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最后的游戏》 第一章 末日来临 华夏,望海市。 今日温度奇高,室外犹如火炉,炽热无比,本来繁华的街道,如今只有两三个苦逼的行人。 乐小天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今年25岁,剑眉星目,颇为帅气,他开着车在市内各个街道闲逛,希望能拉到几个客人,赚点生活费。 可是转了半天,油钱去了不少,客人却一个都没有。 这种天气,乐小天没有开空调,因为费油,一向节俭的他,宁愿自己热的全身直冒汗,也舍不得凉快一会。 看了下旁边的矿泉水瓶,已经空了,乐小天抿了抿干渴的嘴唇,将车驶向附近一家熟悉的便利店。 路上,他看到一个花甲老人被两名医务人员从某栋居民楼里用担架抬了下来,摇头叹气道:“又是一个被高温热的中暑昏过去的,这已经是我今天看到的第六个,这天气简直是见鬼了。” 将车停在路边,乐小天进了一旁的便利店。 一走进店里,乐小天就忍不住舒服的高呼一声:“爽!” 便利店开着空调,凉飕飕的,与外面的气温相差很大,一进店里,乐小天就仿佛从夏天来到了冬天,舒服极了。 走到展示冰柜前,打开透明玻璃门,乐小天从中拿出一瓶大瓶的冰凉的矿泉水,来到柜台前付账。 便利店收银员是一名和乐小天差不多大的年轻女子,皮肤白皙,容貌清秀。 因为乐小天经常来光顾,所以两人还算熟悉,付账的时候聊了起来。 “今天这么热,你还出来拉客?”收银员问道。 “没办法,热也得工作,要不然谁养我?” “我刚才看新闻,很多人都中暑了,有一些严重的甚至还死了,虽然赚钱要紧,但也要爱护好身体。” 乐小天笑道:“放心,我身体好的很,不会有事的。对了,今天到底多少度,怎么会热成这样?” 收银员指了指挂在旁边墙壁上的黑色平板电视,说道:“你自己看,别被吓到。” 乐小天一转头,目光移向电视,电视里一名端庄秀丽的女主播正在播报新闻,右上角位置有显示天气信息。 看到上面的数字,乐小天惊道:“我靠!46度?开什么玩笑?” “你没看错,是46度,今天是望海市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天!” “这么热,还让不让人活了?” “谁叫我们造成这么多的污染,气温不升高才怪。” “算了,看来今天是没生意了,这么热谁还会出门,我还是早点回家得了。” “你早就应该这么做了。” “那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 刚往门口跨出一步,异变突生,地面突然震动了起来,幅度不是很大,但却能够明显感觉得到。 乐小天脸色一变:“地震了?” 收银员有些慌张道:“好像是的。” 轻微的震动令便利店内货架上的商品摇晃了起来,但仅仅是摇晃,并没有掉到地上。 地震来的快,去的也快,不到一分钟就消失了。 看到没有发生大地震,乐小天和收银员都是松了口气,心有余悸,一阵后怕。 两人还没从紧张的情绪中调整过来,电视画面一转,由广告切回了直播间,刚才播报新闻的女主播再次出现,与之前相比,她的脸色严肃沉重了许多。 只听她说道:“现在播报一则重要新闻,就在刚才,r国附近海域发生9.5级地震,引发巨大海啸冲击r国东部所有沿海城市,无数建筑被摧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我国部分城市有震感,接下来大家看到的是由卫星传回来的画面。” 下一秒,电视里出现了r国某个沿海城市的画面,一道二三十米高的巨浪如巨兽一般,扑向城市,街上亡命奔跑的行人、汽车,全部被汹涌的海水冲走。 一座座高楼大厦,在海浪冲击下,纷纷倒塌,人们尖叫,拼命奔逃,但最终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场景犹如末日般恐怖。 收银员显然被吓着了,双手捂着嘴巴,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更让两人没想到的是,这则新闻播出没多久,所有电视台都被切换到了一个相同的频道。 在电视里,坐着一个华夏人都熟悉的面孔,华夏国的最高领导人! 和蔼的老者用他肃穆的声音,缓缓说道:“大家好,今日我不得不向所有人宣布一个沉痛的消息,实际上,我们能在地球上生活的日子不多了,由于污染加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地球不堪重负,将在两年后发生巨变,到时候大规模灾难将会源源不断席卷而来,高温、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地球将不再适合人类居住!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告诉大家,好消息就是早在很久以前,世界各国已经先一步预测到了这场即将到来的灾难,我们曾经做出许多尝试和补救工作,可惜都失败了,哪怕我们动用全部的力量,也无法阻止地球环境变坏。 为此,我们不得不一边秘密建造宇宙飞船,一边在外太空寻找新的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们终于找到了,宇宙飞船也即将建好,我们有很大的希望能在末日来临之前,逃离地球,前往新的星球居住。 坏消息就是,因为时间有限,我们建造的飞船只有一艘,无法将所有人都送到新的星球上去,除去各领域杰出人才,就只剩下一千个名额了。 为了公平起见,这一千个名额,将会由一款名为《江湖》的虚拟网络游戏决出,只有成为了这个游戏里最强的一千名玩家,才能在两年后搭上前往新地球的飞船……” 接下来,电视里老者说的话,乐小天半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他整个人都傻了,原以为世界末日距离自己还很遥远,起码等他死后很久才会发生,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突然,而且就在两年后。 相同的一幕在世界各地发生了,所有人都在这一刻,通过电视及网络看到了各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以同样的口吻,宣布这则震撼的消息。 在这则消息发布后,已经没有人再去关注发生在r国的大地震,因为所有人都傻眼了,他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仿佛有种天就要塌下来的感觉。 在片刻沉默后,全世界陷入了混乱之中! 无数人离开了工作岗位,纷纷往家里跑,有些不法分子终于找到了机会,开始大肆破坏,商店、银行成了他们首选的目标,抢劫、暴力在各个地方上演。 “砰!” 一声巨响,便利店的玻璃门被人用石头砸碎了,随后冲进来几个人,他们看到东西就抢,将货架上的各种食物和商品装进一个个大袋子中,然后提着就跑。 便利店的收银员不敢阻止他们,因为她看到有些人手上拿着武器,有棍棒,有刀具,她怕上去阻止,会遭到这些人的攻击。 而且,她只是打工的,现在发生了这种事,她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继续待在这里,将柜台里的钱全部装进口袋,她也跑了。 乐小天回过神来,看到周围乱成一锅粥,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人影,顿时急切的向外跑去,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乐瑶还在学校里,如今世界大乱,他担心自己的妹妹会遇到危险。 来到街上,天气依旧炎热,但已经没有人关心这个了,所有人都从上班的地方跑了出来,像逃难一样往各个方向奔逃。 尖叫声、汽车警报声、玻璃碎裂声……各种声音汇聚成一团,嘈杂,混乱。 打开车门,突然从旁边冲过来一个中年男子,想要抢乐小天的车子,被心急如焚的他用力一脚踹开了。 上了车,锁好车门,乐小天猛踩油门,驾驶汽车快速向望海市财经大学的方向驶去。 他的妹妹叫乐瑶,今年21岁,是财经大学的大三学生,因为还没放暑假,所以现在还在学校里。 他一边开车,一边不停给乐瑶打电话,但每次都无人接听,这使他更加焦急,担心对方会出事,速度开的更快了。 一路上,透过车窗,乐小天看到的都是慌忙逃离的各种人,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惊恐不安的神情。 路过一家玩具店,看到里面有卖玩具枪,模样与真枪很像,乐小天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 现在这种处境,让他觉得很没安全感,他需要一把武器防身,虽然是假的,但也能起到震慑与欺骗的效果。 玩具店的老板早就不知所踪,门是开着的,乐小天轻而易举就走了进去,扫视四周,乐小天在一个货架上找到了一把黑色的玩具手枪,他对枪械没有研究,不知道什么型号,只是觉得这把枪和真的很像。 把枪塞兜里,藏了起来。 车子继续前行,本来需要半个小时才能到达财经大学,在乐小天全速行驶下,硬是把时间缩短了一半。 当然,这种速度下,与其他车子产生剐蹭是在所难免的,但现在所有人都在忙着回家,找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碰就碰了,也没人找他理论,这要是换做以前,对方肯定要拉着他叫他赔钱不可。 现在,财经大学里,也是十分混乱,大量学生往校门口涌,乐小天花了很大的劲才‘逆流而上’,挤了进去。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sorry,the……” 电话里再次传来相同的声音,乐小天急的直接把电话摔到地上,砸的四分五裂。 电话找不到对方,乐小天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找人,他逢人便问:“同学,请问你有没有看到我妹妹乐瑶?” 连续问了好几个学生,每个人都是摇头,有的甚至不理他,埋头赶路。 终于,在问到一个戴眼镜,相貌斯文的女生时,乐小天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你是乐瑶的哥哥?” 乐小天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对!你知道我妹妹在哪吗?” 女生着急道:“我刚才看到她被几个男生拖走了,你快去救她吧!” “他们往哪走了?” “好像是男生厕所方向!” “谢谢你!” 得知妹妹的下落,乐小天快速往女生所指方向跑去,同时心中升起怒火,他隐约猜到那些男生拖走自己妹妹的原因了。 他的妹妹乐瑶长相甜美,用流行的话说就是女神,容貌与气质在财经大学属于校花级别,追求者众多,但至今单身,所有向她表白的男生都遭到了拒绝。 现在世界大乱,自然就有一些人不再压抑心中想要犯罪的欲望,大肆乱来,除了暴力与抢劫,强女干也是他们发泄内心深处欲望的方式之一,而漂亮的女人便成为他们的首选目标。 来到男厕所外,果然,还没进去,乐小天就听到了自己妹妹乐瑶的呼救声,还有几个男子的污言秽语。 “哼,老子之前向你表白,你竟然敢拒绝,是不是瞧不起我?老子今天就要拔了你的衣服,看你是不是还能和以前一样,高高在上!” “废话那么多,老子已经等不及了,快点开始吧,我早想尝尝校花的滋味了,嘿嘿!~~~” “我先来!听说她还是处的。” “你放屁!第一个上的当然是我!” 一个女子的哭腔响起:“求求你们,放了我,让我离开吧。” “这是上天给我们的大好机会,让我们能够得偿所愿,若是以前,我们哪有机会和你这样的美女接触,你觉得我们会放了你吗?” “就是,这场末日来的太及时了,我有很多事都想做,除了尝尝你这个校花的滋味,等下我还得去找王德新那个老王八蛋,他竟然敢扣我的学分,我非得把他的手脚打断不可!” “你们别过来,求你们了!” “嘿嘿!~~~” 男厕所内,几名男子将一名长相甜美,五官精致,肤如凝脂的貌美女子逼入墙角。 女子脸上挂着两行泪,缩在墙角苦苦哀求,几名男子却无动于衷,脸上挂着淫笑,伸出双手,正欲施为。 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声,厕所的门被人用力踢开了。 乐小天双手举枪,闯了进来,大声喝道:“都不许动!” 巨大的踢门声把几名男子吓了一跳,当他们见到一把黑漆漆的枪正对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害怕了,下意识的举起了双手。 其中一人战战兢兢的说道:“大哥,别开枪,你要什么我们都给,千万别杀我们。” 其他几人附和道:“对对!只要你别开枪,我们什么都给你!” 见到来人竟然是自己的哥哥,乐瑶喜出望外,越过几名男子,哭着扑入了乐小天的怀里。 “哥!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我好害怕!” 乐瑶的话令几名男子脸色大变,急忙解释:“大哥,误会!全都是误会!我们刚才只不过在和乐瑶开玩笑,你千万别当真!” 乐小天怒容满面:“开玩笑?你们当我是白痴吗?我要是晚来半步,我妹妹就被你们这群畜生糟蹋了!” “大哥,我们都是猪油蒙了心,被刚才的新闻刺激到了,一时之间才会误入歧途,你就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吧,我们保证不会再做这种事了。” 在场只有乐小天知道自己手上的枪是假的,虽然他很想给面前几个企图强女****妹妹的男子一些教训,但更害怕会暴露自己手上的枪是玩具枪,如果被几人知道了事实真相,那么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听了对方的话,他打算借坡下驴。 “我不想杀人,不想死的话,马上给我滚!” 几名男子如蒙大赦,死里逃生下感激乐小天还来不及,哪里还会去思考其中是否有蹊跷,撒开脚丫子往外跑,一个跑的比一个快,一眨眼就全不见了。 乐瑶以为自己的哥哥心软,不想开枪杀人,这才放走几人,故而没有多问。 她抬着梨花带雨的俏脸看着乐小天,说道:“哥,你来的太及时了,如果你在晚来半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危险解除,乐小天收起枪,然后左手搂着乐瑶的娇躯,右手抚摸着她的秀发,略带歉意的安慰道:“对不起,哥来晚了,你吓坏了吧?” 乐瑶摇了摇头:“没事,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在外面我碰到了一个戴眼睛的斯文女孩,她告诉我的。” “原来是这样,刚才我真怕再也见不到你了,电视上一播那条新闻,所有人都乱了,本来我想立刻给你打电话的,可是那几个人把我电话扔了,然后拖着我来到了这里。哥,新闻上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世界末日真的要来了吗?” 乐小天拉起她的手往外面走:“先别管这些,我们先回家再说。” “嗯。” 第二章 《江湖》 回家路上,街上的人明显少了许多,许多人都已经找到安全的地方躲了起来,还没有回家的,大多都是一些趁乱犯罪的不法之徒。 他们用各种工具破门而入,抢劫商店、银行、珠宝店……由于无人看守,他们屡屡得手,肆无忌惮。 望着车窗外的乱象,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乐瑶满脸担忧。 路过一家大超市,乐小天把车停了下来。 “哥,你干什么?不回家了吗?” “现在世道这么乱,恐怕以后很长时间我们都无法出门了,家里食物不多,得多准备一些。” “我帮你。” 两人各推着一辆手推车进入了超市,此时,超市里同样聚集了一些来搬运食物和生活用品的人,反正都不要钱了,人们能带多少就抢多少,偌大的超市乱哄哄的,有的为了抢夺同一件物品,还大打出手。 乱世之中,所有人都变得暴躁,冲动,易怒。 来到食品区,看到泡面罐头饼干之类可以长时间保存的,乐小天两人二话不说直接往手推车里塞。 很快,两人车里就堆了满满的东西,再也装不下了。 他们把食物塞到车子的后备箱里,塞满后又再次回到超市,继续搬运,好不容易来一趟,自然能装多少就带多少回去。 又搬了一次,这回把后排座位的空间也塞满了,他们才舍得开车回家。 乐小天两人的家位于望海市某个高档小区里,临海,环境优雅,治安好,站在阳台,就能看到沙滩与蔚蓝大海,并且还有海风,十分凉爽。 这个小区里的房子很贵,一套三居室的得好几百万,以乐小天的条件当然买不起,这套房子是乐瑶去世的父母留给她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乐小天和乐瑶并非亲生兄妹,他是被领养的。 七岁那年,乐小天的老家发生了8级大地震,许多房屋倒塌,死了很多人,乐小天的父母也在那场灾难中丧生了。 当时那场地震过后,诞生了许多没有亲戚收留的孤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发动了爱心领养活动,建议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可以领养一两个。 就这样,乐小天被望海市一对好心夫妇领养了,他们就是乐瑶的亲生父母。 乐瑶的父母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管,薪水优厚,生活富裕,但只有乐瑶一个女儿,一直想要个儿子,却怎么也无法怀上,地震发生后,干脆选择了领养,既了却了心愿,也为国家出了一份力。 来到新家,起初乐小天还有些不适应,但随着生活时间久了,互相有了了解,他终于慢慢融入到了这个家庭中。 乐瑶的父母对乐小天很好,待他如亲生儿子一般,乐瑶有的他也有,一视同仁,经常带着他们两去游乐园玩,参加各种亲子活动。 也因此,他才能在清楚自己身世的情况下,忘记失去亲人的伤痛,加入这个新的家庭。 可惜好景不长,快乐的日子没持续多久,乐瑶的父母就在一次去外国出差时,由于飞机失事,一同去世了。 那个时候,乐瑶还在上初中,得知父母去世的噩耗,哭的伤心欲绝,还大病一场。 乐小天也很伤心,但他知道,他作为乐瑶唯一的亲人,必须扛起这个家,失去了收入来源,他停下学业,一边照顾生病的乐瑶,一边努力打工赚钱,承担起作为兄长的责任。 在兄妹两共同努力下,日子渐渐好转,乐小天当了一名出租车司机,虽然工资不是很多,但省着点用,也足够两人日常开销。 乐瑶则考上了国内一流的大学,望海市财经大学,本来以她的分数可以去更好的燕京或者水木大学,不过因为她不想离开乐小天太远,就选择了一所本市最好的大学。 两人住的房子位于十八楼,一车的食物,两人搬了半天才搬完。 满头大汗的靠到沙发上,望着客厅里堆成山的各种存粮,兄妹两人相视而笑。 乐瑶从小就很依赖乐小天,亲密的靠在他的身上,头依偎着他的肩膀,问道:“哥,现在我们怎么办?真的要在家里等死吗?” 乐小天眼中露出坚定的光芒:“不!我不会让你有事的,就算粉身碎骨,我也要让你活下去。” 经过多年相处,乐小天已经完全将乐瑶当做自己的妹妹,视她为唯一的亲人,他心中早就发过誓,不论发生什么事,他都要保护对方周全,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可是新闻上说,能上船的只有一千人,而要得到名额,还得参加一个什么叫《江湖》的游戏,成为里面最强的人,才能获得名额,我都不会玩游戏,看来是没希望了。” “我接触过一些游戏,对虚拟网游倒是有些了解,我会进入这个游戏,去争夺名额的,只要得到了,你就可以上船。” 乐瑶坐了起来,愣愣的看着他:“那你呢?如果你真的获得了名额,那上船的也只能是一个人,你把名额给了我,你怎么办?” “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无所谓。”乐小天轻描淡写的说道,仿佛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泪水再次从乐瑶脸上滑落:“我不要成为你的负担,我也要进入这个游戏,如果失败了,我们就一起死!我是不会留下你一个人的!” “好,都听你的。” 乐小天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已经下定了主意,不论用何种方法,他都要让自己的妹妹活下去! 这时,家里的电话响了,乐瑶拿了起来,放到耳边,听到对面传来的声音,她转忧为喜,与对方热切的聊了起来,暂时忘记了末日带来的阴霾。 “好,我马上开电视。” 挂断了电话,乐瑶对乐小天急切说道:“哥,刚才和我同一个寝室的闺蜜打电话来,说世界各国的政府正在召开记者招待会,对今天的事做详细介绍,让我们快点看电视。” 今天发布的末日消息来的太突然,乐小天有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心里有许多疑问,现在一听政府召开记者招待会,要对事情进行详细说明,当下马上找出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现在所有电视台都取消了各自安排好的节目,只对今天的事进行报道采访,电视一打开,乐小天两人就看到一个大厅里,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端坐在台上,旁边站着十几名持枪的武装士兵在保护他,以及维持现场秩序。 台下,坐满了各个电视台的记者,一一对中年男子进行提问。 “李部长,请问今天的事是真的吗?两年后,世界末日真的会来?” “是的,此事千真万确,我们和其他国家是不会拿这种事来开玩笑的。” “那没有办法拯救了吗?” “很抱歉,地球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严重破坏,无法挽救了。” 男性记者还想问,另外一名女记者忍不住站了起来,抢过话题。 “世界各国领导人都说,找到了新的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请问这颗星球在哪里?” “在一千光年外。” 女记者一愣:“可是据我所知,以我们现在的科技水平,是无法到达那么远的地方的。” “事实上,我们所掌握的科技水平,远比大家想象的要强大的多,只是一直隐藏着不敢公开。有些事以前不敢告诉大家,怕造成混乱,现在却可以说了。 其实,在人类悠久历史中,外星人曾多次到访地球,留下了一些他们的科技,我们和另外几个强大国家一直在研究这些科技,全赖于此,人类的科技水平才能得到飞速发展。 在得知末日就要来临时,世界各国联合了起来,纷纷拿出自己的研究成果,一起建造了一艘巨大的宇宙飞船,这艘飞船运用了非常新进的外星科技,足够带我们到达一千光年外的那颗新地球。” “那这艘宇宙飞船现在在哪里?” “对不起,这是最高机密,请恕我无法回答。” “我们只有一千个名额吗?要知道,我们国家人口很多,是全世界最多的,能否多争取一点?” 中年男子看着女记者停顿了一下,叹息道:“你可能误会了,这一千个名额不是指我们国家,而是全世界!” “什么!全世界只有一千个人能够活下去?” 现场一片哗然,众人议论纷纷。 女记者呆呆的坐回了椅子上,又有另外一人站起来进行提问。 “李部长,用虚拟游戏来挑选能够活下去的人,是不是太儿戏了?” “这个决定是经过所有国家投票通过的,之所以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完全是遵循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强的人上船,弱的人留下。” “可这只是一款游戏,游戏里强的人并不代表现实中也优秀。” “《江湖》这款游戏和以往的游戏不同,它的自由度很高,要在游戏里成为最强的人,除了拥有强大实力,还得靠头脑,我们相信,游戏里最强的人,他们在现实中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问题是,这样一来,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虚拟游戏的人而言很不公平,有些人经常玩游戏,对游戏非常了解,拥有丰富的经验,甚至那些拿游戏当工作的职业玩家,他们一开始就具有强大的优势,普通人是赢不了他们的,到头来,岂不是在给他们创造机会?” “刚才我说过了,《江湖》这款游戏和以往的游戏不同,在游戏中,普通玩家和职业玩家的差距会缩短到很小,它不是一款打怪升级的游戏,玩家以往在其他游戏里掌握的经验,在这里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大家能做的就是动用你们的大脑,去思考,去探索,然后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这款游戏什么时候开始?” “七天后,在此期间,想要进入游戏的玩家必须到各个城市的指点地点,领取由我们发放的专用游戏头盔,至于发放头盔的地址,稍后我们会在网络上发布。” “能多透露一点关于这款游戏的详细信息吗?” “事实上,我对这款游戏也不是很了解,它是由世界各国联合成立的一个秘密小组开发的,一直保持着神秘的面纱,大家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恐怕只能自己进入游戏后去慢慢摸索了。”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自从末日的消息发布后,现实世界已经大乱,很多不法分子在趁机捣乱,伤害甚至杀害其他人,政府有没有相应的措施阻止此类事的发生?” “因为情况特殊,我们能动用的武装人员有限,恐怕大家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记得锁好门窗,尽量少出门,特别是晚上,能不出去最好别出去,遇到陌生人,应小心防范。” 第三章 三大公会 第二天,天还没亮,乐小天就起床了,今天他要去领取游戏头盔,所以早点出门,怕去晚了,就领不到了。 “哥,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乐瑶站在门口说道。 乐小天一边穿鞋子,一边回答:“不用,领两个头盔而已,我一个人去就行,你是女孩子,还是别出门的好,现在外面很危险,对了,我走后,不论是谁敲门都别开,知道吗?” “我知道了,你要快点回来。” “嗯,一拿到头盔我就立马回来。” 乘电梯来到一楼,抬头望天,天还是黑的,此时是黎明,太阳还未升起。 驱车赶往市中心,那里是望海市发放游戏头盔的官方指定地点。 本来以为自己来的够早的了,到了市中心的人民广场,乐小天才知道他来的还是迟了。 此时,宽阔的广场上,聚集了大量的人,密密麻麻,少说也有数千人,人头攒动,拥挤不堪。 游戏头盔还没开始发放,站在广场上的人成群结队的聚在一块,聊了起来,话题无一例外,都是围绕游戏的。 来到广场上,乐小天终于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内容。 “知道吗,昨晚很多职业玩家都成立了公会,正在大规模招收成员。” “现在这种情况,玩家与玩家之间都是竞争对手了,成立公会有什么用?” “可以分享信息啊!你想啊,所有人对《江湖》这款游戏都不是很了解,进入游戏后大家都得进行探索,一个人收集到的信息或许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如果大家收集到的信息加起来,汇河成海,一起共享,就会拥有比普通玩家更好的优势。 况且,为了争夺名额,游戏里肯定也会十分混乱,若是有个强大的公会做依靠,起码有个依靠,不会势单力薄,对将来的发展能起到巨大帮助,很多人都已经加入了。” “真的吗?那加入公会有没有什么要求?” “昨晚成立的公会有很多,其中实力最强是神话公会,这个公会由国内最有名的十个职业玩家组成,旗下高手无数,都是骨灰级的玩家,对游戏比自己老婆孩子还了解,听说只要能加入这个公会,基本上就能拿到名额了。” “那你加入了吗?” “我申请过,可惜他们只要各个游戏中,实力最强的玩家,我还不够格,被他们拒绝了,之后加入了另外一个名叫希望的公会。” “看来我也得加入公会才行,要不然太吃亏了。” “这场游戏关乎着我们能不能够活下去,必须将所有资源利用起来,才能取胜,别说是加入公会了,只要能得到上船的名额,让我去给那些职业玩家洗脚都愿意!” “md,没想到我们最后竟然要用一场游戏来决定自己的命运,真是不可思议。” 广场上,除了讨论公会的,就是在讨论游戏内容的,但不管人们怎么打听,都打听不到半点信息,只知道《江湖》的自由度很高,由此可见,世界各国对游戏的保密措施做的很足。 早上八点,一辆辆大货车如长龙般缓缓开进了广场,最前头的是几辆运载士兵的军车,车子停下后,大量持枪的武装士兵跑了下来,开始维持秩序。 见到发放游戏头盔的车子来了,广场上的众人自觉的排成了好几排队伍,等待货车开门,有些想插队的人,在士兵呵斥下,老实的站到了后面。 乐小天排在队伍的中间位置,不算靠前也不算靠后。 领取游戏头盔的程序有些繁琐,首先,工作人员先是用一个机器连接头盔,玩家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扫描后,证件上的信息就会自动输入头盔中,进行使用者绑定,也就是实名制,这样一来,绑定的头盔只能自己使用,无法转借,也就防止了抢夺头盔的事情发生,同时保证,一人一个id,杜绝了游戏中一人多号,作弊的可能性。 从早上排到中午,又从中午排到下午,饿了一整天,才轮到乐小天。 他总共要了两个游戏头盔,一个是用他的身份证绑定的,另外一个是用乐瑶的,出门前,乐小天知道领取头盔需要用到身份证,把自己妹妹的身份证也一起带了过来。 帮别人带头盔的事很常见,之前就有一个年轻男子一下子领取了五六个头盔,都是他的亲戚朋友托他带的,正因如此,发放头盔的速度才会这么慢。 遇到这种事,工作人员也没说什么,只要有身份证,一律发放。 抱着两个装有游戏头盔的纸箱子,乐小天回到了家中。 见到他回来,乐瑶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 “哥,你怎么去这么久,我真怕你会出事。” “还不是人多嘛,排队都排了半天,从早上到现在我一口水都没喝过,快饿死渴死了。” “我中午给你留了饭,现在给你去加热一下。”乐瑶快速的跑进厨房,忙碌了起来。 看着她的背影,乐小天幸福的笑了,对他而言,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一回家就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以及有一个关心自己的亲人。 吃过饭,回到自己的卧室,乐小天打开了电脑,搜索关于公会的事。 他清楚自己的力量很弱小,如果能加入一个实力强大的公会,或许就有很大的希望为自己的妹妹夺得一个活下去的名额。 在一个知名的游戏论坛里,出现了很多招收成员的帖子,乐小天点开了排名第一的神话公会,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用一款语音聊天软件,加入了一个聊天室。 要加入神话,就得先通过审核,而审核内容,便是过往的游戏经历,是否取得过瞩目的成绩,列如参加过世界级的比赛没有,对网游的历史了解多少。 很遗憾,乐小天被拒绝了,以前他虽然玩过一些虚拟游戏,但都是为了打发时间,没有专心投入过,更别提取得什么什么比赛的名次。 负责审核的女子拒绝的干脆利落,甚至有些盛气凌人。 她只说了一句:“我们神话是精英公会,只收精英,像你这种连普通玩家都算不上的,我们不要。”说完,就把他从聊天室踢了出去。 乐小天没有生气,而是又找了排名第二的荣耀公会。 “虚拟网游玩了多久了?”一个听起来岁数不大的男子问道。 “三年。” “参加过比赛吗?” “没有。” “你玩的最好的一款游戏是什么?” “英雄世界。” “什么段位?” “白银。” “靠!白银狗还想加入我们工会,滚滚滚!” 乐小天苦笑一声,继续找排名第三的希望公会。 一进入聊天室,一个嗲声嗲气的女声响起。 “你是想加入我们公会吗?” “是的。” “那请你说出迄今为止最经典的十款网游分别是什么,并说出理由。” “。。。。。” 最后,乐小天还是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公会,因为他真的回答不出那些各种各样的奇葩问题,他甚至遇到个问蛋蛋是哪个经典游戏里的大boss,他真的回答不出来,因为他现在真的很蛋疼。 第四章 独特的加点方法 七天时间转瞬即逝,终于到了游戏开始的日子。 官方给出的时间是中午12点整,乐小天两人早早就吃过了午饭,然后回到各自的卧室,躺到床上,戴上头盔,等待进入游戏。 世界各地每个想要活下去的人都是如此,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所有人都提前戴上了头盔,不想耽误一分一秒,因为很可能你耽误的这点时间,就给了其他人超越你的机会。 全世界几十亿人口,而在两年后能够登船,前往新星球的只有一千人,竞争之激烈,前所未有,可以说,玩家与玩家之间,便是最大的对手。 末日消息发布的那两天,街上还有一些到处捣乱犯罪的不法分子,可到了现在,街上空无一人,不论是守法的,还是不守法的,他们都想活下去,而要活下去,就得进入游戏,抢夺名额。 游戏开始的这一天,全世界每座城市都空了,因为人们都待在家里,准备进入游戏! 随着头盔里传来倒计时的声音,全世界几十亿人,心情都变得紧张起来,这场游戏关乎着他们的命运,没有人能够在死亡面前还镇定自若的。 “10、9……3、2、1,游戏开始!” 随着系统声音响起,乐小天眼睛一闭,意识来到了一个黑暗的空间中,在他面前,有一块属性面板。 乐小天,男性,年龄25岁。 主属性:力量10 体魄10 敏捷10 内息10 副属性:资质10 悟性10 魅力10 幸运10 可分配属性10点。 一个没有任何感情的女人声音响起:“请分配属性,属性分配完成后,便可进入游戏。” 看着面前的属性面板,乐小天有些着急,一方面他想快点进入游戏,怕落后别人,另一方面他又不想点错属性,毕竟分配后无法修改,一旦点错就彻底完了。 故而,在八个属性中,他犹豫了许久,也不知道该把10点属性点,点到那个地方。 “冷静!冷静!越急越乱,一乱就会犯错,一步错满盘皆输,我一定要镇静。” 乐小天深吸了一口气,将心中的紧张情绪平复下来。 等到恢复平常状态,他开始用大脑进行分析。 “四个主属性倒是很好理解,应该和以前的游戏一样,与游戏角色的各项能力有着密切的关联。可是这副属性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资质、悟性、魅力、幸运?这都有什么作用?该死,关于游戏的资料信息实在太少了,这叫我该怎么点?” 乐小天在黑暗空间中来回踱步,右手不停磨蹭着下巴,这是他在思考问题时,下意识的习惯性动作。 “如果是其他玩家,他们肯定会将10点属性点到主属性的某一个上,使角色某些能力更加突出,但这是每个人都会想到,并且去做的,我要是和他们一样,就无法在几十亿人中脱颖而出了,要成为最强,就得特立独行,剑走偏锋,与众不同,既然很多人都会把属性点分配到主属性上,那么我偏偏反其道而行,将其分配到副属性上,想来它的存在必然有其道理,并非无用。” “可是四个属性,到底点哪一个比较好呢?算了,随便吧,再拖下去,恐怕所有玩家都要领先自己了。” 最后乐小天选择了副属性的第一个,资质,他把10点属性都点到了上面。 正想点确认,乐小天突然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 在每个属性的右边都有个加号,每点一下,可分配属性点就会增加一个到这上面,这很正常,本也没什么值的稀奇的。 但在属性左边,却有个减号,不止是他加点的资质上面有,在其他七个属性上也有。 这让乐小天很费解,疑惑道:“难道说这些已经被系统分配好的属性,还可以再分配?” 有了这个发现,乐小天尝试着去按力量左边的减号,按了一下,10变成了9,可分配属性点增加了1。 “果然不出我所料,全部属性都是可以重新分配的!” “既然如此,我就这样好了。” 连续点了好几下减号,直到力量变为1,减号才消失,想来是达到了最低值,无法再减了。 如法炮制,经过一番操作,除了资质,其他属性都被乐小天降到了最低,他的可分配属性则多了63点。 然后他一股脑的把这些属性点全部点到了资质上,这下他的属性变为了。 力量1 体魄1 敏捷1 内息1 资质83 悟性1 魅力1 幸运1 看着面前的属性面板,乐小天有些犹豫:“这样会不会太极端了?不过如果不这样点,就是大众型的加点,未免太平庸了,难有作为,好吧,极端就极端,我就是要独一无二!” 按了下确认,系统声音再次响起:“你确定要这样分配属性点吗?友情提示,这样分配你的角色在游戏中将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虚弱不堪的废物。” 听到这话,乐小天被吓到了,很想对属性进行重新修改,可他又有种直觉,认为只有这么点才能走出一条特别的路,做别人也做的事不稀奇,只有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才能创造唯一。 乐小天是个相信直觉的人,对于系统的友情提示,他咬了咬牙,打算赌一把,选择了忽略,在属性面板上再次点了确认。 随后,一道强光射了进来,黑暗褪去。 当乐小天再次睁开眼时,他已经置身于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中,周围人流涌动,到处都是穿着粗布麻衣的玩家,在街道两旁,有许多npc小贩在摆摊,卖菜的,卖冰糖葫芦的,卖馒头包子或者阳春面的…… 小镇里有许多木制房屋,立于街道两旁的是商店,铁匠铺、裁缝店、客栈、酒楼……位置偏僻一点的,则是民房。 街上有很多像乐小天一样迷茫的玩家,因为他们发现,这个游戏没有新手指导,没有主线任务,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从何做起,所以全部站在大街上,跟个傻子一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靠,不管了,先去接任务再说,按照以往的游戏经验,新手村一般都会有任务的,完成了任务玩家就能得到一些基础的东西。” 乐小天准备去镇长家看看,一般游戏里都是这种npc发放任务的。 可刚走一步,乐小天就发觉有些不对劲,他发现自己的手脚绵软无力,就像是病人,跨出一步都得费很大的劲,并且呼吸困难,有种随时要死掉的感觉。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身体怎么跟癌症晚期患者一样?快死快死的,搞什么鬼?” 当其他玩家都在快速奔跑时,乐小天只能一步,一步的缓慢移动,就连六七十岁身体老迈的npc都比他走得快。 “原来系统的友情提示说我会变成废物,指的是这个,主属性越低,身体的行动力就越差,该死,接下来我要怎么办?这样的身体别说做任务了,走路都难。” 这时,一名男玩家正巧从身旁走过,乐小天赶紧拉住了他,客气的问道:“这位朋友,请问镇长家怎么走?接任务是去哪里接吗?” 男玩家气愤道:“屁任务!老子跑遍了整个小镇,问遍了大部分npc,一个任务都没有。” 这回轮到乐小天愣住了:“啊?没任务?那我们怎么发展?身上要钱没钱,要装备没装备,就一件破布衣,该不会要我们就这样去野外打怪吧?” “还打怪呢,小镇外面根本没怪,这游戏也不是打怪升级的,我研究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玩,这比我以前玩过的所有游戏都要难!”男玩家愁眉苦脸的说道。 “这么说,那我就没必要去镇长家了?” “是啊,那里根本没任务,去了也是白去,还不如好好研究下这个游戏的真正玩法吧。” 道了声谢,乐小天就目送这名玩家离开了。 在小镇上漫无目的的走了一小段路,乐小天感觉身体十分疲乏,顾不得脏,坐到地上休息了起来。 无意间,看到旁边有个破碗,他好奇的捡了过来,看到没什么特别的,就随意放到了面前的地上。 然后,乐小天就这样坐在地上,观察起周围的环境,研究这到底是个什么狗屁游戏。 “叮!”一声清响打断了乐小天的思路,他抬头一看,发现自己面前的破碗里竟然多了一个铜钱,而放这个铜钱的是个手挽菜篮的中年妇女。 “小伙子,拿这个铜钱去买个馒头吃吧,年纪轻轻就当了乞丐,真可怜!”中年妇女惋惜着摇头道。 呃,乐小天有些汗颜,他很想说自己不是乞丐,只是累了才坐在路边,可是看到碗里的铜钱时,他改变了主意,感激的向中年妇女道了声谢。 拿起铜钱,一道灵光从乐小天脑海里闪过,他突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撕的破破烂烂的,然后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往脸上抹,抹的脏兮兮的。 这样一来,他就真的是衣衫褴褛,可怜相十足的乞丐了。 果然,这份扮相一出现,不到10秒,又有一个路过的npc见他可怜,往他的破碗里扔了两枚铜钱。 乐小天泪流满面:“呜呜~~原来这个游戏是这样玩的!” 第五章 废材没人要 一个小时过后,乐小天面前的破碗里已经装满了铜钱,少说也有几十个,他内心一阵窃喜,瞧着周围那些还在东奔四跑,研究游戏玩法的玩家,暗暗得意:还是老子聪明! 突然,街头位置有名玩家大声喊道:“大家快去小镇东边,那里有家武馆,听说正在收徒,只要加入了那家武馆,就能学到厉害的武功!” 这话一出,所有玩家轰隆隆的朝小镇东边涌去,顿时,原本热闹的街上,只剩下乐小天这唯一一个玩家,其余的都是npc。 不是乐小天不想去,而是他身体太虚弱了,从地上站起来都费力,哪里能像其他玩家那样,跑的跟阵风一样。 “原来这个游戏是练武的,看来加入武馆便是变强的途径,我也去看看好了。” 将碗里的铜钱倒出来,乐小天想放进包裹里,喊了半天b,也没有储物栏出现。 他挠了挠头:“难道这游戏没有放东西的包裹?” 最后,乐小天直接索性把钱塞到了怀里,然后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的朝小镇东边移去,他恨透了这具身体,发誓一旦有机会,就要把主属性点起来。 当乐小天来到小镇东边的武馆,已经是好几分钟以后的事了,谁让他像乌龟一样慢。 武馆是一间带宽敞院子的大房子,门口挂着一幅牌匾,写着清河武馆。 此时,许多玩家都聚集在院子里,围着几个npc,不停说着恭维的话。 为首的是一个长着络腮胡子,上半身****的魁梧大汉,在他后面站着几名穿着统一服饰的年轻学徒。 所有玩家都在对魁梧大汉拍马屁。 “这位英雄,你就收了在下吧,我骨骼惊奇,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啊!” “师傅,我对你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欧巴,撒浪嘿呦!” “砰”的一声,说撒浪嘿呦的猥琐男直接被魁梧大汉一拳打飞了,摔在地上半天起不来。 面对玩家的马屁,魁梧大汉不为所动,冷酷的说道:“想入馆的,每人交10两银子,交了就能跟随我习武。” 所有玩家都焉了,别说10两银子,他们现在一文钱都拿不出来,看实在没办法,很多人都散了,因为他们发现,不论他们怎么拍魁梧大汉的马屁,都没用,他就是死要钱,没钱免谈。 甚至就连几个容貌不错的女玩家使出美人计,又是撒娇,又是言语挑逗,魁梧大汉也和太监一样,瞧都不瞧她们一眼。 要变强肯定要加入武馆学艺,要学艺就得有钱,所以最后,所有玩家都不得不开始寻找赚钱的方法。 摸着怀中那几十枚铜钱,乐小天转身走了,按照古代的比例,一千枚铜钱才能兑换一两银子,他这点钱,距离10两银子还差很多。 知道钱才是关键,很多玩家也知道这个游戏的玩法了,一些聪明的人开始到小镇各个店铺询问,要不要帮忙,这一问还真被一些人找到了赚钱的方法,像铁匠铺缺少打铁的,力量属性大的玩家就被老板留了下来,干体力活。 裁缝店倒不缺人手,但老板娘想收几个徒弟,几名心灵手巧的玩家就留在裁缝店当起了学徒。 至于酒楼、客栈,缺很多打杂的小二,不嫌累的玩家便应聘了进去。 头脑灵活的玩家抢占先机,彻底融入了这个小镇中,而后知后觉的玩家,当他们模仿这些人去各个店铺询问时,人家已经够人手,不招人了,同时后悔自己晚了一步。 乐小天并没有去这些店铺当工人,一来他的身体虚弱,要力气没力气,要速度没速度,像个病人一样,走路都是慢吞吞的,人家嫌他身体废根本不要他。 二来,他打听到,原来在这些店铺干活给的工钱很少,干一天才给二十枚铜钱,最高的也才给三十枚,还不如他扮乞丐乞讨一个小时赚得多。 这样赚得赚到猴年马月才能凑到10两银子? 乐小天本想回到刚才的地方继续乞讨,谁知一回去,就看到自己的饭碗被人抢了,他原来坐的地方被另外一名玩家占领,连地上的破碗也被他拿去用了。 这不,才一会,碗里都装了十几枚铜钱了。 乐小天很气愤,心想乞丐还有山寨的,真是妈个比了,什么世道啊。 他严厉的指责对方:“兄弟,你这样太不道德了,这个地方是我先发现的,你怎么能抢了我的地盘?” 对方很生气,大骂道:“放屁!谁规定这是你的地盘了?这里又没写你的名字。” “我刚刚还在这里乞讨的,去撒了泡尿你就占了,这不是抢是什么?” 这名模仿乐小天当乞丐的男玩家嚣张道:“哼!我才懒得和你废话,我就在这里乞讨,你能奈我何?” 乐小天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只能又去找了个破碗,然后坐到这名玩家旁边的位置,和他竞争了起来。 因为多了个人,路过npc施舍的钱分流了,导致两人乞讨所得纷纷减半,即便如此,一个小时也能得到其他玩家在店铺里工作一天的收入。