他们二人,余蝶珍感觉浑身不自在。 电梯门打开了,走出去,郑哲希干脆利落地打开一扇门,余蝶珍犹豫着走了进去,房子里有些凉,布置简单,这就是郑哲希的家。她是第一次来。 脱了鞋,她赤脚走在瓷砖上,很冰冷。郑哲希没有在客厅逗留,去开内室里的一扇门,用眼神示意余蝶珍进来,余蝶珍跟着他走了进去,郑哲希在身后关上了门。 “这是我的房间。”郑哲希说,他走到落地窗边,拉开窗帘,可以看到外面的江水,“以前的我喜欢倚着这里,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或是感受着深夜的江风。” “那天也是这样的。”郑哲希继续说道,“我是说,你对我说分手的那一天。” 余蝶珍回忆起那天的事情,心里还是很难受,只是没有那天那么痛。最讨厌欺骗的人,被食言后的心就像是千万只蚂蚁啃食心脏,释放蚁酸的刺痛,她知道生命中对自己重要的男人,似乎都对自己食过言,一次是害她差点死去的溺水之痛,一次是将她对未来所有美好的梦都打碎的切肤之痛。 原来不痛就不是真的在意吗? “那天的我差点就想要从这里跳下去,一死了之,可是我无法舍弃我的父亲。”他说道,回忆那年的事情让他说话的语速有些缓慢,“我的母亲死了,我很难受,难道我的父亲就不难受吗,我不能那么自私的,我本来想告诉你,可是,你丝毫没有给过我机会,你说要和我分手,我追了你那么久,那么久在能在一起,我们的未来都还没有开始,你就说要和我分手。”他突然笑起来,余蝶珍很容易就听出来是在自嘲,或是在讽刺她。 “我喝了很多酒。”他的手抚过写字台,就好像当年那杯酒还在那里,冰镇的,他伸手去摸,却打翻了一地,“那天的风很凉爽,我连空调都没开,我从下午一直喝到晚上,一直到我醉下去,我觉得我就是那个借酒销愁愁更愁的人,我一直想啊想,你为什么那么绝情呢,我只不过是没有和你报同一个学校而已啊,你怎么会因为这么小的原因就和我分手呢?” “可是你在上海风生水起,我在这里连个正常些的工作都没有,你是对的。”余蝶珍说,自讽道。 “不,不是。”郑哲希转头看她,“我以为这么多年我已经很了解你了,可是,我连最初的东西都忘记了,你最讨厌的东西,你的日记里都写了,我却因为自大而忘记了。” “你不是当事人,你怎么会记得。”余蝶珍说。 溺水之痛是发生在她和凌少杰身上的,她还能记得沉下水的时候凌少杰的表情,她很努力的想要得到救援,凌少杰却只站在原地不为所动,所以她觉得自己要死了,所以她恨。如今凌少杰已经不在了,为她而死,她什么也不能说。这样的事情,郑哲希还是从她的日记中了解,想要求他记住,太难了,更何况他也有自己的生活,不可能无时无刻都将心思放在自己的身上。她有认真的想过自己是不是太过冲动,也许真的是的。 郑哲希走到她面前,低头看她,笑着说道:“连这么一点事都记不住的我真该死,我记得住所有的物理公式和化学方程式,却忘记了这一件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 “这样的我配不上你,余蝶珍。” 余蝶珍愣住了,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郑哲希一直都很自信自觉只有自己能配得上她。 “我配不上你,所以我只能离开你,用你那时在上海想要离开我的方式,用同一个方式。”郑哲希说道,“所以,把衣服脱了。” 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1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1 “所以,把衣服脱了。舒悫鹉琻”郑哲希不是在说笑,余蝶珍惊慌地后退一步,而他也跟随着她的脚步上前,将她逼到墙角无处可逃,余蝶珍的手握着拳,渗出汗,她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些什么,但她真的没有见过这样的郑哲希。 郑哲希的身体贴近她,低着头,鼻尖碰到了鼻尖,他从呼吸呼出的水汽扑到她的唇上,起了薄薄一层水雾。余蝶珍在害怕,当时她在上海的时候都没有一点儿害怕,可此刻却怕到脚软,郑哲希问她:“你脱不脱?” 余蝶珍想也没想,用力地摇头。 郑哲希双手捏住了她削瘦的肩膀,去吻她的唇,然后环住了她的腰,她呼吸不畅,张开了口,他顺势将舌头探了进去,挑弄她的舌,舔过她的贝齿,他利用他自己的身高和体格优势完胜了余蝶珍,余蝶珍几次想要挣开,却每一次都被他抱得更紧,身体也贴得更紧。如果她是一座城,此刻的她就已经沦陷了,她瘫软地任郑哲希抱着自己,就算有力气反抗也无济于事,如果不吻,她不会知道自己对于郑哲希,是那么的纵容。 郑哲希的唇离开了她的唇,转而攻占她的脖颈,唇与脖颈细致的皮肤摩擦着,余蝶珍闭上了眼睛,郑哲希却睁开了眼,他将余蝶珍抱到床上,压在身下,随即在她脖子上深深地吮 吸,然后继续油走到锁骨,顺着锁骨吻到她的肩,他轻咬,余蝶珍的呼吸加快了,她睁开眼,郑哲希在眼前是迷蒙的,她发觉自己有些不太清醒了,她的身体承受着郑哲希身体的重量,连腿都不能移动半分。 “我会走的。”郑哲希说,把她的手按住,褪去她的上衣,余蝶珍的手被压在头的两边,手腕被郑哲希按着,她不知道郑哲希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说的话和现在做的事情是那么的不一样,当她想要质问他的时候,郑哲希却吻到她的肋骨,她大脑一片空白,娇嗔一声。身体上的变化她何尝不懂,她脑海里又漫上在上海冬日的那个夜晚,本想说是酒后乱性,可是她发觉自己比什么时候都清醒,反倒是郑哲希,他配合了她所有的挑弄。 “郑哲希,你究竟在想些什么?”她脸颊通红,郑哲希脱去了上衣,所以放开了她的手,他身体的肌肉的痕迹很明显,看得出他最近都有去运动,余蝶珍上身只剩下内衣,她坐起身,郑哲希又把她推倒,他沉沉地回答:“我想离开你。” 余蝶珍没有听清楚,郑哲希又再一次吻上来,这一次没有喝酒,没有麻醉神经,所有的触感都是那么清晰,她被郑哲希的舌堵住了所有的疑问,她放弃了抵抗,任由自己沦陷,任由他的攻占,温柔根本势不可挡。 她爱他,所以纵容他。 他爱她,可他想要离开她。 这一次是和在上海那次有着不一样的感觉,没有酒精,所有的感觉都来得那么真切,他都怀疑自己是否能抵挡得住他内心不断呼喊着的瘾。 夏季的温度让两人都出了很多汗,余蝶珍的头发被汗浸湿了,贴在脸上,郑哲希将她抱在自己怀里,两个人产生的热量互相传递,就要再一次神志不清了。不知过了多久,郑哲希推开了余蝶珍,他的眼里容纳下了整个浑身赤luo的余蝶珍,他恶狠狠地说:“穿上衣服,然后滚。” “你在说什么?”余蝶珍坐起身,诧异地看着他,手摸索到了枕头,她将枕头抱在怀里,遮挡自己的身体。 “穿上衣服,滚开我家!”郑哲希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讥讽地笑起来,“你不过如此。” 余蝶珍感到了莫大的羞辱,她紧紧抓住枕头,她终于知道郑哲希为什么那么对她,“你……是在试探我?” “没错,可你和那些女人根本没有什么不一样。” “你什么时候和那些女人……”余蝶珍的脸通红,她的眼眶溢满了泪水,一直没有落下,就在眼眶边沿打着转,她手在颤抖,这份羞辱让她的心被万箭穿过。郑哲希还是在意她的那些无理取闹的吧?她这样想着,她没有想过郑哲希会有来报复她的一天,她一直认为郑哲希就是爱着自己,无论自己做什么。 “我一直等着今天,让你知道其实你也一文不值。”郑哲希玩味地看着余蝶珍的表情,余蝶珍将枕头扔向他,下床去寻找自己被扔得满地的衣服,她哭着说:“你是一座睡火山吗,就等这么一天爆发给我看。”她把衣服一件件穿回自己身上,转头发现床的对面还有一面落地镜,她看到自己胸前脖颈上都有吻痕,她自嘲地弯起嘴角,泪水滑进嘴里,咸到涩,身上涂抹了红药水的伤口被汗浸到火辣辣地疼,她的伤口有因为郑哲希太用力而撕裂,可她一句话都没有说。 她将头发用手随意打理了一下,跌跌撞撞地离开他的房间。 郑哲希坐在床上,看着她离开的门抿着唇,什么也没有说,出了神。 江秀贤有一个月多没有再见过林喆或是郑哲希来找余蝶珍,自从上一次郑哲希将余蝶珍带走之后她也没有再提起过郑哲希的事情,好像他们两个人突然人间蒸发了,或是根本没有存在过这些个人,要不是郑哲希和林喆的朋友圈时不时更新一下她真的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得到了验证。 余蝶珍变得沉默了很多,就像是学生时代的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书,而江秀贤一刻也不能消停,方铭刚好可以排遣她的无聊。 这就是她学习好的原因吧。江秀贤想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成绩,撇撇嘴。在诊所里画画的女孩只剩下一个了,其他的都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其中一个还去了墨尔本,还发朋友圈说什么最大目标是要嫁给外国人生个混血儿子。剩下的那一个总是闷闷不乐的,因为余蝶珍太沉默冷淡,所以安慰她的人就只有江秀贤了。 有一日她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起先她以为是“响一声”的电话,但是那个号码一连打了很多次,她犹豫着还是接听了,是一个尖细的女孩子的声音,是欧媛媛。 “媛媛?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江秀贤很惊讶,她并没有和欧媛媛交换过号码。 电话那一头的欧媛媛满是哭腔,她抽泣着和江秀贤说话,有些口齿不清,江秀贤让她重复了很多遍才听懂,媛媛说:“江老师,能不能救救我爸爸?” 江秀贤听罢,心里一紧。 当她赶到媛媛的家的时候,媛媛就坐在沙发上低着头小声哭泣,她坐到媛媛身边,把媛媛抱着,媛媛抬头,看见江秀贤,惊诧了一下:“江老师你……”然后她摇摇头,说,“江老师,我没有什么办法了,真的,我只能找你了。” “你爸爸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慢慢说。”江秀贤更想要快一点知道。 欧媛媛点点头,吞了一口口水,抽出一张纸擤了个鼻涕,她缓缓说道:“江老师,我错了,我不该让你走的。”她满脸的内疚和委屈,手握住了江秀贤的手臂,掐出了白色,“江老师,你走之后爸爸就没日没夜地应酬,我知道我不该去打扰他,因为那都是为我好,可是我没有见过那样的爸爸,前天晚上他回家之后的呕吐声吵醒了我,可是他不是像以前那样吐完就进房间倒头就睡,我听到那么久都没有他开房间门来看我的声音,我就悄悄开了一点缝去看,我看到……我看到……我看到爸爸倒在地上捂着肚子,满脸是汗,脸也扭曲得好恐怖……” “我害怕,可是我不敢上前去扶他,我躲进房间,一整晚没有睡着……”媛媛回忆起那个夜晚的可怖,她看着江秀贤的眼睛,大声问道,“我爸爸是不是要和妈妈一样走了?江老师,你能不能救救我爸爸?” 她很激动,指甲都嵌进了江秀贤手臂的肉里。 “你爸爸现在在哪里?我去看看他。”江秀贤担心那个男人,没有妻子女儿又太小不懂得去照顾他,他一个人活得也挺累的,这就是江秀贤一直以来的心梗,她无法不去想这件事情,即使她一个电话都没有打给他。 最后江秀贤搭出租车往媛媛说的一个大酒店去,不知道是谁的孙子满月,她不顾门前嘉宾的眼光闯了进去,大厅满是人,十几二十桌,她环视一周,在一桌上看到了欧进锋,她大步走过去,夺下了他手中的酒杯,欧进锋惊讶地看着她,一是惊讶她为什么会在这里,而是惊讶江秀贤素颜,他差点认不出来。江秀贤没有说话,对另一个人说了一句失陪了便拉扯这欧进锋离开这场酒局。 “江小姐,你在干什么?”这场酒局有很多抛头露面的人,也有很多他认识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江秀贤拉扯真的有些丢面子。 “欧先生,如果你还关心媛媛的话,就跟我去医院!”江秀贤嗔怒道,把他拉出了大酒店,欧进锋不解又有些慌张道:“媛媛?媛媛怎么了?” 江秀贤瞪他一眼,“媛媛没有事,倒是你才最有事。” 欧进锋有些慌张,他不知道江秀贤是怎么知道的。 