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从妻》 第一章 【第一章 穿越还是一家人】 叶家只是在讨论买房卖房,只是想把三十坪的小公寓换成五十坪的,并没打算换成透天厝,但很显然的,他们不但搬到透天厝,还是有前院后院加老树、古井的大宅院,这实在太超乎他们的意料。 他们看着彼此,却只看出老半天的沉默。 虽然年轻人还是穿着t恤牛仔裤,老一辈还是穿着hang ten休闲服,他们的脚上都还是大润发特价一双十九块的蓝白拖,但……完全不一样了! 叶家双亲在转瞬间年轻了二十几岁,成熟的叶风回到大学生时期,而叶雪几百年前早已消失的青春痘又再度在额头成形。 叶风伸手摸向脑后,摸到束起来的长发,一双眼睛倏地瞪大两倍,效果比去一趟整型医美还吓人。 叶雪看着大哥的动作,也跟着摸上自己的头,随即惊惧的发现原本俏丽的短发居然长到齐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偏偏他们集合了一家人的智商,也厘不清眼下的状况。 幸好叶家有个智商一百八的天才,他是庄敬自强、处变不惊的代言人,在短暂惊吓过后,叶风迅速恢复正常,并且用如同x光一般锐利的眼眸扫向父母和妹妹。「爸妈看起来年约四十上下,妈妈脸上的斑点、白发消失,法令纹不太明显,皮肤略白,身材较为纤细,手上的玉镯不见了,喉咙长茧、开刀后的蟹足肿也消失了;爸爸的抬头纹消除,却多了两道鱼尾纹,去年车祸在手臂上留下的伤疤消失,稀疏的头发变得浓密;阿雪没有戴近视眼镜,看人却没有眯眼睛,模样像高中时期,但没有那个时候的婴儿肥,额头有一颗痘痘,指甲……」他讲得缓慢而仔细,彷佛正在进行验尸程序。 就在众人被这种状况弄得手足无措时,叶母想到什么似的跳了起来,双手在空中乱挥一通,大叫道:「我们家的叶小霜呢?!」 对厚,一家五口少一口,叶小霜去哪里了? 叶家最小的女儿,单名一个霜字,但家人都习惯叫她叶小霜。 四人的视线轮流扫视过彼此之后,很有默契的同时转身朝四个方位跑去,只差没像小学生周会完毕,跳起来,两手在头顶上拍一下,大喊「散」,叶雪、叶风和叶母冲出厅门,叶风往外,叶雪往右,叶母往左,至于叶父则留在厅中找寻关于这间屋子的其他线索。 这座宅院屋子有两排,装潢得古色古香,真材实料,雕刻精致,即使经过岁月洗链,看起来有些陈旧,却没有倾颓破败的迹象。这种古宅拿来开茶艺馆,绝对有噱头。 屋子的前排有九间房,除了正中间的厅堂之外,左右各有四个房间,叶母在前排屋子搜寻,叶雪便往后面跑去。 屋子后面还有一排房屋,这是在公寓长大的现代人无法想像的宽阔。 两排屋子中间有三座花圃,其中两座种着某些完全没看过的植物,凑近闻一闻,似乎有点中药的味道,而最左边的花圃里种的,叶雪倒是认识几种,如果主人家的种植法有做些基本归类的话,左边那块应该叫做菜圃,里面的菜虽然有虫咬过的洞,但每一株都长得青脆鲜嫩,让人有拔下来做沙拉的欲望。 第二排屋子后面还有一块空地,用颇高的石墙围出来,空地上有井、有晒衣架,也圈起一块养鸡场,里面大大小小养了二十几鸡,和那些菜一样,公鸡母鸡和小鸡,活得都挺幸福安康、一派和乐。 由此可证,这间屋子是有主人的,只是……主人去了哪里? 后排有十间房,左边第一间堆满柴火,第二间堆了一些谷米干货,梁上还挂了好几块风干的猪肉,第三间有灶、缸、锅碗瓢盆之类,依她的逻辑推论,它们应该称之为柴房、粮仓与厨房,只不过里头的用具古老到让她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厨房旁边的屋子有个大缸、水瓢,以及一些……不会是清洁用品吧? 至于最右边的屋子布置成书房,其余的五间房都是寝室,其中有三间只有床柜,没有其他摆设,应该没人住,剩下有寝具的两间房,依色调来分,应该分别是一男一女的寝室。 叶雪走进每一间屋子细细翻找,找到最后一间时,也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灵感,她下意识打开衣柜,然后……再度惊吓! 试想一下在刚承受过九一一的恐怖攻击后,马上面临九二一的灾情是什么感觉,她此刻就是如此,她虽然没有疯狂尖叫,但灵魂已经离开体内,她像被人附身似的,拿起里面的衣物套在自己身上,打开柜子下方的木匣子,取出里面的书册。 她是用飘荡法,飘回父母跟前的。 「瞧瞧,我找到什么?」叶母将手中木盒放到厅里的大桌上,打开盖子,里头有几支金钗、几件银饰,还有十几锭颇大的银元宝。 望着应该出现在古装剧的东西,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叶母急问:「你们还想不出来吗?」她指指房子、女儿,又再指指木盒里的东西。「古屋、古装、古元宝、古钗子……我们集体穿越啦!」 叶雪正想否认母亲荒谬的推论,没想到父亲竟然点头附和。「我找到神主牌和族谱,确定这户人家姓叶,而且男主人和我同名同姓,妻子也姓方,他们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叶风、女儿叶雪。」 叶风说:「我刚才打开大门,但并没有走出去,因为外面紧邻着大街,来来往往的人都穿古装,有一个陌生人向我打招呼,而且喊我叶公子。」 叶雪垂下头,虽然穿越这事儿是如此荒诞,她却无法提出更有力的证明来推翻,她只好认命地打开找到的册子,轻轻放到桌上。「我刚才去到一个房间,打开衣柜,发现里面的衣服不是现代人会穿的,衣柜门后贴着一张画像,画像上的人……是我,而且是青少年时期的我。」 她被画像严重惊吓,连忙换上衣服,对着不太清楚的铜镜,试图找到相异处,认真比较过一轮后,她放弃了,但她的心里无比清楚,画像上的人像她,却不是她,她无法解释这种奇异的雷同,直到母亲的结论出现。 至于那本册子,是本日记,是「古代的叶雪」写的,里面记载了叶家大小事。 呵呵、呵呵……叶雪傻眼了。 穿越?又不是演戏,哪有说穿就穿的? 向来坚强又倔强的她,难得垮下双肩,露出沮丧的表情,她拚命念的十六年书,她的精算师职照,她了不起的高薪工作,通通拜拜。 她强烈质疑,自己一辈子的努力,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她学会终点的代名词叫做「镜花水月一场空」? 在接受穿越事实之后,叶家上下打起精神,到处搜集这个时代的背景资讯。 团结力量大,他们从屋里到屋外,从左右邻居嘴里,到市场摊贩口中,慢慢对这里的物价、生活型态有了粗略认识。 这里是大魏朝,皇帝做得不算太差,至少在他的治理下,这块土地风调雨顺、民生乐利,只不过政党的权力斗争,不管在哪个朝代都躲不过,幸好叶家不是皇亲国戚,他们只是再平凡不过的小老百姓,那些权谋算计与他们无关。 而古代叶雪的日记簿,提供了叶家上下的故事。 祖父叶学是六品太医,育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叶庭,也就是叶雪的父亲,有秀才功名,天性保守,能力不及,只能守着上一代留下来的屋子和钱,平安过一辈子。 小儿子叶桦,叶雪的叔叔,是个名符其实的败家子,分家不久后,就把分到的财产全数败光,日子难熬,经常到叶家打秋风,三十岁左右便病死了。 大哥叶风成天到晚捧着书在看,是左邻右舍眼中的书呆子,性情温和,他从祖父那儿学到一点医术,却不专精,只能替街坊邻里看点小病,赚一些银钱过日子。 叶雪的命比较差,她打小便与王家定下娃娃亲,在她十二岁那年,王家老爷死去,守孝三年,好不容易等到十五岁,终于要出嫁,没想到王家老太爷又去世,身为嫡子长孙的未婚夫,当然得守孝一年。 家里接连死两个人,未来的婆婆怀疑叶雪命硬,在一年孝期快结束之前退回叶雪的庚帖,说不好耽误她的终生。 第二章 真是狗屁!怕耽误人家,王家早该在家中第一人去世时立刻退亲,哪有两回孝期快满,才来这一场? 有趣的是,今年一月孝服刚除,王家托媒,订下另一门亲事,打算速战速决,三月立刻成亲,谁知,活跳跳的王夫人等不到儿子成婚,又走了! 这下子明白了吧,阎王要你三更死,赖死别人,自己也活不了。 叶雪读到这里的时候,虽然心里还是很悲愤,却也忍不住哈哈大笑,相信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公道。 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古叶雪」和现代叶雪一样,不服输、不示弱,骄傲得让人不敢轻易亲近,只可惜生活在古代,被关在门墙内,见识不宽广,否则成就肯定不会差。 就在众人渐渐认定叶小霜在二十一世纪活得很好,没机会与他们共享穿越经验同时,一个震撼的消息传来—— 五品京官叶知瑾嫁女儿,对象还是京城鼎鼎有名的德王世子,重点是,他的女儿叫做……叶霜。 「大哥,我出去看德王府迎亲。」 叶雪进书房时,叶风正坐在书案后方拚命中,他把叶家太医祖父的书读个透彻,现在正进行到融会贯通的步骤。 他们很幸运,没有穿越到一穷二白的农户,否则没有种庄稼的本事,早晚饿死,也没有穿越到贵族世家,不然满屋子下人几眼就可以看穿主子集体换了灵魂,八卦传出日、火烧妖魔时,而是穿越到朋友不多、亲戚没有的小康之家,并且家里还有近百两存银。 这些日子他们到处了解物价,算了算,省吃俭用、别出大意外的话,应该可以撑上一段时日,而他们一家子都不是坐吃山空的保守性格,饿死这种事,应该不会降临到他们头上。 叶风决定行医,虽然之前学的是西医,这个时代流行的却是中医,不过总是比较接近自己所学,因此他时刻捧着「祖父」留下来的医书,为新世界、新生活而努力。 在经过一番评估之后,叶家爸妈决定办私塾。 这点也算有谱,叶家老爷本来就是个秀才,这年代当不了官的读书人,不是转而从商就是教学生。 最惨的是叶雪,她能做什么? 这里有谁会请她去分析公司营运、评估通膨风险或设定控管机制?还是有谁需要请她去处理资产配置或资产管里? 她突然发现,念经济的人千万不能穿越,如果穿越成男人还有点谱,也许能在朝堂上翻翻云、覆覆雨,至于只能绣花烧饭的女人……就算了吧。 所以当叶风忙着吸收新知识,当叶家爸妈忙着了解科举制度,当所有人都在为新生活而努力时,只有叶雪是废人一般的存在。 这让她产生极为严重的沮丧感,不过她努力打起精神,安慰自己,既然大家都在忙,那么寻找妹妹的事,就交给她吧! 「你相信叶霜是我们家的叶小霜?」叶风放下书,朝她温和的笑问。 「不知道,但我有第六感,没道理我们都穿越了,小霜却留在现代。」她想到妹妹那个小笨蛋,要是一觉醒来发现爸妈兄姊姊统统都不见了,不知道会哭什么样子? 「好吧,你去看看吧。」他点点头同意道。 「需要帮哥带点什么回来吗?」叶雪问。 叶风每次疯狂念书之后,都需要补充大量甜食,此举是不太健康,但每个人体质有异,甜食能让他舒舒服服睡上一场。 他知道大妹想到什么,微笑提醒道:「这里不是现代,糖贵得很。」一斤糖可换两斤猪肉呢,想想真是离谱。 「好想念阿默蛋糕在我们家楼下、转角就是85°c的时代。大哥,既然这个年代的炼糖术不够好,也许我们可以买一块地种甘蔗,提炼蔗糖,说不定会赚大钱。」 「这样的想法是不错,但你会种甘蔗、提炼蔗糖吗?」 简单的一句话,就浇灭叶雪的念头,她撇撇嘴,老实回道:「并不会。」 「所以……」叶风勾动眉毛。 「别痴人说梦。」她接话,「真实的穿越果然不像电视剧演得那么爽,我应该念念农学系的。」 「依你的性子,不可能!」他又毫不客气的反驳道。 「为什么不可能?」 「你会觉得丢脸,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因为只有考不上理工学院、商学院的学生,才会选填农学院。」这是现代学子的普遍观念。 叶雪无法替自己辩驳,这是事实,但成天泡在测验卷里的高中生,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志向与嗜好? 「哥,如果你知道我们会穿越,还会花那么多时间念医学院吗?」 叶风毫不考虑的肯定回道:「会。」 「为什么?」 「我喜欢当医生,喜欢操刀。」 「喜欢操刀,可以当屠夫、当将军,拿刀子的机会肯定比在手术台上多。」 「将军、屠夫手上的刀是用来结束生命,而医生手上的刀是用来拯救生命的,我喜欢生命的存在。」 天才和凡人果然不一样,她再会背书、考试,都没有大哥想得清楚。 「那你呢?如果知道会穿越,你想念什么?」 「念新娘学校,把琴棋书画、茶道、女红、做菜……每一样都学到精通周到,因为在这里,女人的唯一前途,是找到一个好男人靠上去。」叶雪反讽道。 真是屁到极致的论点,偏偏人人都奉为圭臬,这是一个多么难以理解的破烂世界啊! 叶风失笑,斯文的笑、温柔的笑,像一阵春风拂过,任何人被他这样笑看着,都会感觉幸福。 他起身走到大妹跟前,心疼的揉揉她的头发。「如果你的论点是正确的,你的前途绝对会灿烂光明。」 「什么意思?」 「因为你有一个竭尽全力,要让你幸福、无忧的哥哥可以依靠。」他拍拍自己的肩膀。 叶雪笑了,用力点头。 叶风又说:「要不要等爸妈回来再一起出门?人生地不熟,你一个人……」 她不等大哥说完,便否决道:「我是谁啊?我是叶雪耶,可不是裹小脚的古代女人。大学时期每个暑假,我都一个人去自助旅行,不会说法文、义大利文,我都敢当背包客了,何况是这里?面对一群潜能还没有充分开发的古代人,你还需要担心什么?」 叶风想了想,认同她的说法。「你说的有道理。」 「那我出门喽。」 「路上小心。」 夹在人潮中间,叶雪看着迎亲的队伍缓缓从眼前经过,那一长串的人龙,让她忍不住啧啧称奇,真是浩大啊! 德王世子长得很帅,和自家哥哥有得拚,不过依她目测,大哥比他高一点,而且能干很多点。 后面这一点她不否认是听八卦得来的,这个时代没有报纸,八卦都是口耳传为主,所以传播度低、真实性低、夸大性高,不过先不论真实性的话,德王世子的八卦确实很精彩。 德王世子叫卫昀康,二十二岁,命中克妻,已经娶过四任世子妃,四个全死于非命,叶霜是他的第五任世子妃,叶霜本不想嫁,用一条白绫想了结性命,但仍被救了回来,最后还是不得不嫁。 这个八卦让叶雪有种强烈的感觉,会不会真正的叶霜其实已经死了,是她的宝贝妹妹叶小霜穿越顶代?想到这里,她的心情突然激动起来,小小的声音不断在耳边环绕,一遍遍说着:就是她!现在的叶霜就是他们家傻到很天真,嘴巴甜如蜜的叶小霜。 叶雪转头看向一旁围观的人,问道:「这位大爷,可不可以告诉我……」 话才说一半,她突然被人用力撞了一下,害得她差点儿摔个四脚朝天,幸好有善心的人扶了她一把。 叶雪站稳后,定睛一看,撞上自己的是个相当漂亮的小姑娘,虽然做男子打扮,但五官粉雕玉琢,再加上白里透红的肌肤和耳垂上面的耳洞,一看就是个小女生。 「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女孩娇俏一笑,可爱程度破表。 叶雪回以微笑。「没事的。」 「谢谢姑娘不计较。」帅帅地一拱手,女孩学足了男子气势。 谁会和漂亮女生计较?女人也很视觉型的好不好?叶雪摆摆手,示意无所谓后,女孩迅速转身跑开。 这时,她突然觉得有一点点奇怪,谁在盯着她看吗? 虽然没开天眼,但她真的感觉到有人在窥视自己,可是当她一转头,那种感觉便迅速消失不见,莫非是来自灵界朋友的注目礼? 第三章 想到这儿,她不禁自嘲一笑,应该是她太神经质了,她轻轻摇摇头,算了,回家再说。 这里的道路规划得很简单,即使没有google地图,也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她记得左转有家卖糕饼的店,卖相不怎样,但嚐嚐无毒的古早味也挺好。 很快的,她找到糕饼店,买了几种实在不太诱发人们食欲的小点心,付了银子后,小心的揣在怀里,走出店门。 不知怎地,被窥探跟踪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叶雪频频转头,一再确定身后没有人跟踪,但都没有看到可疑之人,她下意识越走越快,三不五时转一下头,像在玩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 由于她走得心不在焉,不小心撞上迎面而来的路人,她马上说道:「对不住。」接着很自然的抬头一看。 对方是个唇红齿白、五官还算端正的男人,身材中等,不高也不矮,至于年纪嘛,大概二十五、六岁吧,两眼下方有黑眼圈,看起来纵欲过度、精神委靡,像在夜店泡了三天三夜、刚刚回魂的模样。 而且他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双眼因此眯成两道细线,胸膛也跟着颤动不停。 他的模样还不至于让叶雪不舒服,但他的笑声却让她真想直接赏他一拳,不过她也不清楚是因为他的声音沙哑又破音,还是因为他可以连续咯十几声不停。 如果在现代,她会猜他是个gay,尤其搭配他身边那个高壮、看起有点像台湾黑熊的男人,简直是天上一对、地下一双,珠联璧合的最佳情侣档。 「对不住。」叶雪又再说了一次,转身想走。 没想到对方把脚步往旁边一挪,熊男和小白脸硬生生挡在她面前,小白脸依旧眉开眼笑地望着她,甚至当众调戏道:「小姑娘真漂亮,皮肤白里透红,教人看着好生喜欢。」 他那轻佻的语气、淫邪的目光,让叶雪的讨厌指数急速破表。 她直觉用二十一世纪的习惯,与小白脸对望,企图用臭脸逼退对方,可她忘了这个时代的女人首重保守、矜持,完全没料到自己的举动在这里可以被解读为欲擒故纵、落花有意,倘若流水也恰恰有情,可以一顶花轿立即上门抬人。 于是小白脸的小心肝怦怦乱跳,直喊着幸运呐! 「小姑娘,要不要与爷去喝一杯?」小白脸绕着她转了一圈,将她从头顶到脚底细细打量了一番,脑中幻想着与美女春风一度、桃花开的愉悦。 他的话再度惹恼了叶雪,她竖起双眉,寒声问:「公子想喝什么?」 「自然是好酒啊!」他突地凑近她,猛吸一口气,香啊……处子的香气无人能敌。 「好酒?太浪费!」她轻嗤一声。 「不浪费,爷旁的没有,就是钱多,爷请你上天香楼吃鱼翅燕窝盅。」 鱼翅?鲨鱼是保育类动物,有良心的人早就不碰,只有原始人种才会讲出来炫耀。 「可我觉得公子不适合吃鱼翅燕窝盅。」她似笑非笑,满脸鄙夷。 「姑娘觉得本公子合适吃什么?」 「马尿、砒霜。」她本还想说氰化物,但要让原始人听得懂实在太为难他了。 小白脸瞬间变脸,质问道:「你在骂爷?」 「现在才听出来?不会吧,公子脑袋的组成元素是豆腐渣?难怪,猪头猪脑猪脖子,才说您是猪呢,我马上听见猪在大哭,它们同声谴责我对它们的智商做严重污辱。」 她绕了几个圈儿的骂人方式,主要攻击对象小白脸没听懂,却有个听懂的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倏地转身,目光上下左右移动了三、四遍,但还是没发现任何人。 小白脸听不懂,却也晓得她说的可不是什么好话,一个眼神示意,身旁的大汉随即跳出来,想用身高体重恐吓她。 如果是古代的女子,看见这么一位大个儿,恐怕就要吓得掩面求饶了,但在叶雪眼中,他不过就是个脑残的傻胖子。 怕这个字眼用在这种情况,实在太浪费了。 她微微一哂,瞥一眼目标物,把大学时期学的防身术在脑袋里复习两遍,接着觑准角度,膝盖一提,用最大的力气朝对方的下体攻击,顿时,七尺大汉被她的膝盖「折服」了。 傻大个儿痛得全身冒冷汗,摔在地上蜷缩成团,这一脚是叶雪集合毕生精力的完美出击,再强悍的男人,那三两肉也脆弱得紧。 小白脸没想到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竟敢用身子碰男人的那话儿,未免太、太…… 他想抢上前,叶雪却放话恐吓道:「你也想试试?我保证、我发誓,一定会让公子绝、子、绝、孙!」 她口气阴毒,目光凌厉,浑身散发的杀意吓得小白脸畏惧极了,打他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女子敢这样对待他,他高贵的自尊心被她的铁杵瞬间磨成粉。 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辱啊!不甘心,他看看在地上打滚的男人,再回望叶雪,突然间谁也想不到,小白脸一秒变格格……呃,不对,是一秒变泼妇,他扬声大喊,「来人呐,大家快来评评理,哪里来的荡妇!」 他扯起破锣似的沙哑嗓音,不断嚷嚷,不多久真被他引来十几个好事的百姓,其中除了两名男性老者之外,以四、五十岁的妇人居多。 「各位大叔大婶评评理呐,这位姑娘半路把我拦下来,强迫我娶她为妾,天底下哪有这种事?我又不认识她,可她居然威胁我,要是我不答允,就要告上官府,说我非礼,这、这可不是天大地大的冤枉吗?」小白脸哭天喊地,好似受了多大的冤屈似的。 叶雪冷笑望着他,信口雌黄之事,可不是只有他会做,于是她也跟着道:「这位好男风的公子,你是不是纵欲过度,把脑力给耗光了,要不怎会说出如此离谱之言?明明是那位公子要拉着你到墙边行苟且猥亵之事,我路过看见,公子二人恼羞成怒,企图杀人灭口,却没想到夜夜贪欢、身子掏空得厉害,三两下竟教我这弱女子给打趴了,杀人不成反遭羞……」她故意顿了一下,还叹了口气,眉尾却忍不住扬起一丝傲气。「身上没银子吗?何不捺下性子,找间屋子办事?这里往来行人虽然不多,万一被路过幼童看见,多伤风败俗。」 小白脸的脸色一阵青红白交错,气恨到直跳脚,却噎得讲不出半句话。 这时一名老者上前,似是有话要说。 终于有人肯出头了?不错嘛,还以为古代人胆子小,奉行自扫门前雪定论,可以窃窃私语、指东指西,却不敢跳出来主持公义,叶雪微微一笑,自动自发往后退半步。 老人家留着一撮山羊胡,板起一张老学究的脸孔,嘴巴张开之际,深刻的两道法令纹微微跳动,他语重心长的道:「两位公子行止虽有不端,但姑娘说话更该谨慎,方才那些言语岂是能从女子嘴里讲出来的?什么叫纵欲过度?什么叫做行苟且猥亵之事?难道姑娘没读过《妇德》、《女诫》,不知德容言功?就算姑娘不识字,难道父母尊长没教过姑娘女人该有的品性?有些话,好人家的女子甭说说不出口,便是想也不该想。」 什么!有没有说错?他不指责施害者,反倒批评起她这个受害者?这叫柿子专挑软的捏,还是不管男人女人都只能欺负女人? 叶雪大为光火,不能说纵欲过度、苟且猥亵,那要怎么讲?红被翻大浪,粗汉提刀袭击小粉菊? 她狠狠的倒抽口气,咬着牙,语带讥讽的道:「终究是小女子被人栽赃陷害,我既不想成为妾室,也不想莫名其妙挨打,如今连自清都是错,还请老太爷教导该怎么做才是应当。」 老学究又不傻,怎听不出她的讽刺,两道白眉瞬间竖起,怒指着她道:「首先,好教养的女子就不该轻易出门,即便出门,也得戴上帷帽,不教男人看见容颜,像姑娘这般,岂不是在告诉满街的男子,姑娘性格轻浮,可以任人挑逗侵犯?姑娘既不自重,岂能要求旁人尊重?如此这般,就算受了点委屈也理所当然。」 哈、哈、哈!这是什么鬼朝代啊,拦人的、猥亵的、说谎的、挑衅的没错,错的竟是她的脸被人看见?她还真不知道古代女子的脸是腌泡菜,得封在陶罐里,不能见天日,她要不要去翻翻历史书,看看回教是不是出自中国古代? 第四章 老人的几句话围观百姓觉得有道理,望向叶雪的目光纷纷换了色彩,好像她在转眼间变成人人可以观赏亵玩的青楼名妓。 她没错,却成了众人眼中的罪人,这种说不出口的憋屈感,从小到大叶雪都没嚐过,可如今,她终于理解千夫所指是什么感觉。 见老人家替自己说话,小白脸满脸得意,得意的扬起眉毛,说道:「就是这道理,况且爷没有冒犯她,是她想跳上爷的床、想当爷的女人……」 憋着一肚子火气的叶雪推开老人,怒指小白脸。「敢不敢对天睹咒?假使我有一丝想当公子侍妾的念头,便教我五雷轰顶、不得好死!倘若我没讲过这种话,而是公子品行不端、存心诬赖,便教公子头顶长疮、脚底流脓、断子绝孙、死无全尸、挫骨扬灰。」 这话说得太狠也太真,小白脸想到自己会头顶长疮、脚底流脓、断子绝孙、死无全尸、挫骨扬灰,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扬起手,往她脸上打了一巴掌,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难掩错愕,更不敢相信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当众施暴,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肯定会有打抱不平的路人跳出来报警抓人,但是她环视众多旁观者,没有人替她讲话、没有人打抱不平,更狠的是,在他们的议论声中,她听见咎由自取四个字。 天啊!这是什么破烂世界?为什么没有道德是非和正义公理?! 老人横眉竖目,又指着她道:「姑娘可要留点口德,无端口出恶言,报应早晚会落在自己身上,姑娘难道没听过拔舌地狱?」 叶雪真想往他那张老脸搧过去,果然,老而不死是为贼,白白活那么多年,竟连是非曲直、青红皂白都分不清。 这时,一群中年妇人竟也认同老贼的话,一个接一个跳出来发表意见—— 「可不是吗?讲话这么狠毒,谁敢结亲家?」 「不知道是哪家的父母,会养出这种女儿。」 「没家教呐,祖上蒙羞。」 「牙尖嘴利,这么恶毒的话也说得出口,也不怕折寿?」 一句句指责、一句句刻薄,人多胆壮,有人打先锋,就有人敢跟着冲。 叶雪明知道不该硬碰硬,却还是忍不住,扬声道:「我不怕折寿,因为我没有说谎,那些睁眼说瞎话、违背道德良知的人才需要害怕!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报应不是不到、只是时候未到!做坏事的人,早晚会在轮回中前进地狱,享受拔舌乐趣!」她的话语狠、声音狠,表情更狠,她上前两大步,吓得包围她的人下意识后退,又道:「我敢赌咒,自己没做错,试问公子敢不敢发誓,自己没说谎?」 小白脸完全不敢看向她,把头偏向一侧,目光闪躲。 她不愿轻易放过他,口气阴森的再道:「公子不敢吗?是怕下地狱,怕因果报应,怕所行所为被记录在天书里,下半辈子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叶雪上前一步、小白脸就退后一步,终于,他再也扛不了这份低气压,不管地上大汉的生死,转身逃跑。 跑了主犯,叶雪猛然转身,面对不讲正义、不管公道,只知男尊女卑、压抑女人的从犯,她面色凛然,寒声道:「这世道,规矩是男人定的,为了男人的利益,便压抑女人的权利,男人眠花宿柳叫做风流,女人多看男人一眼却是淫荡下流;男人做错,女人不但要想尽办法粉饰太平,还要指责其他女人,都是女人为祸,才引得男人犯错。男人宠男人,理所当然,最最可恨的是女人还要出头当帮手,这世间,女子的悲剧,就是你们这些女人亲手造就!」 明知道说这些没有半点意义,明知道讲完只会令自己被指责得更凶,但她不管不顾,就是要把道理述说分明,即使心里清楚,这样的举动并不明智。 她的视线扫向每个人,像两道冷光,冻得每个人心中一阵阵寒冷,噤若寒蝉,她这才转身离开。 过了一会儿,大家纷纷回神,越发觉得没有面子,活了一大把年纪了,竟被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责备,不敢指着她的鼻子,指着她的背影骂,总可以吧? 「哪家的闺女啊,真没规矩!」 「她爹娘是白生白教了,养到这种女儿不如一生出来就活活掐死。」 「可惜了一张脸,那副性子……」 她们嗓门扯得老大,刻意让叶雪听见,气得她真想回头再骂一顿,但对牛弹琴?对母鸡歌颂海底的美丽?对食人鱼讲述素食有益身心?不必了,他们不值得! 叶雪强忍着火气,越走越快,且不断不断不断在心里诅咒这个大魏王朝。 【第二章 混世魔王登场】 回到家,叶雪从前院快速奔往后头。 从大妹打开大门,临窗读书的叶风就发现她了,见她行色匆匆,二话不说直往后冲,他就知道出事了,于是他连忙放下书册,跟着往后头走去。 她不在屋里,不在花圃旁,也不在厨房,他一路寻到后院,这才发现蹲在鸡圈前、把头埋进膝间的大妹,而且她的肩膀一抖一抖的,似乎正在极力压抑情绪。 叶风见状,马上就知道她在哭,他的心微微抽疼,想来她肯定是委屈到极点了吧。 「阿雪。」他轻声低唤。 听见声音,叶雪连忙吸吸鼻子,用裙子把泪水擦干,抬起头的瞬间扬起一抹笑,飞快起身,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假装开心的道:「哥,你瞧,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叶风并未接过她手上的纸包,只是定定望她,温柔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她笑得很假,想掩饰、想假装,却没注意到泪痕还挂在脸颊上。 他依旧紧盯着她,声音一沉,又问了一次,「说!发生什么事?」 「哥,我看见德王府的迎亲对伍了,人人都在讨论叶家的一百二十八抬嫁妆,好像是皇太后的大手笔呢。我看见小说里面常描写的玉如意了,还有金元宝、银元宝,排了好几箱呢,哇咧,我们那时代的黄金是算盎司的,这里是算两的,看得人心花怒放。」叶雪刻意转移话题,彷佛对古人的嫁妆产生重大兴趣。 「然后呢?」他双手横胸,态度依旧。 大哥眼底写着了然,她心知无法欺敌,二度转移话题,「然后我去给大哥买点心了啊,古代的甜点真是乏善可陈,吃过蛋糕、马卡龙,怎么吞得下桂花糕?唉,可惜我不会做点心,否则就在古代开一间法式甜点店。」她再次把手上的糕点扬了扬。 叶风还是没接手,依旧把她当成解剖台上的大体,每个肌肉纹理,都要看得透彻清楚,他灼灼的目光射向她。「然后呢?」他非要逼出她的真心话。 兄妹俩对视半晌,最后叶雪轻叹了口气,她投降了。「然后我碰到两个无赖和一群白痴……」她说完事情经过,还刻意抬起下巴,笑得张扬。「哥,我大学时期学的防身术真有用,那个壮汉被我膝盖攻击,痛得在地上打滚,小白脸更没用,竟吓出一声冷汗,哈!笑死人了,古代的男人都这么弱鸡啊,几句天打雷劈的鬼话,就把他吓得魂不附体。」 她的得意掩饰不了伤痛,叶风看出端倪,带着浓浓的不舍开口说道:「阿雪,辛苦你了。」 她像个充饱气的气球,一下子被人给戳破,瞬间红了眼眶,泪水差点儿又控制不住,她连忙抬高下巴,把泪水吞回去。 她那副既骄傲又不服输的模样,让叶风看了更是心疼,他轻轻的把妹妹揽进怀里,这是个不适合女强人生存的世界,中国几千年才出了个武则天,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够过得自在惬意。 「哥,我讨厌古代的落后,讨厌古代人的愚蠢封闭,讨厌古代的不文明!」 「我懂。」 「我讨厌没有弹簧的床铺,讨厌没有磁砖的地板,讨厌没有瓦斯炉、豆浆机、面包机、洗碗机、烘碗机的厨房!」 「我懂。」想到母亲和妹妹每次做饭都会把自己搞成一张黑脸,他更是不舍。 「我想要3c产品,想要出门有高铁捷运,我想要坐飞机出国旅行,我好想、好想回到二十一世纪。」 「我明白。」 「我喜欢大家门关起来,各过各日子的现代,不喜欢人人都可以指着你的鼻子批判,还以为自己是道德维护者的蠢古代;我喜欢男女平等、自由民主的现代,讨厌男尊女卑的白痴古代;我喜欢女人可以选总统、当大官的现代,不喜欢女人只能烧饭洗衣、绣花嫁人的古代。」爆炸了!叶雪连日来的委屈,在这一刻倾泄而出。 第五章 叶风紧蹙双眉,轻拍她的背给予安慰。他这个大妹何等倔强,再苦也只往肚里吞,想来这次是真的实在太委屈,才会忍不住吧。 他很清楚,大妹比谁都明白,他们回不去现代了,祖母给母亲的玉镯消失,祖先说的灭族之祸、拯救家族血脉于危厄,指的就是把他们迁移到古代,延续生存。 过了好半晌,等终于哭够了,叶雪退离大哥的怀抱,仰起头,虽然双眼仍红肿,眼底还带着红丝和泪光,但她已经展开骄傲的笑容。「不过大哥别担心,从现在起,我会努力地、拚命地,想尽办法在这个诡异的古代活下去。」 「我相信你。」 「我可以打造一个金钱王国,在这里当第二个比尔盖兹。」 「你一定可以做得到。」 「对,我可以!」叶雪调皮地朝大哥一眨眼,却没料到力气没控制好,一下子把眼泪给眨了下来。 她的泪水让叶风更心酸,想当女强人、不服输的叶雪,要怎么样融入这个处处是规矩的世界? 倔强的女人最吃亏,可她宁愿吃亏,也不愿意示弱,在这个女人只能扮演弱者的世界,她该怎么办? 躲在墙头上,隐蔽处的男人,视线不曾离开过叶雪,看她明明想哭,却仰高下巴,骄傲地不示弱,一双眼睛晶亮晶亮,下唇咬得死紧,那模样,真教人动心。 事实上,从第一眼看见她,他便看呆了,心就卜通卜通跳得很厉害,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彷佛是……熟悉?喜欢?热切? 不知道,他说不清楚在胸膛里撞来撞去的那股力量是什么,就像不明白定力好到连师父都夸奖的他,为什么好几次控制不住自己。 他真真没见过这样的女人啊! 女人不应该是弱柳扶风、娇怜羞怯,三分委屈要装出九分柔弱、博人同情的吗?哪有她这样的,分明被欺凌羞辱、被一堆人强压着低头,还非要讲出一番大道理,说得人人没脸,换来更多不堪言语,硬是不服输的? 她倨傲的模样,呛得他的心乱七八糟的,像吞下什么大力丸似的,整个人莫名地兴奋激昂。 天底下哪有这么、这么……这么美、这么可爱、这么傲、这么……让人喘不过气的女人?实在是太太太……他无法确切形容,只晓得目光就是无法离不开她。 从舞灵撞她一下之后,他就开始跟在叶雪身后。 他不确定舞灵只是声东击西,还是真把东西往她身上藏?但他强烈直觉应该跟上她,于是他跟着她往回家的路上走,于是看见她被无赖欺凌、被百姓交相指责,还有她与哥哥交谈的这一幕。 他有太多的不理解,他不懂什么叫做3c高铁捷运,听不懂自由民主与比尔盖兹,不过有一句话他听得懂,她说这里是蠢古代,换句话话……她是子孙辈的未来人? 匪夷所思,根本不可能!但念头转过,心又乱七八糟跳动。 明明没有这种事,明明认定几百年后的子孙不会跑到这个世间,然而一点模模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突然钻进脑子里,他…… 谁说不可能! 一个清晰的句子从脑子深处钻出来,吓他一大跳,还以为身边有人说话,他飞快转头望向四周,没人啊! 谁说不可能! 声音再度窜出来。 他在心里无声抗议,本来就不可能,古代、现代?他明明还活着,怎会变成古代人? 问题是叶雪和她哥哥根本不知道有人在偷听,干么编出一堆没人听得懂的谎话?何况他们理所当然的态度,表示那些东西确实存在? 那么他真的是古人,她真的住在二十一世纪,她讨厌穿越,可是穿越却把她弄到这里?脑子快炸开了! 一堆问号,问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明白二十一世纪是什么东西,不晓得穿越是什么鬼,不懂自己为什么心慌。 不可能与可能在他心底不断交错,明明听不懂的3c产品和高铁捷运,不知道为什么,迅速在他脑海里建立起形象。 莫名其妙地,他相信她的话、认同她的话、喜欢她的话,他认为她讲的每一句,都是再真实不过。 他疯了!并且疯得厉害。 他不懂自己为什么发慌,更不知道要如何解除恐慌,只晓得自己必须要、必须要……对,必须要找点事来做! 没错,做一点事,就不会被满脑子的问号和莫名其妙给困扰,可是要做什么好呢? 有了!刚刚欺负她的那个男人,他是钱家的独苗儿钱天佑,就拿他来平复自己紊乱的心吧! 「三少爷回府!」看门的小厮扬声一喊,立刻有人往里头回报。 「三少爷回来了?太好了,紫儿、瑄儿,你们快去禀报夫人和老夫人,我到知礼院让人先备下物什,三少爷回来肯定又饿又累。」府里的管事嬷嬷飞快支使身边的丫鬟,自己则快步往知礼院走去。 这里是萧府,萧家老爷是制香卖香起的家,生意做得相当大,这些年分号开遍大魏上下,萧家的下一个目标是成为皇商,专制独门香供宫里使用。 凝香院的佟老板是个可敬对手,这些年,佟家家族中人才辈出,新一代分工合作,有人擅长营商、有人擅长制香,每年产出的香品颇受宫中娘娘喜爱。 每回想到凝香院,萧老爷便忍不住心头难受,他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均为正室所出,却只有一个儿子肯继承衣钵。 老大萧易唐好读书,不喜经商,对制香更是无半点兴趣,早些年,萧老爷不但不反对长子走仕途,还颇多鼓励,行商的家族多少希望朝中有人,可以提携自家生意,只是萧易唐运气不好,考中举人之后,就没再进一步了。 老二萧易湟倒是个能干的,果断精明,遇事沉稳,从小跟在萧老爷身边学做生意,十几年的历练下来,倒是个可以支撑大局的。 问题是,就这么一个儿子,独木难撑天呐。 最后来说说这个萧家老三萧易礼,他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 一则因为萧易礼出生的时候困难,差点儿没活下来,他娘心疼他身子骨弱,舍不得逼迫,打小便一味地宠溺疼惜,渐渐地,宠得他天不怕、地不怕。 二来他是最小的孙子,又长得一副好模样,祖母从小带在身边养,爱读书就请秀才进府、想学琴就请名师教导、想学画画就请画师,到最后又疯上武艺……十八般武艺,他大概都学齐全了。 萧易礼虽是个聪明娃儿,可样样精通却也样样稀松,表面上看着有几分模样,但事实上就是个半吊子,再加上耐心不足,三两下就觉厌腻,到最后能坚持下来的只有武功。 等萧易礼十五岁上下,萧老爷见萧易礼成天鬼混,着实不象样儿,便逼着他到铺子里帮忙,可他那性子怎么捺得住?才几天功夫,就把铺子上下搞得鸡飞狗跳,掌柜、伙计集体闹请辞。 萧老爷气急败坏,命下人拿住他打板子。 但萧易礼习武多年,没学会什么了不起的功夫,倒是一身的皮粗肉厚,不怕打、不怕揍,一面挨打还能一面与老爹讨价还价,气得萧老爷仰倒。 萧夫人见儿子这副样儿,便与婆婆合计,得找个人来管束,于是给他相中一个汪家姑娘,满心盼着这混世魔王娶了媳妇之后,心能定下来。 可萧易礼听说自己要娶媳妇,非要亲眼见过汪姑娘后才肯允下婚事,萧夫人拗不过他,竟真的顺他的心思,安排一次不期而遇,还以为见过人家姑娘之后,这小子就能消停,没想到混世魔王真混帐,居然说话不算话,见过人家姑娘后回府竟大闹特闹,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汪姑娘进门。 萧老爷怎能由着他任性?商人最重信用,两家庚帖已经交换,连成亲的日子都定下,岂能反悔? 萧夫人好言问他为何不娶,他居然没天没理地回答—— 我才不要娶根大木头当媳妇,光想一辈子得对着木头过活,心里就憋闷! 听听,他说的这是什么话?汪姑娘又不是青楼女子,还能与你谈笑风生? 萧老爷忍无可忍,狠狠揍他一顿。 萧易礼一边挨打,一边大喊,「如果非要我娶江姑娘,我就离家出走!」 萧老爷气怒的咆哮道:「真敢离家出走,我这当老子的佩服你!我不信没银子,你能在外头过多久!」 第六章 萧易礼也不客气的顶嘴道:「我有哥儿们、有好朋友,我不怕饿死。」 「你那些狐群狗党算什么东西,他们只有吃你的分儿!」 「你不认识他们,凭什么恶言批评!」 「凭我的眼光、凭我的阅历,凭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你是个废物,你的朋友是一堆废物,没有萧家撑着你,给你吃的喝的,你比路边乞丐还不如!」 这话太伤人,萧易礼第一次被这么重的话轰上,气得什么都顾不得,怒吼道:「既然我是废物,我走就是!」 「你敢走出萧家大门,就永远别回来!」说完,萧老爷让下人把大门敞开,双手横胸,看好戏似的看着儿子。 没想到他真的走了,而且这一走,就是五年。 直到去年,萧易礼才回到萧府。 二十岁的他,长大了,壮了、黑了,人也被磨练了,看得出来许多棱棱角角磨去不少,足见这些年在外头吃过不少苦头,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副混世魔王的性子,他想怎样便怎样,谁也拿他无可奈何。 当年萧老爷放话,说断绝父子关系,最终拗不过自家母亲和娘子,心底再不满,还是乖乖让儿子进萧家人门,只是身段放不下,萧易礼回家两个多月,萧老爷半句话不同儿子说。 没想到一个月前,儿子又莫名其妙失踪,这下子,母亲责备、妻子唉声叹气,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萧老爷。 他冤呐! 天底下哪个当儿子的不听老爹的话?哪个当爹的像他这么憋屈? 分明是儿子做错、儿子不孝,可是打不能打、骂不能骂,他也不过冷了儿子几天,人家竟甩脸子又离家。 天道呐!伦理呐!这些东西进了萧家大院,全成个屁! 这个月里,谁心里都不好受,尤其是萧老夫人,她为此吃不下饭,慌得萧老爷跪在母亲面前,哀求她保重身子,还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会把儿子给寻回来。 这会儿,萧易礼回来了,府里上下动静还能小? 「三少爷回来真好!老夫人见三少爷离家,急得吃不下、睡不好,人都瘦下一圈。」 「可不是吗?夫人都急得病了,天天熬药针灸,三少爷,往后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尽管告诉老夫人,有老夫人作主,委屈不了您,您别再一个不如意,就往外头跑。」 「三少爷……」 一人一句三少爷,人人都存了满肚子话想规劝他。 萧易礼知道他们好心,只不过心里正烦着呢,他们再轮番演一出,脸色哪能好得了。 心烦?为啥?还不是钱家那个小白脸,他都找好借口要上门揍人,却碰上他家办丧事,他的亲娘病死啦。 钱家正房老婆一个,姨娘十二个,钱老爷十三个婆娘统共就生了这么个儿子,其它的,没了。 因此姨娘架子大得很,连正宫都被她给踩得不敢喘大气,许是大老婆忍过几十年再也忍不下,于是下黑手,把人给害死。 现在钱府乱成一锅粥,害得萧易礼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心里头那股莫名其妙的烦躁感蠢蠢欲动。 他正要挥手叫这群人闭嘴,没想到有人比他更快,一道软绵绵的声音传来,让他的手定在半空中。 「礼哥哥,你回来了!」 这道软软甜甜的声音出自叶霓,他的青、梅、竹、马。 倏地,萧易礼一阵头皮发麻,全身发痒。 话说这萧家和叶家相识,可是有典故的。 萧老夫人和叶老夫人是闺中密友,两人本是世家子女,成亲前经常在一块儿谈心,后来萧老夫人娘家家道中落,叶老夫人却不嫌贫爱富,还是与萧老夫人深交。 之后两人各自成亲,萧老夫人嫁给府中营商的萧家,叶老夫人嫁给七品县太爷,官不大却也是官家,士农工商,士为首,商为末,照理说身分不同,不该相往来,但两个女子感情深厚,始终没断过交情。 萧易礼比叶霓大六岁,压根儿玩不在一起,可不知怎地,叶霓就是喜欢缠着他,每次只要一到萧府,就到处找礼哥哥。 萧夫人见状,玩笑道:「不如给他们结个娃娃亲。」 萧夫人此话一出,只见叶夫人露出一副讽笑表情,她立时明白自己讲错话了,叶家在上,萧家在下,若不是情非得已,好人家的女儿岂肯下嫁?所以此事就此打住。 但叶霓却口口声声表示要当礼哥哥的新娘,还非逼得萧易礼点头应下。 叶老夫人见状问:「霓儿真那么喜欢礼哥哥?」 叶霓想也不想就用力点头,那可爱娇俏的模样,让萧夫人、萧老夫人忍不住呵呵笑不停。 萧老夫人笑咪咪问道:「霓儿长大以后,如果还想嫁给礼哥哥,就让礼哥哥娶霓儿,行不?」 叶霓扬眉开心的大声回道:「行!」说完,她跑到萧易礼身边,小小的胳臂牢牢抱住他,深怕他被人抢走似的。 这举动又惹得一屋子人笑不停,唯有叶夫人脸色难看。 后来,萧家老大考上举子,萧老爷进取,把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反观叶家,叶老爷虽然是个官,可那点儿俸禄想养活一家十余口,着实辛苦,相较两家人吃的喝的用的住的,叶家处处比不上萧家,叶夫人结亲的心思这才活络起来。 「礼哥哥,我喊你呢,怎不搭理人?」叶霓上前跑几步,冲着他盈盈笑望着。 自他去年返家后,叶霓便时不时与母亲上萧府拜访,心里在想什么,人人明白,只不过叶夫人不把话捅破,谁也不敢明讲。 好歹叶府是官家,萧夫人再喜欢叶霓,也不好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总要叶家有意愿,叶夫人点了头,萧家才敢把事情往下接。 萧易礼蹙眉,问道:「你怎么在这里?你家里不是在办喜事?」 不提没事,讲到这个,叶霓就怒发冲冠。 今天是庶姊叶霜嫁给德王世子的大日子,德王世子耶,小庶女凭什么嫁得这么好,更何况是由皇太后下旨赐婚,这让她情何以堪,她才是叶府的嫡女啊! 她和姊姊叶云躲在门后,想偷瞧世子爷几眼,这一看,心都碎了。 天底下哪还有这么风流俊俏、英俊卓尔的男子?这么好的男人,却让叶霜那个贱人捡了个大便宜,着实可恨! 她吵着娘,想进王府当世子侧妃,娘却这么说—— 萧家大郎是个长进的,早晚会考上科举,有钱能使鬼推磨,到时萧家大郎的官运肯定不比你们爹爹差,萧家二郎挣银子的能耐强,家里金银元宝堆得满山满谷,往后萧家有钱有势,还能亏了萧三郎? 这么一合计,便领她上萧家大门。 望着萧三郎不耐烦的模样,叶霓也不开心,当她爱来啊,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德性,他连德王世子一撮头发都比不上!只不过…… 看着萧府的雕梁画栋、富丽堂皇,她爹虽然是个官儿,虽然仗着叶霜出嫁、升上五品,但家里的吃穿用度,哪点比得上萧家? 方才萧夫人用来待客的茶叶,可是叶府尝不到的好货,更别说匣子里精致的点心,那是天香楼特制的,一匣子至少要五两银子呢,他们家就算过年,也舍不得置办。 娘常在她面前抱怨,当年姊妹们都羡慕她嫁进官家,如今方才明白,伴君如伴虎,当官的哪天惹恼皇帝老子,可是满门抄斩的事,再说每个月领的那点子俸禄,甭说让妻子小过好日子,就是想买几套光鲜亮丽的衣裳都难。 她几度琢磨后,同意娘的意思。 于是叶霓强抑下不满,堆起笑,柔声道:「可不是吗?家里忙完,娘就带我上门拜访萧婶婶,礼哥哥,你去了哪儿?霓儿想你了……」 想他?忍不住一阵哆嗦,头皮迅速发麻,萧易礼没好气的回道:「我刚回来,先去向长辈请安,叶妹妹自便。」说完,像见鬼似的,他转身狂奔。 他走得飞快,叶霓追了几步,没追上,气得一跺脚,恨恨瞪着他的背影,噘起红红的可爱小嘴,悄声埋怨,「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本姑娘瞧得上眼,该感激涕零!」她拽紧手中帕子、绞得死紧,她不信,凭叶府女儿的好名声,还拿不下这个浪荡子。「萧易礼,你给我等着!」 萧易礼没去见母亲,而是直奔萧老夫人的院子。 早有人报讯了,一看见三少爷进院子,几个丫鬟飞快上前,簇拥而行,一个个乐呵呵的,像拾到了银锭子似的。 第七章 「三少爷,您可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老夫人可真要望眼欲穿。」 「往后三少爷想去哪儿,没人拿链子给您锁上,可好歹告诉老夫人一声啊,免得老夫人心急,直担心三少爷这一去又是五年。」 吱吱喳喳间,丫鬟们已经领着萧易礼进门,萧老夫人看见小孙子,高兴得杯子随手往旁边几上一放,就迎上前来。 她满脸的激动,满眼的心疼,带着些许委屈说道:「阿礼啊,你不声不响的,去了哪儿?就没想过奶奶会担心吗?」 「奶奶痩了,我不在家,您就不乖乖吃饭吗?您是故意要让我心疼吗?」萧易礼双手环胸,浓眉蹙起,上下打量奶奶,一脸的不高兴。 萧老夫人就吃这一套,她连忙拉起笑容,说道:「行了行了,别唠叨奶奶,快过来让奶奶看看,有没有好好的。」伸开手,她把小孙子前后转两圈,上上下下盯个遍,才道:「我骂过你爹了,这回他要是敢再给你摆脸色看,你照旧转头就走,不过……得把奶奶捎带上,咱们祖孙一起离开,免得碍他的眼儿。」 