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星球》 第一章 神秘无人区 “一种相思两处恨,落花偏爱苦**。万里星河听天语,宇宙深处无人知。” 此诗名为《星辰落》,为地球上的一位诗人所作,讲的就是宇宙中各个星球的造化弄人。宇宙辽阔,并非只有地球有生命。宇宙中的传奇故事,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道尽哉? 这已经是跨过西部断崖后的第三天了。 队长吉图、副队长清月,领着七八十人的探险队在茫茫草原上前行。这支探险队是由加多国皇室赞助的,探险队的使命是要跨过断崖,绘制一张西部大陆的地图,并寻找一个莫须有的宝藏。 探险队队长吉图,现年三十五岁,身材魁梧,脸庞刚毅,身穿黄金甲,手上拿着一柄宝剑,腰间别着一支短小精致的火枪。别看吉图年纪不大,但已经久经战阵了,他十八岁做佣兵,在历次平叛与剿匪战争中,都立下汗马功劳。他的谋略总是让敌人猝不及防,连连败退。 探险队的副队长清月,现年二十七岁,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他身材比吉图略高,长得虽然清秀俊朗,但双眉紧锁,脸色阴郁,仿佛有数不尽的忧愁。在两年前,他经历了一场离奇的失踪,回来后竟失忆了,过去二十年的事情,他几乎都忘记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了。 好在,他身边的朋友吉图、李问星、米扬、汤秀、格比逊对他都很了解,帮他找回了少量记忆。这才一起来到西部探险。 来西部探险的提议,最早就是清月提出的。在两年前失去记忆之前,清月就与众人策划到西部探险。清月说要到西部找一个湖心岛,里面有一个很大的宝藏。宝藏中有着神秘的、改变命运的机器。谁知道呢? 后来清月发生事故,失踪了一年。这件事就被耽误了,直到最近又开始实施。 跨过第二道断崖,来到这片陌生的大陆,众人都很愉悦。那空旷的原野,和煦的微风,让这西部探险很像是观光旅游。一路走来,众人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危险。 探险队有七八十人,其中三十多人,拿着刀枪剑戟等冷兵器,有三十人身背火枪,腰挂腰刀。这是一支混合编队。这样一支队伍,自然不用担心土匪、强盗的袭击。他们本身就是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普通的土匪在火枪的威力之下,打不了多久,就会溃退。 而就算是用刀剑来近战,有清月一个人也够了,他一个人打十几个土匪是分分钟的事,基本上是见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土匪见到清月,都得玩命跑。 这支兵强马壮的探险队,自然不用惧怕人兽威胁,最多是担心恶劣的自然条件,狂风暴雨、沙漠缺水、严寒积雪等等。 这一片的草原却是如此温和,走了三天,都看不到任何危险。只有一点让吉图感觉很奇怪,走了三天,也没有看到任何动物,天空不见飞鸟,地面不见走兽,天地空旷,寂静如夜。这与几天之前,在断崖对面看到成群的野牛、野马,暴走的野兔、野鼠形成鲜明对比。 吉图把这个状况跟大家说了:“你们发现没有,我们走了几天了,没有看到一只动物。” 李问星是这支探险队的科学顾问,他对科学问题研究很多,他也有所发现,一路走来,都已经三天了,没有看到动物。 动物去哪里了呢?吉图不禁纳闷。 格比逊也接口道:“他妈的,一路上连只野兔都见不到,自从跨过断崖,咱们就没再打到过猎物,几天没吃肉了。还真是不习惯。” 李问星说道:“是挺奇怪的,难道这一片的水源有毒?” 吉图一听觉得有理,下达了命令,这一片地区可能水源有毒,今后遇见溪水或者植物果实,所有佣兵一律不得食用,以防有毒。 又走了半日,走到了一条小溪,小溪不宽,只有两三米,溪水哗哗,清澈见底。水中倒是有鱼儿在游动。 吉图不禁奇怪起来,对众人说道:“大家看水里面能看到鱼,这说明这水没毒。如果有毒,鱼儿早被毒死了。” 听吉图这么一说,有口渴的佣兵,就想到小溪中舀点水喝。吉图连忙制止,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继续往前走,暂时别喝水。等找到动物再说。” 正说着,不远处有一只狮子样的动物,缓缓走到溪边,低头喝水。咕咚咕咚猛喝一阵,狮子仰起头,对空长吼,甚是威武。 狮子喝过水,一扭头看到了探险队,便缓步朝探险队走来。 吉图喝道:“大家准备战斗!” 佣兵一听,纷纷端起手中的火枪,瞄向狮子。只要它有任何危险举动,就会射击,将它打成血窟窿。 站在队伍最前面的格比逊笑道:“一只狮子,没什么可怕的?今晚的晚餐有着落了。我来陪它玩玩。”说着就举起双斧,要冲上去与狮子对阵。 “别动!”清月喊道:“格比逊,别动!我头痛,这只狮子好像在对我说话?你别动,让它说完。” 众人大惊,都往望向清月。连格比逊也回头,毛骨悚然道:“清月,你别吓我。狮子怎么会跟你说话。” 清月头痛难耐,蹲下身,一手扶着地,一手按着太阳穴,说道:“我不知道怎么了?这只狮子好像在问我是谁?是哪个区的?为何会走到这里。这里是它的管辖区。” 众人一会看着狮子,一会看着清月,不知如何是好。 李问星比较机灵,走到清月身边,蹲下道:“清月,那你告诉这只狮子,你是来这里看看,很快会走。让它离开。” 清月听了,连忙在脑海中传达这层意思。 狮子似乎体会到了清月的语言,环视了探险队,连连怒吼,好似又在说些什么。在狮子怒吼的当口,又有三只狮子走了过来,跟这只狮子组成一个菱形站位,随时准备进攻。 清月头痛欲裂,脑海中有个滴答滴答的声音,在传递信息。狮子对清月说道:“你走没问题,但是你身边的这些生物,都不是我们的同类。走不了!” 清月把狮子的话,说了一遍。众人骇然。吉图问道:“狮子说的‘同类’是什么意思?清月你怎么会跟狮子是同类?” 格比逊离狮子只有七八米,看得最清楚,他喊道:“大家注意没有,这些狮子的眼睛都是红色的。清月,你的眼睛也是红色的,你们不会是亲戚吧?” 清月又说道:“狮子说这条小溪是一个分界区,小区那边的事情,不归他们管。你们要想活命,就赶快过小溪。别在我的领土晃悠。”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自己疯了,还是清月疯了,狮子都会说话了? 火枪队的小队长吉特林,问吉图道:“长官,现在怎么办?开枪吗?” 吉图沉默片刻,说道:“我们还是先渡过小溪,看狮子是否跟来,如果跟来,我们再打不迟。大家现在过溪!” 吉图一声令下,早有几人去搀扶蹲在地上的清月,这才发现清月的脸,因为头痛,已微微扭曲,神色非常难看。清月说道:“快跨过小溪,过了小溪,就没事了。” 小溪不宽,浅浅低流,众人几步就趟过了小溪。一会功夫,连众人过溪卷起的浊流,也被溪水平复了。 众人站到溪的另一边,看着这四只狮子。狮子朝众人吼了几吼,其中两只狮子又把头聚拢到一起,似在商量着什么。 清月还是头痛欲裂,他说道:“狮子在说,既然我们已经过溪了,那就不归他们管了,要我们好自为之。” 清月刚说完,几只狮子竟转身离去,尾巴一摇一摆,全然不顾及这些佣兵的存在。 看到狮子离去,众人很是不解。 格比逊纳闷道:“奇了怪了!狮子也会说话,还警告我们别到他们的地盘。这是见鬼了吧。清月,这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反正这些狮子,能够在脑海中给我传话。它说的不是我们的语言,但是我却能明白它说什么。太奇怪了。”清月已经恢复了正常,站在溪边疑惑地看着大家。 “真是碰到鬼了!”格比逊骂道。 吉图走到清月身旁,问道:“清月,狮子还告诉你什么?” 清月摸了摸前额,说:“狮子说,我们过了小溪,碰到狄安娜,我们会更惨,会被生吞活剥了。” 听清月说完,众人都变了脸色,简直不敢相信。 吉图低声道:“狄安娜?什么东西?听着像一个女性的名字?难道是一只母狮子?” 众人议论了一会,吉图下令道:“继续往前走吧。大家都提高警惕,看来这里有古怪。连狮子都会说话。大家打起精神。” 佣兵们排出战斗阵形,继续前行。火枪兵端着火枪,准备随时射击。而身旁的刀剑兵,也是刀剑出鞘,随时保护。 佣兵们被狮子吓坏了,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狮子大家都见过,凶残的狮子也不少,唯一没见过的是会说话的狮子。这是活见鬼了! 一边前行,吉图对清月说道:“清月,你要是再听到什么,赶紧汇报。我们好像来到一片鬼区了!” 第二章 嗜血鼠群 众人跨过小溪,躲避狮群,往前走了两三个小时,天渐渐暗了下来。 这一夜是无月之夜,天上没有月亮。太阳下山后,一片黑暗笼罩大地。漆黑的夜,让这古怪的草原,更显恐怖。 微风吹来,空气中总有一股怪异的味道。 吉图也感觉到了怪异,他说道:“各位,有没有感觉空气中,有些特别恶心的味道。”佣兵们都是粗人,再加上几天没有洗澡,大部分人都没感觉到有什么恶心的味道。 只有李问星说道:“是有些怪味道,有点腥味。” 吉图用手在鼻子边煽了煽:“今天我们活见鬼了。我看今晚我们不能在此停留,得赶紧往前走,走得越快越好。” 众佣兵被吓了一天,现在被吉图这么一说,又是一阵寒颤,纷纷说道:“长官说的对,赶紧走。” 还有人说道:“这是一片鬼区。晚上不会有野鬼出来吧?”这句话把众人吓得连毛孔都竖起来了。 吉图下令道:“所有佣兵,现在点起火把,大家继续前行,明天白天再休息。”众人已经行军了一天,此时非常疲惫,但又不敢停下来,这一片草原不知道有什么呢。 探险队六七十支火把,在茫茫夜幕中特别显眼,照亮了整个夜空。要是在平常,这些佣兵们天不怕地不怕,但现在竟一边行走,一边胆颤,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危险在等着。 就这么带着恐惧,走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都是疲惫不堪。 “大家停一下!”寂静的夜空,被吉图洪亮而急促的喊声打断。 众佣兵以为吉图是要大家就地休息,都立即停下了脚步,有几个身体稍弱的佣兵直接就坐在地上,叹道:“真是累呀,早该休息了。” 连格比逊也擦了擦额头的汗,道:“是早该休息了,实在是太累。别鬼怪没来,咱自己累死了。” 哪知吉图喊停,不是要大家休息。只听吉图继续说道:“大家有没有听到,我们身边不远处有悉悉索索、叽叽吱吱的密集声音。 “有吗?”有几个佣兵傻乎乎得说道。 但其他人都没有说话,都竖起耳朵听,果然在佣兵队伍的后面不远处,有悉悉索索、叽叽吱吱的声音传来。 可惜火把不能照远,火把旁边虽然明亮无比,但十几米外就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 吉图对身边的清月说道:“清月,你晚上视力好,看看我们队伍后面是什么?” 清月忙转身往队伍后面走。清月白天被狮子给吓坏了,也不敢离开大部队太远,只站在队伍最尾处,朝黑暗中看了看,并没有看到什么东西,说道:“好像没什么。” 本来众人的心都悬了起来,听清月一说“没什么”,这才好受了些。 吉图见状,说道:“那我们继续走,汤秀,你到队伍最后压阵,我没说停,谁都不能掉队。现在走!” 众佣兵被吓了一天,现在虽然疲惫不堪,但都双脚如飞,谁都不敢有半步停留,后面说不定就有什么鬼怪在跟着。 又走了近一个小时。 吉图再次喊道:“大家停!” 众人有了经验,脚步虽然停下,但眼光都望向吉图,心都提到嗓子眼。 吉图说道:“不对!之前悉悉索索、叽叽吱吱的声音,还只是从队伍后面传过来,现在在我们四周都有了。清月你再看看,到底是什么。” 这时,李问星插话道:“让掷弹兵,扔几个火把吧,看看到底有什么。” 吉图点了点头,说道:“斯伯里,你带着两个掷弹兵,往我们右侧同时扔三个火把。” 掷弹兵平时都是扔炸雷,力大无比,普通人只能扔四十米左右,而掷弹兵可以扔五六十米,而且扔的非常准。 吉图说完,斯伯里带着两个掷弹兵,站到队伍右侧,扬起手臂,数一二三,就要把手中的火把扔出去。 只见三个火把,划破夜空,三道完美的弧线,然后跌落在地面上。在火把接触地面的那一刻,有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四散分开。叽叽吱吱的声音大作,听得人头皮发麻。 “那是什么?”好几个佣兵大喊道。 只见三个火把靠的很近,在地面上燃烧,围着火把一圈,两米开外,有黑乎乎的东西在蠕动。没错!在蠕动。 还有佣兵在喊:“那是什么?见鬼了!” 清月眼睛最好,他说道:“好像是老鼠。” “老鼠?”“老鼠?”“老鼠?”众人一遍遍重复,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前方围着火把的一圈圈东西,确实像老鼠,估计有几千几万只老鼠。 吉图喊道:“斯伯里,你再往左边投几只火把,看看到底是什么。” 又是四只火把划破夜空,火把落地,叽叽声大作,黑乎乎的东西,成片的散开。这回大家都看清了,确实是老鼠,几十万只老鼠,已经把佣兵们包围了! “妈呀,这次死定了!” “太恐怖了,我们周围全是老鼠。” “妈呀,我还没结婚呢?这就要死了?”众俑兵吓得直冒冷汗。 吉图也是后脊背发麻,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就在这停止前行的一会儿工夫,吉图感到前方也已经被悉悉索索、叽叽吱吱的声音占满了。看来有几百万只老鼠,把自己包围了。 李问星拉了拉吉图的衣袖问道:“怎么办?” 吉图手正在发抖,连握着的剑都有颤抖声。吉图对清月说道:“清月,你有没有在脑海里,感到什么?” 清月还很正常,道:“没有。只是感到杂乱的噪音,但听不清在说什么。” “难道这就是狮子说的狄安娜?”吉图自言自语道。 “我看不是,哪有老鼠取名叫狄安娜的?这一听就是女人的名字嘛。”格比逊说道。 汤秀骂道:“都这时候了你还想女人。” 格比逊叹道:“说不定,我们就要被这群老鼠给吃了。哎,真不该来着鬼地方。” 吉图毕竟老练,说道:“大家先稳住!不要乱,好像老鼠并没有急于攻击我们,大家都不要动,不要说话。” 说是不要动,可这时候谁敢动啊。 大家都似乎明白了,此前老鼠分散在各地,被佣兵们惊扰,逐渐聚拢起来,开始还只是少数跟在队伍后面,现在数量越来越多,有几百万只。已经把佣兵们团团围住了。开始还离佣兵们,有五六十米。现在包围圈越缩越小,已经只有十几米了。即使靠火把的光亮,也能看到在十几米外,几千几万只老鼠围在那里,叽叽吱吱让人发抖。 “展开队形,围成小圈,准备战斗。”吉图颤声喊道。 这些佣兵确实训练有素,此时此地此刻,听吉图一声令下,也都按平时训练排成了小圈,刀剑兵夹着火枪兵站在一起。 这时候鼠群越压越近,离佣兵们只有两三米的距离了。 佣兵们分明看到老鼠的尖牙利齿,老鼠嘴巴上竟然还滴着涎呢。 吉图跟李问星几个人,站在佣兵的最里圈,吉图对众人说道:“兄弟们,这次我们恐怕是跑不了了。外面有几百万只老鼠,看样子过会老鼠就会发动攻击,我们的刀剑是没有用了。我们到明天早上就该成一堆白骨了。哎。” 李问星说道:“现在是不是扔点炸雷,看看有没有效果。” 吉图道:“现在老鼠没有发动进攻,我们如果扔炸雷,刺激老鼠发动进攻,恐怕会死的更惨。我们先这么对峙吧。现在天快亮了,说不定天亮了,能有转机。” 此时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 这时鼠群突然一阵骚动,竟分开了一条半尺宽的小道。只见一只有手臂那么长,身材肥大,毛色光亮的老鼠,穿过小道,来到清月面前。 这只老鼠比别的老鼠要大一倍,看起来是鼠王。它对着清月一阵叽叽吱吱。 清月只感到头痛,刚才脑海里听到的噪音,逐渐清晰,鼠王在对他说话。 老鼠说:“你身边这些生物,是你的猎物吗?为什么不咬他们?” 清月把老鼠的话,给众人复述一遍。 吉图道:“看来是有鬼怪。难道这就是狮子说的狄安娜?” 清月问道:“现在怎么回答老鼠?” 吉图看了看李问星,问道:“怎么办?” 李问星面带恐惧地说:“先别管那么多了,先稳住这些老鼠。清月,你告诉这些老鼠,我们都是你的财产。” 清月在脑海中,跟老鼠一阵交流。 老鼠不满,说道:“你一个人要这么多猎物干什么?分一半给我们!” 清月把老鼠的话,转述了一遍。众俑兵吓得脸色惨白,眼睛都直了。格比逊骂道:“这他妈见鬼了吧。连老鼠都会说话。” 吉图喊道:“清月,你赶快跟老鼠商议,放我们过去。” 清月道:“这只鼠王不同意,至少要留下十个人。” “十个人?喂老鼠?”吉图不禁失声。 清月道:“刚刚老鼠又说了,现在天快亮了,他们见不得阳光,准备躲起来。让我们赶快出十个人,否则将马上发起进攻。” 吉图还是足智多谋,说道:“现在得想办法稳住老鼠,要不然我们都得变成白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第三章 万鼠撕咬 这时李问星突发奇想,这只老鼠也许不是狄安娜,不如就说我们是清月献给狄安娜的礼物。也许有救。 清月把这层意思在脑海中告诉了老鼠。 老鼠转了一个圈,像在思考,一会之后,对清月说道:“既然是献给狄安娜的礼物,我们就不多要了。我就要五个吧。你选出五个,否则我们自己直接抢了。” 清月把老鼠的意思说了一遍。众佣兵吓得魂都掉了,连队长吉图都吓得牙齿打颤。 这时鼠王催促道:“想好了没有?” 清月说:“再考虑考虑。” 鼠王焦急道:“快天亮了,没时间了!小的们,吃左边那五个。”说着鼠王竟然后肢站立,伸出前肢指向左边的五个佣兵。 清月正要说话。却见左边一侧老鼠,猛然冲了出来,凶猛的冲向几个火枪兵。最快的老鼠冲到火枪兵的脚下,开始咬。而别的老鼠竟然顺着火枪兵的脚往上爬,一直爬到火枪兵的脸上、头顶,撕咬火枪兵的鼻子、眼睛。 几千几万只老鼠,一起咬人,这是什么感觉? 这五个火枪兵开始还跳几下,喊几声,只十多秒钟,几万只老鼠就堆成了一个大堆,把这五个佣兵包裹在里面。 别的佣兵,胆战心惊,连忙散开。 几万只老鼠就好似堆成了一堵墙,沾在佣兵身上啃。火枪兵连叫的机会都没有。只听到老鼠啃肉的叽叽声。 五分钟过后,咬人的老鼠散开了。 被咬得只剩下骨架的五名火枪兵,还站立在地上。随着老鼠的纷纷离开,哗啦一声,骨架掉在地上,散成一堆白骨,连血都不剩一滴了。 所有的佣兵都看着这五具散架的白骨,都在瑟瑟发抖,没有人敢说话,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时,几只小老鼠拖着手掌大的一块肉,拖到鼠王面前。鼠王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这块肉吃了个干干净净,饱餐一顿,貌似还打了个饱嗝。 鼠王志得意满,对清月说道:“今天吃了五个,马上天就亮了,你们争取在天黑前,找到狄安娜,要不然明天晚上,我们又要吃五个。现在就这么算了吧!” 鼠王说完,对鼠群下令撤退。几分钟后,这几百万只老鼠,就纷纷四散。又过了几分钟,地上连一只老鼠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老鼠散去,众人松了一口气。很多人都躺倒在地上,这一夜的恐怖经历,让他们筋疲力尽,现在真是只能躺下了。 清月脸色凝重,没有说话。 吉图问道:“清月,刚刚老鼠最后说什么?” 清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佣兵,以及被吃剩下的五具白骨,说道:“老鼠说,今天白天必须找到狄安娜,否则今晚又得再吃五人。” 清月的声音不大,但大家都听到了。 “啊?我操!我操!” “赶快逃吧,再不逃,就得尸骨无存了。” “这真是一场噩梦,哪来的这么多老鼠?”众佣兵七嘴八舌。 汤秀也不禁问道:“现在怎么办?还往前走吗?这要是太阳落山前,没找到狄安娜,咱们这伙人,还不够这些老鼠塞牙缝呢。” 吉图说道:“还是撤退吧,早点撤退到小溪对面。这群老鼠实在是太厉害了。” 吉图说撤退,众人都同意。 突然有人反应过来:“往哪边是退?小溪在哪边?” 此时即将黎明,太阳还未出来,四周还是很暗。刚刚众人的阵形,被老鼠给打散了,现在谁也不知道,哪里是回去的路。 “完了!完了!咱们回不去了。死定了!”一个佣兵哭诉道。 吉图喊道:“别慌!马上就天亮了,我们先原地休息,等天亮了,找回去的路。退到小溪对面再说吧。” “先原地休息吧。”清月也喊道。 众佣兵经历了一夜的恐怖,早支持不住了,都躺倒在地上,不一会纷纷睡去。看来在犯困面前,死亡也得让步了。 佣兵们就这么睡了三个小时,吉图把大家一一叫醒,道:“大家快起来,现在日已三竿,我们该找回去的路了。” 众人爬起来,都还神情恍惚,清月也不住地打哈欠。 吉图喊道:“昨晚我们分别给左右两侧扔了火把。你们看左右两边的火把都在,也就是说,前后两个方向,有一个就是我们来的路。现在关键是哪一条是来的路。”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哪条是。昨晚大家都被悉悉索索的声音吓懵了,一直低头赶路,又且是黑夜,谁都不知道四周有什么参照物。 昨晚是吉图走在最前面,但他也说不清哪一条是回去的路。 “怎么办呢?现在不知道哪条是回去的路。”吉图不安地说。 李问星也叹道:“按照东西南北的方向,本来是可以确定来路的。但是昨晚我们有一阵是乱跑。现在即使是这两条路,我看都不一定能原路返回。因为我们走的不是直线,我们可能在黑暗中走了弯路,现在的方向是不对的。” “那怎么办?”众人道。 李问星想了想:“加多国位于那嘉大陆的东部,现在我们位于西部。从理论上说,我们只要往东走,就可以离开这里。虽然不一定找到小溪。” “那哪个方向是东呢?”一个佣兵问道。 李问星用手一指,这个方向应该是东。 众人看看李问星,又看看吉图,都在等待吉图的决策。 吉图与李问星商议片刻,说道:“既然我们在黑暗中迷了路,那只能往东方走了。但愿在天黑前找到小溪,或者离开鼠群的控制范围。走吧。” 吉图刚说:“走吧。” 众人立即连走带跑,唯恐落后。 走到中午,还是没看到小溪。四周依然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到处都是齐脚踝高的草,一模一样的,没有任何标志物。谁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 太阳落山前,众人已经绝望了!根本没有什么小溪,全是草原,跟昨晚遇见老鼠的草原是一模一样的。 后来吉图看到前方有两棵树,众人走到树的附近停了下来。 没有火把的黑夜,在草原上行走很容易会迷路,但点亮火把,又会把老鼠引来。吉图说道:“没有火把肯定会迷路,走不远的。今天就停在这吧。是生是死,听天由命吧。” 众人也不知道哪里是安全地带,只能是在树的附近停下来。 夜幕渐渐降临。死神也渐渐降临。 佣兵们士气低落,赶了一天的路,还不知今晚是死是活。 吉图看大家士气低落,说道:“弟兄们,咱们别泄气。老鼠只吃五个人,我们大部分还能活命。我们现在躲在一起,不要出声,说不定老鼠找不到我们。” 众人也没办法,只能在黑暗中,持剑而立,瑟瑟发抖。 死神就在身边,不知道谁将成为一堆白骨。 在黑暗中,众人或站或坐,等了两个多小时,没有听到熟悉而恐怖的悉悉索索声。众人心中渐渐燃起了求生的渴望,心里都在嘀咕:“是不是已经走出了老鼠的控制区?” 又等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悉悉索索的声音。 众人渐渐面露喜色,也许,或许,幸许这是虚惊一场。 然而众人脸上的喜色没有持续多久,那熟悉的悉悉索索声终于来了!开始还很稀少,一会之后就开始有了密密麻麻的悉悉索索、叽叽吱吱的声音。 佣兵们已经明白,死神来临了。 吉图喊道:“大家点起火把。老鼠已经来了,咱们拼死一搏吧。” 众人分别点亮火把。 当火把燃起的那一刻,火光划破夜空,鼠群一阵骚动。大概老鼠也怕光,被光照到以后,老鼠有些骚动,不过很快就稳定下来。 众人又看到了昨晚熟悉的情景,几百万只老鼠把大家围住了。 昨晚的鼠王又来到清月面前,一阵叽叽吱吱。 清月对众人说道:“刚刚鼠王说,本来以为大家都走出了它的控制地区。谁知道我们竟然停留在老鼠控制地区的边界。按照老鼠的意思,那边有两棵树,过了那两棵鼠,就不归老鼠管了。” 吉图望向前方的树,确实不太远,只有二十米。吉图悔恨连连,自己竟然在这里停下来,如果能再走着二十米,今夜就算安全度过了。 几名佣兵也用怨恨的目光看着吉图,意思是“吉图让大家停在树边,这下害死大家了。” 格比逊也不禁说道:“咱真是倒霉,竟然会在这里停下来。要是再走二十米,就好了!哎,咱这是碰到鬼了。” 鼠王再一阵叽叽吱吱,清月脑海中又收到一些信息,鼠王说道:“这些人形生物留在它的边界,这是天意,是神的旨意。因此今晚要多吃点,吃二十个人。” 清月把鼠王的话复述一遍,众佣兵都面露恐惧,昨晚老鼠吃人的场面还历历在目。今夜又要开始了。 李问星说道:“这些老鼠也怪,竟然说这是神的旨意。怎么老鼠也信上帝?” 吉图说道:“现在别管这么多了。怎么办?如果站在这,就得死二十个。我看不如拼死一战,说不定能跑到那两棵树下。” 佣兵们听了,都没有说话,都在盘算是站着等死,还是跑着看运气。二十米的距离,也许能跑过去。如果不跑,很可能自己就在这二十人中,被老鼠一口口吃掉。 怎么办呢?每个人都在思考。 第四章 血战鼠群 鼠王对清月说道:“你们不要认为这是倒霉。这一切都是神的意志!在神的世界里,只有我们与异形。你是人形的,我是鼠形的,但我们是同类,是神的子民。而你身边这些虽然也是人,但都是神的弃儿。我们也可以咬他们一口,让他们变成我们的同类。但我的这些小老鼠们实在是太饿了!没工夫拯救他们,只能把他们变成白骨!” 清月在脑海中辩解道:“既然神要拯救,我们应该只咬他们一口。” 鼠王怒道:“别说了,没时间拯救。你赶快找出二十个人,否则我就要下令上去了。” 清月对吉图喊道:“吉图哥,现在是站着等死,还是跑,你拿个主意。” 吉图说道:“我也不知道啊。如果站在这,我可能会死得很惨。” 汤秀喊道:“吉图,让大家表决吧。” 吉图见状,只能说:“弟兄们,大家跟着我吉图这些年,经历了很多危险。这次是真正的危险。也许几分钟后,我们中的一部分就要被老鼠给吃了。现在只能表决,谁也不要后悔。准备跑的人举手。” 吉图、李问星、汤秀、米扬、格比逊几人都举起了手,别的佣兵看吉图等人举手,也纷纷举手。大家一致同意跑! 这时鼠王看出了吉图等人有所企图,逼问清月:“赶快决定哪些人出来,否则片刻之后,我们就亲自动手。” 清月用缓兵之计道:“你别急,大家刚刚在举手表决,哪些人出来被吃。现在正在决定,你耐心等等,马上就好。” 佣兵们表决已定,吉图说道:“兄弟们,这次能不能跑到那两棵树下,就要看大家的人品了。人品不好的,这次会死的很惨。” 说着吉图让李问星给大家发一些燃烧弹。吉图道:“现在我们人手一个燃烧弹,我们要利用燃烧弹来阻止老鼠的围攻。一部分燃烧弹在我们身后保护,就放在脚边燃烧即可。另一部分要往前扔,形成一条火路,我们就要穿过这条火路,到树底下。” 吉图算了算两棵树到自己这里的距离,不多不少二十米。 这二十米却是生命的距离,平时只要三、四秒钟就能跑过这二十米。但此刻,前路之上都是老鼠,一直到树下才没有。 这中间要踩着老鼠身体过去,一个不善,就会被老鼠层层覆盖,几分钟就会只剩下白骨。 众俑兵此时早已下了必死的决心,每人拿着一个燃烧弹,对吉图说道:“长官,你下命令吧。” 这时鼠王也发现佣兵们的气氛不对,鼠王对清月说道:“还没好吗?我们马上就要开始晚餐了。” 清月争取道:“他们马上就会站出来。” 说着佣兵们的队形变了,十人一排紧紧靠在一起。 吉图轻声说道,现在点火,十秒后投弹。前四排投前面,最后一排投后面,中间两排投左右侧,一定要挡住老鼠的进攻。现在点火!点火!” 佣兵们直接在火把上点燃烧弹。燃烧弹是圆柱形的,可以形成半米大小的燃烧面积,持续燃烧几分钟。 吉图喊道:“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投弹。” 后排的佣兵把燃烧弹放在身前半米的地方,而前面四排把燃烧弹抛向前方,砸在老鼠身上,老鼠遇到火,连忙跑开。前方二十米处,形成了一片火海,跑动不及的老鼠早已被点着。 鼠王发现了吉图等人的企图,下令老鼠开始攻击。一列列老鼠迅速窜上,碰到燃烧弹不得不停下。有些老鼠竟不怕死,直接扑在了火球上。 而正是在同一秒钟,吉图喊道:“跑!” 风驰电掣之间,老鼠向人群涌动,而人群则冲向火海,有的佣兵在火海的间隙中奔跑,有的佣兵忍痛直接踩在火上。 这短短的三四秒,短短的二十米决定了众人的生与死!这是一条生死路! 前四排的燃烧弹起了作用,前方二十米的老鼠,都四散逃窜,给众人留下了逃命的空间。前三排的人都迅速通过了燃烧区,跑到了大树的另一侧。那里没有老鼠。 而第四排的一个佣兵,在跑步中竟然摔倒在地,还没有爬起来,就被鼠群一拥而上。鼠群的蜂拥,阻挡了道路,导致后排有几个佣兵,一时不知道跑哪里,就这么一瞬间的迟疑,他们也被鼠群一拥而上,老鼠从他们的脚底爬到头顶,疯狂啃食。几下子就只剩下了森森白骨。 最后一排的两个佣兵,后背没有人保护,老鼠穿过火墙,追咬他们,跑在最前面的老鼠跳起来咬他们的背。一两秒之间,佣兵的背上爬满了老鼠,老鼠的爪子紧紧抓住他们的背,疯狂地咬啮。佣兵习惯性的用手去掸背上的老鼠,但手臂刚一张开,另一群老鼠又跳上他的手掌,疯狂啃啮,只几下工夫,手掌就被老鼠覆盖。佣兵连声惨叫,这叫声让人毛骨悚然。 在被背上的老鼠咬了两秒以后,两名佣兵跑动速度减慢,踉踉跄跄,仿佛喝醉了酒,随后竟支持不住,跌倒在地上。这下四周的老鼠一拥而上,把两名佣兵覆盖了。以两名佣兵为中心,形成了一个蠕动的小山丘,老鼠在上面钻来钻去,欢快无比。 最惨的是一个叫杰顿的佣兵,他已经跑到了树下,几乎要跨过线。却被几只老鼠咬住了脚,摔倒在地,几秒钟他的腿就被老鼠啃光了,露出了森森白骨。这个佣兵摔倒在线上,他的胸部以上,跨过了线,老鼠果然很讲“信誉”,没有过线。但是把他胸部以下全部啃光了,连血都不剩一滴。 杰顿双手前伸,抓住泥土,嘴巴张开,仿佛在叫喊,眼睛中充满了极度恐惧,而胸部以下都被啃光了,被撕裂的*,连着这白森森的骨头,真是恐怖至极。 这三四秒钟,对这些佣兵,仿佛是一整年。跑过线的佣兵,算是活过来了。没跑过线的佣兵,却都尸骨无存。 吉图统计一番,发现有八名佣兵,被老鼠吃掉了。另有六名佣兵,被老鼠咬伤,其中四人只是被咬了几口。但有一人左腿膝盖以下,全部被咬掉。还有一人背部被咬掉一大片,体无完肤。 清月倒是没事,老鼠不咬他,他慢悠悠走过了这二十米。一边走,一边跟鼠王对话。 鼠王道:“这些异形竟敢跑,被抓到的,我要你们片肉不存。” 清月道:“不要这么残忍。生命是可贵的。” 鼠王张了张嘴,把一片人肉叼进嘴里,说道:“他们不是生命,都是异形。只有我们是生命,是宇宙的主宰,我们是神的选民。你是人形,我是鼠形,形状不同,但我们的实质是一样的。” 清月不解,问道:“我们差别这么大,怎么会一样呢?你是老鼠,我是人。” 鼠王没有把清月当外人,说道:“无论是老鼠,还是人,还是别的动物,都只是我们的寄体,只是我们的躯壳。我们是一种脑控细菌,可以控制动物的大脑。你不会连这些都不知道吧?看来你是跟异形呆得太久了,忘记了本性。” 清月走过大树,回望鼠王,说道:“既然异形已经过了界,那你们就退了吧。” 鼠王略有不舍,但又不敢过界,说道:“我们都有严格分工,每群细菌守一片区域。你现在所在的这片区域是被另一群老鼠控制的。今夜或许他们不会赶过来,但最迟明天晚上就会来了。所以明天又有好戏看了。” “啊??”清月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最后鼠王说道:“你那些异形有几个被咬了,再有小半天的时间,他们就该变成我们的同类了。脑控细菌会在他们体内迅速繁殖,最终控制他们的大脑。我看天亮的时候,他们就要变成我们同类了。” “啊?”清月再次目瞪口呆。 吉图等人躲过一劫,都坐在地上喘气,听清月一惊一乍的“啊”声,都预感到情况不妙。 清月走到吉图身边,说道:“吉图哥,我们要完蛋了。鼠王告诉我,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虽不是他们的领地,却是另一群老鼠的领地。明天晚上老鼠就该发现我们了。” “啊??”所有的佣兵都异口同声喊道。 格比逊叹道:“他妈的,刚离开那个鼠窝,又进入这个鼠窝。这次看来是死定了。吉图队长,你一枪毙了我吧。一想起上万只老鼠在我身上蠕动,吃我的肉,我就恶心!”说着格比逊就把腰间的手枪递给吉图。 吉图正色道:“格比逊别气馁,会有办法的。我们至少还能活一天,好好享受这一天吧。” 格比逊唉声叹气:“哎,早知如此,这次我就不来这鬼西部了。在叶城找个**玩玩,比在这里强多了。” 众佣兵听格比逊这么一说,也都唉声叹气起来,想起各自的女友、女伴,都不禁连吞口水,叫苦不迭。 吉图又问道:“清月,鼠王还说什么了没有?” 清月道:“鼠王说我们被咬伤的几个弟兄,在黎明时候,都会变成他们的同类。” “啊?”几个受伤的佣兵,都张大了嘴巴,眼睛中满是惶恐。 “都要变成老鼠?”吉图反问道。 清月道:“这个我也不知道,鼠王说是变成他们的同类。但是人怎么会变成老鼠呢?” 格比逊大大咧咧道:“变成老鼠才好,至少不会被吃得一片肉都不剩。” 正说着,天边现出了一抹亮色,看来再有一两个小时就要天亮了。 吉图下令道:“我们先原地休息吧,等天亮了再说。把受伤的弟兄全部放在一起。离没受伤的弟兄五十米。汤秀,你带着四个人看管这受伤的六个弟兄。要密切关注!” 第五章 僵尸变异 “吉图,受伤弟兄们,都在发高烧。而且眼珠子都变红了,怎么办?”清晨,众人被汤秀的说话声吵醒。 众人只睡了三个小时,算是补充了连续三天的疲惫。这次探险简直像一场噩梦。连这些久经战阵,长年在刀口上舔血的佣兵,都吓得浑身哆嗦。 吉图起身,揉了揉脸,迅速跑到伤兵身边。此时清月、李问星早已在伤兵旁看护。 清月说道:“他们现在都已昏迷了,叫他们也不答应。我刚刚看了他们的眼睛,全部都变红了。” 吉图道:“那到底会变成什么呢?” 没有人说话,谁都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李问星道:“现在不是等待的时候,再有一会他们就要变异了,我们得把他们绑起来,要不然会更可怕。” “对!得绑起来”吉图连忙下令:“将这些伤病用绳子反手绑住,且绑在一起,以防他们乱跑。” 汤秀带着佣兵,忙活了一阵。 此时别的佣兵也都自发的走了过来。有一人问道:“现在把伤兵们绑住了,我们也走不了了。到了晚上这边的老鼠都来袭击,我们就该惨死了。” 这么一说提醒了大家。众人纷纷问道:“是啊?现在怎么办?” 看着佣兵们恐惧的目光、疲惫不堪的表情,吉图也现出了凌乱的神色,他现在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了。但是吉图从来没有过坐以待毙,从来不会坐着等死。他定了定神,说道:“现在也没办法,再等一两个小时,等伤兵变异后再说吧。我们这帮弟兄,就是死,也要死在一块!” 佣兵们听吉图这么一说,也没有办法,又不敢独自离开,只得硬着头皮待在原地,等待事情的转机。 正在等待之时,几个受伤的佣兵开始浑身发抖,继而是剧烈的抽搐,看起来是要发生变异了。众人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紧张得盯着躺在地上的六个伤兵,稍有异动,就要给他们几刀。 这时一个伤兵睁开了眼睛,红通通的眼睛,他坐了起来,朝众人怒吼。他的脸非常狰狞、扭曲,也有明显的木讷、僵硬,仿佛被冻僵的恐怖鬼脸。他想站起来,但是手被反绑在其他佣兵一起,站不起来。 佣兵们叫道:“斯伯奇,你还好吗?”斯伯奇是这个佣兵的名字。 斯伯奇好似没有听到众人的叫喊,还在朝众人怒吼,露出獠牙,凶神恶煞的样子。这时另外几个佣兵也都醒了,也朝众人怒吼。 吉图观察一会,说道:“看来斯伯奇、费尔这六个弟兄,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了。难道这就是老鼠说的变异?” 李问星比较有分析力,他问清月道:“你看看能否跟他们交流上。” 此时清月已经感觉到从这几个伤兵身上发出的脑电波,可是脑电波比较杂乱,还没有成型,清月不知道他们说什么,只感到一阵阵杂音。 清月回道:“听不太清楚,也许要等一会。” “那现在怎么办呢?”佣兵们纷纷问吉图。 吉图踌踌躇躇,反反复复思考,好一会没有说话。 这时清月说道:“我听清楚了,刚刚斯伯奇对我说,要我解开他们,一起把佣兵们咬成同类。” “什么同类?”吉图问道: “我明白了!”李问星大喊道:“我看这是一种传染病,只要被咬一口,就会传染。传染以后,也会变成他们这种僵尸一类的。” 吉图也恍然大悟,道:“难怪狮子、老鼠都是同类,因为他们都是僵尸。估计被咬了以后,鼠群就把他们视为同类了,就不会再吃他们了。” 清月不解道:“那为什么他们可以跟我交流呢?为什么在我脑海里,能听懂他们的话?” 吉图想了想道:“考虑到清月的古怪身世,离奇失踪的经历。我看清月你也是僵尸的同类。只是你可能有些变化,还能自己思考。僵尸可能被什么东西控制住了。” “有道理!”众人连连点头。 “那现在怎么办呢?”有人问道。 吉图思考片刻,说道:“我看现在我们有两条路。第一,离开这里,也许能活命。第二,走了一段没有走开,被老鼠吃掉。大家选择哪条路呢?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里。” “那斯伯奇他们怎么办?”人群中有佣兵问道。 “拉着他们走吧。”吉图神色坚定地说。 众佣兵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拉着伤兵僵尸,往东走去。但是僵尸的行动速度很慢,成了累赘。众人走了几个小时,行进速度只有平时的一半。这么下去根本不可能在天黑前走到一处安全的地方。 格比逊对吉图说道:“吉图队长,这不是办法,我们走得太慢了,怕是要走不出老鼠的控制区了。” 吉图道:“那要不把斯伯奇他们留在这里,我们继续前进?” 众人都不说话,谁也不愿抛弃弟兄。 吉图只得说道:“那我们现在举手表决吧,同意让斯伯奇等人留在原地的举手。”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人举手,有人没举手。李问星统计一番,同意让斯伯奇留在原地的超过一半。吉图见此情形,说道:“那就只能如此!把斯伯奇他们留下,我们继续前行。” 众人恋恋不舍地留下斯伯奇等伤兵僵尸,轻装上阵,继续赶路。僵尸们也在追赶众人,但速度偏慢,逐渐的佣兵们已经离开了僵尸的视野。 整整一下午,佣兵们都是连走带跑,有时甚至一路小跑,大家争先恐后,谁都没有停下脚步。格比逊累得腰都挺不直了,他说道:“这么下去,还没被老鼠咬死,咱就累死了。” 身边的汤秀笑着说:“累死总比被几万只老鼠咬死好吧?” 格比逊一听老鼠,又想起昨夜几万只老鼠蠕动的情景,不禁又加快了脚步,竟一路蹿到了队伍最前面。后来的汤秀喊道:“格比逊,你慢点跑,等等我。” 格比逊头也不回,嚷道:“赶紧跑吧,累死也得跑,等天一黑,就只有等死了。” 一路亡命奔跑,但天渐渐暗了下来,众人的心也沉了下来。这是一段生死路。 夜幕降临,老鼠也该蠢蠢欲动了。 天上无月,黑暗无边。 吉图喊道:“我们夜间也不能停,继续走,走到哪算哪。由清月带路,所有的佣兵,排成一列,一个拉着一个,一直走,不能掉队。” 五十多个佣兵排成了一列,清月走在最前面,他视力超群,夜间也能看清东西。所有人就这么一个拉着一个往东走。 走了三个多小时,众人的耳边开始有了轻微的叽叽声。这是老鼠的声音。应该是有零星的老鼠在四周侦查,正在向别的老鼠发信息,要召集鼠群,赶过来围歼。 在随后的两个小时中,叽叽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密,众人几次都想停下来等死。只有吉图临危不惧,喊道:“弟兄们不能停,要一直走到老鼠发动进攻为止。” 众人虽然恐惧,但没人说话,没人点火,都是抓着前面佣兵的衣角,低头猛走。走到哪,算哪。死在哪,算哪。 俗话说:“人终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无论哪种死法,显然都比“万鼠撕咬”要好很多。众人一边走,一边等死,连喘气都不敢喘,真是一条生死路! 奇怪的是老鼠一直没有发动进攻,也许是更多的老鼠正在赶来,准备合围,准备几百万只老鼠一拥而上,把这些人啃得连渣都不剩。 然而在某一个时刻,耳边的叽叽声,突然消失了! 众人仿佛看到了曙光,“难道已经走出了老鼠的控制区?”众人都在嘀咕。 又走了半个多小时,确定没有听到老鼠的声音,吉图喊道:“大家点火,看看四周是否有老鼠。” 火把一支支亮了起来,长条形的火把在夜晚特别明亮,众俑兵左右张望,果然没有了老鼠。 “我们得救了?”格比逊喜悦地喊道。 吉图没这么喜悦,他说道:“好像是脱离老鼠控制区了,但不知道进入什么地区了?” 格比逊浑身一颤,鸡皮疙瘩起了一身,道:“难道又进入另一群老鼠的控制区?” 吉图冷峻地说:“可能吧。但愿别!” 吉图把所有佣兵召集到一起,说道:“弟兄们,我们已经摆脱刚刚那群老鼠,但不知道现在处于什么地区,又会遇到什么怪兽。如果还有另外一群老鼠,我们就死定了!唯今之计,只有把火把熄灭了,原地休息吧。要是再有老鼠进攻,那就没办法了。” 佣兵们一连几天,被老鼠围攻,早就筋疲力尽,听吉图这么一说,真是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了。所有佣兵很自觉地把火把熄灭,原地坐下,有的人干脆躺下。一边休息,一边等死吧! 夜很静。 风声细细,没有传来任何异动。 佣兵们太疲惫了,坐下来没多久,很多人就沉沉睡去。黑暗之中,只有佣兵的打鼾声。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四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任何异动,没有让人头皮发麻的叽叽吱吱声,没有万鼠蠕动。 这一夜,佣兵们睡得很甜,连梦都没来及做,而黎明就悄悄到来了。 清晨的风,伴着一抹朝霞,悄悄到来了。早已醒来的吉图知道:“已经摆脱了僵尸老鼠!佣兵们躲过了一劫。” 第六章 裸体女僵尸 在清晨的阳光中,佣兵们睁开了双眼。他们从鼠群中逃出了出来。 佣兵们睡了一夜,此刻都很兴奋,有人欢呼雀跃起来,还有人竟然唱起了小调。沐浴到清晨的阳光,原来也能让人快乐无比,也能让人心生感激。每个佣兵脸上都挂着喜悦,每个佣兵脸上都释放出富足。这是生命的愉悦,这是生命的律动。 吉图与众人商议道:“现在我们去哪里?” 众人异口同声:“回去吧。别在这鬼地方耗了!” 吉图点头道:“是啊。我们过了第二道断崖,就遇到会说话的老鼠,这事很是妖异。我们得赶紧回去。要不然会全军覆没。” 李问星突然说道:“这片大陆确实古怪,不符合逻辑。狮子、老鼠竟然能跟清月交流,被老鼠咬了以后会变僵尸。太奇怪了?清月,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格比逊看了清月一眼说道:“现在清月丧失了记忆,他肯定不记得了。不过几年前的清月,说不定知道这一切。他在对我们隐瞒真相。” 听格比逊一说,李问星想起了七年前,在叶城第一次遇到清月的情景,想起了清月手上拿的宝剑。那一闪一闪的剑灯,李问星至今都没有参透玄机。李问星对清月笑着说道:“清月啊,清月,你隐藏得挺深。这么多年,把这么大的秘密埋藏在心里,忽悠我们到这鬼大陆来探险,差点就全部喂了老鼠。” 吉图闻言,猛然想起,这次之所以来西部探险,是因为清月在失踪之前,就提到要去西部探险,要找什么宝藏。当时有人问清月,是什么宝藏。清月语焉不详,说自己也不知道,只听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宝藏,并且不是简单的金银财宝。 此后清月失踪了一年,回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兰洁儿太子妃认为可能跟清月以前说过的西部宝藏有关系,这才派吉图带人来西部探险。 有历史记载以来的西部探险,进行了多少次。但没有一次穿过了断崖。多亏了李问星发明的滑翔机,才飞过了四公里宽的断崖。 可谁也没想到,断崖的西部竟然是这样一片鬼蜮。狮子会说话,几百万只老鼠成群结队把人咬成白骨。 想到这一切,吉图有点愤恨,他走近清月,双手抓住清月的衣襟,眼中冒着怒火,质问道:“清月,你到底还有什么隐瞒了。大陆西部明显有古怪。斯伯奇被老鼠咬了以后,变成了僵尸,眼睛发红。你的眼睛也发红,这里面有问题。你还在隐瞒。” 清月也知道自己给大家带来了灾难,嗫嚅道:“吉图哥,你别生气,我也不知道这里面是这样的。” 汤秀、米扬等人看吉图发火,都跑过来劝。米扬把吉图的手扳开说道:“哥,这事也不能怪清月,几千年来谁也不知道西部大陆是这样。要不是清月,我们至今还蒙在鼓里。这次我们回去,可以好好对人们讲说一番了。” 听米扬一说,吉图松开了手,过了半晌,缓缓说道:“哎,听天由命吧。” “我操!完了!”李问星一声大叫。 众人愕然望着李问星,围拢过去,问道:“怎么了?” 李问星面色恐慌,说道:“大家还记得吧。我们怎么通过的断崖,都是先用滑翔机飞过断崖,然后在断崖两端连起一根绳子,你们都是从绳子上爬过来的。” “对啊。这有什么可怕的?”众人不解。 李问星连连哀叹,带着哭腔说道:“我们的绳子还没解开呢。” “没解开,就没解开呗。”众人道。 “如果老鼠顺着绳子爬过去,怎么办?”李问星急促地说。 “啊?” “我操!” “啊?我靠!” “这下完了!”佣兵们都明白怎么回事了。 吉图的脸色也刷的一下变白了,他神情呆滞地说道:“如果有几千几万只老鼠顺着绳子爬过断崖,到了加多国,见人就咬。那等我们回去的时候,加多国的人就该死光了。” “我明白了!”李问星再次大喊。 “怎么了?”众人又望向李问星。 李问星道:“我看这两道断崖的形成不是偶然的,一定是当年发生过什么,所有的动物都变成了僵尸。后来有人挖了两道断崖,阻止僵尸袭击加多国。” 众人一听有理,都连连点头。 “那现在怎么办?”李问星对吉图说道。 “马上往回赶。希望赶在老鼠之前,把绳子砍断。要不然……”吉图没有再说话,脸色严峻。 众人都知道,吉图下面的话是什么意思。几百万只僵尸老鼠,一旦到达加多国,就将是尸横遍野,不知其惨——加多国的一半人会被吃掉,另一半人会变成僵尸。 众人默然,都迅速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 吉图对众人命令道:“我们已往回走了两天,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在天黑之前,就能走到断崖附近,相信很容易就会看到横空缆绳所在的位置。大家出发吧。这次可不是为了我们自己。就算是死,我们也要把绳子砍断。” “是!”众人齐声喊道。 走了一上午,渐渐走到一些熟悉的地方,远山的位置有些熟悉。李问星道:“应该快到了,这些远山的山脊线,跟我们来的时候类似,再有几个小时就该到了。” 吉图鼓励大家道:“弟兄们,加油。快到了,为了加多国的父老不被僵尸鼠吃掉,我们必须加速。” 众人又都加快了脚步。这是与时间的赛跑,与老鼠的赛跑。 已经走到了一篇稀疏的树林区,吉图记得在断崖附近确实分布着不多的一些树木,有的地方众木成林,有的地方只有孤零零一两棵。 突然清月大喊:“不对!有人在向我脑海发信息。” 只见清月双手捂住前额,不断地摇晃着脑袋,作痛苦状。 李问星道:“看来这附近有僵尸,在给清月传话呢。” 吉图拔出佩剑,命令道:“大家准备战斗。” 众佣兵都拿起武器,提高了警惕。几分钟后,吉图发现,在前方有一个人形生物,缓缓走了过来。距离太远,还看不真切。 “是女人?”眼尖的米扬,已经发现来者是一个女人。 女人又走近了些,离众人只有七八十米。 没错!是女人,而且是一个*的女人。她裸露着上身,只有**,用树枝、树叶编了一个环,挡住了些许。女人的ru房裸露在微风中,是如此挺拔、细腻。 在场的佣兵都不禁舔了舔嘴唇。他们自从来西部探险,这都一个多月了,没见过一个女人。而今天不但见了,还是个*女人。 佣兵们一阵躁动。 *女人越走越近,离清月只有十几米距离,娇身停步,俏立于前。 裸女离得这么近,大家都看清了她的样子,她脸庞秀丽,长发飘飘,眼睛竟然长得有点像兰洁儿,而嘴唇却是那般的性感,再加上裸露的ru房,光滑的小腹,俏立的娇臀,简直是天生尤物,无可形容。 众人都张大了嘴巴,不知这是人,还是鬼。吉图对女人喊道:“你是什么人?快快报上名来。要不然我们的火枪,就要射击了。” 李问星在吉图身边低声说道:“既然清月有感应,这女人是僵尸无疑。大家小心点。” 格比逊吞了一口口水,道:“他妈的,什么世道。连僵尸都这么漂亮。吉图队长,我是不是上去把她按倒在地,绑起来?” 吉图看了格比逊一眼,笑道:“别急!” 这时清月的痛苦喊声,竟然停止了。只见清月似乎失去了神志,表情僵硬,缓步走向女僵尸。吉图喊道:“清月,你怎么了?”可是清月没有回答,还是缓步向前。 汤秀、米扬发现苗头不对,连忙上前拉住清月。而清月就像梦游一样,还想往前走。清月与女僵尸之间的距离,只有七八米了。 突然女僵尸张开嘴,朝众人嘶叫,露出尖利的獠牙,随即冲向清月。汤秀、米扬见僵尸冲来,连忙跳开一两米,拔剑相向。 此时的空气紧张到了极点。 吉图连忙喊道:“火枪兵,给我打女僵尸,别伤到清月。” 说着吉林特就带着两名火枪兵,各放了一枪。女僵尸连中两枪,一枪打在肚子上,她光滑的肚皮上现出一个窟窿,一枪打在大腿,还有一枪脱靶了。但女僵尸似乎没有受到伤害,只是行动的速度被延缓了些。 女僵尸终于走到清月面前,离清月只有半米,两人都挺直站立,四目相对,女僵尸比清月矮半个头,仰着头看着清月。清月没有说话,略微低头,望着女僵尸的眼睛。 格比逊喊道:“不对啊。这是男欢女爱的节奏啊?难道清月在这里也有女朋友吗?” 格比逊说话幽默,众人一阵哄笑,全然忘记了此刻的危险。 吉图对汤秀说道:“汤秀,快把清月拉开。米扬你保护。” 突然清月与女僵尸,都像感应到什么,浑身一颤,各向前半步,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激情热吻起来。 看着清月与女僵尸搂抱在一起,众人都呆了。 格比逊叫道:“怎么清月这时候还有心情接吻?” 第七章 清月恢复记忆 清月与女僵尸抱在一起,激情热吻了足足有三分钟。 格比逊调侃道:“他妈的,清月的口水都该干了吧?” 众俑兵都是头一次如此警惕地看着一对男女热吻,都是心情复杂,又是羡慕,又是惧怕。都这时候了,还有*女僵尸热吻,果然是**。但女僵尸再美艳,毕竟是僵尸,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时清月、女僵尸慢慢分开,相对而立。女僵尸抓起清月的右手,放在自己的腹部,然后又抓着往上按,清月的手拂过女僵尸的ru房,像微风拂过山岚。 格比逊骂道:“他妈的,女僵尸这么**吗?还玩自摸?这怎么回事?还有别的女僵尸吗?给我来一个,我也试试。” 女僵尸把清月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两个人含情脉脉。远远一看,还真是一对恋人。 吉图比较冷静,他喊道:“清月,清月,你还清醒吗?” 清月没有回答,显然是被女僵尸迷昏了头。 女僵尸把清月的一根手指放到自己的手中,吮吸起来。 格比逊摸了摸在嘴边打转的口水,说道:“怎么女僵尸的服务这么到位,还有吮吸手指这个项目?这可比叶城的小姐服务到位多了。” 格比逊话音刚落,女僵尸脸色一变,竟然狠狠地咬清月的手指,血从女僵尸的嘴角边流了出来。但清月站立不动,似乎没有感觉到疼痛。 吉图见势不对,喊道:“汤秀、米扬,你们把清月与女僵尸分开,格比逊你带人把女僵尸绑起来,小心别被她咬到。” 格比逊早想上前了,立即带着两人,绕到女僵尸背后,一人分别抓住女僵尸的一只胳膊,然后格比逊伸手从女僵尸后颈环过,卡住女僵尸的脖子,另一只手竟然有意无意按住了女僵尸的ru房。格比逊不禁说道:“这鬼女僵尸,身体还挺有弹性,跟人差不多。” 女僵尸被按,张开了嘴,格比逊拉着她往后连走几步。早有佣兵把女僵尸的手绑在一起。随后格比逊又在她张开的嘴巴上绑了一根绳子。一会之后,女僵尸就被绑了个结结实实,坐在地上,嘴角一抹血红,美艳异常。 而清月早被汤秀拉开,此时依然在梦游状态,神志模糊。清月的手指,被女僵尸狠狠咬伤,伤口已经可以看到骨头了。 李问星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清月,说道:“这下麻烦了,清月也要变僵尸了。现在怎么办?” 吉图想了想,说道:“现在没办法了,要赶快去断崖的绳子处。现在只能把清月绑起来,嘴巴绑住,我们几个人抬着他走吧。至于女僵尸就拉着走,如果她不跟着走,就一刀把她砍了。” 吉图说完,汤秀就把清月绑了起来,嘴上塞了一团布。几个人抬着清月,往前走。 女僵尸看到清月被众人抬着走,竟然也变老实了,竟默默地跟着众人往前走。大家看了都觉得奇怪,格比逊说道:“难道女僵尸发情了?看上清月了?还离不开清月了?” 众人走了三个小时,终于看到了断崖,而远处一段横空而过的绳子也赫然在目。众人面露喜悦,快步朝绳子走去。 但是一到绳子处,却吓得毛骨悚然,大气都不敢出。绳子系在一棵大树上,只见在以大树为中心,半径百米范围内,密密麻麻站满了各种大小不一的动物,而且动物们都很有秩序,很有点引颈观望的感觉,看样子都在排队准备爬绳子。 在两根手指粗的绳子上,各种动物正在往前爬。有一条手臂粗的蛇缠着绳子往前爬,有几只猴子在绳子上荡来荡去,还有一只山羊在绳子上玩平衡术,最奇怪的是山羊背上竟然还坐着一只猴子,只见它扶着山羊的两只角,像是在指挥山羊往前爬。 佣兵们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吉图长叹一声:“完蛋了,这都五六天了,肯定有很多动物僵尸跨过了绳子。说不定昨晚过去了几万只老鼠。这下不得了了。我们闯下大祸了。如果它们往前走,找到第一道断崖处的绳子,那就彻底完蛋了!加多国该灭绝了!人类该灭绝了!” 这时清月突然有了反应,开始浑身抽搐,眼睛翻白,口吐白沫。汤秀在旁边说道:“清月大概是要变僵尸了。哎。” 此时的吉图,没有管这么多,他指挥佣兵,在绳子附近地方扔了一些炸弹和燃烧弹,把在绳子一头聚集的大量动物僵尸吓走。 随后佣兵们又在大树附近筑起了防线,防止动物再来骚扰。只要不是几万只老鼠同时出现,佣兵们手中的刀剑、火枪足够抵挡。 吉图下令道:“弟兄们,我们要赶快爬过绳子。赶快去第一道断崖。如果运气好,我们能赶在动物之前斩断绳子,否则就天下灭绝矣!” 佣兵们都已知道了事态的严重,情绪都很低落。 这时清月的抽搐停止了,喉咙里像在发出什么声音。吉图让人把清月嘴巴中的布拿开。终于听清了清月的声音。 清月在喊:“兰洁儿!兰洁儿!兰洁儿!” 兰洁儿是加多国的太子妃,曾经跟清月两情相悦,却被加多国太子卡里昂横刀夺爱。清月只得半夜拉着兰洁儿私奔,但是私奔的路上,却被一道强光照射,清月由此失踪了一年。去年才被众人找到,但却失去了记忆,别说认识吉图等人,连兰洁儿是谁都不知道了。 李问星不解道:“清月怎么醒来第一句就喊兰洁儿?他不是失去记忆了吗?怎么会突然喊起兰洁儿。看起来不像是变成了僵尸。” 清月慢慢睁开了眼睛,看着面前的众人,看到了面前的吉图,清月虚弱地说道:“吉图哥,我这是在哪里?兰洁儿在哪里?” 吉图盯着清月的脸孔,说道:“兰洁儿已经跟卡里昂太子结婚了,现在是咱们加多国的太子妃。” “啊?”清月神色悲伤,痛哭流涕:“洁儿,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众人已经被清月搞糊涂了。兰洁儿结婚,是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了。清月失踪回来后,也知道了兰洁儿的婚事,还曾见过兰洁儿一面,但他已经想不起兰洁儿跟自己的关系了。只是觉得兰洁儿的脸庞有些熟悉,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难道清月恢复记忆了?”李问星左右看了看。 “有可能!”吉图答道。 李问星连忙问道:“清月,你想起以前的事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清月答道:“在叶城酒店。” 众人哗然,清月恢复了记忆。 格比逊也上前道:“清月,你的博纳姆爷爷是干什么的?” 清月答道:“说唱艺人。” 众人再哗然,清月果然恢复了记忆。原来*女僵尸咬过清月后,脑控细菌进入清月的大脑,本想控制清月,却不曾想把清月被阻隔的记忆,给恢复了。清月又做回了从前的自己! 还是吉图有谋略,他直入主题,问道:“清月,你能想起以前的事吗?你拉着兰洁儿私奔,后来被一道强光照射,兰洁儿没事,你却失踪了一年。这一年,你去哪里了?” 清月坐了起来,汤秀已经解开了清月身上的绳子。清月听了吉图的问题,沉默了一会,表情尴尬,说道:“吉图哥,以前的事,我已经全想起来了。从我们第一次去打土匪,到这几天被鼠群攻击,我都想起来了。” “你拉着兰洁儿私奔后失踪的那一年,你去了哪里?”吉图急切地问。 清月冷冷道:“我被人抓了。” “被什么人??”吉图又问道。 清月顿了顿,没再说话。片刻之后,清月转头看了看被绑着的*女僵尸,说道:“刚刚我跟这个女僵尸说了话,她告诉我,几十万只僵尸老鼠和别的僵尸动物已经爬过了这道断崖。现在最前方的僵尸动物,已经走了几百里,很快就会发现第一道断崖的绳索。几天后,就会爬过第一道断崖,对人类发起进攻。加多国要完了!” “啊!”众人面面相觑,都已明白,加多国要大难临头的。 “现在怎么办?”吉图焦急地问道。 清月想了想,答道:“没办法了,等我们爬过断崖,老鼠应该早就进入加多国了。没办法了!” 吉图仰天长叹:“天哪!我们铸成大错了。天哪!加多国要尸横遍野了!” 清月吐了吐胸中的闷气,说道:“现在只能是继续深入大陆西部,找到一个湖心岛,看看能否找到前人留下的一种机器。也许还有救。” 吉图朝清月吼道:“怎么救?到时候加多国人都被老鼠吃掉了,剩下的一部分成了僵尸。怎么救?”吉图有点怨恨清月,因为是他提出要来西部探险,没想到把大家引入了圈套。 李问星扶了扶吉图的肩膀,安慰道:“吉兄,你别朝清月发火。这些僵尸也不是清月弄出来的,应该是存在了几千年。我们只不过是揭开了谜底。还是按照清月的办法来解救吧。” 清月继续说道:“只要找到了前人的机器,也许就能把变成僵尸的人救活。” 吉图问道:“那你确定有湖心岛,有这机器吗?” 清月道:“我也不知道,看运气吧。如果没有,那我们只能变成僵尸星球了。” “僵尸星球?”众人都面露惶恐。整个星球上的动物,都变成僵尸,这是怎样的景象? 这一切还是从清月小时候说起吧! 清月小时候的故事,才是这一切的谜底! 第八章 蓝色那嘉星 其实清月所在的地方并不是地球,而是在一颗叫“那嘉”的行星上。 这颗行星也位于银河系,距离地球大约8000光年。相较而言,那嘉星比地球大,地球的直径是一万二千公里,那嘉星的直径近四万公里!何其大也! 在这个名为“那嘉”的星球上,只有一片大陆——那嘉大陆。大陆被无尽无垠的蓝色海洋包围,波涛汹涌,无有穷尽。那嘉大陆很大,超级大,有两千万平方公里。据说,乘船围着那嘉大陆绕一圈,需要三年。 根据那嘉大陆上最古老的史书《那嘉纪年》,那嘉人一直在这片宁静大陆上繁衍生息,产生过无数的人,无数的事。光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有两千多年。 在另一部讲述那嘉地理的古籍《那嘉舆地志》上记载,整个那嘉大陆大致呈长方形,分东西两块,东部有八百万平方公里,西部有一千五百多万平方公里。东西部之间被高大的山脉所阻隔。最让人奇怪的是,山脉靠东边的一路,从南到北是齐刷刷的悬崖裂谷,崖宽几公里,深不见底。 而在裂谷的西部,是高大的山脉,层峰起伏,云海飘渺,雪线苍苍,人类无法攀爬,连飞鸟都过不去。从未有人从陆路进过那嘉大陆的西部。 有人试图从海路进去。他们驾驶大船,沿着海岸线,绕到那嘉大陆的西部或西南部,然后乘小艇登陆,大约往大陆深处深入一百多公里,就会遭遇一道与东部类似的悬崖裂谷,也是宽达几公里,深不见底,裂谷后面是无垠的雪山。至于雪山后面有什么,谁也不知道! 对此,古史书《那嘉纪年》语焉不详,史书上只是写着三千多年前,那嘉大陆发生过一次大地震,大地震持续了三天三夜。地震之后,那嘉大陆的东西部之间就出现了这道深不见底的大裂谷。 那嘉太神秘了!更神秘的是围绕那嘉的大海。无论《那嘉纪年》,还是《那嘉舆地志》,都说那嘉大陆是海中的孤岛,那嘉之外的大海,有几万公里远,天空像半圆形的盖子,笼罩着海与陆。 那嘉大陆的文明程度,只相当于银河系地球星上的隋唐时期,刚刚发明了火药、造纸,还未发明电灯。所以那嘉人,并不知道那嘉星是宇宙中的一颗行星。 此刻的那嘉大陆,一片宁静,大陆的东部形成了两大国家,加多帝国与刚多帝国。根据四十多年前,两国签订的《加刚和平协议》,两国停止了持续二百年的国家战争,双方偃旗息鼓,休养生息。 那嘉的和平来之不易,大陆上已经有几百年的杀戮传统,最初那嘉大陆上有八个国家,经过不间断的兼并战争,如今只剩下加多、刚多两国。现在终于宁静了,一片持久而安详的宁静。那嘉大陆上的每一个人,都欢欣鼓舞,因为和平降临。岛上的阳光,被海水温柔冲刷,宁静的蓝,天空的蓝,大海的蓝。蓝色那嘉,梦幻那嘉。 清月就生活在那嘉大陆东部的森林地区,是加多国人,这一年他十四岁,身体正在发育,已经长了一米六的个子,留着长头发,有着稚嫩且刚毅的脸庞。清月跟其他人唯一的不同点在于,他有一双狼一样骇人的红色眼睛。在夜间,他的视力竟然要比普通人好很多,即使毫无光亮的暗夜,他也能看清远处的事物。 清月是捡来的孩子,盲说书艺人博纳姆有一次去外地演唱他的英雄诗篇。回家的路上,听到小孩的哭声,坚强而有力。循着声音博纳姆找到了婴孩,孩子用一片布包着。由于当时正是午夜,风声细细,晴朗有佳,天上的三颗月亮一定正在散发着“迷人的清辉”,于是博纳姆给这孤苦的孩子取名叫“波特鲁密迪林”,意思就是“清月”。 月,在这个星球,是一件神秘的事物!天上一共有三颗月亮。两颗较小,看起来像盘子,分别挂在天空的南角和北角。另外一颗比较大,比一扇门还大,月圆之夜,它会从地平线上缓慢升起,午夜时分,会挂到天空的穹顶,就像天穹上的一面圆形的白墙壁。天气好的时候,能看到这颗月亮上,有东西在移动,甚至能看到月亮上云气卷起的白色旋涡。 到月缺之时,一轮残月挂在天空,呈现出一抹巨大的弧形亮光。而隐没在黑暗中的半边月亮,此时却也呈现星星点点的光。这些散落的光点,密集分布,有时有,有时没有,把黑暗中隐去的半边玄月的轮廓也照得清清楚楚。 据说,月亮上有神的宫殿。无论是加多国人,还是刚多国人,每隔四十天(即一个月),就要祭祀月亮。每隔四十天,当月亮像一堵玻璃墙一样,升上地平线。加多和刚多的全体族人,就要朝着月亮跪拜,并高呼“利散那!利散那!利散那!”,意思是“月亮神!月亮神!”。他们甚至有一种传说,两国人都是来自月亮。因为犯了罪孽,被流放到那嘉!月亮才是他们的家! 月亮不仅是那嘉人神话的主题,也是那嘉人判断时间的标准之一。 那嘉星上的时间标记,跟地球略有不同。那嘉星的自转要更快些,一天只有21个小时。而那嘉星绕着太阳的公转,需要442天完成一周,故那嘉星的一年是442天。此中也有四季之分,夏天酷暑,冬天严寒。又以最大月亮的圆缺变化为准,四十天为一个月,那嘉星上的一年有十一个月。 《那嘉纪年》是在大地震之后,第九百七十五年开始记载历史的。所以在大地震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那嘉纪年》只留有大地震前只言片语的传说。在传说中,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自古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原始的生活。因为他们都是罪人,他们被月亮神,所处罚,被流放到这个这里。离开了豪华的宫殿,住在荒漠的原野上!永生永世,经历苦难! 对于这些传说,严肃的加多国学者,都认为荒诞不经。但他们也无法解释,月亮上时有时无的光斑,还有会移动的物体。有人认为,月亮上有河流,有大海。也许月亮上会定期涨洪水,将大树、岩石之类的冲走,这才看起来会移动。再也许月亮上温度太高了,树木都燃烧起来,所以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各种说法,莫衷一是。 而那嘉大陆上的普通人,却没有闲心去管天上的事,他们连自己身边的事都管不清,因为生活是极端艰苦的。整个大陆的生产力非常落后,虽然没有大范围的战乱,但盗贼横行,到处都不太平,普通人走在路上都可能会被人给杀了。再加上医疗卫生条件的落后,除了贵族,绝大多数那嘉人都生活在蛮荒之中! 第九章 佣兵少年 在茫茫宇宙中,那嘉星算是跟地球,比较相似的行星之一。最相似的地方是,那嘉星上诞生的智能生物“人类”,竟然也是由一种灵长类猿猴进化而来。那嘉人跟人类的长相颇多相似,身上的毛发并不茂盛,脑袋为人类一般的圆形,头发长而直,耳朵上端比地球人要尖一些,总体上看是眉清目秀,颇为俊朗。那嘉人的身高一般在160—180厘米,人均寿命在75岁左右。 那嘉的文明正处于封建社会早期。大陆上形成了两个君主制国家,但君主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并不严密,有一部分封地基本上相当于独立王国。国王管不了,封地的公爵自行其政。 而社会上又流行着“侠义思想”,成立了大大小小几百个游侠团体“佣兵团”。此外在一些穷乡僻壤或山川险阻的地方,还有大量占山为王的土匪。土匪跟佣兵,虽然都是“以武为生”。但土匪上不了台面,而佣兵则是国家中的一种“贵族阶级”,他们中有一部分人也接受国王的领导和册封。 佣兵分三等,最高一级是被国王册封的,所谓“皇家佣兵”,他们唯国王马首是瞻,替国王南征北战,扫平环宇。第二级被称为“骑士佣兵”,这一类佣兵被各封地公爵,或地方豪强大户,所豢养,替公爵豪强看家护院、寻仇觅敌。第三等级是“游侠佣兵”,他们不固定地点,三五成群,几人结社,专门替各类雇主完成特殊任务,赚取佣金。 清月也为时代风气所影响,自小就立志做一个提三尺剑、闯荡天下的“游侠佣兵”。他从小的玩具,就是一把木剑。有时连睡觉,清月都要抱剑而眠。 十四岁的清月,身材已经称得上强壮魁梧了。可他却有一个毛病,总会在睡梦中,梦到一位黑袍老者。在梦中,老者跟清月谈天说地。黑袍老者又总是叮嘱清月,不要将梦境告诉他人。 清月八岁的时候,有一次被恶梦所惊醒,醒来大喊大叫,像疯了一般,迟迟恢复不了神志。这件事把博纳姆吓坏了,到处为他求医问药。村里有人建议说,清月可能是被鬼魅所迷障,应该请巫师来为清月驱鬼。 那嘉星上确实有一种可被称为“鬼魅”的物种,即“鬼蝴蝶”。这是一种比巴掌要大,类似蝴蝶的昆虫,会叮人,释放神经毒液。被鬼蝴蝶所叮的人中约有百分之五,会慢慢神志模糊,胡言乱语,头脑中出现各种幻觉,几年后不治身亡。 有一些巫师,自称能够治愈被鬼蝴蝶所迷惑的儿童。他们给出的药方是驱鬼加内服丹药。驱鬼都是一些迷信的自我安慰,真正起作用的是丹药。这些丹药并不是由巫师配制,而是由专门的炼药师配制,外人无从窥其门径。 炼药师是那嘉星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与佣兵一样古老。在加多国,有三位炼药师是专为皇室炼丹药,被称为“御赐炼药师”。其中一位在三十多年前,发明了火药,由此名声大震。 而另一些炼药师,专炼治病的药,包括驱鬼药。在那嘉星上,炼药师也兼做悬壶济世的医生。由此炼药师总是口碑极好,广受大众爱戴。 清月在服了驱鬼药后,症状有所缓解,半个月后终于恢复了神志。但依然会做恶梦,依然会梦到黑袍老人。博纳姆老人本以为他活不过10岁,谁知清月竟健健康康,长到了14岁。 抱养清月的博纳姆老人是一个盲说书人,能够讲述《那嘉纪年》上的英雄史诗。那嘉大陆的风俗是,有钱人家遇到有婚丧嫁娶,都要有唱戏、说书等文艺表演。孩子们特别喜欢听说书,听人讲述那嘉的历史。这就是博纳姆的工作,他讲故事的时候,有时还会唱起动人的歌来。 在博纳姆讲诉的英雄史诗中,最近两千年,那嘉岛上有过三位伟大的人物,第一位叫世出王,距今两千多年。那嘉大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是从他开始的,他也算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 另一位叫多图王,距今一千二百年。还有一位若杰王,距今五百年。他们都曾经统一过那嘉岛,建立起大一统帝国。他们甚至很多次派人去大海与大陆西部探险,探寻大地震之前的遗迹。 去大海探险的人,什么都没有找到过,一路行去,全是大海,几万里波连海涛,连一个小岛都没有。争论的焦点在于,大海的尽头是什么。有人推测大海的尽头是大山,有人说是大裂谷、大瀑布。也有人说大海没有尽头。 若杰王时代曾经组织庞大的船队,去寻找大海的尽头,船队根据星辰的方向,在海中漂流了五年,还是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最后船队回来复命说,大海没有尽头。这算是官方结论,从此那嘉大陆的书籍上,就写着“大海没有尽头,乘船过去,永远都是大海。”有了官方结论,海洋探险就慢慢地无人问津了。 而西部探险,却几百年来长盛不衰。那嘉大陆的东西部被一条几公里宽的裂谷所隔断,裂谷旁边辅以群山。从未有人从东部,跨越裂谷,到达西部。最大的突破也发生在在若杰王时代。 若杰王派遣的探险队,坐船绕到那嘉大陆的南部登陆,然后向大陆深处进发,行走了一百多公里,发现一条跟东部一样的裂谷。在另外两次探险中,又分别绕到那嘉大陆的西部、北部,也发现一样的裂谷。 从此人们明白,那嘉西部大陆,被一个四方形的悬崖裂谷所包围。那么所包围的陆地,里面是什么呢?这成了最近几百年西部探险的主题。可是从未有人有幸越过这几公里宽的裂谷,只能“望崖兴叹”了。 清月从小就是听着这些英雄故事、探险故事成长起来的。他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游侠佣兵”,有一天也能够去西部探险,看一看那神奇的峡谷。直到十四岁这一年,清月才有机会远远走出家门! 这一天博纳姆爷爷又去外地说书,要去八天。清月想跟爷爷一快去,虽然爷爷说的故事,他早听烂了。但还是想趁这个机会,出出远门,看看外面的世界。博纳姆不同意,说:“清月乖,爷爷不能带你去,你要留在家照顾奶奶。” 爷爷一去就是二十天,清月跟奶奶在家实在是无聊,后来有同村人带口信回家,说“博纳姆,在容克老爷家继续弹唱古代史诗,还得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清月就问:“容克老爷家在哪?”村人答道:“一直往南走,走二十多加里,就会看到大森林。但别进入森林,沿着森林外围的大路,向西走,走五十多加里,会看到一条大河,河上有一座渡桥,过了河,再往前走五加里,就到了容克老爷家。” 晚上,清月与奶奶谈起了爷爷。清月说自己要去找爷爷。可奶奶不同意。奶奶说:“孩子,你还太小,会迷路的。”清月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 午夜时分,奶奶已睡着。清月悄悄从床头爬了起来,拿着木剑,偷偷出门了。清月是个固执的孩子。即使奶奶不同意,他也会自行其是。 夜很暗。不过清月的眼睛在暗夜中,也能看清东西,走起路来几乎没有障碍。没多久,清月就离开了自己生活多年的村庄,一直往东走。 天亮的时候,清月已经看到了一幅自己并不熟悉的景致。走着走着,清月终于走到了森林边缘。在清月的眼前,展现出一座郁郁葱葱的森林,古木萧萧,嘉树葱葱,彷佛一直生长到天边。 “这应该就是村里人说的森林吧。我到里面玩玩去!”清月想了想,毫不犹豫地走入森林,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已经是一个“游侠佣兵”,应该去森林里面探探险! 注:在加多国,距离的度量单位,也跟地球上差不多。他们使用一种叫“加里”的单位,是加多国皇帝钦定的距离单位。1加里大约等于我们说的1里,精确的数值是1加里约等于563米,大约是0.5公里。加多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也会将“加里”直接省称为“里”,直接说多少多少里。此外加多人也有一种类似“米”的度量单位。加多国的1米约等于地球上的1.12米。 第十章 梦中老者 清月走入了森林,却不曾想这森林竟有近百里宽,横向覆盖了加多国与刚多国的边境地区。森林的深处,早已经人迹罕至。 清月在森林里走了十天十夜,却走不出森林,他知道自己已经迷路了。他想爷爷,大喊爷爷的名字,“爷爷你在哪里?”但是没有人答应,偶尔惊起一群乌鸦,扑扑飞向天际。 森林深处,阳光照射不进来,略微显得阴森。走着走着,疲惫袭来,清月抵不住,就在一棵树下,席地而眠。 朦胧之中,清月又做了个梦。 只见那个经常在自己梦中出现的黑袍老人,再一次出现了。他走到清月身边,说:“清月!往前走,穿过森林,你会看到你的宿命。” 疲惫中的清月答道:“可是我迷路了,我走不出这该死的森林。” 黑袍老人伸手一指,说道:“往那个方向。” 清月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去。走着走着,不知被什么东西推了一把,猛的跌在地上。“啊!”清月一声大叫——原来是场梦! 醒来的清月,从地上爬起,看了看四周,前方好像就是黑袍老人指引的方向。“那就往老人指的方向走吧。”清月心中说道。 他大步往前走去,走了很久,依然是陌生的森林。 直到发现前方有棵树,比较怪异,有段下垂的枝条,仿佛人形。走近一看,清月心中一惊,这不是什么下垂的树枝,树上吊着一具尸体,已经腐烂殆尽。清月胆子很大,又走近了些,发现尸体穿着红色盔甲,吊死在树干上,他的剑插在泥土里。这一情景仿佛在梦中出现过! 是的!在清月自幼年时代的梦中,就经常出现一个吊死的佣兵。“怎么会这么巧呢?竟然在我梦境中出现过。”清月自言自语。 清月敬畏死去的佣兵,给他深深鞠了三个躬,心中默念死者的灵魂安息。然后他把剑拔出来,仔细端详着,剑长三尺,有三指宽,虽经风雨侵蚀,却寒光逼人,剑柄上刻着一串字母。清月听爷爷讲过,几十年前加多国和刚多国,一直在打仗,死了很多人。也许这位就是加多国的士兵吧。而且这片森林正是加多国与刚多国的边界地带。 清月天生就是拿剑的料,他右手握着这柄剑,左右飞舞。不时喊出“啊”“呀”“嘿”之类的声音。这把剑虽然暴露在湿气中很久,但一直没有生锈,锋利得惊人。一段手臂粗的木头,一砍就断,比自己的木剑,那是要强百倍。 清月兴奋极了,在森林里跑了起来,如果前面有小树枝桠挡道,他就一剑砍断。跑着跑着,清月跑到了森林的尽头,哦,没有,不是尽头,只不过是一道断崖,断崖那边仍然是一望无际的森林。 清月已经站在了崖边,崖下阴风袭起,阵阵花香。 “也许崖底有一丛丛的花吧,如此香气扑鼻。”清月心想。 清月把脚步探到崖边,伸头往下望了望,下面隔了几百米,才看到崖底有一条小河,水流激涌。清月不禁朝着崖底,大喊了几句:“好高啊!好高啊!” “怎么过去呢?”清月望着崖的对面自言自语。其实崖并不宽,大约二三十米,对面也一样被森林覆盖。清月估量了一下,自己没这个本事跳过去,只能望崖兴叹。“哎,还是往回走吧。”清月正要转身。 “年轻人,不要走。”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清月一回头,猛然发现悬崖上漂浮着一个人。没错!是一个人! 清月再仔细看了看,赫然发现,这个人竟然很像经常在自己梦中出现的黑袍老者。这个发现,让清月的表情想当怪异。清月喃喃自语道:“可是,那不是梦吗?梦中的事情,怎么会在现实中出现?” 仿佛看出了清月的震惊,老人微微一笑,说道:“我经常进入你的梦中,你还记得我吧?” 清月颤声道:“可是。可是。那不是梦吗?你、你、你不会是鬼吧?” 老人再强调了一遍:“我不是鬼!” 清月的双腿在打颤,他强打起勇气问道:“还说你不是鬼?可是你正漂浮在半空中。” 老人见清月还处于震惊中,就说道:“我是人,不是鬼!我是你的亲人。你我之间,有心灵感应,所以我能进入你的梦。如果你勤加练习,也可以进入我的梦中。这就是心灵感性。” 这么一说,清月才略微镇定了些,道:“老爷爷,你为何要进入我的梦中?我哪里惹你了?这些年你就像鬼一样,一直在我梦中出现,把我害惨了。” 老人不语。 崖风猛烈,老人衣带飘飘,头发飞舞,像极了传说中的仙人。清月又好奇地问:“老爷爷,你是怎么做到的啊,可以在天上飞。” “这很简单,你也可以做到。”老人依然一动不动悬浮在半空中。 “我可以吗?”清月不自信地问。 老人答道:“你可以的,你是一个伟大的勇士。你往前走,一步一步走。” 清月看了看眼前的悬崖,说道:“爷爷,可前面是悬崖,我往前走就会掉下去呀。” “你不会掉下去的,你会像我一样,浮在半空中。”老人安慰清月。 “是么?”清月半信半疑。再一想既然老人可以进入自己的梦境,那就应该不会欺骗自己。他定了定神,坚定地迈出了右脚,悬空试探了一下,并没有踩到什么可以着力的东西。 老人看出清月的狐疑,鼓励道:“再往前一步!你也可以飞翔。” 清月相信了浮在自己眼前的老人。于是握着剑,眼睛一闭,左脚一登,也准备来个登崖悬空。 可是悬空的场景没有出现,清月急速地往下掉,在空中一阵叫喊“啊……啊……”眼看就要摔死在崖底。 幸好崖底是一道水流缓慢的小河,清月一个猛子扎下去,又慢慢悠悠浮上来,他从十岁就会游泳,游得比鱼还快。清月在水里,扑腾了几下,就找了水边的一块岩石,爬了上去,坐在上面,浑身湿透。 崖底凉风嗖嗖,吹得清月有点寒颤。他抬头看看,只见头顶一线青天,彷佛遥不可及,有些地方还被树枝所遮蔽。清月自语道:“哇,这么高啊,我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还活着就是个奇迹。” 再看看四周,断崖壁立千尺,有几百米高,仿佛用刀剑削成。 一阵冷风吹来,清月又打了一个寒颤。“刚才差点被那个死老头给害死了,该死的死老头。”