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神迹》 第一章:天生我材必有用 “?纾 ?p>  我反手关上实验室的门,来到了工作间,一边闻了闻从车库传过来的狗肉奇香,一边把实验记录本扔到了写字台上。 虽然昨晚我狂欢归来,睡了一小会儿,可是从下半夜一点开始,一直忙活到早晨五点,我真的感觉有些疲惫。 于是,我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拿起桌子上放着的暖瓶,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然后坐在椅子上,在脑海里仔细地整理观察到的实验结果,并且捧着杯子,慢慢品味温开水的顺滑。 难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通过实验室观察,我发现服用特殊饲料的小白鼠,它的性染色体上的“端粒”和对照组相比略有不同。 尽管变化不是很明显,不过,这里面所蕴含的意义却是重大的。 多少年以来,人们梦寐以求长生不老,然而,不管人们怎样求索,如何的去努力,一直都没有找到切实有效的办法。 最终,人们把目光落到了人类的本身,希望能从自己的基因中找到答案。 所谓的基因就是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要想弄清它,我在这里需要提及一下相关学科的状况。 在上个世纪,遗传基因学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先后建立了自己的研究机构。 我们国家也是一样,为了在根本上找到治疗一些疾病的方法,以及研究人类进化的动向,在上个世纪末,通过几位极具影响力的基因学大师的倡导,由政府出资在上海建立了相应的国立研究机构。 该机构的建立,带动了国内遗传基因学的蓬勃发展,等到了本世纪二十年代,遗传基因学不仅有了飞跃性的进步,更是成为了十分时髦的学科,并且引发了不容置疑的商业价值。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某些具有前卫投资理念的商人,纷纷嗅到了商机,把目光对准了这个行业。 通过各种渠道,他们先后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而有些资金雄厚的商人,更是把遗传基因学研究和临床医疗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加大力度进行科学研究,另一方面积极的把研究成果运营到临床上。 如此一来,临床医疗和遗传基因学成了双赢局面,凡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实验室,大多会具备自己的临床医疗基地,反之亦然。 在诸多这样的把临床和科研融为一体的私人企业中,全国多达十余家,其中最为出色的要数霍氏集团。 霍氏集团的当家人霍震阁靠着开小商品连锁店起家,在上个世纪便积累的上百亿资金,一直以来,无论美国福布斯财富榜上的人员怎样变化,他老人家从没有跌出前十。 由于财力雄厚,再加上老爷子独特的眼光,在本世纪初,他便创建了霍氏医疗集团。 霍氏医疗集团一共分为三大部门,连锁医院、预防保健基地,再有的就是遗传基因学研究基地。 我的实验室虽然相对独立,但仍隶属于霍氏的遗传基因研究基地,最起码研究经费是来源于那里。 我在博士毕业之后,有了自己的实验室之前,由于不想面对关系尴尬的父亲,再加上招聘条件的优越,以及私人顾虑,我便留在了上海岐黄医院。 岐黄医院作为全上海最好的医院,之所以向我抛出了橄榄枝,并且给予了优厚的条件,完全是看中了我的才华。 为什么看中了我的才华?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说,因为我是张禹廷。 提起“张禹廷”,我完全可以面部红心不跳的说,在震旦国二十一世纪的医学领域中,“他”就是那颗最耀眼的明星。 也许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在自吹自擂,但是,我那一个又一个骄人成绩和科研成果,却足以粉碎任何人怀疑的目光。 我六岁上学,通过几次跳跃性升学,在十四岁那年,经相关部门的特别年龄审批,我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医科学府——“蓟京医科大学”。 随后,在奖学金拿到手软的情况下,仅仅用了三年时间,我积累完全部的毕业学分,顺利拿下了五年制的学士学位。 在此期间,我还拿下了三个选修课程的学位,一个是医学心理学,一个生物有机化学再有一个就是遗传基因学。 另外,有一件事也不得不提,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凭着一时兴起,参加了全国范围内的搏击比赛。 我从海选中冒起,凭借超常的身体素质,以及先天神力,再加上从游戏中获取的灵感,竟然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囊括了轻重量级的金腰带。 这一年我虽然英挺过人,但实际年龄只有十七岁。 大学毕业之后,我闲着半个脑袋,仍以优异成绩考上了母校的泌尿外科研究生,此后便开始重复已经习惯的光荣。 第一年,我帮助导师完成了三个国家级科研立项,在导师名声大臊的同时,我的名字也开始出现在了国人的眼界中。 第二年,我不仅独立完成了利用达芬奇机器人进行的肾移植手术,而且还帮助导师攻关了一个世界性的医疗难题,也即是利用骨髓干细胞成功再造小老鼠的膀胱。 正是由于这一次的经历,使我对遗传基因学学有了重新的认识,因为造血干细胞的研究虽然属于生物基因学范畴,但追根寻底仍是离不开遗传基因学的基础,于是,在读研的第三年中,我开始加大在遗传基因学上的精力。 然而,正当我沉浸在知识带来的快乐中的时候,令我没想到的是,在这一年我的母亲竟然去世了。 母亲的去世很突然,本来在寒假不打算回去的我,在得到消息之后,立刻赶回了辽沈老家。 通过了解,我获悉母亲出事的那天是腊月二十五。母亲在做完中饭之后,也不知什么原因,竟然魂不守舍的去了河沿,而后便传出她落进冰水身亡的消息。 我虽然感觉母亲死的蹊跷,但我一点都不怀疑我的父亲,因为我知道,父亲和我一向有隔阂,对母亲却很好。 过了母亲“七七”之后,我带着对她的无尽思念离开了家乡,打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母亲留给我的东西并不多,除了一张相片之外,剩下的就是一个古玉。 古玉虽然乌漆麻黑的,看上去值不了几个钱,但因为它是我打小母亲就给带在身上的东西,所以,我特别珍爱它。 每到想念母亲的时候,我便会一边抚摸着古玉,一边看着母亲的照片,随着时间流逝,这几乎成了我一个独自享受的习惯。 在我二十岁那年,研究生终于毕业了。本来按着我自己的意愿,只想找一份养得起自己的工作就够了,可是,我的研究生导师却坚决不同意,他认为我在遗传基因学领域还应该继续深造。于是,在他的倡导之下,我来到了上海,考在了素有基因学大师之称的谭甲臻先生门下。 通过谭老先生的悉心教导,我的遗传基因学造诣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三年博士生的生涯中,我在国内、国际发表了数十篇极富分量的论文,反响剧烈,正因如此,我曾被英国《柳叶刀》杂志评定为二十一世纪遗传基因学未来的带头人。 本来三年之后,博士头衔下来,我还打算在谭老先生门下读完博士后,可是谭老先生却抹杀了我的想法。 这倒不是我的资质不够,而是谭老先生认为,我在读博士生的过程中,已经把博士后该学的知识都已经学完了,此后的路,完全可以从实践中汲取科学养分,用不着再在学门里混了。 他的一席话成为了我告别学生生涯的原动力,促使我在二十三岁那年走向了社会。 当然,由于我在遗传基因学领域的知名度,尽管我的年龄很轻,但是,当时向我发出邀请函的科研单位却是趋之若鹜。 不过,无论是国立的还是私营的科研单位,都被我一概否决,其原因是我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让我一生都不为之后悔的机会。 第二章:四百多岁的庙祝 我在博士毕业的两个月前,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震旦国财力方面举足轻重的人,他就是大财阀霍震阁. 说起和霍老头的第一次见面,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因为当时的过程十分富于黑社会绑架色彩. 那天黄昏,我像往常一样,正在研究所旁边一处避静的公园,习惯性地进行一种古老吐纳术的修炼,结果还没入定,便从旁边闪现出四个穿着黑西装带着墨镜的大汉. 察觉他们是冲着我来的,我当时真有一种冲动,迎住他们,大打出手,保管让这四个大汉满地找牙. 结果我没敢放肆,因为他们人人手里拿着把锃明刷亮手枪,乌黑的枪口紧紧的瞄着我. 虽然事发突然,但毫不知情的我自然心中有数,好汉不吃眼前亏,哪怕是他们爆了我的菊花,我也绝不能轻举妄动,否则一定会被枪子儿射成马蜂窝. 正是这种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心态,让这四个大汉轻轻松松的便把我带到了黄浦江旁边的一栋别墅中. 遇到了这种情况,说实话,我心里很忐忑,因为我知道自己的价值,凭着我在时髦科研领域的成就,完全有理由被某些小国家,当作国宝一样绑架,,然后偷运回去,帮助他们进行一些前端的科学研究. 等到我见着了老霍头,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我看得出来,当时躺在床上的老家伙,一点都不可怕,除了一颗大秃头略显浮肿之外,神色倒显得一团和气. “我叫霍震阁!小伙子,我已经注意你很久啦。请你不要害怕.我今天把你叫来,完全是为了你的前途着想,没有一丁点的恶意.” 这是老家伙见到我之后说的第一句话. 尽管他当时说得气喘吁吁,但凭借我超越常人的洞察力,我可以十分肯定地告诉自己,老家伙说得是实话. 我和霍震阁之间的谈话,总共进行了不到一小时,时间虽然不太长,但是我们谈话的内容却一点都不寻常. 当我离开别墅后,甚至一直回到了研究所,我都不能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和震惊. 我虽然有些怀疑老家伙说话的真实性,但回想起之前的整个谈话过程,以及他当时的态度,我禁不住开始相信他了. 不过我还是有点想不通,难道在这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年代,真的有所谓的神仙,亦或有某些可让人长生不死的药物。 我十分清楚,这一次和老家伙的见面很保密,谈话的内容也很玄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决定把它牢牢地藏在了心底,对谁也不能说,甚至于对我的导师谭老先生,也绝不能透露分毫. 两个月之后,我听从了谭老先生的建议,离开了研究所,走向了社会. 由于心中藏着惊天秘密[注意:我这时候可使用了”惊天”两个字],并且关系到我自己将来事业的走向,所以,我并没有轻率地选择自己特别擅长的遗传基因学,而是就着女朋友的怂恿,去了上海最好的公立医疗单位-------岐黄医院. 参加工作之后,凭着我娴熟的手术技巧,以及我天生的厚道作业术,在医院和患者之间赢得了很好的口碑,一年之后,我被院领导提拔为岐黄医院泌尿外科的副主任,专攻技术流. 岐黄医院作为全上海最大的公立医院,本身也有自己的科研基地,而我又是遗传基因学的知名人物,所以,院里领导曾苦口婆心的劝我,甚至拿出优厚的条件,希望我参与到本院遗传基因的科研之中. 说实话,面对如此诱*惑,我要是不动心,那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可惜,我曾经和姓霍的老家伙有过约定,熟话说,千金一诺,驷马难追,所以,没办法,我只得忍痛,接连委婉的谢绝了院里领导的好意. 不过,在此期间,我也并没有完全闲着,除了担当起医院的业务骨干之外,利用业余时间,我还饲养了一些小白鼠. 我将小老鼠分成两批,对照饲养,其中一批用普通饲料,另外一批我在饲料中投入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的来处,则是那个一直也没再露面的霍老头. 霍老头是知道我现在的境况的,他并不反对我在岐黄医院执业,只不过他让人转告我,他答应我的事情已经开始启动,让我安心呆着,一旦时机成熟,他便会通知我.同时,在我饲养小白鼠的过程中,每隔一定时间,他便会派人送来那种东西. 又是一年过去,我所饲养的小白鼠,吃普通饲料的有一些已经年老死去,而另一些吃特殊饲料的家伙,则活得活蹦乱跳,这让我既有一些兴奋,又有一些期盼,真希望霍老头答应我的事情早一天到来. 老天爷似乎特别眷顾我的心情,期盼了没多久,霍老头竟然捎来了信,他要和我见面,地点还是那栋别墅. 我按着约定时间找到了别墅,果然见到了霍震阁. 老家伙两年多没见面,秃头显得更加浮肿了,气色也比上一次差了很多. 他挥退身边人之后,吸了一阵氧气,然后有气没力的告诉我,他许诺我的事情已经办妥,我如果着急,马上就可以过去. 我当时也很难过,心知他时日无多,说是让我自己决定,其实他比我还着急. 于是,我想也没想的告诉他,我回去收拾收拾东西,辞掉工作,立马就投奔他. 我拿了他给我的一些资料之后,回到了医院,真像我承诺的那样,当天就向医院递交了辞呈. 医院百般挽留,甚至拿出不放走档案来要挟我留下,可是我一言九鼎,没有理会这些,简单收拾了自己的一些东西,提着两笼子小白鼠,火速赶往了现在的住所,一幢位于霍氏遗传基因学基地不太远的地下车库。. 从那之后,我就在这幢车库住下了. 可别小看这幢车库,在自动门的里面,可是另有天地。 只要摁动隐藏在墙角缝隙里的一个电钮,朝向大门的那面墙便会自动打开,随即显露一个起居室,接着往里走,打开防盗门,是一个工作间,再打开门,则是一个设备齐全的实验室. 有了自己的实验室,我简直是如鱼得水,每天除了睡觉吃饭之外,其余的时间都是在实验科研中渡过的。 说句实话,我并不是工作狂,但为了自己的兴趣,早点揭开未解之谜,同时也为了证实霍老头提供的信息真假,我才如此的敬业。 为了让我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工作,霍老头也是尽心尽力,他不仅安排了一个照顾我起居的金牌厨子兼任保镖,而且,他还以实际行动告诉我,钱财不用吝惜,只要是我需要的,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办到,有时候我甚至会假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我*爆发,想弄一些炙手可热的好莱坞美女明星解解馋,我相信霍老头也一定会努力办到的。 我当然不能这么做,因为我有女朋友,虽然处了好几年,她仍是不让我上她,可我得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决不能给我们纯洁的爱情添加任何的污点。 对于和霍老头达成的协议,以及搬到车库进行工作,事先我并没有和女朋友谈过,如今整日的埋头工作,仿佛已经人间蒸发了一样,我还真有点担心,女朋友是否能耐得住寂寞。 不过,这些我已经顾不上了,因为实验工作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通过审阅霍老头提供的资料,以及我自己的实验对照,我发现有些事情越来越变得不可解释。 通过查阅霍老头提供的资料,在他给我饲养小白鼠的那些东西里面,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可以增进生物的体质。 事实也是如此,我把那些绿油油的东西参杂在小白鼠的饲料中之后,这一笼子的小白鼠不仅体格强健,而且生命也比那个笼子里的小白鼠长了许多。 这究竟是为什么,那些绿油油、黏糊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做成的,它里面神秘的特殊成分又来自于何处?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常常回忆起和霍老头的第一次谈话,我记得当时他说这些东西是花了大量黄金,在广东鼎湖山一所很灵验的土地神庙里买的,一共买了三次,总量是两千克。 我问他难道当时就没有怀疑这是江湖假药吗? 他十分郑重的告诉我,卖药的庙祝很神秘,他曾经派人做过调查,竟然没有查出庙祝的来历,后来翻阅鼎湖山的史志,发现有这座土地神庙的时候,这个庙祝便已经在此了,而这座土地神庙已经被例入国家保护古建筑范围,据说距今已经四百多年了。 我获悉了这一情况,当时真挺震惊,因为按着逻辑,那个庙祝已经四百多岁了,换句话说,他应该是出生在明末。 在这世界上,活个一百多岁,甚至更长一点,都还可以接受,但如果有人说某个家伙活了四百多岁,恐怕谁听了都会不相信。 我当时也不相信,要知道我可是学医的,对于生命的认识可是经历过严格科学论证的结果,在我的唯物主义思想观念中,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于是我揶揄霍老头,问他既然想长寿,为何不想办法将那个道家福地的庙祝弄走,既然有现成的长寿人妖,何必还要去研究其他的项目。 猜一猜霍老头是怎么回答我的? 他告诉我,有我这种想法的人很多,甚至包括国内科学院的老学究,可是,直到现在,仍是没有人能够动得那庙祝分毫。 那家伙似乎真是个妖怪,行迹神龙见首不见尾,明明刚才还在眼前,说句话的功夫,便会在你眼前凭空消失,正是因为他这种很玄乎的入世方式,他的土地神庙一向香火都很好。 霍老头看到我仍是有些怀疑的样子,便跟我说了另一件玄之又玄的事情。 第三章:自燃 霍老头从庙祝手里买的那些长生膏,也就是那些绿油油、黏糊糊的东西,前面已经说了,他一共是分三次买的。 为什么呢?他不是傻子,第一次买了之后,虽然知道这东西必有不平凡之处,但也不能盲目的使用。 可以想象,他这么金贵的生命,本来体格就不太硬实,万一食不对味,亦或是其中有什么不好的东西,那他岂不是自寻死路? 出于谨慎,他便找来了一些化验师予以检测。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在长生膏的成分中,有几样很普通,比如蛋白质,叶绿素,柚皮素,奎宁酸、以及一些碳水化合物等等,但是,其中有一种成分,却是所有化验师都没有见到过的。 这种成分的化学分子式很特殊,超出了目前所有已知的有机化学分子式的范畴,这令所有的化验师都保持了缄默,为什么?在谁也不想丢面子的同时,谁都叫不准这种成分究竟对人体有没有害处。 最后还是霍老头拿了主意,找来一些动物做实验,结果发现,服用长寿膏的动物都明显变得强壮。 当时的霍老头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老化得非常明显,自己行走根本连二楼都上不去,中西医试了多少次,也无法改善他风浊残年的身体。 如此动物实验获取了成功,一向敢于风险投资的霍老头决定自己试一下,结果他排除众议,吃了一阶段长生膏之后,身体果然比之前强了不少。 于是他第二次购买长生膏,一方面用于科研,希望解开那种成分之谜,另一方面自己服用,借以延缓生命,同时采取多种手段,企图从庙祝口中获取长生膏的配方。 然而,霍老头的方法用了很多,那个庙祝却是守口如瓶,除了用大把黄灿灿的金子购买现成的长生膏之外,关于配方他连一个字眼都没有透露。 霍老头虽然可富可敌国,但心地还是很不错,人家既不肯说,他也不想用武力解决,况且那个庙祝似乎还有一些常人不能理解的神通,所以,他渐渐地对于配方的事情,也就死了心。 至于科研那方面,霍老头手底下有自己的科研机构,人才济济,可谓具有先天优势,然而,事情并不简单。 诸位才子研究来研究去,最终的纠结都集中到长生膏那种神秘的成分上,谁也无法破译那种成分化学分子的构建密码,因为分子式中有一种化学键根本就是未知的,究其原因,是构成化学键的物质在地球上的元素周期表中压根就没出现过。 科研进入到了死胡同,霍老头没办法之下,为了多囤积一些长生膏,于是他第三次花重金购买。 令霍老头郁闷的是,这一次购买长生膏也出了问题。 本来按着霍老头的意思,只要庙祝手里有,他无论花多少金子,都要全盘购买,然而,得到的结论却是,庙祝通过以往的长生膏买卖,已经积累够了足够的身家,另外,长生膏的来源也出现了问题,所以,庙祝打算就此收手,卖掉手中仅剩下的一点长生膏之后,人家就洗手不干了。 这无疑是给霍老头的长生梦画上了句号。 老头子为此很是苦恼了一段时间,可没过了多久,他意外地收到了一封信,署名竟然是明朝的传奇道人郭守珍。 霍老头半信半疑的打开书信,仔细地看了一遍,结果越看越心惊。 原来郭守珍竟是那个庙祝。 郭守珍在信中提到,他在鼎湖山的任期已到,具体去向还不得而知,本想悄无声息的离开,但通过接触,他发现霍老头的人还真不错,所以,他决定在离开之前,告诉霍老头一件事。 长生膏的来源很不容易,具体细情不方便跟老霍头直说,不过,郭守珍给霍老头指了一条明路。 了解长生膏秘密的人,普天之下还真有一些,但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说,要想将秘密破译,霍老头还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找到一个近些年在震旦国出现的医学奇才。 信件内容很简单,同时也没有提及那个医学奇才姓甚名谁,不过,郭守真在信的结尾却着重指出,只要是和长生膏贴点边的事情,都要严格保密,否则极有可能会引起想也想不到的不测之灾. 霍老头收到了这封信,可谓是既燃起了希望,又无端增添了烦恼。 他本想把信珍藏,不料怪事发生了,当把信重新装入信封的时候,整个信件竟然起火了,而且燃烧速度非常快,转眼之间,变成了一小堆灰烬。 这种自燃的怪事发生在霍老头眼前,并没有使他感到害怕,相反的更加增添了他对整个事件的可信度。 在郭守珍的信里,虽然没有提到医学奇才的名字,但对于霍老头这等人来说,找到这人并不困难。 自从得到这个信息之后,他便开始留意医学界的状况,没过多长时间,我便被他锁定了。 作为近几年震旦国医学界最璀璨的明珠,张禹廷这个名字没有被霍老头从医学奇才的名单中过滤掉,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多次回顾我和霍老头谈话的细节,我注意到,尽管郭守珍没有说出长生膏的秘密,但根据霍老头提供的以往研究资料,以及我自己饲养小白鼠的情况来看,能够让生命状况得到改善的东西一定就是那种特殊成分。 我虽然也不能破解那种成分的分子式秘密,但我可以反其道而行,通过神秘成分对生命的改善状况来破译谜团。 换句话说,我只要弄明白长生膏那种神秘成分对小白鼠的身体做出了怎样的改造,无疑会使我的研究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出现了很多仿生的东西,往大了说可以是宏观物体,往小了说可以到细小的分子结构,但是,无论仿生东西大小,几乎都能够模仿原有生物的一些功能。 这就像开一把锁,金属制成的钥匙能够打开,如果换成塑料质地的,只要钥匙构建的样式一样,未见得就打不开同一把锁。 不过,道理虽然是这样,实际操作起来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别的暂且不提,单是想要弄明白神秘成分发挥作用的原理,首先就要从服用长生膏的小白鼠基因变化搞起,因为对于一个生物来说,他的基因就是生命发展的原动力,一旦基因有了变化,那将直接影响他的生命表现。 有了科研方向,我很快就规划出了具体行施方案,而且由于遗传基因学本来是我的拿手好戏,实际操作对于我来说可谓是驾轻就熟,所以,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的研究进程出奇的顺利。 熟话说静极思动,既然工作进展得很好,我又被闷在地下车库很多时日,最终决定放松一下。 我知会了保镖李晟,说我要到外面换换脑子,呼吸点新鲜空气,结果弄得李晟非要跟着我,说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 最后,我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用一只手接连把他摔趴下三次,这位忠心耿耿的家伙才红头胀脸的点头答应,不再跟着我了。 我轻轻松松出了地下车库,一看已是接近黄昏时分,不禁心情大好,暗想自己先到酒吧快活快活,然后喝点小酒,见一见我那位只许看不许上的女朋友,也许她会看在类似小别胜新婚的情况之下,让我把处男给破了。 看我想得多好,然而,事实上我这一次出来,绝对是以错误,因为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也见到了不该见到的人。 第四章:诱杀(上) 故事写到这里,我必须额外交代一些事情. 通过之前的陈述,大多数人会以为我只是一个执着技术流的呆货,其实,真实情况正相反,我好动得紧着呢,若非如此,也不会曾在大学期间,冒着逃课的风险,参加了全国搏击大赛. 在我的业余生活中,我有几个嗜好,抽烟喝酒尚在其次,比较凸显的,一个是研习格斗之术,另外一个是交朋友. 好勇斗狠,应该是男孩子的天性,而我又由于具备先天神力,无形之中,又增添了我对格斗的热爱. 虽然没什么名师指点,但我对于习武似乎颇具慧根,无论是什么招式,只要被我看到,大多能像模像样的模仿出来. 然而,真正让我获得武学精髓的,却是在虚拟世界中. 我喜欢打游戏,尤其是喜欢技击一类的,例如街头霸王,我就曾经爱不释手,我觉得它不仅好玩,而且里面的格斗也很精彩. 由于喜欢,我便开始模仿里面的动作,谁知本以为难度会很高,等到真正模仿的时候才发现,我竟然上手很快. 当我熟谙所有游戏中的技击动作之后,兴趣使然,我便开始在网上查找一些拳法以及所谓的内功心法. 结果在一次偶然中,我竟然打开了一个神秘的网页,在里面获取了一种非常古老的吐纳术. 我感觉很新奇,便试着修习了一段时间,发现自己的气脉以及力量都在增长,另外,我还发现,经过修习吐纳术之后,我似乎可以调节自己的生命体征,比如血压,我让它高就高,让它低就低,而且脉搏也是这样,快与慢,我自己都能控制。 这一下我可喜出望外,决定再次探访该网站,看一看还有没有别的古怪玩意,不料想,那个网站竟然莫名的消失了. 我虽然很惆怅,但并不失落,因为吐纳术的心法我已经记住,所以那个网站存不存在对于我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 以上这些是关于我练习武术的事情,下面我要说说关于朋友的事. 我把朋友分两种,一种是没事儿拿来消遣的,谈不上知心,却可以在自己郁闷的时候,找来乐一乐的朋友. 在我的这一类朋友之中,代表人物是褚钢烈和陈曦和. 陈曦和是一个普外科研究生,当初和我一起来到岐黄医院就业,别看这小子技术上挺稚嫩,却长了一张巧嘴,能说会道,而且还挺幽默,参加工作没多久,就和医院里的同事打成一片,实打实的一个情商种子. 至于褚钢烈则是泌尿外科的前辈级人物,我还没来之前,人家就已经是个副主任医师了,不过,此人虽然勤奋好学,业务能力也还可以,可为人却有点呆板,逢人遇事很不会斡旋,在科里除了我之外,别人都不怎么爱和他说话. 这俩人都是我参加工作之后认识的,赶上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的逮住陈曦和,听着这小子满口跑火车,往往能够为我解除一些人生压力;至于褚钢烈则正相反,我一旦有什么高兴的事儿,亦或是看到他呆闷不乐,免不了会凑上前去,嘻嘻哈哈地调侃几句.从而达到娱人娱己的效果. 至于我的另一类朋友,我称之为“铁血兄弟”. 听听这个词儿,是不是感觉有点江湖味道? 其实,有这种感觉那就对了.别看我身上有股书卷气,事实上在我的性格里面,还隐藏着绝对的狠劲. 不过,说起这股狠劲,我历来拿捏得很有分寸,比如在我师兄郑国幡面前,我就从来都提不起这股劲. 师兄为人深沉内敛,性情机敏过人,人又长得特帅,颇有几分电视剧中某些忧郁小生的气质. 我之所以管郑国幡叫师兄,其实是出于爱戴和尊重,他的学历并没有我高,只是个研究生,不过,由于他年龄比我大,而且带教的老师也是谭老先生,故而,平日里我都这样称呼他. 在谭老先生的科研所里,师兄是很受女生青睐的帅哥,为了这事,我刚来的时候,还吃了好长时间一段醋. 不过,人就怕接触,随着时间流逝,我竟然发现这位师兄不只样子遭人喜欢,待人处事也很不错. 也许是上辈子欠的缘分,亦或是这辈子鬼迷了心窍,在不知不觉间,我竟然渐渐地喜欢上了这位师兄. 当然,这可绝不是搞基,而是我把他视为了铁血兄弟. 虽然师兄从没有求过为什么,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为人,只要他一句话,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哪怕是掉个胳膊扔个腿也都无所谓. 抛开以上介绍的这两种朋友之外,我也和许多人一样,有着男女情感上的依托. 她叫赵仙琢,是一个上海本地女孩儿.为人有些狡黠,不过对我倒是挺真诚的,起码我是这样感觉. 这妮子是艺术学院的大学生,我和她认识那会儿,她也快毕业了. 她的老爹名叫赵玉佩,就在谭老先生的科研所工作,有一次她去找老爹,结果没找到,却鬼使神差地把我给踅摸着了. 我想,她当时对我可能是一见钟情! 反正自从那次见面之后,这妮子三天两头往科研所跑,说是冲着老赵头来的,可到了最后,总是借故往我的实验室里钻. 妮子的心思我自然明白,而我也一直单身,情感上基本是一张白纸,于是我和她一拍即合,没过多久,便出入成双了. 说是成双成对,可我却一直也没有真正的碰过她.这倒绝非我不能人道,而是小妮子特机灵,一到关键的时候,她立马撤出. 为此,我着实恼怒了几回,可在听了小妮子深情款款的告白之后,我的**之火总会消弭殆尽,而且还会不停地自惭形秽. 按着小妮子的说法,咱们都是清白人家的儿女,应该遵循圣人遗训,要发乎情止乎礼,更要把最美好的时刻留给洞房花烛,如果一时兴起,逾越了礼数,上对不住祖宗礼法,下不能安心于世,恐怕届时连后悔都晚了. 听到小妮子说得如此柔情四溢,而且又义正言辞,,我这样的大好青年,自然会秉承教诲,捋顺家伙,偃旗息鼓了. 话说我这次为了秘密科研,已经在她的视线里消失了好几个月,尽管我有着很严肃的理由,但拿到台面上,还是有点不近人情,所以我打算在泡吧之后,给小妮子一个惊喜,顺便再伸伸咸猪手,吃两口豆腐. 主意打定,我乐颠颠的叫了辆出租车,目的地直指全上海滩最大最狂野的酒吧-----撒旦王朝. 对于撒旦王朝酒吧,我并不陌生,以前我几乎每个月都会去那么一两次的.对于里面的设施和环境熟悉的很。 前面已经说过,我其实很好玩的,尤其是喝点小酒之后,玩得更疯。记得有一次,也是在撒旦王朝,由于受到了几个富家子的挑衅,我趁着酒劲儿,竟然在最大的吧台上,跳了一把充满爆炸力的街舞. 虽然那一次打赌赢了,并且也挑起了撒旦王朝有史以来最“嗨”的一次热舞狂潮,可我着实为此赔了不少的钱.因为吧台上停放着的一杯杯价格不菲的美酒,被我一顿热舞,,扫得七零八落,晶莹的玻璃碎片更是如同雪花. 不过,自古有云,福是祸所依,祸是福所寄。自从那次一支劲舞之后,我几乎成了名人,只要一到撒旦王朝里面,便会有不少的熟客和我打招呼,甚至会大声呼喊我的名字,而在这些人之中,老实说,绝对不乏各种肤色的性感美女. 好在我是一个对感情极度执着的男人,同时也具有很高的自控力,尽管我看得出来,有些美女对我频送秋波,甚至是垂涎欲滴,可我仍然能够保持绅士风度,一笑而过,藏拒绝于无形之中.(因为是大章,所以分部上传) 第四章:诱杀(中) 这一次,我在黄昏的掩映下,下了出租车,进到了装修华丽的撒旦王朝里面,看到闪着魔幻色彩的霓虹灯,捕捉到密集热舞的人群,耳廓里充斥着让人亢奋的音乐,我的眼神顿时亮了起来,几个月来繁重的科研工作带给我心灵的疲惫,也在这个时候,慢慢的在空气中消散了开去。 生活就应该这样,要工作就得勤勤恳恳,多苦多累都得受着,可人生不能总在高压中度过,适当的时候,要懂得释放,否则,你活的永远不是自己。 我心中涌现感慨的同时,口中的唾液早已经分泌如潮,于是我再不顾及其他,挤进炫舞痴迷的人群,一心渴望吧台上的美酒。 永远不要担心我口袋是否殷实,自从我读研究生开始,我已经不再为钱发愁,而是钱在发愁如何的找我。 虽然我已经消失了好几个月,可当我出现在人群中的时候,仍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除了一些头发染得乱七八糟的毛头小伙子,向我闪现出几分敌意之外,大多数的人还是奉献出了友善,尤其是一些衣着性感的美女,不仅屡次高呼我的名字,更有几个趁着和我擦身之际,伸出小手,流连我的胸肌。 面对如此*的场面,我早已习以为常,在把刀锋般的眼神送给了那几个小伙子之后,已经像绅士一般,朝着友善的人群送出了礼貌。 带着一种近乎获得荣誉般的自豪,我来到了吧台前,看着这个曾经只属于我的舞台,我的心底歇斯底里的发出呼喊。 来吧,美酒! 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早就注意到了我,并且预备好了我的“最爱”。看着红黄渐层的“激情海岸”,我的胃开始沸腾。 一连十杯酒下肚,我的脸颊开始发热,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似乎也在随着四射的音符而跳动。 我知道,这是激情即将冲破我身体桎梏的征兆,于是我背对着吧台坐下,炙热的眼神四顾,寻找我即将出场的位置。 就在这个时候,两个身材火辣的美女朝我走了过来,迎着她们暧·昧的眼神,我仿佛一下子读懂了她们心里的渴望。 “喂,张禹廷,你可算出现了!” 这是我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第一次看到陈曦和,这小子今天竟然也在撒旦王朝,而且就躲在了两位美女身后。 见到这位久违的开心果,我除了意外之余,当然还有一份好似他乡遇故知的喜悦。 “啥也别说,咱们先干几杯,你们的单,今天我买了。” 在朋友带来的美女面前,我从来都是豪气干云,尤其是在我喝酒之后,简直就是一派大侠景象。 虽然不是我的铁血兄弟,但灯红酒绿之下,决不能丢了我朋友的脸面。 “看到了吧,这就是我兄弟!” 陈曦和搂着两个美女的肩膀,看了这个,又看了那个,最终从两女的脸蛋间,探过来他那布满喜庆的脸。 我知道自己的豪爽让朋友赢得了一定程度的虚荣。 不过,朋友是分等级的,像陈曦和这类的朋友,花我的钱可以,交我的心却是绝对不可以。 为了避免被陈曦和纠缠我消失的原因,我决定利用美酒和热情弄昏他的头脑,于是,我的花钱如黄河,颂词似长江,再加上几轮狂歌热舞,我终于在自己尽兴的同时,喝倒了陈曦和,迷倒了俩美女。 一个人做事情应该有分寸,像我这样,已经把压抑的情绪释放得差不多了,趁着自己还清醒,我决定打道回府。 然而,我今晚的高调终于遭来了事端。 那几个原先就瞅我不顺眼的毛头小伙子,竟然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挡住了我的去路,非让我把他们的单也给买了。 我当然不同意,不过,我也不想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所以我问他们,凭什么要让我如此做。 没想到几个小伙子回答得很干脆,刚才跟我喝酒的那两个美女是他们一伙的,现在已经瘫软如泥,再也无法和他们乐呵,所以我要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 我心知肚明小伙子们故意找茬。这明摆着吗?如果那两个美女真是他们一伙的,又怎会跟着陈曦和来找我,而且一喝就是很长时间,推杯换盏,无尽惬意,期间又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 为了不使事态扩大化,我尽可能躲开他们,想以息事宁人的方式,一走了之。 “这个王八蛋想跑,给我上!” 我的忍让竟然成了小伙子们最终放肆的催化剂,当其中一个留着“绿色莫西干”发型的小伙子,发出一声具有煽动性的呼叫后,一场经典的酒吧斗殴终于发生。 “啪!” 火山般的怒气一下子从我的拳头中爆发,还没等小伙子们蜂拥而上,最先放出信号的那个小子便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到了空中,流出的鼻血挥洒成连串血雨。 我是什么样的高手,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全国的搏击冠军,如今又经过了几年的精益求精,对付这几个小伙子来说,简直比吃块豆腐还简单。 于是,在看到发生了斗殴之后,调音师特意播放的“死亡金属”的音乐之中,几个小伙子先后被我打倒在地。 说句心里话,如果我当时不是还很清醒,手里的劲头多有保留,只怕那天的医院里就得多几个植物人。 也许我天生就该是撒旦王朝的明星,在我轻描淡写就大获全胜之后,又一次把酒吧内的气氛推向了巅峰。 好久没这么放松了,我一边疏懒的看着那几个小伙子狼狈外蹿,一边走向了吧台。 出于好奇,我本想把醉伏在吧台上的陈曦和弄醒,最终证实一下,那两个美女究竟是不是小伙子们带来的,可是,等我回到吧台前才发现,陈曦和早已经没了踪影,甚至连那两个美女也不知去向。 我无意追究陈曦和对义气的理解,因为我本身也从没有把他当做知心的朋友,既然这小子借着酒遁逃了,我正好走的无牵无挂。 我离开了撒旦王朝,来到了街上,看着街灯掩映下的男男女女,竟然怀有一丝莫名的不安。这对于我来说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情,别说打一次架,就是当年在农村的时候,我把村主任的房子点着了了,心情也没有忐忑过一下! 我当时猜想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很长时间不喝酒了,如今痛快的放浪了一把,可能有点不太适应。 拐过一个街角,来到打出租的候车区。当时是晚上九点多,我猜想我的女朋友一定还没睡,如果这时候我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一定会感到很惊奇。 就在我一边等车,一边意·淫我女朋友穿着什么样性感睡衣的时候,从旁边的巷子里,竟然蹿出来一个东西。 虽然我的后背朝着巷口,但是,凭着我的先天灵性,我已经知道有个巨大的东西扑了过来。 恶风不善,我当然下手也毫不留情,在那一瞬间,我旋转身子,一拳打出。 在此之前,我不止一次地说过,我是一个具有先天神力的家伙,多年以来,我的力气到底有多大,我自己从来也没有仔细的估量过。 不是实验不出来,而是我鄙视蛮力,做人是要用脑子的,光靠蛮力成就不了大事。 不过,观念有时候也会改变,就拿刚才这种情形来说,事情过后,我就非常庆幸自己具有那样的蛮力, 我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了那个东西的脑袋上,那个如同小牛犊子一般大小的东西。 随着一声撕心的哀鸣,那个东西应声倒地,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眼见即使没死,也是昏了过去。 我揉着疼痛彻骨的拳头,好个担心是不是已经骨折了,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到了地上的那个东西时,我竟然好像已经忘记了疼痛。 第四章:诱杀(下) 说起来很多人也许不会相信,从背后偷袭我的那个东西竟然是一只狗,一只比世界上最大的藏獒还要巨大很多的狗。 看着它口吐白沫,我真心感到不可思议。 我心里嘀咕,瞧着这家伙的体格,别说是扑到一个人,就是一头老虎遇到了它,恐怕也只有被吃肉的结局。 “我靠,不会吧,哮天犬竟然挂了?” 我正惊诧于巨犬的雄壮,忽然听到有脚步声靠近,同时又听到有人说话,立刻警觉的朝着巷口望去。 瞧清楚之后,我真的很生气,把拳头的疼痛撇到一边,拔腿就往巷口冲了过去。 这群古惑仔,在酒吧的时候,我已经放了你们一马,没想到你们得寸进尺,竟然放了这么大的一只狗来咬我。 我打定了主意,一旦追上这帮家伙,保管要让他们在床上躺几个月。 那几个家伙也许真被我骇破了胆,看我冲了过来,撒腿就往巷子里头跑,尤其是那个“绿头发莫西干”,简直比兔子还快,转眼就跑了第一。 我衔尾追着,心想我跑的也不慢,怎么这几个小子就是追不上呢? 终于,我感到很蹊跷,于是停下了脚步。 等到我四下瞧看的事后,发现自己竟然到了巷子深处,前面除了那几个小伙子之外,似乎又多了几个人。 看我停住,“绿头发莫西干”首先转了过来,一边摸着歪到腮帮子的鼻子,一边招呼身后的人。 “列位老大,这儿已经没外人了,该到把这个野种杀掉的时候啦!” 野种? 我觉得这个词儿分外的刺耳,因为在父亲特别生气的时候,曾经吐出过这个词儿,时常刺痛我的心。 我眼里冒着火,虽然心里非常愤怒,但我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因为我看得出来,这些家伙卷土重来,分明是想把我引诱到此,然后再好好的修理我,而且,他们的前半截计划已经成功。 依靠锐利的眼神,即使是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仍是能够分辨得出来,夹杂在那几个小伙子中的另外六个人,一个个气定神闲,绝不是普通的古惑仔,如果真要做个比较,我看倒像是一些久经战阵的搏击高手。 “好了,你们这些草头军先退到一边,收拾这小子就交给我们六兄弟吧!” 对方人群中,一个梳着板寸的大汉排众而出,往后一扒拉“绿头发莫西干”,那小子顿时如同败草一样朝后面飘去。 只此一下,我更加坚定了之前的想法,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瞧着这汉子的身手,绝对不会比我差到哪里去。 “你们煞费苦心把我诱骗到这里,绝不会为了酒吧里的那点事,有什么想法,就请直说吧!” 见识了我的睿智和泰然,“板寸头”和紧跟着走过来的另外五名汉子似乎都有点惊诧,不过,他们并没有理睬我的问话,而是把目光又对准了我身后。 其实,我也感觉到了身后似乎有些动静,不过大敌当前,我实在不敢放松警惕,回头查看。 “哦,好大的阵仗!” 我听到身后传过来这句清冷的话语,终于按耐不住好奇,回头去看。 我瞬间呆住了,原来在我的身后,竟然一字排开,缓缓走来六个穿着紧身夹克衫的大汉,以及六位身材婀娜的美女。 “喔,是你们!” 很显然,我前面梳着板寸的大汉认识我身后的那些人,而且对他们还怀有一些惊惧,因为在大汉的语气之中,蕴含着不安。 “你们为何而来?” 我身后其中一个带着前进帽的大汉显然是头目,他的目光瞧都没有瞧我一下,就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迎着梳板寸大汉的目光说道:“保护他!” 听了这话,我很敏感的意识到,前进帽大汉口中的他指的是我。 我心里狐疑,不过,稍一思索,便明白了其间的道理,一定是李晟那小子,表面上放我自由,暗地里却通知了霍老头,结果霍老头放心不下,特意又委托了一些人,充当了我的保镖。 可是,有一点我还是糊涂,这些保镖的谱摆的也太大了,见到当事人,竟然连声招呼都不打,看起来有点能耐的人都挺有个性。 板寸头大汉和另外五个同伴交换了一下眼色,随即正容问道:“能问一下是谁派你们来的吗?” “天机不可泄露!” 前进帽大汉回答淡淡的,仿佛在说,你们问也是白问,因为你们没资格知道。 我当时真心把霍老头崇拜了一回,心想老家伙难怪能纵横商场几十年,黑白两道谁拿他都没办法,原来手底下藏着如此牛叉的人物。 虽然我还没有见到包括前进帽大汉在内一众人等的身手,但有时候,说话底气硬朗的人,本事多半不会差到哪里去。 前进帽大汉就是这样,言语之间,气势逼人。 “喔,你可以先走,这里交给我们!” 前进帽大汉朝着我挥了挥手,那手势,那语气,简直就是在告诉我,别在这里碍手碍脚了。 我这人傲骨凌风,但也懂得识时务,既然有人替我扛事,我又何必打肿脸充胖子,不如干脆走人。 “他不能走!” 板寸头大汉急了,下意识的往前挪动脚步。 他的动作顿时引起前进帽大汉等人的连锁反应,一个个杀气腾腾,排成人墙,瞬间挡在了我的身前。 “那我可真走啦!” 我实在不愿意呆在这等剑拔弩张的环境中,心想一个不好,老子就有可能把半世英明扔到此处,此时不走,等待何时。 