他呵呵一笑,奶奶错怪人啦,他才不是因为老爹脾气差、摆臭脸,才离家出走,而是临时接了个差事,帮凌大哥跑一趟岭南,事出紧急,他来不及安排,连家里都没时间好好交代一番。 「行!就是这话儿,奶奶,回头我给您买个大宅子,要是爹再挑刺儿,咱们一起离家出走。」萧易礼揽着奶奶的肩膀,一边说,一边走到桌旁坐下。 几个丫鬟听见三少爷的话,忍不住翻白眼,三少爷真真是被老夫人给宠坏了,哪能在背后挑剔长辈,还鼓吹老夫人离家?孝道呢、伦理呢,怎么萧家后院不奉行这一套? 「去见过你娘了吗?她和奶奶一样,一颗心悬着,成天喊头痛。」老夫人笑咪咪的问。 「娘那里有客人,晚点再过去。」 「是了,猜猜,哪个客人?」 萧易礼意兴阑珊,不想回答。 老夫人不介意,堆起满脸笑意。「奶奶同你说,阿礼有大便宜可占啦。」 「哪来的便宜?」 「叶夫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奶奶和叶老夫人虽然交好,常拿你和霓儿说笑,却不敢妄想娶叶家嫡女进门,没想到叶夫人竟转了性子,有意把霓儿嫁给你,官家嫡女呐,这岂不是捡了个大便宜。」 「那个叶霓我可看不上眼。」他实话实说。 「又看不上眼?当初你嫌汪家姑娘像根木头,比起汪姑娘,霓儿性子活泼得多,何况小时候你们常玩在一块儿,感情不差。」 玩在一起?是被缠得无法脱身吧!一想到叶霓,萧易礼的眉头锁得老紧,受不了的感觉油然而升。 「奶奶可是认真替你相看过的,那丫头有问有答,落落大方又俏皮可爱,更别说还是个大美人呢,眉娇眼俏、五官明媚,奶奶实话说,她长得比你大嫂、二嫂都好。」 「奶奶就甭替我操心了,我现在忙着呢,哪有时间相看亲事。」 「胡扯!你有什么好忙的?奶奶虽舍不得说你,可你爹没错呐,都二十一岁了,再不好好找点事情做,难不成要一辈子闲晃?阿礼乖,听奶奶的话,早点把霓儿娶进门,再到萧家铺子里找点事儿做,然后安安心心给奶奶生个曾孙子。」 「亲事别急,待忙过今年,阿礼定会找个好媳妇回来孝敬奶奶。」 「你别哄奶奶了,奶奶人是老了,脑子可还没坏,旁的事儿奶奶都可以依着你,可和叶府这门亲事,奶奶不准你说不,不提奶奶和叶老夫人的交情,光霓儿这孩子,奶奶就挺喜欢的。听奶奶这一回,成亲之后,你想做什么,奶奶都不说话,行不?」 「奶奶……」萧易礼拽起奶奶的手臂摇着。 「去去去!多大的人儿了,还跟奶奶撒娇,去你娘那里,顺道和叶夫人打声招呼。先说好,今儿个不准出门,得陪家人吃顿饭。」 老人家真要拗起来,就连他也没辙,他不甘不愿地叹口气,顺着奶奶的意思移步。 掌心上的玉佩雕成一条龙,很粗糙,这位雕工的艺术天分显然不足,只不过,这玉佩是什么时候跑进自己衣兜里的? 叶雪想不起来,失忆是穿越的后遗症吗?不对,那是借口不是后遗症,所以如果她付钱买过这种东西,没道理会忘记,那么…… 她再一次把早上起床到出门,每件碰过的事情认真想一遍。 不可能是小白脸神不知鬼不觉放进来的,如果他的武功有这么高强,哪会害怕她的膝盖强攻式?所以是……是她!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有可能,她重重撞了自己一下! 如果是她,又是为什么?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坏人追她、企图夺宝,于是她使出金蝉脱壳计?如果是这样子,坏人们会不会眼睛利,一眼发现小姑娘把玉佩放到她身上? 一块烂玉怎会变成人人想要抢夺的宝物?莫非里面有什么机关?藏宝图?武功秘笈?吸星大法入门?冷兵器转运站地形图? 天呐,难怪那时候她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跟踪自己,要不她怎会心不在焉撞上小白脸,以至于惹来非议,所以…… 叶大雪,你完蛋了! 记不记得林平之他爹收藏了辟邪剑谱,以至于全家死于非命,善良的独生子因仇恨而变态,举剑自宫? 不要!她不要因为一块雕工粗糙的烂玉佩,把他们全家的穿越人生弄成烧杀掳掠、腥风血雨,虽然她讨厌穿越,但她还是想要平平安安活着,安安稳稳过完一生。 猛然跳起,叶雪飞快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帕子,将玉佩包起来。 她下定决心了,不管任何人出现,都不让玉佩现世,她要一路否认到底,坚决表示自己从没见过什么鬼玉佩,即便是原主出现,她也要把谎话演得比事实还逼真。 没错,就是这样! 有机会的话还要引导对方往错误方向推测,推测玉佩是在她和小白脸对垒时掉的,那么她没见过地图、没有私藏玉佩,整件事,与她无关。 很好,这么办,但是……她低头看着包裹住的玉佩,这东西是祸不是福,得尽快将之消灭。 她走到后院,想挖洞埋了,想想又觉得不妥,万一下大雨,泥土被冲开被人发现怎么办? 她又走回房间,仰头望向屋梁,不妥,万一碰到梁上君子,东西有藏跟没藏还不是一样? 她东看看、西瞧瞧,摇头点头又摇头点头,灵活的目光在屋里上下左右扫视。 最后叶雪爬到床底下,取下腰间系带,把玉佩绑在靠墙处的床柱上,她还特地将带子多绕了几圈,把玉佩死死固定住,确定不会掉下来之后,才爬出床底。 她才刚称赞完自己的聪明才智,就听到老妈扬声呼唤—— 「阿雪,快来帮忙!」 叶雪赶紧把手脸洗干净,快步来到前厅,看见父母正领着两名工匠搬桌椅。 和一般私塾随便找些桌椅给学生上课不同,父母相当认真,他们依照现代教室,订制各种不同高度的桌椅、书柜和教学用品,并钉出一整片的软木墙来当黑板,又画了图,让打铁匠打造图钉。 他们把主卧搬到后排屋子,连叶家祖先牌位也请到后面,将前排九间屋子全空出来,改造成三间教室、图书馆、体能游戏室、餐厅和午休卧房,整理得干净整齐,完全展现他们把未来教育理念在人魏王朝落实的强烈企图心。 望着父母忙碌的身影,叶雪微笑,她相信父母一定会成功的。 她接过母亲手上的作业簿。父母办到了,他们找人印出教科书及许多大小不同格子的作业簿,这在这时代,算得上创举。 可惜这年代不注重智慧财产权,父母编的课本一下子就让老板盗用,否则定能大赚一笔。 「妈,我画了几张招生海报,什么时候张贴?」 叶雪一提起这件事,母女俩同时想起他们家的叶小霜,她念商品设计,旁的功夫不提,画图是绝绝对对的第一名。 叶母苦笑道:「要是小霜在就好了。」 「妈,我觉得小霜也穿越了,她正在某一处等我们去找她。」 「嗯,我相信,你们姊妹一直有心电感应。」 「是啊!」 第八章 母亲把叶雪的散发顺到耳后,不舍的道:「如果丢掉的是你,我比较不担心,你聪明又能干,一个人在外头肯定不吃亏,不像小霜,傻傻笨笨的,只有让人欺负的分。」 「谁说的,小霜那张谄媚嘴,死的会被她说活,放心,她不会吃亏的。」 「也是。」叶母点头。 「妈,你买了白纸吗?我想再多写几本故事书。」 她的故事一抓一大把,小时候听的、看的不算,光她在床边为小霜编过的故事就满坑满谷,既然教科书送出去会被人偷印,那她就一本一本编写故事书。 想看她的故事?对不起,只有本学堂有,别无分号,想看?行!到这里来缴费上学! 「有,在马车上,我去拿下来。」 「我去拿就好。」叶雪把手中的作业簿放到架子上,便走了出去。 她现在是大闲人,人人都有事情做,唯有她,除了写写故事书之外,没别的事好忙,如果大魏朝有股票可以炒,不知道该有多好,唉…… 【第三章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萧易礼觉得厌烦极了! 叶霓频频上萧家拜访,爹娘又不断暗示,让他有机会多亲近亲近叶霓。 见鬼,谁要亲近她?任性、骄纵、装可怜,一言不合就掉眼泪想博取同情,和这种女人多相处一刻,他会忍不住想动手。 女人的眼泪都那么廉价吗?可是叶雪…… 两人都姓叶,名字上半头还长得一模一样,硬要说是姊妹也不会觉得奇怪,但两个女人的性格,天差地别。 不行不行,叶霓再多上几次萧府,他就得准备再次逃家了,要不是凌大哥、康二哥非要他留在京城办事,他还真想一走了之。 萧易礼抬起手,用力在脑袋旁挥几下,好像只要这么做,真能把恼人的叶霓给挥掉似的,挥挥挥挥,他的手快速摆动。 咦?好像真的管用,叶霓被挥掉了,但是取而代之的,是满肚子委屈还强装没事的叶雪。 叶雪啊…… 十二天了,他每天晚上都跑去趴在人家的屋顶上偷窥、窃听。 每个晚上,叶雪不是对着一堆纸涂涂写写,就是和父母兄长说话。 她写字时,他不敢靠得太近,不知道她在写些什么,只是看着她专注的表情,他……脸上赛地浮起热气。 他总是一不小心就看傻了,烛光下的叶雪,专注、美丽、出尘、自信,让他百看不厌,深深着迷。 他调查清楚了,叶雪、叶霓,虽然都姓叶,却是半点亲戚关系不沾。 叶雪的哥哥叫做叶风,祖父曾经是太医院的太医,很有些本事,祖父的医术似乎传给叶风,两天前,叶风被保安堂聘为坐堂大夫。 叶雪的父亲考中过秀才,但多年来一直未再进一步,家里守着几片薄田过日子,不富却也饿不着。 但最近叶家似乎有意思办学堂,经常进出书铺子,印不少书册。 铺子老板说,叶家印的书挺有意思的,便给打了折扣,往后铺子也打算印叶家的书来卖。 萧易礼觉得叶家被坑,要是让他出面谈,什么打折扣?还得老板交出银子,开玩笑,要是卖得好,老板可是能大捞一票的,可惜他和叶家不熟,不能出头帮这个忙。 叶雪的娘也是读书识字的,那些书有一半是叶大娘编纂出来,不过她最厉害的是一手好厨艺,几次遇到叶家开饭时辰,他躺在屋顶上,光是闻着那股香气,口水就流个不停。 至于叶雪,有点惨,打小订下的娃娃亲,竟被莫名其妙退掉。 叶家是宽厚人家,退亲便退亲,没找对方麻烦,怪的是,退亲也有一段时日,竟不见叶家急着给叶雪寻亲事。 不光她,叶风也二十岁了,但叶家似乎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事没啥在意,否则叶家日子过得虽不宽裕,却也没有穷到连亲事都说不起。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家子的对话,着实太吸引人、太教人感兴趣! 如果他的假设成立,如果叶家四口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如果他们真的来自几百年后,那么他们对于亲事的看法和这里的人不一样,也就能够理解。 如果他们是灵魂附体,附在原本的叶家四口身上,那么调查出来的消息,也能够符合。 只不过,他们说的不是灵魂附体,而是穿越?穿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些年,萧易礼东奔西跑,曾经见过无法理解的现象,也碰过千奇百怪的事,好几次差点儿没命,阅历丰富的他,对新奇难解的事,很能够接受,所以他同意叶家人说的,并试着理解穿越这件事。 不管是叶雪口里的飞机捷运,叶风经常提及的教授、医院,叶大叔老爱说的物理现象,以及叶家夫人整治出来的麦当劳……这一切的一切,对他都具有莫大的吸引力,吸引他夜探叶府,吸引他偷听这一家人的对话,自得其乐。 想起叶家,萧易礼的手指头又在桌面上跳舞,心情跟着雀跃起来,那种莫名其妙的幸福感,常常让他无法自抑。 拿起桌上杯盏,喝光里面的茶水,他吐口气,凌大哥和康二哥怎么还没到? 坐在二楼雅房里,他打开窗子往下探看。 楼下一堆色迷迷的男人抱着美人儿喝酒、吃豆腐,哈哈大笑,哼!做这种事不无聊吗? 真搞不懂,抱着女人东摸摸、西摸摸有什么好玩的,与其在女人身子上下其手,倒不如去找个男人打上一场。 这里是「金玉满堂」,康二哥开的青楼。 康二哥就是卫昀康,德王府世子,至于凌大哥,则是魏子凌,当今皇上的三皇子。 当年义结金兰纯属意外,萧易礼根本没想到自己会结识这两号大人物。 不过是离家出走、穷极无聊,不过是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东走西逛,却意外发现有几名黑衣人围攻魏子凌、卫昀康。 以少打多,违反江湖道义,这种事定要帮上一把的啊。 谁知道这一帮,帮出两肋插刀的义气,后来三人又陆续相约,做了几件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一来二回的,交情就这么建立起来。 说到底,这两个哥哥都是心机深沉的,结识五年,他陪他们上山下海,好事坏事全做尽,直到去年,他才晓得两人的真实身分。 看官们你们摸摸良心,这两人可不可恶? 萧易礼火大,想和他们绝交,可两人只轻飘飘的这么说—— 不让你知道我们的身分是为你好,知道越多越危险。 他是那种会害怕危险的人吗?屁!火里水里都不怕了,区区危险算什么! 但说过了,两个哥哥心机深沉得很,再丢几句话就把他弄得服服贴贴。 谁让这些年,两个哥哥对他好过了头,让他吃香喝辣不说,他身上的银子怎么都花不完,还靠交情,给他请来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五绝老人给他当师父。 五绝是哪五绝?功夫绝、学问绝、营商绝、医术绝、琴艺绝。 后四样他不感兴趣,是被逼着学的,但最令人生气的是什么,知道吗?是他在当了五年徒弟后,才晓得自己和凌大哥、康二哥是同门师兄弟! 过不过分?过不过分?!你们说说,评评理儿! 离题了,萧易礼要说的重点是,跟在师父身边,他这才明白天地有多宽、世界有多大,在外独自生活五年,他磨出见识、熬出阅历,与其说替凌大哥、康二哥办事,倒不如说是让他开创了新视野。 他才明白自己那些年过得多混帐,浑浑噩噩的浪费生命。 提到那两位哥哥,唉……不容易呐。 康二哥被继母压着、父亲贬着,空有一身好本领,却为着保全自己,不得不任由人搓圆捏扁。 凌大哥也难,当下朝堂由皇后娘娘的娘家左氏把持,在后宫,有皇后、太子压着,在外头,有左氏虎视眈眈。 和这样的家人一起生活,真是吓人。 比较起哥哥们,他能在萧家长大,实在太好。 他从小就混帐,把爹爹气得脑门冒火,还舍不得狠揍他,奶奶疼、娘亲爱,离家几年回到家里,连句人声责备都没有,只心急着把好的捧到他跟前,深怕他饿着累着,这样的家人才叫家人! 康二哥常对他说—— 对付敌人,傻瓜才明枪实刀对着干,真有本事的,会让敌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着了道儿,一旦发觉,已身陷万丈深渊。 第九章 这就是他的康二哥,所有人都觉得他是纨裤时,他已经开了大魏朝最赚银子的青楼和赌坊,因为凌大哥要做大事,想做大事就得有银子使。 这些年他跟着凌大哥、康二哥,一边做事、一边学,学着他们那套暗活儿,虽学不到精,但学得一点儿皮毛,就够他跷脚捻胡须,口袋油水装不下。 因此明面上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懒家伙,可暗地里,他也有自己的铺子营生。 当然啦,比起康二哥,是小巫见大巫,但同爹和二哥的香料铺子相较,那简直是……嘿嘿嘿,骄傲的咧! 所以每次他家老爹一副「你有什么事可忙」的目光丢过来时,他就忍不住暗自得意。 凌大哥也老是同他说教—— 阿礼,好好念点书,把朝堂局势看得更透彻明白些,往后你和二弟得帮大哥把朝堂撑起来。 这话说得他心顺气爽,谁料得到,混世魔王萧三郎也有出头的一天。 突然两下轻敲门板的声响,打断了萧易礼的思绪,随即一名黑衣隐卫闪身进屋,递上一封书信,并道:「三皇子被盯得紧、出不来,世子爷让属下给萧爷送信。」 他点点头,当着隐卫的面打开信。 上个月他去了一趟岭南,因大哥、二哥得到消息,左相把五十万两纹银以及京城布兵图送往岭南。 左氏为何甘冒奇险,长路迢迢把财富和重要的布兵图送往岭南? 这些年镇守岭南的左传中不断招兵买马,在短短三年内,足足招收兵丁五万名,国家没有战争,要这么多士兵做什么? 有点脑袋的都猜得出,这是为逼宫做准备! 倘若太子坐上龙椅,朝堂便顺理成章掌控在左氏手里,倘若失败,还可退兵岭南,占地为王,自立小国。 只是他们不确定,左相会把它们交给侄子左传中或庶子左筠中。 两人都在岭南,却是一东、一西,倘若判断错误,追不回银两是小事,夺不回布兵图才是大事。 丢掉布兵图,京城驻军势必挪动,左氏在京里的人不少,要是皇上更动驻军,岂不是在提醒左氏危机将至? 所幸萧易礼下对了注。 东西运到岭南后,左传中便挑选一块风水宝地,将金银财宝藏起,绘藏宝图,并将藏宝的兵丁灭口,五十人,一个不留。 他在岭南埋伏大半个月,确定军营上下只有左传中知道藏宝地点,于是他想尽办法,企图盗取藏宝图和布兵图。 两样东西分藏在不同地方,布兵图到手后,他转头去寻藏宝图,却不料被舞灵横插一脚,抢先一步盗走藏宝图。 亡羊补牢,他只好下黑手,一夜之间结束左传中和几员大将的性命,之后一路追着舞灵回到京城。 谁知那可恶的丫头,趁着康二哥迎亲,混在看热闹的百姓中,将那藏宝图……他不确定藏宝图有没有在叶雪身上,但他的人逮着舞灵了,当时,她身上找不到藏宝图。 康二哥的信,先是安慰他,让他别对那五十万两银子耿耿于怀,重要的是布兵图,左传中一死,那笔钱落不到左氏口袋里,想翻云覆雨,还得掂掂分量,接着又说前几天左传中和几员人将的死讯从岭南传回京城,左相气病了,却遍寻不着暗中与左家作对之人。 拿起火折子,燃起桌上烛火,萧易礼把信烧成灰烬,对隐卫说:「回去告诉你家主子,就说我省得了。」 「是,萧爷。」话说完,隐卫顿时消失。 萧易礼吹灭烛火,心里却自有主意,他微微勾起嘴角,他非得把这笔钱给挖出来。 萧易礼眼睛瞠大,突然定在路中央,整个人动弹不得,他紧紧盯着前方的女子,手足无措。 是叶雪,她穿着男装,走在叶风身旁,她不是那种艳丽型或楚楚可怜的女子,穿起男装来,竞有几分英气。 她在每个摊子前面都停下来,把东西一件件拿起来看一看,再放下。 她看得很认真,约莫是难得出门,所以笑容挂在脸上,开心可见。 她对每样东西都很感兴趣,每样都摸摸看看,在她眼里,这些大概都是古董吧!她不断对着身旁的叶风吱吱喳喳说个没完,娇俏的模样,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看着她的表情,萧易礼心跳如擂鼓,说不出的激动在骨子里叫着跳着,逼着他冲出来似的。 他想上前跟她打声招呼,但是不行,她不知道他是谁,这么做说不定会吓到她,又说不定她会把他当成钱天佑那种登徒子,所以,他应该躲起来,不应该出现她面前。 没错,忍一忍,再过几天,他就会想到办法光明正大的走到她面前。 他心里这样对自己说,但双脚却像有自己的想法,不由自主的朝她靠近,忍不住啊,他想近一点看看她,看她的笑,看她雀跃的模样。 难得的轻松,难得的自在,再度踏出家门,叶雪突然觉得整个人都活起来,她想,自己一定有个不安定的灵魂。 她当不成宅女,她需要天天在外,她喜欢广阔的天空和自由空气。 叶风见妹妹这么开心,心里好过一些,自己实在太忙了,应该多腾点时间出来陪陪家人。 「大哥,你觉不觉得我们很像在演古装剧?」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说。 「我们是直接生活在古装剧里了。」 他看妹妹拿起一枝玉簪左瞧右瞧,老半天了都舍不得放下。 那簪子不是上等货色,玉质普通,但胜在雕工细致,图案有趣,上面有两只小松鼠抱着松果,啃得津津有味。 「喜欢吗?喜欢就买。」叶风笑道。 「哪能啊,要五两银子呢,咱们现在得省一点。」 「等哥赚了钱,给你买。」 「行。」大哥马上要去保安堂当坐堂大夫,也亏他有本事,短短几个月,竟然就能当大夫,就说他是天才咩。 「你不必太担心,往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我知道,大家都很……」 话说一半,突然一个男人朝她撞上,她站立不稳,差点儿摔跤,幸好有人扶了她一把,但那个撞上来的男人,运气就没那么好了,虽然有她当缓冲,还是摔个四脚朝天。 扶她一把的不是别人,正是萧易礼。 发现莽撞男子出现,他就加快脚步奔到叶雪身后,她站立不稳,他立刻用肉身当柱子,很好心、很善良、很……美人在怀,他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馨香,感受到她身子的柔软,一股异样感在心中升起。 说说,这让他怎么能放手?最好她就这样靠在自己身上,最好他的手就紧紧黏在她腰间,永远不放。 可是……哪儿能啊,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才硬是把自己的两只手给拔开,一拔开,他突然觉得心里空空的,像掉了什么似的。 他飞快闪身,闪到她看不见的地方。 萧易礼感觉时间似乎经过很久,但事实上不过是两三下眨眼的时间。 叶雪稳住身子后,急忙转头,想对帮自己一把的人说声谢谢,但是怪了,她身后没有人?不会吧,不会是第三空间的好灵体跳出来扶助弱小?如果不是的话……会是谁呢?这么为善不欲人知? 等不及她多想,撞上她的男子扶着腰、好不容易从地上站起身时,一个粗胖的妇人举着铲子,从人群中冲出来。 她来势汹汹,惊得叶风连忙把妹妹往身后拉。 妇人不客气的大喊:「李三,给我站住!你要是再跑,我马上回去放一把火烧了你老爹、老娘!」 李三本来还想跑的,也不知道是脸上挂不住,还是怕自家爹娘真被烧成焦尸,他猛地转身,怒指妇人,扬声骂回去,「你说什么话,对公婆这么不孝,就不怕天打雷劈?!」 「我怕?我怕就不叫做王桂花!」 「你到底要怎样?还想不想好好过日子啊?」 「是谁不想好好过日子?!想当初你是怎么说的,让我安心嫁给你,你会好好待我的。你一个破落户,我爹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把我送到你家,我替你撑门面,帮你照顾爹娘,还一年一个,帮你生一堆孩子,眼看着日子渐渐好了,你的心就野了,竟勾搭上寡妇,你到底把我放在哪里?!」王桂花说着说着,粗黑的脸上出现一抹哀伤。 围观的人群都在看这对夫妻的笑话,唯独叶雪感到不忍,这就是女人啊,跟错了男人,就是一辈子。 第十章 萧易礼趁机躲在人群中,还特地选了一个可以多看叶雪几眼的好角度。 「你说啥呢,我哪有,我不过是同朋友喝几杯,哪里就勾搭上什么寡妇?」 王桂花怎听得下狡辩,抓起手上的铲子,就往男人头上摔去,她摔得挺准,砰的一声,砸到男人额头,幸好那是木头做的,否则就要发生命案了。 也幸好叶风拉着叶雪连退了好几步,否则那柄铲子会一口气修理到两个人。 李三的额头瞬间起了一颗红色肿包,力道确实不小。 「你敢对天发誓,李寡妇肚子里那块肉不是你的?人家都找到家里来哭诉了,你敢说你没勾搭她?!」 「什么我勾搭她?明明就是她勾搭我,她勾搭的男人可多了,她只是想把烂帐赖在我头上。」 「明知道她是个烂货,你还去沾,不是自找死路?」 「我、我……就是一时心痒嘛,哪个男人不这样。」李三还在替自己辩解。 「好啊,就允你心痒,如果我也心痒呢,我可不可以去勾搭村口的张秀才?」 「你长这样,张秀才玉树临风,哪儿看得上。」李三尴尬地抓抓头,哪家的妇人会当着老公的面,说要去勾搭旁人,何况这会儿看戏的人还这么多。 「你这是嫌弃我?想当初我也是一朵大黄花,哪晓得嫁给你后,日忙夜忙,把自己变成一条大黄瓜,倒让你嫌弃来了?」 王桂花这样一说,围观者全笑了出来,只有叶雪脸上出现隐隐的不忍。 萧易礼乍见,心跟着揪成一团,她是心疼那名妇人吗? 「我……也不是嫌弃,你的好,我知道,我只是、只是……你别这么凶啊,大家都怕你,连我这个当丈夫的,也不敢同你说话,爹、娘在家里想喘口大气都得趁你不在家,你说说……我也为难呐!」 这时,一名认识他们夫妻的老妇人出来打圆场,「桂花啊,别嫌王大婶多事,你这副爆性子也该改改了,大家都知道你能干,这些年,你里里外外张罗,没有你,李家哪有今天的好光景,可女人再能干,也得仗着男人过活啊,总要男人真心待你好,日子才过得有滋有味不是?别生气了,经过这次,李三肯定不敢再出错,你们回去好好过日子。」 老妇人苦口婆心,说得两夫妻回心转意,李三拾起地上的铲子,扶着妻子回去了。 一场闹剧结束,叶雪心里却想着,从今往后,两人真能心无芥蒂、好好相处吗? 看着妹妹的表情,叶风知道她又想多了,拍拍她的肩膀,说:「这里是古代,难不成要为这种事离婚?日子总是要凑合着过的,心放宽一点,别事事认真,才能舒服些。」 她不由得露出苦笑,是啊,不能想得细致,事事追求完美,只会害苦自己。 她抬头,无意识地偏过头,却不偏不倚与萧易礼四目相对,当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她怔住了,萧易礼则是吓傻了,可是她的目光却让他别不开眼,她伤心吗?难受吗?为什么看见他,会这般紧皱着眉头? 她并不知道自己皱了眉头,她只想要看得更清晰一点,下意识地,她向他的方向靠近。 她的动作让萧易礼心一惊,在一名男子走近两人中间同时,他施展轻功,快速闪身。 男子穿过他们中间不过短短一瞬,叶雪再定睛一看,却发现眼前没有人,是她看错了吗?是她又出现幻觉? 应该是吧,她的幻觉里,总是会有他出现…… 「阿雪,怎么了?」叶风不解。 叶雪过回神,扯开笑容。「没事,我们快去成衣铺子吧,大哥要上班了,得赶紧做几套新衣服。」 「不做也没关系。」 「不行,新手上路,得打扮得光鲜亮丽。」 叶雪拉着他,兄妹俩一同往前走去。 萧易礼从暗巷闪身出来,定定看着他们的背影,叶雪方才的眼神很奇怪,她认识他吗? 或者,她是将他错认成谁? 说不上的落寞满布胸口,他突然觉得无法呼吸,他下意识闭上眼,她的神情深烙在脑海中,她到底在他身上看见什么? 颓然转身,他走到她刚刚流连的摊位前,问道:「刚刚那人看上什么?」 小贩乖觉,一听就知道他问的是刚才那位长相清秀的小哥,立刻拿起那枝松鼠玉簪,笑道:「那人喜欢得很,就是嫌贵。」 萧易礼没同他多话,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便拿了簪子离开。 马车里,叶父、叶母望着堆得满满的文房四宝,心里有些兴奋,再过几天,学堂就要开张了,夫妻俩相视微笑,但眼底却带着微微的苦涩。 那天女儿叶雪碰到的事,还有后续。 围观的百姓中,有一个是隔壁邻居,拜她的「大力宣传」所赐,左邻右舍很快知道女儿怎么教训一群「老长辈」,于是好心的大婶、奶奶们,数度上门拜访,言里言外不乏好意提醒——未婚女子不宜单独出门,只有不正经的女子才会抛头露面。 女儿五岁就会自己一个人到附近的7-11买东西,如今虽穿越成十七岁的少女,居然不宜单独出门?在古代,女儿能做的事太少,这已经够让人沮丧了,现在还要以家为牢笼单位,把她关在里面? 「老公,你觉得要不要挑个好男人把阿雪嫁出去,已婚妇女可以享有比较多的自由。」 叶母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了。 「不行!」叶父马上反对。 「为什么不行?」 「在这里不能轻易离婚,嫁错只能将错就错,在古代婚姻当中,女子完全弱势,万一嫁不好,娘家变成外家,根本帮不了忙,何况这里的婆婆哪个是吃素的?光一个孝字,就可以压得阿雪喘不了气。把阿雪留在家里,只要不跨出那扇大门,她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万一嫁错人,恐怕连房门里的自由都没了。」 叶母听了,重重叹了口气。「说的也是,要不,给她招个上门女婿吧,至少在咱们眼皮子底下盯着,不至于给阿雪受气。」 「这倒是个法子。」他疼了一辈子的女儿,怎舍得送出去给别人糟蹋? 夫妻俩有了默契,待忙过这一阵子,结识的人多了,再来替大女儿物色个好男人。 「再到书铺子把教科书拿了,就可以回去吧?」叶母问。 「对,最近花银子像在流水,每次跟阿雪拿钱,看她眉头打上二十四个结,真心疼。」 怕女儿没事做,心头会感到窒闷,叶母便把家里财政部长的位置让出来,但这个家不好管,除了刚开始发现的一百多两银子之外,无其它横财,加上初来乍到,有许多东西得添置,办学堂要买的东西更多,每次出门前向女儿伸手要钱,他们辛苦,女儿更「心」苦。 「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愿意当牛,就不怕没有田可以耕。」叶母勾住老公的手臂,头靠在他肩膀上。 她是乐观主义者,相信行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她就是靠着乐观两个字,才敢嫁给叶父这个穷小子,他们两人用两份国小教师的死薪水,不但养大三个孩子,还在房价昂贵的大台北地区拥有三十坪的小公寓。 「阿雪心思重,你多开导她。」叶父语重心长的道。 「她怎么就没遗传到我?」像她,既开朗又乐观,一皮天下无难事,一笑天下难事皆解除,多好! 「三个孩子,哪个像我们?你说,我们是不是每次都从医院抱错别人家的孩子?」叶父开玩笑道。 「有可能,凭我们两个,哪生得出天才儿子、刚毅女儿?」叶母满脸同意。 马车停下,车厢门板传来两声敲扣声。「大叔、大婶,程氏书铺到了。」 「好。」 马车是租来的,阿雪每次花钱雇车都感到肉痛,本想买一部马车自家使,可是问清楚价钱,一匹老马、一部旧车,还得三十两起跳后,就灭了这个心思,要不家里有辆马车,阿雪出门就不会被左右邻居的眼珠子给盯紧。 两夫妻下了马车,走进书铺子,招呼伙计把教科书送上马车,付过银子准备回家。 没想到一个壮汉横冲直撞,往叶父奔来,他的手臂飞快伸缩,叶父尚未收妥的钱袋就被抢了。 叶母立即放声尖叫,「强盗!小偷!快来人帮忙!」那里面还有将近十两银子,要是丢了……她首先联想到的是女儿的苦瓜脸。 第十一章 叶父快速摆动双腿,追着壮汉,但偏偏他的脚程就是没有人家快,眼看壮汉越跑越远,十两银子就要打水漂儿了,巷子里突然跑出一个男人,两手紧紧抓住一根木棍,往壮汉砸去。 壮汉没想到突然有人冒出来,来不及闪避,被木棍击中右手,手上的钱袋瞬间掉落在地,男子抢上前,不断对壮汉挥动手中棍子,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气势无与伦比。 壮汉见状,钱袋也不捡了,连忙转身逃跑。 直到壮汉跑远,男子这才弯腰拾起钱袋。 叶父见男子抚肚佝偻,踉踉跄跄朝自己走来,连忙迎上前去。 男子约莫二十岁上下,留了一把大胡子,皮肤黝黑,看起来较为成熟,他有双干净澄澈的眼睛,整个人虽然有些狼狈,但容貌端正,气质正派。 「你受伤了吗?」叶父指指他抱在腹部的手臂,关心的问。 「没事的,大叔,我先行一步。」 「等等,我家离这里不远,如果受了伤,要不要到我家上点药?」 「我……」男人的双颊突然涨红,胡子虽遮住他半张脸,还是可以看见他的害羞神情。 「你怎么了?」 「谢谢大叔,我没受伤,只是……饿了。」像是配合他的话似的,肚子同时间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这下子他的头垂得更低了,直想在地上找个洞钻进去。 【第四章 阿礼什么都好棒棒】 叶雪坐在房间里的桌前,咬着笔杆,身子一动也不动,心思却转得飞快。 大哥到保安堂当坐堂大夫,赚得不多,一天八十文钱,不周休、不放假,一个月下来,只能挣二两多。 比起从年头忙到年终,却没见过一两银子的农民而言,这份工作不算差,但这点银子上酒楼,连一桌象样的席面都点不起。 严重的贫富差距啊!如果发生在二十一世纪,恐怕就要发生暴动了。 这阵子,她努力学作菜、学汲水,学习用捶打法洗衣服,成果是……手指割伤了三次,木桶碎了两个,衣服破掉五件。 天分呐、天分……最离谱的是,她拿起古叶雪的针线篮,试着把绣一半的帕子完成,结果嘛,呵呵呵……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她的心智苦得够厉害了,却还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帕子摧毁。 这种不开心的事还是别想好了,话说教室整理好,教案完成,教育方针也出现大概模型,父母的学堂开始招生了。 刚开始很不顺,直到她主张推出优惠方案后,才拿到二十张报名表。 所谓的优惠方案是,第一个月免费试读,之后每人每月收束修五百文钱。 五百文对有钱人而言是九牛一毛,对平民百姓来说,勉强可以接受,但对农民和其它低下阶层百姓,是相当大的负担。 父母是良心教育事业者,自然希望能让越多的孩子受教育,但叶雪是学商的,首要的考虑要素是主要目标客群。 大户人家才不会让孩子到外面学堂念书,他们有族学或自请师傅进府,所以这层客户不是他们的招揽目标,而农民贫户连吃饭都有困难,怎会有闲钱让孩子念书?甭说五百文钱,就算是父母是做功德的,愿意免费提供名额,家长们也不会浪费一份可用人力。 因此叶雪挑选中间客群,这些人家里有点钱,对孩子的未来心存期待,盼望孩子们能够考上科举、当大官,光耀门楣,学费虽然有点贵,属于奢侈性消费,却也不是负担不起。 这样的家庭,每当要缴交朿修时,父母自会叮嘱孩子,勤奋向学、莫负师恩,而孩子也会因为长辈的期待、勉励自我。 在第一个月里,叶雪期待父母亲能做到两点要求。 第一,务必使教学课程内容活泼,能激起孩子上学欲望,读书辛苦,如果没有动力,学生容易半途而废;第二,教出家长看得见的成绩,她打算把父母亲打造成金牌名师。 她当然知道,教育的目的不该只是为了考试,但面对现实社会,想永续经营,就必须开出亮眼成绩。 为留住学生,她打算在开幕的第二个月推出另一个优惠方案——一次缴齐半年学费者,九折优待,缴足一年学费,八折优待。 她希望这个方案能替他们留下足够的学生,因为成绩需要靠时间来证明。 如果二十名学生统统留下,就算全部打八折,每个月学堂也会收进八两银子,扣掉人事成本和杂支,还能存两到三两银子,钱真的很少,想靠这点银子发迹致富完全不可能,但万事本就起头难,她相信只要肯努力,情况一定可以好转。 这些日子钱花得很凶,买桌买椅买纸笔,再会算计,学堂的软硬设备还是投进将近三十两银子,另外,他们还花了五十两把厨房和卫浴设备大大整修一番。 奇怪吧,别人最不看重的东西,恰恰是他们这群现代人最看重的。 挖好下水道,盖起干湿分离的卫浴设备,叶雪不再憋尿、憋大便,而厨房整建过后,干净得多了,不但建起新锅灶,还盖好烤炉,非常简单,但至少可以烤一些象样的面包饼干,可惜没有天然气,做不出瓦斯炉,否则煮饭会更轻松些。 不过有了各种新打造的锅具,母亲的手艺得以发挥,大大改善了他们的饮食,饥饿次数逐渐减少。 叶雪翻开几张图纸,那是她画的打蛋器、刨皮机、刀具晾干架、糖罐盐罐、烤盘、模具……全是家庭小五金,还包括各种清洁用具。 当初她多留了个心眼,大哥把图纸送到打铁匠铺子里打造时,没有告诉对方用途,现在如果靠这些图纸,能不能替家里挣取一些收入? 耸耸肩,眼前没时间想这些,先把学堂办起来再说。 收妥账册,叶雪抱起这几天刚赶出来的故事书。 穿越四十五天,她以惊人的速度学会写字。 没胡说,就是学会写字! 现代人早已经习惯用计算机处理所有事,拿笔是什么感觉都快忘记了,连原子笔都不会拿,何况是毛笔?幸好她有坚强的毅力,越是做不好的事,越是要卯足全力去克服。 现在她的字有模有样,写出来的故事也不会东掉一句、西少一个字,她的故事包罗万象,新奇的、灵异的、趣味的、甜美的……每个故事都相当吸引人,她立誓,在一年内,图书馆里的架子将摆满自己的作品。 走到前院,教室、游戏室已经大致布置好,就等着后天正式开学。 目前报名免费课程的学生有二十人,希望这个月过后,至少能有十五个学生留下来,这是她的短程目标。 大门打开,叶雪听见声音,转头望向窗户,就见母亲领着驾车的大叔进屋,他手上抱着一迭书册,应该是新的教科书印好了,她马上迎出屋子,却发现走在最后面的父亲,搀扶着一个大胡子男进来。 「阿雪,快来帮忙!」叶母的声音扬起。 「妈……娘。」有外人在,叶雪急急改口,跑到母亲身边,在她耳畔小小声的问:「那个人是谁啊?」 走进叶家大门,强忍住上扬的嘴角,但大胡子男亮晶晶的眼睛忍不住四下张望。 进来了!他终于走进叶家大门,在趴上叶家屋顶的第二十三天之后。 没错,他就是萧易礼,他安排一场假抢劫、真入住的戏码,然后,正正当当的登堂入室。 天晓得他多喜欢叶家四口,他多想加入他们,成为叶家的一分子。 每天趴在叶家屋顶上,他都在抵制自己的强烈欲望,好几次,他想绑走叶雪,逼迫她把那个「现代社会」仔仔细细形容给他听。 好几次,他看着她忧郁的握紧拳头向夜空挥拳,不断的说「我讨厌穿越、讨厌大魏」时,他真的好想从屋顶跳下来,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告诉她,其实这里没有这么讨厌,其实这里也是有好人的。 于是,他终于弄明白,自己喜欢上叶雪了,从第一眼见到她的怦然心动、喘息不顺开始,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他喜欢她伤心难过,却打死不让眼泪掉下来的倔强;喜欢她明明脆弱,却要握紧拳头,朝空中大喊「我不会输,我会战胜这一切」的骄傲,喜欢她拚了命把鬼画符变成楷书,更喜欢她无时不刻的专注。 这种喜欢来得毫无道理、莫名其妙,但它就是来了。 第十二章 他没喜欢过任何女子,为此,凌大哥还担心他是不是好男风,可如今证明他是爱女人的,因为他喜欢上叶雪了,喜欢到夜里睡不着,喜欢到白天一个恍神就会乱想,喜欢到他梦见他们当夫妻,身边还有一群可爱的儿女,喜欢到开始对自己不满意…… 是不满意,因为她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对他有什么感觉了。 自己从没这么奇怪过,但这种情况就是发生了。 他无法阻止自己想她、喜欢她、爱她,只好用一个烂办法混进她的家。 他无法解释自己的疯狂,只好欺骗凌大哥、康二哥,说他必须找到藏宝图,于是混到她身边。 他混乱不已,尤其在叶雪的视线对上他时,一颗心咚咚咚的跳个不停,变成生命力十足的战鼓,一下敲过一下,力气大到他喘不过气,大到本来就因为「饥饿」而虚弱的身体更加虚弱,脚步一个不稳,差点儿踉跄摔跤。 怎么办?他兴奋到无法自抑,兴奋到想跑到她面前,对她鞠躬弯腰,说:「我是萧易礼,你可以叫我阿礼,我们将要住在一起,请多多指教。」但是他不能这么唐突,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望向自己,眼光里充满警戒与敌意。 她不喜欢他吗?这念头让他从山顶掉到山谷最深处,咐咻咻的凉风从耳朵灌进心里,把他的心瞬间封冻。 「你领陈大叔把书摆进教室,再到后院帮忙。」叶母交代完,就和叶父扶着萧易礼往后院去。 叶雪又瞄了萧易礼的背影一眼,才照着母亲的话做,把书放好,送走陈大叔,拴好大门。 接着她来到后院,发现父母把大胡子男领进大哥屋里。 叶母从厨房里端出一碗面,看见女儿,忙说:「阿雪,帮忙打扫一下你卧室旁边的屋子。」 「为什么?」 「阿礼要住下来。」 阿礼?是那个大胡子男吗?「妈,那个人是……」 「是恩人!」叶母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我都快吓死了,你爸痩巴巴的,那个壮汉至少有一百公斤重,要是他对你爸动手……幸亏阿礼出手相助,不但救下你爸,还把十几两银子给抢回来。他实在太可靠了,如果没有他,我还真不敢想象情况会有多糟糕,阿礼是我们家的恩人呐。」 「所以你们就把人带回家?」叶雪忍不住扬高声调。 会不会太随便了?谁晓得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心术不正、有所图谋怎么办? 「对啊,他帮我们,我们当然应该帮他,他没地方住,刚好我们这里很大……」 「我们又不是开客栈的。」她反对、反对! 「阿雪,我们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两天没吃饭,饿得都快虚脱了,就算这样,他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光是这一点就可以相信他人品端正。」叶母极力吹捧阿礼。 「就算他人品端正,我们应该知恩图报,那么我们请两天没吃过饭的侠客好好吃顿饭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让他住下来?」 「阿雪,阿礼是外乡人,进京投亲,却没找到亲人,身上盘缠花光了,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看在他帮过我和你爸的分上,我们家里又不是没有多余的房间,留他住下来又不会怎么样。」 叶雪没好气的偷偷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老妈这话说得也太轻松了吧,他们的日子又没多好过,学堂能不能开得起来还是未知数,靠大哥一天八十文钱收入,养活一家四口已经够辛苫,哪能再多养一个闲人,善心人士不是这么当的。 「妈,他是外人耶,万一我们穿越的秘密被发现怎么办?我们现在讲话还很现代,要是被他察觉不对,跑去警察局……不对,是去报官,我们说不定会被抓。」她试图说服母亲。 「这话讲得在理。」 听见母亲这样响应,叶雪松了口气,正感庆幸之际,却又听到母亲说—— 「以后你要记得改口喊爹娘,现代用词尽量别用,反正后天学堂就要开张,该改口的也该改口了,就当阿礼是来替我们特训的,你说这样好吗?」 「妈!」她急得想跺脚。「不光是这个啦!」 「不然呢?」 「我们还没有正式收入,多养一张嘴巴,太辛苦了,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各退一步,我们把他喂饱,收留他一个晚上,明天就送他离开,好不好?」叶雪提出一个折衷的建议。 「阿雪,我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很辛苦,可是见人危难,不帮一把实在说不过去,我和你爸……呃,你爹合计过了,等学堂开张,家里的大小事都要靠你,煮饭、做点心、洗衣、挑水、砍柴……这么多事,你哪做得来?有阿礼在,多个人手帮忙,不是很好吗?」 「可是……」她就是不喜欢陌生人住在自己家里啊! 「别可是了,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我们运气好,一家人能在一起,阿礼可怜,长辈亲人不在身边,咱们帮他,他也会帮助咱们的,别计较太多,乖,快去打扫屋子。」叶母铁了心要当好人。 叶雪纵使再怎么不认同,却说不过她。 见女儿迟迟不动作,叶母笑着推推她。「快去,愣在这里做什么?」 用力吐了口长气,她不满的「厚」了一声,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去打扫。 就这样,阿礼住了下来。 他有双灵活的大眼睛,眉毛很浓,皮肤黝黑,一张脸有大半张藏在胡子后面,看不出真面目,不过他的眼睛很漂亮,干净澄澈,如果眼睛真的是灵魂之窗,如果真的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睛看出他的性格,那么,他不像坏人。 他很高,和叶风差不多,不过叶风较瘦,是斯文书生型,而阿礼的肩膀很宽,体形壮硕,有夸张的胸肌和臂肌。 叶雪时不时盯着他看,脑子里面想着要怎么劝他离开。 萧易礼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每次被她这样看着,心就会不受控制的狂跳,呼吸也会变得急促,胸口好像快要爆开一般,害得他手脚无法安分,害他好想要舞剑…… 不是为了炫耀,是因为、因为……因为说不出口的快乐,在他全身上下不断冲撞。 因此他老是笑,弯弯的嘴角隐在大胡子后方。 他不断自问,她会喜欢他吗?会不会觉得他的胡子很碍眼?他后悔贴上大胡子,应该让她看看自己的真面目,可是京城熟人太多……乱七八糟的念头在他脑海里转,转得他晕眩,他从没有过这么奇怪的经验,害得他手足无措。 最惨的是,每次望着她,就会有一股热流从他腹间缓缓流过。 他很想把叶雪抱进怀里,想闻她的味道,想贴着她说话,想看她对自己笑。 怎么办,他想象「金玉满堂」里的客人那样,对她亲亲摸摸又抱抱,想到这里,他的心越跳越急,活络了他的筋脉,他抑不住想要带着她飞高飞低,把自己的轻功发挥到淋漓尽致。 他每天都为了不能靠她更近一点而烦恼。 叶雪每天也都为了不能赶他出门而烦恼。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两个人的交集非常少。 古代人早睡早起,学生卯时前就会到学堂,因此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必须在之前完成。 换言之,就是在早上五、六点以前,让父母吃饱饭,迎接学生的到来。 或许有人会说,现代小学生上课也是七点半之前到校,古代和现代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似是……真的不一样! 在现代,只要把水龙头打开,就有自来水可以用,电饭锅插头一插,开关压下去,就可以去洗脸刷牙、换衣服,如果没时间煮早餐,外面还有一堆早餐店,中式西式任君挑选。 可是在这不文明的古代,光要把水缸装满水,就是一个重大课题。 因此每天起床,就要耗尽叶雪所有的力气,才能让她死心迎接「崭新的一天」,也因此早晨的厨房,总是充斥着一股戾气。 不过这一天,当她走进厨房时,情况变得不一样了,她居然听见母亲的笑声?! 她快步走进厨房,就见母亲一边搅动锅铲,一边和那个不速之客聊天,至于不速之客本人正在搓揉面团。 看见女儿进厨房,叶母堆起满脸笑意,说道:「阿雪,你快看看阿礼多能干,我起床就发现阿礼把柴房里那些粗木头都劈成细柴了。」 第十三章 哼,炫耀!叶雪没好气的瞪阿礼一眼。 萧易礼得意地朝她扬了扬下巴,希望自己能在她心中留下好印象。 不过叶雪可不明白他的想法,误以为他这是在向她示威,她气呼呼别过脸,拿起水缸边的木桶往外走。 「阿雪,你要做什么?」叶母一把拉住女儿。 「我去打水。」 「不必了啦,你看!」叶母掀开水缸上头的木盖子。「阿礼一早起来打的水,有他在真好,他可是帮了大忙。」 叶雪这下子脸更臭了,踩着重重的脚步走出厨房,又哼一声,谄媚! 萧易礼见她的反应完全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笑容随即敛起,整个人沮丧极了,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两人之间更进一步呢?真的好烦恼啊…… 「仁爱学堂」已经开课一个月了。 口耳相传,中间有新学生来报到,今天更疯狂,竟然一口气出现五个新生,依年纪划分,父母各带一班,早上四堂课,两堂中文、一堂体育和一堂写字课,下午三堂,数学、中文和自然科学。 排这么多中文课,是基于现实考虑,想扩大学堂规模,定要教出成绩,在这里,所谓的成绩就是有多少人考上秀才,即使叶雪强烈认为数学课会让人的逻辑变好、头脑灵活也不能多上几堂。 她早上负责做点心、午餐,下午再帮两个班各上一堂数学课。 考虑再三后,她决定教导学生阿拉伯数字,比起中文字,在计算时,阿拉伯数字方便得多,顺利的话,她也打算教学生代数、圆周率甚至是微积分。 但问题来了,今天新生太多,父母忙到焦头烂额,父亲应该抽空到厨房升火的,却迟迟没有出现,既然如此,叶雪只能靠自己。 但升火哪有这么容易?所以努力一番后,炉火没升起来,反倒是她的心火旺盛得很。 她恨得挤眉弄眼,想写一张公告贴到大门口——征求电机系穿越人。 她要弄出一台瓦斯炉。 再一次堆柴火、引火苗,这次她往里头放进很多废纸,终于,有一点点动静了,她连忙拿起竹管往里头吹气,可惜啊,火苗没壮大,她干净的肺叶却被熏出半片黑。 肺黑、手黑,脸也黑上大半边,灶里迟迟不见新奇迹。 瞪着炉灶,恨恨踢它几脚,火当然不会被她踢出来,叶雪只成功地踢痛了自己的脚趾。 