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很快乞讨能赚到很多钱的消息快速传扬开来,大量玩家纷纷加入了这个‘无上光荣’的职业,然后就是……满大街都是乞丐! 看到乞丐从街头排到巷尾,一眼望不到尽头,一滴豆大的汗珠从乐小天额头滑落。 “真是日了狗了!算你们狠!”然后,乐小天就默默的离开了。 不离开不行,乞丐实在太多,乞讨半天,他连一文钱都讨不到了。 路过小镇南边的出口时,乐小天看到一个国字脸,面容刚毅,像军人一样的中年男玩家在喊:“打猎了,4q1,再来一个就开车。” 便好奇的走上去问道:“这个游戏还能打猎?不是说小镇外面没野怪吗?” “怪物是没有,但有野兽啊,就在山上,挺多的,我刚才抓到一只兔子来卖钱,在酒楼里卖了25文钱呢,听酒楼老板说,要是能帮他弄来熊掌,他可以出2两银子收购。” “是吗?那带我一个吧。” “你主属性分别多少?” 乐小天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话:“都是1。” 中年男玩家和他旁边的一男二女明显都愣住了。 “你该不会得罪gm了吧?每个人原始属性都是10,你怎么是1?难怪看你走路那么慢,一脸苍白,像个病人,原来你真的是病人啊!” “唉,说来话长,不提也罢。”乐小天并不想多提自己的加点方式,打算省略过去。 旁边那名尖嘴猴腮的男玩家讽刺道:“就你这样,别说狗熊了,连只兔子都抓不住,还想和我们去打猎?” 另外一名长的有几分姿色的女玩家也说道:“是啊队长,他太弱了,而且连把武器都没有,会拖累我们的。” 听到有两名组员反对,中年男玩家对乐小天不好意思的说道:“这位兄弟,对不起了,你的属性实在太低,我们带不动你,加上这次是去猎杀狗熊,十分危险,以我们的实力都没有把握能够成功,带上你几率只会更低,你还是去别的队伍问问吧。” 被拒绝,乐小天没有生气,点了点头:“好吧,我也知道自己很差,就不拖累你们了,拜拜。” 原以为拒绝对方,乐小天会破口大骂,谁知他表现的很有素质,这让中年男玩家有些内疚,又说了一句对不起。 后来又来了一人,当得知这名玩家有20点力量还有一把破旧的砍刀时,中年男玩家终于组齐了五个人,出发去山上打猎了。 之所以要组满五个人才出发,并不是有人数限制,而是身为队长的中年男子担心打不过狗熊,因此多带一些人,安全一点。 第六章 npc也能杀? 按照中年男玩家所说,目前已发现的赚钱途径,打猎是赚钱最快,也是最容易凑齐10两银子的方法,但对个人的实力要求很高,各项属性平庸的玩家还真应付不了山林中凶猛的野兽,更别提主属性都是1的乐小天了。 打猎是无望了,他继续在小镇里闲逛,寻找商机。 无意间走到一条偏僻的小巷子,这里十分安静,连个人影都没有。 本想离开,忽然巷子里传来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引起了乐小天的注意。 “小兄弟,你说有人找我,到底是谁啊?为何还要选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见面?” “别急,他很快就来了。” 乐小天来到拐角处,伸出头,偷偷的往小巷子里瞧。 他看到巷子里站着两个人,一个身穿绫罗绸缎富态十足的大肚胖子,一个二十多岁,高高瘦瘦,黑眼圈很重的年轻男子,男子穿着和乐小天一样的粗布麻衣,应该是玩家无疑。 一个npc,一个玩家出现在这样的地方,让乐小天心生疑惑,想要看看他们究竟要干什么,但又不敢露面,怕被当成别有企图的坏人,所以只能趴在墙角,进行偷窥。 两人在巷子里站了一会,忽然,高瘦男子脸色一喜,指着大肚胖子的身后说道:“快看,他来了!” 闻言,大肚胖子下意识转过身,可身后空无一人,他皱眉道:“胡说八道,哪里有人?” 就在这时,一把锋利菜刀出现在了大肚胖子的脖子上,高瘦男子不知何时站到了他身后,右手持刀,左手捂着他的嘴巴,然后用力一抹,大量鲜血喷涌而出。 大肚胖子眼睛圆睁,一脸惊恐,想叫又叫不出来,四肢不停挣扎,可惜徒劳无功,随着鲜血快速流失,他渐渐失去了力量,动作变得迟缓,直至最后,不再动弹,睁着一双恐惧的眼睛倒在了高瘦男子的怀里。 乐小天何时见过杀人的场面,虽然是在游戏里,但逼真的场景犹如现实亲临,令他胆战心惊,寒意遍布全身。 杀了人,高瘦男子一脸平静,仿佛家常便饭一般,他嘴角微扬,露出一个恐怖的弧度,朝乐小天躲藏的方向说道:“朋友,看了这么久的戏,还舍不得出来吗?” 乐小天一惊,暗道不妙,转身想跑,高瘦男子已经先一步跑了过来,拦在了他面前。 因为属性点实在太低,速度缓慢,乐小天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从他被对方发现,就注定他在劫难逃,果然是好奇心害死猫。 自知逃脱无望,乐小天冷静了下来,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没看到吗,那个胖子穿的那么好,身上肯定有很多钱,只要杀了他,他身上的钱就是我的了,加入武馆的学费不就有了?” 乐小天有些讶异:“这个游戏还能杀npc,抢劫他们身上的财物?” 高瘦男子朝尸体方向努了努嘴,阴森森的笑道:“刚才你不是都看到了嘛,还问?” “你这么做难道不算犯法?npc不会来抓你吗?” “我观察了很久,发现这游戏很多地方和现实很像,只要没有目击者,官府就不会来捉拿我,所以只要做的干净利落,我就不会有事。” “我是目击者,你怕我去官府举报你,因此你打算要杀我?” “呵呵,聪明!” “但你要知道,玩家在游戏里是不可能真正死亡的,就算你杀了我,等我复活后,还是可以去举报你。” “其他的游戏或许如此,可这游戏不同,我刚刚才知道,原来在这游戏里,玩家一旦死亡,身上的所有东西都会丢失,所学的武功也会全数遗忘,只能从头开始,而且出生地也会换到其他地方,你若死了,到了别的地方,举报我又有何用?那里的衙门还能管到这里来?” 乐小天大吃一惊:“什么!死了就得从头再来?怎么会这样?” “你懂什么,这样才刺激!既然你看到我杀人了,我就不能留你,来吧,我会给你个痛快的。” 得知游戏死亡竟然惩罚如此重,乐小天不淡定了,他好不容易才赚到大概一百文钱,若死了,一整天的辛苦岂不是白费了? “等等!有事好商量,大不了我不举报你,你放我一马,如何?”乐小天尝试着与高瘦男子做交易,试图改变对方想要杀自己的想法。 可惜高瘦男子并不买账,冷笑道:“这个世界,我只相信死人,留着你,我可不放心!” 见对方一意孤行,非要杀了自己,乐小天不想坐以待毙,转身逃跑,可惜属性实在太低,跑起来跟老太太一样,别提有多慢了。 高瘦男子显然敏捷很高,两步就窜到了乐小天跟前,举起手中菜刀就要往他脖子砍,一旦砍中,他就和大肚胖子一个下场了。 属性低,乐小天连躲闪防御的机会都没有,眼看菜刀越来越近,他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咻!”一道破空声响起。 紧接着,乐小天便听到高瘦男子的惨叫声。 他睁开眼,愕然的发现高瘦男子竟然倒在了地上,眉心处有一枚寒光闪闪的飞刀深入其中,鲜血流出,目光呆滞,显然已经死了。 乐小天目光四扫,终于在小巷子旁边的一个屋顶上找到了救他的人。 这是一个身穿白衣,左手提剑的英俊男子,飘逸的衣裳随风舞动,发丝飞扬,侠客范十足,出场极具逼格。 乐小天立刻就拜服了,拱手道谢:“多谢大侠出手相助,救命之恩,在下感激不尽!” 白衣大侠酷酷的一挥手:“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此人心狠手辣,异常歹毒,如此恶贼,人人得而诛之,我正巧路过,顺手除害罢了。” 乐小天心中诞生一个想法,厚着脸皮说道:“大侠,在下自幼想要习武,不知你可否收我为徒,传授我武功?” “我不收徒。” “那教我两招也行。” “不行!” “拜托,就两招,让我有个自保的能力也好。” “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白衣大侠右脚一蹬,人如飞燕,向远处飞去。 乐小天不甘心,朝白衣大侠身后喊道:“喂!就算不教武功,起码告诉我你的名字!” 一个声音远远传来:“在下慕容枫。” 望着他的身影在空中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乐小天一脸羡慕的说道:“好牛逼的轻功,都快上天了。” 虽然没有从慕容枫身上学到一招半式,但乐小天还是有别的收获的。 他来到高瘦男子尸体旁边,双手在他身上一阵摸索,从他怀里摸出了几枚铜钱。 “才这么点钱?真是穷鬼!”乐小天用力踢了他一脚,为刚才的事出出气。 之后他又走到大肚胖子那,反正人都死了,他也就不客气了,一番寻找,在胖子的腰间找到了一个鼓鼓的钱袋,打开一瞧,乐小天呆住了,钱袋里放着好几锭银子,有大有小,大的10两,小的5两,碎银一般都是1两。 细细一数,这个钱袋里竟然总共装了26两银子,大出乐小天所料。 “发财了!发财了!这下不止去武馆拜师学艺的钱有了,还有剩余的。”乐小天笑容满面的说道。 除了钱,他还在大肚胖子身上找到了一块精美玉佩,一枚翡翠指环,想来应该能卖不少钱,便收了起来。 捡完尸体,乐小天离开了小巷子,径直往武馆走去。 第七章 惊人的修炼速度 现在游戏里,能凑齐10两银子的,基本没有,至少在乐小天所在的新手镇没有。 要不是遇到玩家谋财害命的事,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得到加入武馆的钱,说起来,他还得感谢那个被慕容枫杀死的高瘦男子,给了他一个现成的便宜捡。 清河武馆的院子里,还是那几个npc,一名魁梧大汉,和几名年轻的弟子。 几名弟子正在哼哼哈哈的打拳,魁梧大汉则在旁边指点。 来到馆主面前,乐小天拿出了一锭10两的银子,递给他。 “我要入馆!” 眼睛一花,乐小天就发现手上的银子不见了,顿时佩服起这名魁梧大汉的身手,你看看人家,收个学费都收的这么有派头,让人一点也感觉不到他的贪财本性。 收了银子,魁梧大汉的态度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和蔼可亲的对乐小天微笑道:“看在你这么诚心向学的份上,为师就收下你,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清河武馆的弟子了。” “那师傅,我现在是不是可以马上学武功了?”乐小天期待的望着魁梧大汉。 “可以,为师现在就传授你一套内功,你要看仔细了。” 魁梧大汉走到旁边,双手交叉上托,拔伸腰背,提拉胸腹,嘴中念道:“这是第一式,两手托天理三焦!” 之后他又换了另外一个动作:“这是第二式,左右开弓似射雕!” …… 魁梧大汉一共做了八个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对应的心法口诀,做完后,魁梧大汉收功而立,长嘘一口气。 “这套内功虽然不是什么武林绝学,但练成后可以使你身体强健,一般人远非你的对手,甚至可以做到徒手擒虎。” “这么厉害?那我得赶紧学才行!” “动作与心法口诀为师已经传授给你,你照着练就行,等你练成后,为师再传授你一些拳脚功夫。” “好,我明白了。” 魁梧大汉走后,乐小天就在武馆的一个角落修炼了起来,八个动作他练了一遍又一遍,可是半天过去了,却一点效果也没见到,体内没有产生真气,属性也没有任何变化。 就在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npc给骗了的时候,又有一名玩家从武馆外走了进来。 这名玩家年纪和乐小天差不多,长的有点小帅,但还没到大帅哥的程度,只能算勉强看的顺眼。 他拿出10两银子,然后魁梧大汉就像刚才一样,把传授给乐小天的内功又演示了一遍给他看。 学完,这名玩家目光在武馆内四处扫视,最终停留在了乐小天身上,脸上浮现出了意外之色。 他走过来,问道:“玩家?” 乐小天点了点头:“是的。” “原以为我才是这个小镇最先加入武馆的,没想到还有比我更快的,冒昧问一句,你的钱是怎么赚到的?” “你先说,你把你的方法告诉我,我就把我的方法告诉你。”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运气好,打猎的时候在山上采到一株草药,没想到拿到药店一问,才知道是可以提升修炼速度的名贵草药之一,卖了10两银子。” 男玩家说的语气很平淡,实际有股浓浓的炫耀气息,装逼之意显露无疑。 乐小天心想:你神气什么,老子的钱比你更多。 但他不想太高调,含含糊糊的说道:“我也是运气好,在路上捡到个钱袋。” “看来大家都是幸运儿,交个朋友吧?以后好有个照应,我叫赵日天,你叫什么?” “呃,我叫叶良辰。” 乐小天并没有报自己的真名,因为江湖险恶,谁知道站在你面前的是敌是友?刚才小巷子里发生的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咦!你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 “耳熟就对了。”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无关紧要,赵日天很快就忘了这茬,站在乐小天旁边,与他一边练功,一边闲聊。 “你比我先来,这内功还没练好吗?” “没有,太奇怪了,这内功好像很难练的样子。” “是吗?那我得加把劲了。” 过了一分钟,赵日天一脸怪异的说道:“我好像练成了。” 乐小天一愣:“你练成了?怎么可能,我练了半天都没练成呢。” “真的,这门内功都出现在我的技能栏里了,叫《八段锦》。” “那真是奇怪了,为什么你练了一会就练成了,我练了这么久还没练成?” “那我就不知道了。” 一个念头在脑海里闪过,乐小天猜测道:该不会是因为我悟性太低,所以练了这么久还没练成?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坑爹了,练个这么简单的内功都要半天,那以后练绝世武功岂不是要一年半载?不行!看来以后得想办法把悟性也点起来! 又过了几分钟,在乐小天不停祈祷下,系统提示声终于响起了。 “恭喜你,习得基础内功《八段锦》。” 乐小天急切的打开技能栏,果然看到上面多了个技能。 八段锦(基础内功) 第一层(最高十层): 力量+5 体魄+7 敏捷+4 内息+3 修炼进度:0% 乐小天又打开属性面板,看到自己的主属性终于发生了变化。 力量6 体魄8 敏捷5 内息4 终于不再是四个1了,他开心的跳了起来。 这一动,又有了新发现,随着属性增加,他清楚的察觉到,自己的身体比之前强了许多,双手有力了,也不再像个病人一样,稍微动一动就气喘吁吁,跑起来,速度也快了一些。 同时,他感觉到自己丹田位置,有了一丝热流,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看到乐小天兴奋成这样,赵日天问道:“你也练成内功了?” “是啊,终于练成了,不容易啊!” 赵日天还是那副我最牛的表情:“练就练成了,干嘛这么激动,我都开始修炼了,看来这清河镇第一的位置,要不了多久就是我的了。” 乐小天懒得理会这个爱装逼的家伙,坐到地上,也开始进行修炼。 魁梧大汉之前告诉过乐小天,那八个动作只是为了用来学习内功,一旦练成了《八段锦》就可以不用在摆pose,只需在地上打坐,按照特定路线运行真气,就可修炼。 就这样,乐小天正式开始了他的修炼之路。 他和赵日天坐在武馆的院子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练八段锦,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天快黑了,他们才收功。 看了眼技能栏,赵日天眉头皱了起来:“内功怎么这么难练,修炼了两个小时,进度条才涨了一点点,要提升到第二层,得练到什么时候?” 听到他的话,乐小天也打开技能栏,一看,整个人都呆住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内功竟然不知不觉已经修炼到了第三层! 第八章 乐瑶的加点方式 《八段锦》修炼到第三层后,乐小天的力量和体魄纷纷突破了10,达到了两位数,至于增幅最小的敏捷和内息依旧还是个位数,但距离10也很接近了。 内功层数提升,属性也会得到相应的增加。 乐小天自己都被自己这么快的修炼速度吓到了,他有些不敢相信的问赵日天:“你的内功还是停留在第一层?” 赵日天垂头丧气道:“是啊!速度这么慢,这得练到猴年马月才能将这个内功练到第十层?” “欲速则不达,慢慢来,不急。” 乐小天嘴上安慰着,心里却在想:让你装逼,现在不臭屁了? 望着自己的技能栏,乐小天陷入了沉思,思来想去,他都觉得自己拥有这么快的修炼速度,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跟他的超高资质有关。 分配属性时,他把所有属性点包括从初始属性里减下来的总共73点加到了资质上,加上自己原本就有10点资质,所以到最后,他的资质达到了惊人的83。 放眼整个游戏,恐怕再也找不出拥有这么高资质的玩家了,如此极端的加点,在不知道资质作用情况下,也只有乐小天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做这么疯狂的事。 事实确如他所猜想的,没有一个属性是无用的,资质既然作为副属性之一,那么必定有其存在的道理,之前乐小天还不知道资质有何作用,现在终于知道了,原来资质越高,修炼内功的速度就越快! 这个发现让他兴奋了起来,很想趁热打铁,继续修炼,多提升几层内功,但看到天色已晚,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不想让自己的妹妹多等,和赵日天打了个招呼,下线了。 取下游戏头盔,乐小天推开自己的卧室房门,看到自己的妹妹已经在厨房里忙碌,正在为两人做晚饭,走了过去,帮她忙。 因为所有人都在玩游戏,抢夺名额,没有人种菜,更加没有人卖菜,买不到菜,有大米也没有,所以这几天,兄妹两人一直都是拿泡面和罐头当食物,偶尔加个鸡蛋,说实话,泡面吃多了也很腻。 两人坐在餐桌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十分想念蔬菜和大米的滋味。 一边吃饭,两兄妹一边围绕游戏聊了起来,毕竟这个游戏关乎他们日后是否能够活下去,两人都很重视。 “妹妹,你的属性是怎么加的?”乐小天问道。 “游戏里面的属性有好多,我不知道该加那个好,就闭着眼睛随便选了一个,把10点属性都加到了魅力上。” 乐小天有些意外:“你懂得集中加点?” 乐瑶咬着筷子,歪着脑袋不解的问道:“集中加点?什么叫集中加点?” “就是把所有属性点都集中加到一个属性上,让游戏角色在某方面有特长。” 乐瑶恍然大悟:“喔,原来这就叫集中加点,我不知道的,但我清楚如果拿十块钱去买零食,看到薯片想买,看到果冻想买,看到蛋糕又想买,最后会什么都吃不到,因为十块钱根本不够买这么多东西,只能选其中一样。 相同的道理,我手上只有10个属性点,要是每个属性都加,那么最后只会成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庸才,若是全部加到一个属性上,起码我还有一技之长。” 乐小天被自己妹妹的话震住了,他没想到一个完全没接触过虚拟游戏的人,竟然会有这种觉悟,他感到很吃惊。 乐瑶嘟着嘴,假装生气道:“哥,你那是什么表情,难道在你眼中,妹妹我就那么笨,连这种道理都不知道?好歹我也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你也太小瞧我了吧?” 乐小天这才想起,自己的妹妹智商很高,要不然也不可能考得上燕京水木,虽然最后没有去,选择留在望海市。 乐小天摇头笑了笑:“看来我是瞎操心了,还以为你会和大部分人一样,将10点属性点平均分配到了各个属性上,搞的要力量没力量,要速度没速度,平庸之极。” “哥,你就放心吧,虽然我没有玩过虚拟游戏,但学东西很快的,只要多给我一些时间,我就能彻底了解这个游戏。况且,玩了一个下午,我也不是没有收获,我和一个npc成为了好朋友,她是一个富家千金,看我身无分文,就借给我一些钱,我现在已经加入武馆了。” 乐小天目瞪口呆:“这也行?和npc做朋友?” “是啊,难道玩家和npc不能成为朋友吗?” 乐小天眼睛望着碗里的泡面,面露沉思,自言自语道:“看来这个游戏真的和其他游戏有很大的区别,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好好探索,研究,或许过程中会发现更多意想不到的事。” “对了,你的出生地在哪?”乐小天问道。 “在一个叫桃源镇的地方,那里很美,有很多漂亮的桃花,我很喜欢那里。”说起自己的出生地,乐瑶立刻来精神了,双手比划,说个不停,仿佛已经被游戏里的美景彻底征服。 看到自己的妹妹并没有反感虚拟游戏,反而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乐小天心中甚慰,起初他还担心乐瑶无法融入这个游戏,现在看来是他多虑了。 等到乐瑶说完她今天在游戏里遇到的所有事,看到的所有景物,乐小天的泡面也吃完了。 本来他想帮对方洗碗的,却被乐瑶推出了厨房,按照她说的,这种小事一个人做就行,何必浪费两个人的宝贵时间。 对此,乐小天也深感赞同,毕竟现在抢夺名额才是最要紧的,一分一秒都很宝贵,每个人都在游戏里拼命变强,若是稍微浪费了一点时间,很可能很快就会被反超,这是一场与时间赛跑,与几十亿玩家争雄的生存游戏!最强的才能活下去! 所以,留下一句:“我们两的出生地不同,又没有地图,短时间之内我们在游戏里是无法碰面了,你先专心修炼,变强后,我们应该会有机会遇到,到时在一起探索。”乐小天就回到卧室,又进入了游戏。 第九章 偷窃的下场 上线后,乐小天还是出现在武馆的空院子里。 游戏和现实的时间同步,外面天黑,游戏里也一样,月亮高悬,繁星点点,清河镇里灯火通明,街上的玩家还是和白天一样多,丝毫没有减少。 月色,小镇,灯光,形成了一副如梦似幻的画面,乐小天不禁看呆了。 “古代的夜色可比现在美多了。” 感慨间,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乐小天观赏景色的兴致。 “咕噜~~” 乐小天摸着肚子,一阵愕然:“我不是刚吃过饭了,怎么又饿了?等等!不是我饿了,是这个游戏角色饿了!难道说在游戏里还要再吃一顿?不吃的话,会不会饿死?” “会饿死的!”赵日天一边剔着牙,一边从武馆外走了进来。 “真的会饿死?” “刚才就有几个不信邪的舍不得花钱吃饭,结果现在全部饿的趴在地上起不来,一点力气都没有。” “这样的话,那我也得去吃点东西才行,外面吃一顿,这里又吃一顿,真是无语了。” “吃饭的话去街上吃阳春面,三文钱一碗,实惠又好吃,若是嫌贵,就买馒头,一文钱一个,千万别去酒楼,那里的菜贼贵。”赵日天好心提醒道。 乐小天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知道了,多谢。” 卖阳春面和馒头的商贩其实就在下午乐小天乞讨的那条街上,那里是清河镇最繁华的街道,商店林立,行人络绎不绝,因此是最佳的乞讨地点,可惜后来被一群模仿他的无耻之徒霸占了。 晚上,这条街上乞讨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因为他们都发现,乞讨的人多了,他们得到的钱变得越来越少,有时候一个小时都赚不到一文钱,还不如去各个店铺里打工赚得多。 有一些人转行了,有一些则继续留了下来,有种当乞丐当上瘾的感觉。 卖阳春面的面摊很简陋,就是一个灶,一口大锅,然后三张桌子,几把椅子,众人露天而坐,吃的不亦热乎。 乐小天选了张空的桌子坐下,喊了一句:“来碗阳春面。” 老板应了一声,就继续埋头煮面了。 等面时,旁边桌子两个玩家的对话引起了乐小天的注意。 两人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等夜深了,我们就行动。” “真的要这么做吗?万一被发现就完了。” “富贵险中求,我们忙了一个下午才赚到几十文钱,而加入武馆需要十两银子,按这种速度,起码要两三个月以后才能把钱凑齐,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哪里还有希望得到名额,与其他玩家的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可我还是有点担心,听说死亡的惩罚很重,所有物品和技能都会没有掉,得从头再来。” “你怕什么,反正我们现在也还没学武功,身上的钱也不多,没就没了,有什么好可惜的,相反,若是今晚我们的行动成功了,立刻就能加入武馆,领先大部分人,这笔买卖你都不会算吗?” “听你这么一说,是挺合算的,那好吧,我们什么时候行动?” “别急,等npc睡着了,我们在悄悄摸进去。” 听完两人的对话,乐小天知道,他们又是两个打npc主意的玩家,估计这次是想趁夜深人静,入室行窃。 至于他们想偷哪一家,就不得而知了。 乐小天对这种事不感兴趣,他已经有钱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抓紧修炼,把内功层次提升上去,所以吃完面,放下三枚铜钱,他就走了。 吃完面后,肚子果然不再咕噜叫了,饥饿感也慢慢消失,力量和体力快速回升,他又变得龙精虎猛。 由于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没有合适的地方修炼,大晚上的,乐小天又回到了武馆,这里暂时就是他的栖身之所。 武馆里有几间房子,每间都亮着烛光,透过纸糊的窗户,里面人影绰绰,都是有人住的,无奈,他只能在院子里打坐修炼了。 和他一起的,还有赵日天,整个清河镇现在就只有他们两加入了武馆,习得了内功,在这里修炼是理所当然的。 两人都忙着修炼,一句话也不说,武馆里格外安静,风吹草动都十分清晰。 夜渐深,街上许多店铺纷纷打烊关门,npc睡了,玩家也少了,主要是很多事晚上都干不了,赚不到钱,与其在这瞎逛,还不如下线睡觉,养足精神,明天再战。 修炼到深夜,突然,一声声连续响亮的铜锣声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寂静。 “有小偷!抓小偷啊!” 许多屋子的蜡烛或油灯亮了起来,游戏里的npc都很团结,或者说游戏设定就是这样子的,大量npc从自家屋子跑了出来,穿着睡衣就加入了抓小偷的队伍中。 一群人举着锄头铁锹棍棒之类的工具,杀气腾腾的追赶着两名亡命奔逃、狼狈不堪的年轻男子,两人脸上布满惊恐,只顾着逃命,连鞋子掉了都浑然不知。 不论两人怎么跑,都会有从四面八方赶来支援的镇民对他们形成包围,跑着跑着,到武馆门前,他们就无路可逃了,被前后围堵,困在了这里。 然后,乐小天和赵日天就用怜悯的目光望着门口的两名难兄难弟,被大量npc围着又打又踹,棍棒相向,揍的要多狠就有多狠,仿佛挖了他们祖坟,睡了他们爹娘一样,不消片刻就头破血流,整张脸肿成猪头。 如果只是打一顿,那还算好的,最后镇民叫来了官差,把这两名入室行窃未遂的玩家抓进了衙门,想来肯定是要在监牢里关上一阵子了。 如此一来,他们等于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不止钱没偷到,反而损失更大,真正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啧啧,他们竟然胆子大到敢偷npc的东西,真是不要命了。”赵日天说道。 “不是谁都像你那么走运,能在山上采到名贵草药,其他玩家想要用最快时间加入武馆,只能走歪门邪道了。” 赵日天仰着头,一脸自豪道:“那是!除了有运气,还得有眼光,不是谁都能像我一样,在那么多杂草的地方还能发现名贵草药,这就叫目光如炬、眼光独到、独具慧眼……” 看到赵日天用一大堆成语夸赞自己,乐小天很想说:你丫的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恋。 第十章 独门绝技 因为有个人陪着,修炼时倒也不会太无聊。 太阳升起,万物复苏,清河镇的npc早早就起床了,种田的种田,做买卖的做买卖。 赵日天睁开眼,暂停修炼,打开技能栏一看,顿时眉开眼笑:“嘿嘿!内功终于提升到第二层了,游戏开始第二天我就拥有这份实力,看来称霸天下,一统江湖,指日可待。” 乐小天也睁开眼,打开了技能栏,看到自己已经将《八段锦》修炼到第六层,他脸上不动声色,暗暗告诫自己要低调!要低调! 看到乐小天也暂停修炼,赵日天笑眯眯的问道:“兄弟,你的内功练的怎么样了?” “和你一样,都是第二层。” 赵日天豪气干云的说道:“没事,第二层就第二层,实力差点没关系,以后有哥罩着你,谁敢欺负你,我一定为你出头。” 狗曰的,你自己都是第二层,还说我实力差,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乐小天心中腹诽道。 天亮后,武馆的馆主,也就是那个贪财的魁梧大汉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见到两人,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你们二人勤奋有加,竟然连夜修炼,的确是孺子可教,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众师兄一起练拳吧。” 乐小天两人异口同声道:“是,师傅!” 两人来到几名武馆弟子身后,在魁梧大汉带领下,一招一式跟着练了起来。 一套拳耍了两三遍,又是赵日天最先学会了这套《五形拳》,自然少不了跟乐小天炫耀一番。 乐小天懒得理他,继续练自己的拳,悟性低就是这点不好,连最简单的拳法都得练很久才能练成。 “内功外功我都学会了,继续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兄弟,我先走了,去其他地方逛逛,你慢慢练。” “好,慢走不送。” 乐小天巴不得他赶紧走,省的妨碍自己练拳,挥了下手算是告别,然后继续投入到练习之中。 练了快一个早上,乐小天才把这套《五形拳》练成,累的他坐在地上不想起来。 这套拳法共分五式,分别是银蛇吐信、白鹤寻食、金豹擂石、黑虎推山、青龙摆尾,每一招都各具特点,施展出来的威力会根据不同的主属性发生变化。 列如黑虎推山,注重力量,力量属性越高,威力越强,同时内力也会起到加成作用。 经过乐小天仔细研究,外功并不能像内功那样需要提升层次,一旦练成就可自如运用,威力大小全看对应属性。 等于说,若是一个人修炼了绝世内功,但用的是最基础的武功《五形拳》,那么也能发挥出震山碎石的威力。 若是一个人学会了绝世剑法,但修炼的只是基础内功,哪怕剑法再强,也无法发挥出全部威力。 故而,内功才是关键! 当然要是既学会了绝世内功,又学会了强大外功,两者同时使用,自然是最好的,产生的威力绝对会震古烁今。 不过,乐小天还有另外一个发现,当他练成《五形拳》后,他看到自己的技能栏中多了个拳术等级,上面显示的是初窥门径,还有个熟练度,随着他使用《五形拳》,熟练度就会开始增长,乐小天猜测,提升拳术等级,相应的武功威力应该也会得到提升,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测,事实是否真是如此,还有待验证。 将内功提升到第六层,现在又学会了《五形拳》,仅仅一天时间,乐小天的实力就呈现火箭式的暴涨,若是让人知道,定会十分震惊。 武馆里教的,乐小天都学的差不多了,但他并不满足于此,曾经见过慕容枫的强大实力,能够随手射出一把飞刀便秒杀高瘦男子,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需要追寻更高的武功!这样才有希望在几十亿人中,为自己的妹妹抢到一个名额。 他来到魁梧大汉面前,说道:“师傅,徒儿想向您请教一些问题。” “为徒弟解惑,是为师者应当做的,有什么问题你直管问。” 乐小天直言不讳道:“师傅,如果弟子想要学习更高更强的武功,应当去往何处?” 魁梧大汉没有生气,若是换了脾气不好的,听了乐小天的话非得揍他一顿不可,因为他的话等于变相再说:师傅,您教的武功不行啊,入不了徒儿的眼。 好在魁梧大汉脾气好,没有在意,耐心的为他介绍:“天下门派势力共分三个层次,实力最强的是一流门派,分别是少林、武当、峨眉、丐帮。 二流门派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至于三流门派更是多如牛毛,除此之外江湖上还有一些隐世门派,需有机缘才能加入。 若你想学习最上乘的武功,四大门派是不二之选,但以你现在的实力要成为四大门派弟子非常的难,他们每年只招收很少一部分人,只有出类拔萃的才能当选。 其实你不用着急,距离四大门派招收弟子的时间还有两三个月,你可以借着这段时间,努力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然后在去拜师学艺也不迟。” 乐小天拱手谢道:“徒儿明白了,多谢师傅指点。” 魁梧大汉眯着眼睛笑道:“其实为师看的出来,你的资质很好,可以说举世无双,是习武奇才,仅仅一天,就将《八段锦》修炼到了很高的层数,赵日天远远不及你,假以时日,武林中必有你一席之地。” 被一眼看穿自己的老底,乐小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师傅廖赞了。” 同时有些好奇对方是怎么看出他的内功修为的,难道npc都有透视眼? “你是我这么多弟子中资质最好的,这一点不会错,本来为师想将衣钵传授给你,既然你志在四大门派,那就算了。” 闻言,乐小天精神一振,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急忙拉着魁梧大汉说道:“师傅,把你的衣钵传授给我吧,我一定会将你的武功发扬光大的!” 魁梧大汉转过身去,背对乐小天,负手而立,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叹息道:“也罢,为师就将自己的独门绝技《浪叠斩》传授给你,不过为师最近手头有点紧,不知你可否那个那个。” 说着,魁梧大汉搓了搓手指,那意思是个人都知道。 靠!原来说了半天就是想要钱,亏我还信了你的鬼话! 乐小天用鄙视的眼神望着魁梧大汉,无奈的问道:“多少钱?” “100两。” “这么多!?”乐小天惊呼了起来。 魁梧大汉摆出一副为人师表的姿态,循循善诱道:“徒儿,你要知道,金钱有价,武功无价,100两为师已是忍痛传授,换做赵日天那二货,给再多钱为师也不会教他!” 对这句话,乐小天深表怀疑,但没办法,谁叫对方是个贪财鬼,不拿出钱来的话,肯定打死都不会教。 为了学到更高的武功,乐小天只能同意了这个交易。 “好吧,给我一些时间,我筹到钱了就来找你。” 魁梧大汉立刻笑靥如花,那笑容落在乐小天眼中,要多奸诈有多奸诈。 “那好,为师在这里等你。” 第十一章 通缉令 乐小天一边漫无目的的在清河镇街上闲逛,一边思考该怎样在最短时间里筹到100两银子。 100两不是个小数目,当初那10两入馆费还是他走运捡了个有钱npc尸体才得到的,若非如此,他根本不可能这么快加入武馆,还学得一身武艺。 赚钱有多难,看街上那些不停忙碌的玩家就知道了,很多人累了一天,都赚不到1两银子,正因此,到现在加入武馆的也只有他和赵日天两人。 不知不觉走到了衙门口,无意间,乐小天看到旁边有个布告牌,上面贴着一张纸,纸上画着个人像,人像下面还有一些字。 走进一瞧,乐小天才看清纸上的字,下意识念了出来:“通缉令?黑风寨首领王霸经常劫杀过往商人,罪恶滔天,现悬赏300两取其项上人头。” “杀个山贼就有300两,还有这么好的事?”乐小天狐疑道。 一名路过的玩家听到他的话,冷哼一声:“天上可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这哪里是好事,分明就是个坑!昨天很多玩家看到这张通缉令,以为任务很简单,全部冲到了黑风寨,结果没有一个回来的,那黑风寨里山贼众多,且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心狠手辣,普通玩家根本打不过,那山贼头领王霸更是个高手,一刀一个,杀人就跟切菜一样,没有武功的人去了,只是自寻死路。” 乐小天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我说呢,赏金怎么会这么多,原来难度这么高。” “别被钱冲昏了头脑,短期之内,是没有人能够完成这个任务的。” “多谢兄台提醒。” 这名玩家走后,乐小天依旧站在布告牌前舍不得离去,目前来说,除了当赏金猎人,似乎没有别的途径能够在最短时间里赚到100两的,但他又怕打不过对方会被杀死,有些犹豫。 最后,乐小天还是决定先去看看,如果实在打不过,就赶紧逃跑。 向守在衙门口的官差打听了下黑风寨的位置,乐小天就出镇了。 黑风寨位于清河镇东边十里的山上,那里有条官道,是通往苏州城的必经之路,常有过往商人在那遭到劫杀,不止货物被抢,人也会被杀的干干净净,不留活口。 原本这种事应该官府出面派兵剿匪,可是黑风寨的首领武功高强,手下喽啰悍不畏死,多次出兵都无功而返,甚至损失惨重,最后官府只能寄希望于武林高手,希望有人能够为民除害,是以张贴通缉令,高价悬赏。 一出清河镇,就有一条蜿蜒的小河,河水清澈,能看到水中游动的鱼儿。 两边是农田,种植着各种庄稼,戴着斗笠穿着短衫的npc在忙碌,水声潺潺,清风拂动,仿佛世外桃源,让人内心宁静。 走过木桥,一路向东,路上乐小天看到一队队玩家或拎或扛,带着各种野兽往镇里走去,都是打猎归来的队伍。 附近有很多山,野兽也很多,所以成了玩家打猎赚钱的乐园。 要前往黑风山,需要穿过一片密林,这里距离黑风寨很近,玩家怕被山贼屠杀,少有人来,走了半天,乐小天也没有看到半个人。 —————— 密林深处,一行五人正在围着一头身躯庞大的老虎攻击,三男两女,一人长的像军人,一人尖嘴猴腮,一人又黑又胖,另外两名女子一个稍有几分姿色,一个长相普通。 如果乐小天在这里,一定会认出,这五人就是昨天嫌他属性太低,拒绝他加入的打猎队伍。 他们各自拿着破旧的武器,对老虎进行围攻,老虎的力量很强,身手也灵敏,五人根本不是它的对手,凭借人多和配合默契才能与之周旋。 突然,老虎趁相貌普通的那名女子没有防备,扑了上去,张开大口,紧紧的咬住女子大腿,使劲的撕扯。 女子胆子很小,一被攻击,大声尖叫,吓的哭了起来,直呼救命。 见队员有危险,另外四人纷纷冲了上去,举起武器往老虎身上砍。 老虎见势不妙,立刻闪开,跳出了四人的攻击范围。 逼退老虎,四人这才看到受到袭击的女子,腿部鲜血淋漓,伤口深可见骨。 身为队长的中年男子关心道:“你怎么样?还能战斗吗?” 女子一边哭泣,一边摇头:“不行!我站不起来了!呜呜~~~” 尖嘴猴腮的瘦小男子说道:“这头老虎太厉害了,我们五个人都打不过它,现在廖红受了伤,四个人就更不可能了,队长,我们还是撤吧。”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只能这么做了,看来以我们的实力对付老虎还是有些托大了,吴江你和张小丽带廖红先走,我和朱德阎掩护你们。” 四人分成两组,尖嘴猴腮男子和长的有几分姿色的女子一组,一左一右托着受伤的廖红往清河镇方向跑,队长霍建国和又黑又胖的朱德阎一组,举着武器威慑老虎,不让它扑上来。 一行人想要撤退,但老虎并不打算放过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让它这个野兽之王的脸面往哪搁,紧追不舍。 —————— 乐小天在密林里一边走着,一边查看属性面板,自从他将内功修炼到第六层后,四项主属性又得到了大幅提升,如今他的力量28,体魄31,敏捷23,内息20。 《八段锦》越修炼到最后,速度越是慢,或者说需要的经验多了,刚开始从第一层修炼到第三层,乐小天只花了两个小时,后来从第三层提升到第六层,足足花了他大概十二个小时,一晚上的时间。 由此可见,随着内功层数提升,修炼所需的时间也会增加,估计到后面,《八段锦》每修炼一层,至少会需要好几个小时。 对此,乐小天倒并不着急,现在最要紧的是先筹到100两银子,学了魁梧大汉的独门绝技,谁知道时间一久,他会不会变卦。 主属性大增,乐小天感觉自己的身手比以前强了许多,力气惊人,体力充裕,脚步轻盈,反应迅速,体内真气的量由一丝变为了一撮,壮大了不少。 随着实力增加,一股从未有过的自信心在乐小天内心深处诞生,那是一种一切尽在自己掌握中的感觉,十分奇妙。 第十二章 战老虎 走着走着,前方忽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随后,乐小天就看到有五个人正朝他这边跑来,在他们身后,紧紧的跟着一只老虎。 显然,一行人打不过老虎,想要逃跑,却怎么也甩不掉对方。 老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灵敏的往前一跳,举起爪子往朱德阎胸口拍去。 朱德阎挥刀与其对拼,锈迹斑斑的破旧砍刀在老虎爪子上划出了一条浅浅的伤口。 老虎吃痛,变得更加凶猛,奋力一拍,朱德阎胸口如遭锤击,整个人像沙包一样被甩了出去,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再也起不来。 又有一名队员失去行动能力,情况急转直下,一行人的处境变得十分危险。 打伤了一人,老虎又向霍建国扑去,霍建国显然是个会家子,一个铁板桥顺利的躲过了老虎的飞扑,并且趁其还未落地,无法进行防御和躲闪,举起一把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破菜刀往老虎尾巴砍去。 “啪嗒”一条尾巴掉到地上,老虎哀嚎了一声,然后愤怒的朝霍建国咆哮,模样凶狠狰狞,似要将其碎尸万段。 四肢舞动,老虎快速奔跑,再次向霍建国冲去,这回它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再飞扑,改用獠牙和锐利的爪子攻击。 正面对敌,霍建国哪是老虎的对手,被打的连连后退,身上多处抓伤,鲜血直流,好在这时,吴江和张小丽跑过来帮忙,加入了战团。 之前五人能与老虎缠斗,靠的是人数优势,现在五个人只剩下三个人,劣势渐显,又是两爪,吴江和张小丽瞬间被拍飞,失去了战斗能力。 这样一来,场中只剩下受伤的霍建国还在苦苦支撑,五人中,也就他有两下子,能和老虎过两招,其他人根本不是老虎一合之敌。 虽然撑的时间比别人久,但输也只是迟早的事,连续的战斗使霍建国体力消耗极快,哪怕他有20点体魄也不足以令他成为超人,气息变得急促,力量开始减弱。 趁此良机,老虎发动了最后的攻击,张开巨口,朝霍建国脖子咬去,若是咬中,便会当场丧命。 看到这,另外四人已经放弃,这种情况团灭是注定的了,他们很后悔,不应该心急,为了能快点赚到加入武馆的钱,跑来挑战老虎,如今钱没赚到,反而还要赔上昨天的努力成果,众人都是很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 霍建国叹了口气,准备等死了。 眼看老虎的獠牙越来越近,已经能够闻到它口中的腥臭,却在这时,一个人影冲了过来,弓着腿,双拳齐出。 “黑虎推山!” 一道气浪震开,老虎被一股巨力推的横移了出去。 当看清楚救自己的人样貌时,霍建国一脸惊讶:“怎么是你!” 乐小天说道:“我刚好路过这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霍建国焦急道:“你的恩情我心领了,可你不是它的对手,快跑吧,你没必要为我们搭上一条命。” “放心,真要打不过,我会马上逃跑,到时候记得帮我拖住它。” “......” 霍建国很想说,这人好没节操,这种话都说得出口。 另一边,受了重伤,捂着胸口,嘴角溢血的朱德阎问道:“这男的是谁?你们认识?” 躺在地上起不来的廖红一脸惭愧的说道:“昨天他想加入我们队伍,但属性太低,被我们拒绝了,没想到他竟然愿意救我们,昨天真不应该那样对他。” 吴江气道:“救个屁,我们五个都不是老虎的对手,他一个属性都是1的废材,只不过来送死而已。” “唉!看来今天我们是死定了,白忙活了一天,又得重新开始。”朱德阎叹气道。 就在五人都不抱希望的时候,那边被推开的老虎怒吼着朝乐小天冲了过来。 对于这个打搅它报仇的男子,老虎充满了敌意。 这是乐小天在游戏里第一次战斗,稍微有些紧张,刚开始手脚无措,被老虎占得先机,在他身上留下了两道爪痕,看的霍建国五人连连摇头。 后来,乐小天渐渐掌握了技巧,适应了节奏,腾挪闪躲,一一避开了老虎的攻击,霍建国五人这才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看到眼前的男子拥有不下于自己的灵敏度,避开了自己的攻击,老虎很是生气,四足一蹬,身躯一跃,想要将乐小天扑倒在地,使他无法躲闪。 此时,乐小天已经不再紧张,头脑冷静了下来,面对飞扑过来的老虎,他迅速做出了应对措施。 只见他身体顺时针旋转一圈,不退反进,右臂如锤子挥出,使出了青龙摆尾。 拳中蕴含着真气,威力大增,“砰”的一声,乐小天的右拳与老虎拍出的爪子撞在一起,两股力量对碰,不相上下,在反作用力下,乐小天连退三四步,老虎也飞向了后方,爪子在地上划出四道深痕,才稳住身形。 朱德阎目瞪口呆:“我靠!他竟然和老虎打成了平手!谁说他是废材的?” 吴江难以置信的自语道:“这怎么可能!他昨天明明还是个病怏怏的模样,才过了一天,怎么就变得这么强了?” 另外两名女子也是一脸吃惊的神情,久久说不出话来。 霍建国似乎想到了什么,开口道:“他会武功!刚才那两招应该就是某种武功招式,他一定是加入了武馆!难怪他敢单挑老虎,原来是有恃无恐。” 张小丽呆呆的说道:“这会武功和不会武功相差也太大了吧?