清月骂道。“博纳姆爷爷,救命啊,爷爷。我被困在这了。呜呜……呜”清月突然哭起来了。 “你太胆小了,不是一个武士应该表现出来的素质。”又是刚才的老头。只见他浮在水面上,脚底离水面仅仅半尺,甚至溅起的浪花,都能洒在他的脚上。老头用手一指,嗖的一下,清月的那柄剑,竟然从水底飞起,转了一个弯,插在了清月身边的岩石上。清月已经惊呆了,感觉面前的这个长袍老头无比神秘。 “你必须要学会用气波功,让自己可以离地飞行。”老头对清月说。 “怎么控制?我又不是神仙。”清月反驳说。 “我也不是神仙,”老人说:“物体之所以会往下掉,就是因为重力,重力的吸引使得物体会往下掉。但是重力其实是个非常虚幻的东西,通过一些气功的手法我们可以抵消掉物体的重力,这样物体就完全浮现在空中。”说着,老人伸出左手,手掌对着清月,清月只感到一股强大的气流冲来,慢慢的清月竟然浮起来了。 “我飘起来了耶!我飘起来了耶!”清月兴高采烈地大喊,他已经浮在岩石上面有半米多高了。老人突然手一收,清月又重重的摔在岩石上,屁股差点被摔成两半。“我的妈呀!”清月痛的大叫。 老人冷冷地说:“我这是在教你,要随时注意周围情况的变化。一个武士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清月无奈地争辩道:“我要是一个武士才好呢,可我什么都不会。” 老人坚定地说:“你一定会成武士的!你已经拿起了那把红武士剑,这意味着你已开始修行红武士的绝技。红武士就是你的宿命。你别无选择!” 第十一章 红武士剑 老人指着清月身边的剑,说:“这把就是红武士剑!这是你的宿命,你必须修炼成红武士!” 清月看了看身边的红武士剑,感到有些茫然,他虽然自小就想做一个游侠佣兵,但从未设想过今天的奇遇。清月反驳说:“凭什么这把剑是我的宿命?我不练还不行吗?” “已经晚了,这把剑这一生都会跟着你。只要你一呼唤,他就会来到你身边。你别无选择。” 清月不解:“别无选择?我怎么会别无选择呢?你看我选择不选择!” 老人说:“这是你的宿命。除非你死了,否则你摆脱不了这把剑。只要你连喊三句‘阿哈格雅、阿哈格雅、阿哈格雅’,它会从很远的地方飞到你身边。不信,你可以试试。” 清月站起身,看着插在土里的红武士剑,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他喊了一句:“阿哈格雅”,没有任何动静。又喊了一句:“阿哈格雅”,剑身还是插在土里,纹丝未动。清月望向长袍老人,说:“你骗我的吧?怎么没动静?” “你再喊一句!”老人说。 “啊哈格雅!”清月喊出了这句咒语。突然剑柄底端的一个小灯亮了起来,发出微微的红光,整柄剑都笼罩在这红光中。几秒钟过后,剑身从土中自动拔出,笔直地漂浮在空中。清月瞪大了眼睛,惊呆了。感叹道:“怪不得叫红武士剑,原来会发出红光!” 长袍老人对清月说:“你往前走几步看看。” 清月往前走了几步,这才发现红武士剑,竟然跟着自己往前。清月往后退,剑也往后退。清月跑起来转圈,红武士剑也跟着他转圈。清月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老人又说:“你现在握住这柄剑。看看会发生什么?” 清月试探性地将手,按在剑柄上,用力握住。没有任何变化。“什么也没有发生!”清月说道。 “等一会,你就知道了!”老人低声说。 只过了一小会,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了一把剑鞘,飞到宝剑下面,从下往上稳稳地把宝剑合入剑鞘中。“铛”的一声,宝剑插入了剑鞘,随即剑柄上的红灯,熄灭了。 清月盯着剑鞘看了一会,又伸手把剑拔出,宝剑刚刚出鞘,红灯随即亮起。而一当插入鞘中,红灯即熄灭。 老人在旁边提醒说:“这是红武士剑的感应灯。宝剑出鞘,红灯亮起。剑风所至,百步见血。操控自如,仇敌丧胆。” 清月额头上已经冒出了冷汗。他有点兴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切。他着急地问老人:“老爷爷,这是谁的剑?怎么这么厉害? 老人顿了顿,说:“这是你的剑。你看看你的左臂是不是有一道伤疤。就是被这把剑割的,你的血沾在了剑上,你身体细胞的dna基因上有一个b235基因。这个基因是开启这把剑的密码锁。你的生命已经跟剑的生命交融在一起了。别人拿到这把剑,只能是普通的剑。但当剑在你手中,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发出‘激光风’,这阵激光风,可以百步伤敌,给敌人以重重一击。” 清月下意识地看了看左臂,确实有一道狭长的伤疤。说实话,清月自己都不知道,这伤疤是什么时候有的。小时候曾经问博纳姆爷爷,爷爷回答说:“你被捡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此刻清月已经完全相信了老人的话,清月问道:“什么是激光风?” “你试一下就知道了。” 清月拔出宝剑,面朝对面的山崖,轻轻用剑一挥,只见对面二十米开外的山崖,被劈烂了一小块,碎石头掉落在水里。清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根本不是剑,这是枪! 清月激动地涨红了脸。 老人又说:“这种红武士剑一共有五把。按照我们的习俗,每一把剑都跟一个家族锁定。这个家族,会遗传一个特殊的dna基因,只有这个基因,才能开启这把剑。这把剑本来属于你父亲,现在属于你了!你们身上都有开启这把剑的b235基因。” “我父亲?”清月迷惘地看着长袍老人,问:“我父亲他在哪里?我从小就是孤儿,还能见到我父亲吗?” 老人悲伤地说:“你已经见过他了,你找到剑的地方是不是有具武士的尸体?” “是的。” “那就是你父亲。” “哦。”清月突然回过神,“我父亲已经死了?呜……哇……”清月大哭起来,这次是真的伤心。自己的父亲,居然在一棵树上吊死了。 老人等清月哭了一会才缓缓地说:“当时你父亲被几个武士围住,他迫不得已,只能自杀,保全了一个红武士的体面。” “当时你在哪?你不是会飞吗?为什么不保护我爸爸?”清月质问道。 “我在很远的地方!”老人深沉地说。 清月已经蒙了,他自问道:“很远的地方是哪里?” “你有你的使命,我也有我的使命。我的使命,就是训练你,有一天你要去远方,拯救所有人!”老人喃喃道:“当然也许这一切都是徒劳,你我无从拯救任何人,只是在这块大陆上慢慢老死。不过,谁又知道呢?能死在这片土地是,也是一种幸福!” 听着老人颇为莫名其妙的言语,清月尴尬万分,说:“老爷爷,你不会骗我吧?我这么弱小,怎么去拯救别人。” 老人答道:“以后你就知道了!我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从现在开始就要在这个崖底,开始训练。要训练三年或五年,没有练好,就不能离开这里。你要为苦难中的人们,奋斗!” 清月思索片刻,笑道:“好吧,我们开始修炼吧。从哪练起?” 老人用手指着前方,说:“你先顺着流水,往下游游吧。前方不远处,有个溶洞,我们以后就住那里了!这个崖底虽然条件艰苦,但总算隐秘。不用担心会被他们发现。我们在溶洞里住着,是安全的。” “他们是谁?”清月不解,他又强调了一遍:“老爷爷,你说的他们是谁?是刚多国的武士吗?我父亲就是被刚多国的士兵杀死的吧?我长大了要为我父亲报仇,去攻打刚多国。” 老人白了清月一眼:“不要胡思乱想了。刚多国的士兵,怎么可能杀死你父亲?伟大的红武士,一个人可以轻松杀掉100名刚多国的士兵。你等着瞧好了,等你修炼成了,也可以一个人徒手,打五个刚多国士兵。” “啊?我也这么厉害?”清月有些不自信。 “走吧!你跳进水里,我们去修炼的溶洞。” 于是清月纵身跃入水中,随着水流,往下游游去,河水冰凉,寒冷沁骨。老人悬浮在清月身边,一言不发。 此时天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从崖底可以看到明亮的、一堵墙一般的月亮。银色月光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清月仿佛是游在一片银色波涛中! 第十二章 崖底溶洞 这条断崖是东西走向的,东部直接出海,西部深入那嘉大陆三百多公里。崖宽二三十米,有的地方四五十米。几百年来,这条断崖成了加多帝国与刚多帝国的东部国土的分界线,断崖以北是加多国境,以南是刚多国境。 而此刻清月所在的位子,大体上位于整条断崖的中间部位,离东部的出海口有一百五十多公里,离西部的断崖尽头,也有一百五六十公里。在西部断崖的尽头是一个巨大的瀑布,连接着地面上的一条大河。 在五六十年前,当两国处于激烈军事对峙,沿断崖,分布着大量军队。双方可以隔着断崖,射箭,徒手扔置火球。在断崖比较窄的地段,也可以用放置树干,成为桥梁。曾经有一次,加多帝*队趁夜,用几段树干架设桥梁,军队秘密通过断崖,对刚多国的军队构成奇袭。自那以后,两国都在断崖沿线,修筑了大量堡垒、城墙等防御工事,重兵把守。 直到三十多年前,由于两国长期和平,相继撤离断崖沿线的军队,断崖两岸上百公里的范围内,逐渐成为无人区。森林越长越茂密,崖边参天巨木的的枝桠早已蔓过断崖。从空中俯瞰,断崖已经消失在森林的覆盖之中。只有猎人偶然闯入,才会在森林深处,看到这道断崖,看到沿线的残垣断壁。 崖底的河流,几万年静静流淌,一直流向大海。 此刻清月就在崖底河水中,向前游去。 清月顺着小河漂流了一小会,中途还找了一块岩石休息了一段。游着游着看到旁边有一个溶洞,溶洞很大,有两人多高,河水分叉流入洞中。随着河水几千万年的侵蚀,溶洞内部形成了奇形怪状的喀斯特地貌。 老人没有多说话,只是命令清月,进入溶洞。入口不远处,就有一块平地,地上堆放着一些物品,显然有人居住。 “行了,上岸吧。以后我们就住这了。”老人说。 “住这?不会吧?”清月被溶洞中简陋的条件震惊了,只见洞口处还有一片昏昏的光亮,而洞中仿佛深不见底,也许这水要一直流向地心。 清月爬上空地。这片空地非常窄,但一直延伸到溶洞深处,相当于是地下河的河岸。最宽的地方有一间屋子大小,还算平坦。洞中除了水流声,就是滴水声。 清月难以置信地望着四周,洞中极为昏暗。清月四周望了一会,这才发现,黑袍老人的眼睛,却红得有些吓人。“老爷爷,你的眼睛,好可怕啊?很红。”清月大叫! 老人回说:“你的眼睛,也是红色的。我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都能看清东西。” 清月一愣,忙走到水边,对着水流一看。果然在水中倒影,自己的眼睛呈现隐隐的红色,如夜幕中的饿狼。 清月以前常听博纳姆爷爷、同村的小伙伴,说起自己的眼睛比别人红,看起来像狼眼。而清月自己还是头一次看到自己发红的眼睛。他突然明白了点什么,问道:“老爷爷,既然你的眼睛,和我的眼睛,都一样的红,我们是不是亲戚之类的?对了,老爷爷,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老人说道:“以后你就叫我扎伊特吧。按照族谱,我算是你父亲的远房堂叔,但血缘关系已比较淡了。不过在那嘉大陆,你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其他人,跟我们是同一个族类,但有很大不同。至于有什么不同,就当是个秘密吧。孩子,你还太小,理解不了这些事情。等有一天,你长大了,我再告诉你吧。这是关于你身世的秘密,也是我们的宿命!” 老人顿了顿,又说:“放弃文明社会,舒适生活,来到这个崖底,这就是你我的命运。我们逃不脱的!” 清月听了更加疑惑,问道:“扎伊特爷爷,那为什么你不住到地面上呢?用森林里的木头,不是可以盖间房子吗?” “为了躲避他们的追捕,只能如此。这是我的命运!”老人坦然道。 “谁的追捕?”清月又问道。 扎伊特老人见清月像查户口一样,只得回说:“这个以后再说吧。”刚说完,只听清月语气坚定地说道:“爷爷,别怕,等我长大了,帮你去打他们。不管他们是谁!” 老人苦笑一声:“傻孩子,你是打不过他们的。永远打不过!但我们有我们的尊严!就算死,也要死在祖先的土地上!”在黑暗中,老人清瘦的面庞,显示出坚毅。 停了一会,老人说:“以后你就住这吧。溶洞虽窄,但毕竟是祖先的土地。除非有一天你能自己飞上悬崖。悬崖有三百多米高呢。” 清月叹道:“不知何时能走出这里了。” 老人没有搭理清月,只是淡淡地说:“你就安心在这待着吧。这里地处崖底,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未来几年,我将开发出你体内的潜能,让你真正走上武士的道路,你离红武士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扎伊特爷爷,我可以不学吗?”清月顽皮地说。 老人笑道:“当然可以不学,除非你想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如果你不学,你永远无法从这里出去。” “哦。”清月无语。 “好了,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老人说。 “睡哪?没有床?”清月环顾溶洞四周,只看到几块平地,有一处盖着一张毯子,还有一堆杂物,他明白这大概是老人自己睡觉的地方。“扎伊特爷爷,能不能给我找条毯子,我有点冷,您说是吧?” 老人听了,忙递给清月一条毯子,说道:“条件简陋,你也别多想了,就席地而卧吧!从今天起你要活得像个武士。武士无论在何种环境下,都能生存,都能战斗。溶洞中虽然潮湿,虽然阴冷。但总比宇宙中某些地方的环境要好很多。” 清月铺好毯子,又说道:“扎伊特爷爷,你还是让我回趟家吧,我把我的生活用品都带来。” 正说着,清月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快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一天的奇遇,让他忘记了饥饿。幸好他还随身带着昨天在森林里摘的果子。清月从口袋里,拿出果子,自顾自地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问老人:“老爷爷,我们呆在崖底,吃什么呀?我在森林里摘的果子今天吃完了。明天吃什么?”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你还是早睡!明天的训练会很苦。”老人说道。随即躺在铺好毯子的地上。他已经在这个溶洞里,生活了十几年,早已习惯了溶洞的一切! 清月见状,只得把湿漉漉的衣服脱掉,躺到毯子里。躺了一会,清月正准备要说话,却听那边扎伊特老人响起了轻微打鼾的声音。清月心道:“这么块就睡着了?”只得摇摇头,把嘴闭上,继续睡。 夜越来越深,清月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辗转反侧。这一整天的经历,让清月有些迷惑。他想起了博纳姆爷爷,想起了自己父亲的尸体,想起这些年自己做的怪梦。这一切都略显荒诞,无从解释。 直到后半夜,清月才慢慢地沉入梦乡。 第十三章 宇宙战士 早晨,阳光已射进崖底。 黑袍老人推搡着清月:“起来!起来!你给我起来!” 而清月还在美梦中,他正梦到奶奶给他做烤肉呢。可惜这肉做得太咸了,吃过之后清月口渴难耐,到处跑着找水喝。正好天上下起雨来,开始是小雨,随后变成了大雨,然后是瓢泼大雨,最后清月给泡在水中了。 “救命啊,发大水了。”清月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竟半躺在水中。清月转头看了看四周,叹道:“怎么做梦,梦到下雨,自己醒来会在水中呢?” 原来扎伊特老人看清月总叫不醒,干脆一把将他提起,直接扔到水中,让清月好好泡泡澡。 扎伊特老人看着清月在水中醒来,冷冷说道;“醒了吧。开始我们的第一堂课。” 清月只能悻悻从水中爬起。擦了擦身上的水,迅速穿好衣服。 老人正准备开讲,清月打断说:“老爷爷,我的食物昨天吃完了。我现在很饿,简直是又累又饿,全身酸疼,我想我快死了。” 扎伊特白了清月一眼:“哪这么容易死?” 老人回转身,从身后的杂物中,拿出一个透明的小罐子。只见里面有一些绿色的小圆球,老人倒出一颗,递给清月:“这是‘能量丸’,是宇宙中最先进的产品,吃了以后可以为机体提供能量,你一年不会觉得饿。” 清月用手指夹起这个“能量丸”,绿色的,比指甲盖略小,有点硬。闻了闻,没有特别的味道。“这个绿色的小丸子,有这么厉害?”清月心道。 仿佛看出了清月的不解,老人解释说:“快吃吧,吃了就不饿了。可别小看这能量颗粒,我在崖底十几年,全靠它支撑,要不然我上哪去弄吃的?” 清月把能量丸放入嘴中,没有什么味道,稀里糊涂就吞进肚子。 能量丸刚进肚子,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清月就不再感到饥饿,他感到双手充满力量,有种想挥拳打人的冲动。 老人又说:“你是不是感到精力充沛?这种丹药,除了为人体提供能量,也会提升人体的战斗力。一般武士在进行决斗前,都会吞一粒,他的体力会提高20%。” 随后扎伊特正式开讲:“在任何地方,无论是原始森林,还是文明社会,都需要打斗!在任何社会,武士都是最尊贵的职业之一!一个武士首先要有强壮的体魄,其次也要有各种打斗技巧。未来几年,你每天都要进行体能训练。而在开始的三个月,我们的训练就是纯粹的体能。那么今天,我们开始游泳,你今天必须在水里不间断地游八个小时。” “啊?八个小时,我不会游得抽筋吧?”清月感叹。 “开始吧。”老人喊道。 清月迟迟不动,他对老人说的“连续游八个小时”,表示怀疑。 “还不快下水。”老人手掌一挥。 清月只感到一股气流袭来,自己被吹得失去平衡,直接跌进了水里。 “别急啊,我得先脱衣服。”清月大喊。 此刻太阳渐渐东升,阳光照在森林的上,森林里的一切都苏醒过来。鸟儿在鸣叫,小兽在奔跑,夜的气息没有了,笼罩森林的全是清晨的喜悦。 而在崖底溶洞中,清月正在游泳,他从洞口处,一直往溶洞深处游去。老人在岸边跟着。 清月浸在水里,河水冰凉彻骨,水声哗哗。他顺着水流游向下游。清月边游边问老人:“爷爷,这条地下河,通向哪里?溶洞里面不会有妖怪吧?” “你游吧!恐怕你游一天一夜,都到不了尽头。我曾经循着溶洞,一直往里走,走了三天三夜,不见溶洞的尽头。咱们的那嘉大陆,无比神奇,有这般雄伟的地下溶洞。我老死在这里也甘心!这里才是我的家!”老人颇带感情的诉说着。 清月游了两个小时,手实在是划不动了。“爷爷,我是不是找块岩石,休息一下,真的很累。”清月问道。 “不可以。你必须不断激发自己的潜能。你只可以在水中休息。”老人固执地说。 清月只能漂在水中,双脚简单的划动,保持身体不下沉,依靠水流继续向下游漂浮。清月从前喜欢游泳,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一游就半天。几个小时后,清月已经筋疲力尽了。 “好了!”老人突然大喊。 清月以为可以休息了,心中大喜,面露笑容,正准备说:“哈哈,终于结束了。” 没想到老人却说道:“好了,游到这停住。现在往回游。” “啊?”清月呛了一口水,“已经游了五个小时了,我快死了,实在是游不动了。” “那要不这样,你跑回去吧?”老人说:“你就沿着溶洞壁边上这一方小小的石岸跑回去吧。” 清月只得上岸,光着脚丫,往前跑。他游了一天,双手累的动弹不得,但是双腿还好,不算累。游了五六个小时,其实只游了十来公里,而相同的距离跑步只需要一个多小时。清月奋力往前奔跑,溶洞里很暗,还好清月的眼睛能再黑暗中,看清前方的事物。 回到居住的溶洞,清月已经彻底累趴了。他一到自己的毯子旁边,就躺了下去。躺着躺着,竟然就睡着了。而扎伊特还正在总结全天的训练,才刚讲了几句。清月甜甜入睡。 第二天,清月又是被一阵狂雨浇醒。 当清月睁开眼,发现自己真的快死了:他的四肢酸痛,全身的每一寸骨头都在疼。“我是不是要死了?我是不是要死了?”清月作可怜状。“爷爷,今天是不是不训练了?我快死了,我的筋骨要断裂了。” “也许是昨天的训练量太大了。”老人自言自语,担心训练量太大,把清月压垮。老人想了一会,说:“好吧。今天的训练略微停一停,让你休息休息。讲点小知识吧。” 清月说:“好!我最喜欢听讲故事了!” 老人冷峻地说道:“这可不是故事,我的每一句话都意味着艰难困苦。当有一天鲜血贱在你脸上,你就知道恐惧了。” 清月也似乎明白了老人的严肃,便应道:“也许吧。” 老人语调依旧冷峻。“有些事,我现在还不能跟你说,等刚过几年你长大了些,思维力强了些,我再告诉你吧。现在我们讲讲……” 老人正说着,清月却突然将他打断,说道:“爷爷,你讲讲我爸爸的事吧,他死在森林里,我要去安葬他。” 扎伊特老人闻言,点头叹道:“好吧,讲讲你父亲。不过你父亲的故事,今天我只能给你讲一部分。你父亲不属于这里,你也不属于这里。他是一个伟大的武士,你跟他长得很像。当年他在武士大会上,一人击败四个蓝武士,于是晋升为红武士,红武士是最高级别的武士,每个时代只有五个,只要上一个红武士死了,才能选下一个。” 清月张大嘴巴说道:“他一定很厉害吧。” “那当然,蓝武士比红武士低一级,每个时代有二百个,更下一级的是黑武士,有一千个。更低的是预备武士,这些人衣服不分颜色,但衣服胸前会有一个标志性的弯月形。”老人娓娓道来。 清月不解:“既然我爸爸这么厉害,他怎么会被别人逼得上吊自杀呢?” 老人解释道:“他是为你而死,为这块大陆而死。这是我们祖先生存的地方,他宁愿死在这里,死在这里是光荣的。这是我们的宿命。” 黑暗中,清月的目光一闪,道:“那我妈妈在哪里?” “你妈妈被关在一个神秘的地方。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清月大喊:“我要去救她!我要去救她!” “你连我都打不过,连气波功都不会。你怎么去救?难道去送死?”老人冷冷地说。 “那我好好练。爷爷,你教我最厉害的法术吧。”清月抓住老人的手。 “也许吧,但是这不是一天能学会的。况且,你的资质实在……”老人停住了,他不想打击清月。 清月却信誓旦旦地说:“不要紧,不是有句话么?叫笨鸟先飞,我以后会加倍努力。” 老人略作迟疑,说道:“其实你父亲的遗愿,是要让那嘉大陆上的人们,拥有一个高等级的文明。要像宇宙间一切高等种族一样,纵横宇宙千万年。宇宙比你想象的要大。我们那嘉人,应该成为宇宙战士。” 清月露出了惶惑的表情,问道:“爷爷,什么是宇宙战士?” 扎伊特老人摇了摇头,又说道:“哎,不多说了。你是不会明白的。你还是个孩子。以后就好好训练。太遥远的事,就不要考虑了。” “哦。”清月答道。 第十四章 锤炼剑法 日复一日的体能训练,让清月的身体,迅速变强。 半年后的一天,黑袍老人对清月讲起了剑法:“武士以剑术为生。身体强壮,并不天生就能杀敌。杀敌靠的是剑术,防御也靠的是剑术。从今天起你开始学习剑术。” 清月“嗯”了一声,这算是他进入崖底溶洞以来,最开心的一天。他可以修炼剑法了,这是他自小的梦想。他想当一名游侠佣兵,剑术是佣兵的根本。 “我先教你最基本的剑术——砍!”说着老人也从身边拿出一柄剑。 这是清月第一次看到老人用剑。这把剑与清月的红武士剑有些相似,却又有不同。清月不禁问道:“爷爷,怎么你也有剑?你也是武士吗?” 老人答道:“不错!我也是武士,只不过你父亲是红武士,我是蓝武士。我的这柄剑是蓝武士剑。”说着老人将剑从剑鞘中微微拔出,果然剑柄处的小灯亮起,泛出蓝光。 老人继续说:“我虽然剑术比你父亲要低很多,但教你是绰绰有余了。这把剑陪伴我参加过众多的战斗,杀毙过无数的敌人。记得有一次,我跟你父亲执行一次重要的任务,被50名敌手所包围。敌方的武士越抵越近,眼看一触即发,就要攻来。我跟你父亲背靠背,一红一蓝双剑合璧,将他们给杀退了。这一仗我和你父亲,杀出了威名。” 正说着,老人长剑出鞘,拉开架势,给清月演示了几招砍杀的动作。 清月看了以后,大觉无趣,纳闷道:“爷爷,你这动作,我也会啊?不就是拿剑乱挥吗?有什么奇特的?” 老人收回剑,正色道:“你今后要面对的对手,有百千种形状,可能是武士,也可能是猛兽,他们的攻击力不一。有人擅长从上往下攻击力,有人擅长从下往上攻击你。你要想保命,除了挡住对方进攻,就要找到很好的攻击点,一剑砍下,或对其手臂,或对其头部。关键是要快、准、猛。” 说着老人让清月拔出红武士剑,说道:“来!你来砍我。” “砍你?”清月迟疑道。 “没错!来砍吧。看看会出什么结果。”老人微笑道。 清月右手执剑,说了句:“好!我就要挥剑了。”只见清月举起长剑,直下砍向老人肩部。谁知老人身躯微微一让,即躲过一击。 由于仅是练习,清月并未用上全部力量。老人见清月有所保留,说道:“你刚刚用力太小,你现在使出全部力气,再向我砍来。” “好!”清月再次扬起手中长剑,将全部气力都灌注于内,直直砍下。老人又是一让,剑从他身旁挥下。而清月由于用力过猛,身体几乎失去平衡。老人斜着轻轻一推,清月竟扑倒在地上,狠狠摔了一跤。 老人轻叹道:“你的剑术练习,还刚刚开始!知道为什么砍不到我吗?” 清月爬起来,无奈地说:“你在躲。” 老人手一扬,说:“你面对的所有对手,都是人,都是会思考的。没有人会站着不动,让你砍。所以你必须要快,要准。天下剑术,以快为先。你之所以砍不到我,就是因为出剑慢,等你的剑快砍到我时,我已经躲开了。你还未回过神来,我就会对你发起攻击,你就要成为我剑下之鬼。” 这一席话说的清月连连点头。又扬了扬手中剑,说:“那我该怎样练习,才能做到快、准、猛?” 老人又像安排清月做体能训练似的,说:“从今天起,你每天挥剑3000次,无论是斜向挥剑,还是横向挥剑,都要用尽全力。每天3000次,持续两个月。只有这样,你才会熟悉你的剑。熟悉剑的特性。” 从这天开始,清月每天都是咿咿呀呀,挥舞着剑。虽然是砍空气,但清月也像前面有敌人一般认真。他喜欢挥剑的感觉,每一砍,都用了很大力量。 慢慢的,清月能感受到剑划过空中的呼呼风声。感受到每一次不同方向挥剑,风声的不一样。清月问老人,挥剑的风声有没有什么门道。 老人回答说:“当然有门道。如果有人向你拔剑而来,剑未到,而风声已至。你只要感受风声,就能判断对方出剑的力度、方向。对方剑未到,你就可以顺势迎击。所以你要不断体验剑风。剑风能够决定你的生与死。” 老人让清月站前一步,清月趟出一步,靠近老人。谁知老人突然蓝剑出鞘,直接劈向清月。刀光火石之间,清月感到寒风袭来,还未作出任何反应,剑锋就挨着清月的头皮停住了。清月的眼睛已经直了! 老人冷冷地说:“这一瞬间,如果我的剑再下去一丁点,你就死了。你的反应太慢,你对剑风的感觉,太迟钝!” 老人刚说完,清月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的腿,吓得打抖。清月叹道:“爷爷,吓死我了。你出剑真是快。我刚看到你的剑出鞘,正准备躲开,剑就到了我的头顶。” 以后几天,老人时不时拿剑,以不同角度劈向清月。清月无一躲开。但训练久了,他开始体会到,不同剑风的力度。一听剑风,他就明白,剑从何来,杀向何处,力度如何。清月渐渐有了直观感受。 后来有一次,老人又突然拔剑劈向清月,清月看寒光一闪,剑风袭来,连忙一转头,往地上一滚。虽然动作难看,但毕竟躲过了老人的长剑。 老人不禁赞到:“你终于感觉到了剑风了!好!孺子可教。能感觉到剑风,敌人就轻易不能伤你。” 挥剑训练断断续续进行了半年多。黑袍老人开始教清月“八十二式武士剑”,共有八十二招劈杀、挡格、击刺方法。 老人讲到:“八十二式武士剑是你父亲跟我都学过的一套剑法,是武士界的基本功。这套剑法比较实用,一招一式虽然死板,但衔接起来变化无穷。在通常的格斗中,可击杀对手,立于不败。” 老人每两天教清月一招,把这套剑法学完,足足用了四个月。清月只要一挥舞起红武士剑,就激情连连。他喜欢拿剑的感觉,这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传基因。 当清月把八十二式武士剑都学完了,这才发现这套剑法,前后皆至,攻守有序,一旦连贯起来,顿感畅快!剑术之美,尽在其中。 不过在老人看来,剑术最重要的是实战。实战除了快、准、猛,招式的连贯、熟练也很重要。由此清月的训练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老人对打。 清月与老人的对打,并不是用剑。有一天晚上,老人飞上悬崖,选了两截树枝,略微制作,便成了两柄木剑。清月与老人,就用木剑,互相进击。 开始的日子,清月总是打不过几招,就被老人把木剑震飞或打断,又或被木剑打中身体。在“死”了无数次后,清月才渐渐能够抵挡老人的攻势。可是对打了近一年,清月还是不能跟老人势均力敌。 对此清月颇为灰心。可老人却说,剑法的练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你要练到我的程度至少还要三年。 在剑法之外,老人也强调:“剑法并不是胜敌的全部。敌人是活的,战场的形式,随时在变。敌人在用各种手段,对你进行攻击。你要用智慧战胜敌人。你是一个聪明孩子,会懂得‘以智取敌’的道理。” 清月就循着老人的教诲,一天天练剑。他的剑法日渐成熟,自有学成出师的那一天! 第十五章 文化课 清月是一位极聪颖的少年,略加指导,就能触类旁通。扎伊特老人对清月的训练进度非常满意,清月的剑法已颇为圆熟,普通武士根本打不过他。而且清月膂力惊人,一剑劈下去,普通武士无从抵挡。 在老人看来,清月活像一头蛮牛,有一身蛮力,可以跻身最优秀的武士行列,但他还不具备一个优秀武士的洞察力、分析力。 尤其是到崖底两年后发生的一件事,更让老人惊愕。 在一次训练中,扎伊特又提到了“能量丸”,本以为清月早已理解。谁知清月竟颇为疑惑地问起:“爷爷,什么是能量?能量是可以吃的吗?”清月略带天真地问着。 老人随口回答说:“能量就好比说人要吃饭,饭就是人的能量。能量丸能够替代饭。” 清月又问道:“既然饭就是能量。那为什么平时在村里面。大家都说吃饭,却从不说吃能量?” 老人一时语塞。这才猛然发现,其实清月的知识水平近于文盲。 老人惊悟,原来自己两年来一心教清月武功,忘了教他文化知识,以至于16岁的清月跟大多数加多国青少年一样,基本是目不识丁,思维简单,近乎文盲。自己一直在跟文盲打交道! 扎伊特老人的脸色不禁变得严峻起来,意识到自己一心教清月武功,根本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也许清月最后实现他父亲的遗愿,根本不是靠武功,而是靠他掌握的知识。况且光靠武功,清月在茫茫宇宙中,只有挨打的份。 想到这里,扎伊特老人不禁叹了口气,自语道:“差点铸成大错了!” 清月一听,忙关切地问道:“爷爷,什么大错?” 扎伊特没有回答,却继续解释“什么是能量”。扎伊特颇带学究气地说道:“孩子,你问的问题很好。能量是宇宙间的基本存在。能量跟物质是等同的,物质能够转化成能量,能量也可以转化成物质。小小的一粒沙子,就蕴含着无穷无尽的能量。” 说着,老人指着红武士剑:“这把剑也是有能量的,如果把这剑中蕴含的能量,全部释放出来,可以把整个那嘉大陆炸成粉末。” “那怎么把能量转化出来呢?”清月疑惑地问。 老人说道:“这就需要一种能量晶体,这种能量晶体内部在发生着低温核聚变,核聚变能提供无尽的能量。” “老师,什么是核聚变?”清月又问起了问题。 扎伊特老人,对清月的无知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他拍了拍脑袋说道:“嗯,核聚变是一种能量转发方式,可以把物质转化成能量,一小块石头中的能量,就足够全部那嘉人使用几万年。所以红武士剑,具有无尽的能量,可以发出无数的激光风。剑也可以飞。”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清月糊里糊涂,还想继续问下去。 老人打断说:“今天别问了,以后你会懂的。” 通过这次师徒对话,扎伊特明白了清月的真实知识状况。为避免清月真的成为一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蛮牛,老人决定从这一天开始不间断地给清月上文化课。他甚至给清月教一种新的语言。 在讲课时,老人说起一种新的语言。 清月不解,问道:“什么语言?难道是刚多国的方言?” “不是!”老人答道。 清月自小没有离开过加多国,他不知道,其实刚多国跟加多国是使用同一种语言,即那嘉语。二者只是有些方音的不用,不需要翻译,即可通话。 “我教你的语言,并不是刚多国的语言。”老人直截了当地说:“你用不着多想,就跟着我学这种语言即可。” 从此清月几乎每天都要上语言课。老人一个字一个字教,清月一个字一个字的学,非常枯燥。每天清晨,崖底溶洞中都会传来清月的朗朗读书声。学了两年半以后,清月就可以跟老人用这种语言,简单交流了。 除了语言学习,扎伊特老人还给清月教别的知识。 扎伊特自己是蓝武士,个人的文化知识并不是强项,他只能拣自己懂的给清月讲。 扎伊特给清月讲数学、讲物理、讲化学,而清月听得跟谜一样,总是不理解。且他总是问一大堆问题,问到最后,扎伊特也回答不了,只能强撑着说一句:“这个太复杂,下次再讲。” 比如有一次扎伊特老人跟清月讲起了宇宙学。 当时清月在溶洞中跑步,一脚滑倒,摔了个仰面朝天,屁股差点肿了。老人就问道:“你摔在地上,感到痛吧。那为什么会疼?” 清月没好气地说:“当然疼!你摔了,你也疼。” 老人循循善诱,说:“我是说,既然你跌倒了,为什么会摔在地上呢?为什么不摔到天上去?”这个问题,类似于地球上的大科学家牛顿问的苹果为什么掉地上,不掉天上。 显然清月没有大科学家的思维力。他嘲笑道:“爷爷,你为什么总是问傻问题?人摔倒了,当然是摔地上。” 老人被清月说的无语了,只得讪讪地说:“你别小看了这个问题。在宇宙中,很多星球上最聪明的人。都在问这个问题!” 清月好像没听明白,说道:“什么最聪明的人,我反正除今天之外,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这绝对是个傻问题!” 老人被清月说的没办法,只得说道:“既然如此,天上的月亮为什么不掉下来?” 清月也突然明白了点什么,自问道:“是啊?月亮怎么可以在天上呆着呢?” 扎伊特见清月有所领悟,又说道:“你好好想去吧?” 这个问题,清月足足想了有三天。他想起老人曾经提到过“重力”。 清月问道:“爷爷,什么是重力?” 老人解释说:“重力是星球对周边物体的吸引力。那嘉大陆是一个星球,像月亮一样,是圆的。” “爷爷,你错了!”清月兴奋地打断老人:“博纳姆爷爷曾经给我讲过,有一本古书上说,那嘉大陆是方形的,四周被大海围绕。哪里有什么圆形?”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站立的那嘉星球,跟天上的太阳、月亮一样,都是一个巨大的圆球!” “哈哈!哈哈!”清月笑了起来,“爷爷,您别逗啦,还圆球。既然是圆球,我怎么没看到球?球在哪里?” 老人不语,解释说:“你好好听着,那嘉星球是一个圆球,我们所处的那嘉大陆,只是圆球上的一小块。”老人边说,边用拳头比划。“这个圆球很大,如果有一天你能飞到天上,你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一个球!” 这一天的争论,结束了。清月还没理解,为什么那嘉是一个圆球。此后清月询问了很多次,老人都是说着相同的话。清月也是一知半解。 慢慢的,清月发现自己最喜欢上的就是文化课。体能训练总是太累,且单调、乏味。他喜欢听老人讲稀奇古怪的文化知识。而且后来清月也发现,自己提的问题,会把老人问住。 有一次,夜半时分。清月站在溶洞口,望着崖顶的月亮。不经意问道:“爷爷,在我们村,每个月都要给月亮神祭拜。月亮既然不会掉下来,那月亮上真有神吗?” 老人脸色略变,说:“你们称为月亮的星球,应该叫蒂姆星。在那里……”刚准备打开话匣子,老人却停住了,淡淡说道:“下次再说吧,今天我有点累了!” 清月只得作罢。他朝着月亮跪下,许了一个愿:“月亮神!月亮神!请保佑我有一天,见到我妈妈!” 第十六章 气波功 第三年快结束时,眼看剑法学习差不多了,扎伊特老人开始教清月“气波功”。 在一个早晨,老人与清月,相对而坐。老人正色说道:“气,是事物存在的方式,也是事物运行的方式。气,无处不在。天上有云气,水中有水气。风来,即是气。人体内,有气,一呼一吸,便是气之运行。” 清月忙不迭插话说:“老师,虽然气无处不在。可又有什么用呢?” 老人没有搭话,随即双臂张开,不断地上下环形摆动。只见一颗气形球体,在老人身前出现,开始只有拳头那么大。老人继续舞动双臂,气球慢慢长大,内部闪着寒光。 清月看得目瞪口呆。还没回过神来,只见老人,双手往前一推,口中喊道:“爆!” 这颗气球,就朝自己飞来,清月躲闪不及,被气球集中胸口,坐在地上,被气流冲倒在地,连翻了几个跟斗。 清月趴在地上,望向老人:“怎么这么厉害?” “这只是初级气波功。我发射给你的气球,只是纯粹的气流,并无任何能够毙伤你的硬物。所以你虽被击倒,却无大碍。”正说着,老人突然双手一交叉挥舞,不知道从哪里吸来了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块,石块漂浮在在胸前,石块外面被一圈气流所包裹。 扎伊特不紧不慢地说:“如果我现在把石块,抛向你,你非死即伤。”随即老人又是双手往前一推,口中喊道:“爆!” 清月只看到,一阵气流扑面而来,眼看石块从自己头顶飞过,还未转过身来,石块就撞到身后的墙壁,砰的一声,撞得粉碎。 清月禁不住鼓起掌来,道:“果然厉害!以后我就学这个了!” 老人继续开讲:“气波功学起来,比剑法要难很多。你首先要学会调息,让你身体内的气流,高速运转。然后从双掌之间释放出气流。”老人比划一下,双掌中出现了淡黄色的气旋。“你要把游气,聚集为正气。让气流慢慢聚集。” 清月也学着扎伊特老人张开双臂,他试图感受气流,冲击手掌。可惜毫无动静。清月问道:“老师,体内的气流,如何从手掌射出?” 扎伊特说道:“你的体内有血管,血管中有你所吸入的氧气。你的血管中,甚至还有一部分你身体细胞产生的废气。正常情况下,无论是氧气还是废气,都是通过你的口鼻来吸入呼出。但是当你练出功法,能让血管中的气,在手臂中聚集,然后从手掌即可喷射。同时这些气,也能够带动你身体外空间中的气,让气高速运行起来。当气流足够强,就像风一样,可以吹起东西!” 扎伊特又强调说:“气在你身体内,在天空中。你要让它转化出来,形成气流。气流是气波功的根本!” 此后,老人开始教清月调息之术,让气流在人的血脉中运行,一呼一吸,一快一慢。要让气流像血一样,在血脉中奔流。 过了半年,清月才入了点门。 清月与老人一前一后斜向站立。老人轻呼:“吸气、吐纳。”清月呼吸之间,已感受到节奏。他的双手已经张开,他感到手掌有热气在蒸腾,有掌有微微发痒的感觉。清月忙停下来问道:“老师,为何我手掌微微发热,且发痒?” “别停下,让手掌上的热聚集!”老人断喝道。 清月只得继续加持。手掌越来越热了,但还是不见气旋的涌出。 老人说道:“气未成形,需水条理。” “气未成形,需水条理?什么意思?”清月不解。 老人不语。过会方说道:“今后你就天天练气的加持。练到手上出气旋为止。” 又是苦练半年,清月在发功时,手掌上已然出现,微微的气旋。 一天早晨,老人让清月站立发功,只见清月双掌间,也蒸腾出了热气。老人连忙中洞外小河中,滔了一大杯水。缓步走到清月身边,清月正用疑惑的眼睛,看着老人。 老人将水,轻轻地往清月胸前倒。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水流倒下后,没有直接倒在地上,而是旋转着汇聚成一个半尺大小的透明水球,悬浮在清月胸前。 清月大叫:“呀!我做到了!我做到了!”刚一发声,水球就似泄了气了皮球,摊倒在地面上,打湿了双脚。 老人骂到:“你急什么,这还刚刚开始。” 说着又让清月凝神聚气,双掌腾出热气。老人再倒一杯水下去,又形成了一个水球。“你全神贯注,莫要再说话。仔细体会水球的变化。” 清月果然感觉到,水球的旋转,水球的重量。只见水球中,倒影出了一个自己。 老人命令说:“从今天起,你要连续三个月,每天运气,条理这个水球。要能感知到水球的变化,双手要能控制水球的抖动。” 几个月后,清月已经对水球控制自如。双手左右摆动时,水球也左右摆动,且不会破裂。他一摆手,水球甚至能飞出。至此清月已经自信满满! 老人见状,说道:“气运水球功,你已经练成了五成。现在就要看看你的掌力,是否能够承受中石块的重量。你运气——” 清月随即运气,掌中出现了一个空气形成了小气球。而老人在身边捡起一块不小的石头,说:“我要把石头放在气球中,看你能够承受得住!”说着,就轻轻把石块放在气球中。 清月马上感受到手掌中物体的重量加大了,额头的汗水也冒出来了。一个不留神,石块就掉在了地上。清月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老人安慰道:“气波功的练成,非一朝一夕之力。不要太过在意。” 清月又是苦练了几个月,这才能够对石块控制自如。当他把双飞一挥,胸前的石块,也能飞出几米远。虽不能伤敌,但也蔚为壮观。 扎伊特老人看清月气波功练到了初级。又开始给他讲,气波功的最高境界“运气而飞”。老人说道:“普通人的弹跳力,一跳最多两三米。但当你熟练掌握了气波功,你就可以在跳时运气,让气流把你往上冲,这样你就可以跳得很高。而到了最高境界,气流能让你的身体在空中保持悬浮状态的平衡。虽然不能飞很高、很久,但足够维持一小段时间的悬浮。” 清月这才明白,当初老人就是用气波功悬浮在断崖上空的。 扎伊特让清月站在原地,往前跳,看看能跳多远。清月一跳,不过三米远。扎伊特笑了笑,说道:“你估计我能跳多远?” 清月道:“三米?四米?” 扎伊特一步站定,像立定跳远一样,往前跳去。 一跳之下,清月大惊,只见扎伊特跳了至少有十米。 “怎么跳的?”清月道。 扎伊特缓缓说道:“当你的气波功达到一定程度,你一边跳,一边发出气波功。你就可以跳的很高,跳的很远。到了极致,就是你可以悬空飞起来。” 从此,清月每天都是连这种类似轻功的气波功。 半年之后,他也可以一跳十米远,七八米高。又练了一年半之后,他也渐渐可以通过气波功,在一两米的高度,悬空停留。 第十七章 蒂姆星人 又是一个午夜,清月正在沉睡。他梦到那个晴朗下午,自己走入森林,鸟语花香。突然有猛兽在追他,他跑着,跑着。好不容易摆脱了猛兽的追赶,正自庆幸,猛抬头,看到面前的树上挂着一具尸体,旁边有一柄宝剑。正在沉思时,追赶他的野兽,又扑面而来,把自己扑倒在地。他奋力的挣扎,闻到了野兽的腥气。野兽的爪子按住了他的身体,他喊道:爷爷救命!救命!——正喊着,却醒来。原来是一个恶梦! 清月从地上坐起,手臂擦了擦额头的汗。 老人也被他的叫声惊醒了!关切地问:“又做恶梦了?” “恩,我梦到我爸爸。我爸爸吊死在树上!”说着,19岁的清月,竟哭了起来。一边哭泣,一边说:“扎伊特爷爷,我爸爸怎么会上吊自杀?你告诉我吧。我想知道这一切!” “也罢!也罢!”老人叹了一声:“今夜,我就把全部真相都告诉你吧!”老人终于讲说了那嘉的历史!“我们现在所处的是那嘉星,是一个蓝色的巨大星球。你看一看月亮。” 恰好今夜月亮没有照临崖底。 清月不说话,只望着老人。 老人说道:“月亮是那嘉星的卫星,宇宙中一般都叫它蒂姆星。我跟你父亲就是来自蒂姆星。但我们并不是真正的蒂姆星人。真正的蒂姆星人是宇宙中最为智慧的种族之一。他们是由蜥蜴进化来的,与我们类似也是双腿直立,双手活动,但头部像蜥蜴,身后还有一根粗大的尾巴。蒂姆人在五千多年前,就跨入了宇宙文明。他们第一个探索的星球就是那嘉星。” 老人望着洞外的月色,说:“你可能很难想象,在蒂姆星上看天空的情景。从蒂姆星上,一眼望去,那嘉星是如此之大,如此之美,从地平线一直占据了近十分之一的天空,简直成了天空中的玻璃罩。在蒂姆星上,可以清晰看到那嘉星的山峰,各种沟壑。这启发了蒂姆人的天文想象。直到他们发明了火箭,迈入了太空,第一个探索的就是那嘉星。” “探索那嘉星成了蒂姆人发展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此后的两千多年中,他们在那嘉大陆的西部,建立了多个基地、定居点。最高峰的时候,曾经一度有二十万蒂姆星人在那嘉居住。但在三千多年前一切发生了改变。” 清月简直听蒙了,眼睛都不眨地望着老人。 老人理了理思路,又说道:“三千多年前,蒂姆人加入了其他几千种银河系智能生物所建立的一个银河系联盟,成为联盟的一个成员。联盟对银河系探险做了很多规定,最重要的一条法律是,在已经诞生智能生物的星球,无论其文明水平多低,即使是智能的初期。其他星球人类,不得打扰,更不得在该星球殖民、定居,不得将该星球的智能生物作为奴隶。由此蒂姆人就撤出了那嘉星,他们建在那嘉大陆上的基地也被销毁。不过有一两处基地,虽被遗弃,但还保存完好。” “加入银河系联盟后,蒂姆人几乎都离开了那嘉大陆,但在大陆西部的一个秘密地点,还留存了一个地下基地。有时候蒂姆人的飞船会在基地上起降。几百年后又发生了一次生物污染。当时有一艘从外太空探险归来的蒂姆星飞船,迫降在那嘉星。就在地下基地附近。此时那嘉星上的人类还处于原始社会后期,语言文字刚刚诞生。” “这艘蒂姆星飞船,刚刚从某个宇宙星系探险归来,抓了几只有趣的动物。但他们不知道,这些动物身上附着了一种致命‘僵尸细菌’。这种细菌通过血液传播,在侵入生物体后,会把人变成嗜血僵尸。令蒂姆人始料不及的是,很快传染病,就在那嘉星蔓延,大部分人都被感染了!” 有了此前的文化课学习,清月已经能够听懂老人所说的话。 老人继续讲述:“这种僵尸细菌,其实是一种低智能生物,以细菌的形式存在,但是会思维。它们有着无比的邪恶。它们的生存方式,是侵入人体大脑,占据大脑神经元的节点,控制人体,让人体成为他们的身体,他们只负责思维。” 老人继续说:“当然由于他们的邪恶,他们的文明程度并不高,已经不如现在的那嘉人,比蒂姆人差几个文明量级。他们的传染必须通过血液。只有当你被僵尸咬了,他们的血,跟你的血融合。僵尸细菌才会在你体内繁殖,然后控制人类的大脑,抹去人类的记忆。” “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僵尸细菌就传遍了那嘉星球。蒂姆人的一个偶然失误,改变了整个那嘉大陆的生物结构。这在星际间是重大的过失!按照一万多年前,银河系智能生物星球联合签署的《银河系生物安全条例》,其中就规定了,高智能生物星球,不能干扰低智能生物星球的生物进程。而蒂姆人违反了规定,破坏了那嘉星的自然进程。” “啊?”清月的嘴,惊得合不拢了,用错愕的眼神望着老人。 老人没有理会清越的惊愕,继续说道:“这一事件在各星系,引发强烈反响。各宇宙人类,强烈谴责蒂姆星人,认为蒂姆星人的行为,是极端违反宇宙法则的!银河系联盟要求蒂姆人尽快解决该问题。当时蒂姆人的权力机构,开了三天的闭门会议。三天后,蒂姆人想出了一个办法。” “因为这种细菌生物,是一种血魔,他们只要闻到鲜血的味道,就会千万里跟随。所以蒂姆人就在那嘉大陆西部建了五处血塔。由巨大的机器驱动,能够散发出血的味道。那几年,那嘉星上到处弥漫着鲜血的腥味。而僵尸们,会逐渐聚集到血塔周围。这个过程用了一两个月。很快蒂姆星人发现,那嘉星上的人类,几乎全部变成了僵尸。只是在我们所处的这块东部高原上,发现还残存着几个原始部落。” “为了防止嗜血细菌继续传播,蒂姆人通过修建血塔,把几百万嗜血僵尸吸引到血塔附近。随后他们动用‘超级激光弹’,在围绕血塔的外围大陆,挖建出内外两道几公里宽的大峡谷,把嗜血僵尸圈在里面。而在大陆东部,就让那几个那嘉人部落,继续繁衍。为此蒂姆还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清理工作,秘密地将大陆东部残存的僵尸,消灭掉。” “此后为了研究这种嗜血细菌的生物属性,蒂姆人又抓捕了一些僵尸那嘉人,带到蒂姆星上进行研究。据说当时一共抓了十对男女僵尸到蒂姆星。经过几年的研究,蒂姆星人发现,只要用手术打开僵尸的头部,注射一种药物,就可以杀死嗜血细菌。蒂姆人先后为这十对男女僵尸,做了手术。除了一位女的,别人都存活了下来。” “这19位那嘉人的去留,却成了蒂姆人以及各种外星人争论的焦点。他们是不是还要被送回到那嘉大陆。但他们已经跟那嘉人不同了,他们的眼睛会偏红,夜间能看清东西,而且彼此之间有心灵感性,此外还会凝聚强大气流,发出气波。” “蒂姆人害怕这19个那嘉人回到那嘉星,干扰那嘉部落的发展。就只能允许,他们在蒂姆星上生存。这就是你我的祖先。几千年以来,这19位那嘉人,在蒂姆星上持续繁衍,现在已经有了八万多个后裔。” 老人顿了顿:“这八万多个红眼那嘉人,享受着外星文明的高科技。可是有一点,按照规定,他们永远不能回到那嘉星,以防干扰那嘉星的人类进程。而你父亲跟我偏偏打破了这一规定!” 终于听到父亲的事了,清月热血沸腾。 “你父亲叫库西克,是蒂姆星上的一个红武士,在星际战争中,曾立下过赫赫战功。他成为红眼那嘉人的真正领袖。有一天他对我说,想家,想到那嘉星去看看。你父亲曾经走遍过宇宙中成千上万个星球,却永世不能踏足自己祖先的星球。他无法接受这一点——后来悲剧发生了。你父亲带上你母亲,你哥哥,也包括我等四十几个勇敢的红眼那嘉人。乘坐飞船登陆了那嘉星。” “当你父亲双脚踩在那嘉星的土地上,我看到他痛哭流涕,跪在了土地上。当时你母亲,已经怀孕了,二十多天后,就在那嘉大陆上,生下了你!所以你其实是一个那嘉人。跟你父亲不一样!” 老人继续说:“由于你父亲在星际战争中,战功赫赫,也有很多敌人,他们妒忌你父亲。他到达那嘉星一事,被这些人大做文章。他们认为,你父亲违反了星际条例,要抓捕你父亲。蒂姆人的科技非常发达,很快就侦测到你父亲的确切位置。在一个午后,蒂姆星以及海特星、雅七星的几只联合舰队,登陆那嘉星,将我们团团围住。只有我抱着你躲过了这一劫。几天后,我趁夜把你放在路边,被博纳姆领走。” “至于你父亲为何会上吊自杀,我当时并没有在他身边。按照有关星际法律,你父亲犯下大罪,飞船上的所有人,将被判处二十年监禁。而你父亲会被处以死刑。也许你父亲不想离开那嘉星,于是决定吊死在树上,让自己被岁月风干,成为那嘉星的一部分!” “你父亲库西克是一位伟大的宇宙战士,也是那嘉人的民族英雄!他是为了自己的星球而死。你父亲总是感叹‘宇宙中有了几万个高科技文明,而我们的星球,却还是如此落后!’他不甘心!他要为自己的星球贡献自己的一切!” “当他来到那嘉的那一刻,他想着的是成为那嘉星的王者,带领那嘉人,走向新的时代——宇宙时代。他要在那嘉星传播科学知识,传播宇宙文明,建立新的国家。那嘉人必须走向宇宙,走向无比浩瀚的宇宙。” 说着,老人走向清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今天这一责任,就落到你的肩膀上了!我相信你可以给那嘉人带来改变!” 第十八章 梦境心灵感应 扎伊特老人讲了一晚上,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讲完。清月听得云里雾里,恍如梦中,眼睛瞪得比灯泡还大。老人讲述的一切太挑战他的智力了——外星人、蒂姆星、飞船、超级激光弹、僵尸细菌……虽然此前老人已经给清月上了三年多的文化课,但这些内容还是让清月目瞪口呆。 清月发现自己的头晕乎乎的,他听得太投入了。扎伊特看清月有些魂不守舍,就说:“我们再睡一会吧。今天就不训练了。” 此后两人又都睡去。 清月很快就睡着了。头昏脑涨中,又开始做起梦来。梦境混乱不堪,自己在森林中穿行,高大的树木,直入云霄,地面上仿佛迷宫,到处是荆棘、藤蔓。清月仿佛迷路了。清月看着这一切,有点天混地转。 突然他看到,不远处扎伊特老人在向他招手。 清月快步走近,问道:“爷爷,这是在梦里吗?” 扎伊特不紧不慢地说:“是的!我用心灵感应进入了你的梦中。我已经多年没有进过你的梦境,没想到你的梦境变化这么大。以前你的梦总是在博纳姆的小屋,现在一切都变了,看起来像我们这附近的森林。” 清月答道:“是的!就是在森林,我父亲吊死的地方附近。” 老人带着清月往前走,边走边说:“你也要学会进入我的梦中。梦是我们红眼那嘉人交流的工具,是一种心灵感应,是僵尸细菌的遗存。僵尸细菌控制人体后,可以互相发射脑电波联系。我们红眼那嘉人也遗传了这种功能,脑电波将你我的大脑连接起来。在蒂姆星上做过实验,两个红眼那嘉人最远的感应距离是一百多里。在这个范围之内,我们都可以通过做梦的方式,互相交流。来!——你尝试进入我的梦中。”说着就扎伊特就消失了。 清月茫然无措,在梦中继续往前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一颗大树,树干极粗大,需要四五人才能环抱。树干上有一个树洞,约一人多高。清月近前一看,里面是一条漆黑的隧道。清月正在寻思是否进入。 突然一个声音高喊:“走过这条隧道,你就能进入我的梦!” 清月只得缓步前行,走了好一会儿,看到一扇门。清月把门打开,立即进到一个房间。只见黑袍老人安详地坐在对面,清月还未说话。老人即说:“欢迎来到我的梦中!” 清月环顾四周,房间呈四方形,墙壁洁白挂着很多图画。地板类似水晶,上面有一张办公桌,墙角里摆着一排沙发。沙发上坐着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一个颇为秀美的女人,和一个比自己略大的青年人。 清月还未说话。扎伊特老人,就说道:“这边坐着的是你的家人。你的父亲库西克,你的母亲唐西,你的亲哥哥维伦。” 清月望着自己的家人,但家人却并没有望向他。 扎伊特说道:“你现在在我的梦中。这是我梦境中你父母兄弟的形象,你不用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不会说话。只是从我记忆中找出来的他们的影像。” 清月看着自己的父母——父亲是那样威武强悍,母亲是那般的秀美。这是清月生命中第一次看到父母。清月的眼眶不禁湿润了。 老人继续说道:“你的梦境是博纳姆的家或者森林。而我的梦境是我在蒂姆星上住所的客厅。你看到的东西,全部是我记忆中所储存的场景。我已经作为一个逃犯离开蒂姆星了,这一切应该早变样了。” 清月还在盯着自己的家人看,似乎没听到老人的话。 老人站起来走到清月身边,说道:“别看了!他们只是影像。以后你要经常练习心灵感应,进入我的梦中。我可以调控不同的场景,让你看到不同的景象。” 说着环境突然一变。清月眼前的父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一条繁华的街道。一种头像蜥蜴的生物,正在街上熙熙攘攘,擦肩而过。 梦中的清月惊愕的看着这一切。 扎伊特领着他往前走,说:“这就是蒂姆星上的场景。你看看蒂姆人,跟咱们那嘉人长得有些差别,但还比较接近。以后我会带你看各种长得奇形怪状的外星人,你更会吃惊了。”正说着,老人带清月走进一家餐馆。“你很多年没有吃过东西了吧!我带你看看餐馆。” 一会老人又带清月走到不同的店铺中参看。 清月是一个乡下孩子,从未见过这么繁华的都市,被这些场景所震撼,已经久久没有说过一句话。 街道上也有一些蒂姆星的武士,带着剑,大摇大摆走过。清月正盯着这些武士看。老人在耳边说道:“他们都是一些低级武士。以你现在的实力,可以一个人把他们三四个打翻在地。他们一般都配枪。”说着扎伊特拿出一种长条形的东西,递给清月看。说道:“这就是枪,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你以前没见过这种枪。那嘉星上还没有发明枪,也许要过几百年才能发明。枪中射出的子弹,威力非常大。一枪就可以把人打死。” 说着扎伊特拿起枪,朝着刚刚走过的蒂姆星武士打去,果然一声枪响后,其中一个武士中弹倒地。随后扎伊特一阵扫射,这些武士全部倒地。 清月叹到:“威力这么大?隔得这么远,都能杀人?那还要剑干什么?” 听出了清月的疑惑。扎伊特答道:“枪固然厉害。但只能在某些星球上使用,一旦到了太空船上,枪是不能用的,会击碎飞船的外壁,甚至可能导致飞船爆炸,所有人死在太空中。” 清月正望着老人。场景又变换了,变成了一个颇为窄小的房间。清月定睛一看,房间里坐着十几个人,有几面玻璃样的东西,很多灯在闪。清月正要问话。老人开口道:“这是太空船的指挥仓。” 老人指着中间的一个人说:“这是这艘太空船的船长,他负责指挥太空船的一切事务。前面几个是操作员,负责确定飞船的运行态势。左边两个负责太空船的太空炮,用于对付敌人的太空船。” 清月又看呆了。 扎伊特老人继续说:“在这样一艘太空船里,任何热武器都是禁止的。一旦开枪,就可能导致飞船爆炸。在飞船里,武士可以佩刀剑。而通常的枪,只能是在地面上使用。到太空中,或外星球,要依靠特制的太空枪。这就是太空枪——” 老人又递给清月一把枪,说道:“这是一种太空枪,跟刚刚的枪很不一样。”清月发现这种太空枪,显得更笨重,不像刚才那把枪轻巧。 老人拿过太空枪,说道:“在地面上使用的枪,它的子弹,靠火药在空气中燃烧,产生推力,杀伤敌人。而在太空中,没有空气。在外星球,空气的成分也往往不一样,火药不一定能燃烧。所以必须用太空枪。太空枪的子弹是特制的。”说着老人掏出几个比手指还粗的东西。 “这就是太空枪的子弹。这种子弹在尾部自身就配备了燃烧剂,不需要依靠外界的空气。由于这种枪的子弹是特制的,比较大,一次最多带几十发,很容易打完。打完以后,可能就需要用剑来搏斗。一个蒂姆星的武士,将去外星战斗时,标准的配备是一支太空枪和一把太空剑。你平常用的红武士剑就是太空剑。” “太空剑是一种智能的剑,在剑的剑柄处,有一个微型的计算机设备,和微型动力设备。所以这种剑,能够飞行,能够发出‘激光风’。这种激光风,也类似一种枪的子弹。但激光风的威力比较小,打在人身上威力比一记重拳要大。”说着老人拿他自己的蓝武士剑比划着,说道:“这种太空剑,集成了传统剑与枪的双重特点,是一种轻武器,适合在太空船中搏斗,激光风不会打碎船体。” 清月正在思考太空剑的问题,不留神场景又换回到了扎伊特老人的客厅。这时自己的父母兄弟,已经从沙发上消失了。老人继续滔滔不绝地讲着:“以后如果我们分开了,你就要用这种梦境心灵感应的方式来跟我交流。这种交流在人醒来后,都还会记得。正常情况下不会留下后遗症。除非发生了一些特别的干扰。比如你小时候,有一次我进入你的梦中,你太过抗拒,结果你醒来后,就有些神志不清醒。” 清月想起自己小时候被梦境所吓,博纳姆爷爷请巫师来驱鬼。 “你要学会熟练的进入我的梦境。”老人说道:“好了,今天我们的心灵感应,结束了。你离开了我的梦境吧。从这里原路返回,即可。” 此刻在崖底溶洞,扎伊特和清月都席地而卧,都没有醒来。 中午时分,清月才睡醒了,醒来第一句话就是:“爷爷,我又做梦了!梦到你给我讲了很多事情。”刚说了几句,只见扎伊特老人面带微笑。清月这才意识到梦中的一切,都是心灵感应。 从此以后扎伊特与清月,常常要进行这样的心灵感应。清月在扎伊特的梦境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外星场景,也见到了在蒂姆星上生活的红眼那嘉人。 清月后来发现,老人教给自己的语言,原来是蒂姆人的语言。清月不解,问道:“爷爷,为何你要教我蒂姆语?” 老人解释道:“说不定有一天你会登上蒂姆星,到时就用得着了。” 第十九章 离别 光阴似箭,六年已过去了。 清月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岁的强壮男子,身高近1米8,算得上高大威猛。他有着那嘉星人典型的俊朗外表。 六年来,清月从未离开过崖底。他几乎已经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也已经忘记了他。 这六年里,清月的人生观、宇宙观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知识水平,比那嘉大陆上最聪明的人,还要先进几千年。清月的武功也是如此之高,以至于与扎伊特老人比剑,竟然可以将老人手中的剑震飞。 而正是在自己手中的剑被清月震飞的那一刻,扎伊特意识到自己老了,已经78岁了,快到拿不动剑的年龄了。清月正处于青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那嘉人的生命周期从18岁到65岁都是青壮年,体力、精力等各方面都变化不大,但一进入70岁,就明显衰老。那嘉大陆的科技落后,医疗条件落后,人均寿命只有75岁。而蒂姆星上的那嘉人,一般都要活到90多岁。 以扎伊特78岁的高龄,确实称得上老了。有一天傍晚,扎伊特突然面带伤感地把清月叫到身边。 清月也发现了老人今天的情绪不对,正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老人。 老人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六年,这六年几乎天天在训练,很苦很累,你都坚持挺过来了。不会恨我吧?” 清月忙说:“怎么可能?爷爷,是您把我培养成了一个武士,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做武士,做游侠佣兵。” 扎伊特正色道:“你错了!你的眼光不要局限在那嘉星球,你是宇宙中的一个战士。那嘉大陆只是你的第一个舞台。你终有一天要离开这个舞台,进入更广阔的宇宙世界!” “可是没有飞船,我怎么离开那嘉星?”清月问道。 老人颇为后悔地说:“从前我跟你父亲一同来那嘉星时,所乘坐的飞船,就藏在离这里不远的森林中。可惜蒂姆武士来搜捕我们时,一起也把飞船开走了。要不然,我们真的随时可以去蒂姆星。可惜!可惜!” 清月接话道:“是啊!如果有飞船,就好了!爷爷,您以前说那嘉大陆的西部,有蒂姆人的基地,那里会不会有蒂姆人残留的飞船?” 老人眼前一亮,正要说话,突然又像想到什么,眼神又黯淡下去。 老人的这一系列表情,被清月看在眼里。清月问道:“爷爷,怎么了?” 扎伊特老人叹道:“那嘉大陆西部当然有蒂姆人的基地,但几乎都被毁了。我查过蒂姆人有关这件事的史书,上面都说,还有一处地下基地留存。可基地里面并不一定有飞船,而且就算有飞船,也是几千年前的飞船。你我都不会开。就算会开,恐怕飞船也老化严重,根本开动不了。” 清月应和道:“这倒也是!几千年的飞船,那得多破、多旧啊!” 扎伊特又叹道:“都怪我,年轻的时候,不好好学习,掌握科学知识。我并不懂飞船操作,就算你现在拿飞船给我,我也不太懂。我从前是学过点宇宙飞船构造的知识,但都忘得差不多了。” 这一天的谈话,就此戛然而止。 扎伊特静静地考虑了几天,回忆了这辈子所有关于宇宙飞船的知识。一天深夜,清月熟睡中。老人又邀请清月进入自己的梦境。 这场梦在各种不同的宇宙飞船中穿梭。 扎伊特通常都是作为宇宙飞船的乘客,在旅行舱闲坐,只有几次坐到了飞船的指挥舱,还有几次见识过飞船的维修,电子设备的处理。 一幕幕的场景,像3d电影一样,出现在清月的梦境中。在老人的带领下,他看到了几种不同型号的飞船,看到了飞船的大体构成。 在梦中,清月与老人讨论起来。 清月:“爷爷,如果飞船的一个部件坏了,或者一个电子设备坏了,怎么办?” 老人:“在蒂姆星或者别的星球,都有专业的宇宙飞船维修人员。他们会给飞船换上各种设备。而且飞船中,往往有相应的替换设备,存放在工具箱,几乎每一个设备,都有备份,换上就可以。” 清月道:“这么说,如果找到一艘老旧飞船,修理修理,说不定也可以飞起来。” 老人接口说:“飞船的能量,通常是小型核反应堆。这个我略懂一些,从前我参与过一次保护核反应堆的行动,有点体会。飞船上的核反应堆,只有一个中型的箱子那么大,但是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我估计如果能找到几千年前的旧飞船,只要没被蒂姆人拆除,它的能量系统应该是完好无损的。” “是的!有可能!”清月也说道。 不过随后,扎伊特又说道:“如果蒂姆人没有留下飞船呢?又或者飞船是坏的,根本不能飞,怎么办?” “那就试一试吧!”清月似乎下定了决心! 这一晚上的梦境,就此结束。两人早上起来,都显得很兴奋。他们似乎找到了改变那嘉历史的方法。 几天后,扎伊特老人与清月发生了最后一次面对面谈话。 扎伊特表情严肃,说:“清月,你是库西克的儿子。库西克是蒂姆星上红眼那嘉人的领袖之一。你跟你父亲不一样,你是在那嘉星上出生的,所以你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你应该带领那嘉人走向宇宙。” “是的,爷爷!”清月回答得很坚定。 扎伊特老人继续说:“我有一个决定,从明天起,你我就分开。我继续在这里生活,躲避蒂姆人的追捕。而你要飞上悬崖,要到那嘉人中间去历练。你要在那嘉人中间,传播我教给你的各种知识,尤其是各种科学知识。这样一代代传下去,说不定过了几百年。那嘉人的科学会突飞猛进,说不定有一天那嘉人,可以凭自己的努力,制造飞船,飞上外太空,飞到蒂姆星。” “可是这得要多久?也许几百年,也许几千年。谁知道呢?”清月无奈地感叹。 扎伊特摇了摇头,说道:“无论几千几百年,那嘉人都得持续努力!你要找到那嘉人中最聪明的人,把科学知识教给他们,兴许会有人特别聪明,能够有重大的发明。” “也许会的!”清月应和道。 扎伊特又说:“你这次飞上悬崖,还有一个任务,如果有机会,你就到那嘉大陆的西部,去探险,找到蒂姆人的基地。这个基地的确切位置,我也不知道。我以前看书,只记得是在那嘉大陆中部,离东部第二重断崖,约1000公里的一处群山中。书上介绍说,这个基地座落在一个大湖泊的湖心岛上。” “哦。”清月点了点头。 扎伊特继续说道:“这个湖心岛,有几百平方公里宽,蒂姆人的史书上称这个岛为‘基地岛’,岛的南北两侧各种一座山峰,而地下基地就坐落在两山之间的位置。当初是有地面建筑的,但书上说都被炸毁了。只留下了地下基地。书上只讲了这么多。” 清月感叹道:“蒂姆人还真是挺聪明,把基地建到一个岛上。以后我一定会找到这个岛。” 扎伊特见清月摩拳擦掌想找到这个岛,又安慰道:“也不要急着去找这个岛,过五六年,都不晚。你现在没有什么江湖略历,你所学的知识,也从未实践过。你还是先离开这里,到那嘉人中间去生活,先去传播你所掌握的知识,同时也锻炼你的武艺。” 清月反问道:“爷爷,我离开了这里,你怎么办?” 扎伊特叹说:“你不要管我。我已经78了,垂垂老矣。我应该是等不到那嘉人飞向宇宙的那一天了。你还年轻,要努力拼搏,一定做到你力所能及的事。你离开这里后,可以通过心灵感应,在梦境中与我对话。有什么疑难问题,随时问我。” 最后老人说:“明天你就离开吧!” 这一夜成了清月生命中最难熬的一个夜晚。他还没有做好离开的准备,内心很是悲伤。老人也唉声叹气。 第二天早晨,两人都早早起来,分离时刻快到了!清月背上红武士剑,准备走了! 扎伊特老人又交代了各种要注意的事项,尤其叮嘱清月:“不要向那嘉人暴露自己的身份,也不要透露蒂姆人的存在,也不要跟任何人说起我的事情。我们所有的交流都通过梦中的心灵感应。” 清月茫然中只是不住地点头。 老人又说:“在蒂姆星上,那嘉星是一个很显眼的标志,占了十分之一的天空。蒂姆人抬头就可以看到那嘉星。用一个普通的望远镜,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嘉星上的十几米范围大小的事情。我以前也曾用望远镜看到过两支军队发生战争,虽然看不清具体的人,但可以看到军队队形的变化,很是壮观。” “啊?这样啊?”清月再次惊叹。 扎伊特老人解释说:“我说这些,只想叮嘱你,如果你在那嘉影响太大,蒂姆人可能就会注意到你。你千万不要透露我的存在。你要装着只是一个普通的那嘉人。至于你父亲的红武士剑你就一块拿去吧。不要告诉别人这是你父亲的遗物,只说这是你在森林中捡到的。你未来的路,就要靠你自己走了!你该走了!”说着,扎伊特老人就要送清月到溶洞洞口。 清月恋恋不舍,望着教了自己六年的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眼眶里热泪直流,说:“爷爷,我这就离开了,你保重!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一定会去到湖心岛,查找蒂姆人的基地!” “我相信你!孩子!”扎伊特老人也热泪盈眶! 第二十章 葬父 清月在崖底运气,双手手掌向下,发出气波功,随着气流的向下冲击,他的身体缓缓向上升,两三百米高的悬崖对他来说是很长一段距离。离崖顶还有十几米的时候,清月感到体力已到极限,额头上的汗珠,扑簌扑簌往下掉。一时间气流放缓,清月差点掉下去,最后强打精神,稳住身躯,奋力发功,才飞上了悬崖。清月心想:“当初看扎伊特爷爷飞上悬崖时那么轻松,轮到我自己了,没想到这么消耗体力。 站在悬崖边上,清月感慨良多,当初自己就是在这附近,遇见了扎伊特老人。现在六年过去了,这一带几无变化,只是森林更加茂密。除了悬崖处,偶尔能看到天空。至于别处都被高大树木所遮蔽。这是一片昏暗、清幽的森林! 该去哪里呢? 清月早已打定主意,先去父亲吊死的地方看看。他凭着记忆,往北走,在乱树丛中,走了半天,找了许久,才看到父亲的尸骸。六年过去了,冬夏转换,风雨侵蚀,一切几乎没有变样。父亲库西克的尸骸,还是挂在树上。 清月的眼眶湿润了。只见他高高跃起,飞上树枝,右手用剑将绳子割断,左手提着绳子的一端,将父亲的尸骸缓缓放下。 看着父亲的遗骸平躺在地面上,清月百感交集。他内心默念道:“这就是我的父亲。一个从蒂姆星来的那嘉武士。为了这个星球的未来,愿意自尽在这片土地上。父亲!父亲!我一定会完成你的遗愿,带领那嘉人走向宇宙!我发誓!我发誓!” 清月仔细盯着父亲的遗骸,只见父亲颈部有一条项链,清月将项链拿起,细细的链子,有一个金属坠子,是一个银币样的东西,银币上有一些奇怪的图案。清月寻思道:“这应该是父亲随身的遗物,我帮父亲收起来吧。”想着就项链从库西克头上摘出,紧紧抓在自己手中。 看着这一切,清月的眼泪止不住在流。人世间没有什么比目睹自己父亲的遗骸,更伤心欲绝的了。 在父亲遗骸前,清月静静地站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擦干眼泪,用剑在树下挖了一个大坑。直到傍晚时分,才将父亲的尸骸安葬毕。在附近找了一些石头,摆成三堆,三角形状。按照那嘉人的风俗,有两种埋葬死人的方法,一种是土葬,在地上挖个坑掩埋。同时地面上摆三堆石头,作为墓碑。另一种是天葬,就是把尸体放在荒郊野外,任由风吹雨打、野兽吞食。 通常50岁以下的青年人死了,都是使用天葬,以示与万物同在。只有年老的人,死了才土葬,以示回归大地。库西克当初吊死在树上,就算是天葬了!现在清月重新将父亲掩埋,算是一个儿子对父亲的追思。 安葬了父亲,清月又在父亲的坟边守候了四十天。按照那嘉人的风俗,父母病故后,子女要在坟前守孝一个月。这一个月都是在野外生活,往往席地而卧,寄托哀思。清月小时候,曾经见到村中的老人过世后,后辈都是守孝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清月白天就在附近散步,晚上则在树下歇息。 那嘉星也是一颗四季分明的行星。夏天酷暑,冬天暴寒。时值盛夏,由于有树荫的庇护,清月只感到阵阵清凉。六年前清月进入森林的时候,是春夏之交,他穿着长衣长裤。六年过去了,清月身上还是那套长衣长裤,只是更显破旧。由于个头的长高,这套衣服已经明显偏小了,但还算能遮住身体。只是乍一看,略显奇怪,一个高大的男人,却穿着一件颇小的衣服。 清月每天也要在父亲坟前练剑。 他除了学过“八十二式武士剑”,也学过另几套剑法,比如“蒂姆君子剑”,这是蒂姆星人一种较为温和的剑法,故被称为“君子剑”。 清月曾在扎伊特老人的梦境中,看到过父亲与人格斗的场面。父亲库西克剑法凶悍、精巧,其中几招他自创的剑法,佯装破绽,突然一击,往往奏效,清月不禁击节叹赏。 扎伊特老人也说库西克的剑法,在蒂姆星颇有威名,打败过宇宙间多位高手,曾经在“银河系剑击大赛”上打入过十六强。在扎伊特老人的叙述中,那次比赛是库西克第一次在银河系引起关注,当时他只有29岁,还只是初出茅庐。此后库西克执行了多次危险任务,不辱使命,在宇宙间威名日盛,被很多外星的朋友,称为“那个红眼的双子星人”。 所谓双子星是那嘉星与蒂姆星的合称。严格来说,蒂姆星是那嘉星的卫星,且蒂姆星比那嘉星小很多,仅十分之一大小。但奇怪之处在于,这两个星球竟然都诞生了智能生命。这在宇宙间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所以外星人往往将那嘉星与蒂姆星统称为“双子星”。 如今斗转星移,二十多年过去,库西克变成了一个小土丘。或许宇宙间还有很多外星武士,会记得库西克的威名。 清月似乎看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长为“宇宙大侠”,成为宇宙间一等一的武士。念及于此,清月握着手中的剑更紧了——他要靠剑完成父亲未尽的誓愿! 一个月后的一天,清月早早醒来,在父亲的坟前,磕了三个头。那嘉人的习俗也以下跪磕头为尊。清月自言自语道:“父亲,一月守孝已毕,我就要离开你。你放心,我一定会实现你的愿望!” 说毕,清月就转身离去。朝着森林外部,大踏步走去! 可是这片森林,清月并不熟悉,走了五六天依然在森林中转圈。到第八天的时候,清月突然发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饥饿的感觉一阵阵袭来。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六年没有吃过东西了。 扎伊特老人提供的能量丸,只一颗就可以保证接近一年的能量,在一年中可以不用吃东西,只需喝少量水。扎伊特为了躲避蒂姆人的追捕,藏身在崖底,不得已就以能量丸为生。 蒂姆星的人们平时是不吃这种能量丸的,蒂姆人日常都要享受精美的美食。只有乘宇宙飞船到外太空探险,由于时间较长,有时几百天,到不了一个有生命的星球,得不到任何补给。只能是以这种能量丸为生。 饥饿感一阵紧似一阵地催逼着清月,让他不得不停下脚步,找点吃的。他找了找,发现前面的高枝上有满树的果实。他一跃而上,摘了几个下来,尝了尝,果子还未熟,略带苦涩。可实在是饿得难受,清月连吃了三个果子。又往前赶路,竟然饿得越发厉害了。 正往前走着,突然听到一声狂吼,一阵腥臊之气扑面而来。清月内心一紧,站定一看,前面一只猛兽,正从草丛后面一步步走出。 这只四足猛兽有半人多高,浑身蓝色,头上长着独角,亮出锋利的獠牙,双目圆睁,怒视着清月。猛兽一边发出喘息声,左前爪一边挠抓着地面,眼看就要朝清月扑来。清月来不及多想,哐啷一声拔出红武士剑,作打斗状。 猛兽大概被剑气所慑,绕着清月轻轻转圈,清月也跟着微转身体。一转身猛然发现,自己后面也有一只猛兽,正怒视着自己。清月内心盘算一下,自己能否打过两只猛兽,还真没把握。 清月与猛兽对峙着,许久双方都没有发动攻击。清月不断变换着持剑的姿势。就在这段等待的工夫,又有几只猛兽窜出来,包围了清月。清月数了数,竟有八只之多。每一只都准备把自己撕碎。 清月不禁头冒冷汗。 第二十一章 独斗猛兽 清月虽学剑多年,毕竟从未实战过,有点畏惧。见形势不对,纵身跃起,一下子跳到离地五六米的树枝上,站定。 清月俯视着兽群,微微一笑,心想:“这下你们咬不到我了吧?”心内颇为得意,平地飞升的轻功没白学。谁知清月刚站上树枝,兽群已看出清月的怯意。两只猛兽也突然跳起,一左一右朝清月扑去。清月内心咯噔一下,心道:“怎么野兽也跳得这么高?” 来不及再想,一个箭步,跳到了迎面另一根树枝上,让两只猛兽扑了个空。猛兽扑空之后,仿佛被激怒了,怒吼连连。听得清月内心生寒。二话不说,又往前一根根树枝跳去,想以此方法摆脱兽群。 但兽群不依不饶,下面几只紧跟着清月,另几只不时跳上树枝,想把清月扑倒在地上。清月只能不断往前跳去,可架不住一根树枝太过细嫩,承受不住清月的重量,啪一声折断了。清月一脚踩空,结结实实掉在地上,人还没有爬起来,一只猛兽已经扑到,张开腥臊的大嘴,见势就要朝清月的喉咙咬去。 还好清月手快,左手抓住野兽上颚,右手抓住下颚,用尽全力往外掰,把野兽疼的嗷嗷叫。别的野兽见状,也要朝清月扑来。其中一只准备咬向清月的腿部,清月用余光看出猛兽的意图,用力一踹,竟把野兽踹出十米开外。同时,清月双手发力,把身边猛兽的血盆大口撕裂开来,蓝色的鲜血,如喷泉般涌出,又腥又臭,溅了清月一脸。 短时之内,群兽被打伤了两只,剩下的又开始围着清月打转转。清月捡起红武士剑,心道:“我本想避开你们,你们紧追不舍,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清月大吼一声,冲向前面的猛兽,刚迈出两步,就感到后背风声袭来。不好,后面的猛兽要偷袭。来不及多想,清月半转身,反手挥剑。猛兽的头正好撞在剑韧上,一瞬间就被削掉了一半,兽身从清月身旁扑过,掉在地上,直挺挺不动了。 还未回过神,又一只野兽扑来,清月双手持剑,直直朝猛兽刺去,野兽躲避不及,剑直直从野兽颈部扎入,有半尺深。清月回手将剑拔出,野兽身上的剑窟窿,血流如注。 八只猛兽,倾刻间被清月杀了三只,打伤一只。几只猛兽依然围着清月,清月杀性正起,挥手举剑,准备朝一只猛兽砍去。面前的猛兽,也被清月的杀气所震慑,嗷呜一声,来不及退去。 “住手!快住手!” 背后传来,清脆的女声。 除扎伊特老人之外,清月已多年未听过人声,一下子竟愣住了,剑身几乎要砍到野兽,就这么贴着兽皮停住了。剑身上的兽血不断往下滴。 猛兽也像得到命令似的乖乖退去。 清月还未转身,就听到女子的哭泣声:“啊!天呐!我的名贵刚多猎犬,竟然被杀了三只。”清月连忙转过身看去,只见一个年轻女子,手上拿着弓箭,腰间悬着短剑,一身白衣,站在自己面前。女人很年轻,面庞清丽,身材丰满,颇有媚态。清月看着看着,竟看呆了。 “你看什么看?”一个男声吼道。 清月这才发现,自己身边竟然围上了十来个男人。 “我,我,我没看什么。”清月嗫嚅道。 年轻女子二话没说,走到清月面前,啪得给了清月一记耳光,把清月打得眼冒金星,清月抬起手来,准备还击。 女子娇声道:“你还敢还手?” 清月忙把手略转,摸了摸自己被打的脸庞,轻声道:“没有,我就摸摸脸。”清月感到脸上火辣辣的,而内心扑扑直跳。一股异样的感觉,如触电般,在全身蔓延开来。 “来人呐,把这个野人绑起来!”女子命令道。 说着两个仆人模样的人,拿着绳子走到清月身边,清月握剑准备反抗。仆人不敢动手。清月怒道:“为何绑我?” 女子嗔道:“你把我的名贵刚多猎犬杀了,我要你赔!” 清月回击说:“我从这经过,这几头猛兽追着我咬,我躲避不开,只能拼死一战。我差点就被你的猎犬,给咬死了。” 刚才吼清月的男子,又喊道:“表妹,别跟他废话,我把他拿下。”说着挥剑,就朝清月砍来。 清月见状,连连退后。 众人也退后,把清月与男子二人包围在中间。 只听女子喊道:“三哥,你小心点,这个野人,力气很大。” 清月看了看男子,此人身高跟自己差不多,衣着华丽,显见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男子左右挥舞着手中长剑。 清月也摆出架势,要迎战。 女子在旁边拍掌叫到:“三哥,打他!打他!” 男子随即跨前一步,举剑朝清月肩部砍来,清月转身一让,男子砍了个空。男子随即变招,剑又横着砍来,清月举起红武士剑一挡。 男子又抬起右脚,朝清月腹部踢来。清月一退身,躲过一击。 清月见男子不断出招,杀向自己,忙喊道:“你不要逼人太甚,我不想跟你打!”说着转身就要跑。 女子叫道:“别让他跑了!” 身后两个仆人,已经挡住了清月逃跑的路线。清月无奈,只能回转身,直面男子,又说道:“大哥,我急着回家,我不想跟你打!” 女子又叫道:“谁是你大哥!他是你爷爷!你是狗!” 清月望了女子一眼,但见女子兴高采烈,蹦跳不止。 “看什么看?”男子又骂道:“她是你看的吗?穷崽子!你看看你身上这身衣服,破破烂烂。” 清月这才低头看了看自己,本来很旧的衣服,刚刚跟猛兽打斗,被抓破了几块,有些衣不蔽体了。清月又求情道:“各位,大人大量。我急着回家,大家放我一马可以吗?” 女子又娇嗔道:“放了你,谁赔我猎犬?我要把你抓了当奴隶。” 那嘉星球虽然处于封建社会时期,但还是有一些人被卖身为奴。女子说的奴隶,正是这种卖身为奴的人。 清月不语。心里盘算着怎么脱身。突然清月把手往男子身后一指,喊道:“快看!那是什么?” 这一喊果然奏效,所有人都将目光朝清月所指方向望去。女子也傻傻地看去,一看什么也没有,还说道:“骗人!什么也没有啊!”女子刚回过头来,就见清月早已经夺路而逃了。 清月爆发力非常好,一转眼就跑出了一二十米。只听身后女子骂道:“坏蛋!狗狗,给我追!”女子是叫猎犬去追清月。但几头猎犬,刚刚吃了清月的大亏,再也不愿去追清月,只呜呜得朝清月叫着,不敢迈出一步。 又听女子骂道:“没用的狗,以后不给你们喂肉了!” 一会的工夫,清月就把这伙人给甩在身后了。清月边跑,边往身后望去,见这伙人没有追上来。仍然不敢放慢脚步,又跑了三四十分钟,才停下来歇口气。 清月走走停停,很快就天黑了,总算躲过了这些人的追赶。 黑暗中,清月找了一棵大树,靠在树根旁休息。他现在饿得发慌,再加上跟猛兽一阵恶斗,现在真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只坐了一会,清月就睡着了。 睡到半夜,才醒来。 此刻清月的体力稍稍恢复,他抬头往上一望,透过树梢,能看到天空中有月亮。清月突发奇想,纵身飞上大树,沿着树枝往上爬,一直爬到最顶端,站在枝桠上,朝天空望去。只见三颗月亮,圆圆地挂在天空,银色月光撒在大地上,最大最亮的是蒂姆星。 时值月圆。蒂姆星的光辉无与伦比。清月想起来,此夜该是跪拜月亮的时候了。他依然在高枝上站定,望向月亮,神色极为凝重,若有所思。 夜凉如水,微风吹来,树枝影动,仿若波涛。森林的夜极为静谧,远处的群山也仿佛睡着了。 第二十二章 树下被绑 清月接着在森林里走了两天,可森林仿佛没有尽头,到处都是一样的大树、荆棘、草丛。清月几次跃上树梢,想查探一条离开森林的出路,无奈森林深广,草木众多,一眼望去,不知哪里是尽头。 清月只得尝试在走过的树旁,用剑刻上三角形的记号,以防走回头路,在森林转圈。如此又是走了半日,依然是一望无际的森林。 这时饥饿感一阵阵袭来,清月这才发现,吃饭是个难题。每天都得吃两顿,不吃就饿。他竟然有点怀念起崖底的岁月来了,那时候一颗能量丸吃下,就一年到头不用吃东西。而现在清月发现自己,竟然满脑子都想着吃。昨天中午刚吃了几个烤鸟蛋,刚有点饱,现在又饿了。 清月越走脚步越发软,只得仰起头,看看四周的树上,是否有鸟窝,边走边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鸟窝。飞身而上,鸟窝竟是空的。又找了几处,才找到一窝七八个鸟蛋,每个有半个拳头大。清月大喜,连忙找些干树叶,用气波功引出火来。 青烟冒起,清月用嘴吹气,细细的火苗就窜了出来,点燃了下面的柴堆。然后把鸟蛋放在火堆的边缘烤制,不一会儿就闻到了烤蛋的香味。清月不断往火堆里添加树枝树叶。烤蛋的香味愈发浓烈。清月自言自语道:“看来吃东西也不一定是累赘,吃到好吃的东西,那简直是一种享受了!” 鸟蛋烤熟,清月迫不及待把鸟蛋一个个剥壳吃了,吃得满嘴油光。最后摸摸肚子,终于又饱餐一顿。 吃过午饭,清月又有力气继续走。走了一两个小时,还是不见森林的出口。清月暗想:“我不会迷路了吧?转了这么多天,都走不出去。” 正想着,天上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开始只是小雨,随后越下越大,竟有倾盆之势。只一会儿,清月已被淋了个里外全湿。 那嘉星上雨水非常充沛,四周的大海每日都要蒸发大量水蒸气,被气流卷到那嘉大陆上,就形成无穷无尽的雨。春季是那嘉星的雨季,一整个春天,每天都在下雨,时大时小,时断时续,让人平增无尽烦恼。 此时正是盛夏,雨水虽不会一下几天,但经常性的暴雨,总要到半夜才会停。清月赶忙躲到一颗大树下,暂时避一避暴雨,但树叶并不严密,树下也有小雨滴落。雨中冷风吹来,清月竟打起寒颤来了。 雨一直持续到傍晚,暴雨转成了中雨,没有停歇的势头。清月在树下呆得有些烦闷,心想到哪里都被淋,不如趁夜继续赶路。 清月的红眼,夜间视力很好,在暗夜的雨中,能够继续前行。无奈森林太过宽广,下过雨之后,又极为泥泞,清月竟发现深一脚浅一脚,就像踩在了淤泥里。有时一脚踩下去,想把脚拔出来,都很困难。 这一片原始森林,已经生长了几十万年。地上经年的落叶,腐烂以后,变成了泥土,一层一层累积。天晴还好,地面较硬。一遇到连续的大雨,森林中就变得淤泥成塘,无路可走。 清月在泥泞的森林中走着,连摔了几跤,浑身又是泥,又是水,疲惫不堪,索性就停下来。然后找了棵大树,直接坐在树下,背靠着树干,不再管天上的雨水。 夜越来越深,清月被困意所笼罩,就这么背靠着大树睡着了。到午夜,雨终于停了。而此刻清月已经沉浸在深度睡眠中,睡得很死。连身上的衣服全是湿漉漉,都没有了感觉。 这一晚上,清月睡得很好,连梦都没做。只是感到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而且一阵紧似一阵。 清月还以为是扎伊特老人在叫自己起床呢,闭着眼睛喊道:“爷爷,别闹了,今天不练功了。” 正说着,脸上又是一阵疼痛。清月这才发现,有人在打自己耳光。赶忙睁开眼睛一看,就看到眼前一身白衣,还没来得及看清是什么人。“啪!啪!”自己又是连挨了两记耳光。 “你活过来啦?” 清月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赶忙抬头,发现前几天那个白衣女子,正在盯着自己冷笑。一边笑,还一边抬手,准备打自己耳光。 女子见清月已经醒了,把手放下。显然刚刚对清月的一阵暴打,让她心情愉悦。只见她满面春风。 清月挣扎一下要起身,这才发现自己被绑了个结结实实。双手被绑着,双脚也被绑着,而整个人又被绑在大树上。身边的红武士剑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原来清月睡得太死,竟被那些人找到,趁着他熟睡,把他绑了个里三圈,外三圈,几乎动弹不得。 这时与清月打斗过的男子,也站了出来,说道:“表妹,怎么处置这个野人?要不我一刀把他结果了?”说着就拿着刀,在清月眼前晃来晃去。 清月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倒霉,刚从崖底出来,就要命丧于此了!”想着,不禁连连叹气。“哎!哎!哎!” 女子见清月唉声叹气,便问:“野人,你为何叹气?” 清月答道:“你们趁我睡着了,把我绑起来,实在是胜之不武。再说我急着回家,见我爷爷,根本没得罪你们。” 女子听了大怒,骂道:“你还没得罪我?我的名贵刚多猎犬,被你一口气杀了三只?你知道有多贵吗?一只要10个金币呢。”说着又朝清月踢了几脚。 清月以前也知道,在加多国通行金币、银币。一个金币等于20个银币。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也不过10个银币。而这样一头猎犬,竟要10个金币。清月只得连连咋舌。 清月正想着,但见旁边几只猎犬,也正昂首伸舌怒视着自己。仿佛只要没人拉住,就要冲上来撕碎自己,为几只死去的同伴报仇。 白衣女子走到旁边,拿起清月的红武士剑,端在手上仔细看着,一边看一边说:“哟!你这把剑不错,看起来挺好的。”说着又把剑拔出。只见剑柄亮起了一抹红色:“嘿,会亮灯唉,你这是宝剑吧?别看你像头野牛,竟然有这么一把宝剑。” 女子寻思了一会,又说道:“好了!我明白了!你这剑是宝剑,从今天起就归我了。就当是你杀了我的刚多猎犬,用剑赔给我吧。” 清月没有说话,过一会,女子又说:“行了!就这么决定了。来人!把他放了。一个野人,不值得我们大动干戈。” 说着,几个仆人,就给清月松绑。 清月伸展了下身体,正盘算着怎么把剑抢回来。白衣女子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正色道:“你可别打歪主意,想抢剑。你要是敢抢剑,我不会饶了你。” 清月没办法,只得在旁边站着。 这时女子对身边男子说:“三哥,这次出来打猎,玩了七八天。爹爹该担心我了,我们今天就回家去吧。”男子说:“好,回家吧。” 女子转身,就带着一行人,往前走了。 剩下清月一个人孤零零站在树下。 清月沉默了一会,心想:“反正自己已经在森林里迷路了,不如远远的跟着他们,等到了大路,再想办法抢剑。”主意已定,清月就追着这群人上去,隔着*十米,远远的跟着。 跟着走了一两个小时,清月猛抬头,发现前面一个人影都没有了。“难道跟丢了?”清月自忖道,赶忙快步追赶。发现果然跟丢了,正自感叹。 白衣女子突然从旁边站了出来,身边家仆也都围拢上来。女子到:“野人,你跟着我们干什么?快滚!” 清月实话实说道:“我在森林里迷路好几天了,找不到出去的路,就跟着你们走吧。” “不行!快滚!”女子嗔道。 “表妹,别跟他废话。他再不滚,我就上前把他砍了。”男子也喝道。 清月见形势不对,只得装着转身要走。 过一会,这群人,又继续往前走。 清月还是远远的跟着,这次离得更远。又这么走了好一会。清月发现又跟丢了,又急忙快步向前追赶。追了会,终于在前面看到一袭白衣,他们大概走累了,正坐在树下休息。 清月也不敢上前,只远远跟着。 女子大概发现了清月,气呼呼地朝清月走来,边走边骂道:“野人,你滚吧。再不滚,我就叫狗狗,咬你!你没有剑,打不过我的狗狗。” 清月不正面回答,装着若无其事的看风景。随口说道:“哎呀,今天天气不错,在森林里散步挺凉快。就是有条母狗,总是要咬我。” “你敢骂我?”白衣女子指着清月,一时语塞,才发现自己承认自己是母狗。 清月平淡道:“我可没说谁是母狗。有人要自己承认自己是狗,我也没办法!” “你!”女子满面怒容,骂道:“你要是再敢跟着我,我会把你的嘴巴,给切下来!不信,你就试!”说着转身就走了。 这回清月学精了,不再远远跟着他们走。昨天刚刚下过雨,森林里到处湿漉漉的,人踩在地面上有深浅不一的脚印。清月索性就跟着他们的脚印走。 这样跟着脚印走了半个下午,终于在傍晚时分,走到了大路上。 清月这才发现,原来有一条大路穿森林而过。清月叹道:“怪不得我总是迷路。原来森林里有条大路。应该沿着路走,就能走出森林了。” 夜幕降临了,清月还在往前走。忽然看到前方有火光。“应该就是他们生的火吧。”清月想到。他远远绕过火光,走到大路上,在黑暗中继续赶路。 又走了几个小时,一直到午夜时分,清月估计女子这些人已经睡着了,这才站定。在黑暗中,清月连喊三遍:“阿哈格雅、阿哈格雅、阿哈格雅。” 过了好一会儿,就看到一个红色光斑,远远得朝自己飞来。越来越近,最后悬停在自己身旁。清月双手将之握住。没错!红武士剑又神奇地飞到了清月的身边! 第二十三章 又见爷爷奶奶 清月拿回了红武士剑。这次学乖了,赶忙走入大路旁边的森林中,找了个僻静的角落,躲起来。睡了一晚上,第二天又在森林里转悠,等那些人回家了再说。 清月在森林了多待了三天。估计那些人早就回家了,这才重新走到大路上,也不怕迷路了。 走了一整天,清月发现森林中的这条大路,还是望不见尽头。直到第二天中午,眼前的森林越来越稀,应该是快到森林的尽头了。果然再走了半个小时,终于看到前方不再是森林,而是一片片的田野。 田野上,种着那嘉人的主食——德鲁麦。德鲁麦有点像地球上的油菜,能开花,结出来的德鲁果里面都是淀粉,农民们将德鲁果收集起来,打碎,加工之后,就成了类似面粉的东西,可以做成德鲁饼。清月从小就是吃着德鲁饼长大的。 此时已到夏秋之交,但德鲁花还开得正艳,每一朵都是金黄,就像地球上的油菜花,波伏浪连,一片金黄。清月出了森林,看着这一望无际金黄的德鲁花,清香四溢。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被德鲁花香所包围了。他的脸上写满了喜悦! 清月沿着德鲁花田往前走着,突然想起有几次在扎伊特的梦境中,自己从蒂姆星上眺望那嘉,就看到了天空中墙壁一般的那嘉星,大陆上一片一片的金黄,仿佛金色的纽扣,镶嵌在那嘉星上。原来这是德鲁花开放后,从外太空看到的场景!“真是太美了!”清月不禁感叹。 出了森林,离博纳姆爷爷家中,就只有二十多里了。此时夜幕已降临,清月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就要回家了,就要见到爷爷奶奶了。 晚上他继续赶路。第二天上午时分,清月终于走到了村口。站在村口大路上,清月真想大喊一声:“爷爷、奶奶,我回来啦!” 可是眼前的情景,不禁让人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村子。村子里几栋标志性的房子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断壁残垣,明显有被大火燃烧的痕迹。虽是上午,村中也没有几个人。 带着怀疑的目光,清月走进村子。终于看到博纳姆爷爷的房子,烟囱上正在冒着炊烟,这让清月舒了一口气,博纳姆爷爷还在! 清月大喊:“爷爷、奶奶!我回来啦!” 过一会,破旧的门,咿咿呀呀打开了,是奶奶。六年过去了,奶奶越发苍老,她盯着清月,几乎不敢认,问道:“你是清月吗?孩子啊!”眼泪就流出来了。 这时博纳姆爷爷也站到门口,喊道:“孩子啊,这些年你去哪里了?我们都以为你被野兽害死了。” 清月冲过去,抱着着爷爷和奶奶,笑道:“爷爷、奶奶,这些年我在外面做游侠。我已经练就了一身武艺。”清月骗说。 奶奶狐疑地说:“孩子啊?你怎么还穿着六年前的衣服。你看看你的扣子,还是我一针一线缝上去的。” 清月反应快,又说道:“奶奶,我在外面做游侠,您给我做的衣服,我一直带着。这次来,就索性穿了。我永远是您的孙子!”清月只能编故事,把自己跟扎伊特在崖底学武六年的事情掩盖掉。 好在博纳姆爷爷是盲人,看不到。只是不住地说:“清月,快进来,快进来。”随后又招呼奶奶给清月做饭。 过了一会,奶奶把热腾腾的德鲁饼,端上桌子,说:“孩子,吃吧。很多年,没尝过奶奶做的饼了。” 清月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狼吞虎咽起来。吃完饭,清月又打水洗了个澡,换上一套大一点的衣服。 一切忙完。一家人拉起了家常。奶奶问:“那天你从家中出走后,去哪里了?全村的人,找了你好几天。后来你爷爷回来了,也说没有看到你,这附近几十里,我们都找遍了。有人说,看到一个少年模样的人,拿着一把木剑,进了边界森林。我们又进去找,找了几天,都没找到你。你去哪里了?我们还以为你被野兽吃了。”说着奶奶又哭起来了,这次是喜悦的哭泣。 清月解释说:“奶奶,您别哭。我当时是走入了森林。后来碰到一伙去刚多国的商人,我就跟着他们走。后来又遇到一群游侠,我又跟着他们在刚多国行侠仗义,去了很多地方,认识了很多人。” 博纳姆连连点头,正要说话。 清月拿起身边的红武士剑,说道:“爷爷、奶奶,这是我的宝剑,我现在是游侠佣兵了!可以一个人打三四个人。” 博纳姆一听,问道:“你真的成了游侠佣兵了?” 清月点头说:“是的!我是游侠佣兵!” 博纳姆感叹道:“孩子,要是你早点回来就好了。十几天前,一伙土匪,抢劫了咱们村子。村子里四百多人,被他们杀了七十多个,有十多个女孩,被他们抢走,还把村里一些好的房子,都给烧了。这伙**,要遭报应!”博纳姆骂道! 清月一听,也骂道:“土匪,太可恨了,我要去把村里人救回来。” 博纳姆说:“从咱们村,往北走八十多里,有座明王山。听说这伙土匪就在那里,占山为王。咱们村里的姑娘,都被他们抢了去做婢女。你隔壁颜姆大叔的女儿艾多丽也被抢走了。颜姆还被土匪砍了一刀,没几天就死了。现在就剩下颜姆大婶,一个人孤苦伶仃。”说着博纳姆叹了一口气。 清月一听,猛然回到了从前,小时候跟艾多丽是玩伴。清月一阵咬牙切齿,又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村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有没有人去找土匪报仇?吉图哥去报仇了么?”清月说的吉图哥,比清月大七岁。十年前,已经跟着一位游侠佣兵学武艺。在村里的年轻人中属于翘楚! 博纳姆说道:“吉图,那天也不在家,从叶城护送几位贵客去更远的地方,后来才得到消息,从叶城赶回来,三天前刚到家。吉图知道村中姐妹被土匪抢走,早已立下重誓要上山救人。吉图这几天正在联系村中的年轻人,准备去报仇呢。” 博纳姆正说着,而清月回家的消息,早已在村里传开了。一会之后,村里的人都围到博纳姆家。只听一个声音说:“博纳姆,听说你的孙子清月回家了?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这是村长杰西普的声音。 博纳姆连忙带着清月走出来。清月看见门口,围了二十多位乡亲,有叔叔伯伯辈的,也有从前的玩伴,吉图也站在里面。 清月走前一步,朗声说道:“谢谢各位叔叔婶婶关心,我清月回来了!这些年谢谢大家帮忙照顾爷爷奶奶。” “这些年你去哪里了?我们以为你在森林里被野兽吃了。”人群中有人问道。 清月一笑,说:“我这不是好好得站在大家面前吗?我穿过森林,去了刚多国,跟着一伙游侠,成了一个游侠佣兵。”说着清月进屋拿出自己的红武士剑,继续说道:“这是我的剑,我现在真的是游侠了!” 杰西普村长一听,眼睛大亮,说道:“真没想到,咱们村里除了吉图、汤秀几个人,又多了一个游侠。”说着杰西普望了望吉图。 吉图也走前一步,说道:“清月,多年不见,你比以前硬朗了。” 清月看着眼前的吉图,脸庞刚毅,眼神炯炯发光,比自己略高,穿着一件铁皮铠甲,腰间别着长剑,双手孔武有力,颇有武士的派头。清月忙笑道:“吉图哥,你的模样几乎没变,只是带剑穿铠甲的样子,虎虎生风,很有杀气。” 吉图谦让道:“别提了!我做佣兵多年,却没能帮上村里。上个月,竟然让一帮土匪,在村里**掳掠,连一众姐妹也被抢了去,不知生死。实在愧疚!愧疚!” 杰西普村长忙走到人群中,说:“也不能怪吉图。土匪来势凶猛,六七十人仗剑骑马,一路杀来,把附近的几个村全部洗劫了一个遍。而吉图在叶城做佣兵,实在是鞭长莫及。不过既然你们都回来了,是该好好商量商量如何去营救被土匪抢去的女孩。”杰西普强忍住眼泪,继续说道:“我老了!不中用了!吉图你要担起责任,村中这些年轻人,都归你调遣!” 吉图望了望在场的父老乡亲,他们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自己。吉图脸色一凝,似在立军令状,说道:“各位父老乡亲,我吉图空有一身武艺,却连村中姐妹都保护不了,连乡亲们都保护不了。实在是羞愧难当!这次我不杀上明王山,不救出姐妹,我无脸再见各位父老!” “好!就等你这句话!”杰西普村长高声道:“本族在此地定居,已有三百年。虽未出过什么大人物,但颇有威名的佣兵,也出过几个。比如我的祖父伯顿,也是这一带边疆地区赫赫有名的骑士佣兵。我却无能,没有继承祖父的武艺。我现在当着各位村民的面承诺,如果吉图能够救出村中的女孩,我这村长之位,就由吉图来做吧!我理当让贤。” 吉图谦让道:“村长不必让贤!吉图羞愧难当。但为了救村中姐妹,我将不惜性命,直入虎穴!” 杰西普又对清月说道:“清月,你虽非本族之人,但也是在本村长大。这次行动,你也参加,一切尽听吉图指挥。五日之后,大家为你们践行!” 清月点头称是。 最后吉图又拍了拍清月的肩膀说:“清月弟,明天要训练,务必早起。” 第二十四章 村中比武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清月就起床了,刚吃过早饭。杰西普村长就来家中呼喊。 清月空手走到村里空地一看,竟有五十多个年轻人在,有的人拿着长棍,有的人拿着短刀,也有的只是空手。 清月在人群中站定,只见吉图与几位老年人一起,站在众人之前。 杰西普大声说道:“这次我们四个村,遭到土匪的侵扰,大受其害。此仇可以不报,但被抢的女孩,不能不救。我们这四个村,被抢了26位女孩,都是各位的姐妹,我的侄女。现在我跟其他几位村长一商量,把大家召集起来,要去明王山要人!” 清月这才注意到,跟吉图站在一起的,是隔壁几个村的村长,他们也被土匪抢劫过,准备一雪前耻。” 杰西普演说道:“这次我们德岭村,出26个壮丁。而林东村,出15个壮丁。林西村,出12个壮丁。盐斗村,出10个壮丁。一共63人。你们中有一半多人,略会几下武艺。也有七、八人曾经做过佣兵。我期待你们能完成任务。” 杰西普说完。林东村、林西村、盐斗村的村长也分别讲话。 此时日已高升,场地上除了这些年轻人,外边还围着不少各村赶来的村民,众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杰西普继续说道:“这次就由我们德岭村的吉图做队长。你们都知道吉图。”杰西普指了指吉图,继续说道:“他在离咱们这里三百多里的叶城做佣兵。被叶城城主阿兰公爵钦点为叶城佣兵团第五小队队长,可谓英勇!” 清月望了望众人,发现大家都用钦佩的目光,看着吉图。而吉图也神色凛然,默不作声。 杰西普又跟邻村的几个村长商量了一下,说道:“吉图,从现在开始,这些人都归你指挥。你说几句吧。” 吉图朗声道:“谢谢几位村长的厚爱。我吉图能力有限,连村里的姐妹都保护不了,实在是无颜见各位。这次我们要杀上明王山,救出众姐妹。有没有信心?” 众人高喊:“有信心!有信心!” 吉图又说道:“我不知道大家的武艺如何?请做过佣兵的站到前面来。” 说着就有六人站到前面,分别是德岭村的汤秀、米扬,还有林东村的多戈、林西村的加里森、盐斗村的达维。 清月看了看形势,颇为心虚,正在考虑是否要站出来。只听杰西普村长,喊道:“清月,你也站出来,你不是也做过佣兵吗?” 清月只得站到六人一起。 吉图又说道:“我们先较量一下武艺吧。我先来,谁来跟我比试比试。”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敢上。 吉图看无人敢上,就说道:“加里森,你来吧。我们先试试拳脚。” 加里森三十出头,年纪比吉图大,曾做过几年佣兵,是在场诸人中武艺较好的人之一。加里森面有难色,无奈村人太多,不便退缩,乃上前一步,伸出拳头,说道:“好!”。 众人略略退后,给他们让出一小块场地。 吉图喊道:“加里森,你放马过来。”加里森果然飞起左脚,朝吉图胸部踢来。只见吉 图不慌不忙,伸出右手,接住了加里森的飞腿。与此同时,吉图左脚一扫,扫在加里森的站立腿上,右手微微一抬,加里森就啪啦一声掉在地上。 “好!好!”人群发出了叫好声。 吉图连忙将加里森扶起,说道:“你没事吧。” 加里森被一击倒地,无话可说,灰溜溜地站在旁边。 吉图又喊道:“还有谁上来,我们来比比剑。” 场中无人敢应。 吉图只得点名道:“汤秀,你我来切磋下。正好你也是用剑的。” 汤秀有二十*岁,比吉图略大,也在叶城佣兵团做着低级佣兵。汤秀闻言,只能站出,右手握剑,斜向下指地,摆出架势,就要开打。 清月盯着吉图,只见他从旁边拔出一柄剑,右手握剑往前张开,剑指长天。随即吉图说道:“汤秀,你出招吧。” 汤秀果然一剑刺来,直取吉图腰部。吉图用剑一拨,汤秀就刺偏了。汤秀一招不中,又连砍数下,皆被吉图挡开。两人连斗了十几回合,未见胜负。斗到精彩处,众人连连叫好。 清月发现,刚刚吉图其实有意让着汤秀。这时吉图“啊!”的叫了一声,身法越来越快,汤秀已手脚忙乱,疲于应付。吉图看准了汤秀的破绽,假意挥剑,汤秀忙伸剑挡隔。谁知吉图顺势举剑,剑已架到了汤秀的脖子上。显见是吉图胜了。 众人又是一阵鼓掌。 这时杰西普村长站出来说:“吉图你先休息休息,下面清月你出来,跟米扬比试比试。”清月离家多年,村里人不知他的武艺到底如何,都有意看看他的水平。 清月连忙站出来,跟米扬打了个招呼。米扬是吉图的弟弟,现年24岁,也在叶城佣兵团,是吉图手下一个普通的佣兵。 米扬与清月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关系颇为要好。 米扬笑道:“清月,多年不见。你长大了。长得竟然比我还高。来!我试试你的拳脚功夫。” 清月回说:“米扬哥,小时候的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一转眼,仿佛梦一场。大家都长大了。” 两人寒暄片刻,随即隔着两米,面对面站定。 两人既是发小,谁都没有率先出拳,竟站了快一分钟,貌似相敬如宾。连旁边的观众都忍不住喊道:“快打!快打!” 米扬见状,只能单掌出击,劈向清月的肩部。清月只感到一阵掌风,扑面而来。他没有退后,却迎上去,未等米扬劈到自己,竟一拳打在米扬的肚子上。 这一拳,清月只用了四分的力道,但米扬却感到疼痛难耐,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就下来了。不过米扬毕竟是训练有素的佣兵,虽被一击,却未被击倒,连忙跳开身,一边喘气,一边继续与清月周旋。 吉图看着两人的搏斗,不禁眉头皱起,早已明白清月的武功不在自己之下。 米扬吃了一亏,并未怯战。又再出拳,直取清月面部,清月连连闪避。米扬喊道:“别躲!看招。”又是一招,清月再是一躲。 连出几招后,米扬停住了,说道:“光练拳脚,不过瘾。清月,我们用兵器吧。”说着就到旁边,拿起两把长刀,扔给清月一把,道:“来!比比刀法。” 清月长刀在手,更显灵活,几次都有击倒米扬的机会。双方又斗了几十个回合,米扬渐渐敌不过。而清月还只是使用了五成的功力。毕竟他刚刚回到村中,不便完全暴露出自己的真实能力。 两人打了近二十分钟。最后杰西普村长喊道:“停!你们打了很久了,基本不分上下。看来清月这孩子,这些年水平进步很快!”说完,杰西普又朝吉图小声地说了几句。 吉图站出来,说:“咱们几个村共六十多人,大部分都多少练过武术。这次去明王山救人,对方实力也不弱。所以我们要训练五天。我们就分成六个小队吧。多戈是第一小队队长,加里森是第二小队队长。米扬第三小队。汤秀第四小队。清月是第五小队队长。达维是第六小队队长。每队十人。” 吉图继续命令道:“从现在开始,你们分成六个队。分队名单我已经拟好,我念到名字,你就站到你们的队长一起。多戈小队的队员有——”吉图分配各小队人员。 分配已定。吉图让大家分成六队站好。吉图说道:“下面就要开始训练。每人手上都要有兵器,由队长负责队员的训练。每天天一亮就开始练,练到天黑为止。现在开始吧!” “是!”众人都喊道。 随即场地上的年轻人,就在各自队长的带领下站在一起互相聊了起来。此时,已时近中午。杰西普村长喊道:“先停,大家先吃饭!下午再练。村里已经为勇士们准备了可口的饭菜。” 第二十五章 五天训练 下午的训练开始了。 清月与自己的队员一聊,发现自己下属的十名队员,除了一人略有经验,别人都竟然只是平时务农,并无对打经验。 清月让队员们站成一排。放眼望去,这十人有高有矮,竟然还有个身材臃肿的胖子。清月定睛看了看,原来是本村的格比逊。 见清月在看自己,格比逊朝清月笑了笑。清月马上就回想起,小时候与格比逊一起游泳,格比逊差点淹死的事。格比逊与清月差不多大,打小就胖,总是被村里人笑话。 清月把格比逊叫出来,问道:“格比逊,这次你也去吗?土匪拿刀,你拿什么武器?” 格比逊笑道:“我就拿斧头。”说着亮出了身旁的斧头。清月看到斧头颇重,斧韧有些卷曲。 格比逊挥了挥斧子,说:“这把斧子是我平时砍柴用的,我使得很熟练。” 清月有心试试格比逊的能力,就说:“你拿起斧子,来砍我。” 格比逊略感吃惊,反问道:“砍你?” “对!” 说着,两人就列开架势。只见清月拿着红武士剑,但剑并未出鞘。而格比逊前后腿分开,右手举起斧子,“呀……呀”的叫着,跑向清月,快到时,就用力劈下。 哪知清月一转身即躲过了劈砍。而格比逊用力过猛,整个人还在往前冲。等格比逊冲过自己身前时,清月伸腿朝格比逊屁股上踹了一脚,竟让格比逊失去平衡,重重扑摔在地上。 旁边的人都大笑起来。格比逊爬起来,也呵呵地傻笑。 清月让格比逊归队。然后看着自己下属的十人,说道:“你们都没有练过拳法、剑法。就这样上战场,恐怕凶多吉少。我这几天就教大家几招实用的剑法。大家仔细看着,要反复练习。” 说着清月,哐啷一声拔出红武士剑,左脚前迈,挥起宝剑,斜向砍下,并说道:“这是最基本的剑法,就是砍。当敌方朝你冲过来,你就猛的砍下。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只要力量足够,也能杀敌。” 说着,清月就让他们开始练习砍杀,每人不间断挥剑200次。 这一招教过,清月又教众人,如何用剑挡住对方进攻,说道:“当对方用剑,用刀,向你劈来。你无法逃遁,就需要用剑去挡住对方进攻。大家跟着我做几遍。”清月边说边演示。 一下午的训练很快就要结束了。 清月还在跟众人说着什么,只听吉图站在场地中间大喊道:“大家停一停!” 大家都停下正在忙的事,望向吉图。 吉图说道:“做一个佣兵,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是体能。有时执行任务,往往要奔跑几公里追杀敌人。以后每天早上,我们格斗训练开始之前,先要练跑步,每天要跑十里。今天我们第一天训练,本应该在早上跑步的,只能现在跑了,今天只跑五里。跑到林西村村口,再跑回来。开始——跑!” 众人闻声。一齐跑出,唯恐落在后面,被村人耻笑。跑到一半的时候,清月发现,自己队中的队员,竟然多数是落在后面的。垫底的就是格比逊。格比逊跑着跑着,几次想停下来休息。 清月只得跑到格比逊身边,喊道:“快跑!敌人追来了,要是跑的慢,你非被敌人杀死不可。”而格比逊显然到了体力极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队长,我不行了!平时做农活,根本没这么累。”说着格比逊就停住了,蹲在地上喘气。清月无奈,只得落下格比逊,自己继续往前跑。 等格比逊慢悠悠跑回村里时,队伍早就散了。只留下吉图与六名队长在商量着什么。格比逊走到吉图等人身边。只听吉图对众人说:“清月、米扬,你们带领的队员,都是平时未经训练的。米扬先不说,我自有安排。而清月你要把你的人从一张白纸,训练为能够上阵杀敌的战士,任务非常重。至于汤秀、加里森、多戈、达维你们带的队伍是精锐。要与土匪正面对敌的。大家明天要卖力!时间很紧张,我们过几天就要上山救人。” 为期五天的训练,对于准备上战场的年轻人,其实起不到真正的提高作用。但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熟悉熟悉兵器也是好的。只用了三天,在清月的指导下,那十个年轻人,也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进攻、防卫招数。 在训练中清月注意到,米扬使用的武器是弓箭。吉图给米扬的任务,就是指导所属的十个人学习射箭。这些人此前专心务农,从未摸过刀剑,故而吉图把他们分配到米扬手下做弓箭手。村里临时赶制了十几把长弓,四五百支箭。 清月不禁佩服吉图处事的智谋。各村集合起来的六十人,有一小半不会武艺。让他们去面对凶悍的土匪,无疑是送死。吉图才挑选其中十位体质偏弱的年轻人学习射箭。要知道学习射箭,总比学习刀剑,要来得快。 清月在扎伊特老人处学武时,从未学过射箭,对米扬小队的射箭,不禁好奇,总是抽空观看。清月发现到第三天下午,这些使箭的村人,就练出了效果。一般箭的射程在120米左右。这些村人,射百米开外的目标,竟然也可以十中三、四。虽谈不上箭法精妙,但也足以胜敌了。 而米扬的箭术更让清月吃惊,他竟然可以在百米开外射中放在架子上的青果。清月在扎伊特老人的梦境中,曾见过蒂姆人训练枪手,隔开了几百米,可以射杀敌人。清月暗想,假如有一天,那嘉人能够用上火枪、外星枪,米扬一定可以练成一个百发百中的神射手。 第四天上午,吉图把大家集合在一起,讲一些战术,以及战场上应该注意的问题。 清月虽然单打独斗的能力很强,但他并没有上过战场,只是从崖底溶洞出来后,在森林中与几头凶猛的刚多猎犬搏斗过,算是有了点战斗经验。但其实还从未与真人发生过生死搏斗,严格来说清月还只是个新手。所以他听吉图讲解战术问题,特别认真。 吉图讲解到:“我们一共有近60人,有六个小队。而对方有二百多人,且训练有素,非常凶悍,此外他们还占着地利。所以我们这次必须依靠智谋,才能取胜。而在智谋之外,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在战场上协同作战,互相掩护。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不能互相掩护,我们就是一伙乌合之众。对方打一个冲锋,我们就会被冲散,然后被土匪分段包围,各个歼灭。” 吉图说:“弓箭手是战场上非常重要的兵种,用好了弓箭手可以保证我方立于不败。尤其是像我们这种偏于弱小的队伍,弓箭手的作用更为突出。米扬在叶城佣兵团的职位就是弓箭手,但尚未带过兵。这次我让米扬训练了十个弓箭手。米扬,你带着你的人站出来。” 米扬应声就带着他训练的十个弓箭手,站到一边,一字排开。吉图喊道:“把弓拉开,上箭。”只见米扬与众人,都把弓拉得宛如满月,弦上的箭,平行而下,横成一排。吉图喊道:“放箭!” 只听嗖、嗖,十一支箭就射出去。前方百米处,杰西普村长早让人做了五个靶子,立在地上。箭刚射完,吉图又喊道:“再上箭,连射三支。”又是三轮箭射出。 远处靶子上,中了不少箭。吉图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米扬小队的训练效果不错。我们已经有了一支弓箭小队。这只小队,在我们攻上明王山的时候,可以射杀躲在暗处的敌人。而一旦我们败退,弓箭小队则必须并成一派,连续放箭,阻挡对方的攻击。” 吉图又转身对众人说道:“多戈小队、汤秀小队都是刀剑手,加里森小队、达维小队都是长矛手。你们是进攻主力,要跟土匪一对一硬拼。清月小队多是新手,虽不用冲在最前面,但也要奋力杀敌,勇往直前。” 第五天下午,吉图又把大家集合起来,说道:“明天天不亮,我们就要出发去明王山,八十里路,大约走七个多小时。今天外村的弟兄,就不要回家了。各小队队长安排本队队员睡觉。明天凌晨,我们将奔向明王山!剿灭这帮土匪!” 第二十六章 明王山土匪 德岭村地处加多帝国东南部边境地带的森林区。这一带在几十年前,是加多帝国与刚多帝*事对峙的前线。 自古以来,就有一条大路穿过森林,大路延伸到断崖处,历史上曾有一座木桥。由于木桥的存在,这条路成了两国的一条商路。德岭村所在的地方,也是商旅行贾川流不息,非常繁荣。 但是自一百年前,加多与刚多的战争日趋激烈。刚多国的皇帝特立达十一世,下令销毁这座桥,从此断崖两边的加多国民与刚多国民,就老死不相往来。德岭村所在的地区,也就成了一个死角,外地人很少光顾。 几十年前,加多帝国与刚多帝国恢复了和平,但双方担心对方侵扰边界,都依然沿着断崖,派驻了少量驻军。这座桥也就没有再重建。几十年下来,德岭村所在的地区,越来越蔽塞,成了加多帝国最偏远的地区之一。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德岭村所在的地区,南部是沿断崖分布的大片原始森林。而北部是一片山区。有大小几十座山峰,海拔都在1500米左右,明王山就是其中较高的一座。 在五年前,明王山还只是一座普通的山峰。后来不知怎么窜出一伙土匪,竟在这里占山为王,当起山大王。带头的土匪,因是独眼,又兼残暴,被人称为“独眼兽”。独眼兽是刚多国人。早年练就了一身武艺,却品行不端,屡屡**妇女,为害乡里,手上犯下的命案,竟有十几桩之多。后来刚多国通缉他,他东躲西藏,在一次逃亡中,被官府的弓箭手射瞎了一只眼睛。困境之中,他便带着二十几个手下,越过断崖,逃到加多国。 独眼兽一见明王山,竟喜爱有加,大赞明王山之山明水秀。只见明王山孤峰崛起,气势雄壮,仅有一条上山的路。又且山顶峰头处,有几口泉眼,日日甘泉涌出,可为长期坚守之地。独眼兽就与弟兄们商议确定,在明王山安营扎寨。 独眼兽在明王山做起了土匪,每隔一两个月,就要下山劫掠。把山脚下的几个村子,劫得荒无人烟,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逃不了的,就被迫上明王山,当了土匪。几年下来,独眼兽的土匪队伍,人数膨胀,竟然增长到三百人。算上托儿带口的家属,竟然有六七百人之多。 人口一多,第一吃粮就成了问题。第二住房也成了个问题。解决第一个问题,就是不断加大抢劫力度,扩大抢劫地域。头一两年,土匪们还可以靠山上打猎,山脚下强征农民粮食过活。但到了最近两年多,根本不够。他们只能不断扩大抢劫区域,地域已经扩大到明王山以南八十里的地区,这才抢劫到了德岭村。 至于第二个住房问题,倒不难解决。独眼兽分派两个亲信手下,各带一二百人,到明王山左右两个山头居住。平时既减少拥挤,战时又可以互成抵角之势,互相支援。 明王山的这伙土匪,如此扰民,官府也早有剿灭之意。但苦于加多帝国行政区划的限制,竟剿灭不了。 加多帝国有390万平方公里,地域非常广大。这么大的地域,加多国王根本不能全管,所以加多国实行“行省加分封制”。所谓行省,就是由皇帝任命总督,总管一省事务。这样的省有三十五个,总占地320万平方公里。然而还有些地方,是分封的,被分封给皇室的亲属,或者历代有功的公爵。这些分封的地方,各行其政,普通的内部事务,皇帝几乎不过问。这种分封的地域,大大小小有100个多,总面积70万平方公里。行省加封地就这么交错的夹杂在加多国土地上。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政治模式,也算是一国两制了。 而明王山就位于两省两封地的交界处。明王山的北部是帝国的若川省,西部是林山省。而东部是东海公爵的封地,南部是叶城公爵的封地。 从地界归属上说,明王山处于东海公爵的封地内,直属归东海公爵管。该处土匪应该由东海公爵派兵剿灭。但独眼兽异常狡猾,他从来不抢掠东海公爵属地的村子。只一个劲抢若川省、林山省、叶城公爵属地的村子。 若川省、林山省、叶城公爵想派兵剿灭明王山土匪,却没有办法。从法理上,他们的军队不能踏足明王山一步,因为这是东海公爵的封地。 比如有一次独眼兽派八十多人,去若川省抢劫。若川省副总督特林根亲自带兵追击土匪二十多里,快要追上时,几步之差,土匪竟然跨过了东海公爵封地的界碑。土匪们随即回过头,站在界碑处不走了,不住嘲笑特林根,大骂“特林根,**!特林根,大**!”,把特林根气了个半死! 特林根恨的牙痒痒,但又不敢贸然率兵攻入东海公爵的地界。只得眼睁睁看着土匪,懒洋洋的站在对面,却无能为力。 特林根毕竟掌握一省军政大权,这次剿匪失败,让他颜面大损。随即给帝国国防部打报告,要求东海公爵派兵剿灭明王山土匪。经过帝国政治部(这是加多帝国专门调节行省与封地矛盾的一个部门)的协调,东海公爵决定出佣兵400人攻打明王山。谁知土匪竟然提前得到消息,在东海公爵的军队即将到达明王山时,撤到了林山省地界,竟然躲过了这次围剿。东海公爵的佣兵团,知道土匪已撤,不愿与土匪硬碰硬,也随即退兵,连明王山山顶都未登上。 特林根不依不饶,随即上报国防部,要求联合若川省、林山省、东海公爵封地、叶城公爵封地这“两省两封地”共同进兵,围剿明王山土匪。但这个报告打上去,却被帝国政治部否决了,认为牵扯太大,一伙不足三百人的土匪,竟然要两省两封地联合出兵,涉及面太广,不利于加多国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最后国防部给特林根副总督批复了一句话:“剿匪事宜,自行解决!” 特林根无奈之下,只得作罢!只在若川省靠近明王山的地区,增设了两个兵站,各有一百名士兵镇守。由此明王山土匪不再袭击若川省,开始把抢劫重点放到了叶城公爵属地。这才有了二十多天前,土匪袭击德岭村的事情。 这次土匪袭击德岭村等几个村子后,叶城公爵也已得到了消息。公爵手下的佣兵小队队长吉图,是德岭村人,异常愤怒,曾给叶城佣兵团团长特里斯和叶城公爵进言,希望能拨一部分佣兵,去攻打明王山土匪。然而这个建议,被叶城公爵否决了。 叶城公爵只允许吉图和他的弟弟米扬,还有另外一个德岭村人汤秀,以及林东村人多戈回乡与土匪决战。但一切行为,都是他们个人行为,即使他们攻入明王山,也跟叶城公爵无关。叶城公爵是担心与东海公爵发生纠纷。 无奈之下,吉图只能带着同在叶城佣兵团任职的米扬、多戈、汤秀回到村中,又联合了邻村在东海公爵佣兵团任职的加里森、达维。吉图带着这几个现役佣兵,以及五十多个好武的村人,准备攻打明王山。 五天的训练期已过,明天凌晨就要出发,奔赴明王山了! 第二十七章 土匪夜袭 入夜。 清月已将本队队员的住宿安排妥当。清月手下有十人,只有四人是外村的,自然便于安排。 回到家中,正准备睡觉。只见奶奶在昏黄的灯光下缝制着什么,清月走上前问道:“奶奶你在缝什么衣服?” 奶奶抬起头,说:“孩子,你来得正好。奶奶给你缝制了一件皮盔甲,差不多缝好了,你穿上试试。” 清月拿过皮盔甲,在手上摸了摸,是一件类似夹克的盔甲,身前身后都在兽皮下面,加上了井木木板。清月知道,井木是那嘉大陆一种比较普遍的高大树木,它的枝干非常坚硬紧密,一般的刀斧都砍不断。 奶奶笑着说:“来,孩子!穿上盔甲,给奶奶看看。” 清月穿上盔甲试了试,十分合身,盔甲能够保护住身体的正面、背面。而且奶奶还特别细心地在肩部也加了两块小井木,以防对方用刀砍向肩部。 清月知道,奶奶以前就缝制过盔甲。奶奶的两个儿子,先后参加了佣兵团,却都在一次执行任务时,被杀死。后来博纳姆爷爷才抱养了清月,他们把清月当成自己的第三个儿子。 看着清月身着盔甲的威武模样,奶奶的眼睛里泛出了泪花,自言自语道:“我的儿子要是没死,该多好。” 清月安慰道:“奶奶,您别哭!我不会离开您的。” 奶奶笑道:“孩子,你上战场,要小心,一定要穿着这件盔甲。有盔甲在,总可以挡一挡。” 清月点头称是。 与奶奶聊天一会,清月就回到自己的房间。这几天的训练颇为繁重,他上床把盔甲和宝剑,放在床头,蜷身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刚一闭眼,就沉沉睡去。 夜,总是很静。房间里只有清月的轻轻呼吸声。 不知道睡了多久。 一阵阵马蹄声,由远而近传来。马蹄声迅疾传进了村中。只见四五十个大汉,骑着那嘉角马疾驰而来,每个人的手上都握着一只明亮的火把。 那嘉角马有点像地球上的梅花鹿,头上长着开叉的角。马蹄声踏碎了德岭村人的静夜。率先冲进村中的大汉,喊了一句:“全部点火!烧!” 一声令下。旁边的大汉,骑着马四散开来,把火把抛向了各处房屋。 很快有村民冲出了房屋,大喊:“着火啦!着火啦!” 刚喊了没几声,就有大汉骑马冲到他身边,手起刀落,把他砍倒在地。 此时此刻,清月竟睡得很死,竟没有听到这杂乱的马蹄声,叫喊声。 清月只感到有人在推自己,这才睁开眼来。只听有人喊道:“土匪来了!土匪来了!”是奶奶。奶奶年老,睡眠不太好,一直没有睡着,午夜时分听到马蹄声,就起床,从窗口望去,发现土匪来了,赶紧到清月房间,喊醒清月。 清月赶忙穿上盔甲,拔出宝剑,冲出房门。 放眼望去,村中大部分房子都被点着了,地上躺着不少受伤倒地的村人。而远处,吉图等人正在跟土匪对战。 原来吉图等人保密工作做的不好,大白天在村中训练。吉图要率兵攻打明王山的消息,早已传遍了四乡八里。土匪也早已得到消息,叶城佣兵团的吉图正在组织队伍,几天后要攻打明王山。 独眼兽考虑了一两天,就下定决心,先发制人。德岭村不是要组织佣兵攻打明王山吗?我就趁你们出发的前夜,再次血洗德岭村。主意已定,独眼兽就派手下得力干将逊波里,带着四十多人,骑马杀奔德岭村,想要打吉图一个措手不及。 而吉图等人也确实被打蒙了! 这时一名土匪看到了清月,便骑马举刀向清月杀来,正是匪首逊波里。 清月见土匪朝自己杀来,马上迎着土匪冲了上去。逊波里身体前倾,右手横挥,准备砍向清月的头部。清月早有预料,灵巧地一蹲身,躲过一刀,却又挥剑砍向马腿,哗啦一下,就将马腿齐根砍断。 角马受伤,惊声一呼,栽倒在地上,而逊波里也朝前摔了出去。逊波里果然是悍匪,刚一倒地,连续两个滚摔,化解了往前的冲力,毫发无损的站了起来。 这时别的土匪见逊波里受伤,有两匹马赶忙冲来支援逊波里。 逊波里拿刀望着清月。在清月身后,两个土匪骑着马一左一右,也对清月虎视眈眈。 此时整个村里已乱成了一片。打斗声、叫喊声、孩子的哭声、房子被烧倒的噼啪声、土匪的马蹄声,都混杂在一起。而从外村望去,德岭村早已是火光冲天! 清月没有迟疑,举剑大叫一声,扑向逊波里。逊波里也挺刀杀来。清月连连挥剑,逊波里只有招架之力。 旁边一个土匪,见逊波里颇为吃力,随即跳下马,也快步向清月背后杀来。清月已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知道有人偷袭。倾刻之后,又感到了后背处刀风袭来。 清月横身一转,跳出两人攻击范围。却见一蓬头土匪持刀砍空。趁着他砍空之际,清月上前一步,挺剑刺向蓬头土匪。 清月出剑本来极快,土匪竟躲避不及,胸膛被清月一剑刺穿。逊波里楞了一下,也马上向清月砍来。 清月将剑拔出,半转身迎击逊波里。逊波里的刀与清月的剑,在空中相撞。只听“铛!”的一声。逊波里拿刀的手一麻,竟将持不住,手上的刀被清月震飞了。眼看,清月就要再次出剑,将逊波里砍倒。 这伙土匪毕竟训练有素。清月身后的另一个骑马土匪,见势不对,连忙骑马踏向清月。清月只得快步走开,躲过一击。然后跳起身,朝马上的土匪砍去。一剑果然砍到了土匪,土匪哼了一下,就从马上栽了下来,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身上的剑伤处,蓝色的血浆汩汩直流。 清月正要再次杀向逊波里。谁知逊波里早趁清月砍骑马土匪的工夫,偷偷跃上快马,一溜烟跑了。逊波里一边骑马逃跑,一边对其他的土匪喊道:“撤!撤!撤!”别的土匪一听逊波里喊声,都放下手头的厮杀,骑马向村外跑去。 清月这才知道,刚刚与自己对打的人,是土匪中的一个小头目。 只一会的工夫,袭击德岭村的土匪,就跑光了。只能听到辽远的马蹄声,渐渐消失在暗夜中。清月这才注意到,今天晚上恰恰是一个暗夜,三个月亮,有两个消失不见。唯一还在的蒂姆星,恍如一个巨大的细钩子,挂在天角,给大地提供一点微弱的光。 清月刚刚厮杀太猛,此时竟一蹲身坐在地上,大口喘起气来。 村子里,杀声已熄。但哭喊声,却越来越响,显见是今夜土匪的偷袭中,村里人死伤了不少。 清月站起来,环顾了全村,到处是冲天火光。村里大部分的房子都被烧毁了。眼前杰西普村长,正在组织村民救火。而吉图拿着剑,像在等待什么,木然地站在一边。 清月走向吉图。但见吉图穿着睡衣,满身血污,平日身着的盔甲消失不见。吉图看清月走来,问了一句:“你没受伤吧?” “没有。”清月答道。 吉图说道:“这伙土匪太可恶了,竟然偷袭我们。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说话间,米扬、汤秀等人也围拢过来。而不远处,格比逊正躺在地上,大声**。清月忙跑向格比逊,只见格比逊身旁躺着一个土匪,格比逊的斧子正插在土匪肚子上。而格比逊的肩部也被砍了一刀。清月仔细查看一番,幸好伤的不重,只划开了一道不小的口子,没有伤及骨头。 德岭村的村民们,忙忙乱乱又忙了两个多小时,天就亮了。 第二十八章 夜上明王山 清晨。德岭村。 昨夜的战况已统计出来了。土匪被杀死了十三人,受伤被俘两人。留下了九匹完好无损的战马,另有四匹马受伤倒地。 德岭村的房子大部分被烧毁。村民被杀死了十一人。此外,吉图所训练的战士中,被杀死了九人,另有五人受重伤。清月清点人数,发现自己的队伍中,被杀了两人,重伤了两人。 而在战果中,吉图一人杀了两个土匪,重伤了一个。汤秀杀了一个,俘虏了一个。清月杀了两个。米扬杀了一个。多戈杀了一个。加里森杀了一个。达维杀了一个。格比逊杀了一个。另外一些战士,也合力杀了几个。 这算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这也是清月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杀人。清月虽练武多年,但毕竟从未杀过人。这次战斗,一夜就杀了两人。这让清月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整整一天,全村人的情绪都很低沉。大家本想杀上明王山,却被土匪提前打了措手不及。吉图也恍然明白,这帮土匪不是普通的乌合之众,带头的土匪颇有智谋。看来跟土匪的战斗,得再多动些脑筋,再也不能大张旗鼓说要打上明王山,把本方的情报,都提前透露给土匪了。 傍晚时分,吉图解散了队伍,让大家回到自己的村子,这几天先养精蓄锐,再谋剿匪事宜。 听到吉图的命令,清月也只得回到博纳姆爷爷家中,坐在床上叹气。 村里的房子大部分被烧了,只留下十多栋未被烧毁。这一夜德岭村中,有些人家只能是露宿村头了。 清月正要睡下,只听见敲门声,忙打开门一看,是吉图。 吉图进屋,简单说了一句:“带上武器,跟我走!” 清月不解,问道:“去哪?” 吉图看了清月一眼,说:“去明王山,趁夜上山。” 清月二话没说,就穿好衣服,拿着红武士剑,跟吉图走出房子。走到村口时,才看到米扬和汤秀正牵着几匹角马,在一课大树下等待。 几个人会合一处,吉图说道:“今晚我们四个人,去明王山看看。村里就留下多戈,带着别的弟兄守夜。我们今天到山上会会这些土匪。” 大家齐说道:“好!” 吉图命令道:“上马!” 米扬把一匹马的缰绳,递到清月手上,说了一句:“这是你的马。” 清月接过缰绳,猛然想起,自己从未骑过马。拿着缰绳,有些木然,不知道怎么办。米扬大概看出了什么,问道:“清月,怎么了?” 清月老老实实答道:“我不会骑马,从未骑过。” “啊?”米扬吃了一惊。随即又说道:“你不是也做过佣兵吗?看你昨晚杀了几名土匪,武艺非常娴熟。怎么竟不会骑马?” 此时,吉图与汤秀,早已骑上马,往前走了几十米。 清月说道:“我以前做步兵,没骑过马。骑马不难吧?” 米扬把握十足地说:“放心,不难的。你坐上马身,手牵着缰绳,脚踩马鞍。用手拍拍马身,马就往前走了。放心,马晚上的视力比我们人好。你看不到的沟沟坎坎,马都能看到。走吧。我在你后面看着你。不会有事的。” 清月这才小心翼翼地左脚踩在马鞍上,一登,就跨上了马背。 刚坐在马上,米扬就用鞭子抽了抽清月的马。马一疼,就往前跑了起来。清月完全没防备,差点摔下马来。 米扬看着清月在马背上东倒西歪,不禁发笑,心道:“竟然还有不会骑马的佣兵。” 暗夜之中,吉图等人骑马向前。天空月如钩,繁星满天。 清月第一次骑马,骑了几里路以后,对马的习性有了一些了解。他发现角马跑起来非常平稳,不用担心跌倒。而且马跑的挺快,竟有阵阵凉风吹来,吹过脸庞,吹过耳鬓。 德岭村距明王山有80多里。人走路一个小时才走10里,要七个多小时。但是骑马就不一样,那嘉角马一个小时,能跑20公里。80里的路,只要两个小时就到了。 清月第一次骑马,有些小兴奋,还没骑尽兴,就已到了明王山山脚下。山脚下本来有几个村子,早已让土匪给祸害得人走村空。 时近午夜。 清月抬头看看明王山顶,山顶上还有一些灯光,说不定土匪正在狂欢呢。他们昨晚奇袭了德岭村,现在正该畅饮达旦呢,怎会料到我们这么快就到了山脚下?清月暗想。 这时,吉图轻轻说道:“汤秀,你留在山脚下接应,我跟米扬、清月上山看看。大约在明天下午之前,能下山。” 明王山海拔有1600米,山势峻急,主峰明王峰最是高耸。相传千百年前,有位王子曾在此山峰上隐居,后来人们就在山顶上建了一座明王庙,山峰也被改称为明王峰。 吉图、清月、米扬三人在夜幕中,朝山顶爬去。到半山腰之前,山势都较为平缓,无险可守。但从半山腰开始,山势就突然雄起,直插插射向天空。 土匪头子独眼兽,就在上山的两处险道,各安排了几人把手。 第一处险道,名叫“天险坡”,此处为一块巨大的天然花岗岩,呈50度的坡度,竟有一百五十多米长,而且岩石上寸草不生。人要上山,必须一步步从这里走上。稍有不慎,脚滑,就会从坡上滚下去。若是遇上下雨天,就根本无法上山。 平时土匪上山,都是天险坡上扔下一根百米长的长绳,人一手拉着绳子,一边往上攀爬。 清月等人很快就走到天险坡下。夜幕中,清月抬头朝坡上望着,不禁叹道:“这么陡!怎么上?”吉图、米扬只能就着天空的微光,看个大概,只感到面前一片黑幕幕的陡坡。 此时,清月夜视眼的优势出来了。吉图、米扬自小就知道,清月夜间的视力非常好,别人看不清的,清月都看得清清楚楚。 吉图凑近清月问道:“清月,你注意看,把守的土匪在哪里?” 清月在坡下向上望去,注意到坡上有个小屋,屋旁边靠墙坐着一个土匪,已经睡着了。屋里应该还有几个人。清月如是说道。 吉图小声安排道:“清月,我们三人一块往上爬,你快爬到坡顶时,把那个睡着的土匪杀掉。” “嗯。”清月点头道。 三人开始往坡上爬。这才知道坡又陡又滑,怕到三十多米时,米扬一脚打滑,竟摔了下去,幸好没有弄出太大的声响。米扬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又继续往上爬。 一百五十多米的天然陡坡,爬起来确实费时费力。清月最先爬上,他悄悄走到睡着的土匪旁边。此人依然在熟睡。清月轻轻拔出宝剑,猛得朝土匪的胸口刺去。一剑下去,这个土匪连哼都没哼一声,就一命呜呼了。 此时清月回头,见吉图也已爬上了陡坡。而米扬还离坡顶有六七十米的样子。吉图示意清月进屋,再把屋里的土匪杀了。 清月一点头。转身推开小屋的门。里面的土匪都在熟睡中。清月仔细看了看,有六张床。床上躺了三个土匪。而门口附近的桌上也趴了两个土匪。 清月退出来,走到吉图旁,在他耳边把屋内情况说了说。两人一商议,由吉图杀趴在桌上的土匪,清月进里屋杀床上的。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屋中,清月绕过桌子,走向床边。而吉图也已站在桌子旁边,森冷的宝剑早已拔出。 两人几乎同时举剑砍去,片刻之间,五名土匪就在梦乡里见了上帝。 吉图用随身带着的打火石,在引火草上摩擦了几圈,引火草就亮了起来。桌上正好有盏灯,吉图把灯点亮。吉图这才注意到屋内的状况,床上的三名土匪,已睡在了血泊里。而趴在桌上的两名土匪,早被吉图砍掉了脑袋。 这时米扬也进屋了。米扬尴尬地一笑,说:“我来晚了,你们竟然弄完了。” 吉图无言,在屋里搜了搜。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然后把灯灭了,说了句:“走,继续上山。” 三个人走出屋子,此时已近凌晨三点。 山上凉气袭人,清月直感到阵阵寒意。 第二十九章 探敌虚实 第二道险关,被土匪称为“登天路”,是从山顶下山的唯一通路。登天路是山体的两块巨岩之间的连接道,有五六十米长,却只有不到一尺宽,刚好容下两只脚。小路一侧是山体,另一侧是一千多米高的悬崖,掉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这条小路只能过一人,就使大军来袭,也只能一个一个过。土匪只要在小路的尽头派人用箭把守,就基本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好在此时是凌晨时分,把守登天路的土匪,都睡着了。再加上前面的天险坡,有人把手。所以这里的土匪未免麻痹大意。 吉图、清月、米扬三人,沿着登天路一步步往前走。走得虽然艰难,好在并未遇到危险。 此时天已近黎明,吉图放眼望去,登天路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平地,盖着一间小屋。小屋门口七八米处,就是登天路的出口,出口旁边是悬崖。 吉图等人走过登天路,走到了小屋旁边,正盘算着如何进攻。突然咿呀一声门响,一个土匪走了出来。土匪没看到吉图等人,而是直接走到前面的悬崖处,背对着吉图他们,当空撒起尿来,大有飞流直下三千尺之意。 吉图示意身边的米扬放箭。米扬端起长弓,嗖的一声,一箭出去,从后面贯穿了土匪的背部。土匪大喊一声,往前扑倒,跌下山崖。 这一声大喊,把屋里的土匪吵醒了。只听见其中一人说:“路德塞,是不是撒尿踩塌了,掉下山崖了?”另一人答道:“不会吧?我去看看。” 此时吉图、清月、米扬三人,早已埋伏在小屋门口,等此人走出大门几步。清月一步冲进屋里,一阵狂杀,片刻就杀毙了屋中的三人,另一人见势不对,连忙下跪道:“大侠,饶命!” 而出门的土匪,也听到屋里的动静,正准备回头。哪知吉图已跟在他身后,没等他弄清是怎么回事,一剑就结果了他的性命。 吉图让米扬守在外面,自己进屋把灯点亮。只见一个土匪穿着短裤,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清月正用剑指着他。 吉图问道:“山上有多少人?” 土匪老实答道:“能打的有一百四五十个,还有两百多家眷在山上。” 吉图又问道:“半个多月前,你们从德岭村抢来的女孩子,在山上么?” 土匪为了保命,只能全盘说出:“那天抢劫德岭、林东几个村的,是山寨二把手逊波里带人做的。听说一共抢了二十多个女孩子。但我们这山头上,只留了四个。别的都在他们自己山头上。”说着土匪指了指门口处。 吉图顺着土匪的手指望去,昏暗的光线中,不远处还有另一座山峰。 吉图思考片刻,说道:“如果你骗我们,我会叫你死的很难看。你现在穿衣服,跟我们下山。” 土匪连忙起身穿衣服。 只听吉图说道:“清月,看来我们要救的人,不在这个山头上。现在天快亮了。我估计我们爬到山顶,还要一两个小时。待上山时,土匪肯定已起床了。我们未必能占到便宜。我们先行下山,再做打算。” 清月答道:“好!就这么办。” 清月把土匪的手绑住,由米扬押着。一行人,就此下山。 走过天险坡,此时天已大亮。清月往山下望去,一片云山雾海,美不胜收,不禁感叹道:“如此美景,竟被土匪享用,实在可恨!” 一边下山,吉图一边问土匪话。 吉图道:“对面那山上,有多少人?” 土匪回答:“对面那座云岩山,被逊波里所占,能打的本来有七十多人。前晚夜袭你们德岭村,折损了十几个。现在只剩下不足六十人。” 吉图又问道:“怎么抢来的女孩子,都在那山头上?你们土匪头子独眼兽,不需要女子吗?” 土匪说道:“我们山头有三四百人,土匪从各村抢来的女子,早就人满为患了。包括小人,我原本是山下的农民,被土匪裹挟上山,也是没有办法,才跟着土匪过日子。我的家人,都被土匪杀光了。” 清月一听,就想起土匪抢劫的情景,略有伤感。 土匪又说道:“不瞒几位大侠,我也很恨土匪。请大侠高抬贵手,饶我一命。我的家就在山下。” 清月颇带同情地看了看土匪,正准备替他求情。 谁知吉图冷冷地说;“你以为我这么好骗?听你的口音,根本不是此地人。你是跟着独眼兽从刚多国来的逃犯吧?你要再敢骗,我就一剑结果你!” 清月恍然大悟,看了看吉图,才明白自己的稚嫩,差点被土匪骗过。 土匪见被吉图识破,只得低下头,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盘算着如何逃脱。 此时太阳从云海中破空而出,又是一个大晴天。 众人已走过了半山腰,山路不再险峻。 被俘的土匪,似乎看到了逃命的希望,只要跑进前面的树林,大约就能躲过追捕了。土匪左右看了看,发现吉图正在跟人说话。 只听吉图说道:“清月,我昨晚注意到,你的剑一拔出,剑柄处就会亮灯。昨晚在天险坡、登天路都有这样的情景。你冲进黑暗的小屋,你的剑柄就发出微弱红光,成了一个光点。” 清月答道:“是的!我这是一柄宝剑,只要拔出就会泛出荧光,大概是一种玉石吧。” 吉图又问道:“你的剑是从何而来?据我所知,加多国没有出产你这种剑的地方。难道是刚多国的剑?但我看刚多国的佣兵,也没有人使用你这种剑。挺奇怪啊?” 清月一时语塞,想了一会,编道:“我这剑叫斩龙剑,是我在刚多国做佣兵时,在一次执行任务中,找到的。这把剑很是神奇,跟普通的剑完全不同,应该是宝剑。” 吉图与清月正聊得起劲。突然听到米扬一声大喊:“往哪里跑?” 清月忙往前看去,原来土匪趁着几人在聊天时放松了警惕,竟飞奔而逃,眼看就要逃进前面的树林了。清月正准备跑前追赶。刚跑出几步,就听到耳边嗖的一声,但见土匪应声倒地。 清月近前一看,原来米扬一箭动穿了土匪的后心。土匪此时还未气绝,清月喃喃道:“谁让你跑了?有神箭手在此,你跑哪里?” 杀灭了土匪,三人继续下山。上午时分,终于与山脚下的汤秀会合。吉图把山上的情况跟汤秀一一说明。四人骑上角马,回到德岭村。 而此时山上的土匪,却炸开了锅。独眼兽派去巡山的人发现,天险坡处的六名守卫全部身亡,而登天路处的六名守卫,四人暴毙,两人失踪。 独眼兽大怒,一时没想出是什么人来搞偷袭,忙把云岩山的逊波里和青蛇山的吐尔波叫来,几人商议。 逊波里跟清月交过手,知道此人功力在自己之上。逊波里自负是能够以一敌十的高手,但清月功力却在他之上,那该是什么水平。再考虑到十几名土匪,躺在床上就被杀了,逊波里一口咬定,就是德岭村的人趁夜杀上了明王山。 独眼兽听逊波里一说,也觉得有道理。不禁又起疑心道:“那为何他们只闯了两道关口,不再上山呢?” 逊波里分析道:“他们此次上山,只是探路。过几日定还将杀上明王山。” 独眼兽一听有理,说道:“如此说来,我们要加强防备了!这伙人不简单,要严加防范。”于是传令下去,明王山要加强巡山,以备不测。 这伙土匪连正规的国防军、佣兵团都不怕,却在吉图、清月等人手中连吃了两次亏,损失了二十多名干将。只得派人下山探听德岭村这伙人的来历。 下山的人打听了几天,回报说:“这伙人多数都是农民,只有几个是佣兵,其中带头的叫吉图,是叶城佣兵团的一个小队长。还有一个武艺了得的叫清月,听说失踪了很多年,就前几天刚回来,虽然自称在外做佣兵,但回家时穿得破破烂烂,不像是佣兵。” 独眼兽听了也尴尬异常,说道:“几个佣兵,就能把我们搅成这样?” 旁边的逊波里,说道:“那个什么清月,我那天晚上应该就是跟他交手。此人剑法了得,不在你我之下。他失踪多年,突然回来。会不会是因为我们抢了德岭村的姑娘,他特意回来报仇?” 独眼兽一听,说道:“有道理!你那山头也要加强守备,不要让他们钻了空子。” 逊波里点头称是。 第三十章 杀上云岩山 吉图回到村中,当晚就召集年轻人,第二天要训练。 第二天上午,德岭村的空地上四十多个青年站在一起。吉图、清月等佣兵,站在人前。吉图朗声道:“我们已经跟土匪打过两次了。头一次土匪来袭击我们,我们猝不及防,但还是打了个平手。第二天晚上我与清月等几个人,上山侦查土匪的情况,杀了十几名土匪。可见这伙土匪也不过如此嘛!只要我们严加训练,必可以全歼土匪。从今天起我们再训练十天,十天后我们将攻上明王山,活捉土匪头子独眼兽。” 这四十几个青年又分头训练起来。 而吉图暗中遣人,到附近地区传播消息说:“德岭村的年轻人,准备在十日后,攻上明王山,活捉独眼兽。”几天后,这个消息也传到了明王山上。 清月不解,悄悄问吉图:“吉图哥,我们不是要攻打云岩山吗?为何你要说攻打明王山?而且把我们的动向公布出去,恐怕不利于行动吧?” 清月毕竟年轻,不理解这是吉图的声东击西之计。吉图笑着说道:“等着看吧!这伙土匪跑不了。” 这几天清月继续带着队员们训练,几天前受了轻伤的格比逊,也加入到了训练。而吉图则忙着在各村筹集马匹。 到第七天傍晚的时候,队员们本来在训练结束后,准备要回家的。吉图突然说:“今天晚上我们要练习夜战,今天大家就别回家了,先睡几个小时。午夜时分,我们再起来练习。” 到午夜之时,吉图把大家召集起来。 清月正自不解,只听吉图说道:“今天我们去攻打明王山。现在我们一共有35匹马,我们选武艺精强的35人去攻打!” 吉图分派已定,大家齐上马,就杀奔明王山。 马群在夜幕中奔袭了两个多小时,就到了明王山脚下,吉图派一人看着马匹。其余人都跟着他上山。清月发现,吉图带着大家去的,不是明王山,而是明王山旁边的云岩山。 清月恍然大悟,原来吉图是放出假消息,虚晃一枪。清月本来实战经验不多,这次又好好的学了一招。 云岩山只有海拔1000米,不像明王山那般陡峭,有条大路直接上山,直到山峰处,大路才隐没。而大路两边皆是乱石、巨树,不便行走。众人从大路直上,走到半山腰处,吉图让汤秀、加里森等人带着二十多人,埋伏在路边,准备截杀从山顶上逃窜下来的土匪。 而吉图自己,带着清月、米扬、多戈等十人趁夜继续上山。 由于土匪已经得到了消息:吉图等人要在十日后攻上明王山。为此独眼兽特意从云岩山、青蛇山各抽调了十人去防守明王山,算是严阵以待。然而这么一来,云岩山的土匪却只剩下五十人,别的近百人皆为老弱妇孺。 吉图等人上山,发现云岩山的守备果然松懈了下来,只是在快到山顶时,遇到一处关口,但也仅有两人守卫。这两人被清月趁夜一刀一个,痛快淋漓地杀了,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下。 走到山顶,时近黎明,但天依然很暗。 清月看到,在山顶上,竟有十几处房屋。有的房屋还颇为壮观。一时之间,清月也不知道到底哪里住的是土匪,哪里是关押的村中姐妹。 还是吉图有经验,他让清月趁夜摸进最外围的一所房子,抓个活口问问。于是清月跟米扬、格比逊走到一处房屋处。门竟虚掩着。清月进入看了看,里面是大通铺,在床上躺了五六个仆人模样的人,四周也没有看到刀剑。 格比逊力气大,他把其中一个拍醒,用手封住他的嘴,一把拖到了门外。然后架着斧头问道:“从德岭村抓来的姑娘关在哪里?” 此时天已蒙蒙亮,这个仆人,也看到了格比逊手上的斧子,吓得浑身乱颤,听格比逊问起被抓来的姑娘,他忙说道:“被抓了二十个,性子烈的十几个,被关在前面第三栋房子里,此外还有七八个已经在各房中陪土匪老爷们睡觉了。” 听此一言,吉图肺都气炸了!差点要把这个仆人给砍了。 吉图对米扬说道:“我跟清月去房子中查看是否关押着姐妹。待会我确定她们安全了,会出来知会一声,你就带人用随身带的各种火把,到处纵火,把这些房子全部烧了!土匪受到惊吓,必定朝山下跑,汤秀等人定能截获。” 说完,吉图就带着清月、格比逊奔向关押女子的房子。推一推门,门也没有锁,清月把门推开,看到一间不小的厅。厅中央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趴着三个土匪。清月二话不说,就杀了两个,吉图上前杀了一个。 吉图把大门关上,点起桌上的油灯。一看,房子很大,厅的左右,各有四个房间,房门都上了锁。 格比逊上前,一斧头把锁劈开,推门一看。昏黄的灯光下,竟然席地躺着七八个女子,同村的几个女子赫然在目。女子被响声惊醒,顺着灯光看到是同村的吉图、格比逊,知道是村人前来救援。吉图让他们不要出声。 格比逊又把另外三间房子打开,也各关着七八个女子,加起来竟有三十个之多。除了德岭、林东等几个村的姑娘,竟然还有被土匪从若川省抓来的姑娘。吉图点点了,本村的姑娘基本都在,便留下清月和格比逊在房中保护大家。 吉图走出大门,示意米扬开始纵火。米扬等人早已准备妥当,马上就点着了火把,几个人四散放火。 火势汹汹,很快就成片燃烧起来。反应快的土匪,片刻后就冲了出来,喊道:“着火啦!着火啦!”开头几个,没喊几句,就被在守在门口的吉图等人杀了。 随后别的土匪惊慌失措地大喊:“佣兵团打上山来了!打上山来了!” 土匪各处乱作一团,除了少数几个冲出来,跟吉图、米扬等人对打,别的都飞也似的冲向山下。 逊波里此刻也有些惊慌,拿着武器,冲了出来,看到吉图杀得正欢,连忙追过来与吉图搏斗。逊波里的武功跟吉图差不多,斗了十几个回合,也占不到便宜。逊波里看看周围,大部分房子都燃烧着熊熊烈火,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土匪尸体,逊波里叹了一句:“罢了!罢了!”随即收起兵器,转身就跑。 吉图也不再追赶。没过多久,山上的土匪都跑光了,剩下一些老弱妇孺坐在地上叹息。米扬正带着人收拾残局。 此时天已经亮了。吉图看看四周,自己的人无一伤亡。随即到清月处,让他把姑娘们都带出来。 清月这才走出屋子,看了看土匪的山寨,房子基本都烧光了,火势也渐渐停息。屋前空地上躺着十多具尸体。除了自己带出来的三十位姑娘,场地中竟然还有各色妇女、老人五六十人。此时吉图正在一一审问。 吉图拉出一个貌似忠厚的老者,问道:“老人家,你怎么也会跟着土匪上山?” 老人说道:“我们这些都是附近的村民,被土匪拉上山,帮他们做杂役,挑东西上山。” 吉图又指了指那五六十个妇人,说道:“这些人都是哪里的?” 老人说道:“这些人多是土匪从附近地方抢来的女子,有的已经从了土匪,有的只是做仆从。”说着老人指了指其中一个颇为艳丽的妇人,叹道:“她是匪首逊波里的夫人,是几年前逊波里从若川省抓来的。上山不久,竟对逊波里死心塌地,在山上对着众人狐假虎威,作威作福。 清月也看了看此妇人,面如桃花,颇有姿色,夜中仓促出门,此时衣衫不整,竟又多了几分妩媚。 妇人见老者指认自己,连忙下跪道:“大侠饶命,小女子也是良家妇女,被土匪掠上山,无奈之下只得从了土匪。我的家在若川省,还望大侠允许小女子回家,我的家人将感激不尽。” 吉图见此情形,一时也无主意,只得说道:“所有人都不得随意走散,跟我们下山,再走几十里,回德岭村,听候各村村长发落。” 略作休整,吉图就押着这近百人,下山。走到山腰时,汤秀迎了上来,对吉说道:“队长,你果然料事如神,你们上山之后,我们就看到一阵火光,一个多小时后,陆陆续续有人冲下山,大部分被我们截杀。杀了十多人,跑了十多个,另外还俘虏了二十多个,其中也有五六名女子。我们自己只被杀死了两人,砍伤了三人。”说着汤秀指了指路旁。 清月从旁望去,前方地上躺满了尸体,而路旁树林中,村人押着二十多个俘虏,俘虏正蹲在地上,作可怜状。 吉图到俘虏处看了看,都是生面孔,并无熟人,命令道:“大家一起下山,跟我们回德岭村,听候各村村长发落。” 第三十一章 认领被抢女子 中午时分,吉图等人才走到山下,为防明王山上的土匪追击。吉图派汤秀、米扬等十五人,在明王山山脚处守候,若土匪下山,则进行阻击。 而吉图则带着众人离开了这是非之地。被解救的女子,也怕明王山的土匪下山,都不由自主加快了脚步。期间无人说话,都是一心赶路,恨不得生出翅膀,飞到家中。就这么很快走出了三十里。 到下午时分,离德米村仅有不足二十里。清月骑着马,在退伍前头慢慢地行着,忽然看到前方有一大群人迎面走来。清月心中一惊:“不会是土匪吧?”便警觉地握住了宝剑。 清月正在警惕,身旁一匹马却快速蹿出,朝远处人群奔去,看背影是格比逊。只见格比逊在马上挥舞手臂,大声欢呼。原来吉图早派人回村报喜,得到喜讯的村人,马上迎着大路赶来。 一会儿工夫,两处人马会合在一起。被救的女子,与家人抱头痛哭,泪成了一团。吉图看着这场景,面带微笑。清月也兀自享受着这胜利的时刻。 这时苍老的颜姆大婶走到吉图身边问道:“吉图,怎么没看到艾多丽?我找遍了也没有啊?” 吉图猛然一震,左右看了看,果然没有艾多丽。吉图哎呀一声,叹道:“土匪有三处山头,我们只剿灭一处,艾多丽应该是另一处山头上。” 颜姆大婶听了,哇得一声哭了出来。众人欢喜,她独伤悲,哭声更显凄惨。旁边人也都停了下来,望着颜姆大婶。 吉图略显尴尬,安慰颜姆大婶道:“大婶,你放心,几天后我们再上明王山,把艾多丽救出来。” 这时林东等几个村,也向吉图反映,还有三位女子,未被救出。 队伍继续往前走,气氛却变得微妙。被救的女子与家人自然欢天喜地,但还有四人身陷魔窟,很多人也都愁眉苦脸。 傍晚时分,大家回到村子,吉图这边还押着七十多人。该怎么处理这些人呢? 吉图跟杰西普村长一商量,今晚先派人看着他们,明天再做打算。 清月累了一天,吃过晚饭,就准备上床睡觉,正在脱衣服,听到有一阵杂乱的马蹄声闯进了村子。 “难道土匪又来了?”清月连忙拔出宝剑,冲出门外! 这才发现不远处米扬、汤秀也回来了。米扬看到清月举着剑冲来,笑着喊道:“清月,你放松点,别一惊一乍的,我不是土匪。土匪一天都没下山。” 清月知道自己错认了敌情,尴尬地笑了笑。 原来米扬、汤秀带人在明王山山脚下阻击土匪,但土匪被吓到了,一天都没下山。到傍晚时分,只留了多戈等两人在山脚下继续监视,别人都快马加鞭回来了。 此时村长杰西普早安排人在村中空地,生了三个大火堆,作照明之用。被俘虏来的七十多人,就在场地中休息。格比逊正带着一队人在场地外围看守。 第二天,清月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 醒来发现,吉图与杰西普村长正在村中空地,一一审问被俘人员。 清月也站到吉图旁边。清月看了看或站或坐在场地中的被俘人员,大约有十多个男子,有近十个小孩,剩下四十多个妇女,其中上了年纪的妇女有十多个,剩下的三十多个,均是青年女子,大部分都还颇为清秀貌美。 过了好一会,统计完毕。吉图又站起来,说道:“各位,我们上午查查了大家的情况,发现你们中有三十多个是若川省人,有十几个是林山省人,还有十几个是明王山附近的村人。” 吉图顿了顿,说道:“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们会派人,去若川省和林山省联系。让他们来领人,有人领,你就可以走,没人领,你就得继续留下。我们村中前几天也被明王山土匪烧过,这几天正在赶建房屋。也对不起大家,大家就继续在这块场地中休息吧。” 果然几天后,杰西普等村长到若川省、林山省把一些村长请来,让他们来领人。一些附近地区被土匪抢劫过的乡民,也听说德岭村解救了一批女子,也纷纷前来领人。 吉图比较有经验,他提前声明,只有某一个村子的村长,才有资格领人。以防坏人,从中使坏。几天下来,断断续续领走了五十多人。还有七八个女子,三个男子,五个小孩,无人认领。 清月发现,那个跟随土匪头子的妩媚女子,竟也无人认领。 清月盯着她看了看,不知怎么竟突然想起自己在森林里遇到的白衣女子,还有她啪啪打自己耳光。清月不禁摸了摸脸庞,想起那天被她打的时候,竟有股异样的感觉在全身蔓延开来。“挺奇怪的!”清月喃喃道。 不曾想米扬正站在清月身边,他看了看清月的脸,问道:“清月,你怎么脸红了?” “红了吗?”清月故作镇定。 米扬笑道:“你不会看上这里面哪个女子吧?” “我看上了吗?”清月又故作镇定。 米扬笑了笑,不再说话。 清月也知趣地借故走开了。 这次外省人士来德岭村领人,让德岭这个小村,在这两省两封地交界处名声大震。一时间,不少被土匪抢了家人的人,都到德岭村来看看被抢的家人是否在。其中一大半看了之后,都摇头叹气道,自己的家人不在。 几天后,若川省的一个村长,派人送信说:“若川省的几个村,也组织了一支队伍,明天就到德岭村报道。希望一起去攻打明王山,救出剩余的姐妹。” 果然第二天中午,有一支八十多人的队伍从村外走来。带头的叫西顿,拿着一杆长矛,是一位退役的佣兵。西顿正在跟吉图述说情况。 清月仔细看了看西顿,他有四十多岁年纪,身材魁梧,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只听西顿说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吉图的大名,传遍了我们若川省一带。没想到,你这么年轻,真是英雄出少年。” 吉图自谦道:“您过奖了!我旁边的这位清月小弟,这次也立下大功。”说着介绍了一下清月。 清月也自谦道:“打土匪,救人,是我们佣兵的责任!” 片刻寒暄之后,西顿直入话题:“我们若川省的几个村长,组织了我们这支队伍,由我带领,准备跟着你吉图老弟,去攻打明王山。我们几个村长特意交代,由你吉图老弟统一指挥。你看看,什么时候去攻打?” 吉图闻言,说道:“此事我们这几天再做商议。你先领着你的队伍,进村驻扎吧。” 刚安顿好若川省的队伍,吉图又接到来信,林山省也组织了一支队伍,要打上明王山,替死难的乡亲们报仇。 两天后,这支队伍也到了德米村,有五十多人,由现役佣兵杰特菲带领。跟着杰菲特来的有几位林山省的村长。诸位村长当着吉图的面,对杰菲特说:“既然到了德米村,以后一切行动,听吉图调遣。”杰菲特朗声答应。 而吉图也作誓道:“感谢众位村长的信任。我吉图一介武夫,水平有限。但是会拼尽全力剿灭土匪,还地方一片安宁。” 清月在一旁看了看杰菲特带来的人,果然是兵强马壮,实力应在德岭村的壮丁之上。清月粗粗一算,加上若川省、林山省的人,所有会聚在德岭村的战士总共有一百四五十人,应该可以跟土匪一拼了。 此时的德岭村人声鼎沸,极为热闹。杰西普村长正差人做饭,要好好招待各省来的壮士。 晚上清月趁四旁无人,悄悄问吉图:“吉图哥,何时再攻打明王山?” 吉图答道:“再休息两三天!我们就先打青蛇山。” 第三十二章 围困明王山 从云岩山救出女子,已经过去了七天,吉图还没有行动。这些天吉图照样要大家继续训练。 又是一个晚上,吉图把清月、西顿、杰特菲、米扬、汤秀叫到一起。 吉图布置道:“今晚我们去攻打土匪的另一个山头青蛇山。今晚我、西顿、杰特菲,各带十五人,去围剿青蛇山。汤秀今晚就不要去,明天清晨汤秀在剩下的壮丁中,挑五十个比较精干的,带到明王山,我们会合一处,直接上明王山,跟这波土匪算总账!” 当晚,吉图就带着清月、米扬、西顿等四十多人,快马加鞭杀奔青蛇山。 赶到青蛇山脚下,已近午夜。