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还活着》 楔子 【楔子】 乱世 「阿婆,你吃吗?」一个灰头土脸得看不清面目的小女孩,抖着一只枯瘦如柴的手臂,将紧紧抓握在手中的一块幼嫩树根递到老妇面前。 「死了……都死了……哈哈哈……年轻的都熬不下去的死了,遗下我这个半截人土的活下来作啥?都死了……都死了啊……哈哈……呜呜呜……」又哭又笑的声音,有气无力地从沙哑至极的喉咙里刮出来,那种粗砺,听得人耳膜都要生疼。 「阿婆,你别哭啊,再哭也没眼泪可以流出来……啊,不对,有眼泪能流出来的话也太浪费啦,咱已经两天没找到一口水喝,你可别再把身体里的水给流出来了,会死的。」小女孩劝说的声音微弱乏力,必须非常靠近才能让对方听到一点点声音。没办法,饿成这样,无论如何都得省点力气。 像她这样努力简省的人,看到阿婆如此毫无意义的浪费,真是忍不住要生气;可一想到生气也是要费力的,就不愿生气了,于是继续劝道:「哭有什么用呢?哭不来老天下雨,哭不来可以填肚子的树根嫩草,也哭不活你那些死掉的家人啊。你孙女儿死了当然很可怜,但是你怎么不往好处想呢?她得的是疫病,同行的人没敢抢她的尸体去吃,我们才能顺利把她给埋了。还有啊,我们把她埋在那个很深的坑里,倒了很多土,且把地踩得很夯实,野兽刨不着,别人也不会知道那儿埋了人,不会有人偷尸体去吃的。再说啦,我们在坟头已做了记号,以后有机会还能回来收敛她的尸骨,不会让她一直当孤魂野鬼的……」 「哇哇哇……我苦命的囡囡啊,怎么就这样撑不下去啊,祖母还没将你送嫁到秦家,你这样死去,变成无主孤魂,可怎么办啊我苦命的囡囡啊……」凄厉的悲嚎持续着。 「阿婆……」小女孩实在想象不出这个跟她一样快要饿死的老婆婆,怎么还有办法发出这样大的哭声,明明已经两天没一丁点东西入肚了。 「不该是这样的……这世道……不该是这样的……老天爷啊,您何时才肯大发慈悲啊,老天爷您开开眼啊,怎么就让我钱家这样绝后啦,我钱家几辈子的积善,怎么会是这样的下场啊,呜呜呜……」老妇扑在地上惨痛哭嚎,枯瘦双手对着干硬的泥土抓挠拍打,像是在对这世间的一切控诉着什么。 「唉。」小女孩没辙地叹气,觉得这阿婆愈劝愈哭得没完没了,她还是不要劝下去好了。虽然在她看来,阿婆哭成这样实在很奇怪,对老天爷抱怨或祈求什么的更奇怪。这世道本来就是这样了,有什么好哭的?哭又没有用。 从她出生到现在,她所认知的世界就是这样——满目疮痍的大地、衣不蔽体的流民,每天每天都会看到路边倒着许多饿死的尸体,那些尸体因为枯痩得找不到皮与骨之间应该有的肉,所以幸运地躲过被分食的命运,那些稍稍有点肉的尸体,早被人趁新鲜时给拆吃掉了。 对她来说,这世道原本就是这样子的。既是理所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悲痛伤心,所以她不会像阿婆那样觉得这一切都是错的、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阿婆总是哭哭笑笑地说着不可思议的梦话,说四十年前世道不是这样的,那时地里有粮,人人劳作,天天都有食物吃,就算是穷人也能一天吃上一顿饭,甚至是最卑微的乞丐,都至少三两天能混上一顿吃食…… 她不知道什么叫卑微的乞丐,不过当她听说乞丐就是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坐在一边装出可怜样,就会有人平白给一口饭吃时,简直要嫉妒坏了! 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好光景?! 这世上怎么会有平白给人食物的傻瓜?! 如果不是阿婆乱说骗她的,那就是她真的没生对好时候,才会连当乞丐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她现在有点相信阿婆说的那些离奇的梦话了。如果阿婆梦话里的世道是真的曾经存在,那么,他们现在这个世道,就确实叫做乱世没错。他们现在的生活叫颠沛流离,他们的性命比一根杂草还不如——也是,杂草至少还能吃呢,而她们这样浑身上下没一两肉的,连那些敢吃人肉的人都懒得抓她们去吃掉…… 阿婆是个好心人,有着对她来说很奇怪的善良。如果有人敢偷她的东西,即使只是一口水,她也会与那人生死相搏,不死不休。可是,阿婆被她偷过食物,却是唯一没把她往死里打,甚至还把自己已经够少的食物分一口给她,让她没有饿死在上一个冬天的好人。 这样的世道,好人是一种非常不应该的存在;她没见过别个好人,阿婆是仅有的一个,所以当阿婆的孙女病死之后,她才会紧紧跟着阿婆。什么报恩不报恩的她不懂,她只是觉得不应该让阿婆就这样哭到死,就算阿婆没亲人了,至少还活着。既然老天没让死,那就好好活到终于饿死的那天才对啊;大家都活得不好,却也没想死的,阿婆应该合群一点,不能因为自己老了就不珍惜活着。 她安静而苦恼地看着阿婆哭瘫在地上,直到泪水哭干了,直到哭到再也使不出半分力气去发出一点声音,这片荒凉的地界,终于又回复只有灰茫茫的天、干裂的大地,一望无际的荒凉,充满死亡气息的窒息般宁静。 她实在饿极了,忍不住咬了手上的树根一口,然后任那苦涩至极的味道虐待着味觉;她勇敢地咀嚼,任由那苦得堪比胆汁的味道折磨她全身感官,就是不肯草草吞下,只为了逼出一点口水来让自己稍稍解渴。 收效甚微,但到底心里有些自欺欺人地觉得喉咙已没有干得那样厉害了。好不容易将嘴里的树根嚼得烂烂的,才依依不舍地吞下肚,让已经两天没进帐的胃袋有一点点补给,虽然那么一口树根并不能提供她多少力气,也无法使身体变得有力气一点,更无法让她在抬头或起身时不要头昏眼花。 幸好,这是她从出生以来就过惯了的生活、习惯了的饥馑,并不会觉得自己的命有多苦——反正每个人都活成这样,也就没有什么好抱怨了。 不过啊…… 她看着哭昏在地上的阿婆,想着阿婆说过的那些梦话,就算嘴里没有口水可以吞,她还是忍不住干咽了喉咙好几下,以致肚子更饿了,却不敢将目光放在手上紧握着的那块树根,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把它吃掉。不行,这是要给阿婆吃的。她将头抬得高高的,望向灰扑扑的天空,渴望地喃喃自语—— 「就算是骗人的梦话,如果能过上每天都有一顿饭吃的日子,该有多好啊。我好手好脚的,就不去羡慕乞丐了……到底每天能吃上一顿,总比三天混上一顿好上太多了……哎,一天一顿饭耶,真是神仙日子呢……」 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大概永远不会有改变的一天,不过幻想一下又没有关系……虽然愈想愈饿,且肚子凶狠地鸣叫起来。小女孩抱着肚子在地上蜷成一团,但就算被虐成这样了,她还是坚持想象着满满一大碗糟糠饭应该长成什么样子,或者一大块又硬又扎实的苦菜窝窝头应该会是什么样子,又或者只要一根水嫩的树根,有点甜甜的更好,喔,这个想法太奢侈了!赶紧换个实际的,那树根只要不要那么苦就好了…… 好饿、好饿啊…… 如果在饿死之前,能吃上一碗盛得满满尖尖的糟糠饭,这辈子应该就算活得值了吧? 水女孩蜷在哭昏的阿婆身边,也不知道是睡了还是晕了,反正,她是带着最幸福的幻想沉入黑甜乡的——即使她出生至今都没吃过一碗象样的米饭或看过任何被安放在碗里的干净规整粮食,但一两年来听着阿婆的梦话,自己也就能自发地去想象了。 想象着一碗好吃的饭、一块苦菜窝窝头、一根有甜汁的树根什么的…… 而这一切,都只存在阿婆梦话里的承平世道,但现在,是乱世。 小女孩不明白什么叫乱世,但她知道这是个连一块最苦的树根也几乎要吃不上的世道。 连观音土都得去抢才有得吃的世道,叫乱世;天天都有人在饿死的世道,叫乱世。 第一章 【第一章】 起落有致的马蹄声重重踩踏在坑坑巴巴的黄土路上,扬起满天飞尘,惊得方才堪堪恢复一点生机的半枯树枝上的几只乌鸦呱呱直叫,掮着翅膀飞上天空,警觉地看着声音张扬的来处。 三三两两在新犁开的田地上耕种的农人,皆不由自主地趴下身体躲在田地里,借着一小堆一小堆草垛的遮掩,惊怯戒慎地看着唯一一条黄土路上那群像风一般飞驰而过的数匹健马与人影,眼中除了害怕,更多的是艳羡。 在这个连蝗虫田鼠都已经抓不着、黄鼠狼以及野狗也看不到一只、什么家禽家畜都全灭了的乱世世道,能看到那么大那么精神的家伙——而且还是好几匹,实在是稀奇得不得了,就像是看到金银财宝在路上跑! 「那、那是啥?是老人家说过的牛吗?」直到那群骑着快马的健儿已经远到连黑点都看不到,一名年轻农人神魂不属地喃喃道。 他身边另一名农夫摇头,双眼也满是梦幻—— 「不是牛,牛跑不快的。我爹以前说过,牛有长角,刚刚跑过去的那些没有长角,所以不是牛……」 「不是牛,那是什么?」他们这些出生于寸草不生的乱世年轻人,就算还知道怎么务农,却已不认得那些家禽家畜理应长成什么模样了。 「那是马。我太爷爷以前是给畜牲治病的,很有见识,家里藏了一本医书,上头有图的。我觉得刚才那个一定是马,就是富贵得不得了的人家才用得起的畜牲,听说连县太爷那样的富贵人都买不起一匹呢!」 这时又有另一农夫躬着身体小心地挪过来,加入了谈话。 「可不是。听村长说咱上头又有皇帝了,所以就有县太爷了。去年县太爷来上任时,整家子二十几口人,都是自个儿走过来的,听说草鞋都走坏了十来双;虽然买不起马,却也真的算是财大气粗了。要我,可舍不得这样糟蹋好东西,赤着脚走路不就好了,这样草鞋还能留着过年时穿呢。」 「哎呀,竟是用走的?这也太寒酸了,怎么跟老人家说过的戏文不一样?戏文里说县太爷都是乘轿子的咧!」 「去去去,哪儿寒酸了!你是没看过,县太爷那二十来□家人,连同脚夫十来个,人人挑着的担子里装得满满的衣物粮食,那粮食还是大米与白面,重得那几个挑担的兵丁脚夫都直喘粗气。人家可财大气粗了!你见过那么多粮食衣物吗?」 众人一听到县太爷家有那么多粮食与衣物,都羡慕得张大嘴巴,一时都没了声音。对于这些从出生以来就刨着树根草叶裹腹的人来说,大米或白面这样高贵的物品,他们这辈子就没机会见识过。 如今好不容易能把荒田给重新犁开,种下的也不过是最粗劣好成活的苦根菜以及黍菽之类的粗粮。而,能够安心地在地里种上粮食,不必再四处逃亡颠沛流离,已经够他们心满意足地早晚叩谢老天爷疼爱了,哪里敢奢望其它,想都不敢想呢。 闲话完了大事,农夫们便又辛勤地投入农事,为着他们的肚皮努力干活。 九匹健马奔驰在唯一的黄土路上,沿途路过不少正在开荒的田野,见过无数次那些正在耕作的农人听见马蹄声就连忙抛下手边农活,趴倒在地躲起来。这是乱世里的求生之道——遇见强人,首先就要将自己隐藏起来,省得一条小命莫名其妙地交代了去。待目送健马远离之后,农人们就会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地闲话起来。正是这群人沿路习惯了的景象,没人放在心上。 日正当中,这群提供了新鲜话题给农人们的大汉寻到了一条有水的小溪,决定在这里吃些干粮、补充饮水,也让马儿休息片刻再上路。 虽然大伙儿并不在乎连续几天几夜的马不停蹄,反正身体禁受得住;然而此时并非战时,能获得稍微舒适点的憩息,自然很好。 「头儿,虽然已经快到地头了,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绝对是白走一趟了。」一名长相粗犷、胡须拉杂的大汉以洪亮的嗓门说道。 「不管有没有白走,这一趟总是必须要走的。这是我老爹临终前一再交代的,我也应了他,所以一定得做到。若没走这一趟就敢回乡祭祖,我可没脸祭告他老人家。」 被称作头儿的年轻人也是长得高头大马,浑身上下散发着肃杀之气,从他笔挺的站姿可以看得出必是出身军旅,即使此刻他穿着最平常的黑色麻布衣,看起来就跟一般家境尚可的平民没两样,却也没人真会将他当成无害的一般人看待。 「嘿!我说啊,明明咱穿得像个地主老爷似的,怎么那些老百姓偏偏还是叫咱们军爷?老子当过几年的匪、几年的军爷,现在只想让人叫一声地主老爷呢!」另一名男子狂灌了一大壶水后,拿衣袖一抹嘴,不伦不类地装出老爷作派说道。 这年头,谁人身上的衣服没缀上几个补丁?如果能穿上干净平整的衣服,就算是旧衣,也能让人高看一眼,认定是出自殷实人家。普通一些的小地主还舍不得将没补丁的衣服放在日常穿呢,都留着过年过节穿出来一下就妥善收好,没人像他们这样不当一回事地糟蹋,几日快马奔波下来,衣料上好几处都快被磨破了。 他们这一行九人,虽然连日来被沿路的黄土风沙给扑得灰头土脸,但因为身上穿着没半片补丁的麻布衣裳,就算夜间向农家借宿,也能得到热烈的欢迎与招待。 「咱这回论功行赏,大伙儿可不就都成了地主老爷了吗!可惜头儿半点不急,不赶着回家乡抢地,将祖宅方圆几千几百里都划拉到自家名下,若是等朝廷派人下来重新丈量土地人口什么的,到时可就没有大便宜可以占了。想要地,就得花钱买哩!」一个眉眼机灵的汉子说到这个就跌足叹声连连。 「吴用,你家乡的好地儿早都给你占了去,跟着你姓吴了,这会子又在叹气个鬼呢!」众人忍不住拿鄙视的目光嘘他。 「我帮头儿叹气不行啊?咱们这么多年来在战场上浴血挣命,图的不就是这个?只要不死,只要胜了,只要新朝建立了,咱是粗人,也不想着手握兵权去朝堂上跟人掰腕子分地盘比官位,就想着回家乡给自己的家族立起来,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不是吗?可头儿竟然半分不着急,就算他老人家自个儿暂时脱不开身回去占地,派些亲信过去行事也是可以的嘛,偏偏头儿什么也不肯做,忙完了大将军的事,就片刻不停地往凉山这边跑来,只为了要去接他那不知道还有没有活在世间的媳妇儿。我说老大,就算您那个从出生就订下婚约的媳妇儿幸运地活到现在,处境也是难说得很。好一些的正经嫁人生子去了,惨一些的就……不好说了啊。」 一句「不好说」,让其他汉子皆噤口不语。乱世中的女人能活成什么样,大家都清楚得很。四十几年的战乱,先有外蛮人侵肆意屠戮,又有无数盗匪自立为王鱼肉一方。国破家亡,什么都败坏殆尽,被屠杀的人命足以筑起尸山、填满血海。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无足轻重,道德、礼教、良善……以及贞洁或气节什么的,都已经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 那些几千年来在承平时期建立起来的一切规范与世俗常理,在这四十年里,随着最后一批受过正经教育的文人的老去与死亡,经过两代人的断层,一切都轻易地崩溃成灰,再无人在意,更没有人了解。 也没有什么好叹息的,他们这些年轻人原本就生存在这样的世道,一切本视若寻常。就见那名头儿脸色没有变化半点,语气更没有丝毫不忿或勉强,说道: 「如果死了,就找到尸骨收敛进我秦家祖坟,总不能让她当了孤魂野鬼。生前受苦也就罢了,毕竟生在乱世,谁也没办法。可死后若仍孤苦伶丁,就是我的不对了,名分一场,我必须负责。」被称作头儿的人姓秦,叫秦勉,此次带着亲信兼程赶赴东北边的凉山,就是为了寻找自出生起即被爷爷订下的未婚妻。生见人,死见尸,不管娶不娶得着,总要寻出个结果给先祖们一个交代。 「可是头儿,我们担心的不是您未婚妻死了,担心的是她活着啊……如果她活着,还活得……不太好的话,您会坚持娶她吗?」机灵的那个汉子很小心地问着。 第二章 「如果她活得不好,又没个依靠,我是得娶她的。」秦勉完全明白亲信们不敢说出口的言下之意指的是什么。不过他实在不明白他们这些人为什么会满脸不情愿,要娶妻的人是他又不是他们,就算他名义上的未婚妻为了活命做起皮肉生意,甚至生了一屋子不同父亲的孩子,也不是什么无法原谅的事。这样的乱世,要活下来,总是得不择手段的,谁又敢说自己能在这样的世间活得清清白白的? 「这怎么可以!如果那女人没能为您守住清白,您就不能娶她!就算头儿您想娶,我想天威大将军是一定会反对的。头儿您可以不在意我们这些下属的反对,但是天威大将军的话,您可不能不听呢!」 「对对,大将军的话得听!」一个口舌不利索的连忙点头应和。 「别逗了你们,这世道还讲什么清白!能活着就是老天保佑了。我们原也只是山野村夫,上不得台面的角色,现在也不过才当了几天小官,就当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穷讲究起来了,还非黄花大闺女不娶呢,哪来那么大的脸!」秦勉受不了地丢了个白眼过去。 哪知道他的亲信们却是不接受他如此妄自菲薄的。一人道: 「别人咱不管,我们这样的粗人也是不敢想娶个清白闺女,就想娶个能持家的就好。可头儿您不同啊!您可是个将军呢!大将军给您请功,说这回功劳大了,一定封个将军的!」 「切!封赏还没下来,你们就帮我封了将军,作梦果然比较快。」秦勉连白眼都懒得翻了,抓了一把草料去喂爱马。 「才不是作梦!大将军这次回京时就说了,一定给您讨个将军的!大将军从来说话算话。还有,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头儿您娶个上不了台面的村妇的!」 「是啊是啊,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的!」众人连忙点头,一时都心安起来。天威大将军是秦勉的上司,一直非常器重秦勉,从秦勉还是个不入流的杂工兵丁时,就看好他的勇武与狠劲而收在身边,从亲随开始一路提拔到今天镇武将军的职位,赫赫战功从来没有被人吞去,全都如实上报,该他得的赏格半点没有折扣,正是天威大将军一路护航的结果。 可以说,天威大将军不只是秦勉的上司,还是他的伯乐与恩人。如果天威大将军想干涉秦勉的婚事,秦勉是无法拒绝的。不是因为屈于上司的权势,而是基于对恩人的敬重。 「所以我才趁大将军被召回京师时,赶紧跑来凉山不是吗?同不同意又怎样,反正我找到人就立马娶了,大将军到时也只能骂两句,还能怎地?」秦勉勾唇微笑,原本看起来刚毅严谨的面容,竟一下子显得狡猾,有种诡计得逞般的得意洋洋。 「啊!原来如此。头儿您就是想趁大将军没空分神管您,来个先斩后奏把这事儿给办了!大将军一定会生气的!他以前说过会帮您挑个好女人,大将军是国公府出身,听说在前朝时也是当大官的世家呢,家里好女一定很多——」 「不过是玩笑话罢了。我跟大将军说过家里曾经给订了个未婚妻,大将军后来就没再提这事了。」挥挥手,秦勉一脸的不以为意。「再说了,咱们这些粗汉子,在新朝没建立时,说是兵,其实也就跟匪差不多,只是我们好运跟对了人,才有如今这样的好结果。我是粗人,从来没想过与那些京里被精细养大的好女有什么将来。当然,如果你们想要的话,我倒是可以跟周军师提一下,看看他们国公府里精心养着的美貌丫鬟还有没有可以配出来的,娶个大家婢帮忙持家,你们想兴家旺族的梦想绝对可以达成。」 「我们倒是想,可人家哪里看得上?那些大家婢眼睛长头顶上呢!上回我们跟着军师去国公府混饭吃顺便长见识,见到几个细皮嫩肉的小娘皮,还以为是国公府的千金小姐哩,连忙行礼,后来才知道那些一辈子没干过粗活的小娘皮,竟然只是府里侍候一般来客的三等丫鬟而已,也不算是什么有脸面的。可就算是府里没什么脸面的小丫鬟,却也是瞧不上咱们这些区区校尉,眼皮都不夹我们一下,」 「可不是!连个白眼也懒得朝我们飞来。」另一个曾经同去的汉子也点头说道:「想想实在没道理得紧。我们就算再粗鄙,好歹也是个小官。再说了,我们可是良民,而那些小丫鬟也不过是可以随意买卖的奴婢不是?怎么反倒是她们在看不起咱们呢?」搔搔头,想不通。 「仗的不就是国公府的威势咩!像这样高贵的「好女」,咱可高攀不起。不过,头儿,大将军器重您,定然不会随便给您挑个丫鬟的,搞不好正在给您张罗个国公府偏房庶女或远房亲戚呢,那可是真正的贵女。所以对于这个几十年前订下的□头婚约,您还是再想想吧。」亲信们苦口婆心地劝着。 秦勉见这些人怎么都说不通,也就懒得多费唇舌了。将水袋装满水,又将手上的干粮几口囫囵吞下,拍了拍爱马,说道: 「看来大家是休息够了,那就走吧,赶在天黑之前进入凉山村。」一个干净俐落的飞身上马,「叱!」地一声,马腹一夹,一人一马便在眨眼间跑个老远,很快变成远方的一点黑影。 其他八个亲信连忙各自收拾,嘴巴上嚷叫着「头儿!等等啊!」跨上马,很快跟随而去。 每月的初一与十五是梅川镇的大市集日。 梅川镇的地理位置十分得天独厚,依山傍水,地势平坦,气候温和,有数座物产丰饶的大山围绕,周边有大大小小四十几个村落群聚,成为永梅县东边最大最繁华的所在,甚至比县城还热闹一些。整个永梅县的大地主几乎都居住在这个小镇里,就连县太爷过来上任之后,置产的第一处就选了梅川镇。 今日适逢初一,一大清早,东西南北四个城门一打开,早就彻夜守在城外的民众立即像汛期的梅溪那般气势汹涌地往城里涌入,一下子就将梅川镇的每条道路都塞得满满的。有些迫不及待的小贩一踏进城门便开始叫卖起来—— 「草鞋草鞋!卖草鞋!一双只要一个巴掌大的菜窝窝!」 「卖碎布!各样的碎布,啥色都有,耐磨耐用,拿啥来换都可以!都收!」 「桑葚、李子各种野果,换粮!」 叫卖声此起彼落,大多是以物易物,极少有人愿意以铜子计价。这些贩货郎大多是附近村子的农民,做一些简单的手工或拿家里的物品出来与人交换家里缺少的物品。至于金银铜铁之类可以当作货币流通的贵金属,目前还无法取得大众的信任,没人愿意拿能吃能用的东西去换回几个轻飘飘的铜子,总觉得像被讹诈了。 当然,这是在乱世出生的一般村民的想法,以物易物才感觉实惠;至于家境殷实些的人家,眼界就较为开阔了,这两年已经开始拿着黄金白银以及新朝制出的铜子来交易货物。毕竟,现在已经是元启八年了,虽然四方仍然不太平,但有见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世道已然渐渐稳定下来了。 青草与树皮渐渐有机会顺利生长出来,而不是一冒头就被吃掉;田地开始有人耕种,而不是全数被荒置;老百姓不再惶然四逃无处安生,都敢于群聚于一处,搭屋开荒,试着安定下来。于是一个村落一个村落逐渐成形,就算仍然有一些盗匪为虐,但盗匪的数量正在减少,大部分被军队剿灭,不成气候的,一般乡勇就能解决。 对世道变迁敏感一些的有识之士,都嗅闻到一股天下承平的味道。这味道很陌生,至少四、五十岁以下的人们从未闻过,却一闻就痴了,痴得热泪盈眶、心潮澎湃,难以自已。 这日子,是愈过愈好了。 钱香福稳稳坐在一把残破得快要散架的板凳上,手上不停地编着草绳,草绳的一头绑在左侧的桑树枝上,编草绳的动作利索得只看到十根手指的残影。 然后便见草绳愈来愈长,很快在她脚下团成一堆,都把脚背给不见了。 手上没停,嘴也没停。选在这棵桑树边编绳,不就是为了解馋吗?她压下一根长满桑叶的软枝夹在腋下,桑叶就贴在她胸腹间,方便她一低头就能咬下一片叶子吃。有时运气好,还能吃到被叶片藏住的青色桑葚,那酸出满口口水的口感,简直爽透了。只要不是苦得咽不下去,钱香福都喜欢,都觉得好吃极了。 第三章 这时一个年约十三、四岁的女孩端着一盆衣服从钱香福身后的一条小巷子转出来,见到钱香福在这儿,也就不急着走到镇外的小溪洗衣了。 她将盆子往地上一放,走到桑树边,扯了一颗青色的桑葚皱眉吃下去,虽然酸得要命,不过还是没舍得吐出来,只是抱怨道:「紫色的果子给采光也就算了,怎么连红色的也找不到?这些青色的,要不是藏在叶子里,怕也是不会剩半颗。」 「已经不错了,至少桑叶还剩不少。今天是大集日,等着吧,不用等到下午,街上所有的叶子一定都会被扯光。」钱香福边说边吃,其实不用等别人来扯叶子,她今儿个挑了这块地坐着,就是霸定了这棵桑树的意思——吃不完,也会兜着走,绝对不给人留下一片叶子。 女孩名叫大丫,蹲在一边看着钱香福忙个不停,好奇问道: 「你作啥在外头编绳子?在屋子里编不是更舒适些?这边离大集会太远,一般想跟人换物品的都不会走到这边来。」 「我等着呢。」钱香福抬了抬下巴,朝马路对面的一块大木板看去。 那块大木板是镇长用来公布大事的,自架起这块木板以来,总共公布了四件事:新朝成立了,叫大定朝;永梅县有县令了,姓李;男丁必须服徭役了,工作内容就是在几个繁荣城镇的街道边种上大量果树与桑树;最近的一个公告则是要求老百姓不要偷盗或任意攀折树木——当然,这一点呼吁被所有人当作耳边风,镇上种的树都是好树,那叶子多美味啊,怎么可以放过不是?于是偷盗或攀折的行为完全无法遏止,县太爷也只能每年继续努力种树,然后痛心疾首地跳脚了。 「等什么啊?难不成又有什么大事要公布了?」大丫好奇地瞪大眼。 钱香福点头,大方分享道:「我昨天在粮行门口听人说的,说县太爷今天会派人过来宣讲和贴公告。这一年到头的,也不见得贴上一次公告,想来是大事了。既然是大事,就得好好听着才行。」 「知道那些大事有什么用啊?跟我们又没有相干,我们还不是过着自己的日子?」大丫兴致缺缺地撇嘴。 钱香福看了看大丫,本来想再说些什么的,后来还是作罢。反正大丫上头还有个厉害的娘,确实不用知道太多,即使那些大事与她自己切身相关。所以她换了个话题问道: 「你娘决定嫁哪个了没有?」 「我娘烦着呢!其实她才不想嫁人,嫁了人就不好接客赚粮食了。可是西村那个王大柱跟兄弟几个占了一块好地,犁出了好几亩田,年初种了豆子,收成还不错,还盖了三间土屋,也算是有家业的人了。你也知道我家三弟长得跟他一模一样,都不用滴血认亲就知道是他的种,他才会说要娶我娘;你也知道,我娘跟镇南的那个高木匠比较好,有时让他进屋子里睡都不讨要粮食的。我大妹应该就是他的种,不然怎么每次他来,就只带了个面饼给大妹吃,别人都没有。」大丫很大人样地叹了口气,「其实除了王大柱和高木匠,还有其他人也觉得把我娘娶回家很合算。我娘能生又厉害,一个女人活在这世道都没吃什么亏,还把我们几个孩子都养活了,厉害成这样,别人都比不上,娶回家一定能兴旺。」非常自豪。 钱香福也觉得大丫的娘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本身既是娼,也是皮条客,还是人牙子兼媒婆,各种身分任意转换,毫无违和。性格剽悍,手段俐落,也颇讲诚信,在梅川镇里极有口碑。一个女人带着四个孩子,竟还活得很好,谁看了都得说个服字。 「所以你娘决定不嫁了吗?」 「还是要嫁的。」大丫点头,左看右看,确定周边没人之后,还不放心地凑到钱香福耳边,非常小声地说着自己偷听来的天大消息:「前儿有个从京城过来帮商队押货的护卫,来我娘这儿光顾给的消息,说咱这大定朝的皇帝已经把蛮子都赶出中原啦,也把那些很厉害的盗匪给剿了,剩下的不过都是不成气候的。也就是说,乱世已经结束了,这世道要变天了,好日子要来啦。所以跟我娘说最好找个人嫁了,因为朝廷慢慢不打仗之后,就要开始定规矩了。如果我娘现在不挑个中意的嫁了,以后也会被朝廷给安排配个汉子的。」 钱香福一惊,低喊道:「那啥朝廷凭什么硬给人配汉子!?自个儿想单着不成吗!?皇帝管打仗就好了,还管咱这种小民的家长里短?他闲成这样,怎么不去多种几棵果树来让我们日子好过一点!」 「我娘也是这样说的。」大丫点头,继续炫耀她偷听来的大消息:「可那人说,这四、五十年来死太多人了,尤其蛮子入关那十几年,一个城一个城地屠过去,咱中原的人都差点被屠光了,后来有能力抵抗的都占山头当盗匪去了,他们人杀得比较少,但把人家的粮抢光了,田地给毁了,所以剩下没被杀死的也差不多都饿死了……反正那个人说了很多,我不是很懂,不过最后他劝我娘嫁人时说的话,我就了解了。他说啊,现在青壮男人少,女人更少,这几十年大家都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还能活着喘一口气已经很了不起,其实大伙身子骨都不好,所以孩子都生不出来了。像我娘这样能生的,一定得嫁人,皇帝现在需要大家多生孩子。」 「生孩子跟嫁人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世道好了,太平日子来了,大家要把规矩捡起来,不能没名没分乱生孩子啦,不然皇帝会生气。」大丫抬头挺胸说着,那姿态正是仿自之前看过站在公告板前宣讲的书吏,当时她看了觉得很神气,如今有机会展现一下,觉得很得意。 钱香福编着草绳的手速终于不由自主缓了下来,连夹在腋下的桑叶也忘了吃,整个人怔怔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丫却是知道钱香福可能在担心什么,可是她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拍着钱香福的肩膀安慰道: 「福囡,虽然你没有生过孩子,而且全身都是骨头没半点肉,男人都不爱你这样单薄的;不过你胜在年轻,也还有机会长膘,就算自己找不到汉子嫁,我想皇帝也会帮你配个好汉子的,至少不会给你配个跟你一样全身都没肉的。」 「我是寡妇,已经嫁过了,皇帝不能逼我改嫁!像你娘那样没嫁过的去嫁人是应该,我可不成!」钱香福简直要跳脚,她最讨厌被逼着做什么事了。 「可是你嫁的那个汉子不是死了吗?」大丫三年前跟钱香福相识,那时就听钱香福说过她的身世的。 「死了又怎样?死了也是我男人!我反正是嫁过的,皇帝可不能逼我再嫁一次!」 「很难说啊,你是年轻女子,得生孩子的,有没有嫁过不重要,只要你身边没汉子没孩子,皇帝应该不会放过你吧。」大丫很实际地说着。 说完藏了好几天的小道消息,大丫心满意足地又扯了一大把桑叶塞进嘴里嚼,然后抱着满盆衣物,朝钱香福摆摆手,往小溪的方向而去。偷完闲,就该干活啦。 钱香福抬眼望着街道对面的公告板,想着今天县太爷要公布的消息是不是说的就是这个? 应该不是吧,从粮行听来的消息明明是什么全国土地重新丈量,手上有田契为证的优先登记所有权,然后那些后来占地开荒的好像得跟朝廷买地之类的…… 她现在没有多少田,但她手上有很多田契与地契,那全是她「亡夫」的家产,只是在这二十几年来因为战乱而抛荒,后来这几年永梅县幸运地率先脱离动荡,周边的盗匪被清得差不多了,于是有许多人来此占地开荒,她虽有很多田契,但田契上的土地如今至少有八成被强占了去。 而今一听说皇帝可能会颁布这样的政策,钱香福从昨天下午忙完农事,再帮家里两位老人家煮好一锅菜窝窝以及好克化的糠米粥之后,就背着竹篓往梅川镇走。夜路难走,但她眼力好,不怕,还能在天未亮时赶在别人之前先将沿路上的野菜或有甜味的根茎给采收一番。 她的竹篓里上面全铺满了不起眼的麻草,但深藏在竹篓底部的,却是一直被她好好收藏着的田契与地契,就等着田地的消息一公布,立马跑去镇长那边登记,务必要先让属于她家的田地再度名正言顺属于她,那么接下来要讨回自家的土地,就不是大问题了。 第四章 本来钱香福一切都想得很美,农妇、粮食、有很多田……多么美好的地主太太的生活啊。可是听到大丫刚才提供的惊天大消息,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钱香福是个精明警觉的女子,心里的算盘从来都打得精准又快速,她当下就想到如果皇帝真那么不靠谱的非要押着年轻男女去成亲,那么,她这个寡妇一旦被逼着嫁人之后,原本属于夫家的那些田产,还能是她的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 就算她那个死得不能再死的亡夫已经只剩一个近亲了,照理说她就算改嫁也不会有人在财产上找她麻烦,但事实并非如此。没几个亲戚,不代表没其他沾亲带故的人。她手上的田地可都是一等良田,在这个谁都能为了一口野菜而与人生死相搏的世道,她那些良田简直像是闪闪发光的大米饭,有机会占去,谁都不会放过的。 想到这里,桑叶也不吃了(全摘了带回家),草绳也不编了(反正已够她回去时捆几束柴枝了),她有些烦躁地从小板凳上起身,怎么也坐不住了,巴巴地望着公告板,像是一直看着,就能把最新公告给瞪出来。 她绕着桑树走来走去,不时摘着树叶,每摘一片就张望街道尽头一次,想着那个书吏怎么还没来,真是比蜗牛还慢,这些当官的就是没用! 但再怎样迫不及待,钱香福终究仍然只能等着。若是真的等来那个大消息,那么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把田契登记在案,先把这件大事做完。至于其它那些讨厌的事……到时再说吧! 不管怎样,属于她的东西,谁要敢抢,她一柴刀立马剁过去,不怕死的尽管来! 乱世里出生长大的女人,就是这么剽悍。 【第二章】 在天下大乱的四十几年里,曾经广为人知或全然无人知晓地出现过无数个国号、自立过无数个皇帝,但凡占了个小山包、人数不过数十的盗匪窝,也能坐着板凳当龙椅,自封个皇帝当当。由于实在太多也太微不足道,于是大定朝建国之后,召集史官修史时,史官群对于这几百个当过皇帝的人,连名字都懒得核实,只是草草一笔「乱世乱政,乱人乱位,乱匪或占一城池,或占一山村,即称帝。时自立为帝者,约过万人之数,繁乱不及备载」带过。 一团乱的时代,一座山、一个村落,都可能住着一个自称是皇帝的人,所以皇帝这个名词在这几十年来,逐渐失去它金光闪闪的威力,变得一文不值。在百姓的心目中,皇帝这个名称,大概就是比里正村长更有权力一点点,并不会有什么遥不可及的感觉,也没有培养出敬畏的情绪。 所以,大定朝这个建国方八年、年轻得全天下老百姓都还未尽听闻的新朝,未来还有非常多非常多需要进步与努力的地方。所谓百废待举,就是这么一回事。打江山不容易,要坐稳江山也丝毫不轻松。 前朝的皇家、贵族,甚至是传了几百年的,号称国亡家不亡的许多世家,在外蛮入侵肆虐的那十几年里,几乎都在第一时间被屠戮殆尽,尤其世居于繁华地的贵人们,皆被灭了个干干净净,无人生还。 外蛮虐完了顶级富贵阶层,接着将屠刀指向读书识字的文人,意图消灭中原流传了几千年的文化,将所有中原人从人驯化成被他们放牧的牛羊牲畜;他们不需要读书明理,不需要开智识字,不需要有引以为傲的文化。于是所有读书人,甚至只是稍微识得几个字的人,都被斩杀于屠刀之下。所有的书籍都被烧了,所有识字的人都不被允许活下来。 暴虐必亡,只知屠杀而不肯给人留点生路与余地者,终究无法长久。所以外蛮自以为中原从此就是他们新占来的丰美放牧地,占了皇宫之后当然也建了国,自称皇帝,认为这块地从此属于他们千千万万年……这当然是作梦! 失去了国家、失去了正规军队抵抗外侮的中原人,就只剩下自发性组识的乡勇还在挣命,有的当强盗去了,有的抱团守护自己家园,在外蛮眼中,简直不堪一击,抬抬手就能轻易捏死。可,也就是这些无组织无纪律的游勇,拿着柴刀、菜刀,拿着削尖的木棍、竹箭,前仆后继地不断暗算着外蛮的军队,不作正面攻击,靠着偷袭,以命换命,杀一个不亏,杀两个赚到,死而无憾。就像拿着一把钝得要命的烂柴刀去砍参天巨木,很不自量力、很可笑,但只要不断地去做,就算得填上更多的人命、花上更多的时间,终究会有把巨木砍断的一天。 中原人耗了近十八年的时间,终于将北蛮赶出皇宫、赶出京师,然后接下来的几十年,就是群雄逐鹿顺带打外蛮,将他们一路打出关外的过程。 看似乱得不得了的乱仗,其实说穿了很简单,不管中原人自己怎样打得你死我活,只要看到外蛮的军队出没,立马结盟,将之打死打退之后,该怎样还是怎样,继续抢地盘争天运,你死我活、不死不休。 赶走了外蛮,最后挣到天命的人,并不见得是最聪明绝顶、最雄才伟略的那一个枭雄,但绝对是运气最好的那一个。在各方面实力其实差不多的情况下,谁称王谁当寇,真的就是运气问题了。运气,就是命。 所以龙家运气好了那么一点点,天命所归,建立了大定,开国至今八年,虽然还有许多流匪待敉平;虽然被赶出关外的北蛮仍然不死心地眈眈虎视,随时打算再度破关而人;虽然大定朝的政令还没有办法顺利推展到全国每一处,但是,到底属于一国的威信终究逐渐在民众心中建立起来了。 土地与人□,永远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根本,任何大事在这两件事情面前都得退让。所以大定朝发布丈量全国土地建立鱼鳞图册以及重新统计人口、建立户口黄册的政令之后,便将所有认得字、能数数的文员武勇都派出京师,暂领户部职衔,到全国各地去协助当地县令与地方耆老共同丈量土地,明确划分出归属。 当然,在这个政令发布之前,消息灵通的文武百官、开国功臣等,早早就在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暗中派人去圈地了;无主之地,先占先得,只要不太过分的话,皇帝都当作没看见。 上头的新朝新贵大口吃肉,消息灵通的小老百姓当然就有机会在这样的大机缘下跟着喝几口香香浓浓的肉汤。钱香福正是这些运气好到爆的人之一,所以在终于苦苦等到官府的文吏站在公告栏边上宣讲完毕之后,她立马第一个冲向镇长家,掏出竹篓里所有的田契地契,连同两张饱经风霜破破烂烂的户籍册、一纸二十年前订下的婚书,就让还搞不清楚最新政令状况的镇长晕糊糊、也推拖不得地乖乖亲自在新的户册以及鱼鳞册上填下了相关讯息,秦氏田产所有人:秦大成、秦牛哥(殁)、钱香福(秦牛哥遗孀)。附注:户长,钱香福。 「咦?怎么不是秦大成当户长?他是男丁吧?」等镇长好不容易把钱香福要求他写的字都写在册子上后,突然好奇问道。这钱香福常常来镇上卖一些小物品,镇长是见过几次的,不过由于她居住的地方是镇外东边的村子,家里是怎样的情况他倒是不太清楚,只隐约听说过她一个小寡妇赡养着一个半瞎婆子和一个病老头,整个家都是她撑起来的,没人敢上门欺负,是个厉害的女人。 钱香福正小心地吹干新上手的户籍本子。现在是新朝了,破烂的旧朝本子换上了印有「大定皇朝」红色大字的户籍本子,本子本身充满了墨香与新裁出的纸香味,让人觉得未来的一切都充满希望。她一边吹着气,一边着迷地闻着户籍本子的味道,漫不经心回道: 「我秦大叔十年前被流匪打残了一手一脚,一直没养好,总是病着。平常在家里做些杂事还成,让出门就不成了。要是镇上或村子里有什么要商量的事,需要户长出面的,总不好叫我叔去折腾吧?所以过来登记户籍时,我叔就说了,让我当户长。」 「也就这时候女人还能当户长,等以后日子愈来愈好了,女人就不好抛头露面啦。几十年前日子太平时,听说家里还有什么大门二门、前庭后院的,而女人都被好好养在家里,不能出来见人的……」身为梅川镇的镇长兼文人(其实也不过是基本识字),自然期待着天下太平的好日子到来,让一切混乱都导回正轨,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女人跟男人没两样,都是如狼似虎的,拚起命来,谁胜谁负还真没准儿,都是不怕死的。 第五章 「如果男人顶用,女人自也乐得成日在家吃饭睡觉,啥也不干。」钱香福撇撇嘴白了镇长一眼。 「也不是男人不顶用,而是女人太顶用了……」镇长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声音小了些。 这世道,软弱好欺的男男女女早被乱世给淘汰殆尽,能活到现在的,除了身强体壮,就是最强悍难惹的。不怕死、不要脸、不退让,这就是现今新朝皇帝治下百姓的共同性格。 至于镇长幻想中那种温柔娴淑、娇柔和顺的女子模样,在未来二十年,恐怕还是只能继续活在男人的美梦中,现实里大概难能见到一个。所有经历过乱世的母亲,都更宁愿把女儿养成可以把男人揍成狗的悍妇,也不想养出一个什么也干不了的娇娇女。所以未来就算天下承平,民风也难以变得温柔,剽悍依然是世人推崇的流行风格,并且至少再独步天下二十年。 「天色不早了,我得赶回村子给家里人作饭去。」将墨迹已干透的册子小心收进篓子里,想了想,钱香福还是从篓子里掏出一把青梅,放在桌上道:「镇长,今天谢谢你了。这是我大清早从山上摘过来的果子,听说你家里有人怀身子了,把这个当零嘴吃正好,不怕倒牙。」 虽然青梅算不上是什么好东西,但这年头,有人愿意把一口吃食送给别人,实在已算是很重的礼了。所以镇长半点不嫌,笑纳了。将她送到门口时,忍不住问道: 「我说你,还这么年轻,就没想过以后的事吗?」 「我可是个寡妇。」钱香福很骄傲地抬了抬下巴,像是在说着什么免死金牌似的。 镇长真不理解她在骄傲些什么,所以没理她,还是说自己想说的—— 「我瞧皇帝查完了全国户口之后,就要想着让老百姓多多生孩子啦,到时年轻的男男女女都得配对的。我告诉你,不必等查完户口,大家都知道这会儿人口少,而且又是男多女少,少到连皇帝都不敢多娶几个女人。这是什么意思你明白吗?」 「明白。就是说年轻的女人都得生孩子去。」钱香福翻了下白眼,非常反感这个话题,觉得好烦。 镇长忍住抚额的冲动,半叹气道:「在生孩子之前,你就没想过得先嫁人吗?」 「大丫她娘就没嫁人,不也生了四个?」钱香福真不觉得生孩子跟嫁人有什么关系。 镇长几乎跳脚。 「钱香福!你是清清白白的寡妇,跟个妓女比什么!再说这世道已经变了,以后等女人多到可以去当妓女时,就不是大丫她娘这个光景了。你没听说大丫她娘也正打算嫁人吗?这是什么意思你看不出来?」这小丫头聪明得惊人,不然不会在新朝一发布户籍田册相关的政令后,就跑来找他登记。他自个儿都还没弄明白呢,她就清楚明白了,可见这聪明劲儿实在出色;比起一般只晓得胡搅蛮缠耍横的妇人,他觉得跟这小丫头谈话更舒心一点,没有对牛弹琴的悲凉感,所以他愿意多提点她一些。 「嫁人就是只能跟一个男人生孩子,我当然知道。不过我又没想生孩子——」 「你以为以后皇帝江山坐稳了、权力大了,说的话还由得你挑着听或不听吗?你不嫁都不行。」镇长知道这些女人家都是主意大的,当然拳头也不小,对权威全无畏惧,他真是好心,觉得钱香福这样清清白白的女子就应该去嫁个好人家,好好过日子。 「我家没有多的口粮可以养活别人。」吃饭是个天大的问题,她就没打算给家里增加人口。 「你真是死脑筋,怎么就没有想过是你嫁个好的,然后让别人来养你们一家三口?」 「嘁!我自己能养活自己,干嘛想着靠别人养?」 「哎,不是这样说的,嫁人就是有个依靠,要是外头有个什么争端的,就让男人顶上,就当是打手也成嘛。」 「我得赶路回家啦,镇长回儿见。」 钱香福不愿意再听镇长唠叨,正想找个由头闪人;正好,那些看到新政令的人,脑筋转得快一些的,立马回家找了各种权证,跑来找镇长登记了。 很快地,镇长家的大门被堵了个水泄不通,一大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抢话,有的在问政令的详细情况,有的抢着要登记,轰轰轰的声音此起彼落,谁也不让谁,倒是镇长很快就被问得晕头转向了。 钱香福耸耸肩,将背上竹篓调了个舒服点的位置,然后双手牢牢地抓着背带,疾步朝梅川镇的东城门走去。事情都办完了,回家啦! 「秦家村……秦山……秦庄……头儿,这永梅县目前虽然还没有清理好田地籍册,可是从一些旧档案里也查不到这些名儿啊。您十岁离家从军,那时年纪小,会不会记错啦?会不会您的家其实在别的县呢?比如名儿相似的永春县,或者是长梅县什么的?」一名大汉趴在八仙桌上,仔仔细细看着平铺在桌上的县舆图,看了老半天,实在是找不到头儿所说的那些村名或地名。 另一名汉子拍了拍桌上那个较真的笨蛋,骂道: 「谁管舆图上有没有秦家村!咱们把想要的地都圈了去,取名叫秦家村,不就是了?话说咱头儿就是把整个永梅县给改名叫秦家村,上头也是允许的!」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法,还非常可行,汉子非常得意地看向头儿,企图得到头儿赞许的一眼。 可惜他家头儿连眼风也懒得刮他一下,站在八仙桌边,看着舆图,指着永梅县东边的地,说道: 「应当是这边,不会错。在一百年前,整个永梅县的东半部都属于我秦家,后来前朝国运衰颓,在还没有亡国之前,其实已经除了京师还算太平之外,其它地方老早已狼烟四起、民不聊生了。所以我秦家为了保全,就往东边祖坟地收缩领地;到了我祖父那一代,勉强维持着耕读世家的脸面,几千甲的田产便只剩下县东一小角的上百甲地,就命名为秦家村。秦家村背后有几座山包,最中间那座山包是我家的祖坟地,叫秦山;山上的隐秘处盖了个很大的山庄,用来藏粮食躲乱世的;不过在我六、七岁时,那个山庄就被流民给打砸抢完后,一把火烧了。」以一个十岁就离乡背井,并且以为自己随时会死于战乱的人,如今还能记得些许家乡旧事,连他自己都觉得挺神奇的,所以一时就边想边说,说了老多话,或许是为了翻捡出那些早以为已忘光的记忆。 「永梅县的良田多,四十几年来遭受过无数匪祸,原本世居于此的人大概都不知所踪了,而后来过来居住的,也没取个正经村名,现在就分东西南北的叫着,几十个村子都混叫一通,光是叫东村的,就有十四个村子,真是乱极了。」趴着看舆图的大汉叫吴用,仍然在叹息着。 「管它现在名叫什么,反正该是头儿的地,谁都不能占。」几个汉子握拳叫着。 「不只不能占,还得加倍付利息!」最先叫嚣的那个汉子补充完,看向老大,说道:「头儿,我刚才的主意怎样?不赖吧?咱就把永梅县给整个划成秦家村!以前半个永梅县是您家的,现在整个永梅县都是姓秦,这才叫光宗耀祖嘛!等您回家祭祖,包准您家祖宗们全高兴得在祖坟上冒青烟——哎唷!谁打我!」作风粗蛮的汉子正说得高兴,冷不防被人朝后脑勺撮了个巴子,将全无防备的他给拓跑了好几步,直到扶住窗框才止住身形。 「王勇,就算头儿真占了整个永梅县的地,上头肯定不会问罪,甚至可能会默认,因为很多武官都是这么干的。可是,每个武官都这么干,不代表咱头儿也要跟着这么做,也不代表皇帝心里没意见。」一名看起来颇为稳重的男子缓缓说着,那斯文的样貌,以及偏向文士的穿着,如果不是知道他下手有多黑,还真以为刚才那记偷袭不是出自他手。 「纪智!我就知道是你这家伙偷袭我!有胆子咱正大光明打一场,老子包准打得你满地找牙!」王勇咬牙切齿地低吼,要不是这会大伙儿都挤在这间局促的货栈厢房里,无多余空间可伸展,他老早扑过去打一场了。「我现在不跟你打,你给我好好说说,为什么咱头儿不能把整个永梅县的地给圈了?为什么皇帝会有意见?现在国家穷,皇帝欠了上层军官的军饷与功赏,给了爵位,却拿不出钱粮,最后纵容大家圈地,那也是他愿意的。大家都在做的事,咱为什么不做?更别说头儿不过是拿回自家土地,然后再多拿一点利息罢了。」