我们五个人都打不过老虎,他一个人竟然能和老虎打的不相上下,这游戏设定是不是有问题?” “如果我没有看错,他应该还学会了内功,一旦学会了内功,那就不一样了,拥有了真气,一招一式威力都能得到增幅。我在现实中学过武,所以很清楚,练过内功和没有练过内功的人,相差真的很大。” 朱德阎打断了他们的话:“不是,我说这才过了一天,他怎么就凑到钱加入武馆了,我们累到现在可连一半入馆费都没赚到。” “这谁知道。”吴江有些酸溜溜的说道。 几人说话间,乐小天和老虎又过了几招,但都无功而返,谁也奈何不了谁,对峙了片刻,最终老虎不甘的怒吼了一声,转身向密林深处跑去,显然它也知道,再打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并且有可能,等霍建国五人伤好点了,它还会有危险,故而明智的选择了放弃。 望着老虎的身影快速消失在密林中,霍建国五人都松了口气。 他们撑着伤势,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乐小天面前,一一道谢。 “朋友,这个人情我记下了,以后要是需要帮助,你直管开口。”霍建国说道。 霍建国给乐小天的印象不错,这也是他为什么帮助他们的原因,多个朋友肯定没有坏处。 “好,有事的话我一定不会跟你客气。” 霍建国豪爽的笑了:“大家这么有缘,不如交个朋友吧,我叫霍建国,这个又黑又胖的叫朱德阎,另外三人昨天你也见过,他们叫吴江,廖红,和张小丽,昨天的事是我们不对,希望你别介意。” 乐小天无所谓的挥了挥手:“嗨,那只是小事,我早忘了,我叫乐小天,你们叫我小天就行。” 乐小天的大肚获得了五人的好感,纷纷与他握手,捐弃前嫌,重新认识。 因为五人的伤势很重,所以聊了没几句,就与乐小天告了别,回清河镇疗伤了。 在游戏里,受了伤,需要通过服药,和一段时间休养才能完全康愈,因此,短时间内,他们五人是无法再出来打猎了。 虽然很想知道乐小天是怎样在一天之内筹齐入馆费的,但霍建国五人知趣的没有问,这属于个人秘密,他们之间的交情还没到什么话都可以问的程度,再说,乐小天刚救了他们,还欠着人情没还,怎么好意思再开这个口。 第十三章 蒙汗药 等到五人都离开了,乐小天继续向黑风寨走去。 黑风寨建于山顶之上,背靠悬崖,上山只有一条路,易守难攻,故而才能为害这么多年,没被剿灭。 乐小天不敢光明正大由山路上山,而是悄悄的从林子里爬上去,以免被山贼发现。 来到山顶,远远就看见了一座防守严密的山寨,四面由高高的木制围墙保护,只留正面一道大门,山贼每两人一组,在四周巡逻,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就能发现。 甚至在山寨内还有一座瞭望塔,上面有一人,观察着山上山下的动静。 看到这,乐小天庆幸自己没有走山路,否则现在早就被发现,遭到攻击了。 躲在林子里观察了半天,最终,乐小天还是决定放弃自己这个天真的想法,黑风寨守卫森严,且人数众多,他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先不说能不能进入山寨,就算进去了,能不能打得过王霸还很难说,凭他一己之力,就算将《八段锦》修炼到第十层,也难以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300两的赏金,果然不是这么好赚的。” 乐小天正想打道回府,忽然看到黑风寨里走出两名山贼,他们推着一辆空荡荡的板车往山下走去,在他们身后,有一名围着围裙,手拿菜刀像是厨子的粗犷大汉大声喊道:“快去快回,今天是寨主的生辰,耽误了晚宴,我们都得挨揍!” 乐小天一愣:“嗯?什么情况?王霸今晚要办酒宴?” 他摸着下巴,眼中渐渐有了亮光,嘴角一翘,远远的跟在了那两名推着板车的山贼后面。 下了山,果然不出乐小天所料,那两名山贼直接往清河镇方向走去。 由于他们打扮的和普通村民没两样,一路上倒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顺利来到清河镇,两名山贼先是去了卖菜的地方,买了大量的牛羊肉,之后又到酒楼买了许多酒,由于搬酒需要一些时间,两人就在酒楼里先喝了起来。 趁此机会,乐小天迅速赶往药店,问有些老迈的掌柜:“你们这里有没有蒙汗药?” 小时候经常看武侠类影视作品的乐小天,知道有这么一种神奇的药,能够迷晕别人。 “有是有,就是不知道你用来干什么。”掌柜还算有些职业道德,没有直接卖给乐小天这种坏人常用的东西。 听到真的有,乐小天大喜,抬头挺胸,自豪的说道:“为民除害!” 掌柜还是有些不放心,记下了乐小天的容貌,才卖给他几包蒙汗药。 蒙汗药的价格有些贵,总共花了2两银子,让乐小天有些心疼,好在一想到计划若是成功了,收获会很巨大,也就不再想这件事,有付出才有回报嘛。 回到酒楼,两名山贼已经不见了,乐小天顿时有些着急,一打听,才知道装好了酒,他们就离开了。 乐小天立刻往来时的方向追去,好在两人推着沉重的板车,倒也没走多远,一出小镇,就看到了他们的身影。 这回,乐小天不再跟在他们身后,而是越过他们,跑到了前头,先一步去了密林。 推着一车的货物,两名山贼的速度比来时慢了许多,走了半天才来到密林边缘。 这时,一名山贼眼尖,看到旁边地上有一枚铜钱,面容一喜,快速跑了过去,将地上的铜钱捡了起来,像宝贝一样小心翼翼藏在怀里。 这一幕,落到另外一名山贼眼中,顿时有些羡慕,目光移动,不经意间,他看到另外一个地方也有一枚铜钱,大笑一声,跑了过去,捡起地上的钱,在空中晃了晃,好像再跟之前那名山贼炫耀,意思是我也捡到了。 之前那名山贼目光根本不在对方身上,而是望向了他身后,一脸震惊,因为他看到,在自己同伴身后,竟然散落着大量的铜钱,一直延伸向密林之中。 顺着同伴的目光望去,后来那个捡到钱的山贼脸上也是露出了相同的表情,过了片刻,两人齐声欢呼了起来,一起冲了过去,蹲到地上,疯狂的捡起了钱。 这一捡,两人就停不下来了,地上的钱越捡越多,这里捡完了,前面又有,两人一边捡,一边走向了密林,因为铜钱一直延伸向那个方向。 躲在暗处的乐小天看到两人捡钱捡的不亦热乎,心疼的要死,那些钱可都是他放在地上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开那两名山贼。 他们一走进密林,乐小天就动了,快速跑向板车,然后趁两人还没回来,打开所有酒坛的封盖,将一包包蒙汗药倒了进去,最后重新盖上封盖,再次躲回暗处。 做完这一切,两名山贼也正巧回来了,两人手里捧着大把的铜钱,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这么多钱也不知道是哪个傻瓜丢的。” “管他谁丢的,进了我们的口袋就是我们的了,要是每天都有这么多钱捡就好了。” “是啊是啊,寨主太小气了,每次抢了那么多货,只肯分兄弟们一点点,根本不够用,我都快穷死了,已经好久没碰过女人,憋了一股子火没地方发。” “没事,有了这些钱,明天我们就能去逛窑子,真怀念如花那销魂的身体。” “是啊,还有那充满野性的胡渣。” 两人无比陶醉的说道。 躲在暗处的乐小天一阵恶寒,心想:游戏里的npc口味还真重。 第十四章 剿灭黑风寨 入夜,黑风寨灯火通明,热闹无比,喧嚣声堪比庙会。 因为是寨主王霸的生辰,天一黑,酒宴开始,许多山贼都到主厅进行祝贺,然后喝醉吃肉,潇洒快活了,守卫出现了明显的松懈,只有两个人守在山寨门口。 “唉!真倒霉,为什么抽到短签的是我们两个,好不容易遇到寨主生辰,有酒有肉,我们却要站在这里守大门,喝西北风,倒霉透顶了!” “谁说不是,看到他们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老子都馋死了。” 守大门的两名山贼不停抱怨着。 只是没过多久,主厅里的喧嚣声戛然而止,变得诡异般安静,悄无声息。 两名山贼面露疑惑,奇怪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正想进去瞧一瞧究竟。 刚转身,一道黑影就冲了上来。 “谁?” 两人警惕性很高,黑影一靠近,就被他们发现了,两人挥刀就砍,黑影身手灵敏,左闪右避,迅捷的避开了两人的攻击。 黑影欺身而上,五指并拢,以指尖为点,快速出击。 一招银蛇吐信打在左边山贼的喉咙上,咔嚓一声,直接把其喉软骨击碎,这名山贼捂着喉咙,痛苦的倒在了地上。 之后,乐小天趁右边的山贼还没反应过来,双拳齐出,用一招黑虎推山把他打飞,摔在地上,生死不知。 一下子解决了两名山贼,乐小天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拥有了这么强的实力,站在原地,望着双手,发呆了片刻。 回过神来,他走到两名山贼尸体旁,伸手在他们怀里摸了摸,摸出了几枚铜钱,这让他大失所望,还以为山贼会掉落什么好东西,没想到和乞丐一样穷。 捡起地上一把山贼用过的大刀,乐小天往山寨里面走去。 山寨里很安静,一点声音也没有,乐小天知道,那是他下到酒里的蒙汗药发作了。 来到主厅,果然看到几十名光着膀子,身上纹着纹身的山贼以各种姿势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在最上方,一把虎皮大椅上,斜歪歪的趴着一名一米八几的高头大汉,在他脚下,放着一把金光闪闪的大砍刀,一看就知绝非普通兵器。 不用猜,只一眼,乐小天就知道此人便是官府通缉的黑风寨首领,王霸! 脚步轻移,乐小天提着刀,走了上去。 当走到距离王霸只有两三步距离时,乐小天停住了,他总感觉今晚的行动太顺利了,有些不对劲,他仔细的注视着王霸,发现并没有什么问题,对方一动不动,显然是昏睡了过去。 但出于谨慎,乐小天还是将手中的刀扔了过去,做最后的试探。 大刀笔直的射向王霸,在即将插入他身体时,原本趴在椅子上的王霸,突然动了! 他拿起放在脚下的大砍刀,往前一档,乐小天扔出的武器应声掉到了地上。 “奶奶的,我就知道你在装睡,不试一试你,差点就遭了你的道!” 乐小天往后一跃,与王霸拉开了距离,后背冒出冷汗,一阵后怕,庆幸自己小心谨慎,要不然现在就死翘翘了。 王霸用刀撑着自己摇摇晃晃的身体,喘着粗气道:“哪来的小王八蛋,竟敢用药害我,大爷我今天非将你剁成肉碎不可!” 看到他说句话都大喘气,眼皮不停往下掉,一副想睡又不敢睡的模样,乐小天就知道他在硬撑,他一定和其他山贼一样,也中了蒙汗药,只是仗着会武功,一直用真气压制着药性,不让它发作。 不过,就算王霸武功再强,他体内的真气也总有用光的时候,一旦真气耗尽,他不想睡也得睡了。 想到这,乐小天又后退了几步,不给对方任何反杀的机会。 “王大寨主,你就别做无谓的挣扎了,乖乖束手就擒,我还能给你来个痛快。” “我不会死在你这种无名小卒手上的,我要杀了你!” 王霸吃力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握刀,高高举起,越过头顶,使出全力猛地向前一劈,一道金色刀气飞射而出,划破空气,呼啸着向乐小天飞去。 乐小天一直保持着警惕,见到王霸举刀,他就反应迅速的往旁边躲闪,可是他的速度依旧没有刀气快,虽然避开了要害,但还是被击中了左肩,鲜血四溅。 乐小天捂着受伤的肩膀,咬着牙,恨声说道:“这家伙中了蒙汗药都有这么强的实力,要是平时,只怕更加恐怖。” 只使了一招,王霸就不行了,单膝跪在地上,拄着刀,气喘吁吁,因为将剩余的真气全部用来做最后的反扑,他再也压制不住体内的药性,不甘心的瞪了乐小天一眼,然后就晕了过去。 “死到临头了还敢瞪我,你以为你这样瞪我,我就会害怕?我现在就宰了你,拿你的人头去领赏钱!” 来到王霸旁边,乐小天捡起他的金光大刀,感觉很沉,单手拿不住,改为用两只手。 手起刀落,温热的鲜血洒了出来,浸染了大地,王霸尸首分离,彻底死了。 杀死了王霸,乐小天终于松了口气,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手中的武器是有属性的。 断金刀(神兵排行榜第九十六名) 锋利度55 使用效果:刀法威力提升两成 摧金断玉:可削断所有普通兵器。 “不愧是新手村的大boss,竟然掉了把这么牛逼的武器,不错!不错!” 手中的断金刀霸气外露,造型夸张、惹眼,最重要的是还会发光,这可是普通兵器所不具备的。 不止杀了王霸,还得了一把光武,可谓大丰收,乐小天十分开心,顺手就把其他山贼也送上了天。 断金刀很重,只不过用它杀了几十个昏睡过去的山贼,乐小天就累的走路都走不动了,他明白,这是由于他的力量太低,难以长时间使用它的关系。 得知这一点,他也就不再随便使用这把刀,找了块布把它包起来,背到了身后。 乐小天没有就这样离开,继续摸尸体,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宝贝。 那几十名山贼身上除了一点点钱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至于王霸,乐小天意外的在他身上找到了一把钥匙。 这把钥匙被他保管的很隐秘,用一根坚韧的黑绳绑在脖子上,似乎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望着手中的钥匙,乐小天眼睛眯了起来,目光在大厅里仔细的寻找,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什么带钥匙孔的门或箱子。 之后,他又去山寨其他地方找,最后终于在山寨正北边,找到了一个奢华的房间,这里与其他屋子不同,不止面积最大,房间里的摆设也很名贵,字画古玩,花瓶玉器,应有尽有,想来这里就是王霸的卧室。 一阵翻箱倒柜,乐小天还是没有找到能够对应手中钥匙的钥匙孔。 就在他打算放弃时,他的目光无意间落到一副挂在墙上的山水画上,脑海里浮现出很多影视作品中出现的暗门或密室画面,心想该不会这里也有类似的地方吧? 他慢慢的走了过去,轻轻的掀开那副山水画,别说,还真被他找到了一个凹槽,凹槽里面有个拉环,乐小天往外一拉,轰轰声中,房间某个角落的地板推了开来,露出了一条向下的阶梯,黑漆漆的,也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拿起房间里的一支蜡烛,乐小天小心翼翼的走了下去。 阶梯不是很高,很快就走到了最底层,这是一个密室,四面都是墙,只有前方有个石门,门旁边正巧有个钥匙孔,乐小天试着把从王霸身上得到的钥匙插了进去。 还真对上了号,钥匙一转,石门缓缓升起。 当看到石门后面的景象时,乐小天有种中了五百万大奖的感觉,幸福的都快晕过去了。 石门后面也是一间密室,但却放着好几个大箱子,每个箱子里面装着大量的金银珠宝,那些宝贝散发出来的光芒,都快亮瞎乐小天的24k钛合金狗眼了。 “哈哈!发财了!” 乐小天冲了进去,从这个箱子里捧起几锭银子,从那个箱子捧起几锭金元宝,又从另外一个箱子抓起一把珍珠宝石,确认都是真的后,整个人扑倒在了这些箱子上,半天舍不得起来。 “如果我没猜错,这些应该都是黑风寨从过往商人那抢来的财物,王霸作恶多端,死有余辜,这些钱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他花了吧,也算为他积点阴德。”乐小天无耻的自言自语道。 就这样,这里的钱被乐小天厚着脸皮据为了己有。 细细一数,密室里总共有五口大箱子,一箱黄金,一箱珠宝,三箱白银,加起来乐小天也不知道有多少钱,反正很多,多的他数都数不过来。 第十五章 先天丹 清晨,一名穿的破破烂烂,身上有多处伤口的英俊男子推着一辆装有五口大箱子的板车进入了清河镇。 男子推的很吃力,由此可见,车上的箱子很重,到了万通钱庄门口,他停了下来。 他把箱子一个一个搬进去,等到出来时,一身轻松,唯一不同的,唯独怀里多了一叠共计一万八千五百两的银票。 提起板车里剩下的最后一个布包,乐小天往衙门方向走去。 他手中的布包底部沾有血迹,时不时有鲜血从中掉落,滴在地上,看着怪可怕的。 布包里装的不是其他东西,正是通缉犯王霸的头颅,这是凭证,证明乐小天杀了目标的证据,有了它,才能领取赏钱。 进了一趟衙门,乐小天手里的布包不见了,怀里又多了三百两银票。 对于乐小天能够铲除官府多年都无法剿灭的黑风寨,衙门里的npc表现的很惊讶,都在暗地里猜测他的武功有多高。 实际上,这回能够杀死王霸,乐小天靠的不是自身实力,靠的是阴招,是计谋,这也验证了之前电视中李部长说的,要想在游戏里变强,除了善于发现,敢于探索,还得动脑筋,聪明的人就算不会绝世武功,也能成为强者。 乐小天现在渐渐明白世界各国为什么要用一款虚拟游戏来挑选活下去的人了,因为这款游戏比的不只是实力,还有大脑! 两者兼具者,又岂会是庸才? 药店门口,乐小天正在为自己处理伤势,他拿着一盒黄色粉末往身上伤口上抹。 《江湖》和其他的游戏不同,玩家受了伤,若是外伤就得敷药,才能好的快,否则伤口愈合的会很慢,影响玩家实力发挥,就如昨天廖红大腿被老虎咬伤,伤口没好之前,她的移动速度会变得很慢,走路一瘸一拐,甚至需要人搀扶才能行走,这样一来,基本就等于失去了战斗能力。 至于内伤,若是懂内功就好办了,只要坐在地上运功疗伤,就能治好,当然越是上乘内功,疗伤速度就越快。 不懂内功的话,就只能找大夫医治了。 乐小天受的是外伤,昨天先是被老虎抓伤,之后又被王霸刀气劈中肩膀,这些伤虽然不致命,但若是不尽快处理,会使他的实力大打折扣。 擦好了金疮药,乐小天直接去了武馆,今天他要学习《浪叠斩》。 魁梧大汉是个十分贪财的npc,给了他一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他也不问钱是哪来的,立马就笑容满面的将乐小天带到了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其他人偷学。 “这《浪叠斩》是为师早年路过海边,观大海之波澜壮阔,领悟出来的一门刀法。 正所谓后浪推前浪,一浪胜一浪,此刀法每挥一刀,威力便会增强一分,越战越勇,越打越强,直至对手挡不住了也就赢了。 用此刀法,为师基本上少有败绩,除非遇到实力太强的,否则大部分人都破解不了这连绵不绝,不停变强的刀势。 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这《浪叠斩》也是有缺点的,随着威力增强,每使一刀,消耗的真气也会随之提高,若没有深厚的内力作支撑,它的优势则会成为劣势。 以为师现在的功力,最多只能使五刀,五刀过后,真气便会耗尽,这时若是还没有杀死敌人,那就危险了。” 之后,魁梧大汉就将《浪叠斩》正式传授给了乐小天。 空地上,刀光闪烁,真气狂掠,锋利的刀刃来回纵横,大开大合,地面的尘土随之飞扬。 一套刀法毕了,乐小天双手拄刀,俯着身子,汗如雨下,气喘如牛。 练了一整天,乐小天都没有练成《浪叠斩》,颇有些烦躁,对魁梧大汉问道:“师傅,为何徒儿练了这么久,还是没有练成这套刀法?” 魁梧大汉摇头叹息道:“唉!你的悟性实在太低了,是我见过最低的,若不能提高你的悟性,恐怕再练上一个月,也不一定能够练成。” “可否有方法提高我的悟性?” “我听闻镇里的药店老板有一镇店之宝,名为先天丹,你要是能得到这颗丹药,倒是能提高一些悟性。” 乐小天脸上浮现出一抹怒色:“靠!你怎么不早说,害我在这里白白浪费了一天时间!” 魁梧大汉翻了个白眼:“你又没问我。” 来到药店,乐小天见到了熟悉的掌柜,他也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掌柜,听说你们这里有个镇店之宝,叫什么先天丹的,可否卖给我?” “本店确实有颗先天丹,乃东家之物,老夫无权做主,你去问我们东家吧。” “你们东家是谁?” “罗有财,罗员外。” 打听到罗府的地址,乐小天往清河镇西边走去,罗有财的家位于一座风景秀丽的山脚下,依湖而建,环境清幽雅致。 罗有财的府邸不止风景好,还很气派,门口有两个下人守着,刚靠近,两人就把乐小天拦住了。 其中一人问:“你想干什么?” “我叫乐小天,找你们老爷有事谈,烦请通传一声。” “穿成这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叫花子,找老爷能有什么事,别打扰我们工作,走走走!” “我真的有事找你们老爷,就请通传一下吧。” “不行不行!” 乐小天说破了嘴皮子,也没能让门口的两个下人进去通传。 最后,他眼珠子一转,想到个办法。 他从钱袋里拿出两块碎银子,一人一块塞到了两个下人手中,挑眉弄眼的说道:“两位大哥,帮帮忙,我真的有事找你们老爷。” 有钱果然就不一样了,两人笑眯眯的把银子收了起来,态度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来是贵客,好,没问题,我这就进去通传,告诉老爷一声,您请稍等片刻。” 之后,其中一名下人就热情十足,风风火火的跑进了府里。 过了一会,这名下人回来了,同时带来了个好消息,说罗有财同意见乐小天,已在会客厅等候。 跟着这名下人走进府中,乐小天心想有钱就是好,很多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在会客厅中,乐小天见到了一个贼眉鼠眼,地主打扮的中年男子。 乐小天在打量罗有财,罗有财也在打量他,见乐小天穿的破破烂烂,罗有财眉头皱了起来,一脸嫌弃。 “就是你要找我?” “是的,我听闻罗员外有颗先天丹,不知可否割爱,卖给在下?”乐小天客气的说道。 罗有财眉毛一挑,阴阳怪气道:“这先天丹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买得起吗?” “买不买得起,还得看阁下开什么样的价。” 罗有财竖起三根手指,摸着嘴边的胡须轻笑道:“三千两银子!” “嘶!”乐小天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知道罗有财会宰他一刀,可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狠,一开口就要三千两,心中暗骂奸商,嘴上却用商量的口气问道:“能否便宜一点?” 没想法,整个清河镇只有罗有财有一颗先天丹,不买他的那就没得买了,乐小天别无选择。 “三千两,少一个铜钱都不行,爱要不要!”似乎吃定了乐小天,罗有财坚持这个价不松口。 要不是怕成为官府的通缉犯,乐小天真想一刀劈了这个奸商,他考虑了很久,终于还是咬了咬牙,点头道:“好,三千两就三千两,我要了。” “少侠真豪爽,将来定是个做大事的人!”罗有财朝乐小天比了个大拇指,脸上那奸诈的笑容怎么看都觉得可恶。 “少说废话,快把那先天丹拿来,我倒要看看什么破东西竟然值三千两银子!” “少侠稍待片刻,我这就去取,来人,给少侠奉茶。” 果然,有钱的就是大爷,一听乐小天真的要买先天丹,罗有财立刻展现出了他的待客之道。 乐小天在会客厅里一边喝着下人端上来的茶,一边无聊的等待,等茶快喝光了,罗有财也回来了。 他手中小心翼翼的捧着一个锦盒,乐小天想接过来看一眼,罗有财却伸出了手。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老狐狸!”乐小天低声骂了一句。 然后从怀中取出三张千两银票,十分不舍的递给罗有财。 得了锦盒,乐小天迫不及待打了开来,只见里面静静躺着一个精美的玉制药瓶,扒开塞子,一股沁人心脾的药香立刻扩散开来,闻之,令人精神一振。 药瓶一倒,一颗翡翠般通透的丹药就滚落到了乐小天掌心处。 先天丹:服用后可获得10个自由属性点。 看到手中丹药的信息,乐小天既是意外,又是惊喜,他一直在寻找可以增加属性点的东西,没想到竟然会在无意间被他找到。 当下大为欣喜,连忙问道:“罗员外,你还有这先天丹吗?我还想再买。” “这东西可是罕见的宝贝,不是街上的大白菜,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能得一颗,就已十分难得,我怎么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先天丹。” 乐小天有些失望:“那你知道哪里还能找到这东西吗?” “清河镇应该是没有了,你不如去苏州城找找,或许能够找到。” “苏州城吗?好,我知道了。” 乐小天一走,一人从侧门走进了会客厅,望着正在数钱的罗有财笑道:“大哥,我说过,这笔生意很好赚,对吧?” “哈哈,你哪找来的愣小子,竟然愿意花三千两银子买先天丹,当年我只用了一千两买下它,现在一转手,足足赚了两倍,药店一年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他的悟性那么低,要学我的《浪叠斩》就必然先提高悟性,否则要练很久才能练成,我就向他透露你这里有一颗先天丹,他想以最快速度变强,就必须要买,他没得选,这是个阳谋,就算明知会被宰,他也得往坑里跳。” “有一点我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他身上有那么多钱的?” “今早我看到他推着一车五口箱子去了钱庄,之后又去了衙门,然后来到武馆时就有了学《浪叠斩》的钱,一分析,我就猜到他肯定是杀了黑风寨的王霸,得了赏钱,才能拿出100两银子,至于他运到钱庄的箱子,想必应该就是黑风寨这些年抢来的金银财宝,黑风寨干了这么多年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们的财富又岂会少于三千两?” “呵呵,还是你聪明,为兄我自叹不如啊!” “说好的,赚到的钱一人一半,你别想赖账。” “那是!那是!” 如果乐小天此时还在这里,就会看到从侧门走出来的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清河武馆的馆主! 他要是知道自己竟然被两个npc合伙坑了,一定会痛哭流涕,捶胸顿足:套路!都是套路啊! 第十六章 九阴真经? 寂静无人的草地上,一人端坐其中。 嘴巴微张,丹药入口,他便闭上了眼睛。 服下先天丹,一股暖流立刻扩散开来,沿着乐小天的四肢百骸快速游走,往复循环。 突然,他的身躯一震,真气化为冲击波,以他为中心呈圆形震荡开来,周围地上的青草被吹的全体倾倒。 系统提示声随之响起。 “恭喜你,服用至珍宝药先天丹,获得10个自由属性点。” 打开属性面板,果然看到底下多了10个可分配属性,乐小天二话不说,把它们全部加到了悟性上。 如此一来,他的悟性就从1变为了11。 为了试验悟性效果提高了多少,乐小天在草地上练起了武馆馆主传授给他的刀法。 刀光环绕,青草横飞,这一练就是三天,期间乐小天也有下线休息过,但都只睡三四个小时就爬起来,时间宝贵,一分一秒都不容浪费。 悟性提高后,效果的确显著,练到第三天,随着系统提示响起,他终于练成了《浪叠斩》。 按照清河武馆馆主所言,若是以他之前的超低悟性,练上一个月也未必练成,如今只用了三天就练成,可见悟性和资质都是游戏中非常重要的属性之一,越到后期,作用越明显,毕竟越是上乘武功,越是深奥。 技能栏中,是这样介绍这套刀法的。 浪叠斩(初级刀法): 浪涌不止,刀无止境,不停挥刀攻击敌人,每挥刀一次,威力提升一成,真气消耗也会随之增加,直到主动停止或真气耗尽,否则此刀法威力将永无上限。 “威力永无上限!这刀法这么牛逼?可怎么会是初级刀法?以它这可以不停叠加威力的设定,起码也得是中级或者高级刀法才对。” 很快,乐小天就知道了答案,初学刀法,他就地演练了一遍,可当他劈出第三刀,他体内的真气竟然消耗一空,一丝一毫也没有了,这让他愣在当场。 “这也太坑爹了!我全部内力加起来,就只能使三刀?难怪是初级刀法,缺陷太大了!” “看来这《浪叠斩》和断金刀一个德性,只能关键时候用,平时还是少用为妙,若是和敌人打到一半,真气或体力没了,那就完蛋了。” 练成《浪叠斩》,乐小天没有回清河镇,继续待在这个空旷,又僻静的野外草地上,修炼起内功。 他的内功现在只提升到第六层,还有四层才圆满,既然现在已经练成了《浪叠斩》,那么是时候该修炼内功了。 修炼之前,他从怀里拿出一包白色粉末服了下去,此药名为聚元散,服用后可以在一天之内令玩家修炼内功时,事半功倍,相当于同等资质下,修炼一天,等于别人两天。 三天前,乐小天去药店购买金疮药时才知道,药店里还有这种可以增加修炼速度的药卖,虽然贵了点,一包得50两,但若能加快自己变强的脚步,再贵他也舍得花。 就像罗有财那买来的先天丹,明知会被宰,可为了尽快练成《浪叠斩》,他也得挨着,谁让整个清河镇只有对方有货。 不是乐小天笨,而是他别无选择。 乐小天的资质本来就很高,修炼速度快的不可思议,如今又有了聚元散的增幅,简直就跟妖孽一样,一天之内,就将内功修炼到了第十层,大圆满境界! 八段锦(基础内功) 力量+45 体魄+51 敏捷+39 内息+32 当前第十层,无法再提升。 内功练满后,乐小天的实力再次提升一大截,现在的他,不止力量大增,可以正常的舞动断金刀,他还可以做一些现实中做不了的高难度动作。 例如前空翻,后空翻,三百六十度旋转落地,这些现实中只有体操运动员才能做到的高难度动作,随着敏捷的提高,他感觉身轻如燕,自然而然就会了。 这些动作平时或许没什么用,但在战斗中,却可以用来躲避许多攻击。 内息的增长,令乐小天体内真气的量也增加了不少,之前使用《浪叠斩》他只能劈砍三刀,内力就会耗尽,如今他能使五刀了,最后一刀,威力提升五成,再加上兵器的增幅,拥有了1.7倍的攻击力,他可以一刀劈开一块磨盘大的石头。 乐小天相信,现在要是再遇到密林里的那头老虎,他可以轻易将其击杀。 时隔几日,再次回到清河镇,这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些玩家学npc,做起了小买卖,有卖吃的,有卖穿的,还有卖兵器的,出现了大量生活职业玩家。 甚至,还有玩家开起了赌档,一大群人聚在一起,摇着骰子,押大小,公然赌起了钱。 从游戏开始到现在,已过了将近10天,许多玩家都开窍了,不再受传统游戏的思想限制,各展所长,开启了各自的发家致富之旅。 最让乐小天感到惊讶的是,街上不知何时,多了许多衣着暴露的女玩家,她们一边朝路过的男玩家招手,一边娇声喊道:“大侠,要不要大宝剑,1两一次,包你满意!” 一脸惊奇的看着游戏里发生的巨大变化,乐小天顿时有种自己落伍的感觉,才几天而已,他就成了彻彻底底的乡下人。 一名身材略显丰满的少妇拉住了乐小天,用她胸前的两团肉球蹭着他的手臂,抛媚眼道:“帅哥,玩吗?保证让你爽!” 乐小天有些尴尬,赶紧抽回了手,不解的问道:“游戏里还能做这种事?” “当然可以,而且比外面更爽。” 乐小天想起了自己的妹妹,有些担忧道:“如果是这样,那是不是也可以霸王硬上弓?” 少妇咯咯笑道:“帅哥,原来你喜欢玩刺激的,没问题,只要你肯多付钱,我可以陪你玩这种游戏。”少妇明显误会了乐小天话中的意思。 “不是的,我是想问游戏里如果男玩家想要强女干女玩家,会怎么样?” “那可不行,那是犯法的,一报案,官府就会来抓人,抓住了听说要坐很久的牢,而且,一旦男玩家想要侵犯女玩家,女玩家可以立刻强行下线。” “也就是说,只有女玩家自愿,才可以做这种事?” “没错。” 听完少妇的话,乐小天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个游戏和外面一样乱。 “我说帅哥,你问了这么多,到底玩不玩嘛,人家时间很宝贵的。” 乐小天从钱袋里掏了1两银子递给少妇,说道:“我不需要大宝剑,但还是会付你钱。” 少妇没想到自己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就能拿到钱,有些愣住了。 随后,她双眼冒光,又拉住了乐小天,而且挨的更紧了,整个人都贴到了他身上。 “帅哥,要不然你再问我问题吧,我知道很多东西的,十个问题给1两银子就行,还免费赠送特殊服务喔!” “呃,不用了。” “喂!别跑啊,不问问题,谈谈人生也行!” 少妇太热情,乐小天吓的落荒而逃。 小镇上,玩家赚钱的方法花样百出,让乐小天大开眼界,除了摆摊、赌博、卖身,还有卖艺的,卖艺就是乞丐的升级版,在地上摆个破碗,然后站在旁边唱歌跳舞,表演各种节目,表演的好,倒真有一些玩家愿意打赏。 走着走着,一名男玩家挡住了乐小天的去路。 这名男玩家笑眯眯的迎了上来,先是左顾右望,然后才低声说道:“朋友,要武功秘籍吗?我这里有一本绝世武功,便宜卖你了。” “你有武功秘籍?拿来我看看。” 男子从怀里掏出一本书,但只掏出一半,把书名露了出来。 看到上面的字,乐小天大吃一惊:“九阴真经!” 男子点了点头:“对!这就是传说中的绝世武功,九阴真经!你要吗?” 乐小天狐疑道:“你有这么厉害的武功秘籍,为什么不自己学?” “这你就不懂了,我已经学完了九阴真经上面的武功,这本书对我已经没用了,所以拿来卖。” 乐小天半信半疑:“那这秘籍你打算卖多少钱?” “我急需用钱,也不多要你,给个100两就行。” 本来乐小天还有些相信,可是听到对方只要100两银子,顿时又不信了。 “你说你练成了九阴真经上面的武功,那肯定很厉害,表演两招来看看呗,若是真的,我就买。” 男子面露难色,苦着一张脸:“唉!本来要表演两招倒也没什么,可是我刚刚受了内伤,不宜妄动真气,你看,要不下次再给你表演?” 事到如今,乐小天已经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冷冷一笑:“你受内伤了?没事,我帮你疗伤好了,来来来,我们先找个安静的地方,衙门那挺不错的,你觉得如何?” 男子脸色一变:“不用了,我自己运功疗伤就行,对了,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一步。” 男子刚想走,乐小天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良辰兄!抓住那个骗子,别让他跑了!” 乐小天转头一看,果然发现说话的是多日不见的赵日天。 男子看到赵日天,则像老鼠见了猫,撒开双脚就要跑。 乐小天本来想放这个男子一马,毕竟游戏里每个玩家都不容易,可是赵日天的出现,让他无法再装作没看到,伸出一只脚,将想要逃跑的男子绊倒了。 赵日天很快就冲了过来,锵的一声,从剑鞘中抽出长剑,架在男子的脖子上。 “看你这回往哪跑,骗了老子10两银子,今天要是不还回来,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我自创的日天剑法。” 乐小天:“。。。。。” 男子哭丧着脸,求饶道:“大哥,你就放了我吧,你那10两银子我都用来加入武馆了,真的没钱还给你。” “狗曰的,那你就吃我一招日天剑法。” 寒光一闪,剑入菊花,街道上响起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第十七章 银丝白羽衣 赵日天还是不甘心,在男子身上搜了一遍,只找出几十文钱,这才不得不放弃。 临走时,赵日天拿走了男子怀里的那本九阴真经,并且警告他,再敢行骗,下次绝不轻饶,一定把他抓到衙门去。 看到男子连声应是,赵日天郁闷的和乐小天离开了,周围看热闹的观众也都散了。 走在路上,乐小天问道:“日天兄,你被他骗了?” “别提了,昨天这小子拦住了我,说有武功秘籍要卖给我,我一看,好家伙,竟然是传说中的九阳神功,当时以为遇到大好事,也没有多想,就问他多少钱,他先是说100两,我说没那么多钱,他就问我有多少,我说10两,他说急需用钱,10两就10两,便宜我了。 我就拿出所有钱把那本书买下了,结果回去一看,tmd竟然是三字经,知道被骗,我就一直再找他,到现在才找到,可惜还是来晚了一步,这家伙把我的钱都花光了,就剩下这几十文钱,那10两银子可是我辛苦好几天才赚到的,就这么没了,我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那是你太天真了,10两银子就想买九阳神功,你以为在做梦啊?” 赵日天摊了摊手,无奈道:“我这不是想快点变强嘛,谁知道骗子把业务都发展到游戏里来了。” 乐小天拿着那本假的九阴真经翻看了起来,果然发现书名写着九阴真经,但里面却是三字经,不禁有些佩服这些骗子的头脑。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能将书名给换掉。” “这还不简单,这游戏自由度这么高,去杂货店买点笔墨纸砚,想伪造多少绝世武功都行。” “果然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赵日天还是没有消气,大骂道:“屁的状元,他们就是社会的渣滓,人类的毒瘤,明明有手有脚,可以自食其力,却非要干些歪门邪道,靠骗为生,我最瞧不起这种人了!” “那你干嘛不把他抓到衙门去,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赵日天前一刻还义愤填膺,下一秒就垂头丧气,挥了挥手,说道:“算了,看他也是为了加入武馆才那么做的,都不容易,就先放他一马,他以后要是再敢骗人,到时候我一定亲手送他进牢房。” “没想到你还是个宽宏大量的主。” 赵日天甩了甩头发:“唉!谁让我长的这么帅!” 乐小天一阵无语:“这和帅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吗?” “你想多了,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这时,乐小天注意到赵日天身上的衣服换了,本来的粗布麻衣不见,变成了一件骚气十足的白色侠客装,便问道:“你混的挺不错,衣服都换了?” 赵日天立刻摆了个沉思者的pose,一脸希冀的望着乐小天。 “我是不是很帅?” “你再这样的话,我们没法做朋友了。” 赵日天赶紧从地上站了起来,变回正常道:“出生时系统赠送的衣服太难看了,跟个乞丐一样,我实在忍受不了,就去裁缝店买了件好看的,况且这衣服还有加魅力属性,穿着并不是没有好处。” 乐小天奇道:“衣服还能加魅力?” “当然了,穿着好看一点,npc也喜欢不是。” “话说这魅力属性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我到现在还不明白。” “你都不看论坛和电视吗?早就有玩家爆料了,说魅力是影响与npc好感的关键属性,魅力越高,npc对你的好感也就增加的越快。” 乐小天突然想到自己的妹妹就把刚开始进入游戏时的那10个自由属性点加到了魅力上,然后就和一个女npc成为了朋友,还从对方那借到了加入武馆的钱,顿时明白这个属性的作用。 “是不是好感度增加了,就能成为对方的朋友?” “是的,和npc成为了朋友,能得很多好处,对方会告诉你一些有用的信息,或者送你金钱和礼物,甚至还可以和异性npc谈恋爱,结为夫妇,生一大堆猴子。” “得了吧,这又不是恋爱养成游戏,和npc结婚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提升实力上。” “你别小看游戏里的npc,他们之间也是有关系网的,论坛上有个帖子说,某个现实中的泡妞高手来到游戏后,泡到个侠女,后来见了家长,才知道岳父是个二流门派的掌门,现在成为了这个门派的弟子,得到掌门真传,等于少奋斗二十年,好多人都在羡慕他。” 乐小天整个人都傻了:“这也行?真是走了****运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奇遇,羡慕不来的。” 乐小天斜眼看着赵日天,一副我明白了的表情:“原来你穿的这么骚包,也是想学人家去泡白富美,当个上门女婿啊。” 赵日天一副悲壮的神情:“为了名额,别说白富美了,恐龙也得上啊!” 乐小****他竖起大拇指:“你牛!我甘拜下风。” 乐小天接着说道:“不过既然能加魅力属性,总是有好处的,看来我也得去买件帅帅的衣服来装逼一下了。” “你早就应该这么做了,像我们这么帅的人,怎么能整天穿的像乞丐一样?” 当下,两人就走进了路边的裁缝店。 裁缝店墙上挂满了各种花花绿绿,款式别致的衣服,看到有客人光临,老板娘笑意盈盈的迎了上来。 “两位公子,喜欢什么衣服随便挑,随便选,我们这里的衣服款式是最多的,而且最好看,总有你喜欢的。” 乐小天立刻就在裁缝店逛了起来,每件衣服入手,他都能看到相应的信息。 紫衫袍:魅力+3,耐久100/100 黑色劲装:魅力+2,耐久100/100 纹龙锦衣:魅力+5,耐久100/100 …… 看了半天,魅力加最多的也就是纹龙锦衣,但只加5点魅力,乐小天有些并不满意,遂问道:“老板娘,有没有更好的,钱不是问题。” “有有有!我这里还有一件我年轻时缝制的杰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主人,这就拿来给你们看。” 说完,老板娘就往楼上快步走去,等她下来时,手上提着一件十分夺目的银白色衣服。 衣服不知是用何种材料制成,银辉烁烁,流光溢彩,一些地方还缝有白色羽毛,羽毛随风而动,极为飘逸,比赵日天身上穿的白色侠客装还要骚包。 银丝白羽衣:魅力+12,耐久度100/100 穿戴效果:可一定程度上吸引异性目光,博取好感(仅对npc有效)。 看到衣服属性,乐小天立马就决定买下这件衣服,问道:“老板娘,这件衣服多少钱?” 老板娘举起两根手指,晃了晃。 赵日天点了点头:“20两?倒是不贵。” “这位公子说笑了,我说的是200两!” 赵日天眼睛一瞪,叫了起来:“你开什么玩笑?一件衣服竟然要200两?这都够买四包聚元散了!” “公子有所不知,这件衣服所用的材料都是极为稀少珍贵的,这丝是上等的银蚕丝,这羽毛是从快要绝种的白露鸟身上取下来的,再加上我费时将近半年时间制作,不论材料还是时间,成本极高,卖200两真的不贵。” 赵日天转过身,凑到乐小天耳边低声说道:“我们还是找个借口快走吧,这么贵的衣服谁买得起啊。” 乐小天没有理会对方的话,直接从怀里掏出两张100两的银票,递给老板娘,说道:“这件衣服我要了。” “哇靠!你发财了,这么多钱?” “运气好,捡的。” “你当我白痴啊?老是捡钱?” “呃,我记错了,是别人送的。” “谁送的?我也去跟他要点。” “衙门的官老爷。” 看到赵日天像阵风一样冲出裁缝店,乐小天目瞪口呆,心想他该不会真的相信这种鬼话吧? 第十八章 比武(上) 换上银丝白羽衣,乐小天给人的感觉立刻就变了,一股华贵的气质显露了出来。 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一身好的衣服确实能让人在气质上发生改变。 乐小天容貌本来就剑眉星目,面如冠玉,颇有古人风采,加上衣服托衬,就像变了个人,比之曾经救过他的慕容枫,更加玉树临风。 走在街上,回头率十足,别说npc了,就连玩家的目光都被他给吸引了。 “哇,好帅啊!那人是玩家吗?” “应该不是吧,玩家那有这么帅的,再说那身衣服一看就很贵,以现在玩家的生活水平,哪里买得起那么值钱的衣服。” “也对,我老公要是有他一半帅就好了。” 来到武馆,这里已经今非昔比,聚集了许多玩家,人声鼎沸,拥挤不堪,就像菜市场一样热闹。 过了这么多天,有很多玩家通过各种途径凑齐了10两银子,加入了武馆,因此,这里也成为了清河镇玩家最集中的地方。 有的坐在地上修炼内功,有的在练拳,有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讨论游戏玩法,更多的则是围在一块空地上,看着什么。 乐小天走近一瞧,才发现空地上正有两个人在比武,拳来脚往,打的十分激烈。 比武的两人一人穿蓝衣,一人穿青衣。 蓝衣男子实力显然更强,一直压着青衣男子打,青衣男子苦苦支撑,不停格挡,最后似乎受不了这股憋屈气,大吼一声,使出五形拳的青龙摆尾,打算与对方拼了。 可是蓝衣男子却不打算硬拼,脚下一蹬,双手横举,人如蒲公英,轻轻的飘向后方。 看到这,乐小天怔住了,喃喃自语:“这是什么武功?” 旁边围观一人看了他一眼,回答道:“这是轻功,没见过?” “我见过天上飞的,没见过这种飘来飘去的。” “轻功种类很多,这是其中的一种,叫轻身术。” “这轻功要到哪学?” “没有npc教这个,是人家运气好,遇到随机事件,完成后得到一本轻功秘籍,这样才学会的。” “何为随机事件?” “随机事件和隐藏任务不一样,没有触发条件,具有随机性和唯一性,运气好,在关键的时间关键的地点出现了,才会遇到。 比如你路过某个地方时,看到有个npc被人欺负,上去行侠仗义,帮了对方,人家出于感激或许会给你点东西当做谢礼,谢礼有好有差,全看你帮助的npc条件怎么样。 当然你要是觉得你帮的npc拿不出好的谢礼,你也可以反过来,助纣为虐,帮助坏人欺负好人,坏人给不给你谢礼就不知道了,但可以自由选择,选择当一名大侠还是恶人,亦或者什么也不当,视若无睹,这就是随机事件,可遇不可求。” “原来如此,多谢兄台指点。” “不用客气。” 两人聊了几句,场上已经分出了胜负,避开青衣男子的青龙摆尾,蓝衣男子抓住机会,快速跃向其身侧,用的依旧是那不用走,用飘的轻功,等到近身,一招黑虎推山,双拳齐出,直接把对方打出了场外。 青衣男子倒在地上,受了内伤,一边吐血,一边不服气的对蓝衣男子说道:“郑辉,你也就仗着有轻功才能打赢我,要是不用轻功,我根本不会输。” 名叫郑辉的蓝衣男子不屑一笑:“真是笑话,你不会轻功就不许别人用?好吧,就算刚才我不用轻功,可最后那一招输的人照样还是你,我的内功已达第五层,不论是力量还是内息我都比你强,你觉得你还有赢的机会?” 青衣男子脸色一变:“什么!你把内功修炼到第五层了?” 场外其他人也是露出了惊容,议论纷纷。 “郑辉不愧是郑辉,都把内功修炼到第五层了,我不眠不休练到现在,也才第三层而已。” “人家每天比武赚那么多钱,买聚元散肯定够了,天天双倍经验,修炼速度能不快吗。” “看来清河镇第一的名号非他莫属了,前两天就连最早加入武馆的赵日天都败在他手上,放眼整个清河镇,恐怕已经没人是他对手了。” “从摆擂到现在,郑辉还从来没输过,前天连赢三十七场,昨天连赢二十五场,今天到现在连赢十三场,这份战绩,他若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是啊,现在找他比武的人越来越少,因为都知道打不过他,与其送钱来让人打,还不如把钱存起来,给自己买聚元散更好。” “就是就是!” 