她和灶炉大眼瞪小眼的同时,萧易礼就站在窗外看着她。 看她气得两颊红扑扑、双眼亮晶晶的模样,看着她手足无措,对着灶炉发火,他竟有种无法言喻的畅快感。 他病了,他想。 待萧易礼回过神来,他走进厨房,接手升火工作。 他知道叶雪在看着自己,也感受到她的视线专注而仔细,她正在努力记忆自己的一举一动,他忍不住暗乐在心里。 叶雪冷冷的看着他熟练的升火、熟练的烧热锅炉、熟练的将水倒进锅里……他都不知道自己骄傲的模样多碍眼,她摆出一张臭脸,把面放进热水里,再也不理会他。 面煮好,萧易礼凑上前去,巴结的问:「我可以吃一碗吗?」 她冷哼一声,抬高下巴,捧着拖盘走出厨房,分点心去。 不给吃?他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不会吧,这么小气?不过她气嘟嘟的模样真可爱、真美丽、真顺眼、真真真……好风景化了他的心。 于是他下定决心,在未来的同住岁月里,他要一次又一次地惹毛她,这样他就有无数的好风景可以欣赏。 「阿雪,我找到武学师父了,如果「仁爱学堂」能教出几个文状元,再教出几个武状元,以后都不必担心招生问题。」叶父乐呵呵地从前院跑到后院,对着正在准备午膳的女儿说道。 「我们又不开体育学校,干么找武学师父?」叶雪一面回话,一面把包子放到蒸笼里。 「以前不开,以后可以开,再过几个月,我们慢慢发掘学生的天分与兴趣,也许可以开始分科。想走文的,就教他们四书、作文和诗词,想走武的,这些天我会和阿礼去研究一下,看看武举要考些什么内容,再找些兵法、布阵的书本回来编辑,帮孩子上课。」 「阿礼?」又跟他有关系?她挑挑眉毛,这人还真爱炫耀。 「就是他,我们的武学新师父。」 「他?会打架,不代表能教武术,武举也不是一群无赖泼皮打群架。」叶雪嗤之以鼻。 「阿礼很厉害的,刚才一只雀鸟从树上跌下来,在树下一直叫,孩子们上课不专心,幸好阿礼过来,捧起小鸟,一转眼就窜到树上去,把小鸟放回巢里。那是货真价实的轻功,虽然没有电视上演的那么厉害,但阿礼的轻功既真实又帅气,我都快要变成他的粉丝了。我敢保证他绝对是个高手,如果他穿越到现代,我保证李小龙、李连杰都没得混,他不是普通人,他是武林宗师、武林盟主,是活生生的郭靖!」叶父连声赞扬,好像没把所有的赞美词汇讲过一遍,无法形容他滔滔不绝的崇拜。 浮夸!她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这些天父母对阿礼的夸奖,她已经听到耳朵长茧了。 阿礼好厉害,一下子就把水缸给装满满;阿礼好能干,他揉出来的面又q又有嚼劲,拿去参加牛肉面节,肯定夺冠;阿礼好强,他不是在砍柴,斧头在他手里,立刻变身成倚天剑、屠龙刀!阿礼好棒…… 叶雪不是想和他比较,但是自从穿越到这里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够无能了,如今再加入一个厉害、能干、伟大、好强的阿礼,她觉得自己输到快要脱裤子了。 「所以爸就决定让他当武术老师,不必开会讨论?」他们家的民主风气,也将渐渐消失在大魏王朝里? 「那不是我提的,是学生提的。上体育课的时候,他们问我可不可让阿礼教他们武功,他们也想飞上树、想打坏人,我问过阿礼的意思,阿礼也愿意帮忙。」 他当然愿意,他越能干,她那没什么戒心的老爸老妈就越想把他留下来,才两个多月吧,她已经开始有种他才是爸妈亲生儿子的感觉,而她只是路人甲一枚。 因为他,她天天翻白眼,如果他继续住下去,她的眼部肌肉一定会变得很发达。 「阿礼说,有空要上山一趟,挑选好木头,给学生们削几把木剑,他们一听高兴得不得了,看来我们学堂有阿礼加入,真是如虎添翼,所以说吧,老天爷都在帮我们,知道穿越是件辛苦事儿,特地派阿礼来相助。」 叶父越说越兴奋,叶雪却越听越不是味儿。 她不会飞天遁地,不会砍柴起灶,连挑水的功夫都不及人家一咪咪,她还想把人家赶出去?如果老爸老妈现实一点,说不定要被赶出去的人是她。 抓起一大把菜,叶雪恨恨地拿起刀子用力往下砍,发出「喀」一声闷响,好像砍的是阿礼那张臭屁脸。 叶父被女儿的举动吓到,他定睛看着女儿好半晌,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灰溜溜地跑离厨房。 叶雪不知道当她刀起刀落时,萧易礼就站在窗外,欣赏她「优美」的动作,更不知道他是故意在众人面前露一手,就是希望他的好武艺能传进她的耳朵里。 而在阿礼加入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体育课胜过数学课。 更可恶的是,竟有五个小孩鼓起勇气,手牵手排成一条线,战战竞竞、轻手轻脚地走到叶雪面前,温柔客气、讨好体贴地低喊她一声,「雪姊姊。」 叶雪回过头,用最和善的笑容问:「怎么了,是不是课堂上有听不懂的?没关系,今天下课后留下来,我教你们。」她也想当受人欢迎、有教育良知的好老师啊。 闻言,第一个小孩摇头,第二个、第三个……一排小孩连续摇头。 见状,她仍维持脸上的笑容,极有耐心的问:「那你们有什么事吗?」 「雪姊姊说过,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的,对不对?」一个学生小声的试探问道。 「是啊,咱们学堂是个讲道理的地方,只要你们有道理,说出来,任何事都好商量。」 她的话让学生们松了一口气,更放心的表达自己的意见了。 「雪姊姊,我长大不想当账房。」矮个子学生拉起甜甜的笑脸说。 「所以呢?」扫过众人的表情,叶雪隐约猜出端倪,心微微下沉。 「我们可不可以别上数学课?」终于有人鼓起勇气,敲出第一响。 第十四章 她变脸了,但下一秒立即扬起笑颜,努力抑制不满的岩桨喷发。「这样啊,那么同学上数学课的时候,你们要做什么?」 「我们要学武功,我们想变成和礼哥哥一样的侠客。」 学武功?呵呵呵……好得很,阿礼公子抢学生抢到她的地盘来?很好、非常之好、好到一个无与伦比的境界。 叶雪拚命让笑容维持在脸上,拚命把嗓音调到最小、最柔和的频率,说:「恐怕不行哦,礼哥哥很忙的,没办法帮你们上课。」 「我们已经问过礼哥哥了,礼哥哥说只要雪姊姊同意,就可以教我们。雪姊姊,你同意吗?」 叶雪倒抽一口气,绷得太紧的笑容再也挂不住,她抿直了双唇,寒声回道:「行!不过有数学课、有点心,没有数学课、没有点心。明天的点心是手工饼干,决定好后,记得告诉雪姊姊一声,免得雪姊姊忘记准备你们的分。」 五张笑脸顿时僵凝住,挣扎爬上他们肉肉的小脸蛋。 她没等他们的回答,转身往厨房奔去,她要去拿一把柴刀,把大侠客砍成五段。 当然,如果她知道五个小孩是受阿礼挑拨引诱的话,大概不会只想砍成五段,会直接把他变成绞肉。 叶家的饭桌上一向很热闹,他们习惯边吃晚餐边聊天,交换彼此见闻,这是身为穿越者的他们,迅速吸收大魏朝新知的方式,这天的晚餐时光也是如此,唯一有什么不同,就是这阵子多了阿礼这个外人。 「今天有病患家属带礼到保安堂向我道谢。」叶风说道。 他有现代医学概念,也有中医知识,两者相互结合,再加上三、四个月来的实习经验,他的医术突飞猛进。 「那个过敏性鼻炎病患吗?」叶雪问道。 「对,除了用药之外,我让他回去把盛开的柳树砍了,病情果然好许多。他说每年这个时候,食不安、寝不宁,没有一天能舒服的,却没想到竟是满园子柳絮惹的祸。」 「如果有益生菌和口罩就好了。」她顺口回道。 她也懂得医术?萧易礼看她一眼,眼底满是钦佩。 住进叶家数月,他发现这一家人都不简单,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他不认为叶风的医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只是略有涉猎。 前几天,有邻居小孩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让镰刀从腿肚子穿进去,大夫说他那条腿肯定废了,本想直接将镰刀拔出来,但被叶风阻止,他给小孩喝一点药,让小孩昏睡过去后,拿出一些奇奇怪怪工具,帮那孩子「开刀」。 饶是他见多识广,也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刀具和医治手法,他看得目不转睛。 「我让他回去缝口罩了,他说很久没呼吸得这么顺畅,保安堂章老板很高兴,决定从下个月起给我加俸。」 「太好了,学堂有收入,再加上大哥的月银,日子可以过得宽松一点。」 「阿雪为银钱的事很头痛吧?」叶父笑着揉揉女儿的头发。 「可不是吗?无源可开,却又没办法节流,想得夜里都睡不好呢。」叶雪在亲人面前说话轻松、口条清楚,与跟阿礼单独在一起时,气鼓鼓的模样截然不同。 「不必担心,咱们定能把生活越过越好。」叶母也跟着笑道。 「阿风,你想进太医院吗?」萧易礼突然问道。 若是叶风有意愿,只要他跟凌大哥提一提就能成事,这样的人才,若能为朝廷所用,是大魏之福。 又抢镜头,没得表现很难过吗?叶雪白他一眼,冷声问:「你有门路吗?有的话,行啊,介绍一下吧!」 她的几句话,让萧易礼迅速闭上嘴。 太粗心大意了,他现在是「家乡发大水的落难子弟」,要是有门路帮叶风进太医院,怎么会没有门路养活自己? 过了一会儿,他硬是挤出一个很牵强的理由,「我、我只是想,有文状元、武状元,一定也有御医考试吧。」 见阿礼被女儿堵得连说话都结巴了,叶母不免有些无奈,女儿的性子真得改改,不然真没有男人敢娶她了。 她看看女儿,再看看阿礼,这么好的男孩,他可是她和老公观察好几月的内定女婿,她可不希望女儿的臭脾气把好女婿给吓跑了。 「阿雪!」叶父也白了女儿一眼。 叶风见状失笑,轻轻拍了拍妹妹的肩膀。 妹妹的个性不服输,阿礼却处处要赢她一头,逗得她气呼呼的,再躲到一旁暗乐,这让妹妹能开心吗? 叶雪撇撇嘴,她当然明白,这种针对很幼稚,只是,他真的很讨人厌! 「阿礼,有没有吃饱?」叶母殷勤的问。 「有,谢谢叶大娘。」萧易礼心里想着,如果叶家有足够的本钱,开饭馆绝对比开私塾赚得多,叶大娘的厨艺好到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些日子,里里外外全靠着你张罗,让我们轻松不少,是大娘要谢谢你。」 「大娘别这么说,要不是你们收留,我都不晓得会流落到哪儿去。」 「别胡思乱想,尽管把这里当成自个儿家,安心住下来。」她拍拍阿礼的手背,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 「多谢大娘、大叔。」 「再过几天就休假,我和你大叔想带阿雪到处走走,你知道京城有什么好去处吗?」叶父问。 这些日子忙得团团转,是该找个时间全家出去转转。 萧易礼想了想,回道:「城郊有座翠湖,很漂亮,湖边有几家饭馆,东西挺好吃的,湖中心还有个亭子,可以搭船过去走走,要不咱们去翠湖?」 「阿礼,你对京城很熟吗?以前来过?」叶风直觉反问。 呃……露馅了,他的心思就是不够缜密!微诧后,萧易礼连忙笑着把话圆过去,「是学生告诉我的,我也没去过。」 叶父没有多想,接口道:「行,咱们过两天就去翠湖走走,阿风,保安堂那里若是能请假的话,一起去。」 叶风似笑非笑的望着阿礼,像是窥探到什么似的,但他没多说什么,夹起一筷子笋丝炒肉放进妹妹碗里。 一天天过去,萧易礼和叶雪像两个大孩子似的,斗来斗去。 他们没有吵架、没有大肆争闹,只有叶雪看阿礼不顺眼,时而放冷箭、时而讽刺,时而在背后扎小人,而她越吃憋、越光火,阿礼就越乐。 你有见过发现自己的图像,被人狠扭、揉团,再踩个几下,还会笑得像朵花儿的吗?阿礼就是。 很奇怪的相处模式,但两人似乎都乐在其中。 直到庄奶奶上门,想替他家的孙子说亲事;直到庄子良一次、两次出现在叶家学堂,脸红红的站在教室外面看叶雪上课,那双眼睛变成两张血盆大口,想把她给吞了似的;直到萧易礼再也忍不住,跳到树上,抓起一把叶子朝庄子良的脑门射飞镖……萧易礼才正视两人的相处方式,需要换个新法子。 庄子良二十二、三岁,前两年老婆死了,留下一个四、五岁的小丫头。 年纪虽然大了点,字也认不了几个,但人家胜在钱多,据说有大宅、有良田百亩,还有几百两家底,这在他们这边,算得上头一份儿。 庄子良口袋满满,便想再进一步,他贪图叶家办学堂,叶雪又是个识文的,日后若是养出几个会读书的孩子,考上科考、进了仕途,庄家从奴才变官户,可是咸鱼大翻身。 不过叶父、叶母反对,他们的说法是:思想观念、教育程度、价值观都落差太大。 萧易礼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跑去请教叶风。 叶风笑着解释,「教育程度差异很简单,一个博览群书、一个目不识丁,一个说古论今、笑谈风月,一个只能说说身边几口人的事情,你说能有共通话题吗?」 「那思想观念、价值观呢?」 「庄子良想说稻种差异,阿雪想谈国富论,两个人的思想连不在一起。庄子良用条件来论婚姻,阿雪用第六感谈感情,价值观相差太大。」 叶风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萧易礼的脑袋就越混乱,什么叫第六感?什么叫国富论? 不过,尽管确定庄子良没有机会,这件事还是在萧易礼的心中投下阴影。 也许叶家人不急,但外面的人急啊! 叶雪会写字、会教书,还会做菜洗衣,家世又不高,这样的姑娘,谁娶回去都是赚到,要是明年考试,仁爱学堂再出几个秀才,她的行情肯定水涨船高。 第十五章 危机意识教会萧易礼,不可以再继续混帐下去,就算叶雪生气很可爱、惹火她很好玩,可万一不小心,把媳妇给玩没了,他要到哪里哭去? 他果断的改弦易辙,不过这件事他需要帮手,于是在他决定好的这一天,他来到叶家的后院,他看看叶风的屋子,再看看叶母的屋子,犹豫片刻,他走进叶风屋里。 【第五章 喜欢人得用对方法】 学生人数大致稳定,上学期的三十几个小孩都留下来了,还多出将近二十个学生,当中有三成的学生缴交一年学费,四成学生缴半年学费,换言之,这五十几个学生将会成为仁爱学堂的代言人。 因此叶雪对他们的程度严格控管,将五十几名学生分为三班,现在连她都要开始带班。 叶父、叶母一有空就去做乡野调查,确定每年一次的秀才考试内容、题型与考题方向。 且在这次的教务会议中决定,从下个月起,升学考试班每天得多留」个时辰,做考前大猜题练习。 科考对古代人而言,或许困难重重,但身为现代人,每人都是从小经历大大小小、关关层层的考试,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因此考试对叶家一家四口而言,没有什么难度。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五十几个学生当中,还真的有将近十个人想走武举路子,于是叶父重新规划他们课程。 不管叶雪的态度如何,萧易礼都在叶父、叶母和叶风的支持下,成为叶家的一分子。 他有没有找到亲人?不知,但每个月他都会消失个几天,并且许多时候,只要学堂里没课,他就会偶发性失踪。 他算半个客人,叶家爸妈不好意思追问他去哪里,便一致认为他是去寻访姑父和姑姑一家了。 因为叶雪白天得带班,晚上还要写故事书,于是萧易礼良心推荐邻居张大娘来帮忙。 张大娘做事勤快、手脚利落,一家五口的衣裳,她几下功夫就洗得干干净净、晒得平平整整,叶家上下满意极了,从此没有梅干菜衣服,棉被还闻得到太阳的味道。 叶母极力推崇,张大娘不好意思,还说:「不是人人家里都有井的,我够幸运了,想用水,不必跑老远去挑。」 没错,现在张大娘家里用水,也不必跑老远,叶家是个大方的主家。 张大娘还负责叶家人的三餐和学生的点心、午膳,她的手艺没有叶母好,但有机会跟在叶母身后学新招,她也乐得在餐桌上给大家一些惊喜。 有张人娘的加入,生活变得轻松,一心主张民主自由的叶家上下,观念出现些微改变,其实雇用佣人,也不完全没有好处,这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分层负责,人人都做自己最擅长的事,社会会稳定成长、迈向文明进步。 对于张大娘的加入,叶雪对阿礼心存感激,要不是他强力说服、良心推荐,她不可能这种舒心日子过。 她知道的,所以在亲口对阿礼说谢谢同时,她也省却每天的固定工作——摆脸色。 只有一点点的些微改变,但全家人都感觉到了。 比方,阿礼问叶雪话的时候,她不会听而不闻;餐桌上阿礼的提问,她不会再使出短句封杀法;偶尔,阿礼讲出值得夸奖的言论,她也不会硬是要酸个几句……简言之,他们之间的氛围从墨绿升级为碧蓝。 由此可证,再大的偏见,只要有人肯先释出善意,情况就会逐渐好转。 这天是月考,体育课、数学课都暂停,叶父、叶母把学生集合在同一间教室,一前一后,盯着学生写考卷。 几个月下来,学生认的字越来越多,进出图书馆的学生人次有增多的趋势。 叶家人是受新教育长大的,认为学习最重要的基础是动机,与其逼孩子在纸上一遍遍无聊枯燥地写字练字,不如鼓吹他们阅读,让他们有认更多字的欲望。 他们一致认为,芬兰的教育成功,最大原因是鼓励阅读。 因此昨儿个叶母在图书馆门口张贴公告—— 阅读完十本书、并交出读书心得者,可换小饼干一包;阅读三十本者,可换牛轧糖一包。 这是何等有吸引力的奖励啊,叶家烤炉做出来的饼干,可是别处买不到的好味道,学生们看到公告都兴奋了。 为应付即将到来的阅读人次,这几天叶雪很拚命,每天都在烛光下熬到丑时,才肯上床睡觉,只不过她不知道的是,有个人偷偷地在屋顶上陪她熬夜,看着她,不断傻笑。 叶雪把刚完成的武侠小说装订成册,抱起两本书,往前院走去。 这是她写的第一套武侠小说,文字内容适合即将考秀才的升学班学生,据说已经是借阅排行榜上的前几名。 她当然写不赢古龙、金庸,但她从小到大看的书够多,信手拈来就是一个个新奇桥段,这些桥段吸引了学了们的目光,也让她在「礼哥哥、雪姊姊排行榜」的人气,有往冠军攀升的迹象。 常有人围在她身边问:「雪姊姊,丐帮帮主最后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坏人害死」、「雪姊姊,上宫家的武学秘笈这么厉害,为什么传到后代,竟然没有人习得此门功夫」、「雪姊姊,扬州的比武大赛真的有选出武林盟主吗」? 粉丝团人数激增,让她有小赢的快感。 走进图书馆,叶雪发现阿礼在里面,正拿着《大漠英豪》第七册在看,而且看得很认真,连她走进来也没发觉。 《大漠英豪》已经接近完稿,将近三十万字,要是在现代,叶雪绝不相信自己能够用笔写出这么多文字,更别说用的还是毛笔,但她做到了,所以那话说得好,天底下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萧易礼不知道叶雪进屋?拜托,他当然知道,更精准来说,她从后院走到前院时他就知道了,对于她的脚步声,他已经不只是熟悉。 至于他会这么认真,好似根本没发现她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讨好叶雪,这是她的心血,他看《大漠英豪》看得目不转睛,恰是对她的推崇与恭维;第二,小说太吸引人。 天晓得他有多喜欢这间图书馆,从小到大,他对书的印象只有刻板、无趣,书是用来考试、欺负学童用的,凡是看闲书的孩子,注定只有一个下场,叫做没出息。 他就是贪看闲书的没出息人物,也因此从小到大不晓得挨了师傅多少板子,勤有功、嬉无益,同样的话听过十几年,听到他头皮发麻。 没想到叶家学堂与众不同,不但鼓励孩子嬉闹玩耍,课堂上还不允许孩子乖巧沉默,他们奖励发言,提倡体育课、强健体魄,更让学生进图书馆,透过看闲书放松心情。 叶家学堂的这种教课方法,前所未闻,要是让别的师傅知道他们这样子教学,肯定会被批评得体无完肤。 重点是,他在叶家待了数月,亲眼看见学子的进步神速,这是其它私塾、学堂都办不到的事。 最惊人的是叶雪的数学课,他没见过有人可以不靠算盘,就把一连串加加减减的数字给算出正确答案,更别提最近她在教几个大一点的学生背九九乘法,那、那、那……那简直是奇迹。 六加六加六加六……连加九次是多少,他还在辛苦的拨算盘子儿呢,学生们已经告诉他是五十四。 他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算出来的,他只能说叶雪是天才,以后这些孩子就算当不了官,肯定能够当一流的账房,所以……嘿嘿嘿,他偷学阿拉伯数字之后,又偷偷抄录九九表给他铺子的掌柜伙计们背。 当初萧易礼告诉两位义兄,自己要潜进叶府,把左氏的藏宝图找出来时,他们一脸的不感兴趣,还笑他是想钱想疯了,有那个时间,不如帮他们多办几件事儿。 他知道康二哥这些年赚得钵满盆溢,看不上区区五十万两银子,可是叶府他是一定要混进来的,因为在叶家屋顶多待一天,他就越想加入这家人,所以他如此辩驳—— 如果能把银子找出来,可以给多少灾民盖新房、买耕牛,还能把堤防给筑得又高又坚固,免得百姓年年受水济所苦。 全是借口,在那个时候萧易礼已经明白,叶雪第一、藏宝图第二,只不过这件事他没跟任何人讲。 第十六章 可是接下来几次见面,他把叶家学堂的情况告诉凌大哥、康二哥,他们不再叫他快点退出叶府,反而经常询问叶家学堂的大小事,他们和他一样好奇,用这种方式教导学生,真的好吗? 上次萧易礼将叶父教自然课的情况转述给两位义兄听,他说叶父出了一道题目,天灾是无法阻止的,每年的风灾、水灾往往造成百姓流连失所、财产损失,如果你是县太爷,你会怎么把危害降到最低?然后把学生分组,让他们进行讨论。 凌大哥听了笑道:「一群十来岁的孩子能懂得什么?这话拿去问真正的县太爷,恐怕除了把百姓疏散之外,也讲不出什么名堂。」 没错,当时坐在教室后方的萧易礼也这么认定,谁知道那群小孩们还真讲出几分道理。 他们把讨论出来的答案载录于纸上,分组到台上发表。 有人说,把招牌卸下,免得风大砸到人;家里备好干净的饮水和食物,免得水灾时挨饿;在家前面堆积沙包,阻隔水流进屋里;钉好门窗,防风雨入侵;把东西往高处堆,以免受潮。 也有人说,建立逃生营地,规划逃生路线,把逃难计划昭告县中百姓,在天气好时,找一天先让百姓做好演习,倘若水患比预估中还严重,就分批将百姓送往高处避难。 还有人说,易犯水涝的地区,将粮仓建在高处,免得每年损失大量谷物;在干旱期,清除河道里的淤泥;水灾过后,发起全民大扫除,以防疫病爆发…… 萧易礼越听,眼睛瞪得越大,才多大的孩子,居然就懂得这么多,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自然课非常重要,人人都应该学习。 康二哥听到这里,满脸笑意,说道:「那些熟背知乎也者的举子、进士,靠着圣贤言语进入朝堂,可真正碰到事情,应变能力恐怕还没有这群小孩好。」 后来萧易礼又陆续将学子们惊人的学习进度告诉他们,这一次,两位义兄一反初衷,告诉他先把旁的事情搁下,好好观察叶家学堂的教学法。 凌大哥甚至说:「真正的朝廷栋梁就应该从小这样培养。」 萧易礼这才洋洋得意的道:「阿雪说:家长才不会管孩子的学习过程,再好玩、再有趣,都是孩子们的事儿,要让家中长辈有感,继续往咱们这里丢钱,只有一个办法——成绩!唯有这批考生能够考中秀才,咱们才能顺利招到下一批新生。」 这话够实际,他们也乐意看到仁爱学堂经营下去,所以……不过是几个秀才名额,许多有钱、有背景的家庭,还会拿银子买资格呢,萧易礼有预感,他这话一旦放出去,大哥、二哥定会想办法暗助叶家。 萧易礼收回思绪。 叶雪进门,虽然对阿礼没有像过去那般爱理不理,把臭脸政策彻底落实,但要她主动抛出甜甜笑容……他们的交情还没有这么深。 实话说,这种情况让萧易礼有点小受伤,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第一次喜欢女人,就被人家厌弃,他想尽办法引她注意,却受到彻底漠视,他在众人面前的刻意表现,却成为落井下石的证明,他怎么做、怎么不对,两人之间的点点点点,重重的伤了他可怜的小心肝。 幸好张大娘的事挽救了状况,幸好他天性豁达,在外流浪多年、大风大浪见过不少,几次碰到性命攸关的危急状况,均能转危为安,于是自信心慢慢磨练出来。 更幸好暗地观察他许久的叶风,发现他的苦恼,愿意为他开释。 萧易礼这才明白,自己的喜欢是小学生级数,难怪叶雪看不上眼。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 萧易礼第无数次惹火叶雪,但这次她没有气得很可爱,没有两颊红扑扑,让他的心肝乐到跳脚,她连可爱的小白眼都没有翻几下,就转身离开他的视线,让他的目光只能寥落地盯着她的背影自叹自怜。 晚餐时,叶家人在讨论开女子学堂的可能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鬼使神差,萧易礼居然插了这么一句话,「女子无才便是德。」 他又没说错,这句话人人朗朗上口,他不过是像背书那样,把句子背出来,如果她觉得不对,大可以跟他争辩啊,其实他挺喜欢和她争辩的,喜欢她气呼呼的口吻。 可谁知道叶雪登时闭嘴,快速扒光碗里的饭,便把碗筷往桌面上重重一摆,二话不说,起身离开。 这下子他就算再笨,也看得出她的火气为谁而发作,盯着她的背影,他懊恼到想甩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叶风拍拍他的肩,问:「怎么了?」 「阿雪讨厌我,唉……」 他想,自己叹的那口气,肯定长到叶风觉得自己很可怜。 叶风微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阿礼赢得叶家上下、所有学生以及张大娘的喜爱,就是得不到妹妹的欢心,他的苦恼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萧易礼垂头丧气,如果他不喜欢叶雪就算了,可是他光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后来在人家屋顶上偷窥、甚至住进叶府后,更是一天比一天喜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被讨厌,他怎么能不憋屈? 叶风问:「你觉得,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能干的男人,会做事的男人,勤奋的男人……」他认真回答,讲出一堆答案,最后还补上英雄两个字,因为他刚看完《大漠英豪》第四册。 重点是讲出口的每一件事,他都有做到,为了当英雄,他甚至露两手功夫,照理说,叶雪应该会喜欢他的啊,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哪里做错。 叶风不禁失笑,回道:「也许别家的女子会喜欢你嘴里说的那种男人,但我们家阿雪不一样。」 他当然知道她不一样,她是未来的女人,她骄傲又倔强,从不示弱,她比一般女人更强势能干,可他不喜欢那些一样的女人,就喜欢她这种不一样的女人啊! 这是他自讨苦吃?应该知难而退,还是埋怨自己的眼光独特? 于是叶风告诉他,他的能干彰显了叶雪的不能干,他的马屁拍到马腿上;他引人注意的方法太糟糕,惹女孩子生气来达到目的,是十岁小男生才会做的事;追着女人的背影跑,不会让女人感动,只会让女人痛恨自己身后有只跟屁虫,再强势的女人还是喜欢被引领,而不是被依赖…… 他洋洋洒洒举出他十点错误,最后说:「阿雪喜欢的,是能够成就她的男人。」 成就她的男人?这话很难理解,萧易礼想了好几个晚上,才悟出一点点端倪。叶风的意思,会不会是要他投其所好,帮助她完成所有她想做的事?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喜欢做什么?做菜、洗衣、绣花、弹琴作画……所有女子喜欢的,她都不喜欢。 上冋叶大叔上街,买了两盒胭脂回来,她看都不看一眼,直说里面肯定有铅,自然才是美,话说完,就低下头,继续写她的书。 她到底喜欢什么? 除了讨论招生、算计每个月的收入时,能在她眼底看见光芒外,他还真的不知道她对什么感兴趣。 他私底下问遇叶大叔叶雪喜欢什么,叶大叔是这么回答的—— 她喜欢旅行,喜欢新鲜的事物儿。 可……哪儿能呢?男未婚、女未嫁,他总不能带着她五湖四海到处游历,他的性子虽混,却也知道要遵守礼法。 所以……于是……因此……怎么成就叶雪?苦恼! 「阿雪。」眼看她把书在架子上摆放好,就要转身出去,萧易礼急急唤她一声。 叶雪停下脚步,回头,等着他说话。 她这种温和的态度,他可是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等到,不容易啊、千辛万苦啊!特殊的女人、特殊的难追! 「阿雪,你的书写得好看极了。」 「嗯。」这种话不需要他来讲,她也知道。 最近她请父亲出去问问人家,大魏朝有没有白蛇传和梁祝的故事,父亲回来后告诉她,这样的故事是有的,不过内容既贫乏又无聊,她打算在这套武侠小说结束后,把这两个故事丰富起来。 古代的孩子早熟,有钱人家的男孩,十三、四岁已经有了初体验,要是写两本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不需要a级画面,应该就会受欢迎。 第十七章 只不过还得先跟爸妈商量,这种小说放在图书馆里恰不恰当,会不会被刻版的古代人认为她在教歹囝仔大细。 无论如何,在她脑里排序,招生第一,成就第二。日子要过得充足富裕,梦想要绑在风筝上,有空的时候扯两下,确定它还没丢,就好了,多数时间要拿来做现实考虑。 「你只想把它们摆在图书馆里吗?有没有想过把它们卖出去,多少可以帮家里挣一点钱。」萧易礼只是试探问问,不确定这个提议可不可以投其所好,成就她的想望。 叶雪猛然朝他走几步,眼睛瞠得大大的,满脸惊诧,其中甚至藏了一咪咪的喜悦。「可以吗?」 这是阿雪第一次正眼瞧他,第一次期待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她是肯定喜欢这个好主意。 萧易礼雀跃不已,一口气差点喘不过来,他快晕了,因为她看他的眼光不同于过去,因为她目不转睛,因为她惊诧里的一咪咪喜悦,让他乐到不能自已。 瞬间,他觉得自己这把大胡子真帅气! 于是他拍胸脯、做保证。「为什么不可以?你写的书大家都喜欢看,眼下大魏朝民生富裕、学风颇盛,会认字的百姓不少,尤其江南风流才子多,我在江南待过,那里也有才子专写这样的小说在卖,只不过他们写的没有你的精彩好看。他们写的书,一本要价一两银子,还供不应求呢,如果你的书愿意拿出去卖,肯定会赚不少。」 见她异常认真的表情,他忍不住一句接着一句往下说,只要她的视线愿意定在自己身上,他肯为她说到天荒地老。 「真的吗?可是我们之前印的书……程氏书铺印我们的书在卖,并没给我们银子,我以为这里的规矩都是这样的。」叶雪本以为这里不讲究智慧财产权,盗版是给予作者最大的褒奖,要不写出旷世巨着的曹雪芹怎么会穷到死? 这会儿,萧易礼不只心情雀跃了,他高兴得胸口快要涨破,他快乐得想要施展轻功,飞到树顶上哇哇大叫。 因为叶雪不只专注的看着他,她还对他说话,而且不是一句、两句,是很多、很多、很多句。 笑容无限扩大,他感觉嘴巴已经咧到后脑杓了。 「叶大叔、叶大婶被人坑了,这两天我出门,发现那间书铺子门庭若市,他们定是靠咱们学堂的书在赚大钱。」 「是吗?难怪程老板特地上门,问爹娘有没有编辑好的新书,他愿意帮我们免费印一百本。」原来如此,他们初来乍到,被人坑了,叶雪一笑,这就是外地人被本地人活生生欺负的见证。 叶雪的笑美极了,害本来就容易发呆的萧易礼更呆了,可是他摸着良心说真话,他没见过比她更美的女人,她的笑把他的心弄得又柔又软,几乎要化成一滩水,噢,阿雪…… 他深吸一口气,逼自己回神,为了让她的专注力持续落在自己身上,他急急延续话题,「依我看,学堂上课用的书不应该让外面的人来卖,想读咱们的书,只能上「仁爱学堂」,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学生上门,你说对不对?」这话绝对是投其所好了,她最在乎学生数量增减。 「我明白,可是现在能够阻止对方卖我们的书吗?这种事,能够告官吗?告得赢吗?」 「有难度,一开始没有白纸黑字立字据,咱们站不住脚,如果他们说那书是他们编的,咱们学堂不过是买他们的书回来上课,嘴巴长在人家的脸上,我们无从辩驳,且人人知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银莫进来,这场官司打下来,白白浪费时间就算了,还得耗不少银钱,何况听说程氏书铺有个姑奶奶嫁给知府当小妾,要是上头交代一声,县太爷还会能判咱们胜吗?」 「我想也是,就当吃一堑长一智。」叶雪轻叹。 「要不这样吧,这两天有空,我就出门四处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一间有良心的书铺子,我们试着把《大漠英豪》卖出去,如果双方合作得很好,以后咱们就把上课用书交给他们付梓,并订下契约、不得转印,你认为这样好不好?」 「有这样的书铺子?」 没有!赚钱摆中间,良心排两边,这是商人入门学习的第一课,能赚钱的东西摆在仓库里不印?怎么可能!不过、放心,他会想办法弄出一间良心书铺成就她的。 因此他再次拍胸脯保证道:「给我一点时间找找,一定有的。」 「说得自信满满,你有认识的?」 他呵呵笑了两声,萧易礼,他认识吗?当然,还熟得很,他们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阿雪,你就信我一回吧,你不是常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叶雪浅浅一笑,突然觉得自己以往对他的偏见很幼稚,明明他是个顺心也顺眼的男人,怎么就让她插上黑旗子,摆到敌对阵营。 是啊,她以偏盖全了,错乱的经验让她把这时代的人都看坏了,她居然把他当成假想敌、当成对手,一心想着赢他一头。 想到这儿,她不禁失笑,她从不觉得自己幼稚,可她在他面前一路幼稚,为什么?因为穿越后少了几岁,心智成熟度也跟着下降? 初时从他身上感受到的危险,早在光阴轮转间,不知不觉消失,她只是端着架子,放不下身段,她很清楚他为叶家做了多少,只是咬着牙不肯点头,而现在…… 她想,他们也许可以试着当朋友。 松口气,偏见、执着转眼消失,叶雪上扬的嘴角融进友善成分。 瞬间,萧易礼看见成功的曙光在对自己招手,他心怀感动的道:「阿雪,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的。」 这天晚上,万籁倶静,叶父、叶母都睡了,只有叶风还在研究医书,叶雪还在烛光下写着《大漠英豪》的结局,萧易礼双脚一蹬,飞上叶家屋檐。 他在屋檐上奔跑,脚步比猫掠过还轻扬,他跳过几条街,转过几个角,一跃落地后,身影窜进一间布庄。 布庄里,许掌柜领着几个小掌柜和伙计在灯下练习阿拉伯数字、背诵主子送过来的九九乘法表。 凭良心说,刚开始许掌柜挺排斥的,好好的数字干么歪七扭八写成那样,但硬着头皮练习两个月后,还真体验出阿拉伯数字的好处,他现在算帐神速,不用算盘也成,所以主子拿来九九表,别人没动作,他第一个背得通透。 「主子!」许掌柜大吃一惊,谁料得到主子会在这时候出现。 「进来,我有话说。」萧易礼直接往许掌柜屋子里走去。 他手底下有三个大掌柜,许掌柜、吕掌柜和陈掌柜,他们各负责一个地区,许掌柜管理的是他在京城里的十三家铺子。 他的铺子有卖药的、卖布的、卖粮的,生意还不差,如果连同江南、湖广那三十几家铺子加一加,他每年的营收比家里的制香铺子还多个几倍。 这件事他没跟家里透过风,倒不是怕大哥、二哥和自己争产,他只是想着,哪天凌大哥需要用银子,康二哥拿不出来的话,自己这边可以凑一凑。 凌大哥是要做大事业的,和他这种小人物不同,银子之于他,了不起是吃吃喝喝,可是放在凌大哥身上,就能让百姓受益无穷。 听见主子吩咐,许掌柜吩咐众人几句,就跟着主子进屋去。 萧易礼先替自己倒了杯水喝,奔得急了、有点渴。老实说,事情并没有这么急,可亲口答应叶雪的事儿,他就是想尽快完成。 「主子,这个月的账本刚做好,您既然来了,要不要顺便看看?」 这个月生意不错,上回同主子提过,想再开两间粮铺,店面已经找好,最近正打算雇几个新伙计。 「不必,生意的事,你看着办就好。」 「吕掌柜、陈掌柜都写了信过来,说下个月中要到京城一趟,主子要不要见见他们?」 「如果到时得空再说吧。」 许掌柜摇头苦笑,主子对生意上的事儿不上心,幸好他手下的掌柜都对他忠心耿耿,不过主子也不曾亏待他们就是,这些年跟着主子,不只吃香喝辣,他们一个个都成家立业,买宅买田,比起过去,日子简直是天堂与地狱。 可不是吗?他们都欠了主子恩情,谁不对主子感激涕零?当然不会做那种黑心肝的事儿,何况哪家的掌柜能受主子这般信任看重,能作主生意上的大小事? 第十八章 「知道了,我会转告两位掌柜。」 萧易礼话锋一转,问道:「前阵子,你说过想在京城里再开两家粮铺。」 「是,粮铺生意不坏,这段日子渐渐打出名声,咱们卖的粮新鲜、质量好、价格又公道,百姓喜欢光顾咱们的店铺,所以我打算打铁趁热……」 「不、不、不,不开粮铺了,我要开书铺子。」他一伸手,阻止许掌柜继续叨叨絮絮下去。 「什么,书铺子?」从没做过这门生意呢,许掌柜是门外汉,没把握把这门生意给做起来,主子这个主意会不会太异想天开了? 「对,就是书铺子!」萧易礼回得斩钉截铁,毫无置喙空间。 这是他第一次插手生意的事,要是许掌柜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主意,只是因为他瞧上一位姑娘,许掌柜大概会去买几块豆腐回来撞。 「可……书铺子怎么做?我不会啊!」 「不会,就去别的书铺子挖人才,只要月银开高一点,自然会有人肯帮忙。对了,先找几个会印书的匠人过来,过几天我领一个姑娘上门,你把她手上的书给买下来就是。」 「她手上的书?」主子这话说得没头没脑的,让他怎么接?许掌柜满脸苦。「主子,您确定吗?如果主子好心,想要帮助那位姑娘,不如……我拿几张银票,主子把银票施了姑娘便是。」 那两间铺子已经请来工匠,开始整理铺面,现在却突然要改成书铺子,会不会太……他无意批评主子,他对主子忠心耿耿,他很多心思放在报恩上头,可是、可是……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行!」叶雪难得开心,无论如何他都要成就她。「我要开书铺,你想想法子,尽快开幕,十天后,里头怎样我不管,都先弄一间铺面出来。」 许掌柜面有难色,但主子从未像这般坚持,彷佛吃了秤砣铁了心,非做不可,可是…… 真难啊,光从别人家书铺挖墙角就需要时间,等等…… 「主子,我去叫阿良进来,他以前好像在书铺子里做过几年事。」 「行!」萧易礼马上同意。 许掌柜擦擦额头汗水,赶忙到外头找人。 不出多久,许掌柜就领着阿良进屋。 「主子,阿良来了。」许掌柜说。 萧易礼看向阿良,是个精明干练、聪明利落的,许掌柜挑人的眼光果然奇毒无比,他问道:「听说你在书铺子里做过伙计?」 「回主子,小的在书铺子做过三年。」 三年?该看、该知道的应该都学得差不多了吧!「那好,你说说,书铺里头的书是怎么来的?」 「书铺子里的书大致可分成三类,第一种是最普遍的,就是科考用书,四书啦、诗词啦,这种书到处都有得卖,所以能替铺子赚的银子不多;第二种是闲书,这种书卖一本可以赚半本,甚至更多,但是这种书的量不多,小的进书铺子三年,也就看过十来本新货,以前的老板说过,这种书没用途,会读的人不多,但小的私底下听过客人说,闲书比诗词四书要好看,可惜只能偷偷看,不能光明正大看,否则被冠上纨裤名头可不好听,依小的想,如果真是这样,买的人就不会到处嚷嚷、私下借阅,想看,只能自己上铺子买。」 「你说的有理,继续说下去。」 「可惜小的的旧东家不看重闲书,他专门去淘摸古籍珍本,运气好的话,一本旧册子,就可以赚上好几百两纹银。」 萧易礼边听边想,科考用书得以数量赚钱,卖古籍才能致富,间书虽然好看也好赚,但买的人不多,为什么买的人不多?因为没有新书问世?三年才出现十本新书,大伙儿自然不会重复买,所以叶雪写的书一定有机会赚钱。 「你有没有认识会印书的匠人?」 「回主子,小的会进书铺子当伙计,便是因为爹爹和叔叔是印书的匠人,印书太累太苦,爹爹不舍,才拜托老板让我进铺子里当伙计。」 萧易礼点点头。「你回去告诉你爹和叔叔,如果他们愿意,我给他们多一倍的月银,让他们给我主持一间印书厂,广招学徒,以后我要印很多书。」 印很多书?!主子的决定让站在一旁的许掌柜猛冒冷汗,心中暗暗估算,往后得用几间铺子的营余来贴补书铺子的亏损? 但同样的话,却让阿良喜出望外,他跪地磕头道:「多谢主子,小的代家里长辈给主子磕头。」 就这样,二十天后,「良心书铺」开张。 会取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萧易礼承诺过,要替叶雪找到一间良心书铺。 【第六章 第一次约会】 也不知道为什么,叶雪就是相信阿礼会找到一间有良心的书铺子,帮自己走出第一步的赚钱大计。 是她做人太现实吗?他予了她承诺,她便不再看他不顺眼?或者只是她单纯地放下偏见,因而发觉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又或者是……大哥说的对,她老早就觉得阿礼不差,也早就断了要赶他离开叶家的念头,只是太骄傲,却始终没有人给她搬来台阶。 卖书这件事,是个很好的台阶,所以她安全走下来了,与阿礼建立一点新交情。 为了卖书,叶雪成天趴在桌上,写写改改、涂涂抹抹,吃饭不专心、睡觉不专心,连走路也不专心。 萧易礼看她这样子,有点担心,成天跟在她屁股后面,生怕她磕着、绊着,一不仔细伤着了自己。 他这副紧张模样,落在叶父、叶母眼中,对他更是满意。 他们就是要找这种女婿,模样不重要、家世不重要、会不会挣银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会不会专心待女儿好,有没有一副好脾气,可以忍受女儿的骄傲。 慈禧太后和李莲英的组合,看在叶风眼里,也觉得有意思,不过这时代的男人真不懂得浪漫,在现代,他的浪漫指数已经算差的,但和阿礼一比,简直就是优秀。 他看不下去了,逮到机会,把阿礼拉到一旁,说道:「放心,阿雪做事习惯专心做到最好,等书卖出去,自然就会恢复正常。」 萧易礼将他提点的话咀嚼了一番,所以他得再去催催许掌柜,让他多花点精神,尽快把铺子给弄出来?点点头,他回道:「知道了,我马上去想办法。」 想办法?所以他有办法可想?他是个有本事的?他的背景不是自己形容的那么苍凉?既然如此,为什么他非要在叶家住下? 叶风微哂,用他一贯的温柔斯文语气,只是两颗眼珠子灼灼地望向他,让人无法回避。 「说吧。」 「说什么?」被这么没头没脑的一问,萧易礼儍了。 「你是什么时候看上阿雪的?为什么混进叶家?喜欢阿雪是在进叶家之前还是进叶家之后?」叶风似笑非笑的望着他,抛出一连串的疑问。 叶风问第一个问题的时候,萧易礼的心猛抽了几下,等第二个问题出炉,他觉得脑门轰的一声,像是什么重物猝不及防地往他的天灵盖敲下,然后第三个丢出来,他连挖洞埋了自己的心思都有了。 他的脸倏地涨红,嘴巴在大胡子后面抿成一道线。 「怎么,没法子说?」叶风的目光瞬间变得凌厉,笑意倏地收得干干净净。 这是萧易礼第一次发现叶风没有他想象中的温和,他的气势还挺惊人的,连他都有点吓到了,他呐呐的道:「阿风,对不起……我现在没办法说,但你别担心,不管我是因为什么理由进叶家,我发誓,绝对不会造成大家的麻烦。」 叶风点点头,同时暗自解析他的话意。 所以他是落难公子?是避祸躲仇,所以得弄出一脸大胡子,遮掩本来面目?还是他身负秘密任务,必须找个不起眼的地方,暗地进行? 不过经过这阵子的观察,他确定萧易礼是个笃定自信、行事谨慎的男子,既然他敢这样保证,他没理由不相信。 「回答不了第二个问题,那第一个呢,可以说说吗?」 这一点叶风很感兴趣,照理说妹妹的性子太硬,不符合这时代对女子的要求,但萧易礼偏偏喜欢上妹妹,是天定良缘,还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隔了漫长的数百年光阴呢,够千里了吧。 「可以。」 「说吧,我洗耳恭听。」 「那天阿雪看过德王世子的迎亲队伍后,我就跟在她身后回家。」 「所以你见到阿雪被人欺负?」 第十九章 「是,我本来要出手相助,但是阿雪……太教人惊艳了,她居然能撂倒一个粗壮大汉,还能以一挡百、义正辞严地教训那些围观百姓,我不敢相信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有能耐的女子,从那天开始,她说的每句话、每个表情,都在我脑海里盘旋,让我每次一想起,心就乱得厉害。」 他没被阿雪的凌厉吓到,却觉得她很帅?他的回话,让叶风在心底对他投下神圣的一票。 阿礼是个不迂腐的男人,乐意接受古代人无法接受的观念,非常好! 「那么你也听到她同我抱怨了?」叶风的语气轻飘飘的,却相当关键,他必须确定阿礼知不知道穿越这回事。 幸好,在天灵盖被敲过第一下之后,萧易礼的心穿上盔甲,做出适当防备,所以这次叶风没吓到他。 偷听那么多天,他很清楚叶家有多在意穿越的事被拆穿,于是他选择睁眼说瞎话,故意反问:「我看见她回家之后就离开了,那天阿雪跟你告状了吗?」他极力表现出一无所知的模样,然后点点头。「很好,有了委屈,说出来比憋着强。」 「真是你说的这样吗?就我所知,你的轻功并不差。」叶风的言下之意是,都跟到家门口了,跳上屋檐,不过是一步之遥。 「可是这样做,不妥。」萧易礼脸红红的,却迎上叶风的视线,不退缩。 叶风眼眨也不眨的瞅着他,细细观察他的表情。 萧易礼会脸红是因为心虚,叶风却误以为古代人的礼教严格,跟在姑娘家身后回家,已经违背善良风俗,如今又被拆穿,于是害羞。 因此,叶风悄悄地松口气,脸上勾起一抹笑,拍拍他的肩膀,给了良心建议,「如果你担心阿雪太辛苦,带她出去玩吧。」妹妹多喜欢旅游,他比谁都清楚。 「可以吗?阿雪会允吗?」这话一出口,萧易礼马上想起在街上遇见他们兄妹俩的那天,他还记得那时她笑得多开心。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可不可以?」 「我知道了,我马上去问。」说完,他立刻转身往后面宅子跑去,跑了十来步,又想起什么似的,连忙折返回来,对叶风鞠躬,脸上有着抑不住的欢喜,他还握住叶风的手,连声道:「谢谢你,阿风,谢谢你。」说完话,又跑掉了。 望着阿礼傻里傻气的背影,叶风不免失笑,是不是不管什么时代、什么人,只要遇见爱情,都会变得这般傻气? 森林里,溪水潺潺,浓密古木参天,大树盘根错结,沁凉的空气吸进肺里,叶雪感到分外舒畅。 如果萧易礼带别的姑娘来这种地方,姑娘心里大概要开始发毛了,心想此地人迹罕至,只闻鸟语啁啾,万一他兽性大发,便是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不过他带来的人是叶雪,她很ok,没有多余想象,许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多日,信任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深植。 她展开双臂,深吸一口芬多精,仰起头,让叶片筛过的阳光洒在脸上,双脚泡在溪水里,清凉的感觉从脚底板渗上来,她无法控制的堆起满脸笑意。 溪水不深,只到阿礼的小腿肚,他弯着腰,认真寻找河蟹,八月的蟹正肥美,饱满的蟹黄让人垂涎,她已经可以想象今天的晚餐桌上菜色会有多丰盛。 