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们穿了 上》 第一章 【第一章】 「你开那麽快干嘛?」叶默双手紧紧地抓着安全带,冲身旁的男人大声吼道。 不过就说了句她短期内没打算生孩子,让他回家和爸妈说说去,结果就变成了这样,这麽多年了,霸道又死拗的臭脾气一点儿不见改变,她这是什麽命呐,居然嫁了这麽个独断专横的男人。 程玺麟面上冰冷,心里却燃烧着熊熊烈火,她居然敢说不要孩子,不要他的孩子,说话的时候表情还那麽轻松无谓,这胆子是越发的大了。 越想越觉得火大,猛力一踩油门,黑色的车身如敏捷的豹般飞快的飙滑出去,轮子摩擦过泥泞地面,发出「嗤嗤」的刺耳声响。 叶默已经被吓得傻住,只能死死的攀着安全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街景呼啸而过,即便隔着挡风玻璃,她都能想像那风锋利地刮在脸上,该有多痛。 她心下慌乱恐怖,扭头去看他冰凉肃穆的脸,想哭都提不起勇气,这个男人,脾气太烂了。 「老公……我怕,开慢点……」才一张嘴,豆大的泪水便自眼眶里簌簌落下,连带着声音也抖作一团。 瞟了一眼身边脸色煞白的女人,程玺麟暗自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才渐渐放慢了速度,试图往路边停靠。 「那样的胡话还说不说?下次可不会这麽简单就放过你了。」驾驶座上的男人五官深邃,面容英俊,只是眼眸冷清,说话的时候威严平添,令人望而生畏。 叶默擦了一把眼泪,重重的点头,她暗恋他两年半,追了四年半,恋爱谈了一年半,如今结婚已经快四年了,对这个人的脾性,她可谓是了若指掌。 既放软说了话,自是已经消了气,自己这时候只需撒撒娇,发发嗲,她的宝贝老公就会变回往日那个「衣冠禽兽」。请原谅她用了这四个字,虽说不甚好听,却形容得非常恰当,这个男人在外面,无论是对生意场上的敌手还是有好几年交情的老朋友,绝对一副淡然礼遇的君子模样,可一回到家里就立即恢复本性。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做家务还特讲究,自己起床气严重,硬怪她没叫他,害得上班迟到,嫌弃她手艺不精,却又死命压榨着她做,做完还一边扒着饭,一边挑剔,俨然一副老太爷样。 叶默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就是保姆,不对,是保姆加三陪,这个三陪当然是最原始意义上的,陪亲、陪摸、陪…… 最最恶毒的是喜欢给她下套子,七歪八拐,偏他又是个脑子灵光的,非把她往窘态里算计,每每逗到叶默发恼气极,都恨不得扑上去一口咬死他。 这两个人一直都是这样,程玺麟一路算计,让她将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他,最後被他养在家里,仅供他所有。 叶默一路被算计,同样独霸了他这一辈子最年少轻狂的日子,成为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後一个更是唯一一个的女人,得偿所愿。 事业、爱情、家庭,一切顺风顺水,一路无风无波,他们都以为自己就会像这样耗尽一辈子,然後尘土归一,可今天,注定了是个不一样的日子。 叶默率先发现了那辆直冲过来的大货车,可她来不及高呼逃命,只能瞪大了眼睛盯着迅速冲撞过来的车头。 程玺麟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他凭着本能将妻子紧紧护在怀里,柔声安抚她。 「别怕,我们不会分开。」 叶默恢复过来意识,却没有立即睁开眼睛,相反,她还用力的紧紧闭着眼皮。 车祸场景一股脑的涌上来,她清晰的记得她老公将她护在怀里,紧急刹车时,巨大的车轮和地面之间发出「吱吱吱」的刺耳噪音,那声响之巨大,彷佛能刺破她的耳膜。 车祸了,她小命犹在,可是全身都是麻木的,铁定残了,可她老公……最後一刻紧紧护住她的老公,一定……一定…… 後面的事情,她不敢再想,伸出去的手剧烈地颤抖着,唯恐触到的是一具冰冷僵硬的屍体。 她这一辈子都在围着这一个男人转,她不知道如果他死了,她要怎麽办,独自活着还能有什麽意思。 