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包满满 卷三》 第一章 【正文开始】 一夜大雪。 天明时,许多人家的门都推不开了。半尺厚的积雪严严堵着门,而天上还在飘着雪花,幸好只是零星的几朵。 潞州全城的老百姓几乎都自发的扛着木锨出动了,扫完门前雪,再扫邻近大街小巷子的雪。 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不快点把积雪清扫干净,最终影响到的,还是自己。 想偷懒不扫?这是会被关大牢的。 律法上有明文规定,在遇到这样的恶劣天气时,所有的人都有协助抗灾的义务。所谓自扫门前雪,就是这么来的。 颜小胖一早就参加了衙门前的扫雪义务劳动,而颜修之更早些就坐上马车,亲自带着人上街巡查了。万一哪里有压塌的房屋,受灾的居民,官府都得出面妥善安置。 整座城市都在有条不紊的紧张忙碌的,但总有些不合时宜寻欢作乐的人。 叶秋顶着一脑门的雪,瞪着对面那个小小的人儿,双手叉腰呈双提手美人尊状,「叶小答!别等我数到三!」 小地瓜瘪着嘴,捂着屁屁,带着哭腔小步小步往前挪,「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 都怪刚刚冲数先揉了雪团跟他打雪仗,小地瓜才跟他玩起来的,只不小心一失手,砸了他老娘一脑门的雪。 眼看要挨打,小地瓜只觉好委屈。偏偏叔叔又不在,谁能救救他? 秦彦是指望不上的,还笑嘻嘻的调笑,「嗳哟,有人要抬挨打喽。不过穿得这么厚,打得会手疼吧?要不要我帮你找块板子来?」 这话当然是对叶秋说的。 小地瓜含着眼泪的大眼睛凶狠的瞪过去,坏人!等叔叔来了,他要告状! 叶秋没好气的白了幸灾乐祸的秦彦一眼。才要动手把淘气的小家伙揪过来,眼前白光一闪,是同案犯冲数。把地瓜捞起,飞到屋檐上去了。 「我们先出去逛逛,等你气消了再回。」 叶秋气得直跳脚,这大雪的天,跑外头逛什么逛? 「回来!」 可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叶秋无法。恨得只能抹了满头满脸的雪。也去铲雪。 不过看她把雪铲得满天飞扬,秦彦赶紧把木锨夺过,「行啦。我的姑奶奶。拜托你回屋里去做点别的吧,这种粗活我们来就好。」 秦彦这人有许多不好,但有一点好,绝对的怜香惜玉。不止不让叶秋做,也不让蔓儿做,自跟称心两个在门前扫雪。 扫完了他还得去衙门一趟,虽说他这个主簿很闲。但大小是个官,如今这时候,只怕是官府里的骡子,都得忙得团团转。 叶秋看他们的布棉鞋在雪地里走几步就都弄湿了,忙叫蔓儿找出昨天清出来的旧麻绳,一圈一圈缠在他们脚上。象鞋套似的包裹着大半个脚掌。既能防滑又不怕打湿了,比草鞋还跟脚利落。 这是叶爸爸在农田实践中自己发明的土办法。有点相当于防滑链的效果,很是简便实用。秦彦穿着感觉挺好,等扫完了家门前这段路,他就这么套着,去衙门里报道了。 衙门里果然忙得鸡飞狗跳,颜修之带着人一面巡查,一面不断的把消息递回来,让大小官吏们准备修房子的修房子,熬粥赈灾的赈灾。 这些事都是要出去跑的,好些人看到秦彦脚上的绳子,觉得这法子挺好。一时之间,衙门里迅速跟起了风,毕竟能穿得起皮鞋的人是少数,没皮靴的人人脚上都缠上了麻绳,就连跟着他们的仆人都不例外。 当颜修之在来禀明事情的差役脚上看到这样的麻鞋时,很是惊喜。他的脑子可比这些照本宣科的差役们灵活多了,觉得这法子可以在百姓当中推广。没有麻绳就拿草绳缠上,不过费一会儿工夫的事,却能省好大的力气。 至于带来这个好办法的秦彦,也意外的得到了奖赏。 颜修之让他去熬粥现场坐镇,施粥兼推广他的鞋。那里有火,又有棚子,最是暖和好过,还能在百姓当中落个美名,这样好事,谁不愿干? 不过大家虽然羡慕,却没有妒忌的。因为大家都从秦彦的小法子当中受了益,自然乐得也给他一个人情。 这样意外之喜,在秦大主簿来潞州当官这两年间可是头一回。 看到来领粥的百姓,用那样感激又崇拜的眼神跟他学绑鞋,秦彦生平第一次发现,他这个官儿当得还挺有价值。 而到了晌午,小厮称心过来的时候,就见自家主子千年难得一回的,被一个妇人拉着手时红着脸。 「大人长得这么好,心眼也好,又这么聪明能干,肯定是天上的星君下凡。你摸摸我媳妇的肚子,保佑她这一胎生出来的娃娃,能学到你一点好,也是我们祖上积德了。」 眼看着那老婆婆拉着主子僵硬的手,硬搭上一个羞答答的年轻小媳妇的大肚子上,称心差点喷笑出来。 这恐怕是他家主子生平吃过的,最让他意想不到,又面红耳赤的豆腐吧? 「主子,吃饭了!」 好心的称心,及时的嚷了一嗓子,总算是打断了那老婆婆本来还想让秦彦多摸几圈的手。 「那就不耽误大人了。」 看老婆婆满意的带着儿媳妇离去,秦彦狠狠的瞪一眼捂嘴偷笑的小厮,「死东西,怎么现在才滚过来?」 「没法子,不是等汤么?叶村长不说好,谁敢动?」 称心麻利的打开破棉袄,小心的拿出里面的瓦罐。罐里是一份还滚烫的羊肉汤,旁边是一包切好的冷硬馒头碎。 秦彦瞪大了眼,「这让你爷怎么吃?」 称心一副看土包子的表情,把馒头碎倒进羊肉汤里,搅和几下,直接把大汤勺递给了秦彦,「爷你试试。」 秦彦将信将疑的挖一勺一尝。眼睛亮了。 浓郁鲜美的羊肉汤渗进冷硬的馒头碎里,把馒头暖和过来的同时,也意外的绵软好吃。再配上炖得酥烂的羊肉。简直是人间极品。 「这什么东西?」 「叶村长说,这叫羊肉泡馍。好吃吧?」 这个不必说,光看秦彦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就知道了。 只是称心还要卖弄几句,「其实带骨头的更好吃。只是爷你在外头,叶村长怕人瞧见你吃独食不好,所以一个不敢给你盛。」 看他一副你吃到亏的眼神。秦彦很生气。这小子一定啃了很多好吃的骨头。才能这么幸灾乐祸的跟他说话。 哼哼,等晚上回去,看他怎么收拾他!不过之前。他还得交待一件事,「回去告诉村长,我晚上回去还要吃这个。」 这个没问题,小伍一早连雪都没扫的出去,就是去屠夫家里买羊了。整整弄了三只羊回来,估计这几天,家里的肉是不用担心了。菘菜和萝卜也有储备。应该能顶几天。 只是称心突地想起件事来,「爷,咱吃得这么好,要不要给钱的?」 想起自己刚刚吃完的一大盆骨头,他有点良心不安了。总不能主子吃女人饭,他也吃女人饭吧?他可比主子有追求多了! 可秦彦翻翻白眼。「放心吃你的。你想吃软饭。还没那资格呢。」 被看穿小心思的称心反倒放心了,他可坚决不吃女人饭。顶多吃女村长做的饭。 第二章 看秦彦吃得香,称心又馋了,算计着一会儿回去,还要再偷吃一碗。却没想到家里原本还有一大罐子的羊肉汤,已经全没了。 离家出走的冲数摸着肚皮,和小地瓜在那儿撑得直打嗝,称心大惊,「你们到底吃了多少?」 留守看家的蔓儿笑了,「是有点多了。」 这是多一点吗?称心震惊完了下定决心。晚上他也要大开口戒,绝不能吃得比他们还少! 其实他误会了。 叶秋是留了些给他二人,但剩下更多的,是全带到挖渠工地上去了,如今已经添到了仙人村七人的碗里。 那天一进潞州城,董青松和朱德禄就直接来了这里,准备交接。只是朱长富和董大伯不放心,打算带他们几天,熟了工地上的事情再走。 颜大人待他们可不薄,说是给他们安排轻松差事,果然就是在伙头房帮忙做饭。 不过挑柴烧火,打打下手,吃得比外头好,又不算太累,两个老人家干得很是轻松愉快。至于连春祥,因为心细稳妥,给分到了保管物资和农具那里。 只有董二朱德贵上了工地,这也是董大伯和朱长富要求的。对这两个不成器的,就得让他们受些教训。 所以叶秋送羊肉汤来时,就只见他二人有些憔悴,吃起肉来格外凶猛,其余三人倒是都还好。 已经听说她在村里干的那些事,朱董二人是把她夸了又夸。又拍着胸脯保证把接下来的事情做好,让她安心在潞州治病。 原本等饭吃完,叶秋就要带朱长富和董大伯离开。偏偏因为大雪,今日官吏都去忙了,工地上事情也多,一时半会还真走不开。 朱长富就叫叶秋先回去,「也不在乎这一两天的工夫了,等弄完了,我们自会去找你。反正也知道地方了,没事的。」 那叶秋就先走了。 小伍直接赶车去了百草堂,昨天营长交待过,今天要去拿药的。就是叶秋忘了,他都不会忘。 只是一进门,叶秋却遇上一个熟人。 谢子晴看她柔柔一笑,「姐姐,啊不,是叶村长,好巧啊。」 如果只是巧遇也就罢了,可谢子晴在听叶秋跟掌柜说,是来拿阿胶的时候,停下脚步刻意道,「阿胶啊,正好我也想要呢,掌柜的,麻烦你也拿给我看看吧。」 百草堂的林掌柜很为难,「陶少夫人,这是人家早就订好的,连订金都给了。」 谢子晴一脸委屈,「可我也想要怎么办?掌柜的你可不能看着人家带个士兵过来,就欺负人。」 「你这女人怎么回事?」小伍火了,谁欺负谁啊?这不摆明了要抢东西吗?哪有这样不讲理的? 可谢子晴就是不讲理了。 捂着心口故作惊恐的倒退两步,「他,他他他凶我。这光天化日之下,莫非你要行凶不成?」 小伍是当兵之人,最是爽直,哪里见过这样装可怜装无辜,还心思恶毒倒打一耙的?气得脖子上的青筋根根爆起,捏着斗大的拳头嘎巴作响,却看着那女人一副柔弱得随时都要昏过去的样子,偏偏不好跟她动手。 他再冲动,也不是傻子。药堂里还有不少百姓看着呢,这一拳要是挥下去,人家得怎么说他们清水营? 看他能忍住,叶秋便心安了几分。见拉不动气得七窍生烟的小伍,便上前两步,拦在了他和谢子晴中间。 用比她刚刚更可怜更柔弱的腔调道,「陶少夫人,你们陶家真的是要置我于死地么?之前在八角镇,你们家就诸多为难。如今我都躲到潞州来看病了,你们家怎么还不肯放过我?就连我已经买好的药材都要抢,你这是,你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呀?」 伴随着叶秋生生挤出来的哭腔,局面瞬间扭转。 原本只看到一个当兵的汉子吼一个有钱少妇,如今却看到一个贫家农妇在控诉有钱少妇的欺压。 谢子晴可算尝到自己刚刚诬陷小伍的滋味了。而叶秋还在呜呜咽咽的道,「亏我当年还拿你当姐妹,你出嫁时我还送了几百两银子给你压箱。难道就换来你今日这么恩将仇报么?」 谢子晴又羞又急,雪白的面皮涨得通红,想也不想的反驳道,「哪有几百两?你一共就给了一百两!」还都还你了。 可叶秋立即抓着这个话柄,打断了她,「难道你是嫌少么?就是亲姐妹之间添妆。能有几个比这多的?你看看你身上穿的是什么。再看看我身上穿的是什么,做人能这么不讲情义的?我知道你们陶家有钱,如今也看不上我那点钱。说不定你们家在城中的枣酒铺子。一月赚的就不止这么多了。可我自问对你,已经尽到朋友情谊了。可你怎么就能狠得下心,帮着你夫家,把我往死里踩呢?莫非,你从前待我的情谊,全是假的?」 听她这泣血般的控诉,围观百姓大是怜悯。再看向谢子晴时。纷纷摇头,指指点点,面露不屑。 看谢子晴一张面皮快紫涨起来了,叶秋心中冷笑。 装小白花又不是你的独家专利,在姐姐面前玩这一招,真是找死! 谢子晴无法了。她穿得那么富贵。怎么跟叶秋斗,都只会让人同情弱势的那一方。所以这时候。她只能装着被气晕过去,让丫鬟扶着走了。 可她没想到,这名声到底是传出去了。 听说她是陶家枣酒铺的老板娘,好些百姓都对那家奇贵无比的店指指点点。 因朝廷有禁令,严控用粮食酿酒,也弄得陶家的枣酒一枝独秀,卖得一年比一年贵。可再贵,万一家中有婚丧嫁娶,还是得来打几两好酒来撑门面。 这些年,潞州城的百姓们本就对此意见颇大,如今又听说这家店的老板娘是个这样人物,弄得百姓们心中更为愤慨。 好些本要打酒的,索性不打了。也不用说舍不得那个钱,只说这家店老板的人品不好,不愿意帮衬他家生意。 这样的借口传开,竟是人人都受用。弄得陶家原本年前应该是最好卖酒的时候,偏偏生意大跌。 这些还是后话,眼下赶走了谢子晴,叶秋从林掌柜这里拿了阿胶,又找坐堂的老大夫把了一回脉,问清了吃法,准备结账时,林掌柜的说,「小娘子不必担心,你这账上已经有人给过钱了,你只管拿药就是。」 可就算是有人给钱,总得知道多少,回头好给人还钱吧? 那林掌柜就跟她说了实话,「这样上等阿胶若是零卖,得二两银子一两,因你买得多,算得便宜了点,零头我都没要。」 叶秋不问了。 刚刚老大夫跟她说,这东西得长期吃才有效果。每天虽只那几克,可吃下去就是几钱银子。再加上配料炭火什么的,算了,叶秋不想了。 有钱再说吧,如今就装傻吃大户了。反正秦彦说男人挺有钱的,就算欠着他,也没关系的吧? 可回去的路上,叶秋到底不安心,悄悄问小伍,「你们营长真的有钱么?」 这是要打听家底?小伍顿时骄傲的昂起脑袋,「我们营长当然有钱啦!他可是咱们西秦少数几个,每年能拿到五百石俸禄的将军,要不然我们营里的兄弟怎么够吃?」 第三章 什么什么?叶秋耳朵一竖,「他的俸禄还要养活你们?」 糟糕!小伍惊出一头冷汗,原想吹嘘下他们营长其实是大大的有钱人,一不小心把老底给掉出来了。 「其实也不是说他没钱啦,要不是朝廷老是克扣我们的军饷,总是拖来拖去,也用不着营长老是拿自己的俸禄来垫。不过这些军饷等到朝廷发还给我们时,我们会还给营长的。」 叶秋心一凉,那就多半没戏了。 可小伍想想,又赶紧道,「其实我们营长不拿俸禄也是有钱的,他名下还有田地,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小伍有点垂头丧气了,「只不过那些田地不在我们营长手上。他还没分家,拿不到。」 叶秋已经可以基本想见李大营长的财务,是个怎样糟糕的状况了。俸禄很高,实际可供分配收入很少。除了要养活家里人,还得养活全军那么多人,真是可怜。 「不过还是有办法的。」小伍忽地眼睛一亮,想起一事,「只要能打仗。我们缴获了战利品。营长就能有钱了。所以,嫁给我们营长,还是挺好的!」 那。那还是算了吧。万一跟个穷人打,抢不来好东西怎么办? 小伍激动人心的蛊惑,半点没打动叶秋,反而让她觉得这个钱花得实在太烫手了。她这一口一个几钱银子,还不知沾了人家多少血汗呢。回头等挣了钱,还是还给人家吧。 哎,都是穷人。不容易啊。 她回家的时候,小地瓜已经吃饱喝足,跟冲数两个睡午觉了。 小的睡睡也就算了,那个大的不是修道中人么?怎么也一样懒散?贴着她儿子的脸,还睡得红扑扑的,看着就让人来气。 叶秋翻翻白眼。让蔓儿在暖和的炕上专心做针线。自去把晚上吃的羊肉收拾了出来。 中午吃的是只羊腿,晚上她打算炖个羊排。就跟山药,本地人叫薯蓣的一起炖,弄得象红烧一样,也换换口味。 中途她也顺便把自己要吃的阿胶红枣炖了吃了,买都买了,要是不吃,就更浪费了。 傍晚的时候天又阴了,本已停了的雪又开始下。 眼看牛车陷在雪里出不来,那老农无论如何不肯走了,「大人,我把钱给您,您自己想法把菜运回去吧。这不是小的不肯走,而是这样大雪,牲畜走一趟,回去就要烂蹄子,烂了蹄子就没用了啊!」 铁蛋骑在马上,急得眼珠子比昨晚熬夜时更红了,「不行!你既收了钱,不走也得走,否则你让我们怎么办?」 他们今天随何渊下乡,好不容易一家家采购到了菘菜萝卜,又找了几辆牛车来运。只没想到这该死的老天又开始下雪,这样拖沓下去,他们两天之内,怎么可能把菜送回军营里? 要是没菜,让那些长途奔波而来的兄弟们吃什么? 所以铁蛋一着急,平时还算挺好脾气的一个人,眼下也耍起了横,扬起鞭子就想抽人了。 何渊见此,忙过来拦住,又跟那老农好说歹说,最后把运费提了一倍,才勉强让老农同意走这一趟。只不许他们催,免得伤了牲畜。 这样的关口,由不得何渊不同意。只是瞪着又飘起满天大雪的老天,心中把侯亮又骂了千遍万遍。 等天色全黑,都快二更天时,秦彦才披着一身大雪,匆匆回来。 看叶秋要给他热饭热菜,忙道,「多备着些,阿雍待会也要过来,说不定还有人跟着。刚刚我去衙门复命,商量明天的赈灾之事,正好碰到他了,叫了他来吃饭。唉,这么大雪,他们在外头扎帐篷实在不能住人。可要颜大人给他们调集木材搭篷子,又谈何容易?」 叶秋他们早已经吃过,听说此事也是忧心不已。 只有地瓜很欢乐,听说叔叔要来,连忙说要提着他的小冰灯,出去接人。 这样冷天,叶秋自然不肯让他出去,只带着他,把他的小冰灯挂在门前,照亮道路,就把他赶回屋去了。 三更天,等男人在漆黑寒冷的冬夜里,看着温暖的橘红色烛光,从明亮的冰灯里透出来,乖巧微弱却执着的照亮着他的路,一时间,竟是怔住了…… 叶秋回了房,可是没睡着。当小院的木门在寒风中吱呀一声,被轻轻推开时,她就醒了。 进来的有三个人,但男人的步子她是听得出来的。带着军人特有的沉稳坚定,总是让人格外安心。 大屋里的人一直没睡,小伍和称心迎了出去,把三匹马牵到后头的马棚里去擦干净雪水,再喂上草料。 这边秦彦让几人进去,先坐炕上暖和暖和,又问称心,「哪个罐里是热汤?」 叶秋听着马上从炕上爬了起来,披衣下地,那位爷可不是伺候人的主,还是她去吧。 「我来。」挽着头发进了大屋,叶秋迅速接手了秦大公子不熟练的活。 先给几人倒了一碗滚烫的米汤喝了暖胃,再把留好的山药炖羊排放在炕上热着,顺便就把冷了的馒头也放在炕边烘着。等一会儿,就能吃了。 李雍看着她行云流水般的忙着,没有招呼,只问秦彦,「门口的冰灯谁做的?」 「地瓜啊。」秦彦很奇怪他怎么突然想起这件事了,「小家伙听说你要来,原本还要接你,只困得不行,才抱去睡了。对了,你们商量得怎么样?有想到去哪里借住了吗?」 男人的目光又往叶秋身上瞟瞟,暗沉的眸子里多了一抹暖意,不答他的话,只看向叶秋,「那冰灯是你做的吧?」 呃?听他问得古怪,叶秋扭头,「怎么啦?」她没做错什么吧? 男人又问,「那冰里既然可以点蜡烛,可不可以住人?」 冰里住人?秦彦愣了。 可叶秋却立即明白男人想问什么了,「当然可以啦。有些极北的寒地,没办法盖房子。就是住冰屋的。唔,我也是听我爹说的。就拿那些堆在门口的积雪就行,拍成冰砖。垒成帐篷样,就能住人了。不过唯一不好的是,帐篷里生不了火。」 男人摇了摇头,暗沉的眸子里却隐隐闪着光,「你说如果我修一堵冰墙,把营地围起来呢?」 聪明!这样既能在营地里生火。又能挡风保暖了。 叶秋顺嘴就道。「那你还不如修几个大碉堡,警戒起来也方便。」 「碉堡?你画来看看。」 秦彦捧来笔墨,叶秋简单几笔就在纸上画了一个歪歪扭扭。但很有样子的碉堡雏形,「你若搭成两层楼高,把墙砌得厚些,拿雪砖搭成阶梯,人还能上去走动,四下里的动静都看得到了。这墙上留的小洞是用来观察的,要是……」 「要是遇到敌情。还可以格杀。」秦彦的眼睛也亮了,闪闪发光,他只可惜一点,「就是冰砌的屋子太不结实了,这些砖缝处难道还能拿米浆去糊吗?」 「谁说要米浆糊的?」叶秋和男人跟看白痴一样看着他,「拿水一泼不就完了?你怕不牢固。多泼几层也就是了。到时你要砸得开。那才叫神人呢。」 被鄙视的秦大主簿恼羞成怒,忽地闻到一股子焦糊味。「你的菜!」 哎呀,叶秋一惊,赶紧回身去看。 她的排骨有汤汁,倒是没事,只是馒头烤焦了几只外皮。 第四章 男人不动声色的把叶秋画的图收起,换了话题,问堂兄,「那个脚上缠麻绳的法子是你想的?」 秦彦略赧颜,「不是。是一早扫雪时她弄的,只没想到这么快大家都知道了。」 看他不好意思,叶秋把饭菜端来,爽朗笑道,「你放心用吧,只当我交房租了。」 反正这法子也不可能拿去牟利什么的,若是能帮朋友赚些前程,不如爽快给了人家,自己还可讨一人情,又何乐而不为? 只是李雍得到确切的答案,又瞟了她一眼,眸光暗沉,有不满一闪而逝。有什么话本想说的,他也不说了。 而叶秋全无察觉,见他们吃起了饭,称心也已经回来伺候了,便打着哈欠,回房睡觉去了。 只是心里也有不满,不是说好了给她带锅的,锅呢? 火炕上,秦彦不知是有心还是故意,还向他卖弄,「你这排骨吃完,把馒头掰碎了浸油汤里,才好吃呢。中午她给我送了一大罐子,叫什么羊肉泡馍来着,着实又暖和又好吃吃。」 男人的眼眸更加暗沉了几分。 有好想法不先想着告诉他,有好吃的也没送给他。那他的锅,起码也要等到明天再给她了。 一夜雪未停。 到天明时,依旧扯絮般的下着。因昨晚睡得太晚,早上醒得迟了些。 当男人察觉到有只微凉的小手试图摸上自己脸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抓着他的手,扣上他的咽喉。可是当入手的软嫩稚幼,还有那熟悉的气息又瞬间提醒了他,那是谁来作怪。所以他只是顺手一带,就把人轻轻的抱到了怀里。 咯咯咯咯,小地瓜笑得跟小鸡仔似的欢快。趁势就钻进了男人的被窝里,在他怀里拱啊拱的,「叔叔是个大懒虫,大懒虫!」 男人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一时之间,全身都僵硬了。 「地瓜,不许调皮!」 受叶秋在墙上打钉晒萝卜皮启发,身为家主的秦彦也强烈要求在他睡觉的大炕边钉了木楔子,挂起了大帐。 当然不是为了挡蚊子,而是为了在睡觉时好歹保留一点私人的空间。称心如法炮制,在旁边也给自己挂了顶帐子。 而今却成了地瓜早上最喜欢的玩具,总喜欢躲在后头跟冲数两个捉迷藏。当然,也喜欢一大早过来扒开帐子,叫里面的懒虫起床。 懒虫既然还在床上,自然不会穿太多衣裳。被小地瓜跟小狗似的拱了几下,男人的里衣就散开了,露出赤裸的胸膛。 叶秋因为教训儿子,刚好从灶台边一抬头。 哟,看个正着。要不是场合不对,叶秋甚至想吹声口哨。 帅哥身材很不错啊,别看穿上衣服挺瘦的。里面还是挺有料的。 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有腹肌,标准的倒三角体型。看那光泽如蜜的紧致肌肤,摸上去一定手感不错。 叶秋还只是这么想着,她儿子已经如她所想般,好奇的伸出小手摸上去了。甚至,还刻意的去揪了一把某些敏感处…… 「你这小色狼,想非礼吗?」秦彦也被闹醒了。看着小东西把自家堂弟的耳朵都弄红了。忍不住好笑的捏了小地瓜的屁股一把,调侃起他来。 小地瓜惊得立即转身,捂着屁股倒坐回李雍怀里。指着秦彦,愤怒的控诉,「他捏我!叔叔打他,他昨天,昨天还要拿板子给我娘打我,他是坏人!」 叶秋趁机收回目光,假装什么也没看见的继续去煮南瓜稀饭了。只是忍笑忍得有些脸有些抽筋的征兆。 男人略带羞恼的眼角余光,这才迅速的瞥过那个假装在灶台前忙活的女人,然后快速拢住衣裳,穿戴起来。 至于调戏他的小色狼,算了,放过吧。还可以帮他教训下坏人。 那很简单。直接让小地瓜把被子抱走就行。 大冬天的干这种事,无疑是最快活的手刃仇人的方式。 看秦彦夸张的哆哆嗦嗦的发着抖。卷着秦彦的被子,只露出个小脑袋的地瓜象是裹着茧的蚕宝宝似的,笑得眉眼弯弯,得意无比。 这一笑闹,全院子人都起来了。 洗漱更衣,热闹而忙碌。 只是蔓儿才要蒸叶秋昨天说的花卷,忽地发现角落里的一样东西了,拿起来问,「叶秋姐,这是什么?」 叶秋一看,愣了。 男人正好进屋,颇有几分不自然的说了句,「给你的。」 然后背着身子走过去坐下了换鞋,「我们不吃早饭了,得赶紧去找人把冰墙修起来了。」 「你……你等等!」叶秋看着那只锅,也不知是什么心情,有点开心,又有点不知所措,磕磕巴巴了半天,才道,「你先喝粥,有这个就不用蒸花卷了,很快的。」 赶紧挪开了熬粥的罐子,把锅架在灶上,直接舀了面粉用鸡蛋和凉开水化开,撒些油盐葱花,舀一勺往锅里一倒,再拿起锅一转。一张金黄的煎饼就在铁锅里成型,并散发出香气了。 「我要吃饼!」小地瓜闻到熟悉的味道,费劲的从被子里往外一拱一拱的爬。这个饼他娘做过的,很香很好吃,就是家里的石板烧坏了之后,再也不能做了。 男人见状,好笑的帮了小家伙一把,拎着他的脖子,把他从被窝卷里扒拉了出来。 小家伙顿时得寸进尺的爬上他的背,「快,走,我们去抢第一!」 男人再看叶秋一眼,看着那女人已经迅速的开始做第二张大饼,似乎留下吃个早饭也不必等太久,于是就又坐到了餐桌边。 这样的大冷天,有口热乎的,谁又愿意空着肚子出门? 烙得两面金黄的煎饼飞快的一张张出锅,除了小地瓜和秦彦,其余都让李雍和他的两个手下先吃。 香甜的南瓜粥,酥软的葱花鸡蛋饼,再配上麻油炒过,咬得嘎吱嘎吱响的萝卜干,这样的早饭,吃得人从胃到心,都是妥贴无比的。 一盆子面糊用完了,男人也起身要走了。 小地瓜却突然扑到男人身上,抱住他的脖子。 叶秋以为儿子跟在家似的要撒娇,忙沉下脸低斥,「不许耍赖,叔叔要干正经事,放手!」 小地瓜愣了愣,男人已经皱眉嗔向叶秋了,然后伸手把小地瓜揽进怀里,低声跟他解释,「叔叔有事要去忙了,回头闲了再来。」 被安抚顺毛的小地瓜气乎乎的白了他娘一眼,「我才不耍赖呢,我就是要亲叔叔一下,又不是亲你!」 然后,他就嘟着那张油汪汪的小嘴,在男人错愕的时候,用力的亲了男人一下,小嘴对大嘴。 男人一下呆了。 当唇上那稚嫩的触感传到大脑,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象是心底最柔软的一处被人悄悄触动了,泛起让人连心脏连为之酥麻的疼惜。 陶世荣一向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至少,比他那愚蠢的老爹要聪明得多。 所以,在把妻子送上侯亮的大床,取得支持之后,他不是坐在那儿,等着看李雍的笑话。而是在这个大雪后的早晨,特意离开了家中的温暖火盆,来到了清水营这个四面透风,冷得透心的驻地。 「蔡校尉,你也是个聪明人。为何不好好考虑我的建议,跟我合作呢?」 第五章 何渊出去买菜了,李雍还没到,听说有个商人要来找人商谈卖菜的事情,士卒们便跟刚从仙人村赶回潞州的老蔡说了一声。 在陶世荣看来,这世上就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他们陶家虽是因为叶秋之事,跟那位不知道来历,但听说很厉害的李大营长结下梁子,但若是陶家能解决李大营长买菜的问题,这是不是就能化敌为友了? 更何况,这么做,陶家还能赚到钱。那么多交一个朋友,是不是比多结一个仇人好? 这个道理,陶世荣想通之后很激动,也就很快的行动起来了。 当然,他心里还算计着,要是此事能行,他就可以打着官方的旗号,大肆回八角镇采购菘菜。那样,叶秋还要怎么做她的酸菜买卖? 就算那位李营长要回护着叶秋,可也不能拿自己手下那么多人的吃饭问题开玩笑吧?如果他真的执意如此的话,呵呵,那就不好意思,他会帮着把这件事传播传播,到那个时候。倒要看看李雍还怎么拢住人心。他们带兵的,不是最重视这个吗? 老蔡是个粗人,却不缺心眼。陶世荣不认得他,他却是听说过陶家人的。 所以听了这话,他也没有翻脸,还问,「眼下这样大雪。你们家又有什么本事。收拢到这么多菜,还能运过来?」 陶世荣拿出块带香味的绸帕,含蓄的掩嘴一笑。「我们陶家祖祖辈辈在此定居,自然有些鱼门虾道。校尉只要能说服你们营长,跟我合作,这些小事我自然会负责解决。一天三百斤菘菜。加两百斤萝卜,够不够?」 差不多了。清水营共有上万人,这回过来接受训练的大概是五千左右。军中饮食不讲究,一人一天能分到半斤菜,再加上肉。足够吃了。 只是还没等老蔡想好,要不要先应付着答应下来,骗几天菜吃。有人在帐篷外冷冷回绝了,「不需要。」 玄色的披风。挟裹着晶莹的雪花,从门外打了个卷,凛冽的进来。 男人冰雕般的眉眼只淡淡一扫,陶世荣的心就似挨了一记重拳般,猛地一紧,连忙又挪开视线,甚至局促的退后两步,连带着熏香的帕子也被他悄悄塞进袖里。 经过上回的交锋,陶世荣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那些小动作,别人兴许还会多看两眼,可在这个坚硬得象石头一样的男人面前,完全不够看。 来来还在想着要怎么开口表示自己的诚意,李雍已经沉着脸发问了。 「什么时候,没我的命令,闲杂人等也能随意进出大营了?」 老蔡立即伏身请罪,「是卑职糊涂,请营长责罚。」 跟着老蔡回来的小崔立即不客气的拦在陶世荣面前,态度冷硬的说,「请回。」 陶世荣很是尴尬,但他还是不放弃的开了口,「大人,咱们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何不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合作呢?小人保证价格公道……」 李雍冷冷的瞟了他一眼,「跟我谈合作?你也配?」 陶世荣一哽,面皮瞬间紫涨。他虽是商人之子,可因为家里有钱,从小到大也是给人捧着长大的。 这样的屈辱,他生平只受过两回。偏偏这两回,都是他主动上赶着找上门去,同一个人给他的。 陶世荣再说服自己要冷静克制,此刻也愤而想走了。 可旁边,小崔更不客气的拉着他,就把他往外面推。可还没出门,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爽朗大笑声传来。 「阿雍啊,我们来啦!赶紧准备好吃好喝的,迎接大军吧!」 门帘又动,是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将进来了。陶世荣不认得,其他人却是太熟了。 老蔡惊呼,「牛将军,你们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哈哈,这该死的老天突然说变天就变天,冻得人受不了。我和老陈一发狠,干脆急行军过来了。老陈在后面压阵,大概明天来,我就先来跟你们打个招呼。这个破地方还真是又湿又冷,这回那些兔崽子可有得受了……」 接下来的话,陶世荣听不到了,因为小崔已经把他拖远了。可这又怎样? 陶世荣只觉心中一口恶气出得痛快之极,人都来了,还装什么清高?他这就到侯将军那里去,说道说道。就是让他自己掏几个钱,煮一锅好菜摆在他们清水营前都行。就要让那些军汉们看看,他们营长做的是什么事! 雪下得太大,今天连街面都没法扫了。 因为路两边都已经堆起高高的雪堆,再扫出来的雪,都没法放了。 可小孩子还是关不住的,尤其是在有了个无法无天的冲数之后,小地瓜更是要闹着出去玩。 叶秋有时候真心觉得,就算孩子是天使,也一定是专门负责折磨父母的天使。 再对那小东西气得牙痒痒,她还得叫小伍帮忙,做了一个简易的土爬犁,让小猪拉着,哄着儿子就在院子里玩。 只是冲数嫌不过瘾,让小伍做了个大的,又趁叶秋在屋里剁饺子馅的工夫,偷偷把叶秋从村里带来的马牵了出来,拉着小地瓜就跑出家门了。 等叶秋听着动静不对追出来,就看到该死的小道士,还把称心一起拐跑了,在爬犁冲她挥手嚷。「没事,我们去兜个风就回来!」 叶秋气得在后头挥舞着菜刀直嚷,「要是有冻生病的,老娘一个都不伺候!」 地瓜笑得跟小老鼠似的,把他的猪兄弟也抱上了,还冲他娘做鬼脸。 「你倒是抓好啊,别摔了!」叶秋又急又气。那个小东西。他就不怕被风刮下来?回来一定要打屁股,太无法无天了。 只是小伍若有所思的看了那个在厚厚雪地上跑得飞快的爬犁一眼,「这个东西要是做得精致些。是不是拖货物也没问题?」 那当然。叶秋翻翻白眼,随手就指点了几句,「你看他们那做的叫什么?要不是小道士功夫不错,早翻了。真的要在雪地上跑得稳。得象船一样两头翘起,木料一定得结实。还要打磨圆滑,才能减轻受力。再铺上皮子,人坐在上面才稳当。」 小伍认真的听了,转身就去忙活了。 叶秋原想再讲讲狗拉更原汁原味。人已经没了。 再看看唯一一个老实陪她干活,正和着面的蔓儿一眼,抱怨道。「看到没?男人就没一个靠得住的。干起活来,还得靠咱们。」 可连蔓儿也微红着脸。眼睛亮亮的道,「叶秋姐,要是一会儿真的做了个好爬犁,咱们也去玩下吧,好象还挺好玩的。」 得,这个也没救了。叶秋回身继续把羊肉剁得山响,「那是自然!咱们要玩,就要把他们都灭掉。」 不过灭掉之前还得给他们做饭,想想都郁闷。想到做饭,叶秋又忽地想起前晚上泡的豆芽了,揭开破袄子一看,黄黄嫩嫩的豆芽已经发出来了,只是明显的缺了一角。 会干这事的人就一个。 叶秋在心里又给儿子记了笔小黑账,继续忙活了。 冲数架着爬犁,跑上大街才发现完全跑不开,因为就算雪再大,街上还是有行人的,这东西还是得找个宽敞的地方才跑得欢快。 小地瓜想也不想的说,「那我们去找叔叔吧!我还带了好吃的,咱们让阿雪拉着跑,它跑得快。」 第六章 称心也就十六七岁,正是爱玩的时候,顿时点头,「我知道地方,那边可宽敞得很,咱们走!」 于是乎,三个人坐在爬犁上,又一路风驰电掣的跑开了。 大雪一直下,颜修之今天当然又上了街。今天一早,秦彦来告诉他,说军营里急需大量冰砖,如果城里有不要的,可以全送到他那里去。 这倒是件好事,可问题是要怎么拖? 都到膝盖深的雪了,什么轮子一陷进去就没办法了。正在着急,忽地就见一辆车飞也似的跑了。 颜修之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可身边小吏也惊道,「嗳,那车怎么能跑得如此轻松?」 不管了。颜修之忙道,「赶紧让人骑马跟上去,问问他们是怎么弄的。」 是,小吏领命而去。 而此时,清水营里的将士们已经开始拍冰砖做围墙了,却不是叶秋说的碉堡。又不是战争时期,男人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藏拙些好。 只是大帐之内,牛俭老将军的火气很大,「他奶奶的,姓侯的那老匹夫,欺人太甚!让老夫去跟他讲讲道理,他要不给咱们菜,老子就掀了他的窝!」 明儿人就到了,这卡着菜不给人吃,让辛苦跑了一路的将士们多难受? 这些老将,一个比一个火爆,反倒是李雍冷静得多。陶世荣刚刚来,虽不肯说,却透露了一个重要消息。这样大雪,还是有法子买到菜并运过来的。 若是他们找到这个法子,这难题岂不迎刃而解? 老蔡建议,「让小的去,把那小子套个麻袋揍一顿,包管他连祖宗八代都说了。」 这法子好!牛老俭才想夸奖,外头有人来报,「将军,有人来找您了。」 因为刚刚陶世荣之事,士兵再也不敢随意放人进入军营。 就算那个爬犁上的小不点再可爱,说他是营长的「老相好」,早上才亲过嘴儿的——这是被秦大主簿教的——士兵也不敢放他进去,直到他们的营长亲自迎了出来。 「地瓜,你怎么跑来了?」 男人说着话,严厉的目光就扫过称心和冲数,等到小不点兴奋的扑到他怀里,把冰凉的小手伸过来取暖时,男人的脸色更冷了几分。 拿玄色斗篷把小人儿整个严严包住抱起来,理都不理那两个兜风兜得同样清鼻水直流的家伙,只顾大步抱着地瓜回营帐,「赶紧,加火盆!」 是。小崔本是亲兵,听了迅速跑去忙活了。两只大火盆加进帐篷里,小小的帐篷瞬间就暖和起来。连小苹果跟着蹭进来,都觉得舒服多了。 只牛俭看李雍出去,抱回个小孩儿来,瞬间乐了,「哟,这哪捡回来的小家伙?」 「我才不是捡回来的,我是我娘生的!」小地瓜很不高兴的从叔叔的大斗篷里钻出小脑袋,冲人翻了个白眼。 「地瓜,不许没礼貌。」男人微沉了脸,心疼归心疼,但该教的还要教。 老蔡赶紧在牛俭耳边嘀咕了几句,牛俭再看看李雍,乐了,「好小子,还挺有脾气,过来给爷爷看看。」 不要!小地瓜紧紧抱着男人脖子,只把屁股对着人家,奶声奶气却老气横秋的说,「我跟你又不熟。」 哈哈,老牛爆笑。从怀里掏摸掏摸。寻出一把外表很普通的小匕首,在小地瓜眼前晃晃,「给你这个,咱能熟起来不?」 男孩子就没有不喜欢小刀小枪的,接了匕首拔出来看看,只觉乌沉沉的,也看不出好坏。小地瓜本想把小手伸到刀刃那里摸摸。被立即被男人抓住了。 冲数已经两眼放光的凑上前来。恨不得据为己有,「好刀啊!别乱摸,赶紧收下!」 可小地瓜不要。「我娘说,不能随便拿人家东西。」 唔,这家教还算不错。 男人道,「拿着吧。牛爷爷给的东西,可以拿的。」 小地瓜又看他一眼。见他微微颔首的肯定,这才歪着脑袋看着牛俭,不好意思的说了声,「谢谢牛爷爷。」 真乖。老牛正想再逗这小家伙几句。忽地有潞州府衙的小吏一路急驰而来,「请问这辆雪车是何人之物?」 呃?冲数称心面面相觑,他们不过造个车子玩玩。一路又没撞着人,总不会惹事了吧? 李雍把地瓜放下。迎了上去,「怎么?」 小地瓜果断跟上,揪着他的衣角,把自己罩在他的大斗篷里。又暖和,还没人看见。 小吏在潞州府衙见过李雍,跟他见了礼,才道,「方才我们大人在雪地上看见一车急驰,想问问它是何家所有,能不能用它来搬运东西。如是有甚需求,官府作价买下也是行的。」 这下放心了。 称心拉大方道,「这是我们家做了玩的,说什么卖不卖的。若是要用,拿去就是。」 可小地瓜不乐意了,扯着男人的衣角,低低的委屈说,「我家的,我娘做的。」 他还没玩够,他不想给人。 李雍的目光此时才落到那辆奇怪的马车上,瞬间,他的眸光闪了闪。 而同样脸色变了的还有牛俭,围着那辆车左左右右转了一圈,忽地目光炯炯,「来个人,带我转一圈。」 这个只有冲数上了,赶着爬犁带着牛俭就在空地上跑了一圈,老牛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掩不住了。后头更加亲自接手,拉着爬犁转了起来。 等他又疯跑了一圈回来,望向李雍放声大笑,「阿雍,有这个东西,咱们还受谁的鸟气!」 就拿它去买菜,多方便啊。 李雍才要说话,忽地瞧见外面又来人了。 根本不用多说,老牛顿时把爬犁赶到帐篷后头藏着,吩咐冲数不许出来,这才施施然走了出来。 侯亮远远的看到一匹马拖着东西跑过,却不知是什么,也没太留心,只是见到牛俭果然提前到达,很是开心,「听说老牛你来了,本帅特意过来看看。还带了两坛好酒,怎样,够意思吧?」 牛俭眯眼一笑,「堂堂一个大帅,见到昔日同僚,就拿这么两坛不知什么玩意儿的破酒来,你也真算是好意思的。」 侯亮微有些赧颜,别人说这话还没什么,但他当年做新兵时,牛俭就是他的队长,还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几回性命。 只是后来大家去到了不同的军营,他是官运亨通,做到一军的主将。牛俭因脾气耿直,虽做不了一军主将,但他所在的清水营在西秦的地位,却不是他这潞州军营能比的。 如今侯亮就算是做到一军的主帅,但品级比这个老上级也高不了多少,所以在他的面前,吃几句挂落,还真不好摆脸色。 只能讪讪的给自己解围道,「这不是突然听说你来了,来不及准备么?改日你到我的营房来,包你喝个痛快,不醉不归。」 牛俭讥笑,「那倒不必,听说你们潞州连吃菜都困难,我哪好意思还上门去吃你的?」 说到此,侯亮倒是不尴尬了。 再看一眼李雍,语带双关的道,「我这也不是没办法么?这样大雪,怎么买菜?若是强行下令,只怕就要扰民了。尤其李营长还身负巡按之职,想必更是不愿意如此行事,对吧?不过若是你们解决起来实在困难,我们忠武军的兄弟们省一省,分你们些菜也不是不可以。」 第七章 牛俭呵呵笑了,「既然这么不容易,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再说,这牙缝里省下来的。我们清水营的兄弟也不大看得上眼。」 侯亮这一气非同小可。原本,他听了陶世荣的回禀,还想过来做个顺水人情,心想有牛俭在,帮忙打个圆场,把事情顺利解决,也就算了。 毕竟这个唯一不姓秦。又偏偏最得皇室重用的李大营长身份不同。把他得罪得太死,也不是什么好事。 只没想到小的不卖自己面子,连老的也是如此。那侯亮也不会再低声下气。给台阶他们下了。看看这么厚的雪,他倒要看看明天大军来了,他们给人吃什么。 「既是瞧不上我们的东西,那也没什么好说的。营中还有事。咱们改日再来叙旧。」转头看一眼小吏,「你来此做甚?什么时候地方也能插手军务了?」 他就是在故意挑刺。想扳回点面子。 偏那小吏也是个机灵的,顿时掩下爬犁之事,只道,「颜大人看城中积雪太多。无处堆放,只有清水营驻守这一带地势空旷,所以想把积雪拖过来安放。刚刚卑职正在请示呢。只要李营长划个位置就好,至于其他。绝不敢妄言。」 听如此说,侯亮反倒无话可说了。 他的军营驻地离此不远,但刚好是个背风处,虽然一样是扎帐篷,但因为盘踞多年,比这边情况好得多。但要是让他腾出地方来堆积雪,他是绝不愿意的。 只是心中窝火,故意指了一处下风口道,「我看堆那儿就很好,李营长,你说呢?」 李雍淡淡道,「可。」 多说一个字会累死人吗?这么高傲给谁看哪?侯亮胸口闷气又添一层,勉强抱了抱拳,带着人走了。 离他远去,牛俭才忿然道,「小人得志!不过阿雍,咱们得找人多做些那个车来,有这个,咱们还怕运不了菜?」 李雍嗯了一声,就让人去备马了。做车之前,他还得去找那个女人问问,怎么能做得更好。不过就算是能做出车来,他们估计也赶不上明天大军到来吧? 牛俭摆了摆手,「大伙儿没那么娇气,顶多杀几头羊熬汤罢了。就是能不能弄个好点的厨子来,伙头房那帮杀材,做得越发不象话了。」 老蔡一听,赶紧谄媚着上前低声咬耳朵,「这儿,其实就有一个挺会做菜的,您要不跟去看看?」 是吗?老牛有点将信将疑。实在是老蔡这家伙水平太臭,牛俭对他的推荐不敢有太大信心。 「阿雪!」看着大白马被牵出来,小地瓜欢喜的迎上去,「我给你带好吃的了,你让我骑不?」 没问题。大白马伸出长长舌头舔着小不点的手心,拿出来,快拿出来! 男人正要抱小家伙上马,突然看到他从怀里掏出嫩嫩的幼苗,阿雪舌头一卷,就全吃了。 这是什么?男人猛地拉住了地瓜的小手,牛俭也围了上来,「孩子,你给它吃什么了?」 小地瓜吓一跳,「没,没什么……我,我也就拿了一点点。」 「没关系,给叔叔看看。」 牛俭就见男人用少见的温柔,耐心的劝哄着,眼皮子狠狠跳了跳。这还是自己看着长大的那个阿雍么?他这么时候这么温柔和气过? 小地瓜知道不会挨打,消除了戒心,才小小声的说,「不要告诉我娘。给你看,小豆芽。」 把兜里所有的黄豆芽掏出来,放在男人的大手上,小孩子又天真的笑了,「我娘说我也是小豆芽,嘿嘿。」 还没等男人多看几眼,牛俭已经抢了去,「我的天,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说着话,他就已经丢了几根在嘴里,嚼了几下,脸色大亮,「能吃,绝对能吃!」 那当然。阿雪不高兴的瞪着他,明明是它的菜,抢什么抢? 小地瓜急得帮它说话了,「那是生的,人不能吃,会生病的,要炒熟了才好吃。生的是给阿雪的!」 他好不容易偷一点出来,还要靠它跟阿雪搞好关系呢。 可牛俭哈哈大笑,已经决定了,「我跟你去见见你娘,让她再炒熟了给我吃。」 走! 李雍目光沉了沉,忽地有点不高兴了。都这么能吃,让她怎么做? 叶秋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饭桶是以群为单位存在的。 她和蔓儿辛苦一早上,足足包了三百多个羊肉白菜饺子,原想着怎么也够家里几口人吃的。 结果,没想到,饭桶又回来了。还带一个老饭桶,和其他几个饭桶。 结果,她辛苦包了一早上的三百多个饺子全都没了。 就这还不够吃,把早上剩下那些花卷也吃得干干净净,那老饭桶才剔着牙抱怨,「二回把饺子包大一点,那么小一个,一口都塞不住。这种小娘们家家的吃法,费不费劲的?」 叶秋现在就想拿坨面粉,糊他一脸!老娘就是小娘们,嫌费劲你还吃那么多! 「是,我们这小家子气的人也做不来大气的事,二回您还是换个人伺候吧。」 牛俭掀了掀眼皮子,望李雍道,「没规矩啊,怎么教的?」 凭什么跟老娘讲规矩?就算是吃了他几口阿胶,叶秋也决定不伺候了!本还准备给自己下碗面条,眼下也不吃的赌气回屋了。 当强盗也不能当得这么过份,想要爬犁,她给了,想要豆芽,她也给了。可凭什么这些人把她的饺子都吃完了? 她还想留几个做煎饺的! 她好不容易有了铁锅,好不容易包一回饺子,可这些天杀的吃货,一个都没给她留,一个都没有! 小地瓜恹恹的缩在炕角,小脸微红,已经开始发烧了。 他今天跑出去玩,出了汗又吹了风,虽然叔叔后面把他包得很好才带回来。可是也没用了。 一回来,叶秋摸到儿子背上是湿的,马上扔了擀面杖,先给他打水泡澡。 李雍之前还觉得她小题大作,可等到叶秋伺弄完儿子,小地瓜也开始明显的发热了。 虽然嘴上说叶秋欠管教,可真等叶大村长生气的走了。牛俭伸长脖子望了望。有点良心不安了。 「阿雍你去瞧瞧,要孩子不好,就赶紧请个大夫来。唔。顺便也给她买点吃的回来。」 李雍眸光沉了沉,微有些踌躇,却还是走到了女人的房门口。 白天一般没事,门都不会锁。只用厚厚的棉布门帘堵着风,低咳了一声。男人小心的推开门帘进来。 「要请大夫吗?」 叶秋没有回答,倒是发着热的小地瓜象只恹恹的小猫般,又委屈又撒着娇的说,「不要。」 他不想看大夫。不想吃苦苦的药。 男人看看那张因为病弱而显得格外瘦小的脸,有些心疼,但再看一眼冷着脸依旧不理他的叶秋。还是硬着头皮说,「可要是生病了。就得吃药。」 小地瓜的嘴巴马上瘪了起来,眼泪汪汪的看着他。那副小可怜的模样,男人有点看不下去了。 叶秋更加心疼。 她不高兴,当然不会是为了吃不到煎饺,更多的是担心儿子生病,所以才找个借口发脾气。 第八章 从前在仙人村,好歹还有朱家二老陪着她,安慰她。可在这个地方,她却不能任性,不能发脾气,在李雍带着牛俭他们回来时,她一面忧心着儿子,一面甚至还得打起精神,应付他们这样那样的问题,她觉得自己能坚持到现在才发作,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眼下,她看见男人站在那里,明明那么大个个子,却偏偏那么手足无措。在面对外人时,杀伐果断的冷硬气息尽数收敛,倒有几分象闯了祸,又不知怎么弥补的大狗熊,笨拙的站在那里,看得叶秋忽地又有些心软了。 今天该打的人有很多,首先是自己,不该做爬犁,更不该让人把小地瓜带出去,但绝不应该包括这个男人。 他已经很努力的照顾小地瓜了,刚刚她在给儿子洗澡时,也听到李雍专门交待过,要给她留着饺子的。 只是老蔡错误的意会了那个留着的意思,直接把饺子全抽到大锅里去煮了。 其实煮好的饺子也是可以再煎,只是看到地瓜吃了饺子泡完澡,还是发起了热,叶秋心里着急,才赌气不要吃煮的。 而牛俭他们军汉出身,嫌她包的饺子小了,人家也就是那么一说,并不是有意针对她怎样。她却对个刚进门的老将军撂脸子,发脾气,这样想想,叶秋又觉得自己太任性了。 「不好意思啊,刚刚是我脾气急了些。我给地瓜喝了姜汤,先发一发吧。要是能把汗发出来,就不用看大夫了。地瓜,你乖乖睡觉好不好?娘去弄点吃的,娘还没吃饭呢。」 小地瓜依旧瘪着脸,不过听说不用看大夫了,眼睛里的泪就没有溢出来,只是望着男人,可怜巴巴的从被窝里伸出一只小手,又怕娘骂的缩回去一半,「那叔叔陪我。」 叶秋忙道,「那怎么行?叔叔还好多事呢。」 「没事。」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很忙的李雍就在炕边坐下了,他想握着地瓜的小手,又突然感觉自己的手实在太大了。 正不如如何是好,小地瓜伸手把他的食指握着,拖进被子里,安心的放在自己胸前,「这样就好啦。」 小孩子的身体是娇嫩的,被那小小的手指抓着手指头的感觉也是很微妙的,男人不知该怎么说,只是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又柔软了起来。 只是看着小地瓜还睁着的眼睛,努力放软了腔调,也只能生硬的说,「闭眼,睡觉。」 小地瓜说,「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男人怔了怔,「我不会讲故事。」 「那你唱个歌。」 男人又默了默,「我也不会……」 不过看着小地瓜失望的眼神,他眸光闪了闪,忽地又改口道,「那……我唱首军歌。」 然后眼光小心的往身后瞟了瞟,看叶秋站在门口。完全没有出去的意思,男人察觉到耳根微微有些发热,但还是用低沉的声音吟唱起来。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曲调古朴,曲意悲凉。 说实话叶秋有点听不懂,但却能感受到歌里的沧桑。而男人除了前面有点不自在。等真正唱起来的时候。整个人似乎就沉浸到歌词里去了,在他那些带着音符的吐字里,好象每一个都有一段说不尽的故事。让人无限感伤。 幸好,小地瓜年纪太小,还感受不到那么多。所以他很快就伴着舒缓的曲子,眼皮子开始变得涩重了。 叶秋悄悄出了门。又把门帘掩好。呼一口新鲜的冷空气,到正屋里。首先就跟牛俭赔了个罪。 老牛本想哈哈大笑两声,表示不介意,可看着叶秋突然又瞪起眼睛,冲他作了个噤声的手势。这才想起地瓜在午睡,忙又捂了嘴,只望着叶秋那双极有生气的样子。低声笑道,「没事。我老牛也是嘴贱。不过是看你做得好吃,怕说了好话你要翘尾巴,才故意挑你的理。军里的人就这样,你可别跟我们一般见识。方才那脾气,你发的有理,我没理。只老牛我大老粗一个,又不会做饭,想让老蔡做吧,他那手艺,只怕做了你还嫌弃,要不老叔请你出去吃?」 叶秋笑了,「多大点事啊。我才也是心里着急,发发火就完了。那咱们说好了,都别往心里去。」 「这性子好!」牛俭高兴起来,拍着胸脯就说胡话了,「放心,将来阿雍要是欺负你,老叔替你揍他,他不敢还手的。」 这什么跟什么呀?叶秋红了脸,他跟自己有什么关系?才想解释,小伍进来说新爬犁已经按叶秋说的弄好了。 那牛俭再不多呆,抬脚就往外走,「告诉阿雍,我回去弄爬犁砌墙了,让他安心在你呆着,只要能多多的发出豆芽菜来就行。老蔡留下给你打下手,千万别不好意思,有什么事让他做。还有,往后不用弄那些好吃的了,随便打发他们几个馒头饼子就行。成天这么弄,你多累啊。」 也不等叶秋答应,他就风风火火的走了,叶秋忽地觉得这老将还挺可爱的,在不拘小节的表面下,其实也有一颗会关怀人的心。 就着擀饺子皮剩下的一点面条,叶秋给自己做了碗炒面条。 才吃第一口,李雍从那屋出来了,还反手带上了门。 「睡着了?」 男人点点头,看她碗里只放了豆芽鸡蛋的素炒面,眸光中有了些歉意。 叶秋把牛俭的话说了,男人却道,「要发那么多豆芽,这地方也不够位置,我去颜大人那里借点地方人手来弄。你这法子,要保密的么?」 叶秋摇了摇头,「本就是青黄不接时的小菜,谁指望那个挣钱?告诉旁人也无妨。只你明天就要用的话,那豆子得先用滚水烫过,再按我之前说的,摆到木架子上,屋里生上火炉,明天就能发出来了。」 男人点了点头,似是想走,可还是停下说了句,「谢谢。」才大步离开。 他这么客气干嘛?叶秋突然不习惯了。 留下来学做饭,兼负责保卫工作的老蔡眼红红的进来,「我们同州清水营最为苦寒,一年里有四五个月都是不长青菜的,要吃只能上外头买,又贵又不便利。叶姑娘你把这法子教了我们,将来营里的兄弟们不说口福,往后因为吃不上菜得病的都要少上许多。这于我们,实在是有大恩的。」 啥?叶秋有点惊着了,「条件那么差,你们也不想法种点大棚菜?」 这个听她老爸说,在中国汉唐时期就有了。尤其唐朝,还能种花呢,要不武则天怎么能令牡丹在冬季开放?据她老爸推测,多半就是温室技术了。 可老蔡懵了,大冬天能发出豆芽他都觉得够了不起的了,怎么还能种菜? 天!这个宝贝一定得让营长娶回去,简直太能造福全营了。 雪停之后,滴水成冰。 虽然有稀薄的阳光照在身上,却根本感觉不到任何暖意,反而因为这虚伪的温暖,让人觉得更加寒冷。 无人的山道上,一队急行军正全速前进。不走快不行,大家全身都快冻木了,除了鼻息间还有一丝白气,简直跟木头一般。 尤其是一双脚,冻得已经不象是自己的。在被踏烂的黑色泥泞里行走,连暴露在外面,早被冻肿的脚趾头,都感觉不到半分疼痛了。 第九章 「兄弟们,再加把劲儿啊,咱们很快就到潞州城了!」清水营一位小队长庄林,看兄弟们无精打采的样子,吼了一嗓子,给大伙儿鼓劲,「到了那儿,就有热汤热饭等着咱们了。羊肉汤是必须的,烙饼老子打算吃三个,你们能吃几个?」 哈哈,说起吃的,饥肠漉漉的士卒们都笑了。想着那滚烫的羊肉汤,热乎乎的大饼子,不自觉的咽了咽唾沫。 「至少吃五个!」 「我要六个!」 「我七个!」 「滚你娘的!」庄林踹了那个瘦骨嶙峋的小兵一脚,「就你这小破身板,还吃七个,也不怕把肠子撑爆了。」 气氛一活跃,旁边就有人说了,「其实肉倒还好,只希望他们把菜多弄点。这一路上,成天啃干粮,啃得嘴上全是泡。喏,你们看,你们看。」 「一张烂嘴,谁愿意看哪。」庄林笑骂道,「真是没出息,不想着吃肉,净想着吃草。不过潞州可比咱们同州好长庄稼。那菜随便你们吃!」 「那可是你说的,到时要没有,我们可找你。」 「这话说得!又不是什么值钱物件,只怕你小子吃不了,要吃不够,尽管来找我!」 「好!」 士兵们说说笑笑着,却越发迫切的。逼近了潞州。 小破院里。叶秋瞪着屋檐下的那个家伙,半天都没说话。 小地瓜扒门缝处,一脸同情的看着。就是不敢出来。他昨晚才发了汗,退了烧,他娘说了,要是他再敢乱跑。就再也不管他了。 蔓儿眨了眨眼,好心的想上前劝一劝。却被叶秋头也不回的拦住,「没你的事,让他自己说!」 说,说就说。白衣小道士一身狼狈的蹲在那里。沙哑着嗓子说,「我,我不是故意害地瓜生病的……」 「谁问你这个了?你昨晚上哪儿去了?」叶秋很生气。 小道士在带了小地瓜回来。发现他生病之后,就不见了。也不打个招呼。也不留个条,害得叶秋一晚上没睡踏实,提心吊胆的,生怕这小子出什么事。 可他倒好,不声不响的早上又回来了。可回来了也不进屋,蹲在墙角不进来。要不是称心出门瞧见,还不知这家伙要蹲到什么时候。 知道他身体好,可就算再本事,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的? 昨天小猪跟出去一趟,结果晚上也出现了感冒症状。