为什么他们会突然上山?想到这里,叶雪不禁莞尔。 昨天他突然跑到她房前敲了门,她打开门,问他什么事,他却支支吾吾的,老半天说不清楚,只是一下子问她会不会觉得闷,一下子说最近天气挺好的,一下子又问她知不知道大街上开了家新饭馆。 她听不明白他的意思,倒是看得很清楚,他一张脸憋得通红。 正当她一头雾水之际,老妈恰好走过来,低着头,不知道在找什么,看到她便问:「阿雪,螃蟹有没有跑到你屋里?」 张大娘的儿子在河里抓到几条鱼、摸到一些河蚌和一只大螃蟹,张大娘知道叶雪爱吃螃蟹,特地把螃蟹留下来,给他们晚上加菜,螃蟹当然是要吃活的才新鲜,所以先关在锅子里,打算留到晚上才将它正法,没想到当叶母打开锅盖时,竟发现它不见了。 叶雪很懊恼,到嘴的好东西没了,那可是穿到古代后的第一只螃蟹。 萧易礼见她满脸懊恼,连忙说:「我知道哪里有河蟹,阿雪,明儿个我带你去抓,好不好?」 要抓螃蟹,他自己去就好了,干么还要带着她,她应该只会拖累他吧?她一脸不解,却看到老妈在一旁「捽目尾」,冲着她直点头,她前后想一想,终于想通了。 原来阿礼特地来找她,红着脸讲了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话,只是想约她出去走走? 不过就是约会,这么难以启齿吗?是没经验还是生性害羞? 因为他害羞的表情挺可爱的,再加上老爸也跑来敲边鼓,所以她同意了,大哥忙、爸妈更忙,有机会让她从四堵墙解放,机会难得。 不过由此可证,大螃蟹一定还在锅子里,饱满的蟹黄还乖乖等着她去撷取,要不然不会在她同意之后,螃蟹就突然间被寻获。 爸妈的手法很拙劣,爸就算了,妈可是看过无数后宫戏的,居然连编点好剧情都办不到,真是白看了。 但大哥和爸妈的态度,在在说明一件事,他们喜欢阿礼、看好阿礼,希望他能够当叶家的女婿。 别人家如何,叶雪不清楚,但自己的家人出发点百分百是为她好的,他们肯定相信阿礼可以带给她幸福,只是她的幸福…… 曾经她以为自己的幸福在香港,在大狼狗身上,可是大狼狗不见了,她穿越了,和她的幸福断了线。 她不是死心眼的女人,不会非在一棵树上把自己给吊死,只是她需要时间沉淀遗忘,心清空了,才能容纳新感情,不是吗? 叶雪的体力不错,她能背着十几公斤的背包,勇闯欧洲、美洲,就知道她不是那种弱鸡女生,算变成古叶雪,体能也绝对在平均值上。 但这个时代没有登山鞋,光靠脚上的绣花鞋爬山,的确有点难度,但难得的是,阿礼很有耐心,总会扶着她或牵着她,一步步慢慢走。 有趣的是,每次手碰手,她就发现他的掌心微湿,脸上一片通红,难不成他是个纯情的小处男? 他越害羞,她就越想逗他,于是两人的角色互换,过去她生气,他开心,现在他害羞,她欢喜。 不知道这是因果还是因缘,总之上山这一条路,叶雪感到无比的愉快。 愉快还不够,乐还得加乐,爽还得更上一层楼,于是她笑咪咪地对他说:「不行了,我走不动,这条路太累人。」话完,她耍赖似的一屁股坐到地上。 萧易礼也不敢勉强她,但是看着太阳慢慢移向天空的中心,他怕回程时,竹筐里没有她爱吃的螃蟹,她会大感失望,可他又不敢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左右为难之际,五根手指头都快把头给挠破了。 待欣赏够了他的局促,叶雪才慢悠悠地问:「你可以背多重的东西爬山?」 「上百斤没问题。」 「你的轻功不错,是吗?」 她已经提点了答案,可他却没有融会贯通,傻在原地,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提示是什么。 他城府不深、心机不够,好吧,说穿了他就是个傻大个儿,这种精细的推理活儿真不该叫他做。 见他满脸傻气,叶雪苦笑摇头,干脆把话挑明了讲,「你可以背我上山啊。」 萧易礼先是傻了一会儿,然后汗水狂飙,两手不断在裤子上擦拭。 他越紧张,她的快乐就越登高。 最后他克服害羞,把她背起来。 趴在他的背上那一刻,本来笑得很恶意的叶雪突然间不笑了,因为他的背、他的气息,还有他的……熟悉感。 她故意勾紧他的脖子,故意把脸贴在他颊边,但这次不是逗他,而是想测试自己的熟悉度。 可惜他施展轻功,飞了起来,让她无法继续测试,所以她说服自己,熟悉感只是不实幻觉。 不久他们来到溪边,他抓蟹、她玩水,两个人都很开心,好像重返童稚时期,他们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第一次让对方感觉幸福。 「若是让你许一个愿望,你会选择什么?长寿?名声?利禄?」叶雪突然问道。 「我想要、想要常常跟你出来玩。」萧易礼一说完,连忙低下头,假装这话不是出自他口中。 第二十章 她听得一清二楚,不禁有半秒钟的怔忡,她正想找话来接,却没想到刀剑撞击声突然响起。 萧易礼迅速抬头,侧耳一听,接着飞快将叶雪打横抱起,一个纵身跳上树,他选了根粗树,把她安置好。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会儿她相信了老爸的话,他果然是武林盟主,是大侠,是了不起的武林人物,这样的人物,为什么要委身小小的叶家? 「你坐好,我下去看看。」他抓过她的双手抱紧树干。 「好。」他的神色严肃,让叶雪不免有些紧张。 「你害怕吗?」 她是害怕,但仍硬着脖子回答,「不会。」 萧易礼看出她是在逞强,犹豫着要不要放着她一个人,跳下去当大侠,但习武之人视力好,远眺,他认出那个被包围的不是旁人,正是凌大哥,转眼间,护着他的侍卫又一个倒下。 他不能犹豫了,他拍拍她的肩,承诺道:「等我,不会太久。」 「好。」叶雪用力点头,极力掩饰心中惊慌。 萧易礼跳下树时,追逐声已然接近,担心叶雪会被发现,他刻意往前奔去,迎向黑衣人,很快便将人放倒,接着他迅速加入战局,与凌大哥背对背,一同对抗敌人。 看见萧易礼,魏子凌大吃一惊,不懂他好端端的干么打扮成这样?尽管情况紧急,他还是忍不住问:「三弟,你怎么啦?」 萧易礼压低声音道:「不要认我,我只是好心的路人甲。」 魏子凌心思多,听他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想必是叶家人也在吧。 萧易礼一加入战局,情势瞬间逆转,魏子凌松了口气,也不免责怪自己,今儿个是他大意了,不该带两、三人就出京,看来左氏已经盯上他了。 「这些是谁的人?左氏?」说话间,萧易礼打翻了三个人,用的是「炫耀夸张式」。 叶雪坐在树上,从上而下,看得一清二楚,这种时候不逞英雄,不让她看到他英勇的一面,要等到什么时候? 「对。」魏子凌看着他的动作,笑了,这是显摆啥呀。 萧易礼飞身,几个连环踢,踢倒五个人,这动作是好看,但事实上杀伤力不强,所以对方一下子就跳起来。 魏子凌并不担心,他们的武功造诣与萧易礼相比太过悬殊,方才还可以逞凶,现在只能当人家的下酒菜,于是挥挥手,让侍卫站到自己身后,稍做歇息。 大伙儿一块儿观赏「阿礼惩凶记」,看他旋身、跳跃、飞踢,每个招式都很华丽,彷佛在跳舞。 他把杀手们搞得头昏脑胀,不知道这人是武功高强到拿他们当雀儿耍,还是脑子有问题,在生死交关之际玩得这么乐? 直到萧易礼把人逗弄够了,再加上担心叶雪在树上待太久不安全,他一个旋身,绕到魏子凌身边,低声道:「我不玩了,速战速决,我还得抓螃蟹。」 「行。」魏子凌挥挥手,让侍卫们加入战局。 刀过,血溅,他们合力在十几个黑衣人身上留下刀痕,或深或浅,不伤人命,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眼见事情不成,领头的当机立断,一声呼啸,众人散去。 解决掉黑衣人后,萧易礼把叶雪从树上抱下来。 魏子凌上前,打量叶雪的同时,心中盘算,她是怎么想出九九乘法的?虽说她长得一脸聪明相,但身为女子,哪来的见识? 叶雪也在打量魏子凌,此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百姓。 萧易礼却感到不满,甚至是嫉妒了,大哥这样看他的阿雪,已经够让他火大,阿雪也直勾勾盯着大哥,是见大哥俊俏吗?这会儿,他再次觉得自己的大胡子真碍眼。 他轻咳两声,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如果没事的话……」 魏子凌连忙拱手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 「习武之人本该锄奸铲凶。」 「对壮士而言,许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日后不知何时能再相遇,所以……」魏子凌想勾得叶雪出声。 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第二十一章 「什么活动?」 「比如读后心得比赛,看过书的人写两百字内的心得交给掌柜,掌柜一方面挑选出优秀的给予奖励,也能将那些心得誊写放大,贴在铺子门口,让大家知道这些书,除了趣味之外,还可以增加见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的老学究们,还能高举旗帜、反对闲书的存在吗?」 他飞快接下她的话,「而且每一篇心得都必须签上读者的名字,如果可以找到京城有名的士子写心得,就会带起风潮,吸引更多的人来读,而讨论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人买书。」 他有预感,这套书一定可以卖得很好,一定可以让许掌柜数钱数到手软。 叶雪难掩讶异的望着他,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快,他不墨守成规、乐意接受新信息,这种人应该是个奇才,怎会沦落到她家? 莫非……同是天涯穿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不免失笑,看来她可以找机会问问他,他母亲有没有一个丑到很失礼的穿越型玉镯。 萧易礼回望她,眼底充满敬佩与崇拜。 她不禁扬起眉,他的目光让她太有成就感了,她已经很久没享受到景仰目光,穿越以来的挫败感,在这一刻消弭于无形,卸除偏见后的她,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你说的对,就是这样。」叶雪笑道。 「还有别的法子吗?」 「可以办签书会、征文比赛、座谈会、周边商品试卖……」她扳动手指,随便举例就有好几种方法。 「你可以告诉我,那些是什么吗?」萧易礼跃跃欲试。 对于生意,他向来无感,但此刻,他突然想亲自经营「良心书铺」,把她讲的法子一个个落实,想知道是不是依她所言,就能造成话题、鼓动风气、带出商机。 「当然,不过眼前重要的是稿费,诚如你所言,第一次合作,确实不能够向书铺要求太多的银子,所以待会儿你帮我谈价码的时候,别对他们说我的书要卖多少银子。」 叶雪学乖了,这不是女人可以出头的年代,任她再有想法,生意只能是男人与男人谈,如果她亲自谈,就算书再好,最后也只会谈出一个不欢而散。 「不说?」怎么能够不说?那许掌柜怎么知道底价要压多少? 「对,你先等他们开价,不管对方开多少,你都只收三成。」 「三成?你对自己的书没把握吗?我觉得很好看,再加上你刚才讲的法子,我想,这书一定能大卖的。」 「我当然知道,所以别一口气把书给卖断。」 「什么意思?」 「我举个例子好了,假设他们愿意一本书给五十两,我们就收十五两,但书铺卖出一百本《大漠英豪》之后,每卖出一本,我要收两百文钱的版税。」 一本两百文,十本有二两,一百本有二十两,如果卖一千本就有两百两银子,萧易礼在心底细算,接着不敢置信地摇摇头,她不只能干还自信,不只聪慧还满脑子生意经,这样的女人把她放在家里教学生算术,着实太浪费! 深吸一口气,他忍不住握住她的肩膀,张大眼睛,由衷的赞叹道:「阿雪,你是我见过最聪明、最能干、最杰出的女人!」 他的表情再度把叶雪失去的骄傲修补起来,她扬起下巴,笑得春光澜漫。 【第七章 箭替你报仇】 一个时辰后,两人从良心书铺走出来。 叶雪怀里兜着三百两银票,和一纸发财契约,她的穿越人生从此时此刻起,将要发光、发热,将要再次成为荣耀。 「我们去订一桌席面吧,庆祝这个!」她语调轻盈,对着阿礼扬扬手中的契书。 她和许掌柜相谈甚欢,许掌柜对她提出来的点子很满意,赞不绝口,只除了签书会那个部分。 叶雪可以理解,如果这个时代的男人知道自己读的是女人写出来的书,恐怕销售量会直线下降,况且她更在乎的是自我肯定,知道自己有本事在这个世界生存、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她走路轻飘飘的,好像身上绑了几十个气球。 看她志得意满、意气非凡的模样,萧易礼也跟着开心,他就是喜欢骄傲飞扬的她。 「阿雪。」他突然喊住她。 闻声,叶雪停下脚步,转过身,那抹未收敛的笑停滞在颊边。 见状,萧易礼难掩惊艳的猛地倒抽一口气,他的阿雪真漂亮,天底下,再没有比他的阿雪更美丽的女人了,他越来越喜欢她,看着她,他的脸颊越来越热烫,随即脑门轰的一声,像是炸开来似的。 「怎么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叫住自己,难不成他有更好的提议? 如果在现代,庆功的地方她会想到ktv或夜店,但是在古代,除了吃,好像没有更好的休闲娱乐了。 「要不,咱们去一趟马市,挑一匹马、一辆车,以后出入会方便得多,不会太贵,五十两就能买到不差的。」 她的快乐让萧易礼明白,自己终于找到正确的敲门砖,原来成就她的方法,就是让她感到成就。 她喜欢赚钱,他便助她一臂之力;她想要成就,他便给她骄傲;她喜欢旅游,他就带着她到处走。 不管了,他不管礼法,不管男未婚、女未嫁,就算这种做法很混帐,他也要时刻看见她的笑。 他愿意无条件当她的马夫、当她的护卫、当陪伴在她身边的人,他愿意带着她走遍五湖四海,欣赏各地风光,他愿意和她一起行走天涯,只要她快乐成就。 「马要养在哪里?」叶雪直觉问道。 为了学堂,父母已经搬到后院,前面的房子全拿来当教室,生性乐观的母亲还说照这个状况看来,下个学期肯定可以收到更多学生。 到时要分班、要招新老师,有必要的话,还得把两排房子中间的花圃药圃铲掉,再盖一排新教室,在这种情况下,哪还有地方建马厩? 「你没听说吗?张人娘提过王叔的宅子想卖,王叔的宅子就在咱们家旁边,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我知道,大哥去看过了,说那间宅子破旧得厉害,根本没办法住人。」就是俗称的买地送屋。 「没错,但是土地够大,盖三十几间房都没问题,如果学生越来越多,现在住的房子说不准得挪来当教室,所以……」 叶雪接下他的话,「所以买下王叔的地,拆旧屋、盖新宅,我们一家搬过去,把住宅和学堂分开?」 「没错,之前没办法考虑这件事,是因为王叔开价一百两,就算能杀点价儿,也得八、九十两,再加上请工匠、盖房子,林林总总加起来,二百两跑不掉,叶大叔说家里没这个预算。但现在你有了银子,我认为可以认真考虑,买了地,就不怕没地方养马,有了车,往后进出更方便,我会驾马车,你别担心抛头露面这种事。」 她定定的望着他,他想得很周全,不像临时起意,所以在爸妈和大哥把他当亲人看待的同时,他也时刻替他们操心? 想到这儿,她莫名觉得有一点点的感动,一点点的感激,一点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跳进心底,暖烘烘的,温了她的感情。 「好。」她点头笑道。 「咦?」萧易礼本来还想着要说服她需要花费一番力气,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爽快就答应,反倒让他有些怔愣住了。 「干么吓成这样?」叶雪被他夸张的表情逗笑了。 「我、我以为……」 以为他说什么,她都会持反对意见?她摇摇头道:「我不是那么不知好歹的人。」 谁对她好、谁对她坏,她是明白的,只不过是太固执,只不过是筑起一道心墙,不允许外人踏入她的秘密花园,现在,那个暖烘烘的东西,催促她为他开启一扇小门。 他蓦地红了脸,她不是不知好歹啦,她只是不喜欢他,因为他搞不清楚马屁和马腿,因为他的喜欢太孩子气,因为他表现得像跟屁虫而不是引领者……总之,错全在他。 可是现在看来,他们之间似乎不再隔着一座山,只能遥遥对望? 见他被自己的一句话弄得发傻,叶雪又忍不住失笑。 她对他保持戒心,并且嫉妒他的「有用」,所以她没道理地对他发无明火,没道理地拿他当出气筒,甚至把对穿越的不满与挫折发泄在他身上。 第二十二章 可他不是个心胸狭窄的,即便她处处无理,他还是事事忍让,时时替她着想,这样的他,很难教人心硬。 想到这里,叶雪微微一笑,突然道:「抱歉。」 萧易礼几乎要喘不过气了,不断地在心里思考着她的抱歉究竞代表什么意思,是因为之前对他不理不睬?还是是因为发现其实他没有这么糟糕? 那是不是也能解读成她与他一笑泯恩仇,她不再介意他住在她家?她也愿意像叶大叔、叶大娘、阿风那样,把他当成叶家的一分子? 他越想越开心,笑意从嘴角扩散到眉梢,他有些呆愣的凝视着她,脑袋乱烘烘的,小鹿在里头乱撞。 被他这样直视着,叶雪突然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转过身催促道:「快走吧。」 她举步往京城最大的饭馆杜康楼走去,今天她决定奢侈一回,她要见识二十两的席面长什么样儿。 萧易礼依旧呆站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跳起来,紧追着她的背影而去,不小心的,他又当了跟屁虫。 叶雪今天的运气好,却也不好,把书卖掉是好事,但碰上讨人厌的小白脸,顿时,衰的感觉浮上脑门。 走进杜康楼,她一眼就瞧见小白脸,她本想马上离开的,她不想惹事,不想再当一次古代白痴口中不知羞耻、没有家教的女子,没想到那个不怕死的男人竟敢抢上来,挡住她的去路。 钱天佑今天带了四个护院,上次脸皮丢光了,这次,他不只要找回场子,还要找回里子,如果能把她带冋去当八姨奶奶……他忍不住淫笑两声。 自从那一天,他对这个又呛又辣的俏妞儿日思夜想,还在梦里遇上她好几回,他同爹悄悄提起过这件事儿,说不定这丫头能够让他再度…… 于是,爹派人到处找这丫头,没想到她却像消失了,满京城上下,没人见过她的影儿,谁知,缘分是跑不掉的,昨儿个见不到,今儿个不就遇上了?这肯定是老天爷在帮他达成心愿。 「姑娘,真巧,又见面了。」钱天佑冲着叶雪笑,一张斯文漂亮的脸,却搭着猥亵的嗓音,怎么听,怎么恶心。 和叶雪的反应不同,看见钱天佑的同时,笑容在萧易礼脸上浮起,他一直想找个恰当时间再探这位独苗儿,却因为太过忙碌,一时遗忘有这么一号人物,没想到如今他主动送上门,不好好修理他一番,怎么对得起今日的巧遇? 他轻轻地捏了捏叶雪的手,上前一步,挡住钱天佑的肮脏目光,问道:「这位公子,有事吗?」 他的动作并不大,但不知怎地,竟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是因为他的肩膀很宽、他的背很厚实?还是因为她很清楚,他是个高手?而且被他这么护着,她原有的紧张、不耐和厌烦,在一瞬间统统消失,她甚至淡淡期待着看见小白脸即将面对的难堪。 萧易礼一动,四个护院也自动围到钱天佑身边,前后左右,把他护在中间。 「你是谁?」钱天佑问。 萧易礼没有回答,只是挑了挑眉毛,似笑非笑的望着他,那眼神和表情是百分百的挑衅、千分千的轻鄙。 这样的目光让钱天佑一股火气往上蹭,他向前一步,瞅着他的大胡子,冷笑道:「可不是所有留胡子的都是大将军,你以为我会怕你吗?」 萧易礼摇摇头,笑得无比张狂,挑衅的用手背轻拍钱天佑的胸口,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我不是大将军,不过夜里,女人总是乐得喊我大将军,钱公子,你多久没让女人喊出声音啦?」 话说得粗俗,可钱天佑一听,立刻变了脸。这个人究竟是谁,怎么知道他不成了? 几个月前,他的娘亲过世,他娘再有能耐、再有本事把持钱家后院,但她的身分终究是姨娘,登不上台面,丧事不能大办,更没让他这个少爷守孝的道理。 为了这件事,他和爹爹、嫡母争辩,但向来没主意的嫡母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坚持姨娘的丧事该照规矩走。 人走茶凉,爷爷、奶奶也站在嫡母那边,几句话堵了他,气得他狠狠哭上一场,从那个晚上过后,他就不行了,他本还不信邪,挑了个丫鬟想狠狠发泄一番,可他怎么也做不到。 爹爹和嫡母想尽办法帮他医治,还从外头买进几个美貌丫头,企图让他重振雄风,可是那些女的,也不知道是她们少了什么,还是他病得太凶,他就是没辙儿,眼睛火热着,可该火热的地方却是凉的,再怎么添柴火,还是一蹶不振。 前几天,他偷偷听见嫡母和奶奶商量,打算从小叔叔那里过继个儿子,来撑大房。 这种话实在太伤人!他只是不能人道,又不是死了。 他拚命想办法、使尽力气找原因,终于让他知道问题出处了。 那天,呛辣子姑娘,一膝盖把阿三的命根子给废了,他肯是看见那幕,大受惊吓,才会、才会……不行了。 他深信如果能找到她,狠狠将她压在身下揉躏一番,解除心头阴影,病自会不药而愈。 但萧易礼的话,让钱天佑恨不得挖个洞往地里钻去,他不想让女人喊出声音吗?他喜欢英雄气短吗?不就是……没辙吗? 他气到手指发颤,指着萧易礼道:「你、你,你不要胡说八道,没的事儿!」 这回萧易礼不客气了,话不在钱天佑的耳边说,而是扬起嗓子,当着满饭馆的旧雨新知们开口,「没的事?可京城上下已经传遍,说钱家独苗成了太监,这下子钱老爷就要断子绝孙啦!也不知道钱老爷做了什么缺德事儿,好不容易四十岁上下才得了钱少爷这根独苗,如今又不能寄托,所以说啊,诸恶莫做,天理昭彰,老天爷全看在眼里呢!」 此话一出,饭馆突然间安静下来,这是个大八卦呐,钱家旁的东西不多,就是钱多,每年买进府里的姨娘、通房多到只要是男人都暗喑嫉妒,可奇怪的是这么多女人竟下不了崽儿。 钱老爷不行,没想到钱少爷也不行,这会儿干脆直接变成太监? 呵呵、呵呵……有人忍不住笑出声。 钱天佑的小白脸瞬间爆红,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似的,额头憋出好几道青筋。 该死的!男人什么病都能犯,就是不能犯这毛病,犯病已经够惨,还让人当众大声宣布,这、这……让他往后怎么做人?!天晓得为了掩饰这件事,他还三不五时上青楼找妓子作陪,现在却…… 恼羞成怒,他大喝一声,「来人,给我打!」 听见钱天佑下令,叶雪立刻站到阿礼身边,与他并肩。 她的防身术不是学来玩的,上回她亲手撂倒一个大汉,这次就算四个打两个,他们也不见得会输。 发现叶雪如母狮一般蓄势待发,萧易礼笑开了,他的阿雪果然与众不同,她没有哭哭啼啼、没有扮弱装娇,而是站在他身旁,一副和他同甘共苦的英勇模样。 他就是喜欢这种女人,也只有她才配得上自己。 他拉过她的手说:「就几只小猫,你给我玩个痛快吧,也免得脏了你的手。」 叶雪看他一眼,低声道:「你确定可以?我没你想的那么弱。」 「我知道,我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弱。」萧易礼的口气,说有多笃定就有多笃定。 见他态度坚定,她不禁叹了口气,这年代的男人喜欢逞英雄呐,好吧,反正她也没那么喜欢打架。 退开几步,她走到台阶上,居高临下,等着看他表演。 他很满意她的退让,悄悄往她手掌心塞进一样东西,低声吩咐道:「收好,别让人瞧见。」 叶雪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把东西收下,双手拢到身后。 萧易礼将两手横在胸口,对纷纷退到墙角、以免受波及的顾客和老板说:「大伙儿可都是亲耳听见的,是钱少爷主动邀我打架,可不是我挑起的,万一砸了什么、毁了什么,要赔偿的话,得找对主了。」 「打就打,说那么多干么!看清楚我是谁,我是钱家大少爷,旁的东西没有,银子多得是!」说完,钱天佑右手一挥,四个壮汉抢攻上来。 萧易礼冷冷一笑,对付这种货色,不过是几下功夫,但观众这么多,总得顾虑一下观众心情,甭玩得太快,教人意犹未尽,他决定多花点儿力气,博点掌声得意一下。 第二十三章 于是,他先是左躲、右闪,假装险险地闪过几个大拳头。 他这副狼狈模样,让不懂武功的叶雪瞬间惨白了脸,他抓准时机,与她对望时,俏皮地朝她眨了两下眼,见他自信满满,她这才松下心。 钱天佑看不惯他的嬉皮笑脸,抓起一把凳子,就要往他后脑砸过去。 众人见状,纷纷惊呼一声,哪有这么小人的,四个打一个已经很没水平,见人家落下风,还下黑手,简直就是天理不容的大坏蛋! 但萧易礼头也不转,身子一低,也不知道怎么弄的,竟然绕到壮汉身后,说时迟、那时快,钱天佑手上那把凳子,直直地往壮汉头上砸过去。 他把这段时间想往女人身上使却使不出的力气,全数用出来,结结实实的把自家护院的脑门砸出一朵大血花。 护院连反应都来不及,当场昏倒。 钱天佑没想到状况丕变,呆呆地瞪着散开的板凳,还弄不清为什么倒的不是大胡子,而是自己人。 萧易礼挑衅的笑着对他一躬身。「多谢帮忙!」 谁要帮他?!钱天佑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他看着地上那一团肥肉,久久没反应。 其它护卫见状,连忙从腰间抽出匕首、刀剑,还有个使鞭的,一抽出鞭子就使得虎虎生风,吓得店里顾客纷纷往外闪,就怕自己身上也多了几道血口子。 「铺子就这么大,你那鞭子太占位儿了,不如先歇歇,好不?」萧易礼客客气气地对使鞭的说。 歇歇?开什么玩笑! 旁人看不出来,他们几个好歹学过几年功夫,岂会不知道,自己是遇上高手啦,他虽然东躲西藏,对付他们却是游刃有余,瞧,连手指头都还没动上,他们已经昏了一个。 使鞭的想也不想就往前踏去,鞭子毫不留情的往萧易礼脸上甩去,同时间,萧易礼用眼角余光瞥见身后一人正仲长手,要用剑刺向他的后腰。 他躲得了前面的鞭子,就闪不了后面的剑,肯定要受伤的,叶雪心急不已,直想跳下去帮忙,可心里才想着,情况已然骤变。 萧易礼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筷子,咻咻咻几声,筷子刺中衣物,使鞭的被他钉在墙上,他一个侧腰转身,使剑的胸腹问插进几根筷子,低头,发现几个洞同时冒出鲜血。 萧易礼动作太快,使剑的护院完全不知道筷子是怎么进入自己的身体,眨眼间,它们就像插香似的,一根根全往他身上插了,他仰头尖叫,然后就安静了,他白眼一翻,摔在后脑开血花的胖子身上。 萧易礼受不了的皱起眉头,又没插多深,了不起入肉两寸,血也没流几滴,他干么反应这么夸张?要是害观众误会他手段凶残,就不好了。 使鞭的被钉在墙上,本想发出怒吼声的,用这种烂招太欺负人,把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可是当他看清楚同伴身上的血洞之后,突然觉得,面子没有里子重要,喜欢侮辱,那就侮辱好了。 最后一个还完好无缺的,看看自己手上的匕首,再看看萧易礼慢吞吞地从筷子架里又拿出一把筷子,目光在两者之间来回,筷子、匕首、匕首、筷子……天,少爷这是惹到哪一号江湖人物?叫他们动手,不如叫他们自残算了。 他的手一抖,匕首掉落地面,双膝一曲,拚命朝萧易礼磕头求饶。娘亲有教过,赚钱重要,命更重要! 事件到此结朿,叶雪这才有心思看看阿礼递什么东西给自己,这一看,居然是男人用的荷包?她小心翼翼的抽出里面的几张纸,是银票,十两、五十两、一百两都有。 哇,是钱大少的吧,他什么时候摸出来的?她连忙把银票塞回去,再悄悄往袖间藏严密。 果真是太太太贫富不均,她辛辛苦苦赚得三百两银子,想着的都是要买地、买车、盖新房,人家小白脸,一副没出息的死模样,居然身怀巨款,银子都用来享乐,这未免太不公平! 萧易礼笑着对跪地求饶的护院说:「别这么多礼,我消受不起。」 「少侠,小的有眼无珠,惹上少侠,还望少侠放我一马,从此以后,一定洗心革面,不再做坏事。」 「好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不与你计较了。」萧易礼直接绕过他,走到钱天佑身边,笑眼眯眯的问:「钱少爷,现在还要打吗?」 随着他的逼近,钱天佑一步一步往后退,直到背贴在墙壁上,和使鞭子的一左一右并肩靠齐,举起双手,投降道:「不打了、我不打了!」 「可是我的兴致才刚被挑起,你说不打就不打吗?我想……」 萧易礼露出大笑脸,即使有一大半的脸藏在胡子后面,还是看得出来,他心情异常的好。 当然好喽,能够在喜欢的女人面前逞英雄,谁都会心情好! 「你想、想、想怎样?」 「还是打几下好了,免得手痒得去磨砖!」才说完,他一巴掌往钱天佑脸上刮去,瞬间烙下五指红印。 钱天佑放声尖叫,音频之高,和太监差不多。 男人都是嗜血的,他一叫,看好戏的观众们纷纷拍手叫好,因应观众需求,萧易礼扬起双手,左右开弓,连续打了好几下,节奏分明,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清脆而响亮。 叶雪边看边听,心里边想着,下次有机会教教他爱的鼓励。 没几下功夫,钱天佑已经被打成一颗大猪头,鲜血从嘴角流出,他口齿不清的哀求道:「别打了,求求你……别再打了。」 「怎能不打呢?才刚刚过瘾,再打几下,好不?」 阿礼居然和对方商量?除非钱天佑是个傻子,否则谁会应好?叶雪忍不住掩嘴偷笑。 「壮士、少侠,是我错了,我再也不敢冒犯少侠,饶我一命吧!」 「我倒是不怕你冒犯,不过你冒犯我家姑娘,这笔帐……还是算算清楚得好,免得我家姑娘心情坏,回去少吃几口饭,给饿瘦了。」 「我知道错了,以后看见姑娘、我一定绕道走,要是多看姑娘一眼,就让少侠把我的眼珠子给刨下来。」 「刨眼珠子?好方法,我喜欢,不过与其犯错再刨,不如现在就挖,那么以后就不必担心……」 萧易礼话还没说完,钱天佑已经眼泪鼻涕糊了满脸,像个三岁孩童般哭喊道:「求求壮士、求求姑娘,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知道错了,如果我再多看姑娘一眼,教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直到这会儿,叶雪才走下阶梯,站到阿礼身边,说道:「饶他一回吧,不过你今天冒犯我,摆一桌席面道歉,行不?」 「行!姑娘尽管吃,吃多少全算在下的。」 「掌柜的,你们这里最贵的席面要多少银子?」 掌柜的从柜台后方走出来,面不改色的道:「回姑娘,是三十五两一席。」 「行,打包一席!」 叶雪说完,掌柜连忙使眼色让店里伙计赶紧把桌子椅子重新摆上,重新请客人们入座,重新上菜,然后……算大帐! 旁人怕赖帐,钱家是出了名的富,他得狮子大开口一番。 叶雪和萧易礼挑了张干净桌子坐下,没有对话,心里却有说不出的畅快感。 掌柜怕他们等太久,忙命人端上几碟小菜和茶水、好酒先招待着,他的算盘珠子拨拨算算,飞快跳动,啪!停住!接着掌柜走到钱天佑跟前道:「钱公子,这打坏的桌椅杯盘,客人吃过没付帐的银两,加上姑娘和少侠的席面……总共六百三十七两,零头就免了,钱公子给六百三十雨就行。」 「六百三十两?」 落井下石!钱天佑想抗议,但瞄了萧易礼一眼之后,他决定花钱消灾,手往怀里一掏,咦?荷包怎么不见了? 掌柜见状,连忙沉下脸问:「钱公子不会想赖帐吧?」 「不会、不会,只是方才打斗,荷包不知道掉到哪儿,不如你派个人随我回府取银子。」 「行!」掌柜的应了一声,随即前前后后分派事务。 不多久,钱天佑领着自己的护院和伙计离开,饭馆这才重新热闹起来。 萧易礼朝掌柜招招手,掌柜好眼色,连忙奔到桌边,弯腰赔笑。「少侠,您唤老儿有事?」今儿个赚得多了,全亏这位少侠和姑娘,他对两人满心感激。 「我说,你这银子也未免贪得太厉害了些。」 第二十四章 掌柜的笑容凝在嘴角,这位少侠不会是想替钱少爷主持公道吧? 不过,掌柜的终究是个商人,心思转得飞快,闻弦歌知雅意,连忙道:「老儿这是替姑娘不值呐,好端端地上个饭馆,竟惹来一身腥,要是有哪个黑心肝的,加油添醋,把事儿往外传,坏姑娘名声,可怎么办?又见少侠姑娘大人大量,决定放钱少爷一马,老儿这才自作主张,多扣下三百两,往后姑娘少侠想吃饭尽管上门来,不必掏腰包,就从那三百两里扣。」 叶雪忍不住失笑,这老头子脑袋转得飞快啊!几眼就衡量出阿礼招惹不得,立刻把吞下去的银子吐出一半。 萧易礼还算满意的扬扬眉,他估算过,就算整个店的布置全部换新的,就算刚刚客人点的全是燕窝鱼翅,一百多两银子也到头了,他一口气拿走六百两,够狠!不过,二一添作五,这样的结论可以接受。 「以后再有人敢到这里犯傻,老板尽可以同我说上一声。」 这叫客气,人家开店多年,什么时候遇过这种事?今天就是个意外,只不过人家懂得看脸色,他没有不还礼的道理。 于是你开心、我满意,于是大家好来好去,于是宾主尽欢,一刻钟后,萧易礼和叶雪带着三十五两的席面,光荣返家。 【第八章 如梦似真的奇遇】 夜黑,人未静,叶雪和叶风还在前厅和父母开家庭会议。 叶风的医名传了出去,现在有许多病人是冲着他的名号去保安堂看病,有人游说他干脆出去自行开业,也有不少药铺东家想上叶家挖角。 父母的意思是,只要保安堂的老板肯自动给叶风调薪,倒是可以再商议合作,父母是老一辈的人,总是把安稳摆在第一位。 叶雪则是希望大哥可以自立门户,就算保安堂替他加薪,了不起五两、八两,几个月前,她觉得那些钱很了不起,但把书卖出去之后,她的心变大了。 父母开设学堂虽然能够赚钱,但要赚到脱贫,从穷端到富端,恐怕还有得拚,教育事业嘛,怎么样也没有科技业、医院好赚。 她从小就崇拜大哥,认定他是天才型男人,只要存心想做什么,都会成功的,况且自行开业,他可以加入现代医学观念,不必像现在,想帮病人开个刀,别说东家不提供手术用具,开刀前还得签下切结书,倘若病人在开刀期间发生意外,他得自己承担风险,保安堂不给予任何庇护。 反正风险都要自己承担,有钱为什么要分给别人赚? 叶风却认为自己对古代医术的了解还不够,保安堂里面几个老大夫经验丰富,可以教导他不少事,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继续待在保安堂,但条件是要谈的,月银之外,他希望每个月能挣取八天休假,并且每天能够在未时之前回家。 就在叶家人开家庭会议时,萧易礼悄悄潜进叶雪的房里。 这不是他第一次潜进她的闺房,但他翻遍每个角落,都翻不到左传中的藏宝图。他怀疑过,也许舞灵当初撞她那一下子只是障眼法,事实上,她并没有把东西塞到她身上,但如果没有,舞灵究竟把东西藏到哪儿去了? 他敢确定,东西绝对不在舞灵身上。 突地,黑漆漆的屋子传出一声娇笑声。 萧易礼闻声,急急抬头望向屋梁,透过微弱的月光,他看见舞灵坐在屋梁上,穿着葱绿色长裤的两条腿,在上面晃个不停。 「还是找不到吗?师兄,你已经在叶家待了不少时日,怎么会连一张藏宝图也找不到?」说着,她又咯咯笑了两声,颊边的酒窝忽隐忽现,圆圆的大眼睛眨呀眨的,浪漫而天真。 他撇撇嘴,不回答。 「师兄生气了啊,好吧,别气、别气,我来告诉师兄几件事,师兄听完就不气了,好不好?」 她从屋梁上飞下来,轻灵的身影就像是个仙子,她站定在他身边,仰头,笑盈盈的望着他。 「哼!」萧易礼背过身不想理她。 他受不了她装可爱的模样,明明是蛇蝎女,却要扮清纯。 「还气啊?对不起嘛,我知道错了。」舞灵噘着嘴,扯扯他的衣袖,他不理人就是不理人,她没辙了,只好踮起脚尖,在他耳畔低声道:「师兄,我确实把藏宝图塞到叶雪身上,所以东西绝对在叶家,无庸置疑。再者,那个藏宝图很怪,和咱们想象的不一样,是一块龙形玉佩,我前前后后看过好几遍,着实看不出藏宝图刻在哪里,所以你别老翻叶雪的书册了,东西不在里面。还有啊,不只师兄,我也里里外外、把叶府翻过十数遍,一样没找着,这个叶雪太会藏东西了。」 萧易礼板起脸孔,她找不到,他便找不到?!那可不一定!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只要师兄生气,她就觉得心好烦,好像被迫吞了颗生鸡蛋,腥臭的感觉卡在喉间,不上不下的,真难受,师兄怎么就不对她笑一笑? 舞灵绕到他身前,勾起娇甜笑意,一双灵活的大眼瞅着他,既可爱又讨喜,许多人都为她这个表情着迷呢,可惜……师兄不为所动。 他怎么可能动心?和舞灵生活数年,他太清楚这丫头的心思和外貌完全不一样,一个不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的这么生气?好吧,我承认自己调皮了,发誓!以后绝对绝对不会再坏师兄的事。」 萧易礼翻了个大白眼,还是不理她。 舞灵看他那副模样,看来真是把他给惹毛了,不过无妨,师兄就是这副性子,对天底下的女人都没有好脸色。 「师兄,师父要我到苗疆一趟,最快也得三个月才赶得回来,到时候如果师兄还找不到藏宝图,我发誓,一定会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解决掉?你能怎么解决?」他寒声问。 她闯的祸事,哪一次是自己解决的?哪次不是师父、师姑出面收拾善后?师门不幸,收到这种徒弟早该灭掉,以免祸害人间。 听见他终于有所响应,舞灵乐呆了,兴奋的道:「还不简单,把叶雪抓起来,一点附蛆粉、一颗蚀骨丸,就能逼她把东西给交出来!」 什么,她居然要拿附蛆粉、蚀骨丸对付阿雪?!想到阿雪脸色苍白、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瞬间,他全身汗毛倒竖,心像刚洗净的衣服,被人狠狠拧扭,非要榨出最后一滴水似的……不行!不可以! 萧易礼猛地抓住舞灵的手腕,怒道:「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信不信,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舞灵被他凶恶的反应吓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句话,不断在她耳边盘旋。而且他抓着她的力道好强,她觉得手腕几乎要被折断了。 有这么严重吗?不过是个女人,还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女人,看起来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为什么师兄在乎她?难道师兄对她……难道近水楼台…… 不会不会不会的,师兄对女人没有感觉,在很久以前,师弟曾经私底下问过师兄,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当时师兄毫不犹豫地回答「比男人更了不起的女人」,当时她听见这话,还笑了老半天。 天底下哪有比男人更了不起的女人,何况师兄就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人啦,哪还有谁能赢得过他,所以啊,才没有这种事呢! 何况叶雪有哪里好,又骄傲、又自负、又难相处,师兄使了劲儿,和叶家上下都处得很好,让大伙儿对他放下戒心,独独叶雪,对师兄还是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模样。 这种女人,怎么看、怎么讨厌,师兄根本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嘛! 松口气,忍着手腕的痛,拉回笑意,舞灵向他靠近,柔声问:「师兄是不是担心我对叶雪使坏招、伤害她,师父真会废了我的武功、把我赶出师门?不会的啦,师父只是嘴巴说说,一个会真的这么做,师姊比我坏上十倍呢,师父到现在也没把她赶出师门啊,师父是刀子嘴、豆腐心,师兄别担心啦!」 谁担心她?萧易礼甩开她的手,冷哼道:「总之,我的事,你别再插手。」 「知道了,不插手就不插手,要不咱们来约定,只要师兄往后对我说话别气嘟嘟的,我一定不同师兄作对。」 但如果师兄喜欢叶雪……另当别论。 第二十五章 舞灵的眼底闪过一抹狠戾,她的阿礼师兄只能喜欢她,怎能喜欢别人呢?所以那个叶雪……想来想去,她还是去死比较好,没错,死了好,别活着碍心、碍眼,碍得人讨厌! 「你要是再同我作对,就算师姑不逐你出师门,我也不会拿你当师妹看。」他恐吓道。 他不知道,女人心,蝎尾针,他越是恐吓,舞灵心中越是警觉,但是她笑得春意盎然,笑得天真浪漫,笑得眉眼微眯,小小的虎牙露出来,这种可爱会让所有男人爱到不行。 「知道了啦,要不要我发誓啊?以后绝对绝对不再坏师兄的事儿,行不行?」她举起一手发誓,却在手放下时,轻轻一个弹指,无色无味的粉尘从她指尖弹向叶雪的枕头。 萧易礼定眼望着她,许久之后才吁出一口长气。 师姑为人挺好,可教出来的徒弟却一个比一个坏,也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怎么会这舞灵刚进师门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她天真可爱活泼,老是跟在他身边,师兄师兄一声声喊,每次被她几个师姊欺负了,只会哭着跑到他身边求助,没想到越长越歪,和她的师姊们一个样儿,是因为被欺负得太厉害,于是跟着学坏,以暴制暴吗? 见他不生气了,舞灵笑道:「师兄,你多久没回萧家啦?」 「做什么?」 「我今天走了一趟萧府。不小心听到一个消息,要不要师妹告诉你啊?」她头歪歪的笑着,模样天真得紧。 旁人会被她这副模样给骗着,但萧易礼可不会,他没忽略那一瞬间,她浑身迸射出的杀气,他带着警戒,沉声问:「你听到什么消息?」 「师兄的爹娘已经给师兄订下亲事了,说不定下次回府,师兄就要被迫当新郎喽。」 「什么?!」他难以置信的瞪大眼,上回不是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吗? 见师兄反应良好,舞灵收敛杀气,嘟起嘴,鼓着腮帮子,一脸的不服气。「师兄果然不知道这件事,那师兄晓得长辈们说的是哪一家吗?」 是叶家吧!不行,这几天他得找个时间回去讲清楚,他是决计不会娶叶霓的。 见他不说话,她自顾自的又道:「是叶家嫡女叶霓,你爹想捡便宜呢,叶家庶长女嫁给德王世子,在这时候要是能与叶家结亲,便能与德王府搭上线。也是啊,你大哥那么多年都没考取进士,要是有德王世子帮忙,明年下场考试肯定没问题。家里有个当官的,以后想抢皇商生意,会容易些吧。」 萧易礼还是没答话,只是憋了一肚子气。 他没想到自己的态度这么明白,爹娘和奶奶还会自作主张为他订下亲事,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是个混的,谁都不能勉强他的心志,真逼急了,就再逃一次家,反正现在他可以容身的地方很多。 「师兄,觉得麻烦吗?要不要师妹亲自出马,帮你解决?」 他不用想也知道她会怎么解决,不是直接弄死叶霓,就是把她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他虽然不喜欢叶霓,她却也不是无恶不作,非得赐死的人物。 「我要说几次,不准插手我的事!」他态度郑重道。 「好啦,人家知道了,但……如果师兄有困难,一定要告诉我哦,就当是补偿师兄吧,我会替师兄解除麻烦的。」她咯咯轻笑,一个纵身,飞出叶府。 虽不是身处民主国家,叶家还是秉持民主精神,进行投票表决,最后三票对一票,叶风继续留在保安堂,精进医术。 不过今天叶雪有好消息,除了卖掉《大漠英豪》的三百两银子之外,她兜里还有钱天佑的七百六十几两银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本以为碰上小白脸是再倒霉不过的事,没想到转眼间,就有七百多两银子收入,那是一百多个学生一整年的学费呐! 不只这个,她还有三百两粮票存在杜康楼,他们一家人随时都可以去打打牙祭,在这里,外食没那么恐怖,没有过多的味精和化学原料可以掺进食材中。 这笔额外收入,除买地建屋之外,她决定替大哥打造一组精密的手术器材,她不知道大哥会不会变成再世华佗,但她相信,身为人,不管男人女人都需要成就感,她希望大哥能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所以今天的家庭会议,在众人开心欢喜间落幕。 走回屋子的途中,叶雪满脑子都在想,利用这个时代的技术,不知道能不能替自己盖一间现代化设备的屋子,电视、冷气机她是不敢想啦,但弹簧床、沙发,说不定可以试试看,对了,她还要搭一个棚架,种葡萄也好、丝瓜也好,她想要在夏日里,躺在棚架下吹着风看小说。 越想,心越美,她终于觉得穿越的人生有了点乐趣。 走到中院,她发现萧易礼蹲在两片药圃中间。 其实今天的家庭会议应该邀请他一起来开的,毕竟能够赚到这么多银子,他厥功至伟,只不过以前是她强力反对他参加家庭会议,今天靠他赚了钱就让人家加入,似乎显得有点势利。 叶雪走到他身边蹲下,学他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圈圈画画。「在想什么?」 她想,如果话题顺的话,也许可以提提,以后一起开家庭会议的事,他不是常常觉得自己是叶家的一分子吗?既然是一分子,那就……开个会而已,天经地义的。 「没事。」萧易礼摇摇头,侧脸望向她。 「今天,我欠你一句谢谢。」 谢谢他帮忙扫除之前不愉快的记忆,谢谢他主持公道,谢谢他替自己出了一口气,也谢谢他……在把她护到身后时,带给她说不尽的安全感。 「没什么的,钱家那小子,谁都想揍上几拳。」 「你怎么知道他的……隐私?」 她可以直接说不举的,不过虽然很讨厌入境随俗这句话,但移民大半年,吸多了古代空气,她多少沾染一些古人气息。脑袋里清楚,身为女子,有些话不能说得太露骨,否则会吓得一票男人心脏衰竭。 「他明明不行,却老要上青楼找人陪,本意是想掩饰,却没想过那些妓子闲来无事,最爱聊这种是非。上回我从金玉满堂经过,恰巧听见几个女人在讨论钱少爷那事儿,你知道的,我们习武之人……耳聪目明,不想听见都困难。」意思是声音自己钻进他耳朵里,他也没有办法。 这话,说得八分真、两分假,他不是没事经过,而是和凌大哥、康二哥约在那里见面,金玉满堂本就是康二哥的地盘,想知道这点小事有何困难?何况,钱天佑那话儿,还是他亲自下的药。 钱天佑口口声声孝顺,说要把亲生娘以正妻之礼下葬,结果呢?竟是在丧事期间,天天和女人厮混。 原本他没想过这么恶毒的,只想让他泻个三天三夜,以儆效尤,没想到这人没良心、不孝顺,所以就、就……就这样啦! 「今天,他的颜面丢光了。」 「这种人连里子都没啦,还顾什么颜面?」 「也是。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他恶名昭彰,只要在京城里来回多走上几趟,谁不认得?他家里妻妾众多,还到处买女人,有的人家不肯卖女儿,他便恶言恶语、坏人名声,想害得人家嫁不出去,只能从了他。那次他又做坏事时,恰恰被我撞见。」 「你出面主持正义了?」问完,叶雪忍不住先笑了,她这话问得真是废话,照在餐馆的情况看来,钱天佑摆明不认得阿礼,如果他曾经在阿礼手下吃过苦头,肯定不敢那么嚣张。 「我有想过,不过县老爷出现,钱天佑再横,家里就是个营商的,有钱没势,哪敢和官斗,何况那家的女子早许了县老爷的庶子,他只好摸着鼻子,夹尾巴逃跑。」 她点点头,原来钱天佑不是只用这法子对付自己,而是用来对所有看得上眼的女人,苍天有眼,坏人终得报应。 