听到郑辉把内功修炼到第五层了,躺在地上的青衣男子终于低下了头,不舍的从怀里取出一锭10两的银子抛给对方,口中说道:“我认输!” 他心里清楚,如果对方说的是真的,那么就算最后一招郑辉不用轻功躲闪,他也会输,他内功只修炼到第三层,属性低施展出来的五形拳威力不及对方,真要对拼,必输无疑。 接过银子,郑辉将其纳入怀中,然后环顾四周,自信的笑道:“还有谁想上来比试一下吗,10两银子一把,谁赢了钱归谁。” 没有人应声,也没有人敢上去,郑辉在这里摆擂的第一天,很多人还不服气,上去与他比试,结果都惨败而归,不止受了伤,还输了钱。 后来他打响了名气,很多人知道他的实力很强,向他挑战的人也就渐渐少了,到现在,虽然还有一些傲气的人会与他比试,却没有之前那么多了,既然打不过,又何必上去找虐,还给别人送钱,又不是贱骨头,非要挨上一顿打才舒服。 又喊了两遍,还是没人愿意上场与他比试,郑辉打算提早收工,回去找个僻静的地方修炼,今天虽然赚的没有前两天多,但也赢了130两银子,是笔不小的数目,够他花上一段时间。 正想走,场外走进来一个人,见到又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来给自己送钱,郑辉自然开心,热情的问道:“这位兄台,你是来比武的吗?” 对方点了点头:“是的。” “你应该知道规矩吧?打一场10两银子,谁赢了钱就归谁。” “我明白,不过我想玩点更大的,我这里有一张一百两的银票,若你赢了银票归你,但你要是输了,我也不要你的钱,把你的轻功秘籍给我就行。” 第十九章 比武(下) “你要我的轻功秘籍?” 郑辉犹豫了,他能打赢这么多人,靠的就是可以任意移动的轻功,要是输了,别人也学会了轻功,那么他就优势全无,很难再保持领先。 可是望着对方手中的银票,郑辉又心痒难耐,那可是100两,快赶上他今天一天的收入了。 想到自己实力这么强,从未输过,郑辉突然有了信心,应下了这场赌局。 “好,我就用轻功秘籍做赌注,跟你比一场,如果我要是赢了,你可别耍赖不给钱。” “只要你不耍赖,我自然也就不会。” 见到两人竟然下了这么大赌注,围观的人顿时兴奋了起来,呼朋唤友,一眨眼功夫,这里就围的水泄不通,武馆里所有人都跑了过来,观看这场刺激的比赛。 “那个穿的银闪闪的是谁啊?怎么以前没见过。” “不知道,可能是刚加入武馆的新手,就他还敢挑战郑辉,真是找死。” “他看起来挺有钱的,那衣服那银票,一般人可拿不出来。” “有钱又怎样,实力强才行,郑辉已经是清河镇第一高手,根本没有人能够打得过他,这小子完全就是把钱拿去扔,输定了。” 上场与郑辉比武的不是别人,正是乐小天,他想学对方的轻功,故而上演了这么一出戏。 两人抱拳,互相行了一礼,比试也就正式开始了。 比试一开始,郑辉二话不说,直接向前一跃,来到乐小天面前,一拳直袭他的胸口。 乐小天不闪不避,同样以拳回击。 看到这,场外围观的人都是不停摇头,更加肯定乐小天是个菜鸟,郑辉内功层数高,他的各项属性都很强,他的攻击怎么能硬接,应该躲闪或者格挡才对。 最开心的莫过郑辉,他看到乐小天不知死活的想要与自己硬拼,一抹讥讽的笑意浮现脸上,在他想来,自己这一拳绝无输的可能,他似乎已经看到了胜利在向他招手。 可是下一秒,他脸色大变,因为两拳相撞,他竟然感觉到一股比他更加强横的内力朝他袭来,猝不及防下,他被这股内力震的连退数步。 体内翻江倒海,真气四蹿,这一拳,竟打的他受了不轻的内伤! 反观乐小天,他像个没事人一样,安然无恙的站在原地,半步都没有退! 见此情形,郑辉心中更加吃惊,一脸惊疑不定的望着对方。 “你的内力竟然比我还强,这怎么可能!”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如果你要认输的话,我非常欢迎。” “要我认输?别开玩笑了!刚才只是我大意了而已,从现在开始,我会拿出全力的,你肯定不会是我的对手。” 郑辉继续攻击,这回使上了五形拳,又是银蛇吐信,又是白鹤寻食,反正能用的他都使了一遍。 却奈何乐小天不得,他的敏捷高,基本上对方的每个攻击都躲开了,躲不开的就格挡。 一套五形拳打下来,郑辉累的气喘吁吁,乐小天却悠然自得,神态自若,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 场外围观的人全都惊呆了,到现在他们要是还看不出来孰强孰弱,那么就白长了一对眼睛了。 望着体力消耗过度的郑辉,乐小天问道:“认输吗?” “我绝不认输!” “那就不好意思了,下去吧!” 乐小天抬起一脚踹向郑辉,想要将其踹出场外,可郑辉还抱着一丝希望,使出了轻功向后飘去。 乐小天早知他会如此,所以故意抬脚佯装攻击,目的只是为了逼他使用轻功。 郑辉向后飘去,双脚还未落地,乐小天就快步冲了上来,也不用五形拳,简简单单一拳打在他腹部,将他打的弓成虾状,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郑辉的轻功虽然好用,但也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千万别在敌人还未真正出招时使用,会被移动速度快的人追上,一旦追上,处境就会变得十分危险。 场内一片寂静,围观的人都已呆滞,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郑辉竟然会输的这么彻底,甚至未对乐小天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就失去战斗能力,趴在了地上。 这是压倒性的胜利,许多人都无法相信两人之间的实力差距会这么大。 “这小子是谁啊?怎么这么厉害!” “不知道,以前没见过他,清河镇什么时候出了这样一号高手,我竟然都不知道。” “三拳两脚就把郑辉打败了,他的实力只怕已经到了非常恐怖的程度,难道没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吗?” “他是突然冒出来的,谁会知道他的名字啊。” “这样的人,竟然一直默默无名,太不可思议了。” “你输了,把秘籍交出来吧。”乐小天说道。 虽然很不情愿,但郑辉必须要将轻身术给对方,秘籍固然重要,可信誉同样也很重要,一个人若言而无信,就很难在江湖上立足。 郑辉从怀中掏出一本深蓝色书籍,递给乐小天,十分不服气的说道:“我要再和你打一场,赌注依旧是100两,谁赢了钱归谁。” 乐小天接过秘籍,翻看了一下,确定是真的,就藏进了怀里。 “不好意思,我没空。” “呵呵,你怕了?怕再打一场会输给我?” 乐小天淡淡的看了趴在地上的郑辉一眼,平静的说道:“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说完,直接离开了空地,去找武馆馆主了。 望着乐小天的背影,郑辉举起拳头用力的捶了下地,恨声说道:“我一定会打败你的!” 第二十章 五杀 自从加入武馆的玩家越来越多,魁梧大汉反而变得清闲起来,他将传授武功的活交给了自己的几名npc弟子,这样一来,他既有钱收,又逍遥快活,神仙都羡慕。 此时,魁梧大汉正在武馆一个阴凉处,一边剥着花生喝着酒,一边躺在摇椅上哼着曲,小日子过的十分滋润。 “师傅,你不是手头紧吗,怎么一点也不像的样子?” 魁梧大汉眯着眼,用一种怪怪的语气说道:“前段时间有个乖徒儿送了为师1000两银子,他的一番苦心为师怎能辜负,自然要过的好一点才算对得起他。” 乐小天大奇:“竟然有人送你这么多钱花,他是谁啊?这么富有?” “他是为师最得意的弟子,有时间介绍你们认识认识,今天你来有事吗?” 乐小天总觉得魁梧大汉说的话有些不对劲,可是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 听到他问起自己来的目的,索性不想了,说起了正事:“师傅,徒儿已将你教的内功练满,不知更高深的内功接下来要去哪学?” “本来四大门派是最好的选择,可惜距离他们招收新弟子还有两三个月时间,这段时间你总不能待在这里什么事也不做,不如就去闯荡江湖,试炼一番,运气好的话或许能得到一些更高等级的内功心法。” “我该怎么做?” “去苏州城吧,那里是距离清河镇最近的大城市,常有武林人士在哪出现,更有武学世家姑苏慕容氏居于燕子坞参合庄,你若有机会可以去拜访一下,要是能结识慕容家的人就更好了,多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对你将来发展大有裨益。” 乐小天一拱手:“徒儿明白了,赶早不赶晚,我现在就出发,师傅你保重。” “去吧去吧,男儿理应志在四方,别挂念为师,为师有了那1000两银子,会过的很好的。” 虽然很想问魁梧大汉给你那1000两银子的人究竟叫什么名字,但乐小天最后还是没问,因为他有种预感,若是知道了答案,只怕自己会伤心欲绝,从此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找马贩子花了30两买了匹普通棕毛马,然后又花了点时间学习控制马匹,也就是学习骑术。 等掌握好了,能够自如控制马匹行走、奔跑、转向、停止,乐小天就出发了。 出镇后,乐小天骑的很慢,倒不是他不敢骑太快,而是他想把路上这段时间利用起来,学习刚到手的轻功。 从郑辉那得到的轻功名叫《轻身术》,顾名思义,学会后就能让身体变得非常轻,如蒲公英,如柳絮,可往任何方向飘动,适合在战斗时用来躲避敌人攻击。 当然若是从屋顶城墙上往下跳,也可用来减缓坠落速度,防止摔伤,是个挺实用的轻功。 清河镇内,一名男子快步来到打坐疗伤的郑辉面前,蹲下身,一脸讨好的说道:“辉哥,我找到那个小子了,他已经出镇,骑着马正往东边去。” 郑辉睁开眼,双手一沉,缓缓收功。 “我的内伤好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去找他报仇,扳回面子了,刚才输给他只是被他那一脚给骗了,同样的错误我不会犯两次,这回定要胜过他!” —————— 官道上,乐小天右手持缰绳,左手拿书,看的正入神,突然坐下的马儿传来一声嘶鸣,停了下来。 他抬头一看,发现原来在路前方,出现了五个蒙面人,站成一排,拦住了他的去路。 “诸位,请问有事吗?”乐小天嘴上问着,手上却把轻功秘籍收进了怀里,目光警惕的望着他们。 站在中间为首的男子开口道:“把你身上所有银票,还有那本轻功秘籍交出来,我们就饶你不死。” 乐小天立刻明白,自己被盯上了,正所谓财不外露,刚才他在武馆拿出一张100两的银票落入了有心人眼中,对方便起了贪念,再上郑辉的轻功秘籍又落入了他手里,这更加激起了眼前五人抢劫的欲望,毕竟如此多诱人财物,换谁都会忍不住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五人倒也聪明,知道抢劫是犯法的,故而每个人拿了块布蒙在脸上,遮住容貌,这样一来,事后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知道是谁抢的。 如果是别人,突然遇到这么多人拦路抢劫,或许就怕了,真会老老实实把身上所有东西交出来,虽然钱财要紧,但死亡的惩罚却更重,可他们遇到的是乐小天,情况就不一样了。 乐小天饶有兴致的看着面前五人,问道:“如果我不把银票和秘籍交出来呢?” “我们知道你实力很强,能打败郑辉绝非等闲之辈,但你以为凭你一己之力就能打得过我们五个吗?再强,双拳也难敌四手!所以,我劝你还是乖乖和我们合作,免的死了还得从头再来,白白浪费了这一身好武功。” “也就是说,我要是不肯把东西交出来,你们就要杀了我?” “你要是不愿意自己把东西拿出来,我们就只能自己取了!” 乐小天眼睛闪过一道寒芒,冷哼道:“那你们就自己来取吧!” 旁边一个个子很矮,不到1米5的蒙面人骂道:“妈的,这小子太嚣张了,不让他见识下我们的厉害,他还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兄弟们上!干死他!” 见到五人冲了上来,乐小天翻身下马,从身后抽出被布包裹住的断金刀,毫不畏惧,单手提刀,迎了上去。 “这是什么刀?竟然还会发光!” “定是宝贝!兄弟们,杀了他,宝贝就是我们的了!” 五人眼中均是闪烁着贪婪之色,望着乐小天手中的断金刀,就差没留口水了,同时杀意更浓。 乐小天如风掠过冲在最前面的一人,刀光一闪,人头飞起,血柱喷涌,一杀到手。 侧身避开后面一人使出的银蛇吐信,刀刃一转,长江破浪,瞬间将此人拦腰斩断。 乐小天使出了自己的大杀招,浪叠斩!刀光所过,必带走一人,每使一刀,威力便增强一分,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在这套强大刀法下,眼前的五人在他眼中就如同蝼蚁,横劈竖斩,要怎么杀就怎么杀。 乐小天一口气连杀四人,鲜血溅洒到他脸上,将他映衬的宛如地狱死神,狰狞恐怖,把剩下的那个矮个子吓的呆若木鸡,双腿不停颤抖。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乐小天的实力已经强大到了五人合力,都还是被一一秒杀的程度,这样的实力,只怕足以傲视整个《江湖》! “大侠,饶命啊!我好不容易才凑齐10两银子加入武馆,修炼到现在刚把内功提升到第三层,我不想从头再来,你放过我吧,我给你磕头了。” 矮个子跪到地上,磕头如捣蒜,模样令人同情,乐小天心肠一软,正想放过他,谁知,这矮个子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直刺乐小天心脏,这一刀若是刺中,乐小天武功再高也必死无疑。 矮个子脸上出现了狞笑:“去死吧!你的所有东西都是我的了!” 两人距离很近,这时想躲已经来不及了,乐小天急中生智,抬起腿,直踹过去。 矮个子手短,乐小天腿长,这一招果然见效,匕首在即将刺入乐小天心脏时,随着矮个子倒飞出去,也跟着飞了出去。 险些丧命,乐小天大怒,再也不听矮个子任何求饶的话,高举断金刀,对着矮个子脑袋直直劈了下去。 第五刀,威力达1.7倍!刀身震鸣,狂风呼啸,这一刀不止将矮个子劈成了两半,真气更是化为刀刃射到他身后一块一人高巨石上,将巨石也劈成了两半! 这一幕正巧被刚赶来的郑辉看到,他瞠目结舌,一脸震惊,就像中了定身咒,再也动不了了。 给他带路的男子在他眼前挥了挥手,问道:“辉哥,你怎么了,不报仇了吗?” 郑辉惊恐的指着乐小天说道:“你眼睛瞎了吗!没看到他砍人就像砍西瓜一样,一刀一个,以一敌五还能拿五杀,老子有十条命也不是他的对手,还打个屁啊,快跑吧!” 两人顿时落荒而逃。 第二十一章 蔡守恒 “叮铃铃~~~” 闹钟的铃声将乐小天从睡梦中唤醒,他睁开朦胧双眼,往床头柜一瞧,发现现在已是早上8点。 打着哈欠从床上爬起来,乐小天穿上拖鞋,打开卧室房门,来到了客厅。 乐瑶起的比他早,此时已做好了早饭,正在餐桌上摆筷子。 见自己的哥哥起床了,乐瑶笑着说道:“哥,饭做好了,快去刷牙洗脸吧。” “嗯。” 洗漱完毕,来到餐桌,看到桌上的稀饭咸菜,乐小天胃口大开。 “今天不吃饼干泡面了吗?” 乐瑶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小口小口的吃着稀饭。 “吃了这么长时间泡面饼干,你还吃不腻啊?” “谁说我吃不腻,我早就腻了,现在闻到泡面的味道就想吐。” “我也是,所以得换换口味,我用之前家里剩下的大米煮了点稀饭,加上冰箱里还有些榨菜、酱瓜,正好可以做一顿美味的早餐。” 乐小天唉声叹气道:“这日子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现在连稀饭咸菜都成了美味,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过。” 乐瑶扭过身,正对着乐小天,期待的问道:“哥,我听说前段时间各个国家开始发放食物了,就在之前发放游戏头盔的地方,我们也去领一些吧。” “都有什么啊?” 乐瑶掰着手指头,一个个的数:“有大米,有速冻肉,还有罐头,连蔬菜也有,不过蔬菜数量有限,每个人只能领一点。” 乐小天眼睛亮了起来:“有肉有菜?太好了!我现在最想吃的就是一顿热腾腾的饭菜,等下我就去领。” “我和你一起去。”乐瑶也兴奋了起来。 “你也去?”乐小天犹豫了。 乐瑶拉起他的手不停的摇,撒娇了起来:“哥,带我一起去嘛,我已经好久没出去透透气了,整天待在家里不是玩游戏就是吃饭睡觉,闷都闷死了。 再说,蔬菜是限量领取了,按人头给,去的人多给的也就多,带上我能多拿一点。” 乐小天还是有些担忧:“可是外面很乱,我怕你去了会有危险。” “哥,你多虑了,自从游戏开始后,所有人都在游戏里抢名额,谁还会在大街上闲逛,现在反倒是游戏里更乱,现实中更安全。” 乐小天仔细一想,觉得也是,所有人都在游戏里拼命提升实力,谁还会在现实中到处乱逛,加上这么久没出门,他都觉得有点闷,更何况是自己的妹妹,当下就同意了她的请求。 “好吧,等下我们两一起去。” 见到乐小天点头同意,肯带自己出去透气,乐瑶就像得知能去迪士尼乐园玩的小孩子,开心的不得了,甚至忘形的在乐小天脸上吻了一下。 “哥,你太好了!” 这一吻,乐瑶倒觉得没什么,反而是乐小天觉得怪怪的,摸着脸上被吻过的位置,有些发愣。 接下来,两人的早饭吃的更香了,以前不屑一顾的榨菜都成了人间美味,不停往嘴里塞。 嘴上吃着饭,眼睛也没闲着,乐小天注意到,自从游戏开始后,很多电视台都关闭了,如今只剩下一个专门播放关于《江湖》内容的频道。 电视里,一个容貌气质俱佳的女主持人正在采访一名戴无框眼镜长相斯文帅气的男子。 “电视机前的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能够采访到游戏中第一大公会神话的创始人,蔡守恒先生!他作为《江湖》中已知实力最强的玩家,至今已将某本中级内功修炼到了第二层,他将会为大家带来一些他的真知灼见,以及分享他所掌握到的珍贵情报。” 听完女主持人的话,乐小天怔住了:“这个蔡守恒怎么这么厉害,才不到10天就学到中级内功了!?” 乐瑶回答道:“我听我的好姐妹说,这个人在某座深山中找到一个隐士高人居住的山洞,他到那个山洞时,高人已死,只剩下一具骸骨,和一本武功秘籍,他学了秘籍就成了游戏里实力最强的玩家了。” “我去,我的运气怎么没他这么好,随便一捡都能捡到一本中级内功心法。” “不止是他,游戏里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幸运儿,数都数不过来,他也只是已知的最强玩家,说不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还有比他更强的,只是没曝光而已。” 乐小天眉头深锁,原以为自己已经很强,今天一看电视才知道,自己只不过属于中下游,距离真正的高手还差一大段距离,一股无形的压力笼罩着他,让他顿时没了食欲。 乐瑶清楚乐小天在担忧什么,握着他的手,安慰道:“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要是上天注定我们得不到名额,那也没关系,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哪怕只能活一天,我也心满意足。” “不说这些了,我们先吃饭。” 电视里,蔡守恒款款而谈:“要成为游戏里的强者,首先我们得先了解《江湖》里的各个属性,经过我们公会将近10天的研究,总结出了各个属性对应的效果。 力量的提高能增加游戏角色的力气和招架力度,力气即物理攻击力,招架力度则代表着能否挡住敌人的攻击,两方对打,一方力量高,一方力量低,那么力量高的那一方轻而易举就能格挡住另一方的攻击,不会使自己受伤,反之,力量低的一方是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力量高的一方的攻击,哪怕进行格挡也是螳臂挡车,只有被击伤的下场。 体魄增加的是体力和肉体防御力,游戏中做任何事都会消耗体力,体力一旦耗尽,就会无法行动,至关重要,肉体防御力便是物理防御力,可降低物理伤害。 敏捷增加的是身体灵敏度和出手速度,灵敏度越高,躲闪速度越快,自然就更容易闪避掉敌人的攻击。出手速度通俗点讲就是攻击速度,战斗时谁的出手速度快谁就能抢占先机,先发制人,以快打慢,令对手只能被动防御,无法还击。 内息增加的是内力的量和强度,游戏中施展各种武功和轻功都会消耗内力,内力若是耗尽,等同枪没有了子弹,杀伤力再强也只是空架子,与体力一样,至关重要,战斗时缺一不可,能省则省,不能随便浪费。强度代表的是内功伤害,平时出招附带内力,就能使武功招式威力大增。 副属性的则比较有趣,资质增加的是玩家修炼各种武功时的速度,悟性增加的是玩家学习武功时的速度,有一点要强调的是,游戏中越高级的武功,越是深奥,若没有一定的悟性,是学不会的。 至于魅力,增加的是玩家与npc间的好感度,魅力越高,越能得到npc的喜爱,从对方那得到多多好处。 最后一个幸运属性,我们还在研究当中,尚不知其正确作用,可以说是游戏中最神秘的属性。” 女主持人问道:“蔡先生,听说你属性点的分配方式与大部分人都不一样,很特别,请问是不是真的?” 蔡守恒用细长白皙的手指扶了扶眼镜,微笑道:“是的,很多人刚开始分配属性时,将系统赠送的10个属性点都平均加到了各个属性上,这其实是错的,这样加点只会让游戏角色变得平庸之极,无一长处。 我建议大家集中加一个或者两个,最多不要超过三个,并且尽可能的选择副属性,因为大家可能都知道,只要学会了内功,内功就会增加大家的主属性,所以与其事后用某些珍贵道具提升副属性,不如一开始就把副属性多提高一些上去,这样就可以节省一些游戏中的资源,反正内功加的主属性很多,也不差那么一点。 还有,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刚开始进入游戏,分配属性点时,每个属性的左右两边都是有加减号的,加号代表的是分配属性点到这个属性上,减号代表的是将初始值减下来,是的,大家没听错,不论是主属性还是副属性,它们的10点初始值都是可以减下来的。 我就是用的这个方法,将除了资质和悟性的其他属性初始值全部减到了5点,然后把这些获得的点数平均加到了资质和悟性上,使得我一进入游戏,就拥有了30点资质和30点悟性,在学习武功和修炼上具备了远超普通玩家的优势。” 女主持人问道:“既然能减下来,为什么不直接减到最低,这样岂不是能获得更多属性点?” “那样做太极端了,要知道主属性关乎着玩家在游戏中的行动能力和战斗能力,若是全减到最低,会成为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连山鸡都打不过的废物,打不了工,打不了猎,这样的人在游戏里是没法赚到加入武馆的钱的,因此,初始值减到5,才是最完美的方案,既能令某一两个属性突出,又不会成为废材。” “如果玩家想要按你说的那样加点,请问要怎么办?” “很简单,自杀就可以了。” “那岂不是要从头再来?” “是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 看完电视采访,乐瑶说道:“哥,要不然我自杀吧,我想按照他说的那样去加点。” 乐小天则是陷入了沉思,的确按照蔡守恒的方法,是可以打造出比较优秀的游戏角色,但所有人已经在现有的角色上投入了大量时间,一旦自杀,从头再来,岂不是之前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 时间对于现在的所有玩家而言,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落后别人将近10天,那就会成为一道很难逾越的鸿沟,从此差距会越拉越大。 想到这,乐小天坚定的摇了摇头:“千万别自杀!首先,我不确定他话中有多少误导成分,单单这些天你做的努力都要全部泡汤,付之一炬,你一自杀,跟别人的差距只怕会越拉越大,若你觉得副属性太低,以后我会有办法帮你提升上去的,所以你不用着急,就按现在这样玩下去。” 最后,乐小天神情庄重的看着她说道:“还有,以后不论任何人说什么,或者给你什么建议,你都不要尽听尽信,人云亦云,把注意力集中到提升实力上就行了。” 乐瑶本来就不笨,一听乐小天的话,立刻就反应过来:“哥,你的意思是,这个蔡守恒在误导大家?” “是不是误导我不知道,反正他这话一出,今天游戏里肯定会有大量玩家要自杀了。” 南华市,一栋奢华的别墅内。 一名身穿红色丝绸睡裙的美艳女子两条玉腿相叠,靠在柔软的沙发上,夹着酒杯,一边摇晃着杯中红酒,一边望着正在给自己倒酒的蔡守恒邪笑道:“你这一招可真够高明的,几句话就能让一大群傻子跑去自杀,让他们从头开始,削弱他们的实力,我要说你聪明呢,还是心肠歹毒呢?” 蔡守恒举着酒杯坐到了美艳女子旁边,故作无辜状:“你这话就不对了,我又没有让他们去自杀,只是说我这样的加点方式更好,至于他们怎么做,那是他们的事,我可没害他们。” 女子鲜红的嘴唇凑到蔡守恒耳边,吐着热气说道:“你这鬼话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我,你是什么人我还不了解吗,你呀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不说其他的,就说那本武功秘籍,五个人打猎,一起发现的山洞,你却趁他们不备,把他们全都杀了,一个人独吞秘籍,这种事可不是好人能做得出来的。” 蔡守恒慢慢的解开衬衫纽扣,淫笑道:“那你想更了解我吗?我还有很多事是你不知道的。” 美艳女子跨坐到蔡守恒大腿上,白玉般的双臂环住了他的脖子,轻声细语:“只要你能帮我得到一个名额,你想怎样都行!” “呵呵,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这样的大明星,以前的我只敢yy,现在却能真正得到你,真是像做梦一样。” 很快,沙发上,两具不着衣物的躯体贴到了一起,开始翻云覆雨,颠鸾倒凤。 第二十二章 医院(上) “哥,你快点嘛。”乐瑶站在屋外催促道。 “不就是去领点食物,你干嘛这么兴奋。”乐小天觉得有点好笑。 “人家只是好久没出门,有点小激动。” 门口,乐小天正在穿鞋,突然,头部传来一阵眩晕感,眼睛一黑,身体一晃,一个没站稳,摔倒地上。 “哥,你怎么了!怎么站都站不稳了?” 乐瑶赶紧过来扶他,在她搀扶下,乐小天慢慢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的脸蛋,笑道:“没事,不小心摔倒了。” 听他这么说,乐瑶也没有多想,拉起他的手,关上房门,兴冲冲的往外走。 出租车行驶在空旷的马路上,非常的顺畅,没有红绿灯,也很少见到其他的车子,街道两边空荡荡,一个行人也没有,散落的各种垃圾无人清扫,随风飞扬,此时的望海市就像一座鬼城。 乐瑶透过车窗,看到车外冷清的景象,脸上露出了怀念之色,似乎在回忆以前这座城市的繁华。 “咦!这些老鼠好大胆,大白天的就敢跑出来晃荡。”乐瑶看到一大群老鼠在垃圾堆里上蹿下跳,顿感惊奇。 “街上一个人都没了,老鼠还有什么好怕的,自然任何时候都敢跑出来玩耍。” “哇!还有猫耶,我现在才知道,这座城市里竟然有这么多猫。”乐瑶指着到处在追赶老鼠的流浪猫说道。 “猫很怕生,平常看到人都是立刻躲起来的,现在我们很少出门,这座城市就成为了它们的乐园。” 乐小天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一黯:“可惜两年后,不论是去是留,这里都将不再属于我们,或许由始至终都不属于我们,只是我们强占了这里,地球正在以它的方式将我们消灭和赶走。” “哥,这是不是就像房东和房客,房客把屋子弄的乱七八糟,房东生气了,就要赶我们走?我们不走它就制造各种灾难消灭我们?” 乐小天苦涩的说道:“没错,就是这样。” 乐瑶皱着眉头:“那我们把房间收拾好,再给它道歉,房东是不是就会消气?” 乐小天摇头叹息道:“一切已经太迟了。” 望海市,人民广场。 此时,这里就如同集市,摆放着大量的粮食,大米一袋一袋的堆成山,想要的就自己提,速冻的鸡鸭鱼肉装在冷藏车里,供人挑选,罐头和各种耐储存食品一排一排的摆放在遮阳棚下,只要你拿的了想带多少都行。 唯独蔬菜,有士兵把守,是限量领取,每个人只能选两样,每一种都用袋子装了起来,每人每天只能领取两小袋蔬菜。 这里很像超市,每个人都推着手推车挑选自己需要的食物,唯一的不同就是以前超市要钱,现在这里不要,这或许就是末日来临前最大的好处,任何东西都是免费的。 乐小天两人挑选了一袋米,又选了一些速冻的肉类,然后拿了一些调味料,路过食品区时,乐瑶惊喜的扫了一大堆巧克力到手推车里,她最爱吃的就是这东西。 主粮除了大米,乐小天还挑选了些挂面,没错,这种平时无人问津的食物,现在却是最畅销的,只因它储存时间长,且营养成分能得到有效保留,是目前最抢手的食物。 要是钱还有用,生产挂面的厂家估计现在都发财了。 因为上次从超市带回去的罐头家里还有很多,这次乐小天就不拿这种东西了。 最后领取蔬菜时,乐小天要了一小袋油菜和西红柿,乐瑶则要了一小袋鸡蛋和土豆。 如今的鸡蛋和蔬菜一样珍贵,吃的时候还得精打细算着吃,补充蛋白质全靠它了。 把粮食都装进车里,乐小天两人笑容满面的往回驶,终于能吃上一顿正常的饭菜,他们别提有多高兴了。 两兄妹正在讨论午饭和晚饭该吃什么菜时,早上出门时那一幕又再次发生,一阵眩晕感袭来,乐小天头晕目眩,眼睛一黑,头一歪,整个人都趴到了方向盘上,昏迷了过去。 乐瑶吓了一跳,推着乐小天的身体,焦急喊道:“哥,你怎么了,快醒醒,你别吓我。” 不论她怎么摇怎么喊,都唤不醒乐小天,由于车子失去驾驶员,很快就失控了,快速往路边的商店撞去。 “啊!~~~” 乐瑶虽然害怕的尖叫了起来,但关键时刻还是挪开乐小天的大腿,把脚踩到了刹车上。 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响起,在车头距离商店墙体只剩下不到10厘米时,出租车终于停住了。 这惊魂一刻吓的乐瑶浑身冒冷汗,不停喘着粗气。 望海市,仁德医院。 乐瑶忧心忡忡的站在床边,望着一名容貌秀丽的女医生给躺在床上的乐小天做检查。 等检查完毕,乐瑶急忙问道:“林医生,我哥怎么样了?他到底生的是什么病?怎么突然就晕过去了?” 女医生取下听诊器,微笑道:“你放心,你哥没事,只是因为睡眠不足,才晕倒的,好好睡一觉就会醒,我们别打扰他,去外面吧。” 两人走出病房,关上房门,来到了走廊上。 乐瑶自责道:“都怪我,一点也不细心,明明他早上身体就出现问题了,我还不以为意,以为他只是没站稳才摔倒,现在想来,这段时间他的脸色变得很差,应该也是睡眠不足引起的。” 女医生问道:“你哥这段时间是不是一直在玩那个游戏?” 乐瑶点了点头:“是啊,我们两都在玩。” “那原因可能就是这个,你哥一定是经常通宵,加上睡的少,所以才会令身体变得这么差。” “啊!那他不会有事吧?” “暂时没问题,不过你不能再让他通宵玩游戏了,这么玩下去,身体吃不消,会搞垮的,甚至随时可能会猝死。” 乐瑶低着头,眼泪流了下来:“他都是为了给我抢名额才会弄成这样的。” “现在所有人为了得到那个名额,都在游戏里拼命,这样下去别说两年,半年不到就会有一大批人撑不住,名额固然要紧,但身体才是重中之重,人若死了,要名额又有何用。” 乐瑶泪眼婆娑的望着她:“林医生,怎么医院里只有你一个医生,其他医生和护士呢?” 女医生苦笑道:“在末日消息播出后,他们就全部离开了,为了能活下去,估计都去玩那个游戏了。” “那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想要名额吗?” 女医生目光注视着其他病房,无奈的说道:“我也想进入游戏,去抢名额,可要是连我也走了,医院里剩下的那些病人怎么办?” 乐瑶走到乐小天旁边的病房,透过玻璃窗,看到里面的床上正躺着一个五六岁插着输氧管的虚弱小女孩。 乐瑶看着她,她也在看着乐瑶,眼中向外透出着令人心酸的绝望。 “她怎么了?”乐瑶问道。 “她的某个器官不行了,需要动手术移植,可是发生这种事,医生都跑光了,就靠我一个人,根本没法给她动手术,我只能尽量照顾她到最后。” 说着,女医生眼泪也流了下来,不论她怎么用手擦,就是止不住。 “她的父母呢?” “末日消息发布的那一天,他们本来要赶过来的,结果路上车子太多太乱,好几辆车撞在一起,去世了。” 乐瑶捂着嘴,带着哭腔道:“好可怜,怎么会这样。” “她撑不了几天了,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上帝,我希望他能快点来带她走,好让他们一家人在天堂团聚。” “医院里还有很多这样的小朋友吗?” “是有几个,不过他们都有父母亲人照顾,稍微好一点,病情也没有这么重。” “这些孩子生着病,又不会玩游戏,他们岂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难道都要在这里等死?” “他们的父母都在游戏里拼命,为自己的孩子抢夺名额,玩这个游戏的无外乎三种人,一种是为了自己,一种是为了亲人,一种是为了爱人,你哥不就是为了你才这么拼命的?看得出来,他很爱你。” 乐瑶目光怔怔的望着乐小天的病房,自言自语道:“他对我的爱,到底是哪一种呢?难道只是兄妹吗?” 第二十三章 医院(下) 傍晚时分,昏睡了足足好几个小时的乐小天醒了。 一觉醒来,他感觉精神充足,头脑清楚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蒙蒙顿顿。 他从床上起来,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身处医院病房之中,当下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不见乐瑶身影,他有些担心,推开房门走了出去,一阵寻找,终于在一个老年人的病房中找到了乐瑶和一位女医生。 两人正在为病床上的老太太换药,老太太眼中充满了感激。 乐小天推门走了进去,对着乐瑶的背影问道:“妹妹,你没事吧?” 乐瑶转身一看,脸上马上露出了惊喜之色:“哥,你没事了?太好了!我真怕你就此一睡不醒。” “我就是困了点,睡一觉就好,能有什么事。” 女医生表情严肃的插嘴道:“你可不是困一点这么简单,你的问题可大了,假如你再继续这样不休不眠的玩游戏,可能下一次就不只是昏迷,会直接猝死!” 见女医生穿着白大褂,挂着听诊器,乐小天哪里还会不明白她的身份,听她说的这么严重,心里有些发慌。 “那我以后每天注意休息就是了。” “是一定要注意休息,并且最好是有规律的作息,万一你真出了事,你让你妹妹一个人怎么办?” 乐瑶走过来抱着乐小天说道:“对啊哥,刚才开车的时候你突然昏过去,差点把我吓死,那时候我真有种天要塌下来的感觉,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乐瑶心里清楚女医生之所以故意夸大病情,是想吓唬乐小天,让他以后不敢乱来,因此也配合着演戏,没有拆穿她。 果然,两人这样一说,把乐小天说的马上对自己的病情重视了起来。 “医生,我以后一定会按你说的去做,养成规律的作息时间。” 女医生笑了:“这就对了,要是连命都没了,你还拿什么去给自己的妹妹抢夺名额?” “医生,你说得有理,我明白了。” 床上的老太太说道:“年轻人,你得多听林医生的,她说的话肯定是为你好,不会有错。” 乐小天如乖宝宝一般,连连点头:“是,是。” 为老太太换好药,三人走出了病房。 乐小天看着女医生,一脸钦佩的说道:“林医生,没想到这种时候其他医生护士都跑了,你还肯留下来照顾病人,你才是真正的医生。” “有些事,哪怕有九个人不做,也要有最后的一个人来做,否则大家都不做,就真的完了。再说,在医院里干了这么久,和很多病人都有了感情,已经把他们当成了亲人,我怎么忍心丢下他们在这里自生自灭,我真的做不到。” “那医院的管理者呢?” “我们院长是医学界的杰出人才,不用玩游戏也能得到名额,到了新的星球还要靠他们这些人延续文明发展。在末日消息发布的前一天,他就带着全家人和大量行李开车走了,那时他还骗我们说只是去旅行,现在终于知道,其实他们早就前往飞船的所在地了。” 乐小天义愤填膺的说道:“留下来照顾病人的人只能等死,丢下病人跑的却能活下去,这太不公平了!” 女医生豁达道:“没关系,他们有他们的使命,而我的使命可能就是留下来照顾病人。” 这时,一个老大爷提着一个装满保温饭盒的购物袋走了过来,先是好奇的看了乐小天和乐瑶一眼,然后热情的和女医生打起招呼。 “林医生,吃晚饭了吗?和我们一起吃吧?” “金大爷,不用了,我还有病人要照顾,你和张奶奶先吃吧。” “这样啊,我给你留点饭菜,等你什么时候忙完了,你再来吃,好吧?” 盛情难却,女医生点头笑道:“那好吧,等我忙完了,再来看你和张奶奶。” “别太晚了,要不然饭菜会凉。” 说完,老大爷提着购物袋走进了女医生刚换完药的老太太房间里。 看到老大爷正在给老太太一口一口的喂饭,有说有笑,乐瑶艳羡道:“诗经上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应该说的就是他们这样的人吧。” 女医生说道:“是啊,张奶奶身体一向不好,一直都是金大爷在无微不至的照料她,他们俩的感情真的很好,就算五六十岁了,也还是和年轻时候一样恩爱,听说金大爷还在玩游戏,想为张奶奶抢个名额。” 乐小天一愣:“他也想要名额?” 女医生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是不是觉得他们都这么老了,反正也没多少时间可活,所以不应该和我们这些年轻人抢数量不多的名额?”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为他的这种执着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不论男女老少,只要不是本人自愿放弃,谁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们活下去的意愿,或许张奶奶已经看淡了生死,可金大爷却想要让她活下去。” 听完这话,乐小天沉默了。 他突然意识到,将来他在游戏里所要面对的不止是那些自私自利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不择手段的人,还有这些为了亲人、爱人不停奋斗的良善之辈,如果将来在游戏里真要对决了,他下得了手吗? 仁德医院门口。 乐小天没有什么大碍,睡了一觉,精神充足,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不用留在医院,可以回家休养。 他和妹妹正准备上车,女医生从医院里跑了出来。 她将一个塑料袋交给乐瑶,里面装有好几个白色药瓶。 乐瑶问道:“林姐姐,这是?” “这是维生素片,每天一片,可以补充人体所需的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现在这种情况,食物单一,有些营养需要靠这个来补充,身体健康才能坚持到最后,记得你和你哥每天都要吃。” 能遇到个这么关心自己的人,乐小天两人十分感动,乐瑶紧紧拥抱住了她。 “林姐姐,谢谢你,希望你好人有好报!” “你们也是。”女医生同样抱住了她。 将大量食物搬回了家,乐小天两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饱饱的吃了一顿。 晚饭过后,乐小天本想趁晚上还有点时间,上线玩一会,谁知,刚拿起头盔,乐瑶就仿佛事先知道一样,快速走了进来,双手叉腰,气呼呼的说道:“哥,你不是答应林姐姐,要好好休息的嘛,你说话不算数。” 乐小天尴尬的笑了笑:“我就上去玩一会,不会太久的,况且现在才8点,睡也睡不着啊。” “不行!睡不着也得睡,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休息,万一身体要是垮了,就算得到了名额又有什么用。” “名额是给你的,我不要紧。” 乐瑶紧紧抿着嘴唇,眼眶泛红,酝酿了许久,大声说道:“我不要你的名额,我的名额我会自己去争取,你别再为了我做这种事了好吗?” 乐小天愣住了,他不知道自己的妹妹为什么生这么大的气,走到她面前,扶着她柔弱的肩膀问道:“你怎么了?”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会让我很内疚,今天看到你躺在医院病床上,我都快恨死自己了,当时我心里在想,万一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想活了。” 乐小天神情一黯,自责的说道:“对不起,是我让你担心了。” “爸妈走了,我就剩下你一个亲人,万一要是连你也离开了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所以我求你,不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离开我。” 望着乐瑶眼中闪烁的浓浓依赖,乐小天心头一酸,将她搂进了怀里,柔声说道:“好,我答应你!” 依靠在乐小天宽广温暖的胸膛上,乐瑶露出了一丝幸福的微笑:“哥,你要是睡不着,就陪我聊天吧,我们好久没有聊过天了。” “好,今天我们就不碰游戏,好好的放松休息一天。” 乐小天和乐瑶来到了阳台上,面对大海而坐,吹着凉爽的海风,聊起了往事,说到开心处,两人都会笑的合不拢嘴。 不知聊了多久,当乐瑶转过头,发现乐小天已经不知什么时候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望着那张既熟悉又帅气的脸,乐瑶心中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的心跳加速,脸蛋微红,凑了过去,快速在乐小天嘴唇上亲了一下,一触即离。 然后像做贼一样偷偷的打量着他,见他没有醒,依旧在睡,这才松了口气,但脸蛋不知何时已经殷红如血。 第二十四章 随机事件 第二天,当乐小天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条毛毯,旁边的椅子已空,不见乐瑶身影。 头向后转去,见她在厨房忙碌,做着早餐,就走过去帮忙,可是不知为何,乐瑶和平时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一见到乐小天,眼神就躲躲闪闪,脸蛋也红彤彤的。 乐小天关心的问道:“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乐瑶把脸埋的更深了,摇了摇头,声若蚊蝇:“我没事。” 虽然好奇自己的妹妹为什么行为如此反常,但看她脸色很好,不像生病,也就没有多想,匆匆吃完早饭,就迫不及待的上线了。 因为晕倒耽误了一天,浪费不少时间,乐小天心急想把昨天的进度补回来,所以争分夺秒。 一上线,他就出现在了官道上,旁边还有他的马。 清河镇距离苏州城有一天的路程,哪怕骑马,之前乐小天也只走到一半。 心急赶回进度,无心欣赏路边风景,乐小天翻身上马,快马加鞭,一路疾驰。 路过一片林子时,突然前方传来一片喊杀声,以及兵器撞击声,近了一瞧,看到十几名手持各种兵器的黑衣人正围着一辆豪华的马车发起进攻,几名身穿相同服饰的侍卫守在马车旁抵御着敌人。 可惜黑衣人人多势众,且个个武功不弱,几名侍卫渐显颓势,形势越来越不利。 只听一名黑衣人喊道:“杀死他们,抓住韩若雪,慕容家一定会拿出《斗转星移》和《参合指》来交换。” 说完,众人攻势更加凶猛了。 乐小天脸色大喜,自语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随机事件?太好了!” 乐小天驱马向前,毫不犹豫加入了战斗。 他来到一名黑衣人身后,举起断金刀往下一劈,这名黑衣人正和同伴围攻一名侍卫,没注意身后有人,被乐小天一刀劈翻在地。 本来他还不知道要帮助哪一方,可是听了黑衣人刚才的话,得知马车里的是与慕容世家关系密切的人,乐小天立刻就决定站在正义这一方,帮了慕容世家,说不定能得什么好的武功秘籍。 仗着骑马速度快,乐小天又连续砍掉了两个黑衣人的脑袋。 这个时候,剩下的黑衣人才发现不知何时,这里多了个专门在背后偷袭他们的无耻之徒。 一眨眼己方连死三人,众人大怒,分出两人朝乐小天围攻而来。 这两人都是持剑,一人攻上,直刺乐小天左胸,一人攻下,砍掉马匹四肢,毁掉他的坐骑,乐小天就失去了速度上的优势。 这种情况,乐小天只能弃马而逃,向后一跃,使出了前天刚学会的轻功,轻身术,人如柳絮,飘然而落。 马匹四肢被砍,哀嚎一声,倒在了地上,不停悲鸣。 看到自己的坐骑竟落得如此下场,乐小天心头大怒,向前一滚,来到杀他坐骑的黑衣人面前,单膝跪地,挥刀横扫,砍向对方的双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黑衣人一惊,乐小天攻势太快,他来不及躲闪,只能抬剑格挡。 可他低估了乐小天的兵器,断金刀可是神兵排行榜榜上有名的利器,更有摧金断玉之效,一般的兵器怎能挡得住它。 “叮!” 黑衣人手中的长剑不费吹灰之力就被斩断,断成了两截,然后一声惨叫响起,这名黑衣人的双脚齐断,和马匹一样,倒在了地上。 另外一名黑衣人大吃一惊,看着乐小天手中的兵器,惊呼道:“断金刀!这把武器不是黑风寨王霸的吗?怎么会在你手中?” “他已成我手下亡魂,他的刀自然就在我这里了。” “你杀了王霸!”黑衣人眼中闪过惊惧之色,右脚向后一跨,不自觉露出了退意。 乐小天观察力敏锐,马上就注意到黑衣人已心生怯意,故意装出一副深不可测的模样,说道:“等我杀了你,你在慢慢去找王霸问个清楚吧。” 说完,作势欲攻,黑衣人吓了一跳,果然如乐小天预料的,撒开脚丫子,拔腿就跑。 吓走了胆小的,乐小天赶紧去帮那几名侍卫,若单打独斗,这些侍卫每一个都比黑衣人强,只因人少加上要保护马车中人,才被欺负的抱守一团。 乐小天的到来,大大缓解了他们的压力,杀死四人,吓走一人,黑衣人的人数顿时减少了三分之一,只剩下十一二个。 几名侍卫加上乐小天,对付这些人,绰绰有余,很快就将他们打的节节败退,浑身带伤。 又砍翻一人,系统响起了提示声。 “恭喜你勤练刀法,在刀术造诣上更上一层楼,达到略有小成境界,所有刀法威力提升一成。” 系统提示声的响起,证实了乐小天当初的猜想,不论拳术等级还是刀术等级,一旦使用对应的武功,熟练度就会增加,经验一满,突破了当前的境界,威力就会提升。 所谓拳术等级或刀术等级,指的就是对某类武功的熟练程度,好比一个人练了很久的剑,对剑十分了解,自然而然就会成为剑术大师,一刺一挑,一招一式都能将威力发挥到最大。 自从练成《浪叠斩》,乐小天就专注用刀,用久了,熟练度肯定很高,这时突破初窥门径的境界,实属正常。 见大势已去,今日的绑架行动难以成功,剩下的黑衣人在留下几具同伴尸体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撤退,隐入旁边的密林中,身影渐渐消失。 逢林莫入,穷寇莫追,几名侍卫明显知晓这个道理,不在追赶,退回了马车旁,向乐小天道谢,说的无非就是多谢少侠出手相助,无比感激之类的话。 乐小天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马车,他知道里面的才是正主,这些侍卫再感激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在他千盼万盼下,布帘掀开,一名雍容华贵的美貌妇人弯着腰在丫鬟搀扶下走下了马车。 显然美貌妇人就是之前那些黑衣人口中所说的韩若雪,她头戴金钗,身穿紫色衣裙,仪态端庄,尽显高贵。 她微微行礼,一脸诚恳的说道:“这位少侠,多谢你出手相助,若非你帮忙,恐怕我已被那些恶人掳走,你的大恩大德,若雪铭记于心。” “客气了,在下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举手之劳,无足挂齿。” 虽然是为了谢礼才出手,但嘴上怎么能明说,得对方自己主动提才行,然后自己假意拒收,两人推拉一阵,最后勉为其难的收下,这才算既当了表子,又立了贞节牌坊,咳咳!说错了,应该说既保住了面子又得了好处。 “妾身韩若雪,夫君是姑苏慕容现任家主,不知少侠尊姓大名?” 原来是慕容世家的夫人,这下赚大了。乐小天心中窃喜,脸上却淡定的说道:“在下乐小天。” “原来是乐少侠,你的坐骑因我而死,妾身深感内疚,不知你要去哪里?让我送你一程如何?” “在下要去苏州城,慕容夫人要是不顺路,就不劳烦了。” 韩若雪欣喜道:“这么巧,原来乐少侠也是去苏州城,我们正好顺路,你若不嫌弃,就与我同坐马车吧?” “那就多谢慕容夫人了。” 上了豪华的马车,韩若雪和她的丫鬟坐在中间位置,乐小天则靠窗而坐,坐在旁边。 一名侍卫充当车夫,驾着马车在其他侍卫守护下,缓缓前行。 路上,乐小天和韩若雪聊过才知道,原来这次她是回娘家省亲,省完亲回程途中,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伙不明身份来历的恶贼埋伏,想要绑走她,逼慕容家以祖传武功秘籍交换,要不是乐小天正巧路过,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十五章 慕容世家 马车行了一天,终于在日落时分抵达了苏州境内。 “乐少侠,今日天色已晚,不如就先到寒舍住下,让我一尽地主之谊,我也好介绍我的夫君与你认识。” 能认识慕容世家的现任家主,乐小天求之不得,点头道:“好,我也久仰慕容世家大名,早有结识之心,若能得见,三生有幸。” 然后,马车就转向往太湖而去,到了湖边,改乘小船。 经过一番长途跋涉,乐小天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燕子坞参合庄。 门外早有一人在等候,见到韩若雪,那人快速迎了上来,担忧之色溢于言表。 “若雪,你没事吧?我刚刚听侍卫说你们路上遇袭了?他们有没有伤害你?” “枫哥,我没事,路上正好有位少侠出手相助,这才打退了那些贼人,若非有他帮忙,只怕我现在已落入贼人之手。” “少侠?在哪?我得好好感谢他!” 此人目光在韩若雪身后一阵寻找,最终落在了乐小天身上,惊讶道:“原来是你!”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清河镇救过乐小天一命的白衣侠客,慕容枫! 这一见面,乐小天也是大感意外,他没想到自己路上救的竟然会是恩人的妻子,这缘分没话说了。 韩若雪问道:“枫哥,你们两认识?” 慕容枫点了点头:“有过一面之缘,当初我救过这位小兄弟一命,没想到今天他又救了你,种善因果然得善果。” 乐小天说道:“看来我与慕容大侠很有缘分。” “别站在外面说了,快快里面请,我已叫人备好了酒宴,我们边吃边聊。”慕容枫朝乐小天做了个请的手势。 三人来到正厅,分主客落座,下人分别为其倒酒。 酒斟满后,慕容枫举起酒杯,对乐小天说道:“小兄弟,你见义勇为,救了拙荆,这一杯是我敬你的。” 韩若雪也举起了酒杯,两人同敬。 乐小天自然不能拒绝,与两人碰了一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遇到这种事,就算不是我,换做其他人也会拔刀相助,区区小事,慕容兄不用记在心上。” 慕容枫望着乐小天目露欣赏之色:“说得好!既然你称我为兄,那我也不客气,称你为弟,以后我就叫你乐贤弟,你觉得如何?” “再好不过。” 两人同时大笑,气氛变得愈发融洽。 酒足饭饱,慕容枫说道:“乐贤弟,你我这么有缘,又救了我夫人,以后要是需要帮助尽管来找我,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一定义不容辞。” 靠,一句话就想把我打发了,我的谢礼呢?难道说之前你救了我,打算来个互不相欠? 乐小天有些郁闷,见慕容枫始终不提谢礼之事,猜到这回算是白干一场,早知如此,还不如帮那些黑衣人绑架你老婆,或许还能分一杯羹。 失策!太失策了!乐小天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所救之人会是恩人妻子,这样一来,除了与慕容世家关系好一点,却捞不到任何好处。 果然,哪怕到了散席,慕容枫也没有在谢礼方面提过只言片语,这让乐小天很失望。 既然对方没有打算送自己谢礼,乐小天自然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要,那么做未免太丢人了,而且还可能会破坏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以致好感度大跌。 所以,哪怕白忙活了一场,乐小天也不敢表露任何不满情绪,还得装作十分开心的样子。 散席后,慕容枫带着韩若雪回房休息,也不知道是不是造小人去了,乐小天则跟着一名下人,去了对方给他安排的厢房。 因为答应妹妹不能再通宵,要把身体养好,到了厢房,乐小天就直接躺到了柔软的床上,闭目休眠。 《江湖》这款游戏有个特别之处,就是玩家可以不用下线睡觉,在游戏中也能进入睡眠,这是他前不久才发现的,但是由于是保持在线状态,游戏角色还是会出现在游戏中,故而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在睡,否则遇到心怀歹念的其他玩家,偷走你身上的东西是小事,把你杀了就倒霉了,还得从头再来。 慕容家作为武学世家,这里高手云集,守卫森严,安全肯定有保障,乐小天也不担心自己睡觉时会被偷袭或者杀害,如果有突发状况,他还可以随时醒来。 要知道,他现在位于慕容世家,很可能会继续发生随机事件,他不想错过任何变强的机会,所以才会选择在线休眠。 游戏里和现实中睡觉是一样的,只要周围一有大的动静,玩家就会马上醒来,一般警惕性越高的人越适合在线休眠,真要在睡觉时周围发生随机事件,就赚到了。 可惜,一个晚上都是风平浪静,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乐小天一觉睡到天亮。 今天他打算再去找慕容枫,看看他睡了一觉,是不是想起了什么,好歹救了你老婆一次,不给武功秘籍,给点银子什么的也行啊。 到了对方寝室,才从韩若雪口中得知,慕容枫一大早就出门追查那些想要绑架他老婆的黑衣人身份去了,正主不在,这下乐小天真的是彻底死心了。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离去,既然随机事件不给奖励,那么老子就刷好感度,不信好感度上去了,你还会不给好处。 当下他问道:“慕容夫人,请问枫大哥有何喜好?得他款待,在下十分感激,想聊表心意。” 韩若雪说道:“乐少侠,你太客气了,你救我一命,夫君款待你是应该的。” “枫大哥之前还救过我,这种事就不要计较了。” “唉,好吧,枫哥平时并无别的喜好,除了练武就是喜欢收集天下名剑,他的藏剑有很多,但还是觉得不满足,曾经说过,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集齐神兵排行榜上所有的名剑,若能完成心愿,此生无憾。” 听完韩若雪的话,乐小天立刻就明白该怎么增加慕容枫的好感度了,他急于办事,也就不再多做停留,与韩若雪告了别,在她挽留声中,离开了燕子坞。 第二十六章 沈碧落(上) 苏州城很大,亭台楼阁林立,一眼望去,望不到尽头,河道分支极多,每过一座石桥,都能看到桥下有很多小船经过,绿叶红花,水波荡漾,入眼的景色仿佛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充斥着浓浓的江南水乡气息。 进入城中,街上过往行人很多,但大部分都是npc,很少有看到玩家,游戏才开始10天左右,大部分人都还在新手镇修炼,来到城里的要么是来瞎逛的,要么是实力已到当前瓶颈,来寻找更强的武功秘籍,提升实力。 乐小天相信,前者肯定要多于后者,因为不是谁都有像他这样的超高资质,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把《八段锦》修炼到第十层。 当然,也有实力还没提升上去,带着半吊子的武功来苏州城碰运气的玩家,这里人流汇聚,经常能遇见行走江湖的武林高手,若是能得其指点一二,远胜在新手镇苦修,一般这种人头脑灵活,但没什么耐心,希望像中彩票那样,飞来鸿运,一步升天。 路过一家书店,无意间看到门口摊位上摆放着一些特别的书籍,乐小天停住了。 “《江湖风云录》?《武林高手排行榜》?《神兵利器排行榜》?难道这些都是与游戏有关的?” 乐小天拿起名为《江湖风云录》的书,翻看了一下,发现里面记载着很多江湖上曾经发生过的大事,但没什么特别的,不是某某门派于什么时间被灭门,就是某某高手被谁谁谁打败,对他没什么吸引力。 至于《武林高手排行榜》记载的则是江湖上实力最强的npc信息,排在第一的是少林寺的空象方丈,排在第二的是武当派的掌门无为真人,排在第三的是丐帮帮主。 从第一排到第一百名,此书详细记载了各个高手的画像,姓名,使用兵器,擅长武功。 轮到《神兵利器排行榜》,这本书同样记载的是从第一名到第一百名的各种神兵利器,在书中第九十六页,乐小天找到了自己身后背着的断金刀信息。 断金刀:由金耀铁所铸,重百斤,锋利无比,摧金断玉,对所有刀法具有威力增幅效果,前任拥有者为黑风寨山贼头领王霸,现任拥有者未知。 “看来这本书还是更新版的,王霸一死,连拥有者都变了,不知道第一名是哪种兵器。” 乐小天翻到第一页,竟然看不到任何图象,只有在最底下写着一行字。 千变:天外奇石打造,有时有形有时无形,有时有相有时无相,千变万化,难以捉摸,天下第一神兵,铸成后至今下落不明。 “原来都没人看过它的样子,难怪没有图像,这把武器估计更多的是存在于传说之中,有没有还不一定。” 神兵排行榜第二名的是一把名叫永灭的宝剑,剑身为青色不明能量体,无实质,永不磨损,可穿透任何物体,外面包裹着一层类似磁铁的黑色细沙,紧贴剑身,无人能将其去除。 使用之前必须以深厚内力震开它的特殊‘剑鞘’,并不停以内力阻挡细沙回流,方可发挥出这把剑的真正威力,因使用时极耗内力,除绝世高手,一般人根本用不了。 这把宝剑的拥有者竟然不是四大门派的任何一个掌门,而是在一个叫谢天行的隐世高人手中。 神兵排行榜第三名的是一把名为胜雪的宝剑,用千年玄冰所铸,冰寒刺骨,被它所伤,哪怕只有一小道口子,受伤者转眼间就会被冻成冰雕,乃峨眉派镇派之宝。 乐小天想要寻找一些名剑来刷慕容枫的好感度,这本《神兵利器排行榜》正好可以作为指南,花了一点钱,买了下来。 不过以乐小天现在的实力,排在最前面的他肯定是没本事得到,只能从最末尾的名剑下手。 排在第一百名的是一根棍子,省去不看,第九十九名的是一把扇子,省去不看,到第九十八名,终于找到一把剑。 此剑名为紫云,现在三流门派一剑门手中,是一剑门掌门的使用兵器。 看到这,乐小天直接翻下一页,实力再差的三流门派也不是现在的他能够对付的了的,更何况还是在这个门派的掌门手中,就更加别妄想了。 真要去一剑门夺剑,只怕是有去无回。 翻找了许久,乐小天终于找到了一把目前最适合寻找的名剑,此剑名为残影,挥舞间可化出片片残影迷惑敌人,使敌人真假莫辨,找不到真正的剑在何处,我知敌不知,便拥有了极大的优势。 更重要的是此剑现在就在苏州城,首富沈天宝手中!沈天宝虽然有钱,富甲一方,但并非武林人士,不会武功,最喜欢的是收藏各种奇珍异宝。 反正残影在他眼中也只是一把锋利的宝剑,没有特殊意义,倒不如去找他,看看能不能用钱来购买。 来到沈府,报上姓名,下人立刻进去通传,再也没有出现他在清河镇购买先天丹被看门仆人刁难的情况,乐小天猜想,这可能与他换了身名贵好看的衣服有关。 之前他穿的破破烂烂,跟个乞丐一样,换谁都会瞧不起,看大门的下人理所当然不会给他好脸色,又怎会给他通传。 自从穿上银丝白羽衣,成了翩翩佳公子,再也没有npc为难过他,很多女子还会偷偷打量他,脸带羞意,含情脉脉。 这估计就是魅力提升所带来的好处,加上衣服的特效,乐小天简直快成了潘安再世,所过之处,招蜂引蝶。 在沈家门口等了一会,进去通传的下人出来了。 “这位公子,我家老爷说不见外客,请您回去。”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我和你不熟,不想见你,下人的话让乐小天有些不知所措,如果连沈天宝的面都见不到,想要买到残影根本是不可能的。 “那你有没有提我想买剑的事?” “提过了,但老爷说他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所以不打算卖。” 这下,乐小天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不止见不到沈天宝的面,对方也没有卖剑的打算,这让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完全无从着手。 其实会遇到这种难题,无非就是因为一个原因,好感度!因为与沈天宝素未谋面,一点好感度也没有,未建立关系,对方自然不会给陌生人面子,如果能成为他认识的朋友,买剑之事,或许就会有商量的余地。 可是要怎么与对方搭建关系,这成了乐小天绞尽脑汁思考的问题。 他在沈府门口来回踱步,苦思冥想,完全没有注意到里面走出来了两名年轻女子,正好奇的望着他。 “小姐,那位公子好生奇怪,为什么在我们家门口走来走去。” 被丫鬟称为小姐的女子气质清雅,皓首蛾眉,肌肤赛雪,举手投足高贵大方,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来见我爹的吧,不过我爹那么忙,哪有空接见外客。”女子一开口,声音宛若黄莺,动听悦耳。 穿粉色衣裙的丫鬟笑道:“不过小姐,这位公子生的好俊俏,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呢。” 穿华丽蓝色长裙的小姐嗔怪的看着她说道:“翠儿,你一个姑娘家的说这种话也不嫌害臊。” “我说的是实话,说实话也有错吗?小姐难道你不认为他俊朗?” 小姐偷瞄了乐小天一眼,脸色微红,轻声道:“这位公子生的的确俊朗,可是又不关我们的事。” 丫鬟善于察言观色,见到自家小姐露出小女儿的娇羞状,嬉笑着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小姐,要不要我去打听下这位公子的身份?” 小姐眼中明显闪过一丝犹豫,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们与这位公子互不相识,去打听人家的事未免太过不知羞耻,身为女子怎能做出这种事,走吧,别管他了。” 在丫鬟陪同下,这名女子走到了停在门口的一个轿子前面,进轿前忍不住又回头偷偷的望了乐小天一眼,脸上有些怅然若失。 等到女子进入轿中坐好,四名轿夫下身一沉,扛起轿子缓缓离开了沈府。 轿子路过乐小天时,轿子的布帘被风吹起,里面的女子下意识向外看去,乐小天也向里看去,四目相对,均是一怔。 女子是因为如此近距离与乐小天对视感到措手不及,乐小天则是惊讶于对方的容貌气质,这是他除了自己的妹妹,见过的第二个让他感到惊艳的女子。 风停,布帘落下,阻断了两人的目光,轿中女子回过神来,脸色恢复如常,但却心如鹿撞,难以平复。 指着慢慢远去的轿子,乐小天问旁边扫地的沈府下人:“请问她是?” 下人回答道:“她是我们家小姐,沈碧落。” “也就是你们家老爷的亲生女儿?” “没错。” ‘如果她是沈天宝的女儿的话,或许可以从她那里入手’。乐小天眼中露出异芒,双腿一动,跟了上去。 乐小天的跟踪技术很烂,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走在轿子旁边的丫鬟翠儿掀开布帘,对沈碧落说道:“小姐,那位公子跟上来了,看来他对小姐你也有意思。” 听到翠儿的打趣调笑,沈碧落白了她一眼,探出脑袋,往后一瞧,果然见到乐小天在轿子后面不远处,以相同的速度走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跟着轿子。 沈碧落又喜又羞,说道:“别管他,我们走我们的。” “哎呀!糟了!这下走不了了,那个讨厌鬼又来了。” 第二十七章 沈碧落(下) 沈碧落顺着翠儿的目光望去,看到前方快速走来一名穿着和赵日天一模一样侠客装的年轻男子,男子身上的衣服虽然好看,但却和他的容貌气质不配,怪模怪样,看着实在别扭。 男子一脸猥琐样,像是地痞无赖,身穿白色侠客装,手拿长剑,自以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实则不伦不类,看了让人生厌。 男子径直来到轿子一侧,未经允许,擅自拨开布帘,讨好的朝沈碧落笑道:“沈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真是有缘,今天你去哪里?就让孙某做护花使者,一路保护你吧。” 沈碧落秀眉微蹙,面现怒容,想要发作,却碍于身份,强行忍了下来,只是冷冰冰的说道:“不用了,我只是在苏州城内逛逛,不会遇到歹人,无需公子保护,你请回吧。” 猥琐男子脸皮颇厚,遭到拒绝,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旧笑眯眯。 “沈小姐此言差矣,苏州城内虽然治安好,但难免会遇上一些地痞流氓,沈小姐要是遇到他们,恐会被其骚扰,在下武功高强,可保小姐平安无事。” 翠儿讽刺道:“地痞流氓的确有,我们眼前现在就有一个。” “翠儿姑娘,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我与你家小姐是红颜知己,怎会是地痞流氓,你误会我了。” “呸!谁是你的红颜知己,你说话小心点,别玷污了我家小姐的清誉!” 看到沈碧落对自己也是怒目而视,男子立刻点头哈腰道:“好好好,算我说错了,不是红颜知己,是朋友总行了吧?” 翠儿毫不留情的说道:“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家小姐才不会和你这种人交朋友,看到你都烦。” 男子脸色一变,有些恼羞成怒:“我与沈小姐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丫鬟插嘴了?” 沈碧落维护翠儿道:“孙公子,该住嘴的人是你才对,我与你素不相识,你为何一直纠缠于我,你再这样,我就报官了。” “有种你就报啊!你这个贱人,老子诚心诚意的追求你,你竟然根本不把我当回事,既然如此,老子也不必给你这个npc好脸色,惹火了我,信不信把你先女干后杀!”男子恶狠狠的说道。 沈碧落气的脸色通红,胸口上下起伏:“你这恶徒,竟然口出污言秽语,翠儿,马上去衙门通知杨大人,让他派人来抓走这个无耻之徒!” “是,小姐!” 翠儿瞪了男子一眼,转身欲往衙门走去。 见对方真的要报官,男子又惊又怒,赶紧挡在翠儿身前,拦住了她,目露凶光威胁道:“你要是敢去,老子就一剑杀了你!” 翠儿先是害怕的后退了一步,之后想起自己在苏州城内,对方真要敢杀她,他也难逃刑罚,故而挺起胸膛,有恃无恐道:“你杀啊!我就不信你这无耻恶徒敢当街行凶!” “你以为老子不敢?我现在就先杀了你,然后再把你们小姐先女干后杀,大不了从头再来,有什么好怕的!” 说着,男子拔出手中长剑,高高举起,对着翠儿脖子就要斩下。 沈碧落和翠儿没想到对方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行凶,吓了一跳,同时尖叫。 长剑破开空气,斩向翠儿脖颈,她显然不会武功,吓的呆立当场,不知闪躲。 关键时刻,一把金光大刀突然出现,挡在了她面前,接下了男子这一剑。 “叮!”金属碰撞,发出脆响。 一剑斩在一把大刀上,男子一愣,转头望去,发现阻挡自己杀人的也是一名年轻男子。 “你是谁?干嘛多管闲事?” 乐小天说道:“你既然刷好感度失败了,人家开始讨厌你,你离开就是,何必非要把人也杀了。” “原来你也是玩家,不过我劝你少管我的事,这个npc是我先盯上的,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可不是属于你一个人的东西,我不会让你把她杀了的。” “你以为自己是谁?还想英雄救美,反正今天老子都要大开杀戒,多你一个不多,就连你也顺便收拾了。” 男子收剑回鞘,改为用拳,现在很多玩家只会一套五形拳,也是他们目前会的威力最大的武功,平时带着兵器只是为了摆摆样子,真正遇到战斗,用的都是拳。 男子使出一招黑虎推山,双拳齐出,希望用五形拳中威力最大的这一招一击击败乐小天。 乐小天不慌不忙,侧身一躲,轻轻松松闪避了这一拳,然后抬脚一踢,男子想要躲闪,但乐小天敏捷属性比他高,出手速度快过他的躲闪速度,他想躲也躲不了。 乐小天这一脚蕴含内力,踢在对方腹部,如重锤一击,直接把他给踢的像蛤蟆一样倒趴在地上。 男子痛的五官都扭在了一起,捂着被踢的部位,惊讶的看着乐小天,他原以为对方是个软柿子,很好欺负,谁知却是个高手。 “你知道我是谁吗?老子是希望公会的!敢打我,你不想混了吗?”男子自知实力不如乐小天,打不过他,故而搬出了自己的身份。 乐小天神情凝重:“你是第三大公会,希望的人?” 男子自豪的仰着头,高傲的说道:“不错!我就是希望公会的,现在知道怕了?我们公会人数上万,遍布五湖四海,个个都是玩家中的精英,得罪了我等于得罪我们整个公会,我要是把今天的事在公会里一说,你就会成为我们公会的死敌,永远封杀你,以后不论走到哪,都会遭到我们公会成员的追杀,让你玩不下去,还想抢名额,别做梦了!” 希望是游戏里排名第三的大公会,也是人数最多的公会,乐小天的确有些忌惮,毕竟他是无帮派成员,没有靠山,真要得罪了希望公会,会很麻烦。 但他实在受不了眼前男子高高在上的语气,冷笑道:“那又如何?你们公会是很强大,但就能胡作非为吗?” “现在谁有实力,谁就是老大!就连那些现实中的富商、明星、模特现在都来巴结我们会长,想在他帮助下得到一个上船的名额,以后这个游戏就是我们希望的天下,你敢打我,我就让公会的人见你一次杀你一次,让你永远发展不起来!”男子语气神态十分嚣张的说道。 “这句话也是我想说的,以后要是让我在野外看见你,我也见你一次杀你一次!” 因为旁边有人,在城里杀人的话就等于犯罪了,他可不想被官府抓起来,关进牢房里,所以这次只能放了对方。 “今天你这一脚我孙康记住了,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我会告诉我们会长,你就等死吧!” 撂下一句狠话,孙康捂着受伤的腹部快步离开了,临走时怨毒的看了乐小天一眼。 在乐小天出面救下翠儿的时候,轿子里的沈碧落就已经走了出来,拉着翠儿躲到了乐小天身后,现在见他赶走了孙康,立刻上前道谢。 “多谢公子出手相助,要不是你,翠儿就被那个恶徒给杀了。” “沈小姐客气了,我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作威作福的人,仗着有点势力,就无法无天,任意妄为。” 翠儿余怒未消的说道:“等下我一定要去衙门报官,他竟然真的想要杀我,这种恶徒不抓起来,只怕我和小姐还会再遭到他的毒手。” 乐小天点点头:“不错,这种人不能姑息,必须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沈碧落说道:“那我们就去衙门一趟吧。” “好。” 要是能把孙康关起来,乐小天自然愿意,心想:想要封杀我?我先封杀你! 当下,一行人去了衙门,沈碧落和苏州城的知府显然相熟,说了几句,加上有乐小天和四名轿夫作证人,对方立马就相信了,一道命令下去,捕快出动,开始去拿人。 捕快的办事效率出乎乐小天的预料,半个时辰不到,人就被抓来了。 孙康双手被反绑,由两名带刀捕快押着走进衙门。 “我又没犯法,你们凭什么抓我?”一边走,孙康一边大声叫囔。 一名捕快声色俱厉的呵斥道:“意图杀害沈小姐和她的奴婢,你还说自己没罪?” 孙康扭头一看,见到站在堂内的沈碧落等人,瞬间明白是对方报了官,他才被抓来的。 他怒气冲冲的对沈碧落骂道:“你这个贱人,老子要是不把你先女干后杀了,我就不姓孙!” 他这一句话更加坐实了他的罪名,端坐于公案后的杨知府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大胆狂徒!到了公堂上还敢口出狂言,来人,先打他五十大板,看他还敢张狂。” 杨知府扔下一支木签,公堂两旁立刻走出两名手持水火棍的差役,举着棍子就对被捕快压在地上孙康的屁股一顿猛敲。 “啪、啪、啪……” 公堂上响起的不止是打板子的声音,还有孙康的痛呼声,游戏的拟真度很高,受伤和被打,与现实中一样,都会产生疼痛。 所以,除了惩罚重,疼痛也是所有玩家畏惧死亡的原因之一。 五十大板打完,孙康疼的额头布满冷汗,对沈碧落和乐小天三人的恨意更深了,望着他们,毫不掩饰眼中的杀意。 杨知府一拍惊堂木,开口下了判决:“孙康企图杀人,证据确凿,来人,把他关进监牢,刑期十年!” “什么!十年?我不要!”孙康一脸惊恐,真要在游戏里关十年,什么都完了,更别提提升实力,抢夺上船的名额。 “犯了法就得受到相应的刑罚,哪容你愿不愿意,来人,把他押下去。” 两名捕快齐声应是,正欲上前,孙康目光闪动,最后咬了咬牙,趁两人还未抓住他,突然快速奔跑朝旁边的柱子一头撞去。 “砰!” 鲜血洒在柱子上,留下了一团醒目的血渍,孙康软绵绵倒下,自杀身亡。 他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了结此事,也是无奈之举,若是在牢里关个三五天的倒也可以接受,但若是关上十年,那还玩什么,不如干脆死了算了,从头来过,反正他的修为也不高,身上也没有值钱的东西,没什么好可惜的。 在《江湖》这款游戏里,有时候犯了重罪,玩家要是跑不了,被捕快抓到了,很多人宁愿选择自杀,因为蹲监狱真的很浪费时间,而现在最宝贵的就是时间! 而只要玩家一死,他们之前所犯下的罪行都会随着他们的死亡一笔勾销,官府也不会再通缉捉拿他们。 第二十八章 首富沈天宝 经过这件事,沈碧落对乐小天的好感瞬间大增,关系好了,话自然也就多了。 “不知公子尊姓大名,你的大恩,碧落铭记于心。” “我叫乐小天,你可以叫我小天。” 两人站在衙门门口,亲切的聊着天。 沈碧落含羞一笑:“原来公子姓乐,以后我还是叫你乐公子吧。” 翠儿调笑道:“乐公子也真是的,怎么能让我家小姐叫你小天呢,这样的称呼,只有和乐公子十分亲密的人才叫的出口吧。” 乐小天拍了下脑袋瓜,歉意的说道:“沈小姐抱歉,是我唐突了,没想清楚就乱说,请你别放在心上。” 沈碧落大方的摇了摇头:“我不会放在心上的,乐公子为人直爽,就算说错了什么,也是无心之失。” “沈小姐通情达理,真不愧是大家闺秀。”乐小天由衷的赞道。 “乐公子过奖了。” 沈碧落先是微微一笑,然后想到了什么,问道:“刚才我看到乐公子在我家门口驻足停留,不知所为何事?” 买剑的事要紧,乐小天也不做隐瞒,实话实话:“其实今天到贵府,目的是想向沈老爷买他珍藏的宝剑残影,可惜沈老爷可能贵人事忙,没有接见我。” “原来如此,其实我爹因为身份地位特殊,平时想拜访结识他的人很多,故而向来不见外客。乐公子今天救了我和翠儿,我无以为报,就带你回府,见见我爹。” 乐小天大喜,拱手谢道:“那就多谢沈小姐了。” 游戏里,有身份地位的npc是很难接近的,但若是有其身边人代为引见,事情就会顺利的多,轻易就能结识对方,并且增加一定的好感度。 就如慕容世家的现任家主慕容枫,要不是因为救了他的老婆韩若雪,有她代为引见,恐怕想结识他这样的一等一高手会非常的难,更别提兄弟相称了。 与npc的关系如何,只要看对方怎么称呼你就知道了,一般的关系都是直呼其名,随着好感度上升,对方对你的称呼也会随之改变。 慕容枫现在称呼乐小天为乐贤弟,说明他对乐小天的好感度已经从萍水相逢提升到了称兄道弟。 《江湖》这款游戏对玩家与npc之间的好感度是有等级划分的,处于不同的等级,玩家从npc那得到的好处与帮助都会有所不同。 朋友之间的关系等级分别是:萍水相逢、称兄道弟、知己良朋、情同手足、患难与共。 这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等级,若是女人与女人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某些词语就会稍作改变,关系的种类有很多,列如金兰之交、君子之交、忘年之交……与不同的npc交际就会产生不同的关系。 恋人之间的关系等级分别是:萍水相逢、两情相悦、海誓山盟、情比金坚、不离不弃。 正所谓事物必有正反两面,玩家与npc之间有好感,同样也有恶感,玩家若是做了一些令npc讨厌的事,好感度就会降低,若本来就没有好感,则会成为负,也就是恶感。 恶感的等级划分同样是五个:略有不满、断绝来往、势不两立、生死仇敌、不共戴天。 提升npc的好感度可以从对方那获得相应的好处与帮助,反之,npc对你的印象要是降低为恶感,那么也会做出一些讨厌你的行为,甚至到不共戴天的程度还会追杀你。 因此,能与npc交朋友就交,不行也不能交恶,否则整天被人追在后面喊打喊杀,那日子也不好过。 孙康本来想刷沈碧落的好感度,但由于个人行为使人厌烦,导致沈碧落对他产生了恶感,赶又赶不走,最后想报官,却遭到孙康威胁,他知道事情无法挽回,就打算破罐子破摔。 恰巧乐小天正好也想刷沈碧落的好感度,一路跟着轿子,正愁不知该如何认识对方,试图杀人的孙康,给了他一个现成的机会,成就了他,使沈碧落对乐小天的好感度瞬间大增,从陌生人变成了熟人。 可以说,是孙康帮了乐小天一个大忙。 再次来到沈府,这回有沈碧落在,乐小天不再需要下人通传,得到沈天宝的允许,直接就进入了府中。 沈天宝作为苏州城首富,住的府邸并不像暴发户一样,要多奢华就有奢华,反而透露着一股简朴,装潢摆设简约大方,清幽淡雅,说是苏州首富的家,更像是文人雅客的居所。 沈碧落领着乐小天一路向内宅走去,路过花园鱼塘还会请他驻足观赏景色,将大户人家的待客之道表现的淋漓尽致。 来到书房,房门大开,一名容貌中正,像古代儒家学者的中年男子正坐在桌后,翻看一本账簿。 见沈碧落进来,沈天宝放下了手头的事,微笑道:“碧落,你不是和翠儿去逛街了吗,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 沈碧落还没说话,翠儿就先开口了:“老爷,你不知道,今天我和小姐在路上遇到了恶徒,差点就回不来了。” 沈天宝紧张的问道:“怎么一回事?快快说来。” 翠儿就将路上遇到孙康,差点被他杀死的事详细的说了出来,最后总结道:“要不是有乐公子,我和小姐估计现在已经惨遭那个恶徒毒手了。” 听完,沈天宝赶紧起身,来到乐小天面前,弯腰拱手谢道:“多谢这位少侠仗义出手,小女承蒙你的相救,这份恩情,沈某定当重谢。” 乐小天赶紧将沈天宝扶了起来,嘴上说道:“沈老爷别这样,遇到这种事,就算不是我,其他人也会拔刀相助的。” “乐少侠太过谦了,现在像你这样见义勇为的已经很少了。” 沈碧落说道:“爹,其实乐公子这次来是想向你买残影剑,之前已经命下人通传过,只是你没接见,后来在路上才碰巧救了女儿。” 沈天宝意外的看着乐小天:“原来之前下人说要买剑的人就是乐少侠你?” “正是!” 沈天宝赫然道:“真是抱歉,刚才我在处理生意上的事,没空见客,这才让下人请乐少侠回去,言语上若有冲撞,请勿见怪。” 乐小天自然知道对方指的是下人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那句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这话初一听的确让人有些不舒服,但毕竟两人不认识,对方也没必要对个陌生人太客气。 不过现在不同了,有了沈碧落这一层关系在,乐小天怎么说也是沈天宝女儿的救命恩人,该客气的得客气,该道歉的得道歉,否则有失身份,让个小辈瞧不起。 乐小天不是个小气的人,对方都这么说了,他哪里还能记仇,得表现的心胸宽广一点,才能得到对方的好感。 “沈老爷不用在意,之前下人说的话我早就忘记了,况且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果然,此话一出,立刻得到了沈天宝赞赏的目光。 “乐少侠心胸开阔,为人直爽,日后定是英雄豪杰!至于买剑的事,我也不瞒你,这残影剑实际上并非沈某之物,我也是代为保管,恐怕无法做主卖给乐少侠。” “这残影剑竟然不是沈老爷的?那它的主人是谁?” “这残影剑原来的主人名为冯叶楼,乃是江湖上一位成名高手,同时也是我的一位故交,三年前他急需用钱,就向我借了一笔银子,他为人坦荡,便以所用宝剑做抵押,当时我再三说明无需如此,可惜他十分固执,非要留下残影,我不收,他就趁深夜我熟睡时把剑放在我房里,然后不告而别。 无奈之下,我只能为其保管宝剑,这些年很多江湖人士都来找过我,想要买剑,但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此剑是友人之物,万一他什么时候来了,我拿不出来岂不是有违道义? 这三年上门买剑者从未断绝,我也是不胜其烦,因此每次听到有人上门来买剑,我就会口出不逊,实则这并非我的本意,我只是想绝这些人的想法。 所以,乐少侠刚才求见时,我才会让下人那样回答你,言语上多有冒犯,敬请见谅。” “无妨!沈老爷也是为了替友人保管物品才会如此,我怎会怪罪。” “乐少侠对小女有救命之恩,你想要什么东西都可以,唯独这残影剑不行,沈某实在做不了主。”沈天宝一脸歉意的说道。 得知残影剑原来是沈天宝替人保管之物,而对方又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不可能私自将剑转卖,乐小天知道,今天又是白忙活了。 “沈老爷实乃君子,为友人保管宝剑三年而不变,在下佩服,既然沈老爷做不了主,我也就不打扰了,告辞!” “等等!”沈天宝抬起右手叫住了正和沈碧落告别,想要离开的乐小天。 “沈老爷还有事?”乐小天转过身不解的问道。 沈天宝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对方救了自己的女儿,残影剑无法卖给对方,怎么也要做些其他补偿,他从身后的书架上取下一个精美的木盒,打开盖子,从里面拿起一叠银票,向乐小天递去。 见此情形,乐小天眼睛一亮,心中暗喜,虽然没有买到残影剑,但今天起码没有白忙活,首富果然比慕容枫大方,知道用钱报答恩人,还是生意人实在。 乐小天刚想伸手,接过沈天宝递来的银票,谁知,沈天宝突然又把手缩了回去。 “乐少侠救了小女,理应送一份厚礼给你,可惜沈某是个商人,府中并无习武之人可用之物,本想赠你些金钱,但突然想到乐少侠乃是江湖侠客,定然视金钱如粪土,赠你这些东西如同在侮辱你,思来想去,沈某还是觉得以另外一种方式报答你更为合适。” 伸出一半的手停在半空中,乐小天别提有多尴尬了,好在他反应快,赶紧把手伸到脑后,假装是为了挠头。 望着沈天宝手中那叠至少有上千两的银票,乐小天欲哭无泪,心想:你丫的倒是侮辱我呀,我就喜欢钱! “从今天起,乐少侠就是我沈家的贵客,将来不论在沈某开设的任何店铺购买东西,都能享受七折优惠,希望乐少侠别嫌弃沈某这份薄礼。” 乐小天眼睛偷瞄着沈天宝手中的那叠银票,心中腹诽道:果然是薄礼,救你女儿一命,才给办张会员卡,忒小气了。 不过这话也只能在心中想想,真要说出来,估计沈天宝和沈碧落对他的好感度会立刻下降,有不满还不能说,这游戏玩的太憋屈了。 “沈老爷果然善解人意,在下的确淡泊名利,钱财乃身外之物,一向不在乎。”说着这种违心的话,乐小天自己都鄙视自己。 “沈某果然没看错,乐少侠真乃侠义之辈。” 侠义个屁,你这个奸商竟然拍我马屁,害我不好意思收你的钱,商人就是商人,良心大大的坏! 最后,残影剑没买到,银票也没拿到,乐小天只得到一个沈天宝长期佩戴的玉扳指作为信物,凭这信物以后在沈家开的所有店铺消费可打七折。 你女儿的命就值七折?乐小天很想吐槽一下。 第二十九章 买房 离开沈府的时候,沈碧落坚持要送送乐小天,两人一边肩并肩向外走,一边说着话。 “乐公子,这残影剑对你很重要吗?”沈碧落问道。 “也说不上重要,但很需要。” 沈碧落犹豫了一下,说道:“既然如此,要不我帮你问问我爹冯叔叔的住址吧。” 乐小天疑惑的看着她:“沈小姐你的意思是?” “其实冯叔叔自从三年前把剑留在我家后,之后就音信全无了,这三年间,他从未来过我家,更加没有在江湖上露过面,他连自己最心爱的宝剑都不来取,说明期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我的想法是,不如去找找冯叔叔,问他是否可以割爱,把剑转让给你。” “这行吗?残影是冯叶楼随身佩剑,习武之人一向把自己所用的兵器当成命根子,怎会轻易割爱?” “不试试怎么知道,只要还有一点希望,都不能放弃。” 乐小天怔怔的望着她:“沈小姐,你为何如此帮我?” 沈碧落侧过脸,眼睛注视着别处,语气有些慌乱:“乐公子救过我,我帮你不是应该的吗?” 话虽如此,但乐小天总觉得沈碧落对自己的事有些太上心了。 “好吧,反正最近我也没有别的事,就去找找冯叶楼,劳烦沈小姐为我询问一下令尊他的住址。” “好的,不知乐公子在何处落脚?我要是打听到冯叔叔的住址,该去哪里找你?” 乐小天想了想,之前他在来沈府的路上看到一家名为福来的客栈,那里正好可以做他暂时的落脚点,当下便将这家客栈告诉了沈碧落。 “福来客栈吗?好的,我记住了,我一打听到冯叔叔的住址,就立刻去福来客栈找乐公子你。” 乐小天十分感激的说道:“那就多谢沈小姐了。” 离开了沈府,乐小天向福来客栈走去,之前他并没有在这里住下,之所以报这里为自己的落脚点,只是为了让沈碧落方便找到自己。 其实很少有玩家会住客栈,一来玩家根本不需要在游戏中休息,困了直接下线睡觉就行,二来,住客栈的费用很高,对于很多玩家而言,一天赚的钱还不够住一天客栈的,有那闲钱还不如花在更加实用的地方。 乐小天本来也不想住什么客栈,但总要让沈碧落能够找到自己,他在苏州城没有固定的居所,就只能随便选一家客栈作为自己暂时的落脚点。 福来客栈距离沈府不是很远,建在河边,正面朝着街道,后面就是河道,位置还不错。 来到柜台,乐小天说道:“掌柜,我要住店。” “好的客官,您是要住上房还是普通客房。” “有什么区别吗?” 掌柜热情的介绍道:“当然有区别了,上房嘛自然地方大装潢好,住的舒服,当然价格也稍贵一点,至于普通客房,地方小装潢也一般般,不过价格便宜。” 掌柜一解释,乐小天就明白所谓上房就是类似现在酒店的豪华套房,而普通客房就是最便宜的经济房。 他又问道:“这两种房间价格都如何?” “上房一天800文钱,普通客房一天200文钱,客官您要哪一种?” 乐小天很想骂一句奸商,住一天上房都要将近1两银子,这和抢钱有什么分别,这生意也太好做了。 “我要一间普通客房就行。” 听到乐小天不住上房,掌柜的脸立刻就冷淡了下来。 “先交1两银子押金,退房时,多退少补。” 交了1两银子,登记了自己的名字,乐小天在店小二带领下来到了二楼一个只有十几平方的房间,说小其实也不小了,对于现实中的蜗居而言,这里已经算大的了。 房间的摆设不多,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比较简陋,不过乐小天并不是为了住下来才来这里,房间好不好无关紧要。 “客官,您要是需要什么可以叫我,我不打扰您休息了。” “好,谢谢。” 等到店小二将门关上,离开,乐小天把怀里的所有东西都掏了出来,他的东西很多,需要整理一下。 桌上有一叠大约一万五千两的银票、一个装有一些碎银子和铜钱的钱袋、一本轻功秘籍、一个沈天宝给他的玉扳指以及最开始从清河镇那个被玩家杀死的npc身上得到的白玉玉佩和翡翠指环。 这些东西放在身上之前还没什么感觉,现在一拿出来,顿时感觉轻松多了。 因为这个游戏里没有以往传统游戏的包裹,得到的东西都需要放在身上,多了自然就会变得累赘,特别是一些很重的东西,带在身上更会影响行动。 白玉玉佩和翡翠指环倒是好处理,随便找个当铺卖了就行,沈天宝给他的玉扳指还有用需要留着,乐小天把它戴到了自己手上,免得以后不小心弄丢了。 至于轻功秘籍,虽然乐小天已经学会了《轻身术》,但乐瑶没有,他想留着等以后自己的妹妹来苏州城了,给她学。 秘籍这种东西,就算拥有者学会了也不会消失,可以供更多的人使用,故而很珍贵,需要一直保存。 但他又不想一直带着本书到处跑,所以需要想个办法把它藏起来。 想了半天,乐小天也不知道该把手中的轻功秘籍藏到何处,客栈只是他暂时的落脚点,迟早要离开,藏在这里显然不妥当,而别的地方更不安全,万一被别人发现就没了。 “要是有个自己的家就好了,东西藏在自己家里才是最放心的。” 突然,乐小天眼睛一亮,兴冲冲的说道:“没有家的话买一个不就行了?” 想到就做,他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了起来,重新放回怀里,然后快速下楼,找到了店小二。 “这位小哥,请问如果我想在苏州城买间房子,要到哪里买?” “如果客官找到了卖家,需要去官府过户,房子才算你的,但是得向官府缴纳一些费用。如果没有找到卖家,可以直接向官府买,官府里有些被充公的田产和房产出售,交了钱就能直接过户,好处就是不需要缴纳费用。” “我懂了,多谢小哥。” 乐小天也不吝啬,从钱袋中掏出一些铜钱给店小二当做打赏。 得到赏钱,店小二向乐小天连连道谢。 再次来到苏州城衙门,和门口衙役说明来意,他就被带到了一间办公的房间里,这里只有一名留着山羊须师爷模样的中年男子。 “你想买房?”中年男子问道。 “是的,不知大人这都有些什么房子。” “这些年因为主人犯事,被充公的房子倒是不少,有面积很大的府邸,带花园池塘的。其次就是那种带小院子的民宅,最后就是什么也不带,只有一两间卧室面积狭小的普通民房。” “这些房子都什么价?” “房子根据位置和装潢程度不同,价格有高有低,但同种类的都不会差太多。面积大的府邸价格一般在一万两左右,带院子的民宅价格在一千两至两千两之间,普通民房五百两左右。” “这些房子都在苏州城内对吗?” “是的。” 听到肯定的答复,乐小天的心思顿时活络了起来,苏州城面积有限,故而住的房子也有限,现在很多玩家还买不起房子,因此价格保持在正常水平上,倘若将来更多的玩家离开新手镇,涌入大城市中,房子的需求量肯定会上升。 乐小天完全不怀疑其他玩家会不买房子,要知道,这个游戏没有包裹和仓库,玩家的很多东西如果想要存放,就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才会安全。 房子也就相当于其他游戏中的仓库,除了可以用来存放不常用的物品,还可以作为居所,玩家可以在自己家中修炼,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没有人打扰。 对于房子的需求,不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游戏里,都是一样的,没有人会不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乐小天现在手上正好有一笔钱,与其放在身上,不如拿来投资赚更多的钱,是的,他打算学以前的人,炒房! 苏州城的房子有限,加上城内比城外治安好,更繁华,这里的房子只会升值,绝对不会贬值,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投资。 乐小天盘算了下,以自己手中的钱,买府邸只能买一座,而且府邸价格太贵,等于现实中的豪华别墅,将来要卖,不好脱手,因为能买得起这么贵房子的玩家,一定是凤毛麟角。 所以,他更倾向于投资带院子的民宅,和普通民房,这两种房子最符合将来玩家的消费水平,玩家买得起,需求量大,价格才会炒上去。 乐小天把怀里大部分银票拿了出来,留下一千两自己用,其余的一万四千两全部拍到了桌子上,用土豪一样的口气说道:“大人,随便给我来十几二十套房子。” 面前的官吏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一次性买这么多房子的人,以前来买房子的人不是没有,但都是买一套自己住,哪里会有人一下买十几二十套的,人再多也住不过来啊。 他并不知道,乐小天买这么多房根本不是为了住,只是为了囤房,等到将来价格涨上去了,再转手卖掉。 他想不通也就不再想,反正人家有钱任性是人家的事,他管不着,为乐小天办好手续,交易就算是完成了。 