要不是这时代还没有猪流感,叶秋吓得差点就要把小苹果人道送归天国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也把小猪单独隔离在冲数那屋里,不许人随意进出。幸亏小猪体质好,睡一觉就自己康复了。不过今天也给关在屋里休养,正好跟小地瓜两两相望。 看叶秋不是责怪自己,而是担心自己,冲数更加难为情的左右瞄瞄,嘟囔着蹲地画圈圈,「我,我看地瓜生病了,就想去山里挖个人参灵芝什么的给他补补……可这里的山,实在是太穷了,找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 然后还惊动了一个熊瞎子,跟人打了一架。还没打赢,反倒把自己弄伤了这样的丢脸的事,小道士觉得就不要说了。 叶秋一窒,随即大怒。上前提着小道士的耳朵,把他揪了进来,「你个小混蛋,又不懂药理,跑山里去挖什么药材?你当那些东西是地里的野草啊,到处都是?再说,人参虽好,你也不问问我儿子能不能吃?」 「嗳哟嗳哟!你轻点,轻点!」冲数再功夫好,也练不到耳朵上,一面叫唤,一面辩解,「那人参是大补的东西,怎么不能吃?再说我看我同门去,都很容易的,谁知道这里会这么穷,什么都没有?」 叶秋忍无可忍,一把将这小道士推进屋才松了手,「你看你看,这世上的事,要是你看看就能会,那你就是神仙了,还做什么人?以后这样不着调的事情不许再干了,赶紧吃了面汤,滚回去洗了睡觉。瞧这乌眼鸡的模样,活跟做了一晚上贼似的。」 蔓儿很伶俐的不说话,只给小道士端了热面条来。冲数从昨天下午到现在都没吃,可是饿坏了。连嘴都不斗了,接了就吃。 瞧他吃得那狼吞虎咽的鬼样子,叶秋又是气不打一处来。拿了钱袋,塞一把铜钱扔给他,「二回出门也带点钱吧。别还没修成仙,先把自己饿死了。」 看阿数哥哥被骂得灰头土脸的样子,小地瓜捂着小嘴偷偷笑,还冲他幸灾乐祸的刮刮脸。挨骂喽,羞羞! 这个家里,果然还是他娘最厉害啊,没有之一。 当然,叔叔也不错。虽然昨天小地瓜午睡起来的时候,叔叔还是请来大夫,给他看病了。但是没给他吃那些苦苦的药,只拿了艾香,在他身上几个地方熏了熏。一点也不疼,就是有点热,小地瓜很坚强的忍下来了,今天就基本没事了。 想到叔叔,叔叔就来了。 小地瓜眼睛亮了,扒着门缝喊,「叔叔!」 李雍脚步一顿,本来往叶秋面前去的,临时拐了个弯,进屋摸摸地瓜颇为精神的小脑袋,「好了?」 「好啦!」小地瓜很开心的表扬自己,「我早上有很乖的喝那个好辣好辣的姜汤。一大碗。」 看他小手用力的比划,叶秋在后头翻翻白眼,那是一缸了吧? 就那么一小碗姜汤,喝得要无数人表扬顺毛,她儿子这毛病是跟谁学的? 男人习惯性的想从腰上摸颗糖来,想想又觉得不对,这是哄阿雪的。能哄孩子么?唔。应该带点小礼物来的。 男人不自然的把手收了回去,又摸摸小地瓜,「真勇敢。想要什么吗?」 小地瓜怔了怔,才明白他是要给自己送礼物,顿时兴奋得眼睛都亮了,「可以吗?」 这是在问他娘。他娘要是不同意。也是不行的。 叶秋笑了笑,「小东西可以。贵了不行。」 地瓜顿时拉着男人的玄色斗篷道,「我想要这个!」 他早就觉得叔叔这件斗篷很威风了,尤其是骑在马上的时候,简直太好看了。那些当兵的叔叔几乎个个都有。小地瓜也想要一件。 耍帅是必须被支持的。叶秋忽地意识到自己失职了,「这个娘带你去做,过年穿好不好?」 「好!」 跟着小地瓜一起答应的。是男人说,「我送。」 叶秋忙道。「那怎么好意思?」 男人却看着她身上朴素的旧棉袄,眸光动了动,只说了声没事,就道,「有空没?能去营里帮个忙吗?不要你干别的,我怕老蔡弄不好。」 叶秋瞬间笑了,「行啊。还有,谢谢你昨天送来的卤猪脚。」 她也没想到,男人那么忙,还惦记着她中午没吃到羊肉饺子的事。特特给她带了一对卤猪脚。想悄悄塞给她就跑,让她连道谢也没机会。 男人眼睛又不自然的闪了闪,「没事。唔,好吃吗?」 叶秋笑了,「好吃。只以后不用了,我吃药已经花你不少钱了,这些东西城里的贵,就不要再破费了,否则我回头可怎么还?」 男人忽地有些不高兴了,淡淡说了两个字,「不用。」就想走了。 可小地瓜把二人拉住,示意他们矮身低头,很乖巧的一左一右各亲了一口,然后心满意足的摆了摆小手,「你们去忙吧,早点回来。」 第十章 可这,这感觉是不是也有点太奇怪了? 叶秋捂着被儿子亲过的左脸,莫名心跳得有些快。男人也不自在的清咳了一声,扭过被亲的右颊,和微红的耳根,「我在外面等你。」 只有那大步离开时,调皮微扬起来的斗篷,才悄悄透出一抹不明所以的燥热。 清水营。 老蔡气得要骂娘了,在他们对面,离得不远处,侯亮果真命人在那里架起大锅,煮起菘菜萝卜大锅羊肉。 因为那边地势高,又是上风口,也不知厨子放了多少香料,煮出来的阵阵香气,直往这边飘。 而他们的大军刚刚抵达,正是又累又渴的时候,大伙儿正饥肠漉漉,哪经得起这样诱惑? 可清水营是最有规矩的地方,别人的东西再好,他们连看也不看一眼,反倒是一来之后,就帮着继续砌冰墙,准备住的地方。 老蔡心疼自己营里的兄弟,可他偏偏还不能开饭,因为还少一样东西。 他现在很想揭开这边的锅盖,跟那边比试比试,但叶秋说过,肉没炖好,不能乱开盖子跑了香味,肉也不容易炖透。而且自己这边本来就地势低,就是揭了也比不过人家啊? 正在恼火,对面军营里甚至还派了几个人,抬着一大锅肉,说要送给他们尝尝。 谁稀罕你们的东西?这不是来砸场子的吗? 老蔡火得正想抄起烧火棍子,旁边有人先冲上去了,是庄林和几个手下。当兵的人脾气耿直又护短,自家的厨子手艺再烂,也是不能被外人欺负的。 「干什么呢?我们有叫你们送吗?」 「嗳,我们一番好意,你们怎还不乐意?」 呸!老蔡正想开骂,忽地有人笑笑道,「哟,这是好意,怎还不接下?」 老蔡抬头一瞧,叶秋来了,笑语盈盈。后面还跟着他们营长,顿时心情大定。手一挥,两个小兵就迎上前去,把那边的大锅接下了。 为首的胖厨子还油光满面的得意道,「这样好东西,赶紧给你们将军送去吧!」 叶秋微微一笑,「真的这么好?那可得尝尝。」 她也不客气,拿了只汤勺就从那锅里舀了一勺到碗里,闻了闻,「真香。」 「那是!」胖厨子越发趾高气昂,「这可是下了本钱熬的。」 叶秋喝了一口,点了点头,「确实下了本钱,香料都很贵吧?」 胖厨子一哽,「这炖羊肉,当然得香料,才能去除腥膻味道。」 叶秋却摇了摇头,「那可未必,老蔡。」 嗳!老蔡早等着这一刻了,赶紧把一只大瓦罐打开,快手舀了一碗汤出来,显摆的拿出去,「你也尝尝这个,才知道什么叫好羊肉!」 空气中,有淡淡的肉香传开,不如胖厨子带来的浓郁,但更加纯正。 而且,半点不腥。 胖厨子端着熬得奶白的肉汤,就有些发怔。端起来一闻,没有任何香料味道。除了生姜,什么也没放。 老蔡冷哼一声,「尝尝吧,这可不是你们那些拿萝卜菘菜炖出来的假玩意,咱们这一锅,可是纯正的羊肉汤,不掺半点儿假的!」 「真东西,也未必好吃。」胖厨子还以为这样的羊肉汤在味道上会差上许多,可端起来浅尝一口,本想挑剔的他,却是面色大变。 这汤不过放了一把青盐,却是完全调出了羊肉的纯正原味。咸鲜满口,余韵甘甜,实在是不是他那个香料菜汤能比的。 看他说不出话来,老蔡更加得意了。又把旁边那口大锅打开,「光有肉还不行,你也来尝尝我们的小菜。」 麻油拌的小豆芽,还有清爽的木耳丝,豆腐皮丝,冬笋丝,颜色既好看,吃起来更是滋味十足。 李雍昨日找了颜修之帮忙,也只发出了二百多斤豆芽,若炒来吃,肯定不够。 还是叶秋给出了个主意,临时找豆腐坊定了许多豆腐皮,又泡发了木耳冬笋等干菜,加在一起,拌成凉菜。既爽口,又开胃,份量也十足。 眼看那样小小的一碟,精精致致的端出来,胖厨子的脸都要绿了。 这样的吃食,能是军营里有的么? 他不敢上前去试,庄林却没这个顾忌。大步上前,先尝尝自家的羊肉汤,冲老蔡伸个大拇指。 再吃口小菜。惊得下巴砸地上了,「老蔡,这真是你的手艺?」 老蔡下巴快仰到天上去了,就算是叶秋教的。也是他亲手做的,怎能不算他的手艺? 没工夫理这个无耻的家伙,庄林又去尝了尝胖厨子送来的菜,呸地一口就吐出来了。 什么也不多说。只是一脸怜悯看着他。「这样东西也能拿来送礼,你们忠武军也是忒穷了些。」 这样的怜悯,可比最恶毒的骂人还难受。胖厨子的脸已经黑如锅底了。 「好了好了,馍馍烤好了!」 终于,伙房里,传来老蔡最想听到的声音。 从装得满满的大筐里拿出一只大馍。随手撕成小块,往羊肉汤里一放。再狞笑着送到胖厨子面前,「你也尝尝我们的羊肉泡馍?」 可胖厨子闻着那馍馍纯正的麦香味儿,已经是食不下咽了。 李雍淡淡扫他一眼,道。「来而无往非礼也。来几个人,给他们将军也送一份吃食去。」 胖厨子快哭了,这样一份吃食送回去。他还能保住小命吗?侯亮还让他来打人家的脸,人家这才是红果果的打脸! 「开饭啦!」 不顾胖厨子是如何哭丧着脸。象死了亲爹一样离开。老蔡红光满面的高声吆喝着,是从未有过的底气十足。 看着几个手下吃得稀里呼噜,头也不抬。庄林忍不住笑着重重拍了拍他们后脑,「怎样?老子没撒谎吧?说给你们吃好的,就给你们吃好的,咱们军里的伙食怎样?」 谁还有功夫跟他废这个话?都被老蔡的手艺荼毒多少年了,营里总算是做了一顿象样的饭菜,还不赶紧吃了再说。 「不过,这个真是老蔡做的吗?」 别说小兵们不信,庄林都不信。 忽地,牛俭从后头过来,一样大巴掌拍了他们,包括庄林后脑勺几下,「蠢货,没见今天来了新人么?」 是哦。庄林也想起来了,「那个漂亮的小娘子是谁呀?菜是她做的?」 牛俭笑得诡异,「菜是她做的,这个不用怀疑。不过她是什么人,这个可不好乱说。」 咦?四周顿时竖起一圈耳朵,「那您老随便说说,咱保证不外传。」 老牛越发假意推辞,一帮子军汉们越发围着他不放。 军中没有战事的时候,最是无聊,全靠些阿哥想当年,与家乡阿妹如何的八卦打发日子,更何况是个那么漂亮的小娘子,一帮子雄性激素分泌过剩的家伙就更有兴趣了。 「说说嘛,快说说嘛!」 老牛眼看吊足了胃口,这才呵呵一笑,「你们也不看看,人是谁带来的?」 谁带来的?咝—— 所有人集体倒吸一口冷气,不是大张着嘴巴,就是瞪大了眼睛。 牛俭散播小道消息的目的已达到,挑挑眉毛,得意一笑,「行啦,有的点就赶紧吃。记得,有些话可不要乱传。」 知道知道一群男人象知道了天大的秘密般,拼命点头。 随后,分散开来,各自八卦。 第十一章 「知道今天的菜为什么这么好吃么?」 「不知道。」 「蠢货!也不看看营长今天带谁来了。」 「谁啊?没看到。」 「跟你个榆木脑袋说话气死人,不跟你说了。嗳,旁边的知道就好了啊,牛老将军说了,不要乱传。」 李雍目光闪了闪,悄悄握紧了拳头。 叶秋跟在他身后,面露尴尬,「既然,既然没事了……那我先回去了吧。」 「我送你。」 「不,不用了。」叶秋结结巴巴的拒绝了,耳根子都觉得开始发烧,心中却在恨恨的想,光是跟他过来,就惹这么多闲话,要是再让他送回去,还不定给这群混蛋传成什么样呢。 不用多作解释,男人看一眼那些唾沫横飞,说得正起劲的士卒们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坚持,只道,「那我让小伍送你,老蔡也跟去,顺便你再教他些好做的小菜。」 这个没问题。 其实老蔡做饭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创造性,但执行性奇好无比。 简单来说。叶秋只需要教他做一次菜。然后,把其中的步骤,还有作料严格给他规定死,他就能原封不动的做出差不多的饭菜来。 所以他永远做不了好厨子,但可以做个不错的伙头军头领。 如果真要学厨子,其实要个年轻机灵有天份的更好。可叶秋也注意观察了一下,在伙头房等后勤处。用的几乎全是中年大叔。或是身带残疾的老兵,她就不会开口说这样话了。 也能理解为什么老蔡做菜做得那么难吃,营里的兄弟骂得那么狠。但还是一直容忍着他的存在。 再度悄悄看向身前领路的年轻男人,其实,他也是个很好的人。 吁! 呃,那边是怎么又闹上了?马嘶人叫的。是在干嘛? 叶秋才想看几眼,男人眼神眯了眯。一个侧身,有意无意隔绝了她的视线。然后老蔡小伍迅速过来,让叶秋上了马拉爬犁,走了。 看她走远。「好」男人才慢慢向热闹处走去。 场中,一个人正被一匹马追得满场跑圈圈。 人是老牛俭,马是阿雪。 老头吃撑了。躲僻静处正如厕时,被小心眼的阿雪报复性的踢了一脸的雪泥。然后撵着没提好裤子的老头。到处跑。 这老头抢了它的豆芽,阿雪记得的。 「营长,这要不要过去管管?」庄林探头探脑的过来,帮忙说了句好话。 全军上下,谁不知道阿雪最通灵性,却也最小孩子脾气,也不知老将军哪儿得罪他了,要这样被欺负。 男人淡淡瞟了他一眼,嗯了一声,「是该管管了。你带几个兄弟,一会儿去找小崔,让他教你们搭些简易的茅房。以后告诉大家,再不能随意方便了。这些东西留着,回头还能给乡亲们挑回去肥地,可不要乱糟蹋了。」 女人在仙人村弄的茅坑就非常不错,隔空架起的木制小屋,是可以活动拆卸的板房。里面挂了香草,放好了草纸,弄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男人用过一回,就觉得应该在军中推广了,这回正好是个机会,让大家养成新规矩。 可得到命令的庄林瞪大眼睛,半天回不过神来。 他才来,还没休息,就吃了顿饭,就得去挖茅坑?庄林开始反思,他是不是也哪儿得罪营长了? 而那一边,侯亮看着摆在面前的两道菜,脸色奇差无比。 胖厨子哆哆嗦嗦的不敢抬头,等着挨踢。可侯亮运了半天气,却只让他滚出去,让把陶少夫人叫来议事。 他为了陶家的破事受了气,自然要找陶家的女人来给他出气。这一点,侯亮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胖厨子逃过一劫,连滚带爬的走了。 可接到消息的谢子晴却是变了颜色,那老东西早没了雄风,又爱逞能,偏身子还不干净,她伺候了几回就觉得下体不适,只得去找医馆调理,那日才正好遇到叶秋。 这几日正好赶上经期,大夫嘱咐过绝对禁行房事,可来请人的小兵不管,蛮横的一定要她去。 谢子晴无法,只得咬着牙去了。 原指望能解释一番,没想到侯亮却是不管不顾,性子上来了,就任意胡来。 等谢子晴从军营出来,只觉得小腹又冷又痛,浑身虚汗直冒,让丫鬟扶着,赶紧去了医馆。 可大夫看了,却不肯再治,「你这样不遵医嘱,不知爱惜,我再治岂不是砸自己招牌?你去找别人吧。」 谢子晴无法,回了家后,叫陶世荣再去请个好大夫。 可大冷的天,陶世荣哪里愿意去外头受冻?尤其听说那菜的事情,没刁难到李雍,反倒埋怨是谢子晴来了癸水,连累了全家倒霉,这才冲了他的好事。 谢子晴气得无法,只得随便打发丫鬟去请了个不入流的小郎中来,胡乱开了几剂药,谢子晴也不知好歹,就这么吃了。 药效不好,她心里自然更加气闷难忍。 想想自己为这个家受这样的罪真是不值,可她儿子眼下还扣在陶老夫人身边,她若不照做,连日常用度都要被克扣,又能如何? 倒是身边的心腹丫鬟出了个主意,「不如把舅爷请来,替夫人张罗张罗?」 谢子晴觉得这倒是个主意,赶紧修书一封,去请人了。 她甚至想到,要是能设计叶秋,跟哥哥有了首尾…… 谢子晴挑了挑眉,冷笑起来。 叶秋回家的时候,没想到颜平楚来了。不仅他来了,还把朱长富和董大伯送回来了。因为朱长富来了,小地瓜的禁令自动解除,正抱着老头亲昵的撒娇磨蹭。 「他们的执役已完,这就可以回去了。正好托你的福,衙门也弄了爬犁,明儿要送公文到周边县衙,顺便查看灾情。那去宁武县的,正好就能带他们一程。」 叶秋谢过颜小胖,他却笑道,「我倒不是专为了这一事而来。叶家姐姐,你那豆芽菜很是不错,我和爷爷也分了些尝鲜。这个菜,你有没有想过,在城里售卖?」 啊?叶秋倒是愣了,「你们既然知道,这菜是好弄的,何必要我弄了卖?」 颜平楚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李世兄来借衙门的房子,还有人手器具,其实算是小弟的一点本钱。他这大军还得住一段时日,我那些器具就收不了……」 哦,叶秋明白了。 李雍要找颜修之帮忙,一次两次可以。但次数多了,难免给人诟病。所以颜修之就干脆让孙子出面张罗这事,只当是晚辈之间的交情,那就无足轻重了。 但颜平楚毕竟是官家子弟,若是长期干这买卖,也不好听。想想不如干脆成全了叶秋,让她接手这生意,到时就能说得过去了。 叶秋道,「我做这事倒是没问题,只是这发豆芽简单得很,一学就会。别人要是学会了,又怎么会来买?」 这时候的老百姓可不比后世,但凡是自家能生产出来的东西,绝对舍不得花一个铜子。若是叶秋做了,只卖给李雍。那也太掩耳盗铃了。 颜小胖却是笑了,「姐姐真是当局者迷。既然这豆芽的制法好学,你就别卖生豆芽,卖熟豆芽呗。我尝过你凉拌的小菜,非常不错。而且这个本钱不大,又不占位置,你只要搭着哪个熟食铺子。让人家代卖就好。」 第十二章 嗳。这个主意不错。叶秋也不想在潞州城无所事事,坐吃山空。说实话,这样的日子一长。她心里还有点发慌。如果能有个进项,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再想想,她也笑了,「你说了。这是你的小生意,那姐姐也不好占你的便宜。不如我做了凉菜。就卖你如何?我知道你们官家子弟不靠这个挣钱,只是让辛苦帮忙的下人们不白忙活,有点奔头而已。如何?」 颜小胖诚心施了一礼,乐呵呵的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谁说官家子弟不要学挣钱?就是家大业大,才更加需要学会经营。颜家在这里呆了几年,多少人面上也有些根基了。 正好颜修之手下用的一个本地师爷。他一表叔就在城中开着卤菜铺子。把这笔生意交付过去,既全了人情。又让下头人有些实惠。 至于颜小胖,也好涉足商务,学学如何经营,省得将来又被连升问得一问三不知,算是一举多得了。 只这话不好出口,却没想到,叶秋如此聪慧,一下就明白过来,还照顾着他的面子,把事情谈妥。 颜小胖现在是真的服气了,爷爷说,三代看吃。象叶秋这样懂吃的大行家,绝对不会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就算家境败落了,但还是很值得结交的。 等颜小胖走了,听说叶秋要卖小菜,蔓儿才悄悄提了一句,「叶秋姐你若要做,把那天的腌萝卜干,泡萝卜皮能搭着一起卖么?那个也挺好吃的,又开胃又下饭。」 老蔡忙道,「这个不对外,就卖我们吧。就粥就大饼馒头,都是好的。」 叶秋却苦恼的道,「就你们愿意买,我哪有人手干这个事?泡萝卜皮倒是简单,腌萝卜干还得要地方晒,咱哪有那么大的地方?衙门如今能做些豆芽就不错了,再挂的满院子萝卜,象什么话?」 朱长富半天没插嘴,等年轻人去商量,到了此时才呵呵笑道,「套个新词,秋儿你又那个迷了。」 「当局者迷?」 「对,就这个。你那萝卜皮好泡,就专门泡萝卜皮呗。」 「那萝卜心怎么办?」 朱长富笑了,「炸萝卜丸子啊。你去年过年做过一回,你婶子当时多爱吃啊,肯定好卖的。」 叶秋一拍脑门,都是最简单不过的菜,自己怎么就忘了? 从前没有铁锅,她拿瓦罐都想法炸了一回。如今她还有铁锅呢,这得多便利?到时一起弄好了给颜小胖,想来总有些人做不好,愿意来买的。 那就这么定了。 叶秋经营的品种先就这么几个,都是能快速弄好又简便易做的,看看市场反应再说。 那么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得采购萝卜。 称心想到一件难事,「连军里买菜都要人去乡下收,走几天了都没回来,你这萝卜怎么弄?」 「没事儿。」老蔡为了学做菜,豪气的自作主张,卖了个人情,「我们买时给你带!」 这样不好。叶秋摇了摇头,就算是分开给钱,但外人看来,事情就变味了。象颜平楚帮忙做点豆芽,都要遮遮掩掩,更何况直接从军伍拿菜,更让人忌讳。 「要是不行,就在城中高价买吧,顶多少赚些罢了。」 什么什么?董大伯忍不住道,「这潞州城后头的长治县就是出萝卜的地方,你还要跑哪儿去买高价?」 呃?这话把人都说得怔住了,小伍道,「那长治县离得可不近,怎么运回来?」 董大伯和朱长富面面相觑,这才又问,「你们不会之前买菜,都是拉着马车去附近拖的吧?」 小伍点头。 嗐!两位老人家一脸看着败家子的表情,朱长富都懒得说了,让董大伯告诉他们究竟。 清水营。 天黑的时候,负责出去采买的何渊总算带着铁蛋铁牛,还有几大车菜回来了。 个个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不是跟人打架,而是在雪地里,为了护送菜摔的。 只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大营被白色围墙给围成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营地,而营地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人。 何渊心一沉,别的都没工夫管,赶紧就去挂着中军旗的营长处请罪。 「属下回来的迟了。请营长责罚。兄弟们这都没吃上菜吧。赶紧让伙头房弄点宵夜。」 李雍看他两眼,没说话,继续低头看书。 唔。果然砌好冰屋之后,帐篷里暖和多了。只是这些碉堡,如果应用到平日,该如何搭建才更能起到效果? 书中间。就夹着叶秋画的那张简单的草图。可男人看着,却似乎能嗅到女人身上的淡淡清香。 不是脂粉香。而是一股更加清新淡雅,让人舒服的味道。 象她那样的人,穿莲青色应该是很合适的吧?如果做件斗篷,里面用雪白的狐毛。再绣着淡淡云纹,最是清雅脱俗。 不过那颜色太淡了,冬天看起来冷。而且她也一定会嫌弃不经脏。 正红倒是好看,可惜太艳。鹅黄翠绿也太招摇了,不沉稳,那选个什么颜色好呢? 男人颇为纠结的想着,浑然不知自己的心思已经歪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着营长出神,旁边小崔笑笑,要拉着何渊下去,「都没吃饭吧?先去吃饭,吃了饭再说。」 何渊哪里吃得下去? 可伙头房特意显摆的把饭菜给他们端来了,「兄弟几个辛苦了,赶紧尝尝我们的新手艺,别客气。」 罐子里是刚烧开的羊肉汤,里面放了刚掰碎的馍馍,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菜。 要是叶秋在,一定会大骂这些懒厨子。 中午的凉拌小菜吃完了,晚上就懒得弄了,直接把剩下的豆芽豆腐皮什么的往汤里一倒,煮成一锅大杂烩,好好的菜,就给他们弄成猪食了。 可就这样,清水营的兄弟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反而感恩戴德。至少这个味道,可比从前强了几百倍。 不信看何渊端起来略尝尝,瞬间惊得差点跳进来。三两口就把一大碗山寨版的羊肉泡馍吃下,嘴一抹就问,「你们伙头房来新人了?」 咳咳,新人倒是没有。不过,他们倒是一致很乐意要营长去迎个新人。 「营长,营长?」 被连叫两声才回过神来的李大营长,忽地看清了眼前的这些兄弟,不由得微窘。 清咳一声,才道,「以后你们就不必出去买菜那么辛苦了,直接去长治县就是。那里虽离潞州远些,但两地之间有条河,一到冬天就冻上了。要拖货让马拉着,从那冰上过来,又省力又快。只买少了跑一趟不划算,咱们东西多,自然就便利。」 什么?何渊差点吐血,「这个,是不是就是那陶家说的法子?」 是。 李雍再看他一眼,略带同情。任谁辛辛苦苦拖几车菜回来,却发现有更便宜简便的法子,估计都是要吐点血了。 这样的事情,朱长富董大伯这样的老人知道,可他们这些外路来的怎会知道?吃点亏也是再所难免。 男人不想说,当小伍急吼吼的跑回来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他也很想吐血的心情。只安慰何渊道,「先下去休息吧。哦,以后账上留笔钱,我……我让老蔡还订了些泡菜。」 第十三章 他忽地抬眼看着那些嘻嘻哈哈,看何渊笑话不愿意的士兵,正色道,「你们先下去,我和何校尉有正事要谈。」 小兵们神情一凛,告退离开了。 何渊还以为营长有重要军务交待,没想到人一走,营长就颇有些不自然的说,「我上回给你的金子还没用完吧?给我两锭,我另外有用。」 何渊瞪大眼睛,营长居然要零花钱了?他想干什么? 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第十四章 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 如果,如果女人也戴一顶那样的帽子…… 男人突然觉得手有点痒,嘴角也有些控制不住往上弯的冲动。 看他出神的表情,思思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可能给别人的夫人孩子买东西,露出这样的表情?是怎么看,也怎么象是想着心上人的样子吧? 于是,思思多了个心眼,问了一句,「那她们是在潞州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知道一家老裁缝铺子,手艺特别好,我们楼里的姑娘大半都是在他那儿做衣裳,大人要是愿意,我可以告诉你地方。」 李雍想了想,忽地就想起某日朱方氏笑话叶秋「天生六个指头」的话来,再想想女人最近忙着做小菜呢,于是便说了声,「好。」 和男人分手后,思思立即也买了一样的蓝色衣料,去了那家相熟的裁缝铺子,说是要订做一条裙子,然后暗塞给伙计一锭银子,「要是有人拿一样的料子过来做衣服,赶紧跟我说。」 她想看看,男的这块衣料到底会送给怎样的女人。 只是思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此刻就在她们依云楼里。她回去时还从她身边走过,都没有留心多看一眼。 倒是叶秋欣赏了一下潞州城挂头牌的大美女,啧啧,瞧这长得,真是不错。可惜没投好胎,要是到了后世,就凭这样的颜值,不说嫁入豪门,当个明星绝对不成问题。 只没欣赏多久,依云楼的老鸨杜大娘,听说请的人来了,出来相见。 「你就是那位叶老板?真是年轻啊。」 叶秋笑笑,「客气了,老板谈不上,一个小生意人罢了。」 杜大娘道,「多少大老板,不都是从小生意做起的?请坐,喝茶。我请你来,你应该也知道是为什么事了。那日,我家小厮在胡家卤水铺子里买到几样小凉菜,味道都不错,听说是你做的,所以我想找你谈谈,能不能转卖给我。」 这可是好事。叶秋心动了,问,「不知杜老板要怎么买?」 一个老鸨,能把青楼开成集美食于一体的招牌店面,绝不会是泛泛之辈。 叶秋虽然是第一次跟杜大娘见面,可光凭她能敏锐的发现新菜式,并果断引入,就不是一般人有的眼光。所以叶秋也不愿把她单纯的当成一个老鸨,这才尊称一声老板。 杜大娘倒是笑了,「我开这楼子几十年,倒是头一回有人管我叫一声老板。就凭你这份嘴甜的伶俐劲儿,痛快点,我出二十两银子,算是入股。你把那个银丝芽儿的做法卖给我,往后就跟着我干了,如何?」 叶秋笑了,「二十两银子于我来说是不少,可若是到了您这店里,估计也就是百十来盘银丝芽儿的工夫,就回本了。日后我还没法做,杜老板真是好成算。」 被揭了底的杜大娘也不恼,反而叹道,「你们外人只看我这楼里的东西贵,岂不知我这里的开销也大?养那么多姑娘,打点往来应酬这得多少钱?真以为靠你那盘银丝芽儿能挣多少钱么?不过是图个新鲜,给客人换个口味罢了。这也就是我了,若是你找到旁家,连这个价也是不会给的。」 叶秋果断起身了,「那就谢谢杜老板抬举了,我就细水长流的赚点小钱吧。」 看她也不是个年轻好欺的,杜大娘把人叫住,「那你想多少?五十两,可不能再多了。」 叶秋重又坐下,坦率道,「我若狮子大开口,您也不乐意。若是少了,我又觉得亏。您也是生意人。自然知道这做法可是吃饭的手艺。怎么说,我都是不卖的。如果您要买,就只能论斤拿现货。」 杜大娘眼神闪了闪,「那你要论斤也行,不过得把外头的供货全都停下来。咱们合作好好赚它一笔,如何?」 叶秋摇头,「我跟胡家铺子是先谈的生意。不好为了后来人。就断了他家的买卖。」 就是冲着颜小胖的面子,她也不会干这过河拆桥的事。 可杜大娘道,「这个你不必担心。我们两家也是有些交情的。要不,他也不会帮忙把你请来。分他一点货,倒也不是不行。只我怎么听说,你还供应军营里?要是军汉都能吃得起的东西。我哪里还能卖得起价来?这个无论如何得停掉。」 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叶秋诚恳道。「杜老板,若不是军营有人帮我,这生意我根本就做不起来。我是爱钱,但做人也要讲情义。要不这样吧,您再好好想想。您要真想跟我合作,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再卖给别的酒楼。」 话谈到此处,杜大娘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叶秋告辞走了。屏风后面才转出一个人来。 杜大娘施了一礼,「将军,您都听到了,不是老身不尽力,是这丫头不上钩啊。」 侯亮却是笑了笑,「你也是呆了些,她最后不还是愿意合作的吗?既然停不了军营里的,那何不就在你的店里卖?」 杜大娘脸色一变,「将军,这……」 侯亮瞟了她一眼,「放心,就是出了人命也不要你背着。明儿就去找那丫头,让她给你供货。」 杜大娘只得应了一声,又找了几个乖巧伶俐的丫头来服侍他,自己退下了。 可心中却是不安又窝火,真当她是个呆子么?她刚才是故意顺着叶秋的话,放她走的。 叶秋做那么点子小生意,她如何能这么快得知?全是侯亮在背后搞鬼。假借合作为名,就是想断了清水营的供应。 原先还想在菜食上卡他们一头,可如今李雍找到了正确的进货途径,在本地还跟几家豆腐作坊谈定了合作。现在那边的清水营里,每日白菜萝卜,豆芽豆腐轮换着各种吃法,搞得花样百出。 要是他们自己吃自己的也就算了,偏李雍那小子为人恶毒,每天他们吃什么,就客客气气的让厨房打一份给他送来。说他年轻,给长辈送一份来,也是应该。 如果这是李雍的小灶倒也罢了,可这就是他们全营将士吃的大锅饭,一路抬着在潞州军营中招摇过市,让士卒们看着怎么想? 军食开销是个油水肥厚的大支出,看似不起眼的小小区别,一旦放大,就不得了。这其中侯亮贪了多少,他自己心里有数。 但他不可能为了跟对面的攀比,就把伙食标准调上去,就算他愿意,他底下那些拿惯了的大小将领也不会愿意。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对面的伙食标准拉下来。 侯亮原先想的是,让杜大娘出面利诱叶秋,先毁了李雍的豆芽菜供应,再逐步蚕食其他。只没想到,叶秋居然不上当,那他忽地就生出个恶毒主意来。 不管叶秋卖杜大娘多少,只要她卖了,这菜里若出点问题,得怎么说?到时李雍就是手再长,只怕也帮不到她吧? 杜大娘虽是个生意人,却不糊涂。 第十五章 这样的争斗,属于神仙打架,她一个凡人凑过去干嘛?找死还不如抹脖子来得快点。可侯亮驻守在潞州,基本相当于地头蛇,他吩咐的事,就算明知有陷阱,杜大娘又怎能不听? 幸好叶秋是个不贪财的,没上这个当,杜大娘心里其实也是松了口气的。可没想到,那老混蛋还是贼心不死的要生事。 要说他平日也没少收她的孝敬,如今还不知要在她这里搞出怎样的事来。别看他嘴上说得好听,到时万一真出了事,她还能指望他搭救么? 不行,杜大娘觉得,自己也得想个法子自保才行。 这边的人在各自想着各自心思,那边叶秋回了家,就收到儿子蹦蹦跳跳送来的一份厚礼。 「叔叔给的,给小地瓜做斗篷的。」 那也要不了这么多吧?叶秋瞧着那包黑色斗篷,蓝灰色的衣料,也有些惊喜。这明显是给大人和孩子的,她就算不懂这是什么料子。但也觉得这个颜色看得人很是舒服。 「哟,南楚国的料子,这可不便宜,谁买的?」 城里的积雪清干净了,衙门也没那么忙了,秦彦又恢复了悠闲的状态,早早的翘班回了家。 叶秋忽地有点不好意思。身边有个小快嘴很骄傲的抢先说了。「叔叔买的,我和我娘的。」 啧啧,秦大主簿顿时开始冒酸水了。「我是他亲堂哥也不给我送一份,倒是给外人送得挺勤快。」 叶秋一怔,「堂哥?他不姓李么?」 称心想说什么,可秦彦忽地打个哈哈打断了。「都是些老头子们干的混蛋事,不提也罢。嗳。这料子可不错,他没给你们配个里子来?他那营里可多得是好皮货。」 称心这才道,「雍少爷来的时候说了,回头就送几张皮子来。连裁缝钱都留下了。」他又呵呵一笑,「那能不能帮我和少爷的新袄子也一起做了?这钱足够了。」 「好啊。」叶秋很大方的应了,再瞧瞧蔓儿老蔡等人道。「既然要做,就一起做了吧。我这小生意开张。可全亏你们帮忙。贵的送不起,一人送套新棉衣还是可以的。」 老蔡摇头,「棉衣就不必破费了,我们有军里发。连皮大衣,全军上下都是有的。若是可以,送我双棉鞋吧。咱们军汉就是费鞋,你瞧瞧我这双都破了,这大冬天的,可冻死人了。」 蔓儿红着脸道,「我不要,家里我娘有给我做新的。」 叶秋嗔道,「你娘做的是你娘的,我送是我的心意。叫你拿着就拿着,到时我去跟你娘说。」 秦彦觍着脸凑过来道,「我没有娘,不用你说,你也送我双棉鞋吧。」 叶秋笑道,「行啊,一人一双,行了吧?」 爽快。秦彦竖起大拇指,只地瓜说,「那要不要给叔叔也送一双?」 叶秋微窘,冲数揪着地瓜的鼻子道,「你个小马屁精,干嘛一双鞋子都想着他?」 地瓜才不怕他,被捏着鼻子还嗡声嗡气的说,「因为叔叔是好人。」 「送你件衣裳他就是好人了?」小道士有口无心的脱口而出,「这么孝敬,那你认他做爹得了!」 叶秋微惊,老蔡却笑眯眯的偷看着她的反应,连秦彦也带着几分玩味,打量着她们母子。 就算当事人不承认,可他那个堂弟做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如果说他对叶秋没有半点想法,他就自戳双目。 可谁也没有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小地瓜突然之间就发火了。 一把将冲数的手拍开,捏着小拳头,象被激怒的小狮子般,涨红了小脸道,「我才不要爹!谁都不要!」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没有人会想到,小地瓜会是这种反应。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但此刻他身上爆发出的愤怒,是强烈而汹涌的,就象是一个小小的火山,不容任何人来招惹。 如果冲数再敢说半个字,他会毫不犹豫的扑上来跟他撕打。 叶秋快步上前把儿子抱了起来,拍哄着他,「阿数哥哥跟你开玩笑呢,他不是故意的。不许发脾气,说胡话。」 小地瓜紧紧抿着小嘴,但大眼睛里迅速泛起了泪水,却死死忍着,没有掉下来。 叶秋把孩子抱回房间了,小声的安慰着他。 而此时,屋子里一片被吓着了的大人们,才突然意识到,地瓜到底是个怎样的孩子。 就算叶秋再乐观再坚强再努力的保护着他,可这个小小的孩子,他从一生下来,面对的就是人们异样的目光。 或许,从他被怀上,又被抛下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爹爹,就对他们母子犯下了人世间最残忍的错。 李雍回到军营时,脸板得比平时还要严肃一些。 营里的将士们看到,无不把腰板挺得笔直,拿出应战的警觉。唯恐象倒霉的王铁蛋似的,昨天不过是开了个小差,跟人说些闲话,结果没留意到营长突然走到背后,一脚就把他踹飞了。结果今天整整一天,都被罚去砍树搭茅房了。 虽然新搭出来的茅房挺好用,但十人一小队的活,落在一个人头上,还得限期完成,这就挺恐怖的了。 谁都不敢招惹的李大营长回到自己帐房,第一件事,就是让亲兵去给他打份饭来。 原本早上就特意少吃了些,谁知道专程去送礼,也没遇到叶秋。也不知那女人跑到哪儿去了,家里也不多留点吃的。 男人一面烦闷的想着,一面坐下来处理军务。 可在看到案头的油纸包时,愣了一下,「谁拿来的?」 亲兵铁牛过来答话,「听守卫说,是一个挺漂亮的女人。」 男人眸光微动,立即拆开。见到是对卤猪蹄时,脸色更加柔和了些。可再一闻,他的脸又板了起来。 这是依云楼的东西,那女人没那么大方,请他吃这么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她,男人没兴趣知道是谁。 「拿去扔了。以后传令下去,不许随便接受外头的吃食。」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除非,是熟人送过来的。」 铁牛瞪大眼,熟人?谁是熟人? 幸好他不是看门的,这种伤脑筋的事情传令下去就是。可是,可是这么好的猪蹄真的要扔吗? 看这个傻大个站在那儿犹豫,李雍只抬抬眼皮子。就知道这家伙心里在想什么。 全写在那张大脸上了,想看不见都难。 眸光闪了闪,男人忽地有了个主意,「你要就拿去吧。」 「谢谢营长!」铁牛很欢喜的答应了。 男人却问,「你们去年几个人一起打了群狼对吧?」 「营长还记得啊?」铁牛愉快的点头,「那帮子家伙,老来祸害乡亲们的牛羊。咱们打完之后。乡亲们还送了我们两头羊的。」 「那你们一人分了几张狼皮?」 「三张。全是大狼皮。」 「带来了吗?」 「带来了,今年还没舍得用呢。」 男人眸光又闪了闪,「铁牛。你想不想学学怎么把皮货硝得更好?我可以教你的。」 「那怎么行?营长你那么忙,我又那么笨,哪有空教我。」 「没事,我不刚打了一张虎皮么?这回你来给我打下手。」 「那。那怎么好意思?」 第十六章 铁牛红着脸,正磕磕巴巴着。男人忽地斩钉截铁道,「你要不好意思,就把你那三张新狼皮给我当学费。嗯,就这么定了。」 呃?啊。哦……铁牛挠着头,抱走一对猪蹄,送出三张新狼皮。 男人满意的瞧了瞧。重新处理了一下,命人送走了。 晚上。终于搭好新茅房的铁蛋回来,倒在帐篷里,有气无力的说,「铁牛,把你的新狼皮借垫垫,老子的腰都要累断了。」 「没了。」 「啥?」铁蛋一翻身又坐了起来,「哪个王八蛋敢骗我兄弟?」 「不是王八蛋,是营长。他说要教我硝皮,我送他做学费了。」 铁蛋重又倒下,怜悯的看着他,「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全营没有人硝皮能比营长更好?」 摇头。 铁蛋一声长叹,「那是因为全营没有人能打得过营长。他的刀法,拳法,力度的控制都是全营最好的。」 铁牛一脸疑惑,「那跟硝皮有什么关系?」 「关系就是——你学会了,功夫就能变得更强。」铁蛋忽地不忍心告诉这个笨蛋子,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做不到,学了也白搭。 过了一夜,叶秋母子再出现众人面前时,依旧是那副阳光快乐的样子。 高高兴兴和众人找到那家孙姓裁缝铺子,订做了新衣裳新鞋子。甚至,还给小地瓜做了顶皮帽子。 回来之后,有杜大娘派的管事上门,和叶秋谈定了合作之事。预付她二十两银子,算是买断了豆芽菜在潞州城的专卖权,然后让她每天先提供豆芽菜五十斤,日后看生意好坏,再来增减。 钱虽不多,但叶秋很满意。 她这豆芽菜也没什么太大的技术含量,想开个天价也不现实。做人不可太贪心,有这二十两银子,基本她在这潞州城就算住上小半年,心里也不会发慌了。况且军营里的豆芽泡菜一直在做,虽一斤赚不了几文,但也是个进益。 当然,既然合作,叶秋也想人家的生意好做。便帮着杜大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浑名,「……在你们店里,不如就叫相思钩。只是你们可要记得,这菜虽好熟,但上面的豆荚一定得煮透才行,否则吃了会拉肚子的。」 那掌柜的记下离开,回去把签下的文契交给杜大娘,尤其重点说明了豆芽菜一定要煮熟,才能食用。 杜大娘听着微叹了口气,却是什么也没说就让掌柜的退下了,另找了心腹去见侯亮,「告诉他,我这儿有的,都是些房事中见不得光的药。要让人查不出来,还请他给份药来。」 做成一笔大买卖,叶秋很高兴,「咱们弄点好吃的吧,你们想吃什么?」 大城市就是这点好,买东西可比乡下方便多了。今天小伍出门,买到小半只猪,可把叶秋高兴坏了。羊肉虽好,天天吃也受不了,还是猪肉比较日常化。 只是原先谈到这个话题都很活跃的众人,今天却是有些沉默。 连最贪嘴的小道长都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要不。地瓜你说想吃什么?」 看他那讨好的模样,叶秋瞧瞧儿子,心中微叹。到底是小孩子,再怎样给他做思想工作,还是有些恹恹的。 冲数这是怕又惹到他不高兴了,着力在修补二人关系。 想想为了个不知道是谁的渣男,弄得全家不开心。实在是不划算。叶秋便笑了。「不如今天就做狮子头吧,上回给你们做的是蒸的,这回我做炸的。保证更好吃。不过这个可不白吃,你们得帮我和面,做一样点心才行。」 称心最会看人眼色,顿时过来捧场。「行啊,你说怎么做。我来帮忙。」 叶秋笑道,「都去洗了手,地瓜也去,谁要不给我做啊。我可就不给谁吃了哦。」 好吧,一个共同的活计就把众人都打发到一起去了。 可他们哪里会做饭?那面揉得乱七八糟,一时稀了得加面粉。一时干了又得加水,连老蔡那样的厨艺都看不下去了。这面里可是加了好几个鸡蛋的。这样糟蹋真的好吗? 数次想要去帮忙,可叶秋不许,就让儿子跟冲数,称心三人在那瞎忙活。 这边让老蔡和蔓儿剁着肉准备做狮子头,那边她自己守着宝贝铁锅,慢慢的炒香一锅黑芝麻。 当李雍走到门口,闻到那股浓香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再看秦彦一眼,眼神中明显带着怀疑。 还有心情做饭,是很难过的样子吗?害他还紧张了那么半天,扔下军里的事就跑来了,这不是在骗他? 秦彦翻翻白眼,「算我瞎操心,您请回吧。」 男人瞥他一眼,一把将门推开。来都来了,先进去看看再说。 可这一进门,就瞧见叶秋笑得很开心。而那边揉面的三个家伙,已经不能看了。 脸上手上全是面粉,糊得跟三个鬼似的,而他们的面前,还摊着一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可看到他站在门前,那个平常总是欢快的跟小狗似的,扑过来甜甜叫叔叔的小不点没有动静,只愣了愣,就站在了那里。 男人眸光沉了沉,往前踏了一步。可小家伙还是没有动,反而垂着小脑袋,甩着手上的面糊糊。 「这是干嘛?你不会告诉我,今天是他们做饭吧?那我宁可不吃了。」秦彦夸张的大叫着,打破这沉闷的气氛。 叶秋瞧他二人一眼,脸上笑容顿了顿,又很快恢复如常,「要是今天不动手的人,都别想吃饭了。我可先说好了,今天我做红烧狮子头。你们什么时候把那团面揉好,我什么时候开始做。老蔡和蔓儿不算,你们弄完就歇着去。小伍也不算,他劈了柴,还干了好多活。二位大爷,你们也下场吧。」 叶秋原本是开个玩笑,可没想到,男人默了默,过去洗了个手,就走到小地瓜身边。把他的袖子撸高,把那双小手上怎么也甩不掉的面糊糊扒拉下来,然后黑着脸问,「怎么弄?」 左右看了看,蔓儿老蔡都不敢动,只有叶秋顶着低气压上前,重加了面粉,「慢慢往中间揉,别慌着加水,一点点来。」 行了。只要她做个示范,男人就开始行动了。 除了开始时有些笨拙,后面越揉越好。他力气大,又懂得控制力度,原本给三人揉得不堪入目的面团到了他手上,开始变得乖巧听话。 不知不觉,一大团面,已经揉得光滑细腻。 可以了。 叶秋示意他停下来,让那两个不会揉面的家伙去把蒸馒头的蒸笼刷洗干净备用。等面团醒了小半个时辰,指挥着男人把面团擀成面片,然后切成小指宽的面条。 「那跟谁的小指一样?」男人憋了半天,还是问了一句。斜眼瞟瞟女人的手,光她跟他差别就很大了好不好? 叶秋随口道,「跟地瓜小指粗最好。」 是吗?小地瓜又来了精神,「我来!」 他钻到男人身前,高高伸着小指,在面片上比划着。男人看看他,随着他的小手移动,一刀一刀的精准落下,连粗细都不差分毫。 然后是叶秋的活了,把面条炸制沥油,摆进抹好油的大蒸笼里,然后拿水把麦芽糖熬至黏稠出丝,便把糖稀和炒香的芝麻均匀的撒在炸得胖嘟嘟的面条上。 第十七章 然后换男人,拿擀面杖大力压平压实,放凉后翻出切成小块,就是美味的萨其玛了。 耶!终于品尝到自己劳动的美好成果,小地瓜也真正高兴起来,举起两只小手,欢呼着冲男人拍过去。 这动作男人见他跟他娘做过,犹豫了一下,果断出掌。 小手拍到那双大手时,小地瓜忽地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可男人不知怎么想的,忽地把那双小手抓住,顺势又把他抱进怀里,轻轻拍抚着他的背。 小地瓜僵了僵,然后主动靠在他怀里,把小脸埋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忽地不好意思的笑了,说,「叔叔好棒!」 所有的人,包括叶秋都松了口气。 这一刻,她是感谢这个男人的。谢谢他,给儿子一个正面健康的男性形象,把他从阴影里拉回到阳光下。而这,是她这个母亲,做不到的。 秦彦打着哈哈说笑,「你要的糕点做好了,你是不是也该做狮子头了?我们还等着吃呢。」 没问题,叶秋守着油锅,继续开炸。 忽地,有人来了。 思思姑娘换了一身朴素装束,怯怯的站在门口。 叶秋一愣,「思思姑娘,你找谁?」 思思姑娘今日得到消息,知道有人,还是位年轻美丽的小娘子拿那块蓝灰色的料子来做衣服后,她在依云楼里就坐不住了。 打听到客人的地址,她甚至不惜装病,避不接客,然后找丫鬟换了身衣裳,急急忙忙找了来。 她都打算好了,就说自己是受主人吩咐,来送礼物的。到时随便编几句谎话,只要能见到这家的女主人就好。至于她会猜是谁,那就不管了。反正她是来送礼的,总不至于把她赶出去吧? 只是思思姑娘万万没想到,她居然会在遇到这位女主人时,就被人一语道破身份。更加没有想到,她在这里不仅会遇到心上的那个男人,更有一个熟得不能再熟的熟客。 「哈哈,思思,你是不是好些天没见我,特意来找我的?走走走,咱们出去说。」秦彦眼看事情不对,赶紧迎了上去。 不管堂弟对这女人怎样,但她却是一心痴恋堂弟的。这让叶秋看着,总不大好吧? 可思思眼看着自己的心上人,哪里肯跟秦彦演戏?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我,我不是……」 叶秋顺着她焦急的目光看过去,心中微动,瞬间明白七八分了,再看她这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忽地有些不忍心。 伸手把秦彦一拦,笑道,「既然有客人上门,哪有叫人家出去的道理?正好晚饭好了,一起坐下来吃顿便饭吧。思思姑娘,请进。」 看她这样大方爽朗,思思心头一松,可真的进了屋。她又有些局促不安了。这么多年,她一直在青楼里过着迎来送往的生活,这样走进普通人家做客,还是头一回。看着那围成一圈的炕桌,更加无所适从。 叶秋笑了笑,「地瓜,起来让阿姨坐。你坐到娘这边来。」 小地瓜听话的起身。却被身边的男人拉住了,揽进怀里。已经恢复过来的小地瓜也不客气的坐在男人的大腿上,望着叶秋说。「我跟叔叔坐。」 真是不懂事的小电灯泡。叶秋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让思思挨着男人坐下,就准备上菜了。 秦彦瞟了皱着眉头的李雍一眼,给个无可奈何的眼神。自回位子上坐下,没话找话道。「你怎么认识思思的?」 这个话题思思也很好奇,叶秋笑道,「那天你们楼的杜大娘找我去谈买豆芽的事,我见过你一面。不过你可能没留意到我。」 哦,大家懂了。 只男人目光却沉了沉,「她买的什么豆芽?」 秦彦帮着解释。「新菜嘛,她们那店总是喜欢标新立异的。还给了二十两银子。买断了以后在潞州城的专卖权,但不会影响到你们军营里的供应。」 男人再看叶秋一眼,眉头轻皱,却没有吭声。 只思思忽地想起自己带的礼物,赶紧拿了出来,「这……这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我,我不知道你们都在……」 看她越说越着急,都快语无伦次的样子,叶秋笑着把东西接了过来,解了个围,「谢谢,真是有心了。哟,是猪蹄啊,正好加菜。」 思思羞得脸通红,她因为慌着出来,也不懂寻常人家的礼仪,就还是到楼里的厨房顺了一对卤猪蹄。 叶秋闻闻味道,就知道跟男人上回送来的是出自一家。再看他一眼,眼中多了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得男人很不舒服,眉头皱得更紧了。 把猪蹄破开,分成小块摆上桌,叶秋也端上自家的晚饭。 主打自然是红烧狮子头,然后一个清炒豆芽,一个炝炒白菜叶子,再一个白菜杆子炒肉皮和一份泡萝卜。再配上分量十足的小米粥和大馒头,就是顿很家常但美味的晚饭了。 可思思没吃过这样的晚饭,战战兢兢的捧着那碗小米粥,小口小口的吃着,好象闯进了老虎窝里的兔子。 叶秋瞧着好笑,又有几分可怜,拿勺子给她碗里舀了一只小孩拳头大的狮子头,「你尝尝这个,不要怕发胖,很好吃的。」 思思道了谢,小小口的尝了一下那个大肉丸,忽地面色一变,「你,莫非你也是南楚人?」 叶秋一愣,思思却红着眼,象是要哭了,「自我幼时离家,这已经有十多年没吃过这么正宗的葵花献肉了。也只有南楚的做法里,才会加荸荠。」 狮子头原名就叫葵花献肉,加荸荠更是南方流行的做法。看她象是见到亲人般伤感,叶秋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不过我挺喜欢吃荸荠的,难得今儿看到集市上有卖,就买了些。」 思思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失态了。」 叶秋笑笑,「是我不好意思才对,没想到勾起你的思乡之情了。既然是你的家乡菜,你就多吃点,再来一个!」 男人冷着脸看叶秋又从他面前抢过汤勺,给那女人舀了一个,摸了摸眼巴巴等着的地瓜的小脑袋,直接拿筷子给他戳了一个回来。 出手又快又准又狠,半点汤汁没有溅起。 小地瓜仰着小脸,望着他甜甜一笑,抱着他的筷子,就那么啃着。啃两口,看他一直在啃干馒头,还把那肉丸往他嘴边送去。 秦彦瞧得直摇头,他这个堂弟可是出了名的洁癖,从不吃别人的口水。从前在宫宴上,先皇赐他菜,他都嫌弃有太监试吃过的口水,拒绝了。如今—— 如今他那个有洁癖的堂弟,毫不犹豫的就一口咬掉半个肉丸子,还连着地瓜咬过的小牙印。 啪嗒,秦彦串在筷子上的大肉丸子掉下来了,落在身上,溅一身的油。 跪坐在他身后吃饭的称心赶紧把丸子捞走,顺便给主子囫囵抹了几下油。 去去去,没见越抹越多么?秦彦悻悻的白他一眼。二话不说,埋头戳肉丸。 管别人怎么吃,没见男人一带头,这一大盆子肉丸被戳得飞快么?再不抢就没有了,那两个女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可思思应酬恩客没问题,却真的不是一个适合到寻常人家做客的人,吃了肉丸她就望着小地瓜问叶秋。「这是你儿子呀。那你相公呢?」 第十八章 一语出,一桌子人象是同时被点了穴一般,又顿住了。 秦彦筷子上的肉丸子这回悲催的掉到桌上。又滚到炕上,幸好在落地之前,被称心抢到了,两手捧到碗里。都不愿看那个丢脸的主人了,继续吃。 叶秋静静笑了笑。「我没相公。我姓叶,我儿子也姓叶,眼下我是仙人村的村长,你可以叫我一声叶村长。」 思思窘得想有个地缝钻下去。捏着衣角满脸通红的道,「对不起……我,我不知道。」 「没什么。」叶秋又给她挟了一筷子菜。淡淡道,「这世上谁都有不如意的事。我不过没了相公,我儿子不过没了爹,比起许多缺胳膊断腿,连饭都吃不上的人,已经好太多。是不是,地瓜?」 小地瓜愣了愣,忽地重重点了下头,大声的说,「我们不要爹,我也是小男子汉,我可以保护娘!」 叶秋笑了,她不是那么好心的拿自己的伤痛开导思思,而是想开导她的儿子。 有些事已经发生了,她们就无法改变。但她们可以选择,让自己的以后怎样去过。是笑是哭,这却是你自己的选择。 男人沉默着,忽地挟起一只大肉丸,送到地瓜嘴边,等他咬上一口,就塞进自己嘴里,泄愤般的两口吞下。 虽然有些不太愉快的话题,但这顿饭还是吃得大家都很愉快。 这从空空荡荡的盘子就可见一斑了,就连思思带来的猪蹄,最后也给秦彦一人一块的分完了。 不过男人没接,地瓜想接,也给他拦下来。 「饱了,不能再吃了。」 地瓜摸摸自己的小肚子,觉得再装一块小猪蹄的位置还是有的,不过叔叔说不吃,那就不吃吧。 思思瞧着这情形,小心翼翼的搭了句话,「你不喜欢吃猪蹄吗?你那天还去我们店买来着。」 男人眸光闪了闪,不着痕迹的往叶秋身上瞟了一眼,「那是送人的。」 思思心里难过起来,「我不知道你不喜欢吃,我还给你送了一对……你喜欢吃什么,我下回送你。」 男人语气虽然淡淡的,但已经有点不高兴了,「不必,你送的我也送人了。」 思思一哽,委屈得差点哭了。 秦彦看着有些不忍,「天都黑了,我送你回去吧。」 虽然难过,可思思的一双美目,却是似嗔似怨的看着李雍。 