比起那些圈地圈得肆无忌惮,别说几个小县了,甚至还有几乎吞下整个州郡的那些胆大包天的人而言,王勇觉得他们现在就算连同永梅县旁的丰渔县也占下来,都算客气。 第六章 「以你那一根筋的脑袋,我可懒得浪费口水说到你懂。这中间有很多弯弯绕绕就不说了,只两点:第一点,咱不给大将军扯后腿;第二点,咱头儿只想拿回自家该有的地,并不想在永梅县当土皇帝。你只要知道这两点就好了。总之,只要大将军和头儿在朝堂站得稳稳的几十年不倒,咱下面这些人才有好日子过。」纪智伸出两根手指在王勇面前晃着,直到被王勇不耐烦拍掉才作罢。 王勇当然听不明白,目光扫了其他人一眼,发现有人像是听懂了,有人仍然跟他一样茫然。不过他可不想追着纪智问,免得气死自己。于是决定找头儿问个清楚—— 「头儿,您真的只想拿回半个永梅县就好吗?」 不知何时已站在窗边,正朝下头在看些什么的秦勉,闻言只是漫不经心地背对他们摆摆手,淡道: 「不是半个永梅县,而是我祖父在时,属于我秦家的土地,也就是秦家村,包括那几座山包,我是必须拿回来的,不管那些土地现在被谁占去。」 「只拿回一个小村子?不会吧!您明明可以得到半个永梅县的!」 「那是一百年前的事了,不管后来几十年里是被迫卖了还是被强占去了,我们秦家都认了。我答应祖父,如果没死在乱世,有机会发达,就要拿回名正言顺属于我家的地。」 「名正言顺的依据是什么?」一个憨厚的汉子好奇问。 「当然是白纸黑字上写得清楚明白的田地契。新朝发布的政令不是说承认所有权吗?只要田契没有遗失,就承认。而我家一直把田产地契文书藏得很好,就算家里已经没人了,我也知道该去哪找。」 王勇见头儿说个话都不肯回头好好说,这实在蹊跷,于是也凑上去,跟着巴在窗子边朝下看去,边喃喃道:「头儿您在看什么啊?」 秦勉在看什么?他其实觉得自己正在看一场有趣的大戏。 这世道什么娱乐也没有,大伙儿日子才刚刚过得不那么仓惶惊恐,都还饿着肚子哩,没人会想着要发展娱乐事业。想看个乐子,连皇帝都办不到。 没办法,乱世刚刚平定,百废待举,即使宫里举办国宴,也找不到个象样的舞姬乐手或歌者来助兴热闹一番,最后只得劳驾文官朗诵慷慨激昂的篇章,然后武官拚命擂鼓,让几个平头整脸的校尉穿上没有补丁的战衣,用群魔乱舞的姿态胡乱蹦跳一通,美其名为「破阵乐」。 国宴都如此囫囵混过,更别说其它地方了,全天下的风貌可说是处处皆是「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非常的世俗,非常的寡淡。身为一个大半辈子都活在烽火之中朝不保夕的军人,秦勉,以及他的下属,或许期待着太平盛世的到来,却一时没有办法融入太过平和的环境里,过起安定的生活。 他们仍然对四处奔波又刺激的生活更习惯一点。 如果暂时不能回到战场,那就得在平淡的生活中挖掘出一点乐子。就像之前白走一趟凉山村,去寻找他那祖父一辈订下来的未婚妻,结果却是什么也没找着那样。明知道那凉山村大概早就被盗匪祸害得无人居住了,却仍是执意跑上那么一趟。找人是主要,但更重要的是他喜欢骑马四处巡游的感觉,那让他觉得自由与快活。平淡的日子实在太无聊了,不能跑马的日子,秦勉总会给自己找一些乐子。 而此刻,下头两名女子的对话,正好给秦勉提供了一点小乐子—— 「阿福,你这是什么死脑筋啊!我又没叫你嫁人,是跟你说南村村长的侄子愿意用两只兔子、五只鸡崽子跟你生一个孩子,不拘儿子女儿,他就想留个后,也不敢指望你嫁他,毕竟是个病痨子,虽然有点家底,但实在不顶用。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 「别说了,我说过不给人生孩子,就算给我一担大白米,我也不会去给人生孩子!水姑,我还忙着呢,你别耽误我时间!」钱香福看起来虽然瘦,却也是很有一把子力气的,水姑这样膀大腰圆的壮妇,想抓住她不让走,得要花大力气才勉强能将人拉住。 「哎哎!阿福,你别耗我力气,我得留着力气去下田,不然早上那顿粮就白吃了,到时你赔我啊?!」 「就你的力气值钱,我的不值钱?我也是有吃早饭的,大清早从村子里跑来镇上,力气真没剩多少了,偏你还拉着不让走。怎么,你愿意给我一块饼子长力气吗?」 「就拉着你这么一下子,竟想讹我一块饼子,你真敢要!」水姑尖声怪叫。 「你敢拉我,我怎么不敢要?」不客气地朝她伸手,「要留我下来听你说话,就给一块饼子,不然我走人了。」 「没饼子!」水姑将一个小布包紧紧护在衣兜里,像防贼似地瞪着钱香福。 「我都闻到味儿了,怎么会没有。是苞谷粉做的面饼吧?给一个,不然我就走啦。」 「那你先说说,生孩子的事儿你同不同意?」要她一个饼就等于割她一块肉,水姑万般不愿意。 「不同意,没得谈。」钱香福也知道要想从水姑身上抠下一口粮食,基本转载或转售,谢谢你的支持与配合)上比登天还难,所以也不认为真能索讨成功,只想要水姑别缠着她罢了。 「你不是想弄几只鸡崽子养吗?那病痨子正好可以给你弄来,若是愿意给他生个孩子,怀胎十月期间,还能朝他索要些吃食。为了孩子,哪有不肯给的。我说你啊,好好一个发财机会,怎么就死命推拒!」 钱香福扒开箝着她手臂的那只厚掌,翻白眼道:「这么难得的发财机会,你去挣不正好?缠着我作啥?」 水姑听到她这么说,一脸心痛样地道:「我也想啊!可是你也知道我正准备嫁给二娃他爹呢!就是西村那个王大柱,都收了他三分田产当聘礼啦,就不能再干别的了。」非常遗憾地叹气:「早知道就晚点收聘礼。晚个一年,我还能去给人生个娃……」 「那你退婚吧。」钱香福很不负责任地建议着。 水姑横她一眼,骂道:「老娘好不容易才有机会赚上一次丰厚聘礼,你就叫我退婚,安的什么心?!」 「我什么心也没安,只要你别烦我就成了。」钱香福拍开水姑又想拉扯她的手掌,「反正我是不给人生孩子的,你去找别人吧。反正那个病痨子给的条件那么好,你去找那些愿意卖皮肉的女人,她们乐得有这样的机会,很容易就能撮合啦,作啥拉着我不放啊!」真是搞不懂这是为什么。 说到这个水姑就生气,说道: 「那个病痨子听说是个识字的,说什么祖上出过读书人,生的后代都要清白,不要卖过皮肉的女人给生孩子。切!也不看看这是什么世道,还敢挑呢!他自个儿又是什么东西!」 钱香福疑惑地问:「所以就算你没收了王大柱的聘礼,其实也赚不到这桩值钱的生意。这个病痨子这样挑剔,你又何必帮他找人?」这实在不符合水姑的脾性。 水姑当然很不爽那人对她从事的行业之一有这样大的意见,但她从来也不是怕人说的,而且是个非常理智的人。就听她道: 「那病痨子就算再怎么惹人嫌,总有两个好处是看得见的。第一个,他身体太单薄了,不敢想娶妻耽误别人,就想留个后;第二个,他不敢祸害黄花大闺女,就要我帮他找个清白的寡妇给他生孩子。阿福你也知道,别说两只兔子、五只鸡崽了,就算是只给一只兔子,多的是活不下去的人家愿意把大闺女拿来换不是?所以我才愿意去帮他牵这个线,这个中人钱不赚白不赚。」 「那你继续去找别个寡妇吧,我白白听你抱怨那么久,已经是看在大丫的面子上啦,再听你说下去,我真的抢你饼子了。」钱香福听完,也没有什么感想,就想着要去镇长家把新采到的草药给换些好粮,好回去给家里两个老人家补补身子。 水姑连忙捂着身上藏饼子的地方,警戒地防备着钱香福,心中实在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小寡妇完全没辙,不愿做的事,好话歹话说到地老天荒都没用,心硬得很。水姑自认是八面玲珑的人,这辈子就只有钱香福这个人是她搞不定的。想想真是挫败! 第七章 「阿福,你怎么都不动心一下?我家大丫要不是才十四岁,我都想把她嫁到病痨子他家了。这样以后生娃子,死丈夫,有田产,又能出来跟我学做生意,真是怎么想怎么好,可惜大丫还小,初潮都还没来呢!」 「快去找会动心的人吧,穷苦人家那么多,很容易找的。」继续赶人。 「我当然知道很容易,可人家觉得你不错,所以要我先来问问你咩。你不愿意,自然就找别人了。」还是有点不死心。 什么叫觉得她不错?!钱香福一时警觉起来。她名下现在有很多田产,虽然并不广为人知,但一般村长之类的人,倒是不难打听到这些。别说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阵子东村那边占着她名下田地耕种的人都在蠢蠢欲动,听说是跑到村长那边要登记田地,却发现所有土地都已经有主了,纷纷打听着这些田地登记在谁名下,一群农人聚在一起不知道在酝酿着什么阴谋呢。 这是钱香福早就预料到的情况,目前也在暗自准备,不管怎样,就是不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打发走了水姑,她快步往镇长家走去。走完了镇长家,她还要去北城门看一下,听说最近有一批北方过来的流民聚集在北城门外,很多青壮以及幼儿妇女都插着草标自卖自身,只要有一口饭吃,就跟着走。 她现在需要人手,北城门外的那些流民里应该能挑到她需要的人手。 钱香福专心一意地忙着自己的事,背着个大竹篓子走得飞快,脑袋更是忙着运转,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一双充满兴味的眼正盯着她看,还一路目送她走远。 王勇凑在秦勉身边,并没有怎么注意听下方的谈话,因为他还忙着一边回头跟兄弟们斗嘴,也就只隐约听到一言半句的。两个女人的谈话他没兴趣,倒是对那个吃得膀大腰圆的水姑充满兴趣—— 「这女人不错!白天能下地种田,晚上能做半掩门,把男人榨干腿软,她还活蹦乱跳。体格真好,全是膘,是个厉害的女人,不像另一个年轻的,瘦得像根柴禾……不过那脸蛋儿倒是长得挺好,好好打扮的话,倒是能跟国公府那些养得像小姐的丫鬟有得一比——哎唷!头儿,您打我作啥?!」冷不防额头被敲了一记,唉叫了声,满肚子的评语忘了个精光。 秦勉收回目光,没理王勇,转身走到八仙桌边,指着永梅县东边的土地说道:「尽快查清楚这里的土地如今叫什么村名、属于谁。明天我打算先去秦山上看一下祖坟的情况,然后再到秦家村看看还有没有认得的人。」 其实他心底是知道家乡里不太可能还有认得的人,不然他不会在昨天抵达梅川镇之后,迟迟没往秦家村赶去,毕竟快马不过是半个时辰的路程。不只是近乡情怯,更是怕见到面目全非且残破的家乡——被刨平的祖坟、被侵占的家园、全部陌生的面孔…… 就算十几年来的军旅生涯将秦勉锻炼得心若钢铁,家乡却仍然是他最无法碰触的柔软与脆弱。 他会拿回属于秦家的土地、修好秦家的祖坟,可是,却很明白,就算日后告老退出朝堂,也不会回来这里居住了。 再次回来时,应该是归葬那一日吧。 面目全非的家乡,他不想面对。 没有故人的故乡,多看一眼都是感伤凄凉。 【第三章】 「祖母、大叔,瞧我今儿个换回了什么!大黄米呢!」一踏进家门,钱香福就迫不及待地展示着今天的战果,从竹篓里小心端出一个大木碗,里面装着八分满的黄米。「原本想跟镇长换大白米的,听说大白米熬米汤更养人,可是那就只能换一小捧,所以我就换大黄米,足足换了两大把,差点可以把这个碗装满了。你们等着,我马上去把米给煮了,今晚我们都能吃一顿饱肚!」随着一串欢快的话说完,原本黑漆漆的小屋子立即明亮起来,一盏油灯被点亮了。 钱婆子眯着迷蒙的眼,隐约看到亮光,连忙道:「别点灯别点灯,别胡乱耗油,我一个半瞎婆子用不着光亮,你叔又不轻易走动,我们都不用灯的。福囡,你快吹熄了。」 「是啊,阿福,大叔整日都瘫在炕上,也不走动的,所以你别费灯油啊。」 钱香福充耳不闻,转身走到隔壁的灶间,往灶膛一看,发现还有些微星火,便拿着烧火棍搅了搅,又填了些干草进去引火。然后扬着声音说道: 「你们不用怕费灯油,都是自家做的,用完了我再制些,山上的材料多着呢。以后天黑了就点灯油,我得看看这灯油烧得怎样,才好日后拿出去卖呢。你们在家里点着灯,也是帮我记下有什么要改进的地方,不算白白浪费。」 「可以换粮的东西,更该好好收着,点了作啥呢!现在多少人家都没得用呢。」钱婆子还在叨念。 「可咱家懂得怎么做啊,还是大叔从书中找到制法教我的呢。谁会知道山上长的那一大片苦得要命的野草,是可以用来熬灯油的?所以啊,大叔,以后你要看书,就尽量看,看能不能再找几个能发家的法子。还有啊,不管白天晚上,看书时都要点灯啊,咱这屋子的窗开在背阳面,也开得小,就算大白天,也不亮堂,别把眼睛给熬坏啦。」 「你大叔哪敢白天看书,被人知道了还不抢了去。」钱婆子说道,书本可金贵了,承平时期就是一般人买不起的贵品,更别说如今这世道了,就连一张纸片都金贵着呢,何况是书。 「咱家的东西,谁敢抢,我砍死他!」钱香福将火烧旺,起身打开灶上的木盖,将里面温热的水给舀出一半到脚边的木盆里,然后大方地将今天才换到的大黄米给全倒了进去,接着从一旁的柜子里掏掏拣拣出几颗土芋、一把叶菜,连根茎都没舍得去掉,全切碎了丢进去一起混煮。盖上了木盖,又检查了下灶火之后,才把脚边的木盆给端到正房桌上,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洗脸。 「福囡,你洗脸可得洗仔细些。」钱婆子每天总要吩咐这一句,永远不厌其烦。 「是是,知道了,仔细着呢。」她无奈地应着。 「上回你摘的那些木患子,我叫你留下一些洗脸,别全都拿去换粮了。你有留下吧?」 「……当然有,正用着呢。」没什么底气地应声。 钱婆子一听这发虚的声音,就知道八成是没有。于是眯着一双几近全瞎的眼,摸摸索索地朝桌子走过来,边道:「真的正在用吗?我瞧瞧。不是我爱唠叨,你这抹了黑浆汁的脸,得用木患子的果皮来洗才能洗得干净。你这脸要不洗干净,就会长小疙瘩,也会变粗糙,这可不成,得好好注意。」 「我有听话的。」钱香福不动声色用脚悄悄将边上的竹篓给勾了过来,伸手快速探找了下,摸出三颗有如桂圆大小的干瘪果实,放在桌上。 钱婆子双手搭在桌子上时,就摸到了这三颗果子,以双手仔细辨识了下,确定正是木患子之后,便帮着剥皮;然后将剥好的皮全塞到钱香福手上,交代道:「其实应该多用几颗,可以洗得更干净呢。你用手使劲搓,搓出泡了,才抹上脸去清洗,知道吗?」 「知道啦……」拉长声音。 「真知道就好啦,总想着应付我,每天没吩咐一句,你就肯定不好好洗脸的。」 「这不是乖乖洗了吗!哪有应付。」不想再听钱婆子唠叨,连忙转移话题,偏头看向炕上的大叔,问道:「大叔,今儿个有没有人上门打探些什么?」 「哪会没有。村长就上门了两次,其他人也都来打探着。」秦大叔向来平静而厚道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些许讽刺不屑。 钱香福撇了撇嘴,哼道:「什么村长!谁承认的!没有官府认证,也没谁同意,就占着咱家的地,自封村长了。这些强盗,我早晚全打出村子去。」 「福囡,你只是个小女子,可别去跟那些人硬碰硬,吃亏的还是你……」钱婆子忧心劝道。 「我哪里吃亏过了?上回他那两个儿子躲在路边要敲我闷棍,不是让我一棍子给打得晕过去,脚都给扭了,我却是一点事也没有。」身为一个在乱世混得还不错的女人,武力值自然是杠杠的。 「一个打两个你还能打得过,可若是来了七个八个,你也只有受欺负的份。阿福,咱们人少,你别跟他们硬碰硬。」大叔劝道。 第八章 「我当然不会硬碰硬。祖母,大叔,你们尽管放心,不管他们出什么招,我都有准备的。」相较于两位老人家的忧心忡忡,钱香福这种万事皆在掌握中的自大口气,简直离谱。 所以她充满信心的回应,只让人听起来觉得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所以钱婆子说道: 「阿福,那个林桂花今儿个也过来了,她想给你说亲呢。」 「什么?!她竟然有脸上门!祖母,你没让她进门吧?」顾不得将脸上的水给拨干,猛然抬起头惊问。 「哎啊!怎么了?水怎么溅出来了?」钱婆子更在意的是钱香福行为举止粗鲁,没女孩样。「阿福,你该用巾子将脸擦干,而不是胡乱甩头作数,怎么这样乱来,快擦擦——」从袖子里抽出一方帕子,就要帮她擦脸。 「我自己擦。」钱香福伸手拿过帕子,胡乱擦着,连忙问道:「祖母,你没让林桂花进门吧?」 「当然没有。她也不敢踏进来呢,就站在木篱笆外,想是记得你说过的,再敢踏进来一步,就打断她的腿。上回那一顿揍,她怕是还没缓过劲来,现在光是想到你,心里还憷得紧哩,想帮你说亲,也只敢挑你不在家的时候来找我说哩。」钱婆子说着也觉得好笑。果然是好名声不如恶名声,宁教人怕,莫教人爱——福囡的歪理用于这错乱的世道,却是再适合不过。 钱香福哼道:「说亲?哈!我知道他们那些人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文的武的双管齐下吗!总之就是想尽办法要吞掉咱们的土地,让咱们的土地以后都改成他们的姓。就像那个自封村长的混蛋,正在上下串连,想要把咱们村子取名叫林家村呢。哼,想都别想!」 「哎,可是林桂花说,如果你肯嫁的话,林家的男丁随你挑,想要谁都成。还有啊,以后生了孩子,还能让其中两个孩子一个姓秦、一个姓钱,给我们两家传香火哩。」钱婆子到底有些心动。家破人亡之后,有个香火可以传继,让列祖列宗有后人供奉,实在是太重要的事了。 「就算你指望我生孩子,也不能这样随便啊!我跟谁生都成,就不跟姓林的生!你忘了他们当年怎么对待大叔的,我可没忘,到死都不会忘!脑子里都记得牢牢的。这些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阿福,一旦形势比人强,你就得低头,什么仇怨都不重要,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大叔只想你这一辈子好好的。」大叔叹气。 钱香福别过头。 「我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叫形势比人强。活下来当然很重要,而且遛得活得好。如果我不能活出人样,那些亏欠我们的当然就更不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天经地义! 「哎,你这个小女子,怎么煞气这样重。现在日子渐渐好过啦,上头有皇帝坐镇,日后杀人就是有罪的,你以后不可恣意说些打打杀杀的话,知道吗?」钱婆子真是为这个凡事只以暴力解决的小女子操碎了心。这个样样都好的小女子,如果愿意听她的劝,更斯文秀气一些就好啦。 「好的,我不随便说,就在心底想。」钱香福其实觉得自己真的很听话呢。 「你啊、你啊——」钱婆子差点不顾形象地跳脚起来。 「哎啊,饭煮好了,好香啊,你们有闻到米饭香味吗?我过去看一下,马上就能吃饭啦!」钱香福端着木盆子连忙闪到灶间。 其它什么都不重要,林桂花不重要,那些强盗混蛋也不重要,眼下,吃饭才是天上地下唯一要紧的事! 也是最幸福的事!所以万万不可耽误。 吃饭吃饭! 至于那些必须收拾的人,反正全都在那儿等着,她半点不急,更从未因为势单力孤而畏惧分毫。 清晨,远处方传来一声鸡鸣,东方天际也才露出一点鱼肚白,永梅县的东城门打开后,他便带着两名亲卫往秦山而去。因为此行是为了寻找祖坟,所以气氛沉重而肃穆,没有说笑的心情。就算他愿意凡事往好的方向想,也不敢想着秦家的祖坟还能在战火与匪乱的肆虐下安好无损。 三人抵达秦山的山脚下时,却不好再骑马上去了,因为记忆里的那些山路,似是多年未有人行走,都湮没在荒烟蔓草间,无从下足,一时竟找不到可以让马儿登山的路径。 虽然说他们胯下的爱马在战场上火里来水里去,什么坎坷的地儿都闯过,没有不能走的路;但现在毕竟不是战时,就想着善待它们,不愿意折腾。 所以秦勉将爱马交给身上有伤、还没有大好的宋二子看顾,然后对王勇道:「当年上山的路现在已经找不着了,我一时也不能确定祖坟地的位置,只依稀记得坟区边上有棵千年五叶松,长得又高又大……不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有没有被烧了或砍了……总之,你往西边找,我从东边找。如果你发现了五叶松树,或者看到了坟场,就点烟通知我。以午时为限,若是什么都没找着,就先回到这儿集合。了解?」 「了解!找到树或坟就点白烟,没找着就午时下山集合。」王勇向来喜欢简单明白的指令,不用费脑理解的那种。 「嗯,那分头走吧。」秦勉从一棵半枯死的树上扯下两根树枝,以匕首削去枝身尖突的地方,直到平整不扎手之后,抛了一根给王勇,「小心些,可能有蛇,我记得大多是有毒的。」 王勇接过树枝,当成大刀挥得虎虎生风,兴奋道: 「咦?这世道还能有蛇啊?那正好,咱中午就抓蛇来打牙祭了!连吃了好几天干粮,完全闻不到肉味,现在可是想极了!」回身拍了拍宋二子,「二子,你等着,老哥这就抓蛇回来给你补身子。吃了肉,什么病什么伤都好啦!」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往西边冲上山,还不忘拿树枝打草惊蛇,走得飞快,一下子就见不到人了。 秦勉速度也不慢,朝东边走上去,并四下张望,企图从周边的景色去找出一抹熟悉感。也不知道是记忆美化了一切,还是离家的十四年来家乡被破坏得太严重,以前觉得很美好的景色,如今大多是枯败的景象。现在是初夏,理应是满山青翠的盛景,可放眼望去,却只看到秋冬的萧瑟。 曾经的青山绿水,在几十年的乱世里,都填进了人们饥馑的肚皮里。吃尽了山里的动物,接着吃花草树木、喝干每一条小溪的水,等所有能塞进肚皮的东西都吃没了,就只剰两个选择——吃人,或者吃观音土自杀。 当年父亲弥留之际,死抓着他的手,要他出去闯,不要留下来,就算死在外面,也要出去挣命。那时他才十岁,留在三天两头有人上门骚扰的家园或者跑出去挣个活命的机会,都不太可能有什么好下场。就算没有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八成也会活活饿死。可是他爹命令他离家,不然死不瞑目! 所以,他答应了。横竖都是个死,怎么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年走出家门,投入茫茫人海挣命,其实是随时等着赴死的。 所以说,能活到现在,并且活出个人样,实在非常幸运。就算十四年的经历艰苦到无以言说,更是多次在生死边缘挣扎,受了重伤却无医无药硬扛着,到底还是活了下来。 军中的老军痞子最爱说的一句荤话就是——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死了当然一了百了,万事不用牵挂;而能活下来,自然就是搏了个万万年的前程。在战场上卖命,不就是这样一翻两瞪眼的结果? 都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但秦勉却是即使带着天大的富贵还了乡,仍然还是锦衣夜行的结果。 家乡,已经没有故人了,就算穿了龙袍,又要张扬给谁看? 连祖坟,都得找得这样艰难…… 一个坚心如铁的大男人,难得有机会好好伤怀忧郁一下,这沉重的气氛,几乎要让他将曾经读过的、所有与悲凉凄清相关的诗句,一鼓作气从嘴里吼出来应景一番时——突然,有几道杀风景的声音闯人他耳中以及眼界里,将他好不容易才酝酿出的感性心情给破坏殆尽! 隔着一片长满荆棘的树丛,离秦勉并不太远的地方,几个男人正凑在一起大声讨论着怎么干坏事—— 「这几天我们已经将那个小娘皮设的陷阱都给找到了,所以我很确定,以前那个大山庄的废墟就在这里,今天肯定能找到!」 第九章 「大田,你怎么知道就是在这里?」 「笨!不在这里的话,她设那么多陷阱做什么?」身为踩中陷阱最多的受害者,林大田说得既权威又咬牙切齿,恨不得立时就把钱香福那个小娘皮给抓来虐打个半死! 「也有可能她做这些陷阱只是为了抓兔子山鼠啊。」 「蠢货!这山上所有活物早被吃光了,哪来的兔子山鼠可以抓?你抓一只给我看!」林大田骂道。 「大田,你就算每次上山都踩中了陷阱,也犯不着朝我们发火。如果你更小心一点,就不会受伤了!像我们就都没事,即使踩到了陷阱也能及时跳开。所以还是你粗心大意才会受伤,对我们发火也没用。」实在受不了林大田四处乱喷的火气,一名大汉大声顶嘴起来。 「林大地,你鬼嚎什么!你是什么意思?!啊?!」 「你受不得人家吼你,怎么我们就得任你吼!?别以为山上没人,就敢扯嗓门叫。你以为大声就有理啊!?大声就能让我们忘记你是个每次上山都会掉进陷阱的衰人啊!」 「反了你了!敢这样对我说话——」 「好了好了,别动手!我们今天大清早摸黑上山不是来看你们打架的!想打架回去再打,最好在村长面前打,我们才不管你们!现在,我们一边找陷讲,一边想办法找到那座废墟。」几个汉子分别拉开两个火气上头的人。 「可那废墟听说早就被几波盗匪给洗劫得一干二净了,而且还被放火烧了好几次。烧完之后让人把墙面、梁柱都拆得碎碎的,连地板都下挖了好几尺,就算有什么地窖或秘藏,也早被掏光了,为什么村长要我们一定得找到?」有人实在不解。 「虽然我们是听别村的老人说过那废墟里还藏着以前大地主的家财没被找到,不过我们却是不信的。我们整族的人迁居过来时,那山庄早就被烧掉了,连剩下的残砖剩瓦都被人拾走,所以现在才会连个确切地点都找不着。村长要我们找的,不是什么财宝,而是那个小娘皮藏着的田产地契。」 「田产地契?那种重要的东西当然是好好藏在家里,怎么可能会藏在山上的废墟里?!」不信的声音。 「就他们那间破屋子,从大门口一探就看到底,能藏什么?平常那小娘皮出外做活,家里就两个老残病弱的废人,她哪敢将贵重的东西藏在家里,那还不立马被抢走。这阵子她天天上山来,就一定是将田契藏在山上了。而村长认为,山上唯一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就是那座废墟。」 「有道理。村长果然就是村长,脑筋硬是好使!」众人全部拜服于村长的英明神武,一起拍了几句马屁,才又接着道:「那咱快找吧,顺着陷阱的方向走,一定就能找到那座废墟。」 众人于是又拿着树枝小心地走着,并不时戳插着前方的路,就为了防止自己踩到陷阱。走了约有两刻钟,果然再没有找到新的陷阱,有人放松了警戒,吁了口气说道: 「这几天林大田连踩掉了五个陷阱,大家也挑掉了七、八个,所以我认为这附近应该没有别的陷阱了,那小娘皮毕竟是孤身一人,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在这一两天里就挖出新的陷阱害人。」 「林大水!你说我作啥?!就惦记着我踩中五个陷阱!你觉得很乐是吧?!」被点名的林大田又不爽了,用力转身扯着说话的汉子不放,举起拳头就要揍人。 「林大田!你想怎样?!就说你怎么了!?自己衰还想揍人!怕你啊!」 「好了好了!好好的怎么又闹起来了!快住手!」 「你们好好的找陷阱可以吗?别闹了!」有人劝着。 「放心,没陷阱了,让他们打,打死了算完!林大水,我挺你!」有人懒得拉架了,起哄开斗。 于是一群准备干坏事的汉子摸上山,什么坏事都还没干成,就先自个儿窝里斗起来了。本来只是两个男子的互殴,后来波及到想拉架的以及叫好的,于是乱打成一团,打得没有节制,也不分对象。 秦勉一路隐去身形,默默跟在这些人身后,也将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心中更明白这些人所说的废墟,其实就是他记忆中那座已经被焚毁的秦庄。 而他家的祖坟地,就在秦庄的后方;所以这些人正好可以给他带路。 他注意到沿路许多不明显的地方有一些坑洞,应该就是曾经的陷阱,如今已被这些人破坏掉了。这些坑洞并非全是人力挖掘出来,而是利用地形去顺势造成的陷阱。秦勉心中很是感兴趣地想着:如果这些陷阱没有被破坏,那么,他能识破并躲过吗? 应该……可以吧? 才这么想着的当口,不远处那群骂骂咧咧打成一团的人,突然发出一致的惨叫声,叫完后,所有声响便都消失不复闻,喧闹的山林里变回半点人声也没有的宁静…… 发生了什么事? 秦勉不由自主地进入备战状态,整个人变得专注且蓄势待发,如同正在对敌应战那样地紧绷与凌厉。 静待了好一会,仍然完全听不到声响,便猜测着那七、八个大汉或许都陷入了昏迷状态。于是他从树丛里缓缓直起身,张望着那些人应该待着的方位,足下无声地走过去。 直到走得足够近,秦勉才发现这边竟有个巨大的坑;而这个坑在没有被踩中前,连他都深信这里是一片平地,且平地中央甚至还有一棵枯掉的大树;谁会想到踩下去之后,竟是一个足以塞进二十几个大汉的巨坑! 而且……不只是巨坑。 秦勉连忙闭气退走四、五大步。那坑里迷烟草的味道还没完全消散,只要吸进一口就得昏迷上一天,要不是他随时都在提防戒备,恐怕此刻也要昏迷上半天才醒得过来。 不过,秦勉却是一点也不生气,相反的,他笑了,非常真心地笑了,笑得嘴巴都要咧到耳后那样的透着傻气。他没空在意自己的形象大失,他甚至想仰天长啸来表达自己的惊喜与激动。 迷烟草! 这是他秦家人才懂得炮制的迷烟草! 也只有秦家人才知道怎么将迷烟草的迷香给烧出来,并完好保存在一定的密闭空间里──比如陷阱里。香味久久不散,可以将人在一息内放倒! 秦家人除了他之外,竟还有人存活着! 而且还是他的近亲,非是出了五服的那些旁枝远亲!不然不会晓得迷烟草的制法。 很好!太好了!没想到一时兴起跟踪这些鬼祟的人,竟能意外知道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真是太好了! 秦勉欣喜若狂,连忙从衣兜里掏出火摺子以及特制的军用双色烟弹,这是他个人专用烟弹,用以通知下属前来的讯号。 将烟弹点燃后,奋力抛投上天空,在最高处时,烟弹闷声爆开,一股青红交缠的烟色在天空散开成云朵状,然后迅速逸散无迹。 由于心情太好,整个人兴奋到不能自已,所以秦勉完全失了防备──当然,可能是想当然地认为既然陷阱已经把那群蠢货全坑了,附近就不可能再有陷阱了,所以他根本没有想到在距离大坑那么近的地方,竟还有一个陷阱等着坑他…… 当他知道时,人已经掉进去了。 虽然及时闭住呼吸,仍是吸进了一点迷烟。就这么一点迷烟,虽不足以让他睡死过去一天一夜,却能让他一时手脚无力,没办法轻易爬出这个不过一人高的小坑…… 衣锦还乡的镇武将军秦勉,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狼狈的一刻。 真是,太丢脸了…… 更丢脸的是,等一下他的下属就要到来,将会看到他这个衰样…… 如果这是家乡以及列祖列宗给他搞的欢迎回家仪式,那真是够他这辈子连同下辈子都刻骨铭心、永志不忘了。 钱香福蹲在山脚下仔细分辨着地上藤蔓的位置与昨日的不同,发现被她刻意摆得凌乱的几根带刺荆棘已经被踢到边上,不用看也知道这几日必有人从这儿经过,而那明显被踩踏过的草地,更印证了她的猜测。 很明显,这几天有许多人频繁上山,都快要将这边给踩出一条路了。 为了保持整个秦山的原始样貌,让人以为这里是片荒山,平常都不会有人进出的假象,钱香福每次上山,都从不同的方向走,就为了不踩出路的痕迹。如果比较赶时间的话,就直接从南面那片陡峭的山壁攀爬上去。那边完全没有路,山壁垂直而平滑,且几乎没有凹凸的地方可让人借力攀爬,只有几条带刺的藤蔓从石缝里冒出头,坚强地活在那一片峭壁中。 第十章 钱香福胆子很大,十年来将自己锻链得手脚灵活而有力,这片山壁功不可没;她就是在跌了无数次之后,练成了徒手攀岩的绝技,已经不需要再在身上绑绳索以防掉落了。 所以对别人而言,这里是绝路,对她却是再便利不过的捷径。 而这条捷径的顶端,正是秦家祖坟地;而不管从哪边平缓的地方走上山,是不可能找到这片坟地的。当年天下大乱,秦家人为了不让先人的安宁被打扰,早已将所有坟地搬迁到山里更为隐秘之处,并依照地形布下了天然迷阵。总之,如果不是从峭壁爬上山的话,从其它地方上山,有迷阵障眼,轻易是寻不到这片坟地的。 而这片坟地,才是秦家真正的秘地。已经被烧成废墟的秦庄,听说当年盖得很大,里面更是放了足以让后代在乱世生存下去的钱粮,所以几十年里被强盗与乱民反覆劫掠,可说是每一寸土地都被掘了三尺,连一片瓦都没有留下。 大叔说,秦庄就是盖来掩人耳目的,把众人的目光都往庄子引去,祖坟就安然无恙了。能在乱世里安然无恙的地方,自可安心建立密室放置对秦家而言真正重要的东西──田契、地契、少许古董财货,以及多到难以计数的书籍。 钱香福抬头望了望峭壁的顶端,想了一下,还是决定不从这儿上去了。她得去看看她布置的陷阱有没有被破坏掉,以及……有没有坑到人?坑得惨不惨? 先前她实在太温柔了,可能是成日被叨念得心软的关系,她好善良地没在陷阱里放迷烟以及铺满最尖锐的荆棘,以致那些混蛋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山,踩了多次陷阱也不怕,更不在乎这几座山包明明属于秦家所有,外人不得轻易上山的。 昨晚她趁着夜色跑上山布下新陷阱,才想着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捕获猎物呢,没想到那些人简直太贴心了,她一布置好,他们就上山来帮她做测试,半点不用她催。 捡起一根粗壮荆条,她沿着那些人走过的痕迹往山上走,平常不轻易在人前有太多表情的面孔,此时满是淘气的笑意。因为实在太过期待了,所以步伐愈来愈快,后来索性放开步全力跑了起来。 当她一口气跑到山上、布置在秦庄外围那些密集的陷阱区时,看到最大的那个坑洞已经陷落,就知道肯定是逮到人了,就不知道跌进了多少个?有没有一网打尽? 在还没靠近那个大陷阱时,她在距离七、八步远的地方,捡起一颗掌心大的石头朝坑里丢去,然后侧耳倾听。石子发出的声音有点闷沉,不是落在土里的声音,也不是打在荆棘上的声音,比较像是撞击在肉体上的闷声。 那么大一颗石头打中人肉,却没听到哀叫,那就是迷烟草起了大作用。大叔果然没骗她,这迷烟超好用的! 她双手抓紧荆条,小心挪近大坑,先是躲在树丛边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隐约看到坑底七横八竖倒了一票人。为了确定那些人果真不省人事,而非装出来的,她又捡了十来颗颇有份量的小石头一一丢进去──还是没有声音;于是这才放心地走到坑前仔细观看。 果然都是熟人!全是林家那些混蛋! 被压在坑底的人都被尖锐的荆棘刺得一身伤口,而躺在最上面的那个,本来没事,但现在有事了,钱香福砸下那么多石头,每个人就算没有被砸得头破血流,身上定然也会有不少青紫。 「哼,这才只是个开始!大家走着瞧。」这个大坑很深,钱香福一时也没想到要怎么整治他们(其实已经被整治得很惨了),所以现在暂时大度地放过他们。 这个大陷阱坑掉了八个大汉,不过钱香福并不确定还有没有其他人侥幸躲过这个坑──想来即使有,必也落到别的坑去了,不然真有漏网之鱼逃下山的话,早就带着其他人上来救人了。 心中有八成笃定,所以她决定到别的陷阱去看看──也不用走太远,在距离这个大坑十步远的地方,另一个陷阱也因为捕捉到猎物而变成了个坑;这个坑比较小,填两三个人可以,再多就不成了。 这次她就没那么小心戒备了,一手抓荆条,一手捏着一颗石头,就站在小坑的上方,以为会见到熟悉的面孔,却没预料到会见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有一双幽黑而充满气势的双眼,当她与那男人的眼对上时,竟一时无法分神去打量他的长相、穿着或其它什么的。她整个人像是被某种可怕的野兽盯住,全身寒毛直竖,无法动弹。 直觉让她下意识想要以攻击来保护自己,因此在她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干嘛时,已抬起抓着石头的手要往男人砸去── 石头有没有砸中那个男人她不知道,因为颈后突然传来一阵剧痛,让她无法控制地失去了意识。 【第四章】 「二子!二子!快过来看,头儿从山上捕获了一只押寨嫂子!」王勇才刚跑下半山腰一些些,就放开嗓子,沿路嚷嚷下来。 整个秦山很安静,而王勇的嗓门很大,所以宋二子还没见到人,就把王勇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由于王勇吼出的话实在太离谱,所以宋二子全然没当一回事,抬头望了望天,就当万里晴空突然打起莫名其妙的闷雷,没吹风也没落雨,不值得在意,他还是专注地将附近收集来的几个野生苞谷以及山果分配给三匹马儿当零嘴吃。 对战士而言,战马就是他们生死与共的伙伴,他们爱惜马儿就像爱惜自己,所以当找到了不错的粮食,自是毫不吝啬地喂进它们嘴里。 「二子!宋二子!你在干嘛?没听到我说的大消息吗?头儿抓到一个女人了,咱头儿以后有婆娘了!」 「你再满嘴胡咧咧下去,当心头儿等会给你一顿胖揍。」宋二子懒得理他。挑了一颗山莓丢进嘴里,虽然很酸,但还是带有一点甜,马儿应会喜欢,所以就把一整串喂给爱马。 「嘿!吃这么好!老子都快一个月没吃果子了,你们这三个家伙命比我好。唔──酸!」王勇从马嘴下抢了一颗山莓吃,被酸得脸都皱了。不过后来就觉得还成,吞下后还想抢一颗,却被三匹马同时喷气扬蹄给赶走。 「脾气真大,只是分一个吃也不许!」王勇也没再抢,回报马儿一个龇牙咧嘴的怪表情后,扯着宋二子的肩膀道: 「你以为我在乱说吗?来,回过头来看一下,头儿背着押寨娘子不好走快,所以慢了我一步,现在正好走下山了。瞧,就在那里!」 宋二子被强制半转身看向东边的方向,就看到远处头儿的身影正从一片半转载或转售,谢谢你的支持与配合)人高的野草中转出来──「咦?!」还真是背了一个人! 「头儿背的是女人?」不可思议! 「可不是!」王勇不知道在胡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笑得贱兮兮的。 「这片荒山上并没有住人,怎么会有女人?」宋二子不解。 「谁管她怎么会在山上的,反正她现在是头儿的了。」 「你别胡说,咱现在是兵,不是匪──」 「是兵是匪有差吗?头儿如果想要,那个女人就只能是头儿的。」王勇就是这样认定。 「现在是有王法在管的。」宋二子提醒。 「没王法管的世道,谁拳头大就听谁的;有王法管的世道,谁权势大就听谁的。而咱头儿拳头大,权势也大,只是要个村姑又怎么了?」王勇所认定的道理,一向是简单粗暴又实际的。 「至少要村姑和她的家人同意。」宋二子觉得做人还是应该讲些道理。 「难得头儿想女人了,谁敢不同意!」王勇举着拳头哼道。 宋二子扯了根草茎咬在嘴里,看着头儿朝他们走近,也没再说些什么,心中倒是同意王勇所说的:如果头儿想要,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是一个村姑。 是啊,不过是一个村姑…… 但是,他为什么就是将她给背了下山呢?秦勉想着,却是愈想愈不解。 就算他有许多话要问她,大可任她昏倒在地上,不理会她是否会受凉地等她醒来,或者叫王勇背下山来,实在没有非要自己亲自背的道理。 偏偏,他就是亲自背她下山来了;拒绝王勇代劳的提议,将她背了下来。 第十一章 秦勉二十四年的人生里,背过重伤的战友、下属、上司,当然,更背过无数的战利品──但不包括女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亲自背一个女人下山,并且没有半点勉强。 只是一面之缘,让他看了场闲戏罢了,怎么就记住了呢? 搞不懂。 既然搞不懂,就任由心意去行动,不用忙着想出个一二三,反正总有一天会想清楚,不用急。只要不是关乎生死大事,秦勉很少会为难自己的脑袋。 走到两名下属面前,他轻松地将仍然昏迷的女人以一个巧劲给丢在自己的战马上。虽然背着人走了很长一段山路,却不见他气息紊乱或满头大汗──那女人瘦得像一根柴禾,背起来倒是省力气…… 也不理会王勇挤眉弄眼的怪表情,秦勉简单对两人说了下山上的情况,然后对宋二子道: 「二子,你拿我的印信去县衙一趟,跟甘县令借十个差役过来把山上那些人先给捆了丢牢里,等我有空再来料理他们。」说完,将印信解下丢给宋二子。 「是!」宋二子立即上马,领命而去。 「头儿,那我到山上去守着,省得有人先醒来跑掉。」王勇说道。 秦勉摇头。 「不用,他们暂时醒不过来,不用守了。你先回客栈去,看纪智他们打听得怎么样了,然后让吴用去采买一些礼品送到秦家村……现在不知道叫什么村,反正东面那边的村子就是了,我在东村口那座桥边等你。」 「是。」王勇领命完,忍不住偷瞄那个趴在老大爱马上的村姑几眼,小声问:「头儿,这个村姑,您就这样带着走?」 「你有意见?」秦勉假笑问。 「没意见没意见!头儿,我走啦,四下无人您随意!」话完飞身上马,一下子跑得不见人影。 秦勉嘴角抽了抽。明明没有什么绮思,被王勇这个浑人乱说一通后,却是有些不自在了。 拍了拍还在低头吃草的爱马,他走到可以看清女人侧脸的方位,盯着她那张年轻而暗淡的脸。她这样的脸色,跟其他女人并无不同;世事艰困,他从小到大见过的女人都是灰头土脸又骨瘦如柴的,这女人的模样虽然同样是灰头土脸的,也瘦,却不是那种长期饥饿到随时会死掉的瘦,而是着力劲的瘦──从她砸人石头不手软的力道来看,这女人挺有力气,下手也狠,应该有很丰富的打斗经验。 这世道,活下来的女人都是这样强悍的,秦勉对她的凶狠没任何感觉,不觉得好,也不觉得不好。 他记忆力还不错,前日看的那场闲戏,虽然没刻意去记,却还记得这女人是个寡妇,跟另一名一看就知道身兼多职的女人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 这女人干巴巴的风情全无,相比之下,另一个女人肥壮又爽俐,是更为吸引男人目光的存在。可是他却觉得她这样很好,于是目光不由自主只放在她身上。 至于是什么样的好法,他一时也说不清;但她不肯随便给人生孩子这一点,他就觉得很好。当然,愿意给别人生孩子换财货米粮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用户部清查完全国人口还剩余多少,所有人都知道几十年的乱世下来男人死得很多没错,但女人死得更多;很多女婴甚至一出生就被杀死或被吃了,而男婴至少还有机会活到饿死。 女人太少,所以国朝逐渐安定之后,就算是最食古不化的老儒生还活着,也不敢在这个时期振臂高呼道德礼教,说女人应该恪守什么三从四德、守贞自爱。现在国家最需要的是恢复生机,需要大量的人口,所有还能生育的女性都得努力增产报国去。等正式的政令一下达,年轻女子即使不想嫁人的,也得生孩子去。 「就算是个不想再嫁的寡妇,还是得生孩子的。」秦勉用一种挑剔的目光扫视眼前女人的全身,从灰头土脸的脸蛋,到满是补丁的衣服所包裹着的瘦巴巴身体……虽然很怀疑这样的身体能不能孕育出孩子,不过他却克制不住一个冲动的想法,像沸腾的热水波波波地从心底深处冒涌上来── 「如果非生孩子不可,就给我生吧。」 当这样的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之后,秦勉先是一怔,像是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说出来之后,却觉得这样的主意还不赖。 他十岁那年答应过他爹的──走出去外面挣命,然后,只要没死,就把秦家的香火传下来。 在乱世出生长大的人,看惯了生死与离散,对各种美好到不真实的臆想都没有太大的触动。比如家庭,比如团圆,比如快乐,比如富足,都没有特别的触动,也提不起兴趣,即使他现在算是已经谋出了个光明前程,但对他而言,也不过是终于可以一日吃上三餐,并且餐餐饱足罢了。 在他回乡祭祖的这个时候,心情难得低落与软弱,正好遇见了她;她年轻,代表着她应该能生。曾经答应父亲的事,此刻正特别在意着,而她刚好进入他的眼界里,先是让他觉得有趣,后来山上那一出更是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所以他便觉得,如果非找一个女人传香火,那么,就让这个令他感兴趣的女人来生吧! 秦勉想,她应该也会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吧? 当然,在两人愉快合作生孩子之前,他得先弄清楚她是谁、又是谁家短命男人的遗孀。 他想,他很快就会知道。 「你说……」秦勉从来不曾觉得开口说话是这样艰难的事。「这些土地的持有人是秦大成以及秦牛哥的遗孀?」 「是啊头儿,正是这两人!」纪智跟着王勇一同来到东村的桥边向秦勉报告最新探得的消息。「头儿,这两人是不是您秦家的族人?」就是因为查到地主姓秦,所以几个下属连忙放下一切,赶紧过来报告。想着若真是头儿的亲人,也好让他高兴一下。 秦勉点头道: 「嗯,秦大成是我堂叔……」他的表情有些古怪,不知道是在高兴还是在恼怒,反正眼神很复杂,最后抬起一手揉着额角,闷闷地,像是需要再度确认地问: 「那个寡妇……真是秦牛哥家的?」 「是啊,这秦牛哥的名字很好记,所以连我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听了就记住。哈哈哈,头儿,这名字真逗,这个秦牛哥以前一定是负责给家里放牛的,所以他爹娘才给取了这么个实用的名字!哈哈哈……」王勇自从听到那个名字之后,就一路笑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太好笑了。 「很好笑?」秦勉微乎其微地抽了抽嘴角,皮笑肉不笑地问。 「当然好笑!这名字跟唐吃有得一拚啦!」王勇大力拍着身边另一个跟他一样粗魁的壮汉直笑。「唐吃,当年你把自己取作唐吃,是不是想着天天有粮吃?」 唐吃推开王勇,虽然被取笑过无数次,但憨厚的他还是再度解释着: 「不是。我本来没名字,我家乡在南方闽州的海口,没爹娘的孤儿都被叫「乞吃」,就是乞丐的意思。后来咱们编制成兵了,要登记名字,书吏官说我不能再叫「乞吃」,得有名字。我不识字,好不容易才记下这三个字的写法,其它都不识得,也不想再学别的字,所以书吏官就帮我把「乞」拿掉,只写唐吃。这名字好,我都认得。」 「哈哈哈!那书吏官真绝了,哈哈哈!秦牛哥如果遇到书吏官,书吏官也会帮他省字眼儿,是会叫秦牛还是叫秦哥?哈哈哈……」王勇的笑点一向很奇怪,而且一旦笑点被戳中,就会一直笑个不停,怎么也停不下来。 于是,「砰」地一声,秦勉抬起一脚将人踹飞到遥远的一边自个儿乐去,然后问纪智: 「那寡妇叫什么名字?」 