事后我一回忆起离开时听到的动静,就真心感到后悔。可想而知,那种劲气交加,杀伐凝重的场面,一定会很壮观。可是,我那时只顾着离开,竟然错过了一生都有可能再也看不到的好戏,这是何等的遗憾。 不过,我也并非全无收获,在我离开巷口,登上出租车之前,竟然发现街边围着一群人,并且听到有人说,这是谁家的大狗? 想起那个畜生,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大喝一声,这是我家的狗狗。 众人惊诧,我分开人群,丝毫没有理会别人提出异议,十分麻利地将半死的畜生扛到了肩上。 我好容易打了辆出租车,回到地下车库的时候,早有李晟和两个身材彪悍的人等在那里。 “今天真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及时通知了霍先生,我保管吃大亏!” 见到李晟,我忙着道谢。 李晟满脸茫然,不过,他还是说了声不用谢。 进到了车库,我把大狗放下,发现这畜生虚弱的睁开了眼睛,我对跟进来的李晟说道:“我今天特意买了一只肉食狗,你和那哥俩帮帮忙,把它宰了,然后咱们好好的吃一顿狗肉。” 随后,我又叹了一口气,盯着依然不能动的大狗说道:“叫什么不好,非得叫哮天犬,老子一想起杨二郎欺负沉香他娘,气就不打一处来。你的主人竟然把杨二郎宠物的名字起给了你,这不是在挑衅老子的底线吗?老子今晚如果不把你给吃了,就对不住自己那颗嫉恶如仇的美丽心灵。” 第五章:狗哭了 我当时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个曾经的白衣天使,事实上我很讨厌杀生。我之所以说了那些话,完全是抱着一种戏虐的心态,同时也欺负大狗不会说话,虚张声势而已。哪成想当我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再又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慢悠悠地出了起居室,来到车库里一看,禁不住目瞪口呆。 好家伙,李晟这小子也不知搁哪儿找来了一条皮围裙,围在腰间,手持一把牛耳尖刀,活脱一个屠夫形象。而且更要命的是,那只大黑狗被悬吊在车库顶上,舌头耷拉出多长,狗皮已经被剥脱了一多半,血水顺着裸露的狗肉,滴滴答答的落在了地上的血盆中. 看到此时此景,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暗说:李晟啊,你小子倒是真地听话,如此一个绝世大狗,就这样葬送在了你的手中. 事已至此,我知道责怪李晟也全无用处,况且命令是由我发出去的,人家只是照章办事而已,再者我是东北人,对于宰狗吃肉,也早就司空见惯,所以,我权当没事发生,站在李晟身边,问他那两个人哪去了? 李晟正忙活得欢,头也不抬的告诉我,那俩家伙都是霍老头的金牌保镖,刚才见到我没什么事,便回去了. 我心说果然如此,不禁暗自感激霍老头,觉得他办起事情,真是运筹帷幄,滴水不漏,着实是一块狠辣的老姜. 不过,也不知为了什么,我总感觉有些事情不太对劲儿,可一时半会儿又捕捉不到具体的方向. 我像个木头桩子似的,在厨子兼保镖的李晟旁边怔立了一会儿,脑海里仍是理不出个具体头绪. 再一看李晟,这丫儿干得很专注,一点也没有理睬我的意思。我便识趣的走开了,不过,转身的时候,我倒是没忘了提醒李晟,烀狗肉可别忘了多放点八角提味,另外,最好再放一些度数较高的粮食酒,这样可以去腥. 我回到了起居室,就着酒劲儿,没片刻的功夫,便在床上睡着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过后,快到一点钟了. 我揉了揉眼睛,穿好衣服下了床,发现车库那边还有动静,于是推开门走了出去,结果一看,立刻乐了. 车库中间架了一口大铁锅,燃气灶的火苗蓝汪汪,烧得大铁锅里面的热水翻滚不息,氤氲的蒸汽扩散开来,在车库内形成淡淡的水雾. 李晟依旧系着那条围裙,不过,此时手里已经没了尖刀,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大铝盆,盆里面则是被切割均匀的一块块鲜肉. 他看到我出来,在雾气中憨憨一笑,一边往锅里放肉,一边向我解释。他其实是个鲜族人,老家生活在延边,祖上传下来的烹调狗肉技术,可以说是独一无二. 随后,他让我该干嘛干嘛去,因为狗肉下锅之后,最好慢火烀煮,大约五到六个小时之后,狗肉的口感才最好. 我含笑点头,转身离开,进入到了实验室,开始了工作. 实验进展得很顺利,一直到早晨五点,我才离开了实验室。 我坐在椅子上,一边喝着开水,一边进行思考。【细心的读者至,可能会发现,我之前是用倒叙的方式,讲述了一些关于我的琐事,说实话,其实很枯味,但接下来已经开始步入故事的主题,请相信我,将会给您带来一个完全新奇的旅程】 一般情况下,随着生命的衰老,生物性基因上的端粒也在缩短,一旦缩短到不能满足细胞的复制,那么这个生物的生命也就算走到了头. 通过刚才的实验,以及之前记载的资料,我发现吃了长生膏的小白鼠,它性基因上的端粒并没有随着生命的进程而缩短,相反的倒是越来越长,这无疑说明一个问题,长生膏确实能在基因水平延缓生命的衰老. 可是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长生膏是通过什么方式起到这种作用的呢? 在以往的科学论证中,起到修复受损端粒作用的主要是端粒酶,而端粒酶一般可在干细胞中进行提炼. 然而端粒酶是具有惰性的,除了在细胞分裂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它都处在休眠状态,如果要让它发挥作用,必须得把它激活. 我思考到这里,一个大胆的猜想忽然出现在脑海中.长生膏中那种特殊成分一定就是端粒酶的催化剂. 与此同时,我又有了一个更加大胆的设想. 从小白鼠的干细胞中提取一些端粒酶,然后再在分子水平提取出长生膏那种特殊成分,观察两者之间是如何作用的. 假若长生膏的特殊成分确实能够激活端粒酶,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研究如何仿生特殊物质的化学分子结构.一旦成功,再加以变通,运用到人体,相信不远的将来,长生也许真就不再是梦了。【这一段有很多术语,读起来很费劲儿,但为了文章需要,不得不写。不明白的可以查阅百度】 我越想越兴奋,越想越高兴,不仅连疲劳都忘了,甚至连李晟的呼唤都没有听到. “张先生吃饭了!” 我恍若未闻. “张先生,狗肉已经烀熟了,现在火候正好,再过一会儿,就不好吃了.” 我正踌躇满志,感觉有人触碰了我的肩头,往旁边一看,却是李晟. 我知道自己科研有了突破,所以未免得意忘形,当下也不在意,拉起李晟的大手,使劲的摇晃了几下,然后站起身来,大声说道:“走,咱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和你今天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你昨天晚上不是刚喝完酒吗?” 李晟显得有点不自然,轻轻甩开我的手,跟在我身后,一边往外走,一边嘟囔. 我微笑不语. 厨子永远都是厨子,心里只有油盐酱醋,他当然不能理解我这时候的心情,要知道改变人类生命进程的钥匙,已经掌握在我的手中了. 我在起居室的饭桌旁边坐下,尽管心里塞满了欢喜,可闻到了大碗中浓浓的狗肉香味,一下子就把工作上的得意丢在了脑后,望着碗里面的大块狗肉,不禁食指大动,唾液咽得咕咕直响. 我干脆舍弃了筷子,用手从碗里抓起一块,也不管是狗身上哪地方的肉,撕下一条,放到嘴里大嚼. 果然是个好厨子! 我在心里大大的赞扬了李晟一番. 经他调理后的狗肉,不仅很熟烂,而且有一种奇特的香气,放到嘴里咀嚼,竟有一种舍不得咽下去的感觉. “香而不腻,老李,你的手艺确实一绝!” “哪是那么回事?” 李晟憨然一笑,谦虚了一把,跟着正色道:“说真的,您那条狗是从哪弄来的?” 我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含糊不清的问道:“怎么了?” “我觉得它很不一般.” “怎么个不一般?” 李晟忽然变得很肃然,叹道:“我杀狗这么多年,从没有见过这么雄壮的狗,而且肉质还这么特别……” 我看他意犹未尽,便道:“有什么你就说什么,不用吞吞吐吐的。” “其实也没啥,就是我宰它的时候,发现这个畜生竟然哭了,而且眼泪还一滴一串的,弄得我心里挺不好受。” 听了李晟的话,我心里忽然如同塞了一个疙瘩,食欲瞬间没有了。 不过,我随后一想,这个畜生连声招呼都不打,从巷子里出来,见着我就咬,当时它可是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如果不是我反应过人,再加上力大无穷,指不定到最后谁吃了谁呢? 辩证到这里,我再也没有愧疚,朝着李晟一乐,说道:“其实它那叫感激涕零!你想一想,它能够以这种方式上路,可谓是物尽其用,没有浪费上天对它的造化,所以它才会感激的哭了。” 李晟挠了挠脑袋,皱着眉头,仿佛在仔细斟酌我的话到底对不对。 我不再理他,伸手去拿狗肉,可就在这时,我猛然间听到车库里“咣当”一声巨响。 与此同时,我感觉地面竟然也颤了几颤。 第六章:嵌入咽喉的子弹 【今日第二更】 “还我啸天犬!” 还没等我和李晟出去看看是什么状况,车库里面已经有人发出霹雳般的吼叫,紧跟着是一阵“噼里啪啦”的砸东西声音。 李晟脸色一变,闪电般解去围裙,随手竟然从后腰摸出那把大口径手枪。 听到“哮天犬”三个字,我已经意识到是谁找上了门,不过,我奇怪那些人是如何找来的呢? 我跟在李晟身后,正要打开了通往车库的电子自动门,没想到一件让人震撼的事情发生了。 只听“咚”了一声,车库里伪装过的自动门被人打了一拳。 门虽然没有被打飞,但是,巨大的门框已经离位,周围缝隙中的灰尘簌簌下落。 其实这也无所谓,真正让我感到骇然的是,在我们这边自动门的门面上,竟然凸出来一块,那形状像极了一个人的拳头。 我禁不住想,这究竟是谁,拳头的力量也太大了,如果是在拳击擂台上,只这一下,还不得把对手的脑袋打下来啊? 再说了,自动门可是实打实的纯钢制作,厚的很,有人竟然用拳头去打它,而且还打得如此之狠,那得有多疼啊,想想心都跟着不自主地抽搐。 我瞄了瞄脸色有些发绿的李晟,低声说道:“来人多半是昨天晚上我遇到的那些家伙,很不好惹,咱俩不如暂且躲在这里,另外给霍先生发个信号,等到帮手来了,咱俩再出去也不迟?” “嗯,可以。不过,我还是得先出去。” “为啥?” “如果我不出去,人家几拳就能把门给砸飞,到时候,只怕救兵还没到,咱俩就都成死人。” 李晟一边苦着脸回答,一边用手指了指那个凸显的“钢制拳头”。 我心里一合计也是这个道理,于是整理了一下衣襟,装作很淡然的样子说道:“祸是我惹的,你留下来,我出去应付。” “咣!” 话音未落,外面已经有人朝着自动门狠狠踹了一脚,结果,又在门面上铸成了一个大大地“钢制脚印”。 “我知道你们在里面,赶紧滚出来!” 外面的人在叫嚣。 “张先生,您就别跟我争了。我是您的保镖,吃的就是死中求活的饭。如今到了履行职责的时候,该轮到我表现了。再说,我手里还有把连大象都能打死的手枪,就算外面的人再凶暴,他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话说到这里,我对这位样子有点憨的厨子保镖不禁肃然起敬。 “你让我想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我是真心不想让他出去冒险,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给我留下思考的时间,随着接连两声巨响,自动门终于承受不住巨大的负荷,在车库的一角敞开了一个足够成人钻行的缝隙。 我知道大势已去,剩下的除了死拼,再无任何逃走的希望。 李晟本想抢到缝隙旁边,靠着手里的大口径手枪,守住入口,然而,他想错了,对方并没有像狗一样从缝隙中钻入,而是沿袭前法,随着外面那位不知名的大力神一记狠踹,自动门轰然倒塌,如果不是我见机得早,拉着李晟飞快的往后退,只怕难免不被自动门砸成馅饼。 灰尘飞扬之间,一些人从车库涌进起居室。 我眯着眼睛一看,除了“一人俩狗”不认识之外,剩下的那些人,都是昨天晚上的熟客。 尽管情势危急,但我看到那两只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笑,具体为什么,我却不知道,反正就是想笑。 两只纯黑的狗,一大一小。 大狗跟被李晟宰掉的那个差不多,同样的威风凛凛;小狗一看就是大狗的崽子,那样子和大狗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无论大狗还是小狗,进到了起居室之后,眼睛里都好像在燃烧着愤怒,通红通红,恰似火烧云。 它们冲着我和李晟不住的嚎叫,仿佛和我们之间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 不过,它们越这样,我就越想笑,可能潜意识里,我有种临死前已经找到过垫背的那种快感。 对于那位眼生的男人,说实话,我看到他的第一眼,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我从没有想过,一个男人的模样能长到这种程度,此人只须往那一站,天下间所有关于赞美雄性的词汇悉数贴切。 什么英姿煞爽、什么玉树临风、什么威猛刚毅、什么跟什么,反正那些好词儿你就来吧。 最终我做出了总结,这个人的阳刚之美是充满了魔幻色彩的,人世间任何华丽的词汇都不能一举统概。 “他就是那个野种!” 我正和陌生男人相互打量的时候,陌生男人身后有人指着我大声的说。 “阴魂不散的王八蛋!” 对于那个“绿头发莫西干”,我太憎恨了,算上这一次,这丫已经两次说出这个词儿了,于是我回骂的同时,随手操起一件东西,朝着他打了过去。 等到东西一出手,我才醒悟,原来扔出去的竟是我洗脸用的肥皂。 一道白光,疾如闪电,直取他的脸颊。 只只听“啪”的一声,肥皂从陌生男人身边飞过,准确无误的打在了“绿头发莫西干”的脸上,顿时将其打了个满脸花。 我有些奇怪,肥皂飞过去的时候,如果陌生男人能够遮挡,多半会打不到“绿头发莫西干”,可是,他为什么就没遮挡呢? 听到“绿头发莫希干”哎呦一声,陌生男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回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跟着往前移动脚步,边走边说:“我是杨戬,你受死吧!” 如果是在平时,有人这么跟我说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滑稽,可是现在,我却一点都没有这种感觉。 暂且不提面前的究竟是不是所谓的二郎神,单是此人一动之间,给我造成的那种好似泰山压顶般的压力,滑稽这个词汇就绝不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纾 ?p>  李晟开枪了。 也许是他太紧张,或者是保护我的心太迫切,在陌生男人迈出第二步的时候,他就扣动了扳机。 简直是太恐怖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一个人的速度能够如此之快,用肉眼根本就追踪不到。 等到我的视野里出现映像的时候,竟然发现,陌生男人已经和李晟面对面的站着,只不过,前者的一只手握住了手枪,而他的另外一只手则锁住了后者的咽喉。 我察觉到李晟的身子很僵硬,一种不祥的感觉很快席卷我的身心。 果然,李晟并没有去奋力争夺手枪,也没有撕扯扣住自己咽喉的大手,而是把脸朝向了我,露出令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笑容。 当陌生男人的大手离开李晟脖子的时候,我发现,李晟的咽喉上竟然深深嵌入一颗大号的子弹。 李晟倒下了,自始自终他的眼睛都没有离开过我,甚至在他呼吸停止的时候,未闭的眼睛仍在看着我。 我知道,他不甘心。 第七章:二十年后,老子还是一条好汉 “瞧瞧你们都干了些什么?” 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喉头也有些干涩。我从李晟的身上收回目光,盯着陌生男人,清冷的眼神如刀。 陌生男人无动于衷,仿佛这类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 “老大,咱们得快点,等一会儿,如果司马卿那些人找了来,难免会生出许多麻烦。” 说话的是留着板寸头的大汉,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瞧这模样,一定是在昨晚的鏖战中,吃了不小的亏。 “找来又如何!” 陌生男人尽管神色毫无变化,但说话的语气却极为不屑,看得出来,他对板寸头大汉说的那些人一点都不在乎。 “司马卿他们确实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听说,老头子好像还安排了另外一个神秘人物……” 不等板寸头大汉说完,陌生男人已经毁了挥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爱谁来谁来,我们灌江口的人怕过谁来着?”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我。 原来,我趁着这些人说话的时候,已经在李晟的尸体旁边蹲了下来,轻轻伸出手,帮他合上了眼。 随后,我不顾强敌环伺,又把李晟轻柔地拖到墙角,依墙而坐。 当我重新回到陌生男人面前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神里竟然多出了一些东西。 “你们为何要害我?” 我此时视死如归,说话的语气异常平静。 陌生男人也很淡定,他说:“因为世间本不该有你,所以你必须死。” “那么究竟是谁想让我死?” “是一个女人。” 陌生男人说得很自然,自然的让我不得不相信,他说的话是真的。 我心里泛起了无尽的糊涂,什么叫世间本不该有我?老子也是父精母血,生命的造化,何来该不该之说? 再者,我这辈子结交的女人屈指可数,其中更没有得罪过哪一个,究竟是什么样的老娘们想害我啊? 我的心里虽然疑惑重重,但我知道,如果我再问下去,陌生男人一定不会再说了,这是一种直觉,而我的直觉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很准的。 就像现在,直觉告诉我,今天必定九死一生,所以,我已经准备好背水一战,就算死了,也要扯着敌人垫背。 人往往就是这样,如果认清了事实,踏踏实实的去做,往往能够迸发出更多的潜力。 我心如止水,无欲无求,数年修习的那种古老吐纳术,终于在这个时候显现出了它的成效。 尽管在外人看来,我此时一呼一吸之间,差别并不明显,但我自己却能真实的感觉到,藏在我小宇宙深处的能量,此时正如潮水般涌现了出来,不须臾间充盈在了我的四肢百骸。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充实,浑身上下充满了强悍的力量。 靠,我在危机四伏的时候,误打误撞之下,竟似进入到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境界。 “来吧,你们不是想要我命吗?单打独斗,还是一拥而上,随你们挑!” 力量的夯实,让我的底气也蓬勃了起来。 陌生男人先是有些惊奇,但听了我的话之后,不禁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丝嘲弄的神色。 “要你死如同掐死个蚂蚁,何须一拥而上!” 他随手扔掉了手枪,似乎很鄙夷使用这样的武器,然后,他盯着我的眼睛,猛然间移动了身子。 随着他的跟进,一记直拳,目标是我的前胸。 身法、拳速,简直比光还要快捷。 我根本看不清他拳头的轨迹,不过,我也并非全无应对,凭借我超常的直觉,我一拳迎击了出去。 “嘭!” 我毕竟慢了半拍,在胳膊还呈屈曲状态的时候,我的拳头已经和他的拳头碰在了一起。 我无法形容对方的力道多大,就在这一瞬间,我听到自己臂骨碎裂和肘部肌肉撕开的声音。 当神经刚刚把疼痛的信号传送给我的大脑的时候,我已经如同扑向母亲的婴儿一样,钻到了陌生男人的怀里。 这是我事先就已经拟定好的战略,我知道自己的实力和他差的太悬殊,打斗起来,我简直是不堪一击,所以,我必须进入到他发力的薄弱区域,就算不能连本带利的把损失都捞回来,也好过当拳靶子。 于是,我不计代价,钻进他的怀里。 如此一来,他除了和我像两个无赖打架一样展开贴身撕扯肉搏之外,再没有别的办法来对付我了。 我的战略似乎很成功,只不过代价实在太大,我的一条胳膊废了。 然而,我战意滔天,并不因此而沮丧,相反的倒是感到一丝得意。 你不是牛叉吗,好吧,你膝撞也好,肘击也罢,或者是像沙包一样的捶打我,反正我已经粘上你了。 我的一条胳膊不是废掉了吗?好吧,先让我咬你一口改改馋! 我想到了就做。 由于我的战略很突然,也很无赖,陌生男人根本就没料到我有这一手,仓促之下,竟然下意识的抱住了我, 这一下更中我的下怀,我毫不犹豫,一下子咬住了他的耳朵。 如今我才真正明白,当年泰森为什么要咬霍利菲尔德的耳朵,那是被逼的,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大活人? 我真想像发哥扯掉狱警耳朵那样,也咬掉陌生男人的耳朵,然而,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陌生男人好像也看过《监狱风云》,不等我上下颌发力,他的一只手已经像蛇一样游上了我的脸颊。 抠我的鼻孔,插我的眼睛!靠,王八蛋,比我还他妈的没有武德。 被迫之下,我不得不挪开了脸颊,也不得不吐出了人家的耳朵。 咬耳朵的杀招虽然被他化解,不过,我还有绝招,嘴倒是松开了,可是,我的膝盖却在问候他老二的路上。 这一个膝撞,我可是使了全力的,如果真撞上了,别说是他的小*,就是大象的蛋蛋,也保管会淌出蛋黄。 “咔嚓!” 我的膝盖碎了,原因是撞上了人家的膝盖。 王八蛋,果然阴损不次于我,竟然也想用“膝盖撞卵蛋”这一招! 一个胳膊废了,一个膝盖碎了,我却并没有因此而倒下。 我死死地赖在他的怀里,能掐就掐,能用脑袋撞就撞。 反正我是豁出去了,就算身体零碎了,我也要在他的身上留下战斗过的痕迹。 终于,陌生男人忍无可忍,怒喝一声,把我从他的身上“卸”了下来,然后高高地举过头顶。 我折断后的胳膊和腿,在他的头顶以正常人绝不可能达到的病态角度低垂并晃荡着,样子极度诡异。 我眼望天花板,知道自己的努力已经到了尽头。 “摔死他!” 在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的呼声中,我被陌生男人像沙包一样扔了出去。 “咕咚!” 我和墙壁做了亲密接触。 “咔嚓,咔嚓!” 我不知道自己这一次身上的骨头又断了多少根。 可是,我掉到地上的时候,仍然没有昏过去。 我无力地吐着血丝,瞄着陌生男人和他的那帮手下,脸上显露着轻蔑的笑容。 陌生男人似乎也很惊异我的顽强,朝着我走过来的时候,原本无情的眼神里闪动着一丝尊敬。 我看着他站定,喘了几口气,然后淡淡的说道:“来吧,给老子个痛快!老子今天死在你的手下,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届时咱俩再算账!” 陌生男人并没有说话,很严肃的点了点头,跟着,他便盯着我的脑袋,扬起了铁拳。 第八章:褚钢烈 【今日第二更】 “哎呦!” 偏在这时,有人叫了一声。 陌生男人回头去看,只见一个东西朝他飞了过来,事发突然,他下意识的把本要打我脑袋的拳头,迎向了不明飞行物。 “嘭!” 拳头正中目标,不明飞行物落地。 我调整视线一看,竟然是“绿头发莫西干”,这小子眼珠努出眶外,口鼻全是鲜血,前胸塌下去一大块,眼见是没得活了。 “杨戬,别欺负凡人,咱们俩来干一架!” 声如洪钟,震得人耳鼓发麻。 我竭力的瞧看,在血蒙蒙的视野里,一尊如同魔王般的大汉正意犹未尽的拍着手,屹立在起居室的入口,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头戴前进帽的汉子和一众男女。 “板寸头”等人此时已经朝着陌生男人靠了过来,一个个精神紧张,严阵以待,就好像洪水猛兽来了一样。 让人感到好笑的是,一大一小两只黑狗,此时也耷拉着脑袋,夹着尾巴,乖乖的混在退却的人群里。 “哦,你也来凑热闹。” 陌生汉子语调淡淡的,慢慢的调整好身姿,神态上并没有多大变化。 我把目光转向他,心想,刚才这丫自称为杨戬,现在又有人如此叫他,难道他真就是传说中的二郎神? 我又仔细审视了一下夹杂在人群中的两只黑狗,不禁有点怀疑自己的逻辑推断,因为传说中的二郎神只有一只啸天犬,而他却有三只,并且好像还组织了一个“小家庭”,这也太离谱了。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人类都登上了月球,连个嫦娥的影子也没看着,可想而知,神话就是神话,现实中根本就没有什么鸟毛神仙。 最后,我得出了自己的论断,这个杨戬非彼杨戬。这丫八层是个神话小说迷,书看多了,不能自拔,于是自己充当起里面的角色,并且把名字也贴上点神迹,不为别的,就为了一过瘾。 我正胡思乱想,周身骨头碎裂的痛楚一波一波的袭来,直让我这铁铮铮的汉子,不得不发出几声呻*吟。 “直娘贼!” 我攒足气力,怀着极度的怨恨,朝着这个所谓的杨戬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 杨戬不理会,他身边的人却没那么高尚,其中一个草头军中的伙计,竟然在骂声中踢了我几脚。 我本来就已经出气多,入气少了,经这王八蛋一顿踢,我终于抵抗不住,彻底的昏厥了过去。 我也不知昏迷了多久,等我醒来的时候,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个人,因为周身上下除了疼还是疼。 醒来没几秒钟,我又昏了过去。 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感觉痛楚已经差了不少。我勉强?开如同瘫痪的眼皮,足足努力了好几分钟,我的视野里才出现了映像。 床上安着骨科专用的牵引架子,脑袋右边的床头柜上放着生命监护仪,左侧的床边则插着一溜输液架。 接着,我又努力的调整自己的视角,当大致清楚了自己的状况后,我的一颗心顿时如坠冰窖。 鼻孔里插的胃管以及扣着的氧气罩,这就不说了。单是我的胸部和腹部就插着五六根管子。再看我的脖子、四肢全都打着石膏。至于躯干也是缠满了绷带。妈的,可以说我的全身上下,除了小弟弟,就没什么好地方了。 “哦,你醒啦!” 在我的视野盲区,忽然有人说话,声音很好听,虽然有点沙哑,但不失性感。 我想瞧瞧,但脖子不能动,脑袋抬不起来,而且,视角又够不着,颓唐之余,我想回答,可是,除了喉咙里“咕咕”几声之外,竟然没有说出一个字符。 “你已经睡了四天,刚醒来别太着急。” 说话间,一张脸蛋儿探了过来,妩媚中透着成熟。 我盯着看了一下,回忆起来,此女是和前进帽汉子一伙的。 她视乎看出了我的惊讶,嫣然一笑,自我介绍道:“我叫司马卿,你可以叫我司马姐姐。唉,他们也太狠心了,就算你是……” 她叹了一口气,欲言又止。 我很想问她接下来想说什么,可是我口不能言,只有干着急的份儿。 “我知道你心里藏着太多的疑问,不过,现在还不到跟你解释的时候,一旦时机成熟,自会有人向你说明一切的。你现在最需要的是把伤养好,别的就先不要想了。” 她的语调很温柔,也有很强的说服力。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心想不这样还能怎样呢?现如今的我如同一个植物人,连动个手指头都困难,除了赖在床上养伤,又能干些什么? “哦,对了,四天前你被我们救了之后,直接被送到了手术室,当时有护士从你身上取下来一件东西,交给我们保管,现在你醒了,我把它还给你。” 司马卿说完,从兜里掏出一件东西,在我的眼前晃了晃。 我一看,正是我的那块古玉,我眨了眨眼睛,表示同意。 这时候,门忽然开了,一个医生走了进来。 “哦,好家伙,你醒啦!” 又是一个惊讶我能醒过来的家伙,我瞪着眼睛看了看,竟然是褚钢烈。 “嗯,司马小姐,病人的探视时间已经到了,他现在还没有度过危险期,不宜于过分打搅。” 靠,原来我住在以前工作过的泌尿外科病房啊! 想到了这里,我不禁担心起小弟弟,心说那里可别出问题,否则就算我身体恢复了,也是个太监,那可真是生不如死啦! 司马卿很好说话,朝着褚钢烈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把古玉放在床头,便走出了特护病房。 “你不用担心,我没把你的小弟弟怎么样,倒是你左面的肾脏,碎裂得不成样子,被我给切掉了。” 我欲哭无泪,盘算着自己肚子里这点玩意,究竟还剩了多少? 褚钢烈站在我的床头,先用听诊器听了听我的肺子,跟着又敲了敲我的肚子,然后直起腰。 “你究竟得罪了什么人,被打成这样?不仅肾脏坏了,而且脾脏也碎了,肺子还被断掉的肋骨扎了好几颗窟窿,周身骨头更是不用说,断了十多根,如果当时不是院里全力抢救,再加上你的生命力特别顽强,否则,你早见阎王去了。” 一向少言寡语的褚钢烈,少有的一口气说出这么多的话,这不禁让我感到惊奇,同时也有那么一点感动。 因为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关心我。 我长出一口气,满脸愤怒的闭上了眼睛。 “我倒忘了,你的气管也做了手术,现在还不能说话。不过据我所知,现在警方已经介入了调查,而且,知名富豪霍震阁也正在重金悬赏,无论是谁,捉拿到凶手,都会得到一千万的奖金。” 褚钢烈叹了口气,看到我仍是不肯睁开眼睛,知道我心里藏着很多苦水,便接着说道:“你的事情,我们已通知了你的女朋友,可是,她这几天好像很忙,只露了一面,便再没来过,不过,你不用担心没人照顾,送你来的那些人,个个都很热心肠,尤其是今天这位小姐,来看你都好几次了。” 说到这里,他又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奇怪的问道:“他们几个究竟是你什么人啊,以前咱俩在一起工作的时候,我怎么从没有听你提起过?” 我闭着眼听他自言自语,心说老褚啊老褚,你今天是怎么了,一个劲儿的唠叨,这也不是你的风格啊。 褚钢烈似乎明白了我的心烦,竟然就此打住话茬,叹了口气之后,就往外走,可是,没几步却又转了回来。 “这是什么玩意?喔,原来是你以前整天挂在脖子上的那块玉啊。嗯,现在你脖子上有石膏,还带不了它。这样吧,我先替你收着,等你好了,我再把它还给你,以免这么摆在明面上,不知什么时候就被人顺手捞走了。” 他说完之后,也不管我同不同意,把古玉揣到兜里,就那么施施然地走出了病房。 第九章:病榻惊梦 其实,古玉由褚钢烈代为保管,我还是比较放心,不管他说话的素质如何,人品还是很有保障的。 他走了以后,我睁开眼睛,望着病房的天花板,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我首先想到了杨戬那些人,感觉他们的出现很突然,不过,按着逻辑分析,这些人似乎又都有准备。 那天我在撒旦王朝,他们摆明是故意找茬,然后引诱我进入陷阱,继而想把我杀死,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杨戬说是一个女人想要我死,这个女人是谁?在我的记忆中,我很少跟人结怨,尤其是女人。 再说杨戬这个人,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此人武力惊人,对付我这个曾经的全国搏击冠军,简直像玩似的。为何以前我从没有听说,国内还有这样一位超级高手,难道真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超级高手都是喜欢隐居的? 接连两次,我都以为自己死定了,可在危难的时候,又都被司马卿等人给救了,他们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在我生命的紧要关头,他们会突然出现?难道说这些人有着超能力,能够事先预知我在何时何地会有劫难? 如果说他们是霍老头的人,为什么霍老头之前从没有跟我提过?难道是怕影响到我的科研? 可是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知道他们的存在与否关科研什么事。 另外,在我昏过去之前,看到的那个魔神般的大汉又是谁? 很显然,此人不仅认识杨戬,而且一点都不怕他,按着常理分析,此人一定也是位绝顶高手。 我想到这里,忽然间记起了那些科研资料,出事的时候,我也没有把它们仔细的藏好,如果散落了,亦或是被人窃取了,我的一番心血就全都报销了。 再有剩下的那些长生膏,都是十分金贵的东西,如果也没有了,这种损失可是没法估价的。 我想到了这里,不禁心急如焚,很想把司马卿叫回来,详细地问问她,在我昏过去之后,又都发生了什么? 然而,我又十分清楚自己现在的状况,不能说话,不能写字,就算司马卿真的回了来,她也不能钻到我的脑子里,弄清楚我有什么想法。 既然事情已经这样,我只好顺其自然,一切的一切,都得等我把伤养好了再说。 想到了养伤,我的心情不但没有恢复平静,相反的更是增添了一种忧虑。 我是学医的出身,对于自己的伤心里很有数,就算我康复了,估计也得落下残疾。 我一个大好青年,有很多事情还没有做,更有很多人生的乐趣没有享受,却稀里糊涂的成了残疾人,这让我日后如何能够坦然面对。 心情沮丧之余,我很想找个人说话,尽管我口不能言,但如果有个知心人,能够安抚我一下,对于此时的我来说,将会是多么一件幸福的事情,然而,病房里面静悄悄,除了我的呼吸,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如此境况,更加增添了我的寂寥。 我的眼光掠过窗户,发现阳光斜斜的照进来,我知道,按着这种情形来看,现在应该是黄昏的时候。 我现在很想念两个人,一个是我的女朋友赵仙琢,另一个就是我的师兄郑国幡。 现在,只要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能够守候在我的床边,都会给我带来心灵上的慰藉,然而,我知道这都是自己一厢情愿,郑国幡可能还不知道我的事情,至于赵仙琢,褚钢烈已经含蓄的告诉了我,她对我似乎并不关心,几天来只看过我一次,这明显不符合她作为我女朋友的身份。 不过,我并不怪她,谁让我没心没肺了,接到了科研工作,竟然一声不响的就藏了起来,好几个月也没跟人家打声招呼,这事儿搁到谁身上,谁都会很生气,就算跟我提出分手,我也是活该。 心里涌出“分手”两个字,我不禁心头一颤。 我现在这副样子,而人家赵仙琢像朵花儿似的,就算她不嫌弃我,我也过不了自己这道关。 于是,我打定主意,一旦伤情好了之后,就算赵仙琢不离开我,我也会主动提出分手,作为一个残疾人,绝对不能拖累人家。 想到了这里,我的心境安静了很多,同时一阵困倦袭来,不禁又萌生了睡意。 忽然,病房的门轻轻的被打开了,跟着一位护士走了过来,我一看,竟然以前的熟识。 她微笑着朝我点了点头,检查了一下滴流瓶,随后便离开了。 我正要睡觉,门口却传来说话声,声音很细小,我没有太在意,闭上眼睛,打算好好休息一下。 然而,开门声又一次让我把眼睛睁了开。 这一次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男一女,看到了他们,我猛地萌生一阵激动,眼角竟然没出息的湿润起来。 我很想说,赵仙琢、郑国幡,你俩可算来了!可是我现在还不能说话,所以,除了喉咙“咕咕”作响,眼珠转个不停之外,再没有别的表示。 他俩肩并肩的走到了我的床边,郑国幡给赵仙琢拉了把凳子,让她坐下,然后朝着我尴尬的笑了笑,说道:“禹廷,很抱歉。我不知道你出了事,直到今天下午,遇到了仙琢,才从她的嘴里获悉你受伤了。” 我笑了一笑,算是做了回答。 “几天前我来了一次,看见你还昏迷着,本想留下来陪护,可是医生和护士不让,说有人照顾你,所以我就走了。” 赵仙琢有点怯怯的,眼神里藏着的神色让我有点不明白,不过,我也没多想,朝着她也笑了笑。 “哦,对了,你现在还不能说话吗?” 我朝着她眨了眨眼睛。 “你这人啊,做事一直都没谱,几个月前忽然就不见了,等到有你信息的时候,却又变成了这样,唉!” 我的心里忽然感到很愧疚,暗自感叹赵仙琢的话一点都没错。 “也不知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太狠心了?” “哦,仙琢,咱们先不说这些。” 郑国幡忽然打断了赵仙琢的话茬,而赵仙琢也乖巧的闭上了嘴巴。 他随后说道:“你现在恢复得怎么样了,除了不能说话之外,身体能动了吗?” 我叹了口气,眼神很黯然。 “唉,也真难为你了,本来是个能跑能跳的运动高手,如今却只能躺在病床上,这要是我,恐怕得窝火死了。” 我心里叹道:你算说对了,以我这种没心没肺的性格,摊上了这种事情,都觉得了无生趣,如果发生在你的身上,依着你那种忧郁的性格,即使不死,也得疯掉。 我又叹了口气。 “禹廷,我感觉你好像很疲倦,不如先睡一会儿。我已经和值班的褚医生说好了,探视的时间不会受到限制,有我们在这里陪着你,你可以放心的休息!一旦等你睡醒了,咱们再谈。” 我心里非常感动,到底是铁血兄弟,说话办事,都透着贴心。 其实我本来就很困倦,如今,两个最想念的人又一出现,我的情绪也随之放松了很多,眼皮也因此而变得更加沉重。 不须臾间,我竟然睡着了,而且还做了个梦。 我梦见了自己的母亲,赤着脚走在河岸上,一阵阵寒风吹过,带动她单薄的衣衫猎猎作响。 我朝着她呼喊,她却恍若未闻,随后便看她一步一步走上了冰面。当她快到河中间的时候,冰面不知为何,竟然忽的裂开,随后,母亲便没了踪影。 我的心焦急得如同放到了炭炉里,我用尽所有的力气,朝着冰面跑去,可是,无论我如何地的努力,就是无法前进。 最终,我在梦中大吼一声,跟着便醒了过来。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虽然梦中的惊恐仍未散去,但是我却顾不得予以平息,因为我的心神瞬间已被另一个情景所吸引。 第十章:死得比窦娥还冤 刺眼的灯光下,郑国幡正拿着一根五十毫升的空针管,插在我的一根输液器上,往滴流里注射空气。 而我的女朋友正眼巴巴的看着郑国幡操作,两个人的神情都极为关注,以至于谁也没有注意到,此时的我已经醒来。 我忽然感到一种莫以言表的心痛。 我不明白他们为何要这样做? 作为我的两个最贴心的人,为何要趁着我熟睡的机会,对我下毒手? 我想呼喊,却说不出话;我想挣扎,却不能动弹。在生命即将被剥夺之际,我原来是如此的无能为力。 “够了吗?用不用再抽一针管空气打进去?” 我听到赵仙琢弱弱的问郑国幡。 “应该够了。” 郑国幡回答的很有自信。 “我们这样做会不会有人知道?” “不会的,他的病情十分严重,随时都可能发生猝死。再说了,要想查明死因,一般需要在死者家属的同意之下做尸体解剖,而他身边根本没什么亲人,也就无人授权,这样一来,就没有谁敢对他的尸体进行解剖了。” “那就好!” 赵仙琢朝着郑国幡笑了一下。她那种崇拜加爱慕的神情,就算是在和我谈恋爱的几年中,也从来没有显露过。 我的心彻底被扔到了油锅里。 我失望,我愤怒,我悲伤,可我却偏偏无能为力,而且,我也感觉到,进入我血管里的气体此时已经发挥了作用。 因为一阵阵的气闷开始向我袭来,我猛烈地咳嗽。 郑国幡拔出了针管,他和赵仙琢看到我已经醒了过来,不禁都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候,我的生命监护仪开始发出警报,还没等护士闻讯赶来,郑国幡把针管藏进兜里,迅速冲出了监护室。 “来人呐,快来人呐,病人有危险!” 我听到他在走廊里大声呼喊,声音歇斯底里,充满了焦急。 我忽然想笑,暂且不管郑国幡是出于什么原因想杀我,但是他这种可以媲美电影明星的表演实力,着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干*你*娘,天杀的狗男女,如果真有下辈子,老子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你俩,让你俩求生不能,求死不可。 那种频死的窒息感,一阵阵向我涌来,当褚钢烈带着护士赶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奄奄一息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查房的时候还好好的?” 褚钢烈调大了氧气流量,拿出听诊器。 “是啊,我们来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并且也没什么异常,可是,他一醒来,就开始咳嗽,我感觉不好,便急三火四的找你们去了。” 我的神志虽然渐渐麻木,但是,郑国幡的回答我仍是听了个清楚。 “不好,他可能是急性肺栓塞!” 褚钢烈很快做出了诊断,顾不得再和郑国幡??拢??贾富踊な慷晕医?星谰取?p>  在我真正丧失了神智之前,我朝着郑国幡吐了一口吐沫,虽然无力,掉到了脸颊旁边,但我毕竟还是努力了,这是我今生能够报复他的唯一方式。 天啊,老子死得简直比窦娥还冤。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感觉不到周身的疼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完全置身于一个陌生的地方。 天空阴森森的,看着有点骇人。 哦,这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之前是在医院的病房里,现在却躺在草地上,难道我是在做梦? 出于困惑,我浑身上下摸了摸,不禁吓了一跳。 那些管子,还有那些石膏,此时此刻,都已经不翼而飞,而我脖子上挂着的那块古玉,却硬邦邦的显示着它的存在。 我的脑子一时之间有点不够用,从草地上“扑棱”一下站起来,再一次仔细地查看自己。 果然,我的身体硬朗如前。 难道我之前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在做梦?可我无论怎样回忆,都记不起来自己是如何来到这块草地的,更记不起是怎样睡着的。 各种疑惑真的把我弄得很迷茫。 我站在草地上,四下踅摸,发现此处似乎是一个高尔夫球场。 我想辨别方向,可是天空阴沉沉,根本就看不到太阳,四下里的景物也很陌生,毫无参照物可循。 我颓唐的吞吐了几口空气,看到不远处一个小丘陵后面似乎有建筑物,便举步朝着那里走去。 还没有完全登上小丘陵,我忽然听到了说话声。 于是我加快了脚步,等到了小丘陵顶上,这才发现,丘陵的另一面,正有人玩着高尔夫球。 我看到了他们,而他们中也有几个人看到了我。 “汤姆,你看看这个是不是你们要等的人?” 说话的人带着前进帽,穿着一身灰色的休闲装,手里拿着球杆,年龄大约六十多岁,清清瘦瘦,虽然不再年轻,但自有一股**儒雅的姿态。 那个叫汤姆的人,生得身体很敦实,四方大脸,一看就是个经常卡、拿、要的政府官员。 他用胳肢窝夹着球杆,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看了看之后,朝着老者点了点头,然后肯定的说道:“嗯,就是他!” 随后,他回身朝着一个长脸汉子一招手,说道:“老马,咱们得办正事了。” 此时的大长脸正一手搂着个美女,窃窃私谈,听到了召唤,好像很不高兴,说道:“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这不是明摆着叨扰老子的好兴致吗?” 他有点不舍的松开了美女,并且顺手在人家屁股上掐了一把,跟着满脸寒霜地朝汤姆走了过来。 汤姆听到了牢骚也不介意,只是叹了口气,说道:“公务在身,不容纰漏,咱们改日再来快活吧!” 俩人各自把球杆扔给了旁人,离开人群,一边走过来,一边向我招了招手。 我感到很奇怪,因为我不认识他们,而他们却好像认识我,并且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在这里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等我。 我并没有顺从他们,对于他们的招手示意,我全不理会。 等到他们走到近前,我才问道:“我认识你们吗?” “你老母认识我们!” 姓马的汉子显然心中有气,说话时的语气阴冷生硬。 “您能不能说点人话?咱们素不相识,您犯得着跟我较劲吗?”我有点生气,干嘛啊,一见面就跟我来这套? “嘿,这小子还挺横!” 