叶秋望秦彦笑笑,「别以为我不记得,你今儿可什么都没做,现在就罚你把这些萨其玛,给颜大人和颜小公子送去。思思,这一份给你,别嫌弃。正好李营长也要走了吧?他和你正好顺路。」 秦彦脸上僵了僵,再看堂弟一眼,却见他忽地站起身,只跟地瓜打个招呼,就往外走了。 叶秋赶紧推了思思一把,「去吧。」 思思犹豫了一下,然后感激的看她一眼,提着裙子追出去了。 她也许不懂什么人情世故,可这份眼力劲还是有的。不管李雍对叶秋怎样,她对他,应该是无心的。那她,是不是有机会了? 看他二人走了,秦彦走到叶秋身边,摸摸鼻子,「这又何必?」 叶秋看他一眼,笑容中却有几分嘲讽,「是啊,这又何必?」 秦彦微怔,再想想堂弟的身份,忽地就明白叶秋的意思了。再看看已经跟冲数冰释前嫌,玩得开心的小地瓜,忽地叹了口气,什么也不说的叫了声「称心」,就袖着两手往外走。 出了门,拎着萨其玛追上来的称心才悄悄道,「叶村长是个聪明人,主子您别瞎操心了。别帮不了她,还害了她。」 秦彦重重嘁了一声,想骂他几句,到底却只叹了口气,去送礼了。 清冷的街道,橘黄的灯火。 男人在前,白马在侧。 思思跟在后面,几乎已经痴了。 原本,她还想追上男人,在他身边说说话,可每当她一靠近,男人总会大步走开,把她甩下。 数次之后,思思就很乖巧的跟在他的身后。然后,竟是觉得能跟着他的脚步,走在他的背影里,也是那么的幸福。 有一瞬间,思思几乎忘了自己是依云楼的红姑娘,仿佛穿着这一身朴素的青衫小裙,自己就成了从前那个干干净净的良家姑娘,正在跟着她的良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如果可以,她甚至希望,就这么不说话也好。 只要能让她一直走下去,走下去…… 「到了。」男人平淡的声音响起,瞬间打破了思思的美梦。 看着近在咫尺,灯火通明的依云楼,思思第一次觉得恐惧,象看着一个吞噬她美梦的怪兽。 她也不知是怎么的了,突然想也没想的就冲上去,「带我走,好不好?」 男人这回没有大步离开,他转身,看着她,就如同第一次相见那般,平静得没有任何波澜,「不可能。」 这样决绝的话语,这样无情的语气,象是兜头一盆雪水,让思思心都凉了。可她还是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追问,「为什么?」 男人很奇怪的看她一眼,好象她在质疑太阳为什么要从东边升起,「我为什么要带你走?」 思思哽了哽,然后勇敢的说,「我,我不求做你的妻子。只要能做你的侍妾。哪怕是丫鬟也行的。我,我还可以给自己赎身,我的钱攒得差不多了。只要你跟杜妈妈说一声,她会放我走的。」 男人不知想到什么,眸光沉了沉,直等她把话说完才认真道,「我会不会有侍妾。或者怎样的丫鬟。得由我的妻子说了算。」 然后,他轻轻摇了摇头,刀锋般的眉眼在淡淡的光晕下是一片决然的弧度。「你等不到我的。」 说完,他便再不停留,飞身上马,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思思想追。可脚却象被钉子钉在那里似的,动弹不得。她满心还有无数的为什么想要质问,可男人的背影都已经看不见了。 杜大娘在楼上看着思思单薄落寞的身影,微微叹了口气。 旁边,忽地侯亮站了出来。「我说这贱人最近怎么这么不对劲,原本魂是被那小子勾了魂。也好,那就正好用她吧。」 杜大娘一惊。「这不妥当吧?思思可是楼里最赚钱的姑娘。」 侯亮嗤笑,「你看她那样子。还能给你赚钱吗?今儿我的客人她都敢装病跑掉,明天说不定就能拿了钱去贴小白脸!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手底下还养着几个绝色,她红了这些年,也是时候换个新鲜面孔了。下回再不要这样酸不拉叽的女学究,弄个狐媚些的。青楼么?总得有几个妖精才行。哼,装什么冰清玉洁,还不是被人睡烂了的贱货!」 杜大娘无言以对,只悄悄瞟了一眼仍痴痴站在那里的思思,目光怜悯。 又过了几日。 这天,刚在府衙后院的豆芽房里,发送了给依云楼和胡家卤菜铺子的货,叶秋一面收拾着准备离开,一面考虑着回去的路上要不要买点糖,再做些甜点什么的。 她实在是太低估现在的人对甜食的喜好程度了,那天做的那么多萨其玛,前天就已经吃完了。然后称心,还有小道士都已经在她面前有意无意的暗示了好几遍。 第十九章 甚至老蔡都说,希望她能再做些,军里的几个老将也很喜欢。那天他带了一包回去,因为不够分,弄得他们差点打起来。 这话太夸张,叶秋自动忽略了。只是她想,就快过年了,如果能多做些点心,是不是也能卖些钱? 至于自家,那是坚决不能再做萨其玛的。这东西属于油炸食品,含糖量又高,小孩子吃多了对牙齿不好。 可家里现在这么多人,光管着儿子一个也不行,所以大家就都别想吃了。 只那还能做什么呢? 「叶姐姐!」忽地,颜小胖来了,兴冲冲扬着一封信,「去宁武县堪察灾情的官吏回来了,还给你带了一封仙人村的信。」 啥?叶秋惊着了。全村就她一个识字的,她不在了,谁还能写信? 赶紧拆开来看,还真是仙人村的来信。不过不是仙人村的人写的,是陈掌柜帮忙写的。所以信里也没有那些之乎者也,全是以朱长富的口吻,跟她说了些村里的事。 首先,当然是他和董大伯已平安到家,看到村里地种得很好,酸菜也做得很好,感到很欣慰。 然后董二嫂代表娘家专程向叶秋表示极大的感谢,因为她的兄弟借了村中的马车完婚,在乡亲们面前挣足了面子,所以专门给叶秋送了份礼物。那些喜糖朱方氏替她分给村里孩子了,其余东西都给她收好了。 不过仙人村的新马车一出动,许多年底要办喜事的乡亲知道消息,纷纷来借。后来村里人一商议,干脆让连升等几个年轻人组了一个小车队,就住在八角镇的陈掌柜家里,专门跑这些事。现在生意好得不得了,都已经把整个正月排满了。 跑车的收入,朱方氏也在严格监管。 村里的公车在扣除年轻人的辛苦费后,归村里公账。而叶秋的马车,那就是她自己的。 然后七婶要向叶秋汇报,她奉命监督芳嫂给裙子纳的两双新鞋底,已经纳好了。还盯着她上了鞋面子,做了两双厚棉鞋。 裙子舍不得穿,被七婶骂了一通才穿了一双,不过另一双一定要留着,说是给叶秋回来穿。她还说。要是这边差人,她很愿意过来,让叶秋千万别忘了她。 连大娘说她没什么可担心的,就担心叶秋太客气,给蔓儿花钱了。让她什么都别买,她给闺女年下准备的新衣裳新鞋子都是好好的,绝不会象芳嫂一样重男轻女。 叶秋一路看。一路笑。虽然都是些琐碎的事情,却让她心窝子里都是踏实而温暖的。 最后朱长富终于说起正事,再有十来天。村里第一批做下的酸菜就要开坛了。大家心里都有些没底,还得让叶秋回来看着才行。 然后是朱方氏嘱咐她在外头别乱花钱,尤其回来不要给他们带东西。听说潞州城里什么都贵,有钱也不能在那里烧。 但朱长富悄悄提了一句。要是可以,让叶秋给村里带两本书回来。地瓜之前教大家认的数大家基本都会了。如今也想多认几个字。 哦,最后还有一事,是连升他们组的车队,考核标准除了会驾车。就是得学会大个子的劈柴三招,这还挺管用的。 那日遇到几个小混混不忿他们生意好,想来讹钱。被连升他们臭揍了一顿,现在也没人敢找麻烦了。不过他们觉得。要是大个子能再派个人过来,正经教他们几招就更好了。 村里愿意从公款里出点学费,当然,这个也得村长批示才行。 信看完了,叶秋有些为难。 那天,故意让男人送思思回去之后,他就再不来了。 唔,应该说来还是来的,就是总避开叶秋在家的时候。只去看看她儿子就走,连饭也不留下吃了。 只把叶秋做的酱肉包子萝卜丸子打包了不少带走,真不知这男人是真忙还是故意避开她。 眼下村里还要求到他,那可怎么办呢? 叶大村长有点挠头了。 颜平楚问,「叶姐姐,怎么了?」 「哦,没事,村里人让我过几天回去一趟。酸菜要出坛了,我正想这事呢。」 颜平楚笑道,「那个没问题,说不定到时官府又要派人过去,到时你们一起,路上也好有个照应。不过叶姐姐,等你回来,可不可以把萨其玛给我家多做些?过些天,家里有人要从京城里来。这个挺好吃的,我们出钱买好不好?」 叶秋大方笑道,「这要什么钱?你们家挺照应我的,我做几笼送你们就行。」 可颜平楚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只怕你做几笼都不够分,十几笼还差不多。说真的,叶姐姐要不你再招两个人,专门做这个卖吧。连爷爷都说,你这个可比那个豆芽菜有出息多了。就是萨其玛这个名字不好,看那金黄金黄的,不如叫个金玉满堂什么的多好,过年卖着也喜庆。」 叶秋怔了,「你们真觉得这个有做头?」 颜小胖很肯定的点头,「这个真的很好吃,我虽年幼,但总算是京城里出来,也见过些世面的。这样精致的糕点,就是王侯府里也不多见,你再调调味道,最主要是把样子再做得好看些,上贡都没问题了。」 叶秋摸着下巴想想,有些动心了。 要知道,萨其玛从前可是清代祭祀的祭品之一,应该规格不低。只不知当年宫廷是个什么做法,但应该是有办法往精致里做的。 颜小胖想想,又悄悄告诉她一事,「你要做,就趁早准备着。过些天,潞州会来不少的贵人,万一入了哪家贵人的眼,帮你一宣扬。你将来到京城去开铺子,都不是不可能。」 那太遥远了。叶秋还是仙人村村长呢,可不敢跑远。 不过会有什么贵人来? 这个颜小胖就不能说了,只是笑得有些促狭,「这个你别管,反正是些爱吃甜食的。」 叶秋听不懂,摇摇头回去了。 原想着中午吃了饭,让老蔡帮着去军营说一声仙人村的事,没想到突然来了一队士兵,问明谁是叶秋后,拖着她就走。 家里人吃了一惊,「你们什么人?凭什么抓她?」 那士兵面目狰狞道,「就凭她的豆芽,吃出了人命!」 依云楼。 看着眼前的惨状,叶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美丽的思思,前几天还活生生到她家来做客的思思,不通人情世故却会用那双含情脉脉的双眼,看着自己心仪男子的思思,此刻象是纸糊的一般,雪白着一张脸,紧闭着双目倒在冰冷的地上,嘴角还挂着白沫,如死去一般。 「你们还傻站着干什么?赶紧去请大夫,快来救人哪!」叶秋急得眼珠子都红了,可屋里没有一个人听她的。 思思身边的小丫鬟,悲伤的跪在一旁默默流泪,只会呆呆的说,「姑娘死了,死了……」 叶秋拼命拼命摇着头,「你这傻丫头怎么这样不懂事?她死不死的,得请大夫来看呀!要不你——」也摸摸她的脉博,确认了再说。 可话还说完,啪,一记耳光重重的打在她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五个清晰的手指印,嘴角甚至带着血丝。 叶秋半边耳朵都听不到了,只觉得脑子里嗡嗡作响,好半天才尝到嘴里的铁锈味。 第二十章 那个把叶秋绑来的卫队长,阴冷的盯着她,「看看吧,这就是你干的好事!要不是吃了你的豆芽,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死?听说你这豆芽就不靠谱,煮不好就要中毒的,这是你自己说过的话吧?既然明知道有毒,你又怎敢胆大包天的随意卖给人吃?」 说着话,他还强揪着叶秋的头发,把她的头按到了旁边的桌子上,疼得叶秋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 她努力的眨掉眼泪,这才看清桌子上摆着一壶酒和几样精致小菜。其中确实有一盘清炒豆芽。 用碧绿的小葱,和嫩黄白胖的黄豆芽炒了一盘小菜,非常好看,但是,明显的有些没炒熟。 依云楼的厨子也被押了来,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小人一向是按照叶姑娘所教来炒豆芽。可是今天我刚好走开了一下。这盘菜是小徒弟炒了练手的,他的火候不够,这豆芽没有炒熟。谁知上菜的人不知。一下子拿错了,这才出了事。真的不是小人有意的呀,大人饶命!」 卫队长望着叶秋,目光越发阴鸷。「听到没有?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说?」 叶秋感觉整张头皮都要被撕扯下来了。虽然痛极,她还是尽力辩解道,「就算,就算这盘子豆芽没炒熟。可这也是吃不死人的!」 那盘豆芽一共没动几口,碗筷却摆了两双,应该是思思和客人一起吃的。那一人能吃几口? 就算全是思思一人吃的,顶多不过拉个肚子。有些轻微的中毒反应,绝不可能象思思这么严重。 所以叶秋再痛,也得说,「建议大人,大人您再查一查……那菜里到底,到底是什么毒!」 「你还敢狡辩?」她这话一出口,那个卫队长就把刀拔出来了,「象你这样巧言令色的毒妇,本官见得多了。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你的菜既毒死了人,你就偿命去吧!」 看着眼前的寒光闪过,叶秋瞳仁紧缩,想也不想的把眼睛闭上了。 她忽地意识到一件事,这人是真的想杀她。而这件事,就在针对她。 「住手!」 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喝,让那凌厉的刀锋稍顿了一顿,可眼神往旁边微微一瞟,它却更加凶狠的劈向叶秋的颈脖。 当! 一声脆响,一块玉佩从秦彦手上飞出,砸得那刀锋一歪,堪堪从叶秋身前划过,把她的棉衣划出一个大口子,露出雪白的棉花。 玉佩自然是碎了,可人没事,这就谢天谢地了。 死里逃生的叶秋脸也白了,不过顾不上自己,她先说了句,「秦彦,快把思思扶起来,看看她还有没有脉博。」 就算是个好人,突然昏迷倒地,若是不理不睬,也是会死人的。因为温度的流逝,会让人丧失大量的热量,从而引发脏器衰竭。这在后世某个着名的地铁摔倒案上,就得到过充分的映证。 秦彦赶紧把思思抱了起来,可摸着她的手心冰凉,他也慌了神,赶紧让丫鬟把房间的火盆挪过来暖着。 此时,刚刚叫了停,却不被响应的颜修之,沉着脸上前,望着那卫队长道,「你是何人?因何在此草菅人命?」 那卫队长似是料到他会有此一问,半点也不惊讶,反而据傲的道,「卑职在本地督邮帐下听令,奉有监察本地之职。今日途经依云楼,听说出了人命,难道管不得么?」 颜修之心中一紧,本地督邮,岂不就是侯亮?他兼任的督邮之职,确实有监察本地大事要事的权力。 可说此人恰好途经依云楼,就出了人命,这未免也太巧合了吧? 「原来是侯将军的手下,那自然有监察本地之责。不过本官身为地方长官,更有过问人命官司的权力。将此案一干人等押回府衙受审,房间封存,立即派杵作前来验证!」 「颜大人,此案人证物证俱在,卑职可不认为还有什么好查的。听说这位叶氏,和令孙于生意上还有些往来。莫非,颜大人打算护短不成?」 这样的话,明显就是在结仇了。 颜修之平常总是和蔼可亲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但再看着这名卫队长的眼神也变得犀利,「就算你是督邮大人的手下,可难道不知以下犯上,是个怎样的罪名?人我带走了,本官做事,还用不着向你一个小小的队长交待!」 这回,轮到那位队长吃瘪了。 他现在唯一后悔的就是,没有快刀斩乱麻,先把叶秋杀了。 颜修之的官位高了他不止一级,如果他要强行把人带走,那他真的没有任何办法阻止。若是阻止,颜修之一定会当场杀了他。说不定,他正盼着他这么做。 正僵持间。忽地只听一阵大笑,「哟,这是出了什么事?弄得这样拔刀动枪的?」 听着熟悉的声音,队长心中一定,再望着颜修之,面露冷笑,高声道。「将军。这里有人犯下人命官司,卑职正想清查,无奈颜大人不许。还说卑职以下犯上。」 「既然颜大人说你的不是,那一定是你的不是。还不赶紧给人赔罪?」侯亮一面大步进来,一面吩咐。 「是。」那队长立即惺惺作态的给颜修之道起了歉。 还不等颜修之答话,侯亮就呵呵笑道。「颜大人,行了。别跟他们这些糙汉子一般计较了,那简直辱没了你的身份。不过这出了人命,可是大事,本官现在过问一二。算不得以下犯上吧?」 颜修之心道不好,却只能咬着牙道,「自然不算。」 侯亮满意的一笑。再看看已经被秦彦抱起,送到榻上暖着的思思。「啧啧,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就死了呢?她怎么死的?」 那卫队长忙一唱一合的道,「吃豆芽菜死的。」 「那豆芽菜谁种的?」 「她。」那队长刚指向叶秋,颜修之忍不住道,「侯将军,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需详查才行。这豆芽菜,叶姑娘不是第一天卖了,怎么之前没出事,偏偏今天就出了事?」 「这话问得好。」侯亮阴阴笑着,转向跟厨子跪在一起的杜大娘,「你是这里的老板,你来说说,是怎么出的事。」 杜大娘眼神闪了闪,「这个,可能是豆芽菜没炒熟吧?叶老板跟我说过,如果这菜没炒熟,吃了是会中毒的。」 叶秋心中一凛,瞬间明白自己是被人算计了。 可眼下,她的脖子上已经被那队长架上了刀,明显她敢开口,就要致她于死地。 侯亮不给任何人说话的机会,看向颜修之,「颜大人,此事还用再查吗?这不已经水落石出了?这叶氏明知豆芽菜有毒,可为了赚钱,还是把它拿出来卖钱。光这份居心,死上十次八次都不冤枉她了。」 再看叶秋一眼,他就象看着一个死人,「将她拖出去斩首!也让本地的商贩都看看,看以后谁还敢为了赚钱,就不顾人性命。」 「是!」那队长应得痛快,当着颜修之的面,扯着叶秋就往外走。 秦彦大惊失色,眼看颜修之都已经无力阻止,忙道,「且慢!思思还没有死,她还有脉博,就算豆芽有毒,也不算酿成人命。」 颜修之才想开口,可侯亮已经嗤笑起来,若有若无的挡着他们的路,「难道一定要人死了,才能惩治奸商么?拖下去,斩!」 第二十一章 颜修之双目一闭,已经不忍再看了。他带来的衙役虽多,可如何比得过侯亮带来的虎狼之军? 人命在此时,显得太过脆弱。只要一刀,一刀就足矣。 对此,秦彦有着最深刻的切肤之痛。 咬着牙,暗自摸出怀里的匕首,他已经准备随时拼杀出去了。 可一骑白马飞奔而至,长鞭一甩,就把那把杀人的刀卷了出去。 侯亮眼睛一眯,不怒反喜。 这样送上门来的把柄,他不好好把握,那才是傻瓜! 「李营长,你这是要干涉我们潞州的政务么?」 白马上的男人,全身披挂着铠甲,还溅着不少泥水,一看就是从演练中狂奔而来。不过他的脸色却平静得象是不过是去后院散了个步,优雅而从容。 就是面对侯亮的刁难,也只静静的说了一个字,「是。」 侯亮噎得有一瞬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铁青着脸道,「你就不怕老夫参奏你吗?」 李雍淡淡瞟他一眼,「我军职与你相当,文职比你官大。你想参奏我?请便!」 官大一级压死人。 侯亮这会子就是这种感觉,如果压着他的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他心里只怕还能痛快点。偏偏压着他的还是个毛头小伙子,这就让人更加憋屈了。 深吸一口气,克制着额上突突跳的青筋,侯亮努力心平气和的说,「李大人,就算你的官职比老夫高,但凡事也得讲一个理字吧?这叶氏售卖毒豆芽,害出人命,难道不该问罪吗?」 李雍把缰绳一甩,自有从后面赶上来的铁牛接过。 他拿下头盔,走到侯亮面前,定定的看着他,「她售卖的毒豆芽,是本官许可购进,今天中午营中的数千将士才刚刚吃过。你这么说,是在指责本官,有意对部下投毒?」 这,这简直是蛮不讲理! 侯亮气得脸黑如锅底,说话也不客气了,「李大人位高权重,你军中之事,老夫可不敢过问。不过现在是在潞州境内,吃死了百姓,不知本官还够不够格过问一声?」 叶秋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了,「思思还没死,你干嘛总说我害死人命?我从一来就求你们请大夫请到现在,侯大人,你难道就光顾着治我的罪名,怎么就不肯请个大夫来救人呢?难道说,一定要等到人被毒死,才好定我的罪?那你究竟安的什么心?」 「混帐!」侯亮不能对李雍怎样,可对叶秋,他可不用客气,「大人说话,有你插嘴的份么?不管你今天怎么抵赖,思思就是吃了你的豆芽才出的事,谁也包庇不得!」 李雍等他脸红脖子粗的吼完。这才静静走到叶秋面前,看着她被打得肿起来的半边脸,眸光暗沉。 叶秋知道自己不好看,不自觉的伸手想挡。可她的胳膊,还被那卫队长死死抓着。 男人低头看了看,那卫队长忽地后背一凉,不自觉的就松了手。 叶秋赶紧走过来。捂着脸跟小媳妇似的。躲到男人身后。想想还是跟大腿悄悄告了一状,「就他打我。」 男人没吭声,只瞟了那队长一眼。看得那人浑身冷汗直冒,不自觉的又退了一步,辩解道,「大人。属下也是……也是为了查案,这。这妇人反抗……」 侯亮忍不住道,「李营长,这是公事,你可不要太偏袒人了!」 男人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再用眼角余光瞟瞟缩在自己身后,跟小老鼠似的叶秋,想了想。没再追问下去,只道。「依云楼的老板,出来说话。」 杜大娘不敢怠慢,赶紧出来,「请大人吩咐。」 李雍开口不谈案子,只是问她,「思思姑娘是西秦人么?她是怎样卖身于此?卖身银子几何?」 叶秋不懂,思思姑娘那天不是在她家说了,她是南楚人么?这男人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可杜大娘却是脸色一变,再看侯亮,也骤然沉了脸。 「思思是老身从南楚买来的官婢,当年的卖身银子,作价七十两。」 李雍略回头,扫了叶秋一眼,「你是西秦人么?有户籍么?」 这不废话?叶秋继续懵然中,我不是西秦人还交的什么税,当的什么村长?到底啥意思,这个光用秋波她看不懂啊? 秦彦赶紧跑了出来,伸手把糊里糊涂的叶秋拽到一边,低声道,「按西秦律法,你若是良民,杀一个贱籍之人,尤其还不是西秦之人,只要能赔得出她的卖身银子,原主就不得追究此事。」 叶秋眼睛眨了眨,还有这等好事?那今天就算思思死了,不也跟她没了干系? 「大人,她说,愿意出七十两银子。」秦彦等不及,干脆帮她作主了。 李雍瞥她一眼,淡淡嗯了一声。 叶秋忽地想明白过来,反正大腿当前,她也胆气也壮了几分,管他怎么回事,先赶要紧的说,「那钱我回头就送来,不过思思是不是就归我了?那你们还傻站着干嘛,赶紧帮我请个大夫来救救她啊!」 到底是条人命,这些人怎么就不着急的? 「大夫来了,来了!」称心从马车上跳下,扯着个白胡子老大夫就下来了。 叶秋出事被抓走,家里就忙活开了。 功夫最高,但最不通人情事故的小道士被留下看家,保护蔓儿和地瓜,小伍去了军营,老蔡去请颜修之,称心就去找秦彦。 秦彦听说是豆芽吃死人了,当即想到可能会用到大夫,自跟了颜修之出来,让称心去请大夫,还指名要请百草堂的老大夫。 他的医术在潞州是数一数二的好,万一有什么事,人家也容易看出端倪。 眼看着称心要拖着大夫进去,侯亮虽然不乐意,还还真不敢阻止。 哪怕李雍只带了两个亲兵跟上来,但他可是西秦年轻一辈中赫赫有名的战神,侯亮还真不知道自己带的这队虎狼之兵能不能打得过他。 况且他身份又高,官职又高,所以侯亮只能据理力争,「李营长,你这样袒护叶氏只怕不好吧?就算思思不是西秦人,可谁都知道她是依云楼的红姑娘,身价何止千万?就七十两打发了,这未免也太欺负人了。杜大娘,你说是不是?」 杜大娘哪里敢说话,倒是颜修之道,「一个活生生的思思,自然是要值钱些,可她现在就快死了,别说成千上万,就是七十两又有谁要?侯将军,要不你问问在场的众人,还有谁愿意来竞价?」 你!侯亮又一口气噎在嗓子里了。 再看左右一眼,自己的那些手下本来有人想要竞价,可又无一不在李雍冰冷的眼神下退却了。 谁都不是傻子,如果这时候出头帮着侯亮,可能转过身就被这男人给干掉了。 这神仙打架的事,他们又没有免死金牌,做什么要出头? 只是屋子里,大夫看过思思之后,却觉得事情不太妙,「思思姑娘虽有脉象,但中毒已深,若是不能让她尽快吐出来,便是神仙也救不了了。」 叶秋听着,忙进屋推那小丫鬟,「快!跟我去拿豆芽,把新鲜豆芽捣成汁,灌她喝下,我有办法催吐。」 侯亮怒道,「你这豆芽本就有毒,怎么还要害人?」 第二十二章 颜修之呵呵一笑,「方才半天无人竞价,那思思姑娘便已经算是给叶氏买下了。她要如何救,自然由她负责。侯将军如此义愤填膺,莫非你有更好的办法?」 侯亮恨不得一刀把思思杀了,哪肯救她?眼见讨不到便宜,便嘲讽道,「说的也是,反正有颜大人和李营长做保,这已经成了叶氏的家务氏,我又何必在此多管闲事?走!」 「不能走。」 侯亮没想到,此时李雍不见好就收,反而把他堵住,道,「就算是个贱民,难道能让她无辜惨死在你我面前?那二位治下的潞州城,成什么了?」 这最后一句,已经隐带凌厉和质问了。 颜修之垂首沉默,心中大恨侯亮连累自己没脸。 而侯亮就算数度想要反驳,但到底心虚,紧咬着牙关,动弹不得。 叶秋不理他们,拖着那小丫鬟去取豆芽汁了。 李雍走进屋中,看着那两副碗筷,首先就问,「还有一个中毒者呢?」 这是一个关键问题。 侯亮眼神一凝,杜大娘的脸色也变了,不过她还是上前答话,「不敢欺瞒大人,思思之前确实陪着一个客人,不过在思思出现中毒症状后,那位客人立刻被随从带走了。」 「什么客人?」 「是个陌生的年轻公子。」杜大娘没有撒谎,只是悄悄的又看侯亮一眼。如果不是因为面生,也不会选那个人当倒霉的替死鬼。 她看过去是指望侯亮能帮忙说几句好话,只是侯亮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他现在自顾都不睱,哪里有空管旁人? 生怕李雍追查下去,连累到自己,反道,「就算中毒之人已脱离险境,你这店却开得太不稳当了。只怕是要停业,好生整顿一番才是。」 杜大娘就知道会是这样,咬了咬牙,才想说点什么,就见叶秋已经带着鲜豆芽汁和一盘生豆芽来了。 先撬开思思牙关,强行把豆芽汁给思思灌下,然后让秦彦象抱小孩似的,面朝背的抱着思思坐在椅子上。然后左手按压着思思的腹部,右手猛然发力把人往前推,利用惯性产生的压力催吐。 那百草堂老大夫看得稀奇,「这样真的能让人吐?」 叶秋没说,只是秦彦这么做了三次之后,一直没有任何反应的思思突然嘴一开,开始呕吐。 但吐出来的基本全是酒水,气味难闻得很,但那老大夫却是欣喜不已,「吐出来就好了,快,继续!」 看思思很快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大夫才喊了停,然后拿一枚解毒药丸,给思思灌了下去。 然后再把着她的脉博,却是面露难色,「虽是吐出来了,可毒性已深,这位姑娘可以活得了一时,只怕也撑不了太久。叶姑娘,你还有什么办法解毒吗?」 叶秋只知道豆芽本来就是清热解毒的,豆芽汁也有类似的功效,但催吐可以,想解毒却不是她能有办法的。 看她为难,侯亮却是得意了。 只要出了人命,李雍就是再维护,这豆芽菜也绝对卖不下去了。 眼看事情对自己有利,侯亮眼珠一转,顿时厉声望叶秋道,「听见没有?就算你救得活一时,也救不活一世,你这豆芽菜的买卖,还是不要做的好。」 男人眸光暗了暗,才想说话,却听叶秋先道,「大人说得对,不管是什么人,命都只有一次。如果因为我的豆芽,害死了思思,我这辈子都是会良心不安。所以,为了证明一盘豆芽吃不死人,我现在就生吃给你们看!」 这也是叶秋能想出来,唯一证明自己清白的办法了。 就算思思面前的那盘豆芽菜里下了毒,可她如果生吃更多的份量却不死,不就能证明,不是她菜的问题? 眼看她抓着生豆芽就往嘴里送,男人轻轻一抬手,把她的盘子整个抢过来了。瞥了叶秋一眼,眸光微有些冷。 就算毒不死,又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女人是蠢的吗,要这么证明? 「大夫,你过来,查查这壶酒。」 男人也觉得问题不在豆芽上。 看思思刚才吐出来的全是酒水,根本没什么食物,怎么会因为区区几根豆芽而中毒?倒是那酒味闻着有些不对劲,让他起了疑心。 听到他让人查酒,杜大娘的脸色却是又动了动,不是紧张,而是悄悄松了口气。 幸好那壶酒还剩一半,大夫倒了一杯,拿银针试试,没有任何问题。不过他又从药箱里取出一根晒干的枯草,往那酒里一试,却见那棵枯黄的草立即变得青绿起来。 老大夫脸色大变,「这酒里有毒!」 什么?侯亮第一眼就瞪向了杜大娘,却见杜大娘也是一脸惊讶。半点不似伪装。 在青楼混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这点本事也没有?杜大娘心中冷笑,就许侯亮算计人,不许她自保么? 看吧,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老大夫再取了银针和枯草,试过了豆芽,看什么反应都没有。自己也挟了一口小心的试了试。然后很肯定的说,「或许这豆芽没炒熟是会有些轻微毒性,但绝不会致人于死地。真正有毒的是这壶酒。里面给人下了蕈毒。老夫用的这种灯芯草是我们百草堂特殊炮制过的,专门试这种毒。用了几十年,绝不会出错。不过——」 他说到此处,却又看一眼众人。闭口不谈了。 颜修之走上前来,「大夫。你的意思,是这酒里下的毒蕈,是我们潞州的进贡之物,对么?」 老大夫想想。答了句模棱两可的话,「确实有些象,但老夫也不敢确定。」 那是什么? 看叶秋一脸茫然。颜修之望着故意扭过头去的侯亮笑笑,耐心解释起来。「在我们潞州,出产一种很奇特的毒蕈,有着梅花鹿一样的美丽花纹,但毒性极强。这种毒用银器验不出来,只有用刚才老大夫用的那种草才能验得出来。故此百姓们要是挖到这种鹿儿菇,都会立即上交。因为只要凑到十颗,就能免一个成年男子一次兵役,或是全家一年的赋税。就是少些,也能得些赏钱。 这鹿儿菇虽是毒物,但晒干之后研磨成粉,却是极好的调香料,最是能助人安眠。若是使用得当,还能治疗风疾等多种疾病,是以历来是御用之物。在整个潞州,便是我收到了这种蘑菇,也必须立即交给侯将军,由侯将军八百里加急送进朝廷,否则就该治你我二人一个私藏圣物之罪,可是也不是?」 「那是自然!」侯亮梗着脖子应了,「颜大人既如此说,岂非证明,你我二人都有嫌疑?」 颜修之一笑,「你我二人确有嫌疑,但叶氏绝不该有嫌疑。因为仙人村,乃至整个八角镇都不长此物,而她更没有这个本事得到它。所以,本官此时倒不好过问此事了。」 他望着李雍施了一礼,「此事,只怕只能由李大人接手查清,看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拿到这种毒物下到酒里。害几条人命是小,这私藏贡上之物却是不得了罪名。」 侯亮也镇定不起来了,眼皮子抖了抖道,「大夫也说,只是有些象。颜大人你却一口咬定是鹿儿菇,未免也有些太过武断了吧?就算真的是鹿儿菇,也有可能是乡民昧下,没有上交之物,如何就能赖到你我头上?」 第二十三章 颜修之笑了,「侯将军所说,也有道理。不过咱们总得查一查,才能洗清罪名不是?杜大娘,你这壶酒是哪里来的?」 杜大娘此时才道,「这酒是从城中陶家铺子买来的枣酒,这怎么会突然混进了毒物,我也实在不知。」 哈,哈,哈,叶秋突然很想叉腰大笑,侯亮这回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陶家店铺可是军中庇护着呢。 哎哟,不行,一笑就脸疼。 幸灾乐祸是不厚道的,叶秋还是做个好人吧。 男人要去审案子了,这事已经确定跟叶秋没关系,她可以回家了。 带上她的第一个奴婢,思思。 杜大娘把思思的卖身契取出,七十两银子也不要了,反而打包了几件衣裳给她,又悄悄塞过来一张银票,「若是思思醒了,让她自己再来收拾。她的房间和东西,我会替她锁着的。」 这老鸨倒也有些情义。 叶秋不是傻子,如果这老鸨真是跟侯亮一伙的,就该把毒下到豆芽里,而不是酒里。她会这么做,虽是想给自己留个退路,但也是间接帮了叶秋。 所以叶秋也不会不领这个人情,爽快收下银票,当是给自己的压惊费了。也不多说什么,带着人就走。 不走不行,男人催她了,也不知想背着她干什么。 叶秋有些不高兴的想,亏她抱大腿抱得那么紧,还没替她出气呢。那个打她的家伙。他都没让她揍一顿。 看她都走了,侯亮也不愿呆下去了,「本官这就回营,随时等着李大人上门来查。」 他既然敢做,自然已经收拾好了把柄。 想来这种事到最后也就是个无头案,扯不清楚,顶多挨几句斥责而已。 只是他走可以。但李雍却还有一事要办。看看那个打了叶秋一巴掌的队长,一脸平静的说,「我从不偏袒人。也不凭白放过人。你这位手下私设刑堂,在没有审问清楚时,就任意殴打无辜平民,却是要受到点教训。公平起见。他打人一巴掌,铁蛋。你就还他一巴掌。」 听说只是一巴掌,侯亮心想也重不到哪里去,就没有吭声。 谁知那个叫铁蛋的家伙出来,望着那名队长。却是呲牙狞笑了一下。 在他还来不及闪躲之时,重重的一掌抽下。只听嘎吧一声,那个队长的脖子。生生被这一巴掌抽断了。 人倒在地上,瞬间毙命。至死。都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李雍!」侯亮这下老脸挂不住了,李雍当着他的面,打死他的手下,这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但李雍冷冷的看着他,半个字的解释都不给他,甚至连不小心失手的话也没有。 敢动他的人,就得付出代价。 这样血腥的场面不适合那个胆小的女人看,但却不能不给这些人看看。下回谁要是想再当这个爪牙,可得想想自己的脖子够不够硬。 显然,爪牙们全都被震住了。而侯亮等了半天,也等不来一句能下台的话,只得色厉内荏道,「好!李营长好大威风,好大的霸气。这件事,这件事老夫一定要禀报朝廷,我们走着瞧!」 呸,没种的老头,他这话连铁蛋都不信。 这侯老头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还回报朝廷?真要回报了朝廷,说他们潞州的兵,被人一巴掌就能打断脖子,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所以铁蛋半点不担心,他才替叶村长出了气,他们最讲义气的营长一定会护着他的。只是,他回头能不能找叶大村长要几个包子去? 上回的酱肉包子,他因为晚到一步,一个没抢着,闻着那个香味哦,抓心挠肝想了大半夜,回头可得去表表功。 只是叶秋回了家,可没心思做什么包子。 看她顶着半边猪头脸回来,她家包子,小地瓜吓得哇哇大哭。 叶秋一面安抚着儿子,一面让人赶紧把思思抬进屋里熬药。 百草堂的大夫走的时候开了副药,虽然没什么信心能治好,但死马也得当作活马医。好歹是一条人命,就这么丢了,实在太可惜。 只是好不容易把儿子哄好了,家里的小猪哼哼唧唧的跑进来,挨着叶秋的脚,不停的磨蹭。 「你要痒了,去外头的木头桩子上磨,别来捣乱!」叶秋想把小猪踹出去,可地瓜忽地发现,他的猪兄弟背上给人绑了个小盒子。 拆开来一看,里面是一颗黑乎乎的药丸,散发着淡淡的好闻清香。 叶秋觉得奇怪,这谁送来的? 可赶回来的秦彦却是更加的奇怪,一把将这药丸接过,仔细闻了闻之后,脸色大变,「这哪儿来的?」 谁知道?叶秋往地下一指,「猪背回来的,能吃么?」 太能吃了。秦彦把刚刚给思思熬好的汤药一抽,另倒了碗温水,把那颗药给思思灌了下去。 「这丫头真是命大,居然有人这么好心的给她送药,这回她是死不了啦。」 有这么神奇?叶秋原本还有点不信,可等到晚上,思思居然就真的醒了过来。虽然没什么力气说话,但整个人的神智是清明的。 叶秋也安心了,她知道昏迷得越久,人越容易出现各种后遗症,能早些醒过来,康复的机会也就越大。 只是问秦彦那是什么药,他却不肯说了。只缠着叶秋要银子,说什么为了救叶秋,害他砸了定情的玉佩,最好能赔他个千儿八百的。 滚一边去!叶秋喜滋滋的把老鸨赔的一千两银子收好,觉得脸上那一巴掌挨的不冤了。她儿子讨媳妇的钱,算是不用发愁了。 陶世荣觉得自己最近可能忘了看黄历,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倒霉? 他坐在家里什么也没干,怎么老天就砸这么大的一场无妄之灾下来? 依云楼的酒里验出有毒,凭什么要查封他的铺子? 若说查封也就算了,反正酒这个东西也不怕放坏。可凭什么把他的酒都搬走了? 「你不服?」为首的老头眼珠子一瞪,蒲扇大的手就把他的衣领,连同他整个人拎了起来。 脚尖踮地的陶世荣不敢不服,只能期期艾艾的说,「就算,就算老将军您要查验我的酒,也没必要把,把我整个仓库都搬空吧?那些,那些都是没开泥封,怎么可能有问题?」 陈仁胜皱眉把他一推,这小子身上太香,熏得他都快打喷嚏了,「不把你这里的酒搬走,谁知道你会不会做什么手脚?就是没开泥封的才要查仔细了。你这幸好还是遇到老夫,要是遇到旁人,嘿嘿,说不定二话不说,先打你三十军棍再说。」 理直气壮的说完,陈仁胜还很自问很宽厚的拍了拍陶世荣的肩头,「年轻人,一点酒水而已,既然这批出了问题,你回头再酿些好的就是。可莫要想不开,为了这么点子小事,就背上恶名。」 可这,这是小事么? 陶世荣给拍得只觉象是锤子砸在肩膀上,疼得他呲牙咧嘴,却还得强忍着,哭丧着脸问,「那这些酒,查完了,是不是还能还给我?」 就算是查验。每坛倒一碗也足够了吧?就算开了泥封,他重封一次也就是了。实在不行,当成散酒卖,好歹也能回些本钱啊?。 第二十四章 可陈仁胜瞅着他,要笑不笑,「放心,老夫是好人。要是验完还有剩下的。一定给你送回来。」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别扭?可陶世荣也不敢说,你看起来就不象好人。 想半天。他只能壮着胆子问一句,「这位将军,不知这件案子是哪里在审?我这家店,可也是。是有军里的股子的。看在兄弟情份上,还请。请手下留情吧。」 陈仁胜顿时一副嗔怪的表情,「这事你怎么不早说?既然是自家兄弟的店,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不过你可得告诉我,你这家店是军里谁拿的股子?我可也不能白干这个活。」 陶世荣看他这模样。心里先安了三分。想来他也无非是想要些好处,不如就把他推给徐恭去打发。凭什么只扯着自己?真要有个什么,自己哭还来不及。干脆把事情捅出去。说不定徐恭他们怕受牵连,反而会帮他出力。 于是便说了实话。「是徐恭徐校尉。他还说,这里头也不全是他拿的,还有侯大将军的一份。」 陈仁胜点点头,「那你可有文契?」 这个当然有。陶世荣点头,「只侯大将军没有具名,都是徐校尉签的。」 「拿来给我瞅瞅。」 陶世荣果真把立约文契拿了出来,「白纸黑字,可不是我造假的。您要不信,还有平日的流水账作证。您看这里这里,所有标了军字的,全是军里兄弟拿了没给钱的,就前些天,侯大将军还派人拿了一批。嗳嗳,你这是要干嘛?」 陈仁胜笑嘻嘻的把文契和流水账往怀里一卷,「没事,就拿去看看。这毒啊,也不能说明就是你下的,所以你放心,不抓你去坐牢。只是你得好生在家呆着,别四处乱跑了。来人呀,把他这里给我看起来!」 陈仁胜说完话,就要带着东西和酒走了。 陶世荣急了,「将军,老将军,您这是干什么?怎么还要把我关起来?我,我要上府衙,还有侯大将军那里说理去!」 陈仁胜嘿嘿一笑,「那我劝你还是别去了。这件事他俩都不敢管,是专门求了我家营长来管的。你要不服,也只能跟我家营长讲道理。不过他眼下没空,你就老实在这儿呆着吧。」 眼看着这老土匪扬长而去,陶世荣气得怔怔无语。 这老骗子,他上当了! 回头看看空空如也的铺子,这下可好,本来生意就不好,如今是彻底不用做了。 老骗子骗完了他,心情大好,随手把帐簿还有文契交给手底下亲兵,命人押送回军营去,这边准备去逛逛再回。 亲兵问,「将军这是要去哪儿?不要我们跟着么?」 「滚一边去,老子还没老到离不了你们的地步,快滚!记得把酒水给老子先藏两大坛子,其他的再交给何渊。知道了吗?」 「知道知道,尤其要避着营长,对吧?」亲兵嘿嘿笑着,挨了陈仁胜一脚,也不为意的去了。 陈仁胜自背着手,哼着小曲上了马背,蹓蹓跶跶就往城中来了。 一路上,买了一包糖炒栗子,一个小孩玩的风车,恰好路过一家油坊,想想又停下打了一壶清清亮亮,香飘四溢的芝麻油,这才心满意足的进了府衙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里。 这地方虽然是老陈头一回来,可他一眼就确认自己没找错地方了。 因为那家门前的拴马桩上,系着一匹马。那可太眼熟了,不正是老牛的么? 屋子里,叶秋系着块蓝布头巾,半掩着受伤的脸,正侧着那半张好脸,颇为牙疼的盯着桌上的小玉盒。 这小盒子很熟悉,最早男人就给过她一盒。那是地瓜被陶少夫人的儿子,陶锦鹏推着摔了一跤,手上蹭破点皮时,男人给她的。 小地瓜抹了一回,手就好了。剩下的叶秋也没还回去,交朱方氏收着了。这次出门没带出来,不过眼下她屋里,已经有五盒,还是六盒了? 老牛俭浑然不知,还嘿嘿笑着,一副我很细心。我立了大功,我求表扬的模样,「……听说丫头你伤了脸,我老牛一听可急了,你们女娃娃的脸可大意不得,我这盒药可是祖传的好东西,用来治外伤最好不过的。丫头你拿去用。保管两三天就好!」 叶秋听着牙更疼了。再瞧瞧他那花白的头发,偏生有些话还不太好说。正迟疑着,却见又一个军中老汉进来了。 陈仁胜在门口听着牛俭那番吹嘘。都替他脸红,你吹个军中圣药就好了,还说什么祖传秘方?人家稍一打听,就会知道你老牛家祖上不过是个剃头匠。难道说,这是专把人割伤。所以才研究出的好药? 还是他聪明,知道提点别的东西过来,这不就能用上了? 「行了行了,老牛你别吹了。想说什么就直说吧。拐这么多弯干嘛?累不累的!叶丫头是外人吗?咱跟她说话还用客气吗?」 我跟您很熟吗?再拐几个弯也是你们辛苦,我不累的。咱还是客气点,行吗? 叶秋瞅着这又一位不请自来的陌生老头。眨了眨眼,呲着牙扯出个笑脸。「您,怎么称呼啊?」 嘿嘿嘿嘿,陈仁胜也无一例外的拿出军中老汉子们的招牌大笑,长长的笑了一串,才道,「这都怪阿雍,也不把你带到我们营里去多走走。我是你陈叔,你往后就管我叫陈叔行了。」 叶秋嘴角抽了抽,有这么自我介绍的吗?再说,我跟你们阿雍也不是很熟的,怎么一个二个全都上赶着要当叔叔伯伯,哥哥兄弟了? 不等她答话,老陈先把礼物摆桌上,「东西不多,你先拿着家里用。地瓜呢?叫他过来叫爷爷!」 听听这气壮山河的口气,敢情她儿子就是那么该当孙子的? 叶秋斜着眼瞟瞟那礼物,重点是那壶油,嘴又悄悄撇了撇,「地瓜不在,跟人出去买东西了。」 事实上,除了那屋还躺着的病号,现在家里就她一个。 也幸好,就她一个。否则这帮老兵痞子不害臊,她都觉得没脸见人了。 老陈打个哈哈自坐下了,「那就下回再见吧,听说那孩子可有点瘦了。要不你把他搁军营里,我们带着。保管不出三个月,就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 「是是是,我也正想说这事呢。」老牛急忙播话,「都是叫你一打岔,就给忘了。」 陈仁胜不客气的瞥他一眼,「你拉倒吧?你能说出这话?争什么功啊?」 「怎么争了?我明明想到的!」 眼看两个老的还争了起来,叶秋更加无语了。 她儿子本来就是活蹦乱跳的,为毛还要给他们三个月,再还她一个活蹦乱跳的? 再说,把儿子给这帮人,真的靠谱吗? 就在叶秋努力运着气,准备打断这二位越拔越高的争吵时,一个清冷低沉的声音先出来了。 咳咳。 只是清咳两声,但很神奇的,刚刚还吵得不可开交的牛俭和陈仁胜瞬间停下来,望着来人笑得跟两朵花似的。 「哟,阿雍来啦?快进来坐,倒茶!」 叶秋眼角抽了抽,要茶没有,开水一碗,爱喝不喝。 男人沉默着走进来,坐下。 陈仁胜看看牛俭,互相使了个眼色,「那你们慢慢聊,我们先走了啊。正好,我刚查到那一批酒,回去还得验验。」 「我帮你验!」 第二十五章 李雍再看二人一眼,陈仁胜忙说起牛俭,「你傻了吗?那酒是能乱验的?万一没毒,也不能随随便便开酒禁的,这个得阿雍做主才是。」 老牛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忘了,真是忘了。不过,叶丫头啊。」他又嘿嘿搓着手,笑了一串,「你要是不忙的话,也教下老蔡炸肉丸嘛。听说,你那道菜做得很不错啊。」 老陈却又嗔道,「你看你这人真是的,咱有几头猪,能够全营炸肉丸的?要我说,能做几个包子就好。象上回那样的酱肉包子,就挺好的嘛。行了,不耽误你们了,走走走!」 眼看两老汉勾肩搭背,来也如风,去也如风的走了,叶秋运着气,瞪着眼前的男人。 这就是你手下的兵?你不觉得应该给个解释? 潞州城虽然比八角镇热闹许多,但这份热闹里,也是有区别的。 不同于乡下初一十五才赶集,这边的百姓跟着府衙旬日一休的惯例,每月的十、二十、三十日,都比平常更热闹些。商家有什么新鲜货物,也在这一天里推出。 所以今天,叶秋放了儿子,跟着秦彦一帮人都去逛街了。顺便也列了张清单,让他们采买些生活物品回来,至于她那一张脸,还是暂时不要出去吓人的好。 小地瓜头一次离了老妈去逛街,感觉还是很新鲜的。 尤其兜里还揣着叶秋给的二十个铜钱,走起路来就叮铃咣啷的响,让小地瓜很有一种当家作主的感觉。 只小孩儿走得慢,又老爱东看西看。逛不了一时,几个大老爷们都烦了。 秦彦直接带了老蔡和小伍去买东西,回头有些还要送到挖渠工地上,给仙人村的几人,便不跟他们几个小的一块儿逛了。 他们一走,剩下称心冲数蔓儿和地瓜,逛得就更慢了。 尤其是地瓜,乡下来的孩子没什么见识,看见人家扎灯笼的想买一盏,看见人家牵着小猴儿耍把戏的,也想往前凑一凑,尤其是看见吹糖人的,那更是走不动道儿的。 呆呆的望着,看着一团糖稀在巧手匠人的手里,很是听话的变成一只大蜈蚣,感觉又神奇又好玩。 可这些,全是不被允许花钱的。 「地瓜咱们不吃这个,一会儿留着钱去馆子里吃正经东西。」蔓儿偷偷咽着口水,把地瓜扯开。 今天她收了叶秋的五十文钱,可是接受了一项重要任务。那就是看好地瓜,别让他在街上胡乱吃东西,走丢了。 比起那么一帮自诩聪明能干的大小爷们,叶秋觉得,这小丫头恐怕才是最靠谱的。 事实也是如此,被连大娘教得极好的连蔓儿,虽然也看着那些吃的喝的眼馋。但还是克制着自己。不乱花钱。并且认真负责的盯好地瓜,牵着他的手,从来没有放开过。 可小管家婆总是惹人嫌的。 好不容易没有叶秋那个大管家婆在旁边唠唠叨叨。如今又多了个连蔓儿,几个小爷们都有些烦了。 男人么,花钱不就是图个痛快?要是什么都不让花,那出来逛还有什么趣儿? 称心跟冲数挤了挤眼。就端出副人畜无害的笑容上前,「蔓儿妹妹。你难得来街上一次,怎么也不去看看女孩子家的东西?你看那家店,卖的好绒线,今天又上了好多新花样。妹妹要不要去挑一些。过年绣双鞋子帕子,定是你们村里独一份的好看。」 不得不说,称心跟他那个主子混久了。多少也学了些舌绽莲花的本事。蔓儿倒不想占着村里独一份的好看,却是真的想绣几块帕子。自用或是送叶秋及带回家里,都好。 在秦家住的这些天,叶秋做的包子小食可不光是喂自家和军营里的人,也让蔓儿拿去给左右邻居分一分。 这时候的邻里关系很重要,秦彦从前一个光棍,反不大好跟人交往。但叶秋住进来之后,要是再不跟人交往,就要给人说成不懂事,或是有什么苟且之事了。 她这大大方方的一出去,只说是秦彦的远房亲戚,人家看她光明磊落,反而不说闲话,对待她们也善意起来。 秦彦不知道,但称心是知道的。他们来了几年都不认得的邻居,叶秋来了没几天都认得了。还说往后有事就支应一声,一定会相互关照。 至于蔓儿,也因此结识了几个小女孩,这才知道原来潞州城还有专门卖素色细布,或绸帕子的,专供这些贫家女孩买回家自己绣,又便宜又好看。 跟她们一比,自家那些帕子简直象旧抹布,土得掉渣,都不好意思拿出来。 蔓儿看过她们绣的花色,自已也不是不会,早动了心思想买几块。眼下给称心一说,她也有些站不住了,想进店去瞧瞧。只不放心小地瓜,要牵着一起去。 可去别的地方也就算了,小地瓜最讨厌去这些花花绿绿的铺子,他娘拖着都不大给面子,更何况是蔓儿了。 冲数趁机道,「你看他都不愿意逛,你自己去看吧,我们两个大人,难道还看不住他?反正也不走远,回头你到前面街口那家茶楼找我们就是。」 好吧,看小地瓜实在是不喜欢去这家店,那蔓儿也不勉强了。再三叮嘱称心和小道士看好地瓜,让他们别跑远,她买几块帕子和绒线就来。 行行行,满口保证着答应了她,终于接收了小地瓜的两个大男孩打发走了她,立即拖着小地瓜撒着欢就跑了。 刚才不是想看猴吗?丢两文钱,小猴子翻几个跟头来看看。 要灯笼?买! 小糖人?买! 二十文钱花完了,没事儿,冲数哥哥有! 冲数哥哥花完了,称心哥哥还有! 这才是逛街嘛,这才是男子汉花钱的气派。跟那小家子气的丫头一块,还有什么玩头? 只是逛得累了,小地瓜口渴了。 「走,咱们到茶楼去,听听小曲儿也不错。」本着钱花光了才是男儿本色的豪气,称心冲数拎着地瓜又去茶楼了。 只是吃了喝了,小地瓜小肚子受不了,开始隐隐作痛,想上茅房了。 「哥哥,我要拉臭臭。」 「啊?你早上不是在家拉了,怎么还要拉?」 这个问题太复杂,小地瓜也没法说。 忽地只听锣鼓响,是茶楼见客人多,赶紧让请来的皮影戏班子开演了。 这下子,小地瓜也不提上茅房了,全都瞪大了眼睛围着去看戏。可看了一时,肚子还是痛。 小地瓜扯扯左边,冲数眼都不眨的盯着戏台。嘴上应着,「好好好,一会儿就带你去。」继续纹丝不动。 扯扯右边,称心正看到精彩处,嘴上说,「马上带你去!」同样纹丝不动。 小地瓜急了,狠狠瞪了这两个臭哥哥一眼。自顾自的跑去上茅房了。他快憋不住了! 然后,等着这一段精彩情节演完,称心冲数随着众人轰然叫一声好。热烈鼓掌之后,买好东西的蔓儿找来了。 「地瓜呢?」 「不在这儿吗?」二人说着,同时往中间一指。然后看着空空如也的凳子,瞪大了眼睛。「地瓜呢?」 要说叶秋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李雍了,可今天却是第一次跟这个男人独处。 第二十六章 可不知为什么。这青天白日的坐在一起,心里却觉得有些毛毛的。就算跟那男人还隔着张桌子,耳根子却不由自主的慢慢发热。 呸呸呸,叶秋在发现这种倾向时。就开始极度唾弃自己。 好歹也是活了两辈子,儿子都这么大一个了,你还脸红个毛线啊?这么清纯的事情不是小女生才会做的吗? 可。可活了两辈子,叶秋能说自己还是个黄花大姑娘吗?起码心理上她也没经历过某些事啊。 旁边坐着那样一个帅得人神共愤的家伙。她会脸红,会心跳加速,也是很正常的好吧? 尤其刚刚不小心,偷偷看了下他的侧脸,叶秋突然发现,这男人的眼睫毛还很长,又浓又黑,半垂着眼睛的时候,在高挺的鼻梁边显得特别好看。 一点也不娘,反而柔和了他总是板着,而显得冷硬的五官,让人简直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那—— 当然,是不可能的。 只是,再美好的帅哥,如果让人持续保持高烧不退般的热度的话,也是令人气愤的。 总之,现在叶秋就觉得自己应该很生气。 这男人凭什么说来就来?也不打声招呼,还有他那些手下们,就算是带来了伤药,还有拎着油和家用,叶秋也不准备接受他们的好意。 别以为就陈仁胜一个聪明,之前就有人在老蔡的明示下,扛来一大袋面粉,表示随便叶秋做的什么就好,只要分他一点就行。 这么一想,叶秋就迅速把那种情窦初开,被帅哥迷得花痴样的小女生心态抛开,端正了一下坐姿。 正想着清咳两声,顺便送客,男人先开口了,「你,的脸,还疼吗?」 不过是句最简单的问候,可他怎么说得一字一顿,无比艰难? 叶秋没好意思转头,所以也没发现男人微红的耳根和不自然的神色。只低低的,跟个小媳妇似的答,「不,不怎么疼了。」 男人又沉默了。 静谧的气氛好似又变得不对劲,在察觉脸上又开始发烫时,叶秋再次唾弃自己的不争气,脑子里却没顾得上生气,净想着自己刚刚被问候的脸了。 突然想到,当被打得最惨时,男人可是见过她这副尊容的。那样的难看,连地瓜都吓哭了,男人会怎么看? 这么一想,叶秋忽地又没来由的觉得有些灰心。 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们两个,或许男人对她,是比其他人好一些,只那恐怕是看在她做饭好吃的份上吧?否则,她光论身高,就拍马也赶不上他啊? 「挺难看的是吧?嗳,长得丑还出来吓人,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了。」叶秋也不知怎么了,心里这么自嘲着,嘴上就说出来了。 可男人忽地转过脸,定定看着,「你不丑,也不吓人。」 这,这算是安慰吗? 叶秋一惊,本能的抬眼,却见男人在接触到她的目光,又迅速的转头,目视着空无一人的前方,顿了顿,才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似是烫手一般啪嗒扔在桌子上,好象逃离般的起身就要走了。 「那我走了……那个,营里的人说什么不必理会……那个,要做什么看你有空了,叫老蔡做就好。」 唔,好。叶秋低眉垂眼的答应着,跟着男人出来,活象送丈夫出门的小媳妇。 原本想说的话,都不知忘哪儿去了。连投毒案那种关系到自身的大事,她也半点没想起来。 