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上司当小厮》 第一章 「小浓,我早、早就告诉过你,那种男人、男人一定会偷吃,看吧看吧,不、不但偷吃,对象居然还、还是前女友,一个你怎麽比也比不上的高级货!果、果然由奢、奢入俭难,吃惯大餐的男人,才吃不、不惯你这种路边摊!他到底把、把你当成什麽了,啧!过分!真的有够过分!我、我要说你什麽好呢,你啊,就、就是笨……」 坐在一旁的好友廖玲玲说了什麽,余芳浓根本没听进去几个字,情伤的她只晓得猛灌酒,然而酒入愁肠愁更愁,她满脑子一直重复着几天前,交往了一年多的男朋友在餐厅里对她说的话。 那一天她满怀心喜的赴约,才刚坐下来不久,甚至连菜单都还来不及拿起来,男友江泰云就开口道:「小浓,我们分手吧。」 分手两个字如同平空打来的一道响雷,余芳浓被震得回不了神,她本来还为他终於调回总公司,两人不必再分隔两地而开心,当下却只能惊愕的瞪大眼望着他,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声音,有些颤抖的问:「是不是我做错什麽了?」 这是她的习惯,每次遇到问题她总会先检讨自己,或许在工作或做人处事上,这能称得上是好事,可若是在感情上就不一定了,好友也劝过她很多次,不要老是委屈自己,可是她从未放在心上,没想到今天得到教训了。 「我有交往的对象了。」 余芳浓的心倏地一紧,脑袋又再次呈现空白,沉默了一会儿,她才艰难的开口道:「你交往的对象不是我吗?你、你……除了我之外,还有别的女朋友?你劈腿了?」 见他眼神回避,她突然觉得一股凉意窜上身,心也跟着直直往下沉,绝望像颗大石压在胸口,她觉得快要不能呼吸了。 「你说啊!」余芳浓着急的语气听起来像在催促,但实际上却有着浓得化不开的乞求,她定定凝视着他,彷佛在用眼神告诉他—拜托,只要他说的,她都会相信,就算是骗她也没关系。 「什麽劈腿,你别说得那麽难听!」江泰云觉得面子有点挂不住,原本自觉理亏而摆低的姿势也撑不住了,语气显得粗声粗气。 「我们明明就在交往,可是你却说有了其他对象,这不是劈腿是什麽?」 「你少往脸上贴金了,有交往的男女朋友一年见不到三次面的吗?」 「那是我的错吗?每次我要找你,你总是说没空,要不然就是要出差。」余芳浓觉得自己委屈又生气,顺着他的意,全力配合他的作息,如今倒成了他指责的筹码了。 她直视着眼前这个喜欢了好久的男人,忽然觉得她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他。 大学毕业後进入元庆集团工作,她喜欢上同一间办公室的前辈江泰云,可那时他身边有个号称全公司最漂亮又家世一流的女朋友楚明雪,她只好把这份感情偷偷藏在心里,半年後,他和女朋友分手,没多久就向她告白。那时她真的好开心,觉得自己彷佛拥有了全世界,不过後来他被调到外地的分公司,他们只好开始远距离恋爱。 余芳浓很喜欢江泰云,小心翼翼的保护这段恋情,一切以他的喜好为优先,只要他不喜欢的,她绝对不做,也总是乖乖配合,即使觉得不合理、委屈,也很努力忍下来,因为她不想让他讨厌她。 甚至有几次她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去找他,人都已经到他住所门外了,却因为他随口一个理由,他们连面也没见着,她就又搭车离开。 「因为我根本不想见你!」江泰云大声的说,而後还是敌不过良心苛责,放柔了嗓音,「每见你一次,我的愧疚感就会多一分,也更加确定我并不爱你。」 余芳浓怔住了,受伤的瞅着他。 果然是这样,她不是不曾怀疑过,交往明明是两个人的事,可她却觉得是自己一厢情愿,一头热的在演独角戏,可是她也知道不可能拿这种没有证据的事情去烦他,所以她总会想尽办法压下这样的负面情绪,安慰自己多心了。 「我喜欢的人一直是明雪,我对你……很感激。和她分手的时候我很痛苦,痛苦到像是溺水了一般……」 「所以你就顺手抓了我这块浮木。」余芳浓喃喃的替他把话说完。 他在提到楚明雪时,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情意和宠溺,对她而言就像夜里逆向车道车辆的远灯,既剌眼又教人无法忍受。 