姓马的汉子看了看汤姆,脸上的神色很揶揄。 “别跟他废话,锁了不就行啦?” 汤姆倒挺干脆,话音未落,他也不知从哪竟然摸出一根铁链子,“哗啦啦”的就往我身上套。 我着实惊叹他手法的利落,也佩服他动作的快捷,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脚下一滑,便躲开了他的铁链,随后一探手,就把铁链子抓住了。 然而,我光注意上头,却忽略了下盘。 当我抓着链子,正想使劲夺过来的时候,不料,两条大腿竟然猛的一痛,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缠上了。 紧接着,我的大腿被一股大力,倏然一扯,顿时促使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一下子摔倒在草地上。 “他*妈*的,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当我们是软柿子。” 我的大腿上缠着另外一条铁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正紧紧攥在姓马的汉子手中。 我暗恨自己大意,连忙挣扎,企图解开铁链。 可是,就在这个空当儿,姓马的汉子手里竟然又多了一件东西,“噼啪”闪着蓝汪汪的火花。 第十一章:彼岸花 我*靠,竟然是个电棍! 这个念头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姓马汉子手里面的家伙就毫不留情地杵到了我的身上,一股强大的电流顿时席卷了我的全身,我像得了抽风似的,剧烈的哆嗦了几下,便僵硬地失去了抵抗力。 不过,我的感知还存在,此时就听汤姆说道:“老马,你下手是不是有点重了?他可是咱们头儿点名要的人,如果有了闪失,咱们恐怕不太好交代吧!” “嗨,你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刚才那下弄不死他,只不过让他老实一段时间而已,你就别????铝恕!?p>  姓马汉子手说话的时候,已经收起了那个类似电棍的玩意,同时一抖手,收回了铁链,接着从后腰摸出一副手铐,把我的两只手背过去,铐了起来。 我浑身麻木,连舌头都失去了活力,根本无力反抗,只好任由他胡来。 干完了活,姓马的汉子满意的拍了拍手,用脚轻轻踢了踢我,说道:“我去把车开过来,你先看着他。” 得到汤姆的同意,他便走了,可不一会儿,他又转了回来,满脸兴奋地说道:“刚才有人告诉老秦,‘三途河’闹水患,不仅淹了‘忘阳桥’,而且河水还漫上了河堤,毁坏了不少阴阳人的住宅呢。” “真的?” 汤姆皱了皱眉头。 “确实是这样,前几天我就收到了消息,三途河要迎来汛期,没想到竟然来得这么快。”陪着姓马汉子一起走过来的那个老者,在一旁附和。 “如此一来,短期之内,我们是回不去了?” 汤姆好像很忧虑,但姓马的汉子倒是有些兴奋,“嘿”然一笑,答道:“那可没办法,谁都知道三途河的凶险,我们总不能为了那点薪水,拼着老命过河吧?” 老者知机的点头,笑道:“我当年便是兢兢业业,可又得到了什么,百年之后,不但遭到世人的唾骂,而且还不能够重生。由此可见,无论在哪里都要对得起自己,及时行乐才是最现实的。” 见到汤姆的眉头逐渐的舒展开,老者又道:“既然遇到了水患,无法过去,那二位不如到我的别墅小住,咱们认识这么多年,还从来也没有在一起好好的盘桓过,不妨趁此机会,欢聚几日?” 姓马的汉子立刻叫好,而且还回头看了看下面人群中的那位美女。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汤姆也再无异议,老者点手叫来两个家仆模样的汉子,把我抬着,然后,在老者的带领之下,众人朝着我之前看到的那个建筑物走去。 到了建筑物跟前,我才看清,原来这是一幢巨大的别墅。 进了院子里,我见到十多辆摆放整齐的名贵轿车,这让我不禁暗暗猜测老者的身份,他究竟是谁,怎么会如此的有钱? “这小子的身份有点特殊,劳烦秦老板单独腾出个地方,别把他和别的阴阳人关到一起。” 汤姆指了指我,向老者提出了要求。 “这个简单得很,就让我的管家安排吧!” 老者很淡定,朝着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秃顶的男人说道:“秦安,这事就交给你去办,记住,一定要办得稳妥,既不能将这人饿着,又不能让他跑了,否则,我唯你是问。” 秦安欣然领命,指挥那两个仆人,抬着我向别墅后面绕了过去。 我到了这个时候,身体仍是酸麻不堪,不过已经能够说话,但我一直保持着缄默,开始思考醒来之后所遇到的一切。 首先是两个奇怪的词汇,即是“三途河”、“忘阳桥”,他们虽然随口说说,但对于我来说,不啻于晴空里打了两声霹雳。 要知道这两个名词,都是传说中阴司里的具体事物,如果我现在真的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已经“哏儿屁”了。 其实,自从我清醒之后,发现自己的伤奇迹般好了,我就感到了事情的蹊跷,天下间绝没有任何药物能有如此奇效,除非是我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才能够脱胎换骨,完好如初。 种种迹象表明,我是真的死掉了,换句话说,我已经从阳间来到了阴司,不过,具体是怎么来的,我一无所知,还有我的那块古玉,如何重新带到了我的脖子上,也是一个让我不解的谜团。 古语有云:既来之则安之。 事已至此,我只能忍住伤感,劝自己想开些,把留在阳间的那些仇恨和疑惑暂且压在心底,现在所要面对的是在这个新世界中,如何的去掌控未知的一切,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 我被两个仆人抬着,尾随着秦安来到了别墅的后院,入目的则是一个花园,里面盛开着火红的一大片花卉。 彼岸花! 对于植物,我有过研究,尤其是一些古怪珍稀的花卉,我更是有一定的心得,如今见了这种有花无叶的植物,我立刻想到了这个词汇。 彼岸花,开彼岸。叶肥花藏,花开叶落,生生世世不相见。 记起古书上关于彼岸花的这段话,在我原本伤感的情绪里面,更增添了一种莫以言表的悲凉。 “就把他锁在花匠原先住着的那个屋子里吧!自从姓薛的那小子跑了之后,这个屋一直空着,现在正好用得着。” 两个仆人会意,抬着我来到花园边上的一所房子前,秦安打开了门,二人将我抬了进去,并且放到了一张床上,然后俩人走了出去。 秦安探着脑袋,看了看我之后,这才满意的把门锁上,临走时吩咐二人,一定要把我看好,过一会儿,自会有人来送饭。 我躺在床上,扫视了一下屋里的环境,感觉虽然没有几个家具,不过,确实很干净,心想这里一定经常有人打扫。 我看了看屋门,虽是木质的,但却很厚重,给人以一种结实的感觉。 当我把目光看向窗户的时候,不禁苦笑,原来窗户不大,上面竟然安着铁栅栏。我心说,这哪是平常人起居的地方啊,分明就是一间监牢。 窗户开着,一阵阵彼岸花的香气袭来,渐渐舒解了我不少的郁闷的心情。 我试着活动了一下身子,感觉虽然瘫软,但那种酸麻的感觉逐渐消退,于是,我的心情进一步好转。 “我猜二位神差不走,老爷今晚一定又有得忙啦。” “他不忙能行吗?阎王老爷早就把他拟定在了黑名单中,而他又连做梦都想重生个好人家,如果不再上上下下好好打点打点,哪还有机会啊?” “妈*的,当年在阳间的时候,就觉得活着是一种负担,没曾想到了这里,各种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可见在哪儿都一个鸟样。” “是啊,是啊,活着、死了都不容易。” 我竖起耳朵,听着两个仆人的谈话,更加确定我之前的推断,不过,我已经不在为此而感到伤感,而是希望他俩继续交谈下去,以便于我从中能够获取更多有关阴曹地府的信息。 然而,二人的谈话竟然就此打住,这让我多少有一些失望。 再又过了一会儿,我隐隐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 “呦,秦宁来了!” “嗯,多半是来给里面关着的这位送饭。” 二人言语间,只听另有一人沉声问道:“那小子现在能动了吗?” “喔,这我们可没注意。” 其中一人回答, 来人也没再问,而是来到窗户前面,我一看,却是一个年纪在四十左右岁的汉子,模样倒和秦安有些相似。 “喂,你现在能动了吗?” 我猜想他就是秦宁,于是试验了一下,感觉还可以,便点了点头。 “那你走过来,我帮你把手铐打开。” 我一定这话,感觉很高兴,像个软脚蟹似的下了床,走到窗户前,猫着腰,翘着脚,背对着秦宁,把手铐对准了他。 动作虽然难度不太大,但我着实做得很辛苦。 秦宁发出一声轻笑,很快地打开了我的手铐,说道:“你真应该感谢我们老爷,是他恳请神差拿出了钥匙,要不然你得一直被铐着。” “哦,如果你们老爷能够把我从这间屋子放出去,我会更加感激他的。” 我一边转过来,一边说着。 “没想到你的嘴还这么贫?赶紧吃吧,用饭把嘴堵上,以免再说出什么不让人爱听的话来。” 秦宁脸上挂着笑意,从栅栏间递过来两个饭盒。 我接过来,有点感激的朝着秦宁笑了笑,随后,我把其中一个饭盒打了开,结果往里一看,差点没晕过去。 第十二章:阴阳界 原来饭盒里除了一小碗调料,主要摆放的是一条被做成刺身的鱼,鱼头高昂,鱼刺嶙峋,然而这些并不足以引起我的惊奇。 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一个是鱼肉的颜色,另一个则是鱼头的怪异。 鱼肉鲜红如血,而且还泛着光泽,自从打开饭盒之后,就有一种鲜香的味道涌了出来,可想而知,一旦入口,绝对是个美味。 至于那个鱼头,我只能说自己才疏学钱,因为模样之怪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也从没有想到过的。 凸凹不平的鱼骨之上,覆盖着黑缎子一般的鱼皮,鱼口超奇大,闪动着错落有致地满口利齿。 鱼的额骨往外突出,上面生着一支锐利的角,至于它的眼睛,圆圆的,黑亮亮的,面对我的时候,竟然还转动了几下。 “看来老爷对你真的不错,竟然让我给你送了这东西。” 听到了秦宁的感慨,那两个仆人也凑了过来,结果俩人看罢饭盒中的怪鱼之后,都露出了垂涎的模样,其中一个更是差点把哈喇子流了出来。 “飞鲷!” “啧啧啧,这小子可真有口福。” 我看着他们三人,奇道:“听你们的意思,这鱼好像是很不错的美味?” “那当然,每年为了捕捉飞鲷,枉死在三途河中的阴阳人不知有多少呢,你初到阴司,就能尝到如此美味,太让人羡慕了。” 其中一个仆人贪婪的看着饭盒里面的鱼,有些酸酸的说着。 我点了点头,没有应答,而是打开了另外一个饭盒,里面是一些寿司,闻着味道也很香。 “你们老爷的厨子是日本人吗?” “在这里不叫日本人,而叫东瀛来的阴阳人。” 秦宁显得不以为然,那模样应该是嗔怪我的无知。 “阴阳人?自打我来到这里,好几次听到了这个词,我有点不明白,人死了之后,来到了阴司,不是应该成为鬼吗,为何有阴阳人之说?” 我一边说着,一边用秦宁递给我的筷子,夹起鱼片,递给三人,并且把装有调料的小碗也摆在了窗台上,以便于他们能够蘸到酱料。 三个人见到我如此大方,也就都没客气,尤其是之前哈喇子都快流出来的那位,更是实在,吃完我递给他的鱼片之后,竟然把手从铁栅栏间伸了过来,开始自己在饭盒里拿生鱼片吃。 我虽然心疼,却没有阻止,倒不是我有多么慷慨,而是觉得用这样的方式,套取一些信息,应该是值得的。 果然,当我问完之后,这个吃货便口齿含糊的告诉我,其实这里并不是真正的阴司,而是阳间和阴司的缓冲地带,叫做阴阳界。 从阴阳界出发,过了三途河,再走一段路程,便会到了阴关,也就是在阳间称作鬼门关的地方,一旦进入阴关之后,才真正踏上了阴司的地面。 由于这里是阴阳界,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叫阴阳人。 理解了阴阳人的概念之后,我又顺嘴说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既然从阴阳界出发,往三途河的方向走可以进入阴司,那如果朝着三途河相反的方向行走,又会去了哪里呢? 我得到的答案是“阳关”。 所谓的阳关是阳间和阴阳界的分水岭,那里有专门的神职人员看守。 由于阳关很神秘,而且是阴阳人的禁地,所以,包括吃货在内的三个人,都所知有限,我也就再没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 一饭盒生鱼片,没过一会儿的功夫,就被我们吃得干干净净,我不知道下一餐会在什么时间,所以不再大方,把那些寿司一个人独享了。 吃罢之后,我真心赞叹刺身的鲜香和寿司的美味,再把饭盒递给秦宁的时候,竟然还有些意犹未尽。 秦宁没再耽误,拿着饭盒就走了。 在刚才的吃饭过程中,我了解到两个仆人的名字,那个吃货名叫秦永,他的搭档则叫秦四郎。 由于吃得口渴了,我便跟秦四郎讨水喝,这人倒也吃情,不忘我刚才请他吃生鱼片的好处,嘱咐了秦永几句,便去弄水了。 剩下了秦永,我就用唠嗑的语气问了他一些关于阴阳界和阴司的事情。 据他说一般情况下,死在阳间的人,灵魂会被带到阳关,经过特殊的身份核实程序之后,便会被送入阴阳界。 灵魂只要过了阳关,就会配备上原先在阳间的躯体(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知道),随后,会有阴司的人过来,引领阴阳人进入阴关,成为阴人。 至于阴人如何的投胎转世,因为秦永从来也没离开过阴阳界,所以具体细节他也不太清楚。 他只是听有些过来接引阴阳人的神差透露过,阴人好像要经过判官审核,并且根据阳间的实际人口需求,由判官拟定好阴人的投胎计划,然后再由判官将该计划上报给阴司的阎王审批。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阎王审批之后,这个阴人便被带入投胎重生的程序中,进行回炉改造。 回炉改造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事情,除了阴司里的少数人之外,再没有谁能够全然了解其运行的过程。 不过,依据阴司里的传说,阴人被回炉改造之后,可以返回到在阳间出生前的胚胎状态,既而,该胚胎又会被专门的神职人员送入重生之门,同阳间某个正在发育的胚胎,进行印记契合,如此就完成了投胎的全部过程。 尽管秦永说得绊绊磕磕,但我还是听懂了其中大概,也因此而颇感好奇,心想有朝一日,一定要弄清楚整个的状况。 通过和秦永的一番家常,我不禁心情大好,因为在我的感觉中,无论是阴阳界,还是阴司,甚至于那个叫做阳关的地方,都充满了新奇的东西,对于我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很大的**和动力。 当秦四郎回来之后,他不仅给我带来了清水,而且还带来了一个消息,说今晚可能会有事情发生。 我本想问问是什么事情,可是秦四郎比秦永的要谨慎得多,愣是没有搭理我这茬,只说不关我事。 不过,我看得出来,他似乎很紧张,拉着秦永到了我看不到的地方,好顿嘀咕,我竖着耳朵听了半天,也没有听清楚一个字。 二人回来之后,就那么守在了门口,谁也没再和我说话。 我识趣的回到了床上,心想既然你们对我不理不睬,我也落个耳根清净,干脆干点有意义的事情。。 就在这种左右无事,吃饱喝足的情况下,我盘膝坐在了床上,开始修习那种古老的吐纳术。 同杨戬一战,我虽然惨败,但也是有收益的,其间我体会到了古老吐纳术带给我的好处。 我虽然天生神力,但也只是比普通人强悍一些而已,如果那天在以往没有修习过吐纳术的情况之下,迎击杨戬的拳头,只怕我不仅仅是骨断筋折的结果,很可能在他的大力之下,被直接击碎。 试想一下杨戬的力道,连那么结实的钢制自动门都挡不住,可见其是多么的威猛霸道,如果当时真用测力仪器测试的话,他那拳头击打的力量,就算没有万斤,只怕几千斤该是有的。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古老吐纳术可不是乱盖的,它实实在在的改变了我的体质。 现在我来到了阴阳界,还没怎么样,就遇到了这种禁锢的局面,可想而知,接下来我所要面对的不知有多凶险。而在这样的地方,我除了要依靠自己,并没有谁能让我依托,所以,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尽可能的改造自己,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接下来的境况中,让自己获得一些优势。 第十三章:檀道济 不久之后,夜幕开始低垂。 我连续进行了多个吐纳周期之后,感觉神清气爽,原本还有些酸软的躯体,不仅完全恢复了活力,而且还增添了新的生机。 我在床上舒展开四肢,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随后,我下了床,走到了窗户前,往外瞧看。 结果我朦胧中只看到秦永,秦四郎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已经离开了这里。 “嗨,秦大哥,秦四郎上哪儿去了?”我问道。 “你倒是挺舒服,有张床坐着,我们哥俩倒好,一直像个木头桩子似的,杵了好几个小时,站得腿都麻了,这不,他去取两个凳子,以便于我们能够坐着看护你。” 秦永来到了窗户旁边,抄着手,样子有点萎靡。 “其实,我又跑不了。再说就算跑了,我也不知往哪跑,你们根本就不用如此的看着我。” “那可不行,老爷交代过的,我们就得办好。别看老爷慈眉善目的,他要是发起狠来,那可是要吃人的。” 我听到秦永提起了他的老爷,不禁心中一动,都这么长时间了,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老爷的身份。 “哦,秦大哥,我看你们老爷为人挺良善的,像他这样的人,当年在阳间的时候,应该也是位了不起的人物吧?” 我问得挺委婉,本以为秦永随后便会说出他老爷的身份,虽知道这家伙竟然“嘿嘿”一笑,并没有搭理我的话茬。 我感到事情挺蹊跷,本想继续追问,但看着秦永的神情,我知道问了也是白问,故而,我话锋一转,叹道:“今晚阴风嗖嗖,看来真的像有事情要发生啊。” “这你就错了,在我们这地方,像今晚的天气并不算太糟,你等再过几日,进入到了阴阳交汇的时节,那才叫一个绝呢,单在一天之中,就能让你把春夏秋冬感受个遍,想想也叫人胆战心惊。” “哦,那是怎么回事啊?” “因为这里是阴阳界,来自阳间的阳气以及来自阴司的阴气,在特定的时候,会在这里交汇,造成气候的改变,一会儿下雨,一会儿下雪,一会儿刮大风,一会儿掉冰雹,整个就是一个反复无常,你想想,一个人生存在这样的境况之下,该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情啊。” 我皱着眉臆想了一下,感觉他说的一点没错,我便不解的问道:“既然这里环境这么差,那你为什么不像许多人那样,赶往阴司去投胎啊?” 我这话一出口,见到秦永变得很黯然,他左右看了看,叹道:“我也想啊,但是,受了老爷的牵连,没办法投胎。” 他的回答更令我不解。 “投不投胎是你们的自由,关你们老爷什么事啊?” “这你就不明白了……”秦永欲言又止,合计了一下之后,才道:“我这么跟你说吧,我们老爷上辈子做的事情,影响到了他的再次投胎。而我们这些人,虽然是在老爷之后来到这里的,但因为一开始不明白状况,接受了老爷的挽留,结果时间长了,也遭到了阴司的抵制,如今,我们就算削尖脑袋往投胎的去处钻,人家也不会要啦。” “原来是这样!” 我有些同情秦永等人的状况,不过却没有说出口,而是顺嘴问道:“不知道阴阳界里还住着些什么人?” “什么样人都有,不过,要想在这里生存,靠的是两样东西,一个是金元,另一个就是武力,否则,只能被人奴役,要不就是变成阴尸。” “阴尸!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再次失去灵魂,变成一具骷髅。” 也许是我的求知欲,让秦永感受到了自己的博学,他谈兴颇浓,继续解释。 “灵魂过了阳关之后,其实又被赋予了另外一种生命形态,和当初在阳间一样,也具有自己的躯体,但如果这种生命状态再一次遭受了致命打击,灵魂就会彻底脱离躯体,并且灰飞烟灭,只留下个空空如也的骨化躯壳,而这个躯壳便是阴尸。” 至此,我总算明白了阴尸的意思。 “刚才你说这里是崇尚钱财和武力的世界,若真如此,那它和阳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啊?” “你这句话算问到了点子上,在阳间不是有句俗语吗,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事实上确实如此。就拿我们老爷来说,通过一千多年的金钱积累,如今已是阴阳界,甚至包括阴司,都算得上屈指可数的富豪。本来按着阎王的意思,坚决不允许他再次投胎,可禁不住他使钱疏通,我听府里面的人说,阎王在手下大小官员的怂恿之下,已经开始松动了口风,备不住用不了多长时间,老爷也许就能如愿了呐。” 我终于再次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问道:“你们老爷到底是谁啊,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 可是,这一回我又碰了钉子,秦永瞅瞅我,叹道:“我今晚的话太多了,如果被老爷知道,非得扒了我的皮。” “那好吧,你就当我没问。” 我生怕这家伙就此闭嘴,于是不再纠结刚才的问题,缓解了一下气氛之后,我故意喃喃慨叹道:“武力,武力,无论是阳间,还是这里,都是一个德行啊!” “可不是嘛!你就说在阴阳界吧,如果没有钱,要想过的好,就得拥有超强的武力否则,早晚会变成阴尸。” 我刚才那一招果然有效,秦永这家伙是个话唠,只要有人引起了话头,他自会跟上节奏。 “有那么严重吗?” “还有那么严重吗?我告诉你,别看我们老爷有钱有势,其实,他也很害怕呐。在我们这个地方,根本就无法可约,杀人放火,想干嘛就干嘛,所以说不准什么时候,便会有人欺上门来,谋取他的钱财。”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有这样胆子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是没有,你就拿檀道济来说,他就绝对有这样的胆子,同时也具有这样的实力。” “檀道济?你说的是那个一家老小全都枉死在刘宋之手的檀道济?” 我的心忽然间揪了起来,问话的时候,声音极度不自然。 “看来你倒是知道不少阳间的历史!不错,正是那个檀道济。”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要知道檀道济之冤,比岳飞有过之而无不及。 檀道济本是刘宋开国皇帝刘裕的手下大将,在刘裕死后,更是凭着他一己之力,促使刘宋与当时的北魏形成南北对恃的局面。然而功高震主,在宋文帝刘义隆患病期间,他遭到摄政大臣刘义康的妒忌,结果被含冤谋害,而且,除了他一个最年幼的孙子之外,其余儿孙也都遭了毒手。这件事被认为是南北朝时期最大的冤案。据说檀道济一家老小被杀之后,京城发生地震,满地皆是白毛。 “檀道济都死了一千六百多年,他为何还不去投胎,难道也是阎王爷不让吗?”我缓和了一下震惊的心情问道。 “阎王爷巴不得他去投胎呢,可是,他自己不愿意,别人又有什么办法啊?”秦永叹了口气,感慨万千。 “为什么?” “因为他有怨气。在阴阳界有很多人像他一样,在阳间枉死,到了这里又没有失去记忆,所以非常憎恨阳间的不公,故而迟迟不肯前去投胎。” “原来是这样啊!” 也不知为何,我的心情忽然变得很沉重,做了两次深呼吸之后,才稍稍好了一点。 “檀道济既然不去投胎,那他在这里做什么营生啊?” “恶人!” 秦永回答得很干脆。 “既然好人不长寿,那干脆就换个活法。” 他随后又补充道,放佛他自己也是感同身受。 “难道所有枉死的人都是这样吗?” 秦永看着我答道:“那倒不一定,比如高颖和郭崇韬就不像檀道济那样做了强盗,他俩虽说一个是屈死的丞相,一个是枉死的将军,可俩人凑到一块之后,竟然组织了一个铲强扶弱的帮会。嘿,嘿,人和人比起来真是不同,在阳间如此,在这里也是一样。” 我越听越来了兴趣,刚想继续听秦永说下去,不料,秦四郎在这时候急匆匆的赶了回来。 秦永见他两手空空,正想问他椅子拿哪儿去了,而他却脸色铁青的抢先说道:“不好了,府里出大事啦!” 第十四章:爷驾到 “出什么大事啦?” 秦四郎的不安立刻传染给了秦永,促使后者在一瞬间脸色变得很难看,说话的语气也是战战兢兢。 “檀道济真的来了吗?” 秦四郎看了看我,这一回他没有蓄意的回避,点了点头,答道:“他人虽然还没到,但是帖子已经到了。” “坏了,檀道济的帖子不比阎王的差,看来这一回秦府是要有难了。” 说话间,秦永竟然哆嗦了起来。 “哦,不就是一个帖子,你们用得着如此的害怕吗?” 我忍不住好奇问道。 “你刚到阴阳界,有很多事情还不知道,我告诉你,在这里有一些人和物件是让人谈虎色变的。” 秦永看了看秦四郎,虽然有点迟疑,但还是说了下去。 “在阴阳界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叫做:霸王‘鼎’,‘长鞭’绕,盛着‘帖子’祸送到;邓艾哭,白起笑,沉默的韩信开‘大炮’。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见到我很迷茫,秦永叹了口气,解释道:“这句顺口溜说的是七个人,他们当年在阳间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死了之后,也都怀着一口怨气,流连在阴阳界,没有前往阴司投胎转世。” “让我猜猜,嗯,韩信、邓艾、白起,自不用说,至于一张‘帖子’应该暗指檀道济,这是四个人,那三个我就不知道了” 我的内心很震撼,如果秦永说得是真的,暂且不管另外三个人是谁,只是上面这四个货色就足以让人浮想联翩了。 “霸王鼎指的是项羽,长鞭绕中的‘长鞭’指的是伍子胥,至于另外一个人,就是绰号名叫‘袁大炮’的袁崇焕。” 经过秦永这一指点,我豁然省悟。 故老相传,楚霸王项羽力可拔山,曾经单手举起青铜巨鼎,而那只鼎更是被后人取名为霸王鼎,故而,以霸王鼎来隐喻项羽,还算贴切;至于长鞭绕,史书上有明确有记载,伍子胥破了楚国之后,为了一解胸中仇恨,竟然把楚平王从坟墓中挖了出来,然后抡着胳膊,将其鞭尸三百,所以,用长鞭来代表他的身份,虽然牵强,却也有其根源,至于袁大炮的由来,应该是当年袁崇焕在宁远,挫败骁勇善战的女真人的时候,擅长应用红衣大炮而得名。 不过,表面的意思虽是如此,但我觉得这句顺口溜里似乎还另有玄机,仔细分析了一下,脑子里不禁灵光一闪,问道:“这七个人都是各自时代的英雄人物,如今他们聚集在阴阳界,难免没有不谋面的时候,所谓一山难容二虎,更何况是七只虎并存,不知道他们彼此间是如何相处的?尤其是项羽和韩信,当年更是水火不容的对头,如今都呆在一个地方,那还不得打破脑袋啊?” 秦永张开了嘴,看样子是想回答,谁知秦四郎却道:“秦永,你话多的毛病怎么老也不改,俗话说,祸从口出,我看你早晚得因为多嘴而出事。” 秦永低下了头,面色微变。 我心里很是怨怼秦四郎,怪他多管闲事,正想揶揄他几句,忽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后便看到了满脸惊慌的秦宁。 “赶紧把锁打开,我要带着他离开!” 秦宁这句话说得没头没尾,让人听了之后有点摸不着边际的感觉。 “干嘛又要把他带走啊?” 秦永和秦四郎对视了一眼,前者疑惑的问。 “别废话了,这是老爷的意思。” 秦宁没好气的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指了指门锁,补充道:“檀道济先前的帖子是讨要十万块金元,老爷不想多事,本已准备好了给他,谁知就在刚才,他竟然又派人送来另一个帖子,说这小子和他有些渊源,让老爷一并安排齐全了,和金元一起让他带走。” 他的话一完了,不仅那哥俩心里充满疑惑,连我也是满脑袋浆糊。 对于檀道济,我在阳间读史书的时候,对他的遭遇很是同情,但是,在私人关系上,我和他却连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况且,话说回来了,就算我想和他结交,可他比我大了一千六百多岁,我又如何能够巴结得上啊? “这是怎么回事?” 秦永看了看我,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 我知道,他一定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那不是咱们该操心的事,当务之急是如何才能把他安全带离这里,并且藏起来,让檀道济等人找也找不到。” “既然是檀道济想要的,咱们就算把他藏了起来,可一旦让檀道济知道了,咱们不是也得吃不了兜着走吗?” 这回是秦四郎发问,很显然,他心里是怕极了檀道济,故而,深怕走漏了风声之后,受到了牵连。 秦宁叹道:“你以为老爷不知道后果吗?不过,他不这样做又能怎样?经历了数百年的努力,总算在投胎的问题上有了点眉目,一旦顺从了檀道济,那么,必定得罪阴司的人,可想而知,连同老爷在内,咱们投胎的事情就全都泡汤了。” “牛头马面不是在这儿嘛,他俩总不会也由着檀道济胡来吧?” 秦宁朝着秦永“嗤”的发出一声轻笑,说道:“檀道济连阎王的帐都不买,更何况是他俩?好了,别磨叽了,咱们赶紧干活。” 我心中充满了疑虑,不过看到了秦宁手中的枪,一面感叹阴间与时俱进,一面合计着他们接下来会把我带到哪里去? 门锁打开之后,我任由他们把我夹在中间,问道:“牛头马面也在你们府里,为何我没有见到?” “怎么会呢?把你从高尔夫球场放倒的就是他们俩啊!” 我看了看说话的秦永,叹道:“原来那个姓马的大长脸就是马面,而那个汤姆就是牛头啊,难怪后者长得四方大脸的。” “看来你确实挺聪明。” 秦永说完之后,绕过了我,走在最后面的秦宁身旁,问道:“咱们现在去哪儿?” “还能去哪儿?从前门出去很不安全,只能走后门,然后,我再带着他前往老爷的基地,那边自会有人安排。” “这么说老爷已经安排好了?” 秦宁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我回过头来,秦宁很警觉,一下子把枪口顶在了我的后心上,问我要干嘛? “不干嘛,只是想问问,因为有些事情我感到很奇怪。在你们这里和阴司,难道也和阳间一样,早就离开了冷兵器时代,开始使用火器啦?” “嗯,阳间有什么,我们这里就有什么。” “那原子弹、**、宇宙飞船有没有啊?” “说实话,还有比那更先进的东西!” 我瞬间无语。 沿着花间小径,我们很快来到花园后门。 我一看,嚯,好家伙,竟然还有十多号人等在那里,各个神色紧张,手里拿着类型不等的轻武器,一派戒备森严的景象。 “都准备好了,赶紧上车。” 其中一个身穿青黑色野战服的汉子看了看我之后,朝着秦宁说道。 “你和四郎就不要跟着了,由秦熙来他们护送就够啦。” 秦宁拽着我上了一辆吉普车之后,将也要上车的秦永和秦四郎拦住,看到俩人都很不满,便叹了口气解释道:“你俩也要为老爷想想,一旦檀道济来了,和老爷翻了脸,他身边很需要人照顾,咱们要是都走了,岂不让老爷人单势孤了吗?” “那你为什么不留下?况且老爷身边还有近卫军保护,有没有我们俩都是一样。” 秦永很不满,一只脚蹬在车梯上,另一只脚已经离开了地面,用力把着车门,一副绝不下车的摸样。 “你还有没有规矩了,谁大谁小不知道吗,赶紧的下去,如果当误了时间,休怪我无情。” 秦宁掰开秦永的手指,然后把他推离了车,神色异常严肃。 秦四郎叹了口气,拉住还想蹬车的秦永,语气冰冷的说道:“他说得对,老爷养了我们上千年,在他危难的时候,我们绝不能苟且偷安,就让他们走吧!” 话音未落,在别墅的另一面忽然发出一声巨响,只见一束火花直冲天际,紧跟着火花爆开,在空中形成三个亮闪闪的大字:爷驾到! 第十五章:酒泉湖 “赶紧走!” 秦宁一边催促司机,一边叹道:“但愿老爷今晚能搞定檀道济,否则,将有很多人因此而魂飞魄散。” 司机会意,启动吉普车。 就在车轮移动的时候,别墅前面传过来一阵如同雷鸣般的马蹄声。 那个叫做秦熙来的军人头目也和我坐在一个车内,不过,他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听到了马蹄声之后,不禁转过脸来,阴狠的看了我一眼。 我从他的眼神中读懂了怨恨,当下心中很是不解,正要发问,却听身旁的秦宁说道:“有事到地方再说吧,现在是安全第一。” 秦熙来闷哼一声,没有言语。 三辆吉普车渐行渐远,不消片刻,离开了大路,进入高尔夫球场旁边的一处森林里面。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在自己死了之后还能见到如此茂密的森林,如果不是车灯开着,周围的一切都将沉浸在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沿着小路越行越深,车灯掩映中,两旁不时闪现出几个人都合抱不过来的大树,彰显出森林的原始和人迹的罕至。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三辆吉普车停了下来。 我从车内下来,双脚落了地,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 然而,还没等我把舒展开的肢体收回来,就被眼前看到的景象吸引住了。 车灯的尽处是一片广阔的水域,水域的四周则是茂密的森林。我真的没有想到,原来在森林腹地竟然还孕育着这样一个好地方。 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水汽一阵阵扑面而来,我不禁精神一爽,顺口问道:“这个地方很不错,有没有名字啊?” “酒泉湖!” 秦宁淡淡的从嘴里蹦出这三个字。 酒泉湖,酒泉湖。 我默默在脑子里念叨了几遍,总感觉在这个名字里面,似乎还藏着点什么玄机。 “别跟他罗嗦,咱们赶紧进入基地。” 秦宁听取了秦熙来的建议,带着我夹杂在军人之中,沿着湖水边上的小路前行。 大约半个多小时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那里停放着几只快艇。 一行人上了两只快艇,然后在人员操纵之下,向着湖中驶去。不久之后,我们舍弃了快艇,登上一片密集的鱼排。 鱼排有专人看守,见到了我们之后,也不多说话,引领我们登上十多艘并排浮在水面的渔船。 我一直保持着沉默,心中暗暗记住了周边的环境,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潜意思告诉我,这样做对我将来或许会有帮助。 最终,我们在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艘渔船上停了下来,我正疑惑,忽见看守鱼排的人进入船舱,紧跟着卸掉了舱底的船板。 在手电筒的照射下,我愕然发现,在船舱的底部,竟然显现出一个深深的洞口。 秦宁朝着看守鱼排的人点了点头,然后对我说道:“走吧,咱们下去,这地方安静,只要挨过了这几天,我再把你带回去。” 我心里感到好笑。 老子在阳间就死得不明不白,结果刚踏上黄泉路,还没等到阎王为我平冤,半路上又稀里糊涂的做了囚徒,真不知我曾经造了什么孽,让我这一次转世之后,连番遭受如此的劫难。 然而,当我沿着梯子下到了洞里最深处,心里便再也没有对人生的丝毫戏虐,入眼的一切,都让我咋舌不已。 谁能想到,在湖底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广阔的空间! “走吧,别看了,你所见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秦宁虽然在催促我,但我听得出来,这家伙话里藏着一种自豪。 我揉了揉眼睛,感觉自己并不是做梦,只见到明亮的灯光下,来来往往的各色工作人员,行色匆匆,全都有条不紊的忙碌着,素质和形象丝毫不比阳间最现代化管理阶层的白领们差。 我不禁心中生出感叹,如今看到的一切,完全颠覆了自己以往对死后世界的想象,看来在原先的世界之外,还有世界。 秦宁和我在以秦熙来为首的一帮军人的陪同下,很快的来到了一处地方,从宽敞整洁的走廊以及一扇扇紧闭的房门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供人栖息的地方。 在这段路程中,我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不过,我的眼睛可没闲着,把沿途看到的一切都收录到了脑海之中。 “就把他安排在这吧,所有的公寓全是套间,应该够他吃喝拉撒睡的了。” 秦熙来肩上挎着全自动冲锋手枪,用手指了指其中一扇门,鄙夷的看了我一眼,示意其他人停下。 秦宁并无异议。 这时候,秦熙来走到房门前,摁了一下墙上的呼叫器,不久之后,一位风姿绰约的小姐领着一个驼背老头出现在了走廊尽头。 随着她高跟皮靴踏在地面砖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俩人很快来到了我们面前。 “总裁说的那个人就是他吗?” 小姐似乎认识秦宁和秦熙来,朝着他俩点了点头,不过,表情却很淡然,说话的时候,大多的目光都在我身上流连。 我注意到,因为她此时的态度,秦熙来看着我的眼神竟然变得更加不可测度。 我隐约感到了一丝危险。 “嗯,就是他。” 秦宁倒是一脸的无所谓,回敬了小姐一个笑脸,点了点头,一边从驼背老头手中拿过门卡,一边又介绍道:“苏小姐是湖底公寓的总经理,这里完全由她负责。” 这位姓苏的小姐也不知获取了怎样的信息,当她在秦宁那里得到了肯定之后,竟然又狠狠的看了我一眼。 我赶紧微笑着伸出手去,并且自我介绍道:“我叫张禹廷,初来乍到,还望苏小姐多多指点。” 苏小姐嘴角露出笑意,却没有和我握手,而是朝着秦宁说道:“我听总裁说,这位张先生是一个身份比较特殊的客人,他暂住在我们这里,生活起居应该没有问题,不过,我们这里人员比较复杂,希望张先生不要随便出入。” “哦,这个你放心,我会带着弟兄们严密守着他的,没事的时候,绝对不会让他出来走动。”秦熙来淡淡的说道。 “好是好,可我担心诸位整天都这么荷枪实弹,住在这里的其他人会感到很不方便。”苏小姐忽然看了一眼驼背老头,蹙起了眉头说道。 秦熙来刚皱起了眉头,却见秦宁朝着自己使了个眼色,于是闭上了嘴巴。 “依着苏小姐的意思,咱们应该怎么办呢?” 苏小姐妩媚一笑,淡淡的说道:“这个公寓只有一个出入口,旁边设有观察室,如果诸位不放心,可以将张先生的房门锁上之后,在那里守候,至于公寓的内部安全问题,我相信只要有高老伯在,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听到这里,谨慎的看了一眼这位高老伯,只见他年约七十,弓腰驼背,低眉顺眼,脸上一派祥和,根本看不出是什么扎手的人物。 秦熙来也是满脸的不服气,看着秦宁,希望他能予以反驳。 谁知秦宁却重重的点了点头,叹道:“既然苏小姐有如此安排,那自是再好不过。”随后,他又嘱咐秦熙来说道:“就按苏小姐的意思办,我离开之后,这里的一切你们都要听苏小姐的。” 很显然,秦熙来虽然是个军人,但对于秦宁还是很尊重,在其说完之后,脸上尽管露出不予之色,可还是点了点头。 秦宁打开了门,把我让到了里面,微笑着说道:“你在这里先委屈几天,等那边的事情处理完了,我便来接你。” 我看了看守在门外面的秦熙来等人,不禁苦笑的点了点头。 那位苏小姐对此似乎并不怎么关心,她陪着我和秦宁在房间里转了转,将一些重要的设施介绍完之后,便偕同秦宁离开了房间。 我下意识的跟着他们,还没出门口,就被凶神恶煞一般的秦熙来等人拦住,看到他们不善意的目光,我微笑的往后退,紧跟着,就见房门倏然关闭,而后就听到一阵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本以为人都已走净,趴着门上的猫眼往外看,结果正和一只老眼对个正着,我不禁吓了一跳,赶紧离开了房门。 第十六章:雪藏(上) 【今日第二更。求收藏推荐】 我瞄了一眼房间里古色古香的立地大钟,发现此时竟然接近午夜,一时间焕发了睡意,于是,我躺在床上,和衣而卧。 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床头几上放着食盒,我揉了揉仍有点发涩的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打开食盒一看,里面竟然是早餐,不禁心中豁然,定是有人趁着我熟睡,曾经进入过房间。 我又看了看大钟,发现已经十点多了,不禁暗自佩服自己,整个一没心没肺,如此情况之下,竟然还酣睡了十多个小时。 到了洗手间,上厕所、刷牙洗脸,一切完毕之后,我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食盒内的东西一扫而光。 肚子喂饱之后,我闲来无事,便在房间里转悠。 东瞧瞧,西看看,最终我确定,房间里除了那扇门之外,再没有和外界相通的地方。 我心想难怪秦宁能够走得如此安心,原来这里就是一个老鳖窝,只要有人守住了洞口,老鳖除了在窝里猫着之外,再无出去的路。 我不甘心的走到了门前,使劲的推了推,房门纹丝未动。 我又像昨天晚上那样,趴在猫眼上,睁只眼闭只眼往外看了看。这一回我倒没看到那只老眼,却看见一只皮包骨头的老手,在猫眼前面晃了晃,那意思自是在和我说:回去吧,没什么看的。 我知道姓高的老头守在了门外,于是悻悻的回到了床边,腾身而起,大力往床上一躺,当床垫的弹性彻底消失之后,我呆呆的望着天花板,感觉心里很乱。 对于有些事情,我越来越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刚到了阴阳界,就引起了阴司那边的重视,特意吩咐汤姆和马先生(即是牛头马面),将我同其他刚从阳关过来的人相区别,并且予以“特殊”的照顾。 另外,檀道济又从何得到了信息,竟也知道有我这号人物来到了阴阳界,而且他似乎和阴司那边的人一样,对我很是青睐,大张旗鼓的来和秦老板要人,可是在我还算清楚的记忆中,我和他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种种迹象表明,在我来到阴阳界之前,似乎就有人事先做好了通知,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可是,谁又这么无聊呢? 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想了一段时间也理不出个头绪,正当头脑发胀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敲门声,于是我一骨碌身起来。 “谁啊?” “午饭的时间到了。” 回答的声音有点尖锐,让我感到很不习惯。 “请进!” 从我嘴里吐蹦出这两个字之后,我忽然感到了绝对的讽刺。 还请进呢,人家进不进来是我所能决定的吗?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娘之后,眼睛注视着房门。 随着开锁声音过后,门一开,走进来两个人。 当先的是姓高的老头,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拿着食盒的年轻人。 年轻人并不说话,放下手中的食盒,然后拿起原先搁在床头几上的食盒,朝着老高头点了点头,便出了房间。 我从床沿上站了起来,谦恭一笑,朝着老高头打了声招呼。 老高头还以一笑,指了指食盒说道:“趁热吃吧!”然后,转身就走。 我赶紧跟上前去,企图拉住老高头。 不料,我的手刚伸到一半,便被他叼住了脉门,随后就听他说:“小伙子,不要毛手毛脚,否则会吃亏的。” 我真看不出来,在老高头瘦弱的外边之下,竟然有着如此的力道。 眼见着他笑意盈盈,一派慈祥,可是,包括我被他抓着腕子的那条胳膊在内,整个半边身子都麻木了。 如此我才知道,原来老高头竟然是一个擒拿高手。 他的这种做法,有点激惹了我的狠性。 干嘛啊,我对你又不是心怀恶念,犯得着使用这般凶狠的招数吗? 我忍着疼痛和麻木,淡淡的看着他,说道:“请您放手好吗?我刚才只是想请您留下来说几句话,并没有丝毫的恶意。” 也许是我的镇定让他有点不适应,在他用那双老眼凝视了我一会儿之后,他终于把手松了开。 对于胳膊的身子的麻木,我并没有表现出丝毫异样,淡淡的说了句您可以走了之后,我慢慢回到了床边。 说实话,老东西的手法确实很厉害,当我坐下之后,本想打开食盒,可是,手臂实打实的无法配合。 老高头佝偻着身子,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便背着手出了房间。 