最后,乐小天用一万四千两买到了五间带院子的民宅,十间普通民房,银票没了,怀中却多了一叠写着他名字的房契,和一串钥匙。 第三十章 买丫鬟 乐小天买的这些房子都位于苏州城内,有一些地处繁华地段,有一些在偏僻的角落,前者贵一点,后者便宜一点。 果然,不论古代还是现代,房子地段好,价格就是贵。 乐小天从中选了一个位置最好的房子作为自己的家,这是一间带院子的民宅,位于衙门附近,门口的街上经常有巡逻的官差走过,治安好,不易进贼,东西放在这里,乐小天很放心。 门口有锁,乐小天找出房子的钥匙,开锁进门。 一进去,就是宽敞的院子,院子中央有口水井,方便做饭。 院子北边是一座二层小楼,应该是主人住的正房,左边是一间一层平房,可能是客房,右边则是相连的柴房和厨房,五脏俱全,这是一套什么都不缺的大房子。 乐小天很喜欢这里,推开小楼的门,想要看看自己以后住的屋子如何,可是一开门,大量灰尘就落了下来,然后他看到屋内空空如也,什么家具也没有,屋檐结满了蜘蛛网,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尘土,显然这里很久没有人住,荒废多时。 来到二楼,这里同样如此,两个房间,连张床也没有,不过风景倒是不错,其中一个房间推开窗口,就能看到大街上的景象,另外一个房间推开窗口,就能看到船来船往的河道,以及河道旁边的绿叶红花。 “一个房间我住,一个给妹妹,乐瑶一定会喜欢这里的。”乐小天望着屋子满意的笑道。 “不过这里实在太脏了,得找人来打扫一下才行,最好是买两个下人回来,这样就有人经常打扫屋子,又可以帮忙看房子,一举两得。” 到大街上随便找了个npc问了下,果然不出乐小天所料,这个游戏不止可以买房子,还可以买下人,要买供主人使唤的奴婢,就得去找牙婆。 按照npc指的方向,乐小天找到了牙婆。 得知乐小天要买两个下人,牙婆表现的十分热情。 “这位公子,不知你想要什么样的下人,年纪大的?还是年纪小的?有力气的还是聪明伶俐的?” “年轻一点的,不要太小也不要太老,看起来养眼的,当然越漂亮越好,然后必须能吃苦耐劳,乖巧懂事。” 牙婆眉毛跳了跳,干笑了两声:“公子,你的要求倒是挺多的。” 乐小天心想:不是你自己问我想要什么样的嘛,现在又嫌我提的要求多。 “不如公子跟我来,你亲自挑选如何?” “这也行。” 乐小天跟着牙婆来到一个小院子,这里坐着很多无精打采的npc,全部都是女性,有老有少,她们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跟乞丐一样。 看到牙婆带着一个身穿华服,面容俊俏的公子进来,许多人眼中都亮起了希冀的光芒,目不转睛的盯着他,那模样仿佛非常希望乐小天能带她们走。 “公子带我走吧,我什么都会干。” “公子我力气很大,劈柴挑水,煮饭打扫,一个人就能包了,买我绝对不亏。” “公子,买奴婢走吧,奴婢最会伺候人了。” …… 有一人带头,其他人也跟着叫了起来,安静的院子顿时变得嘈杂起来。 见此情形,牙婆眉毛倒竖,厉声呵斥:“都吵什么!再吵晚上没饭吃!” 此话一出,非常有效,院子里立刻安静了下来,鸦雀无声,所有人都闭上了嘴,不再说话,只是眼睛依旧望着乐小天。 “这位公子,你想要什么样的下人,自己选吧。”牙婆做了个请的手势。 乐小天在院子里一边走,眼睛一边打量着这些女子,这些女子全都相貌平平,没有一个出色的,也是,好看的肯定早被买走了,或者被卖去了青楼妓院,又怎么会留在这里。 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乐小天只好随便选了两个看起来顺眼一点的。 “就她们俩吧。”乐小天指着自己选的两个女子说道。 “公子好眼力,这两人本是一户大户人家的丫鬟,因为做错了事才被卖到我这里,公子买她们回去,保证会让你满意。”也不知道是真话还是假话,牙婆一脸笑眯眯的说道。 “她们总共多少钱?” “不贵!不贵!加起来也就一百两。” “靠!一百两还不贵?”乐小天瞪着眼睛说道。 “公子,她们两个可是我这里最好的,聪明伶俐,干活也勤快,只花一百两就能买两个这样的丫鬟回去,你可赚到了。” “便宜一点。” “公子,我这里谢绝还价。” 见牙婆怎么说也不肯便宜,乐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一百两就一百两。” 付了钱,乐小天拿到了两人的卖身契,带着她们回了家。 “你们两叫什么名字?”乐小天问道。 两名女子中,眼睛有神的那个回答道:“少爷,我叫小兰。” 另外那个脸上有些雀斑,但皮肤白皙,她怯生生的说道:“少爷,我叫小玲。” “小兰小玲是吧?你们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们,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负责帮我打扫房子和看家,我也不会亏待你们,每个月会给你们每人二两银子工钱。” 闻言,两人喜上眉梢,每月能得二两银子,就算在大户人家这也算优待了,她们没想到乐小天出手如此大方,心中大定,都升起了尽心尽力为乐小天做事的想法。 乐小天此举,有收买人心之意,没办法,他要靠两人看家,若是不能得到她们的忠心,难保家中以后会出什么幺蛾子。 这个游戏自由度和拟真度这么高,乐小天也不敢保证买回来的下人会不会背叛他。 所以,虽然两人是很普通的npc,没有慕容枫、沈碧落那么重要,但乐小天也要提高她们的好感度,他相信好感度高的话,两人应该就不会做出对他不利的事了。 而每个月给她们丰厚的工钱,定然能令她们对自己更加忠心,用钱增加好感度这是最直接最方便最有效的方法,不过只对游戏中一部分npc有效。 第三十一章 好感下降 再次上线,小兰小玲两人已经将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乐小天表扬了她们两句,然后给了她们30两银子让她们去买些生活用品和简单家具,剩下的当作她们这段时间的伙食费。 养下人是很费钱的,不止得替她们赎身,还得提供伙食费,想得到她们的忠心,每个月更得给她们工钱,仔细一算,光是养小兰小玲两个,每个月就得花10两银子左右。 这样的开销,一般玩家还真有些承担不起,好在乐小天除了王霸后,得到一大笔钱,如今也算是富翁,养两个下人倒也不算什么。 小兰小玲出门后,乐小天找来一个小木盒,把身上一些不常用的东西都放了进去,房契、钥匙、卖身契、轻功秘籍,这些都不需要一直带在身上,乐小天打算将它们放在家里。 不过就算要放在家里也不能放的太显眼,毕竟房契很贵重,价值一万四千两,是乐小天的大半身家,将来还打算靠它们发财,万一要是被偷了,可就麻烦了。 他找来一把破旧的锄头,在院子的水井旁边挖了个坑,把小木盒埋了进去,填上土,踩了几下,把土踏平,掩饰这里有被挖过的痕迹。 这样一来,除了他,谁也不知道这个地方还埋藏着这么贵重的东西,加上附近治安好,常有官差巡逻,想来被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藏好了东西,乐小天轻松了,往福来客栈走去,路过一家当铺时,又把那块白玉玉佩和翡翠指环当了,得到20两银子。 这样,他的身上就没什么东西了,浑身轻松。 回到福来客栈,店小二立马迎了上来。 “乐公子,昨天沈家大小姐来找过你,可惜你不在,她就走了。” 乐小天微微一愣,本来他以为沈碧落去打听冯叶楼的住址,起码要今天才会来找他,谁知人家昨天就来了,而昨天他正在买房买丫鬟,根本没有待在客栈里,让人家白来一趟,心里立时有些过意不去。 “沈小姐有没有说她什么时候还会再来?” “有的,她说今天上午还会来找你。” “是吗,那太好了,我就在这等她好了。” 乐小天干脆也不回房了,就站在客栈门口等。 没等一会,果然见到一顶熟悉的轿子出现在视线中。 轿子在客栈门口停下了,翠儿掀开轿帘,清丽脱俗的沈碧落弯腰走出,见到乐小天,脸上露出了一个矜持的笑容。 “乐公子,昨日我来找你,没想到你不在。” “我听店小二说过了,让沈小姐白走一趟,真是愧疚。” “这只是小事,不必记挂心思。” “沈小姐,别站在外面了,我们到里面详谈。” “好。” 选了一张干净的桌子,两人坐了下来,可能沈碧落的名气大,掌柜见了竟然亲自过来招呼。 “今天这是怎么了,什么风把沈小姐吹到了鄙店,真令我们福来客栈蓬荜生辉。” 沈碧落微笑道:“钱老板太抬举小女子了,您经营有术,就算我不来,您这里也是每天生意兴隆呀。” “哈哈,沈小姐不愧是沈老板的千金,真会说话,你吃点什么,我让厨房给你做,我做东。” 沈碧落颔首致谢:“多谢钱老板,给我和乐公子来壶茶就行。” “好说!好说!” 打完招呼,客栈老板立刻吩咐店小二去沏茶,而他也回到了柜台,继续忙自己的。 看到沈碧落竟然这么大的面子,乐小天开玩笑道:“早知道你这么受人尊敬,住店的时候应该让你陪我来,或许还能免住金。” 沈碧落遮嘴一笑:“乐公子说笑了,我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只是钱老板给家父面子才会如此客气。” “对了,你昨天来找我,是否打听到冯叶楼的消息了?” “是的,我向我爹问过,他说冯叔叔家住杭州西湖边上,本来昨天就想告诉你的,可惜来晚一步,到时你已出门。” “实不相瞒,昨天我以为你没那么快会来,就去衙门买房子,因此错过了。” 沈碧落喜道:“乐公子打算在苏州定居?” “是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 “太好了,若是乐公子不介意,可否带我去你家看看。” “当然可以。” 退了房,一行人又来到乐小天的新家,此时小兰小玲正在指挥工人往里面搬家具,见到乐小天马上放下手上的事,过来行礼。 “公子,你这么快就回来啦?我们还没把家整理好。” “无妨,我只是带朋友来看看,这位是沈小姐,以后她要是来找我,你们记得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好的。” 听到乐小天的话,沈碧落嘴角微扬,脸上泛起一丝羞涩的笑意。 乐小天本来说这话只是想变相告诉沈碧落,这是他的新落脚点,以后有什么事来这里找他就行,可是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这话其实也可以被理解为对方对他很重要的意思。 乐小天作为主人,象征性的带沈碧落参观了下自己的家,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里远远比不上对方的府邸,既没种满鲜花的花园也没养鱼的池塘,只有个二层小楼还算过得去,随便逛了逛就逛完了。 两人站在二楼的其中一个房间里,临窗而望。 “乐公子这处居所选的真不错,风景秀丽,前可观街景,后可观河岸绿柳,住在这里,定能开怀。”沈碧落称赞道。 “沈小姐过奖了,我也是瞎选的。” “瞎选也能选到这么好的居所,说明乐公子运气不错。不知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去杭州?” 乐小天有些发愁:“说实话,我还从来没去过杭州,不知走哪条路,得向人打听清楚后才能出发,这样一来恐怕会耽误不少时间。” 沈碧落犹豫了很久,最后仿佛下了决心,希冀着问道:“我去过几次杭州,乐公子要是不介意,不如我陪你走一趟如何?” “这好吗?沈老爷会不会不同意?” “我爹是个明白事理之人,应该会同意的。”说这话的时候沈碧落显然很没有底气,声音小小的,不过乐小天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有人带路的话能节省很多时间,乐小天求之不得,当下也没有细想这么做好不好,高兴的说道:“如果沈小姐愿意陪我去,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发。” 沈碧落显得很开心,重重的点了下头:“嗯!” 两人来到楼下,沈碧落独自走到翠儿面前,背对乐小天低声对她吩咐了几句。 听完沈碧落的话,翠儿脸上露出了担忧之色,然后复杂的看了乐小天一眼,就带着四名轿夫离开了。 因为距离远,加上她们说话声音小,乐小天并没有听到她们说的什么话,只是觉得她们的表现有些奇怪。 在沈碧落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苏州城码头,这里停靠着很多船,有客船,也有商船。 沈碧落找到了一位船夫,询问了下开船时间,正欲给钱,旁边的乐小天眼明手快,赶紧抢着付了,对方是来帮自己的,怎么还能让对方付船钱,太说不过去了。 “乐公子,只不过是一点船钱,我付还不是一样的。” “沈小姐不辞辛苦愿意为我领路,在下已经感激不尽,怎能要你自掏腰包,这一路的开销就由我来承担吧。” “唉,好吧。” 苏州城,沈府。 坐在厅堂里喝茶的沈天宝听完面前翠儿的话,将茶盏往桌上一摔,怒气冲冲道:“什么!碧落竟然单独和乐少侠去杭州了?她怎么能这么做,虽然乐少侠对她有救命之恩,可孤男寡女孤身上路,难免遭人非议,别人要是知道了,该怎么说她?一个女儿家为了帮人,难道连名节都不要了吗?” 茶盏摔在桌上,突然发出的声响把翠儿吓的一哆嗦,她瞄了生气的沈天宝一眼,小心翼翼的说道:“小姐这么做,无非也是为了报答乐公子的救命之恩,老爷你就别怪小姐了。” “要报的我已经报了,何需她多此一举,乐少侠也是的,一点也不为碧落着想,竟然要个还未出嫁的大家闺秀单独陪他去外地,也不怕招来闲言闲语,之前我还以为他明白事理,是个不可多得的英雄豪杰,如今一看,也是个做事莽撞之人,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与其来往。” 翠儿期期艾艾的说道:“老爷,其实小姐并非任意妄为,不懂礼数,只是她对乐公子颇有好感,想多了解他。” “女儿的婚姻大事一向由父母做主,夫人早死,自然也就我说了算,那容她自己选择,我不会同意他们俩在一起的!” 听闻此言,翠儿愁容满面,她不是在为自己发愁,而是在为自家小姐发愁。 已经上船的乐小天并不知道,因为他的一个错误决定,以致于沈天宝对他的好感度大跌,对他已经产生了不满。 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可以博得别人好感,同样,也可以引发恶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最难掌握的。 第三十二章 到达杭州 上了船,乐小天才知道去杭州除了走陆路,还可以走水路,而且走水路更快。 这是一艘挺大的帆船,整艘船由坚硬的木材制成,内部有些房间,可供船客休息。 扬帆起航,今日正好顺风,航行速度比起一些现代交通工具也不逞多让。 站在船头,一边吹着风,一边欣赏两岸风景,十分惬意。 不过,乐小天很快就发现旁边的沈碧落有些异样。 只见她脸色泛白,一手捂胸,一手捂嘴,十分难受的样子。 乐小天关心的问道:“沈小姐,你怎么了?” “我有些恶心。” “好端端的怎么会恶心?难道是吃错东西了?” 乐小天突然想到了什么,惊讶道:“你该不会是晕船吧?” 沈碧落有些不好意思的望了乐小天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乐小天感动道:“沈小姐,其实你只要告诉我怎么去杭州就行了,不必陪我去,你明知自己会晕船,何苦受这份罪。” “乐公子你和冯叔叔不熟,你若单独去,他未必肯见你,更别说将宝剑转让,我和冯叔叔见过两面,他认识我,有我陪同,他一定会相见,加上有我爹这一层关系在,说不定他看在我爹面子上愿意割爱。” 乐小天知道沈碧落说的很对,游戏中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若没有熟人介绍,是很难见到对方的,之前他去找沈天宝买剑就遇到这种情况,因为不认识,直接被拒之门外。 后来还是救了沈碧落,有她这一层关系在,沈天宝才以礼相待,接见了他。 由此可见,要想认识有身份地位的人,是多么的不易。 乐小天叹了口气:“你这份情谊在下铭记于心,别站在这里吹风,快进去休息一下吧,躺在床上身体的不适或许会减轻一些。” “嗯。” 乐小天扶着她进入了船舱之中,他们两人各有一间房,紧挨着,乐小天把沈碧落扶到她的房间躺下后,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游戏玩的越久,乐小天越觉得真实,每个npc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格,连晕船这种症状都加了进去,让人感觉这里的每个npc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生命有感情。 乐小天对待他们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不再随意应付,变得更加重视,就像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第二天,船顺利抵达了杭州,停靠在码头。 因为晕船的症状一时半会好不了,沈碧落还是显得很难受,走路有气无力,还是得由乐小天搀扶着。 路过一家酒楼,乐小天说道:“沈小姐,坐了这么久的船,你什么东西也没吃,肚子一定饿了吧,我们不如先吃点东西再去找冯叶楼。” “好的,全凭乐公子安排。” 游戏里,不止npc要吃饭,连玩家也要,通过进食玩家可以补充损耗的体力,体力是玩家行动的必要能量,体力一旦耗尽,连走路都走不了。 故而,每个玩家每天都要进食,将体力维持在一个充裕的状态上,万一在体力很少时遇到了敌人,那么会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体力和内力一样,都十分关键,影响着实力的发挥,无论其中哪一个耗尽,都是致命的。 体魄越高则体力越充足,乐小天现在有五十多点体魄,体力远胜常人,正常情况下一天只需进食一次,补满的体力足以够他一天的消耗。 但若是遇到战斗,体力消耗过快,则需要再次进食。 进入酒楼,点了几样精致的小菜,店小二立刻就去吩咐厨房做了。 等到菜上来,乐小天没有自己先吃,而是先给沈碧落夹了块鸡肉到她碗里,人家为了帮自己饱受晕船之苦,自然要照顾的周到一些。 “沈小姐,别客气,多吃点。” “多谢乐公子。” 沈碧落夹起碗中的鸡肉,以袖遮挡,小口小口的细嚼慢咽,尽显古代淑女风范。 见乐小天用一种特别的目光望着自己,沈碧落有些不解,轻声问道:“乐公子,我是不是哪里不妥,你为什么这么盯着我?” 乐小天笑道:“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吃饭的样子很好看,所以多看了两眼。” 沈碧落脸蛋微红,说话的声音更小了:“乐公子莫要取笑我了,吃饭的样子哪里会有好看的。” “我说真的,别人吃饭的样子或许不好看,但你却是例外,让人赏心悦目。” 乐小天说的是实话,沈碧落本就是绝色佳人,加上出身豪门,自小受到良好的家教,言行举止温柔大方,让人生不出厌烦之意,总觉得她做任何事都美态十足。 沈碧落羞涩一笑:“只要乐公子没有觉得不妥就行,你也快吃吧,别光看我了。” “对哦,光顾着看你了,到现在我连一口都没吃,你要不说我还不觉得饿,之前听人说秀色可餐,我还不相信,现在终于相信了。” 沈碧落脸蛋更红了,轻啐道:“乐公子,你说话真是越来越大胆了,这种话也说得出口。”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沈碧落脸上却全无怒意,只有娇羞。 “哈哈,可能是与沈小姐越来越熟了,所以说话有些口无遮拦,希望沈小姐不要见怪。” “要不是深知公子为人,只怕听到你刚才那番话,我就要将你当做登徒子了。这种话你以后还是别对其他女子说了,万一被人误会就麻烦了。” “也就沈小姐当得起秀色可餐这个词,对其他女子我可不会说。” “油嘴滑舌!”沈碧落宜喜宜嗔的望了他一眼。 吃完饭,乐小天与沈碧落来到西湖边上,因为沈碧落也没有去过冯叶楼的家,两人只好跟住在这里的npc打听。 冯叶楼在这一带挺有名的,随便问了一人,他就给乐小天两人指明了方向。 可是当他们来到冯叶楼的家,却发现这里大门紧闭,一个人也没有。 推了下门,推不开,乐小天猜测大门肯定上了闩,从里面锁住了。 沈碧落敲了敲门,用她最大的声音喊道:“冯叔叔开开门,我是碧落,来看你了。” 沈碧落虽然用了最大的声音,但在乐小天眼中还是很小,名门闺秀说话时一向轻声细语,再大声也只和普通人说话一样,这也怪不了她们,她们自小就被教育说话不能大嗓门,久而久之,说话声音自然很小。 这样的声音是传不进去的,很难被人听到,乐小天也敲门喊道:“冯前辈,在下乐小天,有事求见。” 乐小天的声音比沈碧落大多了,可是喊了几句,还是没有人应,这让他有些疑惑。 这时,有个挑着扁担,两头竹筐中放着新鲜蔬菜的菜农走过,见到两人不停的敲门,好心的提醒道:“别喊了,这房子已经三年没人住了,里面根本没人。” 乐小天愣住了:“三年没人住了?那这房子的主人呢?” “谁知道,三年前倒是见过一次,但是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菜农走后,沈碧落一脸歉意的说道:“乐公子,真对不起,没想到冯叔叔竟然不在家,让你白跑一趟了。” “你不用道歉,这没什么,只是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 “哪一点奇怪?” 乐小天皱着眉头思考道:“按照刚才那位大叔所言,冯前辈要是不在家,大门应该是从外面锁上的,怎么会是从里面上闩?” “听你这么一说,的确有些奇怪,冯叔叔要是不在家,又是怎么把门反锁住的?” “不如我们进去看看怎么样?”乐小天提议道。 沈碧落有些犹豫:“这样不好吧?没经过主人同意就进入别人家中,要是被冯叔叔知道了,我怕他会生气。” “冯前辈这三年音信全无,又不在家中,也没在江湖上露过面,更连自己心爱的宝剑都不去取,此事本来就有些蹊跷,若要查清楚此事,必须要进入他家中查探一番,或许能从他家中找到什么线索。” “那好吧,可大门已经反锁,我们要如何进去?” 乐小天后退了几步,打量了下冯叶楼的房子,这是一间和他在苏州城住的民宅很像的房子,前面是门,另外三面是围墙,要想进入,要么从门口开门进去,但是门已反锁,里面又没人,所以这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个方法就是翻墙而入,民宅的围墙比普通人稍高一些,若是会跳高的轻功,轻轻松松就能翻进去,可惜乐小天只会一门轻身术,这种轻功只能像柳絮一般飘来飘去,用来躲避敌人的攻击,无法帮助乐小天跳到高处。 最后他想了个办法,去附近的居民家中借来一把梯子,然后带着沈碧落来到后面围墙,打算从这里翻墙而入。 之所以要从后面翻墙而入,是因为他们现在的行为不合法,万一被人看到当成小偷,报了官,就麻烦了。 第三十三章 失踪之谜 后面的围墙是条无人的小巷子,从这里爬进去肯定不会被人看到,所以乐小天才会选择在这里搭梯子。 借着梯子的便利乐小天爬到了围墙上。 沈碧落可能从未做过这种翻墙入室的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像做贼一样,先是左右望了望,见到没人,然后才一脸为难的往梯子上爬,模样娇憨可爱。 爬上围墙,看到乐小天脸带笑意的望着自己,沈碧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刚才的样子很可爱。” 沈碧落嗔怪的看了他一眼:“都是你,人家从来没做过这种事,要是被别人知道了,以后怎么见人。” 乐小天大刺刺的说道:“这有什么,我们又不是来此幽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沈碧落大羞,不敢看乐小天眼睛,低声啐道:“你胡说什么,谁和你幽会了。” 乐小天越来越觉得对方有趣,故意调戏她:“我可没说我们是来幽会的,难道你是这么想的?” “我才没有这么想呢。” “你要是没有这么想,为何不敢看我?” 沈碧落说不过乐小天,眼中泛起泪花,气苦道:“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见到对方快哭了,乐小天赶紧停止调戏:“好了好了,我不逗你了,我们赶紧下去吧。” 乐小天把墙外的梯子抬了起来,挪到墙内,然后顺着梯子爬了下去,成功进入了冯叶楼的家。 他们现在的位置位于客房旁边,不远处就是主屋。 打开窗子,乐小天看到客房内一个人也没有,且桌椅上布满了灰尘,便知这里很久没人住了。 等到沈碧落也爬了下来,乐小天和她一起向主屋走去。 主屋的门虽然关上了,但却没有反锁,一推就推开了。 这间屋子和客房一样,布满了厚厚的灰尘,在地上走过都能留下非常明显的脚印。 前厅除了摆放着一些普通的桌椅,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来到后堂,这里有一把通往二楼的木梯。 二楼有两间卧室,一间是闲置的,另外一间有人住,床上铺着被褥,衣柜里放着衣服,想来应该是冯叶楼的房间。 翻看着衣柜里的衣服,乐小天更加疑惑了:“这里的衣服看起来并没有少多少,按理说冯前辈要是出远门,至少应该会带上一些衣服才对。” “难道冯叔叔出门时忘记带行囊了?” “或许吧。” 在冯叶楼的卧室里找了一会,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乐小天不想在这里继续浪费时间,便说道:“算了,看来冯前辈真的不在家,我们还是走吧。” “也不知道这三年冯叔叔去哪了,一点音讯都没有。” 两人下了楼,正想离开这里,沈碧落忽然看到了什么,指着后堂的一面墙壁叫住了乐小天:“乐公子,你看那是什么。” 乐小天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起初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后来仔细再一看,发现墙上有些很细的缝隙。 他走了过去,在墙上摸了摸,又敲了敲。 “咚咚咚。” 听到这个声音,乐小天意外的看着沈碧落,说道:“这里面是空的。” 乐小天随后在墙上用力一推,面前的墙壁竟然像中轴门一样被推的旋转了90度,出现了一个不深的通道,借着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到通道尽头是个密闭的房间。 “原来这里还有间密室。”乐小天惊奇道。 “我也是无意间看到这面墙上有些缝隙,没想到里面真的内有乾坤。” “我们进去看看吧?” “嗯。” 乐小天找来一支蜡烛,用火折子点燃后,举着蜡烛走在前面,沈碧落则在跟在他身后。 通道很短,一下子就走完了,来到密室,乐小天举着蜡烛四处照,照到某个地方时,沈碧落突然尖叫了起来,缩到乐小天身后,紧紧的抓着他的衣服。 原本在这么黑暗的地方气氛就怪恐怖的,被她这么一叫,乐小天也吓的心脏狠狠一跳,急问:“怎么了?怎么了?” 沈碧落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一个方向,闭着眼睛不停的喊:“那里有东西!” 乐小天将蜡烛移到她所指的方向,在火光照耀下,一具骸骨出现在了他眼前。 看到是具骸骨,乐小天松了口气,安抚沈碧落道:“别怕,是死人而已,没事的。” 沈碧落颤声道:“死人!这里怎么会有死人的?” “不知道,这里太暗了,我先把这里的油灯点起来。” 密室的墙壁上有油灯,点燃后,这里立刻就明亮了起来。 这是一间类似练功房的密室,面积不大,但胜在隐秘,不会被人打扰。 中央地板处有个黄色蒲团,之前看到的那具骸骨就坐在蒲团之上。 沈碧落看了一眼骸骨,依旧很害怕,躲在乐小天身后不敢出来。 除了骸骨,乐小天还在它面前的地板上发现了一些红色的字,以及一本书籍。 捡起地上的书籍,定睛一看,乐小天大吃一惊:“葵花宝典!” 他的心跳骤然加快,有种突然中了五百万大奖的兴奋感觉,心想:这回赚大了! 可是当他看到地面上写的那些红色的字,他又像被当头泼了一身冷水,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同时也明白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原来眼前骸骨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乐小天和沈碧落苦苦寻找的冯叶楼,三年前他偶然间得知宫中有个太监意外得到了绝世武学《葵花宝典》,便找到了对方,想要得到这门失传已久威力强大的武功。 找到太监后,太监答应抄录一份《葵花宝典》给冯叶楼,但前提是需要他拿出一万两银子作为交换。 面对绝世武学,只要是习武之人哪有不心动的,别说一万两,就算是十万两,冯叶楼也愿意拿出来。 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多钱,就找到了好友身为苏州首富的沈天宝,向他借了这笔钱,并以宝剑做抵押。 收了钱,太监果然信守诺言,将抄录好的一份《葵花宝典》交给冯叶楼,冯叶楼得到绝世武学,兴奋难抑,立即回家闭门修炼。 可是蛋蛋割了,也按照秘籍上的方法练了,冯叶楼练到最后却发现自己练的《葵花宝典》竟然是假的!他被那个太监骗了! 虽然发现秘籍是假的,但已经太晚了,因为强行练功,他全身经脉尽断,命不久矣。 临终前,他用自己的鲜血写下了这段遗言,字里行间对此事充满了懊悔,恨自己被绝世武学所迷,中了别人奸计,才会落得如此下场。 看完地上的字,乐小天一阵无语:“原来这是假的《葵花宝典》,害我白高兴一场。” “原来这就是冯叔叔,他早在三年前就去世了,难怪大门会从里面反锁,他竟然死在了自己家里的密室中,要不是我们来寻他,恐怕他的尸身要很久以后才会被发现。” 这时,乐小天看到地上遗言的末尾还有一行字,念了出来:“若有人得见冯某遗言,请将冯某骸骨葬于院中树下,冯某感激不尽。原来是想让发现他的人把他埋了。” 沈碧落说道:“乐公子,我们就把冯叔叔埋了吧,了却他的心愿,让他有个坟墓,不至于暴尸于此。” 这只是小事一桩,就算沈碧落不说,乐小天也打算这么做。 他点了点头,将假的《葵花宝典》塞入怀中,虽然这秘籍是假的,但说不定还有用处,留着好过扔了。 然后搬起冯叶楼的骸骨离开了密室,来到了院子。 院子的一角是种着一颗两米多高的树木,枝繁叶茂,像一把大伞,遮阳挡风。 把骸骨放在树下,乐小天去屋中找了把锄头来,对着泥土开挖,沈碧落想要帮忙,却被乐小天婉拒了,一个弱质芊芊的富家小姐哪里干的动这种粗活,乐小天明白她是想尽自己的一份心,不过她的力气估计连锄头都举不起,更别提挖坑了。 乐小天的《八段锦》已练至第十层,力气远胜常人,一锄头下去,刨的很深,一掘就是一大块土。 挖着挖着,突然挖到了什么东西,锄头刨在了一个坚硬的物体上。 乐小天好奇,放下锄头,用手拨开泥土,很快一个木炭一样的黑盒子就出现在了他眼前。 “这是什么东西?” 乐小天拿起黑盒子,将盖子打开,只见里面放着一本书籍,书名写着《疾光剑闪》。 沈碧落凑过来一看,讶异道:“这莫非是冯叔叔的独门绝技!” “这是武功吗?”乐小天期待的问道。 “是的!听我爹说冯叔叔是江湖上有名的剑客,在武林高手排行榜上都有名次的,一套快如闪电的剑法威震天下,人送绰号阎王剑客,有句话叫阎王移步,索魂无数,说的就是冯叔叔。 当年冯叔叔出道时,路遇山贼劫村,面对上百名山贼巍然不惧,拔剑除害,瞬息之间杀掉了所有人,身上却连一道伤痕也没有,从此一战成名,很多人想拜他为师,学习这套剑法,冯叔叔却一个都不收。 他要我们把他骸骨葬在这里,一定是希望埋他的人发现这本秘籍,从而让这套剑法能够流传下去! 乐公子,看来你就是冯叔叔的传人了。” 乐小天能得到这本秘籍,沈碧落也为他感到高兴,笑意盈盈。 “呵呵,我也没想到帮别人埋尸还会遇到这种好事。” 乐小天心想:这冯叶楼竟然和我一样,都喜欢把宝贝藏在自家院子里,果然是缘分啊。 把冯叶楼的骸骨安葬好,乐小天在他坟前插了块木牌当做墓碑,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一代真男儿冯叶楼之墓。 嗯,这样的话他应该就能含笑九泉了。 第三十四章 残影剑 回苏州的船上,乐小天拿出那本《疾光剑闪》看了起来,本想尽快学习,谁知看了开头才知道,要学这套高级剑法必须要有很高的悟性才行,以他目前11点的悟性,肯定是学不会的,顿时有些沮丧。 至于那个装秘籍的黑盒子,乐小天本来想将它扔掉,可是沈碧落阻止了他,说黑盒子是罕见的乌木制成,坚硬无比,用来装东西可以使里面的物品不会被鼠咬虫蛀,是保存重要东西的好容器。 听她这么一说,乐小天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将它带在身上,准备带回家中以作他用。 沈碧落的晕船症还是依旧,一上船就恶心,必须躺着休息才会好一些。 坐在她床边,乐小天感激的说道:“沈小姐,这次多谢你陪我来杭州,让你受苦了。” “不会,我感觉此行很开心,要不是有乐公子,恐怕我这一生都不会有这么特别的经历。” 沈碧落几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鼓起勇气,低声说道:“如果乐公子愿意,以后就叫我碧落吧。” “我当然没问题,以后沈小姐,哦不,碧落你也别老是叫我乐公子,听起来怪怪的,叫我小天就行。” “我知道了,乐公子。” “你怎么还是叫我乐公子?” 沈碧落脸蛋泛起红晕,轻声呼唤了一声:“小——天。” 可能觉得这样叫太害臊了,叫完后,沈碧落立刻以被子蒙面,躲了起来。 乐小天从未遇过这么可爱的女子,呵呵笑了起来。 回到苏州,沈碧落显得有些闷闷不乐,走在前往沈府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 听到下人禀报自己的女儿在乐小天陪同下回来了,沈天宝既喜又怒,快步来到了客厅。 见到沈碧落安然无恙,沈天宝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出声斥责道:“碧落,你太胆大妄为了,爹以前教过你的东西难道你都忘了吗!” 沈碧落低下了头:“爹的教诲女儿没忘,只是小天对我有救命之恩,女儿想略尽绵力报答他的恩情。” “什么小天,你应该称呼他为乐公子才对!” 沈碧落为难的看了乐小天一眼,眼中饱含歉意。 见到沈天宝生这么大的气,乐小天多少有些明白了,猜到对方是因为沈碧落未经他的允许就与自己去杭州,才发这么大的火。 心中十分愧疚,赶紧为她辩解:“沈老爷息怒,要怪你就怪我好了,是我思虑不周,才会让沈小姐带我去找冯前辈的,惹您不高兴是在下的错,要打要骂我一个人担着。” 沈天宝语气冷淡的说道:“乐少侠言重了,你对我沈家有恩,我怎么敢打你骂你,只是你以后要记住,男女之间一定要保持距离,否则会招来闲言闲语的,你或许不在意这些,但我家碧落还是云英未嫁,名节要是毁了,以后谁敢娶她!” “我懂了,沈老爷教训的是。” “这回你们去杭州,可否见到冯兄了?他身体如何?” 乐小天叹了口气,如实回答:“沈老爷,冯前辈已经过世了。” 沈天宝惊愕道:“过世了?怎么会这样?” 乐小天当下便将杭州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自己调戏沈碧落的过程通通省略了,真要说出来,只怕没有好果子吃。 听完乐小天的述说,沈天宝面露哀伤,沉痛不已。 “难怪冯兄这三年音信全无,原来早已练功而亡,一代成名剑客竟以这种方式死去,真令人唏嘘。” “沈老爷,既然冯前辈已死,那么他的残影剑。” 乐小天没有把话说明白,但他清楚沈天宝肯定知道他的意思。 沈天宝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先对自己的儿女说道:“碧落,你舟车劳顿肯定累了,先回房休息吧。” 沈碧落眼中闪过一丝担忧,但还是点了点头:“好的爹。” 临走时,她与乐小天道了别,然后一脸不舍的离开了。 等到沈碧落走远,沈天宝才缓缓说道:“乐少侠,我知道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残影剑,我可以把它给你,并且不要一文钱。” 不花钱就能得到神兵排行榜上的名剑,乐小天自然高兴,但他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方这么说必然还有下文。 果然,沈天宝接着开口道:“不过我有个条件,希望你能答应。” “什么条件?” “我要你保证,以后再也不和我女儿来往,我就同意把残影剑送给你。” 乐小天十分意外,他原以为对方会提什么非常难的条件,列如帮他做件事什么的,结果却是要他离沈碧落远一点,这让他心情变得复杂起来。 经过杭州一行,沈碧落对他的情意他多少猜到了一点,本来也并不抗拒,他没有女朋友,要是能和沈碧落这样温柔又可爱的美丽女子交往一下也不错。 但沈天宝的话提醒了他,经过这段时间相处,他把沈碧落当成了真人,或者说他沉浸到了游戏中,将这里当成了现实,浑然忘了这只是一个游戏,对方是npc,而他的目的是为了变强,为自己的妹妹抢到一个活下去的名额。 想到这,他觉得自己该醒了,梦再美也只是梦,他不属于这里,两年后,不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得离开,还是别和这里的人牵扯太多,以免日后伤感。 为了回到正轨,乐小天同意了沈天宝的条件。 “可以!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再也不见沈小姐。” 不知为何,说这话的时候,乐小天的心莫名一痛。 “如此甚好!你在这等着,我去取剑。” 当沈天宝再次回到客厅时,手中多了一把藏锋于剑鞘中的宝剑,剑朴实无华,但却给人一种不出则已,一出惊天的感觉。 这把残影剑与乐小天所使用的断金刀在外观上正好相反,一个十分低调,藏锋于内,一个霸气外露,引人瞩目。 如果不是为了刷慕容枫的好感度,以及碍于自己目前擅长的是刀法,乐小天更喜欢以残影剑为兵器。 接过残影剑,乐小天与沈天宝道了别,离开了沈府,临走时,回头望了一眼,可惜想见的人不在,空留遗憾。 第三十五章 还施水阁 带着残影剑,乐小天再次来到了燕子坞。 因为与慕容世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门口的守卫对他非常恭敬,也无需通传,直接就带他进入了参合庄。 在客厅等了一会,慕容枫与韩若雪同时出来与他想见。 “乐贤弟,这几天你去哪了?是否为兄怠慢,令你心中不悦?” 乐小天摆手道:“枫大哥你误会,你们待客如此周到又怎会怠慢,我之所以离开,恰恰相反,是因为感激你们热情款待,想要送你一份薄礼。” “乐贤弟,你太客气了,你救了我的夫人,款待你是应该的,何必送礼,你快把礼物收起来,为兄不会要的。” 乐小天神秘兮兮的笑道:“这可不是普通的礼物,枫大哥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他把身后的残影剑取了下来,放到慕容枫面前。 慕容枫一见这把剑,眼神立刻就变了,变得灼热起来。 “残影剑!” 他就像看到了心爱之物,几乎是用抢的从乐小天手中拿过宝剑,拔剑出鞘,只听“锵”的一声,宝剑发出一声响亮的剑吟。 残影的剑身为黑色,不知何种金属制成,无光无华,但是挥舞间却有片片残影留于空中,令人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身。 慕容枫用手中剑挽了个剑花,漫天剑影,就像一下子刺出了无数剑,不知详情者见此情形定会被吓一跳,以为遇到绝世高手,唬人时肯定非常好用。 “果然是残影,好剑!” 慕容枫用手抚摸着剑身,就像抚摸爱人一样,轻柔沉醉。 韩若雪摇头苦笑:“乐少侠,让你见笑了,枫哥见到宝剑时就是这副模样,跟着了魔一样。” “在下理解,不论是谁,都有喜欢的东西,有的人爱财,有的人喜欢古玩字画,有的人好酒,枫大哥爱剑这没什么,很正常。” 观赏完宝剑,慕容枫好奇的问道:“乐贤弟,这剑我记得是在沈天宝手中,之前我去找过他,他怎么说也不肯卖,你是如何得到的?” 乐小天把冯叶楼的事又说了一遍,有些地方稍作修改,让自己表现的不会那么目的性很重,只说沈天宝是为了感谢自己查出冯叶楼下落,替他埋了尸骨,才以宝剑相赠。 听完后,慕容枫叹息道:“原来如此,这冯叶楼实力虽然不及我,但在江湖上也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竟然就这么死了,真可惜! 乐贤弟,这宝剑珍贵无比,你真的愿意送给我?” 乐小天一阵肉痛,脸上却表现的很不在乎:“我用的是刀,这剑对我没用,既然枫大哥爱收藏天下名剑,我就借花献佛,将它送给你。” 为了刷慕容枫的好感度,乐小天也是下了血本,连比他用的断金刀更好的兵器都送了出去。 慕容枫用力拍了下乐小天的肩膀,豪气的说道:“你这朋友我没白交,竟然送我这么厚的礼,这份情意为兄记住了。 正所谓礼尚往来,你送我宝剑,我也要送你点什么东西才行,这样吧,贤弟你也是习武之人,为兄家中有个还施水阁,收藏着天下各门各派大部分的武学,你不如就去哪里面选一本武功,当作为兄的谢礼。” 乐小天心中大喜,他刷慕容枫的好感度为的就是能从他这里学到一些武功,如今目的达成岂有不高兴之理。 抱拳谢道:“多谢枫大哥,实不相瞒,小弟自幼好武,当日在清河镇就想要拜你为师,可惜你不收,我只好入了武馆,学些三脚猫功夫,其实心中一直向往能学到更好的武功,今日枫大哥同意我去还施水阁,我也就不客气了。” “乐贤弟为人坦诚,实属难得。当日我之所以不收你为徒,是因为我慕容家有规定,本族武功绝无外传,是以武功只传后代,不收徒,希望你能理解。” “这件事小弟并未放在心上,枫大哥无需挂怀。” “那就好。” 还施水阁是慕容世家很重要的一个地方,类似少林寺藏经阁,收藏着很多各门各派的武功,因此这里守卫严密,高手众多,若没有现任家主允许,一般人根本无法靠近这里。 在慕容枫的带领下,乐小天终于走进了这个无数江湖人士渴望来到的地方。 还施水阁就像图书馆一样,摆放着很多的书架,每个书架上都标明了这是何门何派的武功秘籍。 这里不止有现今江湖上所有二三流门派的武功,就连四大门派的也有,但都是一些普通弟子学的东西,算不上有多好。 乐小天想挑一门好一点的内功练习,可是面对这么多秘籍,他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乐贤弟,你怎么了?为何不选?”慕容枫问道。 乐小天苦笑着回答他:“枫大哥,不是我不想选,而是这里的秘籍太多了,要是一本一本的挑,不知挑到何时才能找到我中意的武功。” “这好办,这里的武功秘籍我全都熟悉,你不如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样的武功,我帮你选不就行了。” “这个主意好,那就有劳枫大哥了,我现在修炼的是基础内功,平平无常,希望能学一门更强的内功。” “这样啊,你跟我来,我给你推荐几个吧。” 慕容枫带着乐小天在书架之间穿梭,这里抽一本,那里抽一本,没过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几册武功秘籍。 “你看看这本《金钟罩》怎么样,练成之后会产生护体真气,防御大增,刀剑难伤。” 乐小天接过慕容枫递过来的秘籍,看了下上面的介绍,发现这门内功注重防御,攻击方面却很弱,把自己练成乌龟是没用的,只能被动挨打,杀不了敌人,皮再厚又有何用。摇了摇头,把书还了回去。 “你再看看这本《推山功》,练成之后力达千斤,徒手就能生撕虎豹。” 《推山功》的确不错,注重的是力量,物理攻击方面非常出色,乐小天看完介绍后有些心动,但他想要看看还有没有更好的选择,便将它放在了一边。 “这是《五毒经》,练成之后真气带有剧毒,一旦击中敌人便能使其中毒,虽然阴险,但胜在实用。 这是《归元真气》,练成之后内力会变得十分强劲,不使外功,单以普通拳脚便能产生巨大威力。” …… 慕容枫耐心的为乐小天一一介绍手中各种内功,每一种都有其特色,一时之间难以选择。 “这是《阴阳五行录》,十年前被灭掉的二流门派五行宗内功心法,功法平平无奇,不过有个特点,能加快内力恢复速度,据说练至巅峰会拥有源源不绝的内力,还可以克制许多对自身不利的其他武功。” 听到这,乐小天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自己的《浪叠斩》威力不俗,却极耗内力,而《阴阳五行录》正好弥补了这一缺点,两者要是搭配起来,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遂问道:“枫大哥,这《阴阳五行录》是什么等级的内功?” “属中级内功。” 既是中级内功,属性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乐小天当即下了决定。 “枫大哥,我就要这《阴阳五行录》。” 第三十六章 《阴阳五行录》 婉拒了慕容枫留下做客的好意,乐小天带着《阴阳五行录》回到了自己在苏州的家。 这里经过小兰小玲的布置,已经变得豪华了许多,至少不会再像刚来的时候,家徒四壁,一件可以用的家具都没有。 乐小天选择了窗户可以看到街景的房间做自己的卧室,将从冯叶楼那得来的《疾光剑闪》和假的《葵花宝典》装入乌木盒子。 挑选藏物地点时,乐小天犯难了,若是也把秘籍埋在院子里,一旦被人发现,两个宝贝都没了。 有句话叫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怕的就是摔在地上,全部都损失了。 所以秘籍必须挑选另外一个地方存放,在卧室里找了一圈,也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藏东西,枕头底下,被褥底下,柜子里,箱子里,这里地方自己可以想到,别人也可以想到,万一真有人进来偷东西,一下子就会被找到。 正发愁,乐小天目光无意间注视到窗户旁边架子上摆放的盆景,眼睛一亮,有了不错的点子。 