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泉阴司》 第一章 唱鬼戏 我的家乡地处黔东南绵延不绝的大山深处,那是一座相当偏远的小山村。 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跟着村里大人赶山采货,那时正值春夏之交,山里的菌类很多,拿到城里能够卖很高的价钱,城里人喜欢吃这些天然食品。 我们一群半大孩子跟在大人们的屁股后头,兴高采烈上了村后的钩子山。 在钩子山上,大人们忙着采菌子,我们就在远处掏鸟窝打地鼠,玩得蓬头垢面,却又不亦乐乎。 突然,一个叫胖子的家伙惊风扯火的咋呼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见我们呼啦一下围过来,他便献宝式的扒开草丛,里面躺着一条不过尺长的小蛇,似乎奄奄一息。 说实话,蛇这种东西,我们这些山里孩子从小便看得多了,但像这样通体翠绿如玉,双眸血红的怪蛇,着实谁都没有见过,忍不住啧啧称奇。 胖子很是得意,说他发现的这条蛇,所以这条蛇是他的猎物,他想结果了这东西的性命,然后捡回去给他爹泡酒喝。 他刚一说完,那玉蛇像是通了灵性,冲我急速摆了摆头,我动了恻隐之心,便劝胖子饶了它。 没曾想,胖子这混蛋不依不饶,还差点和我打了一架,等我们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那条玉蛇早已不见了踪影。 小孩子心性,这件事情我也很快就忘记了。 但是没有想到,半个月后的一天,竟然再次碰上了那条玉蛇。 那天晚上,月黑风高,等到家里人熄灯后,我便蹑手蹑脚悄悄翻出院子,偷偷赶到村头的老槐树下,那里早已蹲着七八个身影。 领头的郑军比我大三岁,是村里的孩子王,今夜就是他提议去鬼哭沟冒险。 这鬼哭沟,据说原本只是一处小山沟子,可历经民国抗战,年年尸横遍野,那鬼哭沟又是邻近村子的交界处,便约定俗成般成了一处乱葬岗。 即使到了今天,也能时时听闻有关鬼哭沟的怪事儿。 反正一句话,那沟子邪乎的很。 行过好几里山路后,我们到了鬼哭沟,向下望了一眼。 只见惨白的月光下,山沟里遍布着低矮的小土包,以及一些支离破碎的棺木。至于那些更简陋的,直接用草席裹着的尸骸,更是在沟底四散而落。偶尔还能看见一两条野狗,拼命地刨挖土包,拖出几根人骨,然后兴高采烈地跑掉了。 我们彼此对视一眼,大家都看见了对方眼底的恐惧。 其实郑军也害怕极了,但他强撑着要下沟里去,以证明他是名副其实的孩子王。 到了这个地步,谁都不肯示弱,便一一跟上郑军的脚步,硬着头皮下到鬼哭沟底部。 随后,郑军咳嗽两声吩咐了今晚的任务,让我们每人去捡一块死人骨头过来,能做到的就是拜把子兄弟,大家就算是同生共死过了。不能做到的,就不是兄弟,今后也不能跟着大家一块儿玩了。 对于捡死人骨头这件事情,我是有些抗拒的。 见我站着不动,郑军就问我:“杨程,你是不是认怂了?” 其实我打心里是瞧不上郑军的,老觉得这小子心术不正,喜欢偷鸡摸狗,但为了避免日后被人说我是怂包,矮上他们一头,我还是硬着脑壳子去了。 和其他人一样,我随意捡了块骨片就回来交差了,也不知道是人体的哪个部位。 站在中间的郑军像领导一样,看我们一个个将东西呈上来给他检阅,满意地点着头。 今夜的冒险就此结束,我们便沿着原路返回,可走了没多久,领头的郑军却张着嘴,愣在了原地。 明明穿过这片小树林,就应该是一条直通向村里的泥巴路,可此时却和记忆中完全不同,树林里竟然多出了好几个岔口。 一时间,我们七八个人都蒙圈了,完全不知该怎么办,有胆小的更是吓得哭出了声。 郑军毕竟年长些,懂得多,说我们可能遇上大人口中的鬼打墙了,只要我们老实待着,等到天亮以后自然会有出路。 在原地坐了会儿,我忽然听见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还伴随着唢呐和二胡的乐曲声,像是有人在唱大戏。 奇了怪了,三更半夜的,在这山林子里面怎么会有人唱戏呢? 其他人也听到了动静,好奇毕竟是孩子的天性,大家都想探个究竟,我们就循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 很快,眼前出现了一片空地,远远看去,正中央的地方还搭起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台子,几个打扮得花花绿绿,穿着戏服的人正在台上咿咿呀呀的唱着。 台上戏声不停,而台下更是坐了不少人,里三层外三层,在这夜半三更时分,竟是将戏台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望见真是戏班子,我们极是兴奋,连忙一窝蜂跑过去。 在那个没有电视机的年代,草台班子来唱戏,那绝对是十里八乡最热闹的事儿。 在人群中左右攒动,我们好不容易挤到前排,这时台上演的是穆桂英挂帅。 演穆桂英的女戏子长得虽是娇艳可人,唱得却高亢有力,字正腔圆,顿时引来一阵阵喝彩声。 戏毕,一干枯瘦小的黑衣老头端着盘子走下戏台。 我心知到了讨赏钱的环节,有些尴尬地摸了摸空荡荡的衣兜,悄悄往后缩,趁机打量那些看客,却发现他们的打扮各异,有的长衫马褂,有的广袍大袖,反正老老少少中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村民。 那黑衫老头缓缓走来,这时我前面一个身穿旗袍的女子阴恻恻说道:“戏唱得不错,当赏!” 说完,她掏赏钱时,我看到两个黄澄澄的东西掉了下来,滚落在地。 我定睛一看,竟是一对金耳环。 还不等我做出反应,身旁的郑军眼睛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俯身捡起那对耳环,飞快地塞进兜里。 我气得咬咬牙,暗恨自己的手脚不够利索,这天大的便宜居然被郑军给捡走了。 兴许是得了赏钱,接下来台上的戏子们像是打了鸡血,唱得卖力极了,可唱戏声变得愈发缥缈,愈发空灵。 明明我就站在台下,台上人的声音却像是从极远处传来,而且越想集中精神去侧耳聆听,声音便越是模糊不清。而我的意识也渐渐昏沉,眼皮子困得像是打架一般,只想就此倒头睡去。 第二章 玉蛇 忽然,我脖颈处传来一阵沁人的凉意,匆忙低头一看。 这一看,顿时吓得我魂飞魄散,浑身的汗毛齐刷刷倒竖起来。 只见一条翠绿如玉的小蛇,正盘在我的肩膀上,猩红色的信子滋滋吞吐着,距离我近在咫尺。 我看得清楚,这条玉蛇不正是上次我从胖子手里救下的那条蛇吗? 我吓得悚然一惊,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赶紧甩开那条玉蛇,同时察觉到我的周遭,似乎寂静的有些可怕。 抬眼望向戏台,我才发现那些花花绿绿的戏子此时皆是面色惨白,动作死板而僵硬,最诡异的是他们的嘴巴机械地张合,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而我同村的伙伴个个双目凸出,神情呆滞地望着台上,如同丢了魂一般, 再看旁边的那些看客,全都杵着一动不动,脸色也是白得吓人,胸口没有丝毫起伏,根本没有半点活人模样。 糟了! 冷汗顺着我的脊背流下来,我恍然想起了爷爷曾说过的“鬼戏”。 那是在荒郊野外的地方,专门演给鬼看的大戏,如果活人误入其中,便会被迷走魂魄。 没想到我们在误打误撞之下,竟闯进了这样一个凶险的地方。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牙齿禁不住打着寒颤,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跑,赶紧跑! 趁着周围那些“东西”还没发觉,我猫下身子悄悄往后缩,竟成功钻出了人群。 正准备撒丫子狂奔,听着身后那令人悚然的戏曲声,我却有些犹豫起来。 毕竟都是一个村的伙伴,要是我扔下郑军他们不管,就这么一走了之,待到天一亮,他们的肯定魂就被勾走了,难道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他们死掉吗? 想了想,我强忍着心中恐惧,又咬着牙回去了。 想起村里的老人说过,“脏东西”是循着活人气息过来的,我便用手掩住口鼻,尽量屏住呼吸,再度回到戏台下的人堆里。 来到最前排,郑军他们依然傻傻地看着戏台。 我抬手使劲拍了拍郑军他们的后背,期望他们能够醒转过来。 说来也怪,我这一拍之下,他们俱是身子猛然一抖,连喘几口气后,灰蒙蒙的眼瞳中仿佛又有了一丝生气。 回过魂后,众人望着眼前诡异万状的情形,吓得几乎瘫软,有两个胆小的张嘴就要哭出声,被我慌忙捂住嘴巴。 “嘘!”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大家和我一样捂着嘴,然后纷纷调转身子,蹑手蹑脚往外钻。 我们都是半大孩子,身形本就瘦小,而戏台上吹吹打打,正自精彩,那些看戏的人倒也没有注意到我们。我们七八个孩子就这样并成一列,一个跟一个溜了出来。 眼看就要脱身的时候,我忽然听见“扑通”一声响,似是有人摔倒在地上。 回头一看,我差点没被气死。 只见队伍最末尾的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手忙脚乱的想要爬起来,他的身前站着一个穿着寿衣,头发花白的老叟。 娘的,被发现了! 一口凉气直冲脑门,我心急如焚,暗骂胖子是个傻缺。 那老叟冷冷瞧了胖子一眼,居然俯下身将胖子扶了起来。 这时我才发觉老叟惨白的面容有些眼熟,竟像是前两年村里去世的李老爷子。 老叟抬眼打量了我们一圈,低声道:“你们几个娃,不要命了吗?赶紧走!走!” 说着,就使力把胖子往外推。 这时,戏台上的声音戛然而止,台上的那个穆桂英手握长缨枪,笔直地指着我们。 戏台下的人群慢慢转身,一张张惨白的脸庞就像抹了面粉一样,死灰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们。 我吓得头皮发麻,周身的血液仿似凝固了一般。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跑啊!” 我们慌慌忙忙转身,拼命向前逃去,借着眼角的余光,我瞥了一眼身后。 那些看大戏的人们,一窝蜂的朝我们涌了过来。 我们吓得魂飞魄散,除了拼命往前跑,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连脚上的鞋子跑掉了都不知道。 气喘吁吁冲进小树林,但是小树林里有几个岔口,我们却不知道该往哪个路口走。以前这里只有一条路,此时却出现了好几条路,到底哪条路才是回村的道路呢? 我们浑身冰冷,一旦走错了路,就可能永远都回不了家了。 这个时候,就听见正前方的路口,传来轻微的滋滋声响。 定睛一看,竟然又是那条体型纤细的玉蛇。 玉蛇盘在路口,不停地冲我摇头摆尾,像是在示意我过去。 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冲着其他人喊了句:“走这边!”,然后就朝着玉蛇所在的那个岔口跑了过去。 “杨程,你确定这条是回村的路吗?”郑军在后面问我。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因为我也不敢确定。 跑过那条玉蛇身旁的时候,我回头看了它一眼,我仿佛能够读懂它的眼神,我的心里一下子就有了底气。 我跑得很快,跑着跑着,前方出现了那棵熟悉的老槐树。 那棵老槐树此时就像一个和蔼的老人,一直守在村口等待我们的归来。 天空已经泛起鱼肚白,一夜惊魂未定,又是接连奔波,大家都熬不住了,倒在老槐树下不断喘息,有两个胆小一点的,忍不住放声大哭。 胖子凑过来小声问我,说刚才那条小蛇咱们是不是见过,怎么瞧着那么眼熟? 我抬手一个暴栗敲在他脑门上,说钩子山上的事儿你忘了么? 胖子这才恍然想起,他脸上肥肉一颤一颤的,庆幸地说,幸好当时没弄死它,否则咱们昨晚就完了! 我点点头,蛇是通灵性的,我上次在钩子上救过它的命,所以昨晚它也救了我的命。如果昨晚不是玉蛇给我们指路,我们肯定是转不出那片鬼林子的。 郑军虎着脸,叮嘱我们别把昨晚的事情说出去,不然大家都没好果子吃。 昨晚是郑军提议去冒险的,出了事他要担责任,所以他给大家下了封口令。 第三章 上吊 我们各自回家,我趴在墙头听了会动静,家里人还没起来,我便轻巧的翻进院里,然后赶紧回了自己的房间。 满身疲惫的倒在床上,但是却辗转反侧,回想惊心动魄的这一夜,发现很多东西冥冥中好像都有定数。 胡思乱想了一阵,我只觉脑袋越来越重,终于还是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我睡得格外香甜,直至下午,房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 我迷迷糊糊的还没起身,耳朵却先被人猛然揪住了,吃疼之下我睁眼一瞧,竟是爷爷。 “小兔崽子,你老实交待,昨晚上干什么去了?”爷爷面上隐现怒容,冲我低吼着道。 在我的印象中,老爷子还是头一次冲我发火,平时他对我都非常和蔼,现在怎么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睡……睡觉啊……”我说。 “你还撒谎是不是?”老爷子的手就像一把铁钳。 “疼!爷爷,疼!”我捂着耳朵叫唤起来。 老爷子没有松手,继续追问我:“昨晚到底干了什么?是不是还要狡辩?” 老爷子这么一说,我愈发心虚,但一想到说出来,肯定大家伙都得遭殃,便硬着脖子说:“真的在睡觉啊!” 这时候我爸妈也走了进来,他们没有开口,望向我的眼神中虽同样带着怒火,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说不出的后怕和担忧。 我妈看着我,眼眶有些泛红,像是已经哭过了一场。 看见爸妈这副模样,我的心猛然沉到了谷底,似乎……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你小子还不知道吧?”爷爷沉默了半晌,抿了一口旱烟杆子道:“村里叫郑军的那个娃娃……今天早上……死了!” “什么?!郑军死了?!”我悚然一惊,一跟头从床上滚了下来。 我大张着嘴巴,愣愣地看着老爷子,满脸不可置信,郑军死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惊慌失措地望向爸妈,我妈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的心一沉,我知道老爷子没有骗人。 我蜷缩在地上,身体不自觉地颤抖着,张着嘴说不出半个字。 恐惧就像蛇一样,缠着我的脖子,然后慢慢勒紧。 我感觉很冷,真的很冷,整间屋子仿佛变成了一座冰窖。 早上分别的时候,我还亲眼看着郑军走进自家大门,本以为昨晚的事情就此揭过,现在看来只怕是后患无穷啊! 见我失魂落魄的模样,我妈擦着眼泪走过来,将我搂在怀里。 直到我爸再次开口询问,我才一五一十交待了昨晚的所有事情。 听见我被一条小蛇给救了,爸妈都觉得有些意外,蛇咬人的事情听得多了,蛇救人的事情还是头一次听说。 老爷子默默抽着旱烟,面色逐渐铁青,随后问了一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题:“阿程,你有没有碰过那对耳环?” 耳环?! 我心头疑惑良久,忽然想起昨晚在看鬼戏的时候,郑军抢在我前面,捡走了一对金耳环,当时我还在心里骂他来着。 “没有,那东西我没捡着!”我摇了摇头,想起那对金耳环,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可惜。那年头生活还是很贫乏的,一对金耳环算是很高档的首饰了,拿去镇上的金铺能换不少钱呢! 见我失口否认,老爷子和我爸对视一眼,竟同时松了一口气。 “那就好……那就好啊……”我爸的口吻带着一丝劫后余生的喜悦。 我很奇怪地看着老爷子和爸爸,莫非……郑军的死和那对金耳环有什么关系吗? “爷,郑军到底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老爷子磕了磕旱烟杆:“听说是自杀!上吊自杀!” “上吊自杀?!”我大惑不解地看着老爷子,好端端的,郑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自杀呢?而且郑军的爷爷是村委会主任,家里条件也算不错,吃的用的穿的都是咱们这堆孩子里面最好的,日子过得甭提有多幸福,怎么会选择自杀呢?而且还是选择上吊这种可怕的方式? 老爷子重新往烟杆里面塞了些烟丝,点上火,吧嗒一口,幽幽说道:“今天中午,郑军他妈照常去叫儿子起床吃饭,但是喊了半天屋里都没有半点动静。他妈感到很奇怪,想要推门而入,却发现房门反锁了。 郑军他妈赶紧找来钥匙打开门,然后看见了让她永生难忘的一幕。郑军浑身赤裸,被一根粗壮的麻绳悬吊在房梁之上。双目外凸,嘴唇乌青,舌头更是拉到了脖子处,早已气绝身亡。 郑军他妈当场吓得昏了过去,直到后面郑军他爸赶来,才与左邻右舍一道取下郑军冰凉的尸体。 而后,他们才发现郑军的右手中像是紧攥着什么东西!” “耳环?!是不是那对耳环?!”我失声叫道,老爷子吐着烟圈,点了点头。 没想到两个小小的金耳环,竟成了郑军的买命钱。 我的心里生起一股后怕,若昨晚捡着耳环的是我,那我岂不是…… 我甩了甩脑袋,不敢继续想下去。 隔着烟雾,老爷子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小子,谨记一句话,死人的东西,不能要!” 我用力点点头,郑军就是个血淋淋的例子。 我在心里发誓,死人的东西,不管再值钱,我都绝对不会要的。 “爷,我去看看……郑军……”我从地上爬起来,毕竟也是朋友一场,不去看看好像不够义气,而且郑军死的那般诡异,我实在是有些好奇。 老爷子颔首道:“可以,但是不要节外生枝,早去早回!” 我应了一声,快步往门外走去。 出门的时候,我隐隐听见我爸跟爷爷在后面说话。 我爸说:“这事儿算是结束了吗?” 老爷子说:“结束个屁,才刚刚开始咧!” 我爸有些焦急:“那可怎么办呢?” 老爷子安慰道:“别着急,我已经联系了库瘸子,让他回头给程儿看一看!” 推开院门,迎面吹来一阵阴风,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什么事情才刚刚开始? 第四章 祠堂 在这样的山村里,出了事儿半天就能传遍。 来到郑军家的时候,我看见郑军的家门外面已经围聚了很多人,屋子里不断传来郑军他妈悲天跄地的哀嚎声。 世上最难过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一个儿子养到十多岁,突然没了,作为母亲,真的是痛不欲生。 郑军的尸体就摆在堂屋里面,堂屋里放着两条长凳,凳子上架着一口黑漆棺材,漆色都还是新的,显然是刚买回来的。 我们这里的习俗,人死之后要在屋里放三天,所以棺盖并没有合上,郑军就躺在里面。可能是害怕死状吓着人,郑军的脸上和身上覆盖着一张白布,只剩一双乌青的双脚露在外面。 棺材后面摆放着一张案台,案台中央是郑军的黑白遗照,两边点着香火蜡烛,下边放着一个盆,盆里烧着纸。 郑军他爸跪在火盆边上,脸色铁青,一言不发,一个亲戚在旁边搀扶着他,应该是跪了很长时间了。 我原本想给郑军上两柱香的,看见郑军他爸那副样子,我又不敢过去,只是绕着棺材走了一圈。 屋子里的气氛很压抑,而且由于郑军爷爷是村委会主任的关系,前来吊唁的人很多,几乎全村人都来了,络绎不绝往屋里走,我很快就被挤了出来,在门槛口摔了一跤,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正准备爬起来,忽然瞥见堂屋的房梁上面,好像有什么东西。 蛇! 又是那条小玉蛇! 它缠在房梁上,微微昂起蛇头,像是在看我。 我心中一凛,这条小蛇怎么跑到郑家凑热闹来了? 郑军莫名其妙自杀,不会跟这条小蛇有什么关系吧? 小蛇救过我们的命,应该不会害死郑军的! 我正胡思乱想着,一只手将我拉了起来,原来是胖子。 胖子把我一直拉到墙角,我问胖子:“你怎么在这里?” 胖子神色惶恐:“听说郑军死了,我过来看看!” 我说:“没什么好看的,都罩着白布呢,回去吧!” “哎!”胖子拉着我,紧张兮兮地问:“你说郑军是怎么死的?” “上吊自杀的,你没听说吗?”我问。 “不是!”胖子摇了摇头:“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郑军为什么要自杀?” “神经病,我又不是郑军,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要自杀?”我留给胖子一个白眼,不想继续跟他纠缠。 胖子上前拉着我的衣服,说:“杨程,你没觉得不对劲吗?郑军自从昨晚从鬼哭沟回来以后,就莫名其妙的自杀了。我想来想去,都想不到他自杀的理由,所以我怀疑……昨晚他可能招惹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我打了个冷颤:“我们昨晚全都去过鬼哭沟,照你这种说法,我们岂不是全都招惹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胖子局促不安地搓着手:“所以我很担心,下一个死的会是谁?” 胖子的话让我很不舒服,我没有跟胖子继续聊下去,而是快步赶回家里。 路上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阴影在作祟,我总觉得背后好像有不干净的东西跟着我,每走几步路,我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一看。 老爷子和老爸都不在家,只有老妈在灶房里忙碌着,她给我炖了一只老母鸡,让我多喝点汤,好好补一补身体。 “老爷子跟你爸在祠堂等你,吃完饭你就去祠堂吧!”老妈说。 “去祠堂做什么?”我放下碗,擦了擦嘴角的油迹。 “听说是库瘸子的意思,让你们那几个小娃,今晚全都去祠堂避一避!”老妈走过来,收拾碗筷。 “避一避?要避什么呢?”我奇怪地问。 老妈瞪了我一眼:“哪来那么多废话呢,让你去你就赶紧去,你还想不想保住你的小命啦?” 老妈说这话的时候,眼圈又红了起来,我不想见她这么伤心,我说我立马就去,然后一路小跑去了村尾的祠堂。 村尾有座祖宗祠堂,里面供奉着这座村庄的列祖列宗。 每当逢年过节,或者清明中元,村长都会组织大家去祠堂里拜拜。 平日里乡亲们有个大病小痛的,或者祈福消灾的,也会去祠堂里求老祖宗庇佑,所以祖宗祠堂常年香火不断,渐渐也成了一座很有灵气的祠堂。 在夕阳投来的余晖中,这座古色古香的祠堂显得有些老旧颓败,几只乌鸦立在祠堂的屋顶上,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 祠堂门口围着不少人,都是昨天的伙伴及他们家里的大人,大家皆是面有戚戚之色。 我问我爸这是要做什么,我爸让我不要多问,待会儿库瘸子让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中间站着的瘦高老者便是村长余老爷子,依着他的吩咐,我们这些小娃一个个走进祠堂,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面烧香叩首,然后老老实实在祠堂里待着。 我们都知道了郑军横死的消息,原本活泼的众人此时聚在一起,气氛难免得有些沉重,大家彼此对视看了看,都默默地没有说话。 如此干坐了一个多钟头,直到日落西山的时候,几个人影缓缓走进祠堂。 村长余老爷子,我爷爷,他们中间还有一个拄着拐杖的库瘸子。 在我们这种偏远的山区地方,怪事时有发生,所以几乎每个村子都会有个走阴请神,能掐会算的半仙,而这库瘸子便是附近一带有名的能人。 据说在早些年前,库瘸子本也是个寻常庄稼汉,后来生了一场怪病,病好以后就有了一身能通阴阳的本事,可这左腿也莫名的瘸了。 托那些爱嚼舌头的妇人功劳,库瘸子是八仙铁拐李下凡之类的传闻愈演愈烈,这库瘸子的名气自然也水涨船高。 不过对于库瘸子这种人,我并不是很相信的。 库瘸子差不多五六十岁,绷着一张老脸,搬了张凳子坐在我们面前,挨个问了一遍昨晚的情况。 我们哪里还敢隐瞒,一个个老老实实交代昨晚的行踪,包括去鬼哭沟,碰上唱鬼戏这些事情,全都倒豆子般吐了出来。 第五章 咚咚咚! 听说我们去了鬼哭沟,余老爷子气得吹胡子瞪眼:“小兔崽子,真是胆大包天!以后谁还敢去鬼哭沟,我就打断他的腿!” 听到那条小玉蛇现身相救,库瘸子皱起眉头,面露疑惑之色,嘴里自言自语的小声嘀咕着:“奇怪……” 其他伙伴讲述的过程都是大同小异,但似乎没人知道郑军手里那对金耳环是怎么来的。只有轮到我的时候,才把金耳环的事情讲了出来。 库瘸子闻言面色大惊,追问我有没有看清那耳环的主人长什么样。 我便依着印象回答了:“呃……好像是个穿大红旗袍,身材窈窕的漂亮女人……” 库瘸子的脸上顿时闪过骇然之色,有些慌张的站起来,差点连身旁的拐杖都忘了拿。 余村长和我爷爷赶紧上前扶着他,问他怎么回事,库瘸子将头摇成拨浪鼓,苦着脸说:“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娃娃,这是撞了凶煞了,只怕那女人今晚还得找上门来……” 库瘸子这样一说,我们全都吓得傻在那里,余村长见势不妙,赶紧向库瘸子讨教,问他怎样才能帮助我们避过这一劫。 库瘸子面露难色,不停地摇着头。 余村长以为库瘸子是想狮子大开口,不断提升库瘸子的“出场费”。 库瘸子长叹一口气,很无奈地说:“余老爷子,这次真不是钱的问题,我……我只能说尽力而为!” 老爷子问:“大仙,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何连你都如此忌惮?” 库瘸子拄着拐杖,缓缓将原委道了出来。 据他所言,昨晚我们碰上的那个旗袍女子,是民国时期附近一个大地主的小妾,名叫殷红衣,长得年轻漂亮,最喜欢穿大红旗袍,但是刚过门没有多久,就被当时地主的老婆找了个借口,将其活活浸猪笼而死。 头七回魂那夜,地主家里所有人,包括家眷和佣人,以及家里的猫猫狗狗,全都死了个干干净净,地主家的墙上全是血淋淋的手掌印。尤其是地主的老婆,死状最惨,心脏都被挖走了,胸口留下一个大窟窿。 有人说,这是殷红衣回来复仇了。 从此以后,地主的宅子也成了一座鬼宅,经常闹鬼,后来被当地的村民一把大火烧掉了。 听闻库瘸子的讲述,我们那几个毛孩子吓得赶紧给库瘸子跪下,请求他救我们小命。 库瘸子挨个问了我们的生辰八字,然后把我们的生辰八字写着黄纸上面,分别埋在不同的香炉里面,用香灰覆盖着,上面各自点上一炷香。 而后,库瘸子又让余老爷子掏出那对金耳环。 表面上看,那对金耳环也没什么异样,跟普通金耳环差不多,只是式样略显古朴一点,做工也是挺精致的。 郑军死了以后,他的父母觉得这对金耳环是不祥之物,于是交给了余老爷子保管。 余老爷子把金耳环递给库瘸子,库瘸子同样把金耳环埋在香炉里面,还贴了张黄符在香炉上,叮嘱我们谁都不可以碰这个香炉。 郑军就是因为这对金耳环而死,我们哪里还敢碰这个香炉,当真不要命了吗? 库瘸子神色凝重地对我们说:“你们这几个小娃娃,今晚就在祠堂里过夜,不准离开祠堂半步。否则,谁要是出了事,我可不负责任!还有,晚上不管听到什么声音,或者见到什么奇怪的事情,都不准打开祠堂大门,听清楚了吗?” 我们点点头,都给库瘸子叩首跪谢。 “能不能熬过今夜,就看你们自己的造化了!” 库瘸子叹了口气,甩了甩他身上那件破旧的长衫子,带着村长和老爷子走出祠堂。 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祠堂里点着香烛,忽明忽暗的,那一排排牌位显得有些阴森可怖。 静悄悄的,没有人说话,偶尔能够听见外面传来一两声虫鸣鸟叫,反而衬托出祠堂的死寂。 我们几个都还是毛孩子,年纪很小,出了这样的事情,每个人都害怕的要命,各自抱着胳膊发抖,也不说话,气氛异常的沉闷。 香炉里的香慢慢燃烧着,时间过得很慢,在紧张和恐惧的笼罩之下,我们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祠堂外面像是刮起了阴风,那风吹得不正常,呜啊呜的响,我们几个孩子全都惊醒了,一个个大睁着眼睛,都不敢继续入睡,瞳孔里写满了惶恐。 很快,祠堂的屋顶上方,响起稀里哗啦的声音,就像有人在房顶上跑来跑去,不时还能听见瓦片落地的声音,摔得稀烂,清脆的声响如同鞭炮,炸得我们的小心肝一抖一抖的。 有两个胆小的孩子已经钻进了案台下面,双手抱着脑袋,几乎都快吓哭了。 我看了一眼胖子,他也吓得不轻,蜷缩在祠堂的角落里,双手合十,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阿弥陀佛”。 不一会儿,阴风停了下来,祠堂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咚咚咚!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顿时令我们毛骨悚然。 我们齐刷刷抬头看向祠堂大门,祠堂大门是以前那种厚厚的红漆木板,由于年代久远,好多漆面都已经剥落了。 这么晚了,谁还会来祠堂呢? 咚咚咚!咚咚咚! 敲门声越来越急促,就像鼓点般不断敲打在我们心头,让人心烦意乱。 我突然看见胖子站了起来,朝着大门走过去,竟然想要开门。 我吓了一跳,赶紧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拉住胖子的衣服:“你要做什么?” 胖子哭丧着脸说:“我受不了了,我要回家!” 情绪是会传染的,胖子这样一说,其他人也跟着哭哭啼啼起来,吵嚷着要回去。 我有些急了:“你们都忘记库瘸子说的话了吗,不管听见什么声音,都不能打开祠堂大门,只要熬过这一夜,明天我们就有救了!” 顿了顿,我又对胖子说:“那个穿着大红旗袍的女人说不定此时就在祠堂外面,你有种你就去开门!” 胖子的手原本已经搭在门闩上面,听我这样一说,想了想,还是放了下来,他终究还是没有开门的勇气。 第六章 香断了 那咚咚咚的敲门声,就像是催命的音符,也不知道响了多久,终于停了下来。 祠堂里重新恢复了之前的死寂,我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是冷汗。 这一夜,绝对是我短暂人生中,过得最漫长的一夜,我们几乎是掰着指头数着时间熬过来的。 当外面传来第一声鸡啼的时候,祠堂门口再次响起敲门声,我们听见余老爷子的声音:“小子们,快起来开门!” 余老爷子平时是个有些严厉的村长,我们这些小孩子几乎都不敢跟他说话,但此时此刻听见他的声音,竟然感觉无比的亲切,热泪一下子涌上眼眶。 我们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门口,打开门闩。 余村长第一个推门而入,后面跟着库瘸子和我爷爷,他们的面容显得有些憔悴,看样子也是一夜未睡,就等着天亮来给我们开门。 余村长走进祠堂,立马开始点人头:“一,二,三,四……成!一个不少!” 余村长吁了口气,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他问我们:“大家昨晚过得怎么样,发生什么怪事儿没有?” 我们摇了摇头,胖子说:“没什么怪事,就是半夜时候有人敲门!” 余村长点点头,指着祠堂大门对我们说:“幸好你们没有开门,否则……已经小命不保了……” 我们抬头看向祠堂大门,一个个顿时小脸煞白,眼神里满满都是惊恐。 祠堂的红漆大门上面,居然留下了数不清的血手印,猩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我在心里暗道一声好险,然后扭头看向胖子,胖子面如死灰,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 昨晚果然有“东西”在祠堂外面,如果胖子当时打开了大门…… 我打了个冷颤,不敢继续往下想。 晨曦从云雾里穿透出来,点点光晕洒落在古老的窗棱子上面,昨晚发生的事情,宛如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外面又是艳阳高照。 我家老爷子走过来,伸手抚摸着我的脑袋,不停地安慰我:“没事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不会有事了!” 这时候,库瘸子绕着案台走了一圈,将案台上的香炉挨个检查了一遍,突然回身指着我:“除了杨程以外,其他人都没事了!” 我的心猛然哆嗦了一下,什么叫做除了我以外? 众人惊诧地看着我,我几乎都快吓哭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没事了,我却还有事呢? 老爷子也是急了,立即询问库瘸子这是怎么回事。 库瘸子指着那些香炉对我们说:“你们看,这些香炉里面的香全都正常烧到了底,落下的香灰也很匀称。再看这个香炉,这个香炉里的香……断了……” 我踮起脚尖,看见香炉里插着的那一炷香,果然从中断为两截,根本就没有燃烧过。 香断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 虽然我年纪尚小,但我也隐隐约约猜到,香断了肯定是个不好的兆头。 果不其然,就听库瘸子说:“香断了,说明那个殷红衣……盯上你了……她放过了其他人,没有放过你,所以她还会来找你麻烦的!” 库瘸子这番话令我感到一阵阵晕眩,我这是撞了哪门子血霉,那个女人偏偏盯着我不放呢? 老爷子也是一脸震惊,他抱着侥幸心里,把香炉里埋着的黄纸抽出来看了看,黄纸上面果真写着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老爷子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其难看。 外面的太阳很大,但我却感觉无比阴冷。 其他孩子的父母陆续来到祠堂外面,对着库瘸子千叩万谢,然后高高兴兴领着自己孩子走掉了,祠堂里面只剩下我一个小孩,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此时此刻的心情。 胖子走的时候,还挺够义气的,不忘记安慰我一句:“杨程,你会没事的!” 等所有人都散了,老爷子迫不及待询问库瘸子,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呀,大仙,为什么那个女人不肯放过杨程呢?其他孩子你都能救,我想你也应该有办法救杨程的吧!”余村长也在帮我说话。 库瘸子摸着下巴,用拐杖轻轻敲打着地面:“奇怪!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呀!我借用祠堂的香火帮你们挡煞,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昨晚应该是非常成功的,为什么却偏偏遗漏了一个人呢?莫非你做了什么愧对列祖列宗的事情,所以这些老祖宗不庇护你?” 老爷子听闻此言,赶紧让我对着案台上的牌位跪下,求列祖列宗帮我渡过难关。 库瘸子又拿起我的生辰八字看了看,自语道:“殷红衣为什么会单单盯上你呢?” 库瘸子左手拿着我的生辰八字,右手飞快地掐算着,口中一直念念有词。 库瘸子微闭着眼睛,右手的五根手指掐算得很快,仿佛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里面,我们不敢说话,生怕打扰到他。 片刻,库瘸子停了下来,脸上露出疑惑且惊讶的表情。 然后他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走到他面前,他伸出右手,在我的后脑勺不停地摸来摸去,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是惊讶。 突然,他停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神非常怪异:“原来如此!” “库大仙,你倒是说个明白呀,到底什么情况?”老爷子眼巴巴地望着库瘸子,希望他能说出其中缘由。 库瘸子吸了口气,指着我说:“这小子命格有异,而且是难得一见的阴骨童子,难怪那个殷红衣会缠上他!” 阴骨童子? 我一脸懵逼的看着库瘸子,感觉他说的东西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库瘸子的脸上隐隐透着一丝兴奋,他说:“杨程的后脑勺位置,比正常人多长出一块小小的骨头,这块骨头就是阴骨,据说上辈子修炼得道的人,轮回之后就会生出这块阴骨。拥有阴骨的人,自身就是一个强大的灵体,这种人非常容易招惹脏东西,而且一生都会被脏东西跟随!” 顿了一下,库瘸子接着说:“对于那些脏东西来说,阴骨是不可多得的修炼宝贝,我想那个殷红衣就是冲着你这块阴骨来的!” 第七章 新郎服 我当时还小,也不完全明白库瘸子说的话,只知道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怪胎”,脑后比常人多长出一块骨头。 老爷子几乎就要给库瘸子跪下了,求库瘸子想想办法,无论如何帮我度过这一劫。 库瘸子眯着眼睛想了会儿,说办法还是有,就不知道你们杨家同不同意,然后库瘸子贴着老爷子的耳朵,叽里咕噜的低声说了几句,我也听不太清楚,但是老爷子的脸色很明显变了。 “只有这种办法吗?”老爷子颤巍巍地问。 库瘸子点点头:“阴骨童子是上品灵体,其实也不算是一件坏事,这是杨程的命!” 老爷子重重地叹了口气,跟库瘸子抱拳道谢以后,拉着我走出祠堂。 库瘸子在后面说:“记住,今日子时,我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等你们!” 老爷子把我送回家里,然后又急匆匆的出了门,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昨天一夜未睡,实在困极了,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像跑火车一样,噩梦连连。 梦里,我站在祠堂中央,祠堂里点着蜡烛,阴气森森,我想走出祠堂,但是祠堂仿佛变成了一座迷宫,我非常焦急,无论如何都走不出祠堂。 然后我听见一个女人在叫我的名字:“杨程!杨程!” 我回过头,一个穿着大红旗袍的女人站在我背后,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 我很害怕,撒丫子就跑,还是跑不出祠堂。 那个穿着大红旗袍的女人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后面,高跟鞋与地面撞击,发出嗒嗒嗒的清脆声响。 我实在是跑不动了,回头问那个女人到底想要怎样。 女人走到我面前,微笑着打量我,她突然伸出手,我惊讶地发现,她的手指没有皮肉,只是白森森的手骨。女人的面容也在刹那间变得狰狞可怖,她的眼角裂开,淌落鲜红的血珠子,一张脸迅速腐烂,皮肉下面隐隐还能看见蠕动的白色蛆虫。 我大叫一声,转身想跑,却被女人从后面抓住我的脖子。 紧接着,白森森的手指骨就像锋利的刀子,猛地插进我的后脑勺,抓住我脑袋里的那块阴骨…… “啊呀!” 我慌乱地挥舞着双手,从噩梦中惊醒,由于太过用力,竟然翻身从床上滚了下来,摔得眼冒金星。 听见声响,爸妈第一时间从外面冲进卧室。 我看见爸妈熟悉的脸庞,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老妈搂着我,一个劲地安慰我:“没事的!没事的!” 半晌,我总算安静下来,停止了哭泣。 这时候,老爷子从外面风尘仆仆的赶回来,他的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两件新衣服。 老爷子不由分说,让我换上新衣服。 小孩子哪里懂得许多,看见新衣服自然是眉开眼笑,像我们这种大山沟里长大的孩子,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可能穿上新衣服。 衣服是大红色的,很喜庆,就跟过年时候穿的一样,换好衣服以后,我很高兴,跑到镜子前面一照,整个人顿时就愣住了,我这一身大红新衣,不是新郎官穿的红礼服吗?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俨然一个小小的新郎官。 村子里每年都有人结婚,我也参加过不少婚礼,经常看见新郎穿这样的大红礼服,老爷子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给我买套新郎服回来? 我们这个山沟沟虽然落后,但最早结婚的男孩子也是十七八岁,我现在才十三岁呢,鸟毛都还没有长齐,老爷子不会让我结婚吧? 爸妈看着我,脸上却没有半点喜悦之色,反而苦着脸,眉头紧锁。 老爸问老爷子:“爹,真的要这样做吗?不会出什么事吧?” 老爷子坐下来,往旱烟杆里塞了些烟丝:“库大仙说了,我家程儿是个阴骨童子,天生缺一魂,只有找人补上那一缕阴魂,才有可能躲过此劫!” 缺魂? 我满脸讶异,我只听说过缺心眼,还是头一次听说缺魂。 我向老爷子询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爷子抽着旱烟,有些疲惫地摆摆手,示意我不要多问:“程儿,别问那么多,爷爷一定会救你的!” 怀着疑惑的心情吃完晚饭,老爷子让我回屋睡觉,不允许我到处乱跑,也不让我脱掉身上的红礼服。 一直到了子时,老爷子将我从迷迷糊糊中拉起来,让我跟着他出门。 我看见爸妈穿着很正式的衣服在门口欢送我,他们的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 门口摆放着一个火盆,跨过火盆,代表吉祥如意,这些都是新郎官出门时候的礼仪风俗。 我的小心肝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我紧张兮兮地问老爷子:“爷,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老爷子说:“带你去找个新娘子!” 我一听就急了:“爷,我才十三岁呢,现在结婚是不是太早了?而且,我连新娘子的面都没有见过,万一我不喜欢她呢?” 老爷子没再多说,而是紧紧拉着我的手,带着我来到村口。 村口的老槐树下站着一个人影,那人手里夹着烟,慢慢悠悠抽着,火星子映出他的脸,正是库瘸子。 我想起早上离开祠堂的时候库瘸子说的话,这才反应回来,原来今晚我的“婚礼”是库瘸子安排好的。 老爷子将我交给库瘸子,然后一脸严肃的叮嘱我:“库大仙这是在救你的命,他现在会带你去找新娘子。你记好了,要想活命,一切都得听库大仙的吩咐,不可违抗,明白吗?” 老爷子很少这般严肃的跟我说话,我也隐隐知道今晚的“婚礼”可能涉及到我的性命,所以也不敢顽皮,郑重点了点头:“爷您放心,库大仙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老爷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抱拳向库瘸子行礼:“大仙,我把程儿托付于你,程儿能不能度过此劫就靠你了!” 库瘸子丢掉烟头,悠悠说道:“不是靠我,是看天命!走吧,时辰不早了,但愿今晚能够顺利吧!” 第八章 阴婚 我跟着库瘸子出了村口,往后山走去。 今晚的月亮有点奇怪,不是白色的,但是带着一点血色,就像一把血色弯刀,显得有些诡异。 库瘸子虽然瘸了一条腿,走起路来却也脚下生风,爬坡上坎的一点都不在话下,有些时候我还得撒丫子小跑才能跟上他的脚步。 几里路走下来,库瘸子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却累得气喘吁吁,小脸微红,脸颊挂着汗珠子。 我伸手擦了一下汗水,问库瘸子:“大仙,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就是这里,已经到了!”库瘸子说。 我环顾四周,发现库瘸子带着我来到了一条阴森森的山沟里,阴冷的风在山沟里穿梭,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啸音。 我往下看了一眼,顿时浑身冰凉。 只见山沟里面到处都是小坟包,还有许多破烂的棺木和白骨,鬼火就像幽魂一眼,随风飘来飘去。 这个地方不是鬼哭沟吗? 所有的灾祸都是从鬼哭沟那晚开始的,如果那晚郑军没有带我们来鬼哭沟,就不会发生这后面的事情。 库瘸子这是做什么,为什么把我带到鬼哭沟来? 库瘸子扬了扬下巴:“跟我下去!” 说着,库瘸子也没有理会我,当先朝沟里走去。 我一个人站在鬼哭沟上面,心中害怕得要死,眼看库瘸子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我忍不住跺了跺脚,跟着下到鬼哭沟里面。 此时正是午夜,鬼哭沟里面阴气逼人,给人一种刺骨的寒意。 这个地方白天都是阴气森森的,太阳几乎都照不到沟里,到了晚上,这里就像阴曹地府一样,仿佛有无数的魑魅魍魉从地底下面冒出来。 库瘸子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我穿着大红礼服跟在后面,这一身红衣在黑夜里显得相当刺目,我自己都觉得万分诡异。 库瘸子在一个坟包前面停住脚步,冲我招招手,让我过去。 我走过去,就看见坟头立着一块墓碑,也许是年代久远,墓碑已经残缺不堪,上面还爬着一些苔藓。 我默默念了一遍上面模糊不清的碑文,这是一座民国时期的坟墓,主人是一个叫徐莲香的少女,死的时候才十二岁。 库瘸子看着墓碑,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就听他自言自语道:“这个不错!这个不错!” 我怔怔地看着库瘸子,库瘸子回头吩咐我说:“杨程,过来在坟前跪下!” 跪下? 我为什么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死人下跪? 我心中虽然老大的不愿意,但是想到老爷子对我的叮嘱,话到嘴边我又硬生生吞回肚子里,依言走过去,在坟前跪了下来。 库瘸子从袖口里掏出一对黄澄澄的金耳环,也就是害死郑军的那对金耳环,我记得昨晚库瘸子把耳环藏在了香炉里面,不知道他今晚怎么又把耳环带了出来。 库瘸子把耳环放在坟头,然后摸出一对红烛,还有三柱香,全部点燃。 我疑惑地看着库瘸子,看他这样子,像是要拜祭这个民国时候的少女。库瘸子也就五十来岁,不可能认识民国时候的女人吧,他为什么要拜祭这个徐莲香呢? 库瘸子掏出一张黄纸,黄纸上面写着生辰八字,他用双手夹着黄纸,在红烛上面点燃,黄纸很快烧成纸灰落在坟头。 只听库瘸子嘴里念念有词:“阴有道,阳有路,今日我带小子杨程,特意向莲香姑娘提亲,莲香姑娘若是答应这门亲事,便收下这对耳环作为聘礼!只要小子杨程能够平安度过此劫,他日必定修坟造墓,回报香莲姑娘恩情!” 我惊讶地看着库瘸子,库瘸子这是在帮我提亲?! 开什么玩笑,这个徐莲香早已死了几十上百年,库瘸子怎么帮我向一个死人提亲? 我看库瘸子神色严肃,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 我忍不住说道:“大仙,她……她早已死了呀……” “闭嘴!别乱说话!”库瘸子严厉地瞪了我一眼,吓得我赶紧闭上嘴巴。 此时的景象别提有多诡异了,在这阴森可怖的乱葬沟里面,小小年纪的我身穿一身大红新郎服,跪在一座足有百年历史的老坟前面,点着红烛香蜡,在向已经死去的民国少女提亲! 我跪在坟包前面,也不敢说话。 片刻,坟前突然刮起一阵阴风,插在地上的红烛倏然熄灭,而那三根香线竟也齐刷刷断成两截。 库瘸子的脸色顿时就变了,我一看这情景,心里也知道不太妙,香断了绝对是不祥之兆。 库瘸子收起金耳环,对着坟包抱拳行礼:“莲香姑娘既然不接受,那我们就不再叨扰了!” 说完这话,库瘸子转身便走,我哪里还敢怠慢,急急忙忙爬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 库瘸子的眼力好像还挺不错的,没有手电,也没有灯笼,只是借着微弱的血色月光,在齐腰深的荒草丛中四处寻找着,时而看看这座坟包,时而看看那座墓碑。 我虽然年纪小,但我也不是傻子,我也大概明白所谓的“新娘子”到底是什么,那就是让我找个死女人结婚,以此来填补我命中所缺的那一缕阴魂。 在我们这种大山沟沟里面,自古便有“阴婚”的习俗。 阴婚又叫冥婚,可以是活着的男子找死去的女子结婚,也可以是活着的女子找死去的男子结婚,还可以是死去的男子和死去的女子结婚。 前两年,我们村里一个老鳏夫,还举行过冥婚,娶了个溺亡的小女孩当“阴妻”。老鳏夫为了这场冥婚,花费了好几万,几乎拿出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婚礼搞得还挺隆重的,跟正常喜事的流程一样,只是举行完仪式以后,就把溺亡的小女孩拉去葬了,我还记得那口黑漆棺材上面,贴着一张红艳艳的大红囍字,格外扎眼。 万万没有想到,阴婚这种事情,居然会落在我自己头上,我越想越觉得恐惧,忍不住就想拔腿逃跑。 第九章 坟头火 “你要是跑了,你的小命可就没了!” 库瘸子的后脑就像长了眼睛似的,他都没有回头,居然知道我在逃跑。 我脸颊一红,狡辩道:“我没有跑啊,我……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撒尿而已……” 库瘸子冷冷说道:“别乱撒尿,当心大水冲了龙王庙!” 走了没有几步,库瘸子再次在一座坟包前面停下来。 库瘸子凑到墓碑面前看了看,自言自语道:“这个应该不错!” 库瘸子冲我招了招手,我走过去,二话没说,直接就跪下了。 库瘸子略显意外地看了我一眼,呵呵笑道:“你小子觉悟挺高的嘛!” 库瘸子拿出红烛香线,就像刚才一样,在坟前点燃红烛,然后插上三炷香。 香火亮起来,我这才看见墓碑上面的字,心中暗暗吸了口凉气,这座墓碑的主人竟然是清朝乾隆年间的一个少女,由于坟墓的年代久远,四周早已长满杂草,郁郁葱葱起码有一人高,几乎将整座坟墓包裹在其中。阴风一吹,杂草乱舞,显得异常凄凉。 库瘸子摸出写着我生辰八字的黄纸,在墓碑前面点燃,然后拿出那对黄澄澄的金耳环,一脸严肃地对着墓碑说道:“阴有道,阳有路,今日我带小子杨程,特意向翠花姑娘提亲,翠花姑娘若是答应这门亲事,便收下这对耳环作为聘礼!只要小子杨程能够平安度过此劫,他日必定修坟造墓,回报翠花姑娘恩情!” 我皱了皱眉头,这个清朝女人的名字好土气,好翠花呢,她家该不会是卖酸菜的吧? 想到这里,我嘴角不自禁地露出一抹笑意。 “严肃一点!” 库瘸子在我的脑袋上用力拍了一下,然后让我对着墓碑磕头。 库瘸子这一巴掌还是挺重的,疼得我龇牙咧嘴,赶紧对着墓碑三叩九拜。 我一边磕头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观察香线,这一次,那三根香线并没有熄灭,而是静静地燃烧下去,我忍不住心头一喜,心想这次是成了,这个翠花姑娘算是答应这门亲事了。 还不等我高兴过三秒,坟头突然卷起一阵阴风,将面前的红烛香线统统刮到在地上。倒在地上的红烛还引燃了坟前的杂草,风一吹,那火星子顿时明亮起来,烧得杂草噼啪作响,把我额前的头发都烧掉了一缕。 我惊慌失措地爬起来:“大仙……快灭火……快灭火……” 库瘸子面色阴沉,厉声说道:“坟前火,前世怨,这个女人生前的怨气很重,而且很可能受过感情的创伤,对男人非常痛恨!” 我听得冷汗直冒,心中暗骂库瘸子,这老小子不仅腿瘸,眼睛还瞎呢,居然找上一个怨女提亲,这不是惹火烧身吗? 我和库瘸子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把坟头的火苗扑灭,两人累得一身臭汗,满脸都是烟灰污垢,黑咕隆咚的,就像印度阿三一样滑稽。 我苦着脸说:“大仙,好像没人愿意当我老婆呀!” 库瘸子叹了口气:“哎,谁叫你长得那么丑呢!” “……”我看着库瘸子,顿时无言以对。 库瘸子带着我,继续找了好几座坟包,但是无一例外,都没有人愿意答应这门亲事。 库瘸子眉头紧锁:“不是她们不愿意答应你,而是那个殷红衣太过凶猛,所以她们都不敢答应你!” 我咬着嘴唇:“大仙,能求你一件事吗?” 库瘸子背负着双手:“啥事儿?” “要是我死了,你帮我好好保护家里人,别让殷红衣伤害我的家人好吗?”我一脸诚挚地恳求道。 “哎呀!”库瘸子打了个趑趄,险些摔倒。 我摸了摸脑袋:“大仙,不用这么惊讶吧?” 库瘸子回头瞪我一眼:“我惊讶个屁,快过来帮个忙,老子的脚被卡住了!” 我低头一看,原来库瘸子的一只脚踩碎了一颗白森森的骷髅头,脚踝正好卡在骷髅头里面,看上去脚上就像套着一颗破皮球。 我赶紧蹲下身,帮库瘸子摘掉那颗骷髅头,远远扔了出去。 库瘸子说:“小子,我都还在努力呢,你就放弃了么?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两个时辰,我们还有时间,只要天亮之前能帮你找到媳妇,你就能度过这一劫!” 我抬头看了看黑漆漆的夜空,那弯血红色的月牙隐没在云层后面,淡淡的血色流淌出来,把山林映照得愈发诡秘。 这一夜仿佛很短暂,眼看远方的天际已经微微泛起鱼肚白,我垂头丧气的跟在库瘸子后面,心想也许这就是天意。 库瘸子也有些神色憔悴,突然,他在一座坟包前面停了下来。 说是坟包,其实就是一块小小的土包,连墓碑都没有,只有一块破木牌子插在土包上面,一看就知道墓主人是个贫困人家。 库瘸子仰头看了看天色,面容冷肃地说:“小子,这是最后一家了,如果她再不答应,那就是你的命了,怨不得别人!” 我点点头,心里很平静,像是早已经接受了命运。 点烛,插香,烧纸,磕头,同一套动作我们已经重复了几十次,我木然地磕着头,忽听库瘸子低低惊呼道:“成了!” 成了?! 我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一晚上都在失败,这次竟然成了?! 我连忙抬头一看,就看见那对黄澄澄的金耳环像是被某种神秘力量牵引着,一下子吸入泥土里面。 库瘸子那张树皮一样的脸庞,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她收下了你的聘礼,说明她答应做你的新娘,还不快谢谢人家姑娘!” 那块破木牌子上面,字迹早就模糊不清,根本没法获悉墓主人的名字。 我有些怀疑地问库瘸子:“大仙,你确定墓主人是女人吗?万一是个男的……” 库瘸子浓眉一挑,指着木牌子说:“这上面不是有个‘女’字吗?有人答应你已经不错了,还不快磕头道谢!”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鬼哭沟里传来清脆的鸟啼声。 我哪里还敢怠慢,立马对着那破木牌子磕头道谢,嘴里嘀咕着电视里学来的台词:“姑娘的大恩大德……我杨程没齿难忘……” 正磕着头呢,面前的泥土突然翻动了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坟包里面钻出来。 第十章 蛇妻新娘 我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 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去,就看见一颗小小的脑袋嗖地从土里钻了出来。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颗蛇头,心中惊诧不已,这是什么情况? 在我惊讶的目光中,一条通体碧绿如翠的玉蛇从泥地下面慢慢爬出来,玉蛇的蛇尾高高翘着,尾巴上挂着那对黄澄澄的金耳环,格外显眼。 我顿时呆住了,这条玉蛇我太熟悉了,之前我救过它的命,后来它也救过我的命,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碰见它。 我看见蛇尾上挂着的金耳环,突然有些沮丧,看来并不是墓主人收下了这对金耳环,而是玉蛇把金耳环拖进土里去了,说明墓主人并没有答应我的提亲。 天色已经完全放亮了,阴婚计划彻底泡汤,这一劫看来我是躲不过去了。 没想到库瘸子却拍了我一巴掌,面露惊喜之色:“还傻愣着做什么,赶紧给柳仙家磕头呀,你小子也是命好,居然有仙家肯出手帮你,这下你有救了!” 民间有五仙“狐黄白柳灰”,狐指的是狐狸,黄就是黄鼠狼,白是刺猬,灰是老鼠,其中的“柳”指的便是蛇。 蛇是通灵的动物,在我们这里又叫“地龙”,传说修炼成精的蛇,头上能够长角,然后渡劫飞升。 库瘸子这里所说的“柳仙家”,指的便是这条玉蛇。 我原本只是出于善心救了这条小蛇,没想到却给自己买了一道保命符,关键时刻,居然是这条小蛇答应保我的命,看来善恶因果,冥冥中早有注定。 库瘸子告诉我,并不是所有的蛇都能成为“柳仙”,柳即是青色,所以柳仙指的其实是青蛇。灵性越高的蛇仙,表皮的青色越是明显。这条小蛇的身体已呈剔透青色,碧绿如玉,灵性自然是极高。如果能够得到它的庇护,相信能够成功躲过这场劫难。 库瘸子冲那玉蛇啪地一抱拳:“敢问这位柳仙,你真的愿意帮助杨家小子吗?” 玉蛇摇头晃脑,绕着坟包游了一圈,然后径直朝我游了过来。 我满心欢喜,赶紧摊开手掌,玉蛇聪明地爬到我的掌心里,猩红的蛇信滋滋吞吐着,轻轻舔了舔着我的掌心,痒酥酥的,我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库瘸子说:“走吧,赶紧回家,跟柳仙拜堂成亲!” 玉蛇缠绕在我的手腕上,蛇身凉飕飕的,很舒服,就像戴了个翡翠镯子在手上。 我跟着库瘸子,深一脚浅一脚走出鬼哭沟。 回到家里,但见爸妈神情憔悴,明显一夜未睡,老爷子坐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看见我们回来,老爷子赶紧站起来,问库瘸子道:“大仙,成了吗?” 库瘸子点点头,跟老爷子交代道:“你去买点红烛囍字回来!” 老爷子没有多问,叼着旱烟,快步走出院子。 爸妈把库瘸子迎进堂屋,给库瘸子煮了一碗荷包蛋,里面加了两个蛋。 在我们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用荷包蛋招待客人是一种很高规格的待遇,更何况还是两个蛋,就算是家里的老爷子,也只有每年过寿的那天,才会吃两个蛋。 库瘸子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把荷包蛋吞进肚子里,满意地擦了擦嘴巴。 老爸递给库瘸子一支烟,然后给他点上火,向他询问昨晚的情况。 库瘸子悠悠吐着烟圈,把昨晚的一番奇遇给爸妈讲述了一遍,爸妈惊讶地张大嘴巴,半天回不过神。 老爸舔了舔嘴唇,涩声问库瘸子:“跟蛇成亲?!” 库瘸子摆摆手:“对,但不是普通的蛇,而是柳仙!不用紧张,这是杨程的福气!” 老妈惴惴不安地说:“我能……看看……吗?” 我卷起袖口,摊开掌心,玉蛇缓缓从袖口里爬出来,盘绕在桌子上,对着爸妈滋滋吐着蛇信,像是在给他们打招呼。 “妈呀!”老妈吓得后退一步,脸色苍白:“大仙,你们先聊,我……我去做饭……” 老妈心有余悸地看了玉蛇一眼,匆匆忙忙离开了堂屋。 下午的时候,老爷子回来了,带回了红烛和囍字。 窗户上,卧室门上,全都张贴着囍字,搞得喜气洋洋,然后围坐在一起喝喜酒。 今夜子时,我就要跟这条玉蛇成亲,想想这事儿还真有些荒诞。 每个人都曾幻想过自己的婚礼,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婚礼,新娘子竟然是一条蛇! 到了子时,外面已是夜深人静。 库瘸子负责主持婚礼,玉蛇被放在一个红布包裹的托盘里面,由老爷子端着托盘,蛇身上面还盖着一块红布,像是新娘子的红盖头。 “一拜天地!”库瘸子尖着嗓子喊道。 我跪下来,对着大门外面拜了拜。 “二拜高堂!”库瘸子又喊了一嗓子。 我转过身对着爸妈,爸妈穿得也很喜庆,胸口还别着小红花,两人脸上的笑容很僵硬,估计两人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儿子的婚礼居然会如此奇葩,如此惊悚。 “夫妻对拜!” 我跪下来,对着玉蛇拜了拜。 玉蛇也扭动了一下身体,像是在回应我。 “送入洞房!”库瘸子做了个请的手势。 还要洞房?! 我的小脸唰地就红了,和一条蛇怎样洞房?这事儿难度太高,我不会呀! 库瘸子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子,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命了!” 我点点头,向库瘸子抱拳行礼:“谢谢大仙!” 库瘸子跟我爸妈道别,老爷子想留他再喝点酒,库瘸子说:“不喝了,事情还没做完呢,我得去一趟祠堂,把那对要命的金耳环埋在祠堂里,用祠堂的香火来镇住它的邪性!” 我端着托盘回到卧室,卧室里点着红烛,墙上一个大红囍字,氛围还挺温馨的。 掀开红布,我把玉蛇放了出来,看着玉蛇,我的心里感慨万千,没想到我竟娶了个蛇妻新娘,它真的能保住我的命吗? 第十一章 她来了! 自从郑军出事以后,我都没有好好休息过。 我脱掉新郎礼服,吹灭红烛,钻进被窝。 玉蛇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迷迷糊糊中,我好像看见它盘踞在窗台上面。 睡了不知多久,反正半梦半醒的时候,隐隐感觉有一团冰凉凉的东西掀开被窝钻了进来,紧贴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醒了,还是在做梦,鼻子里嗅到淡淡的少女芬芳,扭头一看,差点没吓得我跳起来。 我的被窝里面,竟然躺着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大小的青衣少女。 少女眼眸清澈,黑暗中,她的双眼就像夜明珠一样明亮。 她的五官很精致,肌肤胜雪,黑发如瀑,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 我坐起来,捂着胸口,蜷缩在角落里,颤巍巍地问:“你……你是谁?” 我搜肠刮肚,在脑海里搜索半天,也没有关于这个少女的任何印象。我在这个村子生活了十多年,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青衣少女。我心目中的村花阿朵,跟这个美貌的青衣少女比较起来,就像月亮碰上太阳,黯然失色,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青衣少女撑起身子,眼波流转,俏生生地笑着问我:“你说我是谁?” 青衣少女穿着一件大红肚兜,发育姣好,当她坐起来的时候,胸口的那一片雪白差点把我的魂都给勾了过去。 但我当时毕竟还是小孩子心性,根本不懂男女之事,脑子里也没有那种杂七杂八的肮脏念想。 我害羞地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嘴里不停地念叨:“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授受不亲!” 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乱糟糟的,一方面我很震惊,我不知道这个少女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半夜偷偷爬上我的床。另一方面我又很兴奋,虽然我是个小孩,但我毕竟是个雄性生物,这种香艳的事情落在头上,我还是挺乐意接受的。 “嘻嘻!你真好玩!”少女捂嘴笑了起来,那声音就像天籁一样好听。 我张开手指,悄悄从指缝里打量这个少女:“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床上?” 少女轻轻吸了一下鼻子,笑眯眯地看着我,说出一句令我极其震惊的话来:“我是谁?我是你的妻子呀!嘻嘻!” “妻子?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妻子?我……” 我顿时就愣住了,猛地睁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面前这个青衣少女,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你……你……你是那条……蛇?!” 青衣少女点点头:“对啊,我叫柳青青!” 我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脸颊,不可能!我一定是在做梦!我一定是在做梦!! “喂,你不会想悔婚吧?”柳青青双手叉腰,眼神直直地看着我。 悔婚?! 娶个如此漂亮的妻子,绝对是所有男人的梦想,我怎么可能悔婚呢? 俗话说得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杨程这是转运了吗,老天爷居然给我赐了个天仙小娇妻,这事儿就跟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你真的是那条蛇?”我怯生生地问,心里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你这人年纪不大,但是却像老头子一样啰嗦!”柳青青撅了撅小嘴,重新躺进被窝里面。 我蹑手蹑脚的爬过去,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朦胧月光,静静地看着柳青青的小脸,漂亮!确实漂亮! 当时电视里正在热播《新白娘子传奇》,这是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剧,里面的白娘子更是我的梦中情人。而柳青青的容貌,竟跟白娘子非常神似,美艳不可方物,又带着一丝妖媚之感。 我的小心肝跳得扑通扑通,心中暗道:“我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所以才做了这样一场美梦?” 就在这时候,柳青青忽然说道:“快躺下,她来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柳青青一把拽进被窝里面。 我紧贴着柳青青光滑细腻的娇躯,浑身不由自主地变得滚烫起来,整个人就像一块刚刚出炉的烙铁。 “她……她是谁?”我疑惑地问。 “别说话!”柳青青的声音有些严肃:“待会儿不管你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你都躺着不要动。只要你不发出声音,她就不会发现你!” 说着,柳青青突然往我嘴里塞了一个东西,那东西就像一个指甲壳,冰凉凉,硬邦邦的。 “含在嘴里,她就找不到你了!”柳青青说着,轻轻掐了我的掌心一下,我立刻闭上嘴巴。 四野俱寂,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身旁的柳青青就像睡着了似的,也不说话。 院子外面突然刮起一阵阴风,那风来得好急,吹得窗户哗哗响。 卧室里的气温仿佛陡然降低了许多,即使躺在被窝里面,我也感觉到阵阵森冷的寒意,原本滚烫如铁的身体,一下子冷却下去,就像烙铁被扔进了水里面。 我很紧张,不知道柳青青口中所说的“她”究竟是谁。 窗户上,渐渐显现出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就像鬼魅一样扭动着,呈现出各种不规则的形状。 慢慢地,那个影子变成了一个人影。 我瞪大眼睛看着窗户上的人影,大气都不敢出。 那个人影站在卧室外面,虽然隔着窗户,但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人正在打量着我。 我越看越觉得这个人影有些熟悉,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从人影的曲线轮廓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女人,她的身段婀娜玲珑,长长的头发盘在头上,很有气质的感觉。 我突然就愣住了,窗户上的这个人影,不正是那个穿着大红旗袍的殷红衣吗? 此时我终于明白,柳青青所说的“她来了”是什么意思,原来是殷红衣来了,这个要命的死女人,竟然找上门来了! 我浑身冰冷,整个人僵硬地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敢动。 我的心颤抖得很厉害,恐惧就像一根鞭子,拼命想把我从床上赶起来。 我想跑,真的很想跑,但是脑海里又回荡着柳青青的叮嘱:“待会儿不管你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你都躺着不要动。只要你不发出声音,她就不会发现你!” 第十二章 泥脚印 卧室里很静,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窗户上的那个女人倒影,就像黑色的墨汁,一点一点渗透窗户,进入了我的卧室。 但我看不见那个女人,我只能看见女人的影子出现在墙壁上,甚至是天花板上,最后出现在地板上。 当那个影子进入卧室的时候,卧室的温度更低,整间卧室就像变成了一个大冰柜,我冷得瑟瑟发抖,身上仿佛覆盖了一层寒霜。 我紧咬着牙关,努力不发出任何声音。 耳畔传来一个冷幽幽的女人声音:“杨程,你在哪里?” 我当然不敢回答,死死用舌头抵住牙关。 那女人叫了好几遍我的名字,声音很妖娆,仿佛要把我的魂儿都给勾过去。 见我没有反应,女人便也没有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卧室里突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程儿……” 这不是老爷子的声音吗? 我下意识就想张嘴答应,突然,柳青青在被窝里一把抓住我的手。 我刚刚张开的嘴巴,一下子就闭上了。 我知道柳青青在提醒我,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老爷子一直在呼唤我:“程儿……程儿……” 我紧咬着嘴唇,仍然坚持着不说话。 又过片刻,那个声音再次发生了变化,竟然变成老妈的声音,如泣如诉:“程儿呀,我的儿呀,你在哪里呀?妈妈找得你好辛苦呀!” 老妈不停地哭喊着,我听得非常揪心,忍不住红了眼眶,有好几次我都想大声答应,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转念一想,不对呀,老妈明明知道我在卧室里面,她为什么要来找我?而且还说找我找得好辛苦? 不对,绝对不对,这肯定是那个死女人在作怪! 想到这里,我更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心中再也不受那女人的骚扰,索性闭上眼睛假寐。 那个女人又喊了一会儿,大概自觉没趣,终于露出原本的声音,恶狠狠地说道:“哼,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咱们走着瞧!” 