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2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2 欧进锋妥协了开车和江秀贤一起去了医院,最后被查出来有胃病,还有些胃出血,他没有疼到滚地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舒悫鹉琻医生开了一些调和的药,告诫他要戒口,不要再喝酒了,走出诊室,江秀贤还在埋怨地不断重复啰嗦,欧进锋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在他的记忆里江秀贤还是很喜欢涂红色的口红的,但是现在江秀贤什么也没抹,他听着她的啰嗦,然后笑了。 “你笑什么?”江秀贤蹙眉,“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进去?” “其实你素颜挺好看的。”欧进锋说,两人就那样对视着,江秀贤白希的脸颊上泛起红晕,她看着他咖啡色的眼瞳,面前这个男人因为喝太多酒搞垮了自己的身体,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他的眉峰,他的轮廓,还是原来那个他,江秀贤把眼光瞥向别处,头也别过一边,小护士推着推车走过来,要他们让一让。 江秀贤夺过欧进锋手里的药单,快步走去药房拿药,欧进锋看着这一个江秀贤,发现她与自己的妻子又有些不一样了,她身上没有了红色的元素,他才发现是那么的不一样。 可是他还是对她着迷着。 他爱上她了,真正的,彻底的。 排着队拿完药后,两个人坐回车里,欧进锋问她:“我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媛媛告诉我的。”江秀贤说,看向窗外。车从地下停车场驶上地面,医院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他开得很慢,大约五分钟才出到马路,他听到“媛媛”之后心里一沉,他以为媛媛从来不关心他,或者说他以为媛媛还恨自己没有把妈妈从死神手里夺回来。“媛媛懂事很多了,你不要小看她,她比同龄的孩子不知道成熟多少。”江秀贤说。 欧进锋笑起来,“江小姐和媛媛真的有不解之缘不是吗?” 明明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却让江秀贤面红,她理解成了“注定和媛媛成为家人”的缘分。两人随即陷入缄默,江秀贤偷偷用余光看他,欧进锋认真地开着车,这个三十岁出头已经结过婚的男人,究竟是因为什么吸引上了她,她为什么会一改以前“第一个就是最爱”的理论去爱一个妻子已经不在世上的男人,去爱一个别人的丈夫,去爱一个孩子的父亲呢? 可能爱情就是一颗深埋在泥里的种子,只是等待水穿过沙层来触碰自己吧,而水会在什么时候来,谁都不知道。 “媛媛和我说了很多很多。”江秀贤说。 欧媛媛再给江秀贤欧进锋所在的大酒店地址之前,说了很多,像是在忏悔一般,哭喊着。 她说:“我不希望再失去一个亲人了,我已经没有了妈妈,我不想没有爸爸,我一点也不希望爸爸因为我拼命去应酬喝酒,我一点也不想要那么多所谓的钱,我只要爸爸陪我,我早就不恨爸爸了,江老师,你帮帮我……” “有一次爸爸回来,我又被惊醒了,我看着他走进浴室朝马桶吐了很久,然后倒在了浴缸里,我连接近都不敢,爸爸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他喊的是你的名字,不是妈妈的……我偷偷地哭,我只把毯子抱到浴室铺在他身上,然后我就回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桌子上还有早餐……” “我做错了很多,我不该阻挠爸爸和你的,我希望你能听听爸爸的心意好吗?” 欧进锋听完江秀贤告诉他的欧媛媛说的话,沉默了,他把车停靠在路边的一个停车位上,扭头看她,然后问:“那么江小姐,你是怎么想的?” 江秀贤也把头别了过来,看着他。她想起来自己求的那个签:“涴溪纱女美无双,媚至吴王国破亡。最恼东施效颦笑,山鸡岂可胜鸾凰”,随后便笑了,她说:“之前去西臧那边的时候求了一个签,说我配不上你,你说我是怎么想的?” 欧进锋捏紧了方向盘,说:“究竟是谁配不上谁啊?”他哭笑不得,“江秀贤,如果你不介意,就和我还有媛媛一起生活吧。” 江秀贤用手随意理了一下头发,道:“也许可以吧。” 之后的江秀贤和欧进锋就开始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余蝶珍知道之后就不让江秀贤打理诊所,而又恢复了咖啡馆诊所两头跑的生活。欧媛媛见到他们在一起之后,每日都会有笑容,好似自己的妈妈回来了一般,她虽然不在他们二人面前喊江秀贤为“妈妈”,但是她内心中已经把她当成妈妈一样看待了,江秀贤觉得自己在欧媛媛面前充当着既是妈妈又是知心姐姐和美术老师的角色。 欧进锋觉得,自己的家终于是完整的了。 八月底的时候欧进锋和江秀贤互相见了家长,除了江秀贤的父亲不太喜欢,时不时刁难欧进锋以外,都挺好的,特别是欧家父母,听说江秀贤是搞艺术的,就觉得江秀贤有气质,还没有去民政局领证就说要办婚礼了。江秀贤和欧进锋九月一日到民政局领了证,九月十日举办了婚礼。欧进锋从脸色铁黑但还是要装出喜庆的江父手中接过江秀贤,而欧媛媛换上洁白的裙子头戴花环,跟随着这对新人的脚步抛洒花瓣,一直走到牧师前。教堂里没有什么大人物,都是亲朋好友,欧进锋说,二婚总不可能做得比一婚还盛大,江秀贤表示理解。 牧师宣读了一段英文,再去问欧进锋和江秀贤是否愿意。两声表示一世厮守的“我愿意”在教堂内响起,宾客鼓起掌,两人交换戒指。金黄色的戒指环在无名指上时,余蝶珍在座下落泪了,她欣慰地看着光纤美丽的江秀贤一袭白裙,笑靥如花,和欧进锋手挽手对着众人挥手,不知是谁呼喊了一声“接吻”,众人都跟着一起喊起来,江秀贤羞涩地看着欧进锋,欧进锋问她:“你害羞些什么?” “谁害羞了?”江秀贤嘴硬。 欧进锋微笑,低头去吻她。 欧媛媛回到余蝶珍的这一桌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余蝶珍所在的这一桌是亲人席,但是江秀贤一定要让她坐在这里,而她就坐在江父的身边,她转头,看到穿着黑色西装的江父还是黑着脸,看着台上二人风光满面。余蝶珍说:“叔叔,你是不太喜欢欧先生吗?”江父把眼神拉回来,看向余蝶珍,余蝶珍和江秀贤从小玩到大,他也算是看着余蝶珍长大的了,他无奈地叹气:“我只是不知道欧进锋会不会对秀贤好,因为是二婚,未免会有人说闲话。” “可是那也是秀贤的选择不是吗,她是一个很慎重的人,多方面都会考虑的。”余蝶珍道。 “我倒是想要反对,可是我反对得了吗?秀贤已经二十六岁了,早就应该找个人家嫁了,我江家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怎么舍得让她受委屈?”江父苦笑道,“欧进锋确实各方面都好,但是他的女儿年纪太大了,我不知道未来江秀贤生的孩子会不会被那个女孩子讨厌呀。” 欧媛媛听到他们聊天的内容似乎提到了自己,她看着那个四十多岁的将近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她认得住这是江秀贤的父亲,爸爸也教她叫他作外公,江父似乎看见了欧媛媛在看着自己,欧媛媛道:“外公外婆,妈妈今天好漂亮。”江父听罢,愣住了,余蝶珍看了一眼欧媛媛,心里偷偷笑起来。 她的确比同龄人聪慧。 “唉,我尊重秀贤的选择。”他对余蝶珍说,“最令我难过的,是看见她不快乐啊。” 江母听见欧媛媛喊自己外婆之后,就对这个欧媛媛充满了兴趣,她和欧媛媛聊起来,聊一些她爸爸平日是如何的事情,而媛媛都只说好不说坏,况且她也会时不时甜甜地赞美外婆一下,让江母心花放。 “所以此时的江秀贤是最快乐的吧?”余蝶珍把目光转移回台上,他们的亲吻结束,江秀贤拿过一个麦克风,说道:“我家男人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了,他不可以喝酒,谁敢让他喝酒,我要你好看!” 满座哗然,余蝶珍大笑起来,欧媛媛很认真地点点头,她也要负责监督爸爸,还有监管那些想要灌爸爸酒的宾客。江秀贤牵着欧进锋从台上下来了,先是走到余蝶珍这一桌,她看着自己的父亲,江父还是对她笑了起来,站起身,倒了果汁,道:“阿锋,以后秀贤就交给你了,你们可要过到金婚呀。”欧进锋重重地点点头,以表示自己的诚意。 余蝶珍也跟随着江母一起站起来倒果汁,江秀贤走到她面前,和她碰杯,余蝶珍喝了下去,随即一阵反胃的感觉,她捂住了嘴没让自己吐出来,江秀贤吓了一跳,去拍余蝶珍的背,“蝶珍你没事吧?我穿婚纱的样子很丑吗?” 余蝶珍摇摇头,跌跌撞撞跑去洗手间,她伏在洗手台上吐起来,不断地干呕,随后才慢慢平复下来,她打开水龙头洗手,抬头看了看镜子前狼狈的自己。 她心中满是不安。 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3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3 婚礼结束之后的第二天,余蝶珍就去了一趟人民医院,她起先以为是胃病,但是医生询问她许多之后,脸沉沉地告诉她:“你真的不知道你身体里的变化吗?” 余蝶珍心里一怔,小心翼翼地询问道:“您的意思是……” 她的确知道一些身体上的变化,她以为只是不稳定罢了,她上个月的月经没来。舒悫鹉琻 “姑娘,你怀孕了。”医生说道,拿出药单,思索着要开些什么药,“你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你的丈夫呢?作为一个男人竟然不陪自己老婆来医院,这什么世道啊,做得出还不敢认吗?”医生抱怨道。 余蝶珍干笑着,她不断地冒冷汗,手抓住衣角,里面也满是汗。这就好像是一夜惊喜一样,令她措手不及,她想着,现在在自己的肚子里面有一个生命,已经一个月了,也就是已经成型了,经历过了桑椹胚囊胚原肠胚,内细胞团因为基因的选择性表达长成各种器官,最后随着输卵管蠕动进入子宫在子宫壁内着床,而后滋养层细胞不断分裂长出绒毛状突起,深入子宫内膜不断吸取她的营养。 而它的染色体,由余蝶珍的和郑哲希的组成,未来的性状,除了因为被环境影响,都是继承他们的。 她低着头,最后还是对上医生的眼眸,道:“医生,如果我打掉呢?” 医生愣了愣,说道:“姑娘,你真的要想清楚,其实不是我说,很多人都觉得打胎是在谋杀,孩子成活不易,着床的时候就很容易随着月经掉了,既然他住了下来,那就是很不简单的了,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把他留下吧。” 余蝶珍欲言又止,她只要一想到一个胚胎在体内被搅碎再一块块组织拿出来,就特别的残忍。 “那我再想想吧。”余蝶珍站起身,医生没有给她开单买药,“谢谢医生。” 她走出医院,没有了一阵阵消毒水的气味,她深深呼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天空,搭公车回到诊所后,她那个最后一个没有找到工作的女孩告诉她她也要走了,她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和别人给杂志画插画,诊所恢复了冷清,江秀贤和欧进锋去夏威夷度蜜月了,她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了。余蝶珍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趴在那上面,小哲长胖了,跳不上桌子,只能在她的脚下打转,江秀贤走的时候带走了小明,可能它就是发现那只慵懒的美国短毛猫失踪了才会来询问余蝶珍的。太保恢复得很快,它自从脚好了之后就躺在货柜的最高处睡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了小明,它也开始贪恋睡觉,让小哲一下子失去了玩伴。 余蝶珍还在大学的那会就学过给动物检测怀孕,还给他们人工授精过,甚至帮它们接生过,可她面对自己的怀孕却慌了手脚,她没有任何办法,没有任何对策,现在只有一个一个问题,那就是那个孩子该不该留下来? 