右手终於触到实物,冰冷僵硬的身体,被浸得全湿的衣料……她不敢睁开眼睛去看,不敢看到那张英俊冷凝的脸变成死灰色,不敢看那个伟岸挺拔的身体没有一丝知觉。 害怕和着悲伤,眼泪顺着眼角,渗出紧闭的眼眶,如同一条断了线的链子,丝毫不受控制的滴落,紧咬的嘴唇间慢慢泛出些细碎的呜咽之声。 「呜呜,老公……别死……呜……」 正哭得伤心时,耳边突然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试探着什麽,压抑着什麽,他说:「我没死,叶默。」 「啊?」一直抖个不停的声音戛然而止,不敢相信在那样的撞击下她老公居然会没事,真是老天保佑,不过……她老公的声音怎麽变成了这样? 猛的一睁开眼睛,等看清了眼前的人之後,叶默被吓得弓腰弹坐了起来,一双水灵的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半坐在自己身边的人。 「你你……这小屁孩儿是谁……」 此时的程玺麟惊讶之情绝对不亚於叶默,他是在她的哭喊中醒过来的,随着脑子里意识的恢复,耳边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熟悉的清丽声音逐渐变得稚嫩,等他皱眉睁开眼睛时,便看见一个三、四岁大小的小女娃躺在身边,眼睛死死的闭着,浓密卷长的睫毛随着哭声不断的抖动,一双小手还紧紧的揪着他的衣服。小女娃的模样生得粉雕玉琢,但他确定是他以往从未见过的。 车祸发生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盯着面前的小女娃瞧了一会儿,他鬼使神差的抬起了自己的右手,然而,出现在面前的却是一只完全陌生的白皙瘦小的巴掌。 他惊讶的张嘴,捏了捏拳头,面前的手掌也跟着捏成了一个小小的拳头,心里大惊,他立即低头朝自己的身体看去,结果却令他越加惊悚。 这哪里是他的身体,分明是一个四、五岁大小的男孩子,身上穿的还是玉锦金边的长衫袍子,脚上是一双纯手工制作的小皮靴,衣物虽都被水浸得湿透,可从那精致繁复的花纹上,仍能看出是价值不菲的好物。 转头再去看身边一身翠绿小衫裙的小女娃,脑中开始出现一个恐怖的猜想,他们这样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借屍还魂?借的还是非二十一世纪的屍? 一切都来得很突然,可这麽多年的磨砺已经让他学会了在无法预知的情况下,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拍了拍一直抓着自己衣襟兀自哭喊的女娃,试探性的喊出她的名字:「我没死,叶默。」他们两个同时、同地出的事,如果他都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那麽,他老婆缩水成萝莉也不会稀奇。 故意叫出她的名字,无非是想确认一下,面前这个眼泪、鼻涕流了一脸的女娃娃,到底是不是他老婆,结果显而易见。 长叹了一口气,将他们可能借屍还魂的情况给说了说,原以为叶默会被吓得懵住,孰料她也仅仅是呆怔了片刻,就轻松的接受了现实,并开始表现出强烈的好奇慾望来。 叶默其实是个特没出息的人,从认识他开始一直到结婚过日子,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年。她生活的重心和中心从来都是她身边的这个人,所以,即便如今发生了这般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只要还和她老公在一起,她就一点儿问题也没有。第一次遇见这等古怪稀奇事,反而还觉得惊险刺激,别样有趣。 二人现在的地方是一个大湖边,醒来的时候都半躺在岸边,浑身湿透,初步推定两具身体的小主人都已经溺死在了水里。担心溺水贸动导致抽筋促血,夫妻二人都乖乖躺在原地等待着身体回暖,叶默也开始好奇的研究起自己的新身体来。 「哇,老公,你快看,我的手好短好胖,腰上还全是肉,这娃视力真好,我连芦苇林里的爬虫都看得见,还有还有,这脸摸着也胖嘟嘟的……」说完突然一个跟头翻过来,拉着身边的小男孩儿急切问道:「你赶紧给看看,我长得可爱吗?是美人胚子吗?」 程玺麟抽嘴翻了个白眼,表情虽是不屑,眼角却忍不住暗瞟她的五官,悄悄的好奇打量。 