一阵阴风卷过,窗户发出哗啦一声响。 我睁开眼睛,就看见女人的影子不见了,两扇窗户随风轻轻晃动着。 我躺在被窝里,还是不敢乱动。 半晌,柳青青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她走了!” 我长吁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被冷汗湿透了,就连床单都是湿哒哒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尿床了呢! “我……我这算躲过去了吗?”我吐掉嘴里的那块“指甲壳”,心有余悸地问。 柳青青说:“我也不敢肯定,这女人煞气很重,一旦成为妖煞,方圆十里全都会有血光之灾!” 咕噜! 我咽了口唾沫,方圆十里,这么可怕? “喔——喔——喔——” 外面传来高亢的公鸡打鸣声,远方的天空泛起了一丝鱼肚白。 柳青青说:“天亮了,我要恢复真身了!记着,不要把今晚的事情说出去!” 我点点头,扭头再想看看柳青青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空荡荡的,哪里还有柳青青的影子? “青青!青青!” 我掀开被窝爬起来,就看见那条小玉蛇晃晃悠悠从被窝里爬出来,冲我滋滋吐了吐蛇信,我的耳边隐约听见“嘻嘻”的欢笑声。 我伸手摸到吐掉的那块“指甲壳”,定睛一看,才发现这块“指甲壳”竟然是一片小小的蛇鳞。蛇鳞呈半透明的碧绿色,看上去就像一块小小的翡翠。 我怔怔地看着掌心里的这片蛇鳞,柳青青真的是那条小玉蛇变的? 第一缕晨曦如同利箭般刺破苍穹,阳光在窗棱上跳跃,我木然坐在床上,回想昨晚发生的一切,仿若一场幻梦。 真实还是虚幻? 柳青青真的出现过吗? 那个殷红衣也真的来过我的房间吗? 我呆坐了半晌,这才披上外衣爬起来,四处搜寻一圈,发现小玉蛇已经爬到房梁上面盘踞起来。 这样也好,房梁上面很隐蔽,而且是个纳凉的好地方。 昨晚出了一身冷汗,腻在身上很不舒服,我刚准备去洗个澡,赫然发现地面上,墙上,天花板上,竟然留下许多密密麻麻的泥脚印。从那些脚印的大小来看,很像是女人留下的脚印。 我一时间有些愣神,这些脚印是怎么回事?谁来过我的房间吗?就算有人来过我的房间,也不可能把脚印留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去吧? 我突然打了个冷颤,殷红衣! 这些脚印肯定是昨晚殷红衣留下的,之前我还有些恍惚,不知道昨晚的事情究竟是梦境还是真实发生的,但现在这些脚印足以证明,昨晚的事情全都是真的,不是梦! 老爷子和爸妈走进房间,关切地问我昨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爸妈显然又熬了一个通宵,眼睛里布满血丝。 我摇摇头,说没事,让他们不用担心。 老爷子抬头看见满墙的泥脚印,脸颊禁不住抽搐了一下,铁青着脸问:“那个女人昨晚来过了?” 我点点头。 老爷子吸了口凉气:“蛇妻救了你?” 我又点了点头。 老爷子紧绷的脸色顿时舒展开来,他直接就在门口跪了下来,双手合十,激动地叩首道谢:“谢谢柳仙儿!谢谢柳仙儿呀!” 爸妈把老爷子搀扶起来,老爷子高兴地说:“快,快去把库大仙请回来,今儿个好好摆两桌,我要请他好好喝顿酒,当面感谢他,他可是咱们杨家的大恩人呀!” 见我度过劫难,爸妈也很高兴,赶紧下去张罗,老妈负责做饭摆酒,老爸披上外衣出门去找库瘸子。 老爷子拉着我,向我询问昨晚的情况。 我想起柳青青的叮嘱,没有把她变成少女帮我暖被窝的事情说出来,只是说我昨晚睡得很沉,一直都没有醒,醒来的时候发现嘴里含着一片蛇鳞,很明显是小玉蛇救了我。 对于我的讲述,老爷子也没有什么怀疑,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选个好日子,买点香蜡纸钱去祠堂,给咱杨家的老祖宗好好磕个头!” 第十三章 泼妇 我去卫生间冲了个凉,冲凉的时候想起昨晚的香艳画面,小小的身体又变得像烙铁一样滚烫。 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老爸神色匆忙的从外面走进来。 “出事了!”老爸说。 “出啥事儿了?”老妈慌慌张张从灶房里追出来。 “库大仙埋在祠堂里的那对金耳环,被人偷了!”老爸一个劲地摇头。 那对金耳环可是夺命诅咒呀,郑军就是前车之鉴,死的那般诡异凄惨,居然还有人敢打那对金耳环的主意,这是嫌命太长了吗? 老爷子生气地说:“狗日的,真是猪油蒙了心,那对金耳环要是流落出去,还得死人!走,去祠堂看看!” 我跟在老爷子屁股后面,一溜小跑来到祠堂。 祠堂门口已经聚集着不少人,我们一块儿去鬼哭沟的六七个孩子全都在祠堂里面,他们的爸妈也在。 库瘸子背负着双手,沉着脸不说话。 余村长面色阴冷,那张脸就像浸水的抹布,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几个孩子站成一排,每个人都显得战战兢兢的,因为祠堂里的气氛太沉重了。 余村长的目光就像刀子一样,从这几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他说:“那对金耳环是鬼物,会死人的,郑军的死就是最好的例子。你们这群臭小子,库大仙好不容易救了你们,现在居然有人不怕死,敢偷那对金耳环,我最后问一遍,是谁偷了金耳环,赶紧交出来!”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承认偷了金耳环。 “我家孩子教养很好的,不可能偷东西!” “就是,金耳环偷来也没用啊!” “余村长,你会不会弄错了呀?” 那几个孩子的爸妈在嘀嘀咕咕的抱怨起来,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小偷。 余村长厉声呵斥道:“都给我闭嘴!金耳环埋在祖宗香炉里这件事情,只有这几个孩子知道,不是他们偷的还会是谁?到底是谁偷的,赶紧举手承认!只要老老实实交出金耳环,我也不会责罚他!” 这个时候,就看见胖子颤巍巍的举起手。 我心中一惊,不是吧,这事儿居然是胖子干的? 余村长指着胖子喝问道:“沈胖子,是你偷的金耳环?” 胖子赶紧摇了摇头:“不是我!” 余村长气得胡须都翘了起来:“不是你,你举什么手?” 胖子嘀咕着说:“我刚才出门的时候,好像……好像看见了那对金耳环!” “你在哪里看见的?”库瘸子一个箭步跨到胖子面前,把胖子吓了一大跳。 胖子嗫嚅道:“我幺婶今早戴了对金耳环,跟丢失的这对耳环很像……” 余村长说:“去把他幺婶叫来,当面一对就知道了!” 胖子的老爸点点头,自告奋勇地站出来:“我去把我幺弟媳妇叫来!” 余村长背着手,在祠堂里走来走去,几个孩子全都低着头,不敢说话。 约莫一刻钟工夫,就见胖子老爸气喘吁吁走进祠堂,面色不太好看。 “人呢?”余村长问。 胖子老爸生气地说:“那婆娘泼得很,连我都骂,还把我赶了出来!” 余村长跺了跺脚,气冲冲的走出祠堂,所有人都跟在余村长后面,往沈家走去。 胖子的幺婶是村里出了名的泼妇,跟人吵架干仗完全是家常便饭。之前还因为一亩二分地的事情,跟胖子家吵得天翻地覆,最后还是胖子的老爸让了步。胖子的幺叔又是个妻管严,在家里根本说不上话,一点男人雄风都没有,他婆娘叫他干啥他就干啥,村里人都拿他当笑柄。 一行人来到沈家,胖子的幺叔原本正在院子里劈柴,看见余村长上门,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赶紧溜进屋子里,也不跟人见面。 余村长喝问道:“我说沈老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在躲什么?” 沈老幺不敢出门,他婆娘却大咧咧的出来了,我抬头看向她的耳朵,果然看见她的耳朵上戴着一对造型古朴的金耳环,我一眼就认出,那对金耳环就是埋在香炉里的“死亡耳环”。这婆娘简直不要命了,居然连鬼物都敢偷,还明目张胆的戴在耳朵上,也不知道她的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 库瘸子眼睛雪亮,立马对余村长说:“就是那对耳环!” 余村长很生气,让那婆娘把耳环交出来,没想到那婆娘竟然耍起了无赖,口口声声说这对金耳环是沈老幺从城里买回来的,凭什么要白白拿给我们?还说余村长污蔑人,要余村长拿出证据证明这对金耳环的来历。 面对这个蛮横耍泼的女人,余村长气得吹胡子瞪眼:“好,你不交出金耳环是吧?等你大祸临头的时候,那就是活该,没人会同情你!” 那婆娘双手一叉腰,张嘴就开骂了:“哟,你这个老不死的,早上出门没刷牙吗,说话怎么这么臭?我看你才是大祸临头呢!” 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连村长都敢骂,态度极其蛮横嚣张,惹得众人义愤填膺,都忍不住跟她吵了起来。 那婆娘最喜欢吵架,越吵越得劲,大有“舌战群儒”的派头。 库瘸子突然冲到那婆娘面前,想要夺走那对金耳环。 不料那婆娘戏精附体,库瘸子还没碰到她呢,她就倒在地上嚎啕大哭:“呜呜呜,你个死瘸子,老流氓,居然占我便宜!沈老幺,你个窝囊废,你婆娘被人欺负啦,还被人吃豆腐,你也忍得下去?” “啊呀呀!”沈老幺提着一把劈柴刀,跟个傻愣子一样从屋里冲出来,胡乱挥舞几刀:“谁敢欺负我老婆,我杀了他!” 面对如此无赖的两口子,众人也没有办法,谴责和唾弃对他们根本没用。 其实山里人大多还是很淳朴的,从来就没人敢去老祖宗的祠堂偷东西。这沈老幺完全是头蠢驴,不仅跑到祠堂去偷东西,而且还敢偷鬼物,无知贪婪的人肯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库瘸子叹了口气:“自寻死路,谁也救不了他们!” 顿了顿,库瘸子又对胖子老爸说:“沈老大,回去准备两口棺材吧,他们离死不远了!” 第十四章 请魂 所有人都预料到沈老幺会出事,但是谁也没想到,报应竟然会来的这么快。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被窝里,就听见沈家传来噩耗,说那个泼妇死了。 原来昨天回去以后,沈老大越想这事儿心里越不是滋味,沈老幺跑去祠堂偷东西,是对老祖宗的大不敬,简直给沈家丢尽了颜面。而且祠堂香炉里埋着金耳环的事情,也是胖子无意间透露出去的,沈老大觉得金耳环的丢失纯粹就是他们沈家的责任,他可不想再惹出什么祸端。 所以沈老大心烦的一夜未睡,天亮以后,沈老大独自去了沈老幺家里,他本想着再劝劝自己这个傻缺弟弟,让他把金耳环还回去,毕竟这是要出人命的事儿,开不得半点玩笑。 谁知道当沈老大推开沈老幺家门的时候,立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沈老幺院子里养的十多只鸡,全部暴毙,横死满地,每只鸡都被咬断了脖子,鲜血喷溅得到处都是,院子里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沈老大慌忙冲进里屋,一进门,就看见屋子中央吊着一具尸体。 那个泼妇拿着一根绳子绑在房梁上,在屋子中央上吊自杀,死状跟郑军一样诡异恐怖,双目外凸,嘴唇乌青,舌头长长的吊在外面。而且她的手心里面,还紧紧攥着那对金耳环。 沈老大当时就吓得不轻,赶紧满屋寻找沈老幺,最后在柴房的角落里找到了沈老幺。沈老幺没有死,但是精神已经不正常了,表情呆滞,双目失神,浑身赤裸,手里紧紧握着一把劈柴刀,见到沈老大就砍。沈老大拦不住,现在沈老幺已经发了疯,提刀冲出了院子,好多村民都去“围捕”沈老幺,以免他伤及无辜。 外面传来喧闹声,我一骨碌爬起来,跑出去看热闹。 只见有个打着光屁股的男人正在前面飞奔,他的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劈柴刀,正是沈老幺。 后面跟着十多个村民,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提着棍子,就像狩猎一样,大呼小叫的追赶着沈老幺。 沈老幺双目赤红,状若癫狂,疯狂地挥舞着劈柴刀,脸上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模样,看上去就像一头发狂的野兽。 “拦住他!拦住他!别让他伤到孩子!” 沈老大冲在最前面,手中拿着一支长竹竿,朝着沈老幺的脚踝狠狠扫了两下。 沈老幺被绊了个跟头,脚下踉跄着扑倒在地上,劈柴刀也脱手飞了出去。 两个村民扑上去,想把沈老幺按住,没想到那沈老幺力道惊人,竟然挣脱那两个村民的手,继续向前狂奔。 我也跟在人群后面,一路追了上去。 沈老幺跑到村口,正在此时,一辆拖拉机突突突从村口驶进来。 沈老幺一扭头,朝着那辆拖拉机冲了上去。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沈老幺一头撞在拖拉机上面,发出砰的一声响。 拖拉机停了下来,沈老幺满脸是血,贴着拖拉机滑倒在地上。 众人跑过去,但见沈老幺脑浆迸裂,鲜血汩汩从头顶冒出来,整个人不停地抽搐着,眼见是活不成了。 拖拉机驾驶员吓得呆若木鸡,一个劲地说:“不关我的事,他自己撞上来的,你们都看见啦,是他自己撞上来的,跟我没有关系啊!” 沈老幺停止了动弹,双目瞪得滚圆,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众人看着这幅场景,心里都在嗖嗖的冒着冷气。 沈老幺两口子固然是死于贪婪,但是那对金耳环的主人殷红衣,才是真正的凶手。 天上挂着火红的太阳,我却感觉脊背发冷,看样子这件事情没有那么容易结束。 对于沈老幺两口子的死,村民们也没有太多的同情,毕竟这是他们咎由自取。 沈老大也没有脸面设灵堂,只是托人打了两口棺材,连下葬仪式都没有,匆匆把棺材埋了。 余村长找到库瘸子,库瘸子正在我家喝酒。 余村长说:“库大仙,这事儿看来不算完呀,你能不能想个法子把这件事情了结了,你要多少钱,尽管开价,我只希望不要再死人了!你说咱这旮旯虽然偏僻,但这么多年风调雨顺,也算是一方净土,怎么就出了这样的破事儿呢?” 库瘸子摇晃着酒杯,面色凝重地说:“余村长,你去准备点东西,今晚开坛请魂!” 入夜,村民们跟随库瘸子来到祠堂。 今晚天色不错,一弯月牙静静地照着山岗。 空气中弥漫着一丝紧张的气息,这个平静的小山村,注定有个不平静的夜晚。 按照库瘸子的吩咐,祠堂门口已经摆放好一张红木条桌,条桌上铺着黄布。 香炉、香线、白蜡烛、冥纸、鸡头、糯米等东西,在桌上一字儿排开。 村民们举着火把,将祠堂四周映照得亮堂堂的,如同白昼。 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感觉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库瘸子走过去,人群主动给他让出一条道。 “库大仙,还有什么吩咐?”余村长问。 库瘸子右手掐算了片刻,朗声说道:“生肖属虎、属龙、还有属鸡的留下,其他人全都回去吧!” 村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库瘸子这是什么意思。 余村长挥挥手说:“大家听从库大仙的安排,回去吧回去吧!” 很多村民都走了,祠堂门口还剩下一些人,一下子显得冷清不少,我正好属鸡,所以也留了下来。 库瘸子“属龙的站出来!” 几个属龙的站了出来,库瘸子让女人回去,留下几个属龙的男人,让他们一人捧着一根香线去祠堂里面,分站在祠堂的各个角落。 库瘸子又把属虎的人喊出来,仍然赶走了属虎的女人,只留下属虎的男人,让他们在祠堂门口分站成两列,每人手里捧着一支燃烧的白蜡烛。 最后,库瘸子留下两个属鸡的童子,必须是童子,大人不要,我和胖子两人被留了下来。 库瘸子让我和胖子分站在桌子的左右两侧,当他的“护法童子”。 第十五章 鬼上身 库瘸子叮嘱大家,一会儿不管听见什么声音,或者看见什么诡异的事情,在场的人都不要发声,一切交给他来处理。 所有人都很紧张,我站在桌子旁边,更是紧张得浑身冒汗。 我瞟了胖子一眼,胖子也好不到哪里去,额头的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的滚落。 库瘸子开坛请魂,请的当然是殷红衣的魂,这个凶煞已经连害三人性命,今晚她真的会出现吗? 只见库瘸子从桌上抓起一叠冥纸,嘴里念念有词,他说的很快,发音也很模糊,叽里咕噜就像在说火星话,我只隐隐约约听见最后一句“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库瘸子将手里的冥纸往空中一抛,夜风一吹,漫天的冥纸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 库瘸子让我和胖子帮忙点燃桌上的白蜡烛,然后他自己点燃三炷香。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库瘸子竟然是倒着把这三炷香插进香炉里面的。 然后库瘸子咬破自己的右手食指,将鲜血涂抹在鸡头上面,把鸡头摆放得端端正正,对着祠堂正门的方向。 接着,库瘸子将糯米撒在面前的地上,这些都是上等糯米,跟雪一样白,逢年过节用这种糯米做出来的腊八饭,香飘四溢。 做完这一切,库瘸子背负着双手站在桌子后面,就像木头桩子般一动不动,脸上也没有半点表情。 桌上的白蜡烛兀自燃烧着,映照着我们的脸庞,忽明忽暗。 四周一片死寂,给人的感觉阴气森森。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睁大眼睛,看着祠堂前面的那个路口。 过了约莫五分钟,突然卷起一股阴风,那风来得又快又急,一下子就把白蜡烛吹灭了,差点把桌子都给掀翻了。 周围的温度突然降低,就像那晚我在被窝里的感觉,阴冷刻骨。 一股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让人喘不过气。 库瘸子从兜里摸出两枚方孔古钱币,分别倒扣在左右掌心,双手猛地按在桌子上。 那股阴风立马消散开去,我们顿感压力骤减,忍不住长吁一口气。 抬头一看,只见那些人手里捧着的白蜡烛也全都被这股阴风吹灭了,整座祠堂陷入一片混沌的黑暗。 库瘸子沉声说道:“杨程,胖子,把蜡烛点燃!” 我点点头,点燃桌上的白蜡烛。 胖子非常紧张,半天都点不燃,整座祠堂就只剩下我面前的这支白蜡烛,孤零零地燃烧着,光亮非常微弱。 今夜的月色原本还挺明亮的,但是现在,天空中不知从哪里飘来一片乌云,将月牙遮挡得严严实实,大地瞬间变得黯淡无光。 更让人感到不安的是,黑云中,隐隐看见那弯月牙,仿佛变成了恐怖的血红色。 民间有传:“血色月牙,必生妖邪!” “咯咯!” 风中突然传来几声诡笑,又尖又细,明显是女人发出来的,仿佛远在天边,又仿佛近在咫尺,不由得让人毛骨悚然。 留在祠堂里的全都是男人,没有一个女人,那么这个声音…… “她来了!”库瘸子沉声说。 我们屏息凝神,紧张的不能呼吸,就看见面前撒落的糯米上面,赫然出现了一个脚印。 一个,两个,三个…… 脚印由远及近,从路口一直来到桌子前面。 白色的糯米地上,留下一串黑色的诡异脚印。 脚印停了下来,虽然看不见人影,但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此时此刻,那个穿着大红旗袍的殷红衣就站在桌子前面,距离我们不到三米。 我身上的汗毛全都倒竖起来,阴冷的气息就像利刺,扎入我的每个毛孔。 空气中隐隐飘来一股骚味儿,胖子那个胆小鬼,居然吓得尿了裤子。 对于请魂这种民间秘术,已经我倒是听说过,今日亲眼目睹,实在是觉得不可思议。 之前我还以为库瘸子就是个走村串乡,骗吃骗喝的老神棍,没想到库瘸子还真的有点本事。 这个时候,库瘸子开口说话了:“殷红衣,你有怨气我可以理解,但是咱们红旗村跟你无冤无仇,你已经连续害了三条性命,到底要怎样你才肯收手?” 库瘸子话音刚落,就听扑通一声,胖子突然翻身栽倒在地上。 我心中一惊,不是吧,胖子这厮吓晕过去了吗? 我本来想过去扶起胖子的,但我想起库瘸子的叮嘱,立马硬生生收住刚刚迈出的腿。 胖子倒在地上,静默几秒钟以后,突然开始抽搐起来,就像癫痫发作一样,浑身剧烈颤抖,不停地翻着白眼,瞳孔里一片死灰色。 在我的印象中,胖子好像并没有癫痫病史,我从未见他发过病,他怎么莫名其妙变成这副样子? 我有些焦急地看向库瘸子,但见库瘸子面色阴冷的看着胖子,并没有半点想要出手相助的样子。 不行啊! 这样下去会死人的,胖子跟我是铁哥们,难道我要见死不救吗? 我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开口说话,却听库瘸子厉声喝斥道:“有话你就说,上一个孩子的身做什么?” 上身?! 库瘸子这话是对着胖子说的,我暗暗吸了口寒气,娘咧,胖子这是被鬼上身了吗? “咯咯咯!” 胖子发出一串阴桀的笑声,晃晃悠悠从地上爬起来。 胖子虽然还是原本的模样,但是我能明显感觉到,面前的胖子仿佛变得很陌生。 胖子的眼神很吓人,瞳孔一片死灰色,就像一个死人。 他突然开口说话了,但是这一张口,立即就让我震惊了,胖子的声音竟然变成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老头,有点本事,我倒是小看了你!” 胖子扬起脸庞,冷冷盯着库瘸子,他的脸上明显笼罩着一层黑气。 库瘸子沉声说道:“直入正题吧,怎样你才肯罢休?” “嘻嘻嘻!”胖子掩嘴笑了起来,媚态十足,一颦一笑都充满了浓浓的女人味,看得我直犯恶心,恨不得抬手给他一记大耳刮子。 胖子止住笑声,阴冷冷地说:“要我罢休?可以啊,你们只需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第十六章 威胁 “什么事?”库俊威问。 胖子突然伸手指着我,把我吓了一跳,只听他阴森森地说:“只要把他交给我,我保证不再骚扰红旗村,我的目标只有他一个!当然,如果你不把他交给我,我就会一直杀人,直到把红旗村夷为平地!” 胖子的话阴冷冷的,就像刀子一样,一下又一下扎在我们的胸口上。 虽然这话充满赤裸裸的威胁,但我丝毫不会怀疑“胖子”的能力。 柳青青说过,一旦殷红衣修炼成凶煞,方圆十里都会被屠戮干净,更何况区区一个红旗村呢? 我也明白殷红衣为什么要针对我,因为我是阴骨童子,她非常渴望得到我后脑的那块阴骨。如果阴骨落入殷红衣手里,她肯定会修炼成凶煞。 所以,面对殷红衣提出的这个要求,库瘸子直接断然拒绝了:“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不可能把杨程交给你!” 胖子怒道:“难道你要用全村人的命,来换他一个人的命吗?” 库瘸子面若冰霜:“我这辈子最讨厌别人威胁我,尤其是女人威胁我!” 库瘸子这话说的很有气魄,这一刻我觉得他在我心中,突然变得无比的高大伟岸。 胖子的口吻格外的阴沉:“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想清楚了再回答我,到底要不要把杨程交给我?” “滚!”库瘸子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你说什么?”胖子气得快要炸毛了。 “滚!”库瘸子的眼神就像利箭,瞳孔里精光爆射。 胖子狠狠跺了跺脚:“老头,你会为你今晚的决定付出代价的!” 库瘸子手掌一翻,一个箭步冲到胖子面前,掌心里倒扣着古钱币,猛地拍在胖子的天灵盖上。 “呜——” 一缕黑气从胖子的脑袋顶上飞出来,消失在夜空中。 天上的乌云迅速退去,重新露出了那弯月牙,皎白的月光洒落大地,祠堂四周的景象又变得明亮起来。 胖子倒在地上,双眼紧闭,就像死了一样。 库瘸子低头看了一眼掌心里的古钱币,那枚古钱币竟然从中断成了两截。 库瘸子摇了摇头,有些肉疼地说:“死胖子,又浪费我一枚五帝钱!” 我看着昏迷不醒的胖子,很害怕,担心地询问库瘸子:“库大仙,胖子他……没事吧?” 库瘸子说:“没事,只是鬼上身伤了阳气,需要好好静养一段时间!” 我点点头,这才放下心来。 库瘸子拍了拍手,告诉大家没事了,让村民们各自回家休息。 但是那些村民并没有走,而是聚集在一起,挡住了祠堂大门。 “还有事么?”库瘸子疑惑地问。 一个中年男人站了出来:“大仙,你敢保证真的没事了吗?刚才我们可是听得清清楚楚,如果不把杨家小子交出去,那婆娘就会害死我们全村人!” 库瘸子看着那个男人:“没错,她是这么说的!” 中年男人深吸一口气,咬着嘴唇说:“我知道,我们把杨程交给她,这样的做法确实不太厚道,我们也不忍心这样做。但是,如果我们不交出杨程,那婆娘就要来屠村,到时候所有人都会死。所以……把杨程交给她吧,这样至少能换全村人的平安!” 中年男人此话一出,其他人也跟着附和道: “是呀,把杨程交给她吧!牺牲一个人的命,总比全村人搭上性命的好吧!” “这就是杨程的命,我们也不想这样做的!” “杨程死了以后,我们全村人一定会把他风风光光下葬的!” 我一脸木然的站在库瘸子身后,浑身冰冷。 人都是自私的,谁都想要活命,我也没有权利痛恨和抱怨他们,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这就是我的命,殷红衣偏偏咬着我不放。 整个红旗村有好几百人,如果我的死真的能换来全村人的性命,我自然也是愿意的,我不可能让几百人为我陪葬。 但是这些村民不知道,殷红衣的承诺根本就是个圈套,如果得到我的阴骨,她就能修炼成凶煞,到时候恐怕连库瘸子都镇不住她。别说红旗村,就是周围的十里八村都会被她夷为平地。 群情激动,库瘸子竖起手掌,示意人们安静。 库瘸子说:“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答应殷红衣的要求吗?因为事情并不是你们表面看见的这样简单!杨程不是普通人,他的命格有异,是天生的阴骨童子。殷红衣一心想要取得阴骨,所以她才会对杨程下手。一旦殷红衣取得阴骨,就会修炼成凶煞,到那时候谁能挡住她?你们谁敢相信殷红衣的承诺,当她变成凶煞的时候,她真的不会来害你们吗?” 库瘸子把事情说的非常明白,人群陷入了一片沉默。 库瘸子叹了口气:“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把杨程交给她,否则就是助纣为虐!” 那个中年男子再次站了出来,他说:“库大仙,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你说的这些我们都听不懂,我们只知道交出杨程,大家才能活命,对不对?” 中年男子一鼓噪,其他人再次激动起来,甚至有人振臂高呼:“杀了杨程!杨程必须得死!杀了他!” 喊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响亮,就像一股无形的浪潮,将我吞噬在其中。 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此时却变得无比陌生。 平时善良淳朴的乡亲,一个个瞪红双眼,就像一个个从地狱里爬出的魔鬼。 我冷漠地看着他们,心里难过的就像死了一样。 “住口!” 库瘸子的声音如同惊雷,一下子把其他声音全都压制下去。 库瘸子生气地说:“你们把我的话当成耳边风吗?我再说一遍,你们要是杀了杨程,整个红旗村谁都活不了,不要中了殷红衣的圈套!从现在开始,谁再敢针对杨程,就是跟我库瘸子过不去!” 我感动的热泪盈眶,库瘸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能力排众议,拼命护我周全,我恨不得当场给他跪下喊声“干爹!” “全给我让开!” 库瘸子拉着我的手,大踏步从人群里走了出去,没有人敢阻拦我们。 第十七章 软禁 库瘸子把我带回家里,那些村民一直跟在我们后面,没有人说话,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杀气。 库瘸子跟老爷子他们交代了几句,随后就消失在苍茫的夜色里,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疲惫地躺在床上,半梦半醒之间,柳青青又钻进了我的被窝。 身旁的少女让我的心里如小鹿乱撞,我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又来了?” 柳青青笑着说:“嘻嘻,咱俩是夫妻,睡在一起不是挺正常的吗?” 我才十三岁,还不懂男女之事,总觉得跟柳青青睡在一起,我的身体会变得怪怪的,很难受,而且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羞涩感。 我爬起来,在床中央画了一条“三八线”,我睡在三八线左边,柳青青睡在三八线右边,告诉她不可以越界。 对于我的幼稚行为,柳青青倒也没有放在心上,她问我:“殷红衣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吗,我看你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的心里憋着一股气,感觉堵得慌,很想找人诉说,于是我把今晚请魂的事情详详细细给柳青青讲了一遍。 柳青青听完之后很生气,柳眉倒竖说:“这些人也太自私太愚昧了吧!” 我重重地叹了口气,脑海里闪过一句话:“人心不古,世态炎凉!”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看见老爷子在翻修院子里的栅栏,他把栅栏加高了许多,还用铁丝缠了一圈又一圈,栅栏上还打着钉子,搞得戒备森严。 我好奇地问老爷子在做什么,老爷子让我赶紧进屋里去。 爸妈把我拉进屋,告诫我最近一段时间都不要出门,直到殷红衣的事情解决了为止,家里人担心那些村民会害我,所以把我严密的保护起来,不让我跟外界有任何接触。 我待在家里肯定是最安全的,那些村民总不可能疯狂到上门杀我吧,明目张胆的犯法杀人,谁也没有那个胆子。 我知道家里人是为了保护我,但是这种日子也挺难熬的,我就像被软禁了一样,每天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家里,到院子里晒晒太阳都像是放风。这种滋味跟坐牢没有两样,无聊的我感觉自己都快长蛆了。 这些天,不时也会有村民来我家门口蹲点打探我的消息,老爷子一看见这些人,就会生气地将他们赶走。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老爷子动刀,有几个村民站在院子外面,叫嚣着让老爷子把我交出去。 老爷子提刀站在门口,指着外面的那几个人说:“谁敢动我家程儿,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我看着老爷子的背影,感觉前所未有的高大。 老爷子的气势吓退了那些人,换来了好几天的安宁,但我知道,那些人并没有真的放弃杀我。只要我走出家门,很可能会横尸街头。 我相当难过,我杨程一不偷二不抢,在学校几乎期期都是三好学生,品学兼优,也没干过什么缺心眼的坏事,为什么现在我却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呢? 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取下后脑勺的那块阴骨看看,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块骨头,把我害得如此悲惨。 这些天老妈也是整日以泪洗面,她很自责,觉得我命格有异全是她的错,是她没有把我生对时辰。 老爸也是唉声叹气,哪里也不敢去,终日在家里守着我,原本好好的一个家,每天都笼罩在一种沉重的气氛里面。 我每天唯一的趣事,就是等着柳青青半夜钻进我的被窝,然后我就一宿一宿的跟她聊天。天南地北,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但是对于柳青青的身世背景我还是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柳青青的真身就是那条小玉蛇,其他情况柳青青也没有跟我透露半分。 这天下午,我靠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烈日发神。 知了撕心裂肺的叫着,暑假很快就要过去,距离开学越来越近,我很担心,以现在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继续上学。 小玉蛇也不知道溜到哪里去了,可能躲到暗处纳凉去了吧。 小玉蛇救了我的命,家里人都把它当成活神仙,它在我家里可以自由游走,想去哪玩就去哪玩,没人会阻拦它。 “杨程!杨程!”窗外有人在小声呼唤我的名字。 循声望去,就看见屋外的一棵大树上面,趴着一个人,正是我最好的朋友胖子。 好几天没有见到胖子,没想到胖子又变得生龙活虎,那晚他被殷红衣鬼上身可真是把我吓了个半死。 胖子骑在枝头上叫我:“杨程,出来玩!” 这几天我都快被憋疯了,确实很想出去透透气,尤其是最好的朋友来叫我,我更是蠢蠢欲动。 我愁眉苦脸地说:“恐怕不行,家里人不让我出门!” 胖子继续“诱惑”我:“你从窗户里偷偷翻出来,我带你去后山,我们在后山发现了一个小水潭,可多人在里面游泳摸虾了,运气好还能摸到两条鱼,直接就在岸边烤来吃了,有趣的很呢!朋友们都在那里,专门让我来叫你!”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不由得动了心。 小孩子的玩性一旦发作起来,谁也挡不住。 我把卧室房门锁上,换好衣服,爬上窗台。 胖子在外面接应我,利用身体的重量压低树枝,枝头正好落在窗台上。 我抱着枝头,顺势翻出了院墙,贴着墙根头也不回地往前跑。 我的小心肝紧张得怦怦乱跳,这种越狱的感觉实在是刺激。 我在心里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我最多去水潭玩一两个钟头就回来,神不知鬼不觉,家里人可能以为我在午睡。 烈日当空,午后的太阳很毒,路上也没几个人。 我拼命奔跑着,迎面吹来热辣辣的风,但是我却感觉非常爽,因为这是自由的风。 一口气跑到后山,满头都是汗。 我问胖子他所说的那个小水潭在什么地方,我感觉自己快燃烧了,迫不及待的想要跳进水潭里冲个凉。 胖子气喘吁吁地说:“再走走,还在前面林子里!” 第十八章 出卖 老林子里面郁郁葱葱,全是参天古木,几乎遮掩了阳光,大白天走在里面都是阴森森的。 我毕竟还是小孩子,越往里走心里越是发毛,忍不住问胖子:“胖子,你说的水潭在哪里呀,别走远了啊,待会儿我赶不回去!” 胖子没有回答我,我觉得有些奇怪,回头一看,原本跟在我后面的胖子,居然不见了踪影。 偌大的林子里面只有我一个人,我有些害怕起来:“胖子,你在哪里?喂,胖子,别玩了,快出来啊,不要吓我!” 无论我怎么喊叫,胖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眼,再也没有半点回应。 高低错落的灌木丛,盘综错杂的老树根,小孩子想象力丰富,总能把一些简单的事物想象成妖魔鬼怪。 突然,我的脚踝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抓住了,吓得我哇哇大叫。 我窜出去,摔了个狗啃泥,唇角都破了,膝盖上全是泥,才发现刚刚只是被老树根绊了脚而已。 我擦着流血的嘴巴爬起来,心头把胖子咒骂个半死,这小子也太不地道了,说好带我出来玩,怎么把我给丢下了? 我忽然心头一动,胖子这王八蛋,该不会被黄仙儿带走了吧? 黄仙儿就是黄皮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黄鼠狼。 黄皮子是五大仙家之一,最能迷惑人,山野间自古就流传着关于黄皮子的一些诡异传说。 我记得老爷子以前就经常跟我讲,要是在荒山野岭,你听见有人在叫喊你的名字,你可千万不要回头。因为叫喊你名字的可能是黄皮子,黄皮子幻化成人影,悄无声息跟在你身后,只要你一转身,你就会看见一双毛茸茸的爪子搭在你的肩膀上,同时一张长满黄毛的人脸凑到你面前,对着你轻轻吹口气,你就会失去意识,被黄皮子迷住心窍。这个时候,黄皮子叫你做什么你就会做什么,叫你跟着它走你就会跟着它走,黄皮子带着你走进老林子深处,你就再也回不来了。 老爷子每次喝酒喝高兴了,就喜欢拉着我讲这些荒诞的传说。 以前我都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是此时此刻,这些可怕的民间传说却无比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越想越觉得害怕,我也不准备去找胖子了,转身沿着来路往回跑。 我这一跑,灌木丛里立马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东西在跟着我跑。 我不敢回头,跑的更快,我怕那灌木丛里窜出一只吊睛白虎,把我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眼看就要跑出老林子,我依稀都能看见外面的阳光了,但是很倒霉,我再次被老树根绊倒在地上。由于自己本身就在飞奔,这一摔整个人都飞了出去,结结实实落在地上,只觉眼前金星乱舞,半晌都爬不起来。 脑后传来劲风声响,我下意识想要回头,忽听砰的一声,有硬物重重击中我的后脑。 眼前的画面就像电影落幕,瞬间一片漆黑。 我扑倒在地上,感觉后脑在汩汩的冒着血,晕过去的时候我隐隐听见有人在说话:“终于逮着他了,这件事情总算可以结束了……” 也不知道在地上躺了多久,当我昏昏沉沉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太阳都已经落山了,林子里一片昏暗。 四周静谧的可怕,后脑传来阵阵剧痛,我摸了摸后脑勺,肿起老大一个包,一摸就疼得我龇牙咧嘴,不停地倒吸寒气。 旁边洒落着几根木棒,还有一个麻布口袋,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下半身还套在口袋里面。 这是什么情况? 我揉了揉太阳穴,努力回想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只能记起自己好像被硬物击中了后脑,然后就晕了过去。 “你醒啦?”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轻柔空灵,总能在每个孤独的夜晚抚慰我的灵魂。 我回过头,就看见那条小玉蛇倒挂在树枝上,蛇尾缠着树枝,蛇头低下来看着我,滋滋地吐着信子。 “青青?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拍了拍裤腿上的泥土,挣扎着爬起来。 柳青青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你还说呢,你差点被人害死了,自己都不知道呢!” 阴风卷过,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我差点被人害死了?! 看着地上的木棒,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有人要害我性命! 我记得我是被胖子叫出门的,难道胖子他…… 柳青青仿佛能够看穿我的心思,她说:“对,就是胖子,你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你,你故意把你引到这里来,好让那些村民干掉你!” 虽然我的心里已经猜到胖子有问题,但是听闻柳青青亲口说出来,我的心还是像海绵一样的拧成了一团,我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我跟胖子从小就认识,一起读书一起玩,我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没想到他居然伙同别人害我性命。世态炎凉啊,这些人为了保命,真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说实话,如果今天不是胖子来“诱惑”我,我是根本不可能出门的。他们也正是利用了我对胖子的信任,才让胖子当诱饵,把我引到老林子里面,想要悄悄干掉我,然后把我献给殷红衣。 柳青青说:“你记着,在殷红衣的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不要相信任何人!这两天我要出去一趟,你好好在家里待着!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可救不了你!” 说完这话,小玉蛇吱溜一下窜进树枝里面没了影儿。 “青青!青青!” 我喊了几声,柳青青早就走了,偌大的老林子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月亮升起来,我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孤独而又苍凉。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是午夜,屋子里还亮着灯,爸妈都快急疯了,眼睛里全是血丝。 看见我回来,老爷子迎上来数落我,我的脑袋很疼,跟爸妈道了个歉,保证以后自己不再偷偷出门,然后我走进卧室,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我好累,只想好好睡一觉。 第十九章 猪笼 两天后,柳青青回来了,她让我转告给库瘸子一个消息,殷红衣的尸骨找到了,在隔壁望日村的一个天然水库里面。 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两天柳青青外出,是寻找殷红衣的尸骨去了。 当天晚上,库瘸子也来了我们家,一询问才得知,库瘸子这几日也是去寻找殷红衣的尸骨,但是很遗憾,库瘸子辛苦几日,一直都没有找到。 那殷红衣毕竟是民国时候死的,距离现在已经几十上百年,当年的那件事情虽然在望日村还有所传闻,但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线索。人们只知道殷红衣当年被浸了猪笼,但是猪笼具体沉在什么位置,也没人能够确定。 再者,经过这么些年的变迁,望日村都已变了模样,环境也跟那时候完全不同,当年的泥塘湖泊可能早就被填平,要想寻到殷红衣的尸骨,其难度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我想起柳青青对我说的话,于是我告诉库瘸子,殷红衣的尸骨在望日村的天然水库里面。 库瘸子猛地一拍大腿,很兴奋地说:“你这小蛇妻对你可真够上心的,居然帮忙找到了殷红衣的尸骨。既然知道殷红衣的尸骨在什么地方,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库瘸子在我家留宿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带着我出发前往望日村。 走到村口的时候,竟然撞见了胖子。 胖子看见我,就像见了鬼似的,吓得撒丫子就跑。 我无奈地笑了笑,这死胖子是害怕我找他报仇吗? 其实我并不记恨胖子,但是胖子出卖我这件事情,必然会成为横亘在我心底的一根刺,我和他肯定不可能恢复到以前的那种关系。 库瘸子说:“前两天发生在老林子里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当时你被人打晕了,他们正准备害你性命的时候,老林子里面竟然冒出无数花花绿绿的蛇,这些蛇爬到你面前,形成一个包围圈,不让人伤害你,其中有两个村民还被蛇咬伤了。那几个家伙看见如此奇诡的景象,都不敢对你下手,愤愤丢掉凶器落荒而逃!” 我一直都不知道那天我昏迷过去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听库瘸子这样一说,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发生了如此奇怪的事情,竟然是一大群蛇把我给救了。 不过随即我便想到了柳青青,蛇群很可能是柳青青召唤出来的,说到底,还是我的蛇妻救了我。 库瘸子笑了笑:“现在村里都在传言,说你是蛇妖转世,是个怪胎,我估计这件事情之后很多人都不敢来找你麻烦,你应该可以过一段安生日子了!” 望日村虽说是在我们隔壁,但也要翻过两座山头。 等我们抵达望日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我们在村口碰到一个羊倌,向他打听天然水库所在的位置,然后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这座水库三面环山,郁郁葱葱的树木倒映在水面上,把水面都映染成墨绿色,从高处俯瞰,这座水库就像一块漂亮的墨翠。 夕阳的余晖点点洒落在水面上,反射出粼粼波光,一切显得静谧而又安详。 库瘸子摸出干粮,让我对付着吃了,然后带着我来到水库边上。 墨绿色的水面看上去深不见底,微风拂过,水面上荡起层层涟漪。 “会游泳吗?”库瘸子问我。 我点点头,游泳我还是很在行的,夏天的时候几个小伙伴最喜欢去山溪里泡澡摸鱼,还有“钻迷子”,看谁在水底下面憋气憋的久。 库瘸子脱掉外衣,用一种命令的口吻对我说:“跟我下水走一趟吧!” 一想到水库下面埋着殷红衣的尸骨,我的心里忍不住一阵发怵,但是库瘸子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我年纪虽小,却也懂得“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个道理。 既然殷红衣盯上了我,那么所有的问题最后还是要我亲自来解决。 夕阳渐渐西沉,只剩下一缕残阳还在水面上晃荡。 四周万籁俱寂,偶尔听见晚归鸟雀的啼叫,更添荒寂之感。 这座天然水库很少有人前来,之前听那羊倌说,水库里淹死过几个小孩,后来就有了闹鬼的传闻,说是水库里面有水鬼,只要看见火焰低的小孩,就会把他们拉下水。 此时此刻,羊倌的话在我耳边响起,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扑通! 我还在发神的时候,库瘸子已经纵身跃入水中。 别看他一条腿是瘸的,但身板还挺灵活的,很快就沉入水里,只留下一串泡泡。 我舔了舔嘴唇,也跟着跳了下去。 水库里的水有些凉,我深吸一口气,使出“钻迷子”的本事,往水底游去。 夕阳还没有完全落山,水下还有一些朦胧的光影。 库瘸子的身影就在我前面,我跟着他迅速下潜了十数米,差不多已经到了水库底部。 水库底部乱石嶙峋,那些水草就像蛇一样,扭动着妖异的舞蹈。 藏在水草里面的鱼虾被我们惊动,逃命似地四散游开。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水库底部搜寻一圈,我们在一丛水草下面,发现了一个早已泡得发黑的木头笼子。 木头笼子不大,人在里面无法站立,只能蜷缩着,连挣扎的空间都没有。 而且笼子上的每根木头都有成年人的手臂那么粗,根本不可能掰断。 第一眼看见这个木头笼子,我就在心里默默打了个冷颤。 整个木头笼子散发出一种很阴森的奇怪感觉,让人不敢靠近。 木头笼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锁链,上面爬满绿色的铁锈。 库瘸子冲我招了招手,朝着那个木头笼子游了过去。 这个木头笼子,就是当年浸死殷红衣的“猪笼”吧! 浸猪笼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解放以前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陋习。 其实想想,殷红衣当年还是死得挺凄惨的,难怪心里会有这么大的怨气。 库瘸子让我过去搭把手,我俩把猪笼从水草里拖出来,然后利用浮力,将猪笼托出了水面。 第二十章 封魂坛 天色已经黑沉下去,最后一抹残阳也被黑暗吞噬。 水库边上阴冷冷的,山风吹过,我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果然在这里!”库瘸子摸出一个火折子,吹了吹,脸上露出兴奋的神色。 借着微弱的火光,我一眼便看见木头笼子里面囚禁着一具人形骷髅。 不用多说,这具白森森的骷髅架子,肯定是殷红衣的尸骨了。 红颜枯骨! 生前貌美如花的殷红衣,死后也不过沦为一副白骨。 也幸好当年殷红衣是被关在猪笼里面溺亡的,尸骨一直都在猪笼里面,才会保存的这样完好。如果当年是被直接扔进水里的,估计尸骨早都被冲得七零八落,永远都不可能找回来了。 看着猪笼里的白骨骷髅,我很害怕,一个人站得远远的。 库瘸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方红布,将那具尸骨小心翼翼包裹起来,然后抬脚把猪笼重新踢回水库里面。 库瘸子说:“事不宜迟,今晚回去就开坛做法,彻底解决掉这件事情!” 我跟着库瘸子摸黑往家赶,一路翻山越岭,直到午夜,终于回到红旗村。 “需要叫人吗?”我问库瘸子。 库瘸子摇摇头:“你觉得现在还有谁会帮你?” 我挠了挠脑袋,是呀,村里的乡亲肯定不会帮我,叫人也没有用。 库瘸子带着我,一老一少,径直去了祠堂。 库瘸子点上三炷香,让我给列祖列宗拜了拜,然后他变戏法似地掏出一个钵盂形状的东西。 那东西呈墨绿色,造型古朴,像是青铜铸造的,表面雕刻着很多花纹。 那些花纹也不是普通花纹,倒像是符咒图案,密密麻麻,给人很神秘的感觉。 “大仙,你这尿壶还挺别致的嘛!”我指着库瘸子面前的钵盂说。 “尿壶?!”库瘸子笑了笑:“小子,不懂就不要乱说,这玩意儿可不是什么尿壶,而是封魂坛!” 封魂坛?! 这名字还挺酷的。 库瘸子没有理会我惊讶的表情,而是打开那块红布,将殷红衣的尸骨取出来,小心翼翼放入封魂坛里面,最后还把骷髅头放了上去。 烛火飘摇,白森森的尸骨让人有些心惊胆寒。 库瘸子说:“等下我会把殷红衣引出来,你在边上拿好盖子,随时听我命令!” 说着,库瘸子把封魂坛的盖子递给我。 我捧着盖子,神色紧张的站在边上。 这个时候,就看见库瘸子又点燃三炷香,倒插在封魂坛里,然后在封魂坛两边的地上,各自插上一支白蜡烛。 库瘸子摸出冥纸,开始往封魂坛里烧纸。 不一会儿,就听外面阴风大作,吹得祠堂门口的大树呼呼作响。 祠堂里面的温度骤然降低,整座祠堂就像一个大型的冷冻柜,冷得我浑身直哆嗦。 库瘸子抬头看了我一眼,用眼神告诉我:“她来了!” 我点点头,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 就在此时,只听砰的一声,祠堂的大门突然被阴风吹开,直接把封魂坛两边的白蜡烛都给吹灭了。 一股无形的寒意扑面而来,虽然我看不见殷红衣的鬼影,但我清楚地知道,殷红衣已经走进了祠堂。 库瘸子仿佛没有察觉到殷红衣的到来,依然自顾自地往封魂坛里烧纸。 库瘸子一边烧纸,一边像梦呓般的说道:“人有人道,鬼有鬼途,你原本就不属于这里,从哪里来就从哪里回去吧!” 说到这里,库瘸子突然把手里的一沓冥纸全部塞进封魂坛里面,火焰猛地蹿腾起老高,烧得那副白骨架子噼啪作响,冒起缕缕青烟。 虽然看不见殷红衣在什么地方,但是能够听见殷红衣的声音,又尖又细,带着深深的愤怒:“老东西,真厉害呀,居然能够找到我的尸骨!” 我听见殷红衣的声音近在咫尺,忍不住头皮一阵阵发麻,双膝软得就快跪下了。 但是我在心里拼命告诫自己:“坚持住杨程,你不能倒下,只要熬过今晚,这场厄运就算彻底结束了!” 库瘸子低着头,沉默不语,根本就不知道我的情绪波动。 脚下的地面突然无缘无故起了一股阴风,那风绕着封魂坛一直旋转,封魂坛里的纸灰都被风吹了出来,绕着我和库瘸子胡乱飞舞。 封魂坛里的火焰被阴风压得很低,眼看就快熄灭了。 库瘸子突然把右手食指放进嘴里狠狠咬了一下,食指溢出血来,库瘸子伸出手指,把鲜血珠子一颗一颗滴入封魂坛里。 说来也怪,库瘸子的鲜血就像燃料一样,一颗血珠子滴入封魂坛,里面的火焰就会燃烧的更旺一分。 几颗血珠子滴进去以后,封魂坛里的火焰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只听库瘸子一字一顿地说道:“只要烧掉你的尸骨,你就会魂飞魄散!” 库瘸子这话明显是对殷红衣说的,阴风中再次出现殷红衣尖厉的咆哮声:“老东西,你住手!” 火光映着库瘸子的脸,只听库瘸子冷冷笑道:“你觉得可能吗?” 封魂坛里的火焰被阴风拉扯着旋转升腾,火焰里面隐隐出现了一团鬼影。 那团鬼影一圈又一圈飞舞,渐渐显现出殷红衣的影子。 实话讲,那确实是一个身姿窈窕,面容姣好的女人,尤其是她身上的那件大红旗袍,格外醒目。 火焰旋转着,殷红衣的影子很快又变得模糊不清。 库瘸子翻转手掌,不知从哪里摸出那对黄澄澄的金耳环,猛地丢进封魂坛里面。 火焰里,殷红衣的鬼影也跟着扑进封魂坛。 就在这时候,库瘸子对着旁边呆若木鸡的我,大吼一嗓子:“杨程,就是现在!” 库瘸子这一吼,犹如惊雷般在我耳畔炸响。 我浑身一哆嗦,猛然惊觉过来,立马撒丫子冲上去,也不惧怕燃烧的火焰,砰一声盖上封魂坛的盖子。 火焰刹那间熄灭下去,只听封魂坛里传来殷红衣凄厉而幽怨的叫声:“呜哇——” 封魂坛剧烈地颤抖起来,那盖子在盖上去以后,就像涂抹了强力胶水一样,严密无缝,再也揭不开了。 第二十一章 破书 咚咚咚!咚咚咚! 封魂坛兀自摇晃着,不断跟地面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我盯着那个独自“跳舞”的封魂坛,大气都不敢出。 寂静的祠堂里面,只有这个咚咚咚的声音在耳边萦绕不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封魂坛终于停止晃动。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这才发现自己的背心早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就连发梢都在滴水。 “结束了吗?”我涩声问库瘸子。 库瘸子点点头,长吁一口气,双手捧起封魂坛,将封魂坛放置在列祖列宗的牌位中间:“七七四十九天以后,老祖宗的香灰气会渐渐化掉殷红衣的怨气,到时候再把封魂坛里面的白骨取出来,一把火烧了,永绝后患!” 我点点头,殷红衣的事情总算是摆平了,我这条小命也算是捡了回来,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跟库瘸子行了个礼,向他表示感谢。 库瘸子说:“不用谢我,你还是好好感谢你的小蛇妻吧,若不是她出马,我们也不可能这么顺利找到殷红衣的尸骨!” 关上祠堂大门,库瘸子带着我回到家里。 家里人都还没有睡,睁着眼睛等我回来。 看见我平安无事,他们都很高兴,老爷子迫不及待地拉着库瘸子的手:“库大仙,怎么样?” 库瘸子摸了摸下巴:“放心吧,一切都结束了!” “结束了?程儿不会有事了吧?”老爷子欣喜地两眼放光。 “暂时不会有事了!”库瘸子说。 老爷子脸上的笑容明显僵硬了一下:“暂时?大仙,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库瘸子说:“杨程天生阴骨,这一生都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缠绕,殷红衣这件事情确实是摆平了,但谁能保证以后不冒出个柳红衣、张红衣、王红衣呢?” 老爷子叹了口气,有些愁容不展。 库瘸子说:“人各有命,这就是杨程的命!” 那时候我还小,不太明白“命运”的含义,我也想不到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反正殷红衣不再来骚扰我,就是我目前最开心的事情。 老爸老妈也没闲着,赶紧杀鸡做饭,在灶房里忙活半天,弄了一大桌好酒好菜宴请库瘸子。 库瘸子也不客气,坐下来吃吃喝喝,左手抓着鸡腿,右手端着酒杯,一口肉一口酒,哪里有半点仙风道骨的样子。 库瘸子酒量很好,一口一杯,那肚子就跟无底洞似的,根本喝不醉。 酒过三巡,老爸给老妈使了个眼色,老妈进屋拿了个红包出来,毕恭毕敬地放在库瘸子面前。 库瘸子是我们家的恩人,救了我的命,给他包个红包是应该的。 老爸堆着笑脸跟库瘸子敬酒:“库大仙,这是咱们杨家的一点心意,请你收下吧!” 我们农村里,管这种费用叫做“出场费”,请神走阴,红白喜事,风水迁宅,都得给出场费,像库瘸子这样的阴阳先生,就靠这些出场费活着。一般来说,阴阳先生不会主动讨要出场费,有钱人家包的红包自然会大些,没钱人家包的红包就少一点,无论多少,阴阳先生都会笑纳,然后再请阴阳先生吃顿饭,喝点酒,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库瘸子点点头,收下红包,也没有假惺惺推辞。 有种说法是,阴阳先生办事,必须收下红包,这是“冲喜”,否则阴阳先生自己会触霉头的。 库瘸子放下酒杯,看着老爷子:“我有个建议!” 老爷子给库瘸子斟上酒:“大仙直说无妨!” 库瘸子伸手指着我:“杨程做我徒弟如何?” 库瘸子这个建议非常突然,老爷子愣住了,老爸老妈愣住了,我也愣住了。 老爷子笑了笑:“大仙想收程儿为徒,自然是程儿的荣幸。不过这种事情讲缘分的,我们也做不了主,还是看程儿自己的意思吧!” 面对库瘸子的建议,老爷子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把选择权交给我。 说实话,我对神神鬼鬼的东西一向没有太大的兴趣。库瘸子对我有救命之恩,打从内心来说,我确实非常感谢他,但是要我跟着他学习这些奇奇怪怪的道法,我是真的不太乐意。 尤其是经历了殷红衣这件事情以后,我只想离这些妖魔鬼怪远一点,我不想再卷入这种恐怖漩涡里面,我想做个普通人,跟其他小孩一样,正常生活,正常上学。 所以,我几乎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我不愿意!” 我还是个小孩,说话干脆直爽,不像成年人那样拐弯抹角,这个回答掷地有声,就像一块石头丢在地上,原本开心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我看见库瘸子的脸上掠过一抹尴尬的神色。 老爸在桌子下面踹了我一脚,赶紧跟库瘸子赔着笑脸:“库大仙,小孩子口无遮拦,别往心里去,来,喝酒,喝酒!” 我嘟囔起嘴巴,心说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嘛,难道我表达自己的想法也有错吗? 库瘸子笑了笑:“小子,有个性,我很喜欢!但是命运这种东西,是你无法抗拒的!我知道你不想进入这个圈子,但是你天生阴骨,迟早也会进入这个圈子的!既然你现在不愿意,我也不强人所难!我这里有样东西送给你,你没事的时候可以看看,也许会受益匪浅!” 库瘸子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摸出一本破书递给我。 那书很有年代感,纸张都已经泛黄了,书页边缘也起了毛边,没有封面,封面大概是库瘸子用牛皮纸自己做的,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黑墨大字:三清书。 这让我想起《功夫》里面最后的那个搞笑镜头,一个老头拉着一个小孩的手对他说:“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定是练武奇才,我这有本武功秘籍,只收你十块钱!” 我手里掂着这本破书,心中暗道:“别说十块钱,这书破成这样,一块钱我都嫌贵呢!” 库瘸子有些喝高兴了的样子,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地念道:“阴阳顺逆妙难穷,二至还乡一九宫;若能了然阴阳理,天地都来一掌中!” 库瘸子这番话晦涩难懂,就像在念经一样,我听得莫名其妙。 但是我又不好拂库瘸子的面子,只能假装很开心的样子把这本《三清书》收进怀里,嘴里还信誓旦旦地说:“谢谢大仙,这本书我一定好好收藏!” 这顿饭一直吃到天亮,库瘸子打着酒嗝起身告辞,临走的时候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咱们打个赌,我赌你十八岁的时候,会主动求着来拜我为师!” 第二十二章 打猎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年关将至。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背靠连绵起伏的原始大山,自然是向山神老爷讨饭吃。 每到年关来临之前,家家户户就要开始准备年货。 年货从哪里来,当然是从大山里来。 每家每户都会派出人手,组成浩浩荡荡的狩猎大军,开赴大山深处。 这也是一年中,大山里最热闹的时候,人声鼎沸,枪声此起彼伏,打到猎物的人们欢呼雀跃。 山里的动物很多,小点的动物有狍子啊,獐子啊,野兔啊,还有山耗子,大点的有野猪,野鹿之类的,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年货”。 我们这里的风俗是做腊肉,把猎物剥皮洗净以后,加入特殊的香料,再用盐腌制起来,最后挂在屋檐下面风干。要吃的时候就取下来放进沸水里煮熟,那香味老馋人了。 不是我吹,咱们山里孩子吃的这些野味,城里孩子连看都没有看见过。别看他们过年下馆子,进酒店,但是论吃的,绝对没有咱们山里美味丰盛。 我不是很喜欢吃狍子獐子这些东西,感觉味儿有点重,臭烘烘的,我的口味很特别,最喜欢吃山耗子。 山耗子其实就是田鼠,不像城市里的老鼠那样邋遢,山耗子都生活在山上,以植物的根茎或者农作物为食,个头长得挺大,肉很多,没有异味。 老爷子每次把山耗子处理干净以后,就会做成腊肉干挂在门上。 只要过年来咱们家,一眼就能看见门上挂着一只只风干的山耗子 老爷子背上猎枪,带着我出了门。 老爷子本来不想带我去的,但我非要跟着去,这么好玩的机会我怎么能够错过? 爸妈反复叮嘱我注意安全,然后让我背上干粮。 进山狩猎的时间比较长,一来一去就得十天半月,上山的小伙伴都得玩疯。 村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寒风凛冽,每个人都裹着大衣。 我们虽然地处西南,但因为在云贵高原上面,所以冬季还是比较寒冷的,有时候还会下雪。 这里的雪跟北方的雪不一样,北方的雪都是干雪,很舒服,可以撒丫子在雪地里打滚。但是我们这边的雪却又湿又冷,落在身上浸骨的寒冷。 我抬头望了望阴霾的天空,天空飘起了点点雪花。 胖子也在人群里面,他看见我,主动走过来跟我打招呼。 殷红衣的事情结束以后,我和胖子也恢复了以前的朋友关系。 当然,我所说的“恢复”是指表面上的恢复,在内心深处,我对胖子还是有了一定的隔阂。出卖朋友这种事情,我是不可能彻底原谅胖子的。 现在胖子看见我,都很毕恭毕敬,就像我是他大哥一样,因为胖子认为我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永远都忘不了一群蛇爬出来救我性命的场面,他可能觉得我有什么特异功能,能够操控那些蛇,所以他不敢再得罪我。 当然,他们都不知道,其实我并没有什么特异功能,那些蛇之所以爬出来救我,是因为听从了柳青青的召唤。这个美丽的蛇妻除了家里人知道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 按照规矩,村民们分成好几个组,各自进山。 通常来说,分组都是自由进行的,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人,就会结伴一起进山打猎。 如果是野兔狍子之类的小东西,一般就归自己所得。 如果碰上野猪,熊瞎子这样的大东西,大家就会合力围捕,最后一起瓜分猎物。 我记得去年,老爷子跟人合力围捕了一头大野猪,村里的每户人家都分到一块野猪肉。对于缺衣少吃的山里人来说,那绝对是最好的新年礼物。 山里的生活比较贫瘠,说出来不怕人笑话,我们能够想到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每天都能吃上一顿肉。 所以一块野猪肉对我们来说,那真的是块宝贝疙瘩,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支口大锅,把汤煮沸,然后把野猪肉切成块放进汤里煮熟,配上二两老白干,一口肉一口酒,那种滋味别提有多美了。 大家很快就分了组,我们这个组有六个大人,两个小孩,一共八个人。 两个小孩就是我和胖子,六个大人里面带队的是齐老二,我们叫他齐二叔。 这个齐二叔是村里的老猎人了,并不是说他年纪老,而是他狩猎的资历老。现在他四十多岁,就有差不多四十年的狩猎经验。毫不夸张地说,他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跟着家里的大人进山打猎了。 齐家世世代代都是猎户,依靠打猎为生,有这个齐二叔带队,我们都很放心。 由于常年在大山老林子里狩猎,这个齐二叔长得又瘦又黑,看上去就像一块风干的老腊肉。多年狩猎,他也经历过数不清的危险,浑身上下也是留下了累累疤痕,那双手一伸出来,就像是干枯的树皮,到处都是裂口。 最特别的是,齐二叔一年四季都戴着一个小毡帽,冬天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大夏天戴着他也不嫌热吗? 我曾向老爷子问过这事儿,老爷子告诉我,齐二叔有年狩猎,碰上熊瞎子,结果被熊瞎子在后脑勺挠了一巴掌。他也是命大,居然活了下来,但是后脑巴掌大小的一块头皮不见了,从此后脑那个位置都不长头发,就像个秃子一样,很难看。齐二叔为了遮丑,这才一年四季都戴着帽子。 齐二叔虽然干瘦,但是精神矍铄,尤其是那双眼睛,就跟鹰眼一样,仿佛还能放光。 他指着我和胖子说:“你俩小子跟着进山,一定要听从指挥,不要到处乱跑,山里的古怪东西多得很,你们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们!” 我和胖子的心思早就飞进了老林子里面,齐二叔的叮嘱自然也没太放在心上,反正一个劲地点头,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们绝对听从命令。 齐二叔招了招手,带着我们出了村子,慢慢往山上走去。 第二十三章 山野诡事 山上有些萧冷,不少树木的叶子枯黄飘落,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杈。 齐二叔告诉我们,其实冬天并不是狩猎的最佳季节,因为天气很冷,好多动物都藏了起来,尤其像一些大型动物,都会躲起来冬眠。 所以进山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让老林子里“热闹”起来,猎人们常常会准备鞭炮,锣鼓之类的东西,不要怕打草惊蛇,相反地,就是要把那些动物吓出来。 齐二叔说到这里,从袋子里摸出一串鞭炮,点燃以后扔进一片灌木丛。 鞭炮声噼里啪啦,在林子里回荡,呼啦啦惊飞了一群鸟雀。 不多时,林子里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原本死气沉沉的老林子顿时变得喧嚣起来,如同煮开了的锅。 偶尔还传来零星的枪声,看来已经有人发现了猎物。 齐二叔掏出一面铜锣,一边敲一边喊山,声调怪怪的,就像唱戏一样,嘴里喊着什么“大王叫我来巡山喽”之类的话。 “喊山”是这边猎人的一种习俗,进山之前通常都会先喊山,意思就是跟山神老爷打声招呼,让山神老爷罩着点,一方面保佑平安,一方面保佑丰收。 我和胖子觉得有趣,接过铜锣,也学着齐二叔的模样喊起来,但是声调怎么都学不像,自己都忍不住想笑。 齐二叔就训斥我们,让我们严肃一点,说“喊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要是得罪了山神老爷,那可吃不了兜着走。 我和胖子吐了吐舌头,赶紧收敛起笑容,认认真真在那里喊山。 齐二叔说:“这大山里的规矩和禁忌多着呢,够你两小子学一辈子!比如喊山,这就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祖祖辈辈都得遵守。还有一些禁忌,比如七月半莫上山等等,这些都是老祖宗留下的经验。如果不遵守规矩,不相信经验,就会出事情!” 我们往老林子深处走去,慢慢进入原始森林,原始森林里面的树木四季常青,虽然是冬季,但是放眼望去,依然是一片没有边际的绿色海洋,郁郁葱葱,很是养眼。 走了一段路,我们停下来休息,顺便吃点干粮填饱肚子。 齐二叔叮嘱我们道:“别说我磨叽,大家千万记着啊,这林子里有些东西是不能打的,尤其是黄皮子之类的,千万不要去招惹,否则会出大事的!” 黄皮子其实就是黄鼠狼,因为它的皮毛是黄色的,所以当地人习惯叫它“黄皮子”。 那时候大山里的生态环境还不错,里面的黄皮子也很多,其实黄皮子这种动物并不可怕,也没有太强的攻击力,但是人们通常都不敢随便招惹它,只因为黄皮子有些邪性。 胖子一脸天然呆的样子问齐二叔:“二叔,为什么黄皮子不能打?” 我看了胖子一眼:“你是不是傻?你难道不知道黄皮子是种很邪性的东西吗?” 大山里面自古就流传着很多山野诡闻,而关于黄皮子的故事,绝对是其中之一,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我从小就听老爷子说,黄皮子这种东西很邪,而且贼精,报复心很强,你要是招惹了黄皮子,黄皮子肯定会来找你报仇。黄皮子还能修炼成精,成精以后的黄皮子不仅能够幻化成人形,还能模仿人语。更厉害的黄皮子还可以勾人魂魄,反正诡异的很。 这些传说让我从小就对黄皮子产生了莫名的阴影。 胖子问齐二叔:“二叔,黄皮子真的有传说中那样邪门吗?” 齐二叔没有正面回答胖子的问题,而是点燃一支叶子烟:“要不要听我讲个故事?” 我和胖子都是小孩心性,一听齐二叔要讲故事,立马就来了兴趣,赶紧乖乖坐下来。 齐二叔夹着叶子烟,吧嗒吧嗒地抽着。 这种叶子烟我们当地人叫它“黑武器”,其实就是土烟,用晒干的烟叶自己包裹而成的,劲道很大,很多村民都喜欢抽这种烟。据说抽惯这种烟的人,对那种盒装的香烟就不会产生什么兴趣,因为他们觉得那种香烟的口味太淡了。 作为一个猎人,每次狩猎都会在森林里潜伏很久,大多时候都是非常孤独寂寞的,消磨时间的唯一乐趣就是抽烟,所以很多猎人的烟瘾都很大,齐二叔也不例外。 齐二叔抽着烟,很快就打开了话匣子。 这个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是从齐二叔太爷爷那里一代代流传下来的。 说是当时有个很厉害的猎人,天生神力,大家都叫他“牛二”。 这个牛二小小年纪就能扛起比他个头还高的大水缸,长大后更是凶悍勇猛,竟然敢跟熊瞎子贴身肉搏,而且还赤手空拳打死过吊睛白虎,其战斗力简直媲美《水浒传》里的武松。 这个牛二什么都不怕,他的英名也很快传播开去,久而久之,整个人也开始变得自大起来。 