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池袋迷途猫(东池袋的流浪猫)》 半空心电吉他的幽灵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扫图:好心人n 录入:Υ 独自思考乃明智之举, 独自歌唱——却是愚痴。 〈「自由鸟」王子之歌〉弗里德里希·尼采 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cd盒厚度约为一公分,因为一百六十五盒叠起来和我差不多高。cd塔在我将第一百六十六盒堆上顶端时崩了。在骇人声响中,色彩缤纷的盒面满地零落。我急忙将它们捡起并逐一检查,确定里头的碟片全都平安后,松了口气栽到床上。 我到底在搞什么。 环顾下来,每一片都是死人的音乐。约翰·蓝浓(注:john lennon,一九四〇~一九八〇,于纽约家门口遭狂热歌迷枪杀。史上最伟大摇滚乐团「披头四」成员,作风特立独行,后期深富反权威反战思想。〈imagine〉为乐团解散后其最知名的歌曲)、珍妮丝·贾普林(注:janis joplin,一九四三~一九七〇,死于海洛因吸食过量。美国蓝调歌手,受誉为摇滚史上最伟大的女性,歌声沙哑浑厚。代表性歌曲有、〈piece of my heart〉等)、吉姆·莫里森(注:jim morrison,一九四三~一九七一,死因不详。爱好诗词。门户乐团「thedoors」主唱,歌曲中常以哭喊或尖叫表现情感,常于表演时即兴作诗,自称「高潮摇滚之王」。被认为是即富开创性的代表摇滚歌手。代表性歌曲有〈break on through(to the other side)〉、〈light my fire〉等)、吉米·罕醉克斯(注:jimi hendrix,一九四二~一九七〇,死于呕吐物窒息。人称摇滚乐吉他之神,第一个以录音室效果作为音乐理念的摇滚乐手。由于是左撇子,故将吉他弦左右调换演奏。代表性歌曲有〈purple haze〉、〈wild thing〉等)…… 我并不是故意挑死人的唱片买。整理cd架时,我忽然想到名字是j开头的乐手好像全都作古了;浏览整个架子后,发现那与j无关。说起来,我的收藏几乎全是死人的音乐。 于是我将它们一盒盒抽出来,分成在世组和过世组想比较比例,殊不知那是个烂点子。死者之塔拔葱似的快速堆高,一下子就高过了我,然后轰然崩垮。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死亡围绕着我呢?因为我偏好老掉牙的音乐,还是因为我都关在房里,过着等同于没我这个人的生活,才会被死亡气息吸引? 我抬起头看向安稳如初的另一座塔——仅约六公分高的「在世组」,拿起顶端那一盒。盒面上有一架着火的双翼飞机拖着一大条黑烟,飞在曙光乍现的空中,令人印象深刻。乐团名称为「day dream drunkard」,是我收藏的cd中唯一全员在世且尚未解散的团队。翻到背面,能看见乐团灵魂人物凯斯·摩尔将他注册商标般的红色大吉他扛在肩上,龇牙咧嘴地笑着;及肩金发憔悴得像冬天的枯黄野草.两只眼睛狰狞地盯着我。 那是我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证明——我忽然有这样的感觉,将cd盒轻轻按上胸口。国中时,我第一次在广播节目上认识ddd的歌曲,就将当时市面上的四张专辑全买了回来,如今不知听了几千遍。这也是我第一次体验喜欢的歌手推出新曲的感觉。 我没有自杀,或许就是因为凯斯。与其跳楼或在浴室割腕,我选择逃进充满凯斯歌声的房间,这个有着上百死者与唯一生者等待我的地方。 我一直很想去ddd的演唱会。最近,他们的人气延烧到发迹地美国之外,于去年首度访日。我要亲眼看看凯斯,用我全身肌肤来感受他的歌和整个乐团的演奏。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光是打开薄薄的房门上个厕所,我就要搜遍如飘散在房里的灰尘般的勇气才办得到。 § 我在十三岁那年开始拒绝上学,至今已有两年余。 关在房间时,我上网查过各种关于霸凌的文章,但没有一个有用或触动我的心,看来看去净是霸凌现象为何形成,如何杜绝霸凌……等可笑又没用的废话。路上有窟窿,雨天当然会积水;知道雨的成因和如何填洞根本于事无补。在洞中受尽折磨而喘不过气的我,只想知道怎么解脱。 我不善与人交谈,也不喜欢出外跑跳,从小就是个没兴趣和别人玩耍,宁愿在房里看书听音乐的小孩。即使上了国中,下课时间也总是戴着耳机听音乐。没一阵子,班上流行起在我附近骂我的游戏。似乎是以为我听不见便聚在我身旁的座位,比谁能在我发现之前骂得最难听。当然,尽管戴着耳机,我仍能在换歌时依稀听见他们的对话,所以不久就发现了。于是,我开始在厕所度过我的下课时间,坐在马桶上沉浸于生了锈却不失光彩的摇滚乐里。可想而知,他们因此给我冠了个有阿摩尼亚味的低级绰号。 班上同学第一次向我讨钱,是在刚升上国二那年的四月。 至此之前也没好到哪去,他们不是往厕所隔间倒水、用营养午餐的人造奶油抹满我的室内鞋,就是拿剪刀把体育服剪得破破烂烂。我曾认为自己个性阴沉,被欺负是活该。或许就是因为我天天如此哄骗自己才能忍受下来。 直到他们要我明天之前带一万圆孝敬他们。我起初拒绝,他们就把我的肚子当沙包踢。回家从母亲的钱包偷拿钞票时被父亲发现,脸被揍得几乎变形。自那时起,意识抽离身体约十五公分的感觉缠上了我。 问题已经不是大家是否都讨厌我了。我首度确切地感到必须改变现况。我没有心力思考这一切是谁的错、自己该恨谁,我的现实已经嘎吱作响地开始崩解。 于是四月过后,我不再上学。 还将自己锁在房里,蛰缩着过了两年。这些日子,我就像要黏合裂成两半的土块,拼命将只连着一小段的身与心压在一起,不断告诉自己「再忍两年」,独自念书应考。那时,我深信进了高中就能重获新生,一切都会从头再来。好希望能考上尽量远离这里、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学校,在东京更好。只要混进挤得恼人的人群里,大家就不会刻意针对我了吧。 门外的时间流逝得出奇地快。父亲怪罪母亲,母亲埋怨父亲,导师两个都骂。每当他们丑恶的争吵声透过地板传进房间,我就戴上耳机,将意识沉入音乐。那群来自海外异国早已辞世的人们所唱的歌,是我唯一能感到温暖与明确脉搏的现实。 或许因为这样,考上高中、参加开学典礼后隔周,我再也没进过校门。 在新生中发现我那个国中的人——只不过是起火点。他既不是欺负我的那群人之一,我也想不起他的名字,说不定我根本是认错。但总之,我的白日梦就这么醒了。 相较起来,准备考试的那两年还惬意得多。等到上了榜、春天来到、被扔进同一式服装的同年团体之间才发现自己陷入了熟悉的冰寒,令我惶恐不已。我不敢和任何人说话,与他人共处一室也使我呼吸困难。一想到国中的惨剧可能重演,第二天,我就下不了床了。 母亲只知道哭,父亲只知道叹气。第二次了,人是种很容易习惯的生物。未来会如何,我压根儿无从想像。这无聊的人生,大概只会一成不变地在左右耳机的立体音响之间一天天削减吧。 然而,我十五岁那年的五月,层层裹覆着我的音乐却毫无预兆地破灭了。 凯斯·摩尔死了。 § 我在上网搜寻ddd的新曲资讯时,赫见这个噩耗。 美国知名硬式摇滚乐团「day dream drunkard」主唱凯斯·摩尔,于加州洛杉矶近郊的圣塔克拉利塔市车祸身亡,年仅三十一。摩尔所驾驶的bmw在行进间撞上路树,随即爆炸起火…… 我的眼睛一而再、再而三地扫视荧幕,久久无法理解那新闻在说什么鬼话。无法连结的字句如在水中溶解的纸片般盲目漂散。我阖起笔电、停止音乐,拉开窗帘仰望凌晨三点的漆黑天空。一回神,我已拿起手机搜寻凯斯的名字,跳出的是同样的新闻。 凯斯;熊熊燃烧的bmw稀烂车体;掺着油料流出驾驶座而染黑路面的血液。即使闭上双眼,这些画面仍会撬开眼睑,爬进我的脑。 某种东西在腑脏深处翻腾起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那是呕意,并冲进厕所,将没吃几口的晚餐和胃液喷进马桶,呜咽呻吟。最后我爬过走廊,回到房间裹上毛毯、戴起耳机,沉眠在噪音之中。 醒来之后,现实依旧是现实。网路上满是更详细的报导,悄悄到客厅翻报纸,凯斯的死讯也占了一小篇幅。尽管空空的胃已经吐不出东西,我仍能感到内脏在抽搐。明明嘴干得要死,却连一杯水也不敢喝。 返回房间后,我没心情再听任何音乐。是这个社区在太阳高挂时本来就这么静,还是我的耳朵和意识拒绝接收声音呢?想睡也睡不着的我只是注视着堆在地上的ddd专辑,等待夜晚降临。 即使令人怀念的温暖黑暗到访,我也提不起劲接近音响柜。好想听听凯斯那封入碟片而永不褪色的歌声。虽然这想法愈来愈强,但听了就等于承认他的死亡,让我连下床都办不到。于是我用毛毯盖住头,一味数着自己的心跳。 我甚至有干脆变成一滩死肉,就这么饿死的念头。 像我这种窝囊废都能活着,凯斯却已经不在了。这种事,我怎么也无法接受。 § 但是,时间之流总是既温柔又残酷。才过一个星期,我就开始接受现实,吃了母亲担心我而送的饭,又回到电脑前上网。ddd的演唱会已全部取消,制作当中的新专辑将由其余团员合力完成等新闻到处都是。 我想专辑就算发了,我也不会买吧。买了,只是让凯斯加入栖身于我房中成百的死者之列罢了。 ……不,我在想什么?