当门一关上,我立刻口动如飞,不出声地把他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 “年轻人,记着留点口德,免得转世的时候错投了胎!” 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门外就响起了老高头的警告。 我虽然奇怪老高头的“反射弧”为何这么长,【注释:反射弧指的是神经传导过程】但还是真的很佩服这个老高头,可想而知,他之所以这么说话,我的动作一定已被他尽收眼底,暂且不说他懂不懂唇语,单是由外而内,通过猫眼,能把房间里的情形看得如此清楚,他就绝对可称得上是一朵奇葩。 我尴尬的咳嗽了两声,不再理会,打开食盒,继续开始填肚子工程。 吃完了无所事事,我索性啥也不想,进入到了洗手间,脱掉身上的衣物,打开淋浴,决定痛痛快快的洗一澡。 当我想洗头的时候,拿起了洗发水瓶,刚要打开盖子,忽然灵机一动,于是好趣的看了看瓶子上的产品介绍。 一看之下,我不禁一乐。 原来出产厂家标明是“晁氏实业集团”。 我再一次被这里的人文氛围所唬倒。 可以想象,不光只我一个,甚至包括大多数阳间的人在内,对于阴朝地府的习惯印象,几乎清一色会觉得很古董,然而,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见到的都是非常前卫的东西,和阳间比起来,几乎没什么区别,如果这事传到了阳间,并且佐证以相关的影像资料,我敢肯定,一定会让很多人为此而抓狂。 我默默念叨了两遍这个厂家的名字,心里开始谋划着它的形象,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了一阵歌声。 我下意识辨别了一下声音来源,尽管很微弱,但我可以肯定,声音的来处是隔壁,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出于好奇,我仔细地听了一下,只觉得歌声娇媚无比。 我有一种感觉,唱歌之人虽未谋面,但只闻其声便让人骨软筋酥,凭空生出无限遐思,假如见到了本人,那将是人生无比震撼的事情。 当隔壁的歌声彻底消失的时候,我真有一种冲动,破墙而入,揪住那个女子,看一看生得到底是何等模样。 然而,冲动归冲动,我知道自己目前还没有那种超能力,在确定隔壁再无动静之后,我继续洗澡。 直到我披上了浴袍,脑海里还在勾画着隔壁女子的模样。我照着镜子看了自己一眼,禁不住哑然失笑,原来浴袍的下摆,竟然被我顶起了一个不小的帐篷,我不禁暗自嗔怪自己色心不小。 我赖在了床上,用睡觉消磨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等到我疏懒地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接近五点。 我暗自猜想,过不了多久,老高头也许会和人送饭来,反正我除了吃再无他事,还不如赖在床上,继续养精神。 果然,半个小时后,敲门声如约响起。 晚饭之后,无人打搅。 我在临睡之前,修习了几遍古老吐纳术,随后便脱得只剩一条短裤,赤条条钻进被窝大睡了起来。 如此这样,接连过了五天,我开始有点闷了。 因为在我一天的生活中,除了吃饭睡觉,以及打坐吐纳之外,剩下的就是能和那个送饭的小伙子以及老高头见个面,而他俩大多时候又都是惜语如金,即若我主动攀谈,他俩往往也回答不上两句话。 如果说还有能让我感到愉悦一下的节目,无非就是偶尔能听到隔壁女子的歌声,尚是可以陶冶一下我枯燥的生活。 除此之外,我再无别的消遣。 此时此景,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不小心,被人家雪藏了。 第十六章:雪藏(下) 【大章求收藏】 我十分希望房间里有一个类似电视机的东西,可是,令我感到气愤的是,其余全自动生活电器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那玩意,我不知道整个阴阳界都是如此,还是单单对我如此刻薄。 试想一下,像我这般年轻而且精力旺盛的男人,整日重复着如此简单乏味的生活,这让我如何能够忍受得住。 就在不知不觉中,我的心境开始烦躁起来,瞧着房间里的哪件东西都不顺眼,好想“噼里啪啦”乱砸一通,借以缓解自己的情绪。 我知道自己绝不能那样做,处在如此一个福祸未卜的环境里,只能忍耐,否则,必定会让境遇变得更加扑朔难测。 万般无奈,我尽可能的调整自己的心态。 好在那种古老吐纳术,可以起到宁心静气的作用,往往在我运行之后,都能够带给我一份宁谧的感觉。 有了这种好处,我修习的更加勤恳,随着时间的消逝,它几乎成为了我每天唯一的消遣 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明显有些不同了,不仅心情没那么浮躁,而且睡眠也变得少而踏实。 同时,我驾驭自己生命体征的能力,也在大幅度提升。 以前,我只能够调整血压和脉搏,而现在我对自己的体温,也可以进行随心所欲的控制了。 还有一点,也让我感到惊奇,这种吐纳术在调节人体肌肉的协调性方面,似乎和古印度的瑜伽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举个例子,一些印度的苦行者,经过多年的瑜伽术练习,往往能够控制肠道平滑肌的运动。 即使他们多日不饮不食,也照样能够生存。 这些人之所以具有这种能力,无非是让肠道的蠕动功能减弱,从而促使以前吃进去的食物,在肠道内停留的时间加长,如此一来,食物中的营养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吸收,达到饱腹的效果。 我现在就有这种能力,可以随意控制肠道的蠕动,让它快便快,让它慢就慢,简直比使用某些药物还要神奇。 另外,勤修苦练吐纳术最明显的好处,还要数对我感官能力的巨大提升。 我发现自己视力和听力,在这段时间之内都有了质的飞跃。 关掉了房间里的灯,对于正常人来说,黑暗中的一切都可能看不清楚,然而我却目光如炬,包括房间里一些细微的东西,我全都能一览无余。 至于听力的增长,则让我更是获益匪浅。 通过细心聆听,并且认真分析,我斩获了很多公寓里的资料。 比如老高头并不是整天都呆在这里,通常在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他会离开公寓的范围,大约四点钟左右,他会陪着隔壁唱歌的女子回到公寓;另外,我发现苏小姐的生活似乎也很有规律,每天十点左右,她基本上都会出现在走廊里,流连一个小时左右,便会离开。【这一段可很重要滴,呵呵呵,“我”可不像收割天下那么糊涂滴,凡事都要有准备,这样才能……嗯,你们明白滴】 再有,我现在除了能够听清隔壁那女子哼唱的歌词之外,我还发现了她和老高头之间的一些秘密。 我听过两人之间的多次谈话,除了一些关于生活起居的琐碎事情之外,老高头时常奉劝女子投胎,而女子却很执拗,对待老高头的态度也很冷淡,她总说阳间太虚伪,而且很无情,她早已放弃了投胎。 对于二人之间的具体关系,我虽然捉摸不定,但是,我敢肯定,老高头对那女子怀有愧疚,而那女子对老高头也含着怨怼。 抛除这些信息之外,我也摸清了其他一些情况。 我发现另一侧隔壁的邻居,竟然也是个女子。 她并不是总回来住,有时一两天也听不到她的动静,但每一次回来之后,又都能住上一两天。 她也有自己的嗜好,但和唱歌的女子不同,她喜欢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而且一走就是挺长时间。 我感觉她踱步的节奏很特殊,非常富于模特在“t”型台上迈着猫步的韵味。 不过,她似乎除了喜欢迈猫步之外,并不喜欢说话。 有时候,我明明知道她一整天都待在房间里,可除了那节奏感非常强的脚步声之外,却很少听到她说话,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个喜欢沉默的女子。 自从我知道自己的视听能力越来越强之后,生活似乎也变得不再乏味,每天除了修习吐纳术之外,便会凭借感官的超强,获取周边的信息。 等到了后来,我不仅不再感到孤单寂寞,相反的我竟然产生一种自在的心态,甚至希望这种独处的时间越长越好。 然而,事情总会出现变化。 这一天,吐纳接近尾声,我正从冥想状态中苏醒的时候,不觉中,竟然听到远处的走廊里传过来一阵脚步声。 我睁开眼睛,分辨了一下,知道一共是五个人,而且其中四个还都是熟人。 一会儿的功夫,我的房间响起了敲门声。 我懒洋洋的应答了两声,随后房门打开,有人走了进来。 “张先生刚来的时候,我还担心您在这里会住得不习惯,但现在看来,我的担心好像多余了。” 苏小姐脸上挂着笑容,在她的身后跟着老高头,秦宁以及荷枪实弹一身野战服的秦熙来。 在苏小姐的身边,还傍着另外一个男人。 这家伙国字脸型,眉毛奇重,个头足有两米,经典的蜂腰猿臂体型,两条长长的大腿,将其衬托得直有入云之姿。 对于此人,我可没有见过,不过,只凭他随便一站,便有一股托天气势在涌动,我就知道,这家伙绝对是一个强悍人物。 “好说,好说。” 我只穿着一个贴身裤头,面前站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再怎么放得开,也觉得脸臊的慌。 于是我靠着床头坐好,裹了被子,满脸微笑,一边从陌生男人身上收回目光,一边应对着苏小姐。 见到诸人神色都有点不以为然,我便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咱们老祖宗曾经说过,既来之,则安之,只要呆习惯了,哪儿都是家。” “嗯,这点倒是确实,尤其是用到张先生的身上,更是再贴切不过了,一天到晚,他只穿一个短裤,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别提多自在了。” 老高头说话的时候,语调尖锐,神态甚是**,我听了后感觉很刺耳,心里也十分不舒服。 不过,我并没有去深究他话中的含义,而是朝着秦宁似笑非笑地问道:“虽然山中无甲子,但我也知道自己呆了很长时间,而在这期间,您一直也没露面,忽然闪亮登场,是不是要带我走了啊?” 秦宁凑了过来,摇了摇头。 “那你是什么意思,总不会因为惦记我,过来看看吧?” 苏小姐看着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似乎感觉我的话很有意思,不禁抿嘴儿一笑。 她虽然笑得如同枝头绽开的桃花般明艳,但我可没心情欣赏,一本正经地盯着秦宁,期待着他的答案。 “虽不中,亦不远矣……” “打住,你别跟老子拽啦,赶紧挑实在的说。” 秦宁受了我的抢白,他倒没表现出怎样的不高兴,不过,秦熙来却抢了上来,气势咄咄逼人,厉声说道:“你是怎么说话呢,二管家大老远的前来,没功劳也有苦劳,你用得着连句人话都不会说吗?” 我看着他直眉瞪眼的模样,真的感觉很厌恶,但我不想和他一般见识,于是叹道:“如果是你在这里被关了好多天,也许就能体会我为何这样了。” “嗯,那倒是!不过,好在我不是野种,也轮不到有这种待遇。” 秦熙来面露鄙夷,脱口而出。 我先是一愣,跟着勃然大怒,猛然从床上站了起来,任凭被子脱落,指着秦熙来的鼻子。 “你刚才说什么,有种再说一遍?” 看到我怒发冲冠的模样,秦熙来仰着脸,扬了扬手中的全自动手枪,正要反唇相讥,忽听秦宁冷冷的说道:“退下,别再说了。” 说话间,他踏上一步,一把将秦熙来扯到了身后。 “他这人向来口无遮拦,你别介意。” 我看着秦宁的眼睛,察觉他的目光闪烁不定,心知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我还是迅速冷静下来。 野种! 看似简单的一个词儿,在我听来,却传达了重要的信息。 我有种感觉,某种险恶的势力,在人间迫害我不够,似乎还追到了阴间,我虽然不知道他们究竟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最终目的,但有一点无可争议,那就是他们绝对不会让我好过。 我就坡下驴,撇了撇嘴,默然坐了下来,随手拉过被子,恢复了原状。 “既然你这么迫切的想知道我来的目的,那我就实话实说。你现在还不能离开这里,尽管两个神差也和你一样心急似火,可是,三途河的汛情正值高峰,你们根本无法过河,另外,檀道济心有不甘,四处布下眼线,欲得你而后快;再有,檀道济的对头白起,也在蠢蠢欲动;而和白起一直唱反调的邓艾,据说也正调集人手。根据线报,这两人的目的也都是为了捉住你。如今,因为你的到来,阴阳界风云变幻,随时都可能出现战乱的局面,所以,你还需在这里踏踏实实地忍耐一段时日,一旦外面出现转机,我必当过来把你带回去。” 秦宁的一番话,说得我既胆战心惊,又不明所以。 干*他*妈*的! 老子名不见经传,为什么有如此多的人,这么想得到老子,老子又不是唐僧,吃一口可以长生不死? 我审视了一下诸人,只觉得他们虽然模样各异,但眼睛里几乎都闪着相同的东西,一种让我火从心头起的东西。 幸灾乐祸! “你们谁能说说,我究竟什么地方这么遭人稀罕,大家都争着抢着的想得到了我?” 我的目光依次从面前的人脸上掠过,除了那个陌生人之外,大家都把目光转移开来,避免和我对视。 “奇货可居!” 陌生人虽然语气冷冰冰,但很坚定,极具说服力。 我怔了一下,淡淡的问道:“这位还没请教……” 第十七章:马桶上的灵感 “我是谁不紧要,但你要明白一点,我负责整个基地的安全问题,你最好不要惹什么麻烦,否则我不管你有多么紧俏,一定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靠,你奶奶的好嚣张啊! 我心里非常恼火,淡淡的看着陌生人,本想发作,但又一思量,我在此处还没有摸清状况,忍一忍吧。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冲这几句话,就知道你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嘿嘿,好了不起啊!” 尽管我压制着脾气,但说出的话还是充满了火药味。 对于陌生人的强势,其他人似乎早就司空见惯,根本就不理我这茬。 “二总管,你的目的已经达到,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咱们是不是可以出去了?” 苏小姐提出了建议。 秦宁露出古怪的笑意,叹道:“但愿这一场因你而起的风波能够早点过去,否则,我们恐怕都没有消停日子。” 我此刻的情绪直如升入高空的氢气球,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 还有天理吗?老子死的就不明不白,稀里糊涂的做了鬼,结果没得罪谁,到了阴间仍然要受气。 这*他*妈*的都是为了什么? 我尽量的克制自己,没有搭理秦宁。 一行人走了之后,没过多久,便给我送来了晚餐。 刚开始的时候,我的心情坏极了,根本就没有胃口,可是,想来想去,身体还是重要的,于是,我甩开腮帮子,狼吐虎咽,把送来的食物尽数消灭干净。 躺在床上,我用双手枕着脑袋,开始琢磨。 我所经历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一团迷雾,我只猜测有一股强大的势力在跟我作对,但具体对象是谁,我一无所知。 而现在的我,无疑是在坐牢,唯一有差别的,就是吃喝不愁,可是,在人身自由上,却毫无区别。 我若是想将所有的谜团都解开,目前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离开这个地方。 只有到了外面,我才有展开调查的可能,如果一味被动地呆在这里,除了任人安置之外,根本就没有别的出路。 我思前想后,最终拿定主意,我必须要离开这里,而且要快,否则,很可能夜长梦多,最终又陷入了囹圄之中。 可是,摆在我面前的有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我对湖底基地一无所知,又靠什么办法才能离开呢? 我知道要破解这个问题,光心急没有用,还需要斟酌和机遇,好在,我现在也不是全都被动,起码在视听上,我已经脱胎换骨,有了非常大的进步,而这个进步并不为其他人所知,所以,我一定要充分利用起来,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让我离开的信息。 我小睡了一会儿,醒了之后,又修习了一遍古老吐纳术,然后来到了洗手间,坐在马桶上,继续整理自己的思路。 想着想着,我的目光不禁落到了裤头上,忽然间,我忆起了老高头的一段话:一天到晚,他只穿一个短裤,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别提多自在了。 隐约间,我仿佛意识了什么,可是,我又一时抓不住重点。那种灵感就在眼前,偏又飘渺难捉的感觉,真的让我很难受。 “哗啦啦!” 隔壁又响起了淋浴的声音。 我知道那女子的习惯,一洗澡的时候,必定要哼唱几句,而且唱的几乎都是同一首歌。歌词原本是唐朝大诗人李白撰写的《清平调词》,只不过被人谱成现代的曲子,整首歌听来,会让人产生一种哀婉、惊艳的感觉。 听着女子狐媚入骨的声音,感受着歌曲的精髓,在不知不觉间,我又遨游在了畅想的意境中。 当隔壁的沐浴结束,我像以前一样,臆想着沐**子的形象,很想看看她光*溜*溜的身子究竟有多美。 我感到很羞愧,下意识地把自己和偷*窥*狂联系到了一起,然而,当偷*窥*狂这个词反复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的时候,我忽然灵机一动。 我靠,原来是这样! 由于受到了“偷*窥*狂”这个词汇的影响,我终于抓住了那个难以捕捉的灵感了。 我飞快的擦了屁*股,连手都顾不得洗,径直出了洗手间。 我一边佯装上床,一边眼光飘移着。 果然,我在天花板上发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 我几可确定,那玩意就是一个摄像头。我此前之所以没有注意它,一个是没敢把这种高科技产品和阴阳界联系上,另一个原因是在它的不远处,还有一个烟雾感受器,由于二者形象神似,所以,我一直都以为房间里有两个烟雾感受器。 我知道,虽然发现了摄像头,但绝不能表现出来,因为我不确定,这个房间里是否还有别的摄像装置。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兴奋,心想难怪老高头对我的举动了如指掌,原因就在于我时时都在他的监控之下。 我上了床之后,按照以往的习惯,熄了灯,开始打坐吐纳。 不过,我这一次修习是假,查找可疑的装置是真。 我知道熄了灯之后,自己仍能把房间里的东西看个清楚,而对于监视我的人来说,他们可就不见得有这种能力了。 但是,为了尽可能不打草惊蛇,我还是装模作样的进行吐纳,唯一与平时不同的是我的两只眼睛,半睁半闭。 我充分调整了眼球的运动,仔细的观察着房间里的一切。 最初的时候,我并没有找到什么可以的东西,然而,不久之后,我终于发现了异常。 一个是衣橱的圆形把手,另一个是大钟的钟摆。 两个物件虽然风马牛不相及,但却有两个共同的特征,都是圆形的外表,而且中央也都凹进去了一些。 我反复研究了多次,最终确定,钟摆和把手凹进去的部分,都安着一个圆形并且略往外凸出的玻璃装置,而这个装置可能就是摄像头,虽然精巧而细小,但从其形状来看,我的推断应该是正确的。 我做到了心中有数之后,又耐心的去查找别处,结果花了很长时间,再也没有新的发现。 于是,我猜测房间里可能就只有这三处摄像装置。 别看我没跑没跳,可是经过这一番观察辨别,耗费了我很多精力,不仅眼睛很疲劳,就连脑袋也是昏沉沉的,为了尽快恢复精力,我决定再睡一会儿,于是,我钻进被窝,片刻之后,打起了鼾声。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九点,早餐被人放到了床头几上,我吃完了之后,借着上洗手间的机会,又开始了琢磨。 尽管弄清楚了别人监视我的手段,但我暂时还要装作不知道,目前需要解决的,是要构思一个逃出去的计划。 我非常细致的分析了目前的状况,并且做了十分详尽的斟酌,最终,我敲定了一个大胆的方案。 闭上眼睛,我回忆着当时进入湖底基地走过的路线,以及沿途看到的一切,包括每一个细节,我都没有忽略。 细节决定成败,对于这句至理名言,我一直顶礼膜拜。 我知道在洗手间里呆久了,会引起人家的怀疑,所以我故意没有出去。 时间在等待中度过。 在一大段时间过后,寂静的走廊里,忽然响起了急骤的脚步声。我仔细辨别了一下,大约十多个人,其中包括老高头和秦熙来。 我的脸上露出笑容。 当听到了开门的动静,我立刻冲刷了马桶,然后连屁*股也没擦,从马桶上滑到了地上,并且故意弄脏了坐便垫。 老高头等人闻声迅速打开了洗手间的门,结果看到我正痛苦的躺在了地上。 第十八章:高力士和王仙芝 “你怎么了?” 听到老高头如此关心,我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快感。 “哎呦!” 我痛苦地呻*吟了一声,这才缓缓睁开眼睛,一边摸着擦破了皮的小腿,一边虚弱的说道:“我可能是病了。” “你病啦?” 秦熙来看了看蹭在坐便垫上的大便,一边捂着口鼻,一边皱起了眉头。 我听出了他语气间的怀疑,不过,我并不与他计较,而是面向老高头解释道:“早晨吃完饭之后,我感觉肚子有点难受,于是到了洗手间解手,谁知还真拉稀了,而且一拉就是好长时间,等到了最后,也不知为何,我竟然脑袋发晕,眼前发黑,一下子从马桶上跌到了地面。” 老高头不眨眼的看着我,大概是想通过察言观色,确定我说的是真是假。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转头朝着身后的一名军人说道:“你去通知苏小姐,顺便让她带个医生过来。” 军人领命而去,他这才朝我叹道:“给你送的饭菜,都是经过我亲自检查过的,应该不会有问题。” 我十分费力地提上了短裤,然后扶着墙勉强站起来,一边走到洗手池前打开了水龙头,一边叹道:“应该是我不服水土吧!” “你来了都快一个月啦,怎么直到今天才水土不服,我看你就是装的。” 秦熙来对我坏坏的笑着。 我对这个人真是厌烦透了。 我和他根本就无冤无仇,可自从他和我第一次见面,就三番五次的找茬,横挑鼻子竖挑眼,也不知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心里憋着火,没有理会他。 老高头倒像似有点看不过眼,淡淡的说道:“是不是装的?等一会儿医生到了,咱们自会知晓,先让他好好洗洗,咱们出去吧!” “正该如此,这里太臭了,真让人受不了。” 秦熙来扔下这句话,陪着老高头等人出了洗手间。 干*你*娘,这里臭还有你嘴臭? 我在心里暗骂。 其实,我也觉得洗手间不是味儿,但我心里明白的很,只有保持了这样的现场,才能给我以后的计划创造出成功的机会。 我擦手的时候,苏小姐已经赶到了,而且还真的带了一名医生。 事先可能谁告诉了她,洗手间里狼藉一片,所以她没有进来,而是吩咐两个军人,把我从洗手间里搀了出来。 我躺在了床上,一边回答问题,一边任由那个医生给我检查。 一段时间之后,医生在诸人怀疑的目光中做出了论断,病人血压偏低,脉搏很快,体温增高,不除外长时间腹泻,造成了脱水。 诊断一出来,顿时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吃惊不小,尤其是老高头,他甚至有点失态,反复追问了医生好几次,最终才摇着脑袋接受了现实。 至于秦熙来,则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瞧他那模样,好像巴不得我没的救。 苏小姐当时也有点紧张,询问医生该怎么办。 医生给我开了一副止泻的药片,并且嘱咐我要多喝点水,注意休息,然后就在苏小姐的陪同下,离开了房间。 其余的人见到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严重,也都松了口气。 我很了解他们的心理,虽然对我没什么好印象,但他们又不敢怠慢我,个中原因,我无非是个可居的奇货。 苏小姐送走了医生之后,又带来了清洁工,不仅把房间里的一切都做了打扫,就连我也给擦洗了一遍。 当一切妥当之后,大伙鱼贯出了房间,老高头走在了最后,他很有深意的看了看我,留下了一句话。 “你放心吧,经过了这件事,我会非常细心的关注你。” 我心中感到好笑。 别以为我不明白你的潜台词,你不就是想通过摄像头来监视我的一切吗?好吧,那咱们就走着瞧,有时候对你便利的东西,也可以被我利用,对于“拿来主义”,我研究的可比你透彻。 房门上锁,我听到诸人走得远了,便晃晃悠悠的下了床,倒了杯水,然后拿起药片,表面上是把药放到了嘴里,实际上是把它夹在了指缝里。 我可不想吃那东西,谁知道它对我的身体有没有害处。 喝完了水,我借着上洗手间的机会,把药片扔到了马桶里。 第二天,我显得很病态,除此之外,我的房间里并没发生什么异常的状况。 中间苏小姐和老高头来看过我一次,装模作样的问了我几句,见到我病怏怏的不爱回答,俩人便知机的走了。 然而,到了第三天,我在洗手间里又晕倒了。 老高头又和秦熙来带着那些军人如约而至,最终的结局,我在那位医生“很配合”的诊断下,又一次脱水,原因可能是上一次腹泻没好。 几乎是如出一辙,医生开了药,房间打了扫,而后诸人走开。 我照样没吃药,照样遵照医嘱,喝了不少的水,可是到了第四天,我故技重施,进入洗手间之后,再次没了动静。 这一回在大家还没赶到之前,我就听到走廊里有人猜测。 “这小子多半是又晕倒了,有谁想赌一把吗?” “妈的,这么折腾人,还不如早点变成阴尸。” 我辨认得出,后面这句话是秦熙来说的,我听了之后,不仅没有生气,相反的倒是有种快感。 干*你*娘,老子就是想折腾人! “医生你好好看看,他是不是还有别的毛病啊?” 苏小姐满脸期待的看着眉头皱成疙瘩的医生,可以想象,她对于我屡次发病确实很担忧。 “本来呢,按着他的情况,应该好好的检查检查,可是,咱们的基地没有相应的医疗设备,而他又不能出去,所以,这确实是一个难题。” 医生的话让苏小姐也犯了难,她求助似地看着老高头。 “再观察观察看吧,如果实在不行,就通知王仙芝,他不是基地的全权负责人嘛?遇到了特殊情况,就应该让他拿主意。” 老高头的话给苏小姐提了醒,这妮子听完之后,显露了雷厉风行的工作派头,立刻去找那位王仙芝了。 我闭着眼,正满屁股大便的躺在床上,琢磨这个所谓的王仙芝究竟是何许人也的时候,房门“咣当”一下开了,紧跟着一个冷冷的声音说道:“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们怎么不跟我早点说?” “呦,您是堂堂的基地总监,可以说日理万机,我们这些小人物不能为您分忧,又怎舍得给您添堵啊?再说了,我们原本以为这小子只是坏了肚子,吃点药,休息一下也就好了,根本就没想到他的病如此难缠,若早知这样,我们就算再心疼您,再不忍心打搅您,也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的。” 老高头背着手,表情严肃,说起话来不卑不亢,而且绵里藏针,着实是个难缠的角色。 不过,我在他的语气之中,还是嗅到了一丝敌意,感觉他对这位王仙芝似乎有些情绪上的抵触。 “哼!高力士,我知道你对我有成见,可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再说,李唐天下也不是丧失在我一个人手上,就算你对姓李的忠心耿耿,也不能总有意无意地拿话敲打我吧?况且,咱们现在都是给秦老板打工,低头不见抬头见,用得着总对我抱有敌意吗?” 王仙芝脸色阴沉,说话斩钉截铁,直如炮轰。 老高头尖着嗓子“嘿嘿”笑了两声,然后淡淡的说道:“您也太抬举我了,虽说咱们都是打工的,可打工的也有分别。要知道您现在是堂堂总监,别说是我,就是苏小姐不也在您的管辖之内吗?远的不说,就说眼下,咱们这些人都没了主意,到了最后,不是还得请您出头吗?就冲这一点,咱们可就有着天壤分别啊!” 高力士?王仙芝? 旁听到现在,我已然知道老高头的真实身份,以及这位王仙芝是谁了。 第十九章:王仙芝的医道 难怪老高头说话假声假气,有意无意透出一股娘娘腔,原来他就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太监高力士。 高力士幼年时入宫,由高延福收为养子,受到当时女皇武则天的赏识。此后,由于帮助唐玄宗李隆基平定韦皇后和太平公主之乱,深得宠信,官至骠骑大将军、进封渤海郡公,可谓是权倾一时。 究其一生,高力士对李隆基都是忠心不二,即使是在安史之乱的时候,他也一如既往地守候在玄宗身边,甚至处于年老流放之际,仍然思念玄宗,最终绝食明誓,陪葬于唐玄宗的泰陵。 历史上的出名的太监大多是祸国殃民的货色,但是,高力士却绝非如此,他为人谨慎,而且弓马娴熟,武技精湛。 另外,此人很有远见,曾经屡次规劝李隆基要提防安禄山拥兵谋反,结果忠言逆耳,李隆基不予理睬。 直至玄宗兵败幸蜀,在马嵬坡前,缢死贵妃杨玉环,这才后悔当初没有听信高力士的良言。 弄清楚老高头就是高力士之后,我很自然的想起了杨贵妃,不禁暗自猜测,隔壁唱歌的女子,很可能就是她。 我这样猜测有两个依据,一个是高力士和女子很是熟稔,另外一点就是女子所唱的歌曲。 要知道《清平调词》本就是李白为了杨贵妃而量身写作,而隔壁女子在歌唱的时候,总是能把其中的韵味完美的体现出来,如果不是曾经身临其境,抑或是有感而发,绝对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由此我推测,唱歌的女子一定就是杨玉环本人,至于她为何来到这里,而且还拒绝投胎转世,那就不是我所能猜测得到的了。 至于这位刚来的王仙芝,也可以说是一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 唐朝末年,黄巢率众起义,杀人八百万,其实他秉承的本是人家王仙芝的余荫。 王仙芝本是个盐贩子,自小拜师,学得一身绝顶功夫,而且为人慷慨有义气,所以,身边聚集了很多豪侠人物。 唐僖宗年间,官府垄断食盐买卖,朝政日益*,弄得民不聊生,于是,王仙芝率先起义。 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起义军席卷唐王朝半壁江山,致使李氏天下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不过,王仙芝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喜欢当官。本来,按着他的势头,趁热打铁的话,说不定自己就能当上皇帝,可是他没有这么做,朝廷一纸诏书,送到招安的橄榄枝,他就鬼迷了心窍,一心想归顺。 这种行径对他的事业,造成了致命性的硬伤,原本铁心追随他的那些弟兄,纷纷为此,率众离开,当他被黄巢一顿铁拳打清醒之后,身边人马已经去其大半,跟着祸不单行,他又和唐军大将曾元裕战于黄梅,结果兵败,最终突围身死,剩下余部,全都投奔了黄巢。 当年,我在翻阅《资治通鉴》的时候,看到过关于王仙芝的那段史实,为此着实唏嘘了一番。 对于王仙芝“官迷“的一面避开不谈,单是他那种铁血作风,就不得不让人敬佩。此人曾经在一天之内,击杀唐军大将二十二人,率众略城十一座,堪称武技绝伦,凶悍和彪炳共存。 男人的骨子里其实都有一种血性,无论看电影,还是读书,见到这种铁血人物,总会在心胸里涌动一种豪情,同时,也对这样的人物会产生敬佩。 我对王仙芝就是这样的感觉,一方面惋惜他在人生观上的缺陷,另一方面又佩服他的豪勇,对于他的被杀,我一直都扼腕不息。 如今,此人就在眼前,我真想冲上前去,拉着他的大手,坐在茶几旁边,哥俩沏一壶好茶,让他跟我唠唠当年的英雄事迹。 然而,我知道这不可能,起码现在是绝不可能。 理智告诉我,这家伙冷静而睿智,他的一言一行,将关系到我整个计划的成与败,所以,我必须要把私人崇拜放到一边,对他要严阵以待,严加防范,必要时,兵戎相见,也是在所不惜。 无论是谁,只要挡住了我的去路,我都要将其剔除,所谓见神杀神,遇佛除佛,谁也不能干扰了我的大事。 “好了,我不跟你??拢?故强纯凑庑∽拥沟自趺椿厥掳桑 ?p>  若论说话技巧,以及舌尖上玩刀枪,王仙芝毕竟比不上高力士,为了不让自己在这么多人面前下不来台,他阴沉的撇开高力士的话茬,龙行虎步,走到了床前,目光如炬,紧紧的审视着我。 “跟我说说他的病情,挑紧要的,旁枝末节不要也罢。” 王仙芝虽然没有看那个医生,但却是在向他询问,无论是语气,还是态度,都透露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味道。 医生似乎很害怕他,见其发问,连忙扶了扶眼镜,声音打颤的说道:“他这几次发病,症状几乎都是一样,血压偏低,心里加快,而且体温也不稳定,我查看了遗存大便的性状,感觉不能除外重症腹泻引发脱水的可能……” “好了,你不是给他开过药了吗,为何还会反复发作?”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按理说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是,病人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也许他的体质比较特殊也说不一定。” “那你说下一步应该如何处理?” “我看应该把他从湖底基地转移出去,既然他的身份比较重要,而这里又没有相关的医疗检查设备,治疗起来,我实在没有把握,一旦出现差错,后果会非常严重。” “你看?你看!你会看个什么?” 王仙芝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喝退了医生,我正疑惑的时候,他竟然伸出大手,一把扣住了我的脉门。 我吃了一惊,不知道他要搞什么,谁知他手势一变,三根手指搭在了我的“寸关尺”上。 妈*的,吓了老子一跳,原来这家伙竟然亲自给老子把起脉来。 我不知道他是装模作样,还是真的精通此术,于是,暗自调动脉息,将其变得极不规律。 王仙芝蹙着眉头,闭着眼睛,暂且不管其他,就他现在这模样,倒还真有点神医的风范。 片刻之后,他猛然睁开了眼睛。 “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他的脉象很紊乱,时快时慢,但劲道却是很绵长,一点也没有病入膏盲的征象。” 王仙芝拍了拍手,直起了腰,鄙视的看着医生,忽然又慨叹道:“你们这些搞现代医学的家伙,就知道依靠机器检查,可查来查去也查不明白,简直没有一点医疗底蕴。” 医生的脸瞬间变成酱紫色,眼神飘移不定,看得出来,他是敢怒而不敢言。 “依照总监的意思,咱们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毕竟是在苏小姐的地头上,为了避免自己受到牵连,她马上把责任的归属推给了王仙芝。 “我给他开几副汤药,保管能让他痊愈,不过,你们一定要监查他,以免这小子不配合,延误了治疗。” 苏小姐看了看高力士,后者背着手,眼光落到了别处。 “好吧,就这么办。” 苏小姐欣然受命,满眼崇拜的看着王仙芝。 王仙芝脸露得意之色,叹道:“当年纵横天下的时候,身边诸将无论是谁受了伤,亦或是染了风寒,只需我一两副汤药,无不痊愈。唉,岁月如歌,一转眼已经是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如果不是为了这小子,我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会这么一手。” 我*靠,没想到这家伙看上去阴冷高傲,事实上也会自吹自擂。 虽然我在感觉上大跌眼镜,但还是心中高兴,因为听了王仙芝的话,我知道自己的计划,正在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着。 王仙芝留下一张药方便走了,秦熙来看着他离开,好奇地问道:“他说的是真是假,我怎么感觉有点玄乎?” “总监从来不拘言笑,依照这张药方上看,我觉得他的医道确有独到之处。” 医生仔细扫视了一下药方之后,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的说。 “你不是搞现在医学的吗,怎么连草药方子都能看明白?”秦熙来大惑不解,盯着医生,似乎感觉他很滑稽。 “搞现代医学的就不能涉猎古代方剂学吗?” “操!哪有你这样的?刚才还被人家像训孙子似的教育了一番,没放个屁的功夫,竟对人家佩服的五体投地,你可真够贱的。” “我刚才的话是实事求是,对待医学,就像对待生命,应该抱着严谨的态度,来不得一丝马虎。” 面对秦熙来的辱骂,医生很不以为然,大有一副该怎样便怎样的学究风范。 “虽然我死的时候,王仙芝还没出生,但我在阴阳界查阅过很多资料,这个颠覆大唐王朝的元凶尽管狂妄,不过,论本事他还是有几分的。” 高力士老眼中露出萧索,淡淡的说道。 见到连李唐的忠实拥趸都说了话,秦熙来再也没有反驳,看着苏小姐,献媚的说道:“督查这小子吃药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别的我不敢说,单就这件事情,我一定能够办好,保管让您满意。” “我满意与否倒无所谓,关键是他在这儿别出了什么差错,否则,大家的脸上都不好看。” 苏小姐用小手在鼻子下面挥了挥,蹙起秀美,淡淡的说着。 第二十章:祸害精 【这一章过后,接连有爽点,收藏、点击、推荐票,请大大们多多支持】 说实话,苏小姐确实挺讲究,而且颇有耐心。 她又一次吩咐人,把我擦洗干净,同时也清理了洗手间,更换了床褥,只不过,在她临走的时候,又多了一项安排,当我要上洗手间的时候,必须要有专人陪着,而且还要面对面的陪着。 一心讨好她的秦熙来欣然受命。 这家伙倒很敬业,送晚饭的时候,特意跟了进来,因为他在场,我故意装作食欲不振的样子,没吃几口,就不吃了。 他对此并不在意,拿着枪顶着我,吩咐手下,把熬好的汤药给我端来,也不管我喝不喝得下去,掰开我的嘴,就往里灌。 我心中满是怒火,却又不能发作,只好示意他不必如此,在他撤手之后,我自己拿着汤药,乖乖的喝了。 秦熙来临走的时候,异常阴险的嘱咐我,晚上好好睡觉,别没事总往洗手间跑,否则,就说明我喝的药量不够,达不到治疗的目的,那样的话,他会大幅度增加药量,尽可能地让我早日痊愈。 我当然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于是怯怯的告诉他,我会尽可能的憋着,以免洗手间上多了,影响到他和诸位弟兄的休息。 话虽如此,但我晚上还是上了十余趟洗手间,而他和手下也为此,付出了一宿没睡的代价。 其实,就算每一次他们都在场,我也并不是都能拉的出来,不过,我有一个很好的托词,就是不想给苏小姐找麻烦,所以,只要肚子一有动静,我就会来到洗手间,要不然弄得哪儿都是大便,我会很过意不去。 秦熙来等人尽管很生气,但他们毕竟不敢太过分,况且,我又顶着苏小姐这个大帽子,所以,他们除了在第二天增加汤药的量之外,并没有对我滥用私刑。 我早知他们会如此,故意早餐也没吃,赖在床上一顿大睡。 他们在这个时候是不敢把我弄醒的,说到底,我毕竟是个很有价值的病人,他们除了在让我喝药的当口做点文章之外,对于其他能够危害我健康的事情,他们就算敢想,也绝不敢去做。 一直到了上午十点多,我才醒来。 当我睁开眼睛,病怏怏爬起来的时候,发现秦熙来等人早就红眼巴嚓的站在床头等着,一个个满脸坏笑。 “张先生,该到吃药的时间啦!” 秦熙来端着汤药,一副狼外婆的模样。 这一回,我并没有屈服。 于是,秦熙来打着监督我喝药的幌子,顺理成章的吩咐人,十分野蛮地掰开我的嘴,又往里面灌药。 我奋力一咬,“咔嚓”一下,毫不含糊的把掰着我嘴的那个家伙一个拇指咬了下来,然后,我佯装病态,拼命的朝着三个摄像头呼喊。 果然,就在掉了拇指的那家伙一边扯着我脖领子,一边呲牙咧嘴,要狠狠教训我的时候,走廊里猛然想起了苏小姐的呼喊声。 “放开他,你们这是要干嘛,想弄死他吗?” 由于房门开着,苏小姐的话毫无阻挡的传了进来,秦熙来赶紧示意那人松开我,正要示意我不许多嘴的时候,我白眼球一翻,“哏儿喽”一声,“昏倒”在了床上。 “昏迷”中,我听到苏小姐大声斥责秦熙来等人,并且威胁他们,如果再有下次,她一定会把事情呈报给秦老板。 见到苏小姐动了真怒,秦熙来等一帮军人,一时间噤若寒蝉,低眉顺眼,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没过多久,经过召唤,那个医生火速来到了房间,看到我的模样,他似乎也很着慌,一会儿用听诊器听听这儿,一会儿又用小铁锤敲敲我那儿,好半天才擦着汗说道:“还好,还好,他只是身体虚弱,受不了刺激,暂时晕了过去,过一会儿,他自会醒来。” “医生,你看看我的拇指还能不能接上去了?” 那个被我咬的家伙,从地上捡起半截拇指,苦着脸咨询医生。 “还接个屁!你要是再这样对他,保管会把他弄死,届时,甭说是你,就连老子的脖子恐怕都得一道儿断了。” 医生经过这段时间的折腾,似乎脾气也没那么好了,说起话来,再没了耐性,一脸的气愤。 “他在这里只是一个过客,你们只要把他服侍好了,一旦时机成熟,不仅他会离开,连你们也会走的,何必整日和他为难?” 对于高力士的提醒,秦熙来等人唯唯称诺。 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目光扫过如同斗败公鸡一般的秦熙来等人的时候,我心里当真畅快无比。 苏小姐更换了汤药,温柔的坐在我旁边,在她的款款软语诱导之下,我很顺从地喝干了汤药,看得秦熙来眼睛直冒火。 妈的,嫉妒死你个王八蛋。 汤药喝完,苏小姐很满意自己的成就,临走之际,十分严厉的叮嘱秦熙来等人,再给我喝药,一定要像她刚才那样,否则,她一定会据实上报。 “我看你应该早点去投胎。” 高力士走在了最后,我发现,老人妖莫名其妙说了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竟然闪动着一丝难明的笑意。 晚上的时候,我又上了十来趟洗手间,秦熙来等人依然对我不离不弃。 我看得出来,他们越来越疲惫了。 而我就不一样了,别看我也是整宿没睡,但我白天可以补充睡眠,而且我还借着靠在床上的机会,悄悄地进行吐纳修习。 除了今天的早餐之外,剩下的那两餐,我照吃不误,尽管假模假样的不断拉肚子,但我的营养摄入可一点都不失衡。 有了先例,秦熙来等人再也不敢逼我喝药,而且,他们也变的规矩了很多,一个个眼里冒着火,却都成了哑巴。 看到这种变化,我也就不再闹了,苏小姐为此着实夸奖了秦熙来等人一番,说他们识时务,会办事。 争执倒是没有了,但我上洗手间的次数却没有改变,而他们责任在身,自然得亦步亦趋的跟着我。 如此一来,即便是铁人也受不了。 没过几天,包括秦熙来在内,都变得无精打采,逐渐疏懒了起来,等到了最后,干脆互相推诿。 秦熙来见到这种情况,便给手下人开始排班,一开始还是分两拨轮流跟着我,没两天半,分成三拨,跟着是四拨,俩俩成为一组。 然而,就算是俩人一组,值班到了最后,也是你推我让。 由于我这段时间,一直没起什么幺蛾子,所以,秦熙来感受不到危机,也就对手下人的这种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我暗暗高兴,知道自己一直等待的机会就要来了,于是,毫不显露声色,继续营造着折磨人的氛围。 其实,我知道包括苏小姐在内,都在怀疑我的病情,但我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一天之中,确实得有两三次在拉稀。 没办法,谁让老子能力超群,可以随意控制自己肠道的蠕动呢? 这一天,我估么着是时候了,就在下午三点多钟,【为什么是三点钟啊?呵呵呵】走入洗手间。果然,没过多久,走廊里便响起了说话声。 “你自己去看看得了,反正那小子也没什么事,何必拉着我?” 这人说话的时候打着哈气,从语气中我就能听出来,他是又困又不耐烦。 “也行!这次我去,下一次你去,咱俩轮流休息。” 另一个家伙也是感同身受,竟然没有争执,想也没想就接受了同伴的建议。 我竖着耳朵听着,心中大喜若狂,暗想自己的苦心经营终于有了回报。 随着脚步声逐渐走进,我竟然有点紧张,不过,转念一想,反正已经死过一次了,再来一次又有什么了不得的。 心思笃定之后,我静静的等待着来人。 开锁声过后,门被打开,那人骂骂咧咧的就进了来。 “祸害精,一天到晚的拉稀,早晚得拉死你!” 忽然,洗手间里传来咕咚一声,这人立刻惊诧的问道:“怎么了,你这厮不会又跌倒了吧?” 第二十一章:无须再忍 【这章的的爽点先热热身,随后还有更热闹的,求收藏】 见到无人应答,这人精神紧张之下,想也没想,端着枪冲到了洗手间。 他见到门虚掩着,便顺手推开,结果往里一看,竟然没看到人影,奇怪之余,他把身子探了进来。 忽然,从旁边伸过来一只大手,闪电般掐住了他的喉咙。 他感到窒息,浑身上下填满了恐惧,一时间神经失调,以至于屎尿齐出。 他想扬起枪,可是枪已瞬间被夺走,他想呼喊挣扎,但对方的力道太大,根本就不给他施展的机会。 