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会痛》 第一章 我叫吴勇志,一个社会最下层的人群。 没有固定的工资、住所、甚至一日三餐。 每日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各个夜店、酒吧、甚至洗澡池,目的只是为了能够挣上那微薄的几十块钱。 同时我还有一个很多人都拥有的称号:流浪歌手。 低沉的重低音,刺鼻的烟味,吵闹的人群,酒精的麻痹,伴随着我的嘶吼,令我一次次麻木,喝醉,然后拖着麻醉的身躯,背着自己的拿一把破木吉他,多会自己杂乱而肮脏的住处。 每天都是如此,今天也不例外…… 繁华的都市,热闹的人群,昏暗的路灯,显得这个城市格外繁华。一个写着“青春”的酒吧里面,更加的吵闹,刺耳的重金属,男男女女们的疯狂,令这个酒吧格外吵闹。 他们里面,有的人在喝闷酒,有的人在聚会,甚至有的人在里面寻找自己今天晚上的猎物,然后回去好好享受一番! 我在酒吧最前面的舞台上,在乐队的伴奏下,嘶吼着那长了无数遍的歌曲——《死了都要爱》。 一首唱完,台下的人在起哄,我是这里的驻场歌手,所以大家对我非常熟悉,习惯性的给我送上了几杯啤酒,然后在台下起哄。 “大志哥,再来一曲。”一个穿着花样,头发染成了白色的男孩,大约只有二十二三岁,叼着烟,在下面搂着一个女孩大嚷。 一个女子同样大叫:“大志,再来一个,只要你在唱一个,我今晚就跟你走!” 她的叫嚷引来了一大群人的起哄,看得出来,我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只是这个女子的语言令我十分厌恶,虽然我常年混迹这里。 我哈哈一笑,结果一个酒店公主送上来的啤酒,站在麦克风前说:“谢谢大家的支持,老一套了,我不想多说其他,就为你们的激情,我干了!”最后几个字几乎就是我喊出来的,然后我就毫不含糊的一仰脖,一杯五百毫升的扎啤下肚,只有十几秒。 人们的激情被成功的煽动,很多热血青年都纷纷效仿我的样子,直接干,人们的喧闹,再次升起,激情不断,几乎异口同声的大喊: “再来一个!” “再来一个!” 我心中发苦,这是老一套了,每一次都是这样。常年浪迹这里的我,胃口早就完蛋了,一杯杯喝下肚子,然后撑得自己想要吐出来,但是还不能吐,因为台下还有很多客人,甚至不敢打嗝,生怕一打嗝自己就会吐出来,强忍着腹中的痛苦,撕心裂肺的唱歌,最后散场,在去吐。 没办法,我只好硬撑着,结果酒店公主端上来的扎啤再一次一饮而尽,随后还杯口朝下空了空,证明里面没有酒了。 强忍着想要呕吐的感觉:“接下来,马上就要十二点了,十二点以后,咱们就把就要按照规定关门了,所以在这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我给大家再次唱一遍《死了都要爱》好不好!”我高高举着我手中的破木吉他,大声嘶吼。 激情的现场,令无数人麻木在里面,有的人高兴,有的人失意,无疑,酒是一个最好的东西,是它令高兴的人和苦恼的人在一起有了话题。是它令无数人在夜间可以彻底疯狂,奔放自由,但是他却又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他令无数人死亡,无数人陷入疯狂。酒!是一个天使与魔鬼并存的东西。 在这二十分钟里面,我一共又唱了两首歌,喝了七瓶啤酒,然后按照往日的日常,走下台区,让人们自己跳跳舞,然后有一些找我来喝酒的人跟我喝酒。 我下台的时候走得很慢,因为的大脑神经已经麻痹了,生怕一不小心跌倒在这里,然后醉倒。 当我转过身的那一刹那,我眼睛恍惚了一下,然后四周围看了一圈。 给我敲架子鼓的小新,在后面对我说:“志哥,找谁呢?” 我摇了摇头,说:“没,刚才可能是眼花了吧!”然后我就继续向下走,刚刚在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我的初恋。梦洁!知道多年以后的今天,我脑海中出现这两个字的时候,全身还是微微颤抖,女生漂亮可爱的轮廓在我脑海中慢慢浮现,随后又被我生生磨灭,曾经,在不懂事的年纪,我想我们都去疯狂的最求过我们的爱情,只是爱情这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我们离不开,却又留不住! “嘿!志哥,辛苦了。”一个青年给了我一杯酒,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一边走一边微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接过啤酒:“谢了兄弟!” 