「叫钱香福。」纪智回道。 「真姓钱啊……」秦勉突然觉得有点头大。 「头儿,姓钱怎么了?」一个叫周全的亲信好奇地问。 「咦?也是姓钱,真巧!咱之前大老远跑到北地的凉山村去找头儿祖父给订下的未婚妻不正是姓钱?难道头儿家的男儿都跟钱家的女人结亲?」吴用想起来了。 「耶?那么是不是说那个秦牛哥的老婆或许会知道头儿未婚妻的下落?哎啊!搞不好当年钱家人早早就全逃过来这边投靠秦家了!」另一个叫杜实的汉子突然想到这个绝大的可能。「所以头儿,您的未婚妻或许正等在这儿呢!这真是太好了!」 第十二章 唐吃与揉着屁股走回来的王勇等人听到杜实这样说,都深觉有理,也跟着高兴起来,什么都还没个准儿呢,就开始一迳儿朝头儿说恭喜。 倒是纪智与吴用两个脑筋灵便的人没有动作,悄觑了眼头儿的脸色──有点黑沉沉的;然后再看向仍然趴在马背上昏睡的押寨婆娘(王勇语),两人有默契地互看一眼,然后都低下头,把「沉默是金」四个字不断反覆默念。 秦勉面无表情地看着笑嘻嘻直朝他贺喜的下属,虽然拳头有点痒,却还是忍下了,毕竟他们都是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头儿,那咱们快点去秦家村看看吧!我们相信您的未婚妻一定在的!那个秦牛哥的遗孀都还活得好好的,那么其他钱家人也一定没死。不仅没死,还给您守着呢!真不愧是咱大嫂,真是个好女……」杜实笑道。 王勇想想不对,道: 「老杜,你怎么知道头儿的未婚妻有安分地给头儿守着?这话别说得太早,还是得亲眼看看才知道。明明纪智只查到秦牛哥的老婆有安分在守寡,没出去搅些乱七八糟的,可其他女子就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还是先看看吧。」 秦勉还是没有说话,像在思考着什么。 吴用终于开口,以谨慎的口气问秦勉: 「头儿,要不,这名女子,我们先派人送回客栈安置。今天您就先去拜访您的堂叔以及钱氏,如何?」其实在帮忙置办礼品时,吴用知道这些礼有一部分是要送给王勇口中那个押寨婆娘的家人,当作第一次上门拜访的见面礼,甚至是聘礼──毕竟王勇赌咒说头儿确实是看上人家了;后来看到头儿的表情,心中就更加肯定了,果真是给马背上那名女子准备的。 可现在的情况有变,这些礼品全送到秦家,也是合适的。吴用在采买时,就专挑精贵的粮油细布去买,虽然没有京城那样高级的档次,但买来的已经是永梅县所能提供的最顶级货品了。这些财货,就是一般殷实人家也舍不得置办的。用来馈赠亲友,可说是极为隆重,装了整整一车呢! 秦勉朝吴用点点头,吩咐道: 「将板车上的礼品都抬下来,你跟唐吃驾这辆板车送她去客栈,到时请客栈掌柜叫个婆子照顾一下。」 「头儿放心,属下都会安排妥当。」吴用说完,就招呼着众人帮忙抬礼品下车。 秦勉走到爱马身边,将那女人给抱了下来。在等待下属清空板车的空档,他低头看着怀抱里的她,虽然很想尽快知道她的姓名与家庭情况,但此刻为着一个突然冒出来的「秦牛哥遗孀」,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如果……真有个女人在秦家守寡,无论如何,他都是要负起责任的。 也许,这会是最后一次与她这样亲近了…… 秦勉,被大定皇帝新封的正三品镇武将军,幼时乳名正是唤作——牛哥。 「太好了,太好了……咱秦家没有断绝,咱还能有香火可以传下去,真是太好了!牛哥儿……牛哥儿……你回来了,你活着回来了……真好,真好啊……」秦大成喜极而泣,泣不成声,整个人哭瘫在炕上,一只枯瘦的手紧紧抓着秦勉的手腕,深怕秦勉会在下一个眨眼间就消失不见、深怕一切只是他在作梦! 秦大成从来不哭,能让他哭的,就只有亲人的亡故以及重聚。他虽然性情斯文温和,看起来也总是病弱不堪,似是随时都会病亡,但他被强盗洗劫暴打时没流下一滴泪,却几乎流光了身体里的血。 最后一波强盗走后,以林氏一族为主的流民来此落脚,明知道东村这边都是属于秦家的土地,却不问自取地占地筑屋、占田耕种,一群人不客气地瓜分了秦家的土地。 抢走土地也就罢了,那时秦大成正病重,被打碎的一手一脚没有得到治疗,缺医少药,只能在剧痛里扛着,扛得住就能活下来,扛不住就只好去死;那时身边仅剩一名同样伤重的老奴在侍候着,家里连一只碗都没有,老奴拖着残躯,拿一片破瓦盛水给他喝——当时整个家里也就剩那么点水了,再无其它可入喉的东西。 那样山穷水尽的绝境,秦大成自己、老奴,以及所有对秦家土地虎视眈眈的人,都认定秦大成肯定是活不成了,再能拖,也拖不了几天。 可,即使只有几天,那群以林姓为主的流民们也不愿等,不愿让秦大成安静等死,就闹上门要把还活着的秦大成给抬到火场去当成尸体烧了!而他所居住的这间破败至极的土砖房,竟也是有人看上眼想要占去。 「……那时候啊,我跟你老根叔已经被拖到外面丢着,那群恶人冲到屋子里掏墙钻梁拆房子,生怕之前那些劫匪抢得不够干净,还有留下个什么祖传的好东西藏在墙根里或什么地方没被人发现。真是异想天开!就在那时,你媳妇带着她袓母过来投奔了。你绝对想象不到,这么个十岁的小丫头,面黄肌瘦得不成样子,竟然能煽动一大群流民去冲击那些恶人居住的地方打砸抢,将那群人给抢得哭爹喊娘,还死了好几个,至今那些林家人还不知道那一切都是丫头干的……哈哈哈,那时小丫头还不认得几个字,就能无师自通地知道使计了!牛哥儿,你这媳妇了不起,品性更是一等一的好,是你的福气!」秦大成常常把这些解气的事反复回想,来让自己身心保持愉快。所以虽然是十年前的事了,却记忆如新,所有小细节都没忘记。 「好一出围魏救赵。」秦勉喃喃说道。 「可不就是围魏救赵吗!牛哥儿,你媳妇儿实在聪慧至极,你一定要好好善待她。」在秦大成眼中,钱香福这丫头千好万好,世间独一无二,谁也比不了。 这位秦牛哥「遗孀」的初登场方式实在够震撼。 不只秦勉听得暗自赞叹,连向来对自己才智颇为自负的纪智也忍不住张口结舌地给写个服字。虽然乱世多悍女,但悍不代表脑筋好使,真正脑筋好使的人,不管男女,这世上都是极少的。 这位秦牛哥——也就是他家头儿——的媳妇可真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啊! 随着秦大成以骄傲的口气继续说着钱氏这十年来的种种事迹,秦勉心中感激之余,也不免有些沉重。之前的预感似乎就要成真……他与那名寡妇,怕是没有缘分了。 钱氏十年来奉养了他的堂叔、给忠仆老根叔安葬,在这个自己都没有一口粮食可以裹腹的糟贱世道,她竟然能咬牙苦撑下来;在以为他死在外面之后,就算没有夫妻之实,仍然给他守寡,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他无论如何都得报答。 虽然心中那抹不舍的情绪仍在一抽一抽地躁动,但秦勉一旦做出决定,就不会再反复。所以,回客栈之后,就给那名女子一些财货,将人送回家吧。 至于她叫什么名字、家住何方这类的事,既然无缘,就不用知道了。 就在屋子里叔侄俩正逐渐平复情绪,可以说些轻松的家常时,安静在一边抹泪的钱婆子也想着福囡这时差不多该回来了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道尖利的女声—— 「喂!你们这几个人就是来永梅县采买女子去城里卖给汉子当婆娘的人牙子吧?你们不用在这边傻等了,钱香福那蹄子跟人跑啦!我们在回来东村的路上都看到了,真跑啦!我家有两个女子,你快过来挑挑,都是能干活能生养的,你们可得出个好价,至少得有两只鸡!」 「林桂花,你在胡说什么!」钱婆子一听声音就知道在外面嚷叫的人是谁,正是方圆几十里里的第一大嘴巴、搅事精的林桂花!被她的话气得浑身发抖,摸索着墙就要打开门去骂人。 由于屋子非常窄小,容不下秦勉带来的所有壮汉,所以他只带纪智进屋,其他人在外面守着,一车的礼品也只能大半丢在外头,实在是屋内搁不下。就是这些礼品让跑过来探头探脑的林桂花眼冒金光,以为这些汉子是来采买女人的,连忙推销自家的赔钱货,并想着要怎么狮子大开口,狠狠给咬下一块肥肉。满肚子算计之余,也没忘回嘴:「钱婆子,我可没胡说,大伙儿都看见钱香福搭着马车跑啦!她有了好前程,当然就不要被你们这两个老不死的给拖累,你们还以为她是什么好货?哈哈,哭死去吧!没了钱香福赚粮养你们,我看你们能撑几天!」叫骂完,林桂花又大声催促:「喂!你们快跟我走,我家有两个丫头,要是看中就马上领人走,我还能省下今天的粮。听到没有?动作麻利点——」 第十三章 林桂花声音刮躁而尖利,让人听了耳朵很受罪,秦勉也没打算忍耐,对一旁的纪智道:「把她赶走,让她闭嘴。」 「是。」纪智立即走出去。 然后,外面就再也听不到林桂花发出任何声响了。 「大成,林桂花又在骗人了吧?她是乱说的吧?福囡可精了,才不会出事对吧?」钱婆子抖着声音问道。虽然知道林桂花这个女人说谎成性,但此刻该是福囡回家的时候却不见人影,钱婆子不由得心慌意乱起来。 秦大成连忙安抚: 「钱姨,您别慌。兴许阿福就是在镇上打探消息才耽搁了点时间,之前也有几次这样的,你也知道镇长喜欢拉着她聊几句。还有啊,她走在路上都会一边摘着野菜野果,有时想着多采一些,回来的时间就不一定了。」 「是这样吗?大成,你别哄我……」钱婆子颤声道。 「要不这样,我去镇上看一下。」秦勉想起纪智提起过,最近确实有很多人到乡下地方采买女子,有的是正规的人牙子,有的却是非法的人贩子,专做拐骗的无本生意。与其看着两位长辈惊疑不定,忧虑得不知如何是好,还不如把全县的人牙子给整肃一番,顺道确认一下他那个「遗孀」是不是给人贩子抓走了。 「好好,太好了,牛哥,你快去镇上看看。如果阿福还在镇长家,你就接她回来,你们这对小夫妻正好见个面。」秦大成其实心中也担心着,所以连忙催促侄儿赶紧走。 秦勉将当过伙夫的杜实留下来照看两老,吩咐他把礼品里的肉干以及大白米都取出一些煮晚餐后,便带着纪智等人回镇上去了。 回镇上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发掉那名寡妇。 既然无缘,就不用多想了。 秦勉做事一向干脆俐落不啰嗉。 这次也不例外。 而,那个本应乖乖昏睡在客栈并等着被打发走的不知名寡妇——钱香福,却是早早醒了过来,并在第一时间逃脱成功。她悄无声响,神不知鬼不觉地逃掉,守在外面的唐吃完全不知道房里的人早就跑不见了。 直到秦勉回来,想着趁不知名寡妇还没醒过来前再见她最后一面,然后就此忘掉,从此两厢再无交集……才发现人不见了! 「去把她给我找回来!」 就算日后再不往来,他也不允许她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跑掉!这简直是对他们这样精锐的军人的最大侮辱!唐吃以及吴用都羞愧得抬不起头来了,他们竟然不知道那寡妇是怎么逃掉的。 所以,当然是要把人给找回来,弄清楚她是怎么跑掉的之后,再来个一刀两断! 秦勉知道这是他给自己一个再见她的借口。 很不应该,他知道。 但只要想到两人日后永远将不会再见,所以,此时,请容许他再见她最后一面吧! 他非常想要再看一次她那双生机勃勃的双眼,想要看清楚她那双眼是不是用磁石镶嵌的,不然怎么会那样吸引人…… 【第五章】 钱香福觉得今天出门没先翻黄历看看实在是非常失策! 当然,最主要的是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倒霉的时候。 偏偏,今天就是这样倒霉,并且倒霉得莫名其妙! 情况紧急,也没心思想清楚这一切的来龙去脉,先自救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当她在一间四面全是土墙,只有一道关紧的门,却不见半扇窗户的小房间醒过来时,她没有冲动地去拉那扇门,也没有叫嚷拍打引人注意,甚至谨慎得没有发出些微声响。 她孤军奋战惯了,就算身陷绝境,也没想过求救或求饶,那不过是白做工,半点用也没有;别人的善心她从来不图,也不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别人身上,这正是她能在百般艰困的恶劣环境下,还好好活到二十岁的原因。 身为一个在梅川镇混了十年的人,她非常了解梅川人搭建房子时的特性,绝对不会真的盖出只能由房门出入的房间,那太不安全了。盗匪如此猖狂,想活命的人就会努力钻硏自保的方法。所以每户人家盖房时都会暗设一些可以逃生的出口,可能挖了地洞通道,也可能墙面的某一处留了空心的地方,稍一使力就能捅穿出一个大洞。 所以她趴伏在地上,先从床底下摸索起来,果真找到了一块松动的石板;撬起石板一看,有些失望地发现这只是一处不太大的储物地窖,里头放了几袋东西,应该是粮食,并不是她期望的通道。 将石板放在一边,不急着还原,想着如果找到出口之后,顺便扛一两袋粮食走人,算是给自己压惊。 东摸西摸的,终于在某个土墙的下方抠下一片松软黄土,便知道就是这儿了,于是开始用力刨土,很快刨出了一个勉强可以让她钻出去的小洞时,便听到有脚步声正朝她这边走来。她当机立断,跳进地窖里,并反手合上石板。 地窖里的隔音效果太好,以致于钱香福再怎么努力拉尖耳朵去听,也听不到真切的谈话内容,只隐隐约约知道有几个男人在说话,说些什么却是不清楚的。 她在地窖中屏息等待着,因为无法准确计算时间,也听不到外面的动静,所以她默默在心中数数,从一开始数,慢慢地数,数到一千之后,这才偷偷顶开头顶上方那片石板,露出一条缝隙朝外看。 确定屋里已经没人之后,又等了好一会,才悄无声息地爬出来;当然,可没忘挑了两小袋装着大白米的袋子扛在肩上——浪费了一整天没干活儿,又饱受惊吓,怎么说也该拿两袋回去压惊才是。 将石板重新盖上,她很顺利地在不引人注目的情况下离开这间客栈,结果才走出客栈没多远,就看到了水姑带着大丫正从李牙婆家走出来。水姑远远就喊了她: 「阿福!这么晚了你还没回东村啊?」 钱香福抬头望了下泛着橘黄的天色,原来已经近黄昏了。随口应道: 「今天做了笔好买卖,换来两袋好粮,费了点时间,所以就耽误了。这会儿正要回村呢。」打量着母女俩一脸喜色,顺口问:「大丫遇到什么好事了?笑成这样。」 不待水姑开口,大丫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抢话道: 「哎!阿福,我跟你说,我要去京城给人当娘子了!」 「咦?」钱香福眨眨眼,疑问的目光转向水姑。 水姑以食指点了点女儿的脑袋,笑骂了一句: 「真是个疯丫头,接下来这段期间我可得好好教你。就算教不会你好好说话,至少得教会你闭嘴。」然后看向钱香福道:「这几天你来镇上换完了粮就跑得不见人影,所以一些京里传来的最新消息想来你是还不知道的。」 「哦?有什么大事发生吗?」钱香福问。 水姑习惯性四下看了看,将她拉到无人注意的小巷子里说道:「这两天咱县里来了好多牙子,都是来采买女子的。正经牙行的牙子还兼着媒婆的行当,给好人家的女子牵姻缘;却也有不少走歪路的破烂货色,打着拐卖女子的主意,这样的混子也来了不少。」 「怎么突然来了牙子采买女子……」钱香福说到一半,就自己想清楚了:「先前就听镇长说皇帝想要老百姓多多成亲生子,可能会下令所有还能生育的妇人去嫁人……现在政令已经下来了吗?我每天都从公告栏前经过,没看到新的榜文啊!」 「朝廷还没下令呢,可风声已经传得满京城了,就咱这小地方当然不会知道,想知道还是得等政令下来。你看,脑筋动得快的京城牙子们全组织在一起,朝各个乡村收集女子去了。将条件好的女子掌握在手里,运送到京城里去,那些出得起聘礼的男子或者买得起女子的男子,为了能娶个好女子,花多少钱粮都是舍得的。」 大丫又喜不自禁地插嘴说道:「刚刚李牙婆说我这样的好女子,可以给我娘换来很丰厚的彩礼呢!而且我们这样第一批送去京城的女子,条件好,当然也可以挑到身家好又年轻力壮的男人,这可比待在梅川县嫁人或继承我娘的行当好多了。我娘说现在世道不同了,做皮肉生意没出息,最好嫁给京里的军汉,只需要侍候一个男人,就吃喝不愁啦。」 第十四章 水姑忍不住又敲了女儿的脑袋一下,骂道:「在把你嫁到京城之前,我最应该做的就是把你这张嘴给缝起来!」 钱香福大致了解了,说道:「现在皇帝想要更多的人口,也要厚赏那些跟他打天下卖命的军汉,除了赏钱财土地之外,也帮他们成亲生子,所以人牙子现在挑的好女子都是先紧着配给军汉,想来那些好女子也是愿意的。」 「当然愿意啊!有能力出得起聘礼的军汉,一定是有军功又有家底的,这一嫁过去,就是个官太太呢,真是想都想不出来那会是个怎样天大的威风!」连水姑这样精明现实的女人,说到这个,也忍不住一脸梦幻,揽着大女儿的小肩膀笑道:「我家大丫真是生到好时候了,也幸好她一直没来初潮,我就没想着让她接我的生意。现在可好了,世道太平了,有家业的男人都想着要娶女人了。我家大丫正好风风光光嫁给当官的,日后都不用再怕饿肚子啦,搞不好以后每个月还能吃上一顿肉呢!」 「到时你也跟去京城给大丫挑人送嫁吗?」 「那是一定要的!我跟李牙婆有多年交情,她自然会帮我挑个好的,不会亏待我家大丫。可我若没有亲自帮着挑人,哪能放心。再说了,这次生意我也有分的。这梅川镇以及镇外那二、三十个村落有哪些好女子,有谁比我更清楚的?这阵子这些京里来的牙子都紧着巴结我,请我帮忙挑人呢!到时选完了人,一齐上京,我也好开开眼界!」水姑说到这里,有些欲言又止地对钱香福看了看,虽然觉得不太可能说动她,但还是劝道: 「阿福,你虽然嫁人过,但没生过孩子、没做过皮肉生意,算是一个好女子,去京城嫁人的话,该是能挑到个好的。要不,你跟我们上京吧!要是你嫁得好,到时再把你祖母以及大叔接去京城住,或许还能找到医者给两位老人家治病,不是很好?」 对于水姑总想给她作媒或拉皮条什么的,钱香福一律摇头拒绝,这次当然也是一样。 「水姑,我得守住秦家的家业,不能让人占了去。所以我哪儿都不去,也不嫁人,你别再劝我了。好啦,我得回去了。大丫要去京城嫁人了,这是好事儿,等你们要出发之前,我会备点米粮来送你们的——」就要挥手道别,却被一把拉住。 「哎,你别走!」水姑脸色有些凝重,想说些什么,又及时止住,将一旁瞪大眼睛打算旁听的大丫给一掌拍走,赶人道:「大丫,你去镇长那里跟他拿我先前订的草药,那是给你补身子的,让你早日来初潮用的。去!草药先拿回来,就说明天我会拿粮去给他。」 「草药?阿娘你真的要用草药炖一整只母鸡给我吃啊?原来你是说真的,我也不是在作梦哦?」肉耶!那么多的肉耶!大丫的眼睛都录了。 「快去!把草药拿回家,明天就给你炖一只鸡吃!」 大丫双手高举,狂喜地尖叫一声,连最喜欢的小道消息都顾不得听了,脚下像装了轮子似,一溜烟跑了个不见人影。 水姑翻了个白眼,这才回头低声在钱香福耳边道:「阿福,我昨日看到你们东村的村长在南街客栈那边跟几个京城来的破烂货谈话呢,那些都是不正经的人牙子,听说暗中拐卖不少女子与孩童。他们隐约谈到了你,我没敢多听,不确定是不是在打你的主意——」 「从那破烂货口中提到我,当然一定就是在打我的坏主意。」钱香福立即就知道自己今天怎么会在客栈醒来了,原来她是被拐子给掳来了!原来山上落坑里的那些林家人,只是用来迷惑她的陷阱,真正被坑到的人是她! 水姑看着钱香福脸色黑沉沉的,当然知道她对东村那些林家人有多恨。接着说道:「现在有好机会嫁个好人得个依靠,你就别再跟东村那些人斗了。你孤身一个小女子,又不肯生孩子的,人家就算现在不害你,耗着你老了病了死了,几十年过去,你没后人可继承,那片家业早晚还是得改姓林。」 「那可不一定!」曰后就算那片家业不再姓秦,她也会在有生之年让它们永远都不能姓林! 相识多年,水姑当然知道钱香福有多固执,叹了口气,道:「好吧,等你吃够苦头就知道变通了。现在反正你注意一点,别被东村那些姓林的给害了,家里两老还指望着你呢。」 「我知道了,谢谢你啊。我回去了。」 「不用谢,你只要让我有机会赚你一次钱就好了,不拘什么,作媒、拉皮条、给人生孩子都成。」水姑朝已经走出巷子的钱香福道。 钱香福摆摆手,没回头,只漫应道: 「天都黑了,怎么还在作白日梦呢。」 身后传来水姑回骂着什么,钱香福没仔细去听,她现在满脑子想着要怎么好好回报林姓那群人。 那些侵占她家土地与田地的人,真的是不能再容忍下去了。 她一定要赶走他们! 钱香福在回到东村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家,转而跑到租了自家田地耕种的一户佃户家里打探消息。 是的,她是有佃户的。那些佃户耕种着还掌握在她手中的一些良田,也有效阻止了那些林姓人更得寸进尺的侵占。 当年她用计让那些跟她一同流浪到这边的流民去抢劫林家族人之后,那群饿得已经在吃土、吃人肉的流民便短暂居留了下来,直到将附近连同山区里所有能啃的作物树林花草等都吃光之后,又朝南部迁移乞活而去。 那时钱香福暗中联系留下了八户品性较为良善的人——他们都没吃过人,家里有许多人吃了观音土死去,或者干脆直接饿死,却没做过易子而食的恶事,也不去偷死人尸体吃。 宁死而不肯吃人的人,相信品性是有一定保证的,所以钱香福才敢大胆地收留他们。这些年来证明她赌对了,她的眼光没出错,这些人是好的,他们勤奋而感恩。 那时留下八户,已经是跟大叔商量之后,所能承受的极限。秦家的地需要人耕种,一家三口老的老、病的病、小的小,想要保命,光靠她一个十岁女孩当然不行,他们还得有一些青壮来相帮壮声势才可以。所以就算很艰难,难到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饿死边缘,但这些人还是必需留下的。 那八家佃户的房子盖在钱香福家的左右不远处,隐然形成外围保护姿态,多少帮他们遏止了林家族人的窥视与骚扰。 这几年风调雨顺,新的国朝好像真的能立起来,至少这两年已没看到流匪明目张胆地出来作乱了,县里也出现县令这样的父母官了。没有匪乱,田地有正常的收成,皇帝又还没开始收税,钱香福仅只收两成的田租,种种的好累积出好日子,如今大家竟也能一日吃上两顿饭了。幸福的日子得来不易,所有佃户们对秦家以及钱香福都充满感激,更是对钱香福唯命是从。 钱香福走到东边一户佃农家,刚好看到这家的大儿子正在门前的空地劈柴,她将这个十三岁男孩给扯到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小声问: 「虎子,今天林家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我家有没有什么人过来?」 虎子连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小声道: 「福姐,我跟你说,你家来贵人了!有四个骑着大马的大汉——我爹说转载或转售,谢谢你的支持与配合)那是大马,不是牛。他们带了好多精贵的东西到你们家,你家大叔就把其中两个给迎进门了,结果送的东西太多,没办法全搬进屋里,还剰好大一半丢在外面呢。我趴在围篱边偷看,哎唷喂,那样精贵漂亮的青布竟就胡乱丢地上啦!我跟我爹去上集时都没见人卖过这么好看又这么多的布。我娘说,敢这样随意蹧蹋好布的,就一定是贵人。福姐,你家是不是在大城市有了不起的贵戚啊?」 钱香福从虎子没有章法的陈述里总结出有用的讯息之后,却是狠狠地皱起了眉头,怎么也想不出那些来家里拜访的人是什么来路……就算是京里来采买女子的牙子,也不可能带着大礼过来;在这个一袋粗米就能买走一个女子的年代,那样的大手笔是谁也出不起的。 一时想不透,便就先搁着不想,又问:「那些人几时走的?林家那边有没有什么人过来探头探脑?」 「有三个汉子后来走了,留下一个大汉没走。喔,还有,那个林桂花又跑过来叫嚷,好像说要卖她家两个女儿,要大汉过去谈价钱呢,我那时忙着给家里挑水,没有听到太多。」 第十五章 钱香福并没有多失望,将肩上扛的米袋放到地上,对虎子道:「两只手把你的衣摆拎起来。」 虎子对这样的吩咐立马听从,两只眼睛还亮晶晶地盯着那两只袋子,吞了吞口水道:「福姐,你今儿个是不是又在山上掏到了什么好东西了?是山果子?还是竹笋……哇!」低呼一声之后,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瞪凸了眼珠子巴巴地看着那白亮亮的大白米! 天啊!大白米!那可是大地主才吃得起的好东西呢!虎子活了十三岁,别说从没吃过一口了,连看都没看过。 钱香福以两手小心捧起白米,放到虎子的衣摆里,将他短短的衣摆给填得快满溢出来,然后拍了拍小子的头道:「快进去,别给人看到了。你祖父与你娘身子不好,你让你妹熬白米粥给他们补补身子。」 「喔,好,我马上进去。福姐,你真好。」虎子感激地低叫,不敢放开声音说话,怕夜深人静,一点点动静都会给人听了去。 看着虎子走进屋子里去,钱香福再将白米扛上肩,本来想回家的,不过又怕家里有人盯着,所以她悄无声息地沿着月光照不到的暗处走,想先听听动静再作打算。 走到自家的后门处,还没趴上窗口呢,就听到里面有说话声—— 「大成,你说福囡这么晚没有回来,会不会真的是被人贩子给抓走了?林桂花说福囡跟人跑掉我自是不信的,但我担心她一个好女子被坏人盯上了,给抓走卖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钱姨,您别慌,咱阿福那样机灵,一定不会有事的。你瞧,这些年她一个小女子跟林家那些人周旋,不也没吃什么亏吗?以前阿福也曾有过赶不及在城门关上前回村子,可能又借宿在水姑家了。」秦大成低声安抚着。 「但愿吧……可,我这颗心,怎么都安定不下来……你也知道,那些林姓的人都不是好人。福囡再厉害,终究只是个女人,又没个依靠的——」 「怎么会没依靠,现在可有了。」秦大成说道。 「哎……这也是。可是……唉……」钱婆子突然叹起气来,像是有什么话想说又说不出口,吞吐了半晌,最后还是又唉声叹气起来。 这时仍然守在秦家的杜实开口了:「你们不用担心,一切有我们头儿在,就算那些人贩子真的劫了人去,也一定能找回来的。」 本来钱香福已经打算出声进门去,在听到陌生男子的声音之后,便顿住了。 这男人是谁?怎么会在她家?! 虽然听着屋里人以轻松的口气谈话,但钱香福半点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她悄无声息地将米袋塞在一堆柴禾下,然后轻手轻脚地又走回虎子家,将虎子叫出来,小声吩咐道:「虎子,你等会去跟我祖母说我在镇上忙得太晚,就借住在水姑家,不回来了。」 虎子虽然满脸疑惑,却也点头应了,马上就往钱香福家跑去。 而钱香福则是转身往秦山的方向快步离去。 秦家人怎么能被秦家的机关术给难住? 秦勉站在一棵长势最雄壮、生长年头最久远的五叶松前,定定地看着这棵五叶松良久,久到都差点把它给看出两个洞了。 但无论他怎样用力去看、努力去想,最终结果依然只有四个字:一筹莫展。 「果然……我秦家的机关学问高深莫测……」非常自豪的声音下,有着难以说出□的尴尬——这样高深莫测的学问,果然,只有学到十岁就出门讨生活的人是不可能破解的。当年他学到的那些皮毛,也就只是皮毛,没有骨肉内里,所以,顶多算是只知道了目录梗概,而无真切理解吧……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下午为了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媳妇跑回了镇上一趟,本来还在纠结着该拿那个令他有些意动的小寡妇怎么办才好,结果,省事了,不用纠结了,人家跑了!下令去找也没找到一根寒毛,这对自认为是军中精锐的人来说,简直不能更打脸。 虽然说,身为一个众所皆知的大老粗,把一些事情办得乱糟糟好像挺合理,但秦勉心中还是有些憋屈到想吐血的感觉——他确实刻意营造出大老粗的兵痞子形象,但那并不表示他真的是个有勇无脑的人啊……好吧,他一直非常自我感觉良好地觉得自己其实还挺有脑的,并不是个只有蛮力的笨蛋。 但,此刻,被一个简单阵法难住的此刻,再加上一整个下午的挫败感,让秦勉觉得,自己或许……真的失学太久、冒充莽夫太久,于是,真的成为像王勇那样的蠢货了…… 手上举着一根火把,正在考虑要不要把这棵五叶松给烧了好破阵时,身后传来极其细微的声响,让他立即将火把熄灭,并转身潜进一堆树丛里,屏息以待。不一会,他看到一抹细瘦的身影走了过来。 当目光适应黑暗之后,借着月色,仍是可以将人给看清五分。所以秦勉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小寡妇,然后,心中那抹隐隐约约浮现的疑惑,在此时突然有了让他猜测的方向。 而这个猜测,让他眼睛一亮,觉得离开战场之后的生活开始有了些盼头。 所以,但愿他的猜测是真的!最好是真的 摸黑上山的,自然就是暂时回不了家、只得上山来度过一宿的钱香福了。秦山的袓坟地里有一个机关密室,她偶尔也会在里面过夜,所以存放了许多生活用品以及一些干粮。 她觉得她得在山上好好计量计量,关于林家那些人,她是不想再留了。成天防备着人家出阴招,实在让人筋疲力尽,要不是一直没有实力彻底赶走他们,她何致于一直被动防守,过得这样憋屈?! 可现在人家都想把她抓了卖掉了,如果她还能忍,就不是人,而是圣人了!她对当圣人没有兴趣,所以今晚一定要找出个好法子才行,于是她决定进密室翻书;平常被大叔逼着读书认字,觉得浪费时间又苦不堪言,而今倒好,跑来密室自投罗网了。 大叔常常对她说:书到用时方恨少,指的就是现下这个情况吧? 由于太沉迷于自己的思绪,以致于钱香福没有发现空气中有一抹还没散尽的燃烧味道,如果她注意到了,一定会很警觉,至少,不会大意到走到那丛藏人的树丛边时,才发现这里有人。 「谁——」她惊呼一声,提着木棍就要砸过去。 也就是她这样的叫嚷,让秦勉脑子里什么也没想,身体已经先行动作,整个人像离弦的箭似地飞身而出,先将她手上那根碗口粗的打蛇棍给打掉,并就着扑过去的力道,将她双手擒住,两人在草地上滚了一圈。待动作停止之后,男人天生体力上的优势,让他牢牢将她钉在地上! 就着月光,四目相对,都看清了对方的模样。钱香福挣扎了一下,发现两人力气相差太多,立即不再挣扎,静待时机;而秦勉则唇角微扬,觉得应该说些什么,于是他先开口了—— 「逮着你了。」说完之后,觉得不是很恰当,苦思着更好的用语,却一无所得,只好就这样了。 「是你!那个抓了我的人贩子!」这个声音她记得!还有,他的长相,分明就是早上掉到陷阱里的那个陌生人!她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人贩子?我不是。」秦勉不明白她是怎么误会的,他这样充满军人正气的男子,怎么会把他错认成那种猥琐不堪的人贩子?她眼睛是怎么长的?难道是月光太暗淡,所以她看差了? 「你明明就是!就是你把我打昏,绑到镇里的一间屋子的!」 「我没打昏你,早上我掉落陷阱,还差点被你用石子砸,你忘了?打昏你的不是我。」这点一定要说清楚。 「不是你也是你的同伙!」 「那是我的下属。」秦勉觉得这点也得说清楚。 谁管你是下属还是同伙!钱香福手脚又挣扎了下,怒斥:「放开我!你这样箝着我是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是软弱好欺的,你敢动歪心思,我立马让你断子绝孙!」 听完她的狠话,秦勉笑了笑,仍然不肯松手,就怕一个放松,会挨上她的断子绝孙腿。他还没给老秦家留下香火,务必得保重自己。 「钱香福。」他叫着这个名字,并仔细观察她的神情。 钱香福眉梢一动,不语,也不应,只是非常谨慎地看着他。 「阿福。」他记起了大叔叫过这个名字,以及,那日在街上听到另一个妇人叫她,也是这两个字。因为这些契合的地方,让他方才突然有了猜测,并立即顿悟—— 第十六章 「你是阿福,也就是钱香福,我现在可以肯定了。」 「那又怎样?」她很好地克制了自己的表情,就是不带任何情绪地盯着他看。 秦勉觉得,就算被她以这样不善的目光瞪着,心中仍是高兴的,因为她双眼里满满都是他。 正该如此啊,她就该眼中只有他,只看他。因为她是他的小媳妇呢! 「我觉得很好。你叫这个名字,很好。」他笑。 钱香福完全不在意他说什么。因为她正忙着脱身的方法,所有应对都只是为了松懈他的警戒,没往心里去,所以她随口回道:「我叫这个名字关你什么事?」她眼睛的余光扫向不远处的那棵五叶松,计算着与它之间的距离…… 「当然关我的事,不然我何必如此上心?」 「是吗?怎么会跟你有关?」她声音有些软,像是好奇,也像示弱,又像挣扎过后的脱力。 秦勉被她难得的示弱心软了下,于是稍稍放松了箝制她的力道,正想说话他没有机会说话了!因为在钱香福突然的翻身爆起之下,两人不由自主地朝五叶松那边翻转了一圈过去,接着,就是直直地坠落! 五叶松的根部突然开启了一扇通道,两人撞了进去,沿着陡峭的斜坡一路往下滚,当那扇通道的门合上时,整条通道伸手不见五指。 秦勉努力将钱香福给搂进怀中,让自己的身体承受滚落时最大程度的磕碰,就算这个坡道已经算是平滑了,但毕竟还是土石砌成,在这样快速滚落之下,还是会不小心受伤。 「你这个小混蛋,咱们的帐,有得算了。」秦勉咬牙在钱香福耳边说道。 「算个屁!你这个人贩子还有理了!」她不甘示弱回骂。 「就说不是人贩子了!你都没在听吗?!」 「你说你不是人贩子,那你是什么?!」 「我是你汉子!」 「去你的王八蛋!敢占老娘便宜!」她大怒,一拳槌向他脸面! 由于秦勉双手正护在她的后脑勺,以致于没能及时挡住那一拳,于是他左脸颊连同眼眶下沿就只好承受了那拳的力道。 那一拳造成了他动作上的惯性,整颗头往后倾,却不幸撞上了洞壁,又磕了回来,结果她没来得及闪,被他的头撞个正着。 最后两人头昏眼花地滚落坡道最底端,头痛脚痛全身都在痛,一时连对骂的力气也没有了。 可,纵使如此,他仍然牢牢将她护在怀中,不肯松了半点力道。 钱香福一肚子气恼,却还是无法忽视心中泛起的那抹颤动——这个男人始终在保护着她…… 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她,像是,她是个值得被珍视的存在…… 【第六章】 京城乌衣巷定国公府 咕噜咕噜—— 闻声,一只白晰手掌朝上举起,微微弓起修长、骨节分明的食指,不一会,一只灰色信鸽便熟门熟路地栖上了那只手指,朝手指的主人「咕噜」叫了声之后,便悠闲地以鸟喙整理起羽毛。 接了信鸽的俊雅男子,以另一只手解下绑在爪子上的信筒后,将信鸽转移到一边的鸟架上,让鸟儿自行吃粮喝水,然后转身走向建在荷花池边上的凉亭。 凉亭里,一名威仪天生、气质沉稳的男子正对着石桌上的一座沙盘思索着什么;直到男子走进来,见他脸上带笑,才开口问道: 「收到了什么好消息让你笑成这样?」 「也算不得什么好消息。至少大将军您听了一定不会想笑。」男子将信鸽带来的消息拿给族兄看。 果然,就见大将军在读完纸条上的讯息之后,脸色沉了下来。 「竟是真的给他找着了。」 「可不是吗,真找着了。他这个未婚妻可真是幸运,能在这样的世道活下来,想必是个剽悍的。」 「他不适合有这样的妻子。」一个粗野不文的村姑,嗤。 「父母之命,且是遗命,再怎么不适合,大将军您也管不到他的婚事的。」 「哼。」沉声一哼,将纸条丢开,像是再多看一眼就要脏了眼。 被叫做大将军的男人,名叫周盛,正是一年前因军功卓着而被皇帝封为「天威大将军」的正一品武将,今年又获得威烈侯之爵封,是京师里正当红的出色英杰。除了靠着自身战功搏来的爵位外,他更是如今少数仅存于世的世家出身的嫡次子。 他的父亲是定国公周宜康,一路跟着皇帝起义,提供了整个家族所能提供的钱粮与人才,成功押宝。新朝成立之后,皇帝论功行赏封官赐爵,周家正是最先被册封的第一大功臣。 父强子成材,可以想见这个仅次于皇室的第一世家,至少能保证兴旺上四十年,恩泽到第三代。 当然,想要维持这样的兴旺,必须有更多成材的子弟、更多出色的下属以及依附而来的小家族来形成庞大的利益共同体,才能稳稳在朝堂上拥有一席之地,没人敢轻易招惹。 秦勉是大将军一直很看好的人,大将军一路将他提拔至今,可不是为了让他挣出了个前程之后,跑去解甲归田,或者被粗野妇人拖累,从此仕途无亮的。「把他叫回来。」暗自生了好一会闷气之后,大将军开口道。 「想来秦勉一时是不会回来的。」俊雅男子低笑道:「我猜,秦勉的信鸽过两天一定会飞过来,内容一定是向您告假,他肯定还得在永梅县待上一些时候。」 「他想不想回来我不关心,你能把他叫回来就成了。你周长安想办成的事,就没有办不成的,别跟我说你办不到。」 「当然是办得到的。」 「那就去办。」 「是。」 周威,字长安,周盛的族弟,兼麾下第一智将与军师,与秦勉同列大将军的左臂右膀,都是被大将军视为心腹去下力气栽培的人,一文一武,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好友关系。 既然是秦勉好友,当然多少会帮他说一些话。所以他温和劝道: 「秦勉好不容易找到了未婚妻,那么先前大将军帮他物色的几个闺秀,想来是不需要了吧。」 大将军看了他一眼,淡声道: 「怎么会不需要?秦勉背景太单薄,想要在京师站稳脚根还是弱了点,他需要一个有身分的妻子来为他敲开勋贵以及世家的大门。」 「秦勉虽是山野莽夫出身,却是个有情有义的,不会放弃他的未婚妻。大将军想让他弃之另娶,恐怕不易。」 「没叫他休弃那个女人,就让她当个妾吧。以后秦勉至少能封个男爵,一个村姑能有这样的造化,已经是她家祖坟冒青烟,够她偷着乐一辈子了。」大将军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真是四角倶全,谁都受益,想来秦勉应不会再坚持不娶大家闺秀了。 见大将军已经摆摆手让他退下,又专注看沙盘去了,周威就算还想说些什么,也只好暂且住口,不白费工夫了。 不过,就算没再说什么,心中却是想着,秦勉本就无意于娶大家闺秀,如今有了个一直为他守着的未婚妻,想来是更不愿意娶那些娇滴滴的女人了。他当然能把秦勉给叫回京师,却很肯定地知道,大将军大概仍然没办法让秦勉在婚事上妥协。 毕竟秦勉不是个愿意为了权势名利付出一切的人。 权势名利当然人人喜欢,但如果必须为之牺牲太多的话,秦勉肯定是宁愿不要的。 周威暗想着:回头传信给秦勉时,应该悄悄给一点暗示,让他心里有底才是。 那些让钱香福恨得咬牙切齿的林氏族人,很轻易地就被那个人给赶走了,简单得像儿戏似,一下子,被她认定为生死大仇的人,就不见了。 钱香福爬上了村口那棵最高壮的橡树,静静地看着一群人携家带□拖家当,渐渐远离这片被他们侵占了十年的土地。 他们脸色凄惶而愤怒,嘴巴更是片刻不停地骂骂咧咧着什么;他们垂头丧气,还有一些妇人不停地抹眼泪,又哭又骂的。就算离得远,她听不清骂语的内容,但想也知道定然是诅咒她的各种污言秽语。 那些人恨极了她,但那又怎样?总之,他们别无选择地只能永永远远离开秦家的土地,并且再也别妄想有回来的一天。 虽然把那些人赶走是她十年来一直在努力的目标,但突然间他们真的被赶走了,把土地还给她了,她却没有大快人心的感觉,甚至还觉得有点郁闷。 第十七章 可能,这是因为……那些人不是她赶走的,她没有能力赶走他们。如若不是「那个人」出手,她想赶走林氏那群人,仍然是件非常艰巨的事,可能得用一生去耗着还不一定能成。而「那个人」却只是轻轻松松地动了动嘴巴,一切就那样尘埃落定了。从开始到结束,花不到五天的时间,且那些已经种下的庄稼,就这样便宜她了。 「在想什么?」橡树下,「那个人」寻到了她,开口问着。 「为什么你说让他们走,他们就只能走,不敢留?」她问。 「因为这是我秦家的土地。」这理由已经太足够。 钱香福轻哼。 「你以为那些林家人以前不知道他们强占的是秦家的土地?」 「名正言顺之后,就能合理使用一点权势。然后,他们怕了,便走了。」至于中间如何运作,就不必特别拿出来说了。 「你让他们迁去哪儿?」要撵人走,总不能把人往死路上逼,总要给一整族的人一条退路。她相信他一定有所安排,不然那些林家人就算斗不过这个男人,也宁愿拚个两败倶伤,大家都别想落个好。 「朝北走,多的是被抛荒几十年的土地,虽然没有这边的土地肥沃,但只要辛勤耕种,总是可以得到温饱的。我让人查了几个确定无主的荒地,让官府的人引他们去安家落户了。」秦勉说得随意,好像一切就是这么简单不过的事。 钱香福微扬唇角,有点想笑。问:「他们一定很不愿意吧?」 「世间事哪有事事顺心的。人要懂得取舍,得罪我并不划算,还不如乖乖离开。」秦勉还是那副平淡表情,只不过那紧盯着她的目光还是泄露了些许炫耀。 平常他并不是个喜欢张扬的人,甚至觉得身上扛着的军衔以及官位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光看他总是一身简便的粗布短衣打扮,像是随时可以卷起裤管下田耕作,就知道他根本不讲究。可是,在她面前,他却会想要让她觉得他是优秀的,优秀到足以为她解决一切疑难杂症——就像只开屏的孔雀,他暗想。 秦勉曾经有幸在大将军家里看到这种漂亮而不实用(不能吃)的禽类,它们吃得比人好,像个大爷似被一群下人伺候着,还完全不用干活,每天游手好闲展现美丽,死了还没人觊觎它们身上的肉,不知道老天造了这个物种是用来干嘛的? 虽然那时心里唾弃至极,可如今,他却想着,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想带她去看看这种漂亮的东西;甚至于,去看看全天下各种好看的事物,让她分享他曾经领略过的各种美好,以及,一起去挖掘更多没有见过的美好…… 这是面对她时,才会猛然浮现的想法,一种毫无理由的冲动,仔细思考起来完全没有道理的一种冲动,说起来莫名其妙,做起来却觉得心情会很美好…… 钱香福又将目光投向那群林氏族人离开的方向;他们已经走得很远了,在山丘起伏间蜿蜒移动,人影已经变得像蚂蚁般大小,就要看不见。 「下来吧,咱们回去了。」秦勉一直抬头看着她,说道。 回去了…… 钱香福不情愿地将目光朝下挪,毫无意外地对上了他的眼。 她知道他一直在看她——这几天,只要他出现在她面前,那一双眼就看着她,并等待她看过来的那一刻,让双眼迎对上。他就爱这样看着她,并等待她的注视;而她先是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后来是被看到恼怒,觉得他有病!然后,便成为现在这样,气恼抗拒之后,竟是没种地躲避了起来。 这实在不符她一贯强悍不认输的个性,她搞不懂这个男人到底在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也搞不懂自己怎么会被看到发怯,竟就躲了! 不就是被人看吗?这又有什么?从小到大,朝着她看来的各种不怀好意目光,她领受得还少了?那些想抓了她吃的、想抢她食物的,以及,长到十二岁之后,略略像个女人之后,那些淫秽的注视,从来就没有少过。对于那些目光,她能打就打,不能打就逃,找到机会一定报复回去。乱世生存法则就是这样,没有害怕柔弱的权利,也不容奢望有人能伸出援助的手,在她遭难时扶一把。 「下来啊,发什么呆?」秦勉见她没动,朝她伸出双手。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动作,目光不由自主定在那两只健壮的手臂上,因为衣袖挽在肘弯处,所以满布在小臂上的擦伤便一目了然。那双手,保护着她在跌落秘道时没有受到太大的磕碰伤害,原本应该落在她身上的伤,都由他的手臂与身体承受了。 「你不会是睡着了吧?睁着眼也能睡觉?」秦勉见她仍是在发呆,所以决定帮她一把。「算了,我上去扶你下来,省得你害怕。」 见秦勉一只手臂搭上了最下头的粗树枝上,就要爬上来,她连忙道:「你别上来,我这就下去了!」 「你是我婆娘,不用跟我客气,我知道上树容易下树难,敢爬树的不一定敢下树。别怕,我来了——」突然发现如果能帮她下树的话,不就能趁机亲近她了吗?这个好这个好!怎么先前没有想到呢?秦勉心头一阵亢奋,矫健身形已然动作,转眼间就爬上了树,并且抓到了钱香福站立的那根碗口粗的树枝,只要跃上去,两人便并肩而立了。 「你干嘛?别上来!给我下去!」他的动作太灵活快速,等钱香福能够发出声音阻止时,他双手已经攀在她踩的那根树枝上了!急得她抬脚就朝他的手踢过去——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她习惯做出攻击的防御动作,都不用经过大脑思索的。 她的动作既凶狠又精准,少有错落,所以她理所当然以为就算没一脚把人给踢下树,至少可以踹得他一只手暂时残废! 当然,前提必须是——如果她踢踹的人不是眼前这个身经百战、无数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秦勉的话。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踢空了;并且,因为踢出的力道没落到实处,以致于整个人在踢空之后,随着那发力的力道朝下方扑了去—— 她掉下树了!她竟然有掉落树下的一天! 一声不可置信的尖叫硬是哽在喉咙间发不出来,然后,那股劲力便被吓掉了。吓着她的,不是因为掉落,而是因为他用难以想象的速度,像只展翅的雄鹰,精准地勾抱住正往下掉落的她,继而随着两人往下掉的力道,在空中做了个后空翻,以缓和两人掉落的速度,于是,她便在他怀中,稳稳地随他安全落地。 一切动作皆发生在眨眼之间,纵使钱香福脑中闪过许多莫名的情绪,其实呈现在秦勉面前的,就是瞪大双眼、一副被惊着了的模样,看起来真是有点呆;不过……呆得挺可爱的,他想。 「吓着了?」 没有吓着。她想驳斥他的胡言乱语。 「别怕,瞧,我们都好好的。」 谁怕了?她钱香福生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只要我在,必能护好你,不教你有一丁点损伤。」 她一个人本来就一直是好好的,有他没他一点也没差的好吧? 秦勉瞧她还是瞪着他,眼珠子都不转的,看来真是给吓着了。 如果是他的下属,别说掉下树了,就算被战马给掀落马背,甚至挨了马蹄踹,他别说怜惜了,没一鞭子打过去已算大发慈悲了,哪会有这样柔软的心肠? 