她不断地在这个问题中挣扎着,她想起来郑哲希那一日的戏谑表情,还有那些让她受辱的话,她觉得自己不应该为那样的郑哲希留下种,更何况,自从那件事之后,郑哲希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了,她为那一天的自己感到羞耻,甚至恨那个总是把郑哲希的爱意当成理所当然总是无理取闹的自己,就连林喆,都为自己受了伤。 她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在上海的那个冬天她有好好算计,所以避开了排卵期,而这一次,来得那么突然,她连什么安全措施都没有做,郑哲希也是,他也许只是临时起意。余蝶珍想,如果他想,她不会不从的,那么,他想要做的就不是这个。 他想要做什么?这是一个谜。余蝶珍纠结了一个下午,下班之后回到咖啡馆三楼的房间之后,她给江秀贤发信息,说:“秀贤,我怀孕了。” 江秀贤很快回复她:“哟呵,我还喜当爹了。”她以为是之前在网络上流行的“给男朋友发‘我怀孕了’”之类的游戏。 “我说真的,我怀孕了,今天我去医院了,已经一个月多了。” 江秀贤发过来一大串省略号,然后又发了几个震惊的表情,说道:“谁的?难道是郑哲希!” 余蝶珍发了一个落泪的表情。 江秀贤很是激动,直接发过来一段语音:“郑哲希这个月失踪就是因为他干了这个?他还是人吗?你们究竟是要闹哪样啊?” 余蝶珍跟她坦白那一天完事之后郑哲对她说过的话,她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真的让她觉得很羞辱,郑哲希把她和“那些女人”混在一起谈,在他的眼里,她和“那些女人”没什么不一样。余蝶珍发过去之后又觉得很内疚,江秀贤迎来了她的蜜月,可是她却还来因为郑哲希的事情骚扰她,她明明有一个什么事情都不用想的快乐的假期,可余蝶珍还是将它破坏了。 “郑哲希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要离开你’?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江秀贤说,“他竟然这样说,我还真没想到,现在你身体怎样,有没有不舒服?原来你昨天干杯的时候差点把果汁吐出来,是因为这个。我觉得孩子这件事……还真难说,你现在的态度是怎样?” 余蝶珍道:“我就是不知道该不该把他留下来,但郑哲希不回来的话,我留着也没什么意义了……” “那就不要留下来了,况且这又不是你们双方都愿意的事情,这孩子的产生不是他强迫之下诞生的吗?那样的话本来就没有意义,郑哲希不负责任,你根本没有义务给他留下种,即使你多爱他。” 余蝶珍缄默,她把手机扔到一边,看着天花板,她的手抚摸上小腹,她闭上眼,想要感受里面生命的活力,可是她又笑了起来,常识都知道现在根本不可能摸得到胎动啊。就在那个位置有一个生命诞生了,他历经千辛万苦总算住在了那个皇宫里,他不断地吸取着他母亲的营养,然后不断细胞不断分裂分化,他慢慢地成长,越长越大。 余蝶珍拿起手机,把消息发了过去:“秀贤,我想留下孩子,孩子是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诞生的,我也有一份责任,他还没有看过这个世界一眼,我不想就此抛弃他,毕竟,他是我肚子里的一块肉。” “这块肉迟早是要掉出来的,只是看时间的长短而已。”江秀贤说,“蝶珍,我说过,即使有时候我很不爽那些伤害你的男人,但是我尊重你自己的选择,这是我父亲教的,我也一样希望你快乐。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要打掉他,我会从夏威夷回来陪你。” “我要把他留下。”余蝶珍说,十分坚定。 林喆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内心不知道是忧还是喜,他回医院拆线的时候看见了余蝶珍,本想问余蝶珍是哪里生病了,但是他看到余蝶珍来的方向和她微微发福的身材,就明白了,他不去追问也知道是郑哲希的,但是他没有说太多,奉子成婚什么的他见得多了,李萌也想要这样做,可是他总能忍住,他和余蝶珍寒暄几句就回去复诊了,线拆下之后再休息几日就能完全愈合,他心里也正开心着,即使接下来的一个月都不能去运动怕撕裂伤口。 之后他去江秀贤的微信里求证,江秀贤把郑哲希的所作所为告诉了他,林喆刚开始不太相信,觉得只是江秀贤的偏见,但是他真的没有再见过郑哲希去诊所找余蝶珍了。 林喆去发消息给郑哲希,和他说:“喂,余蝶珍怀孕了。” 郑哲希过了十多分钟才回复他,道:“哦,关我什么事?” 林喆已经在他的话语之中得到了证明——郑哲希是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而余蝶珍瞒着他想要把孩子生下来。“那个孩子是你的。” “怎么可能。”郑哲希只回复了四个字,林喆继续说:“怎么不可能?我说郑哲希,你不会因为害怕就不承认吧?这不像你哦。” 郑哲希回复道:“是余蝶珍让你来找我的吗?别以为你就可以让我回去,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她,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能离开她,林喆,这是我们的事,你不用帮着她,我是什么也不信的。” “郑哲希你太过分了!”林喆打字不及,按下语音发了过去,紧接着继续打字,“我即使再怎么喜欢自由,喜欢各种莺莺燕燕,我也会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而不是像你一样用否定去逃避!你不是说你很爱她吗?现在就让她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独自去医院检查身体啊?我真是看错你了。” 郑哲希没有再回复林喆,他转而去询问江秀贤。 的确,林喆的话让他动摇了,他看到“怀孕”二字的时候,心里真的颤了一下。 江秀贤看见郑哲希的询问,心生厌恶,她回复他:“怎么可能,林喆骗你来着。” 郑哲希看到江秀贤回复的几个字,舒了一口气,然后发送:“听说你结婚了,祝你新婚快乐。” “谢谢,我祝你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 江秀贤一点情面也没有留给他。 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4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4 余蝶珍每日都处于一种感觉自己即将要为这个世界诞生一个新的生命的好心情,她不喜欢咖啡馆太多杂务,所以让他们一个电话打给自己就行了。舒悫鹉琻诊所较为清闲,所以她都只在诊所呆着,太保偶尔会走到她身边,朝她喊两句,果然猫是比较明锐的吧?小哲因为失去了小明这个玩伴显得有些抑郁,太保又很高冷地不和它闹,最后你喊它一声它也只是翻个白眼。 余蝶珍想着自己的孩子未来可以和小哲一起长大,小哲也可以保护他,她想着想着就笑出来了。她很久很久都没有想过郑哲希离开自己这件事情,她只是承受着那时不时的干呕来感受这一份喜悦。 一天林喆在医院有一次看见了余蝶珍,看见她的肚子似乎真有那么一点的突起,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为郑哲希的冷漠而生气,他问余蝶珍:“你什么时候才打掉这个孩子?”而余蝶珍会笑着说:“很快很快。”林喆信以为真。 余蝶珍听从医生的建议,不该吃的就不吃,戒口,不该玩的就不玩,戒躁,她尽量不在这一段时间运动,因为这一段时间最容易流产。余蝶珍时不时让自己的妈妈炖盅,然后吃得也格外开心,余蝶珍的妈妈很惊讶,以前余蝶珍才不会吃这么多东西,就像她高中毕业之后说的:“再怎么吃我也过了长高的年龄啦,到时候不打竖长打横长我怎么办啊?”而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余蝶珍发生了些什么,最后她想明白了,余蝶珍怀孕了。 余母把炖盅抱出来,是炖白鸽。她摆到自己女儿面前,坐在她对面,问道:“蝶珍,你是不是被贪吃虫寄生了啊?” 余蝶珍大言不惭地点点头,道:“是啊是啊,所以我要吃很多很多有营养的东西。” “我是说那贪吃虫是不是寄生在你肚子里呢?”余母问道,“有什么都要告诉妈妈,不要自个藏着掖着。” 余蝶珍的笑容僵住了,她埋头继续喝,炖盅的味道因为蜜枣变得有些甜,香味还会萦绕在鼻尖。见她没有说话,余母更加肯定自己心里的想法,她严肃地问:“蝶珍,你是不是怀孕了?以前的你不见得会对自己那么好。”余蝶珍一怔,被汤烫到了舌头。 余蝶珍放下勺子,看着自己的妈妈,她脸上是藏不住的怒意。也对呀,妈妈是过来人,自己发生了什么,她会有什么不知道的?那些风霜的痕迹都划在她的眼角了,那些她刻意藏起来的白发也一条条显露出来,你在长大,她却再也长不大。余蝶珍鼻子一酸,眼泪就从泪腺里溢出来,余母一拍桌子,大吼道:“蝶珍,快告诉妈妈,是哪个混蛋的?你都还没有结婚,竟然就来个未婚先孕!这很好玩吗?最后的责任谁来承担?” 余蝶珍哭起来,使劲摇头,余母站起身,继续吼道:“是不是不敢一个人去医院打掉?走,妈妈陪你去!那个混蛋,敢让我女儿怀孕,看我不弄死他,大不了同归于尽!” “不是……妈……不是这样的。”余蝶珍拉住亢奋中的余母的手臂,眼泪不断地掉,像是一个受到了莫大的委屈的怨妇,她紧紧地拉着余母的手臂,让余母不要再说了,“孩子……我要留下……”她另一只手抚上小腹,她真的害怕自己的妈妈就这样把她拉扯到医院,然后孩子就没有了,她所有的寄托都没有。 余母听罢,愤怒极了,她甩开余蝶珍的手臂,大骂道:“你不是很聪明的吗?这件事的对和错黑和白你怎么就看不清了?你真的那么爱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要帮他生个孩子吗?你生了下来又怎样?你希望他在一个只有妈妈的家庭吗?你带着一个孩子你还能嫁得出去吗?还是你要做一个大龄剩女带着孩子上电视征婚?余蝶珍,我养你那么大,你不要做错选择!” “妈!”余蝶珍大叫一声,泪浸湿脸颊,“这个孩子是郑哲希的啊!” 余母愣住了,看着失声痛哭的余蝶珍。她最想要让女儿嫁的人是郑哲希,那个帮她调理身体的郑大夫,在凌少杰死了之后,害怕余蝶珍走不出这个阴影,她还拜托过郑哲希要好好替她照顾好余蝶珍,在余蝶珍住院的时候,她也觉得让郑哲希照顾着很心安。可如今,自己的女儿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却没有来提婚的意思,甚至余蝶珍都没有把他带来见家长,余母曾以为这件事就算了,郑哲希也许可以和余蝶珍做个好朋友,可现在余蝶珍说那个孩子是他的! “真……的?”余母脑海里浮现那个看起来很靠得住的男人,自己总为他说好话,他也很深得人心,但余蝶珍已经怀孕了为什么都还没有结婚?“郑大夫为什么不来和我还有你爸提婚?我又不是不愿意把你交给他……” 余蝶珍哭道:“他也许不爱我了……” 余母握住余蝶珍那只原本抓住她手臂的手,心疼自己的女儿。女儿的心情她不懂因为她和余父是初恋,一直走到现在,有磕磕碰碰也能包容的,怀上余蝶珍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全家人都喜气洋洋的,就等待这个孩子出生了,而余蝶珍是独生的,她只有这一个女儿,只有这一块心头肉。她觉得自己真是看错人了,而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她都看不懂吧,谁会知道你心里真正会想些什么,就像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如果你不想妈妈在周遭人面前丢脸,还有这个孩子未来会不会被人看不起,你就考虑清楚,好吗?”余母说,“我倒是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只是你的未来,你要怎么掌握呢?”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总有一些三姑六婆喜欢说闲话,说着说着,余蝶珍就没有人要娶走了,而假如那个孩子留了下来,他该不该和爸爸相认?或者说,会不会有人骂他野种?他又如何在其他孩子面前抬起头? 余蝶珍看着妈妈,妈妈竟然没有很激动地将她绑去医院,也许郑哲希是真的很得她心吧,谁都喜欢郑哲希。