「阿礼,认真说来,我不只欠你一句谢谢,我欠了你很多句。」 「为什么?」 「我很感激你帮我找到书铺子,把小说顺利卖出去。我其实一直不开心,常觉得自己无用,现在能靠自己的双手替家里出一份力,我开始觉得自己不是多余的,这让我很愉快,阿礼,我很感激你。」 第二十六章 「你怎么会没有用?你很有用的,你的菜做得很好吃。」他反驳她的话。 「别哄我,张大娘做得都比我好,在做菜这件事上头,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取代我。」 萧易礼明白了,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骄傲,她不只是希望有用,她更希望与众不同,希望自己无法被人取代。 「你的算学教得很好,还有那个阿拉伯数字,我经常去偷听你上课,学生们不懂事,不晓得如果能将这些学通,对自己的将来有大益处。」 「这点你说对了,学算学的目的不只是加减乘除、方便日后算帐,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人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更有逻辑。」叶雪突然觉得自己找到知音,她不晓得阿礼可以这么好聊。 「要是你能把算学这门学问发扬光大,就太好了!」 「我认为……很难,学习本来应该是件快乐的事,可是人类太功利,只想为着某种目的、做某些事,所以读书是为了把学问卖与帝王家,学武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荣耀家族,如果没有这些明确的目的,愿意念书的人肯定更少。」 「我明白,世间人多数浅薄,只想安安稳稳过一生,不愿意离开舒服的生活去冒险,却不晓得看得越多、懂得越多、学得越广,心会越丰富。」 「说得好像你很有阅历似的。」叶雪不以为然的瞄向他。 「我是啊。」 「你是?」她怀疑的反问。 「我年轻的时候不听话,不肯与家里相中的女子成亲,连夜离家出走,我整整离家五年,这五年里,我走南闯北,到处晃荡,和两个哥哥义结金兰,还拜了个师父学武功,走的路多、见的事广,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教我撞见不少。如果没有这五年,我肯定不晓得这世上和自己知道的,相差这么多。」 「快说说,你见识过什么新鲜事?」 叶雪爱好旅游,曾发下宏愿,要在三十岁以前走过三十个国家。 过去一个背包、一份打工的薪水,就可以让她坐着飞机到处飞,现在嘛……就算钱没问题,也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任性自由。 「我到过苗族,亲眼看见他们养蛊。」 「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何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儍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不对,你还是没弄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她长得很不一般,她的银色长发及膝,明明没有风,身上的白衣却微微飘动着,全身像是有一层蒙蒙的光晕笼罩着。 「她赤裸双足,足踩挂着一串银色链子,更奇怪的是,我刚刚说过,她差点儿从山谷摔下去,但是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半点脏污,就算赤足踩过泥泞,她的双脚依然干净得像被溪水洗涤过。」 叶雪这才理解,他不会是碰到传说中魔神仔,或西方世界的精灵吧?「确实有点不对劲,后来呢?」 「我向她请教出林子的路。」 「她告诉你了?」 第二十七章 「没有,但她愿意带我走出林子。一路上,我看见三个男人,有一个在挖泥地里的蚯蚓,一挖到就飞快往嘴里塞,好像饿得很厉害;一个用头撞树,把树上的毛虫撞下来后,仰头张开嘴去接毛毛虫;还有一个守着地上的一个小洞,我上前问他在做什么,他来不及回答,就看见到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他动作飞快,手一伸一缩,就把老鼠给抓起来,紧接着张嘴将老鼠的头给咬下来,他咬得喀滋喀滋作响,好像正在吃着什么人间美味。 「这时候,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我不自觉停下脚步,不敢跟上前,那个女子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道:「别害怕,你不会变成他们那样,你的心地纯正,不存邪念,快跟上吧,马上就要出林子了。」说着,她就把她刚折下的小树枝递给我。 「如果是平常的我,肯定不会接过,但她的声音像是有种魔力,我觉得自己应该听她的话,于是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我接过小树枝,跟上她的脚步。不多久她便带我走出了林子,她告诉我,我是个不凡的人,将会有不凡的际遇,要我秉持纯善信念,终会化险为夷。 「我想向她道谢,却看见阳光穿透她的身子,她一点一点变得清透、模糊、消失,我还记得她仰着头朝我笑的样子。」 「很可爱?」 「不对,不应该用可爱来形容,美丽嘛,又不对……她彷佛是仲夏里,一汪清澈的溪水流过胸口,清凉、舒畅、愉悦、满足……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最奇怪的事还在后头,我出了林子不久,就遇见出来寻我的师兄师弟,他们说我已经失踪整整七日,可是我觉得从进林子到走出林子,了不起一、两个时辰,我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没有。」 「她给你的那根树枝呢?」叶雪突然想到什么,急问。 「你问到点子上了,我明明亲眼看见她从树上折下一段树枝,可是在我与师兄弟会合时,竟发现自己握在手中的树枝变成一把玉杖,如果不是作梦,怎么短短的一、两个时辰会变成七天?如果是在作梦,树枝怎么会变成玉杖,我想不通!」 「那根玉杖呢?」 「我给了师父。师父的腿脚曾经受伤,走路有点跛,师父很喜欢那根玉杖,便随身带着。」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自从带着那根玉杖,师父多病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健,前些日子还写信进京,要带着师兄、师弟过来助凌大哥一臂之力。 左氏的势力太人,罪行罄竹难书,连师父都看不下去,打算出山,为天下百姓出头。 「看来,你确实心思纯正、品格高洁,才会得仙子高看。」 在这个时代,不对美女动心的他,可以说成心思纯正、品格高洁,倘若再晚个几百年,就会被怀疑他是不是同性恋。 「不过,这还不是我最特别的经历。」说到这里,萧易礼不禁笑了。 叶雪定定的望着他,见他眉眼弯弯,眸光带着一抹暖意,要不是有大胡子遮掩,她会看见他脸上写着满满的幸福。 「还有更特别的?」 「有一年,我搭船出海。」 那趟行程,原本是康二哥要走的,据说在海的那一端有个豫国,那里的百姓非常喜欢大魏的陶瓷、茶叶和玉石,往往商人走一趟船,就可以赚得钵满盆溢。 当时金玉满堂刚开张,还不晓得生意会怎么样,但是凌大哥急需用钱,所以想开发这条商路。 但京城里发生一些事,凌大哥不得不把康二哥留下来,于是他代替二哥走一趟,那趟行程,替他狠狠赚到五万两银子,也是这笔钱,让他开始当老板,在京城里外开设最早的十几家铺子。 「然后呢?」她急着想知道他的经历,催促道。 也许在现代,那个把科学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她,会觉得他的森林偶遇是唬烂,但亲身经历过穿越,她不再铁齿,她开始相信世间有太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我在返航时,遇见狂风暴雨,摔进海里。」 听到这里,叶雪突然紧张起来,明知道他人就在跟前,他说的是过去、是记忆,是不会再造成危害的东两,但她就是忍不住揪心。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方方的铁盒子里,我的眼睛看不清楚,但我知道有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不断推搡我的手臂,焦急的问:「你还好吗?」,我不好、我很痛,胸口里面被水灌得饱饱的,好像一开口,里头的海水就会冲出来、淹没铁盒子,但是我很想告诉那位姑娘我很好、我没事,想让她别为我担心。」 「这个道理不通,你说眼睛看不清楚,怎么会知道她是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话讲出口,她才发觉自己的口气里有嫉妒,她马上自嘲一笑,摇摇头,她在想什么啊。 「我没办法回答你,但我就是知道她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 萧易礼咬定了这件事,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坚持,但他确定的是,只要想起那次落海,他的心里就会不断冒出满满、满满的温柔,满满、满满的温暖,满满、满满的喜悦,那一人堆满满、满满的,会让他忍不住嘴角往上飞扬。 所以他不记得铁盒子之后的事,却很确定他喜欢所有和落海有关的事。 「好吧,她是很美丽、很漂亮、很聪明、很美妙的姑娘,然后呢?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 叶雪在心底偷偷腹诽,千万别告诉她,那个非常美丽的姑娘,长了一条鱼尾巴,没事带着他龙宫游一趟,知道他非要回到陆地的人类世界,她就变成美丽的泡泡,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中。 如果他真的这么说,她一定会日夜祈祷,让自己穿越到安徒生身边,她要狠狠揍他一顿。 「不记得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救回船上。」 「换言之,那个很美丽的姑娘只是作梦?」这次可没有玉拐杖来证明他的经历真实发生过。 萧易礼毫不犹豫的回道:「我很确定不是作梦。」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 「第一,我还记得那个地方叫做香港,我被铁盒子送进一个叫做医院的地方。」 香港?不会吧!香港已经存在这个世界?不对,不是这样说的,应该说现代的香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香港?或者说,这两个香港根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地方,只是不小心同名同姓?更不对,铁盒子?他指的会不会是救护车?医院明明是现代的东西…… 叶雪还没从他话里搜寻出合适的解释时,他又说话了—— 「我很确定,我在香港住了一个月,但把我从海里捞起来的下属,却说我落海没多久就被救上来,所以每个人都说我是在作梦,可是我非常确定不是。」 很好,这就是所谓的罗生门吧。 就像他们一家子穿越,她也不确定,他们全家人会自动从认识的人的记忆里全数删除,还是像爷爷奶奶他们会在知道这个消息后,确定是妈妈手上的丑玉镯,把他们安全送到另外一个世纪。 这种找不到答案的事,只能归类于罗生门,就像阿礼的奇遇。 不过他铁定有特殊体质,才会一次一次碰上特殊事儿,不管是精灵、香港美姑娘,或者他们这一家穿越者,他的人生确实与众不同。 「好吧,你确定就好,只是有点可惜,如果你能记得那段经历,我想,一定很精彩。」 「你相信我的话?」 「当然,难不成你是骗我的?」 「我没骗你,只是我跟所有人提及此事,大家都认为我被海水泡儍了。」 「我理解,正常人类对于自己无法合理解释的事,都会用胡扯、瞎说……等等负面评语一语带过,因为,理解太辛苦。」 她的话惹笑了萧易礼。「对,好像是这样子。」 之后,他又讲了几段奇遇,但是没有前面两段那么灵异、精彩,对看过无数电视、电影与纪录片的叶雪而言,那些不过是小case. 这个晚上,他们聊得很愉快。 她发觉阿礼比自己想象中的更有意思,不光是他的经历,她也对他讲故事的能力相当佩服,她还以为他是木讷、不善言辞的男人,没想到…… 也许人类真的应该行万里路,也许多样丰富的经历,会让人不那么枯燥贫乏。 第二十八章 「阿礼。」叶雪转头唤他一声。 「嗯。」 「你很想当大将军吗?」她想起钱天佑的话。 「并不。」 事实上他当过,不是大将军,只是小将,是大哥把他安插进去的,在战场上跑了一年,打过许许多多人小战役,他才明白自己有多痛恨杀戮。 幸好当今皇上是个崇尚和平的,再加上那些战役把诸邻各国给打怕了,大魏朝才能保下未来十数年的和平。 「既然如此,为什么留着大胡子?」 「我……因为、因为……」因为想掩盖真面目,京城里认得他的人不少,但总不能老实跟她说吧? 但叶雪不打算知道他的理由,笑着又问:「把胡子剃了,好吗?我想看看你的真面目。」 她想看他的真面目?意思是……她想认识他,她想知道他的真模样? 心一次、两次、三次狂跳,她和他的关系在短短一天之内,有了大跃进。 他确定自己找到正确钥匙,打开横在两人当中的那扇门,他知道他们之间将会有所不同,他知道他们的未来将会很美丽,他知道…… 笑容在大胡子底下成形,和想起那个铁盒子里的姑娘时,一样幸福、温柔。 男人就是这样的,常常会因为一个无解的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所以萧易礼明知道不该拿掉假胡子,但……他还是拿掉了。 【第九章 重逢,在千年后】 萧易礼直奔奶奶屋里,他很清楚,能够改变这件事的,只有宠溺自己的奶奶。 「阿礼回来了?快来,奶奶给你备了好东西。」 一看到孙子,萧老夫人急忙把他领进屋里,献宝似的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匣子,打开来,里面是一块上等翡翠,通透的绿,绿得耀眼,这是稀有珍品,不是普通人可以随意拿到的。 她这是要让孙子送给妻子当传家宝的。 当年,意外间看到这块翡翠原石,她用大半的私房钱,咬牙买下,制成三块一模一样的玉佩,分别给三个孙子,剩下的料,镶成三副耳坠子,给三个孙女当嫁妆,大家都很珍惜。 「那年你不在家,奶奶才替你收着,现在你回来了,奶奶给你戴在身上,日后赠给妻子、传给子孙,好不?」 他无奈的看向奶奶,今天他就是为这件事回府的。 「奶奶,你们是不是背着我做了什么?」萧易礼没伸手接过玉佩,他退开两步,直视奶奶。 萧老夫人被他看得心虚,低下头,亲自上前把玉佩结在他的腰间,呐呐说道:「哪儿的话呢,奶奶听不懂,从小到大,奶奶什么事没同你商量。」 「是吗?」他还是目不转睛的盯住奶奶,盯得她越发心虚。 萧老夫人把玉佩系好,尴尬的笑道:「阿礼,跟奶奶说说,这次出门去了哪里?」 这回她不担心,他说过,每半个月会回府一趟,他说到做到,这次距离上次回家才十天,可以见得,他待在京城里,没跑远。 她虽然不知道孙子在忙什么,但她信任他,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就是知道,他们家阿礼心地纯善、行事磊落,出门在外,绝对不会搞那些乌烟瘴气的事儿。 「奶奶,别演戏了,明明不会说谎,还学人家惺惺作态。」萧易礼叹道。 「胡扯!什么说谎、作态的,你奶奶光明得很,做了坏事,立刻认错,从不摆架子。好阿礼,快跟奶奶说说,奶奶寿辰那天,你打算送奶奶什么好东西?别说奶奶贪心,是你自己说,这些年在外头闯出一些名头,可以给奶奶办个风光寿辰的。」 「所以,是订在奶奶寿辰那日?」 他此话一出,萧老夫人立即涨红老脸,暗叹一声糟糕。 这小子贼精贼精的,一下子就让他猜到,这可怎么办才好,万一当日他来个避不见面可怎么办是好?唉呀呀,坏事儿了! 「你、你在说啥呢?几天没回来,一回来就同奶奶打哑谜,弄得奶奶满头雾水。」她又干笑了两声,急着想把话题扯开。 萧易礼自然也看出奶奶的打算,执意要把话说个清楚明白,「爹娘不是已经作主,替我与叶家订下亲事?不是想趁着奶奶寿辰那日,把我骗回家?我不懂,奶奶是想一棒子把我打昏,还是要给我下药,让我迷糊糊把叶霓给娶回来?」 他知道了?谁告诉他的?不是满府上下都封了口,不让消息透出去的,难道是叶府那边漏口风? 萧老夫人缓缓叹了口气,勾起满脸笑容,拉着小孙子的手,走到桌边坐下,好言劝道:「阿礼啊,你年纪不小了,早就该说一门亲事。可你老是东推西拖,你爹娘和奶奶我,怎么能不担心?这几年,奶奶身子越来越不行了,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你总不能让奶奶到地府时,对你爷爷无法交代吧。」 他看一眼红光满面的奶奶,撇撇嘴角,寒声道:「奶奶放心,您一定可以活得比我久。」 「呸呸呸,讲什么胡话,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天底下最悲惨的事啊,你怎么能够说这种话惹奶奶伤心?」说完,萧老夫人顺势拿出帕子故意抹了抹眼角。 「奶奶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话,就帮我取消和叶家的亲事,否则……」萧易礼鼓起腮帮子和奶奶赌气,这招很有用,从小到大,他都是用这招迫使奶奶屈服。 「你别吓奶奶,这回我是铁了心,你甭想说动我,与叶家的亲事已经订下,没有反悔的道理。」 叶家和汪家不同,甭说两家人的交情,就说当年做生意不顺利,要不是叶老夫人帮一把,萧家现在还不知道沦落在哪里呢。 「奶奶铁了心,阿礼也铁了心,到时候,我就不回府,奶奶现在不肯退亲,到时候就走着瞧,看事情要怎么收拾。」他耍起横来,蛮不讲理,混世魔王再现江湖。 「那还不容易,让你大哥、二哥替你迎亲,把霓儿先给娶进门再说。再不,从今儿个开始,你别想离家一步。」萧老夫人的态度也硬起来了,她就是认准这门亲事。 「奶奶,难道您希望我一辈子都不回来?」 「你要是真的这么、这么……不孝,奶奶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我不如拿条白绫把自己给挂一挂。」她捂着脸假哭。 「奶奶,您别胡闹了行不行?我是说正经的,我不喜欢叶霓,我不要娶她。」萧易礼不知道奶奶今儿个是怎么了,怎么会说不通,他都快急死了。 「奶奶不是胡闹,奶奶是为你着想,你总不能让三房断了根吧,这回奶奶是通盘考虑过的,或许……」 话卡在喉间老半天,她才决定发狠、咬牙,把话给说清楚,只是这话着实太羞人,不应该是当奶奶的来说,但她不说,难不成真要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到时叶家、萧家的脸面往明里摧? 「阿礼,奶奶认真想清楚了,也许你不喜欢女人,勉强你娶妻是强人所难,可你总得替自己留个血脉,奶奶在这里起誓,只要你娶了霓儿,生下一个儿子,往后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奶奶绝对不会再帮你做任何决定。」 奶奶竟是想到那条道上去了,难怪打死不肯退让。 萧易礼苦笑道:「奶奶,您弄错了,我不好男风,不想与叶霓成亲,只是不喜欢她,我不想和一个讨厌的女人生活一辈子。」 咦?原来是她想错了,这下子萧老夫人总算可以松开胸口那个结。 他们家阿礼从不说谎的,他宁可被他爹打个半死,也不肯把话说得圆融好听,更别说是为了男人说谎。 「傻话,又没真正相处过,你怎么知道不喜欢霓儿,这些日子,霓儿经常来咱们府里,奶奶是越看越喜欢,那不是个心机重、行事毒辣的,她和你一样,心里有什么话都会直说,这种人才好相处呢,相信奶奶一回,奶奶绝对不会害你。」 「奶奶,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不娶叶霓。」 他终于把叶雪给招出来,经过昨夜谈心,他相信只要他再加把劲儿,两人肯定能有好结局。 「真的吗?是哪家姑娘?你快说,奶奶作主把她给娶进门。」知道孙子不好男风,萧老夫人已然松口气,又晓得孙子心中有喜欢的女人,更是喜出望外。 「奶奶,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求奶奶帮我作主,所以……叶家的亲事,奶奶去帮我退了吧。」见奶奶高兴,萧易礼以为事情圆满解决,悬着的心放下。 第二十九章 「这可不行,咱们做商人的最重信誉,何况当年汪家姑娘的事,才慢慢让左邻右舍淡忘呢,要是再上演这出,咱们萧府的信誉、名声还要不要?你就算没办法帮你爹和你二哥做生意,至少不能扯他们后腿。」她好言相劝。 「可这门亲事又不是我要的。」 不公平,他们做的决定,竟要他来收拾尾巴,他不肯配合,就成了扯后腿?这话怎么说,怎么不通啊。 「我知道这件事是委屈了你,可你就当帮家里一点忙,把霓儿给娶进门吧。奶奶保证,日后一定以平妻之礼,把你喜欢的女子给娶进门,该给的聘礼绝对不会比给叶家的少,就算你爹重礼数不允许,奶奶保证私底下给足,绝不让那姑娘心头委屈。你也知道,奶奶护短,将来岸定会更疼那位姑娘几分的,行不?」 「奶奶,您没听懂我的话,我就是不要与叶家搭上关系!」萧易礼快要冒火了,奶奶说的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只想娶阿雪,只想让她陪在自己身边,只想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 「这件事由不得你。」 横插进来一句充满威严的嗓音,顿时,萧易礼眉头一横,撇撇嘴,不耐烦的脸上生出几分挑衅,因为,老爹驾到。 他转过身,发现爹、娘、两位哥哥和两位嫂嫂全到齐了。 阵仗这么大,想要用人海战术迫他投降? 萧夫人发现丈夫火气窜上,连忙近前两步,拉着儿子,柔声劝道:「阿礼,你就听娘这一冋,与叶家的亲事无论如何都不能退。」 「为什么不能?」 「叶家是官家,他们又刚和德王府结亲,万一德王府出面……」 「放心,不会有这种事。」德王世子是谁?是他二哥! 「哼!你又知道了?」萧老爷冷哼一声,「你要是这么有能耐,能知道朝廷大事,萧家就有指望了。」 光是知道朝堂大事怎么够?他还参与朝堂大事呢,要不是到目前为止,自己还是颗暗棋,老爹该给他跪地参拜的。 「不管爹怎么说,叶霓我决意不娶,如果两家非要结亲,就让爹爹或哥哥们把人给娶进门吧,总之,这事我不掺和。」 听听!有儿子这么对老子说话的吗?让哥哥、老子娶新妇,这是要把他家嫂子和娘摆在火上煎熬啊。 当娘的痛哭流涕了,两个嫂嫂也吓得脸色惨白,她们心想,万一小叔真的犯起浑,使劲儿闹上,叶霓变成大房、二房的姨娘,一个家世地位比自己还高的姨娘,她们的日子还要不要过? 大嫂急忙上前,拉过萧易礼,细声细气劝说:「小叔,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堂堂官家千金下嫁商户,已是纡尊降贵,哪有让人当侧室之理?何况,就算嫂嫂晓事,自动退让,难道你舍得那几个侄子,由嫡子转庶?」 二嫂也赶上来帮腔,「二嫂知道你是个重情义的,也明白你对那位姑娘的心思,二嫂也给你保证,日后那姑娘虽以平妻身分嫁进萧家,但二嫂绝对拿她当正经妯娌看待,也会好好规劝三弟妹宽厚待人。倘若她为小叔生下一儿半女,三弟妹不愿让他们记名为嫡子,二嫂就让她的孩子挂在我名下,无论如何,都不会委屈你心仪的姑娘。」 萧夫人跟着劝道:「是啊、是啊,娘也立誓,一定把你喜欢的姑娘当成女儿疼惜,谁也别想教她心里难受,倘若娘没有说到做到,你便带着那位姑娘离家立府,行不?」 这是什么保证?!萧老爷怒瞪妻子一眼,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把孩子宠成这副德性,难怪一辈子没出息。 萧老爷很不满,依他看,那种媚惑男人的女子,就不该让她进萧家大门! 萧易湟攥住萧易礼的手臂,道:「三弟,二哥从不说你什么,从小到大,你想做什么,哪件没顺着你的心思?」 这话倒是大实话,十五岁那年离家,要不是二哥算准他要犯傻,等在他门外,偷偷给他塞了二百两银子,恐怕他在外头连一天都活不下去,更别说还混到有机会结识凌大哥、康二哥。 萧易礼低下头,他不怕大哥,反倒怕精明的二哥,二哥那颗脑袋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总能把他的心思给摸透。 「至于眼下这件事,对不住,二哥非得勉强你一回。民不与官斗,叶家是官,咱们是民,士农工商,咱们家还排在最末等,叶霓愿意下嫁,是看在两家的情分上头,如果你果真闹开,情分没了不打紧,叶霓可是嫡女呐,你能想象恼羞成怒的叶大人,会对萧家做出什么事?」 听着一堆人对儿子苦口婆心劝解,再看看他满脸的桀骜不驯,萧老爷满肚子火气再也控制不住,烧了上来,他指着儿子怒道:「别跟他讲这么多,如果长到二十一岁,脑子里装的还是豆腐渣儿,半点不懂得替家里着想,这种儿子,不要也罢!萧易礼,你给我听清楚了,要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这门亲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谁也改变不了,如果你非要犯浑,行!你就给我去姓,从此萧家没有萧三少爷这个人。」 「别啊!别说狠话。」萧夫人心惊胆颤,这对父子一个比一个倔,要真闹起来,她担心儿子真会去姓,不当萧家三少爷,她冲上前,抱住儿子手臂,急急道:「阿礼,当娘求你了,这件事势在必行,你再不愿意,也就忍了这一回,娘发誓,往后绝对不会再干涉你做任何事,行不?」 家人一个一个哀求、一个一个逼迫,非要他低头。 萧易礼因为情绪激动,胸口起伏不定,他恨恨地看着满屋子亲人,对不住,他这人吃软不吃硬,他这次回来,本想好言好语解决这件事,不想犯横的,但是现在情势所迫…… 他深吸口气,撂下狠话,「爹有爹的坚持,我也有我的固执,反正爹还有大哥、二哥,不缺我这个儿子,我除了名,对萧家没什么影响,就照爹的话做吧!」 萧老夫人狠瞪儿子一眼,那带着埋怨的目光就在说:你看、你看,就说阿礼是不能强逼的吧,还非要把他逼到悬崖边,他是会不顾一切、跳下去的那种人那!唉,都已经讲过几百次,对付阿礼这种孩子不能来硬的,你把话说得这么硬,岂不是非要逼走他? 可是话追话,一路讲到这里,再无转圜余地,这可怎么办才好? 没法子了,孙子耍横,萧老夫人只能比他更横,她不能不站在儿子这边,因为萧家的根基不能毁在阿礼手上。 萧老夫人一咬牙,指着孙子怒道:「好话说尽,你竟是半句都听不进去,好!你给我听清楚,今儿个把你宠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是我这个当奶奶的错,如果在我生辰之前,你不赶回来迎亲,就准备看萧家挂白幡、办丧事吧,你奶奶我,亲自去地下给萧家祖宗请罪!」 萧夫人见婆婆态度决绝,跟着站到婆婆身后,给儿子施压。「我也有错,生而不教,处处宠溺,宠出他这个无视天地君亲师的混小子,行,你不肯娶叶霓,也准备帮我收尸吧!」 她从不对儿子说重话,如今说出这样的话来,她的心比谁都疼,她也不愿意啊,可婚事必行,容不得儿子任性。 萧易礼咬牙切齿,额露青筋,眼露凶光,双拳握得死紧。 他不知道奶奶和娘会不会说到做到,但身为子孙,怎么有权利冒这个险? 他狂吼一声,像受伤的小兽,恨恨转身,半句话不说,狂奔而去。 「奶奶。」两个嫂嫂走到祖母身旁,一人握住一手,忧心忡忡,她们没把握小叔会做出什么事。 「娘。」萧夫人心里也没底,整个人浑浑噩噩,满心慌乱。 「别怕,阿礼那孩子,嘴巴硬,心却是再软不过,他会回来的,再委屈、再难受,为了我们两个老的,他都会回来成亲。」萧老夫人安慰道。 萧夫人有些不安的望向婆婆,但想了想,她也认为婆婆说的没错,过去儿子和老爷闹脾气,离家出走,即便如此,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家里捎平安信,他也怕家人操心呐,那孩子面冷心热,所以他肯定会为她们回来。 萧易礼直接冲进叶府。 这个做法很傻,要是他先找到康二哥,他肯定会好好安排布置,让叶府不得不出面退这门亲事,但他等不及了,他非要亲自上门把话说清楚。 叶老爷和叶夫人出面接待。 第三十章 从大门往内行,一路上看见的情景,萧易礼终于明白,为什么叶家非要把女儿嫁进萧家,因为就算叶霜嫁进德王府,恐怕对娘家亲人也没有多少眷顾,这个叶家,穷酸得很。 这么小的屋宅,满园陈旧的屋宇,他怀疑下雨天会不会渗水。 园子里除两棵老树之外,没有任何盆栽鲜花,叶雪家里好歹还有几块菜圃药圃,怎么也比这里热闹。 再说说那些一直偷窥的下人,还是个书香相传的官家呢,怎能容得下人如此没规矩? 看来叶家是穷怕了,才会想给叶霓找个有钱的婆家。 来到厅里,萧易礼坐到桌前,端起下人送上的茶盏,轻啜一口茶水,差点儿喷出来。 没钱,就像叶雪家里啊,给点麦茶、白水都好,也别拿这么糟糕的茶叶出来待客,这是打肿脸还撑不了胖子呐。 叶老爷倒是长得人模人样的,不像叶夫人一脸尖刻,这种女人能生出叶霓那副容貌,也是个意外。 「听亲家老爷说,贤侄一直外头忙,今儿个怎么有空来坐坐?」叶知瑾上下打量萧易礼,对未来女婿,他越看越是满意。 这孩子样貌挺好,是个英气勃发的,眉浓目长,鼻梁直挺,身材颀长,气度不凡,本还担心商家子弟气质粗鄙,没想到竟是这副人才,非常好。 听说他在外头经营事业,不靠家里行当,光是这点,就知道萧易礼可以托付终生,眼下多少京官子弟,不务正业,斗鸡走狗,成日流连风月。 比起来,萧易礼不但不依靠家门,自行独立,这份性子,就值得一声赞。 「小侄今儿个上门,有要事与叶老爷相商。」 叶夫人对萧易礼何尝不满意?萧夫人说了,给叶家的聘礼绝不少于两万这个数儿,虽然最终都得给霓儿带出门,可这面子够大了。 「真是见外,什么叶老爷啊,都订亲了,你该改口喊一声岳父。」叶夫人笑道。 萧易礼没理会叶夫人,直接朝叶知瑾弓身一拜。「今儿个,小侄便是为婚事上门的,请恕小侄无礼,这门亲事,小侄不能同意。」 话落,屋里悄静无声。 好半晌,叶知瑾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颤巍巍的问道:「你在说什么?!」 「小侄不能娶令嫒,这门亲事还望叶老爷走一趟萧府,取消作罢。」他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已经顾不得结果,他定要把事情闹开,最好让叶霓知难而退,否则到时候,萧家面上不好看,叶家也不会荣耀。 他这是拉人一起跳崖的做法,要死有伴,怕粉身碎骨?就快点想办法。 他不乐意自己在这边愤怒叫嚣,旁边的人却拿他当跳梁小丑,好日子?大喜事?很好,他就让他们看看清楚,到最后会是喜事还是丧事。 「这、这……这是亲家的意思吗?」叶知瑾猛喘息,越看越顺眼的女婿,变得碍眼到家。 「家父、家母不愿取消这门亲事,但小侄坚持不肯与叶府结亲,这才亲自走一趟,还望叶老爷出面。」 「胡闹!儿女婚事,谁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能作什么主,你现在立刻回去,我就当你今天没来过,不与你计较。」让他出面?想得美!好好一桩亲事,为什么要退?叶知瑾气到全身发抖,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了,没脑子、没品德,什么浑话都能说的吗? 叶夫人这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把人往外推。「你快走吧,今儿个的事,叶府绝对不会往外传,你别乱来,离迎亲还有三个月,你回去好好想想,总会想清楚的。」 萧易礼瞥她一眼,目光冷峻,心底暗嘲,她当然不会往外传,女儿被男方取消亲事,这种事传扬出去,日后叶霓还能寻到亲事?这年头男人可以任性,女子却只能遭殃,要不是这样,他何必走这一趟?他就是算准叶家会比他更紧张,才会拖他们下水。 叶夫人望向萧易礼,头一阵阵发疼,怎么办?霓儿非嫁他不可啊,否则…… 打从叶霜嘴里套出话,知道德王世子的克妻是谣言后,云儿、霓儿一心想嫁给卫昀康当侧妃,依两个女儿的手段,她倒是不担心会斗不过叶霜,问题是两个女儿看上同一男人,总不能教她们姊妹阋墙。 霓儿心思浅,云儿城府深,怎么盘算,都是云儿比较合适进德王府,但霓儿性子倔,要是知道当娘的偏袒云儿,肯定不会善罢罢休。 这段日子,她费尽心思,老带着女儿往萧家跑,见识萧府的吃穿用度,她苦口婆心,一张嘴说到口干舌裂,好不容易说动霓儿定下与萧府的亲事,这会儿,万一亲事不成,岂不是……她连想都不敢想。 不行,霓儿无论如何都得嫁进萧家! 「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子,倘若叶霓姑娘强行嫁进萧府,不会幸福的。」 他今来到叶府来闹这出,竟是为了一个女人?叶知瑾突然松了口气,只不过是一个女人,小事,天底下哪个男人不三妻四妾?他自己身边就有好几个姨娘,喜欢人家娶进门便是,何必闹大。 叶知瑾道:「叶家女儿旁的不敢说,这点当家主母的气度还是有的,你有喜欢的女子,待霓儿进门之后,再领回去当姨娘,霓儿定会喝了她的茶,认下她的身分。」 「可我并不想委屈她做小。」 「不委屈她做小?你的意思是要委屈我家霓儿?不行,萧家别想搞什么平妻,我绝不同意!」叶夫人一听,急忙尖声嚷嚷。 「小侄与叶夫人意见一致,我不会娶平妻,我要娶那女子为正室,因此还是请叶大人主动退亲,否则日后受苦的只会是叶霓姑娘。」萧易礼说得斩钉截铁,非要让对方明白自己有多坚定。 「胡闹,走!现在我与你回萧家,问个淸楚,这门亲事谁说的算数。」叶知瑾气急败坏,一把拉着萧易礼就要往外走。 叶夫人担心事情要是真的闹大,婚事无法顺利,她正在往宫里使力,想帮云儿在德王府谋一条出路,倘若霓儿的婚事出了岔子,可怎么办才好?她一把拽住叶老爷,急忙道:「有话好说,大家都别闹意气。」 叶知瑾恨恨甩开萧易礼,指着他的鼻子怒道:「无官无名,尔等布衣没有资格同我说话,想退亲?可以!回去让萧老爷出面,我倒想看看,他有什么话对本官说!」 叶夫人看看丈夫,再看看萧易礼,两人硬碰硬,只怕会坏事儿,于是缓步上前,好言再劝,「萧二公子,你这行止不恰当,既是家里替你订下亲事,为着门庭、为孝道,你都该遵从父母之命。大家都年轻过,知道男人心里总会有那么几个放不下的女子,现在看得重,是因为喜欢上了,却尚未纳入翼下,倘若……时日一长,自然也就看淡了。 「我这话也不是要你放手,只是想劝劝三公子,身为男儿还是以成家立业、开枝散叶为首要,你喜欢便喜欢,我们家霓儿性子善良,也不是个不容人的,到时,你尽管把人给娶进门便是。 「只是退亲这种话,千万不可以轻易出口,女子最重名节,两家订下亲事,不管你认是不认,霓儿都已经是萧家的人,你万万不能讲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倘若非要退亲,也请萧家给个说法,看看是我们家霓儿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否则……」 她想劝萧易礼打消念头,没想到这时候婢女进厅里禀报,婢女惊慌失措,满露惊恐,看见老爷夫人的同时,双膝一跪,泪水滚下。 「发生什么事?慌慌张张的,不成体统!」叶知瑾觉得脸上无光。 「老爷……」婢女哽咽道:「小姐听说萧少爷想退亲,一个想不开,投镮自尽了……」 阿礼离开的七天以来,叶雪每天都很想他。 那天他是这么说的—— 我有姑姑、姑丈的消息了,我想去见见他们。 没有人能够说不,那是他留在京城数月的主要原因,即使大家心都悬着,担心他一旦见着姑姑、姑丈之后,会马上离开叶家,投奔真正的亲人。 但临走前,他向她保证—— 放心,我很快就回来,回来时,我会带工匠一起,到时候我们就准备盖房子吧。 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明明时间已经不早,他还非要陪着她去和王叔谈买卖宅子的事,连手续都到官府里办清楚了,他才去寻访亲人。 第三十一章 只是,真正让叶雪牵挂的,另有其事。 那天白天,阿礼终于剃掉大胡子,他们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他长得不差,虽不是花美男,却有一张端正、干净的脸庞,不需要太多的打量,就可看出他是个正直男儿。 然而,她并不是因为阿礼样貌端正才对他牵挂思念,而是因为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当天,她没有把话对他说清楚。 只是在那个当下,她真的无法说明白,时间窘迫、亲人在场,更何她也担心他会误解,以为她试图冒名顶替,衍生其它想法。 她其实有些感叹,如果在他讲出自己的奇遇记之前,她先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就好了,如果她能够早点认出他,比他更快提出香港两个字就好了。 可惜,她晚了一步。 听胡涂了吗?可不是,就连叶雪自己也很胡涂,整件事情就是乱七八糟。 好吧,话说从头。 叶雪大学未毕业就考上精算师,被香港银行以百万港币的年薪挖角,毕业后理所当然去那里工作。 这件事不但让她赢得骄傲,也让学弟妹们以一种讃叹崇拜的姿态仰望她,为此,她相当得意。 她偷偷想着,如果她说自己是台湾之光,不算夸口吧。 但是一分钱、一分货,老板给这么高的薪水,自然必须付出相对的劳力与价值。她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面对上司无止无尽的要求,压力大到晚上偷偷躲在棉被里痛哭。 可她是多么自负的女生,工作再辛苦,也不会到处诉苦,何况在那样竞争的环境下,环绕她的,没有朋友,只有对手,因此任凭压力再大,她也只能咬牙吞下,不喊累、不哭诉,甚至连打包回台湾的想法都不敢有。 不管什么时候打电话回家,她都使劲儿在电话这头拉起笑脸,语调轻松地告诉家人,「我很好,工作胜任、老板看重,你们想要什么尽管告诉我,下次休假我带回去,不要客气哦,我的薪水高嘛。」 她非常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直到那天,她下班开车回家,上路不到十分钟,她就撞上一个男人。 不对,有撞上吗?她不确定,因为没有听到碰撞声,她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凭空出现的。 一发现他,叶雪立刻踩煞车,车子在他身前停了下来。 他与她对视,三秒、五秒……或者更久,她受到惊吓,脑中一片浑噩,直到他在她眼前缓缓趴倒,她才回过神。 他是个奇怪男人,束着长发,穿着一身怎么看、怎么怪的古装,那样的装扮,她只能联想他是个演员。 他没有流血,却晕过去了。 她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车子停在路边,跟着他上救护车,一路上,她害怕得厉害,好几次想打电话回台湾求救,她怕他脑震荡,怕他再也醒不过来,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断唤他。 猜出来了吗?没错,那个人,就是阿礼。 荒诞?她同意。怪异?她承认。但她都可以从未来穿越过来,凭什么他不能从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纪? 做完各项检查,结果显示他没有外伤、内伤,各方面都很正常,在叶雪好不容易稍微放松心情的同时,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么事都记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医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说他是强烈碰撞,导致短暂失忆。 强烈碰撞?呵呵呵,又是一个罗生门。 叶雪无法和医生争执,谁让她没装行车纪录器,所以她请假在医院陪他一个星期,然后带他回家。 在医院的那个星期,两个陌生人面对面,有点尴尬,自我介绍成了认识彼此最好的捷径,只是他根本记不得自己任何事,于是发言权全都落在她头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为老师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气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话变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变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 她不诉苦的,从来都不!她骄傲自负,她认为诉苦是弱者的行为,但她在他面前破例,当话匣子打开,她不断说话,说完家人、说童年,谈她求学时期的丰功伟业,她也偷偷说出对哥哥的嫉妒,说她拚死拚活念书,不是为了比同学强,而是想拚过哥哥,即使她很爱大哥、崇拜大哥。 再然后,她说了香港这份令人骄傲的工作。 「知道吗?我的同学大学毕业,除了当兵、出国、考研究所之外,进入社会工作,一个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万块钱起跳,家住在北部的还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饭都不够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学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因为那个星期,他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他总是很认真专注的听她说话,不懂的地方还会提问,这种听众是所有演说者最爱的对象。 所以她难得的稍稍卸下骄傲的武装,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给的反应简短,但他的表情会让人忍不住说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倾诉之于叶雪,是个相当特殊的经验,她从不轻易对人剖心,可是一个陌生的、失忆的男子,却把她的心情一点一点牵引出来。 她说话,他听话,她讲得淋漓酣畅,他听得满脸笑靥,他们成为再有默契不过的朋友。 朋友?真奇怪,在他清醒后的几个小时内,他们就成了朋友。 那天她有了新的体悟,原来示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原来把辛苦说出来,会让人的双肩不再沉重,她在他身上得到崭新经验。 一个星期后,她帮他办出院,带他回到租屋处。 他是从那个时候起,才开始对她说出完整的话,从此沟通不再是单方面的事,两人之间,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语。 她不喜欢唱独角戏,所以他开口说话,对她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他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的态度端正,他知礼守节,他有一堆现代男人没有的优点,他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敢碰。 她租的是套房,夜里,她在床中间摆一件薄被,楚河汉界,说好谁也不侵犯谁,但即使这样,他还坚持把被子拿到屋外,打算睡在大楼走廊。 她不懂他的坚持,却觉得他腼腆得好可爱。 当时不理解的事,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啊,他是保守可爱的古代人。 他在她家里住了三个星期,那二十几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乐的岁月。 每天下班回家,她会看见他的笑脸,两人还会一起去吃宵夜,他的酒量很好,不像她,两杯啤酒立刻挂,但是她不担心醒来会躺在冰水里,并且发现自己少一颗肾,因为身边有他,她一定会平安到家。 那三个星期,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鲜事,那些与他有关的好事或麻烦事,总让她分外期待回家。 她戏称他是小狼狗,他却问她,「小狼狗是什么狗?」 她没想到失忆的他,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还促狭地带他到狗店找小狼狗。 他和店员聊过后,对她说:「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只因为店员说狼狗英勇忠诚,会守护它的主人。 她不是他的主人,她不需要他的忠诚,但他坚持,再次宣示「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她把这句话当成承诺,她开始考虑让两人的关系往上攀爬,尽管她连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 对,这个决定相当危险,依她谨慎小心的性格,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但她做了,因为他说要当她的大狼狗,直到…… 她想这辈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天香港下雨了,雨势滂沱,撑着伞赶路回家的她,下半身湿透,即使这样,她还是开车绕到一间很有名的甜点店,买了一个蛋糕,她要庆祝两人认识满月,她还打算在那个晚上问他,「狼狗先生,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她要告诉他,「不必急着找回记忆,我有足够的能力养你。」她还要说:「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我很快乐,我希望能够延续这份快乐。」 她不是傻子,她很清楚这样的交往必须冒一点险,谁晓得他的记忆里,有没有一个叫做妻子或女朋友的人物,谁晓得当记忆铺张开来,他的生命还会不会与她出现交集。 但她就是固执地想这么做,即使危险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第三十二章 然后她冒雨回到家,开心的打开大门,却惊愕的发现屋子空荡荡的,没有他的身影。 