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平淡的幸福》 2让人抽疯的穿越 林晓感觉到头很痛,努力的睁开,高耸入云的树木,落下斑斑驳驳的光点。林晓眼睛挣了又闭,闭了又睁,终于接受了眼前这只有在电视上才见过的原始森林是真的。努力支撑起自己像被卡车碾过的身子,靠坐在一棵树下,回想他这是在哪呢?他记得自己放假回家,对,他坐车,好像车子出了事故,翻车了。 可是为什么现在他会一个人在这密不见天日的丛林里呢?其他人又在哪里呢冷静,冷静,林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想清楚。 一个人靠着大树下,想了很久,密林里很静,出了一些虫鸟的叫声,就只有他手上老式电子表滴滴答答的声音,在提醒着他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最后林晓终于得出了一个他不得不承认的答案——他穿越了,他遇到了这个只有在小说电视里才有的穿越。 要问林晓为什么那么快就淡定的承认这个现实,还归功于我们林晓同学,大学里无聊看的那些小说,还有林晓同学自己从小随遇而安的性格。 林晓,今年二十二岁,某二本医学院,药学系,大三的学生。本来计划着还要一年的实习,就可以毕业,然后找份安安稳稳的工作,让老爸老妈不用再辛苦的工作,然后再努力的攒点钱,找个温柔勤快会疼人的女孩结婚,生个可爱的孩子,自己和她一起为了家、为了养孩子努力工作,一起幸福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可是什么叫计划赶不上变化,他不就是放假会家过年吗?他不就是坐个车吗?怎么就遇到车祸这档子事,怎么就遇到着万年没一回的穿越呢!这应该说他好运呢,还是算他倒霉呢?毕竟他没死,但是没死穿越到这个荒无人烟、鸟不生蛋、可能到处都是要人命的野兽的原始森林里,他还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呢! 现在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没死难道还要让他一头撞死吗?要撞他也没有那个勇气呀!那么既然老天让他活了下来,他当然也要好好的活下去了,咱也不能辜负了老天爷的美意不是吗?要问为什么老天爷会让他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现在他也想不明白,反正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何必自寻烦恼呢! 至于老爸老妈知道他出了车祸,还尸骨无存,肯定会伤心,但是还有他姐和弟弟,想必过一阵就会好,只是自己感觉对不起爸妈罢了!他觉得他正的应了他妈曾经说过了一句话,他妈总说:林晓他就是来讨债的。但是就是千不好万不好总归是自家孩子,每次他妈虽然嘴上这样说,不还是他生病时守着,他上大学拼命找钱给他,想到这他就辛酸。如果能回去,林晓一定想办法回去。 林晓,他出生在中国的一个偏远山村,家里世代都普普通通的靠山吃山的农民家庭。上有一个大他五岁的大姐,下有小他二岁的阿弟,从小到大可谓真是爹不疼、娘不爱、爷爷奶奶又不在的万年老二。这些还不算什么,最主要的还是林晓自己的性格不讨喜。在家人和邻居眼里林晓就是个做事温温吞吞,胆小怯懦不爱说话的孤僻孩子。 其实林晓的性格也不是天生的,而且林晓并不怯懦,而却从小就是有想法、心思细腻的孩子,可能就是因为比同龄人早熟,没有小孩该有的天性。 林晓是早产儿,小时候身体弱多病,买药钱成为家里一大笔开支。三天一大病,两天一小病,从不让大人省心。长大点身体虽然不用天天吃药了,但是比起一般的同龄人还是弱得很 ,个子更是娇小,六七岁还像四五岁的样,总是被村里同龄人欺负,这些不欺负多了自然就不愿和他们玩,后来就养成不爱说话的习惯。身体不好做事当然不快,和那些活蹦乱跳跟猴似的小孩当然没法比,就有了大人眼里不爱说话温吞怯懦的小林晓。十四五岁时身体终于调的和普通人差不都了,但是还是重点的活就干不了。 也正是因为身体不能干重活还有性格等原因,他阿爸一句话——你这身板也只能多读点书以后好找个轻松点的单位才能养活自己。正是因为这样他家姐姐弟弟都读完初中就和村里大人去城里打工,只有他一直读书,还上了大学,他成为了家里唯一的高知识分子。虽然只是的二本大学还学了一个鸡肋的专业但好歹也是大学生,这还让他老爸老妈狠狠地在村里人面前风光了一把,老爸更是狠下心挣钱让他念书。 本来一切向的好方向发展,林晓走进了城市,他也很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本来对于这个调剂的这个专业不是很喜欢,但是通过三年来的学习越来越喜欢那些有着奇妙作用的草药。可谁想到都快熬出头了来处这档子事。 唉!想想就闹心,但人总归往前看,林晓已经决定要努力活下去了。等他休息够了,终于有力气整理一下自己现在唯一的财产——自己的书包。 男孩子出门都是轻装简行,林晓自然也是一样,放假回家就背了一个背包,包里也没有什么东西,就有一件毛衣、一件衬衫、一条牛仔裤和一条换洗内裤,一个洗漱杯装着牙膏牙刷和一条毛巾,一支黑色碳水笔和一本书一本写了一半的笔记,再就是一个喝了一半还剩一半的矿泉水瓶和两个准备在车上吃还没吃的两个苹果,最后林晓还找到了一个打火机虽然林晓不抽烟,但是男孩子都喜欢带着打火机,这让林晓为自己这个爱好感到庆幸,有打火机就意味着有火,在这丛林里火是多么重要这是不言而喻的,有火就意味着有熟食,有火就意味着晚上不用呆在一片黑暗中,要知道在这种一个人的地方光亮的重要,既可以驱赶野兽也可以让人心安稳温暖,不至于陷入情绪恐慌中。要知道人的心理是很奇妙的,黑暗会使人绝望害怕最后就是死亡。 整理完书包,林晓又查看了一下自己随身的东西,一个钱包里面一些钱一张农行卡一张身份证,对于现在都是没用的东西,但是也不想就这么丢了,可能走出去还能用呢,塞到书包里。一个没有信号的手机现在用不上,但是晚上可以用来照明,留着。一串钥匙有家里的、还有寝室的,钥匙串上有一把水果刀,这是自己现在唯一能算得上武器的东西,一定要好好保存。身上穿着的黑色羽绒服高领毛衣,这里现在像夏天很热,脱了塞进书包,林晓就只穿了衬衫,喝了两口水,找了一根合适的木棒当拐杖,开始的自己的从林探险。 林晓也算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山上没少去过,野菜也没少认识,后来又学了药学专业,好歹药用植物学还是专业课,他相信如果没有遇到什么危险的野兽他可以在从林里生存下来。 但是走了很久林晓终于发现了不对,他低估了这座森林。为什么这里的树都那么高大,没有几百年估计长不出来,为什么这里的兔子长得跟他家养的狼狗一样大,大就算了,兔子什么时候变成了食肉动物,他怎么就不知道呢!难道是他落后了吗?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这里植物大多数他都没见过,还有传说中的食人花为什么会在这里?看到这些林晓真有点想哭的冲动,他怎么这么倒霉呀!要不是他从小到陌生的地方都养成了谨慎的习惯,他早就死到什么九霄云去了。 还好他现在还活着,这是林晓现在唯一值得庆幸的。现在大概已经是下午了,林晓中午就吃了一个苹果,喝了点水,走了四五个小时早又累又饿。他不知道他要走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往那个方向走,他只知道他必须往前走,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过夜的地方,不然晚上在这丛林里太危险了。 傍晚,透进森林里的光线越来越少,林子变得昏暗,林晓知道他不能再往前走了,可是他没有找到山洞,就连树洞都没有找到,但是他必须停下,为了安全,也为了明天能够有足够的体力继续走。最后林晓找了一颗有三叉枝桠的树爬了上去,决定在这里度过来到这陌生地方的第一夜。 靠坐在树杈上,林晓拿出了今天他在森林捡到不知名青色果子,不多只有五个,而且有两个是被什么动物咬过剩的,把不好的地方削去,剩下的全都吃进肚子里。果子还不错,含糖量很高水分也很足,这样他又可以省下矿泉水和剩下的那个苹果。其实现在森林的气候像是家乡的夏秋季节,树上的果子不少,但是树都太高,林晓爬不上去就算爬上去也摘不到果子,他可不想没被野兽杀死而被摔死,还有他不认识那些果子能吃,那些有毒,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只能捡落在地上的或被动物吃过的。 除了那几个不知名的,现在占时被林晓叫做青果的果子,他还找到了一种自己认识的菜也是一种草药——鱼腥草。夏天很炎热的时候,乡邻们最喜欢吃的一种菜,可以参着辣椒直接炒也可以直接凉拌,后来学了要用植物学,才知道这种菜有清热解毒、利尿通淋的药用。林晓随便拔了一把用藤子绑在身上,现在林子湿热,他每天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很容易生病,多嚼点做好预防。 吃完晚饭,林晓拿出笔记记下了今天的日期——2012年1月15日,记好后放进书包里,他拿出羽绒服当做被子准备休息。闭上眼睛想着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林晓发现在这样的境况下他倒没有了害怕,他终于相信了那句话:人没有把自己逼到绝境,就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了不起。想到这,他突然感到很困,慢慢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墨墨出新文, 希望亲们喜欢。。 3继续前行 不知道是因为昨天运动过量实在是太累了,还是因为他的警觉性太低,亦或是他的神经太大条,在这个到处都是危险的丛林里林晓意外的睡得很好,一夜无梦。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的手表显示已经是八点二十三分,把盖在他身上的羽绒服收进书包,吃了个昨天还剩的青果,慢慢地爬下了树。林晓决定今天他还是和昨天一样在丛林里探险,希望能走出丛林,或是能遇到有智慧的生物,再不济也能找食物还有水源。昨天他根本没有吃任何可以吃得饱的食物,今天他不能再靠水果充饥,必须找到吃得饱的食物,不然他会饿是在丛林里。 可能有人会问丛林里那么多的动物随便抓来就可以吃,要知道林晓虽然是农村孩子,但是陷阱什么的他还真不会。小时候他就掏过鸟蛋也下陷阱抓过鸟 ,至于什么挖过坑铺点草在上面这种陷阱,林晓觉得他现在也要有工具呀!难道让他拿水果刀去刨坑吗?他想等他挖好陷阱,他不是被野兽发现吃了、就是饿死了。所以通过总总计较,林晓觉得反正哪里都有危险,还不如走一步算一步,总比等死的好,相信那么大的林子他一定会找到吃得饱的东西的。 可能是黄天不负有心人。上午,林晓凭着感觉向着昨天走的方向走了几个小时,他又捡了几种虫鸟吃过的果实,其中有一种白色的果子,大小和苹果差不多大,里面竟然是奶白色的汁液,很好喝跟牛奶似的,这种果子成为了继青果之后林晓又一最爱。现在林晓包里已经大概装了两三斤果子,肚子里也都是一肚子的果汁,虽然不能跟吃饭比,好歹现在占时不饿。还有林晓尽然在一片林子里发现了蘑菇,想到蘑菇的鲜美,他高兴极了,他终于在这个陌生的地方露出了第一个笑脸。 中午,林晓找了一块空地休息,开始了他来到这个莫名其妙地方的第一次生火做饭,而饭菜的内容当然就是上午找的果子和蘑菇。林晓堆起了小柴堆,用打火机生好火,然后找了三根细小的树枝,把去了脚的蘑菇串上,沾上奶果的汁,来了一次野外烧烤。没油、没盐、没酱料,就连水都只有矿泉水瓶里还不舍得喝的那点,想当然蘑菇没有洗过,一切材料都是纯天然无污染,连最简单的加工水洗都没有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能吃到熟食都已经是奢望,那还讲究什么卫生不卫生的。 没有调料的烤蘑菇想想也知道当然不会好吃到那里去,但是再不好吃为了能活下去林晓咬着牙也得把它吃下去。林晓从不知道他有那么大想活下去的决心,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的。 解决完午饭,林晓没有休息,杵着第一天捡来当做拐杖的木棍继续向着未知的地方先行。 似乎林晓的好运气到了头,还没走到半个小时,就遇到了一个类似野猪的生物,但是个头却比林晓见过的野猪大了许多,那两颗弯成勾状的长牙,还有那狰狞的面目都在诉说着他的厉害。借他一百个胆,林晓也不敢惹上那头变态野猪(林晓自己跟这怪兽取得名字,占时就这么叫它),林晓不想惹它,但是人家不想放过林晓这只鲜美的食物呀,于是林晓和变态野猪就在丛林里来了一场你追我赶的马拉松比赛。赛事结果林晓死命爬上了一颗大树,那头变态兽恰好不会爬树,然后在树下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灰溜溜的走了。林晓确认那头变态野猪走后才慢慢爬下树。这时林晓才注意到自己用藤子捆在身上的鱼腥草和串的蘑菇、还用了两天的心爱拐杖都早就在跑路的时候扔到哪里去了。现在他又变成了只剩了背在背上的背包,林晓无比庆幸该应他的包是双肩背包,不然也会被他丢了。 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夺命狂跑,林晓早就分不清方向,于是林晓同学就随便找了个方向继续前行,可是似乎今天老天看他不顺眼,就是不想他好过,刚躲过变态兽,又遇到了变态藤,被一根不知名的藤子缠住了脚,好似章鱼的触手一样,死劲的把林晓往林子深处拉,还好林晓反应的快,马上抓住傍边的一棵树,固定住身体,也幸好他还只是在那个变态藤的外围,死命地用他唯一的武器水果刀割断了藤子,林晓抱着一定要活下去的决心,头也不会的又在丛林里一阵跑狂。 可能是今天的坏运气完了,好运气又来了,当林晓停下来的时候,他跑到了一片阴湿林地,他看到了什么?林晓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尽然是人参,还不止一颗尽然有三颗,而且还全都是六复叶,天呀!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六复叶的人参,最起码也要有十年以上才能长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但是不管保护不保护,现在在这没有药、没有医疗用品、还危险重重的丛林里它对林晓很重要,林晓毫不犹豫的找了根木棍把三颗人参都挖了出来,这可是能让他活得更久的本钱。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过钟,林晓肚子很饿嘴巴很渴,这种渴已经不是喝果汁能解决的了,林晓知道他要喝水,他把矿泉水瓶里唯一的一口水喝完,瓶子他没丢,它可是现在他唯一能盛液体的东西。林晓又吃了两个果子,休息了半个小时,现在在这种茂密的丛林里黑的很快,还有两个小时大概就要全黑了,他必须在这两个小时内找到住的地方,最不济也要想昨天一样找到一个好休息的树。 他又走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找的山洞或树洞,但是还好找的一颗比较好爬上去的树,上面的树杈很适合林晓休息一夜。但是林晓没有找到吃的,连果子都没有再找的,只剩下上午存在包里的几个野果子和那个自己一直没吃的苹果。林晓已经两天没有好好进食了,更别提肉了。林晓看过的小说中总是写什么主人公多么多么的厉害一个人在深林里设陷阱捕猎,简单得跟拔萝卜白菜似的,但是那些都是小说,小说呀!那都是骗人的,他一个只有水果刀的孩子怎么设陷阱,他现在想肉想香喷喷的白米饭想到眼前都快出现幻觉了。可是他没办法呀,他什么都不会。所以晚饭只能吃掉那个快坏的苹果,把剩下的野果分成了三份,一份今天吃,剩下的两份留着应付明天,他不知道明天是否能找到食物,或者明天是否能在找到果子,这些都不能饱但是好歹他可以让他活得更久。然后林晓又拿出今天挖的人参用水果刀削了两片吃下,他知道人参有吊命的作用,对现在的他很有好处,但是吃多了不好。 和昨天一样拿出笔记本记下了今天的日期——2012年1月16日,林晓只记日期因为他不想忘记时间,这会让他变得迷茫,但是他也没有向其他穿越小说主人公一样写日记,希望以后如果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有人能发现他的日记,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他觉得没有必要,他也懒得记。 作者有话要说:  墨墨新文希望亲们喜欢, 墨墨在此保证一定会多多写文。 4终于见到个人了! 今天是他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三天,一如既往的在森林里探索前行,希望能找到食物和住处。走了很久,林晓终于发现了他想了好久的树洞,而且还是这一片区的树都有树洞,想着你们多树洞总有一个适合休息吧,他高兴极了。只要去查探一下树洞,如果没有野兽居住,他就可以在这里住下来了,就可以有时间挖陷阱捕猎,就可以有肉吃了,想到肉肉林晓就要流口水了。 于是林晓小心翼翼的靠近边缘的一颗有洞的树,查看树的周围并没有发现异样,林晓又大着胆子走进了一点,一步一步的靠近,他好像听到了什么吱吱的声音,等他反应够来,他周围全是红着眼露着尖利牙齿的大灰老鼠,林晓可不认为它们是路过,或是它们不吃人,连吃草的兔子都吃肉了,还想老鼠不吃人吗?一经反应林晓退了几步,转身就跑,成百上千的老鼠就在后面追,林晓知道如果他被追到他就完了,但是一直跑下去他也会完蛋,老鼠会爬树躲到树上页面没用。跑着跑着林晓脚步越来越重,他后背传来阵阵被撕咬的痛,他知道那群变态鼠追上了他,他知道他要完了,难道他这一身就这样完了吗?他想他不知道前辈子做了什么孽尽然让他死都要被老鼠分尸的死法。他不甘心,虽然知道这里没人但是在死亡面前还是忍不住大喊救命,希望有人能够救他。 就在林晓闭上眼睛不想再跑的时候,他没有感到万鼠撕咬的痛,而是好像后面的衣服被什么拽着,当林晓睁开眼时,他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森林,对,一望无际的森林,等等!林晓终于反应过来好像大概他在天上,林晓僵硬的头抬起看看到底他被什么大鸟抓到天上,但是他抬头看到了什么,一张白毛毛的大猫脸。嗯!林晓眼睛睁了又睁,好像不是猫,好像他在动物世界里看到的老虎! “老…老虎…” “啊!”林晓昏了过去。 林晓再醒来是被肉香弄醒的,当他睁来眼睛时,自己在一个山洞里,躺在兽皮铺石床上,随着肉香的味,林晓很快看到了洞口处一个穿着兽皮裙的男人。尽然是个人,这个鬼地方尽然还有除了他之外的有智慧生物,林晓这两天以来胆战心惊的心里终于有了一点点宽慰。男人正在一堆柴火旁烤肉,看样子大概四五十斤,也不知道是野兽的肉太香,还是男人用了什么秘密调料,亦或是林晓太饿、太久没有看到肉,这肉的香味林晓光闻着肚子就咕咕的叫,口水直往外冒。 似乎是林晓动静太大,惊动了男人,转头看到林晓醒了,对他点头然后说了句什么,林晓听没听清楚,大概是在打招呼之类的林晓猜想。林晓支撑起身子想要起来下床,这时林晓才发现自己尽然身体光光的就只剩下一天可怜的小内内,他感到他的身上传来一阵阵的疼痛,林晓才想起了自己好像是在丛林了找路的,好像他倒霉的遇到了一群变态鼠,然后,然后他好像被什么叼到了天上…叼到…好像是老虎,会飞的老虎。还好,还好他没死,林晓想一定是这个男人从那只变异虎手里救了他,他正是命大,这样都没死,林晓不禁为自己的命大感叹,遇到车祸他没死而是遇到传说中的穿越,遇到那么多变态动植物他还是没死。 林晓也不管自己裸不裸直接掀开兽皮,也没有什么好害羞的,他早习惯了,要知道他们大学里还是公共澡堂,几百号男的□着他都看见过,要是害羞他早活不到现在了。林晓在石床边上发现了他的背包和一堆破烂布条,他看了几眼才看出来那不是前几天他一直穿着的衣服,要是他没记错的话,他的衣服虽然因为前两天一直跑路弄破了一样、脏了一样,但是绝对不会是现在这堆看不出样的破烂,他实在想不出他的衣服为什么变成这样。林晓从背包里拿出他另一条牛仔裤套上,衣服是不能穿了,他的背部被变态鼠伤的很厉害占时穿不了衣服,反正现在天不冷,裸着上身也没什么。伤口好像都被男人用药处理过,虽然伤口看起来害人但是都是皮外伤,应该很快就好。 林晓光顾着穿衣服,他没有看到他的背后那双盯着他看变得深邃的眼睛。 林晓走到火堆旁边坐下,他才终于看清了他的救命恩人的真面目,一头褐色的微卷头发,随意的泼洒在身后,五官很深邃,有点欧洲人的特点,但是更具有一种野性美。一双碧金色的眼睛充满锐利,只要这双眼睛盯着你,你会有一种是他的猎物的感觉,但是意外的是林晓对上这双眼睛并没有感到害怕,他能看到这双眼睛下藏着的善意。让人惊讶的是男人的身高,林晓目测了一下,绝对不低于两米,这让他一米七不到的人该怎么活呀!林晓是南方人本来就是小个子基因,又因为小时候经常生病,导致他更小,后来到北方上学,遍地都是180cm的大高个 ,所以身高成为了林晓不可说的痛。可是现在面对这个两米多的人,他已经不是痛了,而是平静的不能在平静,差距太大了,大到没有任何幻想的地步。 “谢谢你救了我!”无论怎么样,这个人好歹也是救过他的人,感谢还是必要说的,林晓一向原则不要随便欠别人什么,现在他什么都没有,对于这个救命恩人只有说句谢谢,但是如果以后可能的话他一定会报答他的。 “¥¥&&&%¥@***&¥@#……” “嗯…!” “%%%**&7&&” “什么?你说什么?” “&&&^$$$##” “… …… ” 林晓终于意识到他们两个悲催的语言不通。 梵塔其实在问对面的雌性是那个部落的,为什么一个人到危险的卡达森林里来,可是好像对面的雌性不懂兽人通用语,真不知道这个雌性是哪里来的连兽人通用语都不会,反正也问不出什么,梵塔也懒得再问,把烤好的疣猪肉切了最嫩的一块递给他。 林晓看到男人递过来的肉,对他说了句谢谢,然后接过肉快速的啃起来,他是在是太饿了,这肉香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看到雌性快速啃肉的样子,梵塔知道雌性是正的饿了,但是半天梵塔发现雌性手里的肉一点也没有少去,难道是不喜欢吃疣猪吗?梵塔看样子不像呀!他有观察了一会,才发现不是雌性不想吃而是啃不动。看到那块一点都没少的疣猪肉上多出来的几个牙硬,梵塔感到默了。 疣猪,是一种杂食群居动物,不大,成年也只有百来斤左右,皮很硬但是肉特别嫩,但是由于群居不好抓,这是部落里雌性最爱吃的一种肉之一,这种肉连部落里雌性幼稚也能咬动,但是他对面的雌性尽然咬了半天就只有几个牙印。真不知道以前他是吃什么长大的,怪不得明明身上是成年雌性的气味而身体才想十一二岁的幼崽那么大。 看到这样,梵塔也没有多说什么,接过雌性手里的肉,撕成细丝,再用大的树叶盛好递给雌性。 梵塔觉得没什么,照顾雌性是每个成年雄性必须会做的事。林晓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很不好意思,人家救了他,烤好食物给他,但是他尽然还咬不动,还要人家给自己撕好服侍他。其实这能怪他吗?谁要这什么肉硬的更树皮似的,这是人能吃的食物吗?但是对于两天都光吃点水果蘑菇的林晓来说,这虽然硬也是肉呀!他只能歉意的对着男人笑了一下。 梵塔看到雌性脸上露出的歉意,觉得自己救的这个雌性很特别,懂事、乖巧,不像他们部落里一些雌性那么任性、傲慢。本来梵塔还以为这个雌性一定是任性在深林里乱跑,才和家人走失的,要知道是不会有雌性被允许独自到森林里来的,就算是要来森林也会有追求他的雄性或他的兽父兄弟们陪同的,但是看来应该不是他想的那样。 对于雌性的歉意,梵塔没有多表示什么,只是又递了两个刚去捕猎时采摘的脆脆果给他,据他所知,这也是雌□吃的果子之一。 林晓看到男人递过来的果子,尽然是前几天自己捡到的青果,这应该是男人特地为他摘的,林晓挺感动,他们两个根本就是不认识的两个人,但是男人不仅救了他还对他这么好,林晓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开心地笑。 梵塔看到雌性的笑,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雌性的笑和刚才的笑有了什么不同,但是他又说不出来,可是自己好像也因为雌性的笑心情好了起来,梵塔觉得如果能天天看到这样的笑好像还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墨墨新文,喜欢的亲们多多支持,如果有不好的地方欢迎提意见,墨墨会认真学习的。。。 5有个兽人叫梵塔 梵塔是霍蒙森部落的兽人,今年十八岁刚成年不久,现在正在做成年试练。 成年试炼,是每个雄性兽人成年后必须要完成的,也可以说成年试炼是雄性兽人真正成年的标志,因为只有通过试炼的雄性兽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雄性兽人,才能拥有自己的雌性,才能有能力保护好自己的伴侣和孩子,保护好部落。 成年试炼根据每个部落的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内容。霍蒙森部落是坷德大陆上三大部落之一,并且是三个部落中战斗力最强的一个,霍蒙森部落的强悍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他们部落大多数雄性都是猛兽类,有的甚至和梵塔一样,是有翼的猛兽。当然试炼也要较其它部落要难一些,时间较长一些,但是霍蒙森部落的兽人并不觉得为难,而是以完成试炼为荣耀。 霍蒙森部落的成年试炼的内容是要求兽人们离开部落独自在外为期一年的生活,渡过潮湿的雨季,熬过寒冷缺少食物的冬季,还要带回三样规定东西中的两样,当然三样都能带回来那是最好不过的。 三样东西中,一样是死亡沼泽里的玄灵草,玄灵草长在死亡沼泽里,这种草药巫医参合着其他几种草药可以作成抵抗瘴气的药。要说玄灵草不难找到,死亡沼泽里挺多的,但是它分三到九叶,其中三四叶的死亡沼泽边缘就能找到,基本没有什么危险,但是药效不是很好。五到七叶的玄灵草在死亡沼泽中部能找到,但是相对的也要危险得多,可能一不小心会陷进沼泽中,也可能会遇到毒虫毒蚁列如巨蛛、褐蛇、青蚁等等,而草药的效果当然也是三四叶不能比的。而八叶、九叶玄灵草只有在死亡沼泽深处才能找到,死亡沼泽深处可谓应征了“死亡”二字,危险重重,毒物满地,还有要人命的瘴气,一般是不会有人进去。而霍蒙森部落的也不会让兽人不去采摘□叶玄灵草,只要能采到五叶以上的玄灵草就可以。 第二样东西是匐地龙的血液,匐地龙是生活在卡达森林里特有的一种野兽,独居动物,皮肤坚硬、牙齿爪子特别锋利,其实这些都还不是难抓到匐地龙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匐地龙拥有和土地颜色几乎一样的皮肤,而且他们居住在土地低下的洞穴里,如果他们不出来,你是不能发现他们在那里的。当然匐地龙那么难抓还有人想方设法的来捕捉也有他独特的地方,匐地龙全身都是宝,血液能制成上好的疗伤药,坚硬的皮能制成保护铠甲,而骨头很坚硬是最好的骨刀骨针的材料。 第三样东西是无望峰的雪灵果,它有改造雌性身体的作用,能增强雌性的体质,提高雌性的孕育能力,要说到孕育子嗣,这是每个兽人最关心的问题,但是雌性兽人们孕育能力实在太低,雪灵果可想而知有多重要。但是雪灵果也是三件东西中最难找到的一件。原因有三,一是无望峰是常年积雪的一片山群,寒冷是危险之一;二是雪灵果是一种叫做雪影蛇最爱吃的果子,雪影蛇全身通白在雪地里根本发现不了他,此蛇有巨毒,体形巨大,很难对付;三是雪灵果只有在冬季结果,一株只结五到十五棵,很难再规定的时间里找,运气好可能很容易就找到,运气不好就算找上一整个冬季也未必得到。虽然难找但是雄性们从没放弃过这项试炼,从没有只拿到两样就不找了的情况,要知道拥有雪灵果的雄性兽人会更容易得到雌性的青睐,因为每个雌性都以孕育出子嗣为荣,而有了雪灵果基本上就相当于有了一个幼崽。但是霍蒙森部落里还是很少有兽人能带回三样东西,一般都只能带回前面两样。 梵塔算是这一年成年雄性中最强的,最主要的是他还是有翼族,要知道本来翼族一般战斗力都比较弱小,就像羽族他们有翅膀战斗灵活有余但是攻击强度不大。可是梵塔很特别,他是翼虎族,无论是空中还是陆地他都是强者。他希望自己能带回三样东西,他先去了死亡沼泽,找到了玄灵草,当然只是五到七叶的,虽然他很强大,但是也不会自大的认为他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能抵抗瘴气。在死亡沼泽附近呆了将近两个月,采到了客观数量的玄灵草,梵塔又到了卡达森林,在卡达森林里呆了两个多月,他终于发现了匐地龙的踪迹,就在梵塔准备好要给匐地龙一招毙命时,好死不死被一声尖叫打断,匐地龙也跑得没影了,梵塔发现发出叫声的尽然是一个雌性,还被一大群食肉鼠追,就要被食肉鼠淹没了,他赶紧飞过去救那个一个人跑到卡达森林里来、不要命的雌性,要知道食肉鼠有多难缠的动物,虽然攻击力不高,但是架不住他们数量多和追踪猎物不死不休的精神呀!一般兽人遇到这难缠的东西都不会想去惹的。 梵塔救了雌性本来想着飞远一点,找个安全地方在把雌性放下来,但是还没等他找到安全的地方,也不知道雌性是怎么回事看了他一眼尽然惊恐万分的晕了过去,梵塔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难道他有那么恐怖吗?要知道他的兽型还是很强壮,白色的毛是雌性最喜欢的一种颜色。如果是人型梵塔还能理解,因为部落里很多雌性也因为他的眼睛和没有表情的脸害怕他,可是这个雌性看到的是他的兽型尽然晕过去,是的,他可以肯定雌性是看到他兽型晕过去的,因为他真真切切的看到雌性眼里惊恐,他真不能理解,难道他比食肉鼠还恐怖吗?连遇到食肉鼠都没有晕过去,看到他就晕了。当然梵塔永远都不会知道在林晓眼里老虎肯定是比老鼠让人害怕,更何况是只会飞的老虎呢! 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梵塔,只有带着雌性到了站住的山洞里,看到雌性身上被食肉鼠咬的伤,梵塔采了治上的草药,然后又找了水给雌性擦干净身上和脏的脸,给他上药,在这个过程中梵塔发现这个雌性真的很瘦小,明明是成年雌性的气味但是却小的很幼崽一样,皮肤也比一般的雌性白嫩,一不小心就会起红印印,害的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给他擦好身上,上好药。但是梵塔没有一点不耐烦,而且很乐意做这份工作。 做好这些,梵塔想着雌性醒来应该饿了,很快的出去打猎回来,烤肉,等他醒了可以吃。雌性醒了,果然一醒来就很饿,但是他尽然咬不动肉,自己给他撕好,他对他歉意的笑了一下,然后自己递给他脆脆果,雌性又对他笑了。雌性真爱笑,而且笑的那么好。这个雌性虽然不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他的部落里有很多比这个雌性更好看的,但是他的笑真得是他见过最好看。梵塔这么想着,他的心好像因为雌性的笑在不规则的跳,如果是和这样的雌性过一辈子他不讨厌。要是林晓知道就因为自己两个表示友好的笑,得到梵塔‘爱笑’的评价,而且还因为这个笑,让某人有了非分之想,林晓回事什么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墨墨 出新文了,萌这类文的亲们请多多支持。。 6和野人一起的生活 “回来了!”林晓看到扛着猎物回来的高大男人,高兴得道。 “嗯”梵塔只是点头表示回答 “今天吃什么呢?”林晓迎上去,好奇的打量梵塔带回来的猎物。 “嗤牙兽”梵塔看到林晓高兴,他心里其实也挺开心的,但是习惯板着的脸看不出什么表情,林晓也不在意,他应经习惯也梵塔面部表情。 离林晓被梵塔求回来已经过了半个月,这半个月来林晓知道了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不爱说话,不擅长表达感情,总是板着脸,还有一双让人害怕的眼睛,但是人却很好,还是一个很细心的人。这半个月来林晓虽然和梵塔语言不通但是他们两人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林晓能从梵塔那没有表情的脸看出他的情绪,而梵塔总是在林晓轻微的动作中知道他想干什么,林晓对现在他们两的相处很满意,梵塔也越来越喜欢跟这个林晓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林晓不怕他锐利的眼睛,不会觉得他说话少,还能很好的理解他的意思,要知道在部落的时候,梵塔虽然很强大,但是没有雌性愿意跟他相处,都害怕他的眼睛或是嫌弃他无趣。其实梵塔不知道的是林晓本来也不是健谈的人,比较喜欢安静,更何况现在他语言障碍,他想说也不能说呀 !但是为了能更好的沟通,他不得不开发他的意会能力,所以默契不是练出来的而是环境逼出来的。 虽然两人语言不通也能相处的很好,但是林晓知道他还是有必要学习梵塔他们的语言,他不可能永远跟梵塔在一起,他还会遇到很多人,难道他每个人都去培养一下默契吗?只有学好了语言,才能让林晓更好的了解这个地方、知道一些事,才有可能找到回家的方法。虽然他知道这种可能很渺小,但是他还是会试一试,如果真的不能回去,懂得这里的语言更是必要的。所以这半个月来林晓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学习语言中渡过,林晓知道他从来不是天才,也没有什么超强的记忆力,要学会一门根本没有接触过的语言对林晓来说是很困难的。想当年林晓能考上大学也是因为自己比别人勤奋努力的结果,林晓一直相信勤能补拙这句话。对于这个比英语还要难的语言,林晓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学会,他想了一个很笨的方法。记得以前他初学英语时,由于不会英标老是忘了怎么读,就在英语单词上写汉字,这样就不会忘了怎么读,虽然这个方法是被很多老师批判的,但是林晓觉得现在把这个方法用在这里真是很好用,林晓把梵塔交给他的词语都用汉字记下来,如果他忘了可以随时翻看,再加上与梵塔平时的实地训练,效果还不错,半个月林晓已经可以用简单的语言给梵塔对话了,虽然说得不流利,但好歹能说了,不用当哑巴了。 现在梵塔已经习惯林晓拿着一支被他叫做笔的东西,在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东西上写写画画,但是他写的并不是兽文,梵塔不认识,就算是兽文,梵塔也只能认识一小部分。梵塔知道林晓是在记他教他的兽语,梵塔猜想林晓一定是一个古老隐秘部落里的人,那个部落还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还有很多他们又没的东西,就像早上林晓刷牙会用一个奇怪的刷子和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筒子,而不是像他们用树枝和竹筒,还有林晓装水的东西,是一个被叫做矿泉水瓶的东西,那个东西真好用,可以把水装着带到那里都不会漏,还有林晓穿的衣服,比他们部落里用丝丝兽吐地丝做的衣服还要柔软,这一切都让梵塔好奇,梵塔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去看看这个神秘部落。 通过学习梵塔他们的语言,林晓知道了这个大陆叫做坷德大陆,他刚来时的森林叫做卡达森林很危险,林晓听了梵塔对卡达森林的描述,他觉得自己能在那里活上三天真是一个奇迹。林晓知道了这个地方除了他和梵塔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被叫做“兽人”,林晓只把这两个字当做他们的种族名字,就和中国人,英国人一样,他并没有深究,也正因为林晓没有多问,导致可他很久才知道一些事情,这都是后事。林晓知道了这个世界已经发展到部落文明,梵塔的部落叫做霍蒙森,是个有着两千多人的大部落,霍蒙森部落离这里挺远的,梵塔说从他们现在在的地方大概要三天可以回去,但是林晓不知道的是梵塔说的三天使他带着林晓飞而不是走。梵塔回来这里是为了做试炼,听到这些林晓决定他要到那个部落去看看,本来林晓还担心梵塔他们部落可能像电视演的古老部落一样排斥外人,但是问过法梵塔后知道不是,林晓就放心了,梵塔已经答应等他完成试炼就带他会部落,现在林晓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努力的学会他们的语言。林晓不知道的是这片大陆上雌性非常珍贵,无论哪个部落多会很高兴雌性的加入,更别提是还没有伴侣的雌性更是受欢迎,而他在别人眼里就是雌性,根本不用担心受排斥问题。 林晓吃晚饭后,问过梵塔没事,他决定叫梵塔带他去林子里看看,要知道他半月都只吃肉和水果嘴巴都木了。而且他还想多认识林子里的植物,特别是药物,林晓可还是记得他那几根人参,可能林子里还有其他珍贵药材呢!有梵塔这个原著居民在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听到林晓的要求,梵塔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用行动告诉林晓他的答案,站起来跟在林晓身后,落后于林晓一步远,林晓知道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他真的挺感动这个沉默细心地同伴。他从小就没有什么同伴,大学里因为自己淡漠的性格没有交到特别交心的朋友,而跟梵塔通过半个月的相处下来,林晓已经把他当作自己信赖的同伴,可能如果自己以后能回去最舍不得的就是这个朋友吧。 在高大树木的丛林里,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林晓有时会停下来,或采摘一些野菜和果子,或是看到什么特殊的不认识的植物,就问问身后梵塔,两人就这样走着,也不多话,但是两人都觉得很好。 “梵塔那个能吃吗?”林晓看到一颗高大的树上结着嫩绿色的果子,大小有小西瓜那么大。他没吃过,不知道是什么果子,能不能吃。 “不好吃”梵塔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有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皱纹,再加了一句“很苦!”。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知道就是能吃,只是不好吃还很苦。看到梵塔那总是一层不变的脸尽然因为这果子有了变化,想必这果子真的很苦。但是林晓还是让梵塔给他摘了两个,因为想到苦的林晓就想到了苦瓜,他可是很喜欢吃苦瓜炒牛肉的,还有苦瓜炒鸡蛋,都是夏天最好的降暑菜,想想就好吃。林晓想着能不能用这个果子代替苦瓜呢? 梵塔对于林晓的要求虽然不理解,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多话照做,几个窜之下爬上了树,给林晓摘了两个。看到轻轻松松爬上树的梵塔,林晓心里小有不舒服,他这个外来人员跟原著居民真是不法比,。不过想想这些天梵塔捕回来的猎物,林晓又释然了,他这个现代人跟野人有什么好比的,不是在找闹心嘛! 走了半天林晓又找到一种蘑菇和前几天采摘见过的鱼腥草,他也就认识这些。突然想起什么,林晓从背包里翻出那几根人参问梵塔,他有没有见过这种植物,梵塔接过看了两眼,就拉着林晓往另一个方向走,林晓从梵塔的行为里知道他见过,兴奋的任由梵塔拉着他走,根本没发现两人现在手牵着手有什么不妥。 梵塔带着林晓走了概半个小时,突然停了下来,林晓还没来得及问怎么了,自己就没梵塔抱了起来,“喂,梵塔怎么了,快放我下来。”来玩笑他好歹一个男人尽然被另一个男人公主抱,林晓在梵塔的怀里挣扎着要下来,可是他那点力量对于梵塔来说跟蚊子似的,梵塔直接忽视掉。 “你太慢了。”说完这句话还没等林晓反应过来就抱着林晓跑,看到周围如飞后退的景物,林晓有一种在坐火车的感觉,他终于理解了梵塔所说的他太慢了是什么意思,跟梵塔这个速度比,他的速度哪里是慢,简直是蜗牛了,这么快的速度摔下去是什么后果,林晓很清楚,他也不敢在挣扎了,老老实实的窝在梵塔的怀里,把手攀上梵塔的肩,固定好自己,保证自己不会一不小心掉下去,只是心里却在骂几句梵塔,走这么快也不给他先前提示一下。 梵塔看到怀里的人老实下来,还主动的抱着他,嘴角不自觉得上扬了一个轻微的弧度,以表示主人心情很好。 林晓在梵塔的怀里呆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梵塔停了下来,林晓见梵塔停了,马上挣扎下地,这次梵塔没有当作不知道,而是很随从的放林晓下地,然后拉着他往前走,林晓看到自己的手被对方抓着,想要挣来,但是他根本挣不来,只能任由对方拉着,心里想着等回去了一定要跟梵塔说说这个拉拉抱抱得习惯不好,两人都是男人,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新文,希望亲们喜欢。 7遭遇屄拟兽 梵塔带着林晓到了一颗大枯树旁,果然看到了一颗人参,虽然只有一颗,但是看起来比之前林晓得到的那几颗要大一些,林晓正在高兴地要把人参装进背包里,梵塔突然把他拉到身后,站在他前面警视周围,不一会儿林晓看到前面的两棵树上出现了三只有点像人类祖先猿猴的动物,对着梵塔和他龇牙咧嘴。 “梵塔那是什么动物?”林晓故作镇定的问道 “□拟兽”梵塔回答林晓,也不多说,然后把自己的骨刀塞在林晓的手里,丢下一句保护好自己,就在林晓的前面化作一只大白虎,扑向前面的□拟兽,与三只□拟兽撕咬起来。林晓不知道□拟兽是什么,但是梵塔却知道,这种野兽是兽人最痛恨的一种,他们拥有智慧,和兽人比起来就是不会变身,所以被称为拟兽,像兽人的野兽,这种□拟兽据传说,本来也是得到兽神恩赐的兽族,也有人型和兽型,但是由于他们天性太残忍,好战,总是挑起兽人这间的纷争,兽神一怒之下让他们失去了变成人型的能力,沦为野兽。但是沦为野兽却有智慧的□拟兽不甘心,他们想要强大起来,战胜兽人,所以他们总是想方设法的抓雌性兽人,然后让雌性给他们生育后代,有了更多得后代就代表可以更强大,可想而知被抓去的雌性会被怎么对待,他是绝对不会让林受到任何伤害的。 林晓看到在自己前面的大变活人,他一时忘了现在坏境危险,连刚才的害怕都没了,呆在那里,不知所措,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动物大战。就在梵塔与三只□拟兽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林晓发呆时,另一只□拟兽从林晓的后面悄悄地靠近林晓,当林晓发现时,自己已经被那只野兽抓住,在参差的树林跳跃,往丛林深处跑。 “啊!梵塔…”当梵塔听到林晓的叫他的声音时,他就知道糟糕了。本来他都知道□拟兽狡猾,梵塔一直提防着,但是没想到他们尽然有四只,他明明就知道□拟是群居的,怎么可能只有三只,是他太大意了。想到林被抓走,梵塔再也顾不得受伤,快速的解决掉前面三只□拟兽,向丛林深处追去,他不能让林有事,这是梵塔现在唯一的想法。 被抓后林晓反倒镇定下来,他知道他不能就这样被带走,他必须争取时间,给梵塔来救他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知道梵塔一定来救他。对,必须争取时间,林晓只有这个念头,一定要争取时间等梵塔来就他,林晓下意识握紧梵塔给他的骨刀,死命的反身砍向抓着他的那只□拟兽的手,□拟兽没想到这个林晓会那么大胆,不妨被砍中,痛觉让他下意识的松开手,林晓向下落。这一刻林晓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怎么那么倒霉,就在林晓蜷着身子,保护好头,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痛楚,想象的疼痛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林,你没事吧,没事吧?”梵塔被吓到了,他真的被吓到了,当他看到林被□拟兽带走的时候,他有多么的害怕再也见不到怀里的人,在也看不到他温暖的笑。梵塔终于明白的兽父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原来这就是全心全意的只在乎一个人。兽父曾经跟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的一颗心都只有一个人,只在乎一个人时那么他就是要找的伴侣。那时梵塔才五岁根本不明白什么是在乎,什么是一颗心只有一个人,但是梵塔记住了兽父的话,现在他明白了,林,他要和林成为伴侣。 梵塔抱得太紧,林晓能感觉到梵塔全身紧绷的肌肉,林晓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才会这样,林晓挺感动。自己还是第一次那么强烈的体会到被人在乎、被一个人关心的感觉,在家的时候虽然他不受宠但是父母的关心还是会有的,但是那些都太含蓄,含蓄到林晓不在意就可能感觉不到,而梵塔带给他的是那种不容忽视的在乎和炽着人心的关心,很不一样的感觉。但是现在不是感动的时候,还有一只怪物在虎视眈眈。 被这么抱着林晓有点不自在,“梵塔,我没事,快放开我。” 梵塔也想起来还有那只可恶的□拟兽,就是它害的林差点受伤,不可原谅。梵塔放开林晓,化作白虎,扑向那只被林晓砍伤的□拟兽,一只受伤的□拟兽根本就不是梵塔的对手,没有浪费时间,梵塔快速的解决掉了那只□拟兽,然后走向林晓旁边,低着头看着林晓。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刚刚才演过人变老虎,但是再次看到林晓还是惊讶了一下,看到一只有自己三个高的庞大动物像自己靠近,虽然知道那是梵塔,知道他不会伤害他,但是林晓还是下意识的退后了两步。看到林晓的动作,梵塔停了下来。然后林晓就看到自己傍边的大老虎以肉眼能看见的速度变小,最后变成了林晓在动物园看到的老虎大小,一双杏仁童圆的眼睛望着自己,林晓诡异的在那双金光流转的眼里看到了委屈,林晓真难想象这双惹人怜爱的眼睛,与梵塔那双锐利害人的眼睛联系在一起。 “梵塔?”林晓轻轻的伸手去摸了摸正在委屈的白虎的脑袋,情不自禁的赞叹“真漂亮,手感真好!”。林晓又诡异的看到前面的白老虎在听到自己的赞美后,眼睛尽然露出愉悦,然后把它那大脑袋一个劲的向自己的怀里蹭,看到这样可爱的梵塔,再又想到平时板着脸的人,这差距也太大了吧,林晓忍不住一下子大笑了起来。梵塔看着林晓笑得那么开心,自己心里也高兴,兴奋的用大头蹭林晓的脸,还用他那厚厚的舌头舔上林晓的脸。 “哈哈,梵塔别舔了,快别舔了,脏死了。”林晓往旁边躲,笑着喊道。 梵塔看林晓笑得那么开心,没有生气,哪里会听林晓的话停下来,更是扑上去,压在林晓身上抱着林晓舔,就这样一人一兽在地上打滚玩得不亦乐乎。玩了很久林晓是再也没有力气了,放任自己躺在满是枯叶的地上,梵塔也变成了人型躺在林晓的身边。 林晓是多久没有这么放声大笑了,好像很久了吧,他自己都不记得了。好像从自己懂事以后就一直对什么是都很淡然,就算是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也不会这样大声的笑,原来自己也可以有这么活泼开朗的一面呀!林晓从来都不知道,可能是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林晓这个人,没有任何责任、义务需要林晓履行,他可以做任何的事。 林晓休息了一下,站起来,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对着旁边的梵塔道,“好了,梵塔我们回去吧!该要到吃饭的时候了。”听到林晓说回去,梵塔变回了兽型,用脑袋拱了拱林晓。 “是让我做上去吗?”林晓看到大老虎的动作问道,没有说话梵塔,只是放低身体,用行动来回答林晓。 看到大白老虎的动作,林晓也不再多说什么,抓着大白虎的毛就爬上去,当林晓坐稳后,大白虎张开翅膀,向天空飞去。梵塔怕林晓不舒服,他放低自己的速度慢慢的飞行,本来可以十多分钟飞到的距离,硬是被梵塔飞了半个小时,林晓又一次在高空往下看,但不同于第一次被梵塔救的时候,那时自己害怕得晕过去,这次他却在悠闲的欣赏风景。想到这段时间他一直自认为他是梵塔从白虎手里就回来的,就有点好笑,要是被梵塔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不知道他扑克脸会不会龟裂。 作者有话要说:  墨墨亲文,新文。 8说清楚 由于今天一天在外面跑也累了,再后来又经历了那么胆战心惊的事,回到山洞后,林晓也没有心情再研究什么吃食了,还是梵塔烤了肉,两人草草的解决了晚餐。 经过白天大变活人的事,林晓心里有一些影约的猜想,他必须确定一下,但是又不知道该从哪里问起。正当林晓想的出神时,什么东西盖在他的身上。林晓回过神,看到披在他身上的灰熊皮,林晓对身后的梵塔笑了笑。伸手拉着梵塔让他坐到自己的对面,梵塔没有反抗,顺从林晓的动作坐下。他看得出来林有话要对他说,他不知道林晓要对他说什么,但是如果林晓说了能让他眉头不再皱着,他愿意听,他一点也不喜欢林皱着眉头的样子。 林晓想了想,有什么好纠结的呢!一个大男人吞吞吐吐的像什么样子,有什么话就直接问呗!林晓整理了一下语言问道,“梵塔,你们这里的人都会像他白天那样变身吗?” “不是,只有雄性才能变身,雌性不能。”虽然梵塔有点不理解林晓为什么说‘你们这里的人’,更不知道为什么林晓连兽人大陆的常识都不知道,但是他还是认真的回答了林晓的问题。 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心里咯哒了一下,不死心的问“那雌性是什么样子的?” “嗯,不能变身,身体很娇弱,可以生育后代,就像林一样。”梵塔答道 自己的猜想被证实,林晓已经顾不得计较梵塔刚才间接说他身体很娇弱的事了,在看到梵塔活人边白老虎的时候,林晓就想起了以前看过的兽人文,他抱着一丝侥幸的问梵塔,但是现在被证实了,他真的穿越到了兽人世界。难道这半个月来梵塔一直把他当作雌性看代吗?林晓想想平常梵塔无微不至的照顾,林晓突然想起了自己看过的小说,兽人是最专情的,兽人雄性在任何雌性有困难时都会给予帮助,但是只有对于自己的伴侣和他想要成为伴侣的人才会全身心付出,林晓想到梵塔可能把自己当做雌性,并且还有可能再追求自己。不是他自恋,而是越想越像,这样想梵塔平时对他总爱拉拉抱抱,原来不明白,现在他明白了,却感自己有些头疼了。 林晓觉得他必须问清楚,他不喜欢事情懵懵懂懂的,自己的是不受自己掌控的感觉一点都不好,他一项的原则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说清楚,他不喜欢猜忌或藏着掖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些心机都很累人。“梵塔是一直把我当作雌性看待吗?” “林本来就是雌性。” 林晓也不辩解他是不是雌性的问题,就算他辩解了梵塔会相信吗?本来他外表就是和这里的雌性没有什么两样,更何况他现在要搞清楚的还有另一件事。 “那么梵塔是因为我是雌性才对我那么好的嘛?”林晓继续问道。 “嗯。”他的确是因为他是雌性才对他那么好,因为他想他成为自己的雌性,如果当天遇到的是个雄性他也会救,但是后来才不会多管他。如果是别的雌性也只会给予帮助,或是直接带回部落由部落照顾就行了,如果不是一开始就对林有好感,他才不会那么用心。 得到梵塔肯定的回答,林晓还是有点事失落,自己相处了一个半月的人,自己承认的同伴只是因为自己是雌性才对他好。失望是当然的,但是丢下这个他在这世界唯一不舍得羁绊,不是更好吗?对他、对梵塔都好。林晓想明白了,也释然了。 梵塔看到林晓眼里的微不可查的失落,然后似乎想明了什么的释然,梵塔感觉到林晓好像误会了什么,如果自己不给予解释的话,他会永远失去林。 “我想要林成为我的雌性,所以才会对林那么好。”本来梵塔不想这么快说的,因为他知道林还没有想要与自己结为伴侣意向,如果自己说出来会被拒绝的多,但是现在梵塔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有一种感觉自己如果现在不说就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呃…”林晓有点反应不过来,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我喜欢跟林在一起的感觉,想和林在一起生活一辈子,想要林成为我的雌性。”梵塔很难得的多说可几句话,解释道。 看到梵塔认真的眼神,林晓知道梵塔说的是真的,虽然梵塔没有说什么我爱你的话,但是那些朴实的语言比起我爱你这种华而不实的话更能打动林晓,梵塔果真是了解他。自己的猜想都被证实了,那么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不是雌性。”他不仅不是雌性,连这个世界的人都不是,但是林晓不能说。林晓没有回答也没有直接拒绝梵塔,他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他承认他贪恋了梵塔给予的温暖,他舍不得那种被在乎的感觉。一句陈述,林晓似乎在说服自己,似乎在劝说对方放弃,但是何尝不是把选择权交给对方,何尝不是再给自己一个机会呢?林晓从来都不反对同性恋,从来不觉得两个男生在一起有什么,他看过很多关于同性恋的小说,他身边也有过同性恋恋人,可能是林晓看得太多,还是林晓想得太透彻,他觉得无论你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他只在乎是不是真心喜欢,真心对待。所以对于梵塔的喜欢,他没有反感,还有点希望有这样一个人在乎自己,喜欢着自己。林晓从小心思就很细腻,他总会想很多别人不会想的,后来上了大学他的同学曾经评价说他情商太高,那个时候他只是一笑置之。记得以前读过的兽人文,他就想如果能有这么一个人一心一意爱着自己、只在乎自己,那么无论那人是男是女他都会答应。他知道兽人专情,那种只要认定就不会有背叛、不死不休的感情。他向往的那个人在过去的那么多年过没有出现,没想到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尽然会让自己遇到了。可是林晓很清楚自己现在还没有爱上梵塔,最多也只能算贪恋他那份独给一人的温柔罢了,可能以后他会像梵塔喜欢自己一样喜欢他,但是那不是现在。跟何况他不能给予梵塔任何承诺,因为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去,如果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放弃梵塔,但是他却没有给予梵塔确确实实的拒绝,他知道是他太贪婪了,什么都想要,又什么都不想给予,他果然是个自私的人。 “我想要的是跟你在一起。”梵塔不知道为什么林说他不是雌性,但是他喜欢的是林这个人他很清楚。 “我连能不能跟你在一起都不确定,我现在并没有喜欢上你,你还想跟我在一起吗?”林晓无奈的笑了,是呀,他连一个确定的答案都不能给,凭什么想要别人全心意的爱呢!真可笑。 “我知道现在你还没有喜欢上我,这个我可以等。”我可以等,等到你也喜欢上我,林只要你一直在我身边你就跑不掉,梵塔在心里这么说着。“至于你说不能确定和我在一起,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原因,但是无论怎么样我也可以等你确定,只要你跟让我跟着你就好,不要跟其他兽人在一起就好。”梵塔尽量表达他要说的,是的,只要林答应让他跟着他,林不会跟其他兽人在一起,他相信林总有一天是他的。 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笑了。 “梵塔我可以保证我不会跟其他兽人在一起,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回不去了,或是有一天我因为爱上你而放弃了回去,那么我会跟你在一起。我能保证的真的只有这些,再多我给不了。我要说的都说清楚,我不想以后因为这些背负什么,你觉得我贪婪也好,你觉得我自私也罢,我就是这样一个总是把自己为第一位的人。” “好!”梵塔抱住身边弱小的人,有这些保证就足够了,林怎么会是一个自私贪婪的人呢?梵塔觉得林恰恰是一个心软的人,因为不想伤害别人,宁愿自己心里苦。这样的林好的让人心疼。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第一次写兽人文,写的不好的地方亲们可以提意见,还是老话希望亲们喜欢。 9吃才是王道 自从林晓跟梵塔说清楚后,两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梵塔对林晓更细心、更体贴,不像以前那么隐晦,有时候会有些搂搂抱抱,占点小便宜。林晓对于梵塔的小动作他不会像以前那么反抗,只要梵塔不要太过分。林晓觉得自己能给梵塔的太少了,这些就当作弥补吧!现在他和梵塔的相处方式很好,就像地球上平常的恋人一样。梵塔当然也看出林晓的变化,他没有多说什么,他乐见其成。 梵塔跟林晓说过他的打算,他决定先完成试炼,然后再带着林晓去看看他长大的部落,再然后梵塔陪着林晓去找回家的路。