老祖宗定下的那些规矩和禁忌,牛二偏偏不遵守,每次违反了规矩,破坏了禁忌,他还沾沾自喜地炫耀,说自己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看来老祖宗的那一套都是唬人的。 人们告诫牛二不要去招惹黄皮子,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牛二却偏要独自进山寻找黄皮子。 结果牛二找到了一窝黄皮子,他把这窝黄皮子杀了个精光,然后用猎刀剥下黄皮子的皮毛,大摇大摆下了山。 回到村里,牛二逢人就炫耀他杀了一窝黄皮子的事情,村里的老人劝牛二出去躲一躲,说他会遭到黄皮子的报复,牛二就不信这个邪,还把那猎刀插在院门口,扬言说,只要那些黄皮子敢来,他见一只杀一只,见一双杀一双。 后来村里人也不劝他了,都躲得远远的,生怕黄皮子来报复的时候遭受误伤。 牛二敢杀黄皮子的事情,也是传遍了十里八乡,每天都有人慕名而来,想看看这个不怕死的牛二到底长什么模样,还有的人出于崇拜,给牛二提了不少吃的喝的。那段时间,牛二家里每天门庭若市,着实风光了好一阵子。 第二十四章 中邪 我们听得入了神,心中暗自惊讶,这牛二还真是不怕死,别人看见黄皮子都躲得远远的,他非要去招惹黄皮子显示自己的本事,这人真不知道是“英雄”还是“莽夫”? 齐二叔嘴里吐着浓烟,继续讲了下去。 牛二很喜欢被人当做偶像的感觉,这一天,一个美貌女子慕名找到牛二。 女子很陌生,明显不是本地人,但是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仿佛能勾魂,牛二一介莽夫,哪里见过如此美貌女子,很快就被女子迷得神魂颠倒,坠入爱河不能自拔。 自从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以后,牛二每天足不出户,大门紧闭,就在家里跟那女子缠绵。 过了好些日子,牛二的邻居觉得不太对劲,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听见牛二的声音,也没有看见过美貌女子的踪影,牛二家里死气沉沉的,安静的有点异常。 这个邻居装作给牛二送猪肉,想要上门看看究竟。 但是敲了半天都没有人来开门,邻居愈发觉得奇怪,这牛二明明就在家里,为什么不出来开门呢? 邻居把那块猪肉放在墙头,对着牛二家里喊了声,就下田忙活去了。 等那邻居傍晚回来的时候,竟然发现墙头上的那块猪肉不见了。 邻居心里就有些不太高兴了,猪肉肯定是牛二取走的,这说明牛二确实是在家里,但他为什么不给自己开门呢?他躲在家里神神秘秘的做什么? 邻居留了个心眼,第二天一早,他又放了一块猪头在墙头上,对着牛二家里喊了两声,让牛二出来取肉。 接着,那个邻居并没有离开,而是藏在自家的墙头下面悄悄观察。 他心想着等下牛二来取肉的时候,他就冲出来,把牛二逮个正着,看那时候牛二怎样躲避。 邻居耐心地等待着,一直到日上三竿,他终于看见牛二出来了。 大白天的,牛二就跟不敢见人似的,穿着一件长衫子,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他的头上还盖着一个大斗笠,贴着墙根鬼鬼祟祟往前移动,不时地左顾右盼,就像做贼一样。 看见牛二这副模样,邻居心里很是惊讶,他不明白牛二在搞什么鬼名堂。 牛二来到墙头下面,果然伸手去取墙头上的猪肉。 邻居正准备现身招呼牛二,然而牛二接下来的举动,却令那个邻居震惊当场。 牛二竟然抱着那块生猪肉大快朵颐起来,吃得津津有味,满手都是油。 邻居被牛二生吃猪肉的举动恶心到了,心想这牛二还真是个变态,就算再怎么饥饿,也不至于吃生肉吧,把肉煮熟也要不了多长时间呀,这牛二到底在发什么疯? 邻居实在按耐不住好奇,翻身爬上墙头,冲着牛二喊了一嗓子。 牛二吓了一跳,手中的半块猪肉掉落在地上,他慌忙弯腰去捡,就在这时候,邻居惊讶地发现,从长衫里伸出来的竟然是一只毛茸茸的手。 邻居也是个胆大之人,他顺手抄起一块板砖,跳进牛二家的院子,指着面前的牛二大声喝问:“你不是牛二!你到底是谁?” 牛二把那块猪肉揣在怀里,转身就往屋子里跑。 邻居赶上一步,在牛二后面拍了一板砖,把牛二头上的斗笠打落在地上。 牛二转过头,凶狠地瞪着那个邻居。 那个邻居看见牛二,登时就愣住了,面前的这个人是牛二,但又不是牛二。 为什么这样说呢? 从脸型轮廓来看,此人确实是牛二,但不知道什么缘故,牛二的脸上竟然爬满黄毛,几乎没有了人类的模样。他的唇角还带着猪肉上面的血迹,令他的样子看上去更加狰狞,活像是一只野兽。 不仅是脸上,牛二浑身上下竟然都长满了古怪的黄毛,眼睛里面冒着凶光。 沉默几秒钟以后,邻居发出惊恐的尖叫声,转身就往院子外面跑去。 即使胆子再大的人,看见牛二此时此刻的模样,也会被吓破胆子的。 牛二变成怪物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庄,村长亲自带人来到牛二家里,发现家里只有牛二独自一人,那个美貌女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屋子里的气氛非常诡异,牛二穿着女人的红肚兜,翘着兰花指,正在那里慢条斯理的啃着剩下的半块生猪肉。 一些人看见这幕景象,恶心的直接吐了出来。 牛二原本是个彪形大汉,此时居然装扮成女人模样,显得无比妖异。 村长也算是见多识广,指着牛二就骂道:“到底是何方妖孽,敢不敢现身说话?” 牛二诡秘地笑了一下,当他张嘴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因为他的声音竟然变成了又尖又细的女人声音。 “牛二杀我全家,双手沾满鲜血,你们说,这种人该不该死?” 牛二在说话的时候,那张爬满黄毛的脸庞下面,隐隐浮现出一张古怪的动物脸庞,有人看得清楚,那是一张黄皮子的脸。 村长也算是个懂行的人,一看这事儿就暗叫糟糕,牛二这小子八成是中邪了,被成精的黄皮子附了身。之前牛二杀了一窝黄皮子,这肯定是黄皮子回来报仇了。 村长试着跟那黄皮子交谈,问她能不能放过牛二。 黄皮子反问道:“如果他杀你全家,你会放过他吗?” 村长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时候就看见牛二站起来,从灶房里提出一把锋利的菜刀。 村长害怕牛二伤人,立即招呼人们站得远远的。 只见牛二伸出左手放在桌子上,右手挥刀,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手起刀落,斩断了一根小手指。 鲜血喷溅出来,牛二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他的嘴角竟然还挂着诡异的笑容。 接下来,牛二就像着了魔一样,不停地挥刀斩断自己的手指,一边斩一边念叨:“一只,两只,三只……” 鲜血飞溅在牛二的脸上,他一边斩,还一边发出咯咯咯的悚然笑声。 这幅血淋淋的景象吓得在场的村民呆若木鸡,有些胆小的甚至直接吓得哭出声来。 第二十五章 割头 “后来呢?后来牛二怎么样了?”我们迫不及待地问,这个故事虽然恐怖,但又很刺激,吸引着我们想要继续听下去。 “后来?”齐二叔摁灭烟头,吐了口唾沫说:“后来牛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用菜刀割下了自己的脑袋!” 我一听这话,差点恶心的没有吐出来。 但是转念想想又觉得不对,牛二是怎么做到自己把脑袋割下来的?理论上来说,当菜刀划破颈部大动脉的时候,他很快就会失血过多而死,不可能还有力气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 齐二叔说:“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自己割下自己的脑袋,听着跟天方夜谭似的,但我告诉你们,当时那个牛二还真的割下了自己的脑袋。他用菜刀疯狂地砍自己的脖子,一刀又一刀。 按理说,脖子是人体很脆弱的部位,这一刀砍下去肯定会没命。但是很奇怪,那牛二连续砍了自己的脖子十多刀,几乎都要把脖子砍断了,居然都还没有倒下,而且还直挺挺地站在那里,鲜血飞溅得到处都是,在场的人吓得都不敢上前,只能眼睁睁看着牛二血腥的表演。 最后牛二的脑袋都搭在了肩膀上,脖子只剩下一块皮连接着脑袋,就在这种情况下,牛二竟然都还没有咽气,甚至还能挥刀继续自残。 牛二左手抓着自己的脑袋,右手提着刀,一点一点切割着脖子上最后那层皮。 终于,牛二把自己的脑袋割了下来,提在手上,无头身体依然屹立不倒,浑身浴血,就像地狱里走出来的战神,在场的人全都吓傻了,甚至有人当场就对着牛二顶礼膜拜,以为他有不死之身。 接下来,牛二竟然还能说话,嘴巴张开,哈哈哈大笑三声,无头身体直挺挺的倒了下去,那颗脑袋还被紧紧攥在手里,双目圆睁,仿佛带着无穷怨气。 牛二死的如此诡异,村里人都不敢给他收尸,害怕惹上祸事。 后来还是村长出面,花重金请了几个不怕死的年轻汉子,这才把牛二的尸体装起来。在那个讲究入棺土葬的年代,人们却不敢土葬牛二的尸体,而是放了一把火,把牛二的尸体烧成灰烬,然后把骨头渣子埋入地底深处,这才算安心!” 听完这个故事,我的后背早已爬满白毛汗。 太他娘的恐怖了,尤其是牛二手里提着自己脑袋的那个画面,给我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必将成为我这辈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看见我和胖子吓得瑟瑟发抖的模样,齐二叔咧嘴笑了笑:“好啦,这事儿已经过去上百年,你们也不要太往心里去,反正记着我的话,不要去招惹黄皮子!” 我和胖子忙不迭地点头,现在就算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去招惹黄皮子呀。哪怕是看见黄皮子,我都会躲得远远的,以免惹火烧身。 一转眼就到了晚上,我们打了些小动物,有獐子,有野鸡,还有好几只肥硕的山耗子。 我用一根绳子把那几只山耗子串起来,就像战利品一样挂在肩膀上,晃来晃去。 “哟,咱们运气不错,看我掏到什么了!” 齐二叔笑呵呵的从一个树洞里面,拖出一条大蛇。 大蛇长约一米多,土黄色的花纹,这蛇应该在冬眠,即使被人拖出来,也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没有什么活力。 齐二叔说:“这么大一条蛇,足够我们美美吃上一顿了。我们这里正好有野鸡,赶紧支口锅,今晚咱们好好吃一顿龙凤汤!” 齐二叔一边说着,一边掏出匕首,就要对那大蛇下死手。 自从我娶了个蛇媳妇以后,我对蛇这种动物变得格外友好和亲热,看见蛇就像看见娘家人一样,而且之前我还被蛇救过性命,所以蛇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己是绝对不会吃蛇的,现在齐二叔要当着我的面,杀掉这条大蛇,我当然也是不同意的,于是就给那大蛇求情,让齐二叔放过那条大蛇。 老爷子见我为大蛇求情,也开口说话了:“老二啊,程儿跟蛇有缘,他的命都是蛇救的,你杀了这条蛇,就等同于杀了他的救命恩人。看在我这张老脸的份上,你就放了它吧!” 齐二叔点点头:“关于杨程的事情,我也有所听闻,听说当时村里有人要害他,是一群蛇爬出来救了他的命。我齐老二虽然是个大老粗,但知恩图报的道理还是懂的,既然杨老爷子都开口求情了,我也就放了它吧!” 胖子听见齐二叔说这番话,脸颊不由自主地红了,赶紧低下头,不敢正眼看我。 因为当时胖子也参与了害我这件事情,并且还是始作俑者。 齐二叔挺讲道义的,说放就放,一点也不含糊。 他松开手,那条大蛇慢慢爬到我面前,冲我点了点头,像是在对我表示感谢,然后它吐着信子,晃晃悠悠钻进树洞里面,继续开始冬眠。 我找来一些枯枝树叶挡住树洞,给大蛇做了个小小的伪装。 今天大蛇也是运气好碰上我,要是碰到其他猎人,现在早已成为别人的腹中餐了,哪里还能在树洞里酣然大睡? 齐二叔说:“可惜了,今晚的龙凤汤是吃不成了,吃烤鸡,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练,我这烧鸡的手艺还是相当有水准的,今儿个给你们露一手!” 一听说吃烤鸡,我和胖子都很高兴,小孩子就喜欢玩点烧烤。 我和胖子自告奋勇去捡树枝回来生火,至于安营扎寨,挖坑,拔鸡毛这些都是技术活,不适合我们操作。 我和胖子蹦蹦跳跳跑进灌木丛,老爷子在后面叮嘱我们小心一点,不要跑远了。 由于下了雪的缘故,灌木丛里有些潮湿,好多枯木都湿漉漉的,没法用于生火,这种湿木捡回去,点都点不燃,就算点燃了也没有火苗,只能冒烟,肯定不适合烧烤。 要想烤鸡,篝火就一定要旺,这样烤出来的鸡肉才是外酥里嫩,鸡皮都会变成金黄色,那味道才香咧! 为了捡到更好的生火材料,我和胖子穿过灌木丛,不知不觉就走得远了。 等我捡了一大捆枯枝,准备招呼胖子回去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胖子不见了踪影。 第二十六章 美女浴 嘿,胖子这玩意儿,又在搞什么飞机? 一个大活人,怎么说不见又不见了? 那小子不会又想阴我吧? 上次胖子把我骗进老林子,也是这样一转身就不见了,差点害死我,今晚他又想做什么? “胖子!胖子!” 我喊了两声,声音被冷风撕裂。 我皱起眉头,有些不爽地说:“我可没心情跟你玩捉迷藏啊,你不出来就算了,反正我是要回去了!” 我背起枯枝就往回走,没走多远,看见地上有个包。 我把包捡起来一看,这不是胖子的包吗?这个死胖子,怎么连包都丢了?不会真的出了什么事吧? 这一片老林子是我们狩猎的主要场所,猛兽很多,胖子该不会被老虎野狼叼走了吧? 我心中忐忑,拎着包,举着火把,沿路寻了一圈,发现不远处有条山溪,山溪边上站着一个人,光看背影我就知道,那人肯定是胖子。 我有些奇怪,三更半夜的胖子跑到山溪边上做什么,总不会是来摸鱼的吧? 我快步走到胖子身后,拍了拍胖子的肩膀,问他站在这里做什么。 胖子没有理我,眼睛穿过草丛,直勾勾地看着山溪里面,脸上浮现出古怪的笑容,哈喇子流得老长,模样有些痴傻。 胖子这是在看什么呢,看得这样入迷,就跟丢了魂似的。 我怀揣着好奇,拨开草丛往山溪里看去,这一看,浑身的血液呼啦啦一下燃烧起来。 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了! 在那淙淙流淌的山溪里面,竟然有两个少女在嬉戏。 那两个少女肌肤胜雪,长发及腰,身上一丝不挂,雪白的娇躯在黑夜中十分耀眼。 而且那两个少女长相也是极美,弯弯的柳眉,狭长的眼睛,一颦一笑间,带着一股子妖媚气息。 她俩在水里嬉戏打闹,一会儿游泳,一会儿泼水,不时发出银铃般的欢笑声。 流淌的山溪,出浴的少女,广袤的森林,无垠的黑夜,这一切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散发着浓浓野性和原始气息的画卷,令人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女孩的身体,我相信胖子也没有见过,所以他才会看得入了神。 我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脸红脖子粗,一双眼睛就像粘在那两个少女身上,再也挪不开目光。 晶莹的水珠在雪白的肌肤上面轻轻滚动,胸前春色荡漾,长发如瀑布般披散,我很快也被迷住了,跟胖子并肩站在一起,一脸痴傻的看着两个少女,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她们的影子,全然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 这时候,就听那两个少女娇滴滴的冲我们喊道:“两位小哥哥,别藏着啦,下来跟我们一起玩吧!” 我浑身一颤,仿佛有一股强烈电流,刹那间穿透我的灵魂。 两个少女冲我们勾了勾手指,我和胖子就像着了魔一样,嘴角挂着亮晶晶的哈喇子,一步步朝着山溪走去。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耳畔只有妖娆的声音在萦绕:“嘻嘻,小哥哥,来嘛,快点来嘛……” 砰! 突然一声枪响,击碎了所有的美好。 死寂的黑夜里,这声枪响格外的震耳欲聋。 就看见其中一个少女的胸口上,飞溅起一朵血花,那个少女翻身沉入溪水下面。 另一个少女大惊失色,变成一团黄色魅影飞跃上岸,如同闪电般窜入草丛中,瞬间失去了踪影。 我和胖子一下子惊醒过来,那缕飘荡的幽魂又回到体内。 胖子一脸困惑的看着我,我也十分不解地看着他,两人异口同声的问对方:“发生什么事了?” “杨程!胖子!” 有人在叫我们的名字,回头一看,原来是老爷子和齐二叔他们,齐二叔提着猎枪,枪口还在冒烟。 几个大人慌慌张张拨开草丛,来到我们面前。 老爷子问我;“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我想起刚才的画面,不由得脸颊一红,偷窥女人洗澡这种事情,还真不好意思说出口。 我嗫嚅着说:“我和胖子走到这里捡枯枝,看见两个女孩在山溪里面洗澡……” 说到这里,我突然打了个冷颤,惊惧地抬头看着齐二叔:“二叔,你……你刚杀了一个人……” “那不是人!”老爷子说。 我和胖子顿时就愣住了,我们一脸惊讶,什么意思?不是人?那两个少女不是人?那她们是什么东西? “你们也不想想,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人在山溪里面洗澡?”齐二叔蹲在山溪边上,手里拿着一根长树枝,不停地在水里鼓捣着。 是呀! 我摸了摸脑袋,即使是大热天,山溪也是冰冷刺骨,更别说这大冬天的,怎么会有人在山溪里洗澡?想想刚才那两个少女嬉戏的样子,她们好像一点都不觉得寒冷,确实有些古怪。 齐二叔从水里捞起一团东西,用树枝挑着来到我们面前,脸色阴沉地说:“你俩小子睁大眼睛好好看清楚,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和胖子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两人同时倒抽一口凉气,不敢置信地张大嘴巴,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不是……黄皮子吗?” 这是一只小黄皮子的尸体,浑身的皮毛湿漉漉的腻在一起,胸口位置一片血肉模糊。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然后满脸吃惊地看着齐二叔:“二叔,这只黄皮子,就是刚才被你开枪打死的女孩?” 齐二叔点点头,神色严肃地说:“没错,你们刚才看见的两个女孩,其实是两只小黄皮子,它们修炼成了精,幻化成人形,在这里勾引你们下水。你俩小子定力极差,很容易就被迷了魂。幸亏我们及时赶到,否则你们已经掉进山溪里面溺死了!” 我和胖子听得暗暗心惊,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原来我们刚才是被黄皮子迷了魂,怪不得傻乎乎的往山溪里面走,真是好险啊! 齐二叔把那只黄皮子的尸体交给我和胖子,让我们赶紧挖个坑,把黄皮子给埋了。 第二十七章 送礼 等我们处理好黄皮子的尸体,齐二叔让众人收拾好东西,立即下山,一刻钟也不能停留。 下山?! 我和胖子都有些不明所以,这都还没放开手脚正式狩猎呢,怎么就要下山了? 我们手里只有几只野鸡野兔,这点年货怎么过年?都不够吃两顿的,这个年未免有些寒碜吧! 于是我跟老爷子说我不想下山,还想待几天。 老爷子在我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叫你赶紧下山你就不要废话,为了救你们,你齐二叔开枪猎杀了黄皮子,之前就跟你们讲过,黄皮子是不能招惹的东西,现在我们不得已招惹了黄皮子,难道留在山上等着黄皮子来复仇吗?” 我这才反应过来,对呀,我们杀了一只黄皮子,这是犯下祸事了呀! 想起之前齐二叔讲的那个故事,我的脊背禁不住阵阵发冷。 胖子明显害怕了,他拉着齐二叔的袖子说:“走吧,二叔,下山,赶紧下山!” 我们一行人连夜摸黑下了山,大家没有打到猎,心情都不太好,因为这意味着今年过年我们这几家人都得喝西北风了。 这次可真是出师不利啊,居然碰上这茬子倒霉事情。 我和胖子心里都很愧疚,感觉这都是我们惹出来的事儿,如果不是我们被黄皮子迷了魂,齐二叔也不可能招惹上黄皮子,从而提前结束这次的狩猎之旅。 而且我更为齐二叔感到担忧,那只黄皮子是被齐二叔射杀的,黄皮子会不会回头找齐二叔的麻烦? 我埋怨胖子说:“都怪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偷看女人洗澡,这下好啦,惹祸了吧?” 胖子撇撇嘴:“你不也看得挺带劲的吗?” 我一时有些语塞:“我……我不是为了找你嘛……”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齐二叔的脸色明显不太好。 一行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老爷子拍了拍齐二叔的肩膀,关心地问:“老儿,没事吧?你是不是在担心那只黄皮子?” 齐二叔吸了口气,摸着手里的猎枪说:“没事,老子这杆枪杀气重的很,想必那黄皮子也不敢轻易来找我麻烦!” 老爷子点点头:“如果有什么情况,尽管通知我们,大家一起度过难关!” 我跟着老爷子回到家里,看见我们回来,老爸很惊讶:“爹,这才走一天呢,怎么就回来了?今年不准备年货啦?” 老爷子摇了摇头,把仅有的两只野鸡扔在桌子上,然后拧开一瓶老白干,一边喝酒一边讲了昨晚的事情。 “齐老二杀了黄皮子?!”老爸满脸惊讶,手中的锅铲都掉在了地上。 老爸把锅铲捡起来,面色忧虑地说:“自古以来都没人敢招惹黄皮子,齐老二这次可惹祸了呀!” 老爷子放下酒杯:“还不是为了救这俩小子,当时的情况很紧急,眼看杨程和胖子都快掉溪里了,齐老二枪法准,只有他能出手救这俩小子。齐老二也是心好,但愿老天保佑,能够度过此劫吧!” 顿了顿,老爷子又对我说:“明天你提一只野鸡,再去村口买两瓶好酒,叫上胖子,你俩小子上门给齐老二送个礼,道声谢谢!” 我点点头,齐二叔救了我们的命,我们确实应该表示表示。 第二天一早,我换上干净衣服,提着野鸡出了门。 老爷子给了我五十块,我去村口买了两瓶酒,还买了些糖果花生,叫上胖子,一起去齐二叔家登门道谢。 我们所在的山村本来就比较贫穷落后,平时村里人都喝几块钱一瓶的白酒,我买了两瓶十多块钱的白酒,已经算是“好酒”了。 我和胖子提着东西,屁颠屁颠来到齐二叔家门口,敲了半天门,才吱呀裂开一条门缝。 透过门缝,我看见齐二叔站在门后。 前两天下了雪,今儿个天气不错,阳光明媚,但是齐二叔的穿着却很奇怪,整个人包裹在一件长长的军大衣里面,头上还戴着瓜皮帽,全副武装,只露出一双眼睛,好像很冷的样子。 “你们来做什么?”齐二叔的口吻有些冷冰冰的。 我和胖子赔着笑脸:“叔,我们给你买了两瓶好酒,提了只野鸡,也没啥别的意思,就是想表示一下谢意!” “没什么好感谢的,你们赶紧回去吧,别来烦我!” 齐二叔砰地关上房门,态度很不友好。 我和胖子怔怔地站在门口,没想到好心来表达谢意,却吃了个闭门羹。 胖子说:“这二叔是咋的啦?吃火药啦?” 我摸了摸脑袋,觉得很奇怪,齐二叔今天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之前齐二叔给我们的印象,一直是很温和的一个人,所以老爷子跟他的关系才这样好,每次狩猎都跟齐二叔一起。而且一路上齐二叔待我们也很好,要不然他也不会冒着得罪黄皮子的风险,舍命救我们。 我小声嘀咕道:“可能是招惹了黄皮子,所以他的心情不太好!” 胖子点点头,拎起手里的东西说:“那这些东西怎么办?带回去咱俩自己整了?” “想得美!”我在胖子的脑袋上敲了个暴栗:“这是送给齐二叔的东西,要是没有送出手,回去肯定要被老爷子骂死!” 胖子苦着脸说:“可是齐二叔都不开门见咱们啊,怎么把东西送给他?” 我想了想,拉着胖子绕着齐二叔的小院走了一圈,发现小院后面有一堆谷垛子。 我指着那堆谷垛子,冲胖子扬了扬下巴,胖子说:“爬进去?” 我点点头:“悄悄的,不要被齐二叔发现了!” 胖子有些不悦地说:“咱们明明是好心来送礼的,怎么搞得跟做贼一样?不会被人误会是小偷吧?” 我在下面推了一下胖子的屁股:“赶紧的,哪来那么多废话,磨磨唧唧当心被人看见了!” 我和胖子踩着谷垛子翻上墙头,齐二叔家里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显得有些冷清。 我心里暗自嘀咕:“这也太安静了吧!” 第二十八章 吃生鸡 齐二叔一直没有婚娶,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家里就他一个人居住,自己吃饱全家不饿。 一个单身汉家里,冷清也是正常的,我也没有多想,绕着墙头走了一圈,发现灶房边上堆着一摞木柴,于是翻过墙头,踩在柴火堆上,跳到灶房门口。 然后我回头冲胖子招了招手,示意他跟我一样跳下来。 胖子点点头,还没跳呢,突然脚下一滑,一跟头就从墙上滚下来,直接摔在柴火堆上,搞出不小的动静。 我赶紧把胖子从柴火堆上拽下来:“笨手笨脚的,我让你瞧瞧的,你非要搞出这么大动静,生怕齐二叔不知道我们翻墙进来了吗?” 胖子尴尬地笑了笑;“手滑!呵呵,手滑!” 吱呀! 堂屋的房门打开,齐二叔果然听见声响走了出来。 我急中生智,拉着胖子钻进灶房,灶房里面有个大米缸,我和胖子年纪小,两个人藏进米缸里面,也不觉得拥挤。 藏好以后,我拉过盖子,把米缸盖上,只露出一条缝隙。 我俩不敢发出声音,屏住呼吸,四只眼睛透过缝隙贼溜溜的转来转去。 很快,齐二叔的身影出现在灶房门口,他在灶房门口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又探头往灶房里面看了看,然后转身走掉了。 又等了两分钟,我才和胖子从米缸里爬出来。 我把野鸡,白酒,还有糖果花生全都放在灶台上面,终于完成了任务,万事大吉,我让胖子跟着我原路返回。 前脚刚刚迈出灶房,后脚就被胖子一把扯了回去,胖子一脸紧张地对我说:“快躲回米缸里面,齐二叔又出来啦!” 一听这话,哪里还敢怠慢,手忙脚乱的重新爬回米缸里面,但放在灶台上的那些礼品却明摆在那里。 我暗暗掐了胖子一把,这个笨蛋,怎么把礼品忘在灶台上了? 齐二叔走进灶房,一眼就看见灶台上的东西,他愣了一下,走过去,拿起灶台上的东西看了看。 齐二叔对其他东西好像不感兴趣,他的手里提着那只野鸡,走到角落里蹲下,然后张开嘴巴,一口咬在野鸡的脖子上。 我和胖子大吃一惊,齐二叔这是在做什么? 那只野鸡虽然早已经死了,但是齐二叔这一口咬下去,野鸡脖子里还是渗出血来,那血珠子顺着齐二叔的嘴角一颗颗滴落下来,看得人触目惊心。 那只野鸡没有拔毛,没有清理内脏,更没有煮熟,齐二叔居然抱着那只野鸡大口大口的生吃起来。 这幅景象把我和胖子都吓懵了,两个人藏在米缸里面,连口大气都不敢出。 齐二叔这是有多饿呀,生鸡都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 或者是说,齐二叔一直都有吃生鸡的习惯,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但我觉得不太可能,我见过吃生鱼片的,吃生牛肉的,甚至是吃生米的,我还真没见过吃生鸡的。 齐二叔蹲在角落里大口朵颐,我和胖子却是一阵阵恶心想吐。 齐二叔拧断野鸡脖子,把鸡头放进嘴里,咬得咔嚓作响,我能听见鸡骨头在齐二叔嘴里爆裂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那生鸡肉咬都咬不动,齐二叔腮帮子咬得死死的,硬生生扯下一块鸡肉,然后连皮带肉,囫囵吞进肚子里。 齐二叔埋头苦干,吃的很欢乐,满脸满手都是鸡血,灶房里充斥着浓浓的腥臭味,熏得我和胖子几乎背过气去。 我和胖子各自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两人的脸颊全都憋成了猪肝色。 约莫一刻钟的工夫,齐二叔将那只野鸡连皮带毛全都吞进了肚子,只留下一地咬碎的鸡骨头。 他不仅吃掉了鸡肉,还把野鸡的内脏掏出来吃得干干净净,尤其是他吃鸡肠的时候,一大把黏糊糊的鸡肠直接往嘴里送,使劲一扯,里面的鸡屎喷溅得到处都是。 齐二叔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太诡异,完全不像一个正常人。 我觉得面前的这个齐二叔很陌生,但又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反正觉得齐二叔好像哪里都不太对劲。 生吃野鸡以后,齐二叔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然后脱掉军大衣,走到水缸前面去舀水喝。 齐二叔拿着瓜瓢,一大瓢一大瓢的往嘴里灌,喝得咕咚咚响。 那水也是生水,这么冷的天,那水都有些刺骨,但齐二叔却喝得相当爽快。 吃完生鸡,又喝生水,我越看这齐二叔越不像人,倒像是一个茹毛饮血的野兽。 齐二叔吃饱喝足,很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拿起军大衣,转身往灶房外面走去。 就在齐二叔转过身的一刹那,我和胖子惊讶地发现,面前的齐二叔已经不是人了! 齐二叔的脸上全部长满奇怪的黄毛,整张脸早已没有人脸的模样,就像是一张动物的脸。不仅是脸上,他的手上,身上也有黄毛在飞快生长。 我和胖子躲在米缸里面,两个人吓得抖成了筛子。 “黄皮……黄皮子……”胖子的声音都已经变了形。 之前毕竟经历过一系列恐怖事情,所以我比胖子要显得冷静一点,我赶紧伸手捂住胖子的嘴巴,不让他发出声音。 我知道胖子想说什么,他想说齐二叔变成了黄皮子。 其实我也看出来了,此时齐二叔的那副模样,活脱脱就是一只黄皮子。 齐二叔这是被黄皮子上了身吧,难怪他那么喜欢吃生鸡,因为黄皮子就最爱到村子里偷鸡吃。 齐二叔之前为了救我们,猎杀了一只小黄皮子,这几天我们都担心齐二叔遭到黄皮子的报复,没想到我们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老林子里的黄皮子这么快就来复仇了,它们直接找到了齐二叔家里,把齐二叔变成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终于明白刚才为什么齐二叔要把我们赶走,也明白为什么阳光明媚的天气,齐二叔要全身包裹着军大衣,原来他是不想让我们看见他变成黄皮子的模样。 此时的齐二叔,让我既心疼又恐惧,但更多的还是恐惧。 第二十九章 不是人了! 说实话,之前在面对殷红衣的时候,我都没有现在这样恐惧。 当你看见身边的熟人,突然间变成怪物的时候,那种来自心灵的冲击绝对是巨大的。 以前关于黄皮子的邪门故事,我都是从老一辈嘴里听来的,并没有亲眼目睹过,甚至心里还曾怀疑过这些传闻的真实性。 但是今日,我亲眼见到齐二叔的模样以后,才知道老一辈讲的那些故事,都是真实可信的。 齐二叔重新披上军大衣,走出灶房。 我浑身上下一片冰冷,恨不得立马插上翅膀从齐二叔家里逃出去。 眼看着齐二叔的背影消失在灶房门口,危机解除,我终于长松了一口气。 看着角落里那一地的鸡血和散落的鸡毛,我哪里还敢在这里久留,立马揭开木头盖子,从米缸里爬出来:“胖子,快走!” 我刚刚跑了两步,就听身后传来砰的一声闷响。 回头一看,就见胖子四仰八叉仰躺在地上,就像一只翻背的王八。 我大惊,问他在做什么,胖子揉着吃痛的屁股爬起来:“不好意思,腿有点软……” 胖子刚说了半截话,突然嘴巴就张大成o型,直勾勾地看着灶房门口,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 我见胖子表情不对,立即转过身,就看见齐二叔站在灶房门口,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冒着绿光,凶狠地看着我和胖子。 我浑身一颤,情不自禁地后退一步,撞在胖子身上。 我又气又急,心中大骂:“胖子啊,死胖子,我这辈子真是遇得到你,你他妈是老天爷派来惩罚我的吧?” 齐二叔走进灶房,声音尖锐的说:“我不是叫你们离开了吗?你们为什么要……回来?” 齐二叔的声音都已经变了调,他以前的声音是瓮声瓮气,比较粗犷的,但现在却变得又尖又细,说话的腔调非常古怪。 “齐二叔,不要误会,我们只是想来表达一下谢意而已,你看,这些礼品都是我们送来的。之前你不接受,所以我们就想着偷偷给你送到家里来,你别生气,我们这就走!这就走啊!”说到这里,我拽了胖子一把,两人贴着墙角,蹑手蹑脚的想要往外走。 “走?咯咯!”齐二叔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声音尖锐刺耳:“你们还能走得掉吗?” 话音未落,齐二叔张开双臂,朝着我和胖子扑过来。 胖子大概是被吓傻了,满脸煞白,背靠着墙壁一动不动。 “笨蛋,快跑呀!” 我使劲拽了胖子一把,刚好躲开齐二叔。 胖子这才如梦初醒,连滚带爬的跟着我往外跑。 齐二叔伸手抓向胖子后背,说来也巧,胖子慌慌张张没有注意脚下,逃出灶房的时候,双脚刚好被门槛绊了一下,整个人呼的向前扑出去,摔出好几米远。 齐二叔这一抓,登时就抓了个空。 只听嗤啦一声,胖子的衣服后背变成了烂布条,里面的棉花都露了出来。 我们这才惊恐地发现,齐二叔的十根手指已经变成了锋利的爪子,而且指甲乌黑发亮,就像中了剧毒似的。 锋利的指甲如同刀子,能够轻易地将我们开膛剖腹,甚至能够把我们撕成碎片。 胖子爬起来,跌跌撞撞继续向前奔逃。 齐二叔怪叫着追上来,眼看胖子要被齐二叔抓住,我急中生智,抄起地上的一根烧火棍,重重地打在齐二叔的腿弯上。 齐二叔立马跪了下去,在地上翻了个跟头。 我把手里的烧火棍用力砸向齐二叔,然后头也不回地推开院门冲了出去。 砰! 院门变成两块木头板子飞出来,齐二叔居然撞破院门追了出来。 我和胖子吓得魂飞魄散,一边跑一边嚎啕大哭:“救命啊!杀人啦!救命啊——” 村子不大,住户不少,听见我们的呼救声,很多人都从家里走了出来。 看见齐二叔在追杀我和胖子,一个村民上前拦住齐二叔:“齐老二,你在干嘛呢?” 齐二叔抬起脑袋,那个村民看见齐二叔满脸长毛的模样,顿时吓得失声尖叫。 被黄皮子上身的齐二叔力大无穷,随手就把那个村民扔上了房顶。 那个村民惊魂未定,倒挂在房顶的烟囱上,浑身抖得跟筛子一样:“妖怪……妖怪啊……” 几个村民抄起农具,哗啦啦围上来,把齐二叔逼到一道土墙下面。 我和胖子大汗淋漓,坐在地上大口喘气,感觉两条腿就像抽筋了一样,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 四周很快就聚集了几十号人,老爸老妈闻讯赶来,把我从地上搀扶起来。 老爷子问我:“你不是去齐老二家里送礼吗?怎么搞成这样?” 我浑身哆嗦,由于惊吓过度,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村长余老爷子也被惊动了,拨开人群走进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村民向余老爷子汇报:“村长,你快来看呀,齐老二……齐老二变成妖怪了……” 一大群人围着齐二叔,站在前面的人拿着木棍、锄头、镰刀等东西,但是却没有人敢轻易靠近齐二叔。 齐二叔蜷缩在角落里,喉头发出低沉的嘶吼,就像一头受惊的野兽。 余老爷子指着齐二叔说:“齐老二,你做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咯咯咯!”齐二叔突然笑了起来,笑声阴桀恐怖,在场之人无不毛骨悚然。 这个时候,我终于缓过气来,指着齐二叔说:“他……他被黄皮子上了身……” 此话一出,人群顿时一片哗然,在我们这里,黄皮子的故事早已深入人心,听闻齐二叔被黄皮子上了身,人们的脸上全都露出惊惧之色。 “咯咯咯!咯咯咯!” 人群一片死寂,只有齐二叔悚然的笑声萦绕不绝。 齐二叔解开军大衣,将军大衣随手丢在地上。 天啊! 人群顿时爆发出此起彼伏的惊呼声,站在前面的那些人,甚至被吓得退后了好几步。 因为所有人都看得很清楚,面前的齐二叔已经不是人了! 第三十章 混战 天空飘来一片云,挡住阳光。 人们的心情就像这天一样,灰蒙蒙的。 余老爷子作为老村长,也是有点见识的,他走到人群最前面,冲齐二叔抱了抱拳,客客气气地说:“敢问是那座山头的大仙?” 齐二叔阴阴说道:“钩子山!” 余老爷子又问:“咱们村一直谨记老祖宗教诲,这么多年来,跟大仙之间从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这次大仙为何如此动怒?” 齐二叔呲了呲牙,恨恨地说道:“这齐老二杀我小女儿,我是来找他报仇的。这是我跟齐老二之间的私人恩怨,其他人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听说齐二叔杀了黄皮子,村民们顿时议论纷纷: “这齐老二吃了熊心豹子胆吗。居然敢去招惹黄皮子?” “就是啊,平时挺老实的一个人,没想到这么不遵守规矩!” “要不大家散了吧,这齐老二根本就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嘛!” 余老爷子皱起眉头:“在我的印象中,齐老二绝对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猎人,他没道理会违背老祖宗的祖训,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老爷子从后面走出来,指着齐二叔说道:“大仙,说话得讲道理,杨程和胖子去山里拾柴火,你的两个女儿勾了他们的魂,差点害死他们,幸亏齐老二出手相救,才救回杨程和胖子的小命。齐老二之所以射杀你的小女儿,也是迫不得已!” 老爷子这样一解释,原本准备离开的村民全都停下脚步,重新围聚在一起,人们都认为,齐二叔是一个英雄,为了救人,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得罪黄皮子,这样的猎人值得大家尊敬。 余老爷子点点头,对齐二叔说道:“大仙,你也听见了,是你的两个女儿有错在先,差点害死我们的两个孩子。齐老二也是救人心切,并不是存心要猎杀你的女儿。这样吧,你看这事儿能不能各退一步,就这样算了,日后我们必定好吃好喝给大仙供着!” “算了?咯咯咯!”齐二叔发出毛骨悚然的笑声,一脸凶狠地说:“这事儿不可能算了,一命抵一命,齐老二必须给我女儿陪葬!” 余老爷子也有些火了,这只黄皮子丝毫不给他面子,明摆是谈不拢了。 余老爷子气得吹胡子瞪眼,厉声道:“把他给我拿下!” 齐二叔突然扬起毛茸茸的脸庞,发出尖锐的咆哮:“谁敢过来,我弄死他!” 大家都知道黄皮子的能耐,眼见黄皮子发怒,那几个壮汉也有些踌躇,不敢贸然上前。 “害我儿子,别以为我会怕你!” 老爸突然冲出人群,举着钉耙,孤身一人来到齐二叔面前。 老爷子大叫:“小心!” 只见齐二叔动作十分迅猛,闪身躲开钉耙,就把老爸扑倒在地上,扬起锋利的爪子,凶狠地刺向老爸的咽喉。 我猛地瞪大眼睛:“爸——” 被黄皮子上身的齐二叔也是发了狠,这一下摆明要致老爸于死地。 “老儿,对不起啦!” 情势危急,老爷子来不及多想,从一个村民手中夺过镰刀,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齐二叔身旁,一刀砍在齐二叔的背上。 “呜哇——” 齐二叔发出一声怪叫,他的背上鲜血飞溅,被劈开一道长长的血口子,整个人疼得直起后背。 老爸顺势从齐二叔身下滚到边上,两个村民赶紧跑过去,将老爸拽了回来。 “死老头,去死啊!” 怒吼声中,齐二叔反手就是一爪子。 老爷子几乎是条件反射,举起镰刀横挡在胸口位置。 只听嚓的一声,齐二叔锋利的爪子竟然斩断了镰刀,乌黑的指尖顺势划破老爷子的外衣,有鲜血渗了出来,应该是划伤了里面的皮肉。 老爷子退后一步,后背撞在土墙上,气喘吁吁。 余老爷子见状不妙,对着那些村民大喊:“还他妈愣着做什么,一起上啊!” 十多个提着家伙的村民一拥而上,跟齐二叔展开一场混战。 但是黄皮子上身的齐二叔非常厉害,力气又大,十多个村民都无法伤到他,反而还被齐二叔放倒了好几个,在地上哀嚎连连。 幸好有人聪明,从家里拖了一张渔网出来。 两个村民爬到墙头上,对着齐二叔当头撒落渔网。 齐二叔登时就被笼罩在渔网里面,几个村民合力拉扯渔网,渔网迅速收紧,把齐二叔包裹在其中。 剩下的人围拢上去,一番拳打脚踢,总算把齐二叔撂倒在地上。 齐二叔满头满脸都在淌血,但他不仅没有老老实实趴下,竟然还在剧烈挣扎,锋利的爪子很快就被渔网划破了几道口子,看这阵势,渔网也困不住他。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这个时候,有人从家里提出一把麻醉枪。 这枪原本是狩猎大型野兽用的,现在用来对付齐二叔。 那人大喊一声:“让开!” 一支麻醉针嗖地飞出去,钉在齐二叔的背上。 齐二叔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爪子还在地上不停地挖来挖去,显得非常愤怒。 那麻醉枪果然有效,齐二叔的挣扎渐渐微弱下去,几分钟以后,终于阖上眼皮,停止了动弹。 人们这才长松一口气,为了安全起见,村民们把昏迷的齐二叔从渔网里拖出来,然后将他五花大绑,尤其是他的两只爪子,被麻绳捆绑得死死的,这样一来,他就不能用爪子割断麻绳了。 余老爷子让把昏迷的齐二叔先抬去祠堂,回头再做打算。 昏迷的齐二叔沉得跟猪一样,四个壮汉呼哧呼哧的合力将其抬走。 人们渐渐散去,受伤的人也被迅速送到村里的卫生院,风波暂时算是平息了,但是人们都知道,这件事情远远还没有结束,那只黄皮子精还在齐二叔体内,必须要把黄皮子搞定,这件事情才算完。 余老爷子招呼上几个村里的老辈子,一行人前往祠堂商量对策。 老爷子的伤口没有大碍,只是皮外伤,敷了点消炎药,然后上了点去腐生肌的药膏。 出了卫生院,老爷子便带着我急急忙忙往祠堂赶去。 第三十一章 王保长 祠堂大门紧闭。 村长余老爷子双手负在背后,脸上的神色十分凝重。 村里几个德高望重的老辈子聚集在一起,焦急地商量对策。 老爷子跟余村长建议道:“村长,黄皮子复仇,这事儿怕是没那么容易解决,依我看,不如请个高人来处理吧?” 余村长点点头:“我也正有此意。说实话,齐老二也是为了救孩子,才遭到黄皮子的报复,本意不坏,我们应该想方设法保他性命。所以刚才有人说放弃齐老二,我没有同意!” 余村长瞟了一眼那几个老辈子,有人赶紧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我拉着余村长的手说:“村长,救救齐二叔吧,齐二叔是个好人!” 余村长看了一眼躺在祠堂角落里,昏迷不醒的齐二叔,抚摸着我的脑袋说:“我知道,我会想办法找人救他的!” 顿了顿,余村长问老爷子:“你回头还是把库瘸子找来看看吧,上次殷红衣的事情他都能搞定,想必对付黄皮子,他还是有办法的!” 老爷子点点头:“好,我马上去办!” 老爷子急急忙忙离了村子,去寻找库瘸子。 挨到傍晚的时候,老爷子回来了,但是他身后跟着的却不是库瘸子。 但见老爷子身后跟着一个矮胖子,蒜头鼻特别显眼,模样长得有点滑稽,穿着道服,嘴角还留着两撇八字胡,手里抱着一块黑布,黑布里包裹着一把木剑,只露出一个木头剑把在外面。 余村长把老爷子拉到边上,低声问:“我说老杨,不是让你去请库瘸子吗,这人是谁?你从哪里弄来的?” 老爷子搓着手说:“我也想请库瘸子,但是库瘸子到外地去了,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正好在邻村看见这个道士在给人做法,看上去还挺有道行的样子,于是我就把他请了回来!” 胖道士看见老爷子和余村长在嘀嘀咕咕,大踏步走上前,很冷傲的说:“你们村发生的事情,老杨已经给我讲清楚了,不就是黄皮子上身嘛,轻轻松松就能解决的事情!” 我们诧异地看着胖道士,嘿,这家伙口气还挺狂妄的嘛! 余村长冲胖道士礼貌的抱了抱拳:“敢问道长怎么称呼?” 胖道士摆摆手:“大家都叫我王保长!” 余村长点点头:“王道长,你真的能够帮忙解决这件事情?” 王保长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右手伸到余村长面前,食指和大拇指来回搓动:“只要这个到了位,什么事情都好说!” 余村长问:“道长开个价吧!” 王保长伸出两根手指,在余村长面前晃了晃。 余村长立刻伸手去兜里摸钱:“两百?好说,我这里有,你先拿着!” 王保长捻着八字胡:“村长,是两千,不是两百!” 在场的人一听王保长报价两千块,全都齐刷刷吸了口凉气,这个胖子还真是狮子大张口啊。 在那个年代,两千块差不多要抵一家三口一年的生活费了。对于我们来说,那完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我们这些小孩子,过年钱才十块二十块,两千块是什么概念,我记得之前我们给库瘸子的红包,也才三五百块。这胖子能有库瘸子厉害吗,开价还这么高! 余村长面有难色:“王道长,两千块会不会太高了一点?” 王保长掰着指头跟余村长算账:“村长,你要知道,这两千块买的不是齐老二一个人的命,而是全村人的命啊。黄皮子虽然是来找齐老二报仇,但现在已经跟你们全村人都结下了梁子,你敢保证黄皮子不会继续报复其他人吗?全村人的性命加起来才值这两千块吗?” “这……”余村长一时有些语塞,王保长所说的也确实是个隐患,如果黄皮子继续报复其他人怎么办? 余村长把几个老辈子叫在一起,叽里咕噜的站在祠堂门口商量。 王保长有些不耐烦地走来走去:“我说几位大老爷,这事儿到底做不做,给句痛快话,不做我可就走啦,我的事情可忙着呢!” 王保长作势欲走,余村长叫住王保长:“道长留步!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两千块由全村人集资,但这需要一点时间。我们先给你一千块做定金,等事情办妥以后,再把剩下的一千块付给你!” 王保长眯着眼睛想了想,笑眯眯地说:“行,大家相识也是缘分,我就买村长一个面子!走吧,先带我去看看齐老二!” 余村长点点头,带着王保长走进祠堂里面。 此时已经是黄昏时分,祠堂里没有点灯,光线有些昏暗。 齐二叔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好像还在昏睡,可能麻药的效果还没有过去。 王保长走过去,解开渔网,把齐二叔从渔网里面拖出来。 “王道长,情况怎么样?”余村长问。 王保长打量了一下齐二叔的模样,又伸手探了探齐二叔的鼻息,顿时露出古怪的神情:“什么怎么样,这人都死翘翘了!” 什么?! 齐二叔死了?! 在场众人闻言都是一惊,一个个面面相觑,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当时我就站在祠堂门口,听说齐二叔死了,我顿时悲从心生,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那眼泪怎么止都止不住。 我心里就像压了块大石头,堵得发慌,满满都是内疚,感觉齐二叔是被我跟胖子害死的,如果齐二叔不是为了救我们,也不会招惹上黄皮子,更不会被黄皮子上门复仇。 胖子正好这个时候走进祠堂,看见我在哭,连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就骂他,问他来这里做什么。 胖子一脸讶异:“我来看看齐二叔咋样了……” “咋样?都他妈死了,还能咋样!”我瞪红眼睛,一把推开胖子。 胖子如同木头桩子般愣立当场,眼眶也泛起了红晕,哭喊着就朝祠堂里面跑:“齐二叔!齐二叔!” 跑到祠堂门口,胖子被老爷子拦了下来,老爷子说:“别进去,事情还没有解决呢!” 第三十二章 守灵 按照王保长的说法,齐二叔虽然死了,但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就结束了,黄皮子精很有可能会继续害人,为了安全起见,他得做法把黄皮子精封印在齐二叔体内,然后一起下葬,深埋进黄土下面,这才算完事。 当天夜里,齐二叔的家里就搭起了一个简易的灵堂。 几块木头板子立在那里,上面覆盖一层塑料布,周围挂着一些白色幔帐,一个灵堂就成了。 齐二叔一直单身,没有家人,所以后事也很简单。 村里出钱,连夜从镇上帮他拉了一口黒木棺材回来,然后把齐二叔的尸体放进棺材里面。 齐二叔满脸长着黄毛,尸体入棺的时候很多小孩都不敢围观,只有我和胖子走在最前面,亲眼看着齐二叔被放进棺材当中。 棺材很快就被封盖,两个村民拿着榔头,乒乒乓乓钉入棺材钉。 农村里的习俗,棺材在入土之前,是不能沾地的。因为地属阴,怕阴气渗入棺材里面,对死者不利。所以在农村的灵堂里经常都会看见,一口棺材横置在两根长条板凳上面,不会直接放在地上。 棺材前面放着一个火盆,里面烧着纸,两边立着两根白蜡烛,还有一块砖头,那块砖头是用来插香的。由于事起仓促,齐二叔连张遗照都没有,灵堂里的布置也是非常简陋,给人一种凄凉之感。 余村长带头,村里的几个老辈子走进灵堂,给齐二叔烧了点冥纸。 很多村民都不敢进来,毕竟齐二叔死的不正常,他们都害怕惹火烧身,这也在情理之中。 老爷子让我和胖子跪在棺材前面,咚咚咚给齐二叔磕了三个响头。 我是非常诚恳的,眼里噙着泪水,额头撞击地面,鼓起老大一个包。 简单的拜祭以后,王保长走进灵堂,开始做法。 只见他解开怀里的黑布,从布兜里抽出一把桃木剑,让人端进来一碗公鸡血,然后用剑尖蘸着鸡血,围着棺材一边走一边舞剑,在黒木棺材表面留下一串串龙飞凤舞的血色符咒。 余村长满意地点点头,看这王保长的样子,好像还真是有些本事。 虽然我们看不懂那些符咒是什么意思,但是王保长舞剑的身姿还是相当灵动的,赢得了我们的一致好评。 两千块的出场费确实有点高,但如果王保长真的能帮我们摆平这件事情,那这两千块也算是花的值了。 王保长显然有些累了,脸上全是汗水,坐在旁边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余村长见状,赶紧让人给王保长煮了一碗荷包蛋,里面卧了足足五个鸡蛋,王保长也不客气,咕噜咕噜把那碗荷包蛋吃了个精光。 王保长让余村长今晚留下两个人守灵,等到明晚天黑之时,就可以把棺材抬出去埋了。 我和胖子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表示我们愿意守灵。 对于齐二叔,我和胖子是充满感激的,不管怎样,齐二叔始终是我们的救命恩人,齐二叔现在死了,我们也没什么可报答他的,为他守灵,就当送他最后一程吧! 余村长刚开始没有同意,他怕我们两个小孩子留在这里会有危险,因为小孩子火焰低,容易被阴邪之气入体,所以一般来说,是禁止小孩子守灵的,就怕发生意外。 我和胖子十分坚持,见我们态度坚决,老爷子也帮我们说话:“余村长,就让他们留下来守灵吧,这也是两个孩子对齐老二的一点心意!” 余村长点点头,告诫我们小心谨慎,一切听王保长的吩咐行事。 折腾了半夜,村里人陆陆续续散去。 农村里的晚上黑灯瞎火的,偶尔传来几声乌鸦叫,给人一种愈发凄凉的感觉。 灵堂里只剩下三个人,王保长,我,还有胖子。 王保长环抱臂膀,仰躺在一张椅子上,两条腿翘起放在另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鼾声响彻整个灵堂。 我和胖子蹲在火盆边上,守着火盆里的火,看见火焰微弱下去的时候,立马就会添几张冥纸,让火焰更旺一点。 这盆火是不能熄灭的,据说这盆火燃烧着,就能为死者的灵魂照亮回家的路,否则死者的灵魂就会在外面游荡漂泊,成为孤魂野鬼。 当然,这些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我们这些后人,都得老老实实遵照老祖宗的规矩行事。 火光把灵堂映照得凄凄惶惶,血色的符咒跟黑色棺木交相辉映,给人一种阴森可怖之感。 冬天里的风阴冷冷的,呼呼从外面倒灌进来,烛火摇曳,我和胖子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把衣领往脖子上面拉了拉。 我给齐二叔上了一炷香,对胖子说:“齐二叔虽然死了,咱俩也不能忘记齐二叔的恩情,以后每年齐二叔的忌日,我们还是去齐二叔的坟头看看,给他带点烟酒,上两炷香!” 胖子点点头,表示同意。 熬夜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睡着了以后你会感觉时间过得很快,一闭眼一睁眼就天亮了,但是在不睡觉的情况,你会觉得夜晚非常漫长,时间好像过得特别慢,所以古人才有“漫漫长夜”这一说。 守到下半夜的时候,我和胖子都有些熬不住了,两人坐在地上,靠着架棺材的板凳腿打盹。 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听见咯咯咯的奇怪声音,但我以为是胖子在磨牙,也就没有在意,嘟囔了一声,继续“鸡啄米”一样的打盹。 但是那咯咯咯的声音却没有停止,一直都在我的耳边萦绕,搅得我心烦意乱。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发现胖子在旁边睡得正酣,亮晶晶的哈喇子都快流到地上了。 我踹了胖子一脚,胖子醒了,一脸懵逼的看着我,问我干嘛。 我说你小子能不能不要磨牙,跟耗子似的,烦死人了。 胖子用无辜的小眼神看着我:“我没有磨牙啊!” 咯咯咯! 胖子说话的时候,那古怪的磨牙声再次响起。 我和胖子登时脸色一变,齐刷刷扭头看向棺材,因为这次我们听得很清楚,磨牙声是从棺材里传出来的。 第三十三章 尸变 棺材里装殓着齐二叔的尸体,怎么会传来磨牙声? 唯一的可能性,齐二叔在磨牙! 可是,齐二叔不是已经死了吗?死人怎么可能磨牙? 我看着胖子,胖子也看着我,两人面面相觑,脸上都露出惊恐之色。 胖子指了指棺材,我点点头,壮起胆子,把耳朵贴在棺材边上,仔细倾听。 咯咯咯!咯咯咯! 好像不是在磨牙,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抓挠棺材板子,尖锐刺耳。 一股阴风吹进灵堂,突然把火盆里的火焰吹灭了,那些燃烧的灰烬漫天飞舞,灵堂里面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我和胖子也是生平第一次守灵,看见火盆里的火熄灭了,心下也有些抓慌。 我们正准备重新烧一些冥纸扔进盆子里,突然,架在板凳上的棺材轻轻晃动了一下。 我以为是胖子在黑暗中看不见路,撞到了棺材,于是提醒他小心点,别把棺材撞翻了。 滋! 胖子点燃火柴,一脸无辜的看着我,手中还拿着几张冥纸。 我这才发现胖子距离棺材起码三米远,也就是说,刚刚胖子并没有触碰棺材。 不是吧,难道是棺材……自己在动? 咚咚咚!咚咚咚! 两根长条板凳不停的抖动,板凳腿跟地面撞击出咚咚声响,就像密集的鼓点,不断敲打在我们的心头。 我和胖子惊讶的发现,那口棺材竟然自己晃动起来,而且越晃越猛,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剧烈挣扎。 胖子吓得魂飞魄散,哭喊道:“诈尸啦!齐二叔诈尸啦!” 其实眼前的景象我也挺害怕的,但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只想着不能让棺材落地,于是一个箭步跑过去,使出吃奶的力气,双手扶着棺材,不让棺材从板凳上掉下来。 “胖子,你大爷的杵在那里干啥?快来帮忙啊!”我对胖子吼了一嗓子。 胖子战战兢兢跑过来,哭丧着脸说:“杨程,这是诈尸呀,咱俩快跑吧,我听说诈尸的人会变成僵尸啊!” 我的心里也慌得很,那口棺材重达几百斤,剧烈的晃动已经让我们快要支撑不住了。 就在这时候,一道人影突然冲到我们面前,抬头一看,来人竟然是王保长。 王保长原本在灵堂边上呼呼大睡,此时也被晃动的棺材惊醒了。 王保长眉头紧皱,自语道:“你这东西,休想从棺材里爬出来!” 说着,王保长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一捆红绳,王保长绕着棺材转了一圈,用红绳将棺材缠得死死的。 说来也怪,当棺材缠上红绳以后,很快就变得安静下来,停止了晃动。 王保长拍拍手,点燃地上的蜡烛,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 我好奇地问王保长:“道长,你这绳子真厉害呀!” 王保长吸了吸鼻子:“小娃子,这你可就不懂了,这不是普通绳子,而是黑狗血浸泡过的绳子……” “道长,绳子……绳子变色啦……”胖子突然恐慌的叫喊道。 王保长脸色一变,立马扭头看向棺材,只见缠绕在棺材上的红绳,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在迅速变黑。 王保长的额头明显渗出了细密的冷汗:“好重的煞气!” 咚咚咚!咚咚咚! 原本安静下来的棺材,竟然再一次晃动起来,晃动的幅度非常大,仿佛随时都要从板凳上跌落下来。那咚咚的撞击声响,在死寂的灵堂里听上去格外刺耳。 只听咯嘣声响,棺材上面的红绳刹那间齐刷刷断裂,那口棺材终于还是滚落在地上,发出砰一声闷响,棺材盖子也摔了出去,一股黑气从棺材里面喷薄而出。 我和胖子见状,早已吓得呆若木鸡,站在边上一动都不敢动。 王保长也是脸色煞白,慌忙从布兜里抽出那把桃木剑,在胸前胡乱挥舞了两下。 看得出来,王保长也很紧张,他的手抖得很厉害。 突然,一团黑影闪电般从棺材里滚出来,飞身扑向王保长。 “哎呀——” 王保长被那团黑影扑倒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 那团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已经死去的齐二叔。 齐二叔脸上的黄毛,此时竟然变成了恐怖的白毛,两颗弯钩一样的獠牙刺破嘴唇,死灰色的瞳孔里闪烁着凶悍的光。 齐二叔的两只手,哦,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两只爪子,指甲又黑又长,锋利无比,就像刀子一样,穿透了王保长的肩膀,将王保长钉在地上,王保长的肩膀都被鲜血染红了。 “呃……” 齐二叔扬起脑袋,对着空中喷出一团墨绿色的尸气。 我和胖子吓得双膝发软,硬生生跪在地上。 齐二叔张开嘴巴,凶猛地朝着王保长的脖子咬去。 王保长为了保命,强忍着肩膀的剧痛,举起桃木剑,横挡在自己面前,嘴里大喊:“急急如律令!” 齐二叔一口咬在桃木剑上,原本平凡无奇的桃木剑,突然爆出一缕金光。 齐二叔就像被烧了一下,嘴里冒出一股黑烟,怪叫着从王保长身上翻滚开去。 王保长伸手从肩膀上蘸了点鲜血,涂抹在桃木剑上,桃木剑泛起奇异的光,威力更甚。 王保长二话不说,怒吼着挥剑劈向齐二叔。 齐二叔伸手护着脑袋,手臂上挨了一剑,那桃木剑就像是刚刚出炉的烙铁,只听滋的一声,齐二叔的手臂上烧出老长一道口子,冒起缕缕黑烟。 我们这才知道,王保长手中的这把桃木剑,还真是件厉害的法器,难怪他成天抱在怀里,如果没有这把桃木剑,估计王保长早就一命呜呼了。 齐二叔吃痛,一骨碌翻身滚出灵堂。 不等王保长追上去,齐二叔跑得贼快,几个纵跃,很快消失在夜色中,往村子的后山跑去。 阴风兀自吹着,灵堂里一片狼藉,地上还洒落着斑驳的血迹。 我和胖子傻傻的看着那口空棺材,遍体生寒,一颗心早已沉入谷底。 王保长筋疲力尽的坐在地上,脸色很难看,白的跟纸一样,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肩膀上的两个血窟窿,还在汩汩的流着血。 齐二叔,尸变了! 第三十四章 大青蛇 齐二叔尸变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全村。 天色蒙蒙亮起,灵堂外面聚集着很多人,大家议论纷纷,说起昨晚诈尸的事情,无不骇然变色。 看着空荡荡的棺材,余村长脸色铁青。 原本指望着高价请来的王保长能够摆平这件事情,却没想到这件事情越闹越大,现在已经到了无法收场的地步。 老爷子的脸色也很不好看,因为王保长是他请回来的,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老爷子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老爷子低着头,跟余村长道歉:“村长,怪我眼拙,请回来一个三流道士……” 余村长叹了口气:“那王保长呢?” 大家寻了一圈,都没找到王保长的踪影,这才发现王保长早已经趁乱跑路了。这王八蛋知道自己业务水平不够,所以撂担子了,剩下的一千块也不敢要了。 余村长气得不行,但又无可奈何:“老杨啊,库瘸子什么时候能回来?” 老爷子说:“就这两三天吧!” 余村长皱起眉头:“没法等了,那齐老二已经尸变了,不能让他溜回村子里害人。老杨,你赶紧组织一些猎人进山,想方设法都要找到齐老二,抓住他以后就地火化!” 老爷子点点头,赶紧出去组织人手去了。 我原本想要跟着去的,但老爷子不肯,因为这次的情况实在是危险,他们要抓的是已经变成僵尸的齐二叔,所有妇女小孩都不能参与。 老爷子带着十多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拿着长枪短炮很快就进山去了。 我被老爷子撵回家,原本一直在房梁上面冬眠的小玉蛇,蛇尾勾住横梁,倒挂下来,蛇信滋滋吐着,问我道:“听说昨晚灵堂出事了?” 我点点头,一脸苦闷的说:“是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齐二叔突然就尸变了,自己冲破棺材,逃进了后山,现在爷爷组织人手上山找人去了!” 小玉蛇叹了口气:“齐二叔之所以会尸变,都是体内的黄皮子在作怪,普通人是抓不住他的!” 我蓦地一惊:“照你这么说,爷爷岂不是有危险?” 小玉蛇从横梁上掉下来,缠绕在我的脖子上,用蛇信舔了舔我的脸颊,说:“齐二叔也是为了救你才招来杀身之祸,你是我夫君,这件事情我也不能撒手不管对吧?” 柳青青的本事我自然是知道的,我很高兴,如果她能出手的话,这件事情应该能够解决。 我重新披上外衣,悄悄从窗户口溜了出去,一口气跑上后山。 现在是深冬季节,老林子里一片死寂,安静得让人心里发毛。 小玉蛇从我的衣袖里爬出来,蛇身扭动了一下,一团青烟从地下蹿腾而起,青烟之中,走出一个美丽动人的青衣少女,正是柳青青。 我问柳青青我们要去哪里寻找齐二叔,这老林子无边无际,齐二叔只要往里一钻,要想找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柳青青让我稍安勿躁,手臂一扬,一股绿气冲天。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柳青青的手里多了一只山雀。 那只山雀惊慌失措,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片刻以后,柳青青松开手,山雀赶紧扑腾着翅膀飞走了。 柳青青转身指着南边说:“齐二叔往南面跑去了!” 我惊讶的看着柳青青:“你怎么知道?” 柳青青说:“刚才那只山雀告诉我的!” 我怔了怔,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原来柳青青刚才抓住那只山雀,竟然是向山雀询问齐二叔的下落。不过仔细想想,柳青青本来就是灵蛇,跟山雀对话也不稀奇。 我跟着柳青青,快步往南面跑去。 冬季的天黑的很早,天色渐渐暗淡下去,冷风在林子里来回穿梭。 砰! 前方林子里突然响起枪声,惊起一群飞鸟。 我和柳青青对望一眼,迅速朝着枪声响起的地方跑去。 紧接着,又听一声惨叫,林子里立马又安静下去。 远远地,就看见齐二叔站在一棵大树下面,一个村里的年轻猎人横躺在树下,满头满脸都是血,已经陷入昏迷状态,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他的身旁还有一支掉落的猎枪,那支猎枪居然被拧成了一团麻花。 齐二叔在树干上嚓嚓嚓的磨着爪子,嘴里喷着绿色的尸气。 “齐二叔!” 柳青青在我身旁,我也就没那么害怕,径直冲了上去。 齐二叔回过头来,眼神凶狠的盯着我,喉头颤抖,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呜哇——” 齐二叔一声怪叫,就像恶狗扑食一样,飞身向我扑来。 我有些害怕,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突然,我面前的地上,一股劲风呼啦啦盘旋而起,地上的残枝败叶也跟着在空中飞旋。 只见一条足有水桶粗细的大青蛇,如同出海蛟龙,从地下盘旋飞起,凌空缠住了齐二叔。 “杨程,快回来!”柳青青在后面叫我。 我赶紧退到柳青青身旁,柳青青不停的甩动衣袖,那条大青蛇就跟着盘旋飞舞,我这才知道,那条大青蛇是柳青青用灵力幻化出来的。 齐二叔被大青蛇缠得死死的,在地上翻滚,嘶吼连连。 大青蛇越缠越紧,我能清楚的听见齐二叔一身的骨头都在咔咔作响。 片刻之后,就听噼里啪啦一连串骨头爆响,齐二叔的整个身体都被扭曲变了形,再也不可能爬起来了。 齐二叔歪着脑袋望着我,眼神十分吓人。 这时候,他竟然开口说话了,声音又尖又细,明显是黄皮子的声音,他说:“这个梁子肯定是结下了!” 说完这话,齐二叔脑袋一歪,瞪着一双死灰色的眼珠子,彻底死透了。 远处传来脚步声和呼喊声,显然是老爷子他们听见枪声,所以往这边赶来了。 老爷子要是看见我在这里,非得打死我不可,我赶紧拉上柳青青,迅速躲进林子里。 反正齐二叔已经被我们搞定了,剩下的事情交给老爷子他们处理就行了。 柳青青轻轻挥了挥衣袖,那条大青蛇化作一团青烟消失不见了,等到老爷子他们赶过来的时候,地上只剩下齐二叔那具如同麻花状的尸体。 第三十五章 鬼火 搞定齐二叔的事情,我心里压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心情舒畅了不少。 趁着天黑之前悄悄回到家,洗个澡吃过晚饭,早早爬上床去睡了。 自从齐二叔出事的这两天,我是真的累坏了,再加上昨晚守灵还熬了个通宵,小身板已经支撑不住了。 这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看见一只黄皮子站在我面前,凶神恶煞的看着我,他说他跟我结下了梁子,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迟早会找我报仇。 我被噩梦吓醒了,满头大汗,外面已经是天光放亮。 走出卧室,发现老爷子已经回来了,很疲惫的样子。 老妈给爷爷煮了碗面条,爷爷正在埋头苦干。 “爹,找着齐老二了吗?”老爸问爷爷。 老爷子点点头:“找着了,不过我们找到齐老二的时候,齐老二已经死得透了,全身的骨头都碎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反正挺诡异的!” “怎么处理的呢?不会再回来作乱吧?”老妈面露忧色。 老爷子剥了一瓣生蒜丢进嘴里,咬得咔嚓响:“不会了,我们昨晚挖了个坑,里面堆着柴火,把齐老二的尸体烧成了骨头渣子,就地埋了!” 老妈点点头,长吁一口气,像是终于放下心来。 我听着其实心里挺难受的,善良耿直的齐二叔,现在却化成了一堆骨头渣子,想想挺凄凉的。 老爸说:“齐老二对咱们毕竟有恩,回头我去镇上给他打块墓碑吧,这人都死了,没有墓碑那就是孤坟,总归是不太好的!” 老爷子嗯了一声,给老爸详细说了埋葬齐二叔的位置,老爸带上钱,去镇上刻碑去了。 我也在心里默默记住齐二叔下葬的地方,两天后,墓碑拉回来,老爷子和老爸带着几个人,进山给齐二叔把碑立上。 我要跟着去,但老爷子还是不允许,我知道老爷子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 第二天,我翻出盒子里的一点零花钱,跑到村口小卖部,买了些香蜡钱纸,然后找到胖子,让他跟我一起进山拜祭齐二叔。 齐二叔是我俩的救命恩人,现在齐二叔死了,我和胖子理应要去拜祭吊唁一下的。 我和胖子悄悄离了村子,往后山跑去。 我心里记着老爷子上次说的话,最后在一片老林子深处找到了齐二叔的坟墓。 齐二叔没有家人,死了也就死了,坟墓很简单,就是一个小土包。上面放着石块,压着坟头纸。坟包前面立着一块墓碑,连遗照都没有,只有齐二叔的名字。 林子里光线昏暗,阳光都透不进来,显得阴森森的。 偶尔传来一两声鸟叫,感觉更加凄凉荒芜。 村里的其他人都害怕齐二叔,所以他们是不可能来拜祭的。 偌大的林子里只有我和胖子两个人,我俩在墓碑前面摆上蜡烛,然后一人给齐二叔上了一炷香,插在泥地里,毕恭毕敬的对着墓碑拜了三拜。 胖子蹲在墓碑前面,给齐二叔烧纸。 我提出一瓶老白干,拧开盖子,浇在坟头上。 阴冷的风吹过,白色的冥纸漫天飞舞。 胖子现在有点像是惊弓之鸟,一听见风吹草动就害怕,他哆哆嗦嗦从地上爬起来:‘杨程,天色不早了,这里阴森森的,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我点点头,我要趁着天黑之前赶回去吃晚饭,不能让老爷子知道我擅自跑来拜祭齐二叔,否则我肯定少不了一顿臭骂。 我和胖子转身往回走,越往前走,光线越是昏暗,天色就跟黑尽了似的,我和胖子不由自主的心里开始发毛。 胖子说:“杨程,我怎么觉着不对劲啊?我们是不是走错路啦?我记得来的时候没用这么长时间呀?” 其实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心里一直在犯着嘀咕,脚下的这条路很陌生,满地都是盘综错杂的老树根,就像鬼爪一样,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把我们拽入地底。 我们来的时候走的绝对不是这条路,可是我记得我们明明就是按照原路返回的呀,怎么走着走着就走岔了呢? 林子里飘荡起氤氲的雾气,那雾来得很快,不过眨眼的工夫,四周就变成白茫茫的一片。 冬天起雾并不奇怪,但是今天这雾来得也太早了点吧? 我和胖子茫然四顾,就看见雾气中闪烁着点点星火。 胖子疑惑地说:“这个季节还有萤火虫吗?” 我舔了舔嘴唇,声音干涩的说:“你他娘的睁大眼睛看清楚,那是萤火虫吗?那是……鬼火!” 四周飘荡着很多鬼火,一闪一闪,泛着绿莹莹的幽光,把老林子映照得格外诡异。 胖子害怕地说:“我听人说,鬼火就是阴曹地府的灯笼,一旦鬼火亮起,就是阴曹地府在召唤我们了!” 我没好气地骂道:“召唤你大爷,别说这些鬼话,你上课的时候没听老师讲过吗?鬼火就是磷火,是一种化学反应,没什么好奇怪的!” 对于农村里长大的孩子来说,鬼火并不稀奇,尤其是在夏天的夜晚,林子里随处都可以看见飘荡的鬼火。小时候还有些害怕,以为鬼火就是鬼魂,后来上了学,知道鬼火是一种磷火自燃现象。 不过很奇怪,这里又没有什么坟包,这些鬼火是从哪里飘过来的? 我心里想着事,没有注意脚下,突然被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上,满手都是泥。 我正准备爬起来,忽然就愣住了,因为我发现自己竟然摔倒在一座坟包上面。 这个坟包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怎么刚才一直没有看见呢? 