叶默研究完自己之後,又趴到她老公身上好一番折腾,最後连周围的环境也打量个遍之後才躺回原地,望着湛蓝的天空感叹说道:「好神奇啊,我觉得我像是在作梦。」 此时,她身边的人也是一脸沉思,听了她的话,不禁暗自叹息,他倒真希望这只是个梦,睁眼醒来便发现自己躺在家里,一切都只是夏日小憩时候的一场奇遇邂逅。 第二章 显然,现实没给他们这样的机会,风里已经开始传来些细微的呼喊声,虽还离得远,内容也听不真切,但依稀能辨,是在叫人的名字。 他侧耳听了一阵,呼唤的声音越来越近,这一次就连叶默也听见了,她攀着芦苇杆半坐起来,半侧着耳朵紧张的问:「老公,会不会是找我们的人来了?」 程玺麟思索了片刻,迟疑着点头,「可能是的,你能起来吗?我们去那边看看。」 「嗯。」答话时,叶默已经站起身来,习惯性的伸手出去想要挽他的手臂,却发现如今的自己,手臂粗粗短短,挽着他时竟别扭得紧。 程玺麟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扭头看了一眼小女娃略微失落的神情,伸手过去,牵住了她的手。 「咱们对这个地方还没有一点认知,待会儿记得见机行事,实在应付不了就只管哭闹,不过切忌不要离开我的视线范围。」瘦小的男孩子一边扒开粗大的芦苇杆,一边嘱咐她说。 叶默这时候却显得有些紧张起来,「老公,你说这俩孩子的父母都是什麽人啊?他们为什麽会被淹死呢?不会是不受父母喜爱吧!」 走在前面的人心里也没准信,可身为男人,他挺直了小胸膛,边开着路,边安慰她道:「看这身衣着,家中应该不贫穷,另外,舍得给小孩儿穿戴,该是喜欢疼爱的,至於为什麽会溺水身亡,指不定是意外落水呢。」 叶默觉得他说的有道理,避开脚下的积水,重重的点了点头。 这个地方很平,湖面既大又宽,周围是浓密高大的芦苇荡,湖风扫过,绿色的芦叶微微低头,一波一浪的过去,如同被风力推动出来的浪线,而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钻进去,就如同被湮没入潮水中一般,连脑袋都看不见。 两个人又走了一阵,叶默像是突然想到似的,突然一声惊呼,道:「哎呀,我突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一直认真凝听声音以辨认方向的程玺麟,奇怪的回过头来,一脸疑问的看着她。 「你说,咱俩这身体原本是什麽身分呢?会不会是兄妹?啊!那岂不是乱伦?」叶默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神情严肃,短小的两条眉毛皱作一团。 经她这麽一提醒,程玺麟也呆住了,夫妻二人对视良久,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点什麽,最後,还是程玺麟先回过神来,拉了拉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现在什麽都还不知道,纠结也是徒劳,要真是兄妹……」也只能乱伦了,程玺麟心里这样想着,脸色也不自觉严肃了起来。 叶默心里惦记着许多事,不知道等着他们的都是些怎样的人,怎样的未来,怎样的环境,对现状的一无所知令她的好奇一步步转变成紧张,然後又由紧张悄然化成了一丝一缕的害怕。 吸取了不少水分的身体温度开始下降,半湿的衣服紧贴在皮肤,又是一阵风吹过,叶默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渐渐连嘴唇都开始轻抖了起来。 两个小人儿又往深处走了一段,地上的泥水越来越稀,叶默脚上不稳,便一脚踩进了稀泥里,倒地之前,小手在她老公背上用力一推,一直认真辨别着声音走向的人,便被她一把推进了前面的一堆稀泥里。 程玺麟一摔,叶默也跟着一屁股坐进了脚下的水洼中,小小的姑娘发出一声惊呼,两个小屁孩儿便在芦苇田里滚作一团。 这方动静惊吓了芦丛深处的野鸟,一只、两只纷纷扬起翅膀,扑腾腾的飞冲出湖荡去。 待到叶默提着满是泥水的小裙子爬起来,便看见他老公一脸杀气的狠盯着她。 原来,她那无意的一推搡,硬是将他面朝着稀泥给推了进去,让他吃了一口泥水不说,脸上也被敷了个严实,整张脸就只能看见两只黑黑大大的眼珠子迳自转动。 叶默一个没忍住,便噗哧一声给笑了出来,程玺麟气得没有了语言,除了狠盯着她,却是半点办法也拿不出来,罪魁祸首却瞧着他越发好笑,原本小小的偷笑声渐渐变成了毫不掩饰的夸张大笑。 