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1章 《市井之徒》作者:青山埋白骨简介孙谚识经营一间小杂货店,生意一般,有点穷酸,一人一狗,一日三餐。一天,店里来了一对兄妹。四五岁的妹妹朗月拿着孙谚识高中的照片,张口就叫:“爸爸!”十八九岁的哥哥朗颂揪扯孙谚识的衣领,张口就骂:“人渣!”大龄未婚单身汉——孙谚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抛妻弃子的人渣败类,也为了搞清楚这对兄妹的来历,不得不暂时收留即将流落街头的穷酸兄妹。他本以为会开启一段鸡飞狗跳的糟乱日子,结果却和两人相处得意外和谐。然好景不长,一些和孙谚识有关的流言蜚语在深巷中流传,一些有关他的秘密被一层层揭破。被亲生父亲怨恨,被郎颂撞破性向,又恰逢前任来吃回头草,孙谚识烦透了别人的非议,试图向现实低头。然而朗颂却突然向他亲近,说:“哥,我不可以吗?”年下 he市井生活 情有独钟 慢热 救赎第1章 “爸爸!”“人渣!”  八月初的中午,烈日炎炎,蒸腾的热浪消磨着人的意志,知了不知疲倦地发出尖厉的叫声,吵得人脑瓜子疼。  蓝楹巷内的一家小杂货店内却是一番闲适光景,空调的出风口对着柜台呼呼大吹,面积不大层高又低的店面里灌满了冷风,凉爽怡人,甚至还有点冷飕飕的。  柜台里,孙谚识半躺半靠着老板椅,双腿搁在脚凳上,右脚有节奏地晃动着。他嘴里叼着烟,双手捧着手机,正在玩消消乐。这破游戏,第368关玩两天了还是没过关,从一开始的心浮气躁到现在的老僧入定,孙谚识已经被这一关折磨得没了脾气。  他百无聊赖地退出了游戏,五指插入发间,撩了一把已经长到遮眼的头发。已经两个月没修剪的头发乱已经很长了,后脑勺甚至能扎个小马尾,几天没清理下巴也冒出一层青色的胡茬。  好在孙谚识的脸型和五官都长得好,反而给人一种不修边幅的懒散痞气。  今天的室外温度最高可达38°,想来也不会有人在这个时间来买东西。  孙谚识起身正欲关了店门上楼睡个午觉,透明的软门帘被掀开,一个穿着黑t恤的男人挟着一股热浪走了进来,径直走向饮料冷藏柜。  孙谚识眯眼扫了一眼对方挺拔的背影,又懒洋洋地跌坐回去,双肘搭在柜台上,躬着背重新玩起了手机。  突然,有什么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爬上了他的膝盖!  孙谚识吓了一跳,条件反射性地双脚点地,腰抵着椅背往后退了半步,随后才心惊肉跳地低头看了一眼,只见一只肉乎乎的小手正盖在他的膝盖上。  他今天穿了一条沙滩短裤,那只软乎乎的小手又嫩又白,食指正不安分地抠着他膝盖上的皮肤,又痒又麻。  孙谚识顺着这只小手看过去,只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正抿着唇,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也不知是怎么悄无声息跑进柜台来的。  小姑娘扎着两个冲天鬏,额前毛茸茸的碎发被汗水沾湿,粘在了额头上,原本白嫩的脸颊被晒出了两团红晕,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像黑葡萄似的,脸上没有半分怯色,她还用藕带似的白嫩嫩的手指继续抠着孙谚识的膝盖。  面对这么漂亮又可爱的小姑娘,即便是不太喜欢小孩的孙谚识也不禁露出了温和的笑容,他弯下腰和小女孩对视,问她道:“你怎么跑我柜台里来了?”  小女孩睁着大眼睛茫然地看着孙谚识,突然张嘴甜腻腻地轻声叫道:“爸爸。”  三十岁大龄未婚男——孙谚识,顿时愣住了,蓦地噗嗤一笑:“小朋友,你是不是想从我这里骗糖吃?”他从柜台上的糖罐里摸了一颗最贵的棒棒糖递给了小女孩。  小女孩并不接糖,仍旧直勾勾地看着孙谚识,仿佛能从他脸上看出花来似的。  孙谚识感到好奇,晃了晃手里的糖问道:“不要?想吃雪糕?”  小女孩恍若未闻,又轻轻地叫了一句:“爸爸……”  不知是小孩子口齿不清还是怎么着,孙谚识总觉得这小孩的发音有些奇怪,正想再逗两句,一道声音在耳畔响起。  “月月,快出来。”  这声音慵懒低沉,带有一点金属颗粒沙哑质感。  孙谚识抬头,说话的正是方才进店的黑t恤男人,对方身材高大挺拔,手臂肌肉紧实,看面容却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少年约十八九岁的样子,小麦色的肤色,模样长得端正俊秀,很是出挑。最引人注目的是少年右脸颧骨的位置有条两公分长的伤疤,看起来是旧伤,颜色比其他部位的颜色要浅一些,细短平滑的一条,伤得应该不是很重。这疤痕不狰狞,但让尚未将所有稚气褪去的少年莫名多了一丝匪气。  孙谚识微讶,方才他只瞄了一眼背影,还以为是个附近干活的装修工人,没料到竟然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  少年被孙谚识直愣愣的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歉然一笑,用低沉的嗓音又说道:“不好意思,她是我妹妹,有点调皮。”  少年站在柜台前,挡住了来自门口的所有光线,孙谚识坐在柜台里被对方的阴影笼罩着,隐隐地感到了一些压迫感。  “啊,是这样。”孙谚识回过神来,原来这小姑娘是跟着这少年进来的,因为太小只了他便没看到。  “朗月,出来。”少年又喊了小女孩一句,把一瓶矿泉水、一瓶香蕉牛奶和十块钱放在了柜台上。  孙谚识收起钱,找了三个硬币给少年。  少年把硬币塞进了牛仔裤口袋里,低声说了句“谢谢”。  叫做朗月的小姑娘不为所动,仍旧像个漂亮玩偶似的盯着孙谚识。  孙谚识失笑,又把那颗棒棒糖递给她:“送你的,快跟哥哥回家吧。”  朗月看向少年,但没有说话。  少年举起手,掌心对着自己,朝朗月招了招手,示意她快出来。  朗月看着少年,又看了孙谚识一眼,终是不情不愿地走出了柜台。  少年将牛奶拿给朗月,牵起她的手往外走。  朗月的头一直向后撇着,望着孙谚识。就在少年掀起门帘时,她突然挣脱了对方的手,噔噔噔几步跑到了柜台前,踮起脚尖仰着头,伸手指向孙谚识,拔高声音喊道:“爸爸!”  孙谚识一直目送着兄妹俩,眼见小姑娘又跑回来叫他爸爸,他彻底糊涂了,这小孩莫不是脑子方面有什么问题?不然怎么这么执着地一直管他叫爸爸?  “你在胡乱叫什么?”少年抱歉一笑,低声责备了朗月一句,但显然这只是做给孙谚识看的。他又弯下腰对着朗月比划了一下,指了指门口。  孙谚识沉默地观察着兄妹俩的一举一动,他可以确定,这小姑娘可能不止是脑子有问题,听力也有问题。  朗月对少年摇了摇头,突然伸手指向孙谚识,然后伸手去扯脖子上的链子。  孙谚识淡定地抱臂看着兄妹俩,只见小姑娘将链子从脖子上取下来,递给了少年。  少年拿下朗月的链子,紧蹙着眉心看着一眼,又抬头看向孙谚识,如此来回看了几番后,他突然趴向柜台朝孙谚识伸出了双手。  孙谚识条件反射性地后退,可柜台内的空间有限,他退了一步后背就贴着烟柜无路可退了。  少年个子高,手臂长,神情激动伸出双手拨开了孙谚识乱糟糟的头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怔愣半晌的孙谚识总算回过神来,他一把拍开少年的手,不客气地质问道:“你俩小鬼装神弄鬼地干嘛呢?”  少年把那链子举到了孙谚识面前,沉声问道:“这个人是你吧?”  孙谚识眯眼一看,只见少年手里攥着的事一个条银质的链子,下面还坠着一个有点土气的心形吊坠,这条链子干净银亮,看起来很得主人珍惜。但这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那心形的吊坠竟然是个翻盖相片夹,里面夹着的一张小小的照片,赫然正是他本人。  这张照片是从他高中时的一寸免冠照上剪下来的,因为照片中的他还穿着高中时的校服。  “是我,你们怎么会有我的照片?”孙谚识一把夺过银链子,并未否认。其实否认也没用,他鼻尖右侧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光凭这个就能断定照片就是他,这兄妹俩估计也是靠这个认出他来。  少年一改方才的稳重,怒目而视道:“我们当然有,你这个人渣!”  “人渣?”孙谚识莫名。  少年指着朗月,凛然道:“你看到她不觉得眼熟吗?”  孙谚识越发糊涂:“我不觉得啊……”  少年冷笑:“也正常,你这种人渣,恐怕早就忘了当年扔了一个女儿的事!”  人渣?女儿?  “啊?”孙谚识彻底糊涂了,“什么女儿?”  少年指着朗月:“她就是你当年抛弃的女儿。”  孙谚识攥紧了手里的吊坠,看看少年又看看朗月,如此来回看了几番后他突然恍然大悟——怕是遇上新型诈骗了。  国家反诈中心app诚不欺他也,诈骗就在身边!  虽然孙谚识不清楚这兄妹俩为什么会有他高中生时的照片,但他不可能平白无故有了个女儿,如果这是兄妹俩想讹诈他而编出来的故事,那就解释得通兄妹俩奇奇怪怪的行为了。  这兄妹俩不仅年纪小,看起来颇为乖巧,长得又都很漂亮,几乎不会让人产生防备心理。如果他们以大龄男性为目标编纂这种故事,真有人做了亏心事的话没准还真能让他们瞎猫碰上死耗子讹上一笔。要是事情败露了也不打紧,他们年龄小,大部分人怕麻烦,赶走便是。即便真有人较真,将他们扭送至派出所,至多也就是被教育一下就放出来了,真是一笔无本的买卖。  孙谚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想天衣无缝,他撇撇嘴看着兄妹俩。  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挺干净,但很廉价,少年身上的t恤领子都变了形,松松垮垮的。他叹口气,从抽屉里拿了张皱巴巴的红票子递给少年,不耐烦道:“拿去买点吃的吧,别再用这把戏骗人了啊。”  “你说我们在骗人?”少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顿时炸了毛,他瞪着双眼吼道,“你这个死人渣,你抛妻弃子,是想不认账?”  孙谚识现在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表情复杂地盯着少年看了一会儿,拧眉问道:“那……你是我儿子?”第2章 报警  “你放屁!总之你别想耍赖。”少年因不擅争辩而脸色涨红。  孙谚识挣开少年的双手,懒洋洋地靠坐回椅子。  他从烟盒里抽出根烟来叼在嘴里,瞅了瞅一脸无辜的朗月,又把拿起的打火机丢回了柜台上:“那你先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报警抓你。一看你俩就是诈骗团伙,这小姑娘看起来好像有点问题,是不是被人威胁了?”  少年瞋目竖眉:“你别想吓唬我,也别想套我的话,在警察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  话毕,少年就掏出手机主动拨打了110。  孙谚识没有阻止,他也很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这个少年没有撒谎,那这小姑娘到底是谁,身上怎么会有他的照片,而且还是他高中时候的照片,实在是扑朔迷离。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小姑娘绝对不是他生的。  少年牵着朗月走出小店,站在门口打完了报警电话。隔着门帘孙谚识听不太清楚,但可以看到小姑娘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头都舍不得转一下。  少年挂了电话,蹲下身替小姑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又把手里的水打开喂小姑娘喝了几口,然后比划了一段手语,似乎是在解释现在的状况。  兄妹俩出了门就没再进来,两人蹲在雨搭下一小块晒不到太阳的地方。今天这温度,即便是站在阴处也凉快不到哪里去,况且现在可是正午,日头正盛的时候。  孙谚识叹着气起身,掀开门帘有气无力地倚着门框,居高临下斜睨着少年,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抬头,盯着孙谚识的下巴,不客气地反问:“你想知道我的名字,不是应该先自报家门吗?”  还挺横。  孙谚识冷着脸,静静地盯了少年两秒。  少年长相青涩,满脸都写着稚气未脱、乳臭未干,看起来至多也就高中刚毕业的年纪,但他身材挺拔结实,全然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单薄。 第3章 “怎么说?”  “他一个外来户,被人欺负了,不打回去以后只会被欺负得更狠。”  “也是……”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种事他读书的时候也不是没遇见过。高二时他们班班花就因为是外地人,经常被本地同学欺负,他帮过好几次。  今天真是够热的,两人在外面只站了几分钟汗水就噌噌往外冒。  华强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往巷尾的方向看去,感叹道:“这巷子还是老样子。”  孙谚识应道:“还能变出花不成。”  蓝楹巷所在的这个村子叫做蓝楹村,据说是因为村里有几颗漂亮的蓝楹花树而得名。  孙谚识没见过什么蓝楹花,在他出生前这一片就已经成了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的城中村。因为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蓝楹村这一片都是两三层楼高的自建房,不讲究什么户型,更没什么楼距,稠密地聚集在一起,成了这个城市的“疮疤”。  这个城中村阡陌交通,蓝楹巷是村里最长最宽的一条,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这片城中村的交通要道。蓝楹巷全长一百来米,孙谚识家的房子处于中间的位置,总共两层。一层前厅被他爸妈弄成了铺面,后面则是一个小院和厨房,从小院里的悬空梯上去就是二楼的两个房间。  华强一脸恨铁不成钢地问他:“你年纪轻轻的缩在这市井窄巷,不窝囊啊。”  孙谚识摊开双臂,深吸了一口八月滚烫的空气,笑答:“不窝囊啊,这里可是闹市中的净土。”  随着城市的发展,江城的中心往北迁移,以蓝楹巷为中心的这个城中村失去了改造的价值,条件比较好的原住民都已搬离,把房子租给了外来务工人员,眼巴巴地等着有朝一日这里被拆迁拿一笔拆迁款。剩下的则都是些没有条件买新房,或者地缘观念强,舍不得搬离旧巢的老人。像孙谚识这样还窝在蓝楹巷里的本地年轻人确实已经非常少,但也不是没有。  其实蓝楹巷的地理位置是不错的,出了巷子就是人民路,斜对面有一家二甲医院。即便他的店开在这么一条窄巷当中,生意也还可以,反正够填饱肚子。  华强笑哼一声,又瞪了孙谚识一眼:“你爸还是不肯回家?”  孙谚识无奈一笑:“是啊。”  回想着这几年来父子之间仇人似的针锋相对,华强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没再多问。见时间差不多了,他掏出钱包拿了两百块钱拍在了孙谚识的胸口,正色道:“虽然可能性非常小,但是亲子鉴定还是要做的,这俩小孩要是这两天还来你这里,你帮我照应着,别让他们热着饿着了。”  孙谚识推开华强的手臂:“不用了。”  华强:“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孙谚识伸了个懒腰,自顾自走了,边走边说道:“允许你古道热肠还不允许我尊老爱幼啊。”  华强哼笑一声,也不再勉强。  朗颂兄妹俩出了蓝楹巷,跟着华强上了警车,黄超开车,华强跟两人一起坐后排。  朗颂本来就不是个话多的性格,朗月是想说说不出来,车里很安静。  华强慈爱地摸了摸朗月的头,眼睛却向朗颂看去,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小颂,照片的事怎么不跟叔叔说?”  朗颂没有回答,他抬头看向华强。  两人视线相碰,华强一眼就看穿了这个小孩眼里的挣扎、倔强和彷徨。他不忍心现在就告诉朗颂真相,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月月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了?”  朗颂抿抿唇点头:“她应该知道。”  他爸去世后不久,他发现了藏在毛绒公仔里的吊坠,于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朗月她真实的身世,但他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帮朗月找亲生父母。一方面是觉得既然他们当初抛弃了朗月,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愿意认养回去,另一方面又怕他们肯认养回去,那他就要把妹妹送走,他舍不得。  可是朗月已经五岁了,要尽快植入人工耳蜗才能保证她的语言能力,保障她日后的正常生活。原本两年前他父母就打算给朗月做手术,可是他妈突然重病花光了钱,如今凭他一己之力,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筹够做手术钱。所以最近他一直处于矛盾、挣扎之中,如果不是今天就这么凑巧碰上了照片里的孙谚识,他可能还会继续挣扎下去才能做出决定。  其实他现在非常后悔刚才冲动之下报了警,孙谚识看起来吊儿郎当并不像是个靠得住的人,如果真是朗月的爸爸,他并不想把朗月交给这样的人照顾。可现在骑虎难下,他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华强怜爱地揉揉朗月的头:“她这么大个小不点能懂啥,等哪天她真的要和你分开,她能舍得?”  朗颂眼神柔和地看向啃着饼干傻乐的朗月,轻轻替她捋了捋额前的碎发,回答道:“就是要趁她还不懂的时候。”  华强将兄妹俩送到了住处,站在逼仄破旧的出租房里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他所能提供的帮助非常有限,即便他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拨出一部分钱资助兄妹俩,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兄妹俩的困境,况且朗颂个性要强,根本不肯接受他的帮助。  华强害怕自己过度的关怀又会把人吓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恳切道:“叔叔知道你懂事又独立,之所以搬家是不想给我造成负担,但你们以后别乱跑了好吗,我只是想确认你们过得还可以。”  朗颂恭顺地点了点头。第4章 “生了个女儿?”  第二天,孙谚识是被巷子里断断续续地说话声吵醒的。  蓝楹村房子贴着房子,谁家放个屁,半个村都能听到个响,所以孙谚识每天早上都会被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吵醒一次。  今天却不同,他很早就听到了说话声,那声音不大且断断续续。  起初他以为是巷子里的住户上班途中闲聊,被吵醒后又蒙着头继续睡。可他越睡越觉得不对劲,这闲聊的时间也未免太久了点,而且说话声一直就巷子里回荡,没有半点要远离的迹象。  孙谚识愤愤地掀开被子,起床打开了窗户,楼下的说话声顿时清晰了起来。一道苍老的女声用缓慢的语速说着:“要不要给小姑娘做条旗袍呀,很好看的。”  这声音就来自他家门口。  “砰”一声,孙谚识重重地关上了窗口。有院子和铺面挡着,他看不到是谁在自家门口,但他听出来了,这是他家斜对门成衣铺的老太太在说话。  蓝楹巷是村里最长最宽的一条路,贯穿村头村尾,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村里的“交通要道”、“经济走廊”。在孙谚识小的时候,这条巷子里有手工皮鞋铺子、成衣铺、炒货铺子等等,热闹非凡。  他父母就是趁着这股风,开了这间小杂货铺,而他家对门的老邻居则开了家成衣铺。店主叫张彩凤,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孙谚识管他叫张老太。  两年前,张老太患上了老年痴呆,一个月当中时不时的总要闹上那么一两次。有的时候是拍着门骂孙谚识,有的时候坐在门口哭,有的时候扯着嗓子喊已故孙子的名字,孙谚识耳朵都听出茧了。  可是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没吵没闹的,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孙谚识不想管,但又怕出什么事。他烦躁地抓抓头发看了下时间,才九点,平常他都是十点才起床,洗漱一番再下楼刚好点个外卖吃午饭。  怕张老太真闹出什么事,孙谚识只得憋着一肚子起床气进了洗手间。洗完脸,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到了片刻的茫然,头发已经快两个月没剪了,长长地遮住了耳朵,胡子也好几天没刮了,手掌摩擦了一下,有点剌手。  孙谚识有些神经质地皱起了眉,手心接了一捧水撒气似的泼向镜子,沉默地站了一会儿他从柜子里拿出了刮胡刀随意地剃掉了胡子,头发就过两天再说吧。  收拾一番后,他趿着拖鞋,穿着宽松的白t恤和沙滩裤下了楼。  随着一阵尖利刺耳的摩擦声响起,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下飞扬,老旧的卷帘门被向上推起,孙谚识叼着一根烟,走了出去。  门外的人都被这突然的开门声吓了一跳,呆愣在原地。  孙谚识也呆怔了一瞬,他家门外除了佝偻着身子的张老太,竟然还有朗颂和朗月兄妹俩。  朗颂直愣愣地靠着对面那户人家的后院院墙站着,朗月正在啃他的手指,正在闹别扭。  孙谚识吸了一口烟,先看了一眼张老太,又扫了一眼靠墙的自行车,才喷着烟雾含混道:“你俩是怕我连夜跑路,来这里守着我?”  朗月照着朗颂的食指狠狠地咬了下去,朗颂疼地嘶了一声,这才回过神来。他抽出惨遭“啃咬”的手指,解释道:“我妹妹闹着要来看看你,本来我想让她看你一眼就走……”但是谁知道都日上三竿了,你都还没起床。  孙谚识恍然,原来张老太是一直在和兄妹俩讲话,难怪嘀嘀咕咕了一早上。  他又看了一眼张老太,犹豫了一瞬才扬声道:“天这么热,快回屋吧。”  “小孙啊,这孩子是来找你的啊。”孙老太眯着眼笑,“是你家亲戚呀?”  孙谚识知道这是老太太又糊涂了,把他认成了他爸,否则不可能这么和颜悦色。他也不费那力气去解释,将错就错道:“是啊,您快回家吧,当心中暑。”  张老太虽然人糊涂了,但收拾得很干净,穿了一件暗紫色改良旗袍,将头发打理得整齐干净,尤见年轻时的风姿。  “嗳,我这就回。”老太太和蔼一笑,挤出几道岁月的褶子,“这小姑娘真招人稀罕,就是不爱说话,我家小孙孙跟她正相反,可是话痨了。”  孙谚识敷衍道:“啊,是啊。”  老太太又说:“等会儿我给你们拿点我自己做的奶冻。”  听到奶冻,孙谚识夹烟的手颤了颤。他猛吸一口,抽掉最后一口烟,抓着老太太的胳膊走到了对门:“这会儿我不饿,等我想吃了我再问您拿。”  老太太就这样被强硬地搀扶着,进了自家的成衣铺子。  朗颂沉默地看着孙谚识扶着老太太进了屋内,他从外面瞄了一眼成衣铺子,里面堆满了杂乱的衣物和布料,只从裸露出来的一些地方能看清衣物下面压着一张裁剪桌和一台老式的缝纫机,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门口的店招经过风吹雨打,早就脱色泛白,不走近压根看不出来这是块店招。  可是方才这位老太太还热情地问他,要不要找块布给朗月做一条小旗袍穿穿。  “发什么愣呢?”扶着张老太进了门,孙谚识又走了出来。  “没什么,”朗颂回过神来,“这老太太……”顿了顿,朗颂没有问出口,他只是觉得这老太太有点奇怪,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该多问。  “年纪大了,老糊涂了。”孙谚识随意解释了两句,停顿片刻又问,“她刚才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朗颂摇头。  孙谚识也就是随口一问,他点了下头去垂下眸子去看撅着小嘴的朗月,朝她挑了挑眉。  朗月的小肉脸原本气鼓鼓地,像只小河豚,一见到孙谚识立马笑弯了眉眼,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噔噔两步跑上前去,一把抱住了孙谚识的大腿,叫道:“爸爸!”  孙谚识下意识地想躲,低头迎上朗月那天真无邪的笑容他又生生忍住了,并且还伸出手揉了一把小姑娘软软的头发,又软又滑,触感极好。  昨天他就想这么干来着,没捞着机会,白捡几天爸爸当似乎也挺不错。  朗颂原本想阻止朗月,但他见孙谚识似乎不反感,又收回了手。  孙谚识朝朗颂抬抬下巴,问道:“我要去买早餐,你们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带。”  “不用了。”朗颂摇头,眼睛往靠墙放着的自行车瞥了一眼。  朗月耳朵听不到,眼睛却非常敏锐,她松开双手几步奔向自行车,踮起脚尖从车篮里提出了一个塑料袋子,卖力地举到孙谚识面前。  袋子里有包子、鸡蛋灌饼、豆浆等,丰盛的一顿早餐。  “给我的?”孙谚识一脸稀奇。  朗颂解释道:“朗月吵着要给你带早餐,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都买了点。”  今早朗月很早就起床,平时很听话的她非要闹着来蓝楹巷找孙谚识。朗颂原本想今天去找活的,但拗不过朗月的执着,打算带朗月过来让她看一眼就走。来的路上他看到外面有卖早餐的,就顺手买了一点,可他没料到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孙谚识才开店门。  “还挺孝顺。”孙谚识从朗月手里结果早餐,一脸父爱地摸了摸她的头,“进来吧,外面热死了。”  朗颂犹豫不决,朗月却已自觉的抓着孙谚识的裤子跟了进去,他只好也跟着进了店。  孙谚识自顾自走进柜台坐上了老板椅,朗月软嫩的小手一直紧紧抓着他的裤子不肯松手,他长臂一捞把朗月抱坐在了踏脚凳上,两人一大一小排排坐。  朗颂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觉得自己才是多余的那个人。  孙谚识给朗月剥了一根棒棒糖,嘬了一口豆浆才朝后院一指:“自己去搬凳子吧。”  “不用了。”朗颂有点尴尬的靠着门,“我们马上就要回去了。”  孙谚识侧首看了眼舔着棒棒糖的朗月,咬了一口鸡蛋灌饼,含混不清地问道:“你带她去哪儿啊?”  “回家。”朗颂顿了一下才回答。  其实他暂时还不知道要去哪儿,因为朗月的原因他没法找稳定的工作,只能找那种可以把朗月随时带在身边的临时工。  他认识一个专门给各种单位找临时工的工头,只要有适合的活儿工头就会一早给他打电话,但是今早工头没联系他,朗月又闹着到孙谚识这里来,他便先来了这里。等会儿他还要去人才市场溜达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零工。  “那就在这待着纳凉吧。”孙谚识看了朗月一眼,“她一点都听不到?”  “听不到,先天性耳聋。”朗颂摇头,“不过能看懂一点简单的唇语,说得慢一点就行。”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凑到朗月面前,逗她道:“叫、叔、叔。”  朗月含着棒棒糖,一侧的脸颊鼓起来,她拿出糖果舔舔水润殷红的嘴唇,脆生生地喊道:“爸爸!”  “你故意的吧。”孙谚识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 第5章 “来了。”孙谚识听到动静抬起头,打了个招呼又低下了头,“我们正在研究晚上点什么外卖,你想吃什么?”  朗颂是单纯来接朗月的,并没有打算在这吃晚饭,但孙谚识热络的语气让他平直的嘴角有些绷不住。视线在两颗脑袋上面固定,拒绝的话在舌尖一顿,变成了“你想吃什么”。  孙谚识把手机举起来,屏幕对着朗颂:“我们打算点个全家桶。”  朗颂的嘴角抽了抽,刚才他看到店门口垃圾桶里的kfc餐盒就感觉不妙。  “你们中午也是吃汉堡?”  孙谚识还没开口,朗月就已经手舞足蹈开始比划中午吃的“肉夹馍”有多好吃了,并且还说晚上要吃炸鸡腿。  朗颂果断拒绝了朗月,告诉她垃圾食品没有营养,不能多吃,朗月不满地噘起了嘴,扑进了孙谚识怀里。  “你俩比划什么呢?”孙谚识搂着朗月不明所以,“小屁孩儿怎么了?”  “我不让她吃汉堡,她生气了。”朗颂解释,“汉堡没营养,我没给她买过。”  孙谚识尴尬地抓了抓头皮,他原以为兄妹俩是因为没钱舍不得吃,原来只是因为没营养而不吃。  “那……咱们吃点别的吧,面?炒菜?”他把手机递给了朗颂,让他选。  朗颂没接,又问:“你想吃什么?”  孙谚识:“我随便,不挑食,你挑你们俩喜欢吃的就行。”  “那……”朗颂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低声道,“现在还早,我去买点菜,我给你做。”  孙谚识愣住了,他平时很少开火做饭,最多就是煮个面煮个蛋,上次打开燃气灶可以追溯到一个月以前,也不知道燃气灶现在还能不能用。而且,朗颂会做饭?  见孙谚识不吭声,朗颂站在原地感到窘迫,他不自然地扯了扯本就很平整的t恤:“要是不需要……”  “也不知道煤气还……”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收声,最后还是孙谚识继续道:“可能没煤气了,我去看看要不要让师傅送一罐过来。”  孙谚识到厨房检查了一下,煤气充足,但是灶台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泡面锅,不过还算干净。他一脸苦恼地皱了皱眉,从顶柜里取出了他爸妈留下来的电饭煲、炒菜锅之类的,工具拿完他又回到前面店里从货架上拿了几种调味料,好在自家开店的,该有的都不缺,如果有缺漏的就让朗颂自己拿就行。  确认好厨房能用,朗颂牵起朗月:“那我先去买菜吧,你想吃什么?”  他一弯腰,宽松的领口向下滑了一点,布满紫红色压痕的一侧肩膀露了一片出来,触目惊心。  “我去吧。”孙谚识不禁蹙眉,从抽屉里拿了一把钥匙,“我骑我的小电驴去,你俩帮我看着店。”  朗颂对这附近不太熟悉,于是没有再坚持。  二十分不到,孙谚识便提着菜进了门。  虽然日头已经西沉,但是外边并没有凉快半分,久不出门的孙谚识出了这一趟门,热得只喘粗气,进门口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柜台上的半瓶矿泉水咕咚咕咚灌了一口。  浓郁的烈酒味飘散开来。  那个红星二锅头的瓶子已经不见了,朗颂拧眉扫了一眼孙谚识手里的矿泉水瓶,显然是孙谚识把酒倒进了矿泉水瓶里。  朗颂没说什么,只是指着地上那一袋子菜和肉,问道:“你……一个人要吃这么多吗?”  “不是三个吗?”孙谚识回头,看着朗颂又看看朗月,“我忘了问你们想吃什么菜,所以都买了点。”  朗颂盯着地上的菜看了两秒,他的本意是给孙谚识做顿饭,感谢对方今天帮忙照顾朗月,但并没有想留下来吃饭。  孙谚识也意识到自己会错了意,难怪之前朗颂问的是“你想吃什么”。这是今天第三次自作多情了,他又尴尬又烦躁,不耐烦地甩了甩手:“算了,我不吃了,你们赶紧走吧。”  朗颂没走,拿起了地上的菜:“那我看着做了。”说着,他扯了扯朗月的手,朝她努了努嘴。  朗月人小鬼大,张开双臂扑向了孙谚识,展开了糯米团子的可爱攻势。  作者有话要说:  o(╥﹏╥)o或许能给我投点海星吗?第7章 三菜一汤  孙谚识觉得丢了面子,心里本是不痛快的,但很快在朗月的撒娇中败下阵来。  将近一个小时后,从厨房的方向飘来了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香味。  太阳彻底沉入地平线,室外也凉快了一点,做饭没出力的孙谚识自觉地把折叠桌摊开擦干净,摆在了院子里,朗颂则把饭菜端上了桌。  芹菜炒肉丝、蚝油生菜、青菜豆腐汤端上了桌,除此之外,朗颂还还弄了一大份酸菜鱼,有肉有鱼有菜有汤,色香味俱全。  小不点朗月还独享一份水蒸蛋。  孙谚识瞠目结舌地看着桌上的菜,很难相信这竟然是朗颂一个人做出来的。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当朗颂说自己会做饭时他是丝毫不怀疑的,但他认为朗颂至多会炒几个小菜罢了,虽然菜买的多,倒也没指望朗颂能做出什么花来,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  朗颂将筷子递给孙谚识:“不合你的口味吗?”  “没,”孙谚识摇头,“挺好的。”  简直是非常好,达到饭店水准了。  把饭盛好,三人坐在了餐桌前。  孙谚识突然有点想笑,昨天才认识呢,今天就一桌吃饭了。  朗颂瞄了孙谚识一眼,迅速收回了视线,他夹了一块鲜嫩的鱼片,确认没有刺后放进了朗月的碗里。  朗月饿坏了,一张小脸都快埋进碗里去了,嘴里鼓鼓囊囊塞了一大口饭。  朗颂替她擦去嘴角的油渍,一边比划手语一边说道:“细嚼慢咽,不然会肚子疼。”  朗月乖巧地点头,开始细细咀嚼嘴里的饭菜。  孙谚识将这一幕幕尽收眼底,不免有些唏嘘,朗颂才刚成年,如果父母健在的话他也还是个孩子,可是现在他却要辍学挑起家庭的重担,不仅要赚钱养家糊口,还要照顾年幼的妹妹。  朗月细皮嫩肉,性格开朗活泼,一看就被照顾的很好。  反观朗颂,后脖颈被晒脱了皮,宽大的领口露出一小块右肩,上面布满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紫红色压痕。  “不好吃?”见孙谚识两眼放空盯着饭碗不动筷子,朗颂忍不住问道。  孙谚识回神,回答:“不是,我在饭前冥想。”  冥想?  朗颂将信将疑地点头,夹了最大的一块鱼肉放进了孙谚识的碗里:“尝尝吧,月月不能吃辣我就没放辣椒,可能口味淡了一点。”  鲜嫩爽滑的鱼片入口,爽口的鱼汤裹在鱼片外面,酸香鲜美,齿颊留香。  孙谚识顾不得说话,竖了一个大拇指以示夸赞,筷子已经准确的伸向了瓷碗夹了一筷子酸菜。  朗颂扬起嘴角,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孙谚识也不禁跟着一笑。  三菜一汤,三人吃得干干净净,连酸菜鱼的酸汤都没浪费掉。  朗颂帮朗月擦完嘴,拍拍她圆鼓鼓的肚子让她先自己去玩,朗月蹦跶到孙谚识面前,牵起他的手往门口拉。  “那什么……”孙谚识扫了一眼桌子上的碗盘,“你跟朗月玩吧,厨房我来收拾。”  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但是他脸皮也没那么厚,一个人做饭另一个洗碗,很公平。  “不用,你们去玩吧。”朗颂利索地将碗盘叠起,收起了筷子,没有给孙谚识表现的机会。  孙谚识怔了怔,虽然他知道朗颂是用这种方式感谢他今天帮忙照顾朗月,但他总觉得自己和一个五岁的小屁孩享受到了一样的待遇。  行吧,就厚脸皮一回吧。  孙谚识牵起了朗月:“走,咱们去外面逛逛消消食。”  前几年因为饮食不规律弄坏了胃,一直以来孙谚识的饭量都不大。今天这顿晚饭是他这两年来吃过的唯一一顿正经家常便饭,朗颂的厨艺又好,一下子没控制住饭量干了三大碗饭,现在胃胀得难受。  孙谚识牵着朗月走到巷尾,又往回走到了巷口,最后还是忍不住进了一家药店买了一盒健胃消食片,剥了几颗丢进嘴里。  朗月瞪圆了眼睛,眼巴巴地抬头看着孙谚识,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孙谚识想解释自己吃的只是健胃消食片,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比划手语,他只好蹲下身来骗她道:“喉——糖,润喉的。”  朗月歪了歪头,在孙谚识重复第三遍的时候终于看懂了“糖”这个音,在她的认知当中,糖就是酸酸甜甜的东西,蹙起的眉头松开,她这才放下了心。  从药房出来,孙谚识又带着朗月在人民路走了一段。  虽然出了巷子就是繁华的城市主干道,但孙谚识已经半来月没离开过蓝楹巷了,上次出来好像还是去养老院给他爸送东西。  天色将暗未暗,路灯和周边商户的店招相继亮起,整条人民路都笼罩在了璀璨华灯之下。  孙谚识深吸一口闷热的空气,找了个水果店买了点耐保存的水果,才牵着朗月的小手往回走。  朗颂早已把厨房收拾干净,拿了一条矮凳坐在门口看店。朗月看到他,立马松开孙谚识的手,啪嗒啪嗒几步小跑过去,扑进了朗颂的怀里。  朗颂顺势将他抱在怀里站了起来,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该回去了。  孙谚识走到兄妹俩面前,将手里的水果递了出去:“给,拿回家吃吧。”  朗颂扫了一眼看起来就沉甸甸的袋子,不论单价只论分量也知道这一袋子水果不便宜。上扬的嘴角沉了下来,他摇头拒绝:“不用了,你留着吧。”  孙谚识就猜到会被拒绝,他直接挂在了朗颂的手臂上,不耐烦道:“又不是给你吃,这是给月月的,万一她真是我女儿我可不能亏待她,瞧她瘦的。”  很“瘦”的朗月低着头,挤出了肉肉的双下巴,双手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皮。  朗颂弯了弯嘴角,说了句谢谢,替朗月收下了水果。  进了店,朗颂又汇报似地说:“刚才有两个人来买东西,卖出去两瓶啤酒和一盒方便面,一个扫码支付,一个付现金,钱我帮你收了,放在柜台上。”  “行,谢啦。”孙谚识已经走进了柜台,懒洋洋地靠向椅子,眼睛紧盯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应道。  朗颂还想说点别的,朗月也意识到哥哥要带他回家了,想和孙谚识告别。两人殷切地盯着柜台,奈何孙谚识漠然不动,注意力一直都手机游戏上面。  “那我们回去了。”朗颂只好站在门口道别。  孙谚识仍旧盯着手机,嘴里叼着一根烟,含混应道:“好的,路上注意安全。”  外面传来朗颂低沉的一句“咱们回家”,随即响起了自行车车轮压过路边的声音,孙谚识这才抬起头来。第8章 老友叙旧  第二天,孙谚识又是被楼下的闲聊声吵醒的,他睁开惺忪的睡眼瞧了一眼手机,才八点钟。  他一边不耐烦地嘟囔着“怎么又来了”,一边利索地翻身起床套上t恤。平时他早上在卫生间要磨叽半个小时,今天生怕楼下的两小鬼等久了,十分钟就洗漱完毕下了楼。  哗啦一声,卷拉门打开,刺眼的阳光穿透门帘照进店里。孙谚识眯起眼睛适应了两秒,趿着拖鞋用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走了出去。  门外哪有什么人,只有一条黄毛流浪狗蹲在雨搭的阴影下哈赤哈赤吐着舌头,是条土狗,看起来年纪不大。 第7章 除了虾,朗颂还做了地三鲜、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色香味俱全。  把菜端上桌,朗颂又不知从哪个角落找了一个不锈钢盆,盛了一盆饭后从锅里捞了一块煮熟的鸡胸肉切碎了拌在饭里,没油没盐,看起来让人很没有食欲。  孙谚识不明所以,问道:“你……拌这个干嘛。”  朗颂一脸茫然:“喂狗,外面那只狗不是你养的吗?”  孙谚识失笑,也没有解释:“去吧,再从货架上给他拿两根火腿肠吧,它好像还挺喜欢。”  厨房和院子里都太热了,孙谚识把折叠小餐桌搭在了店里的空调下面,三人坐下后刚刚好。  朗月肉肉的小手夹了最大的一只虾,放进了孙谚识的碗里,然后又夹了一只虾放在朗颂碗里,最后才给自己夹。  孙谚识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眸光此刻都快化成一滩水了,长的漂亮不吵不闹又会疼人的小姑娘简直太招人稀罕了。  可惜,不是他生的。  孙谚识既失落又开心地将那只油焖大虾夹进了嘴里,下一秒,他的味蕾彻底被美味给征服,哪还有时间去惆怅那些有的没的。  一连吃了五六只虾孙谚识才刹住车,腾出嘴来好奇地问朗颂:“你怎么这么会做饭。”问完又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朗颂可没养尊处优的资本。  没想到的是朗颂放下了碗筷,非常认真道:“我喜欢做饭,觉得挺有趣。”  “挺好的。”孙谚识挑一挑眉,揶揄道,“要不你找个培训学校学烹饪?”  朗颂眸光一亮,良久才轻轻“嗯”了一声,孙谚识专心致志给朗月剥虾,声若蚊蝇的那一声“嗯”他没听到。  作者有话要说:  很怕大家误会,所以解释一下,攻很会做饭的设定和后面的情节有关系,并不是为了让他给受做饭而强加的技能哦。第10章 “等我回来给你做饭”  吃完饭,朗颂认真地给朗月擦了脸,带她去院里把油乎乎的手给洗净。回来后他把手机给了朗月,让她自己看动画片。  孙谚识将最后一只虾塞进嘴里,伸出沾满汤汁的手去收碗筷,朗颂一把捉住了他的手腕:“去洗手吧,我来收。”  “……”孙谚识怔了怔,脸莫名有点热,他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含糊不清地“哦”了一声。  洗完手坐了下来,孙谚识一只手护着站在脚凳上的朗月,一只手托着腮,沉默地盯着朗颂有条不紊地收拾餐桌和碗筷。少年的手臂算不上健硕,但施力紧绷起来的时候能看到线条流畅的肌肉,和他的脸一样,正处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既有属于少年的青涩,也有属于青年的沉着。  直到朗颂端起碗筷去了厨房,孙谚识才收回视线。  这时,安安静静看动画片的朗月拍了拍孙谚识的胳膊,将手机递了过来。  孙谚识还没来得及瞧一眼屏幕,就听到手机里传来尖利的说话声:“小郎,你说话啊。”  他定睛一看,备注“房东”的人打来了电话,估计是朗月不小心接通了。  孙谚识估摸着应该没什么大事,于是拿起手机应道:“我不是朗颂,有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忙转达。”  对方愣了一愣,才开口:“没啥大事,小朗不是不续租了吗,我刚才带人去看房子了,人家很满意,但是想提前搬进来,你帮我问问他,我把剩余几天的房租退给他,让他这两天搬行不行。”  孙谚识眉心一跳,愣了一下才回答:“这事我做不了主,我让他等下给你回电话。”  电话挂断不久,朗颂就一边擦手一边进了店里。  孙谚识把手机递给她:“刚才你的房东打电话给你,月月不小心接通了,我跟她说你过会儿回电话给她。”  “好。”朗颂看了一眼通讯记录,微微叹了口气,然后走出了店门。  估计走得很远才打的电话,因为孙谚识没有听过说话声。  过了几分钟,朗颂抿着唇回到店里。这个点是朗月睡午觉的点,她手撑在脑袋上,眼睛已经眯了起来,稍微哄一下就能马上睡过去。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朗颂找的零工都是体力活,朗月跟着他已经很久没睡过一个痛快的午觉了。  朗颂歉疚地朝妹妹伸出手将她抱出柜台,朗月将脸埋在哥哥的脸上,不过十几秒的时间便阖上眼睛睡了过去。  孙谚识瞧着这神奇的一幕,不由感叹朗月的乖巧。半年前巷子里住进来了一对年轻夫妻,他们小孩跟朗月差不多大,每天闹觉哭得惊天动地,吵得他纤细敏感的神经几欲绷断。  朗颂轻拍着朗月的背,确认她真的睡着了,他才抬眸向孙谚识看去:“我下午要出去一趟,你可……不可以帮我照看一下月月?”  刚才的电话是房东打过来催他尽快搬走的,他想利用下午的时间再去找找房子。  本来房子还有半个月才到期,房东应该是已经找到租客了,昨天就说把剩余的房租退给他,催着他提前搬。今天他带着朗月在外面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房子。大部分房东都把房子挂在中介公司出租,可是通过中介公司要出一笔中介费用,而且还很有可能遭遇合同陷阱,朗颂想尽量在房东那里直租,这样既可以省一笔钱又能安心一点。  他是撑得住,可是朗月不行,天天跟着他东奔西跑,又热又累。  朗颂眼巴巴地看着柜台里的男人。  孙谚识笑哼一声:“这还用打个报告吗?去吧。”  “谢谢!”朗颂会心一笑,脸上的那道小伤疤随着脸部肌肉的牵扯动了一下。  孙谚识指挥朗颂去院里的杂物间找了张简易折叠床出来,也不知是哪年买的,用防尘袋装着,看起来还有八九成新。折叠床放在了柜台的过道里,朗月躺在床上,盖着孙谚识从楼上拿来的一条夏凉被,睡得很安稳,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梦里应该很甜。  孙谚识替朗月拨开额头的碎发,问道:“她醒来要是哭着找你怎么办?”  朗颂摇头:“她不会哭的。”  其实是会哭的,毕竟还是个孩子,但是朗月很信任孙谚识,所以不会哭。  保险起见,朗颂还是补充道:“如果她哭了,你给我打电话。”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写在了柜台上的一张碎纸片上,孙谚识收起了纸片。  安顿好朗月,朗颂就准备走,掀起帘子之后他又顿了住,回过头道:“晚上别点外卖,我回来给你做饭。”  孙谚识想笑,虽然朗颂做饭确实很好吃,但他并不是一个口腹之欲很强的人,可是朗颂喜欢用这种方式维持两人之间的平衡,你帮我了,我就要为你做点什么,这样才能让他心安理得得接受帮助。  “行啊,等你。”孙谚识挥挥手道别。  傍晚五点,朗颂汗流浃背地回来了,还顺便把菜给买了。  朗月睡了一整个下午,朗颂回来的时候她刚醒不久。睡醒后的她有些迷瞪,委屈巴巴地噘着嘴,孙谚识看她要哭就抱着她哄了一会儿,她便又恢复了活力,此刻正趴在柜台上画画。  见到朗颂她迅速爬下脚凳,跑到哥哥面前伸手求抱。朗颂指了指自己汗湿的衣服,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示意她自己去玩。  孙谚识的视线停留在朗颂晒得通红的脖颈上,他猜得到朗颂应该是去找房子了,但看对方的表情应该不太顺利。其实朗颂的面部表情很少,至多是生气的时候皱皱眉头,开心的时候扬扬嘴角,很少表现出着急、焦躁、不耐烦这样的小情绪。但他的眼睛是确是骗不了人的,着急的时候他的眼神会变得锐利,此刻的朗颂就是这样的眼神。  孙谚识并不打算多问,其一是因为他和兄妹俩就是人生当中短暂的邂逅,等鉴定报告出来还他清白,他们大概就得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他不想多管闲事。其二则是因为朗颂这性格,也不允许他多管闲事。  朗颂果然没有多说什么,埋头进了厨房,一个小时后丰盛的晚餐就准备好了。  吃过晚餐收拾好厨房,朗颂带着朗月回了家。第11章 “月月不是你女儿。”  接下来的两天,朗颂兄妹俩都没有再找来,小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虽然有些冷清,但孙谚识早就习惯了,也想透彻了,萍水相逢的,两人来玩他就照应着点,不来的话那他就照常过自己的日子。只是连着吃了两天外卖,他还真有点想念朗颂做的饭菜。  别说他了,就连门口那只流浪狗吃过朗颂弄的鸡胸肉拌饭后都对孙谚识匀给它的半份龇牙咧嘴的。  说起来那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田园犬这几天倒是天天来报道,早上来,天黑了就走。它挺识相,不乱叫也不进门,不管多热它就在雨搭下的一片阴凉地趴着,哈赤哈赤地吐舌头。  孙谚识每顿把自己的外卖分狗一半,一人一狗相处甚欢。  消消乐第400关终于闯过去了,孙谚识叹口气放下了手机,才下午两点,还处于一天中最热的时间段,别说客人了,这一个小时里连个过路的人都没有。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门口掀起门帘一看,那傻狗果然趴着呢。  狗有狗的好,有饭就吃有地就趴,没有什么烦恼。  “喂,你到底是不是没人要的流浪狗?”孙谚识朝狗吹了一声口哨,自言自语地问道。  “汪!”狗自觉地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叫了一声。  孙谚识笑了,蹲下身来用食指戳了戳狗头,说道:“你是流浪狗,我是流浪人,要不咱俩搭伙过日子吧,你要是应了,那以后就是我的狗了,得给我看家护院。”  “汪汪汪!”傻狗连叫几声,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  “你以后你就叫——”孙谚识盯着小狗一身的黄毛,“就叫黄豆吧。”  “汪汪!”  “行了,进来吧。”孙谚识掀开门帘喊了一声,见傻狗犹犹豫豫不肯进来,他又道,“给你洗个澡,瞧你脏的。”  傻狗呲溜一下钻了进来。  孙谚识找了一根水管,套上院里的水龙头,对着傻狗一顿冲洗,又把自己的沐浴液给贡献了小半瓶,这狗脏是挺脏但身上没有皮肤病,也没有长蜱虫之类的东西,洗个澡就像换了只狗似的,还挺俊俏。  一个澡洗了一个小时,很久没干体力活的孙谚识累得够呛,安心享受的黄豆已经趴在院子里呼呼大睡了。  “出息。”孙谚识泄愤似地拍了拍黄豆的狗屁股。  这时,桌上的手机开始震动,孙谚识拿起来一看,是华强打来的。昨天华强还打电话过来问朗家兄妹有没有到他这里来过,他如实告知,华强在电话里难得地夸了他,还嘱咐他多关照关照俩孩子,怎么今天又打了。  “喂,强叔。”孙谚识接了电话。  华强还没说话就先在电话里长叹了一口气,叹足了才开口:“朗颂没在你那里吧。”  “没有,这两天都没过来,怎么了?”孙谚识已经猜到了是什么事了。  华强回答:“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了,我先来跟你通个气。”  孙谚识莫名有一丝丝紧张,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问道:“什么结果?”  华强沉默了两秒才回答:“月月不是你女儿。”他的语气听起来很遗憾。  孙谚识其实也有些遗憾,如果朗月真是他女儿真挺好的,他一定倾尽所有像对待小公主一样照顾朗月,又女儿有狗。如果朗颂愿意,他还能有个成年的儿子,人生也算圆满了。可惜,他没这么好的福气。  “强叔,你都不用通知我,我自己干没干过那事我还不知道吗?”孙谚识故作轻松道。  “我就是觉得遗憾。”华强苦笑,“要是今天他们兄妹俩去找你了,你先别说这事,晚上我给他打个电话,明天就在你那里把这事说清吧,我今晚上得好好琢磨琢磨如何开这个口让他们能接受一点。”  其实孙谚识觉得华强这样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朗颂比他想象的要成熟沉着的多,但他没有多说什么,淡淡应了一句:“行,那就这样吧。”  华强没说几点过来,第二天孙谚识起了个大早。他喂了黄豆,吃了早饭,打了几把游戏,一直等到十点都没等到人。  直到快十一点了,门帘被掀开,朗月圆嘟嘟的小脸蛋先钻了进来,后面跟着朗颂。孙谚识下意识地往他身后看了一眼,空空如也。  昨晚上华强在电话里说今天会接上朗颂一起过来,难道是被事情绊住脚了?那鉴定报告的事朗颂知道了吗?  孙谚识不动声色地问道:“怎么突然过来了?”  朗颂牵着朗月软绵绵的小手,下意识地捏了捏,然后牵起她的手晃了晃解释道:“月月想来看你。”  其实他没说实话,朗月知道他在为了找房子的事烦心,这两天乖巧得不得了,跟着她四处奔波,热得满头大汗吭都不吭一声,也不吵着要来蓝楹巷找孙谚识。是他方才在这附近看完房子,突然想起了孙谚识,他惦记着孙谚识估计又是顿顿外卖,所以心思一动便想过来看看。  孙谚识没看到朗颂眼底流转的心思,朝朗月勾勾手:“月月过来。”又对朗颂道,“那就在这吃午饭,今天咱们不做饭了,出去吃行吗?”  孙谚识抱着朗月,爱不释手地捏了捏那光滑软嫩的小脸,心底是真的感到遗憾,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怎么就不是他女儿呢。  想带兄妹俩出去吃是他的一点私心,这几天兄妹给他孤寂的小店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以后大概是没什么碰面的机会了,他想请兄妹俩好好吃一顿,也算是郑重道个别。  朗颂本想拒绝,话到了舌尖又给咽了下去,他回答:“行。”  临近饭点,孙谚识估摸着华强要来的话也得下午了,他抱起朗月拿起钱包说道:“那咱现在就走。” 第9章 黄豆一边叫着一边奔了过来,朗颂紧紧地盯着朗月,如果狗子没刹住车他得提防着朗月不被它撞倒。但是他多虑了,还隔着几米的时候黄豆就放慢了速度,最后踱步到了朗月的面前朝她吐了吐舌头。  朗月轻柔地摸了摸狗耳朵,嘴里“啊啊”了两声。  朗颂听得心里不是滋味,朗月的耳朵始终是他心里最大的一块心病。  一小人一小狗玩闹了一会儿,朗颂才用手语对朗月说,该走了。朗月沮丧的心情被小狗这么一哄,已经好了许多,她抿抿唇用力地拥抱了一下黄豆,主动牵住了朗颂的手。  两人挥别黄豆,即将走出巷口走上热闹繁华的人民路时,遥遥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等等!”  朗颂驻足,僵立了一秒才缓缓回头,只见巷子深处孙谚识趿拉着他的人字拖正疾步追来,后边跟着黄豆,但他跑得没够快,很快被黄豆给赶超了。  回头往身后看了一圈,并没有人,朗颂这才确定孙谚识是在叫他,他赶紧牵着朗月迎了上去。  孙谚识追了上来,扶着一侧的墙壁直喘粗气,也不知是不是这天气太热导致空气中氧气含量过低,总之区区几十米的距离已经让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朗颂静静站着,也不问也不催,朗月看见孙谚识喘得这么累,眉心紧蹙,一下一下抚摸着孙谚识的大腿。  孙谚识垂眸盯着那只小肉手,深吸一口气后一把抱起来了朗月,还不忘扯扯裙子把藕节一样白嫩的小腿给盖好。  眼见孙谚识已经缓过来了,朗颂才开口问:“孙大哥,怎么了?”  “房子找到了吗?”孙谚识抬了抬下巴,问道。  “你怎么……”朗颂本想问你怎么知道我在找房子,随即马上想起前两天孙谚识帮他接过一个电话,他犹豫了一下才回答,“还没,正准备找中介公司问问。”  “行了,也别瞎折腾了。”孙谚识捏了捏朗月的小胳膊,“我家楼上有个空房间可以租给你过渡一下,八百块钱一个月。”  朗颂动了动嘴唇还没来得及开口,孙谚识手臂一抬拦住了他:“你先听我说完。”顿了一下,他继续道,“我这房子虽然有些年头了,外面看着旧但里面要什么有什么,肯定比你在外面租的房子好,八百块钱一个月绝对是便宜你了,强叔那边还在调查月月亲生父母的事,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总不至于半途而废吧。反正强叔肯定时不时地找你,你租我这里也方便。”  朗颂点头,他和朗月现在租的房子一个月八百块,房东太太要涨两百,就变成了一千,而且环境还脏乱差,比不上孙谚识这里。他也去中介看过,像孙谚识家里这种房子,起码也要一千二一个月。  “所以我有个条件。”孙谚识倨傲地抬了抬下巴,继续说,“你挺会做饭的,以后你帮我做饭抵扣一部分房租,伙食费咱们一人一半。至于其他费用,店里的冰柜24小时都开着,是最费电的,所以电费我来交,水费燃气费咱们照样一人一半,怎么样?”  朗颂抿了抿唇,孙谚识提出的条件非常诱人,可是他有些顾虑。  今天的温度比昨天又高了两度,孙谚识感觉自己的薄底人字拖都要被地面给烫化了,他有些不耐烦道:“到底行不行你给句准话啊,我直说了吧,我就是吃腻了外卖,正好你也会做饭,咱俩各取所需。这么便宜的价格你找遍整个江城你也找不出来,怎么你还像吃了大亏似的。”  “不,我没这么想。”朗颂有些急切地反驳,随即声音又低了下去,“真的不是华叔叔……让你帮忙的吗?”  孙谚识哼笑一声,他等的就是朗颂这句话。他不缺那八百块钱房租,可他知道不收的话这小子肯定又胡思乱想,所以刚才在店里他就在琢磨着,怎么样做才能既说服朗颂又不触碰到对方敏感的内心,于是他就想出了上面那套说辞。  “我跟你华叔叔认识十几年了,他搞不来这么拐弯抹角的一套,他要是想让我帮你刚刚就当着你的面给我打钱了。”孙谚识抬起左脚在右脚脚背上搓了搓,“这该死的地面,烫的能煎鸡蛋了,你到底租不租,给句准话。”  朗颂的心里正在天人交战,他看了看被热的脾气不太好的孙谚识,就看了一眼热得脸蛋红扑扑的朗月,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应道:“那就麻烦你了。”  孙谚识嘴角浅浅一翘:“行了,那就回去搬东西吧。”  “这么快?”朗颂有些诧异。  “不然你还等着房东赶你?”孙谚识已经抱着朗月往回走了,“先回店里吧,我带你先去看看房间。”  朗颂只得被迫又跟着孙谚识回了店里,路上他用手语简单像朗月解释了现在的情况,朗月半知半解,但她明白了一点,那就是以后她和哥哥要住在孙谚识家了。这个认知让朗月闷闷不乐的小脸顿时绽放出了最可爱的笑容,她亲昵地抱着孙谚识,用自己的小脸蹭了蹭孙谚识的额头,柔柔地叫着:“爸爸。”  朗颂顿了顿,想跟朗月说以后都不能这么叫了,走在前面的孙谚识开了口:“鉴定报告的事你想说就说,不想说可以不说,她爱叫就让她叫呗,反正我听着也挺美。”  “好。”朗颂应道。第14章 “哪来那么多可是”  孙谚识这么说其实存着一点私心,家里添两双筷子的事,他养得起。  如果朗月没能顺利找到亲生父母,那他就认下了,以后就当做干女儿养。如果朗月真的找到了亲生父母,她父母乐意养她就把她接去,不乐意他就继续养着,反正怎么说他都不亏。而且还附赠了一个年满十九,勤奋又上进的大儿子,怎么想怎么美。  几人又回到了小店,孙谚识关上卷拉门领着兄妹俩上了二楼。平常他要是走开一会儿是不关店门的,自从前两天眼睁睁看着东西被偷以后,他有事要离开柜台就会把门给关上。  几十年前的自建房,也不讲究什么户型,尽可能的利用可用面积就对了。  穿过店面走到小院里,一楼是厨房、杂物间和一个卫生间,二楼便是房间。  从外置楼梯上楼就是一条挑廊,左边是一个大房间,右边就是一个小房间和一个卫生间,两个房间中间还有一条过道,两扇门不是朝向挑廊,而是对开。  大房间的门开了一条缝,里面飘出来阵阵薄荷的清香味,朗颂从缝隙里瞄了两眼,但只能看到床尾的位置。  孙谚识浑不在意地推开了大房间的房门,房内的陈设一览无余。  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大床,夏凉被凌乱地摊着,床上还丢了一件白t恤一条运动短裤。床的两侧是两个床头柜,上面凌乱地放着水杯、香烟、充电器之类的东西。床尾放了一张书桌一把沙发椅,桌子上放了一本挺厚的书,但因为背面朝上,所以看不清是什么书。椅背上挂了好几件衣服和裤子,是干净的,应该是收来以后顺手就搭在了椅背上。朗颂都能想象的出来,孙谚识随手拿起一件就往身上套的模样。  整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凌乱,但不脏,非常符合孙谚识给人的感觉。  一个人的时候不觉得乱,但是展现在外人面前的时候孙谚识才意识到,自己的房间还真是和整洁搭不上边。他尴尬地把椅背上的衣服塞进了衣柜,掩耳盗铃般解释道:“早晨起太早了,没来得及收拾。”  朗颂点头,没有戳穿他。  孙谚识又道:“这房间原来是我爸妈的房间,现在是我在住,虽然大一点,但是老人住过的给你们俩住不合适,所以我就继续住这个房间,你们就住我原来的房间。”  说着,他打开了对面小房间的房门:“这是我以前住的房间,上大学以后就没怎么住过了,里面还放着一些我高中时的书,等会我搬到我房间。”  朗颂和朗月齐刷刷地扶着门框,一上一下把头钻了进去,房里有一股木头混合着书本的老旧味道,有些刺鼻,但不难闻。  房里有一张空床,一个书桌,靠墙还有一个相对于房间面积来说很大的书架,正如孙谚识所说,上面满满当当都是书,朗颂看到了熟悉的高中生习题集。  “如何,还满意吗?”孙谚识倚着另一侧的门框,问道。  “很好。”朗颂认真地点头,“可是……”  可是他觉得房租太便宜了。  “哪来那么多可是。”孙谚识轻敲了一下朗颂的头,“月月就在我这待着吧,你快回去搬东西,晚饭就交给你了。”  楼上热得要死,孙谚识早就受不了了,他一把抱起朗月下了楼。  朗颂摸了摸刚才被孙谚识敲过的地方,嘴角微微翘起。  -  父母在老家有栋旧房子,朗颂在他爸去世后不久把属于父母的东西带回了老家,所以他和朗月的东西不是很多。  他打零工时经常给搬家公司帮忙卸货,因此认识了一位搬家公司的司机朋友,他让那位朋友帮忙送一趟,对方不仅打了折,还帮忙把东西运进了巷子。  朋友把最后一个箱子从小推车上搬下来,扯起t恤衣摆,在脸上抹了一把擦去一头的汗水,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小店,感叹道:“小朗,这里可真不错,比你之前住的那地方强多了。”  “是挺好的。”朗颂怕把路挡了,一边把箱子摞起来,一边应道,“房东也挺好的。”  挺好的房东掀起帘子走了出来,把手里的冰水递给了朗颂的朋友,笑道:“兄弟,辛苦你了。”  朋友看了朗颂一眼才接过水:“都是朋友,应该的。”  朗颂抬起头来,看到朋友手里的冰水,轻声对孙谚识道:“谢谢。”  跟在孙谚识后面的朗月探出头来,费力地将手里的冰水举到了朗颂的面前。  “乖。”朗颂接过水,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朗颂的朋友弯下腰逗朗月:“小月月,你好像又长肉肉了。”  朗月腼腆地一笑,跑到了孙谚识的身旁抱着他的大腿躲了起来。  这可把孙谚识给高兴坏了,简直想掐腰大喊三声。朗月虽然亲近他,但始终还是把哥哥朗颂放在第一位,此刻,哥哥就在身边,朗月却来找他寻求庇护,孙谚识得意地快飘起来了。他挑衅似的向朗颂抬了抬下巴,朗颂无奈地浅浅一笑。  休息了一会儿,朗颂的朋友便说要回去,孙谚识热情地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但对方说还有个单子没做,要先去忙了,朗颂便和他约了下次见面。  