我拍了拍手,抬头一看,就看见坟包上面立着一块墓碑,墓碑上面爬着野草,碑身也已经有了裂痕,满布岁月的风霜,看样子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一座坟墓了。 墓碑上面,镶嵌着一张黑白遗照。 我扶着墓碑爬起来,不经意瞄了一眼那张遗照,登时通体生寒,两只眼睛睁得滚圆,整个人就像木头桩子愣立当场。 遗照上的人,我认识! 第三十六章 自己的遗照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 遗照上的人竟然是齐二叔! 我就像被雷击一样,整个脑袋都是木的。 我们沿着来路走了老半天,难道又绕回了原地。 不! 不对! 齐二叔的墓碑不是这样的,齐二叔坟前的墓碑是一块崭新的墓碑,然而面前的这块墓碑,却已经非常破旧。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齐二叔早就已经死掉了? 那一直活在我们村子里的齐二叔又是谁? 或者说,遗照上的人,只是长得跟齐二叔非常相似? 说不通呀! 我左思右想,都得不出一个结果。 这时候,忽听不远处传来胖子的惊呼声。 我循声跑过去,就看见胖子跪在一座坟包前面瑟瑟发抖。 胖子扭头看见我,就像见鬼了似的,嗷的嚎了一嗓子,触电般弹开老远。 我问胖子在干嘛,胖子战战兢兢爬起来,用身体挡住背后的墓碑,拼命摇晃着脑袋:“没什么!没什么!” 胖子的这个举动引起了我的怀疑,我说:“胖子,你让开,遮遮掩掩的做什么,让我看看!” 胖子咬着嘴唇,脑袋摇晃得像拨浪鼓:“不能看!没什么好看的!走吧,快走吧!” 俗话说“此地无银三百两”,胖子越是这样说,越是激发了我的好奇心。 趁着胖子没有防备,我一步冲上去,猛地推开胖子。 胖子身后的墓碑映入我的眼帘,我一下子愣住了,震惊当场,大脑就像死机一样,一片空白。 在这座墓碑上面,竟然镶嵌着我自己的黑白遗照! 轰隆隆! 我的心里仿佛炸响一记惊雷,我浑身发抖,感觉自己连站都站不稳了。 墓碑上面,怎么会有我的遗照? 难道我已经死了? 如果我死了,那现在站在这里的我,又是谁? 我扭头看着胖子,胖子打了个冷颤,牙关咯咯作响,我从他的眼神里看见了恐惧。 “我是人还是鬼?”我问胖子。 胖子哭丧着脸说:“杨程,杨大爷,我怎么知道你是人还是鬼?我都叫你别看了,别看了……” 胖子一边说,一边往后退,结果身体又撞在另一座墓碑上面。 胖子扭头一看,登时发出杀猪般的嚎叫,脸色苍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他指着那块墓碑,嘴唇哆嗦着,两眼透露出深深的惊恐,连话都说不利索了:“这……这……这……怎么可能……不可能……” 我凑上前去,就看见那块墓碑上面,赫然镶嵌着胖子的黑白遗照。 胖子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边哭边说:“我还这么年轻,我不想死啊,妈妈啊,我还是个处男啊……” “胖子,别他娘的哭了,你起来看看四周,这些墓碑上面的黑白遗照,全是咱们熟悉的人!”我指着四周的墓碑说。 浓雾之中,但见坟茔累累,每座坟头前面都立着一块破旧的墓碑。 让人恐惧的是,这些坟包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仿佛只是眨眼的工夫,这些坟包就从四面八方的地下冒了出来。 我和胖子环头四顾,目光从那些墓碑上面扫过,越看越是心惊,一张张黑白遗照上面,全是我们村子里的人,有余村长,有老爷子,有其他几个小伙伴,甚至还有之前死去的郑军,反正全村所有人的照片,都出现在这些墓碑上。 胖子痛苦的抓扯着头发,一副快要崩溃的样子,口中不停的念叨:“怎么回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全村人都死了吗?”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的说:“这些坟包出现的很古怪,你想想,就算咱俩已经死了,也不可能全村人都死掉啊对不对?其他人都在村子里好好活着呢,现在应该是在做晚饭了吧!” “那这些……这些墓碑又是怎么回事?”胖子哆嗦着问。 我摇了摇头,很直接的说:“你问我,我问谁去,我要是能弄明白,就不会被困在这里了!” 胖子突然哭了起来:“呜呜呜,我想回家,我想妈妈!” 我被胖子哭得心烦意乱,没好气地骂道:“哭哭哭,只知道哭,难道你哭一下,我们就能离开这里吗?” 话音未落,我脚下突然感觉踩空了,哎呀叫唤一声,沿着一个斜坡滚了下去。 胖子好像也跟着我踩空了,就像一颗大肉球,也骨碌碌的滚了下来。 我感觉自己像是滚进了一个洞穴里面,头晕目眩,还没站起来呢,胖子又把我碾压在地上,屁股正对着我的面门,气得我对着他的菊花就是一记“一阳指”,胖子嗷的从我身上滚下去。 四周阴冷冷的,弥漫着老大一股怪味。 我摸了摸衣兜,掏出一盒火柴,胖子让我赶紧点燃火柴,看看这里究竟什么鬼地方。 滋! 我划燃一根火柴,微微火光亮了起来。 映入我眼帘的,赫然是一双脚,脚上还套着一对大红色的绣花鞋,无比扎眼。 我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火柴也熄灭了。 胖子没有看见那双脚,问我是不是看见了什么,我重新点燃一根火柴,胖子又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嘴里直喊娘。 我举高火柴棍,视线顺着这双脚慢慢往上移动,就看见离地三五米的空中,悬空挂着一个女人。女人早已经死硬了,变成一具僵硬的女尸。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会有女尸呢?这个女人是谁,难道她悄悄在这里上吊自杀吗? 一根火柴很快就烧到了底,这个时候就听胖子说:“妈呀,我这里也有一具女尸!” 我蹲下身,划燃一根火柴以后,把火柴盒里的火柴全部引燃,火光一下子亮了不少。 借着朦胧的火光,我们惊恐的发现,我们竟然置身在一个砌着砖墙的房间里面,在这个房间的横梁上,密密麻麻凌空悬挂着几十具尸体,那些尸体僵硬的就像风干的腊肉。最为诡异的是,这里的所有尸体,无一例外,都是女尸! 我突然反应过来,我和胖子这是掉进一座坟墓里了。 第三十七章 阴坟 这座坟墓的面积还挺大的,估摸得有上百平米。 墓墙用的是古老的青石砖墙,现在下葬基本上都是棺葬,很少修建这样规模的坟墓,所以这座坟墓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产物,是一座古墓。 这一点,从那些女尸的穿着打扮也能看出来,古墓里的女尸全都穿着古装,但是根本就没有古装影视剧里面的那些女人漂亮,这里的女人面容全都是呆板狰狞。 古墓上方架着好几根横梁,这些女尸就像腊肉干一样,整齐的悬挂在横梁上面。 她们的脖子上缠着三尺白绫,一个个就像吊死鬼似的。 除此以外,古墓里并没有任何一口棺材。 这座古墓,就是专门用来悬挂这些人肉干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一座地下腊肉加工作坊呢! 我和胖子看得头皮发麻,这些女尸在微微火光的照耀下,更显得诡怖吓人。 胖子的声音都在发抖,他说:“妈妈呀,这是……这是传说中的阴坟啊!” 我的小心肝猛地颤抖了一下,对于“阴坟”,我还是有所耳闻的。 女人属阴,专门用来埋葬女人的坟墓,就叫“阴坟”。 传说阴坟里埋葬的女人,都是横死有怨念的人,这种女人死后,尸体是不能沾地的。如果沾染了地气,轻则发生尸变,重则化为厉鬼,所以这些带着怨念而死的女人,死后必须要悬挂起来,离开地面,方才得以安生! 左看右看,这里确实是一座阴坟无疑。 胖子已经吓尿了,瘫软在地上瑟瑟发抖。 我比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要强一些,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快步走过去把胖子扶起来,拉着他往外走。 可是当我们转过身的时候,却发现一件诡异的事情,这座阴坟竟然没有出口,四面都是冷冰冰的石墙,就像是一个封闭的石头盒子,除非有穿墙术,否则我们根本走不出去。 但是不对呀,如果阴坟没有出口,那我们刚才是从哪里滚进来的? 阴坟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墓门机关,当我们进入阴坟以后,墓门就自行关闭了? 我心下着慌,沿着墓室跑了一圈,双手疯狂的拍打墓墙,两只手都快拍肿了,也没找到墓门在什么地方,这他娘的根本就是一间密室! 我瘫坐在地上,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心中最后的那一丝活下去的勇气,都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个时候,那盒火柴也滋的一声熄灭了。 不知道是我眼花还是怎么回事,火柴熄灭的瞬间,我仿佛看见胖子对我诡秘的笑了一下。 墓室里只剩下浓浓的黑暗,我终于体会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滋味。 黑暗如潮水般包裹着我,我很恐慌,开口叫胖子:“胖子,你在哪里?” 胖子没有回答我。 我又喊了一声:“胖子,说话啊!” 墓室里静悄悄的,还是没有胖子的声音。 我有些害怕了,摸黑朝着胖子所在的地方爬过去:“胖子,你他妈倒是说话呀,不要吓我!” 卧槽! 人呢? 我的双手摸到一片冰冷冷的地面,但是地面上空无一人,原本瘫坐在地上的胖子,突然间不见了踪影。 我的脊背一阵阵发冷,汗毛都竖了起来,在这种双目不能视物的环境中,一个人很容易被逼疯的。 我在心里安慰自己,胖子肯定是藏起来了,他是在跟我搞恶作剧呢! 我说胖子你快出来,这种时候,哪有工夫跟你玩躲猫猫? 胖子还是不说话,就跟他妈的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的声音几乎带着哭腔了:“胖子,你大爷的,能不能说句话?别他妈哑着行不行?”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胖子好像真的失踪了。 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我甚至怀疑胖子已经找到出口逃出去了,但他为什么不回来救我?他不会是想害我吧? “杨程!” 死寂的墓室里,终于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我浑身一震,激动的都快哭了:“胖子……” 我张开嘴巴,突然就愣住了,刚才这声音又尖又细,好像不是胖子的声音。 阴坟里面除了我和胖子还有谁,难道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你是谁?”我警惕的问。 那人没有回答我,黑暗中,迎面突然吹来一股冷风,一团黑影从角落里窜出来,猛然将我扑倒在地上。 我吓的双手乱抓,发现这个黑影脸上,竟然长着一脸的杂毛。 我浑身一震,黄皮子精?! 黑影的力气好大,把我按在地上不能动弹,只听他用一种怪异的口吻说道:“我说过,一定会找你报仇的!” 我心一凉,知道自己碰上黄皮子了,今天肯定得死在这里。 我根本就不是黄皮子的对手,就在我放弃抵抗,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一团火焰忽然从黑影的后背蹿腾起来,黑影惨叫一声,扑倒在地上。 火光中,我惊讶的发现,扑倒在地上的黑影,竟然真的是胖子。 胖子浑身哆嗦着,露出痛苦的表情。 一道熟悉的人影从火光后面渐渐显露出来,我的眼眶顿时就湿润了,激动的声音发颤:“库大仙!”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库瘸子犹如神兵天降,出现在阴坟里面。 这一刻看见库瘸子,我就像看见亲人一样。 库瘸子说:“刚才胖子被黄皮子附了身,不过我已经把那只黄皮子解决掉了,快起来,跟我出去吧!” 我和胖子相互搀扶着爬起来,跟着库瘸子往外走。 刚才我和胖子寻死觅活都没有找到阴坟出口,但现在我们却很快看见出口,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 库瘸子告诉我们,出口一直都在这里,只是我们被黄皮子施法迷住了眼睛,才找不到出口所在。 外面的天清冷冷的,天早已经黑透了。 四周干干净净的,那些坟包和鬼火全都不见了。 库瘸子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说:“这座阴坟是黄皮子修炼的一个窝点,把它烧了,以绝后患吧!” 库瘸子让我和胖子找些柴火过来,在阴坟里放了一把火,很快便冒起滚滚浓烟。 我们没敢停留,跟着库瘸子快步往山下走去。 第三十八章 救命! 库瘸子把我和胖子护送回村子,走到村口就碰见老爷子。 家里人叫我吃晚饭,结果发现我不在家里,老爷子正在到处寻我。 看见我和库瘸子从后山走下来,老爷子估计已经猜到我去了哪里,只是碍于库瘸子的面子,没有训斥我。 老爷子把库瘸子请回家里,好酒好菜的招待着。 听说我和胖子刚才在阴坟里的遭遇,老爸和老妈都吓得变了脸色,老爷子呵斥我说:“你这小子,还嫌惹的事儿不够多么?” 我有些委屈,小声嘀咕道:“齐二叔救了我的命,我去拜祭他难道有错吗?” 老爷子很生气,猛地一拍桌子:“你还敢顶嘴?” 库瘸子劝说道:“杨老爷子,你也别生气,杨程这样做,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孩子!齐老二的事情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你们跟黄皮子的梁子算是结下了,黄皮子这种东西很记仇的,以后的日子,你们都得注意点!” 库瘸子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白酒,扭头对我说:“小子,我不可能次次都能保护你,所以你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上次我给你的《三清书》你看过吗?” 库瘸子的样子很严肃,我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实话讲,库瘸子给我的那本破书,我一直扔在角落里,根本连碰都没有碰过,更别说翻阅了。 一看我低下头,库瘸子就知道我没碰过那本《三清书》。 库瘸子叹了口气:“杨程,你是天生的阴骨童子,这辈子注定会招惹很多不干净的东西,我留给你的这本《三清书》,是给你保命的东西,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点点头,赶紧说道:“库大仙,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好好翻看《三清书》!” 库瘸子淡淡道:“但愿吧!” 我发誓,我是真的想要翻看《三清书》了,这次遭遇黄皮子的事情,可把我吓得不轻,再加上库瘸子说这本书是我的“保命符”,那我更要好好研究研究了。说到底,谁都不希望年纪轻轻就翘辫子,我还想自己能够长命百岁呢! 老爷子说:“还不给库大仙磕个头?” 我赶紧对着库瘸子拜了拜,库瘸子说:“好了,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你能不能打破宿命,还是得看自己!” 库瘸子说的话高深莫测,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对库瘸子很尊敬,一直陪着库瘸子喝酒。 库瘸子酒量很大,这顿酒从晚上开始喝,居然喝到第二天清晨,直到天色微明方才罢手。 库瘸子起身跟我们告辞,我们把库瘸子送出院子,刚刚走到院门口,就看见一个人影踉踉跄跄的飞奔而来,一个跟头扑倒在库瘸子面前,扯着嗓子就开始哀嚎:“库大仙,救救我!你终于回来啦,救救我!” 我定睛一看,嘿,地上这人,不正是前两天失踪的王保长吗? 齐二叔发生尸变以后,王保长担心受到众人指责,趁乱悄悄溜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没想到他居然一直都躲在村子里。 此时的王保长看上去非常狼狈,衣衫褴褛,脸上爬满污垢,就像叫花子一样。两个受伤的肩膀缠着绷带,绷带上血迹斑斑。 听王保长的口吻,他好像是专程在这里等库瘸子的。 老爷子看见王保长,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指着王保长就骂道:“姓王的,你这个骗子,你可是害苦了我们!没有金刚钻,你他娘的别揽瓷器活,没那个道行,你还狮子大开口,你看看你把事情搞成了什么样子?老子……老子真想抽死你……” 王保长是老爷子请回来的,王保长把事情搞砸了,自然牵连到老爷子。 虽然很多人表面没说什么,但我知道,村里好多人都在背地里骂爷爷,这让老爷子心里十分难受,一肚子鸟气没地儿发泄。 今天撞见王保长,老爷子心中的怨气一下子发泄出来,碍于库瘸子的面,老爷子已经很克制自己的情绪了,换做以前,老爷子肯定已经抄起扁担撵的王保长满地找牙。 我看着王保长,想起一句话: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 明知道老爷子这么恨他,居然还跑到我家门口来送死,该! 库瘸子跟王保长好像认识,库瘸子眯着眼睛:“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王道长啊!怎么搞成这样?这可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明白人一听这话,就知道库瘸子在挖苦王保长。 王保长抬起脑袋,双手抱拳,哭丧着脸说:“库大仙,我都要死了,你就别挖苦我了!看在大家都是修道之人的份上,你救救我这条贱命吧!” 王保长低声下气的样子,跟之前完全判若两人,我记得老爷子把他请回村里的时候,王保长怀抱桃木剑,趾高气扬,骄傲的像只大红公鸡,而现在却像一条丧家之犬,他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他要让库瘸子救他性命呢? 库瘸子说:“王道长,有什么事情你起来再说吧!若让人看见你这副模样,以后在这十里八村的,你还怎么混呢?” 王保长苦着脸说:“库大仙,我现在只想保命!” 库瘸子扬了扬下巴,被起双手走回院子里:“有什么事情进来再说吧!” 老爷子瞪了王保长一眼,我知道老爷子是很不想让王保长进屋的,不过库瘸子在这里,老爷子也不好多说什么。 王保长低着头,贴着门缝,快步跟进院子里。 库瘸子往凳子上一坐,气定神闲的看着王保长:“大家都是同行,有事直说吧!” 王保长咬咬牙,伸手解开缠在肩膀上的绷带,一股恶臭味随之飘荡而出。 我看向王保长的肩膀,立马伸手捂住嘴巴,差点没有把肚子里的东西吐出来。 王保长的肩膀之前被齐二叔的指甲刺穿了窟窿,此时他的两个肩膀乌黑发肿,伤势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愈发严重。伤口已经腐烂了,散发出阵阵恶臭,并且伤口里面隐隐还有黑气萦绕。 第三十九章 拔尸毒 王保长肩膀上的伤口让我有些害怕,我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老爷子冷哼道:“哼,遭报应了吧?” 王保长低下头:“我也没想到那个齐老二会……会发生尸变……早知道齐老二那么凶猛,别说两千块,就是你们给我两万块,我也不敢接这个活呀!” 库瘸子看了一眼王保长:“这十里八村,有什么活是王道长不敢接的?你不是挺牛气的嘛?” 王保长声音哽咽的说:“以前的我不知道天高地厚,这次……这次我是真的长教训了!” 库瘸子说:“你这是中了尸毒,把手伸出来我看看!” 我很惊讶,没想到王保长被齐二叔抓了一下,居然中了尸毒。 如果那晚齐二叔抓伤的是我和胖子……咦,太可怕了! 尸毒这东西我也听说过,是死尸体内的一种毒气,很凶猛,正规医院都不能治,只有专门治疗尸毒的民间偏方。 很显然,王保长这个沽名钓誉的三流道士,并没有掌握治疗尸毒的法子,所以在中了尸毒以后,为保性命,他只能拉下脸面,向库瘸子救助,毕竟库瘸子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 王保长颤巍巍伸出双手,挽起袖子,就看见他的手臂上有一条黑线,从手掌心开始往上蔓延,已经蔓延到手肘位置,感觉非常怪异,仿佛有一条黑蛇在手臂里游走,隐隐笼罩着一层肉眼可见的黑气。 库瘸子说:“还好,还有得救!” 王保长一听这话,激动的直接给库瘸子跪下了,爷爷爷爷的喊个不停。 库瘸子对老爷子说:“杨老爷子,你去村里找个黑驴蹄子,然后再带一点糯米过来,越白的糯米越高!” “依我看,就不该救这个王八蛋!”老爷子嘴上虽然嘟囔个不停,但还是出门去了。 农村里要找这两样东西还是比较容易的,老爷子很快就带回黑驴蹄子和一口袋糯米。 那个黑驴蹄子还是热乎的,上面带着血迹,散发着一股腥味儿。 老爷子说:“运气不错,正赶上一户人家卸磨杀驴,讨了个黑驴蹄子回来!不知你们拿这黑驴蹄子做什么?” “拔毒!”库瘸子说。 老爷子微微一怔:“拔毒?用这玩意儿拔尸毒?” 库瘸子点点头:“对,杨老爷子,麻烦你把这黑驴蹄子拿到灶房研磨成粉!” 老爷子拿着黑驴蹄子左看右看,满脸疑惑的往灶房去了。 库瘸子说:“尸毒的毒性很猛烈,尸毒渗入皮肉以后,刚开始没啥感觉,而后就会瘙痒难耐,到最后皮肉就会腐烂化脓,并且尸毒还会以极快的速度在体内扩散,中毒之人很快就会一命呜呼!” 王保长闻听此言,脸色一片煞白。 库瘸子让我把那袋糯米也拿到灶房里去,等糯米蒸熟了再送过来。 过了一会儿,糯米蒸熟了,我端着一个盘子走出来,里面是热气腾腾的糯米。 我抓了一点放在嘴里尝了尝:“嗯,糯米挺香的,趁热吃啊!” 库瘸子说:“傻小子,这可不是拿来吃的!” 我疑惑道;“那是用来干嘛的?” 库瘸子掏出一张手帕,用手帕抓起一把热乎乎的糯米,对王保长说了句:“忍着点啊!”,然后猛地将滚烫的糯米按在王保长的肩膀上。 “啊——” 王保长登时发出痛苦的嘶吼,瞠目欲裂,浑身剧烈的颤抖起来。 我有些担忧地说:“库大仙,你也不怕把他给烫死?” 库瘸子说:“这你就不懂了,糯米越烫才越有效果,现在是有点痛苦,但一会儿就爽了啊!” “爽……爽的很……”王保长的牙关咬得咯咯作响,双手紧紧抓着桌角,手臂上的青筋全都紧绷起老高,仿佛要破肤而出。 “你们看,糯米变色了!”库瘸子说。 只见库瘸子手中的糯米,迅速变成黑色,一团黑气就像墨汁,慢慢浸染那团糯米。 不多久,那团糯米完全变成了乌黑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团黑泥,看上去怪吓人的。 “这些就是尸毒?”我指着黑色的糯米问。 库瘸子点点头,扔掉变黑的糯米,又抓起一团新鲜滚烫的糯米,继续按在王保长的肩膀上。 “啊——啊——啊——”王保长的身体剧烈晃动着,老半天才缓过气来。 库瘸子皱眉道:“你能不能忍着点,几十岁的人了,叫的那么妖娆做什么?” 如此反复三五次,那盘子糯米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库瘸子拍拍手,看了一眼王保长肩膀上的伤口:“嗯,尸毒拔除的差不多了!” 我好奇的凑上前去看了看,发现王保长的肩膀已经不是之前那种乌黑色了,基本恢复了正常的肉色,伤口上有一大片红晕,应该是被烫出来的印子。 没想到我们平常吃的糯米,竟然能够拔除尸毒,世上万物相克还真是奇妙。 “这就可以了吗?”我问库瘸子。 库瘸子摇了摇头;“还剩一道工序,现在只是拔除了表面的尸毒,但肯定还有尸毒渗入了体内,下一步就是要把体内的尸毒排出来,糯米已经派不上用场了!” 这个时候,老爷子端着一碗像芝麻糊一样的粉末走进来,血淋淋的,腥味刺鼻。 老爷子对库瘸子说:“库大仙,按照你的吩咐,我已经把黑驴蹄子磨成了粉末!” 库瘸子摸了摸下巴:“很好,不错,这么大一碗,应该能够填饱肚子了!杨老爷子,劳烦你,把这碗蹄子粉拿去煮开!” 老爷子有些讶异的看了库瘸子一眼,端着碗进了灶房。 片刻以后,老爷子端着煮开的“黑驴蹄子粥”走了出来,那碗血糊糊的蹄子粥还在咕噜咕噜冒着泡。 库瘸子把那碗黑驴蹄子粥递给王保长:“趁热吃吧,营养着呢,这一碗黑驴蹄子粥吞下去,你体内的尸毒自然就解了!” 闻着黑驴蹄子粥的腥味儿,我都忍不住想吐,这让我对芝麻糊都产生了心理阴影。 王保长瞪大眼睛,嗫嚅着说:“这碗东西也太恶心了,怎么……怎么喝得下去啊?” 第四十章 三清书 王保长端着那碗黑驴蹄子粥,始终不敢下口。 库瘸子耸耸肩膀:“随便你喽,难道你想尸变吗?” 王保长苦着脸问:“难道没有别的法子吗?” 库瘸子说:“这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法子!如果你觉得味道不怎么好,让杨老爷子帮你加点糖或者盐怎么样?” 王保长深吸一口气,一脸决绝的样子,就像是奔赴刑场的烈士:“不用了,我喝!我喝!” 说完这话,王保长双手捧起瓷碗,大叫一声,一鼓作气将那碗蹄子粥倒进肚子里。 咕咚咕咚! 看着王保长上下移动的喉结,我只觉得胃液翻腾,喝下这碗黑驴蹄子粥真的需要勇气啊! 一碗蹄子粥下肚,王保长捂着嘴巴,一副想要呕吐的样子。 库瘸子连忙说:“千万别吐啊,吐了可就前功尽弃了!” 王保长硬生生把嘴里的蹄子粥吞进肚子里,过了老半天,才缓过气来。 “感觉怎么样?”库瘸子问。 王保长擦了擦嘴巴,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拎起桌上的半瓶白酒,咕噜噜一口气喝了个精光,红着眼睛说:“感觉比吃屎还难受!” 库瘸子说:“没事了,回去吧,你体内的尸毒应该很快就解了,回头你再拉泡屎,尸毒就顺着大便排出体外了!” 王保长的面上顿时有了一丝喜色,他对着库瘸子跪了下去,拜了三拜:“谢谢库大仙,谢谢库大仙,你可真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库瘸子面容严肃的说:“王道长,干咱们这一行,切忌不要托大,否则随时会丢了性命,你有多少斤两就干多大的事,不要再到处吹牛皮了!” 王保长被库瘸子训斥得面红耳赤,老爷子没好气的骂道:“滚蛋吧,你还想赖在这里吃午饭吗?” 王保长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虽然老爷子在骂他,但他还是客客气气跟老爷子说了声谢谢,这才转身离开。 库瘸子跟我们讲,其实这王保长吧,还是有点小道行的,他的祖上很厉害,那把桃木剑就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但是王保长天资没那么高,再加上心浮气躁,所以没有多大成就,顶多只能算是一个三流道士,如果没有那把桃木剑加持,可能都不入流。 王保长本事不大,但很喜欢吹牛,尤其是把老祖宗的名号搬出来,靠着吹牛皮的本事,在这十里八村,王保长还是接了不少活,生意做得不错,也是他运气好,之前接的那么多活,都是些走走过场的简单活。他这次来咱们村,也算是栽了跟头,居然碰上了硬茬子,弄得他从此“身败名裂”,估计在这十里八村也不好混下去了。 王保长的名号,库瘸子也是听说过的,两人之前其实没有太多交集。 库瘸子低调务实,在这个行当干了这么久,还是有些名号的。 但那王保长为了抢生意,到处诋毁库瘸子,吹嘘库瘸子的本事不如他。 所以刚才王保长找库瘸子救命的时候,库瘸子才会故意那样挖苦他。 其实王保长也真够不要脸的,平时到处诋毁损害库瘸子的名誉,回头出了事,他还好意思腆着脸皮来找库瘸子救命。 不过这种“能屈能伸”的人,也是有干大事潜力的人,这一点我还是相当敬佩的。 库瘸子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也起身跟我们告辞,说他这几天出去累坏了,需要早点回去休息。 临走之前,库瘸子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好好研究《三清书》,对我的帮助绝对是极大的。 我点点头,将库瘸子送到村口。 库瘸子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送给我,我接过一看,居然是一张黄符,上面用朱砂画着奇怪的符咒,那个符咒龙飞凤舞,形状就像一团火焰。 库瘸子说:“我这里还有一张‘三昧真火符’,送给你傍身吧!下次再遇到危险,你只需要大喊‘急急如律令’,然后丢出这张三昧真火符,一般的妖魔鬼怪都近不了你的身!” 我很高兴,小心翼翼将“三昧真火符”折叠起来,放在贴身的衣兜里。 这可是库瘸子送给我的“保命符”,我一定要好好保管,不到关键时刻不能轻易使用。 我突然想起之前在阴坟里面的时候,胖子背上蹿腾起的那团火焰,当时库瘸子应该就是用这“三昧真火符”,赶走了胖子体内的黄皮子精吧!连黄皮子都害怕这三昧真火符,威力自然不用多说。 送走库瘸子,回到家里,我爬到床上好好睡了一觉。 昨晚陪着库瘸子喝了一宿酒,虽然我没有喝酒,但熬了个通宵,也是困倦极了。 一觉睡到天黑,吃过晚饭回到卧室,我东翻西找,终于把那本《三清书》找了出来。 《三清书》落在书桌的角落里,竟然被我用来垫桌子腿了,库瘸子要是知道他的宝贝疙瘩被我这样糟蹋,估计得气死吧。 我吹了吹上面的灰尘,“三清书”三个泼墨般的大字给人一种古朴神秘的感觉。 台灯下,我翻开《三清书》看了起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本破书里面的东西包罗万象,汇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秘法,仿佛给我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里面有很多对付鬼怪的法子,还有很多各式各样的符咒图案,就像一本画册,除了详细介绍各种符咒的功能以外,还教你怎样制作和临摹这些符咒。 对于门外汉来说,这本书就像一本天书,里面的符咒千奇百怪,想要记住其中一种符咒的画法,都非常困难。而且很多符咒图案都是大同小异,笔画线条微微有所不同,发挥出来的功效也完全不一样。 但是很奇怪,可能我是阴骨童子的缘故,我对这些晦涩难懂的符咒竟然十分喜爱,冥冥中仿佛有种感觉牵引着我。我捧着《三清书》,看得如痴如醉,完全沉浸在那个奇妙的世界里面,不能自拔。 我很后悔,这样一本“宝书”,我之前竟然都没有翻阅过,还用来垫桌子腿,真是暴殄天物,罪孽啊! 第四十一章 面带凶兆 夜已经很深了。 不知什么时候,柳青青站在我背后,问我怎么还不睡。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手里的《三清书》:“库大仙给我的一本神书,太好看了!” 柳青青凑过脑袋看了看,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我感觉什么都看不懂!” 冬天的夜晚有些冷,我顺手拉过床上的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的,继续翻阅。 “饿了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柳青青说着,一溜烟不见了踪影。 当柳青青再次出现在我身旁的时候,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蛋还是糖心蛋,很香,我三两口囫囵吞了下去,连连点头称赞:“手艺不错!” 柳青青打了个呵欠,一扭腰钻进被窝:“我先睡了,你慢慢看吧,小心别着凉啊!” 我的心里暖乎乎的,不仅是因为这碗荷包蛋,更是因为柳青青。 虽然我天生阴骨,这辈子都要被脏东西纠缠,但老天爷总算是待我不薄,赐我一个美貌娇妻补偿我。放眼全村,谁有我命好,十三四岁的年纪就有美妻伺候着。 吃了荷包蛋以后,精神更好,我念书都没有这样刻苦过。 当外面传来公鸡啼叫的时候,我才从《三清书》的世界里抬起脑袋。 伸了个懒腰,浑身的骨头都在噼啪作响,这才发现,已经是天光放亮了。 “你居然看了个通宵?”柳青青坐在床上,诧异的问。 我点点头,合上《三清书》,小心翼翼码放在书桌边上。 这本书已经成了我的宝贝疙瘩,我对它格外重视,我发誓,我再也不会把它拿来垫桌子腿了。 老妈在门外叫我起床吃早饭,我走出卧室,外面的天阴阴的,很冷,看这天色,很快又要下雪的样子。 我们一家子围坐在一起吃早饭,老爸呼噜噜喝着玉米粥,对老妈说:“中午不用准备我的饭,今天到村西头去做工,晚上才回来!” 老妈点点头:“是给罗老三砌房子吗?” 老爸嗯了一声:“这马上要过年了,罗老三要赶在过年之前住新房,他那房子还差个房顶,盖上房顶就收工!” 老妈说:“看来这罗老三在外面打工挺挣钱的,这才出去两三年,都回家盖新房了。记得以前,他家一直都是茅草棚,穷的叮当响!” 老爸说:“听说罗老三在广州那边跟了个老板,这两年确实找了不少钱,现在回来都抽中华了,而且工价也给的爽快,按天结账,一天一百多两百块呢!” 老爸抬起头来,把碗递给我:“程儿,帮我盛碗饭,再吃一碗,吃饱了好干活!” 我转身去灶房盛了一碗玉米粥递给老爸,递给他的时候,我下意识观察了一下老爸的面相。 昨晚在《三清书》里面,学了一些看相的本事,我顺带观察了一下老爸,不看不打紧,一看吓我一大跳。 只见老爸的印堂隐隐有些发黑,不似旁边的老爷子那样光亮,而且眉心中央,还可见到悬针纹,鼻梁上出现了青筋,就像一条黑线。 如此面相,可是典型的大凶之兆啊,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我心中咯噔一下,手腕跟着一抖,玉米粥泼洒在老爸的手上。 老妈赶紧拿抹布给老爸擦手:“程儿,你是不是没睡醒啊,看你怎么晕晕乎乎的呢?” 我站着没有动,心里七上八下的。 这时候,隔壁的谢老二在院子门口招呼老爸出发了,谢老二也要去罗老三家盖房子。他就住在我们家不远处,所以顺道来叫上老爸一块儿过去。 老爸应了一声,三两口喝完稀粥,放下碗,披上外衣就要出门。 老爸回头拍了拍我的肩膀:“大清早发什么呆呢,没睡醒再进屋睡睡,我先走了!” 看着老爸掉头往外走,我的心愈发跳得厉害。 眼看老爸就要走出院子,我终于站不住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老爸面前,拉着老爸的衣服,央求道:“爸,要不……今天你就别去干活了?” “为啥?”老爸问我。 “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总不能直接告诉老爸他面带凶兆吧? “大兄弟,快点!”谢老二提着水泥桶,在门口催促。 老爸拍了拍我的脑袋,笑呵呵的说:“行啦,快进屋去吧,我得去干活啦,不干活怎么挣钱买年货?回头老爸给你买好吃的啊!” 老爸挣脱我的手,继续往门外走去。 我有些急了:“爸,你别去!” 老妈过来拉我进屋:“你这孩子,不让你爸去挣钱,你喝西北风啊!两百块呢,足够我们过年了!” 我知道这样硬来是拦不住老爸的,于是计上心头,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顿时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老妈吓了一跳,问我怎么了。 我捂着肚子,哎呀哎呀的叫唤:“肚子疼……肚子疼……” 老妈问:“刚才不都还好好的吗?” 为了增加表演效果,我干脆在地上打起了滚,一边滚一边哀嚎:“疼……疼死我啦……” 我本来一宿没睡,脸色就不太好,有些泛白。 老妈看我脸色不对,赶紧叫住老爸:“他爸,要不你就别去干活了,带程儿去卫生院看看吧,可能是吃坏了肚子!” 我斜眼瞟了老爸一眼,继续在地上进行我的浮夸表演。 老爸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对谢老二说道:“老二啊,不好意思,你看我儿子病了,我得带他去看看,今天我就不过去了!” 谢老二说:“放着两百块不挣,可惜了!” 老爸说;“没办法,儿子生病,当然是儿子重要,钱随时可以再挣嘛!” 老爸走过来,将我扶起来背在背上。 谢老二说:“成,那我就先过去了,回头见!” 老爸背着我,一路小跑去了卫生院。 天气很冷,老爸的嘴里呵出白烟,气喘吁吁。 我趴在老爸宽厚的肩膀上,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父爱如山”。 我本来就是装病,到卫生院检查了一番,也没检查出什么结果,只是给我开了点治肠胃的药,让我回去多喝水,卧床休息。 整整一天,老爸都在家里守着我,没有出去干活。 快到傍晚的时候,就听见外面传来喧闹声,有人在喊:“出事了!出事了!” 第四十二章 倒插尸 一大群人高呼小叫的从院子外面跑过,神色慌张,地面上竟然还洒下点点血迹。 几个村民好像抬着一个人,急匆匆往隔壁谢老二家里去了。 老爸拉住其中一个村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村民摇了摇头:“哎,别提了,谢老二出事了,已经快不行了!” 老爸一听这话,脸色登时就白了,赶紧披上外衣,急匆匆往谢老二家里赶去。 老爸跟谢老二的交情比较好,谢老二也隔三差五来我家喝酒,听说谢老二快不行了,我这心里也不好受,跟着闹嚷嚷的人群跑了出去。 我的心里很慌乱,谢老二不是去帮罗老三盖房子了吗?到底出了什么事?早上还高高兴兴的从我家门口经过,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来到谢老二家里,家门口围着很多人,我个头小,从人缝里挤进去,钻到最前面。 刚刚钻进去,就听见谢老二他老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院子的地上铺着一床草席,谢老二躺在草席上一动不动,嘴里不断涌出血沫子,胸口有个血窟窿,汩汩的往外喷着血,衣服早就染成了红色。谢老二的两只眼睛瞪得圆滚滚的,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已经咽了气。 谢老二的老婆趴在尸体边上,哭得昏天暗地,在场的人无不露出悲戚的面容。 眼看年关将至,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而谢家却发生这种事情,这个年关注定要在悲痛中度过了。 围观的人群叽叽喳喳,我很快就从人们口中得知,谢老二是在盖房子的时候发生的意外。当时有三个人在砌房顶,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脚手架突然垮了,三个人都从房顶上滚了下来。 其他两个人运气稍微好一点,一个摔在沙坑里,一个摔在砖头上。摔在沙坑里那人的伤势最轻,摔在砖头上的那个人头破血流,已经送到卫生院缝针去了。最倒霉的就是谢老二,摔下去以后,正好落在一根斜插的钢管上,钢管径直贯穿了他的胸口,整个人就像肉串一样,当时就不行了。 人们看见谢老二已经快不行了,于是急匆匆把他抬回家,想让家里人看他最后一眼,谢老二坚持到家门口就断了气。 这样的惨剧谁也不想发生,罗老三也是郁闷得要命,原本想着过年住新房的,结果新房还没砌好呢,就发生了血光之灾,还死了人,这房子怕是不能住人了,前期花的这么多钱,都打水漂了。 好多村民都来帮忙,谢家院子很快就立起了一个简易的灵堂。 棺材一时半会儿买不回来,只有把谢老二的尸体放在一块木头板子上,用两根长条凳悬空架着,再盖上一层白布,不让他的死状吓到人。 一直忙到半夜,老爸才筋疲力尽的回到家。 老爸的脸色很难看,回到家就拧开一瓶白酒,咕咚咚喝了一大口。 老爸揉了揉太阳穴,心有余悸的对老妈说:“一死两伤,幸好我今天没有跟着去干活,否则死的可能会是我!” 老妈给老爸煮了碗面条:“别自己吓唬自己,这都是命,阎王爷要收命,谁也拦不住!” 老爸看了我一眼,冲我招招手,把我叫到他面前:“你小子真是我的福星,幸好你今天肚子疼,老爸才躲过一劫,可怜谢老二,就没这么好运了!” 今天的事情,充分证明《三清书》并不是诳人的,我只学了点皮毛,现学现用,居然救了老爸性命,这我确实是万万没有想到的,看来库瘸子给我的《三清书》,真的是一本神书啊! 只是有些遗憾,我没能救下谢老二的命。 老爸突然问我:“程儿,你是不是知道今天会发生意外,所以早上想方设法不要我出门?” 我点点头,把面相之事给老爸讲了讲,老爸和老妈非常惊讶,没想到我居然学了这些本事。 老爸让我把《三清书》拿出来看看,无论是老爸老妈,还是老爷子,他们捧着《三清书》,就像在看天书一样,完全弄不明白里面的内容。 老爸很惊奇的问我是怎么看懂这本古书的? 我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总之我能够看懂!” 老爷子说:“也许这就是天资吧,难怪库瘸子想要收程儿做他的徒弟呢!” 第二天晚上,棺材回来了,大家七手八脚帮忙把谢老二的尸体抬进棺材里面。 至于怎么下葬,众人各有各的意见。 有人说,谢老二是横死的,最好先不要下葬,放置七天七夜以后,方可下葬。 又有人说,正因为谢老二是遭遇不测横死的,所以才要马上盖棺下葬,让他入土为安!” 甚至还有人说,谢老二不能土葬,必须火葬,这样才能烧掉他的怨气。 谢老二的老婆一介妇人,家里主心骨走了,她也没什么主见。 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从人群里走出来,像个小大人一样:“大家能不能听我说两句?” 人群瞬间安静下来,很多人诧异的看着我,都想听听我这个小孩要说点什么。 这两天自从翻阅《三清书》以后,我多多少少还是学习掌握了一些东西,正好碰上这种事情,就想着验证一下自己的“专业水平”。 我说:“横死之人,怨念很重,我建议可以采用‘倒插尸’的法子入葬!” 人群议论纷纷,有人问我:“杨程,什么事倒插尸,你跟大家讲讲呗!” 我背负起双手,像模像样的说道:“首先,把谢二叔的尸体装殓入棺,然后挖个深坑,以头下脚上的方式,将棺材竖着插进坑里,这样可以散去尸体的怨气。七日过后,挖开深坑,把棺材拖出来,连同棺材尸体一起烧掉,这样方可永绝后患!” 听闻我的建议,人群顿时沉默了,毕竟这种匪夷所思的下葬方式,这些村民根本闻所未闻。 很多人都用一种疑惑的眼神望着我,摆明不相信我的话。 “杨程,你说的这些是从哪里学来的?该不会是自己编出来的吧?” “就是,我从来没听说过棺材还能竖着下葬!” “小孩子的话不可信,我活这么大年纪,都没听说过什么‘倒插尸’!” 人群又开始热闹起来,大多数人都不赞同我的建议,因为我是个小孩子,所以我说的话没有分量。 第四十三章 空棺 余老爷子咳嗽两声,从人群中缓缓走出来。 万万没想到,这种时候,德高望重的余村长居然选择站在我这边,他说:“我相信杨程!” 村长的话是很有分量的,那些村民立即住了口。 余村长说:“你们觉得库大仙的道行怎么样?” 村民们有些意外,不明白余村长为什么会突然提到库瘸子。 有人回答:“库大仙当然没的说,那是有真本事的人!”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道:“是啊,库大仙很厉害的,之前殷红衣的事情不也是他解决的吗?” 余村长点点头:“据我所知,杨程是库大仙的徒弟,你们相信库大仙,难道不相信库大仙的徒弟吗?” 余村长此话一出,村民们都很惊讶,不少人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 谁也不曾想到,我这个貌不惊人的毛头小子,居然会是库瘸子的徒弟。 其实我也很惊讶,因为我还算不上是库瘸子的徒弟,虽然库瘸子透露过收我为徒的愿望,但被我拒绝了。 余村长大概是听说过这件事情,所以他以为我是库瘸子的徒弟。 但这一刻,面对那些惊诧和羡慕的眼神,我的心里其实是挺享受的。 我突然觉得,如果能够成为库瘸子的徒弟,也没什么不好,为村民们排忧解难,受到大家的爱戴和敬仰,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没想到库大仙居然收了杨程为徒!” “是啊,不知道库大仙怎么看上了杨家小子?” “我听说杨家小子命有点儿邪,之前那个殷红衣,也是扭着他不放呢!” 人群议论纷纷,余村长走到谢老二的老婆身旁:“谢家婶子,这事儿就听杨程的,你看怎么样?” 谢老二的老婆也没啥意见,点点头说:“一切听村长安排便是!” 余村长大手一挥:“那好,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来几个人,把棺材盖钉上!” 余村长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杨程,你可不要把事情搞砸啦,我是替你给大家打了包票的!” 我有些紧张的点了点头,但我相信自己这样做是正确的。 棺材盖很快就钉好了,严严实实,在征求谢老二他老婆的意见以后,决定把棺材埋在他们家的后院里面。 人多力量大,不到两个钟头,一个垂直高度足有三米还多的深坑就挖好了。 村民们找来两根粗壮的麻绳,捆绑在棺材上面,然后众人合力提着麻绳,一点一点将棺材放入坑里。 余村长不断在边上喊:“小心一点!哎,慢一点,对,慢一点!” 终于,棺材小心翼翼,稳稳当当杵在深坑里面。 此时,棺材里的谢老二尸体,是以头下脚上的姿势倒立的,所以名曰“倒插尸”。 棺材放入深坑以后,众人又帮忙把土填上。 余村长问我:“这样就行了吗?” 我点点头,对余村长说:“七日后的夜晚子时,再把棺材挖出来烧掉,方可平安无事!” 人群散去,我也回到了家里。 这件事情暂且告一段落,七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这几天倒也过得风平浪静。 期间我跟着老爸,去谢家随了个礼,谢老二的老婆穿着粗布麻衣在家里守孝,面容憔悴, 谢老二有个儿子在城里读高中,也请假赶回来处理后事。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剩下一个孤苦伶仃的女人,还拖着一个孩子,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自从出事以后,罗老三也没有露过面,但是此人倒也不坏,托人送来两万块的抚恤金。 以当时的生活条件来说,两万块算是一笔巨款。 罗老三也是倒霉,新房没住上,出了人命,自己还倒贴黄瓜二两。虽然手脚架垮塌并不关罗老三的事情,但从情理上来讲,谢老二是去罗家干活发生的意外,所以罗家多多少少都要承担一些责任。 到了七日后的夜晚子时,谢家院子里围了很多人。 村民们举着火把,院子里明亮的如同白昼。 余村长他们都来了,指挥几个村民开始挖棺。 那口黑漆漆的棺材很快就显露出来,阴森森的,但是因为周围人多,所以大家并不觉着害怕。 两个胆大的村民跳下坑里,给棺材捆上麻绳,然后冲上面的人招了招手,示意把棺材拖上去。 别看这是一口木头棺材,其实挺沉重的,加上里面的死尸,少说也有两三百斤,所以抬棺都需要好几个人。 为了把棺材拖出来,上面早早站着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紧紧抓着麻绳,就像拔河一样,合力往上拉棺材。 “一二三,使劲!” 几个小伙子大声叫喊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本很沉重的棺材,竟然很轻松的就被拉了上来。 那几个小伙子用力过猛,纷纷摔倒在地上。 余村长赶紧问他们怎么回事,其中一人,满脸困惑的回答道:“棺材好像轻了不少!” 另外几个人纷纷附和:“是呀,一点都不沉,真是奇怪了!” 棺材埋在地底下面会变轻? 好像没有这个科学道理吧! 棺材是新的,表面的黑漆也很新,在火光的照耀下泛着阴冷冷的光。 在场的人都没有说话,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压抑。 我疑惑的绕着棺材走了一圈,棺材完好无损,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我总觉得有些蹊跷。 我伸手拍了拍棺材,忽听嗤啦啦声响,一块棺材板子竟然倒了下来,差点砸到我的脚。 众人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情况,棺材一头的板子怎么掉下来了? 我的心里突然掠过一丝不祥的感觉,顺手夺过一支火把,举起火把往棺材里照去。 这一照,在场所有人全都失声惊呼起来。 空的! 棺材里面竟然是空的! 谢老二的尸体不见了! 我把手伸进去掏了掏,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有。 我的冷汗唰地滚落下来,奇了怪了,这他娘的活见鬼了吗,装在棺材里的尸体,竟然还能不翼而飞?! 平地里刮过一阵阴风,人群开始变得骚动起来,他们显然也被眼前这诡异的景象吓到了。 第四十四章 委屈 这件事情太蹊跷了! 棺材埋在地下,而且埋在谢家后院里,不可能有人挖出过棺材,但是棺材里的尸体却不见了! 我感觉脊背一阵阵发冷,这事儿好像没有这么简单! 谢老二的老婆又开始撕心裂肺的哭喊起来,她抱着那口空棺材,哭得死去活来。 人群异常安静,只有谢老二他老婆的哭声在黑夜里回荡。 谢老二的儿子名叫谢强,突然冲到我面前,推了我一把:“小子,听说这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馊主意?! 难道是我错了吗? 不可能呀,我明明是按照《三清书》里的内容照做的,怎么可能出现问题? 两种可能,《三清书》是假的,里面的内容都是骗人的,但这种可能性明显不成立,库瘸子没道理送我一本假书。 那就只有第二种可能,在这七天时间里面,有人做了手脚! 可是,这里是谢家自己的后院,除了他们自己人,外人也不可能进来,更不可能在谢家后院里做手脚,所以这个可能性也不成立。 莫非是谢强自己做的? 也不可能呀,谁会把自己老爹的尸体从棺材里挖出来? 我使劲抓了抓头发,不对劲,肯定哪里出了问题,正常来说,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 谢强还想对我动手,余村长赶过来,挡在他面前,喝斥道:“强子,退回去,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没有弄清楚!” 谢强抿了抿嘴唇,指着我恶狠狠的说:“小兔崽子,你最好把我爸的尸体找回来,否则……你就不要在红旗村混了!” 谢强当时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在县城里念职高,听说经常在学校里面打架斗殴,是学校里有名的“大哥”,所以他年纪不大,说话投足之间却充满“社会大哥”的气息,但是在村长这些德高望重的老辈子面前,他也不敢太过造次。 余村长走过来,脸色也很沉郁:“杨程,这是怎么回事?谢老二的尸体呢?” 我摸着脑袋,急得都快哭出来了,我说:“村长,我也不知道啊,这事儿……这事儿太蹊跷了……” 余村长叹了口气,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记着,现在全村人都知道你是库大仙的徒弟,你可千万不能把这件事情搞砸了。现在谢老二的尸体都不见了,我知道这和你没有关系,但是你觉得其他人会这样认为吗?” 说到这里,余村长顿了一下,伸出两根手指:“两天!杨程,我给你两天时间,你务必要找到谢老二的尸体,否则我怎么跟大家伙交代?” 我点点头,知道余村长这是在给我台阶下,说穿了,就是帮我解围。 村民们渐渐散去,那口空棺孤零零的丢弃在地上。 我几乎逃也似的回到自己家里,心情难以言说,就像压了块大石头在胸口上,喘不过气来。 我用杯子直接倒了三大杯凉白开,一口气连喝三杯,这才让自己冷静下来。 老妈从我手里夺过杯子,对我一阵训斥:“你前几天不是才闹肚子疼吗?大冬天的喝凉水,肚子不疼才怪咧!” 我很委屈,一直闷着不说话,回到卧室,反锁上房门,我终于忍不住,扑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哪里承受得住来自四面八方的谩骂和质疑。 虽然今天还没有人当场骂我,但那一双双质疑的眼神,却让我十分难过,我知道,所有人都在怀疑我。 因为“倒插尸”的建议是我提出来的,现在谢老二的尸体不翼而飞,自然而然会怀疑到我的头上。 说实话,现在我挺后悔的,很想扇自己一嘴巴子。 我也是多嘴,认为自己看了下《三清书》,就觉得自己长本事了,非要多嘴多舌,指指点点。这下好了,好心办了坏事,明明是好心帮人,现在却没有人会感谢我。 一双柔软的手轻轻拍打着我的后背,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柳青青在安慰我。 柳青青说:“你是男子汉,什么坎过不去,哭是懦弱的表现!别哭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我能帮你!” 我抬起头,揉着红肿的眼睛,把今晚的事情跟柳青青讲了一遍。 柳青青默默听完,不由自主的皱起柳眉:“尸体不翼而飞?尸体装在棺材里,棺材又埋在地下,尸体怎么会不见了?” 我哭丧着脸说:“在场上百人都看见了,那口棺材确确实实是一口空棺,谢老二的尸体不知去向!现在村长给我两天时间,让我把谢老二的尸体找回来,我……我上哪里去找谢老二的尸体?” 柳青青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沉吟片刻道:“你先别急,为妻帮你想想办法,我相信找回谢老二的尸体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柳青青扬了扬下巴:“走啊,还愣着做什么?” 我傻傻地问:“去哪里?” 柳青青说:“去找尸体啊!” 冬天的夜晚很冷,农村里黑灯瞎火的,一片死寂。 柳青青竟然带着我来到谢家院子外面,谢家院子里也是黑咕隆咚的,偶尔传来谢老二他老婆的哭声,在这深夜里听上去,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我很奇怪,不明白柳青青把我带到谢家院子外面做什么。 柳青青说:“我找人问问,看看是谁把谢老二的尸体弄走了,一个死人,不可能无缘无故跑掉的,肯定是有人做了手脚!” 只见柳青青把小手指放进嘴里,轻轻咬破手指,挤出一颗血珠子,滴落在地上。 我不解的看着柳青青,想问她在做什么,柳青青说:“嘘,不要说话,看着就好!” 不一会儿,脚下的地面突然冒起一个小土包,土包慢慢移动着,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土包里面钻出来。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土包,土包突然破了,吓得我后退一步。 只见一个光溜溜的脑袋从土包里冒出来,紧接着,一个顶着秃头,穿着灰色长褂,长的就像“老夫子”一样的小老头,从地下蹦了出来。 第四十五章 小老头 小老头佝偻着腰,打着呵欠,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嘴角还有两撇滑稽的八字胡。 我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心中惊讶不已,这个小老头……是从地下冒出来的? 什么来头? 土地公公? “小姐,大晚上的你把我这老东西叫出来做什么?寒冬腊月,这天冷的,你这是要我的老命啊!”老头一边说话,一边哆嗦,做出一副很冷的模样。 柳青青说:“我叫你出来,当然有急事!我想问你一件事情,你老老实实告诉我,然后就可以滚回去继续冬眠了!” 小老头嘴里呵着气,使劲搓了搓手:“问吧问吧,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柳青青也不啰嗦,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他:“谢老二的尸体去哪里了?是谁偷走了谢老二的尸体?” 小老头骨碌碌转了转眼珠子,咳嗽两声道:“这个……这个你知道我一直都在冬眠……我也不太清楚这件事情!” 柳青青柳眉倒竖:“你就住在谢家院子的墙角下,谢老二的尸体就在你的眼皮子下面被人偷走的,你会不知道?” 小老头干笑道:“真不知道……年纪大了,睡的比较沉……” 柳青青莞尔一笑,眨巴着眼睛说:“原来是这样啊,既然你这么喜欢睡觉,那我让你永远睡过去好不好?” 柳青青表面虽然笑脸吟吟,但谁都听的出这句话里的威胁意味。 小老头打了个冷颤,赶紧改口道:“啊呀,让我想想,让我想想,年纪大了,思维有点混乱,我好像想起来了……想起来了……” “说!”柳青青突然厉声喝道。 小老头舔了舔嘴唇,唯唯诺诺的说道;“是一只黄皮子精,嘴巴缺了半边儿,自称‘黄三爷’!” 我一听黄皮子精,脑袋就嗡了一下,妈的,又是黄皮子在背后搞事,这他娘的是跟我死磕上了是不是? 我奇怪的问:“之前在阴坟里,库大仙不是干掉了一只黄皮子吗?” 小老头说:“阴坟里干掉的是黄三奶奶,是黄三爷的老婆子,黄三爷这次来红旗村,就是给他老婆报仇的!” 大爷的! 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这黄皮子精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齐二叔为了救我和胖子,杀死了一只小黄皮子,结果惹得黄三奶奶来报仇,害死齐二叔。而后黄三奶奶把我和胖子引入阴坟,想要干掉我们。幸亏库瘸子及时出现,干掉了黄三奶奶。原本以为这件事情算是揭过去了,没想到黄三爷又出山为他的老婆报仇来了。 这可真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柳青青目光闪烁:“这黄家一向小心眼,瑕疵必报,夫君这次惹上黄皮子,真是惹上了一场大祸呀!” 小老头抱着臂膀,冷得直跺小脚:“小姐,我已经把知道的东西告诉你了,可以回去睡觉了吧?” “等等!”柳青青伸手拦住小老头:“你还没有告诉我,黄三爷把谢老二的尸体弄到哪里去了?” “这个……这个我就真不知道了……”小老头面有难色的说。 “你确定不知道?”柳青青高高扬起手掌。 小老头闭上眼睛:“真不知道,小姐,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知道啊!我一直都在谢家院子的墙根下面冬眠,黄三爷把谢老二尸体运走以后,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柳青青盯着小老头凝视半晌,放下手臂:“滚蛋吧!” 小老头如释重负,说了声“谢谢小姐”,一团灰色的烟雾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小老头很快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道灰色的影子在地上慢慢爬行。 我定睛一看,那道灰影竟然是一条大灰蛇,约有胳膊粗细,慢慢爬到谢家院子的墙根下面,往窟窿里一钻,消失不见了。 我这才恍然,原来刚才那个小老头,就是这条大灰蛇。 大灰蛇的窝就在谢家院子的墙根下面,对于谢老二尸体丢失这件事情他最清楚,所以柳青青刚才就把他叫出来问话。 柳青青是灵蛇,算是蛇类里面的老大,那些蛇都要听从她的调令,就连大灰蛇这种修炼成精的老家伙,见了柳青青也得毕恭毕敬的喊她一声“小姐!” 现在我们终于弄清楚谢老二的尸体是怎么丢失的,原来是黄皮子在背后捣鬼,心中虽然释了疑,但是还有个严峻的问题没有解决,谢老二的尸体到底去了哪里?余村长要我两天之内把谢老二的尸体找回来,这可从何找起? 柳青青劝慰我说:“先不要着急,至少我们现在已经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了,这件事情都是黄三爷在作怪,你没有做错!” 我点点头,事实证明《三清书》是没有错的,只是谁也没有想到,黄三爷会从中作梗,他这摆明是要陷害我,让我以后没脸在红旗村待下去。 夜已经很深了,寻找谢老二尸体的事情只有等着明天再说,我和柳青青回到家里。 柳青青安慰我一番,又给我煮了碗荷包蛋,这才躺下休息。 闭上眼睛,我做了个噩梦,梦见浑身是血的谢老二站在我面前,睁着眼睛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一丝生气,鲜血从他的眼角溢出来,吧嗒吧嗒滴落在地上,他也不说话,就那样死死的看着我。 我就问他:“谢二叔,你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讲?” 谢老二突然扑过来,伸出爬满尸斑的手,紧紧掐住我的脖子。 我被他掐得喘不过气来,一张脸涨得通红,也发不出声音,只有四肢在地上胡乱扑腾。 谢老二的喉头上下颤动着,发出古怪的说话声:“还我尸体……还我尸体……” 谢老二的那张脸迅速腐烂,大块大块的脸皮翻卷开,从里面掉出一团团白色的肥蛆。 一只拇指粗的蛆虫落在我的下巴位置,一点一点爬进我的嘴角…… “啊——” 我终于叫喊出声,从噩梦中惊醒,一骨碌坐了起来。 外面的阳光明晃晃的,但我却遍体生寒,背心全都是冷汗。 我还没缓过神来,忽然听见院子里传来老妈的尖叫声:“啊——” 第四十六章 房梁上的尸体 在寒冬的清晨,老妈的尖叫声清晰入耳,竟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感。 不好!老妈出事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触电般从床上翻身而起,披上外衣冲出卧室。 老妈不知受了什么惊吓,跌坐在堂屋前面的门槛上,瞳孔睁得老大,满脸惊恐之色,仿佛看见了极其恐怖的东西。 老爸和老爷子也各自披上外衣,从房间里跑出来。 “出啥事啦?”老爷子问。 老妈的脸色苍白如纸,指着堂屋里面,浑身剧烈的哆嗦着,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谢……谢老二……” 老妈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清楚,但是“谢老二”三个字还是传进我的耳朵里。 我浑身一震,老妈这句话是意思,难不成……谢老二的尸体在我家的堂屋里面? 我跑到堂屋门口,抬头往堂屋里一看,全身的血液仿佛在刹那间冰冻了,后背心就像有千万根针在扎着,每一个毛孔都嗖嗖的往外冒着寒气。 失踪的谢老二尸体,此时竟然悬挂在堂屋的房梁上面,僵硬的如同一根木桩子,一动也不动。 谢老二满脸都是尸斑,两颗眼珠突兀在眼眶外面,双目紧闭,呈死灰色,舌头已经乌黑发紫,长长的伸在外面,垂吊到下巴位置。 我不是没有见过死尸,但如此狰狞可怖的死尸,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个可怕的画面绝对会成为我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梦魇。 我隐约记得谢老二下葬的时候,两只眼睛是睁着的,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现在怎么又闭上了呢? 老爷子背负着手站在门槛前面,脸色铁青。 老爸将老妈搀扶起来,脸上惊怒交加:“这……这是怎么回事?谢老二的尸体怎么会……怎么会跑到我们家来了?” 老爷子深吸一口气:“有人在陷害我们!” “是黄三爷!”我气的浑身发抖,这黄皮子真是欺人太甚啊,把谢老二的尸体偷出来也就算了,居然还把尸体挂到我们家里来,这是要干嘛? “黄三爷是谁?我在红旗村活了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说过这号人物?”老爷子非常生气,额头上的青筋都冒了出来。 我舔了舔嘴唇:“黄三爷不是人,是一只成了精的老黄皮子!之前被库大仙干掉的黄皮子是黄三奶奶,也就是黄三爷的老婆子。所以现在这个黄三爷,是下山为他老婆报仇来了!” 一听说又是黄皮子搞鬼,老爷子和老爸都变了脸色。 老爷子气得跺了跺脚:“冤孽啊!冤孽啊!这黄皮子怎么就这般阴魂不散呢?” 老爸说:“先不管那么多了,现在找到谢老二的尸体了,我去通知谢家人过来领尸!” 在我们这个巴掌大的村子里,东面放个屁,西面都能闻到,无论哪家发生什么事儿,短短半天时间,绝对传遍整个村庄。 不到一个钟头,我家院子外面就已经围满了人。 很多人都来看稀奇,大家都想不明白,这失踪的谢老二怎么会跑到我们家来了?而且还像上吊自杀一样,找了根麻绳,悬挂在堂屋的房梁上面。冷风灌进堂屋,谢老二的尸体就像钟摆一样轻轻摇晃着,即使是大白天,也非常骇人,所以那些村民都不敢走进来,只敢站在外面。 八天之前,谢老二就已经是一具死尸了,八天之后,死尸居然还把自己吊死在房梁上,这事儿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当然,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黄皮子搞鬼以后,心里其实没有太多的惊讶,有的只是愤怒。 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 “这是怎么回事?谢老二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杨程家里?” “太奇怪了,我怀疑谢老二的尸体就是杨程偷走的!” “不可能吧,他要是偷走了尸体,干嘛还挂在房梁上面?” 我懒得跟这些人解释,径直走到余村长面前:“村长,谢老二的尸体我已经找到了!” 余村长压低声音问我;“杨程,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谢老二失踪的尸体,会出现在你的家里?” 我叹了口气:“说来话长,这都是一只老黄皮子精在作怪!” 余村长眉头一挑:“还有黄皮子?” 我点点头,心情沉重的说:“看来还得请库大仙回来帮忙!” 谢老二的老婆和儿子也闻讯赶了过来,谢老二的老婆又开始哭哭啼啼,哭的人心烦意乱,她一边哭还一边骂,话里话外好像都在指责我。 老妈实在听不下去,就跟她理论起来,两人越吵越厉害,最后干脆相互对骂起来。 这个时候,就听谢强吼了一嗓子:“别吵啦,我爸……我爸的手指头没了……” 我们心中一惊,赶紧凑拢上去。 自从发现谢老二的尸体后,我一直都没有走进堂屋,所以也没有近距离观察过谢老二的尸体,更不知道谢老二什么时候丢了手指。 谢强卷起谢老二的两只衣袖,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天呐,但见谢老二的十根手指头,全都不见了,血淋淋的,断口处都已经腐烂了,露出白森森的骨头,从断口的痕迹来看,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啃噬掉的。 昨晚谢老二的尸体不翼而飞,谢强本身就窝了一肚子火,今日找到谢老二的尸体,却又发现谢老二的十根手指都被咬断了,谢强更是怒气冲天。 农村里很讲究尸体的完整性,非常忌讳人死以后,肢体残缺不全。 谢强顿时就红了眼睛,转身揪住我的衣领,提起拳头就想揍我。 其实这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谢强为什么会把火气发泄在我的身上?难道看着我年纪小,所以好欺负吗? 老爷子见状,二话不说,直接抽下腰带,指着谢强怒吼道:“你敢动手试试?信不信老子抽死你!” 老爷子一般不发火,发起火来的模样也很凶狠,谢强大概是被老爷子的气势震慑住了,扬起的拳头始终没敢落下来。 他悻悻地松开手,抱住谢老二僵硬的双脚,想要把谢老二的尸体从房梁上取下来。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看见谢老二的脚尖好像动了一下。 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再一看,发现谢老二的脚尖竟然已经绷直了。 第四十七章 姨妈血 我心中一惊,人都死了,脚尖怎么还在动?谢老二这是要干啥?爬起来跳个芭蕾舞? 因为谢老二的动作很细微,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有马上声张。 我的视线顺着谢老二的双腿慢慢往上移动,这一抬头,顿时头发都竖了起来。 谢老二原本紧闭的双眼,此时竟然睁了开! 死人开眼! 这是要诈尸的节奏吗? 只见谢老二双目圆睁,两颗眼珠子圆鼓鼓的,一片死灰色,非常吓人。 刹那间,就看见谢老二的脸上迅速爬满一层细密的白毛。 白毛飞快的蔓延,就像可怕的病毒,瞬间传遍谢老二全身。 手臂上,腿上,全都冒出白毛,那些白毛就像雨后春笋一样,长得极快。 不过一会儿,谢老二原本黑漆漆的尸身,居然变成了白色,活脱脱一具白毛尸! 青天白日的,谢老二的尸体竟然发生了尸变,这太妈可怕了! 但是很多人都还没有发现谢老二的异变,尤其是谢强,抱着谢老二的双腿,拼命的往下拽,想把谢老二的尸体拽下来。 我一看情势不妙,当即大喝一声:“强哥,松手!快松手!” 我这一吼,把谢强吓了一跳,谢强转过头,没好气的骂道:“滚一边去,别来惹我!” “不要碰尸体!”我大叫着伸手推开谢强。 谢强踉跄了一下,怒火陡升,回头指着我破口大骂:“我他妈今天废了你!” “你爸睁眼啦!”我扯着嗓子,大喊一声。 我这一嗓子喊出来,不仅谢强愣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全都愣住了,院子里一下子变得格外安静,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几十上百双目光,齐刷刷看向谢老二的尸体。 几秒钟以后,人群中爆发出阵阵惊呼声。 “天呐!谢老二尸变啦!” “这症状跟之前的齐老二一样,这是要变白毛尸啊!” “白毛尸,这是白毛尸,大家快跑呀!” 围观人群顿时一阵骚动,现场一片混乱,闹闹嚷嚷中,院子周围的人基本上已经跑光了,只剩下十几个胆子比较大的人还站在院子里。 我当然知道谢老二为什么会变成白毛尸,这都是黄皮子在作怪。 人死以后,尸体都不能触碰到有灵性的东西,比如黑猫,蛇,或者黄皮子这些灵物。一旦碰到灵物,轻则诈尸,重则尸变。 不管是之前的齐二叔,还是现在的谢老二,都是死了以后受到黄皮子的影响,所以发生尸变,变成凶猛的白毛尸。 对于白毛尸,我是有很深刻的印象。 齐二叔那晚变成白毛尸的时候,我和胖子在灵堂守灵,那晚的恐怖景象直到现在我都是历历在目。 白毛尸力大无穷,而且非常敏捷,最可怕的是,白毛尸的指甲含有剧毒,抓你一下,你就会感染尸毒。 之前那个三流道士王保长,肩膀被齐二叔抓了一下,结果中毒腐烂,若不是库瘸子救他性命,估计早就一命呜呼了。 而且当时出动了那么多人去寻找齐二叔,都不是齐二叔的对手,最后还是柳青青变幻出大青蛇制伏了齐二叔。 所以,如果谢老二此时真的变成白毛尸,我们这里的所有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谢强对着谢老二的尸体就跪了下去,嚎啕不止:“爹啊,你这是怎么啦?