最终,由于严重缺氧,他脑袋一歪,昏了过去。 我单手擎着他,凑到他的面前,看了一眼,感觉这家伙真的人事不知,便把他轻轻放到了地上。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心中充满了疑惑,感觉自己的力量和速度似乎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而且身体的协调能力,也比以前强悍了很多。 不过,我已经没有时间琢磨,先把那人绑了个结实之后,又塞上了他的嘴,跟着,我拿起缴获的手枪,静静的等着。 我知道,一会儿这家伙的同伴不见他回去,而且通过摄像头也看不到我的踪影,必定会来查探个究竟。 我看了看那把枪,不禁心头一凛。 原来这竟是一把德国造的hkp7型手枪,虽是半自动,但可算得上是阳间最顶级的手枪了。 我真的没想到,阴阳界里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东西,看来我从湖底公寓出去后,一定要好好地研究研究阴阳界的相关文化。 其实,我之所以蓄积到现在才开始勃发,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些枪。 试想一下,只要有人进到房间,便会用很多枪指着我,就算我有通天本事,也绝不敢轻举妄动。 如今利用疲劳战术,获取了对方人手落单的机会,所以我格外珍惜,当走廊里再次响起脚步声的时候,我握枪的手竟然已出汗。 “喂,老三,发生了什么事?” 我学着老三的声音含糊的说道:“他晕倒了。” “妈的,八成又脱水啦!” 老三的同伴显然没有多加考虑,一边嘟囔着,一边朝着洗手间走来,当他一开门的时候,我的枪立马指在了他的脑门子上。 他的脸瞬间布满了惊恐。 我做了一个别出声的手势,让他进入洗手间。 逼他交出了枪支,我朝着他笑了一下。 这货倒也礼貌,竟然回敬了我一个傻了吧唧的笑容。 我把洗手间的门关上,问道:“除了你俩,那些人在哪儿?” “都在睡觉。” “包括秦熙来?” “嗯!” “你是不是很困?” “嗯!” “那你就睡吧!” “啊?” “咣!” 我一枪托砸在了他的脑袋上,这货连哼都没哼,顿时瘫软在地。 妈的,老子一直净受气来着,熟话说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这下该轮到老子撒气了。 看了看地上那俩货,我挑其中身材跟自己接近的那个,把他的衣服扒了,然后穿上,虽然有点紧巴,但还能遮身。 我压低帽檐,走出了洗手间。 很顺利出了房间,凭着记忆,我顺着走廊来到了公寓尽头的一个大房间前面。 我猜测秦熙来等人很可能就呆在这个房间,一种报复的欲念迅速塞满我的心头。 站在门口,我听到里面鼾声此起彼伏,不禁非常快意。 我估算了一下,距离老高头回来还有一段时间,于是轻轻推开了门。 进入里面,我环顾一下,好悬没笑出声来。 除了秦熙来之外,所有的军人都像烂泥似的昏睡着。 有几个挤在一张床上,姿态怪异的不得了。 其中一个明明下半身还在床上,可上半身却趴在了地上,脑袋旁边满是哈喇子。 还有几个则坐在监视屏幕前面,但大多身子歪到了一边。 最可笑的一个,把脑袋枕在了椅背,嘴角边满是沫子,随着呼吸,沫子不住的跳跃着。 至于秦熙来睡得倒像是很舒服,他一个人占着两把椅子,怀里抱着枪,脑袋靠着椅背,两只脚则放在另外一张椅子上。 也许是睡姿得当,他发出的鼾声很轻柔。 我估摸了一下房间里的形势,然后,把两把枪别在了腰上,先走到了监视屏幕前,看了一眼,果然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三个屏幕把我房间里的情形显得一清二楚。 我知道时间不多,当下再不犹豫,走到满嘴沫子那货跟前,一把捂住了他的口鼻,不等他从睡梦中惊醒,一掌劈在了他的颈侧。 按着我的心思,把他打晕也就成了,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一掌下去,竟然生生劈断了他的颈骨。 只见他脑袋歪到了一边,眼见是不活了。 我真心感到不忍,可是,还没等我责怪自己手劲儿巨大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又发生了。 面前的尸体开始干枯凋朽,不须臾间,竟然化成了一具骷髅。 我被眼前的这一幕深深震惊了,下意识地伸手碰了一下,骷髅立刻如同遭受锤击,碎裂成一堆粉末。 我忽然想起“大嘴巴”秦永曾经说过,在阴阳界,一旦阴阳人造受了重创,不仅灵魂会灰飞烟灭,而且躯体也会化作一具骷髅。 因为从没有见识过这种情形,所以我心里一直没什么概念,眼下亲眼目睹之后,竟让我生出一身的冷汗。 我环顾四周,看着其余的军人,不禁有些犹豫。 虽说这些家伙待我有点刻薄,但除了秦熙来之外,余下的人和我倒也没多大过节,如果我又像刚才那样,手底下没轻重,让他们烟消云散了,还真有些于心不忍,可如果我就此离开,这些人一旦醒来,难免不到我的房间察看,若真那样,对我逃走的计划,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我正犯难之际,睡得还算逍遥的秦熙来忽然睁开了眼睛,并且直勾勾地看着我。 这一幕立刻触犯了我慈悲的底线。 我估摸着他刚醒来,脑袋里还没有完全清醒,见到我站在房间里,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但如果给他时间,说不定后果会很严重。 我想也不想的一个箭步冲到他跟前,朝着他的下颌便是一拳,这下不要紧,顿时把他从逍遥的睡姿,打成了螺旋式上升。 挨了我沉重的一拳,秦熙来发出一声痛苦的**,原本木讷的脑袋立刻变得更加不清楚了。 可是,偏这一声惨叫,也引来了连锁反应。 房间里睡觉的都是军人,反应照比一般人要敏锐得多,尽管是在睡眠中,而且还都很疲惫,也有几个先后醒来。 我瞬间做出了决策,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自己的计划前功尽弃,所以,办法只有一个,放手大干。 趁着他们还没有进入战斗状态,我像疾风一样动了起来。 不管是醒的,还是没醒的,我所过之处,拳打脚踢。 无论是坐在椅子上的,还是躺在床上的,在我的疯狂肆虐下,全都如同寒霜过后的小草一般,萎靡凋零。 其中,有几个先后化作了粉末骷髅。 我知道这时候决不能手软,手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当面前再没有可供我施展拳脚的军人时,我回头看了看,重重掉到地上的秦熙来,此时还没有醒。 我走了过去,抓着他的脖领子,像拎只小鸡似的,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然后塞在一张椅子里。 “噼啪!” 我正反两记大嘴巴,这家伙懵然苏醒。 看着他嘴角不住的渗血,我便用他的衣襟擦了擦,然后阴森的问道:“认出老子是谁了吗?” 很显然,他并没认出来,像个傻子似的痴痴看着我。 我感觉他的表情很有意思,便亲了一下他的额头,叹道:“我一直不明白,咱俩无冤无仇,为什么你总喜欢难为我,能说明一下原因吗?” 第二十二章:杨玉环 “你刚才问我什么?” 大约三分钟之后,秦熙来的瞳孔才开始聚焦,他如梦初醒,吐了一口和着脱落牙齿的血水,口齿不清的问道。 我真的想笑,但还是忍住了,把刚才的问题重复了一遍。 “唉,陪着你来的那天,我本约好了‘碎花楼’的姑娘,打算快活快活,谁知道秦老板一纸命令,毁了我的桃花运,所以,我就把这笔账算到了你的头上。” 我听了之后,感觉很无聊,正想挤兑他几句,忽然听到房间外面传过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我竖着耳朵聆听,知道是高力士陪着唱歌的女子回了来。 按着平时的习惯,老人妖应该再过半个小时才会回来,可今天不知为啥,他竟然回来早了。 我意识到情况有了变化,不过,我并不惊慌,心想他一定会先送她回房间,我则趁着这段空隙,赶紧溜之大吉。 然而,事情的变化,又一次出乎了我的预料。 老人妖竟然带着她直接朝这里来了。 情况紧急,但我心理素质奇好,略微思索了一下,心中已是有了计较。 说实话,对于老高头我还是有几分顾忌。 我不仅从历史上知道他武功了得,而且通过那一天老人妖展露的擒拿手,我也知道他绝对是一个扎手的角色。 如果我和他空手交接,或许我没什么致胜地把握,但现在可不一样了,要知道我手里有枪,一切自然都得由我说了算。 我相信,即使在阴阳界,也是枪杆子决定话语权,要不然秦熙来等人何以会配备了这些犀利的家伙。 我朝着秦熙来扬了扬手里的枪,示意他不要多嘴,然后飞快的打扫了一下“战场”,把所有的枪支都归弄到了一起。 秦熙来非常配合,靠着墙壁席地而坐,目光呆滞,耷拉着脑袋,看得出来,就算我想让他爬起来,他也没有那份气力。 我躲在了门旁边,感觉高力士俩人来到了门外。 随着门的开启,我的手枪已经举了起来。 “我和他们又不熟,咱们干嘛先到这啊?” 当先进来的竟是唱歌的女子,她正在回头说话,所以没有看到房间里的情形,同样也没有看到我的存在。 “我先和他们说点事,然后再送你回去。” 高力士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看着乌黑的枪口,竟然显得很从容。 “啊!” 这时候,女子已经看到了房间的狼藉,并且也看到了我。 她掩着小嘴,花容失色,发出一声惊呼。 其实,我也很想大声惊呼。 我看到过很多好看的女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国内国外的,以及各种肤色的,但我从来没看到过这样的美女。 也许她谈不上苗条,也谈不上五官有多精致,但整体配合到一起,却突显出一种动人心魄的性感。 可以这么说,只要是男人看到了她,如果生理正常,都会产生一种冲动,想把她脱光,然后搂在怀里,好好地享受。 我并没有生理缺陷,相反的总能够一柱擎天,所以,我在看到她之后,野战服的裤裆立刻被顶起了一个大帐篷。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如果想干一件事,千万别分心,尤其是在紧要关头,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也就在我膛目结舌的一瞬间,高力士动了。 别看老人妖平时弓腰驼背,走道慢腾腾的,到了啃劲儿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两只手快如闪电。 就在他另一只脚进到了门里的时候,他已经夺走了我的一支枪,好在我也反应奇快,另一只枪就势扬起。 高力士轻轻掩上了门,朝着女子叹了口气,说道:“贵妃娘娘,您先往旁边站一站,免得伤了您。” 女人也许见惯了腥风血雨的场面,在发出那一声惊呼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乖巧的躲到了一旁。 我心中震撼,暗道:果然是杨玉环。 高力士和我都拿着枪,互相指着脑袋,数息之后,一丝笑容竟然从他的嘴角开始扩散开。 我不知他要搞什么,便阴森一笑,问道:“你是不是觉得胜券在握,无论如何我都跑不了?” 高力士凝视着我,神色很古怪。 我期待着他的回答,而这个时候,一阵刺耳的铃声,竟然从房间扩散到了外面,非常响亮。 我大吃一惊,连忙朝着秦熙来看去。 只见这家伙手指摁在墙角的一个电钮上,一脸的狞笑,说道:“有高副经理在这,你今天确实跑不了。” “?纾 ?p>  一声枪响夹杂在外面纷至沓来的脚步声中。 秦熙来看着胸口慢慢扩散开的血渍,满脸的愕然,满脸的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 “我想你今天或许能够离开这里。” 高力士的枪口冒着青烟,瞧着化为一堆骨屑的秦熙来,淡淡的说道。 我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满心疑惑的问道:“为什么?” “因为我和她都是你的人质。” 高力士说得漫不经心,我却更加糊涂。 比我更糊涂的还有一个人,就是杨玉环。 “你说什么,谁是人质?” 高力士也不解释,听到门外嘈杂一片,立刻把枪扔给了我,然后抱着脑袋喊道:“救命啊,救命!” “喊什么喊,再喊老子就把你和这娘们的脑袋崩开了花!” 我也算机灵,两把枪高高举起,一把对准了杨玉环,一把对着高力士,朝着门外又喊道:“外面的人听着,房间里的一切都被我控制住了,如果你们不希望自己人受伤,赶紧规规矩矩的,否则,只要有一个杂碎闯了进来,老子立马不客气,一枪一个,保管让他们全都灰飞烟灭。” 其实,我说的都是从电影中学来的套话,看得多了,说起来简直都不用过大脑,随口就说了出来,而且无论从语言的组织,还是从语气的把握,都能彰显出,我是一个十足的悍匪。 但是,冒充悍匪的过程中,我的大脑可是一直在转着,因为我实在不明白,高力士为何会如此的配合我。 不过,我转念一想,暂且不管他目的如何,起码他这样做,在这个时候,对于我是最有效的帮忙。 我中气十足,说出的话如同雷鸣,在房间内外久久回荡。 妈的,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威猛? 我心里暗暗佩服自己。 尽管我发出了警告,但还是有人开始推门。 “?纾?纾 薄?纾?纾 ?p>  我前两枪是朝房门开的,后两枪则是朝着杨玉环开的,只不过,枪口朝下,打在了她的一双小脚旁边。 “啊!”“啊……” 前一声惨叫来自于门外,后面一连串的惊呼是杨玉环发出的。 看着这位花中魁首小脚乱跳,一对儿高耸的胸脯“呼啦啦”弹跳不惜,我真心痛恨自己唐突了佳人。 经过我对情况的整合,房门外面忽然安静了下来。 “你究竟想怎样?” 苏小姐的声音冷冷的传了进来。 “我想怎样你心里应该很清楚,咱们都是聪明人,难道非要我说个明白不成?” 连我自己都嫌??拢?盗苏饷炊啵?共蝗缂虻ッ髁说母嫠咚??献泳褪窍肜肟?饫锒?选?p>  苏小姐暂时沉默了。 “房间里的人都怎么样了?” 我想她已经明白了我的用意,所以想套取信息,以便于盘算一下,过一会谈判的时候,我手里究竟有多少筹码。 “有几个已经成了骨灰,剩下的都还算不错,包括高力士和杨贵妃。” 我说到这里,自顾自的怒喝一声,然后骂道:“老实点你个‘老人妖’,再不听话,我第一个就把你给崩了。” 高力士朝着我瞪了一眼,那目光仿佛在说,小子留点口德吧,老子就这么点缺处,用得着挂在嘴边上吗? “你若想崩他就崩吧!” 房间外面,王仙芝淡淡的说道。 第二十三章:是否单挑 “那怎么行,里面还有杨贵妃呢?” 苏小姐很着急。 “哦,她也在里面呐!” 很显然,王仙芝是刚到,他并了解里面的情况。 “就是嘛,如果杨贵妃遭遇了不测,秦老板遭受很多损失不说,她的歌迷也会闹翻天的。” 苏小姐的话顿时让外面沉默下来。 靠,没想到千古一妃竟然还是个歌星! 我立刻朝着杨玉环看去,只见她容颜郁郁,看不出心里在想什么。 “麻烦贵妃娘娘往前走几步,请放心,我就是想让你把今天的戏演好,并没有什么不轨想法。”我十分诚恳的低声说道。 杨玉环看了看高力士,后者本来脸色铁青,大概是听了王仙芝的话后,感到很不舒服,这时见她望着自己,不禁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美人没有多说什么,莲步轻移,乖乖地走了过来,还没靠近,我已经闻到一股如兰似麝的香气。 据传说,杨贵妃体质特殊,脱光了衣服,不仅肤若凝脂,而且冬暖夏凉,还有一股可以诱发男人冲动的奇香。 我一直只当这是个人云亦云的说法,今日一见,虽然看不到她的身子究竟有多迷人,也体会不到她那极具季节反差的体温,但还是见识了一把什么叫做沁人心脾、惹人遐思的体*香。 当她走到跟前,我不敢再看。 此女虽然目光低垂,但还是扫描了一眼我的裤裆,随后脸便红了起来。 “喂,姓王的匪首,你和姓苏的老娘们合计好了没有,老子现在心有点焦了,如果再不给个说法,老子可要送给你们点‘礼物’啦。” 我故意说得嚣张跋扈,好让他们一听起来,就感觉我是个亡命之徒。 “大胆!” 王仙芝怒喝一声,八成在他的禁忌里面,很不喜欢别人叫他匪首。 “你嚣张个什么?如果真是个爷们,敢不敢把人质放在一旁,咱们单打独斗,如果我输了,自会让你一马平川,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我听了个亲耳切真,禁不住一吐舌头,暗道:老子如果和你单打独斗,那可真成了螳螂挡车,不自量力啦。 “我呸!就知道你没这份骨气,难怪阴阳界传言,说你是个人见人恨的‘野种’,甚至连上天都不放过你!” 一股怒火腾地一下袭上我的心头,我鼓了鼓腮帮子,刚想充一把好汉,却听王仙芝“嘿嘿”冷笑之后,又自我膨胀的说道:“我王仙芝虽然是个私盐贩子,却敢把天给捅个窟窿,管他什么皇帝老子,一样在我面前瑟瑟发抖,而你这样的货色,除了会耍点小把戏之外,别的一无是处,你妈生你简直就是天地间最大的错误。” 我靠,这家伙本来还是我欣赏的一个对象,没想到说话竟然如此的刻薄,这可大大伤了我的心。 我目光游离,看到杨贵妃似乎也面带轻蔑,而高力士则唉声叹气,连连摇头。 “咋的,你是不是看不起我?还有你,老高头,是不是觉得我如果和他单打独斗,真的死路一条?” 我把枪别在了腰间,眼睛里冒着火,瞪着他俩。 “还有我,也感觉你挺没劲的!” 这时候,旁边地上一个被我打晕的军人不知什么时候醒来,朝着我一脸奸笑,轻柔的说道。 我心里这个气啊! 我自然明白这小子为何参合进来,因为我一旦应战王仙芝,那么,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也就会获取了自由。 谁不知道王仙芝勇冠三军啊? 在别人看来,以他的实力,来和我单挑,无疑像掐死个蚂蚁那样的简单。 我没有搭理地上躺着的那个军人,眼睛望着杨贵妃,期待着她的回答。 作为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尤其是一个非常让人不能自持的女人,绝对不能没有自尊。 “大丈夫能屈能伸,绝不可争一时之意气。” 看到我很生气,高力士连忙劝道。 我没有回答高力士如此语重心长的告诫,继续看着杨贵妃。 “你看我干嘛啊?咱们又不熟,你和谁打不打,斗不斗,那是你的事情,何必牵扯到我?” 我见到贵妃娘娘如此娇嗔的说完,心里还好受了一点。 “可是,我觉得作为一个男子汉,死活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要有骨气,熟话说士可杀不可辱,便是这个道理。” 虽然人们常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可是,对于美人的轻蔑,也同样会让男人难以消受的。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我心里念叨着这句传咏千古的名诗,目光顷刻间变得十分凶狠。 杨贵妃看着我,目光里似乎多出了一点惊讶。 “你一定要三思,一定要三思!” 高力士也感受到了我的不同,看着我,一边砸着嘴儿,一边摊开两只枯手,示意我不要鲁莽从事。 其实,他哪儿知道我的心思啊? 按照我一开始的计划,在高力士没回来之前,我解决完这里的事情,就会接着化装成军人,悄无声息的从湖底基地混出去。然而,天算不如人算,谁知他竟然提前回来了,而且还带着杨贵妃。这也就算了,最意外的是秦熙来那小子,我本以为这货会很听话,不曾想此子竟然暗藏了一招,趁我不注意,摁响了警铃,如此才把苏小姐和王仙芝等人引来。 虽然高力士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自愿和杨贵妃一起充当我的人质,但从现在的情形来看,王仙芝除了对杨贵妃的安全有点顾忌之外,对于高力士,简直就把他当成了屁,一旦我带着二人走出了房间,一个闹不好,杨贵妃被人家救走,那我苦心经营的逃走的计划,可就全都前功尽弃了。 凭借超越常人的听力,我敢肯定,聚集在门外的人,没有百、八十个,也得四、五十个往上。 就算没有王仙芝掌控局面,我要想全身而逃,也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通过左右权衡利弊,我倒是觉得王仙芝提出的单打独斗的建议,对我来说,不见得就是坏事。 当然,这都是我自己在心里斟酌的,由于现在还不知道高力士的具体用意,所以,我没有必要和他解释。 “如果全力以赴,你和王仙芝究竟谁强?” 我忽然目光如炬,紧盯着高力士低声问道。 “这个很难说,因为我和他从来也没有正式交过手,不过,依照朱老三的话来说,王仙芝膂力过人,而且气脉悠长,三十六路自创的《点钢拳》,凶悍无比,而且不走常规,如果我真和他斗起来,恐怕胜算不大。” 他看到我很认真,微微叹了口气,劝道:“其实我觉得你要想离开这里,还是以我和贵妃娘娘做人质来得保险。” “高力士,我就不明白了,你干嘛非得把我也参合到里面?我上辈子就是死在你手里,难道到了阴阳界,你仍然不放过我吗?” 杨贵妃面色酡红,明艳异常,不过,我看得出来,她此时并不是喝酒喝的,而是因为心里生气。 “唉,娘娘说的是。老奴平生最大的憾事,就是在马嵬坡前,生生逼死了娘娘,也正是因为这,老奴才在湖底待了这么多年啊!” “哦,这么说你是为了陪我,才不肯去投胎?呵呵呵,说实话,我可用不着你这份好心。” 我对他俩的谈话充耳不闻,心里盘算着一件事情,如果我真的答应了王仙芝,自己的胜算能有多大。 “你刚才说的那个朱老三是谁?” 我心不在焉的问高力士。 “朱温。” “朱温?什么,朱温!你说的是那个后梁太祖皇帝吗?” 我又吃了一惊。 第二十四章:应战 “就是那个杂碎!” 高力士点了点头,瞥了瞥房门,接道:“朱温是湖底基地的执行总裁,他和王仙芝各管一摊儿,一个管行政,一个管治安,平日里井水不犯河水,谁也不干涉谁。” “喂,姓张的小子,考虑好了没有,不管是和我单挑,还是想做缩头乌龟,你赶紧给个话儿,别让老子干等着。” 外面的王仙芝叫嚣不已。 “老王八蛋,既然你这么想挨揍,老子就成全你。” 我不再犹豫,伸了个懒腰,目光咄咄地看着杨贵妃,大笑道:“我知道当年是因为李隆基的懦弱,才让你饮恨马嵬坡,可是,自古的大好男儿千万,并不是谁都像他那样,今天就让你开开眼,什么叫做‘有可为有可不为’的真丈夫。” “小子,你能答应我件事吗?” 高力士看出了我的决心,虽然很无奈,但还是用央求的目光看着我。 “你说,只要我能帮得上忙,一定成全你。” 最受不了人家用这种仰视的目光看我了,于是我心头一软,把话递了过去。 “如果你今天真能走了狗屎运,打败了王仙芝,请一定带着她离开这里,哪怕是用强,也在所不惜。” 高力士一指杨贵妃,耷拉着脑袋说道。 “看来你害我一世不够,要把我害得永不超生你才甘心啊!” 杨贵妃眼里含着泪,身子瑟瑟发抖,真格儿跟个带雨梨花相仿。 “请贵妃娘娘谅解!你若真的呆在这里,恐怕才会永远都没有超生的机会啊!”高力士用手擦了擦眼睛,似乎也落了泪。 我的心忽然有点酸。 我怔怔的看了看高力士,一时间有点明白他真正的用意了。 由于时间无多,容不得我细想,于是,我朝着门外大声喊道:“给我一分钟,我处理点事情,然后便来揍你。” 我不理会门外的窃窃私语,也不理会高力士和杨贵妃诧异的眼神,乐颠颠地走到刚才说话的那个军人跟前,用脚踢了踢他,问道:“我现在这么做,你是不是觉得挺带劲儿了?” 军人不明所以,呆憨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也感觉自己挺爷们儿的……”我神秘的笑着。 “不过,凡事都得讲究个代价,既然我爷们儿了一把,你也不能闲着,所以,你也得配合一下。” “这里面还有我的事呐!” “嗯哪!” 话音未落,我一掌削到了他的脖子上。 “咔嚓!” 他的颈骨立刻断为两截。 我说过,在我的骨子里其实是有一股狠劲儿的,尤其是当我打定了主意,义无反顾的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在狠劲儿里面还藏着一份无情。 留着他只能是个祸害,秦熙来就是一个例证。 高力士和杨贵妃看到了我的举动,前者眼睛里闪过赞赏,后者则是一咧小嘴儿,冷气连连,八成是怪我太残忍。 我顾不得解释,生生把军人正变得干枯的头颅拧了下来,然后拎在手中,朝着高力士微微一笑,叹道:“能不能如你所愿,就看这一遭了。” 高力士倒也乖巧,扶着杨贵妃走到了我的前面,当他俩把门打开的时候,我往外一看,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靠,走廊里满是黑压压的人头,一个个手持武器,严阵以待。 我心中涌起冲天豪气,暗想:爱他妈怎样就怎样吧,老子穷途末路,只能死中求活了,大不了烟消云散,只当老子从没有来过。 我站在房门前,一只手背到了身后,另一只手拿着枪,顶在了杨贵妃的后腰上。 高力士我倒不担心,但杨贵妃却不得不防,这妞之所以成了人质,多半是受了高力士的蒙骗,如今到了外面,谁知道她会不会变节。 “呵呵呵,没想到你小子倒挺有种!” 王仙芝抱着怀,冷冷的笑着。 我的眼光和王仙芝碰个正着,空气中仿佛有火花闪耀。 “少废话,告诉你的手下,给老子拉开点空间,免得待会儿溅了一身血!” 此时的我,早已经收起了和善,满面的阴森,如果这时候照镜子,只怕我自己都会吓一跳。 王仙芝倒也干脆,两手高举。 “都给我听着,全都往后退,在我和他单打独斗的时候,谁也不许参与进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实在的,我倒真挺敬佩王仙芝的任侠行为,但佩服不能当饭吃,老子最终还是得和他分出高下的。 第一:决不能手软,第二:无所不用其极,第三:越快越好。 我将这三条规矩铭刻在心,眼见着众人已经腾出了地方,王仙芝洋洋自得的站在中央,我便把枪别在了腰间。 在高力士回头的时候,我朝着他使了个眼色,老人妖虽然貌似无视,但我知道他已然领会了我的意思。 果然,高力士佯装搀扶着杨贵妃,事实上却是紧紧扣住了她的脉门,将她挟持到了一边。 杨贵妃一脸嗔怒,不过,却没有发作,想必她也知道高力士的能耐,故而只能忍忍求全。 “好长时间没和人动手,我的筋骨都有些发涩了。” 王仙芝一脸的兴奋,摇摇脖子,晃晃肩膀,从他的一些关节部位顿时发出“嘎嘣嘣”的响声。 “啧啧啧,总监真是好手段,还没有动手,光听着这动静,就已经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啦!” “嗯,确实如此,你们看,总监脚下不丁不八,单这一站,就是渊?s岳峙,一派宗师风范。” “好手段,好手段啊!” …… 我听到王仙芝手下一片颂词,不禁感到极端肉麻,于是,朝着苏小姐一笑,叹道:“你怎不也赞扬一番?” “还用我说吗?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 我靠,这货更高明,褒扬人的时候,完全是不露痕迹,真格儿高手中的高手。 “你还愣着干嘛?赶紧地滚过来,让爷松松筋骨!嘿嘿嘿……” 看着王仙芝的狞笑,我的心头升起无限战意。 “老王八蛋,你的裤带松了!” 我绷紧了肌肉,朝着王仙芝忽然说道。 【这张有点少,情节所致,收割抱歉】 第二十五章:武学的最高境界 王仙芝见到我的表情很严肃,下意识的低头瞧看,而我在这个时候如同离弦的箭,早已冲了过去。 “你使诈!” 王仙芝反应当真神速,见我近身,闪电般一拳打出。 我在阳间的时候,喜欢搏击,为了增强修为,曾经通过电脑,查找一些已经失落的古拳谱。 对于王仙芝的独门《点钢拳》,我也有一点印象,尽管拳谱已经失落,但依据记载,评价这种拳法可以击石成粉,堪称刚猛无俦。 在我想来,它之所以具备这样的威力,应该和技击者的发力诀窍有关,只需把全身力道融为一点,便可以无坚不摧,也许这就是“点钢”二字的神韵所在。 在我死前,最后一个对手是杨戬,虽然那一次我输得很惨,但从中吸取了很多经验,为了不重蹈覆辙,我在这次动手之前,已经做好了应对的措施。 凭借我现在敏锐的洞察力,在王仙芝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知道他会出左拳,因为他左侧肩膀的运作暴露了这一点。 于是在他拳头的轨迹还没有完全舒展开的时候,我早就先他一步,右手掌心里藏着一个骷髅头,等在了那里。 “噗!” 在王仙芝的铁拳击打下,骷髅头瞬间化为齑粉。 骨屑飞扬,弥漫在我和王仙芝之间。 由于我事先有准备,所以早把眼睛半睁半闭,而王仙芝却是毫无戒备,突兀之下,骨粉扑了他一脸,骇得他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我苦心经营的就是这个机会。 趁着他闭眼,我立刻展开一套组合拳,贴近他狂揍。 可怜王仙芝久经战场,遇到过无数悍将,大多能从容应对,而今,在我连串的阴谋之下,竟然稀里糊涂地落到了下风。 他左遮右拦,满场游走。 我丝毫不给他反扑的机会,击打出去的拳头如同暴雨。 管你是什么《点钢拳》,还是《点铁拳》,老子会的就是**拳法,只要能把你揍趴下,就是最管用的拳法。 在我的字典里,武学的最高境界就四个字:打倒敌人。 我本来就具有先天神力,而且这段时间又苦练吐纳术,虽然我不知道,这对我的武学修为帮助有多大,但我可以肯定的说,一定不会比从前差了。 一时间旁边的人惊呆了,刚才还满嘴颂词的那些家伙,此时更是瞪大了眼珠子,满脸不相信的看着我狂揍王仙芝。 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我打出了大约四百多拳,除此之外,一脚也没踢出去。 这倒不是我不擅长用腿,而是我另有无节操的打算。 我就是想让王仙芝本来蒙圈的脑子里,潜意识的形成一种概念,我只会动拳头,不会动腿。 王仙芝初逢这种死缠烂打,显得毫无经验,下意识的护住了重要部位,但是,脸上和身上还是挨了我不少拳头。 不过,这家伙的身子还真扛揍,以我这种神力,以及铁一样的拳头,他竟然能够屹立不倒。 “喂,总监,赶紧还手啊,他是小毛驴拉车,眼看就没劲儿啦!” “对啊,总监赶紧把眼睛睁开,揍他!” 有些明眼人,逐渐看出点苗头,纷纷给王仙芝支招儿。 我目光如刀,听到这些人的话,不禁暗暗发笑。 终于,我停止了击打,瞬间背起了手,盯着王仙芝。 因为毫无征兆,再加上他昏头胀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两只胳膊仍然在不住招架。 我看着他的模样,在旁边人的叹息声中,大声笑了起来。 王仙芝听到了笑声,似乎也醒悟了过来,举着两只胳膊,愕然看着我。 这一下我更乐了,看到他颧骨肿起多高,一只眼皮也肥胖地耷拉了下来,满眼的惊恐,我真的很同情他。 其实,通过这段时间的交手,虽然他一直在招架,但我心里很清楚,凭着他的身手,如果我不使诈,此刻肿头胖脸的也许就是我了。 然而,这能怨谁呢? 兵法有云:兵不厌诈,越诈越好。 你王仙芝率领人马,纵横半世,竟然在动手之前,一点都没有策略上的应对,即使输了也是活该。 “别愣着啊总监!” “总监,出手啊!” 旁人的话提醒了王仙芝,他眨了眨眼睛,便想往前凑。 可是他光顾着一肚子怨气,一心想揍我,却忽略了下面。 “咚!” 我一直蓄势待发的右脚,就在他凑过来的一刹那,狠狠的踢在了他的裤裆上。 王仙芝的脸瞬间变成了绛紫色,这位曾经不可一世的悍匪头子,腮帮子鼓起多高,五官挪移的捂着裤裆,缓慢的蹲了下去。 这会儿,再没有人说话,我用眼角余光注意到,很多人眉头蹙起多高,侧着脸不敢看王仙芝。 这大概就是感同身受。 因为在场男人,尤其是满脸同情的男人,可能大多感受到过老二被碰之后的痛楚,所以才会显现出如此神情。 当王仙芝忍受不住痛楚,两米来高的健壮身子,像一只虾米似的蜷曲在地上,并且捂着裤裆瑟瑟颤抖的时候,我走上前去。 “总监大人,还比不比了?” 我坏坏的笑着。 王仙芝连眼睛都没睁,使劲的摇了摇头。 “哦,不比啦!” 我直起腰,高举双臂,朝着在场的人,刚想高呼胜利的口号。 “不能放过他,这小子好阴损!” 王仙芝忽然弱弱的说道。 声音虽然低,但因为寂静,所以,在场的大多数人还是听了个一清二楚。 可奇怪的是,竟然没一个人应答。 我看到有些人在互相观望,不禁心头冰凉。 沉默孕育着大爆发。 我知道,听到了王仙芝的命令之后,很多人还沉浸在对信号的分析中,可一旦反应过来,必当形成火山爆发之势。 “赶紧抓住他!” 到底是管理阶层的,脑子转得比别人快,苏小姐站在我身后,第一个反应过来,小手指着我,向周围的人发出了讯号。 这一下立刻引发了连锁反应。 “快捉住他,别让他跑了!” “妈的,干脆把他干掉算了。” “上啊!” 由于人多,并且围成一圈,所以有些人本已经举起枪,打算射杀我,却被身边人拦住,示意把枪放下,以免伤了自己人。 即便是这样,我意识到周围人群涌动,也在心里大大打了一个寒战,暗想今天定是凶多吉少了。 第二十六章:卵巢是啥东西 “大家注点意,打归打,可千万别伤了他的性命。” 苏小姐真是搞行政的料,到了这时候,还没忘记留下活口,以免秦老板追究起来,她不好交代。 我感激她的同时,也想好了策略。趁着其他人还没扑到跟前,我赶紧一个转身,伸出大手,猛然一操,苏小姐立刻被我抓了个正着。 “你干嘛?” 这妞惊恐的问。 “和你亲热亲热!” 我说到做到,伸出大嘴,在她的嫩脸上亲了一口,与此同时,两脚飞踢,接连把冲到旁边的两个大汉踹倒。 老子当年的搏击冠军可不是盖的,从电子游戏学到的招数也不是白给的,如今在这样的紧急状况下,本来十层的功力,已被我发挥了十二层。 他姥姥的,今天如果冲不出去,只怕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趁着苏小姐刚下的命令,这些人还有顾忌,我赶紧痛下杀手。 你们不敢杀我,我却敢干掉你们。 不公平? 去你姥姥的不公平,上天待老子何时公平过?死得就稀里糊涂,咽了气还要受你们的欺负。 老子不干! 我心里积压许久的怨气终于无止境的爆发,依靠苏小姐挡在前面做盾牌,一路把武技发挥到了极致。 靠得近的,我就用拳打,离得远的,我就用脚踹,稍有闲暇,便会在苏小姐的屁股上拍上两巴掌,以免她赖在原处,不去前进。 这个时候,我还算挺理智,虽然腰里别着两把枪,但我却不敢用,原因就是一旦开火,定然引起公愤,在双方打红眼睛,并且火力悬殊的情况下,我怕自己被人家射成筛子。 对方虽然在人数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而且其中也不乏会两下子的高手,可是,我周边的空间毕竟有限,能够冲到跟前的也就那么四五个,正因如此,我一时间倒没有觉得自己应付不过来。 相反的,我竟然越战越勇。 我从来没这么痛快过,眼看一名汉子像头熊瞎子似的从旁边冲上来,一下子锁住了我的腰,还没等他发力,我已经一胳膊肘,重重的撞在了他的后腰上,只听“咔吧”一声,这家伙脊柱断为两截,像一滩泥似的松开胳膊,趴在了地上。 我一脚将他踢飞,撞在另一个冲上来的大汉身上,就在二人成为倒地葫芦的同时,我一记左勾拳,打掉另一个近身汉子的下巴,接着回身一个膝撞,把一个想掐我脖子的大汉卵蛋撞碎。 就在他们的惨叫声里,我如旋风般又转了过来,朝着前面惊慌失措的苏小姐屁股上,狠狠的掐了一把。 “啊!” 苏小姐回过头,嗔怒的想骂我。 “闭嘴八婆,再装逼,老子就把你给挂了!” 我怒发冲冠,圆睁二目,状如凶神,话语更是如同爆豆。 苏小姐瞬间萎靡,虽没晕倒,但感受到我的威猛,再也不敢和我对视。 我浑身上下涌动惊天豪气,挟持着苏小姐,一路朝着走廊的入口进发。 如此我又往前冲出十多米远,在这一路上,几乎都是在近身肉搏中度过,前进每一寸,都会有相应的代价付出。 说到底,我并不是金刚不坏之躯,更不是永远不疲惫的机器,在打倒数十名壮汉之后,我的心跳明显增快,肌肉也开始颤动起来。 而且,我的身上也挨了不少苦头,其中,最让我感到难受的是左眼。也不知是哪个杂种,竟然打在了我的眼眶上,致使我的眼睑裂开,流淌出来的鲜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视野, 我趁着一丝空挡,看了看前面,不禁暗自感叹,此处距离基地的出口,还有好远的一段路。 “大家赶紧上,这小子累了!” “总监传来了话,谁要捉住这小子,赏金元一百块!” 我真后悔刚才没一脚踩碎王仙芝的脑袋,如今他缓过神来,竟然拿出悬赏这种老套的办法。 办法虽然老套,但却很有效果。 消息一经散布,我面前的这些大汉,一个个眼冒蓝光,神情更加亢奋起来,呼号乱叫,直如一匹匹饿极了的野狼。 “妈的,你敢咬我!” 我一把拽住黏在我胳膊上的一个小个儿的头发,在他扯下我一块布,瞪着两只小眼不甘心看着我的同时,我一掌削在了他的咽喉上。 **你老母的,你不是嘴贱吗,好吧,老子让你能咬不能咽! 小儿子立刻眼睛发直,捂着自己的脖子,往后倒下。 这一下并无丝毫的威慑作用,贪财的汉子前仆后继,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把我摁倒,然后捉住领赏。 我当然不能让他们逞心如意。 就在我感到即将力怯之前,我抓住了机会,陡然一声怒吼,单手薅住苏小姐的腰带,一下子把她举了起来。 “住手!” 声音如雷,震得人耳膜生痛。 这一下总算有了效果,大家全都保持着各自的姿势,怔怔的看着我。 “谁再敢往前上,我一下子把她的‘卵巢’给摔出来!” 可能是我的医学素质奇高,在这等紧要关头,依然能够把女性最重要的**官想了出来。 “哥,卵巢是啥东西?” 我听到有人在问。 “可能就是卵蛋的老家吧!” 另一个货如此解释。 苏小姐当然知道卵巢是啥东西,听到了我的话之后,早就花容巨变,声嘶力竭的喊道:“赶紧助手,千万别激怒他!” 说完之后,美女竟然吓得哭了。 我真有点于心不忍,不管怎样,这位苏小姐在接纳了我之后,对我还是挺照顾的,可是,我现在势如危卵,随时都可能将逃走计划付之东流,所以,只好硬着心肠,拿她的卵巢说话了。 众人见到苏小姐的情形,不禁面面相觑,有几个家伙已经开始后退,逐渐给我腾出了空间。 我朝着四周看了看,竟然发现高力士一直挟持着杨贵妃,跟在了我的旁边。 趁着别人不注意,老人妖忽然朝着我眨了眨眼睛。 我立刻会意。 “你,哎,别东张西望的,我就说你呐,赶紧地过来,否则,我立刻让你们的经理变成一堆红粉骷髅。” 高力士面色慌张,迟疑了一下,随后扯着杨贵妃,走到了我的面前。 我一下子拔出了枪,顶在了高力士的脑袋上,“嘿嘿”冷笑道:“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闪开一条去路!” 高力士操着一口娘娘腔,朝着挡在我前面的那些人挥了挥手。 眼看着诸人开始往两边挪动,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恨恨的说道:“谁也别动,否则,我一定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章:逃往九泉 我一看到说话那人,既好笑又痛恨。 原本体态轩昂的王仙芝,此时如同刚被用了宫刑的太监一般,两腿夹着裤裆,袅袅娜娜地排众而出。 “绝对不能放他过去!” 他望着我,咬牙切齿。 “总监大人,你没看到我和苏小姐此刻都被他控制着吗?” 高力士斜睨着王仙芝,阴阳怪气的说道。 “我知道,而且不只是你俩,还有贵妃娘娘嘛!” 王仙芝很不以为然,看了看其他人,接着说道:“当初秦老板把湖底基地的安全问题交给我掌控,我就应该为此负责到底。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事,很多兄弟为此弄得魂飞魄散,所以,我绝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凶手逍遥离开。大家别退缩,咱们齐心合力,一定要把这厮留住,如果不能活捉,那就杀无赦。至于后果,我自会和秦老板说个明白,大不了,我一人顶着也就是了。” 我真的很佩服王仙芝的口才,别看这厮五大三粗,但说出的话,确实具有很强的煽动力,难怪当年能有那么多人给他卖命。 “叛徒!” 我抢在了高力士前面,轻蔑的看着王仙芝,语气极富于玩味。 “什么?” 王仙芝其实是听到了那两个字,只不过他从没想到此时此地,竟然还有人会如此的骂他,所以,尴尬之余,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我说你是个大叛徒!” 这一次我突然提高了声音,直震得人耳鼓发麻。 “你说谁是叛徒?” 王仙芝勃然变色,声音歇斯底里。 我心中暗喜,知道这一回真地捅到了他的痛处。 “当年若不是因为你一心想招安,怎么会弄得人心涣散,直让跟随你多年的那一帮兄弟受困而死?” 我说得字字清楚,而且语重心长,其间又不缺少痛心疾首的味道,比之刚才王仙芝那一篇言论的煽动性,一点都不逊色。 在场的众人有很多都知道关于王仙芝的事情,闻听了我的话之后,大多露出古怪的神色。 历史上确实如我所说,当年王仙芝率领手下势如破竹,几乎征服了唐王朝半壁江山,然而,在一片大好形势之下,王仙芝竟然先后两次打算招安,虽然未果,却让不少人寒了心,尤其是最后一次,促使很多兵将离开了他,由此而消弱了起义军的力量,最终导致了失败。 我猜想王仙芝之所以留在阴阳界,应该是心理怀有愧疚,无法面对前去投胎的许多手下。 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测,具体真实缘由,恐怕只有王仙芝自己知道。 见到王仙芝语塞,我便乘胜追击,继续昂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言必行,行必果,像你这样首鼠两端,言而无信之人,何能服众?现在你说一切后果由你负责,可到了最后……嘿嘿!” 我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已经没有了这个必要,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明白我的弦外余音。 “王总监,我一直都很佩服你,觉得你这个人睿智深沉,重情重义,没想到你今天的表现,太让我失望了。我和你共事多年,没亲情也有友情,可你倒好,在如此关头,竟然舍我如敝履。唉,我算看明白了,男人啊,没一个好东西!” 我虽然不知道这位苏小姐是什么来头,但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哀怨之气,眼下听她展露心扉,竟然惹得我心里一颤。 很显然,引起共鸣的人不止我一个人,原本听到王仙芝的话,又纷纷汇拢,企图阻止我去路的那些人,此时已经开始往两旁让路。 王仙芝的脸色越来越阴沉,看着正在移动的手下,他似乎很想制止,可也不知为了什么,最终他把头垂了下来。 我意识到机不可失,连忙把苏小姐扛到了肩膀上,用枪捅了捅高力士,示意他赶紧跟着我离开。 连同杨贵妃在内,我们一行四个人,很快从围堵的众人中穿了过去,而后沿着湖底基地的通道,向出口进发。 然而,行到一个十字通道口的时候,从前面忽然传来大片的脚步声,紧跟着,我看到了一个人。 竟然是秦宁。 在他的身后,接连闪现出一队荷枪实弹的军人。 我的心猛然一颤,心想他来者不善。 果然,秦宁这家伙离得我还有一段距离,竟然把枪举了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然扣了扳机。 随着一声枪响,我的右胳膊猛然一痛,差点把苏小姐扔到了地上。 我不知道自己伤势如何,也来不及查看,忽听高力士急急说道:“别傻了,要命的赶紧往右拐。” 我想也不想,扛着苏小姐拐入了右面的通道。 高力士车着杨贵妃,紧随其后。 就在这档口,原先的通道里已是枪声大作。 这一回我真闻到了凶险的味道,于是,飞也似地在前面领路。 这个通道并不是直的,而是七扭八歪,一指朝着地底深处而去。 过了一会儿之后,我听到后面追兵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不禁回头问道:“这样下去,早晚会被他们捉住啊!” “捉住?嘿嘿,我看不止这么简单,那个姓秦的好像要杀掉你。” 高力士虽然武功不错,但毕竟上了年纪,跟着我这样跑,而且还得拉着不太愿意离开的杨贵妃,着实有点吃不消。 听到他气喘吁吁地回答,我无暇深思,心急火燎的问道:“咱们越跑越深,这是要往哪儿去啊?” “九泉!” 高力士回答得很干脆。 我靠,这个答案太有意思了。 后有追兵,前有九泉,合着往哪跑都没有好结果啊! “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开玩笑啦!” “谁跟你开玩笑了,你害怕,我比你还害怕呐。” 我听到高力士说得十分认真,不禁感到奇怪,于是追问道:“既然是九泉,咱们往那跑,不是死路一条吗?” “你没听说过死中求活吗?” 高力士尾随着我,拐过一道弯,忽然扯着我站住。 “再往前走,是一个闸门,那里有守卫候着,咱们必须得把他们摆平,然后关闭闸门,也许这样才能有一点机会。” “那赶紧走啊,你没听到后面追得越发紧了吗?” 我说完之后,又开始往前跑。 结果,我跑出去几米,发现后面的高力士没有跟上来,于是,我停下身子,回头去看,发现老人妖正一手扶着通道的墙壁,大口的喘着气。 