清月从山脚下望去,今夜正是玄月在空,明亮的蒂姆星折成一个半圆形,挂在天空,直射大地。 天并不很暗,甚至能看清不远处的人影。 吉图一声令下,大家就朝青蛇山山顶走去。青蛇上紧靠明王山,只有海拔1100米。吉图又像攻打云岩山一样,派杰特菲带着二十多人,在半山腰设伏,准备拦截从山顶溃逃下来的土匪。而吉图自己则带着清月、米扬、西顿等十五人,继续上山。 有了上次攻打云岩山的经验,清月也沉稳了许多。他跟在吉图后面,不慌不忙地朝青蛇山山顶走去。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登上了青蛇山的主峰,土匪的营地就在前方。 清月靠着一处岩石,观察土匪营地,就听身边米扬小声说:“奇怪了!怎么一路上没看到一个土匪,连个站岗的都没有吗?”清月这才注意到,一路上确实没遇到一处设岗的土匪,正在纳闷。 吉图也在怀疑,便带着清月、米扬二人悄悄摸进营地。营地中有十多处房子。清月悄悄接近其中一栋,大门洞开着,清月心中暗笑道:“这伙土匪胆子真大,连门都不锁。”清月在门外观察了下,闯入屋中,大厅空无一人。又走到里间查看,也是空无一人。 清月正准备再进另一栋房子查看,只见吉图从中间最大的一栋房子中走出来,高声说道:“不用查了!土匪撤到明王山去了!” 说着西顿等人点起照明火把,到各处房屋查看,果然整个土匪营地空无一人。大家扑了个空。 只听吉图说道:“这伙土匪应该是听说了我们集合了若川省、林山省的佣兵队伍,怕我们先攻打青蛇山,所以提前撤了。现在应该都窝在明王山上,等着我们呢。” 西顿骂道:“可恶!” 吉图又说:“这次我们也别空来一场,把所有的房子都烧了!” 只一会,青蛇山的山顶上就燃烧起了熊熊烈火。烈火映红了小半个天空。几十里外都能看到青蛇山上的烈焰。 而对面明王山上的土匪,也已看到了青蛇山上升起的大火。 有几个守夜的土匪,看到对面山上的大火,慌慌张张大喊道:“不好啦!佣兵打上青蛇山了!” 大部分土匪此时正在沉睡,有警觉的人,听到有人喊“佣兵打上来了”之类的话,吓得从床上跳起来,连裤子都没穿好,就拿着武器冲了出来。 一时之间,明王山上土匪营地,人声鼎沸。 土匪头子独眼兽也惊醒了,他出门站在屋檐下,大喊道:“慌什么?这伙佣兵不过是袭击了我们早已经撤出的青蛇山。他们要想攻打我们明王山,恐怕还没这么容易!” 独眼兽一喊话,大部分土匪,都镇静下来,陆陆续续又有人回屋睡觉,算是虚惊一场了! 吉图等人扑了空,也都缓步下山,等走到山下时,已接近正午。此时杰西普村长早已派两人骑马送来了热腾腾的德鲁饼。吉图、清月众人此时正饥肠辘辘,吃过德鲁饼,又坐在树下休息。 到下午,汤秀也带着五十多人,赶来跟吉图回合。吉图没有停留,下令大家直接上山,剿灭土匪。 明王山既高且险。吉图带着人,从下午开始爬山,到夜幕降临时已爬到了半山腰。吉图大手一挥,对众人说道:“今天我们就爬到这。大家就在这半山腰处歇息一晚吧!” 山间的夜晚,寒气袭人。吉图让米扬等人生起几堆大火,众人围火而坐。还有些剩余的德鲁饼,大家都分着吃了。 清月见吉图明目张胆生火,极为不解,便问吉图:“吉图哥,我们在黑暗中生火,会不会暴露我们的位置?如果土匪来偷袭呢?” 吉图答道:“怕什么?土匪应该也知道我们上山了,正在厉兵秣马准备一战呢?我们这么明目张胆的生火,他们必不敢前来偷袭。况且我已安排人放哨,不会有问题的。” 清月将信将疑。一晚上没睡着,抱着剑,一有风吹草动,就起来张望一下。到清晨时分,才睡着。 等清月醒时,大家正在分发德鲁饼,原来吉图跟村里人约好,第二天早上要送饼上山,准备打持久战。 快到中午时,吉图才安排大家继续前进。走了一会,就到天险坡下。清月往上望了望,无人防守。众人很快就登上了天险坡。 又走了一阵,到了登天路。清月这才看到在登天路两头,各有大量土匪把守。清月心道:“一场大战就要开始了!” 土匪也已看到了吉图等人。土匪中在登天路守候的正是青蛇山的头领吐尔波等人。土匪在吉图、清月手中连吃了几次败仗,早就对他们畏之如水火。这次又看到吉图带着浩浩荡荡上百人,不免又心生畏惧。还未跟吉图等人接战,吐尔波就下令退过登天路,大家在登天路的另一边防守,只要不让吉图等人度过登天路就行! 清月看土匪都退守登天路,心道:“这下麻烦了,登天路绕着山崖,一次只能过一个人,土匪稍加干扰,我们就会掉下山崖粉身碎骨。如果我们过不去,怎么救人?”想到这里,清月就用焦灼的眼神看着吉图。谁知吉图竟面露喜色,大有踌躇满志之感。 吉图走到登天路的入口,笑了笑。只见在登天路的尽头,几十个土匪拿刀拿弓箭守候着。 吉图下令道:“好了!以后我们就守这里。米扬,你率领你的弓箭手守卫在这里,但凡有土匪想要经过登天路,就放箭射之,格杀勿论。我们就以登天路为据点,把土匪困在山上,围困他们一两个月,等断粮了,看他们怎么办!” 清月一听,眼前一亮,心想:“吉图哥,果然聪明!不跟土匪直接交战,直接围住他们,反正他们在山顶上,也下不来。要下来就要经过这段近百米的登天路,有米扬拿弓箭守着,他们跑哪里去?” 此时正是初秋。那嘉星上的秋天也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德鲁麦已经熟了,再有半个多月就到了秋收的时节,各地的农民就要把德鲁果收集起来,打成面粉,制作成那嘉人的主食德鲁饼。 往年这个时候,土匪的存粮快吃完了,秋收后土匪都会掀起一波抢劫狂潮,把农民做好的面粉,抢劫上山。吉图算定了这一点,土匪的存粮撑不了多久! 独眼兽虽然足智多谋,但也没想到这一点。他一听说,吉图带人围在登天路的入口处,不再上山了。开始还大喜,以为吉图等人是畏惧登天路的险阻,不久就将自行退去。 谁知等了四五天,吉图没有退兵之意。独眼兽这才知道上当了,吉图是想困死自己。恰在这时土匪山寨中管后勤食粮的土匪,向独眼兽报告说,山寨里的存粮只够半个多月了。独眼兽大惊,才明白山下的吉图是个罕见的将才。 而吉图这边,也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杰西普村长,让人把锅都带上了山,直接在山腰处做饭。现做现吃。为了防雨,还用木板、树枝,搭起了临时的房屋,一片其乐融融! 到夜间,吉图让人在登天路入口处,燃起大火堆。一方面用火堵住入口,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照明之用。若有土匪趁夜想趟过登天路,必被米扬一箭穿心! 第三十三章 围山两月 围山第十天的时候,吉图让汤秀下山,到叶城公爵处,再请一个月假,意谓一个月内必定剿灭土匪。由于这伙土匪,是几个省的公害,吉图能够率领民间佣兵将之剿灭,也是给叶城公爵增光。叶城公爵一高兴,给吉图等人批了两个月的假,并让汤秀给吉图带话说:“剿灭土匪,重重有赏!” 山上的土匪,粮食不多了,又被人围住,自然是士气低落,一片愁云惨雾。而吉图这边,有吃有睡,斗志都很高昂! 又围困了五天,独眼兽坐不住了。逊波里更是暴跳如雷,自己的山寨夫人被吉图抓了去,至今不知生死,而自己还躲在山上装孙子,实在是气不过。 这天中午,独眼兽亲自带人来到了登天路。一时间登天路尽头处的平地上,围了六七十人。 吉图这边也注意到敌情有变,连忙呼喊大家严阵以待。清月站到最前排,看看土匪想玩什么花招。 果然没过多久,七八个手持大盾牌的土匪,就一个个从登天路处缓缓攀来。清月看了他们的动作简直想笑。只见这些土匪用特制的大盾牌挡在身前,然后一步步往前挪,挪的时候又担心对方射箭,好不尴尬。 吉图走到米扬身边说道:“把这几个敢来闯关的土匪射下来。争取一箭一个!” 说着米扬就拉开架势,瞄着最前面的土匪,准备放箭。这个土匪比较机灵,也发现米扬准备放箭,于是举起盾牌从头部以下一直到大腿处,一直挡着,心想这应该没事了。哪知米扬是个百米之内精确到点的神射手。 米扬看土匪举起盾牌。随即改成瞄准土匪的膝盖,只听“啊”的一声,土匪一声哀嚎,米扬的箭不偏不倚,射在土匪的左膝盖上。土匪被射中膝盖,身体乱颤,失去平衡,竟斜身跌下了悬崖! 别的土匪见势,赶忙后退。但为时已晚,米扬再连射两箭,一箭射在第二个土匪的颈部,土匪跌下山崖。另一箭射在第三个土匪的手臂部,被他支撑着退回到登天路外的平地。 这下土匪都闻风丧胆了!连独眼兽都连连摇头。逊波里不住地跺脚,竟然隔空骂道:“吉图,你这个畜生,使用如此低劣的下三滥手段!大爷我饶不了你!” 吉图回道:“有本事,你们就过来!我在此奉陪!” 逊波里拿着盾牌,就要冲过来。独眼兽连忙派人拉住,说道:“不要冲动!此事要从长计议!”说完独眼兽就无奈地回山去了。 而吉图这边,不费吹灰之力重挫了土匪的锐气,大家都欢天喜地,哈哈大笑。 随着时间的推移,吉图围住了明王山土匪的消息,在这两省两封地的附近地区,传得沸沸扬扬。不时有各地的村民,爬上山来围观看困住土匪的盛况。吉图、清月等人也颇为得意。后来连若川省副总督特林根也派人来慰问吉图等人。 又过了十天,就到了收德鲁麦的时间。 眼看着农忙时节,各村都需要劳动力。吉图就给四十多人放了五天假,让他们回家务农。留下五十多个精干的战士,继续围困土匪。 而此时的土匪,只剩下十天的粮食了!独眼兽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每天都要召集手下共同商议,争取想出个办法来。 这时一个多年追随独眼兽的悍匪,献计道:“吉图这帮小子不是想困死我们吗?我们就来个将计就计。我们手上有从各村抓来女子,就以这些女子为人质,让他们给粮食,不给粮食,就杀掉几个!” 独眼兽一听,一下子喜笑颜开,赞道:“妙计!妙计!” 第二天中午,独眼兽又带着人来到登天路。独眼兽亲自喊话:“吉图小丑,你不是要围困我们吗?我乐得清静。不过我们山上没什么粮食了,你得给我送些粮食过来。否则的话,我们就要杀掉你们村中的女子。” 说着几个土匪押着一个女孩走到登天路处。独眼兽继续说:“吉图,我给你一个小时考虑,时间一过,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会把这个女的,推下山崖。你们到山崖下,去给她收尸吧!” 土匪准备杀掉从各地抢来的姑娘。这让吉图这边佣兵一阵骚动。大家都齐齐望向吉图。 吉图也面露难色,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吉图只得与众人商议。清月轻声说道:“不如先稳住土匪,过几天趁夜再杀上顶峰。” 吉图叹道:“恐怕只能如此了!” 稍后,吉图走到登天路处,喊道:“你们这群土匪,现在插翅也飞不出登天路。我再围困几日,你们就要断粮了。竟然还敢提要求?” 那边独眼兽喊道:“废话少说。你到底送不送粮?如果不送,我就把这女子推下悬崖。来人啦!现在把她推下去。” 吉图怒道:“住手!你们要是敢随便杀害这些各地女子。我们不会放过你们。再围你们一个月,把你们全部饿死!” 吉图话锋一转,又说道:“不过,如果把你们土匪饿死了,山上那些女子,肯定也会被饿死。如此,我们得不偿失。秋收刚过,我们也收了点粮食。这样吧。我们给你们运半个月的粮食上山。放你们一马吧。” 独眼兽一听,哈哈大笑,说道:“吉图小儿,还不乖乖给大爷送粮上山?” 三天后,杰西普村长派人用牛车运来了十几车粮食,又一一运上山。然后再由这些村人,小心翼翼,一人提着一袋,走过登天路,送到土匪手中。 运粮之后,吉图也发现围困土匪,不是久长之计。土匪大可以以人质为要挟,不断要求运粮山上。土匪虽下不了山,却也活得自在。“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吉图心内骂道。 不过眼看围困土匪已经六十多天了,一时竟想不好的解决办法。吉图不免焦躁不安。“难道真的要强攻?”吉图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众人。众人也莫衷一是。 米扬、汤秀认为,强攻上去,伤亡会很大。土匪困守,必定拼命抵抗。且又有粮食,根本不怕我们。而西顿却认为,有伤亡怕什么?就得直接打上山,活捉独眼兽。 吉图问清月怎么看。 清月说道:“不如我们几个趁夜摸上山顶,把独眼野和几个得力的手下,全部杀掉。只要能杀掉独眼兽,土匪必可瓦解。” 吉图也觉得有道理,再一想,不对!说道:“土匪现在十分警惕,我们恐怕很难摸上山,就算能够找到独眼兽,也不一定能杀得了他。” 清月道:“只要能找到独眼兽的居所,凭你我合力,应该能够打死独眼兽。” 吉图也点了点头,说道:“我再考虑几天吧。” 吉图说考虑考虑,结果五六天没有动静。清月有些烦闷,找吉图问道:“吉图哥,是否趁夜上山?” 吉图道:“再等几天吧。” 又过了七天,土匪的粮食又快吃完了。这天独眼兽又来到登天路,笑道:“吉图小儿,多日不见,你可好?爷爷我又没粮食了,还得麻烦你再送些上来。要不然还是老规矩,杀几个女子,你就老实了!”说毕,一阵狂笑。 吉图上前道:“你们这帮土匪,耗粮太多,我们村中也供养不起。就这么围着你们也不是办法!况且已经围困你们近两月,给了你们一个教训。这次我们放你们一马。明日我们退兵。你们爱上哪要粮食,就上哪要粮食。” 独眼兽一愣,说道:“退兵?我没听错吧?吉图小儿,你也有退兵的时候?” 吉图骂道:“独眼兽,你给我聪明点,这次我放你一马,你要是再敢到处抢掠,下次不会有这么好运!” 独眼兽哈哈大笑,转身离去。 独眼兽本不相信吉图会退兵,但第二天上午,吉图等人吃过早饭,果然竟一一退去。 众土匪大喜,皆振臂高呼。 第三十四章 清月夜斩独眼兽 吉图要退兵,众人本不同意,但也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土匪见吉图已退兵,一时之间也不知所措。 退兵的第一天,土匪担心有诈,楞是未越过登天路。直到第三天,独眼兽才派十几名土匪,越过登天路,在明王山中各处查探,看吉图是否埋伏了奇兵,结果也没有。 独眼兽这才胆子大了起来。 几天后,独眼兽派逊波里下山抢粮。逊波里带着四十多个悍匪,到林山省地界抢劫。土匪的马厩安置在半山腰,早被吉图等人,把马全部拉下山。土匪无马可骑,只能步行抢掠。但林山省靠近明王山的各个村,仿佛早知道土匪要来,竟然提前人去村空。土匪在几个村子找来找去,竟没找到一粒粮食。本来还想再抢几匹马,结果一路上,连马的影子都没有。 逊波里无功而返,如实回报独眼兽。独眼兽听了大怒,骂道:“肯定是吉图小儿,通知各村提早躲避。” 逊波里问道:“该怎么办?” 独眼兽道:“明天,你再带人到若川省去看看,看能否找到些马匹、粮食。” 第二天,逊波里又带着四十多个土匪下山,到若川省抢劫。这次不但没抢到粮食,反而被若川省的军队,团团围住。由于土匪没有马匹,行动不便,硬冲竟冲不出去。而若川省的军队也似乎忌惮土匪的实力,不敢上前强攻。 逊波里无奈,只得一边寻找出路,一边跟官军周旋。只等到傍晚时分,趁着夜幕,逊波里才带着二十几个人突围出来。 逊波里等人垂头丧气,一路狂奔,才退回到明王山脚下。众人爬到半山腰时,已近午夜。 此夜天上无月,到处一片漆黑。逊波里等人在逃命途中,时时担心若川省军队追击,一路都匆匆忙忙,来不及多想。二十多个土匪垂头丧气,惶惶若丧家之犬。 到登天路处,山上的土匪早已点起了灯火。知道是逊波里回来了,随即放行。山上的土匪一看逊波里垂头丧气的样子,就知道是毫无收获。也没人敢问,只默默看着逊波里一行经过。 逊波里等人一个个小心翼翼经过登天路,到达对面的平地。逊波里逃命一天,情绪低落,至此时心情才有点好转。正要说话,却瞥见身旁一人,挥剑砍来。逊波里一愣,来不及躲避,竟生生被一剑砍在颈部,鲜血直流。惶惑之中,逊波里转过身,看着身旁的人,脸庞有些熟悉,却想不出在哪里见过。 只见那人又迅速挥出一剑,刺在逊波里心窝,逊波里瞪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转瞬之后,倒在地上。 击杀逊波里的人,正是清月! 原来这一切,都是吉图的计策。自那日退兵之后,吉图在明王山附近,派了些人日日监视土匪动向。吉图知道土匪需要下山抢粮食。只要看到土匪下山,就提前准备。 逊波里去抢劫若川省,官军也早得到了消息,提前布局,将逊波里团团围住。此时,清月等人也身处官军之中。到夜间官军故意放松戒备,让逊波里带着土匪逃窜。而清月与汤秀二人,竟然改换行装,趁夜混在土匪的队伍中。土匪受到官军惊吓,又且是夜间,竟然一路上没人发现身边埋伏着对手。清月、汤秀二人,就这么一路跟着土匪走过了登天路。 清月一过登天路,就一剑把逊波里砍下。匪首逊波里聪明一世,就这么稀里糊涂做了剑下之鬼。 土匪见逊波里被杀,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清月、汤秀又是一阵砍杀,片刻之后,就杀了六七人。 土匪受惊,都拼了命的往山上跑。一会之后,登天路出口出的平地,就只剩下清月、汤秀。 而对面守山的土匪,也不敢过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清月、汤秀在对面。突然清月站到悬崖处大喊:“我已经夺下登天路,吉图快来支援!”清月连喊了很多遍。 此时本是深夜,万籁俱寂,哪经得起清月这么大喊?声音在山谷之间回荡,久久不能平息。土匪听得心惊胆战。 谁知没过多久,从半山腰处上来一大队人,手执火把!火把在夜幕中极为耀眼。来者正是吉图!原来吉图带着上百人,早就趁夜埋伏在山中,随时准备支援清月。 登天路入口处的十几名土匪,看到山下有上百人擎着火把,知道大势已去,不等吉图等人靠近,就纷纷窜下山去,各自逃命。 吉图等人很快就过了登天路,与清月会和。吉图各留十人守在登天路两侧,随后带着一百二十多人,直奔明王山顶峰而去! 明王山顶峰距登天路,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独眼兽早已惊醒,也看到了山腰处,有上百人拿着火把冲上山来。知道是吉图带人杀来! 独眼兽连忙把所有土匪叫醒。此时山寨中的土匪还有一百六七十人,数量上比吉图的人多。但是最近两个月,土匪惨遭围困,连日来又给养不足,此时士气非常低落。再加上听说,逊波里已经被杀了,更为惶恐!没等独眼兽集合队伍,就有二十多人私自往山下逃。 这些人逃到登天路处,才发现无路可逃,只得投降了登天路处的守军。而独眼兽就带着一百四十多人,在山顶上列队,要跟吉图决一死战。 顷刻间,吉图等人也到达山顶,一百多人浩浩荡荡。双方隔着十几米对峙着。清月看了看眼前的独眼兽,身穿黑色盔甲,头戴头盔,手持一柄大刀,气势雄壮,极是威武。只是右眼已瞎,被用一片黑布遮住。 吉图走前一步喊道:“今夜你们已被断了退路。我知道你们中大部分人,原本不是土匪,是被裹挟上山的。好!我给你们一个机会!凡是不愿跟着独眼兽去死的,马上放下武器,走到旁边跪下!投降的一律不杀!否则,格杀勿论!” 吉图一喊话,土匪中立即有四五个人,丢下刀叉,走到一旁,跪下。独眼兽见状大怒,上前挥起一刀把一个准备投降的土匪砍死。 吉图也大怒,骂道:“独眼兽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敢嚣张?待会我要你人头!我再说一遍,凡是想投降的土匪,都走到旁边跪下。” 吉图这么一喊,果然瓦解了土匪的斗志,哗啦一下,竟有五六十个土匪,走到旁边,跪下。而跟在独眼兽旁边的土匪,也都面露惊恐,随时有投降可能。 独眼兽见状,一个健步朝吉图冲来,准备跟吉图对打。还未冲打吉图身边,被清月上前拦住。 只听吉图喊道:“所有土匪不准动,谁动我就杀谁。”此时土匪士气低落,除了几个人还有斗志,别人都无心恋战。只得看着独眼兽与清月对打。 独眼兽挥舞大刀,与清月斗成一团。独眼兽一刀劈向清月胸部,刀还未至,清月就用剑护住。一击不成,独眼兽又收回大刀,随即砍出,直取清月腿部,清月见势连忙轻轻跃起,躲过一击,同时也挥剑朝独眼兽面部砍去。独眼兽连忙横刀挡格。二人兵器相碰,又轻轻散开,隔着两三米,继续对峙。 此时独眼兽已连出了七八招,但也占不到任何便宜,终于明白眼前的清月,不是普通的佣兵。独眼兽毕竟是纵横多年的悍匪,打斗经验非常丰富,一边打,一边就在思考清月的武功路数与可能破绽。 而清月毕竟是头一次跟独眼兽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对打,一时之间竟也没有太多优势。眼看二人打了个平手。 打了一会,独眼兽心生一计,只见他朝身前的悍匪吐尔波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连出狠招重招,处处杀向清月的命门,把清月倒逼向土匪一边。清月此时背对着土匪,跟独眼兽拼杀,几乎只有还手之力,没有意料到独眼兽正在使诈。 而站在清月背后的匪首吐尔波,看明白了独眼兽的意思,悄悄提起刀,准备趁清月靠近时,从背后一刀把清月砍下。吐尔波早知道清月是吉图队伍中的一个主力,若能把清月给消灭,那么今晚可以转败为胜。说不定还可以一鼓作气,歼灭吉图。 想到这,吐尔波不禁往前走了一步,越发靠近清月。而清月正在独眼兽缠斗,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情况。吐尔波看时机适宜,挥起一刀,以迅雷之势,朝清月后背砍去。 吉图大喊一声:“清月小心身后!”但清月也无暇顾及,直把背部毫无保护地敞开在吐尔波的刀前。眼看清月就要受伤! 只听“铛”的一声,吐尔波的刀,掉在了地上。他整个人浑身僵硬,挥刀的手停在半空中,不再砍下,如冻僵了一般。几秒之后,吐尔波慢慢跪倒,向前扑倒地上,血流如注,无力地挣扎。 原来米扬早就注意到吐尔波准备从后面砍清月,早有防备,见吐尔波上前一步,挥起大刀。米扬连忙发出一箭,正好射在吐尔波咽喉处,前后贯穿。喷出的血,溅了身后土匪一脸。 见吐尔波也被射死了,众土匪更加胆怯,又有五六十人,老老实实走到旁边,跪在地上。独眼兽后面的土匪,只剩下三十多人。 独眼兽也注意到手下不断投降,连忙喊道:“还不快给我上来杀。”剩下的土匪中,有一些是跟着独眼兽从刚多国过来的,属于死硬分子。听独眼兽呼喊,举起刀就朝吉图等人杀来。吉图还未动,旁边西顿等人就上前接战。 独眼兽毕竟年纪略大,与清月斗了一阵以后,气喘吁吁,挥刀的力量、速度都明显降了下来。而清月的体能极好,越战越勇,到此时终于开始占了上风。清月连出杀招,攻势凌厉,而独眼兽却招招防守,处处躲避,已无还手之力。 突然独眼兽一个踉跄,身体往侧边斜了点,清月看准时机,一剑砍下,独眼兽来不及抵挡。只见清月一剑从独眼兽左臂砍下,直接将独眼兽的左臂砍断。独眼兽痛的大叫,脸色狰狞。清月却没有停手,再挥一剑,朝独眼兽头部砍去。一剑将独眼兽的头盔砍碎,把独眼兽的脑袋砍出了一条大口子,脑浆迸裂。这位占山为王的土匪头子,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旁边的土匪,见独眼兽已死,也都无心抵抗,纷纷扔下武器。个别继续战斗的,也被斩杀在地。 吉图还未来得及亲自动手,这伙土匪已彻底被剿灭! 第三十五章 分发钱财 清晨。明王山山顶。 一夜的鏖战,早已结束。此时的众人正在清点战果。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几具土匪尸体,而吉图这边只有三人受了重伤。带头的土匪独眼兽、逊波里、吐尔波已被砍杀,剩下的要么作鸟兽散,要么就老老实实做了俘虏。 吉图拉了一个土匪出来审问,才知道投降的近百名土匪,几乎都是明王山附近地区的老百姓,有的是被土匪胁迫加入,有的是没有活路,只得跟土匪上山。独眼兽从刚多国带过来的悍匪,几乎都已经毙命了。 而土匪山寨中,从各地被抢来的女子有上百人。她们有的刚上山不久,有的已上山数年。颜姆大婶的女儿艾多丽也在其中,总算是平安获救。 更让吉图喜上眉梢的是,搜查土匪的营房,竟然发现成堆的金币、银币。数量之多,让所有在场目睹的人,都连连咋舌。大家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怎么处理这些钱呢?吉图还没想好。 打扫战场一直持续到中午。中午时分,吉图命人收拾好土匪的钱财、物品,带上所有的女子以及俘虏下山。明王山上的土匪山寨,全部点火烧掉。 刚走到山下,四乡八里的村民,早已得到消息,欢喜赶来。几千人把明王山脚下围了个水泄不通。清月头一次见这种场面,眼睛都瞪大了。 众人从昨晚上山,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而赶来围观的各乡村民,早已准备好了午饭。众人就在山脚下吃了起来。吃饭时候,杰西普村长也带着颜姆大婶等村民,闻讯赶来。颜姆大婶见到历经劫难的艾多丽,抱头痛哭起来。 此时,附近地区的各村村长、村民,早已迫不及待在俘虏与解救女子中,找寻自己村中的人。只一会功夫,就找寻完毕。找到家人的村民喜极而泣,到处都哭成了一团。 清月吃完饭一看,二三百俘虏、女子,竟只剩下三十多人无人认领。 这时杰西普村长走到吉图身边,当着众人的面,大声说道:“大家静一静,听我说几句。我在几个月前曾经说过,如果吉图能够救出村中的女孩,我这村长之位,就由吉图来做。现在吉图完成了救人的任务,没有让大家失望。我也应该兑现承诺:吉图,以后德岭村村长的位子就由你来做吧。” 吉图忙推辞道:“村长,吉图还年轻,且长期在外,无心管理村中事务。而您德高望重,做了十多年的村长,村里的事还是应该您说了算。要不这样,还是您来当村长。等过几年,您退休了,就由我来接村长的位子。” 众人一听,觉得如此甚好,也都同意了。 这时吉图,又对众人说道:“众位乡亲,这次我们打上明王山,剿灭了土匪,意外发现土匪山寨中有大量金币、银币。我提议给参战的佣兵,被救的女子,分发一些。大家意下如何?” 众人一听,都欢呼雀跃。 吉图随即安排汤秀、米扬、多戈、格比逊给众人分发财物。吉图说道:“每个被救女子,分四个金币,十个银币,补偿你们这段日子受的痛苦。每个投降的土匪,给一个金币,五个银币,你们用这些钱,好好过日子,不要再出来打家劫舍。” 众人闻言,都是一阵欢呼。尤其是投降的土匪,本来以为小命都保不住,不曾想竟然还可以分到一笔不小的钱物,足够几年的生活费,都感叹道:“吉图,真是一位有情有义的大侠!” 其中几个竟然提出能否以后就跟着吉图做佣兵。吉图宛然谢绝,说道:“我自己身处叶城佣兵团,并没有成立自己的游侠佣兵团,无法带领大家更好发展。大家还是自谋出路吧!” 清月一听,想到:“以后条件适宜,我倒是可以自己成立个游侠佣兵团。”想到这,他不禁脸上浮现出笑容。 这笔财物分发完毕。吉图又说道:“这次我们几个省的联军,能够剿灭土匪,实在是有赖各位齐心协力。还有一些受伤的,死亡的弟兄,更是做了重大的牺牲。我提议,活着的佣兵,每人发10个金币,50个银币。死亡和受重伤的佣兵酬金加倍。” 众佣兵听了,也是连声叫好。 清月接过从米扬手里递来的10个金币,50个银币。不禁楞了楞,他这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多钱。普通家庭一年的生活费才10个银币,这些钱足够爷爷奶奶的养老费了。 清月握着这些沉甸甸的钱币,又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不禁微微红了起来。他心道:“上次那个白衣女子,说我杀了他的猎犬,一条10个金币。我这些钱,倒是足够还她了。”转念又一想,自己把宝剑“偷”了回来,说不定那个女子,已经恨死自己了,怎么还会同意自己还钱呢。 清月来不及多想,又听吉图说道:“各位乡亲,各位佣兵弟兄。钱财已分发完毕,竟然还剩余几百枚金币、银币。但过去几年,土匪在这一带烧杀抢掠,这些金币很多也是从各村抢来的。有的村子甚至被土匪烧了津光,我看不如把剩下的钱币平均分给各个村,由村长统一支配。” 几个村长商量了一下,也觉得可以。 吉图又说道:“那就每个村子统一领10个金币,10个银币。领完为止。用这些钱,在各村把被土匪烧掉的房子,重新建起来。” 现场领钱的,竟然有二十多个村长。可见土匪荼毒之深。 金钱分发完毕,吉图说道:“土匪抢多的钱财实在是多。现在这里还剩下100多个金币,200多个银币。我提议,这些钱由我带回德岭村,而各位乡亲也请相互转告。那些被土匪杀害了家人的村民,若是没有领到钱币。十日之内,也可以由各村村长带着来德岭村领取。一人领一个金币,两个银币。发完为止。” 钱财发放完毕,已近黄昏,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吉图说道:“大家拿了钱财,就各自回家吧。我们今天就在山脚下宿营。明日再回村。”众人闻言也纷纷散去。一会儿工夫,山脚下只剩下二百多人。 清月也透了口气,刚刚几千人聚集在一起场景,让他有点的吃不消。 杰西普村长让人点起了几个大火堆。众人就在火堆旁边过夜,早有村民在火堆上烤着羚羊肉,烤肉的香味四散在空气中。 这是一个胜利的夜晚,也是一个联欢的夜晚!村民们都围在火堆旁载歌载舞,一边喝着酒,一边吃着烤肉。爽朗的笑声传遍了山脚下的田野! 清月跟吉图、米扬、汤秀等人坐在一起。 吉图问道:“清月,你的武功不错,以后准备去干什么?” 清月说:“我还没想好。我刚回来,就碰到剿匪,一直忙了几个月。也许以后我还去做佣兵吧?我喜欢浪迹天涯,闯荡江湖。” 米扬插话道:“清月,你有空可以到叶城来玩一玩。我和我哥,都在在叶城做佣兵。叶城是方圆几百里最大的城市。你可以来玩一玩。” 清月道:“我还没想好。我想回家休息几天。也许之后到叶城逛逛。” 汤秀笑道:“反正你手上也有钱。叶城的姑娘娇艳欲滴,俏得出水。你一到叶城,恐怕就会流连忘返,把你身上的花光了才能走。哈哈,哈哈。”汤秀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吉图、米扬等人也都爽朗笑起来。 而清月似乎没听懂汤秀的话中话,说道:“我的钱得存起来,留给爷爷奶奶养老。” 汤秀又笑道:“哈哈,没想到你还这么单纯。你以前不是也做佣兵吗?难道会不懂佣兵这一行?谁能没个把相好的?” 清月呵呵一笑,说道:“我自然是做佣兵的,可我现在才20岁。毕竟年幼嘛。” 汤秀“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众人又聊了些别的,聊到深夜,这才各自睡去! 第三十六章 比武抢妻 第二天上午,众人醒得都很迟。昨夜的联欢,把两个多月来的疲惫,一驱而散。 收拾片刻,众人即朝德岭村方向走去。 回村的路,自然洋溢着欢乐。直到下午,众人才回到村中。 清月已两个月没有回村了,村里的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新修了很多木头房子。 见到佣兵回村,村人都聚拢过来,人群嘻嘻哈哈讲个不停。 清月回到家中,拿出分到的钱币,递给爷爷奶奶,说:“爷爷、奶奶,这次剿灭土匪,我们每个人分到了10个金币,50个银币。我只留2个金币,10个银币,剩下的,您二老,帮我收着吧。” 两位老人活了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都笑得合不拢嘴,直夸清月能干。 这一夜清月睡得很好。一夜无话。 几个月来,清月每天都神经紧绷,这一晚才算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他睡到自然醒,懒洋洋不想起床。他躺在床上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一幕幕如电影闪过。突然被一阵喧闹声打扰,外面好像在闹着什么喜事。 清月慢悠悠穿好衣服,出门望去,见村中空地聚集了一圈人,在讲着什么。清月忙走入人群,只见上次从云岩山上俘虏来的艳丽丰满的女人,正站在中间。她面前,多戈和加里森正在起争执。 清月忙向旁边的汤秀打听怎么回事,汤秀也不说话,一幅愤愤不平的样子。 清月又向米扬打听,米扬笑着讲了起来。原来吉图回来后,安排所有获救的女子离开。吉图本想给他几个金币银币,让她离开。但是这个女人被土匪抢上山的时候,家人都被杀了,实在是无依无靠,自己一个人离开不知道怎么办。她哀求吉图,让她留在德岭村。 吉图一想,干脆找个人把她嫁了吧。昨晚消息一公布,村里村外的单身男人们,都像疯了一般,准备娶这个女子。一开始有七八个竞争者,包括多戈、加里森、几个农民,连汤秀也想试试。 吉图一看汤秀也报名,笑道:“你还是算了吧,你还这么年轻,把塞西娜让给几位大哥吧。” 汤秀争辩道:“那不行!这么美的女子,我不可能不争取。” 谁知多戈与加里森都联合施压,一个说:“你还没塞西娜大,来凑什么热闹?”一个说:“你以后有别的机会,别在这瞎闹。” 汤秀怒道:“我瞎闹?剿匪的时候,也没看你们冲在最前面,我瞎闹?” 两人被汤秀呛得无话可说。 这时杰西普村长也道:“汤秀啊,你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塞西娜不太适合你。你就听我的,这次放弃吧。” 汤秀一看众人都不同意自己参加,只得无奈放弃,还愤愤不平地说:“你们这些人平时都装哥们,关键时刻没一个人替我说话。” 这时格比逊笑道:“汤秀哥,我是支持你的。不过这个女的太艳丽了,我怕你扛不住啊。” “我怎么扛不住?我扛得住!”汤秀脸庞阴沉,神色愤慨。 最后只剩下多戈、加里森两个竞争者。 清月这才知道,那个女人叫塞西娜,长得极为美艳,脸庞白皙,胸脯丰满,身材玲珑,给人一种尤物的感觉。清月不禁心道:“果然美女,怪不得土匪头子会喜欢她。” 清月看了看场地中间的多戈、加里森,只见他们都是志在必得的样子,眼睛里仿佛都要喷出火来。 这时吉图朗声说道:“各位乡亲,这位女子塞西那,孤苦无依,想找个人嫁了。昨晚有多人报名,现在只剩下多戈、加里森。我现在介绍一下,他们两位,由塞西娜来选吧。多戈是德岭村人,在叶城佣兵团做佣兵,现年30岁,未婚。多戈,你讲几句。” 多戈说道:“塞西娜,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吉图继续说道:“加里森,现年33岁,在东海佣兵团做佣兵,已婚。但妻子被土匪杀害了,目前单身。加里森,你说几句。” 加里森对着塞西娜说道:“塞西娜,我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请你选择我。” 吉图走到塞西娜身边,轻声说了几句。随后塞西娜用银铃一般清脆甜美的声音,说道:“我也不知道该选谁。我不知道!” 塞西娜刚说完,多戈、加里森都喊道:“选我!选我!”连场地旁边他们的亲属也都分别喊道“选多戈,多戈是好男人!”“选加里森,加里森特别体贴!” 清月见了,简直想笑。 吉图挠了挠头,左右望了望,叹道:“那怎么办?一女不嫁二夫,得想个办法。” 只听多戈说道:“不如比武,我跟加里森单挑,胜了的娶塞西娜。”他自恃武功比加里森要强点,有胜算。 谁知加里森也不示弱,怒道:“比就比,还怕你不成?” 吉图又走前跟塞西娜商量一番,最后说道:“好吧!既然塞西娜也同意比武,那你们就比吧。但是不能用兵器,徒手比武,谁先倒地,就算输。赢者,娶塞西娜!” 多戈、加里森都表示同意。 吉图说道:“既然大家都同意,那现在就开始吧。大家点到为止,切不可伤害对方。” 说是“点到为止”,但多戈、加里森为了抱得美人归,都准备下最重的手,将对方击倒。清月看了看他俩,眼中都有杀气。 吉图刚说完,众人都还没准备好,却见多戈与加里森已斗成了一团。 两人没有兵器,光靠拳脚对击,出招都异常凶猛。打斗中,多戈一拳击中加里森鼻梁,加里森喷出了鼻血。加里森忙退后两步,用衣袖擦了擦,又跳向前,继续与多戈缠斗。 米扬看出了二人的杀气,闲话道:“这两个鸟人,为了女人,都疯了!下手这么重!”谁知汤秀接口道:“这么漂亮的女子,要我死都愿意。” 多戈、加里森打了一会,还不分胜负。多戈有兵器时,武功比加里森要高一些,但现在双方都赤手空拳,且以对方倒地为胜,毕竟跟一般的杀敌不同。杀敌需要用兵器刺中对方要害,而此时却要想办法,让对方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两人又斗了一会,发现想要对方倒地,还真没这么容易。毕竟是事关下半身的幸福,谁也不敢掉以轻心,不敢轻易露出破绽。 此时多戈有些松懈,竟被加里森抓住机会,一拳擦过眼角,撕裂了一小块皮肤,鲜血直流,多戈满脸是血。 只听米扬叹道:“这两人疯了!都已经满脸是血了。” 两人继续对打。旁边的观众,都看得惊心动魄。而事件的主角之一塞西娜,看到两个男人为自己打得死去活来,竟有些不舍。突然她大叫一声:“别打啦!别打啦!” 多戈、加里森听了美人的叫唤,都愣愣得停了下来,回过头,望向塞西娜。塞西娜说道:“你们现在都打得头破血流,再打下去非打死一个不可。我可不想成为罪人。” 吉图也出来圆场说:“打了这么久,还没分胜负。这倒是个难事了。” 多戈、加里森也有些茫然,都楞着不说话。 这时塞西娜说道:“不如抓阄吧。我左右手里握着一个金币,你们两个谁猜中了,我就嫁给谁。” 众人一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任由塞西娜处理。 只见塞西娜拿出一个金币,走到一个墙角,掩藏片刻,再握着两个拳头走了出来。塞西娜走到多戈、加里森面前,说道:“猜吧!金币在哪只手里。就一次机会,谁猜错了,就主动出局。” 多戈见状,走前一步说道:“我先猜!” 刚说完,加里森骂道:“凭什么你先猜?我先猜。” 多戈怒了,骂道:“我先猜,就是我先猜。” 加里森也不依不饶,两个人互相推搡起来,眼看又要打起来了! 清月没忍住,竟然笑了出来。 这时塞西娜一跺脚,着急得喊道:“你们这两头猪!还猜不猜?不猜就算了!我不嫁了!” 此时加里森正抓着多戈的衣领,多戈双手抵着加里森的肩头。两人见美人发怒了,都老老实实停下手。 最后多戈谦让道:“加里森,你先猜吧。” 加里森听了,觉得挺怪异,先是一愣,然后也谦让道;“还是你先来吧。” 两个互相谦让了一会,最后围观的村人,都等不及了,纷纷喊道:“再不猜,天都要黑了!” 加里森喊道:“我就猜金币在左手吧。” 多戈问道:“哪只是左手?” 加里森伸手碰了碰塞西娜的左手,向周围的人喊道:“我猜这只。” 多戈也喊道:“那我就猜另外一只吧。” 塞西娜笑了笑,说道:“那我就要伸手了!三、二、一,开!”塞西娜摊开了手掌,金币在左手! 加里森血脉贲张,仰天大吼:“哈哈!哈哈!我猜中了!塞西娜是我的了!哈哈!”一边大吼,一边抑制不住兴奋,鼻血又喷了出来。 而另一边多戈,则神色沮丧,低下了头,转身就走。 周围的人群,看着多戈、加里森一喜一悲,都没有说话。 这时吉图站了出来,说道:“既然加里森抽中了。那过三天,加里森到德岭村来娶塞西娜吧!” 加里森太过兴奋,还没注意到自己在流鼻血。米扬喊道:“加里森老哥,你在流鼻血啊。” 加里森擦了擦,若无其事地说道:“大概是之前被多戈打伤了吧。不要紧,让它流吧。流血是好事。” 塞西娜冲着加里森莞尔一笑,加里森竟脸红起来。 第三十七章 叶城休闲店 加里森的婚礼结束后,吉图、米扬、汤秀等人都回到了叶城。德岭村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清月一个人天天待在家里,只有格比逊偶尔找他聊聊天。 土匪的事情,都结束了,但清月的心中却起了更大的波澜。有几天,清月一闭上眼睛,就会回想起,独眼兽被自己砍死的惨状:脑浆迸裂,肢体残缺,眼睛瞪得快要爆出来。实在是惨不忍睹。 清月再一想,自己从崖底溶洞中出来,已经几个月了。这几个月里,自己前前后后杀了十五、六个人。这些人虽然都是无恶不作的土匪,但毕竟也是生命,说死也就死了。此前杀人,清月还没感觉。但是昨晚与独眼兽的缠斗,却如阴影般埋藏在心里。独眼兽死的那般惨烈,左臂被砍掉,头被劈开了大口子。这都是清月亲手做的。 一想到独眼兽临死的惨状,清月竟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手中的剑。清月自问:“我这样做对吗?土匪就该杀吗?拿着剑就应该到处杀人吗?” 想到这一切,清月整个人闷闷不乐。 郁闷中,他想起了扎伊特老人。扎伊特老人还好吗?清月很是想念。“用梦境心灵感应,去看看扎伊特老人吧。” 一个深夜,清月闭目凝神,开展心灵感应。 此时扎伊特老人睡着了。清月很快就进入了扎伊特的梦境之中。 夜空沉暗。清月躺在床上,而他的梦魂已飞到了几十里外的崖底溶洞。 清月一见到梦中的扎伊特老人,直接扑抱过去。说道:“扎伊特爷爷,我回来了!” 扎伊特笑道:“孩子,这几个月,有什么收获吗?” 清月掉脸道:“爷爷,以前我跟着你习武练剑。每天觉得能打人是很威武的事情,可是这次我到明王山剿匪,前前后后杀了十几个人。我现在双手在打颤。武士就要杀这么多人吗?我很怀疑做武士的价值。” 扎伊特说道:“孩子,你懂得反思了。这是武士必经的阶段。杀人不是目的,要主持正义。宇宙间必须有正义。土匪虽不一定该死,但很多时候,你不杀他,他就杀你。所以你必须出手。这是无法改变的。” 清月一听,联想到土匪在各村烧杀抢掠的状况,又说道:“爷爷,以后我是不是应该少杀人?” 扎伊特老人回道:“这就看你自己了。你的任务是要锻炼自己,等锻炼成熟,就去大陆西部查探蒂姆人的基地。这是大事。你千万不可忘记这件事!这是你父亲的遗愿。” 清月诚恳地说道:“我知道,爷爷。不过我现在确实是还不成熟。我前些天跟吉图哥在一起,我发现他的谋略让人佩服。在与敌人周旋的时候,一边打,一边想各种办法,总是能耍弄敌人。” 扎伊特:“是的。武士不光是靠蛮力,要靠智慧。在宇宙间,智慧是最大的武器。比如蒂姆人就是靠智慧,科技发达,而那嘉人就是科技落后。你以后要尽量去结交那嘉大陆上聪明的人,尤其是一些学者,你多跟他们讨论,把你知道的科学知识,跟他们讲讲,启发他们去思索。如果你找不到蒂姆人的宇宙飞船,也许那嘉的未来,就要靠这些学者了。” 清月疑惑地问道:“爷爷,这些学者都在哪住着?怎么我看到的人,都是文盲样的?” 扎伊特思索片刻,说道:“也许是在大城市里待着吧?有机会你去加多帝国的首都看看,那里应该有很多高人。” 清月说道:“好的。爷爷。我会去的。” 清月又说道:“不过,以后如果我离开得太远,就不能跟您心灵感应了。” 扎伊特答道:“这个不要紧。未来的路要你自己走!你也有可能在闯荡天下的过程中,不幸在打斗中死去。这都是残酷的现实。我们改变不了,只能一步步往前走。” 这次梦境心灵感应后,清月想好了,过完这个冬天,就出外闯荡。 那嘉大陆处于那嘉星的中部偏北,那嘉大陆的冬天,还不算太冷,并没有零下几十度的严寒。通常都是在零下二、三度,水刚刚结冰,房屋上结出了冰溜子。 这个冬天清月常常关在屋里,算是标准的宅男。 偶尔的活动,就是跟格比逊切磋武艺。格比逊自从那次剿匪之后,武功进步很快,当时他使的是一把斧头,后来他又自制了另一把斧头,变成了“双斧”。再加上格比逊的力量惊人,只要他的双斧舞动起来,一般的敌手,几乎无法靠近他,一靠近,就是个死字。 在与格比逊的打斗中,有几次清月还差点吃了亏。格比逊大笑道:“哈哈,看来清月你也不像传说的那么厉害嘛。” 与格比逊相处久了,清月发现他的智商比较一般,想问题总是想不清楚。有几次清月闲得无聊,跟格比逊聊起了“星空”。清月说道:“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真美丽啊。要是有一天能飞到天上去就好了。” 格比逊笑道:“你还想飞天?天上的星星有啥好玩的?不就跟一盏灯一样吗?” 清月顺着格比逊的话问道:“你还是想的不深。你看远处的山,看起来很小,但到山前,却无比巨大。这说明那些星星,看起来很小,说不定比山还大呢?” 格比逊点头道:“这个倒是。但有啥用呢?” 清月循循善诱,又说道:“你说星星上,会不会也住着人?” 格比逊说道:“管它呢。住着人,他们为什么不掉下来?有人还说月亮上住着人呢?谁知道呢?” 清月又说道:“说不定有一天,我们会飞到月亮上去。” 格比逊瞪眼望着清月,吃惊道:“你还真敢想。别多想了,再想你要疯掉的。” 这场谈话草草收场,格比逊不太喜欢谈这些。 后来有几次清月又谈起星空的话题。格比逊竟揶揄道:“您就别总仰望星空啦。咱们出在这穷乡僻壤、边境地带,还是想想怎么去出外闯荡吧。我听说在叶城,有一种吃喝玩乐的休闲店,里面有好多姑娘,你只要有钱,那里就是天堂。汤秀、米扬他们几个,在叶城肯定经常去那店里找姑娘玩。真是太有意思了。”格比逊自说自话,竟自己笑出声来。 清月没有说话,他在考虑蒂姆星人的事情,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进入西部大陆,找到蒂姆人遗留的宇宙飞船。 格比逊又说道:“咱们再等等,等过完年开春了,咱们就去叶城玩上一段日子。我也去看看那些姑娘都是长啥样子。汤秀那小子,有次跟我说,你只要有钱,可以把姑娘的衣服都给扒了。多爽啊!” 清月说道:“你别总想这些没名堂的。” 格比逊推了清月一把,说道:“什么没名堂。你看上次多戈、加里森为了抢那小娘们,打得头破血流。不过话说回来,塞西娜那小娘们真是不错。我听隔壁村的人说,整夜整夜听到那小娘们叫唤。加里森真是艳福不浅啊。” 格比逊说到塞西娜,仿佛勾起了清月的心弦,他又想起了森林中的白衣女子。白衣女子长得比塞西娜要漂亮些,而身材都差不多,都给人一种想要搂抱的冲动。清月不禁胡思乱想起来。 男人的谈话通常从事业开始,结尾处一定是女人。格比逊与清月聊到最后,聊得津津有味。最后两个人商定,过完年一开春,就结伴去叶城。而格比逊的意思更直白,去了叶城先不找吉图、汤秀,先去休闲店看看。 几天后,下起雪来,大雪给那嘉大陆披上了银装。 在这寒冷的冬季,清月、格比逊的心却热腾腾的。他们的话题始终围绕着“叶城休闲店”,村人时常可以听到他们狂野的浪笑。 第三十八章 叶城招—妓 初春时节,百花争艳。 经历一整个冬天的无趣,那嘉的人们都释放出活力。格比逊尤为有激情,他一直惦记着去叶城的娱乐场所看看。 叶城是加多帝国与刚多帝国边界地区最大的三座城市之一。 历数加多刚多两国的边界地带,东部为一线断崖,中部多河流沼泽,而西部又为山脉阻隔。真正能够通行的,也只有几处地方,叶城所在地就是其中一处。由于断崖的阻隔,两国东部四五百公里地区人民,要想去邻国,都得经过叶城。叶城成了两国交通的要冲,人物繁庶,商业极其发达。 严格来说,“叶城”并不仅仅是一座城市的名字,而是一整块封地的名字。有点类似美国的纽约,纽约是美国的一个州,但该州最大的城市即纽约城。叶城是属于叶城公爵的封地,一百多年前,由加多帝国皇帝封给阿兰家族,以表彰老阿兰公爵在对刚多国的战争中,立下的汗马功劳。封地并不太大,大约东西200多公里,南北100多公里。 清月所在的德岭村,就隶属叶城封地,位于封地的最东边,距离叶城有三百多里。 他们准备去叶城了。 这一天天还未亮,清月与格比逊就辞别家人,骑马直奔叶城而去。到下午,才进入叶城。 清月、格比逊二人,生长于穷乡僻壤,很容易就被叶城的繁华所震慑。只见叶城没有城墙,大小街道,纵横交错。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卖什么的都有。 二人牵着马,走在叶城的大道上,别是一番感觉。格比逊笑道:“叶城果然繁华,咱俩真成了乡下人。” 清月回道:“是啊。没想到叶城这么大,店铺这么多。你看旁边那家兵器店,卖各种各样的刀剑,等我们安定下来,真要好好逛逛。” 格比逊摸摸肚子,说道:“有点饿啊。咱先找地方吃饭吧。” 正说着,清月看到前方有一家二层大酒店,牌子上写着几个大字。清月念道:“叶城商务酒店”。 格比逊骂道:“他妈的,城里人是讲究,酒店就酒店呗,还搞个商务酒店。难道我们这种不经商的,就不能住了?我不信这个邪,我偏要住!” 两人牵马走到正门前,早有店小二迎了上来,店小二问道:“二位客人,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格比逊神色倨傲地答道:“先吃饭,后住店。大爷我,有的是钱。” “好勒!大爷,您二位里面请。”店小二连忙从格比逊手中抢过马缰绳。 清月比较谨慎,问道:“住店一天,要多少钱?” 店小二答道:“您如果住二人间,一天要10文钱。” 清月知道,一枚银币等于100文钱。粗粗一算,10文钱已经是普通人家四五日的生活费了。清月不禁轻声说道:“10文钱?这么贵?” 店小二迎来送往惯了,知道行情,说道:“大爷,您是不知道。叶城这个地方,寸土寸金。我们店在叶城算不上最贵的,有的店住一天要20文呢。” 格比逊一副土财主的模样,说道:“好哇,过几天我们去住叶城最贵的酒店,找叶城最漂亮的姑娘。” 店小二一听,忙说道:“大爷,您如果有兴趣,小店也有服务。等您进了房间,可以点。” 格比逊一听,眼睛放光,说道:“还有这等好事?” 店小二精神抖擞地介绍道:“叶城的娱乐业,美女如云。我们酒店也有这项服务。您可以分开点,有歌舞妓,唱歌跳舞的,但卖艺不卖身。有陪酒妓,陪吃陪喝不卖身。也有陪睡的,*无比呀。就看您喜欢哪种了。” 格比逊更来劲了,望了望清月,说道:“好!看来这次来叶城来对了。” 清月对这些妓_女的事,倒并不太感兴趣,没有插话。 聊了一会,店小二把二人引进了酒店二楼的一间客房,说道:“二位客人,您先在房间休息,不知您二位要吃点什么?”说着店小二拿出一份菜单,递给格比逊。 格比逊看了看菜单,说道:“菜是不错,可惜菜名我看不懂啊。”原来格比逊是文盲,不认字。 清月见状,忙接过菜单,一行行看去,有炒肉、烤鱼、酱鸭之类,都是清月以前没吃过的。清月也不客气,说道:“就点炒肉、烤鱼、肉粉,这几个吧。我们先尝尝,下次再点别的。” 店小二把菜名记下,却迟迟没有动身。 格比逊喝道:“站这干嘛?还不去做?” 店小二解释说:“您点菜加住店,要先付钱。” 格比逊喝道:“怎么?还怕我们不给钱?”说着掏出一枚银币,在胸前挥了挥:“看到没有,一枚银币,足够在这店里吃住七八天了。” 店小二一见银币,满脸堆笑,接过银币,点头哈腰道:“您先休息,饭菜马上就好,会端进房间。”说着就退出房间。 格比逊对清月说道:“这次在叶城,咱们要好吃好玩,玩个十来天再说。” 清月点头道:“是啊。大城市毕竟比咱村里发达。” 聊了会天,饭菜很快端了上来。 两人骑了一天的马,中午只吃了点自带的德鲁饼,此时又累又饿。一见大鱼大肉,都胃口大开,忙举起小勺开吃。那嘉人吃饭都不用筷子,用一种铁制的小勺子。 不一会,五个菜盘,就被一扫而光。 格比逊打了饱嗝,说道:“真好吃啊!太饱了,吃不下了。” 清月也吃得很撑,说道:“是有点饱。” 俗话说“饱暖思**”,格比逊酒足饭饱,雅兴上来了。趁服务员收拾碗盘的时间,格比逊悄声问道:“小二,你们店里不是有美女服务吗?怎么没人介绍?” 这位服务员,答道:“客官,您稍等。我马上就去叫本店的妈咪,她手上姑娘多着呢。”说着服务员就收拾碗盘出门了。 不一会,就听到敲门声。门虚掩着,一位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一步一摇地走进房间。格比逊雅兴大发,不等半老徐娘说话,就直接说道:“你有点老,不过倒是挺丰满,我就将就将就吧。你陪睡一晚要多少钱?” “哎呦!客官,您太有眼光了,竟然对我这老妈子有兴趣。不瞒您说,二十年前我也是名震叶城的头牌妖姬。那时候我爹韩代松,就算是全民岳父了。睡过我的人,见到我爹,都叫他‘全民岳父韩老爷子’。要是在二十年前,我倒是会陪您一晚上。可我现在不干了,都让手下的姑娘干。您二位要是有兴趣,我马上把姑娘叫来。”半老徐娘说道。 清月听这女人妖里妖气的说话声,不禁浑身起鸡皮疙瘩,又听半老徐娘走到门口,朝外面喊了几声:“姑娘们,接客了!” 话音刚落,七八位衣着暴露的女子鱼贯而入,在房间里站成了一排,很有点东莞的气场。不过—— 清月看了看,突然有种想吐的感觉。他转头望向格比逊,只见格比逊脸色发白,竟然直接吐了起来。格比逊低头吐了会,才抬起头,冲着半老徐娘吼道:“你有没有搞错?你这几个能叫女人?你看看中间这个,竟然有胡子。你再看她旁边那个,比我还胖。还有最左边的,牙都暴出来了。右边第二个,脸好像刚刚被人打肿了?你纯心消遣我们吗?” 这些女子被格比逊说的脸上青一块红一块,只听半老徐娘说道:“客官,您不能要求太高。今天就剩下这些姑娘了。你要是不要,连这都没有了。” 格比逊怒道:“美女都哪去了?老子有的是钱,要的是极品好女!我刚刚吃的东西,都让你给吐出来了。你们给我滚!” 半老徐娘见格比逊发怒,忙把女子都催出去,又把门关上,回过头来说道:“客官,您二位是不知道。明天,叶城就要举办三年一度的‘国际佣兵等级赛’,各国的佣兵都云集叶城。这些人都跟饿狼一样,手上又有钱,一来住店,就先找女人。有的干脆就把我手下的姑娘,包一个月。现在我手下就剩这几个了,差是差了点。不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的人还就喜欢丑女呢。” 格比逊没有说话。清月问道:“你说的‘国际佣兵等级赛’是什么?” 半老徐娘说道:“您二位还不知道?这是佣兵界的盛事,各国的佣兵都来叶城比武,确定名次,取得了好的名次,他们的雇佣费,就高了。” 清月点头道:“这样啊。” 格比逊插话道:“行了,行了。你走吧!这么美好的夜晚,全让你给破坏了!你手下那些姑娘,都是男扮女装的吧?丑死了!女儿长得这么丑,还想出来卖,想做全民岳父。我吐!我吐!” 半老徐娘只得悻悻走出门去。 格比逊哀叹道:“本来说来叶城玩,这倒好碰上什么佣兵大赛,把美女都抢光了。来的真不是时候啊。” 清月道:“明天看看去,到底是什么情况。” 第三十九章 国际佣兵等级赛 那嘉大陆盛行佣兵,有皇家佣兵、骑士佣兵、游侠佣兵等不同类型。游侠佣兵就类似保镖组织。为了确定这些游侠佣兵水平的高低,佣兵界的大佬成立了一个跨国组织“佣兵联合会”,主要的工作是评定佣兵水平高低,进而给出一个市场价格。很多有钱人,需要找保镖,找人办事,都会参考佣兵联合会提供的信息。 为了客观衡量佣兵的水平,佣兵联合会就三年一次,举办“国际佣兵等级赛”,地点一般是两国边界的一些大城市,今年轮到叶城。这项比赛分两个组,一个是团体组,一个是个人组。 团体组是让各知名佣兵团,一较高下。比如前十的雪狼佣兵团、血雨佣兵团、烈火佣兵团、残阳佣兵团、火焰佣兵团、刀剑佣兵团等等。佣兵界非常注重这项比赛,因为涉及整个佣兵团在那嘉大陆的声誉、市场价格。 个人组的比赛,是一些单个的游侠佣兵,用以确定自己水平。比赛结束后,佣兵联合会会颁发获奖证书,一般分十级。最高的是第十级,这一级的佣兵算得上是那嘉大陆的武术大师,有五人。往下是九级佣兵,整个那嘉大陆有十人。再往下八级佣兵有三十人。七级佣兵有一百人,六级佣兵有三百人。三年前,吉图曾经参加过这个比试,获得了六级佣兵的证书。 清月是头一次听说“国际佣兵等级赛”,很感兴趣,今天很早就起床了,要去看看佣兵打斗的盛事。 清月、格比逊带着兵器,并排走出酒店。路上果然有很多佣兵模样的人,正在往前走去,不用说他们都是去参加佣兵等级赛的。清月、格比逊跟着众人前行,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一个大操场。操场上已经站满了人。 清月往里挤了挤,原来里面围了三块比武场。看起来可以同时进行三场比武。比赛还没有开始,比武台前方有一个主席台模样的台子,已经坐了一些人。 等了一会,有一个老年人站到主席台前,喊道:“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台下的喧闹声,果然小了很多。 老人又说道:“三年一度的国际佣兵等级赛,就要开始了。大家都很兴奋,想看看三年来,江湖上又涌现出哪些优秀的佣兵、优秀的佣兵团体。我作为佣兵联合会的会长,这已经是第六次主持这样的比赛了。十多年来,我跟大家一起见证了佣兵界的风风雨雨。” 清月听旁边一个佣兵骂道:“林登这老不死的,竟然还活着,占着佣兵联合会会长的职位十几年了。也没见他有多厉害。”清月这才知道,讲话的老人名叫林登,是佣兵联合会的会长。 林登会长继续说道:“这次等级赛,在国际大都市叶城举行,下面请叶城城主阿兰公爵讲话。” 下面哗哗掌声。一个威武的中年人,走到前台,说道:“二十多年前,我跟各位一样,也满怀着做佣兵的渴望。我也参加过几次佣兵等级赛,最后获得了五级佣兵的证书。可以说,我的水平不如大家。新一届的国际佣兵等级赛,能够来叶城举办,这是我们叶城的光荣。我预祝大家在比赛中拿到自己理想的名次!做一个名震大陆的佣兵!” 林登又说道:“下面请刚多帝国国防副大臣魏科特讲话。” 一个老年人也站出来讲道:“我们刚多帝国,非常推崇佣兵。佣兵是那嘉大陆民族精神的象征!佣兵可以在那嘉大陆自由穿行,无论是刚多帝国,还是加多帝国,都给佣兵很大的荣誉。我期待大家不要辜负荣誉,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佣兵!” 接下来又是几个人讲话。清月听得有点烦了,没再仔细听。 后来林登又喊道:“这次比赛将长达十五天。前三天是团体组比赛,由各佣兵团一决高下。而后面十天是个人比赛,有兴趣的佣兵,现在报名也不晚!” 比赛马上就开始了。 中间最大的那块比武场上,已经站了十几位佣兵。他们分成两列,相对而立。佣兵中间,站了四个裁判。其中一位喊道:“第一场比赛由火焰佣兵团,对阵天地佣兵团。这是一场七对七的对决,参赛队员都拿着木刀或者木棍,上面都粘有油漆。比赛规则很简单,参赛者身上粘了三处油漆,就相当于三处伤口,等同阵亡,就将退出比赛。参赛六名队员全部阵亡的一方,即输!” 裁判一声令下,双方就打成一团。 清月也不知道哪些人是火焰佣兵团的,只看到双方厮杀猛烈,很快就有几名参赛者,在裁判的示意下,退出了战斗,他们前胸或肩头都中了刀剑,有油漆的痕迹。 清月发现,其中一方已经形成了六对四的局面。此时清月身边的几个佣兵议论道:“火焰佣兵团就是厉害,只损失了一人,而天地佣兵团已经减员三人,看来是要顶不住了。”话音刚落,天地佣兵团又一名队员被踢倒在地,连中三刀,退出战斗。 比武场上的形势已经明朗了,火焰佣兵团的六位佣兵围成了一个圈,把天地佣兵团的三名佣兵围在中间。但天地佣兵团的佣兵们没有屈服,其中一人大喊一声,冲了上去,想冲散对方的包围。 随即火焰佣兵团变换阵形,形成了三处二打一的局面。打着打着,天地佣兵团又有两人身中三刀,退出战斗。 局面已经明朗,火焰佣兵团六个佣兵,围住了天地佣兵团的最后一人。战斗已经没有了悬念。片刻之后,裁判宣布火焰佣兵团获胜。 清月这才看明白了比赛的情况,原来这是一种团体赛,模拟团体战斗的场面,每方都是七人,看哪一方能将对方消灭。 比赛的第二场又开始了,由南方佣兵团对阵血雨佣兵团,依然是七对七。 清月注意到,血雨佣兵团队员额头上都系着白丝带,双方七人,捉对厮杀,比武场上喊声大作。 旁边的佣兵又议论道:“血雨佣兵团的七人,多数水平一般,但是被称为‘血雨双侠’的文森、文特两兄弟,却水平极高,就算南方佣兵团的七个人打他们两个,都未必有胜算。” 另一个佣兵又说道:“南方佣兵团也不是傻子,你看他们都是派出了高手,对付文森、文特兄弟。这两兄弟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果然,清月也看出了门道。战斗开始不久,血雨佣兵团就被“击毙”了两人,天地佣兵团多出来的两个,迅速分别加入另外的战团,形成二打一的局面。 清月听身边佣兵议论道:“现在文森、文特兄弟都是一个打两个,都还不落下风。好!文森这小子就是厉害,竟然回手一剑,击杀了一个。现在一打一了。” 清月看到天地佣兵团也退出了一人。清月离比武场中心有三十多米,不太能看清文森的长相,只觉得他武艺确然不错,手中的剑越挥越快,对手疲于应对。突然文森轻身跃起,举剑朝对方头顶劈下,对方横剑来挡。两柄木剑相碰,文森势大力沉,竟然将对方的木剑劈断了,对方躲避不及,被一剑打在头顶,竟生生昏过去了。 场外观众连声叫好!裁判赶紧将受伤的队员拖出场地,现场有医生给他救治。 文森没有停歇,赶忙走起两步,朝另一个正在厮杀的对手走去。此人正打得欢,没有感觉到身后有强敌。文森不慌不忙,挥起木剑,打在对手背上。那人背上被打,“啊”的叫了一声,习惯性地回头,却又被打了一下。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就连中三下,退出了比赛。 现在血雨佣兵团剩下五人,南方佣兵团剩下四人。看起来血雨佣兵团有了优势。文森越战越勇,又在单挑一人,此人知道文森的厉害,且战且退,不跟文森硬碰硬。但文森却追着他打。在追打过程中,文森的剑两次打中了他。 清月正看得津津有味,格比逊推了推清月,说道:“打来打去,没啥劲,不如现在回去了。回去吃顿好的。” 清月摆摆手,说道:“再看看吧。” “看啥啊?早上都没吃早饭,现在饿呀。”说着格比逊拉着清月往外走。 清月无奈,只得跟着格比逊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比武场,真是意犹未尽。 第四十章 星象学家李问星 清月、格比逊二人从比武场退出,穿过街道,回到了酒店。 正是午饭时间,酒店大厅人声鼎沸,有不少人正在吃饭。 格比逊挑了一张桌子坐下。清月把红武士剑斜着放在桌子上,也坐了下来,准备吃饭。店小二见客人来了,连忙来招呼,格比逊说道:“很饿啊,有什么好菜,你推荐推荐。”店小二介绍了本店的几个特色菜。格比逊大手一挥,说道:“赶紧上菜!” 没等多久,菜就一道一道上来。清月对这些珍馐美味,极为喜爱,吃得没停嘴。“客官,水煮鱼端上来了。”店小二双手端着一大盆鱼,弯着腰把盆放在桌子上,不经意间身体碰到了清月的红武士剑。 红武士剑斜放在桌子上,剑柄处微微超出桌沿。店小二的衣服正好挂着了剑柄,一退身,竟将剑带了出来。咣啷一声,红武士剑掉在地上,剑身也从剑鞘中,出了一大截。 店小二见状,连忙要去捡起。清月说道:“不妨事,我来吧。”店小二只好退去。清月捡起红武士剑,将剑拔出,上下仔细看了看,剑身和剑鞘都没有摔坏,只是粘了些尘土,清月用手擦了擦,又哐一声把剑插入剑鞘,放在桌上。 清月正要继续吃饭。只听旁边桌子上吃饭的一人,兴奋地问道:“不错啊,你这剑竟然会亮灯。”清月抬头望去,只见那人眉清目秀,戴着学士帽,体质偏弱,斯斯文文的样子。 清月还未答话,那人竟大大方方走过来,笑吟吟说道:“这位兄弟,你这剑能让我看看吗?剑柄竟然会亮灯。”不等清月说话,那人就从桌子上拿起剑,直接拔了出来了,盯着剑柄的小红灯看。 清月颇有些不快,心道:“这人怎么这样?随便动人家东西。”正要说话。 那人又说道:“你这剑绝对是宝剑,我虽然不太懂剑,但你剑柄处的小灯,绝对不是平常之物。”说着,他又把剑插入剑鞘,盯着熄灭的小灯,说道:“你看,你这小灯是感应的,剑拔出来会亮,插进去就熄灭。以我十几年炼丹的经验来看,这绝非普通之物。” 清月一听“炼丹”二字,知道眼前的人,应该是个炼丹师,就回道:“你错了!我这小灯是一种月光石,只是会发出荧光而已,没什么稀奇的。” 那人还是盯着剑柄,连看都没看清月一眼,继续说道:“不可能,月光石发出的是荧光,只有黑暗中才会比较亮。现在是白天,月光石在白天是看不到光亮的。” 清月被反驳得无话可说,只得强辩道:“谁知道呢。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那人这才把目光从红武士剑上挪开,看了看清月和格比逊,说道:“二位兄弟,咱们真是有缘。我叫李问星,是刚多国人,专门研究炼丹学,也研究点星象学。我准备到加多国首都去访学。这次是经过叶城,能认识二位,实在是幸会!幸会!” 清月也说道:“幸会!幸会!” 李问星又问道:“兄弟,你这剑是宝物啊,在哪里买的?” 清月撒谎道:“是我以前做佣兵,在一次战斗中缴获的。” “缴获的?”李问星继续盯着剑柄看,颇多疑惑。 格比逊比较热情好客,说道:“别盯着剑看了,我叫格比逊,李兄,你就坐下跟我们一起吃饭吧。” 清月也说道:“李兄,能不能先放下剑,先吃饭?” 李问星还是没有放下剑,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锤子,准备敲打剑柄。 清月见状,忙制止道:“大哥,你别拿锤子敲啊,会坏的。” 李问星这才反应过来,窘迫地笑了笑:“哈哈,不好意思。我喜欢研究东西,看到你这宝剑,情不自禁,想拆开来看看。哈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说着把剑递还给了清月。 清月接过宝剑,放到桌子另一边,继续低头吃饭。 李问星把自己的碗筷拿了过来,搬凳子坐下。又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往嘴里塞,边吃边问道:“还不知道二位兄弟的姓名。” “我叫清月,就是叶城附近的德岭村人。” “我叫格比逊,也是德岭村人。” 李问星说道:“你二位是来参加佣兵大赛的吧?你们有这么好的宝剑,武艺应该很好。” 格比逊笑道:“那当然。几个月前,我们还剿灭了一伙土匪。我一个人就杀了三个土匪。我要是参加这个佣兵比赛,再怎么能考个二级佣兵。” 清月问道:“李兄,你的武艺如何?” 李问星摸了摸后脑勺,笑道:“我嘛,不像二位。我是个炼丹师,不会武艺。” 格比逊眨了眨眼睛,道:“炼丹师?听说是个不错的职业,你们主要干啥?” 李问星解释道:“炼丹啊,炼各种药物。不过我学的比较杂,我对满天的星星,很感兴趣,研究比较多。” 格比逊听了,一拍桌子,高声道:“星星?唉?清月你不是也很喜欢研究星星吗?你们两个可以讨论讨论。” 清月没说话。 李问星笑道:“是啊。星星是很值得研究的。十五年前,当我十二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看夜空,看到一颗流星划过,那么美那么明亮,从此我就迷上了星空。我本来名字叫李文从。后来改名叫‘李问星’,我就是要问一问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多少颗,到底是怎么样的。” 清月看了看李问星兴奋的脸庞,心道:“不知道他对星空,知道多少。” 这时格比逊说道:“各位快吃,吃完了你们到房间里详细谈。” 三人都低头猛吃了一阵,把盘中菜,一扫而光。 吃过饭,三人上楼。 原来李问星也住在二楼,离清月格比逊的房间,只隔了三个门。 格比逊邀请道:“李兄,到我们房间坐坐,聊聊天。” 李问星答道:“恭敬不如从命!”说着就跟着清月走进房间。 三人坐定,又继续聊了起来。 李问星继续说道:“要说起这个星空,我研究了十多年,有很多发现。”说着从包里,掏出个小本子,打开,摊在桌上。 清月看了看,上面画中很多点。 “这是我画的星星。”李问星解释说:“都是按照真实的星空画的。” “嗯,画得不错。”清月赞扬道。 李问星用手指了指小本子上的一处,说:“你看这里四颗星连城了一条直线。我就想不明白,怎么就这么巧,四颗星排成了一条直线。” 清月以前并没有仔细看过夜空,一时想不起,天空中何处有这种“四星成线”,只应和道:“是啊?为啥会排成一条直线。” 李问星又指了指另一处,说道:“你看这颗星,我观察它五六年了。每年它的位置都会变动。这说明了什么?” 格比逊也应和道:“是啊?说明了什么?” 李问星站起身,拍了拍桌子说道:“这说明它会动啊!” “会动?可是这有什么奇怪的呢?”格比逊不解。 李问星撑大了嗓门,说道:“这还不奇怪?一颗星星在天上会动。这还不奇怪?它在天上动来动去,每年都有固定的线路。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神仙在移动它。另一种是它没动,我们在动。” “我们在动?”格比逊更加疑惑。 李问星狡黠一笑,说道:“你们可得帮我保密。这可是我的独家研究成果。我认为,我们那嘉大陆漂浮在大海上,我们像船一样在海上飘来飘去,星星没动,是我们在动。” 格比逊睁大眼睛,望着李问星:“你疯了吧?那嘉大陆在移动?” 清月也望向李问星,说道:“太夸张了吧?我们在动?” 李问星摆出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叹道:“你们两个完全不懂天空的奥秘,我研究了十多年,岂是随便说说。” 清月问道:“那你对月亮怎么看?大月亮上的各种小光点是什么?” 李问星笑道:“贤弟,你这算问对人了。我研究月亮也很多年了,大月亮上的光点确实很奇怪,有时有,有时没有。我连续进行了七年的记录。”说着李问星从背包里拿着另一个小本子,摊开在桌面上。 清月看到上面画着圆圆的月亮,有一格一格的线,划过月亮。 李问星说道:“你们看这是我这七年观察大月亮的汇总。大家看大月亮上的光点,不稳定,但是区域相对固定。有的地方从来没有过光点。而有光点的地方,虽不稳定,但也有规律可循。这说明了什么?” 格比逊也重复道:“这说明了什么?” 李问星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露。你们注意到没?另外两个小月亮上,没有光点。这说明了什么?” 格比逊又重复道:“这说明了什么?” 李问星笑道:“这说明大月亮跟小月亮不同。那光点不是偶然产生的。有可能是自然产生的大火。也有可能……”李问星不再往下说了。 清月接上道:“难道月亮上住着神仙?” 李问星看了清月一眼,说道:“有可能。我看那些光点,有可能是月亮上的灯。有时开灯,有时关灯,这才看起来不规律。” 格比逊瞪大眼睛道:“小时候我就听人说,月亮上住着神仙。好像也没啥奇怪的。神仙嘛,就是比我们凡人要厉害。” 李问星又摇了摇头,说道:“可问题是,为什么两颗小月亮上没有光点?难道神仙只居住在大月亮?那小月亮上住着什么?” 三个人就这么聊到了晚上。格比逊觉得大长见识。而清月也觉得李问星懂得很多,有些事可以慢慢启发他。 夜幕越来越黑,李问星还是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突然说:“走!咱们到外面看看。” “看什么?”格比逊惊问道。 “看星星!” 第四十一章 兰洁儿 三人走出酒店,到了店前的马路上。此时街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沿街都是夜市。晚风吹来,颇为凉爽。 李问星继续说道:“这十多年来,我每天晚上都要观察星星,观察月亮。”说着,指了指天空:“你们看那处明亮的星星,一共七颗,形成了一个半圆的弧形,我观察了很多年,他们的位置从未变过。” 清月也抬头望天,今夜蒂姆星隐现,天空只有一个小小的缺月挂在北角。 “既然这几颗星都不动,那说明了什么?”李问星问道。 格比逊抢答:“我知道,这说明了咱们那嘉大陆在动。” 李问星摇了摇头,笑道:“你又错了!这些星星不动,应该说明我们也没动。如果他们没动,我们怎么会动呢?” 格比逊委屈道:“李兄,你一会说我们动,一会说我们不动。你消遣我呢?你给个确切的说法,我们到底是动还是不动?” “不瞒二位,这也是我特别奇怪的。天上的三颗月亮是动的,有的星星也是动的。但大部分星星明显是不动的。这就很让人疑惑。天空中的星星到底是如何存在!”李问星说道。 格比逊听后,拍了拍清月的肩:“清月,你倒是说话呀。你平时不也经常说星星月亮的事吗?今天遇到行家了,怎么不说话?” 清月被格比逊一催促,正要说话。只听李问星说道:“清月兄,借你宝剑一用。”清月 忙将宝剑递过。 李问星哐啷一声把宝剑拔出,说道:“你们看这剑柄处的小亮光,在白天很不明显,但是在黑夜还是比较亮的。它能亮,说明了什么?” 清月不自觉重复道:“说明了什么?” 李问星不紧不慢地说:“就像我们点一盏油灯,里面有火,才会亮。火是世界的本源 之一。太阳上有火,月亮上也有火。这说明你的剑柄内部有火。我需要拆开来看看,才能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火。” 清月瞪大眼,推辞道:“这个还是不用了吧。拆开来,就坏掉了。” 李问星尴尬一笑:“你得有为学问牺牲的精神嘛!” 清月无语。 李问星继续说道:“依我看,你这把剑很不简单。能在剑柄做出一盏小灯,这就非常精巧。一般的工匠是做不出来的。” 清月心道:“你还真是识货。”不过嘴上却说:“哪这么复杂?就一块会发光的石头而已。” 李问星正色道:“你又错了!凡事皆有因缘,灯不会无缘无故亮,得有灯油。灯油烧完了,就熄灭了。你这把剑肯定也得有灯油一样的东西。有吗?” 清月答道:“没有吧?一直就这样,有四五年了。” 李问星:“这就有问题啊。哪有不需要灯油,能够亮四五年的灯?” 格比逊也应和道:“李兄说的有道理,这剑不同寻常,端的是宝物。” 三人聊了会,感到有点饿。格比逊提议找地方吃饭。 叶城的夜晚,浪漫而温馨,到处都是夜市,以卖吃的为主。 三人走到一处摊子,卖的是烧烤。老板迅速过来招呼:“三位要吃点什么?我们家的烧烤是叶城最好的。有烤肉,烤菜,各种熟食。您几位要点什么?” 三人坐下。格比逊道:“清月,你去点菜吧,点些烤肉,味道十足。” 清月站起身,走到七八米外的烤肉摊子上点菜。 这边格比逊与李问星坐在马路旁的桌子旁等着。 格比逊说道:“在马路边吃烧烤,一边吃,一边看街上的美女,叶城人真会享受啊。今天要喝些酒,咱们一醉方休。” 此时李问星还在盯着红武士剑看,他把剑拔了出来,盯着剑柄看。一边看,还一边自言自语;“这个灯确实比较奇异。” 格比逊朝不远处的清月喊道:“清月,点多些,再点些酒。” 清月回头答应了一声,继续点烤串。 李问星把宝剑插入剑鞘,又随即拔出,如此重复了十多次,并说道:“你看,这剑只要进了剑鞘,灯就灭。拔出来,就亮。插拔之间,不断变换。” 李问星把剑柄搞得一闪一灭,在夜晚特别显眼。路边走过的人,也有不少聚拢来看是什么东西。李问星完全没注意到,他身边已经围了一圈人。 格比逊看叶城的人都来看这把剑,心内挺得意,面带笑容看着大家。 这时突然一个女声惊叫道:“你这剑,是哪里来的?”说着一把从李问星手中把剑抢了过去。李问星一直盯着剑看,没反应过来,这才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女子,自己并不认识。李问星正要说话。 女子又喝道:“这剑明明是我的,你竟敢偷东西?” 李问星惊讶道:“我偷东西?你在大马路上说别人的剑是你的。你可有证据?” 女子对身边另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说道:“快去叫治安官过来,把他们两个抓起来。” 李问星怒道:“怕什么?明人不做暗事,这明明是清月的剑,怎么会是你的?”说着李 问星看了看格比逊,发现格比逊正面带迷惘地看着自己。李问星问道:“把清月叫过来!有人抢他的剑。” 格比逊大喊道:“清月!清月!”这才发现,刚刚在烧烤摊子点菜的清月,早已不见了。格比逊挠了挠头,尴尬地说道:“他好像走了。” “走了?你们两个骗子!”女子大怒道。 李问星也回头看了看烧烤摊子,清月果然不见了。李问星心里咯噔一下,疑惑道:“不会这把剑,真是清月偷的吧?” 格比逊看对方是个女子,准备上前抢剑,往前走了几步。 女子看出了格比逊的意图,大喊道:“怎么?你还敢对我动粗吗?你也不看看这是哪里,我是谁。” 旁边有认识她的人,轻声说道:“你们两个惨了,她是叶城公爵的女儿兰洁儿。” 格比逊、李问星两个人对了对眼色,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过了不多久,治安官带着一小队佣兵来了。 女子一见治安官,就告状道:“治安官,这两个小偷偷了我的剑。” 李问星正要争辩,自己没偷。只听格比逊叫道:“吉图哥,我没偷。” 治安官楞了一下,看了看格比逊,问道:“格比逊,你怎么在这?还偷兰洁儿小姐的东西?” 原来吉图在明王山剿匪之后,被叶城公爵升任了叶城一个区的治安官,正好管理这片夜市。 吉图问道:“小姐,他们偷了你什么?” 兰洁儿递过手中的剑,说道:“他们偷了我的剑。” 吉图接过剑,看了看,觉得有些熟悉,正要说话。格比逊说道:“这剑是清月的。这女的非说是她的。” 兰洁儿怒道;“你说的清月,是不是一个眼睛有点红的野人?” 吉图答道:“正是。这剑是他偷了你的吗?” 兰洁儿脸色略异,不过晚间无人看出。“当然是我的!现在把他抓起来,一问便知。”兰洁儿斩钉截铁地说。 吉图问格比逊道:“清月哪里去了?” 格比逊说道:“他刚刚还在这里点烤串。突然就不见了。” “不见了?跑了呗。偷我的东西,他还敢来见我?”兰洁儿怒道。 吉图定了定,问格比逊道:“你把今天事情的经过给我说说。” 格比逊娓娓道来:“上次剿匪之后,我跟清月在村里呆着无聊。昨天刚刚来叶城玩。今天中午认识了这个星象学家李问星。我们聊了很久,刚刚出来吃东西,清月到那里去点菜。我跟李问星坐在这里,李问星对清月的剑很感兴趣,拿出来看。没想到就碰到这个不讲理的女的。” “我不讲理?你们几个等着坐牢吧。”兰洁儿情绪激动。 吉图说道:“兰姐儿小姐,先不要发怒。这几个人是我的朋友,我会把事情问清楚的。”又转头对格比逊说;“那清月现在哪里去了?你们住哪里?” 格比逊回道:“我们住在前面不远处的叶城商务酒店。” 吉图又问:“清月,会不会回酒店了?” 格比逊:“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过会,他会回酒店。” 吉图思考片刻,对兰洁儿说道:“兰洁儿小姐,偷剑的人是在下的朋友。他可能过会 会回酒店。不如你先回去,我先押着他们两个回治安厅,明天抓到了偷剑的人,再向你汇报。” 兰洁儿满意道:“就这么办。今晚一定要抓到偷我剑的野人,明天我要亲自打他一顿!” 吉图答道:“小姐请回!剑你也先拿着。”说着就把剑递给了兰洁儿。 兰洁儿接过剑,转身就走了。 格比逊看着兰洁儿的背影,说道:“果然是个泼妇。清月的剑,她偏说是她的。这不是有病吗?从去年夏天到现在,清月一直拿着这把剑,怎么会是她的呢?” 吉图说道:“等找到清月,再说吧。格比逊,你带我去酒店找清月。” 第四十二章 清月挨掐 吉图带着佣兵队伍,押着格比逊、李问星,往叶城商务酒店方向走去。走了不久,兰洁儿竟追了上来,身边还带了七八个家丁。 兰洁儿对吉图说道:“治安官,这些家丁半年前随我在边界森林里遇到了那个红眼野人。他们可以作证,当时这把剑是我的,后来被那个野人偷了!” 家丁纷纷说道:“是的!当时那个野人杀了小姐的狗,就把剑陪给了小姐。但是第二天这把剑无缘无故不见了,肯定是那个野人趁小姐休息,把小姐的剑偷了。” 吉图听了,有点疑惑,说道:“既然如此,这把剑最初是清月的吧?” 兰洁儿抢白道;“不错!最开始剑是他的,但他赔给我了。他杀了我的名贵刚多猎犬,自然要把剑赔给我。不赔给我,那天他就别想走出森林。” 吉图也对清月的经历有疑惑,就问道;“兰洁儿小姐,清月算是我的弟弟。他失踪了很多年,去年夏天突然回来,就拿着这把剑。你碰到他的时候,是在哪里?他在干什么?” 