是谁把你害成这样?我帮你报仇!我帮你报仇啊!” 余村长一巴掌拍在谢强的脑袋上:“滚犊子的,你找谁报仇去?谢老二他是自己不小心摔死的,没有人害他!” 谢强双目通红,狠狠剜了我一眼,指着我说:“杨程!是杨程把我爹害成这样的!不是他搞什么‘倒插尸’的鬼名堂,我爹怎么会变成这样?” 谢强一而再再而三的辱骂我,我也忍不住火了,怒怼道;“姓谢的,你不要血口喷人,别以为我怕了你!” 谢强冲过来要揍我,我也不甘示弱的迎了上去。 余村长赶紧卡在我和谢强中间,挡着我们,生气的骂道:“都给我闭嘴!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谢老二已经尸变了,还是想想应该怎么解决吧?” 说这话的时候,余村长扭头看着我,我明白余村长的意思,他是让我想办法。 可是,我能有什么法子呢? 有人提议去请库瘸子,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明显是来不及了。 等库瘸子赶到这里,谢老二早就变成白毛尸,到处蹦蹦跳跳了。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仔细回忆《三清书》里面的内容,看看能不能找到有效的法子。 片刻以后,我眼睛一亮,连忙问在场众人:“姨妈血!谁有姨妈血!” 我所说的“姨妈血”,大家都明白,就是指女人的月经血。 别小瞧这月经血,可是克煞镇邪的好东西,现在只有这个东西是现成的,能够立马派上用场。 在场的好多都是粗糙的汉子,一听我在问谁有姨妈血,一个个都面露尴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只恨自己没有那个功能。 余村长这些老辈子,听见我在讨要姨妈血,脸上都有些挂不住,赶紧低声问我:“杨程,你……你拿这东西做什么?” 我着急地说:“村长,快,快帮我找点姨妈血来,越多越好,只要把姨妈血涂抹在谢二叔的尸体上,就能暂时防止尸变。虽然不能彻底解决他,但是可以为我们争取时间把库大仙请回来啊!” 余村长老脸一红:“我……我怎么好意思去找这东西?” “咯咯咯!” 悬挂在房梁上的谢老二,突然发出诡异的笑声。 我们头皮发麻,惊恐的抬头看向谢老二,只见谢老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诡异森森的微笑。 我们吓得后退一步,原本站在院子里的十多个人,此时又吓跑了好几个。 我的脸上挂满冷汗,来不及了,谢老二马上就要变成白毛尸了! 房梁吱呀吱呀的响了起来,谢老二的尸体在空中一圈圈的旋转,一边转圈,一边发出毛骨悚然的笑声:“咯咯咯!咯咯咯!” 第四十八章 送葬 “快!大家快去找点姨妈血过来!谢老二一旦发生尸变,我们谁也控制不住!”虽然是大冬天,我却急得满头大汗。 在这危急关头,谢老二的老婆突然举起手:“我……我有……” “婶子,赶紧的!”我说。 谢老二的老婆一路小跑进了卫生间,等她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张血染的卫生巾,低着头,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把这张用过的卫生巾往我手中一塞。 我大喜,救命的姨妈血终于来了! 我转身来到谢老二面前,谢老二还在不停的转圈,毛骨悚然的笑声就像刀子一样,在我的心里磨来磨去:“咯咯咯!咯咯咯!” 我举起手中的卫生巾,卫生巾红彤彤的,上面全是姨妈血,量很足,散发着一股子血腥味。 “帮我抓住他的脚!”我大声说。 “我来!”老爸自告奋勇站出来,挽起袖子,一把抓住谢老二的脚踝,不让他继续转动。 就是现在! 我瞅准时机,一个箭步跳到桌子上,然后腾空高高跃起,将手里的卫生巾用力拍在谢老二的脑门中央。 世上万物就是这么奇妙,有些事情没法用科学去解释,这张小小的卫生巾竟然有克邪的奇效,卫生巾拍在谢老二脑门的一刹那,谢老二的诡异笑声戛然而止,微微上扬的嘴角也僵住了,两颗死灰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的瞪着我们。 老爸松开手,谢老二停止了转动,尸身非常僵硬。 我长吁一口气,擦了擦脸上的冷汗,总算是搞定了。 众人惊诧的看着这一幕,都觉得不可思议。 余村长走过来问我;“杨程,已经解决了吗?” 我点点头:“只能说是暂时克制住了尸变,要想真正解决问题,还是得把库大仙请来,我的道行不够,没法完全灭掉他。等到姨妈血的效果一过去,谢老二还会继续尸变,到那时候我就控制不住他了!” 老爸说:“我去请库大仙,家里的事情你们先看着!” 我们走到一旁休息,等着老爸把库瘸子请回来。 就在这时候,谢强却把谢老二僵硬的尸体从房梁上取下来,背着谢老二的尸体就往外走。 我大吃一惊,连忙拦住他,问他这是做什么? 谢强说:“你滚开,我不会再让我爹被你们折磨了,我要给他入土为安!” 谢强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农村里常说“死者为大”,他不愿意自己的老爹死后受到“折磨”,这也是正常的。 但是,谢老二现在已经开始了尸变,很多事情由不得谢强做主,谢强如果在此时强行带走谢老二的尸体,只会把事情搞得更加复杂。 我按耐住火气说:“现在不是折磨的问题,你爹已经发生尸变了,根本不可能入土为安,沾染地气之后,反而会加速尸变,你要想好好解决这件事情,就把你爹的尸体放下,等着库大仙来了再做定夺!” 谢强很生气:“他是我爹,难道他死了我这个做儿子的还没有权利处理他的尸体吗?别拦着我,滚!” 谢强背着谢老二的尸体,执意往门外走。 余村长见状,也赶紧出面阻拦,不让谢强离开。 谢强瞪红了眼睛,恶狠狠的说:“今天甭管是谁,都别想拦着我,否则我跟他拼命!” 余村长想要张口说话,谢老二的老婆突然就给余村长跪下了,哭哭啼啼的恳求道:“村长,我求求你,让我们带走老二的尸体吧。老二死的那么惨,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入土为安,求求你让我们把他带回去吧!” 谢老二的老婆都跪下求情了,余村长自然也没办法不同意。他老婆这样一说,搞得我们就像是不近人情似的。余村长叹了口气,面色凝重的走到边上,不再说话。 谢老二的老婆护着谢强,两母子背着谢老二的尸体,匆匆忙忙出了院子。 我摇了摇头,心情格外的沉重,大爷的,谢强这可真的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啊!” 我们现在无法阻止谢强两母子,他们毕竟是谢老二的直系亲属,强行带走谢老二的尸体也无可厚非。我只希望老爸能早点把库瘸子请回来,若不然,事情可能还会有变。 谢老二的尸体被抬走以后,我把家里收拾了一下,老妈受到了惊吓,我让她卧床休息。 院子里还剩下十一二个人,都在等着库瘸子回来,老爷子拿出瓜子花生招待他们。 库瘸子原本住在隔壁村,但是临近年关,黑白喜事很多,库瘸子每天都很忙,行踪常常飘忽不定,也不知道老爸能不能找到库瘸子。就算能找到,估计回来的时候也是傍晚了,但愿今天谢强不要搞出什么幺蛾子。 但是这人吧,越担心什么,越要发生什么。 中午的时候,就听见隔壁谢家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阵阵哀乐声清晰入耳。 我跑到外面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谢强不知从哪里请来了一支送葬队伍,他披麻戴孝,抱着谢强的黑白遗照,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跟着两个吹唢呐的人,再后面是四个皮肤黝黑的汉子,负责抬棺,谢老二的老婆扶着棺材哭哭啼啼。队伍末尾还跟着敲锣打鼓的几个人,还有人一边走一边抛洒着冥纸。 风一吹,白色的冥纸在冷风中纷纷扬扬。 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如果谢强能够安安静静呆上一天,以姨妈血的功效,应该能够坚持到库瘸子回来。但是谢强偏偏选择把谢老二重新入棺,而且现在还要拉到钩子山去下葬,这是要出事的节奏啊! 送葬队伍从院子门口慢慢走过,余村长他们都很惊讶:“谢家小子这是在做什么?” 老爷子面色沉重的说:“库大仙还没请回来,那个谢强自作主张,只怕是要出事啊!” 我本想出面阻止的,但想想还是算了,毕竟“拦棺”是一件很忌讳的事情。而且,我肯定是拦不住谢强的。 看着送葬队伍慢慢走远,我实在是不放心,咬咬牙,一溜小跑跟了上去。 第四十九章 尸抱棺 钩子山上寒风凛冽,哀乐之声在寂静的山谷里萦绕,显得无比凄凉。 一路悲悲惨惨戚戚,这支送葬队伍应该是谢强从邻村请来的,因为这些人都是生面孔,而且本村人都知道谢家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就算出钱请人抬棺,估计也没人会答应。 农村里有专门给红白喜事吹奏乐曲的队伍,只要给钱,他们就来帮忙演奏,吹得那叫一个卖力。当然,除了演奏以外,如果是红事儿,他们可以帮忙迎亲。如果是白事儿,他们还可以帮忙送葬。 我远远吊在送葬队伍的后面,也不让谢强看见我。 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后面那几个抬棺匠突然停了下来。 谢强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才发现后面的人没有跟上来。 “你们做什么?”谢强问。 其中一个抬棺匠说;“老板,这棺材……抬不动了……” “抬不动了?这才走了一半路程呢!你们不是专业吃这碗饭的吗?连棺材都抬不动,还出来干什么活!”谢强心情不好,说话的语气也很冲。 一个年纪稍大的抬棺匠说:“老板,不是我们没有力气,是这口棺材突然变得又沉又重,就像定住了一样,我们抬不起走!” 谢强皱起眉头:“抬不动那就多叫两个人帮忙呗,棺材里装的是我爹的尸体,又不是石头,怎么会又沉又重?” 年纪稍大的抬棺匠对后面两个人招了招手,示意他们上前帮忙。 按理说,六个汉子抬一口棺材,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口棺材真的是沉,六个汉子咬着牙关都没能抬动,反而听得咯嘣声响,捆绑棺材的绳子竟然绷断了,棺材落在地上,发出沉闷声响。 山林静悄悄的,冷风吹过,六个汉子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情况? “棺材怎么落地啦?笨手笨脚的,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抬起来啊!抬起来啊!”谢强气得直跺脚,对着那几个抬棺匠连连怒吼。 抬棺匠当然知道棺材落地不好,他们赶紧围拢上去,重新拿出绳子,把棺材捆绑得严严实实,然后一起发力,想把棺材抬起来。 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不管他们怎样使力,那口棺材就像定在地上一样,纹丝不动,仿似有千斤之重。 那口木棺再加上谢老二的尸体,顶多也就两三百斤的重量,六个汉子难道还抬不动两三百斤的东西吗? 事情好像有些蹊跷啊!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六个汉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棺材依然一动不动,如同磐石般厚重。 那六个汉子绝对不是在演戏,他们的脸上全都挂满汗珠子,看得出来,他们是相当卖力了。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过来帮忙。 别说是抬了,就连推都推不动,那口棺材仿佛在地下生了根。 谢强不信邪,也亲自上阵去推那口棺材。 十多个人围着棺材,硬是拿那口棺材没有任何办法。 谢强着急的拍打着棺材:“爹啊,你这是怎么啦?你别闹了行不行?别闹了!” 谢老二的老婆也急了,把谢强拉到边上:“儿啊,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啊,咱们没听杨家小子的劝告,会不会……” 谢强很生气的别过头:“听他的做什么,要不是他……” 谢强突然一眼看见了我,指着我骂道:“你小子怎么跟来了?阴魂不散是不是?” 既然暴露了行踪,我也不躲藏了,快步走到谢强面前:“出事了?” 谢强咬咬牙,脸上的肌肉都在颤抖:“关你屁事,有多远给我滚多远。现在没有村长他们罩着你,信不信我把你脸上揍开花?” 我指着那口棺材说:“你别装了,棺材落地,你们没法解决。想活命的赶紧走,把棺材留在这里,等到库大仙回来解决!” 谢强伸手戳着我的鼻尖,恶狠狠的说:“小子,我警告你,别在这里危言耸听!” 我是真的急了,一把打开谢强的手,生气的说:“你个白痴,这是要出人命的,赶紧走!赶紧走啊!” 这时候,那个年长的抬棺匠走过来,面色很不好看:“老板,出事了,我们怕是遇上了‘尸抱棺’!” “什么尸抱棺?”谢强没好气的问。 年长的抬棺匠叹了口气,脸色闪烁不定:“横死之人,煞气很重,怨念未解,不愿下葬。所以在送葬的过程中,煞气就会紧紧‘抱’住棺材,令棺材无法动弹!” 谢强不耐烦的挥挥手:“别跟我说这些鬼话,我给你们钱,让你们来送葬,这活儿你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 年长的抬棺匠搓了搓手,面色为难的说:“老板,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遇上‘尸抱棺’我们也没有办法啊!万一再发生尸变,咱们兄弟的命都得搭进去啊!这样吧,钱,我们也不要了。这事儿我们实在是解决不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谢强气急败坏的骂道:“你们这群废物,没有本事还跑出来接活,现在你们把棺材晾在这半山腰算什么?啊?你们还有没有职业操守?” 那些人各自收拾着东西,也没搭理谢强,相对于挣钱来说,毕竟命更重要。 如果连命都没有了,挣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呢? 谢强突然挥拳砸在我的脸上,怒骂道:“都是你个王八蛋鬼话连篇,我他妈打死你!” 我倒在地上,谢强跟上来又踹了我一脚,我翻了个滚,后背撞在棺材上。 这时候,就听棺材里又响起了那熟悉的磨牙声,咯咯咯! 山林里很安静,咯咯咯的声音响起来,在场的人全都听见了,那些抬棺匠的脸上无不骇然变色。 他们每年都要帮忙送葬几十次,各种大事小事自然也是见过不少,咯咯咯声一响起,立马便有人喊道:“不好,起尸啦!” 起尸就是尸变的意思,因为发生尸变的尸体会从棺材里坐起来,所以又叫“起尸”。 话音刚落,就听砰的一声,棺材上的绳子齐齐断裂,那块厚重的棺材盖子被一股巨大的力道掀飞起三米多高。 第五十章 三昧真火符 那个棺材盖子少说也有几十斤,居然飞起三米多高,一股墨绿色的尸气也随之从棺材里面喷薄出来。 尸气萦绕中,谢老二竟然从棺材里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我心中一沉,大事不妙,谢老二眉头中央贴着的那张卫生巾已经不见了。 谢老二的脑袋僵硬地扭动着,一双死灰色的眼睛慢慢从人们的脸上扫过,凡是跟那双眼睛对视的人,无不骇然心惊。 “起尸啦!起尸啦!” 那些抬棺匠万分惊恐的叫喊起来,人群顿时乱作一团,慌慌张张的四下逃窜。 就连谢强两母子也吓得呆若木鸡,谢强完全吓傻了,跟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脸色煞白。 这一刻,谢强心里也许知道自己犯下了严重错误。 但是,事已至此,已经没法挽回。 谢老二从棺材里站了起来,两颗獠牙刺破唇角,面目格外的狰狞。 我的目光移动到他的手指上,发现他的手指尖跟之前的齐二叔一样,也是变得漆黑无比,就像是中了剧毒。 我很清楚,那乌黑的指甲里面,蕴含着可怕的尸毒,一旦被那指甲抓中,就会感染上尸毒。 “跑啊!快跑啊!”我拼命挥手,招呼那些人跟我往山下跑。 谢老二突然纵身从棺材里飞出来,一个箭步来到他老婆面前。 谢老二的老婆早就吓傻了,瘫软在地上,神情呆滞,嘴里反复念叨着一句话:“作孽啊!真是作孽啊!” 谢老二歪着脑袋,死灰色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老婆。 我们原本以为谢老二不会攻击他老婆,谁知道发生尸变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思维意识,他只有本能的嗜血冲动。 谢老二张开双手,猛地将他老婆扑倒在地上,露出锋利的獠牙,凶狠的咬向他老婆的脖子。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个年长的抬棺匠勇敢的返身跑回来,将手里用来抬棺的木棒,一下子插在谢老二嘴里。 刚才这个抬棺匠虽然被谢强百般辱骂,但在危难关头,还是散发出人性伟大的一面,选择挺身而出去救人。 咔嚓! 如刀子般锋利的獠牙咬在木棒上面,竟然将胳膊般粗细的木棒生生咬碎。 年长的抬棺匠冲着谢强大吼:“快来帮忙!” 谢强原本还在发神,早已吓得魂游体外。 抬棺匠这一嗓子,让谢强猛然回过神来,魂魄也归于体内。 谢强咬咬牙,那是自己的母亲,怎能见死不救?再怎么害怕,谢强还是冲了上去,抓着他娘的后衣领,用力把他娘拽了起来,拉着他娘转身拔腿狂奔。 发生尸变的谢老二力大无比,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挥手,那根粗壮的木棒应声而断,年长的抬棺匠如遭重击,一股强大的力道通过木棒传递到他的双手,直接震得他虎口开裂,鲜血长流,整个人就像断线的风筝,呼啦啦向后飞出数米远,直接挂在了大树杈子上面。 其他人早已跑在前面去了,只有谢强和他老妈落在后面。 谢强他老妈四肢发软,几乎瘫成一滩烂泥,连走路都走不稳,更别说撒丫子开跑。跑了没两步,脚步就变得踉跄起来,连同谢强一起摔倒在地上。 这一耽搁,谢老二便从后面追赶上来,锋利的爪子不由分说,就要朝着他老婆抓下去。 危急时刻,谢强还算是一个孝子,他张开双臂,挡在老妈面前。 看得出来,谢强也很害怕,他的双手抖得非常厉害。 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母亲,谢强还是死死撑着,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保护母亲周全。 “爹,我是强子啊!爹,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我是强子啊!” 谢强对着谢老二撕心裂肺的哭喊起来,眼泪狂飙而出。 作为儿子,他是多么希望此时此刻能够唤醒自己的父亲。 可是,他的父亲早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哪能听见他的深情呼唤? 在谢老二的眼中,只有“猎物”,没有亲人。 所以谢强的呼唤并没有让谢老二停止攻击,乌黑的利爪直接对着谢强的脑门插落下去。 这一爪落下去,谢强哪里还有命在,只怕整个头盖骨都会被掀飞。 在这生死关头,我突然想起自己的贴身衣兜里面,还有一张“三昧真火符”,这张符原本是库瘸子留给我保命的,让我在受到死亡威胁的时候使用。 但在此时此刻,我根本没有考虑那么多,心头只想着救人。 谢强虽然跟我有争吵,有过节,但念在他对母亲的一片孝心,我也会出手救他。 这说明谢强本性并不坏,虽然犯了错,但是罪不至死。 “急急如律令!” 我掏出“三昧真火符”,一路狂奔到谢老二身后。 在我念出咒语的同时,符箓上的火焰状图案瞬间燃烧起来,手里的三昧真火符,直接变成了一颗火球。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用尽全身力气,将三昧真火符拍在谢老二的后背上。 此时,谢老二的爪子距离谢强的脑门,只有厘米之差。 “呜哇——” 谢老二惨叫一声,嘴里喷出一口尸气,笔直地向前飞了出去。 我这一巴掌的力道,远远不可能一掌把谢老二拍飞,主要还是源于三昧真火符的威力。 这一瞬间电闪雷鸣,谢强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若不是我拼死相救,谢强立即横尸当场。 谢强受到惊吓,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杵在那里,脸色惨白,如同笼罩了一层雪霜,他睁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我,眼神很复杂。 谢老二在受到三昧真火符的攻击以后,一边哀嚎一边在地上打滚,一团炽烈的火焰包裹着他,但那团火焰很奇怪,并不会烧人,也没有烧伤谢老二的尸体,真火只会焚烧灵魂。 在地上翻滚数圈以后,谢老二终于停止了动弹,哀嚎声也戛然而止。 山林里重新恢复了之前的寂静,风吹过,我的脊背一阵阵发冷,后背心都被冷汗浸湿透了。 那些逃跑的人们此时全都停下脚步,用一种敬佩的眼神看着我,就像在看一个英雄。 第五十一章 桃木封煞 没想到库瘸子送我的三昧真火符这般厉害,一下子就把尸变的谢老二搞定了。 又等了半晌,见到谢老二确实没了动静,我才壮着胆子走过去,蹲下身仔细看了看,此时的谢老二脸庞乌黑如炭,脸上的黄毛已经不见了,散发着一股又一股浓浓的尸臭味。 我走到大树下面,把那个年长的抬棺匠救下来。 年长的抬棺匠很感谢我,招呼上他的兄弟们,把谢老二的尸体重新装殓入棺,答应免费帮我们送回村子里。 谢强走到我面前:“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我摆摆手:“不用,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换做其他人,我也会救的!” 那张三昧真火符是库瘸子送给我的保命符,我却用它救了我的“仇人”,想想感觉挺傻的,但我并没有这样认为。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虽然我还没有达到这么高的境界,但是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这样做的。 谢强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江湖大哥的口吻:“杨程,我为之前的事情向你道歉。从现在开始,你这个兄弟我认了。以后不管在村里还是在城里,谁要是欺负你,你跟我说一声,强哥绝对罩你!” 我们一行人抬着棺材往山下走去,刚刚走到山脚就碰上老爷子他们。老爷子见我半天没有回来,担心我出事,于是匆忙赶上山来。 见到我没事,老爷子也就放了心。 经历刚才的起尸事件以后,谢强再也不敢擅做主张了,他客客气气的向我请教,接下来应该怎么处理谢老二的尸体。 我让他先把谢老二的尸体抬回院子里,等库瘸子来了再做定夺。 过了没多长时间,老爸回来了,远远看见老爸一个人,我就知道老爸没有请到库瘸子。 “库大仙呢?”老爷子问。 老爸叹了口气,说:“没找到人,年关将至,库大仙生意好的很!” 老爷子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院子中央的棺材,忧心忡忡的说:“这可怎么办呢?”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我,期望我能想出处理尸体的办法。 现在库瘸子不在,明摆着是指望不上了,在村民们看来,我是库瘸子的徒弟,现在师父不在,只有徒弟出马。 余村长走过来问我:“杨程,你有主意吗?这谢老二的尸体,总不能这样晾着呗!” 我让余村长等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进了卧室,翻开《三清书》查找起来,看能不能找到解决谢老二尸体的办法。 谢老二现在虽然已经没有了威胁性,但是体内煞气尚存,如果就这样下葬,担心会埋下祸根,所以最好能够将其彻底解决,永绝后患。 嘿! 有啦! 我心头一喜,找到一个法子:桃木封煞! 我走出房门,让余村长找人帮忙弄点桃木回来。 余村长也没多问,立马派人去寻找,正好有村民家中栽种着桃树。 余村长拨了一笔款,买下这棵桃树,然后让人挑选了一棵质量很好的桃树运到我家院子。 自古以来,桃木就是克制邪物的最好“武器”,年生越老的桃木,效果越好,像之前王保长用来保命的那把桃木剑,那就是上等老桃木做成的,对付普通邪物根本不在话下。 桃树送回来以后,按照我的指示,桃树的枝桠全部砍掉,只留下树干,然后把树干劈开,分成七段。好好的一棵桃树,转眼就变成了七根木头桩子。 我招呼上众人,来到谢家后院,让人把之前那个埋棺的“竖井”,继续扩展成一个方坑。 做完这些事情,天色都快黑了。 村民们点起火把,将后院照得亮堂堂的,继续干活。 今晚必须解决谢老二的尸体,不能再拖下去了。 我让两个村民下到坑里,按照“北斗七星”的阵型摆布,将那七根桃木桩子依次钉在地上。每根桃木桩子半截插在土里,半截露在外面。 围观的村民都很好奇,不知道我要摆什么法阵。 其实这个阵法,是我从《三清书》里学来的“七星封煞阵”,用桃木做成的“七星”,自然是封煞的上等材料。 几个村民合力将棺材放进坑里,刚好架在“北斗七星”上面,那七根桃木桩子就像支架一样,让棺材悬于距离地面差不多半米高的地方。 看着面前的“杰作”,我长吁一口气,总算是大功告成! 接下来就是封土,围观村民那么多,一人一铲子土,很快就把方坑给填平了。 谢强跑过来,毕恭毕敬的问我:“杨……杨兄弟……这样就行了吗?” 之前谢强对我很凶,嚷嚷着要揍死我,现在对我的态度已经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居然跟我称兄道弟起来。 这件小事也让我深刻明白一个道理,你有本事,别人自然都会尊敬你。你要是没什么本事,人人都可以践踏你。 我点点头:“解决了!三昧真火符重创了黄三爷,桃木封煞镇住你爹体内的煞气,不用担心你爹再发生尸变了。至多七七四十九天,你爹体内的煞气就会被桃木全部散去。到那时候,你们若想迁坟都没问题!” 谢强握着我的手,非常激动,一个劲的说着谢谢。 谢老二的老婆走过来,掏出一个红包塞给我,当做对我的感谢。 我本能的推辞说:“婶子,不用,我跟谢二叔本来就是邻居,真的不用!” 谢强用力将红包塞进我的衣兜里,正色道;“你要是不收下这个红包,你就不把我当兄弟!” 谢老二的老婆说:“收下吧,这是规矩,你帮我们做了事,肯定要‘冲喜’对不对?” 谢老二的老婆这样一说,我也就遵照规矩,把红包收下了。 谢强很高兴,揽着我的肩膀,说他为了答谢我们,明晚在家里设宴吃饭,请我务必到场,一定要给他这个面子。 谢强之前跟我闹过矛盾,现在拼命想要讨好我,跟我冰释前嫌。 俗话说得好,多个敌人不如多个朋友,既然谢强向我示好,我也就顺势给他一个台阶下,点点头,同意了他的邀请。 第五十二章 幽绿色的眼睛 按照农村的习俗,谁家有个白事儿,乡亲们帮忙处理之后,都会安排一顿答谢宴,一来是为了感谢乡亲们,增加大家的友谊,二来也是为了冲喜。因为白事儿本身就比较晦气,别人帮了你的忙,身上就会沾染成晦气,这顿答谢宴,就是要把身上的晦气冲掉。 为了这顿答谢宴,谢家专门请来一支乡厨团队,就在谢家院子里,一字儿排开十来张桌子,丰盛的菜肴流水般送到桌上,热气腾腾。天气虽冷,但邻里之间的温情却是暖暖的。 周围挂起了很多灯,灯泡亮起,驱走黑暗,把院子里照得如同白昼。 开席之前,谢强带着我们,先去后院拜祭了一下谢老二。 昨晚埋尸的土坑上面,已经立起了一座崭新的墓碑,应该是今天刚刚打造好的。 谢强说:“我想过了,迁坟什么的就没必要了,埋在自家后院也挺好的,我爹他一直都陪着我们,没有离开!” 我们给谢老二一人上了一炷香,这才回到前院吃饭。 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人死不能复生,死者已逝,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活着。 酒过三巡,气氛也变得欢快起来,大家相互猜拳喝酒,一直闹到凌晨才相继散去。 我也喝了好几杯酒,大多都是谢强主动来敬我的。 谢强已经十七八岁,早就学会了喝酒,而且酒量还不小,听他自己吹牛皮,说他是他们学校里的第一酒神。 我还在读小学,以前都没怎么沾过酒,几杯酒下肚,明显有些不胜酒力,脑子都开始晕乎乎起来,有种要飘的感觉。 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了,当酒精麻痹神经的时候,真的会让人感觉飘飘欲仙。 谢强到后来也喝醉了,拉着我的手一直兄弟兄弟的叫个不停。 我的心里挺高兴的,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因为这次的事情,应该算是我一个人完成的,我对自己的能力感到很满意,同时也对那本《三清书》更加痴迷。只要把《三清书》研究透彻,假以时日,我也能成为库瘸子那样的高人。 老爷子年纪大了,喝了几杯白酒,早就提前回去休息了, 反正我家距离谢家也不远,虽然夜路漆黑,但也没什么危险,我一个人打着酒嗝,慢慢往家里走去。 刚刚推开院门,一股阴风扑面而来,我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上。 我的酒意立马醒了一半,心中暗自嘀咕:“这风来的好生古怪!” 我打了个冷颤,感觉挺冷的,于是拢了拢衣领。 这时候,柳青青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耳边响起:“杨程,快回来!” 柳青青用的可能是“密语传音术”之类的秘术,空气中并没有柳青青的声音,其他人也听不见柳青青在说话,那声音直接传入我的耳朵,只有我一个人能够听见。 我愣了一下,柳青青的声音再次响起:“别傻站在门口,危险,快进屋!” 柳青青的口吻带着一丝焦急,明显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虽然我不知道有什么危险,但我相信柳青青,所以我立马拔腿跑进院子。 刚刚跑进院子,我就觉得不太对劲,一种阴冷冷的感觉如影随形,让我非常不舒服。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就像有很多双眼睛在黑暗中窥视着我,让我如芒在背。 我心中生寒,快步跑进卧室。 家里人都已经入睡了,很安静,黑咕隆咚的。 我跑进卧室,正准备开灯,一只冰凉纤细的玉手抓住我的手腕,柳青青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别开灯!” 黑暗中,我隐隐约约能够看见柳青青的身影,还能闻到她身上的少女芬芳。 可能是酒精刺激了我体内的雄性荷尔蒙,我突然有点冲动,猛地将柳青青拥入怀里:‘发生什么事了?” “看看外面你就知道了!” 柳青青拉着我的手,来到窗台边上。 窗户紧闭着,柳青青也不开窗,只是掀起窗帘的一角,让我睁大眼睛往院子里看。 这一看,我顿时头皮发麻,连最后的一点酒意也全部惊醒了。 只见院子的墙头上,出现了很多双眼睛,泛着幽绿色的光。 一双,两双,三双…… 密密麻麻,数都数不清,墙头上面全是幽绿色的眼睛。 怪不得刚才跑进院子的时候,我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原来真的有这么多双眼睛在暗中打量我。 那些眼睛狭长幽邃,透露出的眼神极其阴冷。 即使隔着紧闭的窗户,我也能感受到那些眼神里的杀气,让我的心底嗖嗖冒着冷气。 直觉告诉我,那些鬼火一样的眼睛,绝对是冲着我来的。 我一脸讶然,这些……到底是什么东西? 天上的乌云飘散开去,露出一弯皎洁的银钩。 月光照在院子里,惨白惨白的,那些眼睛后面,相继露出一张张毛茸茸的脸。 我深吸一口气,忍不住脱口惊呼:“黄皮子?!” 天呐! 我家院子的墙头上,起码蹲着上百只黄皮子,你拥我挤,仿佛要把围墙压垮。 我还从来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的黄皮子,心里一阵阵的发毛。 阴魂不散的黄皮子,这是要来向我报仇吗? 我的酒意彻底醒了,浑身冷汗直冒,这幅场景,说不害怕肯定是假话。 我之前能够重创黄三爷,那也是运气,毕竟当时主要是依仗着三昧真火符的威力。 现在连保命符都没有,我怎么跟这些黄皮子抗衡? 柳青青察觉到我的紧张,轻轻握住我的手,安慰我说:“不用怕,这些黄皮子不敢进来!” 我有些奇怪,墙头上的黄皮子为什么不敢进来? 四面八方突然传来沙沙声,那声音刚开始还很轻微,很快便清晰入耳,而且非常密集,像是有什么东西正源源不断的爬进我家院子。 我趴在窗户上,脸颊紧贴着玻璃窗,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 借着月光,我惊讶的看见,院子的地面上竟然爬满上百条花花绿绿的蛇! 第五十三章 黄皮子拜月 嘶嘶嘶! 那些蛇不停地吐着信子,盘起蛇身,做出攻击之势。 花花绿绿的一大片,以毒蛇居多,就像给院子铺上了一层花地毯。 换做其他人,看见这样的景象,肯定会吓得头皮发麻。 但是对于蛇,我并不害怕,而且我知道这些毒蛇都是柳青青召唤来保护我的“禁卫军”。 如果不是这些毒蛇守护着院子,可能那些黄皮子早已越过墙头冲进来了。 面对如此规模的蛇群,那些黄皮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上百只黄皮子和上百条毒蛇,就这样相互对持着。 惨白的月光倾泻在院子里,突然,一只黄皮子从墙头上站起,两只爪子搭在胸口上,就像在拜佛一样,对着天上的那弯银月拜了三拜。 墙头上,其他的黄皮子也全都齐刷刷站起来,对着月亮朝拜。 黄皮子的奇怪举动让我瞠目结舌,我不明白它们这是什么意思。 我扭头问柳青青,柳青青皱起眉头:“黄皮子拜月!看来这个仇,是永远都解不了!” “黄皮子拜月,什么意思?”我好奇的问。 柳青青叹了口气:“黄皮子拜月,是它们对着月亮在起誓,跟你的仇恨永远都不会化解,它们一定会生生世世的纠缠你,直到你死去为止!” 卧槽! 我听得脊背发冷,这些黄皮子居然对我立下毒誓,不把我弄死誓不罢休。 我他妈招谁惹谁啦,从头到尾我都没有主动招惹过黄皮子,它们非盯着我不放,当我好欺负是吗? 库瘸子说我天生阴骨,一辈子都会被脏东西纠缠,也许这就是命吧! 我深吸一口气,一时间涌起万千豪迈,咬着牙关恶狠狠的说:“尽管放马过来吧,来一只杀一只,来一双杀一双!” 我本不想与黄皮子为敌,但是它们一次一次的找我麻烦,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既然要硬来,那大家就硬来好了,我不会怕你们的! 那些黄皮子在墙头上一直待到半夜,这才陆陆续续离开。 黄皮子离开以后,蛇群也离开了,来去如风,不一会儿就消失得干干净净,院子的地面上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留下。 柳青青说:“好多蛇都在冬眠,能找这么多蛇来掠阵已经不错了。如果这是夏天的话,我能找来一千条蛇,绝对把那些黄皮子吓得屁滚尿流!” 我点点头,大概是情绪使然,突然在柳青青的脸颊吻了一下。 柳青青捂着脸,微微有些羞涩,她说:“我还没有完全幻化成人形的灵力,杨程,你等着我,等我完全修炼成人形!” 我心潮起伏,连连点头:“嗯,我等你,我一定会等你!” 小孩子的承诺总是这样干净,这样纯真。 卧房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我和柳青青相互对坐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刚才院子里那么大的场面,家里人难道都没有惊醒吗?一点反应都没有,睡的这么沉? 柳青青说:“我施了点小法术,让他们沉睡过去了,因为我担心刚才的景象吓到他们。老妈自从那天被谢老二的尸体惊吓以后,身体一直都不太好,不能再受任何惊吓了!” 我握着柳青青的手:“有你这么体贴的儿媳妇,我妈肯定会高兴的不得了!” 柳青青笑了笑,一溜烟回到房梁上:“早点休息吧!” 我坏坏的笑着问:“今晚你不跟我一块儿睡床上吗?” 柳青青说:“你浑身都是酒味,臭死了,我才不要跟你一块儿睡呢!” 我抬起胳膊闻了闻,酒味儿确实挺重的,第一次尝试,觉得酒这个东西还挺好喝的,因为喝了之后,会让人产生很大的勇气,怪不得老人们常说“酒壮怂人胆”。 年关很快就到了,转眼就到了大年夜。 外面寒风料峭,但是在各家的院子里面,都有浓浓的温情在流淌。 读书的孩子回来,外出打工的人也回来了,一大桌人围坐在一起,吃吃喝喝,相互讲述这一年的酸甜苦辣。 老爸和老妈也早早起了床,在灶房里忙碌着,准备今晚的年夜饭。 现在的年夜饭,好多城里人都喜欢下馆子,觉得方便洒脱。但是在农村里,年夜饭必须在自己家里吃,这样才象征着团圆。所以农村里,对于年夜饭是很重视的。一般来说,从早上起床就要开始着手准备,晚上掌灯时分正式开饭,一直要吃到深夜,这叫做守岁。 有些讲究的人家还要供一盆饭,年前烧好,要供过年,叫作“隔年饭”,是年年有剩饭,一年到头吃不完的意思。这盆隔年饭一般用大米和小米混合起来煮,俗话叫“二米子饭”,是为了有黄有白,寓意是“有金有银,金银满盆”的“金银饭”。 老爷子让我去把库瘸子请到家里吃年夜饭,库瘸子常年一个人,大年夜的独自在家,肯定很冷清。 库瘸子对我们家有恩,我们私底下也把库瘸子当成家里人。 我很快就往邻村跑去,我的到来,库瘸子有些意外。 库瘸子一个人居住,家里确实挺冷清的,我去叫他的时候,他正在煮一碗清汤面,里面卧了两个鸡蛋,就算是过年了。 库瘸子平时到处接活,其实他并不缺钱,只是一个人生活,对于吃饭什么的都很简便。 我邀请库瘸子上我家吃饭,库瘸子挺感动的,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 不过走之前,库瘸子还是把那碗清汤鸡蛋面吃了个干干净净,库瘸子说做人不能忘本,不管有钱没钱,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路上,库瘸子问我:“听说上次我不在的时候,你干了件大事,一个人搞定了一具白毛尸?” 我挠着脑袋笑了笑:“都是托您的福!” 我把怎样处置谢老二尸体的过程,详详细细跟库瘸子讲了一遍,库瘸子连连点头,很满意的说:“不错!年纪轻轻,处事已经算是相当冷静了,看来你最近没少研究我给你的那本《三清书》吧?” 我点点头,跟库瘸子眉飞色舞的谈起《三清书》,说了很多书里的东西。 库瘸子摸着我的脑袋:“我早就说过,你天赋异于常人,哈哈哈,我真是没有看走眼!太好了,在遇上你之前,我最害怕的就是《三清书》后继无人,永远失传!” 第五十四章 年夜饭 回到家里,老爷子看见库瘸子到来,非常高兴,连忙邀请库瘸子进屋唠嗑。 我去厨房帮爸妈打下手,老妈说:“今天大过年的,你去把青青叫出来一起吃饭吧!” 老爸说:“就是,一家人自然应该一起团年嘛!” 我放下手里的活,笑着说:“行,我去问问她的意思!” 老妈说:“你问问青青喜欢吃什么,我单独给她做一点!” 我回到卧室,把柳青青从房梁上叫了下来。 我跟她传递了一下老爸老妈的意思,柳青青点头道:“爸妈都这样说了,我要是不去,岂不是不给他们面子?行啦,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叫我,我还得睡一睡,这个冬天我都没有好好冬眠过,真是困死了!” 天色很快就黑了,村子里响起此起彼伏的炮竹声。 在吃年夜饭之前,家家户户都会在门口放一串大地红,炸得噼啪作响,代表喜庆和热闹。 老爷子在院子大门上挂好鞭炮,我跑过去点燃鞭炮,然后捂着耳朵跑到边上,高兴的又蹦又跳。 今夜,万家灯火都亮了起来,放眼望去,整座村庄星火点点,就像是天上的星星落在这崇山峻岭之间,宁静而又安详。 火炉里烤着火,屋子里暖洋洋的。 我们围着桌子坐下,饭菜很快就摆满桌子。 因为之前发生了黄皮子的事情,所以今年没有打猎,家里也就没有什么年货。相比往年而言,今年的年夜饭要稍显寒碜一点。 老爷子跟库瘸子敬酒,不好意思的说:“今年收成不好,年夜饭也没那么丰盛,还望大仙不要介意!” 库瘸子端着酒杯笑了笑:“杨老爷子,你这话说的就见外了,我也不是头一次在你家喝酒吃饭。大年夜的,能坐在一起吃饭就很高兴了,哪里又在乎吃什么呢?就算你今晚给我煮一盆面条摆在这里,我也一样高兴!” 库瘸子是个实在人,我们一家子就喜欢跟这种实在人打交道,轮流跟库瘸子敬酒。 老妈突然问我:“对了,青青怎么还没出来?你快去叫她出来吃饭!” 我点点头,刚刚站起来,就看见柳青青从外面走进来。 柳青青为了参加这个饭局,特意幻化成人形,一袭绿裙,冷艳性感。 家里除了我以外,老爸老妈他们都没有见过柳青青变幻成人形的样子,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那条小玉蛇身上。 所以,当柳青青走进来的时候,老妈一下子愣住了,立马放下筷子迎上去:“姑娘,你找谁?” 柳青青嫣然一笑,冲老妈脆生生的喊了声“妈”,把老妈当场整懵了:“姑娘,你……你怕是认错人了吧?” 我笑着说:“老妈,她是青青啊!” “青青?!”老妈瞪直了眼睛,老爸和老爷子也格外震惊,端着酒杯愣住了。 库瘸子说:“当灵蛇的灵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能幻化成人形。不过以青青目前的灵力来说,估计也就能幻化几个钟头的时间。等以后完全修炼成人形,那就跟平常人没有两样了!” 柳青青冲库瘸子点点头,挨在我和库瘸子中间坐了下来。 老妈和老爸对视一眼,满脸惊喜之色:“哎呀呀,这么久我这当妈的都不知道,我家儿媳妇原来这么漂亮!” 老妈非常欢喜,不停地给青青夹菜,让她多吃一点。 老妈对老爸说:“哎,他爸,你明儿个去镇上转转,给青青买套合适的衣服。你看这大冷天的,青青身上的衣服多单薄啊,还穿着裙子呢,这不得生病感冒呀!” 我笑得前仆后仰,我说:“妈,你这可是多虑了,青青是灵蛇,不用跟我们一样穿棉袄的!” 老妈疑惑的看着青青:“真的吗?真的不用吗?” 柳青青笑着说:“妈,你别费心了,真的不用!” 老爸说:“那你喜欢吃什么,我给你买点吃的回来!” 老妈老爸热情的嘘寒问暖,把青青搞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赶紧说:“好啦好啦,回头青青需要什么,我去给她买便是,你们就不要费心了,来来来,吃饭吃饭!” 年夜饭需要慢慢吃,库瘸子酒量很大,桌上的酒很快就见了底,菜也没剩下多少了。 老爸让老妈再去灶房里炒两个菜,然后叫我去村口的小卖部买两瓶酒回来。 库瘸子说:“不用麻烦了,这大年夜的,大家都在团年,小卖部肯定没有开门。这样吧,酒菜我来弄,大过年的上你们家吃饭,也没有准备什么东西,我就请你们尝尝城里大厨的手艺吧!” 我们听得一愣一愣的,库瘸子要去哪里弄酒菜?还说让我们尝尝城里大厨的手艺? 只见库瘸子不慌不忙从怀里摸出一张黄符,然后让我们把桌上的碗筷收拾干净,说一会儿菜来了桌上放不下。 库瘸子把黄符拍在桌上,用指尖沾了点白酒,弹在黄符上,突然喊道:“急急如律令!” 屋子里突然刮起一阵阴风,模模糊糊中,我仿佛看见几道鬼影从眼前掠过,速度奇快无比。 我赶紧揉了揉眼睛,抬头看时,再也看不见了。 库瘸子微笑着说:“好啦,现在大家坐等开饭吧!你们有没有喜欢的菜品,可以跟我说!我叫大厨跟你们弄!” 我们惊奇的看着库瘸子,他此时坐在我家屋子里,怎么叫大厨给我们弄菜?等城里的大厨做好菜,送到咱们家估计得明天晚上了。 不过库瘸子的模样并不像在跟我们开玩笑,我舔了舔嘴唇,第一个开口说:“我要一份酱香肘子!” 库瘸子点点头:“成,酱香肘子,我也喜欢这道菜!” 然后库瘸子冲老爸他们扬了扬下巴:“点几个硬菜,尽管往贵了招呼!” 老爸说:“八宝甲鱼怎么样?” 库瘸子笑着说;“好咧,八宝甲鱼一份!” 老妈点了份酸汤鱼,老爷子点了份辣子鸡,这些都是黔菜里面的名菜。 库瘸子拍拍手:“好咧,大家点好了吗?上菜喽!” 第五十五章 五鬼搬山 接下来的景象,令我们目瞪口呆。 伴随着库瘸子那一声“上菜喽!”,桌上依次出现了热气腾腾的酱香肘子,香气扑鼻的八宝甲鱼,还有酸菜味浓郁的酸汤鱼,以及辣香冲人的辣子鸡。 这些全是我们刚刚点的菜品,此时全都摆在了桌子上。 我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感觉库瘸子就像在变戏法,眨眼的工夫就把这些菜全都变到了桌子上。 我趴在桌下看了看,还以为自家桌下有机关呢。 我惊讶地问库瘸子:“库大仙,这些……这些东西是从哪里变出来的?” 库瘸子说:“城里那家很有名的酒楼,天香居,我说过请你们品尝大厨手艺!” 天香居我是知道的,是城里很有名的一家高档酒楼,上百年的老字号,专门做黔菜,外地很多来玩耍的游客,都会慕名去品尝一下天香居的饭菜。 这些高档酒楼我们也只是听说过名字,但从来没有机会品尝酒楼里的饭菜,没想到这些高档菜品,此时就这样香气腾腾的摆在我们面前,馋得我们垂涎三尺。 大厨做的菜品就是不一样,色香味俱全,光是看着都让人流口水。 “我不是在做梦吧,这些菜……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老爸拍了拍脸颊,一脸的不敢置信。 库瘸子笑眯眯的说:“尝尝就知道是真是假啦!” 老爸夹起一块甲鱼放进嘴里,脸上绽放出喜悦的表情:“果然是真的甲鱼,这味道太正宗了,库大仙,你……你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 库瘸子摸着下巴说:“对了,忘记买酒了,再上一壶上等老酒!” 说完这话,库瘸子摊开右手。 几秒钟以后,一壶上等老酒凭空出现在库瘸子的掌心里面。 库瘸子给我们斟上酒,清洌洌的老酒哗啦啦倒出来,散发出极其诱人的香味。 老爷子端起酒杯品了一口,连声称赞:“好酒!绝对的好酒!” 我夹起一块酱香肘子,迫不及待放进嘴里,油水顺着我的嘴角流下,那种满足感简直是太美妙了,都没法用语言形容。 库瘸子说:“我刚刚其实是用了一种道法,名叫‘五鬼搬山之术’!” 我擦了擦嘴角的油水,五鬼搬山?这名字挺奇特的! 库瘸子突然扭头问我:“小子,这门道术你想学吗?” “想!当然想!” 我放下肘子,含糊不清地回答,心中相当欢喜,我要是学会了这门道术,每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将全天下的美食一网打尽,那日子过得该有多好啊! 库瘸子说:“行,我可以教你,不过我先跟你说情书,什么是五鬼搬山之术!” 库瘸子喝了一口酒,放下酒杯,娓娓而谈:“五鬼搬山,顾名思义,就是用道法驱使五个小鬼为你办事,刚刚这些美味佳肴,就是我驱使五个小鬼,从天香居的厨房里面帮我带回来的!” “哇!”我惊奇的说:“这不就是神偷之术吗?这五个小鬼能去任何地方拿东西,瞬间就可以带回我面前!有了这五个小鬼,那天下间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库瘸子一脸正色的说:“这就是我要跟你讲的首要准则,习会五鬼之术,切不可用于偷盗作恶,一经发现,我会亲自废了你这门法术!” 顿了一下,库瘸子指着桌上的饭菜说:“这些东西虽然是我让五鬼从天香居的后厨里面端回来的,但我可是让五鬼留了钱在厨房里的,所以是买来的!小子,你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利用五鬼去作恶,否则五鬼最后反噬其主可就麻烦了!” 我点点头,信誓旦旦地说:“大仙,你放心,我绝对会遵守原则,不去做那鸡鸣狗盗之事!” 老爷子也说:“咱们杨家历代奉公守法,就算穷,也要穷的有骨气,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绝对不会碰。杨程要是干了坏事,我这当爷爷的,第一个饶不了他!” 库瘸子说:“很好,我也相信杨程的品性!要想学习五鬼之术,其实还得看运气,在学习这门道术之前,你得先找到五个鬼魂才行!而且还得让这五个鬼臣服于你,他们才会听你的号令。有些施法者在没有完全得到五鬼信任的情况下,强行驱使五鬼做事,很容易造成五鬼叛变,甚至还出现过五鬼联起手来对付主人的情况!” 我明白了,要想学习“五鬼搬山”,首先得去收服五个鬼,等你成为五个鬼的主人以后,就能驱使这五个鬼帮你做事。 这门道术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挺难的,其他不说,就说这五个鬼,我该去哪里寻找呢?即使找到了五个鬼,他们还不一定信任我。 库瘸子看出我的疑虑,他说:“万事开头难,如果连五个鬼都凑不齐,那五鬼搬山之术自然是免谈了!” 我点点头,问库瘸子我该去哪里寻找五个鬼魂? 库瘸子说:“鬼哭沟那个地方,遍地都是孤魂野鬼,收几个鬼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收几个老鬼!” 我一听“鬼哭沟”三个字,就忍不住心里发毛。 鬼哭沟我前后去过两次,第一次去碰上唱鬼戏,惹出殷红衣,郑军还丢了小命,第二次去是为了结冥婚,那些女鬼都不要我,最后还是柳青青答应了这门婚事,我才保住了一条命。 所以每次想到鬼哭沟我就很不舒服,我曾发誓再也不去那个鬼地方,但现在库瘸子却要我去鬼哭沟找五个鬼魂,我要是不答应,会不会显得太懦弱了? “小子,你不会害怕吧?”库瘸子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被库瘸子猛地戳穿心事,赶紧低下头,连声说:“不怕不怕!呵呵,我怎么可能害怕呢?” 顿了一下,我抬头问:“库大仙,你不跟我去吗?” 库瘸子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不过……”我看着库瘸子,面有难色:“我……我不会抓鬼呀……” 库瘸子端起酒杯,微微一笑,让我不用担心,上山之前他会教我怎样招魂。 第五十六章 招魂 午夜十二点。 新的一年到来,从现在开始,生活又将翻开新的一页。 鞭炮声此起彼伏,这是红旗村一年当中最热闹的一天。 柳青青陪我放了一串鞭炮以后,先行回了卧室,变幻成人形的时间到了,她又会恢复蛇身。几个钟头的人形,让她消耗了不少灵力,所以她有些困了。 放完鞭炮,我们回到屋子里,陪着库瘸子继续喝酒吃菜,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 大年初一吃汤圆,象征着团团圆圆。 吃完热乎乎的汤圆,库瘸子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葫芦送给我,那个葫芦很可爱,通体呈暗红色,上面还雕刻着一些看不懂的符咒。 库瘸子告诉我,这个红色小葫芦可不是普通葫芦,而是招魂葫芦,他让我拿着这个葫芦去鬼哭沟招五个鬼魂。 然后库瘸子详细教授我怎样招魂,他说,午夜子时是一天当中刚刚入阴的时候,这个时辰段,很多鬼魂都会出来走动,所以招魂通常在子时进行,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 当然也不是什么鬼都能招的,像是生前做坏事的恶鬼,哪怕招来了都尽量将其放走,宁可不要,免得这恶鬼煞气不除,以后反噬其主。 在招魂之前,准备一个生鸡头,最好是用大红公鸡头,然后在鸡头上插一炷香。双手捧着鸡头,在鬼魂聚集的地方,顺时针转三圈,逆时针转七圈,撒一把冥纸,最后把鸡头埋入一盆夹生饭里面。 如果有鬼来吃这盆夹生饭,就说明这个鬼愿意跟你谈条件,如果你觉得还合适,就打开“招魂葫芦”,对着那个鬼,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招魂葫芦就会把鬼魂吸进去。 “我说的这些,你都记住了吗?”库瘸子问。 我连连点头,把库瘸子的这番交代全都牢记在心里。 库瘸子又从兜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递给我:“上次给你的三昧真火符,你拿去救了人。这次再送你一张,若是招魂过程中遇到危险,还可以用符保命。妖邪之物最怕三昧真火,那些孤魂野鬼要是敢伤害你,三昧真火能把他们烧得魂飞魄散。 我谢过库瘸子,小心翼翼把三昧真火符揣入贴身衣兜里。 三昧真火符的威力我是见识过的,连道行高深的黄皮子都能被三昧真火符所伤,更别说对付那些孤魂野鬼了,有这张符在手中,我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库瘸子起身跟我们告辞,老爷子挽留库瘸子多住两天,库瘸子笑着摆手拒绝:“大过年的,我就不打扰了。况且这春节期间,办红事儿的人挺多的,我应该会比较忙!” 送走库瘸子,我也困了,溜进被窝一觉睡到天色擦黑。 爬起来吃过晚饭,我准备了一沓冥纸,还有一个血淋淋的大红公鸡头,小心翼翼用红布包裹着,然后让老妈给我煮了一盆夹生饭。鬼就喜欢吃这种半生不熟的饭,要是饭完全煮熟了,反而吸引不到那些鬼。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便带上准备好的东西,还有最重要的招魂葫芦出了门,往钩子山走去。 入冬以来,柳青青都没好好休息过,我出门的时候看她还在房梁上蜷缩着睡觉,也就没叫醒她。 柳青青虽然是条灵蛇,跟普通蛇类不一样,但她终究是一条蛇,如果不冬眠的话,她就会感觉很困。 当然,随着以后她的灵力越来越强,冬眠这件事情她就可以慢慢克服,但她现在毕竟还是一条小蛇,灵力有限。 钩子山上黑漆漆的,只有我一个人踩着厚厚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音。 夜空清冷冷的,有一弯淡淡的冷月。 我心中直犯嘀咕,大年初一的,别人都在家里喝酒吃肉,我却来鬼哭沟抓鬼,真他娘的晦气! 站在山腰眺望下面的鬼哭沟,一年四季,永远都是阴风惨惨的景象。 月光洒在鬼哭沟里,惨白惨白的,那些破烂的棺材板子,残缺的墓碑,还有随风摇曳的野草,都让人感觉格外的荒凉。 这是我第三次来到鬼哭沟,身上揣着三昧真火符,心中自然没有之前两次那样害怕。 下到鬼哭沟里,感觉沟里的气温要比外面低好几度,就像走进了一个冰窖里面。 我禁不住打了个冷颤,然后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这种冷不是普通的冷,而是阴冷。 越是阴冷的地方,鬼魂越多。 我往前走了一段路,环头四顾,发现这一片有很多白森森的尸骨曝露在外面,好多尸骸都用破草席裹着,随意的埋在土里,有些根本都没有埋,就那样扔在野草丛中任其腐烂成灰。 我看着四周尸骨累累,心想这一片区域的孤魂野鬼应该很多,干脆就在这里招魂吧! 我搓了搓手,往手心里呵了口气,准备大干一场。 按照库瘸子的交代,我在地上把红布铺展开,取出那个生鸡头。 由于现在是冬天,气温很低,断颈处的鸡血已经凝固了。公鸡的眼珠子瞪得死死的,看上去有些吓人。鸡冠子倒是又大又红,看样子这只鸡是老爸特意为我挑选过的。 我摸出一炷香点燃,把香插在鸡头上面,然后双手捧着鸡头,先是顺时针转了三圈,接着逆时针又转了七圈,心中默默念叨:“宝贝儿,快出来吧!快出来吧!” 此时的我,就像一个巫师,正在举行神秘的祭祀。 我停下脚步,掏出冥纸,抛洒在空中。 风一吹,冥纸呼啦啦漫天飞舞,如同一片片雪白,纷纷扬扬的落下。 我蹲下身,从口袋里把那盆夹生饭端出来,摆放在地上,再把插着香的鸡头埋入夹生饭里面。 好了,终于大功告成。 我吁了口气,往后退开好几米,看着那盆夹生饭,静静地等着孤魂野鬼来吃饭。 第一次独自跑来招魂,难免还是有些紧张,我局促不安的搓着手,手心里还是不断溢出冷汗。 说实话,今晚能不能成功招到鬼魂,我的心里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第五十七章 夹生饭 阴风瑟瑟,我蹲在地上,不一会儿便冷得瑟瑟发抖。 那盆夹生饭早已冷得硬邦邦的,老半天都没有鬼魂前来品尝。 我拢了拢衣领,心里暗自嘀咕:“怎么回事?难道是老妈做的夹生饭不合这些鬼的胃口?如果里面加些腊肉丁会不会好一点?” 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冷不丁抬头瞥了一眼,突然就看见盆子前面蹲着一个黑影。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握紧怀里的三昧真火符。 不过我很快就松了手,今晚我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招鬼,又不是为了打鬼,现在终于有鬼现身,难道我还用三昧真火符把他灭了不成? 那团黑影刚开始是一团比较模糊的黑气,渐渐地,黑气散去,露出鬼影的真容。 那个鬼穿着一身军服,军服上面打着很多补丁,显得破破烂烂的,还戴着一顶军帽,军帽中央挂着一颗红色五角星。 我能看见他胳膊上的臂章,写着“八路军”几个字。 我心中一动,没想到第一个招来的鬼,居然是个八路军战士。 听老一辈人说,鬼哭沟以前是个兵家险地,经常打仗,尤其是民国和抗战时期,炮火连天,死了很多人。 那个年代,大家都忙着打仗,每天都是尸横遍野,哪有时间去处理这些尸体。所以好多尸体就这样随意的埋在鬼哭沟里,鬼哭沟也就慢慢变成一座乱葬岗。 那个八路军战士蹲在夹生饭前面,伸手抓起一把夹生饭闻了闻,摇了摇头。 我看得有些焦急,忍不住说:“吃吧,刚出锅的夹生饭,怎么不吃呀?” 八路军战士抬起头,我这才看清他的样子,四方大脸,面膛黑沉沉的,嘴唇上长着一圈浓密的黑胡子,散发着浓浓的男人气息,一看这模样,生前应该是条好汉。 黑胡子张开嘴的第一句话,差点没把我雷死,他说:“怎么连肉都没有?” 我一时语塞,我说今年没有打猎,没什么收成,家里也没几块肉过年。 黑胡子说:“一看你就是新手,没有肉的夹生饭是很难吸引到鬼的。算了,大过年的,我也就不挑剔了,虽然没有肉,但你家这米倒也挺香的!” 黑胡子一边说,一边抓起夹生饭,大口大口往嘴里塞。 看着夹生饭一点一点减少,我这心里自然也是欢喜,招的第一个鬼看上去不错,一身正气,又是个八路军战士,他吃了我的夹生饭,就说明他愿意跟我谈条件。希望能够多来几个“好鬼”,这样我就能很快完成五个鬼的任务。 黑胡子突然发出惊喜的欢呼声,原来他抓到了埋在夹生饭里面的生鸡头。 生鸡头对于鬼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黑胡子露出一脸馋相,高兴的捧着鸡头,张嘴就要啃下去。 就在这时候,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把那个鸡头抢了过去。 我定睛一看,又有一个鬼影出现在黑胡子旁边,看那鬼影的穿着打扮,竟然又是一个八路军战士。 这个战士是个光头,浓眉大眼,国字脸,看上去很凶悍的样子。 光头把那个鸡头抢在手里,对黑胡子说:“老大,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居然一个人在这里吃鸡,也不叫上兄弟们!” 黑胡子不乐意了:“你们不是去张小姐家里团年了吗?” 我一听这话就乐了,忍不住问道:“二位,不好意思,我插一句嘴,鬼也要团年?” 光头瓮声瓮气的说:“鬼怎么就不能团年了?今晚为什么没有几个鬼来吃你的夹生饭,是因为这里的大多数鬼,都去张小姐家里团年了!” 我哦了一声,看来我今晚来的不是时候,这里的鬼都去团年了,难怪没有什么鬼现身。 我很好奇,问光头道:“那个张小姐又是谁?” 一提到张小姐,光头顿时露出喜滋滋的笑容,他说:“张小姐是民国时候,一个大地主家的千金。后来战乱,地主带着家里人逃命,逃到鬼哭沟的时候,地主一家老少都被叛变的仆人杀害。张小姐很有钱,为人也豪爽,所以每逢过年过节,都要大摆宴席,邀请这里的孤魂野鬼到她家里做客!啧啧,张小姐长得可漂亮啦……” 啪! 空气中伸出一只手,拍在光头的脑袋上。 一个粗犷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光头仔,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一直垂涎张小姐的美貌!” 话音落下,一个鬼影出现在光头后面。 我一看,心中又是一喜,嘿,来的第三个鬼,还是个八路军战士。 这人长得高大威猛,但是面相比较粗糙,一张长脸给人一种很凶恶的感觉,就像阎罗殿里的牛头马面一样。 光头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去去去,别老是说我,你自己说说,你去张家是为了什么?你不也是为了一睹张小姐的芳容吗?” 马面双手叉腰,一脸正色的说:“放你娘的屁,我是担心宴席上有人闹事,所以去保护张小姐的人身安全!” 听得出来,马面也是很喜欢张小姐的,但他偏偏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我都忍不住笑出猪声。 这张小姐到底长得何等美貌,有机会我倒想见一见,为什么能把这些英雄好汉迷得神魂颠倒? “总算找着你们啦,你们提前离席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 两个鬼影从阴风中走出来,两人也是穿着八路军的军服,左边那人长得瘦瘦小小,右边那人比左边那人足足高出一个脑袋。 马面对后来的两个八路军战士说:“我看你俩喝酒喝得那么尽兴,也就没有打扰你们!” 小个子说:“有啥尽兴的,光顾喝酒去了,饭都没吃,肚子正饿得慌,闻到饭香味,才发现你们在这里呢!” 说着,小个子也不客气,直接蹲在盆子前面,抓起夹生饭,大口大口往嘴里塞,边吃边称赞:“嗯,味道不错,好吃!” 黑胡子趁着光头不注意,猛地把鸡头抢回去,塞进嘴里大啃起来。 光头气得直跺脚:“枉你年纪最大,怎么一点都没有长者风范?” 第五十八章 英雄五鬼 这五个鬼闹闹嚷嚷,三下五除二就把面前这盆夹生饭吃了个干干净净。 “几位爷,吃好了吗?”我清了清嗓子,走上前问。 小个子打了个饱嗝,擦着嘴巴说:“好倒不是很好,吃饱了倒是实在的!” “你们生前都是八路军战士?”我跟他们攀谈起来。 “如假包换!”最后那个瘦高个的话比较少,沉默寡言,老半天才说了第一句话。 黑胡子美滋滋的吐掉鸡骨头,舔了舔嘴巴,跟我讲述说,他们五个原本都是一个连的战士,这是一个侦察连,里面都是百里挑一的精兵干将。一次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遭到日本鬼子的围追堵截,鬼子的兵力是他们的十倍有余,敌众我寡,经过一番浴血奋战,整个侦察连还是没能冲出包围圈,最后所有人都在鬼哭沟这个地方,英勇阵亡了。 黑胡子讲述的很平淡,但是我能想象到那场战斗的惨烈。 我顿时对这几个鬼肃然起敬,我们今日的和平,都是这些人民英雄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库瘸子跟我说过,招鬼一定要招“好鬼”,这五个鬼生前是抗日英雄,一身正气,应该符合“好鬼”的准则。而且他们刚好五个人,不多也不少,可能这就是天意安排吧! 这五个鬼里面,小个子的话最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他说:“小子,想不想看看我们当时是怎么死的?” 我微微一怔,刚想说“不要”,小个子的两颗眼珠子突然滚出眼眶,落在他的手心里面,把我吓了一大跳。 小个子抬起脑袋,满脸鲜血横流,眼眶那里变成两个血洞,汩汩往外冒着血,非常骇人。 小个子幽幽说道:“敌人的炮弹,炸瞎了我两只眼睛!” 光头说:“妈的,说着就来气,你被炸瞎眼睛算什么呢,我才是死得最惨的那个,一颗炮弹就落在我面前,你看看我被炸成什么样子?” 话音未落,光头突然露出他的死状,我吓得浑身一颤,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但见光头手脚都被炸断了,血肉模糊,腹部也被炸出一个窟窿,里面的五脏六腑翻出来挂在外面,肠子一直拖到脚下。那颗圆滚滚的光头此时也变成了一个血葫芦,半边头盖骨都被掀飞了,还能看见里面的白色脑花在突突跳动。 我抿了抿嘴,肚子里翻江倒海,忍不住哇的一声,把晚饭全都吐了出来。 黑胡子说:“好啦,变回来吧,瞧你俩的德性,都快把这小子吓哭了!” 光头收起死状,变回原样,笑呵呵的说:“虽然老子死得最惨,但是老子也是杀敌最多的,我一个人干掉了十一个小鬼子,哈哈,厉害吧?” 马面不乐意了:“什么你杀敌最多?要不要脸?我才是杀敌最多的那个,我用枪打死了五个,用炸弹炸死了四个,最后白刃战,还用刺刀挑翻了三个,总计十二个鬼子,比你多一个!” 说着,马面突然扯开外衣,露出他的死状。 只见马面的胸口和腹部全是血窟窿,皮开肉绽,几乎没有一寸完好的地方,让人触目惊心。 马面指着身上的血窟窿,很自豪的说:“哼,老子挨了小鬼子几十刀,硬是没有倒下,流干最后一滴血才死的!” 马面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我点点头,竖起大拇指称赞道:“英雄!” 沉默寡言的瘦高个冷冷说道:“我干掉的鬼子不多,只有四个,绑着炸药冲进敌群,跟四个鬼子同归于尽!我的死状就不给你看了,我怕吓死你!” “你呢?你是怎么牺牲的?”我问黑胡子。 黑胡子一脸平静,把他的鬼头摘下来抱在手里,断颈处齐刷刷的一道刀口,然后噗噗的往外喷着血,就跟喷泉一样。 抱在手里的鬼头还在张口说话:“我战斗到最后,被小鬼子俘虏了,拒不投降,气急败坏的小鬼子,一刀砍掉我的头!” 说完这话,黑胡子举起双手,把自己的鬼头按回断颈上面,然后扭了扭脖子。 我听得热血沸腾,这五个鬼生前都是英雄! 抗战年代,有无数这样的英雄为国捐躯,抛头颅洒热血,但是又有多少人会记得他们? 他们的尸体被随意丢弃在这荒山野岭里面,灵魂变作孤魂野鬼在这里游荡,没有这些无名英雄的默默付出,哪里来的今时今日的和平安康? 我双手抱拳,对着五个鬼,尊敬的一一鞠了个躬。 黑胡子有些感动,他说:“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回答说:“我叫杨程,今日来这里,是想请你们五位兄弟跟我回去!” 黑胡子点点头:“吃了你的饭,按照规矩,我们自然会帮你做事,但我们得先讲好条件!” 这五个鬼如果能主动跟着我走,那当然是极好的。如果是用招魂葫芦强行带他们离开,恐怕他们会心存不满,日后不会心甘情愿的为我办事。我很尊敬他们,我是想用交朋友的方式跟他们相处,而不是用主仆关系,所以我一直没有拿出招魂葫芦。 黑胡子主动跟我谈条件,我就知道有戏,心头一阵暗喜,立马把胸膛拍得咚咚响:“几位英雄你们放心,跟着我杨程以后,好吃好喝保证少不了你们。你们生前都是大英雄,难道不想跟我干一番大事吗?难道你们宁愿一直在鬼哭沟里待着,飘来荡去的有什么意思呢?” 五个鬼沉默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半晌,那个黑胡子猛地一拍大腿:“是啊,每天在这鬼哭沟里面飘来荡去,有什么意思呢?我们是英雄,哪怕做鬼,也要像英雄一样活着!小子,我跟你走!” 黑胡子是这五个兄弟里面的带头大哥,黑胡子第一个站出来表了态,其他四个鬼也跟着说道: “说得好,我也跟你走!” “这种鸟日子,老子早就受够了!” “对对对,是时候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走!” 五个鬼全部同意跟我离开鬼哭沟,这让我大喜过望,没想到第一次出师就这么顺利,五个鬼一下子全都凑齐了。 库瘸子若是知道我今晚的表现,一定会对我刮目相看的。 黑胡子说:“杨程,所谓英雄惜英雄,我们生前都是英雄,若想我们跟你走,你得让我们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这样吧,你帮我们做一件事,事情要是做成了,我们五兄弟绝对心甘情愿的追随你!” 第五十九章 鬼吃鬼 黑胡子说的也有道理,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既然我要他们心甘情愿的跟随我,那我就必须证明自己是有真本事的人。 这五个鬼英雄,也不可能跟着一个懦夫闯荡江湖。 所以,我得做点事情,让他们信服。 我问黑胡子,要我帮他们做什么事情。 黑胡子说:“帮我们杀一个人!” “杀人?!”黑胡子的要求吓了我一跳,我可是社会主义好青年,怎么能干杀人的事情?这可不是战争年代,和平年代,杀人是犯法的呀! 黑胡子说:“哦,说错了,应该是帮我们杀一个鬼!” 我松了口气,原来是杀个鬼,吓死我了,以后说话能不能说清楚一点? 我让黑胡子跟我说说具体情况,黑胡子告诉我,当年他们在鬼哭沟跟鬼子鏖战,侦察连虽然全军覆没,但也击毙了不少鬼子,所以鬼哭沟里不仅有八路军的尸体,也有许多日本鬼子的尸体。自然,这里也就有许多小鬼子的鬼魂。 在这些鬼魂当中,有个鬼子叫做冈本太郎,生前是鬼子的军官,杀了不少人,双手沾满中国人的鲜血,死后怨气极重,变成厉鬼,在这一带横行霸道。 最凶悍的在于,冈本太郎这个厉鬼,竟然喜欢“鬼吃鬼”,也就是说,冈本太郎通过吞噬其他鬼魂,来提升自己的鬼力。每吞噬一只鬼,冈本太郎的鬼力就提升一次,这么多年下来,冈本太郎吃掉的鬼早已不计其数,所以冈本太郎也就越来越强,任何鬼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里的鬼都很害怕冈本太郎,稍不注意,就有被冈本太郎吞掉的危险。 所以大多时候,那些孤魂野鬼全都躲得远远的,就是害怕被冈本太郎吃掉。 当然,这里有那么多八路军的鬼魂,这些英勇的八路军战士,包括黑胡子他们在内,也是一直都在进行反抗,但是论鬼力来说,他们确实不是冈本太郎的对手,很多八路军战士的鬼魂都被冈本太郎吃掉了。 黑胡子他们五个兄弟,虽然有心杀敌,但却没有搞定冈本太郎的能力,眼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个被冈本太郎吃掉,他们也是有心无力。 今日遇见我,黑胡子便请求我去搞定冈本太郎,如果我能搞定这个厉鬼,就证明我很有本事,他们自然会心甘情愿的臣服于我。 黑胡子说到最后,都有些声泪俱下的感觉。 我听得义愤填膺,拳头握得紧紧的。 妈的,这个冈本太郎确实可恶,生前屠杀我们中国人,死后还要化成厉鬼,继续欺负中国人,并且在中国人的地盘上称王称霸。就算黑胡子不请求我,我也有义务去消灭这个厉鬼,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 我答应了黑胡子的请求,他们都很高兴,同时也带着一丝疑虑,也不敢完全相信,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有对付冈本太郎的能力。 说句心里话,其实去找冈本太郎,我的心里也没有底。 只是五个鬼提出了请求,我必须证明自己的本事,不管再大的困难,我也只能硬着头皮顶上。 我摸了摸衣兜里的那张“三昧真火符”,只要有这张三昧真火符在手,我就敢去找冈本太郎斗一斗。 