事实上,秦勉在还没有见过他的小媳妇之前,真不知道自己的心竟然还能这样柔软…… 身为一个大老粗,无法细致去分辨心中这种奇怪的情绪,更没法像个文人墨客那样,当下吟出几百首软趴趴的诗作来形容这种的感触;但秦勉知道,他就是无法克制自己想对她微笑;想要,更亲近她一些。 这是他的媳妇儿;这是,他心动的人。 他吟咏不出一首象样的诗来表达心情,动手才是他的长项,动口可不是……不对!其实大老粗也是可以动□的,心随意动,就再也不愿克制。 这是他的婆娘,他的! 因为是他的,所以—— 他的唇,在他还没搞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之前,已经精准地覆在她那张微启的红嫩小嘴上。 他的婆娘,他的女人,他的! 钱香福失眠了一整夜,清晨挣扎起身时,眼睛浮肿酸涩得快要睁不开;她拖着没精神的脚步,也懒得去灶间烧热水,就着放在房间里的水盆想洗把脸,动作有些迟钝,全然没了平时的利索劲儿。看着水盆里倒映出的那张属于自己的、总是黑抹抹的脸,她实在忍不住要怀疑,对着这样一张枯黑干瘦的脸,怎么会有男人亲得下去…… 第十八章 是的,害她失眠的原因正是昨日那个男人莫名其妙对她的嘴胡乱咬一通造成的! 就算没有吃过肉,也在肉摊上看过肉是长得什么样子的;所以就算钱香福这小半辈子没经历过被男人真实上下其手欺侮过,到底也清楚男人女人之间是个怎么回事。 在她看来,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虽然都是脱光衣服两人滚到草堆里办事,有时会生出孩子,有时不会,但还是有差别的——给钱的以及不给钱的;自愿的以及非自愿的;诱哄的或者暴力的。 她想了一整晚,除了刚开始恨恨想着那男人胆大包天竟敢这样对她之外,后来就变成了不解,不解于她这样一张完全吸引不了男人色欲的枯黑脸,他怎么就亲得下去? 好吧,祖母说这个男人离家之后当了匪又当了兵,打仗打了十来年,大概没见过几只母的,所以可能只要是母的他就不挑……钱香福一想到这里,心里就觉得堵堵的,于是不愿再想这个,改想别的去了。 失眠的后半夜,她想着自己的身分。当她开始被祖母取名叫钱香福,被袓母认作孙女,然后还阴错阳差地不得不背负起另一个死去的小女孩的婚约,去当一个小寡妇时,就没有想过这个婚约会给她带来一个男人。明明她是打定主意当一辈子寡妇的,可偏偏就是有人硬要诈尸,不好好死着,却是活着回来了。 明明是寡妇,但突然间却当不成了,她整颗脑袋还懵着呢,这个男人却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就这样接受了他有一个婆娘的事实……好吧,他当然没有问题!钱香福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撇撇嘴,她可没忘了当他还不知道她是他婆娘时,就把她打晕给带走了!俨然就是土匪行径;果然是干过这行的,就算改当兵了,也没有手生。 所以这个人就算不是人贩子,也不会是什么好货。当然,在这样的世道,要求别人去当一个好人,实在无异于骗人去死,所以钱香福对于人心的险恶其实很包容,毕竟自己从小到大,为了活着,逼不得已时,也干过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其实整夜失眠到最后,最令她纠结的终究还是这一点——她虽然叫钱香福,却不是那个男人真正的婆娘。与他有婚约的那个小女孩,早病死在逃难的路上,还是她帮忙挖坑埋上的。 被啃了一口之后,她忧郁地发现,她最在意的,竟然是,她不是他真正的婆娘。 其实祖母早就说了,她老人家把婚约放在她身上,那么她就是那男人真正的婆娘,不用想太多。当年两人跑来永梅县这边投靠秦家,恰巧秦家仅剩的秦大叔正在遭难,几乎就要被那群来占地的林氏族人给害死,所以当时她认了寡妇的身分,实在是唯一可以让三人勉强安身的方法了。 可是……她怎么觉得心底空空的、虚虚的呢? 「真黑,真丑。」她一掌拍进水里,将水里那个面孔给打碎,然后狠狠地掏了好几次水泼在脸上,再使劲地揉搓,像是这样就真能将自己所嫌弃的丑与黑给抹了去似。 她懊恼不已,气愤自己为着那个男人,于是发现自己并不美丽的事实。 「其实,他也长得不咋地。远远看着,就是一只灰扑扑的熊样。」她低声嫌弃道。似乎是想要证明,就算自己长得不怎样,可他也不过如此啊,谁也别嫌谁! 洗个脸弄出偌大动静,洒了一地水,以致于当她眯着眼四下摸索布巾要擦脸时,险些被地上的湿滑给暗算跌倒,幸而及时抓住窗抬一角,才隐住身形。 把脸上的水擦干之后,她才看向窗台方向,想着刚才好像抓到了什么别的,可她不记得窗台上有放置什么物品啊。 然后,她便看到了几朵沾满晨露的小花,红的、白的、黄的都有,在清晨阳光的投射下,呈现一种柔亮的光晕,静静地美在那儿…… 几乎想都不用想,她便理所当然地知道这些花是谁摘来放在她窗台上的。 除了那个叫秦勉的男人还会有谁! 她伸出手,以一种连自己也没注意到的小心翼翼,近乎珍惜与虔诚地,将窗台上的那些小花都收拢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将花贴放在胸前,有些傻地凑近嗅闻,仿佛这些满山、随意便可以看到的小野花是她毕生仅见似。 也不知道就这样发傻了多久,反正当她再度回神时,脸热热地,嘴里甘甘地、涩涩地—— 「哎啊,怎么吃掉三朵了!」语气带着懊恼,为着自己习惯性的行为而生起气来。 是的,山上随意生长的这些小野花儿,是她嘴馋时的零嘴,只要见着了,总会扯几朵来吃,花瓣是酸涩的,但花心里有些许甘甜的蜜,仔细嚼着,就能吃到一点甜,她可是爱极了。 但,这是他给她摘的啊,怎么就这样吃了! 「还好,还有两朵没吃掉。」她喃喃低语。 这时,门外传来祖母的叫唤声: 「福囡,福囡,不早啦,该起来了。」 「哦,我醒了,就出来。」她扬声回道,边将手上的两朵小花放进水盆里。 「今儿个牛哥一早就带人送来了好多米粮肉菜来,让咱们多煮一些,等会他带着弟兄从山上锻炼回来,要与我们一同吃早餐呢。你快出来帮忙。」 「好的,我马上出来。」她快手快脚地套上外衣,以指为梳,沾了清水梳抿着黑发,将所有毛躁都压下,满头浓密的长发很快在脑后盘了个圆髻,黑色发带一束,便将自己打理好了。 正打算开门走出去干活,脚步却突然顿住,看向水盆里飘着的那两朵小花,看了一眼又一眼,最后咬咬牙,走过去将花捞起,把花茎上的叶子给扯掉,然后别到了发髻上。花朵很小,不过比铜子大上一些,所以连着别上两朵,倒是不觉得怪异;她对着水盆里照了又照,却是看不到发髻上簪着花是什么模样的。不过还是不死心地把头侧过来转过去,直到外头袓母又唤了声,她才死心,回道: 「就来,就来。」然后拉开门,干活去了。 虽然已经没仗可打了,且国朝逐渐稳定,未来一片太平可期,但无论怎么说,随时保持强健体魄就是生存的唯一根本。所以对于秦勉,以及他下面的亲信来说,就算如今从小卒仔升为军官,不必随时拿刀去冲在最前方拚命,也不敢将一身功夫放下,仍然保持着每天锻炼的好习惯。 几个汉子赤袒着上身,天未亮就从山下往山上跑,做完各种训练之后,正好迎着朝阳跑下山。 这时已经有许多勤快的人上山来摘采野菜或捡拾柴薪,大多是些老人与妇孺,壮年男子当然是去田里伺候庄稼去了。 在这个衣物比皮肉贵重的时代,男人赤袒着上身干活是一种常态,尤其像秦勉这群人身形高大健硕,肌肉结实健美,宽肩窄腰大长腿,浑身上下精气神畅旺昂扬,却是寻常难得一见的。所以一路上遇见了人,便免不了被指指点点围观,别说老妇幼童看着了,连一些大姑娘、小媳妇的也直勾勾看着,然后几个人凑在一起嘻嘻哈哈说些什么浑话,有一两个比较大胆的,还大声说着「有媳妇没有?」「我是东村的阿春,现在单着,缺个相好的!」之类的话来表达自己的热情。 几个男人维持着训练时的面无表情,并不对这些小娘子的调笑话有所回应,不过当他们跑回秦家的院子里,做完最后的操练解散之后,那漫涌了满肚子的猥琐早就忍不住,几个汉子推推攘攘地说起荤话来—— 「刚才那个叫阿春的,看起来不错,那屁股可大了,一定很能扭。」王勇总是对这种话题有着强烈的发表欲。 「不只屁股大,那腰也跟她的屁股一样大,也不知道生过几个了。」周全嘟嘴说着。 「管她生过几个,又不是要娶回去当婆娘!」王勇半点不在意,以手肘顶了顶周全道:「这样吧,老哥我今晚先去那边探探路,要是用起来还成,明天就换你去,怎样?」 「你想自己去就去,别扯上我。」周全虽然有点心动,但还是摇头了。「军师上回跟我说了,说会给我找个好的。我老娘也说了,就算娶不着大闺女,至少也得娶个没生过孩子的,省得日后一堆事攀扯不清。你也知道,我就怕麻烦。」 一旁的吴用这会儿也开口了,道:「老王,现在天下太平了,你也收收心,娶个好婆娘过日子吧,别成天想着玩了。」 第十九章 「哎,我这不就图个一时的乐子嘛!其实如果处起来还成的话,娶个村姑当婆娘也不是不行。实在说,我并不想娶那些眼睛长在头顶心的大户人家丫鬟,一个个长得也不咋地,却当自己是仙女似。」 「可人家会持家、懂规矩。咱将将也是个小头领,日后还能不能高升不论,总得有一个象样的家。」吴用很实际地说着。他们这样目不识丁粗鲁不文的军汉,哪里知道怎么经营一个家,当然要娶个明白能干的,才能兴家旺子。 王勇撇撇嘴。谁都想娶个好女,但他实在不想娶那些明明身分比他低,架子却抬得比天高的丫鬟来镇宅。「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村姑好。」说到这儿,还想拉个有力的同盟附和,于是看向头子道:「头儿,虽然大将军想给你说个大家闺秀,但你就是觉得村姑比较好,对吧?」他可是看得很清楚,头儿对自家媳妇可上心了。 秦勉从井里打上一桶水,将满头满脸的汗给擦干后,便拧着湿布巾洗脸擦身体,整弄完毕,穿上衣服后,才懒懒地回道:「没有什么比较好比较差的,我早就有婆娘了,不跟你们这些光棍儿空谈这些没影的事。」什么大屁股村姑、眼睛上头顶丫鬟的,跟他都没关系。他家媳妇身条可好了,修长灵健、胸鼓臀丰——虽然穿着土不拉叽的肥厚衣服看不出来,只以为她不过是个柴禾妞,但身为一个跟自家婆娘有数次亲密接触的人,他可以很权威地说:未来的夫妻生活,肯定性福可期。 「头儿,瞧你得瑟的。」王勇走过来,拿了个水桶打水;水打上来之后,就兜头淋下,凉爽得哇哇叫,也不理浑身的水,接着说道:「我们在这儿已待得够久了,大将军明明只允你半个月的探亲假。先前我们跑到凉山村找人就花了七、八日来回,如今在永梅县这儿又待了近十日,想来大将军那边该催咱回去了。」说到这儿,他扭头问纪智:「喂,老纪,咱军师有没有捎鸽子过来?」 「前几日就捎了,头儿还趁回信时,让军师帮咱们清点一些退役的弟兄们过来这儿安家。」 吴用听了就笑道:「头儿做事向来利索不拖沓,虽是昨儿个才将那些林氏族人全轰走,但想来那些伤残病退的弟兄们早就在军师的安排下起程赶过来接手这几千亩良田了。不过头儿,想来大将军是不愿意看你滞留在这儿处理这些小事的,必定催你尽快回京城吧?」 「他催他的,反正我不急。」秦勉很光棍地说着。 「那么头儿,咱几时回京?」向来比较沉默的宋二子问道。 秦勉给他一个白眼,就是不肯说个确切日期。只道:「走了,吃早饭去。」 宋二子耸耸肩,心想着:就算你不说,该上路时也容不得你多拖上半刻。 真让大将军非得拿军令来催你,那就不好看了。 不管下属正在忙着讲些女人的荤话或者偷偷腹诽他,无心理会他们的秦勉顺着食物的香味而去,打开灶间的小门,却没走进去,就站在外头张望,目光习惯性地捜寻着自家婆娘的身影。 然后,他先看到了一个背影、一个后脑勺,以及一只盘得端正到呆板的乌黑发髻上,那两朵小小的红色小花。 本来挺普通的心情,突然间就好得一塌糊涂,平抿的唇角不由自主地上勾起来。 不过,比起那两朵花,他更愿意看她的脸。很快地,这个愿望也实现了。 钱香福将杂粮馒头装进一只大木盆里,堆迭出一座小山,待再也放不了之后才盖上蒸笼盖,接着转身,打算将沉重的木盆给端上桌,然后,四目相对,所有接下来的动作都暂时被遗忘了。 钱香福怔怔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而他,朝她露出一口大白牙,附带一张笑得挺呆样的脸。 他看起来很高兴,什么话也没说,就一直笑着,看着她笑着。 必须得说点什么,说什么都好,不能让他就站在那里笑到天黑……她想。 「你……傻乐个啥劲儿!」脱口而出的语气满是嫌弃,却是不由自主地空出一只手,悄悄地摸着后脑勺别着的那两朵花——他笑的定是这个。 暗自庆幸着她现在的肤色够黑,所以,她发烫的脸,应该没让他察觉到半点发红的症状吧? 【第七章】 「净檀庵」原先是一座家庙,在此出家或静修的是某个大家族的贵女,向来以清静安宁高贵而闻名,从未传出什么污秽事迹不说,两百年来更是出过多名佛法造诣高深的尼师。在前朝时,甚至是皇室贵妇专属的讲经师,常常被皇太后、皇后、公主等贵女邀请进宫讲经,由此声名远播,其他家族便将一些守寡的、犯错的或者因着种种原因必须送出家门一阵子的贵女都往这儿送。 于是,净檀庵便由家庙转为正经庵堂,却是不轻易接受人间香火供奉,所有用度都是大家族供应;即使后来遭遇四十年乱世,净檀庵却也没有遭到太大的损害。除了它座落于易守难攻的陡峭山林之上,再有就是各大世家都派出许多家将在庵堂四周守护,武力值亦不容小觑,一般山贼流寇就算垂涎于这间尼姑庵里可能有的丰富钱粮,却也不愿轻易招惹那些在乱世里拥兵自重的世家——招惹一家还成,要是全都招惹了,人家灭掉你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 此刻,净檀庵西边僻静的一处院落,正传来些许话语,不似平日那般只有反复念经的单调死寂,而是充满了活人气;那声调富含着情绪,有高有低,有欢欣有隐怒,非常难得。 「哎啊,这可好了!咱家姑娘的终身终于有着落了!」一个老嬷嬷忍不住双手合十地朝观音菩荫的方向拜了拜。 「这哪里算是着落?竟是随随便便地就找了个不知哪个名牌上的人,就要许给姑娘,这是把我们姑娘当个丫头配人呢!」另一个嬷嬷却是有些忿忿不平地说着。 原先正开心着的那名嬷嬷听了,顿觉不快,上扬的嘴角瞬时掉了下来,反驳道:「我说李嬷嬷,如今这世道,你还想挑剔些什么?咱姑娘都二十岁了,还能有人惦记着她的终身,已经是菩荫保佑了!你还当咱还活在三十年前呢,醒醒吧!能嫁给一个将军——不管他是什么出身,总之是个有能力保护家小的将军,就是这个世道最好的选择了!」 「我说林嬷嬷,你当咱家族是什么破落户吗?咱可是传承三百年的名门世家,在前两朝都是高官显要,如今新朝,更是以从龙之功封为定国公,更别说大将军战无不胜的威名了,那可是比国公爷更受新朝皇帝信重的第一将军,未来再博一个国公爵位也是可能的!我们这样没有随着旧朝与乱世家破人亡的世家,再受朝廷倚重也没有了,我们这样家族的姑娘,就算配个世家的庶子,也强过那些个不知来路的泥腿子将军好!」 「世家都被灭得精光了,哪来的庶子给姑娘留着?连嫡子都不知道流落到哪儿去了,若是死了也就算了,没死的话,过个几十年之后,哪管曾经怎样显赫的出身,其后代不过是变成你口中粗鄙不文的泥腿子。」林嬷嬷没好气地说着,就是对李嬷嬷的眼高手低看不上眼。 姑娘虽然是大将军的族人,却是再偏远不过的旁枝,因在乱世朝不保夕而举家跑来京城寻求族长庇护;逃难过程中,父母兄弟先后因染病以及饥寒而逝去,最后只剩姑娘以及她们两个嬷嬷并一个小丫头,四人狼狈万状地来到族长家门前,幸好那时族长尚在京里操持粮草事没有随着出征,主仆四人才得以被承认身分并收留。 然而,世道艰难,国公爷那时虽然下注在新皇身上,并赌上全部身家,却也不敢说能因此为家族求得一条生路,因此早已将家眷分散到各个安全地方藏起来,然后带着全族青壮随着新皇四处征讨。 当时,她们姑娘也跟着其他族里的妇幼被顺便送到净檀庵来。 新皇建国两三年后,国朝看来有望坐稳中原正朔时,族长便派人先将一部分妇孺给接回京师安顿,却没人记起要将姑娘这远房族亲给顺带回去,两个嬷嬷几乎跑断了腿,也没找到人愿意向族长那边递个话的。无亲可依托的姑娘,便只能留在这儿每日吃斋念佛度日,一日一日,一年一年的,竟是再也不敢奢想会有被记起的一天,直接被遗忘在这无人知晓的角落。 所以,当大将军派人来传话时,两个年老的嬷嬷都忘了保持稳重形象,又笑又跳地笑得见牙不见眼,两人拍手相庆,觉得一切苦尽甘来,姑娘被族长他们想起来了,她们的好日子也就来了! 第二十章 然而,在仔细听完大将军的意思之后,两个嬷嬷脸上的笑意还没褪尽,心情却往冰冷处消沉而去,大将军竟是要将姑娘配给他麾下的一名小将军,还是个草根泥腿子出身,父母双亡、无家无业的泥腿子;据说此人在跟随大将军之前就是流民兼流匪,嬷嬷们不用过度脑补就可以想象那会是个多么粗鄙的货色! 于是两个嬷嬷在经历了极度希望与失望之后,形成截然不同的两种心态:一个是嫌弃得不得了——比如李嬷嬷;另一个却是想着姑娘终身有着落就好,这样的世道,有个依托是再庆幸不过的事了,还挑个什么!姑娘都二十岁了,林嬷嬷是这样想的。 然而,不管众人有怎样的想法,别说当奴婢的无法改变现实分毫,就连当事人的意见也不会被人放在心上。事实就是,这名周氏大族的远房孤女——周宜琳,被配给了一名曾经的草莽、如今的泥腿子将军当妻子。 对一个仍然兴盛中的世家贵女而言,还有比这样的事情更糟糕的吗? 有! 比下嫁给粗鄙男子更过分的是:这名粗鄙男子还不一定愿意娶她!族里来信,明确要求她在接下来难得的相处机会里,让她务必拿下这名男人,让男人心甘情愿向家族求娶她…… 周宜琳紧紧捏着信纸,力道大到将信纸给戳出两个指洞;然而就算她心中有一把怒火在烧着,脸上却还能维持着淡然平和的样貌,她是个幼年就失去爹娘护持的孤女,又被丢在尼庵里吃斋念佛清修多年,早已将自己原本性情消磨得一干二净,喜怒哀乐之类的张扬情绪,早已不再轻易形于色。 淡然贞静是她为了生存下来所练就的面具,无时不刻都牢牢挂在脸上,绝不崩落。即使是现在这样怒火焚心的状态,浑身气到发抖,却仍是撑着一张温顺的表相,连眼底的情绪也没能让人看出波动。 不,她不是生气大将军通知她将要把她下嫁给一个粗俗男子为妻这样的小事。打从她失去至亲、吃尽流离无依的苦楚之后,就再也端不起世家贵女的架子,将自己的头垂得好低好低,低到了尘埃里。她对未来没有指望,对终身的依靠没有幻想,如果一辈子就这样被遗忘在尼庵虚度过去,也是认命的。 她以为吃苦受罪就是现在这样的情况,然而,这封来信,让她知道了,人生的苦楚与羞辱她其实还有得受,还能更受磋磨。 信上说着:那位被大将军倚重的将军,将会携带家眷经过这儿,顺道将她捎带回京城。 信上说着:大将军希望将她许配给那位将军。 信上说着:那位将军有个指腹为婚的粗鄙未婚妻,大将军认为那名女子完全不适合当他心腹下属的妻子,对他前途无益。所以,大将军要求她——务必趁着这次同行的机会,一举将这名将军给拿下;最好回京就能顺利成婚,若能中途就让他将那未婚妻给抛下最好。 这样的一封信,诉说了太多讯息,也让她怒火焚身,却没有反抗的余地。 她只是一个孤女,想好好活下去,就必须对家族有所贡献,不然,她就会失去家族的庇护…… 所以,就算她身上有着世族贵女与生倶来的自尊自爱自重,如今,却也只能做着最卑鄙的事——从一名鄙妇手上抢来一名鄙夫…… 这真是太糟糕、太可恨了! 将手中揉得不成样子的纸团使力抛进脚边的火炉里,冷冷看着它很快被火舌吞没,化为灰烬。 她恨着这张纸上所写的一切,却只能照做。 这样无力反抗的感觉,虽然这些年来一直存在着,却从未像这次让她觉得如此糟糕过。 糟糕得令她连眼泪都掉不出来。 「喂,纪智,你说说看,大将军突然飞鸽传信,让我们特地绕到明州帮他接个女人是什么意思?」埋头赶了一天的路,直到终于赶到了一处曾经路过的半荒山村歇息过夜,众人吃饱喝足,才又有说话聊天的心情。王勇蹲在火堆边,腆着饱足的肚皮问着公认头脑好的纪智。 纪智挑挑眉,要笑不笑地道: 「这事问我可是问错人了,你该问宋二子。收鸽子的人是他,而且他跟在大将军身边最久,肯定是比较了解大将军的想法的。」 几人将目光移向宋二子,见他这个向来寡言的人依然一副听若无闻的死样子,也懒得费口舌去撩他,反正怎么撩也挖不出他一言半语。这家伙对大将军忠心耿耿,有些就算不用保密的事,他也是从来不肯说的。 当然,宋二子现在身为头儿的亲兵,对头儿的忠心也是没话说的,虽然很难说对哪位比较忠诚,不过总而言之,跟这个不爱多说闲话的人聊天,就是件自找麻烦的事。 吴用拿着一根树枝挑着火堆,让火势维持着烧旺的亮度,接过这个话题道:「我就猜着,那个女人该不会是大将军看上想纳进府的吧?我倒是曾经听人说过,那明州的「净檀庵」就是给那些高门贵女避难清修的地方,里面都是好人家的姑娘,被保护得很好。」 「被保护得很好?那就是说没吃过苦也没被蹭蹋过,这间尼庵不是干那种半掩门生意——」王勇话还没说完,就被吴用砸来的一根木柴给打断。 「胡说什么呢!那是大将军家的家庙,里头养的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野尼姑!你说话小心点!」纪智警告道。 「就私底下说几句,又怎么了!」王勇揉着被砸到的小腿,下巴朝宋二子抬了下,「反正这种闲话,宋二子也不会多事的对大将军说,是吧?」 宋二子被这样一提,也不得不开口:「我们这些军汉是什么德性,大将军还不清楚?都是一群口花花的,也没真有什么坏心思。谁会揪着这些闲话生事?就算想生事,也没人理会。」 「哼。」纪智冷笑。 王勇就算再粗枝大叶,也瞧出来不对劲了。推了推一边的周全,问道: 「喂,周全,我怎么觉得纪智好像看宋二子不顺眼的样子?」 「你现在才看出来吗?」周全悄声回道。 见周全声音那么小,王勇也跟着压低了声音,追问: 「他们这是怎么了?咱整日整夜的都在一起,也没看到他们几时吵架了啊,怎么现在就一副已经吵过的样子?」 「虽然我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我猜一定是跟要去明州接的那个女人有关。」周全随口说道。 「不会吧!难道是在争风吃醋?他们看上同一个娘们儿吗?」王勇冲口惊道。 话才说完,两根树枝从不同方向朝他砸来,王勇一时没闪避成功,被敲中肩膀与额头,跳起来哇哇叫疼! 「宋二子!纪智!你们干嘛丢我啊?!」 回应他的,又是两截颇为粗壮的树枝。王勇抱头鼠窜,嚷叫道:「你们这样联手打人,是被我说中了还是没说中啊?打人没关系,给个答案让我死个瞑目啊!」 「王勇,你就抓紧时间歇着吧,等会还要值夜呢,别光想着玩了。」 「我被他们砸了满头包,哪是在玩!」王勇见两人没再拿树枝丢他,才又晃回火堆边,不死心地推了推周全道: 「喂,周全,你脑筋比我好,说一下他们两人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好像在拿我撒气的样子?」 「知道他们是在拿你撒气,你就不算脑筋太差。不过,如果你能闭嘴的话,就能少挨两下了。」周全觉得王勇这个人就是好奇心太重了,简直是招打的命。 王勇哼道: 「咱这七、八个人,是一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谁没被谁救过命?现在都成了头儿的亲兵,虽然不是亲兄弟,性情也不一定都相合,但我可是把大家当亲兄弟看才这样口没遮拦的。在别人面前,我可从不乱说。」说到这里,瞄下了明显有点互看不顺眼的纪智与宋二子道:「所以大家有什么不爽的,就应该说开,别闷在心底。要知道,有时不过屁蛋点大的事,不肯说开,久了,就会生分了。咱好不容易活下来,才刚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更别说,好日子还在后头呢,自家兄弟更该好好的。」 周全笑了笑,扫了那两人一眼,才对王勇道:「那两人的脑袋比你好使十倍,这样寻常的道理又怎么会不明白,你就不用多说了。」 「我也懒得多说。不过你可得跟我说个明白,我们要接到京城的那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问题?怎么就让纪智、宋二子闹成这样?」究竟是什么狠角色啊这是。 第二十一章 周全无视宋二子警告的目光,径自说着自己的猜测: 「那个女人大概是大将军给咱头儿挑的媳妇儿吧。」 这个猜测一说出来,不仅王勇跳了起来,连一边默默围着火堆烘烤衣服不语的其他人也惊讶得抬头看过来。 「可咱头儿早就跟大将军说过他有媳妇儿了啊,这回跟着头儿南北奔波,不就是为了这个媳妇儿?当时找到时,头儿还飞鸽传书告诉大将军了不是吗?怎么大将军还给头儿找媳妇儿?这没道理!」王勇想不通这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女人多稀缺啊,虽然朝廷没有明文规定一个男人可以娶来的妻妾人数,但为了国家安定以及尽快恢复生机,朝廷是更乐见每个汉子都能娶个婆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这样位阶的小将,并不适合有太多女人。 再说了,头儿也不是对女色很上心的人,现在找着了长辈给他指腹为婚的那个,感觉上也就没有别的念想了。大将军明明也很了解头儿的性情啊,怎么会想着又塞个女人给头儿? 「宋二子,你是负责跟大将军通信鸽的,你说,大将军真的是这个意思吗?」一旁的连有命问。 「难怪纪智一路上对你阴阳怪气的,原来是这样!」王勇嚷嚷道:「喂!宋二子,你这样就太没意思了。虽然我们是得听大将军的话没错,但这样的家事,我是觉得大将军不应该管,你也不能管——」 「我们只是帮大将军接个女眷回京,其它的,都是没影的事。」宋二子不得不说明。 哪知他一说完,纪智就不给面子地嗤笑了下,却是没开口说什么,径自从包袱里掏出一颗野芋,走到火堆边烤着去了。 宋二子也不理会王勇一脸有话要说的表情,拎着几件衣服往小溪的方向走去。 「喂!二子……那个纪智啊……唉,怎么都不理人了,那个女人到底是——」王勇见两人都不理他,还想纠缠一个说话。 不过周全拉住他道:「你也别多事了。不管大将军怎么想,到底,还是头儿怎么想才是最重要的。」 王勇点头。「是这样没错啊……不过,我看着,头儿像是挺满意他这个媳妇儿的,不太像会喜欢那些娇贵的贵女。可是这样一来……头儿不就得罪大将军了?」 「不管得罪不得罪,也是头儿该担心的事,你就别穷担心了。来,吃块肉干吧,泡在热水里煮软了,吃起来不费力。」周全丢了块肉干给王勇,塞住他一刻也停不下来的嘴。 王勇乖乖啃肉干。想想也是,头儿的事,也没他穷担心的份。 不同于几个军汉习惯了餐风露宿,随便找个地方、升个火堆,就能舒舒服服地睡着。 两个老人家就算能禁受得起赶路,秦勉与钱香福到底不愿看他们晚上都不能好好休息。所以当几个军汉在荒村外的小树林里休息时,秦勉与钱香福赶着马车,多走了几里路进入荒村,找了一户还有住人的人家,给了点粮食,借了两间房安顿老人家。当然,钱香福是会待在这边照顾老人家的,而秦勉则是要回到树林那边。 虽然钱香福早就落户在秦家的户籍里,多年来也一直以秦家的寡妇自居,而现在她的男人回来了,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婆娘,就算两人没有正式举办过迎亲礼——不过话说回来,这世道,谁有那闲工夫弄这些花稍的仪式?更多的是男女就直接住在一起,便是默认的夫妻了。所以他们两人不管有没有婚礼,都可以睡同一个窝去,谁也没话可说。 可是,他一直没提同房的事,而她心中还挂念着一点事,也暂时没有同房的想法。两人处得像未婚夫妻,有些亲近,但也保持着距离。 也说不上好或不好。虽然钱婆子私底下没少对她嘀咕,像是在暗示她要快点生米煮成熟饭,一方面真正把名分定下来,再一方面就想着尽快给秦家生一窝孩子,让家族重新旺盛起来。 可是钱香福却始终没勇气太过主动。就算她一直以来都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狠人,但在这种事上,她还是感到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这可没办法像大丫娘那样,抓个汉子,门一关、床一躺就成事了,好像容易得很。其实一点也不容易好不好!至少对她来说,就是不容易! 用完晚餐,两个老人家回房睡下之后,钱香福跟在秦勉身后一同走出门,手上拎着一个布包,里头装着刚才晚餐时大量做出来的馒头以及一把难得的大葱,葱是跟农家换来的,夹在馒头里吃,味道很香。 「这一袋馒头你拿回去,里头还放了一把葱,给你那些弟兄当个夜宵或早餐都不错。」她将袋子递给秦勉。 秦勉笑了笑。她在蒸馒头时,他就在一边帮着烧火,当然知道她做的这些馒头可是下了大本钱的。 「这些杂粮馒头里,放了一半还多的白面,你也真舍得给出去。」在这个粮食比金银财宝更为重要的世道,饥饿的人仍然到处都是,有的人更是一辈子没见过细粮白面是个什么模样。所以今晚用完晚餐之后,看着钱香福大方豪爽地将一大袋黑面白面都给做成馒头,蒸了好几笼出来,如今甚至愿意分享给他那些兄弟,他不是不惊讶的。 就着月光,他们都能隐约看到对方的形貌轮廓,就这样看着对方,也尽够了。 「说起来,这些粮食大多是你拿回来的,本来就是你的,分给你的那些兵,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吧。」她说道。 「我带回家的粮食,就是你的了。你也是饿过的,我以为你会更愿意藏在身边,不去动它。」 钱香福张了张嘴,却没有马上说些什么。因为秦勉说得没错,她也是常年饿过来的人,她对粮食的渴望跟其他人一样,都恨不得永远不用去吃它,就这样抱在怀中一辈子,半点也不愿意给人分毫。 可是,她还是把两袋面粉都给蒸成了馒头,更是把白面也给用了,说是败家也不为过。行事如此奢侈也就算了,竟然还分了一部分让他拿去给外人吃。 这简直不像她! 「怎么不说话?」他站在背着月光的方向,而她的脸蛋却被月光照得很清晰——他夜视力很强,一点点月光,就能让他将她看得很清楚。 「没什么好说的。」她见他身子向她倾近过来,忍不住一把推开,让他远些。 「怎么会没什么好说?咱要相处一辈子的,现在就没话跟我说,那你打算将来都拉着我一起当哑巴过日子吗?」 虽然想着夜这样黑,他定然看不到她翻给他的两个大白眼,却还是忍不住丢过去两九。然后道:「放心,你一个人就能把两人的话给说完,不会变成哑巴的。」 他笑,本想顺手抓住她推他的手,但她身手太过灵活,没让他得逞,所以抓了个空。 「其实我本来也不爱跟人闲聊的。」他又道:「我平时只说必要的话,总觉得除此之外,没什么好说的。」 「是没什么好说的,所以,你现在可以快点回去休息了吗?」她赶人了。 「就这么想赶我走?还早着呢。」 「你这样巴巴看着我,我不自在。」她又推了他一下。当然,仍然没给他抓住,眼底闪过一抹小得意,庆幸夜太黑,他没看见。 其实,他看见了。就因为看得见,所以才没想要点火把,但这样的小秘密,他可不打算跟她说。 他喜欢看着她,各种样貌的她,哪个模样都爱看,最好是无时不刻都能看着。 「我就想看着你。」 「……为什么?」她觉得脸上突然热热的。真奇怪,这么凉的夜,怎么会让人觉得热? 「怎么看都觉得好。」 「你真怪。」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好,最后吐出这三个字。 「是啊,遇见你之后,我也才知道自己竟是这样怪。你真会看人。」他赞道。 「我才不会看人,至少没你这样巴望着我看,太怪了!我都没想这样看你。你别看了,我是真的觉得不自在!」她又想推他了,可是瞄到他两只垂放在身侧的手,像是蓄势待发的样子,她很有危机意识地克制住自己的手。 秦勉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心中隐隐有些失望。其实他就想着,如果这次她再推他,他肯定要抓住她手的,他想握握看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可是她这样的警觉,又让他隐隐有种心有灵犀的欢喜,让他更想逗她了。 「你觉得不自在,但心底也是欢喜的吧?」他问。 「欢、欢喜什么?」她没料到秦勉竟就这样直接问了,所以有些结结巴巴。 「欢喜着我爱看你。」 「我我我,有、有什么好看的啊!」她心跳乱了起来,突然有种转身逃跑的冲动,却又舍不得离开他的视线。 第二十二章 「我觉得好看。」 「我不好看。」钱香福很实际地说着。她头上没簪花、脸上没抹粉,也没穿花花绿绿的裙子(就像水姑那样的),所以不可能好看。 「不,你很好看。」 「哪里……好看?」有自知之明是一回事,但被自家汉子说好看,又是另一回事了。就算是谎言,她也想听。 「就是好看。我觉得好看。」这是大实话。 钱香福也觉得他说的是实话,他是真的觉得她好看——不管别人是否有相同的看法。所以她低笑起来,心口暖暖的、甜甜的,甚至还有点醺醺然,就像吃了酒酿蛋汤圆那样的美滋滋。 这辈子唯一吃过的补品,就是四年前的大冬天,祖母难得用了一些珍贵的米粮做了少少的一小瓮醪醴,为了给方来初潮的她补身子。那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吃到糖,以及醪醴里含着的酒味,生生醉了一场;第二天醒来,嘴里仿佛还留着些许酸甜味,她永远都忘不了那种美好的感觉。 而此刻,他说的话,让她像是又回到四年前第一次吃到糖与醪醴那样,整个人又甜甜地醉了…… 对于美丑,秦勉并没有太明确的概念,认定了只要顺眼就是好看。这世道,人人都灰头土脸的,有时男男女女站在一块,还真看不出差别,都是粗糙得不象话。当然,与那些人一比,脸蛋干净的钱香福当然是好看的。 不过秦勉也知道这种「好看」,是因为她是他看上的人,怎么看都是好的。 真要拿去跟京城里那些没吃过什么苦头的姑娘比,还是有很大的落差的。 然而就算如此,秦勉还是觉得钱香福更好。比起那些被娇养得从头到脚无一不精致的姑娘,他更看中她身上那股生气勃勃的样子,像是就算被无数次打到泥泞里,都还是会站起来,绝对不轻易被消灭、被扼杀。 像是千里旱地里硬生生从石缝中冒出芽的野草那样坚韧,永远都能坚持住自己微小的生机。 他看过了太多死亡。死亡是很容易的事,一刀砍下去就死了、饥渴三天也就没命了、老天爷不给活路的、没等到老天爷收走就受不了罪自残而去的。 身为一个曾经有个大家族的人,秦勉从出生到今天,也是眼睁睁看着族人一一死去,数百口人,如今仅只剩下一个身子损伤过甚的老叔,还有他这根独苗活下来。 因为死亡太容易,他才会觉得她这样很美好吧。 就是觉得,如果是她,绝对不会轻易死去。她眼中那抹顽强与刁钻,就是生命力的展现,像是在宣告着:就算全天下人都死绝了,她还是会活下来! 这样的她,让他很欢喜、很安心,觉得……很美。 钱香福是出来给秦勉送行的,然而,也不知道怎么着,两人就东拉西扯地说起话来,没完没了地说着,还尽说些毫无意义的闲话。上一句还在谈他的从军生涯,下一句就拐到秦家藏在机关密室里的藏书,接着又问起对村子里那些田地的处置等等,就这样没有节制地一直说着,把头顶上月亮给说到都朝西边坠去了也没人记得应该停下来、没想着停下来。 虽然渴了,却舍不得进屋子里拿水喝;然后,原本应该带回树林里分赠给秦勉下属的馒头,就在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当零嘴吃着佐话题之后,原本大大的一个布袋子,硬是消瘦了一半,若不是终于不得不走(再不歇下就天亮了),以他们两人的食量,把满满一袋馒头吃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这一夜注定两人都不可能睡好,但幸好他们都不是娇惯的人,偶尔整夜的熬着,并不会影响他们白天赶路的速度。虽然睡眠时间少了,闭上眼睛休息时,甚至久久都没办法人眠,可是,不论是钱香福还是秦勉都觉得这一夜很值、很圆满,心中满是愉快。 暗夜里的一场谈话,让他们迅速消解了打从见面以来的陌生隔阂,真正有了彼此是亲人的感觉。 觉得,心与心,更靠近了。 【第八章】 日子在赶路中又飞快过了四日。 这日,因为一场突来的骤雨,众人运气不错地寻到了几间破败的土屋,得以好好地升火休息,烘烘衣服,烤烤食物,然后煮一锅热姜汤袪袪寒。 众人都忙着打理自己,秦勉则随意将湿透的外衣脱了丢一边,就从随身行李里掏出一卷被好几层布给仔细包裹着的厚纸,走到另一房间的窗边摊开看着。 身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庶民,钱香福当然没见过舆图,不过当她凑在秦勉身后,从他肩膀上看到他摊开的那张图纸,就知道了这正是传说中的舆图之后,不禁好奇地问了几句;在秦勉指点之下,便也很快能看得懂一二了。 所以,她也看出来了,回京城的路似乎多绕了点,便问道: 「怎么会想要走明州?看起来明明是走江州更快些吧?难不成江州那条路上有匪患还是有什么灾情?」多年来待在小山村过日子,虽然常常跑镇上看公告,但对于其它地方如今是怎样的情况,她却是完全不了解的。 「没有灾情,也没有匪患。本来是打算走江洲没错,但大将军临时传信来,要我们顺路去帮他接个人,再一起进京。身为下属,当然得遵上命,所以只好走一趟明州。」秦勉并没有打算隐瞒。 「接什么人?」她好奇问。 「算是大将军的家人。是一个千金小姐,还有她的仆妇丫鬟。」 「喔。」钱香福也没有多想,更没太多好奇心去想象所谓的千金小姐应该是什么模样或排场。 她的反应这样平淡,秦勉心中就有些微不舒服的感觉,于是忍不住又多说了一句:「大将军一直想帮我作媒。」 本来正从随身小布袋里掏出一颗馒头以及大葱的钱香福闻言只一顿,动作继续,却是有些慢吞吞。 「哦……」沉默好一会之后,只发出这样无意义的声音。 「大将军知道我有未婚妻,却想着这样的艰难世道,家乡的未婚妻什么的,大概已经不在了……饿死或遭灾被祸害了,都是很正常的事。」既然开口说了,秦勉也就没有保留。 「那他现在知道你的未婚妻没死成吗?」她声音小小的,听起来很虚。 其实……那位大将军料得再准确也没有了,跟秦勉有婚约的那个女孩,早早死于饥寒交迫,当时她还帮着挖坑造坟呢,生怕若没将人妥妥地埋好,转眼间就会给那些饿绿了眼的饥民给吃掉了。 「不是未婚妻了,是妻子。你已经上了我秦家的户籍,大叔与祖母也都认了你了,所以不是未婚妻。」秦勉修正道。 被他特别坚定的目光盯着,钱香福也只能低声改口:「好吧,是妻子,不是未婚妻。」 秦勉满意了,才接着道:「找到你那天,我便传信给大将军了,跟他说我的婆娘在老家好好地等着呢,就不用他费心帮我张罗娶妻的事了。而大将军的回信就是……让我来明州帮他接个女性族亲。」 钱香福听明白了意思,也没装不懂,直接问: 「你打算娶她吗?」 「当然没打算。」秦勉看着她道。「我已经有妻子了。」 「我以为你现在跟我说这个,是为了让我知道你会娶一个对你前途有帮助的女人当妻子。」 「你难道就不能想着我坦白一切,是为了让你安心吗?」 「你嘴巴说说我就能安心?你现在说得太早了,不过是白说。」她终于从布袋里掏出一颗馒头,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施力失当,那馒头从她手中溜飞,她很快地伸手要抓住—— 秦勉比她更快,那馒头落进他手里,并且立即咬去一大口。 「这馒头这样硬,刚才也不知道有没有沾到雨水,得先烤烤,你别直接吃——」她连忙说出的话,仍比不上他的速度。 「咱这样的人,穷讲究个什么?只要牙齿还咬得动,没什么不能吃的。」 吞了一口,又咬了一口,两三下,拳头大的馒头就只剰一口大小了。然后才接着刚才的话题道:「你也别认为我说得早,这种事当然是愈早坦白愈好,省得你事到临头整个人懵呼呼地胡思乱想,八成还会怪我有意隐瞒,我可不想这样。你只要知道,我对你说的话,就一定会做到,这样就好了。」 日久见人心的道理,钱香福当然知道。所以觉得现在半点不信他的空口白话非常合理,自然没有被他打动。 「如果大将军家的千金小姐长得好看得要命,你现在说不娶,到时自己打脸了也不好看。」她理智地道。 第二十三章 秦勉撇嘴,看起来要笑不笑地,将最后一口馒头吃下肚后,才道:「你一脸事不关己的表情,差点让我以为你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不是我的婆娘似的。香福,你不应该装作不在意我。如果我笨一点,恐怕就会被你唬住,然后就伤心了。」 「伤、伤心什么!你一个大男人说这种话,不觉得丢脸吗?」她觉得脸又莫名地热了起来。 「跟自己婆娘说真心话,有什么好丢脸?」他理直气壮。 「真心话也没这样的吧?哪有男人会说伤心不伤心什么的!」 秦勉眉毛略微危险地一挑,问: 「你又见过几个男人了?」 「我见过的男人可多了!」她从小颠沛流离活过来,死人活人哪里见少了。 听她这样说,秦勉心中的火气冒了起来,但也就那么一闪,就灭了。脑子一转即知道她说的是指什么,无非是那些无关紧要的人罢了;真有交集,大概也是在为了抢食物、抢活路而造成的争执仇怨上吧,就跟之「占住秦家村的那些人一样。不过他还是不爽她提别的男人,所以问道:「哦?那些你见过的男人,都对你说些什么?」 钱香福被问得一怔,一时想不起该怎么回答。 秦勉帮她找答案:「是对你说:把吃的交出来,还是什么也不说就直接抢?再不然,就是饿倒在地上剩半口气,用哀求的眼神渴求你分他一口吃的?」 钱香福仍然说不出话,但她的表情说明了,秦勉所猜测的正是差不多如此。 那些与她有短暂交集的男人,当然也包括女人,给她留下的印象都是极糟的;当她与祖母都极之弱小时,无数次食物被抢走,更有几次差点被抓去煮了吃了。 因而她对人的警惕之心,绝不比对荒原的饿狼少多少。 「香福,你知道我跟别的男人的差别吗?」秦勉轻声问。 「啊?」她心神有些恍惚,不是很能集中精神去理解他眼中的意思以及话中的意思,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像是在疑惑着:眼前这个男人,与她曾见过的那些,到底有何不同? 「我是你的汉子。」 「我知道啊。」她觉得他似乎又在说一些没用的废话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又不是笨蛋!怎么会不知道。」 「那你说说,在你心中,我跟别的男人差别在哪?」 「差别不就是你可以跟我同睡一个窝生娃,别的男人不行!」一时不防,竟把祖母这几日私下对她叨念的话给说出口了!传宗接代、生娃等字眼,就是祖母这几天追着她念着的话!她都快被说晕了,才会在此刻胡说出来。 钱香福懊恼地捣住嘴,恨不得把自己的嘴给缝了!赶紧垂下双眼,再不敢理直气壮与他对视。 秦勉目光沉了沉,却是谨慎地没有对她这番话做出调笑反应。如果情况允许,他当然会把握机会好好逗她,把她逗得羞怒交加是他近来最爱做的事。但现在,他只想好好收藏她这样的姿态,以及,更想让她对他有再多一点的信心。这些,都比跟她打情骂俏重要得多了。 于是他道:「香福,我们会同睡一个窝,会生很多娃,但在那之前,你必须知道,我跟别的男人最大的不同在于——别的男人会抢你的食物、会为了一口吃的伤害你,会因为你弱小而欺凌你将你踩在脚底;当你面对他们时,你必须强悍,必须拿起武器保护自己。而我,秦勉,你的汉子,我会让你衣食无忧、我会打倒所有想伤害你的人;当你面对我的时候,你可以软弱,你不用逞强,再也无须害怕,我就是你的一片天。」 不知何时,她低垂的双眼竟是又与他对上了。当她发现这一点时,想退,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背靠着一面土墙,而自己不知何时竟被他锁在双臂间…… 这这这……怎么会这样?!几时两人变成这样的?钱香福心慌意乱,想推他又想瞪他,然而却是什么也做不成。她不敢看他,双手绞在胸前,不敢朝他推去…… 身为一个强势惯了的人,钱香福真无法习惯这种被人压制住的感觉。但这样的压制,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激起她的不甘与愤怒反击,就只是想要闪避,想要逃到离他最远的地方;不像以前对付那些男人,即使被逼到绝路,也能冷静且恶狠狠地思考着就算死也要拖着对方一起死。现在,她却只是软弱地想要逃…… 这真是,太孬了!连她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了! 这男人又没有什么了不起,且一点也不危险,怎么她就怂成这样了啊! 这男人其实也没有多吓人,她是一点也不怕他的;可现在,她怎么就轻易被他困住了?她从来不会允许自己陷人这样的「险境」的。 这到底,是怎么了?是……那些肉麻话的关系吗? 还是因为,他是她的……汉子?所以一切便不同了? 这男人喜欢没话找话跟她闲扯,常常扯个老半天,荒废掉许多可以去劳作的大好时光;而她会在事后隐隐懊恼,却又在下一次受不住他撩拨,还是陪他闲扯起来,把早就在脑子里计画好要做的那一堆事——比如洗衣;比如去马车里陪伴老人家;比如注意沿路可以食用的植物;比如记下这段路的特色,以后再走就不会迷路等等。 她看得出来大叔与祖母对此是很欢喜的,每次看着秦勉来拉她去说话,都笑得整张脸只看得见嘴巴了,仿佛他们小夫妻处得好,就能给两位老人家带来很大的幸福。 因为所有人表现得理所当然,所以她也就慢慢习惯他常常找她闲扯,之后,便自然而然往他身边凑了。她一直没有很明确地弄清楚自己的心思,那些所有关于他的事,全是带着一种忐忑的心情随波逐流着。 这个属于她的汉子…… 当他亲口说出他与其他男人的不同时,她总算明白了一个女人有丈夫之后,那个丈夫的定义与作用究竟是什么。可是……弄清楚之后,她心中那片不踏实的地方,仍然不踏实着。 因为,她并不是真正与秦勉有过婚约的那个女孩啊…… 这件事,他,知道吗? 当她正满脑子患得患失、忐忑不安时,没预料到那个正将她困在墙角的汉子,正在觊觎着她的唇,企图对她做出更过分的事! 钱香福还来不及感觉自己的唇被攫住时,整颗脑袋突然「轰」一声,像春雷乍响,将她满脑子思绪都给炸成了飞灰! 他又吃了她的嘴! 