她觉得妈妈这一次很尊重自己,也许是因为真的长大了吧,妈妈也不愿意再干涉自己的选择。 尊重长大。 “有什么问题可以问问妈妈,不要乱吃药,知道吗?”余母无奈地坐了下来,抽了几张纸巾递给余蝶珍擦眼泪,“你怎么这么傻?” 她虽不懂现在这一代人的思想,可她懂爱。 谁不是从荆棘之中闯出来的呢。 怀抱着傻里傻气才能闯出来。 林喆又一次在医院里见到了余蝶珍,而余蝶珍不是满脸的愁云,更多的是心情舒畅,他看了一眼余蝶珍来的方向,握紧了拳头。余蝶珍肯定没有听他的话,或者说是根本没有听进去。 “余蝶珍,你还没有打掉那个孩子吧?”林喆拦住她的去路,忍着怒意,“你为什么要为一个伤害你的人留种?” 余蝶珍朝他微笑起来,一只手手抚上肚子,一脸都是做了母亲而很开心的表情,林喆实在不能理解,继续说道:“你怎么那么傻?” 余蝶珍笑着说:“我比想象中爱他。” 只因为太爱他了,才愿意做很多很多的傻事,旁人怎会懂这一份傻气。就像别人说,你非我良人,怎知我情深。 林喆的怒意消去过半,他心里满不是滋味,他心疼余蝶珍,也很想去可怜她,只是余蝶珍的笑容真的让他无法去可怜,他看到的是幸福,不是佯装出来的笑容。真正的快乐没那么容易隐藏得住,它会从自身散发,然后传染给周围的人。如果林喆不知道真相,如果他是一个路人,看见余蝶珍,也会以为她一个快乐的年轻女人怀上了孩子,要回去告诉自己的丈夫。 林喆要余蝶珍好好照顾自己,余蝶珍应允。她走后,林喆摸出手机,给郑哲希发了一条短信,道:“你真的不要对余蝶珍负责任?” 郑哲希没有回复,林喆想起了他上班的时候是不开机的,所以他等到中午十一点半的时候才收到了他的回复,郑哲希说:“我问过江秀贤了,她说没有这回事。” 林喆一看这条信息,讽刺地笑起来,郑哲希和江秀贤大概比他和江秀贤还有熟悉,却看不出江秀贤的谎言,连林喆都知道江秀贤为什么会这样说。林喆说:“你对怀孕的余蝶珍不负责就已经够外人怨恨的了,江秀贤自然比我们任何人都恨你,她是最不想让余蝶珍留孩子的那一个,怎么可能让你回去认孩子,让余蝶珍继续坚持留下来啊?” 郑哲希看到林喆的这一条短信,手捏紧了手机。林喆说的没有错,江秀贤生气起来,什么都可以说,骗他,小菜一碟。郑哲希又想起江秀贤给他发的最后一天消息。 “谢谢,我祝你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 已经在表明她有多恨这个伤害她挚友的男人了。 郑哲希一拍脑门,懊恼自己为什么全然相信这个女人,他收拾了一下台面,奔出诊室。 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5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5 余蝶珍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那个号码她烂熟于心。舒悫鹉琻上面写道:“国庆节的夜晚我来找你。”余蝶珍瞟了一眼桌面上的台历,九月二十八号,原来郑哲希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再来找她,时间不知不觉,而她后知后觉,可是郑哲希现在却发短信给她,说国庆节的夜晚,他来找她。 余蝶珍没有回复任何东西。 她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以前离开郑哲希的时候也没有这种感觉,她这次是惊讶郑哲希来找她了,以前是认为理所当然。 他是知道这件事了吗?他会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呢? 余蝶珍摇摇头,他应该是早就知道了的,林喆或者是江秀贤都会去批斗他,他绝不是因为知道这件事才来找自己的。余蝶珍忽然觉得已经记不清他的面貌了,不过是两个多月,她却感觉离开了他二十多年,一日如隔三秋。她的确也很想念他,从来就没有那么想过,从刚开始因为孩子的迷茫一直到现在决意生下来,她都很想郑哲希在自己身边。她想过,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她和郑哲希早就结婚生子了,何必落到现在这般田地。 明明相爱,却还要互相伤害。 身上的棱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在伤害之中被磨损,然后磨出缺口,用来容纳对方的缺点。都是刺猬,才会如此吧,可也可以用刺的另一边,最柔软的躯体互相拥抱。 若他回来,我定如此。 余蝶珍看见余母提着午饭进入诊所,小哲开心地摇着尾巴扑向她。余母不让余蝶珍叫外卖,所以就亲自送饭,余父知道这件事之后,并没有什么表示,他似乎比谁都焦虑,戒掉的烟又一次拿了起来,余母每日闻到烟味就和他吵架。 余蝶珍最不愿看到的就是父母因为她而忧愁,可她无法消去这些忧愁。 也许这是她最对不起自己父母的一件事了,她从小成绩就很好,险些溺水而死,可她大难不死,她不奢求后福,她觉得没死,就已经是最大的福了。 可她失去了外婆。 也算不得什么福吧。 余蝶珍终于等到郑哲希的到来。她坐在柜台后,看着郑哲希把车停到诊所前的停车位上,然后大步流星地进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看着那件白色衬衫忽然觉得很怀念,怀念那些岁月里的少年。那个时候会有节假日,而如今每天都是在工作。仿佛瞬间失去了自由。 郑哲希看到她的那刻目光变得如水一般,他说:“今天是国庆节,医院里给我放假了,我们今晚去江边看烟花吧。” 余蝶珍知道他不容她拒绝,点点头,她看着他的身影出了神。郑哲希被看得浑身不自在,随后说:“这件衬衫是高中的,那个时候太大,现在刚刚好,所以我就穿了。” “我知道。”余蝶珍笑起来。 郑哲希沉默了,他看着她的笑容,然后看到她的长发,被灯光照得泛光,她的黑发还是很顺滑吧。郑哲希曾经去学飘柔的广告那样摸过。他努力去从她的眼睛里去看看这个笑容是不是虚假的,自己那个时候就那样勒令她脱衣服,又羞辱她,让她滚,她应该很恨自己才对。可是她的眼里什么也没有。 “今晚我来接你。”郑哲希说道。 “在咖啡馆那边接我吧。” 郑哲希点点头,然后离开了诊所。 余蝶珍目送他离开的背影,和那些年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当初买大了的白衬衫突然间合身了。她真的记得那件白衬衫,因为她曾经在袖子边用签字笔划到了一条线,那条线洗不掉,沉淀了这么多年它还在那里,陪着这件白衬衫的主人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白衬衫不比那时候白,就像人已经不再是旧时的那一个。 余蝶珍下午关掉诊所的门,回去咖啡馆三楼的居所,她从衣柜里翻出一条半身长裙,孔雀绿色,是江秀贤在她十八岁前送的,她再翻了翻,就找到了一件很久没有穿的白色雪纺衫,她洗了一个澡,换上了这两件很久都没有再穿过的衣服,她站在落地镜前,发觉还是挺合身的。用风筒吹干了头发,她就躺在床上,等待着郑哲希的电话。 六点钟郑哲希才打电话来,她已经很饿了,随意去吃了一份意粉,已经到了七点半,然后郑哲希把车停靠在路边,说要步行到那里。 余蝶珍和他并排走着,其实也有很多人把车停靠在路边就向那边走去,估计那边是有很多人,连车都没地方停泊了。郑哲希转过头,看身边的余蝶珍,她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随着江风飘到他的鼻翼,他还真的没再见过她穿这条裙子,孔雀绿那么浮夸的颜色,余蝶珍的衣服都是沉沉的颜色,不会有光鲜的感觉,他确信自己见过她穿的,是在高二暑假补习的时候,她穿着这条裙子,还坐上了他的单车后座。 他穿着高中时候的衬衫,她穿着高中时候的裙子。那个时候的他觉得一点也不像学生,现在又觉得像极了学生。估计余蝶珍是看到他穿那件白衬衫才会翻出以前的旧衣服吧,但是,也别有韵味了。 余蝶珍发觉他在看自己,也对上他的眸,郑哲希看见她的眼睛被街灯照着,泛着光,好似星星,又像跳动的火焰,撩着他的心。 越走越多人,人人都在往江心岛去,他们只走到江边的栏杆就停下来了,郑哲希说:“江心岛今年才开放,所以人很多,进去的话也看不见烟花的全貌啊,在这里就行了。” 余蝶珍嗯了一声,手搭在大理石上,撑着脸。夜晚的江水是漆黑的,只有那些灯的影子,在江面上舞蹈。看着江心岛里面的人头攒涌,她有些晕,呕吐的感觉突然上来了,她紧捂住嘴,把身体别向另一边,弯下腰,她松开了手,深呼吸,呕吐的感觉一阵接一阵,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郑哲希惊慌地抚摸她的背,帮她舒缓想要吐的感觉。 他说:“你没事吧?”然后把一包纸巾递给她,余蝶珍拿过纸巾,用纸巾擦了擦手还有嘴。满嘴都是酸的。 余蝶珍把纸巾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折回他身边,郑哲希看着她,问她:“怀孕那件事,是真的吗?” 余蝶珍点点头。 “那个……”郑哲希不敢看她,把目光移去江心岛,“对不起。” “没关系。”余蝶珍说道。 郑哲希伸手握住了她放在大理石边栏上的手,余蝶珍一颤,想缩手,郑哲希却握紧了。余蝶珍说道:“如果你是因为孩子才回来的话,我会打掉的。”这是她唯一不能接受的理由,她不想因为孩子郑哲希才和自己在一起,她也根本没有打算以孩子来作为捆绑郑哲希的工具,所以她不能接受郑哲希是因为他想要这一个孩子才回来和她相见。 郑哲希一怔,然后笑起来,说道:“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电视上演得多了。”余蝶珍固执地说。 郑哲希两只手一起握住她的手,把她的手包在自己的手心里。他笑容消失,说道:“余蝶珍,你为什么不把孩子打掉?” “因为无论我们做过些什么,他都无辜的。”余蝶珍认真地说,郑哲希手心的温度传递到她的手上,南方的十月还不是很凉,她的手出了点汗,有点难受,却没有强行抽回。郑哲希听罢,还是面无表情。 “你知道我为什么那天那么做吗?”他问道。 “谁知道你?”余蝶珍还在生着气,白他一眼,郑哲希看到她这个反应,脸上摆着很严肃的表情,心里却笑起来了。 他松开她的手,右手撑着脸,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我只是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离开你。每个人,凡是认识我和你的,都说我不能离开你,我是不是真的这么没有毅力?我只是想要求证一下,看得出来,我只坚持了两个月。” “我天天都在想你,林喆那天和我说你有了我的孩子,我还以为是你让他来说我,我根本没有相信。”郑哲希回忆着,然后笑了,“对了,那件事纯属我心血来潮,可能你真的太诱人了吧,哈哈。” 余蝶珍脸红起来,咬牙切齿,给他肩膀一拳,“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危险的,我还说之前在上海都没事呢。”他向余蝶珍的拳头求饶,“说实话,无论是在你外婆家的时候吻你,还是这一次,你都没有太反抗我。” “反抗有用吗!”余蝶珍有一次往他肩膀一拳。她的脸在发烫,不想郑哲希围绕这个话题说下去了。 “当然,没用。”郑哲希坏笑。 天空突然绽放一朵花,花开的声音吓得余蝶珍叫了一声,郑哲希顺势把她揽进怀中,余蝶珍的鼻尖抵在他胸前,她什么也没有闻到,烟花一朵一朵地盛开了,郑哲希在这吵闹得震天的声音之中把唇贴近她的耳边,对她说:“余蝶珍,嫁给我吧。” “这个晚上我究竟等了多少年?余蝶珍,我无法不爱你。” 余蝶珍听罢,泪水浸湿他胸前的白衬衫。 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1 新城已无旧少年,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1 江秀贤度蜜月回来的时候,余蝶珍和郑哲希已经在一起了。舒悫鹉琻 因为太过熟悉,连做情侣的那一部分都可以省去了,像是已经做了夫妻,就等着齐眉。 郑哲希在朋友圈宣告他和余蝶珍在一起了,发了几张合照,以前的同学纷纷来评论点赞,有的人说,他又相信爱情了,学生时期的天造地设终于走到了一起! 郑哲希和余蝶珍打算来个先斩后奏,中秋节前偷偷拿了户口本跑去民政局登记了。