我问黑胡子,冈本太郎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黑胡子正准备带我过去,就在这时候,忽然看见两个孤魂野鬼,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就像在逃命似的,都没看路,其中一个黑衣老头,一头撞在马面身上。 马面抓住黑衣老头说:“陈老头,你在跑什么呢?我刚才从张小姐家里离开的时候,你不是喝酒喝的挺高兴的嘛?” 陈老头一脸苦相,露出恐惧的神色,他说:“几位爷,你们可是不知道呀,你们前脚刚走,那个煞星后脚就来啦,好多人都被他吃掉了,现场乱作一团,我们也是趁机逃出来的,赶紧跑吧,我可不想被他吃掉!” 我一听这话,就知道陈老头口中的“煞星”,指的肯定是冈本太郎。 张小姐家里正在宴请群鬼团年,冈本太郎这个时候闯进去,岂不是大开杀戒吗? 光头第一个急了,拉着陈老头问:“张小姐呢?” 陈老头说:“当时现场那么混乱,大家都各自忙着逃命,谁还顾得上张小姐,只怕……只怕已经被那煞星吃掉了吧!” “放你娘的屁!”光头推开陈老头,二话不说,拔腿就跑,但是却跑向跟陈老头相反的方向。 我知道光头对张小姐有意思,他这是找冈本太郎拼命去了。 光头可不能出事啊,他要是出了事,我这五鬼也就凑不齐了。 “哥几个,跟上去!”黑胡子大手一挥,几个鬼呼啦啦跟了上去。 我跺了跺脚,也跟着追了上去,那几个鬼跑得好快,我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等等我……等等我……” 鬼哭沟是一条大山沟沟,绕着鬼哭沟走上一圈,起码要两天时间。虽然这是第三次来鬼哭沟,但我实际上也只走过顶多十分之一二的地方。 转过一个山坳,面前出现一片相对来说比较平坦的地方。 在这片平地上,张灯结彩,摆放着几十张大圆桌,正是张家举办宴席的地方。 当然,这里的“张灯结彩”跟我们活人的世界可是不一样的。 这里的灯,挂的是白纸糊的灯笼,上面还用黑墨写着一个大大的“奠”字。 灯笼里面点着白蜡烛,把山沟映照得阴气森森。 挂的彩也是白绫之类的东西,放眼望去,群鬼聚集,起码有好几百个鬼,场面还挺热闹的。 这场景就跟我们村子里办酒席一样,席开几十桌,村民们团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没想到这些鬼还挺讲究的,居然还有“团年”一说,我今儿个也算开了眼界。 只可惜,原本热热闹闹的团年饭,就被冈本太郎那个厉鬼破坏了。 我们抵达宴会现场的时候,现场已是一片狼藉,几百个鬼都在四散逃命,不断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第六十章 小鬼子,受死! 纸糊的灯笼洒落一地,蜡烛点燃灯笼,又引燃了四周挂着的白绫。 很快这里就变成了一片火海,烧死烧伤许多鬼,好多鬼来不及逃离,便已经葬身火海。 火光照亮山沟,借着火光,可以看见一个身材滚圆,长得就跟相扑一样的厉鬼,提着一把雪亮的武士刀,正在砍杀那些孤魂野鬼。 毫无疑问,这个提着武士刀,穿着日本军官服的厉鬼,就是黑胡子口中的“冈本太郎”。 土肥圆,这是我对冈本太郎的第一印象。 冈本太郎长得又肥又圆,就像一台坦克车,在人群里横冲直撞。 只见冈本太郎挥舞着武士刀,嘴里高喊着“八格牙路”,刀光闪过,径直劈飞了一个年轻男子的脑袋。 冈本太郎走过去,抓着那个年轻男子,猛地一吸。 那个年轻男子登时化作一团黑色鬼气,被冈本太郎吃进了肚子里面。 冈本太郎嘿嘿狞笑着,擦了擦嘴巴,又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冈本太郎非常残忍,一个少女逃跑不及,被冈本太郎赶上一步,武士刀直接贯穿了少女的后背心,他用刀把少女挑飞到空中。落下来的时候,冈本太郎抓住少女,三两口就把少女吞进肚子里。 眨眼的工夫,冈本太郎就吞噬了好几个鬼。 吃的鬼越多,冈本太郎的鬼力就越强,两只鬼眼红彤彤的,模样十分狰狞。 就在冈本太郎大开杀戒的时候,几个八路军战士冲了出来,他们端着枪,枪头插着刺刀,英勇的跟冈本太郎展开白刃战。 别看冈本太郎是个土肥圆,战斗力却非常强悍,一个人单挑四个八路军战士,竟然一点不落下风。 四个八路军战士把冈本太郎围在中间,试图阻止冈本太郎。 那冈本太郎异常凶狠,双手高举武士刀,嘴里大喊着“八格牙路!”,迎向当胸刺来的刺刀,狠狠劈砍下去。 刀光闪烁,一瞬间,连刺刀带人,把那个八路军战士劈成了两半。 那个八路军战士砰的爆裂成一团鬼气,魂飞魄散。 冈本太郎回身又是一刀,武士刀划出一道半弧,劈飞了第二个八路军战士的脑袋。 剩下的两个八路军战士红了眼,怒吼着挺枪刺进冈本太郎的身体。 冈本太郎嘿嘿嘿的笑了起来,那刺刀根本就不能伤害到他。 冈本太郎将武士刀倒插在地上,双手抓着两把刺刀,猛地将两个八路军战士拽到面前。 鬼爪伸出,掐住两个八路军战士的脖子,大嘴一张,啊呜啊呜,两个八路军战士都被他吞进了肚子里。 冈本太郎满足的舔了舔舌头,他拔起武士刀,扛在肩膀上,一脚踢飞了面前的大圆桌。 圆桌掀飞,下面竟然藏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女人穿着碎花旗袍,看上去很有气质,跟那些村姑有着明显区别。 黑胡子脱口惊呼:“张小姐?!” 原来这个漂亮女鬼,就是传说中的张小姐。 张小姐确实是个美人胚子,怪不得这么多人对张小姐神魂颠倒。 可惜红颜薄命,生前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子,居然被匪徒所杀,丢弃在这大山沟沟里面,想想也是挺悲惨的。 看来张小姐还没有死,她只是没地方逃走,所以躲在桌子下面,没想到竟然被冈本太郎发现了。 冈本太郎满脸淫邪的笑,抓着张小姐的头发,一把将张小姐提了起来,流着哈喇子:“花姑娘!哟西,花姑娘!” 冈本太郎用刀划破张小姐的旗袍,肥腻腻的猪油手肆无忌惮的在张小姐身上揉捏,就跟揉面团一样,张小姐惊呼连连,脸上充满屈辱。 但是,没有人敢上来救她,这里的鬼都不是冈本太郎的对手,谁上来谁就得死。 就在这时候,光头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逆行的背影显得无比英勇。 光头提着一把鬼头刀,嗷嗷大叫着冲到冈本太郎背后:“张小姐,我来救你——” 鬼头刀砍在冈本太郎的背上,刀锋直接斜切进冈本太郎的身体里面。 “八格牙路!” 冈本太郎很生气,一声怒吼,汹涌的鬼气破体而出,瞬间将光头冲飞老远。 黑胡子和牛面急忙跑过去,同时接住坠落的光头。 但光头的冲击力实在太强,连累黑胡子和牛面双双倒在地上。 冈本太郎一巴掌将张小姐扫落在地上,转过身,冷冷看着光头他们:“又是你们?!今晚我就吃了你们!” 冈本太郎提着武士刀,朝着光头他们三个走过去。 小个子和瘦高个冲了出去,挡在光头他们前面,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他们明知道自己阻拦不了冈本太郎,但还是毫不犹豫的冲上去保护自己的兄弟,可见这五个鬼之间的情谊还是相当深厚的。 “冈本太郎,有种你先把我吃了!” 我走出来,挡在冈本太郎面前,冷冷盯着他。 冈本太郎的疯狂杀戮早已点燃我心中的怒火,这个日本人,活着的时候屠杀我们的百姓,死了变成厉鬼,还要屠杀老百姓的鬼魂,实在是令人义愤填膺。 当我站出来的一刹那,一种民族尊严感油然而生。 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今天我杨程,要为中华民族而战斗! 我就不信了,在咱们中国人的地盘上,你他妈的小鬼子还敢如此嚣张? 冈本太郎,这里的鬼都怕你,我可不怕你,今晚我就要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中国功夫! “你是谁?”冈本太郎问我。 “我是你老爷!”我大声回答,气势饱满。 冈本太郎气得牙痒痒,八格牙路的骂个不停。 “你!”我伸手指着冈本太郎,竖起大拇指,翻转手腕,拇指朝下:“东亚病夫!” 这是一个蔑视对手的动作,这个动作是我从电视上学来的,以前的日本武士,就喜欢用这个鄙视的手势来侮辱中国人,然后配上一句“东亚病夫!”。 所以现在,我把这句“东亚病夫”还给小鬼子。 冈本太郎气急败坏,提着武士刀就冲了上来。 我深吸一口气,双拳捏得咯咯作响,迎着冈本太郎冲上去,怒吼道:“小鬼子,受死吧!” 第六十一章 巧合 我也没有练过武艺,此时单挑冈本太郎,全凭着一股民族精神。 等到冲出去以后,我才发觉大事不妙。 我还是低估了那个土肥圆的战斗力,冈本太郎来得很快,我的手指刚刚触摸到三昧真火符,还没把符摸出来呢,就发现冈本太郎已经杀到我面前。 我大吃一惊,想要躲避也来不及了。 那把武士刀唰地贴着我的胸口划了过去,虽然这把武士刀并不是实体,但依然能够杀人。 我只觉胸口微微一凉,当时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糟糕!翘辫子了!” 可能是祖坟冒青烟,我也真的是命大,之前库瘸子送给我的招魂葫芦,刚才我一直没有拿出来,正好揣在胸口的内衣兜里面。 冈本太郎的武士刀不偏不倚,正好砍在招魂葫芦上面。 我的胸口突然爆起一团红光,那是招魂葫芦爆发出来的。 招魂葫芦也是一件神物,肯定具有驱邪避煞的奇效。 冈本太郎是个厉鬼,他手中的武士刀自然是一把邪物。 招魂葫芦感应到邪物的攻击,所以爆发出“反击”。 冈本太郎本想一刀要了我的命,没想到运气这么背,居然砍在“地雷”上面。 红光乍现,冈本太郎猝不及防,武士刀被震得脱手飞出。 冈本太郎明显愣了一下,估计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是个机会! 我当然不会给他更多的反应时间,右手食指和中指顺势就把三昧真火符从衣兜里夹了出来。 “小鬼子,受死吧!滚回去看你姥爷!”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丰富的台词,也许是情绪使然,反正我怒吼着,将那张三昧真火符拍在冈本太郎的眉心中央,同时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 三昧真火符上面的火焰图案瞬间亮起,三昧真火蹿腾出来,顿时就将冈本太郎的鬼头笼罩在其中。 “呜哇——呜哇哇——” 冈本太郎发出极其凄厉的鬼叫,三昧真火能够焚烧一切鬼邪之物,但却不是真正的火焰,而是一种虚火。 冈本太郎的脑袋燃起熊熊大火,火焰快速蔓延,很快就吞噬了冈本太郎的身体。 冈本太郎在地上翻来滚去,哀嚎阵阵,他圆鼓鼓的肚子突然发出嘭的一声炸响,肚子爆炸,一团浓郁的鬼气就像蘑菇云,从冈本太郎的肚子里翻腾而起。 三昧真火很快就把冈本太郎烧得灰飞烟灭,夜风一吹,飘浮的鬼气也很快散去。 鬼哭沟再一次安静下来,如果不是那满地的狼藉,都没人知道这里刚才发生过什么。 我吁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的背心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刚才精神高度紧张,还不觉得害怕,现在回想起来,才感觉后怕。 如果冈本太郎那一刀,不是砍在我的胸口,而是砍在我身体的其他部位,我还会站在这里吗? 如果我没有把招魂葫芦放在胸口位置,估计冈本太郎那一刀已经要了我的小命。 所有的巧合都是紧密扣在一起的,刚才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偏差,我现在都已经成为他们的一员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这一辈子,不都是由无数巧合组成的吗?任何一个巧合出现问题,人生的轨迹都会出现偏差。 管他的呢,老天爷既然让我活着,肯定有让我活下去的理由。 我甩了甩脑袋,把脑子里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全都甩飞出去。 张小姐施施然走到我面前,很有礼貌的对我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其他鬼也慢慢聚拢上来,一个个向我抱拳致谢。 我站在中间,就像英雄一样,受到这些鬼的膜拜,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怪不得人人都想当英雄,原来被人仰慕的感觉竟然如此快乐。 我也一一抱拳回礼,直到双臂酸痛的抬不起来,鬼群才慢慢散去。 黑胡子当先走过来,对着我单膝跪地,双拳紧抱,一脸认真的说:“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你帮我们干掉了冈本太郎,足以证明你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我平生最欣赏有本事的人,我跟你走!” 光头,马面,小个子,瘦高个,全都走过来,四个鬼挨着黑胡子,在我面前一字儿单膝跪下,齐声说道;“我们都愿意跟你走!” 我满心欢喜,能够得到五鬼的认同,我这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尤其是,我没有使用招魂葫芦强行招魂,而是用实际行动让他们心悦诚服的跟着我,这一点才是最关键的。 天色已经有些蒙蒙亮了,我在鬼哭沟竟然不知不觉待了一整夜。 别人的大年初一都在家里喝酒看电视,我的大年初一居然在跟鬼拜把子,想想真是扯淡。 不过吧,有付出就有收获,得到这五个鬼我还是很满足的,日后把他们带在身边,肯定能帮我做很多事情。 “哥几个,天色不早了,咱们也该走了!”我取出招魂葫芦,冲他们招了招手。 五个鬼站起来,光头有些舍不得张小姐,非要过去单独跟张小姐道个别。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转头问黑胡子:“对了,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呢!都跟我说一说!” “张爱国!” “李有根!” “周小强!” “……” 我摇了摇头:“土气!” 黑胡子说:“这些都是我们生前的名字,你现在是我们的老大,要不你给我们取名字吧!” 我摸着下巴想了想,黑胡子这个提议倒是不错,他们原本的名字叫着也拗口,而且不好记,喊出来也没有什么气势。不如我给他们一人取个代号,简单霸气,又容易记住。 我清了清嗓子,指着黑胡子说:“从今以后,你的名字叫……龙一!” 黑胡子点点头,我又指着光头:“你是龙二!” 马面很自觉,瓮声瓮气的说:“龙三!” 瘦高个是龙四,小个子是龙五,但小个子硬说他的年纪比瘦高个大,他要做龙四,把瘦高个换成龙五。 确定好五鬼的名字以后,我很满意的拍拍手:“你们觉得现在的名字怎么样?” 五鬼齐声回答:“土气!” 第六十二章 豢鬼术 我取出招魂葫芦,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将五个鬼收进葫芦里面。 满心欢喜,把葫芦贴身揣着,唱着山歌一溜烟跑回村子里。 刚刚跑到村口,就看见村口的大槐树下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走近一看,原来是库瘸子。 我上去问库瘸子在这里做什么,库瘸子笑眯眯的看着我:“等你!” 库瘸子说他要去邻村主持红事,正好路过我们村,所以特地在这里等我,要给我交代几件事情。 库瘸子说;“呐,我现在简单跟你讲讲豢鬼术,我不会跟你讲第二次的,你可得记牢了!” 我点点头,我的记性一向不错。 库瘸子告诉我,抓到五鬼以后,回去先用精血喂养他们,只需要用针扎破右手食指,挤一滴血珠到葫芦里。然后七日之后,再喂第二次。如此反复七次,等到七七四十九天以后,五鬼差不多已经跟主人心意相通了。 再之后,就可以改喂生米,也是七天喂食一次,量不多,半斗就行,刚好把葫芦装满。每逢月圆之夜,可以把他们放出来溜溜,让他们吸食一些月华,对他们以后的成长修炼有好处。 库瘸子交代完毕以后,就转身急匆匆赶路了。 看着库瘸子的背影,我心中暗道,嘿,所谓的豢鬼术,不就跟养宠物一个样吗?没事儿还拉出来溜溜,真有意思。 回到家里,就看见老爸老妈坐在家门口,眼睛熬得红红的,明显是一夜未睡。 我看着有些心疼,就问他们怎么不睡觉。 老爸说:“你一个人跑去鬼哭沟,我们都担心的很,哪里睡得着!” 老妈拍了拍我身上的尘土,让我先去洗个澡,她去给我做碗荷包蛋补一补。 老爸问我昨晚的情况,我说一切都很顺利,我就讲五个八路军的鬼魂来吃夹生饭,我就趁机把他们收了,至于冈本太郎的那一段,我全部隐了过去,因为我不想让老爸担心。要是老爸知道我差点被鬼杀死,估计他就不让我学这一行了。 洗完澡,吃完荷包蛋,我回到卧室,准备好好睡一觉。 睡觉之前,我突然想起库瘸子的交代,于是起床找了根针,刺破自己的食指。 一颗圆滚滚的血珠子溢了出来,我拔开招魂葫芦,对着葫芦口,将那颗血珠子滴入葫芦里面。然后把招魂葫芦放在枕头边上,这才放心的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天色已经擦黑了,家里人给我留下一张字条,说锅里热着饭,他们去亲戚家串门了,今晚可能不会回来。 我一个人随便扒拉两碗饭,睡了一天,就想出去透透气。我把上次谢强给我的红包翻出来,准备出买点烟花炮竹回来玩。 上次那红包里面装着好几百块钱,可把我乐玩了,对于屁大的孩子来说,那就是一笔巨款,感觉怎么用都用不完。 我揣上钱,招魂葫芦自然也是随身携带的,自从昨夜过后,我把这个招魂葫芦当做了自己的护身符,不带在身上就感觉不踏实。 来到村口的小卖部,一眼就看见胖子蹲在墙角哭。 我走过去,叫了声胖子,问他干嘛哭啊。 胖子抬起头,我发现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上还有尘土,就像被谁揍了一样。 胖子说他揣着压岁钱出来买炮仗玩,结果被黑子欺负了,黑子让他把炮仗交出来,他不肯,黑子就把他揍了一顿,还抢走了他的所有炮仗。 看见胖子被揍成猪头的模样,我实在是有些气愤,那个黑子是村里出了名的王八蛋,偷鸡摸狗,人见人厌。十六七岁的年纪,不好好读书,早早辍了学,成天就在社会上游荡,惹是生非。 有次偷东西,胆大包天,居然偷到余村长家里去了,顺走了村长家里一只下蛋的老母鸡,把余村长气的不行,赶到黑子家里的时候,发现那只老母鸡早就被黑子炖在锅里了,黑子还厚颜无耻的回怼村长:“你凭什么说是你的鸡?那你叫它啊,看它答不答应!” 我摸了摸下巴,黑子这种人,是应该好好治治他了。 胖子跟我还算是朋友,看见朋友被人欺负成这副熊样,如果我不帮他点什么,好像挺不够意思的。 我眼珠子一转,对胖子说:“你请我喝瓶娃哈哈,我帮你把炮仗要回来!” 胖子有些惊奇的看着我,露出不太相信的表情:“你敢找黑子要炮仗?你不怕黑子揍你?” 我双手抱着臂膀说:“你别管我用什么法子,反正我帮你把炮仗要回来!” “成!”胖子高兴的站起来:“我请你喝娃哈哈,你帮我把炮仗要回来!” 胖子转身去小卖部给我买了一瓶娃哈哈,对于那个年代的小孩子来说,喝娃哈哈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尤其是我们山里孩子,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机会喝一口娃哈哈。 喝完娃哈哈,我让胖子回家去等着,我肯定帮他出这口恶气,把炮仗要回来。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喝了胖子的娃哈哈,我当然要帮他这个忙。 和胖子分开以后,我回到家里,取出招魂葫芦放在桌子上。 我对着招魂葫芦说:“哥几个,黑子那个混蛋,抢了我朋友的炮仗,你们谁去帮我把炮仗拿回来?” 喊了半天,招魂葫芦里面都没有半点反应,我这才想起,若想施展五鬼搬山之术,必须先起符,这才能驱使五鬼做事。 我挠了挠脑袋,库瘸子也没有给我黄符呀,我怎么起符? 想了想,没办法,只能自己动手做了。 家里有黄符,有朱砂,我赶紧找出来摆放在桌上。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我翻开《三清书》,对着书上的符咒图案,依葫芦画瓢临摹了一张驱鬼符。 画符是门手艺活,驱鬼符并不复杂,但我第一次画符,手很生硬,足足画了半个多钟头,搞得满头大汗。 我拿起驱鬼符,线条有些歪歪扭扭的,就像画了很多条蚯蚓,实在是有些丑,一点美感都没有。 难看是难看了一点,只要能用就好,试试看吧! 第六十三章 小试牛刀 画好驱鬼符,我搓了搓手,信心满满的拿起黄符,往桌上啪的一拍,大喊道:“急急如律令!” 招魂葫芦轻微晃动了一下,平地里卷起一股阴风,几道模糊的影子从葫芦里跑出来,一溜烟冲出屋子,消失在黑夜里。 我心中大喜,没想到第一次试验,居然就成功了。 嘿,太棒了,看我今晚小试牛刀,用五鬼搬山之术把胖子的炮仗偷回来。 库瘸子之前反复叮嘱我,不可用五鬼之术,去做那鸡鸣狗盗之事。 炮仗本来就是胖子的,是黑子强行抢走的,所以我帮胖子把炮仗拿回来,算不上是偷。 我喜滋滋的守在桌子前面,等待五鬼搬山,帮我把炮仗搬回来。 过了半天,五鬼都还没有回来,红旗村就这么大一丁点地,不至于跑丢了吧? 难道是我自己操作失误,五鬼找不到路回来? 我走出屋子,准备去外面看看,刚一打开门,就听见砰的一声炸响,紧接着就有烟火从一户人家的房顶上冲天而起,点缀了夜空。 还不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外面有人在喊:“着火啦!快去救火啊!着火啦!” 那户人家的屋顶燃烧起来,夜风一吹,火势更猛,烧得噼啪作响,映红了天空。 我心中纳闷,大过节的,谁家烧房子啊? 这时候,五鬼回来了,一字儿在桌子前面排开。 我回头看着他们,五鬼手里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回来。 “炮仗呢?我不是让你们去黑子家里,把炮仗带回来吗?”我抓了抓头发,感觉有些挫败。我可是信誓旦旦答应过胖子,一定帮他找回炮仗的,而且我还喝了他的娃哈哈,现在事情没给人家办成,我怎么交差? “你们没找到黑子的家?”我问他们。 五鬼摇了摇头,回答说:“找到了!” “那为什么没把炮仗拿回来?”我诧异的问。 五个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一看他们这副表情,就知道他们有事隐瞒,于是赶紧追问他们怎么回事。 “小爷,这件事情都怪龙二!”龙一开口说话了。 龙三附和道:“是呀,我们本来准备拿了炮仗就走的,但是龙二他……” 龙二摸着光亮亮的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小爷,今晚这事儿确实怪我。我生前是个炮兵,看见炮仗呢就有些手痒,正好看见有颗‘震天雷’,我就忍不住放了一发。没想到那震天雷居然把角落里的炮仗全部点燃了,所以那些烟花炮竹全都上了天,不过还挺漂亮的!” 我浑身一震,噌地站了起来,不是吧?那户着火的人家难道是黑子? 我指着远处的大火,惊讶地问:“龙二,那是你的杰作?” 龙二低下头,害羞的说:“失误!小小的失误!” 我气得差点没有晕死过去,这几个笨蛋,干的这叫啥事儿呀,我只是让他们去把炮仗偷回来,神不知鬼不觉就完事了,他们……他们居然把黑子家都给烧了…… 黑子要是知道这事儿是我在背后捣鬼,不得杀了我啊! 幸运的是,这场大火很快就被扑灭了,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我紧锁房门,待在家里一整夜都不敢出门,没想到第一次施展五鬼搬山,想要小试牛刀,居然惹出这么大的乱子。 我把五鬼狠狠臭骂了一顿,让他们滚回葫芦里面去反省。 一宿没睡,我这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忐忑难安。 第二天,我早早出了门,假装路过黑子家,跑去看了看火灾现场。 黑子家的屋顶被烧掉了一大半,地上散落着烧焦的瓦片,污水横流,现场一片狼藉。 如此景象,注定黑子一家,这个春节要在四面透风的房子里度过了。 黑子他爸是个屠户,性格暴躁,也是个凶狠之人。 黑子被他爸捆绑在一根门柱上面,他爸手里拿着一根赶猪的鞭子,劈头盖脸的对着黑子一顿打,抽得噼啪作响,黑子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我让你混!我让你混!”黑子他爸满脸怒火,手中的鞭子一秒钟都没有停下。 黑子被抽得哭爹喊娘,眼泪横流:“爸,不是我干的!真的不是我干的!呜呜呜……” 看着黑子被打,我的心里还是有些暗爽,这个混球,终于也有被胖揍的时候。 我正看得起劲,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胖子。 我跟胖子道歉,说昨晚实在是不好意思,没有帮你把炮仗带回来。 胖子却没有一点怪罪我的意思,反而很高兴,把我拉到一边,居然从兜里掏出整整一袋娃哈哈送给我。 我一脸懵逼的看着胖子,不知道胖子葫芦里装着什么药,没跟他办成事儿,他不仅没有骂我,反而还送我东西,这是几个意思? 胖子把娃哈哈塞到我手里,冲我竖起大拇指:“够兄弟!” “啥……啥意思?”我一脸茫然。 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悄悄附在我耳边说:“说真的杨程,我以前从不知道你这么有种,为了帮我报仇,居然放火烧了黑子家的房子,太霸气了!” 我一听胖子这话,就知道胖子肯定是误会了,他以为是我点燃炮仗,烧了黑子家的房子。 我张开嘴,急于解释,胖子却不给我解释的机会,他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杨程,我真的很感动,你太仗义了,真的,这辈子我认定你这个兄弟了!” 我欲哭无泪:“那……那不是我做的……” 胖子说:“嘘!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放心吧,我知道你是为了帮我出气才这样做的,我一定会保守这个秘密,绝对不会说出去!” 看着胖子屁颠屁颠跑开,我这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妈的,这次可真是黄泥巴滚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黑子的惨叫声一直在村子上空回荡,我打了个冷颤,赶紧拢了拢衣领,一路小跑回到家里。 一路上,我都低着头,生怕被人看见,感觉自己就像罪犯一样,终于明白“做贼心虚”是什么滋味了。 第六十四章 黑子 春节很快就要过去了,过完春节要不了多久,学校就得开学了。 这天,我兜里揣着钱,准备去镇上买点东西。 快开学了,买点学习用品,老爷子喜欢吃桂花糕,再给他带点桂花糕回来。 从村子出发,距离最近的小镇也有十多里山路,这里去镇上都靠步行,山里也没通车,汽车只能开到镇上。 所以我早早出了门,大山里虽然交通不便利,但自然环境是非常好的,尤其是清晨的空气,舒服的有些醉人。 我一个人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倒也没有害怕的感觉。 大山里的孩子翻山越岭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没有城里孩子那样娇气,走哪里都需要家长接送。 相对来说,大山里更质朴一些,没有城市里那么多危险。 我哼着歌儿,蹦蹦跳跳的往前走,偶尔踢一踢地上的石子。 出了村口,拐过一个山坳,就听见后面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我回头一看,来人竟然是黑子! 自从上次烧了黑子家房子以后,这段时间我都很少出门。 每次有人提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都远远躲开,心里有些发虚。 黑子家这次损失巨大,大半边房顶都烧没了,这几天一直在找人重新盖房顶。 黑子也被他爸揍成了猪头,脸颊都还是浮肿的,带着一块块的淤青。 黑子向我走过来,嘴角挂着一抹冷笑。 我不知道黑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心里掠过一丝慌乱,脸上挤出僵硬的笑容:“黑子哥,早啊!” “杨程啊,你这是要去哪里呀?”黑子走到我面前,笑眯眯的看着我。 他的脸上满是淤青,这一笑,模样显得很狰狞。 我后退一步:“这不要开学了吗?我去镇上买点学习用品!” “最近我听说一件事情!”黑子低下头,把脸凑到我面前。 黑子十六七岁的年纪,长得也很壮实,比我高出整整一个脑袋,模样继承了他爸的凶悍基因,看上去一副凶相。 实话讲,单独面对黑子,我这心里还有些忐忑。 “我听说呀,是你暗中做了手脚,烧了我家的房子!”黑子似笑非笑的看着我,那笑容令我心里发毛。 我的心里忍不住咯噔一下,妈的,这个消息怎么传出去的? 胖子! 肯定是胖子那个白痴! 他妈的,我都跟他解释过,说放火这事儿不是我干的,他非要自作多情,感谢我帮他出了一口恶气。 糟糕,我就知道黑子找上我没有好事,果然是为了这事儿而来。 看样子黑子早就把我盯上了,今天看我放单,又不好在村子里收拾我,所以一路尾随我来到这无人的山道上。 我和黑子的体格差距很大,要是黑子真对我动手,我肯定要被他胖揍的。 我简直服了胖子,这真是一个衰神朋友,我怎么会认识这样的白痴,老天爷,你是故意把胖子派来惩罚我的吧? 黑子收敛起笑容,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踏前一步,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将我离地提了起来,我艰难的用脚尖垫着地面,脸上露出惶恐的表情。 这件事情虽然我不是真正的主犯,但我确实是难咎其责,因为是我放出五鬼,结果搞出了这样的事情,我这心里老是觉得自己是个“罪犯”,所以在黑子的逼问下,始终显得有些心虚。 “小子,老实交代,究竟是不是你在捣鬼?”黑子恶狠狠的问,唾沫星子全都喷在我的脸上。酸臭臭的,狗日的早上肯定没刷牙。 我结结巴巴的回答说:“不是我……肯定不是我……我怎么可能跑到你家捣鬼……这么不靠谱的事情,你……你听谁说的?” 黑子冷笑两声:“听谁说的?呵呵,当然是你的好朋友!我狠揍了他一顿,他就什么都交代了,说你为了帮他报仇,所以在背后做手脚,烧了我家房子,这笔账你说怎么算?” 我的冷汗哗啦啦滚落下来,胖子果然不靠谱,又一次的出卖了我,如果真是胖子指控的我,那我可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我很苍白的辩驳着:“不是我……你家烧房子,关我什么事,胖子说的话不可信!” 反正我现在心里就抱着一个念头,随便黑子怎么问,我都不会承认。黑子也只是道听途说,并没有找到是我放火的证据,所以他也不敢把我怎么样。我要是承认了那才是傻子,黑子岂不是可以名正言顺的跑到我家要赔偿了吗? 所以我下定决心,不管怎样,打死都不承认。 黑子冲我咧嘴一笑,笑的非常邪恶:“不承认是吧?没关系,我他妈打的你承认!” 话音未落,黑子突然一拳打在我的脸上,顿时打的我眼冒金星,鼻子都歪在半边,热辣辣的鼻血就跟喷泉一样,突突的往外冒。 我倒在地上,捂着鼻子,眼泪止不住的流出来。 “你干嘛打人?你说是我烧了你家房子,证据呢?把证据拿出来啊!”我有些火了,冲着黑子大声叫喊。 “证据?你他妈跟我讲证据!” 黑子走上前来,不停的用脚踹我,把我踹得满地打滚,爬都爬不起来。 黑子本来就长得身强力壮,我跟他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再加上经常打架斗殴,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很快就被他打的爬不起来。 黑子走过来,强行把手伸入我的衣兜,将我兜里的几百块钱全部搜刮出来。 黑子用指头蘸了蘸口水,吧嗒吧嗒数着钱:“臭小子,压岁钱挺多的嘛,这笔钱算是你给我的赔偿费,滚蛋吧!” 我一听这话就急了,什么赔偿费,我凭什么要赔偿你? 这几百块是谢强给我的红包,是我辛辛苦苦用命挣回来的,我一直舍不得花。 况且,今天我要去镇上买学习用品,还要给老爷子买桂花糕,需要用钱,这些钱要是都被黑子抢走了,我怎么办? “把钱还给我!”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 “去你大爷的!”黑子转身一脚命中我的小腹,把我向后踢飞好几米远。 第六十五章 怂蛋 我趴在地上,疼得大汗淋漓。 肚子里翻江倒海,黑子这一脚,把我吃的早饭全都踹了出来。 黑子指着我,嚣张的说:“以后别让我在村子里看见你,见你一次揍你一次,妈的,敢在我背后捣鬼,老子弄死你!” 黑子骂骂咧咧,满嘴脏话的走掉了。 我心里腾起一团无名火,这个黑子实在是欺人太甚了,虽然我早就听说过黑子的恶名,但从来没跟他正面接触过,今天一接触,才发现此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 这是赤果果的抢劫啊,抢走我身上的所有现金,在那个年代,几百块可是一笔巨款。 我当然不可能白白让他抢走我的钱,而且,今天若是让他觉得我好欺负,那他以后就会时常欺负我。 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让他知道,我杨程绝对不是好欺负的。 胖子是个软骨头,但我不是,全村人都怕你黑子,我杨程不怕,再凶狠的人,也怕硬茬子,今天我就要做那个硬茬子。 “黑子,你他妈给我站住!” 我爬起来,双目喷火,指着黑子的背影怒吼。 听见我在骂他,黑子不敢置信的掏了掏耳朵,转过身,诧异的看着我:“你在骂我?” “人渣!”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黑子腾一下就火了,撸起袖子,转身大踏步向我走过来,一边走一边骂:“王八犊子,老子今天不弄死你!” 黑子走到我面前,抬手就想扇我耳光。 我刚才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右手里暗藏了一块石头。 我瞅准机会,先下手为强,高高跳起来,一石子砸在黑子的额头上。 黑子哎呀一声,抱着头后退两米,脑袋上冒出一个大包,有鲜血流了下来。 黑子摸了摸,看见手上沾染的鲜血,顿时气得暴跳如雷,指着我嗷嗷怪叫:“杨程,老子今天不弄死你,名字倒着写!” 黑子怒吼着冲上来,就像一头发疯的野猪,杀气腾腾。 我举起石块朝黑子砸过去,黑子早有准备,侧身躲开,顺势伸腿将我绊倒在地上,然后翻身就骑坐在我背上,将我死死压着,醋坛子大小的拳头,雨点般往我身上招呼。 不得不说,黑子的实战经验确实很强,我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黑子刚才被我砸破脑袋,早已气得七窍冒烟,失去了理智,那一拳一拳的砸下来,完全是把我往死里打。 他以为这样能让我屈服,但我偏偏不,我说过,我是个硬骨头,你越打得厉害,我反抗的越厉害。 我摸到怀里的招魂葫芦,猛地拔开塞子,妈的,现在打是打不过黑子了,只有求助于五鬼了。 幸好这几天没事闲着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练习临摹驱鬼符,几天下来,身上已经揣着好几张驱鬼符,而且画工也比之前好多了。 我腾出一只手,承受着黑子的拳头,艰难的掏出一张驱鬼符。 黑子正打的兴起,一边打一边骂:“小兔崽子,老子说过要弄死你,去死吧!服不服?服不服?” 我咬着嘴唇,手里紧紧攥着驱鬼符,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 平地里突然刮起一阵阴风,黑子也明显感觉到这阵阴风,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妈呀——” 黑子突然尖叫一声,一骨碌从我背上滚下来,面露惊骇之色。 脸色惨白的五个鬼,将黑子围在中间,冰冷冷的看着他。 黑子咕噜咕噜咽着唾沫,吓得瑟瑟发抖:“你们是谁?你们是谁?” 龙一问我:“小爷,怎么处置他?” 我擦着嘴角的淤血,气喘吁吁的说:“吓唬吓唬他就行了!” “这个简单!”龙一阴气森森的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他的脑袋突然掉落在地上,骨碌碌滚到黑子面前,而且还对着黑子说话:“小子,听说你很拽啊?” “妈妈呀!” 黑子直接被吓疯了,触电般从地上一蹦三尺高。 “现在能够还我钱了吗?”我冷冷问黑子。 黑子哆哆嗦嗦把钱掏出来,还把自己身上多余的钱都掏了出来,冲我抱拳磕头:“还你,还你,全都还给你,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啊……” 刚才黑子还跟一头猛虎似的,现在却变成了一只小猫咪,呵呵,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 “以后别让我在村子里看见你,见你一次揍你一次,滚吧!”我把黑子之前对我说的话,现在全部丢还给他。 黑子一听“滚”字,哪里还敢怠慢,跪下来对我磕了三个响头,慌慌张张爬起来,沿着山路飞奔,一边跑一边喊:“鬼啊——鬼啊——” 龙一伸出双手,把掉落在地上的鬼头捡起来,重新接回脖子上,扭了扭脑袋,轻蔑的说:“这小子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吧,这样就被吓得屁滚尿流?呵呵,要是在抗战年代,他绝对是个汉奸!” 我吁了一口气,让五鬼回到招魂葫芦里,大白天的,要是让其他人撞见,吓着无辜路人可就不好了。 刚才被黑子一顿胖揍,浑身都在痛,就跟散架了似的。 不过我相信,从今往后,黑子绝对不敢再来找我的麻烦了。 我数了数钱,一分不少,并且还多出一百块,黑子吓得把自己的压岁钱都给了我。 哈哈,真是滑稽,这些所谓的“恶人”,全都是他妈纸老虎,装出来的,遇到真正的强者,立马变成了怂蛋。 既然黑子把自己的压岁钱都给了我,那我也就笑纳了。 我看了看天色,时候不早了,这番打斗耽误了我不少时间。 把黑子吓跑以后,我心中的石头也就放下了,我知道,黑子再也不会因为烧房子这件事情来找我麻烦,这件事情算是解决了,我也不用再躲躲藏藏了。 虽然挨了揍,但是我的心情还不错,到镇上买了一套学习用品,还给老爷子带了几盒桂花糕,这才蹦蹦跳跳的往村里走。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在村口远远就看见了胖子。 我一看胖子就来气,正准备上去骂他几句,还没开口呢,胖子就拉着我说:“杨程,黑子出事了,你知道吗?” 第六十六章 吓丢魂 我心里咯噔一下,黑子出事了?黑子能出什么事?早上揍我的时候,不是还生龙活虎的吗?怎么一转眼就出事了,这是报应吗? 我就问胖子:“黑子出了什么事?” 胖子说:“不知道怎么的,黑子就跟撞了邪一样,变得痴痴傻傻的,谁叫他都没有反应,嘴里就一直念叨着‘有鬼!有鬼!’,黑子他爸一看不对劲,已经赶去邻村找库瘸子去了!” 我心中一紧,不是吧?难道黑子是被早上的五鬼吓傻了吗?平时不是挺厉害的一个人吗,没想到胆子这么小,经不起惊吓。 糟糕,这事儿又是我惹出来的。 我不由得忐忑起来,黑子要是精神失了常,岂不是要赖着我一辈子。虽然是黑子揍我在先,但这口锅最后还是得我背着,我可不想照料这个傻子一辈子。 于是我赶紧让胖子带我去黑子家看看,我心里挂记着黑子的事情,也没工夫跟胖子计较出卖我的事情,反正我看胖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知道黑子没有说谎,他确实把胖子狠揍了一顿。胖子这种软骨头,一揍肯定就会吐实话。 来到黑子家,我和胖子爬上墙头往里看,黑子坐在院子里,只有他妈陪着他。 只见黑子表情呆滞,双目失神,跟个傻子一样的坐在那里,嘴里不停地说着“有鬼啊!真的有鬼!”,一边说,亮晶晶的哈喇子就一边跟着嘴角流,他妈哭哭啼啼的,拿着纸巾不间断的给他擦嘴巴。 卧槽! 真被吓傻了吗? 胖子揉着红肿的脸颊,啐骂道:“哼,这就叫做报应!妈的,他平时不是挺嚣张的吗?还敢揍我?来啊,现在还能站起来揍我吗?要不是他妈守在边上,我肯定冲进去踹死他狗日的!” 我又不敢说黑子这副模样是我造成的,只能尴尬的笑一笑:“是啊,恶有恶报,黑子太嚣张了,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所以要让邪门东西收拾收拾他!” 胖子说:“真希望他能这样一直傻下去!哎,库瘸子来啦!” 黑子他爸火急火燎的往家里赶,身后跟着库瘸子。 我拉着胖子,赶紧躲到墙角下,看着库瘸子进了院子,这才重新爬上墙头。 胖子很奇怪的问我;“库瘸子不是你师父吗,你为什么不给他打声招呼?好像还躲着他似的!” 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道:“我俩贼兮兮的爬在墙头上偷看,让师父看见了成何体统?还以为我俩要做坏事呢!” 库瘸子刚走进院子,黑子他妈就扑过去,拽着库瘸子的胳膊哭了起来,一个劲地喊:“大仙,救救我儿子!救救我儿子!” 黑子他爸是个暴脾气,一把推开他老婆,喝斥道:“嚷嚷什么呢,滚一边去,进屋给大仙泡杯茶出来,大仙赶了这么远的路,你这女人怎么没点规矩!” 黑子他妈点点头,进屋给库瘸子泡了杯茶出来。 库瘸子走到黑子面前,绕着黑子走了一圈,扒开黑子的眼皮看了看,回头问黑子他爸:“今天他去过什么地方?” 黑子他爸说:“早上的时候出去了一趟,结果回来就变成了这副模样。这大春节的,我都不知道他怎么会搞成这样!” 黑子他妈说:“前几天烧房子,今天孩子又莫名其妙成了这副模样,这个年真是晦气,大仙啊,你看看我们是不是撞了什么邪啊?” 黑子他爸点点头,指着黑子问库瘸子:“大仙,你看我这儿子,是不是撞邪了?” 库瘸子摇了摇头:“不是中邪,应该是受到某种强烈惊吓,导致吓丢了魂!” “吓丢魂?!”黑子他爸张了张嘴,向库瘸子请求道:“大仙,这……这可怎么办呀?我就只有这一个儿子,虽然这小王八蛋生性顽劣,但……但他才十七岁啊,我求求你救救他吧!” 我听着就觉得这件事情有些严重,没想到黑子的胆子这么小,一点都受不得惊吓,居然吓丢了魂。当时我都是心地善良了,没有直接让五鬼弄死他,只是把他吓跑而已,没想到黑子竟然丢了魂。 库瘸子站在黑子面前,背负着双手,压低声音问黑子:“你说你看见鬼了?” 黑子像个痴呆一样的点点头:“是啊,鬼啊,鬼啊!” “那鬼长什么样子?”库瘸子又问。 黑子的面部表情突然扭曲起来,露出恐惧的神色,他伸出五根手指,杀猪般的嚎叫起来:“五个……有五个鬼……别杀我……别杀我啊……” 黑子惊恐的尖叫着,撅起屁股往椅子下面钻,吓得瑟瑟发抖。 库瘸子皱起眉头,不知道在思忖什么。 我心中暗叫糟糕,黑子居然说出了“五个鬼”,以库瘸子的智慧,应该很快就会怀疑到我头上。 我拉着胖子跳下墙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胖子问我在跑什么,我说家里有点事,我得回去了。 我回到家里,把桂花糕递给老爷子,老爷子很高兴,让我洗个手吃晚饭。 我们刚摆好饭桌,还没端上碗呢,库瘸子就从门口走了进来。 我抬头看见库瘸子,小心肝登时一沉,糟糕,库瘸子肯定是为黑子的事情而来。 库瘸子的突然造访,令老爷子有些意外,老爷子很高兴,招呼库瘸子一起喝酒。 库瘸子说:“酒呢暂时不喝了,我来办点事儿!” 库瘸子一边说着,一边在我对面坐下来,开门见山的问我:“杨程,今天去哪儿了呀?” 我挤出一个笑容:“去了镇上,买了点东西!” 库瘸子说:“遇上黑子了吧?” “黑子?!” 我心头狂跳,表面却装作很惊讶的样子:“我跟他不熟啊,没碰上!” 库瘸子眯眼看着我,突然伸手指着我的脸:“你脸上的青疙瘩是怎么回事?” 我摸了摸脸颊,还有些隐隐作疼,这都是黑子那王八犊子留下的“杰作”。 不过我也不能说我被黑子揍了,我只好说:“山高路滑,走在半路上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都在疼呢!” 第六十七章 公鸡叫魂 我一边说话,一边假装扒饭,不敢直视库瘸子的眼睛,因为我在说谎,心里有点发虚。 库瘸子轻轻敲打着桌子,不急不缓的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脸上的淤青,应该是被黑子揍的吧?” 库瘸子果然聪明,一语就点破我的谎言,我情不自禁的哆嗦了一下。 老爷子在旁边听见这话,立马就很生气的问我:“杨程,黑子那小兔崽子欺负你了?敢揍我孙子,走,爷带你找他算账去。我连他爸都敢抽,更何况黑子那个兔崽子!” 库瘸子伸手拦住老爷子,让老爷子先别着急上火。 然后库瘸子继续对我说:“黑子揍了你,你为了反击,所以把五鬼召唤出来吓跑了他,我说的对不对?” 老爷子一脸迷惘:“杨程,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爷实话实说!” 库瘸子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再继续狡辩也没有意义,只好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 当然,我也不是傻子,我可没提到前几天烧房子的事情。我只说今早走出村口的时候,碰上黑子,那王八蛋见我一个人好欺负,就来“派款”,要我给他钱买烟抽。我不给他,他就揍我,还把我身上的钱抢走了。我很生气,就把五鬼召唤出来,把黑子吓跑了。 老爷子生气的说:“黑子这个兔崽子真是无法无天了,居然欺负到杨程头上。库大仙,我认为我家杨程做的没错啊!” 库瘸子正色道:“自卫反击是没错,可是……事情现在搞严重了,黑子受到惊吓,现在魂都丢了。人有三魂七魄,黑子现在丢了两魂,只剩一魂把命悬着。如果三日之内,不能把弄丢的两魂找回来,魂魄就永远不能归体,那么黑子一辈子都会像现在这样,变成一个痴呆!” 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事情居然这么严重。 老爷子也吓了一跳:“真的假的?这么严重?” 黑子要是真的变成痴呆,我们岂不是要照顾他一辈子? 老爷子赶紧对库瘸子说:“库大仙,你看这事儿,确实是黑子有错在先,杨程也不知道会把他吓成这样,你……你可得帮帮忙,把黑子的魂魄找回来!” 库瘸子点点头:“我肯定会尽全力找回黑子的魂魄,而且这件事情我也没有对黑子家提起过,我没说是杨程搞出来的!” 老爷子冲库瘸子抱了抱拳,表示感谢。 库瘸子让我把招魂葫芦拿出来,我不知道库瘸子要做什么,很听话的把葫芦交给他。 库瘸子咬破大拇指,在葫芦上面印了个血印子,然后把葫芦递给我:“我已经封印了招魂葫芦,一年之内,不准你再使用五鬼之术。一年之后,封印会自行解除!” 啊?! 我一脸不高兴的看着库瘸子,这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惩罚我呢? 库瘸子说:“这件事情,确实是黑子有错在先,但你使用五鬼之术,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鉴于你现在还不能很好的使用五鬼,所以我把你的葫芦封印了,也算是关那五个鬼一年的禁闭,让他们好好反思一下!”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库瘸子既然已经下了封印,以我的能力自然是没法解开的,只有等一年以后,封印自行解除。 也就是说,这一年之内,我也不能让五鬼帮我打架了,突然少了五个帮手,这心里一下子就没了底气。 库瘸子对我说:“杨程,这两天你得跟着我,一起去把黑子的魂魄找回来。人有三魂,天魂,地魂,命魂,缺一不可。现在黑子的天魂和地魂都被吓跑了,我们需要把这两个魂魄找回来。三日内找不回来,黑子一辈子都是痴呆!所以你得清楚,事情是很严重的!” 老爷子赶紧问:“大仙,需要我们做点什么?” 库瘸子说:“准备几样东西,一只三彩大红公鸡,公鸡的尾翎要有三种颜色,称为‘三彩’。再准备一小袋上好的白米,把鸡喂得饱饱的!现在就去准备吧,我去黑子家,问问黑子的生辰八字!” 老爷子翻遍自家的鸡笼子,也没有找到三彩鸡,于是揣上钱,去村子里转了一圈,花高价从一户村民家中买到了一只“三彩鸡”。然后按照库瘸子的叮嘱,拿出家里最好的白米喂鸡。三彩鸡吃得饱饱的,在院子里昂首挺胸的迈着步子,就像一个骄傲的将军。 晚些时候,库瘸子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符,上面写着黑子的生辰八字。 库瘸子让我取一只碗出来,碗中盛满清水。 库瘸子点燃黄符,把烧了的灰烬融在水里,那碗水很快变的浑浊起来。 库瘸子把符水端到三彩鸡面前,三彩鸡吃了米,大概是口渴了,咕咚咕咚就把那晚符水喝了下去。 我问库瘸子接下来做什么,库瘸子说:“等!” 等? 我很好奇等什么。 库瘸子说:“等公鸡打鸣!只要黑子的魂魄没有跑远,明儿天亮,三彩鸡打鸣的时候,魂魄就会听见,这叫做公鸡叫魂!” 我听的稀奇,又问:“如果魂魄跑远了呢?” 库瘸子说:“那你就准备好一笔钱!” 我挠了挠脑袋,为什么我要准备钱呢? 库瘸子说:“如果魂魄跑远了,找不回来,你就做好照顾黑子一辈子的准备吧!” 我一听这话,当即就要吓哭了。 库瘸子又安慰我说:“这才仅仅一天时间,理论上来说,魂魄应该还没离开村子!” 库瘸子让我回屋休息,等到公鸡打鸣的时候再出来。 可是我哪里睡得着,一晚上都是迷迷糊糊的,好不容易熬到天色微明,院子里的三彩鸡终于引颈高亢,发出清厉的啼叫:“咯咯咯——” 我顿时打了个激灵,一骨碌翻身而起,冲到院子里。 就看见库瘸子站在院子中央,左右掌心各自握着一张黄符,大喊一声:“收!” 我紧张地看着库瘸子:“库大仙,成功了吗?” 库瘸子慢慢收起黄符:“小子,算你运气好,黑子丢失的两魂全都回来了,我现在就去黑子家帮他还魂!” 第六十八章 灾星儿 这件事情,最终还是库瘸子帮我搞定了。 黑子吓丢的魂魄回到体内,人也变回了正常,不再是那副痴傻的模样。 库瘸子又帮了我们一个大忙,我们全家老少都很感激他。 但库瘸子却说不用感激,因为这五鬼之术是他传授给我的,现在我用这五鬼之术惹了祸,库瘸子说他也有一定的责任。 这事儿也就有惊无险的摆平了,但是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从这以后,黑子见到我都要躲着走,再也不敢来招惹我。他经常在暗地里跟人偷偷讲,说我阴气很重,不是人,还能够招鬼,搞得很多人都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 春节很快就过去了,又到了开学报名的日子,最后半年的小学时光,过了这学期,下半年就要升入初中了。 但是自从开学以后,我发现学校里的同学就对我的态度很不友好,很多人都躲着我走,把我当成瘟神,生怕碰到我会被传染一样。 我仿佛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管我走到哪里,很多人都在背后窃窃私语。也没有人愿意跟我玩,我的同桌也申请调离了方位,宁愿一个人去垃圾堆旁边待着,也不跟我坐在一起。 我端着饭盒去食堂吃饭,原本排队的人们呼啦啦全部散开,竟然没人跟我抢位置。我想去打个篮球,刚刚走到球场边,打球的人也全都跑开了。 我很清楚的意识到,我被人排挤了,成为了众矢之的,学校里的人都不跟我玩。 从我内心深处来说,我并不奢望谁跟我一起玩,但是排挤我总得有个理由吧?在这以前,我在学校里的人际关系一直还算不错,很多孩子喜欢跟我一起玩,而且我的成绩也还马马虎虎,老师也很喜欢我。 我就想不通了,我他娘的又没招谁惹谁,怎么过了一个春节回来,全都对我这样冷漠啦? 这种日子让我感觉很不爽,每天没人跟我说话,没人跟我一起玩,有次我拉着我们的女班长,想要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想到女班长竟然吓哭了,还哭着让我放过她。 我就懵逼了,这话说的我跟犯罪分子一样,什么叫做放过你? 过了约莫半个多月,有天我实在忍不住了,趁着胖子上厕所嘘嘘的时候,把胖子堵在厕所里面,让他跟我讲清楚,为什么全校同学都在排挤我,这是怎么回事? 胖子是我唯一还能搭上话的朋友,我只有把胖子当做突破口,才能了解到事情的真相。 “胖子!” 胖子正在撒尿,我突然出现在他后面,把他吓了一大跳,黄澄澄的童子尿都撒在了自己手上。 “你在吓什么?我要吃了你吗?”我没好气地说。 胖子尴尬地笑了笑:“不是!不是!主要你这一嗓子来得太突然了!” 我逼近胖子:“问你件事儿,最近是什么情况,为什么所有人都躲着我?我是得了传染病吗?大家这么怕我?” 胖子反手在裤子上擦了擦童子尿,搓着手说:“杨程啊,咱俩也是兄弟一场,实话跟你说吧,你知道他们都在背后叫你什么吗?” 我撇撇嘴:“叫我什么?难道叫我帅哥?” 胖子说:“他们都在背后叫你灾星儿!” 所谓灾星儿,就是倒霉蛋的意思,也就是谁碰着我谁就会倒霉,所以大家才要躲着我,以免触碰到霉头。 我吸了吸鼻子,皱起眉头,问胖子他们为什么叫我灾星儿。 胖子告诉我,主要还是黑子那张大嘴巴,到处乱说,说我命格属阴,是个阴胎,走到哪里都会招惹不干净的东西。 之前我跟郑军去鬼哭沟,郑军死了,女鬼殷红衣指名道姓来找我,这事儿人尽皆知。后来又发生群蛇救我的事情,已经有人在背后议论我了。再后来又发生黄皮子精的事情,害死了齐二叔,很多人都说我是灾星,走到哪里就把灾难带到哪里。 这次黑子来招惹我,结果又被五鬼吓丢了魂,经过黑子的臭嘴一渲染,我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灾星儿”。 山村里面没有城市里那么多娱乐活动,人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饭后聚在一起唠嗑,东家长西家短,村子里连续发生的这些事情,都跟我有关系,所以好多人都说我是灾星,甚至还有不少家长告诫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在学校里不要跟我一块儿玩,以免被我传染了霉头。 谣言愈传愈烈,传到后来,竟然还衍生出了不同的版本。 有的人说我是鬼胎,从小阴气就很重,而且都是跟鬼打交道。 还有的人说我是蛇妖,每当夜深人静,月圆之夜的时候,我就会变成一个蛇头人身的怪物。 这些流言蜚语就像利箭一样扎在我的胸口上,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小小年纪,我便体会到了什么是“世态炎凉,人情淡薄”,去他大爷的,老子舍身站出来抗击女鬼的时候他们怎么不来感谢我?老子帮他们摆平诈尸事件的时候,怎么没人歌颂我? 现在倒好,呵呵,居然在背后骂我是“灾星儿”,人心真是太复杂了。 怪不得我常听人说,真正可怕的并不是鬼,而是人,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杨程,不要难过,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这个谣言止于智者是吧?这些谣言终究都会过去的,不要太往心里去。反正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我兄弟。其他不说,你帮我向黑子报仇的事情,我永远都会铭记在心!” 胖子信誓旦旦的拍着胸口,我也懒得去分辨他这番话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疲惫地挥挥手:“你走吧,别让他们看见你跟我这个灾星儿在一起,否则你也会被他们排挤的!” “杨程……”胖子叹了口气,还想说点什么,被我一把推出了厕所。 春天已经来了,万物都在复苏,阳光也很明媚。 但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我很清楚,也许我这一生,注定要与孤独为伴。 第六十九章 雄黄 回到家里,写作业也没什么心情,一个人嘴里叼着铅笔在那里发呆。 突然,我的脑袋被人敲了一下。 扭头一看,发现柳青青站在背后,正笑吟吟的看着我。 “你终于醒啦?”看见柳青青醒来,我很高兴。 自从春节时候,柳青青说她要好好睡一觉开始,这一觉已经睡了足足一个多月。 由于柳青青在冬眠,这段时间我的苦闷心事,也没地儿诉说。 柳青青伸了个懒腰,慵懒的模样依然很美,她说:“是啊,这一觉睡得好舒服,外面应该是春暖花开了吧?” 我点点头,春暖花开的时候,也是各类动物从冬眠中醒来的时候。 很多冬眠的蛇这个时节已经溜出洞穴找食物了,睡了一个冬季,早就饿得饥肠辘辘。这段时间,很多小动物也出来了,田里有很多田鼠青蛙,树林里也有很多兔子和山雀,正是蛇类捕食的好季节。 柳青青好像长高了不少,之前认识她的时候,跟我差不多高矮,现在已经比我高出半截了。 柳青青问我:“作业不好好写,发什么呆呢?你看上去好像心情不太好!” 我叹了口气,就像找到老朋友似的,把心中积压的怨气统统倾吐出来。 柳青青安慰我说:“做人呢,应该想开一点。不是有句很流行的话吗,你又不是人民币,不可能人人都喜欢你。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弱肉强食。所以杨程,你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只有当你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别人才会闭上嘴巴,才会尊重你!那些人不跟你玩就不玩呗,你不是还有我吗?” 在柳青青的安抚下,我的心情有了明显好转。 是呀,无论怎样,我还有柳青青啊,哪怕我在学校里受了再多委屈,回家看见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妻子在家里等着我,夫复何求呢? 想明白了这一点,心中的阴霾自然也就过去了。 从此以后,我每天一放学,就撒丫子赶回家,做完作业以后,就和柳青青一块儿玩耍。 柳青青很会跳舞,而且蛇类的舞姿相当性感,她经常会跳舞给我看。 我呢,教她玩各种游戏,什么五子棋啊,什么飞行棋啊,柳青青天资聪慧,无论什么东西,一学即会,而且比我这个“师父”还要厉害。 经过这个冬天的休养生息,柳青青的修为灵力都在不断的提升。 以前她只能变幻成人形三四个钟头,现在她能保持人形五六个钟头,灵力一天一天的在增长,越变越强。 而我,每天在睡觉之前,都会把《三清书》拿出来看一看,随着时间的累积,我所掌握的道门知识也越来越多。 天气越来越热,眼看端午节就要来临了,家家户户都在包粽子。 普通人家,大多都是豌豆粽子,讲究一点的呢,可以包一些豆沙粽子。那种家庭比较宽裕一点的人家,就会把过春节没有吃完的腊肉拿出来,把腊肉剁成丁,包成肉粽子,香味诱人。 农村里还有一个习俗,端午节的时候撒雄黄。 每到端午节,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撒雄黄,有的还会喝雄黄酒。 这个习俗是有讲究的,因为端午这段时间的气候,湿热温毒之气郁蒸,蚊蝇害虫及细菌活动频繁,且繁殖生长迅速,疫病萌发,百病易从口鼻而入,人们佩香袋,挂艾蒿,菖蒲,涂撒雄黄及饮雄黄酒,或烟熏消毒,这些都是古代百姓作为防病避瘟的预防措施。 城市里可能已经没有这么多讲究,但农村里却把这些古代习俗很好的继承下来。 农村里多蚊虫,多蛇鼠,撒雄黄一个是为了驱虫驱蛇,还有一个迷信点的说法,是为了去除晦气。 柳青青虽然是灵蛇,但她毕竟还没有修炼到飞天遁地的地步,蛇类的一些天性弱点,她也有。 所以这几天,整个村子都在撒雄黄,唯独我们家没有撒,就是害怕伤害到柳青青。 有几户人家撒得最欢,院前门后,铺着厚厚一层雄黄粉。这几户人之前因为殷红衣的事情想要干掉我,但是后来被浩浩荡荡的蛇群吓跑了,从此以后非常怕蛇,所以这些人撒雄黄撒的最多。 有柳青青在我们家,我们家根本就不怕蛇。 回到家里,我像往常一样的叫柳青青出来玩,却发现柳青青不在家里。 我连忙问老妈,青青去了哪里? 老妈告诉我,村子里到处都是雄黄粉,太阳一晒,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雄黄味。虽然我们家没有撒雄黄,但是整个村子都在撒雄黄,柳青青受不了这个味,所以回山林里避一段时间,等过了端午节这段日子,她再回来。 这段时间每天都和柳青青腻在一起,突然没了柳青青在身边,我一下子还不习惯,久违的孤独感油然而生。 大概是没有青青在身边的原因,即使老妈给我包了肉粽子,我也觉得没什么胃口。 我天天都在盼着端午节能够很快过去,这样柳青青就能回来了。 这天,我正走出学校,就看见一大群孩子聚集在路边,像是在看什么稀奇。 我从他们身旁经过,就听见有人在说: “哟,真是神奇啊,我从没看过这样的蛇,通体就跟翡翠一样,太漂亮啦!” “这肯定是毒蛇,我爸说过,越漂亮的蛇,毒性越重!” “老板,你跟我们说说,这到底是什么蛇呀?” 听见他们的谈话,我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心里像是划过了一道闪电,通体跟翡翠一样的蛇? “让开!都给我让开!” 我赶紧扒拉开人群,往前面钻。 好多人看见是我,都慌慌张张退开,就像躲瘟神一样。 甚至还有人在喊:“快跑,灾星儿来啦!” 我也懒得理会这些人,一颗心悬在嗓子眼。 只见路边站着一个捕蛇人,他的脚下有个脏兮兮的编织袋,里面装着不少蛇。 在编织袋旁边,还有一个单独的铁笼子,笼子里竟然关着一条翡翠色的小玉蛇! 第七十章 捕蛇人 这个捕蛇人我认识,姓张,听说他小时候得过病,脸上留下很多坑坑洼洼,所以大家都叫他张麻子。 张麻子这张脸确实有点丑,以前村里的大人吓唬不听话的小孩,常常会说:“你要是再不听话,就让张麻子来把你带走!”,小孩子一听这话,立马就不会哭了。 端午前后,气候燥热,很多蛇都会从林子里爬出来,非常活跃。 对于捕蛇人来说,这是捕蛇的最佳时机。 抓到蛇以后,一般都会选择卖掉,有的蛇卖给人泡酒,农村里很流行喝蛇酒,据说可以祛邪去湿。有的蛇直接送回城里的餐馆,成为人们的腹中餐。 张麻子站在路边,正向过路的村民兜售袋子里的蛇。 我的注意力当然没有放在编织袋里,而是放在那个铁笼子里面,因为铁笼子里的小玉蛇我认识,她是我的蛇妻,柳青青! 我又惊又怒,惊的是以柳青青的能力,怎么会被一个普通的捕蛇人抓住? 老妈前两天还跟我说,青青受不了满村的雄黄味,回山林里面去了,为什么现在会被捕蛇人抓住,还被关在笼子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玉蛇显得很疲惫,蜷缩成一团,一动不动。 我凑近一看,发现青青的身上有伤痕,还有鲜血渗出来。 我一下子心疼的不得了,一颗心紧紧拧在一起,我拍打着铁笼,不停地叫喊:“青青!快醒醒,青青!你怎么了?” “去去去,别乱碰啊!”张麻子把我赶开,不让我碰那个铁笼子。 我咬咬牙,指着铁笼子问张麻子:“这条青蛇多少钱?” 张麻子眼珠子一转:“这条蛇呀,品相好的很呢,你看这身体,绿的跟玉一样,绝对的稀有品种。小子,五百块,你带走,怎么样?” 一听五百块,人群都是一片哗然,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这可是普通人两个月的工资了。 张麻子还真是狮子大开口,五百块把很多人都吓退了,尤其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更是个天价。 张麻子说:“这条青蛇我可是好不容易抓到的,我就问问你们,你们这辈子,谁见过这样奇特的青蛇?没见过吧?物以稀为贵,我这蛇买五百块,绝对不过分!” 我心爱的灵蛇妻子,此时居然被张麻子关在铁笼子里兜售,愤怒已经冲红了我的眼睛。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我今天都要带柳青青回家。 我咬了咬牙关:“行,五百就五百,这蛇我要了!” 这话一出,很多人都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心想我是不是疯了,居然花五百块买一条蛇。他们更诧异的是,一个小学生,兜里怎么可能有五百块? 张麻子愣了一下,随即不冷不热的笑了起来:“小子,你逗我玩呢,来,看看你的兜里,有五毛钱吗?走走走,别影响我做生意!” 我的兜里确实没有带钱,不过我家里还有一点,上次谢强给我的大红包,买了一些学习用品以后,还剩了不少。 我很生气的说:“张麻子,别瞧不起人,你等着啊,我马上回家拿钱!” 我看了一眼蜷缩在铁笼子里的青青,五脏六腑难受的绞在一起。 我跺了跺脚,转身朝着家里飞奔而去。 回到家里,翻箱倒柜,把那个红包摸出来,里面还有几百块,我也没数,直接把钱揣进兜里出了家门。 老妈在后面叫我,问我要去哪里,马上都要开饭了。 我心急如焚,一溜烟跑回张麻子的摊子前面,看见张麻子正在收拾东西。 我把兜里的钱掏出来,气喘吁吁的说:“这条蛇……我……我买了……” 张麻子指着铁笼子,冲我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已经有人付了定金,这条青蛇已经卖了,别人要拿回去泡酒!” 泡尼玛! 我整个人顿时就炸了,张麻子本来就长得丑,这一笑起来,更丑。 我的拳头握得咯咯响,恨不得一拳砸在他的脸上。 我冲张麻子怒吼道:“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讲信用?我说了马上回家取钱,你怎么就卖给别人了?这不是钱吗?我给你钱,这条青蛇我带走!” 我快急疯了,把兜里的钱掏出来,使劲往张麻子手里塞。 张麻子数了数手里的钱,把钱丢还给我:“不够,这才三百来块呢,还差一百多!小子,回去吧,我跟你说了,这蛇五百块,钱都不够你来买什么东西,快走快走,我要回家吃饭了!” 我用力捏了捏掌心里的人民币,妈的,怎么只有三百多块啊,早知道我就不买什么学习用品了。 眼看张麻子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我赶紧拉着张麻子的衣服:“这样吧老板,我先把手里的三百来块给你,差你的一百多块,回头再给你补上,你看行不行?” “拉倒吧,你当我傻呢!”张麻子不耐烦的推开我。 我真是气坏了,下意识就要把招魂葫芦掏出来,随即想到葫芦已经被库瘸子封印了,一年之内都不能召唤五鬼。 如果能够使用五鬼之术就好了,我就可以让五鬼把柳青青偷回来。 可是现在…… 张麻子左手提着铁笼子,右手扛着编织袋,大踏步的离开。 我是真急了,三两步冲上去,直接伸手去抢那个铁笼子。 “嗨哟,你个小兔崽子,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抢东西?我看你是厕所里点灯笼,(照屎)找死!”张麻子骂咧着,一脚把我踹倒在地上。 我顾不上疼痛,翻身爬起来,继续去抢铁笼子。 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哪怕今天豁出性命,我也要带青青回家。她是我妻子,如果我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我还算什么小小男子汉! 我的死缠烂打,彻底把张麻子激怒了。 我毕竟是个小学生,个子还很小,而张麻子却长得牛高马大,我跟他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张麻子三两脚便把我踹倒在地上,我抱着肚子,蜷缩在地上,疼得脸色惨白。 张麻子恶狠狠的说:“你再敢追上来,我他妈打死你!” 第七十一章 暴毙 张麻子提着铁笼子扬长而去,泪水瞬间模糊了我的双眼。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带走,但却无能为力,这种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我狠狠捶打着地面,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孬种。 直到张麻子的背影消失在路口,我才勉强能从地上爬起来。 我踉踉跄跄回到家里,老妈正在摆放碗筷,回头看见我,立马惊呼起来,赶紧把老爸和老爷子叫出来。 “程儿,你这是……这是干嘛去了?跟人打架啦?”老妈跑过来,心疼的把我搂在怀里。 我浑身是土,鼻青脸肿,嘴角还带着血。 老爸见我这副模样,生气的说:“你告诉老爸,是谁欺负你了,老爸收拾他去!” 我的眼泪扑簌簌滚落下来:“快救青青……青青被人抓走了……” “什么?怎么回事?青青……不是灵蛇吗?怎么会被人抓走?”老爸一脸的不敢置信。 老妈也说:“是啊,前几天青青不是回山里去了吗?” 我哭着把刚才的事情告诉他们,说捕蛇人张麻子抓了青青,要价五百块,现在有人付了定金,要把青青买回去泡酒。我拿钱想把青青买回来,但是钱不够。我急了,就想把青青抢回来,结果被张麻子痛殴了一顿。 老爸递给我一张热毛巾,让我擦擦脸,老爸说:“青青肯定受了伤,失去了灵力,所以才会被张麻子抓住的!” 柳青青是条灵蛇,张麻子只是个普通人,他应该是不可能伤到青青的,那么问题来了,青青到底是怎么受伤的?而且看上去青青伤得还很重,一直蜷缩在笼子里,我叫她都没有反应,这是让我心急如焚的主要原因。 老爷子啪的一拍桌子:“走,爷带你去救青青。张麻子敢把你打成这样,这口气可不能就这样算了!” 老爸披上外衣:“走,一块儿去!敢欺负我儿子,老子要把张麻子的脑袋拧下来!” 老妈留在家里,老爷子和老爸带着我,急冲冲往张麻子家里赶去。 刚刚来到张麻子的家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哭天抢地的叫喊声。 张麻子家里出事了? 我们走进去,就看见张麻子倒在地上,白发苍苍的老娘扑在张麻子的身上,嚎啕大哭。 张麻子的两个儿子从房间里跑出来,一个提着柴刀,一个拿着铁锹,杀气腾腾的样子。 但见张麻子的脸上笼罩着一层黑气,双眼紧闭,一看就不行了。 我们惊诧的看着这一幕,不明白张麻子为什么会突然暴毙。 老太婆在地上边哭边喊:“快去,打死那条青蛇,她咬死了你们的老爹……” 我心中一沉,什么意思,不可能吧,张麻子是被青青弄死的?青青杀人了? 张麻子的手里还提着那个铁笼子,铁笼子打开着,青蛇已经不见了踪影。 老爷子赶紧问嚎啕大哭的老太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太婆说,刚才张麻子打开笼子,准备把青蛇拿出来玩玩,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倒在了地上,等她跑出来的时候,发现张麻子已经断气了,而笼子里的青蛇则窜进了墙角缝里。 我心中惊诧,看了看张麻子的两只手,并没有被蛇咬伤的痕迹,难道柳青青是用了什么法术把张麻子弄死的?也不对呀,柳青青伤的那么重,如果可以使用法术的话,柳青青早应该逃走了呀,没必要等到现在吧,也没必要杀了张麻子吧? 不对,事情有些蹊跷,张麻子应该不是青青杀死的,当务之急,我要救走青青,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张麻子的两个儿子看见自己的老爹暴毙身亡,气得红了眼,在院子里到处寻找青蛇的踪迹。 这个时候,就听张麻子的大儿子喊道:“找到啦,在这里!” 