他把瓷盆里的植物连同泥土都倒了出来,之后把乌木盒子放在底部,盖上泥土,植物归位,盆景重新放回原处,如此一来,任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盆景中竟然会藏着武功秘籍。 冯叶楼的独门绝技《疾光剑闪》是套高级剑法,需要有很高的悟性才能练成,以乐小天11点的悟性,练《浪叠斩》这种初级刀法都要练三四天,他可不认为自己能练成更深奥的武功,所以只能暂时将其封存,等到日后悟性点上去了,再来学习。 至于刚刚慕容枫送给他的中级内功,乐小天也没有把握能够练成,只能姑且一试。 他拿出秘籍,开始翻阅,看完一遍,他大概明白这门内功的原理和修炼方法,便尝试修炼。 《阴阳五行录》是根据人体五行来修炼的,人体五行即心肝脾肺肾五脏,每一个器官代表一个五行,心为火、肝为木、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 五行相生相克,顺转可相生,生生不息,永不枯竭。逆转可相克,克制万物,无物能侵。 秘籍中记载着真气运行路线,这和八段锦很不相同,属于另外一个体系。 真气由心而始,心为火,火之真气转入脾,脾为土,在火滋养下土之真气大增。 土之真气转入肺,肺为金,在土滋养下金之真气大增。 金之真气转入肾,肾为水,在金滋养下水之真气大增。 水之真气转入肝,肝为木,在水滋养下木之真气大增。 木之真气重新转入心,心为火,在木滋养下火之真气大增。 此循环一次,是为一周天,真气即大增。 按照这种路线运行真气,乐小天感觉体内的内力正在源源不绝的快速滋长,且属性慢慢发生着改变。 他之前修炼的是八段锦,内力属性为后天真气。 自从开始修炼《阴阳五行录》,他就发现体内的内力属性,渐渐转化为了五行真气,这是个好现象,说明以乐小天的悟性是可以学习这门内功的,学会只是时间问题。 这给了乐小天很大的鼓励,他更加投入到修炼中。 这一练就是十天,练到第十天,当内力属性彻底转化为五行真气,系统提示声随之响起。 “恭喜你,学会了中级内功《阴阳五行录》。” 打开技能栏,上面多了一套内功。 阴阳五行录(中级内功) 第一层(最高五层): 力量+101 体魄+101 敏捷+101 内息+101 阳状态:顺转真气,五行相生,生生不息,快速恢复损耗的内力,使修炼者真气永不枯竭。 阴状态:逆转真气,五行相克,无物能侵,内力快速流失,但会产生一股克制一切的真气,解除自身所有不良状态。 看到这套内功,乐小天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这套《阴阳五行录》正如慕容枫所说,属性上平平无奇,十分平庸,加的每个属性数值都一样,每样都行也可以说每样都不行,没有突出的地方。 但好在它有两个修炼效果,一个五行相生,一个五行相克,也是这套内功优胜之处,阳状态下可以加快内力恢复速度,使修炼者拥有源源不绝的内力,阴状态下可以解除不良状态,两个效果都非常的实用,可以令战力大幅提升。 虽然《阴阳五行录》在属性上非常平均,但总归是中级内功,就算是第一层加的属性都比十层的《八段锦》要多很多。 练成后,乐小天立刻感受到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不止力气更大了,身手更加灵敏了,内力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悍程度。 现在他打出一掌,真气竟然能够外放,把前方的物体击的四分五裂,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移动的炮台,破坏力十分恐怖。 这样强悍的内力要是打在普通玩家身上,只怕一掌就能带走一个,杀人如收割一般。 打开属性面板,看了下自己的属性,乐小天发现修炼了更高等级的内功,之前的主属性会被覆盖,而不是叠加,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四项主属性全部是102,十层八段锦等于被替代了。 略一思考,他就明白其中原因,人体只能同时存在一种真气,八段锦的后天真气转化为五行真气后,就等于切换成了另外一种内功,属性自然以现在修炼的内功为标准,之前内功所增加的属性点也就没有了。 两种内功只能存其一,一旦修炼新的内功,旧的内功就会被替换。 《八段锦》只是基础内功,除了加一些属性,并无特别之处,远远不如《阴阳五行录》,替代了也好,有了更强的,旧的内功也就没什么用了。 练成《阴阳五行录》后,为了试验它的内力恢复效果如何,乐小天来到了城外一片林子里,抽出断金刀,开始施展浪叠斩。 以前,他在满内力状态下最多只能劈斩五刀,如今他内力大增,次数肯定也会增加,就是不知道极限是多少。 浪叠斩这套刀法并没有招式可言,只是随意的挥刀,横斩竖劈,全凭使用者自己选择,重在一个力字,一力降十会,只要威力强了就可以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敌人。 前几刀,威力增幅不大,看不出什么,但到了第七刀,在断金刀和刀术加成下,威力增加一倍,攻击力立马显著,挥刀横扫,一道闪亮的金色刀气隔空射出,瞬间穿过好几棵排成一列的大树。 刀气消散,这几棵大树纷纷倒塌,陆续砸在地上,令地面轻微震动了起来。 刀意不绝,乐小天继续挥刀,第八刀、第九刀、第十刀……每挥一刀,刀气威力就更胜一分,或横或竖或斜飞出,扫过之处树木岩石皆一分为二,威力之强,无物能挡! 林子里,随着乐小天不停挥刀,他周围的树木陆续倒下,没过一会,以他为中心,出现了一块宽广的空地,除了他,空地上没有一个东西是立着的,都倒下了。 从乐小天挥出第一刀开始,他体内的真气就开始顺转,沿五脏快速运行,每运行一周天,就会滋生大量真气,弥补损耗的内力,恢复速度之快超乎他的想象。 刚开始那几刀,威力不大,消耗的内力也不多,以他现在的恢复速度,完全可以无视,因为只需一会,消耗的内力就会自动补满,达到了无损无亏的程度。 可从第十刀开始,威力大增,消耗也大增,他的恢复速度有点跟不上了,每挥一刀,内力就会少掉一大截,然后越来越少,直到挥出第十七刀,内力便全部耗光。 第十七刀,增幅达两倍,威力极其惊人,刀气凝而不散,化作一把十几米长的擎天巨刃,直指苍穹。 乐小天双手握刀,向下一劈,巨刃携无上之威落下,轰鸣震天,一声巨响,地面颤动,土石腾空,这一刀竟把地面劈出了一条十几米长的巨大深痕,让人望而心惊! 乐小天拄刀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这十七刀使完,不止内力耗光了,体力也损耗了不少,消耗极大。 但成果也是喜人的,以他现在这份实力,只怕玩家中难有敌手。 第三十七章 恩怨(上) 今天,是乐瑶离开新手镇,来到苏州城的日子,她所在的桃源镇也在苏州境内,路程不远,一天之内就能到。 乐小天早早的就去城外驿站等候,有钱的玩家可以买马代步,也就是自由行,想去哪都可以,就算半途想改目的地也没问题。 而没钱买马的玩家只能到驿站乘坐马车,就像组团旅行,人满了才能发车,且中途不能改变目的地。 这就好比现实中私家车和客车的区别,自己有车想去哪就去哪。 乐瑶显然没有乐小天混的这么好,有钱买马,她坐的是驿站的马车。 其实这段时间,随着越来越多玩家修炼有成,很多人都离开了新手镇,来到大城市,苏州城里的玩家明显比以前多了,城外驿站的马车来返次数也越发频繁,载着一车又一车的玩家往苏州来。 驿站里,有很多像乐小天这样等候亲朋好友的玩家,他们都是先来一步,在城中发展了一段时间,有些底子了,才会把更多认识的人叫来,大家互相帮衬,一起发展。 其中以三大公会的人最多,他们一大群人聚在一起,各自占据一块地盘,甚至拉起横幅,上面写着xx公会苏州分舵,欢迎本会成员入城。这画面不禁让人想到开学时各大高校火车站迎接新生时的情景。 每来一辆马车,车上的玩家下来,有公会的就会向自己公会所在处走去,没公会的则寻找亲朋好友,或者独自一人向城中走去,这地方真的和现实中的火车站很像。 等了好几拨,乐小天终于等到了自己的妹妹。 她一从马车下来,乐小天就看到了她,原因无他,因为她的颜值实在太高了,一出现就吸引了一大群男人的目光,想看不到都不可能。 希望公会所在处,带头的几名男玩家色眯眯的打量着乐瑶。 “哟!来了个大美女,她是我们公会的吗?” “好像不是,我在公会的群里没见过她。” “这小娘们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光看一眼我就心痒痒了。” “那你就上啊!” “草!要不是游戏规定不许侵犯女玩家,老子早就上了!不行,受不了了,等下回城我得马上去青楼找个女npc泄泄火才行。” “哈哈~~~”一大群男人淫笑了起来。 乐小天一边挥手,一边迎了上去,乐瑶目光在人群中寻找,这时也看到了自己的哥哥,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如小鸟般扑了上来。 “哥,终于见到你了,太好了!”乐瑶双手搂着乐小天的腰,在他怀中撒娇道。 本来周围有一些想要上来认识乐瑶的玩家,在见到她与乐小天的亲密举动后,纷纷放弃了,都以为她名花有主。 乐小天笑道:“我们在外面不是每天都见嘛,你怎么说的跟很久没见到我一样。” “这不一样,在游戏里人家是第一次见你,感觉自然就像很久不见。” 这时,从后面走上来一名年轻男子,年纪与乐瑶差不多,长相普通,身材普通,属于放在人群里毫不起眼的类型。 他看到乐瑶抱着乐小天,眼中闪过明显的失望,强笑道:“乐瑶,这是你男朋友啊?” 乐瑶脸蛋一红,摇了摇头:“温振亮,这是我哥。” 听到乐瑶的话,名叫温振亮的年轻男子眼睛瞬间绽放出神采,主动且热情的向乐小天伸出右手,然后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温振亮,是乐瑶的同学。” 出于礼貌,乐小天和他握了下手,之后用询问的眼神望着乐瑶。 乐瑶解释道:“哥,这是和我一个系的同学,没想到他的出生地也是桃源镇,我们在那遇到了,就结伴一起玩,他对这个游戏很了解,教过我不少东西。” 乐小天用和善的语气说道:“我叫乐小天,谢谢你帮了我妹妹,她从来没有玩过游戏,你肯定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教会她这些东西吧。” 温振亮连忙摇头:“不会不会,乐瑶她很聪明,很多东西一教就会,我只是将我知道的一些东西告诉她而已。” 乐瑶朝乐小天皱着皱可爱的鼻子,哼了一声:“哥,你听到没有,我才没有你想的那么笨呢。” “我不是说你笨,是担心你给别人添麻烦。” “我才没有呢。” 温振亮插口道:“对,乐瑶没有给我添麻烦,你放心。” “那就好。” 希望公会所在处,一群玩家正在迎接刚离开新手镇,来到苏州城的同会成员。 一人的到来,令带头的几名男子喜笑颜开。 “孙康,你这小子总算回来了,这次从哪里来的?” “从通远镇来的,md,老子好不容易把基础内功修炼到第四层,结果被个贱人和狗杂种害死了,害我得从头再来。” “你的事我们都听说了,放心,大家一个公会的,都是好兄弟,会帮你报仇的。” “那个害你的男人叫什么名字?我们动员苏州分舵的所有成员,哪怕把这里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他找出来,让他知道得罪我们希望公会究竟是什么下场!” “对!一定要杀的他玩不下去为止!” 孙康说道:“我也不知道那小子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穿着一件银闪闪的衣服,还有一把会发光的大刀,挺有两下子的,我都躲不了他的攻击。” “再厉害难道还能打得过我们这么多人?我们苏州分舵起码有三百人,一人一口水就能淹死他!” “他最好躲起来别让我们看到,一看到他必让他浮尸当场!” “咦!那里也有个穿银闪闪衣服的,会不会是他?” 众人举目望去,当看到那张永远不会忘记的脸,孙康咬牙切齿道:“对!就是他!舵主你要为我报仇!” 脸上有条刀疤的男子点了点头:“你放心,我现在就为你报仇,兄弟们,跟我走!” 呼啦啦的,一大帮人涌了过来,把乐小天三人围了起来。 看这阵势,周围很多人都猜到有事发生,本来想走的也停了下来,站在圈外看起了热闹。 动静太大,就连另外两大公会苏州分舵的成员都把目光聚集了过来。 乐小天疑惑的看着领头的刀疤男,问道:“你们干什么?” 刀疤男指着旁边的孙康,冷笑道:“你杀了我们公会的兄弟,你还问我们干什么,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看到孙康,乐小天恍然大悟:“喔,原来是他,我可没杀他,是他自己撞墙自杀的。” 孙康指着乐小天骂道:“mbd,要不是你和那个贱人报官,我会自杀?” “你自己想要杀npc,犯了法,这也怪到我头上?” “要不是你阻止我,我早就把那几个npc杀了,没有了目击者,又有谁会知道人是我杀的?怪就怪你多管闲事。” “沈家小姐帮过我,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不管是之前,还是以后,想杀她必须先过我这一关!”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乐瑶清楚感受到,自己的哥哥似乎很重视他口中的沈家小姐。 她突然产生了一股危机意识,有种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快要被抢走的感觉,心中蒙上了一层阴云。 刀疤男问道:“那你就是承认害死我们公会的兄弟了?” 乐小天淡淡的说道:“是又如何?” “是的话那就拿命来还吧!从来没有得罪了我们公会还能活下去的人!” 锵!锵!锵……所有希望公会的成员都抽出了兵器,虎视眈眈的注视着乐小天三人。 第三十八章 恩怨(中) 边上看热闹的人议论了起来。 “原来这小子得罪了希望公会,他要倒大霉了!” “看样子他还是个散人,没有公会庇护,这下完蛋了,估计会被杀的玩不下去,发展不起来,名额没指望了。” “现在游戏里最强的就是三大公会,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他们,凡是得罪他们的,就别指望能得到名额,只能两年后等死了。” “他们未免太仗势欺人了!” “嘘!小声点,你也想得罪希望公会被无限追杀吗?现在这种情况,谁有实力谁就是老大,不,应该是皇帝!想活下去就老老实实的,别去招惹三大公会的人,这样的话可能还有一丝机会抢到一个名额。” 希望公会的人很多,在场的起码有几十人,乐瑶何时见过这种大场面,吓的花容失色,紧紧的抓着乐小天的手臂。 希望公会的人仗着人多势众,戏谑的望着乐小天三人,就像猫调戏老鼠一样,之前那个说要去妓院的还淫邪的看着乐瑶。 “美女,要不要到哥这里来,只要你肯让我爽一把,我就叫我们舵主放过你,如何?要知道一旦死了就得从头再来,你玩到现在也不容易,要是死了多可惜啊。” 他身边另外几名男子同样淫笑道:“嘿嘿,玩的时候叫上我。” “我也要,老子长这么大,还没玩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裙p?我喜欢!嘿嘿~~~” 乐瑶躲到乐小天身后,吓得瑟瑟发抖。 “哥,他们人好多,我们打不过他们怎么办?” 乐小天握着她的手,轻声安慰道:“别怕,有我在,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 乐小天心中升起杀意,望着说话的那几个人,眼中闪烁着寒芒,右手伸到背后,握住了刀柄。 就在他要拔刀时,旁边的温振亮站了出来,愤怒的说道:“你们要是再敢说这种话,别怪我不客气。” 刀疤男说道:“哟,口气倒是不小,你以为自己是谁,敢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我是神话公会的!” 刀疤男一愣:“你是神话的人?” “对!” 刀疤男面现踌躇之色,对方的身份让他有所顾忌,但突然想到了什么,哈哈大笑了起来。 “哼!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想冒充神话公会的人,我才不会上你的当!神话公会虽然只有一千人,但个个都是顶尖的职业玩家,就你这逼样我才不会相信你是他们的公会成员。” “他的确是我们的人。” 一名二十多岁面带笑容的男子带着一帮人走了过来。 刀疤男显然知道对方的身份,有些忌惮:“温振华,这毛头小子真是你们的人?” 温振华没有回答,因为温振亮接下来的举动明确告诉了他两人之间的关系。 只见温振亮高兴的冲了上去,对着温振华大叫了一声:“哥!你来接我了?” 温振华笑道:“找了你半天也没找到,原来你躲在这里泡妞了。” 温振亮回头望了乐瑶一眼,对着自己大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刀疤男一副幡然明悟的神情,怪声怪气道:“喔,原来是温舵主的兄弟,难怪口气这么大。” 温振华抱拳道:“曹舵主,刚才我弟弟多有冒犯,请别见怪。” “算了,既然他是你弟弟,我就不和他一般见识了,你带他走,我们要解决私事,别在这里打扰我们。” 见刀疤男不打算放过乐小天和乐瑶,温振亮急道:“哥,他们是我的朋友,你帮帮他们。” 温振华扫了乐瑶一眼,对自己的弟弟调侃道:“你挺有本事的,在新手镇待了一段时间就带回来这么一个大美女。” “哥,你误会了,她只是我的大学同学。” “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小了,喜欢人家就去追好了,这么畏畏缩缩的怕什么?” “我不是正在追嘛,你别说了,快救他们吧。” “放心,她既然是我未来的弟媳妇,我当然会救她。” 温振华笑了一声,拦住了正要去找乐小天算账的刀疤男。 “温振华,你这算什么意思?”刀疤男不喜的问道。 “曹强,这两人是我弟弟的朋友,不知你可否看在我的面子上,放他们一马?” “笑话!这小子杀了我的弟兄,就这么放了他,我颜面何存?” “刚才的话我也听到了,是你的兄弟自杀的,怪不得别人。” “要不是他报官,我兄弟用得着自杀?” 温振华想了想,提了个建议:“要不然这样,他害你兄弟自杀,让他也自杀一次就行了,别再追杀他们,卖我个人情,这件事就这么了结如何?” 曹强权衡了下利弊,点了点头:“好!我就卖你这个人情,只要他当着我兄弟的面也自杀一次,我们之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 “那就多谢了。” 温振华带着自己的弟弟向乐小天走去。 “这位朋友,怎么称呼?” “乐小天。” “你好,我是温振亮的哥哥温振华,你的事有点不好办,我费了些功夫才说服曹强放过你们。” 说到这,温振华停了下来,乐小天知道他是在邀功,等他的答谢,也不与他计较,微微颔首。 “谢谢你帮我,麻烦你了。” 虽然乐小天并没有要求对方帮他,但怎么说也是一番好意,一句谢谢总是要说的。 见乐小天如此上道,温振华笑眯眯道:“你不用客气,你妹妹和我弟弟是关系很好的朋友,说不定以后大家还会成为一家人,帮你们是应该的。” 温振华的话乐小天明白是什么意思,他也看出来了,温振亮有意追求自己的妹妹,因为不知道乐瑶是什么意思,所以也不搭腔,不敢随便帮自己妹妹做主。 至于乐瑶,她的脸上出现了忧虑之色,好几次欲言又止。 哥哥的话,让温振亮又喜又怕,喜是因为温振华替他说出了他想要追求乐瑶的意思,怕是因为怕对方不喜欢自己,当面遭到拒绝,那样以后两人见面就尴尬了。 话音刚落,温振华话锋一转:“不过,曹强虽然答应会放过你们,却也有个条件。” 乐小天问道:“什么条件?” “你毕竟害了曹强手下一次,让人家不得不自杀,就这么算了他也不愿意,所以他的意思是你也得当着他们的面自杀一次,这件事才算一笔勾销。” 乐小天断然拒绝道:“我不会自杀的。” 先不说自己没错,就算有错,乐小天也不可能自杀,他刚学会《阴阳五行录》,又有重宝在身,要他就这样自杀,从头再来,等于他之前所做的通通白费,放弃一切,试问有谁会愿意这么做? 曹强站的不远,时刻注意着这里的动向,原以为有温振华的这个提议,乐小天会谢天谢地的答应,谁想到他一口就拒绝了。 哈哈大笑了起来:“温振华,看来人家不领你的情,我看你还是别管了,省事点,直接让我们杀了他,这样你我都不必在这里浪费时间。” 遭到乐小天的拒绝,温振华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好心好意做和事老,连曹强这个大公会的舵主都卖他人情,结果却是乐小天这个无名小卒不给他面子,这让他感觉很丢脸,心中对乐小天生出了不满之意,认为他很不识时务。 温振亮劝道:“天哥,你就答应他们的条件吧,只是自杀一次而已,用不了多久就能把内功修炼上来了。” 温振亮以为乐小天拒绝这个条件,是舍不得修炼的内功,在他想来对方最多把八段锦修炼到第五层或者第六层,不可能太高,因此觉得也没多重要,舍弃就舍弃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乐小天的内功远超他的想象。 乐小天没有多做解释,而是说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不过这是我和希望公会之间的恩怨,让我来解决比较好,你还是别管了。” 温振亮看着乐瑶焦急道:“可是,你就算不管自己,总要顾及一下你妹妹吧,难道你忍心看她和你一起死?不停被希望公会的人追杀?” 乐小天还没说话,乐瑶就开口了:“我愿意和我哥一起死,我哥做什么决定我都会全力支持他!” 温振亮还想说什么,不远处的曹强不耐烦了,大声说道:“你们有完没完,老子没时间看你们演什么兄妹情深,既然他不愿意自杀,就让我们送他兄妹一程。闲杂人等速速闪开,要不然误伤了别怪我们。” 温振亮放弃了在他眼中固执的乐小天,选择劝说他妹妹:“乐瑶,你快跟我走吧,有我哥在,他会保你平安无事的。” 乐瑶坚定的说道:“温振亮,谢谢你,我不会丢下我哥一个人走的,这件事与你无关,你快走吧。” 曹强有些忍耐不了了,语气冲冲的说道:“温振华,还不把你弟弟带走,再不走我可就不管他了,到时候有个三长两短别怪我。” 温振华冷冰冰的注视着他:“你动他一下试试,我一定让你后悔!” 曹强有些忌惮温振华,或者说忌惮他所在的神话公会,语气弱了三分:“我只是让你把他拉走,免得等下打起来误伤他。” “我自会把他带走,不用你操心。” 说着,温振华拉着满脸不舍的温振亮,退出了包围圈。 “哥,你再想想办法救救乐瑶他们吧。”温振亮哀求道。 温振华生气道:“你又不是没看到,人家根本不领我的情,你让我怎么救?” “可是乐瑶她是无辜的。” “无辜又怎样,谁叫她哥不识时务,以为自己是谁,得罪了希望公会,还这么牛气,他说要自己解决就让他自己解决,我倒要看看他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可是不帮他们的话,我怕乐瑶以后会讨厌我。”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有了权力还怕没有女人?以我们今时今日的地位,不知有多少女人愿意投怀送抱,别说一个校花,就算你要十个八个也没问题。” 温振亮清楚,事已至此,怕是无法挽回,心中有些不忍乐瑶被杀,更多的是怪责乐小天不懂得审时度势,连累自己的妹妹遭殃。 神话的人一离开,包围圈中就只剩下乐小天和他的妹妹。 曹强讽刺道:“你倒是硬气,竟然不要温振华的帮忙,这也正和我的心意,我根本就不想就这么放过你,要不是他非要插手,我才不会同意他的提议。死一次就够了吗?我要你知道,得罪我们希望,没有人能够继续把这个游戏玩下去!” 第三十九章 恩怨(下) 突然,包围圈外响起一个男子阳刚的声音。 “是吗?如果是我们荣耀呢?” 一个国字脸,面容刚毅的中年男子带着一群人闯了进去,哪怕希望公会的人拦着,他们还是强行推开那些人,一行人浩浩荡荡走进了包围圈。 “霍建国?我们希望处理私人恩怨,你们荣耀也要插手不成?” 看到领头的人,不止曹强愣住了,乐小天也愣住了,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清河镇被乐小天救过一命的霍建国,他没想到霍建国竟然是三大公会排名第二荣耀的成员,而且看架势不是一般成员,应该是舵主级别的。 在霍建国的身后,乐小天还看到了四个熟悉的面孔,是在清河镇和霍建国组过队的队员。 霍建国领着一行人径直来到了乐小天面前,笑着和他打招呼:“小天,好久不见了。” 乐小天同样露出了朋友相见时的笑容:“是啊,的确有一段时间了,你们过得怎么样?” 又黑又胖的朱德阎说道:“过的非常好!自从上次你打跑了那只老虎,救了我们以后,我们的运气就来了,回程途中竟然捡到个宝贝,卖了一大笔钱,我们五个人立刻就有了加入武馆的钱,而且每天都能用聚元散修炼,别提有多爽了。” 廖红附和道:“是啊,要不是小天救了我们一命,别说捡宝贝,估计我们全都会死在老虎爪下。” 吴江和张小丽同样笑容满面,显然他们口中的宝贝令他们受益匪浅。 霍建国拍了拍乐小天的肩膀,哈哈笑道:“说起来真得感谢你,要不是你,我们也不可能大难不死迎来后福,你不止是我们的救星还是我们的福星。” 乐小天说道:“别客气,我只是觉得大家都不容易,能帮就帮,能捡到宝贝是你们自己的运气好。” 曹强真的怒了,想杀个人都这么难,先是神话的人出来搅局,现在又是荣耀,他十分恼火。 “md!你们当我透明啊?霍建国,今天这件事你们荣耀最好别插手,不管他是你什么人,我都不会给你面子。” 霍建国说道:“我不需要你给我面子,乐小天是我朋友,我认为他做的对,你的手下在游戏里乱来,难道不该管管?” “管个屁!你们以为自己是谁?大侠吗?npc只不过是一堆数据,杀就杀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行侠仗义,我呸!在我的眼里,谁的拳头大谁就有理!” “不管你说什么,今天我都不会让你们碰我的朋友一根寒毛。” “既然如此,那就别废话了,打一场再说,看看谁的拳头硬。” “好耶!又可以打架了!” 一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声音响起,乐小天循声望去,发现说话的是站在霍建国旁边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 女孩皮肤白嫩,娇俏可人,大眼睛一闪一闪的,灵动的像只小狐狸一样。 女孩注意到乐小天在看她,笑嘻嘻道:“大叔,你干嘛这么直勾勾的盯着我,我有那么好看吗?” 乐小天笑着摇了摇头,对方童言无忌,他可不会当真,只是好奇她的身份,为何会站在霍建国的身边。 可能猜到乐小天的想法,廖红将小女孩的身份告诉了他:“这位是霍大哥的女儿,霍青青。” “哦,原来是这样,没想到霍大哥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之前我们也没有想到,是后来加入了荣耀公会才知道的,原来霍大哥不止是个退伍军人,还是荣耀公会苏州分舵的舵主,托他的福我们才能加入三大公会的。” 霍建国和曹强两帮人马正在对峙,气氛变得非常紧张,剑拔弩张,随时都可能打起来。 在场人中,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打这场架,荣耀一行人中,有个年轻女子显得很着急,她注意到圈外神话公会苏州分舵的舵主温振华见到两个公会准备大干一场,脸上出现了期待的笑容,心知真要打起来,必定是两败俱伤的下场,正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荣耀和希望要是真的开战,真正受益的就是神话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公会遭受重大损失,她赶紧走到霍建国旁边,对他和曹强说道:“两位舵主,你们先冷静一下,要解决这件事不必如此劳师动众。” 曹强皱眉道:“你又是什么人?” 年轻女子说道:“我是荣耀苏州分舵的副舵主刘晴。” 曹强轻蔑的望着刘晴:“原来只是个副舵主,我明说吧,今天这件事,要么你们把人交出来,要么我们血洗你们荣耀苏州分舵,只有这两个选择,你们自己看着办。” 霍建国哼了一声:“好大的口气,你说血洗就血洗,还得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不信?那就试试!” “好啊,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说这句话。” 刘晴叹了口气:“你们先冷静点,听我说,我们两个公会真要打起来,只怕会死伤无数,倒霉的可就是我们手下的兄弟们,大家修炼不易,要是死了从头再来未免可惜。 既然要打,不如换个方式打,我们两个公会各选一个人出来,单打独斗,进行比试,谁赢了,就谁说了算,你们觉得如何?这个方法不止可以解决纷争,还不会让弟兄们出现伤亡。” 霍建国和曹强都有些意动,认为刘晴说的话有理,他们也不想手下兄弟出现太大伤亡,因为每死一次,就会落后其他玩家一大截,当其他玩家开始修炼初级内功、中级内功时,自己还在修炼基础内功,那么抢夺名额也就无望了。 见两人颇为意动,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刘晴接着低声提醒道:“两位舵主,如果我们今天真的打的两败俱伤,我看最高兴的莫过神话,他们最希望其他公会斗个你死我活,而他们就站在旁边坐收渔人之利。” 此话一出,霍建国和曹强同时往温振华望去,看到他一副喜滋滋坐山观虎斗的模样,心中均是一惊,暗想差点冲动下就犯大错了。 曹强想都不想,立刻同意了刘晴的提议:“好!就按你说的做,我们各派一人出来决斗,谁赢了谁说了算,你们要是赢了,我就让你们把人带走,但你们要是输了,就要把那小子交给我们处置。” 霍建国没有急着同意,而是犹豫了起来。 见他如此,刘晴拉着霍建国退到了一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听得到的声音对他说:“霍大哥,你放心,答应他就是。” 霍建国说道:“你这个方法固然好,但万一要是输了,我的朋友怎么办?我是绝对不能把他交给曹强的。” “我知道他对你有恩,但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况且我们不一定会输,赢的把握反而更大,要不然我也不会提这个方法,你不是刚刚把八段锦修炼到第十层了吗?就目前而言,你已经是玩家中一流的高手,只要你出手,我相信希望那边绝对找不出能够打赢你的人。” 实在想不出更好的方法,霍建国唯有同意了刘晴的提议:“好吧,就让我和他们的人打一场,我就不信他们还能找出实力比我更强的人。” 此事能以这种和平的方式解决,最开心的莫过刘晴,她来到曹强面前,说道:“我们舵主也同意了以比武的方法解决此事,你们派个人出来吧。” 曹强往前走了两步,说道:“我这边当然由我出场,你们荣耀准备派谁出来迎战?” “是我们舵主。” “霍建国?好啊,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强。” 听到霍建国为了帮自己解决与希望之间的恩怨,准备与曹强比武,乐小天拦住了他。 “霍大哥,希望要杀的人是我,就让我去和他们做个了断,你不必为了救我去和曹强比武。” “你救过我一次,我还你人情是应该的,再说我们是朋友,难道我能眼睁睁看着你被别人欺负什么事都不做吗?” “你把我当朋友,我也把你当朋友,既然要比武,就让我去。” “你太见外了,你上场和我上场有什么区别?你若相信我就别担心,我就算没有神话的会长蔡守恒那么厉害,对付一般人还是没问题的。” 吴江说道:“之前你是救过我们,不过自从捡到宝贝后,我们的实力就突飞猛进,反超了很多人,现在我们比你强多了,霍大哥前不久将八段锦修炼到了第十层,一般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能打得过曹强的,你放心好了。” 不止吴江,连其他人也对霍建国充满了信心,加上他一再坚持,乐小天唯有同意了。 第四十章 八卦掌 众人退到包围圈边缘,给霍建国和曹强足够的空间进行比试。 站在圈外的温振华本来以为有好戏看,荣耀和希望两大公会会因乐小天打起来,来个两败俱伤,自己削弱自己的力量,从而使他们神话稳稳处于领先地位。 可是没想到,最后他们两个公会却又不打了,改成了比武,这让他大失所望。 霍建国和曹强面对面站在空地上,两人均是神色肃穆,对对手不敢有丝毫的轻视,打起十二分精神迎接这场比试。 “老爸加油!把这个丑男打趴下。”霍青青为霍建国鼓舞呐喊。 只不过她的话激怒了曹强,令他满脸阴郁,目光森然,但碍于对方是小女孩,他不便发作,只能生生的咽下这口气。 霍建国则一脸无奈,对自己这个调皮的女儿他没有一点办法。 随着刘晴喊了一声“开始”,霍建国和曹强反应极其迅速,竟然同时动了,向对方奔去。 两人双拳齐出,实力不作任何保留,一上来就使出了五形拳中威力最强的黑虎推山。 四拳相撞,发出一声闷响,两人齐步后退,这一拼之下,竟然不相上下。 霍建国神色一怔,问道:“你的八段锦也修炼到第十层了?” 曹强得意的笑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意外?你肯定没想到我的内功也修炼到了大圆满吧?” “是有点意外,但也没什么,在内功上赢不了你,那就看看谁的实战经验更强。” “好啊,今天我们之间就分出个胜负。” 两人再次向前,挥拳如风,激烈的打了起来。 霍建国在现实中显然学过一些武功,虽然不用五形拳,但进攻时有章有法,每一招之间连贯流畅,曹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对方的攻击应接不暇,只能被动格挡,就连防御时都显得手忙脚乱。 吴江对乐小天说道:“看吧,我说的是不是没错,霍大哥现在实力非常强,就算遇到上次那只老虎,也能轻易的收拾。” 乐小天点了点头:“霍大哥本来在战斗方面就胜于常人,如今学了内功,把八段锦修炼到第十层,更是如虎添翼,一般人绝非他的对手。” “所以你就放心吧,有我们在,希望的人动不了你。” 两人说话间,空地上局势急转直下,霍建国抓到曹强一个破绽,趁其不备,来了个扫堂腿。 扫堂腿并非游戏中的武学招式,只是霍建国将现实中的东西搬了进来,不具备任何威力,不过却能起到相同的物理作用。 一个扫堂腿,令曹强摔到在地,霍建国乘胜追击,五指并拢,快速出击,施展出了五形拳中的银蛇吐信,直袭对方咽喉,这一击若命中,这场比试就赢了。 曹强能成为三大公会之一希望的舵主,自然不会是泛泛之辈,见霍建国来势凶猛,迅速侧身一滚,险之又险的躲开了这一招。 霍建国击了个空,五指插入地面,入土三分,用力才将手拔出来,足见这一招的杀伤力有多强。 攻击落空,给了曹强充足的时间从地上爬起来,重整旗鼓。 见己方本来就要赢了,最后一击却被曹强躲开了,吴江、霍青青等人均是可惜的叹了一声。 “不愧是当过军人的,战斗经验就是丰富,同等实力下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是你的对手。”曹强脸色凝重的说道。 “你们职业玩家有你们的优势,而我们这些当过兵的也有我们的优势,很公平。” “你也别太得意,刚才我只是为了试探一下你的实力才会被你打的这么狼狈,接下来的才是我真正的实力!” 两人再次交手,不知为何曹强的实力突然大增,不止能够轻易的接住霍建国的攻击,还能进行躲闪还击,局面出现了意外的反转。 霍建国一个直拳攻向曹强的胸膛,他抬掌对拼,拳掌相交,原以为会是像之前那样的旗鼓相当,谁知,曹强没退,霍建国反倒连退两三步。 所有人都愣住了,霍建国说道:“你一直在隐藏实力!?” 曹强冷然一笑:“不错!要不然你真以为我会笨到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答应这场比试?你们在算计我,其实我也在算计你们!” 霍建国沉声道:“看来是我们低估了你。” “那个叫乐小天的害我手下一条命,他今天必须死!任何人都救不了他,连你也不行。” “你的实力固然比我强一点,但我也还没输。” 曹强嚣张大笑道:“那就再来,看我把你打到服气为止!” 霍建国继续用拳,曹强继续用掌,一个力沉,一个灵巧,各有所长。 格挡完霍建国一拳后,曹强双脚连动,踩着某种特殊的步法快速闪到霍建国身后,双掌在虚空中画了个太极,然后合掌于胸前,一个黄色的八卦图案随着他起手出现在众人眼前。 见到这个图案,刘晴惊呼道:“八卦掌!曹强竟然学会了初级掌法,难怪他突然变的这么厉害!” 她一开口,所有人都意识到事情不妙,霍建国和曹强两人在内功上虽然不相上下,但霍建国只会一套基础拳法五形拳,而曹强使的却是初级掌法。 两套武功孰强孰弱,由刚才局势的逆转就显而易见,所有人都不怀疑,若是霍建国中了曹强这一掌,不死也会重伤,输掉比试事小,要是死了损失就大了。 好不容易才将八段锦修炼到第十层,一旦死亡,武功全部清除,这些日子的辛苦努力就等于白费,得从头再来。 所以,当得知曹强使的武功竟然是初级掌法八卦掌时,荣耀这边所有人脸色纷纷大变,均是担心霍建国会死在曹强手中,想救又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局势往最坏的方向发展。 曹强以八卦掌中的游龙步法绕到霍建国身后,目的就是为了有充足的时间施展最强一击,这一招不止需要蓄力,起手也比较慢,因此不适合在正面施展,因为一旦被看到,蓄力时很容易遭到敌人打断。 只要绕到身后,就可以在敌人转身这段空隙,完成蓄力。 霍建国并不知道曹强的目的,以为他只是正常的躲闪,哪里会知道对方已经发动了杀招,当他转过身,看到蓄力完成的八卦掌时,瞳孔一缩。 曹强狞笑道:“想赢我?去死吧!” 他双掌齐推,黄色八卦随之而动,飞向霍建国。 霍建国常年训练,早已练出身体本能,面对攻击,下意识双臂交叉,试图挡下这一招。 很可惜,曹强的八卦掌威力太强,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抵挡的,黄色八卦印在他身上,霍建国立刻感受到一股无法抗衡的力量侵入他的体内,重创他的五脏六腑,并且被这股强大力量带的向后飞去。 霍建国就像被卡车给撞了一样,倒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口吐鲜血。 乐小天等人着急的跑了过去,查探霍建国的伤势,见他虽然受伤很重,但性命无忧,众人都是松了口气。 “老爸,你没死就好了,我真怕你会被那个丑男给干掉。”霍青青担忧道。 霍建国嘴角挂血,虚弱的说道:“放心,我体魄高,没那么容易死。” 第四十一章 秒杀 刘晴从怀中取出一个药瓶,倒了颗黑色药丸出来,塞入霍建国口中,吃下这颗药丸,霍建国的伤势稍微好转一些。 见霍建国没死,曹强撇了撇嘴,显然对这个结果不是很满意。 “比试我赢了,按照事先约定,你们该把姓乐的交给我。” 霍建国惭愧的望着乐小天:“对不起,我输了,不过我不会把你交出去的。” 曹强怒道:“霍建国你竟然言而无信,输了比赛想耍赖,这事要是传出去了,我看你们荣耀还怎么在江湖上立足。” 霍建国费力的从地上站起来,拍着胸脯说道:“你们不就是想要一条命嘛,我用我的命换他的命!” 此话一出,不止是荣耀的人,连围观的其他玩家也是一脸意外之色,游戏里一旦死亡就得从头再来,之前的辛苦全部白费,更会落后其他玩家。 每个人都十分珍惜自己的性命,因为这里的性命一定程度上也和现实的性命挂钩,有名额才能活下去,而要抢到名额应尽量避免死亡,提升实力。 而现在,霍建国竟然为了帮朋友,拿出自己的命来交换,还是基础内功达到大圆满的命,如此珍贵的一条命换做是其他人绝对不会为了朋友而舍弃。 毕竟在生死存亡面前,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可他却这么做了,令所有人都动容,投向霍建国的目光中尽是佩服。 刘晴和霍青青等人很想劝他别这么做,但真要这么说,岂不是陷他于不仁不义?故而都没有开口,只是感到很可惜。 霍建国的话让乐小天十分感动,他清楚对方之所以这么不遗余力的救他,甚至愿意拿出自己的性命做交换,为的就是报他之前清河镇的恩,有恩必报,哪怕做出巨大牺牲也在所不惜,光凭这一点,乐小天就知道这个朋友没白交。 曹强不屑一笑:“你的命我要来干嘛?杀了他,我的手下才能出气,少说废话,快把姓乐的交出来。” 乐小天拦住了想要开口说话的霍建国,对他说道:“霍大哥,你已经帮了我,不必再为我连命都交出来,这是我和他们之间的恩怨,就让我来解决好了。” “我不会让他们把你杀了的,大不了和他们拼了。” 乐小天自信一笑:“你放心,他们杀不了我。” 霍建国一愣,不知乐小天哪来的自信,很想问,但见他信誓旦旦,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他。 乐小天独自走到曹强面前,说道:“你不是想要我的命吗?那就来取吧。” “哥!我陪你一起死。” 乐瑶想要跑过来,却被乐小天抬手制止了。 “你待在霍大哥那,他会保护你,这件事就由我来解决,你别管了。” 乐瑶很想陪在乐小天身边,可见他神情冷峻,怕自己要是不听他的话,他会生气,就留在了荣耀这边,只是脸上无比担忧。 曹强得意的笑道:“你倒是聪明,知道主动来送死可以节省大家很多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纷争,看在你这么识相的份上,我答应你下手的时候快一点,不会让你太痛苦。” “你可能误会我刚才的话了,我说的是让你用本事来取我的命。” 曹强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布满寒意:“这么说你也想和我打一架?” “是有这个意思。” “你难道没看到连霍建国都败给我了吗?他都不是我的对手,就凭你也想赢我?” “我从来不会伸长脖子让别人砍,你既然想杀我,就先打败我再说。” “哼!像对付你这种普通玩家,三招之内我就能了结了你。” 乐小天洒然一笑:“不用三招,一招就行。” 打败了霍建国,曹强的自信心正处于极度膨胀中,闻言,大声笑道:“看来你挺有自知之明,知道我实力很强,一招就能了结你,看在你如此有眼光的份上,我答应你,杀了你后你我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以后不会再追杀你。” 乐小天摇了摇头,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我觉得你的理解能力有很大问题,该看看医生了,又误会我说的话,我的意思不是你一招了结我,而是我一招了结你。”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霍建国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乐小天在打什么主意。 温振华则讥讽道:“狂妄!就算我都不可能一招打败曹强,他以为自己是谁,敢说这种话,简直不自量力!” 至于围观的人,更加不相信乐小天的话,以为他脑袋有问题,胡言乱语。 通过刚才的比试,所有人已经见识到了曹强的实力,一致认为他的实力在玩家中属于顶尖行列,想打败他都难如登天,更何况只用一招,没有人相信乐小天的话。 又被戏弄,曹强压抑已久的各种怒火终于爆发,二话不说,直接冲了上去,想要一掌击毙乐小天,让他看看他说的话有多荒谬。 曹强双脚连动,步似行云流水,走如游龙灵巧,其中蕴含着许多的变化,就像那八卦,变幻莫测。 游龙步法不止能提高躲闪几率,在移动速度上也略有增幅,曹强很快就来到了乐小天面前,沉腰立马,右掌一拍。 这一掌曹强使出了全力,内力含于掌中,看似轻飘,实则刚猛无比,就连霍建国刚才也被这掌法打得连退两三步,招架不住。 “臭小子,受死吧!” 曹强一脸胜券在握的表情,在他想来,乐小天绝对接不住他这一掌,他赢定了。 谁料,面对他的攻击,乐小天不躲闪也不格挡,同样打出一掌,与其硬拼。 两掌相击,强悍的内力如两股凶猛洪水撞在一起,引发滔天巨浪。 真气于两人掌间炸裂,倒流回去,吹的两人头发狂舞,衣衫凌乱。 洪水相撞,强者胜! 当感觉自己掌中的内力被一股比它强大至少一倍的力量推了回来,曹强自信的笑容瞬间消失,惊骇的望着乐小天。 “给我走!” 乐小天右臂一震,又一股内力推了过去,后浪推前浪,曹强的内力顷刻间土崩瓦解,再也抵挡不住,口鼻喷血,像炮弹一样,倒飞了出去。 他的几名手下想要将他接住,谁知,这股力量实在太强,他们不止没有接住曹强,还连他们自己也被撞的倒在地上,与曹强滚做一团。 全场鸦雀无声,众人震惊的望着乐小天,他们没有想到,乐小天竟然只用一掌,单凭内力就把曹强打飞了,还撞倒数人,可见他的内力深厚到何种程度,至少比对方强上一倍,甚至更多! 温振华两兄弟脸上俱是惊容,他们现在才明白,之前乐小天为什么不要他们帮忙,因为以他的实力根本就不需要他们帮! 霍建国等人已经目瞪口呆,现在他们才知道,乐小天的实力比起他们,强了不知多少倍,他们以为自己进步神速,超过了乐小天,岂料他更加变态,提升实力就像坐火箭,他们想追也追不上。 乐瑶又惊又喜,她原以为自己的哥哥和她一样,实力平平,谁知竟然这么强,她高兴之余又有些黯然,她突然觉得自己是拖油瓶,在拖对方的后腿。 “强哥!你怎么了?快醒醒!” 希望公会的人摇晃着曹强的身体,大声呼唤,叫了半天也未见对方有任何反应,有人心觉不妙,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鼻息,一探之下,手立刻缩了回来,惊惧万分。 “强哥死了!” 所有人齐刷刷把目光转移到了乐小天身上,眼中尽是骇然。 “他竟然一掌打死了曹强!?” “曹强可是玩家中顶尖高手,连他都接不了这个人一掌,若是换了我们,岂不是连身体都会被他震碎!” “这人到底是谁?实力太恐怖了!” 第四十二章 邀请入会 希望公会有一人站了起来,指着乐小天愤慨的说道:“乐小天,你竟然杀了我们舵主,我们公会与你势不两立,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公会的死敌,不论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找到你杀了你,让你在游戏中永无立足之地!” 