余母知道后硬是拉着郑哲希,埋怨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女儿,但是还是很开心自己的女儿有个归宿了,余父就没有好脸色给他看。余蝶珍对郑哲希说,这种事情很正常,以后再慢慢解决,现在都已经拿证了,他们也不可以怎么样。 郑哲希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他很想把余蝶珍带给他看,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这样想了,现在他终于圆了自己的梦。只是他还是那个害怕父亲的少年,在父亲面前,他永远不听话,永远叛逆,即使他做的有多好。 最后他还是把余蝶珍带回家里,三个人坐在客厅,郑父阴沉着脸,盯着余蝶珍,害她浑身不自在,连喝水都害怕被呛到。 “你是说,你们这是在奉子成婚?”郑父的语气有些不爽。 郑哲希道:“不是的,我已经二十七了,也该到成婚的年龄了吧。我们两个情投意合,就只差您的意思。”他恭敬得就像面前的人不是他的父亲。 “你们连证都领了,还需要什么我的意思!”郑父大喝一声,余蝶珍吓得抓紧了郑哲希的衣袖,这场谈话明显不太成功,郑哲希心里也挺慌张的,他悄悄对余蝶珍说让她在这里先坐着,他出去阳台打个电话给他的姑姑,叫他姑姑来帮忙,余蝶珍点点头。 客厅就剩下了郑父和余蝶珍,余蝶珍一直低着头,不敢看面前人的脸。郑父突然开口说道:“你和郑哲希什么时候认识的?” 余蝶珍抬头,小声说道:“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 郑父思索一番,又继续道:“在一起多久了?” “两三个星期吧。”余蝶珍实话实说。 郑父疑惑地看着她,“你们在一起两三个星期,为什么你会怀孕两个多月?” “呃,这个……”余蝶珍窘迫地说,“我们认识很久了,只是几个星期前才确定关系。” “其实吧,我觉得郑哲希会带女孩子回来挺好的。”郑父说道,喝了一口茶,“我一直都在盼望他能带个儿媳妇给我呀,可是他总是那么叛逆,和我对着干,我也不知道这么一些年他究竟和多少个女孩子在一起过,我还以为他会带个上海姑娘回来呢。” 余蝶珍忽然觉得郑父其实是一个慈父,只是不知道如何在儿子面前表达罢了,他的话语里都是无奈和叹息,可见他很久很久没有和儿子交过心,郑哲希的母亲在他十八岁那年死了,他应该也很难过才对。 “我不反对你们在一起,毕竟你们那么早就认识了,早就互相知道对方的底细了吧?郑哲希有很多缺点,姑娘,你多多包容。”郑父说。 门铃响了起来,余蝶珍去开门,是郑哲希的姑姑,姑姑见到余蝶珍,笑起来:“这就是哲希说的姑娘吧,多漂亮呀,姑姑见你第一眼就惊艳了。” 余蝶珍不好意思的笑,郑哲希也从阳台回来了,他喊了一声:“姑姑。” 郑父见到姑姑,对她说:“我儿子终于做了一件好事了,阿芸,郑家要有喜事了。” 姑姑笑着说:“是呀是呀,哲希说他带了姑娘回来我立即就赶回来了,还以为你会不同意呢,哲希相中的姑娘哪有差的?我回头找几个牌友一起筹划筹划婚礼呀。” 余蝶珍看了看郑哲希,郑哲希也看了看余蝶珍,他不解在他离开的时候他们聊了些什么让郑父这么开心,亏他还把姑姑叫了回来。 “哲希,婚礼的事情就交给姑姑了,你们两个做好心理准备,这次可是有很多很多人来的呀,对了,姑娘,把你爸爸妈妈都叫来吃一顿饭,我和他们聊一聊这婚礼该请些什么人,你们的朋友也要请呀,把名字都写出来给我,姑姑的硬笔书法还不错,写请帖最适合了。” “谢谢姑姑!”郑哲希和余蝶珍异口同声地说。 郑父眼角偷偷溢出了些许的泪水,但是他抹去了。 郑哲希和余蝶珍结婚的事情很快通过朋友圈微博什么的传开了,大家都要参加婚礼,要收到他们的请帖。江秀贤在咖啡馆找到了余蝶珍,她一见到余蝶珍就哭了,扑到她身上抱着她,她口齿不清地说:“你终于嫁出去了,啊哈哈,我说的没错吧,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不管怎么样都拆不散吧,虽然我越来越讨厌郑哲希,但还是祝你幸福啊,要好好的。” 余蝶珍也抱着她,笑她这些无论次的话,“真没想到你竟然比我早,我当然不能输得太多啊。” 江秀贤说,她终于可以看着自己最好最好的朋友离开自己了,走到另一个人的身边,她们会成为讨论自己孩子有多乖,自己的老公有多难以忍耐,肥皂剧里的哪个哪个韩星好帅,最后打打牌的欧巴桑,但是情谊永存。 她守了她十四年,她伴了她十四年,从未离去。 林喆也来找了余蝶珍,小哲似乎记得这个被自己救了的男人,去咬他的西装裤脚,害得林喆大惊小叫心疼自己的几千块的西装。他说:“我和郑哲希斗了那么多年,果然他赢了就是他赢了,我从一开始就没机会了,但我挺喜欢你这种女生的,哦,除了要给他留种的那个时候,不过如果不是那个孩子,他也不会回来吧。余蝶珍,你们要好好的,哎,没想到我也是‘自己喜欢过的女生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那种人呀。好在我现在懂得了怎么去珍惜一个人。” 前前后后有很多以前的同学,初中的高中的大学的,在这个城市的都登门来到她的诊所或是咖啡馆找她,没有见到她的人的也留下了便利贴祝福她,那些在远方城市,在外国的同学,纷纷发微博或是发朋友圈祝福她,祝福铺天盖地,她第一次感觉到这是一种真正婚礼。 她没有想到乔爱雯也来了,方铭陪着她一起来的。 方铭对她说道:“之前对你说我们年底结婚,结果你比我们还早啊。” 余蝶珍对他笑笑,把目光移到乔爱雯身上。她脸色有些白,应该是生病了,她一说话,余蝶珍就听到了她的声音沙了,应该是感冒什么的。 乔爱雯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盒子,她打开,里面是一块观音玉佩,她道:“我希望你结婚了也不要忘记凌少杰。” “这是我那时候送给凌少杰的,被凌敏拿了,我从她哪里拿回来的,现在我送给你吧,毕竟,他也很爱你。” 余蝶珍收下了,没有说话。 夜晚她跟着郑哲希回家,郑父在家里看着抗日剧,他们不想打扰就进郑哲希的房间了。两个多月前,郑哲希在这里对她恶言相向,两个多月后,他们就要结婚了。 余蝶珍把装玉佩的盒子放在郑哲希的书桌上,然后无奈地坐下,她对郑哲希说:“乔爱雯来找过我了,还送了凌少杰的玉佩给我,要我不要忘记他。” 郑哲希走到她身后给你捏肩膀,说道:“那你现在还记得他吗?” “那是当然的,我的命是他给的,我的咖啡馆本来也是他的。”余蝶珍把玉佩拿了起来,红色的绳子有些旧,凌少杰应该戴过。 “我觉得他不会反对我们两个的。” “那可不一定,他死之前,我和他就要结婚了的,如果我结婚了,你连个屁都没有。”余蝶珍说。 郑哲希继续揉捏她的肩膀,说:“可是他死了,所以他不会反对我们两个的。” 余蝶珍笑起来,“哪有你这样的?” 郑哲希坐到床边,说:“假设他没死,而我们要结婚了,他喜欢你,所以一定会祝福你的,虽然我挺不喜欢那些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远的人,但是我知道凌少杰会这样,因为只要我们一结婚,我就让你怀我的孩子,他连个屁都没有。” 余蝶珍嗔道:“你什么意思!” 郑哲希赶紧改口:“我说的是,我现在给你的,也是他想给你的,所以他不会反对的。况且现在,我们已经是合法的夫妻,我终于可以开始喊你老婆了,老婆。” 余蝶珍忽然想起来高二暑假补习的时候,有一个夜晚他骑着单车送她回家,余蝶珍曾恐吓他说自己以后一定会有很多人追,到时候嫁到外国移民就不回来了,而郑哲希憋红了脸说,她以后一定会嫁一个中国人,而且姓郑。那个时候她很想说,姓郑,不叫郑哲希怎么办?可是她没有说。 那个时候的她在自己心中默许了会嫁给郑哲希。 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2 新城已无旧少年,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2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江秀贤也及时赶了回来参加。舒悫鹉琻姑姑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很妥当,婚纱定制郑哲希全权监督,几乎是量身定做,余蝶珍笑着说:“生完孩子如果瘦了,以后穿太大怎么办?”郑哲希回复她说:“那我就喂肥你直到你穿进为止。” “不要!”她嗔怒道。 没有牧师,没有教堂,选了一间不是太奢华的酒店,但也看得过去,两人站在台上,说着感谢大家忙碌之间到来,两枚用红色心形盒子装着的戒指被江秀贤递了上来,郑哲希微笑着接过,两人打开盖子,互相把戒指戴进无名指。 郑哲希伏在她耳边,道:“今天的你好漂亮。” 每一个女人出嫁的那天是最漂亮的那一天,不用化太浓的妆与穿多高贵的衣服,只要她站在台上,就是万众眼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这一天过后,这颗星星将陨落,跌入爱人的怀中,沉浸在爱河里,永不分离。 余蝶珍微笑道:“你也只有今天嘴甜。” “如果你想要,我天天都……”他坏笑着,突然去吻她。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众人眼里接吻,不顾眼光,忘我地吻,而大家的眼睛是见证。他环抱她的腰,她的手搭在他胸前,江秀贤在座下落泪了,掌声持续了多久,吻就有多久。 之后由郑哲希轮番每桌敬酒,大家在江秀贤的威逼之下都不敢把他灌醉,欧进锋见到这样的江秀贤都笑了起来,他说郑哲希喝几杯也没关系的,江秀贤瞪着他说她不想自己的挚友的老公也像自己的老公一样身体那么孱弱还不懂照顾自己。 余蝶珍看见郑父和自己的父母聊着天,因为姑姑的原因都挺和谐的,不时还笑着。她最后走到江秀贤身边,江秀贤见她,抱了一下她:“美人真美。” 余蝶珍笑着说:“你也不赖。” “想不到我只是去度了个蜜月,你们就要结婚了。”江秀贤无奈地笑道,“你们走得真久,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让人离开,可以让人永恒。” 余蝶珍知道自己和郑哲希是初中就认识的,那个时候方铭追江秀贤追了两年,他们在一起了,可他们却没有走到最后。“我本来想叫方铭也来参加我的婚礼,可是方铭和乔爱雯在一起了,一定会一起出现的,我怕……” 江秀贤笑着摇摇头:“蝶珍你真傻,时间让人离开,是双向的。”就像方铭离开她,她也离开着方铭,并不会只有一人留在原地,好比她前后遇上的夏晴生与欧进锋,最后她选择留在欧进锋的身边,才叫做留下。 “我真傻。”余蝶珍喃喃道。 婚礼上的宾客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离去得七七八八,余蝶珍坐上郑哲希的车,郑哲希说原来他的父亲很早就买好一套房,就是留给他结婚用,可他迟迟不结,所以他才一直不知道。姑姑提前离场就是回来给他布置房子了,里面的家具还需要自己买,房贷父亲已经还了一半,剩下那一半就是他们共同努力了,而且比较清静,适合余蝶珍休息。 车开向一座楼盘,余蝶珍惊讶,郑父和当初凌少杰选的地方是一样的,只是楼座和层数不一样罢了,都在同一个小区。 注定住这里了。她无奈地想。 一回到那个新家,客厅什么也没有,但是姑姑送了床垫来,房间都布置完了,他们睡就可以了。 突然有人按门铃,郑哲希从猫眼往外望,但是被人用手遮住了,他开门,林喆一行人大喊着要闹洞房。 “来晚了,我们早就洞房过了。”郑哲希把余蝶珍拉过来,用手臂圈在怀里,“你们等好给我们的孩子满月酒送礼。” 余蝶珍见到那群人中有好几个都是以前和郑哲希一起玩的损友,或肥或瘦,还有同学们,那次高中毕业的初中同学海南旅行里的人都基本到齐了。 “你可要好好对我们的学霸姑娘。”一个人喊道。 “她可从来没有考赢我。”郑哲希得意地反驳。 余蝶珍在他们你一声我一声的回应中笑起来,仿佛回到初中,回到她认识郑哲希的最开始的地方,一切都纯净透明,一切都充满活力。 时间它都不会走得太远的。 夜深了,林喆他们很识相地离开了他们的新家,余蝶珍疲倦地回到房间,坐在床边。看来姑姑也收拾了一些她在咖啡馆三楼放着的衣服,地上有两个收纳箱,一个是她的,一个是郑哲希的。 她转头,郑哲希没有进来,她脱下婚纱,在收纳箱找到了一条睡裙,她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换过睡衣来睡觉了,忙碌让她总是穿好第二天就要用的衣服来睡觉。 