我心里一时间很不是滋味,连忙跑了回来,搀着高力士说道:“是我连累了你,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把你给扔下的。” 高力士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扔不扔下我倒无所谓,你只要把贵妃娘娘带出去就行。” “我在这呆得好好的,你干嘛总想把我弄出去啊?” 杨贵妃也是香汗淋漓,怒气冲冲的挣了挣,可别看老人妖跑步没力气,握着她脉门的手,却是贼有劲,竟然没让她挣脱。 “怪我也好,骂我也行,反正我不能在让你在阴阳界窝着了。” 高力士说完,拉着她就跑。 其实我心里也一直有这个疑问,不明白高力士为何如此执着的强迫杨贵妃离开。 不过,我知道现在不是纠结这问题的时候,看着高力士跑到了我前面,于是,我长吸一口气,提起残存的精气神,伸手拍了拍苏小姐肥美的翘*臀,低啸一声,撒开大长腿,扛着她往前撵去。 第二十八章:我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 果如高力士所说,前面不远处,便显现出一个闸门,但它不是为了封锁通道而用,却像一扇巨大的窗户般建在了通道的侧壁上。 闸门旁边有个警卫室,当我们冲到跟前的时候,警卫室里的人早就荷枪实弹,出来等候。 看到他们错愕的样子,我猜测这几个家伙可能还不知道眼前是怎么回事,于是朝着高力士打了个手势。 高力士连看都没看我,早就松开了杨贵妃,借着和他们打招呼的机会,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全部放倒,活儿干得利落之极。 我不禁竖起了大拇指,说了句佩服。 然而,我发现在高力士搜索闸门钥匙的时候,被他放倒的那些警卫顷刻间都化作了骷髅。 我不禁一咧嘴,心说老人妖真够狠的,不出手则已,出手后果很严重。 找到了钥匙,高力士打开了闸门,然后拉着杨贵妃率先进入,等我扛着美女也进入闸门之后,老人妖在里面将闸门反锁。 至此,老人妖才靠在闸门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看到他露出疲倦,我竟有点心疼。 不过,仿佛受到他的感染,我也觉得浑身上下酸痛不已,于是,我把苏小姐放到了地上。 我正想擦一擦眼皮上的血渍,谁知,苏小姐一双小脚儿刚落了地,竟猛然回身抽了我一记耳光。 “啪!” 这叫一个响亮。 我立刻懵了,捂着脸错愕的看着苏小姐,足足好几秒,我才怒道:“臭三八,你干嘛打老子?” 谁知苏小姐竟然没有回答,而是捂着小脸蛋,蹲下了身子,痛哭起来。 我本想还手揍她,但见她这副模样,不禁手停在了半空,最终也没落下来。 “你们就知道欺负我,上辈子是这样,死了后依然如此,难道人间地下,真的就没有我存身之地吗?” 她嘤嘤而哭,惹得我鼻子也是一酸。 我本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嘴巴张开了好几次,到底也没有出声。 看了看高力士,我发现老人妖竟然跟没事似的,一双老眼不住的张望,丝毫没把刚才的插曲放到心上。 倒是杨贵妃弯下身子,轻轻搀扶起苏小姐。 “好啦,苏妹妹,别再哭了。” 我心说杨贵妃毕竟出身高贵,明白事理,此时此景,也只有她说话最合适。 然而,这种念头还没在我的脑海中最终定型,就听她继续说道:“唉,其实,何须妹妹说,我也有同感,人间地下,只要是男人,无不薄情寡义,咱们做女人的,除了逆来顺受,还能有什么办法?” 说罢,她的眼角竟然也湿润了。 我真心鄙视杨贵妃这种劝人的方式。 于是,我故意提高了声音,咂着嘴儿,朝着高力士说道:“老高头,你听听她说的话,这都什么跟什么。我承认确实有些男人不是东西,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一竿子扫了一船的人啊!” “你在跟我说话吗?” “如果不是跟你说,我干嘛看着你?” “这和我有关系吗?” “怎么没关系,难道你不是男人啊?” “嗯,我确实不是个男人,如果非要说具体点,起码我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高力士捋了捋雪白的长眉,态度非常淡然。 我瞬间无语。 四人小歇了一会儿,正懒得动弹,却听闸门外面,脚步声如潮涌动,紧跟着,砸门声“咚咚”作响。 我脸色一变,正要听取高力士的意见,却见老人妖容颜肃穆,往前指了指,叹道:“他们一时半会儿进不来,咱们赶紧顺着这个通路往前走,只有到了水源,咱们或许才有一线生机。” “一会儿说是九泉,一会儿又说是水源,求求你,简单扼要好不好,咱们到底要上哪儿啊?” 我站起腰身,舒展了一下筋骨,有点不相信的看着高力士。 “少废话,想出去就得听我的。” 高力士语气冰冷,一听就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我只得乖乖从命,扯了苏小姐一把。 “干嘛,还嫌欺负我不够吗?” 苏小姐甩开我的大手,冰冷的目光直可让我再死一次。 “我只是扛你扛习惯了……” 我耸了耸肩膀,满脸的无辜。 “谢了,我自己有脚!” 苏小姐白了我一眼,傍着杨贵妃朝前走去。 我看着高力士苦笑,后者淡淡的说道:“你可真够贱的。” 说完,高力士走开。 我摇了摇脑袋,心想干嘛啊,怎么大伙都在挤兑我? 离开闸门,前面也是一个蜿蜒的通道,虽然幽幽的不知通向何处,但在两边墙壁上的灯火照射下,脚下的路倒也宽敞明亮。 我朝前面望着,看到苏小姐和杨贵妃相谐走着,一直也没有回头,不过,尽管二人有时候会低声窃语,但一点也看不出有逃走的迹象。 也许苏小姐和杨贵妃都清楚一点,事到如今,没有我和高力士的同意,她俩谁也别想走回头路,所以,这两个美人只好顺从,不想惹麻烦。 我跟着高力士,一边往里走,一边问道:“高大爷,趁着现在有时间,能为小子我指点一下迷津吗?” “大爷是你叫的吗?如果按着辈分,我当你的祖宗都不过分。” 高力士嘴上这么说,但听到我首次嘴这么甜,随后还是跟我解释道:“整个湖底基地只有一个出口,就在湖面鱼排的那艘小船的舱底。” “可是,那条路已经被人堵死,咱们岂不是无望出去了吗?” “那倒未必。” “哦?” 高力士望着前面灯火掩映下的通道,沉声说道:“你对这个湖底基地还是一无所知,实话告诉你,这里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它不仅是秦老板的招待所,而且还是他财源广进的造金库。” “那这个秦老板到底是谁啊?” 高力士讶然叹道:“难道到现在你竟然还不知道他是谁吗?” “我要知道还问你做甚?” 我感到有点委屈,耷拉着脑袋说道。 高力士忽然停下了脚步,老脸上流露出古怪的神色。 “好吧,现在就我告诉你,他究竟是谁……” 第二十九章:岳飞被害关键 我竖着耳朵听着,心里充满了好奇。 “这位秦老板生前也是大大有名,号称千古第一奸相,本是江宁人,宋徽宗政和五年进士,补密州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升任御史中丞,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高力士娓娓诉说,却被我猛然打断。 “你不用再往下说了,这个老油条我已经知道是谁啦!” “你真的知道?” “他是秦桧。” 我叹了一口气,跟着愤然道:“真不知天理何在?依着秦桧的罪行,这厮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都不冤枉,可如今倒好,他死了之后,却依然享受荣华富贵,这叫那些枉死的忠良情何以堪啊?”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高力士又瞄了瞄通道,似乎在找什么,不过,他嘴上却继续说道:“你以为秦桧就好过吗?我告诉你,他是表面光鲜,暗地里也是一肚子苦水。就拿他活着的时候来说,以他的聪明才智,会不知道通敌卖国谋害忠良的后果吗?其实他那样做,只不过是为自己而活而已。” “我听你话里话外的意思,秦桧那老东西所做的坏事竟是情有可原?” “话虽不能那么说,但事实确实如此。你想啊,靖康之祸之后,谁是最受益者?” “那还用说,自然是高宗赵构。” “对啊,以高宗自私自利的性格,他能够主动放弃皇位吗?” “应该不会吧,历史上好像除了你原先的主子被迫当了太上皇,能够放弃权力干愿清闲的在位者,可谓是风毛麟角。” 高力士瞥了我一眼,并没有在他主子的问题上徘徊,而是延续刚才的话题,说道:“秦桧生前做的最大错事,无非就是谋害了岳飞,可是咱们换个角度来想,这岳飞竟办什么事啊?整天打着靖康耻的旗号,顽固北伐,非要把钦宗和徽宗迎回朝堂,你说为了这件事情,宋高宗会怎么看?” 我沉默了一下,确如高力士的言外之意,无论是谁当了皇帝,都不希望从宝座上再下来,一旦岳飞真的迎回来钦宗或者是徽宗,这让宋高宗赵构如何处之,难道会把坐热乎的宝座拱手相让? 这当然不可能,所以,宋高宗千方百计的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于是,他就和岳飞产生了矛盾。 “如果不能明察主子的心思,干得再好,贡献再大,也是徒劳。” 我深深地感到无奈,同时也为人心的可怕而深深的恐惧。 高力士赞赏的看着我,叹道:“秦桧本是个聪明人,又懂得揣摩,他在赵构身边多年,怎会不知道主子的心思,所以,为了替主子分忧,并且让自己青云增彩,永把权柄,他自然不能让岳飞活着。唉,说到底,还是应了那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人有一口气,就不得不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啊。” “我明白了,岳飞之死的关键,是他不能够认清形势,妨碍了某些当权者的利益,所以他必须得死。” “孺子可教!” “我呸!这么浅显的道理,无论是谁,只要稍微用点脑子,自然就会明白其中三味的。” “那也不见然,起码岳武圣生前就不明白这个道理。” “嗯,他活着的时候,情商确实不怎么样。” “自古以来,很多有才智的人,自以为英雄盖世,所以做事情全无顾忌,只觉得对得起天地良心,便是忠君爱国,岂知这里面的学问太多,绝非一相情愿便能为之,有时候做了还不如没做。” 高力士有感而发,我看得出来,在他服侍李隆基的那段岁月中,诸如此类的事情实在是看得太多了。 我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久之后,通道前面豁然开朗,紧跟着我们进入到了一个极为宽敞的空间里。 “这是什么地方?” 我举目?望,不禁深深震撼。 在这个巨大的空间中,营造着很多巨大的土墩,高度不下十多米,粗细则各不相同,最粗的直径怎也有五六十米,即使是细的直径也不下十余米。 土墩的表面全都用砖石覆盖,冷眼看去,给人以一种雄伟厚重的感觉。 至于土墩之间的距离,也是各有不同,有的相距甚远,有的却相互毗邻。 我听到一阵阵锅炉的轰鸣声,并且闻到一阵阵酒糟的香气,不禁更加奇怪,十分期待高力士给出的答案。 “这里便是湖底基地的水源,也就是一开始我跟你说的九泉。” 高力士的表情远没有我来的惊诧,相反的,我倒是从他的语气中嗅到了一丝忧虑。 “其实,这里既叫九泉,也叫酒泉!” 忽然,苏小姐瞥了我一眼,扭着头插了一句。 我一下子就糊涂了,不过,苏小姐似乎知道我没听明白,很快解释道:“前一个是数字中的那个‘九’,后一个则是喝酒的那个‘酒’。” 我若有所悟,喃喃道:“原来是谐音字啊!” 忽然,我影影绰绰看到远处土墩之间似乎有人影晃动,正待发问,高力士一把拉着我,低声说道:“咱们先寻个僻静处。” 我见他郑重其事,也变得紧张兮兮,随着他走到一个土墩后面的隐秘处。 “其实这里还是秦桧产业下的酒厂,因为九泉之水甘冽异常,乃是酿酒的好材料,所以,秦桧在此投入了很大资金,建造了阴阳界最大的白酒酿造基地,专门生产‘透瓶醉’,光是这个酒厂,每年就给他带了一个多亿金元的收入。” 我听了高力士的解释,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对于以前所谓奸臣的印象,好像颠覆了不少。 “看来‘奸臣’俩字中的那个‘奸’,应该改一改,换成‘削尖脑袋’的那个‘尖’倒是比较贴切。” 我酸酸的说了句很古怪的话。 不过,其他三个人倒像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尤其是杨贵妃,谓然叹道:“并不是谁都能够做奸臣的,最起码要会掩饰,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而且也要脑筋够聪明,主子能想到的,他就能想到;另外还得八面玲珑,善于揣摩逢迎,只有这样,才能让主子满意,让自己过得惬意,是不是这样啊,高副经理?” 她显然在心里也把高力士定位在了奸臣的档次,所以才会在最后的时候,轻描淡写地把结论的总结扔给了高力士。 高力士难得显露一丝苦笑,并没有据以力争,而是朝着我叹道:“你看到那些土墩了吗?” “早就看到了,这是做什么用的?” “土墩里面就是一直涌入湖底的泉眼。” 我“哦”了一声。 高力士道:“酒泉湖原名叫‘九泉湖’,字面上是“九”,实际上在它的湖底,有上百个泉眼,共同补给湖水的流失,正因如此,不管遇到了多大的旱情,湖水从来都能够保持正常的水位线,其中道理就在于此。” “为了切实有效的利用这些泉水,秦桧命人开挖了这个酿酒基地,并且营造了这些土墩。他重金聘用一些建筑名师,从土墩内部引出泉水,一部分用于酿酒,一部分用作湖底基地的水源供给,再有一部分则开发成高质量的矿泉水,卖给整个阴阳界和阴司地面的经销商。” 他说到这里,禁不住也慨然叹道:“一个人如果能遗臭万年,也必当有其人所难及的地方。”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不禁朝着有些神往的高力士问道:“你比秦桧早生了接近四百年,对于他的事情你怎知道的这么清楚啊?” “不是已经告诉过你嘛,我这人没事的时候,喜欢翻阅一些历史,无论是在我之前,还是在我之后,只要我感兴趣,都会有所拜读的。” “那你看过关于自己死后的历史评价吗?” “任由他去,全不介怀。” 高力士点了点头之后,眼睛里忽然闪动着一种莫名的情绪,他接着又道:“其实,我只是有一个心愿未了,假如某天真能如我所愿,即便我这不完整的身子灰飞湮灭,我也没有任何遗憾了。 第三十章:领导班子 我本想追问他的心愿是什么,不料,原本轰鸣的锅炉声,忽然停了下来。 高力士眼睛一亮,说道:“机会到了,咱们赶紧走。” 我很奇怪,一边跟在他身后,以土墩作掩护,偷偷摸摸的随他前进,一边低声问道:“你说的机会是指什么? “事到如今,我该跟你全盘托出了。” 高力士领头,我断后,中间夹着手拉手的两位大美女,就听他头也不回的继续说道:“这里是地下酿酒基地,有很多工人,至于他们的领导班子,说出来也许会吓你一跳。” 我心想自从来到了湖底基地,受到的刺激还少吗? “有什么你就直说吧,我的心脏没那么脆弱。” “这里的酿酒工人全都来源于阴阳界,可想而知,大多是桀骜不驯之徒,为了很好的管理他们,并且提高工作效率,秦桧特意聘请了一个人,作为酒厂的管理者,你知道是谁吗?” “你就往下说得了,如果我知道,还用你说吗?” 高力士不以为然,继续问道:“你听说过云台二十八将吗?” “你是指帮助汉光武帝,重夺刘氏天下的马武那帮人吗?” “对喽,就是他们。” 高力士缓了口气,淡淡地说道:“这里的负责人,就是那个勇不可挡的马武。另外,为了保证酿酒工艺的醇正,秦桧还聘任了著名酿酒大师杜康作为总技术指导。这俩人一文一武,共同管理湖底酿酒基地,多年以来,开发出很多品牌的白酒,着实?秦桧赚了不少的金元。” “你怎不说这里还有一个品酒师呢,而且还跟你是旧相识。” 杨贵妃似笑非笑,忽然插进来一句。 “他一天喝的迷迷糊糊,不提也罢。” “我看你口是心非,仍然在心里记恨他。” 高力士冷冷一笑,说道:“我虽然是一个宦官,但出生入死,建功立业,丝毫不输那些名门武将,而他一天只知道舞文浓墨,喝得醉嘘嘘,除了耍点小聪明,做几首歪诗之外,还给天下留了什么,我记恨他,他也配?” 说到这儿,我隐约猜到那位品酒师是谁了,不禁有些神往。 “他可不是有点小聪明而已,乃是十足的大智慧,知道朝中有你这样的人物,他就算再有才,只怕也难以施展抱负,所以才一走了之。” 杨贵妃十分不忿,抢白了高力士一句。 “我猜你们议论之人应该是李白,如果真是他,我可要说两句。此人确实很有才华,这点无可非议,但他放浪不羁,别说是在你们的那个时代,就是搁到二十一世纪,只怕也混不出个模样,所以,我倾向于老高头的对他的看法,要知道一个成功的男人,首要一点就是得收敛自律,而这点是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后人给他一个狂放任侠的说法,其实就是暗指他不懂好赖,十足一个酒懵子。” “小兄弟一语中的,说出了我胸中所想。” 高力士有点激动,第一次称呼我为小兄弟,而且脸色红扑扑,瞧那兴奋劲儿,就差和我拍掌相庆。 直到此时,我俩才在某件事情上真正达到了心灵默契。 杨贵妃怒哼一声,不再搭理我们。 “马武嗜酒如命,他和李白一个德行,都是贪图这里的美酒才不去投胎,至于杜康则更是个死脑筋,认准这里的泉水独一无二,所以,在最近这几百年里,他几乎从没有离开过湖底。” 我古怪一笑,附和着高力士的言下之意,叹道:“一个领导班子,如果有这么三个人组成,可真是千古绝配了。” “哦,对了,直到现在你还没有解释清楚,那个机会倒底指的是什么?” 我忽然想起了正题,赶忙问道。 “刚才锅炉的轰鸣声戛然而止,说明酿酒原料已经和酒曲搅拌均匀了,接下来需要装坛发酵,这个环节最需要人力,酒厂的所有工人都会参加,而且为了保证质量,马武和杜康也同样要莅临现场,所以,湖底酒品的传送出口,此时的守卫最为松懈,这正是你们逃出去的唯一机会。” 高力士说完,停下了脚步,侧耳听了听动静。 “这么说我们出去有望了?” 我压制住心中的冲动,眼睛盯着高力士问道。 “理论上说是这样,不过其中也不是没有变数的可能。” “我怎么就从没听说,酒厂和湖面还有一个通道啊?” 苏小姐一双大杏核眼瞪得溜圆,怔怔的看着高力士,很显然,她并不是撒谎。 “如果没有通道,你说湖底酒厂生产的那些酒怎么能运出去?”高力士淡淡的答道。 “鱼排那儿不是有现成的通道嘛!” “那个通道如此窄小,同时经过两人都费劲,而湖底酒厂每天生产的酒水就有上万斤,难道都是一桶一桶的从那个通道运出去吗?如此繁重的体力活,只怕累也把那些工人累死了。” 苏小姐默然。 “走吧,我不会骗你们的。” 高力士感觉没什么异常情况,便开始催促我们。 “你就是骗了我俩又如何,反正我俩也没急着想出去。” 杨贵妃表情淡漠,一边走一边嘟囔。 我还是跟在了最后,心里也在合计,高力士所说的那个通道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一路走得很谨慎,有了那些土墩作为掩护,再加上正如高力士所说,湖底酒厂的工人都去装坛,所以,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人,没过多久,我们就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土墩前面。 “这里酒香四溢,而且之前又有锅炉的轰鸣,为何这一道上,我连个像样的车间也没看到啊?” 其实这个问题在我脑袋里萦绕了很长时间,眼看高力士不走了,我终于耐不住好奇,问了出来。 “我记得之前跟你说过,这里是水源,如果想到酿酒车间,需要沿着输水槽往那边走。”高力士说话的时候,指了指从面前巨大土墩延伸出来的一个巨大管道。 我注意到在管道的另一侧,有一个房子附着在土墩上。 “那个房子是做什么用的?” 高力士做了一个小点声的姿势,说道:“这个土墩包含着湖底最大的泉眼,从那个房子进去,能够深入到泉眼之内。” 我听着感觉有点诡异,脑子里猜测着房子内部构造。 “平时,湖底的领导班子都在这个房间呆着,只有这时候,他们才会离开,至于是否还有别的人在里面,我就不知道了。” 高力士随后补充道。 我摸了摸腰里别着的两把枪,说道:“即便是有人,只要不干涉咱们,便由他去,否则,就跟我的枪说话吧。” 看到我脸上的阴狠,苏小姐和杨贵妃都有点吃惊。 “别那么凶巴巴的,看得我心里不踏实。” 杨贵妃忍了又忍,终于还是说出了心里话。 “你这一说,我才记起来,等会儿进入房子,你俩都给老子消停点,要不然,可别怪老子翻脸无情。” “你无情还能怎的,难道还能拿枪打我们吗?” 苏小姐有些不忿,冷冷的看着我。 “不能怎的,只不过先*奸*后杀而已。” 我淡淡的回应。 第三十一章:李白遇杜甫 在高力士的带领下,我们悄无声息的来到了房子跟前,我趴在窗户旁边,借着灯光往里一看,发现还真有俩人。 这俩人一高一矮,打扮相似,都是毛巾缠头,穿着褂子。 虽然打扮挺质朴,但在他们面前的桌子上,却都放着家伙。 我辨别了一下,不禁心中苦笑,原来那是两支全自动冲击步枪。 我回过头,附在高力士耳朵旁边,把房间里的情况介绍了一遍。 高力士没有吱声,而是绕过了我,走到房门前,轻轻叩打了两下。 “谁?” 其中一人警惕的问道。 “是我,湖底公寓的高副经理。” 高力士语气淡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从容。 我心说老人妖果然是千锤百炼出来的人精,无论什么情况,总能够以最好的心态去面对。 透过窗户,我看到俩人站了起来,面对面嘀咕了几句,跟着,其中那个高个儿拿着枪,过来开门。 “您有事吗?” 高个儿藏在门内,朝着外面的高力士问道。 “喔,我来找李白。” “您和他有约吗?” “废话,没有约我能来找他吗?” 高个儿见到高力士挺横,不禁缓和了一下口气,说道:“您在这等一下,我到里面通禀一声。” 听到这里,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暗想高力士这一下可撞到了枪口上,本来是拿李白作幌子,谁知那货还真在房子里。 “不用那么麻烦,我自己去见他就可以了。” 高力士语气冰冷,丝毫不理会高个儿的建议,推开他就往里闯。 高个儿很不满意,把挎在肩膀上的枪往上抬了抬,正要发作,忽听里面有人问道:“谁来找我?” 尽管说话那人口齿不太清,但我还是听了个清楚。 从这句问话猜测,此人应该是一代诗仙李白。 我的心瞬间兴奋起来。 虽然我对李白的行事方式,不敢苟同,但作为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那种傲视古今的才情,以及与其相关的趣闻轶事可不是乱盖的,如果说连这样的人,我都不想看一看,简直就是在骗自己。 不过,我又有一种担心,假如真是李白,高力士刚才所编造受邀一类的话,保管不攻自破,届时说不定高个儿以此为由,给他安置一个乱闯禁地的罪名,打出一梭子的子弹,老人妖不变成马蜂窝才怪。 于是我悄悄把两把枪拿在了手中,只待遇到变故,好先发制人。 “又喝得烂醉,保管把我俩的约定都给忘了。” 看着一个小老头从内屋走了出来,高力士迎了上去,而且还挽住那人的袖子,有些嗔怪的说道。 “谁喝醉了?你说谁喝醉了?” 小老头脚步踉跄,如果不是高力士搀着,只怕他早就瘫软在了地上。 我端详了一下小老头,只见他六十多岁,稀疏的头发挽成一个小发髻,用一个桃木簪子别着,颌下留着花白的小山羊胡,一张干瘦的小脸上,眨动着一双迷离的醉眼,整个的形象透着营养*不*良。 “李先生,您一再叮嘱,别让人打搅了您的工作,可是,这位高副经理却说,他是受了您的邀请才来的。我本想前去通禀您一声,谁知他竟然硬闯了进来,怎么拦都拦不住,所以您千万别拿我责问。” 说话的过程中,高个儿一直端着枪,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李白,一脸的阴霾。 “责问你?君不见人生如梦,觥筹无暇。老子美酒尚且来不及尽数品尝,哪还有空和你喋喋不休?” 我一听李白这话就乐了,心说此人嗜饮如狂,果然名不虚传,如果不用他做品酒师,真是浪费了人才。 高个儿的脸瞬间惨淡,他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挎着抢走回到桌子旁边。 “活该!刚才我就说,你别太执着,可你就是不听,这下倒好,弄了个里外不是人。”矮个儿欠了欠屁股,开始调侃高个儿。 “滚一边去,你也不想想这里是什么地方?咱们今天在此值班,万一出了什么乱子,是你担当还是我担当?” 高个儿憋着火,把枪重重往桌子上一放,借此来发泄火气。 我无暇听他唠叨,偷偷注视着李白和高力士。 “哦,对了,你来找我干嘛?” 李白呛走了高个儿,忽然间缓过神来,大着舌头,挣脱了高力士的胳膊,两眼不能聚焦地望着他。 高力士看了看高个儿,脸上挂着苦笑,叹道:“看来我真不该答应你,以你现在的状态,多半将咱们之间的约定忘了一干二净。” “我和你的约定?” 李白挠了挠头,晃了两下,努力回忆着。 “你托人告诉我,这两天喝酒喝出了灵感,又想作一首新诗,特意想让我带着贵妃娘娘来此,一个人侍候你脱靴,一个人给你研墨吗?” 高力士捅了一下李白,附在他耳朵旁边说道。 “噢……噢,我想起来了,唉,年纪大了,你看我这记性?” 李白拍了拍前额,状若恍然。 “怎就你一个人来,杨胖子呢?” “嘘,你小声点,她就在外面呐,可别让她听着。这几年为了减肥,她吃了不少的药,如今体态清减了不少,早就不那么丰腴了。” “嗯,我明白,我明白。” 李白醉态可掬的朝着高力士笑了笑,一脸神秘状。 我回头看了看杨贵妃,只见她*嫩*脸含煞,怒气十足,我禁不住差点笑喷。 其实,这个时候我也有点糊涂了,听到李白这些话,好像高力士刚才并没有编瞎话,还真是受了李白之邀。 高个儿一听外面还有人,不禁又站了起来,可还没等他移动脚步,却见李白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 “外面的美人很尊贵,岂是你这等人可以唐突的,待我亲自迎接,如此才能不失掉了礼数。” 他说完,一走一晃的来到了门口。 我见到事情已经成了这种局面,也就不再藏着掖着,索性把两位美人拉到了前面,然后朝着杨贵妃笑道:“他以前也是这么称呼你的吗?” 杨贵妃朝我啐了一口,没有搭理我。 “许久未见,贵妃娘娘一向可好?” 李白在这个时候,倒显得有些文人素质了,不过,由于饮酒过多,舌头还是捋得不太顺。 “诗仙依旧儒雅*风*流,今日相见,昨日神采仿佛就在眼前啊。” 杨贵妃表情奇特,既有欣赏又有嗔怪,语气之中,隐含酸楚。 李白恍若未觉,看了看和她伴行的苏小姐,眼睛里面亮光一闪,慨然叹道:“天地灵秀钟一身,自古*青*楼第一人。人道西冷卿何在?九幽深处守纯真。”【***此诗收割天下厚脸杜撰,绝非李太白所作***】 苏小姐闻诗,仿佛触动心事,竟然眼圈发红,泫然若涕。 我心里记挂着逃走大事,没心情听他们吟诗作赋,于是在她俩后面悄悄用手推了推,干咳一声,说道:“有事屋里说,有事屋里说。” “这位是?” 李白努力地侧过身子,让过了苏小姐和杨贵妃,却麻利地拦在我的面前,翻着醉眼,一脸的生分。 “饭粒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我随口念了一首诗,乃是当年李白戏谑杜甫所作。 李白挠了挠脑袋,显得有点糊涂。 我长叹一声,忽然伸出大手,握住他的小干巴手,眼里闪动着泪花,说道:“太白兄,难道你不认识子美了吗?” “杜甫?你难道是杜甫!” 李白此刻也显得很激动,反握着我的大手,竟然有点颤抖。 我感受到他小手的异常,心想这一定是喝酒喝出来的毛病,于是重重的点了点头,慨然叹道:“当年相望意中人,大家性情近。早种慧根极亲密,彼此互信任。” 本来,我只是随便敷衍一下李白,于是顺嘴就把李克勤的《旧欢如梦》里面的几句歌词改了一下,以便于和他拉拉近乎,谁知一经说出,立刻引得他把眼睛瞪得多大,我正不知所措,只听他大喊一声,说道:“你再说一遍!” 第三十二章:诗仙死亡之谜 我陡然一惊,心说这是什么毛病,但看他一脸惊奇,不像有什么恶意,便迟疑的把刚才那四句话又说了一遍。 “好诗,好诗,可谓是千古绝唱!” 李白松开了我的大手,自己拍着巴掌,把我那四句话默默重复了几遍。 “本来我还有点不相信,杜甫虽然比我小了十来岁,可是他再怎么年轻,也不能是你这岁数,不过,现在我相信了,就凭这四句绝唱,除了杜子美之才,天下间再无人能够做得出来。” “他真是杜甫?” 这时候,高个儿眼瞅着一下子来了好几个人,估计心不踏实,于是他欠着屁股看着李白,怀疑地问道。 我见李白没有搭理他,担心会引起冲突,于是朝着他一笑,说道:“我的前世是杜甫,只不过经历了一次转世投胎,所以就变成这副样子了。” 高个儿似懂非懂,问道:“如果你经历过一次转世投胎,怎么还能记得起你曾经是杜甫呢?” 我一下子就被他问住了。 不过,我脑筋转得极快,随即答道:“由于我在轮回再造的过程出现了偏差,所以,才被阎王惩罚,尽管没有失去记忆,但是阳寿却损失了一大截。” 我猜测高个儿既然流连在阴阳界,必定没有去过阴司,对于投胎的流程不会比秦永了解的更多,对于我这样的解释,他多半找不出什么毛病。 果然,在我解释完之后,高个儿挠了挠脑袋,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样啊!” 这时候,李白忽然转过脑袋,叹道:“我说你和杜甫的模样怎么差了许多,现在真是太丑了。” 我摸了摸鼻子,感觉嘴里仿佛吃了蟑螂。 靠,老子在别人眼中历来都是英俊潇洒,可是,到了老酒鬼这里,却被批驳的一无是处,也不知道当年那个杜甫能好看到何种程度。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房子的外间,李白打头,开启了通往里屋的门,杨贵妃和苏小姐紧跟其后。 我借着伴行的机会,悄悄贴在高力士的耳朵旁边,小声的问,李白是否真的在前些日子邀请过他? 高力士晃了晃脑袋,阴阳怪气的小声回答我说,李白这人常年喝酒,脑子早就坏了七八分,有时候刚说完的活,你再问他,他都会不记得了。 我心中感叹,酒精害人不浅。 到了里屋之后,我不禁愕然。 原来这里别有洞天,除了正对着门有一个通道被一扇大铁闸锁着之外,屋里还设有三个单间。 我们现在驻足的地方,显然是一个客厅,中间摆着一张圆桌,旁边设了几把椅子。在一面靠墙的地方,立着一个巨大的书架,除了书籍之外,还有陈列着一些酒具。书架的一侧,放着一张八仙桌,桌子上散放着麻将牌,另外,在八仙桌上方,一把无鞘的斩马刀赫然悬挂在墙壁上,显得冷气森森,颇有杀气。 我估计这里应该是领导班子起居的地方。 “那个单间便是蜗居。” 李白从圆桌上拿起酒壶,先自饮了一口,抹了一把嘴,不理会山羊胡上沾着的酒珠,眯缝着眼睛,先指了指靠着铁闸的那个单间,跟着迟疑了一下,感觉不对,又把手指移向了靠近屋门的单间。 我好悬没笑出声来,心说李白这人太也糊涂了,整天呆在这里,竟然连睡觉的地方都能弄错,我真想不出,这样的一个人,如何能够写得出那些传涌千古的名句,简直是太没有天理了。 “来,给爷靴子脱了。” 李白“扑通”一声,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抬起两条小腿儿,把脚搁到了桌沿上,醉态可掬地望着高力士。 我真的无语,刚把他想象的无比糊涂,谁知须臾间,他就给我上了一课。要知道上一次高力士为他脱靴还是一千五百年前的事情,而他现在醉到这种程度,竟然还能情景再现,这不明摆着装傻充愣,把别人都当傻子了吗? 高力士瞅了瞅他的那双破靴子,皱了皱花白的长眉。 李白微微一笑,叹道:“咱们可称得上多年未见了,虽然我知道你就在湖底基地,但我也知道你并不想见我,所以,咱们近在咫尺,却从没谋面。说吧,今天你编了一些莫名奇妙的理由来见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在这个时候,李白浑身散发着酒气,但在他的神情中却再也找不到一丝醉意。 我从没有想过,一个人的反差能有如此的巨大,一瞬间的功夫,李白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才是真正的你。” 高力士慨叹,一旁的杨贵妃也是唏嘘不已。 “你错了,我一般是常年迷糊,但到该醒的时候,绝不含糊,否则,早在采石矶的时候,我就该被淹死了。” 李白的眼中满是玩味。 在历史上,关于李白的死因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说他在采石矶饮酒捉月,落水而亡;也有人说他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还有人论证,他晚年得了脓胸,病死于当涂,总而言之,关于他的死亡,说法是林林总总,纷纭庞杂。 对于我来说,比较相倾向于捞月而亡,因为这种说法不仅浪漫,而且也比较符合他的性格。 像他这样如此放任豁达的人,一旦喝醉之后,那可真是什么事都能办得出来,别说是捞月,就是给他个手电筒,让他顺着光束往上爬,我想他也能做得出来。 如今,他就在我的面前,一种好奇心不禁油然而生,于是,我往前凑了凑,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当年太白兄驾鹤西游,我在草堂之内,经年唏嘘,即感觉痛心,又感觉太白兄死得离奇,如今咱们意外重逢,我有一不情之请,太白兄能否见告,当年你究竟是如何去世的?” “赶紧把嘴闭上,求求你别在这里再楞充杜甫了好不,你真以为老子喝的脑筋都坏了吗?嘿嘿,告诉你,老子的一双招子亮堂得很呐。” 李白轻蔑的瞥了我一眼,把嘴扯到了耳根旁。 我干笑两声,正容道:“末学晚辈张禹廷,拜见举世无双大名鼎鼎的一代诗仙李太白先生。” 看到我真作了揖,李白立刻喜笑颜开,手抚山羊胡,摇头晃脑,直说我孺子可教,分得清尊卑。 他清了清喉咙,又喝了一口酒,这才将他的死亡过程以及其后的经历说了出来。 第三十三章:唐玄宗的秘密 由于杨贵妃早死,所以她对李白如何去世的一无所知,至于高力士,虽然和李白死在同一年,但彼此的离世地点却相隔甚远,他也不知道李白的死亡真相,如今见到李白似乎要侃侃而谈,二人自然竖起了耳朵,打算好好地听一听。 据李白自己描述,当年他来到了宣城,看到当地人都在喝一种美酒,便在兴趣使然之下,买了来喝,结果数次之后,竟然成瘾,非饮此酒而无快感,最终越喝越多,不仅使年迈的身体越来越差,而且还逐渐产生了幻觉。 他这一生饮酒无数,对此自然感觉蹊跷,终有一日,他来到了宣城生产该酒的最大作坊,通过排查了解,他获悉了真相,原来作坊的老板为了增加酒的香醇,特意从波斯人手中购买了一种香料,名叫“象谷”,加入到了制酒的工艺之中。 如果少量食用“象谷”,可以起到一定的治病作用,但若是长时间摄取这种东西,便会对身体造成极大危害,不仅可让人体虚乏力,而且还有一定程度的致幻作用。 由于李白和很多当地人一样,早就对这种加了“作料”的假酒产生了依赖,所以,他尽管查明了真相,但为时已晚,最终也没能戒掉此酒。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出现幻觉的情形越来越严重,终有一日,受族叔李阳冰之邀,乘舟前往当涂县,明明水面幽暗,他却以为明月中天,以至于稀里糊涂伸手去捞水中月,结果堕入江中淹死。 离开阳间之后,他来到了阴阳界,本想前去投胎,可在途中遇到了彼岸花。 当他闻到花香,竟然勾起了对“象谷酒”的回忆,一时间无法拒绝,同时也对阳间的一切毫无留恋,于是就留在了阴阳界。 四百多年过去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喝到了一种在阴阳界最新流行起来的美酒,据说是用彼岸花的种子酿造而成,不仅醇美无比,而且还能使人忘忧。 老酒鬼本就贪恋杯中之物,自那以后,为了能让自己长时间的享受此物,便应了秦老板之邀,来到湖底酿酒基地做了品酒师。 不过,有了在阳间喝假酒的经历,他立誓不让别人重蹈自己的覆辙,所以,他对湖底酿酒基地生产出去的美酒,严格把关,时时提醒酿酒的总技师杜康,一定不能让酒中的“彼岸花素”的含量超标,以免顾客喝了成瘾,并且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李白说完,我不禁对他另眼相看,此人虽然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着实是德艺双馨。 “据说阴阳界有很多阳间的资料,老先生在这里闲暇的时候,可曾查阅过资料,那种叫做象谷的东西,倒底是种什么样的毒物?” 出于好奇,我问了这个貌似无聊的问题。 “他*妈*的,所谓的象谷,其实就是在后世对震旦子孙造成极大危害的鸦*片的原材料,又叫罂粟。” 李白无比愤慨,说话间酒壶?娴玫钡毕欤?窖蚝?睬唐鸲喔摺?p>  高力士冷眼旁观,忽然叹道:“如果你这厮收敛一下狂傲,也许当年咱们真能成为好朋友。” “死了一次,难道你还看不开吗?” 李白狂笑,似乎在嘲弄高力士的小心眼。 “如果你也能帮我脱一次靴子,闻一闻脚上的汗臭,也许我就能看得开了。” “哦,本末倒置了吧!虽然我喝得五迷三道,但我隐约记得,你来到了这里,好像是要有求于我,你不帮我再次脱靴,也就算了,哪还有让我闻你脚臭的道理啊?” 我再次感到忏愧,心想这小老头哪还像个酒懵子啊,就凭这脑筋,转得简直比我还要快。 高力士哑然失笑,轻轻一拱手,说道:“好吧,就算我没说。嗯,今日来到这里,实不相瞒,我确实是来求你。” “你看我会帮你吗?” 小老头捋着山羊胡,似笑非笑的问道。 “你狂傲,更是侠骨柔肠,对于这点我比谁都清楚,否则,当年也不会在你侮辱我完了之后,任由你离开长安,要知道我当时手握重权,如果要让一个人消失,简直比吃豆腐还容易。” 高力士淡淡的说完,李白想了想,叹道:“确实如此,好吧,你可以把正事说了,如果我帮得上忙,咱们在阳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 高力士看了看我,然后在李白旁边坐了下来,道:“你对我这个人是如何看的?” 李白一怔,他完全没料到高力士忽然会把话头扯到自己身上。 不过,他沉吟了一下,肃然说道:“自古以来,宦官由于身体受损,多少会影响到性格的改变,所以,历史上很少有正面评价的太监,不过,你却是一个例外,据我所知,你这人刚阿沉着,处事大度,而且少言寡语,公正待人,如果非要有个比较,你和后世的那个叫郑和的太监堪称一时瑜亮。” “能得李太白如此评价,高力士就算再死一次,已无遗憾了。” 李白的话似乎激起了高力士的感伤,在他的一双老眼之中,噙着一些泪花。 杨贵妃瞧着高力士的表情,慢慢垂下螓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在阳间的时候,尽可能的不伤害别人,侍奉高宗更是勤勤恳恳,本以为百年之后,能够了无遗憾的含笑九泉,谁知到了晚年,还是做错了一件事情。” 说到此处,高力士看着杨贵妃,神情极是愧疚。 “安禄山谋反,玄宗兵败,手下将士无不把矛头对准了贵妃娘娘,可是她又有何错?我当时如果能够据以力争,不附和那些残兵败将,也许贵妃娘娘就不会香消玉损,而玄宗皇帝也不会郁郁而终了。” 他的这些话似乎说中了杨贵妃的痛楚,在这位美人低垂的秀目中,眼泪一滴一串,打湿了鞋面。 “当我在阴阳界,邂逅了贵妃娘娘,心里别提多高兴,因为我知道有了可以补偿她的机会。” “哦,如今咱们都在阴阳界游荡,你如何补偿她啊?” 苏小姐听到了这里,隐约有了一丝酸意,看看杨贵妃,又看看高力士,神情很是不以为然。 我也感到奇怪,很想听听下文,于是朝着苏小姐打了个手势,让她不要打断高力士的话头。 高力士叹道:“玄宗皇帝在驾崩之前,曾经托人给了我一道密函,说到了一个近乎玄幻的秘密。”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观察了众人的反应之后,略微犹豫了一下,才接着说道:“在玄宗皇帝即将驾鹤之前,他竟然见到了一个人,一个在道门之中极为神秘的人,你们猜猜他是谁?” 我看了看墙上的挂着的时钟,有点着急的说道:“你老就别卖关子了,肚子里有什么就尽快往外倒腾,免得既耽误时间,又害您肠胃不好。” 高力士经过我提醒,也看了看时钟,随即说道:“我猜你们一定想不到,前来见驾的这个人竟然是张果老。” 如果没有经历了阴阳界的事情,我一定会以为高力士在胡说八道,可是现在听他这么一说,我除了感到好奇之外,一点也没有感觉他说的事情有多滑稽。 事实上,在震旦国的历史上,确实有这么一位名叫张果老的神秘人物,而且,李隆基也果真见过此人。 史料记载,张果老生卒年代不详,据说在帝舜时期就有此人,至于什么时候死的,或者究竟死没死,则无人得知。 不过,关于此人神奇的一面,如果例举出来,没有一箩筐也差不多。 唐朝天宝年间,在李隆基的刻意营造之下,道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盛,不仅广置别院,供奉老子,而且,他还在玄都观时不时的就接见一些奇能道士,这位张果老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道士张果老,李隆基很是尊崇,封他为“银青光禄大夫”,同时又赠号通玄先生,可是,这位通玄先生在长安呆了没几天,就辞别了李隆基,至于随后去了哪里,也就无从得知了。 然而,现在据高力士所说,此人竟然在玄宗弥留之际,又出现在了玄宗的面前,这确实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为了不影响到高力士的思路,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期盼他继续往下说。 第三十四章:一筹莫展 “其实,张果老前来长生殿和玄宗会面,本是受了道门太清圣境的安排,想给他一个愿望。” 杨贵妃忽然叹道:“道祖能够如此待他,也算一种回报。” 高力士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事实上确实如此,正因为玄宗皇帝对道门的贡献,所以,张果老奉了道祖的手谕,在玄宗即将去世的时候,询问他是否还有未了的心愿,如果心存遗憾,那么,道祖一定会满足他的要求。” “看来有权有钱就是好啊!唉,老子也想在阳间的时候,多给道祖佛宗送点香火,嘿嘿,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赚那几两银子,连付酒钱都费劲,哪有余钱去巴结他们啊?所以嘛,老子死的时候如同死了个臭虫,要不然或许也能混个愿望什么的, 李白有点不忿,随嘴酸了一把。 高力士不理他,说道:“玄宗皇帝九五之尊,对此自是不屑一顾,然而,他对情之一事,却始终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 一句话完了,大家顿时把目光集中到了杨贵妃的身上。 “我看却是未必,如果他真的有情有义,也不会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勒死在了马嵬坡。” 虽然这件事情过去好久的年月,但在杨贵妃心中,仍然恨意未消,此番说了出来,依旧咬牙切齿。 高力士喟然一叹,表情很忧伤。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贵妃娘娘你究竟到什么时候,才能原谅玄宗皇帝啊?” “原谅与否,已经不再重要,我和他分开这么多年,彼此间早忘得一干二净。” “那可不见得!” 大家听到高力士话中有话,谁也没有插言。 这时候,从房子外面忽然传过来一阵鸣锣声,高力士闻听,不禁眉头皱起,问道:“酒厂装罐的活是不是收工了?” 李白点了点头。 高力士脸色微变,叹道:“看来我只能长话短说。” 他看着李白,忽然跪倒在地。 这一下十分唐突,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李白也慌了神,赶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伸手前去搀扶,并且急急问道:“你这是何意,怎么说着说着竟然施此大礼?” 高力士挣脱了李白的搀扶,继续拱手道:“刚才说了那么多,其实我来找你的目的就一个,希望你高抬贵手,打开输送酒水到湖面的通道,让张禹廷带着她俩离开这里,仅此而已。” 接着,他面向杨贵妃叹道:“苏小姐问我何必补偿你,只要你现在一切从我,将来你自会知晓一切。” 杨贵妃满面疑惑,李白则露出深思的模样。 “难道他们在湖底基地闯了大祸,被人缉拿,从公共出口无法出去,所以才想到了我这里?” 高力士知道瞒不过李白,点头道:“细节以后再说,但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位张先生是个好人,你今日救了他,来日必得福报。” 李白瞪着我看了一会儿,捋了捋胡子,点了点头。 高力士大喜,站了起来,却见李白又为难地摇了摇头,不禁嗔怪道:“难道刚才你又在愚弄我不成?” 李白连连摇手,说道:“非也,非也。