对于男女之情,钱香福当然不会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没吃过猪肉,难不成还没见过猪跑?呃,等等……她确实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这个惯常被拿来用的比喻用起来好心酸…… 算了,不理它。跳过! 总之,她知道男女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搂搂抱抱、纠纠纒缠,最后滚一个被窝,接着崽子就一个一个地从娘胎里爬出来了——与兼做皮肉生意的水姑相识这几年,她看得可多了。 虽然没有亲身体验,可也不是无知。所以她真是不明白,他、他一再吃她的嘴,究竟是个什么意思?!水姑什么荤话都跟她说过了,偏偏其中就没有听说过男人女人之间的亲热,还包括吃嘴啊! 嘴对着嘴,干巴巴地印着、吮着,在她看来,一点意思也没有(极力忽视怦怦乱跳的胸口、喘不上气的呼吸)。而且别以为她不知道,吃嘴根本生不出娃儿,纯属无意义的行为! 她很想跑去揪着他问:「你干嘛又吃我的嘴?!」 却始终蓄积不起足够的勇气找他问,反而躲他躲得远远地,像是做了亏心事的人是她似地,也不知道是在扭捏个什么,就是理直气壮不起来。真是软弱透了! 「福囡,你从昨儿起,就跑来马车上窝着,只差没把自己埋进被子里了。说说,你这是病了还是怎么了?」钱婆子当然猜得出孙女儿这样的异状八成是孙婿惹的。不过,女孩子脸皮薄,她也不好说些让她更羞赧的话,想着福囡这样爽朗大方的个性,很快便会把这股别扭劲儿给渡过,就让她自个儿好好去体会一下这种小女儿心事吧……可是,过了一夜之后,现在都大中午了,还窝在马车上不肯动弹,这可就过了。 马车让秦大叔驾着还成,一些杂事钱婆子也是可以打点,但是,若连吃个饭也要让人端进马车里来给她,那就太矫情了。这福囡没见识过什么叫大家闺秀,却无师自通地能够摆起千金小姐的谱,也实在是了不起。 不过钱婆子可惯不得她!做人要有分寸,要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所以虽然嘴上问着她身体是否有不适,一只大巴掌下一刻就毫不客气地朝她屁股给拍了下去! 第二十四章 钱香福冷不防遭受一击,惊得叫出声,身子一跳,差点朝马车篷顶给撞去! 「啊!祖母!你为何打我?!」 这叫声最先引来的是早就守在马车外的秦勉,就见他一把撩开薄薄的布帘,上半身探入马车内,并问道: 「怎么了?」 钱香福双手交握身前,完全不敢朝被打的地方捣去。在双眼与他对上的一瞬,又赶忙闪躲错开。她完全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被祖母修理了下,可是,在他的逼视下,却又忍不住以一种自己也没想到的委屈声音道: 「额,袓母打我。」 「呦!还告上状了!」钱婆子冷哼一声,却发现两个年轻人一眼也没投给她,她这么大一个人占了小小马车一半的位置,但这两人就是有办法对她视而不见。 霎时她心中有点酸,不过更多的是喜。这个看起来很有威严的秦家小子,应是很中意她家福囡,不然不会一双眼睛那么大,却只看到福囡一个,把她这个长辈给忘到天边去。所以她也就懒得搅和进他们两人之间去打趣几句,于是作出不耐烦的态度,把钱香福往外推道: 「去去,你们有什么不愉快就自个儿去说开,扭扭捏捏演大戏啊!也不嫌肉麻。牛哥儿,你快把人带走!」 秦勉当然不是个有勇无脑的糙汉——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像,但并不是。 所以,接收到长辈允许他们独处的指令之后,他立马伸手将她手腕一握,钱香福便完全没有抵抗之力地被他一把拉下马车,带到众人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唉。」看着那对小夫妻走远之后,钱婆子本想笑着对马车外的秦大叔说些打趣小两口的话的;但最后,却是叹了一口气,一双饱经沧桑的老眼里有着一抹怎么也挥之不去的遗憾。 如果……囡囡还在,该有多好。多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啊,这么有担当又强壮,看起来就是能护得一家老小活得很好的人。有他这样的汉子护着,囡囡会活下来的吧?会喜欢有这样英勇的夫婿吧? 「钱姨,您这是怎么了?」正在啃馒头的秦大叔回身看着马车内的钱婆子,惊讶地发现钱婆子一脸悲伤,像是要哭了似,不禁着急地就要爬进马车里来,想看看她是哪儿不好了。 钱婆子朝他摆摆手,道:「没事儿,我就是……就是感慨。你们牛哥儿是个好的,咱这两个老不死的,看起来真能好好享几年吃饱穿暖的晚福,这孩子给得起。这真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呢。」 秦大叔见钱婆子脸色已恢复正常,也就相信她没事,顺着她的话题笑道:「可不是!说起来,咱们的福气真是大了。没有饿死也没有被人打死,如今牛哥儿建了功业回来,在世上有了立身之处,咱的未来,都活得有盼头了。这种天大的好事,我活了快四十年,一天都没敢想过!」秦家有后,振兴门庭有望,足够他每天都笑醒,人生再无它求。 「是啊……我这个活了快六十年的婆子,也是不敢想的。」这个乱世,太久了,久到她都不敢相信自己在年老时能过几年丰衣足食、呼奴唤婢的好日子。那样的好日子,对如今绝大多数的世人来说,就是神仙日子了吧?在连悲伤都流不出眼泪的现在,活着,就是福气;不挨饿,就是天堂般的好日子。 她的囡囡捱不到可以享福的现在,早早解脱凡世间的苦难,实在说,并不算坏事;只是,多少还是会感到遗憾的。但遗憾的心情过去后,钱婆子还是高兴牛哥儿中意福囡。 福囡也是个好的,钱婆子当然高兴看到她与牛哥儿过得好。如果福囡过得好,钱婆子就会安慰地觉得这也算是囡囡的福分得到了实现。 两人一边吃着干粮,一边闲谈着。话题当然都放在两个小辈身上,秦大叔心中是真的高兴,说道: 「嘿,钱姨,你瞧牛哥儿对阿福那副热呼劲儿,我看哪,咱们很快就能抱上小娃娃了吧?」 「哎,希望吧。这两人也不小了,正该养一窝孩儿给你老秦家添人口……想当年,秦家上上下下几百口人,族人多到可以塞满两三个村落,每年祭祖时,那场景之壮观的,我幼年时见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 秦大叔倒是没见过那场面,谁教他命不好,出生时,就是乱世了;他对族人的印象,就是无尽的死亡,与人口的雕零,只剩那写得厚厚的族谱足以证明秦家曾经的兴旺。 「阿福一看就是个有福的,看起来瘦归瘦,身子骨可壮实了,肯定能生,也肯定好生。我老秦家就靠她重新壮大了!」秦大叔对钱香福可有信心了!忍不住幻想起一堆数不清的小萝卜头围着他叫叔爷爷的美好场景,那可真是美极了啊。 「她是挺壮实,可也真是太瘦了。没办法,幼年时饿得狠了,后来又被我们两个老不死的拖累,有粮食也不敢多吃,总是省着,就怕下一顿没着落。」 秦大叔叹气:「可不是。再怎么强悍,毕竟也只是个女子,家里没个汉子撑着天,她连睡觉都只敢闭着一只眼。这几年,她全副心力都耗在那些占了我们地的林姓族人上,生生死撑着,要不是牛哥儿回来了,我真不敢想象会是怎样的收场。」 钱婆子想了想道:「应该是鱼死网破吧。咱们得不了好,那些姓林的也不可能得什么好。福囡就是不吃亏的性子,自家的土地被侵占,除非打死她,不然她肯定要闹翻天的。那些林姓人就是知道福囡不好惹,才不敢真的直冲冲硬来,硬的总是怕不要命的。当年我一个老婆子没死在逃荒的路上,可不就是靠着福囡这股不要命的气性吗!」说到这里,不免对着钱香福的个性有些忧心:「福囡这性子,对外当然不怕吃亏,可是,如果她也是以强硬的态度对待牛哥,这可不好。我得找机会好好说她。」 秦大叔摇头,并不同意。 「钱姨,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样。我瞧牛哥儿很是中意阿福这脾性呢!他一个军汉,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仗要打,可能常年不着家地,如果福囡不强悍一点,他怎么能安心在战场上争前程?」 钱婆子像是被说服,笑了笑,没再说些什么,低头喝了一口清水,吃着粮,静静地听秦大叔又说些别的闲话。心中却是想着:男人当然想要能帮着顶半边天、给他省心省力的妻子,可是男人会想扯进房里睡一被窝生娃子的,却不见得是这样的女人;这时,当然就是千娇百媚,温柔若水的最好了。 男人都是这样的。钱婆子觉得她一定得找个机会好好跟福囡说道说道,别让她傻傻地去当人家的半边天,最后不过是替别人做了嫁衣裳,把自己累成了个老妈子,成全别人的幸福美满。 这种事,男人不懂。可是,福囡必须懂! 「你为什么要吃我的嘴?」她决定这次一定要问清楚。 「我想要靠你更近一些。」他这样回答。 「靠近了又怎样?」 「靠近过后,就远不了了。」 也真是如他所愿,将她的防备一一瓦解,终于是,习惯于靠近了。 其实,也不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作为下的深意。她就喜欢他找她说话,每当两人在说话时,他的话里有她、他的眼中有她;而她喜欢这样。 一个男人想亲近女人,还会有什么别的?不过就是喜欢,想要靠近;就像,她也愿意被他靠近一般。 陌生的距离一旦消除过一次,就很难再拉远。牵手,搂抱……以及吃嘴,在他没脸没皮的纠缠下,她也能在私下将这些行为视若寻常了,早忘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经对水姑说过的一些狠话,比如——要是哪个汉子敢胡乱拉我手,我立马把他的贱手给剁下来煮了塞进那人的肚子里——这样的话。 秦勉的双手还能好好地搁在他身上,得感谢钱香福对这些狠话的记忆力选择性遗忘。 这是她的汉子,她很在意很在意的男人,当他以肢体语言霸道地宣告着所有权时,钱香福同时也在他身上烙下了「钱香福专有」这五个字。 一个汉子对应着一个婆娘,对钱香福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了她,他就不该有别人。所以当秦勉眼中都是她时,她其实早已将那名即将与他们同行的千金小姐给抛到脑后了。 不管那名千金小姐怎么想,或大将军怎么想,都与她无关。她只牢牢记得秦勉是她的,秦勉眼中只有她,便成了。 第二十五章 当他们一行十来人抵达了明州,来到「净檀庵」山脚下时,意外遭遇了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截道抢劫。他们方抢劫完一票,显然秦勉是他们打算抢劫的第二票,据被救下来的一名苦主道:他们是不远处小镇每个月来净檀庵送粮的粮店伙计,被这群外来的流民给抢了! 这些流民是外地来的,官府还没发令安顿,他们便散在各山区流窜,没想到竟然敢到净檀庵这边抢劫,真是跟老天借了胆了! 也只有完全不知道净檀庵底细的外来流民,才敢做出这种在太岁爷头上动土的事!说起来也是粮店的伙计托大,只记得大将军这显赫的家族没人敢惹,却忘了并不是人人都知道那净檀庵是大将军家族所有。 「所以,被抢真是活该。」钱香福真是这样觉得。 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世道丨新朝是建立了,可天下还没太平呢!这得活得多滋润才能养得这样天真单纯?太不可思议了。 「是的,被抢活该。」秦勉也同意。没足够的武力值护卫就敢拖着几大车粮食跑到人烟稀少的郊外山区,真当现在是太平盛世啊!就算明祌离帝都很近,也不能对治安有这样大的信心不是? 呜呜呜…… 还活着能发出声音的伤员们只能默默垂泪,无话可说。要是敢说他的粮店从新朝建国以来,就深信大将军的威名足以震慑天下,从此运粮到净檀庵都是不外聘武夫护卫的话,一定会被嘲弄得更无地自容吧? 这些人实在是想多了。秦勉与钱香福可没那闲工夫理会他们,王勇等人也早就拿出了家伙、摆出了阵形,就等头儿一声令下,速速把前面那三四十个流民抢匪给收拾了。 「你有多余的刀棍吗?」钱香福问道。 秦勉瞥了她一眼,回道:「你到马车边上待着去,我马上回来。」 「你瞧不起我?觉得我会拖你后腿吗?」她不自觉挺了挺胸膛,表情带着一抹强硬。 秦勉飞快扫过那特意挺直的部位,然后目光真诚地看着她的眼:「看在我这几天对你说了那么多甜言蜜语的份上,你能给我一个逞英雄的机会吗?」 她鼓了一身的气劲儿,就这样轻易被他的软话给戳消掉了!她瞪他,可瞪完之后,也就默默地退回马车边上,守着两位长辈,看着她的男人在她面前逞英雄。 她不喜欢被看轻的感觉,但心中那抹像吃了花蜜的滋味正在毫无节制地扩散开来,将她的脑袋都糖糊掉了!所以她告诉自己,他不是看轻她,他只是想要保护她,想要让她知道,他有保护她的能力。 她悄悄计算了一下,那群抢匪总共有三十五人,而秦勉与他的部下加起来也就八人,他把一个亲兵留在秦家村安顿那些退役的伤残老兵了。人数对比可真是悬殊得很。可是,一群常年饥饿无力的流民,拿着竹刀木棍没有章法地冲上来乱打一通,其实并不难对付;更别说秦勉这些人可是战场上的精锐,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升官发财的人,对付这些农夫出身的乱民,说是以一敌十都是对他们的看轻。 钱香福静静地看着那八名军汉默契十足地不用开口下令就自成冲阵,轻易将那群乱匪给打散,一打一个准,被棍子敲中了就没有还能站得起来的;而被刀砍中的,则生死不知地倒下了。 打斗中,有一根儿臂粗的木棍滚到她脚下,她捡了起来,还没仔细端详呢,就见有两个鬼祟身影从马车后方出现,像是企图挟持没有武力的人来威胁那群正在「舒筋活骨」中的军汉投降。 「砰」「砰」两下,那两名抢匪连痛呼都来不及发出,就翻了白眼晕死过去了。其实在她下手敲人时,秦勉已经及时赶过来要把那两人给砍了,但最后还是把人留给了她。正如他想保护她的心情一样,她也希望自己有用。 没花费太久的时间,一群抢匪便被解决了,全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王勇将两个只受轻伤、意识还算清醒的粮店伙计给叫来,要他们立即回县城里去告官,让官府来处理这些抢匪。 「可可可是……我们的粮……」伙计们不敢有违,可实在是舍不得这些精贵的米粮,生怕这些不知是什么来路的大汉就这样把粮给昧下了,那可是一大笔财富呢,伙计心好痛! 王勇翻了下白眼,忍不住伸脚踹人—— 「去去去!本军爷还贪你们这么点粮?先前差点没命,都没让你搞清楚什么是事情轻重吗?就算这些粮都归了我,也是应当的吧?被人救了命,难道不应该酬谢吗?真是没眼色的!」骂骂咧咧完终于将人给踹走。 这时其他军汉已经开始在打扫战场,也就是搜刮他们该得的战利品。在当兵之前,他们都是当过匪的,所以知道该怎么在抢匪身上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直接到他们老巢抄家才是正确的洗劫抢匪方式,好久没干这种行当了,还真是有点想念呢。 秦勉也不理会下属们去给抢匪搜身或问话,他还想趁这难得的休整机会,跟自家媳妇儿去一边清静的地方说说话呢。不过他美其名为四下搜巡看看有无漏网之鱼。 可这个借口很快就成了真,当他们两人走到不远处的小树林,还没说上话呢,秦勉就发现树林里一处矮丛有异,直觉拿过钱香福手中的木棍,一棍打了过去,虽没有打实,却还是把声音给打出来了! 「啊——」 「不要!饶命!」 两声惊骇欲绝的冲天惊叫同时响起! 【第九章】 这是周宜琳这辈子最为狼狈的时刻——当她知道那个站在她面前的男人是何人之后,简直恨不得脚下有个洞把自己给埋了,然后永远都不要出来! 她知道这个男人即将到来,大将军早已派人送信通知,算算时间,就是这两天的事了。她的心情既是意难平又是焦灼,怎么也定不下心安静等候,就算把佛经念了千百回,也没能得到一宿安眠。 她觉得一直将自己困在这样的情绪里早晚会出事,无论如何一定要让自己平静下来。所以在连下了几日的春雨之后,趁着今日好不容易放晴,放眼望去整座山头青翠清新,看起来舒适迷人,又听到一个小尼姑道这种时节山林里必定长了很多蘑菇,拿来煮汤喝可是鲜极了。她听得心动,于是带了个小丫头,跟两个嬷嬷说了一声,便悄悄地从净檀庵后门出去了。 两人沿着山路往下走,确实找到了很多新冒出头的蘑菇还有木耳,更意外收获了一些野菜与野山葱。捡了满满两篮子之后,主仆俩想着也该回去了,才发现这一路边走边摘野菜,竟也快走到山下来了,回头可得走上老远的路呢。 还没来得及转身往山上走,就听到山脚下突然出现各种混乱的咆哮声,接着便听到让人害怕的刀棍交击声;在接连听到几声惨烈的哀嚎后,呆住的主仆俩连忙寻了一处矮树丛蹲进去,然后,除了牙齿打颤、浑身发抖之外,她们早已吓糊了的脑袋里,什么想法都没有。 从这一次的意外遭遇里,周宜琳发现了自己的无能。她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冷静,也没有被人称赞的那样聪慧——能轻易将经文或者四书五经背诵起来,并储存在脑子里再不会忘,并不能叫聪慧,只能说她记忆力比较好,这与聪慧无关。 一个在遭遇意外时只会发抖而无所作为的人,是没有资格谈聪慧的。平时再怎么有急智、或总比别人想得更通透什么的,其实一点用也没有;这些小聪明,用在跟姐妹们斗意气占占上风还成,真要谋什么大事,则压根不可能。她恨这对男女让她清楚看到自己的狼狈与无能。 本来,她身为一个世家旁枝闺秀,就算再落魄,到底还是如今权倾天下天威大将军的家人,是定国公这样高门家的千金,在面对眼前这个被大将军看重的新锐将军时,是一点也不会畏怯的,就算他的仕途无量,她的身分还是远高于他。 就算大将军明白指出欲让她下嫁给秦勉,可是,那不代表她就得对他伏低作小,折了世家贵女的尊严。本来,她是打定主意要把高姿态端到底的,可是……在经历了那样糟糕的初次相见之后,她只想躲在房间里一辈子都不要出来见人了! 当然,她更知道,那个叫秦勉的军汉,在见识到了她这个「高门贵女」像只被吓破胆的鹌鹑那样蹲缩在草丛里时,想来对她印象也不会有多好。 这真是再糟糕不过的开场,即使她从来没打算要给他留下任何的好印象,可也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啊!这教她以后怎么在他面前抬起她贵女高傲的头颅?! 第二十六章 真是太丢脸了!丢脸到,她这一辈子,不,连同下辈子都忘不掉! 「姑娘,你这是怎么啦?」林嬷嬷与李嬷嬷围在周宜琳身边团团转。 两个老嬷嬷并不知道自家姑娘在山下的遭遇,只以为是在摘野菜的途中巧遇了来接她们进京的秦勉等人;而自家姑娘在见过秦勉那个粗人之后,就关在房间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话,甚至现在都不肯吃晚餐呢!饭菜都放凉了。 「我的姑娘啊,不管你心底有怎样的不舒坦,总不能不吃饭啊!乖,起来用点汤饭好吗?这鲜菇汤还是你跟阿玉亲手摘回来的,可鲜着呢!」林嬷嬷斜坐在床沿,轻轻拍着周宜琳紧扯着棉被的手。 「是啊姑娘,你松松手,别把自己闷坏了,起身用餐吧。」李嬷嬷也婉言劝道。方才她将小玉给提溜到门外仔仔细细问了外面发生的事,想着姑娘八成是被那些穷览极恶的抢匪给吓坏啦,才会把自己埋在床被里,怎么也不肯出来。 周宜琳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埋在床被里一辈子,人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 她在努力压下心中那股羞恼之后,顺从地让林嬷嬷将被子拉开,然后坐起身。 实在说,今天的日子过得真是惊险极了,别说净檀庵向来只提供早晚两餐,平常捱到晚上早已饥肠辘辘,像今天这样走山路做劳动,又被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场景吓坏,她整个人从里到外、从精神到肉体都处于极度耗损匮乏的虚弱状态。也就是俗称的——饿坏了。 至于秦勉那个男人……算了,她没力气想了。也不要想! 两个嬷嬷将周宜琳给扶到桌边坐好,俐落地为她端汤布菜。 「今天的菜可好了,除了有姑娘摘回来的菜,还有新送来的大白米,咱这边分了一大碗呢。姑娘你看,这白得发亮的大米,既没有掺杂粗粮,也没有夹砂石,可见外头的日子是真正好过起来了,都能供得起这样好的粮了。」 「不只大白米呢,还有这个饺子里包的可是野鸭肉呢,听说是那些军汉在路上顺道猎来的……哼,那些粗汉子,也就这点可取了。」李嬷嬷既是欢喜又嫌弃得要命。 今天两个嬷嬷当然也趁机去前院看了一眼那位大将军给小姐挑的夫婿,那个叫秦勉的军汉……哎,也就凑和着吧,反正也没她们挑剔的余地,只能往好的一面去自我安慰:至少不是个老头子、至少看起来像个人…… 只是先看一眼,除了对他的外表有点粗略的印象之外,其它却是完全不知道的。但光是那平平无奇的外表,就能让两个嬷嬷私底下相对垂泪,哀叹自家姑娘的命苦了。堂堂周家千金,大将军何至于让姑娘如此委屈下嫁? 当然,这些感叹是不能在姑娘面前说的。大将军的意志不能违逆,她们也就只能尽量朝好的方面对姑娘开解了。 人生就是这样的无奈,谁教姑娘的至亲长辈都不在了,没人能为她打算呢! 还能有个归宿,已经算很好了。 「咱们在净檀庵吃斋念佛这么多年,总算因为秦将军的到来,能吃到一点荤腥,想来日子定然会过得愈来愈好的。姑娘,你别忧心,一切都会好的。」林嬷嬷安抚道。 周宜琳将一大碗白米饭给拨了一大半还多到另一个空碗里,对两个嬷嬷道:「我吃不了太多,还想着多吃几颗饺子呢,这些饭都让你们吃了吧。你们也别站着服侍我,我自己吃就好,你们也快去吃吧,别饿着了。」将桌上的菜与水饺又分出去一些,就赶着两个嬷嬷出去吃饭了。 世家的规矩当然不允许主仆同桌吃饭。现在外头太平了,规矩自是更被重视起来。周宜琳珍惜着一路陪伴她至今的两个老仆以及小丫鬟,却也不敢坏了这些表面的规矩。她是一个孤女,必须自重。 两个老嬷嬷端着饭菜走到外面的小厅,招呼着小丫头一同吃饭,并低声说起了那些今天刚到净檀庵的军汉们的闲话。 「什么?!那个秦将军竟然就跟下属坐在地上吃饭,都没分尊卑的?!真是粗鄙!」 「泥腿子出身的,当然什么规矩都不懂。我可怜的姑娘,怎么受得了这样的人……」 「你收声吧!咱姑娘极是聪慧,定然有办法将那个粗人给矫正过来的;那将军想在官场上走,就得拾掇出个人样,日后倚仗姑娘的时候多了,那人定然不敢不善待姑娘的。」 「那也要姑娘愿意才成!」 「如果大将军非要让咱姑娘下嫁,不管姑娘愿意不愿意,咱总要劝她对秦将军上心一些,这也是为了让自己日子好过。」 「哎……可不是吗,这世道啊,能安心活着就是福气了……」 外头的谈话声愈来愈小,即使周宜琳努力倾听,也听不到什么了。 她静静地一口饭、一口菜地将桌上食物一一解决。今日的菜色比平常好太多了,她又特别饿,所以吃了比平常还多一半的量,把自己撑得饱饱的。喝完最后一口汤之后,她双手放在肚子上,细细感受着这难得饱腹且满足的感觉。 在净檀庵这几年,每日两餐素菜粗粮供应,因为外头战乱,粮食稀罕,她们这些女眷还能吃上两顿,已经算是非常幸运了。 吃不饱、饿不死,食物粗糙无味,身上衣服不仅陈旧,更是补丁迭着补丁,若不是两个嬷嬷精巧的绣工遮掩,她这个名门千金,看起来会更落魄可怜。而这些,就是她这几年过的日子。 在离开这个庇佑她多年的尼庵之后,她的日子会变得怎样呢?有可能更好吗?就像今晚吃的这一顿饭这样,吃饱、吃好、有肉。 必须只能嫁给大将军指定的人,才能改善处境吗?有没有可能……靠着自己,就能过起好日子?那么,她能做些什么?除了嫁人以外。 虽然今天狼狈软弱的表现让她对自己很失望,但她想,自己至少不算是笨的,顶多只是胆小无能而已,不是没脑。在没有性命之虞的情况下,她脑子的运转还是可以的。 所以,她看得出来,那位秦勉将军对她没什么意思。下午那会儿,在知道她是谁之后,便再也没有看她一眼,连话都懒得多说一句,拉着站在他身边的女人,转头就走了。 那个被他拉走的灰扑扑女人,才是他在意的吧? 如果双方对大将军想促成的这桩婚事都不情愿的话,那么……大将军会妥协放弃这个想法吗? 她周宜琳确实无足轻重,但那秦勉可是大将军看重的人。如果他坚决不娶她,想必是可以不用娶的。 那么,下嫁不成的她,又会被怎样安排?再把她配给另一个大将军看重的下属? 想要不被任意摆布的话,她就必须让自己有用,或者,自立自强。 「那大将军的眼光真不错,对吧?」用完了晚饭,钱香福就被秦勉拉着在山林里乱逛,美其名为消食,当然,也顺便找一些野菜草药什么的。 「什么不错?」秦勉一时没想起她指的是什么,不过脑袋一转,就也知道了。回道:「喔,你是指那个千金小姐吗?就那样吧,长得还成,挺白的。」 「你就记得她长得白?」钱香福扯着他袖子,不可思议地问。 「女人家白白的挺好的。」秦勉认为女人该长得白才算长得好。嗯,个人偏好。 「哼,那我可不白。」她高昂起自己灰扑扑的脸蛋道。 秦勉停下步伐半侧过身直视她的脸。就一直看着,没说话。 钱香福被他看得有点心虚,差点就想躲开,不过最后还是挺着任他看了。并问:「看什么?」 「你应该比她还白,而且是天生晒不黑的白,比她了不起。她那样,应该是成日躲在庵堂的结果,如果她跟你一样劳作,肯定早就变成一块黑炭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人家这样好看的一个人,你不欣赏也就算了,还取笑人家,真是没风度。」她伸手捂住双颊,没辩驳他的话,只问道:「你知道我抹了黑浆果的汁液?」 秦勉笑道:「这是我秦家研制出来的变色药,我怎么会不知道?」 「可你不是十岁就离家了?那时候你顶多才认得几个字,书都没读几本呢,又怎么会清楚祖先留下了哪些东西?」 「……虽然我是个军汉,看起来理应大字不识几个,但是,其实我自三岁起由父亲启蒙之后,是学得很好的。七岁时四书五经都会背了;十岁离家之前,纵使没能将密室里的藏书都读完,却是知道一些大概的。」 第二十七章 秦勉觉得他的婆娘有必要对他认识得更多一点。在他出门四处流浪讨生活之前,他的祖父与父亲其实是期许把他教育成一个才高八斗的谋士的。他们认为谋士地位高,能让他安全地在乱世里求生,不必拿刀拿枪与人对砍,还能被上司礼遇重视。 乱世,既是军阀的天下,也是谋士的博弈场。 虽然没当成谋士,但秦勉一直认为,当一名耿直粗率的将军,不管打天下还是坐天下,只要不战死,肯定能活得比谋士滋润。太聪明的人会被忌惮,容易死得早,不管是死于殚精竭虑出谋略,还是死于太聪明被猜忌,总之,你让上司觉得你比他聪明,你就别想过好日子了。 所以,一方面是时势使然,一方面是对谋士这个职业存有疑虑,所以他现在成为一名被大将军器重的小将军而不是军师,秦勉觉得这样的成就,也足堪告慰祖父与父亲在天之灵了。至少,如今看来,顺利活到寿终正寝是没问题的。 钱香福被他的语气逗笑,揶揄道:「你是希望我知道你除了勇武之外,脑子也好使是吗?」 「脑子不好使的,早就把脑袋瓜子给留在战场上了。不过我确实比一般人的脑子更好一点。」秦勉厚脸皮地说着,伸手将她身子拉近,又道:「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就算我读书只读到十岁,但该学的、该知道的,都没落下。所以,我知道你这暗沉的脸面,是抹上黑浆汁的,须以木患子清洗才能干净,抹一次可以撑上十来天。要是放着不管不顾,那汁液经年累月地用下来,一部分会沉淀进皮子里,让你真正变成黑底皮色了。」他低头在她耳边嗅了嗅,闻到很淡很淡的酸温果味,像是未成熟的青果吃起来的感觉。「嗯,有木患子的酸味,看来是有乖乖每天洗脸。」 她伸手想推他,没推成,反而被他一手抓住,将她手往他肩脖上放去,示意她环抱着他。 既然动作这样亲密了,她也不矫情,同样把头凑到他颈边闻了闻,然后皱皱鼻子,嫌弃道:「我当然每天都仔细洗脸,祖母盯着呢。倒是你,你身上都是汗臭味,都把衣服熏出一股发馊的酸味啦。不是两日前才沐浴过吗?怎么臭得这样快哎,放开!臭死了!」才说完嫌弃的话,想退开时,却被他双臂给搂住不放。 他哈哈一笑。明知她嫌臭,却故意把她的脸朝他肩窝处压去,很技巧地将她颇有劲道的腿给压制住。 「我是你的汉子,再臭你也得认了,不能嫌弃的。」 「你那么臭还得意了?!快放开,我才不想被你熏臭了。」她叫。 「不放。咱是夫妻,就该臭在一块儿。」 见他没有放开她的意思,她挣扎了一会,也就放弃了,顺势窝在他怀中,感受着他的大掌在她背上轻轻拍抚,像是一种亲密的守护与疼爱,她忍不住有些沉醉了。 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她…… 以肢体动作表达对她的珍惜,让她知道自己被守护着,像是可以为她撑起一片天、可以令她安心放松,再无惊怖。 她不用戒备,无须担忧,只要安心依靠就好。 他这样搂抱着她,强硬地搂着,却又温柔地呵护,力道那样坚定,像是真能这样抱着她一辈子…… 真的可以吗? 「你老实说,有没有看清楚那位周家小姐的长相?」她小声在他耳边道。 「虽然只看了一眼,也足够我看清楚了。我不是说了她很白吗?」他声音也低低的,在她耳边回答。 太近了,近到负责接收声音的那只耳朵整个都麻辣麻辣的,她想,那只耳朵一定是红了。庆幸现在天色昏暗,夕阳已经沉进西山的那一边,大半天空都拉上了黑幕,西天仅剩的一点霞光,也快被黑夜给驱尽,所以他绝对不会发现她耳朵就这样轻易地红了;也不会发现,她,很喜欢与他这么近的说话。她脸上一定带出了这样的表情,他若看到了,就一定会知道。 「她不只是白,还长得很好看。」可以说,那位周家小姐是钱香福二十年来唯一仅见能以「美女」二字形容的女人。 「我不觉得她哪里好看。顶多,就是还成吧。」 「什么还成!她是真的好看!整个人看起来精致娇贵得不得了,一般女人跟她比,就是糟糠与大白米的差别。我都想象不到这世道还能有女人可以好看成这样。」钱香福是真的觉得很稀奇,明明像她这样灰扑扑、脏兮兮才是主流啊。 秦勉哼了声,道:「你觉得好看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娶她。」 「但你可以。」 「我不愿意。」一直谈不相关的女人,秦勉有些不耐烦,索性再将她的头压在自己颈窝不让动。「我们每天就只有这么点摸黑独处的时间,你确定要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她安静了下,才又道:「我替你可惜,也为你担心。」 「可惜什么?又担心什么?」其实他当然知道她的意思,但就是想跟她多说一些话。 「我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比不上别人的,就算我什么也没有……转载或转售,谢谢你的支持与配合)但今天看见那位周小姐,让我明白,原来世间的女人也是有分粗糙跟精细的。跟她一比,我才知道我是粗糙的。」 「这令你自卑吗?」他微挑眉,心底是不相信的。 「不是自卑,就是……有点不甘心。然后,有点替你可惜,明明你可以娶一个好看的女人的。」能吃上大白米,谁还会想朝嘴里塞糟糠? 「我觉得你好看,比她好看。」 「嗤。」她龇牙嘘他。 他搂着她的身子轻轻摇了摇,正经道:「你别不信,我也不是哄你。你要知道,一个人再怎么千好万好,也抵不过心头好。而心头好这玩意儿,没有标准,就是自个儿爱了就好,与其他人的观感无关。」 这个男人说肉麻话的功力又进阶了,她总是很容易就被他说得晕呼呼地,为着这些肉麻话,都能暗自傻笑好几天,整颗心都甜得像是用糖做的…… 虽然脑袋再度被他的肉麻话给说晕了,但她可不想让他知道,省得他太得意!所以她努力抓住一点理智,将话说完—— 「还有,我担心,你要怎么对你的大将军交代?你不肯娶他指给你的女人,既是落了他的脸面,也是驳了他提携你的好意。你是他的下属,他也无须整你,只要不用你,你的前途可就完了。」 她这样担心他,哪里知道他听完后,竟只是耸耸肩,说道:「这事儿大将军不占理,所以不会太过为难我。再者,以目前的情势来看,大将军也舍不得不用我,毕竟有过过命交情的亲信就那么几个。我早年就说过,家里给订了亲的,大将军知道后,就没再提过要给我安排婚事。不过倒是通房之类的,以前他也没少提过要分几个女人给我——唔!」他低声痛呼,连忙将不知何时爬到他腰侧、夹箝着他一把软肉以圆圈状转动的小手给抓牢在手中。 「分几个女人给你,嗯?」她皮笑肉不笑地问。 秦勉火速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的事全不瞒你,我说到做到!以前每打下一座城池,都会有庆功宴,算是那些城池里的富豪们的投诚。吃肉喝酒分赃之外,当然还会有无数女人供应,长得比较平头整脸的——也就是你看了会说美女的那种女人,就是宴会场上将领的战利品。大将军麾下的将领都会分到几个,但我从来没要!真的。」 「没要啊?那可不是亏了?」 「所以我跟大将军说换别的,金银古董字画什么都成,别教我亏了就好。」明明上一刻还打定主意修理他的,却还是被他逗笑了。 「那位大将军听了不气坏了?」 「气着气着也就习惯了。反正他知道给我女人不如给我财宝实际。同僚都知道我是个重财大于重色的。我曾对大将军说过,把力气花在不相干的女人身上,就像拿自家的牛去帮外人耕地,既亏损了自己,又得不到收成,简直蠢透了。那时大将军被气乐了,揍了我一拳之后,叫人送来一箱书,叫我把省下来的力气都用来多看一点圣贤书,沾点文气,别老是满口上不了台面的浑话给他丢脸。」 钱香福笑不可抑,一只手还控制不住地槌他。 「你那位大将军是高门世家出身,一定觉得你粗俗透了!所以想要你多读点书,就算沾不了多少文气,至少也要学着说话别那么粗俗。」 「我是武夫,不需要文雅。」他轻拍她的背,帮她平复气息。「我们夫妻倒是可以努力看看,把家族振兴起来,或许子孙后代就有机会养出一点文雅气。至于我们这两个草莽,就不必想太多了。」 第二十八章 「就怕还没养出文雅,就都变成了纨裤了。俗话不是说富不过三代吗?历来不肖子孙总是比成材的多。」 「后代子孙怎样,我管不着。他们愿意光宗耀祖或败坏家业都随他们去,咱就管着自己的儿子女儿就好,把他们养大了,给他们成家了,就放手不管了,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他随口说出的话,就像在承诺一个美梦,家庭、子女、未来…… 她又忍不住傻笑了,小声问:「只管儿子女儿,不管孙子吗?」 「孙子自有他们老子娘管,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忙着呢!」他撇嘴。 「等你活到有孙子时,大概就不当兵了,有啥好忙的?」她不以为然。 秦勉将她的脸从颈边抬起来,就着星光看她,低声道:「等到我们有孙子时,国朝必定已是盛世繁景。盛世应该是怎样的你知道吗?那应该是:每座山包上都如这里一样长着绿树、开着野花每块田地里都长满庄稼;路边再没有饿殍与白骨;所有的屋舍都修整完好、都住了人;流匪都变回良民,不肯变良民的,只能被驱赶到无人深山去窝着,然后等着被朝廷消灭;或许不是人人都能吃饱穿暖,但至少,再不会有人去吃人肉或者吃观音土。礼教、法度、道德都被捡起来,重新奉为圭臬,所有人都过上了比现在更好的日子。」 「我从没想过这样的日子有多不好。」他描述的盛世,令她不由自主地兴起一些期待,但也实际地道:「我唯一知道的好日子,就是日日能吃饱。所以你说的盛世,我听起来觉得很好,但也真的不懂。」 秦勉双手捧住她的脸颊,低下自己的脸,以鼻尖轻轻触抚着她的鼻尖。道:「那就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吧!盛世就是:让人从畜牲圈里走出来,重新变回人。」 「……嗯,我懂了。」她有点无言地看着他。上一刻还说得人热血沸腾的,觉得他全身都在发光,就快要让人忍不住膜拜下去,下一刻立马变回简单粗暴的原样了。 「懂了就好。」他点点头,很是嘉许。然后道:「等我们老了,就该放下所有琐事,好好把这盛世繁景给看个够。去看看这好山好水好人,吃好用好过得好,苦劳了一生,晚年总该善待自己。你说,对吧?」 「对。」她点头,双眼亮晶晶地,如同天上的星子一样迷人。 「所以管好儿子女儿就可以了,不用管孙子。人不该活成这样,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不是祖父祖母的责任。我们好好活个够,没死在乱世的苦难里,就在盛世里好好把福享个够。」 「一起吗?」 「当然一起!孤身一人多凄凉,就算每天吃山珍海味也没意思不是?」 「嗯,是的。」她点头,又点头,觉得他说得再对也没有了。 其实她想说无须吃什么山珍海味的,只要有他陪着,不必吃饭,光听他日日说这些迷人的肉麻话,她便觉得能饱腹了!在遇见秦勉以前,她肯定是绝对不会有这样傻呼呼的想法的,但在他面前,她好像怎样都可以,可以软弱、可以傻、可以半点脑子都不动。 「我——」才启唇说一个字,突然断掉,「啪」地一声,一巴掌精准拍中正在他手腕上吸血的一只大蚊子! 然后,所有的甜蜜氛围都被这只蚊子给消灭得一干二净。沉浸在两人世界的人,终于再也不能无视周遭嗡嗡乱叫的蚊子大军。 「蚊子真多。」秦勉面无表情地道。 「所以,开始认真找净香草或艾草吧。」钱香福点头。 是了,除了消食之外,他们最大的任务是帮这些睡在庵堂外的军汉们找可以熏蚊的草。 所以,现在,找吧。 净檀庵只收女客,不提供男客挂单过夜,所以秦勉等人只能在庵外找个背风的地方席地而睡。 几个粗糙惯了的军汉当然不介意被拒于庵堂外,早已习惯随时随地都能睡,只要老天没下雨,哪个地方不能当床躺?不过,就是有一点小小问题,在这春夏交接之际,蚊虫大量孳生;男子汉大丈夫,被吸几口血是没有什么,但整夜整夜听着蚊子在耳边嗡嗡叫个不停,再好睡的人也要被吵得崩溃了。 只要停止谈情说爱,两人做事的效率是很高的,所以他们很快找到了好几种驱蚊草,当然,野菜的收获也不少,甚至还抓到了几条蛇呢! 「太好了,明儿一早就吃蛇羹,可好吃了!」钱香福开心地把蛇以石头砸死并拔掉毒牙,扯来一根树藤当绳子将蛇捆成一束,提在手上,很是宝贝。 「吃晚饭时,你吃到野鸭肉饺子,也说好吃极了。在你眼中,就没有不好吃的。」看她处理蛇的那股俐落劲儿,就觉得他这婆娘真是个勤快人,内内外外都是一把好手;不过,他还是更愿意让她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总有一天,他一定能给她那种生活的! 「是啊,能吃的,我都觉得好吃。」当然,相比于常年吃惯了的杂粮野菜,罕见的肉类当然更珍贵好吃了。「好了,这些够了,咱回去吧。」 他点点头,将一大捆野菜以及驱蚊草甩上肩,空着一只手拉住她,两人往净檀庵的方向走去。 「总有一天,你会觉得不是能吃的食物都好吃;总有一天,你会有想吃的以及不想吃的;总有一天,就算山珍海味摆满桌,你要是心情不好,都能一口不吃地丢下,懒得看一眼。」 「你在说什么胡话!怎么可能会有那么一天!」她斜晚他。 他手微使劲,将她拉近过来,精准地咬了她唇一下。很笃定地道: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你且看着。」 【第十章】 原本打算在净檀庵接了人之后,第二天清早立马出发前往京城的。但计划总是比不上变化,这群粗汉子完全想不到这些娇小姐们出行一次有多麻烦! 收拾行李要时间;跟住持以及其他女眷告别要时间;还有,竟然没给姑娘准备一辆象样的马车,这怎么成?!别说他们带来的那辆马车有多破旧了,里面想塞进两个人都困难,而且看来这些粗汉子也没打算把马车让给姑娘,总不能让姑娘骑马或走路吧?当然要想办法再弄来一辆不是?不然怎么上路?所以,得有马车,而且是象样的马车,里面至少能坐四个人才成! 看吧,事情那么多,这些人居然还想着立马走人?简直荒唐! 秦勉懒得理会那两个老婆子噜噜嗦嗦的要求,自认合情合理地多给了一天打包行李,然后派了宋二子以及唐吃下山去买马车。反正第三天一定得走,要是仍然觉得太赶不肯走,那他就不伺候了,各走各的吧,他乐得省事。 只要肯花钱,当然就买得到马车。宋二子很快弄来一辆马车,两个嬷嬷虽然对马车的造型很是嫌弃——很明显,这是一辆载货用的马车,而且看起来也粗陋陈旧得很,拿来给她家姑娘用,简直是委屈了!不过至少它比那些军汉原先使用的那辆大上两倍有余,车顶还能放置不少行李呢,所以马车里塞进四个人是足够的。 纵使双方的心情都不太愉快,但到底是上路了。当然,可以想见,这一路的同行,只会更不愉快,而不可能有任何好转。 秦大叔与钱婆子终于知道了牛哥儿的上司有意给他作媒,让他弃元配而另娶高门——而且那个高门千金,正是此刻与他们同行的那一位。找来秦勉细细问话之后,见他笃定地说着这事儿不会成,早就传信对大将军说了已找到自家未婚妻,推拒了婚事。 纵使被秦勉坚定的保证给安抚了不少,但秦大叔与钱婆子心中还是不能完全放下忧虑,两人私下暗暗决定,一进帝京立马给两人办婚礼,最好弄得人尽皆知,把名分牢牢实实地定下,想来那位上司就算想做些什么小动作来拆散秦勉与钱香福,也会困难得多。 天下太平了,四维八德也要捡起来当规矩用了,看看那位顶极世家出身的大将军敢不敢去做那强制别人背信弃义的恶事!更别说秦勉的长辈还在呢,就算仅是堂叔,也是正经长辈,还是族长呢!完全做得了秦勉的主(整个秦家村里还活着喘气的就剩秦大叔一个,自动顶上族长之位),哪由得他一个上司在一边专断地指手划脚?! 再说到林嬷嬷与李嬷嬷这边吧,两个老嬷嬷本来就为着大将军指给姑娘的婚事忿忿不平。看到秦勉本人之后,简直嫌弃到极点,觉得这样粗犷野蛮的汉子,以前老爷夫人健在时,就是个放外门粗使仆役的份,哪里有这样天大的福气见姑娘一面!不,甚至连她们两个都见不着;而现在,竟然凌驾她们之上,还能娶上自家姑娘这样的千金小姐,真是没天理! 第二十九章 喔,不,这糟心的婚事还不是最糟糕的!当两个嬷嬷发现同行的那名年轻女子竟然不是她们以为的粗使丫头,而是秦勉的妻子时,两人简直一口气险险喘不上来,几乎就要晕死了过去。 这是怎样的混帐事?这粗鲁军汉竟然已经有妻子了!那大将军要求小姐下嫁过去,又是什么意思?当小妾吗!有这样蹭蹋人的吗!她家小姐肯嫁给那粗鲁汉子当正室元配就已经委屈得不得了,而今竟然还沦落到当小妾的地步?! 不,就算是停妻再娶,也是对姑娘的侮辱!她们无法接受! 更过分的是,秦勉那军汉看起来完全没有把小姐当一回事,上路这几天,一眼也没瞧过小姐,反而总与那村妇媳妇没脸没皮地凑在一起说笑,简直……简直无礼! 可是,两个嬷嬷就算气炸了肺、呕出了血,也没有人在意。秦勉不在意,那名村妇也不在意。这一行人里,看起来还有点在意这件事的,竟然只有那名叫做钱婆子的老妇,而那名老妇是秦勉妻子的祖母。但后来她对她们也是视而不见,连过来打探个虚实的念头都没有,两辆马车一路行来,就没有靠近过,话也没说一句,虽说就算那老少两村妇敢靠过来,她们必然是不理会的;但她们不理会是一回事,可被无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总之,气性大的李嬷嬷这两日是气得直捂着胸□叫疼;可,让这几个娇贵的女性不舒服的远远不止于此。心气不平是心理上的折磨,而肉体上的折磨也无处不在。 每天都能听到这样惊惧的叫喊—— 「啊!有虫子!有虫子!」 「啊!蛇——」直接厥了过去。 「天啊!锅里煮的是什么?田鼠!那东西能吃吗!」惊骇欲绝! 李嬷嬷、林嬷嬷,以及丫鬟小玉三人每天都会因为各种很寻常的理由发出冲天的尖叫来提振大伙的精神,往往都能很顺利地把大家赶路所造成的疲惫感给消散得神清气爽。就是一点不好——刺耳了,耳朵受不住啊。 一同赶路了三天之后,双方总算对对方有一些了解了,也有了固定的相处模式,就是:敬对方而远之,再也没有套近呼、攀交情的心思,连吃饭都分开吃;千金小姐那一组人马都把饭端进马车里用,再不肯跟其他人坐在一起进食,然后被匪夷所思的食材给吓晕了。 「嗤。」纪智一口气就喝完一碗蛇肉羹,以手背抹过嘴巴之后,轻笑一声,顶了顶一边的唐吃道:「我算是看清楚了,这几位娇客,是真的没吃过苦头的,瞧这娇贵的。」 「毕竟是大将军所在的周家,家底肥着呢,才能撑住几十年,把家眷给护得这样好。」唐吃很珍惜地把田鼠肉连骨头都啃碎了,才万般不舍地吞下肚。 「在我们连口树皮都没得啃的时候,她们还能被汤里的蛇肉鼠肉吓昏过去,我只能说,能当大将军的家人,甚至是下人,实在是好命啊!」满羡慕地说。 「没啥!不用眼红。我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享这样的福气的。」王勇大口吃着白馒头,并且很奢侈地在馒头里夹了三根大葱,吃得一脸满足。然后继续畅想未来:「他们不会知道什么叫挨饿,只会挑剔馒头太干、大葱太呛、鱼有腥味、肥肉太油、瘦肉太柴,每天对着一桌食物嫌这嫌那,最后可能还把筷子一丢,说不吃了,都撒下——」 「你这是哪学来的败家话?」纪智问,顺手丢了一颗小石头过去。这种话,光听着就不爽,后代子孙若真有人敢这样,直接打断腿、缝住嘴,丢在一边饿死算了! 「这可是宋二子亲眼看到的。他曾经给大将军家的大公子当过一年护卫,那时大公子才五岁,每次吃饭总嫌菜色太差,有次见桌上没肉,还气得把桌子都掀了。」王勇说完,推了一旁的宋二子道:「我记得当时你帮大公子遮掩这件事对吧?那时日子艰难,大将军都跟我们啃杂粮窝窝,要是知道大公子这样糟蹋粮食,可能会把大公子吊起来打死。所以,大公子实在应该感谢你才对。」 「胡说什么。没这事。」宋二子拒绝承认这件往事。 王勇又推了推他,说道:「你以为你闭口不说大家就不知道啦?你忘了当时跟你一起给大公子当贴身护卫的人还有周武吗?后来打仗我跟他同窝一个营棚,他没战死之前,有天跟我值夜时闲聊过这件事的。」王勇安慰宋二子道:「当然,周武这个人跟你一样,对大将军死忠得要命,他说这个不是为了别的,也不是在批评大公子,就是称赞你。