孙谚识和朗颂一起把行李搬上了楼,朗颂说了好几次他自己搬就行,但孙谚识都已经上了手,哪好意思再歇手,就好像变相承认自己搬不动似的。  然而事实却是,他真的有些搬不动。  明明箱子并不大,但却重的出奇,他铆足劲劲搬了两箱,便悻悻地去陪朗月玩了。反观朗颂,气都不带喘的,搬完了剩下几个最大最重的箱子。  搬完行李,孙谚识带着朗月在楼下看动画片,朗颂则在楼上收拾东西,偶尔发出点挪东西的声音。  趁着朗颂收拾房间地功夫,孙谚识带着朗月去把菜给买了,除了朗月喜欢吃的菜,他尽可着自己喜欢的菜买,不仅买了虾还买了排骨。  天色渐暗,朗颂满头大汗地下了楼,看得出来他很累,但也很开心,打了声招呼就钻进了厨房。第15章 “你脸上有点帅气。”  照例是令人心满意足的一顿丰盛晚饭。  吃完饭孙谚识上楼拿东西,朗颂那房间正大开着通风,孙谚识随意扫了一眼,差点没被一房间的公主粉给亮瞎眼。  床品用的是粉色卡通图案,薄被叠得整齐,床上靠墙壁那一侧堆了两排毛绒公仔,有小猪佩奇一家人,还有粉红豹,粉红海豚,大部分以粉色为主,也有嫩绿和姜黄等小姑娘喜欢的亮丽颜色。  除了这些,还有独角兽造型的可爱小台灯,小象造型的儿童椅,床底下的拖鞋也是小狗图案。  整个房间都可可爱爱,非常符合小女孩的审美。  也不知朗颂是怎么收拾的,明明搬了那么多箱子上来,但房间里除了变漂亮并没有显得拥挤。  孙谚识回头看了看自己凌乱的房间,竟有点羡慕朗月。  下了楼,刚巧撞上朗颂抱着朗月准备上楼,孙谚识问道:“怎么了?”  “没睡午觉,困了。”朗颂回答。  “哦,行吧,那洗洗睡吧。”孙谚识摸了摸朗月的头。  天已黑透,温度降下来不少。  吹了一天空调,吹的人口干舌燥,孙谚识关掉空调,把门帘给掀开,让屋里进点新鲜空气。  他蹲在门外点了根烟,然后瞄了眼时间,七点多。  六点至八点是小巷子最热闹的时间,也是店里生意最好的时间,因为下班回家的人多。  正这么想着,两个女孩子肩并肩迎面走来,其中一个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甜甜地开口:“孙老板,又抽烟呢。”  “啊。”孙谚识应了一句,把剩下半截烟扔在了地上,伸手挥散了缭绕的烟雾。  两个女孩子先他一步进了店里,在冷藏柜前挑东西,孙谚识走进柜台等着结账,一低头便看到柜台上的马克杯。杯里装了水,但又不像是水,他低头闻了闻,一股蜂蜜的甜味。  这是他的杯子,一直放在厨房,好久没用过了。平常他渴了就喝瓶装水,店里的水三分之一都是他喝掉的。  不用猜,这水肯定是朗颂给弄的,孙谚识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微甜,还有一股柠檬的清香味,他又喝了一大口。  “孙老板,笑什么呢?”碎花裙姑娘把一盒酸奶放在了柜台上。  “想到今天生意好,开心呗。”孙谚识笑着答了一句,又问道,“晚上又只喝酸奶啊?”  姑娘叹了口气:“唉,减肥呀,瘦了才找得到男朋友。”  孙谚识哼笑一声:“什么理论,非要瘦了才能找到男朋友吗,做自己和健康最重要。”  碎花裙姑娘娇俏地笑了一声:“孙老师,听你的口气,你喜欢肉肉的?觉得我们家苹苹如何呀?” 第11章 孙谚识嘴里含着一口三鲜包,愕然道:“你还会包包子?”  朗颂点头:“我妈以前卖早餐,包子、烧麦都是自己包,我跟她学的。”  孙谚识艰难地咽下嘴里的包子,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朗颂又指着柜台上的本子说道:“早上买东西的人挺多,每一笔我都记下来了,付现金的我打了个√,现金夹在本子里……”  孙谚识看都不看,把钱抖了出来把本子扔进了抽屉,打断朗颂:“不要这么小心翼翼,以后该怎么收就怎么收。对了,”他从口袋里摸了一叠红色票子出来递给朗颂,“伙食费,你先拿着。”  朗颂数了一下,有一千块钱,那他也要拿一千块钱出来,可是……  他为难道:“如果只是做家常菜,一个月花不了那么多。”  “一个月?我给的是半个月的伙食费。”孙谚识没什么概念,他总共买过两次菜,每次都花了一百多,所以他觉得一个月起码要三千左右,但经朗颂这么一说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两次都买了比较贵的虾、肉等菜,而且分量也多,正常家庭不会天天这么吃,还买这么多。  朗颂摇了摇头:“就我们三个人,一个月花不了两千块钱。”  “不用这么多……”孙谚识咕哝了一句,“那我每个月给你一千,你先收着吧,年底有剩余的话你再还给我。”  朗颂抿了抿唇,没有再说什么,顺从地点了点头。  好久没吃过这么正常的一顿早餐,孙谚识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鸡蛋两个包子,最后一个包子实在是咽不下去了,他扔在了黄豆的碗里,黄豆三两口就干掉了。  朗颂去厨房洗碗盘,朗月又站在孙谚识旁边的矮凳上。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搭配一双白色蕾丝边短袜,脚上穿着白色小皮鞋,就这样抱出去,附近公园里的老头老太太肯定要逮着夸奖几句“这是谁家的娃,养的可真好啊”,谁能看得出来她其实只有一个哥哥照顾着。再反观朗颂,身上总是那么两三件t恤,领口都变形了。  孙谚识摸着朗月的头,感叹道:“你哥对你可真好啊,长大了也要对你哥哥好一点。”  朗月抬头,全然不知道孙谚识说了些什么,只是露出甜甜一笑,像是在无声回应着孙谚识。  一大一小趴在柜台上各玩各的,朗月原本认真描着绘本,突然蹦下凳子穿上鞋子跑出了柜台。  孙谚识不明所以地跟了上去,发现朗月是为了找哥哥,而朗颂不知何时就蹲在后门的那个货架前,在整理货架上的物品。  “怎么在这?”孙谚识走到朗颂旁边,问道。  朗颂才发现孙谚识在他身后,他转过来回答道:“我看有些东西都落灰了,想擦一擦整理一下。”  孙谚识扫了一眼,才看到最上面两排竟已经整理好了,货架上一尘不染,所有货物都被擦拭得干干净净,摆放得很整齐,短时间是收拾不出来的。  “这……”孙谚识有些不好意思,“你什么时候收拾的?”  朗颂一边继续埋头整理,一边回答:“早上弄的,有空就理一点,你这里店面小,很快就能收拾完。”  孙谚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意识到这不是朗颂单纯的勤快,而是一个十九岁少年寄人篱下的自觉。  遥想自己的十九岁,在干嘛呢?那时他刚进大学,家里条件还可以,父母给了足够多的生活费,他和同学在宿舍通宵打游戏,去小吃街吃烧烤,去外地旅游,总之不是像现在的朗颂这样过早地挑起生活的重担。其实哪怕他工作后也一直顺风顺水,并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怎么了?”见孙谚识脸色阴沉不说话,朗颂局促不安地问了一句。  孙谚识回过神来,浅笑着回了一句:“没什么。”  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一尘不染的货架上,然后回想着上次擦拭货架是什么时候,好像是过年的时候象征性地进行了一次大扫除。  虽然这两年来他一直守着他爸妈留下来的这家小店,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细致地打理,一直是以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经营着这家店。  偶尔有老顾客来买东西也会唠叨两句:“这东西都落灰了也不擦擦,你可没你爸妈勤快。”  此时此刻看着这么干净的货架,孙谚识愧疚难当,他爸妈都是勤快的人,以前家里上上下下收拾地井井有条,怎么就被他糟蹋成了这个样子了呢?  “我也来吧。”体内莫名涌上一股干劲,孙谚识蹲在了朗颂旁边,也跟着干起活来。第18章 历历在目  两大一小干得有模有样,没一会收拾完了一个货架。  孙谚识双腿蹲得发麻,刚站起身口袋里的手机恰巧响了,他一遍跺脚一边接了电话。是批发部老板打来的电话,告诉他货送到了,让他赶紧去搬。  店里的大部分货品都是在同一家小批发部进的货,基本上每十天补一次货,老板会亲自把货送上门,但因为孙谚识的小店在巷子里,巷口没有临时停车位,所以每次老板都把货卸在巷口,然后打电话让他去搬。  挂掉电话,孙谚识弯腰拍了拍朗颂的肩膀:“剩下的货架明天再弄吧,我去搬货,你先看着店。”  “去哪里搬?”朗颂问。  “就巷口,不多,我去就行。”  “重吗?我去吧,我力气大,我经常去批发市场帮忙卸货。”  孙谚识瞄了一眼朗颂的胳膊,肌肉很结实。昨天搬行李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朗颂的力气确实很大,而且要命的是孙谚识发现朗颂比他高了那么三四公分,关键是朗颂可能还会再长。  男人争强好胜的心理作祟,虽然孙谚识其实并不想在这么热的天气出门去,但还是咬牙拒绝了朗颂的好意:“不重,搬上小推车推进来就行,你就在家吧。”  可是孙谚识忘了,他发给老板的订货单上有十几件水和饮料,结果在运完第一趟以后还是由朗颂脸不红气不喘地搬完了剩下的货。  孙谚识只能心虚地递上了一瓶可乐聊表心意。  搬完货也差不多到了饭点,朗颂早晨去过一趟菜市场买好了菜,所以直接进了厨房开始做饭。  一个小时后,三菜一汤就端上了餐桌。红烧鲫鱼,肉沫茄子,蒜蓉空心菜,还有一个海带豆腐汤,朗月照例有一份嫩滑的水蒸蛋。  孙谚识想逗她,作势要抢她的蒸蛋吃。  朗月不护不抢,乖巧地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到了孙谚识的嘴边,张开粉嫩的小嘴示意他张嘴。  纵然是铁石心肠也要被暖化了,孙谚识低了头轻轻地吻了一下朗月的头发。  吃完饭收拾好厨房,朗颂看了眼时间,跟孙谚识道:“谚哥,我下午有份工作,就先出去了。”  “哦,好。”孙谚识正在玩游戏,心不在焉应了一声,当他眼角的余光看到朗颂抱起了朗月,赶忙放下手机问道,“你把月月也带去?”  “嗯,下午商场发传单,那边有儿童娱乐区,热不到她。”朗颂回答。  孙谚识知道朗颂不好意思开口让他看孩子,他直接走到朗颂面前抱回的朗月,说道:“商场人多,万一被人抱走了怎么办,她叫又叫不出来。”见朗颂犹疑,他又继续道,“太危险了,以后你去工作的话月月就由我来看着,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就这样,以后你帮我卸货我帮你看孩子,怎么样?”  朗颂垂眸琢磨了一下,应该麻烦不了孙谚识几次,于是点头道:“谢谢谚哥。”  临走前朗颂跟朗月比划了一段手语,孙谚识看不懂,但能猜到应该是让朗月听话之类的叮嘱,朗月频频点头,最后依依不舍地送别了哥哥。  孙谚识拿出平板电脑,按照朗月的喜好给她找了一部动画片,朗月抱着平板乖巧地看动画片。  孙谚识看了她一会儿,打开手机给华强打了个电话过去,把朗颂住进来地事给说了。  华强似乎在忙,电话那头吵吵嚷嚷的像是有人在吵架,但再大的声音都掩盖不了他的笑声,他哈哈大笑道:“哎哟,你可真是解决了我的一块心病。我这几天忙的焦头烂额,正准备过两天闲下来就去找他们兄妹俩,没想到他们住你那里去了。挺好挺好,我过两天就去看看他们。”  “好。”孙谚识和华强闲聊了一会儿才问道,“强叔,月月的上学问题解决了吗,她也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嗐,我正要说这事。”华强叹了口气,“之前我帮朗颂联系过几家幼儿园,都因为她是聋哑儿童不肯收,像月月这种只能去特殊学校,在特殊学校也更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但是咱们江城总共就一所公立特殊学校,在郊区,每天得接送才行。”  孙谚识懂了,朗颂再勤快也分身乏术,他只能一边照顾朗月一边打零工。  华强在电话里千叮万嘱,让孙谚识一定要帮他看着朗颂,别让朗颂再乱跑。孙谚识一边点头如捣蒜,一边腹诽,只要你别像对小孩一样对朗颂,他就不会跑。  挂了电话,孙谚识开始在网上搜索“聋哑儿童学校”“聋哑儿童教育”,他拧着眉一个个链接打开仔细浏览。  “咚”得一声闷响打断了孙谚识,他一抬头便看见朗月正痛苦地捂着额头。孙谚识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把朗月抱在腿上哄着,他迟钝地意识到朗月是犯困了。  朗月蔫蔫地趴在孙谚识的怀里,没两分钟就睡了过去,孙谚识暗叹一声,小孩可真好啊,没烦恼,想睡马上就能睡着。  有模有样的抱着朗月在店里晃悠了一会儿,见朗月已经睡得很沉了,孙谚识把她抱上了楼放在了床上。帮朗月盖好被子,开好空调,孙谚识又等了几分钟确认朗月不会再醒过来才转身出了房间。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他顿住了脚步,要是朗月睡醒了找不到他怎么办,会不会自己起床跑下楼?他垂眸看了眼脚下的楼梯,对一个五岁的小姑娘来说又高又危险,孙谚识一阵后怕,又回房间抱起了朗月,拿着一条夏凉被下了楼。  朗月最终还是盖着小被子,睡在了折叠床上。  孙谚识瞄了一眼睡得安稳地朗月,给一个做装修的老师傅打了个电话,楼梯口那个位置太危险了,他让老师傅明天来家里装一个儿童围栏,以免朗月失足跌落。  随即,他又在网上下单买了一套儿童桌椅给朗月画画、玩耍用,顺带着也买了两种儿童益智类玩具。  这种为女儿挑选漂亮小礼物的小事,让孙谚识觉得满足、愉快,并且迫切地想要找人分享这份喜悦。  买完东西,他给郑烨发了条消息: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那么想生女儿了。  郑烨回他:你又没有女儿,你说个屁。  孙谚识马上拍了一张朗月乖巧可爱的睡颜照发过去:谁说我没有。  隔了几秒,郑烨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孙谚识走到店门口才接起电话:“怎么了?”  “我靠,你快给我老实交代,这小姑娘谁家的,长得可真漂亮。”郑烨又激动又嫉妒,他老婆怀孕的时候他就每天念叨着想要个爸爸的小棉袄,结果生了个儿子。当然他也不是不喜欢儿子,只是心里仍旧惦记着二胎生个女儿。  “她都管我叫爸爸,你说她是谁家的。”孙谚识笑道。  “你……”郑烨狐疑,“你娶了个二婚的?”  “去你大爷的。”孙谚识哼笑,把朗颂和朗月的事告诉了郑烨。  这件事发生的有些玄幻,郑烨凝重道:“你不会被人骗了吧?”  “我能叫人给骗了?”孙谚识道,“安心吧,确实是俩可怜的孩子。”  郑烨笑他:“你能叫人给骗了?也不知道是谁高中在校门口被一对母女骗……”  话没说完郑烨猛然收了声,孙谚识也沉默下来,因为他们非常默契地想起了卓历,就如同他们这两年来非常默契地从不提起卓历一样。  “哈哈哈,等我忙完了,我就去看看小姑娘。”郑烨生硬地转移了话题,“长得可真俊俏,我可羡慕死了。”  “嗯,别忘了给带礼物。”孙谚识如常地和郑烨又聊了会儿,才挂断电话。  他回到店里,往柜台里瞄了一眼,朗月睡得很香,黄豆趴在地上守着。他拿了烟盒又走到了门口,倚着墙壁抽烟,脑子不禁想起了郑烨方才电话里说的被骗钱的事。  高一下学期的一个周五,不用上晚自习,傍晚放学的时候所有学生都跟脱缰的野马一样奔出学校。  孙谚识约上郑烨还有另外几个同学,准备去电玩城玩一会儿再回家。  路上他们遇上了一对形容憔悴的母女,她们操着乡下口音,自称到城里投奔亲戚,结果亲戚早搬了家。她们花光了钱,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想借点钱吃口热饭找个旅馆住下。几人见母女俩可怜,每人几块十几块的凑了几十块钱出来,中年女人哭丧着脸说还是不够,最便宜的旅馆都要五六十一晚,她还信誓旦旦地承诺找到了亲戚一定来还钱。  孙谚识当时口袋里刚好有五百块钱,他同情心泛滥脑子一热就把五百块钱全借给了这对“可怜”的母女,对方还仔细地问了他的姓名班级,说一定回来还钱。  到了周一,学校晨会上通报了本校多名学生被骗子骗钱的事,孙谚识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那五百块钱是他妈给他买球鞋的,他不敢把被骗的事告诉父母,他妈又一直催问他怎么球鞋还不买。他只能心虚搪塞一边心虚搪塞,一边想办法找同学四处借钱,为此消沉了好几天。  最后这件事很快就圆满解决了,因为有人大手一挥直接拿了五百块钱借给他,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这个人就是卓历。  十几年来,孙谚识时不时地会想起这事,因为那五百块钱是对方连着一个礼拜逃了晚自习,去外边做各种兼职凑出来的钱,纸币很轻,心意太沉。  吸掉最后一口烟,孙谚识缓缓地将这段无用的回忆和白茫茫的烟雾一齐吐了出来。第19章 糯米饭团(1)  在经历了最初几天的拘谨,朗颂和孙谚识的相处变得自然起来,主要也因为两人都不算是话多的人,平时共处的时间也不多。 第13章 换衣服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号称蓝楹巷一霸的炳叔就在巷口摆摊买石头粿。他今早忘记问朗颂早餐摊子摆在哪儿,要是朗颂莽撞地弄到巷口去和炳叔对着干,该不会被打吧?  孙谚识皱眉“嘶”了一声,又想着虽然城管很少来这边,但万一朗颂真就那么点背遇上了城管,摊子不会被没收吧?  想到这些,孙谚识不自觉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再怎么说朗颂也是签了合同住在他这里的租客,要是出了什么事他得担责。再说今天是小朋友第一天出摊,要是生意不好卖不出去,很是打击积极性,他该去照顾照顾生意。  快速换好衣服,孙谚识趿着人字拖一打开门就和对门的小不点打了个照面。  朗月身着鹅黄色连衣裙,脚上穿一双白色小布鞋,睁着惺忪睡眼茫然地站在房间门口,显然还没醒过神来。  孙谚识惊讶于朗月居然已经自己穿好了衣服,他蹲下身张开双臂对朗月道:“睡饱了没?”  朗月懵了两秒才回过神,眼睛一弯嘴角一扬,噔噔两步扑进了孙谚识怀里,拿她软乎乎地脸颊蹭着孙谚识的脸。  孙谚识任朗月撒了会娇才抱着她进了卫生间,一大一小刷牙洗脸收拾干净下了楼,准备去找朗颂。  穿过院子走进光线昏暗的店里,孙谚识打开了卷拉门,屋内顿时一片亮堂,早晨清新的空气铺面而来。  孙谚识牵着朗月往外走,一只脚刚踏出门,他不经意地低头一看才意识到朗月的头发还没梳,睡了一晚,原本黑亮顺滑的头发乱成了鸟窝。  他又走回店里,从货架上拿了一个小号的塑料梳子,将朗月抱坐在了凳子上。  奈何孙谚识知道梳头要用梳子,但却不知道怎么给女生扎头发。小心翼翼梳通顺后,该翘的头发还是翘着,他用手压了压,头发仍旧倔强地翘起来。他很无奈,只得薅了薅朗月的头发,努力了几次,勉强绑了一个小马尾,牵起朗月出了门。  如孙谚识所料,朗颂果真是将摊位支在了巷口。他出了门往巷口走了一段,便看到了朗颂弯腰收拾东西的身影,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朗颂和炳叔两人面对面各自忙碌着,居然太平无事。  朗月看到哥哥,便马上松了手“哒哒哒”向前跑去,孙谚识稍稍加快脚步在后头跟着。  朗颂正埋头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所以没注意朝他走来的一大一小,等到一直趴在他脚边的黄豆朝朗月奔去,他才发觉。  朗月跑过来,亲昵地抱住哥哥的腿撒娇。  朗颂垂眸看着朗月那看似梳了却不如不梳的马尾,拼命压着嘴角,最后还是没忍住溢出了一声哼笑。  孙谚识知道朗颂在笑什么,他叼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走到摊子前,不自在地摸摸鼻子,问道:“生意怎么样?”  朗颂应道:“挺好的,都卖完了。”  孙谚识讶异地抬了抬眉梢,他原本是担心朗颂受委屈,又担心第一天开张生意不好,才想着来看一眼,没想到朗颂不仅生意兴隆,看起来和炳叔也太平无事。  孙谚识没有再多问,转头看向正在灭炉子收摊的炳叔,问道:“叔,生意怎么样?”  其实他并不想搭理炳叔,但朗颂在这支起了摊子和炳叔一起做生意,于情于理他得打声招呼。炳叔仗着是蓝楹巷原住民,为人处世有些霸道,他开这个腔也算给朗颂撑着腰。不管炳叔平时有多瞧不上他,但至少是有些忌惮他的。  炳叔哼了一身自顾自收拾东西,连个眼神都欠奉。  孙谚识又拿出烟盒,抽了根烟出来,凑上前道:“炳叔,抽根烟吗?”  炳叔这才抬起头来,鄙夷地看着孙谚识,然后拿起桌上的擀面杖拨开了孙谚识的手,冷冷道:“不必了,消受不起。”  孙谚识讨了个没趣,倒也没觉得怎么样,比起以前炳叔满巷子指桑骂槐地骂他,今天这态度算是好的了。他慢腾腾地收回手,将烟插回了烟盒。  瞧着这一幕的朗颂不悦地蹙起了眉,但他并未明着说什么,因为他不清楚炳叔和孙谚识有什么过节。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他也发现了,除了炳叔之外,其他人对待孙谚识的态度都有些奇怪。雷斌总是没来由地找茬,花婶提起孙谚识也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好像孙谚识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朗颂不由得又想起早上发生的事,早晨他出门时,对门成衣铺的张老太太坐在自己铺子门口,一个人嘟囔着什么,看到他的时候瑟缩了一下,而后指着孙谚识的小店,神神叨叨地说:“这家小子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啊。”  这些人反常的行为都让朗颂感到不舒服,他思来想去只相到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孙谚识可能年轻时犯过事进过局子。可是既然他现在人在外边,那就说明他就算犯事也不是什么大事,绝对称不上什么“害人不浅”,而且强叔对待孙谚识的态度,根本不像对待一个失足青年的样子。  总之,朗颂觉得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他收回思绪,开口道:“哥,还剩点糯米饭,饭团吃不?”  “好呀。”孙谚识不再理会炳叔,“让我看看你怎么做的?”  朗颂把本来就预留给孙谚识的那份糯米饭挖了出来,放在了铺了一层保鲜膜的竹帘上,往上面加了一整个咸鸭蛋,他把很咸的蛋白拨了大半出去,其他小菜都加了一点,随后一卷一压,用牛皮纸袋包了一个很实在的饭团递给了孙谚识。  “真香!”孙谚识咬了一口,诚心实意地夸赞。  朗月舔舔嘴唇,眼巴巴地看着孙谚识,又委屈地去扯朗颂的裤子。  朗颂弯腰点了点她的鼻子:“你回家吃小米粥和鸡蛋。”  朗月一个劲摇头,不停打手语,她只学了一年的手语,本来就用得不是很熟练,一着急就乱指乱挥。  朗颂不赞同地摇头,先是用手语告诉她有话要慢慢说,然后无奈地给朗月捏了一个只包了黄瓜丝和玉米的小饭团,跟鸡蛋差不多大小。  孙谚识乐得够呛,帮朗颂收起小马扎,牵着朗月回了店里。  回到店里,朗颂第一时间拿梳子给朗月梳头发。  孙谚识一边啃着饭团,一边看着朗颂熟练地给朗月扎了两个俏皮的小丸子头,还夹着两个红色的番茄发夹,和鹅黄色的裙子一搭配,远远看去就像番茄炒鸡蛋。  他低头笑了一声,嚼着饭团含混不清道:“我本想着给他扎个马尾,手太笨了,等你有空了教教我。”  朗颂坐在门口的矮凳上,闻言抬头看向孙谚识,眼睛一弯浅笑道:“行啊。”  这会儿太阳才晒进巷子照进店里,朗颂在阳光下这么干净的一哂骤然晃了晃孙谚识的眼。  孙谚识淡淡一笑,心道这好天气和好年纪真配啊。  给朗月梳完头发,朗颂就去厨房清洗摆摊的工具。孙谚识斜靠着椅子,一边看着朗月喝粥黄豆嚼狗粮,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后院断断续续传来的水声和碰撞声。  清理完工具朗颂又回到了店里,依旧坐回在门口的矮凳上。他拿着本子和笔计算今早出摊的收益,除去用料、时间成本,如果按时薪计算,比他在批发市场搬货要赚得多。  孙谚识挑起眉梢,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拧着眉认真算账,不禁对这个少年有些刮目相看。  这几天朗颂一有空就说去外边走走,他还以为是对蓝楹巷新奇,想在周围走走。方才在巷口见朗颂那么从容地说“都卖完了”,他才回过味来,朗颂是为了这个早餐摊在搞“市场调查”。  从头到尾朗颂都是很有规划地在做这件事,他先调查了周围的环境,而后默默观察着蓝楹巷的人口流动情况,最后他还考虑到了储藏条件,选了最好操作最方便储藏的糯米饭团。也不知朗颂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还搞定了难相与的炳叔。  孙谚识支颐反思,顿觉相形见绌,他十八九岁的时候考虑的最多的是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  算好账,朗颂起身对孙谚识道:“谚哥,我等会和月月出去一趟。”  “去干活?”孙谚识回过神来,“这么热的天,你带着她去干嘛?”  朗颂摇头,犹豫了一下才老实道:“不是,月月也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我给她找了一家民办幼儿园,但她情况特殊,我要带她过去一趟。”  孙谚识原本懒洋洋地坐着,听到这话直起了腰,其实他和华强聊过这事,从兄妹俩搬来后就一直惦记着。他以为朗颂可能是没放在心上的,于是琢磨着该让华强问还是自己开口问,没想到朗颂竟然自己闷不吭声地连幼儿园都联系好了。  他揉了揉朗月的头,问道:“不送她去特殊学校吗?”  朗颂摇头:“我本来就不打算把她送去特殊学校,我会尽快让她变成正常的小孩。”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头,还想再问点什么,朗颂的手机响了起来。  朗颂转身接了电话,说了几句后挂了电话,又对孙谚识道:“我朋友刚好要送货,顺路送我一趟。”  孙谚识也没再问,只说让他们早去早回,有事就打电话。第22章 郑烨来蹭饭  到了中午朗颂才汗流浃背地回到店里,朗月蔫蔫地趴在他的肩上,黄豆率先迎了上去,绕着朗颂打转。  “小不点怎么了?”孙谚识走出柜台,很自然地把朗月抱进怀里。  朗颂松了手,回答道:“饿了,又有点热,休息会儿就好了。”  孙谚识低头看了朗月一眼,额头上有一层薄汗,但面色红润不像是不舒服的样子,便放了心。他又问朗颂:“怎么样,顺利不?”  朗颂没有说话,用摇头代替回答。在此之前他联系过几家民办幼儿园,一听说朗月是聋哑儿童,便说照顾不了没法收。他和今天这家民办幼儿园联系的时候没说实话,只说朗月有点生理缺陷,他想着见一面没准对方愿意松口收下朗月,但希望落空了,人家也不肯收特殊儿童。  见朗颂低垂着头,看起来有些沮丧,孙谚识正想宽慰两句,朗颂晃晃脑袋一脸爽朗地抬起头来,率先道:“这事也不急在这一时,我先去做饭。”  孙谚识为自己多余的担心和同情而哑然失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道:“去吧,菜我已经买好了。”  望着朗颂挺拔的背影,孙谚识久久没有收回目光。朗颂就像一根竹子,有点土就拼命向下扎根,他从这个少年身上看到了一种顽强的生命力,这让他感到惭愧。  吃完午饭朗颂便立马出去了,说是有活找他,孙谚识和朗月仍旧留守店里。  傍晚,孙谚识正陪朗月玩拼图,趴在门口的黄豆突然叫了两声。  旋即门帘被掀起,熟悉的面孔和声音钻了进来:“孙老板,你还有这耐心呢。”  孙谚识抬头,又惊又喜:“你怎么来了?也不打声招呼。”  “我要是提前打了招呼,哪还能看到这么温馨的一幕。”郑烨把手里的一大袋水果和一个包装精致的小蛋糕放在了柜台上,“蛋糕现在不吃的话要放冰箱冷藏。”  孙谚识“啧”了一声:“来就来,买这么多东西干嘛?”  “你以为给你的啊?”郑烨笑哼,“这些都是给我小侄女的,来,叔叔抱抱。”  看着郑烨伸来的手臂,朗月下意识钻进了孙谚识的怀里,一脸羞怯地抬头看他,征求他的意见。  孙谚识揉揉她的头,一字一顿道:“爸-爸-的-朋-友。”  朗月埋在孙谚识怀里,偷偷去看郑烨,见这位叔叔眉目温和,一直笑着,便缓缓地伸出了双手。  郑烨像对待珍贵瓷器似的,小心翼翼地抱起朗月,不无得意道:“瞧瞧我这魅力,这就肯让我抱了。”  孙谚识提起蛋糕,嗤笑一声:“她见我第一面就管我叫爸爸呢。”  “嘿,那是你运气好。”郑烨不服气地回了一句,又问,“什么时候弄了条狗养着了,还挺凶的。”  孙谚识把冷藏柜里的饮料拿了一部分出来,空出位置放蛋糕。  “它自己跑来我店门口趴了两天,看起来挺聪明的就养着了,名叫黄豆,你多来几次它就认得你了。”  郑烨“嘿”了一声:“你这什么好运气啊,孩子狗子都自动找上门来。”  “去你大爷的。”孙谚识笑骂一句,又问他,“这还没到下班时间呢,你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我今天出外勤,不用回公司,就绕了点路到你这来了。”郑烨抱着朗月,陪她玩拼图,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那你不赶紧回家陪你老婆?”  “她回我岳母那待几天。”郑烨看了眼手表,“要不咱们晚上去吃火锅吧?”  “不去,”孙谚识果断拒绝,“在家吃。”  “你做?你连煮份泡面都够呛。”郑烨嫌弃,“我可事先声明啊,我虽然会炒几个菜,但你不一定乐意吃。”  孙谚识神神秘秘一笑:“有人做。”  话音刚落,朗颂就推着单车进了门。他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正抱着朗月,下意识地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回来了?”孙谚识从货架中间钻了出来,“这是我朋友郑烨,这是朗颂。”  朗颂绷直的背缓缓松了下来,礼貌地打招呼:“您好。”  从朗颂进门那刻起,郑烨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朗颂的脸,他瞪直了双眼,直到孙谚识敲了敲货架提醒他,他才回过神来,笑着应道:“嗐,不用那么郑重,叫我郑烨就行。”  朗颂点头致意,给了他和孙谚识一样的待遇,叫了一声“郑哥”,又对孙谚识道:“那我先去院里放车。”  目送着朗颂消失于后门,郑烨才压低声音笑着道:“小伙子长得还挺帅。” 第15章 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手机号码,他又觉得可笑至极,两年了,他不允许任何人在他面前提起卓历的名字,删光了所有和卓历有关的信息,扔光了所有和卓历有关的东西。  他数着日子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他以为自己早就忘光了,看开了,到头来只是因为郑烨的一句话就走不动道,到头来卓历的手机号码已经刻进了他的血液里成为了本能。  多可笑,他太自以为是了。  睁着血红的眼睛,瞪着手机屏幕,孙谚识的体内有种无法克制的强烈欲望,他想给卓历打个电话,想厉声质问他。  问他两年前说坚持不下去了要和他分手找个女人结婚后不后悔?  问他当初信誓旦旦地说会和女人过一辈子,为什么才两年就土崩瓦解了?  问他有没有觉得对不起自己?  得知卓历离婚,孙谚识并不感到痛快,他感到愤怒,卓历用他们十年的感情去换了不足两年的婚姻,越发显得他的十年太过于可笑,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拇指停留在拨号键上方,也不知犹豫了多久,孙谚识将数字一个个又删了个干净,然后锁屏揣兜。  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一条商业街时孙谚识顿住了脚步。  高中时这条街很热闹,街尾还有一家酒吧,孙谚识十八岁生日那天叫上了郑烨、卓历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到酒吧里撒欢,他拿酒当自己的成人礼,从此他要迈向更成熟的人生。  那晚,他们喝得天昏地暗,唯一清醒的卓历将他逼在昏暗的角落,低头吻上了他的嘴。那时的他懵懵懂懂,心里有一个颇有好感的女孩子,但似乎并没有到喜欢的那种程度,比起女孩子他更喜欢球鞋、球赛和高达。  可是,他再不经事也看过爱情电影,看过簧片,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卓历是什么意思。卓历那时候已经一米八几了,双臂一撑将他困在角落。他哆哆嗦嗦靠着墙壁,不停地吞着口水颤声问:“你、你、你干嘛亲我嘴。”  卓历低声一笑,凑在他耳边说:“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在你扭伤脚后每天背你上下楼,送你回家?你以为我为什么每天中午第一个冲向食堂帮你打饭?你以为我为什么在你被骗了五百块钱以后去外面兼职替你堵上窟窿?”卓历湿润的气息拂过耳畔,低沉的笑声像一片羽毛轻轻一扫,挠得孙谚识全身又痒又麻,他听到卓历说:“为的就是让你在这一刻不好意思拒绝我。”  孙谚识确实是不好意思拒绝,不仅没有拒绝,他还主动亲了上去。  从校服到西服,从教室到办公室,十年。  孙谚识往街道上走,十几年来城市发展迅速,市中心迁移,老城区失去了往昔的活力。这条商业街也半死不活的,还没十点,店铺已经关得七七八八,路上也没什么行人。  埋头走到街尾,看到酒吧门口的霓虹灯招牌时,孙谚识稍稍愣了一下。十几年了,这酒吧居然还开着。  那次来酒吧过生日他被他妈给逮到了,零花钱减半,别说酒吧了,就连去网吧他都要琢磨琢磨,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这家酒吧。后来去外地读大学,开始工作,就没机会来了。这两年,则是不敢来。  收起无用的回忆,孙谚识踏进了酒吧,里面已经不知道装修过几轮,和他高中时踏进来时的模样天差地别。他不是为了伤春悲秋来的,就是单纯想喝两杯酒。  往吧台的高脚凳上一座,孙谚识道:“什么酒烈就上什么酒。”  还未来得及开口询问的服务生点点头,拿着酒单又走了。  几个小时后,孙谚识出了酒吧,他已经醉得不轻,看什么都是重影的。  在酒吧门口站了会儿醒神,眼见一男一女搂着亲着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一路抱着去了就近的酒店。孙谚识嗤嗤一笑,迈着虚浮的步子往家里走。  被酒精麻痹的脑子乱得像他妈坐在小店门口耐着性子整理的那团毛线,千丝万缕理不出个头绪来,孙谚识想着以前想着以后,想着卓历想着父母,想着对的想着错的,一路晃晃悠悠回到了蓝楹巷。  雨搭下面的白炽灯开着,灯光陈旧昏黄,两只飞蛾一个劲地往灯泡上撞,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孙谚识茫然抬头,这盏灯多久没开过了?已经没印象了。  上了初中以后他就开始上晚自习,每次上完课再坐半小时公交车回家,到家都得十点往后了。他爸妈每天都开着雨搭下的这盏白炽灯等着他,每天不厌其烦地问他同样的几个问题,累不累,饿不饿,作业多不多,恍然回首,那些温言细语似乎还在耳边。  但他还保留着一丝清醒,至少记得他妈已经去了,他爸搬了出去。  两只飞蛾终于撞得晕了头,掉落在地面上,孙谚识盯得眼睛发酸,他晃晃头找回一点意识,打开了卷拉门。  店里还亮着灯,孙谚识蹙眉想了很久也不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开的灯。耳朵里一阵嗡鸣,他分不清是耳鸣还是冷藏柜发出的嗡鸣声,睡意袭来,他也懒得再深究外面的灯是谁开的,关上卷拉门关了灯,摇摇晃晃上了楼。  身上一股子烟味、酒味、香水味、汗臭味混合出来的难闻味道,孙谚识扯了扯t恤,趁着还未被睡意完全吞没,眯着眼径直拧开了卫生间的门。  眼前灯光骤亮,一阵湿热的水气铺面而来,孙谚识不适地眯了眯眼,眼前模糊的画面缓缓变得清晰。少年人只穿着一条四脚内裤,紧致的胸腹肌,修长笔直的双腿一览无遗地呈现在眼前。  门里外的两人目光呆滞地看着对方,孙谚识沉重地眼皮因为惊慌而抬了起来,他猛然想起,前几天心血来潮捡了俩小孩回了家。  朗颂回过神来,镇定地拿起了置物架上的衣服往身上套。十分钟前他还在楼下等着孙谚识,电话打了十几通始终无人接听,他又想不到该上哪儿去找孙谚识,只得先上楼洗个囫囵澡再下楼去等。结果门锁坏了,没法反锁,就让孙谚识误闯了进来,幸好他刚好洗完。  “啊,小颂,是你啊。”孙谚识打了个酒嗝,“不好意思,我以为家里没人呢。”  朗颂察觉出不对劲,耳朵上那点热意迅速褪去,他一边穿裤子一边问:“喝酒了?”顿了一下,他又觉得这种问法不对,孙谚识平时几乎把酒当成水来喝,他又问道,“喝醉了?”第25章 “帮我揉揉。”  烈酒的后劲汹涌而来,像掀起的巨浪一样顷刻间吞没了孙谚识仅剩地一点意识。他看到有两个朗颂在同自己说话,可是只能看到对方张嘴,却听不到声音,耳朵里尽是一阵阵搅得人心烦意乱的嗡嗡声。  “头好疼啊……”  孙谚识难受地咕哝了一声,想进卫生间洗把脸。他以为自己一脚踏进了卫生间,实际上是一头栽了进去,脑袋撞向朗颂的胸膛,发出沉闷的“咚”的一声。  朗颂毫无防备,不禁“嘶”了一声,但他的反应速度比痛觉来得更快,在孙谚识倒地前稳稳地将双手插进对方腋下,将人提了起来。  孙谚识的双腿已经完全使不上劲,他把整个人都挂在朗颂的身上,将脸埋在了朗颂的颈间。  湿润的气息喷在脖颈间,刚洗过澡清爽干燥的皮肤立刻濡湿一片,朗颂有些难受地躲了躲,然后拍了拍孙谚识的背:“谚哥,能走不?”  “头疼……”孙谚识又咕哝了一遍,伸出双手圈住了朗颂的腰。  朗颂只得艰难地半拖半抱把孙谚识弄出了逼仄的卫生间,好在孙谚识很瘦,他力气又很大,并没有费多大劲。出了卫生间,他索性将孙谚识打横抱起,将人抱进了房间。  抹黑把人放在床上,朗颂打开了灯,刺眼的灯光一照,孙谚识难受地皱了皱眉,条件反射地把手臂挡在了眼睛上。  朗颂又把桌上的一盏台灯打开,关掉吸顶灯,孙谚识这才放下手来。  看着床上醉得人事不省的人,朗颂有些苦恼。  孙谚识不知在哪里蹭到墙灰,黑色的裤腿上有一片刺眼的白灰,身上的白t恤也好不到哪里,前襟的位置有一大片浅棕色的污渍,还混合了各种气味。  孙谚识平时穿得很随意,家里和房里也很乱,但他是属于典型的乱而不脏的那种人,不管何时身上都有一股清新的柑橘香味。  朗颂想,要是就这样让孙谚识睡下,明早醒来他该抓狂了吧。  这时,孙谚识也不知是哪根经搭上了,突然撑着床沿坐了起来。  朗颂关切地问了一句:“谚哥,怎么了?”  孙谚识睁开沉重的眼皮,眯着眼盯着眼前重影的朗颂,蹙着眉道:“臭死了,我洗个澡。”说罢,他便想要起床。  “我给你拿点水擦擦行吗?”朗颂拦着他,孙谚识现在站都没法站稳,要是在卫生间摔倒磕到了头那就糟糕了,严重的话可能会摔成脑震荡。  “擦不干净。”孙谚识还是挣扎着想要起来。  “擦得干净,我给你多擦两遍。”朗颂灵机一动,“停水了,今天洗不了。”  “停水了?”孙谚识不挣扎了,烦躁地抓抓头发,“行吧,那也没办法了。”  朗颂将孙谚识按回到床上:“你先躺着,我去拿水,行吗?”  “行啊,怎么不行。”停顿了一下,孙谚识迟钝地意识到不对劲,“你帮我擦?”  朗颂在心里忖度,如果让孙谚识自己擦,说不定一盆水会全洒被子上去。  他犹疑一下,回答:“嗯,我帮你。”  “好吧——”孙谚识长叹了一声,“有人伺候我。”  朗颂马上去卫生间打水。  从他妈妈死后,朗月都是他带着,照顾人他很得心应手,但是给一个一百多斤大男人擦身着实是很费力气,而且难免让人有些害臊。  他帮孙谚识把t恤给脱了,将上半身擦过两遍之后为难起来。  孙谚识仿佛会读心术似的,哼唧了一声:“好慢。”  朗颂无奈地咬咬牙,帮他脱掉了短裤,心一横眼一闭,拧干毛巾伸向了孙谚识的腿根处,然后顺着大腿一路向下,直到细瘦的脚腕。  孙谚识的腿属于偏瘦但不会让人觉得弱不禁风的类型,平时他总穿着宽松的沙滩裤或者运动裤,所以看不太出来,现在整条腿都光溜溜的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修长漂亮。而且孙谚识不常晒太阳,皮肤很白,特别是大腿的皮肤。  朗颂咽了咽发痒的喉结,收起了有些难以控制走向的视线,一头钻进了卫生间。  他换了一盆新水,又弯腰给孙谚识擦第二遍,这回他的视线一直固定在毛巾上的刺绣图案上,天空蓝的纯色毛巾上面绣了两朵小巧的白云。  他的注意力都在白云上,完全没注意到手上的动作幅度有些大,直到孙谚识因为吃痛闷哼了一声,他才发觉位置太靠上了,把孙谚识的平角内裤都擦卷边了。他慌忙挪开视线,不知所措地僵在原地。  兴许是空调的温度打得太低有些冷,孙谚识又胡乱地挥着手四处摸索被子。  朗颂舔了舔唇,回过神来。  他把空调的温度打高,抖开被子帮孙谚识盖好,然后去卫生间把水倒了,接着下了楼。  在院里用凉水洗了把脸,朗颂脸颊的温度才降下来,再上楼时,他手里端着一杯温度适宜的蜂蜜柠檬水。  烈酒的后劲霸道,烧胃又上头,孙谚识埋在被子里无意识地捂着胃部,发出了难受的呻吟。  朗颂打开房门,看到床上的人埋在被子里,蜷缩成一团窝在床中央,时不时发出一声闷哼。  他隔着被子轻拍孙谚识的肩膀:“谚哥,起来喝杯水吧?”  “喝水……”孙谚识蒙在被子里闷声重复了一句,等了几秒才动了动。  朗颂猜他是想坐起来,但是使不上力,于是掀开被子侧身坐到了床上,伸臂揽住了孙谚识的腰,让他靠在了自己的身上,把杯沿凑到了他的唇边。  酸甜的柠檬水湿润了唇舌,口感很好,孙谚识自觉地张开嘴,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  一杯水下肚,干痒的喉咙和灼烧的胃舒服了一些,这样靠坐着也让孙谚识感觉好受了许多,他毫不客气地就着这样的姿势搭在了朗颂不算宽厚的肩上,呼吸渐渐平稳。  朗颂轻轻推了一把,但孙谚识不仅没动,还闭着眼摸索到了朗颂的右手,让朗颂的掌心贴在他自己的上腹部位置,强迫对方打着圈帮他按摩腹部。  朗颂方才一直在来回奔忙,后背已经热得冒汗,掌心也很烫。  当火热的掌心贴上微凉的肚皮,强烈的温差感让孙谚识感到舒适,他无意识地提起腰想再贴紧一点。  朗颂僵硬的像块石头,由着孙谚识把着自己的手。  孙谚识不满于肚皮上的这只手这么被动,勉力将眼睛睁开一条缝转过头去看,但视线很模糊,像玻璃上糊了一层水雾,只能看到一张朦胧的侧脸轮廓,有点熟悉。他闭了闭眼复又睁开,视线逐渐变得清晰,眼前朦胧的侧脸缓慢地和记忆中那张轮廓流畅的侧脸重合起来。  孙谚识张了张嘴,声若蚊呐低低道:“帮我揉揉。”  细听之下,带着一点哭腔。  朗颂的手猛然一顿,而后顺时针缓缓揉开。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元旦快乐~第26章 急性胃出血  “热死了!”孙谚识席地坐在球场外围,背靠着铁丝拦网,他扯了扯宽松的篮球背心干嚎道,“你个傻逼,这么热的天气非要出来打球!”  郑烨嘿嘿一笑:“才五月你就喊热,这不是马上就高考了,难得放一天假,喊你出来放松一下。”  今年江城的五月已经有了初夏的气势,可能是快要进入梅雨期,今天尤其闷热,让人喘不上气。 第17章 没事买什么醉,昨晚不喝酒什么事都没有。  该死的卓历。  肚子里还在骂着,眼睛上方突然伸过来一个纸杯,孙谚识侧过头看朗颂,眼神询问:什么意思?  孙谚识的表情介于生闷气和茫然之间,让朗颂觉得有点好笑,他压了压嘴角,说:“问过医生了,他说可以含块冰解解渴,但不能咽下去。”  “好!”孙谚识马上坐了起来,也不管朗颂从哪里弄来的冰块,直接捏了一块放进了嘴里,冰块的冰凉湿润抚平了他的焦躁。  朗颂盯着孙谚识的喉结,再次叮嘱:“化了就吐出来,不能咽。”  孙谚识含着冰块不能说话,他撇了撇嘴,忍住了咽口水的冲动,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等嘴里的冰块全化以后吐进了垃圾桶。  朗颂话少,朗月不会说话,孙谚识不想说话,一个躺着,两个坐着,就这样在急诊病房又待了半个小时才去消化内科等着。  孙谚识很饿,但并不怎么想吃东西,胃始终隐隐作痛,还伴着一点烧灼感,特别是坐久了之后更明显。还好朗颂给他挂的号比较早,在门诊室门口坐了没一会儿就叫到了他,他捂着胃走进了门诊室。  坐诊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一脸慈祥地呵呵笑着:“小伙子,怎么了?”  孙谚识坐了下来,老实道:“昨晚好像呕血了。”  老医生又问:“几点呕的血,怎么个呕法,出血量大不大?”  孙谚识被问住了,昨晚他是上了救护车才渐渐清醒过来的,喝醉以后怎么回的家、怎么上的床都已经不记得了,脑子里只有一点白色马桶里斑驳血迹的画面,  这时,站在后边的朗颂替他回答道:“昨晚他喝多了酒,只说胃难受,没有呕吐,半夜一点多的时突然反胃,吐了一些食物残渣和暗红色的血,量不大,送来医院后也没再吐。”  老医生满意地看了朗颂一眼,又问孙谚识:“没吃东西吧?”  孙谚识有些难堪地清了清嗓子:“没,水都没喝。”  “行。”老医生开了张单子,“去做个胃镜和幽门螺旋杆菌检查,做好了拿来给我看看。”  孙谚识方才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或许可以不用做胃镜,但是医生单子都开了,他也不想再扭扭捏捏,捏着单子走出了门诊室。  “我去机器上交钱。”朗颂抽走单子,“你在这等着。”  孙谚识本想说自己去就行了,但马上发现自己既没钱包,也没手机,他只得牵着朗月,跟留守儿童一样坐在等候区。  朗颂很快回来,抱起朗月:“内镜检查在6楼,走吧。”  孙谚识才意识到,从急诊室出来,他压根不知道消化内科在哪栋楼哪一层,方才也没问胃镜检查在哪里坐,一直都是朗颂在给他指路。  他掻搔头发,厚着脸皮跟了上去。  做胃镜没他想象当中那么痛苦,因为做的是无痛的,甚至根本没有什么感觉。这家医院人不多,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就拿到了检查报告,三人又回到消化内科门诊。  老医生戴起老花镜,盯着报告单安静地看了一会儿,问道:“最近一段时间有没有经常胃部疼痛、食欲不振、餐后腹胀的情况发生?”  “有。”  孙谚识老实地点头,心里隐隐有点不安,报告单他看得半知半解,也不知道情况严不严重。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已经看淡生死,过一天算一天,但当他昨晚虚弱无力地躺在病床上,真正直面死亡威胁时,他的生理和心理都本能地开始恐惧。  老医生一脸凝重地嘶了一声:“是不是常年饮酒,喝得多吗?”  孙谚识顿了顿,没有马上回答。  一方面是他吃不准几年才算是常年,他是最近两年才喝酒的,以前只在和朋友、同事聚会时喝两杯,且不多。另一方面则是他忽然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朗颂看着缄默无言的孙谚识,脑海中浮现柜台上那瓶被装在矿泉水瓶里的二锅头,以及孙谚识不分时间、场合拿酒当水喝的模样,忍不住张了张嘴。  “这两年才开始喝,每天大概半斤多。”孙谚识先开了口,顿了顿又低声补充,“也可能是一斤。”  老医生指了指报告单,这才说道:“不用担心,是普通的胃溃疡。”  孙谚识松了口气:“那我得吃药?”  “药肯定得吃。”老医生不太熟练地操作着办公电脑,一边谆谆道,“在你体内没有查到幽门螺旋杆菌,所以你的溃疡是长期吸烟、酗酒导致,要想身体健健康康的,可得戒烟戒酒了,还有规律饮食。”  老医生尽职尽责,又嘱咐了一些最近要少吃多餐,不能吃刺激性食物等话,而后才让他们领药回家。第28章 狼狈(1)  孙谚识已经走到门口,老医生又叫住了他。  “医生,还有事吗?”孙谚识回头。  老医生摘下老花镜,满目慈祥地看向孙谚识,叹了口气意味深长道:“对酒精过度依赖也是一种病,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孙谚识脸上的表情空白了两秒,然后轻轻地点了下头。  在医院折腾了一上午,取了药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  孙谚识走进柜台,从抽屉里存放了很久杂乱的纸币中理了一叠红票子递给朗颂:“医药费和误工费,拿着。”  朗颂看了看孙谚识,只抽了医药费部分,说道:“这些就够了。”  “你好好算一下,要是不够的话就自己拿。”相处这么些天,孙谚识对郎颂也算是挺了解了,他没有强求,把剩下的钱扔回抽屉,“我上楼躺会儿,你们该干嘛干嘛。”走了几步又收住脚步回头道,“不用给我看店,卷拉门关上就行。”  朗颂:“好。”  孙谚识上楼直接进了卫生间,本以为里面会是一片狼藉,然而马桶和地面都干干净净,还带着空气清新剂的芬芳。  不用想,肯定是朗颂趁他睡着时回家清理的。  孙谚识不禁又回忆起昨晚那个吊诡的梦和自己窘迫的模样,突然感到惭愧又心虚。  虽然昨晚的事已经不记得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醉醺醺回家后,是郎颂照顾的他。因为今天他身上穿的并不是昨天那套脏衣服,身上也没有酒味和汗味。  一想到自己喝到胃出血被救护车接走,不仅在一个小鬼面前狼狈不堪,还要靠对方照顾,他的身体里没来由的涌上一股无名之火,在体内横冲直撞,搅得他心烦意乱。  在卫生间门口呆站了一会儿,孙谚识拿了套干净衣服又进了卫生间,洗掉了身上、心上那种黏糊糊皱巴巴的操蛋感觉。  回到房间,他躺在了自己熟悉的床上,麻痹了的饥饿感又再度汹涌而来。  在医院的时候到处都是消毒水味,他虽然饿,但是没有胃口。现在躺在松软的床上,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他开始疯狂地想吃东西,随便什么,哪怕是一碗白粥也好。  他看了眼手机,已经十二点了,他不清楚医生说的禁食一天到底是按十二小时算还是二十四小时算,朗颂没告诉他,他也懒得再起来问。  饿就饿吧,饿一天也饿不死。  他把手机丢到床头柜上,闭眼躺下酝酿睡意,老医生那句话却像和尚念经似的在他耳畔循环响起。  “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看个屁!  孙谚识心浮气躁地掀开被子又坐了起来,他瞄了一眼柜子上的手机,正考虑着要不要出去一趟,“叩叩叩”三声,房门被敲响。  门没锁,孙谚识直接道:“进来吧。”他的语气不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察觉背后的抗拒。  门被打开,一股甜丝丝、香喷喷的味道先飘了进来。  孙谚识抬眸看去,只见朗颂一只手牵着朗月,一只手端着个托盘走了进来。那托盘里装着一只乳白色瓷碗,冒着蒸腾的热气,碗旁边还有一只水杯。  “怎么了?”孙谚识问。  “吃饭。”朗颂回答,“医生说禁食十二个小时以后如果没有再吐血就可以进食,从昨晚到现在,已经十二个小时了。”他把托盘放到了房里的桌子上,“吃完东西再吃药。”  孙谚识朝碗里看了一眼,是一碗面糊状的东西,看起来像藕粉,上面飘着鸡蛋花,还有几片香蕉。  他不禁蹙眉,问道:“这……是什么?”  “一种暖胃的小吃,”朗颂向他解释,“医生说你这几天只能吃粥一类软烂的食物,你先尝尝,不喜欢的话我再给你煮粥。”  朗月趴在孙谚识膝头,见他没动,着急地跑到桌前小心翼翼盛了一勺。她用小嘴呼呼吹凉,努力踮起脚尖想递到了孙谚识的唇边。  孙谚识怔怔地看着朗月纯净的明眸,一时忘了做出反应。  朗颂见他不动,以为是不敢吃,解释道:“这是我老家一种小吃,叫面婆婆,小时候我生病的时候,我妈就会给我做这个,她说吃了以后病好得快。”  盯着眼前的一勺面糊,孙谚识不禁想起以前生病时他妈给煮的百合粳米粥,大概每个母亲都有一道哄孩子的美食。他闭了闭发烫的眼睛,旋即低头含住了勺子。  面糊、鸡蛋、香蕉的搭配看起来非常像黑暗料理,孙谚识本以为味道可能一言难尽,但结果出人意料的好吃。  香蕉的香甜味和米糊还有鸡蛋花搭配起来并不会很突兀,吃起来有点像藕粉,但不会像藕粉那么糊嘴,入口即化。  他从朗月手里接过勺子,连着吃了好几口才想起来问朗颂:“你们吃了没?”  “吃过了。”朗颂回答,眼神示意了一下桌上的药,“吃完记得吃药。”  “好。”孙谚识应了一句,在朗颂转身离开时又叫住他,说了句“谢谢。”  一碗面婆婆下肚,空虚的胃被填满,也让孙谚识一肚子横冲直撞的火气蛰伏下去。生理上得到了满足,心理上的空虚感却变得强烈起来,孙谚识清楚地知道这种空虚感因何而起——他的身体在渴望酒精。  医生开的药和那份胃镜检查报告都在桌上放着,孙谚识拿起报告单,通过单子上的彩色图像可以清晰的看到胃的贲门、幽门、胃底等。他只看了一眼便迅速叠起放回了原位,然后端起旁边的水杯把药给吃了。  吃完药他向后倒去躺会了床上,极力按捺住了生理上对酒精的渴望。  可能是昨晚胃出血消耗了他太多精气神,可能是药里有什么安眠的成分,他重新躺下后很快就睡了过去,往常那些光怪陆离的梦境没有再出现。  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就好像把这两年缺的觉一次性给补足了,以至于孙谚识睡醒时有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  他在床上睁着眼睛躺了足足有好几分钟才缓过神来,慢慢探出睡得发软的手去摸枕头下的手机,屏幕在黑暗中骤然亮起,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孙谚识摸了摸瘪下去的肚子,胃已经不疼了,就是饿得很难受。他关掉手机,睁着眼睛在黑暗中干躺着,几分钟之后他还是受不了饥饿的感觉,捏了捏鼻梁开灯下了床。  他像平时一样,随意地推开门,在门板即将砸到墙壁的那一刹那,猛然想起对面的房间住了两小孩。他用脚勾了住门,然后轻轻关上,蹑手蹑脚下了楼。  他先去厨房烧上水,又去店里拿了一桶泡面回到厨房。  将开水倒进泡面桶里冲散了调味粉,浓郁香味马上升腾而起,本该令饥肠辘辘的垂涎欲滴,孙谚识却突然干呕了一下。  他忙把纸盖给盖上,又压了一个盘子压了上去,然而这并没有让他好受一点,喉间不断涌上酸水,几乎要喷涌出来。  他的心跳也骤然变得很快,整个人在炎热的夏日夜晚突然像冻狠了似的发起抖来。  他眼眶通红地看着自己不停发颤地手指、手臂,他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也知道只要走几步路就能拿到能缓解他痛苦的“解药”,可他想控制自己,他不想让毒药成为自己的解药。  他的耳畔不断地回荡着医院里老医生说的那句“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吧”,眼前不断闪过那张胃镜报告上令人感到生理不适的清晰图像。  他的内心在不断反思着,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怎么能变成这样。  恐惧、懊恼、愧疚等各种复杂的情绪在寂静的深夜无限膨胀,孙谚识咬紧牙关拼命隐忍,他紧闭上眼,在心里告诉自己,只要再忍一会儿,再忍一会儿,这次就一定能扛过去。  然而,仅仅十几秒而已,他就控制不住地自己的身体和情绪,双臂狠狠地扫向小桌子,“砰”的一声,瓷盘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片,而那桶刚泡好的方便面倒扣在了他的脚背上。  朗颂套好衣服匆匆下楼,走到厨房门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孙谚识弓着背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坐在厨房的白炽灯下,整个人被一种肃杀森林地气息所包裹着。如果不是因为剧烈的喘息和难以自控地颤抖,他真的就像一个毫无生命力的雕塑一样。  还在冒着蒸腾热气的泡面打翻在他脚上,而他好像没有痛苦似的无动于衷。 第19章 见孙谚识不欲再继续方才的话题,朗颂只好问他:“哥你呢,还不睡吗?”  孙谚识瞥了一眼桌子上的烟盒:“我抽根烟就上楼,你快去睡吧。”  朗颂点头转身,刚走两步又转过来忧心忡忡地看向孙谚识。  孙谚识知道他想说什么,哼笑一声主动道:“放心吧,我好很多了,不会偷酒喝的。”  朗颂这才转身上楼。  孙谚识拿起烟盒才发现匆匆下楼,打火机忘揣上了,他懒得去店里拿,打开燃气灶把烟点了。而后坐到了朗颂方才坐过的矮凳上,倚着门框抽烟。  厨房的灯光穿过门,照在院子里,延伸出一片扇形的光带。  孙谚识沉默望着那片水泥地,听着细碎的虫鸣声,深深地吸了口烟,而后重重地呼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喝酒伤身,达咩。  当一个人形成固定的饮酒方式,比如晨起饮酒、晚餐时饮酒,就已经是酒精依赖了,依赖程度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同,有的人靠自身意志力就可以戒掉,有的人则需要医学手段才能戒掉。第31章 今天吃饺子  翌日,孙谚识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他闭着眼摸索了半天终于在床上摸到了手机,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接通电话又闭上了眼,含混不清地道:“谁啊?”  “都几点了,还在睡呢?”郑烨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  孙谚识清醒了几分,哑声问道:“郑啊,什么事?”  “上次你让我帮忙的事成了。”郑烨回答。  孙谚识揉揉眼睛,愣了两秒才想起来是什么事。郑烨的舅舅在教育局工作,他惦记着朗月上幼儿园的事,上次郑烨来吃饭的时候他就提了一句,问郑烨能不能帮帮忙。  “啊,这事。”孙谚识马上坐了起来,“搞定了吗?”  “没问题。”郑烨得意道,“带上户口本、卫生防疫证去报名就行。”  “行行行,”孙谚识忙不迭点头,“谢谢你,也替我谢谢舅舅。”  “你的谢谢我会带到的,”郑烨不满道,“但你得请我吃顿饭啊。”  “还能少了你一顿饭吗?”孙谚识笑骂,“哪天有空你来我这,朗颂铁定给你做一顿大餐感谢你。”  孙谚识急于跟朗颂分享这个好消息,利索地起了床。在卫生间刷牙时他才恍然想起今天凌晨他发生的事,羞愤地差点把牙刷捅到嗓子眼儿里去。  原本飞扬起来的心情瞬间跌宕下去,太他妈丢人现眼了!  事实上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为什么要在深更半夜跟朗颂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也许是夜深人静让人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也许是逆反心理作祟,当郑烨出于关心三番两次提起的时候,他就会想方设法转移话题,而当毫无探究欲望的朗颂站在面前,他忽然有了倾诉的想法。  回想起自己那副无病呻吟地模样,孙谚识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气急败坏的用双手狠狠地搓了搓脸,又在卫生间用冷水扑了好几次脸,面颊的燥热才降下来。  他呆站了一会儿,等情绪平静下去才擦擦脸回了房间。刚才心里惦记着事没觉得有哪里不对,陷在椅子里瘫坐了一会儿之后,那种蚁虫噬咬的感觉立马就涌了上来,戒断反应又来了。  孙谚识难受地将四肢蜷缩起来,努力克制着粗重的呼吸声,双手紧抓着椅子把手,指尖攥得发白,但这些咬牙切齿的手段根本就无济于事,很快他的四肢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甚至逐渐失去了力气。  孙谚识深吸一口气,没再坚持无谓的反抗,那样只会让自己狼狈不堪后再度丑陋地去向酒精妥协。他弯腰打开了床头柜的抽屉,里面放了一瓶喝了一半的二锅头。  他喝酒不分场合、时间,想了就来上一口,所以房间里也长期放着酒,但他不喜欢房间里有酒味,虽然在房间里放着,但很少拿出来。  自从朗家兄妹俩住进来以后,他稍微还是感到有些不自在,又怕教坏小孩,即便是把酒灌进了矿泉水里做伪装,但他仍旧尽量避免让朗月闻到酒味,所以最近经常在房间里喝。  孙谚识拿出酒,拧开瓶盖刚想往嘴里塞,又忽然顿住了手。他犹豫了一下,将床头柜上的酒瓶盖翻了个面,然后倾倒瓶身,将酒倒进了瓶盖里。  手抖的厉害,洒了多半在外边才倒满一瓶盖,他拿起瓶盖,贴在唇边仰头喝掉。呆坐了会儿,他又倒了一瓶盖喝掉,随即果断地拧上瓶盖,将酒瓶扔进了抽屉,伸出脚用力踹上抽屉后下了楼。  推开门走进店里,孙谚识愣了一下,店里黑黢黢静悄悄,卷拉门没开,空调也没开,朗颂和朗月都不在。  出门去了?  他抬头看向墙上的挂钟,上午11:25,这个点朗颂应该在外边干活,朗月也跟着去了吧?  将手机揣回兜里,孙谚识颓丧地乱抓了一把头发。朗颂正式出摊的前一天,他信誓旦旦地说让他安心出摊,朗月就由他照应着。结果,才第二天他就胃出血进医院了,还得朗颂反过来照顾他。  正当他抿着唇琢磨着要不要给朗颂打个电话问问他在哪,卷拉门发出了一声“咔哒”的声响,很轻,是拧动钥匙开门的声音,旋即“哗啦”一声,卷拉门被向上推开,灰尘在半空中飞扬。  阳光倾泻而入,孙谚识条件反射地眯起眼睛,拿手挡在眼前。过了两秒他才适应明亮的光线,放下手来便看见朗月张开双臂朝他奔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腿。  后进门的朗颂看到站在货架中间的孙谚识,愣了愣才问道:“哥,怎么不开门?”  “我刚从院里进来。”孙谚识垂眼清了清喉咙应了一句,他想去抱朗月,弯了腰意识到自己使不上劲,于是只摸了摸朗月的头发,一边牵起她的手,一边问朗颂,“去哪儿了?打零工去了?”  “没,”朗颂扯着已经变形的t恤领子往脸上擦了一把,抹去脸上细密的汗珠,“去了一趟特殊学校。”停顿了一下又问,“我在你房门上贴了张便利贴,你没看到吗,电炖锅里给你炖了粥,吃了没?”  “去特殊学校?”孙谚识抓住重点,“去那干嘛?”  问完他才反应过来,应该是民办幼儿园不肯接收朗月,朗颂不得不考虑把她送到特殊学校。  果然,朗颂答道:“再过两天幼儿园就要开学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他继续扯起t恤擦汗,掩饰着嘴角的一点沮丧。  孙谚识一直过得不知今夕是何夕,经朗颂这么一说才意识到马上就九月了,他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目光不由得落在朗颂坠着一颗汗珠的下巴上。  朗颂是个细致干净的人,但有些习惯性动作很粗犷,比如此刻扯着衣服擦汗。这个习惯性动作应该是长期在批发市场搬货养成的,在那种环境下,人是精致不起来的。  孙谚识从柜台上的纸巾盒里抽了几张纸巾,递了过去:“我这人视线窄,你摆在我面前都不一定看到,以后可以直接进我房间告诉我,或者手机发消息给我,不用贴便利贴。”  “行。”朗颂淡淡一笑接过纸巾,“那你先喝碗粥垫垫肚子,我这就去做饭。”  “别去了。”孙谚识说,“中午吃外卖吧。”  朗颂看了眼时间,确实有点晚了:“那行,我来点吧,你想吃什么。”  “你看着点就行。”孙谚识牵着朗月走进了柜台,从抽屉里拿出新买的益智拼图给朗月玩。等朗颂点完外卖收起手机,他才把委托郑烨联系到幼儿园的事告诉朗颂。  “真的?”朗颂激动地趴向柜台,好似怕自己听错了似的,身体前倾凑到孙谚识面前,“谚哥,是真的吗?”  孙谚识被朗颂的模样给逗笑了,其实他挺怕朗颂这个独立的个性不愿意承这个人情,毕竟他连华强这个人民警察的帮助都不肯接受,但从朗颂此刻的反应来看,应该是挺开心的。  “真的,带上户口本、卫生防疫证去报名就行。”孙谚识笑道,“郑烨帮的忙,他说让你请他吃顿饭。”  “行行行,郑哥什么时候过来?”朗颂满口答应,又抓住孙谚识的手,“谚哥,谢谢你!”  微凉干燥的手被攥在滚烫的湿润的掌心之中,孙谚识的指尖不自在地动了动,他想抽出来,但架不住朗颂力气大,只得由着去了。  朗月不明所以,但见哥哥笑得开心也不再蔫蔫的了,爬到孙谚识的腿上搂着他的脖子抱着,跟着一起乐呵。  朗月很爱笑,笑颜比阳光还灿烂,孙谚识倒是第一次见朗颂笑得这么开怀,不禁也跟着翘起了嘴角。  昨晚在朗颂面前说了那么些莫名其妙的话,孙谚识其实是很尴尬的,从下楼到现在,他都不敢去看朗颂的眼睛,觉得臊得慌。  朗颂倒是大大方方,平时怎样今天还是怎样,好像昨晚的事没有发生过似的。一个小孩都能这么落落大方,孙谚识觉得自己再扭扭捏捏就太矫情了。  待朗颂的激扬的情绪褪去,孙谚识才收回已经汗湿的手,给郑烨打去了电话,郑烨让朗颂准备好报名的证件等物品直接去就行。  不久后,送餐小哥提着餐进了门。  朗颂把小餐桌摊开,把餐盒一一打开摆好,而后才招呼两人吃饭。  孙谚识抱着朗月走出柜台,看到餐桌上的饭菜后咕哝了一句:“又是粥。”  他没有抱怨的意思,但他口味重,从昨天开始他就一直在喝粥,嘴里快淡出鸟来了。而且因为他的缘故,两个还在长身体的小孩也得跟着喝粥。  朗颂笑了笑:“哥,给你点的是香菇青菜粥,还给你额外点了一份蒸饺和牛肉馅饼。”  孙谚识总觉得朗颂像在哄小孩似的,但是扛不住牛肉馅饼诱惑,咽了咽嘴里分泌出的唾液,乖乖地坐了下来。  朗颂掰开一次性筷子想递给孙谚识,目光在对方隐隐发颤的右手上一扫,他动作一顿,直接夹了一只蒸饺放在了孙谚识的勺子上,说道:“三鲜馅,挺好吃的。”  孙谚识怔了怔,想说点什么,朗颂已经收回了手,又夹了一只蒸饺放在了朗月的碗里。  三人围着小餐桌沉默吃饭,一碗热粥喝了一半,孙谚识感觉舒服了不少。他抬眸看看朗颂又垂眸,如此来回两三次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开了问了一个早就想问的问题。  “找幼儿园这事,怎么不让强叔帮你,他能帮得上忙。”  两秒钟的死寂后,朗颂才咽下嘴里的食物,回答道:“华叔叔很忙。”犹豫了一下以后,又说,“华叔叔老往外跑,华婶婶会跟他吵架。”  朗颂垂眼,不禁想起几个月前发生的一件事。  他爸去世那段时间,华强就像亲叔叔一样忙前忙后帮了他不少忙。  办理好丧事以及休学手续后,他整理出了自己的一些课本和辅导资料,因为得知华强有个儿子只比他小一岁,心想着可能用的到,于是又买了一些礼品去华强家,感谢他这段时间的照应。  那天他刚走到华强家门口,恰巧屋内在吵架,隔着紧闭的大门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华强老婆厉声指责华强,说他拿别人的儿子当亲儿子照应,自己的儿子不管不顾。他听了会儿,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此后虽然他多次拒绝华强的帮助,但华强仍旧放心不下他们兄妹,经常性去看他们,他不想影响华强的家庭和谐,只能搬了家。  朗颂说得委婉,但孙谚识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他咬了一口牛肉馅饼,嚼吧嚼吧咽了下去才道:“在我这里你不必有什么忌惮,虽然你付钱租在我这里,但你叫我一声哥,我就得有哥的样子,有什么难题解决不了尽管开口说,咱们一起想办法。”想起朗颂陪他在医院进进出出的事,他又说,“咱们就互相帮助,我有事我也跟你说。”  这话说得煽情,孙谚识其实有点不好意思,他端起面前的粥碗贴着唇,掩饰着僵硬的嘴角。  “好。”朗颂应了一声,若有所思地重复了道,“互相帮助。”第32章 “因为睡不着”  早上走的急,卖完饭团后的一些工具都没收拾,朗颂吃完饭就立马去院里清洗。  孙谚识听着院里传来哗哗水声,点了点朗月的鼻子说道:“你哥跟个陀螺似的。”  朗月看明白了“你哥”这个词,嘻嘻一笑软绵绵地叫了一句:“哥哥……”  朗月玩了会儿开始犯困,孙谚识抱在怀里拍了几下就睡着了。他着实羡慕小孩的睡眠质量,心道要是他能有这么好的睡眠质量,人生烦恼能减少一半。  空调对着柜台笔直的吹,冷风扬起朗月额前的小绒毛,孙谚识怕给她吹感冒了,抱起她往后院走。  朗颂在院里,正弓着腰半蹲着清理煤炉,可能因为太热了,他把t恤给脱了,赤裸着上身。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和颈部的皮肤黝黑,身上却挺白的,形成一道鲜明的分界线。几颗豆大的汗珠顺着弓起的背脊滚落下来,缓缓没入裤腰里。  听到动静,朗颂下意识回头,看到孙谚识后急忙起了身:“我抱她上楼吧。”  孙谚识的目光在朗颂的腹肌上一扫而过,说道:“别了,你身上都是煤灰,我抱上去就行。”  朗颂用手臂擦了擦额头的汗,颇为憨厚地笑了下:“那行。”  孙谚识抱着朗月迈上楼梯,走到一半猛然感觉到了不对劲,双手发软呼吸急促,他马上伸出一条腿往上迈了两级楼梯,将朗月架在自己腿上,而后叫了朗颂一句。  朗颂回过头来便看到孙谚识脸色苍白地倚着栏杆,他反应迅速,马上奔上楼梯,一手抱起朗月,一手架着孙谚识上了楼。  安置好朗月,朗颂转身出了房间。对面的房门虚掩着,他透过缝隙看到孙谚识坐在床边,弯腰将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撑着额头,看起来好像很难受。  在门口静立两秒后郎颂走了进去,他走到孙谚识面前才看到放在柜子上的那半瓶酒,没有打开,也没有闻到酒味。  孙谚识没有任何反应,消沉地弓着腰掩着面,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在发颤,和一座石像无异。  朗颂知道孙谚识应该又是出现了戒断反应,但他又不是医生,一时之间也不知该怎么办,只能低声问了句:“哥,你没事吧?” 第21章 朗颂蹲下身将袋子打开,里面一叠叠用黄皮筋捆绑好的吊牌,还有一些吊绳。  这是猴子找的手工活儿,他没满十六岁,没有哪个用人单位敢用童工,所以就四处找一些手工活带回家做。这些手头的活儿很简单,连几岁的小孩都能干,但工价很低,猴子没日没夜的做这些手工活,勉强也能养活自己。  朗颂回答:“月月要上幼儿园了,我抽点空闲的时间做这个。”  猴子高兴地跳起来:“真的真的?月月要上学了?”  “还能有假?”朗颂笑了一下,“过两天就去报名。”  猴子又忙问:“小月月呢?去哪儿了?”  “楼上睡午觉。”朗颂把折叠桌摊开,拿了一些吊牌在桌子上,又问猴子,“怎么串,哪张在前?”  猴子也拿了一条矮凳坐下,教朗颂怎么串。  “行,知道了。”朗颂麻利地开始动手,“你拿来的这些我估计要串两天,我串完了给你打电话,你再拿点新的来,只要是不占地的手工活我都接。”  “行嘞,交给我吧。”猴子嘻嘻一笑,“我尽量给你找那种工价高又轻松的活儿。”  “不用,好活儿你自己留着。”朗颂摇摇头,“你从别人那里怎么抽提成的,从我这里就怎么抽,另外把你来回车费也给扣了。”  猴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然有了小工头的架势,经常从小作坊、小工厂接一下手工活的单子,给他们那片城中村看孩子的妇女、老人做,他从中间赚个差价。  “那不行,”猴子孩子气地撅起嘴,“我哪能赚你的钱。”  “那我以后就不找你拿活儿了。”  朗颂一句话就把猴子给治的妥妥的。  猴子坐了一会儿就接到了催他回去的电话,他起身要走,朗颂拦着他,又给他拿了两瓶饮料和一些零食。  猴子这才想起来问朗颂:“哥,你说的那个很好的房东呢?怎么不在啊?”  想到孙谚识,朗颂的表情有些凝滞,顿了一下他才回答:“他生病了。”  猴子凑近朗颂,压低了声音道:“哥,这样不好吧,趁着人家生病偷人家东西。”  “想什么呢,”朗颂揉了一把他的蓝毛,“我付钱,快回去吧。”  猴子也不忸怩,拿着塑料袋通通装走了,迈出门又回头道:“哥,要是有空我能过来找你玩吗?”  朗颂点头:“可以,不过要先给我打个电话。”  “好嘞。”猴子朗声应了一句,提溜着东西走了。第34章 幼稚的比赛  朗颂以为孙谚识会睡到晚上才会下楼,结果猴子前脚刚走没多久,孙谚识就穿过货架走了出来。  他的头发有点乱,这里趴着那里翘着,脸色也不太好看,唇色很浅,眼眶却很红。  朗颂下意识地想上前搀扶一把,但又觉得这样不太合适,于是局促地站在原地,问道:“刚才我朋友来了,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没,睡醒了。”孙谚识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躺着腰痛。”  其实他根本就没睡着,张老太的哭嚎声以及朗颂的说话声都听得一清二楚。他躺了一个来小时,就如同躺在钉板上那般难受,索性起了床。  “那就好。”朗颂慢慢抬眸去看孙谚识的神色,等了两秒才又问,“好点了没?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的声音很轻,语速很慢,好像每个字都是字斟句酌后才说出来的。  “没有,好多了。”孙谚识眼梢带笑,坦然地看向朗颂,全然没了之前那点别扭劲,他看了眼桌上的卡片,问道,“这是什么?”  两人的目光短瞬相触,朗颂慌忙挪开视线,也坐了下来:“今天下午没找到活,我让朋友给我带了点手工活来做。”  “是因为我把活儿给推了吧?”孙谚识捻起几张卡片,学着朗颂的样子用子弹头吊牌绳成功串起了一串,“这两天耽误你不少功夫,等会儿我补给你。”  朗颂埋头麻利地串好一串吊牌才抬头道:“哥,中午吃饭的时候你跟我说的话都忘了吗?”  孙谚识回忆着自己中午的那些酸不溜丢的话,倏地笑了:“行,那以后咱就互相帮助。”  说着,他右手握拳伸到了朗颂面前,朗颂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也伸出拳头和他轻轻一碰。  两人在这个午后交换了一份信任。  狭小空间里的低气压一扫而光,空调的出风口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冷风,发出呼呼的声响,按压吊牌绳子弹扣的“噼啪”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过了好一会儿,孙谚识才瞧了一眼地上的那一袋子卡片,问朗颂:“这一袋子得弄两天吧,能赚多少钱?”  朗颂目测了一下,回答:“五六十块钱吧。”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顿住,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地又问了一遍:“多少?”  “五十五块钱左右。”朗颂认真估算了一下,给了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孙谚识呆滞地望着桌子上一摞串号的吊牌,虽然他知道这是朗颂打算利用闲暇时拿来做的手工活,但是几块钱的时薪还是让他有种这是何必的感觉。  他张了张嘴,想说别做了我给你,但他知道这话不合适,于是道:“整这么多也赚不了几块钱,还不如好好歇一天。”  朗颂手上动作不停,嘴里道:“哥,我不敢歇。”  “月月报名费不够?”孙谚识不是滋味地道,“要不我先借你?或者之后的房租你先赊着。”  “不是,报名费足够。”朗颂笑了笑摇头,“医生说在五岁之前植入人工耳蜗是最好的时期,月月已经五岁了,不能再拖下去,我想尽快凑够给她做手术的钱。”  手里的一串吊牌啪一声掉在地上,等了一会儿孙谚识才回过神来弯腰去捡,刚才那一瞬间,他被朗颂眉宇间拧起的那抹坚定给震撼到了。  其实他在网上查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费用,如果只植入单侧耳蜗,并且选用相对便宜的国产耳蜗,加上手术费也要十万块钱左右。此外,植入耳蜗之后还要到专业的康复机构进行听觉和言语训练,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对于一个高中还没毕业,没有父母,没有稳定住所,或许还背负着债务的高中生来说,堪比天文数字。  因此,他没主动在朗颂面前提起过这事,怕伤及自尊触及伤痛。他甚至想过朗颂是不是不曾想过给朗月植入人工耳蜗,助她恢复听力,回归正常人。  此刻孙谚识恍然大悟,给朗月做手术这件事一早就在朗颂的计划当中,所以朗颂才那么坚定的四处奔波,给朗月找普通民办幼儿园而不是在一开始就送朗月去特殊学校。  朗颂话不多,任何时候见他都是在埋头干活,他用实际行动印证着自己异于同龄人的成熟和坚韧,孙谚识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震撼人心的强韧生命力,但同时又莫名感到有些难过。  沉默良久,孙谚识捡起地上那串吊牌扔到了桌上,抬眸去看表情专注朗颂,问道:“那你呢?不打算回去读书了吗?”  手上的动作一顿,朗颂用力抿了抿唇角。  在一开始笃定孙谚识就是朗月亲生父亲的时候,其实他有动过再回学校的念头。他当时想,如果孙谚识愿意拿一笔钱出来给朗月做手术,那他就回学校继续读书,利用手头的一点存款,以及课余时间和假期多做几份兼职,他能养活自己和朗月。但希望很快破灭,他也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挺不切实际的,他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朗月的亲生父母身上。  抬起来时朗颂脸上的表情已和往常无异,他看向孙谚识,朴实一笑:“月月等不了那么久,即便不考虑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即便我大学一毕业就能赚到十万块钱,那月月也要等到九岁才能做手术。到那时已经太迟了,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间”抿唇想了想,他又解释了一句,“况且我成绩一般,考不上好大学。”  孙谚识凝视着郎颂深邃的面部轮廓,心里轻轻一动,华强说过,郎颂成绩不错,他不知道这是郎颂在自我安慰,还是单纯敷衍他的说法,但他知道这是在没法两全的情况下,郎颂做出的最优选,他选择牺牲自己的学业去成全妹妹的耳朵。  一些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孙谚识想起初见那日,朗颂揪着他的衣领,认定他是朗月亲生父亲时目光炯炯模样。那一刻,朗颂眼里装着的或许不是焦躁的怒意,而是以为找到了朗月的亲生父母,可以尽早给朗月做手术的殷切希冀。  一些复杂的情绪泛上舌底,孙谚识张了张嘴,斟酌好的一番话还没来得及脱口,放在桌角上的手机骤然响了起来。  “是闹钟。”郎颂拿起手机,“月月该睡醒了,我上楼看看。”  “去吧。”  孙谚识目送着郎颂穿过货架,消失与门后才收回视线。  郎颂的仪态很好,任何时刻都昂首挺胸腰杆笔直,即便是从批发市场搬完货回来一身狼狈,他也依旧挺拔不屈。  孙谚识不禁回忆起自己十九岁的模样,可惜的是脑子里的画面已经模糊了,或许曾经也是郎颂这样昂扬挺拔的模样……  朗月果然睡醒了,郎颂给她擦了把脸,抱着她下了楼。  下午没什么生意,三个人沉默地对着一桌子吊牌干的热火朝天。  朗月以前就帮郎颂干过,加上她手小,捻卡片速度快,串吊牌的速度竟然比孙谚识还要快。  孙谚识抹不开面子,手脚没郎颂麻利也就算了,居然还比不过一个小屁孩?  他非常幼稚地让郎颂告诉朗月,说要和她比赛,输了的人要答应赢了的人一个要求,朗月一脸兴奋,忙不迭鼓掌点头,乐得口水都挂了下来。  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比赛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郎颂成了裁判。  孙谚识其实是有点不舒服的,戒断反应让他头晕脑胀,但这场幼稚的比赛集中了他涣散的精神和注意力,竟让他不知不觉地忽略了身上那点不适。等他伸伸酸疼的胳膊抬起头看墙上的老式挂钟,时针已经指向了 5,一个不需要手机游戏打发时间的下午,竟然就这样如白驹过隙一般过去了。  差不多也到了准备晚饭的时间,郎颂大手一挥宣布比赛结束。  朗月赶忙把自己脚下装了吊牌的小框子递给郎颂,孙谚识也毫不示弱地把自己面前的塑料袋子递出去。  郎颂公平、公证地细数了两人的吊牌数量,最后宣布朗月略胜一筹。  愿赌服输,孙谚识难为情地摸摸鼻子,让郎颂问朗月想要什么。  朗月的眼睛滴溜溜一转,认真地想了很久,最后比了一串手语。  郎颂看了孙谚识一眼,迟疑了一下才说:“月月说还没想好,可不可以等她想好了再跟你说。”  孙谚识把朗月捞进怀里挠她胳肢窝,笑道:“你个小人精。”  作者有话要说:  颂颂不会去读书了,但作者不会委屈他的。^_^第35章 番茄鸡蛋面疙瘩  考虑到孙谚识这个病患只能吃软烂的食物,但又不想喝粥,朗颂便决定晚饭做番茄鸡蛋疙瘩汤。  光是听到“番茄”这两字,口腔里就不自觉分泌出口水。  反正傍晚没生意,孙谚识也懒得关店门,端了盆狗粮在店门口让黄豆守着,他则带着朗月去厨房围观朗颂做饭。  朗颂正在清理一条鲫鱼。  “不是做疙瘩汤吗?”孙谚识问,“还要再做盘红烧鲫鱼?”  “不是。”朗颂伸手拿刀,一边给鱼划口子一边回答,“先煮个鱼汤汤底。”  “用开水不就行了……”  孙谚识咕哝了一句,瞠目结舌地看着朗颂一系列娴熟的操作。切葱姜蒜、烧油煎鱼、放水煮汤,没一会儿一锅奶白色的鱼汤便煮好了。  朗颂把鱼汤盛出来,用网勺滤去鱼肉和辅料,留着奶白鲜香的鱼汤待用。  接着,他抓了几把面粉在汤碗里,又加了一勺盐和些许凉开水,用筷子搅成了一团团细碎的面疙瘩。  准备工作完成后,他在锅里倒入了少许油,将切好的葱花爆香,把剥了皮切成小块的番茄倒进去翻炒一番。番茄炒到软烂,他把鱼汤倒进去一起煮沸,将拌好的面疙瘩也放进去一起煮,又放了一把青菜,最后将鸡蛋打散下锅,淋入香油关火,一锅红绿相间色泽明艳的面疙瘩汤就做好了。  孙谚识觉得做饭是件既麻烦又很浪费时间的事,一直也没有学做饭的动力和想法,他也很讨厌油烟味,所以今天还是第一次正经看朗颂做饭。  朗颂蹙眉抿唇,一脸真挚地切菜、炒菜、搅面团,一锅热气腾腾面疙瘩煮好,他的嘴角不禁扬了扬,那是一个享受且满意的笑容。  孙谚识在一旁静静看着,不由得在脑海里挖掘自己上次这么投入地去做一件事是什么时候。  三碗鲜香四溢的疙瘩汤端上餐桌,朗月很是中意今天的晚餐,高兴地鼓起掌来给哥哥喝彩。 第23章 一直在院里在在和黄豆玩的朗月也紧随其后追了进来,她茫然地看着哥哥和胖胖的大婶,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气氛。她“噔噔”两步跑到朗颂面前,抱住了他的腿寻求安全感。又忍不住好奇地探出头来,瞪着溜圆的眼睛去看面前的女人。  女人在看到朗月后收了嗓门,看在小孩的份上一肚子脏话也吞了回去,但她显然气得不轻,一张雪白的脸被气得涨红。  她愤愤地跺了跺脚,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怒道:“反正这店也半死不活的,干脆别做生意了……”  女人的声音缓缓消失在巷子中,朗颂才抱起朗月拍了拍她的背。  临近十二点时,猴子到了,这次他带来了两箱给发箍粘配饰的活儿,工价高,但比较麻烦,还要用到胶枪。  猴子跑一趟不容易,朗颂把他留下来一起吃午饭,不过不是自己做,而是点了外卖。厨房是孙谚识的,伙食费也是平摊,没有对方的首肯,他不好意思擅自使用。  猴子也不介意,还怕朗颂破费,只点了一份酸辣土豆丝盖浇饭,朗颂给他改成了酱香排骨饭。  朗月难得跟着哥哥吃一顿外卖,朗颂给她点了一份她喜欢的儿童汉堡套餐,她本应该开心的,但却瘪着嘴没什么食欲,趴在脚边的黄豆对着一盆狗粮也兴致索然的模样。  朗月挖了一勺土豆泥,又闷闷不乐放下勺子,摇了摇朗颂的手臂,打了一串手语问他:谚爸爸吃饭了吗?  朗颂往门口张望了一眼才回她:应该吃了。  朗月摸摸肚子,又“说”:谚爸爸只能吃软乎乎的面婆婆,外面的东西不能吃,他肯定不会听话的。  说着,还小大人般双手托腮重重地叹了口气。  连朗月都知道孙谚识“不会听话”,朗颂又怎会不知,而且马上就要十二点了,按道理来说孙谚识也该从医院回来了。  朗颂抿了抿唇忖度一番,拿起手机道:要不我们问问?  朗月嘻嘻一笑,重重点头。  朗颂本想打电话,但怕对方可能在做什么检查,便拍了一张朗月的照片发给了孙谚识,又发了一条消息:  【谚哥,月月问你吃午饭了没?】  过了几分钟孙谚识才回复消息:【正在吃】  他也发了一张照片过来,照片里是一份香菇青菜砂锅粥。  朗月不满足于让哥哥“代言”,她从朗颂手里抽走手机,发了一连串“小黄豆亲亲”的表情过去。  朗颂赶忙拿回手机,想撤回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孙谚识已经回复了一个“亲亲”的表情。他无奈地摸了摸发痒的鼻尖,放下了手机。  猴子看看朗月又看看朗颂,嘿嘿一笑:“哥,房东大哥人真这么好啊?月月都管他叫爸爸。”  关于认错爸爸的那个乌龙事件朗颂跟谁都没说过,自然也没必要跟猴子说,他没有过多解释,点点头道:“嗯,人很好。”  “我来的真不凑巧,来两次都没碰上。”猴子遗憾地夹了一块排骨,“下次我一定要见见他。”第37章 父子间的隔阂  孙谚识一上午在医院里东奔西走做了好几样检查,和医生聊了很久,拿了药走出医院大门已经十二点了。  天空依旧阴沉沉的,早上还挺凉快,到了中午就闷热起来。  骤然从开着中央空调凉风习习的医院出来,就像一脚踏进了蒸屉里,孙谚识习惯性地扯了扯t恤,快步穿过天桥走到医院对面,进了一家连锁便利店。  口袋里的手机贴着大腿震了一下,他拿出手机,是朗颂发来的消息。  【谚哥,月月问你吃午饭了没?】  朗颂还发了一张照片过来,朗月本就肉嘟嘟的腮帮子鼓鼓的,又小又白又肉的双手捧着一个汉堡,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孙谚识的嘴角不禁扬起。  紧接着,朗颂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药要在饭后吃,不能吃不易消化或者刺激性食物。】  孙谚识看了一眼排队结账的退伍,转身出了门。便利店凉快,他本打算在店里买份微波速食垫垫肚子算了,既然朗颂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骗小孩。  走进一家砂锅粥店,他点了一份香菇青菜砂锅粥,等服务员把粥端上桌,他才拿出手机拍了张照,像交作业似的把照片发给家里的“留守儿童”。  吃完午饭,孙谚识又进了一家巷弄里的小杂货店,买了一瓶劣质二锅头,坐在了路边的花坛边上。  今天来医院,是他第一次利用医学手段戒酒,在此之前,他也曾尝试过戒酒,没有一次能撑过三天。一般6-12个小时左右不喝酒就会出现戒断反应,出汗、发抖、干呕等,24-36小时截断反应加重,会发热、心悸,至于36小时之后会如何,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撑到过第三天。  通常在第二天,他就扛不住痛苦的戒断反应扑向了酒瓶,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而相比起生理上的戒断反应,心理上的痛苦尤甚。脱离掉酒以后,内心会迅速被孤单、压抑、绝望所淹没,整个人会丧失所有行动力,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却使不上劲。身体像破了一个洞,只有酒能填满,只要这个洞被填满,所有的痛苦、难受都会想潮汐一般迅速退去。  而他又会沉沦在对酒精的病态上瘾当中,沉迷于这种只需要一点液体就能得到满足的即时快乐。  郑烨不止一次劝过他,强叔不止一次骂过他,他也一直都知道这样是错的。  他的意志力在被酒精一点一点的吞噬,他的人生也将缓缓地腐烂在酒精当中,然而他尝试了几次,始终没能走出这个死循环。  这一次,能撑过几天呢?  孙谚识拿起酒瓶抿了两口,从医院出来其实他就一直在出汗了,咬着牙撑到了现在。  在花坛边坐了会儿,孙谚识把酒扔进和药一起装进朗颂给他的牛皮纸袋里,起身走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他没有报蓝楹巷的地址,让司机送他到市中心商圈,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他有些事要办。  到达商圈,孙谚识直接进了一家商场,再次出来时手上提了不少东西,他又叫了辆车,赶往地处市郊的一家养老院。  两年前,他爸从家里搬到了养老院,就一直没再回家过。为了避开他,避开熟人,甚至搬到了最远的一家养老院。他每隔三个月给他爸置办一些换季的衣物,以及一些生活用品、营养品等送到养老院。  到达养老院,孙谚识在门卫那儿签了个字进了大门,这家私营性质的养老院规模不大,但硬件设置还行,管理方面也算用心。  孙谚识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一间办公室前,门开着,他在门口敲了两下。  里面坐着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戴着老花镜,正拿笔低头在记录着什么,听到声音她抬起头来,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笑着迎了上来:“小谚啊,你怎么突然来了,也不打个招呼。”  “秀姨。”孙谚识笑着叫了一句,“我出门办点事,顺路就过来了。”  秀姨是他妈的旧同事、老朋友,退休以后才到这家养老院工作,她和强叔是包含亲戚在内的长辈中唯二对他仍旧和颜悦色的人。  “来给你爸送东西的吧?”秀姨从饮水机里接了杯水给孙谚识,“我前两天还惦记着你该过来了。”  孙谚识抿了一口水,把给他爸的东西都挑了出来放在桌子:“秀姨,这些都是给我爸的,劳烦帮我拿给他。”  “要不……”秀姨抓着孙谚识的胳膊,觑了他一眼,尝试性道,“你自己拿去给他?他现在应该在棋牌室跟人下象棋呢。”  “不了。”孙谚识僵硬地扬了扬嘴角,“您又不是不知道,他不肯见我,等会儿见了我没准把棋盘给掀了,把其他大爷给吓着。”  秀姨叹了口气:“你们啊,父子处得像仇人。”  孙谚识笑了笑,没吭声,他又拿了一个手提袋递到秀姨手中:“这是给您买的花胶。”  “哎哟哟,我不要我不要。”秀姨赶忙塞回孙谚识手里,“你怎么每次还给我捎上一份,再这样我以后可不帮你了啊。”  “您不收的话,以后我可不敢找您帮忙了。”孙谚识学着秀姨的语气回了一嘴。  一开始他来送东西,他爸是不肯收的,甚至极端地用打火机点燃烧掉,多亏秀姨从中几番斡旋,他爸才勉强收下东西,而此后他送东西过来,都是由秀姨转交。  因此,他每次过来都不忘给秀姨带一份小礼物。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秀姨就像他的阿姨,不管是出于对长辈的敬意还是出于一点谢意,都理应如此。  两人一番推搡,秀姨终究拗不过孙谚识的执着,最后还是收下了。  东西送到,孙谚识把水喝完就要走,秀姨要送他,被他拦住了。  “哎……”秀姨拉着他的手,沉沉地叹了口气,“你妈不在了,我还在呀,有空上阿姨家坐坐,阿姨给你做好吃的。”  说到老友,秀姨红了眼眶,一方面是怀念老朋友,一方面是心疼孙谚识。  咽喉漫上一股酸涩,孙谚识吞咽了回去才回答:“好。”  告别秀姨,孙谚识原路返回,走出了养老院。出门右转走出十几米后,他又突然顿住脚步,踌躇两秒后他换了个方向。  养老院外面围了一圈金属护栏,稍微走近一点就能透过护栏窥探到其内一角。孙谚识绕了一圈,走到了养老院后方,那里是一片户外运动场地,有一些适合老年人的运动器材,还有乒乓球桌等,棋牌室也在那一块。  沿着护栏的墙角种了一排桂花树,还没到开花的季节,但枝叶很茂盛。  孙谚识找了一个相对隐蔽的位置,扒开钻出护栏的树枝,往里面张望,一眼就看到了他爸。  老年人可能都不太受得了空调的冷风,趁着今天阴天,在外边活动。  凉亭里摆了两张旗桌,他爸没有下棋,抱臂在一旁围观。  不知谁下错了一步棋,他不满地皱起眉垂下双手指着棋盘说了些什么,下棋那方脸色也不好看,回头说了些什么,两人就这样斗了起来,旁人出来劝了两句,两人才不情不愿地别开头。  距离有些远,孙谚识听不清他们在吵什么,但能猜出来是他爸点的火。他爸个性强势,脾气火爆,很难听进别人的话,要不是以前有他妈管着,能三天两头和人起争执。  孙谚识又往前走了一点,找了一个能看得更清楚的位置。  他爸今天穿了一件翻领短袖汗衫,下身穿一条运动短裤,是他之前买了送来的衣服。他爸比几个月前瘦了一点,但脸色红润,还能中气十足地跟别人争吵,看起来挺健康。  正当这时,原本背对着护栏认真观棋的人倏地转了下头,朝孙谚识这边看来。  眼皮猛地一跳,孙谚识马上后退一步藏在茂密的树丛后面,等了几秒他才又探出头去扒开树枝往里面看。他爸偏过身子看向他这样,但并不是在看他,而是在看两个大爷打乒乓球。  孙谚识长舒一口气,深深地看了他爸一眼,而后转身离去。  两年前起他爸彻底不肯再见他,一是因为他的性取向,二是因为他妈的猝然离世。他既无法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也无法让他妈再回来,所以他爸不可能原谅他,也不可能回家。  而他,亦不可能消除与他爸之间的隔阂。  所以,其实他并不强求他爸搬回家,甚至觉得其实这样挺好的,他爸过得挺开心,也有人照顾他。第38章 我回来了(1)  下午两点,密密层层的乌云像千军万马奔腾而来,本就阴沉沉的天空顿时黑压压一片。紧接着便刮起了大风,卷着一些枯枝败叶刮进小巷,发出“呜呜——”的声响,像野兽的呼啸。  朗月刚睡醒不久,本来倚着门框等着孙谚识,被这骤变的天气吓住了,跑到朗颂身边躲进了他怀里。  朗颂坐在矮凳上,大长腿憋屈地屈起。他放下手里的活,把朗月揽在双腿之间,摸了摸她的头。  不知谁家的花盆被大风从刮倒,从高处坠落,随着“砰”的巨响摔得四分五裂。  趴在地上睡得安稳的黄豆被惊醒,亮出犬齿对着外边狂叫。  朗颂腾出手用力地摸了摸它的头,才将它安抚下来。  朗月听不到这些声音,但能感受到山雨欲来的压迫感。她从朗颂怀里探出头来,皱着眉头问:谚爸爸怎么还不回家?  朗颂也不清楚,为什么都这个点了孙谚识还不回来,他一边比划手语一边回答:“他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等会儿就到。”  话音刚落,眼前红光一闪,沉闷的雷声滚滚而来,豆大的雨珠也跟着霹雳吧啦砸了下来。  不过短短几秒,汹涌而来的暴雨便将地面浇了个透,一股土腥味直冲鼻腔。  外边传来几声咒骂,随即两个人影从门口“踏踏”奔过,他们将双手挡在头上,然只是徒劳,这么大的雨连伞都不管用。 第25章 “你也去吗?”朗颂跟了上去,“郑哥说他会在幼儿园门口等我,你不用陪着我们。”  孙谚识莞尔一笑,耸耸肩道:“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  朗颂没有反对的理由:“那行。”  孙谚识在楼下吃早餐,朗颂出摊忙出了一身汗,上楼洗了个澡。  在房间换衣服,他本来已经穿上了惯常穿的那件深灰色t恤,迟疑一瞬,他又重新打开衣柜,换上了孙谚识送给他那件t恤。  换好衣服下楼,朗颂不自在地扯了扯t恤衣摆,低声道:“哥,可以出发了没。”  孙谚识眼睛一亮,眉梢高高抬起,“不错,小孩子就是要穿得精神点。”  郑烨帮忙联系的幼儿园挺近,离蓝楹巷三公里不到,公交车两站就能到。孙谚识不喜欢挤公交,直接叫了网约车,十几分钟后三人便到了幼儿园。  郑烨今天上班,请了俩小时假出来,比他们晚到一会儿。有他的帮忙,报名手续办理得异常顺利,朗月明天就可以入学。  报完名,孙谚识和郑烨一左一右牵着朗月走出幼儿园大门,这画面有点滑稽,引来不少路人侧目。  郑烨哈哈笑道:“别人不定怎么想我们呢,俩老父亲带着一儿一女?”  孙谚识翘了翘嘴角:“你想得挺美。”  朗颂局促地跟在后面,斟酌了许久才叫住了郑烨。  郑烨回过头,笑吟吟看着他。  朗颂说不来漂亮话,抿了抿唇角,真心实意道:“郑哥,谢谢你这次帮我这么大的忙,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他顿了顿,觉得自己这样说好像在空口说白话,又认真地说,“我力气很大,力气活我都可以……”  郑烨笑了,拍拍朗颂的肩膀:“举手之劳,别放在心上,你要真想谢我的话……”他瞄了一眼孙谚识,“我过两天去你们那再蹭顿饭行吗?”  “当然行,”朗颂笑答,“你想吃什么菜尽管说。”  “行嘞。”  两人在孙谚识的眼皮子底下交换了联系方式,孙谚识笑哼一声:“你别真是把我这里当私家厨房了。”  郑烨得意地扬扬眉:“瞧你那吝啬样,我请你喝奶茶总行了吧。”他拍拍朗颂的肩,指指幼儿园斜对面的一家奶茶店,“小颂,我和你房东抽根烟,你去奶茶店等我们,等会儿我去付钱。”  朗颂知道他们有话说,便带着朗月进了奶茶店。  这一片的行道树种的是梧桐,枝繁叶茂,将烈日挡得严严实实。  两人在阴凉的树荫下站定,郑烨抽了根烟递过去:“好久没见你打扮得这么骚包了,刚才在车上乍一看,我差点没认出来。”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贫了。”孙谚识把烟别在耳朵上,“我就是觉得小孩来报名,得给老师一个好印象。”  “哈哈哈哈,”郑烨仰头大笑,“那印象可好了,刚一路上好几个女老师回头看你呢。”  孙谚识不置可否一笑:“有话快说,你不是还得赶回去上班吗?”  郑烨嘿嘿一笑,也不拐弯抹角了,吐了口烟圈直接道:“谚啊,我说句真心话,刚才在车上看到你,我真的有种分不清今夕是何夕的错觉,那一瞬间我恍惚以为回到了几年前。”  郑烨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处,穿透时光洪流,停留在了四年前的某一天。  那天他去孙谚识所在的城市出差,本想着许久未曾见面,趁此机会叙叙旧。可那天他非常忙,上午去下午就得坐飞机回来,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见面的时间。  他那时已经两年没和孙谚识见过了,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孙谚识在电话那头说:“你只管去机场,我一定会赶过去。”  那天他们在机场外面匆匆一见,孙谚识一身挺括的西装,踏着急促但很沉稳的步伐朝他走来,全身写着意气风发、气宇轩昂,与现在判若两人。  孙谚识没能忍住,还是把耳朵上的烟拿了下来,他叼着烟一边点烟一边含混道:“你是不是挺想要我这件衬衫的,要不我洗了送给你?”  “去你大爷,”郑烨笑骂一声,“不跟你绕圈圈了,我就是想说咱们公司有个职业挺适合你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这事郑烨不止提过一次,要么被孙谚识直接拒绝,要么被敷衍过去,或者直接装作没听见。其实他并非真心想拉拢孙谚识去他们公司,他只是怕如果没有人再跟孙谚识提起人是需要工作的这件事,孙谚识就真的蜗居在那条巷子里再也走不出来。可是今天不同,作为十几年的老朋友,他敏锐地感觉到今天的孙谚识有点不一样,并不是外表的改变,而是一种气质上的转变。  孙谚识没有马上回答,沉默地抽着烟。  郑烨一侧肩膀倚着树,沉默地吸了口烟也不催,剩下的半支烟抽完,他把烟头扔地上一脚踩灭,又弯腰捡起。  就在他转身走向垃圾桶那一刹那,身后的孙谚识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  郑烨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难以置信地说:“什么什么,刚才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孙谚识把烟头捻灭在树干上,径直走向垃圾桶:“没听到就当我没说。”  “我听到了!”郑烨两步追了上去,搭上孙谚识的肩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第41章 “乖小孩。”  幼儿园已经开学好几天了,报完名第二天朗月便要入学。  头天晚上她就亢奋地不想睡觉,朗颂哄了很久才将她哄睡着,哪知这兴奋劲一个晚上还没被冲淡,第二天早上她比朗颂醒得都早。  朗颂只好帮她洗漱,带着她下了楼。  睡在店里的黄豆听到动静踱步进了院子,摇着尾巴窜到朗月身旁,张嘴就要叫。  朗颂眼疾手快,一把握住了黄豆的嘴,拍拍它的狗头叫它不要叫,黄豆悻悻地摇了摇尾巴。  朗月和黄豆被千叮万嘱不能吵闹,不能吵醒孙谚识,一人一狗坐在早晨凉风习习的小院里,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有条不紊地忙碌着。  蒸好饭,吃了早饭,朗颂领着朗月和黄豆去了巷口出摊。  今天他到得早,等他东西都摆好了,炳叔才骑着他的小三轮慢悠悠地从巷子里出来。  见了朗颂,炳叔照例是紧绷着脸颊斜了一眼,然看到靠着墙坐在小马扎上喝牛奶的朗月时,嘴角明显地僵了一下,似是想笑又强迫自己强忍住。  朗月不懂大人们的恩恩怨怨,她见过炳叔便觉得是相熟了,又知道哥哥和这位爷爷一起出摊,见炳叔在看她,就裂开嘴甜甜一笑。  炳叔嘴角抽了抽,尴尬地哼了一声。  朗颂装作没看到,专注于自己手头的活儿。  半个小时后,第一波上班高峰期过去,朗颂摘下一次性手套低头去看朗月,却见朗月正蹲在地上教黄豆握手,旁边蹲着一个比她大一点胖乎乎的小男孩,一眨不眨地看着朗月,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小男孩抬起头看着朗颂,虎头虎脑地问:“哥哥,这是你妹妹吗,我跟她说话她怎么不理我。”  朗颂认识这个小孩,名叫虎虎,巷口这家“喜旺饺子”就是虎虎的家的店。他在巷口摆摊,后背正靠着人家饺子店的山墙。  饺子店由虎虎的爷爷奶奶经营,他们不住蓝楹巷,一般朗颂快收摊的时间,虎虎的爷爷丁老头就会开着那辆“老头乐”,载着虎虎和虎虎奶奶晃晃悠悠地停在巷子口。  虎虎会第一时间打开车门,冲到炳叔摊子前,先定两个酸菜肉馅的石头粿,然后再到朗颂这里捏个咸鸭蛋馅儿的饭团。  虎虎长得白白胖胖,性格开朗,话也很多,站在那里等饭团的时候会主动跟朗颂说话,嘴巴就没歇过。  朗颂也是从他嘴里得知,他们以前住在饺子店的二层,去年买了新房才搬出去,不过饺子店还在经营着。街坊邻居管他爷爷叫老丁头,管他奶奶叫丁婶。  大概是朗颂话不多,又很给面子时不时应和两句,所以虎虎格外爱跟朗颂聊天,甚至会霸占着朗颂用来休息的小马扎,往那一坐,跷着二郎腿,像是说书一样喋喋不休。炳叔每次将石头粿做好,喊他两三次都喊不动他,最后还是他爷爷来拧他耳朵将他带走。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后来虎虎就不到他这里买饭团了,也不跟他说话,甚至都不敢跟他对视。  起初朗颂以为是小孩子吃腻了,便没在意,这几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他也琢磨了太多事情,便一下子回过味来,或许虎虎突然的转变是被爷爷奶奶给叮嘱了一番,而深究其原因,恐怕又是和他住在孙谚识家里有关。  说到底还是跟孙谚识有关……  “她是我妹妹,叫月月。”朗颂收起思绪,也蹲了下来,对虎虎解释道,“她耳朵听不到,所以不会说话,不是不理你。”  虎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咧嘴一笑道:“真好,这样就听不到老师的批评了,我昨天上课讲话就被批评了!”  朗颂会心一笑:“你说得对……”  话没说完,一道铿锵有力的声音强势压了过来:“虎虎!还不收拾书包,上学要迟到了!”  只见虎虎的爷爷老丁头叉着腰,气势汹汹地站在几步开外。  炳叔不冷不热地揶揄了一句:“见到漂亮小姑娘走不动道了。”  老丁这才注意到朗月,他绷着脸深深地看了朗颂一眼,而后走到虎虎的身旁,拧起了他的耳朵,骂道:“你是不是又忘记你已经上一年级了?”  “哎哟哎哟,爷爷疼!”虎虎夸张地咋呼起来。  朗月被老丁的模样吓到了,躲到了朗颂的身后,朗颂赶忙抱她起来,按在自己肩窝里安抚。  老丁头撇了撇嘴,扯着虎虎的耳朵骂骂咧咧地走了。  朗颂抱着朗月,幽深的眸子望着巷口,而后又望向巷子深处,迟迟没有收回目光。  饭团卖完,朗颂收起摊子回了店里。  店门开着,孙谚识正蹲在门口系鞋带。今天他穿的比较休闲,简洁的t恤牛仔裤配球鞋。  “哥,早餐吃了没?”朗颂进门就问,“药吃了没?”  孙谚识笑了:“吃了,你俩吃了没?”  昨天回来两人就说好了,今天一起送朗月去上学,所以孙谚识今天也起得很早。  朗颂点头看下时间:“哥,等我一下,我带月月去换件衣服。”  朗颂带着朗月上了楼,给朗月换上新衣服新鞋子,又将自己拾掇干净才拿着一早就收拾好的东西下楼。  朗月今天穿了一套草绿色的短袖运动风套装,本就白嫩的皮肤更显娇嫩,孙谚识忍不住动手捏了捏她藕节似的手臂。  朗颂把装好温水的小水杯放进了书包里,然后小书包扣在了朗月的肩上。  朗月本来背好了,突然又伸手给拽了下来,嘴里咕哝着:“妈……妈……”  孙谚识这是第一次听到朗月叫妈妈,他不解地看着朗颂:“这是怎么了?”  朗颂摇头,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还好好的。  只见朗月把小书包放在了凳子上,从搁在角落的一个帆布包里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小物件,外边用一块儿童方巾包着。  朗月小心翼翼展开方巾,里面包着一个用毛线织的小娃娃,里面填充了棉花,圆圆滚滚很是可爱。  娃娃的做工精细,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扎长辫的女人,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眼睛弯弯,嘴角上扬。  朗月捧起来娃娃放在脸颊上蹭了蹭,又用那条方巾包好,轻柔地放进了书包里。  孙谚识一直垂眸看着,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但朗颂还是跟他解释道:“这是我妈住院时给月月织的,她说这个小人就是妈妈。”  他妈当时已经病得很重,朗月虽然小,但也能感觉到即将失去妈妈,每次去医院都哭得眼睛红肿怎么哄都不肯回家。后来他妈就用钩针和毛线织了个娃娃给朗月,对朗月说:这个小娃娃就是妈妈,她可以陪你睡觉陪你玩,就跟妈妈陪在你身边一样。  自他妈死后,朗月不管去哪儿都要带着。有一次出门差点弄丢了,便再也不肯带出门了,生怕丢了、脏了,她用妈妈给她买的小方巾小心地包好,放在枕头底下,只每天睡觉的时候搂在怀里。  朗颂看着那小娃娃,问朗月:要把和妈妈一起去上学?  朗月点点头,比划手语:妈妈会保护我,顿了顿又比划:爸爸也会保护我的,爸爸是救人的英雄。  朗颂眼眶发酸,轻轻地点了点头。  他妈原本是想织一家四口的,但她那时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痛得满床打滚,只能打止痛针。他和他爸不舍得她这么折腾,于是把她的工具都收走了,如果……如果他当时狠狠心让他妈做了,那至少还能让朗月把爸爸也一起带上。 第27章 【好,我晚点吃。】  孙谚识马上回了消息,朗颂稍稍放了心,他站在院里往楼上看了一眼,然后出了门。  有些年份的卷拉门“咔咔”响起的同时,孙谚识睁开了眼。发热是真的,但并不是药物副作用,因为从拿到药至今他一颗药都没吃过。这两天朗月报名、入学,他惦记着要陪着兄妹俩一道去,怕耽误事就没吃。  在床上又睁眼躺了几分钟,他才起床下楼,卷拉门关着,朗颂已经出了门。他揉了揉抽痛的额角,先去厨房把饭吃了,把锅碗给洗了,然后坐在院子里抽烟。  黄豆刚睡醒,砸吧砸吧嘴叼着橡胶球从自己的“小屋”里钻了出来。  这“小屋”是朗颂用纸箱搭的,还特意弄了一片竹席凉垫铺在下层,黄豆喜欢趴在上面睡觉。  孙谚识从黄豆嘴里接过球往远处一抛,黄豆闪电般窜出去,高高一跃一口接住了球。  孙谚识讶然,又从黄豆嘴里接过球,往另一个方向抛去,这次黄豆照样灵活地接住了。  “还挺机灵。”孙谚识笑着拍了拍黄豆的头,“你爹有事要忙,你自己玩会儿。”  “汪汪!”黄豆摇摇尾巴叼着球走了。  孙谚识眯起眼,抬头凝望着头顶一片瓦蓝的天空,良久之后才收回目光。他长吁一口气,拍拍大腿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起身打开了身后杂物间的门。  “咔”一声,一些细小的灰尘被开门声震起,在阳光下肆意飞舞。  孙谚识眯起眼,防止灰尘入眼,在门口站了几秒才走进去。印象中杂乱无章的杂物间面貌一新,乱七八糟的东西被码放得整整齐齐,必然又是朗颂收拾的。  目光在屋内一扫,孙谚识在角落找到了两个眼熟的纸箱,里面装的全都是喝空的酒瓶。他心血来潮的时候才会清理一次,并没有定律,已经想不起来上次清理空酒瓶是什么时候了,但看瓶子的数量,至少得有两个月了。  孙谚识把纸箱搬到院中,用鞋尖踢了踢,玻璃瓶子“叮叮”相撞,声音很刺耳。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又拿着一个空纸箱上了楼,把房间里角角落落的几瓶酒搜刮了出来,又去店里把柜台下面暗格里的几瓶烈酒全给拿了出来。  沉默无言站在院中,孙谚识双手掐着两侧髂骨,垂眼看着地上从各个角落搜集起来的一箱酒。  这些酒有些没开瓶,有些则是开了瓶喝了一口或者只剩一口,反正乱七八糟堆了一箱。  蓦地想起什么,他又转身进了店内,把货架上的几瓶料酒也拿到了院里。他本来想去厨房把剩下的半瓶也拿走,可是朗颂几乎天天用到,于是作罢。  他把酒移到了水池旁,拿起一瓶酒拧开瓶盖哗啦啦倒进了水槽里。散发着浓香的酒液顺着排水口流进管道,最后流向下水道。  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似乎也顺着剔透的液体流进了肮脏不堪的下水道。  一瓶瓶酒就这样被倒进水槽,整个院子都飘满了酒味,黄豆循着味道走了回来,不解地仰头看着孙谚识。孙谚识看它一眼,把水龙头打开,让自来水冲淡了酒味。把酒倒完,他整理好所有空酒瓶,用小推车拉到了村里的垃圾站。  沉默地回到家,孙谚识拿出医院开的药,按照剂量取好放在掌心中。盯着手心里花花绿绿的几颗胶囊,抬手扔进了嘴里。  -  朗颂去了猴子那里,把做完的手工送去,顺道再拿点回来。来回一个多小时,他回到蓝楹巷已经下午三点。  刚走进巷口,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工头打来的。  朗颂接了电话,工头在电话那头说明天有一个仓储公司找临时工卸大货,他承包了下来,卸一天给三百块,他问朗颂家里的事有没有处理好,明天能不能去。  通常仓储公司的货都好卸,并不会那么累,这是一个很诱人的活。  朗颂顿住脚步,没有马上回答,他朝巷子深处望了一眼,看到了一小片被灰糊得看不出颜色的雨搭,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不好意思,这周我大概都没时间。”  朗颂回了小店,店门关着,楼下依旧没人,但看到干净的灶台,他紧绷的神经松了些许。  一直到将近四点,朗颂站在院里的车棚底下,准备拖出小电驴去接朗月放学,才听到“踏——踏——”缓慢而有节奏的踩踏声。  楼梯下方的一小片空地就是车棚,朗颂往前走了几步,便见孙谚识揉着额角下楼来。  “哥,”他叫了一句,“好点了没?”  孙谚识的上半身不由得震颤了一下,是被吓的,他刚睡醒不久,整个人还迷迷瞪瞪的。  “好多了。”孙谚识用力捏了捏鼻梁,扬扬唇角扭过头道,“睡了一觉已经没事了,你要去接月月放学吗?”  “嗯,正准备去。”  孙谚识看了一眼忘记摘掉的手表:“不是四点半放学吗?怎么去这么早?”  “早点过去等着。”朗颂口中应着,专注的视线一直不曾离开过孙谚识。  孙谚识额前的头发湿漉漉的,脸上也一片水光,下巴下面还坠着一颗晶莹透亮的水珠,但应该不是汗,似乎是用水洗了把脸。  孙谚识踩下最后一级阶梯:“要不我去接?”  朗颂收回目光:“不用,我去就行,顺道去菜市场买菜。”  “那行,那你注意安全。”孙谚识也不强求,话音稍顿,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今早你跟月月说了什么?”  今天早上,朗月本来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不肯进教室,朗颂用手语跟她说了句什么,她便乖乖地跟着老师走了。  “啊——那个,”朗颂摸了一把自己的后脖颈,不太好意思道,“我跟她说,今天她会是第一个被家长接回家的小朋友。”  孙谚识愣了一刹那,随后眉尖一挑戏谑道:“日后嫁给你的小姑娘一定很幸福。”  朗颂乌黑的瞳孔不由地一颤,搭在车把手的双手无意识地紧了紧,他垂眼“唔——”了一声:“那我先走了。”  夹杂着汽车尾气和沙尘的夏末热风吹得人心浮气躁,朗颂加快了车速,任由砂砾刮得脸颊刺痛,一口气骑到幼儿园,一身的焦躁不耐才终于蛰伏下去。  朗颂把小电驴挺好,走到幼儿园门口等着,距离放学还有半个小时,他是最早一个到的。  他隔着护栏往里面张望,但大门和教室之间隔着一个铺着七彩软垫的小操场,看不到教室里面,只能听到一点小孩嬉闹的声音。  “朗月——的哥哥?”  身后传来一道轻轻柔柔的声音,朗颂下意识转头,只见一个苗条清丽的女孩子站在两米开外的地方,正是跳跳班的老师沈苹苹。  “你好,沈老师。”朗颂局促地拽了拽衣服,瞄到沈苹苹手上提着的东西,他忙道,“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沈苹苹是受园长委托出门采购点东西,她笑了笑,“马上就到了。”  “那行,”朗颂欠了欠身让出路来,“那你先忙。”  “你是来接小月月放学吗?”沈苹苹往前走了一步,“还有半个小时才放学,”  “是的,没什么事就早点来了。”  “那要提前接吗,签个字可以提前接走的,不过不太建议经常这样哦。”沈苹苹浅浅一笑,友好地建议道。  “不了,”朗颂摇头,“我等着就行。”  “好的,那我先进去了。”沈苹苹走到门前又顿住了脚步,她抿了抿红润的嘴唇,眼底闪过一抹挣扎,最后还是回过头问道:“朗月哥哥……你是孙老板的弟弟吗?”  舌尖无意识地顶在上颚,朗颂迟疑了一下才回答:“不是,我只是租了他家的房子。”  沈苹苹低垂的睫毛颤了颤,她把一缕碎发掖在而后,压抑着涌动的情绪,问:“那就是租客,对吗?”  朗颂脸色微变,耸动了一下不安的喉结,老实道:“是的。”  沈苹苹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而后礼貌地同朗颂道别,转身进了幼儿园。  她的双脚踩在色彩明亮的软垫上,每一步都走得轻快、喜悦。第45章 耳温枪  等了一会儿后,接孩子的家长陆续多了起来,朗颂占据了最前方的位置,让朗月能第一时间看到他。  轻快的儿歌响起,说明放学的时间到了,一群可可爱爱、机灵活泼的小朋友在老师地带领下排队走出教室。  一些小朋友眼尖,一眼便看到了在外边等待的家长,早已控制不住雀跃的心情和蠢蠢欲动的双腿。朗月也一样,她出门后就看到了朗颂,站在队伍中间按捺不住自己的小短腿,想立马奔进哥哥的怀里。可是今天老师刚刚教了他们要遵守秩序,不能随便乱跑,不能脱离退伍,她只得压抑着喜悦和其他小朋友一样站在操场上,等着哥哥来认领。  闸门一开,家长蜂拥而入,在老师负责任地几番确认后,才像认领小鸡仔一样带走自家小崽子。  首日入校的朗月一扫早晨的低落,扑进朗颂怀里亲昵地拥抱了一会儿,然后迫不及待地分享今天的所见所闻。她和朗颂说苹苹老师很温柔,她的“小搭档”圆圆很可爱,她和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一起学画画等等。  她坐在小电驴后边,抱着朗颂的腰,也不管他能不能听得到、看得到,嘴里仍在“啊——啊——”地“述说”着今日的快乐。  见朗月这么快融入了集体当中,并且适应得很不错,朗颂由衷地松了一口气,骑着小电驴载着朗月迎着将落不落的日头前往菜市场。  买完菜回到店里,朗月又逮着孙谚识开始说幼儿园里的趣事。  孙谚识跟着朗颂学了一些简单的手语,例如“吃饭”“上厕所”“喝水”等等,还完全达不到能够和朗月顺利沟通的程度。但他是个不错的听众,朗月“说”的时候,他就连蒙带猜,时不时笑一笑、点点头或是回应上一句。朗颂在厨房准备晚饭,偶尔抽空扫一眼,帮着翻译两句。  两人在小院里鸡同鸭讲聊了半个小时,朗颂摆好饭桌催促吃晚饭,他们才意犹未尽地收了声。  吃饭时一切一如往常,孙谚识面色自若,还多吃了半碗饭。吃完饭,他又带着朗月到附近的小广场玩了会儿滑板车。但他回来以后就马上上了楼,说玩得太累想早点洗澡睡觉。  朗颂守着店一直到九点,带着朗月上楼洗澡时,果然看到孙谚识房里的灯已经熄了。  第二天,朗颂做完出摊前的准备后上楼叫醒了朗月,把她也带去了巷口。  等到收摊回来,楼下并没有人,厨房准备好的早餐没有被动过,显然孙谚识并未起床。  朗颂看了眼时间,八点不到,其实还很早,往日的孙谚识不到十点根本不会起床,可是……  朗颂站在院中,心情复杂地往二楼孙谚识的房间看了一眼,随后送朗月去了幼儿园。  从幼儿园回来,孙谚识依旧没起来,朗颂在院中徘徊良久,还是上楼敲响了孙谚识的房门。  “笃笃笃——”三声之后,朗颂在门外等着,然而孙谚识没有吭声,房间里也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等了大约有十几秒,就在朗颂难得的有些沉不住气准备再度敲门时,房间里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又等了一会才听到一阵很奇怪的脚步声,随后“咔哒”一声,保险锁被拧开,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  “怎么了?”孙谚识沙哑的声音和空调冷风同时从缝隙里漏了出来。  朗颂先是垂眼看到了孙谚识赤裸的左脚,恍然明白刚才那奇怪的脚步声是赤脚走在地面上发出的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了狭窄缝隙内孙谚识半眯起的双眼和干裂的嘴唇。  “你——”舌尖一顿,朗颂把那句“你没事吧”咽回了回去,“我看你还没起来吃早饭……”  “啊——”孙谚识打了一个慵懒的哈欠,“几点了?”  “快九点了。”  孙谚识揉了揉睡眼,懒散地倚着门框道:“昨晚失眠,我想再睡会儿,你能帮我把早餐拿上楼吗?我随便吃两口。”  对于打扰了孙谚识睡觉,朗颂感到很愧疚:“行,我这就去。”他跑下了楼,没一会儿端着早餐上了楼。  房门敞开着,孙谚识躺回了床上。  朗颂进了房间,不禁打了个寒颤,抬头看了一眼空调显示屏——16°。  自前几天那场大雨后,这两天的温度降了很多,而且他们的房间面积都不大,空调打到25°整个房间就已经很凉快,打到16°几乎是冻人的程度。所以朗颂看到床上的夏凉被已经换成了厚厚的冬被,孙谚识整个人都埋在厚重的被子下面,只露出陷在松软枕头里的后脑勺。  屋里烟味很重,桌子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烟灰缸的旁边是几个被打开的药盒。  朗颂蹙着眉,把早餐放在桌上,把烟灰缸里的烟头倒进了垃圾桶。  孙谚识听到动静转了个身,将被子往下扯了一点,露出半眯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我等会儿吃。”他的嘴巴捂在被子下面,声音也带着一点闷闷的震颤,又问朗颂,“月月去上学了吗?”  “去了。”朗颂回答,“粥已经不怎么热了,别放太久。”  “行,”孙谚识吸了吸鼻子,“你今天没活儿吗?”  朗颂的嘴唇翕张犹豫,最后说:“有,等会儿就出去。” 第29章 在场众人都因为这突发的一幕愣住了,愕然地张大嘴,似乎在考虑要不要拖架。  朗颂眼疾手快夺步上前,奈何他和孙谚识隔着好几步的距离,终是晚了一步。  人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而且任素芬本来就占据体重优势,她奋力拽着孙谚识的衣襟,朗颂一时之间竟拿他无可奈何。  孙谚识像被定住了似的,低垂着眉眼盯着突然扭曲的水泥地面,任由任素芬撒野。  任素芬松松绑起的低马尾已彻底散开,乌黑的发丝黏在出了一层薄汗的脸上、脖子上,她扯着尖细的嗓子叫嚷着:“你这个杀千刀的!逼死你妈,你还有脸活!牵连张循,你还有……”  “闭嘴!”  朗颂目露凶光,扬声怒吼强硬地打断了任素芬的撒泼,趁着任素芬愣神的功夫,他又捏住对方的手腕逼迫她松了钳子似的双手。  任素芬脱了手也回过神来,终于忍不住眼泪嗷嗷哭诉起来:“街坊们哪,你们可要给我主持公道,他们先是骂我,然后又侮辱我,我一个寡妇这是造了什么孽,要被他们这样子欺负?”  “呵,欺负?”朗颂狞笑一声,虽然不清楚在他进门之前发生了什么,但他可以百分百肯定先发难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孙谚识!他再度向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瞪视着任素芬,“店里有监控,要不要调出来让街坊邻居看看你刻薄的嘴脸?”  朗颂本性并不是个逞能好斗之人,当他完全收敛起身上那点强势的锐利时,甚至看起来有点木讷。可他并非真的木讷,否则他怎么能护得了朗月,护得了猴子。当他凶狠起来,是足以震慑住对方的。  眼泪在任素芬红肿的眼眶里打转,迟迟不敢落下来,她不由得往后退了半步:“我、我、我要我家雷斌来揍死你!”  “那你快去!”朗颂紧绷着下颔,脸上的伤疤随着面部肌肉动了动,他压低声音道,“哪怕十个雷斌来了我也不怕。”  “哎哟,张老太您在这里添什么乱哟?”姗姗来迟的花婶拨开人群进了门,看着屋里乱做一团的几人,拍着大腿急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倒是张老太先拽了拽她的手,她才反应过来,将张老太扶了起来,“先回家吧,先回家吧。”  朗颂抬眸,横眼朝外边看了一眼。  门外瞧热闹的众人不免都退了半步,炳叔站在人群后方呼喝了一声:“别挡道别挡道,一边去!”  众人这才作鸟兽状散开去。  朗颂不轻不重地推了任素芬一把:“是去报警还是叫你儿子随你便,这里不欢迎你。”  花婶一手搀扶着张老太,一手拽了任素芬一把,压低声音无奈道:“快走吧!别闹了!”  任素芬面颊挂着泪珠,暗暗算计了一番。目前的处境对她不利,而且雷斌又在外地,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她挣扎了一番,只得一甩裙摆不情不愿地跟着花婶走了出去。  他们前脚刚踏出门去,朗颂就伸直了长臂重重拉下卷拉门,彻底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嘈杂声,本就狭小的小店陷入一片静默与昏暗。  一场闹剧草草收场。  孙谚识仍旧一动不动地站在原来的位置,仍旧低垂着头看着地面,他的脖颈低到了极限,背脊也弓着。  朗颂觉得孙谚识的身体姿态像一张弓,揪扯着任素芬的衣襟,口若悬河和她对峙时是绷紧了弓弦的一张弓,而现在的孙谚识像一张绷断了弓弦的弓,整个人透着一股死气沉沉的萎靡。  朗颂仿佛听到了自己身体中也跟着“铮”地一声,某样东西骤然断裂,心口一阵一阵地抽痛。他还没来得及去细想这痛感因何而起,便见视线中心的孙谚识身体晃了晃,突然向后倒去。  “哥!”条件反射比脑子的反应速度更快,朗颂已经跨步上前伸臂揽住了孙谚识的腰。  作者有话要说:  家里有点小事,实在是太忙了,没啥时间写,短短一章不要嫌弃。^_^第48章 一些往事  花婶掺着张老太进屋,顺手把任素芬也拽进了张老太家。  三人进了小院,花婶将张老太安置在藤椅中,这才压低着声音道:“素芬你这嘴真是没个把门的!”  “我怎么了?”任素芬脸上的泪痕已干,她将两条圆壮的胳膊抱在胸前,忿忿不平道,“我哪句话说错了?说的不都是实话吗?张……”  “别瞎说了!”花婶急忙打断任素芬,她看了张老太一眼,将任素芬拉到角落,“快管管你的嘴,张循是车祸死的,跟小孙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了?”