她深吸了口气,直直的看着江泰云,他的模样显得狼狈而心虚,完全没了以往那高贵的王子气质,她苦涩一笑,这好像是她第一次看清楚他的样子。 她压低眼睑,轻轻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和楚小姐的感情能不能开花结果,不过我希望,我是最後一个被你拿来当替代品的女人。你有没有想过,对你而言可有可无、利用过後随时可以抛弃的人,她也许是很认真、全心全意的在看待这份感情的。」又深吸了口气,她抬起头,红着眼眶瞅着他。「感情的世界里不该有将就,每个人渴望的是被爱,而不是被伤害。」 余芳浓盼了好久的感情,却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她没有大哭大闹,只是像抹游魂般的离开餐厅,连後来是怎麽回到家的都不知道。 她吃不下、睡不着,好友兼同事廖玲玲看不下去,把她拖出门买醉,但她不想出门,好友就凶巴巴的要她在去看精神科和大醉一场选一个,拗不过好友的坚持和关心,她只好选择了後者。 余芳浓的酒量不算好,两杯威士忌下肚,她已经目光呆滞,脑袋也不太能思考了,而一旁的廖玲玲则是够义气的替她大骂负心汉,够义气的酒一杯接着一杯喝,然後也非常够义气的先喝挂。 第二章 最後,余芳浓步伐不稳的扶着只能拖行的廖玲玲出了酒吧,抬起虚弱的右手,要招拦计程车。 「小、小浓……你啊,太、太便宜那个烂男人了!他根本就是诈骗集团,你去、去告他始乱终弃!」 「没、没有喔,他、他只有亲、亲过我的脸而已……」 廖玲玲醉到站不住,一屁股坐到地上去,嘟嘟囔囔道:「什麽?那你不就守、守活寡?」 「他、他又不喜欢我,上床不、不是很恶心?」 原本被酒精麻醉到快糊掉的脑袋,倏地清醒几分,廖玲玲像听到什麽不可思议的事,陡地拉高分贝,「欧买嘎!原来你的爱情还、还停留在阿公阿嬷时代的纯、纯情呐?你的脑袋要更、更新才跟得上时代,现代人呐,管他喜不喜欢,哪个不是先在床上滚一滚的?滚床的好处多,滚得满意的,就算情感上归类不喜欢,还是可以当床伴;滚得不满意的,就算再喜欢也得谢谢,再联络!」她醉眼惺忪的看着好友。「你啊,说不定就是这个原因,那家伙才又回去找前女友。」 好友这番长篇大论,余芳浓很自然的左耳进右耳出,只喃喃的说道:「我现在比较後悔的是……当初应该揍他几拳的!」恶……天旋地转的,好想吐! 「对!揍他……一定得揍、揍他!」 好不容易拦到计程车,余芳浓硬是把廖玲玲给拉了起来先塞上车,向司机报了住址後,她碰的一声甩上车门,直到计程车扬尘而去时,她才後知後觉的自语道:「咦?我怎麽没、没上车?」她拖着脚步想要往前追,手还不停的挥啊挥的,可是头实在太晕了,她再也动不了,便扶着停在路边的车,掏心掏肺的吐了起来。 车子的主人高景丰,远远的就看到有个女人扶着他的车,而且行为怪异,走近一看才发现她是在吐。 「小姐,你没事吧?」见她没反应,他又加大音量,「小姐?」 直到感觉到有股力道拍在肩上,余芳浓才缓缓抬起头,她下意识的用手背抹了抹嘴,定睛想要看清楚来人是谁,可是试了好久,视线根本无法对焦,只能隐约看出站在面前的男人个子很高。 「你还好吧?」留着粗犷的落腮胡、身材高大的他,一看到她的长相时,莫名有种熟悉感,可是一时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个子很好……江、江泰云她被酒精侵袭到近乎视障的程度,已经分不清白面书生和虯髯客的不同了,所有的委屈和愤怒瞬间直冲脑门,明明吐得浑身虚软,却不知道打哪儿来的力道,抓起挂在手肘的托特包,朝他就是一阵猛砸,还恶狠狠的骂道:「没事?怎麽会没事?我的样子看起来像没事吗你这劈腿男倒好,我、我告诉你,你、你不会有好下场的!坏男人!王八蛋!」 不过她这没头没脑的攻击,只有第一下他因为防备不及而中标,接下来的都被他给挡了下来,後来他乾脆直接夺下她手中的武器。「喂!你认错人了,我们根本不认识!」 「你敢说你不认识我我是余芳浓!才三天你就忘了我,怎麽却忘不了你的明雪?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没良心没良心……」她抡起双拳,卯起劲的用力捶打他。 余芳浓?这名字……他还来不及想起她是谁,就忙着闪躲紧追着他的拳头。 「别闹了!」他今天到底是招谁惹谁了? 