林晓并没有告诉梵塔他的来历,他觉得还没到时间,梵塔一切都是从林晓只言片语中猜测的,他一直都认为林晓是隐秘部落的人,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找不到回去的路。可能他的部落不接受外人,所以林觉得不能和自己在一起。梵塔觉得只要他见到林的家人和族人,让他们看到自己诚心、自己可以给林晓很好的生活,他一定能让他们接受他的。梵塔认为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得到林的认可,让林答应成为他的伴侣,所以梵塔没有马上带林回部落,而是决定通过完成试炼的这段时间多跟林培养感情,让林习惯他,离不开他。 当然林晓是不会知道梵塔的想法,但是对于梵塔的计划,林晓也觉得很合理,他也不想梵塔因为他而完不成试炼,而梵塔的误会林晓没有刻意的解释。对于回去,林晓现在还没有一点头绪,其实他知道能回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他还是想努力一下,就算要是画上一个句号,他也的亲自画上,如果不那么做林晓会一辈子不安心的。林晓想过回到他掉落的地方,但是他根本找不到那个地方,就算他能找到林晓也不认为哪里能回去,当时他已经看过周围根本除了树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对于梵塔说要陪他找回家的路,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是以后的事谁又知道呢!在此这段时间就留给他们两个好好想想吧,他要用这段时间想清楚他对于梵塔是一时贪恋,还是真的想跟他一辈子在一起,他是不是也会像梵塔喜欢自己一样喜欢上他,这些他都必须考虑清楚,他不能连同等的爱都给不了对方就因为贪恋对方温暖和对方在一起,这样对梵塔太不公平。而这段时间对于梵塔,林晓给他反悔的机会,也是在考验他,虽然林晓知道兽人对伴侣忠贞,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看多了背叛的戏码林晓来说,他还是不会轻易选择自己一身的伴侣的。 于是他们收拾了东西,离开了住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山洞,前往卡塔森林的深处开始了寻找匐地龙旅程。 在一片漆黑的丛林里,影约的丛林深处,一簇篝火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火堆傍边一个黑发少年偎依在一只大白老虎身上,睡得正香,而白色老虎扭着头,那在黑夜里发出精光的兽眼专注的看着安静的躺在他怀里的少年,如果有人近距离的观看,就会看到那老虎的眼里有着不应该出现在野兽眼里的温柔。 夜是如此的静谧,火影在风里飘摇,闪闪烁烁照在一人一兽身上,出奇的和谐。 这一人一兽当然就是离开山洞到卡塔森林找匐地龙的林晓和梵塔了,这十天里林晓和梵塔一直在卡塔森林里寻找,两人走得很慢,都不着急。离冬季还有三个月,只要在冬季来临之前找到就可以,梵塔不着急,他觉得越慢越好,这样就可以与林多单独相处。林晓也不着急,想要回去这件事急也没办法,跟何况现在他有感兴趣的东西。这十天里林晓一直在梵塔的教导下学习认识一些草药和一些动植物,梵塔真是一位不错的老师,经验丰富,教导耐心细致。通过这十天的学习,林晓再也不是那个只会在森林里盲目乱跑,连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不知道的人了。 这十天来真是惊喜不断,他找到了很多调味料和吃食,好多味道和地球的一样的,什么西红柿、什么生姜、什么大葱,就是样子有点不一样,有些都可以说是奇怪。例如一种叫做红果的果子,红红的有西瓜那么大,挂在高高树上,跟灯笼似的。这种果子分果肉和里面的汁液两部分,果肉没什么味但肉头挺厚也挺嫩林晓觉得拿来吵着吃应该不错。汁液居然是辣味的,就和煮好的辣椒水似的,并且味道更浓更辣。据梵塔说他们平时都不吃这种果子,只是储存起来,冬天太冷了,就喝两口,可以使身体变热。林晓不得不佩服兽人的智慧,尽然知道用辣椒来驱寒。这让林晓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长征,八路军在爬雪山的时候,为了驱寒总是带很多辣椒,但是吃的时候还要的冰天雪地里生火煮,如果当时有这种红果,相信只要一个人背上一两个就可以省事多了。林晓还找到一种树,尽然树皮有八角的味,想到八角林晓就想到每年过年他老爸做的红烧肉,真是很怀念那个味道。不过梵塔说这种树叫做亚萝树,夏天在屋里点上可以驱虫。天啊!用八角来驱虫真浪费,不过现在林晓得考虑考虑这种植物是不是有毒了,连虫子都怕,能吃的可能性不大。还有林晓找到一种被梵塔叫做麻麻草的植物,梵塔说他们受伤的时候擦一点可以止痛,林晓初步认定这是以种具有麻醉作用的植物,可以用来当麻醉剂使用,但是林晓还有一种新奇的想法,这种植物是不是能当做花椒吃呢?反正都是麻的,而且都能被梵塔他们当药那么来疗伤,一定能吃,当然这也还要实验一下才行,如果煮出来味道不行怎么办。 当然在森林这些乱窜也是很危险的,这十天来梵塔他们没少遇到过野兽猛禽,但是有梵塔这只会飞的大白老虎在,简直是无往不利。看到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动物被梵塔抓来当晚餐,林晓尽然有一种报仇了的快感,连吃饭的时候都能多吃几块肉,梵塔乐见其成。 今天林晓他们没有找到山洞,只能以天为被以地为庐。不过这对林晓来说完全没有影响,照样睡得香香的,要知道有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老虎在,既能当被子又能当抱枕,还能当保镖简直是外出旅行必备。 清晨,俏皮的阳光通过浓密的树叶缝隙,洒落一地的斑斑驳驳,清新的空气,轻抚的微风,一切都让人感到舒服。林晓睁开眼睛,没有一丝刚睡醒的朦胧,一双清明的眼睛在诉说着昨天晚上主人睡得多好。撑起身子,看到盖在自己身上的灰熊皮,林晓习惯性的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火堆旁,梵塔正在用石锅煮着什么,一下加火、一下搅拌锅里的东西,林晓知道那是给自己做的早饭,这十天以来这样的画面林晓已经看过很多遍,那认真的神情还是那么让林晓动容。 讲到做饭,这要从十天前的某一天林晓说不想吃烤肉说起,梵塔知道林晓吃腻了烤肉,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石锅,用来炖肉汤菜给林晓吃。可能是因为兽人都只擅长烤肉不并不擅长煮菜,开始的时候,梵塔做的菜很简单,就是把一些肉和野菜放在一锅里放水煮加点盐就完事,并不是很好吃,但是对于林晓这个已经吃了一个多月烤肉的娃来说,能喝上热汤他已经感动的痛哭流涕了,还讲究什么呢!后来找到了很多野菜和调料,林晓就亲自动手用这些食材为梵塔他们两做了一顿饭菜,虽然林晓没有大师的水平,好歹一般的家常菜林晓都会做,比起梵塔这个只会一锅煮的人要好吃的很多。其实说到做菜林晓又是一段辛酸血泪史,林晓小时候因为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于是家里忙的时候,就只能由不能下田的林晓煮饭菜了,当然开始的时候也出现了很多意外,但是煮多了就出经验来了,现在林晓不必感谢那段时光。 就这样林晓终于在这个异世界吃到了第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哈,虽然没有白米饭,但是林晓还是很满足了!林晓就是这样一个特容易满足的人!而梵塔吃过林晓煮的饭菜后,终于知道了平常自己为林晓准备的东西有多难以下咽,想着林晓每次都没说什么的吃下去,梵塔觉得林晓一定是怕自己不好意思才不说的,他觉得林真的很贴心,为了不让自己难堪尽然忍受那么久。越想越觉得林晓好,梵塔暗下决心一定要学会煮出好吃的菜,再也不让林吃那么难吃的东西了。误会都是如此的美好,林晓当然不会知道梵塔是这样想的,就算知道林晓顾忌也不会告诉梵塔真相,打破别人的美好想法是要不得的。 俗话说得好,有了目标成功还会远吗?梵塔自从有了不让林晓再吃到难吃的食物的目标,就积极的跟着林晓学习做菜,其实林晓会做的菜就那些,没过几天梵塔就学的七七八八,后来梵塔又自己倒弄,还真被他到弄出不少新的吃法来。难道兽人对吃的方面比较有天赋吗?林晓又一次感叹兽人的智慧。但是林晓不知道的是梵塔是因为有了让他吃到美味的食物的志向才发挥了他所有做菜的潜能。 作者有话要说: 10弗里曼 可能是因为林晓看的太专注,梵塔感觉到了他背后的视线,转过头就看到已经在起了发呆的林晓,眼睛不自觉的放柔,“林醒了,旁边的竹筒里有热水,洗洗来吃饭。”说完又转过头去,认真的搅拌锅里的东西。 现在已经的气候向地球上的秋季,早晚都会比较凉,梵塔知道林晓每天早晚都要洗漱,可是他又不愿意林晓凉着,所以每天都会在林晓醒来之前,热好水放着,让林晓醒来可以用。对于梵塔的细心,林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等到林晓洗漱完毕,梵塔煮的东西已经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林晓走过去坐到梵塔的旁边,看了两眼锅里的东西,有他们昨天采到的香菇和一些野菜,再有一些肉,这些东西都被切成了小丁状,闻着香味应该放了前几天找到的姜和味道像胡椒的野菜,最让林晓想不到的是梵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鸟蛋。这样的做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林晓教梵塔做地三鲜汤的改良版。但是这里的材料比起地球可是纯天然多了,就连香味也要浓郁得多。 “好香呀!”林晓两眼放光望着锅里感叹道。 “等一下就好了!”看到林晓难得露出这么可爱的样子,梵塔也很高兴。梵塔在心里默默的道,林你就这样吧,就这样一点点的、慢慢的接受我,慢慢的在我面前不用任何顾虑的放任自己!梵塔这些想法,对于只注意着锅里的林晓来说当然是一点都也不知道。其实就算林晓看着梵塔也不一定知道,面瘫就是有这点好处。 “嗯!” 梵塔看煮得差不多了,就拿了个林晓专用的竹碗盛了一碗递给林晓,“小心点,别烫着。”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梵塔越来越像老妈子了。”林晓接过碗,撇了撇嘴,真是的,梵塔比他老妈还要啰嗦,。梵塔当然不知道林晓说的老妈子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在意,反正这些天梵塔已经已经习惯了林晓要不要来两句他听不懂的话。自己去处理猎物,虽然煮的菜很好吃,平时尝尝可以但是要梵塔只吃那些东西他还是不习惯,他比较喜欢吃香喷喷的烤肉,更何况石锅就那么大,煮的就那么一点是特意给林做的! 说到竹碗竹勺和筷,当然也是梵塔的杰作了,林晓可没有那样的天赋,但是好歹他提供了制作方法。当然兽人也是有筷子和碗的,但是林晓用不了呀!石碗就不用说了,就连木碗也有十多斤重,跟他在寝室里用的脸盆似的,能用吗?而筷子没多大,只和林晓用的那根拐杖有得一拼,要是他能用那样的筷子,他早就去参加那个用大筷子夹东西的电视节目了,好歹有奖品拿!为了自己方便,林晓发挥了他有限的脑细胞,想到用竹子来做碗筷,既轻,材料还好找。而梵塔又发挥了他超强的制作天赋,根据林晓的描述做出了勺子、杯子、盘子等。当然一样只有一副,一是这种东西对于梵塔来说就是跟小学生玩具似的,太小不适用;二是他们现在在荒郊野外,做多了也没地放,虽然梵塔力气很大但是在这没有行李箱装东西的世界还是麻烦! 林晓端着一个竹碗,拿着竹子制作的勺子,喝着美味的肉汤,人生美好不过如此。 看到林晓吃的一脸满足的样子,梵塔的整颗心都好像被什么填满似的,他越来越离不开林,对,不论怎么都一定要林答应成为他的伴侣,一辈子看到。梵塔这样想着,手上的动作又快了几分。 “哇!好香呀!”林晓感觉到一阵旋风吹过,反射性的额闭上了眼睛,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梵塔已经到他面前,这时林晓才看见石锅傍边多了一只火红的狐狸,一颗大脑袋埋在石锅里,正在吃着石锅里的食物,吃的好是欢快,刚煮好的食物他也不怕烫到,可能是因为食物太好吃了,那只狐狸蓬松的大尾巴在身后一个劲的摇晃,表达着主人的愉快。这是怎么回事,林晓有点反应不过来,看向傍边的梵塔。 梵塔收到林晓询问的眼神,他看向前面那只正在吃着自己给林晓做的食物的狐狸眼神更加冷了。 可能是梵塔的冷气实在太强,让人实在无法忽略,那只馋嘴狐狸终于发现了他旁边还有人在,当然林晓觉得更多可能是因为锅里的食物终于吃完了,有空理他们两了。摇身一变,那只火红的狐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一头火红头发男子。 这还是林晓第一次看到除了梵塔之外的兽人在他面前变身,不由得多大量一下前面的男子一下,火红的长发犹如红绸垂到腰间,一双单凤眼,眼角微微上翘,是那样的勾人动魄,高而挺的鼻子,因为刚喝过热汤还有点红的嘴唇,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去。□的上身,匀称的肌肉,没有给那张过于华丽的脸感觉不协调,反而给那张脸增添了几分英气,让人不至于认错他性别,当然林晓很清楚记得兽人就一个性别——带把的,想要认错的机会都没有。一条棕色的兽皮,包裹着修长的大腿无线撩人。看过眼前这个人,林晓总体得出的评价——妖孽、狐狸精,还是一个男狐狸精。 梵塔看到林晓一直盯着那只可恶的狐狸看,他感到不快了,虽然他知道林晓只是好奇,但是心里还是不舒服。所以等到林晓评价完美男后回过神来,就看梵塔一脸怨念的看着他,眼里满是委屈,像是丈夫有了新欢被抛弃的怨妇似的。好吧!林晓有点夸张了,梵塔的脸上根本还是面无表情,眼睛还是那么锐利害人,但是林晓就是从那没有表情的脸上看出了怨念,从那双锐利的眼里感觉了委屈。林晓以前从不知道他有读懂面瘫表情的能力,但是现在对着梵塔他的确能看懂,可是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现在林晓觉得不好,他很想笑,并且他正的笑了。任谁在一个总是一脸面瘫、给人成熟可靠的大男人脸上看到了这么生动可爱的表情都会笑出来。 梵塔看到林晓看了他一眼后,就大声的笑了起来,笑得气都快喘不过来了,他当然不会知道林晓在笑什么,只能一脸无奈的拉过林晓帮他顺气,被林晓这样一弄,梵塔什么情绪都没了,“林,不要笑了。” “咳…咳咳”林晓努力调整好表情,又变成了平时淡定的样,再把目光分点给那只已经被梵塔他们忘了的红毛狐狸上。 “我叫林晓,他是梵塔。”介绍完后,林晓也不再管对方怎么反应,拉着梵塔自顾自的坐下,端起刚才被他放在傍边碗继续吃饭 ,他可不想一直站着跟人说话,他的早饭都还没有吃完呢! 弗里曼看到林晓他们坐下,也不介意林晓的无礼跟着坐下。在弗里曼认知里雌性对待雄性一般都这样,更何况这次是他无礼在先呢!在人家面前,没有问过主人就把人家的食物吃完了,能让人家怎么对待他,没有直接赶人或是直接动手就已经很不错了。不过那个雌性做的食物真是好吃,弗里曼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决定一定要跟雌性搞好关系,为了他美味的食物。弗里曼一直就认为刚才他吃的食物是林晓做的,要知道雄性兽人只会做烤肉,他再了解不过了,所以弗里曼就这样误会了,以至于后面他悲催的日子,但是现在的只想着怎么给林晓留下好印象的弗里曼不会知道。 为了给对方一个好的印象,弗里曼决定从自己我介绍开始,他露出了他引以为傲的笑容,对着对方行了一个完美的兽人之间打招呼的礼仪道“你好,美丽的雌性,我叫弗里曼,迅狐族,瓦尹部落的。” 听到弗里曼那句‘美丽的雌性’林晓脸色有点不好,他虽然知道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雌性,但是林晓从来没有那么认为过。虽然林晓看过很多的兽人文中都写一些男主角穿越过来后因为环境发生变化,身体也发生变化,甚至变成能生育的雌性。但是林晓知道他没有,从来到这里已经快两个多月了,他的身体没有发生人何变化,烤的肉照样很难咬动,力量也没有变大,更别提什么生育能力了,他可是从里到外真真正正的男人。什么雌性呀?就算以后他真的回不去了,真的跟梵塔在一起,你也顶多是搞基,和雌性莫有一点关系。而眼前这只贪吃的狐狸尽然说他美丽的雌性,他一个男人什么雌性,什么美丽,这简直是踩到了林晓的禁忌,不可原谅。 林晓笑了一下,道“弗里曼,你好,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美丽的雌性,能回答你的问题是我的荣幸。”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对面那个雌性的笑,让他有不好的预觉,但是弗里曼还是笑得风华绝代的回答道。 “叫我林晓就好。”听到美丽的雌性,林晓脸上笑有点维持不住,脸黑了几分,但是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林晓脸上又带上了一贯的笑容。但是在弗里曼看来对面的雌性笑得越来越邪恶,梵塔看到林晓露出那样的笑,根据他那么多天跟林晓的相处,梵塔当然看出林晓接下来的话绝对没有好话,林晓只有在偶尔调皮捉弄他的时候才会露出那样的笑,但是那又关他什么事呢?反真倒霉的又不是他,只要林晓高兴就好。(墨墨:就算是你,你也会装着不知道配合小林子吧!看小林在被你宠成什么样了。梵塔:关你什么事!) 林晓才不管弗里曼怎么反应,疑惑的问道“你真的是迅狐族的吗?” “当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雌性会有这样的疑问,刚才他不是看过他的兽型了吗?但是弗里曼还是骄傲的回答道,弗里曼一直以他的种族为傲,要知道迅狐族可算是无翼族中速度数一数二快的种族,是少数速度能跟有翼族比的种族。 林晓看到弗里慢一脸骄傲,对着弗里曼肯定得又说道“那么你一定是跑得最慢的迅狐。” “当然不是。”弗里曼大声的反驳,他这个人什么都可以不在意,唯独两件事,一是关于美味的食物的事,二就是关于速度的事,他绝不容许别人怀疑他的速度,林晓的话尽然说他是迅狐中最慢的,要是对方不是雌性,弗里曼一定找他打架。 对于对面的人的愤怒,林晓直接无视,要知道他这边可是有一只大老虎给他撑腰,而且还是有翅膀的变异老虎,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狐狸能打得过老虎的,要是那只馋嘴狐狸敢扑过来,他就放老虎咬他,林晓想着。 林晓继续慢悠悠的说到“那么你为什叫狐狸慢,要叫也应该叫狐狸快嘛!” “啊?”弗里曼疑惑的看向林晓,他完全听不懂雌性再说什么,为什么要他要叫什么弗里快。 “呃… …”林晓说完话就一直在等弗里曼的反应,但是他没有看到对满脸黑线,没有看到对方恍然大悟却看到对方一脸疑惑的望向他,林晓终于发现他反了一个多低级的错误,兽人语中“快”、“慢”的发音和汉语不一样,人家根本没有听懂他在讲什么,更不会知道自己的名字是这么经典。 林晓眨了眨眼睛,看向傍边的梵塔,想从他那么找到安慰,但是旁边梵塔还是一如既往面无表情,这次林晓多像从你没有表情的脸上看出哪怕一点恍然大悟的表情来,但是没有。林晓终于明白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他一个人在自娱自乐!林晓默。现在他终于明白那些说笑话给别人听,别人一点表情都没有而自己却笑得人仰马翻的人当时的感觉了,高处不甚寒呀!林晓想如果他下次在遇到这样说笑话的人,他一定配合的笑一笑,没表情,太伤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们喜欢我写的文文,希望喜欢的亲们继续支持。 11吃货弗里曼 “梵塔,你说我们今天能找到匐地龙吗?”林晓坐在梵塔变小的白虎背身,无聊的问道。 “不知道。”梵塔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他的确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匐地龙,前次他找了两个月才找到,还被林晓惨叫给吓跑了。 “啊,林晓你们原来在找匐地龙呀!你们是不是霍蒙森部落的?一定是!只有霍蒙森部落的成年试炼才要匐地龙血液,一般不会有人特地来找匐地龙的。可是不对呀?为什么林晓会跟这来呢?什么时候霍蒙森部落成年试炼可以带上雌性了,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呢?”一火红的狐狸摇头晃脑的自顾自的说个不停,也不管他旁边的两个人你是不是愿意听。 这一虎一人一狐狸的奇怪组合,当然就是吃过早饭继续上路的梵塔和林晓,还有死皮赖脸跟着林晓他们的弗里曼。 本来林晓以为弗里曼只是路过被梵塔煮的食物香味吸引来的,吃完饭就该走了,可是没想到等他们出发了,还跟在他们后面。跟着就跟着吧!林子那么大又不是他家的,林晓也不好赶人家走,跟着可以,只要不影响到他们也没什么,但是弗里曼不知道抽什么疯,一路上一直没话找话的跟他说个不停。 开始的时候,林晓因为无聊附和他几句,这几天林晓已经把该知道的动植物认了个遍,发现新食物的事也已经告一段落,制作好吃的食物的事已经全全交给梵塔这个对烹饪食物拥有非凡天赋的人了,所以林晓无聊,有一个人来给他解闷还不错。而弗里曼讲的大多关于瓦尹部落的事,林晓挺感兴趣,感觉像是在听新奇的故事一样。从弗里曼所说中林晓知道了瓦尹部落也是三大部落之一,大部分是由蛇族和狐族组成的,所以瓦尹部落里的人大多数长得很美艳妖娆,弗里曼那副林晓觉得妖孽的面容在人家部落里算是正常而已,瓦伊部落也因为盛产美人出名,被其他部落的兽人们称为美人部落。瓦尹部落的人不管是雌性还是雄性都很受其他兽人欢迎,想要他们成为自己的伴侣。林晓对于这一点理解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是是地球还是这个兽人大陆。 但是林晓听了几个小时,该听得也差不多了,可是弗里曼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晓慢慢的不再理弗里曼,但是弗里曼还是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听众的不耐,还是一个劲的说,他嘴巴不酸,林晓耳朵都受不了了。一个上午过去,林晓完全没有兴趣听了,只觉得耳边嗡嗡的像有几百只蚊子在耳边一样,林晓从来不知道男人可以那么话唠的,林晓郁闷呀。(墨墨:他不是男人,是雄性!林晓:带把的就是男的。) 让林晓不理解的是梵塔明明很讨厌弗里曼跟着他们,在他跟弗里曼说话时冷气直冒,可是为什么不一直把弗里曼赶?如果梵塔真的不喜欢有人跟着他们的话,把人赶走林晓是绝对不会说什么的。现在林晓多么希望梵塔这么做呀!但是人家就是默不作声,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林晓可以肯定梵塔感觉得到他的不耐烦,但是就是视而不见,他一定是在报复他刚才明知道他不喜欢自己跟弗里曼还被他直接忽视。没想梵塔那个面瘫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林晓在心里想。 梵塔冤呀!他当然不喜欢弗里曼跟着他们,有弗里曼跟着他和林晓的单独相处就没了,可是他也没有权利把人赶走呀。林晓并没有跟他结为伴侣,他就没有权利阻止其他兽人追求林晓。看到自己喜欢的人跟别的兽人在自己面前聊得很开心,他心里难当会不好过,虽然他知道林只是单纯的想听那些故事。而看到林晓因为弗里曼一直叽叽喳喳显得不耐烦,他当然知道,他是故意不帮的,但是不是为了报复林晓,而是让林多讨厌那只狐狸点,这样林才不会喜欢上那只狐狸,虽然梵塔觉得他比那只狐狸好不知道多少陪,那只狐狸就是长得好看点,但是他还是怕林晓看上那只狐狸。 等林晓他们停下来休息,弗里曼还在林晓的旁边说个不停,林晓觉得这已经不是话唠了,林晓可以肯定他是故意的,要不为什么专门对着他而从不去找梵塔说,他是在忍受不了这样的噪音了,要是他在听一下午他会疯的,他必须问清楚他有哪里得罪了他,要这样折磨他,“弗里曼,你在我耳边说了一上午到底想干什么?” “我在追求你,想要你答应成为我的伴侣呀!难道你不知道吗?”弗里曼回答的理所当然,眼睛满是疑惑的看向林晓,他一直以为林晓应该也对他感兴趣,才会跟他说话呢! 林晓有点跟不上弗里曼的思维,听到弗里曼的话愣在了当场。 “林是我的!”梵塔早就知道弗里曼在追求林晓他不能阻止,但是他也不会退让的。 “他还没有答应成为你的伴侣,什么是你的,任何兽人都有权利追求他。”弗里曼反驳,继续道,“我要跟你决斗” “好”梵塔懒得多说,直接变成兽型,弗里曼二话不说也变成兽型态 林晓终于反应过来,看到前面要开打的两人,林晓真的有点生气,直接暴粗口“你们给我等等,去他妈的决斗,老子又不是物品,任你们争来争去。” “梵塔你给我过来,还有弗里曼你给老子说清楚什么叫想要我成为你的伴侣,老子跟你才认识不到半天,伴侣个屁呀!” 梵塔听到林晓说的一大堆虽然有些不是很清楚是什么意思,但是梵塔知道林是真的生气了,乖乖的变成人型态到林晓傍边。 弗里曼看对方不准备打了,也变换人型,疑惑的看向林晓,刚才林晓话说得太快还有很多他不理解的词,没听懂。 林晓没听到弗里曼回答他的话,而是疑惑的看着他,有对弗里曼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经过刚才那吼了一下林晓怒气也消了,林晓会有那么大的火气,都是今天上午忍受弗里曼那魔音给认出来的,还有就是梵塔明知道他明明看出弗里曼是抽疯还要和他一起疯,林晓从来不是容易生气的人,以前就算生气也不会直白的表现出来,可是直接从来到这里后遇到梵塔,他的情绪都被扩大了几倍,一点都不想原来那个事事淡然的他了,这个习惯不好,他要改掉。 听明白林晓问什么,弗里曼回答道“我已经想过了,你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而且还又矮又笑但是这些都不由什么,最主要的是你做的菜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我很喜欢,我想要你成为我的伴侣。” 听到弗里曼的回答,林晓忍不住又想骂人,什么叫他长的不是很好看,什么叫做又矮又小,林晓自认为他虽然没有长得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但是好歹算长得清秀,穿上一件衬衫一条牛仔裤好歹是阳光小伙一枚,身高是林晓的痛但是他是南方人不算矮好吗?最重要的不是这些,什么叫做你煮的菜,我很喜欢,我要跟你想要你成为我的伴侣。他是要找伴侣还是要找厨子,林晓真想问。 但是林晓最后还是忍下了暴粗口,也懒得问,只是淡定的道“那些食物是梵塔做的。” “呃…是吗?”弗里曼终于反应过来,原来是他搞错了呀!两只眼睛有点不相信的看向梵塔,原来那么美味的食物是一个雄性做的,难道他要找一个雄性想做伴侣吗?弗里曼在心里考虑,在看了看梵塔,身高比他高,身材比他壮,长的不难看,虽然脸上总是没有表情,话少了点,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会做美味的食物呀!而且和强壮,不想雌性那么脆弱,就不用他照顾,好像跟他成为伴侣也不错。弗里曼再看向梵塔时变得两眼放光。 林晓把弗里曼所有的表情都看在眼里,林晓忍不住问“你不会是在想怎么追求梵塔吧!” “噫,你怎么知道呢?” 听到弗里曼的回答,林晓终于忍不住笑了,原来这个长得一副美人脸的狐狸,就是一个空有美貌的二愣子,还是一个贪吃的愣子,这就是传说中的花瓶吗?林晓原来还不相信有花瓶美人这一说,不过现在林晓相信了,眼前这个不就是吗?想想今天早上他被这么个二愣气到两次,他不是比二愣还二愣吗? 而梵塔更是直接,最后弗里曼那张妖孽的脸上多了几个淤青。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老话,感谢亲们的支持,如果喜欢就请一直跟下去吧! 12发现匐地龙 经过梵塔一顿揍后,弗里曼算是彻底的赖上林晓他们,赶都赶不走,当然关于伴侣那码子事,弗里曼是再也不敢提了。 当天晚上梵塔又给林晓做了香菇炒肉,梵塔当然不会做弗里曼的份,然后林晓吃饭的时候,就被一双发光的饿狐眼盯着,林晓都有一种他变成美味的感觉。在这种眼神下林晓要是吃的下饭,估计第二天他铁定要便秘,没办法为了自己好,林晓好心的把食物分了一半给弗里曼。看到顶着一张妖孽脸,却在捧着碗舔的人,林晓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了,伤不起呀! 有了第一回,第二回还会少吗?所以从那天以后,只要吃饭的时候弗里曼就对林晓紧迫盯人,林晓实在受不了他那种眼神,每回都会分一半食物给他。林晓觉得没什么,反正如果他吃不饱,梵塔还会再给他做,而且林晓觉得弗里曼虽然二了点、呆了点、贪吃了点,但是他不讨厌。 但是梵塔就不是这么想的了,每次看到林晓把食物分给弗里曼脸色就不是很好,梵塔就故意做了几顿苦瓜宴,什么苦瓜炒鸡蛋,什么苦瓜炒肉,连苦瓜炒蘑菇都出现了。那苦瓜当然就是以前林晓叫梵塔摘过的苦果,为了好记现在直接被林晓叫作苦瓜了,后来林晓用来试做了一回苦瓜炒鸡蛋,味道还不错,苦果肉尽然比林晓吃过的苦瓜还要嫩,林晓很喜欢,但是林晓记得很清楚当时梵塔吃过一块后也再也不碰,只是因为林晓喜欢吃,梵塔才会偶尔做一次给林晓一个人吃。 当林晓第一餐看到苦瓜炒鸡蛋的时候还没有想到什么,但是当林晓看到弗里曼吃了一筷后就龇牙咧嘴的,林晓就完全明白了梵塔的想法,他一定是故意的,林晓可以肯定,但是林晓没说什么津津有味的吃着苦瓜炒鸡蛋,反正又不是他不能吃,他还挺喜欢吃苦瓜的。但是接下来的几餐里林晓顿顿都看到苦瓜后,他连色有点不好了,喜欢吃也不能顿顿吃呀!现在看到苦瓜的林晓,脸都快变苦瓜了,如果在这样吃下去,林晓觉得他会有心里阴影,林晓决定如果下午梵塔再给他做苦瓜他就必须跟他好好的谈谈了。 当天下午吃饭的时候,林晓果然又看到了一盘苦瓜炒鸡蛋,林晓脸色不好,没有像往常一样吃饭,直接把梵塔叫到一边去谈话,找了一个只有两人地方,他还是不习惯什么拐弯抹角的直接问了梵塔到底怎么回事。 等梵塔说完后,林晓终于明白梵塔是不满意他把食物风给弗里曼,说什么在兽人大陆一个雌性如果愿意把食物分给一个雄性,一般那个雄性不是亲人就是伴侣,要么就是对对方有好感,其它的兽人都要付出劳动才可以分享到食物。而这几天林晓把梵塔给他的食物分给弗里曼,不仅是说明他对弗里曼有好感更是对于梵塔的间接的不接受。 林晓听了他被迫连吃几顿苦瓜的原因后,他晕,林晓终于明白他也犯了一些兽人小说中所说的因为风俗不一详导致的错误。通过这件事给了林晓一个提醒,无知是要不得的,为了避免以后因为无知把自己给买了还不知道,还要替别人数钱的事情发生,林晓决定要把兽人大陆的风俗了解一遍。 于是续学习兽人的语言,学习认识动植物,林晓又开始了对兽人风俗习惯的了解。而从那天后林晓还是会把食物分一半给弗里曼,但是打猎的时候变成了弗里曼打三个人的份,梵塔只要负责煮食物就好,而林晓还是只负责吃就好。 虽然梵塔还是很不满意弗里曼跟着他们,但是有了弗里曼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梵塔不用丢下林晓去打猎,每次他都很不放心,匆匆去匆匆回,不能打到最好食物回来。而且在经过那次谈话后梵塔知道林晓不是对弗里曼有好感,他根本不知道分享食物的意思,所以梵塔也默许了弗里曼的存在。 走了几天,他们还是没有发现匐地龙的踪迹,他们来到了当初梵塔救林晓的地方,林晓提议他们找个山洞住下来,然后以山洞为中心向周围找。林晓想当初既然能在这里发现匐地龙,那么匐地龙就应该住在附近,这样找总比以前没有范围的瞎碰运气的好。梵塔和弗里曼两人当然答应。梵塔虽然不认为匐地龙就在附近,要知道匐地龙每天会行进很远捕食,但是在那里找都是找,更何况这里的确遇到的几率大一点,而弗里曼是只要能跟着林晓他们两人就好,一切为了美味的食物。 说到找山洞,林晓就不得不想起当初他那段辛酸血泪史,不过现在不同了,有梵塔这只大老虎和那只号称是最快之一的红毛狐狸在,那是当时林晓靠两条小胳膊小腿不能比的。 很多事就是如此,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在林晓他们找山洞的时候,尽然发现了匐地龙的粪便,而且还是新的,说明匐地龙刚经过这里不久。也不知道梵塔和弗里曼是怎么做到的,通过那么点粪便硬是找出匐地龙前进的方向。根据梵塔说通过观察周围的草和土地可以知道,但是林晓看了几眼周围的草和土地完全没有看出什么来,看不出来,林晓也不再纠结怎么看出来这件事了,林晓归结于兽人的经验和天性,反正林晓只要跟着梵塔他们走就对了,能找到匐地龙就行。 林晓跟着梵塔他们走了将近二十分钟,尽然走到一个湖边,湖不大,说是湖还不如说是一个大水塘子。看到这湖林晓又一次感叹他当初的悲哀,他在这片区乱跑了三天硬是没有走到这个湖这里来,而是走到那些变态动植物的领地上去,可想而知他当时是有多倒霉催。 他们没有直接靠近那湖,而是在距离湖一百米的灌木丛中停下,这时林晓才从梵塔的口中知道已经发现匐地龙,可是林晓看了看前面的湖边,什么也没有,可是梵塔说就在湖边,林晓又看了看还是出了一些草就是几棵树,哪有什么匐地龙。林晓的视力不算好,但是好歹他也是在大学里仅存的几个不用到框框的人之一,去年他还体检测过视力还在4.8的良好线上,难道来到这里让他的视力变差了?那怎么可能,要是这样林晓平时就应该感觉得到呀。现在林晓终于体会到了梵塔说的那句匐地龙不好发现,它们身体的颜色和泥土的很像,这哪里是很像,明明就是一样好吗?梵塔没有管旁边的林晓在想什么,对弗里曼说了几句什么就变成了拟型态(也就是小老虎的型态),慢慢的匍匐前进,看到梵塔变成老虎,林晓就眼睛一眨不眨的跟着梵塔,他和梵塔在一起那么久了,可还没有一次好好看过梵他捕猎,这可真实版的老虎捕猎比动物世界好看多了,林晓怎么能错过呢! 林晓看着梵塔一步一步的靠近湖边,在离湖还有三十米的地方瞬间变大,一个猛扑向前面的空地,然后林晓就看到梵塔前面一坨黄褐的东西动了,再然后林晓就看不清楚了,反正就是梵塔跟那东西你来我往抓抓咬咬,没多久梵塔停了下来,林晓才反应过来,这就完了吗?林晓呆呆的问了问傍边的弗里曼,才知道就这么完了,这也太容易了吧!梵塔不是说匐地龙很厉害吗?原来除了难找之外也没什么,林晓这样想着。可是林晓不知道的是梵塔实力强、经验足,要是换做别人那里能那么快。 杀死匐地龙,梵塔取了血液,又是一阵抽筋剥皮挑骨,本来梵塔还怕林晓受不了这种血腥场面,他知道部落里有很多雌性就很不喜欢血的味道,以前他每次打猎也都会处理好才带回去的,但是看林晓面色不改色在傍边看,梵塔觉得林晓真的很特别,他越来越喜欢林晓了。只有林晓知道,对于这样的场面他没有什么影响,其实不是他有多特别,更不是因为林晓心理素质有多好,而是林晓好歹也是医学院的学生,大学三年兔子蟾蜍没少解剖过,连泡过药水的死人都翻过几遍,还有什么不适应呢! 最后有用的全部都被梵塔他们收刮走,一条好好的匐地龙被梵塔弄得面目全非,血腥太重很容易引来大型的食肉动物,梵塔他们拿到东西后就快速的离开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13回部落 匐地龙已经找到,按照梵塔用原来的计划是要去无望峰找雪灵果的,但是现在有林晓在,梵塔救不得不改变计划。要找雪灵果就必须等到冬季才能摘到,但是冬季太冷了,林的身体是那么的弱根本不可能在外面度过冬季,更别提要去长年积雪还危险重重的无望峰了。梵塔不想让林晓遇到一丁点的危险,他决定带着林晓会部落。 听到梵塔说要回部落,林晓有点不同意,他可是还记得梵塔说过他的试炼除了要拿到三样东西中的两样,还要在外独自生活一年,梵塔现在提前回去会不会导致他的试炼没能完成。林晓很清楚如果没有自己梵塔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是林晓不想这样。从梵塔遇到他以来,梵塔就默默的陪着他,照顾他,迁就他,事事都以他为优先,梵塔已经给了他太多了,可是他什么给不了梵塔,有时候林晓都有一种什么都不要管了,忘掉以前的一切,就这样和梵塔过一辈子的冲动。 林晓看过很多关于爱情的书和小说,但是他却真的没有谈过恋爱,他不知道这种想法是不是代表他也爱上了梵塔,但是林晓记得他看过一部小说中写过,如果你开始认真考虑跟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么说明你已经爱上了他。林晓想他可能真的爱上了梵塔,但是他就能忘了自己生活二十几年的地方,忘了生养他的父母,抛弃自己的责任而在这里享受幸福吗?他想他还是不能,这样得来的幸福他会不安的。但是他就能看着梵塔难过吗?他想他也不忍心。 那么他该怎么办呢? 正在林晓想的出神时,一双有力的手把他拥怀里,林晓回过神来,就看到梵塔那双锐利的眼睛里藏不住的担心,“林,在想什么呢?” 林晓随从的靠在梵塔的怀里,享受眼前这个人的温暖,林晓慢慢的说出自己的担心,“梵塔现在回去会不会影响到你的试炼,我不想你因为我的原因而完不成试炼。” “林不要担心,以前也有一些兽人因为一些原因而提前回到部落,只要回去后跟族长说清楚就行了,跟何况我已经拿到两样东西,基本上算是完成试炼了。”原来林是担心他,林还是那么的贴心,梵塔想到。 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就安心不少了,其实他也想早点去看看他们的部落,已经在卡达森林待了将近三个月再不去见见人,林晓都快以为他是野人了。 “林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不要胡思乱想,我不喜欢林皱着眉的样子。”梵塔说着双手放到林晓的额上,轻轻的帮林晓按摩。 “梵塔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林晓轻轻的问道,如果不对他那么好,他就不用那么纠结了。 为什么要对林那么好呢?其实梵塔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对林晓好,就是想宠着林晓,就是想把所有最好的给他,“没有为什么。” “那么梵塔为什么会想要我成为你的伴侣而不是的别的雌性呢?”林晓其实一直想问梵塔这个问题,他真的不知道自己那点吸引梵塔,他没有惊艳的外表,也没有什么特殊才能,从小到大他就是一个埋在人群中就找不到的人。 “林和他们是不同的。”林总是那么的坚强独立,从不愿意多依赖别人,这样的林让他心疼;林总是那么淡然,给人一副难以亲近的样子,但是对于救了他的我却很好甚至纵容,这样的林让他想要亲近;林总是那么的认真,认真的学会他们的语言和风俗,认真的研究那些动植物,并且用它们做出许许多多新奇的东西,这样的林让他觉得在闪闪发光。但是林最吸引他的都不是这些,而是林的笑,总是让人心里感觉暖暖的,。” “是吗?”林晓听到梵塔的回答笑了,他是不知道他自己有什么不同,要真说不同就是他不是这里的人罢了。 梵塔没有再回答林晓的话,只是用一双锐利的眼睛充满爱意的看着林晓。 林晓也没有在说话,只是静静的靠着梵塔。在心里轻轻的说着:梵塔,我好像也爱上你,但是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如果有一天可能的话,我会亲口告诉你。 林晓从来不是一个扭捏的人,爱上就是爱上没有什么不好承认的。 夜是如此的静谧,只剩下两人心跳的声音,和火堆烧柴的响声。 第二天,梵塔他们启程向霍蒙森部落赶去,据梵塔说过霍蒙森部落离这里很远大概要十一二天左右才能到,当然他们不能像以前那样慢悠悠的任由林晓走着去,而是梵塔直接带着林晓飞,虽然梵塔为了照顾林晓放慢了速度,但是对于林晓来说这速度还不是一般的快。 本来想着他们要回去了,弗里曼应该不会再跟着他们了,但是弗里曼尽然说他好不久没到过霍蒙森部落了,也想去看看。 林晓是不相信他的说辞,他不过是为了美味的食物罢了!林晓真担心那天他因为美食被买了。林晓懒得管那只馋嘴狐狸,跟着就跟着吧。 于是卡达森林就出现这样的一幅画面,上空中一个人骑着一只大白老虎飞,地上一只火红狐狸追。现在林晓终于相信了弗里曼所说的他们迅狐族是少数速度能跟有翼族比的种族了。 林晓他们就这样白天飞行,晚上休息,一连几天下来,林晓的大腿根都在痛,梵塔发现林晓不舒服后,第二天没有再用兽型驮着他,而是变为人型抱着他赶路。 被一个大男人抱着,林晓还是会感到不舒服,但是林晓没有挣扎,他知道他根本就不能再坐着白老虎了,而靠他自己的脚走可能一个月都到不了霍蒙森部落,反正又不是没被梵塔这样抱过,而对于弗里曼那只跟屁虫直接无视。现在在梵塔怀里的林晓无比想念有汽车、火车、飞机的的日子。 梵塔这样抱着林晓赶路,无疑是比飞要慢得多,所以他们走了十三天,还是没有找到达霍蒙森部落,但是梵塔说快到了,只有一天就可以到了。可是老天似乎诚心跟他们作对,尽然下起大雨来,迫使梵塔他们不得不停下来,找了山洞避雨。不过幸好梵塔对这一带很熟,山洞很容易就找到了。 大雨一下就下个不停,梵塔说这是正常现象,每年进入冬季之前都会下几场大雨,于是林晓他们除了必要捕猎以外就一直待在山洞里避雨,直到第三天的上午天空终于放晴了。梵塔知道按照惯例只要一放晴就会晴上几天,所以梵塔决定在这里再停一天,他想多打点猎物带回去,马上就要过冬了,他一年都没有在家,根本没有储存什么食物,现在还有林和着他一起,要多准备一些嫩一点的肉和林爱吃的野菜。 因为梵塔要去打猎,只能让弗里曼留守在山洞里保护林晓,虽然梵塔很不愿意让林晓跟弗里曼待在一起,但是林晓的安全最重要,更何况林晓是绝对不会喜欢上那只又笨又傻的狐狸。 梵塔走后,林晓实在觉得太无聊,三天,一连三天,他就在这个破山洞里渡过,没有电视、没有电脑、连一副扑克都没有,三天来林晓无聊了只能听梵塔讲关于霍蒙森部落和他小时候的事,梵塔讲着讲着林晓怎么觉得他有一点像是在调查未来结婚对象的家庭背景的错觉,想到这林晓的脸又诡异的红了。现在终于放晴了,林晓决定出去走走,反正又那只红毛狐狸在,他的安全应该不是问题。 林晓要出去,弗里曼也只能跟着,不说为了梵塔做的美味食物,就是兽人守则他也不能放一个雌性独自一人到森林里乱窜。 才下过雨的森林,空气清新,还带着泥土的气息,让林晓感到全身心的放松。可能是因为刚下过雨的原因,林晓没有走过多久就采到了很多的蘑菇,林晓想着带回去后可以做成干蘑菇,等冬天没有菜吃的时候可以用水泡开来吃,林晓记得干的香菇煮出来的味道比起新鲜的香菇要更浓更香,但是他没有吃过干蘑菇,不知道味道会是如何,反正都是菇,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林晓他们又走了很久,找到了一些疗伤的草药,本来林晓想梵塔打猎也应该回来了,要是看不到他一定会着急,他应该回去了,可是一抬头看到离着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颗二三十米高的树,结着紫红色的果子,林晓激动地跑过去。 还没等弗里曼回过神来,他就看到林晓被什么甩飞,然后他只听到林晓“啊!”的一声,林晓重重的摔倒地上,弗里曼马上反应过来变成兽型对上那只甩飞林晓的怪物——息莽兽。 而打猎回到山洞没有看到林晓,出来找人的梵塔也看到了林晓重重落地的一幕,他的心都快要停止了,走到林晓的身边,梵塔双手颤抖的抱起地上的人,看着怀里已经不醒人事,嘴角上带着血的林晓,梵塔很害怕,双手不自觉的搂紧,好像这样能让他更好地感觉到怀里的人还活着,林不能有事,林绝对不能有事,他要回部落,对回部落,找巫医一定能够治好林的,梵塔就这样想着,抱着林晓飞快的向部落赶去。 而可怜的弗里曼解决完息莽兽后,只能乖乖的回到他们住的山洞收拾东西,往霍蒙森部落的方向追两人。 作者有话要说: 14养伤(上) 等林晓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天。 林晓睁开眼睛,就对上梵塔那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林晓觉得被这样的眼睛看上一眼,无论谁都会沉迷。 “梵塔…”林晓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生痛,发不出声音来,多动一点就牵动五脏六腑都痛。 “林,不要说话,先喝点水吧!”梵塔看到林晓醒来,三天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从来没有表情的脸也多了一丝喜悦。看到林晓张口没有说出话来,梵塔赶紧一边手轻轻地扶起他,一边手端着水杯喂他喝点水。 林晓喝完水后,梵塔又轻柔地放他躺下,帮他盖好兽皮,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林晓是什么易碎的娃娃似的。 林晓看到梵塔的动作,心里暖暖的,嘴角不自觉带上了笑容。 看着林晓盯着他笑,梵塔眼里满是宠溺,伸手轻抚了一下林晓有点苍白的脸蛋,“好了林,我再去请巫医来给你看看,乖乖躺在床上不许乱动,不然伤口会痛的。” 被梵塔那样看着,林晓只能乖乖的点头。 看着梵塔出去,林晓终于有时间打量他所处的环境了,嗯!是一间用木头和兽皮搭建的房子,虽然很简单,但是有门有窗,还挺宽敞,并不像林晓看过的兽人小说中写到的那样是住什么山洞或树洞。房间里东西不多,家具除了林晓躺着的大石床,就是床边的一个小柜子,柜子是用树木和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藤子捆绑成的,看起来很粗糙,但是放在床边有点地球上的床头柜。柜子上面放着林晓专用的小竹杯还有几个新鲜的小野果,林晓知道这都是梵塔特地为他准备的,因为都是他平时喜欢吃的几种水果之一。房间的墙上东西也不多,挂着几张兽皮,和一把骨刀,除了这些房间里再也没有其他什么,林晓评价:简单、大方、很具原始感,很符合梵塔的风格。 林晓这样想着,梵塔已经回来。他后面跟着一个银灰色头发的男子,大概一米八左右,身体没有像梵塔那种强壮感,而是有点偏瘦,长得不好看,但是气质很好,给人的感觉很斯文,最让人舒服的是他脸上挂着的浅笑,温温和和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温柔的人,林晓知道这应该就是梵塔所说的巫医,还是个雌性。 玛雅进来就看到前几天一直昏迷的人正在用那双漂亮的黑色眼睛打量他,眼睛咕噜咕噜的转,很是可爱,玛雅想这么可爱怪不是梵塔那么宝贝。 “你好,我叫玛雅,是霍蒙森部落的巫医,感觉怎么样?”玛雅对着林晓微笑的问道。 林晓见玛雅向他问好,想坐起来,还没有等林晓动,梵塔已经抢上前来,轻柔的扶起他,让他靠坐在他的怀里。 林晓回头对梵塔笑了笑,他现在实在没有力气自己坐好。看到林晓的笑,梵塔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发,等林晓转过头就看到玛雅微笑的看着他们,林晓连一下子就红了,“咳…咳,你好,我叫林晓,感谢你的关心,我感觉已经好多了。” 玛雅看到林晓不好意思,也不再盯着他两看,顺从的岔开话题,“那在让我给你做个检查一下。” 林晓这次受的伤真的很重,内脏有震伤,需要用药慢慢的调理才会好,背部断了两根肋骨,玛雅在三天前已经用药给他续好,需要二三月才能长好,而背部的大片瘀伤,要用药膏揉开。说完了病情,玛雅又仔细的跟梵塔交代了一下平时食物和一些其他地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没有多留,把空间留给两人。 玛雅走后房间里就只剩下林晓和梵塔两人,梵塔没有放开林晓,而是就这样抱着林晓,感觉着林晓的气息,这三天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渡过来的。当天抱着林以最快的速度回到部落,直接把林抱到玛雅那里,听到玛雅说到林的伤得那么重时,梵塔的心生生的在痛,他多么后悔他那天在那里停一天的决定;他多么后悔把林留在三洞;他多么后悔他不能及时感到林身边。在玛雅说林身体很弱,很可能晚上会发热,醒不醒的来那就要看兽神的意愿时,梵塔在心里向兽神祈福,无论怎么样都要让林醒过来。第一天晚上林果真发热了,他一遍一遍的用玛雅给的药给林降温,终于一天过去林没有再发热,但是林没有醒来,梵塔不敢离开他半步,他只能一直盯着林看,感觉着林轻缓的呼吸,就怕一不注意林永远离开他。就这样看着林晓,似乎兽神听到了他的祈求,林在第三天终于醒了,只有他知道当看到林睁开眼睛的那一刻他有多开心。他再也不要看到林这样,他向兽神起誓他会保护好怀里的人,再也让他受到一点伤害。 林晓没有说话,任由梵塔抱着,他知道这次他让梵塔担心受怕了,可是一直抱着也不是回事呀!林晓轻轻推了推傍边的大个子“梵塔我饿了,我要吃香菇和奶果。” “好!”听到怀里的人说饿了,梵塔宠溺的笑了一下,然后出门去给林晓做吃的。 而林晓却呆呆的躺在床上还在回忆刚才,刚才梵塔尽然笑了,林晓觉得这有点不真实,不过梵塔笑起来其实很好看,有点绽雪寒梅的感觉。 林晓跟梵塔一起吃了的点东西,两人又美美的睡了一觉,林晓终于想起可怜的弗里曼来,根据林晓对梵塔的了解,弗里曼让他受了伤,梵塔是绝对不会给他好脸色看的,但是这次的事情真的是个意外,要怪也只能怪林晓倒霉。 “梵塔,那个弗里曼呢?” “林放心吧,他被安排在我们不远的空屋子里住了下来。”梵塔虽然很不想提那只狐狸,甚至还想揍他一顿,但是梵塔知道林晓不喜欢他这么做,林晓不喜欢他就不会做,林晓想知道他就会告诉他。 “嗯!”听到弗里曼还好好地活着,林晓也不再多问,他突然想到那天伤他的东西,当天他晕得太快,根本没有看清楚那东西是什么,“梵塔那天伤我的是什么呀,为什么弗里曼没能发现他的存在?”是呀!林晓很好奇,要知道兽人是很敏感的,一般只要野兽一出现,兽人就能发现,而那天那个东西明明就在离他和弗里曼十多米远地方,但是弗里曼却没有发现。 “那是息莽兽,这种野兽在卡达森林里其实很难见到,他们体型大,通身墨绿色和树干很像,他们总是爱盘在树干上休息,这种野兽是冷体动物,平时不动时呼吸几乎没有,而且他们没有气味,只要他们不动就算是兽人也很难发现他们的存在,但是这种野兽没有毒,只能靠身体缠死猎物,所以对于兽人来说它比起其他野兽好对付多了。”但是对于像林晓这样的雌性来说,无论什么弱小的野兽都是致命的危险,这样想着,梵塔不禁把怀里的人抱紧了一点。 听完梵塔的讲解,林晓得出两个结论,一是:那种息莽兽跟地球上的蟒蛇很像,但是比蟒蛇要危险得多了;二是:他真的很倒霉催,连很难见到的息莽兽都遇到了。 “梵塔还记得我受伤的那个地方吗?”林晓突然问道。 “嗯!” “那等我伤好了,梵塔再带我去那里好吗?在那里我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嗯!”对于梵塔来说只要林晓让他跟着,去那里都成。 是的,林晓当天就是因为看到了那棵树才忘记了危险兴冲冲地的跑过去,才会受伤,而那棵让林晓兴奋的树就是箭毒树,林晓是不会认错的,当年他在学到这种植物的时候,还特地去百度了一下它的图片,后来老师带他们去云南西双版纳实地考察是还亲自见过。 箭毒树有名“见血封喉”,落叶乔木,高二到三十米,叶成椭圆形,春夏之际开花,秋天结出像小梨子一样的红色果实,成熟时变成紫黑色,全株有毒,是世界上木本植物中最毒的一种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中国只有海南和云南的热带雨林里才有。 这些都不是林晓兴奋的地方,有毒的植物林晓在卡达森林里发现了几种,通过梵塔这个原著居民的介绍林晓又认识了很多,而国家保护植物也没有什么稀罕的,他的包里还有几根六复叶的人参还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呢!那么是什么让林晓那么兴奋呢?因为箭毒树不负它见血封喉的名字,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被涂有它汁液的东西划伤一个小小的口,必死无疑,并且最最重要和神奇的是被箭毒树毒死的野兽肉尽然是没有毒的,可以食用。当年林晓就是因为觉得这是最好的野外生存必备防身药物,他才对他那么感兴趣,才去查了它大量的资料。 林晓从来到这里,还在卡达森林里独自寻路的时候就在想能找到类似的植物,后来遇到疵牙兽,等梵塔来救他的那回,他更坚定了他的想法。如果梵塔不能及时的赶到,如果梵塔不在他身边,难道他就要等死吗不,他是男人,他必须有自保能力,他不可能变的像梵塔那么强,那么就只能用毒了。 当林晓看到箭毒树这么符合他要求的毒,你让他怎么能不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15养伤(中) “林醒了,该吃饭了!”看着床上睡着的人,苍白的脸色和那双轻微的皱起的眉,无不在显示主人身体不适,梵塔知道林睡得并不好的,他心疼不已。 “嗯…”林晓在昏昏沉沉中听到梵塔熟悉的声音,无意识的回应。 “林起来吃饭了。”看着并没有睁开眼睛的人,梵塔无奈的笑了笑,弯下腰,轻柔的抱起床上的人儿,林还是那么瘦小,自己都努力喂了三个多月但是肉一点都没有长多,反而瘦了很多,而这次又受了伤不知道要瘦成什么样,不行,他一定不能让林再瘦了,一定要多做一些好吃的给林吃,梵塔在心里想着。 “嗯?梵塔…”因为梵塔的动作,林晓终于清醒过来,一双因为刚睡醒还有点朦胧的眼睛看向抱着他的人,很明显是在问梵他为什么吵醒他。 “林,该到吃晚饭的时候了,而且林还要吃药,玛雅说了药要按时吃,不能耽误时间。” “哦!”听到梵塔的话林晓表示明白的点了点头。林晓才发现屋里已经点上了脂火,脂火有点像油灯,其实是提取一种叫作火树的很易燃植物的浆液和纤维制成的,林晓第一次看到梵塔点时,小小惊讶了一下,他不得不再次佩服兽人们的智慧。看了看窗外,天已经黑了,他记得今天他中午大概是两点过钟睡得,林晓抬起手看了看手上的表,现已经是晚上七点二十了,看来他这一觉睡得还真长,平常他也是会睡睡午觉,但是从来没有睡那么久,不过这大概是因为他身体受伤虚弱的原因,才会那么嗜睡。 说到记时方法,林晓早就发现这里的记时尽然与地球很相似。先说这里的一天,林晓用他的手表记过大概也是二十四个小时,而这里记时使用的是一种用竹子作成的东西,被梵塔他们叫作朔,朔的原理有点像沙斗,但是它们要简单很多,大概地球上的三个小时是朔的一个刻度,而朔只有四个刻度,从早上八点开始到晚上八点,然后在从新倒过来记时。这里的季节也有春夏秋冬之分,只是在春夏交接之际多了一个雨季,但是他们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不像地球有明确的月数甚至精确到那天,他们而是靠动植物的生长迁徙等自然现象来判断。没有地球的完善,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才发展到石器时代的兽人大陆来说已经很了不起,而且这里的人根本也用不上那么准确的时间,因为他们不用像地球上的人那样争分夺秒的生活,这是当时林晓听完梵塔的介绍时在心里的评价。 虽然这里有记时的,但是林晓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小青年,林晓已经习惯了要知道确确的时间,好像这样更能安心点。林晓知道如果他一直回不去,就必须适应,可是现在他还不想,等到他的表没有电停止走了再说吧! “林是想在屋里吃,还是外面吃?”看怀里的人终于清醒过来梵塔尽心的问道。 “还是在外面吃吧。”他从醒来都大半天了都还没有出过这个屋子,他想看看周边的坏境。 梵塔听到林晓的回答,拿了一张兽皮把林晓裹得只露个小脑袋,才抱他出去,直接把林晓抱到火堆旁边,停了停,并没有立刻放下他,而是又抱着林晓进屋再拿了一块兽皮出去,把兽皮折叠了两下铺在火堆傍边的石墩上,才放林晓坐在石墩上。 本来林晓还不明白梵塔为什么出了又进,现在看到这里他才明白,原来是为了不让他凉着,可是他身上本来就被梵塔包了那件厚厚的灰熊皮,那里还会冷呢?想是那么想但是被一个人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心还是暖的。 林晓坐下以后松了松兽皮,才能好好的打量周围,现在已经黑了,但是有火堆,还是可以看到个大概。林晓现在坐的地方是屋前面的平地,平地挺宽,外围用树木围了一人高的栅栏,林晓现在坐着,根本看不到外面,就算能看到也太黑了看不清楚。看不到外面,林晓又扭了扭头观察他身后,这一看林晓才发现原来他住的屋子是以几棵大树为主柱子,再用木头和藤子紧密排列建成的,比起林晓那时看到屋里的样子,猜想的要好得多,更让林晓惊叹的是原来他的屋子上面还有一座小的屋子,这就是传说的二层小别墅吗? “梵塔,那上面的小屋是干什么用的?”林晓觉得疑问,难道是储存室? “那是比洛住的。”梵塔一边搅拌着锅里的食物,一边回答。 “哦。”林晓早在卡达森林的时候,就把关于梵塔的大大小小的事了解了个遍,早就知道梵塔有个弟弟叫比洛才八岁,是个小兽人。因为梵塔去做成年试炼不能照顾他,所以梵塔让他去了他的好友塞罗斯哪里住,应该是因为这几天梵塔一直忙着照顾林晓才还没有把他接回来。 据梵塔所说,梵塔的父母在他十三岁能打猎养活自己的时候,就把仅仅三岁的弟弟丢给他了,而出去过游历去了。梵塔就一直一个人带着幼小的弟弟生活。这是多么苦逼的剧情;多么不负责任的父母;多么坚强的兄弟;林晓想要是在中国梵塔不得十大感动中国人物的奖也要得二十一世纪优秀青年奖,但是在这全是兽人和野兽的的坷德大陆这就叫作正常。因为雄性兽人很强壮,三岁已经不用父母怎么照顾,只要给食物吃饱就行,十三岁兽人已经可以脱离父母独立生活,虽然打不到太大的猎物,但是养活自己一般没问题。