任素芬撇撇嘴,“当年张循要不是学他……唔唔……”  “我的姑奶奶!”花婶忙不迭捂住任素芬的嘴,“祸从口出,这话你就少说两句吧,张老太听不得孙子的名字,你可别再刺激她了!”  任素芬看了一眼老态龙钟连句清醒话都不太说的出来的张老太,不情不愿地将花婶的手从自己脸上拽了下来,“呸呸”吐了两口唾沫:“那我也没说错,他妈可不就是被他逼死的吗?”她口中的他指的当然是孙谚识。  见面前的人仍旧是执迷不悟,花婶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由得想起往事。  自嫁到蓝楹存至今,她在这里生活四十几多年,张家长李家短都逃不过她的眼耳口鼻,又怎么会不清楚任素芬为什么会这么死咬着孙家不放,还不都是因为为了那点好胜心,还不都是为了儿子雷斌。  孙谚识只比雷斌小一岁,都是一条巷子里的街坊,其实小时候两家人的关系还不错。  直到两人都上了学,良好的邻里关系慢慢开始恶化。孙谚识长得清秀漂亮,成绩又好,从小学到高中就没掉出过年级前三,大学也考上了名校。雷斌则不同,他不是读书那块料,上了初中以后结交了外校的小混混,更是不学无术。  人与人之间总免不了互相攀比,子女自然也是拿来攀比的一部分,通常几句玩笑话聊聊便过去了。任素芬则不同,她凡事都争强好胜一定要拔得头筹,即便是口头上的几句争辩也不肯落下风。偏偏雷斌却不争气,每次邻里之间聊起子女总是让她哑口无言,而孙谚识这个别人家的小孩总是被夸奖最多。  长此以往,争强好胜的心思渐渐扭曲成了厌恶、迁怒,两家人日渐疏远,真正变得水火不相容则是因为雷斌猥亵女学生被学校退学。  那年雷斌带着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将一个女高中生拦下来好一顿欺负。这女生和孙谚识一个班,被孙谚识知道后找人和雷斌打了一架。两人因为打架斗殴闹去了派出所,雷斌猥亵女生的事也被揭发,因为情节较轻只被关了几天,但却被学校给退了学。  雷斌被拘留、被退学,任素芬面子受损,便把这件事怪罪到了孙家头上,自此和孙家势不两立,要是在巷子里无意间碰上,她都要翻起白眼“啐”上一口说声“晦气”。  好几年前孙谚识闹出同性恋的事,在蓝楹巷弄了好大的阵仗,那段时间孙家愁云惨淡,街坊四邻都不敢去光顾孙家小店,甚至都不敢从小店门口经过。  这可让任素芬憋了几年的火气找到发泄口,唯独她敢在孙家门口扯着嗓子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地说上几句,好几次刺激地孙母血压飙升险些晕倒。  但以前,任素芬还是在背地里嚼嚼舌根居多,直到两年前孙母去世,孙父搬走,孙谚识从外地回到蓝楹巷,任素芬便愈发趾高气扬、气焰嚣张,但凡有点机会就要嘲讽挖苦几句。  得亏孙谚识回来以后性情大变,任任素芬撒泼,他要么是懒得吭声,要么是淡淡地回两句嘴,今天大概也是忍到极限才动上了手。  花婶收回思绪,万般无奈地转转眼珠白了任素芬一眼:“过去的事就别再提了,小孙这两年过得也不容易,他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你这样盯着他不放,是何必呢?”  “哎哎哎——”任素芬拉住花婶,“您这话我可不爱听了,他过得不容易我家雷斌就容易了?我家雷斌当年欺负女生的事可是被冤枉的!我找谁说理去?再说了,我说他逼死了他妈有错吗,孙大婶可不是被他那喜欢男人的毛病给气死的,孙大婶死了才两年,他就养了个小男孩在家里,啧啧啧啧——”  “你好自为之吧!”花婶见任素芬这人实在是说不通,也没了耐心,眉头拧成一个“川”字,“我不管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任素芬又开始不依不饶:“花婶,我敬重您是我长辈,但我可不爱听您说教。况且,这两年您也没少跟我说孙家的闲话,孙家屋里那个凶巴巴的小狼崽子搬进来那天,我都不在蓝楹巷,还不是您打电话跟我说的?”  花婶表情讪讪,被噎得没话说,她嘴巴松憋不出话,但凡有点新鲜事就喜欢找人说说,朗颂搬进来那天,确实是她跟任素芬说的这事。  “怪我嘴贱,以后我给嘴上缝拉链。”花婶作势扇了扇自己的嘴巴,“小朗连二十岁都不到,你就别编排他和小孙了。”  花婶一甩手,想了想又回头道:“小孙这两年过得浑浑噩噩,不像个活人似的,你再这样逼着他,他要是真出了什么事,你良心过得去?”  花婶的表情难得的凝重,任素芬不自在压了压嗓门讪讪道:“他能有什么事……”第49章 “我马上回来!”  “我没事。”  门扉紧闭的小店里,孙谚识闭着眼,咬牙忍耐着晕车般的反胃和眩晕,站了一会儿才又艰难地重复一句,“我没事。”  朗颂的手松松搭在孙谚识腰上,让对方的后背靠着自己胸口,他眉心皱地死紧,“头晕?还是头疼?”  孙谚识的耳朵里嗡嗡的,眼前天旋地转,听不到也看不清,他的后背紧贴着朗颂的胸膛,只能通过对方胸腔的震动分辨出朗颂在说话。  以免自己彻底失去意识栽倒在地,孙谚识将舌尖探出,用仅剩的一点力气和意识狠狠地咬了下去,剧烈的疼痛和浓郁的铁锈味瞬间刺激着每一根末梢神经,眼前飞速旋转的水泥地面、货架都缓缓停止了旋转,最终停在了该有的位置,耳朵里像话筒回授音般的刺耳嗡鸣也停歇了下来。  孙谚识深吸了一口气,闭了闭眼后再度睁开,乌黑的瞳孔像一个空洞冰冷的洞穴,没有一丝情绪。  倏地,指尖一暖。  孙谚识垂眼去看,朗月用柔嫩的小手握着他的指尖,仰着头用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嘴里喃喃道:“谚爸爸——”  耳畔同时响起朗颂急切的声音:“哥,要不要去医院?”  孙谚识晃了一下沉甸甸的头,指尖勾住了朗月的小手,说道:“没事,头有点晕,现在好了。”  朗颂垂眸瞥了一眼孙谚识汗津津的脖颈:“那要不我背你上楼躺一会儿?”  “我先坐一会儿。”孙谚识扶着货架借了一把力,和朗颂拉开一点距离,突然又想起朗月,“刚才没把月月吓坏吧?”  朗颂看了一眼纷争结束才进来的朗月,回答道:“没,月月刚刚才来。”  黄豆绕着孙谚识的腿来回跑动,焦躁地不知如何是好。  孙谚识“唔”了一声,垂眼看看黄豆,又看朗月,他想去看朗颂,但迟迟没有抬起头来。  过了一会儿,他走了两步,坐到了张老太方才坐过的那条矮凳上,把朗月抱坐在自己的腿上,低头轻轻地搭在朗月的肩上。“乳臭未干”用来形容小孩子还挺贴切的,朗月身上有股淡淡的奶味,很好闻,令人感到平静,小家伙的体温比成年人也高一些,像个小火炉似的能温暖冰凉的躯体。  朗月一动不敢动,她被拥在孙谚识的怀里,只能仰头去看哥哥,向哥哥征求意见。见哥哥微微摇了摇头,她便会意,又往孙谚识怀里钻了钻,伸出小手一遍遍地抚摸着孙谚识的手背,那是一个安抚的动作,她生病的时候难受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哥哥总是这样安抚她,她就不会那么难受。  孙谚识一直低着头,他以为自己沉默了很久,事实上就两分钟不到的时间。他舔掉唇缝间的血腥味,再次抬起头来神色已恢复如常:“对不起,刚才我有点失控。”  “对不起”三个字像一根针一样戳进了朗颂的心口,看似没有伤口,却疼得人四肢麻木,咽喉发酸。  朗颂咽下舌尖的苦涩,蹲在孙谚识面前:“对不起什么?”  孙谚识笑了笑,无意识地揉捏着朗月细腻柔软的小胳膊:“刚才那个是雷斌的妈,因为我和雷斌……”  朗颂点点头打断他:“我知道。”  “嗯——”孙谚识应了一声才反应过来朗颂是什么意思,他怔了怔,转念一想又点了点头,自朗颂搬来以后,店里经常是他帮忙看着,见过任素芬一点都不奇怪,没见过倒是更奇怪。  “她……”孙谚识咬咬刺痛的舌尖,再次为自己刚才失控的行为解释,“她刚才说……”  “不重要,”朗颂灼热的视线固定在孙谚识不安地翕张的嘴唇上,“哥,她或是雷斌或是任何人,他们说了什么都不重要。”  孙谚识缓缓地抬起头来,木然地看着朗颂,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朗颂半蹲着,往孙谚识身边挪了半步,他的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反复捏握挣扎之后,缓缓将手伸出,捏住了孙谚识的手腕。  “哥,他们是谁,又说了什么,对我——”朗颂微不可察地停顿一下,“和月月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用向我们解释。”  孙谚识直勾勾地望着朗颂,顿了好一会儿才扬扬嘴角,说:“好。”  昏暗的光线下,两人四目相接,朗颂眼中的沉静、锐利让孙谚识蓦然感到一些不自在,他垂眼收回视线,说道:“我上楼躺会儿,晚饭别做我那份了,没什么胃口。”  连黄豆都知道孙谚识心情不好,乖巧地趴在地上像只吉祥物,朗颂又怎会不知。这次他没有说什么,抱着朗月跟在孙谚识身后,目送着孙谚识一路抓着扶手上了楼。  晚上孙谚识没有吃饭,天黑以后房间的灯也不曾亮起过。朗颂九点钟进房间,一直凝神听着外面的动静,等到凌晨一点对面的房间都没有任何响动,他才闭眼睡去。  翌日,朗颂照常带着朗月出摊,送她去幼儿园然后回蓝楹巷。刚到家门口,他接到了猴子打来的电话,猴子说他姑婆给他炸了点馓子,想要拿点给朗月尝尝。  朗颂看了一眼时间,回答道:“行,那你中午来我这吃饭吧。”  “好嘞,”猴子在电话里兴奋道,“颂哥,我大概十一点半到你那里。”  挂了电话,朗颂打开卷拉门穿过店面直奔后院,院中空空,厨房也没人,孙谚识还没起来。他抬头看着孙谚识的房间,墨晶石似的瞳孔光芒闪动。走进厨房,看到被吃光的早餐和清洗干净的厨具,那颗悬着的心才落回去一些。  这时,插在牛仔裤口袋里的手机又贴着大腿“嗡嗡”震动起来。  朗颂接了起来,这次是工头打来的,没等他开口,工头便火急火燎地说托运部有个卸货的活儿,中午之前要卸完四辆半挂车的货,他那边人手不够,问朗颂能不能抽点时间过去帮帮忙。  朗颂抿了抿唇,他推了这几天的活儿,若非真是着急工头也不会打过来。平时工头颇为照顾他,这种情况下他不该推辞也不能推辞。抬头看了一眼头顶苍白的天花板,他应道:“行,我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朗颂看了一眼时间,还不到九点,现在赶过去卸完货再回来,应该还赶得及做午饭,至多是晚一点。他不再耽搁,一边出门骑上小电驴,一边给猴子拨了电话过去,告诉猴子如果自己没能及时赶回来就让他等一等。  在托运部一直忙到将近十一点,刚从肩头卸下两箱货,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再次嗡鸣。朗颂的心口蓦地一跳,莫名觉得这次手机震动的频率特别急切,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他胡乱地将手上的灰蹭在裤子上,赶紧拿出手机接了电话。  “颂哥!”猴子急切的声音响起,“我刚到小店门口,似乎听到屋里边发出很奇怪的碰撞声,狗也一直在叫,你要不要回来看一下!” 第31章 这样子的孙谚识极具迷惑性,让他逐渐放松了警惕,让他误以为确实是自己小题大做,因此他才会在两个多小时之前答应工头的帮忙,放心地出了门。  朗颂紧抿着唇,为自己武断的决定和粗心而懊恼,他应该早在前两天孙谚识突然换上长袖衬衫时就该察觉出异样的……  从蓝楹巷到七院,平常开车要二十分钟,郑烨十分钟就开到了。但即便是这十分钟,也像过了十个小时那么久。  朗颂一直沉默不语地垂眼看着孙谚识,一只手一直搭在孙谚识的脉搏上,另一只手时不时地去探他的鼻息。  车子刚停稳,朗颂就将孙谚识抱出车外,直奔急诊科,只留给下了车准备帮忙的郑烨一道残影。  郑烨看着已经步入急诊科大门的朗颂,目瞪口呆。  庆幸的是,孙谚识的情况不算太糟糕,主要是由于戒断反应和药物副作用引起的轻度昏迷,在医生的应急处理后醒了一会儿。但他意识还不是很清醒,没一会儿又闭上了眼睛,不过这次是睡着了。  医生在向朗颂了解情况后,建议转到成瘾行为科住院观察。办理好住院手续,把孙谚识送进病房,朗颂和郑烨才齐齐松了口气。  孙谚识住的是四人病房,但只住了两人,除了孙谚识还有隔壁病床的中年男人。  护士调好输液管滴速,低声交代道:“病人需要休息,看着点输液袋,滴完了按床头的呼叫铃就行。”她转身,看看郑烨又看看朗颂,“只能留一个家属陪护哦。”  郑烨点点头:“行,我们只留一个,谢谢了。”  护士走后,郑烨给孙谚识拨了拨额前的头发,殷殷地看了孙谚识一眼。而后他的目光在小小的病房里扫了一圈,定在隔壁病床的大哥身上,客气道:“大哥,我跟我弟出去说句话,我朋友这边能劳驾您帮忙看着点吗?”  那大哥大概四十来岁,膀大腰圆几乎占了整张病床,闻言他爽快道:“客气客气了,这里我照应着,你们该办手续办手续去。”  郑烨和朗颂走出病房,找了个可以说话的角落站定。  郑烨直截问道:“他怎么突然晕倒了?这几天发生了什么?”  他停好车再进急诊科,医生那边都差不多处理好了,他从朗颂嘴里有尾无头听了几句,只听到朗颂说孙谚识在吃药,具体发生了什么并不清楚。  经过几次的接触,朗颂也看得出来孙谚识和郑烨的关系非常要好,这件事没有必要瞒着对方,于是他把孙谚识胃出血住院以及在此前来七院就诊正在戒酒的事告诉了郑烨。  “妈的!”郑烨不轻不重地照着墙壁锤了一拳,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话音落下他又连忙解释,“不好意思小颂,我不是在说你,我是在骂那小子,这么重要的事居然不告诉我!”他气得咬牙切齿,要不是孙谚识现在病歪歪地躺着,他真恨不得把人拎起来照着脸揍一拳。  朗颂垂眼不吭声,其实这两天他也想过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郑烨,但是作为当事人的孙谚识都不说,他又有什么立场去开口,便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此刻他很后悔,如果早点告诉郑烨,孙谚识今天就不会发生意外。  “你别瞎想。”郑烨看出朗颂的心思,“他如果不想让我掺和这事,总有借口搪塞我。”  朗颂想了想,也确实如此,他和孙谚识同住一个屋檐下都被骗过去了。  两人都沉默下来,朗颂看了眼时间:“郑哥,这里我看着,你有事的话就先去忙吧。”  郑烨左右为难,今天他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玩几天,他本打算晚上到孙谚识那蹭顿晚饭的,于是打电话给跟孙谚识提前知会一声。结果连打几通电话都没人接,他立马察觉到不对劲,慌慌张张从公司赶到蓝楹巷,正巧碰上了朗颂。公司那边他没请假,下午还有个重要会议不能缺席。  “那行,”郑烨看了眼时间,“你还要接月月放学对吧,那这样,我早点下班先顺路接上月月,然后回蓝楹巷帮谚识拿两套衣服和洗漱用品,再带着月月一块来医院和你换班。”  朗颂的眼前闪过一片狼藉的房间和床边污秽的呕吐物,他摇头道:“不用,我去拿就行,月月那边我会跟老师说晚点去接。”  郑烨心道自己确实不如朗颂更熟悉那个家,于是说:“行,我会尽快赶回来。”他也不再耽搁时间,捏了捏手中的车钥匙,“那我先走了。”  “好,”朗颂点头,就在郑烨一只脚迈出去时又突然叫道,“郑哥!”  郑烨回头:“怎么了?”  垂在裤缝旁的手指不安地抽动了几下,朗颂缓缓抬起头迎向郑烨的视线:“郑哥,我哥他……他是不是遇到过什么事?”尾音落下,他又觉得自己的话似乎有些歧义,紧接着补了一句,“受过什么打击?”  郑烨怔了怔,但很快明白过来,朗颂可能是从蓝楹巷的街坊邻居中听到了什么闲言碎语。  他沉吟半晌,长吁一口苦涩灼热的气息,反问朗颂:“你知道我为什么跟孙谚识这么铁吗?”  朗颂不明白郑烨为什么这么问,老实地摇了摇头。  郑烨蓦然哼笑了一声:“我俩读高中时,有一次一起放学回家,有辆半挂车突然失控,朝着我笔直冲来,当时根本就来不及躲开,我整个人吓蒙了,直挺挺得站着,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英年早逝了。”他顿了顿,看着朗颂,“你猜后面怎么样?”  朗颂再次摇头。  郑烨盯着住院部光可鉴人的地面,回忆飘到了十几年前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说:“孙谚识当时走在我前面,和我隔着两三米的距离。他本来是安全的,却突然不要命似的朝我跑来,抓着我的衣服把我撞进了绿化带。那辆车巨大的轮胎就擦着我们的脚尖碾过,哪怕再晚0.1秒,我们都要被撞得粉身碎骨。那次我就蹭破了点皮,他的手摔骨折了,我死里逃生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我要是个女的,我一定要嫁给他哈哈哈……”  回忆着往事,郑烨低声笑了出来。  朗颂想象着高中生时的孙谚识,也不禁扬了扬嘴角。  收拢起回忆,郑烨怅惘地深吸一口气,长臂一伸拦住了朗颂的肩膀:“刚才你问的那个问题,我只能回答你,‘是的,他是遇到了一些事,这些事对他打击很大’,至于其他的……我没法告诉你更多。”他捏了捏朗颂硬邦邦的肩膀,“我之所以说这件事,是想告诉你,谚识是一个善良、仗义并且很优秀的人,虽然……虽然他现在因为一些事变了很多,但是他的本性从未变过,如果你从别人嘴里听到了一些闲话……”  郑烨定定地看着朗颂,“我可以向你保证,那些话都不是真的,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从来没有过。”  朗颂知道郑烨误解了他的意思,但他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答案,所以也并没有解释,他攥着拳头,重重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uu们,新年快乐!第52章 “平淡生活还挺有滋有味的”  郑烨走后,朗颂回了病房。  隔壁病床的胖大哥正侧躺着,弓着腰低着头在床头的柜子里扒拉着什么。他的身材本来就胖,右手又插着输液管,姿势就特别拧巴。  朗颂赶紧走过去,问道:“您要什么,我帮您找吧。”  大哥嘿嘿一笑,压低着声音:“谢谢你啊小兄弟,最里面有一盒香烟,用纸巾包着,劳烦你帮我拿一下。”  手上的动作一僵,朗颂面有难色地看着大哥。  大哥“哈哈”笑了两声,难为情道:“我不抽,烟瘾犯了实在难受,我就闻一闻。”  朗颂笑了笑,依言把那盒用纸巾包了好几层的香烟找出来,递给了大哥,然后坐到了孙谚识的床边。  大哥拿了香烟果然没有抽,只放在鼻端深深地吸了几口,在听到外边“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后,机敏地塞到了枕头下面。  朗颂眼角的余光看到了这一幕,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大哥心虚地往门口看一眼,低声跟朗颂解释:“小护士看到了会给没收走。”  朗颂的全部心思都在孙谚识身上,并没有攀谈的欲望,但还是配合地笑着点了点头。  大哥身边没人陪护,之前又一个人住一个病房,估计是憋坏了,逮着一个能聊两句的人,也不管对方想不想聊,自顾自道:“这是你哥?长得不像啊。”  朗颂回答:“不是亲哥。”  大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盯着孙谚识憔悴苍白的面孔看了两眼,又说:“这哥——我怎么瞧着有点眼熟呢。”  “是吗?”朗颂也开了句玩笑,“可能你们真见过,我哥长得帅,给人留下的印象深。”  “是真帅!”大哥竟也认真附和了一句,他话锋一转又问道,“你哥这是戒酒以后出现了严重的戒断反应了是吧?这感觉啊,可真不好受。”  “您也是——”朗颂本来想来想问对方,是不是也是因为戒酒住进来的,但“成瘾行为科”不仅干预酒依赖,还干预安眠药依赖、烟草依赖、新型毒品滥用等,他怕问到对方敏感的地方,果断收住了话头。  “谁说不是呢!”  大哥洒脱豪放,根本没注意到朗颂的小心思,反而打开了话匣子,压低着声音绘声绘色地跟朗颂倾诉自己戒酒以来身上遭的罪、心里遭的苦,听得朗颂心惊肉跳、四肢冰凉,迟迟回不过神来。  -  郑烨回公司迅速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开完会后又马不停蹄赶回医院,到达医院时才下午三点,孙谚识仍旧在沉睡。  朗颂按照中午商讨好的那样,先回了蓝楹巷。  郑烨守着孙谚识,人也没闲着,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一直在处理工作上的事,时不时抬头看看病床上的孙谚识。  刚把做好的方案发出去,还没两分钟甲方就一个电话甩了过来,他盯着手机屏幕又看看孙谚识,一脸为难。  胖大哥古道热肠:“你有事要忙就去呗,你朋友这里我给看着,保证不让他着凉。”  “那就谢了。”郑烨也不假客气,琢磨着买晚饭的时候给大哥买一份,便摆摆手接起电话出了门。  这通电话足足接了半小时,等郑烨挂掉电话走进病房,顿时傻了眼,只见孙谚识的病床上空空如也,只剩一条掀开的薄被。  胖大哥呵呵一笑,在郑烨开口之前先开了腔:“他醒了挺久了,一直没等到你,就说下楼喘口气。”  郑烨才不相信这话,他就在电梯口那块站着接电话,无论是走楼梯还是乘电梯下楼都看得到他,除非孙谚识故意避开他。  孙谚识该不会跑了吧?  郑烨心生不安,赶紧下了楼。  住院大楼一楼有一小块绿地,郑烨急匆匆地推开门走出去,便看到了孙谚识正靠着户外长椅坐着,瘦削的身体罩在宽大的病号服里,手里夹着一支烟。  郑烨走过去,先是一巴掌呼在了孙谚识的头上,然后夺走了他手里的烟:“你还想不想好了?啊?”  “嘶……”其实郑烨力道很轻,孙谚识却装腔作势地揉了揉,才仰起头,“我就抽了一口。”  “半口也不行。”郑烨把烟摁灭,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然后走到孙谚识旁边坐下,冷着脸质问,“哪来的烟?”  “隔壁床张大哥给的。”孙谚识捻了捻空落落的手指,老实交代。  想起不久前病房前发生的一幕,孙谚识又蓦地笑一声。  刚才他在病房里一觉睡醒,还没来得及思考自己在什么地方,视线上方率先出现了一张粗犷凶悍的人脸,问道:“哟,醒了啊?”  他撑着床坐起来,那大哥就竹筒倒豆子似的把郑烨和朗颂如何把他送进病房,如何担心他,如何寸步不离地守着他的事给说了,他莫名其妙地便和对方聊了起来,知道对方名叫张吴。  聊着聊着,张大哥突然一拍大腿道:“兄弟,咱俩是不是见过,在一个露天停车场,我还给你烟了。”  他确实也觉得张吴很眼熟,经对方一提醒便想起来了。郑烨去蓝楹巷蹭饭那天,郑烨告诉他卓历离婚的事,他在停车场突然就走不动道了,正是这位大哥及时扶了他一把,让他没有跌倒,还给他递了根烟,后来他靠着这根烟才缓了过来。  缘分真是奇妙的东西,两人居然在病房碰上了。  “行啊你,刚睡醒就交上朋友了,连烟都弄得到。”郑烨揶揄孙谚识,心里其实挺开心的,恍惚间似是见到了那个乐天爽朗的孙谚识。  两人靠着长椅懒懒地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  见铺垫地差不多了,郑烨才端正了坐姿,问道:“说说,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突然说要戒酒?难道是因为我告诉你卓历离婚的事受了刺激?还是你想跟卓历……”  郑烨没把话说完,但孙谚识明白他的意思。  “你这想象力够丰富的,”孙谚识笑了一下,“跟他无关。”  “那你到底怎么回事?”郑烨想到了某个可能性,突然扳过孙谚识瘦削的肩膀,“你告诉我,你压根不是想戒酒对不对?你就是想折磨自己,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郑烨深褐色的瞳仁不禁发颤,他一眨不眨地盯着孙谚识黯然无光的双眸和短短几天未见就凹陷下去的脸颊,越想越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清孙谚识这次一反常态的行径。  没人比他更清楚孙谚识经历了些什么,没人比他更了解孙谚识撑得有多不容易。这两年来,孙谚识就像一台麻木冰冷的机器,用酒精作燃料才能运行起来。  因此,纵然这两年来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孙谚识快点振作起来,但他并不敢逼得太紧,如果强硬地让孙谚识和酒精剥离,只怕是会发生无可逆转的事。他甚至很庆幸,孙谚识依赖上的是酒,而不是什么违法的东西。  可孙谚识突然说要戒酒,今天还因为戒断反应晕倒在家里,要不是朗颂及时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无法不令他多想。  “噗哈哈哈哈……”孙谚识看着郑烨因为紧张而不断起伏的鼻翼,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该笑,但终究还是没能忍住笑了出来,“你怎么不去写小说啊?”  “严肃一点!”  郑烨呵斥一声,却见孙谚识前仰后合笑得更欢了,不像是硬装出来的,他也不由得跟着闷笑起来。两人抖动着肩膀,笑了足足有两分钟,直到吸引来几道视线才咬着牙停了下来。  孙谚识擦擦眼角的湿润,深吸了一口气才回答郑烨刚才的问题。 第33章 朗颂向前走了一步,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又被孙谚识打断了。  “朗颂你更不能待着这里,月月还要上课,以后也别把小不点带到医院里来,病气重。”孙谚识叹了口气,又看着郑烨,“回头你老婆要是知道了,又得吵架。这里有医生护士,你们俩都回去。”  张吴也随声附和:“这里还有我呢,我俩互相照应着。”  当然,谁也没听孙谚识的话。  郑烨说他不相信孙谚识的话,至少今天要留下。朗颂虽然答应回家,但表示明天送朗月去幼儿园以后就过来。  孙谚识的话语权被彻底架空,只得点头答应。  朗月亲了亲孙谚识的额头,才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依依不舍地往门口走,朗颂的视线也像粘在孙谚识身上似的,从病床到病房门口只不过八九步路的距离,回了三次头。  郑烨凝眸看着全部注意力都在朗月身上,只顾着跟朗月挥手告别的孙谚识,他摩挲着下巴蹙着眉,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这晚孙谚识睡得还算安稳,只是到了凌晨的时候有点发热,血压有些高,迷迷糊糊睡到早上又恢复了正常。  郑烨还要上班,见孙谚识除了脸色还是不太好看并没有其他事,这才匆匆洗了把脸赶去公司。下楼时他给朗颂打电话,确认朗颂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才挂掉电话转了一笔钱过去,让朗颂给孙谚识买点营养品弄点好吃的。  他昨天急匆匆地从公司赶来,也没顾得上买。  这钱是给孙谚识的,朗颂自然没拒绝的道理,落落大方地收下了,心里开始琢磨起这两天该给孙谚识弄点什么好吃的。  郑烨离开不久,朗颂便提着保温桶进了病房,他给孙谚识和张吴带了香甜爽口的小米粥。两人其实都吃了早餐,不过医院的餐食属实没什么滋味可言,纯粹为了填饱肚子,所以两人又喝了一碗南瓜粥。  孙谚识吃的药中有一种药是地西泮片,最大的不良反应就是头晕、嗜睡,一个上午孙谚识都在沉睡,倒也没有发生什么事。  朗颂安静地在旁边守着,偶尔帮孙谚识掖掖被子。  张吴住院的时间比孙谚识久,一些躯体反应已经逐渐减轻,他倒是很有精神,上午睡一觉后去楼下走了一圈以后又回来玩手机。  到了十点半,朗颂开始左右为难起来。  他不想让孙谚识吃外卖或者医院食堂做的寡淡饭菜,想回家做了带过来,但做好饭外加来回一趟,没有一个小时以上根本搞不定,他怕自己离开太久会发生什么意外状况。  最后朗颂还是委托张吴帮忙照顾着一点,自己回了蓝楹巷,一个半小时后又回到医院。  前段时间气温有所下降,可秋老虎来势汹汹,今天外边太阳很大,温度也高。  朗颂汗淋淋地走进病房,孙谚识也恰巧刚刚醒来。  “哥,吃饭了。”朗颂帮孙谚识把病床摇起来,又招呼张吴吃饭。  餐桌支起来,刚出锅不久的三菜一汤被一一摆在餐桌上,有蒜泥菠菜、洋葱炒猪肝、番茄炒蛋外加一个丝瓜豆腐汤,色香味俱全,都是适合病人吃的菜。  张吴瞪大眼睛,惊讶道:“小颂,这些都是你做的?”  孙谚识替朗颂回答:“是他做的,他厨艺很好。”他挑起眉梢,颇有些老父亲炫耀自己优秀的儿子那种成就感。  张吴竖起大拇指:“现在像你这样的小伙子不多见。”  朗颂赧然地点点头,耳垂悄悄红了个透。  饭菜摆在孙谚识病床的餐桌上,三人各自找位置坐下,朗颂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于着急,只打包了两份饭,他把自己那份给漏了。  张吴就说自己点个外卖或者定医院食堂的饭菜就行,朗颂自然是不同意的,他本来就是为了住院的两人做点吃的,自己倒是吃什么都无所谓,于是便说自己等下下楼吃。  这时,孙谚识从床头柜上拿了双一次性筷子递给朗颂,说道:“我们俩吃一份行吗,我不太饿,只想吃两口菜。”  朗颂愣住了,本就热意未消的耳朵遽然红头,连带着脖子也红了起来。  “怎么了?”孙谚识脸朗颂不说话,揶揄他,“嫌弃我?”  “不、不是。”朗颂急忙否认,但始终垂着眼盯着那碗闷得已经不那么翠绿的菠菜,心虚地不敢去看孙谚识。  张吴大大咧咧,已经率先吃上了。  他夹了两块猪肝进嘴,在医院里被折磨了整整一周已经麻木的味蕾被炒猪肝瞬间唤醒,他冲朗颂举着大拇指“呜呜”了半晌,到把嘴里的一大口饭咽了下去才夸赞道:“太好吃了!小颂我不是恭维你,这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炒猪肝,你是不是学过?”  朗颂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没正经学过,都是看食谱或者网络上的小视频学着做。”  “很有天赋,”张吴不吝夸奖,“应该正经学学。”  孙谚识夹了一小块猪肝进嘴,慢慢吞吞地咀嚼着,眼神盯着某一处想着什么,没有吭声。  “哥,喝口汤。”朗颂用一次性碗盛了一小碗汤,推到孙谚识面前。  孙谚识回神,点头应了一声,一抬眸不经意间便看到两颗豆大的汗珠顺着朗颂的鬓角滑落,他的脖子上也汗津津泛着水光。  偏头看了一眼从窗户照进病房的一片刺眼阳光,孙谚识喉咙发紧,心中内疚不已,他扭身抽出几张纸巾,往朗颂的脖颈伸出手去。  朗颂原本在给孙谚识夹菜,眼角余光瞥见什么东西凑近,下意识偏头躲了一下,等他定下神来看去,才发现孙谚识手里抓着几张纸巾,正欲给自己擦汗。  孙谚识笑了一下:“最近几天怪热的,别带饭了,医院的饭菜又不是不能吃。”顿了下又说,“把汗擦擦?”  朗颂不敢去看孙谚识,怕泄露自己眼底的情绪,也不敢说话,怕掩饰不住自己的慌乱。他暗暗攥紧了手中的筷子,偏头凑到了过去,孙谚识细致地帮他擦掉了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吃完午饭,孙谚识和张吴两人在走廊里来回走了几趟消食。  回来后不久孙谚识突然反胃呕吐,刚吃下去不久的午饭在厕所吐了个干净。  朗颂一边帮孙谚识顺背,一边忙让张吴帮忙叫医生。  医生倒是很快来了,说这是戒断反应,也跟病人长期饮食不规律肠胃功能不佳也有关系,他开了点药,又让朗颂多喂点水给孙谚识喝。  吐完之后胃倒是舒服了很多,只是身体变得酸软无力,孙谚识漱了口,病歪歪躺在床上。他偏过头,见朗颂正抿着唇拧着眉一脸凝重的望着自己,不由得就想起朗颂因病去世的母亲,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  “别这么严肃,”孙谚识强撑出一抹笑容,“我又不会死。”  朗颂眉头拧得更紧了:“别乱说话了,要喝水吗?”  “不,嘶……”  孙谚识话还没说完,左上腹部突然传来一阵拧麻花似的剧痛,痛得他不禁咬起了牙。  “怎么了?”朗颂急急地问,“哪里痛?我叫医生。”  孙谚识一把攥住朗颂的手腕,心道医生护士可够烦我了,他吸了口气摇头说:“不用,就胃有点痛,医生不都开了药吗,叫了也没用。”  “那、那我……”朗颂茫然不知所措,蓦地想起孙谚识喝得烂醉那晚,于是问道,“要不……要不我给你揉揉?”  孙谚识怔了怔,然后回答:“好。”  朗颂捻了捻自己蓦然开始发颤的指尖,缓缓将手伸进被子里,隔着薄薄的一层病号服摸到了孙谚识平坦的左上腹胃的位置,轻轻的、慢慢的顺时针揉开。第55章 回家喽  孙谚识刚入院那天还不错,接下来的三天他的戒断反应和药物不良反应都很严重。白天头晕、嗜睡、恶心,吃完东西必然要吐一遭,被躯体反应折磨得食不下咽。到了晚上则是被精神反应折腾,亢奋、失眠,有两天晚上不仅出现震颤症状,还出现了幻觉。  郑烨在第一天陪了孙谚识一晚上,原本觉得孙谚识挺稳定的,就打算真不去陪护了。后来他从朗颂那里得知孙谚识又吐又头晕的,怎么都放心不下,回家收拾了几件衣服强硬地住进了病房。  孙谚识出现幻觉那晚,郑烨正坐在病床边,低头跟他老婆用微信聊天,突然听到靠着病床的孙谚识说:“你好端端地跟你老婆吵什么架,多让着她点,她生孩子带孩子很辛苦。”  郑烨愣了一下,但马上反应过来孙谚识这是出现了听幻觉,他努力扬了扬僵硬的嘴角,说:“我让着呢,你别操心了,明天我买束花哄哄她。”  孙谚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你比高中时真是长进不少。”  等到孙谚识躺下,郑烨去外边找了个角落呆呆地站了许久,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忍住眼泪。他盯着窗外深沉的夜色,似曾相识的画面蓦然浮现在眼前。  六年前,他大学毕业进入职场没多久,全神贯注钻在自己的工作上。有天晚上,他加完班回到家,突然接到卓历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孙谚识情况不太好,问他有没有时间去看看。  高中毕业后,卓历和孙谚识在a省读同一所大学,而他读的是江城本地学校。大学四年期间他们一直都保持着联系,假期也见面,但并没有联系得那么频繁。特别是毕业工作的这几个月,因为太忙,联系得就更少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猛然意识到自己和孙谚识已经三个多月没有联系过了,直觉出了什么事,于是急忙请了几天假赶去a省。  当他推开房门,看到蜷缩在房间角落瘦得皮包骨的孙谚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究竟发生什么事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逼成了这样?!  此后,经过卓历之口郑烨得知,孙谚识毕业后没多久,他爸孙建新发现了他是同性恋的事,被孙建新以“你妈生病了”为由骗回了江城,强硬地关进了戒同所。  孙谚识和外界断了联系,卓历发觉异常后赶回江城,用尽了所有方法恳求孙建新告知孙谚识的下落,孙建新只说孙谚识不会再见他,便不肯再多说半个字。  卓历不得已只能报警,警察调查一番后告诉他孙谚识安然无恙,让他不要再来扰民。  孙谚识的父母一直很疼爱儿子,卓历认为孙谚识只是被父母关起来了,他以为只要他们两个坚持得够久、够坚定就能打动父母。然意想不到的是,孙父孙母竟然把独生子送进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戒同所!  孙谚识在戒同所被整整关了两个月才拼死逃了出来,时隔两月卓历见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孙谚识。  戒同所这个魔鬼监狱敲碎了孙谚识的精神世界,几乎将他彻底击垮。  郑烨在a省的那两天,亲眼看到孙谚识对着墙壁自言自语,半夜一个人在房里游荡,几乎成了一个疯子。  卓历精心照顾了半年,才将破碎的孙谚识拼凑完整,才让孙谚识慢慢摆脱了阴影,变成了那个意气风发、傲然挺立的孙谚识。  想到此,郑烨重重地叹了口气,曾经他以为没有什么能冲垮卓历和孙谚识,然而他们唇齿相依了十年,最后还是败给了现实与人性。  缓和了激荡的情绪,郑烨才回到病房。孙谚识已经睡着了,只是看起来睡得并不安稳,眉心紧紧蹙起,呼吸也不平稳。  郑烨帮孙谚识扯了扯被子,他凝望着对方这几天又凹陷了一些的脸颊,心里心疼又愤怒。  如果孙谚识不曾遇到过卓历……  郑烨挺不希望让朗颂知道孙谚识出现了幻觉,一是怕朗颂应付不来,二是不想再让任何一个人看到孙谚识这种无助的模样。  可他并不能阻止朗颂来看孙谚识,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看着孙谚识,他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  周六这天休息,郑烨白天在家带孩子做家务,让他老婆松口气歇一歇,傍晚时他才带着炖得软糯的砂锅粥来医院。  一进病房就听到孙谚识躺在床上,突然指着空荡的角落对朗颂说:“小颂,别让月月爬凳子,很危险。”  角落里哪有什么朗月,朗月正乖巧地坐在张吴的床边玩贴纸。  郑烨心里咯噔一下,忙迎上去,却见朗颂淡定地点点头,冲着角落叫道:“月月快下来。”而后又认真地比划了一句手语。  张吴看到郑烨,伸出手悄悄地比了个大拇指,郑烨笑笑,切实体会到孙谚识所说的那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个不满二十岁青年成熟地让人敬佩、愧疚又心疼。  病房里的气氛低落了好几天,到了第五天孙谚识的一些躯体戒断反应逐渐减轻,终于可以好好地喝上一碗粥,人看起来也精神了不少。  孙谚识总共在医院住了七天,医生说他可以出院了,细细叮嘱了很多事情。  出院以后一定要克制自己不能复饮,要注意饮食上的营养均衡,要多摄入维生素,精神反应严重的话要及时就诊等等。  巧合的是张吴也是同一天出院,众人一扫前几日的愁云惨淡,愉快地收拾东西出院。  在医院门口分别的时,孙谚识跟张吴说有空请他吃饭,感谢他的照应。张吴笑呵呵地说他更想吃朗颂做的菜,朗颂连忙说没问题,于是就这么约下了。  孙谚识本来就瘦,住院一周愈加清癯,走路都有点轻飘飘的。  郑烨揶揄他:“现在你铁定打不过我了。”  孙谚识挑眉看他:“要不比划比划?”  “不了不了,”郑烨心虚嘴硬,“我怕你这刚出院又要住进骨科。”  朗颂跟在后面听他们俩贫嘴,嘴角一直悬着笑意。  回到蓝楹巷让孙谚识感到身心舒畅,此前他从未觉得这个破落城中村的空气是这么新鲜,嘈杂的声音是这么亲切。 第35章 朗颂抿了抿嘴,心想孙谚识负责接送朗月,作息和饮食都能规律起来,便没有反对。  郑烨不乐意了:“哎哎,兄友弟恭不能落下我啊,我应该早点跟小颂说的,被你们抢了风头。”  孙谚识抱臂,嗤笑一声:“幼稚。”  郑烨得意地扬扬眉,清清喉咙对朗颂道:“小颂,给月月做手术的医院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是江城最好的耳鼻喉医院,半个月以后安排术前检查,然后手术。”  朗颂半晌说不出话来,他一直觉得自己虽然没猴子那么健谈,但也不至于笨嘴拙舌。但此刻嘴唇几番翕张却不知该说什么才能表达清楚自己心里的感激与感谢。  孙谚识见朗颂低垂着头,蓦地想起昨天朗颂埋在他掌心里哽咽的样子,他向郑烨使了个眼色,拍拍朗颂的肩:“给你郑哥也多做几个杂粮煎饼。”  正在逗弄甲鱼的猴子耳朵尖,听到煎饼后跳了起来:“什么煎饼,我也要煎饼!”  众人忍俊不禁,气氛一下便活跃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评论区说希望小颂做鸡蛋灌饼,但是我查了一下,那个机器太大了,没法搬进院子,所以我给改成杂粮煎饼了~第58章 “你就把这当做你家”  因为吃饭的人太多,家里的小桌子根本坐不下这么多人,孙谚识和郑烨去接朗月的时候特意买了一张新桌子回来。  朗颂一直在厨房忙碌着,把自己的感激都倾注在了饭菜里,太阳彻底沉入地平线时他把最后一道菜——蒜蓉蒸澳龙端上餐桌。孙谚识招呼他坐在自己旁边的位置,把筷子递给他,大家这才纷纷动起筷子。  猴子乖觉地绕着桌子给大家倒橙汁,朗月也想喝,她拉住猴子的胳膊眼巴巴地看他。谁能拒绝朗月那双小鹿一样无辜纯净的大眼睛,可是猴子知道,朗颂平时不给朗月喝这种配料表里一大串添加剂的饮料。他抬头看了一眼朗颂,见对方正在给孙谚识盛甲鱼汤,于是一边假模假式地说着“小孩子不能喝这个,月月你喝牛奶”,一边瓶口一倾把果汁倒进了朗月面前的纸杯里。  朗月一直被郑烨爱不释手地抱在怀里,见此一幕,郑烨也配合着抬起手臂,挡住了杯子。  两人一通小动作,给朗月倒了一个杯底的橙汁,小丫头也挺知足,抱起杯子一口就喝掉了,完了还聪明地舔掉唇角流出来的那两滴,生怕被哥哥给发现了。  郑烨对面,张吴已经舀第二碗甲鱼汤了,他会的那点溢美之词已经掏空了,于是直接道:“小颂,要不你带着月月去我那住?我那房子大,舒服。”  郑烨抗议:“那不行,要去也先去我家。”  孙谚识笑笑不吭声,舀了一勺汤喝了,才微微偏头对朗颂说:“这汤很好喝,你不是说没做过甲鱼汤吗?”  朗颂也微微偏头,用孙谚识才听得到的音量解释说:“做饭不难,只要掌握了烹饪技法,就能照葫芦画瓢弄出来。我没炖过甲鱼但炖过骨头汤,按照炖骨头的炖法也能弄熟,就是味道可能就没那么好。不过今天炖的甲鱼汤是我按照网上点赞最高的一个菜谱做的,味道确实还不错。”  一个人在谈论自己所擅长的事物时脸上会带着不经意的自信和认真,现在的朗颂就是这个模样。  孙谚识坐的凳子要稍微高一点,他偏着头,视线从自上而下静静地落在朗颂轮廓分明的侧脸,看着对方稍稍扬起的眉尾和嘴角,也不自觉地弯了弯嘴角。  今天的孙家小院比过年还热闹,饭菜的香味都快要飘遍整个蓝楹村,惹得前后左右的街坊邻居禁不住好奇和馋虫,纷纷从窗户探出头来打探。  小院里的众人并没注意到,沉浸于饭桌上的美食,欢声笑语不断。  天边擦黑时大家差不多吃饱了,陆续放下手中的筷子,但没人离开餐桌,趁着难得的悠闲时间,小口啜饮着杯里的饮料谈天说地。  郑烨拿出宝贝儿子的小视频给众人看,张吴直夸可爱、长得漂亮、聪明相,顿了顿又有些惆怅地摇了摇头唏嘘道:“我很后悔没早点要个孩子。”  郑烨收起手机,谨慎道:“之前你在医院里说你孤家寡人一个,我还以为你是不婚主义者呢。”  “这误会可大了,刚到法定年龄我就跟老婆领证了。”张吴苦笑一声,解释道,“年轻时和我老婆起早贪黑忙着生意,总觉得太忙了,还不到要孩子的时候,就一直没生。就这样一年推一年,到了三十几岁我们觉得差不多该要个孩子了,我老婆、我老婆却查出了胰腺癌,半年后就去世了。”  听着张吴哽咽颤抖的声音,众人沉默下来,郑烨难受地拍拍张吴的肩膀,低声道:“抱歉哥,怪我话多。”  “怪我怪我,没事提这茬破坏气氛。”张吴用指腹抹掉眼角的湿润,又笑起来,“我老婆去世好几年了,跟你们聊天开心,忍不住唠叨几句。”  孙谚识端起饮料碰了碰张吴的杯子,说:“张哥,以后想聊天了随时来,不过人总得向前看。”  郑烨不禁望向孙谚识,恍惚间从对方眼底看到了一抹惊人的光彩。  “对,向前看。”张吴喃喃着复述了一遍,又抬眸看向悠远的天边感叹道,“要向前看也要珍惜眼前人啊。”  天黑透了,热闹的聚餐才结束。  张吴离开前掏出了一个红包递给朗月,对朗颂道:“我也不知道小女孩喜欢什么,给个红包,你们自己买。”  那红包被撑得坚硬饱满,目测起码装了两千块钱,朗颂自然不肯要,连忙推开。  张吴转身塞进了孙谚识的手里,扬声道:“那你代收着。”  孙谚识知道肯定是还不回去的,也不挣扎,点点头收下了。  张吴转身要走,突然想起什么回头指指朗颂:“有件事我早就想说了,我估摸着我跟你爸的年纪差不了多少,怎么着你都得叫我一声叔,你怎么也管我叫大哥。”  “嘿,”郑烨搭上张吴的肩膀,“那你这是强行给我和谚识降辈分,让我们也管你叫叔啊。”  张吴愣了愣:“倒也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哥就哥吧,叫着年轻。”  郑烨和张吴两人中间夹着瘦得跟火柴棍似的猴子,三人跟喝了假酒似的沿着巷子晃晃悠悠往巷口走去,猴子“哎哟哟”叫道:“我要被挤扁了。”  孙谚识站在门口倚着墙壁,噙着笑意一直目送着三人消失于巷口,才缓缓收回视线,牵起朗月回院里。  -  朗月已经睡着了,孙谚识洗完澡也没吹头发,头上盖了块干毛巾走出卫生间。洗澡前本来困得要死,一个澡把睡意给洗没了,他本来是准备回房间的,听到楼下厨房传来的细微动静,心念一转又转身下了楼。  厨房里,朗颂正在擦拭那台煎饼鏊子,洗碗池里泡着几个做糯米饭团用来装配菜的保鲜盒。  “明天就要出摊?”孙谚识擦了擦头发,把毛巾搭在了肩上。  “不是,我先试试这煎饼鏊子。”朗颂看着孙谚识,“头发怎么又不吹?”  孙谚识总觉得吹风机吹出来的风有股焦臭味,一向就不爱用,他说:“头发短,等会儿就干了。”又转移话题道,“那明天早上是不是有杂粮煎饼吃?”  朗颂想了想,才说:“只能给你做个简易的,咱家没酱料。”  “行,简易的也行,好久没吃过了。”孙谚识一边应着,一边走向水池拿起洗碗巾丢进了水池。  朗颂立马起身:“我来洗就行。”  “没事我洗,你忙活一晚上了。”孙谚识双手入水了才想起围裙没系,又偏头道,“你帮我系下围裙就行。”  朗颂把挂在门背后的棉布围裙取了下来。  孙谚识举着湿漉漉的双手,转身面对着朗颂,微微低下头来。  围裙的款式是上边挂脖,下边系带,朗颂捏着围裙挂绳套在孙谚识的脖子上,不料孙谚识头抬得太快,耳垂刚好擦过他的指尖。  朗颂像过电了似的,猛地将手收回。  孙谚识奇怪道:“怎么了?”  “没事。”朗颂强压下慌张,捻了捻麻痹的指尖,说,“静电。”  “这天就有静电了?”孙谚识咕哝了一声,也没在意,又转身让朗颂帮忙系腰后的绳子。  朗颂愣愣地捏着两根系绳,这围裙给他用只能围到腰侧的位置,给孙谚识用几乎能包一圈,朗颂垂眼看着孙谚识清瘦的腰身,闻着孙谚识身上浅浅淡淡地沐浴乳香味,呼吸忽然变得有些粗重。  院里,黄豆突然一声震天响的呼噜声惊得朗颂回了神,他偏开视线清了清喉咙,快速打了个结。  孙谚识完全没有察觉出异样,走回水池旁:“洗完了是不是得擦干?”  朗颂迅速平息了内心的悸动,走过去道:“嗯,我来擦吧。”他拿着干布站在一旁,孙谚识洗一个他擦一个。  孙谚识不擅长干家务,就洗得特别慢。反正时间还早,谁也不着急,他一边洗着一边和朗颂天南地北地闲聊,一会儿问杂粮煎饼怎么做,一会儿问猴子怎么不上学,一会儿问朗颂以前住的那个城中村怎么样。  朗颂一一细答,说着说着也会主动说一些别的事。  孙谚识时不时点下头,他把最后一个保鲜盒洗完,叫了朗颂一声。  “嗯?”朗颂专注于手上的保鲜盒,低低应了一声。  孙谚识转头看着朗颂鸦翅似的睫毛,说:“以后也别提伙食费、房租了,我不缺那点钱,你就把这当自己家,想住多久都行。”  把这当成自己家——这话早在兄妹俩刚搬来时,孙谚识就说过,只不过那时是为了缓解兄妹俩的拘谨,他当时说的也诚心诚意,但同情和客气居多。而现在他是真的已经把兄妹俩当做亲人般的存在,是以家长的口吻说出来的。  朗颂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旋即又继续擦拭,过了会儿他“嗯”了一声,又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几天我要开始搬家了,估计会能忙,会尽量抽时间写,但大家不要等更了哦,以免等空。第59章 “虎虎丢了!”  经过孙谚识和朗月两位食客的肯定与夸奖,几天后朗颂的杂粮煎饼摊子正式开业。  做杂粮煎饼的准备工作要比糯米饭团省时很多,甜面酱、辣椒酱等酱料可以直接购买,鸡蛋、生菜、香菜等配菜在前一晚洗干净就行。朗颂只需要早上起来把面粉、黄豆粉、玉米粉按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加入盐和水搅成一盆面糊就能出摊了。  拌好面糊,朗颂拖着物事到达巷口,炳叔已经在那了,他客气地叫了声“炳叔”。  炳叔在揉面团,闻言抬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低“哼”了声,又继续揉面团。  炳叔向来如此,朗颂也不在意,甚至有点久违地亲切感,他挑了挑眉埋头摆东西。  温度一天比一天低,天亮得一天比一天晚,朗颂摆弄好煎饼鏊子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六点半了,原本灰蒙蒙的天穹这才有种豁亮的感觉。  炳叔揉好面团,抬眼看向对面的朗颂,目光在煎饼鏊子上流转了几番,而后清清喉咙沉声道:“你那东西是干嘛的?饭团不卖了?”  炳叔鲜少主动搭话,朗颂讶然地抬起头,回道:“这是煎饼鏊子,用来摊杂粮煎饼的。”  “花头多,”炳叔又斜睨了一眼,评价道,“不踏实。”  朗颂不欲解释,沉默地继续搅拌盆里的面糊。  片刻静默后,炳叔又开了腔:“摆个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是心不定,还不如把你这摊位让给别人。”  朗颂低头不语,心道有人想在这里支摊也得先过您老人家这关才行。他机械性地搅拌着面糊,心念一转突然咂摸出了炳叔的话外之意。  是啊,他这摊位空了有半个月了,不可能没人觊觎。虽然当初是他强硬地在这里开辟了一个摊位,但到底还是经过了炳叔的沉默的首肯,既然炳叔当初同意他摆在这里,没道理不让别人来摆。现在这个摊位好端端的在这等着自己,自然是因为有个颇有威严的人帮自己强占着。  朗颂明白过来,他弯了弯嘴角,也不直说谢谢,谦恭地对炳叔说:“炳叔,我给您摊个杂粮煎饼尝尝。”  炳叔不自在地撇撇嘴,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习惯性地用鼻腔哼了一声。  朗颂立刻开火,鏊子预热后往上面刷上一层油倒上一勺面糊,用竹刮板将面糊摊平,等面糊稍微凝固后打上一个鸡蛋,随后刷一层酱料放上半根油条,又放了生菜、香菜、香葱等配菜,最后卷起来装进牛皮纸袋里,双手递给了炳叔。  炳叔犹豫了一下才接过,趁着热咬了一口,眼底闪过一抹惊疑,嘴上却不咸不淡地说:“还行,也就那样。”  “那我再改进改进。”朗颂淡淡一笑,回了自己的摊位。  事实证明朗颂的煎饼不是“还行”是“很行”,因为味道好,又因为这是第一天开张,大家想尝个新鲜,他的摊子甚至排起了长队,才一个多小时,一盆面糊就空了。  生意好,朗颂心里也开心,一边估算着今天能赚多少钱,一边开始收拾东西。  炳叔心情也不错,这半个月来对面摊子没支起来,他的豆浆生意一落千丈,往往连一桶都卖不完。今天才半个小时,一大桶豆浆就空了,他琢磨着明天得煮两桶带过来。  炳叔抬眸一扫,见朗颂收拾好东西要走,便叫住了他。  “炳叔,有事吗?”  “前段时间怎么回事?”炳叔别扭地清清喉咙,“不见你那房东的人影,店门也紧闭着。” 第37章 孙谚识偏头看去,朗颂站在他身后,额上覆辙一层薄汗。  女店主年纪挺大,还有老花眼,她接过朗颂的手机往远处放,眯起眼睛道:“我仔细看看。”  孙谚识低声问朗颂:“你怎么出来了?月月怎么办?”  “哄睡着了,”朗颂回答,“不用担心,我告诉她我们来找虎虎,要是睡醒了我不在,她会用电话手表给我打电话。”  孙谚识放下心来,又问:“照片哪里来的?你去丁婶家了?”  “嗯,去了一趟。”朗颂说,“有照片方便找人。”  孙谚识不由惭愧,朗颂比他心细得多。  两人说话的功夫,店主已经将照片放大又缩小看了几次,倏地拔高声音喊起来:“哎呀,这小孩我见过的呀!”  孙谚识和朗颂诧然对视一眼,急急问道:“什么时候?在哪儿见到的?”  女店主看了眼时间,拧眉回忆着:“大约十五分钟前吧,我女儿给我送东西……我跟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牵着这个小孩经过,这小孩似乎是在闹别扭……”店主像是怕面前的两个年轻人不相信似的,点点头指着手机道,“没错就是这小孩,胖乎乎的,圆脸大耳朵,耳垂跟照片中一样大,我当时还跟我女儿说着小孩看着就有福气咧。”  “谢谢您,”孙谚识扒着柜台,又问,“您这店门外有没有监控?”  “哎哟,真不巧,我年纪大了弄不来那东西,就没装。”店老板遗憾地说,“但是这条街上肯定有商铺装了,你们要不去问问?”  “行,谢谢您了。”  走出店门,孙谚识对朗颂道:“派出所那边可能还没排查到这一块,你有丁婶手机号的吧,给她打个电话,让他们通知办案民警先过来这边调看监控,然后再多安排几个人来文华街找。”  朗颂打去了电话,把这家店的地址也发了过去,他收起手机问孙谚识:“我们在这等着还是先去找找?”  孙谚识咬着干巴巴的嘴唇,片刻道:“你在这里等着办案民警,跟他们说清楚情况,我再去找找。”  朗颂拉住他:“你在这等,我去找。”  孙谚识摇头:“我对这块比你熟得多,你在这等就行。”  朗颂扫了一眼孙谚识被汗湿的衣服,轻点了下头。第61章 找到虎虎了(2)  孙谚识按照店主所指的位置继续往文华街西面走去,心里完全没底。  文华街是条小街,平时人流量不大,现在这个点店铺已经关了一半。可是文华街走到头就是繁华的武庙路,很容易就能打到出租车或者网约车。虎虎十五分钟经过烟酒店,这会儿可能早就被那人带到武庙路上了车绝尘而去。  而且据刚才的店主所说,带着虎虎的中年男人高大魁梧,想要制服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轻而易举。  孙谚识越想越心焦,不由得又加快了脚步,目光不停的在街道两侧扫视。走到街尾时,他的视线猛然一顿,锁定了对面便利店门口一个眼熟的小胖墩——赫然正是虎虎。  虎虎掐着腰,正在和一个穿着黑衣,身材魁伟的中年男人对峙。  因为距离有点远,孙谚识只听到虎虎扬着嗓门吼了一声:“我饿!我就不吃这个!”那个中年男人突然扬起了手。  孙谚识已经走到了路中间,见中年男人扬起巴掌要打虎虎,大步流星追了上去。那中年男人显然不是什么好货色,孙谚识生怕引起对方注意惹得狗急跳墙,本打算悄悄接近。  谁知虎虎眼睛尖,一偏头就看到了孙谚识,大约也是被吓坏了,看到熟悉的人就急忙要扑过来,嘴里喊着:“孙叔叔!”  那中年男人登时瞪大双眼,眼疾手快抓住虎虎的衣领,将人拽到了自己面前,紧紧掐住了虎虎的咽喉。他的力道不小,虎虎被掐得咳嗽干呕起来。  中年男人垂眼扫了虎虎一眼,并未松手,他一脚在前一脚在后,做出一个防备的姿势,另一只手指着孙谚识:“别动!”  寒光在眼前一闪,孙谚识看到了男人手里的一把小刀,他连忙收住脚步举起双手道:“喂老兄,怎么回事,我只是从这里经过。”  中年男人满脸汗水,用怨毒的眼神瞪视着孙谚识,怒气冲冲道:“休想骗我,我知道你们肯定都在找这小鬼。”  孙谚识快速打量对方一眼,这男人眼含怨毒,显然不是目的单纯的人贩子;随身带着凶器,应该是有备而来;双手难以自抑的颤抖,且只敢对小孩子下手,说明他从来没干过这种事;而且听他说话的语气,似乎认识虎虎。  孙谚识又向后退了半步,好声好气道:“大哥,您憋着什么气可以和我说说,不要和小孩置气,我看您年纪也不小了,应该也有子女吧?”  男人眸光一顿,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掐着虎虎的那只手果然松了松。  孙谚识赶忙向虎虎递了个眼色,示意他别动,虎虎虽然吓得瑟瑟发抖,但机敏地理解了孙谚识的意思,憋着眼泪一声不敢再吭。  正当这时,有几个路人发现了这边的异样,不知谁喊了一声:“杀人了杀人了,赶快报警!”  孙谚识心道不妙!  中年男人果真勃然发怒,用刀尖指着虎虎的脖颈,怒道:“谁敢报警,我看你们谁敢报警!姓丁的不让我一家好过,我也不会让他好过,大不了鱼死网破!”  “大哥,有事好好说,您想想家人,这一刀下去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会开心会幸福吗?您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您踏错一步前面就是万丈深渊。”  孙谚识盯着那锋利的刀尖,后背不断冒着冷汗,他一边沉着地和对方搭腔拖延时间,等着警察赶来,一边不断挥手示意围观的人群走开。  然而围观的人却越凑越紧,还不断低声絮语,一些不好的言辞钻进了中年男人的耳朵里。  正当孙谚识犹豫着要不要瞅准时机冲上去硬拼,熟悉的身影从中年男人后方悄然走来。孙谚识目光一顿,和雷斌对视一眼后又马上收回视线,他咬了咬牙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男人其实也慌了,他心绪不宁地环视着众人,内心矛盾挣扎着。  孙谚识向前一步,语速加快:“大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应该是和虎虎的爸爸有宿怨吧,我和他爸一起长大,交情不错,能说得上话,要不您跟我说说?”  “您先把刀放下好吗,伤到您自己或者伤到小孩都不好。”  “我刚好像听到您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不是家里人来电话了,您要不先接电话?”  每说一句,孙谚识就向前走一步,不断吸引着对方的注意力,而雷斌也从另一边一步一步接近男人。  中年男人似是被孙谚识说服了,缓缓地将刀举到眼前,双眼空洞地盯着刀锋。  说时迟那时快,雷斌一个箭步冲上来,猛地抓住了男人握刀的那只手腕,孙谚识也冲上去掰开对方的另一只手,从他手里捞出了虎虎。  将虎虎拉至安全地带,孙谚识转身想去帮助雷斌,却见中年男人挣脱了雷斌,他目眦尽裂,发了疯似的举起旁边一个交通锥形标砸过来。  这时想要逃已经来不及了,孙谚识脑子一片空白,本能的转身将虎虎紧紧搂在怀里,打算用自己的后背挡住砸来的路锥。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未到来,孙谚识只觉得腰一紧被人抱着挪了一步,而后才听到路锥擦着耳畔飞过,“砰”一声砸向坚硬的地面。  这其实是毫秒之间发生的事,孙谚识却清晰地辨认出了环抱住自己的人是谁。他抬头的同时,腰间的力道骤然一松,等他回头望去,便看到朗颂已经跨步向前一脚踹向了茫然无措的男人,和雷斌两人很快将对方制服。  虎虎吓得不轻,抱着孙谚识不肯撒手,眼泪鼻涕全糊到了他的t恤上。孙谚识的体力严重透支,他倚着墙壁也懒得去管了,任由虎虎在他衣服上乱蹭。  很快警车赶来将男人拷了起来,老丁和虎虎的爸爸也都来了。虎虎见爷爷来了才肯松手,撒丫子扑到爷爷怀里嚎啕大哭。  虎虎一走,孙谚识少了一个支点,顿时脱力滑坐在了地上。  朗颂和警察简单交代完方才的情况,一转头就看到孙谚识跌坐在地上,他疾步走到孙谚识面前:“哥,受伤了?哪里伤到了?”  孙谚识深吸了口气,摇头苦笑道:“没,没受伤,幸好你来得及时,就是有点累,我坐会儿就好了。”  “呵……”  头顶上方传来一声嗤笑声,孙谚识抬头看去,雷斌正站在抱臂斜倚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嘴角挂着明晃晃的嘲笑。  朗颂双唇一抿就欲起身,被孙谚识一把握住了手腕。  不知是不是因为见惯了雷斌各种各样讥诮的笑容,孙谚识竟然发觉自己能分辨的出雷斌刚才的笑容应该仅仅只是嘲笑自己刚才说的那句“就是有点累”,不过不管是不是都没关系,他无暇去争辩,也不想争辩。  “啪”的一声,一个烟盒准确的丢到了孙谚识岔开的两腿之间的地面上。  孙谚识捡起来,里面躺着一根烟和一个打火机,他抬眼望去,雷斌已经迈步走了。  警车闪着红蓝交错的警灯绝尘而去,孙谚识席地坐了会儿,又抽了雷斌给的那根烟才缓了过来。他扶着朗颂的手腕站了起来,说道:“哎我饿了,家里还有速冻饺子什么的吗,咱们煮点来吃吧?”  “行,”朗颂说,“家里有馄饨,可以吗?”  “可以啊,那就……”  孙谚识一句话堵在了嘴里,因为他看到虎虎爸爸正站在两米外的地方看着自己。  朗颂看了一眼,低声说:“哥,我去店里给你买瓶水。”  朗颂走后,虎虎爸爸才走了过来,他局促地搓着手,挣扎半晌才说:“谚识,今天真的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  孙谚识蓦然想起刚才跟那中年男人说的那些话,其实他说的话不假,虎虎爸爸只比他大四岁,从小确实一起长大,感情也不错。后来他的性取向被迫在蓝楹村公开,才彻底断了来往。  虎虎爸爸兀自回忆着自己当年的那些回避、视而不见,心中愧疚不已,又继续道:“当年我……”  孙谚识倏地笑了一声,说道:“当年你没这么忸怩,快回去哄哄儿子吧,给他吓得不轻。”  虎虎爸爸喉咙哽了一下,顿了下才道:“行,多余的话我也不说了,改天我请你吃顿饭。”  孙谚识应:“行,改天再说。”第62章 生病(1)  在文华街的时候没发现,等到家了孙谚识才看到朗颂的眼尾下方被划了一道两公分左右的伤口,伤在表皮并不严重,而且已经结痂了。但鲜红的一条斜在脸上,显得特别刺眼。  孙谚识“啧”了一声:“是不是被那人用指甲给划的?”  朗颂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抬手摸向脸颊的伤口,不在意道:“可能是,当时扭打在一起没太注意,划破皮而已,不碍事。”  “别碰,手上有细菌。”孙谚识抓住朗颂的手腕,“你先上楼洗个澡,等会儿下来的时候去我房间把药箱拿上。”  “不是要吃馄饨吗?”  孙谚识回答:“你去洗澡吧,我来煮就行。”  朗颂垂眼看了自己一身的泥灰,没再反驳,但他不太信任孙谚识的手艺,抿了抿嘴道:“你先去把水烧上,我洗完澡再来煮。”  孙谚识也挺怕自己把好好的馄饨给糟蹋了,他挑挑眉笑道:“行,听你的。”  不到十分钟,朗颂洗完澡下了楼。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他站在灶台边下馄饨,孙谚识就拿根沾了药水的棉签在他脸上戳啊戳。  “不用擦药,”朗颂无奈一笑,“再晚两分钟下楼,伤口就该愈合了。”  孙谚识听了也闷声笑,他擦好药收回手,说道:“擦点药放心一点,这么俊的脸可别再留疤了。”  在听到“这么俊的脸”这句话时,朗颂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他不自然地垂下眼轻轻点了下头。  孙谚识的视线一直在燃气灶上那锅热气腾腾的馄饨上面,完全没有注意到朗颂的异样。  馄饨煮好,两人摆开小餐桌头对着头吃夜宵。  