听说你当时把地上的饭都捡起来,也没用水洗过就直接吃掉,大公子被你吓到了对吧?后来大公子好像因为这件事,慢慢学会珍惜粮食了……」 从地上捡食物起来吃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少在场的所有人在那样的情况下都会做出相同的事,长期饥饿的人怎么受得了看到粮食被这样糟蹋!「说了没这事。」 「随便你啦,反正我知道周武不会没事编造这种事来骗着我玩。」王勇吃完了馒头,忍不住又抓了一根葱咬着吃,那满口的呛辣感,真是爽极了。「从大公子这件事,我知道了那些高门出身的人过的是什么日子了。就算年岁再不好、就算饿死的人比活着的人多,他们还是可以过着嫌弃餐桌上粮食不合口味的日子……真好命啊。」 「所以咱们把脑袋别在腰带上,在战场上拚死拚活,为的不就是想要咱日后的子孙可以尽兴当个败家玩意吗!」纪智笑道。 王勇哈哈大笑。 「真要有那一天,咱这一生也算没白活了!」 「可不是吗!」众人嘻嘻哈哈地同意。 「怎么就不想着让子孙上进,让家族绵延昌盛呢?」这阵子一直寡言的宋二子突然这么问。 纪智瞥了宋二子一眼,懒得说话,抓了一颗馒头夹大葱吃起来。 王勇回道:「二子啊,咱是什么货色你清楚吗?大字不识一个的粗汉子,要不是跟对了大将军,又好运地没死在战场上,我们现在会是什么?除了死人之外,就是流民或流匪;若是前朝没亡的话,我们又是什么?山沟里吃不饱饿不死的泥腿子,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到我们也不会变成别的。咱这样的人,就算当官、就算有钱、就算住进了大宅子,难道还会变成大将军那样的世家豪门?」 「不去做怎么知道做不到?」宋二子口气有些硬。 王勇摆摆手。 「唉,真有那样的志气,也是三代以后的事了。没败的,自然就兴了呗,咱到时都化成白骨不知投胎到哪儿了,管不着,所以不用想。」 然后,宋二子就起身离开了。 王勇搔了搔头,就算脑子再鲁直,也看得出来宋二子心情很差。忍不住推了推纪智问:「他怎么了?」 纪智慢悠悠道:「他最信大将军的话了,所以对我们恨铁不成钢。」 「这两者又有什么相关?」唐吃也不懂,问道。 「大将军以前跟着龙家打天下时,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还记得吗?」纪智反问。 众人还在想,吴用就笑着低声道: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话实在可称之为千百年来最好用的造反金句,永远不会被用老。 唐吃想了想,迟疑地问:「二子真的相信咱们有生之年可以把自家拉扯成世家?」 「作梦而已。不用钱也不费粮,挺简省的,多好。」纪智笑。 王勇摇摇头道:「咱是不可能啦!我倒觉得咱头儿还有可能。你们瞧大将军死命要把那位——」嘴巴朝马车的方向努了努,「说给头儿。这真要成了,我敢保证,二十年之内,头儿定然会是个勋贵!」 「成了勋贵,以后子孙想把家族发展成世家,就容易多了。」杜实感叹。 吴用瞧了瞧大家的脸色,说道:「你们心中有什么想法是自己的事,可别乱说或乱做些什么。头儿的事,大将军管不了,我们下属也管不了,咱看着就成,别有意见。明白吗?」虽是笑着,但口气带着几分认真。 众人顿了顿,先后领会了吴用的意思,笑了笑,低头专心吃饭,改侃别的闲话去了。 丫鬟小玉爬进马车,回身确认那些军汉都在远处的火堆那边吃饭闲聊,没人走近这边后,才小心拉好帘子,跪坐过来说道:「嬷嬷,我刚才在溪边洗衣,看到那个将军跟那个女人走在一起,还手牵手呢。」 「真是不要脸!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竟敢——」李嬷嬷咬牙恨声道。 林嬷嬷拍了拍李嬷嬷的手,看向自家姑娘,低声问道:「我的好姑娘,你现在究竟是怎么想的?」 第三十章 周宜琳原本一直面无表情地低头缝补着一件中衣的袖口,将那磨破了的地方仔细修补好,并绣上几朵与服色相近的小花,将打了补丁的地方遮掩得完好。 以剪子剪掉线头之后,拿过两只袖子比较着,确定两边都修补得很一致,花朵也毫无差异之后,才算结束工作,这才缓缓抬起头,看了下那三张巴巴看着她的脸。 「虽然大将军有意将我许配给那位秦将军,但我其实并不乐意。而这几天下来,你们心底也是不愿意的,对吧?」 「当然不愿意!那军汉根本配不上姑娘!再说了,他竟然还有未婚妻了!这简直、简直是侮辱人!要是老爷太太还在,哪容得大将军将你胡乱配人!」林嬷嬷叹气地拉住气得直槌胸口的李嬷嬷,看向自家姑娘。 「其实他那未婚妻压根不是个事儿。如果姑娘愿意,下嫁那将军定然是没问题的。但……老奴想着,帝京或许没有大龄未娶的世家子弟,但类似秦将军这样身分地位的人难道还会少吗!就算非要下嫁有前途的军汉,倒也不是非要这个已经有未婚妻的秦将军。」 「可不是吗!军汉都长得粗鄙不文,嫁谁不是嫁,至少不能嫁个心底有别人的!」 嫁军汉这个话题实在太糟心,谁都不想多提,每说一次都是虐心爆肺的过程。 丫鬟小玉见姑娘与嬷嬷们都久久不说话,于是小声地说着自己的想法:「其实、其实有未婚妻也没啥的啊,那个叫钱香福的,哪儿都比不上我们姑娘,连小指头都比不了——」如果姑娘愿意的话,拿下那个将军定然不是难事啊。 不过她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嬷嬷暴躁地打断: 「那个鲁男子有什么值得我们姑娘去争抢的?就算他没有乱七八糟的未婚妻,姑娘也不一定愿意下嫁!如今变成两女争一男的局面,真以为自己貌如潘安、才比子建,能令天下女子都恨不得下嫁的香饽饽吗?!」 「好了,都别说气话了。」周宜琳淡淡说道。见三人都安静下来,才又接着道:「说再多气话,也改变不了我们因为寄人篱下而不得不低头的事实。」 「姑娘……」林嬷嬷忍着眼泪低叫了声,却也想不出能说些什么有用的。 「你们还看不明白吗?那秦将军眼里只有他那个未婚妻,他是不想娶我的。」 「可是大将军明明说了——」 「大将军确实想将我许配给他,但信中也说了,要我们在路上多处处。想来大将军早就知道这个秦将军是有未婚妻的,并且相当上心,才会要我在路上做些什么,最好能将秦将军的心给拢过来。」 「大将军这是什么意思?」李嬷嬷抚着心口问。 周宜琳笑得有些嘲讽。「还能是什么意思?看中他的能力,看好他的前程,决定拉他一把,将来好做朝廷以及战场的臂助。本来就是再亲近不过的嫡系,如果能再亲上加亲,让下一辈子弟血浓于水,这样的关系就固若金汤,无可撼动了。据闻大将军最是爱才,想必是认为那个钱家姑娘配不上秦将军日后会有的身分地位,才会想方设法要让秦将军另娶。」 以联姻的方式牢固合作关系使之再不可分割,这种事多了去了,说起来也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地方。但因为事关周宜琳,所以她们自然会忿忿不平。好好的一个德才兼备、品性无可挑剔的高门小姐,竟然就只有这样微小的价值吗?就只堪配一个粗鲁不文的汉子,而不能有更好的选择吗? 「大将军如此行事也太过分了!竟然完全不顾念姑娘。如果秦将军不肯娶姑娘,又或者打定主意将姑娘压成平妻或小妾什么的,那我们该如何自处?我们可不能眼睁睁看姑娘被这样羞辱!」李嬷嬷严声道。 「你以为这件事由得了我们作主吗?」林嬷嬷闭了闭眼,语气发虚道:「看得出来,秦将军比咱姑娘更受大将军重视。或许,要是秦将军死活看不上姑娘,回帝京之后,还有好几个闺秀给他备着挑呢。你也别一劲儿挑剔秦将军了,我们应该要想想,若是姑娘在秦将军这儿没着落,日后到了帝京,会不会有更糟蹋人的对象等着……」 身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家族孤女,没长辈护持,没家财傍身,注定会活得很艰难。唯一还能被家族看在眼中的,不过是婚配上的价值罢了。 现在她们都看不上秦勉,但若是错过了这个被大将军看重的军汉,可能之后给她配的对象,将是一个不如一个的差到无极限。 秦勉就算满身都是被她们看不上的缺点,但这三天来,从他的言行举止上,是看得出大概品性的——他对唯一的族叔与未婚妻的祖母极之孝顺;对下属亲如兄弟,完全同吃同睡,完全看不出上下之分,还有……他对他那自幼订亲的未婚妻极好,非常好,虽然从来不曾在众人面前做出什么亲密动作,但周宜琳看得出来,他每次朝未婚妻望去的眼神都是一样的,好像在看着独一无二的美人似,竟是带着一股痴迷傻样,明明就只是个灰扑扑脏兮兮的无盐女!蓬头垢面不说,身上穿的那衣裤,简直是拿所有破布拼起来似的惨不忍睹。 钱香福全身上下就写着四个字——贫穷窘迫。 而秦勉好似没看见这些似,虽然满眼都是钱香福,却竟然从没想过给她一点象样的衣物首饰穿戴。这到底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是秦勉这个很有前途的将军其实也是个家徒四壁的穷汉?并没有因为打仗而致富? 周宜琳觉得她看不透这两人,愈看不透就愈好奇,于是这几天虽然都躲在马车里,但有机会时,她都会透过门帘遥望着那对未婚夫妻,眼中堆聚着更多的不解。 「姑娘,你心中有主意了吗?」林嬷嬷轻声问着正静静从车窗掀起一角朝外看的姑娘。 车窗外,那对牵手走回来的男女,在十步外自然分开双手,不过两人的表情仍然满是轻松,似乎正聊着什么有趣的话题,气氛和谐极了。 女子一只手上拿着一束有着许多颜色的小花——是他为她摘的吧,周宜琳想。 一个女子收到男子送的花,是怎样的感觉?周宜琳无法想象,并在心口极力按捺下那股蠢蠢欲动的羡慕。 然后,她看到那女子张□吃下一朵花,像在尝什么美味似,嚼着嚼着,就吞下了,然后再吃一朵…… 周宜琳看直了眼,想到一旁还坐着嬷嬷她们,为防失态,她轻轻将一只手抵在下巴处,就怕不小心下巴掉了。 她还没来得及去想收到花的女子该怎么好好珍惜这些花,让花更恒久,比如做成花笺或什么别的,眼前就被教了新招——吃掉;藏在肚子里,永远同在。 「姑娘?」 周宜琳终于收回目光,看向两个嬷嬷道: 「我想先找钱姑娘谈谈,过后再作打算。」 这绝对不是她希望的「谈谈」方式! 周宜琳呆呆地望着阴沉沉的天空,想着,一会儿应该会下雨吧?然后,她就该被雨淋了。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事,比起此刻全身痛到麻木的惨况,只是淋点雨又算得上什么?当然,这雨,大概会大了点,或许还夹着闪电打雷什么的一同热闹。春雷春雨的,不叫得响些,怎么把土里沉睡一冬的蛰给惊得破土而出? 「春雨一滴滑如油啊……」 一旁突然发出的声音,将周宜琳漫天乱散的思绪给拉了回来。她咬牙忍痛,微微侧过脸,看着坐在一旁的钱香福。 此刻的钱香福也一样狼狈,但因为她向来就是蓬头垢面的模样,以致于,当两人一同滚落到这片山坡下时,周宜琳看起来就特别凄惨可怜,而钱香福却像是半点事也没有——反正她本来就脏兮兮的,就算在土里滚过一圈,也不会有更脏了的样子。 再说身上的伤势吧,感觉上,比起她一身磕碰出来的各种疼痛,也许钱香福连块油皮也没擦破呢!这或许是皮糙肉粗的好处吧。 可是,她有必要因为自己的细皮嫩肉而自卑吗?有必要因为钱香福皮糙肉粗不容易受伤而嫉妒吗? 虽然心中隐隐有些不舒服的感觉,但周宜琳拒绝去深想那是怎样的情绪,直接抛到脑后再不理会。 「你识字?」周宜琳轻声问。 钱香福正忙着手上的活计,听到她问话,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表示她确实识字。「你是耕读人家出身?」 钱香福偏头想了下,回道:「大概不是。」 这个回答让周宜琳有些疑惑,但也不好深问。再说了,她现在浑身都痛,也没太多心力去打探些什么。 第三十一章 「快要下雨了,你会想到「春雨一滴滑如油」,我却是想到了别的诗……」 「是解缙的那首《春雨》吗?」 「当然不。那首可一点也不优雅,淑女不爱读也不愿记。」周宜琳才说完,天空又响起几声沉沉的闷雷声,一阵风过,把她全身寒毛都吹得立了起来,恨不得立马找个可遮荫的地方避避即将到来的大雨,可惜她依然只能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她看着钱香福忙活,又接着道:「如果我现在还待在马车里,或者在有片瓦遮身的地方,我大概会吟着「朱门几处看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这样不知民间疾苦的诗吧。」 钱香福点点头,同意道:「乐器若是受潮了,确实是没办法弹奏出正常音色没错。」所以说,每年春雨过后,她都得从密室里辛辛苦苦把那些娇贵的乐器,一大堆书画,给想办法除潮,或晒或烘,还得除虫什么的,都快把她的腰给累折了,可是还是年年都得忙活,不敢有所偷懒。 没料到钱香福竟是这样的反应,周宜琳看着她的脸,确定她这话并没有带着嘲讽的意思,而是真的这样想时,有些惊讶地道:「你真是……挺奇怪的。」 「在我看来,你也满怪的。」所以,彼此彼此吧。 周宜琳紧紧盯着钱香福的眼,说道:「你知道我是谁对吧?」 「我知道你是大将军的家人,也是大将军希望秦勉娶的人。」钱香福将一只草鞋编好,打了个牢固的死结以防散脱,然后又搓起另外一大把结实的草藤,将一部分芒草给糅杂进去,再开始编造第二只草鞋。 「你不介意吗?」周宜琳看了看那只编好的草鞋,然后再看了看自己此刻仅着一双破袜,并且露出白生生脚趾的双脚,最后目光定在钱香福的脚上—— 那是一双偏男性化的布鞋,不是一般常见的那种,而是半长靴造型,并且小腿还缠上了厚厚的绑腿,听说这样走长途路程不易累,还可以防蛇咬。 当然,此刻那双陈旧且丑得要命的布鞋还有个更大优点——就算滚下山,也不会丢失,始终好好地待在钱香福脚上。 果然中看的东西大都不中用,她那双绣得精细的绣鞋,早在滚下山坡时,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她跌得全身都痛,虽然幸运地没有骨折(钱香福检查过了),但可能有点扭伤,而且没有鞋子她也没办法走路……呃,当然,可能就算有了鞋子,她大概也仍然走不了路——她现在痛得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更遑论走路了。 「有什么好介意的,秦勉想娶的人是我又不是你。应该是你比较介意吧。」 「咳咳——」习惯说话迂回的周宜琳被钱香福的直白给呛着了,连同那些转在喉间的话也给呛回肚子里去。但是有一句话她一定得说!「我不想嫁他!」 「这跟想不想没有关系吧,又不是你能作主的。」钱香福耸耸肩。「不过你不愿意嫁的话,那当然更好,省得我心里总有个疙瘩。」 好吧,钱香福现在心里没疙瘩了,但周宜琳有,她整颗心都是堵着的! 「如果我想嫁他的话,你觉得我会嫁不成吗?」所以她有些负气地说道。 「应该嫁不成。」 「那可难说。」 「嗯。所以我们打算尽快生米煮成熟饭。」钱香福完全不介意把自家的打算都说了。 然后,周宜琳又被呛到了,这次比较惨,一直咳个不停。 「你看,我一说话你就咳了。秦勉说话也是这样的,你要真敢嫁他,可能一辈子都要被他的话给噎着。不适配,你明白吗?再好的人,放错了位置,人生就不可能好。你不要想不开。」 终于将两只草鞋编好,钱香福扯了扯,确定可以用了,就走到周宜琳脚边帮她穿上。 周宜琳是习惯被伺候的,但被钱香福伺候,令她很是不自在。就算钱香福比她的丫鬟小玉邋遢上十倍,她也不会认为钱香福应该为她做些什么,于是她双脚不自禁缩了缩。小声道:「就算我穿了鞋,怕也是走不动的。你要不要先想办法爬上去,去跟他们会合之后,再让我的嬷嬷们来搬动我?」 钱香福不理会她的抗拒,一下子就帮她套好草鞋,然后扯来一条结实的树藤,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对她道: 「不行,放你一个人在这儿很危险。」 「你是说……秦将军他们可能无法完全将那些贼人擒住?」周宜琳整颗心吊了起来。 「除了那个可能性之外,你就不想想现在是春天,到处都是蛇虫,你不怕吗?一个人待着真的可以吗?」钱香福觉得,比起歹人,这位千金小姐可能更怕虫。 周宜琳无言以对。 「所以,我们还是自己想办法先上去吧。就快下雨了,不能坐在这里干等。」 「那……麻烦你了。」 「没事儿,麻烦我总比麻烦秦勉好。如果是他跟你一同掉下来,我大概会很不高兴。」钱香福说道。 周宜琳顿了顿,发现自己居然没再被呛着了,这进步可真快。 「来吧,我背你上去。」 「不用了,你扶我就成了,我可以走。再说了,你这样瘦,背不动我的——」 才说完,周宜琳身子一轻,已经被钱香福给背在背上了。 「钱姑娘,你——」周宜琳好惊讶!钱香福不仅真背得动她,还走得既稳又快,这太不可思议了!「这、这怎么可能?」 「看过蚂蚁搬家吗?」 「……没有。」回答得既迟疑又羞愧。 「……哦。」钱香福沉默了下才应了声。 「你想说蚂蚁虽小,但力气很大吗?」 「不,我现在想的是:果然我们就算同样是女人、活在同一个乱世,过的日子却是完全两样。」 周宜琳看着自己半旧绸缎的衣袖轻轻搭在钱香福的肩上,而包裹着钱香福身子的衣料,简直粗砺到足以划伤她柔嫩的手心。 「……你会觉得不公平吗?」 「也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你过得好,是祖先给力;而我只要跟秦勉好好努力,也当个给力的祖先,以后我女儿我孙女我后代,也会过着如你这样的日子。」 「你真是心宽……」 「也不是。我就只管自己该得的,别人再好,不是我的,我就不惦记。」 「要不是知道你说话一向直白,我都要误会你这是在暗暗敲打我了。」周宜琳不是很确定地说着。 钱香福龇牙一笑,每一颗白牙都锐利得像犬齿,可惜身后的周宜琳看不到。 「你没误会,我是明白地在敲打你。」 「……」完全不能好好谈话了。 钱香福专心爬坡,周宜琳全身都痛,也没多少力气说话了,于是两人不约而同沉默了下来。 说起她们两人之所以会一起滚下山坡,实在是个凶险意外。 在中午吃完午饭之后,趁着还没开拔赶路的一点休息时间,周宜琳走到钱香福面前,请求与她单独谈谈。 本来秦勉是不同意的,可是钱香福觉得听听周宜琳想说什么也无妨。再说了,几天来都是远远地看着周宜琳,根本没机会走近细看,钱香福觉得趁此机会好好看一下也是好的,毕竟美人难得一见嘛!再说了,钱香福也很好奇这位名门闺秀对秦勉是怎样的看法,有没有一点点敌对的可能性?这点总要弄明白吧! 所以,她们两人就走到了一处可以向下远眺的坡顶处,正想说话呢,哪里知道一群不知什么来路的人突然从坡下冲上来,每人手上都抄着大刀,不由分说就砍了过来! 周宜琳被惊住了,完全无法做出反应,但钱香福这二十年来的挣扎求生可不是白过的,早练就了灵活的闪躲技巧,一时半刻保好自己小命是没问题的,当下拉着周宜琳就躲,并扬声大叫秦勉的名字。 秦勉等人一发现不对便冲过来了。他们与这伙凶人一照面,彼此都有些错愕,王勇立即叫了出来—— 「是呼达汉!北蛮人!」亮家伙!砍! 那群人像是也认得秦勉,嘴里呱啦呱啦喊着外族语,然后有四个北蛮人被分过来负责抓钱香福与周宜琳。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要抓人质挟制秦勉!钱香福怎么可能让他们如愿,于是扯着吓成木头人的周宜琳东闪西躲,比泥鳅还滑溜。 不过再怎么滑溜,手上没武器,还扯着一个人跑,钱香福终究不可能真躲得过四个人的追捕,就在宋二子砍翻两个人,奔过来与那四人缠斗时,钱香福恰被站不稳的周宜琳给拖下了陡峭山坡,一路顺畅地滚到山坡底——话说,真没想到这片山坡还真陡真深啊! 第三十二章 最后她们掉进了一处长满树藤的山沟里,幸好这条山沟是干的,没有半点水,要不一定淹去半条命。 然后,就是检查两人身上受伤的情况;再接着,钱香福就地取材开始找树藤芒草编草鞋,也找了两根粗木棍防身。从跌下来到准备爬上去,中间花不到半个时辰,痛呼、忙活、自救全不耽误,真是俐落极了。 这样的行动力完全超乎周宜琳的预期,她原本以为她们只要乖乖待在原地等待救援就好,毕竟她们都受了伤不是吗?毕竟上头还有凶徒不是吗?而且她们是女子,能自保,不给人添乱就是做了最正确的事了。 可是钱香福完全没有乖乖等人救援这个概念,她把男人的工作都干完了——包括英雄救美。 在即将爬上山坡上时,她们看见了秦勉领着两个下属朝她们跑来。 这时,一直埋头爬坡的钱香福才止住步伐,站在原地抹了把汗,然后问着背上的周宜琳:「对了,在滚下山坡之前,你本来想找我说什么?」 周宜琳笑了笑,轻道:「没什么。就是想看看你是个怎样的人,想知道你为什么能让秦将军如此上心。」 「喔。」 「你想知道我怎么看吗?」 钱香福摇头。 「你不好奇吗?」周宜琳问。 钱香福老实道:「你怎么看,都跟我们无关。秦勉不在乎你,我就不用在乎你。」 「……」周宜琳感觉胸口有股热血在沸涌,有股想吐血的冲动。 原本已然通畅豁达的心情,再度被堵得一□气险险上不来。 这真是伤身又糟心的一天——对周宜琳而言。 轰隆隆—— 此时春雷连连,春雨终于倾泻而下。 秦勉赶到两人眼前,随身带着箬帽与油衣,在看到钱香福背着周宜琳时,顿了顿,没动作,像是在考虑着什么。 「不用想了,我继续背着就好。」钱香福一眼看穿他的顾虑。 正常男人都无法眼睁睁看着女子劳累,而自己在一边清闲吧?不过,也不能让她这个清白大姑娘教男人近身,那么,他们打算怎么办呢?周宜琳想不出解决方法。 就见秦勉似无反对之意地问道: 「体力还成吗?」 「够我爬上去将她放回马车里了。」钱香福点头道。 「那好。」说完,将箬帽盖在钱香福头上,摊开油衣,将两人给包住,然后走到钱香福身边护卫,让另两名下属在前头探路,率先将丛生的野草地给踩出一条可行的小径让钱香福走。 整个人从头到脚被密密包裹进油衣里,像件物品般被无视的周宜琳,再度郁闷得差点吐血。 这两人,简直是天生一对!难怪能互相看对眼。 【第十一章】 因为意外在明州与京州交界处遭遇到了潜伏在帝京外围的北蛮人,还生擒了北蛮野牛部落的六王子呼达汉,经由简单的拷问(打个半死)后,竟然问出了重要消息,所以他们不能再慢悠悠地以游玩的速度行走了。 于是剩下五天的路程在三天之内赶完不说,怕飞鸽传书会有失误,于是宋二子以及唐吃两人更是快马加鞭先行把消息带回京城。 被疾驰的马车一路颠回帝京的周宜琳主仆四人,完全呈现晕死状态被秦勉送进国公府。把人送到之后,也没空说客套的道别话什么的(他并不知道马车里没一个是清醒的),就匆匆离开国公府,赶往国公府隔壁的威烈侯府去拜见大将军了。 一进威烈侯府,就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出来了。还好早就吩咐王勇与纪智帮他将家眷带到家里安顿,并交代钱香福:到家之后,一切便宜行事,整座三进的宅子随她打理,想怎样都行;私底下更是早早将库房的钥匙上交,虽然没多说什么,但意思很明确——我的就是你的,尽量用。 二十年来都是个在贫脊乡村长大的钱香福,并没有被帝京繁华热闹的景象给震慑住。沿路那些高门大宅、衣饰整洁的行人,甚至是街边上大声叫卖什货的货郎,都显得那么精神;这些人都带着一种帝京人特有的自信与骄傲,对着外来者皆显示出一种俯视姿态,往往会令每一个进人帝京的人手足无措,升起一种乡巴佬进城的自卑感。 不过,钱香福并没有表现出一点畏缩的神情,当然也不会因为眼前这些从来没见识过的繁华而兴奋不已。 只有当站在属于秦勉的宅邸前时,钱香福的表情才波动了起来,眼中是满满的欢喜。 她先低头看着大门前方的门阶,暗自数了数,共有五阶;然后再看向朱红色的大门,发现门楣还挺高,即使她跳得再高也构不着;最后再抬头看着大门上的门匾,那门匾很新,上头简单写着「秦宅」两字,依稀还能闻到些许油漆味。 这是她的家,秦勉给她的家。 她觉得很好,比沿路看到的那些更豪华更广阔的大宅子都要好。她向来只惦记属于自己的东西,只要是自己的,怎样都喜欢;而这间超乎她想象的气派宅子,她光看这大门就喜欢极了! 「来,都进来,我带你们好好看看这宅子。这是三进的,总共有二十六间房。」纪智领着钱香福三人走进宅门之后,将马车里的行李交给王勇找人去搬便带着秦大叔等人四处走走看看,并且详细介绍着—— 「这是影壁。进了屏门之后,就是外院;那边那排房子,叫做倒座房,通常是用来给外院门房以及仆役居住的。现在宅子里都是空的,没有家具也没有得用上的仆人,只让三个退役的弟兄过来照看着,头儿说这些琐事全交给嫂子你去忙活了。」 「屋里全是空的?那秦勉本来住哪里?」钱香福问。 「我们一直四处打仗,平常全住在军营里,没想过置办什么产业,直到今年才被召回京,皇帝结算战功,给大伙儿都封赏了。头儿封了个三品将军,以他的品阶可以得一座三进宅子,就是这儿了。金桂巷这边的宅子都挺好的,以前是富商的宅子,没遭受太大的破坏。皇帝把这区的房子都赏给二品三品的武将。头儿战功多,分得也好,这儿算是附近最好的宅子之一了。」 「那你们全分到宅子了吗?」 「我们都有宅子了,就算没赏到宅子的,也都拿自己的赏银在附近置办了,都在街尾那边。以后不打仗了,大伙儿便可以天天聚在一起享受天下太平的好日子。」 「好好,这样把好,大伙儿都住在附近,就能常常走动,不会生分。你们跟牛哥儿一起出生人死过来,比血亲兄弟还亲呢!这辈子当然要同甘共苦互相扶持下去,大家都好好的啊。」秦大叔摸着垂花门上雕工精细的垂柱,上头的牡丹花瓣刻得跟真的似!真不敢相信有生之年竟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住上这样华丽的宅子。 纪智点头同意,笑道:「好了,我们进二门继续看吧,也让嫂子好好想想要怎么打理这间宅子。」 扶着秦大叔迈过垂花门,往内院走去,一一介绍了二门里的格局,在正房的堂屋指着右侧的卧室方向道: 「这间宅子赏给头儿之后,头儿就不好还住在军营……京城的军营比较复杂,不好随意行事;所以头儿每日从军营出来,就过来这边睡了,睡在那间房。」 钱香福好奇地走过去,推开半掩着的门一看,发现里面连张简易的床板都没有,只有一件陈旧的棉被摊在角落,棉被上头放了一个木枕,一边还堆了两三个包袱,钱香福猜那包袱里大概塞着秦勉的一些衣物,空荡荡的屋子里没衣柜衣箱可用,就只能随便乱放了。 「这可不行,得快些把家什都置办起来。」她喃喃道。 「可不是吗!整个屋子空荡荡的也不象话。」钱婆子叹道。「也亏得是在帝京,想要买什么都买得到,还能使银钱买。这要是在永梅县哪,银钱不顶用,可就算扛着粮食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买全所有家什呢。」 「可不是吗!帝京的物价是贵了许多,但胜在便利,想买什么都有。对了,正房后头就是库房,头儿说钥匙已经交给嫂子了,如果等会就想出门买家什的话,直接去库房取银钱即可,还说不用怕花钱。」纪智说道。 「这点他可以放心,我从来不怕花钱。」钱香福半点不客气地道。 「福囡,你可得悠着点,牛哥儿拿命拚来的钱,咱省着点啊。」钱婆子连忙劝道。 倒是秦大叔不同意:「不用省,钱该花就花,把这间大宅子打理出一个家应有的样子才是正理。再说了,这一路上不早就说好了,要尽快将牛哥儿跟阿福的婚事给办了吗?虽然可惜没时间慢慢等木匠打床打柜子桌椅这些大件,只能买现成的将就,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以后再汰换就好。两孩子年纪都不小了,什么都不重要,婚事快办了吧!」 第三十三章 「很是很是,其它事都没有婚事重要!福囡,这宅子也看得差不多了,趁天色还早,我们快出门置办吧!首先,我们得去布行裁一块好看的红布给你当嫁衣……」原本慢悠悠看着宅子的钱婆子此时也没什么心情看了,一心就想要立马把婚礼给办好。大将军作媒的事在脑袋上悬着,钱婆子很不安。 钱香福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见祖母这样兴致勃勃,也不好扫她的兴;虽然她在户籍上已经是秦家妇了,但少了一场正式的婚礼,祖母心里总是不踏实,尤其在周家小姐出现这阵子,祖母一直很忧虑,所以她愿意多顺着老人家一点,于是便带着祖母到正堂后方的库房取钱去了。 秦大叔与纪智就等在外头的堂屋,也趁这机会,秦大叔低声问纪智:「纪小哥,朝廷现在大概是要打北蛮了吧?」 纪智点点头,说道:「这几天头儿大概不会有时间回来,大将军很器重头儿,重要军机的讨论都会让头儿参与。如果接下来要打北蛮,头儿是一定会出征的。」意外擒获埋伏在京郊外的北蛮人,头儿果然是个很幸运的人。纪智忍不住暗自感叹。 原本北蛮人躲在那边是准备接应暗藏在京里的暗线传来的重要消息,然后立马回北蛮谋划入侵中原一事,哪里知道会被头儿遇到,一举成擒。不仅截获了重要消息、抓了北蛮的重要人物,还摸到了他们暗藏在京城的窝点;这消息快马传回京之后,在朝廷派兵四处搜捕下,大部分的北蛮奸细与线人都落网了,如今只余几条漏网之鱼在逃,想必也逃不了几天,毕竟名单都在手上呢,这功劳可大了! 当然,北蛮的动作如此大,原来就对中原贼心不死,总想着再攻人中原作乱,如今被朝廷抓到把柄,将北蛮人痛恨到骨子里的皇帝怎么可能不趁这个机会一举把北边这些恶狼给打残? 中原的动乱都平得差不多了,已经可以腾出手对付北蛮,士气正锐,此时不出征,更待何时? 「既然一定会打仗,那真的必须尽快让牛哥儿成亲了。就算阿福日后又变回寡妇,我总希望她至少可以有个孩子傍身,这事可得赶紧的。再说了,要是有生之年可以看到牛哥儿的孩子出生,承续我秦家香火,我是死也瞑目了,可以安心下去见列祖列宗。」秦大叔的人生追求就剩这点指望了。 「……」这位大叔,您老突然说这些不吉祥的话,身为一个同样也即将上战场、同样还没婆娘以及儿子的人,实在很想捂着胸口吐出一口老血…… 正在各自沉默的两人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谈话已经被钱香福听到了。 钱婆子进入库房之后,发现里面除了很多的金银之外,还有很多好东西,尤其是那些精美的丝绸、飘逸的雪纱、名贵的摆件,简直让钱婆子着迷到完全忘了要上街这回事,陷入了童年时期里的美好回忆不可自拔。所以钱香福就让钱婆子待在库房里陶醉,决定自个儿上街就好,于是抓了一些银钱将荷包塞满就出来了。她做事向来俐落、目标明确,并不会像别人那样容易被喜好的事物吸引走。从进去到出来的时间,也不过几息而已,所以秦大叔与纪智的谈话,她都听到了。 她的男人,要去打仗了啊…… 原来不是天下太平之后就可以解甲归田了啊…… 她觉得心口堵堵的,分不清那是难过还是担心、失落还是生气。 秦勉一进威烈侯府就再也没出来过,如今已经过了七、八天了。 在等他回来的这些日子,钱香福等人也没闲着。有钱有人好办事,原本空荡荡什么也没有的屋子,一天一个样地朝着美好的方向变化着。 秦大叔领着匠人以及新招来的仆役,这些仆役都是军人中伤退下来又无家可归的人,秦勉早就吩咐优先雇用,每天都忙着安置大件小件的家具,并四处探看宅子各处有无需要修补的地方,再着人修缮;还有庭院也得种上花草树木等等的,每天拄着拐杖忙得脚不沾地,一沾上枕头就睡得人事不知,都忘了手疼与脚疼。 等一切修补好了,宅子有模有样了,再找来漆匠将宅子内内外外都粉刷一新,看起来就跟新造的宅子一样;这样富丽堂皇的房子,看得秦大叔直抹眼睛,喃喃说着值了值了,这辈子值了。 而钱婆子也没闲着,她每天都待在最亮堂的那间屋子,忙着裁制新衣以及喜帐铺床等物,绞尽脑汁想着各种喜庆的绣样该怎么样呈现——花开并蒂、鸳鸯戏水、比翼双飞、百年好合、百子千孙、五福临门…… 搁下了几十年的绣工,如今再捡起来,光是想着描花样就伤透脑筋;至于费眼力的刺绣,则被钱香福给阻止了,直接交给绣娘去忙活;钱香福给钱婆子找来了十个绣娘,以及十个军眷家的妇人过来帮忙这些细碎琐事。 两位长辈在家里忙得热火朝天,钱香福当然也不可能闲着,身为一个即将正式出嫁的准新娘(前寡妇),她可没空像别个待嫁新娘那样缩在家里羞答答地绣盖头,就等着嫁人即可。她忙着呢!没空风花雪月胡思乱想——不想着近在眼前的婚礼,也不去想一分开就像丢掉的秦勉。 她请纪智带她在帝京几个重要的街坊走过一遍之后,就记下了大致的地理方位,第二天便自己一个人驾着马车四处采买各种家用品,无须劳烦王勇等人相陪,不仅没有迷路,还把大街旁的那些曲曲折折小巷弄也摸清楚了。 身为一个警觉惯了的人,钱香福每到一个新地方,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摸清楚所有地形,尤其是那些不起眼而隐蔽的小巷弄,更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重中之重。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只要掌握了,必要时绝对能发挥巨大用处。 纪智不放心地跟了她两天之后,发现她方位感好得惊人,就算走人川流不息的闹市里,被人群带得东兜西转大半天,也不会迷失方向,就没有走错过一次!这样的能力简直惊人,几乎可以与军中最出色的斥候媲美。 且她甚至还能轻轻松松躲过那些潜藏在人群里的小偷。 纪智亲眼所见,有一次钱香福买了许多米粮,付钱时,掏出一只被银钱撑得鼓鼓的荷包,立马就被几个偷仔给惦记上了,而她毫无所觉,将米粮扛上马车之后,就顺便将马车寄放在粮店外请人照看一下,她还要去货街那边买些杂货。 那日货街的人潮特别多,整条街满满的人,显得十分拥挤,与人挨挨擦擦更是避免不了,也就给了偷仔良好的下手时机。纪智原本就盯在钱香福周边,一刻也没放松,所以当小偷灵活的手指正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劫走钱香福腰间荷包时,他准备上前将小偷擒住—— 但也就那么一错眼的时间,纪智看到了神奇的一幕! 明明上一眨眼,荷包已被得手;但下一个睁眼,那荷包又悄无声息地转回钱香福手上,并且妥善收进衣服的内袋里,再没有给人下手的机会。 那行云流水般的动作、那无声无息的逆袭、那若无其事的神情、那……那个被「拿」回荷包的小偷甚至一时没有发现自己偷来的荷包已经不见,直到走了老远、探手摸向怀里,才一脸错愕地楞在当场! 纪智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被他称作嫂子的女子,对她的长相性格如何也不好奇,更没记下。对他而言,钱香福只是头儿的婆娘,仅此而已,完全没有其它想法,不管她是村姑还是闺秀、配不配得上头儿之类的,他都不在意,所以钱香福这个人在他眼中的面目十分模糊。 然而,在那神奇的一幕发生之后,纪智突然觉得头儿果然不愧是头儿,而且头儿被大将军誉为「福将」之言也不是白说的。看看吧,家里给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完全盲婚哑嫁的对象,一个被宋二子嫌弃得不得了、认为头儿应该配个比她更好一百倍的女子,一个大家都认定为再平庸不过的村姑,竟然会是这样不凡的! 头儿的命真好啊…… 纪智很羡慕。羡慕完之后,也深信在这龙蛇混杂的帝京,钱香福这样的人是怎样都不会吃亏的,于是便放心让她一人出门四处蹓跶不再跟随,转头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这日,也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天,钱香福再度驾着马车往草木街而去。 她对秦大叔使人种在宅院里的花花草草很不满意,于是决定自己出门采购,把心仪已久的植物都买回家去种在家里每一寸有土的地方! 第三十四章 「青瓜、甜瓜、金瓜、茼蒿、姜、葱、韭、芹……然后,还得买果树。桑、橘、林檎、李、石榴……每样都种一点,看哪种可以在帝京成活长得更好,以后就知道要多种哪些了。」 是的,钱香福这样务实的人,当然打算在富丽堂皇的漂亮大宅子庭院里种菜种果树!那些不能吃不能用的花花草草,钱香福是半点看不上眼的;可是秦大叔已经种下了,她也只好忍耐着不去拔掉(总要照顾一下长辈想要风花雪月的心情),但剩下的空地可就全归她管了。 土地当然必须用来种吃用的东西,种那些观赏植物简直是造孽,也不看看全天下还有多少人肚子还饿着呢!种粮种粮!必须种粮!若说钱香福生平有什么理想的话,那肯定就是——在属于她的土地上,种出丰盛的吃食。她想要有很多很多的土地,种出很多很多的粮食。如果可以,她想把粮食拿来铺床,一辈子就躺在上面不起来了! 带着这样美好的期望,她热情地投入采购种子以及果树苗的大业里无法自拔,一点也不手软地将荷包里没用的银钱兑换成有用的粮种。每一个在乱世里求活过来的人,通常都比较「视金钱如粪土」,钱香福一时半刻也摆脱不了对粮食的渴望以及对流通货币的不信任感,所以银钱花出去的速度如流水,脸上表情淡定极了,若不是她那身陈旧又带着几个补丁的麻葛衣物昭示着是个普通至极的庶民身分,还以为是哪来的暴发户散财童子呢。 就在她把整部马车都塞得满满之后,眼见荷包也变得轻飘飘再无多少重量,于是心满意足地收手,决定转到隔壁卖熟食的长富街去打包一只鸡回家好好打打牙祭!这日子啊,真是过得愈来愈好了,竟然天天想吃肉都可以;各种好吃的肉,只要有钱,街上都买得到! 果然像水姑所说的——女人啊,还是要找个倚靠才会有更好的日子过! 虽然她深信靠自己努力也能好好地活着,但自秦勉这个夫婿出现后,她眼中的世界从此就大变样了!也说不上是哪儿不同了,可是光这欢喜的心情,让她每天干活都充满活力,像是一身的力气都使不完,每一个今天都很愉快,每一个明天都值得期待! 这样,就是更好的日子了吧? 不用摸脸也知道自己此刻定然又傻笑了。她闭了下眼,以双手轻轻拍打自己的双颊,一下又一下,直到将自己的脸拍回到面无表情的正常才停止。可不能再乱笑下去,真成傻子就不好了。 买了一只又肥又香的烤全鸡,以油纸包得妥当,拎在手上正打算回草木街驾车回家时,原本热闹和乐的街市突然出现一股慌乱的躁动,让警觉的行人纷纷避到安全的地方。那股躁动随着人群分开而呈现在钱香福面前,原本钱香福也是要闪的,但她看过去的那一眼实在太不凑巧了,竟然直接与一双惊骇欲绝的眼对上,很不幸的竟是个熟人……这下子要把自己当成不相关的路人放闪已经不可能了。 而对方就算不是故意拖她下水,也在慌乱恐惧的情绪下,下意识地往熟悉的人跑去,像是这样就可以寻求到多一点安心的感觉,所以—— 「钱姑娘!」来人像是溺水者看到了一根救命浮木般向她疾奔而来! 钱香福此时已经不再看向来人,她看的是追在来人身后的几名手持凶器的恶煞,而且看情形是把无辜的她也当成了一伙的,打算一道处置了…… 「钱、钱姑娘……」来人上气不接下气,看起来像是觉得可以放心晕倒了。 「跑!」这时候还想晕倒扮柔弱?没门!钱香福一把抓住来人的手腕,另一手狠狠掐了对方手臂内侧的软肉——那里可以掐得人足够疼,而她的力气很大,把晕死的人掐得活过来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嗷——」 在这样一声特别不优雅的惨叫声下,钱香福揪着给她招来无妄之灾的人,像踩着风火轮似,往人群里冲去,并迅速窜进一条窄小幽暗的巷道里,转眼间不见人影。 好不容易在隐秘又曲折的巷弄间东拐西藏,暂时是将追着她们跑的恶徒给甩掉了,但钱香福不认为那些恶人会就此作罢,所以还是得想办法自救,等这个娇小姐喘过气来之后,还是得继续逃命。 「我以为我不会再看到你。」钱香福在一处放置废弃物品的断墙边的一堆烂木头里挑挑拣拣,找到两根还算坚实的木头,用脚使力踹了踹,发现踹不断之后,才算满意地点点头,一根自己留着,一根递给她的难姐难妹——周宜琳。 周宜琳默默接过木棍。这木棍比她的手臂还粗,拿起来挺沉,要是用力敲在人头上,会死人的吧? 将木棍拄在地上,撑着自己跑得快要脱力的身体,她发出的声音仍然很喘:「我也……这样以为。」 「那今天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一个人在闹市里被人追捕?」 「我与嬷嬷们失散了……」虽然心情很糟糕,但周宜琳还是觉得自己颇为幸运。「我才与嬷嬷失散,就遇见你了。」如果不是遇见钱香福,被钱香福拉着逃跑,她此刻恐怕不是已经死亡,就是更加悲惨地被俘掳、被伤害。 「你是怎么惹到那些人的?」钱香福问。 周宜琳闻言苦笑出声:「我一个甫进京的孤女,能惹到什么人?我敢去惹什么人?」说句难听的话,寄人篱下的她,简直恨不得整日夹起尾巴缩在闺房里不出门最好。她太明白自己的处境,话不敢多说、步子不敢多迈,连讨好人都不敢。 「那你现在是怎么回事?」钱香福只知道周宜琳是大将军家的千金小姐,至于其它的,她从没有打探过,也不好奇,所以不清楚周宜琳如今是什么处境。 「你看看我。」周宜琳指着自己头上华丽非凡的头面,又摊开双手让她看清自己身上穿着的精美绫罗绸缎,「这些、这一切,完全不是我这样的人可以用上的,我没有丰厚的财力,也没有显赫的背景来支应我这样穿戴。」 钱香福疑惑地问:「你明明是大将军家的人,现在周家就是国朝最顶级的世家,你当然就是顶级的千金小姐,背景很显赫啊。我来到帝京虽然不过七、八日,却也知道大将军虽然官衔以及爵位的品阶都还不是顶级,但那是因为大将军的父亲还在,子不越父才压下的。但大家都知道他是新朝开国第一功臣、皇帝最倚重的心腹大将,日后或许会封个超品的并肩王也不一定。你打扮得再华贵,也是理所当然的。」 「大将军的显赫所恩泽的是嫡系,我这样偏远的旁枝,顶多沾个光,用来吓吓你这样的平民还可以,放在贵族圈,就什么也不是了。」 是这样啊……钱香福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周宜琳见钱香福没有多问的意思,可她却很想说给钱香福听,于是又道:「你还记得我们进京前遇到的那些北蛮人吗?」 「当然记得。」 「今天追我的这些人就是北蛮潜伏在帝京的余孽。为了尽速抓捕这些人,大将军与他的幕僚们就设计了几个引蛇出洞的连环计策,其中一环就是大张旗鼓地让大将军最疼爱的嫡亲妹妹「甩开烦人的护卫」,与几个姊妹一同畅游闹市,体会一下「平民女子」自由自在的生活。」 「大将军让你扮成他的妹妹是吗?」 周宜琳冷笑。「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虽然最后北蛮人认为我就是他们要抓的人。我今日一早突然接到六姑娘——也就是大将军的幼妹——身边的丫鬟来通知,要我跟着六姑娘一同出门逛街游玩。我自然不敢拒绝,以为只须出门陪着玩,专事奉承六姑娘也就尽完伴游的本分了。后来我跟着六姑娘进人「天衣坊」,六姑娘突然说她原先在「天衣坊」订制的衣服款式不太适合她,反而比较适合我,于是叫人服侍我更衣,六姑娘还特别将这套精贵的头面从身上取下来给我打扮,不许我拒绝。这时我就隐隐觉得不对了……」 「大将军他们打算以他妹妹作饵引出北蛮人,但又实在怕她发生意外,不敢承担有个万一,于是就找你当替罪羊。」钱香福明白了。然后,看着周宜琳那张冷然的脸,问道:「你生气吗?」 「我当然生气。」周宜琳点头。「不是生气被瞒骗,也不是生气被利用。 我没有父母护持,本来就必须让自己有用,不然国公府里哪有我容身的地儿?本来我的用处是去跟大将军重视的下属联姻,给他结个牢固的关系,但这条路不通了——」 第三十五章 钱香福撇撇嘴道:「那可不要赖我。是秦勉不愿娶你的。」 「我也不想嫁他。」如果不是随时提醒着自己要注意仪态,周宜琳此时怕是会忍不住翻白眼。「我生气,是气我自己在别人眼中竟然只有这么点价值。」 「所以呢?气完之后,你的处境能改变吗?」 「会改变的。我不想随便死去,更不愿死得没没无闻毫无价值。大将军一定不知道我是哪个支系的女孩、谁的孩子。六姑娘今日待我亲热,不过我猜她连我的模样也没记住,更遑论名字了。我叫什么名字她肯定不知道,她只知道我是二十六娘——这是旁支女性族人的排行叫法。如果我有一天还是必须为了周家的荣耀去死,定然要死得轰轰烈烈——」 「嘘……」钱香福突然打断周宜琳充满热血的宣言,然后侧耳倾听;她的耳力很灵,可以比别人听到更远以及更微小的动静,而且她的直觉也警示着她,危险正在迫近! 那些人在别处捜寻无果之后,往这边追来了! 「快走!」钱香福悄声说着,一手抓住周宜琳的手腕立马开跑! 「在这边!都快过来!别让她们跑了!」一声粗蛮爆吼自她们身后传来,引来更多杂沓脚步声朝这边集中而来。 钱香福脑中存有这一片巷弄的路线图,她本来计算得好好的,只要再左拐、左拐、右绕、再左拐三次,就可以再躲到另一区更像迷宫的巷子里,到了那边之后,这些人必已绕晕,想要抓住她们完全没可能。可惜身手灵活的她此刻拖着一个娇贵后腿,于是就注定了意外必然发生…… 周宜琳早就跑得快断气了,如今没休息够,就又被拉着跑,她的体力完全赶不上,于是在一个拐角时,她不幸地扭伤了脚踝,还害得钱香福拐错了方向,竟是跑进一处死巷子里! 「真要命……」钱香福将软趴趴的周宜琳夹在手臂下,抬头看着面前那堵高墙兴叹。如果只有她一个人的话,爬过这道两人高的围墙完全不是问题,但带着周宜琳就不成了,她没办法在背着一个比她重的人的情况下,还有力气去攀墙。 而那些穷追不舍的脚步声正在迅速逼近中,她们已没有时间可以离开这条死巷,转而去走另一条了;背着已经失去行动力的周宜琳跑出去的话,绝对跑不掉,一定会跟那些人正面对上,然后被一举成擒! 「……你会不会希望我此刻很善解人意地说:别管我,你快走,然后我从容去赴死?」周宜琳突然很不合时宜地问,甚至还能扯出一抹笑。 钱香福正忙着四下捜寻有没有逃生的机会,语气有点不耐烦道:「还活着就别想着死,那叫不务正业!」 「眼下这样,我们还活得成吗?」周宜琳看着两人手上的木棍,实在不认为能在几个壮汉面前起到什么作用,人家手上拿的是亮晃晃的大刀呢。 钱香福撇了撇嘴,听着一群人的脚步声愈来愈近,似乎下一眨眼就要转进这个巷子与她们正面对上。看来,就真的只能靠手上这两根棍子救命了…… 这时—— 「嗤嗤,嗤嗤——」奇怪的喷气声突然自她们脚边传来。 钱香福同时做出两个动作——伸出一手捂住周宜琳的嘴,防止她可能的惊呼;然后低头看着脚边原本平坦的石板路被人掀起一角,露出一双正朝她们看的眼睛。 