这一笑,又将那群好不容易安稳下来的飞鸟惊起,一时间,安静的芦苇荡里野鸟扑飞,湖风四起,它们带着女娃娃稚嫩的大笑声,传得既远又广,自然,也传进了寻人的队伍里去。 「哈哈哈哈哈哈……」叶默一手捧着肚子,一手指着自己的老公,笑得前俯後仰,眼花直转,而程玺麟则臭着一张脸坐在泥地里,深黑色的眼眸子冷成了冰剑,像是能将面前这个不知好歹的小丫头一口吃掉。 叶默别过头去吐了吐舌头,好不容易收敛了笑,回头又看见他老公顶着一头泥水,一动也不动的瞪着她。她紧咬住嘴唇,伸手去抓程玺麟的袖子,余光不小心瞄到那张全是泥浆的脸,一时没憋住,噗哧一声又哈哈大笑了出来。 如是几轮,终将浑身的力气都耗尽了,小小的身体往边上倾斜着的草根上一坐,一双肥肥小小的手一个劲儿的摆,「哈哈……不来了……哈哈哈……咱歇会儿吧……哈哈哈哈……」 程玺麟恨得牙痒痒,正准备扑上去抓她过来扁的时候,却听得好一阵大动静。 那些呼喊的声音已经近在咫尺,分明在叫着:「五小姐,小世子……」 二人立即屏住呼吸,侧耳认真去听,来的人应该不少,还能听见些刀砍芦苇的开道声音。 不出一炷香的时间,便有人扒开了两人身边的粗长苇草,露出一身青布短衫来。 那人看见泥地里的两个小泥人,先是惊得呆住,反应过来之後,便回头冲背後的队伍大声喊道:「找到啦,找到啦!」 「五小姐!」 接着就看见一个淡粉色衫裙的年轻女子,一脚深一脚浅的奔过来,然後一把将叶默搂进了怀里,嘴里还不断叨絮道:「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总算是找到了。」念叨完了又猛的放开叶默,侧身跪在地上,朝东「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 叶默当即就被囧在了原地,果然是封建社会。 这时候其他的人也都纷纷赶到,其中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扒开人群冲冲了进来,然後做了一件让叶默更囧的事。 那小厮和刚才那女子一样,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只不过他跪的不是东边方向的老天爷,而是坐在地上一脸泥巴的程玺麟,并且不断的磕着头,口中连连请着罪:「小世子,都是安来的错……只求能赏奴才一个全屍……」巴拉巴拉一大堆,全是废话。 直到叶默实在没憋住,捂着鼻子打了一个又响又大的喷嚏,不断求着饶的声音才戛然而止。 粉裙子的姑娘连忙一把把叶默抱进了怀里,气冲冲的对跪趴在地上的安来道:「这是什麽时候,你的小命值几文钱?要是小世子与我家五小姐再出点儿差池,你就等着被你主子剥皮煮了吃吧!」 说完,不再理会那叫安来的小厮,转头指着队伍中的另外两个小厮,有条不紊的安排道:「叶宁,你带三个人分别去知会老爷、侯爷还有大少爷、三少爷他们,说五小姐和小世子已经找到了;叶瞿你跑得快,赶紧回去告诉家里的大夫人和侯爷夫人,以免她们还着急担心,然後让婆子们烧好热水,熬上姜汤,并请回春堂的大夫去府上候着……」 叶默歪在那女子怀里,感受到自她身上传来的温度,连忙缩了缩身体,她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此番接触到了乾燥温暖的人,竟觉得更冷了。 那女子自然察觉了她的动作,连忙让其中一个小厮脱下外袍,裹住了叶默的小身子,然後柔声哄道:「五小姐不怕,惠萼这就带你回去,大夫人可都急坏了。」 这时候,程玺麟也已经被其中一个身宽体壮的小厮抱了起来,身上同样裹着一件大人的长衫袍子,脸上的稀泥也被抹了去,露出一张冷峻严肃的脸。 叶默在心里偷笑,她老公这时候肯定满腹的憋屈,二十八岁的大男人让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夥子抱在怀里,何况还是她老公那种死要面子的臭屁性格,想想都忍不住要发笑。 正当叶默咬着指头,嗤嗤偷笑之际,程玺麟突然自前面小厮的怀里转过头来,一双眼睛沉凝暗黑。 「把你的手从嘴上给我拿下来。」还真当自己是三岁的小奶娃呢,刚刚才自鬼门关爬回来,又上了个如此身体素质的身,免疫能力肯定很弱,那巴掌上不知道沾了多少病毒细菌,是想生病还是怎麽的。 