孙谚识饿坏也累坏了,闷不吭声埋头吃,只想赶紧吃完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现在他还在吃治疗戒断反应的药,靠着药物作用倒是能睡个好觉,他不清楚药停了是不是又会像之前那样整夜整夜的失眠,所以想趁着这段时间拼命睡、使劲睡。  朗颂并不怎么饿,给自己盛得少,他吃完最后一只小馄饨,抬头道:“明天我休息,早上我送月月去上学,你早上多睡会儿。”  孙谚识没有反对的道理,他挺想明早睡个懒觉。这一周以来虽然只是负责接送朗月,也让他深切体会到了养孩子的不易。他不禁开始考虑以后,要是朗月上了小学,除了接送上下学,是不是还要辅导作业?  翌日上午,孙谚识得知了虎虎被人绑走的缘由,还是花婶特意上门来告诉他的。  虎虎爸爸是公司采购部经理,中年男人是他部门的职员,在职期间收受他司的贿赂进行违规操作,因此被公司辞退。中年男人受贿的事在业内传来,两三个月没能找到工作,因此记恨上了虎虎的爸爸。  他想绑架虎虎进行威胁敲诈,于是多次踩点后连续两天在蓝楹巷徘徊。昨天虎虎一个人跑进巷子里玩被他抓住了机会。他以找人迷路为由,让虎虎给他带路,虎虎本就是个自来熟,见有人找他帮忙便满口答应。 第39章 孙谚识叉着腰,怕吓到朗月,只好妥协让朗颂回自己房间睡,但他把顶柜里的几床被子都拿了出来,强硬地让朗颂垫在席子上,这才满意地回了自己房间。  其实他也想过两人睡一张床算了,反正他的床大到躺三四个人都绰绰有余,可他心里发虚,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虽然他只把朗颂当弟弟,没有任何私心杂恋,但他确确实实是个同性恋。他不由得去想,日后如果朗颂知道了他的性取向,想到自己和同性恋睡在一张床上会怎么想,会觉得恶心、讨厌?还是装作不知道,礼貌地敬而远之?  琢磨得越多,孙谚识想得就越深,他又不禁去想朗颂会不会已经从别人的闲言碎语之中猜到了什么?朗颂真的一点都不明白雷斌那些污言秽语的言外之意吗?  可是朗颂一直以来的表现,又确实是不像知道什么的样子。  孙谚识退缩了,按捺住自己的遐思,不敢再去细想。  虽然朗颂的病是好了,但睡地板的事还是要解决,朗月越长越大,不管生理还是心理上,都需要一个独立的房间,确实不适合再和哥哥住一起。  孙谚识想来想去只想到了两个办法——要么换房,要么换床。换房显然是不实际的,就算他立马买房,等装修、等去甲醛,没个半年根本没法住。  因此,眼下只能是换床。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朗颂,他跟朗颂说想把自己房里的床给换成上下双层床,让朗颂搬到他房里来住。  孙谚识以为朗颂可能会拒绝,意外的是朗颂只犹豫了一下就点了头。  孙谚识原本还有些顾虑,但朗颂平静的态度让他很快释然。  几天后,家居店上门来组装床,这次一并把朗月的床也给换成了适合小姑娘的实木公主床。  双层床安装好以后,孙谚识选了上铺。因为朗颂起得早睡得晚,住在下铺更方便,而且大学的时候他就住上铺,虽然床的质量天差地别,但有种令人怀念的亲切感。  朗颂在收拾被弄乱的房间,孙谚识爬到上铺坐着,突然问道:“小颂,你读书时有住过学校宿舍吗?”  “没有,我一直跟爸妈住在一起。”  孙谚识拍拍床板:“你说这像不像在学校住宿?”  朗颂抬眸和孙谚识对视,认真地点了下头:“像。”  他在心里想,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是“像”,而是曾经确实住在你的下铺。第64章 你一直是我的小公主  朗颂搬到了孙谚识房间,最不适应的不是他们两人,反而是朗月。  父母去世后,她愈加依赖朗颂,也一直跟朗颂住。突然要自己睡一个房间,她一时没法接受,晚上洗完澡就红着眼圈赖在朗颂怀里不肯撒手。  朗颂就把朗月抱进自己和孙谚识的房间,陪她看动画片、画画,哄睡着了再把她抱回房间。一周之后朗月逐渐适应了独自睡觉,而且她的注意力也转移到了即将到来的手术上。  再懂事也是一个小孩儿,一听要手术,第一反应就是害怕。朗颂每天晚上都给朗月进行心理疏导,孙谚识最近学了一点手语,也时常在一旁磕磕绊绊地比划两句。  在日甚一日的焦虑中,朗月做完了一系列的术前检查,终于迎来了手术的日子,提前一天住进了医院病房。  手术加上术后愈合,朗月至少要在医院住五天,朗颂不好意思请这么长的假,便把下个月的四天休息时间全调到了这个月。  手术这天恰好是周日,知道朗月要动手术的猴子、郑烨、张吴、华强都来了医院,令孙谚识意外的是沈萍萍也来了。  “不好意思,我擅自就来了。”沈萍萍站在朗颂和孙谚识面前,她低着头,不停地用手拨弄着鬓边的碎发,借此来缓解尴尬。  “谢谢你这么关心月月。”孙谚识看了朗颂一眼,率先开了口,按理说朗月的亲哥就在场,不该他先吭声,但沈萍萍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和他有关。  沈萍萍是幼儿园里唯一能和朗月手语沟通的人,加上她性格好人也温柔,朗月很喜欢她,很早就把自己要动手术这件喜事告诉了沈萍萍。  前几天孙谚识去接朗月放学,沈萍萍主动问起了这件事,又问什么时候动手术,在哪里动手术。  这本来就是一件好事,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孙谚识便告诉了对方,未曾料到沈萍萍竟然来医院了,还给朗月带来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咪公仔,朗月爱不释手。  沈萍萍垂眼看着孙谚识干净的黑色皮鞋以及一截黑色西装裤,脖子瞬间红了个透,支支吾吾道:“应、应该的。”她担心朗月害怕,想来陪着朗月是真的,中间夹杂着那么一点私心也是真的。  女性身上天然的母性亲和力吸引小孩的亲近,况且沈萍萍本来就是一个很擅长和小孩交流的幼师,她的出现大大缓解了朗月术前的紧张和恐惧。  朗月坐在沈萍萍的腿上,溜圆的眼睛环视一圈,看看在场的叔叔、哥哥,害羞地对朗颂“说”:哥哥,我觉得我今天像个小公主。  朗颂弯腰摸摸她的头,应她:你一直都是哥哥还有爸爸妈妈的小公主。  朗月咯咯地笑,咬着嘴唇比划手语:哥哥你也一直是我的王子。  朗颂点点头,笑得无比温柔。  朗月又伸手拽了拽朗颂的手,悄咪咪地问:那谚爸爸是我们的什么?  朗颂怔了怔,下意识地想回头去看孙谚识,但又僵着脖子硬生生顿住了,转而抬眸看了沈萍萍一眼,见对方拿着手机在回复信息,并没有注意自己和朗月的互动,这才回答朗月:等你耳朵能听见了,我再告诉你好吗?  朗月伸出食指抵在唇间,比了一个“嘘”的手势,嘻嘻笑着点头。  朗颂的心态一直都挺平稳,到了下午,他帮朗月剃了耳后黑亮柔软的头发,目送着朗月被推进入手术室才迟缓地感觉到了让心跳紊乱的紧张慌乱。  孙谚识也没镇定到哪里去,虽然嘴上没吭声,但来回揉搓的双手出卖了他。昨天晚上他梦到朗月手术出了意外,没能成功植入耳蜗,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而后就再也没能睡着,此刻他心里和脑子里都沉甸甸的。  郑烨提着从贩卖机买来的水分给众人,最后将一瓶咖啡递到孙谚识面前:“给,你要的咖啡。”  孙谚识伸手接过,同时也接收了郑烨投来的“聊两句”的眼神,他起身跟着郑烨走到了角落。  其实郑烨想说的事没那么急,只是见孙谚识过于不安,想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有事要说?”孙谚识拧开瓶盖,问道。  郑烨用右肩倚着医院洁白的墙壁,顿了两秒才说:“咱班这个月底要弄个同学聚会,你来不?”  他说的同学聚会指得当然是高中同学聚会,这是个持续了十来年的老活动,从他们进大学那一年起,每年都要抽出时间来聚一聚,一般都在国庆期间。  大学期间孙谚识每年都参加,但后来性取向被迫公开后便不去了。  江城是个不大的城市,他从戒同所逃离出来,又和父母的关系彻底断裂后,他是同性恋的事就不胫而走,当年的小学、高中同学自然也都听闻了此事。  孙谚识并不是怕被老同学歧视、嘲笑,他的同龄人大多都接受过高等教育,也处于信息爆炸时代,不断接收着新鲜事物,对大多数人来说,同性恋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物。而且他的人缘一直不错,即便真的有人无法接受,也会选择温和一些的方式敬而远之。  可是再开明包容的社会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同同性恋,再好的人缘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就在孙谚识躲藏起来,努力摆脱戒同所的阴影时,高中期间和他鲜有接触的一位男同学在得知他是同性恋后,不断通过社交媒体指名道姓辱骂他是变态,是神经病,还在高中以及孙谚识大学的贴吧里发布诸多极端言论。  孙谚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从郑烨口中了解到这件事。也是从郑烨口中得知,卓历当时一边照顾着他,一边闷不吭声地把这个同学高中以及大学期间习惯性盗窃的事举报到了对方的公司,让那位老同学丢了工作,对方也很快就查到举报邮件是卓历发的。  其实当时除了父母之外,没人知道孙谚识的对象是卓历,孙谚识也并不准备让别人知道,但卓历的做法相当于直接承认了他们的关系。  那位同学便愈发极端,开始在同学群里肆意辱骂诽谤两人,那时孙谚识的情况还不是很稳定,卓历将他的账号退出了群组,两人自然也就不再参加什么同学聚会。  孙谚识也曾反思过自己是不是读书时欺负过那位同学,令对方记恨上了,但他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却连对方名字和长相都想不起来,更遑论欺负。  有的时候人的恶意就是这样,没有道理,毫无理由。  郑烨见孙谚识双眼放空,又回想起了以前的事,出言打断道:“要不你就别去了,有什么……”  “不,”孙谚识摇头道,“我去。”  他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叙旧,而是想去打听打听朗月生母的事。  上午华强给了他看了一份名单,把调查朗月生母的进度说了一下。  高三孙谚识换过班,所以从高一到高三,和他同班过的女同学总共有42人,目前已经联络上了26人,剩下的16人中有14人因为各种原因联络不上,另外两人一个身患重病三年前已过世,一个则是不堪家庭暴力自杀了。  那份名单就是没能联系上的14人,而已经联络到的26人基本上被排除是朗月生母的可能性。但因为只是口头询问,且大多都是电话联络,并不能保证对方说的一定是实话。而且拥有孙谚识照片的人也并不仅限于同班同学,也有可能是其他班级的,甚至有可能是外校的。  总之,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耗费不少精力去调查,也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就能查到结果。  作为直接当事人之一,孙谚识觉得即便抛却对朗月的感情不论,自己也有义务和责任出上一份力。同学聚会来的人多,是个打探消息的好机会,说不定还能遇上名单上没有联系到的女同学。  孙谚识偏头瞄了一眼不远处面露疲惫的华强,重复道:“我去。”又问郑烨,“时间定了没?”  上午华强给名单的时候郑烨也在,他就是觉得孙谚识可能会想去参加这个聚会,才提了出来。其实自打孙谚识不参加聚会之后,他也只是意思意思去过两次,自罚三杯后就匆匆离开,绝不给任何人从他这里探问孙谚识的机会。  “时间还没定。”郑烨回答,又有点犹豫道,“你——真的要去?”  孙谚识哼笑:“怎么,卓历也去?”  郑烨不是这意思,但他没想到孙谚识竟然这么坦然自若地说出了卓历的名字,反而弄得他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几天前他接到聚会通知的时候确实是旁敲侧击打听了一下卓历来不来,得到的答案是“否”。  孙谚识见郑烨半晌蹦不出个音来,讶异地抬眸:“不会真来吧?”  “呸呸呸,快呸掉!”郑烨蹙眉,“别真把他招来了。”  孙谚识失笑,在郑烨急切的目光下无奈地“呸”了三声。  两人决定了此事,又回到手术室外边等着。  两个小时后,朗月被推出手术室送进了病房,医生说手术非常成功,接下来几天只等术区愈合就行,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朗颂这才缓缓松开攥得骨节泛白的双手。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下一章能写到班花和卓历出场第65章 “好久不见”  朗月在医院里乖巧地让人心疼,输液、打针、吃药时哼都不哼一声,护士给她拔完针她还用手语礼貌地表达感谢。  因为她的乖巧配合,术区愈合很快,四天后就出院了,只等一个月以后再来医院接受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而后进入专业机构进行听力及言语的康复训练就行。  一件大事终于落了地,身体上的戒断反应几乎不会再出现,广告牌在丁婶家门口竖起来后店里生意也好了许多,桩桩件件都是好事,令孙谚识身心舒畅。  他开始认真记录店里的账目,也把暂时搁置的卖水果的计划提上了日程,朗颂还给他介绍了一位专门做水果批发的小老板,如果自己去提货,可以拿到很不错的价格,他打算等同学聚会后就去提几箱水果。  周二这天孙谚识接到了郑烨的电话,同学聚会的时间终于定了下来,就在三天后的周五晚上。  郑烨在电话那头支支吾吾地打起了预防针,孙谚识靠着椅背幽幽道:“有话直说。”  “哈哈哈——”郑烨也不吞吞吐吐了,“我就是想跟你说,要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不好听的话你也别忍着,该呛就呛回去。”  “我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么,”孙谚识握着手机,问道,“童博也来?”  童博就是那个曾经发帖中伤他的高中同学,他也是看过郑烨发来的照片后才模糊地想起这么个人来。印象中童博性格内向,平时寡言少语,成绩也一般,是班级里毫无存在感的那种人,几乎和他没有任何交集。  时至今日,孙谚识仍不知道对方究竟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大的恶意,但他猜想童博应该不是恐同,而只是单纯的憎恶自己,拿他的性取向来发泄罢了。  “对,”郑烨犹疑了一下才回答,“不过其实他以前从来没参加过聚会,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又要参加了,但据说他这几年混的还不错。”  孙谚识调笑道:“那要是真打起来了,你可别干看着啊。”  “那必须啊!”郑烨拍胸脯保证,“哥保护你。”  孙谚识垂下眼,瞄了一眼自己越来越细的腰,难得地没有反驳郑烨的话。自戒酒以来他瘦了将近十斤,说句弱不禁风都不为过。  聚会这天,郑烨下了班直接开车到蓝楹巷,接上了刚放学不久的朗月。  朗颂要上班,聚会的场合又没法带着朗月,所以郑烨提前和孙谚识商量了一下,把朗月放自己家里。他老婆听他念叨了几次朗月,早就想见见人乖巧的小姑娘,只是一直没能找到机会。  朗月听说要去郑叔叔家看小弟弟,把自己珍藏在小书包里舍不得吃的小零食通通都拿了出来,兴奋地发出“啊啊——”的声音,表示都要送给弟弟。  孙谚识温柔地看着朗月,心脏发软,忍不住伸手拨弄了一下朗月并不乱的头发。  郑烨抱起朗月,说道:“要不给月月拿套衣服,今晚住我那里算了。” 第41章 许佳城:“谢个鬼,有空来跟我打场球。”  孙谚识笑:“你还能蹦得起来不?”  时间已经不早,众人早已饥肠辘辘。  蒋珊起身看了孙谚识一眼,才道:“童博和庆安堵在路上了,他们刚才给我发消息,让我们先吃,那咱们就不等了。”  不知谁问了一句:“童博是谁?”  蒋珊尴尬地干咳了一声,有人低声给问这话的人解疑。  在坐的人绝大多数都知道童博和孙谚识当年的恩怨,他们非常默契地低着头开始玩手机。  孙谚识朝蒋珊感激地笑了笑,随即摇头示意对方不用过度在意自己。  蒋珊了然,扬声道:“那我就让服务生上菜了。”  不多会儿,一道道具有江城特色的菜肴陆续端上餐桌。  孙谚识闷头吃饭,一边腹诽这些味道不如朗颂做的饭菜好吃,一边不忘此次的目的,竖着耳朵听餐桌上女同学之间的闲聊,但话题始终没有聊到谢霜语的身上。  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主动开口,郑烨先开了腔,他问蒋珊:“怎么班花要参加聚会的事你也瞒着啊?”  蒋珊无辜地耸耸肩:“这可真不是故意瞒着,我也是半个小时之前才知道霜语要来的。”  谢霜语柔声替蒋珊解释:“珊珊联系我的时候我不太确定今天能不能来,所以就没有明确答应。”  “说到这个,”蒋珊有点兴奋,“你们知道我怎么联系上霜语的吗?”  有人捧哏似的问:“怎么联系上的?”  蒋珊哈哈笑:“我尝试着发邮件给她高中留在我同学录上的那个邮箱,没想到她居然还在用,然后她就回复我了。”  谢霜语不太好意思道:“因为我当时准备回国了,所以想着把之前在国内用的一些社交账号给找回来,登上邮箱恰好看到了这封邮件。”  “回国?”孙谚识抓住了话里的重点,“你不在国内吗?”因为有些激动,他的声音不免大了一些,所有人都朝他看了过来。  谢霜语转头低声解释:“嗯,这几年一直在日本,前几天才回国。”  这几年?  孙谚识追问:“你什么时候去的日本?”  谢霜语眨眨明亮的双眸,回答道:“大学一毕业就去了。”  “唉——难怪我们都联络不上你呢。”一位男同学遗憾地感叹一句。  孙谚识也失望地皱起了眉头,朗颂说过,朗月是在深秋十一月被丢弃的,身上没有任何文字类的信息,不知道她真实的生日是什么时候。但根据她当时的个头来看,至多出生不超过三个月,哪怕按照半岁来算。朗月现在也才五周岁多几个月。  谢霜语大学毕业是六年多前的事了,如果她真的生了小孩,那也只可能生在日本,而不可能生在国内丢在国内。  “怎么了?不舒服吗?”谢霜语轻柔的声音响起。  孙谚识单手撑额兀自琢磨,闻言他抬起了头:“有点头疼,这两天感冒了。”  话音刚落,隔壁桌有人端着酒杯要过来敬酒,孙谚识又作势揉了揉额头,抬高了声量说道:“来之前刚吃了两片头孢。”  “哟,吃了头孢可不能喝酒。”许佳城接茬,“你还是安生喝茶吧。”  蒋珊乐道:“你铁定是故意的!”  孙谚识笑而不语,谢霜语抿嘴浅笑。第67章 “实在抱歉”  大家图个气氛,并不是真的以灌酒为乐,嘴上说着自罚三杯,实际上也就抿两口意思一下,主要还是以聊天为乐。  饭吃到一半时,包厢门再度被敲响,随即便被人推开来,童博和庆安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包厢里又是整齐划一的静了两秒,随后才开始互相打招呼。  孙谚识没起身,倚着椅子打量童博,直到这时才真正的从记忆中挖掘出这个人来。  童博身高适中,人偏瘦,长相一般。今天其实挺热的,他却在衬衫外面又套了一件某大牌的卡其色风衣。但他太瘦了,这件长款风衣穿在他身上就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似的。  童博的目光随着眼珠的转动而移动,在和孙谚识对上视线的那一刻,他的瞳孔不禁瑟缩了一下。他迅速镇定下来,并且朝孙谚识笑了一下。  孙谚识看着童博,虚情假意地扬了扬嘴角。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空气仿佛都凝滞了,但每个群体里都有那么几个善于活跃气氛的人,很快就有人圆滑地转移了话题,蒋珊又叫来服务生点了几个新菜。  耳畔笑谈声不断,孙谚识一边凝神听着,一边机械性地给谢霜语和郑烨剥虾,不知不觉间话题聊到了医学、医药层面,聊到了埃博拉病毒,聊到了艾滋病。  有人说道:“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性传播比例越来越高了。”  “是啊,”一道声音接了话,“男性同性性行为的传播比例是最高的,这是不是和他们不爱撑伞,喜爱滥交有很大关系?”那道声音顿了顿,“你说是吗,孙谚识?”  包厢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听出来了这是童博赤裸裸地嘲讽、挑衅。众人面色各异,有诧异的,有好整以暇看戏的,有事不关己的,有尴尬的,当然也有像此刻的郑烨一样愤怒不已的。  郑烨双手握拳正欲起身,孙谚识在他之前站了起来,一只手臂用力压在了他的肩上。  孙谚识坦然自若地转身,迎向童博的视线。方才那虚情假意的一笑,他还以为童博应该是丢弃了那些年轻气盛时的冲动,至少明面上不会乱来,谁知他想错了,人家只是先礼后兵罢了。但是正如他和郑烨所说的那样,他也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  “谁知道呢?”孙谚识耸耸肩,倏地低笑了一声反唇相讥道,“不过——你这么关心艾滋病问题,是因为你找了一个滥交的男朋友怕自己染病在给自己做咨询,还是你已经感染了艾滋,在问诊?我对艾滋病没有研究,也不是医生,恕我爱莫能助,但我倒是可以帮你买两盒试纸。”  “噗!”  郑烨忍不住嗤笑出声,旋即人群里又传出了几声低笑声。  “你!”童博拍桌而起。  孙谚识满足了口舌之快,但并不想纠缠下去,影响这个原本还挺和谐的聚会,他从桌上抽了张纸擦擦手,泰然自若道:“我去洗个手。”  话毕,他不给童博再度开口的机会,快步走出了包厢。  童博剧烈地喘着粗气,难堪地扫视着在场的众人,视线穿透这些熟悉的脸庞,回到了高中时某一天清晨。  那天早读课,孙谚识鼻青脸肿地站在讲台上,因为打架斗殴被全校通报批评,还要在班主任以及全班同学的注目下朗读检讨书。  他不明白,打架斗殴是违反校纪的恶劣行径,为什么下面的人都在偷笑?为什么谢霜语会那么脉脉含情地看着孙谚识?只因为他长得好看吗?  就像此刻的他不明白,同性恋是违背常理、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为什么大家表现得这么若无其事?  “笃——”  椅子和地面摩擦的声音打破了长久的沉默,谢霜语站了起来,她直视着童博不疾不徐道:“艾滋病性传播感染人群中,百分之八十左右是异性性传播,同性性传播占百分之二十,所以男男性行为并不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她说话的声量不高,但字字落地有声,“滥交与否和人品有关,和取向无关。”  孙谚识洗完手没有马上回去,这家饭店的设计挺巧思的,每层楼的走廊尽头都有个小露台,他走到了露台。  露台上只有一盏檐灯,光线昏暗,孙谚识坐在角落的藤椅上等着郑烨,但他没等来郑烨,却等来了两位女同学。他所在的位置比较隐蔽,两人没有发现他,站在入口的地方低声聊天。  “谢霜语怎么会突然出国?高中毕业前她说过读完大学就回老家。”  “可能是不想回老家吧,我听说他爸妈思想很封建,管她管得很严。”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而且有一次在学校里我亲眼看到他爸在学校后门指着她脑门骂她,说她是个赔钱货,每个月都要买复习资料,还说花的钱都记在账上,让她毕业了赚钱来还这些账。我记得以前似乎跟你说过这事。”  “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  孙谚识特别尴尬,他无意听墙角,但这个露台面积不大,入口又被堵着,他被迫听了一耳朵闲话。他正想着怎么不经意地发出点声音提醒对方此处有人,却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童博他嫉妒孙谚识呗。”  “嫉妒孙谚识长得帅?”  “当然不是啦!”说话的那人压低了声音,“你难道看不出来高中的时候谢霜语喜欢孙谚识吗?”  另一人说:“这我知道啊,班上很多人喜欢他,你不也暗恋过他吗?”  “那时候情窦初开嘛,谁知道我们谁也没捞着,他喜欢男人!”  两人咯咯笑了几声,女同学又接着道:“重点不是谢霜语喜欢孙谚识,而是童博暗恋谢霜语!”  “啊?”另一人很诧异,“怎么可能,童博在班里话都没说过几句。”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不会错的,我当时就坐在童博的斜对角,课间休息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他傻呆呆地看着谢霜语,只是没想到童博居然这么长情,更是没想到他暗恋不成迁怒别人。”  孙谚识目瞪口呆,这也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以前隐约感觉得到谢霜语是喜欢自己的,但他不知道童博喜欢谢霜语。  十七八岁的年纪,竟然有这么多稚嫩的情愫涌动吗?  孙谚识怔怔地坐着,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叮”了一声,声音其实不大,但在静谧的露台特别明显。  低低絮语戛然而止,孙谚识听到杂踏的脚步声越来越远,过了一会儿他才拿出手机。是朗颂发来的信息,他说今天提前半个小时下班,已经到饭店了,在楼下大堂等着。  郑烨有车,傍晚在路上时他其实没想让朗颂过来,但转念一想朗颂可能急着接朗月,便把饭店地址发了过去,让朗颂下了班过来。  孙谚识敲字回复:【好,等我一会儿,马上下来。】  收起手机,他深吸口气,默默消化着刚才无意间听到的那些话,索性也不回包厢惹大家尴尬,站在走廊给郑烨发了条消息过去。  少时,郑烨从包厢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谢霜语,他说:“班花住在附近酒店,正好顺路,我送她一段。”  “好,”孙谚识往电梯方向扫了了一眼,见有好几个人在等着,于是问谢霜语,“要不咱们走楼梯吧。”  谢霜语点头:“好。”  三人顺着饭店的双跑双折式楼梯下楼,孙谚识走在最前面,谢霜语和郑烨跟在后边。三人各怀心事盯着脚下的楼梯,到达一楼中间平台时,都不曾注意到从楼下疾速奔来的那个人影。  孙谚识被那人撞到了肩膀,他踉跄一下,后腰重重撞上了栏杆扶手,疼得不禁“嘶”了一声。  那人惯性地向前又跑了两步才反应过来,他顿住脚步沉声道:“实在抱歉。”说着便要去扶孙谚识。  孙谚识感觉全身的血液瞬间被冻结住,周遭所有声音如潮水般褪去,唯独刚才那沉沉的一声“实在抱歉”在耳畔环绕,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几乎要震破他的耳膜。  孙谚识低头垂眼,茫然地看着地上那双沾了一层仆仆风尘的黑色皮鞋,他一口咬在舌尖,用痛觉唤醒自己的麻木的身体,而后夺步奔下楼去。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郑烨察觉异常,抬眼看去,不期然地对上了卓历乌沉沉的双眼……第68章 “走”  朗颂坐在大堂的沙发上低头看手机,一抬眼便看到孙谚识步履匆匆的朝这边走来,快的连西服下摆都翻飞起来。  他立即起身准备招手,却见孙谚识神色慌张,径直推开了旋转门,就那样走了出去。  随即,他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紧追着孙谚识跑了出去,还听到对方叫了一句:“小言!”  朗颂没作多余的思考,迅速跟了出去。  孙谚识一直屏着呼吸,走出饭店大门才张开嘴大口呼吸起来。外边刮起了风,他脚步不停,像一台上了发条的机械,木然地朝着前方一直走,越走越快,几乎是在奔跑。  他不敢回头也不敢停下,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紧追不舍。幸好风大,擦着面颊从耳旁刮过,吹散了那些让他张皇失措的声音。 第43章 听到卓历如往昔一般叫自己名字,郑烨的手僵了僵,但并没有松手。他横眉瞪目,咬着后槽牙用两人才听得到声音说道:“卓历,我警告你,我不管你想做什么,他好不容易走出来了,你不要再来招惹他,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郑烨极度后悔告诉孙谚识同学聚会的事,他的本意是希望孙谚识出来见见老同学,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但他没想到竟然这么巧的碰上了卓历。来之前他再三跟蒋珊确认过,没人邀请过卓历,他不可能来,谁知卓历居然自己找来了!  “我……”郑烨的警告像一记闷拳砸在太阳穴,卓历缓缓回神,恢复了镇静。  他负疚地看了一眼甚至都不愿面对自己的孙谚识,半晌才收回视线,抓住郑烨的手:“对不起,是我失态了,但我没有恶意。”  郑烨稍微松了手上力度,嘴上仍不肯让步:“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但我劝你趁早打消念头,谚识不可能原谅你,也不可能再回头!”他吸了口气,更过分的话他不想说,也轮不到他来说,但他作为见证两人十年岁月的朋友,有资格说一句,“别再来找他!”  卓历的目光一一扫过郑烨、孙谚识、朗颂,最后诧异地落在了谢霜语的身上。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弄巧成拙,把事情给搞砸了。  “对不起,”卓历卸下紧绷的肩膀,妥协道,“是我没能控制住自己,你带小……带谚识回去吧。”  郑烨只想马上离开,丝毫没有意识到卓历并没有答应“别再找孙谚识”的要求。他愤愤地松开手,回头走到孙谚识身边,一把揽住他的肩:“走,我送你回家。”  谢霜语冲卓历礼貌地点了下头,也跟了上去。  朗颂沉着脸,无声地和卓历对视了两秒,而后才转身离开。  一场闹剧终于收场,看热闹的路人兴味索然地四散离开,卓历独自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彻底看不到那抹瘦削的背影,才不舍地收回朦胧的视线。第70章 “保持联系”(过渡章 )  孙谚识被郑烨一路揽着到了停车场,被塞进了副驾驶,随后谢霜语和朗颂也上了车。  孙谚识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感席卷全身,甚至有点脑缺氧,他懒懒地靠着椅背,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朗颂和谢霜语是不是看出了什么,也没有张口发出半个音节的力气。  幸好朗颂本就话少,谢霜语优雅得体,他们既没有对刚才那场荒诞的闹剧发表任何看法,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探究的欲望,孙谚识暗暗松了一口气,疲惫地盯着窗外。  车里光线昏暗,谢霜语坐在驾驶位后面的位置,不动声色地抬起盈盈秋水般的美眸,盯着孙谚识未曾变过的侧颜看了许久,直到孙谚识扭动了一下脖子,她才心神不定地收回视线。  朗颂上一天班出了一身汗,为了不让谢霜语感到不适,他紧贴着车门坐着,两人之间甚至还能坐下两个人。  他这么坐着也有点私心,因为一偏头可以透过副驾驶座椅和车窗之间的缝隙看到孙谚识撑在车窗上的手肘,还能看到孙谚识一缕被风掠起的头发。  他将头轻轻地抵在车玻璃上,失神地看着前方屈起的手肘,耳畔不由得回响起郑烨怒喝出声的“卓历!”。其实从郑烨口中听到卓历这个名字后他就有些失神,直至此刻仍旧有些恍惚,因为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很久之前,孙谚识喝醉了酒导致急性胃出血的那晚,他帮孙谚识擦拭身体,孙谚识意识模糊地抓住了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肚子上,嘴里说的是:“卓历,帮我揉揉。”  说这句话时,孙谚识的嗓音低沉粗涩,仿佛快要哭出来了。  他当时还不算了解孙谚识,于是在心里暗暗地猜想,孙谚识口中的“卓历”可能是前任女友,只敢凭着几分醉意才敢提起。  在此之后,他和孙谚识亲近了很多,和蓝楹巷的街坊的接触也多了起来,令他疑惑不解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雷斌那些令人不舒服的挑衅之言,炳叔用擀面杖推开孙谚识递烟的手,花婶的欲言又止,张老太的胡言乱语,丁叔丁婶的疏远,任素芬野蛮霸道的撒泼之举,这些人的行为、言语织成了一张巨大的黑网,蒙蔽了他的视线,让他始终看不透看不穿。  他将这些人的言行举止尽收眼底,沉默地思考,一个朦胧的想法在脑海里骤然冒出,但因为过于大胆,他不敢往深处去想,只敢深深地埋在心底。  而今天,那个叫卓历的人突然出现,似乎证实了他的一些想法。  朗颂的心情很复杂,既让他难受,又让他有些迷茫以及难言的喜悦。这种感觉就好像摸黑在黑暗里行走,前方突然出现了一星灯火,你不知道这星灯火会指引你走向何处,但至少给了你一点希望。  郑烨驾驶着车子经过第二个路口,谢霜语柔柔开口打破了沉默,她的身体微微前倾,对郑烨说:“我就住在前面路口的连锁酒店。”  “好,”郑烨应了一声,“我把你送到酒店门口。”  “谢谢。”谢霜语道了谢,他看了朗颂一眼,很自然地开启了话题,“郑烨,这是你的弟弟吗?”  闻言,孙谚识收回视线,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正欲开口,郑烨已经替他作答。  “是谚识家的租客,叫朗颂。”  “是这样,”谢霜语笑了笑,偏头看着朗颂,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他们的高中同学——谢霜语。”  朗颂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么漂亮、温婉又优雅的女人,他有些局促地低声道:“你好,我叫朗颂。”  谢霜语的嘴角始终挂着温和的笑容:“你好。”  少时,车子开到了谢霜语下榻的酒店门口。  郑烨回头问道:“班花,你今天是刻意来参加聚会的吗,还回日本不?”  谢霜语回答:“不回去了,以后在江城工作,我明天就入职新公司。”  “恭喜恭喜,”郑烨不解,“那你怎么还住在酒店?”  “还没租到适合的房子,这几天先住酒店。”  郑烨拿了一张名片递了过去:“需要帮忙的话随时联系我,我有个朋友在中介公司上班。”  “好,非常感谢。”谢霜语接过名片,也从自己的小皮包里摸出了几张名片,给了前座的郑烨和孙谚识一人一张,随后她又双手捏着名片给旁边的朗颂一张。  朗颂没想到谢霜语还会给自己名片,他受宠若惊地用双手接过,磕磕巴巴地说:“谢、谢谢。”  谢霜语客气地说了句“保持联系”,便下了车。  看着谢霜语步入酒店大门,郑烨调转车头往自己家的方向开去,开出一段路以后,他瞥了孙谚识一眼,没话找话道:“班花变了挺多的。”  孙谚识赞同地点头:“是变了挺多。”  高中时的谢霜语温柔寡言,但总透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自卑感,现在的谢霜语仍旧温柔话不多,但从内到外都非常自信从容,散发着让人难以抗拒的成熟女人的魅力。  郑烨张了张嘴,想把在饭店里谢霜语跟童博说的那番话告诉孙谚识,但碍于朗颂在场,他开不了口。  因为一点变故,三人到达郑烨家的时间比计划中晚了一点,朗月已经睡熟了。  甘甜甜万分不舍,对朗颂说:“反正我都在家,以后周末可以让月月来我这玩儿。”  朗颂点点头,客气地说:“谢谢嫂子。”  郑烨拿起车钥匙准备去玄关换鞋,孙谚识按着他的肩拦住他:“别折腾了,我们打车回去。”  郑烨还有很多话要说,但确实已经很晚了,而且孙谚识看起来疲惫至极。他犹豫了一下,心想谢霜语那事可说可不说,以后有机会再提吧,至于其他的话……  他别有深意地拍了拍孙谚识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孙谚识会意,低声道:“放心吧,我心里都有数,你别管我了,把重心放在事业和家庭上。”  孙谚识和朗颂打车回家,一路上两人都很沉默。  孙谚识并没有打算解释卓历的身份,因为没法解释,除非他撒谎。况且这是他的私事,他没有一定要向朗颂解释清楚的责任和义务。幸好朗颂不是个爱盘问的人,一直以来他们也形成了一个不主动问另一个选择性开口的默契。  可是孙谚识还是有点担心,他怕朗颂已经看出了什么。  他并不是怕朗颂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因为他知道,以朗颂的品性就算是知道了这件事,也不会做出什么伤人的言行。他怕的是,朗颂知道以后会误会自己的意图,毕竟当初是他主动让朗颂租到自己家来。  如果朗颂回过神来,把雷斌那些嘲弄的话当了真,误会自己让他住在家里是有什么私心杂念,那他就算有十张嘴也解释不清。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真心实意地将朗颂和朗月当成了家人,三人相依为命生活下去挺好的,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种安定平和的生活被打乱。  孙谚识疲顿地捏了捏鼻梁,无声地长叹了一口气。  朗颂眼角的余光看到这一幕,轻声问:“怎么了?头疼?”  “没有,”孙谚识搪塞道,“有点困了。”  朗颂心疼地看着孙谚识青白的脸色:“明天我把月月带去店里,你在家好好休息。”  “好。”  孙谚识身心俱疲,回到房间里就爬上了床,他懒得管自己穿着身上这套西装在外面沾了多少灰尘、细菌,也懒得管西装是不是会被压得皱皱巴巴,慵懒地躺在床上,连一根手指都懒得动。  直到朗颂洗完澡回到房间,以为他睡着了轻声叫他一句,他才动了动麻木的手指,应了一声。  孙谚识拿着衣服进了浴室,他将花洒开关调到了冷水那边,冰凉的洗澡水兜头浇下,糊成一团浆糊似的脑袋终于清明了一些。他一手撑着浴室的墙壁,垂头闭眼站在花洒下边淋着冷水,和卓历当街拉扯的一幕幕又不断在脑海中闪现。  在得知卓历离婚之前,他从没想过两人重逢的可能性,可是在获悉卓历离婚后,他就已经预料到两人迟早会见这一面,只是他没想到竟会这么快,场面会这么混乱。  他设想过两人时隔两年再次碰面的画面,或是冷漠地擦肩而过,或是虚情假意地打声招呼,但从没想过竟是这样一种局面。  入秋以后,晚上最高温度只有十几度。孙谚识在花洒下站了良久,感受到刺骨的寒意才关掉花洒,将湿发捋向脑后,抹掉了脸上的水珠。他缓缓抬起头来,幽深的瞳仁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洗完澡,孙谚识在走到挑廊吹了会儿风才转身回房间,他推开房门的同时,眼角的余光瞥到朗颂惊慌地把什么东西塞到了枕头底下。  两人四目相对,朗颂又慌张地回避了视线。  孙谚识挑了挑眉,没有吭声。他爬上床时低头看到了朗颂没有藏好的东西,虽然只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尖角,但因为他也有,所以很容易就认出来——那是谢霜语的名片。  孙谚识暗暗扬了扬嘴角,没有戳破朗颂的小男生心思,毕竟谁会不爱美女呢,他十七八岁的时候看到美女也会不由得脸红心跳。  作者有话要说:  朗颂:我恨你是块木头!第71章 “生气了?”  熄了灯,朗颂才慢慢地将手伸进枕头底下,摸出了手机。手机在漆黑的房间里发出白晃晃的亮光,屏幕上是孙谚识抱着朗月在院里逗黄豆玩的照片。  他手机里有很多朗月的照片,这张照片之前偶然拍下的,方才突然想翻出这张照片看一眼,谁知刚打开相册孙谚识就推门进来,他心下一惊便下意识地藏到了枕头底下。  朗颂退出相册将手机锁屏,又将手机放回枕头下边,手背不经意刮到了什么坚硬锋利的东西,他伸手一摸才发现是谢霜语给她的名片。  虽然知道对方只是出于礼貌给自己递了一张,朗颂还是小心地将名片放在了床头一个收纳用的小匣子里。  窸窸窣窣地声音过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静谧到连孙谚识均匀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  朗颂平躺在床上,将双手叠放在肚子上,他没有睡意,也不想睡,于是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床板。  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即便是外边微弱的光线也照不进来,所以其实什么都看不见。  但他可以闭眼想象。  他想象着孙谚识侧身躺在床的左侧,将脸埋进枕头里的模样。  他想象着孙谚识闭着双眼睫毛轻颤的模样。  他想象着孙谚识修长笔直的双腿,纤瘦的脚腕。  他想象着孙谚识肚子上薄薄一层腹肌。  ……  急促的喘息声在漆黑又静谧的房间里特别明显,朗颂遽然睁开双眼,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的呼吸声。他扯过薄被捂着自己的口鼻,屏息了足有十秒才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紊乱的喘息也逐渐平息下来。  他在黑暗中一动不敢动,凝神听着上铺的动静,直到确认孙谚识的呼吸依旧均匀平缓,并没有被吵醒,他才暗暗松了一口气,抬手轻轻抹掉额头细密的汗水。  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后,感官也变得灵敏,朗颂想换成侧卧,腰一动却感到下面一片湿漉漉。他犹豫了一下,才伸手往下摸去轻轻碰了碰,即便隔着运动短裤他也能感觉到一片黏糊糊、湿哒哒。  梦里的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再度浮现在眼前,纤瘦的脚腕,白皙的皮肤,心脏难以自抑地开始剧烈跳动。  朗颂闭上双眼,右手搭在胸口,他感受着自己激烈又快速的心跳声,终于确认了一件事——他喜欢上了孙谚识。 第45章 孙谚识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心底的忐忑,继续迈步向前。  与此同时,活动室内,一双锋利的眼睛收回了视线,缓缓转了个身。  活动室里人不多,只有七八个老人,都围在一张麻将桌前。  孙谚识环视一圈,在角落的窗户前找到了那个佝偻的身影。他的眼睛蓦然一酸,自责又愧疚。  六年前,他跪在院子里,苦求他爸成全自己和卓历。他爸举着晾衣杆往他身上招呼,那时他爸头发乌黑,身材挺拔,孔武有力,不遗余力地一杆杆抽在他的后背。不过六年的时间,为什么好像流逝了十六年,他爸的头发已经半百,肩背佝偻,像根熟透的水稻一样,只是平平常常的站着也晃晃悠悠。  孙谚识盯着那背影看了一会儿,才慢慢走过去,低声叫了一句:“爸。”  这个称呼已经两年没有听过了,孙耀扬的身体不由得微颤了一下,但他没有应也没有动,一直看着窗外那颗桂花树。  孙谚识给朗月传递了一个鼓励的眼神,把她放到了地上。  朗月看看孙谚识,又看看孙耀扬,蹦跳着跑了过去,她抬起头发出“啊——”的声音,然后轻轻地拽了拽孙谚识的衣服。  孙耀扬垂眼一瞧,下撇的嘴角颤了颤,终是败给了单纯可爱的小姑娘。他收起眼底的锋利,牵起朗月走到一旁的实木沙发前坐了下来,还摸出一袋事先放好的乳酪饼干给她。  孙谚识无声地舒了口气,从他爸见到朗月后一点都不惊讶的反应来看,秀姨应该把房子租出去的事给说了,而他爸也不反对。  孙谚识跟了过去,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两人隔着一条过道。  孙耀扬始终不去看孙谚识,他帮朗月剥了饼干袋,冷不丁嗤笑了一声,道:“自己生不出来,就养别人的女儿?”  对于这样的讥讽,孙谚识有些无奈,他爸是个思想非常传统的人,认为传宗接代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所以他爸始终没法接受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一旦谈论起这个话题,两人必不可能平静地聊下去,因此孙谚识不吭声,任由他爸发泄心中的不满。  只是他的沉默在孙耀扬眼中却成了无声的抗议。  孙耀扬突然猛地一拍沙发扶手,喝道:“你还委屈,你委屈什么!要是你当年不被那个姓卓的蒙骗,你儿女也该有这么大了!”  “爸——”孙谚识无奈,“没有人骗我,那是我自己的选择。”  孙耀扬的手紧抓着扶手,因为极度愤怒致使血压上升血管充血,他的脸和脖子变得赤红,身体也不自觉得打着颤:“你的选择?是是,你的选择,你倒是快活了几年,可怜你妈年纪轻轻被你逼死了!”  孙谚识也并非毫无怨言,他嘴唇蠕动,一肚子话就要脱口而出,但一抬眼却看到他爸面红耳赤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他顿时慌了,到了嘴边的话又嚼碎在唇齿之间,立马上去扶住他爸:“爸,您别激动。”  孙耀扬一把拍开他的手:“别给我来这套!”  朗月被这场面吓得不轻,但还是壮起胆子来跪到沙发上,用她柔软的小手给孙耀扬顺背,因为着急,她毫无章法地发出“啊啊”的声音。  这边闹出的动静不小,正在打牌的人都围聚过来,七嘴八舌地劝慰。  “老孙,消消气,昨天医生就跟你说了控制情绪少动气呢吧。”  “有话好好说,好好说。”  “……”  孙谚识被挡在了人群之外,几分钟后他爸的情绪稳定下来,他才垂着头认错似的道:“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回去了。”  孙耀扬别过身去,言简意赅道:“改不了那毛病,以后都别来见我了,我也不需要你给我送东西。”  孙谚识万般无奈,两年来他爸第一次愿意见他,他原以为这是他爸的态度有所软化的表现。然而没想到的是,他爸只是还没有放弃让他承担起传宗接代的责任,在给他下发“最后通牒”。  或许他今天本就不该过来,也不该抱有幻想,六年来,他们从来没能平静地坐下来聊过。  同性恋、他妈的死,始终是他们父子掩盖在皮肉之下血淋淋的伤口,如果想让这两个伤口愈合,只能由一方妥协才行。  但显然,他爸是不可能妥协的。  孙谚识无力地朝朗月招了招手,朗月看着孙谚识,又担忧地看着孙耀扬,最后用小孩子最纯真的方式小心翼翼地抱了孙耀扬的胳膊一下。  孙耀扬冷硬的心脏被小姑娘的举动温暖,忍不住扬了扬颤动的嘴角,眯眼笑了一下。  从养老院出来,孙谚识带着朗月去吃了午饭,然后精疲力尽地回了家。  朗月看得出他心情不好,乖巧地自己玩,一开始在店里捏橡皮泥,后来跑去院里跟黄豆玩橡胶球。  孙谚识像被抽干力气似的瘫坐在椅子上,脑子里纷乱如麻。卓历的纠缠和他爸的胁迫就像两面朝他缓缓移动的坚实墙壁,他夹在中间,前方无进路,后方无退路,无处可逃。  “啊!”  他突然情绪失控,烦躁地抓着头发低吼了一声,然而钻进耳朵的这一声“啊!”却并不是他自己发出来的。  紧接着,一声声痛苦的“啊哟哟——”响起,还夹杂着尖利的猫叫声。  孙谚识直起腰凝神听着,发现这痛苦的呻吟是张老太院子里传出来的。  出了什么事?!  孙谚识未多作考虑,起身冲进了张老太家小院,眼前的一幕让他一颗心提到嗓子眼。  张老太蜷缩着身体侧躺在楼梯口,嘴里难受地呻吟着,她的额头、脸上鲜血淋漓,衣服也脏乱不堪,显然是不小心从楼梯上滚落下来摔成了这样。  张老太的小黑猫发出“嗷呜嗷呜”凄惨的叫声,绕着她焦躁地踱步。  短暂的惊慌之后,孙谚识立马镇定下来,视线捕捉到了晾在院里的一条毛巾。他一把扯下毛巾折叠两下,压在了张老太额头上那条足有五公分长的伤口上。  张老太双眼紧闭,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彻底失去了意识。  孙谚识猜想可能摔出了脑震荡,他不敢轻举妄动,一边观察着张老太的情况,一边掏出手机打给了120。  大概七八分钟的样子,120赶来,用担架将张老抬出了蓝楹巷。  年轻的护士见孙谚识不上车,拍他一下,语速飞快道:“是家属吗?上车。”  孙谚识抬腿欲上车,心里“咯噔”一声,猛然想起朗月还一个人待在家里!他一把拉住赶来帮忙的丁婶道:“丁婶——”  “我去我去,”丁婶打断他,“要是端个尿盆你也不方便。”说着,她就上了救护车。  心底莫名涌上强烈的不安,孙谚识飞奔回家,朗月却果真不在店里。  他立马跑进院子,院里空空荡荡安静无声,没有朗月,也没有黄豆,他又马上上楼,然而他将楼上楼下翻了个遍,甚至连柜子里都找了,也没有找到朗月。  孙谚识蓦然想起虎虎被拐跑的那件事,一股森冷的寒意从脚底直窜后脑勺。第73章 “你对她做了什么!”  朗月被自己弄丢了。  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孙谚识茫然无措地站在小院里,耳朵一阵嗡鸣,张了张嘴竟发不出一点声音。  虎虎被人带走的画面在脑海浮现,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冷汗立时冒了出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占据了每一根神经。  他心乱如麻,四肢发软,突然毫无预兆地向后跌坐在地,手掌被粗粝地水泥地面磨掉了一层皮。  火辣辣地疼痛感骤然唤回麻木的意识,孙谚识用力空咽了一下喉结,喃喃道:“我要去找月月,她一定是出去玩了,我现在去找。”  他一遍遍说服自己,朗月只是和黄豆出去玩了,只要去找回来就行。  在地上呆坐了两秒,孙谚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暂时镇定下来。  他用皮开肉翻的手掌撑着地面站了起来,立刻拿出手机打开了监控软件。  上次虎虎被拐事件之后,他就有意在店门口装一个监控,可是这事拖着拖着便被他抛诸脑后,此刻他后悔不已。但懊恼和后悔已改变不了结果,重要的是先找人,他紧绷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屏幕。  监控画面中他听到张老太发出的惨叫声跑了出去,三分钟后黄豆突然从货架中疯了似地窜了出来,随后朗月也跑了出来。  她看着空荡荡的柜台有些茫然,在狭小的店里张望了一圈,确定屋里没有人后追了出去,听脚步声是朝着巷子深处跑去了。  此后监控画面就如同静止一般,只有空无一人的小店。  “啪!”一声,孙谚识重重地给了自己一巴掌,是对自己的惩罚,也是为了让自己清醒一点。  他这几天因为卓历的那条短信一直心神不宁,今天去了养老院又被他爸威胁,他身心俱疲,自然而然地忽视了对朗月的照顾。  当他看到张老太头破血流躺在地上,只想着赶紧救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把一个五岁多不会说话的小女孩独自扔在了家里。  可再多的愧疚、悔恨,都为时已晚!  孙谚识闭了闭眼,没有过多的被情绪牵绊住,收起手机出了门。他在心里计算着,从自己进张老太家直到现在,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朗月个子小步幅小,应该不会跑远,应该还没跑出蓝楹巷。  他直奔巷口饺子馆,恳求丁叔帮他叫几个街坊一起找朗月。  丁叔一听朗月不见了,二话不说就应下了。  得到丁叔的帮助,孙谚识又疾步往巷子里走去。他一边沿路在各个犄角旮旯寻找朗月,一边给华强打电话报警,而后又给朗颂打去电话告知此事。  朗颂在电话里听到朗月不见了,手一脱力,一叠刚收起来的餐盘砸向地面,“砰”的碎了一地。  他来不及多想,说了一句“我马上就到”就挂了电话。  孙谚识精神高度紧绷,视线一路巡睃,用尽全力呼喊朗月的名字,叫了几声后才反应过来朗月根本不会听到,他又开始叫黄豆的名字。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他的心脏也越来越沉。  丁叔叫了些人出来帮忙找人,但是正值午后,大部分人都在单位上班,蓝楹巷人不多。  孙谚识想了想,又给郑烨和张吴打了电话,把他们叫了过来。  朗颂心急如焚从店里赶了回来,一进巷子便碰到了赶来的华强和他徒弟黄超。  “小颂,”华强迎了上来,“你别急,月月走失的时间不长,可能是在村子里迷路了,很多街坊已经在帮忙找了,我和黄超去调调周边监控。”  朗颂捏了捏战栗的双手,点头道:“谢谢您,我也去找。”  他步履如飞走进蛛网一般纵横交错地巷道,一边寻找着朗月的身影,一边寻找孙谚识,很快便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小道中,看到了形容狼狈的孙谚识——他的头发被抓得杂乱,脸色刷白,嘴唇干裂,衣服也皱皱巴巴,手掌破了皮露出血肉。  孙谚识满心满眼只有朗月,直到朗颂走近身旁了才发现,他抓住朗颂的胳膊,愧疚难当地解释不久前发生的事情,而后垂下头喃喃道歉:“小颂对不起,我、我没看好月月。”  朗颂呼吸一窒,孙谚识狼狈的模样、负疚的眼神让他的心脏疼得痉挛。  其实他很慌张,从接到电话那刻脑子就是麻木的,但此时此刻他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必须镇定,妹妹等着他去找,孙谚识需要他来支撑着,他不能乱了阵脚。  朗颂深吸一口气,把手足无措的孙谚识用力地抱在怀里,他轻抚着对方的后脑勺,语速很快但很坚定地说:“别怕,即便人贩子蠢到这个份上大白天拐人,我们也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找月月,我一定会找到她的,你回去等我们好吗?”  朗颂的话像一剂强效镇定剂,丢了魂似的孙谚识奇妙的安定下来,他抬起头来,咬着压根道:“不,我一起找。”  “好,”朗颂替孙谚识拨了拨乱掉的头发,又紧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腕,“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一丝怪异感觉从心头一闪而过,孙谚识无暇去捕捉,他和朗颂在路口分开,像上次寻找虎虎一样分头寻找。  不多会儿,张吴发来消息,说带了几个朋友过来,让发几张朗月的照片,孙谚识把手机里朗月的照片一股脑发了过去。  秋初的蓝楹巷渐见萧条,孙谚识从一棵凋落的银杏树下走过,突然听到了一声很轻的狗叫声,像是黄豆的声音。  他怕自己听错,立刻顿住脚步凝神细听,果然又是两声急切的犬吠,正是黄豆那极富特色的喘粗气似的叫声。但声音很轻,是从远处传来的。  孙谚识略一寻思,拍了张照片发给朗颂,告诉对方自己所在的位置,又告诉他好像听到了黄豆的声音,然后追着声音找去。  越往前走犬吠声就越清晰,可以百分百确定就是黄豆!  孙谚识压抑着兴奋,沿着曲折的巷弄奔跑起来,最后停在一栋带庭院的三层小楼前,他看到黄豆站在院门前朝里面吼叫。 第47章 孙谚识精疲力尽,但还是被郑烨逼着去社区卫生院处理了伤口,除了眼周充血和嘴角破裂,倒也没多严重的伤。  回到家里,他嗫嚅着嘴唇想说点什么,但一时又抓不住头绪,不知该从哪里说起。  郑烨拍拍他:“洗个澡睡一觉,有什么话睡醒再说。”  孙谚识扬扬僵硬的嘴角,不敢去看朗颂的表情,他跟郑烨道了谢,又让对方赶紧回去上班,然后进了小院。  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响起,朗颂才低声跟郑烨说道:“郑哥,能等我一会儿吗,我去给月月换套衣服。”  郑烨明白朗颂是有话想问,他把怀里睡着的朗月交给朗颂:“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朗颂上楼时孙谚识已经进了浴室,他给朗月换完衣服,无声无息地在浴室门口站了一会儿才下楼。  郑烨看到朗颂,也不搞虚与委蛇那一套,开门见山地问道:“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入秋以后,门帘就拆了。朗颂走到门口倚着门框,往斜对面张老太家门口看了一眼,偏头问道:“张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雷斌说是、是……”剩下的话他说不出口。  郑烨会意,他他没料到朗颂想问的是张循的事,愣愣地顿了顿,忍不住啐了一口,“这条巷子里的很多人都能算是凶手,甚至于张循自己也是凶手,唯独孙谚识不是!”  朗颂站得笔直,神情凝重。  郑烨思忖许久到底该开不开这个口,但转念一想,如果朗颂真的想知道的话多的是地方可以问,与其让他从别人口中听来一些是非颠倒的话,不如自己告诉朗颂。他重重地吐了口气,将尘封的往事揭开。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复杂的是人性。  孙谚识离开戒同所两年,不再被允许进家门,因此他再没正大光明回过蓝楹巷。  某天,他在a省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竹马好友张循在电话那头惊恐万状语无伦次地求救。  孙谚识细问之下才得知,平时内向沉闷的张循早有了稳定相处的男朋友,他在旁观了孙谚识的遭遇后,下决心要和男友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城市生活。  然而纸包不住火,张老太发现了这件事。  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没读过几天书,她想不明白,好好的大男人为什么要喜欢男人,更想不明白乖巧听话的孙子怎么好端端地喜欢上了男人。  她听别人说这是病,理所当然地认为张循是被对门的小孙给染上了。她憋着气又憋着一股劲,认为孙耀扬教不好儿子是狠不下心来,她狠狠心,一定能让张循“改邪归正”。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  张老太性格刚烈,又好面子,瞒着所有人效仿孙耀扬把张循也送进了戒同所。如果不是张循打出了这一通电话,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事。  没人能比孙谚识更了解戒同所的黑暗可怖,既然张循求救,他不能坐视不理。于是马上找人想办法把张循弄了出来,又给了一笔钱。  他能做的仅限于此,本以为张循会按照原来的计划找个陌生的地方好好生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一个月后他和张循就天人永隔了。  一个雨夜,张循开着车撞向桥墩,当场死亡。  直至接到确认张循身份的电话,张老太才得知她狠心不去看望的孙子,她巴望着快点“治好病”的孙子早就出了戒同所,惨死于车祸。  张老太在得知是孙谚识把张循弄出了戒同所以后,便把张循的死统统算到了孙谚识身上,她固执得认为如果没有孙谚识,乖巧的孙子不会“染病”,更加不会死。  她大闹孙家,把孙家砸了个精光,后大病一场,好了以后便有些神志不清,近两年更严重了些。  “孙爸孙妈本就是老实人,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理屈词穷地半个字说不出来,只是默默照顾着张老太。”郑烨呼了口气掩饰自己的哽咽,“孙妈走了,孙爸搬走,这两年就是谚识一直在照应着张老太。他心里有愧,始终觉得如果当年他不插手的话张循就不会死。他多有能力一人,窝窝囊囊待在这小破巷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想替张循守着张老太。”  回忆起往事,郑烨握拳强忍还是没能忍住,把没能挥到雷斌脸上的拳头砸到了墙壁上,他怒喝:“我就不明白了,他就是喜欢男人,招谁惹谁了,招谁惹谁了!如果没那么多破事,他不会这样!”吼着吼着他的声音又低下来,喃喃道,“要是他喜欢女人多好啊……”  “戒同所……”  朗颂脸色惨白地默念这三个字,心如刀割,即便郑烨用一句话略过了孙谚识在戒同所里度过的那两个月,他也能想象的出来那是一段如何令人绝望的日子。  一些令他大惑不解的事也有了答案。  他终于明白,丁叔、炳叔之流为什么对孙谚识是这样深恶痛绝,甚至连拒绝一根烟都要用擀面杖去拨开孙谚识的手。  他们并不是单纯地无法认同孙谚识的性取向,他们只是全身心地去和一个失去唯一亲人的老太太共情,也全身心地去和独生子走了“歪路”的孙家父母共情,他们把别人的情绪强加在自己身上,然后自以为正义地施加在孙谚识的身上。  他也终于明白了郑烨为什么说“张循也是凶手”。因为张循作为百分百能够理解孙谚识的那个人,在孙谚识被所有人误解时,选择了沉默和旁观,最终导致自己也成了受害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孙谚识说他睡不着,要靠酒精才能入睡,因为他太痛太苦了,需要“麻醉剂”来缓解。  朗颂将十指插进头发里,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试图让另一种痛感克制住让他几乎没法喘息地心痛,然而只是徒劳。  “小颂,你没事吧?”  郑烨连叫了三声,朗颂才恍恍惚惚地回过神来,他看着视线上方的郑烨,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倚着墙蹲坐在了地上。  “啊——”朗颂茫然地应了一声,“没事,想坐着。”  郑烨看着朗颂苍白如纸的脸色,将信将疑地问:“真的没事?是不是刚才被雷斌伤到哪儿了?”  朗颂不想让郑烨看出异样,强撑着站了起来:“没事,就是心里有点难受。”  郑烨莫可奈何地拍拍朗颂的肩:“都过去了。”他顿了顿,觑了一眼朗颂的表情,又说,“这些事我和谚识都不是故意瞒着你,只是觉得没必要说,还有……关于谚识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郑烨少见的支吾其词,这话不该他开口, 可他又怕朗颂误会。  “郑哥,”朗颂勉强地笑了一下,“我和他们不一样。”  郑烨怔怔的,朗颂这句话浅显易懂,可他又觉得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手机突然响了。  是同事打来的电话,沟通一些工作事宜,几分钟后结束通话,他已经忘了刚才那茬。  朗颂说道:“郑哥,你先去忙吧,我会照顾好我哥的。”  