她走出房间,估量着这件房子的大小。不大不小,却刚好能容纳一家三口。三房一厅,房间只有她睡得才配有浴室和马桶,但是还没有装热水器。客厅外有一个宽大的阳台,平时用窗帘遮住推动式的落地窗就行了。还有一个厨房,厨房外还有一个阳台,用来晾衣服的。她最后在厨房边的浴室找到了郑哲希。 他在试热水,原来这边的浴室装好了热水器。 他看见余蝶珍穿着睡衣过来,说道:“把脸上的妆都去了吧,对身体不好。”余蝶珍点点头,打开刷牙台的水龙头,一点一点地把妆卸了。 郑哲希忽然从后面抱住她的腰,她吓了一跳,郑哲希用嘴唇吻她的脖子,余蝶珍觉得痒痒,便扭过头用嘴对上他的嘴。 “要一起吗?”他指了指热水器,余蝶珍红了脸,说:“不要!” “这也由不得你了,老婆。”他说着关上了浴室的门。 最后余蝶珍罚他给自己吹头发。吹风机伴随着郑哲希一声声对不起,余蝶珍假装愤怒,心里却偷笑起来。 终于开始有点家的味道了。 头发吹干后,郑哲希和她一起爬尚了床,他让她睡在自己的臂弯里,余蝶珍把毯子拉好,枕着他的手臂躺下,郑哲希用脸去磨蹭她柔软的头发,有一点点的洗发水香。 他问她:“你说那是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吧,像你一样呆呆傻傻的挺好。”余蝶珍说。 “我哪里呆呆傻傻了?”郑哲希蹙眉,用手覆上她的小腹,被她推开了。 余蝶珍说:“如果我不能护他周全,我不会希望他是个女孩子的。” 郑哲希说:“你不相信我能保护你们娘俩吗?” “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余蝶珍仰头亲了一下他的脖子,“我更希望有两个男人保护我呀。” 郑哲希突然坐起身,焦急地说道:“不行,我得听听他是男是女!”然后把耳朵放在余蝶珍微微突起的小腹,余蝶珍哭笑不得,“你是听谛吗?还是你想让一个还有尾巴的胎儿开口告诉你?” 郑哲希不好意思地躺回来,抱着余蝶珍,覆水一般在她唇上一吻,关上灯,轻声说:“晚安,老婆。” “嗯,晚安,老公。” 就像是已过金婚的老伴彼此珍惜。 婚后生活很平静,平静得让她太清闲都不适应。郑哲希朝九晚五,家里的家具也一一添齐。郑父在十一月有些暖和的日子来造访,整间屋子只有她和郑父。 郑父见到她的肚子日益大起来了,就忍住没有吸烟。他坐在沙发上,而余蝶珍沏好茶,他也只是随意喝了一口。余蝶珍坐在他对面,微笑着询问:“爸爸怎么今日有空来?哲希工作要中午才能回来呢。” “我不是来找他的,我是来找你的,就谈谈心吧,不要搞得关系太僵便好。”郑父说。 “我是吃国家粮的人,你和哲希大可不必照顾我。” 余蝶珍不解,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郑父的眼睛黯淡无光,他没有看着余蝶珍,而是看着玻璃桌上的茶几,“你也知道,哲希十八岁就没有了妈妈,他很依赖妈妈,和我反倒生疏,也许也是因为他小的时候我总是出差,而他妈妈总是宁愿没奖金也推掉出远门的缘故吧。” “那时候的他很颓废,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每当安慰的话到了我嘴里就好像是在训他,我们的关系很僵,他差点连志愿都没有填,好在他姑姑劝他,他才填了上海的中医药大学,就好像是故意避开我一样,他很久都不回家一次。” 郑父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睛有点湿湿的,好像随时都会落泪。余蝶珍知道自己不能说什么,也不能插嘴,所以只是聆听。 “郑哲希没有考公务员,我本来是很生气的,因为这样就没有铁饭碗了,可是我觉得很对不起他,毕竟我是因为工作太忙,没有守在病房,才让自己的老婆在医院里自杀……”郑父说话的声音已经在颤抖了,余蝶珍听得也很替他难过。 “本来哲希是要在上海的医院工作而不是这里的。”他看着余蝶珍,“但是如果他是因为你而回来,我不怪他。” 他从很多人嘴里听到的余蝶珍都是不一样的,有人说她曾经的男朋友在结婚前死去了。郑父很惊讶,面前的女孩也曾面对过重要的人死亡,可比他更坚强。 而他在听到自己老婆死讯的那一天,差一点就想在医院天台纵身一跃。 可他想到了郑哲希。 他还有一个儿子。 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3 郑父的眼睛里有闪闪发光的泪水迟迟不落下来,那是身为一个父亲的泪水。你和他的价值观相差很远,可血脉里的基因更加深远,无论你如何生活,面容与他相似是无从可选的。 余蝶珍知道,郑哲希的父亲爱他,可是表达方式总是错误,她想告诉郑哲希有关于他父亲的事情。真正关系僵硬的不是余蝶珍和郑父,而是郑哲希和他的父亲。 “蝶珍,我也听说你是一个很乖的孩子。”郑父欣喜自己有这么一个口碑好的儿媳妇,“你也有孩子了,我不希望我的孙子被你和哲希像我当年一样被忽视。” 余蝶珍说:“怎么会呢?” “孩子出生之后你还要继续工作养家的吧?”郑父看着余蝶珍点头,又继续说,“你们工作会很忙,就会忽视孩子的了。” “我无论如何也要腾出时间照顾他的。”余蝶珍肯定地说道,她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但是她会慢慢学着怎么做,其中就是绝不会让孩子一个人。 郑父微笑:“可不要把孩子在亲戚中踢来踢去。” “决不可能。”余蝶珍道,像是一个在百日誓师上承诺着“决战一百日,绝不复读。”的高三学生一般。 郑父满意地说:“以后我就要多一个懂事的女儿了,真好。” 余蝶珍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头发。 郑父和她聊了很多很多,比如郑哲希小时候的糗事,或是他如何瞒天过海却被父亲抓了把柄。他说郑哲希四年级的时候跟着一群六年级的去打群架,结果他半路就开溜了,而且郑父刚好开车路过看见,回家后痛揍他一顿,郑哲希才学乖了,也是从那一天起,不知道是不是被揍得开窍了,他的学习从中等直线上升,他甚至都没有上过补习班。 郑父离开的时候郑哲希回家了,两人对视,郑父比他矮,也比他稳重。这两个有着相似面容的人总该心灵相通。余蝶珍在郑父离开之后和郑哲希说了很多他的好话,郑哲希不屑地回答,他都知道。 “你都知道你还闹成这样?”余蝶珍不解道。 “所以为了表示我这么多年的叛逆对他不起,我就把你娶进门让他开心开心啰。” 余蝶珍扑哧一下笑出声音,郑哲希还真是嘴硬。 从之后他们互相对待的表现看,在这一天的郑哲希确实是知道了父亲别扭的爱。 十一月中旬的时候有些冷了,余蝶珍穿了很多也都还是冷,她好几个星期都留在家里没有出门,也不想碰电子产品,害怕有辐射。最后她在一个无聊而且郑哲希加班的中午围上围巾,比别人穿得都多,出了门。 她坐公交车,第一次有人给她让座,虽然肚子不是特别大大到夸张,但是从她穿得那么多,脸因为吃太多营养品而圆润起来就知道了。即使现在只有四个月左右,不太需要座位,但她还是不想浪费心意坐下了。 她去了欧进锋的家,也许可以说是江秀贤的家。欧进锋给她开的门。 江秀贤在画室里和媛媛聊着一幅画该不该把它画得逼真,江秀贤说如果画太逼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还有自己的创作风格,如果毕加索的艺术品都像照片一样,谁还去看啊?而媛媛说美术课上的老师说只有画得像才能拿高分。 “真是误人子弟!”江秀贤批评道。 余蝶珍站在门口看着她们你一句我一句地争吵有些尴尬,也许这就是搞艺术的人的无法理解之处吧。 江秀贤最后还是说服了媛媛,媛媛乖乖地去研究自己的画风了。 余蝶珍说道:“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啊。” 江秀贤无奈道:“可不能让媛媛被大众化了,她可比我开画馆时的学生刁钻一万倍,画什么都精益求精,真是太喜欢她了。” 她看见余蝶珍穿得臃肿,继续说道:“已经四个月了吗?最好还是不要到处走了吧,以后还是我去找你聊天算了。” “其实也没什么啦。” 她们走到客厅,欧进锋已经回房间午睡了。江秀贤给她装了一杯白开水,温热的。 “我说你啊,什么时候才跟我一起生个孩子啊?”余蝶珍笑着说。 “怎么听起来像很久以前某部动漫里的一个人说的?”江秀贤说,“我还要问媛媛呢,如果她不同意,我就不要了,如果她同意,我也要等到你的孩子出生之后再要,不然你大着肚子我也大着肚子谁都照顾不了谁,该怎么办啊?” “来订个娃娃亲吧。”余蝶珍笑道,“如果我生儿子你一定要给他一个老婆啊。” 江秀贤摸摸她肚子,也笑起来:“我要告诉他你一早就在愁他娶不到老婆啊。” “还是别,他会恨死我的。”余蝶珍推开她的手,笑着说。 余蝶珍离开江秀贤的家再一次坐上公车,她刚挤进去几步,就有人拉住她说给她让位,她抬头,看见了方铭。 “爱雯,我们给她让个位置。” 乔爱雯抱着一个两三岁大的孩子坐在座位上,显然她也是被让座的,她抬眸看到了余蝶珍,只是冲她微笑,随后站起来,紧紧抱着那个孩子。 余蝶珍知道那个孩子不是她的,可孩子开口闭口都是叫她妈妈,叫方铭爸爸。 “这个孩子是我弟弟在外面混出来的。”乔爱雯轻描淡写地说,“我爸妈不想让我弟弟这么小就负担他。” 余蝶珍看着乔爱雯疲惫的脸。乔爱雯做了那么多,最终还是没有得到父母宠爱,没有赢过自己的弟弟,到结婚后还要为弟弟埋单。 “不过没关系,我们也要不了孩子。”乔爱雯被方铭圈在怀里,不让其他人碰到她。她的笑容变了味,余蝶珍想起自己还扇过她一巴掌,在她脸上留下过掌痕。如果乔爱雯没有堕落,她或许还是一个天使。 如果她一直都能留着在小村时候的那种天真无邪,谁会忍心伤害她?可无论她如何变,怎么会变,都是社会畸形的产物,她有她苦衷。 可也唯独只有洁白笑容和冬菇头的乔爱雯,才有资格和凌少杰做青梅竹马。 多明净乖巧的在大自然出生的孩子呀。 但在这世界上,大多的青梅竹马,都没有走到最后。 青梅枯萎,竹马死去。 过去即使如同一杯甘醇的美酒,也会在时间的细水长流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家之后,余蝶珍想了很多,一直到和郑哲希同枕即将睡觉前,她都很沉默。 “你怎么了?”郑哲希问道,为她调整了一下枕头,塞好被角。 余蝶珍突然哭了出来,把郑哲希吓了一跳,他赶紧拿了几张纸巾过来给她擦泪,最后无奈之下他去吻她,才堵住了她的嘴。 他用他柔软的舌头去舔舐她的舌头,抽离之时她还恋恋不舍地不断回吻,她把头埋进了他的颈窝,说道:“你说我们十三岁就认识了,为什么直到二十六岁才在一起?为什么整整十三年我们都没有好好的在一起?为什么中途那么多苦难?我们的命途就那么多舛?” “其实我也不知道那十三年的光阴究竟被我们浪费在哪里。”郑哲希抱着她,用一只手把她耳边的头发别到耳后,“可爱如同中药,哪有不苦口的?往往最苦的,效果才最好。” “可问题是……”余蝶珍又一次想痛哭,眼泪已经沾湿了他的衣领,郑哲希没有用纸巾擦走了,而是直接用嘴吻干。 “郑哲希,你究竟是为了些什么?”她看他,却只看到黑夜里的一个黑影,“十三年,我无数次想要放弃,你却还是那么坚持,让我真觉得自己可耻……” “你就像那固执的精卫,一直想要填平淹死她的大海。” 郑哲希笑着说:“我就是精卫,你就是大海,你让好奇的我淹死在你的心里,不就是想要留住我吗?淹死的我变成尸体了,尸体是不会走的,只会在你心里漂浮,最后被鱼和微生物分解,永远寄存在你的海水里了。” “而我不断地衔石扔向你,是为了有理由见你一面,你永远填不平,所以我才能永远都与你相见。” 余蝶珍听罢,把头放在他的胸口上,听见他的心跳声,一下一下,那么真实,就像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他,总喜欢在她面前晃悠,就为了和她说话。 从前是学习上的敌人,今日是生活上的恋人。 “郑哲希,你爱我吗?”她问。 “我爱。”他答。 心跳的频率不慢不快,依旧。 “我要给你生孩子。”她说。 “我要让你给我生孩子。”他复。 两个人能同途偶遇在这个星球上,在这个飘渺的人生之中,就应该知足,就应该庆幸了。 因为一个不经意的转身,你都有可能在未来没有与那个人遇上。 如果在一个平行世界,余蝶珍没有跌进荷花池溺水,她也许就不会认识郑哲希,在她的世界里,也没有郑哲希这个人。 所以,她溺水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福在她遇上了此生的挚爱。 