凯斯早就是那边的人了。 或许就是这种想法使我得知讣闻后再也不听音乐。我甚至觉得凯斯仿佛是自己害死的,猜想是不是淤积在这房中的死亡气息污染侵蚀了他的生命。这虽然是种可笑的妄想,但我就是止不住它。我愈想愈憔悴、枯槁、萎靡、混乱,好想把这一切都推给某个人。而完全不与他人接触的我只能拿自己出气。都是我的错,凯斯是因我而死。说也奇怪,这种想法总会让我闭塞的咽喉纡缓几许。 杀了他吧——凯斯死后第十天,我下了这个决定。 我要埋葬我心中的他、ddd,然后再也不碰任何活人所作的音乐。人迟早会死,而我才十五岁。在我剩余的垃圾岁月中,会有很多人比我先死。每死一个人就受一次这种罪太过痛苦,所以我只好杜绝活人的音乐。 深夜两点,我将ddd的六张专辑塞进超商塑胶袋后出了家门。都已经五月了,夜风依然冻骨,街灯的光也刺痛我的皮肤。上次出门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丢在公寓的垃圾集中处感觉不太好,于是我下到一楼穿过大门,想尽可能将它扔远一点。 我抱着塑胶袋,走在应该熟悉却非常陌生的夜晚街道。路上没有任何人,只看见群聚空地的猫。运动鞋踏出的声响与心跳重叠,响起含糊不清的诡异复合节奏。我在见到远处路口彼端有一团车头灯时掉了头,往更黑更冷的方向走。 不知走了多久,当夹道的田地和竹林变得显眼,黑暗随路灯减少而渐浓时,我在一栋小公寓前发现了垃圾集中处。 只不过是几片cd,路上多的是能够偷偷扔掉的地方,我也不懂自己为何选择这里,总之脚步就是停了。也许是我从一开始就有预感,这里有些什么在等着我。 就丢在这吧。当这么想的我掀起防鸦网之际,发现—— 有个眼熟的东西倚立在垃圾集中处的水泥围墙边。 它在要熄不熄的日光灯下燃烧着残霞般的色彩。那是一把体型带点圆润的红色——吉他。 gibsones-335。 我屏住呼吸,一步又一步地接近吉他并跪下,将脸凑上去查看。 它与凯斯所用的吉他同型同色——不,不仅如此。我从抱在怀里的塑胶袋中取出cd盒,和盒面上凯斯手里的吉他相比较。右侧f孔的掉漆、护板的刮痕、增设的中拾音器,每个部位都与照片吻合。 不会吧。 凯斯的吉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 我脑袋中一小小块仍保持冷静的部分做起极其自然的推测。这把吉他多半是凯斯的乐迷刻意照实物加工的仿制品,而那个人也和我一样,对凯斯的死感到绝望,愈看愈伤心就把它扔了吧。然而,我的心却不愿接受如此现实的推测,认定它是凯斯所用的那把吉他,在失去主人后飘洋过海,流落到我所居住的城镇。 我伸出手碰触琴身,发现它温暖得令人错愕。不知是别人的体温仍留在上头,抑或只是我的手冻得太冷。握起琴颈时,琴弦陷入掌中,感到一股舒服的痛楚。 装cd的袋子忽然滑出怀中,我连忙放开吉他,用左手接住,并怨起自己这个下意识的动作。我不是来丢它的吗?让它们就此在水泥地上摔个粉碎也无妨吧? 我将塑胶袋小心地夹在腋下,以双手捧起吉他。有种矛盾的奇妙感觉顺着手臂流了过来。以木材、黏胶和金属零件构成的物体而言显得太重,作为象征一个人澎湃生涯的遗物又显得太轻。 我是想拿这东西怎么办呢? 开始茧居生活后,我养成自问自答的习惯。不过那时的我给不出任何答案。夕阳红的琴身的空虚重量仿佛吸收了所有可能的声响,甚至我的心声。 于是我以双手紧紧抱起吉他,快步离开垃圾集中处。 回到房间后,我将吉他横放于地毯,在床上注视着它。 我这是在做什么?为何要捡它回来?原想抛弃凯斯的痕迹,现在却增加了。 钻进毛毯闭上眼睛也甩不开烙在我眼底的鲜红es-335。我一再睁开一条缝,偷看地上的吉他。两个f孔有话想说似的直勾勾地瞪着天花板。最后,我紧抓睡意末梢翻身背对吉他,不再看它。 § 「……来,喂!」 有人说话。 我蜷起身,光线在我的眼角搔了一把。睡意和毛毯一起缠上肩膀,要将意识拖入泥水般的昏睡时,那声音又砸上我的背。 「喂,起来!你还睡!」 男人的声音。会进我房间的男性,我只想得到父亲一个。但父亲的声音没有这么年轻,也没这么沙哑。他是谁?陌生人怎么会跑进我房间?意识瞬时冻僵的我立刻掀开毛毯起身。 我哑然无语地仰望那抱着胸站在我床边的男子。他高得头几乎顶到天花板,有一头色调似乎沾满沙尘的长长金发,身穿斑驳的皮夹克。 「你终于醒啦。快把弦换一换,那样看了就碍眼。」 男子两手插进牛仔裤口袋,猛一弯腰凑上脸来骂人,几乎要撞到我的头。这真是太令人不敢相信了,那是凯斯。怎么会?他不是死了吗? 「喂,臭小鬼,还没睡醒啊?要不要我揍醒你?」 凯斯一脚跨上床,龇牙咧嘴地说。害怕真的被揍的我吓得缩到床角,后脑勺与窗台下缘撞个正着,痛得我明白这不是梦境。 「……啊……」 声音在喉管中东卡西顶,挤不太出来。 「是怎样,臭小鬼,有屁快放。」 「你……」 「我怎样?」 (插图)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虽然这问题几乎没有说出口,他还是苦着一张脸,指着脚下的红色吉他说: 「还不是你带我回来的。」 我来回看了他和吉他快十次。 「拜托一下好不好,你是坏掉的电风扇啊?那些弦锈得我很难过,赶快给我起来出去买。」 他一脚踹过来,鳄鱼皮靴的靴尖毫无窒碍地刺进我穿t恤的胸口。不仅不会痛,还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愣愣地抬头看他,发现他有点透明,看得见背后的墙。 凯斯说他仍清楚记得正面撞上路树那一刻前的事,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就是开到一百五十英里,撞树死了嘛。」 他坐到床上事不关己地说。时速一百五十英里差不多是两百四十公里吧,听说他还被验出大麻反应。 我在墙边的地上伸长双腿,深深叹了一口气。因为床被高大的凯斯(虽然没有实体)占据,我不得已只好坐在地上。 「我没上过教堂,还以为会直接下地狱咧。」 凯斯不满地环视我的房间,特别注意满架的cd、书和杂志。 「想不到会跑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日本小鬼家来……」 「幽灵」二字不仅蠢得我说不出口,光是想都令人犹豫,但我想不到其他更适合表示他的词。 话说这幽灵话还真多,一点也没有「幽」的感觉。我担心父母会听见他的声音,战战兢兢地往房门看。可是凯斯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又扯开嗓门说: 「臭小鬼,知道了就快给我买弦回来!我不是说了吗?弦锈得我都快吐了。」 弦的锈让他发火是吧。我重新检视es-335的琴颈。真的,六根弦看起来都相当旧,锈得很严重。 「……那个,所以你是附在这把吉他上吗?」 「我哪知道。你说的『附』又是什么意思?」 这概念不好说明,于是我试着将吉他拿出房间,他也念着:「喂,你去哪?听我说完啊,笨蛋!」并且跟了过来.,把吉他搁到厕所想回房间,他又骂:「喂,你去哪?带我回去啊,笨蛋!」这表示我的想法正确。带吉他回房后,我将它摆在床上,自己蹲在墙边伤脑筋。突然发生太多事,只想捡个吉他回来,结果还附送了这种东西。在我抱头苦恼时,凯斯也对我骂个不停,往我的脑袋拳打脚踢。尽管他的手脚碰不到我的身体,感觉还是不怎么好受。 「好啦,我知道了。换弦就行了吧。」 我拗不过他的吵闹,将钱包塞进口袋。脑中虽曾冒出将吉他摆回原处的念头,却被我立刻捻熄。做了那种事,搞不好会被他诅咒一辈子。 出房门前,我将一直搁在心上的事问出了口。 「那个……」 「怎样,还不快去买。」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会说日语……」 「当然是我为了和你沟通才好心用的啊,不然咧?不想听啊?」 凯斯马上吐出一大串英语。虽不晓得那是在骂些什么,但他每三个字就会用上一个fuck或suck,我便急急忙忙出门避难了。 在公车站等车时,我叹了这天不知第几次的气。 我在杂志或网路上看过不少有关凯斯·摩尔性格粗暴的传闻,原来他真的就是那样的人。若不照办,可能要永远活在他的辱骂里。 到站前百货公司的乐器行找吉他弦后,我才发现种类多得吓人,完全不懂该买哪种。弦有好多标号,每个都只差一点点,不晓得代表什么。看得懂的价格则是高低差了不少,但也不知是不是买便宜的就能交差。我不敢询问店员,只好自个儿缩身苦恼,幸好不久就有了点子。我来到摆放乐谱和杂志的角落,翻阅吉他杂志的旧刊,顺利找到了凯斯的专访,里头也提及他所用的弦,我立刻松了一大口气。 然而,他一看到我买回去的弦就发起飙来。 「不是这个啦!烂屎!吃屎啦你!」 「咦?咦?」 我看了看手上巴掌大的蓝色扁盒,上头印着「elixir」的商标。 「之前你不是在杂志专访上说你都用这个吗?」 「我用的是light-heavy!结果你给我买了light回来!粗细完全不一样啊!」 「真……真的吗?」 「差了0·006寸啊!你这没用的笨蜗牛!」 我一时哭笑不得,脱口说出「又没差多少」,气得他换成英文狂骂了整整五分钟。 「算了,反正又不是我弹。」 怒气发泄告一段落后,凯斯一屁股坐到我床上。 「快点换一换。」 我过去从没碰过吉他,但若问他怎么换,恐怕又要被骂个狗血淋头,只好上网找换弦方法。陌生的作业搞得我满头大汗时,凯斯仍满嘴垃圾、慢龟、老牛、蛞蝓、最好被太阳晒死等,一句又一句不停地骂。 