墙角里,柳青青蜷缩成一团,看上去疲惫不堪,甚至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小儿子扬起铁锹,对准柳青青的脑袋,怒吼道:“杀了它,为老爹报仇!” 说时迟那时快,距离小儿子最近的老爷子,突然劈手夺下铁锹。 大儿子蓦地一怔,不等他回过神,老爸一个箭步冲上前,也把他手里的柴刀夺了下来。 老爸回头冲我使了个眼色,我心头大喜,赶紧冲上去,一把将柳青青拎了起来,转身就朝院子外面跑去。 大儿子和小儿子气急败坏,嘶声大叫:“你们做什么?” 老太婆也在地上喊:“姓杨的,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老爷子说:“这蛇有剧毒,我怕它继续伤人,所以把它拿出去处置!” 说完这话,不等对方反应过来,老爷子和老爸也跟着跑出了院子。 我把柳青青揣在怀里,一颗心咚咚咚的跳个不停,真是好险啊,若是迟来半步,柳青青就已经被他们打死了。 一溜烟跑回家里,我找来一个盒子,把柳青青放在盒子里。 又让老妈找来一些止血的草药,给柳青青涂抹在伤口上,又喂了她一点清水。 “青青,怎么样?你还好吧?不要吓我!”我趴在盒子旁边,焦急地问。 半晌,柳青青终于缓缓抬起脑袋,滋滋吐了吐信子,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杨程!” 我伸手抚摸着柳青青的脑袋,忍不住悲从中来:“青青,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你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柳青青叹了口气:“相信我,张麻子不是我杀死的!” 我点点头:“相信你,我当然相信你,那张麻子是怎么死的?之前他不都是好端端的吗,怎么会突然暴毙了?” 柳青青说:“张麻子在山上的时候,吸入了妖蛇的毒气,他的身体不错,一直抗到现在才死!” “妖蛇的毒气?!” 我愣了一下:“什么妖蛇?” 柳青青说:“钩子山上,有条黑蛇修炼成了妖,我就是被这条妖蛇所伤,所以才会落入张麻子手中!而张麻子也因为吸入了妖蛇的毒气,所以才会毒发身亡!” 我打了个寒颤,修炼成妖的黑蛇?! 第七十二章 蛇盘棺 原来那日柳青青离开家以后,一路往钩子山上的老林子里走去。 林子里空气清新,再也闻不到雄黄味,柳青青终于感觉顺畅了不少。 但是穿出村子的时候,柳青青还是不可避免的吸入了很多雄黄,所以脸白发汗,灵力很低。 柳青青饮了口山泉,就盘踞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休息。 忽然,柳青青看见溪边一片草丛里,隐隐冒出黑色妖气,心中顿觉奇怪。 柳青青也是好奇,就想过去看看究竟。 结果在溪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座古墓,古墓下面被挖开了一个洞口,柳青青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一个蛇洞,看来有蛇占据了这座古墓,把古墓当成了巢穴。而刚才看见的黑色妖气,正是从这座古墓里面飘荡出来的。 柳青青顺着洞口钻进古墓,这是一座非常简陋的墓室,规模很小,里面并排放着三口棺材,两口大棺,一口小棺,像是一家三口。 棺材也是非常粗糙,并不是木头打造的,而是三口石棺,棺身都没有打磨光滑,疙疙瘩瘩的,而且由于年代久远,石棺表面几乎都爬满了一层墨绿色的苔藓,散发着一股腐烂味。 虽然墓室里没有光亮,但是柳青青的蛇眼能够在黑暗中视物,她扫了一眼那三口石棺,就看见中央那口石棺上面,赫然盘着一条黑色的大蛇。 大蛇通体乌黑,蛇鳞泛着幽光,蛇身足有成年人的大腿那么粗,将整口石棺盘绕得严严实实。 大蛇仰着头,正在那里陶醉的“吞云吐雾”,缕缕黑色的妖气从它嘴里喷出来,墓室里妖气翻滚,不断有妖气从墓室下面的蛇洞飘出去。 更令柳青青感到惊讶的是,这条大蛇的蛇头中央,竟然凸起一块肉瘤,看上去就像角一样。 柳青青很清楚,“蛇头长角,飞升化龙”,成了精的大蛇,头上就会修炼出角,等到一定时候,只要度过天劫,就能飞升化龙。 大蛇修炼成精很不容易,蛇头长角更是不易,但是这条大蛇,修炼的明显是野路子,现在蛇头已经长角,假以时日,如果真的飞升化龙,那它也是一条危害人间的妖龙。 柳青青也是正义心肠,不想让这大蛇变成妖龙,于是她便跳出来,阻止大蛇修炼。 大蛇修炼被打断,异常恼怒,就跟柳青青两个在墓室里打了起来。 如果柳青青的灵力没有被雄黄所制,对付这条妖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柳青青现在灵力不足,再加上错误的低估了妖蛇的实力,几个回合下来,竟然被妖蛇的毒牙所伤。 柳青青元气受损,不敢恋战,慌忙从古墓里逃走。 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刚刚跑出古墓,柳青青就碰上捕蛇人张麻子。 张麻子是个职业捕蛇人,每年端午节前后,群蛇活跃,正是张麻子捕蛇的大好时机。这段时间张麻子光靠捕蛇,就能挣够一家人一年的生活费。 张麻子经验丰富,拿着一根长竹竿在草丛里敲敲打打,拨开草丛,张麻子发现了草丛里的古墓,也发现了古墓下面的那个洞。 张麻子一看就知道那是个蛇洞,凭借经验判断,古墓里肯定藏着一条大蛇。 于是张麻子一直蹲守在古墓外面,守株待兔,就等着大蛇钻出来。 然而张麻子有所不知,他就是因为守在古墓外面,所以不知不觉吸入了从古墓里飘出的蛇妖之气。 没想到大蛇没等到,居然钻出一条浑身如同翡翠般透明的小玉蛇,正是从古墓里败逃出来的柳青青。 柳青青也是倒霉,哪里想到古墓外面会守着一个捕蛇人,刚从古墓里逃出来,就落入张麻子布下的捕蛇陷阱里面。 张麻子捕了那么多年蛇,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小玉蛇,当下笑得合不拢嘴,心想这条玉蛇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张麻子喜滋滋的下了山,沿路叫卖,结果我放学回家,正好碰见卖蛇的张麻子,发现柳青青被关在铁笼子里面。 为了救柳青青,我跑回家里拿钱,但是在我回去的这段时间里,有个路过的老头看中了小玉蛇,想要把这条玉蛇买回去泡酒喝,于是给了张麻子两百块定金,承诺晚些时候再去张麻子家里取蛇,顺便把剩下的三百块补上。 张麻子吃过晚饭,越看小玉蛇越觉得奇特无比,于是把铁笼子打开,想把玉蛇拿出来玩玩。 就在这时候,体内的妖蛇之毒发作,当场暴毙。 张麻子的两个儿子看见这一幕,以为是玉蛇有剧毒,张麻子是被玉蛇咬死的,于是进屋抄起家伙就要打死小玉蛇。 幸亏我们及时赶到,这才把柳青青救了回来。 一口气讲了这么长的故事,柳青青显得非常疲惫。 柳青青说:“杨程,我不能陪你了……” 一听这话,我的眼泪止不住唰唰唰滚落下来。 我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悲伤,抱着小蛇痛哭流涕:“青青,你不能死!你不能死啊!” 柳青青贴着我的耳朵说:“谁说我要死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松开手:“那你怎么说……不能陪我了?” 柳青青说:“我被那妖蛇伤了元气,短时间内是恢复不了的,我需要回大山里面,利用日月精华,天地灵气重新修炼,这样才能慢慢恢复元气!”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你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柳青青说:“我也不清楚,要看恢复的情况,快的话一两个月,慢的话可能一两年!” 想到我可能一两年见不到青青,我的心里就像刀绞一样难受。 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已经习惯柳青青在身边陪着我,她突然要离开,我这心里就像被挖走了一块肉,空荡荡的,很不舒服。 柳青青说:“我今晚就走了,我不在的日子,你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你去找库大仙,让他出手干掉那条妖蛇,千万要阻止妖蛇化龙,否则后患无穷!一旦妖蛇变成妖龙,再想制伏它就很难了!” 说完这话,柳青青缓缓从盒子里爬出来,爬到门口的时候,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等我回来!” 我哭喊着追出去,外面已经没有了柳青青的踪影。 我对着空荡的院子大声说:“青青,我等你回来!等你回来!!” 第七十三章 借剑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不用上课。 我跑到邻村去找库瘸子,库瘸子正在给人主持一场喜事,我也就跟着库瘸子吃了顿喜宴。 库瘸子抿着小酒问我:“你小子从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儿个主动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 我把“妖蛇化龙”的事情从头到尾跟库瘸子讲了一遍。 “库大仙,青青临走的时候,让我来找你帮忙,她说千万不能等妖蛇修炼化龙,如果妖蛇化龙的话,就会变成妖龙,到时候危害人间,很难对付!”我说。 库瘸子眯着眼睛,静静的听我说完,轻轻放下酒杯:“这蛇呀,修炼一百年可成精,修炼五百年可成仙,修炼一千年才能化龙!而且化龙之前还需要承受天劫的考验,但是只要飞升化龙,就能成神。自古以来,能够修炼成精的蛇很多,但是修炼成仙的蛇就很少了,能够承受天劫,最后飞升化龙的蛇,更是少之又少。这条大蛇不简单呐,蛇头都已经修炼出了龙角,只要能承受天劫的考验,就能化身为龙。 青青的担忧是对的,这条大蛇修炼的是妖邪之路,正常蛇类五百年可成仙,但它却修炼成了妖,一旦化龙,必成妖龙,到时候祸害人间,确实会给黎明百姓带来灾难啊!” 虽然我听不太懂库瘸子讲的东西,但是至少我听明白了一点,千万不能让这条大蛇飞升成龙,否则后患无穷。 “库大仙,你……不会坐视不理吧?”我瞄了库瘸子一眼,试探着问。 库瘸子说:“呵呵,有趣,你小子还想套我的话吗?得啦,妖蛇肯定是要除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样东西!” 我就知道库瘸子不会拒绝我的请求,心头很高兴,只要库瘸子出手,妖蛇定能斩除,于是连忙问库瘸子需要什么东西。 没想到库瘸子对我说:“还记得那个王保长吗?” 我不知道库瘸子为什么会提到王保长,对于王保长我当然是记忆深刻的,那个三脚猫道士,没有金刚钻,还揽瓷器活,上次中了尸毒,差点丢了小命,跑来求库瘸子救命才得以保住性命。 库瘸子轻轻敲打着桌子:“王保长的道行虽然不咋的,但是他家祖传的那把桃木剑,确实是一件神物。你去把王保长的桃木剑借回来,我们用这剑,去斩那妖蛇!” 得到库瘸子的指令,我马不停蹄的跑去找王保长。 找到王保长的时候,他正在给人迁居看风水,像模像样的掐着手指,说些飞天玄火的话,让人感觉云里雾里,好像很有学识的样子。 自从上次从红旗村回来以后,王保长一直心有余悸,现在都不敢轻易接那些大活,只能接一些这种轻松的小活维持生计。 不过王保长吹牛逼的德性还是没有变,一边看风水一边跟人神侃:“你们知道库瘸子库大仙跟我是什么关系吗?是我师兄!那可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所以我的本事呢,你们也无须怀疑,对吧,以后有什么活呢,尽管找我哈!随叫随到!” 王保长搓了搓手,笑嘻嘻的接过主人家的红包。 我突然出现在王保长后面,王保长转身看见我,吓了一大跳。 “我是鬼吗,有什么好吓的?”我说。 王保长呵呵笑了笑:“原来是杨程啊,你怎么在这里?” “来看看你呗,看看库大仙的师弟最近混的怎么样?”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王保长。 王保长知道我在讽刺他,老脸一红:“刚才那些话……你都听见啦?” 我抱着臂膀,不置可否。 王保长干笑两声:“那些话你就当我放的屁,不要放在心上,千万别回去跟库大仙说啊!你看我这也不是为了讨口饭吃吗,上次出了那件事,都没人请我办事了,我只有打着库大仙的名号,才能接点小活,勉强维持生计!” 我眼珠子一转,冲王保长勾了勾手指,凑过去嘿嘿笑道:“你这打着库大仙的旗号接活,库大仙知道了,非打死你不可!” 王保长赶紧拉着我:“杨程,哦,不,我的爷,这事儿你千万别跟库大仙提起啊,否则连小活都接不到了。这样吧,我给你五十块封口费好不好?” 王保长一边说,一边打开红包,抽出五十块递给我。 我假装咳嗽两声,正色道:“封口费呢,我就不要了,我今天来找你呢,是想请你帮个忙。如果你愿意帮我呢,我就帮你保守秘密。如果你不愿意呢……呵呵……呵呵哒……” 王保长把红包揣回衣兜里:“我的爷,你可真是说笑了,我道行浅薄,能帮你什么忙?” 我伸手指着王保长背上的桃木剑说:“我想借你的桃木剑用一用!” “不行!绝对不行!”王保长回答的斩钉截铁:“这可是我王家的祖传宝物,不可以随便借人的!” “你怎么这么小气?我是借去除妖,又不是借去玩!”我嘟囔着说。 王保长说:“那也不行,这把剑就是我的命,你没看我每天都背着这把剑吗?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你懂不懂?” 看见王保长这么执着,我只好把库瘸子搬出来,我说:“实话告诉你,是库大仙让我来跟你借桃木剑的,他说你家祖传的这把桃木剑是件神物,他要用这把剑去斩一条妖蛇!” 王保长一听是库瘸子派我来的,眨巴着眼睛问我:“真的假的?” 我耸了耸肩膀:“我骗你干啥?我拿你这剑也没什么用啊!你可以选择不相信我,那我回去告诉库大仙,说你不愿意把桃木剑借给他,让他亲自登门拜访你吧!” 撂下这话,我转身便走。 还没走出三米远,王保长就在后面叫住我,然后快步跑上来,取下背上的桃木剑交到我手里,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库大仙行走阴阳,为的是天下正义。大家都是同道中人,我必须鼎力支持!来,这把剑你拿着,千万别弄坏了,这是我家的祖传宝贝!回头你跟库大仙说说,有接不完的活,考虑一下小弟我!” 王保长笑眯眯的冲我抛了抛媚眼。 我点点头,把桃木剑抱在怀里:“你放心,这次你肯出手帮忙,库大仙肯定会感谢你的,日后少不了对你的提携!” 王保长很高兴,一直在后面对我喊:“我的爷,你慢走啊!回去替我问候库大仙,让他斩妖除魔注意安全,我等你们凯旋的消息啊!” 第七十四章 蛇道 “好剑!果然是好剑!”库瘸子一边抚摸着桃木剑,一边听我讲述借剑的经过。 我点点头:“那个王保长确实够贱的,非得我把大仙的威名抬出来他才买账!” 库瘸子白了我一眼,指着桃木剑:“我是说这把剑……好剑!” 我尴尬的笑了笑。 库瘸子说:“上次的事情应该给他敲响了警钟,随他去吧!” 我让老爸帮我给班主任老师请了几天病假,其实我没有生病,而是跟着库瘸子进山去寻妖蛇。 出发之前,库瘸子还委托老爷子,帮我们联系到了一个捕蛇人。 这人五十出头,连张麻子见了他都得喊一声“师父”,他应该是目前村子里最厉害的捕蛇人,他不仅捕蛇,还养蛇,喜欢跟蛇打交道,精通蛇的各种习性和行为,他让我们叫他“九爷”。 为什么叫九爷呢? 并不是他在家中排行老九,而是因为他只有九根指头。 两只手,十根手指,九爷只有九根,缺少一根右手小手指。 据传九爷的人生也非常传奇,他小时候被毒蛇咬了右手小手指,在那个医疗简陋的年代,保命的最好方式就是切除掉那根小手指。 切掉右手小手指以后,他的名字也变成了“九娃子”。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按理说,被毒蛇咬伤切掉手指以后,九娃子这辈子对蛇肯定存在很深的心理阴影,但九娃子不仅没有怕蛇,反而还对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研究蛇类的各种习性,摇身一变,变成捕蛇达人,随着年纪的增长,九娃子也渐渐变成了九叔,九爷。 九爷挽起衣袖和裤腿让我们看了看,他的手腕和脚踝上面,坑坑洼洼,好多都是被蛇牙咬伤的痕迹。 库瘸子给九爷讲了这次行动的危险性,但是库瘸子对九爷也没其他要求,只是让他帮忙,利用他的经验,帮我们找到妖蛇的藏身之处,至于后面的事情,自然就交给我和库瘸子了。 钩子山很大,柳青青只告诉我妖蛇藏身的地方,是在一条山溪边上的草丛里,这里的山溪那么多,地势广袤,我到哪里去寻找那座古墓?还有,万一妖蛇不在古墓里面呢?所以,我们需要经验丰富的捕蛇人指引明路,带我们找到大蛇的藏身之处。 天气已经开始炎热起来,林子里面不断响起知了的叫声,空气沉闷的要命,我们就像焖锅里的人肉饺子,汗水完全湿透了衣裤。 九爷的脸上挂满豆子大的汗珠,但是他一直都保持着冷静,从头到尾没有抱怨过一句怨言。 九爷手里握着一根竹竿,低着头,小心翼翼拨开草丛,在草丛里寻找蛇的踪影。 九爷问我那条大蛇长什么样子,尤其是蛇身的粗细。 我伸手比划了一下:“听说有成年人的大腿那么粗!” 九爷点点头,继续耐心的低头寻找。 虽然一大把年纪,但是他的眼睛依然神采奕奕,充满光泽,就像电筒般在草丛里扫来扫去。 突然,九爷叫住我:“哎,别动!” 我的腿僵在半空中,不敢乱动。 九爷趴在地上,那双火眼金睛盯着地面仔细看了看,伸手指着西北方向对我们说:“我应该发现那条大蛇的踪影了,不久之前,它才从这里往西北方向爬去!” 我很惊讶,九爷不愧是捕蛇人,居然能够从地上看出大蛇爬行过的痕迹。 我也学着九爷的样子趴在地上看了片刻,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在我的眼里,这就是一片普通的草丛而已。 九爷说:“人有人道,蛇也有蛇道!所谓蛇道,就是蛇经常爬行过的地方。蛇这种动物很奇怪,喜欢认路,你只要长时间观察一条蛇,就会发现,这条蛇每次出来捕食游荡的爬行轨迹,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不会改变。 当然,因为地理环境的不同,有些蛇道留下的印子不明显,或者蛇道被其他因素毁坏和覆盖,这时候就需要从很细微的地方入手,去判断蛇道的方向!” 顿了顿,九爷又说:“这是个技术活,没有十几年的沉淀是不可能做到的!” 九爷冲我们招了招手,沿着脚下的蛇道继续向前摸索。 不过一会儿,就听见淙淙流水声,面前出现了一条山溪。 沿着山溪一路寻找下去,很快便找到了那座古墓。 古墓掩映在一片草丛中,下面有个蛇洞,不时有阵阵黑色妖气从洞口飘荡出来,跟柳青青描述的景象一模一样。 我开始紧张起来,那条妖蛇肯定就在这座古墓里面。 我就想看看,头上长角的妖蛇有多么厉害,柳青青都被它打伤了。 妈的,今天我是来为青青报仇的! 库瘸子示意我们站远一点,不要吸入了妖气。 我想到张麻子暴毙的场景,赶紧退开老远。 “这是蛇洞,我敢肯定,你们要找的大蛇,就藏在这座古墓当中!”九爷说。 蛇洞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小了,我们没法进去,只有把妖蛇从古墓里面逼出来。 九爷说这个简单,他就地取材,找来很多野艾蒿,点燃以后堆在蛇洞口。 我们站得远远的,野艾蒿燃烧以后,产生大量浓烟。 九爷把口鼻捂得严实,跑过去扇了扇风,让浓烟倒灌进古墓里面。 蚊蚁长虫最怕闻到野艾蒿的气味,它们对这种气味非常“过敏”。 不一会儿,就听蛇洞口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突然,一团黑色妖气从蛇洞里喷出,将堆在门口的艾蒿冲散开去。 随之,一道黑影突然窜了出来。 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后退两步,传说中的妖蛇终于现身了。 但见那条妖蛇盘在地上,通体乌黑,蛇头高高扬起,腥红的信子滋滋飞舞,看得出来它很愤怒。 我的目光落在它的蛇头上面,果然看见蛇头上挂着一个大肉瘤,就像龙角一样。 妖蛇的身下缠着一具尸体,我们定睛一看,更加惊讶,卧槽,那不是张麻子的尸体吗? 第七十五章 吸魂 我心中咯噔一下,张麻子不是早在前几天就已经暴毙了吗,他的尸体怎么会在妖蛇这里? 九爷自然也认出了那具尸体是张麻子,虽然尸身完全变形,扭曲成麻花形状,皮肉也已经大面积腐烂,但那张如同火星坑一样的烂脸,还是很容易认出特征的。 九爷说:“张麻子不是三天前才下葬吗,他的尸体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这妖蛇把他挖出来的?” 库瘸子面色阴沉的说:“妖蛇修炼的是妖邪之法,它在吸魂!” 吸魂?! 抬头一看,就看见那条妖蛇低下蛇头,对着张麻子的尸体用力一吸。 再看张麻子的尸体,就像漏气的皮球,只剩一层人皮包着骨头,如同晒干的萝卜条。 库瘸子说:“看见了吧,这条妖蛇专找死尸吸魂,如此一来,修为当然是日进千里。不过这是邪门路子,只能成妖,没法成仙,化龙也只能是不入流的妖龙!” “咯咯咯!”妖蛇突然阴冷冷的笑了起来,笑声就像锯条拉木头一样,让人头皮发麻。 那妖蛇一脸不屑的说:“妖龙也是龙,等老子飞升成龙,你们这些蝼蚁,全都得臣服在我脚下!” “你不可能飞升成龙的,因为我们会阻止你!”我指着妖蛇大声说。 妖蛇的笑声中明显带着嘲讽:“小娃娃,好大的口气,我看你细皮嫩肉的,正好当我的下酒菜!” 库瘸子冲我和九爷摆摆手,示意我们退后,然后他从背上取下一个布包,横身挡在我们前面。 妖蛇厉声喝斥道:“死瘸子,老子修炼得好好的,你非要来打扰老子,简直是找死!” 库瘸子伸手解下布包,亮出里面包裹的桃木剑,一股浩然正气随之从剑身上散发出来。 库瘸子神情冷酷,手腕轻轻翻了个剑花:“不知道今日是你死还是我死!” 话音落下,库瘸子唰地扬起桃木剑,快步冲向妖蛇。 库瘸子一条腿有问题,平时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但在此刻,库瘸子却跑得很快,脚下生风,一眨眼就冲到妖蛇面前,举剑便砍。 妖蛇突然侧身一闪,腹下生出一爪,居然将桃木剑弹了开。 库瘸子蹬蹬蹬连退三步,方才站稳脚步。 库瘸子面沉如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的手里斜握着桃木剑,桃木剑一直在嗡嗡颤抖,库瘸子的右手虎口都被震裂了,有丝丝鲜血滴落下来。 我和九爷大惊失色,没想到妖蛇如此凶悍,看它只是轻轻一挡,竟然生出这么生猛的力道。 更让我们感到诧异的是,妖蛇的腹部下面,居然伸出两个爪子。 库瘸子浓眉一挑,沉声说道:“头上生角,腹下生爪,厉害呀,你这孽障距离飞升只剩一步之遥了!” 妖蛇能够修炼到头上长角,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没想到它竟然连龙爪都长出来了,看来这条妖蛇的战斗力,比我们预想中的还要可怕。 如果成龙,那就是神兽,其力量根本不是凡人能够阻挡的。 现在妖蛇已经具有龙的形态,隐隐然也有了一丝神力,所以才会如此厉害。 妖蛇摆动着身体,昂着蛇头,很猖狂的笑了起来,震得四周的树叶扑簌簌往下掉。 突然,蛇尾猛地一摆,就像钢棒一样打在一棵百年大树上,足有千钧之力。 只听嗤啦啦一阵响,树干上面迅速生出一道道裂痕,犹如蛛网般遍布整个树干。 紧接着,就听轰然声响,那棵数十米高的百年大树,竟然朝着我们当空砸倒下来。 我大惊,赶紧提醒九爷快跑。 我和九爷转身狂奔,身后传来轰隆巨响,大树倒在地上,把地面都压得凹陷下去。地面狠狠晃动了一下,把我和九爷晃倒在地上。 我们惊恐的回头张望,就看见这棵大树拦腰断折。 “咯咯咯!”妖蛇得意的摇头晃脑,完全没把我们放在眼里。 我心中一阵慌乱,四下一看,居然没有看见库瘸子的身影。 九爷涩声道;“库大仙……该不会……被压在树下了吧?” 我的心猛地颤抖了一下,忍不住悲从中来,要是库瘸子真的被压在树下,哪里还有命在? 哗啦啦! 一道人影突然从树叶丛中站起来,正是库瘸子。 库瘸子满头满脸都是尘土和灰尘,模样有些狼狈,但是他的精气神依然饱满。 只见库瘸子从怀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左手夹着黄符,咬破舌尖,对着黄符喷出一口舌尖血,然后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三昧真火符嗖的燃烧起来。 库瘸子举起桃木剑,将三昧真火符在剑身上面轻轻一抹,那边桃木剑瞬间变成一把火剑,三昧真火就像一条火龙,盘绕在剑身上面,熠熠生光,让人惊叹不已。 在我崇拜的目光中,库瘸子足不点地的朝着妖蛇纵身跃去。 妖蛇大概不知道这把王家祖传桃木剑的威力,竟然再次伸出它刚刚成形的龙爪,凶狠的想要从库瘸子手里夺走桃木剑。 咔嚓! 一只龙爪高高飞起,妖蛇随即发出惊天动地的嘶吼。 桃木剑本来就是把神物,再经过三昧真火符的加持,威力倍增。 妖蛇好不容易修炼出来的龙爪,居然被库瘸子一剑斩断。 妖蛇吃痛,元气大伤,总算知道桃木剑的厉害。 妖蛇不敢恋战,原地里掀起一阵黑色妖风,飞沙走石中,竟然不见了踪影。 空荡的树林里,妖蛇的声音冷冷传来:“死瘸子,咱们走着瞧!” 妖蛇遁走了,树林里又恢复了宁静。 我和九爷来到库瘸子面前,真想夸赞几句,却见库瘸子脸色苍白,就像生了大病似的。 我吓了一跳,连忙问库瘸子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库瘸子深吸一口气,咧嘴说道:“那妖蛇确实厉害,刚刚震伤了我的心脉!” “啊?震伤了心脉?严重吗?那……那怎么办?”我很着急,因为我还是头一次看见库瘸子受伤。 库瘸子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哎,这人不服老不行啊,看来我得回去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了!” 第七十六章 老乞丐 这次没能成功干掉妖蛇,确实是有些遗憾。 妖蛇受了伤,库瘸子也受了伤,这个结局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回到红旗村,库瘸子的脸色已经很不好了,他叮嘱我说:“你回去以后,把桃木剑悬挂于堂屋中央,如果妖蛇寻上门来报复,慑于桃木剑的威力,它也不敢进门!在我闭关休养的这段日子,所有事情都只能靠你自己了!” 叮嘱完毕,库瘸子在村口跟我告别。 看见库瘸子一瘸一拐离开的背影,我的心里升起一种英雄迟暮的悲伤。 回到家里,我找来一根尼龙绳,踩着桌子,把桃木剑悬挂在堂屋正中央。 老爷子问我这是干嘛,我说:“这把桃木剑是件神物,可以辟邪。库大仙说,只要把桃木剑悬于堂屋中央,邪祟之物就不敢进来!” 一连过了好几天,风平浪静。 我很担心库瘸子,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没有库瘸子这个靠山,我做事也没有底气。若是发生什么大事情,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应付。 又是一个周末,家里人外出去喝一个远方亲戚的喜酒,我没有去,快要小学毕业考试了,我一个人在家温习了小半天功课,然后就把《三清书》拿出来,坐在院子里,一边晒着春天的太阳一边看《三清书》,很快就沉浸在《三清书》的世界里面。 一下午的时光很快过去,夕阳西下,我收起《三清书》,伸了个懒腰,才发现自己一整天没吃东西,肚子空落落的。 于是我去鸡笼捡了两个鸡蛋,摘了些香葱,一个人钻进灶房,炒了一大碗香喷喷的蛋炒饭。 正准备开吃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敲门声。 应该不是老爸他们,他们早上走的时候说了今天不回来的,那会是谁在敲门呢? 我放下碗,走到门口,就看见一个黑黑瘦瘦的老头,佝偻着腰,站在外面。 老头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衣服,就像奔丧回来一样,瘦骨嶙峋,脸上还有污渍,额头上长着一个肿块,身上散发出一股馊臭味儿,看上去像个叫花子。 他的左手笼在袖子里面,半截袖子空荡荡的,竟然还是个残疾人。 这个黑衣老头应该不是本村人,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大爷,你找谁?”我问。 老头伸出鸡爪一样的手,哆嗦着向我恳求道:“小朋友,行行好,我一路乞讨到这里,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能不能赏我一口饭吃?” 我上下打量这个老头,看着确实可怜,人这一辈子,谁都有老去的时候,如果不是生活所迫,他现在应该是安享晚年,也不可能沿路乞讨为生。 我也是天性善良,顿时就动了恻隐之心,打开门让老头进来。 我让他在院子外面坐了一会儿,我走进灶房,重新拿出一个碗,分了一大半蛋炒饭给他。 “大爷,我这刚炒了一些蛋炒饭,你要是饿了的话,凑合着吃点?”我端着碗走出灶房,却发现老乞丐没在院子里。 我挠了挠脑袋,以为他走了。 这时候,却突然鸡笼那边传来咯咯咯的鸡叫声。 我走过去一看,眼前的景象令我相当震惊。 只见那个老乞丐蹲在鸡笼后面,从鸡笼里抓出一只老母鸡,也不去毛,竟然将那只老母鸡生吞活剥了,只剩一个鸡屁股露在他的嘴巴外面。 “你在做什么?”我大惊失色,老乞丐是不是饿疯了,居然在吃生鸡?! 老乞丐抬起头,冲我嘿嘿一笑,鸡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他的下巴上还粘着好几根鸡毛。 老乞丐擦了擦嘴角的鸡血,又把手指放在嘴里舔了舔,咯咯笑道:“你家的鸡,味道还不错,应该是没有喂过饲料的吧?” 我看见老乞丐满嘴是血的诡异模样,心中涌起阵阵恶心,忍不住打起了干呕。 “出去!立马给我出去!” 我很生气,好心让他进来吃饭,没想到他却偷吃我家的鸡,而且跟个怪物似的,居然吃生鸡。这老乞丐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心里有问题,反正不正常,我真后悔放他进来,现在一心只想把他赶走。 老乞丐站起来,诡秘的笑了笑,突然眼露凶光,猛地扑到我面前,伸出仅有的右手来抓我。 我大吃一惊,顺手将手中的瓷碗砸向老乞丐,蛋炒饭四散飞溅。 老乞丐厉声尖叫道:“臭小子,今天没有那个死瘸子保护你,看你还能不能翻出我的手掌心!” 我浑身一震:“你……你到底是谁?” 老乞丐阴桀的笑了笑,突然张开嘴巴,一条腥红色的蛇信弹出来,滋滋作响。 “几天不见,你这么快就忘记我了吗?”老乞丐举起空荡荡的衣袖晃了晃:“我这只断掉的龙爪,不是你们的杰作吗?” 一阵恶寒从我脚下升起,我踉跄着后退一步,惊恐道:“妖蛇!你是那条妖蛇!” 他断掉的左手就是断掉的龙爪,他额头上的肿块就是生出的龙角,这些全都是妖蛇的特征,我刚刚竟然忽略了。 妈的! 万万没有想到,这条妖蛇竟然上门寻仇来了! 我咬了咬嘴唇,转身就往堂屋里跑。 堂屋里悬挂着桃木剑,那里是我唯一的避难所。 背后刮来一阵妖风,我不敢回头,几乎是飞身滚入堂屋,妖风在我背后倏然消失。 我气喘吁吁的爬起来,就看见悬挂在堂屋横梁上的桃木剑,此时就像上了发条一样,一圈圈旋转起来。 那个老乞丐站在堂屋门口,眼神阴毒的看着我,但却不敢迈过门槛。 他看了看我,又抬头看了看房梁上的桃木剑,明显有所忌惮。 库瘸子果然料事如神,知道妖蛇要来寻仇,所以让我把桃木剑悬于堂屋之中,幸好有此准备,今日才能躲过一劫,否则我的下场就跟那只老母鸡一样,非被老乞丐生吞活剥了不可。 “这是死瘸子教你的吧?”老乞丐指着桃木剑,阴冷冷的说。 妖蛇之前被桃木剑所伤,知道桃木剑的厉害,心里自然是对这把桃木剑恨之入骨。 “识相的最好赶紧滚!”我对老乞丐怒吼道。 老乞丐冷冷一笑,竟然在门口盘膝坐了下来,他说:“我就不信你不出来!等你家里人回来,我先杀光你的家人,再来对付你!” 第七十七章 斩龙角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老乞丐这句“杀光你的家人”,顿时激起我心头的怒火。 我不管你是谁,你找我麻烦可以,找我家人的麻烦,绝对不行! 我双目怒睁,迸射出森冷的杀意。 二话不说,我直接爬上桌子,从房梁上取下桃木剑,然后挥剑朝着老乞丐砍去。 老乞丐见状不妙,转身便逃。 “老子杀了你!”我瞪红眼睛,满院子追砍老乞丐。 老乞丐不敢跟桃木剑正面交锋,只能狼狈逃窜。 我越砍越觉神勇,桃木剑虎虎生风,很有气势。 我的注意力全部放在老乞丐身上,也没注意脚下,突然,脚踝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整个人失去重心,顿时向前扑倒,飞身摔在地上,结结实实的“狗啃泥”,桃木剑也脱手飞出老远。 回头一看,绊倒我的竟然是一条蛇尾。 那条黑色蛇尾悄无声息从地下冒出来,刚好把我绊了一个大跟头。 桃木剑是唯一能够克制妖蛇的神器,现在竟然脱手了,我看着空荡荡的手心,一颗心哇凉哇凉的。 去他大爷的,玩笑开大了! “呵呵,真是个傻子!”老乞丐走过来,用鸡爪子勾住我的衣领,拖着我就往院子外面走。 我拼命挣扎,但却无济于事。 老乞丐的力气奇大无比,一根小手指就让我动弹不得。 我又惊又怒,心中懊悔不迭,还是怪自己太年轻了,老乞丐一句话就轻易的激怒了我,让我失去了理智,中了他的诡计。 老乞丐嘿嘿狞笑道:“小子,没想到你命格还挺奇特的,吸你一个人的魂,抵得上吸一百个人的魂,今天我真是赚到了,哈哈哈!等我飞升成龙,我还得感谢你助我一臂之力!” “老妖蛇,放开我!放开我啊!”我大声叫喊着,眼看着就要被老乞丐拖出院子,却正好看见一个人影走进来。 那个人影不是别人,居然是胖子。 “杨程……你这是……”胖子愣愣的站在门口,看了看老乞丐,又看了看我。 “胖子,你来做什么?”我大声问。 胖子说:“我……我来是想问你一道数学题,这题的方程式我解不了……”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桃木剑,着急的对胖子说:“还解什么方程式呀?这个老头是妖怪,他要杀了我,赶紧捡起那把桃木剑,帮我砍他!砍他啊!!” 胖子也不算傻,微微一怔,随即快步跑过去,捡起桃木剑。 胖子举起桃木剑,挡在院子门口,指着老乞丐说:“老头,我不管你是人还是妖,杨程是我兄弟,你要想伤害他,先过我这一关!” 我的心中一阵温暖,在这之前,胖子一直是我的灾星,没想到此时此刻,他居然成了我的救星。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这次胖子若是真的救了我,我跟他的旧账一笔勾销。 “小胖子,你想找死吗?” 老乞丐牙关咬得咯咯响,他张开嘴巴,滋滋的吐出蛇信。 胖子愣了一下,随即脸色大变:“妈妈呀,妖怪啊——” 尖叫声中,胖子一溜烟跑出了院子。 我顿时惊呆了,心中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胖子,你他妈没义气!老子要是死了,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老乞丐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们人类,真是有趣,哈哈哈,真是有趣!这个死胖子胆小如鼠,你还跟他称兄道弟?哈哈哈,逗死人了!” 我满脸沮丧,心如死灰。 胖子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但是这个希望现在都逃走了。 我的心里非常绝望,任由老乞丐像拖死狗一样,把我拖着走出院子。 刚刚走到门口,一道人影从天而降:“老妖怪,吃我一剑!” 我猛地一惊,随即大喜过望。 原来胖子并没有逃走,而是躲在门外的墙头上,趁着老乞丐走出门的一刹那,对老乞丐发起突然袭击。 好兄弟! 看来我刚才是误会胖子了,别看胖子表面上胆小怕事傻啦吧唧,其实这小子的脑袋还是挺灵光的嘛,很有计谋啊,居然选择“以退为进”,打了老乞丐一个措手不及。 老乞丐也没有想到胖子会有这一手,根本来不及躲闪,后背被胖子这一剑生生劈中。 老乞丐登时发出一声惨叫,后背腾起一团妖气。 与此同时,老乞丐回过头,张开嘴巴,一口蛇毒之气喷在胖子脸上。 胖子的脸庞瞬间笼罩一层黑气,应声而倒。 老乞丐受伤严重,踉跄了几步,也倒在地上。 “胖子!胖子!!” 我大惊失色,只见胖子双眼紧闭,面膛黑如焦炭,一动不动,就跟死了一样。 胖子如果真的死了,那也是为了救我而死。 虽然他之前坑过我好几次,但这一次,他足以配得上“兄弟”二字。 巨大的悲伤排山倒海般席卷而来,我瞪红双眼,俯身捡起桃木剑,倒提着剑把,一步步朝着老乞丐走过去。 老乞丐被胖子这一剑伤得很重,在地上痛苦的打滚,半晌都爬不起来。 我来到老乞丐面前,双手高举桃木剑,愤怒的咆哮道:“妖蛇,我他妈宰了你!” 唰! 桃木剑凌空劈落,凶猛的斩向老乞丐的脑袋。 老乞丐侧头躲闪,桃木剑虽然没有劈中他的脑袋,但却刚好斩飞了额头上的肿块。 那个肿块,正是妖蛇生出的龙角。 也就是说,妖蛇的龙角被我这一剑生生斩断了。 “啊——” 老乞丐发出撕心裂肺的嘶吼。 他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即将飞升成妖龙的他,居然会被两个毛头小子联手粉碎了他的美梦。 龙角是妖蛇的妖力凝聚之处,龙角一断,顿时妖力大泄。 缕缕黑色妖气就像浓烟一样,从老乞丐的额头上不断冒出。 老乞丐面容憔悴,神色枯槁,再也无法继续幻化成人形,很快就变回真身,变成一条大黑蛇蜷缩在地上,蛇头还在汩汩冒血。 我怒吼着,继续挥剑斩下去。 大黑蛇拼尽全力窜出去,这一剑斩断了半截蛇尾。 抬头一看,大黑蛇已经窜出老远,在村子里夺命狂奔。 第七十八章 半边莲 等我找到大黑蛇的时候,大黑蛇已经被村民们乱棍打死了。 这么大一条蛇在村子里狂奔,村民们害怕伤到牲畜和小孩,于是自发组织起来,有的拿锄头,有的扛棍棒,还有的提着柴刀,将大黑蛇围追堵截在一道院墙下面,然后一拥而上,把大黑蛇当场打死。 “很久没见过这么大的蛇了!” “是呀,最近天气燥热,山里的蛇很活跃呀,应该多撒点雄黄粉!” “快拿去烧了吧,我听说浑身乌黑的蛇很邪门的!” 村民们议论纷纷,拖着大黑蛇的尸体走掉了。 我长吁一口气,没想到库瘸子都没拿下的妖蛇,居然被我和胖子铲除了,估计这条妖蛇是世界上最倒霉的蛇,眼看就要飞升化龙,竟然惨死于一群莽夫的乱棍之下,想想都觉得滑稽。 妖蛇自己都没想到,千年的道行居然被两个小娃子收拾了,就算不被乱棍打死,恐怕也得郁闷死。 妖蛇虽然被干掉了,但是胖子却危险了。 我赶紧飞也似的跑回去,看见胖子依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就跟死了一样。 我心里直打哆嗦,伸手探了探胖子的鼻息,隐隐约约还有一点。 胖子脸色乌黑,模样看上去甚是吓人。 胖子中的是蛇毒,我想了想,赶紧背着胖子,一路飞奔到捕蛇人九爷家里,请求九爷救救胖子。 九爷是个职业捕蛇人,他应该知道怎样解毒。 看了胖子的症状后,九爷让我去钩子山上寻找一种叫“半边莲”的植物,因为那植物长得很像莲花,但是莲瓣只长半边,非常奇特,所以才起了个这么直接的名字:半边莲。 九爷说:“俗话说得好,‘家里半边莲,可以伴蛇眠’,这半边莲是毒蛇的克星,你去采摘一些半边莲回来,然后捣碎了炖汤,一日三次。当然,我跟你说的只是治疗普通蛇毒的法子,能不能解妖蛇之毒,我也不太清楚!” 我点点头,拜托九爷送胖子回家,然后连夜去了钩子山。 半边莲这种植物非常好认,很快我就采摘了一口袋,急匆匆跑回村子里。 此时已是半夜,万籁俱寂,跑到胖子家外面,就听见胖子家里传来呜呜咽咽的哭声。 走进屋子,看见一对中年夫妇,抱着昏迷的胖子哭得很伤心。 我把半边莲递过去:“叔,婶子,这是解毒的草药,赶紧拿去捣碎了,然后炖汤给胖子喝下!” 胖子他爸接过草药,急急忙忙往灶房去了。 胖子他妈突然站起来,很生气的推了我一把,指着门口说道:“滚!你快滚!你这个灾星儿,走到哪里都犯煞。我家胖子来找你写作业,去的时候都好好的,怎么搞成这副模样?以前人家说你是灾星儿,我还不信,今天我终于见识了!杨程,我求求你,赶紧走吧,别再来祸害我们家胖子了!” 砰! 大门狠狠关上,我呆立在门口,心里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胖子老妈这席话,字字如针扎在我的心上,我感觉很委屈。 我把胖子当朋友,不仅救过他性命,就连他出卖我的事情,我也选择了原谅。怎么到现在,我却成了祸害胖子的凶手了? 我承认,胖子今天是因为救我才搞成这样的,但这也不是我的错啊,胖子来找我的时候,恰恰碰上了妖蛇,这是胖子自己的命数,命中注定有此一劫,作为朋友,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去救他。 我闷闷不乐的回到家里,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柳青青也不在,安静的让人心里发毛。 我感觉很累,倒头躺在床上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我看见一个人影走到床边,竟然是胖子。 胖子身上穿着寿衣,脸色乌黑,布满尸斑,直勾勾的看着我。 “胖子!胖子!你……怎么了?”我着急的叫他。 胖子突然就哭了,七窍里流出血来,模样十分狰狞:“呜呜呜,我死得好惨啊!杨程,都怪你,是你害了我,我死得好惨,我要你偿命……” 胖子伸手来抓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让我呼吸。 “啊——” 我大叫一声,从床上滚到地上,摔得屁股疼。 我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外面传来鸡叫,天色已经亮了。 我已经好几天没去学校了,老爸帮我请的病假也到期限了,于是我随便洗了把脸,背着书包去学校。 整整一天,胖子的座位都是空的,我的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胖子没来上学,说明昨晚的半边莲还是没有解毒吗?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抓起书包就往胖子家里跑。 胖子家里聚集了很多人,好多他们家的亲戚,胖子的老妈呼天抢地的哭喊着,胖子他爸眼眶红红的,拉着一个村民,让他帮忙从镇上订一口棺材回来。 胖子这是死了吗,家里已经在给他准备棺材了? 我大惊失色,又不敢从正门进去,只有跑到胖子家后院,踩着墙头悄悄翻进去。 隔着玻璃窗户,我看见胖子躺在卧室的床上,脸上笼罩着一层浓郁的黑气,真像是死了一般。 胖子差不多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还是很看重我们之间的感情,如果胖子这次真的为我而死,那我这辈子心里都会有个解不开的疙瘩。 很明显,普通的蛇药根本没法解除妖蛇之毒。胖子现在的情况十万火急,我还是决定去找库瘸子,希望库瘸子能有救命的法子。 连夜赶到库瘸子家里,屋子里黑咕隆咚的,没有一点声音。 库瘸子说过,这段时间他要闭关修养,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我也不想来打扰他,但为了救胖子,我还是硬着头皮来了。 我踌躇了一下,正准备抬手敲门,屋子里突然传来库瘸子的声音:“杨程,你来做什么?” 听见库瘸子的声音,我不禁心头一喜,对着门槛就跪了下来,请求库瘸子想办法救救胖子。 我把妖蛇上门寻仇,我和胖子联手杀死妖蛇的事情,飞快跟库瘸子讲述了一遍。 第七十九章 七寸之骨 对于我和胖子联手干掉妖蛇的事情,库瘸子显得很惊讶。 沉默片刻,忽然放声大笑:“世事难料!世事难料啊!” 我跪在地上,抱拳恳求道:“库大仙,胖子也算是为斩除妖蛇立下了汗马功劳,你一定要救救他!” 库瘸子幽幽说道:“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妖蛇之毒还得妖蛇来解,普通蛇药肯定是没有效果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在心里默默念叨这话,皱眉道:“妖蛇都已经死了啊,怎么用妖蛇来解毒呢?” 库瘸子说:“蛇有七寸之骨,取其七寸之骨,研磨成粉,喂服,应该很快就能祛除胖子体内的蛇毒!” 得到库瘸子的点拨,我不由得大喜过望,咚咚咚在门槛上磕了三个响头。 库瘸子说:“快回吧,天亮之前如果不能取到七寸之骨,就算是大罗神仙,也救不活胖子喽!” 听闻此言,我哪里还敢怠慢,谢过库瘸子,转身往村子里飞奔。 回到红旗村已经是下半夜了,我硬着头皮敲开九爷家的门,询问九爷他们把妖蛇的尸体埋到哪里去了,因为我知道昨天是九爷主持处理妖蛇尸体的工作。 我跟九爷说明“七寸之骨”的情况,九爷二话不说,披上外衣,扛上锄头,让我跟他走。 走到村口那棵大槐树下,九爷用锄头敲打着地面说:“妖蛇的尸体,就埋在这棵大槐树下面!” 九爷甩开膀子,挥舞着锄头,累了就把锄头丢给我,我接过锄头马不停蹄的继续挖。 村子里隐隐传来鸡叫声,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的心里越发着急,疯了般往下挖,双手全部磨起了泡,我也不在乎。 终于,我们挖到了那条已经开始腐烂的大黑蛇。 九爷让我提着油灯站在土坑边上为他照明,他拿着一把小刀,亲自跳下坑里。 对于九爷这样的捕蛇人来说,就算闭着眼睛都能轻易的找到蛇的七寸之骨。 很快,九爷就从坑里爬出来,递给我一根寸长的蛇骨。 蛇骨白森森的,捧在手里冷冰冰的,还有一股令人恶心的腥臭味。 九爷指着蛇骨对我说:“这块就是妖蛇的七寸之骨,你赶紧拿回去研磨成粉,我在这里填坑,天快亮了,快去!” 我谢过九爷,捧着七寸之骨回到家里,找来一个石臼。 这个石臼平时是家里用来打磨辣椒或者花椒的,此时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七寸之骨放入石臼,拿着一个小石锤,乒乒乓乓疾风骤雨一阵捶打,把那块七寸之骨捶得稀巴烂,最后全都弄成齑粉,就跟白面儿一样。 我拿来一个小袋子,把石臼里的蛇骨粉装在袋子里,朝着胖子家飞奔而去。 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胖子的小命危在旦夕。 为了救胖子,我差不多一天一夜没有合过眼,疲惫到了极致,跑动起来的时候能够明显感觉到脚步是虚浮的,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好不容易来到胖子家里,只见胖子的家门口已经挂上白灯笼,大门上面贴着一个黑色的“奠”字,非常扎眼。 “胖子!胖子!” 我火急火燎的冲进去,就看见院子里搭起了灵堂,灵堂中央放着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合上了一半。 旁边还摆放着胖子的黑白遗照,胖子的爸妈蹲在火盆边上,一边烧纸一边痛哭。 听见我的声音,胖子他妈当先冲出来,就跟疯了一样,揪着我就要打我:“杨程,你这个灾星儿,你又来做什么?你害我们家胖子难道还害得不够吗?我求求你,你能不能放过我们,让胖子最后一程也走的安心点!” 胖子他妈说的这些话很扎心,她根本就不知道我为了救胖子,付出了多少的努力。 虽然委屈,但救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也没有跟胖子他妈废话,直接挣脱开她的手:“婶,我是来救胖子的,胖子还有救!” 胖子他妈还要伸手拉我,胖子他爸厉声喝道:“放开杨程,让他进来试一试,万一还有救呢?” 我冲进灵堂,跑到棺材边上,就看见胖子躺在棺材里面,那张脸已经黑得跟焦炭一样。 不仅是脸,蛇毒都已经传遍了胖子的四肢百骸,全身上下都是黑的,跟个非洲人差不多。 我急忙掏出蛇骨粉:“叔,这是库大仙教给我的救命法子,你赶紧掰开胖子的嘴巴,我喂他服下!” 胖子他爸点点头,猛地掀开棺盖,俯下身,用力掰开胖子的嘴巴。 我对准胖子的嘴巴,把那口袋蛇骨粉全都倒进胖子的嘴里。 此时的胖子没法自己吞咽蛇骨粉,我让胖子他爸拿来一杯水,对着胖子的嘴巴咕咚咚给他灌了下去。 忙完这一切,我终于支撑不住,浑身瘫软,贴着棺材滑坐在地上,汗水就像瀑布一样滚落下来。 与此同时,一缕晨曦如同利箭般穿透云海,洒下新一天的第一缕晨光。 天亮了! 整整一夜,我都在跟死神赛跑,终于赶在天亮之前,给胖子喂下了解药。 胖子能不能苏醒,全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哎,动了!快看呀,胖子动啦!” 胖子他爸突然叫喊起来,无比激动的擦着眼泪。 听见这话,我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压在心头上的那块石头也总算是落了地。 活了! 胖子活过来了! 我回头一看,就看见胖子直挺挺的从棺材里坐起来,神情呆滞的扭头张望,一脸懵逼,估计还不清楚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妈妈呀,诈尸啦!” 原本聚集在灵堂四周的亲朋好友,乍然见到这一幕,以为发生了诈尸,尖叫着四处逃散。 胖子摸了摸脑袋,从棺材里爬出来:“爸,妈,我这是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你只是……太困了……睡了一觉……” 眼见自己的儿子死而复生,胖子他爸情绪激动,上前紧紧抱住胖子。 胖子他妈也赶了过来,一家三口紧紧抱在一起,失声痛哭。 第八十章 地府游 青天白日怎么可能诈尸? 我费了老大口舌,才把那些惊慌失措的人群安抚下来。 我告诉他们,胖子之前并没有死透,还残留着一口气,吃了解药以后,整个人就原地复活了。 胖子他爸都还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抱着胖子这里摸摸,那里摸摸:“娃,你是真的活过来了?” 胖子被他爸摸得有些不好意思:“爸,别摸了,我好着呢!” 胖子他爸抬起手掌,一个大耳刮子扇在胖子脸上,胖子登时就被扇懵逼了。 我们吓了一跳,不知道胖子他爸为何突然动手打他。 这时候,就听胖子他爸问:“疼不疼?” 胖子摸着渐渐红肿的脸颊,泪眼汪汪的说:“爹啊,你说疼不疼?疼死我啦,牙齿都差点被你扇飞啦!” “哎呀!疼就对啦!”胖子他爸高兴地说:“能够感觉到疼痛,就说明你真的没事啦!” 胖子一脸无语的看着他老爸,想发火又不敢,最后只能把那口气硬生生憋回肚子里。 人群鸦雀无声,仿佛有一群黑乌鸦从我们头上飞过,我们面面相觑的看着这一幕,心里相当震惊,对于胖子他爸的奇特脑回路,我们只有膜拜,深深的膜拜! 啪! 又是清脆的一巴掌,我们全都愣神了。 这一巴掌,是胖子他妈扇在他爸的脸上。 胖子他爸也懵逼了,双眼瞪着胖子他妈:“你干啥呢?” 胖子他妈问;“疼不疼?” 胖子他爸皱起眉头:“这不废话吗?” 胖子他妈说:“你都知道疼,那你还扇我儿子,你扇我儿子,我就扇你!” 人群哄堂大笑,胖子这一家三口,真是奇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胖子他爸摸着脸颊,傻乎乎的笑了笑,儿子死而复生,当老子的自然高兴,胖子他爸大手一挥,豪迈的说:“乡亲父老,亲戚朋友们,凡是来的都别走啊,今天我高兴,请大家喝酒!” 胖子没有死,什么灵堂啊棺材这些东西自然没用了,人们七手八脚帮忙撤掉了灵堂,胖子他爸亲自拿着一个大榔头,三两下把那口崭新的棺材敲得稀巴烂。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很晦气,要是不砸烂这晦气就散不掉。 看见胖子没事,我这心也就放回肚子里,正准备转身离开,胖子却冲上来拉着我,二话不说,直接就给了我一个熊抱,然后含情脉脉的看着我:“杨程,我爱你!” 我吓了一跳,赶紧推开胖子:“我可没有那种癖好!” 胖子说:“咱俩兄弟,今天必须好好整一盅,第一呢,庆祝我死而复生,第二呢,为咱俩的友谊干杯!” 我说这马上都要升学考试了,喝什么酒呢,酒喝多了脑子发晕,影响考试。 但胖子说什么都不要我走,说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又不能以身相许,只有请我吃饭喝酒来报答我。 胖子他爸还给我封了个红包,但我说什么也不肯收下。 胖子之所以会出事,那也是因我而起,胖子救了我的命,我也救了胖子的命,哪里还收什么红包呢。 胖子他妈也拉着我,不让我走,非要我留下来吃饭,而且一个劲的跟我道歉,说她之前骂我的那些话都是气话,让我不要放在心上。 胖子拉着我,一边吱溜吱溜的喝着小酒,一边跟我讲他的神奇经历。 胖子说:“杨程,我跟你说,你知不知道我昏迷的时候去了哪里?” 胖子这话问的真是奇怪,我说你昏迷的时候不是在棺材里吗,还能去哪里? 胖子神秘兮兮的说:“我去了一趟阴曹地府你信不信?真的,一点都不吹牛逼!” “哦?”我夹了颗花生米,咬得咔嚓响:“地府好玩吗?” 胖子说:“你可能觉得我说的都是天方夜谭,但我的感受很真实,跟平常做梦是不一样的。真的,我看见自己站在一个火车站里面,那里的天黑沉沉的,没有光亮,就像要下雨的样子。很多人在站台上排队,一个个面无表情。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反正跟着人流稀里糊涂的上了车。 火车就往郊外开去,外面的景象越来越荒凉,越来越古怪。还出现了很多地名,什么望乡台,什么鬼门关,什么奈何桥,我寻思着这不都是阴曹地府的名字吗,结果我找列车员一问,我所坐的火车,还真是前往地府的!我这才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玩完了!” 我听的有趣,给胖子斟了小半杯酒,让他继续讲下去。 胖子接着说:“也不知道坐了多久的火车,终于抵达终点站,列车员就让我们排队下车。站台上站着当差的,拿着生死簿,一个一个的对照身份。轮到我的时候,他们发现生死簿上居然没有我的名字,说我还没有死,于是又把我送上火车,轰隆轰隆回到出发时候的火车站。然后我睁开眼睛醒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己躺在棺材里面!你说稀不稀奇?” 胖子的作文成绩很差,三天憋不出六个字,所以要说胖子在编故事,应该不可能,他所讲的应该是他这两天的真实经历。 农村里把胖子的这种经历叫做“地府游”,跟我们平常所说的“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就是人在将死不死的时候,去地府转了一圈,结果没有死成,醒过来以后对自己的这趟地府游记忆犹新,感觉非常真实。很多濒临死亡的人,在抢救过来以后,都会有地府游的神奇经历。 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让他铭记这段经历,等他老了以后写本回忆录,绝对精彩。 胖子摇了摇头:“算了,我可不想再有这种经历了,你不知道那火车坐着有多难受,跟他娘的绿皮车一样,摇摇晃晃,又慢又破!” 这一晚我和胖子喝得晕乎乎的,脑子好几天都没清醒过来,就这样昏昏沉沉的去参加小学毕业考试,结果可想而知,我和胖子双双落榜,回家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第八十一章 龙少爷 这个暑假,是我整个小学生涯中,过得最灰暗的一个暑假。 往年的暑假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上山打鸟,下河摸鱼,晚上拿着手电去田里抓青蛙。 但是这个暑假,我哪里都没敢出去玩,每天在家看书,干农活,为自己“赎罪”。 以我的成绩,考进县城的中学应该没有问题,结果在酒精的作用下,发挥失常,只能去镇上读中学。 我所在的红旗村,坐落在大山深处,老爸老妈都希望我能读书改变命运,走出这个穷山沟沟,不要像他们一样,一辈子窝在山沟沟里。所以他们对我还是抱有很大期望的,很遗憾,我让他们失望了。 家里面,只有老爷子没有责备我,老爷子是个豁达的人,看得很开,他常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劝爸妈他们别操那么多心,说我的命都是捡回来的,能够健健康康活着就很好了,至于人生怎么走,都看我自己的造化。 以前的暑假都感觉过得特别快,一晃眼就过去了,然而这个暑假却无比的漫长和煎熬,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迫切的盼望着开学。 终于熬到金秋的九月,我和胖子结伴去镇上的中学读书,逃离了红旗村,逃离了父母的责备。 胖子向我抱怨:“你可是不知道,这两个月我都快疯了,我妈每天就跟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嗡,嗡嗡嗡的,差点没把我烦死!” 我没好气地说:“还喝酒不?” 胖子脖子一梗:“喝啊!怎么不喝?这俗话说得好,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啊哎呀——” 我一脚把胖子踹进稻田里,说我是灾星儿,我看胖子才是我的灾星儿,妈的! 距离最近的集镇要走半天的山路,集镇不大,只有一所中学,所以中学的名号还很响亮:“镇一中”。 我们都很清楚,一些成绩好的,家庭条件好的学生,都去县城读书了,留在镇一中读书的,大部分都是成绩不好的,调皮捣蛋的,或者家庭条件比较差的学生,其学习风气自然是没法跟县城里的学校相提并论。 我和胖子不可能每天往返,所以只能选择住校,只有镇上的孩子才有资格每天走读。 报了名,打理好宿舍,就开始为期一周的军训。 九月初的天气还是相当炎热,几天的军训下来,我们被晒得又黑又瘦,尤其是胖子,几乎奄奄一息,并且还练就了“同手同脚”的绝技,令军训教官无比的崩溃。 正式上课的第一天,班里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长得高高瘦瘦,穿着打扮都很洋气,留着一头很有艺术气息的中长发,搞得就像韩星一样,双手插在裤兜里,嘴里还咬着口香糖,小眼神闪烁着桀骜不驯的光。 很多人都在下面窃窃私语,说这个男生名叫龙涛,家里在镇上开了一家小煤窑,是镇上出了名的富二代,穿的用的都是名牌,是不少女生心目中的高富帅,,大家都喊他“龙少爷”。 龙少爷旁边站着一个女生,长发飘飘,肌肤胜雪,长相非常甜美,一下子就吸引了全班男生的目光。 像胖子这种下流胚子,那双眼珠子都要飞出眼眶,哈喇子流了一桌子。 女生的穿着打扮也很不错,跟洋娃娃一样,跟班里的其他女生比较起来,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如果她是天鹅,其他女生全都是丑小鸭。 女生名叫“张语馨”,老爸是镇上的党委书记,官二代,妥妥的白富美。 龙少爷和张语馨都没有参加军训,没办法,家里有钱有权,学校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班主任是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小老头,按照惯例,第一天上课,班上要组建班干部。 小老头也没有让我们投票选举,直接就让张语馨担任班长,别人老爸是书记,老爸当官,女儿自然也得当官。 这个时候,龙少爷就主动举手,说他担任纪律委员。 龙少爷脑子滑着呢,我们都知道,一个班级里面,其实纪律委员才是最大的官,握有“生杀大权”。 小老头这次假惺惺的询问全班同学的意见,大家都知道龙少爷的家庭背景,自然也不可能有人反对,所以龙少爷顺理成章当选纪律委员。 像我和胖子这种老实巴交的山村孩子,对这些官职也没什么兴趣,反正怎样都不会落在我们头上。 班干部基本上都由镇上的学生担任,除了学习委员的职位是一个农村孩子担任,因为人家的学习成绩确实是好,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入学,所以学习委员也不会有人跟他争。 新的校园生活开始了,短暂的新奇以后,很快就趋于平淡。 我们平时都在学校里起居生活,只有周末才回家一次。 张语馨成为我们的班花,胖子每天都在嘴边念叨。 实话讲,张语馨长得确实漂亮,但相比柳青青,我觉得差了不是一星半点,柳青青毕竟是蛇仙,那股子仙味儿是普通人所没有的。 这几天我听的最多的就是有关于龙少爷的故事,龙少爷仗着家里有钱,在当地也有点黑道关系,所以从小飞扬跋扈,为所欲为,读小学就经常欺负同学,还敢提刀砍人,可谓是臭名昭著。 但这样的货色,居然还有很多女孩喜欢,并且还有很多男生把龙少爷当做崇拜的偶像,每天围着龙少爷献殷勤,龙少爷俨然一副大哥派头,不仅在班上,在整个校园都是呼风唤雨。 这天中午,我们吃完午饭回到宿舍,正准备午休。 宿舍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龙少爷带着两个跟班,凶神恶煞的从外面走进来。 不等我们反应过来,那两个跟班就伸手指着我们,一副狗腿子模样的嚷嚷道:“都他妈不准说话,老实点!” 龙少爷走到我下床,把下床一个名叫徐文博的男生拖了起来。 徐文博戴着眼镜,老老实实的,说话也比较温柔,他是镇上的人,但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工作,没人照顾,所以他没有走读,跟我们一样都是住校生。 第八十二章 黑白理发店 徐文博从小就知道龙少爷的恶名,现在看见龙少爷杀气腾腾的来找他,立马吓得语无伦次:“龙少……少爷……找我有事吗?” 龙少爷冷冰冰的问:“刚才去了哪里?” 徐文博一脸茫然:“没去哪里啊,我在食堂吃饭!” “跟谁一起吃饭?”龙少爷又问。 徐文博不假思索的回答:“跟张语馨……” 一句话还没说完,脸上便挨了一拳,嘴角都破了,满嘴是血。 龙少爷扬了扬拳头:“你他妈的,吃了熊心豹子胆,镇一中这个地方,谁不知道张语馨是我的菜,你居然还跟张语馨一起吃饭,是不是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龙少爷还是个恶棍啊,就因为他看上了张语馨,所以其他男生都不能跟张语馨打交道,否则就会招来无妄之灾,这是赤果果的校霸行为啊! 徐文博捂着嘴,红着眼眶,支支吾吾的说:“我……我跟语馨是小学同学,只是坐在一起吃个饭而已……” 话音未落,龙少爷飞起一脚踹在徐文博的肚子上,徐文博倒在地上,眼镜都摔坏了。 龙少爷指着徐文博说:“语馨是你叫的吗?叫的这么亲热,妈的!老子警告你,别让我看见你再接近语馨,否则下次打死你,听清楚了吗?” 徐文博把眼镜捡起来,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流,边哭边说:“知道了……知道了龙少爷!” 我有些看不下去了,从我内心深处来说,我并不惧怕什么龙少爷,我可是干过白毛尸,灭过黄皮子精,斩过妖蛇的英俊小男人,我连妖魔鬼怪都不害怕,又怎么会怕龙少爷。 我跳下床,把徐文博搀扶起来,忍不住说:“龙少爷,没这个必要吧?” 龙少爷还没说话,身后的两个跟班直接冲上来,伸手推揉我:“杨程,你找死是不是?敢跟龙少爷这样说话?想帮这个四眼田鸡出头是不是?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算什么东西!” 胖子赶紧站出来帮我打圆场,从床垫下面摸出一盒香烟,一边给他们递烟,一边赔着笑脸:“龙少爷,两位大哥不好意思,消消气,消消气,咱们山里来的孩子,不太会说话,无意冒犯,无意冒犯,嘿嘿!” 胖子那张脸,笑得跟花儿一样,我知道胖子是帮我救场,但换做是我,我肯定做不到对这些人笑脸相迎。 龙少爷伸手掐了掐胖子的脸蛋,呵呵笑道:“不太会说话?小胖子,我发现你挺会说话的嘛!” 龙少爷下手很重,胖子的半边脸颊都被扯变了形,脸上居然还能挂着笑:“龙少爷过奖了!过奖了!” 龙少爷松开手,指了指宿舍里的其他人:“今天的事情,你们谁要敢告诉老师,嘿嘿,别怪我不客气!” 撂下这句充满威胁意味的话,龙少爷带着两个跟班,大摇大摆摔门而出。 我问徐文博有没有事,要不要去看医生,徐文博跟我说了声谢谢,摇了摇头,一个人默默钻进被窝里去了。 胖子拉了拉我的衣服,一副语重心长,少年老成的样子教导我:“杨程,这可不是在咱红旗村,老话说得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镇一中是龙少爷的地盘,咱们斗不过他,别去得罪他,对咱们没有好处!” 我看了一眼胖子手里的香烟,问他:“烟从哪来的?你现在不仅要喝酒,还要抽烟啦?” 胖子嘿嘿笑道:“不抽,出门的时候我买了一包,放在身上应个急。之前我听高年级的人说,在学校里出了事,先给人把烟点上,让人觉得你会来事儿!” 龙少爷前脚刚走,后脚学生会的人就来了,每间宿舍都发放一张理发的通知。 通知是教导处下发的,上面明确规定了男女生发型的要求,女生不能披头散发,必须扎马尾,男生必须剪寸头。 我们看着教导处的理发通知,心里都挺无语的,这是管理犯人还是管理学生?头发长短跟学习成绩有什么关系吗?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胖子摸了摸他好不容易留长的耳发,气岔岔的说:“教导处的那些糟老头,全都是他妈的老古板,神经病,没事找事!” 那个年代刚刚开始流行日韩明星,一些偶像剧的热播,让很多青少年都模仿电影里的人物发型。胖子也算是走在时代尖端的人,看了偶像剧以后,开始有意识的蓄发,通过一个暑假的不懈努力,终于把耳发蓄起来了,没想到教导处一纸命令,居然强迫所有学生去理发,胖子顿时有种天塌地陷的感觉。 没办法,学校就是学校,虽然我们心里百般个不愿意,但也不敢不服从命令。 放学以后,我们跑到学校外面的理发店去剃头。 正对着学校门口的街对面,正好有一间理发店,听人说,这间理发店也是我们开学的时候,它才开张的。可能因为新开张的缘故,所以收费低廉,非常符合学生消费。 我和胖子摸了摸兜里不多的生活费,毫不犹豫的朝这间理发店走去。 理发店的门面不大,也没有名字,不过店面上倒是干干净净。 门面分为前后两间,前面一间是理发的地方,中间有条走廊,后面还有卧室,厨房,卫生间,老板白天在前面做生意,晚上就去后面的卧室睡觉。 理发店里没有开灯,昏昏沉沉的,给人一种阴暗的感觉。 装修和摆设也很简单,两面镜子,两张椅子,还有一些理发的工具和用品。 镜子里反射出我和胖子的身影,显得有些模糊。 我打量四周,发现这间理发店很奇怪,里面的所有摆设都是黑白色基调,怪不得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 老板肯定是个古怪的人,正常人在这样的环境里面都会产生压抑之感。 “二位理发吗?”老板穿着一身黑色长袍,出现在我们后面,把我们吓了一大跳。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约莫五十岁上下,两鬓都有了白发,体型枯瘦如柴,全身笼罩在一件黑色的长袍子里面,一副古老的派头,很有年代感。 第八十三章 剃头匠 在我们的印象中,理发店的师傅都留着新潮的发型,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把自己弄得油头粉面的,打扮得体。 镇上还有两家理发店,里面都是年轻师傅,那头发弄得五颜六色的,在这种相对闭塞的小镇上,也算是一种潮流。 就算是最传统的理发师,也是穿着那种白褂子,留着寸头,显得很精神。 说实话,我还是头一次看见穿着黑色长袍的理发师,给人的感觉不像理发师,倒像是殡葬师。当然,这话我憋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整间理发店都透露着一股奇怪的感觉,尤其是这个理发师,多少显得有些诡异。 胖子说:“师傅,你穿成这样,也不怕吓着客人?” 师傅淡淡说道:“我这是祖传的老手艺,吃的是手艺饭,你要是不喜欢,可以去别处!” 师傅说话冷冰冰的,服务态度很生硬,一点都不热情,一副你爱剪不剪的样子。真不知道,这种冷酷的态度,他这生意怎么做得下去? 不过听得出来,师傅对他的手艺很自信。 我和胖子当然不可能去别处,别处理个发起码要十块钱,这里只要几块钱,而且我们只是剃个寸头而已,又不需要做什么发型,说到剃头,还是这种老师傅的手艺才最正宗。 师傅打开工具箱,从箱子里面拿出一把剃刀,在一块皮带上面来回摩擦着:“你们谁先来?” 胖子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我先来吧!” 我点点头,在边上坐下,无意间看了一眼师傅手中的剃刀。 师傅干的是纯手艺活,剃头真是用剃刀,不像现在用的都是电推子。 师傅摩擦着剃刀,我却觉得那把剃刀有些不太对劲。 按照常理来讲,刀锋应该是雪亮的,泛着寒光。 但是这把剃刀的刀锋竟然是黑沉沉的,一点光泽都没有,而且剃刀的刀把上面,还雕刻着一些古怪的花纹。 这把剃刀透露出一种诡异阴冷的气息。 胖子却不曾注意这些,还在跟师傅唠嗑:“师傅,太阳都快下山了,你这店子怎么不开灯呢?” 师傅说话的口吻不带半点感情,生冷的很,他说:“我这店子从不开灯,太阳落山,我便关门了!” 我心中更觉诧异,这竟然是一家从不开灯的理发店?而且这个理发师傅的脾气也很古怪,别人做生意都是为了挣钱,他对于钱,好像完全没有什么感觉,全凭自己的心情。 师傅拿来一件黑褂子,挂在胖子的脖子上,以免头发掉落在身上。 黑褂子上面有个太极阴阳的图案,胖子笑着说:“老板,你这褂子还真是特别呢!” 师傅没有说话,举起剃刀,正准备跟胖子剃头。 我突然啊呀叫唤了一声,故作惊慌的说:“糟啦胖子,班主任不是让我们放学去他的办公室,他要找我们谈话吗,怎么把这茬子事情给忘记了?” 胖子一脸懵逼的看着我:“是吗?班主任叫过我们吗?” “怎么没有?年纪轻轻,你的忘性怎么这么大?快走吧,班主任的脾气你是知道的!”我很着急的说。 胖子说:“来都来了,要不剃了头再回去吧?” “不行!来不及了!我可不想被班主任指着鼻子臭骂!”我不由分说的把胖子从椅子上拽下来。 “老板,不好意思啊,班主任找我们有点急事,我们明天再来!明天再来!”我冲老板抱歉的笑了笑,帮胖子脱下身上的黑褂子,然后拉着胖子跑出理发店。 夕阳西沉,回头看去,那个古怪的理发店老板,手里拿着剃刀,站在门口,阴冷冷的看着我们,理发店里,黑沉沉的一片。 我不敢再回头,拉着胖子跑回街对面的学校,一直跑到操场才停下来。 胖子气喘吁吁的问我:“你不是说班主任找我们吗,怎么跑到操场上来啦?” 我拍了拍胸口,缓过一口气,没好气地说:“笨蛋,你看不出我在编谎吗?” 胖子愣了一下,随即伸手来打我:“杨程,你大爷的,我就知道你在骗我!我刚才就在想,班主任什么时候叫过我们!你骗我做什么,没事儿找事,有病吧!” “老子刚才是在救你!”我的声音不由自主的提高了八度。 “救我?什么意思?我刚刚就是剃个头而已!怎么,那个老板要吃了我?”胖子一边说,一边冲我吐了吐舌头。 我摇摇头:“你这么油腻,他可能不会吃了你!” 胖子撅起嘴巴,转身就往学校外面走。 我赶紧拉着他,问他要去哪里,胖子瞪我一眼:“去理发店啊,教导处要检查头发,你想等着受罚吗?” 