这麽一想,眼中神色越加的深邃起来,那个样子,俨然就是一只囤在正太皮囊里的野狼。 第三章 叶默觉得有股无形的压力直冲她袭了过来,连忙撤掉了嘴边的手,然後规规矩矩的搂住了惠萼的脖子。 程玺麟见她乖乖的收了手,又警告性的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方才凝神开始观察起这一队人来。 这一路加上提前去知会其他人的五人,一共有十一人,其中只有惠萼一人是女子,而这些人中间,除了最先扑到他面前哭喊的人穿了件深绿色马褂之外,其他的人全都穿着同款同色的青衣短衫,可见这队人马应该是女娃娃家里的奴仆。 而方才一直都是那女子在主持大局,被指派的家丁皆是言听计从,可见这女子地位不一般,只是封建社会,当真身分尊贵的女子是不会如此轻易出门抛头露面的,由此可见,必然只是府上受宠爱得依仗的大丫鬟。 搜救的人马似乎还分了好几批,而他们之所以能这麽快的找到他们,恐怕得归功於叶默惊飞的鸟群和那连串的狂笑声。 想到这里,程小帅哥不禁又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似是生怕还沾染着泥巴,毁他英明神武的形象。 而今能看出的事情也不多,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能有一个富足的家庭背景,在这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那叫叶宁的奴仆办事效率确实够高,等叶默他们一群人穿出芦苇群,上了农家割草的小径,便看见一大队人骑着马自右侧的小路飞奔而来。 当头的青俊少年一身白衫,看样子大概只有十三、四岁,胯下骏马高头健蹄,踏踏奔驰,如腾云驾雾,叶默一时竟看得有些呆了,现实版的白马王子啊……不过马好像是枣红色的。 那少年奔到他们面前,竟纵身一跃,轻巧的落在了地上,然後白影一闪,叶默只觉得身体一凉再一暖,自己已经在少年的臂弯里了。 「茉茉,快让哥哥看看,伤到哪儿了吗?是落水了吗?有没有被湖水呛着?有没有被虫子咬到?有没有吓坏了?」 一连串的有没有,劈里啪啦问得叶默呆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麽答他,习惯性的抬头去看她老公,却发现那个四、五岁大的瓷娃娃眼里蹦出凶恶的红光。 呃……而且那光还哔哔哔地往白衫哥哥身上扫,先是抱着叶默的手臂,再是凑到叶默小脸蛋跟前的鼻子,完全无视掉了他那变身成为新鲜萝莉的老婆求救的目光。 没办法,叶默只得自救了,双手被紧紧的裹在长衫里动弹不得,她只得尽量往後仰,以拉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蠕了蠕嘴唇:「哥……」 「呀!」哪知白衣的少年突然一声惊呼,那视线正落在叶默身上青灰色的布衫上,皱了皱眉,然後一把将那布衫扯了下来。 「是谁把下人的衣服裹在五小姐身上的,这麽点礼数都不懂吗?叶家何时养得如此废物?」说话间已经撩起自己的衣摆,将叶默裹了进去。 先前脱衣服给叶默穿的那小厮一脸惊悚,扑通一声直直的跪在了地上,「少爷饶命,少爷饶命,是小的一时糊涂,万万没有辱没小姐名声的意思,就算是借奴才熊心豹子胆也是不敢的。」 就连惠萼神色都变了,也跟着跪了下去,「是奴婢疏忽大意了,请三少爷责罚。」 叶默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心下一片惊悚,只不过是裹了下人外衣而已,这是不是小题大作了些。 而一直冷眼旁观着的程玺麟却想得比叶默深厚许多,这便是真正的封建等级社会,人分三六九等,尊者为贵,卑者为贱,绝对不容许丝毫的逾越。 这时候,自另外两个方向又赶来了两队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疾步赶上来,一把搂了叶默就开始哀号:「哎哟,我的心肝儿宝贝儿,总算是找到了,吓死爹爹了。」 叶默只觉得晴天一道霹雳,她非常配合,身躯一震,被雷得里焦外嫩。 这……这是她爹? 她爹扫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两个人,最後若有所思的看了惠萼一眼,挥了挥手道:「起来吧,跪在这里像什麽话。」 