「把音也调一调。」 换好了弦,凯斯瞥了吉他一眼就这么说。累得没力回嘴的我又坐到电脑前搜寻做法。想当然耳,他在我作业途中也音痴废物地念个没完。才觉得自己已经差不多习惯了他的语言暴力,下一个要求却又让我错愕得整个人愣住。 「照我说的去弹。我会帮你哼节奏,你要给我练起来。」 「……咦?」 「用e调,拍子大概140吧,反复从第二拍的反拍开始,像这样——」 「先……先等一下!」我赶紧打断凯斯的话。「我根本不会弹吉他。」 他听了就以发现路上掉了单只手套的眼神往我一瞥。 「不会弹吉他?都活了十几年了耶。你这死处男把自己关在那么多唱片和书的房间里还不会弹吉他?你的手是生来干什么的,擦屁股吗?」 我哑口无言。反驳了恐怕会被他加倍奉还吧。寻思片刻后,我从根本处问起。 「……话说,为什么我非弹吉他不可?」 「你白痴啊?你知道我脑袋里装了多少歌还没发表吗?」 我盯着凯斯,眨了眨眼。当我明白他的意思,胸口骤然一阵火热。 凯斯魂附吉他流连人世,就是为了发表因他身亡而无法面世的歌?若认同「幽灵存在」这么一个可笑的出发点,这么想的确有理。 我叹口气,在地上瘫坐下来,将吉他抱上腿,手握琴颈。 「知道了啦。」 我感受着乐器沉得令人喘不过气的重量的同时说: 「我练练看。」 § es-335虽是电吉他,却有着所谓「semi-acoustic」的构造,琴身有空洞。简言之,不用插电也能弹出不错的音律。 凯斯来到我房间已小有时日,母亲自然是察觉了异状。只有我能看见凯斯、听见他的声音,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母亲一天到晚都听得见吉他声和我在自言自语,不担心才怪。曾有一次,我在半夜离开房间时,无意间听见她和父亲的谈话。 「春人不晓得是怎样……他以前都没碰过吉他啊……」 「由他去吧。」 「不只是这样,他还常常一个人说话……」 「至少比一句话都不说进步多了吧。」 我无法再听下去,快步回房。凯斯在书柜前来回踱步,不时看看书背,「恶」一声吐舌头做鬼脸。 「小春,你的书柜是怎样,一本正常的书也没有。塞那么多精神病的书做什么?」 他用下巴示意有关心理学及精神医疗的书籍说了。我故意不看他,坐到床上。 「没什么……只是有点兴趣而己。」 那都是我好奇自己的人格有什么问题,随兴乱买的书。 「你不举啊?」 「怎么会扯到那边去!」 不禁扯开喉咙的我连忙捂嘴。我不想再让母亲多操心,得尽量安静才行。 「否则还有什么烦恼需要看这种书?」 「你的人生一定过得很幸福……」 「我告诉你,不举这种事根本没什么。每晚都找三个女人来玩,连续一星期就能治好了。」 「拜托喔,凯斯。能请你尽量安静一点吗?我妈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疯了。」 凯斯忽然一脸没趣。 「……你该不会是害怕老爸老妈才把自己关在房里吧?哈,不爽就把他们海扁一顿,自己搬出去住啊。要是我碰得到东西,帮你动手也行。」 「我不恨我爸妈。」 我反而很感谢父亲能达到「完全不管」的境界,而母亲早晚都会送饭到房门口,出门打零工之前也会做好午饭,让我心里满是歉疚。 「否则就是高中同学喽?那简单,男的就打,女的就上。」 我会二话不说就拿起吉他努力练习,是因为弹吉他能让凯斯少说点话。在这种时候,凯斯就算开口也全是数落我的破琴艺,黄腔或粗话都藏了起来。 说起来,不具实体的凯斯碰不到吉他,能教我的极为有限。因此关于各种练习的方式,我还是得求助于网路,每天都很担心自己是否真的能练出个所以然。 这样练了一阵子之后,凯斯又有命令了。 「不插电干刷也练不出几根毛,去买个音箱回来。」 于是我再度前往乐器行,买了能挂在腰际的电池式迷你音箱和吉他盒。这是为了在室外练习。我可没傻到会在自家房间接音箱练,否则别说骚扰父母,连邻居都会抗议。 从这天起,河畔铁桥下成了我练习的地方。每天抱着一把与我不成比例的鲜红大吉他进行半音阶等基础练习,常引来溜狗的阿姨、慢跑的伯伯、骑脚踏车通学的高中生们觉得不可思议的目光。 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何能乖乖地练到现在呢?指尖皮肤被弦磨得长茧,和弦指法也渐渐习惯成自然。我明明从来没碰过乐器啊。 就结论而言,我应该是练得很开心吧。 我很讶异自己居然还有这种情绪。尽管凯斯东一声饭桶西一声烂货,能记下一首又一首的曲子让我真的很开心。只有一把吉他,当然怎么听也不像ddd的音乐,但那的确是凯斯的曲子——本该就此埋没于坟土,全世界只有我能接触的他的新歌。 § 然而好景不常。在我开始练吉他约两周后的某个傍晚,如往常般在河边练完吉他准备回家时,凯斯突然对我说: 「差不多该在观众面前弹了。」 我差点从脚踏车座垫上摔下来。 「是怎样,还没唱就尿裤子啦?」 「咦?咦?呃,那个……观众?我?」 凯斯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黏在小便斗上的口香糖一样。 「不然你以为我干嘛用日文填词?当然是填给你唱的啊。」 「这、这个,我……」 我当初也觉得有点怪,只是他平常讲的都是日语,我也就当作「事情就是那么回事」,没有多想。 「可是,观众?那要干什么?」 「你真是蠢得可以耶,脑袋里装的是蛤蜊巧达浓汤啊?我不是还来不及发表新歌就死了吗?你以为我会只让你一个人听到就爽啦?」 凯斯的鞋尖恼火地踹向我的肚子。假如他有实体,我可能已经满地打滚,把午餐吃的泡面吐得到处都是了。 「现在不就只有你听得见我的声音吗?当然得由你来替我表演啊,而且要在麦迪逊广场或温布利球场之类的大舞台上。在日本的话,大概就是武道馆或东京巨蛋吧。」 「……洗洗睡啦……」 「找死啊!小心我对着你耳朵唱死金唱到你发疯!」 在凯斯连声威吓下,我拖着沉重脚步走向车站。在停车场锁好脚踏车之后,周遭的视线就让我在意得不得了,大家都在看我背上那口装着es-335的大得夸张的吉他盒。往返我家到河边,路上遇不到什么人;一来到月台等电车,就有几百人盯着我看。不是我在妄想,我也很希望单纯是自己茧居太久,自我意识过剩在作祟。 「……再来要怎样?」 我搭上刚靠站的平快车,对凯斯问道。 「首先得把胆量练起来才行。」凯斯回答。「你要赶快习惯唱歌给别人听。」 我原以为他会要我上音乐教室,找别人听我唱歌。但他的下一句话就把我这天真的想法吹到天边去。 「在这附近最大的车站下车,到路边去唱。」 上次来到池袋车站约是两个月前的事。 为什么偏偏要在人这么多的站下车呢?我懊悔地慢吞吞走在不断将我向前推的地下道人群中。其实理由很简单,根本不需要自问,就只是我的月票只能搭到池袋站而已。一下担心赤羽人很多,一下顾忌板桥站前也是大都会,结果却跑来了最繁华的市区。 我往东口去,以免撞见熟人。因为我考上的高中就在西口附近。 「东京也太挤了吧。」 凯斯走在我身旁,念念有词地扫视人潮汹涌的地下道。一到地面上,目光就被洄游在公车回转区的车头灯吸走。夕阳就快沉了。面对将明治路塞得水泄不通的缤纷车顶、人行道上不断交错的行人脑袋、穿过十字路口后耸立在对街的bic camera和山田电机等大楼,我只能傻在parco百货的橱窗边,一步也不敢动。 这景象使我重新思考,说不定我不再进高中校门的理由有三分之一是来自池袋这城市放肆的喧嚣。人们表情有如总是在生气,每一步都踏得急躁不耐;车辆排气声和喇叭声、涌出小钢珠店门那节奏刺耳的bgm、一天到晚响个没完的消防车和救护车的警笛,似乎全在指着我的鼻尖叫骂。 「年轻女人还真多。不错喔,引擎都热起来了。」 我愈来愈想回家了。 「小春,你看。这边就有街头艺人嘛。」 凯斯所指的人行道护栏边有年轻男性双人组正弹着吉他卖力演唱,再远一些还有个以合成器键盘自弹自唱的女生。路人偶尔停下脚步,听个一段乐句后又继续前行。 「有自信了吧?」 「怎么会?」我看着凯斯问。 「他们弹得那么烂都能那么有自信,你怎么会不行?」 「呃,真的不行啦。我哪能在人这么多的路上唱歌。」 我转身就往地下道楼梯口走。凯斯听了马上翻脸,飙出一海票低俗粗话,我跟着捂起耳朵。然而很遗憾,那对幽灵起不了作用,他的话是直接送到我脑袋里。 「好啦,我知道了啦。」 我大叹一声,随滚滚涌出池袋东口的杂沓推挤,漂过宽广的行人穿越道,来到对岸三菱东京ufj银行门口。 「就这边吧。」凯斯这么说着,往我背上的吉他盒拍。没有实体的他,手好像直接拍进了我的心脏,使我差点腿软,靠到护栏上勉强撑住。 接着捏起吉他盒的拉链头,拉到琴颈底部时不禁停手。有种血液倒流的感觉,凯斯的声音也消失了。我真的要在这么拥挤的人群中自弹自唱? 不行,我办不到。如果我是个拿得出勇气的人,就不会死抱着被人丢弃的吉他,流落到这种地方来.,而是正常上下学,和朋友一起啃着手上的吉拿棒逛parco。我才办不到这种事,简直和要我飞上天或到海底生活一样。 就在我的身心都害怕得动弹不得时—— 「——赶快拿出来。」 忽然有个人对我说话。 不是凯斯,是女生的声音。于是我抬头查看。 一道娇小的人影站在我龟缩的护栏边——那是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女,身穿连帽外套、t恤和小短裤.,脸上戴着褐色大墨镜,罩住头的兜帽左右有一对猫耳似的三角造型。我觉得她的长相很眼熟,但想不起她是什么人。倘若我认识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女生,我应该不会忘记才对。 