郑烨像个亲哥哥一样拍了拍这个大男孩的头:“拜托你了。”  郑烨走后,朗颂在门口沉默不语地坐了很久,他其实还想问郑烨孙谚识的妈妈是怎么回事,转念一想又觉得已经没那必要,不过又是强加在孙谚识身上的“罪名”罢了。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接近,朗颂才抬起乌沉沉的眸子望去。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突然顿住脚步,站在两三米外的地方,她局促地冲朗颂笑了笑,而后快步往前走进了张老太家里。  朗颂见过这个女人几次,她经常早晨很早或者晚上天黑以后过来,每次都给张老太带一大兜吃食,然后帮张老太打扫家里。  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是社区的工作者,特意过来照顾独居的张老太,现在他知道了,这个女人是孙谚识花钱雇的,之所以挑人少的时间过来,大概是不想被别人知道。  朗颂瞧了一眼张老太家紧闭的门扇,起身进店上了楼。  他轻轻推开房门,诧异地屏住了呼吸。可能是累极了懒得爬到上铺,可能是困迷糊了倒头就睡,孙谚识竟然躺在了他的床上,睡得正香甜。  朗颂紧巴巴的胸口像被这秋日的芦苇穗轻轻扫了一下,发软发痒。他缓慢地走到床边,坐在了地上,静静地看着床上的人。  孙谚识半张脸埋进了枕头里,眉心舒展,嘴角微微上扬,难得的平静安稳。他的左手垂在床沿外边,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是只很漂亮的手,手背上凸起的青色血管透着鲜活的生命力。  朗颂伸出指尖,隔着毫厘的距离描摹那一道道血管,而后极轻地握了一下那只手。  孙谚识这一觉睡得很沉很久,一直到晚上都没有要醒过来的样子。  朗颂也没有叫醒他,他和朗月吃了晚饭,给朗月洗澡哄她睡觉。  朗月今天受惊不小,抱着哥哥不肯撒手,朗颂在房间里陪她玩了一个多小时才将她哄睡。他没有离开,又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陪了朗月一个多小时,十点左右他套上一件长袖开衫卫衣下楼出了门,走进了深巷。  半个小时后,他携着一身秋夜的湿气和冰冷的杀气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引用自罗翔老师,原话是“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有一个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的天性”。——发这个章节的时候忘记加作话了,3月12日补作话。第76章 “我帮你擦?”  孙谚识这一觉好像把几年的疲惫都睡了回来,连着十几个小时一秒都不曾醒过。直到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脸上爬,弄得他痒痒的,他伸手一捞抓住了一只柔嫩的小手,这才慢慢睁开惺忪睡眼。  朦胧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孙谚识看到朗月穿着淡紫色的公主睡裙,头发乱乱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正趴在床沿上冲他笑。  没几个人能抵抗得了小姑娘这么甜美的笑容,孙谚识不禁扬起唇角眯起眼,露出一个同样灿烂的笑容,抬起头来和朗月亲昵地碰了下额头,温情脉脉的叫了一声“乖宝”。  与此同时,他眸光一凝,惊讶的发现原来朗颂就蹲在朗月的身后,正两眼放空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小颂,你怎么……”孙谚识尴尬地清了清喉咙,话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正躺在朗颂的床上。昨天洗完澡他已经疲倦地连睁眼都困难,倒头就睡了,根本没发觉自己睡错了床。  这下更尴尬了,昨天发生的事也悉数回忆起来,孙谚识彻底清醒过来,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朗颂还沉溺于孙谚识刚才那个纯粹灿烂的笑容,和他低低沉沉叫“乖宝”的模样,见床上的人坐了起来,他立刻回神:“还早,再躺会儿吧。”  孙谚识尴尬道:“抱歉,占了你的床。”  朗颂笑笑:“准确来说这张床是你的财产。”  朗月已经灵活地爬上了床,坐在孙谚识腿上,靠在他怀里,已经闭上了眼。  朗颂看她一眼,又说:“我要去上班了,月月说想跟你再躺一会儿,可以吗?”  孙谚识怔愣住,昨天无暇细想,此时此刻他才骤然体会到心有余悸是种什么感觉。  如果朗颂不主动说,不把朗月带过来,他会因为害怕以及负疚,短期内不敢再把朗月放在身边照顾。  显然,朗颂预料到了他的想法,所以主动把朗月带到了他的身边。而且朗颂的举动除了表达自己的信任,还表达了另一个意思——对他的性取向并不介意。  孙谚识不免动容,他握着朗月面团一样的小手,犹豫了一下才回答:“可以。”  害怕是有的,愧疚也是有的,但今天是周日,如果他不帮忙带着,只能让朗颂带去店里玩。饭店里人多嘴杂,他只会更担心。  而且经过昨天那么一闹,他感到轻松了许多。  自从他是同性恋的事众所周知之后发生了很多事,街坊四邻也都知道,但从来没人正大光明地拿出来说道过。直到昨天雷斌受了刺激,真真正正地将陈年旧事翻开来,摆在众人面前。  就像一盆不会开花不受待见一直被放在阴暗墙角的绿植,终年晒不到太阳,枝干爬满了虫子,在它奄奄一息时又突然被丢弃到太阳底下,那些虫子暴晒在烈日底下,死的死飞的飞,反而焕发了它的生机。  孙谚识觉得自己此刻就是这样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  朗颂看不穿孙谚识丰富的内心活动,摸摸朗月的头:“好,记得起来吃早饭。”他看着孙谚识的手腕,回味着方才刹那的触感与体温,有些心猿意马,但他没敢做些什么,迅速收回了视线,起身道,“那我先去上班了。”  “好,”孙谚识应了一声,又突然问道,“你的眼睛怎么了?”  刚才没发现,朗颂站起来后,他才看到对方眉骨的地方有一块青紫。  “这里吗,”朗颂不太准确地摸到了眼尾,“可能昨天被雷斌碰到了,不疼,没感觉。”  朗颂太过坦然,孙谚识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最好是去卫生院看看。”  朗颂原本还留恋孙谚识刚睡醒时那个灿烂的笑容和手腕温热的触感,现在心虚地一秒都不敢再逗留,连句再见都没说就转身走了。  他刚走到房门口,孙谚识突然又叫住了他,他回头,不安地抬眼看着孙谚识。  孙谚识的表情却很严肃,他看着朗颂,郑重其事地说:“小颂,有两件事我不希望你误解,所以必须跟你解释。”他不清楚昨天朗颂听到了多少,即使什么都没有听到,他也不打算隐瞒,但从朗颂丝毫不诧异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听到。  朗颂转身,定定地看着孙谚识。  孙谚识深吸口气,说:“关于张老太的孙子张循——”  朗颂打断他,低声道:“对不起,我没经过你的同意问了郑哥。”  “没什么对不起的,”孙谚识笑笑,“本来就该告诉你。”他的事郑烨都清楚,他也知道郑烨只会说该说的,所以很放心。  “第二件事,”孙谚识继续说:“关于我是同性恋这事,一开始我没有说,是因为我觉得你和月月应该不会在我家住很久,后来一直没说,一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二是……”有些话其实是难以启齿的,他紧了紧牙关,“二是怕你误会我是对你有什么企图,才会主动让你住到我家里来。不过我想你能感受得到,我只是把你当成弟弟看待,没有其他的企图。” 第49章 照理说沈苹苹在蓝楹巷生活的时间已经不短,风言风语也该听说了不少,而且他和雷斌两天前才刚闹得满村风雨,无论如何也该有所耳闻。  孙谚识也不明白到底是沈苹苹心太大,两耳不闻窗外事,还是明知而装不知。不过眼下也并不适合聊这个话题,他只能装糊涂,淡淡一哂:“沈老师今天也很漂亮。”然后带着朗月走了。  谢霜语约了七点半碰面,郑烨下班到蓝楹巷接朗月大概六点半左右,正好坐郑烨的车蹭一段路。  孙谚识将时间掐得很准,当他西装革履地坐上郑烨的副驾时,招来了诧异对方又警觉的眼神:“你要出门?穿这么隆重去见谁?”  孙谚识知道郑烨心里在想什么,他故意扬扬眉:“你猜?”又在对方龇起牙后说道,“谢霜语约了我吃饭。”  郑烨愕然:“只约了你一个人?”虽然他急着回家陪老婆儿子,并不想去,但是对于班花只约了孙谚识,还是感到酸溜溜的。  孙谚识一脸得意:“不然呢。”  “嘶——”郑烨感觉不对劲,“该不会这么多年过去,班花还对你恋恋不忘吧?”  “你知道?”孙谚识惊诧地看着郑烨,“你知道她当年喜欢我?”  郑烨像看一个傻子一样看了孙谚识一眼:“这还有谁看不出来吗?那时候班花学习多认真啊,课间都在背单词,但是只要你去操场打篮球,她必然会去观看。”  孙谚识汗颜,高中时他隐约有感觉,但并没有得到确认的机会。直到上次吃饭,偶然听到了两位女同学的对话才确认这件事,没想到郑烨居然也早就看出来了。  被郑烨这么一说,他又有些犹豫不决起来,万一正如郑烨所说的那样该怎么办?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自恋了,谢霜语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怯生生的小女生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哪能还惦记着当年那点朦胧的好感,而且她应该也从同学口中自己和卓历那些事了吧?  郑烨以为孙谚识还在琢磨谢霜语喜不喜欢他的事,挖苦他道:“不是我说你,在这方面你真的很迟钝。你——”他觑了孙谚识一眼,心里挣扎一番后刚想说什么,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我的电话。”孙谚识拿出手机接了电话,是批发部老板打过来的,跟他确定送货订单。挂掉电话后他已经忘了刚才那茬,看着车窗外的车流,突然说:“我打算买辆车,没车太不方便了。”  于是两个人又开始讨论起车来。  郑烨想把孙谚识送到目的地,孙谚识没让,自己半路下车重新打了辆车。巧合的是,他刚下车就看到谢霜语从一辆网约车上下来。她穿了一条法式玫瑰碎花连衣长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小西装,化了清淡的妆容,清雅又端庄。  两人颇有默契地相视一笑。  谢霜语挑选的这家西餐厅环境清幽,餐食味道好,餐桌上的气氛也一样很好。两人从高中趣事聊到了旅行,因为两人都有买车的想法,于是又聊起了车,从头到尾都没有聊到会令人感到尴尬、不愉快的话题。  当然,这是因为作为话题主导者,孙谚识刻意避开了会让两人不舒服的人和事。至于谢霜语有没有知道什么,是不是刻意避开某些人某个话题,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两人聊得很愉快很尽兴。  其实孙谚识挺想问问关于当年雷斌猥亵的事,但这件事对谢霜语来说无疑是一个心理阴影,时隔多年再度勾起人家痛苦的回忆,实在太没品了。况且,既然雷斌说自己是冤枉的,那理应雷斌举证,而不是由他费尽心思替对方弄清事情真相。  当然,孙谚识也并不单纯就是来吃饭。对于朗月的事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旁敲侧击地问了谢霜语在日本这几年的生活。  谢霜语不再像高中那样寡言少语,她轻声细语地叙说自己在日本的工作、生活和有趣的见闻。  孙谚识凝神细听,当听到谢霜语说到在日本六年如何如何时,他心情复杂地舒了口气,六年前就在日本的谢霜语不可能生下朗月。  他说不清自己是松了口气还是叹了口气,好像不管那种结果都是让人开心的,又都是让人不忍心的。  吃完饭两人很自然地在餐厅门口分别,孙谚识一边留意着路过的出租车,一边道:“谢谢你的款待,下回得我请你了。”  谢霜语挑起弯弯的柳叶眉,笑着说:“那就静候你的电话了。”  孙谚识替谢霜语拦了车,目送对方上车离开,又记下车牌号才自己打车去郑烨家里接朗月。  郑烨想要送他,被他拒绝了,也再次坚定了买车的想法。以前他三两个月都不一定出一趟门,不买是因为没用处,现在用处很多。  在路上他还不忘给华强发去信息,让对方还是把重心放在名单上没有联系到的那些人上边。  孙谚识带着朗月打车回了蓝楹巷,刚下车,一阵萧瑟秋风迎面刮来,吹得人不禁一哆嗦。他把朗月抱进了怀里,用西装裹着,既给小姑娘挡风又给自己取暖。  两人嬉嬉闹闹进了巷子,孙谚识刚打开店门开了灯,朗颂骑着小电驴也到了家门口。  “今天怎么晚?”孙谚识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快十点了。  “加了会儿班。”朗颂摸摸朗月的头发,又定定地看着西装革履的孙谚识,“你今天出去了?”  孙谚识愣了愣,突然想起自己说了郑烨把朗月接去玩的事,却忘了告诉朗颂他出去吃饭的事。他垂眼和朗月对视,冲她心虚地吐了吐舌头。  “那个——”他干笑一声,“我和朋友出去吃了个饭。”  “和谁?”朗颂脱口问了出来,语气甚至有些急切。问完后他就后悔地咬了咬自己的舌尖,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立场。  可他确实又很想知道。  孙谚识说的是朋友,那肯定不是郑烨,而且他穿得这么正式,还剪了头发精心打理了一番,那个朋友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吧?会是那个人吗?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孙谚识回答道:“谢霜语,上次你见过的。”  “嗯,见过。”朗颂想起了那个长发美女,长得比明星还要漂亮,成熟稳重优雅,所有美好的词汇都可以用在她的身上。  “啊,就是她。”孙谚识尴尬地应了一声。  心底涌上一股酸楚,朗颂并没有因为孙谚识见得是个女人就好受多少,就像他知道孙谚识并不会因为是个同性恋,身上的魅力就减少分毫。在外边,光凭一身皮囊就能招惹一些女生频频侧目,稍微收拾一下就更是身姿挺拔,玉树临风。  沈苹苹每次看到孙谚识,双眼都明亮如繁星,泄露着藏不住的喜欢和善意。那位很漂亮的班花,也喜欢孙谚识吗?孙谚识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女人吗,即使是谢霜语那样美丽又优秀的女人?  可他又有什么立场去过问,又能以什么身份去过问?有那么一瞬间,话已经到了嘴边了,但想起那句“弟弟”,他又深深地换了口气,努力咽了回去。  “我先把车放好。”朗颂慌慌张张地转身,说要放车却是抱起了朗月,他懊恼地蹙眉,“我先带月月去洗澡。”  “啊,好好,去吧,车我来停。”  看着朗颂的背影,孙谚识心里一动,莫名地想起了今天郑烨挖苦他说他迟钝,那个时候郑烨欲言又止,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不不,绝对不是!  孙谚识晃晃脑袋,赶紧晃掉了脑袋里一闪而过的荒唐念头。第78章 “你来干嘛?”  手术已过去一个月,终于到了朗月植入的人工耳蜗开机调试的日子。  这次孙谚识没告诉谁,和朗颂两人带着朗月去了医院。  医院听力技师和耳蜗公司技术员都在场,在调试之前,听力师告诉孙谚识和朗颂,通过人工耳蜗听到的声音和正常人听到的声音是很不一样的,然后给他们听了一段模拟人工耳蜗音效的音频。  两人脸上的表情很一致,绷着嘴角,眉头紧皱,但并不诧异。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听这种音频,早在朗月手术之前该了解的都了解过了。  但无论听几遍,心里依旧是紧巴巴、酸唧唧的感觉。  正常人听到的声音是清晰的有层次的,大部分情况下能分辨出多重声音。比如朗颂在水池边洗菜的同时又在说话,那么孙谚识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朗颂的说话声、水流声、揉搓菜叶的声音。而人工耳蜗的声音就像将所有的声音杂乱的糅合在了一起,没有清晰的界限层次,而且还尖锐难听。有点像电影里机器人发出的冰冷的电子音,又有点像闷在水里发出的声音,还有点像在从哨子似的风声里发出的声音。  总之,和正常人听到的声音有很大区别。  在给朗月做了充足的心理建设后,朗颂把她抱坐在了腿上。  听力技师点了下头,给朗月戴上外机,然后开了机。  所有人屏气凝神,技师叫了声宝贝,然后拍了一下桌子。  朗月一开始还很茫然,倏地整个人用力震颤了一下,然后嘴角下撇,“哇”一声慌张地哭了出来。她先天性耳聋,从未听见过声音,对于她来说“声音”是完全陌生的东西,这是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对于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  朗月跪在朗颂的腿上,像只小猫咪一样四肢并用往朗颂的怀里钻,边哭嘴里还在胡乱喊着什么,细听之下可以分辨的出来是在叫哥哥、妈妈、爸爸、谚爸爸,总之把她依赖的人都叫了一遍。但因为她的发音很奇怪,又在嚎哭,所以听起来像在怪叫。  孙谚识捏了捏鼻梁,深深地换了口气,才压下不断涌上喉咙的酸楚。他走到朗颂身边,抓住了朗月的小手。  好在朗月不是一个难哄的小孩,而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也比较高,在经历了最初的茫然、害怕之后就是好奇、兴奋,后来就开始笑了。  一切都挺顺利,从医院出来后孙谚识和朗颂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放松下来。但开机以后不代表就听得很好了,一般需要多次调试,让孩子听得更清晰而没有不舒服的感觉。视情况而定首月需要调整2-4次,之后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调试一次,稳定以后一年调试一次。  在手术做完后两人就已经商议好,暂时不急着送朗月去语言康复中心。医生也建议先给孩子一个适应期,由家长在家里陪同她玩一些语言游戏,于是两人决定等一个月耳机调试好以后再送去专业机构。  在路上,孙谚识又跟朗颂商量给朗月请几天假。一来,幼儿园小朋友太多了,玩起来时声音嘈杂,朗月肯定受不了。二来朗月佩戴的外机就贴在耳后,难免会让其他小朋友产生好奇心,得让朗月自己适应几天,教她如何应付其他小朋友的好奇心。  朗颂自然是无异议。他下午还要上班,便没有回蓝楹巷,下车前他让孙谚识晚上别点外卖,他跑一趟给两人送晚饭。  朗月不能理解朗颂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可以听得到声音,她兴奋地抓着哥哥的手,用手语问他:哥哥,你是不是在说话,你在说什么?  朗颂摸摸他的头,手语配合着口语,一字一顿地说:“我刚才说,你在家里要听谚爸爸的话,不要乱跑。”  朗月想起上次因为乱跑而害谚爸爸被“坏叔叔”欺负的事,失落又愧疚地垂下了头。  孙谚识心疼得不行,把朗月捞进怀里:“别老提这事,给她吓坏了。”这话不假,自那天以后朗月就不敢在巷子里玩滑板车了,黄豆被张吴送来以后,这几天也只敢缩在院里。  朗颂深感冤枉,自那天至今,他这还是第二次认真地跟朗月提起这事,他无奈地笑笑:“你太惯着她了,她最近脾气越发大了。”  “小姑娘就是得有点脾气,”孙谚识不赞同道,“太老实了受小男生欺负。”顿了下又说,“不过不怕,以后咱们月月有两个男人保护。”  “以后”“咱们”,这两个词汇不免让朗颂心里一动,他看着孙谚识,点头道:“嗯。”  孙谚识带着朗月回了家,趁着朗月午睡的时间,他拿出了许久不用的笔记本电脑下楼,认认真真地查攻略、查资料,还买了两节相关课程,写了一份仅针对朗月的《人工耳蜗手术开机后康复注意事项及康复计划》,他时而拧眉,时而支颐沉思,时而托腮犹豫。  如果这番场景让郑烨看见了,还以为自己时光穿梭回两年前,看到了当年那个在职场上志高气扬、一丝不苟的孙谚识。  写好计划,孙谚识点击“保存”关掉了文件,但没有马上关电脑。他靠着椅背,双手抱在胸前,深邃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脑屏幕。  这台电脑是他以前的办公电脑,两年来就打开过那么几次,所以桌面上一些办公软件和临时文件都还在,其中一个文件的名字是“xx项目合作意向书”,这份文件后来应该是发给了卓历。  卓历现在在a省经营的那家小公司,原本是他们两人共同所有,除了公司他们还有一套小房子。他们并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分手后他也没要求分割什么,只是从那套房子里拿走了自己的所有贴身物品。  但他回江城的当天,账户里收到了一笔巨款,是卓历打给他的。按照金额来看,除了那家公司,卓历应该什么都没留下。  如果只是在蓝楹巷生活,这笔钱足够他游手好闲安安稳稳地过完这辈子。  当然,他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那笔钱,否则也不敢那么有底气的跟朗颂说自己一点都不缺钱。  “呵——”孙谚识低笑一声,收起了放飞的思绪。他拖动鼠标,选中桌面上的文件,点了删除。  此前他婉拒了郑烨要把自己介绍到他们公司的建议,是因为他已经两年没有接触过职场,觉得自己不管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没有准备好,甚至觉得自己可能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操作电脑。但当他打开电脑,摸到键盘,打开办公软件,完全没有陌生的感觉。就像拿筷子吃饭一样,已经形成了一种肌肉记忆。  孙谚识一手支颐,捏了捏自己的下巴,心里琢磨着,除了买车,找工作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那小店呢,要怎么安排?他不想把店给关了,两年前选择留在这里就是为了守着这家店。  要不也租出去?  孙谚识瞄了一点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十一月了,心道找工作和店铺的事等明年开年再说吧,那个时候朗颂该出师了,朗月的语言训练也该有一定成果了,那时候一家三口都步入人生正轨。  孙谚识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计划很好,于是安心关了电脑。待朗月醒了后又带着她去找了家打印店,把计划书打印了几份出来。  晚上朗颂回到家,孙谚识不无得意地把计划书拿了出来,豪言壮语地说要为了朗月的语言康复训练发挥出至关重要的家庭作用。  朗颂看着孙谚识挑起的眉梢,认真地点头:“好。”又笑道,“你好厉害。”  孙谚识一怔,被夸得有点难为情,总觉得朗颂像在哄朗月。他佯装生气,把手里的纸卷成筒,瞧在朗颂头上:“没规没矩,最近你都不叫哥了。”  朗颂的脸色变了变,转移了话题:“我先去给月月洗澡。”  消除了最初的恐惧,从医院回来之后朗月就亢奋地像只脱缰的小野马,洗完澡还不肯睡。  孙谚识洗完澡走进房间,看到朗颂正盘腿坐在床上,低头摆弄着什么,朗月坐在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哥哥的手。  “在弄什么?”孙谚识也盘腿坐到了床上,低头凑过去查看。  朗颂垂眸,无奈地瞥了一眼蹭着自己下巴的乌黑发丝,把手心摊开,解释道:“我用毛线把月月的外机耳钩缠一下做成发夹,让她别在头发上。” 第51章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孙谚识,有心想问,这个小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这么轻易就原谅卓历了吗?  朗颂很生气,气自己,气自己为什么没有立场问,气自己为什么问不出口。  孙谚识感觉到朗颂的视线,抬眼望去,两人的视线轻轻一碰。他并不知道朗颂心里在想什么,但大概猜到可能和卓历相关,他不由得想起郑烨,如果郑烨知道他帮卓历看了一下午孩子,估计要把他绑起来送精神病院去。  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他突然真的笑出了声,被朗颂凌厉的视线一盯,他抿了抿唇角忍住了。顿了顿,跟朗颂解释道:“卓历他遇到点急事,我临时帮他照顾一下儿子。”末了又补充,“只此一次。”  他没有详述,也不准备再解释。虽然在朗颂面前他已经没有什么秘密,但唯独关于卓历和自己的种种他不准备说,因为这是绝对隐私,而且确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都已经过去两年了。  也确实仅此一次,他又不是傻逼。  此言一出,朗颂纵有千言万语也被堵了回去,况且心里那些话以他现在“租客”“弟弟”的身份又如何来得了这个口。  他不止一次冲动地想过跟孙谚识坦诚相告自己的感情,但理智便会马上占据上风迫使他打消这个念头。即便不论孙谚识对卓历抱着一种什么态度,他和孙谚识之间还有十一岁的年龄差距,他看得出来孙谚识是真的完全把他当做弟弟看待。  如果贸然开口,孙谚识会怎么想,怎么做,他不敢想象。  孙谚识见朗颂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眼神却是放空的,举手挥了挥:“怎么了,在想什么?”  “不,没什么。”朗颂回神,问道,“不是说手臂酸吗?我给你捏捏?”  孙谚识扒干净碗里最后一口饭,拿纸巾擦擦嘴:“不用了,你快去上班吧,出来太久也不好。”  朗颂看着怀里喝饱了奶开始渴睡的小婴儿,说道:“我把他哄睡了再回去。”  孙谚识笑哼一声:“他在你怀里倒是挺安分。”  朗颂把嘻嘻哄睡着放到了自己床上才回饭店,晚上店里很空,小河见他心事重重的,便让他先下班。  朗颂回到蓝楹巷,嘻嘻已经睡醒了,孙谚识把他放在柜台上边,和朗月两人蔫巴巴地陪着他玩。  朗颂把嘻嘻抱起来,沉声问:“他什么时候来接?”  孙谚识有气无力地回答:“不知道。”话音刚落,一旁的手机便响了,他接起来,“嗯”了一声摁断了通话,又说道,“现在来了。”  朗颂说:“他在哪里?我抱去吧。”  “不用,”孙谚识果断摇头,“我去。”  朗颂张张嘴欲言又止,但孙谚识已经从他怀里抱走了嘻嘻。朗月抬头望着哥哥皱起的眉头,机灵地拽着孙谚识的衣摆跟了出去。  卓历正在巷口等着,脸色比白天时还难看,幸好夜色掩盖住了疲惫不堪的眼睛,他扯了扯自己打皱的衣服,尽量挺直了腰杆。  孙谚识走到巷口,闷不吭声地把嘻嘻交给了卓历。  卓历看着刚才不太愿意离开孙谚识怀抱的儿子,笑道:“他挺喜欢你的。”  其实这儿子不太亲他,在a省一开始都是小孩妈妈和保姆照顾,离婚后便一直是他妈和保姆带着,早上他出门时儿子要么在睡觉要么在喝奶,等他深夜回来,儿子已经睡了,父子俩根本没有时间相处。而事实上,他也很抗拒这个小孩。  孙谚识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问道:“你妈怎么样了?”  卓历疲惫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神采,他回答道:“已经稳定了。”  孙谚识点点头:“那我回去了。”说罢,他牵起朗月的手转身走了。  “谚识!”  卓历沙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孙谚识顿住脚步,整个人隐匿在昏暗的巷道之中,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吭声。  卓历用近乎乞求的语气说:“下次,下次我们聊聊?”  黑暗中孙谚识的瞳孔微不可查地一颤,而后语气平静道:“嗯。”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误会!小孙真的没有念念不忘!第80章 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  自前两天卓历再次出现之后,朗颂便有些神不守舍,切菜时有好几次险些切到手。  下午有一段空闲的时间,他和小河各自拿了条矮凳在后厨门口的巷子里坐着。  小河捣了捣朗颂的手肘,问道:“颂哥,最近有心事啊?”  其实他只比朗颂晚出生两个月,但他觉得朗颂比他沉稳许多,所以一直管朗颂叫哥,连他舅舅也说朗颂稳重内敛,让他多学习学习。  朗颂没有吭声,但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小河拿出烟盒抽了一根递出去:“试试?把烟吐出来的时候可松快了。”  朗颂没抽过烟,犹豫一下还是接过了,学着孙谚识的样子点着烟深吸了一口,一股草木灰味猛地钻入咽喉,呛得他咳嗽不止。  小河哈哈大笑:“刚开始是这样的,多抽两口就好了。”  朗颂沉默地点点头,一根烟燃烬,他已经掌握了技巧。  小河又把烟盒递了过来:“再来一根?”  朗颂摆手:“不了。”沉默半晌,他突然问道,“你会喜欢上比你年纪大的人吗?”  “咳咳咳——”小河呛了一下,愕然道,“哥你真的恋爱啦?”  “没。”朗颂言简意赅。  小河回想起他颂哥这几天神思不属的模样,顿时明白过来,一拍胸脯道:“喜不喜欢的,跟年龄有啥关系,大我二十岁都没问题,只要喜欢我就去追。”  朗颂笑了笑,这确实是“小河式”的答案。小河的个性有点横冲直撞,甚少考虑后果,而他则恰恰相反,做任何事都要长虑顾后,想三步才会走一步。  “你说说啊,到底怎么回事?”小河心里痒痒的,实在装不下去了,“我好奇死了,你喜欢上谁了?比你大很多?是常来咱们店里的客人吗?你这么苦恼,该不会她已经结婚了吧?”  小河竹筒倒豆子一样问了一连串,朗颂无奈地摇摇头:“都不是。”以防对方缠上来,他起身拍拍小河的肩膀,“该忙了。”  晚上,朗颂刚炒完一盘土豆丝装好盘,小河舅舅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纸条,说道:“小朗,这几个菜你炒了送过去吧,然后直接回家。”  纸条上写着几道菜,还有一个地址。  店里不做外卖生意,但一些老顾客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来店里吃饭,便会打电话到店里订餐,让做好了送过去。这种单子一般都会接,店里的人送送就行。  朗颂收起单子,看了眼时间,说道:“才七点不到,我送完再回来。”  小河舅舅笑笑:“别回来了,今天不忙,等你回来我们也差不多该歇了。”  “那行。”朗颂点头,麻利地洗锅准备纸条上的菜。  虽然以前没正经学过,但他算比较有天分,进店切了一个礼拜的菜后小河舅舅就让他开始颠锅炒菜,现在已经能独当一面。  炒完菜用快餐盒、保温袋装好,朗颂骑着小电驴前往目的地送餐,地点就在蓝楹巷那片,并不远,顺路回家也方便。  顺利送完餐,朗颂便没走平常回家那条路,骑着小电驴经过一个小公园时猛地按住刹车停了下来,整个人险些扑出去。  来不及稳住身体,朗颂立刻眯眼看去,视线正当中两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他正往公园中的一个凉亭走去——赫然正是孙谚识和卓历。  理智告诉朗颂,现在应该装作没看到悄然离开,但他的双腿像桩子似的固定在地上,挪不动分毫。  那边,孙谚识和卓历已经走进了中式凉亭。  卓历习惯性地用手抚了抚石凳上灰尘,说道:“有点凉,我衣服给你垫着吧?”  看着卓历如往常无数次一样帮自己擦凳子,孙谚识闭了闭眼,在卓历回头前垂眼回避了视线,说道:“不用,不冷。”  卓历局促地收回手:“那你坐。”  孙谚识扫了那石凳一眼,坐了下来,转头环视了一圈。  说这里是个公园其实有点勉强,因为有一棵遮天蔽日三人才能抱住的大榕树,所以在树底下建了一个凉亭,周围种了点花,勉强算一片绿地。夏天时有人来乘凉,入秋以后便没什么人过来了,所以现在这里很安静。  孙谚识缓缓将目光落在了马路对面,穿过马路就是那条已经没落的商业街,街尾就是那家他和卓历开始的酒吧。  原本卓历想找个咖啡馆或者茶室坐下来聊,他拒绝了,然后选了这里。这里挺好的,空气新鲜又安静,离酒吧很近,勉强也算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  孙谚识收回思绪与视线,看向卓历:“有烟吗?”  卓历的视线一直贪婪的停留在孙谚识的脸上,听孙谚识这么问,忙拿出烟和打火机。  今天他修整了一番,理了头发,刮了胡子,换上了五年前生日那天孙谚识送给他的那件风衣。  孙谚识的目光却没在卓历身上停留哪怕一瞬,他点上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不是有话要说吗?”刚把朗月哄睡着他就接到了卓历的电话,只能拜托花婶去他家里帮忙守着,但是让花婶待太久了也不好,而且朗颂也快回家了。  孙谚识分心想着别的事,不防卓历突然抓住了自己的手,他低头看着卓历隐隐发抖的手,也没挣脱,任对方握着。  卓历紧紧地捧着两年来朝思暮想的这双手,颤声道:“小言,对不起。”  孙谚识用力咽了咽酸涩的喉结,没有吭声也没有动,等着卓历开口。  卓历深深地换了口气,半晌道:“有很多事我没有跟你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两年前我——我之所以要结婚是因为我实在没办法了,我妈生病,她用身体威胁我,如果我不跟你分手,不结婚不生小孩,她就不肯动手术。我从小就没有爸,她独自抚养我长大,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和她让我毫无招架之力,她以死相逼,我只能妥协……”他顿了顿,见孙谚识表情平静并没有感到高兴,一颗心反而越来越沉,但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道,“和我结婚的那个女孩,我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我,我们之间是交易。我和她结婚,我妈就肯动手术,我们生个小孩,就能给我妈一个交代。这样我才能找个理由合理的理由顺利离婚,这样我才能来找你。”  孙谚识一开始还很平静,因为其实他有点知道卓历说的苦衷是什么的。虽然并不完全清楚个中经过,但他很早之前就已经猜到,卓历之所以突然要分手和卓妈妈有关。  刚分手那段时间他浑浑噩噩没有精神去细想,回到江城后许久之后,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们分手之前,卓历回了一趟江城,此后便时常心不在焉,他问了几次,卓历只说和某个公司的合作项目出了点问题。他和卓历的工作划分比较明确,这是常遇到的事,他便没有多过问。  回到江城一段时间后,他偶然得知卓历把卓妈妈接去了a省,才恍然大悟猜出了点什么。  所以,当卓历说卓妈用身体作为威胁,他并不怎么惊讶。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卓历竟然欺瞒了所有人,找了一个女孩子协议结婚!  孙谚识手脚冰凉,心脏像失重一样不断往下坠,他艰难地开口:“你——假结婚?”  卓历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来,只好点了点头。  孙谚识缓慢地从卓历手中抽出自己的手,半晌才又问道:“其实你妈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们的关系,对不对?”  卓历猛然一怔,迟钝地意识到了自己话里的漏洞,嘴唇发抖,急忙解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骗你。那时候你刚从戒同所出来,情绪很不稳定,经常产生幻觉以为我被我妈关进了戒同所,你一遍遍地问我‘卓妈妈会不会认同我们’‘会不会允许我们在一起’。为了稳住你的情绪,我只能骗你说她早就知道了,她没有反对。我真的不想骗你,曾经有无数次我都想跟你坦诚,但是看到你那么开心地揽着我妈叫她阿姨,我真的说不出口!两年前,我想向你求婚,我想跟你去国外结婚,所以我回了趟家告诉我妈这件事,可是她却在这时生病了,一切都被我搞砸了……”  孙谚突然抽搐似的猛吸了两口气。  其实卓历一直隐瞒的很好,在分手之前他一直都没发现。离开戒同所以后,他爸不再允许他回家,所以每年过年卓历就把他带自己家过年。卓妈妈对他挺好,但客气中始终带着疏离。  那时他真的以为卓妈妈是知道他和卓历的关系的,只是一时之间无法接受,才会对他有点冷漠。因为卓历跟他说:“我妈没法全然接受,需要时间去慢慢消化。”分手之后他慢慢回过味来,那种客气与疏离是面对一个不回自己家过年而跟着自己儿子回家的客人的正常态度。  如果卓妈妈想要逼卓历和他分手,为什么一开始不逼卓历,而要等到卓历已经和他在一起多年,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坚固的时候逼迫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她以前其实根本就不知道卓历和他的真实关系。  孙谚识紧蹙眉心,即便已经知道答案,但亲耳听到还是让他心痛地几乎要整个人蜷缩起来。  一只烟不知不觉燃尽,一股焦糊味随风吹来孙谚识才反应过来烫到了手,他动了动麻木的右手,把烟头丢在地上,随后倏地站了起来。  卓历也慌忙站了起来,他扳过孙谚识的肩膀,让对方面对自己,没有底气地问道:“小言,你能理解我的对吗?”  孙谚识的脑子乱的像一片雪花屏,他茫然地看着卓历,不知道对方所说的“理解”是指哪方面。  协议结婚?还是欺骗自己?还是别的?  他认真地想了想,却没有回答,转而问道:“所以结婚、生孩子是你的计划?先用结婚说服你妈做手术,再用孩子说服你妈接受我们?”  “是。”卓历眼圈发红,从喉咙里挤出哀切的声音,“我给了她很大一笔钱,她很开心。本来我应该用更短的时间做完这些事,然后来找你,可是计划总是被打乱。”他回想着最近一年来发生的种种,紧紧地蹙起了眉心,旋即又舒展开来,“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了,都结束了,公司搬回了江城,我妈也同意了,我们以后不会再遇到什么阻挠了。”  孙谚识的心脏阵阵绞痛,他闭了闭眼又问:“你离了婚来找我,是想跟我重新来过,是吗?” 第53章 孙谚识不禁想起了他爸,同样也是过早的显露了老态,或许最重要的原因不是病痛,而是儿子使他们心力交瘁吧。  秦玉平嘴角挂着笑容,温和地看着孙谚识:“都认不出来了吧?”  孙谚识客气地笑笑,他不知道秦玉平此行有什么目的,但一个病人又能有什么威胁,于是他道:“不会,推您进屋坐吧,我给您倒杯水。”  秦玉平伸出枯瘦如柴的手摆了摆:“不用麻烦了,我说几句话就走。”  孙谚识也不勉强,把轮椅往边上推了推,他揽着朗月坐到了旁边。  秦玉平慈爱地看着朗月,从口袋里摸了一个橘子递给朗月,口中问道:“这小姑娘真漂亮,是你收养的吗?”  孙谚识愣了片刻才回答:“算是吧。”  秦玉平轻轻地叹了口气,目光流连在朗月身上,喃喃细语道:“挺好的,这样也挺好的。”  随后秦玉平又问了一些琐事,例如身体怎么样,店里生意好不好之类的,孙谚识一一回答。  闲聊了一会儿之后,秦玉平才幽幽地叹了口气进入正题。  “卓历前几天来找过你吧?”  孙谚识不禁挺起了背,诚实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正当他以为对方会让他以后不要再跟卓历见面时,秦玉平突然说道:“你们应该觉得我们做父母的很不可理喻吧?”  “你们”指的当然是孙谚识和卓历,“我们”指的自然是双方父母。  其实双方父母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面,孙谚识不清楚秦玉平是否从卓历口中听到过些什么,但转念一想,即使卓历什么都没说过,从他那几年都没回家过年秦玉平也能猜得出来他父母的态度。  这个问题孙谚识没法回答,很多时刻他确实这样认为,但是比起秦玉平用生命来威胁儿子,他的父母就显得并非那么不可理喻。  秦玉平并没有期望得到回答,她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着上方的一小片天,似是自言自语地道:“可是在我们父母眼里,你们又何尝不是执迷不悟啊……”  孙谚识轻轻揉捏着朗月柔软的手指,沉默不语地等着秦玉平的后话。  秦玉平收回视线,徐徐道:“我们都坚持自己是对的,都想说服对方,最后弄得两败俱伤,有一方妥协了才算分出个胜负。”  孙谚识轻轻地抽了一口气,不可否认事实确实是这样,只是他和他爸之间还没能分出个胜负。  秦玉平用手抹了抹眼角,又看着孙谚识:“我好像赢了,又好像输了个干干净净。两年多来,卓历跟我说过的话还没叹的气多,我知道他恨我。”  孙谚识不知该说些什么,虚伪的宽慰他说不出口,沉默半晌,他只得问道:“卓历还好吧?”  听到这句话,秦玉平再也无法克制内心的酸楚与痛苦,两滴热泪从眼眶滑落,低低地啜泣起来。  朗月鼻子一皱,跳下孙谚识的双腿跑进店里,她踮起脚尖拿到柜台上纸巾盒抽了几张面巾纸,又跑回门口,小心地塞进了秦玉平的手中。  秦玉平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想起了家里那个爱笑的小孙子,心里的酸疼被孩子如蜜糖的纯真善意给冲淡。  她擦掉眼泪,缓缓恢复了平静,叹着气回答:“他很不好。”这几天卓历一直在医院服侍她,该做的事一样也不落,除了话比往日更少,看起来和往常无异。可作为母亲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儿子眼底的忧郁和沉闷,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儿子对她无声的控诉!  秦玉平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孙谚识:“该怎么办呢?”  孙谚识倏地淡淡一笑,摇头道:“您问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两年我就是这么过来的。”  秦玉平整个人都僵住,良久才无措地收回视线,垂着眼羞愧难当地道歉:“孩子,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孙谚识摇摇头:“您没有对不起我。”说起来,他还应该庆幸当年秦玉平不是来威胁他,否则他身上的负罪感又要再覆上一层。  在外边待的太久让秦玉平有些体力不支,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孙谚识看他一眼,温声道:“我送您回去吧?”  秦玉平怅然又勉强地弯了下嘴角,说道:“护工在巷口等我,你送我到巷口好吗?”  孙谚识抱起朗月,送秦玉平出了巷子。  虽然委婉的试探已经有了答案,到了巷口秦玉平还是不死心地仰头看着孙谚识,小心地问了一句:“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吧?”  直至此刻,孙谚识终于相信卓历那句“我妈已经同意了”是真的,他半蹲下来轻轻地握住那只苍老的手,说道:“人没法倒着活,阿姨,保重身体。”  秦玉平已哽咽,颤声道:“我对不起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些评论说进度太慢了,先说声抱歉,但我一直按照大纲的进度在写,绝对不是在水字数,否则我也不会开文之初加上“慢热”的tag。关于进度,我个人的理解是主角一直在互动,共同经历一些事,推动情节发展就是一种进度。  我为攻受两个人的感情线单独写了一份大纲,从小朗的视角来看,从认识到了解到喜欢,感情线很明确很快。  但从小孙的视角来看,就没那么容易发展出感情了,首先他得治愈,其次放下,然后发现小朗的感情,最后才是接纳。即便不谈前任造成的伤害、阴影,两人的年龄差也需要小孙慎重考虑之后才能、才敢接受这份感情,所以我还是按照我的大纲进度写,如果觉得感情线太慢的宝贝可以等屯一屯跳章看哦,爱你们。(●′3`●)第82章 “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  自打上次在饭店碰上卓历之后,郑烨就隔三差五发信息、打电话过来,旁敲侧击地问卓历有没有找上门来。  孙谚识不想让对方担心,昨天晚上郑烨再次问起时,就把卓历和卓历他妈都找过他的事老实交代了  郑烨在电话里只表达了“哦,这样”的意思,并没表现出愤慨的情绪,谁知第二天就“杀”到了蓝楹巷,并且把儿子和老婆都带来了。  “月月!我的小宝贝!”甘甜甜疾走几步,搂过朗月一顿亲,简直爱不释手。  郑烨身上绑着婴儿腰凳,儿子面朝前坐在腰凳上,他抓着自家儿子的手,笑道:“傻小子,你妈不要你了,你还乐。”  孙谚识把小郑烨抱进怀里,问郑烨:“怎么突然过来了?”  “你说呢?”郑烨斜眼看他,“怕你心软又跳进火坑呗。”  他说这话当然是打趣的成分占多数,担心是担心,但他了解孙谚识。孙谚识虽然心软,但并不是一个没主见容易被牵着鼻子走的人,既然孙谚识说都结束了,那就是结束了。  孙谚识笑笑:“来得正好,今天月月生日,一起吃晚饭。”其实今天并非朗月真实的生日,但留在朗月襁褓里的那封信没有透露她的出生日期,所以朗颂的父母便定下捡到她那天的日子给她过生日。  郑烨和甘甜甜异口同声,“怎么不早说啊?”  甘甜甜对郑烨抬抬下巴:“现在还早,咱们带月月去趟商场,给她买生日礼物。”  “别忙活了,”孙谚识指指郑烨刚才放在墙根的粉色礼盒,“这芭比娃娃不就是给月月的礼物吗?就是怕你们太郑重了,朗颂才说不告诉你们。”  甘甜甜对郑烨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过几天再补,郑烨会意,也不坚持了。甘甜甜把芭比娃娃放进朗月怀里,跟她说“生日快乐”。  几人进了院里聊,不多会儿朗颂也回来了。  他今天恰好休息,中午水果批发部的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新到了一批新鲜水果,他去帮孙谚识拿几箱新鲜的水果。  最近孙谚识想了个主意,开了线下了团购活动,他让对面医院里的病人自己凑单,某种水果能够凑满一件他就帮忙去拿货。其实利润不高,但方便,而且零损耗,反正货送到了就让带头拼团的人整箱给搬走,让他们自己分。  拼了几次之后名气就在医院住院部传出去了,生意倒是越来越好。  朗颂肩上扛着两箱沉甸甸的水果,一只手护着,另一只手提着一个生日蛋糕进了小院,看到郑烨一家三口也不惊讶,礼貌地叫了声“郑哥”“嫂子”。  孙谚识起身去帮朗颂卸肩上的水果,朗颂侧身躲了一下,把蛋糕递出去:“不用,拿着这个就行。”说着,左手拖了一把,轻松地把肩上的货放了下来,搁在阴凉处。  郑烨“嚯”了一声:“小颂,你的力气果然很大啊。”  因为事先不知道郑烨和甘甜甜要来,所以早上买的菜不够,朗颂推出小电驴要再去一趟菜市场。  孙谚识起身,说道:“你刚跑了一趟,在家歇着吧,我去买。”  朗颂看着孙谚识难得红润饱满一些的脸颊,摇摇头道:“没事,你在家待着吧。”又问郑烨,“郑哥,你和嫂子有什么想吃的菜?”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郑烨还是厚着脸皮给他老婆点了一道鲫鱼汤,又说她还在哺乳期不能吃辣。  甘甜甜在一旁道:“没那么讲究,能有一个小青菜给我吃就行。”  “那怎么行。”朗颂笑笑,“我有数的,你们等着吃就行。”  朗颂一走,甘甜甜和郑烨齐齐向孙谚识投去了艳羡的目光。  孙谚识扬眉:“谁让他们误打误撞就跑我家来了呢?”  甘甜甜不乐意地“嘁”了一声,知道他两有话要聊,抱起儿子带着朗月去巷子里玩滑板车了。有些事郑烨不想让她知道了烦心,她就也不问。  巷子里传来了甘甜甜的笑声,郑烨才开口细问卓历找他的事。  在郑烨面前没什么好隐瞒的,除了卓历假结婚的事,孙谚识都说了。  郑烨听完叹了口气,沉吟半晌才道:“你真的没事吧?”  孙谚识和卓历两个人的感情有多深厚没人比他更清楚,先前他和孙谚识一样,并不知道卓历被他母亲逼迫,而且他和孙谚识的交情显然比和卓历的交情要深的多,孙谚识这些年遭受的非议和压力他也亲眼目睹,他当然是站在兄弟这边,痛恨卓历当初临阵脱逃的行为。  可现在,他得知了卓历的苦衷,那些愤怒和痛恨就像烟雾一样风一吹就散了,变成了一种无计可施的无力感,只能在心底感叹一句造化弄人、命运弄人。  孙谚识见郑烨一脸凝重,哼笑一声:“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他说着,往后一仰躺在了竹摇椅里。  这摇椅是他爸的,掉了一个小配件没法用了,就一直丢在杂物间角落。前几天朗颂去找东西,看到这把摇椅,就给弄出来清洗了一下,还去五金店买了配件和工具给修好了,又买了一个摇椅靠垫铺上去。  气温愈发低了,已有了入冬的感觉,这几天阳光挺好,吃过午饭孙谚识就在院里晒会儿太阳,珍惜今年仅剩的这点闲暇时光。  郑烨还不知孙谚识的心思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去,他上下打量了一遍,见孙谚识的气色比起以前倒是好了很多:“这么看起来,和前段时间相比,你确实长了点肉。”  孙谚识捏捏自己的下巴,促狭地扬扬嘴角:“最近吃得比较好。”其实自从朗颂来以后,家里的伙食一直很好,只是最近格外好。  郑烨被气得牙痒痒,张张嘴正欲说什么,小桌上的手机震动声打断了他。  孙谚识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眉毛微微抬起,表情有些微妙。  “谁啊?”郑烨顿时紧张起来,生怕又是卓历或者卓历的妈妈不肯罢休,还来纠缠。  孙谚识晃晃手机:“谢霜语给我发了消息,问我明天有没有空,一起去看车展,她也想买辆车。”  “班花她……”郑烨眯起眼斜睨孙谚识,“不会真对你有意思吧?”  孙谚识摇头否认:“没有的事。”自上次吃过一顿饭后,两人就没再联系过,今天谢霜语发消息过来也是想约着一起去看车,并没提别的事。  郑烨不解:“那你在犹豫什么?去呗,不是急着买车吗?”  孙谚识是很想尽快把车定下来,过段时间朗月该去培训结构了,有了车接送起来方便。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朗月暂时不能去人多嘈杂的环境,他不能把朗月带上,在考虑要不要另外约个时间。  孙谚识抿嘴想解释,突然想起前段时间郑烨笑他在感情这方面很迟钝的事,心里升起了一点耍弄的心思。他一点足尖让摇椅晃荡起来,慢悠悠道:“你之前说我迟钝,你这么敏锐怎么没看出来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啊?”  “啪”一声,一条被束缚在塑料袋里的鲫鱼蹦进了院里,又“啪啪啪”继续蹦跶几下,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朗颂的左脚刚踏进院里,正好听到孙谚识那句“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全身就像过了一道强劲电流似的全身僵硬。提在手里那条扑腾了一路的鲫鱼不甘心地摆动鱼尾连着袋子蹦跶出去,他都没反应过来。  郑烨离得近,赶忙弯腰捡起地上的鱼,笑着道:“小颂,没让鱼摊老板帮忙杀吗?”  听到郑烨叫自己的名字,朗颂才如梦初醒般回神,他怕被郑烨看出点什么,垂眼避着对方的视线,努力动了动嘴角,解释道:“摊上人多老板忙,带回来自己弄快一点。”  孙谚识挺起腰坐了起来:“我来处理吧。”  “不用,我来就行。”朗颂机械性地迈着沉重的步伐进了小院,从郑烨手中接过那条鲫鱼。他怕自己的眼里会泄露某些情绪,视线完全没有往孙谚识那边看去,埋头走进了厨房。  郑烨若有所思地看着朗颂的背影,感觉有些捉摸不透,方才有那么一瞬明明看到朗颂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可一个眨眼的功夫,朗颂仍旧是平常那副小酷哥的模样。他偏头看去,却见孙谚识正弯腰低头逗狗呢。一些话在嘴里咂摸几番后他还是没说,捕风捉影的事说出来并无意义,可能还会让当事人尴尬。  刚才的话题被打断,郑烨和孙谚识就没有再继续聊下去。虽然朗颂说不用帮忙,但他们不可能真的就做甩手掌柜,择菜洗菜的活儿自然是承担下来。那条鲫鱼最后也是孙谚识杀的,他偷偷拿到院里给处理了。  晚餐很丰盛,足有十几个菜,但每个菜的分量并不是很多,刚好够一家人的食量。 第55章 小河起身,对孙谚识道,“哥,我先去忙了。”  “嗯,去吧。”  直到吃完饭,朗颂都没出过厨房,孙谚识便带着朗月离开了。  走出饭店大门,孙谚识又突然顿住了脚步,朗月抬头看他,大大的眼里装着满满的疑惑。  孙谚识摸她的头,问道:“想喝奶茶吗?”他一字一顿慢慢说着,做了一个抬头饮水的动作。  朗月的眼睛和眉毛微微抬起,抿着水润的小嘴,在脑子里努力辨别、思考自己听到的每一个音节。  孙谚识也不急,慢慢等她。片刻,朗月懂了他的意思,抓着他的手蹦跳起来,指了指对面的一家奶茶店。  “真棒!”孙谚识抱她起来,亲了她软乎乎的小脸一口,“咱们去买奶茶。”  他走到对面一家连锁奶茶店,先给朗月点了一杯鲜榨果汁让她喝上,而后估摸了一下饭店员工数量,点了二十几杯各色口味的奶茶、果茶,末了,他又单独点了一杯加足了配料的冰奶茶。  付了钱,孙谚识问道:“能给我一支笔和一张便签吗?”  营业员递了纸笔过来,他在便签上写了一行字,委托道:“麻烦你帮我把这张便利贴贴在刚才那杯加料最多的奶茶上,然后把所有奶茶送到对面那家饭店交给店员就行。”  奶茶送到店里时,朗颂正在厨房炒菜,燃气灶喷出的熊熊火焰烤得他大汗淋漓,辣椒味呛了一屋子,他忍不住清了清嗓子。  油烟净化器轰轰作响,小河在朗颂吵完一盘酸辣白菜后走进来,拍拍朗颂的肩膀,扯开嗓门大声道:“颂哥,喝杯奶茶!”  朗颂瞥一眼小河手中的奶茶,想了想还是摇了头,虽然他热得气都喘不上来,想立刻跳进水里,但并没有喝冰奶茶的心情。  见朗颂去接水刷锅,小河急了:“孙谚识大哥特意给你买的,你真的不喝啊?”  孙谚识三个字在耳边炸开,朗颂立刻回头:“他来了?在外面吗?我去看看。”  “走了走了!”小河拦住他,“他来咱这吃饭呢,那时候你和舅舅研究新菜正忙着,他不让我告诉你,吃完饭就走了。”  明亮的眼睛顿时黯淡几分,朗颂反应过来小河刚才说的话,眼底又涌上一丝兴奋:“这奶茶是我哥买的?”  “是啊,”小河递出去,“你看上面还贴着便利贴呢!”  朗颂立马拿过那杯奶茶,盖子上果然贴着一张便利贴,行云流水的漂亮字迹落在纸上——给勤劳的小蜜蜂朗颂,旁边还画着一只小蜜蜂。  一杯奶茶就把空落落的心给填满了,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连日来的苦楚就被冲淡到所剩无几了。朗颂看着那张被冰凉的水珠沾湿的便利贴,轻轻取下来捏在手心里,他朝小河笑笑:“谢谢。”  小河哈哈一笑挥挥手:“我们都沾了你的光,每人都有一杯呢,孙大哥真大方,嘿嘿——”顿了下,他又指着朗颂的奶茶杯,“你这杯加了最多的料。”  小河滔滔不绝地汇报完离开了厨房,朗颂把捏在手里的便利贴重新拿起来,看宝贝似的来回看了好几眼,才小心地叠好放进口袋。再低头吸一口奶茶,心底所剩无几的那点酸楚也被冲刷干净了。  虽然如此,但朗颂很清醒,他知道孙谚识没有别的意思。他现在也没有别的妄想,只想待在孙谚识的身边。  如果孙谚识想做一座孤岛,那他想成为环绕孤岛的一片海,静静陪伴,细细聆听,可他不希望有人登上这座孤岛。  朗颂上楼的时候孙谚识已经洗完澡上床了,但他没睡觉,倚着床头在看书。轻轻地开门声响起,孙谚识抬眸,低声打招呼:“回来了?”  朗颂抬头,笑了一下:“怎么还不睡觉?”  孙谚识愣了一下,他本来是等着朗颂回来,想和他聊聊的,但是现在看起来朗颂好像……好像突然又没事了?  朗颂脱掉一股油烟味的卫衣开衫,里面只穿了一件纯黑色t恤,双臂一抬后背绷紧,隐约能看到结实的背阔肌。半晌没得到回应,他把衣服扔进脏衣篓里,转头问:“怎么了?”  孙谚识回神,从给朗颂擦药的记忆片段里抽身,他迅速垂眸看书,而后道:“正准备睡了。”同时,也打消了和朗颂聊一聊的想法。  他还不确定小河说的是不是真的,而且朗颂现在看起来心情挺不错的,那就更没必要突然提起。  作者有话要说:  朗颂:小河你说的很好,下次别说了。  小河:???第84章 深夜的一通电话  一周后孙谚识提了车,拿到了临时牌照。  两年多来他没怎么碰过车,也就有那么几次帮喝了酒的郑烨把车开回家,再就是一周前在车展上试驾体验了一番。  不过其实即便在两年多前,他开车的机会也不多,因为他通常都是坐在副驾上的那个人。  孙谚识以为自己还得适应一段时间,但开着车出去兜了两圈,竟也没什么生疏感。买了炭包放在车里,散了几天味,便到了朗月正式去语言康复中心的日子,他从容地开着新车送朗月去上了第一节课。  近半年内,朗月每天下午都得去上一节课,半年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  康复中心以耳蜗宝宝居多,比起幼儿园,朗月反而更适应康复中心的环境,给她一对一教学的老师也很亲切很耐心,她像一条小鱼进了水,变得活泼大胆许多。  上了一周的课,成效显著,朗月已经能够很准确地说出一些词汇,也能清晰地叫出“哥哥”“爸爸”“妈妈”“谚爸爸”,但为了准确、清晰地叫出这些称呼,学习的过程却是异常艰辛。  孙谚识每天都陪着朗月去上课,隔着单面玻璃,能够看到老师一会儿让她含着一张小纸条感受气息,一会儿往她嘴里塞一根小棉签教她用舌头抵着上颚发音,用尽一切小方法,只是为了学会一个词语。  这个对于普通的小孩来说多听几遍、多模仿几遍就能掌握的技能,朗月却要耗费数十倍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学会。  每天学习同一件事是枯燥乏味的,而且老师也提前打了预防针,说到了某一个阶段会遇到一个瓶颈期,小孩可能会气馁、烦躁,甚至是厌学,家长一定要多多鼓励耳蜗宝宝。  孙谚识暗暗观察了几天,即便是在一旁看着,也替朗月感到心烦气躁。他有点担心哪天朗月遇到挫折真就不想学了,于是回到家立马认真地写了一份“激励计划”。  这份计划给朗月制定了半年内的十个学习小目标,每达到一个目标就送她一件礼物或者带她出去玩。  写到“出游”这一项的时候,孙谚识恍然意识到,兄妹两来蓝楹巷四个月了,他除了带朗月去过一次动物园,竟是哪里也没去玩过。  朗颂就更不用提了,不仅哪里也没去玩过,搬进来不久就因为他胃出血照顾了他好几天,后来因为戒酒,朗颂又是费了一番心思照看他。  其他时间自不必说,朗颂不是在出摊就是在打工,忙的像个陀螺,被生活鞭挞着往前走,别说玩,连能够轻松休息一天的时间都甚少。  孙谚识不禁感到惭愧以及心疼,身体再强壮,心智再成熟,过了年也才刚满二十而已,大部分人这个年纪都还在读大学呢,朗颂却在为了生活四处奔忙。  孙谚识把“激励计划”拿给朗颂看,征求对方的意见。  入了冬,朗颂正在给黄豆修冬天的暖窝。他停下手中的活放下锤子,捧住孙谚识的笔记本电脑看了一遍,不赞同道:“把这些礼物换成小零食或者小玩具就可以了。”  孙谚识凑过去看了一眼,其实他也没选什么特别贵重的礼物,无非就是小姑娘喜欢的公仔、公主裙之类的,最贵的一样东西就是一台拍立得,市场价也就几百块钱的样子。  “小零食和小玩具她平时也能得到,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就没有激励作用了。”孙谚识不肯让步。  朗颂无奈地笑道:“月月不会那么容易就放弃、懈怠,不用这些东西她也能坚持下去。”犹豫片刻补充道,“而且这些东西加起来要花不少钱,我暂时还负担不起。”  他当然知道孙谚识不会让他掏钱,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主动开口。  虽然孙谚识说过不要再计较什么房租和伙食费,但他一直认认真真记下每一笔账目。他欠孙谚识的实在是太多了,光是朗月的手术费就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还清的,欠得越多,还清的时间就拖得越久。  这些债不仅压得他喘不上气,也压得他毫无底气。  虽然不愿,但他很理解孙谚识为什么只把他当弟弟看待,因为他和孙谚识相差的不仅仅只是年龄,方方面面的差距都太大了。  一开始他以为孙谚识是个窝在蓝楹巷的抠脚懒汉,而事实上孙谚识随随便便就借了他十万块钱,说想要买车,便立马就定下了。  除了经济能力,还有学历、经历、能力。  孙谚识自己未曾提过,但从郑烨的只言片语能听得出来孙谚识学历很高。那天晚上在公园里,卓历还提到了他们两个人的公司,侧面说明孙谚识的能力也很强。  总而言之,他和孙谚识的差距过于悬殊,不能再让这种距离越拉越大,有很多东西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追上了,但至少要尽快把债务还清,这样他才能有底气喜欢孙谚识。  孙谚识迟钝地反应过来朗颂的言外之意,也看出了朗颂掩盖在眼睫之下窘迫,他不动声色地合上电脑用手臂夹在身侧,没有完全让步,商量道:“这个计划总共有十个目标,一半的礼物你来选,一半的礼物我来选,这样公平了吧?”  朗颂拗不过孙谚识,也根本不舍得拒绝,于是点头说:“好。”  孙谚识想拍拍朗颂的肩,手伸出才猛然发现,不知何时朗颂已经比他高出半个头那么多了。  都已经十九岁了,身高还会再长吗?朗颂刚来的时候也就比他拔尖一点点吧,怎么突然一下又窜高了?  在朗颂发现之前孙谚识讪讪地收回手,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话毕,他夹着电脑上了楼,走到半道的时候想起什么,站在楼梯上朝院里喊:“小颂!”  