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了个尸王》 001淸杨市 清杨市北郊区的杨家沟,这里生活了数十户人家,人口两百余人。衣食都需要到十多里外的一处小镇市集上购买,村中也有十来户人家做点手工零件拿到镇上贩卖,换得些许钱财。村子的年轻小伙基本都跑到百里远的市区中打工养家,家家户户都留有老人小孩守家,养些鸡鸭。 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建设开发,村里的青壮年男女离家到城市的更多了,留在家里的十七八岁青年男女已属于珍惜动物。 村子除了电视信号早在二十年前通了,网络信号一直都是封闭的,就连手机信号都只在两年前才来到这偏僻的小山村。 杨家沟里的住户不是都姓杨,有两个姓,一个杨,一个林。 村里有户林家的小子十五岁就出门闯荡,七八年过去,听说在社会中混的也是人模狗样的,逢年过节回家都会开着辆四个圈的听说叫奥迪的小车,贼贵的! 前几天,这林家小子林元浩带着一拨人来到村里,和老村长说,这是什么市里的考古队。来村外三里山林中探查土质地貌的,老村长也不清楚考古队的和探查土质地貌有啥关系,因为林元浩一把红牛钞票塞给他,足有二十张,晃得他老眼眯成了两条缝。 林元浩为了让老村长更加放心,还从公文包里掏出几张盖着红印的4a纸给老村长过了几眼,然后才又塞回去。 说这些是上面的公文,红头文件都批下来了,工人都准备好了,今天就去开工。 村长想着那块山林也不是村里谁家的果林鸡场,就是个荒山野林的,平日都没几个村里人进去。最多也就是几户村民会去那边捡捡干柴,一些小子拿着弹弓去林子里打个鸟什么的。 就任由林元浩带着一群人,男男女女的七八个去了那个野林。老村长寻思着这要不要给镇里通报一声,但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口袋里还捂着二十张大红牛,这可不好说出去。 “操他娘的!元浩,你小子可别骗我们,活儿没开始干就先散财两千,要是那里没有蘑菇,那两千你给大伙补上!” 一行人走在山间石子路上,一个年约三十的男子骂骂咧咧地走在林元浩右手边,背后背着一个大背包,就是那种登山包,里面鼓鼓囊囊的装了不少东西。 “得了你,没进村前你就瞎几吧地嚷嚷,不就两千块嘛,等一会挖了蘑菇,里面的东西价值有一百个两千块不止。” 林元浩在一行人中走在最前面,他二十四五岁,在这群人中带着路,毕竟这里是他的地盘,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山里小路熟得很。 队里有八个人,其中有个女的,只有十七八岁,表情淡然双目有些呆滞,或者说是瞪着对死鱼眼的,让那本来还算清秀的脸显得异常别扭。其余七个人年龄最大的也不过三十五,除了一开始在和林元浩说话的男人外,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纪。 这伙人说是什么考古队的,其实就是一伙骗子。不然,考古队的怎么会来探查土质地貌?就是闲的蛋疼也没那个专业技术啊! 不过这伙骗子什么都干,从电话诈骗,到马路碰瓷,从装军官骗钱到现在装考古队探查土质地貌…… 因为最近这伙人感到工作越加艰辛,最近的人都学聪明了不少,业务量是日渐减少,不得不想多条法子来扩充一下业务范围,好提高一下团队业绩和收入。 其中一个和林元浩差不多大的同伙最近看小说有点入迷,什么鬼吹灯,盗墓笔记的都看得津津有味。听到众人要提议开展新业务,他马上就想到了倒斗! 一提议,却被众人笑得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只有林元浩听后,眼睛一亮。 他说他村子外的一处林中曾有一座大墓,他小时候曾在附近山坡看到过墓穴道口,因为大雨冲刷把表层泥土都冲去了,露出了洞口。 那时候他才十五六岁,虽然胆子贼大,看到洞口也不怕有蛇什么的,就一个人进去探过。但是却在洞口里走一截路就断了,因为里面的土层都经过山体泥土流动,仅露出一段二十来米深的洞。 正当他打算原路回去的时候,却在尽头处发现了一块金子。若不是那块像石头般的金子凸起地面,绊了他一下,他就不会留意了。 那块绊了他摔了一跤的石头有半截露在地面,他起身一看,小孩心性地踢了一脚。却不料一脚下去后,那地上的半截石子表面硬泥剥落,露出金灿灿的金子。 