「拿出来,那是es-335吧?」她以更不客气的语气说了。「路边很少有人用这种东西,赶快弹给我看。」 「啊。嗯……好。」 我照着她的话,将拉链拉到最底,抓住琴颈将那红通通的大家伙摆到腿上。几个路人因此停下,使我更为退缩。那女孩烦躁地抓起背带套过我脖子,直说: 「把背带挂好!这么好的吉他,摔到怎么办啊!」 「对、对不起。」 (插图) 为什么她说话这么直接?难道她真的是我以前认识的人,只是我一时记不起?这么想的同时,我将右手绕过背带,电线接上音箱。群聚的观众眼中跟着浮现期待的色彩,让我的手冻僵了似的再也不能动。喂,你们几个到底在期待什么? 女孩又不耐烦了,擅自打开音箱电源,捏住音量旋钮转到最大,杂音把我吓呆了。 凯斯的叹息在耳边响起。 「喂,小春。」 他不停踢着我的小腿肚说: 「ipod拿出来,耳机戴上。」 「……咦?」 「少废话,快照我的话去做,你这厕所虫。」 没其他选择的我只能乖乖听话,从口袋拉出耳机。即使将耳机塞进耳里,包围我的池袋扎人气氛也没有减缓。不过凯斯不管那么多,接着说: 「放我第一张专辑的第六首歌。」 ……为什么? 尽管我没问出声,周围人群也一个接一个地露出疑惑表情。 「照办就对了啦,臭小鬼。那首的和弦编排跟节奏和我教你的第一首曲子几乎没什么差。」 我盯着坐在我身旁护栏的凯斯看。在旁人眼里,我想必是凝视着什么也没有的空气发呆,但我顾不了那么多。 「你这不举处男也太没胆了吧。要是一个人不敢唱,我就陪你一起唱。你就不要管其他人,像平常一样,当作唱给我听就好。」 在凯斯这话的意思渗入意识之前,我的手指已经在口袋里按下ipod。脚踏钹、铙钹、铃鼓,与清音的吉他扫弦声交错重合,有如十字镐在漆黑坑道中敲出的火花般闪耀。我屏住呼吸,以汗湿的指尖捏紧拨片,往弦扫下。es-335的响声顿时在我的耳中及手中爆发、冲突、融合,在我每一条血管中窜动。在ddd的合奏彼端能听见凯斯的呼吸。 而他的歌,自然而然地流出我的唇间。 汪洋相隔的两国语言,生死殊途的两样歌声,受相同和声之流所指引的两段旋律,在相触、相求、相拒之中画出奇妙的螺旋。 其中,我茫然地想着。凯斯的身体已经丧失能创造歌曲的喉、唇、手指;它们都化为吹过加州高速公路的风,灰飞烟灭了。然而,那感觉很虚幻,但不是因为身体半透明的他就在我身边。录音技术的进步从音乐世界夺走了死亡,只要按下播放键,我们随时能与远在天国的他们重逢。故人的歌曲得以在剪辑、修饰并封入电子档案后,无数次地解冻、复苏。音乐因数位化而不再随时间变质,我们过去该承受的哀痛却因此磨灭。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永不忘却这份哀痛呢? 当然是只能自己演唱了。让指尖拨弦到渗血,让喉咙因池袋弥漫废气的风而沙哑,不听旁人的讪笑和脚步声,将自己的声音与故人的声音相叠。 无法打动任何人也无所谓。只为了藉着以音乐敲响心中的空洞,来估量自己究竟失去了多少而一个劲地唱。 但是,即使曲终歌停,连耳里狂飙的摇滚合奏也已消逝,仍有种声音包围着我,戳刺我的心。 我扬起落在手边的视线。 左右扫视,错愕得说不出话。 什么时候聚集了这么多人?厚厚的人墙填满了我的视野,每个人都用兴奋的眼神望着我,还拍着手……拍手?为什么?这些人在做什么?直到我拔下耳机,让弥漫尘埃的风吹入汗水淋漓的耳朵才终于发现,那是听众在鼓掌。 鼓掌……为我?为什么? 「那是谁的歌?」「自创的?」 「好炫的吉他。」「换个好一点的音箱嘛。」 围观群众纷纷说着这类的话。我不知道他们的对象是我还是身边的人,只管垂着眼、缩着脖子。 而那女孩在我身旁低声说道: 「……25分」 我讶异地往她的脸瞧。褐色镜片后面有双如炬的眼眸紧紧瞪着我。 「真差劲。我不晓得你是边听什么边弹,总之那是乐团的曲子吧?只弹吉他的部分根本虚得可以。你就不能在没歌的地方加些间奏吗?」 「……啊,唔,那个……」 我被数落得无言以对,凯斯却咧开了嘴。 「这小妞真啰嗦。揍她,上她。j 别这样啦,凯斯。我在心里回话。这时,观众都笑了起来。 「别在意,miu给分一向都这么严。」 「我还没看过miu给第一次见到的人超过20分咧,很厉害了啦。」 被称作miu的少女臭起脸,拉下兜帽盖过眼睛。 「我只是实话实说呀。赶快弹下一首。」 下一首? 「还有四首吧?」凯斯浅笑着这么说完之后就忽然消失了。我冷不防被独自丢在令人心寒的喧嚣里,好想抱着吉他缩成一团。喂,凯斯?出来啦,你跑到哪里去了?到处都不见踪影,只有他的笑声从紧贴脸颊的吉他传来。那家伙躲进吉他里了?就这样把我留在众目睽睽之下? 「你是怎样,一直很莫名其妙。不鬼鬼祟祟就想不起曲子怎么弹吗?」 miu直盯着我的脸问。我连忙摇头。 观众眼中也充满期待。原本只想弹完一首就走——看来没这么容易,心情都忧郁起来了。 没办法。 我调起根本没偏差多少的音,边拖时间边想。弹法,凯斯都教过了。再四首就好,把自己关进他的歌里,咬牙撑过去吧。ddd的歌,我每首都听过好几百次了。在那些我用以隔开声音与心灵的歌曲中挑个四首,怎么难得倒我? 我再度将耳机塞进耳朵,握起沾满汗水的琴颈。 当第二首的前奏流入我一个人的耳中时,那名叫miu的少女墨镜底下所透露出的悲切眼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我来评的话,大概是4分吧。」 回程的电车上,凯斯这么说之后哈哈大笑。右半身倚着车窗的我闷不吭声,背在肩上的吉他感觉比来时重了三倍。 最后,我在池袋东口前的路边弹唱了约一小时。有ipod播放的音乐分散我的注意力时感觉还没什么;到了没有欢呼、掌声、鼓声或贝斯的现在,疲惫就将我团团包围,使我不仅是冷静反思,还隐约有种心寒的感觉。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在那么多人面前表演我的破技术,4分都嫌高。我的吉他龄还不到一个月呢。 「看来你需要多排几组曲目了。要是弹到末班车的时间,应该有很多女人等着让你上吧。」 「……今天这样还不够啊?」 我软趴趴地说。 「你白痴啊?连武道馆都还没进咧。」 我对玻璃叹口气。那有几成是真心话? 这种事到底要做到什么时候才行?直到凯斯往生净土?美国人有这种概念吗? 我将吉他盒重新背好,垂下头蜷起身。列车辗过铁轨的摩擦声一阵阵地挤扁我的虚弱心跳。 § 从此,我每周都被凯斯踹上池袋街头三次。 即使他意见一大堆,说什么根本没进步、声音没从屁股底下出来、没天分之类的,我仍将他的新歌生了出来,戴着耳机在路边一味地唱。 「玩摇滚最基本就是抄,把以前的歌也记好。」 听凯斯这么说,我便开始练习巴迪·霍利(注:buddy holly,一九三六~一九五九,死于飞机失事。美国乡村摇滚歌手,摇滚乐的先驱之一。其乐团「巴迪与蟋蟀(buddy holly and the crickets)」两把吉他、一把贝斯加鼓组的组合,奠定了摇滚乐团的基础。正式于台前表演到逝世仅两年余的时间,就对披头四及滚石等六〇年代的超级乐团造成莫大影响。代表性歌曲有〈everyday〉、<0h,boy!〉等)和艾迪·柯克兰(注:eddie cochran,一九三八~一九六〇,于英国巡回途中死于计程车车祸。美国乡村摇滚歌手,摇滚乐的先驱之一。歌曲中唱出青少年的矛盾与欲望,其造型也堪称当时摇滚乐界典范。代表性歌曲有〈summertime blues〉、发表于一九六一年,原改编自灵歌,一九八六年同名电影使其再掀高潮,至今已被无数人翻唱)的。 为什么? 我以指尖抓按es-335的弦,在脑中追随和弦,明白到——原来它们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会注视你〉和的和声进行,甚至调性都完全一致。 玲司哥的贝斯逐渐加入势要踏散街头喧嚣的节奏。淳吾哥的掌舞动在箱鼓边,腹底敲出的低响到火花般溅灭的水钹声,都从这魔法箱中四射而出。 我将迷你音箱的音量旋到最大,再与玲司哥对一次眼。 你唱警察的部分。他以眼神再次对我说。 我会在你身旁唱班伊金的部分。 我以牛仔裤擦干汗湿的指尖,重新捏紧拨片。会顺利吗?我们能融为一体吗?我让手指自然而然地跟随心中悸动。闷起的九和弦琶音,在贝斯温柔的扶持下,有如野猫漫步巷弄中的跫音。 在这持续了一段时间,沾染汗水的循环中数过一轮后,我轻声开唱,并稍微调整步调,让玲司哥的声音填补我旋律的空白。他以年轻的声音向我问话。当夜幕低垂,黑暗吞没大地,只有月光是唯一指引——即使如此,我也不会害怕。我不会害伯,因为有你在我身旁。 对吧? 我回答。你每次喘息,每一个表情,破坏的关系,迈出的步履,有我守护你。一天也不停,每一言一行,每一场战局,每一个夜里,都有我守护你…… 尽管两首歌相推相荡,不时剧烈撞击,却仍不离不散地任流而下,彼此呼唤。这不是奇迹。同样都是由炙热震颤的井中汲出的和声与旋律,无论相隔多少时间与空间都能完美交融。所以,音乐才能轻易跨越时代与国境。 黑田伯曾说,那是警察的歌,而事实正是如此。既然你将它这么解释,它就是你的歌了。你们这样的猫头鹰,总是在池袋街头默默陪伴我们身旁,注视我们放肆又不值一提的每一天,守护着我们,这是你们的歌。 当歌声暂歇,亚伦哥的小提琴独奏牵出绵长的旋律时,我一刻也不停伴上反复琶音,窥视黑田伯的脸。陈年疲惫刻划于他脸庞的深邃皱纹,在车头灯与店头照明下勾出浓浓的阴影。