如果非要将爱情的错误终归于一个人的话,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终归于自己,要怪只能怪当初的自己没有坚持,信念不够坚定,年少太无知。 梦洁,她是我第一个爱人,却也是我这十年来的唯一一个爱人,至少现在还没有出现第二个。 我坐在酒吧的座位上,喝着酒,聊着天,我的眼角四处看了一看,却看到一个女孩子正在和一个男子纠缠着。 “梦洁!”我一下子说出了她的名字,声音却不大,在吵闹的环境下,几乎只有我自己能够听到,我失魂的跑了过去,说实话,喝完酒在跑步,实在折磨人。 “梦洁!”我站在她对面,一时间忘记了所有,忘记了这是酒吧,忘记了周围的人,露出了这些年以来,最为纯净的一个笑容。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 梦洁看着我,眼神有些躲闪,似乎不太想面对我,但却有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离开,“你怎么在这?”她问了一句好无厘头的话。 他的话,令我一下子清醒了许多,心情一下子又下降了许多,仿佛一瞬间,在地面升上天空,然后一下子掉进海里,我说:“我在这里当歌手。” 这时候,一个传西装的男子走过来推了我一把,毫不客气的说:“你他娘的谁啊?” 这个时候,我才将注意力注意到转移,看着那个男子,微笑着说:“青春酒吧驻场歌手,吴勇志,你好!”然后伸出手做出握手的样子。 那男子歪着脑袋,眼神不屑地看着我,点了点头,说:“原来是志哥,刚才对不起了。”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和我握手,甚至转身就做了下去。 “你走吧!”梦洁将头扭到了一边。 我一下子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但是我没有走,反而走到那个人的面前,笑着说:“怎么回事啊哥们,我请你喝酒,今天我请客!” 那男子非常嚣张的说:“不用了,你的工资也不高,不是哥们瞧不起你,今天你请客,恐怕会消费你一个月的工资,怎么,这女的是你们酒店的?陪我睡一晚都不乐意?” 我一听这话,一下子就全部明白了,说:“不,她不是我们酒店的,但是是我朋友,给个面子,不要和他计较了,好不好!”我尽量将与其放到了最低点。 “听说你挺能喝?”那男子问我。 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哪里哪里,都是朋友非要给我,不得不喝。” “那好,你把这里的酒都喝掉,这事就算了!”那男子一招手,身后的五六个小弟纷纷拿出了酒,足足有五大瓶,一瓶威士忌,一瓶人头马,一瓶白兰地,一瓶伏特加以及一瓶拉菲,但是幸好都只剩下了三分之一,然后又叫服务员来了一叠酒杯,酒杯很快酒杯倒满了,足有十一杯。 “喝!”那男子点了一颗烟,向后一趟,盘起了二郎腿。 我点了点头,笑着说:“如果我不喝的话,一定会被认为不给哥哥你面子,我喝。”在酒吧,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你不喝,恐怕你都走不掉。 一大群人慢慢的围了过来,看这我,一副看戏的样子。 我随便拿起一个被子,一口喝掉了里面的酒,苦涩火热的伏特加一下子在我心中燃起了一般。 “不要喝了!”梦洁拉住了我去触摸第二杯酒的胳膊。 我慢慢地推开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管!” 一杯一杯的酒,令我身体产生了强烈的排斥,甚至有好几次就差点忍不住要吐出来了,但是却被我硬生生的用酒给灌了回去。 最终,在无比煎熬的过程中,我喝掉了所有的酒,男子也终于放过了我们。 我看了一眼梦洁,然后背着我的那把破木吉他就走了。 当我走出酒店,在接到拐角的地方,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瘫软在地,不断的呕吐了起来,弄得夹克上和鞋子上到处都是。 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一个身影跑了过来,然后蹲下去,给我擦拭掉了身上的呕吐物,然后扶着我走了。 我早已寄给你大醉淋漓了,脑海中只是浮现着那个身影,梦洁,最终,我还是没有坚持住,昏迷了过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或许我喝醉了之后,会很麻烦,甚至很脏,或许只是安安静静的睡了一觉。