反倒是男人,用眼角余光瞟了瞟她,忽地似下了很大决心一般,「我有件事,想要问你。」 那你问啊。叶秋眼下正被男色所迷,在这种状态下,一定撒不了谎。 男人正想张嘴,忽地大门被人砰地一下撞开了。 就见小道士跟火烧屁股似的,横冲直撞的冲进来,「地瓜呢?地瓜回来了没有?」 一句话,问得叶秋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瞬间把男人甩到九霄云外,追着他问。 「你什么意思?地瓜是丢了吗?」 小道士不说话,可那张青白交错,愧疚无比的脸已经能说明一切了。 男人一双眼眸,瞬间暗沉下来,黑得象不见底的深渊,「你说清楚,怎么回事?」 冲数快哭了,有泪光在眼睛里打转。 「村长,我,我们真的不是故意的……就是在茶楼里看戏,那么一会子工夫。地瓜就不见了……」 叶秋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跑。 她的儿子,她的儿子,那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啊! 一只大手拉上她的手腕,温暖而有力。却不是阻止,而只是略停了一瞬。沉声问,「哪间茶楼?」 「春华茶楼。」 够了。男人拉着叶秋出门。上马。飞一般的冲了出去。 以叶秋都不能想象,还能更快的速度,赶到了春华茶楼。 店里的掌柜伙计都被惊动了。正在帮忙找人。 尤其是茅房那儿,称心甚至挽着袖子,也不嫌脏臭的拿竹篙搅过好几回了,没有发现有小孩儿掉下去。 那地瓜到底去哪儿了?蔓儿急得直哭。看到叶秋来了,哭得更厉害了。 「叶秋姐。是我,我对不起你……」 现在说这些废话都没用! 叶秋只看一眼那个茅房,就让称心不用找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太了解了。「地瓜不会上这样的茅房的,周边有没有找过?草丛、树后头?」 有。那掌柜的也急出满头大汗了,真要是有小孩儿在他这里出了事。他也脱不了干系。 「整间楼子都快翻过来了,可就是没瞧见啊。那孩子应该是人多的时候。跑出去了。」 可要是上了大街,茫茫人海,那得怎么找? 随便来个拐子,或是居心不良的,把她儿子一抱,这还能上哪儿找去?叶秋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后背有层层冷汗渗了出来。 大意了,还是自己大意了。 在现代社会,有dna,有监控头,想要寻找一个失踪儿童都是非常艰难的事情,更何况是这样的时代? 万一人家把小地瓜带回城,贩出西秦,那就是跟思思一样,被人打死偿命的贱奴啊!还有更可怕的,就是被人打断了手脚当乞丐,或是弄成侏儒去跑江湖卖艺…… 叶秋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就往地上摔去。 「你这是干什么?」幸好李雍及时揽住她的腰,在雪白着脸的她耳边吼道,「如果撑不下去,就回去!我会把他带回来!」 不! 叶秋死死抓着他的胳膊,大口喘息着,强迫自己停止那些无谓的胡思乱想。哆哆嗦嗦的望着男人道,「地瓜,地瓜不是个笨孩子……我从前教过他,万一,万一走丢了,要怎么办的……得去官府找差人,或是找那些开店做生意,面善的姨姨叔叔们,给他指条回家的路……」 「是!」男人很肯定的望着她,声音坚定,目光沉稳,无形中就让人信服,「他是个最聪明的孩子,你难道忘了吗?上回他和我一起丢了,还是他指着路,一路带我找回来的。如果,他不是被人抓了,那么就一定会找到回家的路。」 对!叶秋的眼睛蓦然亮了,「地瓜会回家的,他从来都是过目不忘……」可她忽地又是脸色一变,惊恐万分的道,「那他,他怎么会走丢?」 第二十七章 答案很明显。 李雍冷静的告诉她,「你回家去等,我这就去找颜大人,然后调兵进城,就算是把整个潞州城翻过来,我也会把带走他的那个人找到!」 不! 叶秋再次拒绝了,「我跟你一起去府衙,我会画影图形,你让人拿着四处去问,会好找得多。」 那就走。不过在走前,李雍下令春华茶楼把门关了,「从现在起,只能进人,不能出人,直到找到孩子为止。如有不听的,视同嫌犯处置!」 是!称心知道这回闯了大祸,主动留在这里继续找。 酒楼的掌柜和客人们虽然对这样的处置有些不满,但毕竟人家丢了孩子。而且再看一眼冷着脸的李雍,谁敢说个不字? 很快,一队队士兵拿着画影图形,走向各条街道,尤其春华茶楼所在的街道,更是重点搜查对象而几个城门口,李雍全亲自去盘查了,确认没有人见过小地瓜出城,那孩子就应该还在城里。 可他,究竟在哪儿呢? 小地瓜左右瞄瞄,「这是哪儿呀?」 解决完内存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尤其用的还是刷得干干净净,里面铺了灰的干净马桶。可比茶楼里的臭茅坑好用多了。 只是带他回来的年轻圆脸男人,因为刚刚不情不愿的给这小不点收拾了马桶,还伺候他擦了屁屁洗了手,原本英武的脸上难免有些扭曲而狰狞,「就不告诉你!」 他长这么大,伺候他爹都没这样好吧? 这臭小子,哎哟。不能提臭字。一提这个臭字,就想起自己刚才受了什么罪了,圆脸又开始怄得想吐血。 又不是他把这小子捡回来的。凭什么要他伺候?谁捡回来的,谁伺候才对! 愤愤的想着,圆脸忽地眼珠子转了转,抹了抹嘴。换了一副牙花子都笑出来的慈祥表情,蹲地下问。「小孩儿,你说,你是不是私生子啊?就是没爹的孩子?」 别怪他不厚道,要问这样的话。而是这小东西。一看就长得很有点问题。 小地瓜听到私生子时,还愣了一下,乡下没这种高级的说法。听不懂。可听到没爹这两字,小人儿瞬间爆发了。「我不要爹!你是坏人,你走路就摔跤,头上摔大包!」 这已经小孩子心目中最恶毒的诅咒了。 可圆脸却不以为意,摸摸下巴,反而觉得自己离真相又近了一步。只是在抬脚时,好象有鬼牵着线一般,整个人完全不受控制的向后倒去,眼看就要摔倒。 可这圆脸男人也不是泛泛之辈,就是这样艰难的时候,他还硬撑着来了一个鹞子翻身,企图稳住。 可惜他不知道,小地瓜的诅咒技能是被老天加持过的,尤其是这个圆脸不开眼的触碰到了小地瓜的逆鳞,所以就算他这么努力的自救了,但还是避免不了悲剧的命运。 甚至,更倒霉了些。 如果直直的摔下去,顶多摔个屁股开花,后脑长包。可他这一翻身,手中的水盆撞到椅子,咣当摔下来,又被他的手一撑,一滑。 砰! 圆脸的前额砸在木盆沿上,不仅磕出了包,甚至流出了血。 而他的右手臂因为撑的不是位置,喀巴一声,脱臼了。 圆脸痛得一声闷呼,叫都叫不出来。至于身上被那盆脏水淋湿,已经不叫事了。 小地瓜吓了一跳,他是想给人一个教训,可没想到教训得这么惨烈。 这个叔叔虽然嘴坏,可刚刚给他找了马桶,还擦了屁屁,他没想把他弄得这么惨。 「来人——」 小地瓜才叫了第一声,门就被人推开了。 一个白发如银,只两鬓各有一抹纯黑,面如冠玉,丰神俊秀的男子走了进来。在他宽大的白色道袍外,罩着层紫得近黑的香云纱,越发衬得他的白发玉面,如仙人一样。 细看那相貌,与地瓜却有五六分相似。只看不出年纪,却越发让人觉得神秘。 看着眼前的情形,他半点不惊,直接抬脚从圆脸男人身上跨过,温和的抱起小地瓜,「别怕,没事的。他造了口舌孽,活该当此一劫。」 是,是这样吗?小地瓜睁大眼睛,「那,要不要给他找个大夫?」 那男子眼中笑意深了几分,「你想给他找大夫?」 小地瓜想想,还是点了点头。 他娘说过,做人要厚道。反正他都摔了,就给他治治吧。 「真是个仁厚的好孩子。」白发男子看也不看,抬脚就在圆脸男子脱臼的胳膊处一踩。 喀吧,又一阵令人牙疼的骨骼声,手接好了,可圆脸痛得眼泪唰唰的掉下来了。 这才不是救他,是报复,一定是报复! 潞州府衙里,叶秋还在孜孜不倦的用手指画着儿子。 她自己生的儿子,她最清楚不过了。眉是怎样的,眼是怎样的,都不用看,闭着眼睛她都画出分毫不差的来。 虽然她已经画了很多,可无论是颜修之,还是颜平楚,都没有打断她。 因为这个时候,只有让她不停的画下去,才能让她稍得些平静,不至于满大街的去疯找。 忽地,牛俭陈仁胜得到消息,忙完正事也从军营匆匆赶来了,一个个全身披挂,黑着脸问,「你们怎么回事?这么多大人,怎就把一个孩子弄丢了?找着没有?」 叶秋给这略带责备的一问,眼圈立即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滚,要不是死死咬着嘴唇忍着,差点就掉了下来。 因为她知道,现在还不到她哭的时候。她不能哭,也没这个资格哭。 吸了吸鼻子,才想说话,忽地有衙役来报,「我们查到一处客栈,有一群陌生人很是可疑。听说他们这些天在城中采买了不少幼童,可我们要进去查看,这群人却不肯配合,还拿了官府的文牒出来,问是谁又不肯说。大人,这可怎么办?」 颜修之听着也为难了,他可以配合寻人,但也仅限于配合。说到底,地瓜并不能证实出了事,官府也不能随便派人扰民。 眼下挑头去找人的,还是李雍的他的兵。如果出了什么事,自有他担待。但若是要颜修之为此跟什么达官贵人对上,他还真没理可说。 但牛俭陈仁胜不怕,「这事你就当不知道,我们过去看看!」 「我也去!」叶秋难得听到一点消息。洗了手就要跟去。 说得好听是采买幼童,万一顺道把她儿子拐了呢?兴许做主子不会这么做,但做下人的呢?会不会因为贪钱就弄几个无主的小孩过去? 老牛老陈眉头都不带皱的就带她走了。颜小胖跟爷爷打声招呼,他也跟去看看了。万一认得,爷爷不方便出面,说不定他还能帮得上忙。 等到客栈的时候,颜小胖明白为什么衙役不敢造次了。 那伙神秘的客人住在城中一处不算最好。但也是相当不错的客栈里。而且是把整个客栈完全包下来了。这样的大手笔可不是一般人有的,那也就说明,这里的客人不是能轻易得罪的。 可牛俭他们这些老兵痞子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来了就叫嚣道,「管他是什么人,总得出来说个清楚才行,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第二十八章 「大胆!」一个年约四旬。风韵犹存中年妇人走了出来。一身贵气,却只是个管事。看来真不象是寻常人家,「我家主子可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别怪妾身冒犯,只怕将军你还不够这个资格!」 「癞蛤蟆打哈欠。你好大的口气!」牛俭给这话一激,脾气彻底上来了,「那老夫今日就非要见下你家主子不可了。跟我打上去!」 「慢着。」到底陈仁胜脾气好些,人也仔细。再看这妇人一眼,道,「依你这话,那有谁能见得?」 妇人笑笑,态度倨傲的道,「请你们家营长来,亲自斟茶赔个不是……」 呸!这话陈仁胜也听不下去了,「我们营长凭什么来跟你们道歉?别给脸不要脸,把自己想得太高了!」 那妇人怒道,「就凭你们惊扰了我家主子,难道不该来道歉吗?」 「那不也是你们不配合,不肯让我们检查。」 「你们凭什么来检查?」 「等等!」叶秋是来找儿子的,又不是来结仇的,眼见他们这就要吵起来,忙站出来恳求道,「这位大娘,我们今日前来,不为旁的,只是来找我儿子的。请你行个方便,也替一个做母亲的想一想,体谅一下我的心情,好吗?如果你们实在不愿意被打扰,那请你家主人出来说一句,就一句,说我的孩子不在你们这里就好,可以吗?」 可那妇人瞥她一眼,态度却越发轻蔑和高傲了,「一个贱民,凭什么要我们体谅?还想要什么承诺,简直荒谬!哼,就为了一个穷小子,闹得人仰马翻,全城不宁,还惊扰到此处,那小子就该死!」 没有一个母亲能听这种话,叶秋的脸瞬间白了,既悲且愤。难道穷人的孩子就这么不值钱? 颜平楚忍不住帮着说了一句公道话,「世人皆有怜悯之心,如果你家主子真是身份高贵之人,那更应该明礼仪知慈悲。怎么会对一个无辜的幼子和痛失孩子的母亲说出这种话呢?」 那妇人脸色微变,却强自辩解道,「这个没必要跟你们解释。再说了,律法上都有明文规定,以下犯下,贱民冒犯贵人者,本来就该死。我也没有做错!」 牛俭听得怒不可遏,陈仁胜把他一拦,「嗳,难道你忘了?咱们军法中还有一条,将在外,如遇到可疑人等,有资格进行盘查。眼下,我就怀疑这里很可能窝藏着敌国的奸细,老牛,你怎么看?」 「还看什么看?我看这就是个贼窝,进去查!」 「我看你们谁敢?」那妇人一急,从怀中掏出了块金牌,厉色道,「看清楚了,这是什么?」 金牌上有凤纹,显是宫中之物。虽然比不得如朕亲临,但也是皇宫之物,不容轻视。 牛俭和陈仁胜这回也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里的主人还真是来头不小。那这里的人,确实不是他们能动的。 叶秋心中一凉,只看这二位老将的表情,就知道他们无能为力了。 可她的儿子,她的地瓜怎么办? 「不用找了,地瓜不在这里。」一阵马蹄声响,熟悉的大白马载着熟悉的男人赶来了。 一眼都没看向这里,只冲叶秋伸出只手。「孩子找到了,走。」 真的? 叶秋喜出望外,毫不犹豫的伸出了手。 忽地,一声极轻却极曼妙的叹息在楼上响起,离得男人不远处的二楼窗户被推开,纱帘之后,有金珠玉翠隐隐摇动。 一个甜美得略有些中性。带着淡淡磁性的好听声音响起。「既然孩子没事,那是最好不过。家中老婢行事鲁莽,却也是护主心切。二位可否上楼。容我奉茶一杯,以示歉意?」 这女人的声音真好听,叶秋有一瞬间都快被蛊惑到了,甚至忘了要上马的事。却被不悦的男人抓着一提。整个人上了马。 只一句「坐好」,他就打马扬鞭。绝尘而去。 帘后的婢女怒道,「他李雍以为自己是什么人?这也太不识好歹了!」 可那女子却幽幽道,「听说他的阿雪是从不给人骑的,那妇人端的是好手段。」 婢女更怒。甚至还有些委屈,「不过是模样儿生得稍有些得人意,有什么了不起?比起您。不知道差到哪儿去了!没成亲就有那么大儿子,还好意思闹得人尽皆知。简直是不知廉耻!」 「这你就不懂了。有些时候,男人可就喜欢不知廉耻的女人。去,叫明姑回来,带着那些孩子先回去吧。否则,我们也只怕也不好再相见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去吧。」女子的声音忽地变得决绝起来,淡淡的不带感情的样子,竟和李雍发号施令时,有三分相似。 男人带着叶秋,直接回了家。 也只有坐在男人身后,抱着他的腰时,叶秋才知道,为了找她儿子,男人有多累。 不止是辛苦奔跑的大白马,男人浑身也已经被汗湿透了,腾腾的冒着热气,那强烈的男性气息,坐在他的身后,越发的一览无余。 也只有叶秋知道了儿子平安的消息,才有心情关注到这些事。 才有空想起,自己之前好象也是抱着这男人的腰,给他带着穿行于大街小巷,去找儿子的。 这……光是这样想想,叶秋的脸就悄悄红了。想悄悄的拉开一点距离,却发现马速似乎又加快了。 那,好吧,叶秋还是又贴了上去。心里不断给自己催眠,抱一抱又不会怀孕,矫情什么? 可在她看不到的前方,男人的眸光悄悄闪了闪。 幸好路不长,很快就到了熟悉的小巷。 还没进家门,叶秋就听见小院子里传来儿子欢快的歌声,「……法海你不懂爱,懂了雷峰塔就会掉下来……」 这,这唱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男人拧着眉头,回身瞟瞟后头的女人。 叶秋低着脑袋,假装已经失聪。 唯一只感谢儿子的语言功能还不太强,所以没人听不懂,也不许听懂! 可等男人把她拎下马,进了家门,叶秋一抬眼,震惊了。 这一刻,她看到的甚至不是欢快的向她跑过来的儿子,而是那个坐在屋里,白发如银的男人。 「爸?」 一个字出口,叶秋就知道错了。 眼前的那个男人,就算跟她老爸象足了九成九,却也不是她爹。 太年轻了! 哪怕染一头白毛,可人家的脸摆在那里,比她的似乎还要滑嫩几分,怎么可能当她老爹? 白发男人显然听到她叫的那个字了,年轻的面皮僵了一僵,然后望着她,却是温暖的笑了笑,吐出两个字,「妹妹。」 看着他那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笑容,或者说,是听到那个称呼,李雍身形一震,而屋里站在一旁的秦彦,更是张大了嘴巴。 据他所知,想当这位兄弟姐妹的,就跟想嫁给李雍的人一样多。而得他开金口承认的,叶秋似乎还是第一个。 秦彦今天跟老蔡和小伍去集市上买了东西,看望了仙人村的乡亲们,然后把东西交他二人带回去,自己转身去了门口有着七只小红灯笼的窈娘家。 那一带全是娼户,门前的每一盏小红灯笼就代表着家中的一个小娘。窈娘家因为有姐妹七人,所以又叫七美堂。 第二十九章 这些天因忙于公务,一直没来看她,秦大公子是特意来联络感情的。 窈娘虽不比思思貌美,多才多艺,却是个极通透聪慧,体贴人意的女子,许久不见,秦彦还真挺惦记她的。 只今天去时,意外的看到七美堂门口那串小红灯笼上给人系上一对金花。 这是行户中的暗示,意思是来了大金主,把小院包圆了,不再开门纳客。 若有熟客来了,就会识趣的离开。可秦彦不是普通的熟客,他既然来了,哪有空跑一趟的道理?怎么着也得看一眼窈娘,表示下自己的思念之情。 只没想到,熟门熟路的从角门进来,他在七美堂里见到了一个绝不该见到的人。 而这个人的手里,还抱着一个绝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孩子,望着他云淡风清的一笑,好似他出现在这里,才是唯一不合理的存在。 「既然来了,那就去你家坐坐吧。」 秦彦很难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估计传说中的五雷轰顶也莫过于此吧? 而当他把人带回了家,通知来了堂弟和那个女人,这人开口的一句话,又把他劈了一遍。 妹妹。 这人居然管叶秋叫妹妹?他们虽然是同姓,秦彦之前也对他们二人相似的长相有过怀疑。可这样乱认亲戚,真的好吗? 这个男人,名叫叶玄。 年二十五,西秦天师府掌门人,也是天下叶氏这一辈中最年轻最杰出的人物。 证据就是他那一头银发。 据说,只有继承了叶家最高贵最纯正的血脉之人,才会有这样的白发。所以他在七岁时。就接任了天师府的掌门之职。而根本不敢有任何人小觑。 而如今,这个叶家最高贵最有权势的男人,乃至整个西秦。甚至半个天下也没有几个敢不卖他面子的男人,居然管叶秋叫了一声「妹妹。」 旁人不知,可秦彦和李雍都太清楚这句话的份量了。 可叶秋,一个从来没有在西秦京城出现过的女孩。到底是怎么就成了叶大天师的妹妹?叶秋甚至会在见到他的第一眼,管他叫爹? 这个问题。他们注定得不到答案。 因为人家兄妹重逢后,就单独到旁边的房间里去叙话了。 所以他们只能坐在这里,等人家出来。 除了老爸和儿子,叶秋从来没有过任何亲人。 正在她惊恐的担心着这位叶家第一神棍。也很有可能是天下第一神棍看穿自己的来历,把她当成妖怪捉拿时,叶玄却望着她。目光中有着颇多感慨。 「当年,叔叔带着你离开时。你才三岁,只没想到,十几年不见,你的儿子都有三岁了。」 啥? 叶秋先是一愣,随即一喜。 三岁才离开,那记不得往事也不怕了吧?叔叔的女儿,就不是亲妹,还好还好,心理负担又少一层了。 「爹,从来没有跟我提过叶家的事……」 反正老爹不在了,叶秋觉得撒个小谎,应该也没什么大事。就从叶清带着她四处游历做善事,却并不张扬的作风来看,这人应该是个很低调的人。那这样的行事,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果然,叶玄目光里有了几分感伤,却没有半点怀疑,「我想也是如此。叔叔好不容易才离了家,自然不愿多提往事。」 那我爹究竟是什么人?你又凭什么这么肯定我是你堂妹? 似是读出她眼中的疑惑,叶玄笑笑,「这个秘密,世上知道的人已经不多了,不过你绝对有资格知道。」 他顿了顿,忽地将手一抬,叶秋也不见有什么东西飞出去,可外面,却传来冲数吱里哇啦的鬼叫,似是吃了不小的闷亏,「地瓜已经是我道门弟子了!不信你问他,都会背我们的入门心法了,你不许抢!」 叶玄轻笑,「上清宫的小鬼,看在你护卫了她们母子一时的份上,此次我只是略施薄惩,如有下回,你可不会这么好运。地瓜是我叶门血脉,可不容外人觊觎。你还不是我的对手,去吧。」 「我总有一天会打败你这老怪物的!地瓜,你可千万别上他的当。记得答应阿数哥哥的话,跟着我,才能做最厉害的男子汉!」冲数叫嚣完,呲牙裂嘴的跑了。 年轻的老怪物,叶玄摇了摇头,这才望着叶秋笑笑,「别担心,哥哥以后会护着你们的。地瓜,是什么时候开始有金口玉言的能力?」 金口玉言?没觉得。叶秋对着这个长得象极了老爸的人,不太愿意撒太多的谎,「你说是诅咒人吧?那是从他会说话起就有了。」 叶玄望着小地瓜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恍然,「难怪难怪,我说怎么会察觉不到你们的下落。原来他是禀先天之气而来,原来如此……」 喃喃自语了几句,他才望着叶秋微笑道,「你的父亲,其实是我父亲的孪生弟弟。所以也只有你,才能为叶家诞育出如此优秀的血脉。」 优秀?顶着他那热切的目光,叶秋不觉瞅向她儿,略为不安。 那啃着手指头,一脸懵然的小家伙哪里优秀了?她怎么不觉得? 「不会吧?他就是有张乌鸦嘴,还总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小地瓜给说的有点不高兴了。 娘不是说他这个本事很厉害吗?怎么这会子又一脸嫌弃了? 还当着这个一头白毛,也不知该叫爷爷还是叔叔的外人的面,这样很伤他的小自尊咧。 无视儿子翻的大大白眼,叶秋是真心求教。 儿子的诅咒功能始终是她一块心病,神棍哥哥。你给解释下呗。要是家族遗传,那就不会遭天遣了吧?就算有,身为天下第一神棍的哥哥,也应该有办法解决吧? 叶玄又笑了,那眉眼随着笑意慢慢挑起的样子,有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更是象极了叶清,让叶秋都不自觉的想扑过去摇尾巴撒娇了。 唔……她这么想着的时候。人已经扑过去了。 小地瓜震惊的看着他娘。就跟小苹果有时凑到他跟前讨好卖乖似的,他娘也凑到那个白毛跟前,满脸的求摸摸。 叶玄没让她失望。抬起修长白皙的手,轻轻抚上叶秋的头,象是能读懂她的心意一般,用醇厚沉醉的声音说。「放心,这不是臭嘴。而是世人传言中,我们叶家最神奇的能力,祝福。」 啥?叶秋脑门上顶着只手,感觉很舒服。可脑子却越听越糊涂了。她儿子金口玉言是专司诅咒的好不好,这跟祝福是一回事吗? 叶玄的手又滑向她的脸,还是带着伤的那一边。象哄小女孩一样说着。「这些事你就不必操心了。放心,有哥哥在。你和地瓜都不会有事的。」 神棍哥哥的手很温暖很轻柔,叶秋被摸得很舒服,就跟被顺毛的小狗似的,还忍不住多蹭了几下,然后觉得有些痒,就忍不住又蹭了蹭。 她看不见,可地瓜看得很清楚。 他娘那半边脸上,原本还有些青淤红肿的地方,在被这个白毛摸过之后,那些痕迹很快就淡得看不见了。 他是神仙吗?他会变法术! 小地瓜被这个认识惊到了,然后本着求知探索的精神,走到白毛身边,想研究一下他的手。 第三十章 可叶玄神秘的一笑,把手收了回去,只来回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问叶秋,「你想跟我回天师府吗?」 叶秋想了想,摇了摇头。生怕神棍哥哥误会,赶紧解释了几句,「我不是不晓得哥哥的好意,只是我离开已久,贸然回去只怕大家都不适应。如今我和地瓜在仙人村生活得很好,暂时就还是让我们生活在这里,行吗?」 叶玄看着她的表情更柔和了些,「你果然是叔叔的孩子,就跟他一样聪明,善体人意。我不怕老实告诉你,清叔当年生下来,是作为父亲的影子存在的,很是受了些委屈。后来,父亲羽化登天,叔叔唯一请求我的事,就是永远抹去他的身份,让他能够带着你离开天师府,从此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既答应过他,自然也会保有你的这份安宁。」 啊?叶秋这回可以毫不掩饰的露出自己恍然大悟的神色了。 就说这位神棍哥哥如果跟自己是那么亲近的堂兄妹关系的话,怎么会一个生活在天,一个生活在地? 原来这里头还有这样的原委。怪不得他要撇开外头那些人,单独跟自己说话。 只是这样一来,叶秋忽地意识到一件事,「那哥哥认下我,这样好吗?」 那不相当于把爹要辛苦保全的身份又戳穿了? 叶玄又笑了,不过这回的笑里多了些别样的意味,「傻丫头,叶家又不是禁了婚嫁的道门。天师府中子嗣众多,如果认真算起来,不知得有多少兄弟姐妹。你既姓叶,哥哥就算认下你,这天下间,只怕还没有人敢来质疑你的身世。就算有那么几个,哥哥也会让他们老实闭上嘴。」 这就是传说中的霸道掌门人? 叶秋看着这个瞬间变得强大任性又酷炫的欧巴,头一次觉得,老天把她丢到这个悲催的世道里,总算是开了一根金手指。貌似,还很粗壮啊。 她喜欢! 在有一个酷似老爹的强大哥哥出现后,叶秋非常坚定的选择,从此以后,她要做哥哥的贴心软妹子。 一时之间把那些令人心潮澎湃,豪气万千,狐假虎威,千言万语的马屁都化为一句话,「哥哥你饿了没?我去给你煮点吃的吧,你喜欢吃什么?」 叶玄满意的看着这个分别多年的妹妹,眼睛亮晶晶的露出牙花子,冲自己献媚的笑,很受用的说,「随便来点什么吧。不要太多油,但也别太素了。最好是米饭,我不太喜欢吃面食。」 果然是亲哥,口味完全一样! 叶秋果断忽略了话里的挑剔,要是换个人,哪怕是地瓜都得挨她一脸唾沫。对着这位,却只一副狗腿的表情道,「我也是这样!天天吃面吃得腻死人,哥哥你坐会儿,很快就好!」 再看眼巴巴想跟她出去的地瓜,果断把小人儿往神棍哥哥怀里一推,「地瓜你在这里陪着舅舅玩,不许捣乱。」 重点是,老实给舅舅玩。 为,为什么? 被老娘当成大型玩具赠送的小地瓜既悲且愤,他跟这个白毛一点也不熟,为什么要把他留下来陪一个陌生人? 娘你重男轻女! 来了女的认亲戚就说是坏人,为什么男的就是舅舅? 他不过是因为嫌弃茶楼的茅房太脏,临时抓了个人带他找间干净的茅房,怎么给自己找了个舅舅出来? 之前还好,可在话说开之后,看这个舅舅用一种看绝世肉包子的眼神看着他,小地瓜很是不安。小屁股又悄悄往外挪了挪。 叶玄瞧着这个略有些紧张,又满怀警惕的小地瓜,眼中忽地多了抹戏谑。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拈上那软嫩的小脸蛋,然后用力一拉。 就好象当年,叶秋还很小的时候,他最喜欢干的那样。 只是如今妹妹大了。不好再那样了。幸好还有这个小东西。倒也能让人重温下旧日的情怀。 只是地瓜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情怀! 脸给揪的会痛痛好不好?凭什么揪他?还揪! 地瓜怒了,也不管眼前的白毛是舅舅还是啥,果断扑上去。伸出两只小手就抓起白毛的两颊,往两边拉扯。 可是,才要用力,白毛一扬头。小地瓜就揪不到了。气得脸红脖子粗,跟被激怒的小猫似的。 唔。叶玄颇安慰的想着,果然是妹妹的孩子。这反应,都跟她当年一模一样。 屋里,外甥陪着舅舅。玩得很「愉快」。 屋外,叶秋已经忙活开了。 没听见么?她哥要吃饭,所有人退散! 姐很忙。姐没空招呼你们。 李雍黑着脸,看着女人忙进忙出。又是煮柴火饭。又是做水煮肉片。还用的是自己送来的锅,那米也是! 那是他看地瓜那小牙嚼糙米嚼得费劲,特意在潞州城里买的精细好米。这女人都没做给他吃,凭什么给别人吃? 「算啦,想开点吧。」秦彦小声来劝,「好歹是她哥,好不容易重逢。」 想不开! 当哥了不起吗?当哥的就能招呼也不打一声,把外甥抱走的吗? 害得他们满潞州城的找,这件事怎么没有人追究?尤其是那女人,还笑得跟朵花似的,她之前的那些眼泪呢,担心呢,愤怒呢,都上哪儿去了? 偏老蔡摇着头上前,又不合时宜的用起歇后语,「这还真是新人送进房,媒人丢过墙。晚上你们想吃啥?我来做吧。」 不吃了,气都快气饱了。男人的脸更黑了三分。 秦彦又撇嘴望老蔡道,「你做的能有什么好吃的?还不如叫蔓儿来,蒸一笼馒头花卷凑合下吧。」 男人的脸黑如锅底了,豁然起身,到忙碌着的叶秋身边,嗡声嗡气的说,「我走了!」 如石破天惊。 可女人偏生好象没反应过来,「哦,走了啊?路上小心。」 男人唇抿得更紧,浑身气压低了三分,女人却似浑然无觉,满心只沉浸在如何做好饭,抱好她哥的大长腿,连头都没抬一下。 不要再有求到他的时候!否则,否则他要怎么办好呢?男人忿忿然的想着,大踏步的走了。 靠一口小铁锅,肯定是做不来这么多人的饭的。正收拾着准备蒸馒头的蔓儿,忽地在桌上发现一只小小的锦袋,「咦?这是谁送来的?叶秋姐,这是给你的吧?」 袋子里装着一面小靶镜,一只小巧的玉梳,一盒抹脸的香粉,一支画眉的黛笔,还有一盒点唇的胭脂和两块绣花的手帕,无不一做工精致,显然是高级货,尤其适合脸上有伤的女人。 叶秋一怔,这才想起,这只小袋子似乎是在自嘲脸难看时,男人扔出来的。 那他,是早就买好了? 叶秋拿着东西,耳根一热,背上都出了一层薄薄的汗,说不清是羞是喜。 虽然她新得了哥哥是很欢喜,可她又怎么不知刚刚对男人的态度有些过于冷淡了? 可她能不冷淡么? 男人已经对她如此上心了。要是再这样下去,再这样下去…… 叶秋怕自己会喜欢上他。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有魅力了,没看思思么,光是见过一面就情根深种,不能自拔。叶秋不想变成那样。 因为她知道,凭她这样的身份,连她都说不清小地瓜的来历,他们能有什么好结果?还不如早些断了的好。 第三十一章 可心里为什么会有些酸,又有点疼? 看着妹妹微微失神的样子,叶玄的目光微沉。 不管地瓜是怎样的孩子,就是瞧着从前的情份上,他都会好好待她们母子。而一切会影响她们母子运数的人,都必须踢开! 李雍…… 砰! 大门又一次给人踢开了。才被叶玄惦记着的男人,气势汹汹的又杀回来了。 他实在是不服气,凭什么把他过河拆桥,用完就扔了? 在炕上一坐,桌子一拍,冲那呆若木鸡的女人吼道,「做饭!」 替你找儿子不累的吗?给口饭吃很过分吗? 叶秋傻了傻眼。然后切菜的手。不自觉的加快了。 叶玄阴沉着脸出来了,「李营长,就算你身份尊贵。可也没有随随便便就吩咐我妹子做饭的吧?」 男人脖子一拧,「那我现在就认真的,请她做饭!」 这……很好!叶天师的权威已经很久没有人挑战过了,挑眉笑得阴森。「看来,李营长最近的火气很大啊。不如本天师替你做个法,消消气。」 不要啦!这消气只怕会消到没气吧?秦彦吓得赶紧丢开装模作样的书,冲了过来,「天师你消消气。别跟他个大老粗一般见识。阿雍,你快道歉,道歉!」 「姓李的。别让我瞧不起你。是男人,就痛痛快快打一场!」不知什么时候。唯恐天下不乱的冲数又回来了。 好似掉进了井里,深身还滴着水呢,就倒吊在门前,青白着脸挑拔,一副就盼着人打起来的样子。 小地瓜也悄悄摸进屋,躲李雍身后,望着那个白毛舅舅,趴男人耳边小小声说,「叔叔加油。」 「都胡闹什么?」叶秋拎着锅勺就过来了,敲了儿子后脑勺一记,然后在小家伙的横眉冷目里,赔着笑跟哥哥道,「不过是多做一个人的饭,没事的。他一直也挺关照我的。」 然后又望着男人嘀咕道,「吃饭就吃饭,这么大声做什么?行啦行啦,别跟个小孩儿似的闹别扭了。呐个,你家有棋牌吗?有就拿来玩玩,玩一会儿饭就好了。」 肚子饿的男人惹不起,赶紧转移注意力! 呐个秦大主簿赶紧拿出当茶盘的棋盘,擦擦递上,才想去拿围棋,称心悄悄提醒,「那棋子是玉石的,你不是早叫我当了吗?」 秦彦欲哭无泪。 叶秋赶紧端出一盘红豆绿豆,「没事,下五子棋。只要五颗连成一线,横直竖斜都行。」 那好,开战。 不管他们拿几颗红绿豆都杀得硝烟滚滚,叶秋赶紧做饭去了。 再望望男人的背影,嘴角忍不住往上弯了弯。 她心里不想承认,却实在觉得,男人没走,哪怕是这么凶巴巴的跑回来,似乎比走了,更让人欢喜。 今日为了寻找小地瓜,李雍在潞州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侯亮这个地头蛇自然不会毫无察觉。 不过他没有贸然出手。 才刚刚吃了那么大一个亏,李雍手上还抓着他那么大的两个把柄,他自然不会贸然出手惹人注意。但这并不妨碍他派了心腹,去探听详情。 听说是为了叶秋走失的儿子才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侯亮其实是有点小失望的。还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结果竟是如此。 就算他往上检举,说李雍滥用职权,说破天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女人,一个孩子,顶多给人不痛不痒的申饬几句,说不定有些老学究还要赞他一声宅心仁厚,肯替弱小出头。又有什么意思? 「可是将军,您可知道,那李雍在追查孩子下落时,跟谁对上了吗?」 「谁?」 「不知。」 侯亮才提起的几分兴趣,瞬间变得恼怒,「你消遣我是不是?」 属下谄媚一笑,「将军休恼,卑职哪有这样的熊心豹子,胆敢跟您开玩笑?我说的不知,是属下根本就没法查到那人是谁。甚至,连李雍也在那里吃了瘪呢。」 呃?侯亮听到此处,眼神变了,「把话说清楚,究竟是何方神圣?」 如果连李雍也惹不起,倒真是个可以结交的人物了。 属下上前半步,把声音压得极低,「卑职虽然查不出是哪里的人,但是从那些随从的衣饰来看,倒象是南楚之人。而他们负责拱卫的主子,似是个女子。」 侯亮摸摸下巴,很快明白过来了,「你说,是那南楚公主来了?」 属下摇头,「这个卑职也不能肯定。不过倒是早听说南楚送了公主来联姻的,而卑职族中有兄弟在定襄城做买卖,前几日刚送了信来,说是城中突然来了不少京城贵女,正往咱们这儿来。卑职就想,会不会是来寻那位李大营长的?前两日风大雪大,阻了她们行程。想来这几日天一晴,她们也该到了吧?」 侯亮眼珠一转,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那你是说,李雍为了找那个孩子,惊动了南楚公主,甚至还有可能得罪了她?」 「卑职是这么想的。如果那位贵人真的是来联姻的南楚公主,如果看到自己未来的夫婿,居然为了别的女人这样大动干戈,只怕都是会不怎么高兴的吧?」 说得好!侯亮哈哈大笑了起来。 李雍啊李雍,这回可是你自己丢了个天大的把柄出来,可别怪老夫无情。 「来人呀,准备一份厚礼,我要亲自去拜会一下这位贵人。」 与西秦王室以姓氏秦为国号不同,南楚王室却是姓冯。 而来联姻的这位公主,封号怀淑,闺名辰香,在他们本国也是大大有名。 据说这位怀淑公主生产之日,香气满室,人人皆谓是吉兆。是以虽是妃嫔所出的庶长女,却一直享受着皇长女的尊荣。 而她也不负众望,小小年纪就出落得美貌动人,聪慧异常。学起女工针线,琴棋书画,都是无一不精。甚至于文韬武略,权谋政术,都是一点就透。 令得南楚陛下,她的生父昭帝都时常感慨,深恨此女不是男儿身。否则,他都想立她为太子了。 而这回来西秦联姻,也有大半是冯辰香自己的主张。 南楚虽富,但国民文弱,战力不及西秦。 如果能跟西秦,也是当世最强大的年轻战神联姻。从表面上看,是公主下嫁,但实际上,如果能得到李雍的鼎力相助,这对于南楚来说,将会在军力得到极大的提升。 而清水营据守的同州,又掐着离国的半条命脉。 在这条命脉上,输送的不仅是最好的皮毛,更有草原上最好的战马。 冯辰香的目光很长远,胸怀也并非一般小女儿家可比拟。 所以,她看上了李雍,并非仅仅因为这个男人出众的外貌,更重要的是,他身上代表的巨大利益。 也正因如此,就算李雍对她并不恭敬,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轻慢,但冯辰香想要嫁给他的心,依旧十分坚定。 或者。还可以说,因为拜倒在冯辰香裙下的优秀男儿实在是太多了,如今越是有一个桀骜不驯,不把她放在眼里的,冯辰香征服的快感就越发强烈。 于是,当侯亮带着厚礼,来到她这里大拍马屁。并加以挑拔时。冯辰香的好胜之心,被成功激起了。 第三十二章 「侯大将军不必多说,本宫来到西秦所为何事。天下皆知。李营长年少风流,身边有些莺莺燕燕,实属平常。不过本宫更加关注的,是他来此的目的。」 隔着厚厚的纱帘。侯亮连对面那位公主的模样都看不清,更谈不上她的脸色了。只是觉得这话实在有些古怪。想想他如实道,「李营长来到潞州,自是为了练兵。公主何以如此在意?」 帘后,冯辰香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勾起一抹笑8意,「既是练兵,总得有较量才知胜负。本宫不才。来西秦之时,手下也带了支亲卫。想请侯大将军安排一下。与李营长切磋切磋,如何?」 「好啊!」侯亮一听这话,可有什么不愿意的? 这妞分明是要引起李雍的注意,才要跟他比试。要是打赢了,李雍这个脸可就丢大了。要是打输了,管她冯辰香是一哭二闹还是要上吊,不也是让李雍头疼的事? 如果他再添把柴加把火什么的,把事情闹大点,让输家下不来台,说不定还能引起些外交纠纷,那可就更加热闹了。 侯亮眼珠转了转,道,「公主殿下,您想与李营长切磋,这个交给老夫安排没问题。只您知道,军营都是些粗汉子,若只有您来,只怕于您的清名会有些损伤。」 冯辰香一笑,已经猜到大半了,「那侯大将军意欲如何?」 「如果公主殿下不介意的话,老夫想请些贵女一同来看。既是添些热闹,让公主不致于孤孤单单没个伴儿,也是给她们个机会,能欣赏到公主的飒爽英姿。可好?」 「好!」冯辰香还真有这个念头。 京城里那些花痴她看得早就不耐烦了,就凭那些庸脂俗粉,凭什么跟她争?正好给个机会,让她们看清自己的实力,知道知难而退。 至于叶秋,冯辰香压根就没放在眼里。 在她看来,那不过是个以温婉小意,暂且在李雍身边取得一席之地的女子。顶多会做几个拿手菜,知道撒娇讨好人。男人会喜欢那样的女子,就跟喜欢阿猫阿狗也差不了多少。 李雍之所以没有在意自己,是因为没有见过自己。 或者说,他从前见过的庸脂俗粉实在太多,所以自动把自己归类到了那一边,才没有多大的兴趣。 等他真正见过自己,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女人了,冯辰香有这个自信,一定会让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并为了她神魂颠倒。 因为只有她这样学识开阔,能文能武的女子,才会跟他有心灵上的共鸣,才能一起探讨国家大事,做一对比翼双飞的夫妻。 应该说,冯辰香想的很好。 但她绝对不会想到,她心目中应该跟她一起比翼双飞的奇男子,眼下窝在炕上,为了那个阿猫阿狗炸的一点小零食,跟对面那位阿猫阿狗的哥,大打出手。 「我赢了。」 啪地一粒绿豆落下,李雍不客气的从盘子里抓一块椒盐炸锅巴扔自己嘴里。嘎吧嘎吧,象是在嚼敌人的骨头。 叶玄冷笑连连,紧接着落下一粒红豆,同样五点连成了线,「年轻人,不要太得意。」 然后慢条斯理的拈起一块裹了糖霜的炸芋头条,优雅的放进嘴里。一面吃,还一面微微闭上眼睛。好象自己吃的才是绝世美味,而对面那个人吃的,全是垃圾。 小地瓜和换过衣服的小道士,一人抱一只盘子,分别装着炸锅巴和芋头条,盘着小腿儿边吃边看戏。 真的挺好看的。 就算冲数再不待见叶秋的神棍哥哥,却也不得不承认,这白毛老怪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派仙人之姿。 就算此刻他明显吃撑了,慵懒的半躺在那里,原本整肃的衣襟和梳得整整齐齐的银发,都有些凌乱,可他整个人。还是散发着一种无与伦比的尊贵与高洁。 好象偶然游戏人间的谪仙一般,那种高高在上的神仙风范已经刻进他的骨子里,不管他在干什么,都半点无损他的光辉形象。 而对面的李雍,也腰杆笔直的坐在那里,肃然沉静。整个人就象出鞘的宝刀,杀气腾腾。威风凛凛。 一刚一柔。一谨严一洒脱,恰是最鲜明的对比,也是极养眼的画面。 秦彦假装端着本书。坐在地瓜和冲数身后,不时伸出长手,左边盘子里拈一块,右边盘子里拿一条。眼角余光扫过盘踞在饭桌边的那二位,心内吐槽—— 幼稚! 从吃饭斗到现在。他俩累不累的? 一锅柴火饭,一盆子水煮肉片,就被这两位,硬是分完了。除了分了几口地瓜和叶秋。旁人都没捞着边。 也不怕撑着!秦彦这个主人都没吃过,所以颇为忿然。 后头叶秋不好意思,一顿饭净顾着这二位了。也没照顾到大家,便把剩下的锅巴。和削好的芋头条,略炸了炸,做成甜咸两味小点,本意是给没吃上饭的众人尝尝。 可他二位倒好,又斗上了。 那红绿豆都摆满好几桌子了,两人还不罢休。看这架式,也不知要斗到什么时候。 叶秋给他二位泡了茶,早就溜之大吉了。 这画面太美,她不敢多看。再说万一把她牵扯进去,她是帮谁? 帅哥和亲哥,好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不如放弃。回去试试男人送来的脂粉,看好不好用。等他们吃完,也就曲终人散了。 所以叶秋一点也不担心。 只是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脸上淡了许多的伤痕时,她才想起被哥哥摸过时的特殊感受。 难道她哥还有随身法宝或是很厉害的武功真气? 叶秋越发坚定决心,这根金手指,她可要抱好了。 当然,男人送来的脂粉也很好用。叶秋只浅浅的化了点淡妆,脸上最后的那点印子就看不见了,眉目也比平时更生动鲜妍些。 「蔓儿,好看吗?」 正专心按着她新手帕上的花样,绣着花的蔓儿抬头,笑了,「真好看!」 叶秋给这样毫不吝啬的赞美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她其实不是很会化妆,对着镜子再看看,又有些不太自信,「会不会太浓了?」 「还好,就是有些不匀净。」说话的是思思,她这些天已经好多了。就是身子还损耗得厉害,睡得比较多。 「你醒啦?饿了吧,我给你拿米汤来。」 眼看叶秋要忙,思思把她叫住,「等等,你先过来,我给你弄弄。」 说到化妆,思思才是大行家。只需抬手在叶秋脸上左摸摸右摸摸,再让蔓儿看,小丫头的眼睛都亮了,「这样好,比刚才还好看!」 叶秋再拿镜子照照,自己也吓了一跳。 她之前画的,还能看出妆的痕迹,可思思给她修补了之后,就好象天生丽质一般,特别自然又好看。 果然化妆的最高境界,永远是让人看不出化了妆么? 没有女孩子不爱漂亮,叶秋兴奋的眼睛亮亮的,「思思,你回头教教我吧。蔓儿也一起学,我送你一套脂粉。」 蔓儿红着脸,想答应又不好意思,只看着思思,她肯教自己这乡下丫头么? 思思却垂了眼,有些不安,「我自然是愿意教的,只这些技艺都是讨好男人的……」 第三十三章 「说什么傻话呢?女人打扮自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关讨好男人什么事?行啦,你别想那么多,我先给你拿吃的去,回头教我们啊。」 叶秋兴冲冲的出门,却刚好撞见李雍了。 抬头看她一眼,男人的眸光瞬间闪了闪,看得叶秋有些红了脸。 空气刚开始变得有些微妙,叶大天师到门口,眯眼笑笑,「今日侥幸胜过,承让承让。天色已晚,恕不远送。李营长,慢走。」 咦?叶秋一愣,最后还是神棍哥哥赢了? 哇,好厉害! 看她又狗腿的望向她哥,男人的眸光暗沉下来。 他能说是这个男人太无耻,悄没声息的把他的绿豆给捻成粉了吗? 不过总归是他大意了,所以男人什么也不说,扭头就走。 下回,下回他才不会给他机会! 秦彦松了口气,可算是斗完了,可以睡觉了。不过—— 「天师,您今晚歇在哪儿?」 这位身份太尊贵,他若留下,秦彦都得把自己的铺位贡献出来了。 可叶大天师整整衣袍,「你这儿房舍窄小,我还是回我的住处吧。」 李雍已经赶走,他留不留都无所谓了。 哦,叶秋关心道,「那哥哥住哪儿,远不远的?要不要人送下?」 秦彦绷着脸,忍得很辛苦。 你哥不用人送,他那么牛,谁敢惹他? 可叶大天师却一脸慈爱的摸摸妹妹的头,「没事儿,哥哥住的不远。你要不放心,让秦彦送送我吧。」 秦彦快哭了,七美堂是不远,就是隔着半个城呢。这大冷的天,又黑灯瞎火的,他这么年轻英俊,万一回来有人劫色怎么办? 「小道长,你陪我去吧。称心不能打,还是你比较厉害。」 冲数原本是不愿去的,可想想能探下那个白毛老怪的底,还是去了。 只是想到,叶玄会住在那种地方。 小道士脸红了,又羞又愤,「你……我要告诉世人,你道貌岸然!」 叶大天师摇了摇头,一副你还道行太浅的模样,「大隐隐于市。这些红粉骷髅,不过是个臭皮囊,你连这都堪不破,如何得证大道?」 看他一脸渭叹的进去,小道士忽地觉得,好象自己真的错了。 只秦彦同情的看着被忽悠的单纯小道士。 如果真堪得破,那他怎么不去住破道观?还大隐隐于市,不就是不愿意住破地方? 神棍就是神棍,忽悠起人来都比旁人厉害啊。 清水营的兄弟们很苦逼。 最近几天,也不知道营长大人发了什么疯,白天操练大家也就算了,他半夜还要搞偷袭! 虽然知道他这也是为了训练大家的应变能力,可是睡得好好的,突然被打断真的好痛苦,而且不止一次! 有几个年轻的新兵,忍不住撺掇老兵庄林去跟营长大人说说,能不能换个法子折腾?看看他们的黑眼圈,这样的操练,除了营长大人那样神一样的存在,他们真的吃不消啊。 庄林给那帮新兵蛋子们狂拍了一通马屁,为了面子也得拍着胸脯应承下来。可等到中午打饭的时候,看到营长黑着脸,浑身自带冰山效果的走过来,庄林决定还是去教训那几个小兵了。 「现在训练多吃苦,到了战场上才不会送命。你说你们没休息好,瞧瞧营长,什么训练不是他头一个完成的?他要是都能吃得了这份苦,你们几个新兵蛋子还叫什么叫?」 「就是新兵蛋子才要叫啊。」不知何时,牛俭走过来了,满脸同情的望那些小兵们叹气,「可怜这些跟花花草草一样粉嫩的娃子,一个个的怎么受得住?」 跟花花草草一样粉嫩的新兵蛋子们脸都绿了,老将军这是在安慰人,还是在羞辱他们? 呜呜,他们不提还不行吗? 「看,这不就打发了?」牛俭拍拍庄林的肩,走过去跟排队打饭的陈仁胜吹嘘,「收拾这些新兵蛋子,还得咱老牛出马。」 「你就拉倒吧。」陈仁胜翻翻白眼,「你那些手段还都是从前老李传下来的。就你那脑袋瓜子,能想出个啥?」 牛俭不服,「老李的手段,我能学到,不也是本事?」忽地,他又把声音压得极低,神秘兮兮的道。「你说阿雍这几天这么大的气性。是不是想女人了?要不要咱们帮他一把,把村长打晕了直接塞他帐篷里?」 他的本意是开个玩笑,可陈仁胜却忽地沉了脸。「你胡说什么呢,也不想想最近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牛俭想了想,啊哟,记起来了。自己这玩笑真的开得不是时候。 怪不得李雍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这几天。可不正是他义父的忌日么? 李雍的义父,大名李容。 正是一手打造出清水营的虎威将军,也是西秦老一辈鼎鼎大名的军神。 他为人勇猛,又善谋略。只是天妒英才。还不到四十,就因伤病缠身去世了。李雍名份上虽是他的养子,却是被他自幼带在身边。当成亲子一样教导长大的。 这也是李雍为何会舍弃了原本尊贵的姓氏和地位,守在清水营那样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当一个营长的最主要的原因。 想起这位老上司,牛俭露出惭愧之色,「是我不好,不该乱开玩笑。」 见他痛快认错,陈仁胜反劝道,「你也不是有心的。其实我原也没想起来,要不是刚刚突然说起老李,我也几乎忘了。」 牛俭心中难受,「这就是人走茶凉啊。可怜老李英雄了一辈子,却没一个成器的儿女。要不是有阿雍这个义子还能替他撑着门面,这清水营,只怕早就散了。」 「可不是?咱们两家的孩子虽不成器,到底本份。大事做不了,安心在乡下做个农夫倒也让人省心。偏他家孩子折腾,这也亏得阿雍,这些年明里暗里不知替他们收拾多少烂摊子。别怪我说句难听的话,这是幸亏老李走得早,否则非给活活气死不行。」 「算了,不说那些糟心事了。今儿中午就罚我少吃一顿,败败火!」 「嗳,你这又是何必?」陈仁胜伸手把他拉住,「咱们这上了年纪的人,多吃一顿少吃一顿能一样么?吃饭!」 「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吃就不吃。不过,你要是看我可怜,分我点儿,这是同袍之情,我就领了。」 陈仁胜拿他没办法,只得自己去打了一份饭,又分他一半。 正准备开吃,忽地叶秋来了。 「我是来送豆芽和泡菜的,也顺便做了些点心小菜,要不给您二位也加点?」 这赶情好,本来就吃不饱,对于这样的友情赠送,老牛老陈都很满意,「做了什么好吃的?」 叶秋笑笑,打开了竹筐。 里面有他们心心念念的酱肉包子,还有些深棕和浅黄两色交错的圆形薄薄面片,也不知是什么,瞧着倒怪好看的。 不管怎么说,这俩老头在叶秋受伤后,专门拎了东西来看过她,她儿子一丢,还专门跑来陪她去找。叶秋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所以脸上养好之后,还是专门做了东西,特意送来了。 「只是那个萨其玛糖份太高了,老人家吃多了实在不好,我就炸了些猪耳朵,要不你们试试?」 第三十四章 正有此意。 老牛先拈了一个小面片尝了尝,「唔,不错,好吃。」 陈仁胜也试了试,「这个好,清甜香脆,又不油腻。晚上没事,吃几片磨牙,倒是不错。」 叶秋也笑了,「只要拿罐子装好了,不受潮,可以放很些天的。若是饿了,再拿这些炒米用开水泡了顶一顶,都很方便。」 「哎哟,你还做了这么些好东西来啊?」 收到猪耳朵、炒米、酱肉大包的俩老头很是欢乐,却也不忘问一句,「有阿雍的没有?」 叶秋脸上微红,她既然来了,自然是要给这里的主人送的,「正要去呢。」 「那快去吧!」牛俭欢乐的送起了客,想想又道,「阿雍最近心情不好,你去了劝劝他。」 呃?叶秋一愣。 幸好牛俭很快的道,「他义父忌日快到了。那位李老将军原是我们营里的老将军,和阿雍的感情很深,他的姓就是随他的。」 叶秋不自觉的小小松了口气。 男人几天没来。甚至都不背着她偷偷来看小地瓜,她还以为他是被叶玄哥哥修理狠了,不敢来了。 原来不是。唔,不是就好。 看她不动,牛俭以为她是不认识路,很热心的道,「那要我送你不?」 「谁要你送?」陈仁胜横这老糊涂一眼。「阿雍的帐篷是唯一竖着中军旗的。一看就知道。叶丫头,你过来看,喏。就那儿了。你自己去吧,不送了啊。」 叶秋给人硬推出来,再望那旗帜一眼,却更加不好意思了。 她她她真要去吗?要不要找个人陪着? 可同来的蔓儿早被老蔡拉到伙头房交接东西去了。这也是叶秋同意的。 好吧,她本来就想私下去看看那个男人。竹筐里还专门藏着给那个男人带的菜,那这时候还犹豫什么? 看到帅哥就要勇敢的去扑。 这不是她从前鼓励闺蜜的话吗?那为什么,自己做起来就格外的难呢? 人还没走过去,叶秋就开始打退堂鼓了。 可忽地那边中军帐的帐帘一掀。李雍出来了。 叶秋本能的就想躲,可象是有无形的线牵引一般,男人的目光瞬间锁定了她。然后大步走了过来。 叶秋的心怦怦直跳,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小鹿乱撞这个词实在是发明得太准确了。她眼下,就是这样。 吞了吞唾沫,还没想好,是该说「你好」,还是「你看起来似乎心情不太好」来做开场白,男人先说话了。 「你到我那里坐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呃?叶秋忘了害羞,抬头,干巴巴的说,「有急事吗?唔,你要有事的话,就先去忙吧。」 男人看着她,又化了点淡淡妆的脸,眸光微闪了闪,「没什么大事,就是到对面军营说几句话,一会儿就好。」 不再给叶秋拒绝的机会,他大步走开了,可想了想又说了句,「等我。」 叶秋耳朵又红了红,还没答应,男人已经一声响亮的口哨,召来了白马,风驰电掣般走了。 好,好帅! 叶秋不想承认,她又很没出息的被男人骑马的英姿迷住了。只能微红着脸,跟着特意来引路的亲兵,进到了中军帐里。 可屁股还没坐热,老蔡就来了,瞪了领路的铁牛一眼,拉着她就往外走,「村长来了怎么能坐这儿呢?走走走,到后头坐去,那里暖和。」 叶秋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个宽敞的中军帐,就到了后面一处小了很多,但明显是单身汉的帐篷里。 老蔡热情的搬来火盆,又铺开卷在角落的旧熊皮,铺开请她坐下,「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了。将就着喝口热水,一会儿营长就回来了。」 看他象进了自己家一样随意,叶秋心想军营里可能都这样,也就不那么拘束了。倒是中军帐里只怕有些军事机密,自己呆在那儿,反倒不好。 只是守在门口的铁牛很委屈,将军的帐篷,从来不许人随便进去的好不好?那可是比中军帐更加要紧的地方。 可铁蛋闻讯赶来,把这个傻兄弟拽走了,到一旁教育。 