她疯狂地屋里屋外到处找,只有八坪的小套房,一眼就可以看清楚他不在,但她不愿放弃,她连床底下都找了,她还爬上顶楼,又搭着电梯一层一层找,她跑到楼下,按每一户的门铃,心急地问住户们,有没有看见她的大狼狗…… 他失踪了,彻底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她不晓得他失踪的理由,甚至连报警都无法,因为她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她……不是他的什么人。 那天之后,寂寞、辛苦再度光临,悲伤侵占了她的生命,她不敢猜测他究竟去了哪里,即使心里再淸楚不过,他是已经恢复记忆,回到自己的正规生活。 她依然在期待着,期待某天门铃响起,大狼狗回到她的世界。 只不过,期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但是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他回不来,因为他遗忘她,因为他与她距离几百年的光阴,她也终于清楚,为什么老天爷要让她穿越到这个格格不入的时代,因为她与他,注定要再度重逢…… 长长吐气,叶雪仰望星空,低声道:「阿礼,我的大狼狗,快回来吧……」 收回目光,她磨墨,提笔,在纸上写下新小说的书名—— 重逢,在千年后。 【第十章 女人的执糊不容小观】 叶霓低头绣着嫁衣,她的女红不错,师傅还曾夸奖过她,她的师傅不是普通人,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绣娘。 娘一连生下四个女儿,爹的妾室们也生了不少女儿,但没有人生得出儿子,到最后连爹都认命了,以为自己命中注定无子。 娘也曾经为此失望,因此特别注重白己和三个姊姊的教养,她把银子全砸在她们身上了,请最好的师傅,想尽办法给她们制造好名声,以便日后让她们嫁入高门大户。 虽然后来娘如愿生了个儿子,他却不思长进,一点用儿都没有,算了算了,这不是重点,话说回来,母亲的用心良苦,只有她和三个嫡出的姊姊能享受,其它的庶女想都甭想,只除了养在祖母膝下的叶霜。 祖母对叶霜很严格,从小悉心教导,因此她的诗书琴画都比自己和姊姊们略胜一筹,她的美貌更不输几个嫡女,但是又如何,庶女就是庶女,就算挂名嫡女也是庶女。 谁知,皇太后竟然赐婚叶霜。 但她喜欢德王世子啊,他的样貌好、气度好,日后承爵,他就是王爷了。 她天天诅咒,希望叶霜快点死,如果皇太后再替世子爷赐婚,指不定这件好事就轮到她了。 她哪里愿意将就萧家,萧家虽然富贵,可是身分上终是差了那么一截儿。但娘说的对,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如果萧家退亲,便是皇太后有心为德王世子赐婚,也不会挑选她,何况被退亲的女子,还能找到好亲事? 唉,当初不应该被娘说服的,如果她坚持到底,不被萧家的富贵迷了眼睛,现在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天底下怎么就没人在卖后悔药?眼下,嫁进萧家成了她唯一的选择,不管她乐意不乐意。 只是,教人如何气平,萧易礼无官无职,连个正经营生都没有,竟还敢上叶家大门嚷嚷退亲,他当自己是什么啊? 她叶霓是何等身分,堂堂五品官的女儿嫁进萧家,是萧家天大地大的荣耀,萧易礼有什么资格羞辱她?如果不是再无退路,当她乐意吗? 她生气、她狂怒,这辈子从没被人这般羞辱过,可是一个低三下四的商户居然敢这样欺负她,她作戏上吊,引来爹娘,她向爹娘发誓,无论如何都要嫁进萧家,总有一天,她要把萧易礼加诸在她身上的羞辱,一点一点还回去! 紧咬着银牙,叶霓满怀怨恨,萧易礼永远别想甩掉她,即便要下地狱,她也要拉着他一起。 窗边传来轻微声响。 叶霓转头,惊吓,直觉就要扯起嗓门大喊,然而对方一个窜身前进,捂住她的嘴巴,压低嗓音道:「不要嚷嚷,我是萧易礼。」 萧易礼?!她闭上嘴巴,缓缓抬头望他,他来做什么? 「我松开手,你能不喊叫吗?」他在她耳边问。 暖暖的气息贴着她脸颊拂过,一股男子的味道钻进她的鼻翼,不明所以地,她全身发软,直觉往他怀里靠去,她一阵心悸,突然想要与他更加靠近。 她抬起因为羞涩而绯红的小脸,她想点点头,却在视线与他交接同时,转不开。 萧易礼察觉她的异状,嫌弃地往后退一步。 叶霓发软的身子差点儿往后摔倒,要不是他及时扶她一把,定然狼狈不堪。 叶霓自然知道自己太过了,可没办法啊,她又不想这样,只是她也不知道那种感觉怎么会来得突然,即使是现在,再看一眼他的胸怀,她依旧想往他怀里靠。 难道是一个小小的亲近,她对他已经……她不敢再往下想,捂住发红的脸颊,说道:「夜深了,礼哥哥何故造访霓儿闺房?即使你我二人已经订亲,有些礼法,还是得紧守。」 她越说脸越红,嗓子干涩,她不明白白己怎么会这样,又不是没见过他,可是她就是会不自觉的将视线定在他胸口。 「明知故问。」瞥一眼她涨红的脸颊,他的脸色越发难看。 叶家女儿琴棋书画样样行,贤淑贞德名声好?哼,不过是碰一下男人,就变成这副德性,是饿了多久啊。 就他看来,她还比不上金玉满堂里的姑娘,会琴棋书画了不起吗?金玉满堂里多得是才华洋溢的奇女子。 「什么明知故问?礼哥哥得把话给说清楚。」叶霓强忍着想上前靠近他的欲望,问道。 「我不喜欢你,就算你嫁进萧家,也没有好日子过。」萧易礼说得斩钉截铁、无情无义。 他的态度还是和那日上门时一样坚持,别当她自杀上吊,就可以改变他的想法,她要死是她的事,他不会为此让良心来谴责自己。 她不相信他对自己半点怜香惜玉之情都没有。「礼哥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你太伤人了。」她忍不住掩面低泣。 「丑话说在前面,总比丑事做在后头得好。今儿个,我特地来同你说清楚,如果你肯主动向长辈提及退亲一事,我承你的情,日后有任何需要,我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有这么严重?礼哥哥宁可赴汤蹈火,也不愿意娶我?礼哥哥可以告诉霓儿,我做错什么事了吗,怎会遭礼哥哥如此鄙视?」 「不关你的事,我就是不愿意与叶府联姻。」 「那是长辈的意思,当晚辈只能顺从。」哪一家、哪一个人不是这样,父母言,大过天,婚姻大亊,只能由父母作主。 「你不知道我是个混的吗?当年我不想与汪家联姻,转身就跑,难道你也想试试新郎逃婚这回事?」萧易礼勾起冷笑睨着她,他不信她半点自尊心都不要。 「就算礼哥哥逃婚,我也会乖乖嫁进萧府,等礼哥哥回府,这是叶家女子的教养,出嫁从夫。」 「你非要与我杠上?!」 「不是我要与礼哥哥杠上,而是萧叶两家已经订亲,不管礼哥哥愿不愿意、霓儿甘不甘心,我们终要成就这桩亲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迟。」 「不迟,你尚未入门,一切都来得及。」 「礼哥哥可以不顾虑名声,霓儿不行,霓儿是个女子,名节贞德比什么重要,不管礼哥哥心里怎么想,早在订亲那天起,霓儿就已经是萧家人,即便死了,也是萧家的鬼。」叶霓死咬住礼法,半点不退。 她的话让萧易礼火冒三丈,没见过这么死心眼的女人,她为什么非嫁他,不过就是贪图萧家的钱嘛。 他凝起眉目,青筋在额头一跳一跳,声音像从阴间传上来般阴冷,「你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你都要嫁给我?你真的这么喜欢我?喜欢到死也没关系?」 「是,霓儿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得父母悉心教导。我不是那种低三下四的寒门女子,可以与男人谈情说爱、互许终生,长辈作主,让我嫁谁我便嫁谁。」 她这话是在暗指萧易礼心里的女人,如果不是出生寒门,萧家人为什么不允许她进萧府大门,为什么要和萧易礼拗着,不让她当正室夫人?摆明了身分端在那里,萧府满门,没有人看得上眼。 第三十三章 萧易礼何尝听不出来她话中的暗讽,他冷冷的回道:「即使你被丈夫厌弃也没关系?」 「果真如此,也只能怪霓儿命不好。」低下头,叶霓满心委屈。 「很好,那你知道萧家家业将来是要传给大哥、二哥,我不能分半分家产吗?你知道一旦成亲,我就要离家远赴云南大理,以农耕为生?你知道跟着我将会一文不名,你会的琴棋书画再派不上用场?因为我结识的都是乡野鄙夫,他们不懂你的才华,比起琴棋书画,他们更看重你会不会烧菜洗衣、下田耕作?」 他的话像根铁棒子,一下一下撞着她的心,粉碎她的富贵梦。 叶霓硬撑着气,告诉自己,不可能的、不会的,萧夫人、萧老夫人都那么宠他,绝对会分家产给他,绝对不可能让他离开京城,去那等荒城僻壤,他只是想吓退她,只是在威吓她,她没那么笨,她不会上当! 她挺起胸膛,仰视着他。「如果这是礼哥哥的决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礼哥哥想当农夫,霓儿也只能随着你,认分当个农妇。」 她的回话让萧易礼感到生气,更无法理解,明知道他对她无心,她这么固执有什么意田心?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后悔,礼哥哥,我听说了,你心里有人,你放心,从小我熟读《女诫》、《妇德》,知道生为女子最要不得的是嫉妒,所以等我们成亲后,你把人带回来吧,我会对她宽宏大量,会与她好好相处,绝不教礼哥哥为难。」 她试着说软话,试着在他心目中扭转形象,她也不想与他硬碰硬,不想让那个女人赢自己太多。 「她不需要你的宽容大肚,因为除了她,我不会娶别的女人。」萧易礼想都没想便一口回绝。 叶雪不需要她的施舍,他更不需要,反正无论如何,这门亲事,他绝对不会认。 「她就这么重要?比萧夫人、萧老夫人,比萧府上上下下十几口亲人都重要?为她,礼哥哥宁可舍弃一切,与她比翼双飞?」叶霓定定地与她对视,半分不让。 「没错。」他用力点头,他必须让她清楚自己不能更动的坚定。 「礼哥哥这么想,那她是不是也这么想呢?她不要萧家的财富、不想当萧家三少奶奶,一心与礼哥哥当对乡野鄙夫鄙妇?」 「她与你不同。如果她真有想要的,她会靠自己的双手挣得,再不,她有我,夫妻齐心,我们不在乎能不能从萧家获得一分一毫。」 他的阿雪从没想过要依仗谁,连亲人都不愿意依靠的她,怎么会算计夫家的财富?想到阿雪,他的骄傲感油然而升,那是他的阿雪! 与她不同?他这话是在眨低谁?哪家女子会抛头露面,靠自己的双手赚取财富,那是下贱女子做的活儿,拿她和一个无耻女人相比,是对她的重大污辱,何况……靠他? 呵呵,天大地大的笑话,满京城谁不晓得萧家三少是个纨裤,仗着妇人的宠溺,成天游手好闲,与家里一言不合便离家出走,活到二十一岁,还没有人家想与他结亲。 萧老夫人对他们说—— 阿礼成天在外奔波,忙着打理事业。 再往下问仔细,他做何营生?萧老夫人却又答不上来。 这是在蒙人呐,萧三少爷能做什么事业?如果斗鸡是事业、流连风月场所是事业,好吧,那么他确实挺忙的。 鄙夷从她眼底一闪而过,萧易礼捕捉到了,她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非嫁他不可,当真是因为名誉? 「如果你现在愿意退亲,可以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在我身上,不管你怎么说,萧家都会受着,绝不反骇,你大可以像过去那样,继续保有好名声。」他压下怒气,试着好好和她沟通。 叶霓根本听不进去,她已经一再退让,他却仍旧坚持要退婚,他究竟把她当成什么了?! 突地,她恨上他心头那个女人,也只有淫贱下流的狐狸精,才会把男人迷惑得不知天南地北。 此时此刻,她下定决心,只要那女人踏进萧家一步,她就要她的命! 她抬眉,轻声道:「礼哥哥,我不与你计较,这桩婚事改变不了。如果你非要逼我退婚,那就是逼我去死,但即便我死去,我的尸身还是要葬入萧家祖坟,我的灵位依旧要送进萧家大门,你心上的女人再有能耐,也只能是个继室,她得年年在我的牌位前磕头。如果这是礼哥哥要的,尽量把事情闹大吧,我无所谓的。」 她嘴上说无所谓,但凌厉阴毒的表情已无平日的憨甜娇羞,没有出口的诅咒,在心底不断泛着沸腾泥泡。 她恨那个狐狸精,要是对方落入自己手里,定会教她活得不像人,想当鬼?也得等她心气平顺。 「好!你最好记住今天你讲的每一句话,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萧易礼已经找不出更狠的话来警告她,当女人一意孤行,谁也撼动不了,没关系,既然如此,他会找出其它解决办法的。 第十天,阿礼终于回来了,照临行前的约定,他果然带回一票泥水匠,因此叶家开始盖起新房。 接下来的日子,一家人忙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当然,大家都没说、却是理直气壮的快乐,因为阿礼,家人重新兜在一起,怎么能不开心?如果能够找回小霜,他们一家人就凑齐了。 阿礼告诉他们,说是已经找到姑姑、姑丈一家人,但他们的家太小,无法收留自己。 恰恰好,叶家刚买下一块很大的地,恰恰好,叶雪设计的新宅院里,有专属阿礼的书房和练功房,恰恰好,他的房间在她隔壁,隔着一扇窗,不出门也能谈得尽兴。 所以,没关系的,既然想当一家人,就应该在一起。 阿礼回来,最开心的除叶家人之外,还有私塾里的学生,看见阿礼,他们知道又能够练功夫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叶风的医术以等比级数的速度进步着,他用药越来越精准,把脉越来越熟练,他不再抱怨穿越的同时,没有把自己的医药箱一起穿越过来,而叶雪为他打造的手术用具,虽然不够精致,他已能上手。 学期没有结束,学堂的名号渐渐打开,新学生一个一个来,现在私塾里已经将近八十个学生。 未雨绸缪,叶雪开始招聘新老师,做师资培训。 但没有想象中容易,光要让老师们认同不打不骂也能让孩子成材这个观点,就不简单,他们都是一路被打上来的,好不容易当上老师,怎么能放过这个特权? 因此,很不民主地,叶雪和每个进来的新老师签下契约,一旦发现老师体罚学生,就得回家吃自己。 同一时间,她的第二本小说开始进行。 而《大漠英豪》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印制完成,依照叶雪的营销方式,第一册刚上市便被抢购一空,印刷厂日夜赶工,召集更多工匠。 第一册的成功,让许掌柜自信满满,飞快推出第二册。 果然,已经有不少读者翘首盼望,仅管这次已经多印数百册,还是在短短几日之内销售完毕。 没见过商家关门关得这么骄傲的,只见许掌柜往大门门贴上一张红纸,龙飞凤舞的大字写着——大漠英豪一、二册已经售罄,休业五日,五日后新书上架,欢迎旧客再度光临。 因为成功,版税一拨一拨往叶雪的兜里钻,有能力、有钱的女人就有自信,而有自信的女人最美丽。 于是美丽的她一面沉溺于成功幸福中,一面试着唤醒阿礼的记忆。 阿礼回到叶府,姑姑不能收留他这件事,意味着她有更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把他丢失的那段记忆找回来。 所以她不急不躁,慢条斯理的、一天一点的,透露过去的事。 洗过澡,叶雪坐在屋前,她在等阿礼,最近他习惯在睡觉前和她聊上一段。 前几天,她问他,「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大狼狗?」 他认真想过很久,缓缓的回道:「一种忠心护主的狗?」 虽然他口气里带着疑问,但她很开心,即使不确定,他还是说出正确答案。 然后叶雪带着炫耀的口吻,告诉他,「曾经有个男人说,他愿意当我的大狼狗。」 没想到性子温和的阿礼居然为此发火了,因为那个男人,嫉妒一下子冲上脑门,他板起脸孔,不再说话。 第三十四章 她望着他气嘟嘟的脸,笑得欢畅,心想,没有大胡子真好,他每个真实的表情统统晾在眼前,让人不必费心猜测。 于是她终于看明白,他喜欢她,比她以为的更多。 那个晚上他没吃宵夜,她亲自端一碗酒酿汤圆到他屋子里,温柔地问:「阿礼,你想不想当我的大狼狗?」 他笑了,第一次知道他的嘴巴这么大,大可以把整碗汤圆塞进嘴里,也第一次知道,他的武功不但在身体上、手脚上,也练到脖子上,他点头的速率,可以拚得过节拍器。 还以为他会生气呢。 这时代的男人各个沙文,没想到,他居然愿意纡尊降贵当她的大狼狗。 没多久,萧易礼出现了,叶雪挪挪屁股,把身旁的位置让出来。 「阿雪,今儿个出门,我往书铺子绕去,许掌柜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喜孜孜地坐下,他知道这个消息一定舍让她高兴得跳起来。 其实,他今天出门是特地去跟康二哥借人的。 皇上马上要对左氏动手,接下来他会忙到头痛,但学生的课不能停,所以得找两个懂武功的师父来代课,没想到师父已经领着师兄弟到京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这下子可好,师父顺手指了两个师弟让他带回叶家。 许久没见着师父,师徒几人聊得正欢,席间,卫昀康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洛阳纸贵呐,我想买本《大漠英豪》来看,去了两趟都买不到。」 这话让萧易礼的尾巴翘得高高的,他得意的说道:「下回,我一定给哥哥们留着。」 「还以为你对铺面营生不上心,没想一出手,就让人眼睛为之一亮。」魏子凌也笑着称赞道。 「好说、好说!」他拱拱手,顺口把阿雪的心算法教给师父和义兄们,听得他们心情激荡,对叶家开的学堂更感兴趣。 这是题外话,这次的会面重点,是要合计合计如何将左氏家族这些年做的坏事,不着痕迹地摊在老百姓眼前。 皇上要动一个文官大臣有这么容易吗?一不小心就会被指控,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因此在修理左氏之前,得先引起百姓对左氏的反感。 这种事旁人做还不成,非得萧易礼来办。 萧家是商户,他虽不插手家族生意,但多少叔叔、伯伯都是搞这行的,当商人什么最重要?消息最重要,一点小谣言都会引起恐慌,何况是左氏板上钉钉的罪行。 联络商人、引起物价波动,百姓能够不恐慌?然后,谣言东一点、西一点透露,民心能不反左?到时,恐怕就算皇上不想动左氏,百姓也会有负面舆论出现。 讨论结束,师父和三个兄弟分别从不同的门、不同时段离开金玉满堂。 萧易礼第一个离开,他想起和哥哥们的题外话,于是进了一趟良心书铺,好消息就是从许掌柜嘴里透出来的。 叶雪期待的问:「什么好消息?」 「许掌柜说,江南文风盛,要是把《大漠英豪》运到江南卖,生意肯定会很好,这几天已经往江南运去一千多本书,下回咱们上门,又可以有新进帐。」 许掌柜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书能够这么卖,一本书送一张角色画像,为搜集画像,竟有人一口气买下十几本,原本不看好良心书铺的许掌柜,顿时心大,联络起吕掌柜、陈掌柜,把叶雪的书往南方推。 谁说商人不能有良心?谁说有良心就挣不到银子,瞧瞧人家良心书铺,不是又有良心又赚大钱? 「太好了,咱们不愁没银子盖大屋了!」 她果然高兴得跳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子更亮,看得萧易礼目光转不开。 她不像外头的女子,喜欢在头顶上做文章,飞燕髻、百花髻、盘龙髻……钗环珠佩簪了满头,她习惯简简单单地在脑后绑个大马尾,走路的时候,马尾一甩一甩地,甩上他的心,教他一阵一阵心动。 「怎么不说话?」叶雪发现他在发傻,笑着用手肘推推他。 萧易礼连忙回神,忙道:「嗯、嗯……哦,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我怕忙不过来,今儿个出门顺道找两个师父回来教孩子们练武,他们人不坏,武功也挺不错的,这两天就会到,你帮着看看。」 「好。」找武师父也是迟早的事,她并不排斥。「工匠们说了,再过十几天,宅子就能盖好,爹娘和大哥都忙,所以订购桌柜床椅的事定要落在我头上,我想……」 「我陪你去。」他想也不想,立即接话。 「不是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吗?不必啦,我是想问问你请的师父会不会驾车?」 女人喜欢被男人呵护、疼惜,希望男人能随时随地陪在自己身边,也许还盼着男人事业成功大赚钱,能给自己公主般的生活,但对她而言,喜欢是一种直觉,不是某些条件的堆迭。她的爱情很单纯,爱上了,比什么都重要,陪伴?照顾?身分?财富?那些可以自己提供的,她不需要男人给。 「当然会。」他们可是他的师弟,虎父无犬子,虎兄哪会有兔弟,不过是驾马车,又不是临阵杀敌,小事一桩。 她相信他的话,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会驾车的是少数,就像在她的年代,不会搭捷运的,也是少数。 「那好,到时我扮男装,请他们陪我走几趟。」 萧易礼点头,看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心头暧烘烘的。 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只要她开心,他便跟着开心,她笑,他就会不自禁咧开嘴角。 他其实心事一大堆,烦恼满箩满筐,但只要她弯了眉眼,顿时所有的问题都变得不是问题,任何困扰都困扰不了他。 他想,他真爱极了叶雪,这辈子,他大概都无法离开她吧。 所以他又去恐吓叶霓两次,但那个女人的脑袋被驴给踢坏了,怎么都转不过来,他非常非常生气,却也让她清楚明了,越是跟他作对,越没有好下场。 「阿礼,新宅子盖好后,我想养几只兔子。」 萧易礼直觉回道:「你喜欢吃兔肉吗?不必养,我马上去林子给你猎去!」 噗哧一声,叶雪捧腹大笑。 一样,果真是一模一样!人类的直觉骗不了人,那时候他的反应也是这样。 两人在香港的时候,因为套房太小,没办法养猫狗,她只好买了一只迷你兔给他解闷。 他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电视,会看呆的,所以他们一起出门、一起逛宠物店,那时候,她当他是自己的宠物,并且很民主的也给自己的宠物买一只宠物。 他看着笼子里的兔子,在回程的路上,他问她:「你知道吗?老板说,这兔子养不大。」 「对啊,迷你兔嘛,个头不会太大。」 「这样的话……剥剥洗洗,剩不了几两肉,咱们要不要回去跟老板换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后合,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这种宠物,就算花钱、就算养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问:「我饿着你了吗?」 「没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饱。」他实话实说。 她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来吃,用来做什么?」 「做朋友啊。」 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满脸古怪,现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和畜牲当朋友?在他的潜意识,兔子归类在食物栏。 「你笑什么?」萧易礼见她笑,也跟着笑,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大笑。 「我在笑,养兔子是用来当朋友的,不是用来吃的。」 叶雪此话一出,突然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射进他的脑袋,他愣住,傻傻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怎么啦?」她回视着他困惑的目光,问道。 「阿雪,这句话好熟悉,以前你对我说过吗?」 叶雪神秘一笑,她开启他的记忆了吗?终有一天,她的身影会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吗?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围绕着她,她开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够再次回到身边。 【第十一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第三十五章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交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几乎是他的脚步声出现的同时,她就打开房门,烛光从背后照映,淡淡的金黄光晕笼罩在她身上。 看见她,他的心一下就软了、定了,人也不想离开半步了……第一次发觉,有个人为他等门,真幸福。 想象中的笑脸出现,他跟着笑弯了眉眼。 「阿雪,我今儿个出门,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给你带一点回来。」 「礼物?」两字出口的同时,叶雪的眼底闪过晶莹。 他曾经送过她礼物,在香港,他砍了中庭种植的一段竹子,剖成竹片,给她做一个小竹球,很幼稚的礼物,却让她珍藏在行李中,不管到哪里,都不曾离开身边。 但他「破坏公物」的行为,让她必须亲自到管委会低头道歉,还赔上一笔钱,那个时候她还暗自叹息,养个破坏性很强的狼狗先生,很烧钱。 那时他一脸的错愕、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可爱的模样,让她忍不住想笑,从那个时候起,她对他的包容力就不是普通强。 「对。」萧易礼献宝似的把东西往她跟前送。 叶雪接过,打开纸包,先是看见一枝玉簪,她还记得之前她去市集,那时因为初来乍到,凡事都要省着点花,就算喜欢这枝玉簪也舍不得买,他怎么会知道要买这个送给她,难道他们心有灵犀? 接着再看到毛巾和风铃时,她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太精美、太细致,这是……穿越人的手笔?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郑重的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呃、不,我应该问你,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是谁开的?」 她有点紧张,还有着急迫,萧易礼被她的态度弄得胡涂了,那是惊?还是喜?不过,她问的问题不是秘密,现在满京城上下,谁不晓得这是从良的德王世子——现在的德王独家贩售,所以他老实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他的话飞快的在叶雪的脑袋里转了一圈,她知道如今的德王,知道德王妃叫做叶霜,和他们家的叶小霜同名同姓,她也曾经和大哥在大街上与王妃错身而过,但迥异的面容,让他们放弃叶霜是叶小霜的可能性。 因为,依他们一家人的经验法则,穿越前和穿越后,或许容貌会有所改变,但改变不大。 可是……她再看一眼手上的风铃,这是他们家叶小霜的癖好啊。 所以,除非这个时代的穿越人十成占五成,除非穿越不是奇特事迹,就跟坐飞机出国旅行一样平常,那么…… 她可以重新猜测,德王妃是她们家的叶小霜吗? 这件事情太重大,她必须找个人商量! 叶雪再望一眼阿礼,满脸的感激。 然而她激动的表情落进他眼里,却换来一头雾水,他想问问她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可是没想到,她居然踮起脚尖,狠狠地抱了他一下。 温香软玉在怀,他忘记享受,只觉得脑门被雷轰了。 「谢谢你、谢谢你!阿礼,我太喜欢你的礼物了,一百个谢谢、一千个谢谢……」她语无伦次的讲完感谢之词后,转身跑掉,用最快的速度奔进大哥房间。 留下萧易礼待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一颗心兀自怦怦跳个不停,像雷鸣、像击鼓,一下比一下更剧烈,迫使他不得不张开嘴巴用力吸气,起伏不定的胸口如同他起伏不定的情绪。 即使叶雪已经奔进叶风的书房里,他的视线还是定在同一个方向,傻傻地看着那扇门板,好半晌,僵硬的脸上终于拉出笑容,并且渐渐扩大。 看到没?阿雪刚刚抱了他……还、还、还把他的礼物拿去跟阿风炫耀……礼物,真是讨女人欢心最好的东西。 这个新年萧易礼不在,叶雪一面包着饺子一面想着他。 过年,本来就是亲人团聚的节日,他和姑姑、姑丈过节是理所当然,除非把他变成他们的亲人,否则她只能在包饺子的时候想他却见不到他。 把阿礼变成亲人,这是母亲脱口而出的建议,是无意还是有心,她懒得多想,重点是老妈很欣赏阿礼。 这么说不够确实,应该说,他们全家人都很欣赏阿礼。 当然欣赏喽,他是个认真勤奋、负责任的好男人,他说到做到,并且做到令所有人满意,在他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就已经让人轻易对他建立信心。 怎么办到的?不知,是天生气质吧。 应该是,在香港、在连他都记不得自己是谁的同时,他已经得到她的信任,也许有人天生就是带着令人温暖、安全的特质出世。 烤炉传来一阵香气,是母亲在烤蛋糕。 在占代,工具不够优,没办法做出满分蛋糕,但能够与二十一世纪的点心再度相遇,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除夕吃蛋糕,是叶家特有的习俗,为了纪念父母的爱情。 老爸说,那年除夕前几天,奶奶无预警昏倒,本以为只是累着了,没想住院检查,才晓得情况不是很乐观,他和爷爷轮流在医院里照顾奶奶,过年这件事已经与他们无关。 除夕当晚,爷爷留在医院照顾奶奶,老爸走在无人的街道上,越走越心酸,他找到公共电话,打给那时还是女朋友的老妈。 老妈听出他声音不对,却在电话那头,口气轻盈的道:「我刚学会烤蛋糕,你可不可以过来帮我品尝?我一个人吃不完。」 那一年过年,外公、外婆选择到美国和当教授的舅舅一起过年,老妈为了多赚一点钱,在补习班兼差,只能一个人留在台湾。 后来,老爸去到老妈家,他们祝彼此新年快乐。 老爸说:「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蛋糕。」 当时,老爸在心里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娶回家。 在二十一世纪的香港,她告诉过阿礼这个故事。 阿礼说:「我也很想吃蛋糕。」只不过脸上有着浓浓的沮丧,因为那个时候离过年还很遥远。 她笑着安慰他,「放心,没人规定只有过年才能吃蛋糕,明天我们就吃蛋糕吧!」 他很开心,笑眯眼的模样有点像哈士奇,可爱到令人怦然心动,她差一点点就凑上前吻他。 只是隔天,她捧回蛋糕,他却悄然远离……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怨恨着他,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连一声再见都不肯说,就退出她的世界,还退得干干净净?她不是牵扯不清、霸道强势的女人啊,如果他要走,她绝对不会强留,更何况是他强行进入她的人生,想要退场,至少问问她的意见吧。 但现在她能够理解他不告而别,是因为无能为力吧?是因时空交错把他带离二十一世纪,所以她不怨了,能够再在一起,是老天爷给予的恩赐,这回,她会分外珍惜。 第三十六章 「蛋糕烤好了!」叶母扬声一喊。 叶父马上高呼万岁。 闻着蛋糕的香气,叶雪原本上扬的笑容,突地凝在嘴边。 因为她想起那个分离的夜晚,那个下着滂沱大雨,她浑身狼狈、四处寻不到他的深夜。 蛋糕是父母幸福的标记,却是她和阿礼分离的记忆,不明所以地,心头蒙上阴影,似是乌云飘过,沉重了心。 但过完年,萧易礼回来了,这让叶雪放下心中大石。 叶母特地为他再烤一个蛋糕,他一个人吃掉八寸蛋糕,不是普通的了不起。 他一面吃,一面赞叹,「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叶雪却在心底偷偷补上一句:差一点点,你就能吃到的。 看着阿礼满足的表情,她告诉自己,从现在起,蛋糕是父母的,也是她和阿礼幸福的标记。 为了这个,她愿意努力一次,跟着母亲学做蛋糕。 昨儿个,阿礼不知道忙什么去了,夜里没回来。 今儿个一大早,叶雪从他屋子的窗户往里头探看,发现他手脚大张,摊睡在床上,鞋子没脱、棉被没拉,好像很累的样子。 她没吵醒他,中午去敲门,他还在睡,直到晚膳时分到,他还是睡得死熟。 直到刚才,叶雪才听见他起床、拿着衣服往浴室走去的声音,她便起身,去厨房替他煮了一碗汤面,里头加了肉、加了菜、加了老妈的独家调酱,以及她满满的关怀。 她把面送进他屋里,然后回房间,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她听见他回房的脚步声,听见他惊呼一声,然后听见他稀哩呼噜、大口吃面的声音。 他饿惨了,肯定! 等着等着,她等到邻房的声音停下来,才走到门边。 一打开门,就见阿礼笑盈盈地站在门边看着她。 「谢谢你煮的面,很好吃。」 「你怎么知道是我煮的面?说不定是我娘煮的。」 他笑得有点尴尬,抓抓头发,呐呐的说:「不,是你煮的,我知道。」 叶雪当然清楚他为什么可以这么肯定,因为如果是她老妈煮的,会好吃十倍,她莞尔一笑,转移话题,「你昨儿个去哪儿了?天亮才回来的,是吧?」 「对,姑姑、姑父那里有事,让我帮着出城一趟。」 如果凌大哥和康二哥知道自己变成他姑姑、姑丈,恐怕会笑到讲不出话吧! 「是帮着驾车吗?实话说,你驾马车的技术确实比旁人要好得多。」 虽然有武术师父相陪,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们身有股凌厉气息,让她感觉危险。 她明白是自己想太多,练武之人,刀口上讨生活,气质自然不同一般,阿礼说过,他们很有能耐的,他们在,外头的人不敢上门找麻烦。 因此家里有马车,她出门的次数依然不多,往往等阿礼有空或大哥有空,她才会出门一趟,但每次出门,她总会带着满脸笑容回来,她想,自己和这个时空已经渐渐融合。 萧易礼没有接话,却从身后拿出礼物来。 他送礼送上瘾了,这次是造型灯具,看起来像一朵新绽的玫瑰,立在桌面,把短短的蜡烛点燃,往里头一放,美不胜收。 这也是康二哥铺子里卖的,这盏灯,是他拿《大漠英豪》一、二、三册换回来的。 看见玫瑰灯,叶雪乐弯了眉。 她越来越相信,叶霜就是她的妹妹,虽然身材、年纪、样貌完全不一样,但她几乎可以确定。 「真漂亮。」 很有叶小霜的风格,以前她就经常弄这些,小时候,她还把橙子横切,挖出肉,在圆圆的皮上雕出花样,套在蜡烛外面。 有一回,她功课都写不完了,隔天还要考试,叶小霜却啪的把电灯关掉,逼着她和她一起享受浪漫烛光。她很火大,但叶小霜满嘴甜,搞到后来,她还真的把时间浪费在烛光下,听叶小霜暗恋小班长的心情。 「你喜欢就好!」萧易礼又搔搔头发,每次看她笑,他的心就忍不住发痒,尤其她低着看灯具,露出白皙的后颈,让他整个人莫名其妙热了起来,心痒抓不到,只好抓头发抵帐。 叶雪拉起他的手,带他进屋,心痒的感觉迅速往他的四肢百骸延窜,他好想把她抱进怀里,虽然他不知这样做能不能解痒,但他就是很想抱抱她。 其实,这不是她第一次拉他的手,人家说习惯会成自然,可是他越来越……不习惯,越来越痒,越来越……厚,他不会说啦,可是要他把她的手甩掉,他舍不得啊! 还在胡思乱想同时,她已经把他带到桌边,把礼物放下,殷切的望着他。「阿礼,你可不可再帮我一个忙?我觉得……应该会成功。」 她的手心离开他的手,让他心头的那股热气,好像被人用冰水给瞬间凝冻,心头闷闷的,脸跟着沉了下来。 叶雪见他脸色不对,犹豫的问:「不行吗?没关系啦,我知道你最近很忙,我自己……试试看。」 「不是、不是,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别的事儿,要我帮什么忙?」 他的解释让她展颜,连忙从书册里挑出一迭纸。「我画得不好,但其中有几件,你肯定见过。」 萧易礼一张张翻过,他确实见过,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那些东西小小的,却巧妙得紧,厨房里有它们,做起菜来省时又省力。 有一次,叶大娘看他拿着打蛋器对着窗户看半天,笑着告诉他:「这些都是厨房小帮手。」 他问这是哪里买的,本想买回去给奶奶把玩,但叶大娘说:「是自己做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让他赶紧把话憋回去,叶大娘、叶大叔已经够忙的了,哪里好意思再麻烦他们。 「阿礼,你经常在外面跑,有没有见过专门卖菜刀、砧板、碗盘、锅筷和厨房用具的铺子?」 「杯盘得到陶瓷店买,菜刀得到打铁铺买,有的打铁铺也可以买到锅子,不过杂货铺也买得。」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专门卖厨房用具的铺子?」 「对,没见过,别的地方也没见过。」 「阿礼,我想开一间这样的铺子。」说完,叶雪笑望向他。 一直以来,她的笑都会让萧易礼发傻,所以他果然傻了,然后用力点头,把责任揽在身上。「没问题,我帮你。」 果不其然,接下来两个月,许掌柜又忙了个仰倒。 萧易礼陪叶雪去看了新铺面,见过新掌柜和几个打铁师傅、木匠。 忙了一上午,两人过了午时还没用饭,她突然想起杜康楼里还有他们没消费完的「餐券」,不吃白不吃,她便拉着他进到餐馆。 掌柜没认出阿礼,毕竟他把大胡子剃掉了,少了几分威严,反倒成了长相端正的好男一枚。 他们就着酒菜吃吃喝喝、说说笑笑。 不像二十一世纪的阿礼那样寡言,眼前的阿礼很会说话,也许现在是四处游历、见识广阔的阿礼,而在未来时空的他,不但要面对失忆的挑战,还要应付全然陌生的环境,心理的冲击与恐惧,大到无法想象。 叶雪有同理心,自己穿越的第一个月是什么样子,记忆依旧清晰。 餐桌上,他们讨论「宜室宜家」,这是她接下来想开的铺子,卖的是家里面的大大小小的家庭用具,类似二十一世纪的ikea. 她知道有点冒险,做生意不是她的老本行,她比较擅长的是风险评估,虽然学过一点行销,但时代不同,她并不确定,成功机率大或小,不过不试试看,怎么晓得会成功还是失败?而且每当看到阿礼兴高采烈参与讨论的模样,她不安的心都能够定下来。 好怪哦,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只要看着他,她的心慌就能平复,信心也会自动增生,明明他也不是生意人,可他说能成,她便相信能成。 也许是小说的成功,让她对阿礼的话有了十足的信心,也许是长相端正的男人,会让人感觉安全。 「我想,还是得在城郊买一块地比较妥当,刚开始知道咱们铺子的人不多、订制的数量不多,还可以请合作的木匠师傅帮忙,但以后量多的话,铺子里还是得有自己的师傅,免得延宕顾客的货,万一客人是办嫁妆用的,时间上得抓得很紧。」萧易礼越讲越兴奋。 第三十七章 他不是第一次当老板,却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生意可以这样做,叶雪的奇思妙想,让他对做生意有了新看法。 「好,等下一次的分红出来,就去看地。」 叶雪是那种有几分钱做几分事的人,虽然心里清楚,用一千块钱赚一百块很难,但用一千万赚一百万不是难事,可惜这里没有银行可以贷款,只有专门吸人血的高利贷,她不想钱没赚到,血已经被黑暗集团吸干。 她的专长是金融,她有精算师的执照啊,当年拚死拚活考出来的成绩,来到这里全成了一片空白,事事从头来过,早知如此,当初干么拚老命。 想到这里她不禁叹了口气道:「要是有银行就好了。」 「银行?那是什么?」萧易礼马上问题,并用充满好奇的目光瞅着她。 他的笑容跳进叶雪眼底,引起她的表现欲,于是她开始解释道:「银行是一种集合民众的钱,发展出……」 讲起专业话题,她满脸自信,她学那么多年,又学得那么好,大学四年,她没跷过任何一堂课,讲起理论简直就是翻手覆掌,简单轻易。 马车辘辘,叶霓的身子随着马车的行进轻微摇摆,她摆荡的心情也迟迟未平复。 她不知道该为自已感到庆幸,还是狠狠诅咒叶霜,她不相信,云姊姊的事,背后没有叶霜的手笔。 云姊姊想嫁进德王府,几度拜访,甚至刻意喝醉,硬赖在德王府过夜。 那个晚上发生什么事,叶霓不清楚,只晓得翌日,云姊姊让德王府的马车送回来后,就足不出户,便是她想看看云姊姊,云姊姊也不肯见。 直到昨天,一顶轿子把云姊姊抬进户部尚书府里,怎料当的不是正妻,而是妾室姨娘。 娘不肯说出事情经过,为了此事还杖责了几个乱传话的下人,但她直觉认为,那天晚上德王府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是云姊姊和韦安发生事情了吧,但云姊姊怎么可能勾引韦安,她一心要嫁给已是王爷的卫昀康,一心把叶霜那个贱女人除去的呀,云姊姊甚至还处处防备自己,深怕她一闹,母亲妥协,便让她取代云姊姊,成为侧妃,没想到…… 绝对是叶霜使的手段,绝对! 可怜的云姊姊,曾经骄傲得连韦家正室都不想做,现在却沦为妾室,姨娘等同于任人欺凌的奴婢啊! 云姊姊出嫁前,她抱住面无表情的云姊姊痛哭一场,嫁给萧易礼的心思也因此更坚定了,如果连云姊姊都斗不过叶霜那个贱蹄子,凭她?她只有挨打的分儿,她很清楚自己有几两重,对付贱婢有余,对付正室,她没把握。 只是,前天夜里萧易礼又来了,他恐吓自己,说他的耐心已经用罄,如果她不怕下场凄凉的话,就继续坚持吧,反正到最后,吃亏的不是他。 他话说得笃定,口气异常坚决,冷冽狠戾的表情吓得她几乎却步,可是她又怎么能在这个节骨眼喊停? 当外头纷纷猜测,名声佳、人人求娶的叶家女,为什么会沦为妾室的同时,倘若她的婚事再生变,往后哪还有人愿意求上门? 所以她必须嫁,无论如何都得嫁! 闭眼、再睁眼,她的眼底浮上戾色。 马车停了下来,车夫在外头低声道:「姑娘,杜康楼到了。」 叶霓点点头,朝小翠递去一眼。 小翠乖觉下车,进杜康楼买最出名的莲子酥。小姐要去萧府去见老夫人,莲子酥是萧老夫人最喜欢的点心。 离婚礼没多少日子了,照理说,叶霓不该出门的,更不应该在萧家出现,但她心慌呐,在经过萧易礼一次又一次的恐吓之后,她必须拢住萧家上下的心,必须把老夫人和未来婆婆哄得服服贴贴,她必须让她们站在自己这一边,倘若日后萧易礼真的把狐狸精娶进门,她需要更多人的支持。 她深吸口气,握紧拳头,对自己说:你可以的,洞房花烛夜过后,萧易礼一定会对你死心塌地,至于他心上那个女人,她会对她宽厚,会让她感激涕零,真心把自己当成姊妹,她会让萧易礼发现自己是个多么贤德宽容的好妻子。 等她拢络萧家上下之后,那个贱女人……死期将至!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过自己竟会沦落到这等田地,居然得求着唯一的弟弟上街给自己买淫书,为了洞房花烛夜,她必须做足准备。 「小姐、小姐,不好了!」才刚进杜康楼,莲子酥还没买呢,小翠急急忙忙奔回马车上,满面惊惶。 「怎么回事,慌慌张张的,看在外人眼里,算什么?」 云姊姊的事情过后,叶家女的名声更需要维护,直到现在,她才理解母亲为她们四个女儿耗了多少心血。 「萧三少爷在杜康楼里面。」 所以他人在京城?叶霓轻浅一笑,这是老天爷送上来的不期而遇吧,她柔声说道:「小翠,快来帮我整理整理。」 小翠畏怯的望向小姐,小姐最近脾气大得很,她担心…… 察觉到小翠的迟疑,她寒着嗓音问:「怎么回事?吞吞吐吐的,有话直说。」 「萧三少爷和一名姑娘在里头用膳,两人说说笑笑,颇为亲密,看起来关系匪浅……小姐,不如咱们别买莲子酥了,萧老夫人也挺喜欢「糖堂」的……」小翠越说越小声,剩下的话语直接掐断。 都快成亲了,可千万别再招惹出什么事儿来,男人最好面子不过,要是姑娘上前一闹,不好的啊……她后悔了,后悔告诉小姐,可莲子酥没买上,她一样要挨罚。 叶霓恨恨地咬着银牙,这算什么? 两人光明正大了?是彼此有了口头约定,还是连萧家都准备认下这个狐狸精?可无论是什么情况,尚未成亲,身分未定,就和男子在外面说说笑笑,是哪个正经女子会做的事情? 心思一转,叶霓转怒为笑。「小翠,还不快点上来帮我抿抿头发。」 打理好仪容,踏进杜康楼,叶霓一眼就看见叶雪和萧易礼。 小翠没说错,两人果然是相谈甚欢,果然是气氛融洽,关系不同一般,但如果萧易礼果真看重狐狸精,怎会轻易让她抛头露面?这样一想她端起自信笑容,走向两人坐的那一桌。 感觉到有人来到桌边,叶雪很自然的抬起头看去,两人对望,叶雪在她眼底发现到一抹凌厉。 她恨她?为什么,她们素不相识啊,几时结下深仇?更厉害的是,不过是转眼间,对方眼底厉色敛尽,脸上堆起笑靥。 那是个漂亮年轻的小姑娘,粉嫩丰满的小脸上一双细细的凤眼,很有特色,是个会教人印象深刻的姑娘,只是……她们见过吗? 叶雪不解的转头望向阿礼,却发现他脸上的笑,在看见小姑娘时,瞬间化为寒霜,坐在他身旁,她甚至感受到几分凉意。 叶霓不理会叶雪,一双眼直勾勾望着萧易礼,娇甜的笑道:「礼哥哥,你怎么在这里?我回去萧府,奶奶还说你没良心,老不回去看她,奶奶想你想得紧呢,恰好,今儿个我要买莲子酥去看奶奶,礼哥哥要不要跟霓儿一起回去?」 小姑娘开口了,娇娇柔柔、刻意做作的嗲声嗲气,让叶雪的皮肤上迅速凝出一层疙瘩,要不是气氛太诡异,她很请教对方,可不可以用正常的音调说话? 看到叶霓的那一刻,萧易礼就知道坏事了,他不该把大胡子除去的。 他抿着唇,一语不发,两道寒光射向叶霓,企图用气势迫使她闭嘴。 但叶霓哪能教他称心如意,好不容易有这样巧遇的机会,她当然得好好会一会未来的对手,这样的念头一起,她立刻朝叶雪投去充满敌意的目光。 「我有事,你先走。」萧易礼道。 简短六个字,让叶雪证实了他认识这位霓儿姑娘,接着疑问浮上她的脑海,他在京城的亲人不是只有姑姑、姑丈吗,几时又多了个奶奶? 她拢起双眉,若干假设在心底纠结。 「礼哥哥生霓儿的气啦?对不住嘛,人家知道咱们再过几天就要举行婚礼,霓儿不应该到处乱跑的,可奶奶和萧夫人喜欢霓儿,让霓儿经常上萧府陪她们讲讲话的,说到底,还得怪礼哥哥,你明明在京城,却不肯住在自己家里,这让长辈心头多难受啊。霓儿马上就要当礼哥哥的妻子了,礼哥哥做不来的,霓儿只好帮帮礼哥哥了。」 第三十八章 「闭嘴!」萧易礼怒斥一声。 叶霓笑容一僵,脖颈一缩,故意露出满脸惊惶,眼眶一红,好似就要掉下泪来。 叶雪听着两人的对话,深吸一口气,原来如此……答案现形。 她摇摇头,不知道是苦笑好,还是该寻个没人看见的地方大哭一场。 