我之所以点头,是因为我看得出来,这位张小哥面相和善,一表人才,说实话,就算你不求我,我也不会袖手旁观,但你有所不知,开那个铁闸的钥匙,并不在我的身上,而是一直由王武保管,对于那个鲁莽匹夫,我说话如同放屁,在他面前是丝毫没有作用的!” 李白一脸苦瓜像,看得出来,他并不是故意推托。 高力士和我一听,不禁大眼瞪小眼。 “不过,马武有一个弱点,他比我还嗜酒,经常杞人忧天,深怕哪一天断了酒,为此,他甚是忌惮杜康。” 李白手捋山羊胡,眼珠转着,好像在打着什么主意。 “按你的意思,假如杜康站到咱们这边,一切都会迎刃而解?”高力士眼睛里燃起了希望,紧紧盯着李白。 “要想说动杜康帮忙,可有些不容易,老家伙除了对酿酒有兴趣之外,对别的简直就是个榆木疙瘩。” 李白嘴上在说别人,自己的额头已然拧成疙瘩,显得很郁闷。 “那可怎么办?再过一会儿,追杀我们的那些人就该到了。” “你先别着急,让我想想。” 李白一边安慰高力士,一边陷入了沉思。 “马武为人如何,武功又怎样?”感觉气氛闷得让人喘不过气,为了缓和一下,我忍不住问道。 李白叹道:“其实,马武为人急公好义,除了爱喝酒之外,论谋略武功在当年的二十八员云台大将中屈指可数。” 我的目光瞬间呆滞,咽了口吐沫,暗想豪夺是不成了。 “咱们这没有炸药吗?” 我忽然想起了电影了的情节,心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铁闸炸掉算了。 “别说没有炸药,就是有也不给你。什么脑子啊,你也不想想,咱们现在呆在哪儿?一旦爆破,说不定会把泉水引了进来,届时咱们只怕谁也跑不了,全都给喂了飞鲷。”李白有些气恼,呵斥完我之后,开始喝闷酒。 我并没有生气,因为我知道老酒鬼一心想帮忙,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想出妥善办法,所以才在言语间显得有点不客气。 “铁闸外面是怎么个情况?” 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以便于拓展思维,我随后问道。 “铁闸外面有一个缓冲间,打开它里面通向泉水的另一个闸门,泉水就会涌入到缓冲间里面。”李白答道。 我想了一下,又问道:“你们平日是如何把酒水送到湖面的?” 李白解释道:“一旦泉水涌入缓冲间,并且压力达到平衡,再通过弹送器,把酒桶送入上涌的泉水中,此后,泉水就会带着酒桶一起浮出湖面,原先在湖面等候的人,伺机把酒桶捞起,这样便完成了一次酒水的输送。” “这个办法是谁想出来的,真是不简单。” 我心中生出感叹,不过,随后听到李白说出了设计者的名字,我不禁愕然怔住。 “秦桧!这个办法是秦桧想出来的。”李白淡然答道,跟着,他也叹了一口气,不无感慨的说道:“我知道他在后世是一个大大的奸臣,不过,奸臣的脑袋一般都很聪明,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能不感受到造物主的神奇。” 我感觉他说的很有见地,事实确实如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得了奸臣的,首先要没有自尊,无论主子说啥,哪怕是骂了自己的祖宗,都得笑脸相迎;其次要懂得见机行事,说白点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再者一定要有别人没有的本事,据说秦桧书法是一绝,乃是宋体的缔造者,如果不是因为他为人有问题,几乎可以在震旦国的书画史中,留有浓重的印记。 “你说铁闸后面是个缓冲间?”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为了确定一下可行性有多大,我又朝着李白问道。 “你是脑残啊,刚才老子不是说过了吗?” 见到李白有些恼了,一旁的杨贵妃捂着小嘴儿,脸上露出笑意。 我瞥了她一眼,潇洒的耸了耸肩膀,叹道:“老子这不叫脑残,而是稳重,老酒鬼老而弥坚,他的话当不得真。” 我一边说着,一边拔出了手枪。 看到了我这个举动,李白瞬间慌了,紧张的盯着手枪,?l着胆子问道:“你干嘛?咱们可是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表情阴狠,拿着枪瞄准了他的脑袋,这下连其余三个人也变了脸色,尤其是高力士,竟然站了起来,作势要给李白作掩护。 我“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拿开手枪,说道:“我只是校对一下枪的准星,看把你们吓的。” “大家都为你的事情一筹莫展,可你倒好,竟然开起了这种玩笑,真是气死我了。”高力士悻悻的坐下,一脸的恼怒。 “车到山前必有路,你们就瞧好吧,老子马上就让你们开开眼。”我自信满满的走到铁闸前说道。 第三十五章:功亏一篑【亲们,收藏有没有】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个铁闸,发现它应该是全自动落地式的,钥匙孔在最下面,只要破坏了锁簧,它便会自动升起,露出后面的空间。 铁闸分量很重,也很巨大,单就那个钥匙孔,伸进去个手指头都没有问题。 我拿出一颗子弹,瞧了瞧弹头,琢磨了一下,最后我把眼光落到了墙上挂着的斩马刀上。 “这是谁的刀,看上去蛮锋利的。” 我走过去,把它摘了下来。 “那是马武的应手家伙,平时喜欢的不得了,谁都不让碰,如果这时候他进了来,看到你玩弄他的宝贝,说不定会跟你拼命。” 李白蹙着眉头,很紧张的说着。 其实,在汉代军中常用的是斩马剑,斩马刀应该是很罕见的物件,马武历来以勇武著称,喜欢这样珍贵的利器,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当然不会因为李白的话,放下斩马刀,相反的我倒是试了试它的锋刃,感觉锐利异常。 嗯,就是它了。 我心中打好了注意,知道时不可待,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那个子弹放到了八仙桌上。 我双手握住斩马刀,眼睛凝成一下,盯住了弹头,先用刀刃比量了一下,然后把斩马刀高举过顶。 “这小子是疯了吧,他要干嘛?” 对于我的举动,其他人都很不理解,尤其是李白,不住的摇头叹息,仿佛真的把我当成了傻子。 我心说老子没空跟你们解释,麻溜把事情办完再说。 我轻轻一声断喝,斩马刀力劈华山。 说起斩马刀其实和倭刀有些相像,都可以双手握柄,比较不同的是,斩马刀要比倭刀分量更重,刀身也更要阔达一些。 尽管我痛恨小日本,但对于他们的文化,有一些精髓东西我还是比较欣赏的,别的暂且不说,单说他们的剑道,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下,却是威力无穷,说的白点,就是简单而实用。 我喜欢搏击,当然也喜欢器械,尤其是刀法,我更是涉猎了不少,为此,我自己还编制了一套,取名为《浮厝刀法》,意思是专门制造棺材。名字虽然很另类,但里面的东西却真材实料,不仅融合了震旦国古今刀法的诀窍,而且还去芜存青,吸取了不少包括剑道以及西洋剑的一些精髓。 如今这一刀下去,立见功力,弹头在和弹壳的契合处一分为二。至于桌面,除了一道浅浅的刀痕之外,并没有太大的损伤。 高力士看得一惊,紧跟着轻轻鼓起了掌,赞道:“厉害厉害,无论力道的控制,还是用刀的精巧,你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我把刀放到桌子上,朝着他们嘿嘿一笑,拱了拱手,顺嘴说道:“献丑,献丑,雕虫小技,不值得夸奖。” 苏小姐立刻白了我一眼,说了声“臭美”。 我把子弹拿了起来,看了看断口,不禁很佩服自己,知道一个标准的“炸子”已经做好。 我把它拿到了铁闸的锁眼跟前,塞了进去,看着露在外面的子弹屁股,我拍了拍手,叹道:“下一步就看老子能不能百步穿杨了?” 事情做到这里,其他人开始明白了过来。 首先是高力士走到了我的身旁,低声问道:“这能行吗?” “应该可以,当年我看《辣手神探》的时候,周润发饰演的那个警察,就是用这种方法炸开了铁管。” 我一说完,高力士不禁奇道:“《辣手神探》是啥东西?” “电影啊你个白痴!连这样有名的电影你都不知道,真不明白你在迟暮的年岁里还有什么娱乐?”我没好气的答道。 高力士又道:“电影是啥东西?” 我瞬间无语。 离着铁闸几米远,我拿着枪瞄了一下,感觉眼睛有点花。 “只要枪声一响,外屋那俩混蛋一定会闯进来,届时难免一番枪战,打着你倒不要紧,若是连累了我们,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李白坐在椅子上,一边惬意的喝着小酒,一边懒洋洋地说道。 我慢慢把枪放下,心想李白的话很有道理,于是朝着屋门走了过去。 “你要干嘛?” 李白意识到了我的企图,赶紧站起来,张开双臂,拦住了我的去路。 “没啥,只是把他们干掉而已。” 我说得轻描淡写,但谁都看得出来,我是认真的。 “干掉?你说得倒轻巧,届时你们一走了之,而我还要在这里混日子,留下这个烂摊子,谁来替我收拾?” “这个你放心,保管不会连累你的。” “你不说明白,我就不放你过去。” 瘦小的老酒鬼一脸的执着,由于怕我鲁莽,他干脆扯住我的衣服,一副死也不撒手的模样。 我又好气又好笑,当下便解释道:“其实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你好,你也不想一想,如果我们就这么走了,届时人家一定会追问,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就算想抵赖,可是有那两个家伙作证,你有多少张嘴,只怕也辩驳不清,所以,咱们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那俩家伙干掉,来一个死无对证,到那时,怎么解释岂不全由你一个人说了算。” 李白迟疑了一下,最终松开了手,叹道:“那俩混蛋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毕竟和我在一起很多年了,说到底,我还真有点不忍心就这么把他们干掉。” 我暗自也叹了口气,如果不是遭受到了危机,我又何尝不是这种想法? “嗨!你俩过来一下,李先生说你们很辛苦,想请你们也喝一杯。” 我把枪背到了身后,单手打开房门,朝着外屋那两人招了招手。 俩人对视了一眼,似乎都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都在外面守半天了,赶紧进来吧,这里还有不少好酒呢。”李白脸上挂着苦笑,站在我身后,朝着外面喊道。 可能平时李白对人家也不怎么样,所以,俩人虽然听到了李白的召唤,仍像有点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不过,随后高个儿还是扯着矮个儿站了起来,尴尬的笑了笑,朝着里屋喊道:“谢了李先生,我们现在不渴,那酒还是留着您自己喝吧!” “让你们进来就进来,别磨磨唧唧的,做人应该爽快。”李白的语气中带出了明显的不满。 俩人再次对视,全都表现得很无奈,高个儿朝着门口努了努嘴儿,说道:“走吧,既然李先生如此盛情,咱们就别不知好歹了,赶紧进去喝两杯。” 矮个儿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我看这俩人走过来,便把门缝开得大了点,侧过身子,示意他俩过去。 俩人挎着枪,如同一对儿抗战时期汪精卫手下的伪军,腆着脸朝我笑了笑,然后闪身进了来。 “李先生您干嘛这么客气……”高个儿本想说两句客套话,哪曾想话还没有说完,脖子已经被我卡住。 惊恐的表情在他脸上猛然石化,只听“喀吧”一声,他的颈骨生生被我扭断,跟着我一松手,他倒在了地上。 事情太突然,矮个儿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另一边的高力士已是快我一步,并指如戟,一下子戳在了他的咽喉上,这家伙连哼都没哼出一声,顿时气绝身亡,瘫倒在了高个儿的尸身上。 我看着俩人很快变成一堆枯骨,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过,我知道如果不这样做,很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到那时恐怕什么都完了,所以,与其我为鱼肉,还不如早点下手。 为了抓紧时间,我顾不得清理枯骨,拿着枪站好了位置,瞄准了铁闸上的子弹屁股,扣动了扳机。 “?r!” 众人往铁闸看去,不禁目瞪口呆。 那个“炸子”的屁*股完好无损,倒是旁边的铁皮划出一道新痕。 “见笑,见笑。鄙人好久没玩抢了,手法生疏得很。咳咳,不过,下次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 我老脸一热,眼光扫过李白竖起的中指,忙不迭的朝着众人解释。 高力士狠狠瞪了我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态。杨贵妃则娇媚的看了我一眼,拉着苏小姐耳语,而后就看到苏小姐“咯咯”笑了起来。 我虽然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但估计应该没什么好话,当下并不在意,重新摆好了姿势,瞄准了“炸子”屁股。 “?纾 ?p>  我终于扣动了扳机,子弹经枪膛射出去之后,准确无误的命中目标,而后就听到了一个爆炸声,锁眼顿时变得面目全非。 与此同时,铁闸缓缓上升。 然而,随着“咣当”一声,外屋的门被人撞开,跟着就听到有人怒吼道:“全都在这儿,赶紧把那小子给毙啦!” 我的心顿时“呼啦”一下往下沉,暗道:“完了,正所谓功亏一篑,在这个关头,追兵竟然到了。” 第三十六章:有生命的古玉 【猜一猜古玉是金手指吗?】 我如旋风般转过了身子,透过里屋敞开的门,往外瞧看。 “?纾 ?p>  只见为首的正是秦宁,在他的旁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身材高猛,浓眉豹眼,满脸浓密的胡子茬;另一个体态雍容,长眉细目,不怒而威。而在这三个人的身后,则是荷枪实弹的一帮军人。 人我倒是看清了,不过,秦宁手中的枪也响了。 一股大力撞到我的前胸上。 我的身子被动地打了一个趔趄,胸口火辣辣的疼痛,同时又有一种气闷难当的感觉。 完了,老子中枪啦!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化为枯骨的景象。 然而,奇怪的是这种事情并没有出现,相反的,当我稳住身子,直起腰的时候,一种奇怪的感觉迅速从胸口扩散开,并且极度神速的取代了原先那种的火辣滋味。 我下意识的低下脑袋瞧看,只见前胸的衣服被烧焦了一个大洞,很显然这是刚才中枪所致。 其实不光是我在看,在场的其他人也在看,大家都感到好奇,明明我胸口已然中了一枪,可是,我并没有倒下,胸口也没有血液流出。 查看之后,我豁然明白。 老子之所以完好如初,都是那块古玉的作用。 秦宁那一枪,不偏不倚,正好打在了古玉上,也不知道这东西怎就那么硬,被子弹撞击之后,竟然没一点损伤。 我真心感谢母亲,是她把古玉留给了我,如果没有她的先知先觉,此刻的我只怕早就魂飞魄散了。 趁着对方没有再次开枪的机会,我一个箭步冲到了房门前,扬起手来,对着外面便是一顿乱枪,跟着“嘭”的一声,关闭了房门,并且随手上了锁。 我躲在门旁边,听到外面枪声如同爆豆,木质的房门顷刻间被打成了蜂窝。 “赶紧往闸门里面钻……”我话说到一半,便傻了眼,原来铁闸虽然启动了,但上升了不到十厘米,不知什么原因,竟然停了下来,露出的那点空隙,除了李白之外,我看谁也钻不过去。 我瞄了瞄杨贵妃和苏小姐扎眼的胸脯,心中不住叹息。 二女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不禁都瞪了我一眼,而且苏小姐还骂了一句“登徒子”。 我没心情还嘴,朝着高力士问道:“怎么办?” “我来试试!” 高力士回答得很干脆,快步来到了铁闸前,佝偻着老腰,双手扣住铁闸,“嘿”了一声,就往上抬。 “外面的人听着,如今老子手里有四个人质,哪个胆敢再胡来,老子一枪一个,你们就等着收骨头吧!” 趁着高力士抬铁闸的当口,我朝着门外喊,用以拖延时间。 “少吓唬老子,告诉你,老子早就瞧那俩娘们还有那太监不顺眼了,你要是想杀他们,就赶紧动手!” “这人是马武,绝对是个狠角色,他这样说了,便会这么做。另外那个长眉细眼的家伙,名叫朱温,也同样是个厉害人物。” 李白说话的时候,也许是害怕,手竟然有点哆嗦,想拿起酒壶喝一口,结果没握住,酒壶掉到了桌子上。 “哧!” 我刚要告诉李白稳住,忽然听到了这么一声响,于是赶紧望去,却见高力士身后的苏小姐和杨贵妃不约而同的捂住了鼻子。 我一看见高力士翘起的屁股,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便叹道:“你累得连屁都挤了出来,铁闸也没被抬高了多少,我看还是算了吧。” “难道连老天爷都落井下石?”高力士一松手,摁着老腰转过了身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神情甚是萎靡。 我没有说话,因为此时正有种奇妙的感觉席卷着我。 我感到身子很热,仿佛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从我的前胸传送过来,并且又直接扩展到我的四肢百骸。 完全是出于下意识,我忍不住扒开胸前衣服上的那个洞,仔细瞧看。 我立刻怔住了。 刚才没注意到,古玉虽然没碎,但受到了子弹的冲击,它已经深深陷入到了我的肌肤中。 不仅如此,此刻我还注意到,古玉表面荧光流动,一波接一波,好像有着自己的生命一般。 我再次通过感官确定了一下,确实有一股如同电流般的东西,从古玉中流出,扩散到我的身体里。 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母亲留给我的遗物,一直以来,我都随身带着,不过,我除了把它当做一个解决思念之情的玩物之外,并没有觉得它有多么的不寻常,然而,此时此刻,我却真的被它震慑住了。 看到了我的痴呆,李白忽然骂道:“扶不上墙的烂泥,都什么时候了,就知道干站着,赶紧想办法啊,脑残!” 我倏然清醒,暗想他的话确实有理,不管古玉有多么的神奇,现在都不是研究它的时候。 “小的们,把你们的抢都拿好了,等我一声令下之后,你们尽管往门上打,我就不信啦,一个烂木头门能支持多久。” 马武的狠话又一次传了进来。 我估量着形势,一旦木门被子弹摧毁,那屋里的人立刻就失去了屏障,届时要杀要留,可就全由不得我了。 “马疯子,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姑息人质吗?” 我朝着外面大声说完,紧跟着猛然开了一枪,并且怒道:“李白,这一抢先打断你的腿,只要外面再开一枪,我立刻崩了你的脑袋。” 李白看到了我的颜色,早已会意,在我说话的时候,极度配合的连声“哎呦”,当我一说完,他便暴怒道:“天杀的马武,老子和你共事多年,没有交情还有苦劳,没想到你竟然如此黑心。” “那你想咋地?朝你开枪的又不是我。” 马武闻听之后,显然觉得自己的态度属实不合适,不经意间,说话语气竟然软下来不少。 我察觉到事情有了转机,赶紧趁热打铁说道:“马将军,我虽然比你小了很多,但我一直都很敬佩你的为人,知道你一向耿直,并且明辨是非,所以,我就不明白了,你干嘛非得跟我过不去啊?” 说话的时候,我感觉有些难受。 由古玉传入到我身子里的东西极为炙热,而且霸道,就像岩浆一样在我的经脉中流淌,并且越来越充盈。 “他的脸怎那么红啊?” 杨贵妃忽然察觉到了我的异常,指着我的脸,吃惊地问道。 “多半是着急。” 苏小姐自以为是的答道。 我没心情和她俩解释,一边忍受着身体要爆炸的痛苦,一边倾听外面的动静。 “野种,老子告诉你,话说得再好听都没有用,你乖乖的把李白放出来,然后洗净脖子,老子或许因此而生出一念之慈,手起刀落给你一个痛快。” 妈的,这也叫一念之慈? 我心头火气,是真正的心头火气! 不仅仅是马武触动了我的禁忌,叫了我一句野种,实际上还有我身体里面的那种要爆炸的感觉,也同样让我不能自己。 “呔!马武,你要是个纯爷们,敢不敢和老子打一个赌?” 我霹雳一声怒吼,缓解一下躯体里面蕴藏着的暴躁,朝着外屋的马武,发出了挑衅的信号。 一阵狂笑过后,马武忽然叹道:“你如今已成困兽,我真的想不出来,你还有什么筹码来和我打赌?” 他的这句话和刚才的言行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直肠子的猛人,武力绝顶,但做事鲁莽,没想到我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 就凭他刚才那么冷静的一句话,我就知道自己低估了他的智商。 我暗自责怪自己掉以轻心,一个曾经攻城略地如同探囊取物一般的大将,怎么会没有脑子呢? 如果想让自己全身而退,首先要打倒的人就是他。 我拟定好了决策。 第三十七章:先发制人 “喔,马厂长,我觉得还是先让他把话说完,至于咱们赌不赌,可以听了之后再说,你觉得如何?” 我正要说话的时候,外屋有人开了腔,不仅字正腔圆,并且透着一股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威严。 “朱温一向少言寡欲,现在说了话,多半是有点看不过去了,他可是湖底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如果出现人质被杀,难免不被说三道四。” 高力士不愧是官场中混出来的老油条,闻弦歌而知雅意,朱温刚说了话,就被他道出了背后的玄机。 “嗯……” 马武沉吟了一下,随即大声说道:“既然朱老弟说了话,那就让你小子把肚子里的坏水倒出来,说吧,你打算怎么赌?” “我……” 我刚想说话,可是在一张嘴的时候,竟然从嗓子眼喷出一口热气,一下子把我剩下的话噎住。 我感觉身子热极了,五脏六腑也闹腾极了,浑身上下的肌肉仿佛藏着炸药,随时都像要爆炸。 “嗯,咱们先用话拖着他,然后二总管带俩人悄悄绕到门旁边,只要这小子一开门,你就开枪,包管一打一个准。” 忽然,我凭着超越常人的听力,听到朱温压低嗓子说出了这些话。 我心中暗骂这个王八蛋的阴毒,刚要大声揭发他的时候,却听旁边有人好奇的说道:“咦!你怎么像刚从澡堂子出来一样,浑身都散发着热气啊?” 继杨贵妃之后,高力士也看出了我的蹊跷。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下连苏小姐也发出一声低呼:“哎呀,他的眼睛红红的,像血一样,简直太可怕啦。” 李白此时也站了起来,惊奇的问道:“你究竟怎么了,感觉没感觉到自己哪里不舒服啊?” 我看着自己的裤裆,只见小二哥怒气腾腾的挺立着,支起了好大一个帐篷,不由得暗自叹道:尼玛,老子早感觉到了! 我知道问题出在了古玉上,于是哈下头,用手开始抠那块古玉,希望把它从肌肤里弄出来。 然而,这样做着实不容易,抠了好几下,没一点成效。 我热的一颗心仿佛要蹦了出来,而且情绪似乎也在燃烧,终于,我忍受不住,发出一声犹如野兽般的吼叫。 一股炙热的气流夺口而出。 我抢步走到铁闸跟前,抠住铁闸的底部,大吼一声,猛然一抬腰,重愈千斤的铁闸一下子被我抬了起来。 由于这一发力,我感觉自己从里到外,没有这么舒服的了。 “赶紧给老子过去!” 我像霸王似的扛着铁闸,朝着高力士等人发出命令。 屋里的人已经傻了,大家瞅着我的眼神如同看见了怪物,直到我不耐烦地又重说了一遍,大家才如梦初醒。 杨贵妃本犹豫了一下,苏小姐也下意识的开始往后退,然而高力士早有准备,一手一个,拉着俩人就往铁闸底下钻。 等到李白最后钻进去之后,我本想也随之进到里面,然而,偏在这个时候,只听“咚”的一声响,屋门被撞得粉碎。 木屑纷飞中,我看到有人要往里面冲,情急之下,我把铁闸从肩上卸下来,然后用双手扣住它的底部。 我霹雳也似的一声大吼,原先在身体里蠢蠢欲动的爆炸力瞬间迸发,重重的铁闸竟然生生被我薅了下来。 “我*操*你祖宗!” 怒骂声中,铁闸被我奋力扔了出去。 尘土飞扬之间,门框周围的墙壁被铁闸撞塌了好大一片,那些刚要冲进来的家伙,有被铁闸刮着的,不是骨断就是筋折,哭爹喊娘,乱成一片。 我知道此时如果不把马武、朱温等人赶出去,等到他们缓过神,重新冲了过来,凭着他们数十支枪械,我不被打成筛子才怪。 与其受制于人,不如先发制人。 而且,我此时体内如同烈火在燃烧,潜意识里也驱使我要好好发泄一番,于是我连枪都没顾及,闪电般蹿到八仙桌前面,随手操起斩马刀,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一下子蹦到了外屋。 冲天的杀气从我身体里迸发了出来,也不管身边都是谁,我抡起斩马刀就是一顿狂风骤雨般地砍杀。 别人也许是越打越力怯,而我正相反,越打身体越舒坦,仿佛只有给别人放了血,才能浇灭我心里的战火。 屋里空间不太大,之前又站满了人,尽管大家都知道我就在他们中间,但出于顾忌,没人敢开枪。 这一下我更是如鱼得水。 锋利的斩马刀被我耍开,冷气森森,杀气四溢,不管遇到了谁,斩马刀都毫不留情,尽显杀戮本色。 一时间残肢断臂,以及被砍飞的头颅,充斥着房间,一声声惨叫,此起彼伏,战况惨烈至极。 “妈的,赶紧开枪!” 朱温被我砍得抱着脑袋鼠窜,惊骇之际,下了死命令。 擒贼先擒王! 我打定了主意,撵着他的屁股就杀了去,这厮似乎感觉到我对他念念不舍,连头都不敢回,直往人多的地方钻。 我对他恨之入骨,脚底下如同安了风火轮,尾随着他,瞬间也滑进了人群。 一个军人刚对我举起了手枪,我已然一刀砍断他的手臂,接着回手又一刀,把朱温拿做当挡箭牌的另一个军人的头颅砍下,鲜血翻飞间,我的斩马刀往前一送,照着朱温的心口便扎了下去。 朱温大惊失色,细长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可就在这个时候,马武也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手里拎着个铁棍,奋力挑开了我的斩马刀。 看到马武不要脸地露了面,我心里真是畅快到了极点,大笑一声,说了句你来得正好之后,斩马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照着马武当头劈下 马武似乎之前压根儿就没意识到我的勇武,这会儿见识过了我的手段,应该也是颇为忌惮。 不过这货乃是一员悍将,多年刀头舔血的生涯,也造就了他不可一世的性格,此番见到我拿斩马刀来砍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怒喝一声之后,横起铁棍,就来招架我的斩马刀。 此前,我就说过自己有一股狠劲,一旦遇到生死关头,往往会薅住对手不死不休,这一次也是如此,眼见马武跟我较上了劲,不禁心头大怒,暗自下定决心,这一刀一定要砍死这个王八蛋。 刀势如山,眼看就要砍到铁棍的时候,我忽然发出一声怒吼,紧跟着另一只手紧紧摁住原先握刀的手。 我本来已经发了猛力,此番这么一弄,几乎施展了我全身的力道,随着一声金铁交鸣,铁棍竟然被我一刀砍断。 这还不算,斩马刀余势未衰,马武虽然尽力旋转,但终究躲闪不及,大*屁*股*蛋子上挨了一刀。 这一下可砍掉了好大一块肉,马武顿时“嗷”的一嗓子,捂着屁股就逃。 我岂肯罢休,拎着刀就去撵他,可就在这一刹那,随着一声枪响,我的左胳膊激灵一痛。 我闪电般扭过头,看到是秦宁朝我开的枪,不禁怒火中烧,暗想你个王八蛋,老子白请你吃飞鲷了,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朝老子放冷枪,如果不给你点颜色,还当老子是纸糊的呢。 不等秦宁再次扣动扳机,我已经蹦了起来,连人带刀朝着秦宁砍了下来。 杀气升腾,杀机无尽。 秦宁在寒光之下,已然傻了眼。 第三十八章:平顶侯 说实话,我现在的模样确实挺狰狞,不仅浑身是血,而且皮肤也成了酱红色,虽然有一只眼皮肿胀,遮住了大半只眼睛,可是,包括它在内,两只眼睛全都是血红一片,如同发了情争夺配偶的野兽之瞳,让人不敢直视。 另外,我天生就身材高大,此时再蹦到了空中,精壮的小臂肌肉坟起,充满了力感,再加上两手握着的斩马刀森然逼人,让人仰视之中,自有一股威凌霸世的无敌气概,别说是这帮乌合之众,就算是天兵天将,见了我这等凶狂的气势,也得避居三舍,唯恐遭到波及。 秦宁傻傻地站立着,满脸惊恐,枪口滞留在空中,他显然已经六神无主,竟然没有再次扣动扳机。 原先站在他旁边的军人,此时此刻见了我的凶相,出于动物自私的本能,立刻如同船头掀起的波浪般,纷纷逃向了两侧。 只听“咔嚓”一声,出现脑痴呆症状的秦宁竟然被我一刀劈为两半。 出现了这个结果,我仍不解恨,暂且不理其他人反应如何,我两只脚分别踩着秦宁的半片尸身,接连大力跺了几下,这家伙的残骸顿时化为骨灰。 当我抬起眼睛的时候,发现屋里的人已经走光。 刚开始我并不理解这种状况,不过,仔细想了一下才恍然,多半是大家把我当成了怪物,所以才作鸟兽散。 要知道秦宁已经先后三次想杀我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伤了我右胳膊,可是我仍然彪悍如前,至于中间那次最为让人不可思议,明明子弹已经打中了我的胸口,可我不但没有粉身碎骨,相反的更加不可一世,虽然我知道其中的秘密,但别人却不知晓,故而,包括朱温和马武在内,看到我接连受创,仍然能够骁勇善战,十有*是为此骇破了胆,不等我再次出击,便都逃之夭夭了。 说到底,我这一次险中求胜,还是占了幸运的成分,要知道对方人丁兴旺,而且家伙众多,只要聚在一起,朝着我乱放一通,保管让我灰飞烟灭。 我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本想就此罢休,可接着一想,不能这么做,要知道无论是朱温,还是马武,都是百战猛将,如果给他们思索的时间,一定会卷土重来,到了那个时候,我可就不一定像之前那么幸运的了。 兵法不是说过吗,穷寇莫追,好吧,老子今天就来一个反其道而行,乘胜追击,一直把那些杂碎撵到姥姥家去。 我想到了就做,一手拿着手枪,一手拎着斩马刀,像个凶神恶煞般冲出了房子,而且还大吼一声。 “呔,乌龟王八蛋,你们都听着,老子名叫张禹廷,本是混世的魔王,既然你们主动找茬,好吧,有种的给我全都出来,老子今天要不把这个王八窝踏平了,就他妈的绝不离开这里!” 经过刚才那一场激烈搏杀,我原本躁动的情绪已经消散了不少,而且体内那种焚烧的感觉也在退却,不过,我知道自己仍然充满了激情,依旧渴望着鲜血的洗礼,就在目光搜索中,我的声音极度高亢,说出的每一个字符,都像一声声炸雷,回荡在面前这个诡异并且宽大的空间之中。 别看我的眼睛充血,眼神却极度锐利,借着土墩的掩护,虽然只是匆匆搜索了一遍,但我已经把眼前的情况看了个通透。 尼玛,情况并没有像我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在一个个大小各异的土墩庇护下,集结着数不清的军人,一个个虽然面色阴郁,流露出惶恐和不安,但他们形成的架势,依然具有威胁力。 因为我的说话,这些惊弓之鸟们发生了骚动。 我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已经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产生了极大震撼,如果再给他们予以雷霆击打,肯定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变成彻头彻尾的残兵败将。 然而,我虽然有些疯狂,但并没有失去理智,通过缜密的估价,我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有点过于乐观。 现在只需某人一声令下,就算这些军人再没胆子,可是,只要每人放一枪,我都会有被放倒的危险。 好汉不吃眼前亏,趁着他们现在不敢妄动,老子干脆闪人。 “张禹廷,你太狂妄了,杀了我几个手下,你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简直是幼稚之极。” 朱温躲藏在军人之中,通过言语对我还以颜色。 我深深佩服这个老滑头,无论到什么时候,他总是能把自己保护的很好,难怪他当年可以左右逢源,最终窃取了李氏宗庙。 因为有着土墩妨碍了视线,我无法确定朱温到底在哪里,于是,我长笑一声,说道:“谋权篡位的奸贼,你给老子听好了,少他妈的像个王八似的,躲在虾兵蟹将窝里,有种的出来和老子一战。” 我故意说出了让朱温最为忌讳的事情,以便于把他激怒之后,能够答应和我一战,怎料这厮竟然毫不上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用心,老子纵横沙场的时候,你都不知道被人家当汤水甩在墙上多少回了呢,想用这种激将法诳我,你还嫩了点。” 我心说老王八倒是很前卫,连这种网络用词都知道。 忽然间,我有点左右为难了。 如果冒冒失失的冲过去,万一挨了枪子,实属不值得,可若是就此退回去,一定引起朱温的猜疑,说不定他会带着人兜着我的屁股,掩杀进来,届时我和高力士等人纵使逃了性命,也难免会生出很多意想不到的祸事。 怎么办? 我有点沮丧,无意间把耳朵贴在了土墩上。 忽然间,我听到了土墩之内泉水涌动的声音,不禁心头一动,暗道了一声,干脆豁出去了。 我伸手摸了摸土墩外表的钻石,又看了看手中的斩马刀,当下再不犹豫,把斩马刀当成了铲子,开始在土墩表面挖掘。 一边挖着,我一边拖延时间。 “马武那厮呐,既然你不敢应战,去把马武叫来啊,刚才只是一刀削了他半边屁股,那是便宜了他,如果这次他还敢过来,老子保管让他做了‘平顶侯’!” 我说的很嚣张,所有人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哎,平顶侯是多大的官啊?” “既然是侯爵,那官一定小不了。” “得了吧你,不明白就别瞎说,所谓的平顶侯就是相当于并肩王,也就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官。” “拉倒吧,还万万人之上呢,如果你想做平顶侯,倒也容易,只需把脖子洗干净了,对准张禹廷的斩马刀,往上一撞,‘咔擦’,你就成了。” “成啥了?” “没脑袋的侯爷了呗!” “我靠,脑袋都没了,还做鸟毛侯爷啊?” 我听到朱温那边不时的有人窃语,心中既好笑又得意,因为我知道,只要在往里面挖几下,就能通到泉眼了。 其实,我只想在土墩上挖一个小洞,流淌出来的泉水足够吓唬他们一下就够了,因为不管和我有没有仇,毕竟湖底基地这么多人,如果都喂了鱼鳖,我还真就于心不忍,要知道我可本是一个善良人。 朱温见到手下人开始骚动,便很生气,呵斥了他们一顿之后,才朝着我说道:“口舌之争徒劳无益,如果你识相,赶紧回到屋里,把那几个人质放了,否则,我一声令下,定会让你尸骨无存。” 知道他不是在吓唬我,但我也毫不含糊。 就在我又往土墩深处挖了一下之后,本以为再挖几下,才能贯通泉水,谁知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由于地下泉水压力奇大,洞里剩下的那点泥土根本就阻止不住,只听“哗”一声,一道冰凉的泉水如利箭涌出。 仓促之下,泉水射了我一身,冰凉凉的感觉,让我极度舒服。 不过,我随后便傻了眼,原来泉水涌出的那个洞口,正以飞快的速度在扩展,眨眼间,已由拳头粗细变为成年人的腰围了。 第三十九章:湖底水患 泉水宣泄一地,我心头电闪,知道自己马上就得离开这里,于是我指着地面喊道:“不好了,走水啦!” 其实不用我喊,有些人也已经看到了,正都不知所措的时候,经我这么一提醒,大家立刻乱了套。 谁也不傻不糊涂,都知道这样的后果是什么,其中有些脑子灵的,已经开始往后移动脚步。 “谁也不许先走,赶紧冲过去,把泉水给老子堵上!”朱温声嘶力竭的喊道。 我心里嘀咕,爱他妈谁弄谁弄吧,老子可不跟你们玩了。 趁着慌乱,我赶紧跑回了房子。 “来人呐,把张禹廷这个罪魁祸首给老子捉回来,有没有气全无所谓,别让他跑了就行。” 我听到朱温下达了命令,不禁“嘿嘿”冷笑了几声。 “有种你们就来吧,大不了老子把这最大的泉眼也给捅漏,咱们一不做二不休,全都同归于尽。” 经我这么一吓唬,真有人开始劝阻朱温,而且,还有人见到朱温变得丧心病狂,更是结帮成伙的离开了。 我再也不理会这些,心里只有一件事情,赶紧带着杨贵妃等人,离开这里,升到湖面上去。 在往里屋跨进的时候,我察觉到胸前的古玉仍在工作着,不间断的往我体内输送东西,这让我很担心,想了一下之后,我最终一咬牙,拿着斩马刀,沿着古玉插入到了我的肌肤中,忍着疼痛,终于把古玉从肉里撬了出来。 我匆匆看了一眼,除了那个小刀口之外,肌肤上留下一个很明显的古玉痕迹,不过,当古玉和肌肤一脱离了紧密接触,那种神秘的输送过程也就中断了。 由于时间紧迫,我没空研究这些,火速赶到了铁闸之内。 结果一看,不禁一呆。 原来之前李白所说的缓冲间,其实就是一间非常厚的钢化玻璃做成的房子,此刻李白和高力士站在外面,而杨贵妃和苏小姐却都不见了。 “她俩哪去了?” 看到我的疑惑,高力士指了指缓冲间里两个大酒桶,说道:“她俩早进去了,现在就差你啦。” 我吃惊的看着高力士和李白,想也不想的问道:“难道你俩不走吗?” 高力士和李白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摇了摇头。 经过这一段的相处,我早就把他们当成了生死与共的战友,这个时候获悉了他俩的决定,心里忽然涌出一种生死离别的悲伤情绪。 “放心吧,只要你和他们一离开,我和李白自会寻求脱身之道。” 高力士看出了我的担心,长长的白眉轻轻一挑,微笑着让我宽心。 “别磨蹭了,赶紧进去,你再迟疑,恐怕真就是让我和老太监不能活了。”李白摆了摆手,有点着急。 我暗叹一声,心想他俩一定有不走的原因,男子汉大丈夫,不能优柔寡断。 朝着他俩抱了抱拳,说声珍重之后,我沿着缓冲间开启的门走了进去,并且麻利的钻入一个大酒桶。 我并没有立刻盖上盖子,而是恋恋不舍的望着他俩。 “记住了,泉水涌入缓冲间的时候,你一定要把盖子盖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另外,感觉自己升上了湖面,便把盖子打开,然后想方设法登岸,千万别进入暗流里面,要不然你肯定会被冲走的。” 我点了点头,瞧了瞧另外两个木桶,见到连我自己的在内,彼此间都有铁链拴着,便放下了心,重重点了点头。 李白会意,摁下电钮,关闭了缓冲间,紧接着他说了声注意之后,便又摁下了另外一个摁钮。 缓冲间另一侧的铁闸缓缓开启,泉水顿时汹涌而入。 我只记得把盖子盖上,并且旋转了一下,确定再无缝隙之后,从容的蹲坐在里面,静候命运的抉择。 四周只有“哗啦啦”声响,不久之后,我感觉木桶陡然一动,紧接着飘了起来,随后开始旋转翻滚。 我并没有惊慌,知道这是随着激荡泉水运动的结果。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之后,我感觉木桶在漂移,于是?l着胆子,打开了盖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头顶上那一片殷红的天。 我缓缓站了起来,朝着四周一看,确实已经到了湖面,满眼竟是白亮亮的水,水的尽头则是幽深的树木。 我拉着铁链,把另外两只大木桶拽到了跟前,然后敲了敲木桶盖子,喊道:“打开吧,咱们到了湖面。” 盖子开启,两女纷纷探出头来,先都迟疑了一下,随后各自站了起来。 “哦,我们真的从湖底基地出来了。” 杨贵妃在我面前,舒展了一下胳膊,怒凸的胸脯极富弹性的晃动着,让我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吐沫。 看到了我的色相,苏小姐翻了一下眼白,说道:“赶紧想想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吧,别光顾着瞧人家那里了。” 杨贵妃闻言一愣,随即醒悟,红霞顿时染上她白嫩嫩的脸颊。 真格儿一位比花还娇的美人啊! 我在心里由衷赞美一下,豪迈的说道:“这有何难,咱们只需同心协力,一起划水,便可回归陆地。” 苏小姐鄙视的看了我一眼,叹道:“还以为你有什么高招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我斜睨着她,一言不发。 “你像个登徒子似的看我干嘛?” 苏小姐嗔怪的同时,小脸也被杨贵妃传染了,布满了红霞。 如果论姿色,苏小姐并不输给杨贵妃,只不过少了一份女人的娇媚,正因如此,让我有时候会忘记她其实也是个美人。 “别老拿登徒子说事,老子就那么好*色?我之所以瞄着你,是想听听你有什么高见,如果没有,赶紧闭嘴。” 说完之后,我发出一连串的淫*笑,伸出大手做掐捏状,盯着苏小姐一点不次于杨贵妃的那对胸脯。 苏小姐迟疑了一下,忽然捂着脸,钻到了木桶里。 我放浪形骸的一阵大笑,然而,没笑几下,我便停了下来,因为我似乎听到了马达声。 沿着水面瞧看,隐隐约约我看到好像有几艘快艇朝着这边驶了过来。 一种不祥的感觉顿时席卷了我,于是,我想也不想的朝着那俩人说道:“不好,有水贼过来了,咱们赶紧划水。” 我猜乘坐快艇的一定是朱温的人,他为人仔细,或许已经猜到我们的去处,所以会派人前来捕捉。 由于我知道杨贵妃和苏小姐其实是受了胁迫,才随我一路到此,所以,我故意将来人说成水贼,以便于她们能和我齐心协力,共度难关。 果然,在我说完之后,苏小姐立刻露出了脑袋,朝着快艇看了看,变色道:“早就听说酒泉湖附近有水贼,没想到真被咱们遇上了。” 经她一说,不用我吩咐,俩女极为配合,纷纷朝着背离快艇的方向划水。 虽然我知道这样做很可能无济于事,还没等我们划出多远,便被人家追上,但此时此景之下,实在没有别的好办法。 我伸开手臂,张开大手,尽可能的和她来协调,也开始划水。 数息之后,我已经冲到了最前面,虽然她俩也累得香汗淋漓,但事实证明,促使她俩前进的原动力还是来源于我。 毕竟手划赶不上木浆,眼看快艇就要到身后的时候,我们总共也没有划出多远。 我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快艇上全都是荷枪实弹的军人,忍不住心头一沉,暗想自己猜得没错。 第四十章:水鸟的启示 “张禹廷,没想到你的运气还真好,连这都没要了你命!”朱温站在当先的快艇上,朝着我冷笑不已。 杨贵妃和苏小姐本来像没命似地划着水,听到了朱温的声音,禁不住都回头瞧看。 一开始她俩都有点迷茫,没一会儿的功夫,俩人都明白了过来。 苏小姐立刻从木桶里站了起来,欢呼道:“朱大哥,我和贵妃娘娘在这里,快过来救我们啊!” 杨贵妃似乎没她那么高兴,理了理鬓间的碎发,先是白了我一眼,接着叹了口气,并没有说什么。 我一点都不怪苏小姐,因为人家本来就是被我挟持的,如今遇到了脱身机会,她怎能不兴奋若斯。 倒是杨贵妃的态度让我有些不理解,按理说她应该和苏小姐一样,见到了朱温如同见到了救世主,可是,她却显得很淡定,也不知她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看到他们在不远处停下了快艇,一个个神情戒备,我便知道大势已去,心情当真是沮丧至极。 我摊开了双手,耸了耸肩膀,回答朱温说道:“没你说的那么好,否则也不会再遇到疯狗了。” 朱温脸上闪过一丝怒意,并不理会苏小姐的求助,而是从旁边的军人手中,拿过一支自动步枪,淡然说道:“到了这个时候,你还出言不逊,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真是不知所谓。”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枪口抬了起来。 苏小姐自讨了个没趣,不禁撅起了小嘴儿,十分嗔怒地望着朱温。 我看着乌黑的枪口,心境竟然变得十分坦然,暗想时也运也,既然老天爷一再的想捉弄我,不给我活路,那就随他去吧,大不了权当自己从没在轮回中来过。 看到我很从容,朱温似乎也感到很意外,不过,他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打开了自动步枪的保险。 “现在只要你向我求饶,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押送到秦老板的别墅,如何处置由他拿主意,否则的话,嘿嘿!你明白的。” 我当然知道他的言下之意,不过,我并不因此而屈服,朝着他淡然一笑,叹道:“实话告诉你,在老子的字典里面,就从来没有‘求饶’两个字,你若是想开枪,那就开吧,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就是你养的。” 朱温面色一变,眼睛里闪过异色。 见我不肯就范,杨贵妃叹了口气,幽幽的说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这是何苦呢?” “就是啊,何必非得逞英雄?” 