终於,两人的拉扯和余芳浓高分贝的叫喊引来了附近巡逻员警的关切。 「有什麽事吗?」 「你到底劈腿多久了?我今天才知道你这麽可恶!」余芳浓完全没察觉有其他人走上前来,仍旧自顾自的骂着。 「我没有……」 「你敢说你没劈腿?你这、这人还真是有始有、有终!从一开始就没一件事是真的,到了最後还在说谎!你比夜市里一个一百块的仿名牌包还假!」她哭诉道。 「你简直莫名其妙!」高景丰被她纠缠得也慢慢失去了耐性。 「有我被你当、当救生圈,在茫茫大海中驮着你更莫名其妙吗?」 一直被晾在一旁没人理的警察,这下也听出个所以然来了,心里不由得感慨,唉,这年头啊,街头的招牌掉下来,随便都可以砸到一个现代陈世美,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一个清秀甜美的女人,怎麽会喜欢上长相剽悍的男人?通常这种型的男人,身边的女伴大多都是长相妖娇、身材火辣的美女,怪不得她这样的乖乖女只能被淘汰,属性不同真的别勉强。 虽然感情事容不得第三者评论,不过他身为人民保母,还是得帮忙劝诫几句。「先生,既然是你有错在先,就要勇於承认,若是两人真的合不来,也得给她一个说法。该分的分一分,该说清楚的说清楚,年轻人做事不要这样不乾不脆。」 「问题是……我根本不认识她啊!」 高景丰才刚说完,身上又捱了好几拳。 「你敢说不认识!你这个坏男人!烂透了!你把我的喜欢还给我!呜……」余芳浓这下哭得更壮烈了。 警察看高景丰的眼神多了几分鄙夷。「我最看不起那种敢做不敢当的男人!小姐为你醉成这样,你要嘛就送她回去,等她酒醒再好好谈谈,但如果真如你所说的你不认识她,就要麻烦你们跟我走一趟警局了。」 高景丰烦躁的爬了爬头发。为了这种事闹上警局,他还要不要脸?要是再倒楣一点,说不定没多久新闻就会照三餐播他被一个发酒疯的女人纠缠的画面。於是他向警察摆摆手,心不甘情不愿的将余芳浓扶上车,驱车离开现场。 透过後视镜看到警察离开,他十分不悦的瞪向驾驶座上的女人。他又不知道她住在哪里,要怎麽送她回去?况且,她就只会哭诉对方的不对,可是看她现在这副模样,连她自己都不珍惜自己了,还有哪个男人会疼惜她? 高景丰对女人一向不懂得怜香惜玉,对那种为了一点情伤就寻死寻活的女人更是心生厌恶,他嫌恶的想,等一下随便找个地方让她下车好了, 停红灯时,车身微微顿了一下,斜靠在椅背上的余芳浓身子一歪,就往高景丰身上靠去。 「喂!」他没好气的把她给推了回去。 第三章 余芳浓口中不知道在喃喃自语什麽,泪水由长长的睫毛不断渗出。 见状,高景丰对她厌恶的程度没来由的降低了几分。这女人,居然想用泪水博取同情?「太卑鄙了……」突地,余芳浓这个名字和一张学士服大头照瞬间闪过他的脑海。他想起她是谁了! 学姊说的人真的是她吗?他又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脸,档案照里的模样神似,应该是同一个人无误,他深不可测的眼中闪过一瞬即逝的失望。 这时,他的手机正好响了,看了眼来电显示,他的眉头不自觉的皱起,他长吐了口气,接起电话。「是我。医院?我知道了……您太不了解他,他不会要我多看照……我知道了。」结束通话,他看了她一眼,随即将车子转了个方向。 他知道要把这女人丢到哪里了。 为了疗情伤,余芳浓请了四天的特休,这一天硬着头皮来上班了。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更何况做错事的又不是她,她干麽要逃?这几天她想了很多,痛也痛过、哭也哭过、醉也醉过,就连医院也进去过…… 事实上,她也不是很清楚究竟是怎麽回事,她记得廖玲玲约她去大醉一场,後来廖玲玲搭小黄回家,可她却是在医院醒来,虽然包包在身边,衣服也完好无缺,可是她问值班护士是谁送她来的,对方却表示不是她经手的她不清楚,只说有记录不必通知她的家人。 她真的很感谢送她来的那个人,她的丑态越少人知道越好,况且进医院总比被捡屍好,而且从被迫分手後,她连续几天不吃不睡的,来医院打个营养针刚好让她恢复一点元气。 伤心、消极的抗议也得要有人在乎,没人在乎更显得狼狈凄惨,既然没有人疼惜她,她决定了,以後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她要更懂得爱自己。 