帐篷内,看小桌上还放着吃了一半的饭菜,叶秋忍不住道,「这要不要拿个瓦罐装起来,要不一会儿凉了,就没法吃了。」 老蔡眼珠转转,忽地叹道,「咱们军营里,哪有那么些讲究?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哪还管冷热?就是再难受,也只能自己撑着了。」 那岂不是好可怜?叶秋同情心一下泛滥起来,「那可不行。要是老这么吃,会得胃病的。」 老蔡趁机道,「要不,我拿个小沙锅来,你帮着热热?」 也行吧。反正叶秋等在这里也没事,顺便热热自己带来的菜,也是好的。 于是,等男人从侯亮那里回来,就看到女人坐在自己睡觉的熊皮褥子上,拔弄着火盆上的瓦罐。 阵阵熟悉的香气弥漫开来,那一瞬间,冷清的帐篷,竟也头一次有了一种名为家的感觉。 「你回来啦!」 看着匆匆赶回来的李雍,叶秋不自觉的欣喜了一下,随即又有些脸红。舌头也变得不听话,磕磕巴巴的说,「你,你还是先吃饭吧。我带了点菜,其实……也不是什么好菜。」 不过是炸了些豆腐果,切开后和带了筋的前腿肉一起红烧,只是味道调得很好,豆腐果里饱吸了浓郁的汤汁,带筋却细嫩的前腿肉焖得酥烂,虽然比不上正宗红烧肉,但家里人都很爱吃。 这一小碗肉还是叶秋假装说要留着吃完了加菜,才从锅里扣下来的。 然后,然后她自然是「忘了」加,然后就悄悄带来军营了。 不过这种事,叶秋才不会承认,只说,「这是小地瓜要给你带来的……就这么一点,也不好分。嗯,你尝一尝吧。」 男人目光微闪了闪,也不说话的在她面前坐下来,都来不及擦一擦头上的汗,先端起了碗。挟起一块金黄的豆腐果就往大嘴里放,咝! 「哎呀,烫到了吧?」看男人瞬间扭曲的表情,叶秋慌了。 忘了说了,这豆腐果吸了油汤最烫不过,今天在家里吃饭前,她还特意跟大伙儿,尤其是小地瓜交待了又交待,怎么偏偏来了这里,就忘了呢? 一时之间,叶秋压根想不出要去倒水这回事,就跟对儿子似的,鼓起腮帮子,凑到男人嘴边,就帮他吹。 男人半张着嘴,本来准备把那口豆腐果吐出来,没想到叶秋突然凑到面前,吹起了冷气。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个女人。 看着她鼓着抹了淡淡胭脂的腮,嘟着抹了淡淡唇红的嘴。把清冽又带着淡淡幽香的气息,不断的吹到他的嘴里,担忧又专注的根本没发现,她几乎都要贴上他的唇了。 男人的耳根子忽地动了动,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红了。 他觉得他应该把目光从女人的唇上挪开。却又很想再靠近一步。 他觉得他应该想些别的事情。可他目光就算勉强从女人樱红的唇上离开了,却又落在她小巧圆润,白玉般的耳垂上。然后顺着纤秀的颈脖,往衣领里滑去…… 这不对! 在男人觉得全身开始莫名燥热的时候,他强迫自己动了动,可这一动。他的唇不经意间,也可能是有意的吧?擦过女人高高嘟着的小嘴。滑向了另一边。 第三十五章 这,这是亲到了? 叶秋瞪大眼睛,倏地跟触电似的弹了回去。不可置信的瞪着男人,脑子里跟突然被抽空似的。一片空白,还嗡嗡作响。 只有唇上残留的淡淡的触感,提醒她刚刚那不是一场梦。 叶秋猛地低下头。捂着嘴只觉得从头到脚都轰地一下熊熊烧了起来! 她,她她她居然亲了他? 这是她主动的吗?他肯定会以为是自己主动的! 否则哪个女人会没事主动凑那么近。给个大男人吹凉气?她要是说,她只是把他当成了她儿子,他一定不会相信的对吧?这事要发生在别人身上,连她自己都不信! 可她真心不是故意的! 叶秋臊得很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又想敲一记闷棍让男人失忆。 她都这么主动了,那男人一定会以为她喜欢他的。虽然事实,好吧也许,可能,她就是如此,可叶秋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这么主动的告白。 他会不会以为自己很轻浮?就好象小地瓜说不清楚的身世? 忽地想到这一点的叶秋,身上的热度瞬间下去大半,却更加窘迫的想哭了。 她从来没有把前任留给她的小地瓜,当成见不得光的存在,但这一刻,她又比任何人都希望能有人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好吃。」 在叶秋万般繁杂又纠结的心思里,李雍忽地开口,低低说了一句。 象是绝境中突然给人点亮一盏明灯,溺水中突然捞到一根浮木,叶秋愕然抬头,忽地只觉得天也青了,草也绿了。 男人什么都没说,低头大口吃着热腾腾的饭菜,如果忽略掉他通红的耳根,事实上,叶秋确实忽略掉了,因为她只看了一眼,又快速低下了头,完全不敢看! 那副老实的样子,就跟小地瓜做错事,又被揪住的时候一模一样。 男人从饭碗边上抬起眼角悄悄瞟了瞟,忽地心情大好,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流转全身。 唔,当然,他聪明的什么也不会说。而是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一般,认真而迅速的把女人替他加热的饭菜吃光光。然后调整好情绪,让耳根子不那么红了,淡定的放下碗筷,问女人要—— 「水。」 啊啊,叶秋似是才回过神来一般,给他倒水,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越来越象小媳妇了。 可倒了一半又把杯子收了回去,跟小媳妇似的开始唠叨,「才吃完饭就喝水不好,坐一会儿再喝吧。这水也凉了,正好烧些热的再说。」 嗯。男人眸光闪了闪,找了个话题,「家里都还好吧?」 「嗯,挺好的。哦!」叶秋终于想起正事来了,「村里的酸菜快好了,我打算这几天回去一趟。你要请的大夫什么时候能来?要不我回去等消息吧。这也快过年了,家里事情多,我怕两个老人忙不过来。」 还怕男人会不高兴,没想到他很通情达理的说,「那你就回去吧,如果大夫到了,我送到仙人村来。什么时候走说一声,我安排人送送你。」 哦,好。叶秋没有拒绝男人的好意,事实上,别看潞州和仙人村离得不算太远,但这时代的交通情况很糟糕,如果没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同行,她一个妇人拖着孩子,还真不敢贸然上路。 别说遇到打劫的怎么办。就是万一车子陷到泥地里,都得有几个人帮忙抬才好。 正事说完,好象又没什么可说的了。 男人正在皱眉想话题,有人不识相的来捣乱了。 铁牛在给铁蛋教训一番后,是不打算来的。可午休时间已经结束,下午的训练就要开始了。这些事营长从来都是要亲自参与的,不来叫他会不会算他失职? 叶秋一听。本来想问下男人上回究竟要问自己什么事。也不问了,连忙起身道,「那你去忙吧。我先走了。」 男人的眼眸刚沉了沉,只听女人又红着脸,低低的说,「唔。改天要是忙完了,过来吃饭。」 男人的眉头瞬间几不可察的挑了挑。眸光也明亮了些,没有多余的废话,他起身走在了前面,「送你。」 叶秋轻轻嗯了一声。跟在他身后出来。一出了这温暖的小帐篷,给冷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男人微微转头。瞟她一眼,步子一顿。就走到她半步远的风口处了。 跟在他高大的背影后,走几步叶秋也没觉得那么冷了,反而好奇的打量起那边已经开始的士兵操练。 察觉到她的视线,男人故意把她往那边带得更近些,好让她多看几眼。 他手下的兵,还是挺争气的。 一看到他来,立即精神抖擞的喊杀起来,一招一式都格外的卖力气。 唔,可惜叶秋在后世见过大世面,对这样的训练还不大看得上眼。 「怎么,不妥?」 男人眸光一冷,扫向那帮子士兵,无形之中,就有了压迫。 远的不说,跟在后面的铁牛觉得头皮开始发麻了。 叶秋想想,决定跟他说实话,「这样的训练虽然在阵法和力度上会很有成效,但在灵活机变上会怎样呢?」 男人看着她,目光认真,「那你要怎么做?」 叶秋狡黠的笑了笑,左右瞧瞧,随手指着一队抬着根长长圆木经过的士兵,「放下,你们几个从上头跑过去试试。」 这是干嘛?几个小兵有点愣神。 他们抬着这样的大圆木过去,是要练习攻城的,哪有在圆木上跑步的? 可营长就在一旁,沉着脸说,「照她的话做。」 是!那就没有任何疑问了,立即把圆木放下,士兵列队,一个一个从圆木上跑过。 可木头是圆的,上去之后,极易打滑,一跑快就掉下来了。 士兵们面面相觑,觉得很丢脸。 只李雍的眼神眯了眯,似是看出点门道了,转头看向铁牛,「你去试试。」 铁牛早瞧着不服了,明明看起来很容易的,怎么就跑不过?等他也上去,才知道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 只不过他的功夫好,下盘也稳健得多,在放慢速度之后,顺利的从圆木上安然通过了。 可还来不及得意,叶秋就说,「如果把这根横木裁成板凳宽,再抬高一米架空,你觉得怎样?」 铁牛眨了眨眼,不敢吭声了。 倒是旁边铁蛋小崔他们几个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仗着跟叶秋熟,不解的问,「我们又不是学杂耍的,就是学会了又有什么用?」 叶秋笑笑,「这些东西在平地上虽用不着,可若是哪天遇到桥呢?或是在船上,走在悬崖边上呢?」 男人瞪了那几个亲兵一眼,问叶秋,「你还有什么法子,说。」 叶秋管他要了佩剑,也不顾铁牛他们震惊又心痛的目光,就这么拿着那把剑,在泥地上画了几个草图,「看到没有?如果要一个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从这些项目上通过。唔,对他们这样的。」 她抬剑指着铁牛等人,「最好在腿上绑上沙袋,让他们负重通过,我可以保证,你这样训练出来的人,会比之前那些厉害许多,起码一百个能打三百个!」 男人眸光闪了闪,再看叶秋一眼,不容置疑的道,「跟我回去。把牛陈几位老将军都请来,开会!」 第三十六章 「他答应了?」 火红的烈马上,冯辰香全身戎装,蒙着厚厚的面纱,只露出的那一双眼睛,明亮之极,美丽之极。 此时,她正在一处僻静的山谷中,指挥着自己的士兵们,正在操练。 侯亮心头一跳,阅人无数的老色鬼自然看得出,这位公主一定是个大美人。只可惜,自己太老了,这位年轻的公主一定看不上他。否则,他都想跟李雍争上一争。 「是的,他已经答应了,三日之后会跟潞州军较量。老夫已经差人搭起观战楼,邀请那些贵女们前来参加。至于公主殿下在此之事,并没有半句透露半个字。」 「好。」冯辰香一双美目更加明亮了三分,「侯大将军替本宫办成此事,本宫自然会有重谢。」 侯亮却是一笑,贼眼滴溜溜的往冯辰香身后那些美貌侍女身上瞟了瞟,「谢不谢的倒不敢当,只是素闻南楚美人温柔多情,老夫年事已高,只想讨两个乖巧听话的留在身边服侍,也不知公主愿不愿意成全。」 冯辰香强自按捺下眼中的那抹厌恶,笑容不变,「这算什么大事?回头本宫就送两个美人到将军帐中伺候。」 侯亮大喜过望,「多谢公主!」 冯辰香等他兴冲冲的走远了,才道,「回去让青荷青翠准备一下,今晚就过去。」 身后的贴身丫鬟紫柳猛地一惊,「可是公主,青荷她有心上人了!就是——」 冯辰香将手一抬,「你若不忍心,可以替她去。」 紫柳再不敢多言的退下了。而冯辰香已经打马上前,亲自加入了激烈的演练之中。 她不可以输给李雍,一定不能输! 而看到她的加入,亲兵中的一个小队长,表现得越发积极。 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并不知道,他的心上人,已经要被送人了。 他仍在满脑子的想。如果。他能在公主面前表现得再好一点,是不是就有机会娶到心爱的姑娘? 傍晚,一行人回到包下的酒楼。旁人都在休息。只有两个年轻的侍女在低低啜泣。 紫柳同样流着泪,拿出两个金锭子,「姐妹一场,我能帮你们的。只有这些了。这钱你们收好,万一有什么事。也好拿着逃命。」 青翠年纪小,哭得凄惶,「我们服侍公主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说送人就送人了?」 青荷抱着她。脸上更加苦涩,「不要说了,这都是命啊。难道。你忘了思思?她从前还是千金小姐呢,如今又怎样?我们好歹。也只用服侍一人。」 可青翠哭得更厉害了,「我怕,姐姐。那个侯将军都那么老了……对了,你还有蒙大哥,你让蒙大哥去求求公主吧!」 可青荷听到恋人的名字,却忽地坚强起来,「他也是罪人之后,又有什么资格去请求公主?只怕我去了,还要连累他。紫柳,看在咱们姐妹一场的份上,你帮我一个忙好吗?」 「什么忙?你说。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帮你。」 「你借我一点药酒吧,我知道你有这种东西。我可以听公主的话,去服侍那个老东西,可我不想让自己的清白,就这么给人糟蹋了。」 青翠咬了咬牙,忽地道,「那也给我一点。随便是谁,我也不想让自己白白给人糟蹋!」 紫柳流着泪,低着头走了。 等到天彻底黑透的时候,年轻娟秀的女子忍着酸痛的身子,整理好衣襟,又留恋的吻了吻迷醉中的恋人,悄悄从僻静的小屋里走了出来。 她的旁边,是一个同样带着疲倦与酸痛的女子。 两个人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携了手,一同去沐浴,一同换了特意为她们准备的华美新衣,涂脂抹粉,打扮得艳丽非常,如待嫁的新娘般,走向院墙外的黑暗里。 在那里,有一辆马车,要把她们送向她们的命运。 似乎唯一可以预见的,就是不幸。 听着马车走远了,小屋里的男子才痛苦的睁开眼睛,将拳头塞进嘴里,死死咬住,才能不让自己发出痛苦的哀嚎。 他就是个懦夫,他连自己最心爱的女孩都保护不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叶秋觉得自己要被压榨疯了。 她今天,不过是小小的在男人面前显摆了一下,结果,结果就被男人抓着去开了一场严肃而认真的军事会议。 会议上,牛俭那帮老头,完全不顾自己刚刚给他们送了一份厚礼,简直想把她的脑子扒拉开来研究。 独木桥是练平衡的话,跳水坑是为了练什么? 轮胎那玩意没有,能拿什么代替?还有徒手翻墙,要怎样设置才算最合理? 叶秋哪知道这么多? 她真是后悔了,却也不得不绞尽脑汁,回忆当年看过的所有关于军训的科目,一一列了出来,甚至把新员工入职培训中的几个经典游戏,比如群体性的两人三足竞赛什么的,也告诉了他们。 不得不说,这帮老兵痞子还是很具行动力的。听完立即按叶秋所说,收拾了一处场地,搭起了训练场地。 独木桥,给他们改成了冰桥。 滑溜溜的又窄又长,看得人就心惊肉跳。中间还缺德的挖了两个一米来宽的大口子,虽然只有一米多高,但要是跳不过去摔下来,就一定会鼻青脸肿了。 匍匐前进,因为没有铁丝网,他们就用麻绳横七竖八拉了一张大网,上面还挂满了用竹子做的倒刺。稍不留神就会勾到衣裳头发,或是刮到脖子跳轮胎最残忍了,全是用雪冻起来的冰坨子,要是不小心磕一下,叶秋都不敢去想会有多痛。 跟这些相比。跳烂泥坑,赤手空拳爬三丈高的冰墙什么的就完全不叫个事儿了。起码在那一关,是允许用匕首的。 至于最后还要对着草人扔几把飞刀,还要求扎在上中下几个规定的红点上,那就完全已经超出叶秋的想象,全是这帮老兵自己加的。 七八个加强版的项目设置好了之后,李雍命人点了一柱线香。亲自跑了一圈。等他回来看着只剩一半的线香。点了点头,「先从我的亲卫里组五十人练着,就以一柱香为限。」 不行!老牛他们不干了。这么好玩的事,他们也要参与。 哪怕摔得四脚朝天,磕得浑身青紫,这帮子老家伙们也坚决不肯让步。 叶秋捂着眼。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最后期期艾艾的说。「伯伯,这些项目确实不适合你们。你们有的是经验,是脑子,是智慧。这些不动脑筋的事情,就让年轻人去做吧。」 「这话倒也有理。」 要是别人来劝那肯定是劝不动的,说不定还要跟人打一架。证明自己还不老。不过是叶秋说的,老牛他们顺着台阶就下来了。 个个心中暗捏一把冷汗。这些项目看着简单,真正练起来,那真是要磨掉几层皮的。 但是这么练下去的好处绝对不用置疑,如果他们的士兵走这些地方都如履平地了,那到了战场上,会是怎样的剽悍? 怪不得天师府出来的人,一个个都那么神鬼莫测。这样的训练之术,据说只是叶秋她爹无聊时逗小孩儿的,都厉害成这样,那真正天师府的传承得有多么恐怖? 所以,这个秘密一定得藏好了。 第三十七章 叶秋这丫头没心眼,傻乎乎的就告诉他们了,他们可不能辜负她的信任。 眼下在潞州,只能少量的训练一些忠诚可靠的亲兵,先看看效果。等到将来回了同州,再秘密的进行训练。 如今这样的乱世,说穿了,连朝廷都不可靠。只要他们清水营有实力,谁敢来太岁头上动土? 所以叶秋再要走的时候,老将军们一致决定,让李雍亲自护送。 这样的好妹子,一定得保护好了。万一她再想起点好主意,不也能让他们沾沾光? 只是叶秋没想到,她在军营累个半死,回家还得接着忙。 颜平楚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在她家不知转多少圈了。一见了她就赶紧拉扯着要回去,「刚刚收到消息,明天我娘她们就要到了!好姐姐,不求你动手,你就动动口,教我家下人做些萨其玛吧,保证不外传。」 叶秋还没吭声,男人先问了,「你想不想把这门生意做下去?」 叶秋一愣,「你也觉得可以做?」 看她明显等着他拿主意的表情,男人的眸光闪了闪,无形之间,好象人又长高了两分。 「如果在八角镇,我不太建议,不过潞州,倒是可行。」 这边消费力强,往来的人多,如果开个小铺子专门做些点心,倒是没什么问题。 「可我没人啊?万一我回去了,这边怎么办?」 「我可以替你安排几个。你看老蔡行不行?」 叶秋一愣,他不是军人吗? 可是老蔡已经听明白了,惨然一笑,「营长,多谢你替我安排,只是能不能换别人来?我还真舍不得营里那些兄弟。」 男人不悦的扫他一眼,「谁说要你退役了?我不过是想跟……跟叶村长合作,在潞州留个据点,以后采买物资什么的也方便些。你若不愿,我另找人就是。」 不用退役?老蔡顿时整个人又活泛过来,「不用了不用了!那我留下,嘿嘿,那萨其玛做起来也不太难,要是能替营里挣点钱,就更好不过了。」 男人这才瞥他一眼,看向叶秋,「我出人,出钱,出铺子,你只管教,分你三成红利,如何?」 还,还有这等好事?没说的,叶秋答应了。 颜小胖笑眯眯上前,「那我家就是你们第一个客户了。对了,叶秋姐,过几天军里有演习,你要不要看了再回去?正好也把你的铺子敲定。李营长,听说你们还要跟侯将军比试比试的,对吧?」 叶秋扭头看向李雍,这样大事,他怎么没说? 男人脸色微有些不自然,「我先没说,是怕你没兴趣。如果你想看,到时带小地瓜一起去。」 好呀!小地瓜先拍起了巴掌,眼睛亮晶晶的说,「叔叔一定要赢!」 嗯,这是必须。 既然已经送叶秋回来了,她又这么辛苦,肯定不能让她做饭。所以李雍准备回营,再挑几个靠得住的人给叶秋送来。 只是叶秋知道他穷,怕他不够钱,悄悄说,「要不我也出点钱吧。上回杜大娘给了我一千两,应该是瞧着你的面子给的。」 男人却忽地象是被烫着似的,迅速冷了脸,「给你你就收着!」然后不高兴的走了。 叶秋糊涂了,她这愿意出钱,怎么还成过错了? 庄林觉得自己错了。 他就不该在听说招募老兵参加特训时,脑子一热,也没问清楚就同意了。 如果没有同意,他现在还在好好的当他的小队长,踹他的兵。而不是累得跟条死狗似的,趴在那里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 「啧啧啧!」牛俭咂巴着舌头,和陈仁胜两个优哉优哉的进来了。看着横七竖八躺了一屋子的残兵败将,踢踢这个的胳膊,踩踩那个的大腿,「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不行了。就操练了这么两天,瞧瞧,随便来个小孩儿,提把刀都能把他们灭了。」 庄林听得欲哭无泪,您老说几句就算了,干嘛还动手动脚的?没看到他们一个个的胳膊腿都肿得不成样子了吗?还有好多青淤紫痕,那些都是能碰的地方吗? 哎哟,您好歹轻点! 还好,营长很快来了。 带着五十号军汉操练了一天,他也是唯一一个还能行动自如的人。 营长你不是人! 不管庄林他们心中怎样泪流满面的指责,可铁面无情,残忍冷酷的营长这时候还是挺维护他的兵的。 对着跟在身后的何渊道,「找人来给他们把饭喂了,再好好的泡个脚,全身捏捏。」 有他在这儿,老牛老陈再想动手动脚的也不好意思了。 就算李雍再是他们「带大」的小孩,毕竟他才是一营之长。当着他的面,欺负他的兵,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所以老牛老陈还主动关心了句,「这副模样,光泡脚只怕没用吧?最好能泡个澡。放点药材,活血化淤。否则,真坚持不下去的。」 李雍眸光闪了闪,看看他们没吭声,后头何渊立即嘴快的道,「要泡澡不难,浴桶哪里来?药材哪里来?要不两位老将军发扬下风格。带头捐点?」 「好!」 庄林一口气憋了半天。此时终于气壮山河的爆发出来。没力气鼓掌,这些军汉们吆喝一嗓子的力气还是有的,咬牙切齿。一字一字的吼,「多、谢、老、将、军!」 何渊嘿嘿一笑,「那就有劳二位了。」 老牛老陈对视一眼,忽地觉得自己似乎被下套了。再瞧那个面不改色。不动如山的李雍一眼,暗自磨牙。 臭小子。长大了就学坏了。 算了,五十个浴桶和一些药材,他们也不是出不起,这些东西回到同州也是要添置的。 只是老陈阴阴一笑。「听说营长要在潞州给军里兄弟们弄个铺子,谋些福利。既然如此,是不是也捎带着咱们老家那些不成器的子弟。也开一间?」 「这个好!」老牛急忙响应,「反正隔得远。也不怕抢生意的是不是?咱们照样给军里交份子钱就是了。」 不仅是军汉们要赚钱,军汉的家属也是要赚钱的。 从前也没人懂这些营生,得的封赏俸禄拿回去,家里人除了攒起来买些田地,也不知怎么用。 倒是这回来了潞州,让这些老军汉们开了眼。 人家光是豆芽泡菜还有小零嘴都能整起间铺子来,还做得象模象样,还没正式开业呢,那订单都接了一长排了。 他们就算再笨,可照抄总会吧?让老家来几个不太笨的子弟,学点手艺回去也开间铺子,不比死守着那几个钱强? 李雍看他们一眼,淡然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老牛老陈还以为只收一成的好处费,暗觉这倒也合理。没想到男人说,「一门手艺,一百两。不用给军里分成,但每间铺子,日后都得安置几个老兵。」 老牛老陈听着一哆嗦,这,这简直比抽成还狠。 安置老兵没什么好说的,这是应该的,就是李雍不提,凡要开铺子的老将们都会关照到那些老兵。 只是学手艺的钱会不会贵了点?一百两呐!不管他们赚不赚,总之那个提供手艺的先赚到了。 营长你怎么能那么偏心? 营长的心本来就是偏的,「要不你们找一个心长在正中间的看看?」 第三十八章 一本正经的耍了个无赖,男人果断走了。 剩下的何渊爱莫能助的对老将们表示,不二价。 咬了咬牙,再咬了咬牙,从没做过生意的老牛老陈在认捐了五十个浴桶之后,再度出钱买下几个专利。 于是,在叶秋不知情的时候,男人已经帮她做起了连锁生意。 不过回头何渊扛着银子眉开眼笑的来找她报信时,叶秋也觉得这样挺好。 这时候的交通不便,想要监管谈何容易?不如干脆把技术卖断,管他是赚是赔,自己都不用操心。只要她不时的翻新花样,这一百两,她还能长长久久的赚下去。 「我们营长也是这意思!」何渊红光满面,满脸振奋,「这么多年,从来都是那帮老家伙来坑营长的,这还是头一回从他们手上讹到钱。村长你可不要客气。别看他们土,可都是土财主,就知道欺负我们营长。哼,他们的钱,不拿白不拿!」 叶秋看着唾沫横飞的何渊,悄悄往后挪了挪,天知道这孩子被坑害多久了,瞧这高兴的劲儿,果然是翻身的老农比地主还狠! 只是兴奋完了,何渊也没忘记正事,给了叶秋一块令牌,「明儿你拿着这个,带人去看演习,没人敢拦你。」 这么牛啊,叶秋随手收下,给他装了一篮子春卷带回去。 自从家里有了铁锅,人人都爱上了吃炒炸的食物。这两天,叶秋带人做了许多萨其玛,铁锅一直不得空,家里人只能吃包子馒头和骨头汤面什么的,已经很大意见了。 所以叶秋今儿特意炸了一篮子春卷堵他们的嘴,当然,也留了一些给她的大腿。 何渊很高兴的拎着走了,叶秋的金手指扛着地瓜回来了。 说来叶秋其实有件事情很想问的。她这个神棍哥哥光随手给地瓜套脖子上的一块玉佩,听秦彦说都是价值连城的,怎么就没想着支援点她这个穷妹妹? 还有她爹,就算是做影子的人,好歹也是前任天师的亲弟弟,怎么就没点私房钱给亲闺女留下? 可叶秋又不敢问,怕问了就要穿帮。或者给人当成是为了钱才认下的哥哥。也不好张这个口了。 只是瞧着她哥又兴冲冲的拿回一把很像是古董的木剑。比照她儿子的高矮,要削成一把小木剑来玩,叶秋实在是有些眼红。 哥你这么有钱。也任性的往你妹子身上砸下呀?我受得起。 才暗搓搓的动着小心思,忽地就听啊地一声大叫,冲数和思思蔓儿她们回来了。 思思今天终于可以下地了,就打算回依云楼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来。叶秋便让蔓儿跟去取下做好的新衣新鞋。马上要回家了,也得让小姑娘去逛逛。办些小礼品。 至于小道长,做保镖最合适。 只是那保镖没想到,一回来就瞧见白毛怪在糟蹋道家圣物了。 小道长心痛得眼珠子都快红了,「这是上好的桃木剑啊。起码有两百年了,你居然就这么削了?」 叶玄财大气粗的翻翻白眼,「才两百年。也算不得什么好物件。随便镶几块宝石,给地瓜当玩具吧。」 冲数再看看旁边给地瓜当成弹珠打的宝石。快哭了。这些全是做七星剑的好东西呀,他居然拿来做玩具,玩具! 叶天师斜睨着痛心疾首的小道士,挑了挑眉,「要不然,小道士加入我天师府?本天师保证给你一把用雷劈枣木做的七星剑。」 雷劈枣木,道家的圣物。 小道士捂着胸口,指着利诱他的叶大天师,「你你你你」的你了半天,最后一头扎进房里,闷头吃起春卷。 太心痛了,他只能拿食物填满他的心! 叶秋挺理解他的,真的。 这一刻,她也无比想掉进巧克力堆里,一把一把的吃! 这样的心情,幸好思思和蔓儿都没有。低头笑着,拿了新衣裳表鞋子叫叶秋进来试。 男人们除了秦彦之外,没人讲究好不好看,发给他们只看一眼,说声挺好,就塞一边完事了。 至于小地瓜,人家忙着打弹珠呢,没空。 只是女人们却要试试,再点评下的。可惜没有穿衣镜,叶秋换上那身新衣,也只能拿个小靶镜上下照照完事。 不过思思推荐的裁缝还真是很靠谱,她这一身新衣,做得非常合身舒适。 而且上身长袄里的狼皮,裁缝应叶秋要求,做成双面能穿的。天晴时把布面冲外,遇着雨雪天气翻过来,就不怕打湿了。 叶秋试过之后,非常满意。再看给儿子和朱长富二老做的衣裳,也是针脚细密,非常用工。 只是思思有些不好意思,叶秋这三张新狼皮是不错,可跟她的那些貂毛皮衣比起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叶,叶秋姐,你看我这些衣裳首饰,要是有合用的,就拿去吧。」 看她畏畏缩缩一副小媳妇样,叶秋反倒笑了,「一直想跟你说说这事的,只因你病着,我也忙,就混忘了。今日正好把话说清,喏,这是你的卖身契,还给你。你的衣裳首饰包括私房体已,统统自己收着,等病养好了,随你自己爱上哪儿上哪儿去吧。」 什么?思思震惊了,捧着白纸黑字的卖身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叶秋用并不存在的七十两银子把她买下,谁都知道只是当时情势所逼。可她却没想到,叶秋会这样容易的就放过了自己。 要知道,一个红姑娘的身家,可不比寻常富人差。 叶秋也不象是多有钱的样子,不说打劫她,怎么一点好处都不要的就放过了自己? 看她呆傻的表情,叶秋笑笑,「别想多了。你这些血汗钱,我是不会拿的。」 金手指哥哥来了,她要出去做晚饭了。最好哥哥一高兴,赏她个金山银山的,那她就开心了。 只是哥哥吃了饭,没给她金山银山,倒是告诉她,「有几个妹妹,大概明儿会出现。」 颜小胖很头痛,颜老……颜老大人也很头痛。 家里原先来书信说,只是颜平楚的亲娘带着几个子侄姐妹过来,陪他祖孙二人过年。可谁知竟是拉拉杂杂来了这么大一帮子? 要是人多倒也罢了,反正颜修之辈份高,也不怕镇不住。可看着当中那个两鬓斑白,精神矍烁的老妻,颜老大人也没了脾气。 「你们瞧瞧,这是见了我来不高兴,要摆脸子给我看呢。哼哼,亏我在京城还成日惦记着你这没良心的。这样不受待见,我走就是!」 这样的拌嘴,是一帮子家人早看惯的,无不掩嘴而笑,都不作声。 颜修之无奈抓着老妻道,「谁不待见你了?只是你要来,好歹先说一声啊,就这么不声不响的来了,也不想想自己多大年纪,万一路上有个闪失怎么办?这事肯定没跟大儿二儿打过招呼吧?」 颜老夫人撇着嘴道,「跟他俩打什么招呼?人家都是朝廷命官,忙得很。这些家务事,媳妇知道就行了。行啦行啦,你别啰嗦了,阿彘啊,你不是要做好吃的给祖母么?赶紧的,端上来。」 颜修之看一眼苦着脸赔笑的大媳妇,也就是颜平楚他娘,无奈的叹了口气。算了,人都来了,就这样吧。只是看一眼家中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丫头们,有句话,他却是要说到头里的。 第三十九章 「来就来了,只咱们颜家的姑娘,可不兴作怪。」 颜老夫人嘁了一声,「你当谁都跟那南楚公主似的,非那小子不嫁?咱们颜家的姑娘可金贵着呢。人不来求上三年五载的,我可舍不得把闺女嫁去。」 颜平楚的大嫂子,颜少夫人笑嘻嘻的道,「三年五载的也太长了,只怕妹妹们都要等老了。不过想想人家也不会来,咱们就跟着老祖宗来看看热闹就好。」 颜老夫人素来最喜这孙媳妇爽朗爱说笑,脾气象极了自己。笑道。「可不就是这个理?这么多京城贵女跑到小小潞州,多咱们一家也不丢脸,干嘛不来开开眼?横竖还能假装看看你们爷孙。说出去也不掉老颜家的份儿。」 颜修之听老妻如此强词夺理,未免摇了摇头。不过他这老妻虽好玩笑,却不是个荒唐之人,既然过来。只怕还有别的隐情。 于是他也暂且按下心中疑惑,招呼一家子吃喝。等到了晚间。老夫妻俩私下里独处时,才知她此番过来的究竟…… 且喜次日是个大晴天,一早颜家人就收拾齐整,准备去看演习了。等到了潞州军营。果然就见那里已经搭起了彩楼,弄得花团锦簇。 好些人家都已经上去了,挤得上面姹紫嫣红。珠环翠绕,贵气十足。丫鬟仆妇们捧着点心茶水上上下下。一派忙碌。 可颜老夫人在底下瞅瞅,眉头却几不可察的皱了皱。 再看旁边看,就见不远处在一个半坡上,也依着地势搭着凉棚,只没多少人,看衣饰也远没有楼上之人华丽。 颜老夫人眼睛一亮,「咱们就去那儿!」 颜家有姑娘不解了,「祖母,咱们在上面又不是没位置,为何要去那里?」 颜老夫人嗔她一眼,「让你去你就去,问那么多干嘛?反正今儿家里,一个也不许上去。」 老太太虽然平素总是笑眯眯的很好说话,但发起脾气也是很严厉的,家中没有人敢反驳了,尽数跟着颜老夫人过来。 却见棚子里人虽少,却也坐着几个上年纪的老封君,正围着一个穿灰蓝色素锦斜襟,葡萄扣绊长袄的年轻妇人,看她提了一壶滚水,冲开什么食物,顿时甜香四溢。 「叶秋姐!」颜平楚等她放下水壶,这才出声打了声招呼。 颜老夫人就见一个肤白明丽的女子转脸一笑,极是讨人喜欢的道,「颜小公子来啦,且请稍候,正好尝尝我这炒米。」 哦?颜老夫人再次上下打量她一眼,这就是昨晚孙子和老头子提了一晚上的那位叶村长吧?瞧这行事,倒是个大方爽利的。 颜老夫人心中先有了三分喜欢,反正演练还没开始,先来瞧这女子行事。 就见她把那只灌了滚水,皮球大小的小黑瓦罐摇了摇,然后揭开盖子,拿了腕口粗的白瓷杯,一杯一杯添出热腾腾的食物来,笑盈盈的赠给众人,「自家做的粗食,请各位夫人小姐赏脸尝尝,提个意见才好。」 别人不知,颜老夫人是一定要尝一尝的。她这些年跟着颜修之,于吃食一道上,也比旁人讲究些。况且昨天吃了不少听说是叶秋教的吃食,老夫人更多了几分信心。 这一试之下,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微黄的炒米给滚水一泡,顿时去了火燥之气,外柔内酥,还带着淡淡的桂花香气,极是香甜可口。 「好吃!里面还有芝麻花生对不对?」 叶秋笑了,「老夫人真好眼力,可不是么?」 「再来一杯。」颜老夫人的捧场,就是这么直接。 看这位在京城贵妇圈中都很出名的美食大家,都赞好吃,旁边原先还有些嫌弃这点心粗糙的妇人也纷纷过来讨要了。 叶秋很大方的一人一杯送上,然后亲自捧着几样小点心,过来给颜老夫人请安。 颜老夫人倒是不喜欢那些过多的客套话,略说过两句之后便道,「听楚儿说,你准备在城中开个小铺子,这些点心,就是打算卖的吧?」 看这位老夫人如此爽朗,叶秋也笑着承认了,「是。所以今天特意来得早了些,就想给各位贵人尝一尝。」 她今天带来的炒米萨其玛,都是特别制作的,不仅用料更加丰富,口味更加多变,样子也特别精巧好看。 颜老夫人点了点头,并没有半分瞧不起叶秋这商贾行事,反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所欠的无非是更加精致的原料。若你哪天愿意把店开到京城去,又有需要的话,可以来找我。」 这是愿意跟她合伙? 叶秋眼睛眨了眨,那她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可以收一百两的地方? 不过这种钱要赚,还是得问过男人才行。如果他的军营中有同僚想在京城开店,还是得先就着他们才是。 男人待她厚道,她自然也要厚以待人,不能见异思迁。咳咳,虽然这词儿用的有些歧义,但大体上的分寸叶秋还是知道的。 「这点小生意哪里敢劳烦老夫人?到时随便让个管事大娘帮忙支应一声就是了。老夫人若是喜欢,我回头再做些点心送您尝尝。」 颜老夫人笑了,真是个聪明的女子。一见有人来了,马上把话说得又漂亮又隐晦。她倒不贪图叶秋这点子做糕点的小生意,只是另有一门生意,回头倒当真要与她好生谈谈。 正说着话,忽地有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奔到叶秋跟前道,「秋儿妹妹,没想到这些年不见,你还是一如从前般美貌。」 颜老夫人听得眉头一皱,这男子好生轻浮,怎么会跟叶秋认识?如果叶秋跟他相熟,那她对她的人品倒要重新做个评估了。 叶秋也被这突然出现的男人吓了一跳,眼看他还想来握自己手,立即警觉的后退一步,「你想干什么?」 那男子又上前一步,「秋儿妹妹你不认识我了么?我是你谢家子左哥哥啊。」 谢子左被妹妹召来之后,听说要他引诱叶秋,原本是不愿意的。他原想着,一个女子生了孩子,又在乡村里过了三年,哪里还有好颜色?万一事情不成,还得坏了名声。 只是谢子晴许以重利,谢子左才勉强应了。却没想到,今日得见叶秋,在一身新衣映衬下,却是风采更胜往昔。这谢子左一向自命风流又爱美人,立即心思大动,想软玉温香抱满怀了。 叶秋再退一步,看着后面的谢子晴,瞬间明白大半,冷笑道,「对不起。多年不见,早已忘了。你是陶少夫人的兄长对吧,我跟令妹,还有陶家近来颇不愉快,还请自重。」 简单几句话,干脆利落的跟谢家撇清了关系。 颜老夫人看她全然不似作伪的厌恶态度,心下暗暗满意,开口便道,「这是我老婆子眼花了么?怎么一堆小姑娘家家的地方,让个年轻哥儿混进来了?这侯将军是怎么安排的?」 她这高声一问,旁边顿时有负责值守的军士过来赶人了。 谢子晴再也不能躲在后面看笑话,让哥哥和叶秋当众闹出点什么了,忙上前道,「不好意思,我哥哥是送我过来的,正准备走呢,正好遇到故人,一时动情,所以多说了两句,这就走,马上就走。」 第四十章 颜老夫人瞟一眼这个与叶秋生得有三分相似的年轻妇人,嗤笑起来,「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多年不见,人家都不记得的人,还动情?这动的是哪门子情?」 谢子晴窘得无法可想,脸涨得通红,推走兄长时,自己也跟着走开了。 叶秋正要给颜老夫人道谢,她却道,「还早着呢,看来你今日可不会太平。」 顺着她的目光,叶秋瞧见,谢子晴去了那边的高楼,偶然往她这回望一眼,都充满了怨毒。 侯亮从冯辰香那儿收了两个美人,心情大好。 所以今天在听说叶秋早早的拿着李雍的令牌,来到军演现场时,就立即命人把谢子晴接了来。 都不用说,谢子晴也知道他是要自己来找茬的。 侯亮并不是个胸襟宽阔的人,才在李雍那儿吃那么大的亏。虽说那两件事都不算大,他也一直没有发作,但难道侯亮能干等着他对自己捅刀子吗? 所以适时的给敌人捅点刀子很有必要。 但他若直接出面跟叶秋对上,未免有失身份,让谢子晴来,就算闹得再难看,也不过是妇人之争,说出去也没有什么。 而对于谢子晴来说,这个茬她已经想找很久了。 如果说,之前她跟叶秋的矛盾,不过是对叶秋美貌及自身的妒忌。但三番两次交手的落败,尤其是李雍查封了陶家的酒铺之后,谢子晴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因为叶秋的出现,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很简单,没钱了。 铺子做不了生意,陶世荣就停了谢子晴的许多供给。之前谢子晴还有儿子在身边做借口,可如今孩子被陶老夫人扣在了老家,她就拿着那点子月例银子,能干什么? 谢子晴不是个能吃苦的人,否则当年也不会明知陶世荣那德性,还肯嫁给他。如今陶家不肯给她钱花用了,对于已经习惯养尊处优的她来说,自然恨透了叶秋,并心甘情愿当起了侯亮的刀。 只是谢子晴没想到,叶秋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帮手。 有颜老夫人在那儿替她说话,她特意带来的兄长根本毫无用处不说。反而连累得她也一同挨了骂。 但是谢子晴还有机会,就算那边不欢迎她,但她不也能在贵妇人更多的楼上说说叶秋的坏话? 八卦总是人人爱听的,尤其是关系到那位年轻英俊的李营长,说不定这些贵女们会有兴趣呢? 眼看有丫鬟仆妇到那边取了叶秋做的点心拿来,给夫人小姐们试吃,谢子晴微微冷笑。就着一位小姐问丫鬟这是什么东西时。插了句话,「这是仙人村的叶姑娘做的糕点,要说她也真是厉害。竟然这么快就跟清水营的李营长攀上了交情,这样的盛会,还特意把她放了进来。」 「你说什么?」 谢子晴有心要让人听见,所以声音并不低。这一开口,顿时吸引了三四位小姐的注意。顿时围过来打听,「你不是胡说吧?什么叶姑娘?她又凭什么能攀上李公子?」 谢子晴似是自悔失言,「哎呀,这话我也实在不太好说。说来我们两家也有些不和……」 「你说!」一个紫衣贵女盛气凌人的道。「那姓叶的到底是什么人?」 谢子晴故作无奈道,「小姐吩咐,不敢不从。要说我们也是闺中未嫁时的旧相识。只没想到,她……她订了亲。也没嫁人,居然就生了孩子……」 叶秋知道,谢子晴一定在说她的坏话。 否则,那边楼上的贵妇小姐们,不会齐唰唰的都把目光投注到这边来。而那些丫鬟仆妇,也不会不再拿糕点,而是站在那里对着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叶秋自己倒不怕人说什么,可她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也受到这样的指指点点。 玩累了跑过来喝水的小地瓜懵然望他娘,「她们在干嘛?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们?」 小孩子总是坐不住的,尤其今天跑出来看热闹,地瓜还非把小苹果也带了来。小野猪已经长得有中型犬大了,叶秋怕招人嫌,所以让冲数老蔡他们带着地瓜一直在外头玩。 经过上次的失踪事件,冲数他们再也不会大意,一直牢牢盯紧地瓜,陪他在外面玩。 此时孩子才跑回来,就迎来这样的指指点点,看着儿子惶恐无辜,又警惕害怕的眼神,叶秋就算面上再淡然,这一刻心里也跟针扎似的疼。 就算有错,可孩子是无辜的。 谢子晴怎么针对她都没事,为什么要拿她的孩子说事? 这一刻,叶秋真正有了吃人的心。如果跟自己不和,过来跟她吵跟她闹都可以,躲在后头说人坏话算什么本事? 叶秋很想找上前去,跟人理论,可她知道她不能。 因为她如果真的去了,事情只会越弄越糟。所以只能忍气吞声的站在这里,痛恨自己的无力。 颜老夫人早听说过叶秋的事,看着旁人异样的目光,老太太尽力慈祥的笑着,望着小地瓜招了招手,「好孩子,到我这里来。」 她想帮忙解围,可不知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地瓜紧紧揪着叶秋和他身上一模一样的衣襟,就是不肯去。 叶秋勉强笑了笑,算是谢过颜老夫人的好意。 此时,上茅房回来的冲数,也迟钝的察觉到了什么,「这是干什么?」 「没什么!」老蔡黑着脸,索性出去撵人了,「一个二个吃饱了撑着站在这里干嘛?有钱捡啊?」 看他这样粗俗无礼,更多人开始指指点点,甚至有个尖下巴的小丫鬟不客气的道,「自己敢做就不要怕人说!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性,随便什么贵人,也是你攀得起的?」 「你!」老蔡气得浑身直哆嗦,要不是看是个丫头片子,他真想大耳光子扇过去! 「你们这是干嘛呢?」冲数终于意识到什么了,叉腰站在了众人面前,「是想吵架还是想打架?放马过来呀!本道长就在这里等着你们!躲在那里嚼舌头,就不怕遭报应吗?」 只可惜,他这样的凶悍,也不能震住这帮子嚣张惯了的贵人,以及她们的奴仆。 楼上有个紫衣贵女当即应声道,「哟,我当谁这么厉害呢。原来是个小道长。不过小道长,出家人清心寡欲,最忌大动肝火,你为个凡俗女子出头,也不怕坏了你们道门的清修?」 这样的话,顿时引来楼上楼下,一片银铃般的笑声。 冲数是真的气极了。脸都涨得通红。挽着袖子就要跟人打架,「有种你下来,耍嘴皮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紫衣贵女笑得更响。「我本就是个弱女子,干嘛要做英雄好汉?」她又狠狠的剜叶秋一眼,「只不过路不平,人人踩。有些人做了不要脸亏心事,还好意思出来招摇。就不要怕人说!」 叶秋真的是忍无可忍了,眼泪都气得在眼眶里打转了。 都是女子,有些事,又不了解内情。为什么要这样中伤别人? 谢子晴躲在后头看着这出好戏,心头痛快之极! 对,就是这样。吵得越凶越好。哼,在场这么多的贵人。一人一口唾沫,她不信就淹不死叶秋! 「这是干什么?」 忽地,李雍全副披挂着,带着一队人过来了。 男人一出现,让整个现场都静默了下来。但这份静默里,却涌动着无数爱慕的眼神。 可惜,男人全部无视。 第四十一章 「她们欺负人!」叶秋没吭声,冲数先大声的告起了状。 然后小地瓜忽地放开紧紧攥着的叶秋的衣襟,跑到男人跟前,抱着他的大腿,鼓着小脸,努力凶狠的瞪着那些贵女们,「她们都是坏人!」 男人看着叶秋偏过头,努力眨回去的泪光,眸光沉了沉,忽地一弯腰,把小地瓜抱了起来,斜眼往楼上冷冷扫了一眼,问,「你认识她们吗?」 小地瓜一愣,老实的摇了摇头。 李雍又问,「她们说什么,会让你没有饭吃,没有地方住吗?」 小地瓜更困惑了,可叶秋已经明白过来,心中忽地敞亮起来。 是啊,她都不认识这些人,顶多不做她们的生意而已,干嘛要为了她们的几句话,搞得自己不开心? 男人望着傻乎乎的小地瓜,瞟了重新振作起来的叶秋一眼,「叔叔一会儿带你去骑阿雪,还让你把小苹果也抱上去。」 啊咧?这个话题是不是跳跃得太快了? 小地瓜还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听说可以把小猪抱上阿雪的马背,他很快就咧开了小嘴,「真的?」 男人认真看着他,「要做男子汉,第一条就得说话算数。」 「叔叔真好!」小地瓜笑了起来,毫不吝啬的扑过去,大力的亲了男人一口。 也不知这一幕,刺痛了多少贵女的心。 这不是别人,这是高贵清冷的李雍啊!他什么时候会让人亲到他?还当着众目睽睽的面? 而更刺痛她们眼睛的还在后头,那小东西亲完李雍后,他娘也甜笑着走上前来。 亲热的拉着男人的一条胳膊,殷勤无比的说,「你们一会儿要下场演练了吧?不如过来先喝杯茶,吃些点心。都是我特意从家里带来的,全是你爱吃的。」 小地瓜呆了呆,他娘什么时候这么笑过? 那感觉好象上回他贪心的把一大颗麦芽糖塞在嘴里,结果,粘得整个小嘴都张不开,差点把他的小牙都粘下来一样。 可他娘嘴里明明没有糖啊? 还抱着他的男人眸光闪了闪,嘴角也几不可察的抽搐了一下,但还是面无表情随着叶秋的拉扯,去了那边凉棚。 有人受不了了,在楼上高喊,「阿雍哥哥,你不要跟那个贱女人走,我跟你说——」 是那个紫衣贵女,之前就是她出言嘲讽叶秋最狠。 男人扭头,冷冷的望着楼上,第一次正眼看着那个贵女,却是在说,「你再敢骂她一个字,我就让她上来打你一耳光。还有,我不是你哥,我不认识你。」 紫衣贵女脸色雪白的望着他,却是一个字也不敢多说了。 李雍是有名的说得出做得到。 听说,他当年曾经为了一件不知道是什么的事情,连皇子都打过。这贵女就算身份再高贵,也不敢挑战男人的话。 她只能等到男人转身后,才喃喃的,用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说,「……我,我是你轻尘妹妹啊……」 她在几年前,真的见过他,喊过他阿雍哥哥的。 只是当时,男人听到舅母介绍时,也没肯叫她一声轻尘妹妹就扭头走了。没想到如今,他竟然还说不认得她。 他难道不知道,她从初见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认定了,今生一定要嫁给他?而且,这样的话,她在京城已经说了三年了。 而这一下,她一定会成为全京城的笑柄! 这一刻,这个女孩也分不清自己是担心被嘲笑更痛,还是被拒绝更痛。 这个男人,他怎么就能这么冷酷,这么无情? 可这样的冷酷无情,却让叶秋的眼睛更亮了几分。 回头看看那个象被人捅了一刀的贵女,她没有半点同情,反而内心充满了不厚道的幸灾乐祸,化为两个字—— 活该! 刻意让他在无遮无拦的位子坐下,叶秋狗腿的一时转到男人左边,一时转到男人右过,完全不让任何人插手的给男人泡炒米,端零食,还一直保持着盛开的花儿一样的笑容,就差亲自喂他了。 而老蔡就见不喜甜食的营长,硬是很给面子的把叶秋端来的一大盆零食统统吃了下去。 再度扭头望向那边的贵女,老蔡趾高气昂的重重哼了一声。 说什么有用吗?看看人家在做什么。 嘁! 等李雍吃完下场了,叶秋再往旁边楼上瞟一眼,没有人怀疑,她全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叫做得意炫耀的胜利者情绪! 妒忌吗?恨吗? 那就来妒忌,就恨她好了,叶秋不在乎! 刚刚被羞辱的那番闷气,在此番之后,已经彻底烟消云散。 甚至,叶秋身上还涌动着说不清楚的兴奋,她甚至巴不得这些贵女们再来刺激刺激她,好让她再多扇几个大耳光子回去! d,敢欺负她,欺负她家小地瓜,她不膈应死她们才怪! 幸好李雍没看上这帮子女人,他要是敢看上,她一定会鄙视死他的。 叶秋很没有心理担负的一竿子就把这一楼女人都给打翻了,丝毫不在意这里头会不会有几个没那么坏的漏网之鱼。 至于她们要怎么想自己和男人的关系,就由她们去想好了。想得越不堪,她们是不是会越生气? 嘿嘿,李雍那小子有句话倒是挺对的。反正管她们说什么,也影响不到自己吃饭睡觉,她们要气得眼疼头疼心疼肝疼,关她什么事? 狠狠出了口气的叶秋连生意也不做了,牵着儿子坐下来看戏。 颜老夫人乐呵呵的瞅她一眼,哟,看来还是个有气性的。这样好,这样好啊。 叶秋这口气出得痛快,有人就不痛快了。 谢子晴万万没有想到,李雍居然会丝毫不介意形象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给叶秋撑腰,这样一来,她还想出气那岂不是天方夜谭? 「夫人看起来甚是面善,可是从前见过?」 正当谢子晴灰心丧气。甚至在考虑要不要黯然离场之时,忽地有个管事姑姑来到她的面前。 就在谢子晴一愣神的工夫,那位管事姑姑已经笑着,把手上一只金镯摘下,不动声色的套在她的手上,「夫人怎么这么不小心,把镯子都弄掉了?」然后低低道。「别担心。我就是想问问那位叶姑娘的事。」 谢子晴看她出手不凡,心中早已意动,又听说是打听叶秋之事。立即跟着人走了。 就在一个单独的华丽帐篷里,一个正穿着铠甲,身材高挑的女子背对着她道,「你不必跟我说那些没用的。只说那个叫叶秋的女子,到底是什么人?父母是谁。因何来到此地?」 谢子晴心头一怔,随即如数作了回答。时候不长,这女子就把她所知道的叶秋底细,掏得一干二净了。再问下去。谢子晴也答不上来。 女子摆了摆手,示意来人把谢子晴带下去,嘴角带着抹淡淡嘲讽。「怪不得有些道行,竟是叶氏后人。」 管事姑姑一怔。「公主您说的是,那个叶家?」 冯辰香道,「普天之下,除了那个叶家,又有谁会懂得寻找深藏地底的水脉,又有办法改变山川河流,修造水渠呢?之前是我大意了,她能魅惑到李雍,也不是没有半点本事。不信看看她身边,那个小道士就知道了。」 第四十二章 「那小道士?他有什么玄机?」 冯辰香淡然一笑,「别人不认得,怎么姑姑也走了眼?他那一身装束,分明出自上清宫,应该还是内门弟子。」 管事姑姑惊呼一声,上清宫,可是当世不亚于天师府的存在。 如果说天师府的叶家人能辅佐国运,影响到帝王社稷,上清宫的道人们素来济危扶困,又超度亡灵,广做善事,在普通百姓间更有威望。 「那咱们岂不是投鼠忌器?」 「不。」冯辰香自信一笑,「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也试试那女人的底。」 她把头盔上的面罩放下,转头,依旧只露出一双美丽的眼睛。 时候不长,军演开始了。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来,侯亮也怕拼不过人家泄了底,所以跟李雍约定,双方各带一千人进行演练。 这些人当然得抽军中精锐,这样在演练起军中规定的队列阵法,组合拼杀时才不会露怯。 眼看自己的部下在校场上虎虎生威,杀声震天,侯亮还是很满意的。西秦军力强盛,他这潞州忠武军在其中虽算不得中流砥柱,但也绝对不弱。尤其这精挑细选的一千人,更是各营中的精锐,拉到哪里去都得给人赞上一句。 所以,侯亮在自己的部下演练完了,忍不住得意的问了句,「李营长,看我这忠武军如何?」 「尚可。」 「尚可是什么意思?李营长不要吝啬,好歹也多说两个字嘛。」 「尚可一战。」 说多两个字,就是两个字。不多也不少,永远是那么死气人不偿命。 侯亮很不高兴,讥讽道,「那我倒要看看,你们清水营有些怎样的兵。」 他原以为,都是一样的队列项目,同州那帮人再练又能练到哪里去? 可是,等到同州清水营的一千新兵出来时,侯亮知道,自己错了。 都是领兵打仗的人,太知道深浅了。 清水营说是来练新兵的,那拉出来的,真的就全是新兵。眼看着那一个个脸上还带着几分青涩,却带着初生牛犊般,虎虎生气的士兵,侯亮悄悄握紧了拳头。 这样的队伍,若是在沙场上遇上,绝对不好惹。 他那千人队,可全是至少厮杀十几年的老兵,演练阵法,各种配合自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可清水营这些年轻的新兵们配合起来却毫不示弱。甚至有些地方,比潞州老兵做得更好。 侯亮脸上有些不好看了,偏偏来观战的陈仁胜还说,「这样也看不出好歹,不如让他们打一场,如何?」 「不好。」侯亮赶紧否决了,这样演练就能看得出这支新兵实力非凡,万一打输了。他们年轻也不丢人,可自己的老脸要往哪里搁? 「千人大战,万一有所损伤,这倒令人心疼了。不过我倒是准备了一支百人队,可以与你们清水营的兄弟们较量较量。」 陈仁胜还不死心,「才一百个人,打得有什么意思?不如就一千人上吧。要是我们这边有什么损伤。绝对不要你掏药钱。」 侯亮却故意卖了个关子。「陈老将军可不要小瞧了这支百人队,这位队长可是指定了,要与李营长一战高低。李营长。你不会不敢应战吧?」 李雍看了一眼,半点没受激将法影响,反淡淡道,「确实不敢。」 侯亮一愣。随即嘲讽的大笑,「李营长你莫要开玩笑。你可是军中有名的年轻一代的战神,怎会畏惧一个不知名的对手?」 可他的笑声未落,陈仁胜却道,「侯将军你既我们阿雍是有名的能打。怎么还敢轻易让人与他比试?你难道不知,我们营长手重,从前曾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要与他比试。结果没两下子就被打成重伤,养了几年都没养回来。还闹着要我们赔了不少东西。