还有就是兽人之间最重要的永远都是伴侣,而孩子是不可能排到第一位的,不想地球夫妻有了孩子一切就变成了为了孩子,为了孩子努力工作;为了孩子努力维持婚姻;为了孩子努力守着那没有爱的情,甚至还会有因为没有孩子或是什么原因不能有孩子而最后结束恋情的。想起来真是可笑,明明是因为爱才会有了孩子,可是后来大多数却变成了为了孩子才努力的守着那仅存的爱,因为没能有孩子而结束爱。 “林,吃东西了!” 正当林晓想着,就听到梵塔的声音,梵塔已经端着一碗食物递过来给他,林晓看到梵塔觉得自己也很可笑,他不是有了爱而因为其他原因犹豫不决吗?他有什么资格评价别人的爱情呢! 今天梵塔炖的是骨头和肉,肉很软,林晓只要放到嘴里轻轻地嚼一下就能化开,也不知道梵塔炖了多久。要知道林晓从来到这里到如今身体什么都没有改变,以前吃肉他都是梵塔撕碎,他还得死命地嚼,而现在能做到入口即化,不是从中午就炖了林晓不信。今天的肉汤也特别好喝,并没有炖肉的油腻感,梵塔一定倒掉了前两次炖的水,这还是在卡达森林时林晓教梵塔的去除肉油腻的方法。 林晓知道这些都梵塔特地做的,因为今天玛雅在交代吃食注意的时候说到过骨头对林晓的肋骨快点长好有帮助,还有在生病期间他最好不要吃油腻和硬的食物。梵塔总是这样细心,总是默默的为你做好一切,这样的梵塔让林晓更加愧疚。 如果他的父母知道他在这边的生活,他们会不会同意他留在这里呢?林晓坐在石墩上,抬头望着天上那个泛着诡异的幽蓝色光的月亮,在心里问道。 “林怎么盯着贝尼斯法蓝看得那么出神呢?” 似的,在这里月亮不叫月亮,他有一个名字叫作贝尼斯法蓝,而且他不是白光而是散发着诡异的幽蓝色的光,据梵塔所说贝尼斯法蓝和兽神是恋人,兽神为了维持兽人大陆的存在不能离开这片大陆,所以贝尼斯法蓝每天晚上都会在天上静静的望着这片大陆,望着他的恋人。林晓听过这个故事以后觉得原来兽人也这些具有想象力,他当然不会相信这些神话故事,中国古代的神话故事还少吗? 听到梵塔的话,林晓低下头就看到刚才还在收拾碗筷的梵塔已经蹲在他旁边,用一双碧金色的眼睛看着他,林晓对梵塔笑了笑,道“梵塔知道吗?在我的家乡有一种说法,如果相互思念的人相隔两地,他们只要都看着月亮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思念。” 梵塔知道林晓的家乡把贝尼斯法蓝叫作月亮,林一定又在想他的亲人了,因为只有在想念亲人时,他的脸上才会带上淡淡的哀伤。梵塔想磨平林晓的伤感,但是他现在却不知道怎么做,“林,等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找你的部落。”梵塔能做的只是这些,但是梵塔不知道的是林晓其实不只是在想怎么回去,还在纠结着找到后的方法就要离开他。 听到梵塔的话林晓只能对于笑了笑,林晓看到锅里住着什么,忙着岔开话题问道“梵塔锅里煮的是什么呀?” “呃,那是林的药。” “哦,看起来好苦的样子?”林晓看着锅里黑乎乎的水,皱眉道,他虽然以前也经常吃药但是从来没吃过中药,都是固体的一口吞了就好。林晓虽然像小孩一样怕苦,但是这一锅还是骇人。 “林不用担心,我从熊族那里换了蜂浆,吃药后喝蜂浆不苦。” “嗯。”蜂浆就是地球上所说的蜂蜜,在卡达森林时,馋嘴的弗里曼弄来吃过,过不梵塔说他跟熊族换的,熊族果然是爱吃蜂蜜的种族,这让林晓想起了小时候看的维尼熊,想想这里熊族吃蜂蜜的样子会不会也那么可爱,以后一定让梵塔带他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16养伤(下) 林晓从受伤醒来,他就过着幸福而又痛苦的生活。幸福的是他过着吃睡吃睡猪一样的生活,还不用担心有猪一样的结局;痛苦的是他被梵塔禁足了,每天除了吃饭只能躺在床上,要是想出去也可以,不过必须的要梵塔抱着。天啊!他受伤的是背部和内脏,跟腿和脚毛球关系也没有,他一个大男人腿脚好好的怎么可以让梵塔抱着出去,他还要不要见人呀! 可是每次看到梵塔小心翼翼地照顾他的样子,林晓尽然不忍心违背他。不过这也不全是因为梵塔的原因,实在是他的身体也受不了他到处乱跑,林晓最了解自己的身体,他本来就是天生的药罐子,经过十几年的调养才跟普通人差不多,而这次受的伤实在是太重,如果不好好的养着肯定会大病小病一起来的,这里的医疗技术可不比地球,到时候不知道发生什么,他可想轻易就这样翘了。所以综上种种原因,林晓就只能乖乖的在床上待着。 而十几天来林晓见得最多的除了梵塔以外就是玛雅了,因为他几乎隔两天就会来给林晓做一次检查,通过十几天的相处,林晓觉得玛雅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性格温温和和很好相处,但是做起本职工作来却绝不含糊,对待病人那真的是尽心尽力既细心又耐心,现在玛雅已经成为了他来到霍蒙森部落的第一个雌性朋友。 通过十多天的亲身体验,林晓对巫医这个职业感到非常的感兴趣。就拿他断的根肋骨来说吧,要是在现代最起码还得做个小手术才能好,而玛雅就给他吃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草熬得药,就可以把骨续上。通过跟玛雅聊天,林晓了解到了这里的巫医有点像中国的中医医生,他们都是通过草药治病救人,不同的只是中医是通过学习前人的书籍和经验然后实践而成为医生。可是这里要成为巫医却很难,既要先天条件又要后天培养,巫医是要天生有特殊体质,能够感应动植物的特性和抗拒毒素,然后和老巫医学习,尝尽百草才能成为一名巫医。所以现代的中医不少,而这里的巫医稀有品,就算是霍蒙森这么大的部落也只有三个巫医。 当时林晓听到关于巫医的这些事,他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小说中都说巫医不能与兽人结为伴侣,并且因为身体的毒素不具有怀孕能力,是一件很悲哀的事,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也是这样?后来林晓问过梵塔,据梵塔所说这里的巫医是不具有孕育能力,至于找伴侣是可以,只要你情我愿。因为巫医为了整个部落已经不能拥有孩子,要是连找一个陪伴他的人都不可以,那太不合理、太残忍,而且很多兽人并不是那么在乎有没有孩子,要知道在兽人眼里一切都是比不过伴侣。在梵塔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用那双税利的眼睛深情的望着他,好像是想告诉他,他也是如此。林晓看着梵塔那双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好像放松了一口气。林晓知道梵塔的意思是他也是一切以伴侣为先,但是林晓却想到的是梵塔也不在乎有没有孩子。其实可能连林晓自己都没有发现,现在他已经在考虑自己以后成为梵塔的伴侣可能遇到的问题了。可能林晓早就已经发现了,他是那么的细心敏感怎么会没发现呢!只是现在还没敢面对罢了,林晓还是奉行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鸵鸟行为。 通过对巫医的了解,林晓想起了他在来霍蒙森部落前,想着如果回不去在在这里定居下来,他可以成为医生给人治病。但是现在看来有点不现实,他不是巫医,别人不会相信他,而且他学过的是西医药学而不是中医药学,西医药学虽然也学了关于药用植物部分,但是他主要还是学习怎么摆弄那些瓶瓶罐罐和精密仪器根据复杂的化学反应来制造药,可是这里那里有那些东西给他发挥呀!而且这里的植物林晓认识的还没有梵塔多,你要他怎么给人医病,去跟玛雅学是个不错的方法,林晓也想过,但是玛雅说很多草药有毒素,像他这样没有特殊能力的人不能久碰,要是硬要学那就相当于慢性自杀,除非他不想活了,所以林晓在这里当医生的愿望完全破灭。 得出这个结论,让林晓小小的沮丧了一下,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有什么随身空间,有什么金手指或是特殊能力,而他什么都没有,没有就没有吧,为什么连他以前擅长的东西在这里都一无是处,难道他正的要成为一只不折不扣的米虫吗?不行,他不要做米虫,他一定要找到他能做的,他可是一个现代人,怎么能连原始人都比不过呢? 于是林晓抱着十二万信心努力的想着他能做什么,有一天他和梵塔在吃饭的时候他终于想到了,现在他们继续要有一个厨房,现在天越来越冷,还在外面煮吃的多不方便。它们可以建一个灶房,还可以建大一点,就可以一半用来饭厅一半用来当厨房,而且林晓看过他爸建过灶,越想越是回事。 于是第二天林晓就躺在床上指挥梵塔找来许多不大不小的石头,还有一些黏土等材料然后让梵塔紧挨着现在他住的屋子又建一间木屋,还把窗户留大一点。建好后林晓叫梵塔抱他过去看了看眼,然后让梵塔在有窗户那方建个灶,林晓仔细的给梵塔描述了灶的形状和用途,又教梵塔怎么用和黏土怎么用石头砌灶,然后林晓就回屋几句睡觉当他的甩手掌柜。等林晓下午睡醒来,梵塔已经把一个不大不小的灶建好了,林晓很是满意,突然林晓想到灶虽然建在窗户傍边,但是炒菜时还是也有很大的烟,于是林晓又叫梵塔找了根大竹子,让他想办法把竹子里面弄通,那它做成烟囱,把烟排到屋外去。 一切完美告成,只要等着灶干了就可以使用,林晓那是一个心里美呀,这可是他提供的主意。后来林晓又陆陆续续的叫梵塔做了凳子、桌子、柜子等等大大小小的家具,十多天过去原来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柜子的房间多了很多东西,林晓觉得很是满意,这才像人住的地方,而梵塔还是奉行着只要林晓想做的,他就从心里和身体上都鼎力支持,所以两人就在这样一个说,一个做日子里几乎是忘了外界。 直到有一天,梵塔去打猎了,林晓睡午觉醒来,他发现一个人在门外偷偷摸摸的,当天他发现林晓想他看到他了,马上就藏起来。 噫?难道是小偷吗?林晓想着,但是想想也不太可能,这可是兽人世界怎么会有偷东西这种事,好像那个人挺小的,林晓有点猜得出是谁了,“你好,我叫林晓,我受伤了,不能下床,你可以进来吗?” 林晓说完后,没有听到外面的人回答,但是他知道外面的人听到了,林晓等了一会,一个穿着棕色兽皮裙的小男孩走进来,林晓以地球的小孩做参照,这个小男孩看起来大概有十一二岁,不过如果真是林晓猜想的那样,这个小孩应该只有八岁。看到小孩的面容林晓评介到,大眼睛,高鼻子,小嘴巴,长得挺可爱。而最让林晓惊叹的是小男孩那头如雪的长到腰间的头发,跟林晓在电视上看过的卡通人物一样,但是可惜的是小孩尽然板着脸一副小大人样观察他。不用再确定,看到那副面瘫样,林晓就已经可以肯定对面的人是谁了,只有梵塔那个面瘫才能养出这样的孩子来。 正当林晓这样想着,对面的孩子马上就证实了他的想法。 “你好,我叫比洛,你就是哥哥带回来的雌性吗?”比洛早就听塞罗斯哥哥说他哥哥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个受伤的雌性,以后可能会成为他的长母(长母就是地球上嫂子的意思)。正是因为他受了很重的伤,哥哥要照顾他,才一直没空把他接回来,可是比洛已经很久没见到哥哥了,等了十多天也没有见哥哥去接他,所以今天比洛就自己回来了。 “你好,比洛,很高兴见到你,你可以叫我林晓哥哥就好。”看到对面的小孩一板一眼的介绍自己,林晓也不由得再次正式德尔介绍一下自己,但是对于比洛所说的雌性不雌性的,林晓直接忽略。那么为什么要比洛叫他林晓哥哥而不是林哥哥或是晓哥哥,这‘晓哥哥’就不用多说了跟‘小哥哥’似的,而说到这林哥哥,这就有是林晓的一段辛酸史,当年他的同学就是因为听到有人叫他林哥哥,后来一见到就问他,你家林妹妹呢?以至于后来林晓一听到林哥哥就头痛,所以在小朋友前面介绍时林晓一律加一句‘你可以叫我林晓哥哥’。 “嗯,林晓哥哥好。”比洛听到林晓的话,上前做了单手握拳头放在胸前,弯腰行礼的动作。 林晓知道这是兽人向非兽人问好的动作,林晓是坐着床上的,他单手成掌贴在胸前,点了点头表示回应。这也是林晓跟梵塔学习的成果,兽人的礼节不多,林晓在来霍蒙森部落之前就都学会了,今天终于是派上用场,不枉费他学。 “比洛,梵塔去打猎了,应该还要一会儿才能回来,你来陪我说说好吗?” “好!”比洛答应乖巧的走到床边坐下,在比洛接受的教育里面有着雌性的要求一定要尽量做到,不然以后很难找到雌性伴侣,更何况他以后可能是哥哥的雌性,他的长母呢! 林晓当然不会知道比洛在想什么,但是看到一脸认真的等待他说话的比洛,林晓突然不知道该讲什么了。林晓其实很不擅长跟小孩打交道,他虽然家里有弟弟,但是弟弟只比他小两岁,小时候他又因为早产长得小个,所以出生就很健康的弟弟和他几乎一样大,不熟悉的人见了他们两兄弟都还以为是一胎生的,而别人家的小孩林晓没怎么接触过。更何况是面对比洛这种不大却一脸小大人样孩子,他实在不知道该聊些什么。想到这里林晓又抱怨梵塔把一个好好的小孩养成这样,想到梵塔又看到前面的比洛,林晓突然想到聊什么了,林晓对比洛笑了笑问道“比洛的头发为什么是白色的和梵塔的不一样呢?” 嗯?比洛用那双碧金色的眼睛奇怪的看了看林晓,但是没有说什么还是认真的回答林晓的话,“因为我的兽型是白色呀!” “可是梵塔的兽型也是白色的呀,为什么头发是褐色的?”林晓是看到了比洛用奇怪的眼神看他,但是他实在是好奇,还是提出了他的疑问。他看过的兽人小说中有写兽人的发色和他们兽型色一样,而后林晓看过梵塔后以为是乱编的,可是看到弗里曼那火红的头发后,他又觉得兽人的头发应该与兽型无关,可是现在比洛却说因为他的兽型是白色的,所以他的头发是白色的。 “因为哥哥成年了,我还没有成年。”比洛不知道林晓哥哥为什么连这么常识的问题都不知道,但是作为雄性兽人,雌性有问题必须必须耐心的回答。 噫,成年,这又跟成年有什么关系呢?可是弗里曼不也是成年了吗?林晓想再问,但是又怕以后比洛把他当白痴样,他可是看到比洛用疑惑的眼神看了他几眼了,林晓只能换种方法,“比洛,林晓哥哥家乡离这里很远,我不是很了解这些东西,可不可以具体给我说一下。” 在林晓说完话时,林晓清楚的看到,比洛脸上露出一个‘哦,原来是这样呀’的表情,林晓觉得小孩果然还是小孩没有像梵塔那样面瘫的彻底,还有机会改回来。 通过比洛的讲解,林晓终于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原来这里的兽人还没成年是头发都跟兽型相同,等成年那天要去一个他们叫做圣地的地方泡神水,接受兽神的赐福,而后头发的颜色会发生变化,大多数的会变成和他的兽父兽母的其中之一的一样,而梵塔的就是和他兽父的一样。但是也有不变的头发的颜色也就和兽型一样,不过这种很少出现。 “我还见过比洛的兽型,比洛可以变给我看看吗?”林晓突然很想看看小白虎的样子,就对比洛问道。 “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很感谢亲们的支持,墨墨会继续努力日更的,有什么写的不好的地方亲们可以提,墨墨会尽量改正的。 17所谓的织布 等梵塔打猎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一副画面,林晓靠坐在床上,他的傍边卧着一只小白虎,林晓一边跟着小白虎说话,一边有一下没一下的给小白虎顺毛,小白虎享受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林,比洛,我回来了。”其实在看到林给比洛顺毛梵塔小小的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的,林都没有这样对待过他,每次林最多揉揉他的脑袋,但是那是比洛,是他的弟弟,林能够喜欢弟弟是一件好事,以后要成为一家人,相处的好才好。梵塔已经完全他林晓认为是他的了,他一定会让林晓答应与他结为伴侣的。 “梵塔” “哥哥!” 还没等林晓看清楚,比洛已经变回人形,直接扑过去,一把抱着梵塔,抬着头,满脸喜悦的看着自己的哥哥。现在的比洛哪里还有一点小大人样,活脱脱的一个可爱小孩!看得林晓一阵惊叹,原来这小孩刚才那一面是装的呀! 梵塔看着前面好久没见的弟弟,眼睛里也露出了喜悦,宠溺的伸手揉了揉比洛的小脑袋。 林晓看到梵塔的动作尽然会有一些失落,原来他的那些宠溺不只是对着他一个人,林晓那么想着,眼里难免出现落寞,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对梵塔的占有欲已经有那么的强,连他的亲人都会吃醋,如果梵塔这些对一个雌性,他一定会受不了的,但是他又有什么资格呢? “林?”梵塔抬头就看到对面的人,有点担心的。 “啊!梵塔今天怎么去那么久呢?”林晓回过神来,马上掩饰他的情绪,转移话题。 “我去打绒毛兽了,马上要到冬天了,再给林做几件厚点的衣服。”梵塔放开比洛走到床边坐下,同样的揉了揉林晓的头发道,他不知道刚才林为什么那么失落,但是他不喜欢林有那些的表情。比洛看着哥哥也乖巧地走到床边坐下。 说到衣服,林晓的背包里带的也本来不多,第一套在被梵塔救时给毁了,当林晓学会说兽语后,林晓曾经问过梵塔为什么撕碎他的衣服,梵塔给了一个他想吐血的回答,太难解开了所以只能直接撕了。而后另外一套在卡达森林里穿梭的三个月里也毁了,现在林晓仅剩的衣服就是那件一直只拿来当被子用的羽绒服和现在身上正穿着的高领毛衣,和两条林晓换洗着穿的内裤,林晓还是不习惯像梵塔他们一样穿空挡。除此之外林晓就只剩下梵塔给他做的那些兽皮裙了。 现在林晓在生病中,又不出门还天天呆在床上,都快忘了衣服这回事,现在梵塔说起来,林晓终于想起来。兽皮虽然好,要是在地球,一件真皮衣服不要一千也得八百,但是那是加工过的,这没有经过加工制作的兽皮穿起来真不是很舒服。 “梵塔,你不是说过部落里有布吗?”林晓可是听梵塔说过部落里有布,林晓还是喜欢布做的衣服。 听到林晓的问话,梵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怎么了梵塔?” “林晓哥哥,部落里的布都是留给刚出生的小雌性用的。”比洛代替哥哥回答,林晓哥哥还是那么没有常识,连这都不知道。 “怎么回事?” “林,,部落里是有丝丝兽吐得丝编织成的布,但是要五六个雌性编织十多天才能编成一块,所以布很珍贵,族里规定了那些柔软的布都是要留给刚出生很弱小雌性幼崽用的,不能交换到。真对不起,林,我没能给你最好的。”梵塔很自责,他没能给林最好的,他知道林自己带着的衣服都是用布做的,而且还比他们部落里的布柔软很多。梵塔当时惊叹于林的部落的发展,从林带的东西,梵塔可以看出林的部落一定要比他们所有的部落好得多,但是与此同时梵塔更害怕林因为这样嫌弃、他不肯跟他在一起,他只能小心翼翼的呵护着林,希望一切都能给他准备最好的,但是现在他却做不到。今天,他正是因为想要打到皮毛最柔软的绒毛兽才会去了很远点的地方打猎,回来晚了,这也是他可以为林做到的。 “好了梵塔,这不是你的错,你不用道歉,更何况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眼前这个人总是那么傻得让他心疼,怎么会是他的错呢?自己又何德何能受他这样对待呢? “梵塔丝丝兽吐的丝多吗?”梵塔只说了布难编成但是并没有说丝少。 “丝丝兽吐的丝挺多的就是编织太难了。” “那梵塔你明天去弄些丝丝兽吐的丝来,我看看能不能有办法可以快点编成布来。”林晓对梵塔说到。 “好!”梵塔揉了揉林晓的头发,答应道,梵塔知道林会做很多的东西会对整个部落有帮助,但是他从来也没有提过让林晓帮助族人,因为如果林晓不愿意,他不想会勉强他。 晚上,梵塔做了很多美味的食物,比洛吃得欢,完完全全表现出一个小馋猫样。后来比洛也没有再回到塞罗斯哪里,梵塔打扫了一下比洛的小房子,然后林晓就看到比洛变成小老虎飞进自己的小屋,林晓终于明白为什么没有楼梯了,因为人家有翅膀不需要。 一夜无梦,第二天醒来,梵塔真给林晓找来了很大一团丝丝兽的丝,看着前面一团白丝,每一根都有小毛线那么粗,林晓随便拉了一根丝,很是柔软,但是却不易断,林晓很是满意。要怎么织成布呢?他不是理工学院的学生,也不能变出一台织布机来呀!那么就只有织毛衣的方法是最简单的了,只要几根竹针就好,但是林晓似乎也不会织毛衣。他是见过他妈织过,但是他是男孩子怎么会对那东西感兴趣呢?他从来也没有认真的注意过,所以能打出一件衣服来完全没有希望,林晓也不贪心,他要的只是布就好,换句话说就是只要织出一块板的来就好,并不需要织成衣服。大不了织成后再让梵塔用骨针缝成衣服好了。最重要的是,林晓似乎还记得他妈打的一种最简单的针法,就做平针,很简单他还记得。 说干就干,林晓马上就跟梵塔讲诉自己要的竹针样子,让他给自己做一副,梵塔很乐意自己能帮上忙出门去找竹子去了,林说了一定要用干了的竹子,然后林晓和比洛就把所有的丝卷成毛线团,现在比洛已经不会再在林晓面前装出一副小大人样,虽然没有像对着梵塔那样撒娇,但是已经比昨天好多了,林晓乐见其成。 那天下午一切都准备就绪,林晓就投入了做衣服这件伟大而又艰巨的事情上,不,不是做衣服,可以说是另类的织布上。 而梵塔看了一会儿林晓所谓的织布,只要坐着而且动作也不需要太大不会拉扯到伤口,他放心了下来,对林晓说了一句累了就休息,就自己出去打猎去了。至于比洛今天吃完午饭就不见人影了,梵塔说他去找其他伙伴玩去了,不用管他。现在屋里就剩下静静的打毛线的林晓。 等梵塔打猎回来,就看到坐在床上的林晓苦着一张脸,而竹针和丝团都被丢在床边。 “怎么了,林?”梵塔放下猎物,走到床边坐下,让林晓靠着他,伸手揉了揉林晓皱着的眉头问道。 “织这个好无聊呀!”林晓又一次高估自己,本来刚开始织的时候他还信心满满,一个小时候他打毛衣的动作开始变慢,两个小时候他开始边打边皱眉,三个小时候他再也不想碰了,最后就变成了梵塔回来时看到的了。 现在林晓无比佩服他妈能耐得住性子打出全家人穿的衣服来,而当时的他每次只会接过衣服就穿,从来没有想过这一件衣服老妈花了多少心血,也从来没有说过一声谢谢或辛苦了,以前从来都觉得那些话拿在口头上说太过矫情,也没必要,可是现在他想说都难,想起家人他又辛酸。 现在自己做了才知道这是多么枯燥乏味的事情,连他这个自认为耐心很好的人都受不了这个单调机械重复的动作。 “林,不要皱眉,不想织就别做了。”梵塔不喜欢林晓皱着眉头的样子,很不喜欢。 “可是织布怎么办?” “要不然林教我吧,我来织,林看着就好,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林可以跟我说。”梵塔说着就拿起林晓扔在一边的针和丝团,笨拙的学着刚才林晓样子一手拿着一根针,看向林晓,像是在问林晓接下来该怎么。 林晓看着他前面二米多的男人,拿着毛线针,一脸认真地看着他的样子,林晓笑了,伸出手攀上梵塔的肩,把他的头弄低下来,倾身上前,亲了一下梵塔的额头,“你真好梵塔。” 是呀,梵塔真好,看着那么个大男人能因为他不喜欢而帮着自己打‘毛衣’,他怎么不感动,虽然梵塔根本不知道打毛衣这种事情在地球上只有家庭妇女也就是这里的雌性才做的事,但是林晓相信就算梵塔知道只要林晓想要他一定会做。 梵塔却彻底的愣在当场,平常他也会对林晓楼楼抱抱或亲吻额头,但是林却从来不会主动过,他最多一会默默的接受,梵塔不知道林晓今天为什么会那么高兴,给他那么大的惊喜,但是他真的很满足。(梵塔就是一个苦逼娃,被小林林虐待的,相处了那么久连被亲吻一下额头也能让他那么满足。)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墨墨还是老话感谢亲们的支持,墨墨会努力日更的,如果有什么意见可以告诉墨墨,无论是写作技巧方面还是文文情节上的,墨墨都会认真考虑的。墨墨一直觉得自己写的文文还有很多的不足,但是自己看了有看不出来哪里不足,墨墨真的很想提高,亲们是读者对文章的评价最有话语权,亲们能说墨墨会很高兴的。 18见族长 从那天以后,林晓还真的不再织什么布了,而是负责看着梵塔织,最多在一边跟梵塔聊聊天,解解闷。虽然他这行为很不道德,但是林晓还是不想再碰那什么线呀、针呀的了,想想就烦。 可能是由于林晓的一吻,让梵塔干劲十足,也可能是因为兽人都是直肠子,做什么事只会想着做好做完,从来不会觉得什么无聊无趣的,所以只过了五六天,梵塔真给弄出一块半米长半米宽的“布”来。林晓拿着那块布那是越看越开心,虽然梵塔用了五六天才织成,但是比起梵塔说过的部落里要用五六人编个十来天要强得多。好歹梵塔是一个人,而且梵塔也不是一整天的织,他还要打猎做饭兼照顾他,还有这里晚上没有灯,又习惯睡得很早,所以梵塔真织‘布’的时间其实不多。 梵塔也挺高兴的,这样他就可以有布给林做衣服了,而且这布还是自己亲自织的。 “梵塔,我们今天去见族长吧!”林晓突然想到就开口说到。 “嗯?”林怎么会突然想到见族长呢?梵塔疑惑。 “梵塔不是说过等我伤好点了就带我去见族长的吗?现在我已经好很多了,都来部落那么久了,还没去见过族长,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而且今天去还有点事跟族长说。”林晓想了想还是跟梵塔说清楚点,有解释道,“梵塔我是这样想的,我们把我们织的布给族长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让部落里的雌性都学会这种织布的方法,到时候每个雌性都可以空闲时间在家织布了,这种方法比起你们以前的方法应该又快又简单得多吧!到时候部落里的布就多了,我们就可以那别的东西跟其他人交换了,就不用梵塔再织了。” 林晓不是有什么伟大的节操和奉献精神的人,不是为了什么部落,为了什么族人,才要想教其他人。其实林晓想的很简单,只是因为这织布的活实在是无聊透顶的事,他是不愿意再做,而梵塔还有很多事要做,林晓也不想他太累,可是他又想穿上布的衣服,所以只有教别人做,等织出来的多了,布就不会是什么珍品了,就可以拿来交换了。 但是梵塔可不是那么想的,他很高兴林要把这种织布的方法告诉族人,这是林主动为族里做贡献,他觉得这是林在开始慢慢接受他的部落,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离林接受他又进了一步。 其实这十多天来梵塔一直都在担心林是不是不喜欢他的部落,要不然林为什么从来到这里都没有出过门,也没有想要接触其他人,除了隔几天来换药的玛雅,林就再也没有认识的雌性玩伴。梵塔能感觉到林好像不想与其他人有太多的接触,好像在自己周围设了个屏障,不让任何人靠近,林虽然平时总是微笑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但是其实梵塔知道林是很淡漠的人。对于不关自己的事、不是自己在乎的人,林一向采取不多管的态度。梵塔真的很庆幸自己救了林,才会让林那么容易让他进入他的生活,进入他的心里,梵塔能感觉到林的心里他是特殊的,不然林是不会纵容他每天的亲密动作。(其实梵塔有一点误会了,林晓不是不想出门,而是怕你抱他出门,太丢人了,但是林晓是真的不想与其他人有太多接触,在他还没有决定留下来前,有梵塔这一个就已经很舍不得,如果再有很多朋友林晓真的怕他以后如果能回去也舍不得。) “当然好了,林。”梵塔赶忙答应,又习惯性的揉了揉林晓的头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梵塔就喜欢上了这个动作,而林晓开始的时候还会反抗,说什么头可断、头发不能乱,但是讲了多次不果,到后来已经习惯了梵塔的动作,现在对于梵塔这动作林晓已经采取要糅就揉吧!反正他已经感觉不到什么不舒服的放任太态度了。 “但是我已经会织了,以后不用换,我们自己织就好了呀,为什么林想要换呢?”梵塔很赞同林说的教部落里的人这种简便的织布方法的事,但是不是很理解里为什么以后他们要去跟其他人换布,他已经会织了,他还想以后林的衣服都由他来做呢? “傻瓜!你还想一直织这个呀?”林晓没好气的道,就算梵塔真的喜欢织,他天天看着一个两米多的大个子坐在家里手里拿着针线织毛衣他也会觉得诡异的好吧! “当然了。”梵塔毫不犹豫的回答,“我还想着林所有衣服的布都由我来织呢!” 嗑哒!林晓心里的墙在这一刻,真得完全碎了。梵塔还是那样面无表情,还是那样一层不变的声音,但是林晓却觉得梵塔说了一句世界上最感人的情话,有一个人愿意为他织一辈子的毛衣,这是多么幸福的人呢!更何况那个人还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大个子,而不是一个柔情似水的女子,他林晓何其幸运遇到这样的人呢? 林晓情不自禁的抱住梵塔,把头靠在梵塔的胸前,听着这强而有力的声音,让他全身心安心的声音。 “梵塔真好。”林晓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一刻他的心里又出现这一句话,梵塔真好,真的,很好很好,好到他舍不得放手,一次又一次的贪恋沉迷。 梵塔没有说话,只是在这样静静的抱着怀里的人,在心里悄悄的握拳,对自己说到,梵塔你还要努力,还差一点点,还差一点点林就能接受你了,快让林接受我吧! 中午梵塔他们吃过饭后,比洛继续跑得不见人影,而梵塔和林晓这带上那块梵塔织布和竹针准备去族长家,但是出门前林晓和梵塔发生了争执。 梵塔说要抱着林晓去,理由是林晓伤还没好,林晓要自己走,理由是他腿没受伤。梵塔又以这里离族长家很远林晓走的太慢,还是抱着走快点,林晓这次没有直接回答。考虑了一下,据梵塔所说族长家住在部落中心,而梵塔住在部落边缘,霍蒙森是一个两千多人的大部落,而且兽人大陆又不想现代那样土地紧缺,一户离一户都有一定的距离,以他现在的脚步少说也要走半个小时,而且昨天梵塔已经跟族长说午饭后就去,去迟了不好,但是也不能让梵塔抱着去,很丢人,于是林晓提出坐梵塔兽型去。 这次梵塔没有反对,林晓一说完就马上变成了林晓最喜欢的迷你形态,让林晓坐上去。只是林晓不知道的是梵塔对于他这个决定心里有多开心,虽然部落里没有规定兽人的背不能驮除了伴侣之外的人,但是大家都有一个认识,能让雌性坐上他的背就说明雄性在追求雌性,而雌性肯坐上兽人的背说明对他也有好感,认同他的追求。 林晓是不会知道梵塔在想什么,其实林晓对于能不能坐梵塔的兽型的事,以前在卡达森林就问过梵塔,但是当时林晓只是问了梵塔兽人的背是不是只能驮伴侣,梵塔当然回答不是,而林晓没有再深入的问,从此安安心心的把梵塔当坐骑,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虽然不是伴侣,但是最起码已经是预备伴侣了。(这就是我们小林子问话只问一半的杯具。) 林晓悠悠闲闲的骑着白老虎,从空中俯视着这个原始部落,大大小小的房子,忙忙碌碌的人,一切都是那么古朴简单,让林晓的心不由的放松下来,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比起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不知道要好的多少。 没过多久梵塔在一个房子外围前面停了下来,林晓爬下梵塔的背,抬头就看到门上挂着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头骨,还有几根彩色的羽毛,很是威严。梵塔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雌性,一米八左右,要是按照地球人的容貌算应该三十岁左右,但是在这个拥有二百五十岁到三百岁的兽人世界,林晓是猜不出此人的年龄,不过昨天林晓已经问过梵塔,他知道这个人应该是族长的伴侣,叫做辛缇,他已经一百多岁了。 “梵塔你们来了,快进来吧,雷蒙在里面等你们。”林晓还没说什么,辛缇已经从梵塔身边拉过林晓,热情往屋里请,林晓只能随着辛缇拉着进去。 走进屋子,林晓发现原来这里一个跟现代会议厅类似的地方,房间里首位上放着一把大大的椅子,上面铺着一整*晓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兽皮,椅子前面有一张大大的长形桌子,两边整齐的摆放着一张的的椅子,简直就是现代会议室的翻版,看到这熟悉的摆设让林晓只是小小的惊叹了一下,只认为兽人的智慧很了不起,但是林晓却没有跟穿越联系起来,所以导致了以后林晓多走了很多弯弯路,这些都是后话以后再说。 林晓一进来就发现有一双有神的金色眼睛在打量他,林晓抬头就看到他的对面站着一个金发金目三十多岁样子的男子,与他对视林晓觉的他有种什么都被看穿的感觉,林晓连忙瞥开眼去。 “雷蒙,你的眼神吓到林晓了。”然后辛缇拉过旁边的林晓道,“林晓你好,我叫辛缇,对面那个叫雷蒙,是我的伴侣,不要管他,他从来就是那副凶神恶煞的样,。” 听到自家伴侣的介绍,雷蒙老脸有点垮了,他好歹也是族长耶!他不过就是想看一看是怎么大胆的雌性不怕梵塔那副严肃的脸和那双锐利眼睛,雷蒙干笑了两下,上前做了个表示问好的动作“咳咳,你好,我是霍蒙森部落的族长雷蒙,听梵塔说你受了伤,现在好些了吗?” “谢谢你的关心,我已经好很多了。”林晓回礼道, “那就好,我听梵塔说你迷路了找不到回部落的路,想要占住在我们部落是吗?” “是的,雷蒙族长。” “那你是想就现在这样一直和梵塔住下去,还是让我们再给你准备空房子?”雷蒙尽职的问道。 听到族长的问话,梵塔虽然早就知道林的答案,但是还是小小的紧张盯着林晓看。林晓看了眼旁边看着他的梵塔,笑了笑,对雷蒙道,“多谢族长的关心,和梵塔住着很好。” 林晓的回答不出雷蒙所料,他早就听巫医说了林晓和梵塔感情很好,他们部落不久就会又多一对伴侣,看到两人刚才的互动,雷蒙已经肯定。梵塔运气真不错,这个雌性长得虽然柔小了点,但是一言一行都很有度,还是一个温和、会疼人的人。 “林晓听说你会一种简单的织布方法,愿意把这种方法教给我们………” 就这样林晓他们和雷蒙他们一直聊到了下午,林晓也教会了辛缇所谓织布的方法,林晓和梵塔一个以伤还没有好为由,一个以照顾林晓为由,把教授部落里的人织布的事情丢给辛缇他们去办,林晓和梵塔则慢悠悠的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不好意思今天更得有些晚了,主要是今天太热了,中午不想码字,下午又有课,所以上完课才来写的,比起平时有点迟了,请亲们见谅。墨墨保证会日更,不论多迟,亲们们放心。 19原来白雪公主是他呀! 一夜醒来,外面铺上了一层薄白,寓意着冬天的真正来临。 虽然林晓的毛衣还没有来得急织出来,但是林晓的衣服不用愁,梵塔已经用柔软的皮毛给他做了几套毛皮衣、毛皮裤,林晓又自己动手给梵塔、比洛和他做了几双简易版的毛皮靴子。要问怎么个简易法,就是弄一块厚毛皮,包裹着脚,然后在把该固定的地方用线缝上,其他地方多弄几个洞,找根绳子像穿鞋带一样一个一个的洞穿起来,绑紧点就好了,如果绑不紧也不要紧,再加一根线在外面再缠起来,反正只要掉不了就好。 要问这样没底、没边、又没缘的靴子会好看吗?在这样的条件下,好看从来不是林晓考虑的。那么好穿吗?能穿就好,总比没得穿好。其实说起来就是林晓太懒,还有技术太菜,但是这样的鞋子还是会有人追捧的,那就是梵塔和小比洛。当林晓把自己做好的鞋给梵塔时,梵塔那个高兴的,要是不知道梵塔抱着的是鞋子还以为是什么稀世珍宝似的。其实这也不能怪梵塔,这可是林晓第一次送东西给他,而且还是林晓亲自做的,他能不宝贝吗?就算再丑梵塔也感觉不到呀。而比洛呢?雄性兽人是不需要穿鞋子的,所以这是比洛第一双鞋子,作为小孩的比洛得到一个新东西,自然是喜欢,而且他没有见过正版的靴子是什么样,没有对比就不知道丑美,所以导致林晓那极品靴子还是很受人喜欢的。 但是林晓看到自己做的那东西被两兄弟那么喜欢,林晓感到深深的罪孽,他决定以后他再也不要什么自己做了,他对这方面实在没有天赋,还是他动嘴梵塔动手的来得好。 说到鞋子,这里的雌性是穿的,但是林晓觉得还没有他做的好,好歹他的这个绝对穿着不掉,而且兽皮的耐穿、保温。而这里的鞋子是用树叶和一些草做的,还蛮有形的、蛮像那么回事的,只是不能保温,不过这里的一般雌性冬天是不用出门的,都待在家里,雄性也只要打猎的时候才会出门,所以林晓决定等热天了可以穿他们这里的鞋子,不用他在耗费脑细胞想怎么做凉鞋了。 至于其他的过冬的东西林晓也不用操心,梵塔已经准备得七七八八了。而且据梵塔说了,其实冬天也不是不能出去打猎,只是很多野兽都躲藏在洞里,有点难打到,可能会花时间长一些罢了,还有林晓爱吃的野菜,冬天也会有一些长在土里的植物根茎可以吃,所以也不需要准备太多。 说到储存食物,林晓对于梵塔处理肉的方法还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林晓发现梵塔尽然会用盐先腌一下肉,再把肉烤干储藏起来。林晓曾经抱着期望问过梵塔是谁教他们的,梵塔却说一百多年以前他们就会了,好像是一个伟大的巫医教给他们的,林晓一听到巫医这两个字就觉得是自己想错了,本来林晓还以为教他们腌肉方法的人也可能是个穿越者,但是是巫医,林晓对于巫医他一直觉得是很神秘的,他们具有那么神奇的能力,发现肉可以用盐腌再烤干能放更久也是很有可能的,对于这个问题林晓就也不在提了,也因为这样林晓又一次跟真像错过。 今天,梵塔还是早早的出去了,说是再找些林晓爱吃的野菜和调料回来,可能等到冬天找不到,林晓没得吃。而今天比洛没有再跑出去,因为梵塔悄悄的交代了比洛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看好林晓,不准他出去乱跑,太冷了,如果林晓非要出去,就一定要让他穿上兽皮大衣,而且还要跟着他。比洛对于哥哥能交给他任务很高兴,他保证会完成好,林晓哥哥可是哥哥的雌性,以后会是他的长母,林晓哥哥那么弱小,现在是冬天很多弱小的雌性会生病,然后就再也见不到了,比洛才不想林晓哥哥不见,他还是很喜欢林晓哥哥作他的长母的,他会保护好林晓哥哥。 林晓当然不会知道梵塔他们两兄弟在他背后商量了什么,他是很高兴梵塔不在家的时候有个人陪他说话,而且还是一个会变成可爱小老虎的小兽人。于是林晓就和比洛在家里,可是在家里干什么呢?林晓实在想不到,想来想去林晓决定给比洛讲故事,他小时候就很喜欢听各种各样的故事,讲什么呢?林晓想了想,那就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好了。 林晓开始讲,“从前,有一个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 “林晓哥哥,那个什么是白雪公主,什么是小矮人呀?”比洛听到不知道的东西很好奇的问道, “嗯?”林晓被比洛问倒了,难道要告诉他白雪公主就是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就是小矮人吗?林晓想了想道,“白雪公主就是一个皮肤很白很漂亮的小雌性,七个小矮人就是七个保护白雪公主的小兽人。” 比洛露出‘哦,原来来是这样呀!’的表情,林晓就这样继续讲,继续骗无知小孩。 “他们住在森林……有一天,当七个小矮人出去干活的时候,一个皇后扮成了老婆婆… “那个林晓哥哥皇后就是白雪公主的兽母,那老婆婆又是什么呀?”又遇到不同的,比洛很有求知精神的问道, “老婆婆就是普通的老雌性。”林晓继续忽悠,“给了白雪公主一个毒果子………” “后来出现了一个王子就是成年雄性……最后他们结为了伴侣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呼!终于将完了,林晓在讲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舒了一口气,林晓从来也不知道讲故事有那么难。 林晓看着坐在对面的小兽人,笑了笑问道“比洛,你从这个故事想到了什么?” “林晓哥哥,我觉得七个小矮人不是合格的小兽人而且很笨,他们尽然让小雌性独自一个人待在很危险的森林里,而且就算他们要去干活也可以留一半陪着白雪公主,一半去干活,这样就不用怕坏人了。还有比洛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坏的雌性,而且还是白雪公主的兽母,霍蒙森部落里就没有这样的坏人,兽母都很疼爱孩子的。”比洛认真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呃…”林晓被比洛说呆了,最后只能揉了揉比洛的小脑袋夸了句:真聪明! 本来林晓是想教育小比洛不要像白雪公主那样容易轻信陌生人,但是被比洛那么一说林晓彻底无语了。原来白雪公主会被骗完全是因为小矮人们的错,明明知道白雪公主有危险还放她一个人在家,明明有很多人也不知道分工,这完全可以避免的危险为什么不提前做好准备呢!而对于轻信别人这一条,林晓更没有说的了,因为在兽人世界里都是单纯淳朴的兽人,大家都团团结结相亲相爱的,哪里会有什么坏人,如果他硬是要这样教比洛什么坏人不会人的,那简直就是污染比洛纯洁的小心灵,故意破坏和谐吗?所以从这里林晓得出一个结论,文化历史不同代沟是巨大的,不可逾越的。 故事是讲不成了,那么接下来还能干些什么呢!对了,唱歌吧!不是说音乐是无国界的吗?但是林晓唱歌就一般般,而且没有几首是能唱完整的,现在要唱歌,他还真不知道唱那首。 正在林晓想破脑袋,还没想出来时,林晓被屋外“嘭嘭嘭”的敲门声吓了一跳,还没等林晓反应过来,林晓就看看自己对面的比洛已经变成了小老虎。 “怎么了比洛?”林晓有点搞不清情况, “有陌生的兽人靠近,不是霍蒙森部落的兽人,据比洛判断可能是坏人,比洛要出去看看,林晓哥哥别怕,比洛会保护好你的,不会像七个小矮人那样让你被坏人伤害的。”比洛说完,展开翅膀,飞向外面的院门。 等比洛出去以后,林晓才回过神来,原来他还是把小比洛教坏了,要不然怎么会有个人敲门就说是坏人呢!还有就是林晓现在才悲催的意识到原来小比洛心中他就是白雪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们的支持,还是老话,亲们有什么意见可以说,墨墨喜欢看到亲们的评论。墨墨每天都在努力的写文,墨墨会努力日更的。 20艾萨克与弗里曼的那点事 等比洛回来的时候,他背后跟着梵塔和一个陌生的兽人,林晓看到梵塔手里还拿着东西,就知道那个陌生的兽人应该不是梵塔带来的,而是梵塔打猎回来刚好在门口遇到比洛他们的。 林晓对着小老虎比洛招了招手,示意他到他身边来,又对梵塔笑了一下,表示欢迎他回来。梵塔看到林晓的笑,明白他的意思,因为每次他打猎回来林晓都会笑着对他说一句‘梵塔,你回来了!’,每次听到这句话,梵塔都觉得很幸福,心里暖暖的,总觉得他和林好像已经是伴侣一样,可是今天在林没有说这句话,只是对他笑笑,梵塔明白那是因为还有人在。 梵塔对林晓点了点头表示回应,也没理后面讨厌的兽人,而是自然的走到床边的,把那些刚才回的鲜果,放到竹盘里。 看到梵塔放在盘里的水果,林晓又笑了笑,然后才把眼光放到还在他对面站着的兽人身上。 “你好,我叫林晓,很高兴见到你。”林晓友好的做了个兽人之间问候的礼仪,礼貌的跟对面的兽人介绍到。 他没见过对面的兽人,确确的说,从来到霍蒙森部落,林晓见过的兽人就屈指可数,从刚才比洛的话里林晓知道这个兽人不是霍蒙森部落的。虽然林晓不知道为什么比洛在还没有看到人之前就能做出这些的判断,但是林晓还是很相信小比洛的话的,再看梵塔进来时没有直接跟林晓介绍,林晓更加肯定比洛的话,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梵塔也不认识这个兽人,那么这么个不认识的人来这里干什么?林晓实在是想不到,他也有点好奇。 “你好,我也很高兴见到你,我叫艾萨克,是瓦尹部落的。”对面的兽人很绅士的回了一个兽人之间的礼,完美的微笑,道。 看到艾萨克的笑,林晓脑袋里冒出一个词:腹黑。 林晓可以肯定这个人绝对不像他见过的其他兽人那么单纯朴实。不过这个看起来不像兽人倒像地球上的某些人类的兽人,长得真不赖,很是俊美,深邃的五官,犹如刀削斧刻,两米多高的个子,优美的身线,犹如一尊最完美的雕像,这些无一不是造物者的恩宠。最让林晓惊讶的还是他那黑色的长发和发着亮光的黑色眼睛。黑发黑瞳 !尽然和自己一样是黑发黑瞳,要知道在这个头发和眼睛都是五彩斑斓的兽人世界里,能见到一个黑发黑瞳的人是有多难得。林晓这一刻心里都有点怀疑艾萨克是不是和他一样是穿越来的,还需要观察,林晓想着。 不过他说到瓦尹部落,他们跟瓦尹部落有关的,能想到的就只有弗里曼那只馋嘴狐狸,但是说到弗里曼,林晓多快忘了,林晓还是在他受伤醒来的第二天见过弗里曼,后来就再也没见过。开始的时候在吃饭的时林晓还会想起那只狐狸,他还很奇怪弗里曼为什么不来蹭饭了,要说是为了他受伤的事,可是他已经跟林晓道歉过了,而且林晓已经跟他说清楚了,那完全是意外,不关他的事,当时林晓看他的样子也不像还放不开的样子,而且这很不符合弗里曼‘一切为了美味的食物’的精神呀! 后来林晓实在忍不住就问了梵塔,弗里曼怎么了?但是梵塔自从林晓受伤后,除了关注林晓根本不会多注意其他人,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说尹瓦部落有人来找弗里曼,后来林晓就不在问了。他还以为弗里曼早就会家了呢!可以现在出来这个艾萨克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弗里曼一直都在霍蒙森部落吗?那么他为什么不来蹭吃的呢!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林晓微笑的问道。 “很抱歉打扰到你们,我来是因为想要找梵塔,想向他请教如何做美味的食物,听说梵塔能做出美味的食物。” “嗯?想向梵塔学习做美味的食物,难道是弗里曼让你来学习的吗?”林晓万万没想到艾萨克来是为了向梵塔学习做食物,要知道兽人对吃食还是没什么要求的,只要有烤肉就好,就像梵塔每次做其他的一些食物给他们吃,也只会吃一点,还是会再给自己做烤肉吃,不过弗里曼那么怪胎好像喜欢其他的食物比烤肉多一些,林晓不禁疑问。 “不是,是我自己来的,阿曼已经答应我只要我能够学会做出美味的食物,他就答应做我的伴侣。”林晓看到艾萨克在说到伴侣这句话时眼睛都变得温柔了,脸上的笑也没有刚才那种虚假的感觉。 不过听到他的话,林晓还是愣了一下,他说的阿曼,林晓可以是弗里曼,只有那只贪吃的狐狸才会说出这样的要求,但是兽兽恋,从来到这里林晓还没见过,他是知道这里的雌性很少,只占兽人的五分之一,很多兽人一辈子都不能拥有自己的雌性,所以这里是可以兽人和兽人结为伴侣的。林晓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林晓马上恢复,反正在林晓的眼里这里不管是兽人还是非兽人都是带把的男人,不论谁跟谁在一起都是同性恋,而且林晓从来都不觉两个人相爱跟其他因素有什么关系,要不然他也不会喜欢上梵塔。 现在林晓最好奇的是艾萨克和弗里曼之间的那点事,他是很想知道艾萨克这么个看起来很精明的人是怎么看上弗里曼那只有点二、有点缺心眼、还很贪吃的狐狸的。他可是看得很清楚,艾萨克在提到弗里曼时的那眼神,简直和梵塔看他时候的一模一样。 最后林晓还是如愿以偿的从艾萨嘴里挖出了他和弗里曼之间的jq。 话说十八年前,尹瓦部落里有一对很漂亮的双胞胎雌性兄弟帕维和赛维,他们在同一天分别嫁给了迅狐族族长和风狼族族长,后来两个雌性同时怀孕,生下了两个小兽人宝宝,一个叫弗里曼,一个叫艾萨克。迅狐族族长和风狼族族长定下约定,十八年后他们的宝宝展开一场速度的比试,来决定地上兽人中速度之最。 说到比试约定的事,就不得不说说尹瓦部落在管理制度上和其他部落的不同。尹瓦部落不是像霍蒙森部落一样只有一个族长,而是像中国古代的诸侯分封制度,有一个大族长然后下面几个大种族又选出自己的族长,每个种族有自己的的小领地,他们不像霍蒙森部落混合着住,部落里平时都是自己管好自己的族人,如果有什么大事才会由几个族长聚在一起商量。 在尹瓦部落里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迅狐族和风狼族不是很合,因为他们都是地上以速度著称的种族,两个种族之间谁也不能让谁信服,双方的族人经常发生比试事件,而且还总要两位族长出面作证明,让两位族长少了很多陪自己亲爱伴侣的时间。 于是两位伟大的族长想出了由他们宝宝做代表比试来决定谁是无翼族速度之最,而他们的族人对于自己的族长都很拥护,都同意了这个决定,于是迅狐族和风狼族平静下来。但是两位宝宝的生活却不平静,因为族中很多没有伴侣、很空闲的兽人们都把热情投到教育少族长身上。于是在宝宝的幼小心灵里都有了长大后要跟自己比试的人的名字。 弗里曼从小就是贪吃鬼,他才不想什么训练不训练的事,但是狐族的人们都知道少族长的小爱好,拿食物诱惑他,所以小小的弗里曼就每天追着食物跑,而艾萨克,从小就是个很聪明的孩子,速度是同龄中最快的,狼族的兽人们对于这个少族长很是满意,所以艾萨克很是空闲,当他知道自己有一个约定的比试者之后,就经常偷偷的跑到狐族地盘上来观看。开始的时候看到总是最着食物跑的弗里曼,他觉得那只贪吃的狐狸很呆、很有趣,后来又觉得越看越可爱,总是爱去逗逗他,直到他们都成年了,艾萨克一直没有喜欢上那个雌性,而是总是想起那火红狐狸可爱的贪吃样,他才明白他喜欢上了弗里曼。于是他对弗里曼进行了死缠烂打的追求,弄得整个部落都知道迅狐族少族长被风狼族少族长追求,最后弗里曼受不了就有了离家出走,才遇到了梵塔他们。而这半个月弗里曼没有来蹭饭,也是因为躲艾萨克,后来不知道艾萨里做了什么,让弗里曼答应只要他学会梵塔做的那些美味的食物他就答应与他结为伴侣,所以就有了艾萨克上门求学的一幕。 林晓听了这个故事只有两个字:狗血,还有就是林晓证明了艾萨克不是穿越者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很抱歉今天更迟了,不过墨墨说过会日更,就一定会的,明天可能也是这个时候更,全天有课,希望亲们谅解 21严冬 从那天起,艾萨克真的每天都来跟梵塔学习做制作美味的食物,林晓他们一家三口的平静生活也因为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两位不速之客有了一些改变。一是:梵塔打猎时多了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两个跟屁虫;二是:梵塔做饭的时候傍边多了一个打杂的艾萨克和看客弗里曼;三是:吃饭时梵塔他们从一家三口变成一家三口加两个搭伙的。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大的改变是林晓的生活变得有乐趣,而乐趣的来源当然就是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一对活宝。 林晓现在每天的娱乐就是观察艾萨克和弗里曼这别扭的一对,林晓在观察中也终于见识了艾萨克那只笑面狼死皮赖脸的缠人功夫,简直比牛皮糖还牛皮糖。林晓也终于理解了当初弗里曼为什么被逼到离家出走的地步,他更理解了弗里曼这个‘一切为了美味食物’的主为什么为了躲艾萨克可以放弃到他们这里混吃混喝。不过通过观察,林晓也看得出来艾萨克对弗里曼那只二货是真的喜欢,而弗里曼那只馋嘴狐狸也不是只为了美味的食物才答应艾萨克的,林晓觉得这两人就是传说中的腹黑配傲娇,不矫情一下不行。 再来说说艾萨克学做菜的辛酸史吧!,其实也不算什么辛酸,只是因为梵塔这个老师太不合格了,梵塔对于除了林晓以外的人都惜字如金,至于教别人他更是一如此,而且艾萨克这个徒弟还是他不情愿收的,当然不会怎么用心。什么手把手的教那是不可能的,能让艾萨克跟在傍边看,不嫌他挡路,看不懂的问能良心发现的回答几句,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幸好艾萨克那只笑面狼还是有点小聪明的,虽然没有梵塔那种能够自己领悟创造出新的美味食物的天赋,还是能记住梵塔每种菜的做法的,有样学样,开始的时候当然会掌握不了火候和调料量等等问题,做出来的菜也是无法下咽的,但是那些菜都是一些家常菜做多了也就不难掌握了,所以总的来说艾萨克学厨艺还是很成功的,最起码结果还不错。 时间在林晓他们欢欢喜喜、打打闹闹中渡过,一天比一天冷的天气,越来越厚的积雪,都在告诉着林晓严冬的来临。林晓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终于脱离了梵塔的重病看护,本来对于能够自由活动林晓应该高兴,却被大雪和寒冷的气候逼着待在家里。到这个时候林晓才意识到他把什么给忘了,那就是取暖的东西没有准备,像梵塔和比洛这样的只有兽人的家庭,严冬只不过是少出门,多穿点兽皮就行,根本不需要特意准备什么太多的取暖的,而部落里有雌性和小幼崽的家庭也就是在家里挖个坑,烧个火堆就是取暖的,但是林晓对于这样是很不满意的,主要是在屋里烧火堆烟大、熏人、还不好烤火。现在林晓无比想念学校里的暖气,就算没有暖气的条件有炭火也可以呀! 说到炭火,林晓想到他们其实可以烧炭呀!反正烧炭也不难,小时候,林晓的村子都很穷,由于住在村里傍山住,冬天烧炭买给镇上的人几乎是他们村民的一项大收入,他小时候还跟父亲去坡上砍过碳柴,大冬天的还去守过炭窑。林晓对于烧炭的过程还是记得很清楚,现在又有梵塔这个免费大劳力在,对于烧炭林晓越想越有谱,于是说干就干。 烧炭有两个重要步骤,一是要有一个烧炭的地方,也就是炭窑;二是要有硬一些的木材。现在的林晓什么多没有,于是林晓先在他们住的后面找了个很合适做炭窑的小土坡,让梵塔开始挖洞,而这正好被来林晓他们家搭伙吃饭的二人组遇到,于是林晓又多了两人免费劳力,梵塔一个人变成了三人,那效率当然是嗷嗷的,没到一上午,梵塔他们就做完了一个林晓满意的炭窑。接下来就是砍柴,这更不是问题,对于地球,能烧炭的硬质的树木种类不多,但是对于这个什么都比地球的硬的兽人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硬木材,所以梵塔他们没有花多少时间就弄回了一大堆硬木柴。于是林晓又奴隶几人把木柴弄成差不多长度,然后就是装窑开始烧,烧的几天也不用怎么看,只要注意点火就好,也不费多少事,最后就是封窑,等待好了就出窑。所以四五天过去,林晓的第一窑碳出炉,虽然因为技术不好,烧的有点过了,出来的碳不够硬,但是这种归属是碳呀!林晓也心里美了一会儿,最主要的是林晓可以一边烤炭火一边烤红薯吃了。说到红薯其实不能算是红薯,只是林晓在森林里发现的一种类似红薯的块茎,不过林晓对于这已经很满意,虽然没有米饭但是最起码能有一样可以当主食的东西,不容易呀! 随着烧炭的事情告一段落,艾萨克的厨艺也学的差不多,也不会再来梵塔他们这里搭伙了,严冬的来临,梵塔打猎也不用每天都去,所以林晓他们又闲了下来,没事情做的日子总是漫长而又无聊的,现在林晓无比怀念每天早早起床上学的劳碌日子。 无聊了,人总是要找一些事情来做,于是林晓把制作弓箭提上日程,其实在林晓看到箭毒树时就想好了,他最好就是制作一把弓箭。弓箭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远攻,对他的身板学起来也刚刚好,而且他还打算好再制作一把涂有箭毒树汁的匕首,可以以防万一。匕首是不难做,因为梵塔他们这里都有骨刀,匕首在林晓看来就是小点的骨刀,但是弓箭对于林晓来说有点难度,他在电视上看过弓箭的样子,但是现实里没有见过,而且就算做出弓箭林晓也不会射呀!这样不仅要制作弓箭还的练好射箭,一个两个月这件事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林晓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在这里弓箭对于他来说还是很必要的。第一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要找回去的方法,还有就是就算以后他现在不能回去或是他自己不愿回去了,他也还想好好的探索这篇大陆,见识这里新奇的一切。但是要说做过的武器,林晓小时候只做过弹弓,其实吧 !林晓一开始也不是没想过就做弹弓,但是弹弓的威力实在太小,对于这里那些变态的动物来说弹弓的力量根本是挠痒痒,所以林晓不得不选择弹弓。 对匕首林晓不急,现在是冬天正好有时间研究研究一下弓箭,制作的第一部当然是材料,但是林晓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合适的,他只能把自己要做的东西的样子和用途告诉梵塔,然后让他给自己找材料。对于攻林晓本来想要一根小竹子用火烤烤弄弯的,但是梵塔给他找到了一种更合适的树条,柔韧度刚刚好,林晓很是满意,而对于弦没有钢丝,能用什么呢?梵塔也帮他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材料,那就是他们在卡达森林里收刮的匐地龙的筋,韧度和弹性都很好,而且林晓还发现它还有一个好处,不像钢丝一样那么容易伤到手,对于箭的制作主要就是箭头部分,林晓决定用动物坚硬的骨头制作就好,至于做出来如何到时候再说。所以林晓梵塔还有打酱油的比洛三人,整个冬天就在研究弓箭的制作中渡过。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很对不起昨天没有更,我没有做到日更的承诺,至于原因墨墨也不想多说,墨墨只能说以后尽量日更,希望亲们谅解。。。 22消失的兽人(上) “我会照顾好自己和比洛的,在部落不会有危险,你不用担心。” “嗯” “东西都带齐了吗?记得我给你做的靴子也带上吧,外面太冷了可以穿上。” “嗯” “快点去吧,别让他们等急了。”林晓挥挥手,让梵塔快走。 “嗯” “你都‘嗯’了那么多下了,怎么还不见你走呀?”林晓瞪了一眼傍边他说什么都在‘嗯’的兽人,没好气的道,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也不是要分开十天半过个月,据说快则一天慢则三五天就回来,至于这样吗? “林…”梵塔上前紧抱着怒瞪他的人儿,在他耳边轻喃着他的名字,他真的舍不得离开他,哪怕一小会儿,好像自从遇到林后他们就一直在一起,从来都没有分开到一天过,这样的日子都快让梵塔以为就会一直如此下去,可是林还不是他的,林还没有答应作他的伴侣,林还有可能离开,他怎么能让这样事情发生呢?