进了办公大楼,她工作的楼层在十楼,为了抓紧机会运动,每天上下班她通常会走楼梯,而且为了有充裕的时间可以淋浴,一身清爽的进办公室,她都会提前四十分钟到。 公司的福利真的很好,不但设有零食区,还担心员工要熬夜赶案子无法回家,还设有休息室和淋浴间。 今天余芳浓一层一层往上爬时,上方楼层传来的脚步声让她知道,原来热爱运动的人不只有她一个,平常一个人爬的楼梯,今天多了另外一个人分享,她不禁有些开心,想知道对方是什麽样的人。 这样的念头才刚过,她的双脚已经加快速度,突地,地上一条手帕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捡起来一看,是条男用手帕。莫非她的爬梯分享者是个男的?也对,一般来说,喜欢运动的比率是男性高於女性。 她一步步的往上,发觉上方又传来往下的步伐声,没多久,一抹高大的身影就出现在同楼层的最高阶上,她很自然的仰头看过去,但由於对方逆着光,她看不清面容,只看到对方身材高壮。 随着她持续往上而对方继续往下,两人距离拉近後,她第二眼注意到的是他一脸的落腮胡。妈呀,对方应该不是什麽可疑人物吧?她随即又忍不住嘲笑自己想太多,公司门禁森严,还有尽职的二十四小时守卫,闲杂人等要偷渡进来可不容易。 男人看到是她,也有些讶异,不过一闪而逝,她并没有发现,她来到他的下一阶,举起手帕问道:「先生,请问这条手帕是你的吗?」 男子冷冷的看了她一眼,顺手接过。「谢谢。」 要是以往,以余芳浓活泼又有些自来熟的性子,肯定会和对方多攀谈几句,可眼前的男人,一脸生人勿近的冰块脸,她也就不必太热情了。只不过……他们有过交集吗?正确的来说应该是她以前惹过他,或在他面前做过什麽不得体的事吗?为什麽他看她的眼神……有些嫌恶? 算了,这几天发生在她身上的怪事不少,不差多一件。 余芳浓朝他轻轻点点头後,便又继续往楼上爬,完全没注意到对方一直盯着她的背影。 半个小时後,淋过浴的余芳浓一身清爽的出现在办公室。 廖玲玲一看到她,立即凑上前。「嘿,休了四天假,心情好点了没有?」 「还好,不过起码没忘记没工作会饿死。」余芳浓自嘲的笑了笑。她本来就不是个会钻牛角尖的人,情伤难过是一定,却也还不至於让她一蹶不振,况且颓废了几天,够了。 对於某些人事物,朋友总觉得她太执着、投入太多,其实她的想法很单纯,她只是不希望以後回首,会感到有所遗憾,就像和江泰云的感情,至少她没有愧对自己。 见好友的情况似乎好多了,廖玲玲又忍不住八卦起来。「小浓,在医院的时候有没有艳遇?」她也是在醉倒的隔天中午,被小浓的电话吵醒,才知道小浓莫名其妙被送到医院去。 「有,热情得害我很不知所措。」余芳浓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回应。 喔喔!八卦来了!「对方是医生吗?高不高?帅不帅?」 「廖玲玲小姐,病房里会出现的异性,除了医生外,还有病患和病患的家属,好吗?」 不是医生啊……廖玲玲不死心的又问:「高不高?帅不帅?」 「还满高的,至於长相嘛……应该算帅吧。」 「帅就帅,不帅就不帅,哪有什麽应该?」 「很抱歉,因为他年轻时候的样子,我只能用想像的。」 「年轻?想像?」廖玲玲一脸困惑的看着好友,实在不懂她在说什麽。 余芳浓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的艳遇就是隔壁病床的失智阿公,他把我当成他已经往生二十来的老伴。」 「嘿!这样捉弄我好玩吗?」 余芳浓本想回廖玲玲还不错玩,可她深谙好友容易恼羞成怒的性子,连忙收敛笑意,讨好的道:「好嘛好嘛,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第四章 其实在医院的时候,她是真的有艳遇,只是不知道对方是谁,她因为觉得自己身体好多了就到处走走,无意间来到空中花园,就见有个男人双手攀着栏杆,眺望着远方。 原以为那种好看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美丽生物大概只会出现在偶像剧中,没想到有人可以不经包装就这麽偶像,而且还是个穿着住院服的偶像。 那高瘦优雅的身影,在日光的照射下,周身好似散发着淡淡的光晖,俊美绝伦的脸蛋柔弱苍白,好似误闯凡界的天仙。 