从那以后,我们营长就再不轻易出手了。」 他又打了个哈哈,「当然,如果那小子与侯将军有仇,你想让我们营长去替你教训教训,让他下场倒也无妨。只是后头那请大夫的钱,还请侯大将军先预备着。」 侯亮给噎得无话可说,因为他突然想起来,这件事还真的听人说过。 找李雍挑战的还不是一个人,是一帮子纨绔子弟。仗着家中也是军伍出身,有两下子,就找了他回京的时候,要跟他比试。听说最后被打得很惨。事情都闹到御前去了,最后还是先皇出面,才摆平的。 干笑两声,正想着要怎么说动李雍出战,跟冯辰香打一架,最好把她也打成重伤,把事情闹大,忽地就见从侯亮那边的队伍后方,冲出一匹火红烈马,驮着一身银甲的战士,奔向他们点将台这边。 马上人什么也不说,在离着他们还有两百步的时候,忽地挽弓搭箭,对着李雍就射出一箭。 然后又迅速抽出两支箭,想是来个连环三击,可已经没有机会了。 因为在她射出第一箭时,清水营那边就有一队士兵冲了出来,列阵结队,用盾牌和长矛把这位偷袭他们营长的家伙,困在了百步之外。 如果再敢上前一步,那森冷的长矛就将刺穿马身。 坐着贵女们的高楼上,一片惊呼。 她们倒不是担心那偷袭之人死不死,她们只担心李雍受伤。 就算他刚刚跟着个,好吧,那个字不能说,就说她是讨厌的女人好了,就算他跟着她走了,可无数贵女们的心,仍是系在他身上的。 无论是谁,只要伤害了他,都该死! 这一刻,好吧,叶秋的心思和她们是一样一样的。 看着那支箭直奔男人面门而去,叶秋吓得脸也开始发白了。 大个子你快跑啊,傻站在那里干什么? 叶秋不知道,她内心的恐惧,让她已经站了起来,几乎是吼的把话说了出来,把小地瓜都吓了一跳。 可叶秋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只是盯着男人的方向。 还好,那家伙没让她失望,只等到箭射到面前时,才微一偏头,轻轻一抬手,就把那支箭抓住了。 而在点将台底下,那火红烈马的主人,拿着长枪指着他,发出战斗的邀请,「李雍,下来,与我一战!」 不要脸! 骑着火红烈马的冯辰香一开口,楼上看热闹的贵女们,包括凉棚里的叶秋,都在瞬间齐齐骂了这三个字。 就算蒙着脸,谁听不出来这是个女人? 只不过人家都比较含蓄,顶多在心里骂一骂,叶秋比较直接,直接的就说了出来。 小地瓜睁大眼睛看着他娘,这回叶秋终于看见他了。 略有些尴尬的眨了眨眼,叶秋决定给儿子一个合理的解释,「地瓜,你记得,做人最要紧的是实在。不管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哪怕做错了也不要紧。千万不要象那个人一样耍心机,装模作样的吸引人家的注意力。往后要是有姑娘这样对你,你可千万不许搭理她。哼,这样爱算计,谁愿意跟她过日子?」 这话里的信息量颇大,小地瓜颇有些听不懂。不过看他娘理直气壮的样子,似乎挺有道理,所以小地瓜懵懵懂懂点了点头,却是又问,「那个人在算计叔叔对吧?她是姑娘吗?」 「她就是南楚国的怀淑公主,特意来求亲的。只是这么个出场,倒真让人,呵呵。」简单做了个介绍,颜老夫人就笑了起来。 第四十三章 看那神色,对这位异国公主出人意料的行事方式,也是不大看好的。 旁边有位贵夫人明显很是赞同,开了口道,「我们西秦的男儿勇武,难道女儿家就柔弱了么?便是颜老夫人你们家这样的书香门第,几位小姐都是骑得了马的,身手还很不错,对吧?」 对这样明显捧场的话,颜老夫人当然也要投桃报李。「那可比不上薛夫人你们家,上回齐王妃做寿的时候,你们家几个丫头献上的一曲剑舞,那可是有真功夫的,老身至今记忆犹新。」 薛夫人给夸得面上有光,故作谦逊的道,「什么真功夫啊。没得让人笑掉大牙。那不过是她们几个小姐妹胡闹。硬是逼着少卿帮她们编了一套剑法,就跑出来贻笑大方了。」 颜老夫人假装没听出话里的卖弄之意,继续捧。「哦,怪不得这么好看,原来是天师府的绝学。」 她望着看过来的叶秋一笑,「薛夫人家的长子就是因为武艺出众。才选到天师府,侍奉天师的。这在西秦。可是了不得的荣耀。那一身好本事,就是进了军里,想来也不愁立不下赫赫军功。」 伺候她神棍哥哥的?叶秋莫名就对这位薛夫人多了几分亲近。唔……或许还有几分同情。她哥那么龟毛的人,要伺候好他。应该不容易吧? 小地瓜忽地想起来了,「我好象见过那个薛叔叔,我拉粑粑。他还给我擦过屁屁。」 呃?这事叶秋怎么不知道? 薛夫人也怔了怔,随即笑道。「不可能吧?我儿子虽然护送我们母女一路来此,但在定襄城就分了手,他说要出门办点事,你又是在哪里遇到的薛叔叔?」 「小孩子肯定是弄错了,天底下同姓之人多的是,您可千万别在意。」叶秋赶紧赔着笑脸,把儿子打断了。 人家好歹也是贵族公子,还是侍奉天师的人,这当着众人的面,说他给自己儿子擦屁屁,这象话吗? 唔……好象还有更不象话的。 小地瓜突然想起,自己不仅让人家擦了屁屁,还狠狠诅咒了人家一把。害得薛大公子如今摔得鼻青脸肿,根本没办法出来见人。原本还满怀憧憬的来相个媳妇,也彻底泡汤了。 小地瓜是个挺聪明的孩子,在想起那个薛叔叔的惨状后,就乖巧的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娘都说了不许他乱诅咒人的,万一知道他又不听话,倒霉的可是他的小屁屁! 所以小地瓜立即机灵的扭头去看叔叔了。嗯嗯,看叔叔在干嘛! 李雍什么也没干,只是命人把冯辰香射来的箭还给她,再送上一句,「你不是我的对手。」 打你没意思。 如果说冯辰香之前被清水营的士兵拦下,还只是觉得有些下不来台,李雍这句话,就是彻底连她最后的梯子也撤了。 冯辰香心中又羞又怒,但面上还得保持她的公主仪态,「李营长,沙场较量,难道全凭武力么?点兵布阵,难道不要兵法谋略的较量?论起打打杀杀,我可能是不如你,但若是比试起来,你却未必能够赢得过我。」 男人没吭声,反倒是陈仁胜哈哈大笑起来。反正冯辰香也没通报姓名,他也无需太过恭敬,照直说就是了。 「我说丫头,不要读了几天兵书,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战场上谋略是很重要,但如果有绝对的武力,那一切都不是问题。你别不信,除非你带上一千人,否则就凭你那一百人,还不够我们营长塞牙缝的。到时打得你落花流水,说不定你还要哭鼻子,又闹起别的花样。算啦,咱们别的也不必多说,你赶紧回来,找个象样的队长下去。喏,就让我们底下围着你的这队人,陪你们玩玩得了。」 冯辰香给说得颜面扫地,心中怄得快吐血了,却偏偏没办法反驳。 她再觉得自己有能力,可人家完全不放在眼里有什么用?万一真的上了场,又打输了,到时自己要怎么下台? 看这两边打不起来了,侯亮赶紧出声,斥责陈仁胜道,「大胆,怎敢对公主不敬?」 陈仁胜故作不知,「什么公主?哪来的公主?」 冯辰香发现,剧情已经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掌控。就听侯亮用一种她最不喜欢的方式,把她介绍了出去,「这位,就是南楚的怀淑公主!」 陈仁胜才想不痛不痒的赔个不是,李雍面无表情的出声了,「堂堂一国公主,怎会暗箭伤人?如果是想试试李某的武艺,还请换国中勇士来。这样随随便便让一个妇人出战。李某便是胜了,也觉羞辱!」 哈,陈仁胜这才连道歉的话也不说了,就站一旁瞧起热闹。 不过心中还是挺欣慰的,果然没有白把这小子拉扯大,关键时刻还是知道护着他们这帮老头子的。 哼,别看他们阿雍不爱说话。真正说起来。气不死你! 侯亮给噎在那里了,李雍把矛盾争端直接从私情提高到国家立场上,他难道还能帮着南楚说话? 而冯辰香面罩下的脸。也已经烧得滚烫,可心中更多的是不甘。 这个男人,他怎么能如此无情? 就算他不喜欢自己,可想想她以一国公主之尊。劳师动众的来到西秦,还追他追到这个小破地方来。他怎么就没有一点怜香惜玉之情? 「你们谁出来给我打败李雍,本宫就赏他黄金百两,连升三级!」 冯辰香真是气极了,回身冲自己的亲卫大喊。 可是。没有人应战。 谁都不是傻子,就看李雍刚刚露的那一手接箭的功夫,就知道是个劲敌。而且更要命的是。别看他们的公主这会子叫得凶,可她来西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嫁给他? 就算他们能把李雍打败,若是回头公主又任性起来,觉得他们扫了这位李营长的面子,又要杀了他们怎么办? 这种可能性还很不小。谁在这时候出头,那就是不要命的傻子。 可这样的傻子,还真的有一个。 就在冯辰香怒极,想把那些不吭声亲卫全部砍头的时候,有一个小队长站了出来,单膝点地道,「属下愿意领命,与李营长麾下一战!」 「好!」不管这时候出来个什么人,总算是解了冯辰香的围。所以她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转身看向男人,「李雍,你如今可要应战?」 「属下愿意领命,与公主麾下一战。」 没有等到男人答复,指挥围困冯辰香的小队长也站了出来。正是庄林。 陈仁胜笑了,「这样好。让他们底下的人打,是输是赢各凭本事,也不用咱们营长下去占便宜,也不伤了和气。」 冯辰香原本是不肯的,可听到最后那句话,却又瞬间冷静下来。 她是来结亲的,可不是来结仇的。 这世上大凡有本事的男人,哪有几个没脾气的?李雍越是嚣张,就越是证明这个男人是有本事。看看刚才的军演,也确实如此。 那自己干嘛非要激得他不快,弄得最后对她的印象更糟? 此时,再远远的瞟一眼叶秋,冯辰香觉得自己忽地弄错了一件事。 或许男人是不喜欢矫揉造作的贵女,但他可能也不喜欢太过强势的女子,反倒是那样温柔小意,乖巧听话的才合他的心意。既然如此,那自己何不让他看看自己另一面的本事? 第四十四章 心思急转之间,冯辰香就收敛了怒意,重又变回了她那个端庄大方的公主殿下。 吩咐那个主动应战的小队长去做准备,她干净利落的下了马,优雅高贵的走到李雍面前,仪态万方的揭开了自己的头盔。 然后,不出意外的听到一片倒吸气的声音,和无数灼热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 冯辰香知道,自己有这个骄傲的资本。 可万千人中,冯辰香只看着那一个人,那一个男人,慢慢的弯起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去,取我的琴来。既然要战,本宫就亲自抚琴一曲,为我军将士助威!」 那一边的叶秋,在看清她的脸后,森森的妒忌了。 「她好漂亮。」 小地瓜傻乎乎的话音才落,小胳膊就被人隔着厚厚的新衣服,狠狠掐了一把。虽然伤不着,但也会痛痛啦。 抬头就见他娘正凶巴巴的瞪着他,小人儿满腹委屈也不敢说了。赶紧小屁股一扭,从凳子上滑下,躲冲数那边去了。 瘪着小嘴,颇为幽怨的看着他娘,人家又没有撒谎,说的明明是实话嘛。 就是实话才让人讨厌! 叶秋想过,那个怀老鼠的公主估计不是什么好货色。而一般这种货色,姿色都不会差。可她没想到,那位的姿色竟然到了这样一个地步。 冯辰香不仅是美,还很艳。 她的长相不同于一般女子的秀丽婉约,而是带着一股天然的大气。 眉毛很浓且长,眼睛也大,鼻梁高挺,额头饱满,尤其那一张嘴,并不是常见的樱桃小口,相反嘴唇较厚而唇形也较大。 但,整个组合在一起,就有着一份令人惊心动魄的艳色。 尤其她身材高挑,站在李雍跟前,也不过比他只矮了大半个头。 这让站在男人跟前,老是只看得到他胸以下的叶秋,异常郁闷的意识到,自己起码比人家矮了半个头。 而且那妞一到李雍面前,还故意解下了火红的披风。就算她身上穿着铠甲,但走近了细看,就能查觉到她在铠甲底下,波涛汹涌的胸,丰满圆润的臀,还有当中纤细苗条的腰。 叶秋再低头看看自己,就算是生过一个孩子,可拉上去一比。就象是飞机场了。没看到场上的众位男士们,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吗? 就算是死忠于叶秋的小地瓜,那么个小屁孩都能感受到冯辰香的美,可见这妞的颜值之高,有多么恐怖了。 连颜老夫人都不觉叹道,「想不到,这位怀淑公主竟是此等尤物。怪不得她在京城之时。从不以真面目示人。这般相貌,确实容易招惹是非。」 那她怎么就没招出点是非?叶秋满心郁卒。 一个东方版的安吉丽娜,再加青霞姐姐。加李嘉欣的顶级组合,这样的美人怎么不留在本国改良基因,干嘛要来搞跨国联姻? 而那边楼上,一众从京城赶来的贵女们。满口银牙都要咬碎了。 这要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好比是生在她们家的庶长女。那绝对是所有姐妹眼中的眼中钉,肉中刺,非掐死不可。 但她们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女儿。哪怕是庶出,也绝对会是父兄眼中的奇货可居。因为光凭姿色,这样的女儿和姐妹。就已经能为家族带来太多的利益。 更何况,这位还是一位真正的公主。 所以她身上的艳色并没有让人觉得低俗。反而,在皇家良好的教养下,她从里到外都透着我很贵,我们全家都很贵的一份居高临下,就让这份艳色变成了绝世的容光。让人看得挪不开眼,满心都只有赞叹与羡慕。 赞叹的是男人,羡慕的是女人。 如果抛弃那些阴暗的小心思,叶秋都觉得,她要是个男人,就想娶她。她如今是个女人,就好希望自己能成为她。 可这两者,无疑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叶秋郁卒了,郁卒之后,也愤怒了。 长得美了不起吗?长得美就能跑出来乱勾引人吗?天下男人那么多,你嫁谁不好,干嘛偏盯着那个姓李的不放? 而冯辰香不仅是盯着李雍不放,还当着他的面,弹奏了一曲。 古琴悠悠,高雅动人。 初时仿佛空山清泉,静谧闲逸,忽地犹如马踏河碎,金戈相击,战场上的雄浑与悲壮,在琴音中激昂流动。最后硝烟散去,只余一轮秋月,照着大地,仿佛有诉不尽的故事,缓缓散进岁月的长河里。 不得不说,冯辰香的琴弹得好极了,就是叶秋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也听出了其中的味道。甚至到最后,眼眶都有些潮潮的。 而这一首破军曲,也是当世流传的极经典的名曲。只是一般人都弹不出这个意境,而能弹得出来的,都堪称当世大家了。 不管愿不愿意,那些原先还想跟冯辰香一争高低的贵女们,都沉默了。 这样的琴技,真的不是她们能比拟的。最后薛夫人也说了句公道话,「连天师都赞过的琴艺,果然是非比寻常。」 原来那个神棍哥哥也赞过?叶秋忽地有些不爽了。 而让她更加不爽的,是那个公主自己显摆完了不算,还公然对她发起了挑衅,「李营长,听说您那位叶氏,还是天师府叶家的后人,想必也有些过人之处。能否请她也弹奏一曲,以壮声色?如果,她弹奏得比本宫还好,本宫愿意答应她任何一个条件。」 这是极度的自信才敢说出的话。 而话里的潜台词是,如果叶秋比不过她,那她也可以要求她一件事。 比如,做自己的媵妾。 想来,男人也不会拒绝。 李雍眸光闪了闪,似乎没听出她话里的陷阱,只是对「您那位叶氏」五字很是受用,居然没有开口反驳,反而让人把话传到叶秋这里。 叶秋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只知道是冯辰香对她发起了挑战,而那个男人不知是为了烘托新欢冯公主的高大琴技,还是想让她丢人现眼,居然答应了! 这一来,就把叶大村长彻底惹毛了。 弹你妹! 看她这个样子,象是会弹琴的么?你就是喜新厌旧,也不能这样好吧? 叶秋完全不知道,来传话的小崔,完全是曲解了李雍的意思。把问她愿不愿意比一比,改成「必须上,灭掉她」了。 在小崔看来,任何对他们营长发起的挑衅都是不可原谅的。 就算那位公主长得再美。但看看也就算了,又不能当饭吃,有个屁用?营长让他来问,那肯定是得灭了她。否则他们清水营的面子往哪儿搁? 不管好不好,反正他们肯定得站在叶秋一边。 军中粗汉没那么多的心思,对于会做好吃的酱肉包子的叶村长明显更加亲近。看那位公主火辣辣的目光一直盯在他们营长身上,是个人都想帮叶村长。 所以不要大意的上吧。村长我们支持你。 比就比! 别以为长得美。会弹琴,老娘就怕了你? 一个失去理智的女人多少都会做出些不合常规的事,叶秋也是一样。 在冯辰香的刺激下。她应战了。 让人给她拿了几面大大小小的锣鼓,高高低低架在了凉棚外的开阔处。 第四十五章 要说别的东西军营里没有,锣鼓实在太多了。闻鼓而战,鸣金收兵。谁都看不出。叶秋要这些平素拿来发号施令的锣鼓干什么。 侯亮还笑,「莫非那叶氏要玩击鼓传花?」 冯辰香抿嘴而笑。什么也不说。 在叶秋命人架起锣鼓时,她就知道,自己赢定了。 就算李雍之前对她印象有多不好,可在刚刚的一曲之后。他的神色分明缓和了许多。要不,也不会那么轻易答应要叶秋跟她比试,对么? 在露出本来面目后。冯辰香对自己的魅力还是很有信心的。至于叶秋,那摆明就是个笑话。 雅乐之中。琴为第一。从来没听人说过,谁能把锣鼓敲出什么不得了的动静。 不过,作为一个高贵的公主,这个时候她实在不需要再落井下石,她只需要保持着自己的仪态,看叶秋出丑就好了。 小地瓜瞪大眼睛看着他娘,拿了两根棒槌,挨个锣鼓敲了一遍,咚咚咣咣的试了试音。这是要干嘛? 楼上的贵女们更是有不少都看不下去了,就算她们的琴技不如冯辰香,可也不至于这样丢人现眼吧? 已经有聪明人在想,如果待会儿找几个人下去,能不能凑一台曲子,勉强挽回些颜面? 冲数悄没声息凑叶秋身边,「你要不行就别勉强,我带你走,再加上地瓜,保管没人追得上。顶多咱们不回来了,不是本来就要回仙人村的么?」 叶秋白了他一眼,你就对老娘这么没信心? 老蔡虎着脸上前,「走个球啊,做逃兵不是咱们清水营的风格!没事儿,敲!管你打成什么样,咱们清水营的兄弟们,肯定从上到下都挺你。」 这才是真粉丝。 叶秋冲着小道士轻哼了一声,「把地瓜带开,一会儿别靠得太近。」 这是要发功了么?冲数赶紧拎着小地瓜远远的站到一边。那么些锣鼓敲起来,就算不加内力,也是要震耳欲聋的。 说不定叶秋还有什么隐藏的内功心法啥的,一会儿把大家耳朵震坏了,也就听不出好坏了。 小道士这么想着,还特意揉两团草叶,给自己和地瓜堵住耳朵眼。 只是这个太硌人了,小地瓜一下就给揪出来,扔了出去。 再远一些,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银发男人问身边侍卫,「你说我妹子这是要干嘛?」 可怜的侍卫身上伤还没好,怕人瞧见,只能拿帽子围脖把自己的脸捂得只剩一对眼珠子,翻了翻白眼,「谁知道?」 你们天师府家的人和事,有一个正常的吗? 咣地大力敲一声锣,叶秋的表演正式开始了。 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锵! 跟所有人的想象不同,一开始,叶秋就用那几面大小军鼓和锣鼓,激昂的打出一串让人热血沸腾的声音! 这不同于他们所有听过的音乐,甚至都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只觉得那只有嘭嘭锵锵,单调的锣鼓声,竟然组合成一种最质朴最强烈,也最富有渲染力的旋律,直直的打在每个人的耳膜上,震憾着每个人的血脉与心灵。 而首先感知到的,是场上的两千多号军人们。 这种音乐,太他娘的对他们的胃口了! 那完全就是催着他们提刀拿枪的去杀敌啊,手心出汗了有没有?全身发热了有没有! 男人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异常灼热。看着那堆锣鼓当中,奋力挥动着棒槌,全情打鼓的娇小身影,不自觉的口干舌燥,心潮澎湃。 这是「您那位叶氏」,他的那个叶氏! 激昂澎湃,一浪高过一浪的锣鼓声在全场激荡。 小地瓜傻呆呆的看着。冲数傻呆呆的看着。离得最近的老蔡,更是震惊的回不过神来。 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能想。只能追随着那两根小小的棒槌,在它们上下翻飞间,等待一波又一波的音浪砸进人的心里。 忽地,激昂的乐声忽地一顿。 只有一只棒槌在大鼓上低密紧凑的敲动着。而那一只小小的棒槌在叶秋白皙的手上翻飞如花。 所有人都知道,这样一段过去。大家都不由自主的憋着这口气,等着那一刻的来临。 在全场将士激动焦急的注视中,在所有贵女目瞪口呆的注视中。在大家全都等到忍无可忍时,叶秋手上的那只棒槌终于下去了。 没有让他们失望,一阵更加急促而激烈的鼓声响起。象是千军万马带着雷霆之势,杀向敌营。杀得他们每个人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的时候。灵魂都似乎出窍的时候,咣地一声重响! 一声重锣,结束了整场演出。 全场肃然。 叶秋懂,他们被震到了。 当年,自己第一次打着架子鼓,参加新生联谊时,也是这样,震晕了一片人。 咳咳,就算她就会这一段,也足以秒杀群雄了! 强撑着累得几近虚脱的身体,已经汗如雨下的叶秋故作淡定的四下一扫。 尖叫声,欢呼声,在哪里? 「我娘,我娘!」 「村长,村长!」 尖叫的是小地瓜,欢呼的是小道长,两个家伙兴奋得跟猴子似的,在那里上蹿下跳。 而颜小胖和颜老夫人,包括那位薛夫人,都已经微笑着鼓起掌来。 「真的很不错,这也算是给咱们西秦争光了。」 没让南楚公主比下去,这就是胜利。 花团锦簇的彩楼上,也有不少人含蓄而悄悄的给叶秋鼓起掌。就算之前对叶秋颇有微词的贵女们,此时也不说话了。 因为叶秋的表现,已经让她们无话可说。 否则,你上来试试? 侯亮也不觉抖着手,扯了扯自己的衣领,半天说不出话来。 太震撼了。 他到现在脑子里还嗡嗡直响,全是震耳欲聋的锣鼓声。 而在场许多自诩见过大场面的人,也同样的回不过神来。 叶秋有点小失望,就身边这么点稀稀拉拉的掌声和欢呼声算什么?是这时候的人也太含蓄了吗?还是没有音响,声音没传出去? 还没等她多想一会儿,忽地象是一道惊雷滚过,又象是海中突然掀起了风暴。 校场上的士兵,不管是哪一国的,在没有人指挥,没有人号召的情况下,齐齐拿着手中的铁枪重重顿着地,整齐的大吼:「杀!杀!杀!」 没有什么字眼能准确的表达他们此刻的心情,如果说冯辰香的琴声让人伤感得想落泪,那么叶秋的锣鼓就已经完全激发了所有人骨子里的血性! 他们想战斗,他们渴望着冲锋陷阵,去杀敌! 战争本不需要眼泪,就要这样杀戮一切,拼尽全力的血性! 在场的,没有一个将领不被这样的喊杀声震惊。 因为他们知道,这样的感染力,是他们捧着无数金银功劳也未必换得来的。可叶秋只要一曲,就这么一曲,就激起了所有人的斗志。 不管承不承认,事实上,再冷静的人,在听到那一番锣鼓后,都很难再保持冷静。都很想拿起武器,冲进沙场里。 这一曲的魅力,简直堪比千万雄师! 听着场中山呼海啸般的杀声,银发男子颇为遗憾的站在角落里,无法前去分享这一荣光。因为天师的光环也太亮了,为了妹妹的安宁,他只能在人前远离一步。 第四十六章 所以叶大天师只能对着身边唯一的侍卫抱怨。「我的,妹妹。」 四个字说得荡气回肠,那炫耀的嘴脸简直能闪瞎人的眼睛! 旁边的侍卫,倒霉的被小地瓜诅咒过的薛少卿,帽子围脖早已被兴奋的他自己扯开了,两眼放光的盯着场中,那个演奏完之后。近乎虚脱的女子。嘿嘿傻笑,「天师大人,我想。我想——」 「你最好什么都别想!」叶玄阴森森的盯着他脖子,似乎下一秒他敢说出不妥的话来,就会把那里拧断。 可我就是想拜她为师学下打鼓,这也不行么?薛少卿很委屈。这个要求很过分么? 有同样想法的,不止他一人。 点将台上。陈仁胜满面红光,已经形容不出来此时的感受了,半天只能说,「这也太他娘的。太他娘的——」 最后他只能把满腔激荡的心情化为重重一巴掌,「老牛今天没来,真是亏死了!」 因为牛俭跟侯亮的旧交情。所以今天不愿过来应付这些场面,主动领命去采购木桶和泡澡的药材了。没有听到这样一曲天籁。老陈很替他惋惜。 「阿雍,回头让那丫头去咱们那儿多打几曲,或是教上几个小子。这要是上战场前来一回,那帮子小兔崽子还不得拼起小命往前冲?」 男人淡淡瞟了他一眼,没吭声。 可紧攥的双拳,可以显示出,主人的内心并不如表面般平静。 至于旁边的冯辰香,早已经变了颜色。 就算她气度再好,也不足以在这样的时候,保持冷静。 她输了。 输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就算侯亮在那里干巴巴的说,「要论起琴艺,当然还是公主殿下更胜一筹,锣鼓那种小技根本不足以登大雅之堂」什么的,可冯辰香知道,输了就是输了。 音律最要紧的,就是能够拨动人心。 既然她自己都说了,是弹奏来给战士们助威的,那哪个的效果好,现在还用问吗? 微吸口气,尽力让自己的样子显得没有那么难看,才说,「这叶氏的鼓确实打得好,李营长果然是慧眼识人。只不知这难道是西秦天师府的传承?要说我们南楚也有叶氏分支,可从来没听说过这门绝技。」 她巧妙的转换了话题,让自己不显得那么尴尬,可男人却淡淡道,「不过是闲着没事哄孩子玩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哄孩子玩的…… 哪家的孩子要这么哄?也不怕吓着! 侯亮暗暗磨着牙,斜睨着男人浑身上下洋溢着的貌似淡然,实则得意的劲儿,实在是无法不去妒忌。 如果说强大的男人能给女人体面,那么同样的道理,一个出色的女人同样也能给男人贴金。 这就是有钱男人为什么总是喜欢光鲜亮丽的女人,这就好比在可以选择的时候,谁不喜欢穿戴得好点? 原本,在今天这样的场合里,不说比冯辰香了,就算在那些贵女面前,叶秋在乡村中引以为傲的美貌也并不足以给她加上太多的分,但在她这通鼓打完之后,她无疑是今天在场所有女人当中,最耀眼的一个。 而她的身上,已经打着大大的,标注着李雍二字的标签。 人是他带来的,鼓是他让打的,谁还能来跟他争? 而现在,叶秋挣来的光彩,也是属于李雍的。 侯亮突然有点后悔,后悔在第一次见到叶秋的时候,因为一时顾虑,没有强上了她。 如果曾经有过一腿,如今叶秋就算挣来天大的荣光,他是否也能跟人吹嘘,这个女人他睡过? 当初既然没有弄到手,眼下估计就更没机会了。 不过,他没有机会,那位可不一定没有机会。看着眼中分明写着不甘心的冯辰香,侯亮摸摸下巴,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哟,公主殿下,您这边的将士可是出手不凡啊。这些是什么?」 故意把话题再次岔开,侯亮瞧着场中南楚将士抬出的路障,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看李雍的目光也专注起来,冯辰香多少找回些面子,学着方才男人的话,淡然道,「不过是下头人弄出的些新花样,算不得什么。」 可李雍少见的接了一句,「这个人,很有才。」 他的目光落在那个自请出战的小队长身上,眸光中带着一抹讶异与欣赏。 军中两支百人队的比试,不是简单的扑上去厮杀,而是在场中设定一块小土包,让双方进行攻守,从而决出胜负。 根据刚刚抽到的签,南楚这方是守,清水营庄林带队来攻。 而李雍对南楚国这个小队长的欣赏,不在于他的排兵布阵很是合理,而在于这个小队长设置的路障,并不是常规的绊马索等等,反而很象之前叶秋教给他们的东西。 有零散的树枝,有阻碍道路的圆木,甚至他还聪明的利用冰雪,在守卫的小山包上制造了一个个简陋的碉堡,埋伏在那里,不时偷袭出击,给攻方士兵造成很大的麻烦。 李雍知道,叶秋所告诉他们的那些,都是她那个神奇的爹教的。所以虽然很厉害,但算不得叶秋的本事。 可这个小队长所想出来的一切,明显全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 或者他的想法还很粗糙,并不完善,但一个人能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想到这些,已经算是一个难得的军事人才了。 如果这不是南楚人,李雍都动了招徕的心。 可是很遗憾,这个指挥虽然很优秀,但他手下的兵实在不怎么样。 尤其是庄林这两天刚刚经过了地狱般的特训,对应付那些障碍已经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在他的指挥下,虽然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最后还是成功的抢占了山头,被判获胜。 原本到此这场游戏就该结束,但谁也没想到,那个南楚的小队长竟然在明知必输的时候,还要顽强的率部进行最后的抵抗。最终被打得全军覆没。被判全部阵亡。 这样的场面,就很有点难看了。 冯辰香阴沉着脸道,「输便是输。输不起还打成这样,身为主将,其罪不赦。拖下去,斩首示众!」 那小队长什么话也不说,甘愿受死。 但李雍动了爱才之念。忍不住道。「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虽然有些迂腐,可在战场上。就需要这样的忠烈之士。如在大战中,他这样的举动,就算是输,也能消耗更多的敌人。为盟军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所以,这一局不能判他输。判和局吧。」 可冯辰香却不愿意领这份人情,她已经动了杀机,这样的人就算再留在她的亲卫当中,也必不可用了。 「李营长。这是我们军中的内务。本宫处置一个人,还不需要请示你吧?」 她的本意是想拿这话逼李雍答应她一个条件,没想到男人却说。「公主,你刚才跟叶氏比试。好象输掉了一个承诺。那么,就换他一命,如何?」 冯辰香没想到男人居然还记得这件事,不过她既是公主,自然不会做失信于人之事,「我输给叶氏,拿一斛珍珠赠她就是。」 可李雍却命人把叶秋请了来,「一斛珍珠和放他一条生路,你选什么?」 第四十七章 叶秋想也不想的就看着那个小队长,「放他一条生路吧。」 毕竟是个人,当然是人命要紧。然后才问,「出了什么事?」 行了,你可以走了。 男人却只扫她一眼,又让人迅速的把叶秋领下去了。 过份!叶秋心中咒骂,有这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么?难道是怕她来刺激到他的美人公主? 叶秋不知,等她走后,男人不悦的目光才扫过那些目光灼灼看向她的老将新兵们。才刚刚打了一通那样振奋人心的鼓,谁不想认识下她? 可他们不知,男人已经决定,要快点把叶秋打包送离此地了。 而冯辰香,此时也只得放人了。 只是那个小队长被撤去一切职务,降成一个最普通的兵,还给了封文书,让他立即到南楚最苦最乱的边境去杀敌。 他最后看了冯辰香一眼,什么也没说的走了。 曲既终,人便散。 男人也不愿再呆下去,带着清水营的兄弟就要告辞。 侯亮故意当着冯辰香的面道,「还请李营长赏个脸,一起吃个饭吧。在这潞州的地盘上,我很应该做个东道,请下你和公主的。」 李雍微一皱眉,「我初来时,侯将军你已经做过东道了,不好劳你再破费。我们营中还有事,这就告辞了。」 冯辰香本就没想过在这种场合下,还请李雍吃饭。不过侯亮把话都说了出来,他还是这样拒绝,这就让冯辰香心里很不舒服了。 「再忙吃顿便饭的时间也该有吧?莫非,李营长你是看不起我这个手下败将,连饭也不愿意跟我一起吃么?」 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李雍要是再不答应,就显得很没有风度了。 正在男人犹豫着是否要答应时,忽地就听彩楼那边传来一阵惊呼声。 大家扭头一看,全都惊着了。 那座临时搭建起来的彩楼,因为负担过重,又被那些下人来来去去的踩上踩下,有几根柱子已经松脱,整栋楼都开始摇摇晃晃。 偏偏楼上的贵女们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吓得一窝蜂往楼梯口奔,这样的骤然失重,让整栋楼更加歪斜,让本来只是有些松垮的彩楼,顿时变得摇摇欲坠。 侯亮的脸瞬间就白了! 眼珠子瞪得老大,脑子里一片空白。 今天的活动是他组织的,这些贵女是他请来了,万一在他这里出了什么事,他这一下子,得得罪多少人家? 他的仕途,他的官位,他的…… 在他满脑子想着自己的时候,身边有人飞快的冲了出去。 而叶秋也赶到了那座楼下,大声的喊,「你们别慌,别挤!好好站在原来的地方,别再挤了!」 这样的拥挤,极易发成踩踏挤压事故。酿成惨剧。可叶秋知道这道理,楼上的贵女们谁能知道? 危急关头,一个个只想保命,就算听到了,谁肯信? 喀喇喇一阵巨响,眼看着又有几根支撑的梁柱生生被压得快要折断,颜老夫人都紧张的站了起来。 这一刻。颜家的几位小姐们才明白。为什么老祖母不让她们到彩楼上去。因为老人家饱经世事的经验告诉她,那里并不安全。 可这一刻,颜老夫人心中有的不是庆幸。而是担忧和焦急。 就算不是她家的人,可那也是活生生的人啊!这楼要是塌了,得摔死多少人? 「你们听叶家丫头的,别挤。别挤!」她也忍不住帮着高喊起来,又一迭声吩咐颜平楚。「快,快找人来帮忙!」 颜平楚如梦初醒,赶紧去叫人了。 此时,一道白影闪过。是李雍骑马赶到了。 拿着手中长长铁枪,借着马的力量,硬是死死抵住了一根快要折断的梁柱。止住了彩楼垮塌的趋势,然后大吼一声。「不想死的,全都给我站住!」 叶秋叫那么半天没人理,营长一出马,全楼的人都不敢动了。 此时,颜平楚也赶紧叫了附近守卫的士兵过来,拿着长枪学着李雍,抵住了旁边的梁柱。不过他们没有李雍的神力,几人一组,还觉得异常吃力。 侯亮此时才回过神来,可在他吩咐救人时,冯辰香比他更快的反应过来,带着人先赶过去了。 不管她是不是西秦人,可这么好的做人情的机会,她是不会放过的。 可眼下也顾不得这些,李雍没有拒绝冯辰香的帮助,只望着叶秋,「现在你来指挥!」 叶秋终于不用喊破喉咙了,「楼上的人听着,想要活命,两个一组,分别往两头走,先把楼稳住,所有人才有平安下来的机会!」 「动啊!」男人又吼了一嗓子,帅哥说话,还是有人听的。 队伍最后的两个贵女,战战兢兢开始迈步。 可她们一动,就能听到楼板晃动的可怕的嘎吱嘎吱声,有个女孩走了两步,就腿软的不敢走了,伏地痛哭。 这下可怎么办? 谁也没想到,谁也没看清,叶玄是怎么出现的,又是怎么飞到了楼顶上。 只是此时此刻,人人都只看得到他一头雪白银发,衬得人飘飘欲仙。仿佛足不沾尘般,站在那儿,一脸的清冷,却带着悲天悯人的情怀。 「是叶天师,叶天师!」 不少人看到他了,简直就象是瞬间看到神明般激动的大叫。可天师大人不是应该在京城吗?他怎么也悄没声息的跑到这儿来了? 叶秋就见她家神棍哥哥,一脸处变不惊的淡淡叹道,「本天师算到潞州将有大祸,心下不忍,特来此地,看能否化解。眼下化解此灾厄的人已然出现,你们听她吩咐就是。本天师会在这里坐镇,助你们渡劫。」 好了,不用叶秋劝,李雍吼了。 楼上那些贵女们一听说叶大天师都在楼上,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那个伏地痛哭的贵女象是有如神助一般,自己抹了眼泪爬起来,勇敢无比的往前走。 封建迷信真可怕! 叶秋暗自摇头,指挥着人一队队均衡的分散开来。虽然整座楼还是会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但在底下帮忙抵着楼的士兵们,却明显感觉到身上的压力在一点点减轻。 当整座楼不再歪斜时,靠近楼梯的人,可以一个个的出来了。 此时,要将功补过的侯亮也赶紧找人拖来巨木,加强支撑。 终于,当最后一个人从楼上平安下来,回到平地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此时,叶大天师在楼顶上潇洒的一转身,翩然离去。颇有些事成拂衣去,不留功与名的侠士气质。 只是他离开的彩楼,轰然垮塌了。 这,这一定是天师法力高强,才保大家平安啊! 这一刻,没人记得叶秋的功劳,李雍也被暂时忽略了过去。所有得救的,围观的都无比崇拜的看着叶大天师离去的背影,如果不是一时没有准备,许多人都想焚香叩拜了。 可叶秋很纳闷,明明人都下来了,怎么这楼还会塌? 小道士看出来了,却不想说。 这楼,分明是是被那白毛老怪临走时用暗力踢倒的。 他这分明是在愚弄苍生! 可是,可是这个愚弄的功夫,真的还是蛮厉害的。不过他才不要说了,让人更崇拜他。 第四十八章 只是小道士不知道,叶大天师急着离开,不是纯粹为了卖弄他的清高。关键是那一脚,踢得他很有些疼。 都怪侯亮那个不长眼的,最后加什么巨木?否则他有这么费事吗? 偷偷躲车里,揉着脚的叶天师决定回京之后,也要给侯大将军下点眼药了。 而那个奉命揉着叶天师尊贵的痛脚的薛侍卫,心里也把侯亮骂了千遍万遍。 这样好的英雄救美的机会,还是救一楼子,也不送给自己,还害得他来揉臭脚,真是太可恶了!这个仇,他也记下了。 光闪闪的叶大天师挥一挥衣袖,不带半点云彩的走了。 不被关注的天师妹妹,也可以低调的走了。 这才是真正的做好事不留名。叶秋心内给自己点了赞,率领着一帮家小打算找个酒楼好好吃一顿。 打一通鼓,累个半死,谁还有劲回去做饭?不如出去吃顿好的,就当犒劳自己了。 只是人生总有想不到的惊喜,还是有人记得她的功劳的。 颜小胖乐呵呵的迎上来,「叶秋姐,到我家去吃饭吧,都一起去。我祖母说你今天太厉害了,给咱们西秦争了光,还救了这么多人,一定要请你吃个饭才行。」 老人家的面子必须给。叶秋拖家带口的,笑眯眯的跟人走了。 那边李雍瞟了高高兴兴去做客的女人一眼,啥也不说,告辞了。 这回侯亮半个字也没有多说。 刚刚出了这样大的一场意外,他忙着给各家赔礼道歉,安抚人心都来不及,哪有心思去给别人当媒婆? 「公主殿下,实在是不好意思,老夫尚有些事要处理,改日必当重设宴席,为您接风。」 这顿饭本来就在冯辰香的计划之外,之前争取不过是赌一口气,如今取消也没什么。客套两句,她就带着人也回去了。 只是走前,给男人丢了句话,「李营长,今日得见你的神勇,实在是让本宫佩服之至。希望改日能有机会,再向李营长讨教。」 这样的客套话,本就不容人拒绝,所以李雍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只是亲兵小崔听着很是不忿。这公主还是对他们营长贼心不死啊。如果让她做成营长夫人,兄弟们哪有好日子过? 方才那个血战到底,却差点被杀头的南楚小队长就是最好的例子。 小崔觉得回头应该把这位公主的所作所为跟兄弟们说说,别以为他们是营长的手下,就没有话语权。 对于做大事的男人来说,手下兄弟的影响力,可不比枕头风弱。 冯辰香犹不自知。因为无意中举动。已经得罪了清水营的大票兄弟。她这会子回去,只觉得李雍跟她想象中还是有太多不同了,她想让他拜倒在自己的裙下。可能还要调整一下思路。 至于谢子晴,谁还有空理她? 事情闹成这样,侯亮连想都没空想她,谢子晴也没那个脸去自讨没趣。灰溜溜的走了。 只是她没想到,这回的一见。却是把她哥,谢子左的色心勾起来了。也不肯走,就赖在她这儿,要她管吃管住。还得管他和佳人再相会。 可谢子晴哪有那个本事? 这回的事总算是让她看清楚了,李雍是铁了心护着叶秋的。连京城来的贵女都那样不甩脸子,在没有在找到新的强力外援时。谢子晴不觉得自己还有什么资本去叶秋面前找事。再说,她本就被减了月例。手上并不宽裕,自己花用都不够呢,哪里还经得起她哥折腾? 可谢子左不管,以自己好不容易来了一趟为由,竟是赖下来不肯走了。他们家早已败落,外表虽还有个名头,可日子过得着实不如陶家。 为了不在下人面前丢自己的面子,谢子晴也不好对这个亲生哥哥太过份。可这样一来,越发成了请神容易送神难,谢子晴这番夹心气,可着实不是滋味。 而她更加不知,建议她把谢子左请来的贴身丫鬟,原先早在娘家,就跟谢子左有了一腿。就算一时沾不到叶秋的边,可谢子左也不愁没人慰藉长夜寂寞。兼有又有好吃好喝伺候着,他这个大舅爷,当得倒是快活之极。 那一边,叶秋在颜家做客,也做得很是惬意。 颜家家教好,颜老夫人也着实是个通情达理,开朗乐观的老太太,又带着岁月积累下来的智慧与幽默,跟这样的老太太一起聊天,着实是一种享受。 所以叶秋非常善解人意的在颜老夫人提起,她家在京城还投资了一家酒楼时,主动表示,「要是老太太不嫌弃,我倒是想卖几道菜谱给你们家,只不知道你们瞧不瞧得上眼。」 话已至此,颜老夫人也不假装客套了,「那依你看,我给你几成的份子好?」 在初到的那天,在尝过孙子亲手做的爆炒猪肝和红烧狮子头之后,颜老夫人就动了要找叶秋合伙的心思了。 如今乱世,也没有不许官员从商的规矩。颜家因是书香传家,怕坏了子弟们的心性,族中男子一直不许沾边。 颜平楚现在是年纪还小,又因为要了解人生百态,颜修之才允他跟叶秋合伙做点小生意,真正等他及冠之后,这些事也是绝不会允许他插手的。 所以颜家的生意一直是颜老夫人在掌管,要找叶秋合作,也自然是她来谈。 只她没想到,叶秋居然这样对她的胃口,还如此聪慧伶俐,所以老夫人也不诳人,直接就开出份子,要买叶秋的菜谱。 可叶秋没那么贪心,「老夫人快别折煞我了,什么份子不份子呀,这些菜又不是我想出来的,我一道卖您十两就已经是捡大便宜了,其余的,真不敢收。」 只颜老夫人听着不依,「这些菜就算不是你想出来的,可也是你的独门手艺。你要是弄点钱,自己开间酒楼,如何做不起生意?我可不能倚老卖老,占你这样的便宜。你要不收,那索性就当咱们没说这回事吧。」 跟这样通情达理的人家合作,就是不赚钱,都让人心里舒服。 叶秋想想,出了个折衷的点子,「那这样吧,我要收,就只收这几道菜的股子,不管你们家到时卖多少钱。把定价的一成给我当红利就行。至于你们家的酒楼,那可没有平白分我股子的道理。老太太要不答应,我也实在没脸谈了。」 这样也挺好,不过颜老夫人想想,「那这样吧,你每道菜再定个价,算是我们颜家向你买的。就象你卖那糕点一样。一百两一道。如何?只到时京城一带,你就不能再卖旁人了。」 这法子好,不过那些糕饼铺子。叶秋是不收红利的,可不能这么黑心的卖给颜家,所以扯了半天,最后定下。不管什么菜,都是一道三十两的价钱。 颜老夫人连连摇头。「你这卖的太便宜了。」 叶秋道,「已经很贵了。连我之前教楚弟的炒猪肝您都要给我钱,是我不好意思才对。」 啧啧,这生意做得。连叶秋都觉得自己甚有君子之风了。 等人走了,颜少夫人才道,「真看不出。这叶家妹子,虽然清贫。却当真有几分视钱财如粪土的淡泊。」 第四十九章 颜老夫人瞟她一眼,也是说给众子孙们听,「你们可别看人家似是落魄了,就瞧不起人。别忘了她可是姓叶的,人家从前见过的富贵,只怕都不是我们能想象的。就这,人家都能甩手走了,甘于清贫,这样的气节,又怎会把些小钱放在眼里?」 这话有理,可颜少夫人还有一事不明,「可她要是甘于清贫也就罢了,为何还会闹出儿子的事?」 这毕竟于女子名节是有大亏损的。 颜老夫人摇头,「所以说你们还年轻,没什么见识。象天师府那样的人家能屹立不倒,岂会是泛泛之辈?虽说如今也有些不成器的子孙,但总有些惊才绝艳之人。象天师是一个,如今这位叶姑娘也不错。 我记得从前还是我小时候,听老人们说过,在天师府的传承中,有一脉是苦修者,是于平凡世间,经历人间种种苦楚来求证大道的。只怕这位叶姑娘和她爹,就是在人间苦修的。否则你们看叶家那么多人,天师什么时候管过别人的闲事?求都求不来的人,今天叶姑娘一着急,他就来了,还说她才是化解厄困之人。此中的深意,你们自己想去。」 哦,原来如此! 颜家人听得心中恍然,怪不得叶玄今天会突然出现,是为了替叶秋成全这件大功德吧?一楼的人命,这得是多少福报? 叶秋可不知道,在她浑然不知情的时候,就已经被颜家人也供奉到神坛上了。虽然天师妹妹的法力暂时看不出来,不象她哥那么神,但起码也算是个半神。 或者,半个神棍? 叶半神到家门口时,就觉鼻子有些痒,还想着这是谁在念她,推开门后,各式各样的脂粉香混在一起,扑面而来,差点呛得人翻个跟头。 看一眼,眼花了。 眨眼再看,还是眼花缭乱。 这满屋子的姹紫嫣红,金枝玉叶,难道是秦大公子开起了某种盛宴? 秦彦很无辜。 这不关他的事,事实上,他还有点小受伤。因为这么多的美人,他虽然认得,却没一个是来找他的。还追到他的家里来找别人,这让他情何以堪? 颇有些妒忌的再看叶秋一眼,秦大公子翻着眼皮,凉飕飕的道,「她们是来找你的。」 「找我?」叶秋指着自己鼻子,一脸稀奇。她啥时候有这么好的女人缘了?她们看上她什么了? 而那些金枝玉叶们看到她回来,已经团团围了上来。一个个笑靥如花,怎么看,叶秋都只觉得头皮发麻。 这一刻,她倒是有些理解李雍不愿意见到那些贵女们的心思了。那根本不是孤冷清高什么的,是想落荒而逃吧…… 「小妹叶十三,见过姐姐。」 「姐姐我是七娘,今儿听见你打鼓,可真是好威风,果然是咱们叶家的绝学,连妹妹都觉得脸上有光呢。」 「哟,这是地瓜吧,过来叫十一姨。姨姨这儿有京城带来的梅子,你尝一尝。」 叶秋还没认清这几张脸,旁边又有一波围上来的。 「表姐有礼,你这些天就住在这里吗?那也太不方便了,这么小又这么破,不如搬到我那儿去可好?」 「还是去我家吧,我们家在潞州恰好有个别业,地方宽大,极是便利的。」 旁边叶家姑娘不服。 「我家姐姐干嘛去你家住?我们叶家就包了一家客栈的,姐姐不如和我们同去暂住几日,回头咱们一同上京。」 「就是就是,一会儿先叫了裁缝来给姐姐裁几件衣裳,这些首饰也得换换才是。」 那帮子表妹不甘示弱, 「哼,你们也做得了天师府的主?一个个不过是堂亲,还不知是拐了几道弯的,辈份如何。就这么乱认亲戚,羞也不羞?」 叶家姑娘们怒道,「我们好歹还是姓叶的,你们又算得上什么?姐姐,过来!」 「表姐,别去!」 叶秋头晕目眩的被这两帮子妹妹拔河般的拉过来,拉过去,也不知道这帮子娇滴滴的美人儿怎么能有这么大的力气,她的胳膊都快拽断了! 「放手!」 叶大村长忍无可忍,发飙了。 两帮子妹妹终于松了手,却又想围上来打算进行第二轮情感攻势。 「打住!」 叶秋后退一步,果断道。「没我点名,谁再开口,就请出去!」 很好,耳根子终于安静了。 看那帮子贵女们齐唰唰的都跟被点了哑穴似的,闭上嘴巴,秦彦对叶大村长的妒忌少了点,佩服又多了一层。 果然对付女人还是要靠女人出马。他都被吵得头昏脑胀。毫无办法。看人家,多么干净利索的就把人都搞定了? 叶秋先指着叶家几个姐妹,「听着。我虽然姓叶,但我爹是叶家弃子。除了这个姓,我们跟天师府叶家并没有任何关系。就算我们是姐妹,顶多只能算是远房姐妹。你们实在不用跟我套近乎。」 然后,她又指向那边的表妹们。「我既然跟叶家都不亲,跟你们关系就更远了。而且,我是不会去京城的,你们不用白费力气了。」 当着众美人错愕的脸。叶村长异常霸气的道,「好了,现在我的话说完了。你们可以说下你们的目的。如果我做得到,而你们又付得出代价的话。咱们可以合作。至于其他,不必多提。」 叶玄之前告诉过她,天师府表面虽然尊荣富贵,其实里面内斗得厉害。争权夺势,捧高踩低,跟寻常的宅门深院没有任何区别。 虽然他能够掌控家族势力,但数百年来在家族内部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也不是他能够化解的。 所以叶玄的父亲在有了他这个嫡长子之后,就再也不愿意留下半分血脉了。而叶秋的父亲,也是一样。 这也是叶玄对叶秋特别亲近的原因,因为他俩从血脉上来说,真的是最近的亲人。 不过,在第一次见到叶秋之前,其实叶玄已经悄悄观察过她好几天了。在确认这个妹妹的品性不错之后,叶玄才会出手,在那个时候带走小地瓜,后面又把他送回来,认下叶秋这个妹妹。 但叶玄绝不希望叶秋回到京城,到那样一个大染缸里去生活。他希望妹妹能保持淳朴自由的天性,过着平凡安宁的生活。 所以对于可能找上门的叶家其他妹妹们,叶玄只告诉叶秋一句话,「不必理会。」 有些亲人,丑陋起来是连陌生人也不如的。 这个道理叶秋也明白,所以她干脆就在初相见时,把话说到明处。 否则这些金枝玉叶的妹妹们凭什么无缘无故对她好?真是爱心泛滥得没处使么?那才是笑话。 果然,在她说完这番话之后,众多的妹妹们诡异的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有个叶家妹子胆大的开口了,「我想学你那套打鼓的曲子,你能教我么?」 「不能!」 替叶秋拒绝的是老蔡,只要是今天在现场看过叶秋表演的人,都会知道她那通锣鼓的价值。 这样提气的东西,如果随便花几个小钱,就让这些京城贵女学了去每日游戏作乐,那简直是一种侮辱。 老蔡能做个校尉,又给李雍放到叶秋身边,就是知道他不是个糊涂人。所以在这种时候,就算还没得到营长的首肯,也提前放了个话,「这套锣鼓我们清水营买下了,不卖!」 第五十章 好吧,这理由很强大,没人敢反驳。 有个聪明的表妹,眼珠转转,问叶秋,「听说你要开点心铺子吧?如果我多多的买些糕点,你不用教我你今天打的那套,换一套行么?」 「行。」 叶秋答应得很快,「你买一百两银子的糕点,我教你一小段。」 怕老蔡坏了她的好事,她还使劲冲他眨了几下眼,那老蔡就不吭声了。 相处日久,他也知道她是个什么性子。她既答应不教,就连类似的都不会教。这些贵女们要学,就由得她们去了。 看他不反对,当即又有个妹妹道,「那我出二百两!你能多教点吗?」 另一表妹马上财大气粗的道,「我出三百两!」 叶秋有些不舍,但还是忍痛一脸忠厚的摇了摇头,「不过是些雕虫小技,你们不必如此竞价。我只教一百两的东西,你们也不要再乱花钱了。」 赚钱是很重要。肥羊不宰也太可惜了。可叶大村长还是要几分脸面的,尤其这些妹妹当中还有姓叶的,坑太狠了也不好看。 做人做事,若不是生死大仇,当处处留有余地。这是刚刚跟颜老夫人聊天时,叶秋听到一个发人深省的小故事告诉世人的道理。她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儿子。为神棍哥哥少招点骂。 这些妹妹们看她态度诚恳。想想也觉有理。 那打鼓并不太难,能让人教个入门,回去自己再琢磨就是。说不定找了高明的乐师。还能编得比她更好。 「那我先报个名。」有个妹妹生怕叶秋反悔,赶紧掏出银票给她。 其他人见此,立即跟风交钱。有些没带钱的甚至干脆的拔下簪子首饰作抵,也不要找零。只是生怕晚上了这艘贼船。 叶秋努力不去看那些可爱的亮闪闪和银票们,绷着脸说。「那你们明晚来学吧。我只教一次,你们能学多少,就全凭自己领悟了。」 好!妹妹们咬牙忍了,彼此对视一眼。此时俱都在心里想着。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就不信会输给她们! 秦彦眼角抽了抽,心肝有点疼。 他自诩已经很会赚女人钱了。可跟叶大村长一比,似乎又落了下乘。 他赚钱。还要花时间花心思,甚至花上身体和感情来讨人家欢心,可她呢,就打一通鼓就赚这么多,他跟谁说理去? 「没事的话,我们要休息了,你们就先回去吧。」黑心商人叶老板要送客了。 她忍笑忍得很辛苦,真不想再敷衍下去了。 可是,又有个妹妹红着脸说,「我想单独跟你说几句话。唔……我其实是有件礼物要给你。」 那些妹妹们象是突然都收到传音,全都明白了,纷纷道,「我们也有礼物给你,只不好当着人面。」 那就一个一个来。 叶秋非常愉快的进了小屋,并体贴的关上门,一个一个的接待了她们。 只是等到最后一个妹妹心满意足离开的时候,秦彦见房中桌上已经堆满了金银首饰,可黑心叶却是黑着一张脸,完全没有发了横财的喜悦。 「这是怎么了?」秦彦很好奇,难道叶大村长也做了赔本买卖? 叶秋不告诉他。 这些妹妹真当自己是盘子菜吗?凭什么一个二个都摆着那样虚伪的表情,过来大度的表示。 如果她们能嫁给李雍,就能容纳叶秋做个贵妾?还好意思说什么会善待她儿子,把小地瓜视如已出。 我呸!你们愿意共侍一夫,老娘还觉得恶心呢。 于是,原本只打算小坑那些妹妹们一把的黑心叶,还是决定坑把大的。 交来的订金让老蔡给何渊送去,并告诉他,新店开张,必须最贵。 一块萨其玛不卖十两,一片猪耳朵不卖上一两,她跟他没完! 何渊收了银子和这样黑心的指示,自然是要第一时间向幕后老板,营长大人汇报清楚的。 见没有收到「顺便」送来的点心小吃,李雍瘫着张脸,周身冷了几分。 不过这不能怪那女人,她今天着实是累坏了,要怪也只能怪那些害她累坏的人。赏罚分明的李大营长在心里记好了小帐本,交待何渊,「按村长的话做就是。」 可何渊苦着脸道,「那村长还要我帮她弄只鼓。您看,还要弄成这样的。真要改成这样了,那咱们回头就没法用了。这军中的物资可都是有定数的,您看,这可怎么办?」 男人眉毛也不抬的道,「那军中的物资就没有损耗了?」 好吧,何渊明白了。 她要用,给她就是。于是,一只崭新的军鼓,就被这么「损耗」掉了。 理由?理由就是被耗子咬了吧。 只是何渊想想,忍不住又说了句,「营长,真让村长去教她们啊?」 就算不是昨天那样的曲子,他也不想叶秋外传,要传就全传给他们多好?已经有一大票军汉们嗷嗷叫着,要拜叶大村长为师了。 不知男人是不是没听出来他话里的深意,依旧瘫着张脸道,「你要不放心,也交一百两去学。」 那,那能算公款么?