这双眼睛……她熟啊! 钱香福的眼睛立马变得比一百盏油灯还亮!她想也没想,更没多说什么,立即将石板给掀开到足以容许她们滑进去的宽度,然后先将周宜琳给丢下去,自己再跳下去,也不管会不会把下面的人给压伤。她跳进去的同时,以非常灵巧的劲道反手将石板给扯回原来伪装成路面的样子,与其它石板密密贴合,完全看不出这块石板有何不同,甚至看不出缝隙。 就在钱香福完成这些动作之后,那领头追捕她们的北蛮人也跑进了这条死巷,以为可以顺利瓮中捉鳖,不料竟是扑了个空! 这条封闭的巷子里除了两根被丢弃的木棍之外,什么也没有。 【第十二章】 「今日是谁驾家里的马车出行?」秦勉神色凝重地问王勇。 他领着一小队士兵在热闹街市里分头围捕北蛮人,在路经草木街时,突然停住疾奔的步伐,站在街角苗圃店旁一辆再熟悉不过的马车前,拍了拍正在吃着店家修剪淘汰丢在门外的草木树叶的一匹老马——这车与马都是他在永梅县买下的,用来运载两位长辈以及随身行李进京,同行了一路,他自然认得。 所以,只看到马车没见到人,秦勉心中便有了不祥的感觉,于是随口问着跟在一边的王勇。虽然不抱期望,但还是希望可以听到驾这辆马车出门购物的是家里新买的仆从,而不是钱香福。 当然,奢想往往都是白想,怕什么就来什么。 「我昨日去宅子吃晚饭,就听嫂子对大叔说今日她要来草木街买粮种果树苗什么的,所以我想……这辆马车应该是大嫂驾出来的……」王勇再怎么粗神经也看得出来头儿的忧虑。看着装得满满的马车以及不知去向的马车主人,用脚趾想也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一颗心不禁为之吊了起来,满是不妙的预感。 一个弱女子在遭遇危险时,乍见到熟人,一定是想也不想地立马跑过去求援吧? 秦勉相信钱香福不是那种会大发善心的人,她眼色极好,从来不会让自己搅和人危险的境地中,可若是来不及反应就被拖累,那就想躲也不一定躲得过了。 眼下的情况,恐怕就是如此了,那名被当作钓饵的周姑娘先发现了钱香福,朝她跑了过来,然后钱香福便不得不跟她一起逃命;因为这样的意外,于是才会任由这辆装了满满粮种的马车弃置在大街上。 还好马车停放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口、店门边,一时半刻不会有人注意到马车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只当还在店里购物呢,所以没人打这辆马车的主意。 当然,也是秦勉来得早,先发现了马车,不然可能再过个半个时辰,就会有宵小上前试探地将马车驾走了…… 「唐吃,你将马车驾回去。如果大叔他们问起,就说我跟香福在一起有事忙,才让你先把买的东西送回家,其它的就别多说了。」秦勉很快吩咐完。 「好的,头儿,我知道怎么说。」唐吃应道。 秦勉点头,然后一招手,对其他手下道: 「我们走!」很快地带人往既定的路线奔驰而去。 此次行动,务必将所有北蛮人一网打尽,再不允许有任何漏网之鱼。 相较于秦勉的忧心如焚,钱香福此刻的处境就是否极泰来的轻松愉快了。 「水姑,我真没想到会在帝京遇到你。」 「怎么会没想到?早说了我会跟着大丫来帝京的啊,我得给她送嫁不是。 既然都在帝京了,遇见也挺正常。」水姑倒是不觉得在帝京偶遇故人有什么了不起——因为她其实才刚到两天,连落脚的巷弄都还没走出去过,所以对帝京有多大完全没概念,就觉得差不多就是梅川镇那样的大小吧,所以遇见阿福很合理。 「你刚到帝京没几天吧?」钱香福想了想问。 「才两日,就忙着打理屋子了,还没空出去找营生呢。」水姑是个随时随地都在找商机赚钱的人,「我瞧着帝京的人过得很滋润,就连巷子里躺着的乞丐都像是在睡大觉而不是饿晕过去,一边搁着的破碗里放着黑窝窝不管不顾也没人抢,我都想着换一身破烂衣服跟着去当几天乞丐了。什么也不做的躺在那儿,躺个十天半个月的,搞不好我回梅川镇的路费就有啦!还有啊,我家大丫一到京城,我就带他去看对象了。是个小兵头子,管着十个人呢!我打听了他的家庭与身家之后,也不啰嗦,当天就把她嫁了!那兵头子高兴得马上跪地跟我磕头叫娘哩!我这女婿也是有心的,立马带着我们娘俩去衙门给大丫落户籍了,我家大丫如今也是京城人啦……」也许是太久没有好好跟人自在谈话,水姑一开口就说个不停,神色很是亢奋。 钱香福是知道水姑习性的,所以就任由她先滔滔不绝说个够,不时应和两声,直到水姑说得暂时尽兴了,才问道: 「水姑,你才刚到帝京,怎么就能挖出这条救命地道?」 第三十六章 「哎!咱永梅县的人,到了哪里都一定要找有救命地道的屋子住的,不然可住不踏实!我现在住的这屋子啊……」水姑伸手朝目前居住的这间老旧破屋虚指了下。「哪儿都不好,地段脏乱差、墙壁四处透风、屋瓦破败得大修……但就一样好——这间屋子以前就是永梅县人住的,那屋主直接将储物地窖给挖成了一条救命地道,就直通后头那条死巷里,安全隐秘好逃生。我就是看中这点,昨天就把屋子给买下了!哎唷,别看这房子破成这样,那价钱可贵得割我的肉、剜我的心啊!」说着槌着心口直叫。「同样的钱,我可以买下你家村子那边一整座山包了!而这还是帝京最便宜没人要的房子呢!」 钱香福把水姑槌胸口的手给拉过来,诚挚道: 「水姑,你救了我的命,我会报答你的。你买这间房子多少钱?我给你!」 「那太好了,买这破屋子连同到官府过户竟然要四十五两呢!我如今把女婿给我的聘金也搭上,都还欠着十五两的钱没还清!我上京来时,身上也就揣了十二两,想着够我跟大丫吃住三个月了,三个月内一定可以给大丫找个好人家嫁掉,然后我还能采买一些咱那儿没有的杂货回去卖钱。后来看在帝京当个乞丐都能赚钱,就想着买间房子住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营生可做,我可舍不得每天给客栈付房钱去跟一堆人挤通铺。看了那么多破房子,也就这间有救命地道,是一定得买下来的。咬牙买下之后,我现在身上是半毛钱也没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你能给我钱,真的太好了!那我就不忙着去当乞丐,可以干点别的了。」水姑向来是现实不矫情的,当然,她看中钱香福,也是因为钱香福这人是个爽快人,从不白贪别人什么。 钱香福微笑说着自己的报答:「你救了两条命,一条命一间房子,两条命就两间,所以我给你九十两银子,可以吗?」 水姑瞪大眼看着「财大气粗」的钱香福,一张嘴啧啧直叫:「哎唷!你发财啦?还是你家汉子发财啦?我在永梅县时听说你家汉子也是个当兵的,就算当兵的都会发点小财,但也容不得你随随便便就把一大笔钱送给别人吧?是九十两银钱,不是九十个铜子你要明白!」 「我当然知道。怎么?你不想要?」钱香福问。 「要!当然要!你敢给我就敢收。到时你被你汉子揍了,我也是不还的。」水姑丑话先说在前头。 钱香福点头。「你只管收钱就好,其它就不用操心了。不过我现在身上也没什么钱了,就剩这些——」她将怀里的荷包拿出来,倒出仅剩的二两银钱,对水姑道:「我跟床上那位姑娘跑了一路,现在又渴又饿,你去帮我们买些熟食回来,这些钱够我们三人好好吃饱一顿了。」 「哇!足足二两耶!这钱可真不少,可以买几十上百个硬窝窝头了。」水姑将银钱拿在手上,双眼发光! 「别买粗粮,太硬了,嗑牙又噎喉。床上那位姑娘是娇贵人家,吃不了。你就买些松软的白面馒头还有几样菜肉,挑好的买,别省着。」 水姑听完眉开眼笑。「这可是你说的啊,那我今儿个就不客气沾你的光啦!我就挑贵的买,买几个荤菜还有精粮做的白面馒头来打牙祭!说起来,这些日子以来,也就我女婿娶我家大丫那天,他咬牙置办了一桌有肉的酒菜,我才吃到肉。那时也是花了一两半呢,十几个人一人夹一块肉,才尝个味道,也就没了,我现在可馋肉哩。」 「今天只有我们三个人吃,你尽可敞开膀子吃,我们都不抢食的,吃不完的菜也全留给你,我们不带走。还有,如果有买剩的钱,你就去买些米粮吧,不用还给我了。」钱香福很慷慨大方地道。 水姑听得几乎笑没了眼,觉得这次救人真是赚大了、太值了!欢欢喜喜地出门买吃食去了。 关上门之后,钱香福回身过来,看到原本虚脱躺在薄木板床上没个响动的周宜琳此时已经有力气睁开眼看着她。 「我真没想过我们能活过这次。」周宜琳的声音仍然有气无力。不过,身为一个娇贵的千金小姐,在经历一场生死逃命之后,身体的疲惫与心理的惊惧,没让她吓疯或吓病,甚至还能清醒地说话,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钱香福双手抱臂,缓缓走近她,道:「没死在乱世,就更不该死在天下太平之后。好日子还在后头等着呢,我为什么要死?想都别想!」 「这种事……很多时候,也不是你想不想就能改变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周宜琳想着自己被摆弄的命运,冷笑道。 「遇到事情就想着死,不管是死得轻如鸿毛还是重于泰山,都挺蠢的。」 「你不懂。」 「我确实不懂,也没空去弄懂。我每天光想着怎么好好活着就忙得要命了。」 周宜琳看着一身普通市井小妇人打扮的钱香福,然后又想着方才出门买吃食的那个中年妇人,她与她们,确实不在一个层次上,思考的事物,自然永远不会相同。 「方才那个妇人,你的朋友……似乎并不在意你遇到什么麻烦,竟是问都没问一句的……」真是好生奇怪。 钱香福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 「乱世里天天都可能会死掉,只要还能活着相见,就表示再大的麻烦都捱过去了,又何必多问。」 「这样不是……太无情了吗?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 「她当然是我的朋友,不然干嘛冒险救我还顺便救你?」钱香福搞不懂这个千金小姐有什么好纠结的。「你好像因为水姑没有对我表示担心就觉得她这朋友不真诚是吗?」 「是的。还有,她……太功利了。」周宜琳想了想,尽量委婉地说出自己的看法。既然是朋友,怎么救人之后遗索讨报偿呢? 「两条命,九十两,你觉得贵?」钱香福颇为惊讶地问。 「不是贵不贵的问题,人命怎么可以用钱衡量?!」救人与被救的,就这样明晃晃地用银钱结帐,周宜琳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感觉情义无价的东西,就这样被污染了。 「得了大恩,不用人家最需要的银钱来道谢,难道真要奉行什么大恩不言谢才应当?你看不出来她已经饿得眼眶发绿、整个人直打摆子了吗?」 「话不是这样说的,你别曲解我的意思!」周宜琳有些生气道:「你读过书,应该懂得更细致体贴的报恩方式,就算给钱,也不是这样……这样明摆着货银两讫,太无情了!」 「水姑就喜欢这样的方式结清人情。她此刻最需要的是钱,所以我给她钱;她进京一趟,一身黑胖的膘肉都给饿没了,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吃饱吃好。你没听她说她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了,转头就要当乞丐去了吗?我现在做的,就是她最需要的。要是今天是你救了我,虽然绝对不可能,但假使是你救了我,我报答的方式就不同了。」 周宜琳虽然还是不能接受钱香福的做法,但也忍下不再多说了,反正说了也没用。顺着她的话问道:「你会怎么报答我?假如有一天我真的有机会让你欠下救命之恩。」 钱香福瞥向周宜琳的目光带着不以为然,仿佛在说:我怎么可能有被你这个弱毙了的人救命的一天?不过还是回道:「我知道你这个人比较阳春白雪不谈俗气的钱,所以我会用感激涕零的态度朝你磕头感谢,说着类似于「来世定当衔草结环以报」这样不费半毛钱的话来让你心满意足。」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钱香福说着她会认同的「报恩」态度,她却有种被占便宜又被当傻子的感觉,突然有一股冲动想学方才那个鄙妇一样地槌心肝来让自己发堵的胸口好受些…… 钱香福本来也就没什么心情理会周宜琳,更没空开解她心中的愁闷愤怒或者其它的什么情绪,所以对于周宜琳突然没了声响,也不搭理,她推开一扇窗正朝外头探看呢。 这边的巷弄她早就熟烂于心,只是因为刚从地道上走出来,她必须看一下外头的景色来确定自己所在的方位。而且,她好像依稀听到外头有不太寻常的动静,不知道是不是那些人还在这边捜找她们? 本来看了一眼、确定方位之后,就要把窗子拉上,继续在屋子内躲着;但就在她打算拉上窗户时,眼角余光瞟见右前方一处角落似乎窝着一个人。 她警觉地看过去,发现确实是有人。那个躲在角落阴影处的男人,正拿着一柄手弩在暗暗瞄准着谁,因为是背对着她,所以自以为躲得隐蔽的男子并没有发现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捕蝉的螳螂,不知道有只黄雀正盯着他呢! 第三十七章 钱香福连忙侧耳倾听,将耳力扩展到极限,努力去分辨眼睛看不到的、那更远一点地方的骚动声是出自于什么、或是出自于谁。 然后,她眉头一挑,心中一动,那从一些杂讯中析离出来的声音……似乎是秦勉的声音! 没错!是他!她没听错! 他在这里!他与那些人遇上了!正打着呢!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准备暗中射冷箭的汉子,是秦勉这边的还是恶徒那边的? 这个疑虑只在钱香福脑中一闪而过,就不再被放在心上。不管是哪边的,先打趴再说!若是打错人的话……事后随便道个歉就好了。 即想即行,她回身找着能当武器的东西,却发现这间破屋子里实在没有足够分量的东西可以使用。桌椅什么的都是烂木头,根本一抓起就能自己散架了,想当成武器去打人简直作梦! 然后,她在周宜琳的瞠目结舌下,一脚踹下土墙上几块结实的泥砖。烂房子的好处是拆墙不费工…… 「你做什么——」 周宜琳的问话才说了一半,钱香福已经把泥砖朝那个即将射出手弩的汉子砸去! 第一块砸向他手,却没砸掉手弩,只是打歪,手弩却还是发射出去了! 第二块砸向汉子正转过来的脸,正中——然后,那脸被拍扁的倒霉汉子立马晕死过去! 钱香福灵活地从窗户跳出去,不忘随手再抓两块砖,跑向那汉子再砸了两下,不管有没有砸死,反正短时间内醒不了就成了。然后捡起弓弩,并收缴了那汉子别在腰间的一柄小弯刀以及弩桶当战利品。 本来还可以把「打扫战场」的工作做得更彻底的——还没搜钱袋子呢!但她听见有人往这边跑来,所以警觉地停止动作,将小弯刀紧握在手,想着再退回屋子里恐怕不成,先离开这巷子才不会连累水姑以及周宜琳。 她脑子总是转得很快,愈危险愈能想出较为周全的方法,身手也灵活…… 就在她打算爬过一道围墙先闪人时,突然一双坚实而熟悉的臂膀从身后将她抱住!紧紧地、狠狠地抱住!那失控的力道,既像是要勒死她,也像是要把她融进他的骨血里,永远永远再不分开似! 不用回头看,钱香福就知道身后的人是谁。 她放松了下来,身子软在他怀中,露出微笑。 这是她的倚靠,就算快被勒死了,也是忍不住欢喜得直想笑。 傻气地想着,如果真的这样死了,也是甘愿的吧? 浑然忘了,就在不久前,她对周宜琳动不动就说死不死的话有多鄙视了。 这次的围捕行动完满结束,所有北蛮人全部落网,而北蛮人打算入侵中原的诸多谋划也提早被撞破。 大将军周盛又立了个大功,朝廷正式向北蛮宣战的同时,更是再度对这次有功的所有人大加封赏。 大将军在军衔上一举跃升为超品上将军,为武官之首,掌天下兵马。在军功最重的建国初期,武将的地位高于文官,所以周盛上将军如今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文武百官第一人。 而他的爵位虽然仍然是侯爵,但食邑已从六千户到万户,这已经是公爵的规格了。待他从战场再度建功回来,到时再也没有什么「子不越父」的限制了,一门双公、甚至成为国朝唯一的异姓王都有可能。 从大将军升为上将军、从侯爵升为公爵或王爵,赏无可赏、升无可升之下,皇家若想加恩,就只能把未来国母的大位赐给周家了。 所以皇帝将太子的嫡长子——十五岁的皇孙立为皇太孙,并且以民间的方式向周家提亲,欲聘上将军的嫡幼妹周六姑娘为皇太孙妃。 三媒六礼规规矩矩走过一遍之后,婚事于焉订下,就等上将军自北蛮凯旋归来,再举行盛大的婚礼。 这些,都是属于周门世家的荣耀,而身为周家一员、大难不死的周宜琳自然也得到了许多好处,不仅吃穿用度一下提升到最高规格,各种名贵精致礼物如流水般送进她新搬人的精美绣楼里,她甚至被老国公夫人给接到身边教养,身价一下子水涨船高起来,从一个不起眼的落魄孤女,变成正经的周家贵女,进入了众多贵妇人的眼,都纷纷为自家青年才俊相看起来。可以预见,周宜琳日后定然会高嫁得风风光光。她这际遇不知道妒坏了多少旁枝女眷,恨不得身而代之。 至于秦勉这些上将军麾下的嫡系将领,也都升了官、加了薪、赐了赏;因为开战在即,新朝又奖励成亲与生育,所以所有的年轻军汉们被命令在出征之前,以最快的速度结婚生子去。 放假十天,十天之内务必完成人生大事。之后集结,出发前往边关打北蛮去! 于是帝京霎时一片喜气洋洋,红花红布花生莲子之类喜庆的物品热销到往往店家来不及将货摆上架就被抢购一空;而大街上天天都听得到迎亲队伍欢快吹奏的喜乐声。财大气粗的人家就敲锣打鼓沿街丢糖丢红纸片;保守节省的人家就是新郎官穿着一身红衣、带着几个年轻亲友走到新娘家接人进门,也算是完成了婚礼。 总之,只要有到官府把女方户籍登记进男方家里的,就算结了两姓之好,仪式什么的不重要。 钱香福是务实主义者,把钱花在粮食上是绝不手软,但花在没用的花稍仪式上,她是不太愿意的。 但秦大叔认为应当大办,钱婆子也同意大办。至于秦勉嘛,虽然说过家里的事一切随她,他不干涉,但偏偏他有个对他无比爱重的上司啊!所有成亲该有的仪式不仅不能从简,反而还被要求大办,大大的办!按大户人家的规矩办! 不知道为什么,那位威烈侯上将军、天下兵马大元帅、未来超一品大国公爷等等无数伟大头衔挂在身上的大人物,就是百般看不上钱香福、就是觉得以秦勉的人品与未来无可限量的前途应该要娶高门闺秀才适配。 好吧,就算秦勉不愿意高娶,但也不应该把娶妻标准降得这样低。无论怎么说,一名偏远山村的村姑是万万配不上秦勉的!可是秦勉这个人不愧父母给他取了个「牛哥儿」的小名,那股十匹马都拉不回的执拗劲,简直让人不知该怎么说才好。 给他安排的好姻缘,被不客气地推了!这对周盛上将军来说,实在很打脸。 但谁教秦勉是他的心腹爱将呢?一个好几次奋不顾身救他于危难的忠心手下、一个战场上的猛将、一个总是常胜的福将!所以无论如何,上将军是不可能不重用他、不看顾他的——即使所有的好意都被无情地打回来。 上将军觉得很郁闷,总想把场子找回来。所以,秦勉的婚礼,他坚持一定要大办。 他决定亲自主婚,还派了家里教授各种礼仪规矩的管事仆妇来教导钱香福,不只教导婚礼上的规矩,还要把「如何做好一个贵妇」的教程给塞进钱香福脑子里,要求管事仆妇们务必在最短时间内把村姑教导成一个还算能看的贵妇。 没错,上将军是在为难钱香福,但同时也是为了秦勉着想。秦勉如今是新兴的勋贵,就算几乎所有的新兴勋贵都是泥腿子或盗匪出身,改换门庭也改不了他们身上的土气或匪气,但他们仍然必须有个上得了台面的妻子助他们顺利融进上流阶层里。 富易妻,贵易友,人之常情。除了秦勉这个牛心左性一条路走到黑的傻子,其他跟他一样升官发财的将领,只要家里妻小还活着的,哪个不是休的休、丢的丢或降妻为妾?更有那些狠心的,趁着户籍清册还没清点好,一不做、二不休地直接把家小报病亡,将自己弄成单身,为着的就是能以清白身分顺利攀个高门贵女结亲。 唯一认死理打定「糟糠之妻不可弃」念头的人,别的地方有没有上将军不清楚,但身边确实就只有秦勉这一个傻蛋。这样的人,怎么能不教上将军又爱又恨?! 上将军觉得钱香福这个村妇肯定是烧了八辈子好香,这辈子才能当秦勉的妻子,所以对于这个什么也没干就很好命的妇人,当然不愿意她过得顺心如意,不好好为难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对秦勉这份拳拳爱护之心? 所以,钱香福与秦勉这场隆重而盛大的婚礼,简直把钱香福给折磨得够呛!如果不是她向来身体健康、意志力坚如钢铁,早就累死在成亲之前,如上将军所愿地给其他高门贵女腾位置了。 第三十八章 朽木不可雕——是众教养仆妇最后给钱香福的评语。不是怎么教都教不会,而是钱香福从头到尾就是不合作!所有的规矩听过一遍之后,说了声「知道了」,不愿意再听第二遍不说,叫她跟着照做也不肯。想拿出戒尺管教一番,人家就能随身抽出一把弯刀(天晓得这弯刀是被她藏在哪里!)抵抗,那阴狠的表情,吓得众教养仆妇惊声尖叫,哪敢再想着教训她。 所以,虽然整个婚礼流程之繁琐全顺了上将军的意,但这个新嫁娘却是众所皆知的不合格,日后不仅很难被贵妇圈接纳不说,更可能被当成丑角笑话嘲弄。 上将军心塞至极,于是在秦勉敬完一轮酒、准备溜进新房之前,把他拎到书房访话—— 「秦勉,你知道你那个村妇媳妇的臭名声已经传得人尽皆知了吗?都说她简直比北蛮女人还粗蛮!就这样的货色,你到底为什么坚持要娶?!没才没貌的,你到底是看上她什么了?」 「我对她一见钟情。」秦勉向来坦白,不玩含蓄那一套。 「听你在胡扯!一见钟情那种东西从来就是只看皮相的,一个没有皮相的女人,你钟情个什么!」 「我觉得她很好看。」 「就算你见过的女人少,也不能违心地说你那村妇媳妇是个美人!真要说美人,我之前想作媒给你的那个族侄女才称得上是个美人吧!」上将军虽然没亲自见过周宜琳,但原本周家的人就长得出挑,不可能有丑的。而他夫人也跟他提过一嘴,说是个标致的女子。能被标准严格的贵妇评为标致的,长相绝对很过得去。 「我心中就觉得她比任何人都好看,正是我爱的那种,怎么看都美极了。」 反正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了!上将军真是对秦勉离谱的审美观绝望了!但仍然不甘心地问道:「秦勉,你到底知不知道娶一个合格的当家主母对一个家族的重要性?」 「我当然知道。我这媳妇就是个兴家旺夫的。」秦勉很肯定地说道。 「兴旺个屁!她是个村妇!一个粗鄙的村妇!贵妇圈不会接纳她的!以后你就知道后悔了!」上将军高声道。 秦勉摇头道:「我不会后侮。贵妇圈不肯接纳她的话也无所谓,我们不凑上前自讨没趣就是了。我还没习惯当一个勋贵,我只习惯当个兵,一个随时都可能在战场上丢命的兵。唯一看重的,就是后方家小有人能撑起半边天,这样,如果哪天我这条命非得交代在战场上,那么我至少可以放心地去死。因为家里的婆娘会帮我守好这个家,为我照顾好家里的人,不会被人欺凌。我的阿福就是能让我安心交付一家老小的人。」 上将军承认秦勉这个想法并没有错,四处征战的士兵心中挂念的也就这些了,但是—— 「中原大地已经平定,就剩几个占山为王的小贼待剿。如今还算有规模的战事,就剩一个早被赶出中原的北蛮,胜利是必然的事。你必须转换脑袋,不能总把自己当个兵看。你现在是从二品的镇武将军,等这场仗打完,我保你最少会是个伯爵。身为你的伯爵夫人,必须做的事就不仅仅是可以帮你守住家小而已,她要享用你带给她的富贵,就必须学会更多事,那些人情事故、应酬交锋可不是简单的。」 「她会胜任的。她聪明着呢!」秦勉笑着向上将军保证。 而这个充满信心的笑容,在上将军眼中看来真是傻得要命! 啧!明明不是什么天仙绝色,居然就能把秦勉给迷成这样。他这个手下第一大将,真是太好骗了! 上将军心中暗暗决定:有机会的话,一定要让那名村妇下堂,给秦勉换个又美又温柔又能干的贵女——秦勉有着光明的未来,绝对不能被粗鄙的妻子拖累! 「你跟那位大将军在书房说的话,我听到了。」钱香福将赖在身上不肯离开的秦勉给一把推下去,然后趴卧在床铺上找枣子花生桂圆莲子吃,有时还能摸到几个金锞子、银锞子,她就抓来塞在枕头下,省得睡觉磕着。 这些撒帐的物品都是上将军府的人准备的,撒了满床都是,还不许人收拾,说是要伴着夫妻睡才会有好兆头。那时她就想着等没人时就把它们吃光! 此时房间里其他烦人的家伙们早退出新房,夫妻俩也顺利完成洞房最重要的圆房任务,钱香福被婚仪整得七荤八素,一整天下来都没能好好吃上一顿饱饭,被秦勉拉着一番折腾过后,更是饥肠辘辘,所以吃相很是凶猛。 秦勉侧躺着看她,支起一肘帮她搜找床上的食物,摸到了几朵被压扁的鲜花,问道:「花朵吃吗?」 「哎,这是朱槿,很甜的!」她转头一把接过,将花瓣拔掉之后,吃掉中心的部分,清甜的味道让她享受地眯起了眼。 「不吃花瓣了?」以前她是整朵花都吃掉的。 「先放着,如果等一会还饿的话就吃。」现在日子丰足了,所以她允许自己可以挑食一点点。 秦勉帮她将床上的干果给收拢成一堆,好方便她吃,然后才放纵自己的您望,将手轻抚上她白嫩光滑的身子。她身上的黑浆果汁液都洗掉之后,原先雪白的肤色就呈现出来了。 她皮肤天生的白,不仅白,还滑嫩;又因为长年劳动,她的肌肤是很有弹性又充满力道的,而非如一般女子那样软趴趴,像是一碰就会坏。书中形容的那种「吹弹可破」型肌肤,对粗率的军汉来说简直可怕,完全敬谢不敏。所以秦勉就爱这样的手感!果然钱香福正是最适合他的女人。 当然,在享受着身为丈夫的福利时,也不忘趁现在跟老婆好好谈谈心。 「上将军对下属向来很关怀,尤其对我们这些早期就随他一起各处征战的人,都恨不得全给安排出顺遂的一生。他没有坏心,所以就算有时候干涉过头,我会直接拒绝,却不会对他有所埋怨。」 「你放心,我对他没有埋怨,也不会吹你耳边风说他坏话。」毕竟人家没有喜欢她的义务,她也不稀罕被秦勉以外的人喜欢。 「嗯,我知道。你只在意我,不会在意别人。」他笑。 「我让你知道我听到你们在书房的谈话是要告诉你,我就算不会是别人眼中合格的伯爵夫人,可我一定会是你合格的妻子。当然——你得活着回来,才能见证我有多合格!」 「好不容易娶到你了,我当然不愿意死在战场上。」 钱香福将一颗莲子喂进他嘴里,在他企图咬住她手指时,早就退开。 「你家上司一直以为你娶我是为了遵守长辈当年为你订下的亲事,为了守诺而不惜推拒其它好姻缘。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汉子啊!」她哼声道。 「我当然是个好汉子。」秦勉很不要脸地同意。 钱香福白了他一眼。 「你第一次见到我时可不知道我是你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你把我弄昏扛走时也不知道我是谁,那时你心中半点没想过什么未婚妻的事吧?」 秦勉挑挑眉,谨慎地没回应。既然怎么回答都不对,那就保持沉默吧。 「我问你啊,」她抓着把干果慢慢吃着,状若漫不经心地问:「如果我不是正好是你未婚妻,你打算怎么办?」 一定要回答?秦勉的目光这么问。 一定要回答!钱香福点头。 「我那时就想过了,最好未婚妻已经不在了,那我就把你抢回家成亲。」 「那如果还在,而且不是我呢?」这个问题足够刁钻。 「事实证明,没有如果。」他无赖地笑,并不愿再继续这个怎么答都显得很讨打的话题。 钱香福瞪他好一会,最后还是被他没脸没皮的笑给打败了。于是只好就此揭过,问别的—— 「那时你就没想过我可能是别人的妻子吗?居然敢想着要抢!」 「不,你不是别人的,你是我的。」随时随地不忘宣示主权。 「你怎么知道不是?」总是瞪他,钱香福觉得自己的眼睛肯定瞪大了一倍。 「我第一次见到你,并不是在咱家的山上,而是在梅川镇。」 钱香福一怔,连忙动脑回忆了一番,然后摇头。 「不可能,我没印象,我很确定没在镇上见过你。」她记忆力可好着呢! 秦勉笑了笑,慢悠悠地说道:「南村村长的病痨子侄子,打算以两只兔子、五只鸡崽子找个清白的寡妇给他生个孩子传宗接代……」 钱香福瞪大眼,当然没忘记水姑曾经跟她推销一桩生意的事,就是找她给人生孩子。 第三十九章 「你居然听到了!那时你在哪?」她惊讶问。 「你们站在一处客栈边说话,我就站在客栈楼上的窗口听着。那时我就对你印象深刻了。」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有了深刻印象,接下来有什么进展不都是顺理成章的吗?「那时我就知道了你是个寡妇,就算曾经是谁的妻子,后来也不是了,挺好的。」当然,在得知这名寡妇正是他家的之后,那个「挺好的」就变成「非常不好」了——老子是当兵的忌讳被说死、老子是秦家最后的独苗不能死、老子还活着没死呢!可最后,万般滋味还是转化为——挺好的。 这是他的女人,本来就是他的!多省事不是? 「虽然我挂在你名下当寡妇,但其实你知道我不是原来那个跟你指腹为婚的人对吧?」 「你是钱香福,是钱奶奶认下的孙女,是大叔认下的侄媳妇,那么你就是我的婆娘。」秦勉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心悦你。你是我的婆娘,真是太好了!不要别人,只能是你!这是老天给我们的缘分!」 钱香福将脸埋在他结实的胸膛,心中某处一直囤着的不安,在这一刻终于冰消瓦解,再没有任何忧虑。所以她也轻声而坚定地回应他的感情: 「我也心悦你。我从来没想过要去倚靠一个男人,也没想过去与一个男人过日子。可是因为心悦你,所有想法都改变了。我希望,可以跟你过一辈子。」 「会的,我们会好好过一辈子的。」他低头亲她,一亲就停不下来。 她搂着他的脖子,在他又将她压进床被中时,在他耳边低喃道:「找个时间我们去把芳囡迎回来吧。」 「芳囡?」秦勉一时没联想到这是什么人。 「钱芳,芳囡,也叫囡囡。祖母给我取名字时,本来叫钱香,后来觉得有福气很重要,才又添了一个福字,让我叫钱香福。」解释了一下自己名字的由来后,才又道:「我跟祖母将芳囡埋在永梅县北边约莫八十里处,那时我还不识字,祖母说那里叫做三石湾,我们有做记号的。」 「好,等战事一了,我们就去迎她。」 钱香福笑。 「祖母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到时你得让她挂在你名下,当你的元配。」 「成。你不介意我就没问题。但你可别说以后要让她跟我们埋在一个穴,那是不成的。」 她拍他一下。 「你想得美,生前就不给你娶平妻小妾了,死了还敢想左拥右抱?作梦去吧!以前祖母就说好了,百年后要跟芳囡葬在一块儿的。」 「那就好!」杀风景的话题到此为止,在宝贵的、一生只有一次的洞房花烛夜,抓紧时间享受美好时光才是正理。 【第十三章】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十日的婚假就结束了。 说是给放十日婚假,但其实在这段期间,秦勉仍然每日天未亮就往军营跑,到天色擦黑才回到家来。毕竟出征在即,有太多事得做,至少训练就不能放下,自然不可能真的整日沉浸在蜜罐里,你侬我侬个没完。 第十日的下午,钱香福替秦勉收拾好行李,驾马车送他去京郊外的军营。 明日所有的军队将在此集结誓师、举行仪式,然后出征,所以战士们都必须在今日归队。 京郊大营外面聚满了来给战士送行的亲属,众多穿着红衣的小娘子是人群中最醒目的存在,昭示着她们新嫁娘的身分。 每一个穿红衣的新嫁娘都妆扮出这辈子最美丽的模样,而钱香福无疑是这些红妆亮色里最出挑的人之一。 「阿福,才多久没见,你怎么就白成这样?!」同样过来给新婚丈夫送行的大丫,跑到钱香福面前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久,才敢上前相认。怎么也难以相信原本的黑瘦妞竟会一下子变得这样白,还白得像在发光,简直可以晃得人眼花! 钱香福挑眉打量着如今已是少妇身分的大丫;才刚满十四岁的小丫头,最后一次在梅川镇见面时,仍然是一团孩子气的模样,如今却整个人满是少妇的气息了。婚姻真是能让人大变样呢! 「大概是嫁人之后转运了,所以变白了。」钱香福随口胡诌。 「是吗?」大丫点点头,又抽了抽鼻子问:「你身上有香味耶,是抹了什么香膏吗?」那可是精贵的东西啊。 「可能是洗了香胰子的关系吧,身上就带着点香味了。」继续胡诌。 大丫却是信了。传说中的香胰子听说香得不得了,可惜她家买不起。绕着钱香福转了一圈,把她从头打量到脚,又比较了下两人衣料上的差别——自个儿穿的是麻布,阿福穿的是丝绸,阳光一照,布料发出珍珠色光泽,绣在丝绸上的福寿暗纹也给照得闪闪发亮,真是好看极了! 「我娘说你现在不是寡妇了,你嫁的那个汉子没死不说,还当兵赚大钱回来接你们一家子了。我看你穿得这样好,就相信我娘说的是真的了,你嫁的一定是很厉害的兵对吧?」 「嗯,他是挺厉害的,我都打不过他。」钱香福点头同意。 「你说厉害就一定不是吹牛,那么,你快给我说说,你家汉子是什么官?手下领着几个兵?」大丫凑近她,好奇地打听起来。 「他的部众都叫他头儿,我不清楚他当多大的官。至于手下有多少人,我想……至少有八个吧。」 「只领八个手下的军官供得起你这一身好衣服?他是倾家荡产给你迎亲的吗?我家汉子是个九品的执戟长上,手下就领着十个兵了,可我就只能穿得起麻布。要是你男人真的只领八个人,敢给你丝绸穿?作梦吧!这行情我懂得很,你别哄我。」大丫摆摆手,斜睨着钱香福,嗔怪着她的藏着掖着,两人交情这样好,有必要这样吗? 「我没哄你,我一直以来只看到他带着八个兵,没见过更多了。」钱香福是真的没问过秦勉军中的事,对于军阶什么的,完全没时间去好奇以及弄清楚。 「少来了!从你头上戴的、身上穿的来看,要是你家汉子没有五品以上的军阶、没有封个将军之类的名号,那我就把我家新种上的那十棵桑树白送给你!」虽然成为帝京人口没几天,但大丫可比钱香福长心多了,对于看人看事看眉眼高低方方面面的事,学得可快了。 所谓嫁鸡随鸡飞、嫁狗随狗吠,所以,嫁了个最低品阶的小军官,抬头往上望,有二十八个品阶压着她家汉子的大丫,当然得最先学会怎么从衣服上去看人,以免一个不小心就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把自己一家子给弄死了。 所以她很确定阿福是发达了,肯定是嫁了个大官!所以才敢活得这样迷糊。只有自家汉子站的位置够高,不须怕得罪人,才不用立马去弄清楚这些品阶高低什么的,因为一旦与人有了争执,倒霉的一定是别人。 见钱香福还是一脸懵懂又惊讶的样子,大丫挽着她手,开心地道: 「阿福,你不懂这些真是太好了!我觉得我活在帝京更有底气了,不用怕一条小命随时就交代了,有你给我靠呢。」 钱香福一下子就想明白大丫的意思,苦笑道: 「大丫,你别把我想得太好。我进帝京之后,一直在整顿宅子,忙得每天都脚不沾地,连睡觉的时间都没多少。后来又忙婚礼,婚礼完后继续忙宅子的事,都没空想其它的事。所以我一时真没想到要去打听清楚帝京武官的情况,更是忘了问我家汉子究竟是什么位阶、有没有什么要注意以及不能得罪的人……被你一提醒,我等会一定得问问他——」 大丫连忙点头,拉着她问:「你家汉子现在在哪?你指给我看,我只要看到他身上穿的官服就知道他是多大的官了。」她们这些女眷今日都是来送自家汉子回军营的,送到了军营大门口就得止步,自然不能入内。 钱香福朝门口张望了下,回道: 「他方才先将行李给提进去了,说等会出来带我去酒楼吃一顿再走。才刚进去,应该没那么快出来。」说完看到大丫猛吞口水的馋相,便道:「如果你不忙的话,就一起去吃怎样?还有,把你家汉子也叫上。」 「我家汉子已经进去了就不能再出来啦。」大丫扫了搞不清楚状况的钱香福一眼,「进去报到还能再出来的,都是大官,至少也得是个校尉。阿福,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 从来都是站在全知全能上风的钱香福,突然被大丫这么一鄙视,不由得默默反省自己是否来到帝京之后就变懒变懈怠了;明明已够忙了,却还是有那么多疏漏…… 第四十章 「现在你可得学着去弄清楚这些武官的品级啦!来,我教你。」大丫扯着她衣袖,指着军营门口处的那些军汉道: 「你瞧,穿绿袍的,都是八品九品的武官,胸补上绣着犀牛或海马,腰带是乌角带。五品到七品的,穿青袍;五品胸补上绣着熊罢,六品七品绣着彪,腰带是素银带。我一般常看到的就是这些青袍绿袍了,再往上都是穿绯袍的,不管一品还是四品,总之我们都惹不起。所以啊,你只要记住,看见穿红色的,躲着就是了。」才说完呢,就见一群七、八个穿着绯袍与青袍的人朝她们这边走来,领头那个武官长得尤为英气威武,一股压迫感远远就能感受到,待走得近了,大丫看清了那武官胸补上的图案时,整个人腿都软了,除了猛抽气,却是什么话也发不出来了。 二、二品大官!那可是大大的官呢! 而那位大大的官,此时已经站定在她们两人面前,开口朝她身边的阿福道:「走吧,吃饭去。」 「嫂子。」站在秦勉身后的王勇等人同时朝钱香福拱手见礼。 虽然还没习惯这些礼仪,但钱香福也没扭捏,大方地回了个礼,纵使姿态不算标准,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阿、阿福……」大丫的声音比蚊子的声音还小。 钱香福扶住大丫下滑的身子,对秦勉道: 「这是水姑的女儿,前阵子嫁了个军汉,今日也是来送行的,正好一同去吃个午饭。」 秦勉点头,体贴地道:「要不,把她汉子也叫出来一同吃吧。」见水姑的女儿孤身一人,想也知道她汉子已经进军营去了。 「大丫?」钱香福询问大丫的意愿。 大丫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开玩笑!叫一个不人流的小兵头子跟大官坐同桌吃饭,谁吃得下?她家汉子是个老实的,不是擅于口舌钻营的那种人,让他出来陪吃饭,还不吓死他! 其实别说她家汉子了,大丫此时的腿还软着、小心肝仍惊吓乱跳着,半点不敢去妄想酒楼那些大鱼大肉了…… 「阿福,我还是先走好了。我还有事!我忙,回头见!」说罢,也不给钱香福挽留的机会就要跑。 「唉,大丫——」钱香福只来得及扯住她衣袖一角。 大丫连忙止步,回头扯回衣袖——这是新衣,可不能被扯坏了。然后在阿福耳边交代一句:「吃剩的酒菜记得打包给我啊,送到我娘那儿就好。」到底还是馋好吃的。说完,就跑了个不见人影了。 钱香福挑了挑眉,完全没想到秦勉的官位竟然可以拿出来吓人。 「她怎么了?」秦勉走到她身前,问。 钱香福抬头看他,目光中满是稀奇。 「她被你的衣服吓跑了。」伸手指了指他胸补上的狮子。「大概是这只狮子会跳出来咬人吧。」 秦勉闻言,哈哈大笑,伸出一手将她揽进怀里,完全不避讳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那你怕吗?」他问。 「你觉得母狮子会怕公狮子吗?」 秦勉回想了下秦家村的自家祖宅方位,不是很确定地问她道: 「香福,咱老家是位于梅川河的东边是吧?」 「可不是吗。」钱香福撇嘴笑。 秦勉也笑了笑,没再继续说下去,揽着她往酒楼的方向走,并朝后招呼了声:「走了!吃饭去!」 几个心腹下属同声一应,跟上了。 落在最后头的王勇悄悄扯了扯唐吃的衣服,问:「我怎么觉得头儿有点惧内的样子……」 就算不太聪明的人也不会接他这个话题,所以没人理王勇。 王勇想了想头儿剽悍的武力值,也决定明智地不谈这个,但嘴巴实在闲不住,于是更小声道: 「我婆娘想知道嫂子抹的是哪家的香膏,如果不贵的话,她也想买呢。说是清爽好闻又奇特,她从来没有闻过。可头儿说嫂子是不抹这些东西的,我家婆娘不信,要我今儿一定要亲自问嫂子呢,也不知道嫂子肯不肯说。」 纪智道:「是怎样的香味?你家婆娘是制香人家出来的,有什么味道没闻过,竟会稀罕嫂子抹的?帝京的香铺卖的就那几样,嫂子总不可能变出特别的香膏来抹。老实说,她还真不爱那些,我信头儿的话,大嫂肯定没抹。」这位大嫂只爱粮食。 王勇想了下,道:「我们刚才离大嫂那么近,实在也没闻到什么香味。不过我婆娘说,她最先闻到的是很淡的桂花香,后来又有点冰荷草香,最后甚至还像是新出笼的馒头香。哈!你说怪不怪?有哪种香膏会做成馒头味的?」 「所以这一定是你婆娘乱想的,不可能有这种香味。」唐吃很肯定地道。 「我也这么觉得啊……所以不知道等一下要不要问……」王勇很迟疑。 「问吧问吧,反正头儿的拳头你又不是没挨过,不怕的!」几个军汉一同起哄,笑笑闹闹地跟上头儿早已大步走进酒楼的步伐。 纪智笑着跟在后面,在踏进酒楼之前,突然停住身子,朝后望了下。 几步外,宋二子站在那里,脸色微变,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神色带着几丝抑制不住的痛苦与悲伤,还有,期盼。 说是吃完午餐就放她回家,然而,眼见火红太阳从中天坠到西边,彩霞布了满天,她的手还被秦勉紧紧握着,她的人还在军营外头待着。 所有来给军汉送行的人早都被驱赶离开了,就剩他们两人躲在军营外不起眼的角落,满心依依不舍;没有诉诸语言,只能将手抓得很紧、更紧一些,抓痛也没关系。会痛,就是知道他还在。 他将脸埋在她颈边,突然低声道: 「以前我靠近你时,就隐隐觉得像是闻到了一种香味,像是加了糖的白面馒头——」 「不可能,就算你是狗鼻子也不可能,那时我一个月才洗几次澡,浑身都在发臭。」 「我是真的闻到了。我的鼻子很灵,各种味道混着闻,都能把每一种味道分辨出来。当然,那时你身上有各种汗臭味盖着,还被黑浆果汁的酸味隐着,一般人是绝对闻不出来的。后来你嫁我,洗去了黑浆果汁,又无须蓬头垢面保护自己之后,那味道就更清楚了。你天生带香,对吧?」 「也不算带香吧……小时候有很多人要吃我,就是认为我身上有白面馒头的味道,我自己是闻不到的。」那真是个不愉快的回忆,至今她已经不太去想起。「中午王勇问我抹什么香膏,我只好随便说是家里自己制的香,回头得问一下祖母,看她那边有没有什么方子可以唬弄一下。」 「咱家有很多制香膏的方子,等回到秦家村之后再找找,到时我跟你一起制香,把那些已经失传的香味都炮制出来。」 「你这个大官,哪来的空闲制香?」她笑睨他。 「等战事一了,不就有空闲了吗?」 「本来我也是这样以为的,但是从大丫那儿,我知道了你这种穿绯袍的,以后没仗打了,也不会被排进解甲归田的行列。你那位上将军是要让你当勋贵的,你的前途敞亮着呢,谁敢让你缩在作坊里大材小用地制香?」 秦勉笑了笑,没接这话荏。深吸一口气,道:「祖母将你取名叫香福,肯定不是因为前头有个叫钱芳的姑娘,而是你身上确实有香味,对吧?」 「别再谈这个香味了。」她不认为这有什么好说的。 「别恼。」他搂着她轻声安抚。「这味道很好,军中几乎顿顿都有馒头——虽然不一定是白面,但馒头味儿都差不离,所以分别的这些日子,我可以常常「闻味思人」,这真不错。」 她被他的话给逗笑。说道:「能被你天天地想、顿顿地想,我也算是没白当你十来年寡妇了。」 「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我明日就要出征了,你该对我说些好听的。」 「我才不说那些虚话,一点用也没有。」她偏不说。 「可我想听,就想听你说些虚话,对我来说很有用。」 「我想不出可以说什么。」 秦勉抬起头,额头抵住她的,轻道:「你要说会等我回来,说会给我生儿育女,许了今生相伴到老还要许来世的缘分,最好是生生世世永不分开。」 她惊笑。 「你……这也太贪心了!」她都没想过那么远。 他就是这样贪心,就是要她对他有相同的依恋—— 「我走后,你不用像我一样天天想你,可是你得等我,像颗望夫石那样地等我。你一直等着,我就回来了。」 如果,回不来了呢? 她心底这样想,本来也想开口问,但心口突然像被针锥刺击般地痛了起来,让她一时发不出声音。 第四十一章 她没问出口的话,他像是知道般地回答了: 「我不会死,我会活着。你没有当第二次寡妇的机会!」斩钉截铁的口气,像是山岳般无可撼动的誓言。 誓言一起,就要索求回应,于是他紧紧盯着她的双眼,索道:「对我说些好听的。说些让我听了非回来不可的话、说些即使死了也一定要回到你身边的话、说些让我不敢死的话!嗯?」 「我……」钱香福整个人被他箝得牢牢的,连呼吸都显得困难,但她并不想挣脱,也不想向他抱怨求饶。就要分离了,这点痛算什么?她觉得他可以将她弄得更痛一些,让她的身体可以更深刻地铭记,可是她知道,这样的力道已经是极限了,再重些的话,他定然舍不得…… 就在两人难舍难分之际,一声压低的杀风景声音自另个角落传来—— 「头儿!头儿!上将军来到军营了!您得快些回去了,上将军一定会点兵的!」这是帮他放风的杜实,声音很急。 秦勉一怔,目光仍缠着她的双眼,而凶狠箝着她身子的力道却是渐渐地卸松了,像是冷静又回到他身上,而原先失去理智的急切已经被他压到心底最深处。 「我得走了。」他语气很轻,像是呼吸一样地轻。 从早上醒来,他就一直说着这句话。然后说到她给他送到军营、说到一同吃午饭、说到日落西山,然后她还在这儿,被他看着、被他抱着、被他紧握着双手。 「嗯,你走吧。」她没想到自己的声音可以这样冷静。 「头儿!王勇吹哨声了,三急声,上将军在找您了!」杜实在另一边紧张低叫。 秦勉朝杜实的方向走去,走了三步,像是不甘心没得到她一句能够安他心的话,于是回头看她。 夕阳在他背后,将他雄伟的身影轮廓用金光描绘出来,让他看起来是那样的顶天立地、英伟不凡,可却让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那双黑色的眼,像镶嵌了星光的磁石,将她紧紧吸住…… 她深吸一口气,朝他说道:「如果你死了,我一定立马改嫁。」 秦勉瞪大眼! 「我真的会改嫁的。」她语气跟他的誓言一样坚定。可是,接下来说的话,气势就没那么足了,因为竟带着她不愿意让他听到的哽咽—— 「所以,不要死。你死了,我就是别人的了。」 秦勉像是想跑回来——狠狠抱住她或狠狠朝她放狠话,但也就向她走了半步,就克制住了。就见他伸出右拳,在半空中用力挥了挥,朝她放着狠话:「老子不会死!老子会活着回来!你这婆娘给我等着!」 征讨北蛮的这场战事,凯旋而归是可以预见的。毕竟士气正锐,如猛虎出柙,又是三十万兵马去打北蛮的十五万人,自然应该取得胜利的结果。 只是怎么胜、胜到什么程度,就得看皇帝的意思以及上将军如何调度军队去打了。 