这下喜得他顾不得刚刚被摔痛膝盖,弯下腰来就是一顿刨土,将这金子挖了出来。 这个金子入手后,他也没急着离开,而是继续在这附近挖了起来,看还有没有其他金子。挖了半天也没见第二块,他也不死心,第二天还从家里拿来了锄头,又在洞里挖了起来,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被他挖出了第二块! 就这样,他动力更足,一连又挖了好几天,却是再也没看到金子了,反而是被他挖到了一段骨头。吓得他神魂出体,扔了锄头就往外跑,再也没回去过那处洞口。 拿到两块金子的他,也不再想那里是否还有金子,想到那截骨头他就后脊发凉。 十五六岁的年纪很容易忘事,拿着两块金子很快就将那里的事抛诸脑后,瞒着家里人就去了县城的金店把金子出手了。当年的金价他还清楚的记得是每克一百一十四元,他的两块金子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九克,但是店家说他的金子不太纯,成色不怎么好之类的,两块一起只能一万块收。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小伙子,在村里连一百块都没有拿过,哪里见过一万块,他想都不想就卖了金子,揣着一万块就回家了。 当天他就跟家里人说,高中不读了,反正成绩都烂出翔来,读下去也是浪费时间。也不顾家里人反对,拍下五千块留给他爷爷奶奶,第二天就收拾衣服离开了村子。 当时他满怀创业之心来到清远市,打算干一番大事业,然后,他就被骗了。 因为刚刚来到城市的他,没有落脚的地方,就寻着小广告找到了一处老宾馆,住一个月只要六百,虽然比租房要贵点,但胜在宾馆有人打扫,洗澡还有热水不是? 住在宾馆的日子有些无聊,他也想不到做些什么好,只能就干着急。在这个时候,一个和他一样住在这个宾馆的大哥找他攀谈起来。那人二十出头,却走南闯北的几年了,各种经历把林元浩聊得敬佩万分。 几天下来,就差点和那个大哥烧黄纸斩鸡头拜二爷了。 不过,很快在某天喝得熏熏烂醉的时候,那个大哥就卷走了他所有的财物,连衣服都没留一套给他。 身上除了塞鞋底的两个五百块,都被同住宾馆的一个大哥偷走。 剩下了一千块的林元浩算不得是身无分文,但也是走投无路啊,除了交了第一个月的宾馆住宿费用外,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了。他可吃不了这样的哑巴亏,灰溜溜的就滚回村里。 于是他也走上了骗子的行当了,用他的话就是,被骗了就要骗回来! 002就剩个洞洞 自从决定要开始行骗,他也是失败了好多次好悬没被送进派出所,开头两年都是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慢慢的才掌握了这门技巧。 几年下来,他也算在这个道上混出了点名堂,还和现在的这伙人搭上了做团伙。已经差不多将那洞的金子忽略过去了,如果不是有人提出要倒斗挖蘑菇,他就不会说出里面可能会有一个古墓。 现在,林元浩带着这伙人七绕八绕地来到了村外三里的山坡处,向着十年前的山洞找去。 每隔几年回家一趟,他都会打听下乡民关于那洞口的情况,从那次之后,也没发现有谁来过这里。洞口和以前十几岁时来的时候不同了,每年逐渐增多的草木生长已经将这洞掩没在灌木草丛里,没特别的留心,是不会有人发现这里有个大洞。 “你说的墓穴就在这里?” 几人来到洞口前,厚厚的树丛已经遮掩了众人的视线,不过让林元浩一指,倒也发现了里面确实黑黝黝地有着个大洞。 那个最先提议要倒斗的小说迷一看这,就索然无味了,这特么不就是一个寻常的山洞吗?你不整个风水宝地,寻龙点穴后才指出一个大致的方位,就这样直勾勾地摆着众人面前,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几人没有理会这家伙的脑内吐槽,拨开了树丛,就打着强光灯往洞里照去。 林元浩一看,这还和几年前一样没变,都是一条道直通几十米,尽头就是石块堆成的墙挡住了去路。 洞里能容一人弯腰行走,高度大概一米六,队里死鱼眼女人稍稍矮下头就行。洞内宽度不小,两三人并排行走也不显拥挤。 终于一行人入得洞内,行至尽头。 林元浩一指地下,就向着几个人说道:“这里就是我小时候挖出金子的地方了。” 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表情,这里实在是太普通了好吗?