只是看英明神武的营长好似半点也不担心,何渊没敢问下去。唔,不如找个冤大头去学好了。 只是叶秋会好好教人么?嘁!男人才不信。 以他对那个女人的了解,还有那帮女人的德性,叶秋绝对是挖了个大坑在等着她那些妹妹们。 那他要不要帮她把坑挖大一点? 毕竟,这个钱可是公中的。多赚点,于大家都没坏处。 于是乎,时候不长,有个小道消息在京城来的贵女中不胫而走。说是现在提前预订叶氏糕饼铺的糕点,就能有机会学到叶秋的鼓艺。 一百两,童叟无欺。 然后,何渊就开始不停的数银子。 有些贵女们交了钱,还怕自己学不会,又交了一百两,打算带个聪明丫鬟去。 可你带一个就真的保险了吗?有人可是带了两个呢。时间有限,这要错过,可就不知道下一回在哪里了。 那我就三个! 数钱数得手发软的何渊听到这样的对话,忽地开始觉得,他们营长越来越有狼牙森森的感觉。在他的背后,似乎还躲着叶大村长,那只奸笑着的狈。 中午没做饭,晚上叶秋继续偷懒。 就着早上蒸的馒头,她就只做了个葱花咸菜炒鸡蛋,再煮一锅白菜豆腐骨头汤,就这么打发众人了。 思思很不好意思。她赎了身后就不太想去人多,尤其是男人多的地方,所以今天就留下看家了。应该来说,是她来准备晚饭的。可她什么也不会做,就去买了几块豆腐,也不会收拾,随手扔外头给冻上了,差点就拿不起来,连骨头汤还是叶秋她们回来才熬上的。 眼下捧着饭碗,她一口也吃不下去。只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好象白长了手脚,跟废人一样。 「没事。」叶秋大大咧咧的安慰着她,「不会就学好了,谁也不是天生下来就会做事的。再说,你这豆腐冻得就很好,煮汤最好吃了。是不是呀,地瓜?」 是。小地瓜很给面子的点着小脑袋,鼓着小腮帮子吹着气,再一点一点的咬那汤汁浓郁的冻豆腐。 只是形状不太美好,都破了。思思看一眼,更忧伤了。 第五十一章 蔓儿也安慰着她,「你挺聪明的,就跟我熬了一次汤,就知道怎么弄了,下回你来,肯定行的。」 老蔡也说,「你就不会做饭,也没闲着啊。我看到你给我补的褂子了,谢谢啊。」 思思越发红了脸,她其实补得一点都不好。 她在青楼,成日里学的都是琴棋书画,于家务女红是什么都不会。她给老蔡补的衣服,也就是随便缝几针而已,完全算不得什么。 冲数笑道,「你就什么都不学也没事。反正你有钱,弄个院子,买两个丫头伺候你不就完了?」 可思思忽地变了脸色,迅速低下头时,眼中竟已含着泪了。 这是,要变相的让她走吧?不过也对,她一个青楼女子凭什么跟这些好人生活在一起?叶秋没要她的钱。已经是对她很是大度善良了。她不能这么没眼色,不知道进退。 旁人没注意到思思的脸色,只秦彦好歹跟她同床共枕过。看出来了些许。 只是饭桌上也不好说,原想等着回头先跟叶秋商量下,要怎么安顿好思思。没想到刚吃过饭,思思就趁着天黑。抱着个小包袱,悄悄的离家出走了。 她还给叶秋留下了一半家产。算是谢过她搭救自己出火坑。 只是长路漫漫,天地虽大,又有哪儿才是她的容身之处? 才出了门槛,想着自己的身世。在那儿自怜自艾,冷不防被人一把抓住,「你想上哪儿?」 思思吓坏了。也顾不得暴露形迹,顿时「有贼有强盗」的一通乱嚷起来。 这下连左邻右舍都被惊动了。叶秋也跑了出来。 当那男人看到她的时候,才把思思往她面前一推,「你赶紧看看,家里少了什么东西。我看这丫头不安好心,想卷了钱财私逃!」 误会,全是误会。 瞧思思一眼,叶秋哪还不明白她的心思?让蔓儿赶紧把人拉回屋里去,叶秋再看那人一眼,忽地认出来了,「你是今天那个南楚国的小队长?」 小队长看是自己弄错了,反倒十分尴尬,「我特意过来,是想谢过你的救命之恩。不想弄出这样差错,实在对不起。」 不客气。叶秋呵呵一笑,才想说点什么,那小队长伸手从脖子上摘下一块小小的玉牌,肃然道,「这块玉是我传家之物,虽不值钱,却是我能拿出的最贵重的东西。送给你做个凭证,若我有生之年还能相遇,一定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叶秋连连摆手,「你真是太客气了,这是你传家的东西,我怎么能收?你要不嫌弃,咱们进屋说话吧。这么冷的天,你吃饭了没?」 小队长一时沉默了。 冯辰香虽然饶了他的性命,却还是派人责打了他二十军棍,然后药也不给上,就把他赶去边关。从演练完到现在,他别说吃饭,连口热水都没喝过。 叶秋看人不说话,就把人往屋里拉。也不慌着说别的,赶紧把饭菜热给他吃,「你别嫌弃是剩下的,这馒头和汤全是干净的。」 说着话,她还手快的打了两个鸡蛋,单给他炒了一大盘子香葱咸菜。 等饭菜上桌,小队长望着她的笑脸,忽地什么也不说的端起热汤就喝了一大口,然后拿起馒头就着炒鸡蛋吃起来。狼吞虎咽,完全不顾忌形象。 看他吃得香甜,叶秋瞧着也笑了。看馒头有些不够,又专门去煮了锅她最拿手的面疙瘩,这小队长也不含糊,呼哧呼哧的全部吃光光了。 最后一抹嘴,他只问叶秋一句话,「你这里要人吗?你如果要人的话,我愿意留下来给你当奴仆。这辈子,你就是我的主人。至死,我也不会背叛你。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可叶秋眯眼笑笑,「我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实在担不得你这样的报答。不过如果你执意如此,我也只好收下你了。」 呃? 小队长听得一愣,连秦彦他们都撇了撇嘴。 这黑心叶真是病得越来越严重了,她是坑人坑上瘾了吗?这样就骗了一个壮劳力回来,她亏不亏心的? 可黑心叶的话还没说完,「现在,身为你的主人,我给你自由,命令你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现在你的主人很穷,也没什么势力,不管你是去升官发财,还是去建功立业。总之,等到你功成名就的时候再回来。那时,如果你还肯认我这个主人,就来报答我吧。」 小队长眸光沉了沉,有异样的光彩在流动,他只沉默了一瞬,就断然道,「那请主人赐我二十两银子,作为我建功立业的盘缠。」 他身上的钱根本不足以支撑他在规定的限期内,赶到边关。到时。仍是死路一条。 叶秋这回反倒愣了,随即一笑,「你等着。」 反正今天打劫得有点多,她也不在意是日行一善了。 很快的进去收拾一下,提了个包袱出来,「这里有一百两银子,一身旧棉衣和几盒伤药。算我赠你的盘缠。记住。我叫叶秋,我儿子叫叶答。如果你报答不了我,报答他也是一样。」 小队长抬手接了包袱。「我叫蒙旷,我会永远记得你的,叶秋主人。」 话音落下,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老蔡看着他的背影。感慨,「真是条汉子。不枉营长赏识他。」 秦彦托着下巴,戏谑的面容上,难得的多了一抹沉思,「我怎么觉得。他刚刚不象是在开玩笑?」 蒙旷确实没有开玩笑。 他身世凄苦,自小受尽磨难,当唯一挚爱的恋人青荷也被随意送人。他却无力阻止时,他是真的萌生了死志。 可是现在。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里,吃饱喝足的他,却是因为叶秋的一番话,激发了活下去的斗志。 叶秋说,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 那他可不可以说,他最想做的,就是毁了冯辰香,毁了整个南楚? 在那里,埋藏了他太多太多的苦痛。而在西秦,更是连他人生最后一点温柔的眷恋都给葬送了。 从前,他娘曾经跟他说,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去打回来。 可蒙旷一直不忍心,就算自己有这个实力了,他也总是狠不下这个心。 可是以后,他不会了。 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的他,忽地深吸口气,望着沉沉的黑夜长啸。 既然这个天下欺负他,那他就去打这个天下! 然后,送给他的主人。 建功立业,功成名就是么?好的,他都会做到。 叶秋可不知道自己的新收的小弟有这样雄心壮志,正准备喊儿子洗洗睡了,她好去跟思思谈谈。忽地正教地瓜背经书的冲数不知何故,跳到了屋顶上,望着漆黑一片的天,掐指如飞。 「你干嘛呢?」叶秋追出来,不悦的问,「又没个星星,你还能看出什么?」 他这一闹腾,弄得地瓜又兴奋了,跳着脚也想跟上去,哪还有半点磕睡? 可冲数再看她一眼,忽地脸色又变了。 云层太厚,他开了天眼,都看不清星星,却能看得到叶秋周身,有不一样的气运在流动。 他那瞎眼的老师侄没看错,叶秋之前周身笼罩的,分明是大凶之兆的死气。要不是有地瓜和一股莫名的气运撑着她,她早应该是个死人了。 第五十二章 可现在,在叶秋的身上,又出现了不同的气运。 只是冲数看不出其中的奥秘,但他感觉得到,这天地间有重大变数出现了。 「我可能要回我们上清宫一趟,你要不带上地瓜跟我走吧。我们那儿可是风水宝地,最养人的。」 不去!叶秋一脸警惕的把儿子拽开,「我们要回仙人村。」 别想诱拐妇女儿童。 「那我走了,你可要记得,带好你儿子,千万别离开他身边。」 小道士还真是说走就走,什么都不收拾,马也不要,行李也不要,在连绵起伏的屋顶上蹦蹦跳跳的就走了。 叶秋正无语着,小道士又从不知哪个屋顶跳回来了,干咳了两声,「你要不,还是叫你哥来看看吧。」 他虽说是上清宫数百年来最具慧根,最早开天眼的修行第一人,毕竟年纪太小,道行也浅了些。 比不得叶玄那个老妖怪,功力深厚。而且天师府有些独特的传承,能让每一代的掌门人,都拥有超人一等的力量。或许有他在,叶秋也会安全些。 「可这是为什么?」叶秋的疑问,小道士假装没听见就跑了。 天机不可泄密。 他一来没看懂,二来也是为了小命着想,还是不说了吧。 七杀,破军,贪狼三星,都是着名的将星,但也是背负万千杀戮的大凶之星。尤其当此乱世,如若三星现世,必将搅得天下大乱。 冲数没看明白的天象,叶玄看出来了。 第一颗主杀伐的破军星已然升起,虽然微弱,但确实是出现了。 叶秋才给儿子洗干净了小脚丫,把小不点塞进被窝里,神棍哥哥就来了。 进门的头一句话就是,「你明天就回仙人村去,没事不要再出来了。」 看他一脸严肃的样子,叶秋连开个玩笑的心思都没了,「哥,你是不是也看出什么了?如果看出来了,就跟我说实话吧。」 要是小道士一人古古怪怪,叶秋还未必相信。可若是连叶玄都觉得不同寻常,那事情就大了。 看叶玄沉默了下来,叶秋想诈她哥一回,就说,「冲数把什么都跟我说了才走的。」 然后,一脸的委屈忧伤和落寞。 可看她如此,叶玄原本紧绷的脸上却是露出一丝调侃的笑意,「哦,既然他都说了,我就不多说了。」 呃……叶秋悄悄挪后两步,乖乖捏着耳朵贴到墙根上,偷瞄着神棍哥哥,老实道,「我错了。」 「你骗人!」小地瓜在被窝里玩着小脚丫,瞧着他娘幸灾乐祸,笑得见牙不见眼,「阿数哥哥就说叫你跟我在一起,还叫你问舅舅来着。舅舅,我没撒谎!」 叶秋忿忿然瞪那个小叛徒一眼,小白眼狼! 叶玄瞧着妹妹,露出一抹既无奈又宠溺的笑,摇头轻敲了她一记。「要是那小道士有本事堪破玄机,他走什么走?算啦,不怪你了。对了,你今天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他虽是轻描淡写的这么一问,但神色明显有些凝重。 叶秋如实汇报,「我白天就在军营,然后去颜府做了个客。谈成了笔买卖。就是卖菜谱。回来就打发走了好多妹妹,唔……我打算坑她们一回,这难道也会让老天不高兴?」 叶玄摇头失笑。「怎么可能?算了,可能不关你的事吧。」 可他的话音未落,小地瓜却忽地又揭发了一件事,「娘她今天新收了一个小弟!」 这是叶秋刚给他洗脚丫时。哄他玩的话。小家伙好的不学,这些怪话记得格外清楚。马上就现学现卖了。 什么小弟? 叶秋微囧,支支吾吾就说了,「就是今天救下的那个南楚小队长,他说要认我为主。咳咳。我就随口答应了。」 叶玄顿时气结,「你怎么连这种事都能随便答应?他认你为主,交生辰八字了没?」 哪有那高档玩意儿?叶秋只知道。「他说他叫蒙旷。」 又满怀担忧的问,「哥。我是不是真的大难临头了?要不,我还是把地瓜先托付给你吧。」 「不要!」小地瓜顿时眼睛瞪得溜圆,企图从被窝里爬出来,表达抗议,结果被他娘武力镇压了,「好好呆着,别添乱了,小心出来冻着!」 叶玄看着这一大一小,颇为头疼的道,「你别多心,谁说你要出事了?好吧好吧,我实话告诉,这回潞州是真的有凶险了。」 叶秋瞪大眼睛,「什么凶险?」 叶玄不肯再说了,只道,「泄露天机是要折损寿数的,想让你哥多活几年就别问。不过仙人村那边有叔叔留下来的福泽,你没事多呆在那里,比哪里都好。」 这点叶秋倒是相信,她爹的灵位还供奉在那个龙王庙里呢,一定会保佑她的。 只是叶秋忍不住又问了句,「那潞州有凶险,会不会要打仗?」 要不要给男人送个信,让他赶紧离开? 看叶玄不悦的嗔过来,叶秋又连忙心虚的道,「当我没问,我走就是。不过我明天还答应了要教那些贵女们打鼓的,银子都收了,总不好反悔吧?」 叶玄想想,「算了,也不在乎这一天工夫了。你把行李收拾收拾,明天教完她们,后天一定得走。不过哥哥可能不能送你回去了,我有些事,还得赶回京城去。」 没事。叶秋很是通情达理,「知道你忙,不用管我了。李雍早答应过,会派人送我回去的。我明天做些点心,给你带在路上可好?我知道你不爱吃面食,我做些南瓜饼,还有烧卖,都给你冻起来,你带在路上也方便。等到了客栈,让人热热就是。你也别怪我说你,你在路上也别太挑剔了。好歹得吃些东西,否则人饿坏了,岂不吃亏?」 叶玄原本有些话想说的,可看妹妹这样唠叨着关心起自己,心中忽地一软,又把话咽回去了。 「行了行了,别唠叨了。还没老呢,比老太太还啰嗦。我会照顾自己的,你也不要做太多了,随便弄些,别累着。」 「不累的。好了,哥哥你回去歇着吧。」 从叶秋这里离开,叶玄就异样的沉默着。 连薛少卿也看出他的不寻常了,虽然天师大人从来都是一副冰冷无情的样子,可今天的他,显得格外低落。 似乎,还有那么一丝难过? 「这是,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吗?」薛少卿问完就想抽自己一嘴巴。 果然,叶玄顿时凌厉的瞪了过来,「不会的,什么也不会发生!」 就算妹妹真的是生来就被上天诅咒之人,可叔叔有办法替她续命,难道他就不能吗? 就算那个蒙旷真的应在那颗破军星上,可叶秋不是还有地瓜吗?有他的气运在,说不定可以帮妹妹化险为夷。 况且,只要叶秋回去,离开了李雍那个命带杀格的家伙,她受到的影响就会少上许多。 刚刚,有那么一刻,叶玄差点就想说了。可又不忍心让她难过。 他们俩,注定是没有夫妻宫格的。 不过,天命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可以先给妹妹做几道护身符,等回了天师府的摘星楼,找找祖宗典籍,说不定能找到破解妹妹气运的法子。 叶玄心里想着,脚上不觉加快了步伐。 第五十三章 薛少卿跟在后头。虽然辛苦了些。但他总觉得,今天的天师跟从前有些不一样。如果说从前的他就象个冰冷的玉雕,那么今天。似乎流露出了一丝温度。 忽地,叶玄脚步一顿,「你,去找些善男信女念过的经书来。最好是虔诚心善的老人家用过的。越旧越好。」 呃?薛少卿一愣,左右望望。这是叫我? 叶天师不耐烦的道,「不叫你还叫谁?快去!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天亮之前,必须给我弄回来!」 薛少卿知道错了。 亏他刚才还有那么一丝丝同情天师。觉得他有了温度,这家伙分明还是冰冷的玉雕,任性起来。比女人还不讲道理! 这么大冷的天,这么黑的夜。居然让他去找什么破经书,这让他上哪儿找去? 一夜好眠。 大冷的天里,能睡在自家温暖的火炕上,身边有儿孙陪伴,就是幸福了。至于日子苦点穷点,老婆子还有病缠身,那都算不得什么。 潞州城西,一户温姓的普通人家,家里的老爷爷最是知足心善。 虽说家中经常穷得饭没得吃,没有余力去做赊粥施米的善事,不过温爷爷还是每天清早,都会去集市上拣些人家不要的烂菜叶子,鱼虾内脏什么的,洗洗干净,煮成糊糊,拿去喂流浪的猫狗。 有些熟人瞧见是他,还会把家中的残羹剩饭给他,温爷爷就更欢喜了。 他只有这么大的能力,就只能尽这么点子心。每每瞧着那些猫狗又多熬过了一天,温爷爷心中就很是欢喜。 只是今天,他喂完猫狗要回家时,那条最聪明最有灵性的瘸腿大黑狗却一直跟在他身后,还不时的回头,不善的呲着牙低吼。 这是怎么了? 温爷爷觉得有些不对劲,他一个穷老头子还有人想打劫不成?只怕是没饭吃,想求他施一口粥吧? 从前也有这样的人,看他喂猫狗时,就会跟在他身后。等到了他家,看清他家的情形,顶多就拿一个窝头,喝一碗粥就会走。 所以温爷爷已经习惯了,还跟从前一样,很好心的回头道,「你出来吧,没事。」 然后,一个年轻人慢吞吞的从巷子后头出来了。 长得还挺好,衣裳也不错,只是白着一张脸,挂着个黑眼圈,好象冻了一夜似的。 一瞧见他,那大黑狗就弓着背,露出尖锐的大牙。 「没事,没事。」温爷爷安抚了大黑狗,望着年轻人温言道,「小伙子,你是遇上啥事了?说吧,能帮的,我一定帮你。」 小伙子哆哆嗦嗦的张了嘴,「老,老伯……你,你平常有念经书么?」 温爷爷摇了摇头,「穷人家,字都不认识,哪里会念书?」 眼看着那小伙子一副如遭雷劈,失魂落魄要离开的样子,温爷爷有些不忍。 想想把人叫住了,「我虽没经书,却有一本老黄历。我从十几年前开始喂这些猫狗,每喂一天,就拿炭条在上面划一笔,如今已快划满了。你要不嫌弃,就送你吧。」 只是温爷爷没想到,他不过送出那样一本破破烂烂的旧黄历,回头却收到一袋银饼子。 这些钱,不仅够治好他家老婆子的病,还能修好他家的破房子,让他做苦力的儿孙们能摆个小摊子,做起小生意。家里的日子虽说不上富贵,但饭总算是有得吃了。 所以说,谁说做好事没好报?温爷爷经常把他的神奇经历说给人听。一直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都坚持喂着那些流浪猫狗,而温家也把这个传统,延续了下去。百年之后,竟也成了富甲一方,乐善好施的有德人家。 只是如今,叶秋在戴上神棍哥哥特意送来的爱心护身符后,去带着众多妹妹们跳坑,啊不,是打鼓了。 牛俭牛老将军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遇上人跟他打招呼,不管人家问不问,他总要昂首挺胸,骄傲的说一声,「我今天请假,去学打鼓!」 在成功赢得众人羡慕妒忌的眼神后,老牛总会嘿嘿得意的笑上两声,「不就是一百两银子的事么?算得了什么?钱是王八蛋,花完再去赚。你们那日先听到了,我老牛去先学一学,也不过份吧?」 当然不过份。 那银子虽是交给何渊,但也是有清水营一份的,为大家谋福利的事,谁能说过份呢?至于人家老爷子想抢个先什么的,就让他去吧。 再说这名额还要一百两银子呢,就买了一百块猪耳朵。想着平时磨牙的小零嘴居然要一两银子一块,谁不觉得肉疼? 老牛也肉疼,所以他打定了主意,要去把叶秋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打鼓本事学回来。为此,他还认真挑选了两个机灵又好记性的亲兵。 什么?加人还要加钱? 咱老牛可不兴讲这规矩,他年纪大了,眼睛花了,啥也看不清。花了一百两银子,总得带两只眼睛去吧? 一个人就有两只眼睛? 可你能保证那只眼睛不出错么?总得带个备用的才是。 所以看着那些贵女们一脸肉痛的表情带来了丫鬟,老牛还是很得意的。谁说大男人不会讨价还价?看看,他不就把何渊那只铁公鸡的毛拔下来两根? 叶秋也没有想到,今天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来学艺。 幸好她之前就是怕人多,特意找颜修之借了潞州府衙的花园。否则光是这么些人,连站的地方都没有。 颜老夫人身为地主婆。自然是有免费参观的权利。顺便带上五六七八个家里人,也没人敢说她什么。 但让叶秋没想到的是,那天出言挑衅她的那个紫衣贵女也来了。只有些不好意思出来相见,站在假山后头,躲躲闪闪的。倒是派了两个丫鬟,站在前头。 对着三百两银子,叶秋还是心胸挺宽大的。就算她走上前来。她也不会怎样。 听秦彦说。这丫头还是京城最会做生意的泰王家的亲戚,叫什么沈轻尘来着。要不是她对李雍的执念太深,叶秋还挺想跟她搞好关系来着。 听说泰王的生意做得可大。定襄城就不少,回头叶秋的酸菜什么的要卖,多认识个人总是好的。 「丫头,可以开始了没?」 蓦地。一道惊雷般的声音,把叶秋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给炸没了。眼看老牛搓着蒲扇般的大手。乐呵呵的进来,叶秋浑身一个激灵。 「老将军,您怎么也来了?」 「我来学打鼓啊!我可也是交了钱的。」牛俭不客气的带着两个亲兵上前,顿时成环状霸占了距离叶秋最近的三个好地方。满园子的小姐丫鬟们又不好意思跟他个老头争。只得退避三舍。 老牛得意的又压低了声音,凑近叶秋小声道,「一会儿就打给我看好了。别让她们学太多。咱学了,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叶秋艰难的咽了咽唾沫。「您还是别学了,赶紧出去,找何校尉退钱吧。」 「为什么呀?」老牛急了,「你可别看我年纪大了,就嫌我累赘。我钱都交了,哪有退回去的道理?不退。」 叶秋真是有苦难言,「我要教的,真不适合您学。」 第五十四章 「这话我可不爱听。」老牛不高兴的扬着下巴道,「咱们就算老了,可人老心不老。我早上还吃了五个大饼呢,营长都没吃过我,凭什么年轻人能学的,我就不能学?」 这跟饭量大小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啊!叶秋苦于无法解释,倒是颜老夫人多少看出点门道来了,好心劝道,「牛将军,要不你就算了吧。这都是些小姑娘在学的玩意,你在这儿多不好看?」 「咱是来学艺的,管他好看不好看。」老牛还真是犟上了,死活不肯走。 叶秋无法,那就开始吧。 既然收了那么多的钱,她还是要做得专业点的。 特意回屋去换了身衣服,再出来时,那些贵女们的眼睛都亮了。 叶秋穿着一件又紧又短的青色俏丽春衫,底下是秋月白的长裙,裙极华贵,又很挺括的蓬散开来,象一朵半盛开的莲花。 裙上还笼着一层透明的纱,纱上绣着无数朵鸭黄色的迎春,迎春花当中又缀着黄豆大小珍珠,在白日晴好的淡淡阳光下,闪着五彩的光。 在场贵女们心中不约而同的想着,这才象个打鼓的样子嘛。光是能看着这样一身漂亮的衣裳,她们都觉得那一百两花得不太亏了。 只老牛觉得,这身衣裳是不是太过娘们气了些?完全不符合热血男儿的形象啊。算了,小姑娘爱漂亮,就别计较了。 「叶丫头,你的鼓呢?要不要我去帮你搬?」他可听说了,那鼓多得很,个子又大,很适合汉子们打。 「不用了。」叶秋再次抱歉的看他一眼,从旁边拿起改造过的小腰鼓,斜挎在了腰间。 这,这这这是什么? 老牛的眼珠子瞪得更大了,不是说好了威风八面的大锣鼓吗?这么个小冬瓜似的玩意儿,要怎么敲? 叶秋索性不看他了,清清嗓子,看着场中诸女,「你们瞧好了,我可只打一回,学多少各凭本事。」 旁边有贵女也有意见了,「嗳,你这教的,怎么跟那天用的鼓不一样?」 叶秋无辜道,「曲子不一样,当然用的鼓也不一样。你要是不想学,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那贵女想想,到底怕吃亏,又怕落了自己面子,便指着自己的两个丫头。让她们退出去了。 有她这一带头,又有好些贵女陆陆续续把丫鬟打发出去了。 这个叶秋无所谓,门口管退钱的何渊也无所谓。 反正他们早赚得够了,眼下无非是多赚几个少赚几个而已,没啥了不起的。 「现在你们都想好了吧?」叶秋最后又问了一句,「中途再退出,可不退钱的。」 「你就开始吧。」沈轻尘虽然性子骄横些。却是花钱大方的主儿。早给这些磨磨蹭蹭。斤斤计较的贵女们弄得不耐烦了,反客为主道,「关门!」 行。 叶秋也不含糊。两只系着红绸带的小槌儿轻轻一扬,鼓点响起,她开始打鼓了。 跟在军营里的大气磅礴不同,今天的腰鼓她打得轻巧秀丽。还拌着不少舞蹈动作。虽然没那么激动人心,却更加符合女性观众的需求。更加具有表演的性质。 就算老牛觉得这鼓声有些软绵绵的没劲,却也看得挪不开眼。 那些贵女们的眼神也变了,叶秋还真是没有糊弄人,这样活泼的腰鼓。打得好看,真是挺吸引人的。 忽地叶秋的鼓声一变,半蹲在地上。作出邀请之姿,有节奏的敲打起来。 嘭嘭嘭嘭嘭嘭嘭。又是一阵鼓声传来。 又见一个粉衣丽人,如花中精灵一般,同样挎着一面精巧的腰鼓,从那一头,用优美的舞蹈动作,迤逦而来。 老牛的眼睛直了,两个小亲兵的眼珠子更是快跳下来了。 这美人也太漂亮了! 尤其你看那小腰,软得跟杨柳似的,随便的脚一踢,就过头顶了。原谅他们不懂形容,可这实在也跳得太好看了! 连颜老夫人都忍不住称赞的点了点头,「真没想到,这丫头还挺能折腾。这一套又一套的,确实精彩。」 可老太太说完,发现半天无人响应,回头一瞧,全家人都看傻了,根本没空搭话。 而在场的贵女们,全都要疯了! 这一刻,谁都无比希望自己能取代那个粉衣美人,不行的话,叶秋也行! 尤其是刚才那些以为叶秋要坑她们,把丫鬟打发出去的贵女们,更加悔得肠子都要青了。这么美的舞蹈,自己怎么就把人叫出去了?如今她们只剩一双眼睛,怎么敌得过那么多人? 其实认真听,还是听得出来的,叶秋的鼓打得其实不如那天的架子鼓打得好。 但是加上了舞蹈,尤其是有这个粉衣美人做陪衬,两人的鼓声相配合,又加了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就显得特别好听又好看了。 等到这一曲表演结束,别人不知道,反正老牛和俩亲兵的巴掌都快拍红了。 这么精彩的演出,这一百两花得值!谁敢说贵,他老牛拿大拳头揍他! 人家小姑娘长那么好看容易吗?就算有长得好的,可跳那么好看的有几个?还一次性有俩一起表演,这多不容易啊! 那帮子贵女们只矜持的鼓了一会儿掌,就把手都放下来了。只是一个个的脸庞发红,眼睛放光。这腰鼓舞她们一定要学,回去就学。而且,一定要跳得比别人好! 演出完美落幕,叶秋牵着思思,大大方方给众人团团行一个礼,算是谢幕。 原本她是想挖个大坑的,可昨晚因那天象异常,叶秋想想,还是做点好事吧。再说她往后还要做生意呢,砸了招牌也不好,于是厚道的花了心思,重新编了舞。 幸好有思思,出人出衣裳,再稍加演练,就把事情圆过来了。 「娘你好漂亮!」 叶秋的头号粉丝,地瓜高兴的在马上给叶秋叫好。不是他不想拍巴掌,实在是巴掌上抱着小苹果呢。 小猪初次骑马,还有些紧张,他要一松手,只怕就要掉下去了。 呃?白马? 叶秋再看过去,才看到李雍闲散的穿着便装站在一旁。 男人没鼓掌,也没叫好,背着两手,也看不出脸上有半分赞赏,只是看着叶秋的眼神略有些晦暗难明。 叶秋不知怎么,心中微甜,耳朵微热,「你怎么来了?」 「我答应过小地瓜,要带他骑马的。」男人绷着脸,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只是突然别开的视线,略有些不自然。 只是老牛忽地不识趣的凑过来,拍着男人肩膀问,「阿雍,你进来,交钱了没?」 对于不识趣的人,有时要用非常规的方式来应对。 小地瓜对于能够带着他的小猪兄弟骑上阿雪表示非常满意,因此对于牛俭问李雍有没有给钱的问题表示非常不满意,板着小脸严肃的说,「叔叔有带我骑马!」 顺便再看看他娘,有什么关系? 好吧,老人孩子都格外有理,老牛惹不起。他还想到叶秋那儿混一顿饭吃,也不好太得罪人家儿子,于是嘿嘿干笑着岔开了话题。 「开个玩笑而已,看这小子,还着急了。啧啧,这护短的脾气,还真是跟阿雍你一个模子呢。不过叶丫头,听说你之前打的鼓可不是这样的,什么时候来我们军营教教?」 第五十五章 这个话题明显就合适多了嘛。 李雍扫了叶秋漂亮却单薄的衣着一眼,简短利落的道,「不用她去教了,回头我会选派人去学,费用我会从糕饼铺子里直接转过来。你先去换衣服,我送你们回去。」 老牛略有些不满,「不去营里教了么?那把我派去吧。」 叶秋知道男人关心自己,微红着脸走开了,等他们去扯皮。不过进了屋,却忍不住问蔓儿,「你说我今天好看吗?」 嗯嗯!蔓儿用力的点着头,明显还没从刚才那兴奋里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又难掩雀跃的道,「村长,你这个鼓,回去也能教下我们吗?刚才都有人来把思思拉去问了。」 是么?叶秋先答应下来,打听着思思还有不少人想来拜师学艺,也挺高兴。 关于思思的前途,她已经跟她,还有秦彦一起商量过了。 思思虽是南楚人。却是犯官之女,家中人死的死,散的散,她就算得了自由,也是绝不敢回去的。而在西秦,除了依云楼,也实在没有任何熟识的地方。 这样一个孤女。又身携巨款。如果贸然嫁人,只怕会给人当成肥羊来宰。万一上当受骗遇到李甲之流,只怕又得弄成个杜十娘了。 原本思思自己表示。愿意随叶秋回仙人村去,做个普通农妇。可叶秋和秦彦都觉得不合适,这倒不是他们嫌弃思思的过往,而是他们更加现实的看到。思思这样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实在不是个适合在乡村生活。 而且。就算他们不对她另眼相待,并不表示别人也不会对她另眼相待。在乡村那样风气相对更加保守的地方来说,思思这样的人,实在太另类了。 所以她最合适留下的地方。还是潞州。 如今正好李雍开了糕饼铺子,还留下老蔡等几个军汉打理。而老蔡他们都不识字,可思思却是文墨极通的。 于是叶秋就把思思托付给他了。名头上思思还算是叶秋赎出来的丫鬟,可以让她留在这当个账房。学些记账算账等日常家计。等她慢慢融入到普通人的生活当中了,再嫁人生子,她自己也能知道世事深浅。 所以今天叶秋特意把她带来表演,也是想给她一个机会,在人前正常亮相。只没想到,这么快就有贵女愿意请她去做舞蹈教习。 思思虽然出身不好,但舞伎歌女之流,又不是正经夫子,倒是用不着太挑剔。所以叶秋觉得挺好,换了衣裳还专门去帮思思谈妥了几家。 回头又找颜平楚,让帮着去寻本地官牙,给思思买两个稳妥仔细的丫鬟,既能服侍思思,也好作个伴。 这样安排,思思既感激,也安心许多,只是她心里有些舍不得从前在依云楼服侍过她的小丫头,想去把她们赎回来。 可才开个口,叶秋却立即否了,让她别多话,等颜家送人来就是。 思思心中不解,难免露出几分颜色,称心瞧见,忙过来劝道,「姑娘你就别犯傻了,村长才是真心为你打算呢。虽说你不差那几个钱,可往后离了依云楼,只有坐吃山空的份。那依云楼姑娘的身价,跟外头能一样么?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再容小的说句不恭敬的话,思思姑娘你从前在楼子里娇生惯养的,还算是心地纯良。可那些小丫头们背地里,谁保得住怎样?况且见过的世面也多,难保没有些花花肠子,肯老实跟你过日子。你若是日后真要从良,身边带着那样地方出来的人,也实在不好看。这颜家可是书香世家,挑选的奴仆必是老实可靠的。到时你要信得过,让小的帮你调教一二,日后使着岂不也省心?」 这下把思思也说住了,忙收敛了神色,过来给叶秋认错,说自己糊涂。至于颜平楚,那是清清白白的官家公子,她可不敢乱去道谢。 把这些琐事安排妥当,叶秋要回家做饭了。 明天就要离开,别人都是吃饯行饭,只可怜叶大村长,要忙着给人做饯行饭。 酱肉包子自然是要蒸的,就是叶大天师不爱吃,可清水营的人都很爱吃,再说叶秋自己也得蒸一些带在路上当干粮。还有烧卖和南瓜饼什么的,既然做了,也不能光给叶玄一人,大家都得分到些,这工作量一大,事情就多了。 李雍跟去了秦彦家,就见叶秋从进门起,就挽起袖子忙得脚打后脑勺,别说跟他说句话了,就是对个眼神的工夫都没有。 男人未免有些郁闷了,坐在那儿看看四周,还有这个点名要炸春卷,那个说要煎饺的人,只觉无比讨厌。 可偏偏都是些脸皮又厚,赶都赶不走的人,那该怎么办呢? 心思一乱,手上的绿豆就落错了一格。马上被对面那个白毛——这是男人偷偷跟小地瓜学来的称呼——抓到,落下一枚红豆,得意而傲慢的道,「你输了。」 男人眸光微动了动,依旧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却不说输什么。而是果断起身,道,「那就罚我去做事。」 说着话,他就去净了手,然后默默走到正提着两把菜刀,辛苦剁肉的叶秋身边,「我来。」 不知是有意是无意。他去接菜刀的时候。修长的手指划过叶秋的手。象是触电一般,激得叶秋猛地一惊。右手还好,左手中的菜刀就掉了下来。可还来不及惊呼。那刀就稳稳的落在了男人的手中。 「就这么反复剁,对吧?」男人已经悄悄观察半天了,所以做起来是轻车熟路,毫无违合之感。 叶秋只觉耳根又开始发热。却是满含说不出的喜悦,低低应了声。「是。」 她把右手的刀又递了上去,男人低着头,貌似没有看她,可去接刀的手。又貌似不经意的在她的手上滑过。 咳咳!白毛舅舅不高兴的重重咳嗽了两声,这当一屋子都是瞎子吗?竟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占便宜? 地瓜正趴一边打弹珠呢,闻声好奇的望着他。「舅舅你咳嗽了吗?要不要吃药?」 娘说白毛舅舅是好人,给他玩的弹珠都是很贵很贵的。所以要对他好一点。小地瓜是个乖孩子,娘让他对人好,他就多关心一下好了。 可白毛舅舅听完他的话,明显眼皮子有些抽搐。 秦彦上前打哈哈,「没事没事,不过咳嗽两声,地瓜去给你舅舅倒杯水来就好了。天师,既然阿雍输了,不如换我来吧?」 叶玄冷冷的瞥他一眼,再看看乖巧的地瓜给他捧来的热水,摸摸外甥的头,喝了一口,拈起枚红豆,又开局了。 那边叶秋见有男人剁肉,原打算去忙别的,可男人却说,「你就在这忙吧。」 叶秋一愣,这边没什么事了呀,要做的无非是些小事,用不着她这样的壮劳力吧? 可男人再瞟她一眼,目光中却隐带着些不悦了,「你也不会歇歇?」 呃……啊! 叶壮士终于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了,明白过来之后,耳朵更热了。 男人是心疼她吧?是吧?是吧! 她努力想压抑那份温暖而欢喜的心情,可嘴角却不听话的一直往上翘,往上翘。 随手拈起朵泡发的香菇,轻轻的撕扯着,在男人咚咚咚的剁肉声中,带了几分娇羞,低低的说,「其实……其实我也不是很累。唔,今天打鼓,大半是思思在出力,我没怎样的。」 第五十六章 男人微微偏头,快速瞟了她一眼,眸光中有跟平时不一样的柔和,「你也很好看。」顿了顿,他又补了句,「比她好看。」 没有指名道姓,但叶秋知道,他说的是思思。可想起思思,就想起思思的痴心一片了。叶秋知道她不应该妒忌,可心里就是那么小小的不舒服了一下。 「思思可比我好看多了。人长得美,舞也跳得好,今天,牛老将军都夸她了。」 没想到,男人没有接她的话,却是道,「牛老将军和夫人感情很好。」 叶秋一愣,这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 男人头也不抬的道,「牛老夫人是何渊的姑母,他们姑侄俩,很象。」 叶秋又愣了愣,忽地就噗哧笑了。 何渊很瘦,五官端正,但实在算不上好看。如果牛老夫人跟他生得很象的话,那相貌可见一斑。而牛俭跟这样相貌的夫人感情都很好,那稍微来个漂亮点的,在他眼里,都得是天仙了吧? 叶秋真是没想到,这样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居然也会拐着弯骂人,而且,只是为了让她安心。 心里难免甜丝丝的,可嘴上却不肯承认,「你这当着我的面这么说,谁知道背地里怎么想?说起来思思对你,是真上了心的。」 听她话里酸溜溜的味道,男人手上动作蓦地顿了顿,然后头也不抬的道,「她再好看,也不会做饭。」 她上不上心的,关他什么事? 可这后半句话还没说完,叶秋就恼了,「那会做饭的就是好的?」那你干脆去找个厨子得了! 男人一脸错愕,这女人也太善变了吧?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 有人欢喜就有人愁。 看李营长吃瘪,叶大天师高兴了。 晚饭的时候,连自己原本并不喜欢的酱肉包子都多吃了两个,吃完就代妹送客了,连半点停留的时间都不给。 明早就要出发回家了,还给你们做了这么多吃的,还好意思留下来打扰人家休息么? 秦彦往后头桌上瞟了瞟,那样一大包多拿多占的吃食,显然是天师大人没有意识到的。 就是意识到了又怎样?人家是哥,是亲哥,谁敢跟他争? 叹一口气,秦彦扛起这包吃食,认命的最后送叶天师回家。 薛少卿熬了一宿,在家补眠,叶天师出门不爱带跟班,只有秦大公子代劳了。 看在他这么自觉的份上,叶天师给了他一句话,「留在此处,静待时机。」 什么意思? 秦彦可不认为叶玄会随随便便说这样的话,事实上,叶玄和每一代叶氏天师能得到西秦王室的支持,就在于他们非凡的预言能力。 可天师说话,永远是说一半留一半,高深莫测的。在秦彦想再追问几句的同时,叶天师已经施施然进屋去了。 那他该怎么办? 除了等,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秦彦心神不定的回了家,却见家里的叶大村长也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 「怎么了?」 「哦,没事。就是想着明天回家怕拉了东西,出了下神。」叶秋掩饰的找了借口,然后提着热水去洗漱了,可心里却有些后悔。 明天就要回去了。还不知哪天能再跟男人相见,她就为了几句口角发起了脾气,这样真的好吗? 可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 算了,叶秋无精打采的收拾好,钻进被窝里,心里却暗暗下定决心,要是明天男人来送她。她就原谅他好了。 顶多。顶多她再邀请他来做客,如果他年底还有空的话。 清水营。 叶秋满心挂念着的男人,此时却满心不爽。 在晚上回来之后。他就着朦胧的月色,拖了半个营的士兵出来,参加之前跟叶秋一起制定,又在五十亲卫的训练中不断完善的特殊训练。可为什么,训练的成绩是这样的惨不忍睹? 因怕惊动了潞州军营里的人。训练时不准高声喧哗,除了沉默的喘息声,只有摔撞时发出的闷响。 连陈仁胜这样久经沙场的老将,看了一时。都有些不忍了,「阿雍,晚上本来视野就差。这时候训练,真的好吗?」 李雍没有转头。只定定看着又一个摔倒在冰墙下,痛苦打滚的士兵,挥手命人抬下去治伤,道,「若是敌军发起攻击,可不会管是白天还是黑夜。这时候吃点苦,总好过到时要了性命。」 陈仁胜还想劝劝,可牛俭把他拉到一旁道,「别劝啦,今天阿雍在村长那里受了天师的气,你就让他出出气吧。」 这声音说高不高,说低不低,反正让李雍听得清清楚楚。 可男人半分没有辩解,只是眸光更沉了两分。 陈仁胜也不好说什么了,而这一场训练,直到三更天才结束。 结束之后,几乎所有的士兵倒地就睡着了,那些老兵急得直跳脚,「蠢货!这样湿冷的地下,又不脱衣裳也是能睡得的?眼下年轻,不知道爱惜,等老了骨头痛,才知道后悔呢!」 可骂归骂,他们还是行动起来,把这些年轻不懂事的新兵一个个拖回帐篷里,脱了衣裳裹上皮毛,让他们好生睡觉。 至于男人,回到帐篷时,还有紧密军务需要处理。 看完标着绝密的消息,他提笔回了信。又拿火漆封上口,重新给人送了出去,然后把庄林叫了来。 「那天,你跟那南楚小队长比试时,人数是一比一,你攻他防。如果换成他三你一,你防他攻,能有几成胜算?」 庄林一愣,想了许久才如实苦笑道,「顶多三成。其中一成是占着防守的地利之便,另一成是仗着我们经过的这种特殊训练。最后一成,是我们跟他一样,死战到底,恐怕才有机会。但战局一定极其惨烈,就算打赢了他,咱们的人也几乎没有活着回来的机会了。」 男人很赞同他的意见,又问,「那如果他不知道我们在防守呢?」 庄林眼睛一亮,「那就能有五成的机会了。敌明我暗,那咱们就跟他玩阴的,打他一个出其不易,攻其不备!」 男人眼睛微眯了眯,召手把他叫上前来,悄悄嘱咐了几句,庄林点头记下,领命而去。 剩下男人轻抚过叶秋送来的棉鞋,微露暖意。 这鞋子当然不是女人亲手做的,是她做新衣时,一并请裁缝做的。她每天那么辛苦,他也不愿还让她去做鞋子,只要这个女人心上记得他这就足够了。要知道这个鞋子,她哥还没有呢。 只是,只是那女人为什么会为个不相干的女人生气呢?难道一定要他说,那个女人比她美,她才会开心? 男人摇头,立即把这个完全不可能的选择丢出脑海,最后只认定了一件事。 那就是女人心,海底针! 怪不得义父从前总是说,别指望跟女人讲道理,女人要是讲道理,那就不是女人了。 被暗暗腹诽的叶秋就算心里有事,但还是一觉睡到大天亮了。 神清气爽的起来,精神也好了许多。 不过接下来又是一场忙碌,做早饭,去挖渠工地看望仙人村几个人,并告知自己就要回去的消息。 第五十七章 董青松他们倒是没太多离别的伤感,工地上忙着呢,叶秋又三不五时来看看,就是从前有些忐忑,也早在熟悉了环境之后就淡然了。反而有些新发现要告诉叶秋。 「村长,你回去瞧着那酸菜要是好卖,能不能再往旁边收些来做?不定非要菘菜,你那泡萝卜就挺好吃的。」 呃?叶秋听着一愣。 董昌顺笑指着董青松和朱德禄道,「他们两个小年轻的心思可活络呢,这些时在工地上认得了不少人。还打听了好些村子有些什么出产的消息,跟不少人攀上了交情。就盼着能做些生意。」 叶秋听完倒是笑了。这是好事,应该支持。 「行,你们好生跟我说说。我去借个纸笔,一一记下来,回头要是可行,你俩都得记上一大功。」 听她这么一说。那董二和朱德贵也动心了,「要是我们也能谈得成呢?」 他们可听说了。叶秋行事大方得很,只要是能替村里办成事的,都有奖励。 董昌顺才横他二人一眼,想说他们别咋咋乎乎出去惹事。没想到叶秋却是笑道,「你们若是也能给村里寻出做生意的门道,自然也有奖励。不过若是办事不牢靠。反弄砸了的,那就得受罚了。你们自己可得想好。」 这样一说,董二和朱德贵原本满腔火热的心,也老实了些。不过心里却是惦记上这事了,打算闲时也琢磨琢磨。 叶秋也知他二人,有小聪明,却不用在正道上。但毕竟是一个村子里的人,要是他们往后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毛病改一改,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她也不会斤斤计较,老揪着过去的事不放。 离了这里,回去的路上,叶秋又去跟颜老夫人辞行。 这边是已经打过招呼的,颜老夫人乐呵呵收了她送来的点心,又让长孙媳妇捧出送她的礼来。 「都不是花俏的东西,就是一些布啊点心蜜饯什么的,过年家里用得上,就别推辞了。」 叶秋连忙道了谢,颜少夫人又特意拿了一包种子出来,「这是我们家老爷子送你的,有冬瓜南瓜、丝瓜豇豆什么的,都是自家买来吃时剩下了,让花匠处理干净的。我们老爷子也养过,就总是养不太好,索性全送你了。你可别嫌弃,拿回去试着种种。要是种得好,赶明儿,我们还想托你的福,再吃几口呢。」 哎呀,这可是好东西!叶秋在颜修之府上做了一回饭,知道这老头特别好吃,他选留的种子,必定都是好东西。 叶秋她爸留下的小银盒子里,以粮食为主,这些菜籽倒是难寻。要是真能在仙人村培育成活,那往后可是能大大的改善伙食了。 再三谢过,颜平楚也有东西相赠,「这是你让我买的书,我一样买了十套,全是启蒙读物,算是小弟谢你教我经营之道。还有这两箱子笔墨,不是上好的东西,但寻常使着是足够了。」 叶秋没跟他客气,笑笑就全都收下了。 不是她要占颜小胖的便宜,而是颜小胖跟她合作了一段时间的豆芽生意,于名声的确略有折损。但如果让他用这种方式偿还,日后说起来还是一桩雅事。 所以在叶秋拜托颜小弟买书时,颜修之就告诉孙子,宁可倒贴,也得把赚来的钱全用干净了,这才不落把柄。 从颜家满载收获的离开,叶秋再回去时,也到了要走的时候了。 叶玄就算不能送妹妹回村,但也还是要送她出城的。 李雍也派了叶秋熟悉的小伍,带着几个亲兵护送。不过他却听说有事在忙,不见踪影。 叶秋略有些失望,却也不是那等黏黏乎乎之人,人家确实有正经事,难道还能缠着不放?抑郁了一会子,也就想开了,只是心里难免会有些小小的遗憾。 连地瓜都有些失落了,「叔叔不来送我们么?」 叶秋摸摸儿子,打包上路。等出了城,跟神棍哥哥道别,又走出几里地,忽地小伍拉住缰绳,停下了马车。 这是为何? 一匹深身雪白的高头大马,从路边骄傲的转了出来。 那里刚好有个视角差,看着就象是它突然闯进这个画面一样。弄得叶秋的一颗心,不受控制的怦怦跳动了起来。 当然不是因为马,而是因为马上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 「叔叔!」 小地瓜兴奋的叫了起来,一改之前耷拉着小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指着男人高兴的道,「叔叔来了!」 都看见了。 叶秋左右瞟瞟,没来由的觉得四周的人实在是有些多了。又生怕自己脸红心跳的模样会给人看出端倪,心虚不已。 倒是小伍也不知哪根筋搭得特别好,一本正经的道,「村长,我们营长请你过去说话,有正经事。」 然后对着众人道,「我们到前面去等。走!」 他一声吆喝,等叶秋下了车,就把众人都带走了。 既然是正事,那……那就去谈谈吧。叶秋怀着莫名兴奋的鬼胎,却又忍不住先往那边看了一眼。 就见小地瓜眼巴巴的瞅着自己,小脸上分明写着,到底有什么正经事,他不能跟着么?可是转过了个弯,就连儿子的小脸也看不到了,只能看见那个小小的车队停在两三百步外,不远,却也绝不至于听到看到他们二人。 咳咳。身后响起两声清咳,是李雍牵着马,走到她身后了。 叶秋猛地一惊,然后脸上更烫了。慢慢的转过头,就能看到男人的胸膛,在离她只有不到一尺地方。 高大的身影挡住了日头,把她完全罩进自己的阴影里。连鼻息间。都尽是男人的味道。 那味道并不浓冽,清冷淡然。 有些象山间松柏般明净清新。却也有着松柏般顶天立地,不容忽视的气势。 叶秋似乎被那味道蛊惑了,只觉得一张脸越来越红,而一颗芳心也忍不住越来越慌乱。 男人明显是来送她的,还特意避开了哥哥和众人。那他是要说些什么? 叶秋有些期待,却又不知为何有些胆怯。她很想装作若无其事。表现得落落大方。可偏偏越这么想,整个人就越发局促起来,以至于自己都在心里唾弃自己。 至于么?怎么跟个初次恋爱的小女生似的。傻了吧叽的? 可内心还有个声音弱弱的说,她,她这好象真的是初次恋爱吧? 「你——路上小心。」 在叶秋窘得无法可想,鼻尖都快冒汗的时候。男人终于开口了。虽然只是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话,却也缓解了这份尴尬的沉默。让叶秋好过了不少。 轻轻的带着颤音嗯了一声,有些早搁在心里的话,叶秋也就自然而然的说出口了,「听哥哥说。潞州最近可能不太平。你,你也要小心。」 这一刻,叶秋妹妹完全忘记了她哥要求保密的嘱咐。就这么泄露了天机。 李雍眸光闪了闪,分不清是欣喜还是什么。只是脸色越发柔和了些,「我没事,你照顾好自己,还有地瓜。」 又轻轻的嗯了一声,叶秋一直垂着的视线,忽地注意到男人脚上没穿惯常的皮靴,倒是穿上了她送的那双棉鞋。 第五十八章 崭新的棉鞋,男人穿得很是爱惜,一路策马而来,都不见溅上半点泥垢。心中莫名一暖,心情更愉悦了三分,「这鞋平时不要穿了,你搁在营地里穿。穿前放火盆边烤烤,早晚换换脚,人也能舒服些。」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就说出来了。 男人也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的鞋,耳根子也不禁微有些发热,嗯了一声。然后两人几乎是同时抬头,说了声「你——」 叶秋忙别开脸,白皙的粉颈却以肉眼可见的迅速,红了。 她知道自己的不妥,所以迅速的转移话题,「你先说。」 男人的眸光沉了沉,看着她粉面通红的娇羞,喉结不自然的滚动了一下,才清清嗓子道,「你回了村,也别太累着。哦,对了,那些酸菜你要卖不完,就送到潞州来。有老蔡在这里看着铺子,让他给你结账就行。如果赶得及,营里也能收一些。」 听到最后一句,叶秋敏锐的抓到了重点,「你们是要走了?」 可这回她却在男人脸上看到一抹不自然,好象不小心说错话被抓到的样子,叶秋马上意识到什么了,「我是不是不该问?要是不好说,就别说了。」 李雍再看她一眼,又想了想,才肃然点了点头。 他这样坦承,叶秋反倒松了口气,理解的道,「那你别说了,我也不会出去乱说的。行军打仗,你比我在行。我不多嘱咐你了,只一切小心。」 李雍再次点了点头,眸光中却多了几分坚定,「我会回来的。」 叶秋笑了,迎着他的眼睛道,「那行,我多准备些年货,等你……你们回来。」 看她忽地截断了话头,又不好意思的低了头,男人眸光动了动,说了一个字,「好。」 然后他问,「你刚才想说什么?」 叶秋原本是想跟他说,要他自己保重的。不过现在,已经不必再说。只是又舍不得放下这个话题,想想倒是真想起一事,「你上回来看我,说有件事要问我的,是什么事?」 这件事她记很久了,一直没机会问,心里象是打着个哑谜,老是惦记着。 男人默了默,似乎在这一瞬间做出什么决定,然后断然说,「没什么,不是什么要紧事,你不必放在心上。」 好吧。看他不想说,叶秋也就不问了。 话已至此,似乎也没什么好说的。叶秋知道,自己到了该走的时候了。可她偏偏又有那么一点不甘心,觉得自己似乎不该就这么离开。 那还能做点什么呢? 「那,我走了。」看她不动。男人却是紧了紧手中的缰绳,再看叶秋一眼,准备转身离开了。 「等等!」叶秋也不知怎么想的,突然就把男人叫住,然后从脖子上把叶玄给她做的护身符摘了下来,「这个给你戴着,保平安的。」 用黄裱纸写的护身符叠成小小的方块。隐约透着用朱砂写的符咒。朱砂不是纯正的红。还带着淡淡的灰黑色。 叶秋不知道,这是叶玄用那整本老黄历炼成的灰,掺进去的效果。她只知道。哥哥说过这个很重要,让她一直戴着,就是睡觉也不要摘下来。 那么这样有用的东西,送给男人才最合适吧? 叶秋不是对哥哥不敬重。只是这一刻,她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眼里满满的都是对男人的担忧。 只怔了那么一瞬,高大的男人忽地在叶秋面前低下了头。 叶秋愣了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踮起脚尖,把护身符给男人戴上。脸上忍不住又泛起了两抹嫣红,「那……那我走了。」 男人不知怎地,喉头紧了紧。忽地就说,「我送送你。」 然后。他牵着马,走到了叶秋身边。 可这样的相送,也不过两三百步的距离,叶秋想要拒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想说点什么,可千言万语在心头,却又不知该从何提起。等转过了这道弯,看着前方不远处等着的众人,就是有话,也说不出来了。 看李雍过来道别,最高兴的就是地瓜了。 不过一开口,小东西的话着实有些噎人,「叔叔你跟我娘说什么了?」 小东西年纪不大,事情倒还管得不少。叶秋嗔过去一眼,小地瓜却全无察觉,软软的靠在男人怀里撒娇,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男人伸手似是想摸他的头,最后却捏了捏他的小鼻子,淡定的说,「正事。」 在小地瓜憋气的笑起来之后,男人松手,告诉他,「你回家了要听你娘的话,不要淘气,也不要生病,知不知道?」 「知道啦!」小地瓜就跟所有明明还很小,却要努力证明自己很大,已经很懂事的孩子一样,老气横秋的说,「我也会记得,有空就去练叔叔教的东西。」 地瓜不是不聪明,可真的对习武没有半分兴趣。叶秋又舍不得狠下心把儿子丢进军营,所以李雍只能给叶秋设计了几个类似特殊训练的简易障碍,让她回去之后在仙人村修一条跑道,监督着小家伙也一样的跑跑跳跳,总能好些。 要说从前叶秋虽知道儿子体质差,但总想着他还小,就把这事耽误了。不过这回她自己一病,倒是坚定了决心。 千好万好,不如有个好身体。她成天吃阿胶那些补药,都快吃吐了,可不希望儿子将来也弄得她一样下场。 「你放心,我会看着他的。」叶秋顺嘴接了一句,再看着蔓儿忍笑的表情,忽地面红耳赤,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儿子是她的,她让人家放的什么心? 好在蔓儿不是个促狭丫头,笑笑也就过去了。李雍揉揉地瓜的小脑袋,跟叶秋道一声保重,上马走了。 不是怕儿女情长,便会英雄气短。只是现在的他,确实还有更重要的事做。 