皇帝的意思是:能把北蛮打得多残就多残,最好将他们打得未来一百年都没胆气想着要朝中原的方向走一步。 而上将军对这场战事有着更大的野望,他不仅要将北蛮打残,更希望将他们驱赶到更北的地方,把他们赶到沙漠的另一边、冰山极地的另一边,赶到天涯尽头,永永远远都不会再回来,然后将关外这一大片草原收归为国有,日后当成新朝的牧马场。 这是新朝最显赫的功绩,远胜所有前朝的伟业;是他周盛上将军军事生涯里将被铭记千古的伟大成就!往上数三千年从来没有人能办成这件事,顶多将外蛮给赶出关外,把城门关起来就自认为胜利。 是恶犬就该打死,打不死就该把它们驱赶到山穷水尽处。只是关在门外,算什么回事? 所以,原本简单就能打胜打完的战事,因为皇帝与上将军有一致的理想,于是这场战事的时间自然就得拉长。为了达成目标,三十万大军的归期就不定了,全都带到关外打蛮子去!务必要让那些曾经入关恣意将中原大地当猪狗凌虐的北蛮人也尝尝相同的滋味! 哪个战场不死人,是吧?即使是打胜仗的一方,也是会有战损的。 上将军有四个最倚重的大将,掌管的都是最精锐的兵,而这些兵,永远是战场上最强的战力。在发挥强大作用猛捞军功的同时,「战亡」这两个字也是挺容易出现在军报上,因为他们是先锋,永远冲在军队最前面。 破虏营正是先锋第一营,战力最强,战损较少,却不表示不会死。因为他们很强,所以接的任务往往也是最困难的。 比如说,这一次破虏营奉命领五百精锐突袭北蛮东王庭,把整个北蛮东边最大的势力给摧毁,生擒东王族成员无数不说,还把几个掌握大权的王都给砍死了。这是一场漂亮的战役,但并不表示没有伤亡。 五百个精锐,死了一百二十二人,轻重伤有一百多人,实在算是大出血了。 战报送回军中大营时,上将军将战亡名单一一看过。这些都是他的精兵,培养他们花了难以计数的财力物力心力,每损失一个都足以令他肉痛,但战争就是如此,他们身为军人,就必须习惯。 「这战亡名单……没少写一个人吗?」沉吟了良久,上将军低声问着军营里的另两人。 偌大的主帅军营里,如今只让上将军留下两人:一个是他的首席军师兼族弟周威,另一个则是将战报送回来的宋二子。他送回战报,并口头报告最新战情——秦勉领着剩下的二百五十名精锐朝北王庭奔袭而去,打算以最快的速度打得敌方措手不及。 「这些名单都是镇武将军亲自写的,不会有少,不会有错。」宋二子低头恭声说道。 「错了。」上将军坚持地道。 还是跟了他征战近十七年的族弟了解他,就见周威略一沉吟,就问道:「上将军是想将……秦勉的名字也写上?」 宋二子悚然一惊,忍不住抬头看了一下,既而想到这样不恭敬,又连忙垂下头,维持躬身姿态。但仅只这么一眼,就足以让他看清上将军正是这样的打算。 「不是我想写上,而是他本来就在战亡名单上。北蛮王庭现在正混乱着,秦勉一时失了联络也是可能的,负责写军报的文书官虽没见到尸首,却也不敢隐瞒他失踪的消息,只好先报战亡……日后找着人了,再修正回来就成了。」 上将军淡淡一笑,顺手就拿起笔,将秦勉的名字给写了上去,并附注:未寻获尸首。 「上将军此举是何意?为了混淆北蛮王的视听吗?」周威只得努力把上将军这等幼稚行为往「高瞻远瞩」的方面粉饰而去。 上将军对族弟的「好意」却是半点不领情,随手又写了一份手书,连同战报交给宋二子,道:「二子,你立即赶回帝京去给皇帝报此大捷。然后,你去秦勉家,给他家人报丧,把抚恤银子交给他家人,然后让他婆娘可以改嫁了。」 「上将军——」这也太损了!周威眉头锁了起来,很想劝上将军改变主意。 他真是不明白上将军怎么就是跟秦勉的媳妇杠上了?秦勉拒绝娶周家贵女、坚持迎娶为他守了十几年的未婚妻,并不是什么不能原谅的事吧?怎么上将军就是百般看不上,总想插手破坏呢? 「我这是为秦勉好。他不能被一个粗鄙的村姑拖累,日后他会感激我的。」上将军实在太爱重秦勉,多次被秦勉救了性命,早就把他当自家小辈看待了,恨不得给他安排一个最完美的人生与前程。 「如果秦勉的妻子打算给他守节,您的这番谋划,最后还是不成的。」反而会真正坏了与秦勉的情分。周威还想再劝。 但上将军周盛是半点也听不下,摆了摆手道:「一个从乱世活过来的村姑知道什么叫守节?咱国朝人口少,不讲究那个,反而四处要人去成亲生子,年少力壮的人都没得跑,要为国朝的人口努力。对了,二子,你回去之后,安排几个三姑六婆去给那村姑洗洗脑,介绍几个年轻有为的汉子给她,让她早日改嫁去。」 「是。」宋二子一手槌着胸口,声音坚定地领命。 「很好。」上将军很满意。 要说上将军最爱重的大将是秦勉,那么亲兵里最能让他放心的就是宋二子了,因为宋二子即使哪方面都不算特别出色,但他对上将军是绝对的忠诚。这种忠诚近乎愚忠、不问是非对错,哪怕要他把命搭上,他都不会迟疑一下的那种。 所以上将军放心用他,尤其是阴私方面的事,交给他通常能完成得很好,即使有几次无法完成,也都能扫尾得无影无踪,从来没让人知道中间有上将军的手笔。 第四十二章 所以,这次回京报捷之行所附加的这个小小任务,上将军相信宋二子会完成得很好。如果那名村姑最后还是没有改嫁,就只能说那村姑果真是难搞的刺头,而不是宋二子在这件事里没有尽心。 军令一下,宋二子领着两名下属、带着六匹快马立即往帝京赶去。 送捷报,朝廷会大喜;送战亡名单,阵亡战士的家属会大恸。而秦勉刚刚新婚的妻子,上将军决定让她再度背上寡妇的名头宋二子自会照做,他永远不会违背上将军的命令。 除此之外,宋二子默默抚过胸口,那里藏着一封手书,是战场上临时撕下一块衣角写就的,所以布面上满是斑斑驳驳的血迹;也没写几个字,但就那几个字,已足够了。 只是……这封手书,他该送出去吗? 宋二子很犹豫。从拿到手书的那天就在犹豫。 然后,帝京在望了,他仍然没有下定决心…… 【第十四章】 「你说……秦勉他……战死了?」钱香福冷冷地问着站在她面前的宋二子;她没想到分别两个多月,再度听到秦勉的消息,竟会是他战亡的消息。 她记得这个人,他叫宋二子,是秦勉的手下之一,但总是沉默寡言得近乎孤僻,气质特别阴鸷,让人不会想要亲近,其他军汉也很少找他搭话,看得出来他人缘实在不怎样。 宋二子点点头,说得更清楚道:「上将军亲自写的战报,镇武将军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壮烈犠牲,皇帝陛下特地追封秦将军为正二品辅国大将军,一概抚恤从优,不日就会随着封赏的圣旨送过来。」 「那些虚的都不重要,不必同我说。尸首呢?骨灰呢?他的遗物呢?」钱香福眼睛很干,没有泪;她的语气很冷,不带一点泣音,甚至连呼吸都很沉稳,没有半点错乱。她就这样冷漠地质问,带着一种凶狠冰冷的气息,像是猎食中的母兽,随时会扑上前将猎物撕裂。 「……还没收拢。战士的遗体都得留待军队归来时,再一同护送回来。」宋二子差点被她的目光刺得忍不住要退后几步,但最终还是险险地扛住了!他得承认,秦勉的这个妻子有一双狼的眼睛,任谁对上了这双眼,都会不由自主退避畏怯几分。 他也想退,但他不能退。他今日来还有最重要的目的,而这目的非达成不可。待他确认之后,才能决定要不要将那封手书交出去…… 是的,他就是这样一个自私的人,从来都是。 「所以,现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死了,对吗?」 「战报上的名字,就是证明。」宋二子平静无波地道,并悄悄朝她走近了半步。 「只是名字写上了死亡名单而已,算得了什么?只有他的尸体放在我面前,我才认!」钱香福哼道:「至于那什么圣旨抚恤的,就别送来了,我不会接的。」 「不管你接不接都改变不了事实。」宋二子又悄进了半步,并缓慢地深呼吸起来,企图让自己嗅到些什么不一样的…… 「所谓的事实,可不是你们说了算,我认了才算。」钱香福说完,转身就打算离开,至于送客这种事,她没心情做,更没心情吩咐仆人去做,反正宋二子识相就会自己走。 她动作太快,宋二子眼一花,她人就已经离开屏门,往二门走去了。宋二子心中一急,什么也没有多想,立即快步追上,并一把拉住她手臂,迫使她停下来。 那力道很大,所以一时没防备的钱香福被扯得整个人往后倒,为了不让自己倒进宋二子怀中,钱香福腰力一扭,硬生生往旁边倒去,正好靠上一面墙稳住自己,并很快站好,怒问: 「你做什么?!」质问的同时更踹出一脚。敢非礼姑奶奶,找死! 宋二子纵使身手敏捷,却也没能完全闪过这一踹,左小腿被踹中,痛得他脸面扭曲了下;但这些都无所谓,因为方才那一瞬间的靠近,他终于闻到了他想知道的答案——确实是很淡很淡花香味,以及馒头味做为后味! 而那馒头味,熟悉得令他想哭…… 有仇必报的钱香福当然不是踹一脚就结了,她从墙角抽出一根棍子,当头就朝宋二子门面打砸过来。 也幸而宋二子身手好,分神成这样还能躲过这记暴击。无法回手的他只得狼狈地满屋子飞来跳去地闪躲。 「哎!你……冷静一下!听我说,你别冲动——你停下来——」 怎么说都没用,一肚子火气的钱香福完全不手软。 宋二子无奈地发现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立即离开或者挨打后离开。 既然如此,那就,先走吧。 「接着!」在闪身走人时,他探手从胸口内袋掏出一只约莫手掌心大小的物件,抛掷向钱香福,接着往墙上一跳,飞快离开了。 钱香福一手接住那物件,一手将木棍朝宋二子消失的方向丢过去,当然没有打中人,宋二子的身手太敏捷了——果然在秦勉手下混的兵,就没有弱的。 确定人早已跑老远之后,钱香福才将手上拿着的东西举到眼前看。 这是一个手掌心大小的信封袋,以手指撮了撮,微微沙声,她猜里面似乎装着一块布帛。 也没多想,将纸袋拆掉,果然倒出一片折得方正的布帛,而那片有丝眼熟的布帛让钱香福原本冷淡的表情立即为之一变! 泛黄的白棉布上有着点点黑红色血迹,还没将棉布展开,她怦怦乱跳的心就已经预知着这可能会是什么了。 她双手发颤,轻飘飘的一小片布料,突然像有千斤重那样地让她双手几乎抬不起来…… 这是,他给她写的信! 这么小的一片布料,能写出来的字不多,可能仅只寥寥几个字。 他会写些什么? 他想告诉她什么? 写的是好的、还是坏的消息? 钱香福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软弱的人,但此刻,她发现自己竟然是个不敢面对现实的软蛋! 从什么时候起,与秦勉有关的事,她就再也坚强不起来了呢? 她思绪杂乱地瞪着那片布料,眼中不知何时泛上了水光,像是就要凝聚成两道泪水倾崩而下…… 双手抖得愈来愈厉害,但即使如此,她最终还是将布帛给展开了。 上头果然就那么几个字,而,仅仅是这样几个字,也够了! 老子没死,还活着!不许改嫁! 眼泪果然崩落得一发不可收拾,将她的眼睛都弄糊了,再也看不了这些珍贵的字。 但没关系,看不到也无所谓,她可以将这些字捧在心口,安下自己的心。 很有用呢,心口竟然就不痛了。 「这字,写得可真丑。」她嘴角扭出一抹嫌弃的笑,低道。 布帛上的字,以炭笔凌乱写就,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处在怎样紧急的状态,却还是坚持对她报平安…… 人不在近旁,却还是能用尽方法卑鄙地撩拨着她的心动,让她从此再也放不下他,再也无法去想象没有他的人生该怎么好好地活下去…… 秦勉这个可恶的家伙,让她再也当不成那个只要能吃饱饭,就一辈子心满意足的女人了! 他把她变成了一个傻女人,一个,光捧着他几个丑字贴在心口,就能三天三夜不用吃饭的傻女人。 于是,钱香福开始给秦勉写信。 她觉得不公平,如果她被他弄傻了,那么他也必须妇唱夫随地跟她傻成一块儿!这样,才对得起祖母给他们夫妻绣的床帐上那比翼双飞的美好寓意。 每两三天就写一封,想到就写,几个字也算上一封。纵使暂时寄不出去,但这完全不会打消她写信的热情。 她不知道正统的书信长怎样,也没什么心情去多写什么,毕竟她每封信的中心主旨就一个—— 你敢死,我就敢改嫁!一定改嫁! 不管怎样变着花样去写,都是同样威胁的意思。 她觉得这是激励一个男人从尸山血海里爬回来最有力的情书了。 只要他心中有她,他就不敢死。 然后,在秦勉离开的第四个月,钱香福发现自己胖了,在祖母的惊呼声下,她才知道自己身体之所以起变化,并不是因为吃得太饱、太好所致。 她身体里藏了一个美好的秘密。这个秘密日渐将她撑成一颗圆球,就像是喜悦一直在她体内堆积,满满地充盈,让她每天都感觉到轻飘飘得像要飞上天。 她把写给秦勉的信加了编号,从第十九封信开始,她威胁的语句变得更加恶狠狠了—— 你要敢死在战场上,我就带着你的家产你的袓产你的孩子改嫁!让他叫别人爹去! 第四十三章 说真的,在写这样的信时,钱香福觉得很遗憾;遗憾于竟然不能亲眼看到秦勉收到这封信时是怎样的表情。 一定很精彩吧? 直到宋二子押着第二波粮草准备出发前往关外的战场时,钱香福手边已经积了四十七封信了,正好交付宋二子送到关外去。 宋二子抽了抽嘴角,想着这个秦勉家的,还真是不客气啊。此次前往战场,他当然帮不少人带了家书以及冬衣,装了满满一车有余,但就没有一个人写这么多信的。 「除了信,没有其它的吗?」转眼就是秋天了,战事可能会拖到来年,宋二子以为钱香福应该会打包厚实冬衣给他带去才对。纵使军方会为战士准备冬衣,但身为军眷,总该要意思一下,为前线的战士送温暖才是吧? 钱香福冷淡道:「他不是死得只剩尸骨了吗?需要什么冬衣?再说我现在胖了,家里的衣料全让我裁衣去了,没他的分!」钱香福穿着宽大的秋衣,整个人看不出身形,但倒是圆润得很明显。 「……」宋二子默默看着钱香福的圆脸,无话可说。 钱香福从怀中拎出一个小包袱,很小一个,大概就两个手掌大一点,交到宋二子手中,说道: 「家里就剩一小块布头,我勉强做了件衣服,你就把这件衣服交给秦勉吧……嗯,就放在他牌位前,我想他的牌位一定穿得下。」 宋二子将小包袱收好,默默转身,这次已经不只是无话可说,更想离她远一点了。这样的妻子……幸好有秦勉这样强壮的汉子消受得了。 真是老天保佑。 但愿秦勉收到信之后,不会被气死…… 宋二子从钱香福的态度上可以想见,这厚厚的一迭信里,写的内容肯定与思念、担心、柔情似水什么的无关…… 信里的内容当然与那些柔情似水软趴趴的字眼无关,即使在秦勉看来,它们确实是一封封充满「望君早归」意涵的情书没错…… 「啪!」又一封信被重重拍在桌面上! 喀叽—— 已经被重拍十几次的紫檀木桌子(北王庭帐的战利品),终于出现再也耐不住被无数猛力重槌后的细裂声。 「头儿,您再槌下去,这桌子可就要散架啦!」王勇吞了吞口水,不敢说这张桌子其实被周军师看上眼了,正想着回帝京之后,申请为自己的奖赏带回家珍藏呢!这要真打裂了,不知道那个向来总是好脾气的周军师会不会朝头儿喷火? 「啪!」王勇才说完呢,已经又飞快看完三封情书(?)的秦勉再度控制不了对眼前这张紫檀木桌的摧残,槌得更用力了。 「头儿,您消停些吧!再槌下去,桌面上的裂痕一定会很明显,周军师一定会看出来的!」他们一点也不想知道一个好脾气的人被逼到发火会是多可怕好不好!王勇惨叫一声,简直恨不得扑到桌上以身替之了。不过,想到头儿的拳头有多硬之后,这想法也只能是想法而已,不敢真上前给人槌。 也许王勇的哀号真的奏效了,几个缩在角落小心观望头儿气色的亲近下属发现,头儿在又拆看了两封信之后,整个人突然就熄火了。 他的发不冲冠了、脸不黑沉了、拳也不槌桌了。他他他……嗯,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傻了!唯一还有点动静的,就是他那双猛然瞪大了一倍的眼睛,大得像是随时要把眼珠子给瞪蹦出来。 纪智众人也跟着瞪大眼,就等着头儿下一步的反应。 等啊等的,等了快有一盏茶的时间,就是没有等到下一步,秦勉整个人就静止在这样的状态,再也没有其它变化了。 「头儿这是怎么了?」 「终于被他媳妇儿气傻了吗?」 「会不会是他媳妇儿跟人跑啦?」 「还是他媳妇儿把他家当都败光了?」 几个人悄声讨论着各种悲惨的可能性,并默默蓄积着同情的眼泪准备挥洒。当然,在挥洒同情的眼泪之前,可得闪远点,别被当成出气筒给揍了,不然那泡眼泪到时就只能留给自己用了…… 就在他们窃窃私语得正欢时—— 「啊!」秦勉发出一声长啸,这声长啸传得很远,惊得外面的士兵躁动出声,连战马都忍不住跟着扬蹄鸣叫起来。 幸而他们这支先锋小队现在扎营在北蛮极北处,正在驱赶北蛮人朝北走人冰川,秦勉这声洪亮得足以惊天的啸喊,不会传到遥远的军帐大营里,不然秦勉免不了要被上将军以扰乱军中秩序为名给一顿痛打。 「头、头儿……」王勇众人结结巴巴地叫人,生怕头儿这样的异状是因为被气疯了。 「我要当爹了!」秦勉再度吼出洪亮的长啸。 接着,也不管别人听了有怎样的反应,连忙将剩下还没拆的信——本来没舍得拆太快的,现在哪还管其它,当然是全拆了!疯狂地在每封信的字里行间寻着那些能令他狂喜的字眼。 至于「改嫁」、「叫别人爹」、「卷了家产跟人跑」这些讨厌的字眼,当 然是再也不能引发他半点火气了!前头十几个拳头真是白槌给那张紫檀木桌了! 秦家有后了! 他心悦的女人给他怀了孩子了! 他将会有一个奶声奶气叫他爹的小娃娃了! 会是个男孩呢?还是女孩?会长得像他呢?还是像她? 满脑子充满喜悦泡泡的秦勉,觉得再也不能理智地待在军营里! 而当他打开放置在所有信封底下的那只小包袱后,更是引爆他所有苦苦压抑着的狂喜,让他再无法忍耐! 那是一件小小的肚兜,甚至不比他两个手掌大,红色底布上绣着金黄色葫芦与鲜绿色藤蔓,绣工略微粗糙,但呈现出的繁盛画面却很震撼人心,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流泪! 原来,喜悦到了极点,是会想流泪的。 不,他受不了了!他必须大吼大叫,他必须奔跑起来,他必须做一些激烈的事来让自己快被喜悦爆掉的身体有个倾泻的出口,不然他怕是就要泪流满面了! 所以他将那件肚兜小心地揣进怀里安置好,就放在离胸口最近的地方,然后抓起武器架上的一柄九曲枪,舞了个枪花,扬声道: 「走!打北蛮残兵去!今日定要将他们赶入冰川,赶得远远的,让他们再也找不到回草原的路!」 一呼百应。所有原本正在忙别的事的士兵们提起武器、跨上战马,即刻整装完毕! 「……我们不是刚在埋锅造饭吗?饭才要熟了呢……」唐吃吞了吞口水,非常不舍地低语。 吴用拍拍他,丢了一袋干粮给他,然后马腹一夹,让爱马快跑起来,因为他们那位狂性大发的头儿早奔驰得老远了,再不跟上,就只能被落下。 不要企图跟一个喜当爹的男人讲道理,什么也不要说,反正说了也没用,眼下唯一要做的,就是紧跟在头儿身边,当他冲过头时,记得把他拉回来…… 而,送了物资以及家书过来的宋二子,因为身上没有战士装备,仅是一身利于长途赶路的轻装,也就没有跟上这批扫荡驱赶部队,被留了下来;再说他目前的身分也不再是先锋营的人,而是直接隶属于上将军那边的。 他凝望着秦勉领着二百五十名精锐瞬间跑成天边小黑点的身影,很久之后,才因为胸口闷窒的灼热感,而找回自己的呼吸。 秦勉要当爹了啊…… 宋二子想起离开帝京时钱香福那圆滚滚的模样,实在无法想象那是因为怀孕。 他以前不是没见过孕妇,在他印象中,孕妇的形象就是一根枯瘦的柴禾中间串着一颗泥沙九子,神情是无尽的疲惫与委顿。所以当他看到圆润而红光满面的钱香福时,心中只是很安慰地想着:这个秦勉家的媳妇,把日子过得好极了,真懂得善待自己,这样很好、很好。她就该这样的活着,好好活着。 哪里想到她那样的身段竟不是暴飮暴食的结果,而是怀了娃儿呢。 后知后觉的宋二子,直到现在才想到要笑、应该要笑。 「呵呵……」发出的笑声沙哑而生涩,但还是控制不住笑意。 也不管一旁的亲兵正悄悄地退避了几步,努力压缩自己的存在感,他就是想笑,把这种难得舒心的笑意给笑个够。 真好啊,钱香福怀孕了。 这是,有后了啊…… 北方的胜利来得太快,快得让上将军除了瞪眼盯着战报直看,都忘了要高兴。 第四十四章 「这、这也太快了。我预定十一月将北蛮人驱赶进冰川深处,利用天阴地暗、风雪阻路,让他们失去方向,永远再也找不到回南方的路。可现在才十月上旬……秦勉那小子是在发什么疯?!他这是想着赶回家过年吗!」没门! 据帝京传来的消息,在宋二子的安排下,有许多前途看好的汉子整天在秦勉家门口晃悠,热情的三姑六婆更是天天上门怂恿那村姑再嫁的千好万好,说得一边旁听的半老徐娘都忍不住要动春心了,偏偏那正主儿就是不为所动。 结果几个帮佣的老寡妇倒是嫁出去了三个,但钱香福那个村姑却还挂着寡妇的名头天天大鱼大肉地享受生活呢,说是反正寡妇当着当着也习惯了,不急着找下家。再说了,她家汉子刚刚战死,得给他守孝呢! 呸!有人是这样守孝的吗?!她活得倒滋润,大把花用着秦勉的钱财半点不手软! 不是宋二子安排得不好,而是这可恶的村姑太难缠! 上将军得承认,他实在太小看那村姑了! 不过,要他就此认输,眼睁睁看着秦勉跟这样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过一生,无论如何,他是吞不下这口气的。 于是,上将军立马下了军令——着镇武将军秦勉,即刻领征北一营前往西漠与征西先锋一营合并,将西边的北蛮人驱赶人漠海。 当然,如果可以在赶人的同时,还顺便打通那条封闭了百年的商道,就再好不过了。 战事至此,大抵已经圆满结束。这场仗,打得漂亮、打得顺利、打得北蛮这个让中原人做了四百年恶梦的名词,从此在史书上再不复闻! 上将军的胜利奏报传回帝京之后,帝京的皇帝立即传来圣旨,除了嘉奖无数外,更令三十万大军即刻整军凯旋归京。 所以,除了还在北边沙漠苦哈哈驱赶北蛮残部的秦勉等人仍然无法回家之外,所有将士全开开心心地开拔回京去了,整个北蛮的财富都被军队捜刮得干干净净带回京去,可以想见这次的封赏将会有多么丰厚了。 至于,秦勉何时可以顺利回家? 不取决于北蛮人何时绝迹于荒漠中。 也不取决于那条消失了百年的商道能不能再被打通。 只取决于上将军一人的意志。 而,上将军决定:待那村姑改嫁之后,秦勉就能回帝京了。 所以,不能回家的秦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捎着只字片语回去。 不停且不厌倦地捎信,而宋二子也很有义气地不介意为他疲于奔命传递尺素,就跟传递军情一样地快速与慎重。 不管信长或信短,中心思想就只一个——老子还活着!不许改嫁!不许带着老子的娃改嫁别人!老子真的还活着! 就这样拖着拖着,被拖得生不如死的秦勉,无论他怎么努力,归期还是硬被拖到第二年的四月下旬,上将军在再也拖不下去之后,他终于能够回家了! 不是那名村姑终于嫁人了—— 回到帝京的上将军暴跳如雷地发现那名村姑竟然变成一个大肚婆!都已经有了秦勉的孩子,他哪能再让她去嫁别人?!所以一番费劲的谋划全付诸东流。 上将军这辈子就没有遭遇过这样重大的失败,且还是败给一个村姑;气得上将军十天半个月都吃不好饭,一把火气烧得旺极了,决定把棒打鸳鸯的恶行进行到底,就是不让秦勉回来! 所有的北蛮人早就被驱赶到极远之地——东边的被迫出海了,北边的被赶人冰川极北处,西边的自然被扫人漠海深处,甚至还攀越无数高山,逃到天之涯去了。 始终不能回家的秦勉甚至把商道打通了。不只打通一条,是打通了好几条。 可上将军那时仍然没同意他回帝京的请求,于是这个心急如焚的准爹爹,在掰了掰手指推算自家婆娘的产期之后,终于抓狂了!不管不顾地率领手上七百名先锋精锐,就把北商道边上的一个名叫碎叶的小国给打残了。 当碎叶的流亡王族泣血写就的血书火速送到帝京时,整个朝廷都震动了。 领七百个兵就把一个四十万人口的小国给打没了,要不要这么强悍啊?!简直强悍到惊天动地!虽然很强很厉害很让人暗暗自豪,但碎叶毕竟太遥远,打得下也管不来,实在很鸡肋。再说了,现在正是跟周边国家建立友谊的时候,装也要装出宽厚的泱泱大国气度,所以,不能放任秦勉这只恶狼在外头乱来了。 所以,皇帝有令:立马把那七百个兵给我召回来! 于是,秦勉才终于走上了回家的路。 此时,秦勉的儿子早就出生、早就剃过胎发、早就度过满月了…… 幸而,在百日礼之前,他总算是回到帝京了。 帝京外城门五里处,有一座望归亭,亭外立着一颗方正的黑色巨石,巨石上就刻着「望归」两个大字。 钱香福抱着孩子站在这颗巨石边,等到了自家远征归来的汉子。 久别重逢,该是怎样的表情?该说怎样的话? 「啊啊——」不喜欢被襁褓拘着手脚的小娃娃率先发出洪亮的抗议声。 婴儿的叫声打破了两两相望的沉默,以及几乎无法以言语说出口的千言万语。 秦勉与钱香福同时笑了出来。 也没心思去说些什么别后相思的话,两人目光尽放在她怀中的小人儿身上了。 「他看起来真小。」小得秦勉都不敢伸手去抱,怕一不小心就把这样幼嫩的小人儿给抱伤了。 「可不小了,祖母说这孩儿比别的孩儿大很多,看这健壮的小手小脚,就没一刻安分,时时想踹掉襁褓,不肯被包着呢。」她低声抱怨着。 秦勉小心伸出食指靠近儿子正在乱挥的小手,一下子就被一只小手掌给抓住了;那劲道可真足,把他抓得牢牢地,小嘴还发出胜利的喔喔声。 秦勉觉得很新奇,胸口溢着一股上涌的情绪,暖暖的,烫烫的,说不清是什么,反正他很喜欢。 「抱抱看?」钱香福轻道。 「我不敢。」他连忙摇头。但在摇头的同时,他儿子已经被丢进他怀中了。 他手忙脚乱了好一阵,吓得黑脸都要变白了。不过最终在钱香福的帮肋之下,还是学会了抱小孩的正确方法。秦勉盯着怀里正瞪大眼与他对视的儿子,觉得自己像是抱住世间所有的美好…… 两人逗了儿子好一会,直到儿子被逗得筋疲力尽地睡过去,夫妻两人才又对看了起来。 「这半年来,我一直给你写信,你竟然一封都没有回。」秦勉对于她只读信不回信的行为表达了谴责。 「我为什么要回?你家上将军说你已经阵亡了,我就算要回信,也是等七月半时烧给你,而不是遗人送到前线去不是吗?」钱香福哼道。 「所以,你是不信我还活着就是了?」他好气又好笑地问。 「只有你人站在我面前,向我证明你活着,我才信。」她想笑,却弯不起唇角,嘴巴倔强地抿着,就像当初拒绝相信他已阵亡;也像眼前此刻,必须亲眼看到他的人,才愿意相信他仍活着。 秦勉看着她良久,才深深吸一口气,在吁出来时,伸出一手将她紧紧揽进怀中。 「我——」语气不稳,令他必须再深呼吸好几次之后才能正常发出声音。 「我回来了,你看到了吧?」 她将脸埋进他右颈项边,点头闷声道:「我看到了。」 「老子还活着,你看到了吧?」 「是,你还活着,活生生地活着。」她咬了他颈子一口,确定肉是软的、血是热的,人是活着。 「我会活着,跟你好好地活一辈子,你相信吧?」 「我——不知道。明天以后的事,谁知道?」 「你会知道的。只要我们都活着,就能见证我对你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会实现,甚至更好。你等着看吧,好好地看,就这样看着我一辈子,好吗?」 她抬起头,迎上他坚定而温柔的双眼,一如既往,轻易陷入他为她编织的美梦里。 她信的,只要他说的,她都信。 因为这个男人,她愿意相信世间所有的虚妄誓言,愿意在他给的美梦里沉醉不醒,就算终究会粉身碎骨也不后悔。 因为有他—— 每一个明天都充满期待。 每一个明天的她都会比今天的她更快乐。 这样的喜悦,全天下也只有他能给她。 所以,她怎能不信他呢? 他邀请她加入他的人生里,跟着他过一辈子,她怎能拒绝呢? 这同时也是她的渴望啊…… 钱香福轻笑地点头,颤声道: 「我们一起,好好活着,好好看着对方一辈子。」 秦勉低头吻住她嘴边的那抹微笑,像是要将她这抹笑给吃下,永久收藏在心底。 比起「秦勉的遗孀」这名词,秦勉更喜欢钱香福被称为「秦夫人」或「秦勉家的」。他不喜欢当牌位,他喜欢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给她倚靠、抱她入怀。 所以,他会好好活着,再不让她挂上寡妇的名头。 从此刻起,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希望自己再不会让她当上一天未亡人。 这是他心中对她最坚定的承诺,也一定会做到! 番外一 【番外篇:宋二子的宋七丫】 宋二子之所以叫宋二子,自然是因为他上头曾经有个叫做「大子」的兄长。 早亡的兄长理所当然被记入族谱,只要宋家还有后人,就能享有香火祭飨,不怕当了孤魂野鬼,连死了都要挨饿。 宋二子对兄长没有任何印象——毕竟这位兄长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经病亡,早早化成了一扞尘土。他是个寡淡冷情的人,能在他心上留下印象的人真的很少,甚至是亲生爹娘的面容是何模样,他都已无法清楚回想起来了。 只记得他们各长着一双饿绿了的眼,疯狂而血丝满布,就像荒野的饿狗那样,什么都能吃、什么都想吃。 想活着,就得吃,吃尽一切可以下肚的东西——即使是人肉。 身为人类的底限一旦打破了,就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朝畜牲的方向堕落而去。 宋二子是宋家第二个儿子,也是唯一活着的儿子,却不是唯一的孩子。在他之前有没有其他姊妹他不清楚,但在他之后,他娘生了五个女儿,从他的排行往下数,分别被叫做三丫、四丫、五丫、六丫、七丫。 天下大乱了数十年,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让所有人都活得食不果腹、朝不保夕。山吃光了、水喝光了,连土都成了填肚的食物,还有什么是不能吃的? 愈是艰困的环境,愈是让人愿意多生些孩子出来,那可是肉啊,传说中的肉啊! 人们都饿成了兽,出生以来从来没吃过肉味的比比皆是,当他们终于吃到一口肉时,大概就是人肉。 宋二子并不清楚自己在不知事时,有没有被父母塞过人肉吃下肚,但当他晓得那些肉都是同类时,却再也塞不进一口,即使是被强塞,终究也会呕吐个一干二净。 不是他天生有什么特别高尚的道德感,他们这样活得卑贱的人,没什么礼义廉耻的概念,他们每天闭上眼就是等死,睁开眼就是觅食,除此之外,脑袋再也填充不了其它的想法。他或许并不是不能接受人肉,他不能接受的,是那些人肉是他的妹妹们,或者,是用他的妹妹们换来的人肉…… 三丫活到了五岁,饿死了,爹娘将她交给邻村的一户人家,然后遮遮掩掩地换回一些看不清原样的碎肉块。那样捧起来都没有一手掌大的碎肉块,别说是要供应全家人了,光是给爹一个人吃,都不够塞牙缝。 所以那些肉,妹妹们没份,娘也只能吃一小口,剩下的,就是爹跟他吃。 宋二子是宋家唯一的儿子,是香火指望,无论如何,他都得活着!所以他被塞了肉吃,为了不挨揍,他拚命隐忍地跑到离家很远的山包上去吐得连胆汁都出来了。 当他愈来愈大,下头的妹妹们却一个接连着一个消失。 爹娘的说词就那么几个——饿死了、埋了、卖了、给人当童养媳去了等等。 后来,娘生了七丫。 七丫完全不像是宋家会生出来的孩子。从一个长期饥饿的母亲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不应该长得白白嫩嫩,不应该丰润可爱,更不应该……天生带香。 那种香味很舒服,宋二子很喜欢,虽然闻了之后肚子会更加饿得不得了,但他仍然爱凑近七丫,喜欢抱着她,深深嗅闻着她身上那股香得醉人的味道;这样的香味,会让他觉得这令人痛恨的世间,还没有那么绝望,至少,七丫是美好的。 曾经在幼年时有幸吃过一次白面馒头的爹说,那是白面馒头的味道。 宋爹在说这句话时,目光牢牢盯着宋二子怀中的七丫,带着毫不掩饰的饥渴,就像在看一盆已经煮得香喷喷的美食…… 宋母听了之后狠狠地吞着口水,发绿的眼也猛看着七丫,沙声道:「原来……白面馒头是这个味儿吗……真香啊……」 父母的神情令宋二子毛骨悚然,全身寒毛直竖,整个人像掉人了冰窖里一般,彻底冻结! 这是你们的女儿!她不是口粮! 他想大吼大叫,可却完全发不出声音,只能紧紧抱着七丫,软弱无助地缩在角落,徒劳地叨念着—— 「别怕……七丫……二哥会保护你……不会让你被吃掉……」 也不知道是不是七丫的出生带来了好运,那三、四年里,村子没有水灾旱灾,地里的作物竟有了些许收成,而且没有招来盗匪捜刮。于是村子里的人终于过了几年人样,半饥半饱地撑过了好年景。 如果年景一直好下去,已经化为半野兽的村民会转变为人,但是,天总是不从人愿的。天灾又来了,人祸也来了,村里什么都没有了,还死了很多青壮,宋二子的父亲也死在那场匪灾里。 当宋二子从疼痛中醒过来时,就看到饥饿的村民正在烹煮那些被杀死的尸体,一个一个躬身弯背猥琐得像豺狼,没有一个有人样!他管不了这些,只慌忙找着自己的母亲与妹妹七丫! 当他找到七丫时,恰是七丫被母亲交给一个正流着口水的妇人的时候,那个妇人早已迫不及待地拉着七丫的一只手臂咬了起来,而母亲也忍不住拉了七丫的另一只手,伸舌头舔了下。 「她爹说她身上这是馒头味,白面馒头味儿……你吃吃,是不是这个味儿?」 宋二子大吼一声冲上前推开母亲,一把将七丫给拉到身后,然后疯狂地瞪着这两名妇人,双目怒瞠,鼻息灼热,整个脑袋轰轰巨响让他什么也无法想—— 「哇!」 当他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号时,才看到自己竟然抱着一块人头大的石头将那妇人给砸了! 他知道他砸了人,这是他第一次行凶,但他完全没有害怕或其它别的情绪。 当那个妇人无力地昏倒在地上满脸是血时,他走上前,继续砸,一下一下又一下,麻木地砸着,直到把那个妇人的头砸成烂泥,他才在母亲的尖叫声中收手,并以自己也想象不到的冷静将七丫抱了起来,谁也不理,就一直走着,朝村口的方向走,不时低声在七丫耳边道: 「七丫,别怕,二哥带你离开这里。只要离开这个地狱,你就能活,能好好地活,二哥跟你保证。」 他带她离开了那个村子,带她混进了一批流民里一同逃难。至于那个被称之为家乡的地方,终其一生,宋二子都没想过要回去。 宋二子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带着一个五岁的小丫头逃难,就算没有遇见恶人,想生存下来,也是极之艰辛的。更别说,活在乱世,怎么可能不会遇到歹人?虽然他还算机智地将七丫全身抹上了脏兮兮的泥土,让她跟别的小孩一样臭不可闻,可那仍然阻挡不了别人对吃人肉的渴望。 他为了保护七丫不被抓去吃,打了无数次架,全身常常都是伤。但就算他拚了命想护持七丫长大,无奈人小力薄的他终究失去了七丫。他们这群流民在一次匪袭里被冲散了,而他紧紧抱在怀里的七丫,被别有用心的人趁机夺走,他大吼大叫、他拚命地追,却是怎么也追不上,眼睁睁看着哇哇大哭的七丫消失在人群里…… 宋二子以为,那就是七丫的结局了。 七丫成了他心中的伤、他无能的证明。 后来,宋二子随波逐流地变换各种身分,在不同的团体里,就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很能适应,扮什么像什么——流民、盗匪、起义军、复国军以及最后的新朝军。 他从一个给将军洗马的小兵一路往上升,因为有着不问是非的绝对忠诚,所以被重用。他口风严又忠心,性格阴沉又能狠得下心,将军认为他非常适合处理所有与阴私诡事有关的事务,所以除了明面上的校尉官职之外,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见不得光的暗影身分,是刺杀、暗算等等阴谋诡计的执行者。 番外二 他什么角色都能扮演好,身兼二职完全不是问题。至于可能随时被当成棋子丢弃或是丢失性命,打算孑然一生的他并不在乎。 他想,就算他不吃人肉,但他毕竟是那个村子出来的人,天性中就带有自私以及兽性,人性很少,所以正常人会有的渴望也很少。 没想过子孙满堂,没想过光宗耀祖,没想过荣华富贵,一直以来,他就只是让自己活着而已,并不在意活得有多好或多坏。 他其实没办法吃肉,但他从来不挑食,桌上的食物从来不剩下。与人同桌共食时,不得已让肉类入口,都是没有咀嚼过,直接用吞的。有时他回房会吐出来,但有时不会吐。 周军师曾经对他说过:「二子,你是个狠人,也足够阴,但怎么就偏偏缺少野心呢?我都不知道世间有什么是你想要的。」 宋二子当时没有回话,不过他心底在想:这个无趣的世间,大概没有什么是我想要的了。 失去了唯一想要守护的家人之后,他对这个世间失望透顶,再也没有期待。 可是,某一天,他意外发现他的七丫竟然没死!她还活着! 她竟然还活得好好的! 而且还成了秦勉的媳妇! 轰地一声,他眼中原本只有黑白与血色三种颜色的世界化为碎片,一切都变得不同。 天是蓝的、水是绿的、花是香的、人是鲜活的,放眼望去,看到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福囡啊……我捡到她时,她看起来就四岁多吧,小小一个,又瘦又脏,真是可怜啊……」 不,那时她至少五岁了。宋二子在心底默默说着。 难得有人愿意听钱婆子讲古,她开心着呢!即使跟宋二子不太熟,但只是说说以前那些不重要的事,没什么的,就当闲聊嘛! 「那孩子也不知道饿了几天了,虚弱得像是随时都会死掉。可没有人想到,她手里竟然一直死死抓着一颗石子,要谁敢打她主意,她马上就把石子往那人的眼睛砸去,可凶着呢!她那颗石子一直都握着,可紧了,连睡觉时也掰不下来。唉……如果我家囡囡也能这样坚强有韧性的话,定然不会病死在路上的。在那样的世道,想活,就不会轻易死去。」 不,我家七丫出生时就跟别人不一样,她很可爱,特别的白,特别的香,没有别的孩子比得上……不,现在有了,她生的小馒头就跟她一样可爱、一样的白、一样的香,完全就是七丫小时候的样子。宋二子拒绝承认其实小馒头长得更像他爹的事实。又白又香又可爱的小馒头,当然是像他家的七丫—— 「……后来啊,我家人都死了,连囡囡也死了。要不是那时有福囡在,我一定也是跟着囡囡去了。我一个老婆子,没衣没食又生着病的,能熬到永梅县去投亲,都是托了福囡的福呢……这孩子,着实是个有福气的啊……」钱婆子从袖子里掏出手绢抹眼泪,又哭又笑的,真是不好意思。 可不是吗!七丫是个有福气的,也是有本事的。要不是宋二子天生能忍,恐怕也忍不住要拿袖子抹眼睛了。 「现在可好啦!牛哥儿是个好的,对福囡那么好,真真难得啊!我老婆子活了六十几年,见过感情好的夫妻,但就没见过这么好的。牛哥儿这么好,不枉福囡给他守了这么多年,也算是值了。」钱婆子对现在的生活简直满意得不能再满意。如果她的家人也能活到新朝建立,亲眼见到天下太平,该有多好啊…… 秦家小子敢不对七丫好,我有一百种手段可以让他生不如死,再用另一百种方法弄死他!宋二子阴狠地在心底冷笑。那个曾经救过他的命、被他尊为头儿的男人,如今因为成了七丫的汉子、小馒头的爹,其地位直接从高山顶端的松柏跌为山沟底下的烂泥,万般看不上眼了。 「哎,二子,不好意思,都是老婆子一人在唠叨,你一定听烦了吧?人老了就是这样,话总说个不停,实在很不好……」 宋二子连忙道:「不,您可以多说一些,我爱听。这些很好。」与七丫有关的所有事,都是他永远听不腻的话题。 「怎么会有人爱听这个,你别哄老婆子。」 「不,我真的爱听,没哄的。」宋二子生怕钱婆子不说了,引导道:「对了,钱婆婆,上回您说过,本来没想要让阿福冒充秦家订婚的媳妇的,后来是因为有一群人跑来侵占秦家的土地,还差点把秦大叔打死,情急之下,她就以秦勉媳妇的身分人了秦家的户籍,收拢了大部分的土地,没让人全占走,对吧?」 「是啊是啊!那时福囡才十岁啊!你能想到一个十岁小女孩竟然会这样聪明吗?那时官府没用处,但地方耆老啊、里正啊还是能说得上话的。当然,不能只想着依靠别人的帮助,人得自助,福囡是这样说的。所以福囡去找了好几户一同逃难过来的流民,都是比较老实可靠的人,把地租给他们种,并说好了五年内不收田租,唯一的要求就是一旦那些占了秦家土地的人打过来,他们得帮忙打回去。」叹了口气:「那时多险啊,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 这事儿一个处理不到位,我们三人的命就得交代在那儿了,死得无声无息也无人问……那该死的世道,就是这样。幸好有福囡,幸好!」说着,又想流泪了。 我家七丫竟吃了那么多的苦,虽然终究苦尽甘来了,但是,还是好难过…… 宋二子一颗心又骄傲又心酸,不敢开口说话,怕一说话,眼泪就真的流下来了。 一老一少,两人纠结着心酸的情绪,却仍然坚持把这个话题进行下去,最后宋二子彻底忍不住了,狠狠拿衣袖一抹,将眼中那两泡泪给擦了。擦完后,继续被虐,虐得愈多愈好,他都顶得住! 「啊嬷——哎啊啊——纠——」 突然,一阵奶声奶气且语意不明的嚷叫远远传来,正谈往事谈得泪眼相对的两人立马精神一振!泪不流了,话也不说了,两张充满期盼的脸朝相同的方向转去,并露出大大的笑容。 「哎啊,我这乖曾孙在叫我呢,我听出来了,叫的是曾奶奶!」钱婆子很感动地道。 胡说!我这外甥叫的分明是舅!他在叫我!宋二子在心中忿忿反驳。 这时,一个约莫周岁大小、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娃从一道拱门那边跨过来,笑呵呵地朝两人跑过来;其动作之敏捷,紧跟在后头的两个丫头都追不上,一直叫着:「少爷!你小心点跑、你跑慢点、别摔了啊!」 宋二子对准备起身的钱婆子道:「钱婆婆,你坐好别动,我去把小馒头抱过来给你。」说完,也不管钱婆子同不同意,立即快步跑过去,一把抱住扑进他怀中的香软小人儿。 在秦勉与钱香福看不到的地方,宋二子已经无数次做过这样的动作。可,不管抱过这孩子多少次,每次抱着他,宋二子仍然会激动得不能自已,觉得自己的人生得到了救赎,觉得,美好而幸福。 这是七丫的孩子。 这是与他流着相同血液的后代。 这是他的幸福与未来。 曾经,他因为无能与弱小而失去想要守护的七丫,错过她的成长与人生;而今,老天给了他再一次的机会,他将不会再错过。 这次,他会好好守护小馒头,看着他成长,看着他一路走出人生的康庄大道。 这是他的家人,他的救赎,也是他心的依归。 后记 【后记 席绢】 大家好,我是席绢。感谢在豆豆小说阅读网阅读我的作品。 这几年,每写一次后记,都像在做最后的告别。 很久很久的以前,身体青春洋溢、性情张扬气盛,由里到外点燃着简直可以直冲云霄的雄心壮志,每完成一部小说,就再想着马上开笔写下一本。前进前进再前进!冲冲冲,在言情界杀出属于自己的路!除了这样热血的想法之外,其它啥也没装盛,那真是一段美好记忆,简单直白,没有任何杂绪参杂其中,给予我多愁善感的机会。 每当脑中播放起「思想起」的背景音乐,心底总是忍不住感叹着:那时真好,年轻真好。 想得愈少愈无畏;无知所以能尽情恣意。 所有的大道理就算是不全懂,至少也都听说过。对于自己这种倾向于退休的心态,不是不想摆脱的,却又觉得摆脱又怎样,不过是徒劳做无用功罢了。 我们仍然以能够驾驭文字为傲,却又无法让自己直挺挺站得坚定稳固,不让现实的种种打趴在地。现实就是,我们一步一倒,起来之后,面对的是必然的再一次被击倒。大概能自我安慰着说:唉,修练这么些年,竟是修成了一尊不倒翁,竟是还可以倒了又立起来的。 当我再次完成一本稿件,就是不倒翁。 当我终于也跟别人一样队下不起,那就是最简单不过的——88. 虽然行路难,可我必须承认,心里最难过的那段日子其实已经过去了。 我的许多难过,都写在之前发表过的短文里、写在之前小说的后记里。而最最难过的,我后来仔细想着,其实不是盗版有多么猖獗、纸本书卖得有多么艰难、出版界一片哀鸿遍野等等;而是,与我同时期出道的作者们,都一一退出这个曾经百花齐放的舞台;当我转身四下找寻着那一个个熟悉的笔名时,却发现这些人都巳经离开了。 他们或许另有发展,找到了更能发挥自己所长的一片天,言情创作对她们而言只是曾经路过的风景、巳经玩腻了的乐园,看够了,玩尽兴了,继续出发,往下一站走去。而一直埋首在玩耍的我,竟迟钝到耳边的所有喧闹都悄然不见好久之后,才恍然抬头,疑惑着:咦?怎么没声啦?大家都哪儿去了? 她们往别处去了,她们不在言情这儿停留了。 然后,我有两个选择——一同走,或孤单地留下。 走向未知的地方,或留在仿佛巳无意趣的原地。 我留了下来。我喜欢这里,即使这里逐渐变得荒芜,而我也好像难以再像年轻时那样的野心勃勃,天不怕地不怕地觉得自己无所畏惧,觉得什么事都可以做到、什么事都可以改变,世界被我踩在脚底下。 现在的我,是有所畏惧的。 不,我不是怕读者愈来愈少,那不是我能控制的,怕也没用。 不,我也不是怕再也不会出现年轻的新阅读者,在这个影音阅读巳成主流的世道,纯文字相较之下是多么枯燥的画面啊。我管不了别人口味的转变,因为我自己也是被影响而改变的人之一。 那么,我是在怕什么? 我怕的,是我对自己创造的故事失去喜爱的心情。我总觉得环境这样不好,我应该写得更好。然后,被这样无理取闹的心情搞得每次兴匆匆开稿之后,写到一半就忍不住嫌弃。 必须更好,才能理直气壮地生存。即使我们可能正在像铁达尼号撞了冰山之后那样地沉没中,也应该尽可能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而不是惊慌失措、尖叫哀号。 于是,恶性循环开始了。觉得自己在努力振作,却没有进度。这样的自己连自己都唾弃啊…… 当家人小心翼翼地探问我——对于转业之后的生涯规划时,我被惊到了! 啊,我没有要转行啊! 真的没有,我还是喜欢自己是一个创作者的。 我想象不到除了写小说之外,我还能干嘛! 我曾经想过退休,却没想过改行,真的! 我在给自己压力的同时,大概也给了周边的人带来很大的压力吧? 真是不好意思啊,大家! 虽然每次写后记都像在告别,但最后,我还是想说:我喜欢写小说,我还是会期待下一本小说被印刷出来。 转眼已经是2016了。我也不好说新年新希望什么的,说了二十多年,换个新词吧。那么,除了新年快乐之外,我期许,但愿下次后记相见仍然还在2016年里…… 在经历过有史以来难得一见的霸王寒流之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开始拥抱今年春天的温暖,并且感恩。 严冬终究会过去,春天就算还没来,但我们仍然乐观而充满希望地去期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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