朗颂半蹲着,正在钉钉子,黄豆站在他旁边像在监工。闻言,一人一狗齐齐回头。  孙谚识忍俊不禁,笑着道:“小颂,等你下周休息那天,咱们带月月出去玩吧?”他又对黄豆说,“你爹现在有车了,可以带你去玩了。”  黄豆“哈赤哈赤”吐舌,用力叫了两声。  朗颂一笑,点点头:“好。”  只是出游的计划被一通深夜打来的电话给打乱,最终没能去成。  这天周五,三人洗完澡,在陪朗月看完一集动画片之后都早早睡下,因为第二天三人要一早出门,去郊外的一个农家乐自助烧烤。  关灯前,孙谚识从上铺探出头来,说道:“小颂,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去考个驾照吧?”  这件事本来也在朗颂的计划当中,他没有任何犹豫,点头说“好”,  两人熄灯盖被,缓缓进入梦乡。  朗颂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来年开春风和日丽的一天,孙谚识突然说想去郊外踏青。于是他提前准备了很多野餐的食物,装在保温午餐袋中。  可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孙谚识的手机突然“叮”的响了一声,他看了一眼后,神色慌张地说:“抱歉啊小颂,我不能跟你出去了,遇到点急事,我必须得出去一下。”  朗颂紧张地拉着他:“出了什么事?谁找你?”  话音刚落,急促又连绵不断的手机嗡鸣声骤然响起,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越来越快,震得人心脏不由得跟着一颤!  倏地,朗颂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与此同时,睡在上铺的孙谚识接起了电话。  “喂?怎么了?”  “好,我马上过来!”  只两句话,孙谚识就挂了电话。  其实他睡眠一向很浅,今天莫名睡得很沉,也许是想到明天的出行计划,不断在给自己心理暗示要养精蓄锐,总之是睡得很熟,以至于放在枕边的手机嗡鸣良久,他才蓦然从安稳的睡梦中惊醒过来。  电话是谢霜语打来的,她说脚被柜子砸到了,问他能不能去帮忙。他能从电话里听到对方隐忍地吸气声,应该伤得不轻。他不敢耽搁,扶着床栏灵活地跳下了床。  朗颂也清醒过来,他起身摸到墙壁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孙谚识已经打开了衣柜,他一边拿衣服,一边回头道:“抱歉,吵醒你了。”  “怎么了?”孙谚识此刻的表情和方才梦里的表情简直一模一样,朗颂也不由紧张起来,“发生了什么事?”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孙谚识那位从未露过面,住在养老院的父亲出了什么事。  孙谚识也顾不得那点细枝末节的尴尬,速度飞快的脱了睡衣睡裤,只着一条内裤开始穿外衣,边穿边解释:“班花受伤了,我过去看看。”  朗颂的眉心皱得更紧,下颌绷成一条凌厉的线条,脱口道:“已经一点了,她为什么叫你过去,她家人不在吗?不能叫救护车吗?”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停顿了刹那,又继续穿裤子。  接电话的那片刻,他还没完全缓过神来,也无暇往那方面去想。不过此刻回过神来,他还是觉得自己得过去一趟。既然谢霜语能打电话,说明还没严重到需要叫救护车的地步,况且纵然是救护车来了,把她接去了医院,也得有个人跟着去医院帮忙办理各种手续才行。  一个女人受了伤深更半夜独自待在医院,即便只是想想,也觉得于心不忍,更何况他们还是同学。  同学聚餐那天,在饭店露台那两位女同学谈论的的话也蓦地环绕在孙谚识耳畔。  “谢霜语怎么会突然出国?高中毕业前她说过读完大学就回老家。” 第57章 两人在谢霜语家待了一会儿之后,谢霜语的同事到了。  孙谚识和朗颂便起身告辞,谢霜语再次向他们道谢,说下次请孙谚识吃饭,又特意对朗颂道:“弟弟你也一起来好吗?”  朗颂用余光看了孙谚识一眼,点头说好。  大概是一夜没睡令人精神疲惫的缘故,回去的路上孙谚识都没有开口的兴致,木然地把控着方向盘,视线专注地落在前方。  见孙谚识眼里布满血丝,眼下乌青,又时不时地捏下鼻梁,朗颂不敢打扰他,抿着嘴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回到蓝楹巷已经是中午了,两人去丁婶家接朗月,午饭索性就在店里吃饺子。  郊外烧烤的计划今天是没法成行了,回到小店,孙谚识把朗月拉进怀里,向她道歉,跟她解释今天遇到了特殊状况。  早晨起床后朗颂就已经解释了一番,朗月虽然有点失望,但很懂事地搂住孙谚识的胳膊,蹭上去,一字一顿地说:“没、关、系。”  孙谚识低头蹭蹭她的额头:“乖宝,下次我们再去玩。”  陪朗月玩了一会儿,孙谚识便上楼补觉去了,一直到晚上都没下楼。  朗颂知道孙谚识一夜没睡,吃晚饭时便没叫他,但留了饭菜。他把朗月哄睡之后又轻手轻脚下了楼,开始准备明早出摊的材料。  没多久,外面传来了下楼的脚步声,朗颂赶忙甩着手上的水珠周到厨房门口,看到孙谚识后眉梢一扬,惊喜道:“醒了?给你留了饭菜,先吃饭吧?”  孙谚识站在楼梯口没动,良久才点头应了一声,慢吞吞走进厨房。  朗颂把放在锅里隔水蒸着的饭菜拿出来,端到了小桌子上,抬眼便看到孙谚识眼底愈发严重的血丝,以及眉眼之间浓浓的疲惫感,蹙眉问道:“没睡好?”  起止是没睡好,孙谚识根本就没睡。他睁着眼焦躁地在床上躺到了方才,一整个下午不断回想着小河说的那些话,以及今天朗颂在谢霜语面前热切的举动,终于断定,朗颂应该是真的喜欢上了谢霜语。  虽然他之前开过玩笑,问朗颂是不是更喜欢成熟的女人,还打趣道让朗颂不能既喜欢沈老师又喜欢班花,但事实上那只是笑谑之言,他并没有真的往那方面去想过。况且,如果不算上这次,朗颂拢共也才见过谢霜语一面,话都未曾说过几句,他更没有道理往那方面去联想。  可是,除了喜欢,没法解释朗颂今天那些堪称异常的行为。  一早打电话过来问地址,匆匆赶去医院给谢霜语送早餐。在医院时推轮椅、取报告、取药,揽下了所有事情。从医院到家里,谢霜语的双脚就没有沾过地,一直都是朗颂轻松一抱,帮助她移动。平常沉默寡言对郑烨都不曾那么热络过的朗颂在谢霜语面前释放了百分之两百的热情。  对谢霜语这种温柔又亲和的美女一见钟情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一切都有了答案。  孙谚识脑子里一片混乱,直到刚刚做出决定,要和朗颂好好谈谈,才起床下楼。  他并不反对朗颂喜欢上年长的女性,喜欢上班花,但显然朗颂没有任何感情经历,所以他觉得作为兄长,有必要告诉朗颂,喜欢上一个和自己各方面差距都很大的女性,即将面对的挫折与困境。  还有就是,几次碰面之后他明确感受到了谢霜语的试探,经过昨晚的事,更加确定郑烨当初的戏言是正确的,谢霜语对他仍有旧情。  他对谢霜语全然没有那方面的心思,可以处之泰然,但如果某天朗颂知道了又会是什么态度?  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认为谢霜语并不会喜欢上比她小十岁有余的一个小男生……  他想得头都要爆炸了,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跟朗颂好好聊一聊,了解一下朗颂的想法。  孙谚识垂眸看着面前那份还冒着热气的饭菜,轻咳了一声缓解了喉咙的不适感,良久才道:“小颂,我们先聊聊?”  见对方表情凝重,朗颂身体一僵,心里隐隐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出于本能地想拒绝,但孙谚识已经继续说道:“我不反对你喜欢班花,但是你们毕竟……”  “什么?”朗颂眉心紧皱,愕然地打断孙谚识,喉结来回滚动,颤声问道,“你以为我喜欢谢小姐?”第87章 “如果是我的话,不可以吗?”  见朗颂欺身逼近,孙谚识本能地往后仰,舌头罕见地打了结:“难——难道不是?”  朗颂虽然不明白孙谚识为什么会误解他喜欢谢霜语,且这么笃定。但片刻之间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从谢霜语家出来后,孙谚识就一直冷言少语闷闷不乐——因为孙谚识误会他喜欢上了谢霜语。  换一种说法就是,孙谚识喜欢谢霜语,而因为误会,在吃醋或者是生气。  “你为什么会认为我喜欢谢小姐?”朗颂气极反笑。  孙谚识被逼得后背紧贴着墙壁,朗颂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他一时之间竟摸不清这句问句到底是“我确实喜欢她但你怎么会知道”的意思,还是“我不喜欢她你竟然会这么认为”的意思。  他眼底一片茫然,脑子飞快运转,将自己亲眼看到的那些蛛丝马迹复盘了一遍,仍旧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反问道:“你昨晚那么着急地要跟我一起去找班花,今天一大早又急匆匆赶过去给她送早餐,班花行动不便你主动既搂又抱,这不就是喜欢她吗?”  朗颂的身体瞬间僵住,时间、气流也仿佛同时凝固,然只刹那之后,封存在心底许久的情感,一夜无眠后压抑的负面情绪就将沉睡的火山轰然爆发。  “我怎么可能喜欢谢小姐!”朗颂瞳孔微颤,双手抓住了孙谚识的手臂。  脑子里突然“嗡”的一声,某根神经向大脑发出了危险信号,孙谚识立刻意识到朗颂接下来的话绝对不是他想听到的,他想去捂朗颂的嘴,奈何双手像被绳索紧紧捆绑住了似的,丝毫动弹不得。  在他想出其他挣脱的办法前,朗颂已然再度开口:“我想跟着去,是担心你一个人开车不安全;我送早餐,是担心你不吃早餐会胃痛;我抱谢小姐,是担心你一夜没睡体力不支,是不喜欢你跟她有身体接触。因为我会嫉妒、会难受,因为我喜欢你!”  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朗颂告了白。  最后一个话音落地,周遭陷入一片死寂。  昏黄的灯光自上而下笼罩着两人,方寸之间一切都无所遁形,惊愕到呆滞的目光、苍白的脸色、微颤的嘴唇,全都暴露在外。所有的人事物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画面被完全定格住。  汹涌彭拜的情绪发泄完,发热的脑子也瞬间降温,朗颂恍然回神,涨红的脸色霍然刷白。  说出来了?我都说出来了?  他惊慌无措地看着孙谚识,脑子一片混乱,一时之间竟分不清刚才是自己的臆想还是真实。  半晌,他出声打破了沉默:“我——”  孙谚识的身体不禁一晃,然后抬起手按向朗颂的胸口,重重地推了一把。  朗颂毫无防备,被推得踉跄一下倒退了两步,甫一站定,便听孙谚识出声道:“以后别开这种玩笑。”  他的声音微沉,不似平时那般含着懒洋洋的笑意,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话毕,便大步越过朗颂往门口走去。  一股细密的疼从脚掌蹿上心口,朗颂双手紧紧握拳,快速但理智地下定了破釜沉舟的决心——既然话已出口,就没有收回的理由。  他追了出去,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孙谚识的背影,掷地有声道:“我没在开玩笑,很早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孙谚识已经走到了隔断前店和后院的小门前,常年不锁、不关的小门今天却偏偏关上了,还插上了插销。锈迹斑斑的金属插销又卡得死紧,越是急切地想要开门就越是打不开,而朗颂的声音已经像烈火燎原,紧追而来。  “我也分得清是什么样的喜欢,是想亲你,想抱你的那种喜欢,不是弟弟对哥哥的那种喜欢。看到你和别人太亲密会吃醋,会嫉妒,看到你笑会跟着开心,看到你愁眉苦脸会跟着难过,看到你生病难受恨不得替你生病,想照顾你,陪着你,想永远跟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孙谚识还在用发抖的手不断地、无意义地拧动插销,用来发泄着焦躁,用来掩饰自己的恐惧。  是的,恐惧。  甫一听到那句“我喜欢你”,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惊讶、愕然,而是恐惧。一股令人心悸的凉意顺着他的尾椎一路向上,冻僵了他的半个身子。  此时此刻,朗颂情真意切的告白更像是洪水猛兽紧贴着在他的身后呼啸狂涌,他不敢回头,更不敢回应。只想马上、立刻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他方寸大乱的小院。  原本他的心底还保留着最后一丝希望,他想大概是自己过于敏感误解了朗颂的意思,也许朗颂所说的喜欢仅仅是对兄长的一种仰慕之情,并无其他意思。可是朗颂字字铿锵,抹杀了两人的退路,他只能往前面逃。  这门怎么回事!怎么就打不开!  就在孙谚识焦躁至极地想要一脚将面前的老旧木门一脚踹开之时,一只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他下意识地想要躲开,但很快克制住了这股冲动,暗暗屏住紊乱的呼吸,强自镇定心神。  朗颂站在孙谚识的身后,将手搭在插销上面,从后面看像是将孙谚识圈在自己的怀抱之中,但事实上两人之间隔着一步的距离,还能再站下一个人。  “咔哒”一声,卡住的插销被拔出,与此同时朗颂的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如果是我的话,不可以吗?”  该来的还是来了……  孙谚识感觉喉咙发紧、发疼,好像被利刃深深地划了一下,半晌,他用粗涩地声音回答道:“不可以,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虽然早就料到会是这个答案,但亲耳听到孙谚识的回答,那一瞬间还是感受到了如坠深渊的失重感,然而朗颂无暇顾及自己好似被挖空的胸口,担心地追上了推门而出的孙谚识。  “去哪儿,很晚了。”  孙谚识顿住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想我们都需要时间冷静一下。”顿了一下又说,“今晚我不回来了。”  孙谚识一走,朗颂颓丧地捂着脸,倚着墙壁滑坐在了地上。  那晚在榕树下,他不经意地获悉了孙谚识和卓历的过往,也亲耳听到孙谚识说“我丧失了对人最基本的信任,我失去再爱一个人的勇气”,至此他终于明白孙谚识心里最深的一道疤是什么。  他意识到孙谚识短期内可能没法接受一段新的感情,而且两人之间的巨大差距也使他举棋不定,所以他暗自决定,把这份感情缄之于心,以“弟弟”的身份待在孙谚识的身边。  等到哪一天两人的差距变小,等到哪一天孙谚识能够重新接纳一个人,他再将这份感情宣之于口。  可是,都被他搞砸了……  当孙谚识在深夜惊慌失措地说要去谢霜语家时,他慌了;当赶到医院,看到孙谚识微微弯腰低头和谢霜语低声絮语时,他急了;当孙谚识那么自然地伸出手去搀扶谢霜语时,他怕了。  他怕孙谚识已经做好了接纳一段新感情的准备,他怕孙谚识已经接纳了,他怕自己连开口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可怕的独占欲像烈火烧毁了他的理智、克制,所以当孙谚识质问他是不是喜欢谢霜语的时候,他冲动地表了白。  此刻,他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  他和孙谚识之间最大的问题不是出现了谁,最大的问题正如孙谚识亲口所说的那样“我不可能喜欢你”,孙谚识只把他当做弟弟。  如果他不曾开这个口,那他可以一直以弟弟的身份待在孙谚识的身边,他和孙谚识之间仍旧能保持和谐、平衡的关系。可刚才孙谚识那抗拒的姿态,生硬冰冷的回答让他明白,所谓哥哥、弟弟的平衡已经分崩瓦解了。  可是,即便他今天克制住了冲动没有开这个后,以后他就真的能坦然地以弟弟的身份看着孙谚识和别人在一起吗?他真的能面不改色的缄之于心吗?  朗颂懊恼地将脸埋进掌心之中,已经不知该如何面对明天的孙谚识。第88章 【都是因为你】的罪名  孙谚识闷头走出蓝楹巷,漫无目的地在外边走了一圈。  今天晚上风有点大,时间也已经不早,路上空荡寂寥,几乎看不到行人。寒风冷却了脑子,吹淡了情绪,纷乱的脑子清明了不少,躁动的心跳也平缓下来。  孙谚识没地可去,就走到停车场钻进了自己车里,呆坐片刻后他突然低头,额头重重地磕在了方向盘上面,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他紧闭双眼,耳际响起不久之前朗颂那铿然有力的表白,同时,那些曾经已经察觉但又被无意识地忽视掉的细节也涌现在他心头。  一开始朗颂总是“哥”不离嘴,但从某一天开始就突然就不这么叫他了,是从那个时候朗颂的心态就已经变了吗?  朗月走丢那天,那两个用尽全力的拥抱也已经带上了别样的意味了吧?  雷斌在众人面前翻出陈年旧事,揭开他的所有隐私之后,他曾开诚布公地和朗颂聊过。他告诉朗颂,因为怕被误会,所以才一直没有坦诚自己性取向的事,他说只把朗颂看作弟弟,没有任何其他的企图。那两天朗颂比平常安静许多,他只当是朗颂一时之间没能消化这件事,现在想来,朗颂恐怕是因为那句“我只把你当成弟弟”而低落。  那天在小院里,他跟郑烨开玩笑说高中时喜欢过班花,碰巧被朗颂听到。那天晚上朗颂突然变得沉默,一个人心事重重地坐在门边。彼时他只是以为朗颂遇到了什么事,还问了一句,但被朗颂否定了。原来,那是朗颂以为他真的喜欢谢霜语,所以心情低落……  有那么两次,郑烨在他面前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却又突然把话收了回去,大概是郑烨已经看出点什么了吧……  其实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他早该察觉的!  孙谚识将十指插入发间,懊悔地攥紧了头发,在心中责骂自己:为什么真就像郑烨所说的那样迟钝!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  随着回想起的蛛丝马迹越来越越多,那种熟悉的凉意又从后背升起,激的人汗毛倒数。  孙谚识莫名地想起了张循,想起了张老太力竭声嘶的指责。  “都是因为你!是你教坏了张循,是你害死了我的孙子啊!”  孙谚识悚然一惊,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朗颂的表白让他恐惧,因为他再也承受不起“都是因为你”这样的罪名了!  他的性取向在蓝楹巷公开,闹得沸沸扬扬,或许确实对张循主动出柜的决定产生了那么点影响,但即便有,也非他自愿。所以,虽然对张循的死感到遗憾、愧疚,但是他并不觉得张循的死是因为自己,他照顾张老太也是因为同情以及多年邻里的情分。  可是朗颂不同,朗颂喜欢上的人是他,切切实实受了他的影响。 第59章 “有些非同性恋者会在特定情境下对同性产生性欲望、进行同性性行为,这种现象被称为‘境遇性同性恋’。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一般是与异性完全隔绝的小环境。”这一段内容引用自百度哟。第90章 “我回来换鞋”  孙谚识无法面对朗颂闷沉沉的目光,而且他也明白,自己无时无刻在朗颂眼前晃荡,只会让对方更难受。于是便继续住在张吴家里,朗颂也没有再提让他回来住的事,两人就这样开始了诡异的“分居”生活。  朗月当然也发现了这件事,稚嫩地蹙着眉问他怎么不住在家里。他不可能说实话,便告诉朗月,张吴叔叔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很孤单很害怕,他要陪叔叔住一段时间。  单纯善良的小姑娘没有丝毫怀疑,手口并用艰难地表达着自己的意思:“我也想去陪张吴叔叔,但是哥哥最近不开心,我要陪着哥哥。”  孙谚识呼吸一窒,心口又条件反射性地开始抽痛。  前两天晚上深谈以后,朗颂哭了一场,但第二天立马调整好了情绪,该出摊出摊,该上班上班,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可是就连朗月都看的出来朗颂不开心,他又怎么看不出来朗颂在强颜欢笑。  孙谚识心里五味杂陈,紧紧地将朗月搂在怀中,抚摸着她的背,喃喃安慰道:“没事的,哥哥很快就会开心起来。”看似是在安慰朗月,实则是在宽慰自己。  第二天上午,孙谚识将朗月送去幼儿园,回到蓝楹巷接到了谢霜语打来的电话,她说今天要去医院复诊,问能不能送她一趟。这种请求孙谚识自然不会拒绝,他开车去了谢霜语家,接上人去了医院。  谢霜语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医生嘱咐最近注意一点,不要劳累,减少踝关节负重就行。  从医院出来才刚十点,距离饭点还有一段时间,孙谚识扣好安全带,征询谢霜语的意见:“送你回家还是找个地方一起吃午饭?”  谢霜语抿了抿嘴唇,柔声问:“可以去你家坐坐吗?”明眸一弯又打趣道,“你一直没邀请我,只好主动开口了。”  孙谚识眸光一凛,脑海中倏然闪过朗颂难过流泪的脸庞,同时心里涌上阵阵愧疚——既是对朗颂,也是对谢霜语。他知道朗颂误会了自己和谢霜语的关系,之所以没有解释,其实是存了私心,他希望那晚的一番话和这个误会能让朗颂对自己彻底死心。  虽非情愿,但他确实是既欺骗了朗颂又利用了谢霜语。  谢霜语见孙谚识沉吟不语,不等他回答,便善解人意地替他解围:“如果不方便的话……”  “没事。”孙谚识回过神,笑了一下,“没什么不方便的,就是家里比较乱,你别嫌弃就行。”  车子开到蓝楹巷附近一个十字路口,坐在副驾驶的谢霜语看着车窗外的街景,脑海中蓦然闪过一些熟悉的画面,脸色随之一变。  专注开车的孙谚识并没有发现谢霜语的异样,他把车停在了丁婶家饺子馆门口,偏头解释道:“我家就在这条巷里,但这里没法停车,要把车开到附近一个停车场去停着。那边距离这里有挺长一段路,你的脚不方便,先在这家饺子馆坐一会儿等着我吧,我去跟丁婶打声招呼。”想了想,又补充道,“或者我先带你回家,我再去停车也行。”  谢霜语透过车窗,直勾勾地盯着饺子馆的店招,嫣红的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无意识地攥紧了安全带。  孙谚识一直没等到回应,不解地望着谢霜语的侧脸:“怎么了?”然而对方仍旧像定住了似的,不动不语,他只得叫了一句,“霜语?”  谢霜语的身体不禁一颤,本能地循着声音来源转身,苍白的脸色以及眼底的惊慌失措纤悉无遗地落入了孙谚识的眼中。  孙谚识微微蹙眉,关切道:“怎么了?”  谢霜语如梦初醒,慌忙垂眼隐藏情绪,强装笑脸道:“没什么,走神了。”  孙谚识狐疑地看着谢霜语紧攥着安全带的双手:“真的没事?”  谢霜语没有马上回答,她咬着下唇游移片刻,旋即抬起明亮的眼眸实话:“我以前来过这里。”  孙谚识没有应声,谢霜语虽然不是江城人,但高中在江城一中就读,一中离蓝楹巷不算远,她经过这里或者来过这里都没有什么奇怪的,但他知道谢霜语想说是没那么简单,于是静静等着。  默然片刻,谢霜语才又低声道:“我知道雷斌住在这里。”  “什么?”孙谚识诧异,“你来找过他?”  谢霜语陷入回忆之中,微微蹙起眉来:“不是,我被人骗来的。”  进入高三后,学习任务越来越重,要买的习题集和资料越来越多,每次她打电话回家要钱,父母不仅不肯给钱还会咒骂她一顿,说她找借口天天骗钱,所以那段时间她非常缺钱。  为了赚钱,她冒充大学生在周日给小学生补课。后来,这件事不知为何被别的班一个女同学知道了,她怕对方说出去,也怕被举报到学校,就再也不敢出去补课。  那个女同学并没有告诉别人,也没有举报她,反而是有一天找到她,跟她说自己家有个上五年级的表弟需要补课,想请她帮忙补几次课。  见对方态度诚恳,且又帮自己保密,她便没有多心,根据对方给的地址来到了蓝楹村,在纵横交错的小巷中乱窜,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目的地。  可当她敲开那扇铁门,门里站着的竟是雷斌。  孙谚识眉心越蹙越紧,愤愤地拍了一下方向盘,一副要去找人算账的架势:“骗你的人是谁?雷斌没怎么样你吧?”  “已经忘记了她是谁了。”谢霜语低垂着头,又说道,“雷斌没有把我怎么样,我跑了。”  孙谚识气得想骂脏话, 又压抑着咽了回去。他不是没经历过人心险恶,但仍感到难以置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竟然把另一个女孩子骗到曾经猥亵过她的男性家里,这缜密的心思和阴毒的心肠,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嫉妒真是一剂灵魂毒药。  孙谚识既同情谢霜语的遭遇,又为自己失礼的行为感到内疚,他歉然低声道:“抱歉,我不该追问。”  谢霜语摇摇头:“没事,其实说出来心里舒服多了。”  孙谚识安慰她:“一切都过去了。”  “嗯。”谢霜语感激地笑笑,“说起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和雷斌住在同一片城中村。”  孙谚识耸耸肩,无奈道:“从小一起长大,也从小掐到大,他比我大一岁,高中也不在一个学校,所以上高中以后就没什么交集了。”  谢霜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想了想又随口问道,“那他还住这里吗?”  “还在。”孙谚识点头道,还欲再说什么,便看到丁婶站在店门口翘首看着他们这边。  店门口停车影响生意,他料想丁婶大概是不好意思开口,于是问谢霜语道,“要不你在这家店等我?”  谢霜语咬了一下下唇,点了点头。  孙谚识跟着下了车,向丁婶赔不是,又说了让谢霜语在店里暂坐的事。  丁婶笑得眯起了眼:“哎呦,这么漂亮的小姐在我这里坐着,小店可是蓬荜生辉。”  谢霜语温柔得体地笑着:“谢谢您。”  丁婶看着谢霜语,突然睁大了眼睛,表情颇为夸张道:“小姐,我怎么感觉好像见过你呢。”  谢霜语的嘴角微僵,正欲开口,孙谚识已经出声替她解围:“她是我同学,以前来过这里,您可能见过。”  丁婶喃喃了一句“难怪……”,又展颜一笑招呼着谢霜语进店里坐。  孙谚识看着两人一同进店,便转身去停车。他把车开到停车场,刚解开安全带下车,谢霜语的电话就打来了,她说公司打来电话,有些紧急事务要处理,所以自己打车回公司了。  孙谚识应了声“好”,客气地嘱咐对方注意安全,然后挂了电话。  其实自接到谢霜语的电话后,他就决定趁着这次机会跟谢霜语把话给说开。虽然对方一直以来并没有明确表示过什么,这样贸然开口显得自己自作多情,但他现在只想快刀斩乱麻表明自己的态度。  可惜的是,无论如何今天是谈不成了,即便谢霜语没走,他也不好意思在勾起对方不愉快的回忆之后再聊这种事。  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孙谚识不由失笑,沈苹苹、朗颂、谢霜语,怎么桃花运跟春运似的挤着来呢,每个人他都不想伤害,但拒绝就意味着伤害。他弯了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莫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漫不经心地步行回蓝楹巷,走到店门口时孙谚识突然顿住脚步,从心不在焉的状态中醒过神来——因为店门开着,他看到朗颂正背对着巷子,倚着两箱矿泉水坐在冷藏柜旁边。  站在门口,只能看到朗颂一个黑乎乎的后脑勺和一截修长的脖颈。  孙谚识无意识地滚了滚喉结,莫名感到有点慌张。  朗颂不是在上班吗,怎么会在家里?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刚才他和谢霜语在丁婶家店门口待那么久,他看到了吗?  虽然他有心不解释那个误会,但也并不想再加深那个误会了,而且让朗颂看到他和谢霜语在一起的画面,无疑是在对方淌血的伤口上又插了一刀。  孙谚识懊恼地咬了咬舌尖,非常后悔把谢霜语带回蓝楹巷。自从上次他跟朗颂说让他好好上班,不用特意给自己送饭之后,朗颂中午就不再回家了,而他也正好想跟谢霜语聊聊,所以才答应了对方,但是未曾料到朗颂突然回了蓝楹巷。  孙谚识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等着朗颂的反应,但对方仍然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地坐着,他这才恍然意识到,朗颂似乎根本没发现他。  他清了清喉咙,走进门,低声叫道:“小颂。”  熟悉的声音和名字在耳畔响起,朗颂下意识抬头,眼里的空洞和茫然都还没来得及收回。  孙谚识怔住,心脏仿佛被火焰燎了一下,火辣辣的。  朗颂从呆滞的状态中回过神来,立刻站了起来,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解释道:“鞋子被水打湿了,我回来换鞋。”  孙谚识垂眼,朗颂今天穿了一双黑色运动鞋,左脚的那只鞋子颜色深了一个度,裤脚也湿了一片,显然不是打湿了,而是被浇了个透。他拧眉,语气微沉:“都湿透了,怎么不去换,不冷吗?”又说道,“你在这等着,我去帮你拿。”  “不……”  “用”字还在朗颂的舌尖顶着,孙谚识已经疾步如飞走向后院,少顷,他拿着一双运动鞋回来,放在了朗颂脚边。  朗颂低头,把鞋给换了,在察觉孙谚识准备去拿换下来的那双鞋子时,抢先勾起鞋跟拿进了院里。  片刻,他回到店里,指了指柜台的两个餐盒,低声道:“顺便给你带了饭,我先回去上班了。”  “小颂!”孙谚识扬声叫朗颂,迟疑一瞬,还是咬咬牙心虚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朗颂似是不太明白孙谚识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顿了一下才回答:“几分钟前。”又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你刚才出去了?”  孙谚识含糊应道:“嗯,出去办点事。”  朗颂也没有追问,他努力牵动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微笑:“那我回去上班了。”  孙谚识站在门口,目送着朗颂一步步走向巷口,喉咙一阵干涩疼痛。第91章 “要不要考虑和我结婚”(一更)  前两天下了一场雨,温度骤降到零下,一夜之间从初冬跌入了隆冬严寒。  孙谚识既怕热又怕冷,入秋以后卸下的门帘又给装上了,空调的热风呼呼地对着柜台吹。他沐浴在暖风之下,单手支着脑袋,双目放空,任思绪飘在虚空之中。  花婶搓着冻僵的双手走进店里,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她无奈地摇摇头,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酱油走到柜台前,叫了一句“小孙”,没得到应答,又伸出手在孙谚识的眼前晃了晃:“小孙,在想什么呢?”  孙谚识一惊,回过神来,干笑道:“走神了。”  花婶把十块钱放到柜台上,笑着打趣:“这还能传染呢,今早小颂在巷口出摊,就跟你这样丢了魂似的。有两个小伙子在他那买了两鸡蛋灌饼,钱没付就走了,他傻呆呆的,也不管人家要钱,还是我给喊了一嗓子把那两人给叫了回来。”  孙谚识在抽屉里翻找零钱的手顿了一下,而后拿出两个硬币递给花婶,笑着道:“谢谢您了,小朋友挣点钱不容易。”  花婶唉声叹气地说:“那孩子瞧着有心事的样子。”又突然正色道,“你可得开导开导他,这样丢魂落魄的,忘了收钱倒是小事,要是骑着车子一不注意被大车给碰了、撞了,就是大事了。”  “好,我记下了。”孙谚识连声应着,淡笑着目送花婶走出店门。旋即嘴角缓缓垂落,抿成一条凛然的直线——花婶说的事正是他这几天所忧心的事。  这一周来,他一直在努力修复两人之间的关系,希望尽快恢复成之前的模样,他当然也感觉得出来,朗颂同样在努力地“放下”。他们仍旧像以前那般晏然自若地相处,朗颂每天早上会给他和朗月做好早餐、泡上柠檬水再去出摊,等收摊回来,他和朗月刚好吃完早餐,然后三人一同出门,朗颂去上班,他送朗月去上学。  白天,他在家看店,到了傍晚,就去幼儿园接朗月,带她去康复中心上课。上完课,他带朗月回家,用微波炉加热朗颂准备好的饭菜解决晚饭或者直接去饭店吃。  一切都风平浪静,但这都是表面的假象罢了,深藏于底下的暗涌只有当事人能体味得到。  他看似稀松平常,然而总是下意识地躲避朗颂的目光。  朗颂看似已经慢慢放下,实则总是无意识地突然陷入呆滞地状态中,表情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正如花婶所担心的那样,他也忧心于此,如果是在家里也就罢了,要是在骑车的路上或者是上班的时候突然发起呆来,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其实他昨天就想跟朗颂聊聊,但昨晚下班朗颂回到家已经将近十一点,一脸的疲惫,他便催着对方赶紧上楼休息去了。  孙谚识苦恼地抓抓头发,心道今天必须得跟朗颂聊聊,再这样下去迟早得出事。他抿抿嘴,拿起盖在柜台上的手机,刚编辑完信息,准备发给朗颂,问他今天能不能准时下班,手机突然在掌心震动。  看着来电显示的“谢霜语”三个字,孙谚识顿了两秒才接起电话。 第61章 孙谚识拍拍膝盖,也起身进屋关上卷拉门,紧随其后跟进院子。  黄豆在窝里睡得很香,还发出“呜噜噜”的呼噜声。  朗颂将小电驴停好,转身看到了站在院中的孙谚识,他紧紧捏住车把手,站了两秒之后走出了黑洞洞的“车棚”。  孙谚识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未及张口便听到朗颂沉声叫了一句“哥”。他的心底涌上阵阵不安,不禁挺了挺腰,应道:“嗯,怎么了?”  朗颂的胸膛明显地起伏了一下,顿了两秒,说出了酝酿了好几天的话:“哥,我打算这两天搬出去。”他的声音不轻不重,却很坚定。  孙谚识的脑子有片刻的空白,呆滞了两秒终于反应过来朗颂的话是什么意思,也终于明白这几天始终萦绕在心头的失控感是怎么回事——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似乎已经预料到了。  两人隔着两三米的距离静立院中,清冷的月光洒在他们身上,让这个隆冬寒夜更添了几分冷意。  孙谚识往前走了一步,怔怔问道:“怎么突然想要搬出去?”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朗颂笑了一下,说出早已准备好的答案,“哥,我觉你说的话是对的,这几个月你帮了我太多,我可能是太依赖你,误解了对你的感情。所以——所以我想我应该先摆脱对你的依赖,然后多接触接触其他人,这样大概就能辨别得清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话音稍顿,藏在袖口里的双手握了握拳头,他继续道,“哥,我知道当初你是可怜我和朗月,所以把空房间租给我们帮我们渡过难关,这本来就是在你计划外的事情,现在我工作稳定,也有稳定的收入,打扰了你这么久,也该搬出去了。”  这些话小半真大半假,虽然以前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什么人,但被孙谚识拒绝后的心痛,看到孙谚识和谢霜语比肩而立时的酸楚都是最真实、直接的内心感受,他怎么可能分不清自己对孙谚识的感情。  他只是无法亲眼目睹孙谚识某天真的和某个人牵手走在一起,光是想想就嫉妒得快要发疯,他不希望自己变得扭曲,变得面目可憎。  他只是无法再面对孙谚识那愧疚的目光、小心翼翼的举止。孙谚识心肠软,嘴上义正词严地拒绝,眼里的负疚却总也藏不住,甚至还搬到了别人家去住,带着谢霜语到蓝楹巷也只敢去丁婶那坐着。他不希望自己的喜欢成为孙谚识的困扰。  他也试着努力放下,但徒劳无益,本就已经动了要离开的心思,在看到那两张传单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这些实话自然是不能说,说了不会改变什么,只会让孙谚识负疚、为难。所以他借了孙谚识的话,半真半假编了一个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默默练习多日,平心定气地说了出来,说到哪里该停顿苦恼一下都掐得恰到好处。  孙谚识神思恍惚,嘴唇翕张几番,清了清喉咙只憋了一句:“那你——你准备什么时候搬?”他下意识是想阻止的,可心内千回百转思绪浮动,挽留的话终究是说不出口。原话本就是出自他口中,现在朗颂听他的话下定决心“多接触其他人”,他再开口挽留未免太过矛盾、虚伪。  朗颂想通了想开了,这本来是件好事,他不仅不该阻止,还应该感到高兴,更应该鼓励、祝福朗颂。  可是为什么他不仅没有感到舒气欣慰,反而有种自己把人赶走的罪恶感以及身体落空后的失重感?  朗颂背着光,黑沉沉的瞳仁在阴影里动了动,回答道:“后天吧。”  “这么快?”孙谚识扬声,又收着嗓门低声说,“还有二十天就过年了,现在房子也不好找,等过完年再搬吧,我帮你们把房子找好。”  朗颂眼眶湿润,幸好是在晚上又背着光,所以站在对面的人看不到。他咬了咬牙关摇头:“不用了,房子我已经找好了。”  “找好了……”孙谚识无措地四下张望两眼,想了想又说,“那我帮你搬家吧?”  朗颂还是摇头:“我已经叫好车了,在搬家公司上班的那个朋友会来帮我,而且东西也不多。”  孙谚识钻进了牛角尖,只想着要做点什么、抓住点什么才行,他垂眼冥思突然想起来什么,抬眸道:“那月月还是我来接送吧?”  朗颂胸口憋得厉害,鼻子也发堵,他闭了闭眼强压下不适,沉声静气道:“哥,你帮不了我们一辈子,别再为我们操心了。”终是有些不忍,又软了语气找补,“还有一个礼拜月月就放假了,我自己接送就行。”  孙谚识彻底哑口无言……  作者有话要说:  (短暂分开,很快就能见面。)  每个读者对角色有不同的理解,大家都可以发表看法,但是千万不要吵架伤了和气哦。o(╥﹏╥)o第94章 真的走了  翌日,天朗气清。  一束阳光早早地透过窗帘缝照进房里,映在洁白的墙壁上。  孙谚识一夜没合眼,扭头看了眼枕边的手表,时间还早,但朗颂一个小时前就起来忙活着出摊了。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起床,房门被轻轻推开一条缝,朗月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探头张望。  孙谚识朝她招招手:“过来。”  朗月“噔噔”跑到床边,攀着爬梯往上爬,孙谚识探出上半身,将她抱上床。  一大一小直挺挺地躺着,朗月没戴耳蜗外机,孙谚识也不吭声。  过了片刻,朗月侧身将脸埋进孙谚识的颈窝,用哭腔软绵绵地叫:“谚爸爸。”  心脏猛地紧缩一下,酸胀难耐。孙谚识对着天花板呼了一口浊气,揽住朗月,温热的手掌一下一下轻抚她的后背。  他一夜没睡,脑子纷乱,最惦记的就是时间太仓促,怕朗月一时无法接受。可是看眼下这个情形,朗月应该早就知道了。  其实他早该有所察觉的,朗月向来乖顺,这几天却一反常态变得有些任性。早上不肯起床,在幼儿园门口趴在他肩上不肯进园,回到家也时时刻刻黏着他。到了晚上,明明困得睁不开眼,却还是抱着童话书,缠着他讲故事。  原来这些反常的举动并不是任性,而是她的恋恋不舍。  朗月的平静出乎孙谚识的意料,转念一忖又觉着其实一点都不意外,父母死后兄妹俩估计搬过不少次“家”,对朗月来说可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念及此,孙谚识心情复杂,既愧疚又担忧。朗月才五岁,就如此懂事通情,长大了是要吃苦的。  这个惹人怜爱的小姑娘填补了他人生中的一片空白,让他有幸体验了一番“父亲”这个角色,虽然他有很多地方做得不足,但在慢慢的努力,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疼爱这个小女孩,把她当成亲女儿,舍不得和她分别。  他心内矛盾纠结,不知该如何是好。挽留住兄妹俩,他便对不住朗颂,朗颂也未必愿意,送走他们,又放不下朗月。  朗月仿佛感受到了孙谚识内里澎湃的情绪,慢慢地抬起头来,露出一张笑容灿烂的小脸,安抚似的用小手拍了拍孙谚识的心口。  孙谚识捉住那只小手,攥在手中,片刻便想通了。两人只是搬出去住,又不是生离死别,他照样可以去幼儿园、康复中心看望朗月。  钻出牛角尖后,心情舒畅不少,孙谚识揽着朗月坐了起来,轻轻弹了弹她的额头:“走,咱们吃早餐去。”  两人洗漱穿戴完毕下楼,没进厨房,直奔巷口。  朗颂正在巷口忙碌,前几天猴子跟他说也想去家附近的厂子门口支个早点摊试试,煎饼鏊子他带不走,便转送给了猴子,今天他是最后一天出摊,比往日任何一天都更加卖力,连孙谚识和朗月走近了都没发现,还是朗月扯了扯他的毛衣,他才发觉。  朗颂快速看了一眼孙谚识,叫了一句“哥”,又低头忙碌,摊子前还站着几个等着煎饼的客人。他没穿外套,将毛衣卷到了袖口,露出一截结实的手臂。  孙谚识盯着那忙碌的手臂看,颇有些孩子气地道:“我和月月也想吃煎饼。”  “好。”朗颂应道,“马上给你们做。”  没一会儿,那几个客人陆续拿着煎饼走了。朗颂舀上面糊,给朗月摊了一个碗口那么大的小煎饼,又给孙谚识做了一个,加了两个鸡蛋,中间填满了酱料和配菜。  一大一小捧着烫手的煎饼,同时咬下一口,被热气、香气迷了眼,又默契地眯起了双眼。  朗颂温情脉脉地看着他们,眼里的不舍浓得化不开。  面糊已然见底,朗颂开始收拾零碎,一切妥当,他走到炳叔摊前,从兜里掏了一盒没拆的香烟递过去,说道:“叔,我明天要搬走了,以后不在这摆摊了,您明天少弄点豆浆。”  炳叔手下的动作一顿,抬眼却是看向孙谚识,见对方只顾埋头吃饼,又收回视线,轻咳了一声:“以后想吃石头粿了就来这里转转,只要还能动,我就在这里。”  “好。”朗颂笑笑,把烟放在案板一角。  三人徐徐步入巷子,回到了家中。  朗颂蹲在院中细致地擦拭地煎饼鏊子,仿佛在擦拭什么名器珍宝。对他来说,这鏊子替他赚取了自己和朗月的生活费,也确实是珍宝。  一丝不苟地把鏊子擦拭干净,朗颂将抹布搓洗干净挂在钩子上,出声问孙谚识:“哥,你今天在家不?下午猴子来拿这鏊子。”  孙谚识刚把最后一口煎饼塞进嘴里,闻声顿了一下,那一口喷香的煎饼顿然变得索然无味。他随意嚼了两口,艰难地咽下去,回答道:“可能要出去一趟。”又讶然问道,“你今天还去上班?”  “嗯,要去上班。”听孙谚识说要出去,朗颂的目光僵滞一瞬,又极快的恢复正常,“那我让他晚上过来取吧。”  “卷拉门不锁,让他自己来拿吧。”孙谚识回答。  朗颂想了想:“好。”  三人骑两辆小电驴,再次出巷子,如寻常往日那般一车向左,一车向右。  孙谚识双脚点地撑着小电驴,回头看着朗颂消失于车流人流之中,才缓缓收回视线。  他带着朗月去了幼儿园,任性地给朗月请了一天假,把小电驴放幼儿园门口,打了辆车带着朗月玩去了。  两人先是去了儿童乐园,因为是工作日,人不是很多,所以玩得很痛快。吃完午饭,又去了海洋馆,朗月站在观光隧道里,仰头看着头顶遨游的海龟和缤纷的鱼群,兴奋地叫着“哥哥”“爸爸”“鱼鱼”。  孙谚识站在不远处,正拿着手机抓拍这可爱的一幕,脸上笑着,心里酸着、懊恼着,懊恼自己以前没多带朗月出来玩玩。  从海洋馆出来,又去了商场,朗月坐在温暖的室内,寒冬腊月里吃着哥哥平时不让吃的冰淇淋,嘴巴糊了一圈白白的奶渍。  孙谚识忽然想起数月前那个夏日晚上,他带着朗月去蓝楹巷附近的小广场玩,偷偷给她买了只雪糕解馋,朗月吃完雪糕也像今天这样,嘴巴糊了一圈黑乎乎的巧克力。那可爱的模样,瞧得人心都化了。  孙谚识笑笑,没再像上次那样,粗暴地拿自己的t恤给朗月擦嘴,从纸盒里抽了一张湿巾,细致得给她擦掉了奶渍,已经有了慈父的模样。  玩累了,吃饱了,孙谚识又给朗月买了几身衣服才打道回府。到达一楼男装区,他停住脚步,从透亮的玻璃橱窗里看到了穿在模特身上的一件机车风夹克棉服——很酷,适合年轻人,适合朗颂。  停顿片刻,他牵着朗月走进店里,买下了这件衣服。  回到蓝楹巷已经是日落时分,橙红落日染红了半边天。  孙谚识进门不到五分钟,朗颂后脚也跟着进了门,小电驴后座上还放着刚买的菜。  “下班了?”孙谚识心里有数,嘴里却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朗颂把装菜的帆布袋解下,回答:“我请假了,今晚我们自己做饭吃吧。”  他口气寻常,但两人都心知肚明,这是一顿散伙饭。  孙谚识起身:“好,我去帮忙。”  朗月在小院里和黄豆玩闹,孙谚识坐在厨房门口择菜,朗颂则在厨房里颠锅炒菜。  小小的院落在夕阳余晖下升起了炊烟,菜香味飘了半个村,不知谁家大嗓门嚷了一句:“谁家烧带鱼啊,馋死我了。”  三人一狗组成了一幅美好的人间画卷,然而只有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餐桌展开,菜肴摆了一桌,色相俱全,孙谚识却尝不出味道。但仍旧强装出一副喜形于色的模样,不停地将筷子伸到各个盘里,撑到有点反胃了才搁下筷子。  吃完饭,他跟朗颂说要带朗月去巷里走走,消消食。  朗颂擦干手上的水珠:“哥,等等我,我也去。”  三人沿着昏暗的小巷来回走了两趟,朗月熬不住困意在孙谚识肩上睡着了,他们才回家。  进了房间,孙谚识把装了衣服的手提袋拿给朗颂。  朗颂微怔,尴尬道:“哥,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孙谚识笑哼一声:“不是什么礼物,觉得适合你就买了,拿着吧。”  朗颂接过袋子,轻声说了句“谢谢”。  白天朗朗晴空,夜深人静却突然刮起了大风。孙谚识率先洗完澡上床,平躺睁眼听了一宿的风,回过神时天已经亮了,朗颂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他慢慢转身,将脸对着墙壁继续装睡,听着朗颂穿衣洗漱又去朗月房间收拾东西的声音。他没吭声,也没有起来帮忙的想法,直到朗颂开始往楼下搬东西,才不得不起床。  朗月站在院里,穿着昨天新买的鹅黄色羽绒服,白净的小脸被一圈毛领围着,像个洋娃娃。她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孙谚识,刹那间,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汹涌而出,呜咽着奔向孙谚识。  孙谚识疾步下楼,捞起朗月紧抱在怀里。  朗颂瞧了一眼,眼眶刺痛,咬着牙关将两个纸箱扛上了肩,闷声道:“车来了,我先把东西搬去巷口。”  孙谚识没应,喉结抖得根本发不出声音。他用指腹轻柔地帮朗月抹掉脸上的泪水,泪珠却源源不断地从眼眶滚落,怎么都抹不干净。小姑娘隐忍的抽噎声让他肝肠寸断,心痛不已,他红着眼眶埋进朗月的颈窝。 第63章 杂货店柜台中,孙谚识半躺半靠着老板椅,双腿搁在脚凳上,右脚有节奏地晃动着。他嘴里叼着烟,双手捧着手机,正在玩消消乐,和八月初的那个午后如出一辙。  不同的是,现在已是隆冬腊月,而孙谚识的目光也并没有停留在手机屏幕上。他像座雕塑一般,捧着手机,眸光却没有着落点,空洞洞地望着某处。  陡地,手机在手中震动。  孙谚识受惊回神,看着来电显示的“强叔”怔了片刻,接了电话。  “小孙,怎么回事,小颂从你那搬走了吗?”华强洪亮的嗓门响起。  孙谚识紧张起来:“叔,你怎么知道的?”基层民警事又多又杂,到了年底事情更多,华强已经很久没来过他这里了,他也没把朗颂搬走的事告诉对方。  华强回答:“我刚出警回来,门岗给我提了两盒保养品,说是一小青年送来的,我一猜就是朗颂,就打了电话过去,他自己跟我说的。”  “对,是搬出去了。”孙谚识松了口气,没跟华强说实话,用搪塞丁婶的借口敷衍过去。  华强也未多想,只说等有空了去看看两孩子,便挂了电话。  此时的孙谚识也不曾细思,直到下午接到了郑烨的电话,才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郑烨说朗颂悄么声地往他家门口放了一箱奶粉和其他礼物,礼品袋里放了封信,写了一些感谢他们夫妻一直以来照顾的照顾的话。他打电话过去,已经提示关机了。  心中惴惴,孙谚识立刻去小院中拖出小电驴来,赶去饭店。路上,张吴也打来了电话,他没接,但已经猜到对方为什么打来。  到达饭店,孙谚识随意地把小电驴放在门口,疾步走进店内。  小河正在擦桌子,偏头一看,赶紧迎了上来:“孙大哥,我正准备晚上去找你呢!”  心中不安更甚,孙谚识不禁蹙眉:“朗颂在吗?”  小河疑惑:“他一个礼拜之前就辞职了啊。”  孙谚识错愕:“辞职?”一个礼拜之前?朗颂搬走后,他就再没来过饭店,压根不知道这回事。  “对啊。”小河把他拉到店门口,语速飞快,“孙大哥,你来得正好,我打不通颂哥的电话,你帮我把这个还给他吧。”说着,递了一个牛皮纸信封过来。  孙谚识接过,捏了一下,里面装了一叠钱。  不等他问,小河解释:“我们这一行,按规矩出师以后得帮师傅干个一两年,报答师傅的传授之恩。颂哥急着要走,约莫是觉得对不起我舅舅,就把这段时间的工资全都退回来了。我舅舅最近不怎么待在店里,今天过来才发现办公室抽屉里多了一沓钱。我舅舅说了,他也没教什么独门绝活,全靠颂哥自己悟性高肯吃苦,命令我必须把这钱退回去……”  小河絮叨着,孙谚识抓住话里的重点,打断他:“急着要走?你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小河愣了愣:“回老家啊,他没跟你说吗?颂哥有个远房表叔在老家开大排档,最近伤了腰干不动了,说把摊位转给他。”  脑子里嗡地一声,孙谚识想起了冰箱那些速冻饺子、馄饨,衣柜里整齐的衣服,新换的煤气罐、新换的院门插销、加固的狗窝……  这会儿,他才恍然大悟,朗颂早就在悄无声息地道别了。  他计划好了一切,默默给他准备好了一冰箱的食物,然后搬出蓝楹巷,等朗月放假后,给每个帮助他的人都送去礼物表达谢意,和他们一一道别。  他根本不是要搬家,而是要离开江城……  孙谚识怒从心上起,一脚踢在阶梯上,咬牙道:“死小子,玩个什么劲的深沉!”  小河立刻后退一步,忐忑地问:“孙大哥,怎么啦,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孙谚识深吸一口气,压下火气,摆摆手道:“不是,不关你事。”他把手里的钱塞给小河,“他的脾气你也清楚,给出去的就不会再收回头了,这钱你留着吧。”  “好吧……”  小河走了,孙谚识独自站在饭店门口,茫然地看着不远处那几片被北风刮起打着旋儿飞走的梧桐叶,觉着自己仿佛也被这刺骨的寒风卷了起来,飘飘荡荡不知该何去何从。  他攥着手机,漫无目的地滑动着通讯录,在“朗颂”的名字上停顿数次,但又很快滑过。  他之所以没有问朗颂搬去哪里,是因为潜意识里知道自己和朗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有共同朋友、长辈,还有朗月这座“小桥梁”,所以即便不问,也不可能彻底断了联系,只要他想,就能通过其他方式知道兄妹俩的近况,所以他不怵,也不急。  但他没想到的是,朗颂用这样决绝的方式单方面切断了所有联系。  孙谚识撩了一把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揣起了手机。他知道,即便这通电话拨出去了,听到的也只会是冰冷的提示音。  他本该为朗颂的当机立断而感到欣慰与高兴,但他不想自欺欺人,他其实有点难过。第96章 “就当相遇的时机不对吧”  回到蓝楹巷,孙谚识看到了等在家门口的郑烨。  两人对视一眼,谁都没吭声。  孙谚识拿出钥匙开门,把小电驴拖进院里放着,郑烨亦步亦趋跟在后边。  把车停好转过身来,差点和身后的郑烨鼻子碰鼻子,孙谚识急忙后仰:“跟这么紧干嘛?”  郑烨双手抱臂,口中呵出一股白雾:“怕你跑了啊。”他搓搓手,“我在门口等了你半个小时,冻死我了。”  孙谚识白他一眼:“其实你可以回家吹暖气的。”  “你没有良心。”郑烨不满,“我话还没说完,你就撂了电话,再打就没人接了,我担心你才匆匆赶来,你居然赶我走。在你老实交代清楚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孙谚识睨他一眼,看不惯对方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做作模样,冷笑一声:“你不是早看出来了吗,装什么傻。”  郑烨举起双手表示无辜,不太有底气地说:“我看出什么来了我……”  孙谚识问他:“有那么几次你在我面前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难道是彩票中了大奖想告诉我,又怕我问你借钱所以憋了回去?”  郑烨扑哧一声笑了,见好兄弟还能如常地开开玩笑,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他用脚把一旁的椅子勾到身边,坐了下来,老实交代:“一开始纯粹拿你打趣,没真的往那方面想,后来和朗颂相处多了就有点怀疑,直到前段时间你和雷斌起冲突那天,我看到朗颂那样抱着你,心里就突然咯噔一下,心想坏了、完蛋了……”  作为旁观者、见证者,他最清楚当年的卓历维护孙谚识时的姿态,简直和朗颂如出一辙,可是……  “可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我怎么开得了那个口,要是到头来我搞了一场大乌龙,岂不让你尴尬又为难。”郑烨拖动椅子,往孙谚识那挪了一点,“具体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颂怎么突然就搬走了,他去哪儿了?”  孙谚识知道瞒不过郑烨,叹口气伸出手:“来根烟。”  “我已经完全戒了。”郑烨探进口袋,摸出一颗薄荷糖放进孙谚识手心,“烟不能解愁,来颗糖甜一甜。”  孙谚识犹疑了一下,拿走了那颗薄荷糖,在嘴里含了片刻,把最近发生的一些事都告诉了郑烨。  郑烨的嘴巴从一条紧抿的直线变成了张开的“口”,沉默良久,动了动发酸的下巴评价道:“班花这……真是性情大变啊,哈哈……哈哈……”  孙谚识不置可否,这么多年了每个人都在变化,况且他也从来没有那么深入得了解过谢霜语,对方不太幸福的原生家庭还是不经意间从同班同学那里听来的。  郑烨顾左右而言他地扯了两句,觑了眼孙谚识的神色,又把话题拉回到朗颂身上:“小颂真回老家了?不回来了?”  “嗯。”孙谚识应道,又补充,“应该是不回来了吧。”  “就这样放他走?你能放心兄妹俩?”  孙谚识看着郑烨:“不然还能怎么样?”刚才急匆匆出门,忘了拿安全帽,外套也没穿,回来吹了一路的冷风,原本因为着急、气愤而混乱的脑子清醒了许多,也冷静下来思考了很多。他觉得这样其实挺好的,兄妹两在江城就像两片小浮萍,四处飘荡居无定所,在老家至少还有一位表叔照应着。朗颂若是接手了表叔的大排档摊子,也算是实现了开饭店的梦想,他勤恳踏实,以后只会越走越好。  郑烨苦恼地抓了抓头发,问:“你真的没那方面想法?”不等孙谚识开口,又继续道,“我之所以一直闷着声不开口,主要是怕我错会,其次是看你挺依赖朗颂的。我跟你十几年的朋友了,这两年陪你、开导你,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但你却不曾像依赖朗颂那样依赖我。朗颂住进来才一两个月,你就下定决定把酒给戒了,你之前住院的时候跟我说‘你觉得平淡生活还挺有滋有味的’,我现在倒想问问你,你到底是喜欢平淡的生活,还是喜欢和你一起过平淡生活的人?”  郑烨适可而止收了声,看着面前的人。  一句句诘问,噎得孙谚识哑口无言,他盯着地面,不禁想起朗颂提出搬走时说的那句“我可能是太依赖你,误解了对你的感情”。  其实事实恰恰相反,在生活上他处处依赖着朗颂,以至于朗颂走之前还因为担心他的饮食,给他准备了一冰箱的速冻食品。  当然,没了朗颂他一样能活得下去,就像朗颂出现之前的任何一天一样,抽烟、打游戏、看电影、点外卖……  其实这段时间他就是这样过来的,可心境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就好像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那种缺失感就像饮料没放糖,菜里没放盐,一切都变得寡然无味。  “你现在还怕半挂车吗?”沉默良久,孙谚识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郑烨愣了一下,然后点头:“怕,要是开车碰到,会躲得远远的。”高中那一年,如果不是孙谚识把他撞开,他怕是要被那辆失控的半挂车给碾成肉泥。虽然最后他只是蹭破了点皮,这件事也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但那种濒死的恐惧感仍记忆犹新,每每想起都不禁打个寒颤。  孙谚识淡淡一笑,说:“我也怕。”他怕很多东西,但最怕的是重蹈覆辙。  作为十几年的好兄弟,郑烨立时便懂了这短短三个字的言外之意。就像他过了十几年了仍困在那辆半挂车的阴影里,孙谚识也困在卓历的阴影之中。  “差点被你给绕进去,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郑烨突然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再分开,让你谈感情又不是让你玩命,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如鼠了,以前你打架的时候可不这么缩头缩脚。”  孙谚识顾虑的东西很多,但不想一一解释,他叹了口气,说:“就当相遇的时机不对吧,如果朗颂是在更成熟一点的年纪出现,我会选择接受。”  郑烨沉默良久,叹了口气无奈道:“我也不是想要说服你,总而言之,作为朋友我支持你的所有决定。”  “谢了。”  “不过,”郑烨话锋一转,“我不希望你再活成原来那个样子了。”  孙谚识挑挑眉梢:“不会的。”  郑烨一直赖着不肯走,孙谚识不情不愿地煮了一锅小馄饨作为两人的晚餐,给自己那碗多盛了几只,给郑烨那碗多放了葱花掩盖分量不足的事实。  郑烨没有察觉,用瓷勺舀了一只进嘴,忍不住夸赞道:“好吃,小颂包的吧?”意识到自己失言,又连忙噤声喝汤。  孙谚识看他一眼:“这里不兴文字狱。”  两人对视一眼,会心一笑。第97章 “来接你回家。”  离除夕夜越近,蓝楹巷也越冷清,店里自然也没什么生意,孙谚识懒得守店,这几天一早就往外跑,天黑才回来。  腊月二十七这天,郑烨一早来电话说要过来一趟,孙谚识便没出去,在家等着。  下午两点,郑烨到了,提着一个空的旅行包。他没别的事,是来“抓”孙谚识去自己家过年的。  “别磨蹭了,”郑烨把旅行包往柜台上一放,“去收拾衣服,跟我回家。”  孙谚识无奈摇头:“我一个外人跟你回家算怎么回事,你安生过年吧,放心,我饿不死。”  郑烨不乐意了:“什么外人,我爸妈可是一直拿你当干儿子对待,今年我和甜甜都去他们那过年,一大家子人聚一起热闹热闹,你赶紧的。”  孙谚识陷在椅子里,一动不动,郑烨也没那么容易放弃,走进柜台就去拽人。  两人正推搡着,一道熟悉的洪亮嗓门响起:“干嘛呢,三十几岁的人了,还这么不稳重。”  孙谚识和郑烨齐齐扭头,看到了门口的华强。他穿着制服,显然还在工作,表情严肃凝重,不像是偶然经过。  孙谚识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是知道了朗颂搬走的真正原因,找上门来了?他心虚地问道:“强叔,您怎么过来了?”  华强沉着脸进门,没什么铺垫,直截了当道:“找月月生母的事有眉目了,来找你问点事。”  孙谚识和郑烨异口同声:“查到什么了?”  华强一边掏手机,一边解释前因后果。  最近这两个月他忙得脚不沾地,调查朗月生母这事便只能暂时搁置。今天他去昌平区派出所办事,和老友闲聊工作近况,听对方说起最近有个年轻女人到他们派出所询问五年前婴儿丢失案件的事。  “五年前”这个时间点让他敏感地想起了朗月,便留心多问了几句。一问之下得知,那个女人是想知道在哪里能查到岩石儿童福利院五年前的领养记录。  至此,他疑心更重,因为朗月在被正式领养前就住在岩石福利院。当年正是昌平区派出所处理了这起案件,那个女人之所以会跑到派出所来问,或许是因为岩石儿童福利院早在四年前就拆分搬迁,所有儿童被分流到了三个不同的福利院,其中有一部分还转托给了外市福利机构,她没能从福利院找到当年的领养记录,只能去派出所询问。  直觉告诉他,这事蹊跷,便让老友帮忙调那日的监控。 第65章 三天前的晚上,有两拨小混混在大排档吃夜宵,不知什么原因起了口角。  屏州是个四五线小城市,治安不算好,几个小混混随身带着刀具,口角很快变成了械斗,砸毁了好几个摊位。  表叔的摊位离得远,不至于被殃及,而且已经有人报警,他并不打算冒险插手。但他看到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被困在两拨人中间无处可躲,无法再坐视不管,于是挤进两拨人中间揽住孕妇,想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谁料,一个打红了眼的黄毛以为他是对家的人,举着刀就砍了过来。  一切来的太快,他怕自己动作太大会带倒孕妇,只能小心翼翼地闪避,但还是被对方划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幸好当时穿着厚实的毛衣,伤口不深,没有伤及筋骨,但伤口有十公分长,缝了好几针。  朗颂说得轻描淡写,孙谚识却听得心惊肉跳,他难以想象,要是朗颂没躲开,结果将会是怎样。是废了一只手,还是丢了一条命?  他越想越觉得后怕,猛地攥住朗颂的手:“走,现在回家。”  朗颂愣住,触摸到了孙谚识掌心的湿意,感受到了孙谚识的颤抖与慌张,他不知道孙谚识为什么突然这样惊慌失措,只是本能地反握住了对方的手。  表叔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两人,郑烨轻咳一声,在茶几底下踢了踢孙谚识的脚后跟。  