乐小天用森冷的目光注视着说话的人,一步一步向他走去,他每走一步,对方就会吓的后退一步。 “那你们还等什么,一起上吧!” 说话的人一边惊慌的往后退,一边颤颤巍巍的说道:“你以为我们不敢吗?大家一起上,为强哥报仇!” 可是周围几十名公会成员,却没有一人敢动,自从见到乐小天一掌打死曹强后,他们就对乐小天生出了畏惧之心,祈求他别杀了自己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动手攻击他。 说话的正是刚才对乐瑶出言不敬满嘴污言秽语的粗鄙男子,乐小天早就对他动了杀机,他可以不杀曹强,但绝对要杀此人! 眼看乐小天越发逼近,眼中杀意腾腾,粗鄙男子心知不妙,一边往后退,一边心急火燎对其他公会成员说道:“你们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难道还对付不了他一个?他武功再高也架不住人多,快上啊!” 其他人有些意动,但大家都有私心,心知谁先上谁必死,都没有勇气打头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希望其他人先上,自己殿后抢人头。 粗鄙男子还想鼓动几句,还没张口,一只手就伸了过来,掐住了他的脖子,让他再也说不了话。 粗鄙男子双手掰着乐小天的手,想要挣脱他的束缚,可是尝试后他才知道对方的力气有多大,手如铁箍一般,怎么掰都掰不开,纹丝未动,反而掐的更加用力了。 “救……救命!” 有人不忍心看粗鄙男子就这么死了,举起武器想要上前营救,只见乐小天左掌一拍,真气外放,一股强悍的内力隔空打在这名小喽啰身上,直接把他打的鲜血狂喷,软倒在地,竟连还没近身就被秒杀了! 这一幕将希望公会在场几十人都震慑住了,没人再敢上去,因为上去就是死! 乐小天如今的力气很大,掐着粗鄙男子的脖子就如掐着一只鸡,把他叉到了空中,双脚不停踢踏。 “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吗?”乐小天问道。 粗鄙男子双目向外突,一张脸被掐的又红又紫,快要断气。 “求求……你,放了……我。”直到此时,粗鄙男子才害怕,开口求饶。 乐小天没有理会他的求饶,自问自答:“因为你不该欺负我妹妹!” 咔擦一声,乐小天在粗鄙男子还没断气前,直接扭断了他的脖子。 杀了这名男子,乐小天向荣耀公会那边走去,沿途几十人无人敢拦他,待他走后,希望公会的人纷纷做鸟兽散,再也不敢留在此地,担心乐小天什么时候兴起连他们也杀了。 见乐小天平安归来,霍建国由衷的赞道:“小天,没想到你的实力已经强到了这种程度,真是出乎我们意料。” 廖红同样说道:“是啊,只怕现在玩家中已经没有什么人是你的对手了。” 其他人都用崇拜的目光望着他,对于比自己强一点的人,人们只会羡慕和嫉妒,但对于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人,人们便只会崇拜。 乐小天谦虚道:“我只是运气好,学了些高深武功。” 霍建国摇了摇头:“你太谦虚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再聪明的人若运气不好,也无法变得像你这么强。” 霍青青朝乐小天眨了眨眼,娇滴滴的问道:“大叔,你有女朋友吗?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 乐小天愣了一愣,下意识脱口道:“你太小了。” 谁知,霍青青误会了他的话,气呼呼的鼓起小馒头似的胸部,说道:“我哪里小了,我发育的很好好不好。” 这话顿时引来所有人哄堂大笑。 霍建国脸色一沉:“青青,别再胡闹了。” 霍青青一脸委屈:“我哪有胡闹,我就是想帮你找个厉害的女婿,这样我们就都有希望抢到名额了。” “你还没成年呢,给我找什么女婿,小天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你再开这种没大没小的玩笑。” “好了好了,我不说话就是了,就知道对我凶。” 霍建国对乐小天歉意的笑了笑:“小天,对不起,青青从小缺乏管教,总是没大没小的,让你见笑了。” 乐小天微笑道:“不会,青青很可爱,她的话我不会放在心上。” “这就好,对了,我有个提议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大家都是朋友,有话不妨直说。” “其实自从你在清河镇救过我后,我就一直向找你谈这件事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你。 我们荣耀一直在广招英才,你身手不凡,不知道愿不愿意加入我们公会,只要你肯答应,我稍后会通知会长,让他给你个职位,以你的身手我相信至少能当个堂主。” 刘晴期望的附和道:“没错!乐兄弟只要你肯入会,我们荣耀绝对不会亏待你。” “原来是这件事啊。”乐小天犹豫了,想加入又有些不想,加入公会有加入公会的好处,同时也有一些不好的地方,比如,入了公会以后就得听命行事,上面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缺乏自由。 好处也有,可以从公会那得到许多珍贵的资源,列如收集来的情报和游戏资料。 有利有弊,让人难以抉择,在乐小天犹豫之时,温振华带着手下走了过来,语气亲切的说道:“乐兄弟,还是加入我们神话吧,我们公会排名第一,不论实力还是在游戏资源上都无人能比,我们才是最好的选择。” 霍建国脸色不悦:“温振华,这事是我们先提的,做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吧。” 温振华笑眯眯道:“排队有先来后到,但公会收人可没有这个规矩,得看本人意愿,你这话岂不是等于在逼乐兄弟加入你们荣耀?” “我绝无此意,好,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们就公平竞争,若他真的要入你们神话我也不会多说什么。” 为了抢夺乐小天,神话与荣耀两帮人互相敌视了起来,望着对方,均是脸色不善。 乐小天苦笑一声,说道:“你们别争了,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加入公会,这件事给我些时间让我考虑一下。” 温振华说道:“好!我给乐兄弟充足时间考虑,不论什么时候,我们神话都无限欢迎你的加入。” 温振华在邀请乐小天入会的时候,他的弟弟温振亮也在和乐瑶道歉,说的无非就是一些刚才不应该见死不救,希望你能原谅的话。 乐瑶和气的接受了他的道歉,说会理解,表现的很大方。 当要走时,温振亮显得很不舍,一步三回头,不停看乐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喜欢对方。 等到神话的人走了,霍建国急忙解释道:“小天,刚才我说的话不是逼你的意思,你别误会。” “你放心,我知道温振华在挑拨,他的话我不会理睬。” 霍建国神色舒展:“那就好,至于入会的事?” “让我考虑一下。” “好,你慢慢考虑,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们依旧是朋友。” “当然,能交到你这样的朋友,我很开心。” 霍建国朗声笑道:“既然今天大家都这么开心,不如去城内酒楼喝一杯如何?” 乐小天同样笑道:“好啊!” 第四十三章 阴谋 苏州城,醉风楼,一楼大堂。 荣耀公会几十人分坐数桌,各自举杯开怀畅饮,聊天声充斥整座酒楼,站在门外大街上都听得见,足见气氛之热烈。 “天哥,你是我的偶像,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实力这么强的,一掌就拍死了曹强那个龟儿子,简直大快人心,我敬你一杯。” “是他欺人太甚,我才这么做的。” 乐小天与敬酒的人碰了下酒杯,然后脖子一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江湖》这款游戏做的十分逼真,喝下这酒,乐小天立刻感觉有团火从喉咙滑下,烧的他既痛快又舒畅。 有时候,乐小天都不知道自己是在游戏还是现实中,因为这游戏逼真的让他有些分不清虚幻和真实,总会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 霍建国有些担忧道:“小天,你杀了曹强,这个梁子结大了,只怕希望不会就这么算了,肯定会找你报仇。” 刚才敬酒的人满不在乎的说道:“怕什么,天哥实力这么强,再来也只是找死。” 刘晴说道:“你这话就错了,曹强只是希望公会的一个舵主,在他上面还有堂主、长老、护法,其中不乏高手,不可大意。再说了,希望是三大公会中成员人数最多的,有上万人,若他们真的要不惜一切报仇,就算乐兄弟武功再高,也架不住人多。” 霍建国赞同道:“刘晴说的不错,小天,你要小心了,公会终究不是个人能够抵抗的,你最好找个靠山,也加入公会,起码这样,希望会有所顾忌,不敢继续欺负你,当然,我不是逼你入会,只是担心你,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你手中。” 乐小天严肃的点了点头:“我懂了,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 霍建国的话让乐小天不得不认真对待,今天杀了曹强和另外两人,新仇加旧恨,梁子越结越大,希望公会绝不会善罢甘休,乐小天觉得自己的确是该做一些打算了。 众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聊着聊着,话题突然聊到了一件特别的事上。 “你们知不知道,半个月前发生了一件怪事。” “什么怪事?” “不知道为什么,半个月前每个新手镇都出现了许多自杀的玩家,人数之多简直难以想象。” “这件事我也知道,当时我还在新手镇,亲眼见到玩家一个接一个的自杀,有挥剑自刎的,有撞墙的,还有跳河的,反正什么死法都有,当时我还纳闷呢,以为他们都疯了,一直不知道原因,难道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了,这起大规模集体自杀事件都是因神话公会会长在电视上说的那一番话而起。” “靠!这么牛逼?说几句就把这么多人搞自杀了?他到底说什么了?” “大概意思就是说我们的加点方法错了,这样太平庸,无法变强,然后给出了一套号称最完美的加点方法,很多人认为他说的有道理,想学他就全部自杀,从头再来了。” “狗屁!他以为自己是谁?他说自己的加点方法完美就真的完美?简直妖言惑众,我才不信!” “你别不信,他的话的确有些道理,难道你没发现自从那些玩家自杀重生后,比起我们,学习武功和修炼速度上的确比我们快了许多吗?要不是舍不得之前的努力白费,其实我也想自杀,按照他说的重新分配属性点。” “别傻了,要是自杀,岂不是又得浪费大量时间重新修炼?” “所以说,好可惜,当初分配属性点时应该好好研究一下的,不应该图快随便乱点。” “放心吧,会长不是说有一种叫先天丹的灵丹妙药可以增加属性点嘛,将来只要多弄一些这种丹药来,资质和悟性同样能点上去,到时候学习武功和修炼速度自然就快起来了,不会落后其他人,他们快也只是前期快,以后等我们把副属性点上去了,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话引起了乐小天的注意,当初看到蔡守恒在电视上说这些话时,他就猜测游戏中会发生大事,只是当时他已经离开清河镇,也就不清楚此事进展,如今从荣耀公会成员口中验证猜想,更加肯定蔡守恒说那番话是别有用意。 乐小天问霍建国:“霍大哥,当时你们公会有很多人自杀吗?” 霍建国回答道:“当时电视一播出蔡守恒的采访,的确有很多弟兄想要自杀重来,不过很快就被我们会长拦住了,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事,我们公会召开了全体大会,劝诫所有人别上当,一旦自杀,就等于自己削弱了自己的实力,试想一下,一个公会大部分人要是自杀,削弱的不是个人实力,而是整体实力,这是非常致命的。 当时,很多人已经将内功修炼到了第三层第四层,那个时候真要自杀,就得从头再来,试问真若如此,自杀的人又如何能够打得过没自杀的人? 虽然自杀后按照蔡守恒的方法分配属性点,的确能令修炼速度比以前快一些,但短期内绝对无法超越没自杀的人。 后来我们安插在神话中的人传回来的消息更加证实了我们的做法是对的,在蔡守恒接受电视台采访之前,就下达了命令,不许公会任何人自杀。 你想想,他让别人按照他的方法加点,却不让自己人自杀,这是何居心,分明就是想借此削弱其他公会和玩家的实力,以达到他们领先所有人的优势,太阴险,太卑鄙了!” 乐小天目光怪异的问道:“你们还在神话安插了眼线?” 霍建国自知失言,故意假装咳嗽,见没人注意,凑到乐小天耳边,低声说道:“实话告诉你吧,现在各个公会之间都在明争暗斗,视对方为最大敌人,不安插眼线,只怕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乐小天表情凝重,低声问道:“现在游戏里的竞争真的这么激烈吗?” “是的,每个公会都想得到那一千个名额,但人那么多显然不够分,因此公会与公会之间就成为了最大的敌人,要是把其他公会都灭了,自己一家独大,岂不是就可以霸占所有名额了?” “看来游戏里已经开始暗流涌动。” “是啊,末日面前谁不想活下去,每个人都在使出浑身解数抢夺名额,将来或许会更加激烈,不过你就不用担心了,只要你保持这种速度继续提升实力,要得到一个名额应该不是很难。” “希望如此。” 第四十四章 购买驻地 酒意正酣,一名荣耀公会的成员跑了进来,对霍建国说道:“舵主,我刚刚去衙门打听过了,苏州的房子非常贵,一座府邸需要上万两银子,面积越大的越贵。” 霍建国眉头微皱:“上万两?这里的房子怎么和外面一样贵。” 刘晴道:“不是贵,而是我们现在还不富裕,我觉得一座府邸这种价格还算公道,只是我们目前还没有这么多钱。” 霍建国问:“我们分舵现在总共有多少可用资金?” 刘晴回答:“兄弟们凑了凑,加上你我贡献出来的,总共有一千多两。” 打听房价的那名玩家说道:“一千多两只能买套带院子的民宅,要买府邸远远不够。” 霍建国和刘晴愁眉不语,不知再想什么。 乐小天好奇的问道:“霍大哥,你们要在这里买房子?” 霍建国点了点头:“我们这些人隶属苏州分舵,管理公会在苏州的各种大小事务,驻扎此地当然要有个驻地,才方便行事,所以打算在城中买套大宅。 一来好让兄弟们有个容身之所,不至于在外面日晒雨淋。二来这个游戏不像其他传统游戏,可以互相发短信,找到人才能与其联系,是以弄个驻地将弟兄们聚集在一块,有事时也好方便指挥。” 乐小天说道:“的确,这个游戏在消息传达上是比其他游戏麻烦,平时想和朋友聊聊天都不行,见了面才能说话。” 刘晴解释道:“这个游戏是按照古代时候的样子设计的一款武侠游戏,拟真度非常高,几乎可以说与现实无异,很多传统游戏的功能都被取消了,甚至连存放物品的包裹也没有,这样一来更加让人觉得真实。 我想这也是游戏设计者的别出心裁,虽然有些地方变得不方便了,但更能考验玩家的变通能力。” 霍建国说道:“不错,这个游戏不像那些无脑游戏,只知道打怪升级,做任务刷副本,想要变强就得动脑筋。更加考验每个人的观察力、判断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个人胆识,以这种方法的确能从几十亿玩家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人类。” 乐小天说道:“传递消息不方便,因此你们就想出了购买驻地,将分舵弟兄聚在一起的方法?这方法确实不错。” 霍建国叹了口气:“只可惜,我们分舵的资金不够,要不然买个府邸,面积大,就能容纳所有的弟兄们了。” 乐小天突然想到他们是一个大公会,人数众多,按理说人多应该好办事的,遂问道:“你们公会总舵难道不拨银子下来吗?怎么买驻地还要你们分舵的人自己想办法?” 刘晴回答道:“乐兄弟,你有所不知,正因为我们公会人多,有好几千人,分散在各地,每个分舵都要建驻地,加起来是一笔天文数字,总舵那边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让我们自己想办法。 其实舵主这个位置看似风光,实则并不轻松,很多地方都得操心,比普通成员还要忙碌,就说驻地这事,我们为了筹钱,绞尽脑汁,都没空提升自己的实力。” 乐小天思考了一下,为他们出了个主意:“既然城里的房子贵,你们何不把驻地选在城外?” “选在城外?” 霍建国一时之间没想明白,但刘晴却反应过来了,她眼睛一亮,兴奋道:“对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城里房价贵,城外应该会便宜,我们买不起城内的,难道还买不起城外的吗?” 经她一说,霍建国豁然开朗:“没错,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城外的房子肯定要比城里的便宜,我们可以把驻地选在城外,这样既不用花太多钱,又可以得到满意的房子,两全其美。” 霍建国和刘晴决定后,立刻吩咐刚才打听房价的玩家继续往衙门跑一趟,去询问城外房屋行情。 没过一会,这名玩家就回来了,回来时兴高采烈,显然是有好消息了。 果然,只见他一边剧烈喘息,一边断断续续的说道:“我打听了,城外虽然没有房屋出售,但却有几块地皮卖,在西郊山下有一块挺不错的,地方宽敞,足有几百平,只需一千两,非常合算。” 霍建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心急的问道:“只有地皮没有房屋吗?” “是的,官府的人说我们要想在那住,就得自己找工人盖房子。” 霍建国有些失望的坐回椅子上:“如果是这样,那么盖房子又得花费一大笔钱,我们的资金还是不够。” 刘晴笑道:“其实我们不用急着盖房子,可以先把这块地买下来,然后再发动分舵的兄弟们去赚钱,赚到了足够的钱再来盖,买地皮加上盖房子,以我估测花费不会超过三千两,比起在城内买府邸便宜多了,这个主意可行!” 霍建国还是有疑虑:“可是资金差了一半,短时间内我们要去哪里赚这么多钱?” “这两天我在城里转了转,发现这里赚钱的途径比新手镇更多,城里有镖局,我们可以安排一部分兄弟去当镖师押镖,酬劳很高。 官府门口张贴着很多通缉令,我们可以领头去抓捕犯人,赏金数量也不低。 还有,分舵里有几个弟兄很有生意头脑,他们可以去当商人,买卖货物,赚取中间差价。 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用不了多久就能筹到盖房子的钱。” 听她详细述说心中计划,荣耀公会的成员登时充满了信心,豪情万丈,纷纷叫囔了起来。 “那我们还等什么,快行动吧。” 见大家都这么有激情,霍建国也被感染,拍了下桌子,干劲十足的说道:“好!我们现在就去买地皮,然后赚钱盖房子!” 有了目标,荣耀公会的成员也没兴致喝酒了,快速到酒楼外集结,准备大干一场。 他们个个摩拳擦掌,让路过的其他玩家误以为要打架了,纷纷驻足观看。 柜台结账时,霍建国和乐小天抢了起来,都说这顿自己请,谁也不让谁。 后来还是乐小天以你们要建驻地,急需用钱为由顺利得到了买单权。 霍建国感谢后,说驻地建好后一定邀请他来玩,就与乐小天告了别。 等他们走了,一问醉风楼掌柜这一顿吃了多少钱,掌柜笑眯眯的报了个令他肉痛的数字。 “这位客官,你们一共消费了五十六两银子,零头就不算了。” 乐小天付钱时,掌柜无意间看到他手上戴着的玉扳指,脸色一变,急问道:“敢问这位客官,您可是乐小天乐少侠?” 乐小天疑惑道:“你认识我?” “不认识,不过我们老板吩咐过,凡是持有这枚玉扳指的人,就是沈家的贵客,来消费一律享受七折优惠。” 乐小天恍然大悟:“原来这醉风楼是沈老爷开的。” “是的,我们东家就是沈天宝沈老板。” 掌柜打起了算盘,算过之后,恭敬的说道:“乐少侠,您消费了五十六两,打七折就是三十九两二百文,给三十九两就行了。” 说起沈天宝,乐小天忍不住想到了沈碧落,心中五味杂陈,脸色变得有些黯然。 付了钱,乐小天说道:“掌柜,如果你见到沈老板,请待我向他道声谢。” “好的,没问题。” 第四十五章 三大公会的反应(上) 金陵,一座奢华气派的府邸内。 蔡守恒盘坐于卧室床上,闭目修炼。 “咚咚咚。”门被敲响了。 蔡守恒缓缓睁开眼睛,淡淡说道:“进来。” 一名眉宇间带着英气,气质清冷的年轻女子推开门,走了进来。 “丽华,有事吗?” “是的,刚刚苏州分舵那边传来消息,说是发现了一个实力很强的玩家,一掌就把希望公会的一名舵主给击毙了。” 蔡守恒神色一变,无比认真的注视着庄丽华:“死的那个人内功什么等级?” “十层八段锦!” 蔡守恒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后笑道:“有趣!一个基础内功大圆满的人竟然被秒杀了,看来游戏里的高手不止我一个,知道这人的底细吗?” “暂时只知道他叫乐小天,其他的信息不详。温振华说他已经邀请此人加入我们公会,对方说考虑好了再给我们答复。” “你告诉温振华,如果这个人愿意加入我们神话,固然最好,如若不然。” 蔡守恒眼中寒芒一闪:“就想办法把他除了!” 庄丽华一怔,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懂吗?这种人若不能为我所用,那就只能毁去,免得落入他人之手,成为日后阻碍我们神话发展的绊脚石!” “那也没必要除了他,不让他加入其它公会不就行了。” “你觉得他为什么会这么强?” “当然是得到了什么厉害的武功。” “我担心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手上的武功,他要是加入我们公会,我就可以找个理由让他把这门武功贡献出来,但他要是不加入,就没办法了,只能想办法除掉他,然后再把这门武功抢到手。” “我明白了,我会让温振华按你说的去做。” “没其他事的话你就先出去吧,我的《寒冰真气》就快突破到第三层了,需要抓紧修炼。” 庄丽华语气突然变冷,说道:“还有一件事,那个叫余思思的女人又从公会拿了一千两银子,去买那些没用的首饰和胭脂水粉,你是不是该管管她了?” 蔡守恒一脸不在乎的说道:“区区一千两银子而已,花了就花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庄丽华一股怒气涌上心头,与其争辩:“可那些钱都是兄弟们辛苦赚回来的,为的是用来发展公会,增加大家的实力,怎么能这么乱花?” 蔡守恒脸色一寒,冷声道:“庄丽华,我才是神话的主事人,公会的事我说了算,你只是副会长,处理好情报上的事就行了,其他的事不用你管,我自有分寸!” “自从你认识了那个叫余思思的女人,你整个人都变了,她不就是个女明星嘛,有什么了不起的,除了会勾引你们这些臭男人,还会什么?又为公会做过什么?你若继续这样下去,神话必然会毁在你的手上!” 蔡守恒眼中迸射出一股浓烈的杀机,右手张开,一团白色寒气快速凝聚,由小变大,最后膨胀成棒球大小。 蔡守恒右掌一推,这团白色寒气飞快的朝庄丽华飞去。 庄丽华反应也不弱,在蔡守恒起手之时,就做出了应对措施。 只见她手腕相叠,于头顶挽了个圆,便见一道耀目金光从其丹田处亮起,将整个房间照得亮堂堂,金光万丈,庄丽华此时就像菩萨一般,宝相庄严。 之后,一口巨大金钟从天而降,将庄丽华笼罩于内,保护了起来。 寒气打在金钟上,爆裂开来,气浪席卷,推的屋内各种家具摆设东倒西歪,损的损,毁的毁。 同时一道巨大钟鸣声响起,声波震荡,响彻云霄,整座府邸都回荡着嗡嗡声,引来众人侧目。 寒气消散,金钟被击中位置出现了大量裂痕,如蛛网密布,岌岌可危,一看便知,金钟虽然接住了这一招,但也差不多快碎了。 看到庄丽华竟然接住了自己的寒冰真气,蔡守恒眼睛眯了起来。 “早就听说有个老和尚传了你一套中级内功《金钟罩》,果然是真的,难怪你敢嚣张的管我的事,原来是翅膀硬了。” 庄丽华柳眉倒竖,对蔡守恒怒目而视:“你竟然想杀我?这件事我跟你没完!” “我只是要警告你,以后少管我的事!” “神话不是属于你一个人的,它是属于大家的,你凭什么将其据为己有,独断独行,你以为你是谁!” 一伙人听到钟声后,快速跑了进来,见两人在争吵,赶紧劝架,说了好久才平息两人怒气。 气虽消了,但临走时,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满。 一名容貌娟秀,气质素雅的年轻女子拉着庄丽华向外走去,两人一边走,一边说。 “真是气死我了,这个蔡守恒越来越霸道,我连说句话都不行,还想杀我,岂有此理!” “我也觉得会长这段时间变了好多,越来越陌生了。” “还不是因为那个叫余思思的狐狸精,自从她来了,整个公会变得乌烟瘴气,不止蔡守恒,连其他男的也被她迷的神魂颠倒,都快连爹妈都不认识了。” “她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我想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拥有这样的欲望,在现实中他们将这些欲望压抑着,直到末日到来,这个游戏的出现,彻底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将很多不好的东西都释放了出来。” 庄丽华神色凝重的问道:“那现在怎么办?” 年轻女子遥望远方,惆怅的说道:“看来我们得早做打算,控制不了欲望的人最终都会变成魔鬼。” ———————— 洛阳,荣耀公会总舵。 “一掌打死希望公会的一名舵主?这个叫乐小天的怎么会这么强!”荣耀公会会长洪磊吃惊的问道。 回答他的是一名身穿劲装的威猛汉子。 “建国说此人实力深不可测,当初在新手镇就救过他一命,还和老虎打成平手,那时游戏才开始第二天。” 洪磊瞠目结舌:“第二天就能和老虎打成平手?他开挂了吧?” “是不是开挂我不知道,但他的实力非常强!要是能加入荣耀,我们公会实力必然大增。” 洪磊却担忧道:“可他杀的人是希望公会的舵主,已经和希望结怨,我们要是招他入会,岂不是间接与希望为敌?他们的会长周俊杰会把这件事算在我们头上的。” 威猛汉子名叫吕隆山,是荣耀副会长之一,听到洪磊的话,眉头微微一皱。 “会长,我们本来和希望就是竞争关系,就算不招乐小天,他们也还是视我们为敌,不止是他们,神话和其他公会也是如此。既然这样,我们何必理会他们,直管增加自己的实力就行了。” “话虽如此,但我们现在正处于发展阶段,不适合树敌太多,万一为了此事对方向我们开战,那就大事不妙了,我觉的,这件事还是以后再说,先静观其变,看看希望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 “可是如此人才,一旦错过了说不定就会被其他公会招去。” “如果真是这样那也没办法。” “会长,此人真的是罕见的高手,你再考虑考虑。” “再厉害他也是一个人,还能敌得过千军万马?为了一个人得罪一个大公会,这笔生意真的不划算。” 吕隆山还想再劝他,洪磊却抢先阻止了他:“你不用说了,我主意已定,你告诉霍建国,乐小天我们荣耀不能收,让他别再自作主张,干一些有损公会利益的事。 他是你带来的人,把他管好了,再出差错,休怪我把他撤换掉。就这样,我要练功了,你退下吧。” 吕隆山无奈的望了他一眼,摇头叹息着离开了议事厅。 第四十六章 三大公会的反应(下) 长安,希望公会总舵。 两人押着一名头发垂落,衣裳破烂,十分狼狈的中年男子来到周俊杰面前。 “会长,你要我们找的人已经带来了。” 周俊杰戏谑的看着眼前的中年男子,说道:“候总,许久未见,别来无恙。” 中年男子怒视着他:“周俊杰,你干嘛抓我来?你到底想干嘛?” “呵呵,你猜猜?” “我没空和你浪费时间,快叫你的手下放了我。” “啧啧啧,侯连英,你还以为你是那个国内五百强企业的老总啊?我告诉你,你现在什么也不是!末日来了,你有再多钱也没用,那只是一堆废纸,还不是照样要到游戏里来抢名额?瞧瞧你,以前多风光,现在多狼狈,就跟个乞丐一样。” 侯连英冷哼一声:“小人得志!” 周俊杰哈哈笑道:“没错,我是得志了,你想不到吧,我们之间竟然也有地位转换的一天。想当初,我在你公司只是一名小职员,你整天对我呼来喝去,不把我当人,如今我也要你尝尝这种屈辱的滋味。” “你自己做错了事,我说你两句又怎么了。” “我没错!是你目中无人,自以为高高在上,不把我们这些小人物放在眼里,你当然觉得你自己是对的,而我们都是错的。” “如果你真这么觉得,让我也无话可说。” “以前这个世界是你们这些有钱人的天下,如今这个世界是我的天下,都死到临头了你还敢这么嚣张,来啊,让他给我跪下!” 周俊杰的两名手下各朝侯连英膝盖后窝用力踢了一脚,受力影响,侯连英不由自主的双膝跪到地上。 侯连英双眼似有火焰在燃烧:“士可杀不可辱,周俊杰,要杀就杀,何必如此羞辱我。” 他想要从地上站起来,但身后有两人死死压着他的肩膀,让他起也起不来。 周俊杰把脸凑到他面前,近距离注视着他,得意的说道:“我就是要羞辱你怎样?不服气你来杀我啊!” “欺人太甚!” “说对了,我不止要欺负你,我还要派人不停追杀你,想要名额活下去?别做梦了!除非你求我,或许我高兴了会饶了你也说不定。” “呸!我就算得不到名额,我也不会求你。” “听说你还有个很漂亮的女儿是吧?是望海市财经大学的学生,叫什么来着,对了,叫侯雨萱,现在应该也在游戏里,对吧?” 侯连英目光警惕的望着他,沉声道:“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是把她找出来,脱光她的衣服,尝一尝千金大小姐是什么滋味,我猜一定很美妙。”周俊杰眼中闪烁着淫邪的光芒。 侯连英如发怒的狮子,差点挣脱身后两人的束缚,大声道:“你敢!这个游戏是不允许强女干的,你真要这么做,她可以立刻下线,并且报官抓你。” “看来你还是不了解这个游戏,有种东西叫做蒙汗药,吃了它,不论是npc还是玩家都会昏迷过去,到时候就任人摆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强行下线?人都昏迷过去了还怎么下线? 至于报官,我现在是会长,有这么多人保护我,官府能耐我何?实在不行,大不了找个山头占山为王,做个土匪头子,照样逍遥快活,谁也管不到我。” 侯连英又惊又怒:“你要是敢动我女儿,我一定和你拼了!” 周俊杰用手拍了拍侯连英的脸蛋,嚣张道:“你现在连我的手下都打不过,杀我?凭什么?难道用你存在银行里的那堆废纸砸死我吗?哈哈哈~~~” “我虽然被你手下抓着,无法下线,但我不会继续受你侮辱,你若敢伤害我女儿,我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与你同归于尽!” 说完,侯连英舌头一伸,用力一咬,大量鲜血喷出,没过多久,他就目光呆滞的倒在了地上。 周俊杰大怒,指着两名手下骂道:“md,你们没长眼睛啊,他咬舌自尽都没看到?就这样让他死了,老子还没羞辱够呢。” 两名手下低下了头,一句话不敢说。 “死了还会复活,再把他抓来不就行了。” 人未到声先至,话音刚落,就见一名手拿纸扇,紫衣华服的男子走了过来。 周俊杰说道:“那是当然的,以前得罪过我的人,我绝对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 紫衣男子手部一甩,“唰”的一声打开扇子,学着古人一边摇扇,一边说道:“这种小事交给下面的人去办就行了,不必自己大费脑筋。你们俩听到会长说的话了?还不去把侯连英找出来。” 周俊杰补充道:“还有他的女儿也给我找出来,下次我要当着侯连英的面,强女****女儿,让他知道,得罪我是什么下场。” 紫衣男子邪笑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起玩岂不是更好?” 周俊杰先是一愣,随后大笑:“不错!说得好,那等抓到她女儿,我们就一起上,上完了再叫公会其他弟兄来,我要让侯连英痛不欲生!” “如此甚好。” 听到这话,那两名负责抓人的手下眼睛也亮了起来,一脸兴奋,应了一声,兴致勃勃的去寻人了。 等他们一走,周俊杰问道:“狄少,你来该不会就是为了和我分一杯羹吧?” “当然不是,是为了公会的事。刚刚曹强在外面打电话给我,说他被人杀了,要我们帮他报仇。” “他被人杀了?谁干的?神话还是荣耀?” “都不是,是一个散人玩家。” “你在开玩笑吗?曹强不止内功大圆满,还会一套初级掌法,散人杀得了他?” “千真万确,杀他的叫乐小天,无公会,但实力极强。” 周俊杰不屑一笑:“实力极强?有多强?” 被称作狄少的男子严肃认真的说道:“曹强接不住他一掌就挂了!” 周俊杰脸色大变,吃惊道:“秒杀!?” “是的,秒杀!” “我不信!国内除了神话的蔡守恒,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拥有这种实力。” “你必须信,当时有很多人都看到了,据说他的实力已到了真气外放的程度,远距离就能秒人,曹强的手下连近身都办不到。” “真没想到,散人中竟然也会出现这么强的高手。” “这件事要怎么处理?” 周俊杰阴险的笑道:“这还用问,当然是杀人夺宝!” “我也是这个意思,具体派谁去?” “派神威堂堂主陆明去。” “陆明的内外功虽然都是初级的,实力比曹强强上一些,但也不足以打败乐小天吧?” “谁说要和他单打独斗的?苏州分舵那边不是总共有三百多人吗,这么多人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散人?” 紫衣男子伸出大拇指,赞道:“高明!” “这个乐小天既然这么强,那么他所学的武功一定不弱,但就算他再强,也只是一个人,蚂蚁多了还能咬死大象,我就不信他能一个人打三百多人。” “看来乐小天死定了,如果得到了他的武功,不知可否。”紫衣男子欲言又止。 周俊杰明白他的心思,大方的说道:“放心,好东西我会与你共享的,要不是有你们洪帮鼎力相助,我的公会也不会发展的这么快,正如你们加入时我说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那就多谢周会长了。” 两人畅怀大笑,周俊杰却没有发现,紫衣男子眼中有种特别的光芒在闪动。 第四十七章 没钱了 离开醉风楼,兄妹俩漫步街上。 自从进了城,乐小天就发现自己的妹妹变得郁郁寡欢,话也少了,有些担心,问道:“你怎么了?” 乐瑶面带愧色的说道:“哥,我是不是很没用?你都变得这么强了,我还是这么差劲,甚至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乐小天释然一笑:“原来你是为了这件事不开心,这没什么,哥会帮你变强的。” “你老是帮我,让我感觉自己在拖你后腿。” “你这么说就太见外了,你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不帮你帮谁?” “可你总是帮我,会耽误你自己提升实力的。” “我现在领先其他玩家很多,耽误一点时间没关系,再说了,要是我们两都能变强,得到名额,岂不是最好。” 乐瑶憧憬道:“要是我们都能活下去,当然是最好的。” “所以,你就别再想什么拖不拖后腿的了,把注意力集中到提升实力上,哥会全力帮你的。” 乐瑶重重的点了下头:“嗯!” “别说这么多了,我带你去看我们的新家。” “新家?” 乐小天神秘一笑:“对,就是新家!” 当乐瑶跟着乐小天走进他买下的民宅,看到这套收拾的干净整洁的大房子,乐瑶有些不敢相信。 “哥,这真是我们的家?你买的?” “没错,怎么样,喜欢吗?” 乐瑶蹦了起来,搂着乐小天的脖子不停的跳,喜悦道:“喜欢!太喜欢了,我从来没想过在游戏里我们还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家。” 这时,小兰小玲走了过来,向乐小天行礼。 “少爷,您回来了,是否要奴婢为您准备饭食?”小兰问道。 “不用了,你们来见见我妹妹,她叫乐瑶,以后也住在这里。” 小兰小玲又向乐瑶行了一礼,恭敬的称呼了一声:“小姐好!” 乐瑶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因为和npc有过交往的经验,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两位姐姐,你们也好,以后你们直接叫我小瑶就行了,叫小姐我听不惯。” 小兰小玲对视一眼,不知该不该答应,用询问的目光望着乐小天。 乐小天说道:“乐瑶是我妹妹,她的话就是我的话,她让你们叫他小瑶,你们就这样叫好了。” 小兰小玲齐声应道:“是,少爷。” “好了,你们去忙自己的事吧,不用伺候我们。” 两名丫鬟一走,乐瑶大感兴趣的问道:“哥,你还买了仆人啊?” “是啊,这么大的房子要是没有人经常打扫,很容易就脏了,加上我经常不在,总要有人看家,否则这里的东西被偷光了都不知道。” “有宅子,又有仆人,我怎么感觉我们像以前的地主一样,好好玩。” “不止这些,我还在楼上给你留了个房间,快上去看看喜不喜欢。” 乐瑶惊喜道:“真的吗?快带我去!” 来到二楼那个窗户对着河道的房间,乐瑶高兴的都说不出话来了,摸了摸桌子,又坐了坐床,最后来到窗边,望着窗外的风景,沉醉的说道:“太美了!” “你喜欢吗?” “当然喜欢!哥,你太棒了!” “呵呵,那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第二个家了。” 然后,乐小天拿出了《阴阳五行录》,递到乐瑶面前。 “哥,这是什么?” “一套中级内功,给你学的。” 乐瑶瞪着眼睛说道:“中级内功!哥,你怎么会有这么好的武功秘籍?” “是我刷npc好感度给的,从今天开始你就学这个吧。” “难怪你实力这么强,原来是学了中级内功,可是我怕我悟性太低,学不了这么好的武功。” “你不用担心,这套内功对悟性要求并不算高,只要有10点悟性,就能学了,不过需要花上一些时间。” “既然这样,那我接下来就在家里学习这门内功吧。” “我也是这个意思,只要你学会了《阴阳五行录》,实力就会大增,以后便拥有了自保的能力,不会在受人欺负了。” 乐瑶用坚定的目光望着乐小天,说道:“哥,你放心,你这么全力帮我,我不会辜负你的,我一定会尽快让自己变强起来。” …… 接下来的日子,乐小天和乐瑶都待在各自房内,提升实力,乐瑶在学习,乐小天则在修炼。 《阴阳五行录》属于中级内功,修炼起来比起八段锦这种基础内功难多了,哪怕服用了聚元散开启了‘双倍经验’,以乐小天的超高资质还是花费了两天才将其提升到第二层。 他都如此了,要是换做其他人,只怕没有半个多月,休想在这种等级的内功上有所突破。 《阴阳五行录》共有五层,和八段锦一样,每提升一层,修炼所需的时间就会增加,从第一层修炼到第二层,乐小天花了两天时间,之后从第二层修炼到第三层,他花费了三天时间…… 当内功提升到第四层时,十天过去了,乐瑶也学会了这套内功,然后乐小天开始发愁了。 修炼内功若想速度快,就必须每天服用聚元散,而一包聚元散需要50两银子,这十天修炼,乐小天整整花了350两! 之所以不是500两,而是350两,是因为买药时,他发现城内的药店竟然也是沈家开的,他不得不感慨首富不愧是首富,产业真多。 之前乐小天还认为沈天宝给他的‘会员卡’没什么用,现在一看,倒也用处颇大,起码以后买东西都能打七折,日积月累,能省不少钱。 本来区区350两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可是他的钱大部分都用来投资房产了,在没有卖出去前,他身上只有1000两左右,这段时间花的也差不多了,而苏州的房价只上涨了一点点,还没达到他所期望的利润,现在卖不合算,他相信以后能赚更多。 房子没卖出去,资金就先周转不灵了,乐小天终于明白现实中那些房地产开发商是怎么破产的了,他现在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之所以急需用钱,是因为乐瑶已经练成了《阴阳五行录》,下一步她就得开始修炼了,她只有10点的资质,若没有聚元散帮助,只怕提升一层,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 因此,乐小天只能暂停修炼,开始想办法赚钱。 给乐瑶买了十包聚元散,让她安心修炼,乐小天就出门了。 第四十八章 名扬苏州 来到街上,变化极大,首先玩家比以前多了很多,满大街都是人,就跟现实中那些大都市一样,摩肩擦踵,拥挤不堪。 不过,最让乐小天感到奇怪的是,很多人竟然穿着打扮和他非常相似,都是穿着银白搭配的衣服,背着用布包起来的大刀。 来到一处露天茶肆,乐小天终于明白其中原因。 只见茶肆里有一人像说书人一样在说着什么,他的周围聚集了一大群听众。 “当时你们没在场,没看到那个画面,简直太震撼了,那个乐小天轻轻一掌打去,瞬间就把曹强给秒了,不止倒飞出去,还像保龄球一样砸到了一大片人。” “这么强!岂不是无人能挡了?” “何止无人能挡,简直超神了都!” 旁边有人提出了质疑:“到底真的假的?你该不会是在吹牛吧?” 被质疑的人气道:“我吹什么牛啊,当时在场那么多人都看到了,我要是吹牛,我叫你一声爷爷都行。” “我可以证明他说的是真的,当时我也在场,我也看到了,乐小天真的很强,杀人就跟捏死蚂蚁一样简单,甚至几十人包围他,他都杀进杀出,无一人敢阻拦。” “瞧瞧,证人在此,谁还敢怀疑我吹牛?” 质疑者再次说道:“他该不会是开挂了吧?” “你开个给我们看看,游戏开始到现在,从来没有出现过外挂,甚至都没人提过这两个字,这游戏可是世界各国用最先进的技术联合制作的,就算最强的黑客也做不出外挂,想变强,全凭本事。” “那好吧,就算他不是开挂,估计也是走了****运,捡到了什么绝世武功秘籍才变得这么强的。” “人家捡到武功秘籍也是人家运气好,你难道不知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你嫉妒就说嘛,老是质疑我说的话,不想听就滚!” “走就走,用不了多久我也会变得这么强!” 质疑者一走,有人讨论了起来。 “难怪最近大街上多了这么多白衣刀客,原来都是在模仿乐小天。” “树的影人的名,现实中还不是一样,谁有名谁就会被模仿,现在苏州最有名的就是乐小天,想不被模仿是不可能的。” “穿的和他一样有什么用,都没有他的实力,就跟山寨货一样,徒有其表,真要出手,立马就露馅了。” “你看看那个人,就是山寨货,长的人模人样的,非要模仿乐小天,真是不知所谓。” “长的是挺帅的,可惜是个假货。” 乐小天一脸尴尬,很想说:我就是真的! 但猜测对方可能也不会相信,毕竟现在山寨他的人太多了,真的只有一个,怎么会这么巧出现在这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乐小天觉得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也不去辩解,算是默认了。 他不承认自己是真的,但却有另外一个承认了。 只见人群中走出一人,同样身穿银白衣服,和乐小天的银丝白羽衣极为相似,但所用材料绝非是银蚕丝和白露鸟的羽毛,手工也有些粗制滥造,显然是件仿品。 天底下银丝白羽衣只有一件,真的穿在乐小天身上,可很多人分辨不出,认为都差不多,所以也就有人浑水摸鱼。 假冒者说道:“我就是乐小天,其他的都是假的,你们最好把我认清楚了,别以后被骗了也不知道。” 众人面面相觑,分不清他说的是真是假。 有聪明的人问道:“你凭什么说你是真的?有何凭证?” 假冒者说道:“这里不是有证人嘛,他们都看过我的样子,可以为我作证。” 众人把目光望向刚才茶肆中不停吹捧乐小天的男子,想从他口中得知此人是真是假。 谁知此人脸色一变,立刻来到假冒者面前,一脸崇拜的说道:“你真的是乐小天,太好了!我找了你好久都没找到,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见你,我真是太开心了。” 假冒者昂着头,孤高冷傲的问道:“你找我?” “是的,我找你,想拜你为师,请你教我武功吧!” “做我徒弟可以,先交100两拜师费吧,交了钱,我就把我所学的绝世武功传授给你。” “好,没问题,这是100两的银票,请师傅笑纳。” 说书男子说着,真的从怀中掏出了一张银票,恭敬的用双手递给假冒者。 不止是他,人群中又有几人走了出来,向假冒者拜师,说着恭维的话,然后送上拜师礼。 见拜师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意动了,也想拜师。 但其中也有人不信,认为这是骗局,问另外一名证人:“你不是说当时你也在场,这个人是不是真的乐小天?” 作证者干笑道:“当时我离的远,没看清楚,不过看这人身材,是有点像。” 说书男子打包票道:“你没看清楚,我看清楚了,这就是乐小天无疑,我敢对天发誓,他若是假的,我直播吃翔!” 此话一出,众人顿时又信了几分,有些头脑简单的,立刻越众而出,也加入到了拜师行列中,并且奉上手中银票。 拜师的人多了,其他人也就不再怀疑,因为人都有从众心理,认为很多人热捧的东西就绝对是真的,殊不知人家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拜师的不止有男人还有女人,一大堆莺莺燕燕围着假冒者,撒娇发嗲,身子不停往他身上靠,用胸部磨蹭着他的手臂,嘴上说着一些勾人的话。 这么多女人表示愿意以身相许,假冒者不停傻笑,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受众人敬仰的感觉。 由于机会难得,假冒者忍不住用手摸了摸旁边一名女子的胸部。 女子大羞:“哎呀,天哥,你好讨厌,竟然摸人家那里。” 假冒者:“嘿嘿嘿~~~” 看到假冒者手中银票正在快速增多,一会的功夫就赚了起码上千两,还财色兼收,乐小天快要气疯了,这些人不止假冒他,竟然还用他的名头设局骗钱,最可恶的是用了他的名头还不给他分成,岂有此理! 他正想站出来揭穿这群人的把戏,异变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