兰洁儿作思考状:“就在靠近叶城边界的森林,那里有我家的避暑庄园,我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白天进森林打猎。就遇到了那个野人,他穿得破破烂烂,就是有这把宝剑。” 吉图不解道:“据我所知,清月的武功高强,十个人都奈何不了他。你们怎么可能制服他呢?” 兰洁儿说道:“他武功是很厉害,我的三头刚多猎犬,就是被他杀的。不过他在森林里迷路了,一直跟着我们才找到大路。” 吉图说道:“我这个弟弟挺奇怪的。好吧。我们一起去酒店找他。” 兰洁儿摩拳擦掌道:“好!我特意带人来了,今天要揍他一顿!” 说着,一行二十多人,就来到了叶城商务酒店。 在门口处,吉图对格比逊说道:“如果清月在房间,你去把他叫下来!” 格比逊很不情愿,迟迟不动。 兰洁儿见状,喝道:“不去是吧?我带人上去,直接把他绑起来。” 格比逊无奈,只得走进店里。上楼敲门。 里面喊道:“谁?”是清月的声音。 格比逊喊道:“清月出来吧,吉图哥在楼下等你,还有那个女的,竟然是叶城公爵的女儿,说你偷了她的剑。” 清月把门打开,说道:“麻烦了!这个女的是个悍妇。我得赶紧逃。” 清月正准备逃,被格比逊一把拉住胳膊,说:“逃哪?吉图哥就在楼下,他是叶城的治安官。不会让你吃亏的。” 清月说道:“你不知道,我跟那个女的有些恩怨。她非把我宰了不可!” 格比逊说道:“谁叫你惹叶城公爵的女儿?你小子,平时一声不吭。趁人家睡着了,跑到人家房间偷东西,你没非礼她吧?这女的挺漂亮的,胸挺大啊。你没摸过吧?” “呸!摸她?她那悍妇的样子,谁看了不讨厌?”清月叹道。 格比逊笑道:“待会下楼了,估计她会把你吃了。哈哈。” 清月不语,就随着格比逊往外走。 此时酒店门口灯火通明,除了吉图等人,还站了上百个路人,大家都在看热闹。连一些要参加佣兵比赛的佣兵,也围过来看热闹。 清月出了门,看到吉图正站在人群中间。吉图旁边正站着那个女子。只见她穿着一件水绿色的春衫,梳着鬟髻,手上拿着红武士剑,正柳眉倒竖,盯着自己。 清月把脸略转了转,避开女子的目光,又感觉她灼热的目光射在自己身上火辣辣的。清月连忙退了退身,躲到格比逊身后,一幅做错了事的样子。 吉图问道:“清月,兰洁儿小姐说你偷了他的剑。可有此事?” 清月解释道:“剑本来是我的——” 兰洁儿怒道:“是你的?你再说一遍”说着走到清月面前,扬起手,一巴掌就要打在清月脸上。 清月身手敏捷,斜身一躲,躲过了这巴掌。 “你还敢躲?”兰洁儿怒道:“治安官,先把他绑起来再说。” 吉图也没办法,只得说道:“清月,只能暂且委屈你了。”说着命人将清月双手绑住。 兰洁儿见清月被绑住了,笑道:“敢得罪本小姐的人,还不多呢。先打你两个巴掌再说。”说着左右开弓,打了清月两个巴掌。 清月只得吃了哑巴亏。兰洁儿还不解气,又踢了清月一脚。 清月老老实实得挨着,一声都不吭。 兰洁儿说道:“你不出声,不疼是吧?好!本小姐叫你知道厉害。把手伸出来!” 清月乖乖的把手伸出来,兰洁儿扬起左手,按在清月手背上,开始掐清月的肉。清月这种久经历练的武士,根本不怕打,但是怕掐。钻心的痛,随着兰洁儿的用力,让清月站立不安,终于“哎呀,哎呀”叫了出来。 兰洁儿见清月疼痛难耐,终于嫣然一笑,道:“知道痛了吧?敢偷我东西。” 清月头一次见到灿如夏花的笑,这笑竟穿过距离,直达内心。清月感到有一股暖流,在内心悄悄涌动。清月看着兰洁儿淡雅的脸庞,他的心砰砰直跳。 这时兰洁儿已经解气了,说道:“看你可怜,不再打你了。” 吉图打圆场道:“兰洁儿小姐,我现在把清月带到治安厅关起来,明天再审吧。” 兰洁儿道:“好!刚刚两个巴掌解气!他竟敢趁我睡着了偷我的剑。当时剑就放在我手边,你个坏人还无法无天了!我差一点被你非礼了!” 清月忙接口道:“我没有非礼你?” “你个**,你还敢说‘非礼’两个字?你信不信,我再打你几个巴掌?”兰洁儿怒道。 清月低下头,不再说话。 兰洁儿跟着吉图等人到治安亭,看着吉图把清月、格比逊、李问星三人关进牢狱中,才离开。 等兰洁儿离开了,吉图打开牢门,说道:“今晚你们三个就委屈下吧。” 格比逊说道:“吉图哥,我们有点饿,能不能买点吃的。” 吉图忙安排人,给他们买点吃的。三个人吃了起来。 吉图也离开了,牢里就剩下他们三人。 这时格比逊说道:“那女的不错,长的很漂亮,身材又好。果然是公爵的女儿。” 清月骂道:“漂亮啥?悍妇!以后谁敢娶她?她还不把老公打死?” 李问星也说道:“你这把剑是宝剑,难怪公爵女儿会看上这把剑。” 清月忙致歉道:“李兄,对不起。连累你坐牢了。” 李问星摆手道:“不妨事,明天应该会放我跟格比逊。至于你就不好说了。你小心点,那个女人厉害着呢。” 三人在监狱中又聊了很久,午夜过后才睡着。 第二天上午,汤秀、米扬听说清月、格比逊被关在治安厅,都来看望。汤秀也在治安亭工作,是吉图的直接下属,只是昨晚不值班。而米扬还在佣兵团任职。 米扬隔着监狱栏杆,问清月道:“你们怎么会来叶城?来了也不找我们。” 格比逊说道:“我们才刚到,心想先玩几天再找你们。谁知就遭了这牢狱之灾。” 米扬又问道:“清月,你的剑当真是偷了兰洁儿小姐的?” 清月说道:“剑本来是我的,他的猎犬在森林追着我咬,我杀了几只。她要我用剑赔。我没办法,只能先把剑赔给她,晚上趁她睡着了,再拿回来。” 汤秀笑道:“你偷剑的时候,没摸她一把?他的屁股挺翘的,摸下试试。” 李问星插话道:“老虎屁股哪能随便摸。” 汤秀看着李问星,问道;“你是?” 李问星答道:“我叫李问星,是个炼丹学家,是清月、格比逊的朋友。” 格比逊说道:“汤秀哥说的好!那个女的身材那么好,下次争取摸下。” 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监狱中回荡着阵阵淫笑。这些青年佣兵们,最喜欢的话题无疑就是女人。 这时吉图也走了进来,说道:“你们笑什么呢?”众人不再说话。 吉图道:“公爵要在府里审你们的案子。我已经告诉公爵了,清月是剿灭明王山土匪的功臣。我们现在去公爵府吧。” 清月问道:“公爵不会要我的命吧?” 吉图道:“不会,不会。公爵早就听说是你杀了独眼兽,早就想见你。这次应该会放了你,不过你的剑是要不回来了。兰洁儿小姐好像对那把剑特别喜欢。” 说着吉图就让手下佣兵打开牢门,押着清月、格比逊、李问星三人,朝叶城公爵府走去。 第四十三章 审问清月 叶城公爵府位于叶城的中心地带,公爵府被十米高的大墙围绕。清月等人走到公爵府门口,不禁被公爵府的气势所震慑。 李问星叹道:“叶城公爵府果然气势不凡。我走遍南北,这是头一次进如此豪宅。壮哉!壮哉!” 门口守卫的佣兵看到吉图押着犯人到来,连忙开门,说道:“吉图长官,公爵正在议事厅等着你。” 吉图略一点头,就押着清月等人走进大门。 大门内是一个广大的庭院,庭院中间是一座几十米高的假山。吉图众人绕过假山,才看到假山后面是一个不大的池塘,议事厅就在池塘边。 吉图押着清月走入议事厅,此时叶城公爵正坐在议事厅上首。 清月发现议事厅上除了卫兵,还坐着七八人。兰洁儿也赫然在座。清月看了坐在中间的叶城公爵,发现他形貌伟岸,很有公爵的派头。公爵正与旁边的人在商议着什么。 吉图禀报道:“公爵阁下,清月已经带来了,就是他杀毙了独眼兽。” 公爵一听,停下说话,正色看了看清月,又看了兰洁儿一眼,说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讲讲你怎么杀掉独眼兽的吧?我听吉图说,你晚上的视力特别好,几次都是你趁夜袭击土匪。” 清月鞠了一躬,说道:“感谢公爵关心!我天生晚上能看清东西,上次剿匪确实有过几次夜间行动。” 清月还未说完,兰洁儿打断道:“怪不得你可以偷我的剑,原来你晚上还能看清东西。你还真是个适合做小偷的人才。” 清月被兰洁儿说的脸色微红,轻声道:“我不是小偷!我不是小偷!” 公爵拿起身旁桌子上的红武士剑,问道:“你这把剑是哪里来的?在坐的特里斯团长,西姆林幕僚长都是见多识广之人,大家谁也没见过你这种剑。奇异之处是剑身拔出,就会亮灯。” 清月编故事道:“我这剑叫斩龙剑,是我在刚多国做佣兵时,在一次执行任务中找到的。” “斩龙剑?”公爵身旁坐着的一人说道;“我怎么闻所未闻?而且我也曾走遍刚多国,从未听说过斩龙剑?” 吉图在清月身边轻身道:“这是叶城佣兵团团长特里斯。” 清月忙解释道:“特里斯团长,您说的是。我也是执行任务中,偶然得到的。” 公爵身旁另一人又说道:“那么是在刚多国的哪个省找到的?” 吉图轻声说,这是幕僚长西姆林。 清月被问的一时语塞,他根本没去过刚多国,根本说不上地名,只得胡编道:“这是我少年时期,跟着一些刚多国的佣兵执行任务,我也不知道是在哪里。只记得是在一座山中。” 西姆林又问道:“你是跟着哪些佣兵?把名字说来听听,说不定我们认识。” 清月抓耳挠腮,又编道:“都不太知名,说出来您也不一定知道。” 兰洁儿喝道:“看你这窘迫的样子,就知道你在说谎。快说!你到底从哪里偷来的?” 公爵开口道:“不过就算是偷的,也得有个地方有啊。据我所知,刚多国并没有这样的剑。清月,你年纪不大,还是从实说来,不要蒙蔽本公爵。” 清月争辩道:“确实是我在执行任务时捡的。我没有说谎。” 西姆林逼问道:“在哪里捡的?我把剑给叶城最出名的铁匠看了,他告诉我这并不是铁。跟铁的重量不一样,比铁要硬,而且不生锈。怀疑是天上掉下来的九天玄铁。你这可不是一般的宝剑。” 这时另一人插话道:“会不会是古代传下来的的宝剑?或者是天上神仙的剑?”说话的是公爵的家庭教师、清客文人德夫,他喜欢研究神秘事物。 西姆林道:“神仙之说,本是无稽之谈。清月一个二十岁的少年,怎么能弄到神仙的剑?” 兰洁儿若有所悟,说道:“治安官昨晚不是说,这个清月曾经失踪了很多年吗?会不会跟这把剑有关?” 众人目光一齐望向吉图。吉图解释道:“我这位清月小弟,跟我是一个村的。我记得他小时候体弱多病,经常做噩梦,总说梦到一个老头。后来他十四岁的时候,离开家去找爷爷,从此就失踪了。这件事我印象很深。因为他失踪的第二天,我就跟着村里人去找他。我问到一个外村人,说看到清月走进了边界森林。不过从此他就没了影踪,直到去年夏天突然回来,还拿着这把剑。他回来的时候,兰洁儿小姐也碰到他了。” 兰洁儿一拍额头,道:“噢,是的!我碰到他了,他穿得破破烂烂。看起来衣服很小,根本不合身。像小孩子的衣服?” 德夫说道:“难道清月进森林以后,遇到神仙了?” 这个说法一时让在场的人面面相觑,都盯着清月,大厅内气氛有些尴尬。 最后吉图也说道:“清月,你还是把你失踪那几年的事情,告诉大家吧。你这把剑绝不是刚多国的剑,更不可能是加多国的剑。而且你小时候不会武功,肯定有人教了你。” 清月委屈道:“吉图哥,连你也不信我吗?我确确实实跟着佣兵去了加多国,跟着他们执行任务。” 德夫说道:“照理说,边界森林在几十年前,都是军营,不会有什么神仙。难道最近几十年罕无人迹,所以有些神仙在森林深处居住?” 众人被德夫说得毛骨悚然。 兰洁儿道:“别说啦!我再也不敢用这把剑了!别是鬼剑,剑上不会沾着鬼血吧?” 这时李问星也插话了,他说道:“诸位大人,依在下之见。神仙未必就不存在,但这剑也未必就是神仙的?我仔细研究过剑身,最奇怪的就是剑柄的灯,会一闪一亮。如果我们技术再先进些,造成这样一把剑并不难。” 公爵望向李问星,说道:“你是?” 李问星鞠躬道;“回公爵,我叫李问星,是刚多国的炼丹师。我也很奇怪这把剑。可是清月兄也说不清这把剑的来历。” 德夫又说道:“会不会是神仙把这位清月给迷昏了,然后在睡梦中教了他了武功?再给了他这把剑。” 兰洁儿皱眉问道:“德夫叔叔,你怎么越说越玄乎?怪吓人的?” 德夫笑道:“天地之大,岂是你我的智商可以穷尽的?我一直研究各种古老传说。我看这剑绝非普通。” 清月见大家都往神仙上扯,尤其是德夫说得有鼻子有眼,便说道:“各位大人,这剑真是我在执行任务中找到的。也许确实是古代流传下的宝剑。但我找到的时候,并未太多注意。后来一直随身带着,并没有觉得有何特殊。” 西姆林说道:“还不特殊?剑柄会亮灯。你再给我找一把这样的剑出来。” 清月轻描淡写道:“就是一块会亮的石头,有何奇怪?” “哦!我明白了!”吉图一声大喊。 “怎么了?吉图?”公爵问道。众人也都望向吉图。 吉图道:“刚刚我介绍清月的时候,有一点忘说了。清月并不是我们德岭村人。我们德岭村的博纳姆老人,有一次深夜赶路,在路边听到清月哭声,就把清月捡了回来。当时清月还在襁褓之中。博纳姆老人是盲人,所以他没注意看包着清月的布。我记得小时候我父亲曾说,包着清月的布,不是普通的布。” 众人听了,都有点明白了。 德夫说道:“事情很清楚了。清月说不定是神仙的后代,被送到我们这的。等他长大了,神仙就借机把剑给他,也可能是睡梦中传了清月武功。” 清月哈哈大笑:“大人,您说的,怎么像神话啊?” 德夫又说道:“他失踪的那几年,我看是神仙把他带走了。” “哎呀!我明白了!”议事厅中又一人大喊道。 众人都被这一惊一乍,搞得毛骨悚然。公爵道:“有话快说,别一惊一乍。吓死人了。” 米扬从吉图身后走前一步道:“不瞒各位大人,我跟清月从小一起长大,并未觉得他有怪异之处。只是前一段,我们一起骑马去剿灭土匪。那天晚上我把马缰绳递给清月,清月竟然说自己不会骑马。可是佣兵怎么不会骑马呢?”米扬一边说,一边转向清月。 这场面有点像针对清月的批斗会,你一句,我一句,都想把清月说成神仙。 清月道:“我确实没骑过马,我做的是步兵。” 德夫道:“如此看来,清月的身世来历疑点重重。不过话说回来,假设清月是神仙的后代,为何神仙跟我们人类,没有区别?古书上的神仙都是法力高强?我看这位清月倒是很普通。” 清月作无辜状:“是的,我没有任何法力。大家都想多了。我要是神仙的后代,怎么会在乡下生活十几年?” 德夫道:“这不一定!各位想想,假设你是清月的父母,你怎么会把一个男孩抛弃呢?清月并无疾病,并无身体残缺。这里面有问题。” 清月说道:“我也很想知道我父母是谁。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去哪里找?” 德夫问吉图道:“吉图,你们村里人把清月抱养的时候,他身上有什么信物没有?” 吉图回忆道:“没有!他就是被一块布包着。” 德夫摇头道:“要是能看看这块布就好了。” 吉图回说:“二十年过去了,现在去哪里找?” 众人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最后公爵道:“清月啊。这把剑就暂时由兰洁儿保管吧。” 兰洁儿听了竟没有接受,拒绝道:“我不要了!这剑说不定是鬼剑,不祥之兆。” 公爵沉默不语,思考片刻后说道:“好吧!清月你就拿着这把剑吧。不过你杀死了兰洁儿的猎犬,这个得赔钱。这样吧,你就在吉图手下做佣兵,做两年吧。两年期间,没有薪水。不过两年后,你就自由了!” 清月连忙鞠躬道:“谢谢公爵!谢谢!” 最后公爵说道:“清月,你的武功到底如何,我们大家想看看。这样吧,你报名参加佣兵等级大赛。看你能考到几级。” 清月答道:“是!” 第四十四章 初制火药 从公爵府出来,清月、格比逊、李问星三人如释重负。 吉图说道:“走吧。我们一块去吃顿好的。为清月、格比逊接风。” 众人到一家酒店坐定。 清月问道:“吉图哥,参加佣兵等级大赛,有什么规则吗?” 吉图道:“规则倒是很简单,就是一对一对打。最后获胜的第一名,就自动成为八级佣兵。第二、三、四名是七级佣兵。第五至十名是六级佣兵。第十至二十名是五级佣兵。” 清月问道:“那我大概能考到几级?” 吉图道:“我当初考了个六级,你应该也是六级。” 众人正说着,店小二把菜一一端了上来,众人觥筹交错,互相敬酒,好不热闹。 酒过三巡。格比逊已喝得满面通红,问道:“汤秀,你不是说叶城有很多娱乐场所吗?怎么这的姑娘都很丑啊?” 汤秀呵呵一笑:“你没去对地方吧?” 格比逊道:“要不饭后带我们几个去逛逛?” 汤秀正准备回答。只听吉图制止道:“别瞎搞,我们现在是叶城的佣兵,要注意形象。你们要去那地方,得偷偷去。别明目张胆,要是有人向公爵告状,就不好办了。” 清月也应和道:“吉图哥说的对!要注意形象!” 李问星插话道:“吉图兄的观点,我不敢苟同。人不**枉少年嘛。再说了男欢女爱乃是天地之道,宇宙之精。” 吉图接口道:“李兄说的是,只是我们都是年轻人,都面临成家立业,要是成天出入风月场所,岂不成了笑话?” 李问星摆了摆手,道:“吉图兄迂腐了。有何惧哉?有何惧哉?” 吉图见几人雅兴大发,只得说:“你们要去,偷偷去,别大张旗鼓。我反正不去。” 汤秀跟格比逊对了眼色,心领神会。 吉图对李问星道:“李兄,你是炼丹师,给大家讲讲炼丹的事吧?我听说有一种火药,可以把东西炸烂。这个倒是很稀奇,我很想见见。” 李问星喝了一口酒,道:“这你就问对人了。火药这东西,我能造。” “哦?”吉图瞪大了眼睛,放下了筷子,说道:“快讲讲。” 李问星摇头晃脑道:“火药这东西其实还是你们加多国人发明的。三十年前,你们加多国有一位炼药师格姆塞,他有一次偶然将木头、硫石、硝石混在一起炼制,准备炼一种初级药物。不料一个小时过后,听到一声巨响,门窗破碎,房屋摇动。近前一看,丹炉已被炸毁,守炉弟子血肉模糊。这次事故以后,格姆塞老师发现木头、硫石、硝石,以特殊方式混合,点火即爆炸,威力无比。” “这么厉害?”吉图叹道。 李问星道:“当然厉害!后来格姆塞把他的火药配方在国际炼丹大会公布,很多炼丹师都会制造。我也会造。只是这种火药好像没什么大用。一般炼丹师、炼药师都不怎么配制。” 吉图吸了一口气,道:“李兄,你这就错了。我总在想,如果在火药里加石头,让火药在敌人身边爆炸,这就是很厉害的武器了。” 李问星道:“有用吗?我怎么觉得没啥用,有了火药,还要刀干嘛?” 清月快人快语,道:“有了火药,刀剑就慢慢被淘汰了呗。这是冷热兵器的自然演化。” 李问星反诘道:“什么冷热兵器?” 清月自知说漏了嘴,只得夹了一筷子肉,装没听到,不再说话,低头猛吃。 吉图道:“刀剑被淘汰,倒不至于,但火药肯定有用。李兄,你能不能这几天配制一些火药,我们试试效果。” 李问星一拍胸脯道:“没问题。不过我只有**,但我以前并未配制过,你得给我几天熟悉熟悉。” 吉图抚掌道:“好!就靠你了。”说着吉图在身上掏出一个金币,道:“李兄,你需要什么材料,尽管去买。” 李问星接过金币,道:“我下午去购买材料,后天后我们共同来看火药。” 吃过饭,众人分开。汤秀、格比逊去寻花问柳。李问星去买火药原料。吉图、清月、米扬去佣兵大赛报名。 有吉图帮忙,清月报名就好报多了,一会就报上了,是467号。意谓着清月前面有460多人报名。报名后,又进行了对手分组抽签。清月抽到跟229号选手,在四天后对打。 一宿无话。 第三天上午,吉图、米扬、汤秀来到清月所在的酒店。此时李问星已经准备好了火药的原料。吉图问道:“李兄,我们在哪里看火药?” 李问星道:“这里肯定不行,火药威力巨大,会把整个酒店烧掉。我们要找个空地。” “空地?”吉图寻思道:“那就去叶城佣兵团的练兵场吧。” “好!”李问星提着一大包东西,跟着吉图向练兵场走去。 到了练兵场,李问星从包裹里,拿出工具——一个捣药的小盆子。然后从包裹里拿了些木炭、硫石、硝石,还有些别的材料,混杂在一起倒入小盆子,用木棍碾压、搅拌。 吉图问道:“李兄,这是干什么?” 李问星一边搅拌,一边解释说:“这是将材料混合。按照**,需要将硫石、硝石等药物,混在一起。” 李问星这么搅拌了好一会。吉图、清月等人在一旁看着。一些正在训练的佣兵,也走过来看他们在干什么。 “好了!”李问星兴奋地喊道。 “好了?”吉图看了看盆中的药粉,道:“这东西行吗?” 李问星道:“当然行,待会你就知道了。我们先试试药效,先不炸。”说着李问星从盆中倒了点火药在地上,堆了个小堆。 众人围成了一圈。 李问星道:“大家散开点,每人退后两步。我要点火了。” 众人连忙退后几步,只见李问星拿出打火石,点燃一支蜡烛。然后蹲在地上,远远的点地上的火药。 只听“噗”得一声,火药就点燃了,火苗窜腾,冒起了黑烟。 李问星兴奋地笑道:“着了!不错!” 吉图不解地问:“可是没炸啊?” “当然没炸,我这只是试试药性。火药必须用东西密闭包裹才能炸。”李问星道。 吉图已经等不及了:“那快炸呀?” “急啥?这不就开始了吗?”李问星笑了笑。只见他从包裹里,拿出了一个小坛子,坛子不大。然后把火药全部道进坛子,再盖上盖子,压紧。“大家都退后……”李问星道。 众人又像刚才一样退后了几步。 李问星楞了楞,挥手道:“不够啊!退后二十米。” “二十米?”一些佣兵惊叫道;“有这么厉害吗?” 吉图也不信,不过还是退后了二十米。有一个佣兵笑道:“吓成这样!怕啥,我就站这旁边,能怎么样?” 李问星从坛子里引出一根不长的引线,准备点火,又回头看了看众人是否都退了二十米。见一个佣兵还站在自己身后几米的地方。李问星大声道:“你赶紧跑啊?火药爆炸可不是开玩笑的。” 那个佣兵笑道:“不要这么惊吓。我刀光血影都经过了,还会怕你这小小坛子?” 李问星道:“我跟你讲不明白,你赶紧退后二十米,你不退后,我不点火。” 佣兵见李问星不点火,只得道:“好吧,我把我的马牵来,看看马会不会受伤。”说着就把马牵到火药坛子旁边,而自己退到二十米外。 李问星大叫道:“好了!我准备点火了,大家小心。”说着就蹲下,用蜡烛去点燃引线。引线刚一点燃,李问星就没命的往后跑,到二十米外,还没停步。 那个佣兵见李问星吓成这样,哈哈大笑。 突然只听“嘭”的一声巨响,坛子果然爆炸了,碎片飞到十几米外。众人都被轰天的响声吓了一跳,有几个佣兵甚至腿一哆嗦,直接坐倒在地上了。 吉图只感到眼前一阵烟雾,一块碎片掉到自己脚边。等烟雾散去,众人发现马匹正躺在地上痛苦的挣扎。 那个佣兵也吓傻了,连忙走到自己马匹身边,只见马匹的腹部扎进了好几块坛子碎片。马的肠子都露了出来,血流了一地。 “这么厉害?”众人面面相觑。 李问星像得胜的将军一样,环视着众人。众人都用钦佩的目光看着他。 吉图拍了拍李问星的肩膀,赞道:“李兄,你这个火药真是威力巨大。这要是制成武器用到战场上,真是不得了。” 李问星道:“可是现在都用刀剑,一对一的时候,哪有时间点炸药?” 吉图道:“可以预先制备一个小坛子,点火后,像扔石头一样扔出去。敌人别炸上,只能是个死字。” 李问星是炼丹师,对杀人并不在行,只得说道:“用火药来杀人,好像不太好吧?我们炼丹师、炼药师,以救人为主。没听说去杀人的。” 吉图道:“李兄,这你就不懂了。战场上,你不杀对手,对手就杀你。这几天我得好好想想火药还能有什么用。我感觉可以制成炸药阵。比如在我们这个场地上堆满炸药,等到敌人冲入场地,就点燃。那得炸死多少人啊?”说着吉图竟然面带笑容,面带神往,陶醉于火药的巨大威力。 李问星看着吉图的笑脸,有点不太适应,冷冷道:“吉图兄,你搞这么大的炸药阵,恐怕不好吧?” 吉图摆摆手,笑道:“这个先不谈!我看这炸药绝对是改变佣兵历史的东西。以后谁还玩刀剑啊,直接用炸药。” 清月在旁边看着这一切,一直没有说话。他知道也许从今天起,那嘉大陆就迈入了热兵器时代。 第四十五章 清月参赛 炸药爆炸后的几天,吉图都处于兴奋当中,一改以往趁着稳重的形象,每天都手舞足蹈,眼睛中冒着奇异的光,且每天都来酒店找李问星问这问那。 店家认识吉图,知道他是这一片的治安官,为了巴结吉图,干脆把李问星、清月等人的房费全免了。 店家一见吉图,就满面堆笑,迎上去道:“吉图长官,又来小店见朋友?您那几位朋友的房费,我都免了。您以后多支持我们店,有人来捣乱,您多帮忙清理。” 吉图没说话。旁边的格比逊小声说道:“当官是好!还有人送礼。等我当官了,专门去休闲店玩。”李问星笑道:“就你这志向,绝逼当不上官。” 吉图道:“我这只是个小官,你们以后说不定当大官。” 格比逊笑着说:“大官,那得多威风啊。” 众人说了一会,话题就转到火药的用途上。吉图对火药的用途,考虑了很多种,但还不知道哪种最好。 几天后就是清月参加佣兵比武的日子。清月一早起来,吃过早饭,格比逊、李问星二人一左一右,三人并排走出酒店。走了一会,迎面碰到前来迎接的吉图、米扬、汤秀。 几人并作一处,向比武场走去。一边走,吉图一边感叹:“佣兵比武这个东西吧,是咱们立身的根本。但是自从有了炸药,我感觉以后佣兵这个行业会消失。也许过了几年,大家都不再用刀剑,直接互相扔炸药。” 米扬不解道:“哥,那你说我使用的弓箭,以后还会有用吗?” 吉图道:“当然有用。我这几天正在思考,可以在弓箭的箭头上绑上炸药,然后射出去。比如射到一百米外的房子里,那不就可以把房子炸了吗?” 李问星是个科学家,对杀人非常反感,反驳道:“吉图兄,把房子炸塌了,这得死多少人?炸药可不长眼睛。” 这时清月不经意说道:“我觉得吧,可以发明一种管制的枪,管子底端塞入小铁球,点上火药,把小铁球喷出去,我感觉杀伤力更大。” 吉图听了,突然扬手抓着李问星的胳膊,道:“好主意!清月果然聪明!这种武器制出来,就不得了了。我得去试验试验。走!李兄,我们现在去。” 李问星看了吉图一眼,道:“吉图兄,你不会走火入魔了吧。今天是清月比武的日子,咱能不能别提炸药的事。我听到烦!” 吉图这才回过神来,哈哈一笑:“忘了!忘了!我刚刚听清月说制造一种管制的喷射工具,我感觉这家伙绝对厉害。” 正说着,众人已经走到了比武场。清月正要去报道,却见兰洁儿带着两个丫鬟,也来到了比武场。 兰洁儿早已看到清月、吉图等人,便径直走过来,对吉图打招呼:“治安官,你也在这呀?” 吉图道:“是啊。我陪清月来参加比武。” 兰洁儿若无其事地道:“我今天来看看比武,没想到野人也来参赛。待会别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哈哈。” 清月被兰洁儿一阵嘲讽,脸上微红,道:“我才不会呢。”说着就直接走进了报到处。 兰洁儿与吉图等人站在一起,等待清月的上场。 清月是参加上午的第三场。他报到之后,领取号牌出来,又与吉图等人站在一起。兰洁儿也没离开。 兰洁儿看清月出来了,用关心的眼神望向清月。谁知清月也正看她。两人的目光碰在一起,刀光火石之间起了化学反应。清月身躯一抖,赶忙低头,兰洁儿倒是挺大方,说道:“野人,准备好了吗?要上场了吧?” 清月不敢看兰洁儿,只低声道:“过一会就上场了。” 过了一会,听到有人喊:“467号清月,229号黎志,准备上场。” 清月把红武士剑递给格比逊,转身就要上场。 站到场地中间,清月看了看对手黎志。他个子不高,比自己矮小半个头。两人各拿着一把木剑。这时裁判一声令下,二人各自举剑相向。剑气飞扬,甚是威武! 清月本来对比武并不是很热衷,但今天兰洁儿在场边观看。男人的虚荣心作怪了,清月竟有了十分的热情,想在兰洁儿面前表现一下。场地内外有上千人,清月心中却只装着兰洁儿。他仿佛听到兰洁儿为自己加油的声音:“野人,加油!” 黎志没有谦让,举剑朝清月胸前刺来,清月挺剑迎击。黎志是红运佣兵团的佣兵,大体是三级佣兵的水平,跟清月差距很大,才交手几个回合,黎志就感到面前的对手剑法超群。 又过了几个回合,黎明的左臂、腹部已经连吃了清月两剑,两处黑斑赫然挂在黎明的衣服上。再有一处“伤口”,黎明就算输了。 清月表现欲出来了,只见他纵身跃起,跳了两人多高,一跳跳到黎志身后,黎志刚刚转身,清月的剑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黎志输了! 场地内外爆出了热烈的掌声。在场的佣兵,都被清月的轻功惊呆了! 清月含笑走下场,走到兰洁儿身边,志得意满得看了看兰洁儿。兰洁儿不住地鼓掌,很兴奋地样子,道;“看不出啊,野人,你挺厉害的。我小看你了。” 清月嘿嘿一笑。 兰洁儿又道:“野人,你可以教教我轻功,我也想飞檐走壁。”兰洁儿自小喜欢舞枪弄棒,虽然长得美丽,偏偏性格上有点像男子。 清月道:“这个有点难。轻功可不是这么好学的。况且你是女子。” 兰洁儿生气道:“你不教是不是?你还钱!你杀了我三头刚多猎犬,10个金币一头,你欠我三十个金币。” 清月被兰洁儿说的不敢吭声,忙低头擦汗。 汤秀比较了解女人,看出了清月与兰洁儿之间有些朦胧的爱情。汤秀说道:“哎呀,清月你就教兰洁儿小姐吧。别扭扭捏捏,听我的,过几天教。” 清月只得答应。 这时格比逊又在叫饿,喊道:“今天很热啊。咱们是不是找地方吃饭去啊?” 此时吉图还在思考火药的事,连清月比赛的时候,他都没仔细看。吉图听格比逊说吃饭,应道:“好!为了庆祝清月首场胜利,我们吃饭去。我来请客。兰洁儿小姐,你也去吧。” 兰洁儿虽是公爵的女儿,倒也没有什么架子。 吉图又继续谈他的火药:“今天来的时候,清月说管制的枪。我刚刚考虑了一下,我这几天会去找叶城的刘铁匠,让他打一个管子,我想试试。” 兰洁儿不解地问:“治安官,你在说什么管子?” 吉图故作神秘道:“保密!等造出来了,再给你看。” 吉图又问李问星:“李兄,你帮我造二十斤火药吧?我想好好研究一番。” 李问星正色道:“还是我来吧。火药哪这么好玩?二十斤火药,如果不小心被点燃了,你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我看火药只能现要现配,以防爆炸。” 这时清月又想在兰洁儿面前表现一下自己,就接口道:“我觉得吧。可以用薄布把少量火药包起来,在这个小火药包的前方绑一个指甲大的小铁丸。放到管子里,一点燃,就能把铁丸射出去,估计很厉害的。” 吉图一听,大赞道:“清月果然聪明,这武器要造出来,真是不得了。” 兰洁儿也仿佛听明白了,道:“你们是在说火药吧。下次带我去看看。听说火药很厉害。” 清月脱口而出:“没问题!下次一定叫上兰洁儿小姐。”男人为了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表现自己,有时候是不计后果的。 兰洁儿看清月事事顺着自己,眼睛竟笑的弯月一般,道:“野人,你还挺体贴的嘛。” 清月嘿嘿一下,摸了摸后脑勺,道:“谁叫我欠你钱呢?” 兰洁儿掩口而笑,心里乐开了花。 兰洁儿突然道:“野人,你到底是不是神仙?” 清月一愣,发现大家都望向自己,看来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清月道:“我哪是神仙,我就是个普通青年。” 兰洁儿问道:“那天上真的有神仙吗?” 清月道:“谁知道呢。” 一行人有说有笑进了饭店,饱餐一顿,下午作鸟兽散。 第四十六章 七级佣兵 此后几日,清月继续参加佣兵大赛,过关斩将进了二十人大名单,已经是五级佣兵了。只要再取胜一场,清月就能获得六级佣兵的证书了。六级佣兵算是一道坎,获得了六级佣兵,就算是高手了。 这一次清月的对手是一个叫伯比的佣兵。伯比不是清月的对手,只打了二十多个回合,就被清月一剑打在左肩,势大力沉,伯比竟生生被拍倒在地上。 一招制敌,这让清月引起了很大关注!在20进10的比赛中,他竟然这么轻松就击倒对手,这是所有人始料未及的。 吉图早知道清月武功在自己之上,但看到清月一剑把伯比打翻在地,还是大吃一惊,才明白以前清月跟自己过招,实在是隐藏了很多实力。 清月已经名列十强,这一消息叶城公爵也知道了,当天下午特意召见清月。 公爵说道:“没想到你武功这么高。听说你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倒了一个五级佣兵。明天的比赛,你好好比。争取成为七级佣兵。在我们叶城佣兵团,只有特里斯团长一人是七级佣兵,连吉图都只有六级。” 第二天下午,清月与火焰佣兵团的胡仑对阵。这场比赛的胜者将成为七级佣兵。 胡仑并不是等闲之辈,他也算赫赫有名的佣兵了。两年前,他参加过龙山夺宝。当时各路佣兵六十多人进龙山抢夺一个宝藏,最后只有五个人活着回来,胡仑就是其中一个。 这次佣兵大赛,很多人都认为,胡仑将会夺冠,成为八级佣兵。不过现在遇到清月,谁胜谁负就不好说了。 比赛正式开始。 两人在比武场上相向而立,谁都没有先动手。清月盯着胡仑,只见他身材壮实,双目有神,手持木剑,剑气飞扬。清月正在盘算如何开打。只听场外兰洁儿叫道:“野人,打他!” 清月说道:“胡兄,出招吧。” 胡仑不为所动,冷冷道:“你年纪不大,武艺倒是惊人。你先出招吧。” 清月不再说话,出剑刺向胡仑,胡仑转身一让,左腿顺风扫过。清月没有躲避,伸出右腿,跟胡仑硬碰硬,随即又出剑劈向胡仑。清月出剑很快,但胡仑出剑也很快。双方的剑连续碰撞。 清月为了在兰洁儿面前表现自己,不再隐藏实力。几十招过后,清月渐渐占了上风。胡仑边打边说道:“你到底师从何人?你的武功套路独特,我从未见过。” 清月道:“我自学成才,并无名师。”说着加快了出剑,上中下三路,连出三剑。胡仑挡住了两剑,还是腿部被清月重重打了一下。如果是真剑,胡仑的大腿,恐怕就要被砍削至骨。 胡仑退后两步,轻轻揉了揉中剑的大腿,说道:“刚刚掉以轻心,被你打了一剑,你看招。”说着又冲向清月。 清月趁势轻轻跳起,从上向下劈剑,剑尖竟然从胡仑的脸上划过,一道漆痕划过胡仑的脸庞,随即渗出血来,原来清月的剑尖划破了胡仑的脸。 胡仑已经两处中剑了,再有一次就要输了。 场外,兰洁儿不断地喊着:“野人加油!”吉图、汤秀、格比逊也在大声呐喊。 此时的胡仑连连吃剑,有些杀红了眼,盯着清月,眼中冒火。而清月毫发无损,神态悠闲。胡仑大叫一声,再次冲向清月。 清月也迎面冲上,两人的剑在空中相撞,刚一接触,清月却巧力一收,胡仑用力过猛收不住,顺着清月收力的方向,有些失去平衡。清月利用此一间隙,斜向走前一步,顺势出剑,剑尖顶在了胡仑的腰部。胡仑输了! 场外爆出了热烈的欢呼!清月把木剑扔在地上,振臂高呼:我赢了!我赢了! 汤秀、米扬、格比逊冲进场内,抱着清月跳了起来! 清月已然成为七级佣兵!七级佣兵! 吉图也走向清月,道:“清月恭喜你!你现在等级比我高了!” 整整一天,清月都沉浸在兴奋当中。七级佣兵可不是谁都可以当的! 随后几天清月发现,自己俨然成了叶城的名人,走到路上都有人给他让路,还有人找他拜师的,跪在地上不起来。清月一下子不太适应。 清月忙问吉图:“吉图哥,怎么我获得了七级佣兵的头衔,这么多人崇拜我?” 吉图解释道:“这当然。那嘉大陆的佣兵分十级。最高的十级佣兵,只有五人。九级佣兵十人。八级佣兵三十人。七级佣兵也才一百人。整个叶城只有特里斯团长是七级佣兵,而且他年纪比较大了。” 吉图又说道:“当上了七级佣兵,就表示你在加多国、刚多国是一等一的高手。” 清月若有所思,问道:“吉图哥,如果我在明天的比赛中又胜了,当了八级佣兵。那会不会更出名?” 吉图道:“那当然。八级佣兵一共才三十人。这届佣兵大赛只产生一个名额,你要是得胜了,就该举国皆知了。听说,这次八级佣兵的获得者,将进京获得皇帝的嘉奖。你就该成名人了。” “名人?我可不想当名人。”清月小声道。 吉图笑道:“名人有什么不好。你真要当了八级佣兵,就会有封地佣兵团来聘请你。被皇帝召见后,你在一个省,就是头面人物了。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啊。” 清月呵呵一笑,没有说话。 吉图又说道:“不过你明天的对手是血雨佣兵团的文森,这小子厉害着呢。” 这一晚,清月没睡好。他在考虑一个问题:该不该当八级佣兵。 从前扎伊特老人要求清月必须低调,不要在那嘉大陆太出名,以免引起蒂姆人的关注。这次自己为了在兰洁儿面前表现,竟然展露出了全部实力,一下子成了七级佣兵。明天的比赛,如果又胜了,那就真成名人了。要是被蒂姆人发现了,就麻烦了。 如此思前想后,清月打定了主意,明天比赛中卖几个破绽,输了吧。反正七级佣兵,已经是很好的成绩了。 第二天的决赛,如期举行。 这一次林登会长、叶城公爵等人也到了现场观战,他们要为最后的胜利者颁发奖牌。获胜者将成为八级佣兵,这是无上的荣耀! 站在比武场上,清月有点心不在焉。他面前的文森,却是志在必得的样子。文森一路过关斩将,他的对手几乎没有挺过二十个回合,总是交手几下,就被文森打翻在地。 文森也看了清月的比赛,知道清月是高手。却不知道,今天清月已经下定了输的决心。文森面带微笑,道:“清月,你的武功很高,不过今天未必能战胜我。” 清月道:“胜败乃兵家常事。天地之大,没有第一。” 文森道:“好!那我就出招了!” 两人对打起来,果然是高手过招。挡格劈刺,招招奥妙。你来我往,好不精彩。场下观看的佣兵、观众,连连叫好。连国际佣兵联合会会长林登,都不住叫好。 清月跟文森打了一会,感觉文森不如自己。清月用余光扫到了站在前排的兰洁儿,她正在为自己加油。清月的好胜之心起来了,又想博美人一笑。他出招越来越重,文森有些手忙脚乱。 再打了一会,清月想起扎伊特老人的话,必须低调。于是卖了一个破绽,被文森划了一剑。 文森胜了一招,气势大胜。场下血雨佣兵团的佣兵们都在为文森加油。清月心想,算了吧,就在此输掉吧。 想到这,连卖两个破绽,被文森一剑砍在肩部,另一剑砍在手臂。清月输了! 文森举剑过顶,在场中仰首向天,大喊;“我赢了!我赢了!血雨佣兵团赢了!” 清月低头,作苦闷状。他偷偷瞄了一眼兰洁儿,兰洁儿像霜打的蔬菜一样,无精打采,正默默地站在那里。兰洁儿发现清月在偷瞄自己,竟大胆地走到清月身边,拿出手绢帮清月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安慰道:“清月,别难过。七级佣兵已经是很值得骄傲的成绩了!” 清月道:“嗯。只能下次努力了。” 场外几千观众都看到了,叶城公爵的女儿兰洁儿,正在跟七级佣兵清月卿卿我我。这一幕也被叶城公爵看在眼里。 比赛结束后,进入颁奖时间。叶城公爵、林登会长一一讲话,随后给获奖的八级佣兵文森、七级佣兵清月等人,一一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牌。 清月拿着奖牌与证书,心绪复杂。他知道从此以后,自己就算是有点身份的佣兵了。不过对清月而言,出名恰恰是一种危险。他必须默默奋斗,而不是出风头,被蒂姆人发现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四十七章 火枪的雏形 清月成为七级佣兵后,叶城公爵非常高兴,摆了三天的宴席。此前叶城佣兵团,只有特里斯团长一人是七级佣兵,吉图等四人是六级佣兵。这次七级佣兵清月的加入,让叶城佣兵团的实力大大增强。 叶城公爵一高兴,就提拔清月为吉图所管辖片区的副治安官。公爵的意思很明白,清月先跟着吉图锻炼一段时间,以后另有重用。 清月对做副治安官没什么兴趣,但做这个官职也有好处,一是在叶城有些面子;二是可以借机跟兰洁儿在一起。叶城公爵早看出清月与兰洁儿之间有朦胧的爱情,所以有意栽培清月。 吉图这段时间却像换了一个人,他对火药着了迷。李问星本来是要去加多帝国首都求学的,吉图硬是拉着不让走。李问星身上盘缠不多,既然吉图这边天天好吃好喝地招待着,也就不急走了。李问星对火药、火枪的激情也被吉图给激发出来,他们两个经常通宵达旦讨论,没日没夜做实验。 半个月后的一天,吉图终于造出了一款金属管状的火枪。吉图太兴奋了,当天下午拉着清月、兰洁儿、米扬、汤秀、格比逊等人在佣兵操场试验火枪。 吉图拿出金属管对诸人说道:“各位,我给大家展示的这个金属管,绝对是个大杀器。我试过了在金属管里装上火药和铁丸,它的射程比弓箭还要远一些,有120米。虽然射的不是很准,但是威力很大。” 吉图早让手下佣兵在五十米外竖起了一面宽大的木板,木板有指甲盖那么厚。李问星开始给金属管装火药,把刚配置的火药从金属管的一端倒入,然后用一个小木棍伸进去压实,随后又塞入一个铁丸,又在金属管的中部的小孔插入了一根引火线。李问星弄好后,递给吉图。 吉图单手握着金属管封闭的这段,神色喜悦,说道:“今天我让大家见识见识火枪的厉害。” 清月早就见识过,所以并无吃惊。而汤秀、米扬、兰洁儿等人都以发现的心态,盯着吉图手中的金属管。 吉图单手握住金属管,管口水平向前,道:“大家离我远点,准备要点火了。”众人连忙退后,而李问星拿着一支蜡烛站在吉图身旁,帮他点火。 “嗤。嗤。”引火线持续燃烧,迅速变短。 只听“砰”得一声,金属管口喷出一阵烟火来。 “没什么呀?”兰洁儿道。 吉图冷笑一声:“没什么?走吧!我们到50米外的木板那看看。”说着就带着众人走向远处的木板。 木板从远处看并不大,但近前一看其实很大,有两人多高,三人多宽,比一面墙还大。吉图走到木板前,指着一个小洞说道:“看到没有,这就是刚才铁丸打出来的洞。”清月将一个手指插入小洞,得意的展示着火枪的威力。 米扬看了看小洞,说道:“我的天哪!不得了!50米开外,把这木板打穿了。这要是打在人身上——” 吉图一点头,得意地说:“打在人身上,那就血肉模糊了。威力比你的弓箭要强大。” 米扬惊叹道:“如果组织一只这样的火枪队,那岂不是比弓箭队还厉害?” 吉图道:“那当然!如果有100只这样的火枪排成一排,任你千军万马冲过来,我叫你瞬间挂掉,尸横遍野。” 米扬思考片刻,道:“哥,不过你这火枪,装个火药,要这么一会功夫。你打完一弹,要是没打中,敌人冲过来,你来不及装火药,那怎么办?别人一刀就把你砍了。” 吉图用手摸了摸金属管,道:“这是个问题。不过我们正在改进。” 李问星道:“这个问题,我跟吉图思考几天了。我的意见是得想办法制造一种快速装火药,快速射击的火枪。我已经有了些想法,不过还不成型。” 吉图道:“李兄,你好好搞啊。你比我聪明多了,你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快速射击,连续射击。” 李问星道:“放心吧。我正在设计一种连续射击的方案。可以持续砰、砰、砰射击五次。五次应该是够了,足够击中敌人。” 清月道:“不过你只火药的威力,还是不够大。要是能够把火药威力加大,射击距离达到200米。那就更厉害了。” 李问星道:“清月说的有道理,我这几天在想,如果能把火药提纯,威力应该会加大。到时候弹丸可以射200米,任你跑的再快,也一枪毙命。”李问星跟吉图呆久了,说话之间也对杀人津津乐道。 这时候吉图摇了摇头,把金属管放在大家眼前,道:“问星刚才说的一枪毙命,比较难。我发现这种金属管,不像射箭,射箭可以瞄准,金属管好像不能瞄准。有时候打不中。要是能想办法瞄准就好了。” 米扬是弓箭手,比较有经验,他分析道:“我哥说的有道理。像我们射箭,总是要射移动目标,敌人不可能就站在那让你射。你得根据他的移动方向射箭。有时候他跑的快,你很难射中。” 吉图连连点头:“光在那射,却射不中,这不是空欢喜嘛?”说着望向李问星,看看他有什么好办法。李问星也摇头,一时想不出好的瞄准方法。 最后吉图说道:“不急!不急!咱们有的是时间。” 这次试验之后,连叶城公爵也知道了吉图设计了一种火枪。几天后,就约吉图来展示。公爵带着特里斯团长、西姆林幕僚长、德夫等文臣武将一齐出现在练兵场。 吉图一身戎装,给大家介绍道:“公爵、团长,我发明这种火枪,绝对是改变战争格局的东西。”吉图拿出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圆形铁丸,在面前晃了晃,又说道:“这颗弹丸被火药冲击,高速喷射,一旦打中人体就会把人体击穿。我试验过,在30米的距离,可以洞穿两层盔甲。” 吉图指了指李问星,道:“他是我的助手,火药的配制,火枪形状的设计都是他做的。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炼丹师。” 李问星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吉图示意李问星开始给金属管装火药,李问星一边装药,吉图一边介绍说:“现在李问星在给火枪装火药。” 公爵等人盯着李问星装药,一言不发。 “好了!准备射击了。”吉图双手平端金属管,李问星用蜡烛点火。 只听“砰”的一声,三十米开外的两层木板,都被打穿了。 “厉害!”公爵的嘴几乎张得合不拢。公爵与特里斯、西姆林等人一阵交头接耳。 特里斯团长比较保守,他对这种火枪不以为然,说道:“吉图啊,你这火枪,好像装个火药,都要半顿饭的工夫。有你这时间,仗都打完了。看起来没什么实用性啊?” 吉图被特里斯团长说得哑口无言。 公爵倒是很感兴趣,说道:“吉图你的想法很好,只不过还有不成熟的地方。火药这东西是厉害,而且用途很广。我记得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在京城见到炼丹师演示火药爆炸。那场面我终身难忘,我记得一栋房子都给炸塌了。这一晃就二十年过去了——” 公爵仿佛想起来了什么伤心的往事,顿了顿,不再说话。 这时幕僚长西姆林接口道:“我道认为吉图设计的火枪,很有用。比如我这种不会功夫的人,可以设计一种小型的火枪,我带在身上。如果碰到敌人靠近我,我可以一枪将他打穿。” 特里斯讽刺道:“幕僚长,这装火药这么麻烦,没等你开枪,敌人就一刀把你剁了。” 西姆林一向跟特里斯不和,白了特里斯一眼,道:“特里斯团长,你自恃武艺高强。当然不在乎这种武器。我感觉可以改进装火药的方法,比如把火药预先包成一包,这样就容易装了。有了这种火枪,我看特里斯团长的武艺,是要报废了。” 特里斯哼了一声,道;“一派胡言。” 公爵在中间打圆场道:“你们两位就别争了,今天是来看吉图的演示。吉图,你再接再厉,好好改进火枪。我是觉得行。” 吉图受到公爵的赞扬,大受鼓舞,道:“再给我几个月,我跟李问星一定可以造出非常简便、精确的火枪。到时首先献给公爵!” 第四十八章 火绳枪 清月担任叶城片区的副治安官已经七个多月了。这七个月里,他只处理了两起凶杀案,一起抢劫案,倒没什么大事。清月平日里都是优哉游哉,带着格比逊等手下,在叶城的商业区巡查。 格比逊跟着清月,头一次这么神气。当官的日子,轻松而快活,走到哪都有人点头哈腰,送吃送喝。清月与格比逊头一次享受到权力的乐趣。尤其是格比逊,简直乐此不疲。权力让人沉醉,权力让人忘记烦恼。 这七个月里,吉图却没有闲着。他与李问星天天在研究火枪,改进火枪。叶城的一群铁匠,都被吉图折腾苦了。他今天要打一件这样的金属管,明天要造一件那样的金属片,都是从前没见过的。 终于有一天,吉图拿出了一款成熟的火枪——火绳枪。 那一天,吉图在公爵面前展示火绳枪。 吉图在众人面前拿出一杆枪。这杆枪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一个铁制的金属管,长达一米。后半部分是一个木制枪托。吉图解释道:“这杆枪最关键的是一个扳机和一段火绳。这是李问星发明的。李问星你给公爵说说。” 李问星说道:“去年,我跟吉图制造了一种火枪,但那只是雏形,非常不方便。有三个问题:第一装药非常麻烦。第二士兵拿着枪,点火很难,需要一个助手。第三点火以后,火药就会点燃,没有时间瞄准。” “不去瞄准,怎么可能打中敌人?”李问星继续讲解:“依我看,火枪的瞄准是一切的基础。米扬是弓箭手,他很有经验,你射箭,忙活半天,射不中敌人,有什么用?所以我对火枪进行了改造。这就是大家看到的新枪。” 说着李问星也拿出一杆与吉图手中相同的枪,说道:“这杆枪是样枪,一共造了两把。能够完成这次改进,首先要感谢清月。我跟清月讨论的时候,他启发我制造一种扳机,扣一下就能够点燃火药。我觉得他的想法很好,就反复构思,设计出这种火绳枪。扳机上端夹着一根缓慢燃烧的火绳,扣动扳机,火绳就会接触枪管尾部的火药,然后把子弹射出去。效果很好!” “我来给公爵演示一下火绳枪的操作方法吧。”吉图说道。 在场的公爵、特里斯、西姆林、德夫等人,都看着吉图。只见吉图把枪柄立在地上,从身上拿出一个小纸包,里面装着火药。吉图把这包火药全部倒入枪管。 吉图一边操作,一边讲解:“倒入火药后,还需要用一根木棍,塞入枪管把火药捣实、压紧。压紧后再装进一个弹丸。” 装好火药后,吉图又拿出一小段点燃的火绳。说道:“这段火绳是关键,我把火绳夹在扳机的上端。这样就随时可以扣动扳机。” 只见吉图双脚分立,右手握住火绳枪尾部,左手扶住枪身,将火绳枪端平,枪口直指30米外的木板。吉图道:“我现在瞄准,沿着枪身,瞄木板。我念三、二、一,就会扣动扳机。” 说着,吉图念道:“三、二、一、开火。”众人只听到“砰”的一声。远远望去,前方的木板被打掉了一小块。 “厉害!”公爵高声赞叹道。 这时两个佣兵将远处的木板抬了过来。木板有两指厚,却被正中打掉了拳头大一块。公爵用手摸摸了木板,说道:“木板都能打穿,不知道盔甲如何。吉图,你用这个枪打打盔甲。来人啦,拿一套胸甲放到远处,让吉图打。” 一个佣兵连忙脱下身穿的胸甲,放到远处,离吉图有近百米。 而吉图正在填装火药,用了三四分钟才装好。然后吉图举枪射击,可惜这一枪吉图打偏了,打到了盔甲旁边的地上。 公爵安慰道:“不急,再打一枪。” 吉图又开始装药、装弹、瞄准。众人屏住了呼吸,等待吉图的射击。 然而这一枪还是打偏了,只激起了一些尘土。 公爵说道:“你这枪的准星差了点。” 吉图无奈道:“这种火绳枪,打三五十米的距离,很容易打中。但是打百米的距离,就有点难了。往往要打三四枪,才能打中一次。我再试一次吧。” 吉图头上冒汗,又重新装弹,五六分钟后才弄好。吉图端起枪,瞄准远处的盔甲,盔甲和枪身连成了一条直线。前两枪的打偏,让吉图压力很大,手有些发抖,他控制住情绪,心如止水,终于扣动扳机。 一声枪响过后,紧接着又是一声哐啷,盔甲被打到了地上。一位侍从连忙跑过去看是否打中,他从地上捡起盔甲,看了看,然后大喊:“打中啦!打中啦!”边喊,边向公爵等人跑来。 公爵拿到盔甲,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平时刀剑不如的盔甲,被火枪打穿了。 连特里斯团长都不禁喊道:“这枪真是厉害。一般的刀剑都砍不穿的盔甲,竟然被这枪给打穿了。这要是打中了人,岂不是当场毙命?” 公爵被特里斯这么一说,便命令道:“来人,牵一匹马过来,吉图你对着马一枪,我看看效果。” 吉图又开始装药。早有侍从把马牵到二十米开外。 吉图端枪瞄准,说道:“距离二十米,不算远,我就打马头吧。” 众人都捏了一把汗,不知道子弹打在马头上,会是什么情况。 这匹那嘉角马还悠闲地站着,根本不知道灭顶之灾的到来。吉图瞄了一会,冷静地扣动扳机。 只听一声枪响后,角马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捶了一下,马头后仰,晃了晃,就倒在地上,身体不断地抽搐。 众人都惊呆了,都走到马匹旁边。只见马头被打出了一个血窟窿,鲜血像喷泉一样喷出来,汩汩不停。 公爵叹道:“这么厉害!这可比弓箭厉害多了。这要是打中了人,那还有活路吗?” 吉图得意的说道:“这杆火绳枪,确实是威力无比。唯一的缺点是装药要耗费一小会。在战场上,每一个瞬间都很宝贵。装药消耗的时间,足够敌人发起冲锋了。” 公爵摆了摆手,道:“装药这个事,不打紧。可以改进嘛。我在想在战场上,如果火枪手跟弓箭手一样,站成一排,同时放枪。那该多壮观啊。“ 吉图回道:“公爵说的是。战场上弓箭手成排放箭,足够制止敌方冲锋。如果这种火枪也能成排发射,那敌人定是死伤无数。 公爵点了点头,道:“那你给我再造一批枪出来。你这一杆枪造价多少钱?” 吉图被问蒙了,他这半年多,天天在琢磨造枪,花了很多钱,做了很多实验。但你若要问具体一杆枪造价多少钱,吉图还真说不清。 吉图看了看李问星。 李问星心里有谱,连忙说道:“前一段我们设计制造这杆枪,花了很多钱。如果要大量制造,并且配上火药。我估计一个金币足够造一杆,不算太贵。” 公爵一听,微笑着点了点头,又思考了片刻,说道:“确实不贵。这样吧。吉图我给你60个金币,你给我造50杆枪出来,再给我训练40个枪手。要多久?” 吉图略算了算,道:“造枪不难,造一杆要十天。造五十杆应该有一个半月足够了。训练枪手也容易,训练十天就会了。关键是去哪里招募这些枪手。” 公爵道:“这个容易,就在叶城出告示,说我要成立一支火枪队,要招募40个火枪手。每人年薪1一个金币,5个银币。德夫,你来草拟这个告示。” 德夫应道:“是。” 公爵又想了想,道:“吉图,以后这支火枪队,就由你来当队长。清月做副队长。你好好给我训练他们。两个月后,我要看你操练。如果效果好,要进京献给皇上。让皇上也装备一只火枪队,以壮国威。” 第四十九章 吉图的火枪队 吉图说干就干,第二天就召集了叶城所有的铁匠,让他们开始造枪管,造扳机,造铁丸。又召集一些木匠,让他们制造枪托。工匠们加班加点,忙到吐血,一个月后就造好了50杆火绳枪。 在此之前,吉图又在叶城的要道,贴出招聘启事。叶城的百姓听说公爵要招佣兵,而且要求很松,不要求会武功,只要求身高1米七以上,体型端正,视力良好。 老百姓都很奇怪,头一次听说招募佣兵,不需要会武功的。人们议论纷纷,有人道:“怎么回事?佣兵不会武功,有什么用?”也有人听说了火枪的事,道:“听说吉图大人设计了一种火绳枪,比弓箭厉害百倍。这是要组建火枪队呢。听说是公爵下的命令。” 一个清冷的早晨,吉图把40个佣兵,集合到操场。清月、李问星、米扬、汤秀、格比逊站在前排。 吉图朗声道:“各位,大家应该感到很荣幸。大家参与的是破天荒的事业。那嘉大陆上将诞生一种全新的佣兵,就是火枪兵。你们将是那嘉大陆上第一批火枪兵。火枪兵有点类似弓箭手,不是靠武功,而是靠准星。一个优秀的弓箭手,可以百步穿杨。而一个优秀的火枪兵,可以150米外取对手性命。” 众佣兵面带兴奋,都还不知道火枪兵的威力。 吉图环视佣兵的面庞,继续说道:“你们一共40人,将分成两个小队,一队由米扬带领,一队由汤秀带领。你们将分头训练。米扬、汤秀,你们现在各自分队。” 米扬、汤秀站到佣兵前,把40人分成了两拨。左右各一队。 吉图端起一只火枪,说道:“各位,这就是火枪,是我跟李问星发明的。下面让大家见识一下火枪的厉害。今天是实弹射击,射一匹马。” 说着吉图瞄准了前方五十米处的一匹马。一声枪响,马儿应声倒地,在地上抽搐不止。 众佣兵面面相觑,都被这个场景所震撼。 有个佣兵比较胆大,直接问吉图:“长官,为何火枪威力这么大。隔着这么远的一匹马,一枪就打死了。” 吉图道:“你叫什么名字?” 佣兵喊道:“长高,我叫吉林特,对火枪很感兴趣。“ 吉图把手上火枪,递给吉林特,说道:“火枪靠火药推动。火药大家都听说过,是一种威力极强的东西。火枪的原理是火药爆炸后,将子弹高速喷出。高速运行的子弹是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吉林特摸着手中崭新的火枪,爱不释手,问道:“请问长官,我什么时候,可以学会使用火枪。” 吉图道:“十天差不多。现在由李问星副队长,给你们每人发一只火枪。我将教你们装药、捣药、装弹、装火绳、瞄准、扣扳机等动作。大家注意,火枪射击就是由这六个动作组成的。大家一定要记住:装药、捣药、装弹、装火绳、瞄准、扣扳机。” 吉图说完,李问星把新造好的火枪,一支一支送到佣兵手中。佣兵们接过火枪,好一阵交头接耳。 吉图道:“今天我们学习装药,下面请李问星副队长讲话。” 李问星站前一步,平视面前的佣兵,道:“火药是加多国的炼丹师格姆塞发明的,他是我的偶像。而现在呢,我跟吉图发明了这种火绳枪。我们相信这种火绳枪,还可以进一步改进。现阶段的装药还是比较复杂的,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为一个火枪兵,你身上要带着很多火药,一旦这些火药被错误引燃,你就会被烧死。所以大家以后要慎重!万万不可大意。” “大家看我做一遍。”李问星从身背的武器袋中,掏出一小包火药,说道:“这一小包火药,都要装入枪管,只能用于一次射击。”李问星把枪口朝天,开始一步步操作。 佣兵们也都学着李问星装药、捣药。捣药这道工序最为复杂,佣兵们学了几天,才学会如何把枪管中的火药压紧。一旦压不紧,子弹射出来就没有力道,很难形成杀伤力。五天后,佣兵才能勉强射出子弹。 又过了五天,佣兵们才能够熟练操作,熟练射击。虽然准星还很差,面对五十米处的靶子,射10次,只能有一、两次命中。有的佣兵甚至一次都射不中。众人看了都摇头。 米扬对此颇为不快,有些气馁。他对吉图说:“哥,训练弓箭手,再怎么十射五中,我这种优秀的弓箭手,几乎是百发百中。而现在射击火枪,连我都最多十射五、六中,何况普通的佣兵?射不中敌人,要这火枪,有什么用呢?” 吉图道:“不能急。我上次在公爵面前演示,也是打了三枪才打中。慢慢来,我感觉火枪还可以再改进。” 操练中,为了提高火枪的命中率,吉图让这四十人,站成一长排,同时向几个靶子射击。 这样一试,就发现不对。佣兵们同时射击,又同时装药。这期间四十个佣兵,都低头装药,如果敌人冲入火枪阵,一阵乱刀砍杀,恐怕片刻之间,这些火枪兵都要血肉模糊,还谈何再射击? 吉图皱着眉头,把这一想法告诉众人,道:“你们看,装一次弹,要好一会。如果大家都装弹,敌人就会冲过来。那不就一刀一个,把我这些火枪兵全部杀了?” 米扬道:“那不如给这40个火枪兵,都配上刀剑,一旦敌人冲过来,就用刀剑搏斗。或者再给他们另外补20个传统佣兵,火枪兵装弹的时候,这些传统佣兵,进行保护。” 吉图听了觉得很有道理,等于是将火枪兵与刀剑兵混合排列,跟弓箭手的用法是一样的。 吉图又说道:“装弹始终是个问题。我测算了一下,即使最熟练的火枪兵,装弹也要用三分半钟(时间单位已转换)。三分半钟,足够敌人从一里外冲过来了。” 吉图看了看清月,问道:“清月,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清月也没有好主意,他在扎伊特老人的梦境中看到的蒂姆人的枪,都是高级枪,不存在装火药的问题。清月道:“我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我觉得应该可以把铁丸和火药装在一起,用东西包起来。这样就不用捣药了。” 李问星道:“我也是这么想,可是做不到。我得找铁匠商量商量。” 吉图道:“那不如再造几十只火枪,再招几十人,让他们专门装药。” 李问星道:“这多耗费人力啊。不如把佣兵分成两排,第一排射击,第二排装药,装完药再射击,如此循环。” 吉图一听,觉得有理:“这倒是可以试试。” 吉图下令道:“所有佣兵分成两排,前后排列。第一排射击,射击后,第二排站前再射击。” 佣兵们按照吉图说的,练习了几轮。还是觉得有些不足,装弹时间还是有些长,轮不过来。“这样吧!那就排成四列,试试看。”吉图道。 佣兵们排成四列,一列十人。第一列射击后,迅速退到最后,开始装药。第二列开始射击,完成后又轮到第三列射击。如此循环射击,倒也衔接恰当。 吉图看了,笑道:“以后,就分成四列射击吧。” 吉图的火枪队训练妥当,终于要在公爵面前表演。 公爵看着排成四列的火枪手轮番射击,把五十米外的靶子都打穿了,极为高兴。公爵对众人说:“这火枪队看起来还是不错的,比弓箭手强,弓箭手射不穿盔甲。这火枪连石块都可以打穿。吉图,你再训练训练,什么时候带着这些火枪队进京,给皇上表演一下。皇上看到了,一定龙颜大悦。” 这时德夫插话道:“公爵阁下,公子不是过完年一开春,就要进京修学吗?正好可以把火枪队献给皇上。” “嗯。这倒是个机会。”公爵考虑了一会,道:“这样吧。反正我儿子兰特下个月月底,要进京修学。就由吉图一路保护兰特,除了带20人的火枪队。还带二十名佣兵做保镖。吉图,你好好准备一下,一定要挑精干的佣兵。” 吉图应道:“是!我这就去安排。” 公爵又道:“德夫,这次你也去。你做我的特使,去觐见皇上,把吉图的火枪队作为礼物献给皇上。你再写封觐见书,就说我阿兰替皇上镇守边城,十分想念皇上,十分想念京城故人,无奈脱不开身。故特意献上火枪队一支,请皇上与京城的贵胄们过目。” 第五十章 护送公子进京 在加多帝国,所谓的“修学”,是一项特殊的政治制度,就是要求各封地公爵,每三年让他们有继承权的儿子,进京学习半年。名为学习,其实是作为人质,如果封地公爵有造反迹象,帝国就会把其公子囚禁。 每到修学季节,加多帝国各封地的公子云集京城,每个人都带着一大帮扈从,好不壮观。这些公子在一起研习学问,研习武艺,帝国有专门的老师进行指导。 加多帝国的京城在帝国疆域的西北部,离叶城直线距离有2000公里,算是天高皇帝远了。而之间的路途要经过七个省,十几个封地。在有些地方,治安形势并不好,杀人越货的事件时有发生。 叶城公爵有三个孩子,女儿兰洁儿20岁,儿子兰特16岁,小儿子兰顿12岁。这次进京修学的就是兰特,兰特自小聪明,不像他的姐姐喜欢习武,兰特喜欢读书。时常跟着他的老师德夫吟诗作赋。 兰特14岁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大鹏赋》,传颂一时。其中的名句说:“白光如练,万物丛生。大鹏展翅,远海高天。” 听说又要进京修学,兰特很是兴奋,他5岁、8岁、11岁的时候,都曾去过京城。尤其是11岁那年,他已开始记事。京城的美景让他流连忘返。 公爵派吉图做进京的护卫。吉图已经安排好了,清月、李问星、米扬、汤秀、多戈、格比逊等人这次一起护送兰特进京。 兰洁儿听说清月要护送兰特进京,忙去跟父亲说,自己也想到京城去看看。公爵一想也该让兰洁儿去京城见见世面,要不然这么大的姑娘,没见识过京城的繁华,实在是有损公爵家的威严。 离别的那一日,阿兰公爵在叶城外十里,为儿女践行。 公爵说道:“这次德夫是我的全权特使,吉图是护卫长,清月是副护卫长,一定要保护好兰特和兰洁儿的安全。”公爵还交代了一些别的事,即便分离。 这一行五十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向西北行去。除了兰特、兰洁儿分乘两辆马车,别人都是骑马。吉图、德夫和清月、李问星行在队伍最前面。中间是20名火枪兵,他们坐在马上身背火枪,斜挎火药袋、子弹袋,腰配长剑,好不威武!火枪队的队长米扬也身背火枪,此外还背着一把弓,一袋箭。殿后的是汤秀带着二十多名刀剑佣兵。 正是初春时节,一路上阳光明媚,绿草初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好一片山野景象。对宅男兰特而言,这次出门相当于春游。春的景象,让他诗性大发。兰特弃车骑马,与德夫并辔而行 兰特的老师德夫也是个诗人,曾经出版过一部诗集《帝国赞歌》,在加多国还挺出名,是个颇有才华的马屁诗人。 德夫与兰特这一师一徒,一路行来,谈得极为欢畅。他们从文化谈起,纵论诗歌、历史、政治、神话、学问等等。他们两人往这一站,简直就是文化的化身。 佣兵队中多数都是粗人,连吉图都只是粗识文字,自然没人对德夫与兰特的对话感兴趣——除了清月。那天在公爵府,德夫猜测清月是神仙的后代,这给清月留下了深刻印象。清月虽然嘴上不承认,但内心却非常佩服德夫的分析能力,德夫一定是个智商很高的人。诗人就是不一样! 此外,清月跟着扎伊特老人学过很多科学知识,但文化知识反而不多,清月对文化也有种求知若渴,所以他听德夫与兰特的对话反而津津有味。不自觉之间,他骑马跟着德夫,行了一路,不时插话。 德夫知识很渊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尤其喜好历史掌故,对时事政治也颇多研究,只要打开了话匣子,就会滔滔不绝。他讲起当今加多国的形势:“皇上卡裴多已经50多岁了,太子卡里昂今年25岁。天下倒是相安无事,已经几十年没有大的战乱。但帝国西南部的几个封地,归属于同一个家族,他们早有反意,最近几年动作更加频繁,据说一直在招兵买马,壮大实力。” 兰特道:“西南那几个封地的事情,我也听爹爹讲起过,好像跟咱们叶城也有关系。” 德夫甩了甩马鞭,道:“西南封地由于历史原因,被分给了一个家族。百年前的皇帝,怕他们造反,就把该封地割成了几块,中间还安插了两个行省,使得这些封地不能连成片。但他们隶属同一个家族,一直在谋划侵占行省,合并成片。这些封地的东部,跟我们叶城封地有几公里的边界。如果他们造反,对我们肯定有影响,说不定还会派兵攻打我们呢?” 兰特惊问道:“那我们岂不是要在帝国与封地之间站队了?” “那当然!”德夫道:“叶城公爵一直是铁杆的保皇派,万一他们造反,叶城肯定会跟着皇室的大军进西南封地去镇压。” 兰特思考片刻道:“我们叶城也不大,就怕他们先发制人,率先攻打我们叶城。这就危险了。” 德夫道:“谁说不是呢。西南封地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如果要攻打叶城真是易如反掌。他们也曾多次向叶城公爵示好。公爵却相当警惕,我看未来必有变故。” 兰特道:“对了!德夫老师,我听说在西南封地的最西边,有一道极宽的断崖,断崖深不见底。不知是怎样的景象。” 德夫道:“十多年前,我去过西南封地,在断崖边游玩过一段时间。那断崖果真奇特,从南到北全部都被断崖隔开。断崖本身又深不见底,扔块石头下去,仿佛没有尽头。而断崖对面也是乱石巨树,好不壮观。真不知道这片断崖是怎么形成。” 清月一听断崖,马上来了兴趣,插话道:“那断崖西边广袤的土地上有些什么呢?” 德夫转头望了清月一眼,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曾努力想远眺断崖对面,但太远了,看不到什么。” 清月疑惑道:“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跨过断崖,深入大陆西部?” “这不可能!断崖太宽了,有几公里,不可能过去。自古以来,就没有人过去过。”德夫正色道。 清月叹了口气,道:“要是能想个办法过去就好了。” 德夫道:“没办法,除非是神仙飞过去。” 这次谈话就到此为止。 从叶城到京城有2000公里,骑马需要一个半月。一路行来,众人都是闲着无事,骑在马上相互聊天。 兰洁儿跟着一个丫鬟一天到晚坐在马车里,也很无聊。有时会找清月聊天。清月骑着马,兰洁儿打开马车的车窗,两人就这么一里一外的说着悄悄话。两人约定到了京城要一起去逛街,清月要给兰洁儿买京城的头饰。 在过去一年里,清月与兰洁儿常常打情骂俏,但两人之间朦胧的爱情,还没有正式发展为恋爱关系。兰洁儿毕竟是公爵之女,地位尊贵。而清月虽是七级佣兵,但出身却太过微寒。 清月内心爱慕兰洁儿,却从未向她表白过。两个人只是情不自禁的亲密,走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兰洁儿虽是女子,但也喜欢舞枪弄棒,喜欢打猎遛狗。有时她会烦着清月来比试武艺。清月自然是手下留情,可兰洁儿喜欢玩真的,经常把清月打得鼻青脸肿。 每当兰洁儿跟清月比武,总是兰洁儿最高兴的时候,她在打清月的过程中很有成就感。而清月也有点“贱”,被兰洁儿打却甘之如饴。连格比逊、汤秀等人都看不下去了,纷纷嘲笑道:“清月,你是不是有受虐欲?我看你被这女人打,一点不觉得疼啊?” 清月谦虚道:“兰洁儿小姐武艺高强,有时候我防守不及,自然会吃她几拳?” “哪里是几拳?我看她是在虐你。”格比逊反驳道。 汤秀撇了撇嘴,道:“格比逊,这你就不懂了。男女之间比武,要的就是一个气氛。拳来腿往,互相之间亲密接触,手臂碰来碰去,身体擦来擦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格比逊恍然大悟。 汤秀又道:“这绝对是享受!享受!” 清月被他们说得脸上青一块红一块,尴尬不已。 第五十一章 火枪队初战告捷 这一路行去,开始几日,倒也没什么事。普通的盗贼,看到这么威武的佣兵队伍,躲都躲不及,谁敢来找事? 二十多日后,行到一处名为神风岭的山岭,才遇到一点状况。 神风岭上长满了松树,微风吹过,松涛阵阵,仿佛藏着不尽的秘密。中午时候,吉图一行正在穿过林中大路,却见一段巨木横在路中央。两个人坐在巨木上聊天。 吉图一看,即知道来者不善,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准备战斗。汤秀带着十名佣兵站在最前面。清月忙跑到兰洁儿所在的马车旁边,保护兰特和兰洁儿。而多戈、格比逊带人在队伍最后进行保护。 吉图上前对拦路的人说道:“我们是叶城公爵的进京使者,经过这里,不知可否将巨木移开?让我们过去。” 巨木上坐着的二人,停止聊天,看看了说话的吉图。其中一人说道:“我们不认识什么叶城公爵,皇帝来了,都得给我留下买路钱。” 吉图客客气气问道:“不知要多少钱?” 那人笑道:“也不多!留下你们身上一半的钱财即可。” 吉图冷冷道:“如果我们不给呢?” 那人吹了一声口哨,只见从他们身后的树林中窜出来近百人,挥舞着各式刀剑、棍棒,哼哼哈嘿地叫着,显然是一伙土匪。 那人道:“我们跟别的山人不一样,我们讲文明,懂礼貌。只要给钱,我们不伤人。但不给钱,你们休想从这里离开。” 吉图看势不对,悄悄对米扬说,让火枪队开始装药。米扬即命令火枪队下马,站成二排,开始装药。 吉图有刀有枪,说话自然硬气,道:“我吉图,从未怕过土匪。何况这次我们是叶城公爵的进京使者。向你们这伙土匪示弱,成何体统?说出去会让人笑话。我劝你们赶快让开,不然今天必是见血。” 土匪中一人喊道:“想来硬的?那就别怪我们刀剑无情了。” 吉图仰天大笑,道:“我的火枪队正愁没人试枪。今天轮到你们了,别怪我火枪乱射,子弹无情。” 这伙土匪从未听说过火枪,看到吉图队伍中有人举起金属管对着自己,倒也不甚害怕。 吉图与德夫、李问星等人还未下马,均拉扯马缰绳,略略退后,与火枪队站在一排。吉图看火枪队已经装好弹,点燃引火绳,随时可以射击。便对土匪喊道:“我数三下,你们赶快让开一条路,否则我的火枪队就要开枪了。三、二、一。” 土匪哪里会理会吉图的喊话,都举起刀剑,站着不动,其中一人喊道:“你会数数,我也会数数。咱们也不多讲,我也数三声,你们不给钱,我们就要杀过来了。三、二、一。” 吉图见土匪冥顽不灵,只能大开杀戒,吉图喊道:“第一排开火。” 十位火枪兵,早已瞄准好了,只待吉图一声令下,纷纷扣动扳机。“砰、砰、砰”响声不断。土匪阵中连声惨叫,有五名土匪倒在了地上,两人应声毙命,三人还在**。 土匪大惊,喝道:“你们使用了什么妖法?” 吉图很是得意,道:“我早说了。这叫火枪。你们想不想再试一试?” 土匪面面相觑,脸上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由于不知这是什么武器,都不敢轻举妄动。过了一会,土匪中有个头目高声叫道:“弟兄们,别怕他们的妖法,给我杀过去!他们的马车里肯定有宝贝,谁先抢到就归谁,冲啊!” 吉图见土匪冲来,拔出佩剑,振臂喊道:“第二排开火!” 又是一阵砰砰枪响,土匪冲来,距离只有三十米,再加上阵型太密,一下子又有六七人倒地不起。 土匪还在冲锋,而冲在最前面的土匪,离吉图这边只有十多米了。再跑几下,就可以挥刀砍到火枪手。 这时放过枪的第一排,已重新装好子弹,纷纷端起枪。吉图镇静地喊道:“刀剑兵保护,第一排准备开火。” 吉图话音刚落,十名拿着刀剑的佣兵,悄然站到火枪兵的身旁,只待他们开过枪,自己就要冲上去,与剩下的土匪搏斗。 举枪瞄准的佣兵们,此刻感到巨大的压力,眼前的敌人距离只有区区十米,如果一枪没射中,土匪冲过来就会把自己乱刀砍死。 有两位火枪兵的手在发抖,火枪一上一下震动。还有一位火枪兵,扛不住土匪袭来的森森杀气,竟扔下枪,转身往后跑,被身后的多戈拦住了。多戈大喝一声:“怕什么,还有我呢。给我瞄准,打!” 此时米扬也端枪站在火枪兵中间,他正瞄着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土匪的头部。 土匪依然在冲锋,距离越来越近,只有五六米了。吉图喊道:“开火!” 距离越近,火枪的准星越好,威力越大。五六米的距离,简直是送死。冲过来的土匪,瞬间又被?倒了六七人,其中一个头部中弹。子弹从他的前额打进去,竟生生把他的脑袋削掉了一大块。他惨叫一声,就扑倒在地,脑浆迸裂,鲜血涂地,身体不住地抽搐。 这一惨象,把土匪吓惨了,纷纷转身溃逃,退到离吉图等人七八十米的地方,停住了。 吉图骑在马上神情愉悦,笑道:“不瞒各位,我也是第一次见识火枪队实战的威力。你们要是再冲过来,我叫你们一个活的都没有。还不快让开。” 土匪吃了大亏,想退,却又不甘心,都站在原地不动。这时有一小伙土匪,绕道到吉图队伍的后面,从前后左右包围了吉图诸人。 吉图一边让佣兵们分散开,准备战斗。一边示意李问星使用炸雷。李问星从马背上的包裹里掏出四个木制的炸雷,准备点燃。 吉图顿了顿说道:“你们已经二十多人死伤,竟然还不退却。好!我成全你们。你们要是有兴趣,我可以再让你们尝尝炸雷的滋味。”吉图对李问星点点头,准备点火。 吉图戏谑道:“你们走运,遇上我们最新发明的炸雷。你们想不想尝一个?” 土匪没有答话。 “好吧!我们先扔一个到路边空地,让你们见识一下。”说着吉图示意李问星扔一个炸雷到无人的空地。 李问星点燃一个炸雷,然后将之远远甩出。片刻过后,传来轰隆一声,黑烟升起。众人都被这响声吓了一跳。有个土匪喊道:“打雷了!” 硝烟散去,一棵手臂粗的树,被炸断了。土匪猛然一震,胆战心惊。不过惊吓过后,还是没有退却。带头的土匪说道:“这是什么妖法?” 吉图还骑在马上,藐视地说道:“这是炸雷。刚刚炸了树,现在可以给你们尝尝。你们如果还想活命,就赶紧让开路!” 土匪距离有七八十米,李问星扔不了这么远。吉图道:“李问星你再点一个炸雷,让汤秀扔到土匪阵中。” 汤秀闻言往前一站,前后甩动手臂,活动筋骨,准备扔雷。 李问星用手边火绳,点燃炸雷的引线。引线要燃烧15秒后才会爆炸。 汤秀接过已经点燃的炸雷,奋力扔出。炸雷恰好扔到土匪阵中,土匪刚刚见识了炸雷的威力,看炸雷在身边地上滚动,都没命的散开。其中机灵的一边跑,一边喊:“快跑!要炸了。” 土匪四散躲避,只听轰隆一声炸雷爆炸,有一个土匪躲避不及,竟然被生生炸断了一条胳膊。这条胳膊急速掉在地上,场面非常血腥。 吉图、李问星等人也都看呆了,心内惊叹:炸雷的威力原来这么大! 看着土匪狼狈样,吉图竟面露笑容。 土匪看吉图得意的模样,知道今天遇到硬茬了。不敢再空耗,只得拉上伤员,灰溜溜地退走了。 看着土匪逐渐远去,吉图对身边人说道:“火枪、炸雷就是厉害!” 众人也都松了一口气。格比逊收起双斧拍了拍清月的肩膀,道:“本来以为今天又是一场血战,没想到火枪一射,土匪就挂了。以后我们也学火枪算了。” 清月道:“火枪固然厉害,武功也不能少。这伙土匪太笨了,如果他们不是密集阵形冲锋,我们还真不一定有胜算。” 格比逊笑道:“怕啥。有你在,你是七级佣兵,一个人随随便便砍十个土匪。这一百个土匪,还不够你砍的。” 清月扬了扬眉,不再说话。 吉图见土匪退去,让大家提高警惕,继续上路,快速通过神风岭,以防土匪再来偷袭。 第五十二章 火枪队全军覆没 从神风岭出来后,众人又行了十多里,走到一片旷野,天渐渐暗了下来。 此处距离土匪的老巢并不远,吉图很不放心,想要连夜赶路。无奈公子兰特、德夫等人都觉得没什么危险,想休息一晚明日再赶路。 吉图没有办法,只得下令就地宿营。 众人点起几个大火堆,围坐在一起。火堆在夜晚特别显眼,几里外就能看到。吉图很不放心,命*个佣兵,两人一组在附近地区放哨。 吉图对清月说:“清月,你夜间视力很好。今天晚上你辛苦下,就带着几名佣兵值班吧。小心土匪夜间来偷袭我们。” 清月不敢放松警惕,提剑四处巡查。前半夜倒不用太担心,到后半夜众人都睡了,这才有些危险。 吉图一晚上没有睡好,刚朦朦胧胧睡着,就听到清月大喊:“什么人?”然后是一阵兵器相碰的声音,接着是一阵惨叫。 吉图提剑跃起,赶到事发地点。循着微暗的光,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已经被清月连刺了几剑,不能动弹了。“清月,怎么回事?”吉图问道。 “应该是土匪的侦查兵,趁夜来侦查我们,有两个人,跑了一个,肯定回去报信了。这伙土匪还想着袭击我们。”清月回道。 吉图沉思片刻,道:“看来这里很不安全,天一亮我们就离开这里。” 黎明时分,吉图把大家叫起床,准备出发。大家已知道,昨夜有土匪来侦查,都加快了手脚,担心被土匪困住。 清月等几个值班的佣兵一夜未眠,骑在马上都颇为疲惫,就这么昏昏沉沉走了半上午。走到一条小河。河并不宽,只有十多米。 吉图本想涉水过河。派一个水性好的佣兵试了试,河水竟有一人多深,且河底均是淤泥,骑马根本过不去。怎么过河,成了难题。 吉图与德夫商量之后,只得沿着河岸向下游走去,看能否找到船只。找了一中午,别说船只,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沿着河岸一片空旷。看来这一天是要耗在这了。 突然远传烟尘滚滚,有一大队人马赶来。这些人离吉图等人有一二百米时,都分散开,呈圆弧状包围了吉图一行。 吉图心下猛然一紧,自忖道:“危险了!被河流断绝了退路,现在又被包围了。”骑马者有三四十人,后面还跟着六七十步行前来的。 吉图随即下令道:“火枪兵开始装弹。刀剑兵准备战斗。” 这获土匪昨日在吉图面前吃了大亏,很不甘心,故而派人一直跟踪吉图等人。土匪算定吉图等人人生地不熟,肯定会被河流耽误了行程,组织了大队人马前来堵截。 土匪知道吉图的火枪厉害,特意将队形分散,三面包围。 吉图的火枪队,只有20人,还要分成两排,只得三面设防,每一个方向都只有6支枪顶着。 土匪围住吉图一行后,慢慢缩小包围圈,距离只有七八十米了。吉图让火枪兵举枪,准备射击。 土匪已经看出了吉图的意图,只听为头的土匪在马上呼哨一声,几十匹马就从三个方向向吉图等人冲来。马匹的速度比人快几倍,几秒钟过后,就冲倒30多米的位置。 吉图大喊:“两排同时开火!开火!” 砰、砰、砰一阵枪响,21支火枪全部打了出去。可是土匪骑马的冲锋速度太快了,枪手们很难打中,21发子弹打出去,只有三名土匪没打中,另有两匹马被打中,扑倒在地上。 火枪兵刚刚放完枪,土匪已经冲到了阵前。土匪们骑在马上,四向砍杀。早有四五名火枪兵被砍倒在地,满地血红。 吉图、清月等人与土匪打成了一片。随后步行的土匪,也聚拢过来,把吉图等人了死死围住。 吉图这才发现问题大了。自己这边只有二十多个刀剑兵,剩下的火枪兵都不善搏斗,基本是花架子。还有德夫、兰特、李问星这样不会武术的人夹杂在中间。形势非常危急! 几个骑马的土匪,穿过吉图的防守,冲入阵中,想看看马车上有什么。此时清月、格比逊正站在两辆马车旁边死死看护,兰特、兰洁儿都没有下车。 骑马的土匪看清月站在马车旁,喝道:“让开!” 清月二话没说,直接冲上去把马腿砍断。土匪跌落下来,在地上滚了几个圈。片刻之间,就上来五个土匪围着清月打。 清月使出了七级佣兵的全部本事,没有手下留情,一剑一个,才一分钟不到,就把围着自己的五个土匪解决了。清月刚一回头,只见一个土匪正跟兰洁儿在对打,土匪把兰洁儿拉下了马车,兰洁儿功力不行,被土匪弄得很狼狈。 幸好土匪是以猫捉老鼠的心态,一边打一边逗兰洁儿,大有猥亵之意,意思是**长得不错,陪大爷玩玩。土匪得寸进尺,竟在打斗中撕破了兰洁儿的上衣,兰洁儿的胸部曲线露了出来,十分诱人。土匪见到兰洁儿凹凸有致的身体,更加兴奋,一边追着兰洁儿,一边哈哈大笑。貌似要把兰洁儿按倒在地,猥亵一番。 清月见兰洁儿被土匪猥亵,极是恼怒,嘴角扭动,眼中要喷出火来,大喊一声:“杀!”举着剑就冲向兰洁儿身边的土匪。土匪背对着清月,正跟兰洁儿“玩”得开心,根本没注意到身后的状况。清月冲到土匪身边,使出全力砍去,一剑从土匪的颈部砍入,兹鲁一下就把土匪的脑袋砍掉了,鲜血飙了兰洁儿一身。