总之,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酒店的床上了。 第二章 我感觉一阵痛苦,酒后的副作用,对我来说是那么熟悉,令自己都觉得恶心的口臭,还有脑子强烈的撕裂感,令我一阵难受。 一阵痛苦过后,我揉了揉太阳穴,强忍着疼痛感,坐了起来,果然,全身没有衣服。 我四处寻找了一下我的衣服,结果发现,居然不在房间内,难道是梦洁拿走了?又或者说像电视里面一样,男主角非女主角挡子弹,然后和男主角回家后,女主角第二天早上为他准备精心的早餐?不可能,我第一时间就否定了这个言论,因为梦洁绝对不是这样的女子,因为她不会做做饭,甚至连一个最基本的方便面也不会煮,每次都会把方便面煮的成为一锅粥。 我看了一眼房间,我敢肯定,这句对是一个比较好的宾馆,至少这房间的配置都是一般旅馆都没有。 “梦洁!”我轻轻呼喊了一声,然而,结果没有人回应,不会吧,难道真的去做饭了?靠,这里是宾馆,不是家,怎么会有厨房。 我走下了床,走到阳台处,原来,我的衣服居然都被吸了出来,挂在了那里。 穿好衣服,走出了睡房,然后跑到楼下吧台,对着服务员说:“嘿,小姐,请问现在几点了?” 服务员十分礼貌地说道:“先生,现在中午十一点二十分了。” “额!”我一阵无语,我还以为这是在早晨,居然已经是中午了,于是我赶紧问道:“那昨天扶着我来的那位小姐呢?就是7016号客房。” 服务员想了想,说:“哦,我知道了,那位小姐说,等你醒来后,把这个给你。”说着,在吧台里面拿出了一个信封。 我接了过来,有点无语,毕竟,在这个智能社会,已经很少有人会写信了。 “她还有什么交代吗?她什么时候走的?”我一连问了两个问题,此时,我有些着急了,好几年前的分手令我们直到今日再见一面,我不想让她走的那么早。 服务员又说:“她说,等你醒的时候,让我转告给你,不要去找她,就没了。” “没了?”我疑惑问道。 “恩!”服务员诚恳的说道。 一瞬间,我脑中一片空白,为什么,为什么他不愿见到我?难道是因为当年的分手吗? 那一刻,我感觉我的灵魂丢了,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退房!”我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说出了这两个字。 走出了门口,依旧犹如行尸走肉一般,坐上公交,到了汇川路下车,步行二百米回到自己的出租屋,说是出租屋,还不如说是一个猪窝更合适,虽然是一个一室一厅的楼房,因为我的懒惰,这里刚像是猪窝。 麻木的身体,踉踉跄跄的走进了客厅,刻意避开了丢在地上的脏衣服,依旧酒瓶子,我在冰箱中,下意识的拿出了一瓶啤酒,打开盖子,犹如倒水一般想口中倒去。 “咕咚!咕咚!”冰冷的啤酒,领我的身体更加的冰凉,头脑,却异常清醒,这一刻,我只想喝醉。 一瓶啤酒喝了下去,我却没有一丝醉意。 拿出了那个信封,打开它,拿出了里面的东西,居然是一张张的照片。 那是我们高中时代的照片。 我从来都没有认为十七八岁的爱情不是爱情,相反,那时候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纯洁的爱情。 我又拿出了一瓶啤酒,再一次喝了下去,头有点晕,不是我的酒量不好,而是我昨天晚上喝的那些酒,都还没有消化掉。 点燃一颗烟,看着烟花飞起消散,我慢慢地陷入了回忆中…… 高一时代,第一次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而且我还是以一个转校生的名义走进这件教室,高一五班。 迷茫的我迷茫中走进了教室,喧闹毫无纪律的教室,四处都是相互认识的话语。 “勇志!”突然,有人大喊了我一声。 我转身看去,居然是我的初中同学,赵健! “嘿,兄弟,坐这里!”正当我要走过去的时候,一个胖乎乎的男同学一把拉住了我。 我一看,真巧,这里还有一个座子,于是我就对着赵健喊道:“算了,我就在这里好了,反正都是临时座位!”当时我和赵健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必须要在一块坐才是朋友的朋友了,可以说是兄弟。 “你好,我叫吴勇志!”我对着旁边的胖墩说道。 胖墩同样回应道:“我叫王栋梁!”然后一脸坏笑的转过身,对着身后的两个女同学说:“给你们介绍一个帅哥,看,吴勇志!” 都没有等到我自我介绍,胖墩就帮我介绍了,我只好为笑着点了点头。 其中一个女生笑着说:“你好,我叫王晴。” 她的同桌,也就是我的后面,微微一笑,说:“你好,我叫李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