叶默分明看见惠萼身体僵了僵,然後叩头谢了恩才又站起身来。 同她爹一起赶来的还有一位英俊威武的叔叔,说是叔叔还着实有些过了,那人不过三十来岁的模样,顶多只比以前的叶默大个六、七岁,叫叔叔实在是……形势所逼啊。 那帅叔叔走过来,并没有同她爹一样搂了她老公,心肝宝贝儿的叫嚷个不停,他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老公的头,然後吩咐身後的仆人准备回府。 既然侯爷都发话了,叶默她爹也只得暂时松开叶默,回身示意身後的黑衣男子,「回府吧,不然冻坏了你五妹。」那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彷若两人。 一直安静站着的黑衣男子则恭敬的垂下头去,并沉声答道:「是,爹。」 叶默被她爹闷在怀里好半天,这时候终於能喘出一口气来,有些呆愣的看着黑衣男子,这个人也是她哥哥?可她爹的态度……不是该重男轻女才是主流吗? 一直到被她爹抱到了一辆大马车前,叶默才醒悟过来,连忙四处寻找她老公,看见程玺麟他们正朝着前面的另外一辆走去,心里不禁一慌,扭了身体就要挣扎出声,却看见前面欲上车的程玺麟突然转过头来,然後状似无意地将右手食指按在了嘴唇上。 那个意思她当然明白,他是在让她不要说话,见机行事,於是那一声「老公」便又咽回了肚子里,然後听话的随她爹上了马车。 虽然是个冒牌的五小姐,可这始终也是正牌的肉身,再看这些人的态度,看来这个五小姐是真的被宝贝得厉害,那麽只要她不露出马脚,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吧。 何况,还有她老公在。 黎阳城又名水都,以乌水江与墨乘江交汇点为中心,呈三角形扩建出去,地处两条大江交汇,有着相当便利的水上运输条件,再加上这里气候怡人,四季如春,许多人特意慕名前来,或常驻,或避暑过冬,或仅是途经却因诸多因素定居下来,日久天长,黎阳城便发展出了如今的盛况。 叶默他们的马车行驶了不多时便进了城,刚进城的时候,还有许多低矮瓦房,随着马车不断进去,便见红砖绿瓦,高楼耸立,四、五层的更是不在少数。 街道平坦宽阔,能容四辆马车并排而过,街上的行人皆是衣着光鲜,红光满面,还有不少当街摆了棋盘杀上几盘,甚至还有些中年的商户妇女,三五一群的站在自家店铺门口唠嗑家常。 叶家的府邸就在黎阳城正北方位的永华巷里,马车徐徐行过坚实的长堤石板桥,穿过那条闻名的飞花街时,一身白衣的叶青川自外面撩开车帘,冲里面歪在惠萼怀里的叶默欢笑道:「茉茉快看,这便是你最喜欢的飞花街了。」 叶默此时只觉得头昏脑胀,胸腔里一阵阵的泛腥,若是这马车还同先前一样颠簸,她恐怕非得吐出来不可。 身子虽是软绵绵的,可她实在是好奇外面的世界,自上了马车开始,就没人主动掀帘子,她压根儿就没机会瞧一瞧这外面的世界,此时听说外面有好看的,连忙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凑到窗户边就往外面瞧。 还没看见所谓的飞花盛况,便先嗅了一鼻子的槐花香甜,因为数量的缘故,那香味还显得有些浓郁,此时一阵微风,纯白色的花串簌簌飘落,如漫天馨香的白雪,当真好看得紧。 繁美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车轮子压过那些纯白娇嫩的花朵,硬是沾染了一整圈,马车外面护卫的奴仆全都凝神敛气,稳步走在周围,其中还有两位翩翩俊秀的公子哥儿,黑衣的骑黑马,白衣的骑红马,一派气宇轩昂。 有时候遇见些拾花的花农,无不停步回首,还有人交头接耳,细声讨论。 「那是叶家的仪仗啊,最前面那位便是叶大公子吧,看见白衫子的那位了吗,便是叶三公子无疑了。」 「你问哪个叶家?你头晕了?自然是飞花街尽头的那家咯,府邸占去了半边的乌水江北。」 「听说了吗?叶家的大公子要迎娶福家的二女儿了,而且还是正室呢,福家……」 「切,有什麽大不了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他家那几个儿子也没瞧着一个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的。」 