颈间细细的红绳上,似乎还残留着叶秋身上的馨香与温度。男人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他会回来。有些话,就等着他回来再说。 而那一边,远远看着李雍离开的叶玄,微叹了一声,吩咐启程了。 薛少卿不解,要是觉得不合适,直说就是,何必躲后头跟做贼似的? 他不知,自己那张嘴已经嘀嘀咕咕把心事透露了此许。 而那个贼斜睨着他,缓缓道,「听说,你母亲打算给你订亲?本天师有意替你挑一个贤妻,算是答谢你这几年服侍我的辛苦,如何?」 薛少卿一张脸顿时绿了。 要是天师大人挑的贤妻,只怕那八字会死死把他克死吧? 「天师大人,小人知错。请责罚!」 叶大天师轻哼了一声,再不言语。 比起惩治这小子,还是赶回京城要紧。 只是天师大人没看见,他妹妹把护身符送人的那一幕。如果看到了,他只怕就不会这么沉得住气了。 叶秋离开潞州的消息,冯辰香也收到了。 事实上,那天叶秋的腰鼓舞,她也派人去看了,但她还不屑于去学一支舞蹈来讨好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够了。 只不过,她对李雍还没有放弃。所以,在收到南楚紧急传来的消息,命她速速回国时,有些吃惊。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父皇为何这么仓促的要我回宫?」 「这个小人也不知情。陛下只说,公主看过书信便知。」 第五十九章 接过暗探送来的锦囊,冯辰香并没有去看其中的书信,而是用头上的发簪小心的挑开锦囊的封口,从里面抽出一张极薄的丝绢来。 上面没有盖御玺,却落着一个特殊的款。这是父皇跟她约好的传信方式,断不会有假。 待看过丝绢上的内容,冯辰香陷入沉思。 如果她没来潞州,没有见过李雍,估计还会赞同父皇信上的计策。可是现在…… 冯辰香原地转了几个来回,做出一个大胆的决断。 提笔唰唰写好回信,又将那只锦囊重新缝好了口,另写了封书信放在锦囊中,交给那个暗探,「你回去告诉父皇,计划有变,我暂不回国了,让他听我的计策行事。」 暗探领命而去,冯辰香命人备马,「我要去清水营!」 可等她赶到之时,李雍却已经不在了,还带走了三千兵马。 刚刚得到消息,把人送走的侯亮还殷勤的跟冯辰香道,「没什么大事,就是旁边州县出了股流寇,他奉命去剿匪了。」 其实是那边军中克扣得厉害。闹得兵变了。 那边的地方长官紧急来信求援,李雍身为这一带职务最高的地方长官,这种烫手山芋,侯亮觉得甩给他最好了。 至于他把牛俭和陈仁胜这俩讨厌的老家伙也带走了,那是更好不过了。 所以侯亮心情挺好,还耐心劝道,「公主要不耐心等等。过几天他就会回来的。」 只不过冯辰香听了。却总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可想来想去,她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待回去看了地图。问清兵变的地方,她忽地眸光一亮。 李雍,这回你不想娶我都不行了! 「来人!速速收拾行李,咱们立即回西秦京城。大宁。」 贴身丫鬟紫柳惊道,「现在就走么?可这……这都下午了。」 她原是好心。想说这天色眼看不好,说不定又要下雪。 可冯辰香凌厉的看了过来,「你要不走,就留下吧。」 紫柳二话不敢说的立即去收拾行装了。当天傍晚,只匆匆派人给侯亮送了个信,冯辰香就离开了潞州。 侯亮还纳闷了。难道这位公主是追情郎又追出去了? 啧啧,那样大美人。也就是李雍那混小子不知消受,让人家追得满天飞满地跑的,可真是折福哦。 可等到五天之后,侯亮笑不出来了。 前线的消息已经传来,西秦开战了。 不是清水营边境的离国,而是西秦东面的齐国。 派了三路大军,横插过来。其中一路兵马打来的方向,正是潞州。 「怎么可能?」 侯亮收到这消息的时候,还在和谢子晴调笑。 冯辰香送来的两个美人虽是温柔,可也太听话了些,恭顺得跟木头人一样,侯亮玩了几天,觉得实在没多大意思,反又惦记起谢子晴来。 难得温柔的玩了一把,没想到却突然听到这样消息,顿时粗暴的把谢子晴一把扔开,要召人紧急商讨军务了。 他再荒唐,也不至于在这种大事上犯糊涂,要真给人攻破了城池,再多的美人,也救不了他的老命! 可东齐怎么好好的,突然就打起来了呢? 要知道东齐的皇后,可是西秦的公主。也就是那一位琴技高超,还被叶玄称赞过的。两国联姻,素来交好,已经有十几年没有打过仗了。 所以侯亮一直认为自己把守的潞州算是非常安全的,这些年也就疏于军务。这一旦真的战火燃起,他再看地图,却只觉得处处都是破绽,处处都有漏洞了。 怎么办? 侯亮是真慌了。 而坏消息还在不断的传来,东齐这回打得异常坚决和突然,大军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这些年不打仗,并不代表侯亮脑子里曾经打过仗的经验都忘光了。自己手下的兵什么德性,他自己清楚,这些年的养尊处优,歌舞升平,已经让大家失去了原有的锐气和杀气,想要固守城池,固守防线,只能他亲自带队,拼死一战了。 可侯亮还不想死,那还能有谁,去替他拼命? 这个时候,他想起还留在潞州的那一半清水营的兵马了。 正好趁着李雍不在,借他手下兵马用用。说来他是最高长官,也有一定的指挥权。 可清水营里虽然没了当家营长和老将们,剩下的小校尉们也是一个个的刺头儿。好话说了一箩筐,这些人完全不上当。 尤其是那个叫庄林的,还要据理力争,「……原本战事当前,侯大将军要我们效力我们也不能说什么。如今你们的人都没动,要我们去打前锋,这是哪里的道理?再说了,我们营长走的时候,可是当着您的面说了,要我们留守本地,绝不能惹事生非的。现在营长没回来,我们要是擅自行动,回头营长处分我们怎么办?」 侯亮急道,「那我替你们解释行不行?」 不行。庄林异常坚决的表示,「除非将军你拿得出圣旨,或者你们都出战了,那我们兄弟很该担起潞州的防守之责。如果不是这样,恕我们不能出战。要不到时,就算我们营长不追究我们的责任。难道没人追究他的?从前就有人说我们清水营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多。这回我们帮了你们倒没事,可万一日后哪里打起来了,又要我们打头阵,那谁受得了?还是侯将军你自己想办法吧。」 见侯亮还不死心,他干脆的道,「您真别说了。说破天说我们也就是个校尉。能指挥的也就是百把人。没有将军的手令,谁有那个本事把全营剩下的人都号召起来?再说了,你们潞州的战事。要我们打头阵,就是打赢了,回头会不会有人怪你们潞州军太无能?」 侯亮给噎得一肚子火,偏偏也说不出个不是来。只能悻悻然走了。 原打算先派出几路兵马应付着,没想到来一帮请命的。侯亮原还挺惊喜。可这些人一张口,差点把他鼻子气歪了。 「如今战事当先,潞州城还有这么多的贵人在呢,可不能有个闪失。未将愿意领命。送她们回京。」 「末将愿意领命!」 眼看着一帮人还要为这个「最重要的」差使打起来,侯亮简直忍无可忍,「滚!通通都给我滚回去把队伍拉起来。马上就开到前线去!你,」 他最后一伸手。指向了徐恭,「负责送那些贵人回京!」 其实侯亮也不笨,在这些人当中,只有徐恭职务不高,又是出了名的喜欢男人,让他护送那些贵女们,最是稳妥。 可这样一来,徐恭可是倒了大霉。 生死关头面前,别人可不会替他着想,只觉得是徐恭平素跟陶家关系走得近,拿的好处多,贿赂好了侯亮,才得到这个美差。 眼下他们是没办法使绊子,可回头有的是机会! 徐恭自己也知他这回是妥妥的拉了一大把仇恨,可他能高风亮节的放弃吗?绝不可能。所以先把小命保住,去送人吧。 潞州城一片风声鹤唳,八角镇却还是一片安宁。 因路上积雪,叶秋又不赶时间,一路还按着董青松他们提供的消息,沿路考查了一下各村情形。跟人约好,如果她能把酸菜生意做起来,回头就派人来收购。 第六十章 这样慢吞吞的走走停停,等到了八角镇,却是正好遇到花裙子了。 「唔,唔唔!」 裙子不会说话,可一眼就认出了叶秋的马。激动的还抱着块布料,就从绸缎铺里冲出来,拦在了车前。 伙计急得追出来,「嗳嗳,你这怎么回事?大白天的想抢东西么?」 「你这小伙子怎么说话的?」一个老大娘顿时恼了,叉腰骂道,「真抢东西的,还能留这么多人在这里吗?哼,不过一匹布而已,我们就买给你看!」 听着朱方氏那中气十足的骂人声,小地瓜按捺不住的先冲了出去,站在车辕上使劲的蹦,「阿奶!阿奶!」 「嗳哟,我的乖孙子哟,可想死阿奶了!」原本横眉怒目的朱方氏顿时换了笑脸,脸上的皱纹都开成一朵花了,小跑着扑上来,一把把地瓜从车上抱下去,搁怀里使劲的亲。 「想阿奶不?」 「想!」 「快亲下阿奶!」 叭叭,小地瓜亲人特别实在,有口水有声音,半点不玩虚的。 看那一老一小的亲热劲儿,叶秋摇头掉几颗皮疙瘩,也下了车。先安抚了裙子,又要她把那块布先还给伙计。 给裙子不还,反扯着她往铺子里走,还当真是打算要买了。 叶秋正觉得稀奇,往铺子一看,哟,今儿可真热闹,仙人村的婆娘们几乎都在,这是集体大采购啊。 一瞧见她,都赶紧把人往里拉,「村长,快来,你也挑两身好衣料。」 叶秋笑着,却很奇怪了,「你们这是集体发财了?」 仙人村的乡亲们确实是集体发财了,但不是大财,是小财。 「这个财,还是托村长你的福呢。这不,一分了钱我就逼着芳嫂,把给裙子做新衣裳的钱拿出来了。你放心,你交给我的事,我都记着呢。」七婶喜气洋洋说着的话,让叶秋更糊涂了。 那酸菜还没卖,大伙儿哪来的钱? 还是董二嫂来给叶秋解了惑,「这多亏了连升,这些天可是替村里挣了不少钱。」 原来自从连升他们赶着马车跑起了运输生意,从最起初的红白喜事,到载客送人,慢慢的地方越跑越大,路子也越跑越广。 连升也聪明的动了脑筋,在跑车的同时还搭上点货。虽说路途不太远,但因为天冷不便,就是加几个钱,大半人也是愿意的。 这一来二去,竟是跑出了名堂,跟个马背上的流动货郎似的,在十里八乡都打开了局面。 如今不仅是叶秋留下的那两辆马车,连朱长富原本的骡子,还有村里几头牛车也都给带下了山,入了车行。 前些天,天降大雪,不仅没有影响他们的生意,反而让他们的生意更加火爆了。 但这并不是发财的主因,发财的主因是大雪封路那几天,连升接了单生意,往邻县送客的时候,遇上一家孕妇难产。 因为大雪难行,请不到稳婆和大夫,全家人急得直跳,跑到大街上来拦马车。连升他们一瞧,二话没说就帮了这个忙。 卸下马车,单骑了马,很快去给人把稳婆和大夫请了来。后来那家媳妇居然生了一对龙凤胎。可把全家人乐坏了。又听稳婆和大夫说,这要是再晚一会儿,估计就是一尸三命了。 那户人家本就殷实,人也大方爽利。一听这话,连忙备了三牲四礼,等天一好,就来仙人村送礼。 给全村送了二十两银子。算是谢过他们的救命之恩。这个钱算是横财。所以朱长富就作主分了。 而更为高兴的是,那户人家也是做生意的。经常有需要用到车的地方。在来仙人村表示感谢之后,也提出了愿意长期合作的意向。 这可是比二十两银子更加让人高兴的消息。全村人都乐开了花。 因为连升那个车马行本就算是公中的生意,后来卖货,也是全村人都入了股子的,能拉到这样的长期合作。等于大家都有了钱赚,谁不高兴? 也不知是村里哪个女人开的头。反正就是闹哄哄的说过年要做新衣。于是乎,朱长富干脆让朱方氏把全村女人都组织起来,让她带着全都下山采购,省得这些女人们在家里唠叨个不休。 没成想。正好就遇到叶秋回来了。 听说这样的好消息,叶秋也很高兴。 不过布料她是不打算买了,她在潞州城才做了新的。颜老夫人走时还送了她十几匹呢,足够全村人一家分半匹的。 可朱方氏上车去瞧过之后。却还是坚持买两身粗布,「那些好料子留你们穿,我们在乡下干活,还是得要这些布的。」 叶秋把她拦下,「咱如今就有这些,往后还怕没有更好的?依我说,大伙儿都少买些吧,够年下家里大人孩子穿的就得了。」 可穷惯了的人还真是舍不得。连大娘方才不好意思夸自己儿子,去跟女儿蔓儿说话了,这会子也过来教训叶秋,「就算是有钱了,可也不是这个花法。咱在乡下干粗活,穿这样好衣裳做什么?倒是朱大婶说的对,就该买些粗布。你不知道,他们成天在外面跑车,衣裳不经脏的很,成天一身雨一身泥的,有那好料子也是浪费。」 好好好,我错了。叶秋给你一言我一语说得不敢吭声,缩一边去等着这些婆婆妈妈挑衣料了。 那布铺的小伙计见她进门就差点搅黄了这么大笔生意,还悄悄甩了她两个白眼。 还村长呢,一点都不大气! 不大气的叶村长回了村,进了家门,等来看她的人散去,才让小伍把自己的钱箱抱进来。当看到那样一箱子金银首饰还有金子银票,朱家二老都吓坏了。 叶秋抿嘴悄悄的笑,「有了这些,您二老将来就不着急了吧?别说你们养老了,就是地瓜娶媳妇也尽够了。往后你们也大方些,别那么抠抠索索的苦着自己。」 「你这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拿回来!」 看叶秋上下抛着个金手镯玩着,朱方氏当即敲她一记,把镯子收了起来,「咱们穷惯了的人,突然阔气了,别人能不起疑心?象连升他们就赚那么点小钱,还有人妒忌,都打了好几架了。你这要让人知道,那还了得?这钱我帮你收着,嗳,老头子,回头你要不挖个坑,给埋起来吧?」 朱长富连连点头,「要得。」 叶秋无力瘫倒,一脸消极,「这没钱的时候想有钱,有了钱也不让花,这日子还有啥盼头?」 「咋没盼头呢?」朱长富不赞同的也嗔她一眼,「等村里日子慢慢好过了,这钱总是能花的。到时给地瓜修个漂亮的窑洞,买家具,花钱的地方多着呢。再说,你不得嫁人备嫁妆的?」 呃?叶秋猛地瞪大了眼睛,老叔这话是什么意思? 朱长富一时嘴快说出来,自己也有些后悔。朱方氏白了他一眼,把他推开,却是接着道,「咱也不打这个哑谜了,那个大个子,是不是看上你了?」 叶秋的脸,唰地一下红了。也不好意思赖在炕上,坐起来扭过身去,「你们说什么呢?」 「嘁!还不好意思了。」朱方氏嘟囔着,似是有些鄙夷,可眼中却是满含笑意,「那人不错,长得好。还知道疼地瓜,可以嫁的。」 第六十一章 「光长得好有什么用?那样一锥子都扎不出一个屁的性子,闷都闷死了。」朱长富似乎有点不满意,在那儿唱起反调。 朱方氏听得不高兴了,「那你当年怎么不去娶只麻雀回来?成天叽叽喳喳的多好?」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那人跟麻雀能一样吗?」 「你还知道不一样啊?那人不爱说话,你逼他做什么?我就觉得那样挺好,安静。不闹腾。比那些只会说好听的。正事不干的可强多了。」 朱长富急了,「你这老婆子又不了解人家,连他家都没去过。一共见过几面啊。怎么知道能嫁?」再看叶秋一眼,他拿出家长作风,果断道,「咱秋儿就是要嫁。也得嫁个知根知底的。」 朱方氏下嘴唇拉得老长,「那知根知底的。你再寻个好的来看看?这整个八角镇的人都看遍了,有一个配得上秋儿的么?」 朱长富耐心劝服,「那没有也可以慢慢找不是么?连升他们的生意也做起来了,日后总能认识更多的人。那大个子是不错。可毕竟是个当兵的,太危险了。往后等他一出门,就得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难不难受的?」 这理由似是有几分道理,朱方氏原想反驳的。最后想想,也只嘟囔着道,「大个子也就这一点不好了。不过他好象是当官儿的,打仗也不用他冲在前头吧?」 这话是看着叶秋说的,可这让叶秋怎么答? 她能说大个子如今很有可能已经上了战场么? 虽然李雍没有明说,但叶秋知道他不会是那种让手下士兵冲在前头,自己躲在后头只顾着自己小命的人。 「这个,打仗的事情谁说得清楚?就是成天家里务农,难道就没个三病五灾的?」 她没挑明,可老两口对视一眼,已经明白她的心意了。 叹了口气,朱长富不想说话了,低头收拾东西。 叶秋忽地有些不忍,「叔,你别这样。我知道你们都心疼我,为我好。可是,可是这世道就这样了。咱们在这儿挑拣人家,还不定人家家里挑不挑拣我呢。」 「他敢!」朱方氏顿时眼珠子一瞪,话说得掷地有声,「他家里要是挑拣你,咱就不过了。」 叶秋心头一热,忽地就噗哧笑了,上前抱着朱方氏的腰,开始撒娇。 看她跟小地瓜一个德性,朱长富原本愁苦的脸上也泛起笑意,「行啦,你要觉得好就好。我看那大个子虽话少些,但办事倒还周到,应该是个靠得住的。」 朱方氏啧啧了两声,鄙夷了句,「你刚刚不还嫌他不好么?」 朱长富道,「那不是想着他当兵,怕危险么?不过如今这世道本就不太平,也说不准会怎样,走一步看一步吧。对了秋儿,他家是哪儿的呀?爹娘在哪,有什么兄弟姐妹,要是往后你们成了亲,是要带你走啊,还是能过来安家落户的?」 呃……这么复杂而具体的问题,叶秋好象一个也不知道。 看她这一脸茫然,朱长富刚舒展的眉头又皱起来了,「那你都知道他家啥情况不?」 叶秋忸怩了半天,才红着脸道,「我,我就知道他们原来的营长是他义父。呐个……已经过世了。」 朱长富再跟老伴对视一眼,忽地都有些无语。 他们说得热闹,这啥也不知道,谈的什么婚事? 朱方氏不忍太打击叶秋了,「那就等他来时再说吧。这回不要你了,我们去帮你打听清楚。」 看二老一副操心的样子,叶秋也忽地也有些不安。 她突然发现,自己其实真的不太了解那个男人。甚至可以说,什么都不知道。 就这样一个男人,她竟然动了托付终生的念头,会不会也太草率了? 榆林县。 快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忙。 尤其今年母亲更是把部分祭祀之事交给徐三思打点,更是把个年轻人忙得自觉跟陀螺似的,团团转。 不过这样也好,一忙就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该想的事情了。 努力把脑子里的倩影赶出去,徐三思堆出笑脸,跟上门来送年礼的二姐夫家的管事寒喧,可话没说几句,那管事却突然告知一事。 「……原本家里大爷和大奶奶是要亲自来送礼的,准备的也不只这些。可突然听到要打仗的消息,也不敢来了。嘱咐小的先把这些送回来,说请不要见怪。回头若是风平浪静,我们大爷和大奶奶来拜年时会再补一份厚礼,上门赔罪。」 什么?要打仗了? 徐三思听得当即吓一跳,等把话问清楚,立即把来人带到了母亲面前。 徐陈氏也吃了一惊,「这消息可靠吗?」 管事的说,「应该有七八分准了。我们家姑奶奶的小姑子是嫁到潞州城的,这消息就是她送出来的。送来时就说正在收拾行装,打算回乡下避避风头,还说亲眼看到城里的士兵正在一拨拨的往外开。我们姑奶奶一得知这消息,便也差人送回娘家,大奶奶就忙打发小的来了。」 徐陈氏点了点头,再不怀疑。姑娘都向着家里,这样的大事没人敢乱说的。 拿了钱让这管事下去休息,说一会儿打点了给二女儿的回礼,让他再带回去,这边便让徐三思去八角镇报信了。 「顺便你也去趟仙人村,跟叶村长商量下。如果打仗的事是真的,那酸菜的生意可怎么办。」 徐三思陡然听到一个叶字,脸色就开始不自然了,尤其听母亲还叫他去商量。这,这样真的好吗? 看儿子一脸的踌躇,徐陈氏心中微叹了口气,「要不是事出突然。又是年下。娘也不会让你去走这一遭。不过这是大事,可耽误不起。告诉叶村长,钱赚不赚无所谓。保住大家平安最是要紧。」 看母亲说得这样郑重其事,徐三思反而不好忸怩了,答应下来就去准备出门。 望着儿子日渐长大的背影,徐陈氏心中却泛起几分复杂。 徐三思自然是个好孩子。否则不会苦苦压抑自己的喜好,把对叶秋的感情藏在心里。 说喜欢一个人很简单。跟家里闹也很简单。反正徐家只有他一个儿子,如果他一意孤行的话,就好象当年他爹为了个那样的贱人闹得天翻地覆,谁都没有办法阻止。 可徐三思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想让母亲伤心,让家里为难。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向叶秋表白心意。将会给全家带来多大的压力。 就算叶秋再好,毕竟也是未婚失贞。又拖着个儿子。 为了自己的喜欢,就豁出去一切的人是不是痴情种子,还很难说,但他起码首先要伤害的,就是自己的亲人。 徐三思不忍心伤害家里的人,所以宁可让自己活得痛苦。 你可以指责他懦弱,但不能不承认,一个真正有担当的人,都是懂得怕的。 因为怕造成伤害,所以在不确定自己能承担起这份责任之前,搁置一段感情,这在徐陈氏看来,是儿子真正懂事,懂得为别人考虑的表现。 可是,她又不能不为儿子的这份懂事而心疼,以及担忧。 因为就算搁置,问题也总还放在那儿,并不因为你无视它,它就能消失。 第六十二章 所以徐陈氏愿意让儿子借着这个机会去一趟仙人村,既是报信,也存心想让他学着去面对那些他不想面对的问题,打开他的心结。 如果徐三思去了,发现只是自己一厢情愿,那自然是最好。就算他会受伤,可伤愈之后,也能放下这段心事,好好的面对将来。日后再娶妻生子,心里才不会老记挂着别人。 当然,这样做还有一定的危险,那就是徐三思通过接触,会在这段感情里越陷越深。到时要他割舍,他会更痛。 可徐陈氏没办法不让儿子冒这个险,就好象她不能阻止儿子长大一样。 人要成长,总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至于说到徐三思会不会跟叶秋相处出感情,徐陈氏没有半点担心。 就算她没那么了解叶秋,但她毕竟也是个女人,所以对于女人的心思还是了解一二的。她虽然不知道叶秋会喜欢怎样的男人,但绝不会是她仍显青涩的儿子。 所以她倒盼着儿子能早点受些挫折,好死了这条心。 徐三思不知道母亲的用心,心里既为即将见到叶秋而激动,又因为自己不符合常规的情感而心怀愧疚。 就在这样矛盾不安的心理下,他去了八角镇。 先去舅舅家,说了可能会打仗的消息。陈掌柜一听便道,「昨日客栈里来了个客人,也是这么说。我心里还寻思着要不要去打听打听,如今听你这么一说,显见得此事是真的。只是咱们八角镇历来不是兵家必争之地,便是打起来也未必经过我们这儿。倒是你们榆林县要危险些,到时要不要跟你娘说一声,都搬回来?」 「这个回头再说吧。我娘叫我来,还叫我去仙人村说一声,再商量下酸菜的事。」 听说是大姐吩咐他来办事的,陈掌柜想一想,倒是比较能理解为人父母的心。 「那趁着天色还早,咱们赶紧去吧。顶多晚上在山里歇下,省得夜长梦多。」 那是最好不过了。 徐三思虽然怀揣着点少男的小心思,毕竟年轻,要他单独挑这么根大梁,心里还有些没底,若是有舅舅一起,他心里也能稳妥许多。 等他们傍晚赶到仙人村的时候。在村口就闻到一股浓浓酸菜香味儿,显是事情做成了。这原本应该是件大喜事,可如今甥舅俩对视一眼,却都有些高兴不起来。 想着仙人村的乡亲们为做酸菜费了那么大的劲,可如今要是卖不成,那可怎么办? 「哟,这不是陈掌柜么?」 出了一趟门。再回家的小苹果长大了好些。地盘意识也越发强烈。老远闻着有生人的味道接近,就跑屋里哼哼唧唧,朱方氏出来一瞧。没想到就瞧见这爷儿俩了,赶紧热情的招呼道,「快进屋坐,正好烧饭呢。你们也来尝尝这新出坛的酸菜。看味道好不好。」 陈掌柜和徐三思进了屋,却见炕上还有客人。 这客人他还认识。不正是北田村的魏正英和魏广海父子俩么?前些时还往他那儿送过酸菜的,这是怎么也来了? 要说魏正英,可是老早就盼着叶秋回来了。今儿也是巧了,魏广海本带了媳妇到镇上置办年货。在绸缎庄里就听伙计闲聊,说起叶秋回来了。 回家一说,当下老魏就坐不住了。吃了午饭就硬拽着儿子上仙人村来了。老头起初还不好意思,只说是来打听同去潞州城挖渠的他们村人的消息。等坐下来说得热乎了。老魏才婉转的表示,对合作收枣之事无故反悔的歉意。 叶秋本就不是小气的人,况且今天开坛子取酸菜又非常成功,所以对于这份歉意也就笑纳了。 合作可以继续,只是条件需要重新谈。 她不是想趁火打劫,而是时移事易,仙人村的乡亲们就算不知道村长家发了横财,却也从连升那个小小车马行的成长中,变得眼界渐渐开阔。 对于不讲信用的人,就算叶秋愿意大度的一笔带过,可仙人村的乡亲们却不一定愿意了。 都不用叶秋开口,朱长富首先就做了这个恶人。先是一口咬死不行,大家乡亲的情分还在,但合作是不提了。然后是来陪席的连爷爷和董大伯,又唱红脸又唱白脸的把话圆下来,合作可以,但也说清仙人村还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实在是不能徇私招骂。 弄得最后魏正英无法,主动做出一定的让步,然后又在细节上谈了许久,才最终敲定。 这回魏正英反怕他们变卦,愿意现场立下文书为证。 这么一闹腾,就到吃晚饭的时候了。 「都来尝尝,这酸菜煮出来的鱼,闻着都不一样呢。」朱方氏笑着把陈家甥舅俩让上炕桌,把叶秋刚做好一锅水煮鱼端了上来。 今天这条大草鱼是老魏家的女婿送的年礼,他们村子那边有鱼,只是冬天要凿冰去取,很是艰辛。 若能弄到几条活的,都是穷人用来送礼走亲戚的好东西。老魏这回来见叶秋,还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 这新鲜鱼可跟上回送的咸鱼不一样,叶秋很是喜欢。见帮老爷子们在打嘴皮子官司,她就去收拾鱼了。 刮鳞去骨,把鱼肉剖成薄片,拿盐和生粉抓匀腌上,再准备好葱姜料,就准备开做了。 这也亏得有男人送来的铁锅,叶秋从潞州回村时,第一件记得要收拾的东西,就是这只锅。 因人多,把鱼头鱼骨煎了,跟炒好的酸菜豆芽一起打底,等到汤开,把腌好的鱼肉滑入。最后再烧锅爆了花椒的热油浇上,那股麻香,闻得人都垂涎三尺。 再不谈正事,倒上家酿的米酒先吃饭。 等到酒足饭饱,陈掌柜的瞧魏家爷俩也算是叶秋的合作伙伴了,这才将可能要打仗之事说出。 这一下,所有人都傻了眼,这若是要打仗,他们的生意还怎么做? 叶秋对战争的认识,可能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战争确实是残酷的,可战争也同样意味着很多的机会。尤其是粮食军火,历来是大发战争财的利器。 可这种黑心钱,叶秋不打算去赚。她唯一想赚的,是她应该赚的钱。 「要不我带着酸菜往外跑一趟,试着卖卖?」 「你不要命了?不行!」朱方氏断然否决。 可叶秋却有些不为所动,「婶子,没事的。这不是还没打过来吗?就算打过来了,还有小伍他们几个呢。」 李雍让小伍等人送叶秋回村,可不是只让他们送这么一程。冲数回了宫,叶秋身边没有几个能打的人,他始终放心不下。 只是怕叶秋拒绝,所以先也没吱声,直等小伍到了仙人村,才告诉叶秋实情。打的旗号也不是保护叶秋,而是传授仙人村乡亲们武艺。 这也是叶秋之前提过的,只没想到,男人一直记在心里。 这样的一片好心,确实不好拒绝。尤其如今村里还有几个男人去了修渠,连升他们又天天在外头跑生意。能多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说实话,村里的老少妇孺们看着都安心些。 后来还专门找了一眼比较好的空闲窑洞给他们收拾干净了住下,叶秋若要出门,是肯定要带他们几个去的。 小伍他们的本事她是信得过的,如果不行,李雍也不会单挑了这几人送来。只是想要说服朱方氏,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 第六十三章 而且,朱长富也旗帜鲜明的站在老伴这边,「就算要去。也该是咱们男人去,要真让你去,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朱长富考虑得比朱方氏多一层。 叶秋说得对,这些酸菜一定要趁早卖出去,绝不能砸在手上。不是贪图那几个钱,而是这些酸菜是仙人村乡亲们寄托很大希望做的东西,比连升的车马行还让大家有感情。 陈掌柜他们不在村子里。有些事情不知道。 为了做好这些酸菜。许多人家都是把自家米缸水缸盖捐了出来,有事没事都愿意到放酸菜的窑洞跟前转转。不为了偷吃偷拿,而是怕有老鼠什么的来祸害了。 有些心细的老人还专门去割了荆棘。布在腌菜缸的四周。谁家孩子再调皮,也不敢上那儿去淘气。只要敢去那里,又给大人瞧见,绝对是一通好打。所以孩子们都很老实的绕开了,还自觉赶些想过去的猫猫狗狗。 等到今天早上终于开了缸。瞧见那些腌得酸香四溢的酸菜,村里人的笑脸是怎么也抑制不住的。如果这个时候跟他们说,酸菜卖不了了,这对于大家积极性的来说。将是个极大的打击。只怕有好些老人,都要心疼得睡不着觉了。 反正朱长富觉得,自己是睡不着了。 所以酸菜是必须卖的。但这个卖的人,却不必是叶秋。 可叶秋也很坚持。「叔你听我说,我不是逞强才一定要去。只是这酸菜你们都不懂做,到时咱们要卖,没个会做的人演示,谁信你们?就算我告诉你们可以煮鱼煮豆腐什么的,可你们光嘴上说,有我煮出来的好吃么?」 朱长富一时噎住了,满屋子人也不知说什么好。 倒是徐三思左右看看,接下了这个话,「叶村长说的,也有道理。我们家之前谈好的几家店铺,都在定襄城。这会子如果我们再往那边走,必是不通的,想卖就只能在周边想办法了。趁着年前,赶几趟大的集市。那样的话,倒真得有个懂行的人坐镇不可。」 魏正英想想,忍不住插了一句,「就算咱们煮不好,可卖得便宜点,不也一样么?」 他本是好意,给叶秋留下找借口。可叶秋却当即摇了摇头,「咱们这酸菜也说不好能做几年,日后若是旁人有心去学,说不得做得人一多,就没机会了。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贱价出售。」 陈掌柜也是这个意见,「真要打起来,盐价必然上涨,到时这些酸菜可值钱得很。咱们不做那黑心的事,卖个高价就算好的了。可若是比往年还低,却是不妥。叶村长,你说这酸菜,有没有办法保存的?」 他说这话自然也有自己的小私心,之前他愿意垫钱做这门生意,也是因为看到酸菜的利润挺高,所以愿意冒这个险。可要是贱卖了,哪怕赚得太少,他做了还有什么意思? 再说了,他还欠许多卖菜的人家尾款没给,要是卖得低了,谁赔得起?所以陈掌柜倒宁肯把这些酸菜囤积起来,放一段时间再说。 只叶秋却有些为难,「酸菜不是不能放,起码冬天是可以的。但若是真打起来,一直拖到明年开春,这么些酸菜砸手上怎么办?」 这时代的保鲜技术可不怎么样,叶秋也不敢冒这个险。况且要真打起来了,要坏她这一缸酸菜,也就是扔颗石头的事情。所以她宁肯趁着战事将起未起时,冒险去卖掉,也不想留着夜长梦多。 这倒是个伤脑筋的事,一屋子老少爷们都沉默了。 反正天都黑了,他们也不急着下山,都在那里琢磨应该怎么办。 可他们琢磨没事,小地瓜熬不住了。歪着小身子靠着叶秋,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打起了瞌睡。 连爷爷忽地看到,忙道,「哟,孩子这是要睡了,咱们要不先散了吧?大伙儿晚上都想想,明儿再说。」 那倒也行,魏家父子,陈家甥舅就分别去了连家和董大伯家歇着。 只是走前,魏正英主动跟叶秋说了句,「你要是真去卖酸菜,让我们阿海跟去帮帮你。他四里八乡跑得多,倒也有几个朋友。」 老魏其实真不是个坏人,虽然有些胆小懦弱,可一旦决定了要跟叶秋合作。他是很真心的在替她打算了。 叶秋现在不仅是仙人村的村长,也是他们的指望,可不能出点子事。 朱长富望了他一眼,没说话。 但老朱心里明白,老魏说这话,其实已经基本认同叶秋所说的了。 眼下的她,确实是所有人的主心骨。如果真要去卖酸菜。也只有她能胜任。可这怎么能让人放心呢? 想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却见连升他们都闹哄哄的回来了。 进村连家门也不入,先到了朱家。找到叶秋道,「村长,咱们村的酸菜要赶紧拖出去卖了吧?听说马上就要打仗了,正好趁着这个时候。去赶一趟宜川的大集,把该卖的都卖了。把咱们该准备的也都准备起来吧。」 朱长富忙问,「你们也听到消息了?」 连升道,「还不是上回那个生了龙凤胎的杨家?我们昨儿路过,他家倒是仗义。专门寻人来递了个话。说是打算跑完宜川这一趟,也要关门避避风头了。」 徐三思听了这话道,「我原先想说的赶集。其中一个就有宜川。往那边走的路相对太平,集市又大又出名。东西也能卖得起价钱。」 连升道,「杨大哥也是这么说的,他知道我们村有酸菜,还叫我们千万别卖得便宜了。万一打起仗来,盐就贵了,象这些有盐又能放的菜都特别金贵的。」 叶秋再次左右看看,果断道,「那就这么定了,我去。」 徐三思看她一眼,「这门生意有我家的一份,我也是要去的。」 朱长富再想反驳,也实在没有理由了。 那么叶秋要去的事是定下,只是小伍却又有了个新想法,「若是不好卖,何不把酸菜拖到潞州去卖给营里?这一打起来,肯定没菜吃,大家能有些酸菜,凑合着对付干粮也行啊。若是担心路上不太平,我身上有营长给的印信,遇着自己兵马都会放行的。」 可叶秋却是摇了摇头。 如果战事未起,就送些给清水营的弟兄也无妨。可如今既然打起来了,她要是为了赚几个钱就往那边跑,就实在让人诟病了。万一因她延误军机什么的,那更说不清了。 叶秋是爱抱大腿,却不愿拖后腿。 再说了,要怕那边没菜吃,叶秋做的简易泡菜以及萝卜干的手艺都是教过老蔡的,他应该搞得定。 况且,仙人村做的这些酸菜可不象之前卖给军营的简易泡菜,这是下了大工夫做的,真要是卖给他们,价钱贵了不合适,便宜了叶秋又该觉得心疼了。 咳咳,那男人挺穷的,所以这个钱还是去外头赚吧。 于是,事情定下,最后还是叶秋带队,去赶宜川的大集。 而此时,冯辰香已经以最快速度,入了西秦的京城,大宁。 甚至都没有去洗漱,冯辰香就刻意带着这么一身的风尘仆仆,拿出太后赐的金牌,求进皇宫。而她要见的,却不是太后,而是西秦的皇帝陛下,世人称作永兴帝的秦亨。 第六十四章 他今年三十有九,继位不过两年,可当太子却当了三十余年。最终能够等到父皇撒手归天,把皇位传给他,秦亨觉得自己靠的就是隐忍和仁厚。 所以他一直不贪美色,不好杀伐,崇尚无为而治,努力让自己活得清心寡欲,没事就写诗作画,水平还很不低。 这对于强悍惯了的西秦来说,可谓是个异数。 这回东齐突然出兵来攻打西秦,秦亨也十分震惊。可震惊之余,他想的不是如何反击,而是找人去谈判。先打听清楚,为什么东齐要打开战? 幸好,他手下的一帮能臣干吏们都不是吃素的,不需要这位君上操心,就开始部署反击。 只是皇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等把东齐打趴下了,再让陛下去问问原因吧。 对此,秦亨原本是有些不满的。可在天师突然出现,告诉他此次战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之后,秦亨放心了,继续去作他的未完的冬雪寒梅图。 至于南楚那位美艳的公主要求见,就请她进来吧。正好画上还缺一美人,多看她几眼,回头也好找些灵感。 只是没想到,那美人竟会给他带来一个这么劲爆的消息。 「你是说,不仅是东齐要进攻西秦,他们还联合了南楚,甚至可能还有离国?」 「是的。」 冯辰香肯定的回答让秦亨震惊了,也更加疑惑了,「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咱们西秦的公主还是东齐的皇后……」 「问题就在这里了,陛下。」冯辰香冷静的打断了秦亨,「贵国的公主于三年前诞下一个皇子,极受东齐帝的喜爱,可东齐帝已经有了数十位年长的皇子,原本的皇位之争就极是激烈。这回的叛乱,就是大皇子联合其他皇子,进行的有预谋的反击。」 秦亨一哽,这回不用去找人打听,他算是明白过来了。 但凡男人,无不偏心娇妻幼子。西秦公主当年虽是两国联姻才做的续弦,但她以豆蔻之龄嫁与中年大叔,还是很有些优势的。这几年传回来的家书,一直都称过得极好。尤其有了儿子后,东齐帝君对她们母子更是疼爱有加。 若是东齐帝君七老八十,活不了多久,那些年长的皇子们自然也不怕什么。可偏偏他跟秦亨年岁相当,也才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要是他再活上十几年,以目前东齐帝的身体情况来看,这是不成问题的。那么东齐的皇位最后会落到谁头上,这还真是说不好了。 所以倒不如趁着西秦公主母子在东齐的根基还没扎得那么牢,果断出击,先攻打西秦,就算不能彻底灭掉她们母子这个最有力的外援,但也能让东齐和一向交好的西秦结仇,去掉公主母子的威胁。 然后在这场战争中。能捞到多少好处,那就各凭本事了。 这也就是东齐的大皇子能够说服众位皇弟,暂时放下恩怨,统一向西秦出兵的最大理由。 战争对百姓来说,虽然会造成伤害,家破人亡,可对于手握权利的贵族来说。却也是一次重新洗牌和势力扩张的机会。 因东齐和西秦这些年交好。两国边境城市的发展都不错,算是比较富庶,就算打不下城池。但如果能带兵前去劫掠一番,不也是发笔横财的机会? 所以这场仗,才会打得这么突然和坚决。 至于联合西秦边境的南楚、离国,同样也是利益使然。 在这样的乱世里。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南楚帝动了心。所以才会派人火速召回冯辰香,打的主意就是即使暂不加入战局,但也可以随时保持主动。 但冯辰香选择把消息送给西秦,自然也有她的考量。 「陛下请不要过于担心。父皇既然让我来向陛下禀告此事,就证明我们南楚与西楚交好的心。不过据怀淑一点浅见,这回东齐虽然来势汹汹。但并不可怕。几个皇子都是各出其兵,证明他们很可能并没有完全掌控住东齐局势。就算偶然占了上风。但几路兵马之间因利益之争,也必定能齐心协力,所以只要西秦能撑过最初这一段,必定能化险为夷。」 不得不说,冯辰香这番话,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秦亨听后只觉心情大定,再看向这位美艳公主,更加欣赏三分。尤其是看到她一身的风尘仆仆,更加觉得她为人赤诚,「怀淑公主如此仗义,朕一定要好生谢过才是。来人呀!」 冯辰香却道,「此时并不是论功行赏的时候,西秦要备战,陛下还有许多的大事要做,请容怀淑告退。等到西秦捷报传来,怀淑再向陛下讨要赏赐,只望陛下不要忘了今日之言。」 秦亨听着这略带几分小儿女的话,哈哈笑了,「难道公主还怕朕反悔不成?这样吧。」 他伸手把书案上作画的一支朱笔给了冯辰香,「等到大捷之日,公主尽管拿着这支笔来向朕讨要赏赐。只要是朕给的出的,无有不允!」 「多谢陛下。」冯辰香拿着这支御笔告退,直等出了宫门,才微露矜持的笑意。 她真的帮了很大的忙么? 当然不。 不过是提前带几句话,表面上看是在通风报信,可实际上这些消息过不了几天,西秦人自己就能查出来。 她的忠心与友善,也就只能骗骗这位貌似仁厚,实则糊涂的帝王了。南楚甚至没有因此损失一兵一将,甚至都不存在与东齐交恶。 毕竟前来游说南楚,想与南楚联合的也不是东齐帝,等到东齐帝重新掌控了局势,或是有新君即位,为了初期的稳定,最后都是要来与南楚交好的。 所以她做这个好人,只是为了向秦亨要一个承诺。 而目前,她明显要到了。 等西秦一帮子重臣得到秦亨的召见,匆匆赶到皇宫,听他说了这么一个「重大」消息时,众臣皆有些无语。 比起皇上的兴奋,众位老奸巨滑的臣子们知道,他这是上了冯辰香的当了。 不过秦亨这个皇位本就是大臣和皇室博弈之后,各方妥协的结果。在扶持他上位之初,众位臣子也都默认了这个皇上的平庸与无能。 但是,有一个这样起码不会乱来的皇帝,比一个太有野心,不好掌控的皇帝还是容易得多。所以臣子们都很有默契的不把这块遮羞布撕下来,反而盛赞了皇上的仁厚,才能令得南楚公主归心,及时通报消息。 至于这位公主最后到底要什么,就等她开出条件来再说。 眼下,他们只需要扮好一个忠心臣子,适当拍拍马屁就行。 于是,处理完军国大事,自觉立了一大功的秦亨兴致高昂的把冯辰香画进了他的冬雪寒梅图里。还特意留下最后的点晴之笔,打算等到捷报传来之日,再最后完工。 而西秦的重臣们该干嘛就干嘛去了,就算他们并不把东齐的这次进攻真正放在眼里,但并不表示就任人欺负。 所以该打的仗还得打。最好还能打到东齐去,把他们这回战斗的损失夺回来。 既然都开战了,不管什么理由,亲戚情份都是不必讲的,越是重臣越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纵然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和,这个时候也会放下芥蒂,一致对外。 第六十五章 于是薛子卿难得回家吃个饭。还没遇见他爹薛适。等他快要经受不住他娘的疲劳轰炸时。他爹才终于跟救星似的回来了。 「爹,您辛苦了。饿了没,要不要下人再上点饭来?」也顾不得这副形象是不是太过狗腿了一些。薛少卿只求能打断他娘喋喋不休的那张嘴,这时候就是让他趴地上,四脚着地的扮小狗都不在乎了。 反正屋子里就他的亲爹亲娘,做点丑事也不算什么。 可刚刚这么安慰了自己的薛少卿忽又觉得不对。这样子的无赖没下限,是不是越来越象那个银发男人了? 偏他爹见他难得上赶着来拍马屁。倒很是受用,「到底是天师,就是会调教人。连你这个榆木疙瘩如今都学会声东击西了,不错。不错。」 这是亲爹吗?真的是亲爹吗?要是的话,为什么也能把个夸奖人的话,说得跟嘲讽一样? 薛少卿颇为无语。连他娘都听不下去。嗔了薛适一眼,「老爷也是的。儿子眼看都是要娶媳妇的人了,您还总这么逗他。万一将来要是让媳妇瞧见,让咱们儿子的脸往哪儿搁?」 薛适轻笑起来,继续肆无忌惮的大开嘲讽模式,「他的脸?他还有脸吗?以他那脑子,能听得懂我倒老怀欣慰了。所以不管你替他相什么媳妇,只要是个笨的就好。」 薛子卿听不下去了,「我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 否则他爹怎么总以打击他为乐事? 「说什么傻话呢!」薛夫人不悦拍打了儿子一记,「你老子就说你几句怎么了?还嘟囔个嘴做起怪相了。你爹成天朝堂上那么忙,就不兴回来说几句?」 得,薛子卿闭嘴了,就当好受气包吧。 可薛夫人到底也是心疼儿子的,说两句也就换了话题,「不过老爷,您还真别说,这回我去潞州,还真的替子卿相中一门亲事,是颜家的姑娘。您觉得可好?」 涉及儿子的终身大事,虽然薛适很想再嘲讽几句,可事关将来的儿媳妇,他还是要先关心一二的,「是颜修之的孙女还是侄孙女?」 「这个还没定,不过我瞧他家几个孙女都不错。到底是书香门第的姑娘,虽是单纯清高了些,却没有那些骄横无礼的坏毛病。这回我跟那颜老夫人也攀上了些交情,要是老爷同意,我想等她们回了京,上颜家走动走动,挑一个合适的。」 薛适难得点了点头,望大儿子道,「反正也不指望他能去走仕途,有一个贤惠明理的妻子就很不错了。人单纯反倒好相处,说到清高,哪家小姐没点脾气?」 可薛子卿有点不满意,「我又不好读书,弄个书呆子回来,哪里说得上话?」 薛适嗤笑,忍不住又开起了嘲讽模式,「人家不嫌你不学无术,你还好意思嫌弃人家?你娘就是这么一说,还八字没一撇呢,你倒挑三拣四起来。记住,这话只能在家里说说,要是你敢在外头露半点脸色,瞧我不打断你的腿。滚!」 他肯定还是拣来的。薛子卿忿忿然要走,却忽地想起正事,悻悻然又转回身道,「不是我不滚,是天师叫我来送信的。」 薛适神色一紧,「此等大事,怎不早说?」 等他看完天师送来的密信,薛适却露出几分疑惑之色,似在想些什么。薛子卿探头想看那信上说了什么,却被他爹敲一记爆栗,把那信丢火盆里烧了。 却是问了句,「这回你跟着天师去潞州,发生了什么异常之事吗?」 薛子卿没得到叶玄的吩咐,说不能透露叶秋之事,便道,「他在潞州遇到一个叶家女子,说是他妹妹。」 薛夫人忙道,「那女子我也见过,打得一手好鼓。当时侯亮那个办事不靠谱的,搭的彩楼都要塌了,还是这女子跟李雍去帮了忙救了人的。当然,最后还是靠天师的洪福齐天,才化险为夷。后来那女子还教了一套鼓舞,把去的那些丫头们都迷得疯魔了,一个个都闹着要学。要不是突然起了兵灾,只怕咱们还是多呆几天。回头等咱们家女儿学会了,也演给老爷看看。」 薛适没听后面这些乱七八糟的话,只摸下巴问,「天师妹妹?」 「是啊。」薛少卿说起此事,还颇为懊恼,「还挺会做吃的,起先我也不知道,回来路上吃到她准备的干粮,才知真正好手艺。」 就知道吃!薛适又白儿子一眼,却道,「行吧,你回去跟天师说,他信上所说之事,我知道了。」 这就完了?薛少卿瞪大眼睛,也不解释下? 薛适明显没这个意思,再次把这个蠢儿子轰出去,开始琢磨叶玄提到之事。 天师府能在历朝历代站稳脚跟,可不只是会装神弄鬼那么简单的。不过能让叶玄这么上心要护着的妹妹,薛适倒当真是有了几分好奇。 八角镇,陶家。 已经快到年下,原本红火热闹的本镇第一富户却是大门紧闭,门庭冷落。越发显得挂在门口的一对红灯笼,在寒风中左摇右摆得可怜。 却,无人同情。 有些路过的还要呸上一口,甩个白眼,而平素趾高气昂出出入入的家丁们,如今也跟受惊的小鼠般,贴着墙根快步而过。 等进得门来,就见有几个人已经围着管家在说话了。 「……好歹求您跟主家说说,能不能放几天假,让我们回家去看看?便是扣些工钱也是行的。」 「正是,如今外头传打仗传得厉害,这不让人回去瞧一眼,如今安得下心?」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说了,我去问问就是。」新来的人见陶管家已经应下此事,便不再多言的留在门房等消息了。 要是有办法,他们真想弃了与陶家的契约。如今陶家的名声在八角镇一带算是彻底臭了,不说主家不招人待见,就连他们下人也跟着没了光彩。 能走的都走了,如今留下的都是签了长约,或是签了死契的。只要陶家不答应放人,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可大家人虽还在,心却散了。 做事没有以往积极不说,对主家也少了几分恭敬。 这可怨不得底下人,就算陶家有钱又怎样?不得人心就是不得人心,谁都不是瞎子,难道让大家昧着良心还一味奉承你么? 不过这回大伙儿集体闹着要请假,倒不是故意刁难主家。实在是听到要打仗的消息,谁不害怕? 有些家小在这边的,就想回去瞧瞧。要是平常积攒了些银钱下来,也想送回家去收着。万一有什么事,不也好带着跑路? 只这样一番合情合理的要求,给陶管家报到陶宗名那儿,却是一口就给否决了。 「不行。」 如今打仗的消息越发明确,陶宗名也早有了打算,「趁着还没乱起来。赶紧去赶几个大集。赚些钱来要紧。谁也不许走,全都等着安排吧。」 陶管家不好多说,只看了陶世荣一眼。希望他能帮忙说点好话。 因为潞州要打仗,陶世荣收到消息就带着谢子晴跑回来了。顺便带回来的,还有谢子晴她哥,谢子左。 陶宗名对此很不高兴。可人都进了门,又不好赶出去。所以他早想找点什么事情。能让谢子左知趣的离开。可谢子左听说要去赚钱,倒是来了几分兴趣。 第六十六章 不等陶世杰答话,他先问道,「不知世伯是要去哪里赶集。做什么买卖?」 陶宗名道,「我打算亲自去一趟宜川,这要打仗。各项东西必是要涨的,咱家可以把往年的老存粮拿去卖个高价。然后再看看库房有什么不要的。正好一并出了。」 谢子左听得连连点头,「世伯高见啊。这样一样,不管仗打不打,府上的买卖可都是一本万利的。」 看他是真心佩服,陶宗名也颇为得意。 心说那些穷鬼以为不照顾他们陶家的生意,他就没办法了吗?这不正好是个天赐良机?只要能趁着赶集时大赚一笔,这段时间城中铺子的损失也算不得什么了。 「我这趟出门,世荣必是要跟我一起的,家中也没有人招呼,要不子左你先回去吧。」 却没想到谢子左那个纨绔子听他这么一说,却也动了心思,「既然如此,那何需伯父亲自出马?不如我跟世荣一起去吧。」 他虽不学无术,贪好享乐,人却不蠢。他家除了几亩地,并没有其他可以赚钱的营生。这回若是能跟着陶家商队出门,也学下做生意,最好能弄条长线自己去跑,这往后就有了生财的路子。就算不行,但如果可以从陶家这回的生意中捞些油水,不也能过个好年? 陶宗名没想到他会起了这样心思,忙道,「这可绝对不行。如今兵荒马乱的,你要是为了自家生意跑跑也就算了,但要是为了我家的生意出去,路上有个磕磕碰碰的,我可怎么向你家里交待?世荣,你说是不是?」 他递个眼色过去,原是想让儿子帮他说话,没想到陶世荣想想却道,「爹,要不让大哥跟我去吧。」 看陶宗名要急,他解释道,「爹您听我说。如今虽然还没打过来,但路上并不太平,您到底上了年纪,上回生病到如今才养好,再出去折腾实在不合适。不如就让大哥跟我一起去做个帮手,我们到底年轻,万一有事,跑起来也能快些。爹您要怕我们年轻不懂事,不如派个得力管事跟着,不就行了?」 陶宗名再看儿子对他递过来的眼色,有几分明白了。 如果有他派的人,谢子左再想占他家的便宜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了。再想想如今兵荒马乱的,让他出去冒险,肯定没有留在家里安稳。 这个大儿子虽跟他平素有些不和,但总不至于帮着外人来坑自家。反正这回要卖的货都是家里的陈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便是亏了也不必太心疼。 这么一想,陶宗名倒也觉得可行了。 尤其回头去跟陶老夫人商量之后,她也觉得陶宗名留在家中坐镇,比出门强。 「你若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们一帮子妇孺,万一真有什么事,谁也不好往外头走动,倒是你留下比出门强。就算那姓谢的小子想搞点什么,就凭他那点子道行,也捞不到太多东西,由他去吧。」 陶宗名这回一听,彻底下了决心,「那不如让管家跟他们去吧,有个老人跟着,也能说得上话。」 这事陶老夫人没意见。 陶管家虽是半路投到陶家来的,却是受过陶家救命之恩,极为忠心,要不也不会改了陶姓,在他家一干就二十多年。 于是此事就这么定了。只是陶老夫人特意让谢子晴也一起去。 老太太精得很,谢子左要是有什么小心思,别人不好管,他妹妹总是好管些。要是闹得太不象样,谢子晴首先就得说话。 再一个,自谢子晴回来,就成天抱着儿子不撒手。陶老夫人好不容易才跟重孙建立起的感情。可不想就这么被破坏掉了。 所以把这个障眼的孙媳妇打发出去。还可以美其名曰,让她也学着当家理事。 可谢子晴哪里愿意管这些? 她给侯亮弄出的妇科病还一直没治断根呢,原想借着儿子在身边。多要点钱,好抓药看大夫,可老太太这么一弄,硬是把她逼出了家门。谢子晴心中忿然。倒也想着要从这回的生意里捞点好处了。 要说陶世荣同意带她们兄妹二人出来,也没安好心。 陶宗名想发战争财。他更想发。 潞州城的枣酒铺子生意停了,他手上就没了进项。回来若想从陶宗名手上要钱,就得看人眼色。 要是陶宗名跟着去了,那他只有当伙计的命。半点心思没得想。可只要他不去,陶世荣就总有办法捞些好处花花。 所以他和谢家兄妹虽是各自怀揣着各自心思,但却是有志同心的想捞钱。至于唯一一个从中作梗的陶管家。三人心中打着一样算盘,到时得了好处。多分些他,不就完了? 陶管家原还指望陶世荣能帮忙下人说说好话,没想到这家的爷俩全钻进钱眼里了,那他还有什么办法? 等陶家那些想告假的下人们得知消息,是憋了一肚子的气。 这样兵荒马乱的,也不让人回家看看,这样的主家,未免也太心狠了吧?还要他们跑外头去做生意,谁还肯尽力? 于是,等叶秋和徐三思带着伙计,还有仙人村的乡亲们拖着酸菜赶到宜平的时候,生意还没开张,就遇到陶家这一帮子人了。 这是应该叫冤家路窄,还是叫冤家路窄呢? 「村长,咱们走,换个地方。」连升带着车马行在八角镇拉生意,可没少吃陶家人的闷亏。有几回来找茬的,他一直怀疑背后是陶家人在捣鬼。所以瞧见陶家人来了,就不愿意跟他们往一处凑合。 可叶秋不干。 这宜平的集市虽然很大,但来赶集的人也非常多。想要占个好位子可不是容易的事,她们初来乍到,好不容易得了个还不错的地方,要是再换,还不定能换到什么地方呢。 所以叶秋是坚决不让的,要是看不惯她,陶家人怎么不走? 可看她停在这里,那谢子左也不肯走了。 出来做生意,还能遇上美人,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事,他肯错过才怪。 「咱们也别挪地方了,就在这儿吧。不管怎么说,都是乡亲,也好有个照应不是?」 谢子左的提议,说实话没人愿意听。可大家都默契的不作声,因为眼下毕竟还是做生意要紧,谁都不愿意再去找地方了。 可这摊子摆开,问题就来了。 叶秋是卖酸菜的,陶家是卖粮食的。 本地米少面多,还有些剩下的粗粮,都是糜子之类的东西,里面难免有不少的谷壳。尤其陶家卖的是上了年头的存粮,一动那粮袋,就有灰扬起来,给风吹到仙人村这边的酸菜上,顿时那卖相就难看了。 【卷三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禾包满满 卷一》作者:微甜 2、《禾包满满 卷二》作者:微甜 3、《禾包满满 卷三》作者:微甜 4、《禾包满满 卷四》作者:微甜 5、《禾包满满 卷五》作者:微甜 6、《禾包满满 卷六》作者:微甜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