孙谚识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压下心头的波澜,缓缓抽出手,扭头对表叔道:“叔叔,感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您看,小颂他受了伤也没法继续帮您,您要是忙不过来可以找个小工帮忙,工资我来出,小颂和月月我就先带回江城了。”  表叔连连摆手说“不用”,又说了一长串话。孙谚识听不懂,但从表情能猜出来大概是表达歉意。  朗颂原本打算过完年再回去,这样一来,只能提前回去。他用方言跟表叔说了一番话,而后在郑烨的催促下起身进房收拾行李。  少顷,孙谚识也起身,往房间的方向走去。房门敞着,朗颂脱了家居服,背对着门口正在穿一件套头卫衣。他把两只胳膊穿进袖筒,然后举起双手准备从头上套进去,因为动作幅度有点大肌肉挤压到了伤口,疼得他蹙起了眉,又垂下胳膊。  孙谚识心疼得抽了一口气,用指节敲敲门,走了进去。  朗颂回头,对上孙谚识的目光,低声叫了一句“哥”。  孙谚识垂眼,一边解自己身上针织开衫的扣子,一边道:“你穿我这件开衫。”  朗颂阻止他:“不用,你穿着,外面太冷了。”  孙谚识已经解开了最后一颗扣子,他脱掉衣服,说:“我穿你的卫衣。”  朗颂心跳骤然加快,呼着滚烫的气息,在孙谚识的帮助下穿上了还带着体温的针织衫,又看着孙谚识穿上了他那件略显宽大的卫衣。  孙谚识抓了抓蹭乱的头发,打开衣柜替朗颂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柜子里就一些衣服,两套属于朗颂,剩余那些五彩缤纷的衣服都是朗月的。  孙谚识把本就叠好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一抬眸看到了独享优待端端正正挂在衣柜角落的夹克棉服,是他买的那件。衣服全新,吊牌都还挂着,显然一次都没穿过。  他问朗颂:“怎么不穿?”  当然是舍不得,可朗颂口不应心地回答:“没机会穿。”  孙谚识取下衣服,说:“今天就是机会。”他扯掉吊牌替朗颂穿上,上下看了几眼,末了满意地评价一句,“帅惨了。”  朗颂低着头,耳朵发烫,大脑一片空白。  表叔想让众人吃了午饭再走,但听孙谚识说如果下午再走,到达江城得晚半夜了,便也不强留。几人在玄关和表叔道别,孙谚识趁着表叔没注意,把早就准备好的红包放在了桌子一角。第99章 回家  回程由郑烨开车,张吴坐在副驾驶。  孙谚识和朗颂坐在后排,中间隔着因为知道要回江城而兴奋不已的朗月。她的右手紧抓着孙谚识的手指,舍不得松开,颇为艰难的用左手打开了斜跨在胸前的小布包,把黏土捏的黄豆举到孙谚识面前,说:“爸爸,黄豆。”  张吴回头逗她:“把它送给叔叔,好不好?”  朗月微微崛起粉嫩的嘴唇,认真想了想,然后说:“给你,做。”  孙谚识笑了一下,替她翻译:“月月的意思是这个不能给你,可以另外给你捏一个。”  郑烨做作地“呜呜”两声,说:“那我也想要。”  朗月害羞了,拱进孙谚识怀里,说:“还做。”  她可爱的模样惹得大家笑声不断,车内的沉闷被一扫而光。  郑烨和孙谚识默契地抬头,透过内后视镜眼神复杂地对视一眼,一想到朗月的可能是谢霜语的女儿,两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复杂。  朗月玩了一会儿便睡着了,孙谚识抱着她,给她调整了一个舒服的睡姿,又找了件衣服盖着。他往中间的空位挪了挪,偏头去看朗颂。  自上车后朗颂就没怎么开过口,此刻正歪着头盯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公路,眼神空洞没有焦距,似乎是在想事情。他双臂环抱在胸前,右手松松地抓着左臂伤口的位置。  孙谚识又往朗颂那边挪了挪,低声问:“伤口疼?”  朗颂遽然回神,慌忙收回视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臂,才发觉这个姿势让孙谚识误解了。他不自在地收回手:“不疼,已经缝合两天了,没感觉了。”  孙谚识凝睇着朗颂消瘦许多的侧脸,猛然醒悟过来——朗颂不是疼,而是在后怕。毕竟才二十不到的年纪,见证过死亡,但没有亲身接近过死亡。这次死里逃生,应该是把他吓到了。  孙谚识心口疼,舌尖苦,心里懊悔不已,如果早点鼓起勇气抛开那些顾虑,朗颂就不会平白无故受这一刀。他深吸一口气,伸手攥紧了朗颂的手腕,哑声说:“都过去了。”  朗颂半耷拉的眼睛蓦然睁大,诧异地看着手腕上那只白净好看的手,理智告诉他应该立刻挣脱,不能陷得更深,但情感灭顶般战胜了理智。他僵着半边身体,感受着孙谚识掌心的温度。  回程开得快,中间也没休息,到达江城是傍晚五点。虽然时间还早,但冬天昼短夜长,天边已经擦黑。  一天一夜几乎都在车上度过,太消磨人,开车的三人都疲惫不堪。  孙谚识向两人道谢,约了年后一起吃顿饭,然后开车分别送他们回家。  到达郑烨家楼下,郑烨恋恋不舍地捏了捏朗月的脸颊才下车,又绕到驾驶位这边敲了敲车窗。  孙谚识降下车窗,没说话。  郑烨快速地瞥了一眼后座的朗月,说道:“好好过个年,有事的话随时给我打电话。”  很寻常的客套话,唯有孙谚识听得懂言外之意。  在去屏州的路上他们商定好,一切事情等过完年再说,反正谢霜语待在江城,没必要这么着急着说出来,把愉快的新年过得那么沉重,况且朗颂又受了伤。  “好,电话联系。”孙谚识点头,“代我向叔叔阿姨问好,事情处理好了我去拜年。”  “一定把话带到!”郑烨风骚地挑起眉梢,“早点把话说开,希望明天就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孙谚识老脸一红,笑骂道:“滚吧你!”  郑烨哈哈大笑,和他们挥手告别,心情舒畅地走了。  车子调头,朗颂在后座说:“哥,我的行李在猴子家,你在路边停一下,我自己打车过去就行。”  孙谚识注意着后方车辆,头也不回地道:“搬家时不是说早就找好了房子,怎么行李在猴子家。”  朗颂意识到说漏嘴,一时无话可说。  孙谚识也没有再追问,只说:“先去补卡买手机。”  在他的监督之下,朗颂补了卡买了新手机。  两人走出手机店,朗颂想说什么,孙谚识已经抱着朗月上了车,他只得跟上。车子到达熟悉的十字路口却没有直行,而是右转,朗颂坐在副驾驶,立刻扭头去看孙谚识:“哥,是不是走错了?”  孙谚识看他一眼:“没有,我们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到了就知道了。”  朗颂便不好再问。  车子开进一个小区,进入地下车库,停在停车位上。  孙谚识解开安全带下车,对朗颂说:“到了。”然后打开后座车门把朗月抱出来,又去后备箱拿出行李箱。  他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牵起朗月,说:“走吧。”  朗颂微微蹙眉,疑惑更深,犹豫一下跟了上去。  三人乘电梯到达十楼,孙谚识牵着朗月走出电梯,经过一段走廊停在一扇入户门前,按下密码开了门,而后打开灯。他让朗月先进门,又把行李箱提了进去。  朗颂呆呆地站在门口,想到了不久之前那两张放在柜台上的传单,滚了滚喉结,开口道:“哥,这里是……”  孙谚识弯腰,一边从鞋柜里拿拖鞋,一边回答:“这里是我家。”  朗颂不觉得意外,怔怔地呢喃一句:“这么快……”  家里很多东西都缺,拖鞋也只有一次性的,孙谚识给朗月换上大的跟船一样的一次性拖鞋,起身问道:“什么这么快?”  朗颂动了动唇,又摇了摇头:“没什么,不早了,我就不进去了。”  “哒”一声,孙谚识用力向前踏了一步,一反之前的被动姿态,倾身逼近朗颂。语气低沉,表情僵硬,他察觉到了朗颂的异样,压低了声音说:“你想说什么、问什么可以直接说,不说清楚不让你走。”  看着眼前逐渐放大的俊郎面孔,朗颂动弹不得,沉默片刻,他被那明亮坚定的眼神所蛊惑,缓缓开口:“这房子是你给自己结婚准备的新房吗?”  “?”孙谚识愣住。  虽然他之前说了一些心口不一的话,又故意让朗颂误解自己和谢霜语的关系,但他也没有明确地表示过自己和谢有什么亲密关系,朗颂怎么会有这么深的误解,直接拉满进度条,误解他要结婚了?  他抿了抿唇,追问:“你怎么会这么想?”  看见孙谚识脸上疑惑的神情,朗颂就明白自己可能误会了,可他想要一个更确切的答案,于是说了那两张传单的事。  “啪”一声,孙谚识一巴掌拍向自己光洁的额头,终于明白为什么朗颂突然那么决绝地想要搬走,为什么会产生这么深的误解。  他哭笑不得,抓住朗颂的手腕将对方拉进屋里,关上门坦诚交代。  “那两张传单是我随手接的,无意识带回了家,我甚至都没正经瞧上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压根不知道那单子在宣传什么。”顿了顿,他看向明亮整洁的客厅,说,“我跟谢霜语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同学关系,这房子也不是什么新房,已经买了三年多了。”  虽然和父母闹僵,但他一直期望有一天得到父母的谅解,在小赚了一笔钱后,第一时间在离蓝楹巷不远的这个小区买了这套精装房。三室一厅,足够一家人居住。  可是他没等到父母的谅解,也没能和他们一起搬进来,这套房子成了他心里的一个疙瘩。  原本他打算卖了,但一直没有下定决心,甚至一度忘了自己有这套房子。  在朗月走失之后,他意识到蓝楹巷太杂太乱,不利于小孩的成长,想起了这套买了几年却不曾住过的房子。心下决定不卖了,年后添置家具搬进新家。之所以没说,是想给兄妹俩一个惊喜。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料到自那之后一切都乱了套。  朗颂和朗月搬走之后,蓝楹巷的那套老房子给他一种愈加空荡冰冷的感觉,每个角落都充满了与兄妹俩有关的回忆,却遍寻不着两人的身影。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两年多来他就是这样不由自主地在每个角落寻找他妈的身影。他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种消极循环,不敢再在待下去。  上周以来他每日早出晚归,忙碌着给新房采购各种家具用品,想在年前搬进来。  朗颂呆若木鸡,终于明白一切都是误会——孙谚识没有准备结婚,没有为了结婚准备买新房,更加没有和谢霜语在一起。他攥着拳头,努力克制着内心巨大的释然与喜悦,不敢泄露分毫。  “我……”  既然开了口,孙谚识想趁此机会彻底说开算了,刚吐了一个音,去客厅跑了一圈的朗月又跑了回来,抱着他的大腿仰头说:“饿……”  孙谚识笑了一声,只得暂时按下不表,扭头看着朗颂:“别愣着了,快进来。”他边往里走边说,“家里还缺很多东西,明天我们再去采购。”  朗颂应了一声,发觉自己声音太低,又提高声量应道:“好的。”  刚才在路上已经提前点好了外卖,孙谚识打开电视,把遥控器放进朗颂手里,自己则趿着拖鞋去厨房烧水。他倚靠着岛台等着水开,视线落在明亮的客厅,落在朗颂和朗月的身上,终于找回了熟悉的踏实感。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来得及可能再更一章,但是不要对我抱太大希望……我的别名叫“码字蜗牛” 第67章 “……好。”朗颂侧躺在孙谚识身旁,顺时针轻轻按摩对方的胸口。  孙谚识看着天花板,突然扭头问道:“那个女孩儿真是小河的表姐?”  “嗯。”不用孙谚识追问,朗颂主动交代,“小河走不开,便委托他表姐帮忙送一趟。”  “在互相了解的阶段?”  朗颂逃避孙谚识的迫视,摇头:“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孙谚识这才满意,没有追问下去,当他意识到朗颂在骗他的同时已经明白朗颂为什么骗他。再问下去,只会让他回想起自己口是心非欺骗朗颂时,说的那些狠心绝情的话,让自己心虚愧疚、无地自容。  轻压在心口上的手在打颤,孙谚识捉住,说道:“你的手在抖。”  朗颂屈了屈手指,赧然垂眼:“我很紧张,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抿了抿亲得发麻的嘴唇,似乎是想继续说点什么,但并没有说。  朗颂不加掩饰,孙谚识读懂了对方眼底的情绪——朗颂在害怕,怕他是出于同情而妥协,不是出于感情而表白。  他施力握紧朗颂的手,说:“很抱歉,以前顾虑太多,说了很多口是心非的话,以后不会了。”  朗颂忐忑不安的心瞬间得以安定,他反握住孙谚识的手,坚定地说:“哥,我知道你顾虑我父母的感受,虽然他们已经去世,无从知道他们会是什么态度,但他们很尊重我,如果他们还活着,我相信他们一定会理解并支持我。即使他们无法理解,我也不会有丝毫动摇,我会想尽一些办法让他们接纳我们,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你还怕什么、担心什么,就跟我直说,我会努力消除你的一切顾虑。”剩下的一半话放在肚子里,他知道孙谚识最怕的是他变成另一个卓历,但他不想在孙谚识面前提起“卓历”的名字,也不能让孙谚识知道那晚他在大榕树背后听到了所有对话。况且他也不是爱许诺的性格,天花乱坠去说远不如脚踏实地去做。  孙谚识看到了朗颂眼里的赤忱、坚定,他把头搭在了对方的肩上:“好。”  朗颂就势把人搂进怀里,低声说:“哥,我很想你。”  孙谚识把手搭在朗颂肌肉紧绷的腰上,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摩挲,鼻子“哼”了一声:“你之前不是不愿叫我哥了吗?”  朗颂的下巴颏抵在孙谚识头顶,蹭着毛绒绒的头发,无声地弯了弯嘴角,回答:“以前不希望你只把我当弟弟,就不乐意管你叫哥,现在不怕了。”  孙谚识也翘起嘴角,将手收紧了一些。  两人再没说话,无声地拥抱温存。  冷不丁的,门口突然响起“咔咔咔”的挠门声,孙谚识条件反射地推了朗颂一把,慌慌张张坐了起来。  朗颂本就躺在边上,差点被推到床下去,幸好反应迅速扶住了床沿。  孙谚识恍然想起朗颂胳膊上还有伤,连忙去扶他:“抱歉,我——”  “没事。”朗颂知道孙谚识是怕被朗月看到,笑着低声安抚,“门被你反锁了。”他替孙谚识拨好乱掉的头发,整理好歪掉的衣领,用指腹轻轻揉了揉红得异常的嘴唇,才起身说,“我先出去。”  孙谚识一动不动任由摆弄,刚刚平复下去的心跳,又咚咚狂跳。他听到朗颂走出房间,在客厅训斥黄豆:“以后不许挠门,再挠门就没有鸡胸肉拌饭吃。”又听他颇为严厉地对朗月说,“你要教黄豆规矩,不能和它一起胡闹。”  在房间里独坐片刻,等脸上的燥热褪去,孙谚识回到自己房间。他关上门给华强打了一通电话报平安,才挂线去客厅。  朗颂原本在给黄豆剪指甲,见他出来立刻站了起来:“哥,我给你弄点吃的,你午饭几乎没吃。”  孙谚识心道中午喝了一壶邪门的醋,差点撑死,他摇头道:“不用了,我不饿,咱们出去买东西吧。”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家里还缺很多东西,朗颂和朗月的行李也还在猴子家里,要去搬回来,他还想把放在蓝楹巷那些没吃完的饺子馄饨给拿回来。  “行,那就去外边买点吃的。”朗颂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解锁递给孙谚识,“我列了一份采购清单,哥你看看还有没有漏掉什么。”  孙谚识瞄了一眼,连自己压根不会想到的窗花也在清单上边,他把手机递回去:“你只会想得比我周到。”  三人换上衣服出门,朗月蹦蹦跳跳先跑了出去,朗颂很自然地揽着孙谚识的腰让他出去,自己则殿后锁门。  孙谚识驾车,先去了一趟附近的社区诊所,朗颂手臂上的伤口需要换药。  绷带解开,露出了缝合后的伤口,足有十公分长,像一条攀爬在手臂上的蜈蚣。  孙谚识默不作声,看似平静,手背绷起的两条筋骨泄露了他的情绪。  朗颂侧了侧身体,挡住孙谚识的视线,用食指指尖摩挲着他手背上的青筋,仰头低声说:“已经愈合了,一点都不疼。”  孙谚识眨眨眼,用口型无声地“说”:我、心、疼。  朗颂几乎溺毙在孙谚识的温柔之中,脑中被那无声的“我心疼”所占满,走出诊所,冷风扑面而来,他才清醒了几分。  三人前往猴子家搬行李,后备箱容量有限,今天只能先把衣服拿回去。  猴子一个人在家,原本正在大扫除,见朗颂来了,赶紧放下手中的活,“颂哥”长“颂哥”短的叫着,帮忙搬东西。  孙谚识看着伶仃瘦削的猴子,邀请他去自己家过年,猴子回头嘻嘻一笑,说:“我明天去我姑婆家过年。”  没有妈,爸不疼,但至少还有一个姑婆疼着,孙谚识感到欣慰了些。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红包,说道:“那红包只能提前给你了,幸好我事先准备了。”  猴子惊喜交加地看着红包,又看向孙谚识,难以置信地问:“房东大哥,这是给我的?”  孙谚识把红包塞进他的外套兜里,拍拍他的肩说:“管我叫一句哥,怎么能少了红包,开开心心过年。”  猴子红着眼,突然张开双臂企图抱住孙谚识,朗颂眼疾手快抓住了他的帽兜,说:“抱就免了。”  离开猴子家,三人直奔超市采购年货。  超市里人满为患,朗颂推购物车,孙谚识把朗月抱在了怀里,紧跟在他身边,但还是被人群给冲散了两次。  朗颂单手抱住朗月,把她放购物车里坐着,旋即将孙谚识拉到自己身旁,松松揽着腰。  孙谚识哑然失笑:“我又不是小孩子,丢不了。”  朗颂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地说:“我想保护你。”  孙谚识微怔,想起了朗颂不声不响地去找雷斌干架那事,他挑眉一笑,慢慢地将手覆在了朗颂搭在推车扶手的手背上。  两人在喧闹、熙攘的人群中,偷偷地十指紧扣,孙谚识在朗颂的明眸中看到了自己颤动的心湖。  因为有朗颂事先准备好的采购清单,他们的采购过程很顺利,半步冤枉路都没走。走到零食区的时候,朗颂破天荒地允许朗月挑一些小零食,朗月高兴地抱住哥哥的大腿,亲昵地说:“哥哥好,爱哥哥。”把黄豆谄媚地模样学了个十成十。  孙谚识捏了捏她的小丸子头,佯装吃醋:“爸爸难道不好吗?”  朗月又转身抱住他的大腿,撒娇道:“都好。”  孙谚识垂眸,怜爱地看着朗月,想起谢霜语的事,柔和的眉眼染上一抹厉色。  采购完毕,将大包小包的东西放进后备箱,三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蓝楹巷,在巷口碰上了正打扫完卫生准备关店门回家的丁婶。  她看到朗月,惊喜地迎了上来,又搂又抱,还不忘唠叨朗颂几句,说他不声不响地就搬了家,又叮嘱他搬走了也可以来玩。  朗颂老实巴交地听着,时不时应上一句。  丁叔在店门口喊:“越老越没记性,这鞋子都做好多久了,你不送啦?”  “哎哟,给忘了给忘了。”丁婶一拍脑门,急步走回店里拿了一个手提袋出来,从里面拿出一双精致漂亮的虎头鞋递到朗月面前:“小月月,奶奶给你做了双虎头鞋,喜欢吗?”  朗月眼睛发亮,连连点头,但是不敢去接,先去看朗颂,征求哥哥的意见。  朗颂点头应允,引导她:“要跟奶奶说什么?”  朗月抱着虎头鞋,一字一顿地说:“谢谢奶奶。”  丁婶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乐道:“哎哟,别谢了,以后给奶奶当孙媳妇好不好啊?”  朗月不明白“孙媳妇”是什么意思,但也知道是在开她玩笑,羞涩地躲到了孙谚识身后。  孙谚识轻轻地碰了碰贴在朗月头皮上的耳蜗外机,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虽然丁婶的话是玩笑话,但他很庆幸朗月并没有这点小缺陷而被另眼相待。  和丁婶道了别,提前说了句“新年快乐”,三人步进巷子。  朗月在中间一蹦一跳走得不太老实,孙谚识和朗颂一左一右牵着她,任她偶尔淘气。  正值傍晚,夕阳就坠挂在巷尾的天边,暖黄色的阳光照进巷子,将三人的影子拉长,给他们镀上一层金边。  远远瞧去,像一张岁月静好的老照片。第102章 剃头挑子一头热?  进了店门两人一刻也不耽搁,按照刚才在路上商量的那样分工干活。  朗颂去收拾冰箱里的食物,孙谚识则去找几块布,把货架给盖上,才几天没开张,已经落了薄薄一层灰。  在杂物间找到盖布回到前店,孙谚识听到巷子里传来争吵声,夹在风里,听不真切。  他不甚在意,专注于手上的盖布,扯住两个角用力一抖把布展开,扬起表面的一片灰层。  待那灰尘散去,争吵声也被吹到了耳边。  “妈,你老实告诉我,那钱到底哪里来的?”  “老娘就是有挣钱的手段不行吗?”  “什么手段能让你的账户突然多出来二十万?”  “反正我没偷没抢没卖身,这钱来得干干净净。”  “那你为什么不能说清楚这钱的来路?”  “我的事什么时候都要跟你汇报了,给你开店你就拿着,别问那么多。”  这声音太过熟悉,光凭一声咳嗽就能听出来说话的人是谁,孙谚识不自觉地就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门口。  脚步声渐近,任素芬和雷斌一前一后进入视野。  雷斌没料到最近一个礼拜都紧闭的卷拉门竟是开着的,愣怔顿住脚步。  孙谚识站在屋内,蓦然和他对上视线,但立刻平静地收了回来。  朗月恰巧从院里跑进来,笔直地撞上了雷斌冷淡的目光,可怕的回忆被勾起,她慌忙躲到孙谚识身后,寻求庇护。  孙谚识拧眉侧身挡住她,轻拍她的后背,低声哄她:“别怕,爸爸在。”  雷斌收起脸上一闪而过的愧疚,迈步离开。  朗月情绪稳定下来,孙谚识把她抱去了院里,打开手机让她看动画片,自己则继续回店里干活。  把最后一个货架盖好,朗颂从院里走进来:“哥,东西收好了,你这里弄好的话咱们就能回家了。”  孙谚识抬眸,看到朗颂脸颊上的一片黑灰,“扑哧”笑出声:“脸怎么蹭脏了。”他很自然地走过去,拽着干净的衣袖抹掉了朗颂脸上的一点灰尘。  朗颂不好意思地笑了,站着没动,让孙谚识给他擦脸。灰尘还没擦干净,他突然收了笑意,定定地看着门口。  孙谚识疑惑地顺着他的视线回头,看到了站在门外的沈苹苹。她穿了一件驼色羊绒大衣,围着一条米色细毛线针织围巾,半张脸都被围巾挡着,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眸,透着一股为人师表的知性美。  沈苹苹先开口打招呼:“孙老板,月月哥哥,好久不见。”  孙谚识走到门口,客气寒暄:“沈老师,好久不见。”瞥了一眼对方身旁的行李箱,问道,“这么晚才回老家过年吗?”  沈苹苹把围巾往下扯了一些,露出整张脸:“我老家就在隔壁市,我爸今天开车来接我。”  孙谚识笑了笑:“你爸很疼你,祝你一路平安。”  “谢谢。”沈苹苹用力握着行李箱拉杆,咬了咬下唇,内心一番挣扎才细声细气地开口,“明年我不在小橡树幼儿园任教,也不住蓝楹巷了,我父母在老家帮我安排了工作。”  孙谚识一愣,表示遗憾:“幼儿园少了一位好老师,月月和其他小朋友都会很舍不得你。”  沈苹苹莞尔:“我也很舍不得月月,有机会的话我会来看她。” 第69章 绝大多数老人都会被家人接回去过年,这十来个留在养老院过年的老人,大概是孤寡者或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法回家、不肯回家——例如他爸。  孙谚识站在窗外轻叹一口气,睃巡室内,在老地方找到了他爸,他爸坐在窗下的沙发上,戴着老花镜看书。  孙谚识进门,径直走到窗边,叫了一声:“爸。”  孙建新抬起头,淡淡地“哼”了一声,算作回应。  孙谚识又说:“我刚从墓园过来,陪妈聊了一会儿。”  孙建新的嘴角微微颤了下,他抬手扶眼睛掩饰眼底的情绪。  “我给你带点吃的过来,还买了件羽绒服。”孙谚识提着好几个手提袋,勒得手指充血,但没放下,试探性地问,“给你拿房间放着吧?”  孙建新再度抬眼,毕竟是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怎么会瞧不出孙谚识是有话想说。他沉吟不语,等了片刻才起身。  孙谚识放慢步速跟着前面佝偻的背影,比起上次,他爸精神了很多,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  进了房间,孙谚识先扫视一圈这个今天第一次来的小房间。面积十二三平米左右,里边放了一张单人护理床,床头有紧急呼叫设备,床尾横放着一张小桌,上面放了一瓶塑料假花和几份报纸,再里边就是一个卫生间。  虽然小,但看起来挺舒适。  孙建新自顾自坐下,闷不吭声地拿起桌上的报纸看起来。  “爸,我知道你不会跟我回家过年,我就不劝你,直接说事了。”孙谚识用脚把一条塑料凳勾到身边,坐了下来如实交代,“我搬进了新房,把小店给租出去了。”  孙建新盯着报纸,半个字没看进去,仍维持着冷峻表情。  铺垫了两句,见孙建新没什么反应,孙谚识继续道:“我搬去新房是因为我遇到了那么个人,决定以后和他好好过日子。”艰难地咽了咽喉结,他说,“他是个男的。”  “砰”一声,桌子被重重拍响,孙建新陡然站了起来。  孙谚识也站起,并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语气难得地强硬:“我也曾认真考虑过,要不如你的愿,找个女人生个小孩安生过日子算了,但我想着想着就会冷汗涔涔。我一个同性恋,怎么能怎么敢去耽误一个女人一辈子?小时候,你教我做人要‘无悔于他人无愧于己心’,我要真这么做了,就是与你当初的教导背道而驰,有愧于他人有愧于自己!如果我妥协、认命了,那我这六年来的坚持以及妈的死就变得毫无意义!总之,我就是遇上了那么个人,想跟他搭伙过日子,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彻底腐烂在酒精里。我只是单纯地告诉你这件事,并不是要你接受、祝福,我们的父子关系也不可能变得更糟糕了。”  话毕,孙谚识立刻转身走出了房间,他不敢去看他爸的神情,但比他预想中要好——毕竟他爸并没有追出来揍他。  一口气走出公寓楼他才停下脚步,但他没有离开,站了一会儿又原路返回,躲在暗处观察他爸。他并不想大过年的特意过来把人气出个好歹,只是因为今天是他爸最惦记他妈的一天,也是他爸心肠最软的一天。  其实他一直知道,比起恨他怨他,他爸更多的是怨恨当初吵架后离家的自己。所以他特意在今天提起了他妈,利用他爸的愧疚,期盼他爸固执的思想至少能有那么一点松动。  父母是他的血亲,他怎么可能不想要父母的祝福?  房间内,孙建新独坐许久,然后从抽屉里摸出了一个相框。他抚摸着相框上笑得灿烂喜悦的妻子,叹了口气说:“我应该早点听你的。”  孙谚识也在外面站了许久,见他爸走出房间前往活动室才转身离开,他又找了一个工作人员递上红包,委托对方这两天费心照看着点,这才放心回家。第104章 你的采购清单少了一样东西  回到家,迎接孙谚识的是两张爽朗的笑脸,还有摇出残影的狗尾巴。  他抱起朗月,蹭她又软又暖的脸颊,又腾出手悄悄捏了捏朗颂的手。黄豆仰着头看到了这个的小动作,大概是觉得唯独自己被忽略心有不甘,用头拼命地去拱孙谚识的手。  孙谚识挠它脑袋,说道:“别撒娇,狗粮减半的事我还没忘。”  狗生清白的黄豆不知自己大清早就蒙受了不白之冤,也没明白孙谚识的话是什么意思,傻乎乎地醉倒在了孙谚识的摸头杀之下。  孙谚识瞥了一眼腕上的手表,时针已经指向“11”。他放下朗月让她跟黄豆去客厅里玩,自己则拉着朗颂进了厨房。  “哥,我一个人就行。”朗颂瞄了一眼孙谚识发红的眼尾,替他找借口,“你开车累了吧,回房间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吃饭叫你。”  孙谚识勾住朗颂的手肘,把头搭在他肩上,说:“我想跟你待一会儿。”  朗颂什么都没问,抚摸他的鬓发,说:“好。”  温暖的小家治愈了冷冰冰的身心,孙谚识很快投入到烹饪的乐趣当中,在厨房添了不少乱,好歹两人合力做好了午饭,但在做最后一道菜时,他被明令禁止插手。  瞧着沥水篮中削好皮的地瓜,孙谚识笑问:“上午特地去买的吗?”  朗颂正在给地瓜切滚刀块,手中的刀撇了一下剁了个空,他收回刀,回答:“嗯,你说想吃。”  孙谚识并没有注意到朗颂脸上的那抹不自在,双手环抱倚着冰箱,一脸满足地看朗颂特意给他做拔丝地瓜。  喷香诱人的地瓜出锅,三人开始吃午饭,黄豆的狗粮不仅没有减半,因为愧疚,朗颂还偷偷给它加了一个罐头。  吃完午饭,三人一狗在客厅里看电视,楼下突然响起鞭炮声。  两年前,江城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谁在顶风作案?  好奇心使然,三人涌到阳台,往下一看才知道是小区里谁家女儿今天出嫁,刚才的噼里啪啦声不是放鞭炮,而是扎堆的气球被汽车碾爆发出的声音。  孙谚识评价道:“这方法好,既热闹又不违反规定。”楼下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小区居民,他勾了勾朗颂的手指,“咱们也去凑凑热闹吧?”  朗颂笑着:“好,走吧。”  可惜的是他们下去得太晚,新娘已经上婚车离开了,不过很幸运地拿到了两包喜糖。  回到家,孙谚识拆了喜糖,剥一块巧克力给朗月,又剥了一颗奶糖递到朗颂嘴边。  朗颂摇头:“你吃。”  孙谚识又往前递了一点:“不想沾沾喜气吗?”  朗颂心念一动,立刻张嘴含住,说:“很甜。”  孙谚识一语双关地回答:“我也觉得很甜。”  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孙谚识和朗颂开始贴春联、窗花,家里很干净,但还是象征性地打扫了一番,一个下午就这样消磨过去。  傍晚,两人进入厨房开始准备年夜饭,朗月想帮忙,孙谚识便拿了几头蒜让她剥。  天边擦黑时,令人垂涎的菜肴陆续端上餐桌。朗颂向来会安排餐食,虽然菜色很多,但每盘的分量不多,避免了“除夕以后吃一个礼拜剩菜”的处境。  餐桌正上方有一盏长线全铜玻璃吊灯,温暖明亮的灯光洒在孙谚识眼中,他单手托腮看着眼前美味的年夜饭、亲密的家人,觉得异常知足,嘴角都笑僵了,还是克制不住地上扬。  他端起玻璃杯中冰凉的可乐,凑到朗月的杯子旁,说:“乖宝,咱们碰杯。”  朗月跪在椅子上,双手捧杯举起来,朗颂的杯子也靠过来。杯子碰到一起,“叮叮叮”三声,是“幸福”的声音。  吃完饭,孙谚识和朗颂领着朗月下楼去玩,业委会为小区里的大小孩们组织了一次除夕活动,有翻花绳、夹汤圆等亲子小游戏,还挺有趣的。  一家三口一直玩到春节晚会开播才上楼,靠着沙发吃着砂糖橘看节目。  朗月强撑到十点,便扛不住睡意歪倒在沙发上,被朗颂抱去了房里。  孙谚识坐累了,索性支着脑袋侧躺着。  朗颂坐到孙谚识旁边,问:“哥,枕我腿上吧?”  孙谚识也不客气,倒头就枕。一开始他还能专心地看节目,可躺着躺着总是忍不住去在意脸颊贴着的紧实大腿,想上手捏一捏。  手随心动,孙谚识捏了一把,手感坚韧,能摸到绷紧的肌肉。  他感觉到朗颂条件反射瑟缩了一下,但没有躲,于是更加明目张胆起来,从大腿一路摸到小腿肚。  朗颂终于没能忍住,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痒。”  后半程的晚会节目孙谚识看的心不在焉,十分在意贴着大腿那侧烫得发痒的耳朵。良久,一片阴影压下来,朗颂低头温柔地亲嘴角,他才听到电视中晚会已经进入零点报时环节,他和朗颂亲密接吻,在倒计时声中一起跨过了新年。  朗颂贴在他耳边,说:“哥,新年快乐,以后每个新年都会有我。”  孙谚识鼻腔发酸地去追逐朗颂的嘴角,口齿不清地呢喃:“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再次活过来。  随着《难忘今宵》的唱响,春晚到了尾声,孙谚识伸了个懒腰爬起来。  朗颂关掉电视,拍拍他的腰:“哥,去洗澡睡觉吧。”  天时地利人和,本该是发生点什么的,奈何小处男不解风情,孙谚识无奈一笑,应道:“好,你也早点睡。”  洗完澡躺上床,孙谚识怎么也睡不着,坚韧的触感仍停留在指尖,他不禁有些想入非非,没了布料阻隔贴着肉摸是什么感觉?  这一想就有点刹不住车,他并不是一个纵欲的人,沉迷酒精的这两年,甚至连想法都没有,这两天却急切地想要和朗颂更进一步。  算了,还是别把小男友吓坏了。  孙谚识如此想着,关上了灯。  五分钟后,朗颂的房门被敲响,孙谚识站在门口,勾了勾冻僵地脚趾。  房内很安静,大概等了十几秒才响起脚步声,朗颂打开门,低声问:“哥,怎么了?”他的声音有点哑,绯红的耳垂藏在昏暗的光线中。  孙谚识没有察觉,往里瞧了一眼,只开着一盏床头壁灯,他问:“睡觉了?”  “没有,”朗颂拉他进来,“睡不着?”  孙谚识甩掉拖鞋,说:“脚冷,睡不着。”  朗颂将他按坐在床上,然后蹲下来去摸他的脚,讶然道:“怎么这么冰?”  孙谚识嘴里说:“不知道,就是冷。”心里却道,来之前冲了几分钟的冷水,不冰就奇了怪了。他垂眼看着朗颂用温热的双手给他焐脚,冻僵地指尖缓慢恢复了知觉。  温热的掌心褪去了温度,朗颂索性掀开衣服,让孙谚识冰凉的双脚贴在自己滚烫的肚子上。  “傻子,小心闹肚子。”孙谚识连忙抽回,奈何被朗颂手臂圈着动弹不得。  朗颂抱得更紧一些:“没事,不会。”  朗颂的腹部肌群微微隆起,孙谚识感觉到了清晰的腹肌轮廓,他贪恋神奇的触感和炽热的温度,但还是理智地想要挣脱:“有事就晚了,我去泡个热水脚就行。”  他轻轻地蹬了一下,朗颂没有防备向后倒去,双脚脱离怀抱的同时,脚后跟蹭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朗颂却突然吃痛似地“嘶”了一声。  孙谚识愣住,立刻意识到为什么房里只开了一盏壁灯,为什么刚才等了许多才等来脚步声。他恍然回神,赶紧去扶朗颂:“没事吧,没被我踢坏吧?”  其实就蹭了一下,刺激和羞耻远远大于疼痛,朗颂的耳根几乎红到滴血,他欲盖弥彰地扯了扯宽松的运动短裤坐到了床边,尴尬地摇头:“没事。”  “真的没事?”孙谚识不太相信,朗颂太能忍痛了,“我看看。”  他作势要去掀裤子,朗颂眼疾手快捉住了他的手腕,求饶似的喊了一句“哥”。  孙谚识不肯放过,凑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问:“你刚才在房间里干嘛?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朗颂咬着牙不吭声。  孙谚识想起昨天晚上在他房门口停留了片刻的脚步声,又问:“昨天你也是自己在房间里……”  朗颂呼吸不稳,喉间发痒,耳垂发麻。  孙谚识又凑近一点,几乎贴在了朗颂的耳垂上,问:“要不我帮你?”  孙谚识不肯放过,凑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问:“你刚才在打飞机吗?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朗颂咬着牙不吭声。  孙谚识想起昨天晚上在他房门口停留了片刻的脚步声,又问:“昨天你也是自己弄的?”  朗颂呼吸不稳,喉间发痒,耳垂发麻。  孙谚识又凑近一点,几乎贴在了朗颂的耳垂上,问:“我帮你?” 第71章 大年初二一家三口又在家消磨了一天,好不惬意。  大年初三,郑烨从父母那回了自己家,孙谚识和朗颂、朗月提着礼品上门拜年。  郑烨瞅着孙谚识不在自然的步态,问道:“割痔疮了?”顿了下又拖长尾音“噢——”了一声,一脸我“我懂了”的贱嗖嗖表情。  孙谚识哼笑:“可惜大过年的不能骂人。”  下午,两家人在阳台晒太阳嗑瓜子聊天。甘甜甜给朗月买了一套新衣服,米色毛衣配大红色蝴蝶结背带裙,给她换上后又帮她重新编发。  郑烨看着怀里穿着同款大红背带裤的儿子,怎么看怎么满意,同朗月开玩笑道:“月月,以后给我当儿媳妇怎么样?”  孙谚识瞧了一眼正在啃手指的小郑烨:“你儿子牙齿都没长齐。”  郑烨嘿嘿一笑:“这叫未雨绸缪。”  孙谚识打击他:“虎虎喜欢月月,丁婶筹划得比你早,还给月月做了双虎头鞋。”  “靠!”郑烨蹙眉,对朗月道,“那小胖子太能说了,跟画眉似的,我家川川稳重。”  孙谚识继续:“月月比川川大了五岁,以后谁保护谁啊?”  郑烨替儿子鸣不平:“小五岁怎么了,姐弟恋,你和朗颂还差十一岁呢。”  孙谚识愣了一下。  甘婷婷觑了一眼孙谚识的神色,气得用皮筋砸郑烨:“今天晚上就给你嘴上缝个拉链。”  川川还以为妈妈跟他玩呢,乐得挥舞双手鼓起掌来。  孙谚识含笑看他们夫妻打闹,在桌子底下抠了抠朗颂的掌心,说道:“我看姐弟恋挺好的。”  第二天,两家人一起去了张吴家拜年,接下来的几天跟赶集似的,轮流拜年、聚餐。  到了初七,企业、单位陆续复工,年也基本过完了。  孙谚识正在吃早餐,扭头跟朗颂说吃完去书房看看招聘信息。桌边的手机响了一下,他以为是推送信息,随意扫了一眼,懒洋洋地收回目光后,脑子才迟钝地把眼睛看到的文字转化成信息,他再度看向手机,联系人那里赫然显示“爸”。  这个号码六年多不曾出现在自己的手机通讯记录当中,孙谚识难以置信地眨眨眼再看一次,不是幻觉,确实是他爸发来的消息。  发错人了?误触了?  他的手有些发抖,指腹摁了两次才成功解锁,点开信息,一行字映入眼中。  【小丫头和他哥搬走了?】  孙谚识攥着手机突然站了起来,懵头转向地来回走了几步,亢奋得全身毛孔都竖了起来。  “怎么了?”朗颂担忧,“发生了什么事?”  孙谚识拖住朗月的腋下,把还在啃鸡蛋的她抱了起来,高兴道:“好事,小月月,你是我的福星高照!”  招聘信息也不看了,孙谚识开车直接把朗月带去了疗养院,他把朗月送到了活动室和他爸玩,自己又走出疗养院上了车。  朗颂坐在副驾驶等着,问:“叔叔怎么样?”其实他想问的是“叔叔没怎么样你吧”,但又觉得这样问很不礼貌。  孙谚识笑了下:“挺好的,看到月月很开心。”他和朗颂十指紧扣,说,“其实除夕那天我过来,跟我爸说了我们的事,不过我没说对象是你,毕竟我们的年龄差摆在那里,我怕一下全说出来刺激了他。今天的这条信息代表我爸的态度已经软化了,我会循序渐进跟他说,我相信他会接受的,以后我们一起来看他。”他贪心地想,“或者还能把他接回家。”  朗颂很高兴:“好。”  孙谚识又说:“你爸妈葬在屏州对吗,元宵节之前我们回去看看你爸妈吧?”  “好,”朗颂鼻子有些酸,“我带你回家。”  沉默片刻,孙谚识觉得现在是一个恰当地时机,他轻咳一声:“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  在安静的车里,他把怀疑谢霜语就是朗月生母的事告诉了朗颂。第106章 真相(1)  朗颂听完,一直沉默着。  孙谚识和他十指紧扣,也没有说话。朗颂成熟有主见,不需要帮忙出主意,他只需要无条件支持朗颂的决定就行。  车里安静许久,朗颂终于开口:“基本上已经能确定了吧?”他也知道这个问题是在明知故问,但还是问了。  孙谚识点头:“嗯,八九不离十。”从谢霜语去派出所查岩石儿童福利院的领养记录,就已经可以断定了。  朗颂下定决心,抬起头来:“我想先跟谢小姐谈谈。”  “好,”孙谚识拍他的肩,“你定好时间,我来约她见面。”  回去的路上,朗颂茫然地看着窗外,拧眉沉思。他心乱如麻,一时理不出什么头绪。  一开始,他是为了尽快给朗月做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病急乱投医才产生了找到朗月亲生父母的想法。但他也知道,大海捞针很难,即便找到了,对方也不太可能愿意支付那么一大笔手术费用。就算幸运地找到了他们,他们也愿意支付手术费,但如果条件是要回朗月的抚养权,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异常艰难的抉择。  所以,他矛盾挣扎下不了决心。  直到后来误打误撞碰上了孙谚识,发生了一系列事,让他获悉当初抛弃朗月的可能是孙谚识的高中同学。线索已经摆在眼前,逼着他下定了调查的决心,一是有一线希望给朗月筹措到手术费,二也是想给朗月一个交代,但他万万没想到那个抛弃朗月的人会是谢霜语。  谢霜语曾给过他一张工作名片,她的职位是部门经理,学历必然不低。从穿着打扮也可以看得出来她经济条件不会差,这样一个知性、美丽、优雅且富裕的女人为什么会抛弃朗月呢?就因为朗月是先天性耳聋吗?还是因为有什么苦衷吗?如果现在的谢霜语想要回朗月的抚养权该他该怎么办?  脸颊被柔软温热的东西触碰,朗颂回过神来,车子停在了小区地下车库,不知何时朗月已经坐到了孙谚识的怀里,又噘着嘴凑过来亲他一下,说:“哥哥,到家。”  “嗯。”朗颂揽住她的膝窝,抱他下车,“回家。”  回到家,孙谚识让黄豆看孩子,他牵着朗颂进了房间。  朗颂问:“哥,怎么了?”  孙谚识冷笑一声:“应该是我问你怎么了?”他把朗颂按坐在飘窗上,抱臂站在朗颂面前,一副审问的姿态,“还记不记得一周前我们约定过什么——及、时、沟、通,你在担忧什么烦恼什么,可以说出来我们一起商讨,不要憋在心里自己费劲琢磨。”  朗颂愣了片刻,然后笑了,他揽住孙谚识的腰,让对方转了身坐在了自己的腿上:“抱歉,我还没习惯。”他的性格本来就比较沉闷,不喜欢倾诉,父母去世后背负的太多,身边也没有真正能帮忙分担的人,所以就愈喜欢把事情闷在心里,自己想办法消化或者解决。  “那你现在开始习惯。”孙谚识拨弄他的手。  “好,”朗颂隔着温软的羊绒衫蹭了蹭孙谚识的后背,说出了心里话,“我只是在担心,如果月月的父母强硬地想要回月月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孙谚识问他:“你愿意让月月跟着她生活?”  “我想等月月再长大一点,能够明辨是非了,由她自己来选择。”朗颂回答,“选择是否原谅生母当年抛弃她的行为,选择是否愿意接纳生母。但我很怕谢小姐态度强硬,我并不希望闹到需要法律来解决的地步,因为最后受伤的只会是朗月。”  孙谚识说:“如果你想,我们可以装作对这件事不知情,就这样生活下去。”  朗颂摇头:“这对月月不公平,对谢小姐也不公平。我想知道她当年究竟有什么难言之隐要抛下月月,如果她真的想赎罪,也理应给她这个机会。”  孙谚识笑了一下,搂住朗颂的脖子:“那我们就协商、争取。不要过度担心,你父母当年是合法收养,而谢霜语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总之,先见上一面再说,好吗?”  有孙谚识在,杂乱的思绪和情绪都得以平静下来,朗颂圈着孙谚识的腰,亲他嘴角,说:“好。”  见面的事没有拖延的必要,孙谚识给谢霜语打去电话约第二天见面,他跟谢霜语说她丢了件东西在自己车上,要当面还给她,顺便有些事要坐下来聊聊。  自从上次不太愉快的谈话之后,两人就没再联系过,孙谚识其实感到有些尴尬,很明显谢霜语也不太自在。她没问是什么东西,只问在哪里见面。  孙谚识回答:“我会去接你。”  谢霜语不疑有他,应下了。  第二天一早,孙谚识先把朗月送到郑烨家,然后陪着朗颂一起去医院给伤口拆线,结束之后又把朗颂送到蓝楹巷,才去接谢霜语。  谢霜语提早在小区门口等着,两人客气地打了招呼,便再无后话。  直到车子开到蓝楹巷附近,她才变了脸色,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去我家。”孙谚识觑了一眼对方紧张的神色,问,“怎么了?”  “不,没有。”谢霜语攥着手中小巧的手拿包,“可以在咖啡厅或者茶室聊吗?”  孙谚识有些为难地说:“抱歉,要给你的东西我放在家里。”  谢霜语这才想起,昨天在电话里并没有问是什么东西,她猜想可能是耳环或者胸针之类的,于是说道:“东西就不要了,我们在附近找一家舒适一点的咖啡厅聊吧。”  然而此时,车子已经停在了丁婶的店门口。孙谚识停车熄火,解开安全带:“一件很重要的东西,我想你不会想要丢掉的。”  谢霜语微微蹙眉,只得跟了上去。  两人走进小巷,一前一后踏入狭小的店内,谢霜语一抬眼便看到了坐在店里的朗颂,她神情微诧,看向孙谚识。  孙谚识看出她眼里的意思,回答:“东西在他手上,今天要聊的事也与他有关。”  谢霜语以为孙谚识是想聊上次的那件事,她也想为自己当时的冲动莽撞道歉,所以才会答应见面。但对方却没有在电话里说会有第三人在场,她有种被戏耍了的感觉,但还是极有修养地克制住了表情,友好的问朗颂:“是什么东西?”  朗颂摊开手掌:“这个,是你的吗?”  熟悉地银质心形吊坠静静地躺在眼前少年的掌心之中,谢霜语顿时如木头一样僵硬,两秒过后,抓在手中的缎面手拿包垂直落地,她急切地夺走了那个相片夹吊坠,慌张地打开。  当看到里面的照片时,她又惊又喜,抓住朗颂的手臂:“这个这么会在你这里,怎么会在你这里?!”  孙谚识立刻扣住了谢霜语的手腕,尽量克制着自己的声音,说:“抱歉,他的手臂有伤。”  谢霜语愣愣地收回手,脑子一团乱麻,求助似地看向孙谚识:“他、他怎么会有这个?”  孙谚识反问她:“这是你的吗?”  谢霜语看了一眼手中的小东西,艰难地点头:“是我的,可是……”她意识到了什么,不敢再问下去。  朗颂没有给她退缩的余地,他看着谢霜语的眼睛,字字铿锵地道:“这个东西是我妹妹的,五年多前,我父母在一个公园门口捡到了她,然后收养了她,取名朗月。”  突如其来的真相如当头棒喝,谢霜语倏然脱力瘫坐在地上,耳朵嗡嗡的响,头脑也一片空白。  孙谚识和朗颂立刻去扶她,却见她双目陡然赤红,眼眶里盈满泪水,喃喃地自言自语:“她是你妹妹……她是你妹妹……”  片刻,谢霜语突然抱住了朗颂的腿,失态地哀求:“她现在在哪里,她过得好吗?我能见见她吗?”  朗颂拖着她纤细的手臂,扶她在凳子上坐下,一一回答:“她现在不在这里,过得……”他停顿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定义好还是不好,于是接着道,“过得至少挺快乐的,你可以见她,但我想知道你当年究竟为什么丢弃她,现在又为什么要找她,以及找到她以后你打算怎么办?我才能决定让不让你见她。”  谢霜语难以置信地看着两人:“你们知道我在找——”她顿了一下,艰难地叫出了“朗月”的名字。  “嗯,知道。”孙谚识点点头。  他知道,他们想在谢霜语身上求索真相的同时,对方一定也对眼下的状况感到一头雾水。  于是代为回答,将朗月机缘巧合进入蓝楹巷把他错认成爸爸,而后以吊坠为线索,一直在暗中调查的事都告诉了谢霜语。当然也包括他当初的屡次试探,以及被谢霜语完美的谎言所蒙蔽的事。  眼眶里的泪水终于不堪重负,大颗大颗滚落下来,谢霜语再也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哭了起来。她连哭都是优雅的,纤纤玉指捂着脸,发出很轻的啜泣声,但清晰地传递出了她的懊悔、难过、痛苦,或许还有一种如释重负。  孙谚识把一包纸巾放在了谢霜语身旁的凳子上,他和朗颂对视一眼,然后默默等着。  良久,谢霜语止住了啜泣声,她用纸巾擦去脸上的泪水,难堪地抬起了头。  精致的妆容已经花了,眼中布满红色的血丝,眼周一片嫣红,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反而多了几分梨花带雨的脆弱感,让人不忍对她说一句重话。  谢霜语深深地换了口气,平静地道出了当年的真相:“五年多前,我未婚先孕生下女儿,不幸的是,她是先天性耳聋。即便如此,我……我并没想抛弃她,我还想尽快给她做手术……”她又止不住地流出眼泪,断断续续地说下去。  娇弱的婴儿根本没法离开她,她只能辞了工作照顾女儿。那时她刚工作不久,微薄的存款不足以支撑着两人的花销,但她依旧咬牙坚持。后来遇到一位好心的女士,允许她带着女儿上门给自己的儿子上家教课,她又找了一份撰写文案的网络兼职,靠着这两份兼职工资养活自己和女儿。  可变故来得太快,她本就缺乏照顾婴儿的经验,又因为分身乏术对女儿疏于照顾,女儿三个月大时感染肺炎,住进了重症监护室。一周后女儿康复出院,但也花光了她的所有积蓄。 第73章 前一天她刚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三个月,雷斌并没有给她开口的机会,而她也并没有准备说出来。  她想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犹豫了半月之久终于下定决心,她挂了号,在医院叫号机即将叫到她的号码时,她逃了。  谢霜语叹息一声:“之后发生的事就是我之前说的那样,我生下了月月,又抛弃了她。”  孙谚识低着头,又喃喃了一句:“原来是这样……”难怪雷斌一直声称自己没有猥亵谢霜语,却又别扭地不肯把话说明白;难怪雷斌出狱之后反而更加厌恶他;因为在雷斌心里他是谢霜语的暗恋对象,是情敌,是致使他们分手的导火索。  雷斌的单亲家庭本身就树立了他争强斗胜的性格,在任素芬的思想灌输下变得愈发要强,特别是在“孙谚识”面前,他的骄傲、自尊、自负根本不允许他把这些往事吐露出来。他憋着、忍着,最后用冷嘲热讽等各种方式来报复,满足心理上的快感。  孙谚识抬起头,问道:“所以雷斌至今不知道你们有个女儿?”  谢霜语点头。  “那天我恰巧听到了雷斌和他妈的争吵,他妈的账户里多了二十万块钱,是你给的?”  谢霜语坦诚回答:“嗯,因为心里愧疚。我找人帮忙转交的,她为了儿子会守口如瓶。”  孙谚识又问:“你当初为什么不把孩子交给雷斌,他和他妈都不会对孩子不管不顾的。”  谢霜语沉默了片刻才回答:“我父亲因为偷窃坐过牢,读小学时我没有人会叫我的名字,他们叫我‘劳改犯的女儿’,我不希望我的女儿和我一样,长大以后被嘲笑、被讥讽,成为一辈子都摆脱不掉的阴影。”  至此,所有事情都已水落石出,孙谚识没有觉得轻松,反而觉得心情更加沉重。  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那个又回到他手里的银挂坠,感觉握着一块烙铁,烫得他手臂发麻。不久之前他还因为这个吊坠是朗月找到亲生母亲的重要线索而感到喜悦,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朗月悲惨的命运竟然是因它而起。  谢霜语和朗颂都察觉到了孙谚识的情绪变化,朗颂拿走了挂坠,握住了孙谚识的手。  谢霜语轻声细语地说:“你不要感到自责,我就是怕你会这么想,所以一开始并不想说。我和雷斌之所以分开,我因为我和他本来就不合适,即使日记和挂坠没有别发现,最后也必然是分手收场。况且,日记是我自己写的,照片是我私藏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抛弃朗月也是我自私的个人选择,你更加不必因此内疚。”她顿了一下,更紧地攥着手中的挂坠,让尖锐的三角刺入自己的手心,“正如你所说,我可以向同学求助,可以把小月月交给雷斌的妈妈,我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但我最终选择了最极端、对小月月伤害最大的那种。因为我自私薄情,只想快速、彻底地摆脱原来的生活,摆脱我那蚂蟥一样的父母,也不想再和雷斌有任何瓜葛。所以,我选择把她抛弃在公园门口,让她被陌生人带走。”  她像个无关紧要地旁观者,冷静地分析着自己丑陋自私的内心世界,脸上没有难堪也不觉尴尬。这么多年来,她的内心住着恶魔,她不敢直面,只敢在梦里与它相见,然后大汗淋漓地醒来。此刻,她亲手揪出了心里丑陋不堪的恶魔,只觉得如释重负。  她偏头,淡然启唇对朗颂说:“朗颂,谢谢你。我看了小月月的照片、视频,她很漂亮很乖,你把她照顾得很好,做的比很多父母都要优秀。”  朗颂淡淡地应道:“她是我的妹妹。”所以为她做什么都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  谢霜语听懂了弦外之意,她苦涩地笑了一下:“刚才在店里你问我,为什么要找小月月,以及找到她以后打算怎么办?其实在今天之前,我也没有准确的答案。因为在抛弃她的那一刻,我已经失去了‘母亲’的资格,我也没有权利夺回收养家庭的抚养权。所以我只是想先找到她,看看她过得好不好,想尽快给她做手术让她能听到声音,尽量弥补她。不过——”脑中浮现手机视频中朗月单纯的笑脸,她也不禁弯了嘴角,“现在我有了答案,我知道她过得很好,能够听到世界的声音,有个很爱她的哥哥。我不配成为她的母亲,不会出现在她面前打扰你们的生活,你可以完全放心。但是,有一样东西希望你能帮我转交给小月月。”  她解下了脖子上的锁骨链,放在朗颂的掌心之中——一根玫瑰金色的细链下面坠着小到大连成一道弧线的五颗五角星,星星上镶嵌着碎钻。她看着闪耀着光芒的星星,说:“说起来,这大概就是缘分吧,我没给她取正式的名字,一直叫她星星,而你的父母给她取名月。我希望她像一颗普通的星星一样,发着淡淡的光,过好普通的一生,而你们让她成为家里的月亮。”  “这是我自己设计定做的,麻烦你帮我送给小月月。”谢霜语深吸了一口气,“我拼命想摆脱自己冷酷无情的父母,而我自己却成了我父母那种人。我不配成为她的母亲,不会再出现在她面前,明天我会去派出所自首,交代当年的所有事。”  “霜语!”  “谢小姐!”  孙谚识和朗颂异口同声。  谢霜语笑了一下:“我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  “霜语,”孙谚识急切地倾身,“慎重考虑。”  朗颂把那条链子交还给谢霜语:“谢小姐,我不能帮你转交给月月。”在对方还没来得及露出失望的神色时,他又接着道,“你永远是她血缘上的亲生母亲,这点无法改变。我之所以想跟你谈谈,是想知道你当年为什么抛弃朗月。在了解前因后果之后,我理解了你的苦衷,但我不是朗月,没法替她回答。你应该自己把这个东西送给她,跟她说出实情,然后问她是否能原谅你。当然——”他话锋一转,“我希望等她再大一点,现在她才六岁,还不能明辨是非。在等她长大的这段时间,你可以尽你所能弥补对她的亏欠、愧疚,但去自首是最差劲的一种方式,她需要的是你的陪伴,而不是用这种方式去忏悔。”  谢霜语的内心被朗颂成熟的思想和宽广的胸襟所震撼,她呆滞了良久,随而后才颤声道:“谢谢你,愿意原谅我这样一个自私的人。”第108章 “有本事你咬我啊”  在朗颂掷地有声地劝告下,谢霜语打消了自首的念头。  朗颂是对的,如果她坐牢了,除了对朗月造成更深的伤害,并无益处。朗颂大度地给了她弥补朗月的机会,她应该好好珍惜,填补自己缺席这些年对朗月的亏欠。  她决定依朗颂所言,暂且隐瞒朗月这些事,等她再长大一点,能够明辨恩怨是非,再向她坦白。但因为朗颂和孙谚识已经给朗月提供了优渥的生活,以及丰满的亲情,除了给钱,她暂时还没想到可以为朗月做些什么,心里一时有些茫然无措。  “谢小姐,”朗颂开口,“月月在郑烨哥家里,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接她?”  谢霜语没想到朗颂立刻就给了她接近朗月的机会,一想到能够亲眼看到女儿的笑颜,她紧张得手心都开始冒汗。  但她怯懦了,而且此刻的面貌实在有些狼狈,于是咬咬牙摇头拒绝:“不了,我今天这个样子怕把她吓坏,过几天我请你们吃顿饭,你把她带出来,可以吗?”  自然是没有问题的,朗颂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谢霜语。  谢霜语真诚地道谢,又说:“以后别叫我谢小姐了,叫我名字或者叫姐姐,都可以。”  朗颂点头:“好。”  一直保持沉默的孙谚识开口,问出了心里最后一个顾虑:“你不打算告诉雷斌这件事吗?”  谢霜语问:“雷斌应该见过小月月吧?他喜欢小月月吗?”  孙谚识点头:“见过。”但对于对方喜不喜欢朗月这个问题他不好回答,雷斌唯一一次和朗月近距离接触就是为了戏弄他,把朗月带回了家,那次给朗月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以至于自那以后每次见到雷斌都瑟缩起来。  不等孙谚识开口,谢霜语已经替他回答:“他好像不怎么喜欢小孩。”沉吟片刻,她心中已计划,平静地说道,“我会告诉他,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让他打扰你们。”  关于朗月的身世以及自己和雷斌的过往,已经全都揭开,谢霜语再没有什么可说的,她揉了揉紧绷的脸颊,说想回家,问孙谚识能不能送她回去。  孙谚识洞悉她是有话要单独说,便让朗颂在家等一会儿,他先送谢霜语回家。  车子驶离蓝楹巷,谢霜语开了口,为上次在餐厅的行为道歉。  孙谚识不觉得这是需要郑重道歉的事,他耸耸肩:“把我吓得不轻,下次别开这种玩笑了。”  “不用替我找借口解围,”谢霜语笑了一声,“我和父母已经不来往,除了‘父母希望我早日成家’那句话是假的,其他都是真的。”她顿了顿,“我只是以为我们是同类人,我的提议你或许会答应。”  孙谚识微怔,心领神会了谢霜语口中的“同类人”是什么意思——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对生活失去了激情,但求一份安稳。  他不禁去想,如果谢霜语是在朗颂没出现的几个月前说了那番话,提出结婚的想法,自己会怎么选择?当思维触及到“点头答应”这个答案时,他摇摇头,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  车子停在小区门口,谢霜语解开安全带,道谢之后下车。  孙谚识看着她转身离去的窈窕背影,降下车窗喊道:“霜语!”在对方回头后,他把手肘搭在窗沿上,一脸“我很八卦”地问道:“你真的没喜欢过雷斌?”  谢霜语扬眉,沉吟片刻,答道:“我在医院等待的时候,一直摸着肚子想象,宝宝长得会像雷斌还是我,然后我就逃了。”  孙谚识了然一笑,挥挥手走了。他回蓝楹巷接上朗颂,正准备去郑烨家,郑烨打电话过来,说带着朗月去玩了,让他们晚上再去接孩子。  孙谚识便调转车头,回自己家。  车子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停下,车里的两人谁都没动。朗颂往常不管在哪儿都坐姿端正,此刻却软若无骨地靠着椅背,眉头微微蹙着,一脸疲态。  孙谚识也好不到哪里去,明明这半天什么事都没干,却觉得像是去批发市场卸了两大挂车货似的腰酸背痛、四肢酸软。  他往后仰靠着椅背,偏头看朗颂:“去后边坐吧?”主要是两人中间有中央扶手箱挡着,太碍事了。  朗颂:“好。”  车门一开一关,两人坐到了后排。  朗颂伸出手想去捞人,孙谚识率先往车门那边挪了挪,拍拍大腿道:“枕哥腿上躺一会儿?”  朗颂略一犹豫,听话地躺下,枕在了孙谚识的腿上。  虽然后排空间大,但对于一个身高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来说还是很局促。朗颂屈着大长腿,艰难地侧了侧身,将脸埋进了孙谚识腹部堆叠起来的毛衣之中。他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道:“你身上有香水味。”  孙谚识忍不住笑了起来,整个上半身都在耸动:“刚才装得那么大度,原来是个醋精。”  朗颂也不否认,鼻腔中逸出一点笑声,张开嘴用牙咬出了孙谚识的毛衣。  “你咬衣服有什么用?”孙谚识哼笑,“有本事你咬我啊。”  朗颂扭头,还没做出动作,一片阴影压下来,随即柔软温暖的嘴唇贴了上来。  孙谚识低着头,捧着朗颂的脸颊,吻得认真又温柔。一开始他还占据上风、主导权,亲着亲着就开始五迷三道,等他回过神来,人已经跨坐到了朗颂的腿上。对方一手圈着他的腰,一手掌着他的后脑勺,他完完全全处于被动姿态。  贴在后脑勺的那只手往下游走,顺着脖子往前,在耳侧停住,拇指和食指指腹捏住柔软无骨的耳垂,揉捏搓弄。  心脏一阵收缩悸动,孙谚识感觉朗颂捏得不是他的耳垂而是心脏,不禁闷哼了一声,在干柴被点燃前,双手抵着朗颂的肩膀退开,拉来两人的距离。  喘匀了气,他扬眉发问:“你再闻闻,身上是不是都是你的味道了?”  朗颂的手掌在孙谚识的后腰施力,将人往怀里一推,鼻子凑到对方颈嗅了嗅,又张嘴轻咬一下喉结,点评道:“还不够。”  “嘶——”孙谚识揉朗颂头发,“你怎么跟小狗似的爱咬人又爱圈地盘。”  朗颂沉默不语,片刻后埋在孙谚识颈窝,突然咬着牙“汪”了一声。  湿热的气息扑在颈项,孙谚识闷声笑,而后评价道:“小朗狗比黄豆能唬人。”  在幽暗的车内腻歪了一会儿,两人一扫萎靡疲惫的状态,整了整凌乱的衣服上楼。  两天之后,孙谚识和朗颂去附近一个夜市管理办公室询问租赁摊位的事,回来的路上,手机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他淡定地摁了接听。  昨晚谢霜语发来消息,说已经告诉雷斌朗月的事,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的显而易见。  通话建立,那头沉寂了两秒才用不太自在嗓音打招呼:“是我,雷斌。”雷斌在电话里问有没有空,能不能见一面,末了又强调叫上朗颂一起。  见面的理由不消多说,孙谚识应下,挂断了电话。  朗颂问:“雷斌?”  孙谚识点头:“咱们和他见一面。”见朗颂忧心蹙眉,他又说道,“放心,这次他应该不敢乱来。”如果乱来他也不会再忍着。  见面地点是一家茶室,两人走进小隔间便看到雷斌失魂落魄地呆坐着,头发凌乱、眼底乌青,大概是一夜未眠。  孙谚识故意踢到凳子发出一点声音,雷斌回神,立刻起身:“坐,先喝茶,糕点马上送来。”  如料想中那样,雷斌没有乱来,不仅没有乱来,反而一反常态的拘谨。  这倒让孙谚识有些不适应,他轻咳一声明知故问:“找我们有什么事?”  “我——”雷斌支吾其词,片刻后咬着牙低下头,“我为之前所有恶劣的言行向你们道歉,你们想骂也好、打也好,我绝对不会吭一声。”  对面的两人面面相觑,没想到会出现这么戏剧性的一幕。  孙谚识垂眼看着雷斌的头顶,双手环抱在胸前,无情地回答:“我不。”  雷斌倏然抬头。  孙谚识不怀好意地一笑:“我要让月月多管我叫几声——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  人不舒服,短更一章。第109章 比以前更爱生活  雷斌双手握拳,即将砸向桌子的那一刻,突然想起来之前向谢霜语承诺的那些话,又猛地收回了拳头。  “道歉我收了,”孙谚识压下嘴角的笑意,端正了坐姿,严肃又郑重道,“我也为以前对你的误解向你道歉,可以说正事了。”  雷斌迟钝地反应过来,刚才孙谚识是在开玩笑。他往常总喜欢用这种方式阴阳怪气地讥讽对方,难免以己度人地认为孙谚识是在嘲弄自己。  “不,你没什么需要道歉的。”雷斌尴尬地把抿了一口烫嘴的茶水,摆出万分诚恳的姿态,看着面前的两人,“小语已经把所有事都告诉我了,你们放心,我一切都听她的,绝对不会打扰你们现在的生活。你们也不用担心我妈那边,我暂时不会告诉她。但是——”他的手掌不安地在牛仔裤上搓了搓,“但是小语说如果我以后想看望朗月,必须经过你们的同意。”  孙谚识很意外,跋扈飞扬、桀骜不逊的雷斌居然这么顺从谢霜语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