我看得出来,苏小姐其实心地并不坏,在这个时候,丝毫没有怨怼我挟持她的意思,相反的倒是为我担起心来。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想我在阳间的时候,成为人杰本是有可能的,但苍天作孽,不让我活,如今到了阴间,自是不能堕了曾经的豪迈,否则,就算逃过此劫,我也无法面对自己。” “有骨气,那我就成全你!” 朱温不再犹豫,眼睛锁定准星,手指头已经搭在了扳机上。 忽然,在这个时候,我的头顶上传来一声鸟鸣。 我没有搭理朱温,却把目光投射到了空中,只见一只水鸟在我头顶上的低空盘旋,其情形好似要随时俯冲下来。 我不禁有一种感动,其人将亡,水鸟鸣哀,看来我在冥冥之中,还是有东西在眷顾我的。 然而,当我最后把目光落到了水鸟身上,正想辨别它是何种鸟的时候,朱温的枪竟然响了。 我感觉自己的身躯颤动了一下,其实这没有什么羞愧的,因为这属于正常的反应,明知道置身在枪口制下,谁还能保持铁一样的神经。 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感受到子弹的冲击,只听“吧嗒”一声,有一个东西掉到了我旁边的水中。 我一愣神,连忙瞧看,却是那只水鸟。 我瞬间明白了过来,朱温一定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也许他对我极度怨恨,所以并不想一枪就结果了我。 他要杀鸟给我看,让我感受湮灭之前的恐惧,然后,他或许才会真的朝我开枪。 明白了他的用意,我不禁对他更是鄙视,竟然不去看他,而是继续注视着落入水中的鸟儿。 我很为它不值,为何要在这个时候出现,早一点也好,晚一点也罢,或者是去了别处,也许都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结果。 可见无论在阳间,还是在阴间,有时候偶然决定命运。 我正在心头感叹,一件奇妙的事情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 那只水鸟竟然不见了。 不是不见了,而是我看到它跌落水面之后,仿佛身子下面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一下子就把它吸入到了水底。 变化太突兀,以至于让我的思路有点跟不上。 不过,智商超高的我随即便明白了过来,同时,耳边也想起了李白的临行赠言。 “感觉自己升上了湖面,便把盖子打开,然后想方设法登岸,千万别进入暗流里面,要不然你肯定会被冲走的。” 暗流,一定是暗流带走了水鸟! 我心中忽然燃起了希望。 “呵呵呵,小子,你还是别看了,再看下去也不会看出个人来救你的!”朱温在我身后冷冷的笑着。 “那可不一定!”我淡淡的回答,眼睛盯却着水鸟消失的位置,估摸了一下彼此间的距离。 大约一米多远,只要我猛劲划一下水,便能达到暗流的位置。 我真心感到造物主的神奇,好似“隔道不下雨”一般,此时暗流离我如此之近,如果没有水鸟的启示,我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 如今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问题,如何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通知杨贵妃和苏小姐盖上桶盖呢? 只要一进入暗流,说不定会被带到哪里,这将是一个充满悬念的旅程,如果运气不好,可能永远都留在了水底。 “苏小姐,咱们都明白,你是被我胁迫到这的,如果你现在想离开,我劝你早一点行动,要不然等一会儿,我真挨了枪子,难免不弄翻了木桶,到那时牵连了你,你可别说我事先没告诉你。” 苏小姐看了看两只木桶间的铁链,脸色有些难看,朝着怯怯我点了点头,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我还以微笑,叹道:“其实你人挺好,只不过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仓促,还没来得及好好交流而已。” 我这么一说,竟然引得苏小姐泫然若涕,我赶紧摆了摆手,示意她不要如此。 “哦,胁迫?我看倒是未必,只瞧你们现在的关系,莫说是我,就是他们恐怕也不会相信。” 朱温扛着枪,朝着身边问了一下。 果然,身边很多人都跟着起哄,谁也没有站到苏小姐这一边。 我刚才那么说,本意属实是为苏小姐考虑,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一时间我也有点怒了。 目光扫过朱温这些人,叹道:“难怪你们不能转世,如果我是阎王,知道你们这般歹毒的心肠,也绝不会让你们踏入阴司一步。” 我这句话顿时引起了众怒。 “毙了他!” “满嘴胡说八道,咱们毙了他!” …… 朱温一摆手,重新把步枪端了起来,沉声道:“张禹廷,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肯不肯低头认错?” 我在心中问候了一遍他的祖宗十八代之后,不理他这茬,面向杨贵妃,刚想说话,却被她制止住。 在她美丽的容颜上闪动着阴郁和寂寞,虽然不说话,但我也明白了她看破一切的那种情怀。 不过,为了不影响我的计划,我还是提醒她道:“请相信我,盖上木桶的盖子好吗?” 接着,我转过了头,朝着苏小姐也说出了同样的话。 二女怔怔的看着我,先是杨贵妃柔顺的点了点头,盖上了盖子,接着是苏小姐,不过,她在盖上桶盖之前,不忘瞪了朱温一眼。 我料定朱温尽管不知道我的真正用意,但这个老狐狸一定已经起疑,于是我朝着他灿烂一笑,说道:“你先把枪放下好吗,我还有话跟你说?” 说话的时候,我已经悄悄把一只手放到了木桶盖子上,并且在旁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把另一只手也伸进了水中。 虽然我做得很有技术含量,但仍是引起了朱温的极度警觉。 他略微沉下枪口,眼睛里闪动这狡猾的神色,问道:“说吧,只要你诚心诚意,我一定不会食言。” 我眼睛凝视着远方,一边漫不经意的划着水,一边感慨万千的说道:“**,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我知道你曾经也叱咤风云,可是到头来还不是惨死在子孙手里,难道你还这么看不开吗?” 说话间,我看似在不经意的玩水,实际上已经带着木桶朝着暗流前进,只不过速度非常缓慢,别人没有注意到而已。 “少跟我弄这些没用的,你倒是低不低头?” 朱温面红耳赤,眼睛里闪动着火气。 我有点后悔,本以为说了这些,能够带着他陷入到回忆之中,谁知事与愿违,老狐狸竟然有点恼羞成怒。 尽管如此,我目的已经打到,剩下的就是自己的运气了,如果运气好的话,自然可以离开这里,如果运气不好,一个是哪也走不成,立刻变为枪靶,另一个则是沉入湖底,永远都上不来。 不过,无论如何,我都得碰一碰运气,因为这是我能够想得到的唯一出路。 我朝着朱温很含蓄的笑了一下,然后问了他一个奇怪的问题。 “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我在竖起中指的之后,见到所有人都怔了一下,便抓住机会,猛地划了一下水,然后缩入木桶之中。 “???纭???p>  在一片枪声中,我刚刚闪电般关上了盖子,就感觉木桶急速旋转起来,紧跟着一路翻滚,朝着我也不知道的地方而去。 第四十一章:哥们儿真是太君子了 由于眩晕,我的胃开始抽搐,促使我接连呕吐起来。本来木桶里面空间就很狭小,再加上吐出来的东西,那种怪味几乎能让人窒息。不过,我已经顾不得这些,因为在木桶完全没有规律的运行轨迹中,我的思维逐渐的不清醒起来。 好在我体质特殊,而且木桶随着暗流运行的时间不算太长,一段时间过后,木桶忽然上下颠簸了几下,紧跟着平静了下来。 我艰难的呼吸了几口,虽然气味难当,但总可以给我乏氧的脑袋多送点氧气,当我正准备打开盖子的时候,竟然听到了轰鸣声。 当下我再不犹豫,飞快的掀开盖子,发现自己正处在一片宽阔并且流动的水域中。 我猛烈的吸了几口空气,很想看看另外俩人的情况,岂知身后的轰鸣声越来越响,诱使我赶紧回头。 一看之下,我惊呆了。 只见几米之外,氤氲的水汽直冲天际,依稀中我发现远处的景物除了暗红色的天空,竟然空空如也。 瀑布,我*他*妈的遇到了瀑布! 还算我比较机灵,在这个时候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飞快的盖上桶盖之后,我就感到自己在飞翔,一刹那之后,我便重重的撞在了木桶壁上。 虽然脑袋晕得要命,但我知道自己绝不能就此晕过去,因为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人需要关照。 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感觉木桶逐渐的平静下来,于是,伸手打开了盖子。 这一次,我没有顾及其他,而是直接去寻找另外两只木桶。 天啊,怎么会这样? 我双手抓着头发,目瞪口呆的看着另一只木桶,其实,与其说是木桶,还不如说是一堆碎木头。 那是苏小姐的木桶,我估计在跌落瀑布的时候,她一定撞上了什么,要不然木桶绝不会碎开。 我眼睛一边四处踅摸,一边把另一只木桶拉到了跟前,飞快地打开一看,杨贵妃一动不动。 我这下更加急了。 好在这里离着瀑布已经有一段距离,水势开始平缓。 我见离着岸边不远,便开始拼命地划水,发现速度很慢,我索性一下子蹦了出去,拽着铁链,朝着岸边游动。 爬上了河岸,我飞快的把杨贵妃弄了出来,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我赶紧专业的给她进行心肺复苏。 一边按压她的心脏,我一边给她做人工呼吸。 大约做了两个周期,随着一声咳嗽,杨贵妃总算醒了过来。 我看着她睁开了眼睛,不禁欣喜若狂,把她抱在怀里,一顿狂亲。 直到她发出一声娇吟,用手无力的碰了我一下,我才如梦方醒,停下了这种疯狂的行为。 “刚才我是不是又死了一次?” 不知道什么原因,本来应该精神萎靡的她,眼睛却出奇的明亮,而且里面还隐藏着一丝异样的东西。 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些,而是郑重的点了点头,叹道:“如果不是老子医术高明,及时的进行抢救,你恐怕再也不会醒来了。” 杨贵妃想要说话,却气脉不够,咳嗽了起来。 我拍了拍她的后背,像哄小孩儿似的说道:“别着急嘛,慢点说,慢点说。” 杨贵妃似乎想笑一下,不过又意识到了什么,当下绯红着脸,问道:“苏小姐呢,她在哪儿?” 这一下可提醒了我,光顾着救她了,另一个还不知是死是活? 我示意她不要多说话,好好休息,然后把她放下,急匆匆的站了起来,朝着瀑布的方向跑去。 二百多米远的距离,转眼就到了。 跑过来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没闲着,希望能够看到苏小姐的身影,可是除了轰鸣声越来越响之外,我并没有什么发现。 眼看着前面就是瀑布,我的心凉了半截,暗想她就算掉下来后有口气,可是水流如此湍急,只怕也早香消玉殒了。 可是,我毕竟很不甘心,心里合计,哪怕是有万分之一的几率,我也要好好的找一找她。 我站在瀑布边上一块突起的岩石上,透过氤氲的水气,仔细的寻找。 忽然,我发现离着自己驻足的地方,大约三丈多远,隐约有一堆黑乎乎的礁石,上面似乎生长了一棵枯木。 激荡的水流,绕过雾气蒙蒙的礁石,汹涌而下。 “救我!” 轰鸣中,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呼喊,可是,由于水汽太浓,我虽然猜测声音是从那堆礁石传来,却无法看清是否真的有人。 我以为自己是幻听,刚转移了视线,竟然又听到一声呼喊。 这一回我可知道自己绝不是在做梦,于是努力地把视野凝成一线,仔细地在礁石上搜索。 终于,我发现有一条人影趴在礁石脚下的水中,不时地呼唤,并且做着手势。 当下我再不犹豫,一下子蹦到了水里。 可是,我下来就有点后悔了,原来水势湍急的要命,还没等我站稳,已然被水冲走了好几米远。 幸亏我水性尚可,赶紧摆好“狗刨”的姿势,奋力朝着礁石游了过去。 几丈远的距离,对于我来说,这段水路可谓辛苦之极,当我总算爬上了礁石,早已经气喘入牛。 “张禹廷,你刚才游得好难看!” 我一听这话,虽然气不打一处来,但心里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 因为不用看我也知道,说话的人一定是苏小姐,其次,她保管没什么大事,否则也不会在这样的情境下,还有心情开玩笑。 我在礁石上爬了起来,倚坐在枯树旁,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河水,往下看了看。 此时,苏小姐搂着一块突出的礁石,大半个身子还泡在水里,而且随着激流,不住的浮动着。 我不知道她下面的身子受没受伤,赶紧伸出手,把她拽了上来。 结果当她完全显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虽然只扫了一眼,却已忍不住笑了起来。 原来,也不知怎么弄的,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扯成了几块布片,最养眼的是一对儿高耸的胸脯,竟然在外面乘凉,随着她急促的呼吸,非常有弹性的上下乱颤。 面对如此的**,血气方刚的我在笑声中,已然挺立起了小二哥,湿漉漉而且紧凑的裤裆,十分突兀的撑起了大帐篷。 可能由于之前过于惊吓,苏小姐刚刚脱离了那个环境,还没有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见到我发笑,不禁很是生气,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之后,竟然扁起了小嘴儿,“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下我可慌了,心说这是什么地方啊,离着岸边还有好几丈,远没到该放松情绪尽情大哭的时候。 但我知道她着实吓坏了,为了使她早点恢复正常人的情绪,我一把将她搂了过来,用我男人的厚重来给她安慰。 此时此刻,尽管她一对儿充满**的家伙在我胸前蹭来蹭去,可是我却再没有一丝杂念。 经过我无言的安慰之后,苏小姐终于止住了眼泪,而在这个时候,她也察觉到了自己的狼狈。 我看到她的双手蜷缩在胸前,并且脸蛋绯红,知道她害了羞。 我脱掉自己的上衣,一本正经的说道:“刚才游过来的时候,之所以泳姿那么难看,实际上都是受了衣服的牵累,你先替我保存,以免咱们回去的时候,再成了累赘。” 她不敢再看我,只是小声说了谢谢,然后把衣服接了过去。 我故意借着查探水势的借口,转过了身子,听着后面????的换衣服声音,我不禁感到自豪。 哥们儿真是太君子了! 第四十二章:胸前的桃子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苏小姐拖上了岸。我仰面倒在一块大岩石上,感到筋疲力竭。 苏小姐倒是会找地方,趴在我身边,把脸蛋贴在我胸前,一边感受着“咚咚”作响的心跳,一边娇喘连连。 我丝毫不介意她这样做,在如此恶劣的境况下,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为身边的女人撑起一片天。 “哦,我的脸上怎么有血?” 她无意中撩刘海的时候,手指上沾染了血迹,不仅着了慌,惊恐的问道。 我看了看,发现在她的前额发际边上,划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便安慰她道:“没事的,你的口子比任盈盈的小多了。”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竟引起她的好奇。 “任盈盈是谁啊,她的口子有多大?” 我不禁暗骂自己多嘴,不过,见她这么想知道,便把《笑傲江湖》里令狐冲和任盈盈协同任我行以及向问天,大战东方不败的桥段,简单扼要的说了一遍。 最后我叹道:“她那口子只是被绣花针刮了一下,你说能有多大,而你的伤口比她的还要小,所以你大可放心,绝不会因此而毁容的。” 苏小姐沉默了一会儿,叹道:“东方不败好可怜,不过,任盈盈倒是很幸福。” “任盈盈幸福只能说人家命好,至于说东方不败可怜,这我倒没觉得。他又不像高力士,净身入宫是为了混口饭吃。好好一个男人,非得哭着喊着要变成娘们,结果鬼迷心窍的真把小*给干掉了,你说说,他是不是自找的。” 我的这些话,逗得苏小姐“咯咯”笑了起来。 此后,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刚刚经历了一段艰辛的旅程,我俩都很疲乏,于是彼此默契享受着体力的恢复过程。 脚下湍急的流水,不时的冲刷着堤岸,浪花发出的声音,不仅没让人觉得喧嚣,相反的更加衬托出环境的静谧。 休息了一小会儿,我和她的呼吸都变得平稳了许多,体力也恢复不少,因为挂念杨贵妃,所以我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起来赶路。 这段时间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竟像有点留恋我胸肌的意思,我拍了好几下,她才懒懒地撑起了上半身。 “咱们得跟贵妃娘娘汇合,这地方荒凉得很,她一个人呆在原处,可别出了什么事。”我有点担心地说道。 苏小姐点了点头,拖着婀娜的身子,站了起来。 她朝着河岸往下游望了望,似乎在寻找杨贵妃,我说:“你不用看了,贵妃娘娘离咱们这不远。” 当我站起来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往下游走了。 我跟在她的身后,眼光落到了她的背影上,不禁感到心旷神怡。 她的裤子早就被扯成了布条,粉嫩的两条大腿修长而挺直,泛着晶莹的光泽,虽然上面染有泥点,但仍是充满了**。 至于她那浑圆挺翘的屁股,也在小**的包裹下,若隐若现,不用特意摆姿势,便足以勾起男人的邪恶。 或许是她见到我悄无声息,有点不放心,没走出多远,便回头看我,发现我正眯着两只色眼,捏着下巴,巡视着她的下半身,不仅嗔怪的白了我一眼,扭着那迷死人的屁股,小跑了开去。 到了杨贵妃休息的地方,她已经恢复了一部分体力,此时正坐在沙土地上,期盼着我回来。 二女相见,自有一份生死重逢之后的喜庆,我在一旁看着,虽然一语不发,但心里还是油然升起一种亲近的感觉。 兴奋过后,我问起苏小姐的经历,她说从瀑布掉下来之后,也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木桶倏然碎开,她则昏昏沉沉随着激流漂浮。 应该是命不该绝,她喝了几口冰冷的河水之后,竟然清醒了过来,随即在流水中一顿乱摸,最终捞住了那块礁石。 看到苏小姐的下半身着实在那晃眼,我干脆取下手枪和斩马刀,脱下了裤子,递给她说道:“这地方闷热难当,穿着太难受,还是你替我保管吧!” 苏小姐迟疑了一下,见到杨贵妃掩着小嘴,似笑非笑,便不再犹豫,接了过来,趁着我背身的时候,换上了裤子。 她虽然身材高桃,足有一米七零,但和我的个头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如今穿了我的裤子,裤腰几乎到了胳肢窝,如此形象,让我和杨贵妃笑得前仰后和。 苏小姐丝毫不介意,有裤子穿当然比光屁股强多了,虽然不合身,但她还是很感激我,不时地朝我目送秋波。 我用她脱下的那个破裤子,扯了几根布条,拧成了绳,把枪和斩马刀挂在腰上,然后抱着怀,得瑟了两下,身上也起了不少鸡皮疙瘩,苏小姐看着我,眼神很感激,她知道我嘴上说这地方热,事实上却透着清冷。 这时候,一阵风从河水下游吹了过来。 我正四处查看,想弄清周围的环境,谁知杨贵妃忽然奇道:“好香啊!” “嗯,确实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苏小姐使劲闻了闻,然后用手揉了揉小鼻子,跟着附和。 我下意识地闻了闻,果然,在空气中弥散着一种类似桃花的香气。 走到了河岸高处,我往下游望去,不禁大吃一惊,原来离着我们不是很远,竟然真的有着盛开的桃花林。 然而,我又感到奇怪,怎么桃花会开在河道中间呢? 我下来之后,把看到的一说,两位绝色大美女也十分诧异,于是我们达成统一意见,决定过去探访一下。 其实,我们仨谁都明白,现在的地儿,毕竟不是安身之处,说到底,还得踅摸踅摸,一则弄清在什么地方,二则好安身活命。 沿着河岸,我们往下游走去。 由于岸边泥沙和礁石并存,十分不利于行走,所以,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那片桃林才映入我们的眼帘。 桃花绰约,粉红一片,似乎开在奔流不息的河面上,如此景象,虽然有些古怪,但无疑藏着一种神秘的美丽。 “原来阴阳界也有桃花啊?” 杨贵妃听出了我话里面的意思,慢悠悠地答道:“何止是阴阳界,据说连阴司里都有桃花呢?” “那你们吃过阴间的桃子吗?” 杨贵妃傲然一笑,娇媚的回头瞥了我一眼,却没有应答。 “回头一笑百媚生!老子服了。” 刚刚见识了她那种媚到极致的笑容,我在连骨头都发酥的情况下,由衷地说出了大实话。 “你是有所不知,贵妃娘娘在阴阳界可是大大的有名,粉丝多的无计其数,传言连白起和韩信都是她的歌迷呢。” 杨贵妃推了她一把,笑道:“好了,你就别再捧我啦。” 苏小姐紧了紧系在腋窝的裤腰带,嗔道:“没看到我穿着他的裤子走路多难吗?你再推我,我就赖在地上不起来啦。” 见到我俩似笑非笑,她又叹道:“唉,这年月说实话都挨打,也不让人活啦。” 我和杨贵妃瞧着她的样子,听了她说的话,不禁相顾莞尔。 “不过,实话还得说,嘻嘻!”苏小姐察觉到我和杨贵妃的表情,白了我俩一眼,又开始了嬉戏。 我眼望桃花林,估计再有半个多小时就能到了,左右无事,便想起了刚才的问题,说道:“哦,你们还没有回答我呢?” “什么问题,你是说桃子吗?” 我点了点头。 苏小姐眼珠一转,忽然“哈哈”大笑。 我和杨贵妃都是一愣,尤其是后者,更是诧异的问道:“你看你,怎么说着说着竟然又笑得这么欢?” 苏小姐捂着小嘴儿,几度弯腰,最终强忍住笑意,指着杨贵妃的胸脯说道:“这不有两颗现成的大桃子吗?” 杨贵妃一开始没有明白她是什么意思,等到我也瞪着两只眼睛,在她胸前巡弋的时候,她才豁然省悟,顿时脸颊飞霞,开始捶打苏小姐。 第四十三章:纯哥 我随后了解到,阴阳界出产一种桃子,皮薄个大,鲜嫩多汁,非常甘甜,让人吃了之后,留恋不已。 因为它的汁水是血红色的,而且一旦沾染,数日不掉,所以,有人给它取名为“念雪”,意思是取“黏血”的谐音。 秦桧作为阴阳界的商业大亨,旗下产业除了酒水生意之外,还涉及到服装设计,以及文化娱乐。 杨贵妃是他手下的当家歌后,除了参加一些商演之外,每逢阴阳界某些大人物的重大喜事,她也会去走穴,时常便能吃到“念雪”,而“念雪”也是除了荔枝之外,她最为喜欢的水果。 “念雪”好吃,得来却是不易,据说只出产于三途河一个支流的某个神秘地带,人们管它叫桃源。 没有人知道桃源在哪儿,每年到了时节,自会有桃园的人,前往阴阳界最大的商贸区“陆离园”前去销售。 念雪的价格十分昂贵,每一个要卖到十个金元左右,而且每一次的卖季只有十天,所以,普通的阴阳人根本就无福消受这种美食。 曾经有人贪欲“念雪”的贵重,悄悄跟随卖桃人,企图破解桃源的各种谜团,然而,这样做的人大多有去无回,如此数次之后,则更增添了桃源的神秘,于是大家纷纷猜测,神秘的桃源很可能有魔王把守,所以慢慢的人们就在桃园前面又加了魔域两个字,合起来就成了“魔域桃源”。 看着眼前好似漂浮在河面上的桃花林,苏小姐就曾开玩笑说,所谓好奇害死猫,咱们这番前往的桃林,备不住就是传说中的魔域桃源,所以,全都要做好心理准备,以免被魔王捉住吃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了关于魔域桃源的故事,我虽然觉得有些荒诞,但看到前面藏在蒙蒙水气之中的大片桃花,也不知怎的,竟然怀有一种恐惧。 越是美丽的东西,越能杀人于无形。 这是以前武侠小说中,某位姓古的大师,经常念叨的一句,尽管江湖气息很重,可是里面的道理却是历久弥新。 “嗨,你们快看,真美啊!” 苏小姐雀跃着指点,样子像极了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 杨贵妃一双秀目,同样是异彩连连,只看这种表情便知,她对眼前的景色也是十分痴迷。 “夕阳下,河道边,雾里桃花与天连。真美啊,假如可以的话,我能够永远住在这里就好了。” 听到她的感慨,我一时无言。 我知道在她的心里,始终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以至于让她心灰意冷,甘愿放弃投胎,永远的留在阴阳界。 “夕阳下,河道边……”我本想重复一下她做的诗,可是念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停了下来。 “桃花林明明飘在河面上,你怎说是在河边呢?” 我的提醒也让杨贵妃感到愕然,不过,她随即便笑了,伸出春葱般的手指,说道:“你不说我倒忘了告诉你,桃花林确实生长在河边上,你看那里,河道不是忽然拐了个近乎直角弯吗?” 我和苏小姐不约而同沿着她的指点望去,看清楚之后,我俩也笑了。 “我一向自诩视力无双,没想到也有眼大露神的时候。呵呵呵,我就说嘛,哪有桃树生长在水面上的道理。” 苏小姐娇嗔的白了我一眼,撇了撇小嘴,说道:“吹牛!” 其实,也别怪我没有看明白,我光注意看河面和桃花林相接的地方了,却忽略了往桃林的两边看。 我看到她俩痴迷的模样,自然知道如果不到桃林深处走一遭,她俩定是不能答应,于是,我一挥手,说道:“前进!” 苏小姐立刻喜笑颜开,大赞我知情知趣。 沿着河岸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现在的苏小姐已经和我十分熟稔了,可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一味的以你我称呼,追究起来,我也算够糊涂的了。 我知道她有点小性,如果贸然问她,说不定又会嗔怪一番,于是,我琢磨了一下,心中便有了主意。 “自从我到了阴阳界,先后见到了不少的人,包括秦桧在内,当年在阳间也都是大名鼎鼎,贵妃娘娘,你和她呆在一起应该很久了,说说关于她的光荣历史呗!” 我快步走到杨贵妃身边,指了指苏小姐,一脸的求知欲。 “你可以问她自己啊?” 我要的就是杨贵妃的这句话,于是,我耸了耸肩膀,叹道:“人都有一个惰性,一旦谈起自己来,都会躲躲闪闪,尤其是露脸的事情,紧怕经自己的嘴说了出去,会落了个自卖自夸的的说法,为了不让她为难,还是你替她说为好。” 一席话说完,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果然,此举立刻吸引了两女的注意,一个是满脸的佩服;一个则露出害羞的神色,而且还拿眼睛偷偷瞄了我一下,那意思好像在说,没看出来,你倒是挺善解人意。 我满脸全是真诚,努了努嘴,示意杨贵妃赶紧说话。 杨美人有点戚戚然的看了一眼苏小姐,叹道:“其实,她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你还记得咱们刚见李白的时候,他说出的那四句诗吗?” 我想了一下,点了点头,而后轻轻吟道:“天地灵秀钟一身,自古青*楼第一人。人道西冷卿何在?九幽深处守纯真。” 忽然间,我猛然醒悟,知道苏小姐是谁了。 苏小小,震旦国南齐时期,生活在钱塘西冷的第一歌妓,常坐油壁车,善于辞令,而且精于书画。 只不过由于择人不善,最终染上相思,再加上身子孱弱,得了风寒之后,年仅十九便香消玉陨了。 “嗯,老酒鬼的诗仙之名真不是乱盖的,用这四句诗来概括她,确实是神来之笔,非常贴切。” 我忍住心中的同情,装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拉住苏小小的玉手,说道:“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有了心上人,我就是你一纯哥,但如果你落了单,哥绝对会变成纯候补,行吗,妹子?” 苏小小气恼的摔开我的大手,羞红着脸说道:“厚脸皮,你是谁的哥啊?如果按出生年代算,我现在做你祖奶奶的祖奶奶还嫌小呐。” 我看到苏小小把手放到腋下,提着我的裤子往前跑的样子,心中很是怜惜,并且暗暗告诉自己,日后一定要保护好她,别让她再重蹈生前的覆辙。 绕过了河湾,桃花林就在面前,一阵阵凉风从河面刮来,吹落了不少粉红色的花瓣,飘飞在林木之间,洒洒洋洋,煞是好看。乍逢如此美景,我不禁油然想起“落英缤纷”这个词。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进到了桃花深处,本来杨贵妃看意正浓,忽然间看到我走在了前面,竟然忍不住娇笑了起来。 苏小小正在细数花蕊,闻听笑声,便回过头来,睁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诧异地问道:“姐姐笑啥呢?” 杨贵妃含羞不语,指了指我。 初时苏小小也没有回过意来,但看我翘首弄姿,摆出一副健美先生的造型,立刻笑弯了腰。 我心头雪亮,自己只穿一条短裤,徜徉在桃花丛中,确实不伦不类,难怪两女如此大笑。 看到她俩没完没了,我不禁佯装怒道:“没看过裸模吗?大惊小怪,成何体统?” 说完,我又摆了一个思想者的姿势。 两女立刻笑出了眼泪。 这时候,夕阳已经沉下半边脸,桃树林里幽静异常,美则美矣,不过,却也蕴含着一种诡异的氛围。 二女乘兴将尽,未免有点害怕,纷纷朝着我走了过来。 我自是明白她们的心思,因为我自己也有点阴嗖嗖的感觉,不过,这里就我一个大男人,所以,美人当前,绝不能闪现出孬种的模样。 我从腰上解下两把枪,分给她俩,然后,我自己拿着斩马刀,说道:“这地方幽深的很,咱们得趁着还有光亮,赶紧找一找,看看有什么地方能够栖身,然后,我再去踅摸点吃的东西。” 第四十四章:那厮醒了没有 由于环境陌生,而且手里又没有指南针一类的东西,所以我们无法辨别方向,只能跟着感觉走。 天色一点点变黑,我们却越走越深,桃花林仿佛漫无边际,我们则像迷途的羔羊,尽管花香袭人,我们却丝毫感受不到初来的那种新奇和喜悦。 “纯哥,林子这么深,我们又漫无目标,走来走去也没个尽头,这可怎么办啊?” 到头来,女人终于显现出软弱的一面了。 我在夜色中看着苏小姐,感到很惭愧,不过,我知道自己这时候就是一座可供依附的大山,决不能表现出慌张,否则将让两个女人更加无所适从,于是乐呵呵的答道:“我是一个直觉很准的人,能够嗅到危险,同时也能找到避风的港湾,相信我用不了多久,保管能让你俩吃好住好。” 杨贵妃忽然靠了过来,悄悄伸出小手,挽住了我健壮的胳膊,轻轻说道:“我们相信你的。” 见到美人如此依赖,我自豪的同时,也泛起了嘀咕:妈的,老子的话已经扔出去了,决不能言而无信,否则,会让美人看不起,那可是奇耻大辱。 这时候,迎面忽然刮起了一阵微风,不少的花瓣随之飘落。 我忽然闻到一股水气的味道。 我感到有点奇怪,明明我们背向河道而行,为何还有水气迎面而来,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前面还有河流。 也许真是直觉作崇,感受到了这种微妙的变化之后,我带着她俩继续往前走,仿佛即将实现了希望一般。 事实证明,我的推论没错,不过,也有不小的误差,拦在我们前面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河流,而是一条缓缓流动的溪水。 我想了一下,最终沿着小溪向上游行进。 苏小姐问我为何要这么做,我告诉她:男人的直觉! 就连杨贵妃在内,都对我的解释不太满意,但是,我现在是唯一的男子汉,她们就算满肚子疑问,也不得不尊重我的决定。 其实,我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没有理由。 猜想一下,水往低处流,大多会归于较大的河流。如果我们往溪水的下游走,十有*会到达之前离开的那条大河,如此一来,又恢复到了原先沿着河岸寻找出路的状态,虽然不见得是个错误,但也绝不是什么好出路。 如果我们反其道而行,沿着溪水往上游走,可能会寻找到溪水的发源地,在一般情况下,有水源的地方应该会有人居住,除非那地方特别的荒凉。 依据这一点,我决定碰碰运气,带着两大美女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 我真心有点过意不去,像苏小小和杨贵妃这样的美人,虽然经历很多人情世故,也看过很多世态炎凉,但像这种耗费体力的经历却从来没有体验过,就在行进中,我已经感受到了她俩的疲惫和不堪。 尤其是苏小小,一手提着长大的裤子,另一只手拿着手枪,走起路来绊绊磕磕,十多米的距离,就得跌倒一两次,如果继续下去,很可能没找到栖身的地方,她就先累得香消玉殒了。 后来,我干脆把手枪接了过来,重新挂在布绳上,然后将她背起来,沿着溪水往上游走。 苏小小起初不干,经过我一番“苦苦哀求”之后,她才坦然趴在我的背上,静静的享受着有人代步的乐趣。 走了一段路之后,我又换上了杨贵妃,她可比苏小小重了不少,丰腴的身体虽然充满了诱*惑,可是我在疲惫的状态下,丝毫感受不到肢体交接中的乐趣。 最难消受美人恩! 我悄悄的和自己开起了玩笑。 今晚的月亮很朦胧,隐藏在薄云之后,显得很神秘。 我在极度疲惫之后,终于有点难以支持,于是轻轻放下又重新换过来的苏小小,一屁股坐在溪水边。 苏小小也挨着我坐下,轻轻捅了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是不是累了?” “这路本来就不好走,而他又换着班的背我俩,就算是铁人也会吃不消的。”没等我说,杨贵妃已是抢先叹道。 我朝她招了招手,喘了口气,说道:“咱们先歇歇,你也过来,靠在我身上,现在有点凉,别冻着。” 杨贵妃一点都不做作,贴着我的另一侧坐下,并且和苏小小一样,挽着我的胳膊,另外她还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其实,我们三个经过长时间的奔波,都已经体力透支,我现在连吐纳修炼都懒得去做,只想什么都不思考,静静的坐一会儿。 赤*裸的身子夹在她俩中间,我感觉暖和不少,不知不觉眼皮开始打架,虽然我尽力的控制自己,但还是在又饿又累的情况下,浑然睡着了。 这一觉我睡得十分酣畅,等我醒来的时候,觉得身子仍然酸痛,但精神头已然强劲了许多。 我睁开蓬松的眼睑,正想伸手揉一揉,不料,胳膊竟然不听使唤,我又使劲的挣了挣,依然如前。 这一下把我刺激得清醒了不少,连忙睁大眼睛,扭头查看,结果心头猛沉,原来我此时已被人反剪着双手,绑了起来。 我往左右看了看,发现苏小小和杨贵妃不知去处,我不禁心中焦急万分,一个劲儿的往坏处想。 过了一会儿,我缓和了一下情绪,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往周围看了看。 这应该是一个农舍,除了一个土炕之外,还有一张很陈旧的桌子,以及下面两个颜色发黑的藤椅,另外,在墙角的位置,还摆放着几个陶制的瓦罐。 整个房间内摆设虽然简陋,不过,却是一尘不染,显得很干净。 我看罢之后,很有一种到了偏远农村的感觉,不禁暗自苦笑,原来阴阳界和阳间差不多,都是有穷有富,而且差距巨大。 我看着阳光从破旧的木头窗户斜斜照进来,猜测应该是早晨,这时,恰又听到了几声公鸡报晓,我便更加确定自己的想法。 “咕咕咕!” 忽然间,我的五脏庙敲起了战鼓。 年轻力壮的我,对食物本就有旺盛的需求,如今饥肠辘辘,着实让我感觉很难受。 我正四下踅摸,是否有果腹的东西时,农舍外面忽然想起了的雷声,而且地面似乎也跟着颤动。 我急忙透过窗户往外瞧看,发现阳光依旧,不禁感到奇怪,暗想阴阳界的天气也太不正常了。 “那厮醒了没有?” 这人说话的声音瓮声瓮气,不过,中气却是十分的充沛,应该是一个肺活量极为优秀的家伙。 “不太清楚,你自己进去看看吧。” 另一个人回答,说话的语调悠然而淡泊。 “不用!” 先前那人没有多余废话,说完就往外屋里进,于是,我又感觉到了地面的颤动。 出于好奇,我一直盯着里屋门,然而,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随着地面颤动的暂停,门口的光线竟也陡然消失。 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条兽皮围裙包裹下的铁一样的身躯。 我本能的想看清来人的五官,却没有看到,原来从他肩部往上,都隐藏在了门框的后面。 我怔怔的看着他的身子,心说好一条超级大汉,这要是拿到阳间打篮球,一定会把奥尼尔干得东倒西歪。 “嚯,醒啦?” 一个硕大如斗的头颅忽然从门框底下钻了出来。 第四十五章:有杀气 我盯着眼前的大脑袋,心惊胆战,一时间竟忘了回答。 可以说,在我的认知世界中,他是我见过的第二个巨人。 第一个既不是奥尼尔,也不是震旦国某个姓姚的明星,而是在我和杨戬大战的时候,出手救我的那个大汉。 他当时只是轻轻一抓,就把“绿头发莫西干”扔给了杨戬,那种块头和那种霸气,简直就是魔界的尊者。 除了他之外,能给我带来震撼的就是眼前这个大汉了。 大汉瞪着铜铃般的眼珠子,弯着腰,侧着身子,从门里挤了过来,带动门框嘎吱嘎吱响,灰尘簌簌而下。 我看他进来的着实挺辛苦,也怕他一不小心,就把农舍弄塌了,届时殃及了我,便非常礼貌的提醒他:“你悠着点,千万别擦伤了身子,对喽,就这样,慢点进!” 大汉不理睬我,等他终于挤进来之后,立刻蹲下身子,盯着我的眼睛问道:“你干什么来了?” 这句话问得我有些莫名奇妙。 问老子干什么来了?老子怎么会知道!他奶奶的,老子只记得昨晚在溪水边睡觉,刚睁开眼睛,就在这儿了。你问老子,老子还想问你呢? 我一肚子闷气,本想发作,可是一看到大汉的块头,以及他身上那高高隆起铁一般的肌肉,我硬是把到了嘴边的气话咽了下去。 “我干什么来了……哦,我也不知道啊……” 我强颜欢笑,斟酌着该如何回答。 “住口!我——问——你——干什么——来——了?”没等我说完,他忽然伸出大手,掐住了我的嘴巴,一下一下的抖动,并且恶狠狠地朝我吼道。 由于他的话音抻的很长,而且还距离我很近,听着他放大炮般的一顿吼,我的脑袋顿时如同装了一百只嗡嗡叫的苍蝇。 我嘎巴嘎巴嘴,本想把刚才的回答再重说一遍,可由于嘴巴被捏,一个词儿也蹦不出来,只是在嗓子眼里“啊啊啊”的叫唤。 大汉盯了我一会儿,忽然醒悟,于是咧嘴儿,发出一声轻笑,松开了我,然后摆摆手,依旧冷冷的看着我。 我快速的活动了几下腮帮子,除了嘴里有点咸咸的,牙齿有点松动之外,并没有感到受了重伤。 “呸!” 我朝着旁边的地上吐了口唾沫,果然不出所料,就刚才大汉那一捏,已然弄破了我的口腔黏膜,吐在地上的东西,几乎全是血。 看到这种情况,大汉皱了皱眉,似乎觉得我很脏,与此同时,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已经扬了起来。 “住手!” 忽然有人霹雳一声巨吼,直震得屋内的房顶都颤了几下。 如果手能动的话,我真想捂住耳朵,因为在这一瞬间,我的耳膜嗡嗡直响,大有要失聪的预兆。 这他妈的都是怎么回事,所到之处,全是噪音,就算老子没饿死,也得被折腾死。 我感觉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不过凭良心说,我真挺感谢有人喝止了大汉,要不然就瞧他那劲头儿,只需扇动一个巴掌,就得让我满地找脑袋。 我扭头往窗户那边一看,不禁脸都绿了。 破旧的窗户框里忽闪着两只特大号的眼珠子,一点都不比身前的大汉逊色,只不过,那两只眼睛分别长在两个脑袋上。 我心说这都是什么怪物? 两个半边脸把整扇窗户挤得满满的,这情景如果是在黑天,就算有我这胆子,只怕也得吓破了。 骇然之际,我的哈喇子都掉了下来。 眼前的大汉本已收回了大手,但看到我的口水,竟然闪电般伸出大手,一下子将口水接住,然后漫到了我的脸上。 “你这厮真脏!” 他随后嘟囔着。 我定了定神,对于自己口水的异味,说实话,就算在平时,我也体会不到有多么难闻,况且我现在正合计一个重要的问题。 按理说,凭着窗户外面那俩大块头,走起路来一定和屋里的这位差不多,每移动一步,都得跟打雷似的,透着雄壮。可是,我竟然没有察觉到他们的到来,这对我的自信来说,无异于一个沉重的打击。 就算我当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屋里的大汉身上,可按着我超越常人的听力,不会一点都没察觉的,然而,事实确实如此。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想到这些,不禁感到脑子里有点乱,一时间理不出个头绪。 “老四,你先让开,别跟我挤好不好?” 这时,刚才喊住手的那人又说话了。 我晃了晃脑袋,总算有点清醒,于是我仔细瞧着窗户那两个半边脸,想知道刚才的说话是哪一个。 终于,我看清楚了,因为那人说完之后,“老四”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让开了大部分空间,只剩下半边眼珠子在窗户前转来转去。 占据大部分空间的那位,此时已经显现出大约三分之二的脸,他长得和我身前的大汉有几分相似,不过,最明显的区别,是他露出来的那只耳朵上,赫然挂着一个黄灿灿的巨大耳环。 “刚才那两个姑娘已经说了,他们是在桃林里迷了路,根本就没想有什么不轨行为,所以,老五别难为他了。” 戴耳环汉子说话的节奏非常清晰,表达意思也格外准确,这和他的外貌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我心中大喜,赶忙弄出一副笑脸,朝着面前大汉说道:“听到了吗,五哥,我真是一个地道的好人,快帮我把绳子解了,然后咱哥俩唠唠,说不定脾气相投,捻上一炷香,再烧几张纸,拜了把子也说不一定。” 老五鄙视的看看我,然后朝着我的脸上吐了一口吐沫,满脸不屑地说道:“拜把子?你也配!” 遭遇如同下雨般口水的洗礼,我立即闭上了眼睛,闻着臭烘烘的味道,忍不住干哕了几口。 老五立刻对我怒目而视,那意思好像说:咋的啦,难道你还敢嫌弃老子的口水埋汰不成? 我赶紧猛吸一口气摒住,以免再发出令老五不满意的声响,可是这样做真的很辛苦,憋得我连大便都快挤了出来。 “你把他绳子解开,既然他们不是坏人,那就是我们的客人,咱们虽然总被人家称作蛮夷,但决不能因此而失掉了礼数。” 戴耳环的汉子说话很有一股魅力,即便是和颜悦色,也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加以尊崇,这不得不让我对他另眼相看。 老五对他似乎很忌惮,虽然看着老五很不愿意,脸蛋子嘟噜着,但还是单膝跪着,解除了我的绳索。 我坐着没动,也没有擦掉满脸的口水,而是舒展了一下肩膀,接着又揉了揉两个手腕,当看到上面淤青的勒痕时,我便漫不经心的轻声问道:“五哥,能不能告诉我,昨晚绑我的人是谁啊?” “就是我,咋的?” 老五横眉竖眼,一副黑帮老大爱谁谁的派头。 “哦,那就好。” 我从地上站了起来,做了几下扩胸运动,又看了看自己胳膊上子弹的擦伤,语气仍旧淡淡的。 “有杀气!” 忽然,戴耳环的汉子非常凝重的说了这么一句话,语气尽管挺淡然,但无疑是在提醒老五注意。 老五立刻像头斗牛似的警觉起来,“呼啦”一下站起,就差那么一点点,屋顶便要被他顶漏。 别看他块头如同丈二金刚,动作着实快如旋风, “哪儿呢?哪儿呢?” 他像一只转圈找自己尾巴的狗一样,四处踅摸。 这一回,我心里实实在在吃了一惊,立刻散去凝聚起来的劲气,强装出一副笑容,朝着戴耳环的汉子点了点头。 他却貌似无奈的叹了口气,很凝重的看了我一眼,一边从窗户前移开脑袋,一边淡淡的说道:“把你们当作客人,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老五,你快点带这小子出来,再给他弄点吃的,等一会儿,祭祀活动便要正式开始啦!” 老四见到戴耳环的汉子走了,便兴趣索然的催促了老五一句,随后,他也从窗户前面没了影子。 听到老四的话,老五似乎很着急,也不搭理我,笨拙的从门挤到外屋,跟着又出了外屋,“咚咚咚”的也跑远了。 我正合计老四口中的祭祀究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外屋竟然又传来了脚步声,虽然轻盈,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 我下意识地问了声:“谁?” “陶渊明!” 有人淡淡地报上了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