不会,林是他的,“林,好好照顾自己,天冷待在家里,不要出去,在家等我回来。”说完飞快的在林晓两片薄瓣上点过,转身出门,没有再回头看林晓。 而房中被吻的林晓还在处于呆愣状态,等他回过神来,只能看到梵塔远远离去的背影。林晓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刚才梵塔尽然偷袭他,没经过他同意就把他保留了二十几年的初吻夺取了,真是该死,是不是他平时太纵容他的。因为在林晓确定了自己也喜欢梵塔后就没有在对梵塔对他搂搂抱抱说什么,当然只是单纯的搂搂抱抱,连亲吻也只是很少而且还是额头,所以梵塔没有问他突然来这招,林晓有点接受不过来,虽然只是蜻蜓点水而过,但是也不可原谅,尽然没有经过他同意,等他回来看林晓怎么收拾他。想着刚才的温热,感觉还不错,林晓看着已经看不见的人影的方向。 真你他妈的mt,你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装什纯情,耍什么感性,林晓啊林晓你是不是真的被这个世界同化了,林晓在心暗骂着自己。 会出现刚才的离别场面,事情要从今天早上讲起,今天早上他们刚起床,塞罗斯就跑来把梵塔匆匆拉走,说是族长召见,后来梵塔回来林晓才知道是族里出了事情。据说是部落里这几天连续有七八个兽人去打猎没有回来,他们的家人来找族长,雷蒙得知这个消息后觉得很不同寻常,心里隐隐约约有点不好的猜想,如果真是他想的那样,事情就大了,这可是关系他们部落生死存亡的事情,所以召集部落里一些兽人要派人去查清楚,而梵塔也是被这些兽人之一,所以才有也上面的场景。 说到不寻常之处,主要是现在是冬季最冷的时候,也被梵塔他们叫做深冬,其实和地球上深秋差不错意思就是进入冬季末,这个时候往往大雪铺天盖地下个不停,过了这段时间也以为着春季的来临。在深冬里由于太冷无论是兽人还是非兽人都是不愿意出门的,就算为了打猎出门的也会少出去,如果实在是必须要去打猎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因为这个时候没有谁愿意在外过夜,实在是太危险了。因为深冬不禁是兽人最难渡过的时候,也是野兽最饥饿的时候,这个时候的野兽都很凶残,如果遇到大型食肉动物对于兽人来说也是存在很大的危险的。而这次的事件很是蹊跷,部落里尽然有七八个兽人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想想也知道一定出了什么事,而能让那么多兽人出事一定是很大的危险,要知道兽人对于这片大陆来说可以说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兽人的能力林晓更是亲眼见过,无论是战斗还是警觉性都是很高的,那些兽人可能遇到敌不过的大型野兽,但是提前发现他们并且避开应该还是不难的,但是这次却没见一个人会来,没有人知道在森林里到底他们遇到了什么,怎么连带受伤回来的都没有。要知道为什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人去打探,找到活着的人。 其实这件事本来梵塔是可以不去的,因为梵塔的情况十分特殊。这次雷蒙召集的都是部落里刚成年并且没有伴侣的雄性兽人,根据这个条件梵塔当然也在其中,但是现在梵塔家里寄宿着林晓这个刚刚伤愈的雌性,并且还有比洛这个未成年的小人兽。考虑到这些情况雷蒙让梵塔自己决定去还是不去,其实梵塔也很纠结,如果没有林在对于这件关系部落安危的事情他义不容辞的该尽一份力,但是现在有林在,他又不放心。回家后告诉林晓,林晓听完梵塔的话,打手一拍,决定了梵塔去的事实。 其实梵塔何尝不明白林晓的心思呢?他最了解林了,如果这次他真的为了林不去,林晓是不会高兴的,他一定会觉得过意不去。虽然林晓不说但是梵塔知道林不喜欢自己事事保护着他、把他当做弱小的雌性对待,林很坚强、很独立,他不希望自己为了他放弃什么,林说过他不想有什么负担。既然梵塔明白这些他又怎么会做出让林不高兴的事呢?跟何况他自己也很想去,保护部落是每一个兽人义不容辞的事情。 梵塔走了,林晓就蔫蔫的在床上,外面大雪哪里也不能去,在家也不知道干什么,继续做弓箭,梵塔不在他的动手能力他自己都信不过,还是等梵塔回来再做,要是他乱动把已经做了一半的毁了不是还要梵塔做而道工吗? “林晓哥哥,你在想什么呢?”比洛一进门就看到床上无精打采的林晓问道, “比洛,跟林晓哥哥讲讲今天去哪里了?有没有遇到什么好玩的呀?”正在无聊的林晓看到小比洛回来,招手让他坐到他傍边问道, “我和坎坎哥哥他们去果林那边玩捕猎了,我们一起挖了几个陷阱,明天有可能有动物掉进去,比洛要是明天捕到好的猎物,林晓哥哥给比洛做成好吃的食物好吗?”比洛高兴的向林晓要求着,现在比洛已经把林晓认定为他的长母了,又经过林晓这么久的再教育已经不像跟梵塔的时候那么一副小大人样,脸上的表情在林晓面前也多了很多,时常撒撒娇也是常有的事情,而对于美食无论是多懂事的小孩是难以抗拒的,当比洛知道梵塔做的美食是跟林晓学的时候,比洛更是喜欢林晓这位未来长母,他一直觉得哥哥做的食物就那么好吃了,林晓哥哥这个教的人会做的更好吃,但是由于林晓前段时间在养伤中梵塔怎么会同意也做吃的,所以比洛一直没有机会尝过林晓哥哥做的食物,其实比洛还不知道的是他的林晓哥哥做的食物的本事现在根本比不上他的哥哥了,要知道梵塔可是在这方面可是天才呀,他自愧不如。 不过林晓是不会像小比洛解释这个小小的误会的,只是答应小比洛的要求,“好呀!明天如果比洛不到猎物,林晓哥哥一定负责做出美味的食物,到时候小比洛把坎坎也请到家里来吃饭。” “好耶,林晓哥哥最好了。”比洛听到林晓的话,马上变成小老虎到林晓腿边猛蹭,那副撒娇样惹的林晓哈哈大笑。 晚上梵塔他们果然没有回来,林晓也不担心什么,因为都讲好了大概要一二天时间才能回,他简单的给小比洛和自己做了晚饭,吃完和小比洛完了一会儿,他没有叫小比洛会自己的房间睡,而是让小比洛和他一起睡,今天晚上虽然没有大白虎,但是抱着小白虎林晓还是很满足,就这样拥着小老虎,林晓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今天晚上还会再更一章,现在我把马上努力写。。。。 23消失的兽人(中) 早上林晓醒来,简单的洗漱过后,就去了厨房,用一些储存的肉和野菜煮了一小锅肉汤。林晓来到这里那么久还是没有习惯这里只吃两餐的习惯,每天早上总是想吃点东西。后来梵塔知道林晓这个习惯后早上总是会起早来准备一些热食和新鲜水果给他吃,这样一来林晓更加改不来一天吃三餐的习惯了,不过林晓也不想改,这可是经过很多科学认真过的合理饮食习惯,早餐对人体有多重要呀,只要是地球人都会知道,不过这里只有林晓知道。 林晓和比洛一起用过早餐后,比洛就又出门去了,林晓估计他在想着昨天他们做的陷进是否抓到猎物,今天能不能让林晓给他们加餐呢!林晓也不管比洛,反正梵塔说了小兽人就该放出去跑跑跳跳才好。现在虽然外面很冷,但是对于有兽形态的兽人来说问题不大,林晓也叮嘱过了不许去里部落远的地方,比洛也保证了他们就去果林,果林是部落里种植了很所果子的林子,就在部落的边缘,没有大型食肉动物,一般也就是一些小型动物,部落没成年的小兽人都喜欢去哪里练习捕捉动物,没有什么危险,林晓还是很放心的。 林晓一个人待在家里,打扫了一下房间,有去储存肉食的屋里,整理那些食物,看看把不好的选出了丢了,好的整理放好。等林晓干完这些也快到中午,比洛也回来了,他的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兽人,其中一个林晓认识,常来找比洛玩,叫做坎坎,另一个林晓没见过,不过看起来也应该是比洛的玩伴。“比洛回来了,不给林晓哥哥介绍一下你的小伙伴吗?” “林晓哥哥,他叫诺葛,比洛的塔答,坎坎林晓哥哥认识的。” “哈哈,诺葛,坎坎欢迎你们来玩,看来你们今天收获很丰盛嘛!。”林晓看了看三个人手里拿着的三只烈火鸡。烈火鸡是一种小型的杂食动物,过头不大,全身火红色的羽毛,非常漂亮,能过短暂的在空中滑行,据梵塔说果林就有,不过这种动物对于一餐能吃一头疣猪的兽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部落里没有人愿意去捕捉它,但是烈火鸡却是小兽人开始练习捕猎的最好对象,所以很受部落里的小兽人关照。 “哈哈,林晓哥哥要用烈火鸡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食物呀?坎坎都等不急想吃了。”坎坎是个很活泼开朗的小孩,他吃过梵塔做的食物,又被比洛宣传过梵塔做的食物是跟林晓学的,所以也和比洛一样认为林晓做的食物很好吃。 “你们快进去屋里去吧!把你们手里的烈火鸡交给我来处理。”说着林晓接过他们手上的东西就往厨房离去,现在林晓无比感叹自己英明,在冬季来临之前叫梵塔做了那么一个好用的厨房。 三只烈火鸡,林晓想着家里现在也没有什么太多的材料,还是烤着吃,反正兽人都喜欢吃烤肉,但是烤肉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林晓先把鸡处理好,把鸡的头和爪子还有肚子的东西都弄丢,这些东西林晓也没有浪费,全都那么来炖鸡汤,再多加上几块储存的肉和一些干的香菇还有一些野菜,香喷喷的汤菜就有了。林晓有把杀好的鸡,用盐还有一些调料整个腌制,等着待会烤。做完这些他有去准备其他的东西,他准备再做一些拔丝红薯,当然红薯是没有就是用前次找回来的那种粉粉面面的块茎代替,林晓把块茎削去皮洗干净,放进锅里同冷水开始煮,然后他又把厨房中间的火坑也加上火,准备烤烈火鸡,烤火鸡的任务的林晓果断的交给三个小家伙,林晓也不应担心要知道兽人最会的就是烤肉,这三个小兽人也不例外。有他们三烤肉,林晓有去准备拔丝红薯应该要的‘拔丝’糖浆,这里没有白糖,林晓只能用梵塔怕他喝药太苦的找回来给他吃的蜂蜜代替,把蜂蜜倒到锅里熬,然后就是把煮的软了的放凉的块茎放进去穿糖衣,林晓还在熬的糖浆里加了一些酸甜酸甜的果肉丁,这是林晓自己想出来的,让拔丝红薯更好吃还不容易腻。等他做完这些三个小家伙的烤鸡也烤的七八分熟了,林晓又用糖浆和一些调料拌好,然后刷上去再烤,没有多久香味就飘满了屋里。 “啊!好香呀,我都流口水了。”坎坎两眼放光的看着林晓摆上桌子的菜,、。 “嗯,真的很香,林晓哥哥好厉害。”诺葛看着自己手上的烤鸡,他从来不知道原来烤肉还可以那么好吃, “林晓哥哥最厉害了。”比洛自豪的道,林晓哥哥可是将会成哥哥的伴侣,他的长母。 “你们三个快吃吧!”看着自己前面吃的一副谗样的小家伙,林晓笑道,并分别给他们的碗里夹了一块肉。 午饭很温馨,大家都吃得很开心,饭后小家伙们也没有出去玩而是赖上了林晓,林晓也无聊有三个小人陪他也好,于是林晓又挖空心思想了几个小时候玩过的游戏叫他们,让他们一起来玩,下午也不是很无聊就这样很快的过去。 晚饭林晓实在懒得做什么太多吃的有随便做了些吃的,梵塔还是没有回来,林晓有点想那个大个子,如果他在的话他就不用自己做饭吃了,林晓还是被梵塔养懒了。不过应该快回来了吧,不是说两三天能会吗?就这样想着林晓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林晓照常起床,本来林晓还在想今天要怎么过 ,可是没想到他一打开门看到梵塔端着一碗热腾腾的东西进来。 “林,你起了吗?赶紧去洗涮来吃东西。” “呃、梵塔!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呀?怎么不叫醒我呢?”林晓很高兴的马上蹦梵塔旁边,梵塔走到床边放好手上的东西,用手习惯性的揉了揉林晓的头发,“早上回来的,看你还在睡,就没有叫醒你。” “怎么样,找到人没有?”林晓关心的问道。 听到林晓的问话,梵塔放在林晓的头的手顿了一下,神情也暗了点“林,先去洗漱吧,不然汤都凉了,待会我跟你讲。” 林晓洗涮完后才听梵塔把他这天的事说了一遍,他们这两天一直在森林里巡查,可是一直没有发现,在昨天下午梵塔他们终于发现了一点踪迹,跟着痕迹搜寻梵塔他们找到了其中一个失踪的兽人当时他已经收了重伤,躲在一个山洞里,等他们发现的时候由于重伤已经昏过去,梵塔他们只有把他连夜带回部落里让巫医治疗,现在他还没醒,也不知道发上了什么,梵塔忙着回来见林晓所以也没有在哪里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明天可能不会更请谅解,墨墨后天有一科考试,我得去啃书去了,不过考完这科后,我会努力补上的。。。。 24兽人消失(下) 那天下午,梵塔他们没有等到那个被救回的兽人醒来,但是却等到了另外一支巡查人员的回归,他们还带回来了三个消失了几天的兽人,虽然被带回来的人都有受伤,但是都不是什么致命的伤,而最重要的是从他们口中也知道了他们在森林里遭遇到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 深冬的到来,三个兽人家里存储的食物已经不够,于是他们三个塔答(塔答就是好朋友的意思)一起约好去森林里打猎的,由于在附近没有发现猎物,所以他们稍微到了里部落远一点的地方,希望能找到多点的猎物,这样他们就可以久一点不用再出来打猎。想法是好的,但是他们的运气实在不好,还没有找到多少猎物就遇到了很难在森林里遇见的焱翼龙,而且还不是遇到一只,一遇就遇到了六只。 焱翼龙,是一种拥有飞行能力的一种大型食肉野兽,他们拥有锋利的巨爪和有力的四肢,可以撕裂拥有最硬皮壳的硬壳兽,对于兽人的身体更不要用说了。他们的尾部非常有力,无论是什么动物只要被他们的尾部甩到,绝对会‘粉身碎骨’的,他们的牙齿更是锋利无比,连最坚硬的石头都能咬碎,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翅膀,能够飞行,想想看,一个有强大攻击力还能够飞行的野兽有多可怕。 可以说他们是兽人大陆公认的最强攻击的动物,如果一对一战斗的话,最强的兽人也很难是他们的对手,当然如果有翼族的话要会好一点,不过大多数有翼族都是在三大部落之中的克克兰部落的羽族,而他们比起焱翼龙有一个弱点,虽然也有翅膀但是攻击力却并不高。可能会有人会疑问像梵塔这种攻击力高有翅膀的有翼族能不能与焱翼龙较量呢?当然像梵塔这种翼虎族,是可以跟焱翼龙较量一番的,并且谁胜谁负还很难说,但是像梵塔这种攻击力高能飞行的翼族,他们可以说是被兽神眷顾的种族,这样的种族很少就只有三种,翼虎族、翼狮族、还有就是一种被叫做泽貉的野兽,而且这几个种族兽人的数量也少得可怜。由其是泽貉种族现在几乎已经可是说是绝种了的种族,在兽人大陆上估计最多也只能找到的不超过十只,像霍蒙森这样的一两千人的大部落,这种受兽神眷顾的有翼种族也不超过一百个,而其中紧紧只有三个泽貉种族的兽人,其余的都是翼虎族和翼狮族。其实为什么会那么少呢?这就是伟大兽神的智慧,虽然有得到兽神恩宠的种族,但是也不可能打破自然界的平衡,这样对他的子民的发展是不理的,兽神深深的明白这一点,所以这三种种族虽然拥有强大的力量但是却拥有比一般种族更难繁衍。一般兽人一对伴侣一生中可以怀两到三次孕,大约三十年可以怀一次孕,这样孕育对于平均年龄在二百二十五岁的兽人来说是很低,而且还不是每个生下来的孩子都能长大,特别是雌性幼崽更是难存活,但是这三种种族更低,他们一生很难怀上一次孕,怀上两次孕的家庭简直就是幸运中的幸运,而梵塔家拥有两兄弟就是他幸运中之一。 噢,我们重归正题,说到焱翼龙如此强大,这是不是说兽人就对焱翼龙没有办法呀!答案当然不是。一对一不行他们可以多对一,而且要知道兽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会使用工具,硬拼不行他们还可以智取嘛!并且焱翼龙也不是没有弱点的,就和被兽神恩宠的三个种族一样,焱翼龙也有着难以繁衍后代的致命弱点,数量上跟兽人没有可比性。而且焱翼龙总是集中生活在森林深处兽人们是很少能遇见的,就算遇见了也很难一次遇到很多只,所以其实焱翼龙和兽人们还是很好的和平存在的,谁都不会来打扰谁的生活。 可是不知道今年焱翼龙它们出了什么事,尽然会到村子外围来,而且还一次出现那么多只,更是那三个去打猎的兽人倒霉,那么大的林子尽然好死不死的遇到焱翼龙还一遇就遇到六只,而且他们三个中还没有一个是有翼族,就注定了他们不敌焱翼龙。幸好他们还算幸运,当时他们附近正好有一个坚固的岩石山洞,洞口很小,可谓是易守难攻宝地。他们三个就这样死守着洞口,靠他们前不久打得不多的猎物过活,想等到焱翼龙离开再离开。但是他们低估了焱翼龙的耐心和智慧,它们尽然会分共合作,每次去打猎都会只派两只去留下四只看守山洞里的兽人,三个兽人本来就在逃到岩洞前已经受伤,对于守着他们的焱翼兽就算只有四只也没有办法战胜,所以才会被困到巡查人的营救才能回来。 知道了兽人消失全过程,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焱翼兽在森林外围,但是霍蒙森部落在雷蒙族长的带领下快速准备防范问题。霍蒙森部落是一个大部落,一两千人的部落驻地面积却可以和中国的大镇子相比,所以对于防范,什么建围墙呀、或是什么挖陷阱呀,都根本不现实。 雷蒙族长也没有这么做,他只是组织起部落里所有除了未成年和没有战斗力的老年兽人外的所有雄性兽人,安排他们每天对部落外围的巡逻。然后规定所有的兽人如果没有必要尽量不要去森林里,如果必须要去打猎的话,就必须有五个以上的兽人一起去,而且最好队伍里有一个有翼族。雷蒙还组织人员到森林里继续查探观察焱翼龙的动向,还有查明会在森林外围出现那么焱翼龙的原因。 对于雷蒙族长的做法,林晓还是很认同的,他不愧是一个大部落的领导者,想问题很面面俱到,既做了必要防范,也知道只有找到问题的本源,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 在雷蒙族长做出接下来的部署以后,部落里的兽人开始各司其职的行动起来,而像我们林晓这样作为柔弱雌性存在的人还是很空闲,照样的每天都吃吃睡睡,看看弗里曼和艾萨克这对活宝的闹剧,打酱油的渡过。而梵塔他没有再加入雷蒙组织的森林巡逻队,而是在部落,每天除了到自己巡逻的时候会去巡逻外也和原来没有什么区别,每天仔细的照顾着林晓,挖空心思的想让林晓多吃点东西,自己就在这样为爱人事事亲力亲为中平静而幸福的过着。 被梵塔他们救回来的兽人在第三天的早上醒来,事情果然如那三个兽人遇到的一样,也是遇到了焱翼龙,不过他运气好一点只遇到了一只,他逃脱了焱翼龙追杀,但是代价是他受了很重的伤不能马上回到部落,所以他只有找了个三洞养伤,直到梵塔他们找到他,才支持不住倒下去。 这个兽人并没有能提供什么更多的信息,雷蒙他们只有等再去森林里巡查的兽人回来,希望等带来新的消息。 又过了一天,第二批巡查的兽人回来,他们没有带会来什么好消息,只带回来了一条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牙齿穿成的项链,兽牙上面还刻着林晓不认识图案,林晓知道那就是梵塔跟他说过的兽人文字。过了一会儿,一个一米八左右、身材修长而单薄的雌性出现在屋子里,其他兽人纷纷让开路,那个雌性看到桌子上的根项链,马上扑过去,眼泪无声的滚落脸庞,那单薄的身体好像一推就会倒去。傍边围观的兽人们见到这样的场景纷纷双手交叉伏在胸前低下头,林晓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礼仪,但是他还是跟着大家一起做,他大概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后来林晓从梵塔哪里得到肯定。 从梵塔的诉说中林晓知道那条项链可以说是兽人世界的定情信物,也就如同地球上的结婚戒指,在雌性兽人和雄性兽人结为伴侣的那天两方互赠的,项链上分别刻着自己伴侣的名字,这条项链将伴着每个兽人一身,除非死亡是不会让他离开他的身边的。而巡查队带会来的项链就是刻着这个雌性的名字,他的伴侣已经去森林里五天了一直没有回来,他本来一直抱着期望希望伴侣能够回来,但是现在这条项链摧毁了他最后的期望,他的伴侣再也不能会来,再也不能陪伴他了。 其实林晓觉得没有看到尸体就凭一条项链不能说明什么,可能是在打斗中不小心掉的也说不定呢?但是梵塔告诉他,巡查的人在找到这条项链的周围发现了打斗现象,而且还闻到了那个兽人很浓重的气味,在这样冬天能那么久还留下那么重的气味,绝对是那个兽人流了很多血才能造成,那个兽人就算活着也不能行动太远,但是巡查队在附近找了很久,并没有发现任何人兽的踪迹,那个兽人还活着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听到梵塔的话林晓沉默了,他第一次体会原来他一直认为强到无比、无所不能的兽人,也不是无敌的,他感叹生命的脆弱。 作者有话要说: 25闲来无事打太极 正当林晓在为失去的生命有点不知所措、有点感伤时,梵塔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傍边,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把一支手搭在他的肩上,用那双碧金色的眼睛专注的看着他,但是林晓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并且无声的安慰自己。 死者已矣,人生在世,死只是一个最终的结局罢了,最重要的还是现在在你身边的人,林晓马上释然,回以梵塔一个让他安心的笑容,“梵塔,我们回去吧?”。 “嗯.” 灰白的世界,雪还在飘飘洒洒的下着,两个年轻人一高一矮,高大的男子只穿着一条兽皮裙和一件兽皮衣,四至都还露在外面,但是他好像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冷似的,矮一点的男子却刚好相反,全身被一块大灰色兽皮包裹着,几乎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高大的男人扶着矮一点的男子,两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在白茫茫的雪地上走着,留下一排排大大小小的脚印,只到脚印消失在雪白的边际。 第二天林晓起得很早,他再也看不到昨天的惆怅和感伤,林晓照样打了两遍太极,然后吃梵塔给他做好的热腾腾的早餐,好像昨天的情绪从来没有过一样。梵塔看到这样的林也放心了一些,他不喜欢昨天那样的林。其实不是没有过,只是想开了就好了。 林晓从来不是什么圣母级别的人,对于逝去的人一定的感伤是应该的,但是毕竟不认识,说的难听点这件事好像跟他没有一点关系,昨天的感伤一是对于逝者已矣,二是对于生命的惋惜罢了。林晓从来都很清楚自己是多么的平凡,他很自私,什么事情他都会先为自己考虑,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考虑,最后才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别人考虑,林晓从来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过,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他这样太没有奉献精神了,但是林晓不那么认为,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活方式,他没有那么伟大,在自己都不能保全的情况下还谈什么奉献精神,他不可能去当什么救世主,也不可能阻止一些事情的发生,一些事情的发生也不会因为他而改变。 说到打太极,这都是林晓伤好后每天必修课了,主要是因为外面太冷,更本出不去,为了不让他的身体坐生锈,所以想出来的锻炼方法,本来开始的时候林晓还拉着梵塔和比洛一起练,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呃、不能说不好而是太搞笑了,人高马大的梵塔手硬脚硬的,太极都快给他练成了机械舞,想想你就可以知道这有都可笑,而比洛也好不到哪里去,小孩子有没有定性根本不适合太极这种老年人的活动,所以最后就只有林晓自己每天练两遍了。 那么,这种老年人才喜欢的东西,林晓为什么会呢?说到这个,还得从林晓大学体育课讲起,大学体育课都是选择性课程,但是林晓一个从小除了看书没有什么特别爱好的男孩,什么都不会,没有身高没有力量,什么球类什么武术都不要想,最后林晓听了大他们一级的学长说太极很好过,也不需要什么身高和力量,只要多练练就好,而且动作很慢很适合林晓这种文静的男生,所以最后林晓就这样被骗去练太极了。练了之后才知道学长说所的“很慢”到底有多慢了,就连他这种做事总是慢条斯理的人都能恨得痒牙齿,还有所谓的太极不需要什么身高和力量,这倒是真的,但是谁能告诉他那多变的步发和方向都是什么,果然什么都不是好学的,所以这直接导致他第一个学期太极拿了60 分,这还是太极老师嫌给他不考麻烦,才给他个及格分数。因为体育个都是一年报一次,所以第二个学期林晓还是依旧学习太极,但是有了第一个学期的一点点底子再加上明显的努力,第二个学期林晓终于脱离的及格线的分数,得了个80 分。看到这个分数没把林晓开心死,他一个学期的努力没有白费。第二年的体育报课又一次的到来,林晓想着学其他的还得从头来学期,于是有一头扎早太极里去,至此以后林晓同学就与太极结下了不解之缘,再也没出来,所以导致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好青年,练得一身行云流水的老牌玩意。 日子依旧,简单而又平淡,平淡而又幸福。 由于雷蒙的一系列措施措施很有效,去森林里打猎的兽人没有再因为焱翼龙而死亡,部落周围虽然出现过几次焱翼龙,但是都被巡逻的兽人们及时的发现,没有造成什么损失,而去森林里探查焱翼龙出现在森林外围的原因的兽人们也回到了部落,原因并不是雷蒙想得那样糟糕。原本雷蒙听到焱翼龙出现在森林外围,还以为是百年难遇的兽袭要来了呢!兽袭就是大量的野兽全部都聚集起来,包括平常很难见到的一些兽类,然后它们发动向兽人部落大肆进攻,兽袭会造成大量的兽人死亡,这也是导致兽人人口很少的原因之一。兽袭几百年才会出现一次,雷蒙并没有没有遇到过,但是每一个部落的族长都会在成为族长的那天被告知兽袭对于兽人的危害,让每位族长铭记着这个可能造成灭族的灾难,并且上一届族长还会告诉新族长老一辈们留下对付兽袭宝贵经验。但是巡察的兽人回来说森林里其它的动物并没有什么骚动和异常现象,焱翼龙会出现在森林外围只是因为今年深冬雪实在是太大,而焱翼龙所住的森林深处正好是靠近常年积雪的无望峰的最冷之地,在它们的驻地冰封大雪实在是找不到吃的东西才到外围来,等到春天来了应该就会退回森林深处去。 作者有话要说: 26约斯 “啪!”木门被毫无预兆的推开,林晓和梵塔顺着响声抬头,只见到门外遮住所有光线的庞大身影和那摇摇欲坠的门,看到那可怜的木门,可以想象来人是多粗鲁。 “塞罗斯,你来干嘛?”对于好友那风风火火的性格已经习以为常的梵塔,看都不看那摇曳的木门,直接问来人的来意,据梵塔对了解塞罗斯,他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是如果不是有什么急事,他也不会没有礼貌到连门都不敲就直接闯进来。 “我来…是想让林晓去看看约斯。”塞罗斯大力吸了几口气才把话说完。 “嗯?…约斯”林晓下意识的看向梵塔,林晓想了想,他好像不记得自己认识这样一个人呀? 接受到林晓询问的眼神,梵塔习惯性的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表示稍安勿躁,然后转向塞罗斯,“约斯怎么了?”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我再怎么敲门也不开,都快一天没有出来了,一点东西没有吃,我很担心,但是有不敢砸门进去。”塞罗斯说道这大手抓了抓自己那头棕色的卷发,大个子傻傻的看向林晓,声音变小了点,“所以想请林晓去看看,他们都是雌性,好说话一点。” 听到塞罗斯讲的一堆,梵塔明白了他的意思,其实这件事梵塔早就知道一点,但是当时怕林因为听到难过所以没有跟林讲罢了,“林,还记得巡逻队从森林里带回那条项链时见到的那个雌性吗?” 林晓想了想,梵塔说的应该是那个捧着那条项链无声的哭泣的雌□!林晓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还记得。 “约斯,就是他的孩子,是一个未成年的雌性。”梵塔向林晓解释道,“他…” “可不可以路上说,我很担心越斯一个人在家里出了什么事。”还没有等梵塔跟林晓解释完,站在傍边听的塞罗斯已经等不急了,插话道,他真的很担心约斯会出什么事。 “林,我们路上说吧!”听到塞罗斯的话,梵塔觉得也对,走向床边拿起灰熊皮大衣,给林晓披上,然后变成迷你版白老虎,蹲在林晓前面邀请他坐上去,林晓虽然还是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还是乖乖的坐上大白老虎,他知道去了就会知道怎么回事。 穿过差不多整个部落,林晓他们终于在部落边缘的一座简陋的木屋前停了下来,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主要是梵塔住的地方和约斯住的地方都是部落边缘,但是却又是南辕北辙的边缘导致的。 在来的路上梵塔已经跟林晓解释清楚了,话说那天约斯的兽母在拿到那条刻着他名字的项链的第五天也是约斯他兽父失踪的第十天的晚上自己服用了一种叫做沉眠的草药,回归了兽神的怀抱,去找他的伴侣去了。在兽人世界里这种因为伴侣不在了而跟随伴侣一起走的事情是很常见的,因为兽人世界里伴侣是他们的生活的全部,一切因为伴侣而精彩,没有了伴侣的兽人就像是没有了灵魂。林晓对于他们的这种做法不可置否,林晓肯定他们对于伴侣的坚贞但是这又何尝不是对于活着关心他们的人的伤害呢!而约斯这次的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约斯今年才十八岁,在兽人世界里雄性十八岁成年,雌性是二十岁成年,所以约斯还是个未成年。对于一个失去兽父兽母的未成年的雌性,部落里是会给予很好的安排,因为雌性对于一个部落来说是很珍贵的,一般的安排是让一些没有孩子又想□的夫夫一起生活,雷蒙族长对于约斯也是这样安排的,但是约斯没有答应族长的安排,他要一个人住,介于约斯的态度坚硬,雷蒙只有答应了他的要求,部落里会提供给约斯生活上的补助,保证他生活需要。而今天赛罗斯带食物去找约斯的时候再怎么敲门他都没开门,喊也喊不应,塞罗斯也不敢直接进去,只有来找林晓他们,他觉得林晓是他见过最聪明的雌性,他会一个人织布,会烧炭,还会做很多美味的食物,他一定有办法让约斯开心起来。其实赛罗斯本来早就决定要找林晓去陪陪约斯了的,因为约斯自从他兽母走后就从没有笑过,每天他送去的食物也吃的很少,塞罗斯真的很担心他的情况。 而说到塞罗斯为什么会给约斯送食物,要从塞罗斯听到雷蒙的安排后,主动找雷蒙要求负责约斯食物方面。当然还有很多雄性都同样的有这样的要求,原因就不必说了,一个马上要成年的雌性,只要是还没有伴侣的雄性都会乐于做这件事,而塞罗斯唯一的优势在于他家里约斯家很近,塞罗斯从小就和照顾约斯这个小雌性,并且雌性一个人住真的不是很安全,所以雷蒙答应了让塞罗斯为约斯提供食物。为什么塞罗斯不能直接给约斯提供食物,必须要雷蒙答应呢?其实雄性为雌性提供食物什么时候都可以,只是里面的讲究有点多,以前就讲过分享食物这一说,如果一个雌性肯跟一个雄性分享食物那么雌性就表示对雄性有意思,同理如果一个雄性给雌性食物雌性接受了就表示雌性不讨厌那个雄性愿意让雄性追求。而约斯已经很清楚的向雷蒙表明他现在不想要守望者,也不会答应别人的追求,所以他是不会接受任何雄性直接给的食物的,塞罗斯想要为约斯提供食物就必须让雷蒙族长答应,这样一来就不是塞罗斯向约斯提供食物而变成了族长交派塞罗斯为约斯提供食物,这个意义就不一样了。 其实向林晓这样吃住都在梵塔家的别人眼里的雌性,完完全全就跟伴侣没什么两样,差别就是还没有伴侣仪式吧!只是林晓没有意识到罢了,要不然林晓这么一个作为成年未婚雌性怎么会来到霍蒙森部落那么久没有被雄性追求。 这些都不多说了,林晓他们来到约斯家门口,塞罗斯敲门还是没有人开,叫了也没有反应,大个子更急得不行,想推门进去又犹豫,看向林晓求助。 “推开门。”看到塞罗斯的眼神林晓扶额,喊了敲了没人开门,不破门进去难道看他就有办法吗?其实林晓知道这都是犹豫这里雄性对雌性太小心翼翼导致的。 听到林晓的话塞罗斯还犹豫,梵塔已经直接一把把门推开, “啊!约斯…” “还愣着干嘛!快点带他去玛雅那么。”林晓吼道 “啊?…哦。”于是塞罗斯抱着约斯,梵塔抱着林晓飞快的往玛雅家里赶。 作者有话要说: 27冬去春来 “约斯哥哥!” “约斯,你来了。”林晓正在院里倒弄着他让梵塔立好的木桩子,听到比洛叫约斯也没有回头看人,直接出声问道。其实也是这段时间跟约斯比较熟悉了,这样相处习惯了,两人都不会见意。 “嗯。”约斯点了点头,轻声问道“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先坐着,等我弄完这个,一会儿有好玩的给你玩。”对于约斯的‘轻言细语’林晓已经习惯,示意他坐下,继续倒弄自己手上的活。 “约斯哥哥坐着看就好了,有我帮林晓哥哥呢!”一副小大人口气的小比洛对想要帮忙的约斯说道,还一边跑去屋里搬出一张凳子来让约斯坐。 “哈哈,是呀!是呀!有比洛帮我就行了。”看到比洛一副小大人样,林晓乐得不行,这孩子太逗了! 说到约斯,还要从前次被塞罗斯急急忙忙的拉去约斯家说起。那天他们推开门就看到约斯倒在了屋里,旁边还有‘沉眠’的叶子,可把林晓他们吓坏了,后来才知道约斯因为父母离去,受不了打击,伤心之下也服下了‘沉眠’,幸好他们那天发现的早,不然他也像他兽母一样去了。从那天被救醒以后,约斯的情况其实一直都不是很好,不说话,也不吃东西,两眼空洞洞的,跟个没有灵魂的娃娃似的,让人看着心疼。 在林晓看来像他那样没有一点想活下去*的人无论旁人怎么救也没有用,但是人家塞罗斯不放弃,林晓也只能尽量帮着劝,但是遇到这种事情林晓也不知道怎么个劝法。一两天还好,可是这样久了,林晓觉得自己在一个木头说话,林晓也恼火,看着塞罗斯每天给他喂饭,陪他说话,可那人一点反应都没有,林晓觉得难受。经过几天下来林晓算是明白了,他好言相劝是没有用的,平常温温和和的林晓脾气上来也不是好惹的,吼了约斯一顿,自己拽着梵塔回家,继续他混吃混喝的日子,眼不见心不烦。 可没想到过了几天约斯尽然好好的出现在他面前,还说来道歉的,说什么他不该辜负大家的照顾,他不会在寻死了,什么他会好好的活下去。声音轻轻柔柔还带着哭腔,看着自己面前梨花带雨的青年,林晓有一种他欺负无辜纯洁的少年的感觉,他一怔无语,可愣是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后来林晓才从梵塔哪里知道,这个约斯从小性格就是这样柔柔弱弱的,本来因为父母去世一直过不了那个槛,但是那天被林晓这么一吼,人家想清楚了,也觉得自己这样对不起大家,后来又有在赛罗斯精心照顾,也就好了起来。 其实就是有这样的人性格方面比较怯懦,遇到什么事不容易接受、总想逃避,但是只要有人逼一逼也容易过,对付这种人就不能用什么好言相劝,就需要人逼,逼他面对、逼他选择,林晓这次算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误打误撞把人给救回来了。从约斯好后,就经常来找林晓聊聊天什么的,林晓在这里也没有几个认识的人,与约斯相处了几次,很快就和约斯成为了朋友。虽然林晓总觉得约斯说话轻言细语、做事温温吞吞的、有点事就爱掉眼泪的约斯有点让人受不了,但是总体来说这个朋友还算不错,林晓也挺高兴结交到这个新朋友。 说到这还不得不提一下约斯已经答应赛罗斯成为他的守望者,两人只要等再过两年约斯成年就可以结婚生子了,这件事没把塞罗斯高兴的晚上睡觉都笑醒来。其实塞罗斯也是个不容易,听梵塔说赛罗斯可是喜欢人家约斯多年,也追求可约斯多年,但是人家约斯就是从来也没有表过态,更加悲催的是人家约斯的追求者多得从村口能排到村尾,要问为什么?虽然我们的约斯在林晓看来性格太怯懦还爱哭,但是对于雄性来说,这样的雌性更惹人怜爱,要怎么说呢?总比那些不把雄性放在眼里傲娇得要死的雌性好太多。当时梵塔这样更林晓说的是时候,林晓问梵塔他有没有追求过约斯,梵塔当时摸了摸鼻子,告诉他小时候梵塔跟塞罗斯一起玩,约斯一见到他就开始哭,哪里还追他呀!要问为什么呢?还能为什么,梵塔板着一张脸,把人给吓到了呗!林晓又想起了梵塔告诉过他部落里很多雌性都怕他的眼睛,林晓问梵塔是不是因为他不怕他,所以才喜欢他的,梵塔没有回答,只是习惯性的揉了揉他的头发,眼睛里一如既往的溺人。其实林晓只是随便问问,他相信他的眼睛他的心,梵塔对他的点点滴滴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那怎么会只是因为肤浅的因为自己不怕他这个理由呢!但是林晓知道这也是一个原因,一个前提条件,正是因为林晓不怕他,才有了跟他的相处,也才有了后来的喜欢。 、、、、、、、、、 “弄好了!我们可以来玩了。”林晓忙了半天,终于是弄好了一个靶子。 其实说是靶子就是一根木桩子,在木桩子上端帮了一个圆木盘,要说这个原木盘还是林晓跟梵塔说了现代射击的靶子,梵塔想出来的。砍了大的树木用树木的横切面,正好是圆形的,而且树木还有年轮可以当做靶环,用来计算击中的环数,当然林晓在树年轮上进行了一些加工改进,树的年轮太密集根本不好拿来当作靶环用所以林晓重新用东西定上了靶心,然后在选了五个比较规则的轮环当作靶环。要问为什么不像正规的靶盘画十个环呢?主要是因为林晓他们不是专业的射击运动员,没有那样的技术,十个靶环没有多大的意义所以他就改成了五个了。 “怎么玩,林晓哥哥?”听到林晓说弄好了,比洛对于新的游戏正是跃跃欲试,约斯听到林晓的话也站了起来, “这样…”林晓拿起弓箭“把弓拉满,然后射出,射中圆盘就算赢了。”说着手上的箭也射了出去,“唰!”的一声箭落在了离靶子两步远的地上。 比洛和约斯看到地上的箭,又不约而同的看向林晓,“咳咳…”林晓不好意思的咳了两声,他也是第一次玩弓箭呀!“那个,像这样掉在地上就算输了。” “哦!我会了。”比洛跑过去捡起被林晓射出的那支箭,接过林晓手上的弓,“林晓哥哥看,是不是这样子呀?”学着林晓刚才的样子摆好姿势“然后拉弓,射出。”只听到唰的一声,紧接着啪的一声那支刚才被林晓射脱靶的箭已经在圆盘上。 “我是不是赢了,林晓哥哥?”比洛开心的问道 “咳咳…是赢了,如果下次你能射得更靠近圆心更好。”林晓看着那支箭,只能安慰自己,自己是人怎么能跟兽比呢!(咳咳,小林子人家是兽人,请不要省略‘人’字) “约斯你也试试吧!“林晓被比洛这个小兽人给打击到了,想从柔弱的约斯哪里找到安慰。 “好,”约斯小声的应答,接过林晓递来的弓箭,学着刚才他们的姿势“唰”的一下箭射出,碰到了圆盘然后掉落下地,“啊!还是欠一点点…我输了,该到林晓你了吧!”约斯看到掉落在地上的箭,惋惜道,把弓箭递到林晓面前。 林晓木然的接过弓箭,他果然不能跟这里的兽人们比,无论是雄性还是雌性都没得比,连看起来柔弱的约斯他也比不过,如果一个人他根本不可能再这里生活下去,林晓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这一点,但是放弃吗?当然不,他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高智慧人类,怎么能被这些原始人比过去呢!他好不容易想出了弓箭,又找到了箭毒树这样合心的毒,他怎么能放弃呢?所以从那天以后,林晓每天早上除了以前的打两遍太极以外,又加上了半小时的慢跑,然后就是臂力练习,下午除了午睡外就是射击练习,那股冲劲谁都劝不了。梵塔每天看着林晓把自己折腾得累死累活的,心疼得个要死,但是怎么劝林晓都不听,最后梵塔没办法,只能每天守着他练,变着法的给他弄好吃的东西给他补。 冬去春来,半个月过去,雪开始融化,地上开始露出点点新绿,树木开始抽芽。林晓这半个月的锻炼也有了很大的收获,已经不会再脱靶,原本离靶四五米远现在已经可以离靶七八米远了,而林晓还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由于这半个月的训练比以前好了许多,不会再动一会儿就喘个不行,这一点让林晓很是满意,体力也是在这里生存下去的必备条件。 “梵塔,明天带我去遇到息莽兽的地方吧?”林晓虽是问句,但是却是用肯定的语气,因为他知道只要是他的要求梵塔都会答应。 “嗯。”梵塔给林晓拢了拢被子,“赶紧睡吧!” 作者有话要说: 28铁的? 第二天,林晓和梵塔起了个大早,本来想着两人快去快回,却没想到比洛死活要跟着去,林晓对于一只小白老虎像家养喵咪一样在自己脚边撒娇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谁叫他有点毛球控呢!可是去森林里他都还是被保护的对象,这件事他没法做主,所以只有看向梵塔。 梵塔看到林晓那样的眼神,哪有不答应的份,只得无奈的揉了揉他那头短黑的头发以作惩罚,“去吧!我再去叫上弗里曼和艾萨克就行了。”只要是关于林晓的生命安全问题梵塔不敢自大,他再也不要看到林受伤的样子。 最终他们出发时是七个人,为什么是七个人呢?因为梵塔去叫弗里曼他们时正好遇到了约斯和赛罗斯,约斯一听说他们要去森林里,就也要跟着去。约斯从小到大还没有真真的进过森林,最远他也只由兽父陪同去过森林外围,以前总是听兽父说森林里如何如何的危险,警告他雌性不能乱跑进森林里去,但是兽父同时也跟他讲了许多他在森林捕猎的经历,让约斯神往,他真想去看看兽父口中既危险又神秘的森林。约斯要去,塞罗斯这个‘预备妻奴’当然只有陪同,所以最后本来的两个人的变成了现在一群人。 由于‘一家三口’都去了,林晓和梵塔他们就不用快去快回,所以这次走的并不快,大约下午三点左右,他们到达了本次出行的目的地。 “林晓,这树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约斯弱弱的问道,在路上林晓已经跟他们说了很多关于箭毒树的事情,约斯觉得真的很神奇。 “嗯。” “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为什么其他人都不知道呢?”小比洛疑问,又突然像想通什么似的,“嗯,我知道了,因为林晓哥哥最厉害了。”在比洛心里林晓哥哥知道好多好多其他人不知道的事情,还会讲许多奇怪的故事,林晓哥哥最厉害了。 对于小孩明显拍马屁的话,林晓选择直接忽视掉不予理会,要不是他求梵塔带他出来,嘴巴能那么甜吗? “真的只要被它划伤就会中毒死亡,巫医都得救不了,而且被它毒死的动物肉没有毒,还可以食用?”艾萨克一只手轻轻托着自己的下颌,思考道,“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不也知道巫医有没有办法,反正在我的家乡很难救就是了。至于被它毒死的动物肉,的确是可以食用,反正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们解释清楚,你们只要知道可以吃就行了。” 箭毒树,见血封侯,林晓也只是在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他是没有亲眼见过它的威力,但是他们大学专业书上介绍应该不会是假的。至于救治,林晓是知道的箭毒树导致人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它的汁液能是人神经异常兴奋,导致人体心脏收缩加快导致死亡,这也是它毒死的动物肉没有毒的原因。要救治的话,用一些抑制神经兴奋的药物和仪器治疗应该可以吧!这个治疗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箭毒树能作为世界前十的有毒植物,当然也是有依据的,它发作太快,快到你没时间去治疗就翘了,就算有时间治疗抑制药物的控制量也不是那么要掌握的。不过这里的巫医,林晓一直都认为很神奇,可能真的有办法呢!林晓决定等回去之后就去找玛雅,看看他有没有办法,如果真能找到办法解箭毒树的毒,这对于林晓来说可是一件大好事,林晓对于把箭毒树的毒用在武器上最大的问题就是怕那天不小心害死自己。 “哇!真那么厉害吗?林晓能发现它还是我的功劳呢!”弗里曼围着那棵箭毒树,上上下下的看了一遍,再听了林晓他们的对话感慨到。 “是呀,托你的福…”林晓没好气的道,托他的福他差点在这里挂了。 梵塔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弗里曼一眼,弗里曼只觉脊背发寒,潜意识的往依旧笑得和煦的艾萨克那边靠,“笨死了!”艾萨克看了弗里曼一眼,慢慢的说出让弗里曼暴跳如雷的三个字,于是两人又是一番你追我逐。 对于弗里曼和艾萨克两人的这种相处大家已经见怪不怪,林晓也没有再理会打闹两个人,拿出自己专门为了取箭毒树准备的皮手套,说是皮手套,其实就是林晓用一块毛皮缝的套子,想想也知道林晓这个从来没有干过针线活的爷们,让他用骨针能缝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来那才是怪事。 正准备戴上手套,他的手却被一只大手阻止,抬头就对上梵塔那双碧金色充满野性的眼睛,他从那双眼睛里看到担心。但是林晓想不理会,想挣脱大手的限制,动了动手,他和梵塔力量实在悬殊太多,林晓瞪了两眼自己前面的大个子,“好吧!你来,小心点,不要弄到自己。”说着林晓把自己的手套一股脑的塞到梵塔手里,懒得再跟他倔强。 “嗯。”梵塔点了点头,也不多说话,利落的戴上林晓牌手套,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骨刀工作起来,其实不要看林晓他们两人争去争来,不过就是削两块树皮的事,一会就弄好,只是在装的时候,林晓为了小心用毛皮包了一层又一层。 事情很顺利,但是现在也已经下午四五点了,如果现在回部落肯定来不及,赶夜路太危险,白天大家赶路也累了,所以一群人决定在森林里过一夜,要找山洞,这里离以前他们避雨的那个山洞很近,按照林晓的步伐也只要半个小时就能到,于是他们向山洞进发。 但是没想到林晓他们到达那个山洞时尽然已经有人在了,本来林晓想着他们一群人挺多最好再找个山洞,但是据梵塔和赛罗斯这两个常在这片区打猎的经验人说要再找其它的这样专供外出打猎兽人休息的山洞最近的都还要再走一个多小时,当然这一个多小时是只像梵塔和赛罗斯他们兽人的步伐,不是林晓的猫步。 听到梵塔他们的介绍,林晓选择进山洞看看,他记得那个山洞挺大的,应该不会太挤。林晓决定了,一群人也都没有意见,进了山洞,林晓他们就看到一个青年人正坐在火堆傍边烤肉。 他们一群人中看起开最会跟人打交道的艾萨克被推了出去,艾萨克只得无奈的看了他们两眼,然后转头笑得一脸春风和煦对着对面的年轻人行了个兽人之间的友好问候里,说到,“你好,我是瓦伊部落风狼族的艾萨克,这些是我的朋友,我们想和你共用这个山洞,希望得到你的同意。” 青年人听到艾萨克的问话,站了起来,对着他们众人回了个礼,“你们好,我是克克兰部落的法拉,雁族,很高兴能和你们公用一个山洞。” 林晓听到克克兰部落,就想起了梵塔以前跟他说过,看了对面那个人两眼,果然比艾萨克矮了一点,应该不到两米,大概就一米九左右,而且身形也比梵塔他们这些兽人纤细得多,长得也偏柔和,不像梵塔和赛罗斯他们这样轮廓深刻,当然像弗里曼那样因为种族特殊的原因才长出那副妖孽样不算。 对面的法拉,感受到有人在打量他,移过视线就看到一群人中间那个被着厚的绒绒兽皮毛包裹得只露出一张小脸和一双灵动的黑眼睛的雌性。嗯?成年的,真小,比他们族雌性还要弱小,法拉想着。 “林…”梵塔看到对面的人向他们看过来,只得喊了林晓一声, “嗯?”林晓收回视线,不知道梵塔为什么叫他,疑惑的看向梵塔,看林晓好奇的毛病又犯了,梵塔只得无奈的揉了揉他的头,身体稍微挡住法拉的视线,对着对面的法拉点了点头。 唉!美好的雌性都有了喜欢的人,这要他怎么活呀!看到两人的互动,法拉在内心吐槽。 梵塔、赛罗斯、艾萨克三人负责出去准备今天晚饭的食物,山洞里就只剩下林晓、约斯、比洛和被丢下的弗里曼,几人本来都在等着梵塔他们回来再生火,但是没有想到那个叫法拉的兽人主动邀请他们到他的火堆旁坐。 法拉是个很擅于交流的兽人,林晓一伙人跟这个新朋友还挺谈得来,没一会儿就把法拉的事情了解了个遍,知道了法拉会一个人来森林里是因为成年试炼,林晓还从法拉哪里知道了关于羽族成年试炼的很多趣事。 谈着谈着,法拉架在火上的烤肉开始滴油,发出诱人的香味,看到香喷喷的烤肉,林晓等人都想起了自己中午只吃了一些家里带来的干粮,一下午没吃东西了,大家都盼望梵塔他们快点回来。 法拉看到几人是饿了,拿出刀,准备割下肉想和他们分享,但是没想到坐在他旁边的林晓一把抓住他的手,“这是…匕首!铁的?” “嗯…好像…那人叫它匕首,铁是什么呀?”法拉被一个雌性这么抓着脸都红了,愣了一下才回答道, “你去哪里得的?”林晓完全没有看出对方的窘态, “林,怎么了?”梵塔一进来就看到林晓抓着那个雄性的手,一副很激动的样子,看着那个被林晓抓着的雄性眼睛暗了一下,然后在看了一眼傍边看戏的弗里曼一眼。 “啊?哈!没什么,就是他的刀是铁的。”林晓听到梵塔的问话,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激动了,在看到被自己抓着的人满脸通红,林晓赶紧松开手,讪讪的解释到。 梵塔看了眼法拉手上的匕首,“嗯,林想要?我在雷蒙族长哪里也看到过一把。” 林晓听到梵塔的话更激动了,“你们会制造铁器,为什么还用骨刀呀?” “只有一个人会,他只送给有缘人。” 嗯?? 作者有话要说: 29大巫的故事 第二天,林晓一群人早早的就醒了,跟法拉告了别,约好有时间去克克兰部落作客,就回了部落。 关于那把铁制的匕首,法拉只说是他机缘巧合得到的,送他的人并没有告诉他名字,而梵塔也只说无意间在族长哪里见到过一次,听族长说前任族长传下来的。 这样让林晓更想知道那个制造铁器的神秘人是谁,所以一回到部落林晓和梵塔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雷蒙族长家,弗里曼一群人对于能制造出那么锋利的刀的人也很好奇,所以也跟着去了。 到了雷蒙家,说明了来意,雷蒙族长很是大方的拿出了那把铁制的刀。那刀在林晓看来其实挺普通的,说不好听点做得很粗糙,大概二三十厘米长,刀身也不是很宽,就是农村里常见的砍柴刀样式,但是林晓看着那刀是越看越亲切。 关于那把刀雷蒙族长给他们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一个关于霍蒙森部落发展史的故事,关于一个兽人大陆传奇人物的故事。 据说一百多年以前,霍蒙森部落只是一个一百来人口的小型部落,族人都住在阴暗潮湿的山洞里,很容易就生病死亡,人们都不会储存食物,打回来的猎物也只会直接烤熟了吃,根本不知道加上调料会更好吃,那时人们更没有盐这个东西,生活跟现在简直天差地别,而一切的改变,要从一个巫医开始。 在一百二十年前,他们部落里出现了一个非常智慧的巫医,他教会了族人用木头建造房子,人们让人们搬出了阴暗潮湿的山洞,他教会了族人如何储存食物,如何保暖不用迁移过冬,教会族人从咸水中如何得到盐,教会族人很多植物作为调料能使烤肉更美味。 这一切的改变让很多其他的种族人群都纷纷向霍蒙森部落靠拢,霍蒙森部落不断的壮大成为了兽人大陆三大部落之一。这个巫医的智慧不仅只改变的霍蒙森部落还影响这其他部落,甚至整个兽人大陆的发展,兽人大陆的兽人们都很敬佩这个智慧的巫医,是他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如此的美好,为了表示对智者的敬意大家都尊称他为大巫,是巫医首,是整个大陆最德高望重的人。而铁器也是他的发明之一............ “那么铁器为什么没有像其他东西一样被兽人们广泛制造使用呢?”弗里曼听完族长的故事问道,其实这也是他们其他人心里想要问的,那个比骨刀锋利几倍的铁器为什么没有被广泛利用呢? “大巫曾经说过铁器的使用可以给部落带来繁荣,但是更可能给部落带来灾难,他说个人希望族人们最好不要学习,但是如果族人们想要学,他也会教给他们,而族人们虽然不懂得大巫所说的灾难是什么,但是大家都相信大巫所说的话,所以选择不学习铁器的制造方法。” 对于铁器广泛被利用可能带来的灾难,别人不能理解,林晓还是能想到的,铁器被制造出了,就意味着铁器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跟加强大的武器会被发明出现,这样兽人和野兽之间的平衡会被打破,这样可能会再一段时间内兽人得到很大的繁荣,但是却不利于长期的发展,林晓觉得那位大巫的做法很对。 林晓他们从雷蒙那里出来后,林晓就一直在想刚才雷蒙族长说的那些话,越想林晓越觉得那个大巫也是和他一样的穿越者,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那个大巫,但可惜的是这个大巫不在部落里住,据雷蒙族长所说这个大巫和他的伴侣很多年前就搬到圣地去住了,而且就算去了圣地也不一定能找到人,因为据说这个巫医很热衷于游猎,总是出去游玩。 “林,在想什么呢?”梵塔看到林晓一直在发呆,问道, “我想去圣地看看。”林晓听到梵塔的问话,习惯性的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梵塔。 “雷蒙族长不是说过去了圣地也不一定能找到大巫吗,而且明年就是十年大庆了不是说到时候大巫一定会来的吗?林有何必着急呢!”梵塔说到, “梵塔是不是不想带我去圣地?”林晓听到梵塔刚才的那些话,抬起头看着梵塔的眼睛问道,他知道梵塔从来都不会多说什么话,更不会劝说他什么,因为只要是林晓想做的事,梵塔都会点头答应,不会像这次那样说这么多。 “没有,林想去我会带林去。” “你骗我,梵塔眼睛明明告诉我不是那样的。”林晓一直注视着梵塔的眼睛,他的眼睛里除了和平常能看见的宠溺以外还多了一些什么东西,林晓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林晓不喜欢那些东西出现在梵塔的眼睛里。 其实梵塔说的是真话,林晓想去他会带他去的,就像林晓说的那样只要是林晓想做的事,梵塔都会满足。梵塔知道林找大巫是为了回部落,他以前就说过会帮助林回部落,但是看到林一听到大巫的消息就迫不及待的要去找,梵塔还是有点难过和无奈。 他真想问林晓这么大半年来的生活他真的没有一点留恋吗?但是他不知道该如何问,林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他说过他不喜欢负担什么,他也一开始就答应过林,只要林能让他陪在他身边,他能等,现在他又怎么能急着要求林晓给他答案呢! “林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吗?”这是梵塔想了又想问出来的话, “现在的生活虽然很平淡但是很安详,我很喜欢。”林晓如实的回答,比起现代的生活林晓真的更喜欢这里的生活。 “那么我是不是还做得不够好?”梵塔颇为苦涩的问答,既然喜欢这里的生活但是却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离开,那就是不喜欢的这里的人了! “没有,梵塔一直都做的很好。”林晓真的被梵塔问糊涂了,不知道他问这些干什么,还是如实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梵塔怎么可能做得不过好呢?就是因为太好了,才让他越来越舍不得。 “行了林,你想去我会带你去。”看到林晓一副糊涂样,梵塔实在不知道还要怎么问下去,叹了口气,揉了揉林晓短黑的头发,算了,他不是一直都知道林对他是比对别人都好吗?还需要问什么! “梵塔,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已经喜欢上你了。”说着林晓拉下梵塔正在揉他头发的打手,双手主动的攀上梵塔的脖颈,让他低下头,凑上去亲梵塔。梵塔被他的话愣了一下让他有机可乘,又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直接愣在了当场,任由他动作,林晓活了二十多年没有真正的亲吻过,但是没有见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舌头拂过梵塔的唇,挤进去撬开梵塔的牙龈,往里面探索,挑逗,梵塔终于回过神来,他虽然从来没有过这样亲吻但是野兽的本能是强大的,梵塔一把抱紧林晓,舌头缠上那在自己嘴里作祟的小舌,追逐,共舞,想要更多更深入,梵塔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感觉,只是把林抱紧,想到把他镶嵌进自己的身体里不要再分来,而林晓怎么回事梵塔的对手呢?早在梵塔主动是林晓就被那强烈的占有,扫荡弄得头昏目眩找不到北了。一吻结束,林晓只能扶在梵塔的怀里喘着粗气,什么也说不出来。 “林,林,林…”梵塔不知道刚才那样是什么,但是他很喜欢,看着怀里红着脸的林,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一遍一遍的叫他, “叫什么叫?”林晓终于说出话来,恼羞成怒的道,本来是自己主动,可是最后自己却被吻得找不到北,可那人连气都不喘,真丢人。 “林刚才的话是不是真的。”梵塔问道 “刚才什么话不记得了。”林晓想推来梵塔,但是力量实在悬殊,人家根本纹丝不动。 “林说…已经喜欢上我也是不是真的?”梵塔声音有些低沉颤抖的问道 “不是,是假的!”林晓没好气的道, “没有是真的,我听到了!明天我就请族人给我们主持伴侣仪式。”梵塔抱紧林晓说到, “喂!不要得寸进尺好不好,我什么时候答应跟你结为伴侣了。” “林不愿意跟我结为伴侣吗?”