他的眼,始终望向路口彼端阳光城60大道的人群,他在栖木上所长久守护的城市与人民。 反复副歌时,淳吾哥的歌声叠上我的歌声。抬头一看,我才发现有大批行人停留在行人穿越道口,侧耳围绕着我们。跑出派出所看状况的警官似乎就在人墙另一头,警帽隐约闪现。 即使歌停声止,掌声压过了车声响彻街头,黑田伯也看都不着我们一眼,不知作何表情。 灯号切换,行人涌入五叉路。无数脚步、谈话、嘻笑与电器的声响,纷纷散进池袋匆忙的夜。 「……掰啦。真他妈谢了。」 黑田伯这么说并粗鲁地摇摇拿花的手,头也不回地直向前走。那粗犷的背影很快就过了马路,没入阳光城60大道拥挤的人群,消失无踪。 而我们只是伫立在原地,目送老警官离去。 聚集的观众打起拍子,催促下一首歌。但玲司哥、淳吾哥、亚伦哥和我都没动作,也没看他们。尽管灯号变换,车潮又挡住视线,我们也依然注视着大道彼端。这一夜,我们只愿为一个人歌唱。 § 之后,我再也没在池袋见过黑田伯。 据淳吾哥得到的消息,他目前移居四国,和女儿夫妇同住,静养生息。他的肺似乎大不如前,想必一直很想离开空气污浊的大都市吧。黑田伯离开了东京,给我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因为每当我经过绿色大道的派出所,我必定会想起那颗斑白的脑袋。仰望二楼的圆窗眼,总使我感到那双黯淡的眼又在注视我。我们每一次呼吸,仿佛都逃不过那双眼睛。 我多练了几首警察合唱团的歌充实曲目。现在唱〈我会注视你〉时,心里都会响起另一首歌。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喜欢那首歌一点点了,希望他也能和我一样。在巨大猫头鹰所监视的热闹路口,今晚我也是拥着如此心怀整夜歌唱。 流浪猫难料明日 在阳光城60的观景台上能眺望整个池袋市容。低头能俯瞰泥河般的铁路纵贯其中,人潮车流在回转区涡漩;昂首可眺望半隐尘霾中的新宿副都心摩天大楼,还有小小的东京铁塔。 然而在这样的高度,脚边的阴暗公园反而会遭到太阳城本身遮掩,看不见在干枯的喷水池边裹着满身落叶打盹的游民们,也看不见饥肠辘辘地四处游荡的流浪猫。 眼光放远就不易看清近身状况;仰望星空便难以留心路边石块。每个人能够关心的范围是那么地狭小、有限,我们这几只流浪猫遂因此聚于城市一角,表面上对彼此漠不关心,实际上却肩并着肩,让他人为我哭泣,我也为他人歌唱。或许,城市与国家的诞生,就是因为这样的联系延展上万上亿次的结果。说复杂,其实很单纯;说单纯,内容却十分复杂。好比一滴水,也是无数分子的凝结物,而从火星瞭望地球,不过是泪珠般大小。 § 过去的我对在世的音乐人几乎不感兴趣。若问起小峰由羽这个歌手,只知道在电视上见过几次,她的歌一首也举不了,顶多对热销单曲的副歌有些模糊印象。说什么她缔造日本歌坛最高销售、最年轻怎样怎样等五花八门的纪录,我实在无感。对我来说,她不是小峰由羽,而是「miu」,一个头顶上没有聚光灯,只有昏黄的街灯,总是在我身旁摆臭脸听我弹吉他唱歌的纤细女孩。 没人晓得生活应十分忙碌的她为何一夜又一夜地到处给池袋东口的街头乐手评分。开始来池袋唱歌当初,她的确使我又惊又疑,但从来不曾深问。我自己也不希望别人问我何故流落池袋,想必miu也一样。 话虽如此,她毕竟也是个音乐人,我们聊的又全是音乐,话题绕来绕去,难免会绕到她「小峰由羽」那一面上。 「小春,你为什么要用es-335?」 在末班车时段将至,人烟寂寥的西武百货前,我的手指在我珍爱的鲜红半空心吉他身上撩动时,miu在我身旁蹲下,劈头就这么问。 「中年人才会选这种吉他吧。你又没有比较高,身材也是瘦瘦小小的,和你完全不搭耶。」 「不要说得那么直嘛……」 我苦笑着摸摸那反映沉光的琴身。es-335是把大如野牛的吉他,像我这种身材的人坐下来弹它,几乎会遮住整面胸板。可能光论外观,我就已经配不上这把吉他了。 「这是我捡到的。」我诚实回答。「我只有这把吉他,当然只能弹它啦。」 其实我还有个更贴近现实的理由能说——它是我最喜欢的吉他手所用的吉他。那位名叫凯斯·摩尔的吉他手,已经不在人世了。他在加州公路上狂飙bmw的途中撞上路树,把自己撞个死无全尸。他的年纪,应该还称不上中年。 「我中年以后还能弹吉他吗……应该说,我会有中年吗?」 我调音之余喃喃地说。自己逐渐年老是什么样,还真是无从想像。结果,miu噘起嘴说: 「每一个人都会变老啊。像你这样一直发呆,不知不觉就会变成四肢无力的老爷爷喽。」 「一直发呆会先饿死吧。我爸妈大概很想早点赶我出门,要是没办法赚钱……」 「你不是有在赚吗?」 miu指尖点了点敞开的吉他盒。盒里的四张千圆钞和好几枚铜板是几个醉醺醺的大叔给我的赏钱。最近钞票的比例渐渐多了。 「这点钱和你赚的比起来……」 我知道自己说错话,赶紧闭嘴,并抱着「这下糟了」的想法偷瞄miu的侧脸。由于这女孩平时总是拗着一张脸,看不出刚才的失言是否惹她生气。 「……对不起。」 想不到我道歉后,她脸色愈来愈难看。 「你道什么歉啊。」 「……呃,我……」 仔细想想,我的确没理由道歉,让我更加惶恐。 「我又不在意那种事。只是别人没问过我,所以我没提过而己。」miu答道。深沉的夜色使我看不出琥珀色墨镜底下的眼睛是何神色。 「这样啊……那你,呃,赚了多少钱?」 miu用力揍了我大腿一拳,害我差点摔下护栏。 「有没有搞错!你真的问啊?」 「你那样说,不就是问了就会说的意思吗……」 我搓着腿抱怨。 「如果告诉你我去年赚六亿,你有什么好开心的吗?」 「不、不是啦……我只是……只是有点好奇嘛……」 六亿圆,真是个难以想像的数字。如果全部提成现金,能装满几个这种吉他盒? 「那只是数字而已啦。」 miu看着百货铁卷门说: 「一点意义也没有。我啊,只是写写歌,到处唱一唱而已。不管是六百圆还是六千圆都一样。」 从她的口吻,我嗅到有别于一般疲惫,更渗入她心灵深处的近似绝望的味道。因此,纵然我明知多管闲事,仍谨慎地说: 「……六亿,就等于有一百万人付了六百圆,有那么多人被你的歌感动了吧……你说没有意义……我真的不那么想。」 我又偷看miu的侧脸。她不知何时摘下了墨镜,目光如炬的眼眸直盯着我。 (插图) 我抽口气,在腿上摆平吉他。 不久,她略显腼腆地别开眼睛。 「小春,你真的很单纯。」 「……对不起。」 「拜托,你到底在道歉什么啦。」 「呃,你不是……」 「我又没生气,那是在夸你。」 「听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耶……」 miu一脚抬到护栏上,脸颊贴着膝盖说: 「我也好希望自己能像你这么单纯。」 「那真的听起来完全不像在夸人耶……」 「如果可以只是唱歌给别人听,得到掌声,请观众点歌再继续唱……一直这样重复下去就好了。」 我注视着miu几乎被挤扁的侧脸。 miu每晚都现身池袋东口,聆听路边的歌,难道是因为她羡慕我们的生活? 羡慕? 我不禁自嘲。miu这样的顶尖歌手会羡慕巴在人行道上只能赚些蒜皮小钱的三流外行人? 话说回来,这是miu第一次像这样谈起自己。会是周围没有观众或其他表演者,甚至连行人都没有的缘故吗? 「我现在……每次都在写大同小异的歌。说什么这样比较卖、这一行就是这样,就硬要我……」 miu的声音逐渐细小、枯萎。 「演唱会最近也很糟……在台上唱歌,根本看不见大家的脸。什么巨蛋,那里是用来打棒球吧,又不是唱歌的地方。感觉蠢死了。大家为什么还想买票啊。我开始怀疑他们根本就没在听我的歌。」 想太多了啦。我原想说这种不经脑袋的话,最后还是吞了回去。毕竟我不曾试图以歌声感动上百万连脸都看不到的人。 「……你之前说这星期要开始巡回演唱嘛?」 我临时想起这件事,顺口一问,miu轻轻点头。 「明天就要去札幌了。」 「明天?那你现在还在这里行吗?都过十二点了耶。」 「原本是预定搭今天的飞机提早一天到,可是我不想那么早,就改成明天了。」 「那、那么,你再不回去准备会出事吧?」 「我知道。」 miu一这么说就将头撇向另一边。戴着外套兜帽的她别说是脸,从这角度就连头发都看不见。听她那么说,我更慌了。 「既然你知道……那就赶快回去嘛。」 「我不是说我知道了吗!你真的很白痴耶!」 miu冷不防抬头怒骂,跳下护栏。跑向计程车招呼站时抖落了兜帽,柔软的短发随夜风荡漾。啊,她果真是个女孩……我不自禁地怀起这不合时宜的感想,目送她的背影。她所搭的计程车疾驶而去,只留下一条在深夜倍显刺眼的光带。 我垂下肩放下吉他背带。手汗沾得琴颈湿湿黏黏。无法切实感受miu的不安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悲。难得她对我说那么多话,我却只是满嘴不识趣的现实顾虑,惹她生气。她害怕其实没有任何人真正聆听她的歌。 那我又如何呢? 我从未想过这点。总归来说,我唱歌单纯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再也无法唱歌的凯斯。miu刚才和我坐得那么近,肩膀几乎要碰在一起,却仿佛隔了绕地球一圈的距离。 那么,小春,你也想前往她所在之处吗? 自问的呓语流出唇间、穿过掌心,滴在仍有余温的柏油路上,慢慢渗了进去。我不晓得。 将吉他收回盒中之际,我想起里头的零钱,全捡起来。 四千八百圆。 与六亿的差距就是我与miu的差距吗? 我将钱一把捏起塞进口袋,关上吉他盒。巡逻车警笛声在某处大作。通知开往新宿、涩谷方向的末班车即将到站的广播也从温热的地面依稀透过来。 § 到家时已是深夜两点半。很意外地,客厅仍点着灯,父亲独自坐在餐桌边,一脸烦闷地盯着电视上枯燥的购物频道。我背着吉他走进蔚房,父亲厚镜片底下的眼跟着我挪动了数公厘。 我一口喝光宝特瓶里剩下的乌龙茶,再次穿过客厅想撤退回房时,父亲突然喊了声「春人」将我叫住。原本想装作听不太清楚而就此离开,我却停在门前等父亲的下一句话。随后一段时间,我只能听见电视传来夸赞新型手提吸尘器性能多好多便宜的做作广告词。当邮购公司社长要介绍下一项商品时,我终于开始担心,稍微转头查看父亲在做什么。 「……你唱歌,有钱拿吗?」 父亲让我等了那么久才接着说出口的,竟是这样的话。我不知该感到放心还是扫兴,只是稍微点头。 「这样啊……你现在还是去池袋吗?」 我又点点头。 「这么晚还在外面晃很容易被警察带回去辅导,自己小心点。」 我仍旧只能点头。父亲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又闭上才张的嘴,转向电视。我点个头,离开客厅。 进了房间,我背着吉他就倒到床上。 容易被辅导,自己小心点?他开始担心我,可说是有点进步了吗? 父亲最后一次骂我是什么时候? 刚上高中没多久就重返茧居生活时,父亲脸上只有不抱任何希望的表情。恐怕是我考上高中让他见到一丝曙光,接踵而来的却是再次堕落,将他的气愤也连根拔除了。 倘若我能憎恨自己的父母,不晓得会有多轻松。 能怪罪到其他人头上,一定可以活得很自在,过着走在阳光底下的生活吧。然而我十二分地明白,这不是其他人的错,是我自己不好。是我把自己赶进死胡同的。 感到睡意上身的我将吉他盒推到毛毯上。 父亲最后还有话要说。多半是「你以后打算怎么办」之类的吧。 我连我的「以后」是否存在都不敢说。今年冬天,我会不会抱着吉他冻死池袋街头呢?或者,从此每晚都让醉汉赏个一两千圆的生活就是我的「以后」呢?无论何者,感觉都很虚幻。 我伸手探进口袋,握起四千八百圆这自己现下所能触及的渺小现实,就此入睡。 § 隔天,我带着那四千八百圆走进唱片行,买了两张小峰由羽的专辑。我只在电视或街头零碎地听过她的歌,认为有必要完整地听上一回便下了这决定。这或许能帮助我更了解她一些。 我一回到家就急着拆开cd胶膜。这一刻的昂扬,果然任何事都无法取代。 专辑封面照片上,对着镜头微笑的miu成熟得判若他人,不过那的确是她。无论怎么妆扮,都藏不了那对猫儿发现猎物般的目光。 我真的很久没买过活人歌手的cd了,上次是什么时候呢?对了,是去年初,凯斯的乐团推出最新专辑——即他的遗作——而那也是最后一次。我从没想过我的cd架竟会以这种形式重获生机。 才刚将cd摆上托盘,我就莫名地紧张起来。由于我再怎么不愿意也会想起miu在身旁听我演奏时的锐利眼神,便将封面盖住,不看她的脸。 接着戴上耳机。 廉价的电子琴声与节拍器如定时炸弹般倒数着时间。吉他随后掩来,铜钹迸响,实鼓的节奏取代了廉价的反复。 miu的——不,小峰由羽的歌声将我一把拉进奇妙的静谧中。明明满耳都是音乐,寂静却向我袭来,然而我没有时间咀嚼这奇妙的感觉。自己仿佛落入一口澄净的深湖,随着不断下沉,原是那么透明的湖水竟也变得又冷又暗,沁入意识,且深不见底。不久,就连重力都从我身边消失。我想我屏息已久,但不觉得难受。这是为什么呢?我会不会一路沉过地心.穿到地球另一边呢? 当我摘下耳机,cd早已播毕。歌的余韵使我指尖依然麻颤,难以擦去眼皮上的汗水。我终于想起呼吸,同时能感到甚至骨髓也为之发热。 我怎么到现在才买回来听呢? 真是太特别了。 无论是词曲、歌声,就连变换和弦时左手指擦过吉他弦的声音,以及每一句之间的换气声等其他一切,都是那么地特别。这让我久久不敢相信,创造这种音乐的人居然总是近在身边,近得能感到她的呼吸。 我静待耳道中的亢奋流光后,回想miu那一句句令人心痛的话。 因为这国家有上百万的人都与我有相同感想,所以六亿圆这么一笔夸张的数字才会涌进年仅十七岁的少女口袋里。然而,miu为何会错脚踏入那种阴沟般的惶恐呢? 她说自己每次都在写大同小异的歌,说得确实没错。听完了第二张专辑,发现有好几首极为相似。不过,那只是顺应听众要求的结果吧。拿我来说,就曾有一晚点歌特别倾向猫王,前后总共唱了三十几次。 两张专辑都听过三遍后,我将cd盒翻回来,再看看封面的照片。小峰由羽分别在夏季与冬季景色中,对我温柔地微笑。那会是受上天恩宠的人的奢侈烦恼吗?我心中萌发这样的无聊想法,但很快就被我甩头抛开。所谓烦恼,本来就是有幸者的奢侈品,我也何尝不是如此。环境困顿的人连烦恼的时间都没有,很快就会死于饥饿、疾病或枪弹。但话说回来,烦恼并不会因为感叹他人的悲惨命运而消失。他们有他们的战场,我和miu亦是。 § 「以后怎么办?我当然想好啦。」 这晚,我到池袋东口五叉路露面,请教正在准备鼓具的淳吾哥,而他这么回答。 「要是到三十岁都闯不出名堂,我就当园艺师吧。」 「园艺师……?」 「对。我有造园技师二级证照喔。」 造园?那也有证照啊。淳吾哥皮肤晒到黑得发亮,身材高大,手脚也似乎非常灵活,说要当园艺师嘛,还真是恰如其人。 「玲司,你老板也想把店交给你吧?」 淳吾哥将话题转到一旁坐在植栽边的玲司哥身上。正替吉他调音的他一脸困扰地抬起眼说: 「大概吧,最近我还要帮他批货。以后怎样还不知道就是了。」 「玲司,你打算撑到几岁?」 淳吾哥轻佻地问,被玲司哥斜眼一瞪。 「那种事有什么好打算的,很重要吗?」 「很重要啊,我们是搭档耶。」 「不就是只要有一个不玩,这个团就会自动解散吗?这种事有必要事先讨论吗?」 淳吾哥碰了一鼻子灰,跑来我耳边诉苦。 「小春你听到了吗?对搭档说这种话是不是很过分?」 我只能苦笑。 「不过,你们两个都是以成为职业乐团为目标吧……好厉害喔。」 「只是说说梦话,谁都行。」玲司哥冷冷地回答:「小春,你也能作这种梦。」 「我……哪有那么……」 我垂下视线看着腿上的吉他盒,支吾难言。眼角余光处能见到陈列在不织布毯上的自录cd。他们不只是作梦,还朝着那方向努力。 「话说,小春你想过当职业歌手吗?」 淳吾哥一边重拉箱鼓内侧的弦一边问我,我慌得挥起手来。 「哪可能啊,我才没有那种水准。」 「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喔。」淳吾哥半开玩笑地接连竖起拇指、食指和中指说:「只要实力、运气和管道三个加起来有一百,就能靠这一行吃饭了。无论哪一个不及格都无所谓。」 那据说是他认识的制作人说过的话。只是我哪样都不行,对我派不上用场。 「那个制作人只是在说你的实力不到一百分吧,说得那么得意做什么。」 玲司哥的批评还是一样呛辣,淳吾哥也苦笑着搔搔头。就我来看,凭他们的才能,成为职业乐团也不奇怪。池袋街头还找得到很多这种实力的人,难道都是运气和管道不够吗? 「你认识那个制作人,不就有管道了吗?」 「没有啦,我跟他交情没那么好,还在培养。」淳吾哥说。 「我唱片公司的朋友说演唱会人手不够,找我多拉几个过去帮忙,淳吾你要来吗?下下星期六。」 「好哇好哇。」 我深感意外,原来玲司哥也会这么用心经营管道。还以为他是不屑捷径,专心走自己的音乐之道的人呢。 「能用的当然什么都得用,这还用教吗?」 玲司哥瞪得我缩起脖子。这倒是,为音乐全心付出并不等于除了音乐什么也不碰。??这时我忽然有个疑问,并直接问出口。 「miu她……不能帮你们牵线吗?」 正牌的职业歌手不就近在眼前?不能利用她的管道吗? 然而不只是玲司哥,就连淳吾哥也对我投来像是看到掉在路边的工作手套的视线。看来我真的说了很白目的话。 「那个人……不是那种人。」玲司哥低声说。 「她应该不是那种人。」淳吾哥也点点头。 我无法再问下去。我想他们也解释不清吧。「miu不是那种人」这么一句模糊的话就足以道尽一切。miu是以miu的身分来到池袋,并不是背后拖着各种管道的小峰由羽……如果这么解释,感觉反而奇怪。 「不过,miu跑来这里做什么,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玲司哥补上这样的结语,并熟稔地弹起琶音。淳吾哥轻点个头,坐上箱鼓打起细碎的快步节奏,自然地跟上玲司哥的吉他。我无心地听着他们的音乐,任双眼在往来绿色大道的车潮间飘忽,想着miu的事。 没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将miu赶进这城市有许多无处可去的人聚集的阴暗角落。冷漠有如厚厚沉积海底的柔软泥沙,填满了整个街头。也许是由于我也身埋其中,我和miu才能在那么近的距离下交谈无碍。我是个终日畏惧他人目光,只因为小小的被害妄想就不上高中的懦夫。然而每晚蹲在数十万人来去的池袋车站前,却能够使我安心。在这里,没人企图窥探我的心。我们之间,只以音乐交流。 但是,我偶尔也有感到冷漠过头的时候。 我逃来这里只是为了找一个藏身处,冷漠反而使我自在。但miu不太一样,仿佛想抓住些什么而挣扎着。而玲司哥和淳吾哥等聚在街头的人们却都无视miu的痛苦。 这会是我想太多了吗? 有人猛一撞上我的肩,使我差点摔进车道。四周已在不觉间聚起人墙,吉他与打击乐器互相燃烧生命般的激烈节奏从旁撕扯着我。ufj已经开始演奏了。对于自己完全没察觉玲司哥的歌声,满脑子都在想miu的事,我也觉得惊讶。 真是不可思议,为何我会这么在意她? 我取出iphone,上网查询小峰由羽的演唱会行程。