兰洁儿被眼前的场景吓呆了,站在那茫然无措,看着无头尸体倒在自己脚下。 清月看了兰洁儿一眼,没时间招呼,又杀向旁边的土匪。真的是一剑一个,很少有土匪能挡住清月的剑锋。 格比逊看清月越战越勇,大受鼓舞,喊道:“杀!杀!”举起双斧,如李逵一般,横冲直撞,斧韧所到之处,断肢残臂卸了一地。 清月与格比逊杀得勇猛,改变了局部战局。一些土匪看他们如此勇猛,不自觉就溃退,开始还只是少数几个,后来互相影响,大部分土匪都退了。 格比逊看土匪退却,还不尽兴,举起双斧,大叫道:“追啊!杀!”边跑边喊,边跑边杀,双斧舞动,气势如虹。 吉图看土匪退却了,冲格比逊喊道:“格比逊,回来!别追了。”格比逊这才停住。 这一场血战,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地上到处是尸体、断肢。 吉图把剑插在地上,扶着剑柄,弯腰喘气。环顾四周,自己这边死伤不少。幸好兰特、兰洁儿、德夫都毫发无损。只有李问星背部被砍了一刀,鲜血满身,但没有生命危险。 米扬清点了战场,大吃一惊,火枪兵竟然死了十二个,伤了四个,几乎全军覆没。而刀剑兵也死了三人,伤了六人。 吉图看着火枪兵的尸体,叹道:“哎!火枪兵只会开枪,武艺不行,遇到这种硬仗,几乎全军覆没。”吉图连连顿足:“哎,我害了你们!害了你们!” 米扬又清点了土匪的死伤,场地上有三十多具土匪尸体。米扬淡淡对吉图说道:“这些土匪有三分之一是清月一个人杀的。如果没有清月,我们这次凶多吉少。” 吉图看了看坐在地上的清月,没有说话。 公爵之子兰特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一直躲在车上,此时才下车观望,脸色惨白,神情惊恐。兰特走到兰洁儿身边,推着她的肩膀道:“姐姐,你还好吧?你全身是血。” 兰洁儿几乎被刚刚无头尸体的场景吓傻了,半晌没有说话,神情有些恍惚,被兰特一推,这才回过神来,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姐姐别哭!”兰特安慰道。 在场所有人,都被兰洁儿哭声吸引,望向兰洁儿,看到兰特、兰洁儿都安然无恙,大家都放了心。如果他们姐弟出了事,佣兵们恐怕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最让吉图伤心的是自己呕心沥血建立的火枪队几乎全军覆没了。他看着满地的火枪兵尸体,欲哭无泪,沉默不语。火枪兵吉特林握着刀走到吉图身边,说道:“长官!我们火枪队大部分人死了。土匪的马队奔跑速度太快,根本打不中。而且一枪不中,就没有时间重新装弹。” 吉图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河边的风呼呼吹来,仿佛是为这些死难的佣兵鸣葬。 第五十三章 清月夜拥兰洁儿 面对着十五具尸体,众人都感到悲伤无比。 吉图害怕土匪再来偷袭,当即作出决定,兰特、兰洁儿等人都改骑马,把十五具尸体搬上两辆马车,赶快找船只、桥梁过河。 众人沿着河岸走了十里,遇到一位钓鱼的老者,老者告诉说:“再往前二十里,就有一座木桥过河。” 众人策马行去,走了半下午,果然看到一座木桥,木桥不算窄,马车可以通行。过了河,再往前行去,依然是一望无际的旷野平原。目力所及之处,并无村落。 吉图领着众人离开大路,走到一处僻静的所在,翻身下马,道:“我们就把牺牲的弟兄们埋在这吧。每人挖一个坑作掩埋之用。” 不一会,各佣兵都拿着刀剑当铁锹,在提上挖坑。到傍晚时分,才挖好了15个坑。吉图命人把尸体一一放入土坑中,填土,掩埋。 吉图领着众人,对着坟堆,鞠躬下跪。吉图道:“埋在这里的,是15个佣兵,其中有12个火枪兵。死亡是人生的炼狱,所有人不能幸免。火枪队今天遭遇的大败,最大的责任在我。火枪还并不成熟,敌人骑马快速冲入阵中,火枪兵就没有了优势。这一点我早该想到,却没有重视。结果害大家牺牲了性命。” 众人神色都很悲伤,只听吉图继续说道:“我吉图一定不会辜负各位的生命,会继续改进火枪。我相信等我进行重新的改进,下一次火枪队再遇到骑马的土匪,一定不会再有失败。” 大家给埋葬的佣兵们鞠了三个躬,以示思念。 天已渐渐暗了下来,德夫提议道:“今晚就在这附近宿营吧。” “那土匪再来偷袭该怎么办?”有佣兵反问道。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吉图思考片刻,轻声说道:“为了防止土匪再来偷袭。我们还是趁夜再往前走几里,避开土匪的追踪,以防万一。” 吉图令清月带路,众人在微光的暗夜中摸黑前行。行了一个多小时,吉图估计到了安全的地方,就下令大家就地宿营,不准点火,不准大声喧哗,就在黑暗中隐蔽。 众人在黑暗中下马,围成了一圈。 没有点起火堆,晚风吹起,夜凉如水,众人只感到寒冷。 清月坐在兰洁儿旁边, 这一次的惊吓,让兰洁儿一整天都神情恍惚。她虽然喜好练武,但从未杀过人。更未看过活生生一个人,被一剑削掉了脑袋。颈血喷出几米,喷在兰洁儿脸上,一股带着腥味的温热感,敷在自己脸上。再加上无头尸体,缓慢倒在自己脚边,这种场面极是震撼。兰洁儿心神不宁,手脚冰凉。 夜已深,四周寂静,佣兵们有的睡着了,有的还在想事。 清月与兰洁儿近近地坐在黑暗中,轻轻低语。 兰洁儿道:“清月,我怕。” 清月温柔地说:“别怕!今夜没有月光,就算土匪跟来,也发现不了我们。” 兰洁儿道:“我怕鬼。” 清月道:“世界上没有鬼。” 兰洁儿又道:“可是我冷。” 清月忙把自己身上的毯子披在兰洁儿身上,道:“盖上毯子,你就不冷了。” 兰洁儿道:“你把毯子给我,你不冷吗?” 清月略大声道:“我身体强,火力壮,不怕的。” 兰洁儿停了一会,道:“可是我还是冷。” 清月无奈道:“那怎么办?” 兰洁儿幽幽道:“小时候,每当我说我冷。我妈妈就会抱着我。” 清月不懂风情道:“可是现在荒郊野外,去哪里找你妈呢?” 兰洁儿道:“你抱着我吧?” 清月一震,还在考虑怎么回答。只感到一阵清香靠近了自己,是兰洁儿的身体。 黑暗中,兰洁儿坐近了清月,依偎在清月的怀里。清月正要说话,谁知兰洁儿用手指盖住清月的嘴唇,道:“嘘!别说话。就这么抱着我,把毯子盖在我们两人身上。” 清月从未抱过女孩子,原来女孩的身体这般香软。这一刻他内心的震颤仿佛五级地震,他的身体在发抖。 清月没有再说话,他把毯子披开,左手环抱住兰洁儿。清月只感到一团柔软的胸脯贴在自己身上,随着兰洁儿一呼一吸的气息,清月感到兰洁儿丰满圆润的胸脯正在起伏着。 如此凄美的意境,如此香艳的佳人,如此暗谧的冷夜,天地万物都仿佛退去了,只留下清月与兰洁儿抱在一起。 清月直感到一阵**在内心蒸腾而起,清月有种冲动,想把兰洁儿按在地上温存。不自觉之间,清月抱得兰洁儿更紧了,兰洁儿的气息已经吹到了清月的颈根,轻轻地有些痒。 黑暗中,兰洁儿略略扬起头,在清月耳边轻轻说道:“亲我。亲我。” 兰洁儿柔媚的声音,仿佛*汤灌注在清月心头,清月把头略低,在黑暗中寻找这兰洁儿的嘴唇。 顷刻间,两片烈火红唇触碰在一起,爆发出热烈的能量,清月与兰洁儿在暗夜中激烈的拥吻。不远处别的佣兵正在酣睡,没有人注意到此刻的温存。 兰洁儿缓缓的闭上眼睛,任由清月的唇舌在自己嘴巴里搅动,任由清月的双手在自己身上游走。 清月一把抱起兰洁儿,放到自己大腿上。兰洁儿已经像一团泥一样,被清月支使。清月尽情地爱抚着兰洁儿。 清月激情难耐,但是不敢再进一步脱兰洁儿衣服,怕惊动周边的佣兵们。 吻了一阵,抚摸了一阵,两人的激情渐渐散去。兰洁儿说道:“我们睡吧。” 于是清月往后一倒,抱着兰洁儿躺在地上,兰洁儿趴在清月身上。清月再把毯子盖在两个人身上。两个人相拥而卧,甜甜睡去。 黎明时分,天边有了一丝霞光。 吉图最先醒来,他坐起身看了看周围,没有什么异常。吉图一转头,突然看到清月那里有些不对。连忙站起身,走过去,一看,大惊失色。只见清月与兰洁儿抱睡在一起,兰洁儿趴在清月身上,清月的一只手竟然隔着兰洁儿的裙子伸了进去,放在兰洁儿的腰部。 吉图简直被这场景惊呆。 他看了看四周,还好没有人醒来。 吉图连忙蹲下,用手推了推清月,清月立即醒来,看到是吉图,没有说话。 吉图咳嗽一下,小声说道:“请注意形象。”说着走开了。 清月连忙坐起,手从兰洁儿的裙子里挪出。兰洁儿也醒了,他闭着眼睛撒娇道:“怎么了?” 清月恋恋不舍地把兰洁儿从自己身体上放下,放在地上的毯子里。 自己连忙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又四周望了望,还好!大家都在睡觉。只有吉图站在远处,背对着自己。 清月连忙走到吉图身边,说道:“吉图哥,我……” 吉图连忙制止道;“别说了,我什么都没看到。” “谢谢!”清月感激地说。 又过了一会,太阳从云霞中穿出,阳光普照在大地上。 众人先后醒来。 只听格比逊大喊道:“幸好昨晚土匪没来,我一觉睡到天亮。这要是被偷袭,我就挂了。” 众人都在整理衣物。 兰洁儿早已回忆起昨晚发生的事,她走到清月身边,满面绯红,笑着看了清月一眼,扭头走开了。 清月自然心领神会,木讷地低下头,脸也红了一片。清月是个内向的人,这一夜的**让清月的心扉顿然打开。清月与兰洁儿虽未**相见,但互相已经把心灵中最美好的位置留给了对方。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男女感情! 是的!英雄救美,让美人的心有所属,兰洁儿内心对清月依稀的爱恋,转化成了依恋。他们在一起了。 吉图吩咐人做饭,众人吃过早饭,继续赶路。 风尘仆仆,向京城行去。除了清月、兰洁儿没有人对昨晚旷野中发生的事再谈起过。 第五十四章 京城行贿 从叶城出发六十多天后终于到达京城附近。 吉图、兰特、德夫、李问星等人骑马行在队伍最前头。京城附近的大道极是宽敞,可容纳八辆马车并排而行。行了半日,终于远远看到了京师城墙。 加多帝国的京城,被一道高大的城墙围绕,城墙长宽均有近10公里,分内外两城。城墙之内的为内城,多政府机构。城墙之外的为外城,多商业街区、百姓居所。 叶城公爵派人长驻京城,相当于现在的驻京办。叶城驻京人员知道公子兰特要进京修学,早在外城布置好了一处大院子,足够兰特与随行人员居住。 驻京人员把兰特一行,领到了院子,烧火做饭。兰特一行,风尘仆仆,行旅一个多月,又遇上土匪血战,到此时才算放松下来。 第二天,兰特带着德夫、吉图、清月等几个人到帝国教育部报到,交纳了文书。修学处已经开学了三日,兰特匆匆忙忙赶去学宫。 学宫位于内城偏东北的地区,是由三部分建筑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建筑群。学宫不光是各地公爵的公子就读,也有各高官、贵胄子弟,甚至平民子弟中的优秀者。 德夫是兰特的老师,负责安排兰特的学习生活。报完了名,德夫命令吉图、汤秀、米扬三人跟着兰特去学宫。而自己带着清月、格比逊去帝国政治处递交叶城公爵的书信,并准备引荐火枪队。 清月跟着德夫行走在帝国首都内城的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果然跟叶城不是同一个气象。德夫、清月、格比逊三人并排而行,眼见着周围的行人,都颇有派头,一看就不是平头百姓。 清月叹道:“果然是京城气派,叶城只能算是小城市了。” 德夫笑了笑,道;“这是当然。帝国首都,皇家宫殿,岂是凡夫俗子可见识的?” 正说着,迎面一匹骏马蹬蹬扑来,马上的人一边扬鞭打马,一边喊道:“让开!让开!”。 格比逊久经战阵,见快马朝自己扑来,下意识的反应,用力将德夫推向路边,自己挺拳就要与对方打斗。然而此人只是骑马从格比逊身边跑过,虽差一点撞到自己,但明显不是冲着格比逊来的,只不过是格比逊挡着他路了。 格比逊回身看着骑士的背影,骂道:“他妈的,这么嚣张。我们刚来,你就差点把我们撞死。跑这么快,赶得去投胎吗?” 这时只听清月急切地喊道:“德夫大人,你没事吧?” “我差点被格比逊推在墙上撞死了。”德夫愤愤的说。 格比逊这才发现,刚刚形势危急,自己把德夫推向一边。情急之下,用力过猛,竟将德夫生生推在街边的墙上,德夫面庞撞墙,鼻血都撞出来了。格比逊连忙走过去,扶住德夫,抱歉道:“德夫大人,你没事吧?” 德夫骂道:“我还没被马撞死,差点被你一把推在墙上撞死了。你可真行啊?笨手笨脚的。” 格比逊脸刷的一下红了,抓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刚刚他骑马朝我们而来,我以为又是袭击,这才把你推开,没想到用力过猛。” 德夫又骂道:“刚才那个骑马的也是傻-逼,骑的这么快,不撞到我们,肯定撞到别人。这傻-逼是什么人啊?”德夫的言语之间,一个“也”字,让格比逊极是尴尬,意思是格比逊是傻-逼,骑马的也是傻-逼。 清月走到路边小店,向别人打听。这么一打听才知道,刚刚骑马而过的是金刀骑士堂的人。 “金刀骑士堂?”德夫若有所思。 格比逊忙问道;“德夫大人,你对金刀骑士堂有所了解?” 德夫揉了揉脸,还有点疼,说道:“金刀骑士堂是帝国的特务部门,以前一直由皇上掌管,听说几年前由太子接手了。这个骑士这么急匆匆地向外城奔去,难道出什么事了?” 格比逊骂道:“怪不得这么嚣张,原来来头这么大。下次我见到他们,只能绕道走了。” 德夫看了格比逊一眼,说道:“你小子识相。这个金刀骑士堂由皇室直接领导,各种任务都执行。连公爵都得让他们三分。咱们还是少惹为妙。” 格比逊问道:“德夫大人,这些人的武功怎么样?” “厉害着呢。”德夫道:“听说金刀骑士堂,有三位八级佣兵坐镇,十多位七级佣兵。出外执行任务的最次也是五级佣兵。真是群英荟萃。” 几人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帝国政治部办公楼。 这是一座雄伟的两层建筑,呈长方形。从大门进去以后,里面还有一个很大的内院,内院四周被建筑合围,一色的办公区。门口站着十几个卫兵,其中一个神色倨傲的明显是小队长。 德夫走到办公楼大门口,拉过卫兵的小队长,说道:“我们是叶城封地的进京团,有事情要进政治部请示。麻烦军爷放行,这些钱就给各位吃宵夜。”说着偷偷塞给小队长一个银币,然后又出示了叶城公爵的证件, 有钱自然好办事。门卫队长收了钱,脸色也和缓下来。只见他略略打量了德夫、清月、格比逊,满面堆笑道:“原来是叶城公爵的进京团,请进!请进!不过不能带武器,要先搜身。”说着门卫队长派人在他们身上搜索一番,确定没有带武器,才放他们进去。 进入大厅后,清月对德夫说道:“德夫大人,你怎么对这些门卫这么客气?叫他们军爷,还给他们塞钱。不就是守门的吗?” 德夫道:“你懂什么?这些人都归京城羽林军管辖,负责京城的治安与保卫。别看是给帝国政治部守门,这已经是很大的官了,要是放到封地,官职可比吉图要大。你得罪了他们,没事找你麻烦,不让你进政治部。你有事办不了,只能干着急。” 德夫带着二人,走进一个办公室,门上写着“东南二区”,叶城封地就属于东南二区。德夫见到办公室的一位官员,连忙熟络地走上去说道:“西敏大人,几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这人贵人多忘事,看了德夫半天,一时竟想不起德夫是谁,眼睛有点发直,只得打哈哈道:“你好!你好!上次一别,久历风雨。” 德夫拿出一小包金币塞到西敏手中,说道:“西敏大人,这是我们叶城公爵的一点薄礼,请笑纳。” 西敏一听“叶城公爵”,知道是自己管辖的叶城封地的来人。再加上礼品到位,金钱多多,西敏不看公爵面子,也要看这袋金币的面子,有时候金钱的面子可比人的面子大。西敏连忙给德夫让坐,并说道:“不知叶城公爵派你进京,有何要事?” 德夫拿出叶城公爵上呈给帝国皇帝的奏折,说道:“西敏大人,我们公爵发明了一种新的武器——火枪,并组建了一支二十人的火枪队,想进献给皇上。又怕皇上事务繁忙,没时间观看火枪队的表演。所以麻烦西敏大人,多在几位内阁大臣面前美言几句,千万帮忙让皇上能够看到火枪队的表演。事成之后,公爵定有重谢!” 西敏一听“重谢”二字,就心领神会,随即又面露得意。要知道,在加多帝国,即使公爵,有什么事想呈献给皇上,也是很不容易的。必须要通过下面官员的多方疏通,才有可能被皇上看到,要不然早被遮蔽了,这些人也正是通过这个方法捞钱。 西敏是个老官僚,在加多帝国的官场混了三十多年,对这些繁文缛节轻车熟路,他嘴巴微张,说道:“这个事也颇难,因为你这火枪,谁也没见过。我倒是可以往上报,但是皇上不一定想看。我的意思是,你们先准备准备,我帮你们找几位内阁大臣,先看看。如果好,再上报皇上。如果不好,那就不要打搅皇上了。皇上毕竟是日理万机。” 德夫知道西敏不过是想借机帮几位内阁大臣也捞点钱,遂小鸡啄米似地点头道:“还是西敏大人想得周到。西敏大人挑个时间,我们给几位大人表演火枪射击,到场的几位大人,我们都有薄礼。” 西敏点头称道,随即又翻了翻桌子上的记事本,看了看,抬起头说道:“哎呀,不巧啊,最近京城事务繁忙,我看就安排十天以后表演吧。十天后,你再来一趟,我们再商量商量,第二天你们表演的事情吧。” 德夫面露微笑,赞道:“好!就按西敏大人的安排,我这就去准备,一定让几位大人看到火枪队的精华。那我们就先告退了。” 说着德夫就带着清月、格比逊从办公室退了出来,离开了帝国政治部大楼。 第五十五章 清月痛骂格比逊 三人刚一离开政治部大楼,格比逊问道:“德夫大人,这个西敏大人是多大的官?” 德夫解释道:“按照咱们加多帝国文官制度,从一品宰相到六品省督,再到十品县官,西敏大人是东南封地二区的副主管,是八品文官。” 格比逊纳闷道:“西敏官也不大,咱们公爵还怕他不成,给他送了这么一大包金币,得有五六十个吧。” 德夫白了格比逊一眼,骂道:“你懂什么。西敏官再小,也是管咱的。哪能得罪?得罪了,咱们还不被他扒一层皮?” 格比逊连连咋舌。 清月心直口快,顺着格比逊的话问道:“德夫大人,怎么给皇上送火枪队,还要给这些当官的送钱啊?这也太黑了。” 德夫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道;“现在社会*,到哪里都要送钱。没钱,你还想让皇上看到咱们的火枪队?没门!” 清月好似不食人间烟火,道:“皇上不管的吗?让下面这些当官的胡作非为,收受贿赂。” 德夫笑道;“清月啊,你武功虽高,可说话怎么跟小孩子似的?皇上能管这种小事。再说了,升官发财是当官的本质。当了官,哪有不收钱的。你不是也当了叶城片区的副治安官吗?没人给你送礼?” 清月愕然道:“没有啊?我从来没有收过礼啊?” 德夫一听,以一种奇异的眼光看着清月,说道:“你竟然不收礼?” 清月、德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两个人都是一幅吃惊的表情。 “两位老大,我要打断一下。不好意思!”格比逊插话了:“清月,可能你平时太忙了。很多店家其实都给你送礼了,都是我代收的。我看你忙,就没告诉你。” “啊?”清月骇然,嘴巴都合不拢,几秒钟后才缓缓道:“这么说我也成贪官了?” 德夫嘿嘿一笑,略略一摆手,不再说话。 三人往回走。一路上,清月痛骂格比逊:“**的,背着我受贿。败坏我的名声,我真想一剑砍了你。” 格比逊自知理亏,被清月说得一愣一愣的,不敢回话,很是尴尬。 清月不住的骂格比逊,一直到了住所还在骂:“**的,还真是天生的贪官。你不做官真是可惜了。” 连兰洁儿都听到清月的骂人声,问道:“怎么了,清月,发这么大火?” 清月从前一直受扎伊特老人的外星教育,对贪污受贿这事不太懂行。 扎伊特传播的是来自蒂姆星的高级文明,注重的是人人平等、自由民主的宇宙文明,从来没有说贪污受贿的。这次清月看到德夫给西敏送一包金币,连守门的卫兵队长都要给一个银币,已经大吃一惊了。再听说,原来格比逊背着自己在叶城收受各类礼品,一年下来竟然有三十多个金币,一百多个银币,简直是闻所未闻。这不是吃人吗? 清月骂道:“格比逊,你想钱想疯了?你还没当官呢,就开始贪?我是副治安官,你啥都不是,最多是我的亲信跟班,你这就收了三十多个金币?别人没请你**吧?” 格比逊支支吾吾:“不过有几个商铺的老板,也是跟我称兄道弟,带我嫖过几次娼。他们很讲义气,人不错。我可以介绍你认识。” 清月愈发愤怒:“我操!你还**嫖上瘾了?我管的那个片区,有三十五家宾馆饭店,有三百多家商铺,还有一些住户。你狗日的,不会每一家都收钱了吧?” 格比逊道:“基本都收了。有几家饭店没收,不过我经常在那吃饭,从没给过钱。” “我去你妈的!”清月来火了,痛骂格比逊,一脚把旁边的凳子踹翻在地。 院子里的佣兵被清月骂人声、踹凳子声吓蒙了。连德夫都吓了一跳,走过去,安慰道:“清月你也别生气,格比逊做的并不过火,现在世道如此,无官不贪。” 清月接受的是外星教育,扎伊特老人也给清月讲过蒂姆人的政治体制。蒂姆人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官员跟普通人差不多,都是平平淡淡,没有说贪污受贿的。扎伊特曾讲过,有个大官贪了几千块钱,被揭发出来,差点被关终身监禁。在蒂姆星这样的高级社会,人们从不认为官员很了不起,就是普普通通一个办事的。凭什么贪钱? 清月实在是想不通,怎么在加多国,这当官的,就这么能收钱呢。如果是从前,清月在乡下厮混,自己没当官,没有见识官场的黑暗,他想不到这一层,这次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了。他妈的,连门卫都要收钱办事,不给钱不让进! 这时兰洁儿看清月发火的样子,也有些不解,说道:“清月,你就别说这些了。你怎么像小孩子。现在当官的,哪有不收钱的。你自己不也当官吗?你不收钱吗?” 清月推了格比逊一把,又在他背上捶了两拳,只听格比逊一阵哀嚎,连连求饶。 清月还没解气,愤愤不平说道:“我从来没收过钱,我都不知道有收钱这回事,别人给钱我都是拒绝的。没想到最后他们都送给格比逊了。都把我当贪官了!” 清月顿了顿,说道:“格比逊,咱们兄弟一场。这次你别怪我,等回到叶城了,我要把你从治安队开除,把你送到没权的佣兵队去,天天去站岗。就你这个收钱的方法,会把大家害死。老百姓明着尊敬我们,暗地里都想把我们宰了。贪官污吏,谈何尊敬?” 格比逊没敢说话。 这时屋子里的厨师,喊大家吃午饭了。 清月的火气还没消,又继续骂道:“我操!格比逊,你要这么多钱干嘛?上次打土匪,咱们不是分了一大堆金币银币?那些钱都还没花完呢,你怎么又开始捞钱,要钱有啥用?” 德夫笑道:“清月,你是个好官。你这样的,在现在加多国是个异类,哪有不收钱的。连我都收。” 清月受扎伊特老人的教育太深,对贪污受贿这种事,很是反感,他停了停,继续说道:“别人贪污我不管。反正我是不贪。副治安官,这官虽然不大,但也管着几万人呢。收老百姓的钱,怎么对得起大家?格比逊,你对得起大家吗?你还算人吗?回到叶城,你得把贪来的钱,全部还回去。” 格比逊沉默不语,心里很是不乐意,收点钱怎么了?现在是金钱社会。 众人在院子里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午后时分,吉图护送兰特放学回来,也知道了清月发火的事。 吉图把清月、格比逊几人叫到一起,说道:“今天清月说的对,我们做点小官的不应该贪。上次打土匪分了那么多钱,是够用的。总这么贪,迟早把自己害了。” “不过话说回来。”吉图顿了顿,道:“现在这世道,贪污*横行。到哪里都要收钱。连我们送公子兰特去学宫报道,还给了学宫官员几个金币,不给钱,别人就刁难。他妈的,这世道,是有点**。兰特公子有点近视眼,想选前面一点的座位,还得给学官送钱。不送钱,没人理。咱们加多国真是烂透了。” 格比逊一听吉图的抱怨,连忙帮腔道:“谁说不是呢。这世道从上到下的当官的都收钱。去年到咱们村收钱的那几个税务官,也没少捞。我收钱也不是为了自己,还不是想给村里其他的穷人攒点钱?我收钱是为了自己吗?明明是为了大家!”格比逊愈发理直气壮! 清月瞪大眼睛道:“怎么?你贪污受贿,你还有理了?”清月骂了几句,就拂袖而去,到自己房间静坐去了。 格比逊看着清月的背影,清月从未对自己发过这么大火,自己收钱是有些不对。格比逊对吉图说道:“吉图哥,你多给清月解释解释。现在这世道,不收钱真是没活路啊。” 吉图无奈一笑,道:“好啦!格比逊,你也别总说世道了。以后少收钱。你替清月收钱,毕竟是败坏清月名声。老百姓谁不恨贪官污吏?前几年,有个刁民暴动,把县官全家抓起来给杀了。你小心点,贪太多钱,民愤太大,别人趁你喝醉了,把你杀了都有可能。” 听吉图这么一说,格比逊吞了一口口水,喉咙处咕咚一下,道:“没这么严重吧。都是他们这些商铺主动给我钱,我不收的话,岂不是不给他们面子?” “反正少收,后果自负。”说完吉图出门逛街去了。 格比逊只能悻悻得回到房间。 一夜无话。 第五十六章 学宫混战 公子兰特在学宫的课程倒不是很紧,只是上午有三个小时,讲些加多国的历史文化,兼及爱国忠君教育什么的。 吉图派格比逊跟另外两个佣兵,陪着兰特去上学。而自己却带着剩下的佣兵,训练火枪,再有几天就要给内阁大臣们表演火枪队了。 上次在河边被土匪围攻,二十个火枪兵,死了十二个,伤了四个。火枪队已经溃不成军了,吉图没办法,只能从刀剑兵中抽调一些来练习火枪,凑够二十人的数目,连米扬、汤秀也加了进去,天天练枪。 这些刀剑兵平时也对火枪有些了解,这些天加紧练习,倒也能完成从装药到射击的动作。十个人一排,两轮射击,虽然准星比较差,但咋一看也像那么回事。 这一天中午,吉图、李问星正带火枪队在并排操练,练习瞄准。刚刚摸枪的刀剑兵,准星比较差,连五十米处的靶子都很难打中。吉图急得团团转,还有三天就要给内阁大臣演示火枪队了。可现在火枪队的射击准确度实在是不敢恭维。 尤其是一个叫比克的佣兵,眼睛有点斜视,武功还不错,一直是擅长用刀,这次改成火枪兵。射击了几天,很难打中。吉图骂道:“邪了门了?你小子,怎么就一枪都打不中了。” 比克无奈道:“报告长官,我的眼睛不太好,瞄准起来很困难,请求长官换人。” 吉图骂道:“还有三天就要演练了。你现在叫我换人,我去哪换人?你赶紧给我练,今晚上之前,打不中五十米靶,你别想吃饭!” 比克心中一震,难道今晚又要挨饿了?这都已经是第二天挨饿了。 吉图又说道:“米扬,你现在单独训练比克,把他给我教会了。别到时候在演练中出丑!” 吉图正说着,只见一个佣兵慌慌张张跑来,边跑边喊:“吉图队长,不好了!不好了!兰特公子在学宫跟别人打架,被人家给包围了。” 吉图一愣,连忙迎上去问道:“怎么了?” 佣兵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为争什么东西,兰特公子跟东北封地的公子打起来了,对方带了十几人,把兰特公子围起来了。吉图队长你赶快去帮忙。” 吉图不敢怠慢,对佣兵们喊道:“刀剑兵操家伙,跟我来。”说着就提着佩剑,往学宫方向跑去。 吉图所住的院子,离学宫走路要半个多小时。吉图担心出事,一路快跑,十分钟就到了,把后面的佣兵甩开了四五百米。后面的汤秀看着吉图飞奔的样子不禁叹道:“怎么队长跑步这么快。” 吉图一路狂奔,到那一看,在学宫大门外面的空地上,公子兰特正被几个人围着,而旁边的格比逊被人打倒在地,捂着胸口,不住地**。另一个佣兵貌似被打昏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身旁是一滩血。 吉图走近时,正赶上一个公子模样的人,在扇兰特耳光,一边扇耳光,一边骂道:“你们叶城算个屁,这次揍你,让你长个记性!下次别跟大爷我抢女人!” 吉图一看这架势,二话没说,冲进人群,一脚踹在打人的公子哥的背上。这个小哥没防备,正打得欢呢,猛然吃了吉图一脚,直直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七八米才停住。 吉图看了公子兰特一眼,他的嘴角被打出血来了。吉图拔出宝剑,叫道:“怎么回事?光天化日,天子脚下。谁敢打人?还有王法吗?” 只听一人叫到:“敢打我们家海登公子?弟兄们把这几个叶城的兔崽子,给我打到下跪。”说着十几个佣兵拿着刀棍,围着吉图、兰特就要出手。 吉图道:“哪位是海登公子?”吉图知道海登公子是加多国第八大封地海登封地的公子,听说此人甚是顽劣,仗着跟帝国皇室有些姻亲,常常为非作歹。 吉图见没人回答自己,又大喊道:“哪位是海登公子?出来说话。” 对方还是没人应答。兰特在吉图身边嘲笑道:“刚刚被你踹到马路中间的那个混混就是海登。” 吉图闻言,身躯一震,发现自己闯祸了,连忙关切地望向不远处被人扶着的海登,只见他头部着地,一脸的血,正坐在地上喘气,还没顾得上吉图这边。 这时汤秀、米扬也带着十几个佣兵赶到,他们冲入对方的包围圈,把兰特保护在中间,早已拔出刀剑,怒视对手。 双方剑拔弩张,眼看就要打起来了。 这时,海登站了起来,擦了擦脸,没好气地骂道:“刚刚那个王八蛋踹我?”海登身边的人,指了指吉图。 海登脸上一狞,吼道:“给我上!把踹我的王八蛋大卸八块!” 海登话音一落,他手下的佣兵快步举剑上前。吉图等人也不示弱,双方打成了一片。 毕竟是在京师!吉图不敢太惹事,对自己这边的佣兵们喊道:“大家下手不要太狠,别搞出人命。” 海登听吉图的喊声,以为吉图怯弱了,竟嚣张地骂道:“给我打,打死了人,我担着!我们海登封地,还怕你们小小叶城不成?光土地面积就是你们的两倍,干死你们这帮边疆崽子!给我打!” 海登封地的佣兵们下手越来越狠,叶城的好几个佣兵被打倒在地,连米扬都吃了一棍,差点被打翻。 双方又打了一会。只听有人喊道:“都给我住手!快住手!” 此人声音浑厚,颇有威权。佣兵们纷纷停止了打斗,吉图左右看了看,发现对打的佣兵,被几十名穿甲执刀的士兵包围了,其中说话的那人,应该是士兵的长官。只听他喊道:“我是学宫街道的治安官特里,有人报案学宫门口有人在群殴。没想到这么多人。来人啊!全部给我抓起来,带回大牢审问!” 士兵们就要上去抓人。 这时海登公子喊道:“我是海登封地的公子海登七世,他们叶城封地的这伙人无故挑衅,其中一人还踹了我一脚,把我头都打破了。还请治安官严惩这伙暴徒。”说着给身边的随从使了眼色。 这个随从随即走到治安官特里身边,递给了一小包东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贿赂。 海登见治安官收下了金币,更为得意,又喊道:“治安官大人,请严惩打人的凶徒。我的头被打破了,要他们给个说法。” 治安官特里听海登喊自己,冷冷看了海登一眼,把他送来的一小包金币在手上颠了颠,正色道:“荒唐!光天化日、大庭广众,公然向朝廷命官行贿。我要是当着这么多人收了这钱,我还混不混,我还要不要脸?来人啊!把这个公然行贿的海登给我绑起来!” 治安官刚说完,就有两名军人一左一右,要绑海登。海登这下怕了,他身边的人也不敢反抗,只能任由海登被绑。 治安官喊道:“连着地上躺着的,全部带走!” 士兵们把两伙人押到治安署,分别关进两间大牢,正好面对面。 海登看着对面的兰特,骂道:“兰特,你这个兔崽子这次跑不了了。等着坐一辈子牢吧。我姑姑是皇妃,会把你们往死里整。” 吉图没有理会海登,把兰特拉到大牢里间,轻声问道:“公子,今天怎么回事?怎么会跟海登打起来?”吉图知道兰特文质彬彬,平时只喜欢读书作文,并不惹是生非。 兰特说道:“海登是个流-氓,他强-奸学宫里做丫鬟的女孩子,脱人家衣服,我看不惯,就上去制止。谁知他放学时带了一大帮人,把我堵在校门口,把格比逊几个打得吐血,要不你来了,今天我也会被打惨。” 吉图骂道:“这个海登,怎么这么顽劣。在学宫里强-奸丫鬟,真是个恶少!” 海登似乎听到了吉图、兰特的对话,隔空骂道:“兰特你这个臭小子,敢跟我抢女人?你还要不要命?” 兰特不甘示弱,回击道:“什么抢女人?明明是你想强-奸学宫里的丫鬟。” 海登急道:“放你妈屁!这个女孩子对我有情,我跟她是自由恋爱。我就喜欢跟丫鬟恋爱,你管得着吗?下次你再敢坏我的事,我揍死你!” 海登又指着吉图等人骂道:“你们这群狗奴才,把我踹到吐血,等过会出去了,我要削了你们!要把踹我的畜生打断腿!” 海登正骂得起劲,治安官特里站在中间喊道:“吵什么吵?今天的事还没结束呢。你们好大的胆子,敢在天子脚下聚众斗殴,不想活了。都给我老实呆着!等着处理!” 治安官这么一说,双方都不再对骂,三四十个佣兵就这么坐在两间牢房里,等着外面的人来救。 第五十七章 兰特系狱 得到兰特、吉图等人被抓进监狱的消息时,德夫正在一个京城旧友的家中叙旧。德夫这种文人墨客,必不可少会有些文人朋友。十几年前的德夫,交游甚广,尤其是诗集《帝国赞歌》出版后,有了点小知名度,这让德夫的朋友圈子更大了,下至山野村夫,上至二品文官,很多人都跟德夫有文学唱和。 十年前,德夫才在京城结识了叶城公爵,此后就成了公爵的文学侍从。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爵的儿子兰特是德夫教大的。几年之间,兰特简直成了个小号的德夫,不喜练武,只喜欢吟诗作文。 所以一听说兰特被抓了,德夫连忙从朋友家出来,赶到京城治安厅。此时清月、兰洁儿已等在治安厅门口,他们两人上午去逛街,回到住处,才知道兰特、吉图被抓了。这才派人去找德夫。德夫毕竟是半个官僚,这种事他最有办法。 清月见德夫赶来,忙上前介绍事情起因,说是有个封地公子打兰特,吉图带人上去帮忙,最后搞成了群殴。 德夫听清月等几个人介绍事情经过,忙问道:“有没有出人命?” 一位漏网的佣兵答道:“没有出人命,就是有人被打得头破血流。吉图队长把那个公子给打惨了。” “哪个封地公子?”德夫忙问道,这是问题的关键。打人不要紧,关键是打谁。 “好像叫海登。”佣兵答道。 “哎呀,这下麻烦了!”德夫连连跺脚,神色紧张。 兰洁儿见德夫神情有异,问道:“老师,怎么了?” 德夫叹了口气,徐徐说道;“这个海登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己的姑姑叶丽是皇妃,真是纵横京城,无人敢挡。如果海登的姑姑只是普通的皇妃,也就罢了。偏偏叶丽是皇上最宠爱的妃子。看样子这次兰特惹上**烦了。” “那现在怎么办?”兰洁儿问道。 “我看还是先想办法见到兰特和吉图,问清楚到底是怎么打起来的,我们好顺势动用关系。海登可不是好惹的。”德夫说道。 德夫走到治安署大门,对一位门卫说道:“老兄,你好啊。我是中午被抓的叶城公子兰特的老师。我们想进去看望一下兰特。麻烦你引见下你们长官。”说着德夫拿出一个银币,装着握手,放在门卫手里。 钱能通神。门卫瞟了一眼手中握着的银币,说道:“这样啊?好吧。我进去通报一下。” 一会之后,门卫出来告诉德夫,治安官特里有请。 德夫带着清月走入治安署,进到特里的办公室。特里官不大,算是九品文官,只是管辖京城一个片区的治安,相当于一个省的公安局长。 德夫一见特里,就介绍道:“我是叶城公子兰特的家庭教师德夫。这位是兰特的保镖七级佣兵清月。” “哦?七级佣兵?”特里特意看了清月一眼,毕竟七级佣兵也是不多见的。 德夫说明来意后,特里说道:“这件事很棘手,我已经往上报了。大概明天上面就有指示。我现在只能把他们关押着,不能有任何动作。” “那能否允许我们去看看兰特?”德夫问道。 “没有办法!上面严令,海登与兰特都要关押,不得有人探视。”特里斩钉截铁地说道。 德夫看特里的表情严肃,知道此事不能强求,只得再聊了点别的,就带着清月出了治安署。 这边德夫等人无计可施,而海登方面也迅速在找关系。早有海登的家人把海登被捕的消息,禀告了叶丽皇妃。 叶丽皇妃知道自己这个侄儿海登不是善茬,连忙派人召见了特里的上司麦歇尔。叶丽皇妃的意思很简单,把海登和兰特都关一晚上,算是给一个教训,第二天中午全部释放,事情也不再追求。 麦歇尔知道叶丽是皇上的宠妃,平时自己巴结都巴结不上,这次叶丽有求于自己,当然是一切照办。等德夫离开治安署没多久,麦歇尔就亲自驾临治安署监狱。 在特里陪同下,麦歇尔走入监狱。 监狱比较昏暗,墙壁上点着火把,对排开去,有十二间监狱。特里指着人数最多的一个监狱道:“麦歇尔大人,这边关押的就是海登公子。” 麦歇尔近前看了看,道:“哪位是海登公子?” 一个声音答道:“是我,怎么了?”海登久居京城,一看麦歇尔的派头,就知道是个大官,心里已猜到了*分,应该是姑姑派人来救自己了。 麦歇尔又喊道:“哪位是兰特公子?” 兰特也走到监狱栏杆处,望向麦歇尔。 麦歇尔哼了一下,似有不满,然后冷冷地说:“你们两个堂堂公爵之子,在学宫门口聚众闹事。本官管理京城治安,如果连你们都管不了,我还管什么?” 看着麦歇尔严峻的表情,兰特心想,这下麻烦了,不会要开除我吧? 而海登依然是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麦歇尔继续说道:“本官本来打算重处你们两个,你们这帮纨绔子弟,不管教管教,你们真要翻天了!”麦歇尔眼光一闪,又说道:“但是现今刚刚开学,你们课程正多,念在你们也是初犯,本官就饶了你们吧。你们听着,明天中午释放你们。但是今晚不给你们吃饭,你们好好在监狱中闭门思过。下次若再犯,决不轻饶!” 听到麦歇尔明天放人的消息,众人都送了一口气。 等麦歇尔、特里走后,海登又骂了起来:“你小子沾光了。我家人找了皇妃,麦歇尔不得不给我家面子。你小子等着,明天中午我再打你一顿,不揍你一顿,我还不信邪了。” 兰特毕竟来自边城,在京师没啥人脉,此时也是气短,半晌没有说话。那边海登嘲笑的声音,越来越大,大有拆掉监狱,将兰特毁尸灭迹之势。 吉图见状低声道:“公子,别理他了,让他像疯狗一样叫。” 兰特笑了一下,道:“他妈的,真是碰到狗了。”便走到监狱的最里边,坐在墙边。 海登骂了一会,见兰特不回骂,也觉得没劲,便也歇了下来。 众人从中午就没有吃饭,挨到晚上都很饿了,都坐在大牢里,饿得头昏脑涨。谁也没心情说话,都盼着今晚过去,明天出去吃顿好的。 德夫、兰洁儿那边一晚上担忧,却也没有办法。一大早德夫就带着清月、兰洁儿来到治安署询问情况。在塞给办事员几个银币后,终于得到消息,上面已决定今天中午将两位公子无罪释放。 兰洁儿一听,面露喜色,终于是化险为夷,没有闹出事端。清月也送了一口气。几个人都站在治安署门口等兰特出狱。 到正午时分,果然从治安署里出来一大帮人,只听其中一个人嚷道:“今天别把兰特这小子放走了,待会出了这个门,就揍这帮边疆来的**。”正是海登的声音。 海登才囔了几句,特里火了,呵斥道:“搞什么搞?你们敢在治安署门口群殴吗?来人啊!把他们全部给我抓进去。” 特里一声令下,一些军士就要重新押解海登等人。 海登见状也慌了,搞成二进宫也不好,便嘿嘿一笑道:“哎呀,治安官说笑话了。我就吓吓他们,哪会真打。我回家了,一定在皇妃面前感谢您的关怀!您请留步,我这就走了。” 特里哼了一下,道:“都给我老实点!别在这给我找事!”说着转身就走回治安署。 见特里离去了,海登再次神气起来,他继续叫嚣道:“兰特,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反正在学宫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大爷我今天有点饿,过几天再收拾你!还有那个踹了我一脚的**,到底是哪个**踹了我?”海登那天被吉图踹了个狗吃屎,一时没缓过神来,没来得及看是谁踹得他。 海登这边有懂行的佣兵,指了指吉图。吉图不为所动,且往前走了一步,意思是有本事你跟我打一场?海登看了看吉图,也不敢走近,只远远得骂道:“好!有收拾你的时候!我们走,吃饭去!”说着海登就带着手下走了。 治安署前只剩下兰特等人。德夫、兰洁儿连忙走上前问道:“你们没事吧。”兰特环视了一下众人,道:“大家都没事,就格比逊几个人,被打惨了。” 格比逊捂着胸口,**道:“要去检查下,我的肋骨可能断了,胸口非常闷。”过了一会,格比逊又说道;“我武艺差,没保护好公子。昨天要是清月在场就好了,揍死这帮混混。” 清月道:“哎,别说了,大家平安出来就好。回家吧。” 第五十八章 清月大战八级佣兵 有了这次教训,吉图不敢怠慢,第二天兰特上学,由吉图、清月、汤秀等七八人护送。而火枪队的训练,就由米扬一个人负责。由于还抽调了三个刀剑兵去保护兰特,练习火枪的只有十七个人,真是连队形都站不齐了。 海登果然是货真价实的恶少。这一天中午,学宫刚一放学,兰特带着吉图、清月等人刚走出学宫门口。海登一伙就围了上来,清月放眼看去,海登竟带了二十多人,看其中几个神气英武,武功应该不差。 海登虽是恶少,但智商并不低。他一见兰特便开门见山道:“你小子还敢来上学?有种跟着我,走到前面拐弯处的空地,老子跟你单打独斗。”海登知道兰特是手无缚鸡之力,自然是想给兰特一顿老拳。 兰特看了看海登,面露难色,正在犹豫,只听清月说道:“公子你没必要跟他们打。我看就我一个人,跟他这些手下打吧。大家赤手空拳,不得使用兵器,要是有官兵来问,就说是切磋武艺吧?” “呦?你小子还挺牛逼啊?”海登一阵怪叫。 清月微微一笑,道:“切磋武艺吧。我们刚到京城,也很想跟京城的朋友比比武艺。” 海登脸色一凝,道:“好!不过我们这么多人打你一个,也不算本事。这样吧。提尔诺,你就跟这小子打一场吧。这小子要是输了,兰特,你得给我下跪,大叫三声‘爷爷,我错了!’‘爷爷,我错了!’‘爷爷,我错了!’” 兰特反诘道:“那如果你这边输了呢?” 海登笑道:“我怎么可能输呢?提尔诺是八级佣兵,在京城是排得上号的,也只有我们海登封地,才能造就提尔诺这样伟大的武士。他怎么会输呢?输了,我也下跪大叫三声‘爷爷,我错了!’‘爷爷,我错了!’‘爷爷,我错了!’” 提尔诺听海登介绍自己,忙谦虚道:“过奖!过奖!比武之道,有胜有负,不可定数。” 清月与提尔诺对视了一下,颇为吃惊。此人比自己略高,年纪有三十五,面向环阔,眼神凶悍,确然是久经沙场的高级佣兵。再加上举手投足之间透出威严之气,显然平常惯于前呼后拥、发号施令。身为八级佣兵,提尔诺的身份地位不会低。 而相形之下,清月却显得有些稚嫩,才22岁。对方很是摸不到他的底细。 提尔诺对清月说道:“不知阁下姓甚名谁,是几级佣兵?” 清月道:“我叫清月,是七级佣兵。” 提尔诺面色和善道:“还不错。有的一打。”说是如此,其实心里已经看轻了清月,七级佣兵怎么可能打得过八级佣兵呢? 正说着,只听海登仰天大笑,道:“七级佣兵对八级佣兵。哈哈,看来我胜定了。兰特,你就等着下跪,叫我爷爷吧。哈哈。” 海登此说虽是狂妄,但也是根据实力来的,连兰特、吉图等人都为清月捏了一把汗,心中狐疑不定,七级佣兵能打过八级佣兵吗?这确实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尤其是兰特,狐疑地看了看清月,这次别真的要下跪喊爷爷。 清月看出了兰特的怀疑,安慰道:“公子,等着看好戏!” 众人约定已成,都向远处的转弯角走去,转弯过后再走三百多米,就是一片青青草地。路过的老百姓也听说,有七级佣兵和八级佣兵比武,都跟着走来。一路上人流涌动,浩浩荡荡,等走到草地上,原本三十人的队伍,一下子扩充到四百多人。 众人口耳相传“七级佣兵清月大战八级佣兵提尔诺”。提尔诺是什么人?是八级佣兵,连皇帝都要接见八级佣兵。普通老百姓能看一次七级佣兵跟八级佣兵的对战,这简直是过节! 又过了一会,竟然在草地上围了*百人,都是看热闹的。连附近茶馆、饭馆中吃饭喝茶的人也围过来看热闹。比武还没开始,人群中早有卖水果、瓜子、零食的小贩在吆喝。吆喝的还挺有节奏“看八级佣兵,吃某某瓜子”“佣兵对战,水果便宜卖”。 提尔诺与清月两人站在场地中间,相隔三米,凝神聚气。 众人都对他二人品头论足,只听一位粗壮大汉说道:“这个清月虽说是七级佣兵,不过不太出名。我倒是头一次听说他。”此时另一位文弱书生模样的人,接话道:“谁说不是呢?提尔诺大名鼎鼎,是上上届佣兵大赛的冠军,被皇上接见过。实力极强,曾一人独战三位七级佣兵。有些六级佣兵连他的三招都接不住。” “那不能这么说。”粗壮大汉分析道:“你看这清月,颇有大将风度,站立之间,气定神闲,如有云气飞动,这是功力的表现。我看此战结局不可预料。” 文弱书生极不同意,摇头晃脑道:“这位仁兄看问题未免偏颇。八级佣兵、七级佣兵,这种评分体系是经得起考验的,从未有过八级佣兵被七级佣兵打败的情况。怎么可以贸然胡说?” “这怎么是胡说呢?”粗壮大汉脸有怒色:“你懂不懂?”说着就要去推搡文弱书生。 文弱书生不依不饶,道:“照你这么说,提尔诺是浪得虚名了?别不懂装懂好吗?我最看不惯你这种人。”文弱书生站前一步,似有挑衅之意。 粗壮大汉被激怒了,扬起拳头就要打去。旁人连忙拉住他的手,劝解道:“大侠,且莫动手。别耽误了大家看比赛。” 旁边的观众也纷纷说道:“还是以和为贵。” 这时人群中有一人嬉笑道:“要不你们俩先打一场,给两位佣兵暖暖场?” “去!”观众嘘声一片,意思是你们凭啥出来插科打诨,耽误大家看比赛?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个不停,很像是群口相声。 清月与提尔诺依然站立,海登喊道:“是不是可以开打了?” 提尔诺谦虚道:“清月小弟,你先出手吧?如果打的不过瘾,倒是可以换棍棒。” 清月道:“那就先试拳脚,再比棍棒,倒地者为输。”语音刚落,清月便分开两腿,左手举掌,见势就要出手。 旁边的观众都屏住了呼吸,没人再说话,场地之间忽然变得鸦雀无声,众人都在等待比赛开始。 “干什么呢?干什么呢?”一阵喝骂声,打破了比武场的清静。 只见围观的人群,分开一道缝,一个治安官模样的人,带着一队治安兵,走入场地中间。一边走,还一边用手把身旁的看客推开。 治安官进入场地中间,见清月与提尔诺各自作势,显然是比武。治安官问道:“出什么事了?我是这一片的治安官。” 旁边早有人说道:“这是七级佣兵与八级佣兵比武。” “哦?”治安官朝说话的人看了看,有些不信。七级佣兵跟八级佣兵比武。这是非常罕见的,八级佣兵本来就是凤毛麟角,七级佣兵也是极为少见。 这时海登上前对治安官道:“治安官大人,你好。我是海登封地的海登公子,我们封地八级佣兵提尔诺,要跟叶城封地的七级佣兵清月比武。还请治安官行个方便。” 在京城之地,聚拢近千人,这是什么架势?治安官岂能不管?但是七级佣兵对战八级佣兵,这也算得上是巅峰对决了!治安官也想看看。他思考片刻道:“这样啊。那千万别闹出乱子。来人啊,现场维持治安,有胆敢制造混乱者,当即抓捕。” 说着他手下的治安兵二十多人,就沿着人群内部,站了一圈。治安兵对人群囔道:“都往后退一退,别影响秩序。” 最后治安官说道:“你们比吧。但是别闹出人命,这里可是京城。” 提尔诺、清月都对治安官摆手道:“谢谢。” “好!开始了!”海登一声大叫,他很享受这种被众人围观的感觉。 清月、提尔诺相隔两米,各自摆开架势,双方各自运气,场中形势剑拔弩张,谁进入他二人的气场中间,都仿佛要被撕得粉碎。 “且慢!”这时治安官大喊一声。 “哦?”众人纷纷望向治安官。连清月与提尔诺也都停下架势,转过头望向治安官。 治安官略略顿了一会,稍后表情严肃地问道:“我想知道在场中比武的,哪位是八级佣兵,哪位是七级佣兵。” 此话一出,场中骂声一片,嗡嗡闹腾,有如菜市场。 “我操!” “真他妈恶搞。” “你行不行啊?”观众纷纷怒骂治安官打断比赛。 治安官毕竟是久混官场,被众人怒骂,却神情自若,只见他脸色略略一红,大声呵斥道:“你们吵什么吵?本官这么问,也是公事公办,需要在今天的工作笔记上写上此事。都给我安静!” 听治安官这么一说,观众们又安静下来,治安官身旁的观众轻声说道:“长官,上身穿青色衣服的是海登封地的八级佣兵提尔诺,而另一个年纪轻轻,只有二十出头的是叶城封地的七级佣兵清月。” 治安官闻言,略略点头,道:“原来如此!那就开始吧!” 第五十九章 清月击败提尔诺 提尔诺、清月早被围观者的大声喧哗吵得很烦了。从决定要比武,到此刻开始动手,几乎一个小时过去了。众人都是光顾着动嘴,很是烦人。 对于武者,打起来就好了,就能找到自己熟悉的节奏了。 清月双拳举在胸前,是一个标准的格斗架势。而提尔诺更为花哨,只见他双腿下蹲,左手出掌放在胸前,右手握成拳头,举过头顶。提尔诺的这一亮相,极为扎眼,还未开打,已赢得了一片掌声。人群中喊道:“提尔诺,好样的!”“提尔诺,漂亮!” 提尔诺听人群中有粉丝叫好,面带微笑,貌似为了回馈粉丝,便冲前一步,出拳直取清月心窝。这一招本是试探,并未用尽全力,清月本想迎击,考虑到不知提尔诺深浅,便略略退后一步,化解了提尔诺这一拳。 两个人第一招没有接上,各自环形移动了两三步,寻找战机。下一刻,清月突然举起右手,握拳变掌,劈向提尔诺肩部。 这一招提尔诺很熟悉,他右手一挡,将清月的右手挡在半空中,却又快速进前一步,同时出左拳击清月的肚子。 提尔诺出拳极快,就要挨到清月的肚子了。这一拳打中,清月就得疼痛难耐了。清月忙转身一让,提尔诺的拳头擦着清月的衣服出去,劲气化于无形。此招还未结束,提尔诺却收起拳头,横身用肘关节撞向清月。 清月双手接住他的肘关节,身体往后跳出。场中观众只看到清月仿佛粘在提尔诺的手臂上,往后飞。 这一场面极为精彩,但观众也分不出是谁占了上风,只得笼统叫好。“好!好!”场中观众叫声一片! 清月与提尔诺你一拳,我一脚,来来往往,打了三十多个回合,不见明显的胜负。清月发现提尔诺的水平确实了得。而提尔诺也发现,清月比普通的七级佣兵水平要高,自己轻易不能获胜。 最开始点评的那个粗壮大汉,又活跃了起来,他点评道:“各位看看,我说的没错吧。清月虽然是七级佣兵,但至今还未落明显的下风。能够跟提尔诺打三十回合,实力在七级佣兵中是非常靠前的。” 而那个文弱书生与粗壮大汉中间隔了两人,他也在点评:“我确乎低估了清月的实力,不过拳脚毕竟不是佣兵的强项,佣兵强不强,关键看刀剑。我看要换棍棒才能分出胜负。” 文弱书生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大家,他身边的观众,受他影响都连连高喊:“换棍棒,换棍棒。” 这一喊,清月、提尔诺也都听到了。两人又打了几个回合,各自跳开,相距三米。提尔诺朗声道:“既然观众说要换棍棒,我们恭敬不如从命,换吧。” 清月回应道:“好!拿棍棒上来。” 旁边早有别的佣兵,给他二人准备了一模一样的两根棍子。这棍子有两根手指粗,长达一米半。棍子四周用特质的材料进行了压制,可以抗刀剑,抗撞击,不容易折断。 佣兵比武通常都用棍子,这样不会出现重大伤亡。棍子是一器多用,既可以用作通常的棍子,也可以变成刀剑。 清月与提尔诺接过棍子,各自摆开架势。 清月是左手握着棍子的一段,显然是当剑用。而提尔诺是双手握住棍子的一段,是当双手剑在用。 两人早已熟悉了对方的拳脚,但还不熟悉对方的剑术,还要互相试探。双方的棍子在空中互相撞击了几个回合,熟悉了对方出剑的力度和角度,心下都了解了个大概。清月的优势在年轻有冲劲,初生牛犊不怕虎,而提尔诺的优势是见多识广、经验老道、善于变通。 剑术是清月的强项,虽然此时握着是棍子,当以棍当剑,剑气不变。清月大喊一声,举棍劈向提尔诺右侧身体,提尔诺岂是这么容易中剑的?轻轻一挡,就化解了清月的攻势。清月随即变招,又回“剑”刺向提尔诺胸口,提尔诺又是一挡。双方连续攻防,不知不觉又打了十几招。 大家猛然发现,这段时间一直是清月在进攻,提尔诺在防守。这有点没对啊?要知道提尔诺是八级佣兵,照道理应该轻松战胜清月的。此时连提尔诺心里也有点发毛,感觉面前的对手不太对劲。 提尔诺毕竟经验老道,他开始一边打,一边观察清月的破绽,找到了几处,但却攻不进去,因为清月早有防备。清月说道:“你竟然还会找我的破绽。看剑!”说着出手越来越快,清月出剑本来就是以快见长。 提尔诺脸色一沉,露出了不常见的杀气,连出杀招,却都被清月轻松化解。斗到精彩之处,场中观众连声叫好! 提尔诺自从六年前成为八级佣兵以来,还从未遇到如此凶悍的对手。通常遇到的七级佣兵,都斗不过三十个回合,就会输掉。而这一次清月的实力,明显远超七级佣兵。这让提尔诺深感棘手。 双方打了快二十分钟,场中观众,已然分为了两派,一派喊清月加油,一派喊提尔诺必胜。毕竟赛前,谁都没想到,七级佣兵居然可以跟八级佣兵提尔诺打成平手,有些时候,清月竟然还占些上风。 随着清月的攻势越来越伶俐,场中喊清月加油的声音越来越大。海登骂道:“谁敢再喊,待会我收拾你。”忙命令手下去制止观众乱喊,理由是乱喊影响比武者的发挥。 被海登这么一弄,观众中此起彼伏的加油声,渐渐平息。清月与提尔诺棍棒相碰的声音,听得很清楚。 此时,兰特与海登都是满头大汗,他们虽然没去对打,但毕竟比赛结果,关系自己是否喊对方爷爷。此时都是万分心焦,谁都看不出是清月还是提尔诺会胜。 兰特对吉图说道:“吉图,现在清月还行吗?有胜算吗?” 吉图回道:“看起来清月慢慢在占上风,提尔诺三十多岁了,体力有些吃紧。” 这时连治安官都很惊奇,他发现年轻的清月,反而渐渐在占上风。治安官自己是六级佣兵,对比武这个东西很熟悉,所以一看就看出了关键:清月有获胜的趋势。 治安官有点不信邪,忙问身边人,到底哪个是七级佣兵清月。别人道:“正在出剑劈杀的那个小伙子。”治安官反问道:“那怎么这小伙子一直压着提尔诺在打?七级佣兵怎么比八级佣兵还厉害?我见所未见也!”众人也解释不了,只得沉默。 而清月此时心里想着的是要获胜,要让海登喊兰特爷爷,有了这种想法,清月就不再隐藏实力,扎伊特老人告诫他低调的话,早已忘到天边海角去了。清月只是一个劲出招,狠招、重招、杀招接连不断。森森杀气,令人胆寒。 提尔诺开始有点气喘吁吁了,他横向挥剑,逼迫清月往后退一步,别人本以为他会就势追击,谁知他却自己往后退了一步,利用这点空隙,深深喘气,看来确实是有些吃力。 但清月不会给提尔诺喘息的时间,他发现对方是“以进求退”,便一声断喝,举“剑”冲向提尔诺,喊声伴随着杀气,让提尔诺猝不及防。刚刚喘了两口气的提尔诺,只得再次匆忙举“剑”相迎。但他毕竟呼吸没调整好,握“剑”的力道不足,再加上没有考虑到清月求胜心切。 清月的“剑”与提尔诺的“剑”,在空中相撞。清月用出了全力,而提尔诺准备不足,双方棍子一接触,提尔诺便感觉到了对方势大力沉,随即要加力,但清月来势更大,不待提尔诺加力上去,提尔诺握棍的手一震,疼痛难耐,略一松手,手上的棍子便飞了出去。 提尔诺何曾受过如此大辱,正在惊骇之中,清月的棍尖,却早已顶向了提尔诺的腹部。这一次清月没有留情,他的棍尖重重打在提尔诺的肚子上。提尔诺小腹一痛,下意识的弯腰、收腹,谁知头部已经伸了出来,待他反应过来,清月的棍子已经放在了他的颈根,只要再一发力,提尔诺就要受重伤。 观众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提尔诺有点像在鞠躬,身体前倾,头部伸出,而清月姿态潇洒,棍子就放在提尔诺颈根。谁胜谁败,一目了然。 场中观众,沉默片刻之后,爆发了热烈的掌声,兰特、吉图等人振臂高呼:“清月胜了!清月胜了!”观众也是一阵欢呼。 清月将木棍扔到一边,举起双手,在场中游走,接受观众的欢呼。他心下一闪,恨不得兰洁儿能站在这里,看到自己的光辉时刻! 第六十章 清月名震京师 场中爆发了阵阵欢呼,观众都在高喊:“清月,八级佣兵!清月,八级佣兵!” 此时场中脸色最难看的是海登,他根本没想过提尔诺会被击败,他直到此前还在想着兰特喊他爷爷。这下傻眼了,这下丢人了。海登抑制不住冲动,跑到提尔诺身边,质问道:“你怎么输给了一个七级佣兵?”提尔诺摇了摇头,无能为力道:“技不如人,只能如此。” “你——”海登指着提尔诺,然后一甩手,叹了一口气:“哎!” 场中观众都知道,海登兰特二人谁输了,就要喊对方叫爷爷。人群中有一人喊道:“该海登喊兰特爷爷了!喊爷爷!”一经提醒,人群中“喊爷爷”之声此起彼伏。 海登无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能反悔。但一想到要喊兰特爷爷,又恨的牙痒痒。海登站在那顾左右而言它,说道:“今天上午天气还不错,可是现在看起来要下雨。我得赶紧回家收拾东西,我一张书桌还在外面,要回去收拾一下。咱们走吧。”说着就带着手下要走。 兰特连忙喊道:“海登兄,何必这么急走,你我许诺的事情,岂可不兑现。” 海登回头恶狠狠盯着兰特,骂道:“你这个杂种,老子有的是机会收拾你。”说着就推开身边的看客,走出人群,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海登身边的几个恶仆,也有样学样地骂道:“你们这帮杂种,等着!有机会收拾你们!你们一个都跑不了。” 反倒提尔诺比较有礼节,他向清月说道:“清月贤弟,今日比武,我竟输了,实在是技不如人。贤弟如此年轻,却有这般武术修为,在下非常惭愧。” 清月也摆手道:“提兄,过奖。今日我小胜,实在是偶然。且提兄经验老道,我仅是依靠年轻,在体力上占了些优势,不足为道。不足为道。” 提尔诺道:“贤弟过谦。京城中八级佣兵不多见,只有十人左右,从今日比武来看,贤弟的功夫在这十人中,也能排个第五、第六了。来日,我专程来邀请贤弟参加八级佣兵的聚会,与各位大侠,把酒言欢,以武会友。” 清月道:“多谢提兄引荐。我初到京师,人脉不广。还请提兄多多指点,在下感激不尽。只是不知提兄贵为八级佣兵,名震一方,为何会受海登小子驱使?” 提尔诺叹了一口气,道:“我现在海登佣兵团任副团长,这次是随海登公子在京公干。也是海登公子邀我来帮他镇镇场面。” 提尔诺此人光明磊落,颇有大侠风范,故而清月一问话,他就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能练到八级佣兵的人,心性品德定然是比好的,要不然早被流俗所染,哪有心情练功? 清月听提尔诺一讲,点头道:“原来如此!提兄真是大将风范!” 提尔诺听清月赞扬自己,微微一笑,道:“贤弟过奖!待过几日,我专程来府上拜访。不知贤弟现居何处?” 清月道:“我在城外的连胜街居住,目前陪叶城公子兰特在京修学。” 提尔诺道:“好!所谓不打不相识。今日在下先走一步,待来日再叙。告辞!” 清月摆手道:“提兄,再见!” 提尔诺一走,人群也散了大半,留下的人也渐渐离去。 兰特拍了拍清月的肩膀,道:“清月大哥,你今天立了大功了,我回去要跟我姐姐好好赞扬一下你。哈哈,你懂的!” 清月被兰特说得脸微微一红,连忙说道:“没事。今天必须出手,不出手,你就得管海登叫爷爷了。” 吉图也道:“不过海登绝不是善茬,这次我们羞辱了他,以后他就会来找事了,不得不防啊。” 兰特轻蔑地说道:“海登这个人是个**。没事的!再过半年,咱就离开京城了。他碍不着咱们。” 吉图点头道:“这几个月却要好好保护公子的安全了。” 众人聊了会天,就回住处了。 令清月意想不到的是,这一天晚上,他战胜提尔诺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京城。京城的茶馆、酒庄到处在讨论“一个七级佣兵战胜了八级佣兵”。清月也被传得神乎其神,说他丰神俊朗,眼睛发红,一看就是大侠。 一夜之间,清月就算红了!红遍京城!京城的权贵,人人都想认识一下这位“准八级佣兵”,这年代能打败八级佣兵的人,还真没几个。物以稀为贵嘛。 清月出名到什么程度? 话说三日后,德夫到帝国政治部去找西敏大人。西敏大人对观摩火枪队的事情,绝口不提,一开口就问清月的情况。 西敏问道:“听说你们叶城佣兵团的七级佣兵清月,竟然打败了八级佣兵提尔诺。提尔诺水平不低啊?怎么回事。” 德夫道:“是啊。我也是听他们一说,是在街头比武,上千人围观,清月把提尔诺击败。不过我没在现场,也没有看到。” 西敏面带狐疑,道:“你们叶城公爵挺有能耐啊?竟然招募了一个八级佣兵。那嘉大陆上一共才30个八级佣兵,咱们加多国才12个。我真没想到,你们叶城竟然有。我听说这小伙子年纪不大?人还长得挺帅?” 德夫道:“西敏大人,您说的是。上次我来拜访您,清月就站我身边,您见过他啊。” 西敏抬头作思考状,自言自语道;“我见过他?我回忆回忆。”可是哪里回忆得起来啊?那天西敏根本没注意到德夫身边的人,以为是普遍的侍从,像西敏这种大人物,哪会去注意仆人? 西敏回忆了半天,一点印象没有,说道:“德夫,不如这样把。我来做东,请清月吃个饭。你把清月请来,就在京城的京潮酒家,就明天晚上吧。我邀请点喜好武术的大人物。” 德夫当即道:“这个好办。我看就不用您破费了,这顿饭我来请吧?我来出钱。” 西敏听德夫不让自己出钱,脸色马上变得严肃,道:“德夫啊,你这就不懂了。我跟几位朋友,一起找八级佣兵聊聊天,何须你出钱?我成什么了?” 德夫听西敏这么一说,也不敢再说话。停了半刻,德夫又道:“西敏大人,吃饭这个事好吧。不过上次说的给您表演火枪队的事情,不知您安排得如何了?” “哦。”西敏恍然一震,才想起德夫到这里是问火枪队表演的事情。不过西敏对火枪不太感兴趣,以为是可有可无的小摆设,说道:“火枪队这个事嘛,可以再缓几天。最近京城事情多。各位大人们,没时间。我问了几位大人,可能还要再过七八天才有空。” 德夫一听,只得说道:“那就麻烦西敏大人多费心了。火枪队表演的事弄成了,我们公爵会万分感谢您的。” 西敏道:“这事好办。你老弟,明天晚上,先帮我把清月请出来。好不好?” “好!好!没问题!”德夫连连点头。 德夫回到住处,便把此事对清月说了。 清月是毛头小伙子,不知道西敏请自己是何用意。忙问德夫道:“德夫大人,这西敏,请我是干什么呢?” 德夫爽然道:“这你都不知道?你现在打败了八级佣兵,已经是京城的红人了。一般八级佣兵,基本就相当于是四、五品的武官。八级佣兵到封地上,一般都可以做佣兵团副团长一级的。很多封地公爵都想招募八级佣兵。” “这样啊。”清月释然。 “老弟,你火啦!”德夫笑道。 “我火了吗?”清月半信半疑。 “当然火了!八级佣兵是香饽饽,你现在虽没有八级佣兵的封号,但打败提尔诺是众所周知的。你火了。”德夫拍了拍胸膛,继续说道;“你老弟,这次要是发达了,可别忘了我。看样子西敏是要把你介绍给京城的达官贵人。说不定是有权贵想找你做女婿。” “做女婿?”清月瞪大了眼睛。 德夫笑了笑,说道:“很有可能。今天西敏大人特意提到你年纪不大,人还长得挺帅。看起来是有那个意思。老弟啊,你就等着吧。” “啊?怎么这么大的官,还开婚姻介绍所,兼职做媒人?”清月不解。 “你还是不了解行情,现在八级佣兵特别走俏,能把你招做女婿,等于是拴住了你。你看着吧。明天晚上的饭局,绝对是相亲会。你小子的好日子就要来了。”德夫连连吧扎嘴,作羡慕状。 “我。。。我。。。”清月竟一时说不出来话来。 德夫虽然也知道清月与兰洁儿之间有些恋情,但还不知道他两已经私定终身了。所以一时没想到兰洁儿。 第六十一章 西敏为清月相亲 第二天傍晚,德夫拉着清月来到京潮酒家。 一进店门果然是金碧辉煌。酒店大厅里的地板竟然是大理石的,白光可鉴,可以照出人的影子,而墙壁上的装饰也明显是镶金带银,清月被这气场给吓倒了,忙问德夫:“这是酒店,还是皇宫啊?” 德夫道:“当然是酒店,只是异常奢侈罢了。京城这地方日日笙歌不断,达官贵人应酬都是在这种高级酒店。往往一顿饭要两三个金币,要吃掉普通家庭几年的收入。” “这么奢侈?人民生活那么艰辛,这些当官的,怎么不体恤呢?”清月露出了愤青的嘴脸。 德夫叹道:“如此风气,是有点奢侈。前几年皇上也发手谕,名为《厉行节俭令》说:‘京城的官员都要节俭,宴会不得超过八菜一汤。’可是风气形成,怎么可能变。京城的权贵们忍了几年,现在又奢侈起来。一顿饭,别说八菜一汤,要是一桌人吃得下,四十道菜都做得出来。” 清月连连咋舌。 二人走入大厅,早有美女服务员迎上来。服务员问道:“二位大人,有预定吗?” 德夫道:“我们是政治部西敏大人的客人,不知在哪个房间?” “哦,那我去查查。”说着服务员转身去查询。 清月轻声问道:“怎么酒店的服务员都这么美艳?” “你懂什么?来吃饭的都是达官贵人,谁不喜欢美女?谁不玩美女?你学着点,以后发达了,也带我来这种地方吃几顿。”德夫笑道。 “西敏大人定的包间在二楼,您二位这边请。”服务员把德夫二人领到二楼包间。 一进包间,扑面而来的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包间中空无一人。 清月环视包间,包间很大,有三十多平米,靠墙壁放着几张长椅、茶几,供客人休息,而包间正中是一张大圆桌。 服务员道;“我先给您二位上茶吧。西敏大人还要过一会来。” “嗯。”德夫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坐了小半个小时,西敏才带了个仆人来了。 西敏一见德夫,便满面带笑,热情道:“德夫老弟,我来晚了,没等久吧。” 德夫道:“要多谢西敏大人请客。”说着就介绍道:“这位是刚刚打败八级佣兵提尔诺的清月。”德夫说话时特意把“打败八级佣兵提尔诺”几个字加重了声音。 西敏一听,盯着清月看了几秒钟,眼神冒光,随即热情道:“失迎!失迎!清月小弟,一表人才,真是英雄出少年啊。遥想四十年前,老夫也是这等帅气喜人。”西敏一边夸清月,一边不忘回顾自己的光辉历程。 清月腼腆一笑,道:“西敏大人过奖,我空有一身蛮力,做不得大事。” 西敏道:“不要谦虚。过分谦虚,就是骄傲了。我们先上桌点菜吧,几位大人马上就来。”说着西敏就坐到圆桌的上首,指挥服务员开始点菜。 点菜一过,西敏刚准备说话,就进来一人。 西敏一看,热情喊道:“法兰德斯公爵,您来了?” “恩,来得不晚吧。”那人略一点头,眼睛却没有望向西敏,望向了清月。 西敏见状,连忙介绍道:“清月,这位就是法兰德斯公爵。法兰德斯公爵的封地,离京城只有500里,他自己是常驻京城的。” 清月连忙道:“公爵,您好!” 西敏又赞道:“公爵,您看看,这就是名震京城的七级佣兵清月,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法兰德斯公爵面色颇为和暖。 几人正说话呢。又来一群人,带头的一人神色倨傲,还未说话。 西敏连忙迎上去,道:“曼海姆公爵,您好啊。咱们有日子没见了。” 曼海姆公爵示意身边的侍从保镖都退下,自己坐到法兰德斯公爵身边,先打了个招呼,然后又对清月说道:“这位小英雄,就是清月吧?” 清月点头道:“公爵您好。我就是清月,谈不上小英雄。” 曼海姆公爵赞道:“年纪轻轻,却如此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孺子可教!孺子可教也!” 西敏接话道:“公爵好眼力,我这位清月小弟,确然是少见的沉稳、大气,是咱们加多国罕见的人才。”西敏已经把清月称为小弟了。如此称呼,连德夫都愕然。 这时又来了几个人,是帝国吏部五品文官保罗,还有肯特西公爵、帕尔马公爵,以及金刀骑士堂的一位八级佣兵弗林萨。 几人一一入座。清月心里嘀咕道:“看这场面,来了这么多公爵,不像是要给我相亲。不怕!不怕!” 这时西敏说道:“今天就咱们九个人吃饭。咱们就是聊聊天,没什么特别的事。服务员上菜吧。” 西敏说道:“咱们都是老朋友了。今天只有我身边这两位是新朋友,你们自己介绍下吧。”说着就拍了拍清月。 清月说道:“我是叶城封地的七级佣兵清月,各位大人好。” 德夫道:“各位大人好,我是叶城公爵在京城的全权代表德夫,也是叶城公子兰特的家庭教师。” 在座者对德夫一点兴趣都没有,待德夫说完,就有人问清月问题。 法兰德斯公爵问道:“清月,你是在叶城任职,还是怎么?” 清月道:“我是临时在叶城佣兵团任职,过一两年,就可以离开。我的本心,还是要闯荡天下,做个游侠。” 八级佣兵弗林萨问道:“清月小弟,你战胜提尔诺的事迹,最近在京城广为传播。一开始我都不信,但今天见到你真人。我信了,你的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就是练武天才。这么年轻,竟然就获得了七级佣兵的头衔,现在又战胜了八级佣兵,可谓前途不可限量。” “对了,清月小弟,你现在年纪多大?”西敏貌似不经意地问道。 清月心机不深,回答道:“我现在虚岁已经23了。” 几位在座的公爵,听了纷纷点头,似在思考。 这时菜一道道上来了,这些人平时都是锦衣玉食,哪会在乎吃什么。倒是清月好东西吃得少,看到这些平时未见过的菜肴,口水直流,连忙用勺吃菜。 但是众人一直缠着清月问东问西,搞得清月没来得及吃上几口,心里干着急。 这种场合,德夫又说不上话,帮不上忙,只能任由清月与众公爵对话。 这时西敏又循循善诱,问道:“清月小弟,你都23了,成家没有啊?” 清月如实道:“还没有。” 西敏点头称赞:“男儿志在四方,成家了就是羁绊。”顿了一会,西敏环视众人一圈,又接着说道:“不过成家立业,乃是人伦之大者。清月小弟,也该考虑考虑婚姻了。” 几位公爵都在点头,其中帕尔马公爵说道:“我就是23岁结的婚。这都二十多年过去了。时间真快。” 西敏不等帕尔马公爵说完,就突然说道:“哎,今天几位公爵在场,我知道几位公爵都有17、18岁的女儿,如果不嫌弃,我这位清月小弟,倒是可以把他招为乘龙快婿啊?” 清月一愣,这才发现西敏图穷匕见,绕了半天,才点出了关键。原来这个饭局就是来给清月介绍对象的。清月转头看了德夫一眼,发现德夫眼中,也满是无奈。 清月刚来京城,当然不知道,在京城权贵之间,盛行政治联姻。这些公爵们正妻生的女儿一般要嫁给世家大族,而小妾生的女儿也要招募到有才华、有潜力的年轻人,以扩充自身的实力。 所以在京城,给权贵介绍女婿,俨然成了一门生意。各地的公爵为了扩充自己实力,往往不惜血本招女婿,最好要能招到新科进士或者新科七级、八级佣兵。为了招到好女婿,有的公爵竟带着女儿在京城长住,跟卖肉的差不多。介绍人能介绍一对成功,往往可以收到上千个金币的谢礼。而西敏也是做起了这门生意。 几位公爵当然是心知肚明,在没看到清月的相貌之前不便下结论,提前跟西敏约好,如果觉得清月行,就暗示西敏将话题往谈婚论嫁方向引。如果不行,就随便吃顿饭,散伙。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几位公爵对清月的样貌、才华都很满意。故而西敏开始提到招女婿。 几位公爵听西敏一说,互相看了看,没有说话。 法兰德斯公爵很是直爽,说道:“今天在这里的有四位公爵,不如我们各出一女,让清月选一选,如果清月跟哪位对上眼了,不如就下聘礼,成婚。” 曼海姆公爵、肯特西公爵、帕尔马公爵竟然异口同声说道:“这个主意好。”其中帕尔马公爵还伸出了大拇指。足见这些公爵门求贤若渴,很是希望招到一个有才的女婿。 西敏听几位公爵一说,便转头问清月:“清月小弟,你意下如何?” 此时清月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见他面露难色,眼睛有点发直,楞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 西敏又问道:“清月,你是不是有点受宠若惊之感?别害羞嘛,以后做了公爵的女婿,就是一家人了。” 清月没见过世面,不敢当众驳斥众公爵。憋了半天,清月才问道;“四位公爵的女儿,那如果我一个也没看上呢?” 如此一说,四位公爵脸色都有点不好。 西敏也脸色一沉,说道;“这怎么会呢?四位公爵的女儿都是国色天香,你见了就知道了。就怕你舍不得这个,放不下那个。我可告诉你,必须是四选一,你可别想一人选几个。”说着西敏竟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有点像人贩子。 清月也尴尬一笑,低声道:“不敢多选,不敢多选。” 西敏最后总结道:“好吧!那就这么说定了。三天后,还是在这个房间,咱们搞场相亲会。到时大家都好好选选。这简直是咱们京城的一大盛事啊。” 第六十二章 清月与六女相亲 走出了京潮酒家,清月可谓是满头大汗,不知如何是好。他对德夫说道:“德夫老师,现在怎么办?果然是给我相亲。” 德夫笑道:“能怎么办?恭敬不如从命,过几天你好好选一个公爵之女,这辈子你就发达了。” 清月心机不深,脱口说道:“可是我跟兰洁儿已经好了几个月了。他要知道我去相亲,非杀了我不可。” “啊?对啊,我把这茬给忘了。兰洁儿要是知道这事,还不把你我给活剥了?”德夫颇为同情地说道。 “那只能瞒着她了。”清月说道。 “怎么瞒得住啊?”德夫有些气短。 清月思考片刻,说道:“德夫大人,不如这样。今天我们回去就说跟西敏大人聊了别的。不要提相亲的事。三天后,还是我们两个来参加。然后我就推说没看中,死活不娶,这事也就过去了。” 德夫听了,却摇头不同意,说道:“哪这么容易?你要是生生拒绝,把那些公爵给得罪了不说,你还把西敏大人给得罪了。西敏大人给你介绍对象,可以赚1000个金币。你这是断他财路啊。把西敏大人一得罪,火枪队的事也就黄了。我看,此事不能硬来。” “那怎么办?德夫大人,你总不能把我卖了吧?”清月一脸委屈。 德夫商量道:“卖你当然是不行。我看此事需要周旋,相亲那天你需要找机会脱身。不能明着拒绝。要想办法拖延,拖延一段时间,然后脱身。” “那怎么拖延?”清月问道。 德夫道:“到时候我们见机行事吧。这件事暂时就不要透露给吉图诸人。” “好!保密呀!”清月尴尬地说道。 一回到住处,德夫就对吉图等人说,西敏大人正在联系火枪队的事情,我们这边要加紧训练。吉图也没多想,继续安排训练事宜。 这三天,清月依然陪兰洁儿出去逛街。兰洁儿发现清月的情绪不对,总是会走神,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兰洁儿关切地问道:“清月,你怎么了?我感觉你有点怪。” “哪里怪?”清月摸了摸后脑勺,脸色略红。 兰洁儿警惕地盯着清月面孔,从他的眼睛中看出了一丝狡猾。兰洁儿追问道:“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没有。哪敢瞒你,你还不把我杀了。”清月微笑道。 “知道就好。”兰洁儿没有再往下问。兰洁儿一直很信任清月,觉得他像个木讷的男孩子。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 这三天清月天天魂不守舍,甚至想过躲起来,一走了之。但活人哪能被尿憋死?只得忍耐加等待。 第三天下午,吉图正在训练火枪队,清月站在旁边观看,正听吉图讲话呢。突然德夫走过来说道:“清月,西敏大人派人来迎接咱们了,咱们准备准备,就该去跟西敏大人商议火枪队的事了。” 吉图闻言,心中不快,心下道:“火枪队不是一直由我负责吗?怎么不找我,找清月?”吉图心中不快,面上却未表现出来。 但米扬也察觉有些问题,颇为哥哥鸣不平,便问道:“德夫大人,火枪队不是由我哥负责吗?怎么找清月商议?” “哦。这个啊,也是西敏大人看清月战胜了八级佣兵,找清月商量武艺的事情。清月不讨论火枪,火枪事宜由我负责,最后还是要由吉图来管。”德夫扯了个谎。 “哦,原来如此。”众人都没有了疑惑。 “哎,清月,你赶紧去洗个澡吧。西敏大人,特意交代要洗澡。”德夫焦急地喊道。德夫还没说完,西敏的仆人说道:“清月大人,我们大人给您定制了一身新衣裳,您洗完澡就穿上吧。” “嗯。”清月无语。 格比逊有些不解,问道:“这是干啥去啊?还要洗澡换衣服?” 西敏的仆人正要说话,德夫连忙摆手制止,胡编道:“今天有几位公爵、内阁大臣要出席,当然得穿好衣服,要不然别人会说咱们叶城的人是乡巴佬。”德夫是个社交高手,随便编排编排,众人就没了疑问。 清月无奈,只得去房内,洗了个凉水澡,把西敏大人定制的一身青衫穿在身上。真可谓焕然一新。众人都感叹道:“清月这小子,还挺帅的。” 此时兰洁儿早被德夫支使去逛街买东西了,没有看到如此场景。要不然清月今天走不了。兰洁儿凭借女人的直觉,也会发现这情况不对。 很快,德夫、清月与西敏的仆人就离开了。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格比逊说道:“打败八级佣兵就不一样,京城权贵已经把清月当成个人物了。咱说不定以后也会沾光。” 而吉图却淡淡说了一句:“看来清月是要做乘龙快婿了。”他说的很文雅,在场的人没听出来。因为吉图早已已猜到西敏是要给清月做媒,吉图也对京师招女婿的风气有所耳闻,也曾幻想自己来这么一下子。 德夫、清月一路行去,心情沉重,都没说话,有点被人押赴刑场的感觉。清月心里简直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这是头一次玩相亲,还场面这么大,四个公爵,这是啥场面啊。 走入熟悉的京潮酒家,清月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他没有心情看东看西。跟着西敏的仆人走入酒店房间。 一进房间,清月傻眼了,这根本不是房间,而是一个会议厅,有一百多平米。会议厅中,已经搭建了一个小小舞台,舞台侧面有个音乐班子正在调音乐。台下摆了好几排凳子、椅子。 清月自小跟着博纳姆爷爷参加过这种乡村音乐会,知道这种音乐班子,有人弹琴、有人打鼓,有人打牌子,热闹极了。 清月问道:“咱是不是走错了,这是要开音乐会啊?” 西敏仆人道:“没有错。今晚西敏大人请了京城最有名的音乐班子来祝兴。” 清月头上一脸黑线。 清月正准备说话,西敏的仆人说道:“听说今晚有六个公爵要来,公爵的女儿会在隔壁的房间休息。清月大人,你就先在这里坐坐。公爵们应该快来了。” 清月跟德夫坐到墙角,德夫倒是一脸微笑,而清月则沉默不语,心中在盘算如何脱身。坐了一会,西敏跟着两位老者走入会议厅。 西敏一见坐在墙角的清月,便热情迎了上来,说道:“清月小弟,今日是你大喜的日子,你好好表现,幸福在向你招手。” 清月笑道:“呵呵。” 西敏又对身边的两位老者说道:“二位大人,这位青年就是打败八级佣兵提尔诺的清月,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二位老者仔细看了看清月,都露出笑容。 西敏又伸手介绍道:“我身边这两位大人,这位是内阁大臣齐穆???馕皇枪?栏贝蟪妓古謇铩!?p>  清月还没什么,德夫一听,马上面露敬仰,说道:“齐穆尔大人、斯佩里大人,两位大人的英名对我而言是如雷贯耳,今日终于能够拜会两位大人,我深感荣幸。我是叶城公爵在京城的全权代表德夫,也是清月的好友。请二位大人多多关照。” 齐穆儿略略点头,说道:“今天我是被西敏邀来看相亲的,有六位公爵之女要出场,清月你好好表现。老夫看好你。” 西敏说道:“二位大人,往这边坐。” 过了会,帕尔马公爵来了,还带着几个中年妇人,看来是一家人都来了。随后法兰德斯公爵也来了,貌似也是全家出席。 又等了小半个小时,人终于来齐了。会议厅里男女混杂,座无虚席,有不少仆人、保镖都是站在走廊。 这时西敏走上舞台,说道:“诸位!诸位!我是帝国政治部的文官西敏,今天的相亲活动由我来主持。今天是一场高端相亲活动,相亲的主角是京师的当红佣兵清月。清月,你站上舞台来。” 听到西敏喊自己名字,清月连忙站起,走上舞台,站在西敏身边。 西敏拍了拍清月的肩膀,说道:“这位年轻人,就是近来在京师红透半边天的七级佣兵清月。他生长于帝国叶城边地,今年只有23岁,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击败了八级佣兵提尔诺。很多人都听说过提尔诺,是一位绝顶武士。