说着梵塔一双眼睛盯着林晓看,林晓硬是说不出不愿意来,只能瞪着梵塔,他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这个人那么厚脸皮呢! 最后当然没有真像梵塔说的那样第二天就结为伴侣,其实梵塔也只是说说罢了,他和林的结伴仪式当然不能那么草率,他也知道林还没有准备好,能让林说出喜欢他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没想到林晓尽然给出承诺答应他等找到大巫后他们就举行结伴仪式, 对于梵塔来说真是个意外之喜。 作者有话要说: 30男耕男织的生活 终于下定决心,心里似乎也轻松多了,其实他知道他早已经放不下这里的一切,放不下那个心里眼里只有他的人。 是什么时候开始放不下的呢? 他也想不清楚,好像从来到这个世界一切就已经注定,这应该就是命运吧!一切早已经注定。 是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呢? 是因为他人太温暖,还是因为自己的心太寂寞,好像他一开始就没有想过阻止一切的改变。 林晓磨着自己手里的石头,释然一笑。无论怎样,现在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就永远不要后悔。 “林,在做什么呢?” 看到扛着一只疣猪朝自己走来的人,林晓投以一个大大的笑脸,突然很想抱着梵塔,想做就做,站起来奔向高大的梵塔,也不管他肩上的猎物,抱紧他,把自己的脑袋埋在他的胸前,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梵塔看着胸前的小脑袋,腾出一只手揉了揉,发出低沉的笑声。听到头上的声音,林晓猛然抬头就看到那张平时都板着的脸尽然笑得如夏日艳阳,这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梵塔的笑,他见过但是在他记忆里梵塔的笑好像永远都是勾勾嘴角,从来不会这样放声的笑,林晓不自觉的抬起自己的手抚上那张刀削斧刻的脸。梵塔长得很好看,林晓一直都知道,不似女子的美,而是一种俊朗的美,很有男人味的长相,要是在现代绝对是会被很多女人喜欢。 “哈哈,好了林,想看先等我放了猎物在让你看个够。”对于林晓盯着自己的脸看,梵塔笑得更开怀的道。 咳咳!林晓回过神来,有点不自在的咳了两声,心里唾弃自己尽然被梵塔这个面瘫的笑迷惑,但是面上却是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啊!我忘了做午饭,该到吃饭的时候了,梵塔打猎会来一定饿了,我马上去做饭。”说完也不管梵塔反应,转身进了厨房。后面只听到梵塔更大声的笑,林晓摸了摸鼻子,梵塔尽然敢调笑他了,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果然人们说的很对,男人只有在追你的时候才会千依百顺,追到了就是另一个样。 “林我来吧!”梵塔进来,想拿过林晓手里的刀。 “不要!”林晓避开梵塔伸过来的手,“从今天起梵塔每天负责打猎,我负责做饭,这样才像一家人的,而且我不希望梵塔太累。” 他已经决定了要跟梵塔过一辈子,当然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多不做,以前林晓承认有故意的成分,他想看梵塔对他的容忍的程度,也很享受这种被人宠着的感觉。但是现在两个人要想能过长久的生活在一起,不可能永远只让一方付出,别一方什么都不做。爱是两个人的事,需要两个人共同来维持。 “那我帮林打下手好吧?”说着梵塔拿着另一把刀处理傍边的一块角羚肉。林说一家人,他很高兴,他知道林晓只要决定的事就不会改变,大不了以后林做饭的时候他都来帮忙就好了。 “好吧!梵塔把肉切成薄片的,我要做农家小炒肉。” 他切着手里的辣果,抬头看着在旁边切着肉的梵塔,这样真好!如果能一辈子这样和所爱的人洗衣做饭,这应该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对了梵塔,我刚刚在做锄头,是用来挖地的,我们在屋子后面开一块菜园吧!”开菜园,这可是他早就想好了的。 “菜园,用来种菜的吗?”梵塔没见过菜园,但是种菜的梵塔还是能够理解的,“林想种就种吧!” “梵塔那样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嗯?”梵塔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林在刚才,“那么林永远陪在我身边看我笑好吗?” 林晓抬起头看到梵塔看着他,眼神里说不出来的认真,他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认真的看着梵塔“好。”永远陪在你身边,想想都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哪怕要用所有来换,我也愿,林晓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 林晓拿着一根木棍在地上划线,也不回头对着自己后面的梵塔道,“梵塔,我们在这块种葱姜蒜,以后做菜要用香料就可以直接来这里取。在这块种上芋头,小比洛和我都很喜欢吃,还有这里要种上土豆和红薯,可以做成薯片和红薯干,平时当零食吃。还有、还有这里,我们要种上其他的绿色蔬菜,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呃!还有梵塔喜欢吃……” 林晓说着说着转过头就看到梵塔正在盯着他看,他疑惑的问道,“嗯…怎么了梵塔?” “没,林安排得很好。” “那梵塔为什么停下来不挖了,是累了吗?累了你先休息一下,我来挖一会。”林晓看着自己后面一大块挖好的地,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讲两个人一起挖,可是自己没挖多少就开始喘。 “不累。”梵塔没有理会林晓伸过来的手,“我来挖,林看着就可以了。”可是说完好像又想到什么补充道,“如果无聊林可以再想想我们的菜园还要种些什么,等明天我们去林子里挖回来种。” “梵塔…!”林晓对于这样什么都不让他做的梵塔很无语,但是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可是我不想林累着,而且我不累。”梵塔认真地看着林晓说到, 不知道为什么林晓尽然从梵塔的话语中听出一丝委屈来,对于这样的梵塔他只有妥协,“好吧!我去准备晚饭,梵塔也不要累着,我们不忙。” 过了几天,梵塔和林晓一起去了一趟林子里,林晓已经去过很多次林子里,也没有太多的好奇的,两人带回了很多野菜,当然也包括林晓说过的红薯土豆,其实林晓能发现这些东西还是前几次林中探险的结果,这对于林晓来说很是高兴。在这里虽然不能吃到他心爱的米饭,但是能够有土豆芋头等也很是不错,总比天天吃肉的好。 说到米饭,林晓也不是没有想过找到,他也在林子里发现过一些野生的水稻,但是什么是野生的,就是袁农平伯伯还没有杂交过的那种,其实他也想过自己尝试种种,可能也能种出水稻来,但是他觉得他绝对没有袁伯伯的能耐,人家研究水稻还几十年。他!可能等他研究出水稻来,他可能都老了,还是退而求其次,找其他的食物吧! 在忙碌中林晓的小菜园成型,他们步入一种耕种打猎的平凡的幸福生活中。 作者有话要说: 31想起… “今天你家梵塔怎么舍得你一个人出门了?” 林晓听到玛雅的话,脸不红心不跳 ,反正他都决定和梵塔在一起了,两人平时也的确形影不离,被朋友打趣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会害羞吗?当然不会,林晓笑眯眯的看向玛雅,“今天那个什么阿朗怎么不在呀?” 阿朗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雄性兽人,基本上林晓每次来玛雅这里都能见到,挺老实的一个娃,刚开始的时候林晓看他帮玛雅又是晒药又是主动照顾病人,林晓还以为他是玛雅这里的“义工”,但是后来才知道人家是在追求玛雅。听梵塔说阿朗那个娃是从挺小的时候就喜欢上玛雅的,玛雅比阿朗大将近十岁,阿朗的追求很是锲而不舍,开始的时候玛雅还劝过他,后来也不知道两人怎么的,玛雅默认阿朗的行为,大家也对于阿朗在玛雅家帮忙习以为常了,两人虽然没有结为伴侣,但是在大家眼里两人就是默认的一对。 林晓自认为脸皮厚,但是玛雅的脸皮绝对也不薄,玛雅脸上一如既往的平静,一贯特有地斯文温和的声音响起“我可不管他去哪里了,但是我知道你没事是不会来找我的。” 黑腹!!!林晓头脑里只冒出着两个字,林晓觉得要是玛雅在现代一定是一个超级闷骚黑腹男,世态炎凉呀! 他的确有事,不过也不要说得像他多么多么没品,有事才找人样的,不过想想好像每次来都是因为有事哦!!!林晓在心里反省自己。 “发什么呆呀,怎么每次想事情就这样。”林晓,玛雅真的觉得两人很有缘分,两个根本不认识的人,紧紧因为自己给他看了几次病,两人就变成了很好的朋友,好像认识了很多年的感觉。他兽父兽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没有兄弟,而他是巫医也注定了他已经不会有孩子,林晓对于他来说像朋友更像弟弟。为什么会对林晓这个外来人特殊呢?可能是因为那件事吧!是怜爱还是心心相惜呢? “咳咳,没。”他能告诉他,他在反省自己吗?“我是想问你上次说的那药制好了吗?”上次林晓那了箭毒树的汁液给玛雅看了,玛雅尽然说可以配出解药,他和梵塔已经决定去找大巫了,他希望能带上解药。 “就知道你是为这事来的。”玛雅走向拜访药的架子拿了一个小竹筒递,“拿去,如果不是很严重直接涂在伤口上就可以,如果严重可以直接喝了,你省着点用,这可是用了我很多珍贵的药材,想再制也很难,记得去林子里多给我带点药回来。” “知道了,知道了!!”真是的,要不是就是拿来用的吗,梵塔每次去林子也没少带回草药给他,至于那么嘛?熟了就是这点不好,想想刚开始认识的时候,玛雅对他多么斯文有礼,唉!往事不堪回首。 熟人什么的最讨厌了,当然林晓这是忽略掉刚刚他跟别人要药时的理所当然的样子。 好吧!熟人还是很好地,他绝对不讨厌,林晓正准备向玛雅表明一下他会带很多药草回来给的真诚,但是冲进来的人没有给林晓表明心态的机会。 “玛雅你快看看兰迪,他在家突然晕了过去。” 一个高大的兽人怀里抱着一个人冲到玛雅傍边,林晓没有看清楚他怀里的人什么样,但是林晓可以看到兽人满脸焦急。 “荣格你不要急,把兰迪放到床上去。”玛雅很快发话,声音一贯的沉稳,好像有安抚人心的魔力一样,让人信服,这才是他刚刚认识的玛雅! 荣格把人放到床上,林晓才把人看清楚,这个叫兰迪的雌性生的很瘦弱,长得没有多好看,但是闭着眼睛给人一种邻家弟弟的感觉,让人忍不住多怜惜几分。 林晓再看了看站在他旁边兽人,一脸紧张的盯着床上的人,一脸焦急,欲言又止,但是最终好像怕吵到玛雅看病没有说出话来,只是紧张的看着正在给床上的人看病的巫医玛雅。林晓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也看着玛雅,玛雅先看了看兰迪的眼睛和舌苔,然后微微皱了皱眉又把手放到病人的脐上,久久没有言语。 难道真的得了什么很难治的疾病吗?玛雅的表情连林晓都感到紧张起来,更别提傍边的荣格了,都快急得跳脚了,可能是因为太焦急半天也没有说出话来。林晓看着两人一个沉思不说话,一个急得满脸通红问不出话来,他实在受不了,无论什么病这样也不是回事呀! “玛雅到底怎么样你说句话呀!” 玛雅终于动了,站起来走到药架前面拿了一瓶药和一根白色羽毛,林晓只看见玛雅用羽毛占了点药水,然后放进兰迪的嘴里。 看到玛雅有了动作,林晓也不再说话,只要玛雅用了药应该就是能治了,但是林晓看到他旁边的荣格看到玛雅的拿那药后脸上比刚才更加紧张,两只手都握紧紧的,林晓都感觉到他都屏住了呼吸,一双眼睛盯着兰迪嘴里的羽毛看,林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以为是但是兰迪。 过了一会儿玛雅从兰迪的口中取出了羽毛,那根白色的羽毛尽然变成了红色,林晓看不懂正想问玛雅,但是却听到他旁边的人发出激动万分的声音。 “玛雅那个…是那个药吗?” 林晓转过头看向荣格,在林晓看来荣格的脸上表情很是复杂,依旧有着刚才的紧张和焦急,但是比刚才还多了几分影影约约的期许,到底那个药是哪个药,兰迪到底得了什么病让荣格这样的表情。 “对,那个就是哪个药,恭喜你荣格,你要当兽父了。”玛雅的声音依旧平静无波,但是听话的人却激动不已。 “真的吗?兰迪怀孕了,怀了我们的孩子,太好了,太好了!!!”可是还没高兴一会儿,一瞬间又一脸紧张的又转向玛雅,“怀孕,那兰迪怎么会晕过去,他有没有事?” “没事,放心吧。他和孩子都很好,只是兰迪身体太瘦弱,反应比别人激烈一点,我给你拿点药给他吃,以后多注意一点就好。” ……… 怀孕?林晓看着旁边一问一答的两人,又轻轻地瞄了眼床上的人的肚子,虽然穿到兽人世界,林晓就知道这里的雌性可以怀孕,但是从来没有接触过,也不怎么当回事,可是现在突然看到一个外部构造和自己没有两样的人,怀孕了感觉还是很微妙。 但是他想起荣格一脸高兴和期待的样子,林晓脑海里浮现梵塔那张爱面瘫的脸,手不自觉的抚上自己的肚子,眼神黯淡下来。 “林晓?” 玛雅看到旁边的林晓在发呆,再想到那件事,玛雅也只有轻轻地拍了拍林晓的背表示安慰,他在第一次给林晓治伤的时候就知道林晓的身体和他们雌性有些不一样,他不能怀孕,在玛雅知道这个事情之后他觉得这个孩子很可怜,他最能感受一个雌性不能生育的痛苦。 可是当他告诉他时,玛雅发现这个孩子早就知道这件事,还表现得一脸不所谓的样子,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对林晓更加照顾吧!现在看林晓这样玛雅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玛雅只是在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治好林晓的怪病。 “啊!”林晓回过神来,“梵塔要回来了,我要回去了。”说完转身要走。 玛雅连忙拉着林晓,林晓有点不解的转过头来,“怎么了?” “你忘了拿药了。“说着把药递给他。 玛雅站在门口看着林晓匆匆离去的背影,不禁担忧地皱了皱眉。 当然离去林晓是不会知道有个人正在为他担心,他突然想到他忘了一件事,他答应跟梵塔在一起,但是去忘了告诉梵塔他不能怀孕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32 请再让我自私一回! 他怎么可以把那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你?他既然决定跟梵塔在一起,那么他就不怎被瞒着对方什么,他发誓他真的不是故意不说的,而是忘记了。 可是现在要怎么跟梵塔说呢?不知道怎么说,林晓不是担心梵塔会因为知道他的这些事情而抛弃他,这不是他心里素质太好,而是他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那么他还担心纠结个什么呢? 他不想梵塔因为知道这些事情为他担心,林晓太了解梵塔了,如果被他知道这些事情,梵塔不会多说什么,但是绝对会在心里担心,他不想梵塔以后都活在忧心中,他的时间太少了,他想跟梵塔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自己。 时间太少?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林晓很早还没有穿越的时候在自己为自己列出的‘一辈计划’中,林晓就写到过他不想活太久,六十多岁自然死亡就好,最好是无病无痛的一觉睡过去。记得那时林晓是这样想的,他不想年纪轻轻的早死,那样他还有很多没做的事,可他也不想活到□十岁甚至百来岁,因为那时吃不能好好吃、动不动好好动的日子,活着就是个累赘的日子也没法好过。可是现在,他竟然时间少了,哈哈,他应该为自己高兴还是悲伤呢? 唉!跑题了。 他现在要想的是怎么跟梵塔说,不告诉梵塔是不可能的事,这样对梵塔太不公平,梵塔有权利知道,这样事情林晓还是很希望亲口告诉他的。 那就是说,不知道怎么说,就直说,船到桥头自然直,想通了林晓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 “嗯?…”林晓低头看到他左右的边一大一小的白老虎正在讨好的蹭着他的腿,“梵塔,比洛??”其实林晓在问出话的同时已经肯定,“你们两怎么在这里?” 刚问完,林晓好像看到自己腿边的大白老虎碧金色的眼睛露出委屈,他突然想到什么问道,“梵塔和比洛是来找我的吗?”虽然是问句林晓已经肯定,再看到两只白老虎都蹭了蹭他的腿点头的动作,林晓被萌到了,好可爱呀!一大一小一模一样的动作,真不愧是兄弟,林晓在心里想。 “那我们回家吧!”于是林晓带着他家的两只白老虎高高兴兴的回家,好像他又忘了刚才还在纠结的事情,当然不是真的忘了,林晓的记性再不好也还没有到老年健忘症的程度,那样的事情当然是回家说,更何况他还没准备好。 ………… “梵塔今天我去玛雅哪里了。”他看了眼一如既往的安静地坐在他身边,注视着他认真听他说话的梵塔,林晓顿了顿继续说道,“梵塔兰迪怀孕了,我看到荣格好高兴。” 林晓虽然说的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梵塔还是听懂了林晓说的话,话虽然是听懂了但是他不知道林晓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听到部落里又将会多出一个可爱的幼崽,梵塔还是很高兴,“荣格和兰迪才结为伴侣还不到一年现在就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真幸运,这的确很值得高兴!” 孩子对于每个兽人来说都是珍贵的,每对兽人夫夫一辈子能养大一个孩子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第一是兽人很难受孕,其次是出生的幼崽很难存活下来,特别是雌性幼崽。孩子,对于每一对兽人夫夫来说都是兽神最美好的恩赐,只有最真挚的感情才能感动兽神赐予兽人夫夫孩子,所以能够生育出多个孩子的夫夫是值得所有兽人尊敬的。 林晓从刚才就一直在注视着梵塔,所以梵塔的每一个表情林晓都看得清清楚,梵塔在说到孩子的时候脸上虽然没有什么变,但是话却比平常长了,声音也更清越一些,眼里还带着一丝期望的看向他。梵塔这样的眼神,林晓都有点不敢看他了,都想不要再说下去了,他不想看到梵塔失望的神情,本来还说相信梵塔,不担心梵塔会因为这些事离开他,但是现在他还是担心了。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感觉,无论再怎么确信的事情,只要关于他,你都会变得不确定变得犹豫不决。’这是林晓以前看一本书写到的,那时候林晓只是读过了,并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现在他突然想起这句话来 不过再难开口他都必须说,梵塔有权利知道,“梵塔也很想要有自己的孩子对不对?”其实林晓从刚才梵塔的表情已经肯定他的答案,但是林晓还是忍不住想问。 “当然,我想和林一起生一个可爱的幼崽。”梵塔碧金色的眼睛变得深幽清亮,无比认真的看着林晓, 听到梵塔的回答林晓脸上露出了苦笑,这不是他都知道的吗,不是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吗?梵塔这么平常的愿望他都不能做到,林晓一直对于这里外形是男人构造的却可以怀孕这件事有点膈应,但是现在,林晓多么希望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雌性,可以为梵塔生孩子,可以不用顾虑年岁,可以和梵塔一辈在一起,这该多好呀。不用想着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不用担心自己突然有一天消失,也不用背负着对于不能在父母身边的愧疚。 “林你怎么了?”梵塔觉得林晓今天不对劲,看到林的表情他更肯定了,林不开心,应该说林在伤心,但是他不知道是为什么。 “梵塔我们不会有孩子,永远都不会有。”只说了这一句话,林晓眼睛忍不住红了,有什么酸酸涩涩的东西从眼睛里冒出来,“我不是这里的雌性,男人是不会怀孕的,永远都不会有的。”他不知道怎么的,只想抱着梵塔,把所有的都说出来,不管怎么样的结果,不管其他如何,林晓现在心里只想着快点说完,说清楚…… “林…林…林,”看着在自己怀里哭着胡言乱语说话的林晓,这是梵塔从来没见过的, 梵塔记得他看过笑得温和的林晓,看过刚睡醒时有点小迷糊的林晓,看过给比洛讲故事时眉飞色舞的林晓,看过因为受伤脸色惨白却还对他笑的林晓,看过默默流眼泪伤心的林晓,看过红着脸说喜欢他的林晓,还看过太多太多,但是他从没有看过像这样哭得像小孩的的林晓,他能怎么做才让林不那么伤心呢? 他只能看着林哭,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应该早看出林今天的反常,他后悔刚才说出去的话,“林,没什么关系,真的没关系,”只要能和林在一起过一辈子,有没有孩子真的没关系,“林不要哭了好吗?告诉我所有的事情好吗?” 梵塔其实早就林有很多的事情没有跟他说,但是他总想着林晓不说他就不问,可是现在梵塔有些后悔,他想知道林晓的所有事情,林说过他不是雌性,林晓说过他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现在林说他不能怀孕,还有什么关于林他不知道的,他都想知道。 哭了一会儿,林晓把一直积压在心里的情绪都发了一通,心里也舒服多了,靠着梵塔开始跟梵塔讲自己的故事,讲着自己所在的社会,讲着自己的家庭,讲着一个从小身在农村到大城市读书的农村娃求学的艰辛,讲着马上要毕业要有工作要有能力回报父母的大学生,悲催的出车祸来到了莫名其妙的来到陌生世界,讲着他怎么在危险的丛林里求生,然后怎么遇到了一只有严重面瘫的白老虎兽人,然后自己又怎么被对方软化决定留在陌生的世界。林晓没有管梵塔是否听懂就这样一直的说,梵塔也没有打断他,说完林晓终于松了一口气。 “梵塔我不是这里的人,我更不可能怀孕,而且我的寿命只有你们的三分之一,所以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选择,想好了要不要跟我这样的人在一起,跟我在一起,我会早早的去世,不能陪你一辈子,我不能生育,连孩子都不能留给你……” 不等林说完他已经忍不住把林抱在怀里,好像如果不抱紧林下一刻就有可能消失,“没关系,什么都没关系…只要能跟林在一起,一切都没有关系,没真的关系……”说着梵塔的声音变得颤抖沙哑,眼里流出热热的东西,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该怎安慰林,怎么让林明白他在他心里比一切都重要,可是他有不能不说,他只能告诉林晓没关系。 看,他还是自私的,又一次把选择丢给梵塔,给了自己机会,明明知道梵塔一定会这样回答,他就是算准了梵塔对他的在乎,林晓自嘲的笑了笑,可是笑里却满满的幸福。 真的,他不是故意这样的,只是他实在放不下,就算他自私好了,林晓想着。他会用他所有的生命去爱梵塔,让他幸福开心,他向伟大的兽神发誓,请再让他自私一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33赛米与鱼人传说 自从那天告诉了梵塔那些事情后,梵塔每天除了必须去打猎以外,一步也不肯离开他,更加什么事情都不让他做,好像他一不小心就会碰坏似的,劝他不要这样,但是他嘴上答应你,该怎么做他还是怎么做,一点用也没有,看到梵塔因为他而忧心林晓心里暖暖的,但是更多的感觉到心痛。梵塔会这样他不是早就想到了的嘛?想到归想到,但是他还是止不住想是不是他不告诉梵塔会更好,他真的不愿意看到以后的日子里梵塔都这副如履薄冰的样子。 他说过会让梵塔在有他陪伴的日子里都会很幸福、很开心,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但是他也知道这种情况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劝说的,如果梵塔和他两个人调换一下位子,相信他也会和梵塔一样的担心,所以现在他能做的只有接受,接受梵塔对他的所有爱,听从梵塔的安排,让梵塔慢慢的放心和安心。 每天他都要开开心心的笑,他知道自己开心梵塔才能开心,这就是林晓对梵塔的爱方式——接受,接受对方为他付出的点点滴滴,默默的记在心里,然后用自己的方式去爱着对方。因为他知道每次他开心的咬着梵塔从森林带回的果子时,梵塔平常总是抿着嘴角会悄悄的勾起;因为他知道每次他一边吃着梵塔花心思为他做的食物一边夸好吃是,梵塔那双碧金色的眼睛会格外的明亮;因为他知道每天他扛着猎物推开门时,他能看到他对着他微笑,他也会给他一个笑容。 其实林晓知道每次梵塔给他的果子都是很稀少很难找到的,所以他才会每次开心吃完时对他说他还是喜欢吃翠绿翠绿的青果,因为林晓知道青果是林子里最常见的果子,梵塔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其实林晓知道梵塔喜欢看着他吃他做的美味时一脸享受的模样,喜欢他点评他所做的美食,所以每次林晓都会开开心心的边吃边说,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完,也不会再强着做饭,只是会在梵塔做饭时在旁边着洗菜,在吃饭时边说着哪道菜好吃,一边往梵塔碗里夹。其实他知道梵塔喜欢出外回来就看到他在家里,所以每次林晓有事出门也总是会在梵塔回来前回到家。 林晓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他不知道怎么样跟爱人相处才是最好的,但是林晓一直记得曾经不经意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爱一个人要懂得付出,而被爱要懂得接受。可是何为‘懂得付出,懂得接受’呢?林晓一直是这样理解的,‘懂得付出’是对于爱人你要付出,但是要做到适当和适度,超过当和度的付出,会让爱人感到累赘和疲劳,少于当和度的付出,会让爱人觉得你不够爱;‘懂得接受’,接受是两个很艺术字,它强调的是‘接’并且‘受’,接了别人对你的好意你才能受用,所‘接’只是第一步,你还要‘受’,这是会被人忽略的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只有受用了,感受到了,你才会同样受惠于人。 对与错,林晓不知道,但是他按照他的想法去做,所以林晓答应了梵塔说要去寻找鱼人族的事,而把以前说要去圣地找大巫的决定退后。 说到这事,还要从林晓告诉梵塔他的来历说起,自从梵塔知道林晓身体情况后,第二天硬是要拉着林晓在去给玛雅看看,其实林晓很清楚,他又不是得病,找玛雅也没用,玛雅照旧知道他的身体情况,要是有药能让他延长寿命或是怀孕,玛雅早就给他用了,也不会每次看他一副怜惜和无奈的样子。 玛雅没办法,但是玛雅说出了他的师父一个叫做赛米的人,说他可能有办法。赛米,霍蒙森部落里以前的巫医,现在由于年龄太大而不再行医的,他没有伴侣,所以现在一个人住在部落最西边的一间小木屋里。 本来对于部落里的巫医,老了会由部落赡养,但是这位老巫医不愿意接受部落里的白白馈赠,他一个老雌性,不能去森林里打猎,但是他利用自己是巫医,有着对植物最敏感的感应,在自己屋子后面种起药草来,用药草跟部落里的人们换取食物。对于这样的一辈子为部落奉献连到老都不愿意成为别人累赘的人,当然得到了部落所有人的尊敬爱戴,林晓知道后也非常敬佩这样的人。 赛米,梵塔是认识的,是一个很慈祥的老雌性,以前见面都是给塞米送从森林里挖回来的稀有药草幼苗,其实不止梵塔这样做,部落里很多兽人都这样做,族长在他们能出去打猎的时候就跟他们说了,去森林里看到稀少的药草幼苗带回来给赛米,他们也一直这样做,又是还会有兽人去帮着赛米挖地和除草,但是大多时候会被老人以说他们帮倒忙告终。 听到玛雅说赛米能治好林晓的‘病’,梵塔很高兴拉着林晓去,林晓对于什么治病不治病真的不抱什么希望,要是真的能那么容易让他延长寿命,那么秦始皇早就统一六国千千万万岁了,哪里轮到他呀!至于怀孕,林晓是个男人,以前他没想过,但是现在,如果可以就算是男儿身林晓愿意,因为他想在他走之后有人陪着梵塔,也是想留下一些东西证明自己真的出现过。其实对于让他长命林晓更后面期待一个,因为林晓看过的兽人小说很多都写道兽人世界是有法子让男人怀孕的,虽然好像他现在的情况与那些兽人小说写得有点不一样,但是林晓还是小小的期待,于是林晓和梵塔双双携手去了赛米的家。 他们来到赛米家的时候,在屋子后面找到了人,一片绿绿的地里一个穿着灰色兽皮裙和灰色坎肩、披着长长的白发的老人,蹲在地里,小心的查看着地里的种的东西,画面是那么的美好和安宁,犹如大家放笔飞嚎的一幅水墨画。 “赛米”梵塔和林晓站在地埂上,老人听到他们的叫唤抬头起头来,看到他们两人那张不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温和如同春日的笑容,站起来笑着走向他们。 “梵塔来了。”然后又笑眯眯的看向梵塔旁边的他,林晓总觉得老人的笑了有点坏坏的,可是仔细看过去,又是一副笑得格外慈祥的老人图,林晓还以为自己刚才的感觉视错觉,但是老人的下一句话证明了林晓刚才不是错觉。 “梵塔是来请我去参加结伴仪式的吗?” “咳…咳!”林晓咳来咳,假装没有听懂老人的话,只是心里想不愧是玛雅的师父,老腹黑才能交出小腹黑来。 “没有,是来看病的。”也不知道梵塔是真的没听懂赛米在调侃他们,还是脸皮够厚,硬是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一板一眼地认真回答。 “进屋吧!”赛米没有了刚才的笑容,脸上变得严肃起来。 “根据小林的讲说,他们的族人天生就是这样的,这根本不是病,我也没有办法。”赛米听了梵塔他们说了情况,看了看林晓的身体状况,得出结论。 听到赛米的话,梵塔眼神黯淡下来,林晓一直都注意着梵塔,看到他的神情,林晓伸手拍了拍梵塔的手背,其实结果不是早就知道的吗?林晓没有什么失望的,他不想看到梵塔这样。 梵塔感觉到林晓的触碰,看向他,对方正在看着他,眼里梵塔能看到他的担心,习惯性地伸手揉了揉他柔顺的黑发,让他不要放心。 赛米一直都在观察两人,听到他的话后,小两口的互动当然也看在眼里,看着两人赛米满意的笑着,“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可能有人能治好小林的病,你们可以去试试。” 听到赛米的话,梵塔刚才暗下去的眼睛又亮了起来,赛米接着给他们讲诉了人鱼族的传说。 “人鱼族是兽人大陆里一个很特殊的种族,他们生活在大陆最东边的大海里,他们的兽型很奇特,只有下半身有着一条鱼类的尾巴,上身是人形态,他们族人特别擅歌,听说他们的歌如天籁。鱼人的雄性和雌性身体是不同的,而且他们不能像兽人一样随意的变化人形态和兽形态,都只能以人身鱼尾的形态的生活在水中,但是其中也有特殊的,他们中有很少数的可以变换,也可以离开水里,不过据说就算可以离开水里也不能太久。” 赛米说到这里,林晓觉得着人鱼族就是传说中的美人鱼,但是林晓可从来没有听说过美人鱼有什么能够病宝物呀? “据说鱼人是兽神的恋人贝尼斯法蓝的族人,据说贝尼斯法蓝给他们留下了三样珍贵的东西,其中一样就是书籍,其中有一卷医书,里面记载了许多奇病的治疗方法,可能有办法医治小林的病,……” “林,我们去找人鱼族吧?”梵塔听了赛米说的话,虽然面上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握着林晓的手更进了一些,这表示梵塔的激动。 “好!”看到这样为他着想的梵塔,林晓怎么忍心拒绝呢?更何况出去走走也好,就算找不到方法改善他的身体,也能去散散心,现在梵塔很需要什么来让他缓解一下。 “这些都是以前部落里一个老游猎者讲给我听的,我也没有真真的见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们不要抱太大的期望。”看到两人的神情,赛米不得不提醒到, “我们知道的赛米,无论如何都很谢谢你,今天打搅您了。”林晓向赛米行了个兽人之间的礼仪,表示他对这位一身为了族人奉献的老人的尊重,也表示对今天的帮助的感谢。林晓两人走出了这个可爱老人的屋子。 站在屋门口看着携手走远的两人,赛米两手交叉于胸前,祝福这两个可爱的孩子,希望他们永远美好幸福。 34出发! 两人携走在回家的路上,谁也没有说话,好像两人在各怀心思的想问题,又好像两人在享受的彼此在一起的安宁,梵塔突然发声道,“林,我们明天就去吧?” 林晓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明天怎么可能就出发,不要说什么东西都没有准备好,就说小比洛还不知道怎么办呢!两人离开留他一个人在家,林晓是绝对不会同意的,而带着他走,这一路又太危险了,梵塔一个人不肯顾全两个人,这些事情都需要处理好。 梵塔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现在为了他说出那么欠考虑的话来,林晓不知道是是该欣慰、还是该无奈! “梵塔,我们离开小比洛怎么办?” “再让赛罗斯照看一段时间吧!”其实梵塔也不是没有想到比洛,但是林晓的‘病’,他是一刻也等不了,只能再让赛罗斯照看一下,他带着林晓快去快回吧! “不好,”林晓摇了摇头,“还是回去问问比洛吧?” 这样大人一有事就把小孩顺便寄放在朋友家里这种做法,林晓不同意。这样很容易使小孩跟大人之间产生隔膜,让小孩觉得自己是多余的,是可有可无的,甚至是累赘,久而久之,很容易对小孩心理上造成伤害,严重导致小孩心理上的阴影或性格上的缺憾。当然这些都是林晓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上了几节心理选修课学的,也不知道对于兽人世界的小孩适合不适合,但是林晓想着小孩就是小孩,应该都一样,还有就是林晓也是在舍不得丢下小孩一个人离开呀,如果真这样离开林晓绝对不能安心,他宁愿不去了算。 当然他不能直接这么跟梵塔说,梵塔一切都是为了他着想,他又有什么资格说不去就不去呢!这样会伤了他的大白老虎的心的,还是回家问问小孩在想想办法吧! 吃晚饭的时候,梵塔向小孩说了说他们要离开一段时间,让他跟赛罗斯住一段时间的打算,果然如林晓所料,小孩漂亮的脸还没有听完梵塔说的话就皱了起来,一看就知道不开心。 “哥哥和林晓哥哥要去哪里,难道不能带上比洛一起去吗?”小比洛说着这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向林晓,要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林晓看着这样的比洛,他是没有办法,心软的没边,马上抱着小孩心疼得个要死。 “我带林去看病,不能带着你去,会有危险。”看着在林晓怀里撒娇的弟弟,梵塔最后一点愧疚都没有了,说不带比洛去,已经从原来的询问变成了肯定,而且还异常的坚定。 “啊?看病,林晓哥哥病了吗?”一听到带林晓哥哥去看病,比洛急了,也没有心情在林晓怀里装,跳出林晓的怀里,紧张的抓着林晓的手问道,“林晓哥哥,生病了吗?你们怎么不告诉比洛呢?” “没事,比洛不要紧张,不是生病,没病。”林晓再次抱着自己前面的小人安慰道,心里想比洛果然是最可爱的孩子。 “真的没病吗?不是有病怎么说要去看病,林晓哥哥在骗人!”聪明的小比洛,很快抓到林晓话里的漏洞,一副‘林晓哥哥骗人’的模样看向林晓,弄得林晓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解释不好他一定会在小孩心里留下一个爱骗人的形象,这可不好。无奈,林晓只好求助的看向旁边的梵塔。 梵塔很有眼色,看到林晓的眼神就马上说道,“好了比洛,林现在没有病,但是林的身体一直很弱,你是只知道的,如果不想办法治好,以后会有是的。” 嗯!很好,梵塔真给力。对,他不是有病,只是身体弱,没有骗人!听到梵塔的话,林晓都忍不住要给他拍手了,连梵塔说他身体弱他都不计较了,反正在这个兽人世界里他这副身体比起其他人的确是弱得可以,林晓是深有体会。 “玛雅哥哥不能治吗?” 林晓点了点头,可是林晓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他这一点头,导致了以后一段时间里又有一个人把他当重病患者看待,其实这也不能怪小比洛,因为在小比洛心里,玛雅哥哥是部落里最好的巫医,部落里的人有病了都是去找玛雅哥哥治,连玛雅哥哥这么厉害的巫医都治不好的病,一定是很难很难治的病,哥哥他们不告诉他,一定是因为觉得他太小了,比洛想他一定要快点长大。可是现在还是想想办法让哥哥同意自己跟着去,小比洛聪明的脑袋想着。 “哥哥真的不能带着我去吗?比洛可以照顾自己,能够自己打猎,还可以照顾林晓哥哥,我一起去吧?”当然比洛说的能够打猎仅仅限于像火鸡这样的小动物,不过这也是猎物呀,林晓哥哥还夸过他呢! “不行!”梵塔依旧坚定。 “林晓哥哥…?”又来了又来了,看着向自己的小比洛,林晓只能祈求的看向梵塔,这件事不是他点头就能成的事呀?不过他也不舍得肖比洛一个人被丢在家里。 梵塔看到这一大一小,突然觉得头痛起来,无奈,“去吧!明天我去叫上弗里曼他们就可以了,他们两应该没什么事。” “耶,太好了!”林晓和小比洛看到梵塔点头答应,高兴得拍手击掌,高呼道,当然小比洛这个小兽人会这种庆祝方式,绝对是被林晓这个现代人带坏的。 晚上,两人躺在铺着厚兽皮的石床上,林晓现在已经习惯了梵塔相拥而眠,他觉得如果哪天失去了这个温暖的怀抱,他一定会失眠,睡不着的。 “林晓就是心软,明明知道比洛故意撒娇的,还帮他。” “梵塔不也一样吗?” 是呀,梵塔不是也知道他装的,还对他心软吗? “不一样。”梵塔摸了摸林晓的碎发道,“林以后不要抱在那样抱着比洛了。” “呃…?”梵塔是在吃醋吗?林晓转过身看向梵塔,想从他脸上看到什么,可惜屋里太黑,林晓只能看到梵塔大概的轮廓,和那双在黑暗里异常幽亮的眼睛。 真可惜!林晓可以肯定梵塔刚才是在吃醋,不过这醋劲也太大了吧!连自己九岁的弟弟的醋也吃,林晓实在不敢相信这件事是平常一脸面瘫的人竟然是个大醋坛,真是人不可貌相呀。 “哈哈!梵塔越来越可爱了。”林晓忍不住凑上去亲了亲梵塔的嘴角,笑个不停。 梵塔当然不会知道可爱是什么意思,但是梵塔还是可以想象的,因为每次比洛做出一些动作时,林晓也会这样说,不过他是不会建议林晓用这个词来形容他,而且还可以得到林亲他一下,如果林可以天天主动亲他,无论他说自己什么他多愿意,这是梵塔此刻心中所想。 “林?” “嗯?”林晓不解的抬头看向梵塔的眼睛,本来两人都是拥着睡,现在两人的距离几乎是面对面,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但是林晓却完全没有安全意识,根本不知道刚才他的他个动作就是在点火,也不知道是林晓神经太粗条,没有危险意识,还是以前梵塔太君子,让林晓那么放心。 “我可以亲林吗?”抱紧在他怀里乱动的小人,梵塔的声音变得沙哑低沉。 林晓终于感觉到了不对劲,抵着他的腿的东西,让他终于有了危险的意识,脸一下子就红了来。 “可以吗?林,”声音更加低沉,头更加靠近林,林晓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是梵塔可是把他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林那泛着红晕的脸,异常的好看。 “你他妈的梵塔,要亲就亲,问什么问,难道还要……”林晓恼羞成怒,他可以肯定梵塔一定是故意的。 小猫被惹恼了,林生气的样子也那么要看,梵塔在心里评价,不过嘴已经堵上那张正在张张合合的唇,一阵攻城略地, “嗯…”他被梵塔抱得紧紧的,根本没有回手的余地,梵塔跟他的力量实在是太悬殊,不一会儿就被吻得晕头转向了,在还有理智之前林晓在心里咒骂,该死的梵塔,前次还什么都不会,现在把他吃得死死的,这世道太不公平,当然是没有人会理林晓的。(墨墨:小受就应该柔柔软软躺在小攻怀里求安慰的,林小子接受事实吧!林晓:滚!!) 当然两人最后还是没有干什么,只是梵塔把他浑身上下都啃了一遍,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梵塔还是停了下来,如果不是林晓明显感觉到梵塔的变化,林晓可能还会以为梵塔性功能缺失或是自己太没有魅力了。其实对于这种事情,林晓没有做过,但是如果梵塔要做到最后,林晓觉得他应该是不会阻止的吧!虽然他的确还有点害怕。 第二天,一大早梵塔就出门了,林晓也出门去找玛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还要带着比洛多准备点药才好。 一连准备了几天,又和约斯、赛罗斯、族长他们分别道了别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梵塔、林晓和小比洛一家三口,再加上两个保镖弗里曼和艾萨克向遥远的东方未知的海域进发。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喜欢的亲们继续支持!! 35路上 “有一种动物,大小像只猫,长相像只老虎,比洛说他是什么动物呀?”林晓很无语加无奈,自从有一天赶路实在无聊,他想逗逗小比洛给他讲了个笑话以后,这小孩就天天只要有空就追着林晓要讲笑话。 其实吧,讲笑话,林晓还是知道很多的,以前没事就喜欢拿手机看糗事百科,但是给比洛讲笑话实在让林晓词穷,要问为什么呢?很简单文化差异呀!你给他讲的也要他听得懂才行,难道你要一边跟他讲笑话,一边还要解释那些他不知道的东西是什么吗?当然,对于这种将笑话法,比洛也能听得津津有味,但是林晓总觉得他这个讲笑话的人更傻的像个大笑话。所以林晓挑挑拣拣地给比洛讲笑话,刚然期间林晓可以肯定梵塔和弗里曼、艾萨克三厮也听得津津有味,只有林晓这个讲笑话的人边讲还要边考虑他们能听懂没的人最纠结,笑话拣了一边,林晓反应现在的笑话实在太具有时代特征,没讲几个就讲完了,这不是,林晓在小比洛撒娇打滚卖萌的情况下又绞尽脑汁给他讲脑筋急转弯。 “大小像猫,长像老虎,这是什么动物呀?”小比洛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动,看向林晓,“林晓哥哥是什么呀?”林晓又被萌到了,可是林晓很像说一句:小比洛呀,我现在在问你,不是你问我呀!但是林晓不会再说出这样的影响他智商的话,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从一开始讲笑话开始林晓就是在自问自答。 “梵塔你知道吗?”林晓实在不想再二二的自问自答了,他不想成为笑话,看到梵塔摇了摇头,林晓失望了。平时梵塔跟他不是很默契吗?为什么现在愣是一个都打不出来呢! “艾萨克?”林晓期望的看向傍边的艾萨克 “不知道。” 你怎么能怎么干脆的说不知道呢?都没有一点不要意思或是顺便猜一下的意思,其实林晓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本来有人能回答一下,就算打错了,林晓也不会觉得那么没意思,但是这几个不会久不会,林晓都不知道是应该夸兽人诚实,但是说现代人爱不懂装懂了。唉,文化差异呀! 林晓转向傍边的弗里曼,看了他两秒,转过头来,没希望呀! 弗里曼彻底被林晓的动作给激怒了,“林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呢?” 林晓看了看旁边的梵塔和艾萨克,再看了看小比洛,看向弗里曼的眼神你怎么可能,意思很明显他们都不会你怎么可能会呢? 弗里曼看懂了林晓眼神里的意思更是气得“你…你……” “不要跳了,狐狸毛都炸起来了,说你知道就说说。”林晓依旧不抱希望。 “是老虎”其实弗里曼是猜的,当然没有诚实回答不知道的弗里曼也是被林晓一番动作给气出来的,他在这里澄清兽人还都是很诚实的。 “嗯,不错,不错,很好!”林晓看到弗里曼在听到他说很好露出一个妖孽无比的笑,“但是恭喜你,你答错了。” 呃?弗里曼笑容有点管不住了,“不是老虎,你说是什么呢?” “是…小老虎!!哈哈!”弗里曼脸上的笑容全部崩溃,林晓这次终于不郁闷了,弗里曼果然是个开心果呀!林晓在心里想着,郁闷就欺负欺负弗里曼,真是个好方法。 “什么小老虎,小老虎和老虎有什么不同!” “当让有不同小老虎小吗,小才大小相貌呀!”林晓慢悠悠的解释道, 旁边的的小比洛听了林晓的解释还配合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的弗里曼那是一个气呀。 林晓也乐得个不听,梵塔无奈的揉了揉林晓的头发,艾萨克给弗里曼递上一个可怜的眼神,明明知道林晓爱捉弄他,还往里转,他怎么会看上这个又笨又二的狐狸呢?艾萨克反省。 “你们…你,好,林晓在来一个我一定打出来。”气愤使得弗里曼更加志高昂! 林晓感叹,这孩子真是越挫越勇呀!不过这样才好玩不是吗? “弗里曼听好了,现在有一只老虎,他头朝坎斯贝母(坎斯贝母在兽人世界就是太阳的意思)升起的地方,向左转了三圈,在原地又转了三圈,请问现在它的尾巴朝什么方向?” “朝坎斯贝母落下的方向。”弗里曼这回没有犹豫,肯定的说到, 林晓又看向梵塔几人,几人都觉得弗里曼说的有道理,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这次林晓没有直接说出答案,看向比洛“比洛你来试试?” 小比洛一听,高兴的头朝坎斯贝母的,向左转了转,再在原地转转,停下,看向林晓。 “梵塔,你来说你现在看到比洛的尾巴朝什么方向呀?” “朝地下。”梵塔平板的声音说出他看到的事实。 “very good!答对。”林晓激动得英语都冒出来了,终于有人答对了,虽然这是在他的提示下也不容易呀!林晓还故意得意的看向弗里曼,□裸的挑衅。 “再来,再来一个,我一定回答出来的。”弗里曼不服,他就不信自己真的一个也打不出来。 “听着,黑野鸡会生蛋,白野鸡也会生蛋,你说他们两个谁更厉害呀?”林晓问道 “一样厉害。”弗里曼一如既往的勇往直前, “错,黑野鸡会生白蛋,白野鸡不会生黑蛋,当然是黑野鸡厉害。”说完林晓自己都笑翻了,哈哈,太好笑。林晓现在才发现原来这么二的笑话也可以变得好笑起来,只要有弗里曼配合,当然不排除他今天心情太好,果然跟小比洛讲笑话不如跟弗里曼讲好笑。 梵塔看到笑得眼泪都快出来的林,嘴角也够了够,林没有发现他现在比较刚开始笑得开心多了,以前林晓也笑,但是总是微微的笑,笑中有着很多梵塔看不懂的东西,现在的林,梵塔知道他是真真的开心就大声笑,不开心就沉脸皱眉,甚至哭出来,这样的林真好! ……… 梵塔他们一群人已经离开部落五天了,他一群人不急不慢的走着,说说笑话,看看风景,当然只有林晓和少能到森林里来的小比洛觉得是在看风景,一个是因为心情放松真真的看风景,一个是因为对什么都好奇,他们不像去看病寻药,更像是理由,刚开始的时候梵塔还会对于这种慢吞吞的走法表示不满意,但是后来看到林晓那么开心也就不说了,反正林现在没事也不急,而弗里曼和艾萨克真是完完全全做好保镖的职责,跟着就是,他们没意见。 在这期间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危险,但是有梵塔护着林晓,弗里曼和艾萨克护着小比洛,而且林晓和比洛也不是完全让人保护的,林晓用他苦练的箭法,在森林里第一次猎到了一只疣猪,他高兴得个要死,当天晚上就给他们做了经典名菜烤全猪吃,在此之后林晓就迷上了打猎,不过想法刚成型,其他行动还没有,他的想法就被梵塔pass了。要问为什么,梵塔担心他呗!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林晓也不好违背梵塔,林晓发现现在他真的背梵塔吃得死死的,果然心柔不是好事。 而小比洛,人家怎么样也是小兽人,虽然现在还没有换乳牙,忘了说了,小兽人的乳牙一半要到十岁才换,这一年也是象征着小兽人开始要学习打猎的年龄到了,我们比洛现在才九岁还有一年,这说起来就是小比洛的伤,不能提,不能提。我们的小比洛现在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坚硬的爪子(当然小比洛的爪子在不锋利,对于林晓来说绝对是锋利的,不锋利只是对于皮粗肉厚的野兽们来说。),但是我们小比洛有翅膀呀!人家可不是普通的老虎,人家是翼虎,打不过可以跑呀! 所以综合来看,他们这一队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安全占时不用担心。如果说非要抱怨有什么地方不好,那应该就是吃食上,因为这次他们要远行,没有带什么石锅之类的,所以这一段时间除了烤肉还是烤肉,三个大兽人一个小兽人天天吃的津津有味,林晓看着他们在看看火上的烤肉,心里只有一个字——饱! 可是他也不能因为一个人麻烦大家再给他弄出石锅、石碗、勺子这样东西来呀!那么怎么办呢,林晓今天在无一间看到一块薄石板他想到了办法,可以做石板菜吃。其实石板才很简单就是把石板架在火上烤,然后在把切好的肉呀、菜呀放在石板上翻炒,和炒菜没有什么其别,只是不能走汤菜过了,所以林晓今天如愿以偿的吃到了炒菜,幸福呀! 当然梵塔今天他们也吃的饱饱的,不过还是吃烤肉,因为石板菜每次炒出来的量,对于兽人来说连塞牙缝都不够,如果只吃石板菜,他们非得饿死,不过当零嘴换点新口味还是好的,所以大家对于晚上的这一餐还是很满意的,吃完洗洗睡睡,等待新一天的来临。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喜欢的亲们继续支持,墨墨在此鞠躬!! 36古林奇遇 古树参天,遮天蔽日,古藤荆棘,盘根错节。林间枯枝败叶,层层叠叠,地上灌木丛草,葱绿繁茂,飞碟虫蚁,五彩斑斓,繁花妍丽,散发着奇异的清香。 在这原始古林中穿行着一行五人,不,应该说是一人五兽,一反前些日子的悠闲,小心翼翼的行走。 林晓一行人已经在这片古林里走了半天了,他们在踏入这座森林没多久,就已经感觉到这座森林的古怪了。这片林子里无论是花草树木,还是蛇虫蚁都比起一般的大得多,颜色更是异常艳丽明亮,最奇怪的是这里明明是遮天蔽日的古林,腐叶枯枝满地,林间光线幽暗,但是其间却繁花翠木,一片繁茂景象,没有一点*之味,反而空气中散发着阵阵幽香。 这里的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感到诡异,如果不是林晓确定他们还在兽人大陆,他还以为他们误闯入什么时间空隙,穿越到了美国大片里描述的奇异世界里了呢! 要到东边去就必须穿过这坐森林,其实他们中梵塔和比洛不用那辛苦走过着走森林的,因为他们完全也可以飞过去,不过这样就会剩下两只没有翅膀的,为什么不是三只呢?很简单如果梵塔是不会放下林晓的。其实在发现着片森林异常的时候艾萨克就提出了让梵塔带着他和比洛飞走,他们两人走森林。听到这个计划,梵塔沉着想了一下,这个方法对于林来说,比带着林要安全,而弗里曼和艾萨克,梵塔转头看了看傍边的两人,他懂得他们的眼神的坚定,保护好雌性和幼崽不让他们遭遇危险是他们每个兽人从懂事起都在做的事,是他们兽人的信念,梵塔向弗里曼和艾萨克行了一个雄性兽人塔答之间的礼仪,表示他的感谢和对塔答的信任。(‘塔答’前面提到过是‘兄弟’的意思) 林晓看了几人之间的表情,他看懂了“我不同意。” 他怎么能让梵塔带着他自己走,让艾萨克和弗里曼冒险穿行这片不知危险的森林呢?他们这一群人都是为了他才会到这里来,他们任何一个出事林晓都不会安心。 “林晓你让梵塔带你走,有你在我们要是遇到危险还要保护你才危险,我和弗里曼跑的都很快,很快就能赶上梵塔你们,不会有什么危险。”艾萨克依旧笑得和煦 “是呀!不用担心,我可是最强的迅狐族兽人,那家伙也还可以,林晓记得下次给我做两只烤全疣猪就行了。”弗里曼依旧笑得妖孽。 “你们先听我说完,”林晓看向旁边的几人,“这座森林那么大,树木都高耸入云,梵塔飞行也会很吃力,更何况还要带着我,和没有成年根本不能飞行太久的小比洛,如果在空中遇到危险是不是比在地上走更危险,所以我们这样分散战斗力还不如在一起安全对不对?” 梵塔诚实的点头,艾萨克含笑,弗里曼勾了嘴,小比洛两眼亮的看着他。 林晓看到几人的表情继续道“难道你们几个兽人没有信心保护好我吗?跟何况我现在又弓箭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 反正就是最后几个兽人被林晓这个人类连哄连骗的给说服了,一行人毅然决然的继续前进,不过幸好有玛雅给的避虫子的药,不然他们在这里走半天不死也得脱层皮。 看到那些在硕大的花间翩翩起舞的美丽大蝴蝶,不应该说是美丽斑斓兽,林晓已经不用想也知道那一定是毒物。再看到在空中飞来飞去的东西,亮黑色的身体,发着幽蓝色光亮的大眼睛,扑扇着碧金色的大翼翅,这是什么东西,大蜜蜂吗?这是林晓看到它的第一猜想,不过这个猜想很快被梵塔否定,那是一只飞蚁,飞蚁是什么?顾名思义会飞的蚂蚁,林晓现在已经不会再去惊叹为什么蚂蚁会飞或是蚂蚁会这么大的问题了,因为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林晓原来的世界观已经被打破无数万次了,他早已经习惯,就算他现在面前出现一颗会说话的树木他也不会再惊奇。 现在他只是很迫切的想知道一个问题,他带着期待的目光看向梵塔,“它有毒吗?”是的,他只关心它有没有毒,会不会对他们造成危险。 “没毒。”回答他的是旁边笑得比狐狸还狐狸的艾萨克, “嗯?”林晓转过头看向艾萨克,有点不相信他的话,因为通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林晓很清楚,一般艾萨克主动接话说出来的不是损人的话,就是调戏别人的话,反正不会有什么好话。 “不过呀…”艾萨克故意把声音拖长,林晓被他的语气心里一咯哒,“据部落里的老兽人们讲被它要到一口如果不马上把那块的肉挖掉,不用一天你的骨头都可能被腐烂掉。” “哈、哈…原来真的没毒呀。”只是又强腐蚀性罢了!林晓笑着的嘴角有点僵硬,因为听到艾萨克的话,再看看不是从他身边飞过的‘漂亮小虫子’林晓脊背发寒。 “不用担心林,我们都涂了玛雅给的药,它们是不会主动靠近我们的。”看到林晓的样子梵塔有点担心,轻搂着他安慰道, “嗯,不会主动上人。”只是林晓再说主动两个字时不知道为什么声音比其他字要重一点,笑得更僵硬了一些。 “哥哥那是什么?”一直没说话的比洛突然发声,只见一只小老虎已经扇动着翅膀到了前面的一颗参天古树下。 “比洛!”梵塔大声的喊了一声,一闪身,一道白影闪过,林晓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他们走近他们时,林晓才看见在一大一小的白老虎傍边的地上,一条长将近一米、通体碧绿近乎透明的蛇躺在地上颤抖,几下之后没有了动静。 林晓知道蛇已经死了,但是想想刚才的情景林晓后怕,幸好梵塔反应快,幸好肖比洛没事,梵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人型,当林晓回过神来的时候梵塔已经搂着他,他看向梵塔,“梵塔你没事吧!”林晓虽然看到他们没事但是他还是想确认一下。 “没事,林。”梵塔摇头,轻拍了拍林晓的背,表示安慰。 “比洛呢?”林晓看向正在玩咬着地上那个蛇扯来扯去的玩,在听到自己叫他的名字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蹭着他裤腿的小白老虎,他觉得他刚才的话有点多余了。 “比洛刚才这么做很危险知道吗?”林晓很想教育一下孩子,但是看到在他面前撒娇打滚的小老虎,他一句严肃的话都说不出来。 提到着林晓终于想起来,比洛好像看到什么东西才急着冲过来,林晓不由得看了看周围,没什么!抬头,林晓呆住了,这棵盘根错节的参天古树跟其它树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大树上缠绕的郁郁葱葱的藤蔓,藤蔓上节节一串串沉甸甸的紫色果子,挂在树上水灵灵的,紫*滴,如同紫水晶异常耀眼。 “那是什么果子呀?”顺着林晓的眼光,弗里曼也看到了树上挂着的果子,好奇的看着。 这个果子在地球上其实很普通,只要是地球人相信没有不认识,但是林晓在兽人世界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听到弗里曼的问话,更能肯定他们也没有看到过,这一串串的果子竟然是葡萄,只是比林晓见到过的葡萄更大颜色更好看。 “葡萄。” “能吃吗?”弗里曼还是最关心吃的问题, “在我的家乡能吃,长在这里能不能吃我就不知道了。”林晓说的是实话,因为这里的东西都太诡异了,说不定这里的葡萄有毒呢,他真的不敢肯定。 “林晓哥哥可以吃,你看布布鸟吃了都没事。”林晓顺着肖比洛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一只麻雀大的小鸟在吃果子,这么小,这里竟然还有这么小巧的动物,林晓竟然有点不适应。 “嗯…甜甜的、水水的,如果是部落里的雌性吃到一定会喜欢的。”林晓还在想比洛的话,可是转眼他已经看到拿着一串葡萄边吃边评介的弗里曼的,林晓放心,他看向树上一串串紫色水果,他也要吃。 “给。”看到林晓的表情,不用说,梵塔就去在了一串递给他, “谢谢梵塔。”林晓接过葡萄不吝啬给梵塔一个大大的微笑,真的很甜,比起他以前吃过的葡萄都甜美,而且入口还带着一种清香。 “梵塔很甜,”说着林晓把一颗葡萄塞进梵塔的嘴里, “嗯,很甜。”兽人其实不爱吃水果,特别是甜甜的水果,但是林晓亲自喂他,心里甜。 他其实以前就最喜欢吃葡萄了,哦?