将近一整个月的时间内,她要巡回五大巨蛋,共有十三场公演。最后的东京巨蛋公演居然是连续四天。在池袋,暂时是见不到她吧。 早知道就多说些有意义的话了。前两天那场告别真是糟得可以。下次再见到她会是多久以后呢?一个月,真是长得令人发闷。 § 不过miu下个星期五就回到池袋了。当时末班车已近,东口五叉路人行已十分稀疏。我在do前广场的路树下将es-335收进吉他盒的途中,发现那三角耳连帽外套的细瘦剪影从宽广人行道的另一头走来,吓了我一大跳。我甚至开始非常认真地怀疑miu和小峰由羽会不会是两个人。 miu来到我眼前,臭着脸别开眼说: 「……干嘛盯着我看?」 「没、没有啦,那个……」 我左右张望,似乎没人发觉miu的存在,只有一群拆了消音器的飙车族喷着刺耳的排气声冲过路口。 「你不是在巡回演唱吗?」 「札幌和福冈的已经结束了。」 「所以你明天要在大阪连唱两天吧?」 「你、你怎么对我的行程这么清楚啊!」 「我想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就去查了。还以为要下个月呢——」 miu忽然满脸发红,转过身去,指头拨弄起吊在脖子两侧的兜帽拉绳。怎么了,哪里需要她羞成这样吗? 「……小春你……今天要收了吗?」 在看不见脸孔的状态下听她低声这么说,让我确定这个少女就是小峰由羽。那声音,和我从cd听过无数次的甜中带苦的絮语声一模一样。 「嗯,都要末班车了,该回家了。」 miu的肩膀似乎垂了一点点。我怕她愈缩愈小,就此消失在池袋闷热的夜里,便急着说: 「……如果你想点歌,我可以再唱一首。」 她依然背对我,运动鞋尖在脚下地砖画了几个圆和三角形,最后喃喃说出歌名。 「」 「……mr.children的?」 「披头四的。」 我叹了口气。那种迷幻风特效音到处飞的歌,我在路边靠一把吉他弹得出来吗? 鲜红吉他的背带又挂上我肩头。感觉比平常重了一倍。 接着闭上双眼。 静待街头的暑气残香从肌肤退去的同时,我回想那有如海鸥鸣泣的循环倒录。 并让蒸汽火车般的节奏模式在胸口底下驶动。 3、2、1…… 拨片沉入弦中。miu正看着我,颊上色彩仍在。我不断地以一个八度摇撼最低音,要挖出es-335所沾染的野性似的,粗暴地深叠合弦,激烈得我甚至担心指背擦出血丝,并且一段段地回想那意识流的歌词残片,送出唇间。关掉你的心,放松,顺流漂行。不会死去,不会死去。抛开一切思绪,跳进虚无里。投身光明、投身光明…… 听我演唱的只有miu一个。赶末班车的上班族或商量该不该喝第二傩的醉学生一个个从旁经过,仿佛根本没看见我们。好像我是在水中与miu面对面,以不成声的声音向她娓娓诉说。 歌词唱完后,相同的和弦进行无限反覆,我也不知该何时收手。背对我的miu听得是那么专注。 当我手指发麻而弄掉拨片,〈tomorrow never knows〉(注:约翰·蓝侬迷幻时期的作品,运用了tape loop及backward recording等实验性技巧表现出极其诡异飘渺的感觉)才终于结束。深夜货车粗野的脚步声将反复的余韵践踏得无形无影。 我捡起拨片、卸下吉他,等miu说话。 一会儿,她在我身旁坐下,开口说: 「小春,我可以问你,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真没料到她会这么问。我吞下一大口唾沫,垂下眼,检视自己黑漆漆的影子在地上所投映出的实际轮廓。 我说得出口吗?此时此刻,面对miu,我能顺利以言语描述自己吗? 总之我开始说了。仍在世的歌手中,我只喜欢凯斯·摩尔一个,结果他也死了。后来我意外捡到他所用的同型吉他——鲜红色的es-335,于是开始作曲,被某种力量导上街头等。 「我想,要是我没来这里,大概……」 我摸着开在吉他身上的f孔边缘说: 「早就变成一个废人了吧。那时候的我,怎么说呢,觉得自己的心只要一出门就会被扯得四分五裂,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当时我完全没察觉,我以为能够自保而紧抱自己的手臂、手指与指甲,到头来只会害自己白白受伤。失去凯斯,使我终于明白自己犯下大错。 话一说完,miu的视线就从我脸上掉到腿上的吉他,并抓起琴颈拿起来,移到自己腿上。 「……我早就四分五裂了。」 miu的话使我错愕地抽气,凝视她的侧脸,想说些什么。然而那时候,她的纤指已撩动弦丝,从迷你音箱拖出尖锐的反复句。 这是我第一次亲耳听miu——小峰由羽唱歌。歌声直接注入我的血管,由内烧烤着我,有如被扔进滚烫的糖蜜池子,几乎使我窒息。那真是十分特别,独一无二的声音。〈tomorrow never knows〉,那真的和我刚才唱的是同一首歌吗? 但没想到她唱得唐突,停也停得唐突。歌声的碎片被揉进油臭味的风中,顺着明治路滚向新宿。我吸口气,为不合时节的寒意颤抖,宛如全身血液都在这一刻停止循环。红色吉他在miu腿上倒下,迷你音箱哀号。 「……这是最后一首歌了吧。」 经过漫长的沉默,她只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一时摸不清所以然。 「你是说,这是专辑里最后一首?」我问。〈tomorrow never knows〉的确是《revolver》(注:披头四成熟期的杰作,堪称创作颠峰,甚至获评为「重新定义了流行音乐」。曲风从〈tomorrow never knows〉的迷幻到〈yelow submarine〉般轻快的儿歌风,非常广泛)专辑中的最末曲。可是miu摇了头。 「不是那个意思……那是披头四还活着时的最后一首歌。」 我歪了头,愈听愈迷糊了。活着的时候?披头四解散距离这张专辑还久得很,约翰·蓝侬遇害更远在那之后,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话尾再度遭到沉默吞噬。 「小春」 一段时间后,miu忽然叫我的名字。 「怎样?」 朝我直视的眼眸中映着街灯,飘忽闪烁。 「算了,没事。」 miu一这么说就将吉他塞回我腿上。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就起身走上车道一步,举手拦下计程车坐了进去。她那框在车窗中的身影一转眼就消失在我错愕的视野里。 现在的我,已经明白miu当时是什么意思了。 披头四还活着的时候,指的就是他们仍在办演唱会的时候。披头四成为超级巨星而开始在全世界巡回演唱后逐渐感到疲惫,也厌烦了只顾尖叫却不听歌的观众,于是决定再也不上台,从现场型乐团转变为关在录音室,致力于制作唱片的创作型乐团。在这转捩点诞生的专辑便是《revolver》,而。那是《let it be》的第一首歌,所以我想你应该会在屋顶上。」 miu睁大眼睛,之后垂下肩、低下头。 披头四生涯后半放弃演唱会活动,总是关在录音室里。几年后,他们突然出现在群众面前,进行了一场公开演出。地点就在自家公司大楼顶,未经授权和通知,突然就唱了起来,为了回到披头四的原点,使披头四起死回生——然而很讽刺地,这场实验性的演出内容却成了他们最后一张专辑。 那张专辑,就是《let it be》。 在寒风咆哮的屋顶上,他们听得见自己的歌声吗?看得见自己的歌声传进人们的耳里吗? 同样地,来到这里试图找回生命的miu,又找到了什么呢? 「……真是笨死了。」 miu喃喃地说: 「其实哪里都好……可以的话,我想到一个很吵闹,身边到处都是人,不会有任何人发觉我是谁的地方……希望能、希望能听见不一样的声音,看见不一样的东西……」??「就算不做这种事——」 我以潜游在深沉沙海的心情摸索着任何可能的话语。 「你也可以好好活下去,大家也听得见你的歌啊。」 她摇了头。 「我从很久以前……就不知道自己唱歌到底是为什么了。」 (插图) 并转过身去,双手挂在铁丝网上说: 「小峰由羽这个人,其实很久以前就已经毁了,可是没有半个人发现……」 才没有这种事。我好想这么说。别人没发现我不管,至少我发现了。可是,miu人在乌烟瘴气的厚重夜风另一头,我不认为这种话进得了她的心。 于是我放下吉他盒,掀开盖子。吉他身上的鲜红色点燃我心中小小的勇气。琴颈重得我手指发疼。miu疑惑地睁大眼睛。 「……小春……?」 我好庆幸自己的吉他是es-335。未接音箱的半空心电吉他,声音虽沙哑弱小,随时会被驶过脚下的车辆呼号声盖过,但正适合这样的屋顶。而这里,很可能会是小峰由羽最后一场演唱会的舞台。 我屏息闭眼,在风中找寻第一组和弦。将四分五裂的歌重新排列、接续,拉到了我身边。 声音从全身最底部涌上,喷出指尖。手指直接拨弦的痛楚溅成火星飞散风中,感觉十分痛快。miu的唇也随着我的歌默念词句。因为那是她的歌,来自十四岁的她震撼音乐界,掀起狂热的第一张单曲。 和弦轮过一巡。我换口气,右指甲往弦上一擦,猛力扫起了弦。miu的眼睁得更大,但唇仍下意识地跟随我的歌。没错,这也是你的歌,是你改写这国家各式纪录的第二张单曲。终于归返原处的它,烧得更浓更烈。为什么?miu在歌词间隔间低语。反正我听出来了。我也是会作曲的人,所以我听出来了。合而为一的两首歌直线高升,强劲地引出副歌旋律。这是你的第三首歌,你呕心沥血的第三张单曲。 不——它们是一首歌,对吧?别人都没察觉,我却发现了。如今当着你的面唱出它,看见你的唇踏循我的足迹,使我确信它们原来是一首完整的歌。你将它拆成三段主题,经过变调、填上ab旋律、加上各种编陈,成了三首歌。这是为了卖钱。