而清月身为七级佣兵,却可以战胜他,足见清月的实力。他的前途不可限量。” 台下众人,都盯着清月看,都在考虑这小伙子适合不适合自家闺女。台下的人一边看,一便交头接耳。德夫坐在旁边,一会听到这个说:“小伙子挺帅。”一会听到那个说:“我看小姐,会喜欢他。” 西敏继续说道:“咱们加多国的公爵,总是求贤若渴。所以我不失时机组织这场相亲会。今晚将有六位公爵之女要出场。要跟清月一一对眼。我必须强调,今晚清月只能跟一位美女牵手,要专心致志,一心不可二用,一心也不能不用,总之清月今晚必须跟一位美女牵手!”西敏说的时候,对“必须”二字进行了着重强调,意思是担心清月选不中。 “好了!下面有请本场主持人,由他来主持相亲会。我先下场。”说着西敏就要走下台去,清月也想走下台,被西敏一手按住了,说道:“你留在台上。” 主持人是一位偏胖的男子,他声音浑厚,一上场就说道:“今晚的活动,必定碰出灿烂火花!大家鼓掌!” 台下的公爵看客们,都哗哗鼓掌,很期待接下来的节目。 主持人又喊道:“闲话少说,这是一个狼多肉少的时代,莫犹豫,莫徘徊,就在今晚,就在今晚。下面有请第一位佳丽上场。”主持人拖长声音喊道:“有请曼海姆公爵之女曼丽小姐。” 第六十三章 相亲选秀会 曼海姆公爵之女曼丽从舞台幕布中走出,美目顾盼,一步一摇,走到舞台中央,跟清月站在一起。场下曼海姆家族的人,都在嗷嗷叫,喊道:“曼丽,曼丽,你是最美的。” 此时会议厅里,早点亮了蜡烛,到处都恍如白昼。此时清月有些害羞,不敢看曼丽,只得略略低下头,像是被罚站的小学生。而曼丽倒是很大方。 主持人喊道:“现在开始第一个环节,男女对视一百秒。”说着主持人左右扶了扶清月与曼丽的肩膀,让他们相对而立。主持人轻声说道:“你们可以用这时间,仔细看对方,不要担心。” 曼丽打量了清月一番,脸色有些偏于冷静。而清月也抬起头看曼丽,发现曼丽长得中等偏上,谈不上特别美丽。 “好了!现在进入第二环节。佳丽对着大家说感受。如果有感觉,佳丽就进入下一轮。如果没感觉,就相当于佳丽不喜欢清月,相亲就中止。”主持人喊道:“那么曼丽小姐,你刚刚也看了清月,你是否有感觉。请大声说出来!说出来!” 台下一阵嗷嗷叫:“说出来!说出来!” 曼丽不太喜欢清月这种类型的,不是很来电,他看了清月一会,说道:“我不喜欢他!” “啊?怎么?”台下哗然。曼海姆公爵脸色铁青,来之前,他叮嘱了曼丽,无论喜欢不喜欢,都要说喜欢。曼海姆公爵很想招募清月,壮大自己佣兵团的实力。可惜女儿不听话。 今晚回家,曼丽少不了要挨公爵一顿臭骂。 主持人说道:“曼丽小姐不喜欢清月。各位,我们是一个自由的国度,我们崇尚婚姻自由。既然曼丽不喜欢清月,那么我们不要强求,强扭的瓜不甜。让我们有请下一位佳丽。法兰德斯公爵之女——法伊娜。” 台下哗哗鼓掌,亲友团喊声热烈,竟然还有人带了一面鼓,开始打起鼓来。如此鼓声,弄得清月倒有些期待了,他也想看看法伊娜长得什么样。 法伊娜从舞台幕布后面走出,身着红裙,皮肤白皙,五官秀美,如盛装之仙子,婀娜多姿,清月不禁看呆了。 “下面开始对视一百秒!”支持人声嘶力竭地大喊。 法伊娜抬头望向清月,清月也望向法伊娜,两人目光对视,竟然产生了火花。法伊娜脸色转红,默默低下头,看着清月的脚,满脸的喜悦。很明显她愿嫁给清月。 此刻,面对法伊娜的美貌,清月竟有些一震,他连忙内心默念:“兰洁儿!兰洁儿!”可是法伊娜的形象气质跟兰洁儿完全不同,同样打动清月的内心。清月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下面请法伊娜小姐表态,是否愿嫁清月。”主持人直截了当地说。 “我愿意。”法伊娜大声说道。 场下随即爆发阵阵掌声。 “那么现在请法伊娜小姐到后台休息,过会要进行下一个环节。”主持人说道。 接着又来一位佳丽,是迪特公爵之女迪琳。 迪琳现年19岁,可惜相貌比较普通,清月看了迪琳几眼,没啥感觉。而迪琳对清月,却大有感觉。迪琳进入了下一轮。 接下来出场的是帕尔马公爵之女卡帕恰。 卡怕恰有些矮,但身材很好,前挺后撅,让人一看就有搂抱的冲动。清月看着眼前这位前挺后撅、凹凸有致的卡帕恰,不禁心里一紧,真是个天生尤物啊。 而卡怕恰的性格竟又非常活泼,“对视一百秒”期间就不住朝清月放电。如果不是现场这么多人,卡帕恰与清月非得抱在一起热吻起来。卡帕恰也进入下一轮。 随后出场的是,多特蒙公爵之女佛蒙丽。佛蒙丽有些发胖,但看着还可以,大有杨贵妃之感。清月没啥感觉,而佛蒙丽看过清月之后,却掩口而笑,春意盎然。 最后出场的是肯特西公爵之女。 此时的清月站在台上很不自然,看美女已经看得麻木了。眼前出现什么样的美女,他都没感觉。反正女人都一样,有鼻子有眼,都差不多。 “对视一百秒”的环节,清月都没仔细看这女孩长啥样。好在她也没有看中清月,放弃了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第一环节过后,主持人喊道:“各位,今天的相亲会很精彩,六位佳丽都很美。我要是清月,非全部选了不可。那么我请问清月,你此时有何感想。” 清月答道:“我也不知道。” 主持人很会说话,只听他笑道:“哈哈,看来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清月已经不知道该选谁了。不要紧,我们还有淘汰赛。下面有请进入第二轮的四位佳丽上场,分别是法兰德斯公爵之女法伊娜、迪特公爵之女迪琳、帕尔马公爵之女卡帕恰、多特蒙公爵之女佛蒙丽。” 四位佳丽并排站在台上,有高有矮,但都风姿绰约,让人忘情。 主持人说道:“世界是残酷的,竞争是激烈的。这是一个狼多肉少的时代!下面进入淘汰赛阶段。清月,请你在四位佳丽中淘汰一位。” 众人都“啊?”的一声,等待清月的淘汰。 主持人走到清月身边,小声说道:“你淘汰一位吧。” 清月指了指站在中间的迪琳,支持人心领神会,一张神嘴又开始:“好了!对不起!迪琳小姐,请你离开舞台。您的美貌,不被清月欣赏。请接收这份残酷!” 迪琳跺了一下脚,径直走下舞台,走到迪特公爵身边。迪特公爵感觉有点没面子,对别的公爵说道:“各位,我先走一步,你们继续。”说着迪特公爵,就带着家人离开了会议室。 “好了!现场还剩三位佳丽。”支持人继续说道:“现在进入才艺表演阶段。三位佳丽,每人表演一个节目。可以唱歌,也可以诗歌朗诵。” 法伊娜最先表演,她唱了一首京城流行的曲子《东风颂》,是一首赞扬春天的歌曲。法伊娜声音轻柔,唱得十分动听。清月不禁听得忘神了。法伊娜展现出兰洁儿所没有的温柔、娇媚,这直接击中了清月的心灵。 接下来表演的是卡帕恰,她也唱了一首歌,唱的还不错。清月感觉还可以。 最后轮到佛蒙丽,她没有唱歌,而是进行了一个诗歌朗诵。只听佛蒙丽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一首《大地生机》,是一首赞美诗。对这个诗朗诵,德夫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可惜清月不太感冒。 才艺表演一过,主持人登台,说道:“又到了残酷时刻。请清月,在三位佳丽中,再淘汰一位。” 相亲越来越残酷,场下的观众都聚精会神,等待清月的决定。清月说道:“我觉得佛蒙丽不太适合我。” 佛蒙丽狠狠的看了清月一眼,有些发怒,还好忍住了,只走下舞台,头也不回地走出会议室。多特蒙公爵连忙派人追上去,怕她寻短见。 “哎呀,相亲果然是很残酷的竞争。现在场上只剩下了法伊娜和卡帕恰,场上的气氛已经让我无法呼吸。两位多情的美人,谁会最终胜出呢?下面我来采访一下法伊娜,请问法伊娜小姐,你觉得清月这个人如何?”支持人说道。 法伊娜声音婉转,略带撒娇,说道:“我觉得他很帅,我感觉他比较内向,挺适合我的。” “那么卡帕恰小姐呢?”主持人问道。 卡帕恰看了看清月,说道:“我觉得我们很般配,我愿意嫁给他。” 清月看着法伊娜、卡帕恰这两位美女,不知道怎么办。自己是不是应该选一位,从此过上乘龙快婿的生活?那兰洁儿呢?该怎么办? 想到兰洁儿,清月便一脸严肃。 这时候主持人的激情出来了,他声音高亢地喊道:“这是一个激情澎湃的夜晚!这是一个无比残酷的夜晚!清月此刻恐怕已经不知道选谁了。大家看他越来越严肃!各位,接下来进入问答环节。这是关键的一环。” 在加多国的相亲界,问答环节很关键。问答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商。毕竟谁都不想娶一个弱智。再漂亮的弱智女孩,也是很让人讨厌的。 “现在请七级佣兵清月给二位美女提问。”主持人拍了拍清月的肩膀。 此时的清月有点木然,不知道说什么。他看着两位美女,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何脱身。清月思考片刻,说道:“我请问两位美女,能否接受我长期不在家。因为我明年或者后年,要去西部大陆探险,可能回不来。” “西部探险?”几位爵爷、高官都重复道。 清月转头望了望台下,继续说道:“我其实不适合结婚。我明年如果去西部探险,有可能一两年回不来。结婚了,就没办法弄了。” 卡帕恰说道:“那你可以不去嘛。就在京城好好过日子。” 清月冷冷道:“那不行。我肯定会去,就算是一个人,我也会去。这是我的使命。” “可是西部断崖那么宽,你怎么过去?”法伊娜问道。 清月脱口而出:“这个我有办法,我肯定能过去。” 法伊娜比较聪颖,说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皇室可以组织西部探险队,有皇室的保障,事情就容易多了。” “下一话题。”主持人喊道。 清月问道:“你们会介意我杀过很多人吗?” 卡帕恰天真地问道:“你杀过多少人啦?” “满打满算,我已经杀过三十多人了。”清月面无表情地说道:“你也可以称我为杀人恶魔。” 清月这么一说,确实把两位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她们也有心理准备,只是看到清月长得如此清秀帅气,竟然忘记这一点了。清月文质彬彬的样子,像个青年学者。当清月提到杀人,大家才猛然想起他是高级佣兵。高级佣兵自然是要经常杀人的。谁会在意一个佣兵去杀人呢? 第六十四章 兰洁儿吃醋 法伊娜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女子,平时也关心一些社会上的事情。而卡帕恰却比较庸俗些,不太能接上清月的话。几轮问答下来,法伊娜明显比卡帕恰占了上风。 今晚主持相亲会的主持人,算是京城相亲界的头牌主持人,很会调节气氛,插科打诨、吹拉弹唱,样样精绝。他总是适时的出现,恰当的补充,从不喧宾夺主,但台下观众又总是笼罩在他的台风之下。 主持人说道:“经过一晚上的激烈角逐,该见分晓了。请清月在法伊娜、卡帕恰二位小姐中选定一位。” “好!好!”台下一片嗷嗷叫。 法伊娜的亲友团、卡帕恰的亲友团都分别叫着他们的名字。一时间,会议厅里“法伊娜!法伊娜!”“卡帕恰!卡帕恰!”呼喊声阵阵响起。 清月被喊声叫得茫然无措,说道:“不好选。我觉得法伊娜和卡帕恰都不错,我不知道怎么选。选了一个,放弃另一个真的很残酷。” “难道你想两个都选?啊哈哈。”主持人又出来插科打诨。 清月尴尬地说道:“这个倒没有,可是要二选一真的很难。” 此时的清月已很不自然,事情闹到这一步,他只能以拖待变了。他说道:“我对法伊娜、卡帕恰都不太了解。能否给一个月时间,让我了解一下她们才下决定。我觉得就这么抉择,很仓促,如果选错了怎么办?” 清月这么一说,在场的不少人都跟着点头,大家也发现就这么仓促决定,毕竟不是好事。互相都需要更多的了解。法兰德斯不禁说道:“这个?倒也是个问题。” 众人开始小声嘀咕的商议。过了一会。西敏大人说道:“刚刚清月说的需要时间了解,确实是个问题。我们大家商议了一下,一个月时间太长,就暂定半个月吧。这半个月里,清月与法伊娜、卡帕恰,每隔几天出去游玩游玩,增进了解。半个月后再定终身大事。” 清月一听,觉得可行,说不定过半个月,自己可以赖掉这场婚姻,也便同意了。 西敏大人与法兰德斯公爵、帕尔马公爵交头接耳半天后,又站上舞台说道:“今天的相亲活动,进行到这里,已经进入关键时刻。明天休息一天,后天清月与法伊娜、卡帕恰三人去逛一天皇家公园,你们互相之间增进了解。半个月后,再确定终身大事吧。” 在加多国,民风不像地球上这么保守。女孩子公开的同相亲对象抛头露面,也并不觉得难为情,被人甩了,也不会觉得很丢人。在他们看来甩与被甩,只是人生一种经历而已。是以相亲大会很盛行,清月所经历的这场相亲会,只能说是小型的。还有千人规模的大型相亲会,那才叫盛况空前呢。 这才催生了规模庞大的相亲产业,做媒的人上至达官贵人,下级村野乡妇,每个媒人手里都捏着一堆优质的男女资源。男女婚姻,成了他们发财的工具。西敏只不过是这个媒人大军中的一员,如果清月的婚姻被介绍成功,西敏就能获得一千个金币的谢礼。 晚宴结束,众人各回各家。 回家路上,清月闷闷不乐,不知道该如何了结这场相亲闹剧。 德夫问道:“清月,你准备怎么办?这些大人物可不好得罪。我看你不如就跟法伊娜结婚吧。我感觉她比较适合你。” 清月长叹一口气,说道:“说的容易啊。这事要是被兰洁儿知道了,她非杀了我不可。德夫大人,你帮我想个办法啊。要不然我真是得逃离京师了。” 德夫回道:“只能慢慢拖了。” “唉。。。。”清月情绪低落。 这一晚上,清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别人看他是走了桃花运,挑老婆快要挑花眼,他自己感觉是在悬崖边快要掉下去了。“一定得想个办法安抚住兰洁儿!”清月打定了主意。 第二天中午,清月吃过午饭,刚在房间里坐一会,有点犯困,准备躺下睡会。 兰洁儿却径直闯进了清月的房间,冷冷道:“哎呀,大红人,还要睡午觉啊?” 听兰洁儿的声音不对,清月脸色一愣,心下发慌。“难道兰洁儿已知道了?”清月心下慌乱,自然无从应对。 没等清月回答。兰洁儿继续说道:“你听说了昨天的大新闻了吗?” “啥新闻?”清月眨了眨眼睛,作无辜状。 “哦。看来你没出门。今天上午我带着丫鬟去服装店取衣服,听人议论说,有个七级佣兵,昨晚在京城搞相亲选秀会。一人挑六个美女呢。”兰洁儿恶狠狠地看着清月。 清月从兰洁儿的眼神中看到了怒火,连忙低下头,说道:“怎么了?” “怎么了?你问我,怎么了?”兰洁儿开始咆哮。 清月不敢说话,只得呆坐在床沿。 兰洁儿继续咆哮:“你倒是说话呀。昨晚你去哪了?去哪应酬去了?说呀!说呀!” 院子里其他的其他佣兵,被兰洁儿的咆哮声吸引,都站在门口听,有人还伸头进来看到底出什么事了。 兰洁儿朝门口的佣兵吼道:“都给我出去,别在这烦我。” 佣兵们一听兰洁儿怒骂,连忙一溜烟走开,门口变得空空如也。 兰洁儿哐一声,把门关上,继续咆哮:“你说呀。今天不讲清楚,你别想出这个门。” 情侣之间,最容易吃醋。此刻的兰洁儿不仅仅是吃醋,而是愤怒。她突然发现清月瞒着自己去相亲,这对女人而言不啻白日惊雷。 “昨天去相亲的那个七级佣兵,就是你吧?你挺出名的啊?京城都在讨论你,说几个公爵女儿看上你了,你挑花了眼。”兰洁儿骂道。 “快说呀?你不是挺能**快活的吗?”兰洁儿开始砸东西,把清月枕头扔到闯下,开始撕清月的床单。 清月还是不知道怎么说话。 突然兰洁儿鼻子一酸,竟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喊道:“我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人,喜新厌旧。你是小狗!狗!” “我没有!”清月终于说了一句话。 而兰洁儿却像捡到了宝,马上停止哭泣,带着泪花,望着清月。她是多么希望从清月口中听到这一句“我没有!” “还说没有?京城都在传,你站在舞台上,跟公爵女儿**呢。”兰洁儿说道。 清月双手扶住兰洁儿的肩膀,说道:“我真的没有喜新厌旧。我不想去参加那个相亲会。可是京城的西敏大人,非要我去相亲。德夫让我忍一忍,要不然惹怒了西敏大人,他会给咱们叶城封地穿小鞋。” 兰洁儿有些半信半疑。 清月继续说道:“不信,你去问德夫,他也在场。我打败了八级佣兵提尔诺,结果就出名了。西敏大人就非要给我介绍对象,因为介绍成了,他能赚一笔。我跟德夫没有办法,只能去相亲。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洁儿,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说着清月伸手帮兰洁儿擦眼泪。 兰洁儿梨花带泪,道:“可是我怎么能相信你呢?你们臭男人,都会骗。” “洁儿,我没有骗你。我不是臭男人。”清月一把抱住了兰洁儿。 兰洁儿身体一僵硬,竟安安静静倒在清月怀中。 清月絮絮地讲着情话,抱着兰洁儿的手越抱越紧。渐渐地兰洁儿由悲转喜,被清月哄得有些开心。 兰洁儿把头埋在清月的怀抱里,轻声说道:“那两个公爵的女儿,你准备怎么办?” 清月说道:“为了西敏大人引荐火枪队,这事还不能断然拒绝。我想先拖半个月,等火枪队的事情结束了,才拒绝他们。” “可是这半个月,你跟那些狐狸精日久生情怎么办?”兰洁儿抬起头,靠着清月的肩膀说道。 “这个不会吧。我是个意志坚定的男人。”清月调侃道。 “可是我不信!我不信!”兰洁儿娇嗔道。 “那要怎么样你才相信?”清月略略推开兰洁儿,看着她的眼睛。 而兰洁儿却不愿被清月推开,又倒在了清月的怀里,温存了一会,才说道;“以后你什么事都不能瞒着我。我要监督你,随时监督。你随时要向我报告。” “好!兰洁儿大人!”清月道。 清月又说道:“明天我跟那两个公爵女儿,要去皇家公园玩,怎么办?” 兰洁儿思考一会,说道:“明天我也去,我就不信,比不过那两个狐狸精。骚狐狸精!” 清月无语。 第六十五章 游园会三女斗艳 这一日果然是好天气,天高云淡,万里澄碧。虽是白天,天边的一角,也可看到一轮淡淡的弯月,仿佛透明的琉璃挂在天角。 微风的午后,一群群男女步入了皇家公园。皇家公园是帝国皇室的园林,位于京城的北郊,有几平方公里大,里面栽满了奇花异树。虽是皇家园林,但每个月都会有10天向社会开放。京城的恋爱男女非常流行到皇家园林来游览。 清月与法伊娜、卡帕恰约定的游园会准时开始。 法伊娜、卡帕恰各带着一个丫鬟站在清月身边,而兰洁儿也带着一个丫鬟跟他们在一起。在他们身后不远处,有十几个佣兵、仆人在做着保护工作。 清月被三女环绕,感觉自然不一样,被包围在一片莺声燕语中,远远望去还真让人觉得清月是王子呢。可是清月身边这三女,气氛却有些紧张。 兰洁儿正在里面挑事。 法伊娜原本以为只是跟卡帕恰之间的竞争,来到皇家园林遇见清月,才发现清月身边多了一个女子。一问才知道,这个女的叫兰洁儿,是叶城公爵之女。看兰洁儿的架势,法伊娜早已猜到了*分,心下已经对兰洁儿很不满。 而兰洁儿是来者不善。几个人刚一走在一起,兰洁儿就直截了当问清月:“清月同志,你给我说说法伊娜小姐、卡帕恰小姐,哪个更漂亮?” 清月哪里敢正面回答,只得顾左右而言它,说道:“看前面的湖泊,好大呀。” 见清月不回答,兰洁儿捶了他一拳,喝道:“你给我装傻是吧?” 清月哈哈一笑,尴尬地摸着自己的后脑勺,说道:“我没装傻吧?湖是挺大的。” 法伊娜已看出了兰洁儿正在挑事,但她知书达理,不与兰洁儿计较,接过清月的话说道:“这湖叫大明湖,是京城的一景。湖边树下,在夏天非常凉快,很多人来这里纳凉。” 兰洁儿冷冷道:“是撒,京城的姑娘就是见多识广,比我们乡下姑娘强十倍,清月你说是吗?” 法伊娜眉头一皱,脸色一凝,随即压住怒火,又继续说道:“这位兰洁儿妹妹说笑了。我虽然自小在京城长大,但并不是京城人。” 一直站在旁边没有说话的卡帕恰突然说道:“快看湖中心,快看。” 几人连忙放眼朝湖心望去,原来有一些鱼儿不断地跃出水面。这是一种那嘉大陆上的淡水鱼,在游水中会像鲤鱼一样跃出水面几十厘米。 “这是什么鱼啊?”清月问道。 法伊娜回道:“应该是飞鱼吧。我们家的池塘里,也养了这种鱼。它们在水里游动的姿态很美,像在水里滑动。”法伊娜虽然只有20岁,却知书达理,善解人意,很像是《红楼梦》里的薛宝钗。 她的温柔,其实很吸引清月。兰洁儿虽也很美,却性格有点像男人,有点强势,这让清月有时会受不了。而法伊娜的温柔,却像是水,浇灌在清月的心田。 这场原本是法伊娜与卡帕恰之间竞争的游园会,渐渐变成了兰洁儿与法伊娜之间的竞争。卡帕恰有点像个傻丫头,只会呵呵笑,清月对她已没有任何感觉。可卡帕恰并不甘心就此退出竞争,爱情是盲目的,她还是继续缠在清月身边,与法伊娜、兰洁儿争奇斗艳。 这场竞争,鹿死谁手,还不确定呢。 而法伊娜水一般的温柔,却让清月体会越来越强烈。法伊娜也感觉到了这一点,她的心跟清月的心越挨越近。这一点连兰洁儿也发现了,她发现清月看法伊娜的眼神中透着温柔。这种“温柔”是清月看自己时,所没有的。于是兰洁儿越来越生气,越来越出口伤人。 兰洁儿干脆一把拉住清月的手,说道:“清月,昨晚上你为啥要那样对人家?” 清月一愣,心里嘀咕道:我们昨晚好像没干啥。随即看了看兰洁儿,发现她似乎故意在气法伊娜。清月心领神会,也说道:“对不起,以后我会注意的。” 兰洁儿娇羞地说道:“我知道你喜欢我,以后对我温柔点,好吗?” 这么一说,法伊娜简直听愣了,难道清月跟兰洁儿已经在一起了?此刻兰洁儿正背对着法伊娜,她能够感知到法伊娜满脸的尴尬。为了加重对法伊娜的打击,兰洁儿继续说道:“清月,我不介意你再找一个小妾。但是只能给你当小妾,要服我管。” 法伊娜闻言,脸都气红了,半天没有吭声。 眼前的湖其实是一个活水湖,一条小河从湖中穿过,水流潺潺,清澈甘甜。那嘉星上可不像我们地球,环境污染这么严重。 此时正是盛夏,有一些青少年在湖中游泳。站在岸边望去,就看到碧波当中,一个个人露出脑袋,在水中浮动,水中的嬉戏声连成了一片。 清月与法伊娜、卡帕恰、兰洁儿四人站着聊了很久,有点累,此时正坐在湖边的长凳上一边休息,一边继续聊天。兰洁儿的声音已盖过了法伊娜,法伊娜此刻脸色有点憋得发白,被兰洁儿气惨了。 女人的天性就是羡慕嫉妒恨。法伊娜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也开始朝兰洁儿发起进攻,说道:“其实清月,我觉得你不适合找太粗鲁的女子做老婆。” 也许是这话说到清月心里了,清月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清月这一点头,却被兰洁儿看了个正着。她立即明白法伊娜是在说自己。兰洁儿岂能忍下这口气,便接口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清月就喜欢粗鲁的女孩子呢。清月,我说的对吧?”兰洁尔逼问清月。 清月只得唯唯诺诺说道:“对的,对的。” 法伊娜很是恼怒,说道:“哎呀,今天本来是约了清月一个人见面,不曾想多来了人。下次坚决不能多来人。”这意思很明白——说兰洁儿在当电灯泡。 法伊娜说了这句后,又补了一句:“算了,今天就聊到这。清月,过几天我们再单独见面吧。今天这里有刺猬。我不跟刺猬一般见识。” “你说谁是刺猬?”兰洁儿脸色微怒。 “谁是刺猬,谁心里清楚。”法伊娜说道。 兰洁儿此时有些像悍妇,骂道:“你找打是不是?”说着便摩拳擦掌,要跟法伊娜较量一下。 法伊娜是一个文静的女孩,怎么会跟兰洁儿动手?只是深情看了清月一眼,说道:“清月,下次见吧。别再带人来。我们单独见。”说完转身就离去了。 卡帕恰看法伊娜转身离去,自己也想走,但还站在原地没动。兰洁儿却等不及了,呵斥道:“她都走了,你还不走?” “哼!”卡帕恰哼了一声,也转身离去了。 兰洁儿大获全胜,把两个情敌气走了,此刻非常高兴。只听她得意洋洋地说道:“看以后她们还敢不敢来缠住你。来一次,我骂一次。” 清月劝解道:“算了,也别说得太狠,给她们留点面子吧。” “给她们留面子?你喜欢她们是不是?”兰洁儿被清月的话激怒了,竟直接踢了清月一脚,踢在清月的膝盖上。 “你干嘛?”清月正色道。 “我干嘛?我操你大爷!”兰洁儿出口成脏。 “你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湖里去?”清月表情有些怒。 “你敢!”兰洁儿才不信,清月敢打自己呢。 谁知清月没有给兰洁儿第二次机会,他迅速往前一步,一把环腰抱起兰洁儿。兰洁儿尖叫起来,清月却没有放手,三步并作两步,朝湖中走去。湖岸边,水并不深。清月抱着兰洁儿往前走去,水已没过了膝盖。兰洁儿不住地挣扎,清月死死卡住她的腰,兰洁儿几乎被卡得只能在清月怀里扭动,像一条水蛇。 “你放开我!放开我!”兰洁儿娇嗔道。 清月又往前走了一步。身体突然失去平衡,大约是脚底打滑,便抱着兰洁儿往前扑倒,兰洁儿后仰着倒入水中。两个人倒在了一起,被水浑身浸透。 在水底摸了几把泥,兰洁儿才站了起来,此时她竟轻松地笑了起来,不住地朝清月身上浇水,一会之后竟又扑向清月,缠在清月身上,两个人又倒在一起。湖中荡漾着清月与兰洁儿快乐的笑声。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鸳鸯戏水吧! 第六十六章 卡里昂太子视察火枪队 西敏在安排了清月相亲之后,果然没有食言,很认真地把火枪队的事上报了几位内阁大臣,把火枪的威力大大渲染了一番,说是可以百步穿甲,一击毙命云云。内阁大臣毕竟不是昏庸之辈,一听火枪的事都非常感兴趣。几番商量之后,竟然直接上报了皇上,想让皇上亲自定夺。 加多帝国皇帝卡裴多,早就见识过炸药的威力,一直很关心炸药的改进。这次听闻有人发明了一种火枪,竟然拍案而起,大叫道:“好事!好事!”他本想亲自去观看,考虑到各种因素,就决定派卡里昂太子亲自去视察火枪队。时间是五天后。地点就在皇家操练场。 此时吉图已把火枪队训练成型了。临时抽调的刀剑兵,此时已能娴熟装药、射击。火枪队十人一排,排成两排连续射击,中间间隔并不太久。 这一天晚上,德夫与兰洁儿、兰特、吉图、清月、李问星等全体人员开会,安排几天后火枪队表演事宜。德夫说道:“这次火枪队表演,西敏大人原原本本上报了,皇上很重视,派卡里昂太子来观看,如果我们表演到位,这次就该在加多国引起轰动了。” 众人都满脸喜色。 德夫继续说道:“吉图你要把表演的事情,安排妥当。要准备好靶子,用作靶子的盔甲,甚至一两匹活马。这次由太子带队,京师的权贵大人很多都会到场,你一定要好好准备,现场也要好好指挥,把气势打出来。” 吉图应声道:“是!” 德夫继续说:“这次我虽然是叶城公爵的全权代表,但是公爵的子女兰特、兰洁儿都在,所以我们三个坐在主席台,坐在太子身边,就由我或者兰洁儿给太子讲解火枪的构造、打法。清月就站旁边坐护卫吧。” 兰洁儿说道:“德夫老师,我也要介绍吗?” 德夫道:“当然。你是公爵的女儿,当然要介绍叶城的情况,要给太子和权贵们讲讲叶城的风貌,你要好好准备,到时别结结巴巴。” “哦,我会准备的。”兰洁儿道。 一切安排妥当,就等观摩会的到来。 火枪观摩会的前一天下午,京城御林军就派了近百人来德夫等人住处进行审查。当天所有人只能出不能进,要进去一定要有德夫和御林军主管的文书。御林军把明天要参演的所有人,一个一个单独进行核对,要德夫一个一个验明正身,以防有刺客混杂在里面,意图行刺太子。 去年,加多国曾发生一起行刺皇帝的事情,虽然没有成功,刺客也被当场击毙,但还是把京城显贵吓了一跳。关于这个刺客的身份一直在查,可是没有头绪,有人怀疑跟西南封地有关,但谁也没证据。所以现在加多国皇室与西南封地的关系有些紧张。这次修学,西南封地的公爵借故没有派公子来参加。很多政治分析人士认为,近一两年西南封地就会发动叛乱。加多国该有一场大战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多国皇帝听说叶城公爵发明了一种新的武器,马上萌发了巨大兴趣。皇上也正在为即将到来的内战而厉兵秣马呢。 御林军主管询问了德夫关于火枪的用法,德夫说就是跟弓箭一样射击,但射程比弓箭远,威力比弓箭大。 御林军主管突然问道:“如果你这些火枪兵,突然举枪朝主席台射击,朝太子和各位大人射击,该怎么办?” 德夫一愣,马上回应说:“不会出这种事吧。我手下的火枪队队长吉图,小队长汤秀、米扬等都是很可靠的,不可能出这种事。” 御林军主管迟疑道:“那不能不防啊?” 德夫道:“反正表演的时候,我和公爵的子女都会坐在太子身边讲解,应该不会有事的。” 御林军主管听德夫这么一说,点头道:“这我就放心了。你也知道最近咱们加多国的政治空气很紧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生叛乱,不能不防啊。” “大人说的是。”德夫连连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御林军就带着火枪队去到皇家操练场。 一到操练场,吉图、李问星就开始安排手下放置靶子。一共做了十块靶子,都是一米见方的厚木板,有两指多厚,一般的弓箭是不可能穿透的。这十块靶子中,五块是50米靶,另五块是100米靶。靶子用一根粗木头插着,插在地上。 在吉图等人忙碌的同时,操练场上逐渐来了很多达官显贵。西敏大人也来了,他跟德夫、清月寒暄一番,就坐在了主席台的最边上。没办法!这次是皇太子亲自出马,西敏这样的中级文官,只能靠边站了。坐在皇太子身边的,要么是朝中重臣,要么是太子的亲信大臣。 上午10点左右,主席台上已经坐满了人,但皇太子还没有来。众人等得有些焦急,吉图、李问星、米扬、汤秀等人在太阳底下,被晒得很是烦躁。只是这次表演如此重大,众人都憋了一股劲,要让火枪一炮打响。 突然一个文官模样的人喊道:“皇太子驾到!皇太子驾到!” 清月站在主席台边上,就看到有个骑高头大马的人行入操练场,此人年纪二十多,一身黄金甲,头戴皇冠,气势轩昂,眉宇之间有一股贵气。清月马上猜到,这应该就是皇太子卡里昂。 卡里昂骑马在前,后面又跟着三四十位骑士,都是一身黑甲,操练场上马上腾起了阵阵灰尘。卡里昂翻身下马,早有官员迎接,把卡里昂迎上主席台,坐到中间的正位。他的左边是内阁首辅奥林特,他的右边是国防大臣杜克。这两位朝中重臣,都是皇上卡裴多钦点来观摩火枪射击的。皇上的意思是,如果效果好,要想办法推广。 而德夫、兰洁儿就坐在奥林特身边,给皇上与大臣们讲解火枪的原理。别的文武官员,只能依次排开。至于清月就只能站在主席台边上,离皇太子的位置有十多米。 皇太子坐定之后,略略等了会,便对奥林特、杜克说道:“几位大人,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听皇太子这么一说,现场主持的京城御林军副帅狄明便喊道:“火枪队表演现在开始!请叶城封地的全权代表德夫讲解火枪。” 德夫从座位站起,站到前台说道:“皇太子殿下,各位大人,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来观看火枪表演。火枪是由叶城封地的治安官吉图以及炼丹师李问星联合发明的,他们就站在场地中。这次我们准备了二十人的火枪队,分成两排依次射击。火枪射击,要经历装药、捣药、装弹等几个步骤。我们会详细表演,谢谢大家的欣赏!” 德夫说完没多久。 吉图站在场地中央,就高声喊道:“火枪队分成两排,前后站立。”吉图话音刚落,火枪队就站成了两排,面对着靶子,整体跟主席台平行。主席台左侧是靶子,右侧是火枪队。其中五十米靶,离主席台的直线距离只有三十米不到,主席台上看得到很清楚。 此时除李问星站在吉图身边外,米扬、汤修都站在火枪队中,每个人都神情肃穆,动作威武。 吉图又喊道:“开始装药,捣药,装弹。”两排火枪兵,都把火枪树立在地上,枪口朝上,往里装药、装弹。两分钟后就装好了。吉图喊道:“第一排瞄准五十米靶。” 汤秀带着第一排火枪兵端起火枪,就瞄准靶子,瞄了有半分钟。只听吉图喊道:“射击!”砰!砰!砰!十声枪响。只看到五块五十米靶,都被打中了,有的还被打穿了一个孔。 主席台以及两边的观众,都发出了惊叹声。 没等观众惊叹太久,吉图又喊道:“第二排瞄准五十米靶。”随即又喊道:“射击!”又是一阵枪响。靶子上的洞被打得更大了,有一个靶子还被打掉了一角,很是壮观。 第二排射击刚过,第一排已经装好了弹。 吉图喊道:“第一排瞄准一百米靶……射击!” 一百米靶就没这么容易被打中了,但还好五个靶子上都有弹孔。 “第二排瞄准一百米靶……射击!”吉图继续喊。 枪声阵阵,有三个百米靶也被打出了洞。 这一轮射击后,吉图没有停止,又命令火枪队再进行一轮打靶。 如此重复,主席台上的观者,都把火枪射击过程瞧了个清清楚楚。国防大臣杜克最先说话,他有过战争经验,说道:“没想到火枪比弓箭还要厉害。这10个人排成一排,射击密度足够抵挡敌人的冲锋。我看行。” 听到杜克的赞扬,德夫心里乐开了花,毕竟国防大臣是不会乱说话的。不过此时皇太子还没有说话。德夫看了看身边的皇太子,只见他脸色严肃,神眼坚定,像在思考着什么。 突然皇太子嘴唇微动,开始要说话了。 第六十七章 卡里昂亲自试射 皇太子卡里昂沉思片刻,终于说话了:“这么看来,火枪还是有些威力。不过我得亲自试试。” 众人面面相觑。最后内阁大臣奥林特对身边的德夫说:“你去下面安排一下,过会皇太子要亲自试射,让你你的手下好好准备。” “是!”德夫说完,连忙跑下主席台,跑到吉图身边,说道:“吉图,太子要亲自试射火枪。你能搞定吗?” “啊?”吉图一愣,他从来没想过皇太子会来到自己身边。听德夫这么一说,竟然有点发愣。 旁边的李问星说道:“那只能我们给皇太子讲解了,一边讲解,一边由吉图教太子射击。” 被李问星一说,吉图连连点头道:“没问题,就这么办。” 德夫听到吉图的保证,便转身,一路小跑,跑上主席台,弯腰鞠躬对皇太子说道:“请太子殿下,现场指导。” 皇太子微微点头,对身边的大臣说道:“各位大人,随我到场地中间体验一番。” “是!”奥林多、杜克等人连忙起身。 卡里昂来到吉图身边。 此时别的火枪兵已经退到了一边。场地中央,只剩下十几个人。卡里昂拿起一支火枪,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说道:“这火枪看起来不错。是你们设计的吗?” 吉图回道:“是的。设计了几个月,实验了几百次,进行了几次重大的改进。” “那怎么设计呢?你再给我慢慢演练一遍。”卡里昂说道。 吉图拿起一支火枪,先介绍了火枪的构造与原理,尤其是扣动扳机,火绳点燃火药。这些都细细讲了,卡里昂不住点头。其实卡里昂比吉图还要小四五岁,算是差不多大,沟通起来问题不大。 “我现在给太子殿下演示一下。”说着吉图开始给火枪装药,装弹,点火绳,然后又开始瞄准。做动作的过程中,吉图还在讲解:“现在瞄准好,只要扣动扳机,火药燃烧就会把弹丸喷出,就能够打中目标了。太子请看。” “砰!”一声枪响,吉图打中了一个五十米靶。 “不错啊!我来试试。”皇太子卡里昂跃跃欲试,问道:“怎么装药?” 李问星不失时机地提醒道:“不如吉图你给太子装好子弹,先让太子试试射击的感觉。” “好!”吉图对李问星的话总是言听计从。他迅速开始装子弹,装好之后,将火枪横着放在太子面前。 “那怎么射击呢?”太子问道。 “您的左手托住枪身,右手握住枪托,手指碰到扳机,一按就会射击。您试试吧。”吉图解释道。 卡里昂按照吉图所说,果然扣动扳机,一声枪响,枪身有些往后倒退。 “果然不错!哈哈。”皇太子非常兴奋,完全没注意到这一枪脱靶了。 旁边的人都注意到了皇太子这枪脱靶了,不过没人说了,都跟着皇太子满面带笑。 “我再来一枪吧。”皇太子兴奋地说道。 吉图继续装弹,供皇太子射击。皇太子一发不可收拾,连着打了七八枪,大呼过瘾。又走到五十米靶旁边,看被打得板身出洞的靶子。皇太子叹道:“这火枪真是厉害啊。木板都被打成这样了,这要是人,还不被打成个血窟窿?” 吉图回答道:“是的。在进京的路上,我们碰到过土匪,土匪被火枪打中非死即伤。火枪的威力确实是非常吓人。只是火枪装弹需要几分钟,有时敌人冲锋,就会利用这几分钟,冲破我们的火枪阵。这个要改进。” 皇太子沉思片刻,对身边人说:“给我找几匹普通的马过来,我想看看火枪能否打中跑动中的马匹。” 很快就有官员牵着三匹马过来,赶着它们在场地中慢跑绕圈。 卡里昂对吉图说道:“你现在让你的手下,射击这三匹马,看看效果如何。” 吉图连忙召集队伍,二十个火枪兵同时瞄准。 吉图喊道:“瞄准好了,自主射击,一定要打中马匹。” 很快就不断响起了枪声,开始几枪都没打中,因为马在运动。但米扬的一枪直接击中了跑在最前面的马的马头。马匹中弹,直接栽倒在地上。它身后的两匹马被惊吓,加快了跑动速度。 别的火枪兵连续放枪,两匹马都是身躯中弹,一匹中了两弹,另一匹中了三弹。中三弹的那匹马身上有三个明显的血窟窿,在场地上摇摇晃晃地跑着,身上血流如注,一直流到地上,变成了一匹血马。这匹马再跑了一会,终于体力不支,踉踉跄跄跌倒在地上。 而另一匹中两弹的马还在跑,似乎没有被击中要害。此时米扬重新装好了弹,瞄准了马头,一声枪响。马儿应声倒地,连抽搐都没有了。很是惨烈! “这么厉害!”卡里昂太子发出了惊呼:“这要是在战场上还得了?还不得让敌人胆寒?”皇太子拍了拍吉图的肩膀,说道:“你叫吉图是吧?你立了一功。我今天下午就要向父王禀报,请父王准许建立一支300人的火枪队。先试试效果。” 吉图一听,有些惊讶,没有说话。而旁边的德夫,早已露出了职业官僚特有的微笑。这微笑是如此得体,简直挑不出毛病。 卡里昂太子说了几句话,又径直走上主席台。众人坐定。 御林军副帅喊道:“下面请皇太子讲话!” 操练场上众人都哗哗鼓掌。 卡里昂站起身,说道:“我今天特意来观看火枪射击表演,确实被震惊了,没想到火枪的威力这么大,让人不可思议。今天参加表演的火枪兵们辛苦了,每人奖励一个金币。你们好好休息,过几天我还要看你射击。” 卡里昂讲完话,上午的活动,就结束了。 随后两天,没什么事情。 但三天后,皇太子派人来召德夫、吉图、李问星三人进宫。来的人什么都没说,就直接领着三人朝皇宫行去。 进入太子的宫殿,省去了繁文缛节,卡里昂皇太子开门见山就说道:“我把火枪的事上报父皇。他也同意组建火枪队,火枪队的事宜以后由我负责。最终规模是要建一千人的队伍。现在呢,先建一百人的火枪队,我先找找感觉。你们有什么建议?” 德夫说道:“造枪都是要钱的,需要协调好。” 卡里昂回道:“这个不用担心,我这边会出钱出人,你们现在要负责给我造出100杆火枪。然后给我训练新人。”卡里昂顿了顿,又说道:“这样吧。我就封你们叶城公爵为皇家造枪总监,你们三个人是造枪副总监。等造好以后,给我训练火枪队。” 德夫、吉图、李问星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么容易就混了个官职。 李问星比较机灵,便问太子道:“太子殿下,不知道这个造枪副总监是多大的官?” 太子身边的一位幕僚说道:“按照帝国官僚的配置。造枪副总监算是八品文官吧。” 德夫、吉图、李问星三人面带喜色,激动得有点手足无措。 皇太子继续说道:“你们要多久能给我造出100杆枪?” 这个吉图有经验,说道:“如果能够调集50多名工匠,建造枪作坊,差不多一个月就能造出100杆。” “好!我就爱听这种信心满满的话。”卡里昂太子神色兴奋,继续说道:“以后我身边的这位幕僚谢里夫,就给你们做助手负责所有造枪的后勤事宜,你们有事都找谢里夫。” 德夫心里明白,卡里昂虽然封了几个人官,但是一定会让谢里夫这样的亲信掌握实权,以便控制火枪队。归根结底,太子也不可能信任外人。 知道了这一层,德夫自然要向谢里夫示好。德夫打招呼道:“以后就请谢里夫大人多多费心,造枪这件事说难不难,说易不易。李问星,你给太子讲讲难点。” 李问星是技术专家,知道的一清二楚,说道:“造枪管、扳机都是常规的,没什么危险。主要的危险在于火药。将来100人的火枪队,1000人的火枪队,需要消耗大量的火药。这些火药的存放是一个问题。放在一起,一不小心,点火就炸,能把整间屋子炸平。此外还要防潮防湿,否则火药会点不着。火药是难点,也是将来要着力改进的。” 卡里昂听了连连点头。 最后卡里昂说道:“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你们好好办理。以后说不定要建上万人的火枪队。这场面就震撼了。哈哈。”卡里昂抑制不住激动,竟笑出声来。 第六十八章 火枪队猎杀野牛 在卡里昂太子的安排下,造枪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吉图、李问星等人忙得一刻都不得闲。 为了对叶城公爵的献枪一事表示感谢,卡里昂太子专程视察了叶城公子兰特在京城的驻地,就是说卡里昂到兰特家里转了转。 这么一转,就出事了! 兰特并不是一个人住,是跟着兰洁儿、德夫、清月等人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太子驾临,自然得兰特、兰洁儿、德夫出迎。 卡里昂这才特别留意到了兰洁儿。其实那天在皇家操场视察火枪队,卡里昂就已经注意到了兰洁儿,只是没来得及问这是哪里的女子。这次才发现兰洁儿原来是叶城公爵的女儿。此时的兰洁儿美艳异常,男人见到他哪有不爱的,连皇太子这种阅女无数的情场高手,都不觉有些心动。 在与兰特、德夫等人聊天时,卡里昂不住地看兰洁儿,弄得兰洁儿都有些不好意思。卡里昂炽热的眼神,连德夫都发现了。 卡里昂在兰特家中坐了一个多小时,也就走了。清月没有参与他们的会面,所以并不清楚卡里昂其实看中了兰洁儿。 又过了几天,吉图的100杆枪造好了。太子方面选了100人,开始训练用枪。不到十天工夫,这100名皇家火枪手就已经掌握了基本的装弹、射击技巧。太子任命由御林军挑选来的一位武官埃戈森做火枪队队长,吉图兼任火枪队副队长。最后连米扬、汤秀等人也在皇家火枪队中谋了个小队长的职位。 卡里昂也是个藏不住事的人,自从见到兰洁儿后。竟有点茶饭不思,日日都想着那佳人。皇太子嘛,身边自然有不少女人。无奈在卡里昂看来,她们都是些庸脂俗粉,上不了档次。真正上档次的只有兰洁儿。 难办之处在于卡里昂作为一国储君,又不能让好色之心表现得太明显,只能找各种暗中的机会与兰洁儿接触。 等皇家火枪队成型后。卡里昂太子策划了一个大型狩猎活动。狩猎场就在皇家狩猎场,位于离京城二百多里的一处平原林区。卡里昂为了检验火枪队的效果,把这100人都带上了,还邀请了一些公爵子弟,其中就包括兰特、兰洁儿。 为了表示对叶城公爵献枪的感谢。卡里昂特意安排兰特骑马在自己身边,而兰洁儿坐着马车在后面跟着。兰特只有16岁,对行军打仗的事不太感兴趣。而卡里昂却最喜欢高谈阔论战争兵法。在卡里昂看来打猎也是演习战争的一种,所以他每年都要搞一次几千人规模的狩猎。 这次狩猎的重点是火枪队,卡里昂想看看火枪队的效果。在狩猎区,会有几十头成群的野牛或野鹿。卡里昂很想看看火枪队的排枪。能否抵抗住野牛的冲锋。 到了狩猎点,正是下午,早有狩猎点的官员安排太子等人吃晚饭。明天早晨是正式的狩猎。今夜的晚餐比较简单,真正的狂欢是在明天晚上狩猎结束以后。 兰洁儿也是个喜欢狩猎的人,她最早碰到清月就是在边界森林中狩猎。这次跟着卡里昂出来打猎,兰洁儿喜得眉飞色舞。一路上干脆直接骑马。跟卡里昂并排而行。而清月地位低微,只能远远地跟在兰洁儿后面。看着卡里昂与兰洁儿并排而行的背影,一股醋意涌上清月心头。 他竟然有点恨卡里昂,很想冲上去把兰洁儿拉回来。可是他们被重重武士包围,清月根本近前不得。再加上兰洁儿对清月相亲的事耿耿于怀,所以这次故意跟卡里昂贴得很近,故意要气清月。清月果然是被气得牙痒痒。一路上沉默不语。 到了晚上,兰洁儿竟然还在跟卡里昂聊天,尤其是聊打猎。卡里昂喜欢打猎,一般的女子都根本无从接话,但兰洁儿却有着很多次打猎的亲身经历,说起来头头是道。这让卡里昂啧啧称奇,心里对兰洁儿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晚上兰洁儿从卡里昂的住处离开,刚进自己的帐篷,清月就跟上来了,这回轮到清月吃醋了。他冷冷说道:“你晚上去哪了?” “我去哪要你管吗?”兰洁儿不屑一顾。 “你给我站住。”清月喝道:“你一个大姑娘,一天到晚跟着男人在外面转,像话吗?”清月此时说话有点像是兰洁儿的家长。 兰洁儿转身冷笑道:“你是我谁啊?要你管。你管好你自己吧。” 炽热的醋意,已经让清月浑身发抖。他有些失去了理性,说道:“我不许你跟那个卡里昂在一起。” “我爱跟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你当初还不是背着我去相亲吗?你不是很风流快活吗?”兰洁儿反唇相讥。 “我去相亲还不是为了叶城封地。我从没骗过你。反正你不能再跟那个卡里昂在一起。”清月愤愤道。 “我就喜欢跟他在一起。”兰洁儿故意气清月。 清月也知道兰洁儿可能是在气自己,但还是忍不住很生气,因为吃醋是人的一种本能,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吃醋。一吃起来,就控制不住,咕咚咕咚吃。再加上卡里昂身为加多帝国的太子,这个身份确实对清月有压迫感。清月尤其担心,一旦卡里昂真的喜欢上了兰洁儿,通过关系到叶城去逼婚,那就麻烦了。 清月认为兰洁儿是在玩火,心里知道这层,却不便明说,清月只能从兰洁儿的帐篷中退出,独自生闷气。 而兰洁儿却快活得不得了,一个人躺在床在哈哈大笑,心里盘算着明天该怎么故意气清月,要报清月上次相亲的一箭之仇。 第二天一大早,狩猎活动真正开始了。 兰洁儿一开始就骑马骑在卡里昂身边,两个人有说有笑,以至于卡里昂都没心思打猎了。而清月远远得看着,又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心里那个生气,基本上是要吐血的感觉。 此时的清月既没参加火枪队,也没有做保镖的任务,基本上闲人一个,夹杂在各路人马中,身边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很是郁闷。 快到中午时,重点节目要开始了。 四五十头有尖角的野牛,被人从后面往火枪队方向赶。在那边卡里昂已下令吉图,将100人的火枪队,分前后三列站立。卡里昂想看看这100杆火枪,能否阻止住野牛的冲击。 因为在战争中,有时候敌人会在野牛的尾巴上绑上火,野牛受到刺激,就会拼命往前冲。这么一冲就会把对方的阵型冲散。所以卡里昂特别想看火枪能否阻止火牛冲锋。 100杆火枪早已装好了子弹,点上了火绳。在火枪兵旁边也有一些刀剑兵、长矛兵在协同保护。 此时赶野牛的人离火枪队不足二百米了,他们继续呼呼啦啦赶着野牛,这四五十头野牛都是低头猛冲。在冲到100米位置的时候,赶牛的人从两边撤开了,剩下牛群往前冲。 吉图站在第一排火枪兵平行位置,密切注意着野牛的冲锋方向与速度。当野牛距离火枪兵只有50米的时候,吉图大喊:“第一排开枪。”三十支火枪射击之后,有不少野牛被打中了,但倒地不起的只有三四头。野牛群还在往前冲。 “第二排射击。”吉图高喊。 这一次中弹的野牛就多了,倒下的有十几头。但野牛已经冲到距离火枪兵十几米的地方了。没等吉图下令,第三排的火枪兵就纷纷射击,这一轮排枪过后,野牛群几乎都倒地了,除了五六头带伤的野牛踉踉跄跄往前跑。但它们仿佛被吓怕了,不敢冲入火枪兵阵地,只得绕道而行。 站在火枪阵地斜方三十多米处的卡里昂全程目睹了整个过程。他发现即使三排火枪射击之后,野牛群还是有可能冲入火枪阵地。这如果是敌人发起冲锋,那谁胜谁负就不一定了。卡里昂把埃戈森、吉图、李问星等人召集到身边,问他们对刚刚的射击有何看法。 众人各个说了一遍,有贬有赞。最后都集中到装火药,第一排射击后,根本没有时间装火药,野牛就冲到了阵前。这是相当危险的。 “那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卡里昂问道。 “暂时办法不多。只能是造更多的火枪,把火枪队从三排加厚的四排,或者五排。也许这样就来得及了。”李问星道。 卡里昂思考了片刻,说道:“那就近期你们加班加点,再赶制1000杆火枪吧。我要把火枪队扩充到1000人。以后说不定还要建五千人规模的火枪队。”卡里昂显然已经被火枪的威力折服了,虽然火枪还有一些问题,但其威力是不容置疑的。 现在的卡里昂只需要一场硬仗来证明火枪队的威力! 第六十九章 奇怪的大石头 打下了四十多头野牛,这一次狩猎可以说是圆满成功了,这晚的野炊极为丰盛,人们围着火堆而坐,整个场地上弥漫着烤牛肉的香味。 所有人中心情最糟糕的就是清月了,他这一天跟着打猎队伍逛荡,全无心思。一直都远远盯着兰洁儿。即使此刻,夜幕降临,火堆升起,清月依然无心吃烤肉,他还在盯着二十米开外的兰洁儿,她又跟卡里昂坐在一起,谈笑风生,完全不顾及清月的感受。 此刻的清月真是五味杂陈,他真想痛哭一场。原来吃醋的感觉这么难受,原来被兰洁儿冷淡,会让自己失魂落魄。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对方是加多国的太子啊。清月怀疑兰洁儿已经把自己忘了,也许兰洁儿一心想做太子妃。想到这一点,清月竟有些想通了。也许兰洁儿跟自己压根就不般配。 清月长叹一声:“唉。”瞟了一眼远处的兰洁儿,忽然心下一冷,狠狠咬了一口手边的野牛肉,又喝了一口清香的酒。失恋的男人,恐怕只能如此了! 而此刻的兰洁儿心里却乐开了花,她知道清月已经像贼一样盯了自己一天。她很享受这种清月为自己吃醋的感觉。前一段与法伊娜、卡帕恰争奇斗艳的经历,让兰洁儿很有报复的快感。想到这一层,兰洁儿不禁坐得离卡里昂太子更近一些了。 卡里昂感觉到身边兰洁儿坐得离自己越来越近,很自然就认为兰洁儿是喜欢自己。这位楞太子也是心花怒放,自己喜欢兰洁儿。不曾想兰洁儿竟也喜欢自己,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过瘾!过瘾! 卡里昂对兰洁儿说道:“兰洁儿小姐。对今天的打猎还喜欢吗?” 兰洁儿娇声道:“火枪队很威武,野牛群被打惨了。” 卡里昂说道:“是啊。这还要感谢兰洁儿小姐的父亲叶城公爵献枪呢。我真想拜见拜见叶城公爵他老人家。”卡里昂这么说话,用“拜见”这完全是把叶城公爵当成了自己的老丈人。可惜兰洁儿没听出这层意思,只淡淡说道:“自然有机会见面的。” 卡里昂与兰洁儿分食了一大块野牛肉,卡里昂叹道:“味道真不错。看来用火枪打死的野牛味道不会发酸。” 兰洁儿只是点头。眼睛却望向远处的一个火堆,此前她看到清月坐在那里“监视”自己,而这一会却不见了。“他上哪里去了?”兰洁儿心下暗想。这一想就不免将头东张西望。 卡里昂发现兰洁儿在东张西望,以为兰洁儿是有些累了,想回去休息,便体贴地说道:“兰洁儿小姐,你累了吧?那就回去休息吧。” 兰洁儿应道:“好的,我是有些累了。今天骑了一天马,现在有了疲乏。” 卡里昂点头道:“那我就送兰洁儿回帐篷休息吧。” 兰洁儿一听,想到:“别清月又在我帐篷里等我,他们两个见面了,清月别控制不住打起来。”想到这一层,兰洁儿连忙说道:“不用了,谢谢太子。我还是自己回帐篷吧。我们明天见。” 卡里昂见兰洁儿拒绝,也不便强行送。只得说道:“那好吧。那兰洁儿小姐就请回去休息,反正也不远。” 兰洁儿从卡里昂处离开,随即加快脚步。想看看清月在不在自己的帐篷。掀开帐篷帘子一看,哪有清月的人影?兰洁儿心下焦急,连忙叫身边的丫鬟,秘密去找找清月。丫鬟找了半天,到处没看到清月。 这下可急坏了兰洁儿,她心中一个念头隐隐闪现:“清月不会去寻短见了吧?”这个念头像一团乌云一样。压在兰洁儿心头,让她不禁紧张起来。再转念一想,他没这么神经吧?清月是什么人?堂堂一个七级佣兵,怎么可能为自己寻短见呢?说不定是上哪游玩去了。 兰洁儿也是女孩子骄横性格,心想:“还得再逼一逼清月,把他逼到寻短见才好。谁叫他以前不珍惜我。这次得让他再吃吃苦头!” 那清月到底去哪里了呢? 原来清月看兰洁儿与卡里昂卿卿我我,实在是要气得吐血。只得一个人在黑暗中散步,眼不见心不烦。他从人群密集处走开,向外围走去,走了四五百米才走出了卫兵的包围圈。这才走到了寂静的旷野。 这一片狩猎区,平时没什么人。会有一些皇家的官员在照看猎区,为皇室狩猎做准备。而此刻大部分人都围绕在太子卡里昂周边,走出太子所在地几百米后,就几乎见不到人了。 这是一个无月之夜。 清月的身后几百米处是丛丛篝火,这是狩猎之后的狂欢之夜,歌舞喧闹声嘈杂不断。不时从清月身边会经过一些卫兵,他们还在在暗夜中守卫,以防有坏人偷袭。 不知不觉,清月在暗中就走了几公里,耳边只有草虫的鸣叫声,远处的篝火也只剩星星点点,歌舞喧闹声也听不到了。清月的心也慢慢静了下来:“也许兰洁儿是恨自己不该去相亲吧?可是她为什么要这般气自己?”清月回想起这段时间与兰洁儿相处的种种,他是如此深爱着兰洁儿,以至于当突然发现卡里昂有可能横刀夺爱之时,清月的心有如被刀割一般。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清月走着走着,又走了一两公里,发现前方有东西在黑暗中移动。没错,是在动。清月的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清东西,他朝那物体悄悄走去,仔细看了看,像是一块齐膝盖高、齐腰粗的大石头,此前这大石头好像在移动。 但就在清月看到石头之时,石头也貌似“看到”了清月,便伏在地上,一动不动。清月不相信世上有鬼怪,看到这奇怪的石头,他马上认为有人在装神龙鬼。可惜他出来的时候,手边没有拿着红武士剑,现在是赤手空拳。一旦对方全副武装,自己搞不好还得吃亏。 清月离那石头,有大约二十米。他略微定了定神,喊道:“此处是皇家园林,你们是什么人,敢在此处装神弄鬼?” 那“石头”并没有答话。 清月又连喊三遍:“赶快回答!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再不回答,我就要冲过来了!”那“石头”还是一动不动。 石头不动,清月也不敢动,他不知道那石头下面到底是什么。 清月考虑片刻,又喊道:“你们不答应是吧?好!老子今晚就在这盯着,明天白天再喊人过来。” 石头还是没有动。 以至于清月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看花了眼,石头怎么会动呢?这石头跟一个大点的水桶差不多大。看起来也不像是藏了一个人在里面。那如果会动?那里面能藏了什么? 清月盯着这石头看了有半个小时,石头还是一动不动。清月的胆子越来越大,渐渐离这石头只有七八米了,看的也越来越清楚,没错,就是石头。石头的表面有一些自然形成的裂纹之类的图案,跟各种天然形成的岩石没啥区别。 清月见过很多岩石,知道这种岩石肯定是有一部分埋在土里的,不可能会动。这石头要是能动,除非之前自己看走眼了,否则一定有妖异。 清月想到这一层,就在身边捡了一个块小石头,朝着大石头扔去。两块石头一相撞,“铛”得一声闷响,大石头似乎有一丝摇动。这更让清月起了疑心,如果是水桶大的石头,怎么可能被一块小石头一砸就摇动呢? 这时清月离这大石头只有三米了。他干脆上前两大步,飞起一脚,踹在石头上。清月拿捏好了力道,脚接触石头后,才慢慢发力。毕竟清月也担心这真是石头,用自己的脚去碰硬石头,这可真不是明智之举。所以只能用踹,缓缓发力,既踹动石头,又不至于伤到自己。 脚底接触到石头,清月发现石头表面果然很硬,他逐渐发力,渐渐感觉到石头并不特别沉,再一加力,石头竟有些倾斜。清月大受鼓舞,加力一踹,石头终于被踹翻在地,露出了底部。 此刻正是深夜,四周黯淡无光,但清月还是能看到这块大石头的底部,好像跟普通的石头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他还不太能说得上。这石头的底部明显比较平坦,有经过人工加工的痕迹。这是最大的疑点。 此刻天太暗了,清月不敢在石头旁边待太久,怕有埋伏。只能退到石头之外十五米,然后开始搜索以石头为中心几十米范围,看看是否还有别的什么埋伏。搜索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清月只得继续盯着石头。而石头还“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清月就这样盯着石头,一直等到天亮。天亮以后再做打算。 第七十章 谁在用石头监视? 一晚上的盯梢,让清月的神色有些疲劳。天亮之后,他又仔细瞧了瞧大石头,从外形上看这石头跟普通的石头没区别,用手摸一摸、敲一敲感觉也差不多,都是声音清脆,有冰凉的感觉。但再仔细看看石头的底部,似乎有金属的质地,这就很奇怪了。 天亮时分,清月本来想去找别人来帮忙,但又怕这石头跑了。只得继续盯着,等待有人经过。 好在此处离太子卡里昂的驻地只有几公里,太阳出来后不久,就有七个卫兵骑马经过这一带。清月向他们招手大喊道:“有情况!有情况!” 卫兵连忙策马赶到清月身边,问清月有什么情况。 清月说道:“我是跟着叶城公爵之子兰特的护卫。昨晚我出来巡逻,走到这一带,在黑暗中发现这块石头会动。”说着清月指了指旁边倒在地上的大石头。 “石头?会动?”几名卫兵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清月。其中一个笑着说道:“老兄,你昨晚没喝多吧?是不是眼花了。石头怎么会动?” 清月看出了卫兵的不信,便道:“我确实看到石头会动。等我靠近了,石头就定在地上,被我一脚踢翻。你们仔细看看这石头,是否有怪异?” 几个卫兵绕着这大石头,是左看看,右看看,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有什么怪异。一个卫兵忍不住笑道:“老兄,你状况还好吧?我看这石头也没长脚,怎么会动呢?” “不好说啊?你看看石头底部。是不是有些过分平坦?说不定可以在地上滑动呢。”清月说道。 卫兵中的小队长,比较有经验。说道:“那要不这样,你老兄继续盯着。我们也继续去巡逻,我派一个人,去给你报信,找辆马车过来。把这石头运过去,让别人研究研究,说不定能研究个道道出来。” 清月点头称是。 一会之后,这队卫兵继续往前巡逻,只留一人快马加鞭赶往太子驻地。没过多久就带着一辆马车赶来。 清月与几个人把石头搬上马车,运回了驻地。 此时驻地中的人们,早已从昨夜的狂欢中清醒。清月找到德夫、吉图、李问星、格比逊等人,把情况细细说明了。 德夫、李问星是见多识广之人。这也都头一次听说会动的石头,都在怀疑昨晚是不是清月喝多了,眼花缭乱,把定在地上的石头看成会动? 清月一番解释,众人将信将疑。最后李问星说道:“那不如找个大锤子,把这石头砸开来看看。” 这次太子出行,那会有大锤子?众人找了半天,只找到个工匠。带了钻子和小锤子。那就用钻子打孔吧。这个工匠叮叮当当忙活半天,石头竟然纹丝未动,没有半点破裂的痕迹。 众人这才发现问题大了。普通的石头。哪里经得起反复敲打?众人看出问题了,一片沉默。 最终是格比逊打破了沉默,说道:“这他妈好像真不是石头,要是石头哪里经得起锤子钻子,还不浑身是洞?” 德夫也淡淡说道:“格比逊说的没错,这事很蹊跷。” 大家都望着李问星。希望他能有个解释。李问星也没办法,说道:“按理说只有金属,才能经得起钻子来钻。我看这石头的表面是一种金属。再结合清月说的,这石头会动,那我看这八成是一种人工制造的器械。” 德夫警觉道:“那什么人制造了这器械?放到太子驻地想干什么?” 德夫这么一问,众人都瞪大了眼睛,立即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 德夫考虑片刻对吉图说道:“我看这事得汇报太子,让他派人来看。太子就不要亲自过来了。我怕这个石头里面有妖异。” 吉图同意道:“那我现在就去禀告谢里夫大人,让他过来看。” 很快谢里夫就跟着吉图来到营帐,也目睹这不怕钻子不怕锤子的怪石头。谢里夫作为幕僚自然是聪明过人,问道:“既然清月说看见这石头会动,那现在我们能否设想一下,它怎么动的?这又没看到轮子,又没看到翅膀,怎么会动呢?” 被谢里夫这么一问,众人面面相觑,最后都望向清月,希望他能给讲出个一二三。 清月说道:“当时天黑。我就看到有黑色物体贴着地在动。然后我往前贴近,大约十几米的地方,这东西也发现了我,就不动了。” 谢里夫问道:“那是不是有人在推这石头?看到你之后,就跑了?” 清月道:“我当时只看到石头,没看到石头旁边有人。” 谢里夫捋了捋下巴上的胡子,微叹道:“这就奇怪了。一个石头,或者一个器械。怎么可能自己动呢?这不是活见鬼了?” 德夫问道:“那现在怎么办?” 谢里夫想了想,说道:“我去向太子禀报。你们把这东西拖回京城,严加看管。找最好的工匠,把它给我撬开!” 众人商议已定。众人在中午之后,就起程回京,第二天下午才到。 清月被这怪石头的事情牵扯了精力,兰洁儿的事他也没那么伤心了。兰洁儿看清月没事的样子,心里反而不高兴,又继续跟太子卡里昂粘在一起。 最后连吉图都看不下去了,他见过清月与兰洁儿相拥而眠的场景,知道这里面有一层关系。吉图跑到清月身边,悄悄问道:“你是不是跟兰洁儿发生矛盾了?她这几天好像有点怪?要是她把你甩了,你稳住情绪,别做傻事。”吉图是怕清月做出暗杀太子的事情,故而着重提醒。 清月自认倒霉道:“哎,女人的心,大海的水,说变就变。哎。” 吉图拍了拍清月的肩膀,安慰道:“兄弟,挺住!我是支持你的。” “谢谢吉图哥!”清月低声道。 到京城之后五日,从李问星处传来了好消息:石头被打开了。 李问星与京城的几个工匠商议,既然石头的外表是金属,那就先用火烧,然后放到冷水里降温。然后又迅速用火煅烧,再放到水里。开始这鬼石头,没什么反应,看起来是水火不入。但是搞了两天两夜,不间断地冰火两重天,石头终于表面开裂。工匠们用凿子、钻子打开了一大块,这才看到石头里面,根本不是石头。石头里面是一些人工造的东西,有线有板子,也有一些灯。 李问星把谢里夫、德夫、清月、吉图等人召集到一起,开会商议。 李问星直入主题说道:“各位大人,我看这事麻烦了。这石头里面别有洞天,别看石头不大,里面竟然还有轮子。看起来这轮子能够伸缩。清月看到这石头在动,那肯定是靠轮子在移动。”说着李问星拿出一个巴掌大的轮子,放到石头旁边的桌子上。 轮子大家都是认识的,可是这么精巧的轮子明显不是加多国能给造出的。 谢里夫自然清楚这一点,他发问道:“这东西这么复杂,恐怕不是我们加多国可以造出的吧?我们这里聚集了这么优秀的工匠,连打开都这么难,遑论制造?” 德夫附和道:“那这东西哪里来的?” 谢里夫没有回答。 德夫也停了停,说道:“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是神仙的东西?” 众人一听德夫又开始谈神仙,便茫然无措,瞪着眼望着他。 谢里夫不信神仙之说,但又无法解释这一切,便问道:“我们先不管这东西哪来的。现在这东西被放在太子的驻地附近,这是想干什么?现在太子附近,到底还有没有这种东西。” “是啊。为什么会出现在太子驻地附近?”清月也说道。 “麻烦了!”谢里夫一声惊叫。 众人被谢里夫吓了一跳,只见谢里夫一拍脑袋,说道:“这东西做成石头的外形,目的很明显,就要是隐蔽,就是要不让人发现。我看现在太子住宅附近很多各种类型的石头,指不定就还有这种器械。这些人够阴的!” “哦!我明白了!”李问星似乎被刚刚谢里夫的一席话给点醒了,他说道:“刚刚谢里夫大人说这东西是故意做成石头伪装的。那看来这东西,就是故意放进来收集信息的。也许能够记录我们的声音。这么说的话,我们这些天说的很多话,都被这石头给偷听了,早就传给什么人去了。” “嗯,有道理。”谢里夫连连点头。 清月也说道:“怪不得这石头看到我,就突然停止。看来它确实能够像人一样感知周围的情况。”清月正说着呢。突然醍醐灌顶,猛然明白这石头是哪里来的了。随即清月脸色煞白,满头出汗。 刚刚众人正在听清月说话呢,却见他突然浑身一震,脸色煞白,应该是想起什么了。吉图忙问道:“清月你怎么了?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德夫早就怀疑清月跟天上神仙有些关系,这次更有底了,便说道:“我看这石头是天上神仙派下来的,说不定跟清月有点关系。清月你老实说,这事到底跟你有没有关系。为啥你会发现?或者说这石头会不会是在监视你?” “监视我?不可能吧?我有什么好监视的?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清月一边擦汗,一边回答。虽是如此,他内心也吓了一跳,这东西不会真是蒂姆人派来监视自己的吧? “难道蒂姆人已经发现我了?”此刻清月的表情很凌乱,内心更是少见的慌张。 第七十一章 蒂姆人的高科技 谢里夫想问题总是以太子为中心,所以不太能理解德夫的话,便问道:“德夫大人,你刚刚说这石头是天上神仙派下来监视清月的。这是什么意思?” 德夫撇了撇嘴说道:“清月少年时期曾经失踪了几年,我们怀疑他这几年是被天上的神仙抓去了。后来又把他放出来,他的武艺变得特别强,恐怕都是神仙教的。” 清月被德夫说的很是心虚,只得强辩道:“那不能这么说。我说过很多次了,那些年我一直在刚多国做佣兵。天上也许有神仙,但这些神仙跟我绝没有关系。再说就算有关系,他们为啥要用这东西来监视我呢?这也说不通啊。” 德夫缓缓道:“也许神仙是想通过你接近帝国皇帝,也许他们想搞什么阴谋?” “德夫大人,你这就不客观了。既然神仙这么厉害,想搞阴谋,还需要通过我吗?”清月反问道。 “这个有道理。我看这东西后面的人,是想搜集什么信息。不一定是关于清月的。也许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在后面。”李问星接口道。 谢里夫问道:“有没有可能是什么人想谋反,故意在太子驻地附近搜集情报?” 李问星捋了捋石头中的几条电线,说道:“谢里夫大人,你看看这几条红色、蓝色、绿色的线,你再看看线之间的板子,密密麻麻的点,做的多精密。有这能耐,还需要绕这么大弯子来谋反?我看这事后面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东西。不排除是天上的神仙搞出来的。关键是他们想干啥?” 谢里夫叹道:“这事就奇了。搞这怪石头,里面还装着轮子。明显是人造的。谁造的,他们目的何在?这个我得如实向太子汇报。这事就暂且这样,大家保密,不要说出去引起恐慌。不过既然这东西是监视用的,对方肯定已经知道我们发现了。肯定会有进一步的行动,我们静观其变吧!” “是!”众人答道。 最后李问星又说道:“这东西就放我这再研究几天吧。我得把这石头内部的构造细细画下来,里面太精妙了,我现在一时还吃不透。起码要研究半个月。” “那我就派四个卫兵,帮你守着这东西。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这东西要封存。”谢里夫说道。 “是!”李问星表示同意。 李问星是个科学家,对科学研究有着深刻的爱。这一年来他一直在考虑火枪的研发。心中积累了大量的技术问题。可是技术问题又没有老师教,最多是有时清月提点一下,从头到尾都得自己来摸索。现在有了这石头,李问星简直像找到了宝。 他天天与几个工匠关在实验室里,门口有两个卫兵守卫。德夫、吉图已经半个月没见过李问星了,大家见面第一句话就是问:“李问星那边有什么发现没有?”可是一回忆,大家很久没见过李问星了。 研究了快一个月,李问星还是没搞明白这石头是想干啥。他只得向谢里夫申请再延期一个月。谢里夫也很好奇。只得答应。 让李问星搞不懂的是,这石头想收集什么?他已经把石头整个拆开了,里面的每一块金属板。每一根线,他都亲自画图进行了记录。但是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这些东西跟轮子附近的装置不同,轮子附近的装置都明显可以看出是想传动,很好理解。但是这些金属板看起来非常精密,却又很难让人分析出想干啥。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李问星把清月请到了实验室。李问星给清月出示了被拆解的石头。说道:“清月兄,我把石头拆了,里面很精密,你有什么看法吗?” 清月这些天早把事情想清楚了,这东西一看就是外星科技,是蒂姆人放在那嘉星上收集图片和录音的。有可能蒂姆人在监视卡里昂太子。 清月在扎伊特老人的梦境中见识过大量的外星科技,即使用卫星在天上监视,连书本上的字都能看清。但是他们听不到声音,要听到声音,就必须在地面上有收集装置。很明显这石头就是收集声音的自动机器人。 想到这一层,清月心里发怵,手脚有点发抖。等于蒂姆人长期用卫星在监视那嘉大陆上发生的事情。这次肯定是有什么事,让他们觉得有必要近地监听。清月怀疑是自己的出现,引起了蒂姆人的注意。看来不低调是不行啊! 清月已经知道了这么多,但是对李问星却不能讲。 李问星举着一块金属板问道:“清月兄,你说这金属板是干什么用的?” “谁知道呢?我哪懂。”清月若无其事。 李问星一看清月也不知道,只得将金属板放下,叹道:“这些东西一件组合着一件,傻子都知道是人造的。现在问题是他们用来干嘛?我想不通。他们总得有个目的吧。”说话间,李问星又拿出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圆玻璃。 李问星把这玻璃放到清月眼前,说道:“你看看,这东西看起来像水晶石,但通过它看景物,景物会放大,很是奇妙。我分析这东西就是石头的‘眼睛’,石头是通过这水晶石来观察外面。” 清月拿起这东西,假装看了看,他心里清楚,这是放大镜,是用来做照相机的。 李问星继续说道:“在这石头内部,我一共找到六块这种水晶石,两块一组隔一两寸放置。这水晶石后面会连着线路,然后会联接到后面的金属板上。我现在就不明白,这金属板是干什么用的?石头内部到处都是金属板,这金属板肯定得有作用。” 清月知道李问星还不知道“电流”为何物,所以不理解金属板其实是集成电路版。清月想了会,便启发道:“也许这金属板能转化出一种能量,能进行处理呗。” “能量?”李问星茫然不解。 清月知道,就这么说的话,李问星永远都不会明白。他索性也就闭嘴了,让李问星自己去领悟吧。 李问星只从清月这得到“能量”一词,除此之外别无所获,最后只能闭门谢客,自己关起门来继续研究。 又这么仔细研究了一个月,还是一无所获。这成了李问星的梦靥,一天到晚想到头疼,却一点头绪都没有。最后他只能把这石头原样组装起来,送到谢里夫处,而自己只保留了一个水晶石,几根有颜色的线,两块金属板。 谢里夫要求李问星提交一个研究报告,说明这石头是什么东西。 李文星忙活了五六天,提交了一个十几页的报告,把石头内部的图像画了一遍,然后分析了部分结构。最后得出结论:由于对金属板的作用认识不清,暂时无法确知该石头的准确作用。目前只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先进的装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谢里夫一字不漏把这报告看了两遍,几乎看傻眼了。原来李问星研究了两个多月,什么都没有研究出来。此事又不便太张扬。谢里夫叹了口气,只得作罢,把报告交给卡里昂太子,而石头却放到仓库严加看管。 这段时间,谢里夫在太子宫殿附近地区派人搜集了几十块大石头。执行命令的卫兵们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天天在街道上、花园中搜寻大石头,看到合适的就搬走。再由工匠们接手,每一块都打开来看,无一例外全是石头。既然没再找到奇怪的大石头,谢里夫也就松了一口气,他也就放心了。此事就慢慢淡忘吧! 李问星把怪石头的事情放到一边,继续参与造枪事宜。谢里夫这段时间把造枪工厂进行了扩建,现在有200名工匠在里面劳动。工匠们早就非常熟练了,制造1000杆火枪,也才用了两个月。这一千杆枪造好后,卡里昂还觉得不过瘾,又下一道命令再造1000杆。这是要扩建、扩建、再扩建。 三个多月后,卡里昂太子迅速组建了约2000人的火枪营,分成十队,每队二百人。卡里昂让叶城公爵做了副营长,职位由德夫暂行代理。而吉图成了一个二百人大队的队长,米扬、汤秀为副队长。 火枪队的事在加多国引起了轰动,各地都在传卡里昂太子组建了2000人的火枪队,老百姓把火枪传得神乎其神。 火枪军已经成了加多国的国宝了! 第七十二章 西南封地谋反 公子兰特在京城为期半年的修学已经结束了,但卡里昂太子为了火枪队的事宜,要求众人在京城再住一两年。 而清月早就想离开京城了,一想到卡里昂,他就浑身不自在。从上个月开始,卡里昂太子已经公开在追求兰洁儿。而兰洁儿虽然拒绝了,但她对清月也是爱理不理。清月与兰洁儿之间打冷战,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清月与兰洁儿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但见面时都是假装没看见。 清月的心里那叫一个痛苦。自己喜爱的女人,却有太子在后面盯着,这叫什么事?人倒霉也没倒霉到这份上吧?兰洁儿也发现玩大了,她本来只想利用太子来教训一下清月,不想弄巧成拙,现在太子向自己表白,而清月已经不理自己了。 清月与兰洁儿两个人都是性情高傲,谁都不想先低头,不想先向对方示好。于是乎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两个人持续在冷战中煎熬。 这段时间清月的心情非常糟糕,为了兰洁儿的事,他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他想去找兰洁儿诉说衷心,但是一想到兰洁儿冰冷的脸孔,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只得每天愁眉苦脸。要不就是借酒浇愁。 有一次清月喝醉了酒,在院子里晃晃悠悠走路,正好兰洁儿回来撞见。兰洁儿眉头一皱,说了句:“没用的东西!” 半醉的清月,听到这句话,内心竟有些小激动。刚要接话。兰洁儿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一“打击”让清月更是难堪,她发现兰洁儿连多看自己一眼都不愿意了。只因兰洁儿这一走,清月心里一寒,扑通一声掉在地上。醉晕过去。 可怜的清月啊!只因一次政治任务式相亲,被兰洁儿用各种计谋,修理得体无完肤。看来人还得是情商高,才不会被别人玩残。 这一日清月正独自悲伤,却见德夫冲进院子大喊道:“大事不好!大事不好!”德夫的喊声仓皇失措,再加上一溜烟跑进院子的神态很不符合他平时的稳重。连清月都觉得有点不对。 德夫在院子里喊了几遍,所有人都从房间里出来,德夫对众人说道:“大事不好!我刚刚得到密报,十天前西南封地谋反了!” “啊?”众人面面相觑。 德夫继续说道:“此消息千真万确,现在皇上正在召集军机大臣商议对策。我看这次我们叶城封地有难了。我们要赶快赶回去,要不然公爵那里恐怕顶不住。” 此时吉图、米扬、汤秀等人还在皇家火枪队任职。德夫说道:“这次管不了这么多了,吉图他们几个必须马上辞职,我们马上回叶城。西南封地跟叶城有几公里的接壤,我怕他们在谋反后就会攻打叶城。” 格比逊问道:“德夫大人,这消息是十天前的。那现在状况如何了?” 德夫道:“从西南封地走官道,日夜不停,最快要十天才能到京城。所以现在得到的只能是十天前的消息。西南封地被西南省、定边省,从中间分成了四块。如果我预料没错的话,西南封地的二十万军队正在合围这两个省。这几天应该就要攻破了。攻破之后,西南封地就连成片了。这整个封地有60多万平方公里。这么大的地域一旦谋反,我看加多国也很难防备。” 清月一听战情马上就来了精神,他问道:“那大约什么时候西南封地会进攻叶城?” 德夫道:“这个不好说,西南封地本来是四个小封地,但一直被封给同一个家族。到这一代,他们通过内部联姻,现在四块封地的权力主要掌握在温南公爵手中。他掌握着一块封地,他的两个儿子各掌握一块封地,另外一块封地被他的侄子掌握。温南公爵早就对皇室不满了,这次修学他们家族没有派人来京。早有传言他们要谋反,现在果然。他们在打下中间两省后,肯定会开始北伐,北伐的同时也会东进,进攻叶城。” 清月问道:“那咱叶城公爵会怎么应对呢?” 德夫分析道:“咱们公爵现在手下只有八千兵马。要是单独抵抗,肯定很难。所以我们要赶快回去,后天出发,日夜兼程,大概十五天能到。” 第二天,德夫就带着吉图、米扬、汤秀等人到太子处辞职。德夫把情况说明了,太子说道:“当前正是用人之际,你们几个在我们火枪营做的好好的,这一下子要走。我本来不批的,但你们也是回去保护叶城,叶城一旦失守,整个加多国会震动。所以这次就不算是你们辞职,算是我批准你们回叶城加强防守。你们一定要严加防范,说不定过几个月我会亲帅大军攻打西南封地,到时你们再听我调遣。” “是!”德夫等人应声回答。 这一晚回到家中,德夫与兰特、兰洁儿商议道:“公子、小姐,这次叶城有难,你们二位就暂不要回叶城吧。等我们到了叶城,仗已经开打了,肯定很危险,到时还要照顾你们,就很麻烦。” 兰特说道:“我是叶城的公子,打仗的时候,如果我不在现场,恐怕不太好。老师,我看这次我还是要跟您一起回叶城。生死大战在即,我不能临阵脱逃。” 德夫叹了口气,只得同意了。 众人休息一晚,收拾衣物,准备干粮,第二天清晨二十多人就骑马南下,奔叶城而去。一路上风尘仆仆。 这次回叶城,可就不像上次那么悠闲了。一路上清月发现,到处都是大军调动,看来加多国皇室已经在调兵遣将,防止西南封地北伐。 不过大军调动也有个好处,一般的土匪路霸是不敢出来了。清月一行,一路跟着一支两千人的骑兵前进,他们要被布防到西南封地最北边的云泽省。在那里有一条大路与西南封地相连,如果西南封地北伐,那里是必经之路。皇家军队准备在那一带跟西南叛军展开决战。 这次行得快,几天后就到了云泽省。德夫找人一打听,果然温南公爵的军队已经攻占了阻隔西南封地内部统一的两个省。现在温南公爵手下号称有三十万大军,有传言说温南公爵准备派15万大军北伐,再派5万大军东进攻打叶城、若川等几个省。眼看加多国的内战就要一触即发了。 到了云泽省,德夫一行也没有休息,继续沿着云泽省往东行了两日,然后往南行了二百多里,终于跨入了叶城封地地界。叶城封地并不大,东西200多公里,南北100多公里。除了中心城市叶城之外,封地内部零星分布着一些小城市。 到了自己的地方,那就不见外了。德夫一行迅速走到封地最北边的叶北小城,德夫把守城官找来询问情况。守城官认识德夫,便把近期情况一一说明,叶城公爵已经准备好了要跟温南公爵斗争到底,叶城已经进行了全面动员,除了4000人的佣兵团常备军,还有3000人的各种治安兵。此外叶城公爵还召集了3000名青壮年,现在正在叶城加紧训练。 德夫听后,松了一口气,笑道:“看来我们这次回来的决定是正确的,现在叶城正是需要指挥官的时候,吉图、清月、米扬、汤秀你们都可以派上用场。” 