不应该说他对于这种水水的、甜甜的、滑滑的水果都没有抵抗力,像葡萄,荔枝,龙眼等等都是他的最爱,不过这些水果价格都贵的要死,林晓每年只有在果子熟多了,价格便宜了点才能买一些吃,吃了还心疼钱得要死。不过现在看着这一树的葡萄,林晓真想如果能搬回去他一定全部搬走,做成葡萄干,葡萄酒,可是现在他只能多吃点。 37泽貉 “林晓哥哥你说我们明天能找到哥哥他们吗?” 昏暗树洞里,一只小白老虎蜷缩身子,靠在盘腿而坐的青年旁边,小老虎脑袋懒散的搭在青年腿上,偏着脑袋,碧金色眼睛看着青年问道, “林晓哥哥也不知道,梵塔他们肯定也在找我们。”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小老虎,看着小老虎眼里的疲倦林晓心里心疼的,“小比洛赶快睡吧,明天我们还要早起去找他哥哥他们,林晓哥哥还需要比洛保护噢!” “嗯,我一定会保护好林晓哥哥的!” “嗯,比洛是最厉害的小兽人,把林晓哥哥保护得很好。” 弯下腰亲了亲小家伙的毛茸茸的脑袋,“比洛晚安。” 看着靠在自己旁边呼吸平和的小白虎,林晓心里温柔,这几天真是累了小家伙,也多亏有小家伙的陪伴,不然又要像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样,一个人在一个陌生地方最希望的就是能有个人陪着说说话也是好的,总能让人安心一点。 那天,是他们的踏入这座古林的第二天,一切和前一天一样,一群人小心翼翼的在森林的穿行,同样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但是凭着梵塔几人的经验和战斗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 一切的事情发生在那天下午晚饭时分,大家都走了一天都很累了,架起火准备晚饭,森林里慢慢的起起雾了,开始的时候几人谁都不在意,一般在这种植被丰富的原始密林里,旁晚起点雾是正常事件,他们都以为这样的雾不会太久,而却现在他们在坐着,只要戒备一点周围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但是后来雾气越来越大,能见度越来越低,最后他们只能看清楚一米内的东西,他们才意识到不对劲,但是现在也只能原地待着,这种情况乱跑不是明智之举。 后来他们听到很怪异的叫声,穿过雾里进入他们每个人的耳里心里,再后来他们就遇到了偷袭者,林晓由于大雾的关系并没有看清偷袭的是个什么东西,只可见一道白光划过,开始的时候艾萨克和弗里曼很默契的应战,梵塔留在他和比洛身边保护,可是不一会儿林晓他们就看不到艾萨克和弗里曼的身影了,打斗声也越来越远,最后再也听不见。 没有了动静,梵塔知道不好,他相信艾萨克和弗里曼不会轻易出什么事,他们都是部落里很强的兽人而且都是速度型的。现在要考虑的是他们,他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他记得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个树洞,他必须把林和比洛带到哪里去,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如果要照顾两人遇到危险根本没办法。 梵塔牵着两人分辨着方向在迷雾中穿行,你们运气似乎不怎么好,还没有走多远就又遇到了偷袭者,最后梵塔让比洛和林晓在原地不要乱动,自己扑向迷雾中应战,最后也没有了踪影。 林晓拉着比洛,心里异常的坚定,他一手拿着自己唯二的保命武器之一,那是一把用箭毒木的汁液泡过的匕首,一只手牵着小比洛,戒备的看着周围,但是久久没再有偷袭者出现。 没有了梵塔,只有比洛他两人,想要到达那个树洞很困难,他们这种情况下在往前走是很危险的,是不明智之举,虽然待在原地可能遇到那不知名的偷袭者,但是林晓已经想好了,这总好过未知的危险,而且如果遇到危险他在又准备的情况下可以争取出时间让比洛逃走,更何况梵塔他们可能很快就会回来呢! 比洛对于林晓哥哥的都是同意,小孩听话的乖乖的坐下,还变回了小老虎形态,昂着脑袋,眼睛咕噜咕噜的转着看向四周,竖着耳朵一动一动的认真的听着周围的动静,要是不在这样的危险时刻,林晓一定会抱着这么可爱的部落揉一番,可是现在只能祈祷梵塔每天快点回来。 没想到他们这样在原地一坐就几个小时,直到天全黑下来,迷雾也散了去,偷袭者没有再来,也没有遇到其他的危险,但是梵塔他们也没见一个回来,一切都这样的让人感到诡异。 天黑了,他不可能继续这样做下去,反正也不知道怎么早到梵塔他们,林晓决定再回到刚才休息的地方,如果梵塔他们回家一定会到哪里去。又遇到危险怎么办?这已经不是林晓能考虑的问题了,反正在这片森林随处的是危险,去哪还有区别吗? 林晓带着小比洛回到了原来休息的地方,刚才烧起的火堆只剩下了点点火星,架在火上烤的整只疣猪由于没有人的翻动,下面离火近的地方已经被烤的焦黑,上面部分还可以,金黄中反正油光,还散发着诱人的烤熟的肉香味。经过一天的折腾,这个时候两人都又饿又累,林晓再也顾不得在计较什么烤肉不好吃、只有肉没有菜不营养等问题了,他把好的这部分烤肉撕了下来,分给了比洛和自己,两人简单的吃了晚餐,然后抓紧时间休息。 在这样的荒村野地里,没有那个熟悉的怀抱,林晓又不可能安稳的入睡,他只是赶紧催促小孩快点睡,自己坐在小孩身边守夜兼发呆。 夜宁静而静谧,风吹动着树叶,吹动着火光摇曳,那一夜,谁也不知道林晓想了什么,一切埋葬在那一夜,可能连林晓自己也不清楚...... 第二天,几人没有回来,林晓和比洛又再哪里呆了一个上午,林晓决定带着比洛继续往前走,幸好有比洛这只小兽人在,他不用担心在这片根不根本看不见天日的密林里迷失方向,而不用担心摘不到高高挂在树上的果子,有时两人和力还能抓到一些小型的动物,真的比他刚开始掉落在卡达森林的时候好的多了。 今天,他和比洛又走了一天,尽然没有遇到任何危险,没有看到张着血盆大口的食人花,也没有在遇到那些五彩斑斓的毒物,植被也没有在像前几天看到的那么妖异,能见到的只有疣猪,角羚兽,和火鸡等等可以食用的动物,这里比起普通的森林还好安全,虽然这样的情况是林晓和比洛的脚程快了不少,安全不少,但是林晓心里却一点也不安心,什么叫反常必妖...... 今天傍晚他们发现了一个树洞,清理干净林晓决定和比洛在这里睡一晚,明天再继续走,经过前两晚守夜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林晓已经懒得守夜了,守夜还得白天花时间补觉,白天能走的路程就少了。 清晨,林晓是被吵醒的,睁开眼睛,皱了皱眉,他觉得他幻听了,可是接着几声哇哇的啼哭声,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 “比洛醒醒。” “嗯?”小比洛爬起来,懒懒的睁开虎眼,“林晓哥哥怎么了?” “比洛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听到林晓的话,比洛动了动小耳朵,点头,“有小幼崽在哭。” “林晓哥哥幼崽是不是遇到危险了,我们快去看看吧!” 正的是小孩在哭,不是他幻听,可是小孩子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危险的地方呢?兽人世界应该没有抛弃孩子的父母吧!不论想知道什么只有去看了才知道,林晓带着比洛朝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走去。 一棵葡萄树缠绕着一棵大树,上面挂满了大串大串的葡萄,圆润饱满的葡萄让人看着就能想到它的甜美,在茂密的葡萄叶里传来声声的婴儿啼哭声,林晓盯了这棵树看了三秒才看到了在葡萄藤蔓之间竟然挂着一个白白胖胖光着屁股的小孩。 藤蔓缠绕着小孩,小孩使劲的在中间挣扎,林晓看着一不小心就可能掉下来的,离地面有着十几米高的小孩,林晓实在想不出来谁把小孩放在那么高的地方,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把小孩弄下来。 “比洛想不想救小宝宝呀?” “想!” “想救小宝宝要靠比洛哦...林晓哥哥爬不上去。” “比洛可以飞上去。”小孩信心满满的看着林晓 “对,小比洛飞上去把缠着小宝宝身上的藤子咬断,林晓哥哥在下面接着小宝宝知道吗?” “嗯!”小比洛变成白老虎展开翅膀飞上去,没一会儿,缠绕着小孩的藤蔓被咬断,但是小孩没有如林晓所预料的掉进他的怀抱,而是在半空中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小猫咪的动物,自己飞落下的。 然后在地上打滚,怀里还抱着几颗紫色水光欲滴的葡萄,正在啃得起劲,林晓终于看清楚了地上的是什么,不是猫咪,倒是像地球上的小松鼠,但是小松鼠除了肚子上面是奶白色的,其余部分都是黑亮的柔顺的毛,再加上黑白分明葡萄大眼,配上现在的动作可爱爆了! “比洛这是什么族的兽人呀?” “泽貉,和伽罗爷爷一样,比洛见过。”小孩很高兴林晓哥哥不知道的问题他能答出。 泽貉?那个三大被神兽眷恋的种族,那个听说现存仅有几百只的人兽!那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还是一只小幼崽! 38城墙哥 无论怎么样也不能把小家伙一个人丢在这里,林晓只能认命的过去抱起还在地上抱着葡萄啃得欢的‘宝宝’,小家伙一点也不人生,被林晓抱起只是用那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他一眼,然后乖乖的待在他怀里,继续跟几颗葡萄混战。 林晓对于这只只管吃的小家伙简直无语,转身带着比洛要离开,可是还没走出十步远怀里一直乖乖的小松鼠‘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林晓吓了一跳,差点没把他摔倒地上去。这也不能怪林晓,虽然林晓知道这是一只兽人幼崽,但是听到一只全身毛毛绒绒的‘小松鼠’突然发出小婴儿的哭声还是很诡异的事情。 “………” 林晓从小到大还真没接触过这么小的孩子,这只‘小松鼠’看刚才挂在树上时人型大小和两岁多的人类小孩差不多,再加上兽人都长得比人类快,林晓猜测这只‘小松鼠’绝对只有一岁多可能更小,对于一个一岁多点小屁孩,不正是饿也哭饱也哭拉巴拉尿放任自如的年龄吗?虽然对于兽人婴儿不是很了解,应该也差不多吧! 林晓停下来,手强硬着手轻拍着小家伙的背,“小家伙,是不是饿了,一会儿给你找吃的。” 小家伙似乎听懂了林晓的话,停止了哭声,继续啃他喜欢的果果,林晓稍微放心下来,幸好没有一直哭。 看着怀里的‘小松鼠’啃了半天那几颗葡萄只是口水呼呼的在怀里,林晓更加坚信小孩一定是饿了,想到这里林晓加快脚步离开,可林晓刚动,怀里的小家伙哭又大声哭起来。 “呃……!!!!”他觉得刚才他想得太简单了! 林晓求助的看向旁边的比洛,希望他能告诉他这小孩到底在为什么哭,对于这个不会说话只会哭的小家伙,林晓只是无语。 小比洛看着笨拙的抱着幼崽的林晓哥哥,他第一次觉得林晓哥哥好笨呀!但是他是不会说出来的,林晓哥哥说好孩子是不会说别人坏话的。对于林晓哥哥找他帮忙,比洛是乖孩子是勇于帮助别人的,他小孩呜呜的叫了两声,小孩不哭了,好奇的看向小比洛,也小声的叫了两声。 “怎么样?”林晓不会知道比洛心里是怎么想的,要是林晓知道自己被教的孩子评价笨,不知道他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林晓哥哥他在喊紫晶果、紫晶果。” “紫晶果?”再看看‘小松鼠’怀里的紫色葡萄林晓默,转过身往葡萄树下走 “比洛去摘两串葡萄下来。”小比洛一向对林晓哥哥言听计从,马上飞上树上摘了两串最好的葡萄,不,他觉得林晓哥哥以前好像说错了,貉泽小幼崽明明说这果果叫紫晶果,可能是林晓哥哥家乡叫法和貉泽们不同吧!比洛在心里想着。 林晓直接接过一串递给怀里的小家伙,然后再次怀里的小家伙转身离开,果然这里小家伙不哭,林晓扶额,但是林晓这次还是没有走出十步。 突然出现七八只长着翅膀的超大‘松鼠’把他们团团围住,眼睛都其涮涮的看向林晓怀里的小家伙,七八只大家伙的来意不言而喻。 但是林晓还是被这阵势给‘惊吓’到了,不是因为被他们围着,不是因为这些松鼠太大、太吓人,而是因为周围这一圈红黄蓝绿五彩斑斓的‘松鼠’们,林晓觉得他的认知在兽人大陆又一次被颠覆! “小宝贝,爹地可找到你了!” 一个洪亮的声音打破了两方的对视,林晓这才注意到一只黑色的大‘松鼠’背上坐着一个穿着兽皮裙的年轻人,年轻人正在对着林晓怀里的小东西打招呼。 小东西似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竟然舍得停下他啃果果的大业,也对年轻人挥了挥爪爪,这么可爱的画面如果平常林晓一定会被萌到,但是现在林晓的注意力都在刚才小青年的话上。 “小宝贝?”“爹地?”林晓重新打量对面的人,年纪不大,看起来和他差不多,长得?嗯…还算可以,也算是小帅锅一枚,就是那头发有点非主流了点,黑色为主色,发尾被挑成金黄色,中间还有几根显眼的假绿毛。 看到他那头发,林晓已经确定了刚才的话不是听错,兽人再厉害也不能长出杂毛来吧?这只有‘惊世才绝的人类’才能长出来。 “敢问兄台贵姓,何地人氏?”林晓用除了夹着点南方口音还算标准的普通话问道, “啊…!”小帅锅好像被他吓到了,张大嘴巴,一脸惊奇的看着自己,然后手指着林晓颤抖着哈哈大笑起来。 林晓对于这个杂毛小帅锅的反应很是无语,只能等他笑够了再说。 旁边的一群兽人们看到一个大笑不止,一个淡定的站在那的两人很是不解,但是他们都很有眼力的知道现在没有他们说话的分,乖乖的蹲在旁边看着。 等了一会儿杂毛帅锅终于缓过劲来,拍了拍身下的大黑脑袋,大黑很是配合的矮□子把杂毛帅锅放下来。只见小杂毛走到林晓前面双手抱拳来了个标准的中国古代见面礼,“小生姓程,单名一个强字,家在中国东方明珠的h省,今日能认识兄台真是三生有幸,还请兄台莫要嫌弃小弟,能告诉一名半字,小弟……” 林晓听到这咬文嚼字的一段话,再看到那顶着一头非主流杂毛、穿着兽皮裙、在摇头晃脑说得起劲的‘城墙同志’,林晓只想送他一句话:实在是太有辱斯文了。现在林晓无比为中国文化而悲哀呀! 不过林晓的接受能力早已经在兽人世界得以提升,面不改色的向对对方伸出右手,“林晓,c省人,幸会。” “啊?”城墙同志被林晓打断他的演说,“哈哈,幸会,幸会!”激动的一把握住林晓手,然后兴奋的来了个大大的熊抱。 但是,但是,“哇!”的一声从林晓和程强两人中间响起,所有人都看向林晓怀里。 呃……他们老乡见老乡好像把他怀里的笑家伙忘了!!! “啊!小宝贝没事吧!没事吧?没事吧!?”程强同志这回反应很快的把林晓怀里的小宝宝‘接’过,上上下下一阵查看,只是他那样扯着小家伙的前脚晃来晃去真的没事吗?林晓怀疑到,但是听到小家伙在程强手里咯咯的发出欢快的笑声,林晓默了!小家伙被这样绝对不是第一次。 “达令,把小宝贝给我吧!”一个高大的兽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程强后面,有点无奈的伸手来接孩子。 林晓对于兽人怎么会说出这么流行的话已经懒得追究,看看傍边那个不靠谱的‘城墙’,他已经了然。 “啊!林晓忘了给你介绍了,说着程强高兴的拉着傍边的兽人,”这是我内人,鲁列。” “………” “你什么时候穿过来的呀?连内人和孩子都有了。”只是林晓在说到‘内人’两个字时语气明显加重,至于孩子林晓一直都不觉得是程强生的,看那丫的,就是人穿,不是魂穿,程强要能生孩子,他也不用千里迢迢去寻药了。 “2012年1月15日呀,你呢?” “和你同一天。”他们竟然是同一天穿过来的,但是人家‘老婆’孩子都有了,“你动作真快呀!” “啊?”程强反应过来林晓说的是什么,得意洋洋的答道,“那是,像鲁鲁这种长得帅,会做饭会洗衣,又愿意养我一辈子的绝世好媳妇,我当然要赶快拴在身边,要不然被别人抢了怎么办。” 看着程强拉着高大的兽人说得起劲,兽人抱着孩子一脸无奈加宠溺的看着对方,林晓突然觉得他是不是做事太犹豫不决了,你看看人家。 林晓现在突然很想很想马上见到那个也愿意养他一辈子、会洗衣、会做饭的人来,不知道现在梵塔在哪里,是不是很急着找他。 “程强能不能叫他们帮我找一下我的同伴,我们走失了。”林晓看向刚认识不到一小时的‘老乡’,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他和比洛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实在不好找。 “行了兄弟,不就是找人吗?客气什么,以后叫我强子就行了,程强这两字嫩那个了点。”程强一把拍过林晓的肩,哥俩好的搂着林晓,“对了,兄弟你要找的人什么长啥样,是不是你内人呀?”。 “咳咳,”林晓实在不擅长与这么热情的人的打交道,“是三个兽人,一个是翼虎族的,另外两个,一只红毛狐狸和一只永远小的狡猾的狼。” 程强听了林晓的话,给旁边的兽人用兽人语说了一遍,兽人对着周围红黄蓝绿的大松鼠们叫了两声,像王者发号施令一般,周围的大松鼠全都快速的像四面八方散去,声影很快消失在丛林里。 “走、走走…去我家等人!”说着也不管林晓答不答应,拉着林晓就走, 现在也只能这样,林晓这能任由对方拉着走,这人不错,是直爽的人,就是有点风风火火的,林晓想着。 39重聚! “兄弟你是怎么穿过来的?” “车祸。”林晓一点也不被程强的热情所感染,平淡的吐出两个字。 “车祸呀?过来的时候肯定受了上吧!还是我幸运点,我是和同学去爬山不小心掉下山崖到这来的,而且还很好运的刚好被我家鲁鲁接到,一点伤也没受,你说我和我家鲁鲁是不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呀!” “我没受伤。”林晓解释道,对于程强说的好运,林晓不可质否,他的确好运气,想想自己一个人在卡达森林乱跑的三天,唉! “兄弟你原来是干什么的,看你是学生吧?”程强接着问, “嗯,学医的。” “哈哈,医生好永不失业的职业。” “我现在不就失业了嘛?” “.......”程强顿时词穷,豪气的拍了拍林晓的肩重重的两巴掌,掩饰刚才的尴尬,“我是音乐学院的,兄弟你看出来了吧!看出来了吧?”一边说一边故意臭美的甩了甩自己的头发。 “看出来了。”林晓点了点头,其实他真的一点也没看出了,那头发林晓觉得不是地痞就流氓!不过林晓还真的好奇他一年来是怎么把他那头发保持得那么‘有型’,毕竟头发会长呀! “看出来了,我头发很有型吧?我自己弄的,兄弟要不要我帮你也做一个,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在这里找到了纯天然无公害的染发剂的哦!保证不含致癌成分。你看到刚才帮你去找人的兽人们了吧,多好看的颜色,多纯正的颜色......”程强努力的推销着自己的染发剂。 “......”原来那些五颜六色的‘大松鼠’是他的杰作呀!“不用,我还是觉得纯天然的黑色很好!”林晓表态,一头五颜六色的杂毛,他占时还欣赏不来,他想他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欣赏得来。 “唉!那就算了,下次想染的时候记得找我。”程强觉得挺惋惜,但是很快他又想到其它事,“对了兄弟,老实跟我说刚才找到几个人中有没有你相好的。” “有,不是相好的,是预备结婚对象。”林晓对于程强很大方的答道,没有什么不好说, “哈哈,行呀兄弟你,结婚的时候记得通知我吃喜酒,我一定会给你准备一个大大的红包。”说到这,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无比惋惜地道,“唉!可惜我已经结婚了,要不然我还能当你的伴郎,我这辈子还没有当过伴郎呢!” “没事,我不建议你来当伴郎,只是红包不要给我包两块血淋淋肉就好。”林晓很淡定的安慰道, “........”程强再次无语。 一路以来,程强和林晓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林晓话不多,但是只要是程强问的他都会答上两句,有时还会故意打趣他一下,而程强是那种自来熟也可以说是神经粗大的人,总能找到话题自顾自的说,也不在乎听众怎么反映,这样两人也不会冷场,所以林晓和程强对于刚认识的‘同乡’都还算满意,两人这次聊天可谓是相谈甚欢。 在相谈中,林晓对程强表示再一次感叹,也不知道是感叹这人神经大条,还是感叹他运气太好,他穿过来第一天遇到外出打猎的鲁列,第三天把人拐上了床,第十天两人定了下来,一个月巫医确诊他怀孕,三个月后城墙哥生下一对貉泽宝宝成为部落的名人!人家这速度林晓就坐上火箭也赶不上,看着抱着孩子搂着‘内人’的程强,林晓再一次反省自己,做事是不是太犹豫不决了,这里是兽人大陆,不是二十一世纪,他根本不需要那么小心翼翼,他就是想得太多,越这样想,就越想快点见到梵塔。 说到‘城墙哥’成为部落名人的事,原因无它,貉泽作为快要灭绝的种族,就是因为实在他太难受孕了,一般一对貉泽夫夫结伴几十年甚至百年才能有一个自己的宝宝,有些貉泽夫夫一辈子都不会有一个宝宝,而程强结伴半年不到就有了自己的宝宝,还是罕见的双生宝宝,这成为貉泽部落的传奇,部落里的人们都认为程强和鲁列是被兽神祝福的夫夫,这也使得去年貉泽部落老族长退下来后,鲁列被全族拥戴成为族长,程强成为大族长夫人! 听到这里,这里林晓终于反应过来,程强的孩子是亲生的,他不是后爹,也不是什么收养,程强能生孩子! 可是问程强怎么回事,但是对方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程强当时用一种理所应当的眼神看着自己,对他说了一句:人兽文里穿越主角不都是能怀孕生宝宝吗!有什么稀奇的? 听到程强的话,林晓这个一向不爱说粗话的人都想骂一句:我靠!如果真像他说的那么简单,他还会和梵塔他们大老远的跑这来。问了程强穿过来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对方摇头表示没感觉到,林晓有点失望,难道程强是小说里写得那种千万里挑一的有双生殖功能的人?林晓觉得这种可能很小,他还是坚信一定是有什么原因改善了程强的身体他不知道,只要知道原因,他也一定一男人的身体怀孕。现在林晓已经不在想什么男人怀孩子不合时宜什么问题了,他现在想为梵塔留一个孩子,这样就算以后他不能长命百岁,也能有人陪着梵塔,这样想的林晓潜意识里不去想如果他死了,以梵塔的性格也不会独自活下来的问题。 一路走来,林晓发现葡萄树越来越多,到后面几乎每一棵巨树旁边都缠着一颗葡萄树,哦?不对应该说是紫晶树,每棵紫晶树上都挂着一串串水灵灵的紫色果子,通过程强的介绍这一片是貉泽的果林,紫晶果是貉泽最喜欢的果子,貉泽族平时的食物除了肉就是紫晶果,而紫晶树在兽人大陆只有这座诡异的古林里才有,其他地方没有也种不出,这也是貉泽族为什么居住在这里,其他地方很少见到貉泽的原因。 通过大片的紫晶果林,林晓来到一座像是村落大门的地方,旁边一块大石头,上面刻着一些古怪的符号,林晓没有细看,但是心里不由的升起一种敬畏感来。 “欢迎来到貉泽部落!”程强摆出一个标准的请进姿势,笑着对一群人道, 林晓正将抬脚踏上这片神秘种族的部落,一声低沉而熟悉的声音让他停下了脚步,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紧紧的抱住。 “林...”梵塔现在只想抱着林,几天来的担忧,几天的思念,只能化作这一个字。 “梵塔。”林晓待在这个无比熟悉的怀里,心里带着深深的依恋。 晚上,在程强的提议下,他们来了一场大的烧烤派对,除了林晓一群人还有貉泽部落一百来号人,程强拿出了他发了一年时间研制出来的‘葡萄酒’,林晓和梵塔再加上刚刚出师的艾萨克作为大厨掌勺,大家吃喝玩乐得很欢,嗨了半晚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程强那个混小子,以只有两间空房子为由,把小比洛逮跟他的大宝小宝睡,让他们剩下的四人看着办,其实程强的那点想林晓还能不知道,他和梵塔那么久了还没发生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想要让他们过全垒嘛!其实林晓这次真的想通过了很多,就像程强说的,人就那么一辈子,有什么那么多好想的!他真的不想再瞻前顾后了,要不然也不会在程强给他塞那瓶据说是貉泽最好巫医做的药时没有拒绝! 想是这么想的,但是坐在床上正在整理东西的梵塔,林晓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好像每次都是梵塔主动,他永远都是接受的那个。 “林。”等林晓回过神来,梵塔已经灭了火烛,到了他身边搂着他,“林你知道吗?那天我回去找你们的时候发现你们不在哪里了,我好害怕你和比洛出事,我到处找你们,可是都在不到,我好后悔当时离开,如果……” 林晓就靠着梵塔,他能清晰的感觉到他说话的时候身体和声音都在颤抖,可以感觉到他当时回去找不到他们的心情。他和梵塔分开,他也想快点找到梵塔他们,但是林晓心里却是确信梵塔他们不会出事,确信梵塔一定会很快他们,他只需要确保自己在被梵塔找到之前安全就行了,可是梵塔却不一样,担心他们会出事,后怕再也见不到他们,甚至害怕等找到他们的时候只见到尸骨。抱着几天不见就瘦了很多的梵塔,林晓一阵心疼,双手主动的抱着梵塔的,轻轻的吻着他,从下颌到嘴唇,不是一点□,里面只有这林晓满满的心疼! “梵塔、梵塔…”喊着这个名字,他的爱人,也将是一身的伴侣,还有什么好害怕、好多想的呢?林晓主动的撬开梵塔的嘴,把自己的舌头送进去,一双手也没有停下扯掉梵塔的兽皮衣服,两只手在梵塔身上肆意妄为。 “林!”梵塔被林晓弄得浑身燥热,他轻吼,他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他知道林一直都没有做好准备,他不想伤到林。 “梵塔我想要吗?”说着林晓吻得更起劲,从嘴唇到脖子到梵塔宽厚的胸前, “林?”梵塔对于林晓突然转变有点不敢相信,对于林他无时无刻当然想,但是…“林不后悔吗?”梵塔轻轻的抱着怀里的小人, “梵塔、梵塔…”林晓用行动回答他的问题,能有一个这么疼自己爱自己的伴侣,他有什么后悔的呢? 得到林肯定的回答,梵塔抱着林,压了下去,撕掉林的衣服,反客为主的开始在身下人的身体上印上自己的痕迹,抚摸,亲吻,林的身体还像有这魔力一般吸引着他,还想要更多,还想要更近更近,一直到两人真正的融为一人,再也分不开彼此为止! 那一夜,两人都不知道有多疯狂,一波又一波,林晓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昏过去的,他只知道他醒来的时候我外的阳光已经照进窗户,自己正躺在一个熟悉的暖暖的怀里,他没有一丝后悔。 40雾兽 林晓转过身想看清楚抱着他的人,抬头就对上那双他一直很喜欢的眼睛,碧金色的眼里全是他的身影,充温柔和宠溺,这么一双充满野性的眼睛怎么会出现这样腻死人的眼神,还那么相得益彰!林晓的手不知不觉的抚上这双眼睛,他真幸运遇到这个人。 “林”梵塔捉住在他脸上作乱的手,脸上带着很少看的笑,和一贯的的宠溺。 林晓看到梵塔笑了,自己也对着他笑了一笑,“梵塔早安!”轻轻地在梵塔的额头上来了一个洋派的早安吻。 “林,早安!”梵塔也亲了亲他的额头,几个月来梵塔已经习惯了林晓早上的问候方式,更何况这种方式他也很喜欢。 每天早晨都在喜欢的人怀里醒来,两人相互道一句早安,林晓觉得这应该就是幸福吧! …………… “嗨喽!兄弟,你好好吗?” “你怎么来了?”林晓看到进门的程强问道,梵塔半早上就出去了,梵塔出去了林晓也没有了睡意,索性起床。 “还不是你家那位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让人家来陪你~嘛~”程强故意把声音拖得老长,那个声音叫人直荡漾,一双眼睛坏坏的眯着像探照灯一样往林晓身上扫描,“我还以为你还会在睡着呢!没有现在又起了,是你家梵塔不行呢,还是我给的药效果太好呢?” 林晓被程强这样一说,再想到昨天梵塔他们两个的疯狂,就算脸皮再厚也烫了起了。不过说起来,他今天起来真的没感觉到太难受,虽然要有点酸,但是比起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要什么躺个三两天下不来床要好得多,可是他可以肯定这绝对梵塔不行,至于药太好?可能吧!毕竟兽人大陆巫医的灵药一直让林晓惊讶。 “噫~”林晓看向门口,“那是什么!猴子吗...古猿还是白色!” 程强看到林晓疑惑的眼神直往门口看,终于想起来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啊哈哈...星期六快进来。”程强对着躲在门外伸着脑袋偷偷往里看被林晓认为是猴子的动物招呼到, “啊?噗~!”等那只东西走进来林晓终于看清楚了它的正面目,但是林晓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 进来的东西,长手长脚,两足站立,全身上下长长厚厚的一层白毛,白色的长毛几乎连脸部都遮住,只能见到一双黑溜溜的眼珠、微红的鼻子,还有就是唯一没有长毛的大嘴唇,林晓觉得还是真像猿猴 ,但是这些都不是能让林晓喷笑的原因,可笑的是那只被林晓疑是猿猴的动物现在正胸前掉这个兽皮做成的小袋子,上肢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头还听上顶这只懒懒的‘小松鼠’,它怀里的胖娃娃挥着双手正死劲的往他胸前的袋子掏东西,头上的小松鼠正懒懒的抬眼观察他,而那只疑猿猴的东西正用无辜的小眼神看着程强,似乎在抱怨一样。 不用说林晓也知道这就是程强那对引以为傲的宝贝儿子双胞胎貉泽,通过昨天程强强力的给林晓补习的知识林晓可以很容易的分辨出来头上那只懒懒的小松鼠是程强的大宝贝,被抱在胸前的胖娃娃就是林晓在紫晶树上捡到的小宝贝。要问林晓怎么分辨出来的,主要是这两兄弟实在是太有特点,大的整天懒洋洋的吃饱就睡,小的整天就知道吃,只要是知道见过就不会认错,林晓可以肯定那个胖娃娃现在真在对付的袋子里面一定是装着吃的!不过那只被疑猿猴的动物是什么,昨天怎么没有见到过,刚才如果林晓没有听错的话程强好像说星期六是吗?林晓用疑惑的眼神看向程强。 “啊,来来来,兄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家孩子的保姆——星期六,”程强拉着那只‘猿猴’像林晓介绍道,“它昨天回家探亲去了所以你没有看见,它像猿猴吧!像猿猴吧?它可不是猿猴,它可是罗洛森林特有的雾兽,速度快攻击力强,牛逼吧!” “星期六?”雾兽吗?还是很像猿猴,对于程强牛不牛的问题林晓直接忽略,问出他最好奇的问题,怎么会想到那么奇怪的名字,难道程强是星期六得到这只雾兽的?但是依照程强的大脑回路林晓觉得取这个名字绝对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果然程强的下面的话证实了林晓的猜想,只听城墙哥娓娓道来,“鲁滨逊有他的星期五陪他在荒岛度过余生,我有我的星期六帮我在兽人世界带孩子,怎样?我取名字的名字好吧!”听到这个名字林晓不得不佩服程强的‘学识渊博’还有他那非人类的想象力。 不过林晓果断的不想对程强取名字的能力加以评价,因为他突然想到什么,“雾兽是不是在迷雾里出现攻击人?” “哎呀,兄弟想象力不错呀!光听名字就能想到这里。”程强开心的大力奖励的林晓两拍, 对于程强一激动就拍人的习惯林晓已经在昨天就见识过了,现在又被拍了两拍林晓已经懒得提醒,因为他知道提醒也没有用,只能无辜的揉揉他的小肩膀,声音平淡的说到,“不是想象到的,是遇到了,就是因为遇到袭击才跟梵塔他们走失的。” “啊~哈哈,你们真倒霉,你们是不是摘了外面的紫晶果吃后才被袭击的?” 摘过紫晶果?好像那天是林晓第一次在兽人大陆看到葡萄,摘了很多吃,那又怎么样呢?林晓看向程强, “雾兽是罗洛森林特有的野兽,他和貉泽有着同样的爱好就是喜欢吃紫晶果,他们生活在罗洛森林内外圈交界处,专门在起雾时出没猎食。说到这里要先说一说罗洛森林的内外两圈,内圈是貉泽部落的地盘,想象听鲁列说是什么兽神守护之地,除了貉泽族一般的不管是人还是兽都进不来,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这里面还有很适合貉泽族最爱吃的紫晶果树的生长,所以貉泽族一直居住在这里,而罗洛森林外圈很危险什么奇花异兽数不胜数,但是紫晶树却很少,只有内外圈交界处有几棵,可以说这几棵紫晶果树就是雾兽们的所有物,只要有人敢动紫晶果一定会招到雾兽的袭击。不过雾兽有一个有点让他成为唯一得到兽人喜欢并且捕食的一种也野兽,雾兽是素食主义者,并且雾兽是一种非常绅士的种族,他们从来不会对兽人的雌性很幼崽动粗,当然雄性就没有怎么好运了!” 通过程强的介绍林晓终于对雾兽这种种族有了全面的了解,林晓不得不感叹雾兽的神奇,竟然还有那么多怪癖的优点,不过可能也正是因为雾兽有这么一大优点才让他和小比洛在和梵塔他们走失后没有被攻击的原因吧!这样想想林晓还真应该庆幸雾兽有这么的优点! 对于一直困扰了他几天的疑问终于解决了,林晓第一次觉得城墙哥也不是一无是处的,不过他很快被别一样东西吸引,只见那只星期六怀里的胖娃娃在他和程强说话时,终于掏出了兽皮袋里的东西,竟然是葡萄干,不!确确的说是紫晶果干,其实想想林晓也没有什么可惊讶的了,看到貉泽部落周围的紫晶果树还有昨天程强拿出的‘葡萄酒’,现在只是‘葡萄干’又有什么奇怪的呢!不过林晓突然想到一道关于葡萄干做的菜——葡萄干南瓜肉,林晓记得这还是他上大学的时候在一个美食创意大赛上看到过的,看到材料特简单他还特意学了,后来他做过几次吃很喜欢,一想到葡萄干南瓜肉,香甜而不腻的味道,林晓口水都快冒出来了,现在有紫晶果干应该比葡萄干好吃多,那么南瓜呢?对了木木果,林晓想到有一次梵塔从森林摘回来给他吃的大果子,只有肉,在兽人大陆什么少就是不缺肉!那么一切完美,“程强我们中午做葡萄干南瓜肉吃吧!”林晓想到葡萄干南瓜肉的美味激动得也学着程强死劲的拍了他两下。 “啊?”怎么一下子说到什么葡萄干去了,程强完全没明白! 中午梵塔和鲁列他们回来的时候,林晓已经做了一桌子关于葡萄的菜,从甜而不腻的葡萄干木木瓜肉,到小宝贝吃不放手的紫晶沙拉,而后是葡萄蜜汁鸡翅到葡萄汁烤全猪,还有主食葡萄肉糜饼,最后一群人吃了一餐全葡萄宴。 程强吃完拍着林晓的肩说到“我今天晚饭要吃红烧排骨、糖醋里脊、酸辣鱼、宫保鸡丁、香辣牛肉,小鸡炖蘑菇,似锦小炒……” 弗里曼吃完拍着艾萨克的肩很女王的说道,“我喜欢吃葡萄蜜汁鸡翅记得跟林晓学会!” 大宝宝吃完后抱着葡萄肉糜饼,哒着嘴,睡得可香!小宝宝吃完后拉着程强只喊,“爹地、爹地、、、还要!” 梵塔吃完后拉着林晓道,“下次等我回来做。”对于梵塔的话林晓默,但是心里还是暖暖的! 而我们的小比洛竟然没有回家吃饭,听梵塔说去刚认识的朋友家玩去了,林晓不在管! 41变态?巫医 下午吃完饭之后,梵塔说要带林晓去看貉泽部落的巫医,林晓对于梵塔的决定没有意见,本来林晓以为程强会跟着他们去,但是程强一听说他们是要去见巫医就变得表情扭曲,大声吼道:他才不要去见那个变态!然后左手抱着大宝宝右手抱着小宝宝愤愤地走了,傻愣愣的星期六看见主人走了也跟着出去,鲁列看着远去的程强,抱歉的对林晓他们说了几句,自己也追了出去,最后只剩下梵塔他们两人自己去了。 跟程强认识了这短短两天,林晓自认为对程强的性格有所了解的,热情,直爽,有时有点傻缺,这种人是到那么都能很快融入的群体人,林晓实在想不出来是什么样的人能让程强那样性格的人认为是变态,让程强露出那么扭曲的表情,对于马上要见到的人林晓莫名的期待起来。 瑞拉,貉泽部落的巫医,要问外貌?林晓觉得对于这个人,外貌绝对不是别人注意到他的原因,因为见到他的人都会被先被他的气质所吸引,怎么说呢?林晓觉得这个人如果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再带上一副黑框眼睛,别人绝对会以为他是那所大学的教授,要不然就是国家科技园人员,他现在穿着兽皮裙兽皮衣给他检查身体的样子,都让林晓觉得很知识份子很专业,让人莫名觉得无论你得了什么病、身体有什么问题只要在他这里都可以解决。到现在为止,林晓都觉得这个瑞拉是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人,真没有什么能让程强说是变态唯恐避之不及的地方。难道瑞拉曾经跟他抢过鲁列,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林晓觉得他被程强影响大,他现在想的都是什么跟什么呀! “你跟小强子是一个部落的?”正在林晓胡思乱想的时候,旁边的瑞拉的声音响起, “呃…?”别人在给你看病,被人让当场抓包还是不好的,林晓回过神来,对于什么小强不小强子的林晓已经没感觉,连忙点头回答道,“是一个部落的。”程强和他应该算是一个部落的吧!中国部落,还是地球部落?嗯,虽然比这里的部落来讲大了点。 “你们部落的雌性身体都像你和小强子一样吗?”瑞拉好奇,他发现了一个多么神奇的种族呀!本来他还以为程强那小子是特例呢?没想到下在又见到了一个,这应该不是特例了吧!瑞拉看着林晓的眼神发出莫名的光。 “差不多吧!”林晓懒得再纠结雌性这个问题,他和程强身体健康的成年男性,应该可以代表地球人正常生理素质吧! “果然我们貉泽族不是兽人大陆最难生育的种族,我就知道……”听到林晓的回答瑞拉自言自语的细细碎碎的念叨,站在后面的梵塔或许没有听清楚他说什么,但是在他旁边的林晓可是听得清楚,林晓真的很想告诉他,他们部落绝对还是兽人部落最难受孕的种族,因为他们的家乡是地球不是兽人部落,而且中国每年还在计划生育,绝对抢不了那个最难受孕的称号。 “瑞拉你的意思是我和程强身体状况是一样的,那是不是说明我也能够怀上孕?”从刚才的对话林晓得出结论,虽然他有点不相信这个结论,毕竟玛雅和老赛米都说过他现在的身体不可能怀孕。 “你的伴侣是他吧?”瑞拉没有回答而是看向后面想保镖一样站着梵塔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道, “啊?”听到伴侣两个字林晓脸红起来,其实如果是程强、玛雅、约斯他们说这样的话林晓绝对不会脸红,而且还会脸不红心不跳的调侃回去,但是瑞拉这个刚见面不多久的人他还是有点不习惯,“还没有…伴侣仪式,应该…” “行了,行了,别应该了,做都做过了还应该个什么呢!”瑞拉直接打断林晓的话 被他这么一说林晓脸更红了,可还没等林晓说什么,瑞拉接着说道,“如果是他的话怀不了。” “啊…?”如果是他的话怀不了,如果梵塔是他的伴侣的话怀不了是这个意思吗?难道是别人就能他就能怀孕吗? “为什么呢?”林晓忍不住问, “他不行。” “噗!咳、咳……咳!”听到瑞拉的话林晓呛到了,他不行是什么意思,梵塔不行吗?他想没有人比他更知道梵塔行不行了,为什么今天尽然有两个人怀疑梵塔那方面的能力呢?梵塔是不是太失败了,当然林晓是绝对不会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的,不然被梵塔知道他肯定会……咳咳!他又走神了,“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要怎么说呢?如果你的伴侣是我们貉泽族兽人的话应该也可以像小强子一样很快就怀孕。” “为什么呢?”林晓觉得他变成了那个售楼的蔡小姐,他都问了多少个为什么了! “这样说吧,你们的体质是很特殊的,而我们貉泽族被称为兽人大陆最难受孕的种族也很特殊,我们族难受孕已经是从神兽时代就开始了,但是我们族还是延续到了今天,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如果貉泽族的雄性兽人和其他族的人结为伴侣他们一般都能很快的怀孕,但如果是貉泽雌性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人们都说这是兽神不愿意让貉泽族灭亡对貉泽族的眷顾,但是这样的眷顾也可能打破兽人大陆的平衡,所以兽神大人在罗洛古林内部隔绝出来赐给了貉泽族,兽人大陆也只有这里才适合貉泽族主食之一紫晶果的生长,当然这些都是貉泽的秘密,现在的族人除了族长和巫医每一代传承已经有人知道的了。” 对于什么兽神,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无神论者而且还是一个学医的小青年林晓来说有点难已接受,但是从瑞拉的话中林晓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貉泽族之所以难受孕问题出在雌性身上,而貉泽的雄性却恰恰相反是很容易受孕体质,而且貉泽雄性还能激发不孕难孕的人怀孕,甚至能够是林晓他们这种没有孕育□官的人长成孕育器官,真是很神奇的种族,林晓再次感叹。 “那么还是没办法嘛?”其实这不是早就知道的吗!林晓黯然,梵塔站在林晓的旁边听着两人的对话一直没有说话,但是作为一个一直在关注着林晓的人,他马上看清了林的表情,但是他也只能握紧林的手。 “谁说没有办法的,其他人没有办法,但是作为最难受孕种族的巫医我就不一定了,对于孕育方面的问题整个兽人世界还有谁能比我更了解。” 瑞拉当然也看到了林晓的表情,高傲的说到, “真的有办法?”林晓有点不敢相信, “当然有办法但是我不保证一定能管用,毕竟像你这样完全没有孕育能力而且身体弱得跟幼崽的体质我只遇到过两例,就是你和小强子,要不是小强子跟族长生了宝宝们,我也想不出这个方法。” “没关系试试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最起码有希望! “明天让我们的族长夫人带上族长到我这里来,那个药需要他们帮忙。”别以为他不知道程强躲着不见他,他不就是给他做了几个月检查嘛,这不都是为了他和他的幼崽好吗?看你明天来不来。 如果程强知道现在瑞拉在想什么,他一定在旁边破口大骂变态,有谁检查让你脱光光全身上下摸过变,还每天两只眼睛和探照灯一样的看着你,还要不要让你奇奇怪怪的药,他又不是他的小白老鼠!(咳咳,我们的瑞瑞有个毛病看到奇怪的病就兴奋,就要研究清楚,这是对知识的探究精神,绝对属于正常行为,只是被他当做研究对象的人有点杯具。小强子:不是有点杯具,是大杯具!!!) 第二天,梵塔和鲁列托着不情不愿的程强去了瑞拉那里,后来只有鲁列和梵塔回来,据说程强被瑞拉扣在哪里帮忙了,梵塔他们要去弄什么药引子,不过幸好药引子在罗洛森林外围就能找到。于是在鲁列这个本地人的带领下梵塔拉着艾萨克和弗里曼去找药引子,就只剩下林晓一个人,想着是为了他程强才被瑞拉扣留,于是林晓也去了瑞拉哪里。 于是的于是,林晓成为了瑞拉和程强的家庭主夫,包了两人的一日三餐,林晓这也才知道为什么瑞拉和程强能那么‘要好’,两人一个德行,吃完了还能理所应当的要求你下一餐的菜单,而且两人还当着他这个做饭的人面前讨论那样好吃那样不好吃,但是他们说不好吃的林晓也没见到剩下,对于这点,林晓对于两人很无语。 这一天梵塔他们没有回来,据瑞拉说大概明天才能回来,今天林晓还是没有见到小比洛,问程强知不知道比洛在哪里,程强神秘兮兮的告诉他“在朋友家玩。”从昨天到今天连吃饭都没有回来,跟朋友玩也不是这么玩的呀!小孩子真不省心,林晓觉得等比洛回来一定要好好教育一下,林晓只是想着等他回来再说,也没有马上去把比洛带回来,更没有发现程强语气有什么不对,这让林晓以后想起一度后悔不已。 第41章 可可亚西部落 一个月前,林晓他们告别了程强和貉泽部落热情的人兽们,离开了神秘而古老的罗洛森林,奔向他们一开始的目的地。 但是有一个小的意外,他们离开时,五个人变成了六个,而且多出来的一个,还是对他家孩子抱着不纯思想的霸道小貉泽,林晓对此很不满。 这要问怎么回事,都是小比洛惹的祸。林晓也终于明白了,那时他问小比洛怎么总看不见时,程强那贱兮兮的小笑是什么意思了。 没想到呀!没想到呀!他就那么没注意一会儿,他家聪明可爱的小比洛就被别人盯上,而且想拐走他家小孩的人,尽然还是一只未成年的小人兽,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兽兽恋呀!林晓自己的想法雷住了,奔泪!!!!! 要问林晓对于两个小孩怎么会想到那么多的,主要是人家小人兽瓦鲁太高调,第一次见到林晓和梵塔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请长母、长父让我成为小洛的守望者,还认认真真的给他和梵塔他两行了个礼,林晓搞不清楚直接呆住了,而梵塔依旧脸色不变,看向站在旁边没有说话反对比洛,直接点头。小瓦鲁看到小可爱的哥哥点头,无视小可爱瞪他的眼神,飞快的出门,把他早就准备好的那只自己亲自捕猎的吱吱兽给小可爱的哥哥,对着小可爱哥哥行了一个愿意守护的礼仪,这样他就是小可爱的守望者了!瓦鲁松了口气,果然兽父说得对,追求伴侣时绝对要快、准,这样伴侣才不会被别人抢走。 于是的于是,在林晓还没有反应过来,在小比洛恨恨的眼神下,在梵塔的沉默中,在瓦鲁的暗议中,我们的小比洛就有了一个追求者,还很大可能是以后一身的伴侣。 在从弗里曼、艾萨克还有梵塔那么知道了一些兽人世界关于伴侣的知识后,这本来在地球只算是小孩子闹着玩不算数的话,在兽人大陆可是一辈子的事,这也不得不让林晓重视。 这事一被重视,性质就变了,瓦鲁就不是什么小孩了,就变成了想拐走他家小孩的人,看着整天黏在小比洛身边,连吃饭睡觉都不回家的小人兽,林晓第一次有了想拍飞人的冲动,这是不是岳父岳母看未来女婿的心情,林晓纠结!!! 对于林晓的纠结,梵塔完全没有负担,这就是兽人大陆和地球□裸的教育差异,对于兽人父母给孩子的第一件事除了说话就是如何找伴侣、追求伴侣,所以在兽人大陆什么亲梅竹马或是竹马竹马那都是正常事,兽人们可没有什么早恋这回事,要知道兽人这个雄远远多于雌的大陆找个合心伴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不找点预订到时候就没了。 当然在兽人大陆早孕是万万不行的。可能有人会问难道没有骚年一时冲动的时候,人都会有,更何况兽呢!但是兽人祖先的智慧是无敌的,他们早就做好了防范。 第一是各个部落严肃规定了其事,没成年是不被允许结为伴侣,至于什么xxoo更不被允许,只要有犯,严重处罚,以后也别想哪家兽人父母同意孩子跟结伴,因为一个不顾及伴侣身体只为自己一是欢乐的另一半没有人想要;第二,在兽人一生下来时无论是雌性还是雄性都喂了一种叫做拉拉果的东西,只有成年那天吃下巫医亲手配制的药后才能恢复那种能力(至于那种能力是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不解释!!!!) 这不得不感叹兽人们的智慧还有思想上的觉悟,当然林晓觉得兽人们在这方面能那么觉悟也跟兽人实在太难受孕有关,孩子对于他们太重要,早孕不禁影响生育的质量还影响以后兽人的受孕能力! 可可亚西部落,是东边的最后一个部落,再东边就是一望无际的海洋。这个部落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不到五百人。由于这个部落处于平原地带,没有森林,最后的森林就是林晓他们来时的罗洛森林,以兽人的速度也要走将近一个月才能到达,所以这里不能以森林的动植物为食物。这里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小土坡,再来就是长着杂草的平地,平地上有一些以草喂食的野兽,但是并不多,对于兽人的食量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在这里生存下来,兽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在森林边缘的部落截然不同。 有人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可亚西部落最大的优势就是他们靠近海洋。要是在现代靠近海洋的地方一般都是发达地区,因为海洋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但是在兽人大陆可不同,他们没有高科技的捕捞、潜水和出海工具,靠的只有自己,而这里的海洋生物也没有地球上的那么温和,深蓝色的海域里,不知道藏着什么要命的东西。再加上在兽人大陆,大多数种族都是有着厚厚皮毛的兽型,兽类的天性让他们讨厌水,所以这也是可可亚西部落不大的原因。 兽人的部落无论是什么种族,无疑都是热情好客的,他们的好客并不像现代人那么饭局交流,是一种收纳和收容。让你融入他们,把你当做其中的一员,而不是一个客人,所以无须客套。 林晓他们来到可可亚西部落,说明了他们的来意,族长给他们安排了房子,住了下来。 “林晓做好午餐了吗?”一个在沙滩上补网的雌性问道 “是的!”林晓对着他笑笑,“科里,今天你家塔雷打到大猎物了吧?” “是一条好大的银鱼!”旁边在晒网的别一个雌性抢着说道, “林晓又去接你家梵塔吗?” “只是出去散散步,随便看看梵塔回来没。” “林晓真是好伴侣!” “应该说梵塔真是好福气,找到那么好的伴侣。” “难道你家塔雷福气不好吗?” “当然好!他应该为和我结为伴侣而感到最大荣幸。”科里明媚的脸上扬自信, “是,是是,能和你结为伴侣是我一辈子最大的荣幸。”一个高大的兽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科里身后说到 刚才还脸上笑得明媚的科里,听到来自后面的声音,小脸僵了一下,转过头,扬起小拳头对着自己伴侣挥了挥手,“你知道就好!!!” “哄......科里耳朵红了!” “亚可,谁耳朵红了!” “大家都看到了,哈哈!!” “哈哈……” ……… 笑声随着海风,消失在祥和的沙滩上。林晓轻一步重一步地、悠悠的走在沙滩上,吹着海风,他的心情无比轻松。 来到可可亚西部落已经半个月了,弗里曼和艾萨克在来到可可亚西村第二天就离开了,他们接到呱呱鸟的来信,有事要回自己的部落。弗里曼他们跟林晓约好,等他们找到了鱼人去他们部落做客,然后就走了。 蓝天,白云,沙滩,海浪,伴侣,家人,还有一群热情善良的村民,这些无疑不让林晓喜欢,这应该就是以前自己幻想过的生活吧!林晓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老爸、老妈,我现在很幸福,希望你们在另一个世界也同样幸福! 再见了爸妈…… 心中的声音好像随风飘去,一滴晶莹的泪水划过林晓的脸庞,他的脸上去带着满满的笑容。 这一刻他是真正的放下了。 他知道以前,无论自己怎么说放下,心里却一直存着不安和愧疚。他在这里越是幸福,他越觉得罪恶感。梵塔应该看出来了吧!梵塔每天晚上睡觉都喜欢把他紧紧的抱在怀里,对待他的时候也总是小心翼翼。他知道直接从自己告诉梵塔他的来历后,梵塔一直害怕他突然那天消失,他是不安的。其实林晓知道就算现在找到能回去,他也不可能回去了,而现在自己这种的态度,只会让爱他的伴侣担心不安,他早该放下了! 林晓弯下腰,拾起脚边一片漂亮的海贝壳,笑了笑,梵塔应该快回来了吧! “林晓哥哥!林晓哥哥!” 林晓转过头看到,一只奶白色的圆球后,面追一只黑色的圆球,向林晓滚来,后面跟着一个穿着兽皮裙的高大的兽人,扛着一条巨鱼,迎着午时的阳光,这幅画面在林晓看来是那么的耀眼和温暖。 “梵塔这是最后一次要了,喝完就不用再喝了!”林晓端着一碗黑乎乎、散发的恶心味道的东西到梵塔面前,梵塔一如既往端着碗就喝下,什么也没说,只是林晓还是看到了梵塔轻微皱着的眉。 林晓没说什么,只是接过梵塔喝完药的碗,又递给他一碗清水。梵塔已经喝这要两个月了,隔天一碗,没有人比林晓更知道这要有多难喝了,因为他每天只是熬药就是一种煎熬,更何况每天要喝这种药的梵塔呢? 林晓不知道瑞拉是怎么做出这么难闻的要来的,但是每次看着梵塔默默的喝下那药一回,林晓就在心里数落瑞拉一回。本来梵塔要不让林晓煎药的,说是他自己煎,林晓怎么可能答应,伴侣每天要喝下这么难喝的药,煎药,这种事当然要他来做,这样才是正常夫夫应该有的生活,共同分享苦难和幸福。没有人愿意以为的付出,林晓一直懂得这一点。 “林喝完药了,我们是不是可以……”梵塔搂着林晓,俯□,把头埋下林晓的脖子里轻声问道, 听清楚梵塔的话,林晓脸通红了起来。 梵塔在貉泽部落开了荤还没几天,就被以服药期间不能□的理由禁欲,他早就等不急了,其实最苦的不是每隔一天喝那难喝的药,而是每天抱着林睡什么也不能做。 梵塔吻着怀里的小人,拉着他往床上躺。 “不行,先停一下!”林晓用手阻止梵塔, 梵塔虽然不情愿,但是还是停了下来,抬头看着身下的人,平时幽深的眼里,像是在疑问他什么事。 林晓用手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示意他起来,梵塔不情愿的坐了起来,林晓在自己的背包里翻了一下,把一个东西递到他面前,扬起好看的笑容,“梵塔送给你,定情信物!” 梵塔接过林晓说上的项链,看到扇贝上刻着名字,他总是没有表情的脸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梵塔知道这个是林的名字,林晓教过他用他家乡的字写他的名字,这两个字梵塔一直记得很清楚。 “谢谢你林,我很喜欢。”梵塔小心翼翼的那串贝壳穿成的项链戴在脖子上,给林晓一个大大的拥抱,刻着爱人名字的项链,是兽人族许下一生的承诺,梵塔知道这是林晓在对他的许诺。 “这个给你林。”是一条用野兽的牙齿串成的项链,项链做的很精致,可以看出做的人很用心,从兽牙的颜色可以看出这条项链已经做了很久。 “谢谢你梵塔,我也很喜欢。”林晓同样回报一个大大的拥抱。 其实梵塔的确是准备了很久,在梵塔把林晓带回霍蒙森部落,决定要林作他的伴侣,梵塔就开始准备了。这条项链用了十种最难捕捉的野兽的牙齿做成,这是梵塔对伴侣一生保护的承诺。 然后两人滚床单就顺其自然的,长夜漫漫,两人汗水交织,心的融合。 第42章 比试很重要 懒懒的睁开眼,外面的阳光照进来,暖暖的,舒服得林晓眯起了眼睛,撑起身子,兽皮滑落,露出满身樱红,看着满身斑斑驳驳的,还有后腰隐隐酸痛,林晓想到昨天晚上两人的激烈,脸上不禁一阵烧红,暗骂梵塔禽兽! 不过干爽的身子,让林晓知道梵塔已经为他清理过,对于这一点林晓还算满意,再想想梵塔刚开荤就被禁欲了差不多一个月,还为了他每天喝那么难喝的药,林晓情有可原,不过以后这种运动还是级节制一点。 穿上衣服,出门就看到在忙碌的兽人,林晓心里满满的,不自觉可得露出温柔的笑容。忙碌的那个人似乎感觉到了林晓的视线,转过头,看到他,露出能让冰雪融化般的笑容,笑容很浅,但是林晓里面满是对他的宠溺,这样的笑容,真容易让人沉沦。 不过沉沦也没关系,因为这样的笑容是他一个人的了!这个想法出现的一瞬间,林晓呆住了,他才发现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对梵塔已经有了那么强的占有欲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这是爱的证明,而在兽人伴侣之间这一点是完全被允许的。 “林起了吗?旁边有热水,快洗漱来吃饭。” “嗯!”他和梵塔之间已经不需要太多的语言,这是一种默契。 “两个小家伙跑哪去了?”玩得吃饭的时候都不见踪影,这可要不得! “不用管他们。他们两去比试去了!”说着梵塔把一碗鱼汤递给林晓,这里没有什么危险,两个雄性崽子有什么好担心的,林晓太关心他个小东西了,这点真让梵塔不爽。 “比试?他们两又打起来!” 林晓真是无语完了,从瓦鲁跟着他们开始,比洛和瓦鲁就两天一小架、三天一大架,打个没完,而大加的结果还是一早就注定了的。谁让瓦鲁大比洛三岁,别小看那三岁,三岁的差距在兽人的生长上那就是质的差别。意味着一个还没有换完乳牙,一个已经学习捕猎三年,已经可以独自捕捉很多猎物了。明明结果早已经注定的的比试,还有什么好打的。最让林晓不明白的是两人的大家原因,竟然是争夺谁是谁的守望者。 好吧!听梵塔说过兽人世界的规矩后,谁是谁的守望者很重要,这决定了两人的上下问题!在兽人世界,如果两个雄性兽人结为伴侣,作为守望者的一方将占有主动地位,作为被追求的一方将作为承受者!二两人之间靠打架来决定主动权。那么从小比洛和瓦鲁那么只才丁点大就身黑心黑的貉泽战绩看来,自己家的聪明可爱小比洛不是要被瓦鲁那么只才丁点大就身黑心黑的貉泽压。不过梵塔告诉林晓一件让林晓忍不住嘿嘿奸笑的事情,一般成年的翼虎兽型都比貉泽大得多,嘿嘿!这就预示着…嘿嘿!!!不用说大家都懂的…哦!!!林晓对此很是期待。 梵塔还说了现在让小比洛跟瓦鲁打既当陪练又可以为将来做准备。这是不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呀!果然他家梵塔是最聪明的。梵塔都这样说了,林晓当然不在管两人,而且两个小家伙还是很分寸的,虽然每天两人弄得有点脏回来,确不会弄得到处是伤。 但是让两个小家伙那么小就开始讨论准伴侣是谁真的没有问题吗???林晓还是无法理解,看电视里不都演吗?从小订婚约的,两人长大了十有*成不了。(看,这又是一个被那些狗血爱情电视剧毒害的娃!墨墨默哀!!!!) “林…” 林晓从自己的幻想中回过神来,就看到梵塔带着怨念看着他。是的,是怨念!林晓可以肯定他没有看错。其实越跟梵塔在一起久,林晓就越能从他那双眼睛里看出东西!他知道到刚才自己只顾自己发呆,忽略了自己旁边的伴侣,用空着的手轻轻地拍了拍放在自己手臂上的大手,以是安慰。 “梵塔,今天的鱼汤很好喝!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林晓笑着大大的喝了一口鱼汤,来证明他没有说谎! “嗯!好喝就多喝点,鱼汤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梵塔无比宠溺地说道,并示意在往他的碗里加鱼汤! “呃……!!!!”林晓端着碗的手在半空中僵了一下。纯天然的海带鱼汤是当然好喝,但对于吃了半个月鱼的人来说,什么美味都不是没味了!但是为了表示自己刚才没有说谎,林晓还是英勇就义的把碗递过去。 “呵呵!”伴侣扭捏的小模样让梵塔觉得无比可爱,“好了,不想喝就不要喝了。”