卖三倍就高兴三倍。母亲、公司、工作人员、歌迷等,每个人都会幸福三倍。可那上百万张笑容的背后,你却暗地凋零。那不是其他人的错,怪不得别人。将你四分五裂的,是你自己。将涌上心头的好旋律拆成多首歌是随处可见的事,不过你仍然无法饶恕自己所作所为,对于自己以口感清爽的句节将浓得烧喉的最高杰作兑得像气泡水般稀薄,始终无法释怀。没有人发觉灌水,更加深你的绝望。那是种极为自私、毫无必要、微不足道,但又无法摆脱,唯有音乐创作者才能明白的罪恶感,而且无法偿还。因为那本来就不是种罪孽,一滴血也没有流。 不过…… 若你当那是伤口,我就要这样缝起它。因为我感到了你的痛苦。 回神时,miu已背对着我,手抓着铁丝网,额头也靠了上去,肩膀颤抖。歌曲溜出我的指尖,被夜风卷到铁丝网彼端消失不见。 「……miu?」 我的呼唤使她裸露的肩忽一跳动。她是怎么了? 「miu?你——」 「不要看我。」 「咦?」 「转过去啦你!」 miu稍微转头骂人的脸已经哭得一塌糊涂,我赶紧抱着吉他转身。我现在才明白,她不希望我见到她的哭脸。 「小春你真的很奇怪耶!」 miu带着哭腔说了。 「为什么神经这么粗,对音乐的嗅觉却灵得跟狗一样啊!笨蛋!」 接着是吸鼻涕的声音,以及蹲坐水泥地所造成的衣物摩擦声。 「对不起……」 「再说,你的和弦进行根本就不对!开头是升f小调,b旋律的贝斯全部都是e啦!我、我的曲子……」 miu混掺呜咽的声音有了温度。 「我写的曲子,才没有你临时想弹就弹得????起来那么简单!」 我缩起脖子。就是啊,整首歌几乎是只凭我的想像复原,应该和miu作的原曲相差不少吧。 「对不起嘛,我再多练练……」 要将吉他收回盒子之际,miu尖锐的声音又飞了过来。 「你收什么收,不是要多练练吗!照我说的重弹一次!」 我叹口气,以左手再次摸清弦位。 「知道了啦。这样吗?」 我直接坐在被汗水滴得湿答答的水泥地上,又将旋律灌入es-335空虚的扁薄琴身。比前一次更用心地,一针一句地缝起歌曲的碎片。这真是一首令人激奋难耐的歌,对我而言太耀眼了。 不久,有股重量压在我背上,体温和遥远的心跳渗透而来。连miu配合我的节奏随口哼唱的歌声也传了过来。 我们就这么背倚着背,坐在黯淡的大楼屋顶上,朝有些肮脏的夜空不断地歌唱。我不想让这种地方成为她最后的舞台。miu,你以后就继续拆卖自己吧。你之所以陷入不明所以的罪恶感,全是因为你终究无法放弃音乐,无论逃到哪里,都摆脱不了歌手身分的缘故。你耀眼的才华与周遭数万人的欲望、利害及生活紧密相关,此后一定会一再地撕扯你,使你四分五裂吧。 不过那种时候,你只要变成一只流浪猫,回到这池袋就无所谓了。我会在这里随时候命,把你完整地拼回去。 歌唱完后,我们仍陶醉了好一会儿。涔涔汗水与干涸的泪不断释放感应热,轻柔地包围我俩。我感到miu的头倚在肩上。心跳迟迟缓不下来,无远弗届地追随歌曲余韵,敲打强烈的节奏。直到某个担心状况的人拨响iphone,将我们拉回现实,我们一直待在这样的温暖中。 § miu是刚下病榻的人,后来不意外地因贫血与脱水而昏倒,被救护车送回医院,我也随车前往。想当然耳,三桥先生已候在医院,先是对我道谢又灵巧地翻脸开骂,而挨骂的我却旁观者似的心想,大人真是辛苦。 「我还是决定要求由羽以后不要随便到池袋去。」 告别时,他悻悻然地这么说。 这样对她也好。从医院搭计程车去车站时,我这么想。三桥先生观察入微的慧眼或许也是将miu逼来这种混杂之处的原因之一。miu一方面被母亲当作摇钱树,一方面受到唱片公司母亲般的呵护。过这种大冷大热的生活,任谁都会想逃出来透透气吧。 可是,一想到此后很难见到miu,心里还是很难受。只有她注意到我心中凯斯的声音,是我独一无二能够分担彼此痛苦的对象。 「她才不是经纪人念个两句就会学乖的人咧。」 玲司哥这么对我说。 「等锋头一过,她一定又会跑出来。」 我也希望如此。 § 就这样,夏天在没有miu的日子中过去了。 进入十月,夜色寒意渐浓时,街头乐手也如南飞过冬的候鸟,全移到能够避风或有屋顶的地方。「老大」里,风声萧萧的do前广场乏人问津。 我几乎每晚都坐在路树底下写新歌、被常客开玩笑、遭醉汉纠缠、听警官唏哩呼噜地训话、挤破手指水泡继续唱。等待那女孩穿着三角耳连帽外套,手插口袋摆张臭脸来到我身边,给我打个辛辣的分数。 不过,miu始终没出现。 § 再会来得非常意外。十一月初的星期一早上,我在父母出门后茫茫然地躺在床上想调子时,iphone响了。是未知来电。 『我是跟三桥先生问到的。』 这是miu第一句话。 我打从心底大吃一惊,只能发出「喔、喔」的声音。 『我最近要开始录新歌了。那个啊,你那时候,不是……在屋顶上弹过我的歌吗?你弹的吉他琶音……我想,拿来用一下。你自己听,就是这个。』 电话另一头传来miu指弹的吉他声。 『所以我想姑且问一下,你愿不愿意让我用……小春?喂,小春?你有在听吗?不要发呆,快点回答!』 「喔、好,嗯。」 我终于挤出声音。 「我有在听,嗯。拿去用啊。那本来就是听了你的歌以后,我自己排出来填空的东西。」 『是喔。』 miu的声音听似冷淡,我却感到某种怪异的热。 『然后,我想让制作人听一下完整的曲子……所以,下次我去池袋的时候会带录音机,你要弹喔!』 「……咦?呃,不需要特地跑来找我弹吧?你刚不就弹过——」 『有、有什么关系!你弹就对了啦!』 miu叫得我都耳鸣了,我便闭上嘴,将iphone拿离耳边十五公分。 『要给我好好练到不怕别人听为止喔!谁教你弹得那么糟!』 电话就这样断了。 我久久不敢相信电话那头真的是miu,盯着手里沉默不语的iphone动也不动。名为通话纪录的现实确实留在手机里。 我趴上了床。 虽然没有任何人看我,满脸傻笑还是让我觉得很害羞。miu回来了,我又能见到她了。我将床边架上的es-335拉过来摆在手中,感受它的重量。在我手里的,无疑是我碰得到的现实。 § 小峰由羽的新单曲在年末发售了。 专辑名称相当耐人寻味,叫做《i.e. stray-cats》。头两个字母是什么意思,她从来没有解释。各种臆测在杂志和网路上满天飞,但没有任何人猜对。只有我们流浪猫才知道,那是池袋东口的缩写。 后记 这本小说是由不定时刊载于电击文库magazine的四则连续短篇,再加上增写的一篇重编而成。由于连载顺序为第3话→第5话→第1话→第2话,曾读过杂志的读者读了文库本也许会觉得奇怪吧。为了整理成册,我增写第4话,再依故事时间调整了前后顺序。 名称原本是《池袋东口迷途猫》,然而后来我发现「口」容易与片假名的「ロ」混淆,便在连载途中改成现在的名字。 这篇故事起初是作为漫画企画而立案,结果最后采用的是另一项企画,我就自己把它写成小说了。原以为背景是我居住的城市能写得很轻松,想不到缺乏具体印象的地点意外地多,执笔中时常得到车站前去绕绕。 搬来池袋至今就要迈入第六年了。 过去,池袋是街头乐手的圣地。每当天色昏黄,满怀梦想的年轻人就会抱着各式乐器在车站出口边占好位置,各抒情怀地唱起自己的歌。刚搬来池袋时,我完全不顾健康问题,每晚都到处吃吃喝喝,经常于深夜时经过站前,见过相当多样的街头演出。 大部分的表演不会特别吸引人,我都是直接走过去。不过某一晚,某个在五叉路广场演唱的二人组却使我不禁留步。那是由吉他节奏分明的主唱,以及拍打箱鼓的同时唱出清亮合音的鼓手所组成的乐团。 他们的歌声和周围观众视线的温度都与众不同。 热衷地听了几首歌,我便买了一张他们贩售的小专辑回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再听听路上无意间听到的歌曲。 碎片银行——这是他们的奇特团名。 当时他们已推出三张小专辑。还记得第三张也许是制作方式有所改变,音质有显著提升,吓了我一跳。 后来,他们的演出地点从街头移到展演馆,迈向更宽广的世界。之后的活动,我都只是在网路上偶尔关切一下,透过itunes买歌、在youtube看他们的演唱会状况而已,碎片银行就这么在我心中逐渐淡去。 然而,当我打算写一篇有关街头乐手的故事时,我头一个想到的还是碎片银行。故事中吉他+箱鼓的二重奏组合当然就是以他们为蓝本。 由于是在杂志上连载,这篇小说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时常以取材为名义,大半夜的跑到车站前寻找不会在那里的碎片银行二人组。 但造化弄人,今年初,我在他们的官方部落格上惊见活动停止的公告。 在我完成这篇小说最后一份稿时,碎片银行在吉祥寺结束了最后一次演唱会,此后各分东西。 老实说,我感到十分遗憾。 尽管在碎片银行拆伙前推出这本书也不一定改变得了什么,不过我还是很想在他们仍一起唱歌时呈现它。 如今,池袋街头几乎见不到表演者的影子。我不知那是由于警方取缔方针更加严格了还是其他因素,总之在晚间走过热闹的站前时已听不见歌声或吉他声。所以希望他们的歌声至少能在故事中永远活下去。 感谢くろでこ老师,从本作于电击文库magazine连载时就提供了这么多美丽的插画。我很喜欢miu的连帽外套袖子上另外给大拇指开了一个洞的设计。汤浅责编,很抱歉从企画推动初期就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同时也感谢您长久以来的扶持。借这个机会,我在此向两位致上诚挚的谢意。 二〇一四年四月?杉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