议论的声音各持己见,可都在说明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便是叶家的名望和财富。 叶府的正门朝南大开,正对着清澈的乌水江,大门左右分别开了两扇偏窄些的偏门,然後再自东、北、西三方各开一处侧门,其中东门直接通往女眷内侍的後院。 第四章 马车自叶家东门直接驶了进去,大概又走了十来分钟,马车才稳稳当当的停了下来。 此时的叶默已经没了闲情逸致欣赏外头的盛况风景,眼皮上似是吊了千斤重的秤砣,半点儿都睁不开,小脑袋也沉重如铁,鼻翼间渐渐喷吐出些高温热气。 她应该是感冒了,叶默这样想着,便感觉到有一只手触上了额头,随即便是一个模糊的女人声音传来:「老爷,五小姐好像在发烧!」 然後便是一阵嘈杂,吵得她太阳穴如针扎一般的疼,叶默不耐的皱了皱眉,终是提不起力气去阻止,渐渐的模糊了意识过去。 等到好不容易退了热,再苏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夜里了。 屋子里只留了一盏灯,显得有些昏黄微暗,不过这样的光线倒是很适合睡眠。 叶默盯着头顶上那张精美绣制的床帐许久,才想起来,这里并不是她原来的那个家,她和她老公一起出了车祸,然後鬼使神差的穿到了两个小孩子身上。 突然,一直紧闭着的帐子动了动,叶默惊觉的转过头去,藉着跳跃闪烁的烛光,一张粉嫩可爱的脸出现在叶默面前。 今日未同前两日一样,反而是撩开床帘便看见一双尚且不明就里的大眼睛,使得他呆愣了一下。 刚刚大病了一场,叶默……不对,应该是叶茉的脑子有点儿不好使,她一直盯着那张粉嘟嘟的脸看了好半天,才猛然意识到,这任谁看过都想扑上去咬一口的小正太,正是她的老公程玺麟。 一时欢喜,张嘴就要叫出声来,好在程玺麟机灵,迅速的扑了上去。 小身子扑上去的时候避开了叶茉大病初癒的身体,只是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後俯身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别吵。」 叶茉自然乖乖的点头,嘴巴紧紧的闭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她老公骨溜溜直转。 程玺麟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见已经退了烧才松一口气,放下手也躺进柔软的床里。 叶茉眨了眨眼睛,小手伸出去抓住程玺麟的衣袖子,压着嗓子唤他:「老公……」 「嗯。」并卧在身边的小男孩儿顺了顺她额边凌乱的发丝,应道,唇角不自觉的弯了弯,胸口一直压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这三天,他无时无刻不在忧心焦虑着,这古代的医疗水准不够,即便是普通的感冒发烧也可能送命,更何况她刚刚才自另一场变故中闯了回来。 好在叶家是真的疼惜这个女儿,重金聘了一位定居在黎阳城里的老御医过府,并连日连夜的差人四处搜寻药材,这才救了下来。 这几日,他虽天天随同他的母亲过来探望,然而封建社会就是诸多麻烦,非说什麽未出阁的女子闺房,外姓男子是不能随意入内的。 逼得他每天深夜起床,然後用各种手段把外面守房的丫鬟支走,即便是这样,每天也只能陪她个把时辰,这个身体虽然方便躲藏,留得太久始终会引人怀疑。 藉着这几天的时间,他也探到了不少消息,他如今还是姓程,名字也与以前有几分相似,唤作齐礼,程齐礼。 曾祖父程濂因革新有功被先帝赐予了侯字爵位,称理安侯,可世袭,他的父亲程允之作为嫡长子世袭了理安侯的爵位,并兼任司务厅文选郎中,正五品司务官员。 帝王亲赐的爵位乃天大的荣耀,程家世代也都勤勤恳恳、忠心不二的侍奉着君主,可这理安侯也不过是个咸淡挂着的虚白名号,并没有实质的可依靠的能力,再加上这一代的理安侯,也就是程玺麟现在的父亲程允之,并不是一个乐於混迹官场的「有报抱负之人」。 三个月前,他便以身患隐疾为由,请辞了朝堂上的公职,自愿下调任了这黎阳城的知州。 事实上,程家的祖籍就在这黎阳城,当年程家曾祖与叶家先人一个鱼塘摸鱼长大,那是开裆裤同穿的铁哥们儿情谊,後来程家曾祖上京赶考,走上了为官之路,叶家那位没什麽文人细胞的发迹祖宗便从挑担子的货郎起步。 