余芳浓看得眼睛都直了,男人大概也习以为常了,朝他投射而去的目光来自四面八方,所以她的视线并没有惊扰到他,偏偏这个时候廖玲玲打电话来关心她,打断她欣赏这幅美好的景色,更可惜的是,当她结束通话後,花美男也不见踪影了。 之後她才听说,那楼层是医院的vip病房,能住进去的非富即贵。她只道进医院的人都是非死即伤,还不知道和饭店一样还分普通房、总统套房,怪不得人人都说医院是营利事业。 见好友突然发起呆来,廖玲玲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喂,我有新消息要告诉你呢!」 余芳浓回过神来问道:「我不在的这几天,又有什麽新八卦了?」 「不是八卦,是真的消息,而且和你有关。」 见好友的神色不像是开玩笑,她也正经了几分。「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廖玲玲故作神秘的看了她一眼。「一好一坏,你要先听哪一个?」 「那就好消息吧。」以往她都秉持着先苦後甘的道理,一定会先听坏消息,不过最近坏事已经够多了,她还是先听听好消息吧。 「好消息是,你被推举为今年带新人的『菁英』之一。」 除了不定期的徵才外,公司每年都会应徵一批新人,会由各部门推举的菁英来带领,而所谓的菁英,其实也有被列为储备干部的意思,算是向上晋升的跳板,有意向主管之位迈进的有志青年,都会极力争取。 「为什麽是我?」余芳浓自认是个努力的员工,可是她只知道埋头实干,不懂得邀功还常被抢功,还反对马屁文化,主管会挑她,她有点受宠若惊,更别说她的年资还很低。 「你能力好,努力负责,而且你的个性鸡婆又有耐心,很适合带新人,挑你表示主管的眼睛没全瞎。」她的人生哲学就是拿多少钱办多少事,她不算混,可也不是多努力的员工,加上大学毕业後就马上投入职场,至今工作了多年,人情冷暖看得多,就算再热情,如今也冷得差不多了。 可小浓不同,她对工作真的有份热情和使命感,常常自己的分内事做完还帮忙分摊别人的工作,甚至曾跨部门捞事做,同事都戏称她像只小蜜蜂。 还记得小浓刚分发到这个部门时,看她一副热血的模样,自己还冷冷的想,最慢半年就会烧成灰了,可是现在两年多过去了,她依然是当年那个对工作热心热忱的余芳浓。 「听起来似乎真的是个好消息。」余芳浓笑了。 廖玲玲斜看了她一眼。这个笨丫头!「我只是说主管的眼睛没全瞎,可没说他们视力没问题啊!」 她之前在人事部门待过,那里有她的人脉,明明这次的菁英名单没有企划二部的人,後来却勾了一个余芳浓……小浓是能力好又努力,但完全没有背景,才进公司两年多就被提拔为菁英,就连楚明雪都是熬了几年才有这样的机会,其中原由令人担忧。 「什麽意思?」 「楚明雪也是这一次的菁英之一,这就是坏消息。」 听到这名字,余芳浓的表情明显一僵。「她在公关部门很出色,成为带新人的人选之一,一点也不奇怪,更何况,她带她的新人,我带我的新人,基本上没什麽冲突。」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可是你和她是这次的菁英中最资浅的,尤其是你。楚明雪的老爸还是公司董事之一,要不是公司严禁空降部队,她早就捞个什麽特助来做了,好不容易有个升迁机会,这一回的菁英们哪个不做球给她?」 「然後呢?」 「新人中的高材生全都纳到她麾下,再次一级的也被其他菁英分赃了,至於你嘛,只能分到一群资质平庸的伙头军。」 好友生动的比喻把余芳浓逗笑了。「伙头军也是很重要的,若是没了伙头军就开不了伙,大家就要饿肚子了,更何况他们的成绩再差,也比我这个当初怎麽进元庆都不知道的人强吧?」 她大学念的不是什麽名校,在校成绩也十分普通,毕业後投了五十份履历,只有八家要她去面试,其中居然有一间是毕业於一流大学也得挤破头才进得了的元庆集团,录取後她还作了好几次恶梦,梦见元庆的人打电话来说通知错人了。 「我是担心你被欺负。」公司完善的升迁制度还是有漏洞可钻,一些王子千金进公司成为新人,表面上也是从基层做起,可後面的靠山哪个人不多长颗眼睛的?「我以前可是目睹过菁英被那时身为新人的楚明雪欺负到哭,你的伙头军里还不知道会不会存在着王子公主呢!」 「放心吧,真有高层子女应该也轮不到我来带,楚明雪想必早就探听清楚,收编到她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