在叶北小城休息了一晚上,守城官给众人安排吃饭、洗澡。毕竟是自己的地方,大家都睡得特别踏实。十多天来,兰洁儿终于痛痛快快洗了一个澡。这一路的尘土,把兰洁儿的脸都抹黑了。 清月倒是很快活,自从兰洁儿跟着大家一起离开了京城,他再也不用担心卡里昂太子了。清月的心情瞬间恢复,他再也不用怕卡里昂横刀夺爱了。这几天清月竟然主动去给兰洁儿打招呼,兰洁儿虽然还是不理他。但清月看得出她的眼里有自己。反正不管怎么样,只要卡里昂不出现,清月就不怕。 第二天上午众人继续向叶城行去。傍晚时分,众人终于再次踏进叶城这繁华的所在。叶北守城官昨晚已经派人连夜赶到叶城,向公爵汇报了德夫带着公子、小姐明日下午要回家的消息。 所以此刻叶城公爵已经准备好了晚宴,要迎接自己的一双儿女。他们离开家已经有七个多月了,今夜是团员之夜。 第七十三章 叶城公爵拒不投降 “爹爹!我好想你!”兰洁儿扑向了阿兰公爵的怀抱,她这一年里经历了风风雨雨,现在终于回到家里,回到父亲的怀抱。 “女儿,你变漂亮了?这次在京城历练,你吃了不少苦吧?”阿兰公爵眼中闪着泪花。 此时兰特站在父亲身边,说道:“爹爹,这次听说温南公爵准备攻打叶城,我们都回来了。太子卡里昂会亲帅大军攻打温南反贼,我们一定会胜利的。” “嗯,我也得到消息了,太子准备亲征。”公爵说道。 一家人聊了好一会。最后公爵说道:“德夫,你带着大家坐,今天我们好好吃一顿。边吃,你边把京城的情况给我们讲一讲。” 这晚的宴会,公爵邀请了德夫、吉图、清月、李问星、汤秀、米扬等人参加。坐了一个可以容纳二十多人的大长桌,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幕僚长西姆林,佣兵团团长特里斯,副团长甘奈尔,治安官狄德罗等人也在座。 德夫先吃了些东西,然后说道:“这次我们在京城待了半年多,很多事情我早已写信向公爵汇报过了。今天我再当面说一说,我有说的不对的,不足的,在座的几位可以补充。” 德夫喝了一口水,便打开了话匣子。他把从出发后遇到土匪,到兰特跟别的公子打架之类的事情,尤其是清月打败八级佣兵都说了个遍。最后又说道,皇太子卡里昂非常喜欢火枪,已经建成了2000人的火枪营。 一说到火枪营。叶城公爵问道:“这次时间急,我们能不能临时也建一支500人以上的火枪队?” 李问星说道:“公爵明鉴,这次我们从京城回来,预计需要火枪队。所以我们除将20人的火枪队带回之外。每人都背了三支枪回来。有这八十多支火枪,我们现在就可以召集500人的队伍开始训练。在训练的同时,我这边再召集工匠赶制火枪,如果日夜不停制造,最快一天可以造十多支,只要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大体上就可以装备出四百人的火枪队。” 公爵点头道:“好!就这么办。” 公爵与众人举杯共饮,停了一会,公爵对吉图说道:“吉图,这支500人的火枪队,就由你来指挥。我再给你配500名新招募的刀剑兵。这段时间你好好训练他们,一定要成为一支奇兵。” “是!保证完成任务。”吉图起身作揖。 公爵又对清月说道:“清月,你也就跟吉图一起训练这1000名新兵吧。吉图主要训练火枪队,你就训练那500名刀剑兵,他们都不会武功,需要严加训练。” “是!”清月答道。自从两年前明王山剿匪以来。清月已经对训练新兵很有心得了,格比逊就是被他训练出来的,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很能打的佣兵了。 这一晚的宴会很快就结束了。 第二天上午在城外训练场,吉图、清月就见到了500名火枪兵、500名刀剑兵。火枪兵还好说,从零开始,只需要十天就能完成射击。而刀剑兵是个难题。没有几个月,是很难有所成绩的。 吉图安排米扬带着七八个老兵,去训练500名火枪兵。而他自己则带着清月、汤秀、格比逊等人训练刀剑兵。 吉图发现这些刀剑兵全是半个月前刚刚招来的壮丁,几乎都没有武术基础,虽然已经训练了十天,可惜啥都不会,连刀都拿不稳。这要是上战场,除了死字,那真没别的好说的了。好在时间还有,要过一两个月温南公爵才会打到叶城。要不然这些刀剑兵上了战场,除了送死,没别的作用。 吉图、清月等人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德岭村训练佣兵的日子。那是生死存亡的时刻。而这次的危险程度恐怕不会比那一次低。 训练的日子总是又苦又累,一转眼十五天就过去了。 此时温南公爵的北伐已经开始了,三天前温南公爵的二十万大军。分三路向北方杀去。温南公爵已经放话了,准备用两个月的时间杀到京城。为了收缩战线,温南公爵只是派兵在西南封地的东部边疆进行守卫,却没有贸然攻击叶城、若川等省。大概温南公爵是想等打下了京城,再横扫其他地方吧。 温南公爵“北伐东守”的战略,让叶城公爵松了一口气,至少两个月内,温南的军队是不会进犯叶城了。虽是暂时解除了危险,但军事训练不能停,叶城公爵下令吉图这边要抓紧训练刀剑兵,又给吉图派了500壮丁,让吉图好好训练。吉图领着这1500人,也算是威风八面了! 五天后,温南军队与皇家军队在云泽省进行了第一次正面会战,温南的前锋部队一万人,与皇家军队一万五千人在一处河谷地带互相遭遇。双方拼杀了一个下午,最后政府军奔溃,留下了五千多具尸体。 初战告捷之后,温南军气势大盛,才发现原来皇家军队也不过如此。温南是个诡计多端的老狐狸,他又借着战局演了一出“败兵计”,他的一万前锋,在遇到皇家军两万人之后,佯装败退,一日退三十里,三日退了九十里。 皇家军上次吃了大败,这次却见对方在往回逃,竟然掉以轻心,完全忘记了对方的狠毒。皇家军主将奎尔也是个二百五、大傻逼,他看温南军在后退,便下令手下的四万人,全线追击,准备打进西南封地,活捉温南老秃驴。 奎尔的四万政府军,就这么大摇大摆南下,终于闯进了温南的口袋阵。八万温南的主力在等着奎尔。只用了一个晚上,奎尔的四万军队被层层切割,层层包围,等到奎尔发现情况不对,却早已插翅难飞了。这一仗温南只以伤亡几千人的代价,全歼了奎尔四万人。连奎尔自己都在混乱中跌下马,被乱兵踩死。 这一仗的惨败,让皇室震动。因为奎尔的四万人是皇家军队中战斗力最强的五支之一。四万人就这么稀里糊涂被温南包了饺子。如果再吃一两次这样的惨败,那就麻烦了。皇家军队实力大损,如果北方封地也造反,那整个国家就要土崩瓦解了。 而皇室得到的消息是,温南公爵跟北方几个封地正在加紧联系,北方几个公爵目前正在观望战局,一旦他们确定皇室实力不济,就会相继发动叛乱的,到那时就无力回天了。 温南眼看获胜在望,开始玩起了政治技巧,想要不战而屈人之兵。他派人给西南封地附近叶城、若川等几个行省封地的首脑送信。信的大意是:西南封地的军队即将平定北方。在此刻,你们只有投降。如果不投降,等几个月后西南封地统一全国,就会派大军剿灭你们。现在不投降,到时一个不留! 叶城公爵看了信,沉默不语,把信件给身边的人传看。众人七嘴八舌,没有人敢说投降,但也没有人敢说抵抗。佣兵团长特里斯是好胜之人,他看信之后,说道:“不战而降,我们的脸往哪里搁?”幕僚长西姆林也说道:“帝国皇室还在平叛,我们怎么可以投降?岂不是断自己后路?” 最后叶城公爵一锤定音道:“虽然温南公爵打了几个小胜仗,目前处于优势,但我看温南难成大事。我会修书一封,正告温南不要谋反,我叶城封地是绝不投降的。各位,准备好迎战吧!我们要与帝国共存亡!” 诸人听公爵这么一说,都坚定了信心,德夫带头喊道:“与帝国共存亡!与叶城共存亡!”德夫一喊,众人也都齐声高喊:“与帝国共存亡!与叶城共存亡!” 叶城这边算是同仇敌忾了。然而时局却依然在向危险的境地滑落。 温南的三路大军一路向北,攻城略地,所到之处政府军很难抵挡,只遇到了几次小的骚扰。二十万大军一路打到了离京城800里的黑山、沫河一线。皇家军队已经没有退路了,因为一退,后面几百里就无险可守了。皇家军队必须在黑山、沫河一线组织防守,一场大战就要在这里展开。 温南的军队离沫河有三十多里,二十万大军分成五路一字排开。而皇家军队三十万人,在沫河往南十里的平原地带摆开了架势。从数量上皇家军队人数要多,但皇家军队三十万人中,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十五万,剩下的十五万要么是临时凑数的佣兵,要么是各个封地派来的援军,这些人都是观望状态,随时可能溃逃。 皇家军队的中路由皇太子卡里昂镇守,统帅六万人。卡里昂的中军正好跟温南的五万中军在一条线上,相隔二十里安营扎寨,杀气隐隐,遥遥对峙。 卡里昂对温南,这一仗既是他们二人的对决,也是战局的风向标! 第七十四章 皇家火枪营大破温南军 这次卡里昂帅军亲征,手上不是没有底牌的。他一听到西南封地谋反的消息,马上下令谢里夫将火枪营再扩充2000人,赶制2000杆火枪。 由于谢里夫未雨绸缪,提前制备了1000多杆火枪,所以只花了二十多天,就将火枪营扩充为4000人,分成了两营,各一半老兵,一半新兵。一营由原御林军副统领杜克执掌,新设的二营由谢里夫的堂弟谢定天执掌。谢定天此前也在御林军任职。这次全是沾了谢里夫的光。 太子卡里昂当此用人之际,虽然谢里夫任人唯亲不太好,但考虑道谢里夫是自己的亲信。毕竟要用亲信来执掌精锐部队。太子也没说什么,就准许了谢定天的任职。 谢定天并不是庸才,他只有36岁,却已经是六级佣兵了。这次升任火枪营统领,谢定天算是升官了,他对太子和谢里夫真是感恩戴德,发誓要用生命保卫加多政权! 太子军与温南军隔二十里遥遥相对。这是一场硬碰硬。 温南派细作调查了太子军的具体人数,发现太子军有六万人之众。遂连夜派人给左路军、右路军送信,让他们各派两万人,向自己靠拢,随时准备策应,必要的时候九万人,要对太子军的六万人形成合围。 为了延缓时间,等待左右路军的到位,温南特意给太子下了战书,约定三日后,在中间十里的平原地带,两军会战。 太子不知是计。就同意了,心想自己六万人对你五万人,岂会怕你?他不知道温南在自己的左右方各埋伏了两万人。太子军一旦兵溃,就将被身后的沫河挡住。无路可退,有可能会束手就擒。太子毕竟是不是久经战阵,所以一开战,就落于下风而不自知。 时间过的很快,三天一转眼就过去了。 这一日上午时分,两军终于要对垒了。 太子军出了四万人。留两万人守营。温南军也出了四万人。双方隔了300米,四万人一字排开,正面的核心战线只有800米左右,战线前后都是层层垒垒、密密麻麻的士兵。 卡里昂太子没有出现在第一战线,而是在两万人的战线之后。他的谋士不敢让太子冲在最前面。 那嘉大陆上的战争,有时比较简单,就是你的军队一字排开,我的军队也一字排开,然后对向冲锋,冲到一起互相砍杀。砍到最后就会分出胜负。 太子军与温南军列阵完毕。谁都没有过多的说话。温南的传令兵大旗一挥,意味着冲锋。随即两万温南军就朝太子军冲去,这两万人有五千是骑兵,剩下的全是步兵。为了形成保护,骑兵没有冲得太快,略微比步兵快了一些。形成马步兵的联合冲锋。 见温南军开始冲锋,太子一声令下,原本站在队伍中的火枪营,就站到队伍最前面,4000人分四排站立,两人之间左右间隔一米,前后间隔两米。火枪兵们纷纷举枪瞄准。 在温南军冲到距离70米的时候,第一排火枪兵1000人统一放枪。几秒钟后第二排1000人又开始放枪。随即又是第三排。等到第四排放枪的时候,温南军已经冲到了阵前十几米。 温南军的两万人是密集冲锋,两个士兵之间几乎是挨着在冲锋。前前后后密密麻麻,这几乎成了活靶子。这么密集的人群,闭着眼睛都可以打中。而且越是距离近,火枪的准星越好。第一排火枪只杀伤了三四百人。而第三排、第四排却几乎弹无虚发。只看到火枪兵枪口冒火,而对方的冲锋战士。却一排排倒下,仅仅二十几秒钟就损失了快3000人。 待第四排放枪之后,冲到太子军阵前的温南军,却锐气全失,不敢再冲锋了,竟然转身逃跑。可逃跑哪里有这么容易?火枪兵身后的刀剑兵,不等温南军转身,就冲杀过去。这一阵喊杀,竟是吓破了叛军的胆,他们一路狂奔回去,跑慢的早被身后的太子军一刀砍下。 太子军追了六七十米,也就不追了,看着对方奔逃,众人哈哈大笑。那些败兵跑了三百米跑到自己队伍中,才停了下来,狠狠喘气,好像这辈子都没这么狼狈过。 对此温南早已看在眼里,他的战争经验比较丰富,已经看出了太子火枪队很厉害。但他早搜集过情报,早分析过了,火枪队只能打一枪,再装子弹就要几分钟了。他当即下令让一万马军进行冲锋,不给火枪队机会。 温南对手下将校说道:“你们要用马军迅速冲锋,冲锋过程中要注意分散,注意躲避子弹。而一旦冲到阵前,就要第一时间砍杀卡里昂这兔崽子的火枪兵,这些人没什么防备,很容易杀伤。” 温南手下将领连连点头。 最后温南说道:“把我刚刚的话传令下去,休息一会,准备冲锋,专杀火枪兵!” 手下的骑兵将领分头去安排了,温南又把步兵将领叫到身边,说道:“过会等骑兵已经冲锋到对方阵前100米的时候,你们步兵也开始冲锋,子弹的射程只有150米,打不到你们。你们一定要在对方子弹打完后,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给我杀!” “是!”步兵将领们统一答道。 而太子这边火枪兵旗开得胜,士兵们不免有些骄矜之色,很多人产生了轻敌心理,觉得一枪在手,大胜可保。 太子卡里昂也对大将康提拉、唐克斯,幕僚谢里夫、韦见全等人说道:“火枪果然厉害,双方还未接战,就打掉了对方的锐气。我看还得将火枪营扩充到一万人。” 几人点头称是,很是叹服于火枪的威力。 卡里昂又说道;“各位说说,接下来温南老秃驴会怎么干?还来一轮冲锋?” 康提拉久经战阵,对军事非常懂行,他刚刚一直在观察温南军的阵型变化,发现对方的骑兵开始列阵,明显有变。康提拉说道:“太子,我看温南是要用骑兵冲锋。可能是想用最快的速度冲破火枪阵。不能不防啊?” 卡里昂实在是未经历练,对温南的厉害之处估计不足,他哪会想到温南早派人在京城买通了工匠,学会了制作火枪的方法,早已把火枪研究得清清楚楚。温南甚至自己也建了一只十几人的火枪队。如果不是提前谋反,温南会把这支火枪队扩充到几千人。 卡里昂轻敌大意,说道:“康将军多虑了,温南的骑兵冲过来,我的火枪队也是能够抵挡的。你就看好戏吧!” 康提拉也不便多言,只望向温南军。不一会之后,温南军的马军果然发起来了冲锋,看样子有*千人之多。猛然就冲杀过来,地上的烟尘腾腾而起,杀气逼人。 在马军冲到距离60米的时候,火枪队统领谢定天大喊:“第一排开枪!” 砰砰砰一阵枪响,这一轮放枪被击落马的看起来只有四五十人。谢定天又喊道:“第二排开枪。”又是一阵枪响,这次中弹落马的有上百人。但此时对方马队已经冲到了己方阵前二十米的地方。 谢定天喊道:“第三排放枪。”这一回枪口与对方的直线距离只有十几米,中弹人数就多了,有五六百人。可惜这一轮枪放完,温南的马军就冲进了火枪阵。第四排火枪兵正准备开枪呢。对方已经挥刀杀到。站在最前面的火枪兵早已被踏倒了一大片,再一转眼有几百火枪兵被活活砍死。 火枪兵身后的刀剑兵、长矛兵早冲出来保护,与对方杀成了一片,这才挽救了大批火枪兵的性命。一会之后,温南的步兵也杀到了。温南军与太子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之间杀声震天。 太子军的三万人一拥而上,围攻温南军冲锋的两万人,这才渐渐有了些优势。双方短兵相接,靠的是勇气与武功。但这种会战,通常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占不到太多便宜。双方打了半个多小时,就各自退兵。最后一清点,温南军损失了四千人,太子军也损失四千人,双方差不多。 算上第一轮冲锋的,温南军一共损失了七千人,太子军只损失了四千人,这算是不小的胜利了。初次交战,能取得这般战绩,对太子而言,就算是不错了。 太子又询问火枪营的伤亡状况。杜克、谢定天粗粗一算,只剩下三千三百多人,看来刚刚有六百多位火枪兵死于敌手。 太子闻言,脸色一沉,满是沮丧,缓缓对康提拉说道:“康将军果然精道,看出了对方的意图。如果我提早安排,不至于火枪兵第四排连枪都没放,就被对方冲入砍杀。我悔之晚矣!晚矣!” 康提拉安慰道:“太子休要懊恼,胜败乃兵家常事。今天火枪营立了大功,有些损失也是正常,下次交战我们就有经验了。火枪兵一定要配上长矛兵,这才能防住对方马军冲锋,决不能让对方马军横冲直撞。” 太子道:“康将军说的有理,我们一定要吸取此战教训。” 第七十五章 偷袭温南军 这一仗过了七八天,双方都没有进一步的动作,都守在营中日夜不出。 这一仗看起来平分秋色,但温南军损失了七千精锐,这已经是很大的挫折了。要知道自起兵以来,温南公爵一共才损失了五千人不到,仅这一战就损失七千人,这叫什么事?关键是由此造成的军心动摇,是温南公爵不能承受的。 温南急需要一场大胜来恢复士气。可是又不能硬冲,毕竟卡里昂的火枪营,足够打退一般的冲锋。硬冲根本占不到便宜。 而卡里昂这边也发现自己左右侧方,温南各埋伏了两万大军。得到这一消息,卡里昂吓得满头是汗,他心虚地对康提拉、谢里夫等人说道:“还好我们第一战打胜了。要是温南三面夹击,九万人打我们六万人,我们还真是无路可退了。” 康提拉道:“太子不必担心,我已下令我们左右两路大军,各派三万人向我们靠拢。现在离我们十五里安营扎寨,随时可以来增援。不怕他们。” 卡里昂闻言,这才由危转安,笑道:“还是康将军想的周到。接下来的战事,还望康将军多多指挥,我还要多向康将军学习。” 康提拉问道:“太子殿下,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太子虚心道:“不知康将军有何看法?” 康提拉说道:“我看,温南老秃驴不动,我们也别动。我们就这么跟他耗着,耗掉他的锐气。现在已经是晚秋了,再过一个月不到。冬天就要开始了,到时漫天大雪,我看他们跑到哪里去?我们就这么守在这,挡住他们的去路。他们自然要退兵?到明年春天。我们再想办法歼灭温南吧。” “康将军说的好!”卡里昂一拍桌子,站起身,神采飞扬道:“现在温南老秃驴已经造反两个多月了。照这么算,再有一个月冬天到来,他们就很难往北打了。我们只要再守一个月,估计就可以将战线推到西南封地。到时候有他们受的!” 康提拉眉头一皱。又说道:“不过温南也不是傻子,我们能想到的,他肯定也能想到。我怀疑他还是想打过沫河,在河对岸过冬。所以我预料,几天之后,温南还会发动一次进攻。不排除是偷袭我们的左右军。” “那如何应对呢?”卡里昂问道。他已经被康提拉的军事谋略所折服。康提拉二十年前就是加多帝国赫赫有名的战将,现在虽然快六十岁了,但毕竟宝刀未老,行军布阵之事,计算愈发精妙。一般人根本不是康提拉的对手。要不是温南公爵也擅长谋略,否则早就被康提拉玩死了。 康提拉沉吟片刻,说道:“那我们不如先发之人。明天我们就发兵,吃掉他左路的两万人。先吓吓温南老秃驴的胆子。” “具体如何布置呢?”卡里昂问道。 康提拉道:“我看事不宜迟。我们不要走漏消息。就今天晚上大家休息,在凌晨两点左右,你这边出两万人。急行军三十里去包围温南的左翼。我现在派人去我方左路军安排,他们也在凌晨时分,出兵两万,包围对方。到黎明时分,我们两路军共同截杀对方大营。四万人杀两万人绰绰有余。” 太子听了连连点头,不过又问道:“我们这么仓促出兵,会不会有些计划不周?” 康提拉道:“太子殿下不能迟疑啊。要的就是出其不意。我们休息了这七八天,对方也没什么防备。正好是发动进攻的时机。一旦错过,就不容易再找机会了。” 太子考虑片刻,说道:“好!那全听康将军调遣。” 康提拉说道:“那我们先不要走漏风声。今晚一切照常。等到凌晨时分,我们再调集队伍。”说完康提拉就与诸人走出太子营帐,各自去安排事宜了。 温南的左翼两万人,是由温南的亲信大将徐明海统帅,此人参与了温南谋反的全过程。是温南的铁杆死党。温南对他有知遇之恩,当年徐明海还是个落难小佣兵的时候,是温南提拔了徐明海,此后徐明海一心追随温南,积极怂恿温南谋反。 这一晚徐明海坐在营帐中无所事事。这段时间整个战事陷入了胶着,徐明海停在沫河一线,已经快二十天了,一直无法冲破政府军的防守。徐明海心中烦躁无比,遂出来在军营中巡查。巡查一遍之后,没发现什么问题,也就回帐睡觉了。 大军在外,自然有巡逻兵。徐明海的巡逻兵,有二十几个小队,每天两班倒,分布在以军队大营为中心,十二里为半径的广大地区。尤其是夜间,这些巡逻小队要防止有人偷袭。具体到军营南部,在距离四里、八里、十二里的地方各有一支十人的骑兵巡逻小队在夜间巡逻。 十二里地段的巡逻小队,这些天一直在辛苦巡逻,毕竟他们是最外围防线,自然要万分小心。然而巡逻了十天,从未见过敌人的一个人影,不免放松了警惕。 凌晨三点之时,巡逻兵就听到斜前方有密集的轻脚步声音,像是很多人在夜间行走。巡逻兵喊道:“什么人在那里?”却无人回答。 巡逻小队长见状,对一个士兵说道:“你带着三个人,去前面看看。” 这几个倒霉蛋就往前走去,后面的人开始还能听到他们的说话声,但几声闷响之后,这四个人就仿佛人间蒸发了。小队长喊道:“你们还在吗?怎么不回答。”无人回答。 小队长急了,喊道:“给我点火,看看到底是什么。”剩下的几个士兵把手边的火把点着了,点着之后所有人都吓傻了,自己这可怜的几个人,被几千敌军包围在中间。所有人都亮着明晃晃的兵器。 小队长此刻吓得双腿打颤,说道:“别……别杀我们。我们放你们过去。” 这几千人正是康提拉的偷袭部队。原来这一日凌晨刚过,康提拉就把一部分军官叫醒,给他们布置任务——今天黎明时分要去劫杀温南左路军的大营。 康提拉手下的这些军官都是训练有素的,很快就领会了康提拉的意图。这次康提拉不用出马,由他的副将郑林带队。两万人的部队分成四路,在夜间急行军,很快就靠近了徐明海的大营。 中路这支部队,恰好把十二里处的巡逻兵小队逮了个正着,十个巡逻兵一个都没跑掉。把巡逻兵抓住一问,原来徐明海在四个方向,各安排了四里、八里、十二里三层巡逻警戒线。郑林的部队有了这条信息,很轻松又解决掉了八里处的巡逻队。 郑林带领的两万人已经压到了徐明海大营外围四里的地段了,再急行军半个小时就能冲进徐明海的大营了。此刻不知道北面夹击的军队,现在行进到哪里了。 按照康提拉将军的约定,南北各两万人在天已经拂晓时,同时夹击敌军大营。这个时间点选的恰到好处。敌军快要起床了,但是还没有起床,四万人打两万人足够了。 郑林传令下去,四路军队都休息半小时,养精蓄锐。然后再行军四里,不管北面援军是否到位,都要冲杀进徐明海大营。 天快亮了,郑林的部队休息一会之后,继续前行。但行到离徐明海大营两里的地方,天已经有些亮白了,巡逻队终于看到了敌情,开始鸣锣呼哨,整个营地附近响声一片,眼看偷袭计划就要不成了。 郑林没有迟疑,下令部队全速前进,迅速冲向徐明海大营,要展开决战。 待到郑林跑到徐明海大营一看,大营里面已经是杀声震天了,到处都杀成一团。原来北面的军队早就到了,已经跟徐明海杀上好一会了。北军的指挥官金泽,正盼着郑林的部队到来呢。 这一下两军会合,战力倍增,把徐明海的部队团团围住,处处劫杀。徐明海见大势已去,只能大喊道:“向西南撤退!向西南撤退!”他想将部队向温南大营靠拢。 然而郑林、金泽岂是吃素的?能让这么一大块肥肉跑了?自然是紧追不舍。徐明海的部队一路丢盔弃甲,两万人被杀得只剩下四千多人,被击毙的有一万多人,还有五六千人作鸟兽散了。 等到徐明海逃到温南的大营,再回头一看身边,只跟着几千人了,剩下的几乎全军覆没。徐明海并不是贪生怕死之辈,看此情景,他羞愧难当,当场就拔出宝剑,要在温南大营的门口刎颈自裁,以谢天下。徐明海的剑已经挨到他的脖子了,被他的手下夺下,众人哭喊道:“徐将军,不要气馁。将功补过,再斗不迟。” 徐明海宝剑被夺,喊道:“不要拦着我,我无脸见温南公爵。”这一自刎动作刚被拦住,被失败激昏了头的徐明海又仰身飞起,眼看就要一头撞向大营门口的巨木。徐明海是铁了心要寻死。 然而败军之将,寻死哪有这么容易?只听一声断喝:“徐明海,你疯了?在我的大营门口寻死?你这是故意恶心我吗?” 徐明海一听此断喝,终于清醒了一些,看着站在自己不远处的壮汉,此人正是温南公爵。 第七十六章 温南公爵撤军 温南公爵年近五旬,正是知天命的年纪。然而他仿佛不信天命,反而要对抗天命。按照天命,他就是臣子,是西南封地的一个公爵。他却觉得自己有天子之命,只要统一了西南封地,然后再联合北方几个封地,足够把加多国皇帝拉下马。 温南公爵的如意算盘是,就算不能占领整个加多帝国,只把西南封地附近的几个行省、封地都占了,搞个一百万平方公里的地域,自己做个皇帝,这也是很好的事。为此温南公爵布局了近二十年。 西南封地从外围轮廓看是一个大的长方形,但中间被西南省、定边省夹在中间,生生将封地分成了四块。这四块封地在一百五十多年前被分给了温南家族的祖先。到温南这一辈的时候,他通过联姻的手法,让自己的两个儿子,逐步控制了另外两个封地。对他的做法,加多帝国政治部曾经有过警告,但温南公爵不为所动。 逐步控制封地以后,温南公爵又派人向西南省、定边省渗透。所以等到温南谋反的时候,这两省内部早有人策应,来个假戏真做,里应外合。温南不费吹灰之力,就统一了整个西南封地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所谓“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温南公爵的野心还是太大了,他一心想推翻加多皇室,自己来做皇帝。 想做皇帝,必定有皇帝的气量。话说,温南公爵对着徐明海一声断喝,把徐明海从噩梦中惊醒。徐明海看到眼前的温南公爵。竟一时失声,哭了起来,哭诉道:“公爵,我有罪。我的两万人被打散了。” 温南公爵冷冷道:“你瞧瞧你这狼狈的样子。胜败乃兵家常事。小败一次,至于如此慌张吗?你冷静冷静,别自己把自己吓死了!” 温南公爵说话貌似严厉,但并没有追究徐明海败兵之责。徐明海也是个机灵人,马上体会到公爵这层爱护之意,心里有了底,也不再慌张了。随即徐明海恢复了往常的神态,问道:“那接下来怎么办?卡里昂这兔崽子不好对付。” 温南公爵转身道:“你跟我回大帐,给我说说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徐明海其实也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他昨晚巡查之后,回帐睡觉,等到被吵醒。出来一看。到处是敌军劫营。徐明海刚穿好盔甲。就跟着一些亲兵逃窜。很多人都是死了个稀里糊涂。 徐明海虽然武功不错,但实在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能力。这也算是温南公爵不知人善用了。 温南公爵沉吟良久,算是想明白了发生何事。就是一场简简单单的深夜劫营,把局面给搅乱了。现在自己左翼损失了两万大军。此事非同小可。温南必须做个决策,接下来怎么办。 温南公爵召集麾下的谋士商议对策,众人也都不知如何是好。温南麾下的第一谋士莫提藩拈须而叹道:“现在我们连败两场,锐气已经被消耗殆尽。我看敌军肯定会趁势再找机会跟我们决战。当前万万不能战。再有一个月,就要到冬季了。冬季这三个月足够我们修整。到明年春天,我们再跟卡里昂决战吧。” 温南公爵觉得莫提藩说的有理,便点头道:“莫先生说的有道理。卡里昂这小子带着几千人的火枪队,足够抵挡住我们的重骑兵冲锋。现在我们跟他硬打是占不到什么便宜了。我看我们还是先就这么僵持着,跟敌军在这一带对峙。过一月再看战况吧。” 公爵计议已定,手下人自然没有话说,都分头去安排了。 这边,卡里昂为昨夜的偷袭获胜,欢欣鼓舞。卡里昂对康提拉伸出了大拇指,赞扬道:“康将军果然是神机妙算。这次偷袭一举端掉反贼两万人的大营。如此形势发展下去,荡平西南封地指日可待!” 康提拉肃脸微微一扬,说道:“也多亏太子殿下信任老将,不过我们还得再打一次胜仗才能奠定胜局。我看近期还得再有动作。” 太子点头称是:“不知康将军有何计策?” 康提拉道:“目前形势未定,我们还是守机待时,以静制动吧。”康提拉是老将,经历的战争比较多,他知道此时还不是高兴的时候,这只是一个小胜,战局随时可能逆转。 “那温南老狐狸会不会有样学样,也到我们大营来搞偷袭?”谢里夫插话道。 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大家,在场诸人表情都变得很严肃。 康提拉说道:“不排除温南会来偷袭。我看我们要开始日夜骚扰温南。就派八千人每天去温南大营挑战,白天八千人,晚上再派另外八千人,日夜骚扰,叫温南老狐狸惶惶不可终日。” “哈。此计甚妙!温南老狐狸要不得安生了。”太子抚掌大笑。 康提拉说干就干,第二天上午就派手下骁将杨勇帅军去温南大营叫阵。康提拉算定温南不会应战。 果然,任是杨勇在温南大营附近痛骂“温南老贼”“温南老秃驴”,温南就是不出来。有副将愤愤不平准备出战,温南却制止道:“让他们骂去。现在不宜硬拼。先相持一段时间吧。” 白天叫战还好忍受,到了晚上康提拉又换了一批人点着火把在叫骂,越骂越难听,搅得温南一营人晚上睡不着,白天打瞌睡,根本就无从再搞偷袭。 温南被逼得没办法,最后只能安排嗓门大的士兵,在大营门口跟对方对骂。什么“卡里昂贱人妖”,什么“康提拉老骟货”。于是乎就出现了战争史上的奇迹,对战的双方不再短兵相接,而是你一言我一语,打起来口水战。骂来骂去,骂了足足有半个月。 最恶搞的是温南的行军参谋,每天最主要的工作成了想骂人的话。骂到极致,终于开始编故事了:“人妖卡里昂的爸爸老秃驴加裴多,爱上了人妖卡里昂的妹妹。”这种骂人话被卡里昂听到,把他气了个半死。 卡里昂也是年轻气盛,他忍不下这口气,带着两万人堵在温南大营门口,卡里昂亲自骂道:“等我打下了西南封地,要把温南的女儿,一个一个扒光了,吊在马路上展览!” 堂堂一国太子,说出这没涵养的话,确实也很不雅观。不过士兵们很喜欢这话,很接地气,终于有将官接口道:“等打下西南封地,请太子将温南的女儿赏给末将。” 卡里昂一听来劲了,干脆在阵前开始封赏,一边举着马鞭,一边侃侃而谈,说道:“我听说温南有六七个女儿。这样吧。等我们打下了西南封地,谁抢到了归谁。两个人抢到,就归两个人共享吧。温南老秃驴,你再不投降,我给你女儿找一千个丈夫!” 卡里昂太子兴致勃勃,而温南却不敢接话。毕竟太子一边叫阵,一边是几千人的火枪队端枪瞄准,只要温南敢出阵,一阵排枪打出,又得毙命几千人。温南可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损失。 温南站在营哨处,近距离观察卡里昂火枪队的状况,暗暗下定决心,这次撤退后,自己也要搞一支五千人的火枪队,跟卡里昂对轰。看看谁怕谁! 又过了几天,天气渐渐有些犯凉。和煦的微风不见了,天边吹来的风,让人肌骨生寒,冬天已经来了。 那嘉大陆的冬天比较冷,有时下雨,有时下雪,最冷的二三十天,会持续大雪封山,让人行动不得,非常不适合行军打仗。士兵的粮草、取暖都是个问题。 温南公爵早就有撤退的打算,准备撤到回山关以南。回山关是西南封地北部的一个关口,关口一线一二百里全是崇山峻岭,也就关口那一带可以过人。守住了关口,基本可以防住北方的敌人。 回山关被卡住,要想进攻西南封地,就只能从东部的若川省或叶城封地。也正是有这种天险,温南才敢谋反,因为进可攻退可守,大不了自己把守住回山关,跟皇家军队周旋罢了。 温南的大军分几批急退了四五百里,这才度过回山关。皇家军队虽也追击,但温南不是溃退,是分批阻击,分批撤退,皇家军队的追击,根本没占到便宜。只能眼睁睁看着温南的大军退过回山关。战局开始进入真正的胶着状态。 皇家军队想打破回山关,基本是不可能了。卡里昂只能从长计议! 第七十七章 卡里昂叶城求婚 冬天是个寂寞的时节。不要说出外游玩,连打仗都是不太可能了。太子卡里昂领着十几万大军,一路追击温南军,追到回山关也就无从再追了。寒风凛冽,大军的当务之急,已经不再是如何对敌,而是如何过冬,如何不被冻死。 在荒郊野外安营扎寨,士兵的取暖是个问题。最后卡里昂与幕僚们商议,只留五万人在回山关一线防守。十万人退回黑山、沫河一线的城市与军营过冬。十万人东进到若川省驻扎。五万人南下到叶城。这样就能形成对西南封地的包夹态势。明年一开春,就可以三面进攻。 太子、康提拉组成的中军帐就驻扎在若川省。若川省跟西南封地有上百公里的分界线,除了山川河谷地带,也有一些地方是便于大军出行的平原地带。卡里昂就准备明年一开春,大军就从这些地方杀入西南封地。 而叶城跟西南封地只有几公里的交界线,这几公里都是比较适合大军通行的。而且这交界线附近正好有一座不大的城池——叶西城。康提拉的副将郑林就率领这五万人驻扎叶西城周边。 叶城公爵早已下令叶西城的守城官要全力配合郑林副帅,要安排好大军的食宿。毕竟大军驻扎在叶城,也能够保卫整个叶城的安危。最后叶西守城官把一些民居空出来给皇家军队作为住所,连叶西城的官署都成了郑林的前敌指挥部。 这样一来,驻扎叶城的这五万人在大冬天里过得不错。唯一过得比较惨的是在回山关一线防守的五万人,他们基本上是野外驻营。又时时担心温南军出关骚扰,这一冬天他们过得比较艰苦。 至于卡里昂太子的中军帐,在若川省也过得很滋润。若川省是帝国全权管理的,太子莅临。若川省的军政要人都得以太子为中心,把太子诸人伺候得舒舒服服,以至于在冬雪飘扬的季节,太子竟生起了游玩之心。 太子一时兴起。把中军帐的指挥事宜交给老将康提拉,自己带着三千人去叶城——名为视察叶城驻军,实则是想去看看兰洁儿,并拜会下自己未来的老丈人叶城公爵。 所以清月得知太子卡里昂要来叶城视察时,他内心的妒忌又爆发出来。最近几个月,清月与兰洁儿的关系还没有修复,兰洁儿对他还是爱理不理。几个月来,清月与兰洁儿只有过一次单独约会。兰洁儿是个调皮的姑娘,她一心想玩死清月。明明很喜欢他。却装着不理他。装着喜欢卡里昂,就故意要把清月逗得像水淹的黄瓜。 清月这孩子也是不经逗,被兰洁儿逗得一愣一愣的。这次听说卡里昂要来。清月的血压飙升,心脏咚咚直跳。他觉得这次卡里昂是专门来看兰洁儿的。他很担心卡里昂会向兰洁儿求婚。 太子莅临,叶城城主阿兰公爵当然是喜上眉梢。他认为叶城是攻打西南封地的前哨,所以太子才来这里视察。太子追求兰洁儿的事,叶城公爵还一无所知呢。结果在欢迎太子卡里昂的晚宴上,叶城公爵竟然没有安排兰洁儿出席。 兰洁儿这次也有点怕太子是来求婚的,有意躲着太子,既然父亲没安排出席晚宴,自己索性就不出席啦。 这一晚,太子卡里昂坐在首席,两边下面才是坐了其他人。谢里夫、韦见全、谢定天、郑林等太子亲随坐一边。叶城公爵、公子兰特、特里斯、西姆林、德夫、吉图、清月等人坐另一边。 酒过三巡。卡里昂议论了一番当前的战局,感慨道:“过了冬天,就要攻入西南封地,活捉温南老秃驴。” 众人对此都很有信心,都举杯相庆,道:“预祝大军西进,剿灭反贼!” 卡里昂又说道:“今日有酒,不可无诗。这样吧,韦见全,你来给大家朗诵一首你的诗歌吧。”太子口中的韦见全是加多国的一个著名文人,最近几年一直跟着太子,做了太子的文学侍从。 韦见全也是文人气派,举酒高声朗诵自己的新作《讨西南贼檄》,檄文说道:“西南反贼,天地不容。剿灭此贼,天下大治”云云。 “说的好!”卡里昂借着酒劲,击节叹赏。 叶城公爵也说道:“韦见全先生果然是名震天下的大作家!德夫,你也朗诵朗诵你的作品,跟韦先生交流交流。” “好!”卡里昂也很欣赏德夫,便说道:“德夫也是不错的。火枪队的事德夫前前后后费了很多心。等剿灭反贼,我想要把德夫借调到京城任职。还请叶城公爵到时放人呐。” 叶城公爵先是一愣,然后答应道:“德夫能够在我这任职,当然随时可以到太子那里任职。” 德夫起身向太子与公爵鞠躬,然后开始朗诵自己的新作《同仇敌忾歌》:“战斗的激情/烈火的焚烧/战斗的猛烈/血雨的洗礼/我们是战士/加多国的忠诚卫士”。 “好!说的好!”卡里昂太子高声叫好,现在这种战争时刻,当然需要德夫这种主旋律诗人出来为皇家军队鼓舞士气。 叶城公爵这是头一次见卡里昂太子,发现他特别喜欢文人墨客,便说道:“兰特,你也起来,朗诵朗诵你的诗歌作品,给太子祝祝兴。” 太子卡里昂对兰特很熟悉,便说道:“兰特,我们有段时间不见了。哎?”太子顿了顿,突然惋惜的样子。 听到太子喊“哎”字,叶城公爵脸色一凝,心想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哪知太子一拍脑门,说道:“哎,兰特,怎么不见你姐姐啊。”太子憋了半天终于拐弯抹角说到兰洁儿了。其实太子从晚宴一开始就为兰洁儿没来出席而失落。又不好开口闭口兰洁儿,忍到现在才终于提到兰洁儿。 听到太子提兰洁儿的名字,清月的心里咯噔一下,心想:“麻烦了!他果然是为了兰洁儿来的。” 此时叶城公爵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不知道卡里昂在追兰洁儿。叶城公爵只是说道:“今天的晚宴,涉及军国大事,兰洁儿不便出席。” 太子一听,却面带微笑得说道:“公爵您老人家,就多虑了。在京城的时候,我跟兰洁儿相处很好。有事不必背着兰洁儿说。” 太子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想要兰洁儿出来。叶城公爵看这情况只得对身边仆人说道:“你去把兰洁儿叫来。” 过了好一会兰洁儿才出现在晚宴。 隔了几个月,再次见到兰洁儿,太子卡里昂的脸色都变了,先是凝重,然后是平静,最后又变得神采飞扬。太子的神色早被叶城公爵看在眼里,他一下子明白过来,太子肯定是看上兰洁儿了。 想到这一点,一个宏伟的计划在叶城公爵的心中缓缓升起。没错!如果太子喜欢兰洁儿,那不如就把兰洁儿嫁给太子。有朝一日兰洁儿做了太子妃,接着做了皇后。那叶城公爵岂不是成了加多帝国的皇亲国戚了? 叶城公爵也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他对兰洁儿说道:“洁儿,太子殿下到咱们叶城来视察。你去给太子敬一杯酒。” 兰洁儿平时比较听公爵的话。于是便提着酒壶走到太子身边,给太子满上一杯,然后自己也满一杯,敬酒道:“太子殿下,很久不见,别来无恙?” 太子满面堆笑,眼睛一斜,说道;“兰洁儿小姐离开京城之后,我很是想念,想念啊。来,大家都喝一杯。” 众人举杯,同饮一杯。 这一晚的宴会,尽欢而散。众人都很高兴,只有清月闷闷不乐,眼看着自己的女人就要被人给抢了! 太子这一晚就在公爵府上入住。 第二天,太子派幕僚谢里夫单独会见叶城公爵。谢里夫把太子对兰洁儿的钟情,诉说一边,最后说道:“太子至今未婚,还望老公爵能够成全太子与兰洁儿小姐的好事。” 叶城公爵早等着这句话呢,便说道:“嗯,太子跟我女儿也算有缘。虽然有缘,但也要明媒正娶,婚后必须正式册封为太子妃。如果不能成为太子妃,我看此事没必要再谈。” 谢里夫说道:“老公爵,您放心。太子喜欢兰洁儿,肯定会册封她为太子妃。这个您放心。” 叶城公爵正色道:“这个还需太子亲自保证,我才能将女儿的终生大事托付。” “好!我这就去禀告太子。”说着,谢里夫就向公爵告辞,走了一二百米,到了太子的住处,把公爵的话复述一遍。 太子听后,说道:“这有何难?我娶兰洁儿当然是要她做太子妃。这样吧,明天我们离开叶城的时候,我单独跟公爵说吧。” 第二天,太子就要离开叶城。公爵率众人送行。临别时刻,太子拉着公爵的手,单独说道:“老公爵,谢谢您成全我跟兰洁儿的婚事。我向您保证,明年春天剿灭西南叛军之后,就来叶城迎娶兰洁儿,回京后即册封她为太子妃。” 叶城公爵闻言,点头同意,说道:“那就如此办吧。太子多保重,明年春天再见!” 太子紧紧握住公爵的手,说道:“老公爵,您也保重。明年春天我再来看望您!”说完太子就率兵往北行去。 第七十八章 温南围歼皇家军 送走了太子,叶城公爵当晚就把太子求婚的事,告诉了兰洁儿。兰洁儿一愣,说道:“他在京城就追求过我,不过我已经拒绝他了。没想到他来叶城竟然是向我求婚。爹爹,你没有答应他吧?” 公爵说道;“我要求他娶你做太子妃,否则不嫁。太子已经答应了,并说明年春天,剿灭温南公爵后,就会来叶城迎娶你,回京后就册封你为太子妃。” “啊?”兰洁儿神情愕然,随即又说道:“爹爹,你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替我答应婚事呢?” 公爵正色道:“孩子别傻了,我看太子对你确实有意,既然封你为太子妃,那并不委屈你呀。” “可是,可是我……”兰洁儿欲言又止,又说了几句话,就回自己房间了。她的内心无比纠结。 叶城公爵是个老沉持重的人,他没有去散布太子求婚的事情,因为担心中间处岔子,这样自己的女儿就尴尬了。公爵想的是等太子来迎娶兰洁儿的时候,再告知天下吧。 由此,清月竟然一直不知道太子已经向兰洁儿求婚了。清月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到,兰洁儿越发在疏远自己,兰洁儿每次见到自己,都仿佛有话要说。清月做梦都没想到,兰洁儿就要成为太子妃了。 一整个冬天都在这种战争与爱情的氛围中过去。 温南公爵却没有闲着,他的军队虽没有动作,但后勤部门却干的热火朝天。他从京城挖了几个工匠,让他们带头造火枪。温南公爵把西南封地的六七百个工匠召集到一起。只用了两个多月,就造了3000杆火枪。温南公爵也组建了一只3000人的火枪队。他准备用这只火枪队跟皇家军队火并。 在冬天最冷的时候,温南公爵的火枪队一直在训练。他已经见识过了太子火枪队的排枪战术,温南也把3000人的火枪队分成四排。轮流射击。练到最后,温南叹服于火枪队的威力,说了句:“要是早建了火枪队,去年就不至于败给卡里昂了!” 春天开始的时候。也是战火要开始的时候。 温南公爵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战略,他把火枪队带到回山关,十万大军出关,杀奔皇家军队大营。 太子这边早得到情报,温南公爵也造了火枪队,准备北出回山关,再行北伐。太子与康提拉商议之后,下了三条命令:一、皇家军队在回山关正面迎敌。二、太子率火枪营速速从若川省,开赴回山关地区。三、郑林驻扎在叶城的五万军队。准备西进。要抄温南的后路。 温南有了火枪队。很想试试效果,便帅军直接冲到皇家军队的大营前。此时皇家军队由大将唐克斯统帅,太子还在来回山关的路上。太子早已命令唐克斯不能出战。对方手上有火枪,一旦出战。必是大败。 唐克斯见识过火枪连射的威力,自然不敢出战。他在营帐的四面,都用厚木板围成了墙壁,木板比一人略高,站在后面不用担心被火枪射中。 这回轮到温南军叫阵了,温南的副将在皇家军军营门口连续叫骂了两天,唐克斯就是不出来。唐克斯心里打的算盘是,再有一天半,太子的火枪队就要赶到了,到时可以正面对决,而现在完全不必出战。 温南看这形势,心想再不练练枪,等卡里昂大军一到,自己就没什么优势了。温南是老狐狸,他来到阵前观察良久,左观右看,下了一道命令,在离皇家军营五十米的地方,四面垒一道高度两米的小土坡,不需要太宽太厚,能站上一个人就行。 温南命令下去,士兵们就开始挖土建土丘。 看着叛军在自己军营四周建土丘,唐克斯已经猜出他们想干什么了,大概是要让火枪兵站在上面朝大营射击。唐克斯连忙召集手下将校商议对策。 唐克斯说道:“现在温南叛军要站在土丘上朝我们军营用火枪射击,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抵挡住?” 众将校一时也没什么经验,愣着无话可说。 最后一个副将说道:“那现在只能,我们挖些坑,一方面人躲在里面,另一方面挖出来的土也垒土墙,可以挡住子弹。” 唐克斯听后大受启发,说道:“妙计!妙计!那现在赶快去挖土。” 温南叛军的土丘,只有一个中午的时间就建好了。而皇家军队的土坑,则还在挖掘中。这个无奈的时间差,终于酿成了大祸! 唐克斯还在指挥士兵挖土呢。大营外五十米,温南叛军的火枪兵,已经站上了土丘,3000人间隔一米站立,围着皇家军大营几乎一圈。 温南也站上了土丘,他看皇家军正茫然失措,便下令道:“火枪兵,开火!” 砰、砰、砰、砰、砰、砰,3000支火枪同时射击。射程是近200米,子弹可以深入皇家军队大营150米。 而皇家军队大营是一个长宽各一公里左右的方形,外圈的150米也有不少士兵居住。没等这些士兵回过神来。温南军的子弹,就像雨点一样打下来,躲都躲不开。皇家军大营中一片惨叫,起码有五六百人被击毙,近千人被击伤。 唐克斯连忙指挥士兵们往大营内部躲避。幸好,火枪队射击一轮之后,装弹要消耗三五分钟。这给皇家军队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第二轮射击很快又开始了,这回皇家军队有了防备,大多数人都躲到了子弹射程之外,只有一二百人被打死打伤。 温南火枪营就这么射击了三四轮,已经打不到皇家军了。温南见此情景,下令道:“刀剑兵,给我冲击对方大营,把木板墙给我拆了。”温南刚一下令,叛军们便四面围上,拿着刀斧开始拆木墙。 木墙哪里经得起拆?没几下工夫,木墙就要被拆掉了。唐克斯见此情形,下令士兵到木墙边去阻击敌军。然而命令刚下,士兵们刚往外围冲,冲入火枪营的射程。只听到砰砰砰,连续的枪响,皇家军士兵纷纷倒地。士兵们无奈之下,只得撤退几十米,任由叛军拆墙。 只一会功夫皇家军军营四周的木墙壁就被拆掉了。皇家军五万人光秃秃毫无保护地被温南叛军十万人包围在中央。 一场大战就要开始了。 唐克斯毕竟是久经沙场,知道再等一会,对方的火枪营又要开始射击了,万万不可迟疑。再有迟疑,自己这边就会成为活靶子。 唐克斯稍一观察战场,发现自己北面对方兵力较弱,当即下令大军倒转,向北面冲击,冲出包围圈。 唐克斯带着大军朝北面突围,而温南火枪营也随即压上,越靠越近,到70米的距离,开始放枪。枪声刚过,叛军的刀剑兵又冲上来拼杀。 好在皇家军也是训练有素,并不畏惧叛军,双方捉对厮杀,场地上杀声震天。皇家军无心恋战,很快就在北部冲破了叛军包围,冲出去了三万多人。然而还是有一万多人被叛军死死围在中间,唐克斯也在里面。 皇家军突围的三万多人没命的往北跑。叛军只派了两三万人在后面追击,一边追,一边放皇家军往北跑,相当于是将皇家军往北赶。温南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吃掉皇家军被包围的一万多人。 过了二十多分钟,唐克斯带着一万三千人,被八万叛军死死围在中间,无路可退,无路可逃。 温南从士兵的包围圈走出,笑吟吟对唐克斯喊道:“唐克斯,你好啊。你也是帝国名将,不曾想会被我围在中间。哈哈,哈哈。” 唐克斯自知无路可逃,便回道:“温南公爵,你狼子野心,竟然谋反。我作为帝国将领,怎能不灭你?” “灭我?哈哈!哈哈!”温南大笑道:“老唐啊,你看看你四周。我火枪兵的枪口正瞄着你们呢?你现在投降还来得及。过五分钟,我们就开枪了。你投降不投降?” “投你妈个逼?”唐克斯骂道。 温南脸色转阴,大怒道:“给脸不要脸!火枪营,给我射击!” 此时双方距离不到60米,压得很近。火枪兵几乎不用瞄准,子弹就钻入人群,枪枪都打中了。一阵枪响,皇家军有两千多人倒在地上。 唐克斯知道枪响过后,还要几分钟火枪兵才能装好子弹,如果等他们装好了子弹,自己这边就又得被击毙两千多人。与其被枪打死,不如冲上去与对方对杀。 “弟兄们!给我冲!誓死报国!”唐克斯喊道:“杀!杀!”自己举起剑朝温南公爵方向冲去。唐克斯刚冲了五步不到,却听一声枪响,唐克斯脸色突变,子弹从唐克斯前胸打入,他又跑了一步,随后一个踉跄扑倒在地上,血流满地。 皇家军的士兵正在冲锋呢,却见主将唐克斯中枪倒地,一时军心大乱。一部分士兵继续冲锋,一部分却把刀剑扔在地上,投降了事。 片刻之后,温南军就将一万多皇家军尽数剿灭。温南站在战场中央,狂妄大笑:“哈哈!哈哈!谁敢挡我?” 第七十九章 火枪对射 唐克斯的副将李准带着三万多军队,一路向北,跑了半下午才算是逃出了叛军的包围圈。李准猛一回想才发现主帅唐克斯不见了,连忙派小队到处打听,直到晚上才打探确实:皇家军一万五六千人被叛军全歼,主帅唐克斯被火枪打中,一枪毙命。 闻知主帅殉国,李准手一抖,把手上握着的剑掉在了地上。李准追随唐克斯二十多年,感情深厚,忽闻唐克斯死讯,李准悲从中来,竟失声痛哭,道:“唐将军!唐将军!我不给你报仇,誓不为人!” 李准脾气火爆,马上就召集将校要趁夜去偷袭叛军。可是手下将校们却被白天的战斗吓破了胆,说什么也不敢去偷袭。最后大家商议确定等明天或后天太子的火枪队到位后,再行反攻吧。 李准只得作罢,派人去太子处送信。 李准的送信兵沿着大路一直向西,半路上遇到行进中的太子大军。对过暗号之后,送信兵将“五万大军被拦腰截断,一万五千人牺牲,主帅唐克斯殉国”的消息告知太子。太子听后脸色骤变,眼睛瞪得杏大,几分钟没有说话。太子身边的康提拉、谢里夫等人也脸色很难看。 过了好一会,太子才说道:“唐将军壮烈殉国,令人感动。等剿灭温南反贼,要在战场给唐将军树碑!” 康提拉说道:“唐将军久经战阵,一般的敌人是伤不到唐将军的。这次也是温南老狐狸组建了火枪队,这样威力就大了。我看这次跟温南对阵,我们必须小心应对才是。” 太子道:“哎。我们不该给温南时间,让他从容组建火枪队,现在要剿灭这秃驴就难上加难了。” 康提拉说道:“太子殿下,现在我们必须要两手准备了。一方面我们明后天就会跟温南的军队遇上。我们跟他周旋吧。然后让正在叶城驻扎的郑林带着他的五万人出击。您再给叶城公爵下命令,让他派一千人的火枪队和五千人的刀剑兵跟着郑林一起出击吧。” 太子听后点头道:“康将军说的有道理。叶城公爵的火枪队已经扩充为一千多人,让他们出击。这次要两路合围温南,只要一路攻破。他就首尾难顾,我们的仗就好大了。” 太子与康提拉计议已定,便派一小队传令兵,去给叶城公爵和郑林传递命令,准备直接攻打西南封地,打温南一个措手不及。 传令兵快马加鞭,两天后就将命令送到了叶城。 叶城公爵接到命令后没有迟疑,第二天便派特里斯团长带着五千刀剑兵,吉图带着一千火枪兵赶到叶西小城。跟正在那里的皇家军主帅郑林汇合。即刻出兵西进。攻打西南封地。 而那边太子军与温南军已经相隔四十里遥遥对峙。为了防止对方偷袭,太子将总兵力13万人,分成了三个大营。各相距十里,呈品字形排列。 太子的火枪营虽有伤亡。但现在仍补充为四千人,从人数上比温南军要多,应该是占有优势的。但温南在后方还在持续训练火枪兵,再过七八天就有一千五百人要来增援,两军已经是势均力敌了。 太子军与温南军相持了五六日,双方都没有动。温南想的是等火枪队增援到了,就要一举吃掉太子军,扫清北上的道路。而太子想的是自己这边吸引温南主力,但在东南部战线,郑林有机会直捣黄龙,突入西南封地深处。 太子这次受正反两方面战例的刺激,认识到火枪队已经成了战局的关键,便派谢里夫回京,利用京师的财力物力人力,尽快建成一万人以上的火枪队。太子的意思是用最短的时间建成2000人的火枪营,直接指派南下,边南下边训练,务必赶来增援。谢里夫得到命令,当即带着几十个护卫离开太子军营,回京城组建火枪队。 太子军与温南军僵持了二十多天,双方只有一些试探性的进攻。 而在叶城方向战局却打得不可开交,郑林带着近六万人,分两路西进,深入西南封地一百多里,才在一处河流地带与西南守军相遇。 西南守军误以为这支军队没有火枪队,在相遇后第一天就发起了冲锋,试图冲散皇家军。哪知吉图带着一千人的火枪队随时待命,吉图见西南守军要冲锋,便摆开架势,子弹上膛。一阵爆射以后,西南守军便溃不成军,迅速逃窜过河,不敢再战。 温南公爵得到皇家军从叶城方向攻入的消息后,沉吟片刻,终于明白卡里昂按兵不动的原因,原来是在等叶城方向的战局。温南公爵大呼上当,如果让叶城方向的军队攻入西南封地,那就被动了。想到这一点,温南便下定决心几日后跟太子军决战。 温南当即派人给太子军下战书,约定三日后在双方中线位置十万人大决战。温南采用的仍是常规战法,列阵冲锋。这次有了四千多人的火枪队,温南已经不怕太子军了。 三日后的上午,双方在一大块绿地上列开了阵势,隔三百米遥遥相对。双方的阵型几乎是一样的,前四排是四千人的火枪营,后面分方阵站着大量的刀剑兵,还有几万人在后面做梯队。 太子与康提拉依然身在中军,离本方最前列有二三百米。康提拉问道:“太子殿下,看这阵势温南也有四五千人的火枪队。现在这仗该怎么打?温南肯定不会发起冲锋,我们也不冲锋。那怎么打?” 康提拉说到了关键。这就射击火枪的战术问题。如果双方都不冲锋,都在火枪射程以外,那就打不起来了。 这个问题温南方面也想到了。温南的一个副将问道:“公爵,现在我们怎么打?冲锋还是不冲锋?” 温南一想:“傻子才冲锋呢。对方的火枪瞄着,冲锋就是个死字。何必呢?”可是再一想,如果双方都不冲锋,战斗怎么打?温南盘算片刻,打定主意,先静观其变。 太子军、温南军严阵以待,有一个多小时,双方都没有动。只有零星的战将出来叫阵,双方单个战将,骑在马上一阵拼杀,但也难分胜负。单挑了三轮,两轮是平局。第三轮,太子军的武将才一刀将对方斩落马下。这点小胜算是鼓舞了士气,但对大局没有特别的影响。 考虑到这么打下去也没什么味道。康提拉说道:“太子殿下,要不这样。我们两排火枪兵,往前小跑150米朝对方射击,射击后迅速跑回。看看效果。” 太子听了眼前一亮,说道:“那只能两排上,留两排压阵。” 康提拉点头。随即康提拉把火枪队统领杜克、谢定天叫到身前,作了一番安排。两人连连称妙。 谢定天到火枪营传达了命令,准备片刻,便喊道:“火枪营第一排、第二排跟着我一路小跑。我说停止,你们就站立瞄准。射击后迅速退回。” 两千人齐声喊道:“是!” 谢定天拔出佩剑,喊道:“火枪队第一排、第二排跟着我往前小跑。” 两千人分成两横排往前跑去,跑了大概180米,距离对方列阵有150米不到。谢定天停住脚步,挥剑喊道:“停!停!准备射击!准备射击!” 火枪兵们都端枪瞄准。 温南早已注视着太子火枪营的动静,见对方小步跑来,开始还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过一会见对方在距离一百多米处停住了,才发觉对方是要射击。温南反应很快,喊道:“火枪兵四排,准备射击!对方要跟我们对射!” 在太子火枪队第一排射击之后,温南火枪队第一排也开始射击。双方的第二排几乎同时射击。 但战果却完全不一样。 火枪的射程是200米以内,一般120米左右还能有些准星,到150米就准星很差了,只能靠运气。太子火枪队分两排站立,而温南火枪营身后却紧跟着密集排列的刀剑兵,这下吃了大亏。 温南火枪营只打死了太子军十几个火枪兵,打伤了七八十人,而太子军的子弹横扫过去,把温南刀剑兵打伤不少,粗粗一算死了一百多人,伤了五六百人。温南军的前阵,乱成一片。 射击过后,太子火枪队转身就往回跑,士兵一个比一个跑得快,温南军的第三排、第四排火枪兵几乎没有射中一人。太子火枪兵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回自己营地,跑到营地附近,纷纷弯腰喘气。有的伤兵干脆躺倒在地上,大呼:“我靠!敌人的子弹不长眼,怎么打到我的肩膀了。”有的说道:“还好跑得快,要不然我也得中弹。”有的伤兵被打中要害,不能行动,被旁边的战友背了回来,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谢定天跟着火枪兵一起跑回,此时也在喘气。但他比较有耐力,只休息了几分钟,便喊道:“第一排、第二排火枪兵列队。列队后开始装弹。” 军令如山倒。火枪兵们都纷纷站直,迅速寻找自己的队伍。站好之后,开始装火药、装子弹。过了几分钟,装弹完毕,阵势依然完整。 第八十章 火枪战变阵 谢定天将火枪兵列队完毕,将现场指挥交给杜克,自己骑马往中军方向跑去,给太子汇报战况。 谢定天见到太子,说道:“刚刚我们跑过去射击,有些效果。自己受伤不到百人,对方阵型密集,被我们打死打伤起码五百人。我看这种战法行。” 太子点头微笑,谢定天说道:“谢将军,你辛苦。我们都看到了,效果不错。” 康提拉说道:“那不如谢将军再带队打一轮试试,这次对方有了防备,要千万小心。” “是!”谢定天双手抱拳。 谢定天骑马到阵前,对第三排、第四排火枪兵说道:“第三、四排,跟我上前,再打一轮。这次我们在前面一百米不要走太快,但进入对方射程后,要快步向前,要把枪端好,随时准备射击。” “是!”火枪兵们高喊。 谢定天依然徒步举剑,喊道:“跟我上!” 两千人列队往前走去。 温南看到对方又来了,这次有了经验,给火枪营指挥官下令道:“前两排火枪兵,给我上前100米,阻击对方。跟对方相距合适距离,即可开枪。” 谢定天领着两排火枪兵刚刚往前走了六十多米,却见对方的火枪兵也齐步走来。谢定天反应也不慢,马上觉察了对方意图,被大声喊道:“弟兄们,敌人是要上前阻击我们。大家要端好枪,到120米左右,我们就要射击。” 火枪兵们见对方也往前压,心中不免紧张,这完全是一边打别人,一边自己成了靶子被别人打。 谢定天举剑的手冒汗,心中也很紧张。这种对射不知道会是如何结果。 走到离对方方枪兵有150米距离的时候,谢定天喊道:“停!停!准备射击!准备射击!”谢定天这边停了,但对方指挥官还没喊停。又往前走了二十米才停步。双方隔了有130米不到。 这是真正的对射。双方指挥官几乎在同时喊道:“射击!射击!” 战场上枪声持续了近一分钟,两边的子弹都打了出去。子弹射击。就有士兵应声而倒,火枪阵中惨叫一片。 射击过后,硝烟散尽,太子军的训练要比叛军时间长,准星要好,打死打伤了叛军快四百人,而自己只死伤了不到三百人。略占上风。 双方射击一过,不再纠缠,纷纷抱扶着死伤的战友退回阵营。这场火枪对射,算是结束了。这算是那嘉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火枪对射。 双方主帅看战局比较胶着。派大将到阵前喊道:“今天较阵就到这里,明天我们再打一场。”双方心照不宣,各各退兵。 这一晚太子的火枪兵们各营都在开会讨论今天战况。谢定天让大家说说感受。士兵们畅所欲言,有的人是从刀剑兵转成火枪兵,有的是从弓箭手转成火枪兵。所以感受不一样。 有的士兵说道:“这火枪是厉害,双方隔着一百多米,就隔空对战。要是准星好,一枪就能把对方射落,很厉害。” 有的士兵说道:“以前我做弓箭手的时候。从没有经历过弓箭对射,今天的火枪对射我心里七上八下,生怕对方一枪打中我的脑袋,还好没打中。这要是打中了……” “这要是打中了,你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要炸开了。”一个士兵接口道。 “那有没有办法,我们射击的时候,自己的身体用厚木板挡住,这样就可以不被别人打中了。”另一个士兵说道。 谢定天一听,大受启发,说道:“这个想法好。以后火枪对射,我们首先得保护自己不被打中。站在那里当靶子,确实很危险。今天我都差一点被打中,子弹从我的耳朵旁边擦过,擦破了一点皮。这要是被打中了,今晚就没我了。” 士兵们闻言,哈哈大笑,随后又连连点头。士兵们感同身受,这确实很危险,子弹一排排打来,你站在那里迟早会被打中。 讨论之后,谢定天将士兵们的想法,汇报了太子与康提拉。几人讨论一番,这一晚也就过去了。 第二天上午,太子军与温南军再次列阵相迎,又一场大战要开始了。 这一次温南考虑良久,下令火枪兵们互相间隔要远,一旦发现对方即将射击,就要蹲下或卧倒,待对方射击之后,再往前冲。 有了这种躲避战术,这一天的战斗就有些“奇怪”了。只见一开始温南火枪队2000人,与太子火枪队2000人都向对方冲杀而去。太子火枪队看距离接近了,便立定在地上开始瞄准射击。 一看到太子火枪队开始瞄准,温南火枪队的指挥官喊道:“分散!下蹲!卧倒!”温南的火枪兵们分分散开,有的干脆扑倒在地上。 而此时太子火枪队开始射击,一阵枪响,又一阵枪响,然而枪声过后,温南火枪队只有十几个人被打中。卧倒在地上的人,躲避得很好,几无受伤。 此情此景,让太子火枪队的火枪兵们目瞪口呆。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温南火枪兵纷纷从地上爬起,迅速端枪瞄准。 谢定天看对方的架势,知道是要射击,他反应快,挥舞战刀,喊道:“撤退!快撤退!”他才喊了两三声,对方的枪声就持续响起。 “啊!我中弹了!”谢定天的战刀掉在了地上,他的右臂被子弹打中。他忍着剧痛,拼命往回跑,跑了三四十米,才跑出对方的火枪射程。然后回头一看,惨了!谢定天暗暗叫苦,只见有五六百火枪兵被打中,有的已经毙命,有的歪歪斜斜躺在地上呻吟,有的带着伤往回跑。 此时温南的火枪兵打完了一轮,害怕太子的刀剑兵出来袭击,只得从容后退,不追击受伤的太子火枪兵。这才给了太子火枪队挽救伤兵的机会。 这一战太子火枪队吃了大亏! 康提拉骂道:“温南真是个老狐狸,竟然想出卧倒在地上,这么个狠招。我们的枪打不到他们,他们的枪能打到我们。” 太子摸了一把脸庞,忍不住说道:“温南比我们想象的要狡猾。果然不好对付!” 谢定天带着伤兵们退回到本方阵营,一个踉跄几乎没站住,他的右手已经被献血浸透了,他用左手紧紧压住伤口,血慢慢止住了。子弹从他的手臂上穿过,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留下了两个窟窿。如果子弹打中了骨头,以子弹的冲力,恐怕要将他的手臂打断。 谢定天脸色惨白,说话有气无力。杜克走到谢定天身边,见他伤势颇重,喊道:“医务兵,赶快给谢将军包扎。赶快收治伤员。” 杜克这几天对火枪的实战威力,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天目睹了温南的变阵,他突然开窍了。他发现火枪战跟以往战斗不一样,火枪战的关键是要首先保护自己,其次射杀敌人。为了保护自己,蹲在地上,或者趴在地上,都是不错的主意。他突然发现,此前火枪兵站成一排,实在是一个不怎么样的主意。纯粹是当靶子让人家打! 这一天的战斗草草收场。 当晚杜克就把自己的想法对太子说了。太子也被今天的惨败所震慑。他也觉得以后再也不能毫无保护地站成几排射击。这个做法很愚蠢,密集地站成一排,一动不动,简直是活靶子。这个世界哪有这么好的事? 康提拉说道:“今天我们射击的时候,温南火枪队都趴下了,我们打不中。我看以后我们也蹲下或趴下。或者干脆趴在地上射击。” 太子听后,说道:“康将军说的应该可行。” 康提拉想了一会又说道:“不过我们的火枪兵没有蹲下射击、趴下射击的经验,这个要训练几天。我看这几天我们就不要出战了。火枪兵们要重新训练。” 此后几天,双方没有再战,都在不约而同训练火枪兵新的阵法,温南也想到了让火枪兵趴下射击。温南发现,让火枪兵趴下射击,简直是个妙计,自己可以射别人,别人却打不到自己。想到这一点,温南不禁哈哈大笑,心道:“卡里昂这傻小子,要完蛋了!” 然而卡里昂毕竟不是傻小子,他也在加紧训练。几天之后,双方又打了一场,一阵激战,打了个平手。 此后战局就这么胶着,双方谁也吃不掉谁。火枪兵与刀剑兵在一起,构建了一种战斗平衡。太子已经没有了对温南军的优势,他急得团团转,晚上几乎睡不着,总在想这战斗该怎么打下去? 正在万分焦急之中,太子接到了捷报:“郑林依靠吉图的火枪队,打破了西南封地东部最重要的关口三水关,正在长驱直入,要直捣温南公爵府!” 第八十一章 剿灭温南叛乱 三水关位于西南封地内部三百多里。从叶城封地一直往西有一条大路,直通三水关。三水关位于三条河流的交汇处,河上建了一座浮桥,过了河紧连着的一道长达二百多米的狭隘山谷。平日里,商旅都直接从山谷中通过,但此时西南封地派兵把山谷封锁了,商旅不通,大军更无法过去。 郑林带着吉图的火枪队,一路杀到三水关。六万大军隔河对望,驻扎于山水关前五里。温南军早已见识了火枪队的厉害,不再出战,坚守三水关,连壁垒上都用多层厚木板做了防火枪的准备。 郑林在三水关前驻扎了有几天,派人四处搜寻过河的船只。船只搜寻停当,就要强渡了。但怎么打破三水关成了个问题。 这时李问星有主意了,他最近在设计一种巨型的火枪,也即火炮,可以把西瓜大的炮弹打出去,足够摧毁城墙。这种火炮还在设计阶段。但循着火炮的思路,李问星已经有了强攻三水关的方案。很简单,就是大军渡河的时候,大量放箭。这些箭的前端都帮着燃烧药,先把三水关烧成一片火海,对方自然撤退。 郑林听后觉得行,就按李问星说的办。果然!三水关固若金汤,然而经不起火攻,几万只火箭射出去,三水关的温南军营地里一片火海,士兵们只能撤退。等几个小时后火灭了,皇家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三水关。 三水关破后,再往前六百多里就是温南的老巢——贵兴城。 接到三水关失守的密保,温南脸色惨白,心道:“大事不妙!”温南本以为可以在三水关抵挡住皇家军的进攻。谁知大军只抵抗了五六天,就全关失守。皇家军正在向贵兴城杀去。 温南叹道:“天亡我哉?”当晚就点齐五万人马,并两千火枪兵迅速撤退,去救援贵兴城。剩下的五万人马继续防守回山关,牵扯住太子的大军。 太子等候了几天,见温南不再出战,就预计温南是撤退去营救贵兴城了。便与康提拉商议再派几万人从叶城进入西南封地,增援郑林的部队。第二天大军就向叶城进发了。 然而战局的发展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郑林大军在挺进贵兴城的路上,只遇到了两次抵抗,只用了十天不到,大军就兵临贵兴城下。而此时温南的援军离贵兴城还二百多里,两日的路程。 贵兴城说是城市,其实根本不设防,城墙都没有,只有一些临时搭建的土墙。这哪里防得住?郑林的大军随随便便就进入了贵兴城。哪有什么抵抗?城中温南的家眷早已弃城出逃了。逃到西南封地的西部去了。 郑林带着吉图、清月等人大大方方走入温南公爵府。一行人心情大好,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攻破了温南老巢。郑林对诸人说道:“诸位,这次我们率先攻入温南府,算是立下大功了。我们再接再厉,争取生擒温南老秃驴。” 郑林的参谋说道:“温南大军现在离我们有一百多里,估计他是得到消息了。贵兴城已被攻破,我看他不敢直接来攻打我们。现在太子派来的五万援军,已经从叶城方向进来了。我建议我们就跟温南周旋。然后让这支援军从南部去攻打回山关。只要打破了关口,太子的大军就可以进来,到时三路合围,不愁温南不灭。” 郑林听后,说道:“妙计!妙计!就按这么办,你派人去通知援军,北上围攻回山关。咱们就继续坐镇贵兴城,跟温南老秃驴玩玩。” 温南救城心切,行到离贵兴城一百多里的地方,才从逃亡的百姓口中得到消息:“贵兴城失守。”温南连连跌足。眼中闪出泪花:“天亡我也!天亡我也!” 过了半下午,一部分溃军才遇上了温南大军,温南从溃军口中得到了对方详细的情报。还有自己的家眷。早已朝西撤退。温南这才松了一口气,一边派人去安抚家眷,一边想着如何破敌。 温南带着五万大军继续前行到离贵兴城十里,早见前方大军密集,看来郑林准备在这里跟自己决战。 双方人数差不多,但心态不一样。郑林是只需要拖延时间,再有*天,援军就可以北攻回山关,到时就三路合围,自己一点都不急。而温南想着的是,先要稳住郑林军,逐步把他们往叶城方向赶。 双方打了两天。郑林看没有吃掉对方的实力,便逐步往南退。开始几日,温南军持续追击。追了几天,发觉郑林不想决战,便不追了。郑林又退了一两日,发现温南不追了,郑林来了个恶搞,干脆自己去追温南吧。 就这样双方拉锯了快十天。温南方面情报失误,竟然不知道皇家军有一支几万人的部队,从叶城往回山关方向杀去。等温南得到情报,回山关早已破了,太子的十万大军杀入西南封地,所到之处温南军望风而降,温南大军即将崩溃了。 接到太子军即将杀到的情报,温南坐在椅子上,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的末日要到了。 温南的预感是对的。这二天晚上温南的末日果然到了! 温南手下有个副将叫齐飞。齐飞出生在西南封地,但早年曾在京城求学过一段时间。温南谋反的时候,齐飞心里很不舒服,但又不敢反对。现在太子大军即将杀到,齐飞有了投降之心。然而光自己投降,总免不了一个死字,毕竟是谋反啊。 齐飞一想,与其谋反而死,不如杀了温南公爵,用温南的人头,换几万大军的性命。打定了注意,齐飞与手下三个心腹骁将商议。这几个人也对形势有些绝望,知道等太子大军到了,免不了一死,不如现在一搏。 当晚凌晨时分,温南披衣而眠,辗转反侧睡不着。突听营中有些骚乱声,正准备起来看看,却见一伙人举火冲进自己的大帐,带头一人正是齐飞。 温南缓缓道:“齐飞,你要干什么?” 齐飞将手上明晃晃的大刀举起,说道:“公爵,你现在谋反,这是死罪,会连累几万弟兄都砍头。唯今之计,只有用你的头,换几万将士的性命。” 温南本想争辩,齐飞却没有给他机会,直接冲前一步,一刀砍在温南颈根,献血满地。随即齐飞抓着温南的人头,走出大帐。此时大军已经聚集,温南的一些亲兵早被齐飞的人抓捕了,反抗激烈的都当场击毙。剩余的士兵看到齐飞手中的公爵人头,都不寒而栗。 齐飞高声喊道:“弟兄们,温南公爵谋反。现在太子大军已经打进了西南封地,再有几日就该到这里了。我们是抵抗不住的。与此等死,不如向太子投降。现在我已经砍下了温南的人头。大家稍安勿躁,我这就去向太子投降。大家的性命应该可保!” 士兵们都知道齐飞是温南的副将,有一定权威,既然齐将军已经砍了公爵,士兵们没有办法,只得听从齐飞的安排,向太子投降。 齐飞将温南的无头尸体,挂在大营门口示众。派人提着温南的人头,向太子求降,行了两日遇上了太子的前锋大军。 太子得到消息,温南的手下齐飞已经杀了温南求降。太子大喜过望,笑道:“哈哈!天助我也!温南老秃驴终于还是毙命了!反贼岂有好下场?” 温南虽死,太子的气犹未解,他对齐飞的手下说道:“你回去告诉齐将军,我已接受他的投降,不再过问他们谋反之罪。你去让齐将军,把温南的家眷全部抓捕,到温南老巢贵兴城,给我献俘。我要好好收拾温南的家眷。” 几日后,太子在贵兴城,见到了齐飞,不但没有治齐飞的罪,还给他升了一级官。至于温南的家属,就没这么好了。 太子发现温南的家眷、仆妇有一百多人,光小老婆就有八个,成年的女儿、孙女有二十多人。太子也是仁慈之人,心想也不能把温南全家都杀了。太子下令道:“温南家族成年男子,全部杀掉。女子由手下将校发配。” 太子说完,早有刀斧手把温南的儿子孙子,全部拉出去砍了。砍过之后,场地中只留下八十多个女子。 太子说道:“郑林将军,你率先攻破西南封地,立功最大,你先选一个。谢定天你身先士卒,身中一弹,你第二个选。剩下的将校依次来选,拿回家任由发配吧!” 郑林早已位高权重,对女人不是很饥渴,再加上他觉得温南的女眷,不太祥瑞,还是少粘,便挑了一个丫鬟。 郑林挑过之后,谢定天走入温南家眷中,瞧瞧这个,看看那个,看到一个年轻女子不错,问道:“小娘子,你是温南的什么人?”女子早已吓得发抖,低头道:“我是温南的女儿。”谢定天伸手慢慢把她的头扶起,此时早有别的将校、士兵在起哄,嗷嗷叫。太子见了,也哈哈大笑。 谢定天对女子说道;“不要害怕,你愿意追随我吗?” 女子哪有选择,连忙磕头道:“贱妾愿意这辈子服侍将军,做牛做马,任凭将军驱使。” 谢定天拉着女子的手,说道;“那起来吧。以前的事,就忘了吧。” 女子泪流满面。 第八十二章 李问星情迷温南小妾 吉图带着火枪队也立了大功,排在第十个选。吉图是光棍一个,他也是左看看,右看看,选了个年纪不大的女子,是温南弟弟的女儿,姿色还可以,虽算不上美艳,但还大大方方,比较得体。 吉图对女子说道:“以后你就到我家里做女佣吧,回我乡下的家中,给我照顾爹妈去。” 这个女子养尊处优惯了,每天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可能到乡下做仆人?她胆子比较大,见别的姐妹都是被人领去做小妾,自己却要做仆人,心生不满,说道:“将军是不是嫌弃小女子,竟然要小女子做女佣。我实在是做不惯。” 女子说话声音挺大,旁边的将校都听到了,都觉得很新鲜,其中一人喊道:“哟。这女的脾气还挺大?再不老实,我一刀把你剁了。” 吉图被她说楞了,问道:“你不做女佣,你想做什么?难道我把你领去,你给我做妈吗?难道要我给你做佣人吗?” 女子看了吉图几眼,含情脉脉,说道:“将军年纪不大,却指挥千军万马,如此威武雄壮,我愿意服侍将军。” 吉图在找老婆方面不是很开窍,本想说:“你算老几?我要你服侍?”突然一想,这女的做个小妾,也不错,便说道:“行啦,以后就跟着我吧。”说着就拉着女子的衣袖,走出人群。 李问星作为火枪的发明人,给太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吉图选过之后,太子说道:“李问星在吗?” 听到太子喊自己名字,李问星站出来道:“在!” 太子道:“你也去选一个。你发明的火枪是这次战局的关键,以后你要多多努力。想办法改进火枪。听郑林说,这次攻下三水关,就是用你的燃烧战术,你立功不小,值得表扬。你去选一个吧。” “是!”李问星心中窃喜,慢脸坏笑。 只见李问星走入温南女眷群中,左看右看。看中了一个长得美艳的女子。女子有三十岁左右,皮肤很白皙,长相甜美,身材前凸后撅,仿若尤物。李问星看了这个女子几眼,几乎要被她震蒙了。李问星心下一抖,问都没问,拉着女子的手臂,转身就走。旁边一个将校说道:“老李。你怎么问都不问就拉走啦?” 另一个将校笑着说道:“问啥问?你看不明白,老李这是等不及,要拉着入洞房。入完洞房再问吧。” 李问星被他们说的满脸通红,很是窘迫,干脆停步转身,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温南什么人?” 美女低眉道:“小女子叫涂月红。是温南公爵的第七个小妾。” 李问星道:“你现在多大?” 女子道:“小女子现年28岁。承蒙将军不弃,小女子愿意日日服侍将军。” “哈哈,老李。你要小心了!”刚刚打趣李问星的将校,很是懂行,继续说道:“温南那老秃驴,小妾太多,没时间理她。她这是缠上你了,以后的日子,有你受的了。” 李问星嘴角一咧,有点笑意,没再说话。拉着这个美艳的女子,走到了一边。站了一会。趁众人不注意,摸了一下这女子的腰。看来李问星是有点把持不住了! 李问星以前一直是穷学生,两年前遇到清月才慢慢发迹。后来在叶城以及京城虽然逐步有了官职,然而当时忙,一件事接着一件事,东征西讨,没来得及娶老婆。这次遇到涂月红,算是突然爆发了,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李问星在那站了一会,双腿有些激动地打颤,便拉着涂月红悄悄从人群中退了出来,一溜烟就离开了太子的大营。打下贵兴城后,郑林给李问星安排了一间屋子,李问星三步并作两步,朝屋子走去,涂月红几乎是在跟着跑了。 涂月红跑了一小会,已经气喘吁吁了,说道:“将军,你慢点,我跟不上。” 李问星声音发抖,说道:“我有点口渴。”此时他的眼睛发红,口干舌燥,仿佛要一口吃了涂月红。 涂月红略带惊恐地说道:“将军,你的样子有点怪怪的。” 说话间,已经到了李问星所住的大院子,院子门口有士兵在守卫。士兵见李问星走来,连忙行礼。李问星没有说话,拉着涂月红就迈入院子,快步走进自己房间。门都还没关紧呢,就回身一把抱住涂月红。 涂月红此时只是捡回一条命,哪里敢不从?只得迎合李问星,把头埋在李问星怀中,任由李问星动作。 李问星涂月红这*,燃烧了半天,终于回归平静。涂月红躺在李问星的怀里,略带羞涩地说道:“将军,从今天起小女子就是你的人了。以后奴家永远这样服侍你。” 李问星捏着涂月红的身体,道:“没想到你身体这么有弹性。好摸!好摸!” 被李问星所喜欢,涂月红的心气渐渐高了起来,她试探道:“将军如果喜欢奴家,要给奴家一点名分才好。” 涂月红是个有心计的女人,她被李问星摆弄一阵,心里早在盘算,要跟着李问星过好日子。李问星没有回答,却光着身子走下床,喝了口水,这才有点缓过劲来,说道:“给什么名分给你好呢?” 涂月红说道:“将军如果喜欢奴家,那就明媒正娶,娶奴家做小妾吧。奴家一辈子都是你的人。” “小妾?”李问星心头一闪,他还没想过娶老婆的事,至今都是光棍一人,还没有建立家庭的打算。 “让奴家做小妾不行吗?难道夫人会反对?可我是太子做媒,配给将军的,夫人反对也没有用。”涂月红很机灵,明明是太子处罚温南家眷,她非要说是太子做媒。 李问星随口答道:“这个以后再说吧。”他刚才释放完毕,此时又开始抚弄涂月红,哪有心情跟涂月红好好说话。 涂月红吃准了李问星喜欢自己,不得到名分,她誓不罢休。此时涂月红开始不配合李问星。李问星要摸她,她却躺得远离李问星。李问星抱她,她又激烈反抗,用脚蹬李问星,连被子都被她踢开了。 “你干嘛?”李问星大声道。 “我干嘛?你不给我名分,就别想碰我。”涂月红冷冷道。 李问星此时哪有心情好好说话,只得照实说道:“你别老想名分,名分。我还没结婚呢。我自己也没名分。”刚说完,却一把抱过涂月红,要求欢。 谁知涂月红一听,却突然坐起,*着身体,说道:“真的啊?将军还没结婚?那我岂不是可以给将军做正妻?” “什么正妻?你赶紧给我躺下。”李问星不耐烦地一把拉倒涂月红,挺身压了上去。哪知涂月红反抗却越加激烈了,就是不让李问星得逞。涂月红一边反抗,一边说道:“不让我做正妻,至少要让我做小妾。否则别碰我。” 李问星被涂月红连打带踹了几下,有些怒了,喝道:“你再这么胡闹,你信不信我把你退给太子,发配去做下等佣人?” 涂月红一听太子,浑身一抖,立即回想起了这几天被抓起来的惨痛经历,马上就被一种恐惧所笼罩。刚刚反抗的力气,立即消失了,她的双手软绵绵地滑下来,全身都软了下来。李问星顺势就趴到她身上,嘿咻起来。 嘿咻了一会,却听涂月红哭起来了,满面的泪水。李问星惊问道:“你怎么了?”涂月红没有理会,继续哭泣,越哭越大声。 李问星知道自己刚刚吓到涂月红了,便安慰道:“乖!我不会把你送走的,以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听了李问星的安慰,涂月红继续嚎啕大哭,鼻涕都流到了颈根,哭了一会,才轻声幽幽地撒娇道;“我就要做你的小妾。你不许吓唬我。” 李问星此时有些心软了,便说道:“小妹妹,别哭了。以后你就做我的小妾吧。我去哪,你就跟着去哪。我没娶正妻之前,家里的钱,都归你管。” “真的啊?”涂月红一个瞬间就破涕为笑,竟又坐了起来,带着不敢相信的神情,盯着李问星问道:“你真的让我做小妾吗?” “那当然!”李问星头枕着手,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天花板。 “你真的让我管钱?”涂月红惊喜地俯看着李问星。 “当然!” “那你有多少钱?”此时涂月红已经骑坐在李问星的肚子上。 李问星双手扶住涂月红的腰,说道:“钱不多,也才五十多个金币。”他这一两年帮太子做事,弄了点钱。 “钱是不多,不过你以后要对我好点?”涂月红满面微笑说道。 “那当然!你是上天赐给我的宝贝。”说完这句,李问星一个翻身,把涂月红压到身下,又开始*起来。此时的涂月红脸泛红晕,心满意足,有无限的温柔,无限的妩媚,无限的体温,无限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