她的直觉果然没错,他确实是个危险人物,从头到尾他都在说谎啊,他有家、有长辈爹娘,还有个娇俏可爱的未婚妻,什么姑姑、姑丈,什么流落他乡,全是一派胡言,也只有家里那两位大爱师兄师姊,才会相信他天涯落难人的谎言。 可是话又说回来,她觉得父母笨,被他给骗了,她又何尝不傻? 她还以为他是那个大狼狗,以为有他护卫着,自己就会好安全,不管是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大魏朝,只要有他,她就可以安心惬意的过日子。 傻瓜,他早已经忘记她,他的接近不是因为月老来牵线,而是因为、因为……脑子兜兜转转,她猜到了。 陌生的他为什么要混进叶家,无金无银、无财富,叶家有什么地方值得他贪图?他是来寻找那方粗糙的龙形玉佩吧。 可是他演得多逼真啊,她只要对他一笑,他就会瞬间发傻,她只要握住他的手,他的贺尔蒙就会泛滥、肾上腺素飞涨,他的演技好到让看过无数电影的她相信,他很喜欢她,而且无庸置疑,没想到他就要成亲了…… 叶雪觉得心碎成一盘沙,她听见风呼呼吹过,把她空落落的胸口吹出阵阵冰寒,很痛、很苦、很冷,可是她好骄傲呢,明明痛、明明眼睛又涨又酸,她却硬是逼出两分笑容。 她笑着,若无其事地对阿礼说:「别吓唬小姑娘,小心人家不敢嫁给你,到时你就算找人哭诉也没人可以帮你。」 萧易礼真想回她,叶霓要是不肯嫁,才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不过他看出她眼底的苦涩,心急的想要解释,但她却不给他机会。 叶雪不再看他,而是转头问叶霓,「不知道姑娘贵姓芳名。」 「我姓叶,单名寛字,我爹爹是五品官员,家里是书香门第,我的姊姊是德王妃,我和礼哥哥是青梅竹马。」几句话,叶霓充分炫耀了自己的身分,虽然她不屑叶霜,但该利用的时候,她不会客气。 是叶霜的妹妹?如果德王妃真是他们家叶小霜,东牵西扯,她们之间也算得上亲戚吧。 唉……青梅竹马?古代最最坚定纯真的爱情呐,想想陆游和唐婉,想想传承千年的情爱,想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她怎能当那个拆散他们的恶人呢? 瞧,她都忍不住想给两人拍拍手,说一声恭喜恭喜,祝琴瑟和鸣、百年好合。 见叶雪迟迟不说话,叶霓发动首攻,她巧笑道:「姊姊是礼哥哥喜欢的女子吧?礼哥哥同我说了呦,姊姊大可以放心,霓儿不是那等无知庸俗的妒妇,等我们成亲之后,霓儿一定会排除万难,说服长辈,让姊姊进门。姊姊也别为身分感到委屈,只要姊姊能替礼哥哥生下一儿半女,寛儿就有理由可以替姊姊争取,让姊姊当个平妻。」 叶雪一边听,一边想着,所以她的意思是,不管阿礼是出于什么理由住进叶家,几个月相处下来,他确实对她有几分动心?所以不是他的演技精湛,而是他的贺尔蒙确实产生波动? 她该为他的动情而感动吗?感动他为了自己,跑去跟新婚妻子讨论她的前途? 呵呵,她想笑。 明知道她难搞、明知道她骄傲,他怎么会傻到认为,她会期待别人施舍情爱? 叶雪掐紧拳头,叶霓笑得娇俏,她便笑得更灿烂,她不输人气势的,即使心里明白,自己早已经输得一塌糊涂。 「叶霓,我叫你闭嘴,你听不懂吗?」萧易礼愤怒的拍桌而起,熊熊的火光在眼底燃烧。 他恨不得把叶霓给生生掐死,他不想那么狠的,他体谅身为女子的不容易,再加上奶奶口口声声的恩情,他本想给叶家留几分余地,没想到她居然敢在叶雪面前耍威风,很好,她想自寻死路,就别怨他心狠! 「礼哥哥,我说错话了吗?」叶霓吓得浑身颤抖,紧紧抓住小翠的胳臂,两滴泪水顺势落下。「对不住,我只是想为礼哥哥分忧,咱们总不能让姊姊一直当外室啊,眼下还好,日后要是有了孩子,怎样都得让他们认祖归宗呀,难不成到时候,礼哥哥要让姊姊和孩子骨肉分离?那样的话,姊姊太可怜了,我知道长辈们固执,可是只要咱们诚心诚意去求,长辈们会让姊姊进门的,也许刚开始姊姊的处境会辛苦些,但霓儿发誓,一定会为礼哥哥好好保护姊姊的。」 说完一大篇,她一副心诚意善的姿态拉起叶雪的手,娇声道:「姊姊,让我们和和乐乐的过日子,一起服侍礼哥哥,好吗?」 叶雪在心里不屑的冷哼一声,服侍?身为现代女子,她的字典里没有这个字,她的婚姻中,有体谅、有包容、有接纳,但是没有服侍、没有以夫为尊这种可怕论点。 然而这毕竟是古代,叶霓这番情真意切的话,确实让杜康楼里的其它客人心动。 多好的女子啊,为成全丈夫的心思,竟对一个身分低贱的小妾如此卑微,她可是五品官的女儿、德王妃的亲妹妹呢,叶家女儿果然好名声,页德贤淑、温柔婉顺,难怪人人想求娶。 周遭的气氛起了些微的变化,叶雪感受到了,观众们投向叶霓的目光是同情、赞佩,投向她的,却是鄙夷和不屑。 这不是她第一次面对不合理对待,不是第一次受人批判,真真是个无理取闹的时代,她什么都没做啊! 再次被冤枉,叶雪觉得自己真是天字第一号倒霉鬼,但是这回,她不会再哭了,哭过一次、不平过一次,足够! 她轻轻的把手从叶霓掌心抽回,轻声回应,「叶姑娘,你是不是弄错人了,我与萧公子只是生意上的关系,不是你说的外室,萧家子孙应该和我搭不上关系。」她转身看向萧易礼,客气拱手道:「萧公子,铺子的事就这样谈定了,如果还有问题,我会找翁掌柜细谈。」说完,她站起身,带着自信磊落的笑,潇洒利落的转身离去。 她知道,自己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外室或小妾,她从来不允许自己卑微。 萧易礼并未责备叶霓一句,而是同样潇洒利落的离开了。 叶霓望着他的背影,他没有发火、没有说话,甚至连一个冷眼都没有给,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知道自己完了。 叶霓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害怕,明明那女子和萧易礼什么都没有做,明明她让所有人都晓得,自己是个多么温良宽容的好女人,明明她挽救了叶氏女的名声,她做得这么好,为什么会这样心慌? 【第十二章 给爷儿好好等着】 我不哭! 这三个字,叶雪在心里重复默念了几十次。 她是个努力的学生,一次背不起来就背十次,十次背不起来就背一百次,背到最后,自然会牢牢记住。 所以现在,她必须牢牢记住,她不哭! 她不哭的,因为他们连情人都不算是。 她不哭的,因为大狼狗的感情已经被湮灭在光阴的洪流里。 她不哭的,她不为一个有目的男人的接近而痛苦。 对,所以她不哭!不能哭! 她只是错觉,错觉自己喜欢他。 为什么产生错觉啊?因为他帮她开启了在大魏王朝第一条生财之道;因为除去胡子的他,让她想起那个愿意当大狼狗的男子;因为他说话有趣、经历丰富;因为他是她在这个时代里遇见的第一个不刻板贫乏的男子。 所以一切都只是错觉,谁会因为错觉而哭泣?不会吧,没有人那么傻,何况她的智商有一三八。 但是好辛苦……她第一次知道笑比哭更伤人,第一次晓得,受伤的心假装强壮,得花多大的力量,也第一次明白,否认一段感情、一份爱恋,有多沉重。 像是被长着利刺的叶子割过,像被鬼针草扎上,像千针万刀直直地、准确无误地射入心脏。 很痛,而且是真切的痛着…… 但她不哭,她必须把理智放在感情前面,必须把注意力放在分析上头,她努力回想阿礼踏进叶家的点点滴滴,却只觉得一波强过一波的苦涩漫上。 第三十九章 像喝到劣质的美式咖啡,那苦从喉头往下流,流到胃、流到肝,淌过她身上每颗细胞,把苦一层一层的渗透到骨髓之中。 门板传来雨下敲扣声,她知道是谁站在门外。 一个冲动,不哭的誓言差点儿被打破,叶雪迅速抬高下巴,把眼泪逼回去,和着劣质咖啡,一起吞进肚子。 深吸几口气,她对自己说,没有人可以伤你,能够伤害你的,只有你自己。 没错,唯有轻贱自己的人,才会被人轻贱,她看重自己,不随意在爱情面前俯首,她可以不要爱情,但绝对不能失去自尊。 狠狠地,以嘴对壶,她把一整壶水咕噜咕噜全吞进肚子里,才起身走到门前。 叶雪本想用力把门打开,再加上一声惊人的撞击,来彰显自己的愤怒,但是她突然意识到,要是她表现出真情绪,她就输了。 他会知道她愤怒,会知道她在乎他,会知道她的心因为那场荒谬的闹剧而受伤,所以她强忍愤怒,倾尽全力保持平静,端起笑颜,欺骗对方也欺骗自己,她没受伤,她好得很。 打开门,她平静的表情几乎骗到萧易礼,让他以为自己在她心目中,其实没那么重要。 轮到他受伤了,他觉得心抽痛得厉害,卡在喉间的话,化成一阵无声叹息,他定定的望着她,像过去那样发傻,直到她一不小心没有控制住的愤怒从眼底流露出来,他才松了口气。 呼……她是在乎他的,她是愤怒的,她只是用压迫情感来维繋自己的骄傲,他不要她那么辛苦,不要她难受,她痛,他只会比她更痛。 萧易礼马上低头道:「对不起。」 望着他良好的认错态度,叶雪没有半分快意,口气里带着微微酸意地说道:「礼哥哥,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实身分了吧。」 「我是京城富商萧家的三少爷,萧易礼。」他全招了,只要她的痛能够减少一点点,要他说什么都可以。 「不是无父无母、家乡遭逢大水,只能到京城投亲的萧礼?所以,是因为亲朋好友众多,才以大胡子掩饰身分的吧?那么,又是什么理由,让你卸下易容呢?」她双手横胸,淡然问道,好像这不关她的事,她只是旁观的第三人。 「因为你想认得我,你想看清楚我,你对我上心了,叶雪。」萧易礼边说,边上前一大步。 他恨死了她凉凉的口吻,他宁可她大发脾气、揍自己一顿,也不要她收敛表情、折磨自己。 「萧三少会不会过度自信啦?我看上你?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她退后;步,又笑得没心没肺。 「你有!你只是太骄傲,你以为否认就可以让自己高高在上,就会让自己不受伤,不可能的,因为你已经受伤了,被叶霓那个笨女人的满口胡言给伤了!」他毫不留情的拆穿她的武装。 他不允许她退却,不允许她关起门来独自哀伤,她可以痛哭,他的肩膀给她靠;她可以生气咬他,他的手臂肉感很好;她可以闹,他的胸口可以给她碎大石,她想怎么做都行,就是不能骄傲、不能一个人哭。 「阿雪,你听仔细了,不管我是不是骗过你,但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喜欢你,是真的,我爱你,也是真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走过五湖四海、看遍无数美女,比你漂亮的多如过江之鲫,她们温柔婉顺,她们把我奉为天,她们愿意为我委曲求全,她们一心一意只想跟在我身边,但我不乐意,因为我不喜欢她们! 「那天,你在人群中看德王府的迎亲队伍,第一次看见你,我的心就震了好多下,我的目光离不开你,我的心没办法从你身上移开,所以我一路跟着你。看见钱天佑欺负你,我本想出手的,但你一招就让那个护卫痛倒在地,我暗暗为你喝采,我觉得你是最了不起的女子。我看你义正辞严地对那些围观百姓说话,一句句全是真道理,我的心为你折服。 「后来我跟着你回家,看见你蹲在院子里暗地伤心,阿风出现,你还假装坚强,我这才晓得,就算口气笃定、态度正直,你还是因为那些无知百姓而伤心,你只是不哭不闹,不像其它女人一样,受委屈便到处找人替自己出气。 「实话说了吧,钱天佑那码子事,是我动的手,我只想让他两、三年内不遂意,但他后来又再度挑衅,我直接把两、三年变成三十年,等他能行的时候,身子已经不行了。」 「你……」叶雪难掩惊愕,没想到他居然会偷偷去找钱天佑算帐。 「对,我就是为你出气,我看不得他欺负你。」 「什么良家女、县太爷,全是你胡诌出来的?」 「不,那件事千真万确,只是当时我不在场。」 「从那天起,你就想尽办法想潜进我家?」 「对。」 「不光因为初次偶遇,心就震了很多下,不光因为我的义正辞严让你心服,你就想变成叶家一员吧?」她扬眉冷笑。 他低下头,过了好半晌,才呐呐回道:「是。」 她太聪明了,他根本唬不了她。 但他确实是因为她才会想方设法混进叶府,凌大哥、康二哥早说过,只要左家得不到那笔银子,就别去理会那五十万两,眼下有比那个更重要的事得做,朝堂风起云涌,左氏倾倒在即,凌大哥需要他的帮助。 可他还是来了,借口就是要找藏宝图。 他很清楚,他必须弄明白心底的骚动是怎么回事,必须知道叶雪为什么会让自己日夜思念,辗转难眠? 听见他的回答,叶雪忍不住叹息,有时候她真痛恨自己的冰雪聪明。 她从怀里掏出玉佩,递到他跟前,冷笑问:「你是为这个而来的,对吧?」 萧易礼没有伸手接过,只是专注的凝视着她。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办到的,他至少潜入这间屋子十几次,他甚至猜过,会不会是在她和钱天佑的护卫动手时,不小心掉了。 他的表情告诉她,宾果!她猜对了。 「那个把玉佩塞进我怀里的小姑娘,是谁?」叶雪问。 萧易礼突地伸手拉住她的手,她用力甩开,他又拉,她再甩,两人似乎在比较谁更坚持,最后,固执的阿雪输给固执的阿礼。 他拉着她进到房里坐下,递给她一杯茶,逼她丢掉脸上的冷笑,恳求她平心静气地听他说。 她长叹一口气,问:「你到底要怎样?」 「等你除去偏见,耐心听我说话,我才要讲。」他一副雷打不动的模样。 叶雪受不了的又叹口气,这次还翻了个白眼,再喝一杯茶,浇灭心中的偏见、怒火以及其它的什么,这才道:「说吧,我会耐心听。」 于是萧易礼细说从头,把十五岁与汪家订亲、自己离家出走之后的每段故事,一件件交代清楚,他说得巨细靡遗,没有半点疏漏。 他的口气认真而诚挚,他的态度郑重,他知道叶雪再也容不下半点谎言。 这个故事很长,因为说故事的同时,他也剖析自己的心情,他说出对她的心动、心悸,说他喜欢她、喜欢得身不由己,说他浓烈的感情不知从何而起,但他就是确定,无论任何人、仟何事,都不能逼他与她分离…… 故事尚未结束,叶雪听见第一声鸡啼。 「所以你不是纨裤,德王爷也不是,你们和三皇子还是好兄弟?这么多年来,都在秘密为他做事?」 「对。」 「所以故事走到终点,左氏倾台,太子幽禁,皇后死于冷宫里?」叶雪承认自己很胆小,她问朝局,问他与皇子、王爷之间的关系,就是不敢碰触他对她的感情问题。 「对,但康二哥得到最新消息,左氏在岭南的军队中仍埋有钉子,他们正秘密集结,恐对朝廷造成威胁,因此决定放走左相次子左同儒,任他南逃,我会在途中与他会合,在他出面集结势力时,将那些钉子一举拔除。」 「与他会合,你的意思是……」他跑去做卧底?他是嫌自己的命不够长吗?她这下可着急了。 「回京后,为了助凌大哥一把,我渗透左党,成为左同儒的幕僚,伺机窃取他们的机密。」 「你……你傻啦!那么危险的事,你居然……」叶雪气到说不出话,他以为自己是007吗? 她在生气,看她气得双颊泛红、咬牙切齿,萧易礼却感到开心。 第四十章 他必须再说一次,他真的有病,她每次生气都把他逗得很开心,尤其这次,她是因为担心他的安危。 他续道:「阿雪,我就要离京了,就算没有叶霓来搅局,我也得离开,不过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娶她,因为我这辈子想娶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你,叶雪。不管有没有藏宝图,我都会潜进叶家,因为我必须弄清楚,为什么自己对只见过一面的女人心心念念,我必须明白,为什么你总是待在我脑海里晃来晃去,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千百年。 「进叶府之前,我已经在叶家屋檐上偷看过你很多次了,我也偷听到你们的对话,知道你们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知道自己对你们而言,是早该作古的老祖先,我知道你们的所有秘密……但,我并不害怕,我甚至认为自己对你们的世界很熟悉,因此我曾经怀疑,我会这么想要混进叶家,最大的原因是好奇。 「但是当我第一天踏进叶府大门……记不记得当时你有多不欢迎我?可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答案了。你们口中的二十一世纪确实新奇有趣,但鼓吹着我冒险混进叶家的,是你,叶雪! 「别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你,我也说不明白,喜欢上就是喜欢上了,我曾经很苦恼,为什么我那么努力讨好,你却不喜欢我,直到阿风告诉我,有关你的骄傲、你的不服输,我才晓得,原来喜欢一个特殊的女子,必须用特殊的方式,我才晓得原来天地间有种爱女人的方法叫做成就女人。 「看到你把书卖出去时的兴奋表情,我比你更开心,我很高兴自己找到正确的方法喜欢你。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更有耐心、要更努力,这样才能成功赢得你的心……」 叶雪知道他为什么会对二十一世纪感到熟悉,因为早在他落海那一年,他已经经历过二十一世纪,也明白他为什么觉得他们已经认识好几个世纪,自己为什么会教他魂萦梦牵,因为他们曾经在一起,曾经约定要为彼此的快乐而努力。 是的,她记得这个约定,只是刻意忽略,因为后来他失踪了,他违背了两人的承诺。 她还记得有一天雨下得很大,她的车子抛锚了,身边又没有雨具,可是加班到深夜十二点,没有公交车,又叫不到出租车,只好把车子停在路边,冒着雨,一路跑回家。 滂沱的雨势让路人、车影都变得模糊不清,但是他的身影,她却看得明明白白,那个站在公寓大门前引颈盼望的男人,就是他。 那时她才体会到,原来有人等候是这么幸福的事情。 所以她疯了,雨那样大,她却停下脚步,在雨幕中看着向自己奔来的男人,笑得像个神经病。 而且她还发现,原来幸福即将靠近的感觉是有点冷、有点冰、有点模糊,而幸福来到的感觉,是温度骤升、温暖熨贴,模糊变得清晰。 他拥她在怀里,想抱她回家。 她摇摇头,定在原处,很认真、很郑重地告诉他:「我非常非常快乐,因为你在雨里等我。」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他却听懂了。 他说:「以后我会做更多让你快乐的事。」 她说:「我也会为你的快乐而努力。」 他用力点头,问:「知不知道,怎样做,才会让我感到快乐?」 她摇摇头。 他笑道:「让我背着你回家。」 她承诺要为他的快乐而努力,她是说到做到的女人,所以她把包包斜背,跳上他的背,接过雨伞。 那把伞很小,根本遮不了雨,但是两人都觉得温暖幸福,甚至觉得就算风大雨狂,他们也愿意像现在这样,无止境地一同走下去。 她在他耳边讲冷笑话,还对着他唱五音不全的小情歌,超难听的,可是他说她的歌声是天籁,她圈着他的脖子对他说:「真想和你当老夫老妻。」 他笑了,回道:「好!」 老夫老妻……过去的记忆在他的倾诉中,渐渐在她的脑海里变得鲜明。 「阿雪,相信我,我只爱你、只喜欢你,请给我一次机会,等我回来,所有的事情将会有转机。」 转机?痴人说梦罢了,叶霓马上要成为他的妻子,就算他不在家,找个人代替他把新娘迎进门,名分便已确定。 她的历史够好,很清楚古代人多看重孝道,家族力量有多庞大,叶霓是萧府上下欢迎的好媳妇,他再不甘心,终得为家人妥协委屈,这是身为古代人的宿命,也是他们之间的宿命。 世情恶,人情薄,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倚斜栏,难!难!难! 想想陆游和唐婉,已经成亲、已经生米煮成熟饭,最后还不是得为母亲的厌恨而分离,唐婉那样一个绝代风华的女子,还是得另嫁他人,不是吗? 古代人的思想有多刻板固执,她已经体会到了,再说了,就算他坚持,就算他们硬闯过长辈那一关,她能委屈自己做小,与人共事一夫吗?不可能的,到最后他们的爱情,会被折磨得千疮百孔,终日只能泪眼相待。 她不要这种结果,他也不会想要。 所以她能怎么做,无非断了他的痴心妄想。 他说的很好,有一种爱叫做成就对方,既然她无法成就他,那么就让路吧。 轻轻喟叹,叶雪的脸上再无讥诮冷笑、再无愤怒激狂,她不气恨他了,她知道为他们写下分离的,始终是上苍,那是他们无法改变的强大力量。 她平心静气的道:「阿礼,离开叶家吧,我原谅你的欺骗,也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但是我无法再相信你了,好聚好散吧,为我们曾经的友谊保留美好回忆,好吗?」 她的一字一句都重重击打着萧易礼的心,他无法相信她会选择放弃他,不过他混世魔王可不是混假的,不会这么容易屈服,他解下奶奶为他繋上的玉佩,硬抓住她的手,把她掌心摊开,动作粗鲁,表情更不温柔,强行把玉佩塞进她手中,再握紧她的手,不让她甩开。 「这是奶奶要给我媳妇当传家宝的,你好好收着,等我,我一定会回来,我会克服一切!你再相信我一次,不会有婚礼,我不会娶叶霓,更不允许任何人破坏我们的感情!」说完,他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 他走的时候,天际刚翻起一抹鱼肚白,灰蒙蒙的光线照在他的背影上,他的身影渐渐从清晰转为模糊。 模糊不是因为他走远,而是因为叶雪坚持不淌下的泪水渗出眼眶,在她脸颊划出一道道悲伤斜栏。 不是要断了念想吗?为什么频频想起? 不是说好聚好散,保留美好记忆吗?为什么挥不散浓烈心情? 叶雪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怎么心绪会变得无法控制? 失去萧易礼的痛,第二次袭击,她以为可以撑过去的,像上次那样,只要装得够像,就可以否认他曾经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只是这回,她装得非常非常认真,心,仍然被掏空…… 她总是梦见他、想起他,大魏王朝的阿礼和二十一世纪的阿礼,不断在梦中交错。 她憋住伤心、强忍哀戚,却总是在深夜里泪流满面的醒来,哭得无法自抑。 她不要自己的泪水这般廉价,她不要守着一份不能被成全的爱情,她不要原本的美好变得丑陋,她要他们之间的关系,停在那个最美好的关键点。 对啊,她想得多周全、多美好,她还是那个再理智不过、再骄傲不过的叶雪,她不会被一份爱情给打垮。 但是,她却不得不承认,这一次她彻彻底底被打垮了…… 二月初,圣旨下,左相爷叛国罪证确凿,满门抄斩,左氏被连根拔除。 二月中,萧家三少爷的婚礼即将进行。 叶雪刻意不去听,但消息总会落入耳里。 萧家多夸张啊,聘礼一箱一箱抬进叶家大院,送聘礼那天,还有人拿着算盘,当街计算起萧家聘礼值多少钱。 所有人都道萧家要发达了,商人之家竟然能娶官家千金为媳,还是德王妃的亲妹妹。 听说婚事早在萧二少爷年幼时便订下,听说萧老夫人和叶老夫人是闺中知交,听说叶府守信重诺,当年的口头约定不因为叶家发达而作废,还是让嫡女下嫁。 好运道啊、真真是好运道! 萧家三少爷是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从小到大没做过半件好事,于家族无贡献的他,竟能娶到叶家女,前辈子不知道烧了什么好香。 第四十一章 但这样一来,萧三少爷到底是替家族做了件好事,往后有德王府这个招牌顶着,早晚会取代凝香院成为皇商。 日子一天天过去,迎来了萧老夫人的生辰。 这个晚上,萧家上下没有人睡着,因为该准备迎亲的混世魔王还没回家,眼看着天色渐渐发亮,迎亲的时辰将到,新郎官还是杳无音讯。 这可怎么办才好? 当初信誓旦旦说阿礼心软,绝对不会放着母亲、祖母的性命不顾的萧老夫人,真真慌了,难道这孩子真的倔到这等程度,没把他娘、他奶奶的命给看在眼里? 「孽子!这个孽子!」萧老爷在大厅里气愤的来回踱步,同样的话,他已经骂过无数次。 「老爷,怎么办?」萧夫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夜之间,愁白了好几根头发。 「怎么办?都是被你给宠坏的!」萧老爷迁怒到妻子身上,这个孽子,非要活活把他气死不可吗?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可现在怎么办才好,吉时快到了呀!」 萧夫人万分后悔,当初不该逼迫阿礼的,那孩子从小就拗,她明知道他的性子逼不得,怎会脑子就犯了浑? 「这孽子是同咱们倔强上了,不!这次再不能教他称心如意,让老二去帮他把新娘子给迎进门,他要好、不要也罢,叶家这门亲,萧家结定了!除非他不想当萧家子孙,除非他不想让那个妖女进门,否则他就给我乖乖当叶家姑爷。」萧老爷气恨不已,他就不信治不了这个孽子! 「如果他真不想当萧家子孙,怎么办?」萧夫人的心乱糟糟的。 「他有那等志气,我倒佩服他了。」 「老爷,您别忘记,阿礼离开府里整整五年。」 「到最后他还不是回来了?人大了,白然懂得取舍,萧家家大业大,他如果不是蠢到极点,就不会傻得舍下。」 「可是……」 「没什么可是,快让老二出门,别让亲家久等,这个婚礼我要办得风风光光,要给足叶家面子,也要所有人知道咱们家和德王府攀上了!」在他有生之年,一定要将萧家变成皇商,他在心中立誓。 「老爷,如果叶家那边发现迎娶的不是礼儿……」 「就说那个孽畜病得下不了床!」 事已至今,叶府就算知道内情,为着面子还是得让女儿出嫁,何况叶家才刚出了叶云那桩事儿,他们不会犯浑的。 萧夫人深深望了丈夫一眼,心不安到了极点,这样做真的可以吗?现下她真的好后悔,早知道当初她就不该瞒着阿礼,偷偷为他作这个主。 迎亲队伍出门不久,萧府便接进;名贵客。 他就是萧府汲汲营营想要攀上的人物,德王卫昀康。 萧老爷听到下人禀报,急忙与长子到大厅迎客。 卫昀康见到萧老爷,拱手弯腰道:「萧伯父。」 听德王这样喊自己,萧老爷吓坏了,连忙躬身还礼道:「德王千万别这样,老朽承受不起。」 卫昀康望着萧老爷,脸上带着意味不明的歉意,他向前两步,在萧老爷身前低声道:「我是该喊您一声萧伯父,因为阿礼和我以及三皇子,是义结金兰的好兄弟。」 「兄弟?」萧老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儿子居然有这等奇遇,能够和三皇子、德王称兄道弟? 「是的,萧伯父,过去五年,我和阿礼一直在暗中辅佐三皇子,却因为左氏一手遮天,朝堂局势险峻,为着保密也保命,我们的关系不能教旁人知晓,因此对家人,我们都是瞒着的。」 萧老爷愣愣地望着德王俊秀的面容,说不出半句话。 所以这些年,阿礼在外头不是鬼混,而是在办大事? 那太子被废、皇后死于冷宫、左氏倒台,人人都在预测三皇子将是未来的帝王,他们家阿礼辅佐三皇子多年,不就要……封侯拜相了? 这种事让他怎么相信?德王爷讲的真是他家的混世魔王? 还以为他是个不成材的家伙,以为他这辈子没希望,只能仰赖父亲兄长的余荫,平安过一生,谁知这孩子如此有能耐? 萧易唐一听,喜上眉梢,他从小就知道三弟是个再聪明不过的家伙,知道他非池中鱼,早晚会跃上云端,果然,他没看错人! 过了一会儿萧老爷才回过神来,颤巍巍的道:「德王不是在开老朽的玩笑吧?」 「这种事怎能拿来开玩笑?眼下他赶不回京城,正是因为他帮三皇子在岭南办事。」卫昀康面色凝重的道。 阿礼做大事去了?如果是这样,没关系的,家里的事,长辈都会帮他安排妥当,不必他费心。 「没事,老二已经替他出门迎亲,耽误不了的。」萧老爷说道。 卫时康点点头,他不就是等迎亲队伍出去,这才上的门吗?很快就有好戏上演了,看官请睁大眼睛慢慢瞧。 卫昀康刻意压低嗓子,说道:「请萧伯父屏退左右,与世兄留下,昀康有要事禀告。」 不等老父发话,萧易唐速速将下人支开,并留数人守在门外数尺处,发令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亲自关上大厅的门。 此时,萧老爷已经将德王请上座。 卫昀康见左右无人,这才开口,「谢谢萧伯父与世兄原谅昀康的失礼,只是此事事关机密,不能与外人道。」 「我明白的。」 「左氏伏诛,人人皆知,然左传中在岭南买兵,组织军队,如今余党见左氏遇劫,蠢蠢欲动,军队中有不少效忠左氏之人,正准备掀起战事,若战争一起,生灵涂炭,百姓将流连失所,为一劳永逸,三皇子悄悄放走左同儒,让他前往岭南,与效忠者会面。 「去年阿礼返京,恰是领三皇子之命,到左同儒身边,与之结交,成为左氏幕僚,如今他领命保护左同儒前往岭南,目的是揪出那些效忠者,一一歼灭,消弭战事,护我大魏江山。 「可是阿礼大意,两名左氏党羽吴文、李昌,发现他的真实身分,阿礼担心坏了三皇子的事,决定先下手为强。没想到对手武功不弱,阿礼只身与两人交战,却不慎坠入深谷,如今下落不明……」 一乍一惊、一喜一忧,萧老爷承受不了巨大的情绪转折,倒抽一口气,愣愣地瘫在太师椅中。 「阿礼死了吗?」萧易唐急问。 「萧伯父、萧世兄,你们别担心,阿礼坠谷同时,就有人深入谷底寻找。」 「找到了吗?」 「只找到吴文、李昌的尸首,没找到阿礼,依阿礼的功夫,我们相信他能够全身而退,眼下,他肯定是躲在哪里疗伤。」 「所以……没死?」萧老爷这才松掉堵在喉间的那口气,缓缓回神。 「我相信阿礼还好好活着,他的武功是师父一手带出来的,轻功更是不同凡响,绝对不会有事。」卫昀康对阿礼有信心。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不过死掉的吴文、李昌,已经跟在左同儒身边七、八年,备受信赖,为怕引起左同儒的疑心,我们需要萧伯父帮忙。」 萧老爷没回话,他还在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 萧易唐连忙接声,「德王希望萧府怎么做?」 「除阿礼之外,三皇子还在军队里埋伏若干暗棋,为保护阿礼,我也派出几名隐卫扮演阿礼的下人,在阿礼坠谷消息传回京城时,我命令他们将吴文的尸体易容成阿礼,从岭南运回来。 「这样一来,失踪的是吴文,左同儒不会再派人寻找阿礼,阿礼就会有足够的时间养好身子,转为暗处行动。再者,隐卫对左同儒谎称阿礼发现吴文、李昌想杀掉左同儒,暗吞一笔宝藏,阿礼与他们起冲突,却反遭杀害。」 「左同儒会相信吗?」萧易唐追问。 「会,数月前,左氏从京城运走一笔可观财富,左传中死后,宝藏失去下落,阿礼的死,将会在左同儒心底埋下怀疑,让他不再信任军队里的效忠派。」 萧易唐道「所以接下来,德王要我们为阿礼办丧事?」 「没错,这是第一件事。几天后,皇上将会以疑心萧家与左氏勾结为由,亲自下令查封萧家各处商铺,趁这两天,萧伯父得尽快安排好各个铺面。萧伯父且放心,等岭南的事情结束,朝廷会下旨恢复萧家清白。」 倘若萧家为朝廷办成这件大事,皇商身分不就唾手可得?连结到生意上的事,萧老爷脑筋转得飞快。 第四十二章 「我明白了。」萧老爷终于找回声音,「老大,你让人去通知铺面掌柜……」 卫昀康打断他的话,「萧伯父,容昀康提醒一句,最慢,一个时辰内,阿礼的「尸身」将会被抬进萧府。」 「好,我马上命人拆下红绸换上白灯笼,叶家那边……」 「伯父不必操心,叶府是昀康的岳家,我早已派人去传讯。」 消息传到,卫均康拱手为礼,身退。 德王离府,萧老爷立刻让长子主持操办丧事,自己则来到后院,向母亲、妻子透露此讯。 丧礼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喜事变丧事,萧家上下换上一副哀戚面容。 眼看大红花轿离开叶府,叶夫人那颗心,总算摆了回去。 自从萧易礼上门闹过一场,她天天担心婚事生变,好不容易挨到今天。 虽然萧易礼没亲自上门迎亲,可霓儿出了这个家门,他想赖也赖不掉了,霓儿成为萧家妇,是雷打不动的事实。 萧老爷拍胸脯保证,打死都不会让那个妖妇进门,就算进门,也只能当个通房丫头,绝不允许她生下萧家骨血。 萧老爷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萧易礼那个心上人,能在萧府活几天呢?她倒好奇了。 虽然霓儿的嫁妆比不上叶霜那个下贱丫头,但萧家确实慷慨,他们用了半数家当,来娶霓儿进门呐,这份诚意,任谁都要感动。 「夫人,进去吧。」叶知瑾拂拂美髯,叹道。 自从云儿那件事之后,他走到哪里头都抬不起来,这会儿霓儿的婚事成了,多少给他扳回一点颜面,接下来…… 他转头对妻子说:「夫人,接下来几个丫头的婚事,你得多费点心,如果姊姊们嫁得好,泰儿日后也会多些依仗。」 「老爷放心,我明白。」叶夫人婉顺回道。 明白是明白了,但依仗?她可不敢想。 光看叶霜那个死丫头就知道,嫁出门,就把娘家撂一边,几次提醒她让德王爷帮着,把自己亲爹的官位再提一提,结果呢?人家当是耳边风。 霓儿出嫁的红帖早早送进德王府,一句怀相不好就推了帖子,死也不肯出面,让叶家沾沾光。 这个忘恩负义的贱蹄子,也不想想叶家把她养这么大,不过是让她来露个面,居然这般拿乔,更令人恼恨的是,知道德王、德王妃不会回叶府观礼,居然没几个官员上门贺喜,一场婚礼,客人稀稀落落、场面冷冷清清,霓儿心里有多憋屈呐。 那些官员是看不起身为商户的萧家,也是从叶霜和德王的态度明白,叶府和德王府的关系,没有想象中那么密切。 所以靠那些上不了台面的庶女给泰儿撑腰?算了吧,拿她们换点白花花的银子,给泰儿丰富家当,才是正经事儿。 夫妻回屋,双脚还没跨进大厅呢,就听见下人来报。 「德王妃身边的严嬷嬷来了。」 哼!叶夫人忍不住轻哼冷笑,亲妹妹的婚礼就派个奴才过来凑兴,这么看不起叶家?可要知道,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她不会年年都幸运。 「快快迎接。」叶知瑾连声道。 「老爷,您这是在做什么,不过是个下人。」叶夫人满脸轻鄙。 「那不是普通下人,是皇太后身边的人。」他口气严峻,表情凝重,狠狠瞪了妻子一眼,她这才不甘不愿地打起精神。 两夫妻转身迎了出去,严嬷嬷看见来人,面上没有几分恭敬,只是冷冷地端起态度,说道:「屏退下人,进屋里谈。」 叶夫人见对方没有带礼物上门,心里已经够不满,严嬷嬷又摆出这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简直是火上添油,惹得她脸色铁青。 叶知瑾却是毕恭毕敬,把严嬷嬷的话当懿旨,飞快把下人全支到外面。 严嬷嬷压根不理会叶夫人的态度,冷声对叶知瑾道:「王妃刚得到消息,让我来提醒叶大人一声,尽快把萧家的婚事给退了。」 把萧家的婚事退了?她以为自己是天皇老子吗,人人都要听她?那贱丫头也未免太把自己当成一号人物。 「德王妃说的是哪一国的笑话呢,花轿已经到大街上,说不定这会儿都抬进萧家大门了,板上钉钉的事儿,哪还能退?」她冷言冷语讽刺道。 「王妃说的是不是笑话,叶夫人先听完,再做评断吧。」 叶知瑾瞪了妻子一眼,暗斥一声,「多嘴。」接着连忙转身,请严嬷嬷坐下。 严嬷嬷入座,缓声道:「萧易礼是左氏党羽,已经被三皇子派人击毙,棺材很快就送进萧家大门,许是花轿上门,迎接叶姑娘的不是红绸红灯,而是素服白幡。萧府这几天就会被抄了,最快三天、最慢五天,如果叶府不想被牵扯进去的话,还是退亲得好,尽快与萧家切割得一干二净,才是聪明做法。」 「此事是真是假?」叶夫人难掩惊讶,哪有这种事?定是胡说八道、栽赃陷祸,叶霜想必是看不得霓儿过好日子。 「不信吗?叶夫人尽管派人往萧家走一趟,便可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只不过……倘若叶姑娘已经进了萧府大门,对不住,往后别怪王妃心狠,与叶家断绝关系,出嫁从夫,王妃可不能为了娘家,害了丈夫。」 叶知瑾急道:「我明白了,多谢严嬷嬷提醒,我立刻派人让花轿转回叶府。」 「嗯,别把事情弄得无法收拾,届时王妃帮不了忙,别怨王妃心狠。」严嬷嬷落下话,转身离开,一刻也不肯多留。 叶夫人还在犹豫着,叶知瑾已经派人出门阻拦花轿。 叶夫人越想越不对,急急扯住丈夫的衣袖,说道:「严嬷嬷会不会是诓咱们的?说不得是叶霜那死丫头见不得霓儿好。」 「你就这么点心思?这种事能骗吗?如果不是事实,哪来的棺材,萧家好不容易能娶咱们霓儿进门,会触自己霉头,在这个大好日子挂起白幡?你也别闲着,把礼单拿出来,嫁妆一抬回府,马上把萧府送来的聘礼全挑捡出来,送回去萧府。」 「为什么要送回去?如果萧易礼真的死了,萧府自会乱成一团,哪还会在乎聘礼?就算聘礼送回去,皇帝抄家,还不是没入国库,萧家也得不了好,不如就……」 「你脑子灌水了吗,这种浑话也讲得出来!现在不是萧家要不要这些聘礼,是咱们要不要与萧家断得干干净净。不管消息是从皇太后还是德王爷那边透出来的,都意味着上头在看叶府的态度,只要我有一点摇摆不定,我这官儿是做到尽头了,丢官是小事,要是像左氏那样,弄到满门抄斩,可就热闹啦。」叶知瑾说完,一甩袖,径自出门忙去了。 被骂得狗血淋头的叶夫人呆站在原地,回想左氏一族满门抄斩、血流成河的画面,脖子泛起一阵凉意,缩了缩身子。 钱重要、命更重要!她赶紧进屋,去把礼单给翻出来。 【第十三章 生死都是你的人】 叶雪还是忍不住来了。 来干什么呢?来看他的婚礼?看他在马背上的英姿?亲自对他说声恭喜,然后问他一句:「以后还是朋友?」 她不会做这种事的,她是骄傲无比的叶雪,从不乞求感情。 但是她为什么而来,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混在人群里,这是她第二次参观别人的迎亲队伍。 第一次,带着新鲜好奇探索的心情。 第二次……是什么心情呢?好怪,连她自己也摸不清。 好像酸的溋的苦的辣的……所有让人不愉快的感觉都搅和在一起,变成一桶又浓又腥臭的汤汁,然后有一只不知名的手,掐着她的鼻子,逼她把这桶汤汁给吞进肚子里。 她想吐,可是那汤上不来、下不去,只在喉间纠结翻腾,一次次拨动着她的中枢神经,让她的呼吸不顺畅、让她的胸口疼痛,让她终于理解,万蚁钻心、痛不欲生是什么感受。 「萧府竟能与官家联姻?祖宗坟上冒青烟啦。」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大叔对着身边的同伴说道。 「可不是,看来萧家要发达了,许是这两年就能当上皇商。」青衫男子回答,眼底有着说不尽的羡慕,如果这份好运落在自己头上就好。 「谁想得到,仟性纨裤的萧三公子,竟会这么成才。」 「不过娶个老婆,就算成才了?」青衫男子嗤的一声笑出来。 第四十三章 「当然,谁家公子像他这么能耐,能让官家千金瞧上眼?何况还是叶家女呢,京城名声最响亮的叶家姑娘。」大叔家也有闺女,就养不出人家那副样儿。 「名声这玩意儿能吃还是能喝啊,瞧你说成这样。」 「叶家姑娘的名声可不是道听涂说来的,叶夫人在女儿还小的时候就请最好师傅进府教导,听说她们一个个都是琴棋书画样样通的才女,性子贤德贞淑,家家求娶呢,要不,皇太后能给叶家姑娘赐婚?」 「照你这么说,叶云姑娘是怎么回事,好好的嫡女怎会委身做妾?」 「听说是出了点意外,被外男看见容貌,为此事,德王府还杖毙下人呢。由此可知,叶家姑娘家教好,光是被人看上两眼,就算委屈也得下嫁。」 「别人家的事,咱们只看得见皮毛,肚子里怎么回事,谁知道?」 「说的也是,不过萧家这回是真发达了,婚事一成,和德王府攀上亲……等等,这是在做什么?」大叔突然指着萧府大门。 倾听八卦的叶雪,视线随着大叔的手,望向萧家门口。 他们在做什么?大喜的日子,怎能换上丧服?为什么要把装点大门的红绸喜字除下?等等,萧家发生什么事了? 是最疼爱他的萧老夫人还是萧夫人?难道是……阿礼真的没有回来,她们一根子绳子往上吊,用性命向阿礼抗议? 天,为什么要这样做,太残忍了,她们会让阿礼愧疚、痛恨自己一辈子啊! 她们非要这样逼阿礼吗?她们为什么不能站在阿礼的立场想想,这场婚礼束缚的是阿礼的一生! 她无法想象,万一阿礼回来,看见这幕……教他情何以堪。 此时此刻,她终于理解陆游、唐婉的无奈。 明明是恩爱情深,却要落得恩终情断,憾恨一生。涩意泛上,她为阿礼无比心疼,一个这么好的男子,却要落得……拳头攥紧,指甲扎进掌心,阿礼的委屈漫上她的心。 待迎亲队伍接近萧家大门,叶雪这才看清楚,坐在马背上的男子不是阿礼。 所以阿礼真的没有回来?所以萧家上下无论如何都要把叶霓塞给他?所以宁愿牺牲性命,也要迫得阿礼妥协?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这个万恶的古代,这个没有人权、没有自己、把儿女当成财产的不民主时代,到底要葬送多少人的幸福,掩埋多少人的快乐? 迎亲的男子跳下马背,疾步奔到门口,扬声对话,靠得近的民众听见了,片刻,消息像雪片纷飞,传进每个人耳里。 「萧三少爷死了!」 这六个字,像一把生铁铸造的大锤子,一把敲断叶雪的中枢神经。 不是萧夫人、不是老夫人,死的是……阿礼?怎么可能?! 他说过一定会回来,一定会克服一切,他要她再相信一次,但怎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叶雪似乎在瞬间失去所有知觉,灵魂好似也被掏空了,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思绪结冻,无法运转,只有相同的六个字不断不断不断地萦绕盘旋—— 萧三少爷死了、萧三少爷死了、萧三少爷死了…… 叶家的下人快步奔至,终于在花轿进萧家大门之前拦下。 下人对着花轿里头的叶霓低声说话,他把严嬷嬷讲的,一字不漏地传达给叶霓。 叶霓越听,心越惊。 难怪他来无影去无踪,原来萧易礼是左氏余孽;难怪他打死不和叶家结亲,因为左氏和德王府势不两立;难怪他无视自己的美貌贤慧,因为他、他……他是乱党啊! 不,她不能嫁! 萧家岌岌可危,许是圣旨一下,萧府将会满门抄斩。 就算不会,她也不要一进门就当寡妇,不要在即将破败的萧家腐朽,她还年轻,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不要葬送在萧家门庭。 心里想着,才要扬声起轿回叶府,萧家老二萧易湟已经从萧府大门奔至花轿旁,他低声对叶霓说:「弟妹,府里发生一点事,我们先进门再说,好吗?」 「发生什么事?」叶霓冷笑。 萧府未免太无耻,都到这个时候,还妄想哄她进萧家大门,他真以为花轿进了萧家大门,她就变成萧家人,断无后悔之理? 果然是奸商,他们以为有她在,德王府不会坐视不理,自会帮着想办法,保下萧家几条人命?真真打得好算盘,可……叶家岂是好欺的。 「这里不方便谈,我们先进府里再详谈,好不?」 「有什么不方便谈的?不就是左氏党羽萧易礼被杀,如今想把我这尊大佛迎进门,企图借着叶府的势,替萧家保住几条人命?可叶家是效忠皇上的,岂能与鼠辈牵扯关系?来人,回叶府!」叶霓刻意扬声,刻意让附近的百姓听见来龙去脉,免得恶名上身,清誉不保。 萧易湟尚未进府,还不知道来龙去脉,只晓得弟弟死了,没想到会从叶霓嘴里听到这样的事儿,他太过震惊,一时之间无法相信,但他知道眼下他不能顾着伤心,他必须镇定,必须将事情处理得圆满,多少人在看着,萧家这块招牌不能倒! 叶霓这话太刺心,他忍不住反讽,「话不是这么说,花轿已经到了萧家门口,不进去,会坏了弟妹名声。」 「甭喊我弟妹,还没拜堂成亲呢,身分未定,我还是叶府的小姐。叶府是堂堂的书香门第,我爹是忠君爱民的大臣,岂能与萧家这等毁家灭国的叛臣为伍?叶、萧两家祖上有旧,一句陈年的口头约定,定下这场婚约。叶府是知礼之家,明知萧府远远配不上,却还是为着当年一句承诺,令嫡女下嫁。谁知萧家竟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今日即便会因此毁了名誉,也绝对不与萧家为伍。」 萧易湟本想算了,干脆让轿夫把人给抬回去,反正阿礼不喜欢叶霓,肯定不想要她替自己守节,但她口口声声鼠辈家族、乱臣贼子,把处世圆融的萧易湟给弄火了,就算要放她回去,也得闹得她名誉尽败。 「别满口胡言,皇上还没有发话,你就定了萧家的罪名,我倒不知道,叶家姑娘琴棋书画一绝,连大魏律法也通透?行,既然如此,我倒想问问姑娘,你知不知道凡订了亲、收下男方聘礼,你就已经是萧家妇人,就算明儿个萧家从上到下全要斩首,也不会漏了萧三少奶奶。」 他这话,是非要把她给抬进萧家大门,与萧家有难同当?想都不要想! 心头一急,叶霓掀开轿帘,扯掉红盖头,怒指萧易湟。「萧二公子自重,在大街上与女子对骂,真真是好家教,果然门不当、户不对,商人世家庸俗、缺乏教养,与官家联姻就是件错事。」 这个举动吓得旁观百姓惊呼连连,叶家姑娘不是能把《女诫》正着念、倒着背,怎么会如此行事? 「就算错也来不及改了,我已经说过,如今这世上已经没有叶霓姑娘,只有萧三少奶奶,弟妹既然已经下轿,就请随我入府吧,二哥我还是会替弟弟把婚礼给办周全。」 萧易湟的话让叶霓惊慌失措,他想赶鸭子上架? 看着她面露惊恐,他忍不住扬起笑意,叶家姑娘也没外传的那么贤淑嘛,不过是虚名作伪。 现在甭说她不想嫁进萧家,就算她想嫁,他也要坚决反对到底,娶这种女子进府,只会是祸害萧家门墙的恶妇。 「作你的春秋大梦去吧,身为叶家女儿,绝不会让萧家把脏水泼上叶府头上。」 「弟妹这话说得不对,既是收下萧家聘礼,又怎能声称自己是叶家姑娘?莫非是你年轻,难耐寂寞,听到进了萧家大门就得为丈夫守节,深怕漫漫长夜熬不过,这才临到萧府门外,心生反悔?」萧易湟语调轻浮,目光轻佻,似笑非笑的表情,惹得围观的民众发笑。 众人纷纷私语—— 「可不是吗?出嫁从夫,花轿都从叶府抬出门了,哪有在这种时候反悔的道理?」 「就算守节,也得认了,这是命呐!」 「这么美的姑娘,哪耐得住寂寞?」 「守不住?跳墙呗!」 叶霓听见了,胸口起伏不定,闭眼、睁眼,两道凌厉目光射出,无论如何,今天她都不会进萧家门,她扬声再骂道:「很好,圣贤所言果然无错,士农工商,最贱者为商,人品低劣、性情下流,不计手段只想从旁人身上捞得好处,但你想算计叶家,甭想了,叶府背后有个德王府,岂是你萧家招惹得起的?」 第四十四章 「弟妹,这话诓诓外人还可,想瞒骗自己人,难呐。今儿个弟妹出嫁,德王府别说没派人观礼,就是连添妆,德王妃也没亲自上门,这是为啥?想来,过几天叶夫人定要四处造谣,说德王妃忘恩负义吧,可知晓得内情的……又怎会不明白? 「叶夫人苛待庶女,幸而德王妃得叶老夫人疼爱,才能平安长大,否则早不知道被叶夫人害死过几次。要不,一个聪明伶俐、美貌惊人的叶大姑娘,怎会到了十八岁还没议亲?试问,叶夫人这是存了什么心思?忘恩负义?我还真不知道叶家给了王妃什么恩义? 「去年京城遍传德王克妻,无人敢与德王府结亲,偏偏皇太后非要赐婚叶家女,叶夫人不知道用了多少手段,才没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入选。可一知道前几任世子妃之死,并非德王世子克妻之后,叶夫人就想尽办法想弄出个生米煮成熟饭……大家想想,好人家的姑娘怎会在姊夫家里喝醉,怎会弄出一个既定事实,不得不与人为妾?不就是瞎灯黑火,错把韦公子当成德王爷,想打如意算盘,却打出一盘不如意。叶夫人那点手段,唬唬外人还成,想骗明眼人?不是人人都傻呐。 「萧家确实想藉联姻攀上德王府,可叶府不也是想藉联姻,富了自己的口袋?不过无论如何,萧家都需要一个三少奶奶为三少爷守着,弟妹还是快点进府,免得在此丢人现眼。」 要吵架,萧易湟能输吗?他可是个商人,专靠嘴皮子赚钱,叶霓那点功夫,他还不看在眼里,至于叶云的事儿,是韦安亲口说的。 近来他与韦安合伙,兄弟俩感情正好着呢。女人好八卦,男人也好八卦,对这桩京城人士都想探得内幕的八卦,不问当事人,还能问谁去?只是他没料到韦安那么大方,把事实与他分享。 原来如此!周遭百姓恍然大悟,这才是叶云姑娘不得委身为妾的真正原因? 哈,什么既定事实?许是一夜缠绵,连孩子都怀上了,不得不嫁。 耳语纷纷,人人对叶霓指指点点。 这种事,叶雪遭遇过,她很清楚有多难堪。