如毒蛇将彼此箍紧,她再也不放开。 终章 旧人自难忘 怎可不思量 次年五月,一个男婴顺利出生。 郑哲希说,他们走到现在是如此的艰难,现在想要分开亦很艰难,所以就叫郑亦南吧。 余蝶珍没有说什么,默许了这个名字。 六月底,她终于呼吸到了新鲜空气,满月酒来了一批又一批人,就连郑哲希的病人都来送礼了。余蝶珍抱着熟睡的孩子对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微笑。母亲的笑容最美。 郑父和余父余母聊得格外开心,一个孩子的诞生是世界上最喜庆的事情,所有人都将自己最好的祝福赐予他。 江秀贤把红包塞进郑亦南的襁褓里,不容余蝶珍推辞,她道:“以后等我生了你再还给我。” “好啊好啊。”余蝶珍笑着说,把头靠近郑亦南,小声说道,“阿姨要给你生媳妇了。” 郑亦南还闭着眼睛,动了动嘴巴。他的皮肤还是有些红彤彤的,出生的时候有六斤,十分健康。 那是郑哲希与余蝶珍未来的所有的希望所在。 江秀贤笑起来:“如果一不小心y跑得比较快,是个男孩子怎么办?” “不行不行,你肯定要让x获能比较多,生个儿媳妇给我。” “可是媛媛想要一个弟弟。” “你把媛媛给我叫来!” 欧进锋看见她们二人边笑边争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余蝶珍挥手示意欧进锋过这边来,然后一脸严肃地对他说:“欧先生,我现在命令你生个儿媳妇给我。” 欧进锋不明所以,看看江秀贤又看看余蝶珍,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还是江秀贤替他回答了:“我家男人要什么我就生什么,可能我比较厉害生个龙凤胎,女儿就交给你们家了。” “那你可要厉害点!”这真是个一举两得的方法,余蝶珍想。 而欧进锋没有喝酒,却还是在她们的对话之中脸红起来。 两个女人一台戏…… 夜里他们疲惫地回家,郑哲希接过熟睡孩子,放在婴儿床上,给余蝶珍揉捏肩膀。他说:“亦南只有你一个妈妈,可不要累坏啊。” “想不让我累坏,你半夜起来给他冲nai粉好吗?”余蝶珍嗔道。 “可我第二天还要上班耶。”郑哲希委屈地说。 “那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以后我煮饭你洗碗。”余蝶珍一副得逞的模样,坏笑着。 “是的,老婆大人。”郑哲希在她脸颊上啄了一口。 余蝶珍摇摇头,让他把另一边也亲了。郑哲希说要以条件交换的,被余蝶珍一拳肩膀。 “老婆,干嘛动手动脚的。”郑哲希假装受伤,捂住肩膀作势要倒,余蝶珍拽住了他的衣服,他坏笑着继续说,“既然那么想动手动脚,那就到床上动手动脚吧。” 他横抱起余蝶珍往卧室里去,余蝶珍惊呼着捶打他胸口,他赶紧堵上了她的嘴。 温润而甜蜜。 小哲在一个星期后被接了回家,它这里嗅嗅那里舔舔,最后在婴儿床边转悠,它意识到多了一个新的生命,迫不及待想要和他玩耍。 太保被余蝶珍赶进了家门。它一开始谨慎得全身的毛都竖起来,余蝶珍抚摸它的背它才放送下来,可是还是对这个新的地方没有一点安全感。 它残缺的耳朵长了一些小小的毛,看起来没有之前狰狞。它蹦上沙发,找了一个窝趴下休息。 郑哲希在杂物房找到他放余蝶珍中学时候的照片还有没有给orange寄的剩下明信片。 之后他还把那个用来拍余蝶珍的相机一并放下去了。他搬家过来的时候忘记了,现在全都堆在杂物房,他无意中翻看这个箱子,把它们都找了回来。 他跑出客厅喊余蝶珍,余蝶珍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他瞬间拿相机拍了下来。 幸好还有电。 余蝶珍见他手拿相机,而且还是很老式的那种。现在已经不出这一款的卡片机了。 充满回忆。 她站起身,想要去捂住镜头,却又被郑哲希捕捉到一个很搞笑的表情。她喊道:“你还是小孩子吗!” “我可不是小孩子,可这相机是小孩子。”他躲过她的手,然后举起手,余蝶珍够不着。 “给我看!”余蝶珍说。 郑哲希坏笑着仍然举着手,任余蝶珍如何拉拽如何蹦跳都拿不到相机,“看什么,还不都是你吗?” “我就是要看!”她比小孩子还固执。 郑哲希拗不过她,还是把相机给了她,警告她不要删,删了就重新来一次。 余蝶珍点开相册,就看到自己的表情滑稽,她想要删除,郑哲希就夺回去了。 “我还没看完呢!”她吼道。 “我来拿着,你看。”他说着坐下沙发,余蝶珍坐到他身边,把下巴靠在他肩上。 郑哲希只拍了两张,他却一直点着下一张。余蝶珍看到,那都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了,不知不觉四舍五入就已经十年。 有一张她穿着高中校服,被一只蜜蜂骚扰而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怎么这个你都拍!什么技术拍得我那么丑!”她抱怨道。 那么久,她不舍得删除,她希望定格的都是最美丽的自己。像卧室里的婚纱照。 相中人是同一个,却不再年轻,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一个男人的妻子,她所要做的事情从高考变成了相夫教子。 有情人终成眷属,十三年长跑,总算结束。 而自己身边这个男人,已经从年少轻狂的白衣少年,变成了一个稳重的男人。 “如果要我选现在的你和旧时的你,我肯定会选旧时的你,因为那个时候你美到扎眼。”余蝶珍看着一张张照片被按走,脱口而出。 “我会选现在的你,因为现在的你和我在一起了。”郑哲希说,没有丝毫犹豫。 他们都缄默了。 谁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人,可人不会停滞不前,你喜欢的,只是某个时期的他而已。也许你也有很多喜欢的理由,可喜欢一个人的最好理由,是没有理由地喜欢一个人。 忽然,郑哲希转过头吻她,足足有五分钟,不停息,她就要快窒息了。 有点年少的霸道。 “可能我现在真的不比从前好。”郑哲希把她压在沙发上,她动弹不得,“可是我希望你比从前更爱我。” 余蝶珍无奈地笑道:“和你结婚,给你生孩子,难道不比以前更爱你吗?” 郑哲希愣了愣,又一次吻她。 她缩在他的身下,显得那么渺小,而他不住忘我地吻她,似乎要把对她的爱,统统用亲吻表达出来。 “真是想不爱你都难。”郑哲希捏捏她的脸。 七月天,余蝶珍在郑父的家打扫卫生,无意中翻看到本地的报纸,她看见最大的头条是建设高速公路。 而图中将要变成高速公路的,是那个小村。 她急匆匆地赶到郑哲希的出诊房,问他什么时候有空? “嗯?我这个星期六休息。”郑哲希说,然后继续给那个小男孩把脉,他抬头看那个小男孩的妈妈,说道,“现在这个暑天邪风多,不要过多带孩子兜风好。”随即在本子上写下药方,撕下递给小男孩的妈妈,妈妈谢过郑哲希,带着小男孩往药房去。 余蝶珍意识到自己闯进来有些冒失,甚至打扰到了郑哲希给人看病,影响医德。所以她坐在一边,看着各色的人询问各种不同的疑难杂症,郑哲希一一为他们开药,调理。 十一点半,下班时间。 郑哲希伸了个懒腰,看见余蝶珍坐在椅子上头一点一点的,近看才发现她睡着了。 果然这个工作没有她开宠物诊所的时候来得没空睡觉啊。 他轻轻摇醒了她,余蝶珍一睁眼就问他:“你下班了吗?” 郑哲希笑了,说:“什么事情这么着急?在家等我都不行?”他把白大褂挂在衣架上。 余蝶珍站起身,很焦急地说道:“我外婆家的小村……就要建高速公路了。” “之前就听说过,现在是真的?”郑哲希问道。 余蝶珍点点头,他牵起她离开医院,开着车回家的路上他说:“星期六我陪你回去。” 到了星期六的时候,余蝶珍把郑亦南给了余母照顾,说明原因之后,余母让他们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吧,带不走的就送给邻居家。 兜兜转转,沿路风景相对于郑哲希第一次来,已经天翻地覆。他若不是一年前和余蝶珍来过,恐怕也不一定记得路。 当车驶进小村的时候,余蝶珍看见村口这几家人已经人去房空,玻璃被报纸糊着,但还是碎了一半,大概是有些小偷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敲破的吧。 本应该在这个暑天盛放的荷,却只有寥寥几株生长出来,而且还十分孱弱,似乎风一吹就倒。而它们的身边,净是枯萎发黑,爬满不知名小虫的败叶。七八月要绽放的荷花啊,不见踪影。 “我真没想到,荷花池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余蝶珍看着车窗外,有些难过。刚刚路过的小学,围墙已经破损到快没有了,只剩下建筑的残骸,连悬挂秋千的大榕树也被砍掉,剩下树桩。 “发展的需要吧。”郑哲希感觉自己快要回忆不起初中毕业的暑假来这里时小村的模样了。 郑哲希把车开到了余蝶珍外婆的老屋前,隔壁的邻居还没有走,余蝶珍和他们打声招呼,把钥匙拿了回来。邻居很久没有见过余蝶珍了,寒暄了一会儿。 “我们就要搬走了呀,政府给了我们一套房,我去看过了,一家人挤挤,挺好的。” 余蝶珍说:“我们这次回来就是把外婆的东西带走,你们看看有什么想要的,我们没什么用,送你们了。” 邻居不好推辞,答应了。 她打开满是尘的房门,铺天盖地地尘飞扬起来,她走进去,也不过一桌一椅,铺在上面的报纸被老鼠爬得不像样了。她说这桌子还很好,送给邻居做饭桌是可以的,椅子的话,看他们怎么办吧。 余蝶珍还是走到房间,梳妆台最后面临抛弃,床板也是,她从角落找到了郑哲希当年睡过的席子,她觉得这个也许能带走。 “睡在这个席子上完全就是煎熬啊。”郑哲希说。 “我知道。”余蝶珍不会告诉他她在他离开之后,试着躺到这席子上。 她从床板下找了一个陈旧的布满螨虫灰的橡皮筋,她只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少杰买给她的,他让她扎起头发。 “这是什么?扔了它吧。”郑哲希说道。 余蝶珍终究没有把它留下,它破旧得不成形状,若不是她还认得那蝴蝶,她也许也看不出来。她把它扔到了地上,就像扔掉对过往的所有念想。 直到它埋进尘土,永远腐烂。 余蝶珍收拾着能带走的东西,发现也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板凳,她忽然抬头,看着郑哲希,说道:“你说生命是不是特别地渺小?就像凌少杰一样死了就这样没有了。” 就好像昨天凌少杰还拉住她往卖橡皮筋的老婆婆那儿去买一条橡皮筋,今天他就已经埋在黄土之中化为白骨了。 “可那不是他的生命终结。”郑哲希说,“一个人生命的真正终结,是被世人遗忘。” 更何况他是旧人。旧人自难忘,怎可不思量。人太渺小,所以止不住时代变迁,改不了生离死别,逃不过兵荒马乱的青chun,救不了爱入膏肓的爱情,寻不见新城中的旧少年。 “如果你还记得他,他就不死。”郑哲希无奈地说。 他仍然知晓,凌少杰以死来在余蝶珍心里烙下永恒。而自己,要与她渡过永恒。 收拾好东西,余蝶珍说要到处走走。郑哲希走在她身侧,彼此缄默。余蝶珍对这个小村如此情深,她所有对外婆的思念在潘安邦死后就转移回这里,因为没有人再为她唱《外婆的澎湖湾》。此时,她需要的是缄默,再听这个小村给她童年的“澎湖湾”回忆。 她没想到见到凌少杰的父母,以及十七岁却像二十多岁女青年般成熟的凌敏。 “伯父伯母。”她细声细气地说,然后看向凌敏,凌敏看见她,露出厌恶的表情。 凌父满头风霜,明明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却显得较为年老,他有些驼背,看见余蝶珍,又看见余蝶珍身侧的郑哲希,欲言又止。 还是余蝶珍先开的口:“伯父伯母,这是我的丈夫,郑哲希。” 凌父喃喃了一会儿,才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阿珍,好好过。” 凌母对凌少杰没有感情,凌少杰不是她亲生的,她自然对余蝶珍结婚抱以理解,因为凌家不可能因为凌少杰的死而捆绑她一辈子,让她披麻戴孝,况且她都还没有过门。 “听闻那座草坡要被铲平建高速公路了。”余蝶珍其实想问的是,草坡的后坡那些凌家的坟墓如何安置,安置在何方。她已经替凌少杰想好放置在哪个墓园,让他不要再和狗尾巴草相伴,有个归宿。 这也是她一年前就决定要做的事情,哪怕要将他与祖坟分开,他也许这辈子,就只对爷爷nainai有情。 凌敏抢先说了话:“我哥已经死了,你怎么还想着来找他?