就是个普通的小山坡上的一个山洞,山洞内啥也没有。 既不像想象中的洞内蜿蜒曲折,黑雾缭绕,进去没个三五章的都到不了头。 更没有小说中的机关陷阱,毒气流沙,一行人不缺胳膊少腿的。 没错,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洞! 林元浩似乎感受到了众人那不信任的鄙夷的眼神向他投来,他忙开头说:“喂喂喂,别这样看着啊,我们来之前就说过了吧,就是个普通山洞,可没有那么玄乎!” 那小说迷双眉紧锁,沉吟道:“这和小说中写的差得也太远了吧!说好的惊心动魄,胆战心惊的冒险过程还有没有了!” 众人无语。 林元浩也不理会几人,只是低头在洞内扫视片刻,却没见几年前他挖出扔掉的那截骨头,想来这么多年过去,已经被某些动物叼去了吧? 想着,他就从背包中拿出一把军用折叠铲,这铲淘宝买的,九十九包邮,买五送一。还有各种野外道具优惠套餐。现在他们用的强光灯也是在那店里买的,不得不说,这灯还真亮,把这洞里照得是白花花的。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林元浩想到里面有骨头,他就发憷,没敢进来。现在人多了,像之前几人以为什么阴气浓郁,环境诡异是一点都没这样的感觉,他就胆大了。 人多又挤,这灯照得人眼发酸的,你想营造那恐怖气氛也很难啊! 几人看到林元浩掏出那把铲子,有这装备的几个男人都一并拿了出来,啥也别说了,先挖挖看! 毕竟这里一群人都是骗子专业的,和倒斗挖蘑菇的真是专业不对口。对盗墓这行最熟悉的小说迷,还全都是从网文中看来的知识。 像什么黑驴蹄子,香烛黄纸,红绳铜钱的,他都跑市集里转悠了一圈买了不少。顺带一提,那黑驴蹄子在这里实在是找不到,小说迷只好到菜市场里找了个卖黑山羊的肉摊买了条黑山羊腿,四十五一斤,三斤多花了近两百!别提多肉疼了,这新鲜山羊腿可骚气了,放他背包里似乎都能隔着塑料袋熏出阵阵羊骚味。 说话,几个男人对这四周洞壁地面就是一通乱挖,还别说,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不一会,就有一个人惊呼,“诶!大家快看,这似乎挖到什么了?” 林元浩一直关注着四周,从他第一个带头挖土开始,就留意着有没有人挖出了金子。 等同伴喊出后,他是第一个凑上去的,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块已经碎了的瓦片,正抹去上面沾着的土层,露出了简陋的纹路。 看着就像老物件,不过都碎成了这样,怎么也不会值钱了。 不过,既然挖出了金子以外的东西,则更显然让众人相信这里有蘑菇了,于是愈加有动力的骗子团伙,都卯足了劲开挖,不一会,又是一声,“这!这还有洞!” 只见那人在右边洞壁挖出一坨石块后,露出黑黝黝的一个洞口! 这下,几个人喜气地朝这边看了起来。七嘴八舌的说着,莫非这里真的有蘑菇不成? 这面石壁都是一些大小不一的石块层叠,那人翘出一块后,露出了个小洞,但是灯光穿不过去,看不到那里面有着什么。 几个人只好合力将这面的石块都铲了下来,看看能不能让这洞口扩大一点。 “嘿咻,嘿咻~” 几个男人挥洒着臭汗,显得很是兴奋,似乎幻想着里面有着金银珠宝在等着他们挖掘。 死鱼眼女人这时候也没闲着,居然从身后抽出了两条手棍,别在手背上,居然是一副武装打扮的少女。 她的手腕膝盖都套着棉护腕,显然是个运动不错的少女。 这里确实有一个墓穴,不过应该说是曾经有一个墓穴才对。 因为曾在一百多年前,这里就被人鸠占鹊巢,原主人早就被扔了出去。 林元浩几年前挖到的那截骨头,就是被扔出去的一部分了。 “唔,外面怎么那么吵啊,从刚刚开始就不停地噼里啪啦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石棺内,一个身穿鎏金软甲的男人似在说着迷糊的梦话,翻了个身,又安静了。 主墓中,一副石棺横于一座岩石砌成平台上,平台两侧耸立四根两米石柱,石柱上浮雕的图案已经斑驳陈旧。只是依稀可看出像一些飞鸟走兽,和古装人类在捕猎。 除此之外,墓室显得空荡荡的,也没见什么陪葬器皿,陶瓷瓦罐的。 因为这一切都在他来到这里之后,扔得干干净净了,没错,是扔了,包括那个张牙舞爪的小尸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