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一方要悔婚、一方要成婚的同时,叶雪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像是谁在催促着她似的,一步步往前行。 为什么?她也不知道,她满脑子里只想着阿礼的笑、阿礼的腼眺、阿礼的憨傻和阿礼的坚决。 他说不会有婚礼,他说绝对不娶别人,他说他这辈子只喜欢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叶雪,他说得那样笃定,没有半点迟疑,他没有被她的穿越身分吓坏,他一心一意要和她走完''生。 她不想要阿礼用性命守住承诺,她宁愿他活生生地成为叶霓的丈夫,也不要他用死来守约。 这样的话,好歹他还活在自己知道的世界,好歹她还可以探听他的消息,好歹她还可以与他来个不期而遇,好歹……他不是完完全全地消失在她的生命。 她真的真的宁愿生不成双,也不愿意死同坟,人活着有太多的事可以做,有太多美好的事物可以追求,他们无法共守一份爱情,至少可以共同呵护一份友谊,他还可以与她谈山谈水、谈阅历,还可以与他并肩共看月亮星星。 真的,生离没有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死别! 这是他第二次离开她。 用一种最决裂、最残酷的方式,如果他还听得到她的声音,她一定要大骂他,「萧易礼,你是天底下最可恶、最残忍、最恶毒的男人。」 他真的好坏,如果他说爱她,是真心真意的,他怎么舍得抛下她?怎么可以让她再也摸不着他、碰不着他,永世别离?又怎么可以给了她爱情,然后在转瞬间,收拾得彻彻底底? 他真的是天底下最可恶、最残忍、最恶毒的男人。 被他爱上是最倒霉的事,只是,遇到这么倒霉的事,她却一点也不觉得后悔,因为…… 她爱他啊,从来没有说出口的话,已经在她心里讲过千百遍。 她爱他啊,从二十一世纪爱到大魏王朝,从死爱到生,一路走来难关重重、险阻不断,可她还是不愿意放弃。 她爱他啊,直到此时此刻,她不晓得自己的爱,已经那么深、那么浓,那么的的义无反顾…… 所以,爱情迫使她走到萧易湟身边,抬起绝望的目光,凝声问:「萧家真需要一个萧三少奶奶为三少爷守节吗?」 萧易湟意外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脑筋转得飞快,莫非她就是阿礼的心上人?他决定试她一试,便回答:「是的,三房不能倒,阿礼需要有人祭拜,我会过继一个儿子到阿礼名下。」 叶雪点点头,明白了萧家的打算,她转头看向叶霓,问道:「叶姑娘确定不想嫁吗?」 「我不嫁!」叶霓想都没想,笃定回答。 「好,那我嫁。」 叶雪的答话,让旁观的民众惊呆了。 她脑子有病吗?为几天富贵日子,连命都不要?皇帝对左氏叛党下手不留情,她这不是自己挖墓穴跳吗? 萧易湟再道:「姑娘可要想清楚,倘若叶姑娘所言为真,萧家上下明日将被送往午门,嫁进萧家,是枉送性命的事儿。」 死了会去哪里?再回到二十一世纪吗?阿礼会不会在那里等着她?如果刀起刀落,如果这里的结朿将是那端的开启,她又有何惧? 就这样吧,她痛恨死别,她不愿意此放手,就算他们的下一段旅程是在奈何桥边,只要能够再相见,就这样吧…… 叶雪冉度点头,轻声道:「我想清楚了。」她伸出手,将喜帕从叶霓手中抽出,轻轻覆在自己头上。「萧二哥,我们进去吧。」 她的坚定让萧易湟怔愣住了,下一刻却狂喜扬起笑,阿礼能得这样一个女子的坚贞,是他人生最大的幸运。 深吸气,他把红绸塞进叶雪的掌心,说道:「弟妹,我们进去行礼吧。」 他们双双走进萧府,只剩下叶霓迎风而立。 百姓们不断对她指指点点,质疑她的贞洁、质疑她的品性。 好马不二鞍、烈女不二夫,话越说越难听,她一张俏生生的小脸涨红。 听不下去了,她转回花轿中坐定,扬声道:「起轿,回叶府。」 在摇晃的花轿里,她不断告诉自己,她没有做错,萧府完蛋了,她还有大好青春,不能跟着陪葬! 当棺材送进萧家大门,当棺盖打开,当叶雪亲眼看见肿胀发臭的尸身,胸口那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浓汤终于吐出来了。 那是鲜红色的血,带着女子特有香气的点点红艳落在棺材边,一阵黑暗袭面而来。 这条路又黑又暗,冷得让人直打哆嗦,叶雪不断跑着,脚底下的石头刺得她双脚发痛,但她必须不停往前跑,因为有个声音在她耳边重复着同样的话—— 再跑快一点,你就可以追上阿礼。他的脚太长、速度太快,你必须再快一点。 于是她用尽所有力气狂奔。 她又渴又热,汗水湿透衣衫,她跑到全身乏力,很想停下脚步休息,但是意志力不允许她这么做。 她必须追到阿礼,在他又跑到另一个世纪之前。 包……写包……写包…… 一点点的光圏在前方,那个光圈中间有个小小的背影,她笑了……是阿礼吗? 她就要追上了吗?很好……再加快速度,她就要追上了。 光圈越来越大、越来越亮,那个背影距她越来越近,是阿礼,绝对是阿礼,她看见了,扬声大喊:「阿礼!」 随着这声叫喊,阿礼缓缓转过身…… 叶雪是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醒来,那男子被她一喊,缓缓转过身。 那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脸方方的,眉毛浓浓的,嘴上留着黑须,是老了二十几岁的阿礼。 所以,这次的时空跳跃,他们来到二十年后?那么,她也老了吗? 「你醒了?」一个福泰慈蔼的中年夫人奔到床边,握住她的手。 一个满脸心疼的老夫人也跟着过来。 接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阿礼,早上见过面的萧家二爷和两名少妇,一个接一个走到床边。 叶雪明白自己置身何处了,看来萧家有强势的遗传基因。 「太好了,你终于醒来,快吓坏奶奶了,你这孩子……」 叶雪才刚在婢女的扶持下坐起身,就被拥进一个暖暖、软软的怀抱。 第四十五章 「娘,你别急着抱她啊,你得先告诉她阿礼的事儿,不然她太难过,伤了身子怎么办?」萧夫人握握她的手,急忙道:「姑娘,你别怕,棺材里躺的不是阿礼。」 萧夫人讲得语无伦次,几句话翻来覆去,只让阿雪听明白一件事,阿礼没有死! 没死……真好,她说过,不要死别的,她宁愿生离,宁愿相见不相守,宁愿爱情僵在那里、让友谊来取代。 萧夫人之所以讲得心不在焉、乱七八糟,那是因为婆婆看媳妇,越看越满意。 这才是阿礼应该娶的女子,愿意和萧家同甘共苦,危难之际亦不离不弃,她才配得上他家阿礼。 就说他们家阿礼眼光好,不像那个叶霓……呸!还官家千金呢,啥事都不清楚,就指着萧家大门,骂他们是乱臣贼子,这种女人给阿礼提鞋都不配,日后有她后悔的分儿! 萧易唐见叶雪满头雾水,失笑道:「娘,让我把来龙去脉给姑娘讲讲清楚,好不?」 「好,你说、你说!」萧夫人自动自发把位置让出来。 「姑娘可否先告诉我芳名?」 「叶雪。」 也姓叶?看来萧家三少非娶叶府姑娘,这是老天爷注定。 萧易唐把德王爷告诉他们的话,转述给叶雪听,一面说,一面观察她的表情。 见她似乎对阿礼和德王爷、三皇子之间的关系,没有太大的惊喜,所以她早就知道了? 阿礼与她之间没有秘密,那么两人已经约定了吧,约定阿礼从岭南回来,就上门提亲?既然如此,她才会因为看见萧家执意与叶府成亲,心痛得厉害吗? 即使心痛,即使白灯笼高高挂起,她还是在那样的情况下跳出来,愿意为阿礼守节,与萧家同难? 萧易唐打量未来的三弟媳,也是越看越满意,读万卷书果然不如行万里路,阿礼这五年真是活得精彩丰富,也许自己也该走出萧家的庇护,才能成就自己的一片天地。 故事在叶雪的脑海中慢慢组织成形,所以棺材里面装的不是阿礼,他只是下落不明,不是死亡确立?所以三皇子派去的人还在寻找阿礼,所有人都对他有信心,相信他会回来,一家团聚? 她长长地舒口气,原本堵着胸口的委屈悲愤哀戚,逐渐被弭平了。 很好,只要人还活着就好,她说过,什么状况都能接受,只要不要死别,他已经从她的世界抽身一次,这回……不要再重复。 「阿雪,奶奶给阿礼算过命,他是大富大贵的命,是光宗耀祖、荣耀父母的命,他会活到七老八十,会比奶奶还长寿。」萧老夫人把叶雪的手裹在自己粗糙的掌心里,握得紧紧的。 她现在知道阿礼有多喜欢阿雪了,因为她看见自己亲手为阿礼系上的玉佩,正挂在阿雪的颈间。 那是传家宝,阿礼择定阿雪为他传家。 叶雪胡乱点头,点得像招财猫的手,用动作表现对奶奶所有话的支持。 「你相信我的话,对吧?」萧老夫人追问。 「我信。」 她只能相信,也必须相信,她都为他而穿越了,不是吗?没道理老天爷总让她玩捉迷藏游戏,却遍寻不着爱情。 「我就知道阿雪好,以前我说这话,阿礼他爹就会打鼻孔冷哼一声,一派老太婆又在胡说八道的模样。」 萧老爷怔住,没想到话题怎会牵扯到自己身上?「娘,别编派我。」 「我没说谎啊,打阿礼小时候起,他爹每次见到他,不是喊孽障、混世魔王,骂他混帐、没出息,就是一脸恨不得把他掐死的样儿,幸好我们家阿礼福大命大胆子大,没被他爹给吓傻了。阿雪,奶奶跟你说啊,我和阿礼偷偷约定了,往后他爹再给他甩脸子,我就和阿礼一起离家出走。」说着,萧老夫人咯咯笑了起来。 萧老爷脸上却是一阵青、一阵白。 「娘,您不公平,这事儿怎么不算我一份?」萧夫人勾起萧老夫人的手,四十几岁的人了,还对婆婆撒娇。 二嫂走过来,笑着附和,「往后谁再敢说咱们小叔没出息,我第一个跳出去和他没完儿。」 大嫂也插话,「那我可得夸夸我们家大爷一声火眼金睛,有人说小叔的坏话,他总要叹一口气,道:「等着看吧,三弟是龙困浅滩,总有一天要腾云驾雾飞上青天的。」这会儿,可不是应验了吗?」 叶雪看着一家人和乐融融的气氛,难以置信,这家人的相处模式还真……二十一世纪,恐怕在大魏王朝,很难找出第二家吧。 也许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下教养长大,阿礼才会养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倔脾气。 只是阿礼尚且下落不明,他们怎么能这样乐观相信,阿礼一定会回来?是因为对阿礼太有信心?如果他们可以,她为什么不行?她也可以直觉相信,乐观等待的,不是吗? 「叶雪姑娘,是不是该轮到你来告诉我们,你是怎么与阿礼相识的?」萧易唐对此很感兴趣。 叶雪想了想,决定老实说。「第一次见到阿礼,他摔进海里,是我救了他,可那个时候的他忘记自己是谁、住在哪里……」她说了他们真实的初遇,说他的不告而别,当然也为他的失踪润色。「许是他的记忆恢复之后,反而忘记我是谁了吧。」 接着,她说阿礼为左氏的藏宝图,贴了大胡子,隐瞒身分混进叶家。 她和萧易唐一样说得仔细,两人的故事比戏台上演得还精彩,听得萧家人目瞪口呆,这样的感情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 「原来你是写《大漠英豪》的刘真?」萧易唐又惊又喜,他还以为能写出这套书的人,必定是行遍天下的大豪杰,谁想得到,竟会是个小女子?那套书洛阳纸贵,想凑齐一套收藏都不容易,他还是从朋友那里借到其中两本。 「对。」她会将笔名取为刘真,不是因为热爱国标舞,而是因为想要留住她脑袋里的真实,想要把二十一世纪的记忆牢牢实实地记录下来。 「能够诉我,这套书有几册吗?」 「十册。」 「六、七册一上铺面,马上被抢购一空,叶雪姑娘可不可以……」 「可以,我和许掌柜说一声,新书上市就给萧大哥送来。」 叶雪话音一落,大嫂连忙插口,「阿雪,就当大嫂求你了,可不可让我那两个儿子到仁爱学堂上课?他们都不爱念书,把教书师傅当成仇人,听说学堂里的孩子个个都爱读书,可不可以救救你侄子?」她已经把阿雪当成自家弟妹,她儿子当然是阿雪的侄子。 仁爱学堂人满为患,新房子还没盖好、新师资还没培训完成,现在停招新生,已经有不少报名单压着,爹娘重质不重量,况且秀才考试就要到了,实在腾不出手照顾新生。 「别说得这么严重,我那两个孙子乖得很。」萧夫人护短得厉害。 「娘,是真严重啊,大爷天资聪颖,书读得这么好,却摊上这样两个孩子,定是我脑子不好,他们肖了娘。」大嫂苦着脸,好生自责。 她那副哀怨的表情,惹笑了一屋子人。 「知道了,我回去同爹娘提一提。」叶雪也勾起微笑回道。 比起书册、学堂,萧易湟对「宜室宜家」更感兴趣,他有个灵敏的鼻子,专门闻钱的,他怎么都觉得这个生意可以做。「叶雪姑娘,你说的那些厨房帮手……可以举个例子吗?」 「好,比方打蛋器。」 「打蛋?不是一双筷子就能解决的事儿?」大嫂不解。 「是,但用打蛋器打出来的蛋,口感更绵滑细致,并且省时,下次我让掌柜的送一套过来。」 「叶雪姑娘,上次我回娘家,大嫂献宝似的拿了个削皮器给我看,真是好用,拿来削苹果,削下来的皮又薄又细,半点不浪费,不过我回府时,特地绕过去找那间铺子,来回两三趟,都没瞧见。」二嫂接着说。 「那铺面是小了点,主要是因为还找不到地盖厂子,只能雇两名匠人在铺子后面将就着做,就怕客人一多,应付不来。阿礼说,等他回来就找地盖房,雇更多的人来制厨房帮手,不过到时,除了厨房物品,我还想扩大卖一些其它的。」 这生意一听就有赚头,萧易湟双眼放光,要不是眼前的生意都快忙不过来了,他真想掺一脚,何况有德王爷言下暗示,爹已经发了话,要让他为着皇商之路早做准备。 第四十六章 萧家会做生意的可不只有萧易湟,真正的大咖是萧家老爷,他虽然远远站着,没有靠近床边,但耳朵竖得老长,细细听着阿雪说话。 这是个奇才呐,可惜身为女子,否则他一定要带在身边好好栽培,不过话说回来,如今她已是萧家媳妇,是萧家的一分子,就算带在身边栽培,也不亏啊! 萧老爷背过身,严肃的脸笑成一团麻糟,耳朵还不放下,一听再听,越听越满意。 可惜啊,阿雪怎么就不是他的女儿呢,如果她是,他肯定拿她当儿子养。 此时的萧老爷根本忘记了,在早几个时辰之前,他还喊人家妖女。 待叶雪满足了所有人的好奇心,聊天话题告一段落,萧老爷这才走近床边,以大家长的身分对她说:「叶雪姑娘,我明白你的心意了,你先回家……」 他还没说完,就被萧老夫人扬声截断,「什么回家?满京城百姓都知道,阿雪已经嫁给阿礼,要帮阿礼守房,你还不让她进门吗?」 萧夫人也帮腔,「是啊,这个媳妇我认了,老爷不想认,我就跟媳妇和娘一起搬出去。娘,我有藏私房钱,咱们一起走。」 「就这么办,我在京郊有个庄子!」萧老夫人搂住阿雪道:「乖孙媳妇儿,奶奶的嫁妆还很多,饿不着你的,别怕,奶奶陪你一起等阿礼回来。」 萧易湟苦笑,人家叶雪姑娘那么会赚钱,还怕饿着?别是带两个老人家回去养吧不过他和大哥望向父亲的同时,眼底浮上不谅解,他们不明白父亲的固执所为何来? 萧老爷心苦呐,他又没这个意思,什么时候他变成萧家的恶人了?「娘、夫人,你们弄错了,这么好的姑娘,我怎么能让她嫁到别人家?我的意思是,让阿雪回家待着,等阿礼回来,再办一个比今天更风光十倍的婚礼,盛大地把阿雪给娶进萧家,如果今天这场混乱就算了数,未免太委屈阿雪。」 他的解释让全家人松口气。 萧老夫人这才满意的道:「这还像句人话,阿雪是我定下的,谁都不许同我抢,谁抢,我同谁翻脸。」 几时阿雪是奶奶定下的?萧家上下一头雾水,但叶雪心底明白,她已经收下萧家的传家宝,贴身收藏,当然是被定下了。 萧易唐插口,「爹想得透彻,叶雪姑娘还是先暂时回叶府,德王爷说过,为取信左同儒,接下来萧府将会面临一场危难,所有铺子将会被官府查封,如果你在这里,怕是连书铺子、宜家宜室的生意,甚至学堂,都会受到影响。」 「有道理,叶家的学堂、铺子才刚开起步,不比萧家铺子,几十年的老字号,已经闯出名堂,如果受到波及,怕会元气大伤……」 萧易湟话未说完,就有下人来禀,保安堂叶风来访。 「保安堂叶风?叶神医?咱们居然请得动他!」大嫂讶异,萧家几时有这么大的面子? 叶雪一昏倒,萧夫人就让人到保安堂去求神医到府。 他们不是官家,请不动御医,当时心头慌乱,萧夫人跳着脚逼婢女出门请叶神医,明知道叶神医不外诊,还是硬让下人去吃闭门羹。 「娘好厉害,居然请得动叶神医?」二嫂的惊讶半点不少。 谁都晓得叶神医现在是什么行情,连御医都没他拿乔,据说每天保安堂一开门,看诊的病人就排上老半天。 她真有这么大的面子?萧夫人朦了,她只是心急,只是一心帮阿礼把这个媳妇给保下来,是善良感动天? 「当初储三姑娘多年沉癎,人人都说活不过今年,千两黄金想求得叶神医上门看诊,叶神医想也不想就拒绝,说是出诊,对在保安堂等候的病人不公平。到最后,病情越拖越重,储家没法子了,只好不顾闺誉,把储三姑娘往保安堂抬去,死马当活马医,要不是得叶神医亲自医治,多年沉癎怎能痊愈?」大嫂说道。 「可不是吗?储允儿是谁啊,是淑妃娘娘的亲侄女耶,从那之后,叶神医名满天下,人人都知道,医不好的病往保安堂送就对了。娘,您认识叶神医,怎么不说一声……」大嫂抱怨起婆婆。 萧夫人满头雾水,呐呐道:「我不认识啊,我也不知道……」 叶雪摇头失笑,她不知道大哥已经这么有名,神医?短短一年,大哥竟然闯出名堂? 她在大家试着厘清谁的面子大时,插进话,声音不大,却让一屋子人立刻安静下来。 「叶风是阿雪的兄长。」 「叶神医是阿雪的兄长?!」众人异口同声,齐齐望向阿雪。 叶雪回望他们,缓缓地点了头。 【第十四章 真心无敌】 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传来,德王世子的隐卫帮着把萧易礼的下落传给萧家,萧家便在第一时间把好消息传到叶雪耳里。 阿礼找到的那天,她心定了。 虽然他们说阿礼昏睡的时间很长,醒来总会说些傻话,但她不怕,人平安、便好。 萧家果真如传言,被一道圣旨查封了所有铺子,账册一箱一箱全往大理寺送。 官员们正在厘清,萧家有没有把银子拿去资助左氏,答案很明显,萧家没有,那只是一场和皇上合演的戏。 这些日子,沉稳的叶风变得心神不定,却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什么都不说,但叶雪看出来了,她逼着大哥说实话。 她这才晓得德王妃怀相不好,并且,德王妃确确实实是他们家的叶小霜。 怎么知道的? 因为风铃、烛台,还是德王爷赌坊里的大老二、恶毒排七?都不是,那只能证明德王或叶霜是穿越人,真正教他们确定的是,储三姑娘——储允儿。 天底下就是有这么凑巧的事儿,皇上赐婚储允儿,让她给德王爷当侧妃,偏偏储允儿对「救命恩人」情有独锺,便帮叶风进王府测试一下德王妃。 这一测,再清楚不过,只有他们家的笨小霜才会拿网络上的爱情小语到处说服人。 接下来,该忙的事儿多了。 在忙着搬新家之余,叶风又打造一组全新的手术用具。 他向保安堂请一个月的长假,每天在药房里待上大半天,熬制麻沸散、缝合线、做点滴,然后采买大量的有孕动物回家进行剖腹产。 叶雪理所当然当帮手,她虽没念过医学院,但看过不少影集,知道身为帮手应该做些什么事情。 在大哥的指导下,两人齐心合力,为叶小霜的生产做足准备,不管她需不需要,身为大哥、二姊,就是要把所有的事做到完备。 三月中,他们的准备没有白白浪费,即使他们更希望浪费。 在御医们要求德王下决定保孩子还是保大人时,叶霜想到储允儿留下的叶神医住址。 紧接着,叶风天神般的出现,使出这个年代尚未出现的剖腹生产法,救回叶霜和她的三胞胎儿子。 然后,亲人相认。 对外的说法是,德工妃感激叶风救命之恩,与叶风、叶雪结为同姓兄妹,但事实是,他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几次打交道,卫昀康觉得叶风是个不可多得的奇才——这点无庸置疑,智商超过一百八的人不多,不管是在现代或古代都可以叫做奇才——便将他推荐给三皇子,从此他们兄弟多了个小老四。 四月到了,天气越来越暖和。 叶风离开保安堂进入太医院,在替皇上治好多年的痛风之后,皇上一口气把他从七品太医升到四品。 几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不出诊不行。 没办法,当太医要守太医的规则,人人都出诊怎么可能就他不必?光是公干,他就会被公干死! 不过出诊也有好处的啦,至少短短一个月,他就赚了近千两黄金,看清楚哦,是黄金,不是白银。 人往往走到旅程的最后阶段,才会看清楚,在生命面前,再重要的东西都会变得渺小。 千金换一命?便宜! 叶家搬了新家,旧宅增盖一排新房。 秀才考试发榜,仁爱学堂五人应试,五人全数榜上有名,此事轰动京城,因此招生消息一出,短短半天,仁爱学堂已经满额。 目前有五个班,将近一百三十个学生,叶家父母已经不亲自授课,他们负责编教材、训练师资,掌控教学质量。 叶雪也很忙,除宜家宜室的生意外,也忙着写第二套书,许掌柜天天派人来催,深怕她少写几个字。 第四十七章 听说江南那边的卖量不会比京城差,所以往来运书麻烦,吕掌柜干脆也在江南设立印书厂,货源充足,良心书铺又多开几间分店。 她的脑子可不是摆着好看的,转两圈就猜出前因后果,如果阿礼能修理钱天佑为她出气,怎么不会开一间良心书铺来成就她? 她逼着许掌柜说实话,这才晓得,几个掌柜都是阿礼的人。 这些年,阿礼除了帮三皇子办事外,还学他崇拜的康二哥做生意,只不过他始终对生意不上心,要不是有许掌柜几个忠诚实在又能干的好帮手,铺子恐怕早就倒光了。 叶雪想起许掌柜苦着脸说:「好几次,我都求着主子,喜欢叶姑娘你,直接把白花花的银子捧到人家跟前就行了,何必冒险做这种啥都不懂的行当。可主子一脸似笑非笑说:「她才不是这种庸俗的女人!」怎么爱钱就是庸俗啦,那这天底下,岂不人人俗气?」 成就她,是他爱她的方式,那么她爱他的方式呢? 是守候!从数百年之后守到现在,从现在守到未来,不移不转、不更不改。 她爱他,并且把对他的爱加入益生菌,让它发酵、熟成,变成醇厚、有益于身心的好东西。 四月中,一道圣旨送到萧家,圣旨上写明为萧易礼平反,并予以满满的恩泽。 被查封的萧家铺子重新开张,并被选定为皇商,年年为宫里送香。 皇上为了补偿萧家,亲自题匾赠予,京城里皇商不少,但得皇上亲自题匾的可没几个。 公公宣旨冋宫时,还带着萧易唐入宫见皇上。 萧易唐觐见皇上,一番考核后,赐六品府官,至易县任职。 那里地贫民苦,百姓缺少教化,倒不是因为皇上想考验他,才选这么一个地方让他上任,这是萧易唐主动要求的。 他用一句话感动了皇上—— 草民想当官,不是为着享福,而是想知道自己所学所知,能为百姓做多少事。 因此连进士都没考上的萧易唐,直接成为大魏六品府官。 圣旨下达的那一天,叶雪就知道,阿礼快回来了! 不只她,满京城百姓都知道,当时那个棺材里装的是皇上对付左同儒的诡计,只待萧易礼回京,萧家何止是发达。 两次经验教会叶雪,千万别太自满,更别以为永远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慢慢向他坦承,早在他从姑姑、姑丈家回来那天,她就该把香港之事说出来的,但她选择不急,然后差一点点,她失去道出真相的机会。 可不是吗? 如果叶霓够坚贞,如果她不在萧家大门前后悔,那么叶霓会成为萧易礼的妻子,而她的初恋终结。 她慢慢删改即将完成的第二部书,《重逢,在千年后》,并且等待阿礼回来,等他回来,她将把这部书当成礼物送给他,告诉他有关二十一世纪,他遗忘的那一段。 可是她还没等到阿礼,先从萧家得到一个八卦消息。 为阿礼平反的圣旨到达萧家隔天,萧家铺子大肆开张,消息传遍京城。 这会儿,百姓们才晓得,原来萧家三少竟是效忠皇帝的臣子,他不顾危险、暗地埋伏,好教百姓不陷入战火危机。如今左同儒事败,军中暗棋被除,一场预期中的战争消弭于无形。 八卦故事人人爱,尤其这么大一桩。 人人都说萧易礼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没想到是大家错看,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再加上萧家门口演出的换新娘,萧易礼成为京城百姓茶余饭后最热烈的讨论话题。 这时候谁也想不到,当初指着人家鼻子骂乱臣贼子的叶霓,居然异想天开,与叶夫人再度连袂进了萧家大门,以为几句道歉,就能把那天的事儿给一笔抹除,重提萧叶两府联姻,成功嫁入萧家。 怎么可能?萧家上下心目中已经有一个最好的三少奶奶,叶霓想占位,也得有位置啊! 甭说阿礼瞧叶霓不上眼,她上回闹事的泼辣劲儿,早已让人看透她的真面目,现在再来装天真可爱,太恶心。 可天底下有脸皮厚的,还没见过厚到这等程度的,叶霓竟赖在萧家不走。 萧家一个个都是宽厚人,能说上话的男人却又不好意思对弱女子下手,没辙啦,只好找来叶雪,让她自己来剔除情敌。 第一回两人见面是在杜康楼,一个正宫、一个外室,而今再相见,两人立场对调。 叶雪笑望着叶霓,没有愤怒,唯有感慨。 她还是不疾不徐,还是堆着满脸笑靥,谈判嘛,哪能让对手窥知自己的心情,何况胜券在握,何必急躁? 过了好一会儿,叶雪才慢悠悠的问:「叶姑娘,听说你想重提婚事,嫁进萧府?」 「什么重提婚事,我与礼哥哥本来就是青梅竹马,从小约定的婚事。」 哇咧,还可以再更无耻吗?是谁说萧家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是谁说与萧家结亲会污了叶家? 萧易湟不屑与女子计较,但这会儿,不计较还真的不行,他不满的道:「那天叶姑娘坚持不嫁,阿雪亲自取下姑娘的喜帕盖在头上,代替姑娘嫁进萧府,人人都瞧见的,不是吗?」 「可她终究没嫁进来!」叶霓指着叶雪的鼻子。 所以萧三少奶奶的位置还是她的?叶雪失笑。「叶姑娘可能不知道,萧、叶两家已经交换庚帖,订下亲事了。我虽不如叶五姑娘家世好,但《妇德》、《女诫》也读过几遍,知道亲事一旦定下,我生是萧家人、死为萧家鬼,怎么也变不了。」 叶霓的小脸迅速涨红,这话,她不知道对萧易礼讲过几遍,还演一场上吊戏码,企图让他熄了退亲的心思,如今,人家竟用这话来挡她? 「你说谎!」叶霓反口道。 「我为什么要说谎?」 「萧家摇身一变成为皇商,礼哥哥又为朝廷立下大功劳,倘若订亲,定是要办得风风光光,让所有人都知道,可现在满京城上下,没人听过这个消息。」 「哦,这是我爹娘的意思,阿礼还没回来呢,这等风光大事,总得让他掺上一脚,对不?总不能订亲时新郎不到,连成亲也不出现,叶姑娘,你说我这话讲得在不在理儿?」叶雪顺势刷她一下。 「你不必激我,反正萧叶两家的婚事,是若干年前就定下的,谁也不许反悔。别忘记,叶家对萧家有恩!」叶霓使出泼辣劲儿。 这会儿是讨恩来了?看来,她是个心思单「蠢」的小姑娘,笨已经够可怜,叶雪也不想对她太狠。「叶姑娘非要进萧府?」 「对。」 「好吧,既然嫁想进叶府,咱们就来谈谈条件。」 叶雪这么一说,萧家大小全吓着了,萧易湟拚命给她使眼色,萧易唐则是苦着一张脸。 不行啊,叶霓品性不端,真要嫁进来,萧家后宅会闹个没完,大家都想过安生日子,叶雪姑娘,您别闹吧。 「什么条件?」叶霓当真了。 「你想当平妻是不可能的,至于妾嘛,只要你的嫁妆能让我满意,也许我还可以赏你这个身分,就三万两吧,叶家拿出三万两嫁妆,我就赏你个妾当当,否则只有通房丫头的分儿。」 有三万两还跑去当妾?哪家的疯子会做这种事?叶家大嫂、二嫂憋不住,捂着嘴偷笑。 叶霓气到从椅子上跳起来,什么端庄、矜持都顾不上了。「你说什么,通房丫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我爹是五品官,而你爹不过是个教书秀才。」 「容我介绍我的长兄叶风,他现在是四品太医,不过听说他治好皇太后的宿疾,皇上好像有意把他的品级再往上给提个两阶,三品和五品,应该还是有点差距的吧。」叶雪皮笑肉不笑的堵回去。 什么?她也是官家千金?叶霓不信! 听到这里,叶夫人知道女儿已经没有胜算了,这回她出面却不讲话,是打算让女儿胡搅蛮缠一场,也许有机会挽回,没想到叶雪比叶霜更聪明心狠,云儿都斗不过叶霜了,霓儿怎斗得过叶雪? 老天爷怎么不长长眼,她的女儿怎么会输给两个同姓的贱女人? 叶夫人横了眼,说道:「萧家不承认这门亲事,是想毁掉当年的口头承诺?行,萧家得给叶家一点补偿。」 听这口气,似乎是想要钱了事? 萧老夫人叹气,给就给吧,当初萧家最艰困的时候,是叶老夫人借她三百两银子,萧家才能重新站起来,这个恩情是该偿还。「叶夫人想要多少?」 第四十八章 「三万两。」叶夫人咬牙开出天价。 她知道叶雪不会一口成交,定要杀价的,所以把金额提高,却没想到叶雪居然点了点头,说道:「就三万两。」 叶雪同意,萧家人可不同意,就算她很会赚钱,钱也不可以白白送给这等贪婪之辈。 萧易湟想出声反对,却见叶雪对他们嫣然一笑,大伙儿心知她还有下文,便闭上嘴。 「既然叶夫人认为萧家应该以三万两还恩,就定这个数儿,不过叶夫人得稍等几天。」 「那是自然。」叶夫人应得大方,三万两不是小数目。 「明儿个我会派人将前因后果写成故事,到饭馆里说给京城百姓们听,十天后,在城门口贴上两行长单子,分别写着「同意萧家付钱」以及「不同意萧家付钱」,如果同意的人比不同意的人多,萧家立刻给钱。」 什么?这样一来,叶家还要不要在京城立足?要是事情传到上头,老爷的官位还能留? 往后叶家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吐口水……太狠!这女人的心比蝎尾针还毒! 顿时,叶夫人一张脸憋成青紫色,半晌说不出话。 萧家人也是憋着,不过憋的是满肚子笑,却不好意思太嚣张。 到最后,还是萧老爷发了话,「阿湟,去拿两千两银票出来。当初叶府资助我父亲两百两,如今以两千两偿还,从此两家情绝恩断,往后叶夫人别动不动带闺女上门,叶家的闺女,萧家高攀不起。」 不学无术的混世魔王终于回京了! 不不不,说错,萧易礼现在是英雄、是大忠臣,是百姓之福。 还没过午时呢,数百辆从岭南来的马车回京,近三千士兵围在马车旁边保护。 马车里有叛臣、有想造反的左氏余孽,但百姓想看的是传说中、将近五十万两的金银珍宝。 已经成为太子的魏子凌与德王卫昀康,领着文武百官候在城门口,一见到萧易礼的车队,两人飞身下马,狂奔向前。 远远地,萧易礼看见两个义兄来了,也跟着下马快步上前。 三兄弟见面,分外热情。 「大哥、二哥,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萧易礼压低声音道。 「等等,先上马车再说。」魏子凌道。 这是他向父皇讨来的恩典,说阿礼伤了腿,一路快马狂奔,伤口铁定疼得很,可这家伙爱逞英雄,定会咬牙忍痛,父皇闻言,立刻赐下皇子轿辇,让他们三个兄弟好好叙旧。 这正是魏子凌想要的,有些话必须在见父皇之前先套好。 三人上了马车,萧易礼便迫不及待开口,「大哥、二哥,那些财宝不只五十万两,是七百多万两呐!幸好我去挖了出来,不然、不然……太浪费了!」 「这么多?左氏搜刮百姓的能耐太可怕。」卫昀康蹙眉,左相真是死有余辜。 「可不是吗?吓死我了,什么金银珠宝,才不是!全都是铸成五十两一锭的黄金,幸好是黄金,如果换成白银,我还不晓得怎么运回来。」 「你把它们全运回来了?」卫昀康问。 他贼兮兮地搔搔头发说:「没,这里只有五百万两,剩下的,我还留在洞穴里,让二哥的隐卫在附近守着,日后,大哥处处要用银子的嘛。」说着,他把袖子里的藏宝图塞给魏子凌。 「就知道你处处替哥哥想。昀康,你也同他说说好消息。」魏子凌满心感动,他有许多亲兄弟,但真正替他着想的,是这两个义弟。 「好消息三个,有关舞灵、叶雪和叶风,你想听哪一个?」 萧易礼想也不想,马上回道:「叶雪。」 想当然耳,这家伙已经为叶雪神魂颠倒、脑子不清楚了,当初还说什么非要进叶家把藏宝图给找出来,根本就是找借口接近叶雪嘛。 「叶雪已经是你的妻子了。」卫昀康简短地把那天发生在萧府门口的事告诉他。 萧易礼听到她急火攻心,口吐鲜血时,心头那个疼呐,像是被大力士一掌狠狠把心给扭碎了。 见他心痛到说不出话,像是着了魔,卫昀康摇头,这种感觉他明白,因为他也为自己的妻子着魔。 魏子凌见状,插话道:「别担心,叶雪的身子无恙,有叶风在呢,他现在可是叶神医。」 萧易礼傻里傻气地点点头。 「我跟你说,叶风已经是咱们的四弟,往后他是要当你大舅子的人,你想怎么喊,随你,不过先说了,以后他是咱们自己人,你得多帮衬着点儿。」魏子凌道。 卫昀康笑答,「这种事哪需要大哥叮嘱,光有叶雪那层关系,他就会处处护着叶风。」 萧易礼能说什么,只能傻笑呗! 卫昀康道:「阿礼,记不记得你说舞灵要到苗疆的事?」 「记得。」 「过去你对男女之事不上心,所以想不透彻,你刚提及舞灵处处与你作对时,我和大哥便想着,说不定那丫头是对你动心思了。」 「怎么可能?」萧易礼嗤的一声,那丫头爱蛇、爱蝎、爱蜈蚣都有可能,爱男人?「谁敢和她睡在一张床上,睡得着还能醒得来?」 魏子凌接话,「果然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当时我还想着,那丫头手段是狠了点,但你能制得住她,如果你们在一起,倒也是好事一桩。直到你出京前,郑重其事让我们好好照看叶雪,这才晓得你的心另有所属,再加上你让昀康帮着解决叶霓的事,便更加确定,你喜欢叶雪,有和她走一辈子的打算。 「如果是这样,舞灵那个丫头对叶雪而言就太危险了,于是昀康派人前往苗疆,让他们把舞灵给盯牢,万一她回京,立刻传书回报。没想到那丫头貌美如花,被苗族男人看上眼,枉她一身使毒功夫,却落在更有能耐的男人手里,她被施了情蛊,从此忘记你,一心一意爱上那名男子,决定留在苗疆,不回来了!」 「真的假的?果然恶马恶人骑,恶人恶鬼治!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听见这个消息,萧易礼没有遗憾,反倒手舞足蹈、满脸欢乐,倘若舞灵清醒知情,肯定很伤。 「可是即便如此,阿雪还是着了道儿。」卫昀康叹道。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舞灵给阿雪下毒?大哥、二哥,我可不可先别进宫,我先走一趟叶府。」心头一急,萧易礼就要跳下马车。 魏子凌一把拉住他。「听你二哥把话说完。」 萧易礼见二哥眉宇舒展,所以事情已经解决了?他这才松口气,重新坐定。 「那日,叶雪自愿代替叶霓嫁进萧府,却在看见你的替身时口吐鲜血,后来叶风进萧府接妹妹,在进房间的同时,闻到一股淡淡香味,他本以为是女人身上惯有的脂粉香,那时你的嫂嫂、母亲、祖母都在场,便没多想,可却在越接近阿雪时,发觉那股味道越重。叶风很清楚,自己的妹妹不喜欢往身上涂抹那些脂粉,他留了心思,发现味道是从叶雪凝在衣服上的血珠子间传出来的。」 卫昀康叹气,那段日子太难为叶风,一个妹妹中毒、一个妹妹难产,他焦头烂额,却还是表现得一如平常,让人看不出异样,这样的男子如果不是奇才,是什么? 「后来呢?」 「我推荐他进太医院,也领他去见师父,太医院里有足够的药书和经验丰富的御医,众人相助,他把阿雪身上的毒暂时压下,师父去信给师姑,师姑风尘仆仆赶到京城,帮助叶风解了妹妹身上的毒。从头到尾,叶雪都不知道自己中过毒,更不知道有个危险女子和她一样喜欢你,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你不要多事,把舞灵的事告诉叶雪。」 有趣的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一直埋怨收不到好徒弟的师姑与叶风相见欢,两人夜夜谈论医术,师姑决定收叶风为弟子。 魏子凌接道:「我同意阿康,女人要是知道自己有情敌,就算人在三千里外,也会时不时提起来,刺你几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男人本来就有自己的秘密,不见得每件事都要讲清楚。」 萧易礼笑望着两位义兄,这算什么秘密,他和阿雪之间的秘密才叫惊人呢。 他摇摇头,认真的道:「不,我会告诉她舞灵的事,我和阿雪之间没有不能讲的秘密。」 魏子凌笑了,没想到这个义弟对叶雪这么信任,也是,那样一个冰雪聪明的姑娘,有机会一定要见上一面,和她好好讨教「银行」这件事情。 尾声 【尾声 完美的ending】 叶雪以为见到萧易礼的那一刻,自己会很激动,但是并没有,她平静得彷佛他一直在她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是的,他没离开过,他在她心里、在有她的时空里,他们看着同一片天空,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比起上次千百年的距离,现在,他们离得多近啊。 她喜欢这种感觉,即使看不见,她也知道,他们还在一起。 「我有话告诉你。」这次叶雪不想再等了,她要直接解答,他梦境里的那个美好女孩就是她。 「我也有话要告诉你,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话!」萧易礼强调了很重要三次,他从没有这么迫切过。 因为他的迫切,她只好再等待一下下。「好,你先说。」 他三言两语把该说明的事说清,最后道:「皇上封我为义礼侯,我有爵位了,再不是那个成天无事闲晃的混世魔王,阿雪,我配得上你了。」 她不禁失笑,她从不认为这种事很重要。「你一直都配得上我。」 即使在记不起自己是谁,只能乖乖待在家里当只小狼狗、等她赚钱回来养的时候,他也配得上她。 说过很多遍了,她的爱情里面没有太多条件,唯一的条件是喜欢。 「我知道你愿意代替叶霓嫁进我家的事,我想,我爹娘奶奶哥哥嫂嫂们一定都很喜欢你,满京城都在讨论这件事,连皇上也知道,皇上还说这样忠贞的女子值得我珍惜,所以要下旨替咱们赐婚。」 叶雪又笑了,这位皇帝伯伯还真爱替人赐婚,赐了叶小霜再赐叶大雪,接下来呢?要不要再赐大哥一份好姻缘? 「叶家,是你设计他们的?」 她想通前因后果了,如果当时叶家得到的讯息和萧家一样,现实的他们,绝对不会做出退亲决定。 「不是我,是康二哥,离京前,我求他帮我照看你,还让他帮我把叶府的亲事给退了,我还以为他会用身分压人,逼得我爹娘退亲,没想到他会用这招釜底抽薪之计,不但退亲,还替我出一口恶气,我一直很佩服康二哥心思缜密,这是我拍马也及不上的。」 她理解,如果不是这样,卫昀康怎么会和大哥惺惺相惜,彷佛是遇见失联多年的好兄弟?因为两个都是心机重、城府深的腹黑分子啊! 何况,他哪是替阿礼出气,分明就是替叶小霜出气好不?那家人对前叶霜很坏,对叶小霜更糟。 「还有其它的话要告诉我吗?」叶雪问。 「有!阿雪,我很快乐。正常人在那种时候都会选择明哲保身,你那么聪明,绝对不会想不到这一点,可是你却跳出来,愿意嫁给我,那是因为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对,但不是很喜欢,是非常喜欢。」她坦承回道,笑得满脸灿烂,她现在才明白,原来说实话的感觉比说假话好一百倍。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从我掉进二0一四年的香港?还是我卸下大胡子、你认出我的时候?」 他这么一问,她的笑容顿时凝在脸上,整个人被石化了。 她的反应让萧易礼知道,他猜对了。 「你……」终于,叶雪找回自己的声音,她指着他,表情有着说不出的激动,她又晚了一步,不过这回……没关系的。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替她把话说完,「对,我想起来了,在我摔下山谷、身受重伤的时候,在我昏睡不醒的时候,香港的你和我,天天在梦里出现,一幕接着一幕。阿雪,你都记得的,对不对?所以你会问我要不要当你的大狼狗,所以你给我吃蛋糕,所以我说要给你礼物的时候,你既期待又惊惶,你担心我又闯祸了,对不对?」 「谢谢。」她想了半天,只讲得出这句话。谢谢他想起她,谢谢他让坦承心情变得不困难。 「阿雪,那个时候我就想娶你的,可是我不会赚钱养家,连想送礼物给你,也没有钞票,只能去砍大楼中庭的竹子,我还记得你去跟人家道歉的时候,我站在你身后,还傻乎乎的,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可我的心很重,我知道自己给你闯祸了。身为男子,应该保护女子,怎么能让你替我收拾善后?当时,我觉得自己真没用。」 「你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至少留下纸条,告诉我……你回家了,我才能放心啊!」这是她心里唯一解不开的结。 「对不起,我没办法。」 「为什么?」 「那天我躺在床上,拚命逼自己想起来,我必须记起一切,才能够知道自己会做什么,能不能带给你幸福,我盯着你放在柜子上的小竹球,不知道盯了多久,突然我想起自己叫做萧易礼,想起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也想起我根本不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然后一阵剧痛袭击,我就昏了过去。再清醒时,我已经回到古代,躺在船上,并且……忘记你。 「阿雪对不起,我不应该忘记你的,我应该牢牢将你记住,当时我应该、应该去刺青的,如果我不能把你留在脑海里,至少也要留在皮肤上。」 「你知道刺青?」叶雪笑了。 「对,我看过电视介绍,不过这不重要,你别离题。」萧易礼挥挥手,急道:「重要的是,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我躲在你们家屋顶偷听二十一世纪的事情时,不但不觉得惊惶害怕,心里还带着淡淡的喜悦与熟悉,因为那里有我一生中最重要的记忆。」 她同意,因为那里也有她一生中最重要的记忆。 「阿雪,从现在开始,我会再讲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不管讲几次,那都是我最真实的心意,你一定要记住!」 「好。」她的记忆力很好,她会记住。 「我要你、我喜欢你、我爱你,不管在大魏或二十一世纪,我都只要你。」 「好。」 「我看过很多电视剧,知道小三带来的危害有多大,我不会允许这样的人物存在,所以就算我是古代人,我也不会三妻四妾。」 「好。」叶雪笑得更开心了,这是他的承诺,也是他的保证,他要她安心,不过他真是个傻子呵,他不知道吗?只要他出现,她便会感觉安心。 「我知道对你而言,古代的规矩像一条无形的绳子,会捆绑得你无法呼吸,但请你相信,我会帮着你解套,不会用它们来束缚你。」 「好。」 「你不必担心未来会有个坏婆婆,我娘不是那样的人。」 「我知道。」他的家人人都很好。 「你知道,我与德王爷是生死交情的好兄弟。」 「对。」 「皇上赐我义礼侯,当了侯爷就得立侯府,康二哥决定买下德王府旁边的宅子,替我盖义礼侯府,所以你不必晨昏定省,不必担心妯娌的相处。如果你家人愿意的话,可以搬过去和我们一起住。」 和叶小霜住在一块儿?他们一家人终于兜在一起了? 她用力点头,说:「好,谢谢你为我想得这样周到。」 「我得当一个好主人,我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你对我也很周到。」 叶雪开心到无法用言语形容,只能不断点头。 「所以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把自己的心事全讲了,他用一双充满梦幻的眼睛望着她。 她要说的话已经被他抢走了啊,他想起香港、想起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遥远的以后,她要讲…… 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她说:「有,我有一个妹妹在穿越的时候弄丢了。」 「我知道,你们一直心急着要找到她,听说她很笨。」 听说?哪来的听说,根本就是偷听的,不过叶雪不与他计较这小事。「我们已经找到她了。」 「真的吗?她在哪儿,我们去把她接回家。」 「恐怕有点难。」 「为什么?」 「因为她是德王妃,叶霜。」 「是她?确定吗?」 「对,我们已经相认了,德王爷没有告诉你吗?」 「也许……他也不知道叶霜是穿越的。」 「不,他知道。」他们家的叶小霜很笨,这种要打死隐瞒到底的事,居然跑去告诉枕边人,要是人家受到惊吓,把她当成妖怪处理怎么办?不过幸好她笨归笨,运气却很优,她遇见卫昀康,一个能包容她所有问题的男人。 「所以二哥也……我懂了,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你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又问这句?她到底欠他什么话? 叶雪认真的想了半天,却怎么也想不出来,可是他的态度那样认真,他的表情充满期待,于是她绞尽脑汁,努力回想自己还有什么秘密没交代。 但是……并没有啊,她放弃了。 「我需要告诉你什么吗?给点提示吧。」 「很重要的话,三个字的,男人要对女人讲、女人也要对男人讲的,每出偶像剧的最后一集,大家都要讲的那句话。」 叶雪先是愣了一秒,接着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这人是看了多少电视啊,他居然期待这种老梗从她的嘴巴吐出来?不过对古代人而言,或许这是再新鲜不过的梗。 她承诺过要努力制造他的快乐,所以她圈住他的腰,窝进他怀里,踮起脚尖,在他耳畔低声说:「阿礼,我爱你。」 听到了、听到他终于听见阿雪讲这三个字! 耶!太棒了、太优秀了,这个时候要做什么?对,他知道,电视剧有演过! 于是他深情款款地捧起她的脸,俯下身,吻上她的唇,辗转来回吸吮,文文的爱火,一点一点加温…… * 欲知嘴甜人也甜的叶霜如何拿下足智多谋的世子爷卫昀康,请看蓝海系列荐《穿越一枝花》。 后记 【后记 孩子般单纯的爱情 千寻】 大家好,我是千寻。感谢在豆豆小说阅读网阅读我的作品。 叶雪的故事结束了,这是一个傻大个儿追求女孩子的故事,他的追求方法是幼稚圆等级,喜欢对方的法子是把对方弄得火大,看她的脸气到红扑扑的,他就暗爽在心底。 在你的童年记忆中,有没有这样一号人物?明明是喜欢你的,却每次都要作弄得你咬牙切齿,让你恨不得永远都不要看见他? 我有!已经不记得他的名字、长相,唯一的印象是在我每次去补习班的路上,经过他家,就会听到他从屋子里跑出来,对着我的背影大喊「猪血糕」。 我长得不像猪血糕、那也不是我的外号,就因为我和朱元璋同宗,他就以玩这个游戏为乐。 因为这样,害我不敢约同学一起去补习班、一起回家,就怕被人听见这个奇怪的称号,被人取笑。 当时,我气到青筋暴出,攥紧拳头,恨不得冲进他家,把他抓来揍一顿,但我很清楚,越这样,他就会故意。 于是我对他视而不见,就算迎面走来,也假装他是路人甲,我永远对他摆臭脸,好像他是我眼底下的一粒小灰尘。 这种情况持续多久,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多年后想起,觉得可爱。 于是,写下一个这种爱惹火人的男主角,以及永远摆臭脸、假装视而不见的女主角,希望大家会喜欢。 理所当然地,叶霜写完写叶雪,叶雪完了,就该接叶风,可是这样一个书呆子男主,实在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所以跳过、略过,先写另一个故事。 这次的女主角像是八点档《世间情》里的坏女人,她笑的时候,脸永远微偏一边,嘴角微挑,脸颊微颤,百分百的奸笑。不会诗词歌赋,只会使坏,然后一再强调,那只是职业病,她其实是很良善的好女人。 到时,希望大家支持这个不讨喜的女生,让她有机会说说自己的爱情故事。 【全书完】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