他需要入土为安,拜托你不要来打扰他,我不会告诉你迁坟迁到哪里去了的。” “……已经迁了?”她丝毫不知情。 “几个月前就迁了,难道还等你来和我们抢骨灰?”凌敏不屑地说,凌母拽住了她的手,让她不要乱说话。 “你和我们凌家有什么瓜葛?你又不是我嫂子。”凌敏不顾凌母的拉拽,恶狠狠地。 她仍将凌少杰的死归咎于余蝶珍。 余蝶珍沉默了,郑哲希有些看不过去,说道:“毕竟她差点就是你嫂子了,你不应该这样说话。” “我有说错吗?”凌敏挑眉,“如果她爱凌少杰,她就应该守寡一辈子。” “你凭什么说她不爱凌少杰?凭她没有浪费青chun去守一个死人?”郑哲希和凌敏杠上了。 凌敏被凌母扇了嘴巴,凌母低吼:“敏敏,你还想把事情挑得多大?” 凌父让余蝶珍和郑哲希借一步说话,余蝶珍只沉默了一会儿,便笑了,苦苦地说:“伯父,可能敏敏真的说得有点对,我以后不会再来打扰他了,毕竟我连他最后的归宿都不能给他。” “阿珍……” 余蝶珍不自觉握住了郑哲希的手,郑哲希感觉到她在发抖。 再说了几句祝对方身体健康天天开心的客套话,余蝶珍挥别凌父,凌母还在低声教训自己的女儿不要那么多嘴多舌。 余蝶珍拉拽着郑哲希尽量快步,她很想逃离。 “那个人说的话别太放心上。”郑哲希说。 走到外婆的老屋前,余蝶珍突然停下脚步,再转头,她已经泪流满面。 “那是事实,我不够爱他。”余蝶珍颤抖地说道,“所以他死后,我还敢和你在一起。” 郑哲希没有说话,而是看向那座草坡,柔柔软软的绿色,好像一杯抹绿nai茶。 谁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蝴蝶在翩跹。浮生若梦,谁也无法逃离回忆的枷锁。 余蝶珍也抬眼看向那座草坡。她想到,曾经如此美好的旧少年,真的要随草坡的消失离她而去了。少时那个抓着蝴蝶想要送给她的白衣少年,发上被阳光折射出的微黄,衣服上的淡绿草汁,还有榕树下的秋千,差点夺她性命的荷花池,卖橡皮筋的老婆婆,外婆的大猫和它的孩子们,寂静的老屋,都会统统消失不见。 她忘不掉。 余蝶珍把目光转移回来,看向面前的郑哲希。 他今天也穿白衬衫。 可她更忘不掉,在她真正需要安慰的那些年月,有另外一个白衣少年陪在自己身边。 他从不言弃,也从不言败。 如果说凌少杰只算是惊艳了她的时光,那么郑哲希,他既惊艳了时光,又温柔了往后的岁月。 余蝶珍忽然抱住了他。 “我爱你,郑哲希。”她说。 你好,旧少年。 正文完 《新城》创作手札(不是正文可以不订阅) 《新城》原本不是叫《新城》。 她对我而言,是颇为重要的,在最开始,只是一个“剧本”。五年级的时候,和小伙伴一起偶然到了县初中玩,看见初中的大姐姐们在排演,我心血来潮,才执笔写下最初的《新城》。那时候就已经有了凌少杰,余蝶珍,乔爱雯(有人觉得这些名字取得非主流,这就是原因),方铭本是“方潇冥”(改得情有可原),他喜欢的是乔爱雯而不是江秀贤,江秀贤本是“凌秀贤”,是凌少杰的堂妹,有恋兄情节(后来在《新城》里加了一个是同父异母的妹妹凌敏)。当然,凌少杰也不是留守儿童,而是一个普通的男生,更没有去广州打工遇见苏婉。余蝶珍没有她的“溺水之痛”,更没有与郑哲希的羁绊。那时候,不存在郑哲希。全文的开端,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与少女,“在一棵樱花树下”的告白。而今,没有了可笑俗气的“樱花树”,没有了凌少杰“刁钻的妈妈”,没有了绑架人的“山山蠢猪帮”,没有了被篮球砸中失忆的情节,没有了《真的幸福不简单》,取而代之,是《新城已无旧少年》。 那时候天真地以为写了剧本就是导演了,在一群人打闹之下总算演出了样子,其实连个编剧都不算。后来,演“余蝶珍”的那个女孩子在夏天被泳池夺去了生命,“剧本”就被遗弃了。又过了很久,我写了《来自异世界的恋人》(当时叫做《星心#8226;野藤林蔓》),初一写的,一样幼稚得不堪入目,经过三年的修改才有今日模样。初二写了《暮光倾城》(没有发出来),所以《新城》雏形就一直被晾在一边。初三毕业的暑假,整理房间,看见那个“剧本”,才想起来曾经的那些年月,唯有推翻全本,在高一的寒假开始存稿,然后暑假发表。一次又一次重修大纲, 我从来没有对一本小说那么上心,因为学习很紧,特别是在广东差一点点就不是珠三角的地方,《新城》的出世已经和原来那个“剧本”完全不同,但也加入了生活里的元素。“溺水之痛”便是其一,至于余蝶珍的大难不死,正是我对那个女生的念想与期盼了。如果她没死,也许不会有《新城》吧。 抱着自信心来到言吧,偶然遇见司海阁,就觉得这里就是《新城》的安家之地了。她是首发这里的,虽然我断更无数,但安眠君(编辑)对我十分宽容。2013年12月24日,《新城》上架了。这是我第一次上架,也是第一次给我的小说一个真的名分。虽然字写得稚嫩又不成熟,喜欢的人不多,可故事还在继续,给那个女生保留回忆的人会多吧。 “给青chun未至身先死的她。”手稿本第一页写的。她的生命定格在她的12岁,而余蝶珍可以帮她延长到永恒。有读者给我抱怨,说乔爱雯好好的一个大闺女,怎么说变坏就变坏了?我想说的是,在农村,女孩子几乎上完初中就出去打工或者读技校(我们这里大多数是这样),我的初中同学也有去广州深圳等地赚钱去了,虽然不知道他们未成年时怎么做到的。(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已经当妈了啊!我还在读高二啊!!!!) 《新城》里面的人物基本上都是身边人的化身,又不只是一个人的化身,集合了各种人,才有了那些为生命奔波的人物。 初二离开的县城,来到城市中读书。也就接触了“郑哲希”“苏婉”“方铭”“江秀贤”“林喆”一类的人,他们不会像凌少杰一样辍学,也不用和乔爱雯一样赚钱养她被宠爱的弟弟,衣食无忧。小区,电影,才走进了生活中。“新城”得以而来,至于“旧少年”,并不是特指某一个少年,而是已经与年少时期不再相同的少年们。凌少杰与郑哲希都是余蝶珍生命中的“旧少年”。 江秀贤的原型是一个喜欢过的男生,姑且叫他w。他爱旅行,独自一人做背包客,纳木错,青海湖,乃至断桥水乡,他都走遍了,爱自由到不惜休学一年。江秀贤是爱自由的,这一点是w的影子,只是我也仅仅停留在喜欢。夏晴生与江秀贤的经历,除了去海南岛部分,就是我与另一个男生y的故事,分手之后,和他聊得甚欢,最后戳穿也只能做到朋友,甚至不是朋友了。有一次y问我会不会把他的事情写进来,我没回复他,因为已经写了。 涉世不多,也就不敢多写也有人称这是“小孩子幻想的大人世界”,我不反驳,因为这也许是真的,所以才没有复杂的**,一切都好像那么顺其自然,没有明争暗斗,有的是外婆的澎湖湾,荷花池,蝴蝶草坡甚至是小明和小哲和太保。那都是给童年的礼赞。 不是天空之城,所以也存在暗涌。但那都是可爱的洪水猛兽,过去了就过去了,不会像饕餮那样全盘皆吞。 文中出现了许多城市,广州,上海,海南。我的足迹也仅仅只停留在广州,反倒是因为喜欢大海,而喜欢有“海”的城市。其中郑哲希的明信片好友orange是一个海南女生,夏晴生也是海南本地人。 《新城》的结局总算到来,历时一年半,高一到高二,她的2008年以后。这本小说不太好,但希望您喜欢她,我从这本之后将要封笔,迎接高三,迎接高考,我的目标和郑哲希是一样的,虽不是去长江尾饮长江水,但我至少要在广州大学城饮一下珠江水。 2015年的白衣天使 韦滢 ---------------------------------------------------------------------------------- 以下为凑字数 《新城》原本不是叫《新城》。 她对我而言,是颇为重要的,在最开始,只是一个“剧本”。五年级的时候,和小伙伴一起偶然到了县初中玩,看见初中的大姐姐们在排演,我心血来潮,才执笔写下最初的《新城》。那时候就已经有了凌少杰,余蝶珍,乔爱雯(有人觉得这些名字取得非主流,这就是原因),方铭本是“方潇冥”(改得情有可原),他喜欢的是乔爱雯而不是江秀贤,江秀贤本是“凌秀贤”,是凌少杰的堂妹,有恋兄情节(后来在《新城》里加了一个是同父异母的妹妹凌敏)。当然,凌少杰也不是留守儿童,而是一个普通的男生,更没有去广州打工遇见苏婉。余蝶珍没有她的“溺水之痛”,更没有与郑哲希的羁绊。那时候,不存在郑哲希。全文的开端,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与少女,“在一棵樱花树下”的告白。而今,没有了可笑俗气的“樱花树”,没有了凌少杰“刁钻的妈妈”,没有了绑架人的“山山蠢猪帮”,没有了被篮球砸中失忆的情节,没有了《真的幸福不简单》,取而代之,是《新城已无旧少年》。 那时候天真地以为写了剧本就是导演了,在一群人打闹之下总算演出了样子,其实连个编剧都不算。后来,演“余蝶珍”的那个女孩子在夏天被泳池夺去了生命,“剧本”就被遗弃了。又过了很久,我写了《来自异世界的恋人》(当时叫做《星心#8226;野藤林蔓》),初一写的,一样幼稚得不堪入目,经过三年的修改才有今日模样。初二写了《暮光倾城》(没有发出来),所以《新城》雏形就一直被晾在一边。初三毕业的暑假,整理房间,看见那个“剧本”,才想起来曾经的那些年月,唯有推翻全本,在高一的寒假开始存稿,然后暑假发表。一次又一次重修大纲, 我从来没有对一本小说那么上心,因为学习很紧,特别是在广东差一点点就不是珠三角的地方,《新城》的出世已经和原来那个“剧本”完全不同,但也加入了生活里的元素。“溺水之痛”便是其一,至于余蝶珍的大难不死,正是我对那个女生的念想与期盼了。如果她没死,也许不会有《新城》吧。 抱着自信心来到言吧,偶然遇见司海阁,就觉得这里就是《新城》的安家之地了。她是首发这里的,虽然我断更无数,但安眠君(编辑)对我十分宽容。2013年12月24日,《新城》上架了。这是我第一次上架,也是第一次给我的小说一个真的名分。虽然字写得稚嫩又不成熟,喜欢的人不多,可故事还在继续,给那个女生保留回忆的人会多吧。 “给青chun未至身先死的她。”手稿本第一页写的。她的生命定格在她的12岁,而余蝶珍可以帮她延长到永恒。有读者给我抱怨,说乔爱雯好好的一个大闺女,怎么说变坏就变坏了?我想说的是,在农村,女孩子几乎上完初中就出去打工或者读技校(我们这里大多数是这样),我的初中同学也有去广州深圳等地赚钱去了,虽然不知道他们未成年时怎么做到的。(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已经当妈了啊!我还在读高二啊!!!!) 《新城》里面的人物基本上都是身边人的化身,又不只是一个人的化身,集合了各种人,才有了那些为生命奔波的人物。 初二离开的县城,来到城市中读书。也就接触了“郑哲希”“苏婉”“方铭”“江秀贤”“林喆”一类的人,他们不会像凌少杰一样辍学,也不用和乔爱雯一样赚钱养她被宠爱的弟弟,衣食无忧。小区,电影,才走进了生活中。“新城”得以而来,至于“旧少年”,并不是特指某一个少年,而是已经与年少时期不再相同的少年们。凌少杰与郑哲希都是余蝶珍生命中的“旧少年”。 江秀贤的原型是一个喜欢过的男生,姑且叫他w。他爱旅行,独自一人做背包客,纳木错,青海湖,乃至断桥水乡,他都走遍了,爱自由到不惜休学一年。江秀贤是爱自由的,这一点是w的影子,只是我也仅仅停留在喜欢。夏晴生与江秀贤的经历,除了去海南岛部分,就是我与另一个男生y的故事,分手之后,和他聊得甚欢,最后戳穿也只能做到朋友,甚至不是朋友了。有一次y问我会不会把他的事情写进来,我没回复他,因为已经写了。 涉世不多,也就不敢多写也有人称这是“小孩子幻想的大人世界”,我不反驳,因为这也许是真的,所以才没有复杂的**,一切都好像那么顺其自然,没有明争暗斗,有的是外婆的澎湖湾,荷花池,蝴蝶草坡甚至是小明和小哲和太保。那都是给童年的礼赞。 不是天空之城,所以也存在暗涌。但那都是可爱的洪水猛兽,过去了就过去了,不会像饕餮那样全盘皆吞。 文中出现了许多城市,广州,上海,海南。我的足迹也仅仅只停留在广州,反倒是因为喜欢大海,而喜欢有“海”的城市。其中郑哲希的明信片好友orange是一个海南女生,夏晴生也是海南本地人。 《新城》的结局总算到来,历时一年半,高一到高二,她的2008年以后。这本小说不太好,但希望您喜欢她,我从这本之后将要封笔,迎接高三,迎接高考,我的目标和郑哲希是一样的,虽不是去长江尾饮长江水,但我至少要在广州大学城饮一下珠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