说着,梵塔递给林晓像橘子那么大的两个水红的果子, 梵塔怎么会不知道林晓不想喝了呢!虽然每天吃饭的时候,林还像原来那样不说什么的吃下去,但是一直注意林晓的梵塔还是看得出来,林在吃鱼的时候从一开始欢欢喜喜的满足到现在稍稍地轻皱起眉呢! 但是梵塔这也没有办法,这里除了海鱼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吃的,这几颗水灵果子还是他今天起早飞了很远才找到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伴侣一天比一天吃的少,梵塔心疼,但是也无奈!这让梵塔决定要快点离开这里。 林晓又怎么会不知道在自己手里这几枚果子的珍贵呢!拿起一个果子咬一口,真甜!高兴的在梵塔脸颊上亲了一口,“梵塔,真甜!” 爱侣主动香吻,让梵塔深幽的眼睛散发出野兽的光芒,拉过傍边的笑得灿烂的小人,目标是那刚咬过水果的娇艳的红唇,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像在品尝美味一样,一点点的啃噬,深入! 林晓在梵塔的怀里被突如其来的吻,弄的昏头转向,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唔……梵塔……” “唔唔…!!!” 等梵塔终于放开林晓的时候,林晓已经软软的趴在梵塔身上喘着粗气,眼里朦胧的雾水,一双薄唇红肿,泛着水艳的光泽,娇羞而又妩媚,当然这个样子的林是他一个人的,除了他没有任何人能看到,他这不会让任何人看的,梵塔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林,也很甜!” “梵塔!你……!!!”终于喘过气来的林晓,听到梵塔的话,再想起刚才自己说的话,只能你了个半天说不出话来! 梵塔变坏了!!!!他家憨厚老实、对他言听计从的梵塔上哪去了?唔……林晓奔泪! 吃完饭后,梵塔和可可亚西部落的兽人们一起出去捕猎,今天他需要多打一些猎物,他还要准备明天食物,因为他们已经决定明天离开。而林晓也有自己的事情做,他需要整理他们的行李,还有去跟他在这里认识的朋友们道别。晚上梵塔捕猎回来,他们还要处理猎物,做成干粮。 第二天,梵塔变成大老虎托着林晓,后面两只小尾巴,在清晨朦胧的海雾中出发!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被叫作七星岛的地方。听可可亚西部落的兽人说他们在七星岛的海域附近见过鱼人。 七星岛,并不是一座岛,也不是七座岛,那是一处群岛,有大大小小的很多岛,只是其中有七座尤其大的岛。通过兽人们的描述,林晓惊讶的发现他们所说的七星样子竟然和地球上所说的北斗七星排列一样。林晓觉得这一定不是巧合,到现在为止林晓已经确定,除了他之外还有两穿越者,一个是霍蒙森部落神秘的大巫,一个是已经见过的城墙哥。那么是不是在他们以前也有穿越者来到过这里,并且发现了这几座排列很像北斗七星的岛,所以他把这七座岛群命名为七星岛,而七星岛这个名字就这样一直被流传下来,直到今天!这些都是林晓的猜测,也无从证实。 七星岛在离可可亚西部落往南,兽人需要跑半天的海岸线对面的地方。林晓他们已经带好了干粮,就一直往南飞,中午也只是停下来吃一些干粮,就继续飞,由于有比洛和瓦鲁这两幼崽和林晓这个完完全全不能飞的累赘在,他们飞行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因为他们决定在天黑之前到达,所以必须一直不休息的往前飞,在紧赶慢赶中,那天傍晚他们还是到达了预计的七星岛对面的海岸线。 飞了一天大家都很累,特别是比洛,可以停下来时,小白老虎趴在沙滩上喘着粗气,一点精神都没有,林晓看着心疼不已,只能抱着他,轻轻的抚摸,给他顺气。对于十岁的小幼崽来说,今天一天的飞行量实在太大了。其实林晓在路上看到大家那么赶,也建议过梵塔停下来休息,但是梵塔加上两只小的都不同意,两只小的更是飞快的冲前,表示他们能行。林晓可以肯定一定梵塔对两小说了什么,要不然他们怎么硬要一天飞到,真不知道到梵塔为什么那么急,但是林晓知道原因一定是跟他有关。林晓猜的没错,梵塔是因为想快点找到鱼人,离开海边,以为这里雌□吃的植物水果太少,看着林晓一天比一天少的饭量他心疼,而且他们还要快点回到部落去举行结伴仪式。至于对比洛和瓦鲁说了什么,这个很简单,他们不是老爱比试吗?这次梵塔给了他们一个小小的建议,看谁能坚持飞到最后。我们可怜的小比洛就这样被有‘爱情没亲情’的哥哥给买了! 由于需要休息还有整备,他们没有马上向七星岛飞去,而是在海岸线上停了下来,决定好好休息一晚再去找七星岛,明天出发。 第43章 初到七星岛 七星群岛离海岸线并不远,大概飞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到在蔚蓝海域上零星散落的岛屿群,林晓他们也只是听说在七星岛屿附近看到过的人鱼,他们根本不知道鱼人具体在哪里,但是都大老远的来了,也不可能就这样回去,所以只能来碰碰运气。 “梵塔往那边飞,红色那里。”林晓坐在宽厚的虎背上,指着一片树林挂着累累殷红,兴奋地喊道, 对于自家伴侣惟命是从的大忠虎,听到自家伴侣发话,二话不说的朝下面那座岛屿飞去,“是山楂,真的是山楂耶!”飞到离地面很近的地方,林晓看清楚了红色的果子外貌,虽然果子大了点,都有西红柿那么大个,但是毫无疑问是山楂,高兴地林晓快手舞足蹈完! 还没等梵塔停好,林晓已经迫不及待翻下虎背,但是林晓忘了老虎的高度,要摔倒的那一刻林晓才想起来,似乎自己太得意忘形了,身子不受自己控制的往后倒去,没有如自己猜想的那样与大地亲密接触,而是撞进一个宽厚的怀里,感觉到熟悉的怀抱,林晓直接把所有的重量靠过去。 “林,小心点。”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林晓对梵塔的话,瘪了瘪嘴,推开梵塔,向他亲爱的山楂树奔去。摘下一颗,在兽皮上潦草的擦下两下,林晓就迫不及待的往嘴里送。 嗯…!!!是山楂。就是甜度好像有点高,不过直接吃着正好。 “林晓哥哥好吃吗?”小比洛盯着林晓哥哥手上的不见过红果子,疑惑而又好奇的问道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说着摘下一颗就丢给小比洛。比洛也学着林晓刚才的样子,拿着果子在自己的兽皮裙上擦了两下,才咬,眼睛咕噜咕噜的转着,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在认真的品尝。 林晓被比洛可爱的样子,直接的戳到萌点,小比洛怎么那么可爱呢!让他直接想上前捏两下,当然林晓也这样做了。 “里…小锅锅…开…放手!!”小孩对在自己脸上做怪的手,努力的挣扎, “比洛好吃吗?”小孩挣扎,林晓讪讪的松开手,问道。 “好吃,酸甜酸甜的。”小孩拿着咬了两口的红色果子,开心的道,已经忘记了刚才他的林晓哥哥捏他脸的那件事。 “傻瓜!”瓦鲁看不过道, “你骂谁傻瓜呢?我要和你决斗。”小比洛一听到‘傻瓜’两个字,就如踩到雷点,顿时炸开。 于是两个小的就又开打了,不过俩个人打架已经见怪不怪了。 林晓转头看到梵塔在看着他。我绝对不是故意在转移话题,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我绝对没有某些怪蜀黍的特殊癖好,要有,也是来到兽人世界这里养成的,主要是这里条件太好,萌点太多,这不能怪他,林晓摸了摸鼻子。 “梵塔吃山楂。”说着,把自己的手里的山楂往梵塔嘴里送。 梵塔早已经对林晓每一个表情代表什么了解个清楚,林晓有个习惯每次做了坏事,被他发现,都会下意识的摸鼻子,梵塔觉得林的这个动作真是可爱,为了多看到几次,梵塔不建议小比洛牺牲一下,作为兽人逗雌性开心也是必修课程。 “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林晓急忙问道 “还可以。”梵塔老实的回答, “什么叫还可以,一点都不诚实。”对于梵塔的话林晓不满意, “兽人喜欢吃肉,林说好吃就好吃吧!”这次梵塔认真的评价道,但是林晓觉得梵塔的评介还不如不评介,这是什么评介,他说好吃就好吃,都是他的错,他不应该问一只食肉动物水果好吃不好吃的。 看到红红的山楂,林晓就想到冰糖葫芦,外甜里酸,想想就叫人冒唾液。林晓他家住在南方,哪里根本就没有山楂这种水果,记得小时候喜欢看古装片,每当看到有冰天葫芦的场景,总是不由自主的yy两下它到底是什么味道,可以说冰天葫芦成为他童年的一个念想。 后来自己长大了,到了城里读高中,终于见到了小时候想念的冰天葫芦,但是毕竟是南方城市,冰天葫芦买的并不便宜,五块钱一窜,在当时五块钱可以够他一顿饭钱,但是林晓还是大方呃一次,买了一窜,这是他第一次吃到冰天葫芦,酸甜酸甜的真的很好吃。 后来的后来,林晓到了北方上大学,那是一座盛产山楂的城市,连学校里都种了很多可山楂树,这也是林晓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山楂树。由于盛产山楂,冰天葫芦就变随处可买到,也很便宜。有时候有老百姓自己做冰天葫芦到学校门口来买,一块钱一串,林晓总上会买上一串,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得盼望,长大了,谁还会谁还会太喜欢这种酸甜酸甜小孩子吃的东西呢!但是林晓觉得他是个怀旧的人,也可能因为冰天葫芦是他幼年的盼望,他还是忍不住想买。这个习惯被寝室里的兄弟知道,大家都笑林晓爱吃女孩子的东西。说是这样说,但是他们在校门口看到山楂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带上一串,真是让人怀念。也不知道他们知道自己失踪后是怎么感想,也许开始的时候,还会记得有林晓这个人曾经是他们的室友,再过一段时间大家都会忘记吧!其实忘记没什么不好的,他幸福,大家都幸福就好! 梵塔看到林晓的表情,就知道他想起了以前的事,梵塔不知道他以前的世界是怎么样,林在那么过的怎么样,但是他只想现在把最好的给他,让他不再那么留恋那个世界,这样林就永远和他在一起了。 等林晓回过神来,他已经被梵塔搂在怀里,看到脸上有着担心的恋人,林晓笑了笑,其实有些回忆只是回忆罢了!他现在真的很满足了。 虽然有那么多的山楂,但是冰糖葫芦今天是甭想了,没有重要材料——糖,出门太久,特别在可可亚西部落,根本没有补给,他们调料基本是不剩太多了。没有糖葫芦,晚上林晓硬是把山楂当配菜,做了个酸溜鱼,鱼鲜肉嫩,酸酸甜甜,这道菜得到了从人好评。 没有糖,林晓也不准备放过这些山楂,之后的几天,林晓致力于晒山楂干,以后拿来泡茶喝,山楂茶可是好东西,健胃消食助消化,还能提高人的食欲。 林晓他们只准备在这里待上半个月,因为还要二个多月就要到雨季了,他们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回到部落。他们根本不知道鱼人具体在哪里,来到这里只是碰碰运气,守株待兔罢了!找不到他们可以下次再来,反正现在他还年轻,要老还远着呢!所以林晓心情轻松愉快,带着两个小的,在岛上探宝。 我们的大老虎梵塔可不是那么想的,只要一想到他的林只有不到一百岁的寿命,他就心疼,他希望快点找到鱼人,把林的病治好,这样他们可以已在一起,知道兽神召唤他们回归的时候。当然,梵塔也不希望林伤神,梵塔一直知道林还是很在意他的寿命和他们不同,还有不能孕育这件事的。虽然林晓从来没说,但是梵塔知道,林总是对他愧疚。如果没办法只好林的病,就算林现在已经跟他在一起,这也将成为一生的心病,就算梵塔不在意,林也放不下。 看到林只几天眉宇间的愉悦,梵塔其实也很开心,他的林就应该快快乐乐,一直这样幸福,其他的事有他愁就好。 在林晓他们进行探宝活动的时候,大老虎梵塔就在附近海域巡视,希望能快点找到传说中的鱼人一族。 七星岛,可能由于四面环海,并不像海岸那边一样,只有草地和少许灌木。这里虽然不能跟森林的参天大树比,但是郁郁葱葱的看着还是很喜人,当然能吃的好东西还不少。 “林晓哥哥你拿的这个是什么,能吃吗?”小比洛很是好奇,因为今天他们出来的目的可是找吃,但是林晓哥哥拿的那个有钩钩的藤条。 “这可是好东西,当然能吃!”林晓晃晃手里的东西,笑嘻嘻的道,“这叫做水蕨菜,是蕨菜的一种,嗯…蕨菜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龙爪菜,水蕨菜就是长在水边的一种蕨菜哦!” “原来这个藤条叫做水蕨菜呀!我在卡达森林见过。“小比洛可爱的小脸表示出一幅‘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兴奋的向林晓报告他的发现。 “呵呵,比洛真聪明,但是森林里的不叫做水蕨菜哦!” “难道叫做森林蕨菜吗?”瓦鲁聪明的脑袋想到, “对哦…长在水边的叫做水蕨菜,长在森林的当然叫做森林蕨菜!”小比洛反应道, “呵、呵…真…聪明!”森林蕨菜就森林蕨菜吧! “林晓哥哥蕨菜好吃吗?” “当然好吃!”于是林晓给小老虎和小貉泽普及了所有关于蕨菜,于是一大两小就一起收刮了小岛上所有的蕨菜,幸好蕨菜可以用盐揉好脱水晒干,可以放很久,不然他们真是浪费食物。 当天晚上,林晓还做了一个清炒蕨菜,但是小比洛很诚实的说:出没有肉好吃的评价,瓦鲁也只夹了一次,这让林晓觉得很是‘内流满面’,但是看到他家大老虎一个劲的夹,林晓满足,觉得明天应该在多摘点蕨菜!!!! 第四十四章: 第44章 神秘的山洞 “林晓哥哥,林晓哥哥,我们发现了一个山洞。”一黑一白两个球飞速向林晓撞来,但是就快要撞到林晓的时候,一只大手把林晓往傍边一拉,林晓安全的落入以温暖的怀抱,两只小东西很不幸的落入地上,滚作一团。 “比洛我说过多少次,不要这样冒冒失失的,会伤到林的。”梵塔很不满意的看向地上两只小东西, “迷你型,才不会伤到林晓哥哥呢,”小比洛也很不满意,憋了憋嘴,哥哥真小气,明明是不想林晓哥哥抱他嘛! 梵塔听到比洛的话,眼睛很不满意的看向旁边的瓦鲁,比洛是他弟弟,林的长母,林抱抱也没什么,但是这小子又是为什么乱飞! 瓦鲁对上梵塔的眼神一点也不甘示弱,他才没有想往林晓怀里飞,他只是想阻止他的小比洛罢了,谁让每次小比洛在林晓怀里那么享受。 于是,梵塔和瓦鲁两人就一个看着一个,谁都不甘示弱。小比洛是不会注意到两人视线的‘亲密’交流,其实就算看到了,小比洛也不会知道是什意思,现在他正在不满意哥哥的行为。而林晓觉得梵塔越来越幼稚了,不过现在他比较好奇刚才比洛说的山洞。 这是他们到达七星岛的第八天,他们一直也没有看到什么鱼人之类的,也没有知道山洞等住处,只是用树枝和兽皮做了一个简陋的住处。 比洛和瓦鲁今天向往常一样,在个个岛探宝,他们这么积极的探宝,还是因为这几天林晓带着他们在岛上,实在是找到了很多好吃的,以至于小比洛对探宝活动那么的热爱,小家伙馋得很。 比洛他们说的山洞,尽然不是在七星到的这七座大岛上,而是在岛屿群的最边缘的小岛上,梵塔带着林晓飞到这座岛,才停下来,梵塔就提醒林晓这座岛上有人生活的痕迹,叫他们要小心点,毕竟兽人都是很有领土意识的,这座岛很明显有兽人占领了。 到了山洞的地方,梵塔已经肯定这里有人居住,而且人现在还在岛上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里有很新的痕迹。 走进了才知道山洞并没有像平常见到的那样,里面很黑、很黑,而且还很窄,只够两个成年人并排走,说是山洞,还不如说是一个狭长的隧道。看到里面的情况,梵塔知道肯定不简单,他看向站在旁边的人,他想一个人进去看一看,这样比较安全。 林晓虽然不能夜视,看不清里面的情况,但是梵塔半天不说话,林晓有点焦急的问道“怎么了吗,梵塔” 梵塔拍了拍林的手,表示没什么。拿出背包里的火树,点燃,一下子山洞亮了起来,林晓也终于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我们进去看看。”林晓发话,话语里不自觉的多出了一丝激动和跃跃欲试,两只眼睛好奇的往隧洞里看。 梵塔哪能看不出自己伴侣的小期待,更何况看到这样和平时成熟懂事不一样的林,梵塔怎么还会说一个不字呢!更何况梵塔自信能保护好自己的伴侣。 其实这也不能怪林晓这么激动,还不说一想到什么小说中总写什么穿越主角穿越后各种奇遇,最多的一样就是发现一个神秘的山洞,然后进去就得到什么法宝,或发现什么宝藏,再或是发现什么惊天大大秘密。这也不怪林晓会这么想,毕竟穿越都被他遇上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林是决定要带进去了,可是两个小的?他一个人要保护好三个人还是有点困难的,梵塔犹豫的看向两个小的,“比洛和瓦鲁留在外面等我和林。” “不要!我和瓦鲁也要去。”小比洛听到哥哥的话,立刻反对,怎么能不让他去呢! “不行!”梵塔两个字果断的否决。 “林晓哥哥我和瓦鲁也想去。”看到哥哥不肯理他,小比洛马上转战他的林晓哥哥,两只大大的猫眼睛水汪汪的看向林晓,带着点点期盼。 林晓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小家伙,看到他泪汪汪的就不忍心,但是林晓也知道梵塔的考虑。而且他自己还是拖后腿的那一个,他不知道怎么发话,只能看向梵塔。 “我会保护好比洛。”旁边一直不说话的瓦鲁,冷冷的突然说道,虽然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但是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他们也要去,他会保护好比洛,不用梵塔操心。 梵塔审视的看了瓦鲁两眼,点头,表示答应,“跟着我们后面,不要乱跑,自己保护好自己。” “我会保护好自己的!”看到哥哥点头,小比洛开心的握着自己的拳头,保证道。 山洞隧道是慢慢的往下走势,林晓他们都感觉到。他们走得很慢,大概走了二十分钟,道路慢慢的变宽,又走了十几分钟,林晓以为他们会一直走到海里时,他们到达第一个洞穴,这面尽然像是一个溶洞。钟乳石、石牙、石沟、石笋,目不暇接,千姿百态,上悬溶锤,美丽至极。四壁还有着林晓不认识的矿石,像水晶一样透明;像钻石一样亮晶晶;像星星一样闪烁,火光照到上面,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林晓没有见过真正的溶洞,但是在电视上还是看过什么世界十大溶洞、溶洞奇观等等节目。可是他可以肯定现在他们看到的溶洞绝对比得上什么第一溶洞,甚至更加漂亮,林晓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林晓可以肯定这里随便找块石头,如果拿到现代去买,一定是天价,肯定什么砖家、学者都要抢着去研究。林晓觉得那些稀奇古怪的动植物都见过了,这珍贵一点,漂亮一点的石头也没有什么难以接受的了。 “林晓哥哥这里是什么呀,真漂亮!“比洛看到周围亮晶晶的,好漂亮,不自觉的问林晓,因为在小比洛心里,林晓哥哥总是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这是溶洞,是由雨水或是地下水溶解和侵蚀一种叫做石灰石的岩石形成的山洞。”小孩子发问,林晓只能尽量的,把他说知道的关于溶洞的知识,用小孩能听懂的话告诉小孩。 “林晓哥哥知道的真多!”小比洛不吝啬的赞叹道,虽然他不是很明白林晓哥哥说的是什么,反正他知道林晓哥哥懂得很多。 听到小孩的赞叹,林晓真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 溶洞里有一条暗河,很小,有种涓涓细流的感觉,溶洞顶部的石竹,一滴一滴的滴进暗河。林晓蹲□,手放进水里,有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只是触感,尽然有一种穿入身体和体脏的感觉,他忍不住捧起一把,喝下去,但是水才到嘴边,他的手就被阻止,林晓抬起头,看向阻止他的人,为什么阻止他。 梵塔没有理会林晓询问的眼神,只是自己蹲下,捧了一口水喝下,然后对旁边的林晓说了一句“能喝”然后又站到一边不说什么了。 现在林晓怎么还会不知道刚才他做一件什么蠢事,有点不好意思,脸上泛起微红,“谢谢,梵塔。”捧起一把水喝下去,真的很甜。 兽人天生的味觉,他们能在森林里辨别什么植物有毒,什么水能喝,而林晓他却没有在这本事,刚才的事是他太莽撞了,如果出什么事,他只会拖累梵塔他们。 “我们继续走吧!” 溶洞在往下有两天路,一左一右,梵塔在两个入口处看看,最后他带着一群人选择了左边的一个入口,对于梵塔的选择一群人没有反对,林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知道梵塔一定有他选择的原因。 继续往里走,路变得平坦,走了不到十分钟,豁然开朗,一个山洞,很大很大,可以跟一个体育场馆相比,没有外面溶洞绚丽多彩的石头,这真正是一个山洞。第一眼山洞里面的,是一张大大的石床,上面铺着雪白色东西,很柔软,但是不是什么野兽的皮毛。林晓猜测这应该是一种植物的草茎之类的。在往一边看,有石锅石碗,石头垒成的炉灶,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这里是一个屋子,有人住在这里,从这些东西林晓可以肯定。 “你们是谁,怎么会到这里来?”一声破水而出的声音,然后是清亮的质问声, 林晓他们都警觉的转过头,只见刚刚山洞里那个不被他们重视水潭里,裸着上身男子抱着手看着他们。 深蓝色长发微卷,犹如大海的波涛,深蓝色的眼睛,带着质问盯着他们看,让人忍不住被吸引,精致白皙的皮肤,可以让地球所有女人嫉妒,□的上身让人知道这是一个男子,再往下…嗯?一条蓝色的鱼尾,藏在水里,反射出蓝色的光芒。 这是…这是鱼人族!!!!! 可是为什么鱼人的肚子不是纤腰细软,鼓鼓的?圆圆的? “你们是谁,怎么会来这里?”半天没有人理会他,瑞拉瓦斯菲索有点生气,看着不请就到他家里的几个陌生人再次问道, 第45章 :雌雄通体的鱼人 经过一番解说,菲索终于知道了这一群私闯他家的人的来意,沉吟了一会,看向对面瘦瘦小小的非兽人,菲索慢慢的开口道,“你是神赐者,” 神赐者,林晓不解正想问清楚,一声虎啸,一阵强风,一闪而过。林晓反射性的闭上眼睛,等林晓在睁开眼,他已经被梵塔护在怀里。而他们前面,水潭傍边,是一只威风凛凛的黑色大老虎,正敌视的看着他们,露出凶恶的牙齿,好像他们一有什么动作就要扑上来。 林晓定定神,示意梵塔放开他,林晓仔细的看了看前面的老虎,这还是他看到除了梵塔和比洛以外的虎型兽人,嗯…和他家大老虎差不多大!黑色的,没有他家白老虎可爱!没有翅膀,还很凶,还是他家的大老虎好…… 正在林晓‘想入非非’时,他感觉到自己肩上的手紧,抬头看了看在家的大老虎,林晓怎么会不闻不到他家这只爱吃醋的大老虎周围的酸味呢!林晓安慰的拍了拍自家大老虎的手臂,轻声在梵塔的耳边,说了一句“没有梵塔可爱,凶死了。” 梵塔虽然不喜欢林评价小比洛的词来评价自己,但是知道自家伴侣说可爱是在夸奖自己,酸味还是一瞬间消失。 林晓说的很小声,以为只有梵塔能听到,但是这里除了林晓以外其他几个人可是都有着野兽一样灵敏的听觉,菲索听到林晓对在家伴侣的评价,忍不住笑了出来,“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冉对他的时候可不凶。 黑老虎听到瘦小的雌性对自己的评价,脸不禁更黑了一层,当然现在他是兽型,又是黑色的皮毛,是没有人看出他脸黑的!气得加德纳忍不住朝这一群私闯他们家人大声的吼。 “好了,加德纳,他们是客人。”菲索游到潭边,用手拍了拍在家别评价为‘一点都不可,凶死了’的大老虎, 加德纳转过虎身,黑黑的大脑袋,委屈的蹭了蹭自己的伴侣,果然还是自家的伴侣好! 看到刚才还一副凶神恶煞的对着他们的大老虎,现在一副撒娇卖萌样,在想到梵塔变成老虎时的样子,林晓想是不是猫科动物都有撒娇卖萌的天赋,看这样子变得多快。 “他是加德纳,我的伴侣。”菲索介绍道,他旁边的大黑虎,摇身一变,变成一个高大的黑发兽人,也不理会,抱起水潭边上的菲索鱼人,走向大床,把他轻轻的放上去,在仔细的给他盖上毯子,让菲索的鱼人靠着自己,做完这些,才转向林晓他们,也只是对他们点了点头,表示打招呼,并没有说一句话。 对于自家伴侣的行为,菲索只是抱歉的对林晓笑了笑,也没有说什么,等加德纳做好一切,菲索才向自家伴侣继续介绍道。“他们是林晓、梵塔、比洛和瓦鲁,林晓是神赐者。” “神赐者是什么?”林晓刚才就想问被加德纳进来给打断了,现在已经是第二次听到菲索提起。 “神赐者是兽人赐予的使者,他们来自其他的世界,他们带着大量的智慧,每一个神赐者的到来都会使兽人大陆得到新的繁荣。据说神赐者要降落到兽人大陆,需要消耗很多的生命力,说以神赐者的寿命都很短暂,只有兽人的三分之一,他们就会死亡。神赐者给兽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短暂的生命对神赐者实在不公,于是兽神怜悯,赐下改善神赐者生命力的神药方。而且这种药很神奇它只能改变神赐者的身体,对兽人是一点用都没有。”菲索把自己知道关于神赐者的知识给林晓他们听,“我们鱼人一族是兽神的恋人贝尼斯法蓝的族人,圣药被神兽交给猎物鱼人一族保管,如果有神赐者出现就可以来找鱼人一族。” “那么你们有能改善我身体的、延长我生命的药了!”林晓简直不敢相信,秦始皇费尽一生想要得到的药,尽然这么容易就被他知道了。 “是有药,每个神赐者想得到这种药,就必须帮鱼人一族做一件事。” 果然林晓就知道天下怎么会有白吃的午餐呢! “你们要我们做什么事?”这次不是林晓问的,而是一直没有说话的梵塔问道,能延长林的生命的药,不要说一件事,就是更多件事,梵塔也会答应。 “这个我说了不算,我明天去跟族人和巫医商量才知道,商量好了在告诉你们,不过你们放心不会让你们要求做办不到的事情的。”菲索轻声的解释道,他对林晓的印象还不错,瘦瘦小小的,挺招人疼的。 “非常感谢你的帮忙。”林晓真诚的把手放在胸前,鞠了个躬。 “不用谢,这般来都是我族的使命的事,更何况你们有付出。” 之后,林晓他们一群人和菲索夫夫共进了午餐,由于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又在菲索夫夫的邀请下,他们一群人搬进菲索夫夫旁边的山洞,也就是溶洞另外一条路通往的地方,哪里也是一个山洞,但是比起菲索的家要小得多,但是比起林晓他们用树枝搭建的棚子好多了。 搬家的事情交给梵塔小比洛三人,下午菲索的伴侣加德纳出去捕猎,林晓分到的任务就是在家陪孕夫。林晓对于传说中的美人鱼很是感兴趣,所以对陪孕夫这个工作还是很乐意的。 说到孕夫,原来林晓看到菲索人鱼的圆圆的、鼓鼓的肚肚不是肥,而是人家怀孕了,而且据说孩子还要两个月就快出生了,当然人家鱼人是卵生的,据说他们的孩子生出来放在什么蚌床里才能孵化,林晓不懂这些,但是林晓还是第一次看到怀孕的男人,还是好奇。 中午大家都各忙各的,林晓用自己前几天晒干的山楂泡了两杯山楂茶,递给菲索一杯,在自己一杯,“菲索尝尝看我自己做的山楂茶。” 菲索接过小竹杯,里面水里漂浮着红色的东西,菲索拿起杯子喝了一小口,味道很淡,仔细品有一点酸酸的味道,还有点甘甜,再有喝了两口,嗯…很不错!让他忍不住再喝两口,“林晓这是味道真不错,让人喝了在想喝。” “当然,山楂茶最适合孕妇喝了,酸酸的,山楂有开胃效果。如果你想要我这里还有一些,可以分你一点,当然我也可以教你制作山楂茶,这个山楂是我在岛上找到的哦!”说到山楂茶林晓就有点兴奋,菲索真识货,不像梵塔和比洛他们三个…哼! “这个山楂岛上有那真是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去摘,我很喜欢它的味道。”菲索听到山楂在岛上有,拉着林晓的手激动起来。 一个蓝发蓝眼皮肤像水晶一样的美人激动的看着自己,林晓觉得他感觉有点晕呼呼的,理智、理智,“菲索你能出去吗?”林晓看着菲索漂亮的尾巴,传说鱼人尾巴可以变成双脚,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当然能!”一眨眼,菲索漂亮的蓝尾巴,变成白皙修长的大腿,不尽然还穿着一条蓝色裙子,这裙子不像梵塔他们的兽皮,林晓就得有点像蕾丝,这简直就是现代公主系列的超短裙。一个精致的像娃娃一样的美人只穿着超短裙,乖乖的坐在白色的大床上,没有一点防备的看着自己,天啊!幸好他有爱人,也没有什么不良爱好,但是林晓忍不住用手摸了摸他的裙子,“菲索…你的裙子是你的鳞片边的吗?” 菲索大方的任由林晓摸,“应该是鳞片和鳍变得,我也不是很清楚,传说是这样的。” “索菲你们鱼人都能变成这样吗?” “基本上都可以吧!一般只要成年都能变身,只是变身的时间长短把不同罢了。像我们王族,一天可以一半时间,其他人没有那么长。”通过菲索的讲说,林晓才知道菲索竟然还是鱼人王子,鱼人族尽然真的有王子,那是不是也有美人鱼公主呢? “菲索你们鱼人有没有和你外形不一样形态?”林晓其实很想问他们有没有胸前有两个包子的……但是还是不要那么直白的好,他怕吓到菲索。 “你说的是雌形态吗?胸前两坨肉,要比我细,长的很小巧那种吗?” “对,对,真的有吗?” “当然有,我们鱼人一族和其他兽人族不一样,我们族所有的人都具有生育能力,我们的兽型分为雄形态和雌形态两种,过不这两种形态是一生下来就决定了,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雌形态的鱼人他们很弱小也很脆弱,而且很难才能出生一条雌形态的鱼人,但是雌形态的鱼人生育能力又比雄形态高,所以雌形态的鱼人都很珍贵,被族人保护得很好,他们是不可以离开海里,到海面来的。” 原来鱼人竟然是雌雄通体的,只是有两种形态,而美人鱼形态是珍贵的,不能到海面上来,林晓想看美人鱼的愿望落空,不过他前面这个不就是极品美人鱼嘛?不失落、不失落!! 第46章 孕夫佳品 鱼人族不是部落式生活方式,他们是王族式。菲索的是现在鱼人王的小儿子,但是却爱上了游猎者加德纳,两人来了一段跨种族恋, 菲索和加德纳的相遇相爱,就如同童话故事一样,一条不韵世事的美人鱼王子,由于想看到陆地的风景,偷偷的离开海里上岸玩,遇到了游猎到海边部落的加德纳,于是两人相恋。他们的相恋当然开始还是遭到鱼人王子父母的反对,但是兽人的恋爱毕竟比人类将就自由,在两人的坚持下,最后他们还是得到了鱼人王子父母的同意,而美丽的鱼人王子不能长久的待在陆地上,于是两人为了方便,找到了一个美丽的小岛安家。 林晓听了菲索和加德纳的故事,林晓不是感动,也觉得不真实!他有反思他和梵塔就这么在一起了是不是太没有浪漫了,不过想想,他家梵塔还是很好的。 第二天,菲索回鱼人族去商量林晓的事,当然林晓他们没去,不是不想去,是没法去,鱼人族都住在深海里。林晓对于让一个只有二个月就要生产的孕夫,还要帮他跑路,还是很不好意思的,出了什么事情不好。本来想着要不然就等菲索生育后在说,但是菲索说没关系,据说他家的住处里鱼人族的海域不远他很快就能回来。 林晓和梵塔他们也想快点回到部落,好早点整备过冬,虽然有点不好意思,最后还是同意菲索去了。 加德纳虽然也不愿意菲索这样劳累,但是伴侣决定要去,他也没说什么。其实加德纳知道菲索对于自己身为鱼人族的王子却自私的跟他在一起,一直对鱼人族很内疚,现在这件事是鱼人族的责任,菲索一定会努力去做,作为伴侣加德纳只有支持。 菲索走了,是从他家水潭走的,林晓也是这样才知道菲索家的水潭尽然是与海里联通的。这也正好解释了昨天他们一群人闯进他家,菲索没有第一时间出现的原因,人家当时正在海里遨游。 林晓过意不去,他决定做一些适合孕夫吃的营养食物等菲索回来吃,于是林晓就拉着梵塔出去找食物,本来打算这里是海边鱼最多,还是熬鱼汤比较补,但是林晓看到全身长满肉刺的软体动物,林晓改变主意主义了! “林,这个恶心的虫子难道能吃吗?”梵塔看到林晓对沙滩上爬行的软体动物两眼放光,他有点不确定的问,这虫子比卡达森林里的绵绵虫还难看。 “当然能吃,这可是好东西,在我们那里这个可贵了,一千多块钱一斤。”林晓当然没有吃过海参,实在是太贵了,他也吃比起。知道海参还是自己学动物类药材的时候学的,学了没见过样子,林晓就特意度娘了一次,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尽然一千多二千块一斤,林晓当时就记下了一个长得很难看的金贵动物。 海参,是生活在海边和海里软体动物,海参全身长满肉刺,广布于世界各海洋中。海参同人参、燕窝、鱼翅齐名,是世界八大珍品之一,有“陆有人参,水有海参”。海参之所以是滋补珍品,不仅在于它的营养价值的丰富,还在于海参的适合人群的广泛,是最适合孕妇吃的海产珍品。海参中含有蛋白质、钙、钾、锌、铁、硒、锰等活性物质外,海参体内其它活性成分有海参素及由氨基已糖、已糖醛酸和岩藻糖等组成刺参酸性粘多糖,另含18种氨基酸且不含胆固醇。 海参的好处实在是太多,林晓也不是记得很清楚,梵塔听得不是太懂,但是他只要知道以前林想吃,没吃到,他就发奋要到多一点这叫海参的虫子给林。虽然他还是觉得这虫子很恶心,但是林喜欢也没什么,而且林晓总是能把很多奇怪的东西做成好吃的,梵塔一点也不担心这虫子不好吃。 兽人大陆果然什么都比地球大一号,海参也要肥很多,林晓和梵塔把沙滩找了个遍,捡了大概两斤多,林晓对于这个数量不是满意,这还不够兽人塞牙缝呢!就算是菲索那样的鱼人吃的很多。 “梵塔我们去其他岛上看看,这点太少了还不够菲索一个人吃,我还想让大家都品尝一下海下人参的味道呢!” “嗯!” 于是梵塔和林晓就有跑了附近的几座岛,最后在一片礁石区发现了大量的海参,林晓才罢休,回去做饭。 掂量掂量手上的海参,也有大概二十来斤,林晓决定一半给菲索清炖补身子,一半烧个麻辣的给他们尝尝鲜。这样一想,他们这一餐饭不是要吃去两万来块钱,没想到他林晓在有生之年也能体会到电视报道的天价午餐! 当然有梵塔和加德纳两个成年兽人,还有小比洛、瓦鲁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兽人在,二十斤海参只是尝鲜,对于真正的午饭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林晓处理海参,梵塔出去捕猎。 海参的做法林晓当年也是查过,但是只是瞟过一眼,早就不记得了,但是做菜,只要不是要当大厨也没什么那么多穷讲究。要补身子,清炖是最好的选择。林晓先少了一些温水,给海参们洗了个澡,把粘液和脏东西都洗掉。然后架锅,放上适量的水,把海参全都放进去,拍上两块姜片丢进去,煮开,把第一道水倒掉,把处理好的海参全放到清水里放着。其实林晓做着麻烦,就是为了除腥,做好后该炖的炖,该炒的炒。炖海参的时候林晓还加上了,他们前几天在岛上找到的香菇。炒海参林晓不讲究,反正就当炒麻辣鸡丁。 梵塔回来尽然带了一条大蛇,通体黑幽,至少也有七八十斤,十来米长,林晓在岛上也七八天的怎么也没有发现,岛上还有这么个大家伙,看着梵塔扛着大蛇,身上还有着血迹,林晓吓了一跳,赶紧拉过大个子检查,“梵塔你没事,没有受伤吧?” “没事,林!”梵塔用干净的那只手揉了揉伴侣的头,轻声说道, “真的没事吗?”林晓还是担心。 “真的没事,我本来想去捕鱼的,没想到遇到了它,跟它打了一架,就带回来了。” 听梵塔说的的简单,但是看到那么大的蛇,林晓信才有鬼,恶狠狠的瞪了梵塔一眼,“下次不许硬来!” “我没有硬来,它在岛上会危险的。”梵塔委屈! “反正不许有下次!”林晓知道梵塔是为了他们的安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的确太弱了,到这里来,他有梵塔在,什么都不用他操心。虽然有空打打太极,练练箭,但是跟兽人比他还是弱鸡,虽然这对于一个男人来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但是这是事实!他没有武力值,再怎么练,一个坐在教室里读了二十几年书的人,也不可能变成大力士,就算吃菠菜也不可能。他能做的就是在小事上尽量让他们一家过的舒坦,虽然他的实践能力真的也很差,但是他会努力的!!! “在想什么呢?”梵塔拍醒发呆的林晓, “在想我很没用!”林晓沮丧~~~!!! 梵塔不知道怎么安稳转牛角尖的伴侣,搂着林晓没有说话,揉了揉他特别喜欢的软发。 “不过我会努力的!”林晓对这梵塔露出大大的笑容。 梵塔最喜欢林晓的笑了,暖暖的,无论看多少次都是那么好看。他就知道他的林,是很乐观的,是不会为这些事一直哀叹的,这样很好!“林就这样也没关系,有我在。” 有我在,没关系!林晓听了梵塔不经意说出的情话,还是很感动,“好!”林晓重重的点头,但是心里告诉自己要努力,也要让大个子感到‘有他在什么,都没关系’,林晓在心里为自己加油!! 当天,蛇被林晓做了一顿烧烤蛇肉,在搞了一个凉拌海带丝,一大盘清炒香菇,这顿饭大家都吃的满意。林晓对于他的麻辣海参很是喜欢,决定过几天在去捡。至于那个清炖海参,海炖着,因为菲索大概下午才能回来,小火炖到下午刚刚好!大家虽然嘴馋,但是孕夫的东西没人好意思抢。 当天下午快要吃完饭的时候菲索回来,林晓马上献宝一样的递上一碗香菇海参汤,乳白是的汤里面漂着黑色的香菇,绿色的葱段,散发的有人的香味,菲索一口气给力的喝了三碗,“真是美味呀!没想到海眠虫能煮的这么好吃!” “海眠虫?……菲索说这个海参叫海眠虫吗?” “是海眠虫呀,海里还有很多呢!就是他长的太难看,我们族人都不会足他来吃。” “啊!太好了。”林晓觉得现在他恨不得变成鱼人下海去抓海参,这可是天价珍品呀!让菲索去,但是看到菲索的肚子,林晓懈气! “我可以让我的族人帮你们做一点,你把海眠虫的做法交给我们如何?”菲索一看就知道林晓想什么,于是美人鱼王子立刻化身奸商! “当然可以!”林晓觉得这个又不难做,叫他们换海参,简直太划算了,高兴答应。 “对了菲索,你去跟族人谈的怎么样?” “啊?我怎么把正事忘了,父王和巫医商量的一下,说在我们鱼人族常常出没的海域里出现了一只乌贼兽,这对于族人生活造成危险,希望你们能帮我们猎杀那只乌贼兽。你知道的我们鱼人族在海里虽然是强者,我们速度很快,很灵活,但是我们没有有用的攻击力。当然我们会先把那只大乌贼兽引到海面来,梵塔能过飞行,这件事对于你们不算很难。” 自己有求于人,人家提出条件,他们也不能说什么,“那我跟你说的我那个朋友程强的是呢?”林晓已经把程强的事跟菲索说了,虽然程强孩子都生了,但是他的寿命,不敢保证。 “巫医说了你那朋友有点特殊,但是最好还是过来让他看看再说,而如果需要圣药,也得他们自己来拿,这件事除了自己只有伴侣可以帮忙。” 第47章 生气?? “梵塔,”林晓有点奇怪,梵塔在想什么呢,竟然也有走神,被他抓包的时候。 “在想怎么猎乌贼兽。”他虽然没见过乌贼兽,但是鱼人族要他们帮忙猎,想想也知道一定不简单。 听菲索的描述,在林晓看来,就是地球上乌贼的巨大版,有毒、在水里,这两加起来还真有难度,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从刚才到现在他还是有了点想法,就是不知道管不管用。 当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不可能完成的,他硬件条件在那里,其他的都扯淡!除非给他来一架新型导弹潜艇,但是这里没有潜艇,只有会飞的大白虎。 “想到了吗?”林晓随口问, “林不要去。”梵塔习惯性的,林晓问他什么他答什么,他把刚才想的就说了出来,也没多想,他还在想猎乌贼兽的事。其实这也的确是他刚才所想的,林不去,他比较放心。 “你想这么久,就想出这么句话?”听到梵塔的话,林晓心里有点不高兴,刚才轻松谈心的脸容也淡了下来,语气也变得比平常淡漠了一些。 梵塔担心他的安危,他能理解。他一直知道,在他们两个人中梵塔一直是付出多的那方。平时无论遇到什么事,梵塔都把他护在身后,他并不反对,也没有觉得一个男人躲在别人背后是一件没有面子的事,他顺从,梵塔喜欢就好。爱人习惯这样的方式表达爱意、在乎,他干嘛要拒绝呢?他也有他的方式爱着梵塔,但是今天林晓觉得他有点失望,是对着自己呢?也是对梵塔的呢?林晓觉得还是对自己吧! 以前他一直觉得他的做法没有什么,这里是兽人世界,不是现代,梵塔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雄性兽人,他从小就被教育要爱护雌性,一切以伴侣为最。林晓虽然没有从不认为他是雌性,但是他还是很享受有一个人什么时候都最先想到他,爱着他,护着他的感觉。不要说一个男人这样太矫情了,其实这样的爱谁不渴望呢!只是很多人放不下一些面子里子的事不说罢了!如果是在以前,林晓觉得他也一定放不下,但是现在是兽人世界,已经没有这种面子里子的问题,所以林晓任其发展,没有什么不好的,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现在林晓现在觉得他好像有点错了,不,应该是一开始的做法就想错了。 他毕竟不是这里的雌性,他是弱小,可能比这里强壮的雌性还弱小,但是他不想做没用的人。梵塔刚才所说的,虽然梵塔可能根本在意到那句的话怎么样,但是正因为是不经意间说出来的,林晓更在意。林晓不怪梵塔觉得他弱,需要保护,让他不要去,林晓在意的是梵塔那种独断的思想。遇到难的事,梵塔会想的保护他,他一个人解决好事情,甚至不跟他商量的地步。这是很不好的,如果以后一遇到危险或难事梵塔就安排好他,然后一个人扛着,那可不好,如果是这样林晓觉得他和梵塔不会走太远的。 刚才梵塔透露出来的思想就是:林你不用管,我一个人好的!但是就是这样林晓受不了,如果梵塔跟他商量,最后商量出一个最好的计划,可能这个计划中他去了会添乱,他会考虑去还是不去,但是现在是梵塔一个人自己在想,也不跟他说什么,然后就叫他不要去,这算什么?他不生气才怪! “梵塔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林晓这问一遍,如果梵塔敢说是,哼!那么这次的事就没那么好完! 梵塔在刚才听到林晓语气不对时,就早已经回过神来,当然他也看到的林晓失望的神情,虽然很少,很淡,但是梵塔可以确定他看到了。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说最了解林的每一个表情的就是他了,他每天都追逐着林的一举一动,一看到林失望的神情,梵塔想起刚才他说错了什么,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赶紧解释,“林不是这样的。” 梵塔想抱过林晓,但是被林晓躲过,“不是这样的,那是哪样的,说清楚!”林晓这次不想那么容易放过去,歪风不可长!一定要给梵塔一个教训,才记事。 被林晓躲过,梵塔空抬这的手,讪讪的收回来,不敢有不满。林真的生气了,他知道他惹林生气了,这还是林第一次跟他生气,抱不到不重要,还是赶紧解释,“我只是顺口说说,不知道林不会答应的。” “顺口说说??”林晓听到这个敏感的词炸毛,“梵塔到底知道不知道不生气什么?” “林我知道,我都知道!”梵塔急切的说到,他抓住林晓前面的手,林晓还是反抗,要甩开,但是梵塔这次没有放,“林听我解释好吗?”梵塔的声音有着似若和哀求,眼睛深深的看着他,满是柔情,林晓慢慢的柔和下来,也不再挣扎,顺从梵塔搂着他,示意梵塔继续讲下去。 “林,刚才是我不对。”无论怎么样先道歉,梵塔奉行‘妻奴’准则,然后接着说道,“我刚才那么说,其实心里的确也想着林不要去。” “~?”林晓听到梵塔的话,转过头来, “听我说林!”梵塔亲了一下他的额头,“我是想你不要去,因为我不想让你遇到任何危险,更何况那是明知道有危险的呢!但是我知道林是不会答应的。”梵塔搂紧怀里的人,轻轻地亲吻着他的额,很轻,让人有一种被珍惜爱护的感觉,林晓一直很喜欢这样感觉,被爱感觉。 梵塔继续说,“我知道我的林不是部落里的雌性,林告诉过我的,我一直都记得。刚才会那么说,我承认那是我真实想法,但是我只是说说,并不是要林一定要那么做,如果林想去,我不会不让林去,我会提前做好准备,保护好林的。” “这些我都知道,我生气的不是这个,而是你的态度!”林晓说到,梵塔说了那么多,虽然没有说到点子上,但是林晓也冷静下来,主动说道,“我一直相信无论在哪里梵塔都会保护好我的,我也不是因为梵塔让我留下了生气,而是梵塔想一个人扛着事情,我们已经在一起,以后要在一起一辈子,什么事情都应该两个人一起分担,而不是一个人扛着,知道吗?”林晓认真的看着梵塔,伸手摸这张棱角分明的脸,越看越好看,“我们是伴侣,我希望什么是都能两人一起分担,虽然我知道很多时候我可能帮不上忙,哪怕只是出出主意,或只是听你说说,分担你的压力也好,我不希望我背排除在外,可能有一天你出了什么事,还要别人告诉我,知道吗?这种感觉很不好!我不想这样,你知道吗?”林晓说着眼睛有点红了起来,他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梵塔真的出了什么事,他都不知道,兽人世界那么危险,一不小心就会丧命,越想林晓心里就越难受...... “林,不会的,不会的!”梵塔看到林晓红了眼睛,真急了,“不会这样的,我以后什么事都跟林说,再也不会这样了.....不会了!”听了林晓的话,梵塔也知道他做错了什么,现在在看到林晓红红的眼睛,他心疼的要死,一边又自责。他竟然让林那么伤心,真不该!林一向坚强,今天他第一次看到了林生气,又看到了林哭,他以后在也不想看到,梵塔在心里告诉自己,他的林还是温温和和的笑着好。 “林我不会了,刚才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不要哭了好吗?”梵塔说的很慢,也很轻,想在低喃,边说边亲吻林晓红红的眼睛,小心翼翼的,这是他的宝。 “好,说好了,不许有下次!”看梵塔像哄小孩哄他,林晓才觉得有点挺不好意思的,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想什么话!然后凶凶的对梵塔说到。 “好,没有下次。”梵塔宠溺说到, “不过梵塔我也的向你道歉。”林晓郑重的说到,“我也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对。” “不,林没有错。”都是他的错! “不,我也错。”林晓语气严肃的道,安慰地拍拍梵塔握紧自己的那只手,示意他听下去,“在我地球有一句话说,夫妻是处出来的,意思就是说一对伴侣想要一辈子在一起,是需要通过日常生活的慢慢磨合,这样感情才会越来越好,而我和梵塔也需要时间来磨合。我以前的做法也有错,我没有开始就提醒梵塔,还太依赖着梵塔,我以后也会努力的,让梵塔也能放心的依赖我多一点。”这真是林晓的真实想法,还是自己能力太差,才会让梵塔事事都想护着他。 “我喜欢林的依赖,林现在很好。” “不,其实没什么好的,我知道有很多毛病,有爱心思多,想得多,爱转牛角尖,在我们那里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只有到了这里才有梵塔说好罢了!其实说起来,梵塔才很好呢!如果是在我们那里,像梵塔这样长得好,又有能力的人,就是一支潜力股,不知道要有多少人想追,绝对不会轮到我的。” “我才不要其他人,我只要林。”梵塔抱紧林晓宣誓要道, “不要打断,听我说!”林晓拍开埋在他颈子里的脑袋! “林最好!” 第48章 瓦伊部落 “林就现在。” “射!” 长空一箭,碧海清波,一切归于平静。 这次捕猎乌贼兽由于有了涂有箭毒树的毒箭,变得异常顺利。他们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完成了鱼人族的要求。 那天告别时,林晓看到了这一生中最壮观的场面,几百只大大小小的五彩斑斓的鱼人,在蔚蓝的的海域里,起舞跳跃,唱着优美歌,虽然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但是林晓觉得好听,是他听过最好听的声音,让人从灵魂上感到舒服,菲索说那是鱼人族祝福之歌——海的祝福,祝福他们的朋友,感谢帮助他们的人,感谢神使的到来,因为每一位神使的到来,就会让兽人世界带来一次新的变化,这是鱼人部落千古流传下来的。 带着祝福的歌声,林晓离开了那片蔚蓝的海域,踏上了回家的路,希望下次还能回来,下次来菲索的宝宝应该出身了吧!不知道是像菲索一样的鱼人,还是像加德纳一样的黑老虎呢!林晓想,再见海边,再见我的朋友们。 兽人世界三大部落,霍蒙森部落位于卡达森林的西边,克克兰部落在南面,而瓦尹部落部落,位于卡达森林东边,也就是林晓他们这次的目的地。 为什么不原路返回霍蒙森部落而是去瓦伊部落呢? 一是,梵塔带着两小一大直接穿越卡达森林不安全;二是,林晓答应过弗里曼和艾萨卡要去他们部落作客的;还有第三点也是最主要的地点,林晓想看看其他部落是什么样的,对于林晓的意愿一项都是高度服从的梵塔,当然不会反的,这就是典型的妻奴行为,但是梵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相信不仅是梵塔,所有的兽人都一致认同。 梵塔突然停下,身上紧绷,环视四周,林晓正想问,“唰!”的一声,一下他们前面出面了一群头‘野兽’,狐狸,豹子,狼,尽然还有一条十几米长的蟒蛇。这阵仗林晓在古林貉泽部落见过,不用再问。 “你们是谁,怎么会来这里?” ........... “吼....!” “嗷.....” “嚎.....” “加油,加油!寻狐最快!” “上!上上!!上上上!!!!风狼最帅!!” “族长加油!少族长快!!!!” 林晓他们跟着瓦伊部落的巡逻队到达瓦伊部落的中心,就看到这幅场景。操场中心许多林晓认知里只能在动物园里看到的动物在混战,周围大大小小的狼崽、狐子、那猫、那狗们在上蹿下跳的嚎叫,最外围许多人在鼓掌有说有笑! “????”这是什么情况?“请问他们部落是不是在庆祝....什么节日?”林晓的脸由于刚才抽的僵硬,还没有缓过来,努力的摆出笑脸问道, “不是,我们寻狐族和风狼正在比试。”林晓傍边的巡逻队的一个兽人回答道,林晓记得他的兽型是只狐狸。 “我们风狼族一定会赢的!”巡逻队另一个人喷喷的道 “我们寻狐族从来都不会输。”一个兽人宣誓道! “我们风狼族才是陆地上最快的种族!” “我们才最快!” “谁最快比了才知道。” “比就比!” “唰”的一下林晓旁边的两个兽人变成了兽型,快速的拉开占据,其他巡逻队的兽人看着大的欢的兽人,也唰!唰!唰!!的几下全变成兽型加入战场。 “加油!加油!加家油!!!” “go!!gogo!!!!” 小比洛和瓦鲁好像受到周围的气氛影响,也变成了兽型,小比洛尽然还用了很洋气的英格里希来加油,林晓看看周围一下子只剩下他和梵塔,他看看梵塔眼神带着无奈,“他们都去了,你是不是也要去?” “战斗是每一个雄性兽人的荣耀!”梵塔看着前方的混战,一本正经的道“但是老婆最重要!” “谁是你老婆,你乱说什么!”林晓被梵塔那副表情气得牙痒痒的,挨揍! “你是我老婆!”梵塔一脸笃定的回答。 “你还说!”林晓轮拳头,梵塔死面瘫肚里黑的货,他就不应该给他讲老婆这个词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林晓那个气! ———— “晓晓,长得真可爱,小小的、乖乖的,真招人疼爱。”赛维拉一只手拉着林晓的手,一只手爱不释手的摸着林晓的脸,啧啧!皮肤正好! 林晓躲开赛维的魔爪,怪不是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林晓对于弗里曼的兽母赛维已经无奈,“赛维叔叔,请不要叫我晓晓好吗?”至于‘可爱’,‘小’,‘乖’等词林晓早已经免疫,已经自从来到这里,见到他的人十个有九个都为这样评价,至于那一个,还是不知道他年龄,把他当做未成年的小雌性,林晓对于这已经不像在强调,实在太他妈的丢脸! “‘晓晓’多好听,多亲切呀!晓晓一定不喜欢赛维叔叔,才不让我叫的,好伤心呀!”说着故意装模作样的摸两滴鳄鱼眼泪 林晓看着一个‘如花似玉’,算起来还比自己大一辈子的美青年,在自己面前抹泪,林晓鸭梨。 “哥哥,你吓到晓晓了!” “——”林晓僵着转头看看坐另一边帕维蜀黍,帕维蜀黍你能不能在劝赛维叔叔的时候,不要也叫我晓晓!!!! 不能!帕维笑得春风和煦的对林晓看看来,只是眼里全是戏谑。 “晓晓啊——我听说我家弗里曼也算是最早认识你的兽人吧!”赛维感叹道,“你看我家弗里曼那长相、那模样、那胳膊、那腿都是一顶一的好,你怎么就没有看上他呢!我家球球也没比你家梵塔差多少呀,唉——!”赛维一脸惋惜, 梵塔站在林晓背后,听到赛维的话,脸直接黑了,就算是雌性也不能在他面前明目张胆挑拨他家林。感觉到自己大猫气压低沉的林晓,忽然心情好了起来,有点恶劣,但是林晓一点没有过意不去,虽然刚才他们就在看热闹,现在火烧到自己身上来了吧! “你看看现在,好好的雌性没找到,竟然看上艾萨克那个雄性兽人,你说追不到你这么可爱招人疼的小雌性吧,部落里也还有很多好雌性呀!唉——真是的,我还等着抱孙小崽子啊!”赛维直接无视梵塔,继续道, “哥哥我家小黑很差吗?”帕维笑着看着自己耍宝的哥哥问道, “啊——”赛维看着自己笑得越发灿烂的弟弟,诺诺的道,“也没——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就是——没雌性好。” 噗!球球——弗里曼,小黑——艾萨克,我喷! 林晓现在对于弗里曼和艾萨克的兽母,这对瓦伊部落双胞胎之花,简直是无语到极点,赛维叔叔和帕维叔叔长得是没的说,随便一个都比那些什么国美男强多了,更要命的是两人还一摸一样,但是绝对不必担心不认识,赛维叔叔是哥哥但是性格嘛....啧啧,两个字——活泼!简直是感情超丰富,唱作俱佳!帕维叔叔和艾萨克那只小面狼不愧是父子,也是一脸笑容的豆沙包!不是怎么说话,但是一说绝对是一语惊人,让人想咬牙!赛维叔叔和帕维叔叔不愧是双胞胎,气人的本事都是杠——杠的!!! “兽父你们够了吧!”旁边已经为无视很久的艾萨克和弗里曼黑这脸同时道,太丢脸了有木有!但是,两位顶着几乎连亲妈都不认识的,肿的像猪头脸,林晓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好丢的。 说到弗里曼和艾萨克的脸上,就不得不说说他们两回到部落以后的二三事。回到部落对两家人坦白从宽,然后准备结婚的两只好基友雄性。刚说完,就被两家老爹,也就是两人的兽父风狼族族长和迅狐族族长直接拎到部落广场去,召集自己族人来了个pk,其实说是pk,还不如说是单殴。当然兽父们是不会打殴在家孩子,但是勾走在家孩子的人那就不会兽腿下留情,美其名曰:兽父的考验! 兽父的考验,在兽人世界是一个传统,如果谁家雄性看上别人家小雌性,两人又情投意合对上眼的话,就可以谈婚论嫁,在谈婚论嫁之前就会有一个兽父的考验,说明白点就是岳父揍女婿,其一考验自己的小雌性知否找到了一个有能力的人;以后知否能给在家小雌性食物丰足的生活;是否能够保护好在家的小雌性,当然还有一点就是让兽父们找点心理安慰,在家疼爱长大的小雌性就这样被人骗走了,让兽父们打几下出出气是应该的。当然梵塔那样容易就追到一个雌性的雄性是何其幸运!要是叫部落里的单身雄性知道,又是一场群殴,遥想刚才,pk完后,多少雄性都在打量林晓这个从没见过的可爱雌性。 当然在这个全民搞基的世界,雄雄搞基也是不乏,但是这个兽父的考验一一嘛,就是完全不是那么一会事了,所以嘛一一艾萨克和弗里曼被兽父们拎去揍,只能说他们倒霉,谁让自从弗里曼跑路,艾萨克跟着走后,族里的单身叔叔们没事做,太无聊,连打架都没有个好名头,好不容易吗回来了,又有这么好的一个打架理由,所以就来了一场全族pk咯!怪只怪太阳太晴朗,人生太无聊!! 第49章 聚一堂 “现在快到吃饭的时候了,你们两个还在这里干嘛?”塞维瞪了一眼弗里曼和赛萨克两人, “你们兽父快回来了——吧?”帕维似笑非笑的看着两人 “母父我们去,马上就去!”说着弗里曼拉着艾萨克一溜烟的逃走,兽父回来还得了,他们可不想再被揍一顿。 “林我也去了。”梵塔不舍得离开林晓,但是他也无法忍受自己的伴侣吃其他兽人准备的食物,这是一个雄性无能的表现,但是想到刚才那么多雄性盯着他家林看,梵塔不放心的再叮嘱两句“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如果想出去等我回来陪你去。” “去吧!去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能有什么事。”林晓挥着手,示意梵塔走,林晓看着梵塔离去的背影,想着刚才梵塔最后特意叮嘱的两句话,心里不禁好笑,他家大猫真是越来越爱吃醋了。 塞维和帕维看一眼林晓,两人对视一下,然后相视一笑。 “晓晓听说梵塔你们两还没有进行结伴仪式的是吧?”塞维问道 “啊---?”听到赛维的话,林晓有点反应不过来,但是很快知道,脸不禁红了起来。林晓虽然生活在21世纪,开放的现代,并且看了很多xx什么的小说,但是其实林晓从来都是很保守的,在还没有遇到梵塔之前,他活得二十多年里,没有谈过恋爱,没有跟谁牵过手,连初吻都还一直保留着。他跟梵塔在一起,并且最后连关系都发生了,这都违反了他一直以来的观念,但是他并没有觉得后悔,梵塔对他太好了,好到让他愿意违反自己订下的规矩,那时候他需要一个理由断绝他回去的念头,梵塔需要一个保证,不再患得患失,所以两人在一起,发生关系,顺理成章。再说回来,他是跟男的,要是在现代他和梵塔两男人,就是同性恋,虽然现在很多国家已经接受并且有结婚政策,但是在c国大多数人还是不能接受的,不要说结婚,就是在街上牵个手都要被人盯着看,想是这样想,但是现在被长辈问起,林晓就算再厚脸皮,也会觉得不好意思。要知道在这里他算是雌性,梵塔雄性,两人还没有结伴就有了关系,放在现代,就是像一个女人在还有结婚就跟男的发生关系,就算现时代已经很开放,但是长辈或是家长还是会觉得那个女轻浮什么的。 “晓晓,你红什么脸呀?是不是说句话呀!”他实在理解不了他问的会有什么好红脸的,其实兽人世界,情投意合的兽人和雌性在还没结伴就发生关系的还是很多的,毕竟兽人的是很强的。当然兽人世界是不会有什么喜新厌旧、抛弃之说,因为兽人们都是最忠诚的,更何况一个雄性兽人能拥有一个雌性,已经是兽神的恩赐。 当然林晓完全不知道这些,他现在恨不得找一个找个地洞钻进去,但是还是点了点头。 “哥哥,晓晓害羞了~啰!”故意把最后一个字拖得老长,帕维看着低着头,露出红红的耳尖的林晓,哬~哬哬~正是一个害羞的小家伙,不过真是可爱,他家艾萨克真是没用,怎么没有把小家伙抢过来呢! “太好了!你们可以和球球、小黑他们一起结伴。”赛维高兴的的决定, “不错的想法!”帕维赞同道,“我去跟科斯说。” “对,我也要跟耶斯弗说。” 正在打猎的风狼族族长科斯和迅狐族族长耶斯弗,同时打了个喷嚏,两人对视一眼,“一定是我家亲爱的帕维想他了,我要赶快回去。”风狼族族长说着,处理猎物的手同时快了几分。 “我家赛维一定也是!”寻狐族长也加快速度。 “啊?”林晓听到两人的话,有点不知所措的抬起头来,看着到两位‘年轻’过头的长辈,兴致勃勃讨论他的婚事。 第一个回来的人,果然是两位族长大人,狐族族长带回来了一只小角弯羊,这是他亲爱的塞维最喜欢吃的一种野兽之一,狼族族长带回来了一头雄鹿,那一双绒白的鹿角让林晓小小的激动了一下,他鹿茸人参酒,调养身体,补气补血的圣品。弗里曼、艾萨克和梵塔三人晚一步回来,三人收获也颇丰,一头母弯弯兽和一只疣猪,最让林晓高兴的是他们还摘回来了许多野菜,里面竟然还有红薯。 五个成年雄性,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小雄性,再加赛维、帕维叔叔两个成年雌性,最后林晓这个跟其他人比起来,可以可有可无的胃量,打回来的猎物绝对够吃,但是绝对不会多。可是要一个人做这么多人的饭,那绝对是艰巨的任务,当然就算林晓想同意,不要说梵塔,其他人也不会同意的,最后还是一烤肉为主,雄性们就能搞定,林晓负责其他的,当然在梵塔主动帮忙下,林晓最后已有了下过一道步骤。 林晓觉得大家聚会,最适合最方便的吃食就是火锅了,林晓决定做两个锅,一个清汤、一个辣味锅。清汤的,林晓做的很简单,就是用疣猪和加上他从海面带回来的海带,做了一个海带骨头汤。辣锅,林晓决定做牛瘪。牛瘪是他家乡的一道名菜,吃起来又辣有刺激,让人不能把口,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道菜,因为他是侗族的特色菜。是的,林晓是少数民族,他的家乡属于苗族侗族自治州,都在大山里,小时候,村里都穷,牛肉食很难吃到的,因为谁家都不舍得杀牛,要用牛来耕地,所以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全村一起杀一头,要吃牛瘪一年就这一次,后来林晓因为读书,离家越来越远,这道菜成为他的回忆,但是,越是吃不到,想到那个味道就是怀念。今天看到梵塔带回来的牛,再加上前段时间林晓找到的材料已经可以做。 牛瘪,主要吃的是牛的肚腹里的东西,像毛肚,肠子这类最是好吃,当然牛瘪最少不了的就是牛胆,苦胆是这一道菜的关键,不会做的人会做出一锅苦不拉几的东西出来,会做的人做出来的是虽苦却风味无穷,吃一口向第二口,当然其中有一种香料是不能少的,他是一种植物的种子,似乎还可以做药,因为小时候自己肚子疼,母亲就会让他吃两颗,效果真得挺好,但是那味道却一点也不好,都可以说是臭,小时候林晓怎么也想不通这么臭的东西为什么能煮出那么要吃的菜,不过虽然自己的长大,林晓越来越明白其实有很多东西不想不像表面看的那样,不要轻视任何一样存在的事物,因为能存在必有它存在的道理。 当林晓做好所有的火锅底料,然后泡了一些干香菇,干蕨菜,再加上带回来新鲜菜,梵塔也切好所有的肉,火锅丰富,香气溢满屋。 梵塔他们带回来的红薯,林晓不准备怎么弄,来了个全自然的,直接丢到火里去烤,这就是主食了。 一切准备就绪,烤肉也已经往火里滴油发出‘嗤!’‘嗤!’的声音。 “好香呀!晓晓怎么不是我的儿夫呢!” “塞梵叔叔,艾萨克学过,我会的他基本都会。”林晓可是领教过这位年轻活泼的叔叔的功力,赶紧祸水东引。 “那还差不多!”赛维看了艾萨克两眼,道。 真在埋头苦吃的艾萨克觉得自己很无辜,躺着也中枪,转头求安慰,弗里曼坐在一边大吃特吃,反正他谁也没看见。 “晓晓,那个烤肉涂是什么,怎么会使烤肉那么香呢!”帕维吃了几十年的烤肉,腻得不能再腻,但是今天的烤肉却好吃不腻,让人吃了还想吃。 狼族族长听到自己伴侣的话,抬起头来看向林晓,帕维喜欢的,他对着豆酱也很喜欢,他一定要认真听,学会以后给亲爱的做。 “那是豆豉酱,用黄豆、辣果、还有一些香料做的,帕维叔叔想做我可以教你,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黄豆。”林晓这些豆豉酱的黄豆,还是在七星岛的一座岛上找到的,找到的时候已经是老黄豆,所以林晓也只能用它来做豆酱。黄豆酱不难做,要用老黄豆直接煮,煮软了滤起来,然后用盐,切碎的辣椒,和香料拌好,然后用布包裹起来,呕着,用东西装起来,放到温度高的地方,以前他在家他妈经常把准备好的豆豉放在灶上呕,当颜色变后就好了,将豆豉碾碎,再浇灌上油就可以了。 ”黄豆什么呀?”赛维好奇的问,他没有听过这种植物。于是一顿饭,在大家吃吃喝喝,林晓介绍那些他们全所谓听过的新奇植物中渡过,然后各回各家各找个伴侣,林晓和梵塔则回到了午时狐族长安排给他们的房子里。 第50章 尹瑞斯 “梵塔,那个...今天赛维叔叔...”林晓还在纠结怎么跟梵塔说今天赛维叔叔说的结伴的事,一双手已经悄然的转进他的衣服里面去,“梵塔你.....” “林,我好想你,我们好久都没有结合了。”梵塔抱着自己的林,声音低沉的抱怨,一双手不停的在林晓的衣服里上下其手,心里感叹他的林皮肤越来越好了,让人爱不释手。 听到梵塔直白的话语,林晓耳朵忍不住红了起来,不是害羞,只是本能的反应,其实他应该早已经了解到兽人的直白。不过想想刚才梵塔的话,好像真是哦!前段时间在七星岛,开始风餐露宿,后来主动山洞,但是是别人的家里,再后来帮着乌贼兽的事,然后就是赶路,哪有那门是时间做那个啥。他和梵塔的确是少做,就算做也没有走到做到最后过。想想确实有点亏欠梵塔,林晓自己在这方面要求不高,但是梵塔是兽人*本来就比其他人强,作为伴侣不能,不能满足伴侣,他似乎不是怎么合格。 带着点点愧疚,林晓主动放软身子,攀上梵塔的肩,送上香吻。 自己心爱的人,在自己的身上点火,既是投怀送抱,又是香吻相迎,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何况对于一个已经长时间没被喂饱的兽人来说呢! 激情四射,春晓一度。等第二天林晓醒来,梵塔已经不见了,只剩下木桌上几颗水灵的果子,上面的露水可以看出是今天早上摘得,桌上还有一碗汤,里面可以看到一些香菇和肉丁,还有就是昨天的红薯,汤还是热的,可以看出梵塔出去没有多久。 这时林晓才想起来,昨天晚上想跟梵塔说的是没有说,只能等梵塔回来再说。 吃完爱心早餐,林晓就出门去,昨天和赛维叔叔约好了的,今天要去林子里采摘,他还要负责教赛维和帕维叔叔做菜。 林晓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走过很多部落,像霍蒙森那样的几千人的大部落,像貉泽部落那样的隐秘部落,像可可亚西那样的海边部落,但是瓦伊部落绝对是其中最富有色彩感的。这里无论是房屋,还是人们的穿着服饰有很有特色,房屋是木头和兽皮搭建的,有点蒙古包的感觉,房屋上还挂着许多骨头做成的装饰品,这些无一例外都是很明艳的,色彩斑斓的,再加上一条条用各色小石子铺成的路,和穿着各色兽皮裙,带着各色羽毛和骨类装饰的人,让这个部落富有神秘色彩。 昨天来到这的时候,由于一片混乱,林晓没有注意到,今天一个人走在这样的世界里,林晓感觉很奇妙。 走着,走着,林晓才发现一件事,他不认识路。昨天从赛维叔叔家出来,天已经黑透,再加上是梵塔拖着他,他还真没有注意到去赛维叔叔家怎么走,他可又没兽人那种走过一遍就记住的强悍识别力,他虽然不到路痴的地步,但是要记住一天路,还是需要花点心的。现在,只能找个人问问。 看到一个和瓦鲁差不多的小兽人想他走来,黑发黑瞳,在这毛发和眼睛色彩各样的世界里,让林晓感到亲切,于是林晓决定选择问这个人,主动上前拦住对方的去路。 “请问——请问你...是有什么是吗?”被一个雌性拦住路,尹瑞斯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有点不知所措,但是他还是知道该怎么做,虽然说话有点吞吞吐吐。 “你好,我叫林晓,你别紧张,我只是想问路。”林晓对着前面紧张过头的小兽人笑了笑, “你--好!我叫尹瑞斯。”小孩似乎鼓起勇气,抬起头,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点急切的涨红,“你要去哪里,我可以带你去!” “太好了,尹瑞斯!太感谢你了。”林晓很高兴,有人主动带路,看到小孩泛红的笑脸,真可爱,林晓激动的给了小孩一个拥抱! “呃——!”尹瑞斯僵在原地,反应过来,自己尽然被一个雌性主动拥抱了,尹瑞斯脸更加红了,“那个、、、不不、、、、用谢,你、、、要、、、去哪里?” 啊!实在是太可爱的!林晓觉得他越来越恶趣味了,以前他绝对没有这爱好,自己来到兽人世界,遇到了弗里曼还有城墙哥等人后才有的。 尹瑞斯斯话少的孩子,你不问他是绝对不会跟你说话,林晓虽然也不是什么太多话的人,但是两人这样走着实在有点那个什么,于是一路来,林晓只能多找点话题,一边走一边向谈论瓦尹部落的一些事,尹瑞斯虽然不是很好的导游,但是一路来两人也算是相谈尽欢。 看到狐族长家门上那座很牛气的牛头骨架,林晓知道到了,“尹瑞斯,谢谢你!这个给你。”说着林晓把一小袋肉干塞到他怀里,这是他给小比洛和瓦鲁做的小零嘴,把比洛他们吃的没分寸,所以他带着保管,尹瑞斯和瓦鲁、比洛看以来没差几岁,应该也会喜欢。 看着林晓给他的东西,是肉干,闻着就很香,一定很好吃,但是一个雌性尽然给他吃的,尹瑞斯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他还是第一次收到雌性的礼物,“那个、、、下次再见!”说完不等林晓的回答,闪身不见。 独留下在原地的林晓愣了两下,怎么也没想到人就这么不见了。但是林晓也不得不感叹雄性兽人之强悍,就是这么个害羞的小兽人,那速度也不是他这个他能比的。 “晓晓,刚才那个是尹瑞斯吗?”不知什么时候赛维已经出现在他后面, “嗯..”林晓还在看着尹瑞斯离去的方向,对于赛维的问题下意识的点头。 “啊——!真的是尹瑞斯吗!是尹瑞斯吗?”赛维惊讶, “是的,赛维叔叔,尹瑞斯跟我说话很奇怪吗?”林晓不明白为什么赛维叔叔一副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样子,尹瑞斯虽然的确话少,但是只要他问还是会回答他,不是不理人的人。 “也不是很奇怪,只是——吧——”帕维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一副高深莫测,但是最后只是叹了一口气,弄得林晓心里不上不下的,恁不自在。但是林晓想在问,帕维都不再多说,看向旁边的赛维叔叔,但是很奇怪的是一向爱说话的赛维叔叔竟然也闭口不语,还若有若无的一眼一眼的看林晓,林晓更是不安心,为什么他总觉得赛维叔叔那眼神有点幸灾乐祸呢???? 本来林晓以为只有赛维叔叔、帕维叔叔和他去采集,到了部落中心广场,还有几十个雌性在哪里。 “你好,我叫维拉,迅狐族。” “你说赛维说的晓晓吧!我是蛇族的可瓦斯。” “你好,我是--科里,很高兴认识你林!” “你好....” “.......” “........” 看到一个两个走到自己面前,行见面礼,自我介绍,林晓有点不知所措,但是还是很好的摆出微笑,回礼,一年过去,林晓已经对兽人之间的礼仪很熟悉,做起来更是自然。 “晓晓不介意吧,我们没有跟你说,就叫了那么多人。”帕维对着林晓歉意的笑了笑,“我只是觉得晓晓找的吃的我们都不知道,想让他们学学,晓晓也知道兽人冬天食物太少,我们知道的吃的种类也太少。” “怎么会呢?我不介意,我很高兴大家愿意接受那些食物,也希望大家食物越来越丰富。”林晓真是这样想的,人的智慧是不穷尽的,只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那些食物,才能找到更多的食物,很可能水稻小麦就能找到了呢!一年多没有吃大米,这对于一个二十多年以大米为主食的人来说,大米现在已经成为林晓一种执念。 “那真是太好了!”其实不争的林晓同意就带人来,他知道是很失礼的,他这样做带着计算在,但是为了族人,帕维不得不这么做,但是林晓能够毫无不介意,帕维真的很高兴。 一群人,在巡维队的保护下,他们进行了采集,他们没有去太远的地方,只在瓦伊部落的外围,不过收获颇丰,最让林晓意外的是瓦伊部落周围尽然有一大片花生,相信如果去远一点的地方还会有很多,有花生就有花生油,不用吃荤油真是太好了。 中午,午饭是他们去采集的人一起吃的,林晓教会了他们一些简单的处理那些野菜的方法,和用调料做几道菜,在这个过程中,林晓很快熟悉了其他人,活泼爽朗的维拉,大方气质型的可瓦斯,乖乖型的科里。 林晓还是没有找到机会跟梵塔说结伴的事,倒是梵塔先提了出来,梵塔通知他三天之后举行结伴仪式,都没有跟他商量,就决定了,看那理所当然的语气,林晓愤哼!真想问一句,谁答应过他要跟他结伴了,但是他还是理智的没有问出口,两人都这样,再问就太矫情了!!! 三天,还要三天,他就要跟一个人结婚,那个人还是一个男人,林晓突然有点婚前恐惧症,真是的梵塔不会早点告诉他,让他早做准备,心里埋怨。但是他现在一点也没想到梵塔和他一样,也是到了瓦伊部落知道弗里曼和艾萨克要结伴才决定的。 第51章 结伴 结婚,多么让人期待而美好的词语,曾经少年的自己也幻想过,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挽着自己美丽的新娘,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走进神圣的殿堂;幻想过自己拥有一个温婉美好的妻子,在自己和妻子共同的努力下,他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幻想过,两人的期待下拥有一个可爱的宝宝,一家三口幸福而快乐的过活。虽然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或是不如意,虽然可能话累,但是一家人都在一起,一起分享一起承担,过着平凡,平淡,却满足的生活。 现在他要结婚了,站在高高的祭台上,他没有穿着打领带的西装,但是他穿着爱人为他亲手捕猎的毛皮;和他结婚的不是美丽的新娘,但是有一个眼里只有他的兽人;他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但是有着祭台下露着真挚祝福的不熟却又友好的兽人们。 那着骨头权杖的祭祀,站在他们面前念着祭文,听不懂,却不妨碍每个听的人的虔诚,林晓不懂,他也没有这些人的崇拜和虔诚,但是他还是认真的听。很久祭祀终于停了下来,下面的兽人们也没有刚才的严肃,露出骚动,一个个跃跃想试,林晓不解。 “你们有谁不同意他们结伴吗?” 啥——?林晓有点呆了,祭祀问的是什么意思,这是神么情况? “吼!——吼!——吼!!”下面没有结伴的兽人几乎全都站到了前面来,其他人也默契的让出空位,他旁边的梵塔也同时变成兽型,吼了一声出现在那些人前面。 现在林晓不呆了,他终于想起兽人结伴好像有“抢亲”的这一部分,当然这里的抢亲是没有恶意的,雌性珍贵,能拥有一个自己的雌性,和自己所爱的雌性结伴,是一件让人嫉妒的想揍人的事,再加上兽人的好战,这是多好的一个揍人的机会,也是结伴的雄性兽人向自己的爱人展示自己的时候,兽人是不畏惧挑战的,当战则战,不会因为人多而畏惧,当然,群殴虽好,下手的人也不会不知轻重把结伴的人打趴,让结伴进行不下去,兽人是很有分寸的,影响别人□的人,是会被雷劈的! 当然,如果真的有人想要抢亲,是可以的,但是,不是只有战斗简单的来决定的,还要问过当事人同意,你才能算是抢亲成功,但是兽人对于结伴、对于伴侣都是真诚的,已经站上祭台的兽人们,就是已经走好了一辈子在一起的人,反悔的几乎没有,当然特例还是有的。 知道真么回事,林晓只是看着在群兽中战斗的白老虎,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谁然他们动作太快,但是林晓还是努力看着。担心,是有的!但是他更想记下,他个在为他战斗着的身影,不想错过,也不能错过。 兽人们很有分寸,出了一口恶气,感叹一下:少了一个未结伴的雌性,自己什么时候能更雌性站上祭台。大家默契的停手。 “现在还有谁不同吗?”这次不是刚才的形式,这是真的在问,是真的再叫想要争取的人,林晓和梵塔来到瓦伊部落只是几天,根本没认识什么人,他们的魅力强到让人一见钟情二见钟情的地步,更何况他们两个本来就成双入对的,应该是不会有人出来吧!林晓这样想着,但是看到站出来的人,林晓傻了? “我不同意。” 尹瑞斯?怎么是那孩子? 尹瑞斯完全没有理会周围兽人们的惊讶,直接看着林晓,眼里全是真挚,“林晓,我尹瑞斯,寻狐族,今年十四岁,真诚的想要你成为我的伴侣。” 林晓这次更傻了,他被人告白了,不应该是求婚了,被一个只见过一面,还比他小八岁的人,要问林晓是什么感觉,他真的说不出来,这样违反常规真的可以吗,可以吗?这是什么情况,林晓有点想晕的冲动!!站在他前面义正言辞的更他求婚的人,真的是那个谁句话就脸红的羞涩的小孩吗?会不会是被什么妖怪附身了?林晓会这样想,是因为他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到,兽人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雄性,在追求自己喜欢的雌性时,多会无所不能的,只要是兽人就有其天性。 “吼~吼~尹瑞斯好样的,不愧是我寻狐族的雄性!!!” “嗷嗷~嗷!!!!好样的尹瑞斯,好样的尹瑞斯,不愧是雄性兽人……” 尹瑞斯这种没有成年看上成年的雌性,想要他成为自己的伴侣的事,在兽人世界不是没有过,兽人十八岁成年,可以与雌性结伴,雌性二十岁成年,二十八岁之前必须结伴,如果超过二十八岁,还没有找到心仪的兽人,就由族长安排其结伴。而尹瑞斯现在十四岁还有四年成年,林晓今年二十三岁,还有五年才到二十八岁,那么如果林晓真的愿意的话,他和尹瑞斯在一起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是在林晓答应的前提下。 林晓实在想不通,尹瑞斯这个小家伙怎么会更自己求婚,眼睛盯着尹瑞斯,仔细回想,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是让尹瑞斯回想要更自己结伴,想了半天他还是想不出来。 梵塔看着林晓一直盯着那个跟他告白雄性兽人,是的是兽人,虽然是是没有成年的幼崽,但是在兽人争夺伴侣的事上,没有成年不成年之分,尹瑞斯敢出来向林晓表达爱意,从那一刻起,梵塔就不会把他当成幼崽看待,而是情敌!!他可不乐意林看着自己的情敌,虽然他知道林不会对那个兽人有意思,但是他还会吃醋,谁让林看着别的兽人的呢!兽人的占有欲是很大的。林晓感觉到自己的手被握紧,转头看向他傍边高大的兽人,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林晓还是看出他的不快,林晓用手回我住梵塔的手,以示安慰,现在下面的人们已经安静下来,大家都在看着他,尹瑞斯也在看着他,真诚的眼睛,等着他的回答。 虽然还是有点搞不明白,自己那点引来尹瑞斯的告白,但是现在林晓也清楚这是该干什么,“尹瑞斯,我虽然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向一个之间过一面的人告白,甚至要结伴,但是,我还是相信他是认真的……” “那么林晓你……”尹瑞斯知道他的话有多突兀,但是听到林晓的话,听到林晓相信他的话,他还是忍不住开口。 “林~”梵塔不乐意! “好了,听我说完!兽人一族对爱情真挚,我从不怀疑,但是我还是要郑重的向表示抱歉。因为我已经有了爱人,有了想要和他过完一生的人,我不能因为你,而放弃他,那样我的感情也太不真了,你想要的雌性也不会是这样的吧!所以尹瑞斯你应该早就知道我的回答了的吧,对于你的,我只能说抱歉。”林晓很郑重说,向他表示自己的拒绝,他没有在把尹瑞斯当向瓦鲁和比洛一样的小孩,这样是对于尹瑞斯他唯一能做的。 “是呀,我早就知道答案的。”尹瑞斯又变成了那个腼腆的少年,对林晓和梵塔深深的鞠了个躬,“很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只不想自己后悔而矣。”说完转身离开。 看着少年离开的背影,林晓只能说抱歉。 林晓的结伴仪式,在这个小插曲之后,在大家的祝福下完成。第二队轮到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一对,由于两人都是兽人,就没有林晓他们这么麻烦,不用同意不同意直说,直接上来就揍,又是一场群架,但是不是向雄性和雌性结伴那样意思意思,这次是两人都被揍,一方的族人揍另一方的族人,这场面,怎一个乱字了得。 晚上,篝火晚会是不可少的,但是这没有林晓他们什么事,因为林晓早早的被梵塔打包回屋,至于干什么,当然是洞房花烛夜这档子河蟹 、河蟹的事情。 昨天晚上梵塔似乎特别有兴致,再加上他故意点火,于是折腾的太厉害,天快亮了两人睡下,导致的后果就是,梵塔第二天精神饱满,春风无限,而我们的主角林晓,则一天没有出门饭,也是在床上吃完的。 梵塔去打猎,两个小的昨天都被赛维带走,估计只今天是不会回来,于是只有林晓一个人在家,林晓在无聊一下想起了,从鱼人族那里得来的圣药,那个时候忙着赶路,也没有吃,后来就忘了,现在想起来,林晓翻出来,看着手里小指头大小的丹药,所谓的延长生命的药,这要真的管用吗?现在他跟梵塔是真真的在一起了,一辈子多长啊!无论管不管用,他都要试一试,下定决心,林晓仰头,把那一颗药吞下 第52章 圣药风波&离开 痛,难以言喻的痛,痛进骨髓,身上像是成千上万虫子在咬,没有哪一处不痛。林晓蜷缩着身子在床上,黑色的碎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伏贴在苍白的脸庞,隆起的眉头,紧闭着眼睛,任谁都能看出主人的疼痛,只有那轻微蒲扇的扇羽,说明着主人还有意识,还在与疼痛战斗。 现在林晓在心里骂娘,如果早知道会那么痛,他一定不会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吃下去,鱼人族根本没有告诉他吃药还会那么痛,一群不负责任的家伙!他咬着自己的嘴唇,坚持着不让自己昏过去,希望梵塔能快点回来。 今天,梵塔没有去很远的地方打猎,因为他想快点回家,所以只在瓦伊部落外围寻找猎物。他今天的运气不错,出部落没多久,他发现了一头羊角鹿,林挺喜欢吃鹿肉的,这只大小也正好。羊角鹿这样的野兽,除了角有点长,跑得快一点,攻击力不大,对于梵塔来说,捕猎羊角鹿还是很简答的事,只要在它专注吃草的时候,悄悄靠近,然后找准机会,一招毙命。 扛着羊角鹿,高兴向家门走的梵塔没有看到林晓在院里,门和他走的时候关着,他认为林晓还在睡,想到着梵塔嘴角不自觉的上翘,轻轻的放下猎物,洗了个手,准备推门进去陪一起睡,可是看到他的林蜷缩的身子,苍白的小脸,梵塔一下慌了,“林?林,你怎么了?”梵塔慌张的抱起床上一动不动、毫无生机的林晓,胸口轻微的起伏,让梵塔林还活着,你怎么不应我呢?林!梵塔摇着怀里的人,今天早上不是还好好的吗?“林,林...林...林.........”梵塔急得哭了出来。 温热的液体,滴在自己的脸上,有人在喊他,好熟悉,好熟悉,是梵塔,他一定着急了,林紧闭的羽扇动了动,“梵、、、塔。” “林...”梵塔听到怀里的声音,抱紧怀里的人,低头亲吻着他的脸颊,眼泪已经不受控制的流出来,“林!...林...林。” “梵...塔..我没事。”林晓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庞,还有着恐惧,残留着彷徨,这是他的兽人,是要他陪伴他一身的人,他努力的抬起自己手,轻抚着兽人脸庞落下的泪,“梵塔,我没事,好了,我没事,不要哭,很丑!” “林,没事的吗?林好了吗?”梵塔担心的问, 努力的露出一个安稳的微笑,“我真的没事了,现在只是没有力气。”林晓说的是真话,现在已经不疼了,只是身体还残留着刚才的痛感,没有力气。 “林,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林晓看着抱着自己自言自语的兽人,心里一阵心疼,努力回抱的兽人,轻声的安抚,“我真的没事了,好了,梵塔别怕。” 过了一阵,梵塔终于镇定下来,“林怎么了?早上我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 “我吃了那颗药,后来就昏了过去,现在没事了。”林晓轻描淡写的说完事情的经过,但是梵塔又怎么会相信就如林说的那么简单呢!刚才进来,那毫无生气的林,他都不敢回想,如果林正的出来什么事,他该怎么办。现在林这样说,梵塔也不准备再多问,他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以后对林要更好,更好。 “林,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有哪里不舒服告诉我。”梵塔轻声的说道,“哦!我们现在去找巫医检查一下。”梵塔终于想起来还有巫医,他要带林去检查,说着拿了一块兽皮,抱着林晓就往外走。 林晓虽然感觉已经没什么了,但是他没有阻止梵塔,任由他抱着去看巫医,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梵塔才会真正的放心。 巫医并没有检查出什么,只是说好好休息,于是林晓又被梵塔禁止下床,这已经是多少次了,从来到这里一年多里,林晓被命令躺在床上的时间,多的让咂舌,该说他运气不好呢,还是运气不好呢? 梵塔并没有因为检查吃什么不对而放心,这次林晓真的吓到他了,从晚上梵塔抱着他比以往紧的手臂,从他每天打猎都匆匆的回来,从他每天出门不舍的眼神,林晓都知道他有多不安,但是林晓也没有好的办法,这只能用时间才能冲淡,现在林晓能做的只要好好的养好身体。 雨季在这匆匆忙忙中到来,大雨连天,一下就是十多天,可能也不会停一次。屋子在雨季来临前,梵塔已经整过一次,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潮湿的空气,潮湿的土地,让人很不舒服。梵塔每天需要冒着雨出去捕猎,每天回来,湿漉漉的,林晓看了心疼。兽人身体虽然很好,不会因为淋一点雨生病,但是冒雨捕猎比起平日要危险的多,每次梵塔出去,林晓就不禁紧张的等待他回来。 圣药的风波已经过去,林晓感觉不好什么,不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他还是和原来一样,他甚至怀疑这圣药根本是假的,根本没有圣药这东西,只是传说。他不相信要在的他已经会生孩子,但是也没有什么好悲伤的,本来这件事都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当雨停下来,阴沉的天射出第一缕阳光,整个部落沸腾起来,这意味着雨季过去,秋季的到来。在一样的季节里,梵塔和林晓他们离开了瓦伊部落,跟着他们离开的还有新婚夫夫弗里曼、艾萨克。弗里曼因为林晓的一句蜜月旅行被拐走,艾萨克是伴侣去哪,他在哪。其实林晓和梵塔都知道弗里曼他们两跟他们,更多的是因为不放心,梵塔一个人带两小一毫无攻击的雌性穿越森林。 他们的地点不是霍蒙森部落,不,应该说他们下一个目标不是霍蒙森,但是它是他们的最终目标。他们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圣地,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大巫,林晓怀疑也是穿越者住的地方。 “林该起来吃饭了。”梵塔端着竹碗,在看在自己睡的香的伴侣,心里一片柔软,虽然想让林多休息一下,但是林已经大半天没吃东西了。 “嗯…?”林晓睁看困倦的双眼,朦胧的眼睛,看向梵塔。 看着自己刚睡醒还没有清醒的伴侣,真是太可爱了,忍不住亲了亲林的眼角,“林,该起来吃饭了。” “啊?我们什么时候停下来了,怎么不叫醒我吗?”林晓看了眼周围的环境,眨了眨眼睛,他也不知道他今天为什么那么累,不小心就在梵塔的背上睡着了,都怪白老虎的背太舒服。 “林晓哥哥,现在已经天黑了,你真能睡,都快变成小懒猪了!”比洛手里拿着一块肉啃,还不忘吐槽他,死小孩,竟然敢把他比作小懒猪,下次一定不要才给他讲那些童话故事了。 “林,是不是那么不舒服?”梵塔有点担心的问。 “没有,只是有点累,想睡觉,睡饱了就没事了。”林晓不在意的回答,其实他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好,挺多是这两天赶路,累了吧! “那我们明天不敢路,休息一天。” “不用了,今天晚上好好休息,明天继续上路。”林晓看着梵塔,“我真的没事,梵塔!如果我觉得不舒服,我会告诉你的,真的!”林晓保证。 “好吧!”梵塔对于林的要求一向不能拒绝,只能妥协,“林如果有哪里不舒服一定好告诉我,知道吗?” “你们两个不要把我们忘了,在哪里甜蜜,好吗?”弗里曼恨恨的,不满道。 “亲爱的,快吃。”弗里曼还想说什么,艾萨克已经塞了一块自己刚烤好的肉,给他。 “哈哈,亲爱的,快吃~噢!”林晓学着艾莎克的话,对弗里曼挑了挑眉,敢笑话我,哼! “你~~”弗里曼生气的狠狠的咬了一大口手里的那块肉,好像那时林晓的肉一样, “林,快吃饭。”梵塔揉了揉伴侣的头发,他的林现在越来越活泼了,这样很好。 “哈哈哈,林快吃饭~噢!”弗里曼大笑起来。 “梵塔,你也吃。”于是林晓淡定的跟梵塔你一口我一口的喂饭,直接无视弗里曼,弗里曼笑了半天,当事人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也没意思,狠狠的瞪了,淡定的在自己面前恩爱的夫夫两,弗里曼自己咬了一口的肉分成两半,把半块塞到艾萨克手里,然后自己低头肯肉。 艾萨克看了眼自己手里,不完整的肉,一直微笑的脸,笑容似乎更真一些。 他们又走了三天,林晓依旧困顿,每天都感觉身体很乏,想睡。梵塔没有办法,只能抱着林晓赶路,他不知林晓怎么了,但是他担心,心里着急。这里离哪个部落都不进,想找巫医都很难,他不敢停,只能赶路,希望快点能回答部落。 “梵塔,我不要担心,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一点事都没有,我睡睡就好。”林晓想让梵塔不要担心,但是他又不知道怎么能让他不担心,他也不知道他怎么了,原来以为只是因为赶路累的,但是这几天下来都这样,还说他身体没事,他自己都有点不信,但是他又确实感觉不到身体有任何问题。他好歹也是医学院出来的,虽然在这里没什么用,但是对于自己的身体,林晓还是很清楚的。 “我们还有一天,就要到圣地了,我们可以去哪里,大巫那么厉害,给林晓看看一定没问题的。”弗里曼看着两人担心,提醒道, “大巫又不一定在。如果不在,林晓哥哥怎么办?”小比洛鄙视的看了弗里曼,他也很担心长母。 “反正在不在去看了才知道,我们走快点,尽快到哪里,如果不在,我们在打算。”艾萨克道, “你们真是的,我只是困,没什么事,不要说得我快死了一样好不好?”这几个人真是的!但是林晓知道他们都是因为担心他。 “等你一天到晚,睡得像猪一样在说话!”弗里曼对林晓不满,作为一个雌性,怎么一点也没有雌性的自觉,一点都不可爱。 “好了,休息好了赶路。”梵塔发话,轻轻的抱起林晓,“林,如果还困,再睡吧。没事,到了我叫你醒。” 第53章 圣地 一颗一颗圆润的鹅卵石铺成一条羊肠小道,小路两旁是一排整齐的花树,花树上看满了一朵朵粉红娇嫩的小花,有点像樱花,又有点像桃花,林晓认不出来。他们一群人顺着小路走去,慢慢的小路变宽,最后豁然开朗,这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山谷,山谷很不大,站在谷口一眼就能看全。 最先看到是山谷中央房屋,房屋是两层小楼,从二楼阳台栏杆雕花,还有窗户开放方式,就可以一眼认出这座楼房是欧洲中世纪典型的方格,门房上那一个白蔷薇标志,雕刻得栩栩如生,很明显表示这屋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小楼正前方有一个喷水池,也不知道主人是怎么把水弄喷起来的。中间一座自由女神,女神微拢着的洁白的翅羽,双手交叉于胸前,微闭着双眼,在虔诚的祈祷。屋前的草地整理得很平整,一直延伸,屋的左边,一大片花海,娇艳欲滴的玫瑰,完全符合欧洲贵族的审美观。房屋右边的,最显眼是一个秋千,秋千两边有两株白蔷薇花搭成的花架。 这样的场景,林晓都快以为他有穿越了,是谁那么神,尽然能把欧洲别墅搬到这来,林晓想想他来到这这么久,除了吃的和一些必要的用的以外,他好像都没有什么改变。他和梵塔在霍蒙森部落的家,回去后一定要好好整整,不然太丢脸了,同样是穿越者差别怎么那么大呢!他虽然不能弄成这么高端大气的别墅,最起码也要有的农家乐风格出来。 “梵塔,我们回去重新建房子吧。”林晓对旁边的梵塔说道, “嗯。”梵塔认真的点头,表示赞成。原来他还觉得他的房子已经不错,但是现在看到这座房子,梵塔才知道他的房子实在是太差了,他一定也要给林晓一座这么漂亮的房屋,他的林值得最好的。 “林晓哥哥,我也要帮忙建漂亮的房子!”小比洛高兴的说, “你们是谁?怎么擅闯圣地 ?” ————————— “oh, my god !亲爱的林,你也是穿越者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传说中被所有人敬仰的大巫,眼前的金发帅大叔,给林晓一个热情的拥抱。 “是的,我是也是穿越来的,我是l地人,你是哪里人?”遇到老乡,林晓不自觉的换上c国标准普通话。 “我是y国人,叫我艾伦就好。”金发帅大叔也用普通话回答林晓,但是标准二字那就谈不上了,还有有点怪怪的。 林晓这时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艾伦不是c国人。他、程强两个穿越到这里来的人,都是c国人,又遇到穿越者,林晓理所当然的认为是c国人,但是没想到竟然是一个老外。幸好老外帅大叔听得懂、还会说c国语言(虽然说的不咋地,但是他英语不也是很烂吗?咋都理解。),不然刚才他就尴尬了。 “真的很抱歉,我刚才太激动了,情不自禁的用了自己国家的语言。”林晓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犯了低级错误,林晓主动道歉。 “oh!不用道歉,亲爱的林,c国语言是很棒的语言,我非常的喜欢,虽然我说的不怎么好。”艾伦理解的道。 “不,您已经说的很好了,在我见过的外国人中。”林晓客气的说到,心里想,他见过的外国人,他们学校那几个英语外教,艾伦确实比他们说得好。 “是吗?我真的很高兴。”艾伦高兴的道, 于是两人继续用c国语言话,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起来。旁边一二三、四五六个兽人早就被两人忘后面去了。 一二三、四五六兽人根本听不懂两人在说些什么,弗里曼觉得没意思主动拉着艾萨克出去打猎午餐,小比洛和瓦鲁也早就不知道跑去哪里玩去了,只剩下两只雄性,默默的坐在自己伴侣旁边,温柔的注视着聊得开心的伴侣。梵塔和金两人不经意的看到对方,略略点了一下头,马上转过视线,继续看着自家伴侣。 和热情的金发帅大叔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通过聊天,林晓知道了热情的金发帅大叔,全名叫做艾伦威尔伯努列,据说是一个研究物理学方面的科学家,他是自己做实验的时候,出了意外,把自己给炸死了,醒来就传到了别人身上,成为了霍蒙森部落的巫医。由于他的到来,让着个很落后的兽人世界有了新的发展,不知怎么,就被人尊为了大巫,反正他到这里已经一百多年了,今年他已经有一百二十一岁了。 金发帅大叔还很得意的说到,他现在是寿命最长的地球人。林晓很想提醒他,现在是兽人世界,一百多岁算过毛球,这是正值壮年的年龄,而且他连身体都不是自己的来算什么地球人! 最后了林晓还是没说,打击老人幼小的心里不好,c国人从来都讲究尊老爱幼的,他可是一位合格的c国人!!! 从来到这里,林晓就一直处于兴奋状态,又遇到同为穿越者的热情金发帅大叔,于是情不自禁多聊起来,这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现在兴奋过了,林晓不禁露出了困倦,但是看着对面说的开心的艾伦大叔,林晓不想扫兴,打起精神来。 一直关注着林晓的梵塔,当然看出他疲倦了,林这几天一直都这样,主动坐近林晓,让他靠到他身上,林晓感觉到身后的梵塔,转头对了笑了笑,主动的调准一个舒服的位置靠着。 “ oh !你看我,看见林你,太高兴了,尽然忘了林你们到这里来,已经很累了,需要休息。”艾伦还是注意到了梵塔的动作,明锐的观察到林晓累了。 “真的很抱歉,搅了你的兴致,下午我们再继续聊。”林晓的确是累了,艾伦这么说了,他也不推迟。 “oh!没什么,亲爱的林,二楼有房间,你们可以去哪里有一个很好的休息。”艾伦爽朗的道。 “大巫,你可以帮林看一下吗?他这几天一直这样困倦。”一直没有说话的梵塔突然开口。 “呃…?”艾伦反应的一下,终于想到林的伴侣是想让他给林看病,他都有点快忘了,他的身份是一名巫医。可是当医生真不是他的爱好,他的爱好是科研!虽然刚来到这里的那段时间,他凭着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巫医,到后来他适应了这里,他就没有在做巫医了,这里有很多东西值得他去研究,他哪里有什么时间去当医生。距离上一次给人看病,好像是五十年前还是六十年前,他和金在外游历遇到一个受伤很重的兽人了。 今天突然有人说让他看病,他都有点反应不过来。 “林是生病了吗?”艾伦担心。 “也不是病,就是这几天一直全身乏乏的,怎么也睡不够。”林晓真不知道这算不算的上是生病。 “林这几天有没有特别想吃某些东西,或是吃不下食物这样的反应呢?”艾伦心里已经有了猜想,几句问道。 林晓摇头。 “林,这几天吃的比以前少一些,口味比往日要重。”旁边的梵塔说到, 林晓看向梵塔,他有吗?他怎么不知道? 其实由于林晓平时都喜欢吃重口味的菜,吃饭也不是比平时少很多,这些细微的部分林晓当然不会在意到,梵塔却不一样,他可是天天想着怎么才能把他家林养胖一些。林在饮食上的轻微变化,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艾伦也不再多问,拉过林晓的手,开始摸,有点像是c国的诊脉,但是又不同,一阵很舒服的温热,流入他身体,向全身扩散,林晓又一次为这里的巫医医术的神奇折服。 “oh!亲爱的林,祝贺你,你有baby了!”艾伦宣布。 “你说什么”林晓觉得他一定是幻听了。 “亲爱的,你有baby了,你要当爹地了!”艾伦重复。 林晓这次听得清清楚楚,他有孩子了,他一个男人真的怀上孩子了,林晓一瞬间有点茫然和无措。 “怎么了林?”梵塔听不懂baby这个词,他看到林晓的神情干着急。他根本没注意到艾伦说话欢快的语气。 “呃?”林晓看向梵塔,他有孩子了,有了梵塔的孩子,这不是他们一直想到的吗?要不然为什么千辛万苦的寻药,现在他还茫然无措个毛球,还想什么男人不男人的问题。林晓一下子想通,再看看梵塔着急的样子,林晓又有点不好意说刚才他是因为知道自己怀孕了,才会那样。 “林,说话呀?无论怎么了,都有我在。”梵塔放慢语气,看着林晓,轻声的安慰味道。 “呃?”这人想哪去了,难道他以为自己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吗?林晓黑线(他也不想他的反应有多让人误会),“梵塔,我们有孩子了。” “呃?”这回轮到梵塔愣了,“你说什么?我们有孩子了吗?” “是的。”林晓郑重的点头。 ‘太好了林!“梵塔这次没有只是勾唇浅笑,而是整张脸都裂开,笑了出来,激动得抱着人亲。 屋里另外两个人早在梵塔和林晓说话的时候,就识趣的早不见了,一切和谐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文文将在这个月完结!!!!感谢亲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第54章 结局 十八年,时间一晃而过。 林晓已经四十岁,但是他并没有老去,如果以前林晓还怀疑的怀,那么现在林在完全相信那颗圣药作用。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太多的是痕迹,与十多年前比起来他的脸没有什么变化,如果硬要说变化,那么就是变得更成熟更加有气质,他的脸上更多的是恬适和幸福,这让人一看就可以知道,这个人过得很不错,生活美满。 十多年过去,林晓从没有后悔他成为梵塔伴侣的决定,就如同在兽神面前的誓言一样,他们过得很幸福,梵塔从没有让他失望。 他和梵塔只有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小兽人,过了今天,就不能称为小兽人了,就要变成成年兽人,他这个做母父的人为他感到高兴。所以,今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宝贝十八岁生日,十八岁兽人成年的日子,他们决定请客吃饭。 邀请可吃饭,当然要做好丰盛的饭菜等待客人的到来,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c国人,林晓对于请客是一件很重视的事,这不像朋友一起聚餐,随便点也行,请客是正式的。 梵塔和林森两父子已经被他分配去打猎,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准备好一些材料,等他们把肉带回来,就可以直接下锅。 今天他准备做八个小菜,这是正宗的c国宴请宾客的菜数。 小鸡炖蘑菇、清蒸银鱼、糖醋排骨、青笋炒肉片,四个煮菜。山药木耳、凉拌折耳根、离皮花生,三个配菜,再加上一个一样丰富的三鲜海带汤,八个菜恰恰好一桌。是不是觉着他安排的菜太素净清淡了?特使他特意为之,因为今天还有两个大菜,要知道兽人的胃可是很大的,这小小的八个菜怎么能喂饱他们呢!在兽人世界烤肉是不可少,这也是今天的大菜之一,林晓决定来一个风味烧烤,另一个大菜,是人多吃饭最好的选着,既方便又好吃,那就是火锅!兽人世界,无论是雌性还有雄性都比较能吃辣,喜欢重口味的菜,麻辣火锅最为合适。加上这两大刺激性重的大菜,刚才那些八小碟就变得合适,不在显得素净。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把干蘑菇木耳泡发,把青笋山药切好,把后果底料汤准备好,把烤肉酱调好,林晓心情愉快,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在厨房里忙来忙去。 一切准备就绪,林晓觉得他似乎还忘了什么,想了想,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他忘了蒸米饭了!这可是主食,绝对不能少。 水稻已经在十年前,他和梵塔去游历的时候找到,现在部落里的人们已经完全接受这种能吃饱、好储存的新食物,大家都学会种植水稻,也会种植其他蔬菜,部落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 说到部落的生活,就不得不说,他的现在的住处,自从看到艾伦那座中世界宫殿后,林晓励志要改变生活住处,中世纪宫殿是没那么容易建成的,他可没那本事,但是弄一个农家小院,使用又好住,现在林晓住的就是这样的房子,霍蒙森部落,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房子,部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晓拿着米斗,进屋那米,还没出来,就听到院子里,‘碰’的一声,这是重物落地的声音,只要听到这个声音,林晓就知道是梵塔和林森回来了,林晓扬起笑脸走出去。 刚走到门口,梵塔已经到他面前,接过他手里的米斗,顺便在他脸上亲上一口,林晓对梵塔微笑了一下,示意他孩子还在。 对于兽父母父这些的互动,林森已经很淡定,习以为常,可以视而不见,自己任命的处理猎物,他可不会打扰,小时候的他可能还会,但是现在他已经不会,今天过后,他可是成年兽人,怎么还做跟兽父挣母父的事呢!太掉价了! 林晓看着他任劳任怨的在工作的孩子,心里一片温暖,兽人孩子就是好,特别的招疼爱!当年他生了林森后就不肯在生孩子,因为他想给这个孩子全部的爱,林晓一点都没有后悔,而梵塔为妻命是从,更何况生孩子是件痛苦的事,梵塔也不想让林晓再受一次,反正孩子他们已经有了,也没有什么遗憾。 “米我自己来,不赶紧去帮木木。”林晓踢了一下还在自己身边磨蹭的到老虎一脚,梵塔委屈,不过他还是把米端到厨房放下,然后去帮儿子。 林晓走到正在工作的孩子身边,十八岁的兽人,已经人高马大,早比他高上两个头,但是他在父母面前孩子在大,他依旧是父母的孩子。 林晓伸手揉了揉蹲着处理猎物的年轻兽人的头,林森感觉到母父的,习惯的蹭了蹭,回头望向自己的母父,“母父。” “木木真乖,真能干,不知哪家的雌性有福气被我们家的木木看上,以后就有福了!”林晓感叹。 林森听到自己母父的话,面瘫的脸,不禁抽了抽。这可是雌性都被当做宝捧着的世界,别人家只有母父愁自家雄性到不找雌性的,他家母父可真对他自信。 林晓看到自己面瘫的儿子,表情裂开,心情愉快。如果说这十几年来,他有什么后悔的事,就是任由儿子长成了和梵塔一样的面瘫,小时候木木本来很可爱、很多表情的,不知道长大了怎么变成这样。于是林晓从此以逗儿子表情崩裂为乐趣。 林森,小名叫木木,不用想就知道他这个小名是怎么得来的,只要看他的名字就明白了,木不是很多吗?木木是他和梵塔唯一的孩子,他除了遗传了林晓的黑发黑瞳,其他的都很像梵塔,脸有七分像,勤奋能干也是不差,面瘫更是学的十足实,林晓都有点怀疑兽人世界是不是流行面瘫款。 “母父今天给你采了你爱吃的草莓果,兽人把他送给了别的雌性。”林森趁着兽父去厨房,给母父告状道,虽然他不能跟兽父强母父,但是他可以告诉母父兽父的恶行,谁让他把他要才给母父的果子送给其他人。 “哦~!”林晓声音故意多长,“等会我收拾他。”林晓转去厨房转身去了,一进厨房塔就对上梵塔委屈的眼神,梵塔明显听到了木木的话,看到面瘫装无辜,林晓实在无力,林晓拉了一下梵塔,“好了,我还不知道你们父子的那点把戏。”每次林森准备送他的东西,无一不被梵塔阻挠,兽人都认为自己的伴侣所有的东西都要是自己给的,不然显得那个兽人无能,但是林晓对着很无语,“梵塔你太霸道了,木木不是别人,是我们的孩子。” “是我们的孩子也不行,你的东西都要是我准备。”梵塔道, 林晓无语!这叫什么吃醋法。 下午,人陆陆续续的到来,第一个到得是玛雅和阿朗这一对,阿朗在多年默默付出之后终于打动我们的巫医,抱得美人归。第二个到得是赛罗斯约斯夫夫和他们的小雌性,可惜年龄跟木木相差太小,不然可以作他的儿媳。第三个来得时弗里曼和艾萨克,他们这些年大多在霍蒙森部落和瓦伊部落两头跑,因为他们担当了学习霍蒙森部落新事物,回去传授给族人的重任,至于狼族族长和狐族族长之位?赛维和帕维先后又生下了两个小兽人,弗里曼和艾萨克解脱。之后到的是城墙哥夫夫,至于他们家那对可爱的双胞胎,两兄弟哥两好现在不知道在世界那个地方游历,城墙哥和他的伴侣后来还生了一个小雌性,倒是只比木木一样大,他们是同年出生的,但是人家在貉泽族有心仪的对象,木木没期望。最后族长夫夫和艾伦夫夫同时到来。小比洛和瓦鲁也出去游历,但是他们带着任务,他们接下了族里,寻找发现更多食材的事,没有回来,林晓都点想念,不过,总是会回来的,对于两人林晓还是很放心的。 林晓并没有把饭桌摆在屋里,而是在院里点上一大垄篝火,摆上一个圆桌,大家就围着圆桌,边烧烤边说笑,好不自在,林晓还拿出了在木木满月是埋下的竹叶青,今晚注定是个不醉不归之叶夜。 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章完!番外我写了一个,至于其他的番外,以后再说了。 墨墨马上要出新文,《穿越之小牡丹》,喜欢的亲们可以去看看。不过今天早上编辑不在,还没能挂上去,不过也大概就这一两天事,希望喜欢的亲捧场。 第55章 天才家族中的天才(番外) 他叫做艾伦威尔伯努列,出生在y国,伯努列世家,拥有伯努列这个姓,就注定了他出生就被人关注。 伯努列家族,是y国老牌世家,他能y过上流社会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就算是y的统治者也要对伯努列家族的人礼让三分,轻易的愿意得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原因,这是因为伯努列世家的特殊性,伯努列家族之所以出名让人敬畏,不是因为他们权,也不是因为他们的钱,而是因为他们的智慧。 是的,是智慧。这是被誉为上帝赐福的家族,他们拥有他们不能比及的智慧,一个天才的家族。要拥有怎样的成就,才能奠定一个家族的智慧,才能被人称为天才家族呢?可以确定,那绝对不是一个两人的智慧就能做到的。 他的家族从上上上个世纪开始直至今日,他的家族在各个科学领域出现的天才不计其数,犹如璀璨繁星,在物理学、数学、医学方面的成就更是辉煌,出现了三十多个这几方面的科学家,可以说,这几个领域里就是他们家的,这个领域几乎没有出现其他姓氏,就算出现那也是他们家族的人不愿意研究的领域,或是由他们的思想延伸的边角,这样的辉煌是无人能匹及的,是让人敬畏的。 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天才家族,是科学的先导者。哪个国家的领导人愿意得罪这样的一个家族呢?如果这样做了,全国人都会认为这个领导者有病,怀疑他是不是能给人民带来好的生活,这是多不智慧的一件事。 他出生在这样的家族,是一种幸运,他为之感到自豪而骄傲,同时这也是另一种不幸,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伯努列有多能出天才,伯努列家只要有孩子出生,知道的人都会感叹即将又要有一个天才问世,如果这个人平庸了,将会有怎样的厄运? 艾伦威尔伯努列,是这一代伯努列家主、物理学的杰出人物柯林豪斯伯努列和数学界天才少女珠珠珍妮的孩子,因为柯林和珠珠两夫妇太热爱自己的研究,不愿意把时间花在其他事上,不肯多生育,所以艾伦成为他们唯一的孩子,这样一来艾伦的出生更加意思重大,更加被人关注。 天才的家族,多么伟大的称号,但是要奠定这样一个家族,这个家族的人付出的,也是常人所想不到的。当然不可能像人们传说的那样,他们家族是被上帝眷顾,被赐予了无尚的智慧。虽然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他也要说,这样的说法简直荒谬!他们家族的天才的中,不乏智商只和普通人一样的人存在,他们能取得成功,是因为他们的努力,所能想到被称为天才的他们童年是怎么过?别人还在跟着父母撒娇时他们在对着复杂难多的数字和图像;别人在娱乐玩闹时,他们在安平的吓人的实验室里暗无天日的做着各种实验;别人在学习苹果为什么会往下落不会往上飞的时候,他们在计算探讨最新兴领域。 如果有人说是因为他们幸运的身在了那样的家族,才成就了他们的天才,不得不承认,是这样的!家族成就了他们,这一点不能否认,因为没有家族上几代大量的资料奠定基础,没有家族不有余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可能也会出现天才,但是绝对不会成为天才家族,但是他们家族也有不是天才的人,他们拥有那些天才一样的基础和环境,但是他们没有成为天才,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无缘无故的眷顾谁! 艾伦威尔伯努列,他是个幸运的家伙,真真的到了上帝的眷顾。他的天才之名,虽然少不了努力和汗水,但是绝对不想那样同家族一些人一样,是用大量的资料数据培养的天才,他是个天才,名副其实的天才,很小的时候就被测定了高达一百八的智商,这让他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让他拥有无人匹及的学习能力,让他拥有最为清楚的逻辑和思维,他的学习可以说是事半功倍。 他和这家族里的学着同样的东西,别人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学会,他却只要看一遍就可以,他和家族的孩子学习进度根本不一样,于是家族只有单独的培养他。他在八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跟着母亲计算那些天文数字,跟着父亲进行那些探讨自然奥秘的实验,他在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实验成果,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已经在物理学界在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人会当天是年轻一辈,没有人敢小视他在这个领域的地位。 为什么说只是在物理学界而没有数学界呢?是不是因为他在数学界没有天赋,那是不可能的!要知道能成为物理学家的人,绝对会是半个数学家,没有数学的基础,根本玩不动物理这一高深的学科。那是因为他不感兴趣,他没兴趣去研究,但是那个数学家敢在艾伦面前摆谱,他一定可以狠狠的打击他,他不感兴趣不代表他不会,只是他不愿花时间去研究探索。为这珠珠夫人一再的为数学界惋惜少了一名天才,但他从来不会去强迫自己儿子喜好,他是一个开明的母亲,也是一个智者,她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每一门科学都是要用生命去投入的,无论你是天才还是普通人,要想获得成就的话。不过,抱怨一下柯林或是偶尔拉着儿子去帮他做实验来时可以的,这是作为生出天才儿子的她特有的权利! 天才之所以能成为天才,他们不一定要具有超凡的智商,但他们一定都具有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独特的性格。只要拥有独特性格的人,他们才会有不同于其他人的思维,才干想,才能发现新的事物,所以别人所科学家都是疯子就是这样来的。 但是艾伦,他不。他热爱生活,关心家人,拥有朋友,也喜欢玩闹,他没有因为他们的高智商而看不起普通人,他也没有因为高的智商而与别人格格不入,变得孤僻冷漠什么的。如果艾伦走在街上,被人一定不会想到他是什么科学家,如果你跟你交谈,你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典型的y国男人,热情奔放,热爱生活,天生带着高贵,与生俱来气质,不会让人高不可攀,而是让人很想和他交朋友。如果硬要说艾伦有什么特别的性格,那可能就是他特别的执着,对于自己感兴趣的方面。 艾伦在二十岁有取得一向成就后,已经后的很多年里再无消息,有人传说这是天才的败落,有人说艾伦已经死于意外,有人说艾伦再做一项伟大的实验,等成功了将会震惊全世界,但是这些都是猜想。 艾伦只是迷上了c国文化,特别是关于道教魂魄之类神仙鬼怪的东西,为此他学习了c国的语言,特地跑到c国考察,然后在收集了资料后,回归他的实验室,闭门不出,没有人知道他们研究什么。 对于科学家来时,几年做一个实验那是正常的事,但是了解自己儿子的父母柯林和珠珠可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们的儿子虽然很喜欢探索新事物,但是绝对不会是那种苦修的实验者,他实验时候也从不会忘了劳逸结合,不会忘记分点时候给自己业余生活,更不会做那个实验做几年,因为很多时候一个内容根本不需要他花几年的时间,于是好奇的父母第一次闯了孩子的实验室。 可是,他们看到的是什么?他们热情、得体、高贵的孩子走哪里去了,这个胡子满脸,不修边幅的看着称量实验器材,完完全全一个疯狂的科学家是谁? 通过了解,他们才知道,他们的孩子在称量灵魂,因为艾伦相信灵魂的存在,还认为灵魂是物质,是物质就会有质量,那个二十一克灵魂的实验给他启发。 意识终于又难题难住那么的孩的父母无比欣慰,他们可不管孩子研究的这有没有意义,科学家不是都把没有意义的东西变成实质和有意义吗?于是两位父母甩手不管。可是他们不知道的事他们将会因为这个失去儿子,如果知道他们一定会阻止吧! 是的,艾伦在实验时出了意外,但是也因为这个意外,他证明了他的实验,因为他是亲身体会,他都附在了他人身上,又活了过来,还不能证明灵魂的存在吗 ?只是可惜的是那没有附在和他同世界的人上,要是这样他还可能称称自己尸体的重量,知道灵魂的具体的重量,为此他感到无比惋惜!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有没有替他称一下。 他来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他成为了这里的巫医,他身边老是跟着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慢慢的改变他的生活,但是他又不想让这个世界不正常的前进太快,他离开这里的人,他找了一个地方独自又进行了的实验,但是意外的是那个傻大个一直跟着他,赶也赶不走,赶不走就算了,反正傻大个很能干,可以为他节省他洗衣做饭的时间,后来的,后来他们幸福的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