一直到程家曾祖被赐理安侯,叶家商铺货船遍天下,即便到了今天,程允之与叶家的当家主人叶霍依旧是拜过把子的好兄弟。 京都酷热,每逢五、六月,程允之便会携同妻儿回老家避避暑,以至於程、叶两家的情谊得以维持。 如今,程允之随祖籍下调回了黎阳城,并摇身一变成了这一方水土的父母官,两位好兄弟得以长久,自是都高兴非常。 程家祖屋还在修葺重装中,叶霍便让自己夫人收拾出了自家的西院,让程家上上下下,连带着家生奴仆一共四十二人住进了自己府上。 程允之向来与那些迂腐古板的文官不同,礼数排头这些哪里有他的至交好友来得重要,自然是一点儿不避讳的迁了进来。 程玺麟如今的身分便是这黎阳城知州大人的嫡长子,理安侯爵位的唯一继承人,程齐礼。 只是,随着某些机缘和巧合的发生,如今的程齐礼,早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不明世事的小世子了。 叶茉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面前这张完全陌生的眉眼,抿了抿有些乾涸的唇,轻声问他:「外面是什麽样子?我们以後要怎麽做?」 程齐礼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背,俯到她耳边小声道:「先别去想那些,安心把身体养好了我们再议。」 叶茉点了点头,将手中的布料拽紧了些,继续与他说道:「老公,我们不会分开吧,我不要和你分开,一个人在这个世上吃饭打屁长大实在太可怕了。」 「笨蛋。」程齐礼轻骂了一声,随即伸出手臂去揽她的腰,却发现那小身体上面下面一样粗,上哪儿找腰去,愣了愣,最後移至水红色的床被里,抓住了她的手。 换了个身体,自然便与以往不同,无论是饮食起居,习惯动作亦或是感官五识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程齐礼这几天忧心他老婆的病情,一直没能睡得好,此时心里的包袱放下了,又躺在柔软暖和的被窝里,聊了没多时便开始瞌睡起来,并且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而叶茉小姐这边,一口气睡了三天,她要是还能睡着就该改属猪了,只是身体还有些沉重,再加上此时是深夜时分,想起床都不现实。虽然肚子很饿,可她不敢叫人,若是叫人发现了她老公还躺在她床上,肯定会不顾她的反抗把他送走的。 一直到半个时辰之後,当值的丫鬟起来探看生病五小姐的情况,才发现两个小娃娃竟抱作一团,睡得香喷喷的呢。 那丫鬟可被吓得不轻,可又不敢惊动小世子和自家的宝贝小姐,只得一脸惊悚的放下帐子,出门嘱咐了另外一个守夜的丫鬟一声,便直接去了惠萼房里。 五小姐叶茉是大夫人近三十岁才得的一个宝贝女儿,也是这叶府六个子女中唯一的嫡亲长女,身分地位便是比大公子都高出不少,再加上老爷和大夫人的深宠溺爱,可算是位呼风唤雨的高贵主子。 因为小姐年龄尚幼,便没配有同龄的女侍丫头,大夫人又怕奶妈子们粗手粗脚磕碰到了她的宝贝,便放在自己院子里,并使了自己身边伺候得力的惠萼过去。 惠萼听那丫鬟大致说了下情况,也有些呆住了,甚至还有些不相信,起床披了件外衣,稍稍拢了拢发髻便随那丫鬟去了叶茉屋里。 当她亲眼见着了之後,也觉得奇怪不已,傍晚的时候,她分明送了侯爷夫人和小世子回去,她自己也在小姐房里守至掌灯,方才去了大夫人房里呈报情况,这大半夜的,小世子是谁送过来的? 伸手去抱床上的小齐礼,却发现两个小娃娃紧紧的抱在一起,轻撬还分不开,稍微使力拉了拉,仍不见松动,没办法,只得做了罢。 若是动静过大吵着了这两个小祖宗,怕是一时半会儿都会没个安生,待明日里早些再送回去吧,府里早起的主子不多,只消不被些不安分的瞧着,便也没什麽大问题,虽说是外姓男子,可毕竟还只是疙瘩大小的孩子。 回身自柜子里又抽了张小被子,给两个小娃娃腋好被子之後才放轻步子退出去。 将守夜的两个丫鬟叫出去,交代她们仔细留意着里边儿的动静,切忌不得偷懒懈怠,并且让其中一个打早去西边园子知会一声,免得到时候找不见小世子闹得人仰马翻。 两个丫鬟皆仔细听完应下,惠萼本打算回自己屋去的,可又有些不放心,便在外屋的软榻上躺着眯眼休息,却也没深睡,时刻留意着里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