我用力把胖子拽了回来,一脸严肃的对他说:“胖子,你听我说,那个理发店老板有问题!” 胖子疑惑的看着我:“什么问题?” “你难道不觉得那人很奇怪吗?”我反问道。 “脾气古怪而已,有什么好奇怪的!”胖子不以为意。 我吸了吸鼻子,问胖子:“听说过剃头匠吗?” 胖子一脸天真:“什么剃头匠?理发师不就是剃头匠吗?” 看来胖子还是太天真了,我只好耐着性子跟他解释,在农村里,剃头匠是一门很特殊的职业。剃头匠又叫剃阴匠,不是给活人剃头的,而是专门给死人剃头的。我们都知道,死人在入殓之前,是需要化妆打扮的,尤其是那些因为意外而横死的人,更是需要好好整理妆容。 因为中国人对于死是很讲究的,不管这人是病死也好,横死也好,终归到底,走的时候一定是要干干净净的。 所以就需要化妆啊,剃头啊,把尸体收拾的干净体面。 城里的殡仪馆都专门的入殓师,但是农村里没有入殓师,这些工作都是由剃头匠来做。 剃头匠最先只是给死人剃头发,后来也给死人整容化妆等等。 剃头匠的出场费是很高的,因为这是一门技术活,而且跟死人打交道的工作,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做的,能够成为剃头匠的人,都是千里挑一,命格非常过硬的人,所以真正的剃头匠是非常稀缺的。 第八十四章 嗜睡 “给死人剃头难道就不能给活人剃头了吗?不都是剃头?也是为了生存嘛!”胖子不以为然的说,在他看来,凡是拿剃刀的都叫剃头匠。 我敲了敲胖子的脑瓜子,骂他是个外行,剃头匠跟理发师是不能混为一谈的。给死人剃头的剃头匠,肯定是不能给活人剃头的,如果剃头匠给活人剃头,那就恰恰说明这个剃头匠有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理发店老板不对劲的原因。 我一本正经的告诉胖子,剃头匠手里的剃刀都不是普通剃刀,那叫做“剃阴刀”。传说剃头匠祖传的剃阴刀,是阎王爷的剃头刀,所以剃阴刀又叫阎王刀。剃头匠家里供奉的都是阎王爷的神像,感谢阎王爷赏饭吃。 胖子揉了揉太阳穴:“杨程,你说了那么多,到底想要讲什么?我只听明白了,那个老板是个剃头匠,然后呢?你觉得他要害我们?” 我掰着指头问胖子:“正常来说,剃头匠应该是挑着担子,在农村乡下到处行走的,哪里有活就去哪里。你想想,一个给死人剃阴头的剃头匠,怎么会跑到镇上开一家理发店?就这一点,你不觉得奇怪吗?” 胖子嘟囔着说:“也许他厌倦了漂泊,想要安定下来!” 我冷笑道:“安定?我再问你,他收费那么便宜,而且做生意的态度那么生硬,只怕连房租都挣不回来,怎么会安定?” 胖子摸着下巴:“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个理!” 一个剃头匠,在镇上开了家理发店,也不为挣钱,那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胖子望着我,殷切的想要知道答案。 我摸着鼻子,一脸严肃的说:“他怀揣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大爷!”胖子差点一口老血喷我脸上:“你说了不等于没说吗?” 我皱了皱眉头:“我怎么知道剃头匠的目的,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反正我觉得他有些古怪,我们暂时不要去他那里剃头,我担心会出事情!” 胖子点点头:“好吧,不去就不去,那去别家吧,我听说镇尾那家f4理发店还不错,听说龙少爷的发型都是在那家店子弄的!” 为了应付教导处的检查,我和胖子不得不去剃头,对面那家古怪的理发店是不能去了,只能跑去f4理发店,随便用推子把头发给我们推成寸头,就收了我们一人十块钱。 我和胖子一边心疼的往回走,一边咒骂教导处的那些老封建。 回到宿舍,发现徐文博也去剃了头。 胖子摸了摸徐文博的脑袋瓜子,一脸羡慕的说:“杨程,你看看,这才叫剃头嘛,这线条,这轮廓,多圆润,多自然,一看就是老师傅的手艺,哪像我们这头发,难看死了,还不如我自己剪得好!” 徐文博的寸头剃得确实不错,我心中突然一动,连忙问徐文博是在哪里剃的。 徐文博打了个呵欠,恹恹欲睡的说:“就在学校对面剃的,新开的理发店,一个老师傅,手艺不错,价格也便宜。我懒得走,直接在门口剃了就回来了!不过你们要想去肯定是剃不了了,因为给我剃完头,他就关门了!” 我和胖子对望一眼,胖子拍了拍徐文博的肩膀:“你……没事吧?” 胖子的问话很突兀,徐文博满脸迷惘:“没事!我有什么事?” 胖子把我拉到边上,努了努嘴,悄悄说:“杨程啊,我觉得你是多虑了吧?你看人家徐文博,在剃头匠那里剃了头,不也没什么事儿,平平安安回来了吗?” 我看了徐文博一眼,隐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我望了望天边沉沦下去的夕阳,真希望这件事情是我多虑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全都起了床,准备去教室上课。 但是徐文博还窝在被子里酣睡,叫了半天他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 在我们的印象中,徐文博是个很勤奋的学生,每天他都是宿舍里第一个起床的人,我们还在吃早饭呢,别人就已经去教室早自习了,今天是怎么回事,头一次见到他爬不起床? 我问徐文博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徐文博摇摇头,只是说自己困得很,想打瞌睡。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没有发烧感冒的症状。 去教室的路上,我问胖子:“你有没有觉得徐文博不太对头啊,自从昨天剃头回来以后,他就无精打采的,一直头晕犯困!” 胖子说:“也许是他生病了吧!” 来到教室,我发现班上除了徐文博以外,还有个叫刘强的小个子男生,也在那家古怪的理发店剃了头,一看他那寸头的发型,就跟徐文博一模一样,明显是出自同一个师傅之手。 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个刘强竟然也表现出跟徐文博一样的“病症”,头晕嗜睡,就像被搁浅在岸上的鱼,精神状态极差,一整天都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老师叫了他好几次都叫不醒,把老师气的不行。 一连几天,都有男生跑到学校对面的理发店去剃头。 一个是价钱低,一个是手艺好,很多学生都是冲这两点去的。 让人不解的是,凡是去剃头匠那里剃了头回来的学生,都不约而同的开始犯困,嗜睡。 仅仅是我们班上,就有好几个男生去剃了头,自从剃头回来,天天打瞌睡,班主任还因此大发雷霆,说现在是秋天,秋高气爽正是读书的好季节,怎么一个个搞得跟春困似的?要睡觉回家睡去,别在学校里浪费光阴。 我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就连胖子都发现了异样,悄悄对我说:“这些人剃头以后,怎么都变得昏昏欲睡?应该不是巧合吧?” 我点点头:“我早就跟你说那家理发店有问题,你还不信呢!” 胖子搓了搓手,心有余悸的说:“哼,幸好那天我够机灵,一眼就看出那老头古里古怪的不对劲,真是好险!” 第八十五章 借阳寿 卧槽! 若不是在上课,我真想一巴掌扇在胖子这死丫的脸上,那天要不是我拉着他,他早就出问题了,现在居然臭不要脸的说是他自己机灵,这脸皮简直比我家茅坑里的砖头还厚。 周末我拉着胖子回了一趟红旗村,一个是生活费已经捉襟见肘了,回去那点生活费。另外,我还要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找“牛眼泪”。 牛是可以通灵的动物,别看牛憨厚本分,傻乎乎的,但它的眼睛,却可以看阴。 所以民间一直流传个说法,将牛眼泪涂抹在人眼上,这个人就能看见不干净的东西,也就是俗称的“开阴眼”。 我现在还没有用符箓或者法术来开阴眼的本事,只好借助一些媒介物质。农村里最常见的就是牛,所以我第一想到的就是牛眼泪。 我和胖子摸到山坡上,一头牛正在悠闲地吃草。 胖子对我说;“这头小牛犊子看上去心情不错,牛尾巴一摇一晃的,怎么让它流泪呢?” 我说:“想个法子,让它难过,牛跟人一样,一难过就会哭。你负责把牛弄哭,我负责接牛眼泪!” 胖子绕着小牛犊子走了一圈,最后在牛犊子面前站定,一边嗷嗷大叫,一边用手拍打着胸口,发出啊呜啊呜的叫声,居然在那里扮演大猩猩。 牛犊子咧开嘴巴,仿佛在嘲笑胖子这个傻逼。 我摸了摸脑袋,惊奇的问胖子:“我让你把牛弄哭,你居然把它逗笑了?” 胖子一本正经的说:“哭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是难过的哭,也可以是笑出眼泪,我采用的是先礼后兵的方式,你看,它笑的多开心!继续,只要开怀大笑,肯定能笑出眼泪的,笑啊笑啊……”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这辈子遇上胖子,是不是老天爷对我的一种人生历练? 我随手折下一根槐树条,杀气腾腾的站在胖子身后:“你不让牛哭,我就让你哭!” 胖子接过槐树条,跑到牛犊子后面去抽它的屁股。 他扬起槐树条,在牛屁股上轻轻拍一下,迅疾跳开老远。 我问他这又是干嘛,胖子拍着胸口说:“我怕它踢我!” 我快被胖子气死了,我告诉他,那个扬起后蹄踢人的东西叫做马,不是牛! 胖子抽打着牛屁股,仿佛害怕把牛抽疼了似的,完全成了帮牛赶苍蝇,那头牛犊子竟然非常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胖子扔下槐树条,两只拳头捏得咔咔响:“真是费劲,看来要使出必杀技了!” 我以为胖子发了火,要把牛犊子给揍哭,谁知道胖子居然跑到牛犊子耳朵边上,扯开嗓子嚎了起来:“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真他娘的伤心! 胖子的歌声一起,我都快哭了,鬼哭狼嚎,幸好我知道他在唱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哭丧。 五音不全也就算了,他还非要刻意去模仿张学友的唱腔。 当一首歌终于落下帷幕的时候,那头牛犊子的眼睛里面真的缓缓流下了泪水。 胖子兴奋的手舞足蹈:“看啊,它哭了,它感动的哭了,我用真情打动了它!” 我赶紧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矿泉水瓶,接住牛犊子滚出的眼泪。 接了一点点,差不多够用了,我便盖上瓶盖。 我对胖子说:“它并不是被你感动的哭了,它可能是……想死!” 胖子屁颠屁颠跟在我后面,乐呵呵的说;“反正我把它弄哭了,你得感谢我,回了学校请我吃个肉包子啊!” 在家过完周末,我和胖子回到学校。 我的书包里沉甸甸的,装着老妈亲自给我腌制的咸菜。老妈怕学校的伙食不合我胃口,专门给我做了美味的下饭菜,装在玻璃瓶里。咸菜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母爱却是无价的。 胖子一边咔嚓咔嚓偷着吃我的咸菜,一边问我用牛眼泪来做什么。 我滴了两颗牛眼泪在眼睛里,又给胖子滴了两滴,然后问他看见了什么。 胖子吓了一跳,赶紧伸手来拍我的脑袋和肩膀,我问他为什么打我,胖子很着急的说:“杨程,你的脑袋,还有肩膀,怎么全都着火了,我帮你扑灭!” 我给了胖子脑袋一记暴栗,我说你这个白痴,你不知道活人都有三把火吗?又叫三盏灯,天灯,地灯,还有一盏人灯,这是人的三魂,你他妈把我的三盏灯扑灭了,岂不是要我死吗? 胖子尴尬的笑了笑:“呵呵,这不是扑不灭吗?你看,嘻嘻,烧得挺旺的!” 虽然寻常拍拍肩膀,拍拍头是不会拍灭三魂的,但是很多人都忌讳这个,尤其在农村里,很多人都不喜欢别人拍自己的肩膀,就是这个原因。 我让胖子再看看徐文博的三魂,只见徐文博肩膀上的两盏灯,火焰很低,而且还呈现出淡淡的幽绿色。 我微微一惊,又拉着胖子去了隔壁寝室,看了看其他几个男生的三魂,发现他们的火焰都很低。无一例外,我所看的这些人,都是去对面理发店剃过头的人。 胖子好奇的问我:“杨程,这是怎么回事?他们的火焰怎么跟我们的不一样?还是绿色的?是不是基因问题?” 我相当无语,基因问题,难道我们体内流的是血,他们体内流的是石油,所以烧出来的火不一样吗? 我告诉胖子,火焰低是阳寿低弱的表现。 常理上来讲,十几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期,精力充沛,身体健康,火焰是最旺盛的时候。 只有撞了邪的人,或者将死之人,才会出现这种火焰很低的情况。 胖子问我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那个剃头匠做了什么手脚。 我吸了口凉气,压低声音,悄悄对胖子说:“他们很可能是被人借了阳寿!” 胖子一时没听明白:“什么?借阳寿?借阳寿来做什么?” 我看了一眼昏昏欲睡的徐文博,把胖子拉到边上:“听说过借寿续命吗?借别人的阳寿,给自己续命!” 第八十六章 祭坛 借阳寿是一种邪术,借别人的阳寿来续命,这是相当阴毒的,会遭天谴。 这些学生,明显是在剃头的时候,被剃头匠做了手脚,神不知鬼不觉借走了他们的阳寿。 对面理发店的剃头匠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为什么会这么歹毒?竟然把目标瞄准学生? 胖子愣了一下,问我道:“你的意思是,那个剃头匠,借这些学生的阳寿,来给自己续命?” 我沉吟着说:“有可能是给自己续命,有可能是给他人续命!” 胖子皱起眉头:“那老东西也太毒辣了吧,杨程,得想个法子治治他啊,要不然还会有更多的学生遭到他的毒手!” 我点点头,摸着下巴对胖子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今晚敢不敢跟我去夜探理发店,我们需要先弄清楚,那老东西在搞什么鬼名堂!” 胖子说:“没问题,先给我一瓶咸菜壮壮胆!” 夜幕降临,胖子成功骗走我一瓶咸菜以后,换上一身黑衣黑裤,跟着我悄悄溜出宿舍。 我说胖子你穿这一身是去奔丧吗? 胖子说我不懂,这叫夜行装,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宿舍已经熄灯了,好多人都进入了梦乡,我们成功避开宿舍管理员,翻过墙头,出了学校。 夜深人静,小镇的街道上也没有什么行人,我们很快就到了对面的理发店。 理发店大门紧闭,铁将军锁门,在黑夜里给人一种阴气沉沉的感觉。 我们肯定不可能从正面进去,于是绕到理发店后面。 理发店后面有个小小的院子,种着一棵槐树,枝叶伸出了墙头。 我和胖子抓着槐树的枝叶爬上墙头,躲在枝叶丛中往里看。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却点着蜡烛,把房间映照得亮堂堂的,窗户上没有人影,那个老头应该不在房间里面。 我心中暗自嘀咕,这家理发店确实奇怪,白天不开灯也就算了,为什么夜晚也不开灯?我们这里虽然穷,但也不至于不通电啊,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点蜡烛? 我轻轻拉了拉胖子的衣袖,冲他扬了扬下巴:“进去看看?” 胖子点点头,抱着树干往下滑,没想到一脚踩空,直接屁股落地,疼得他张开嘴巴就要叫,幸好我反应够快,猛地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嘘,别出声!” 胖子嗯了一声,我才慢慢松开手,拉着胖子猫腰跑到房间的窗台下面,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确定我们没有打草惊蛇。 我瞪了胖子一眼,骂他能不能小心一点。 胖子摸着脑袋,呵呵傻笑:“我这是独门绝技,屁股着地平沙落雁式!” 我懒得跟他贫嘴,踮起脚尖,悄悄打开窗户,确定里面没有人,我就像狸猫一样,灵巧的爬上窗户,翻滚着进了房间,胖子也跟着爬进来。 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刚好看见面前有一张木板床,而床上赫然躺着一个人! 我吓了一大跳,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胖子也吓了一跳,张嘴又要叫,我急中生智,抬脚堵住胖子的嘴巴。 胖子掰开我的臭脚丫,皱起眉头,使劲擦了擦嘴巴,在边上打干呕。 我爬起来,走到床边,发现床上那人双眼紧闭,就像死了一样,并没有什么反应。 躺在床上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这个少年竟然还穿着镇一中的校服。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这个少年居然是我们学校里的人,他是谁?难道已经遭了剃头匠的毒手吗? 但见少年形色枯槁,身材削瘦,面色惨白如纸,没有一点血色,印堂发黑,眼窝深陷,从面相上来看,这是典型的死亡之兆,没有半点生气。 我麻着胆子,伸手探了探少年的鼻息,手指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 胖子低声问我:“死了?” 我点点头,胖子小脸吓得煞白,不时地回头看向房间门口,生怕那个剃头匠随时都会走进来。 剃头匠的房间里面,竟然放着一具少年的尸体。 但这并不是最古怪的,古怪的是,围绕着这具尸体,竟然点着一圈白蜡烛。 我留了心眼,迅速数了一遍,发现一共是七七四十九支白蜡烛,七七四十九,这是一个阴数。 但是这四十九支蜡烛并没有全部燃烧,有三十九支蜡烛燃烧着,还有十支蜡烛没有点燃,那十支蜡烛刚好位于少年尸体的头部位置。 少年的尸体躺在一圈蜡烛里面,透露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正对着床的头顶上面,用红绳悬挂着很多布袋,那些布袋全都是黑色的,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我数了一下,悬挂着的黑色布袋也是三十九个,正好对应三十九支燃烧的蜡烛。 我忍不住好奇,随手摘下一个布袋,打开一看,布袋里竟然装着一缕头发。 头发下面裹着一张小小的黄纸,纸上写着一个学生的姓名和生辰八字。 很显然,这缕头发肯定是剃头匠在给学生剃头的时候,悄悄留下来的。 至于生辰八字,应该是剃头匠跟学生交流谈话的时候,从学生嘴里套出来的。 我又连续打开两个布袋,里面的东西都一样,一缕头发,一张写着名字和生辰八字的黄纸。 我还看见黄纸上面写着“徐文博”三个字,下面是徐文博的生辰八字。 傻子都能看出来,这剃头匠肯定是在房间里做什么邪门法术。 我的后背一阵阵发冷,整个房间就像一个神秘的祭坛,气氛恐怖的令人窒息。 胖子突然伸手在少年的尸体下面摸索,像是在鼓捣什么东西。 我赶紧拉住胖子,让他不要乱碰这里的东西。 胖子从少年尸体下面摸出一个东西递给我,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张学生证。学生证上面贴着一张照片,旁边标注着姓名和就读班级。 姓名一栏写着“祝叶”两个字,再看就读班级,比我们高一个年级,算是我们的学长。 我看了看学生证上的照片,又看了看床上的尸体,发现这个死去的少年,正是祝叶。 第八十七章 百事通 祝叶是谁,我和胖子都不认识,因为他比我们高一届,应该是去年进入镇一中就读的。 从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我们只知道这个死去的少年叫做祝叶,跟我们一样,都是镇一中的学生。 胖子说:“也不知道这个祝叶是什么时候死的,那个剃头匠太坏了,对学生都能下得了手!” 我皱起眉头,思忖了一会儿:“不对!” “不对?什么不对?”胖子疑惑的看着我。 我指着祝叶的尸体说:“你看这张床,明显是一个古怪的法阵,剃头匠不是在害他,而是在救他!” “什么意思?”胖子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我深吸一口气:“说得简单点,剃头匠用邪术借来的那些阳寿,很可能是为了复活祝叶!” 胖子猛地一拍脑袋:“啊,我明白了,你是说,剃头匠借阳寿并不是为了给自己续命,而是给祝叶续命!” 我点点头,看来整件事情得重新思考方向了。 之前我们认为祝叶是被剃头匠害死的,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剃头匠是在给祝叶续命。剃头匠为什么要救祝叶?他跟祝叶之间是否有什么关系? 虽然救人是一种美德,但是牺牲他人寿命,而给祝叶续命,剃头匠这样的行为肯定是极其自私的,也是不可饶恕的。 布袋里装着三十九个学生的头发和生辰八字,尸体周围的蜡烛也点亮了三十九支。但是剃头匠一共摆出了四十九支蜡烛,说明需要七七四十九个学生的阳寿才能复活祝叶。现在还有十支蜡烛没有点亮,也就是说,还差十个学生,剃头匠就能完成他的续命大计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森冷的寒颤。 胖子明显有些害怕了,他问我死人真的能够复活吗? 我说我也不知道,也许确实有邪术能让死人复活,但天命不可违,这种逆天改命的做法,肯定是有违天意的,必定遭到天谴。 胖子的两条腿都吓得打起了哆嗦,他说:“杨程,快走吧,这地儿邪得很,我是一分钟都不想呆下去了!” 胖子话音刚落,就听外面走廊传来脚步声。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不好,剃头匠回来了! 我拉着胖子迅速跑到窗户边上,一翻身就跃上窗户,跳到后面院子里。 转身跑了几步,突然发现胖子没有跟上来。 回头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胖子那个蠢材,可能是太过紧张,身体居然卡在窗户上,急得满脸通红,想上不能上,想下不能下。 这个时候,房门已经裂开了一条缝,眼看剃头匠就要从外面走进来,胖子马上就会被逮个正着。 我想回身营救胖子也已经来不及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理发店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房门重新关上,剃头匠的脚步声渐渐往外面去了。 我惊出一身冷汗,暗叫侥幸,赶紧跑回去把胖子从窗户上拽下来。 胖子吓得双腿发软,我只得搀扶着他,把他送上墙头,自己才跟着翻上去,然后悄悄跑回学校。 我们贴着墙根猫腰小跑,经过理发店门口的时候,我们看见学校门卫室的一个保安,正在给剃头匠借电吹风,他说他刚才夜巡的时候,不小心踩到水沟里去了,鞋子跟裤腿都湿了,所以想借理发店的电吹风来吹一吹。 今晚也真是走运,幸好这个保安突然出现,居然在无意中救了胖子一命。 胖子说这个保安是他的救命恩人,回头一定多请他抽两支烟。 悄悄溜回宿舍,回想起理发店里的诡异场景,胖子依然心有余悸,窝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一晚上都没有睡着。 这次夜探理发店,我们还是很有收获的,最大的线索就是知道了一个名叫“祝叶”的学生,所以我准备从这个祝叶入手调查,兴许能够解开背后的谜团。 第二天,我让胖子把床垫下的香烟给我,然后揣着烟去了隔壁宿舍,找到一个绰号叫做“百事通”的男生,请他抽了两支烟,问他知不知道“祝叶”这个学生。 百事通是我们的同班同学,之所以叫他百事通,是因为他非常八卦,对这所学校里面发生的各类大事小事都了如指掌。学校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他绝对是第一个知道。 他之所以能够成为百事通,一个是因为他的舅舅是学校的训导处主任,第二个是因为他的成绩太烂,据说今年已经是他第二次留级复读了。 大家都很好奇百事通为什么不继续升学,而是要留下来复读,百事通说外面的世界太复杂,他就喜欢窝在学校里,有吃有喝,反正也没人管他。 当我提到“祝叶”这个名字的时候,百事通叼着烟,呛得咳嗽连连。 他掐灭烟头,很惊讶地问我,为什么知道祝叶这个人? 我笑了笑,说不为什么,就是听别人提起祝叶这个人,随便问问。 百事通说:“祝叶比你们高一个年级,不过去年就死了,如果还活着的话,现在应该是初二的学生!” 我猛地一惊,什么?!祝叶去年就死了?! 昨晚我看见祝叶尸体的时候,我还以为祝叶刚死不久,没想到祝叶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奇怪,我还是有些常识的,人死以后不出几天,尸体肯定就会发生腐坏,为什么长达一年的时间,祝叶的尸体都还没有腐坏呢? 肯定是那个剃头匠用了什么秘法,所以使得祝叶的尸身不腐。 剃头匠为什么会花费那么大的力气来复活祝叶,看来剃头匠和祝叶之间的关系非同寻常。 我好奇的问百事通,祝叶到底是怎么死的? 百事通说:“死的挺惨的,被活活踩死的!” 我吓了一跳:“什么?被踩死的?” 百事通点点头:“祝叶这个学生,品学兼优,成绩很好的,当初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入的学,超过镇一中录取线好几十分。他的成绩原本可以去县城读书的,后来镇一中先下手为强,答应减免祝叶的学费,还包揽祝叶的生活费,相当于免费供祝叶在镇一中读书,这才把祝叶留了下来。只可惜这小子命不好,刚读了半学期,就一命呜呼了!” 第八十八章 绑架 从百事通的口中,我终于得知了祝叶的死亡真相。 祝叶死的挺冤枉的,去年镇一中发生了一起群体性踩踏事件。事情也是很偶然,课间操时间,大量学生往楼下走,结果有人在楼梯上滑倒,就像蝴蝶效应一样,立马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楼道上一片混乱,不断有学生倒下,祝叶就是其中之一。学生们相互踩踏,等到老师们闻讯赶来,疏散学生的时候,祝叶已经没有了呼吸。 其实那天至少有一二十个学生被踩踏,祝叶也是走背运,只有他一个人丢了命。 也许这就是天意,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我刚回到自己宿舍,冷不丁迎面就被人打了一拳。 我倒在地上,星星一圈一圈飞旋。 迷迷糊糊中,我看见龙少爷抬脚踩在我的脑袋上,指着我说:“训导处让你们去剃头,你们不去剃头,训导处现在找我这个纪律委员的麻烦。妈的,你们是不是不把我龙少爷放在眼里?” 胖子也被揍了,鼻青脸肿的被龙少爷的两个跟班挟持着。 胖子苦着脸说:“龙少爷,我们已经剃了头呀,还是去f4剃的,我们的头发已经符合规定了呀,训导处都没有找过我们!” “妈的,还敢嘴硬!”龙少爷转身一拳打在胖子的肚子上,胖子连胃酸都吐了出来。 龙少爷冲他的跟班扬了扬下巴,让他们把我和胖子拉到对面理发店去。 我一听要把我们带到对面理发店去剃头,顿时大惊,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死活都不肯去。 龙少爷和他的几个跟班一拥而上,把我一顿痛殴。 面对几个人的围攻,我几乎没有反抗之力,很快就被打倒在地上,口鼻都在冒血。 晕晕乎乎中,我和胖子被龙少爷一行人,强行拖到对面理发店。 理发店里依然阴气森森,龙少爷踢了我们两脚,警告我们老实点,然后笑嘻嘻的伸出手,问剃头匠讨钱:“老板,人给你带来了,给钱吧!” 剃头匠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龙少爷,龙少爷伸手弹了弹钞票,喜滋滋的说:“走,哥几个,我请大家喝酒去!” 龙少爷带着他的兄弟们走掉了,我和胖子这才知道,龙少爷指责我们发型不过关原来是个借口,是剃头匠给了龙少爷好处费,让龙少爷把我和胖子绑架到理发店来的。 剃头匠为什么会盯上我和胖子? 难道昨晚我们进入房间的事情,被他发现了吗? 剃头匠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把我和胖子捆绑在椅子上。 我挣扎了一下,完全不能动弹。 胖子很害怕,大声问剃头匠要做什么。 剃头匠打开工具盒,阴冷冷的说:“你们的发型不过关,帮你们重新剃头!” 胖子吓得大叫:“我不要剃头!我不要剃头!我不想死啊!” 剃头匠看了胖子一眼,又扭头看着我:“你们两个果然不简单,看来你们已经知道了一些事情。那天你们在剃头的时候,突然找个借口跑掉了,我就知道你们不是普通学生!” 剃头匠既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就挑明了说:“祝叶是你什么人?跟你是什么关系?” 剃头匠拿工具的枯手明显颤抖了一下,嘴角动了动,露出一丝痛苦的神色。 剃头匠阴森森的说:“你们知道的太多了!” 胖子那个胆小鬼,一副快要吓尿了的样子,带着哭腔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祝叶的尸体在房间里……” 我极度无语的看着胖子,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什么都被他抖出来了,真是个白痴啊! 胖子大概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满脸尴尬,一张脸涨得通红。 剃头匠冷冷说道:“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你们昨晚上来过,窗户上有明显的脚印,不是你们的,还会是谁的?” “我……我……我……”胖子结结巴巴的狡辩:“我和杨程玩躲猫猫,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躲到你家来了,不好意思啊,打扰打扰!” 我咬着嘴唇,恨声说道:“祝叶的死,只是一个意外,你凭什么让无辜的学生为他的死埋单?况且,天命不可违,他的死都是天意,逆天改命是会遭到天谴的!而且,绑架和非法拘禁也是犯法的,罪名很大,你赶紧放了我们!否则我叫警察来抓你!” “天意?!呵呵!”剃头匠冷笑两声,笑容迅速凝固,他的声音充满浓浓的愤怒,他说:“我从不相信天意,我只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剃头匠从墙上取下黑褂子,系在胖子的脖子上,褂子上面的太极图案非常扎眼。 剃头匠在皮带上,来回摩擦着剃阴刀:“还有十个人,我就能让小叶复活了,谢谢你们的帮助啊!” 我听剃头匠称呼祝叶为“小叶”,这是一种很亲昵的称呼,说明剃头匠跟祝叶的关系非同寻常。 “祝叶到底是你什么人?”我忍不住又一次问道。 “我叫祝长生,祝叶是我儿子!”剃头匠说着话,手上却没闲着,直接剃下了胖子的一缕头发。 胖子吓得哇哇大叫:“我说大叔,放过我吧,我是个短命鬼,阳寿本来就不多。你实在要借,能不能先借杨程的,他的火焰旺得很,阳寿很足,借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妈的,死胖子,可真够“义气”啊! 我的心里很震惊,没有想到,死去的祝叶,竟然是祝长生的儿子。这也能够很好的解释,为什么祝长生会花费那么大的心血,为祝叶“剃阴续命”! 胖子的哭喊声让祝长生有些心烦,祝长生口吻森冷的恐吓胖子:“你再嚷嚷我就割掉你的舌头,让你永远都说不出话!” 闻听此言,胖子吓得赶紧闭上嘴巴,缄口不语。 理发店里很安静,只有剃头的嚓嚓声响,祝长生剃头的手艺相当纯熟,剃的又快又好。如果他不是剃阴续命的话,我还挺愿意在他这里剃头的。 胖子哭丧着脸,浑身都在发抖,就像一头案板上待宰的猪。 第八十九章 割喉 剃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从外面走进来两个社会青年,一身穿的花里胡哨。左边那人染着一头黄发,搞得跟金毛狮王一样。右边那人剃着光头,腰间还别着一条亮闪闪的狗链子。 “二位剃头吗?”祝长生面无表情的问。 祝长生把剃阴刀不经意的架在胖子的脖子上,胖子自然是不敢作声,我怕祝长生对胖子不利,也不敢说话。 光头走进来,破口就骂:“老东西,你有没有眼力劲?我看你是故意找茬吧,老子都是光头了,还剃什么头?” 祝长生依然是面无表情:“既然不是来剃头的,那就走吧,没见我正忙着吗?” 黄毛走过来:“老头,你很拽嘛,我们是来找人的,龙涛你认识吧?就是他妈的什么龙少爷!” 我听黄毛这口吻,应该是找龙少爷寻仇来了。 龙少爷仗着家里有钱,经常在外面惹事生非,得罪的人不少。 祝长生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什么龙少爷,滚吧!” 一听“滚”字,光头和黄毛火气更大。 光头说:“死老头,脾气不小嘛!我跟你说,刚才我明明看见龙少爷走进了你的店里,我们跟他有些私人恩怨需要解决,你最好把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黄毛探头看了看走廊后面,对光头说:“后面还有一个房间,姓龙的肯定躲在里面!” 光头点点头:“走,进去看看,把那小子揪出来!妈的,居然敢调戏我女朋友,当我光头是白混的,真他妈找死!” 黄毛拔腿就要往里面房间走去,祝长生突然闪身挡住黄毛的去路,口吻冷的跟坚冰一样:“滚!” “妈的!死老头,赶紧让开,如果龙少爷没有在里面,今天这事儿就算了,如果在里面,你就麻烦了!”黄毛伸手指着祝长生,指尖几乎戳上祝长生的鼻子,气焰十分嚣张。 祝长生有些怒了,低沉的吼道:“最后说一遍,滚!” 我和胖子知道祝长生的秘密,里屋藏着祝叶的尸体,而且还布下了法阵,如果黄毛他们走进去,岂不是撞破了祝长生的秘密?所以祝长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黄毛和光头进去。 但祝长生越是阻拦,黄毛和光头越是坚定地认为,龙少爷就藏在后面屋子里,这个祝长生肯定在包庇他。 “死老头,让开!不再让开我他妈弄死你!” 光头突然掏出一把匕首,恶狠狠的推开祝长生,硬着脑袋就要往里闯。 忽见寒光一闪,祝长生手里的剃阴刀,抹过光头的脖子。 光头突然就愣住了,脸上的表情迅速凝固,脖子上先是出现了一条血线。血线飞快扩张,变成一道血口子,颈部大动脉破裂,鲜血一下子喷出老远。 后面的黄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鲜血飞溅在他的脸上,他伸手抹了一把,还问光头怎么了。 鲜血从光头的嘴里咕噜咕噜涌出来,光头浑身颤抖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伸出双手,死死捂着自己的脖子,鲜血就像喷泉,怎么止都止不住。 光头直挺挺的扑倒在地上,七窍里都流出血来,双眼圆睁,很快就没了动静。 我和胖子近距离目睹这一幕,顿时吓得失声尖叫。 我们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但却是生平头一次见到杀人。 没想到祝长生如此冷酷,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光头也是自己作死,非要闯进后面房间,逼得祝长生动手杀了他,一刀割喉,血流满地。 光头的惨死自然把黄毛吓得半死,刚才还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黄毛,顿时吓得尿了裤子,裤裆里湿漉漉的一片,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尿骚味儿。 黄毛双膝发软,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了,咚的对着祝长生跪下来,不停地磕着响头,请求祝长生放过他。 俗话说的好,再狠的人,也怕碰上不要命的疯子。 黄毛是个狠人,但他运气不好,今天居然碰上祝长生这个疯子。 祝长生走到店门口,哗的一声关上店门,我和胖子心中一沉,感觉自己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 我们的小心肝怦怦乱跳着,我们亲眼目睹祝长生杀人,为了保守秘密,祝长生肯定会杀我们灭口。 一支蜡烛亮了起来,烛光映着祝长生的脸,满脸都是血迹,模样凶狠的如同厉鬼。 祝长生一脚把胖子踹倒在地上,然后提着黄毛的衣领,就像拎小鸡一样,把黄毛摁在椅子上。 黄毛早就吓得浑身发软,一动都不敢动,就像布偶一样任人摆布。 祝长生给黄毛系上黑褂子,冷冷说道:“我帮你剃头!” 祝长生挥舞着剃阴刀,大团大团的黄毛往下掉。 祝长生一边给黄毛剃头,一边询问黄毛的姓名和生辰八字。 黄毛哪里敢不回答,老老实实把什么都给交代了。 祝长生也没有杀掉黄毛,因为他要借黄毛的阳寿,如果黄毛死了,那黄毛的阳寿也就没有了,所以祝长生留下黄毛的一条狗命,找来绳子把黄毛捆绑成一个粽子,把黄毛丢在理发店的角落里,任由黄毛一个人在那里瑟瑟发抖。 祝长生拍拍手,朝着胖子走过来:“小胖子,现在轮到你了!” 祝长生伸手去抓胖子,胖子突然窜起来,狠狠一口咬在祝长生的手背上,疼得祝长生嚎啕大叫。 胖子一把推开祝长生,冲我大喊道:“杨程,快跑啊!” 刚刚胖子倒在地上的时候,悄悄拾起光头掉落在地上的匕首,在祝长生给黄毛剃头的时候,胖子趁机割断了身上的绳子,又暗中把匕首递给我,我也割断了捆绑的绳子。 胖子往外跑,祝长生一个箭步赶上去,抄起椅子,抡在胖子的后背上。 胖子翻了翻白眼,闷哼着倒在地上,可能是晕死过去了。 祝长生转过身,守在大门口,满脸杀气的瞪着我:“你还想跑吗?” 我肯定不是祝长生的对手,要想从理发店大门口冲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突然,我灵机一动,转身朝后面房间跑去。 第九十章 父爱如山 祝长生愣了一下,蓦地一惊,随即拔腿追了上来:“站住!你要做什么?” 站住?! 谁他妈站住谁是傻子! 我从光头的尸体上面跳过去,满地的鲜血让人触目惊心。 闯进里面房间,我一眼就看见祝叶的尸体。 我扑向尸体,举起匕首,对准祝叶的心脏,作势要刺下去。 “住手!”祝长生出现在门口,脸色极其阴冷。 我用匕首顶着祝叶的心窝,咬牙说道:“老头,你可不要逼我,否则我们鱼死网破!我把你儿子的心脏刺个稀巴烂,看你还怎么把他复活?还有,这些蜡烛,你信不信我一脚一个,给你全部踢翻?” 面对我的威胁,祝长生只能选择妥协,他不敢走进来,只是站在门口看着我:“你不要乱来,我可以放你走,请别伤害我儿子!” 祝叶是祝长生的命根子,祝长生不惜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复活祝叶,可见祝叶在祝长生心目中的地位。 我知道我没法逃走,所以只能先抓住祝长生的命根子,暂时保住小命。 只要祝叶在我手里,祝长生就不敢把我怎么样。 我和祝长生就这样冷冷对持着,祝长生阴沉着脸,我知道他很恼火,很想嚼碎我,但他又不敢轻举妄动,怕我跟祝叶一起同归于尽。 就这样静默片刻,理发店外面突然遥遥传来警笛声,肯定是胖子或者黄毛报了警。 我听见警笛声,原本紧绷的心,登时放松不少,我望着祝长生:“警察来了,你的计划失败了,投降吧!” 祝长生动了动嘴唇,面色铁青,脸颊抽搐的很厉害,他说:“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栽在你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手里,这难道真的是天意吗?” 我恨声说道:“你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迟早都会遭到天谴,你应该早就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警笛声越来越近,祝长生说:“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祝长生也不管我想不想听他的故事,自顾自地打开了话匣子,他说:“十五年前,我去一个村子给人剃阴头,回来的路上经过一片乱坟岗子,忽然听见婴儿的啼哭声。 我循着声音一路找去,最后在一丛树叶下面发现了一个弃婴。当时正是炎炎夏季,丛林里多毒虫蚊蚁,可怜的孩子已经被蚊虫叮咬的面目全非,哭声都嘶哑了。 我看着心疼,就把弃婴带了回去,给他涂抹上草药,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因为是在树叶下面发现的,我给他起名祝叶。从此,我成了他的父亲,他成了我的儿子。 祝叶很懂事,也很聪明,我不知道是有怎样狠心的父母,才会丢弃掉一条年幼的生命。 我给人剃了一辈子的阴头,很多人嫌弃我的职业,不愿意嫁给我,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婚配。 直到有了祝叶以后,我才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我们父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虽然苦一点,但我们却很快乐,我把挣来的所有钱,都给祝叶买吃的买玩的,看着他开心的成长,我也很开心。 祝叶慢慢长大成人,他很争气,从读书开始,年年都拿第一名。他经常跟我说,他说爸爸,我要用功读书,将来走出大山去城里,挣很多很多的钱,把你接到城里过好日子。 我多么憧憬那样一天啊,可是……祝叶的承诺,终究是实现不了了。 你也知道,去年的时候,祝叶出事了,一个平凡的日子,一次平凡的课间操,祝叶在混乱中,活活被人踩死。 当然,你可以说这是祝叶的命。可是,凭什么?凭什么老天爷要对一个聪明的孩子如此残忍?生下来被亲生父母抛弃在乱坟岗子差点死去,好不容易活下来,长到十几岁,竟然又被人踩死,老天爷为什么这样残忍,把所有的困难伤痛都强加在祝叶身上? 最令人寒心的是学校的处理方式,一直在推卸责任。他们跟相关部门原本就是一丘之貉,我一介农夫,哪里能够扳倒他们?祝叶这件事情很快就被他们压下去,并且只给了我一点点赔偿金。 我不需要什么赔偿金,我只要我儿子活着。 既然老天爷一心要他死,那我就要跟老天爷斗一斗,我要帮我儿子逆天改命,这么优秀的孩子,不应该这么早死去! 为什么我的儿子这么小年纪就得死?为什么其他人的儿子就可以活着? 我的儿子那么优秀,而那些混天度日,跟废物一样的孩子,却可以活得好好的,我恨老天爷!我恨啊!” 刺耳的警笛声在理发店门口萦绕不绝,外面传来警察的厉声喝斥:“里面的人,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立刻出来,否则我们将采取强硬措施!” 祝长生突然噗通一声跪下来,对着祝叶的尸体,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当祝长生抬起头来的时候,满脸都是泪水。 他说:“儿子,爹对不起你!爹没有用,花了这么大力气,还是没能复活你。也许这就是命吧,老天爷终究让我功亏一篑!我输了,我斗不过这狠毒的老天爷!儿子,不要怕,爹这就来陪你,黄泉路上有爹陪着你,你不会寂寞!” 我看着满脸泪水的祝长生,突然感觉很心酸。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只是一个可怜而又悲惨的老父亲。 因为善良,他捡回了弃婴,因为孤独,他把弃婴认作自己的儿子,从此有了家的感觉。但是老天爷残忍的收走了祝叶年轻的生命,于是,祝长生的家塌了,他的心里也因为对老天爷的仇恨而变得扭曲。 祝长生是一个悲情人物,我对他满怀同情。 我从祝长生身上,看见了沉甸甸的父爱。 当他最后那句“儿子,不要怕,爹这就来陪你,黄泉路上有爹陪着你,你不会寂寞!”说出口的时候,我的眼泪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父爱如山! 为了你,我可以逆天改命! 为了你,我可以跟天下为敌! 为了你,我可以跟老天抗争! 第九十一章 自刎 祝长生站起来,冲我啪的一抱拳:“小子,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我点点头,没有拒绝。 祝长生说:“我有一些钱在柜子里面,等我死了,你帮忙把我和儿子送回老家葬在一起,我家在清水村。没用完的钱你就留着吧,当做我对你的感谢!” 说完这话,祝长生转身往外面走去。 我赶紧跟了出去,只见祝长生站在理发店门口,外面停着一辆警车,几个民警守在门口,拿着警棍和防暴叉之类的东西,带队的所长手里拿着枪。 四周拉起警戒线,很多人都围聚在这里看热闹。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小镇上出现凶杀案,无疑是爆炸性新闻。 警察一直对着祝长生喊话,祝长生的目光缓缓扫过人群,然后他低下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剃阴刀。他轻轻抚摸着剃阴刀,就像在抚摸一个多年的老朋友。 “放下武器!我命令你放下武器!否则我开枪啦!”所长举着枪,大声喝斥。 祝长生扭头看了我一眼:“小子,拜托了!” 我哽咽了一下,就看见祝长生突然举起剃阴刀,顶着自己的颈部,猛地划了一刀。 围观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声,有些胆小的人甚至闭上眼睛,不敢直视。 剃阴刀划破颈部大动脉,鲜血飞溅出老远。 谁也没有想到,祝长生竟然会用自刎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剃阴刀掉落在地上,祝长生浑身颤抖,鲜血就像喷泉,突突突往外冒。 祝长生硬生生跪倒在地,翻了翻眼珠子,用尽最后力气看向天空,临死,他都恨透了这个老天。 祝长生死了,警察很快封锁了理发店。 由于“借阳寿”的事情太过诡异神秘,警方一直没敢对外公布真实的消息。 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关于理发店的诡异事情,还是流传了出来,尤其是在校园里面,更是流传成各个版本的恐怖传说,搞得人心惶惶。学校还专门为此开展了一系列座谈会,禁止流传谣言。 不得不说,祝长生是个伟大的父亲,只是他的爱用错了方式。 从本质上来说,祝长生是个善良有爱的人,但是现实太残酷,愤怒扭曲了他的心灵。 命运不可逆,天道不可违,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我把理发店里的三十九个黑色布袋全部搜集起来,对照黄纸上面的姓名,把布袋里的头发,挨个还给那些学生,并且叮嘱他们,回去以后,把布袋里的头发埋在泥土下面,然后在上面栽种一棵柳树,等到柳树生根发芽的时候,他们失去的阳寿,就会一点一点补回来。 那些学生都对我感激涕零,我在镇一中的地位瞬间提高,很多人拥护我,隐隐然已经有了校园老大的派头。 胖子沾我的光,也开始傲娇起来,像只骄傲的公鸡,在学校里都是昂首挺胸的走路,每天屁股后面都跟着好几个跟班,大家都“胖哥!胖哥”的喊着。 而曾经那个飞扬跋扈的龙少爷,现在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我们跟龙少爷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天放学,胖子带人把龙少爷堵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胖子摸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旁边一个跟班给他点上火,胖子眯着眼睛,猛吸一口,结果呛得他剧烈咳嗽,眼泪都流出来了。 胖子根本就不会抽烟,这个逼装的太失败了,身后的好几个跟班都捂着嘴偷笑。 胖子回头问我:“大哥,这小子怎么处理?” 我说:“当初他怎么打我们的,就怎么还回去吧!” “好咧!”胖子挽起衣袖,对后面的跟班说:“兄弟们,给我按住他!” 龙少爷转身想跑,很快就被围追堵截,按到在地上。 胖子走过去,照着龙少爷的屁股狠踹两脚,龙少爷疼得眼泪横流,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跑啊!你倒是继续跑啊!”胖子一边说着,一边又狠狠踹了两脚。 龙少爷还有些嘴硬,梗着脖子说:“你们敢打我?你们知道我在这里的势力吗?妈的,我叫人砍死你们信不信?” 我走上前去,勾了勾手指,示意兄弟们把龙少爷扶起来。 龙少爷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以为我是怕了他,洋洋得意的让我给他磕三个响头,他就考虑放过我。 我冲他咧嘴笑了笑,重重一拳打在龙少爷的肚子上。 龙少爷顿时疼得弯下腰去,就像虾米一样蜷缩在地上。 “兄弟们,打!”胖子一挥手,一群人围着龙少爷就是一顿痛殴。 很快,龙少爷就被打得没有了脾气,趴在地上抱头求饶。 胖子啐骂道:“啊呸,妈的,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知道了,两位爷,我知道错了!”龙少爷哭丧着脸,满脸都是泥土,跟花脸猫一样。 我抬脚踩在龙少爷的脑袋上,警告他以后滚远一点,不要在我们面前放肆。 龙少爷之前是怎样欺负我们的,今天我们就怎样报复回来,真他娘的解气啊! 教训了龙少爷,祝长生的临终托付我也没有忘记。 他的柜子里竟然有上万块的存款,在那个流行“万元户”的年代,这算是很大一笔钱了。 我去镇上的棺材铺,请人打了两口棺材,然后又请了一群抬棺匠,把祝长生和祝叶的尸体抬回清水村老家,把他们父子俩埋在老屋的后院里。 这辈子虽然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子,但是希望下辈子,他们能成为真正的父子,还能再续今生未尽的情缘。 做完这些,我看了看存款,还剩下将近一半。 几千块钱别说对于一个小孩子,就算对于当时的一个农村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天文数字。 也许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吧,我帮助了祝长生,祝长生把存款留给了我,算是对我的一种感谢。 我把钱小心翼翼存入储蓄罐里,心里美滋滋的。 从此以后,我和胖子从名不见经传的两个山村小孩,俨然成为镇一中的风云人物,走路都带着风,谁见了我们都得喊声哥,校园生活过得相当滋润。 第九十二章 水下有眼睛 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飞驰,我和胖子早已经习惯了中学的日子,在镇一中混得风生水起,很快又到了一年暑假。 暑假对于每个小伙伴来说,那绝对是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最美好的回忆。 第一,暑假通常都有两个月假期,时间足够长;第二,夏天里有很多娱乐活动,城里的孩子可能要去参加各种培训班,补习班,但是农村里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上山打鸟,下河摸鱼,抓知了,掏马蜂窝,河边搬打屁虫,每天的活动都能不重样。 相比而言,农村里的孩子更有童年。 在县城读职高的谢强也回来了,自从上次帮忙处理谢老二的后事以后,谢强就把我当成好兄弟,一回到红旗村就会找我玩耍。 这天下午,火红的太阳高高挂在天上,晒得大地都跟焦了一样,死气沉沉,只有知了在撕心裂肺的叫着。 那个年代,农村里根本就没有空调,大多数人连空调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见过,家里顶多也就是老式电风扇,一转起来摇摇晃晃的,还要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更多的人则是拿着芭蕉扇,坐在屋檐下面,一摇一摇的打盹。 房间里的电风扇年老罢工,我烦躁难耐,热的坐立不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正自烦躁的时候,谢强跑来找我,叫我一块儿去游泳。 农村里的孩子下河游泳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做父母的根本不会有太多担心,我跟老妈知会了一声,就跟着谢强跑了出去。 那太阳真是毒辣,就像火球一样,烤得人脑袋冒烟,我有种头发快要燃烧起来的感觉。 我们又叫上胖子,把正在午睡的胖子从凉席上拖起来,一起往河边走去。 农村孩子没那么多讲究,根本就不需要更换什么游泳裤,衣服一脱,穿着三角裤就往河里跳。有时候甚至连三角裤都不穿,任由小鸟变水鸟,在河里玩水嬉戏。 一到河里,烦热之感顿时减轻不少,我们打了一会儿水仗,就开始比赛“钻迷子”。 钻迷子又叫钻水迷子,深吸一口气,然后潜入水里,看谁在水下憋气憋得久。 谢强说:“我数三声就开始,不准偷偷换气耍赖啊!输的人,待会儿请吃冰糕啊!” 村口小卖部里的冰糕,两毛钱一支,里面还有淡淡的果汁味。说到底就是白水和果汁混合在一起,然后冻成冰糕,连生产商家都没有,不过那时候我们却吃的很欢。 胖子拍拍胸口:“我肺活量好得很,一口气能憋到天黑!你们等着请我吃冰糕吧!” “憋到天黑?拉倒吧,吹牛都不打草稿,你那可能是被活活憋死了吧!”我冷笑两声,伸手捏着鼻子,用力深呼吸。 “一!二!三!开始!”谢强翻身一扑腾,哗啦一声钻进水里。 我和胖子也沉入水里,大山里的河流没有什么工业污染,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清澈干净的。 阳光很刺眼,就像利箭一样射进水里,水下泛起朦胧的光晕,让人有种飘浮在天堂的奇妙错觉。 水下很安静,我睁开眼睛,能够看见柔软的水草在轻轻摇晃,水草丛中,还有小虾小鱼游来游去,一切宁静而又美好。 我在水草丛里游来游去,感觉自己也化身成了一条鱼,自由自在,非常惬意。 只听哗啦一声响,明显有人憋不住气,已经提前冒出水面。 我心中一喜,赶紧从水里探出脑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子,一边喘息一边高兴的大叫:“哈哈,胖子,你输啦!请客请客!” 谢强装作很酷的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一脸傲娇的说:“哼,跟我斗,你们还不是对手!” 胖子脸色不太好看,呆站在水里,就像一截泡在水里的木头桩子。 我走过去:“胖子,两毛钱的冰糕,你不至于生气吧?” 胖子摇摇头:“我是那种人吗?” “那你怎么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谢强也走了过来。 胖子突然伸手指着水下,打了个冷颤,心有余悸的说:“刚才在水下,我……我好像看见了一双眼睛……” 一阵河风吹来,我和谢强也情不自禁的跟着打了个冷颤。 火红的太阳挂在天上,但是胖子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却让我们有些背脊发凉。 谢强没好气的骂胖子:“输了就得认,说这些话吓唬谁呢!” 胖子嘟囔着说:“真的,我真的看见了一双眼睛,就在水草丛里面,死白死白的,直勾勾的盯着我!” 我和谢强对视一眼,看胖子一本正经的模样,不像在开玩笑。 可是,水草丛里怎么会有眼睛呢?下面不会有死人吧? 谢强比我们大几岁,胆子自然也比我们大,作为“带头大哥”,谢强自告奋勇的重新潜入水下,寻找胖子说的那双眼睛。 过了一会儿,谢强从水下冒出来,手里举着一件东西哈哈大笑:“胖子,你看见的不会是这个吧?” 我定睛一看,差点笑岔气,谢强手里举着的,竟然是一件被水泡烂的女人内衣。 谢强把内衣举起来,当做眼镜放在眼睛前面,故意用一种阴沉的口吻问胖子:“胖子……我好看吗……你喜欢我吗……” 胖子皱起眉头:“去去去,神经病!” 谢强扔掉内衣,哈哈大笑,我和谢强也没把胖子刚才那话放在心上,继续在水里玩耍起来。 谢强故意挤兑胖子:“胖子,你要是不想请我们吃冰糕的话,那就先回去吧!” 胖子一张脸涨得通红:“笑话!我是那样的人吗?不就吃冰糕嘛,我请你吃五根,十根,撑死你!” 胖子嘟囔着骂了几句,重新回到水里,不过一直刻意跟刚才钻迷子的地方保持距离。 就这样,我们一直玩到太阳落山,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回去吃晚饭了,于是我们相约往岸边的河滩上走。 走了没有多远,就听身后传来噗通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落入水中。 第九十三章 黑手印 “救命——” 河面上飘来胖子的呼救声。 我和谢强回身一看,就看见胖子正往水下沉去。 我们都有些意外,胖子又不是不会游泳,按理说,就算不小心踩滑沉入水里,熟悉水性的人也没什么好慌乱的,轻轻松松就能重新浮出水面,但胖子为什么喊出“救命”两个字呢? 刚开始我们还以为胖子在开玩笑,谢强还说胖子的演技非常逼真。 几秒钟,我们发现不太对劲,胖子的整颗脑袋都沉入水里,只剩下一双手在水面上胡乱挥舞,扑腾起阵阵水花。 我猛然一惊,水下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使劲把胖子往水里拽! “我看不像是在演戏吧!”我说。 谢强看了我一眼:“那还愣着做什么,救人啊!” 我和谢强急急忙忙跑过去,一人拉着胖子一条胳膊,用力把他托出水面。 胖子很恐慌,扑腾的很厉害,水下像是有股奇怪的力道在跟我们抗衡。 我深吸一口气,一头钻进水里,想看看水下到底有什么古怪。 沉到水下,我努力睁大眼睛,顿时气不到一处来。 妈的,我还以为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水草缠住了胖子的脚踝,瞧那死胖子的怂样,居然吓得哭爹喊娘的。 我帮胖子解开缠在脚踝上的水草,托着他的屁股,很快浮出水面。 谢强搀扶着胖子走到河滩上,胖子脸色泡得发白,无力的跪倒在河滩上,胸腔里全是积水,不停地剧烈咳嗽,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 谢强问胖子到底怎么回事,胖子抬起头,面露惊恐之色,慌慌张张的说:“有鬼……水下有鬼……” 谢强疑惑的看向我,我笑了笑说:“你这纯粹是自己吓自己,我刚才看得很清楚,水草缠住了你的脚踝而已,至于吓成这样吗?” 谢强撇撇嘴:“胖子,你该不是中邪了吧,一下午都疑神疑鬼的!” 胖子一脸惶恐的看着河面,结结巴巴的解释:“不……不是水草……真的,你们要相信我,我很明显感觉到,是一只手……一只手紧紧抓住我的脚踝……力气很大,把我使劲往水下拉……太可怕啦!” 我和谢强无奈的耸耸肩膀,看胖子这副模样,应该是吓得不轻。 我们离开河滩,胖子一步三回头的转身望向河面,但是河面一直都很平静,并没有什么诡异东西冒出来。 夕阳的余晖泼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 游泳是非常消耗体能的一项运动,在河里游了一下午,早已是饥肠辘辘,回到家里,一口气干了三大碗绿豆稀饭,把肚子撑得圆滚滚的。 第二天中午,谢强又来找我,然后又把胖子拉上,让他请我们吃冰糕,由于昨天胖子受到了惊吓,回来的路上都忘记请我们吃冰糕了,所以今天一定要补上。 谢强今天还专门提了个小水桶,说要去摸点鱼虾,回头让我们上他家去吃油炸小鱼。 胖子神情萎靡,脸色不太好,一副不愿意跟我们去的样子。 我上下打量了一眼胖子,发现胖子今天穿的很奇怪。这么热的天,我和谢强都是穿着短裤和拖鞋,然而胖子却破天荒的穿着一条长裤子,把两条腿捂得严严实实。 我好奇的问胖子:“怎么?打摆子啊,穿这么多不热吗?” 胖子没有说话,悄悄把我和谢强拉到边上,神神秘秘的卷起裤腿,指着脚踝让我们看。 “哟,你被人揍啦?跟强哥说说,谁揍了你?”谢强把冰糕咬得咔咔响。 只见胖子的右脚脚踝位置,一片乌黑,看上去着实有些吓人。 胖子蹲下身,张开右手,放在脚踝位置:“不是被人揍的,你们看,这是不是手指印?” 手指印?! 我有些诧异,蹲下去仔细看了看胖子的脚踝,还真是一片乌黑的手指印。指印的轮廓不太清楚,看上去像是一只很小的手。 当然,也有可能不是手指印,只是那模糊的轮廓看上去很像手指而已。 “你在哪里去弄的?”我奇怪的问。 胖子哭丧着脸说:“我也不知道,昨晚都没有,早上起来就变成了这样!” 谢强嘿嘿笑道:“是不是你睡着了的时候,有鬼趴在床尾抓你的脚啊?” 我冲谢强摇了摇头,让他不要吓唬胖子,胖子都已经快哭了。 我让胖子仔细想想,有没有伤到过脚踝,又伸手按了按他的脚踝,问他疼不疼。 胖子说不疼,也没有什么感觉,思来想去,胖子突然说:“还记得我昨天跟你们说水下有东西在拉我吗?” 我微微一惊,不是吧?难道水下真的有东西? 胖子放下裤腿,在太阳下面打了个冷颤:“我昨天跟你们说水下有鬼,你们还不相信,现在相信了吧?” 我抿了抿嘴唇:“你确定昨天水下有东西在拉你?” 胖子用力点头:“当然确定啦,而且那东西就是抓着我的右脚踝不放,结果今早起来,我的右脚踝上就出现了这种诡异的黑手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兄弟,你可要救救我啊,我是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盯上啦?” 谢强嗤之以鼻:“我说胖子,你就别自己吓唬自己了,我看你的脚,就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只是自己当时没注意罢了。我们要去摸鱼,你到底去不去?要是害怕呢,你就别去了!” 胖子嗫嚅着说:“我……我还是在家里等你们吧!” 顿了顿,胖子又说:“作为兄弟,我还是劝你们不要去,那河里真的有东西,邪得很,万一你们……” “你这乌鸦嘴,诅咒我们是不是?”谢强有些不太高兴。 胖子说:“我是真的担心你们,如果你们实在要去,我也没有办法!” 谢强提起手里的小水桶晃了晃:“算了,你这个怂蛋,回家等我们吧,待会儿晚上到我家吃鱼,咱哥几个喝两杯,尝尝我的手艺! 胖子果然没有跟着我们去河边,一路上谢强都在骂胖子,说他是个怂蛋,还问我胖子是不是受了什么精神刺激,脑子就跟出了问题似的,神神叨叨的。 第九十四章 红凉鞋 午后的太阳明晃晃的,河面上波光粼粼,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除了我们以外,河里还有其他小孩子在嬉戏,到处都是咯咯咯的欢笑声。 我和谢强下到河里摸鱼摸虾,半天的工夫,谢强带来的小水桶就装了大半桶。 谢强提了提水桶,笑着说够了够了,这么多鱼虾足够我们饱餐一顿了。 我们提着鱼虾往回走,谢强跟我约了个时间,他先回去处理这些鱼,让我晚点过去找他吃晚饭,顺便把胖子一块儿叫上。 我回去打了个瞌睡,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跟老妈打声招呼出了门,去叫胖子吃饭。 胖子心有余悸的问我:“你们今天去摸鱼的时候,没碰上什么怪事儿吧?” 我摇摇头:“要是碰上了怪事儿,我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叫你吃饭吗?” 胖子跟着我走出家门,没走多远,就看见一群人火急火燎的往河边跑,一边跑一边喊:“不好了,出人命了!”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心里咯噔了一下,河边出人命了?! 二话没说,我和胖子立即朝着河边跑去,想要看看究竟。 夕阳西沉,只剩下最后一抹残阳,如同一丝金线,在渐渐黑沉的云海里,轻轻摇晃,大地笼罩着一层死亡的阴影。 河边上聚集了不少人,还有一些惊慌失措的小孩。 有几个小孩都吓哭了,在边上瑟瑟发抖。 村里有个水性非常好的年轻人,绰号“水猴子”,正跪在河滩上,给一个小孩做着人工呼吸。 那个小孩还是个小学生,比我们小好几岁,叫不住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小名叫“二狗”。 农村里给孩子取小名,通常取的都很“贱”,据说小孩的名字越贱呢,这个小孩就越容易养活。 二狗妈站在边上,神情紧张:“怎么样?二狗他怎么样?” 水猴子抬起头,无奈地摇了摇脑袋:“节哀顺变,准备后事吧!” “二狗——” 二狗妈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撕心裂肺,扑倒在二狗的尸体上,拼命摇晃着二狗的尸体,哭得死去活来,几乎要晕厥过去。 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辛辛苦苦养育了十多年的孩子,突然间说走就走了,难以想象,做父母的会面临怎样的悲痛。 其实每年暑假,都会有溺亡惨剧发生,但每年依然会有很多小孩下河游泳。 胖子在旁边自言自语:“他不会是被水鬼害死的吧?” 二狗妈突然指着二狗脚上:“这是谁的红凉鞋?” 只见二狗脚上,套着一双古怪的红凉鞋,跟二狗发白的尸体比较起来,显得非常刺眼。而且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是一双小女生穿的红凉鞋,但是二狗是个男孩子,这双红凉鞋的大小尺寸和款式都跟二狗不相匹配,所以套在脚上感觉很诡异,一点都不协调。 水猴子愣了一下说:“刚才我来的时候,二狗的脚上就穿着这双红凉鞋,我还以为是你给他买的呢,我就觉得有些奇怪,这不是一双女孩子的凉鞋吗?二狗怎么会穿女孩子的鞋?” 二狗妈又问其他几个孩子,他们都是跟二狗一起来游泳的,但这几个孩子全都是男孩子,根本就没有小女孩,所以这几个孩子都说凉鞋不是他们的。 同时他们还透露出一个更加古怪的信息,二狗在出门的时候,大家都看见他光着脚丫子,这双红凉鞋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二狗脚上的,谁也不知道。 但是看那双红凉鞋一直在滴水,鞋底还有水草和泥,之前应该是泡在水里的。 水猴子迟疑着说,红鞋子可能早就泡在稀泥下面的,也许是二狗溺水的时候,他的脚刚好就踩进这双红凉鞋里面。 水猴子这话说了一半就闭了嘴,他自己都觉得这样的解释相当牵强。 夜色黑沉下去,一群人哭哭啼啼,满怀悲伤的往回走,二狗脚上那双红凉鞋,透露着一种说不出的古怪。 胖子拉了我一把:“杨程,咱们也走吧!” 我点点头,望了一眼黑黢黢的河面,心里涌出一丝不安的感觉。 对于二狗一家来说,今天肯定是个悲伤的日子,这个家很长时间都会沉浸在悲痛中,无法自拔。 回去的路上,我和胖子找了个二狗的玩伴了解情况,那个小孩是二狗的同学,二狗出事的时候,他是现场的亲身经历者之一。 他告诉我们,今天去游泳的共有六个小朋友,全都是一个班的同学。刚开始也没什么,大家都玩得很开心。 后来看见太阳落山,小伙伴三三两两往岸上走的时候,二狗突然莫名其妙的说了句:“有人在拉我!” 当时有人没听到这句话,也有人听到了这句话,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忽然,二狗发出一声惊呼,水下像是有股神秘力道,一把就将二狗拖入水里。 二狗在水里挣扎扑腾,有两个胆小的看见这一幕,都很害怕,居然很不够义气的拔腿跑掉了。 还有三个小孩留了下来,想要回身去救二狗。 水底下面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力道大的惊人,差点把救援的三个小孩一起拖了下去。 其中一个小孩突然放了手,他很惊恐的指着水下说:“水里有双眼睛在看我!” 二狗很快就溺死了,那三个小孩吓得屁滚尿流的爬上岸,其中一个小孩跑去通知二狗妈,一个小孩跑去叫水猴子救命,还有一个小孩留在河滩上守着二狗的尸体,但是由于当时太过害怕和紧张,这个小孩也不知道那双红凉鞋,是怎么套在二狗脚上去的? 胖子拉着我,神色惶恐的说:“听见了吗?不是我一个人说水下有眼睛,还有个小孩也看见了,我没有说谎对不对?谢强还老觉得我脑子出问题了!” 我紧咬着嘴唇,眉头拧在一起,俗话说童言无忌,就算胖子之前可能在打胡乱说,但是今天这个小孩应该是没有说谎的,胖子和那个小孩完全不认识,编谎也不可能编成一样的。 换句话说,水下有眼睛这件事情是真的! 第九十五章 奇怪的走路姿势 那么问题来了,水下那双眼睛来自谁? 是人?还是其他东西? 还有,那双女式红凉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那双红凉鞋,会莫名其妙套在二狗的脚上? 二狗妈摘掉红凉鞋扔在河滩上,人都走了,只剩下那双红凉鞋孤零零的躺在泥地里,看上去愈发诡异。 大概是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我和胖子的心情都有些沉重,一直到月上枝头,才慢吞吞来到谢强家里。 堂屋里早就摆放好一张小圆桌,桌上放着一大盆油炸小鱼,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小河虾,炸得香喷喷的。旁边摆放着辣椒面的蘸碟,还有几瓶冰镇啤酒。 油炸小鱼小虾是我们农村孩子最爱的食物,纯天然的鱼和虾,个头不大,也没有品种,我们管这种鱼叫做“杂鱼”或者“麻鱼”。杂是形容鱼的品种很多,麻是形容鱼的个头小。 这种鱼拿回来,简单打理一下,冲洗干净裹上面粉,放入滚烫的油锅翻滚几圈,捞起来把油沥干。吃的时候再滚一次油锅,捞起来喷香扑鼻,而且非常酥脆,都不用吐鱼刺的,里面的鱼刺鱼骨都相当酥脆,咬得咔嚓作响,是一道下酒的极品好菜。 谢强从灶房里走出来,解开围裙,问我们怎么现在才来。 我跟谢强说起二狗溺死的事情,谢强好像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招呼我们喝酒吃菜。 小学毕业考试之前,我和胖子因为喝醉酒,而名落孙山。 理论上来说,我们应该对酒这个东西深恶痛绝,但很可惜,我们只是短暂的反省了一段时间,反而喜欢上了酒这个东西。 大山里的人,生性原本就要狂野一点,再加上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混居,大家的生活习惯相互影响。像是咱们红旗村,男女老少几乎都喝酒,并不是一件什么稀奇事儿。 一人一瓶冰镇啤酒很快就吞进肚子,大热天的痛饮冰镇啤酒,那滋味只有一个字:爽! 我咔嚓咔嚓咬着油炸小鱼,催促谢强去里屋拿酒。 谢强站起来往里屋走,胖子奇怪的说:“哎,你看强哥的脚是怎么了?是不是摔伤了?怎么走路一瘸一拐的,姿势那么古怪呢?” 我抬起头,正好看见谢强提着几瓶啤酒,从里屋走出来,走路的姿势确实很奇怪,很不自然,四肢就像不协调一样,就像是踮着脚尖在走路。 “强哥,你的脚怎么了?没事吧?”我也觉得谢强走路的姿势很奇怪。 谢强没有回答我,提着啤酒在我对面坐下,招呼我们继续喝酒。 我心里总觉得有些奇怪,于是留了个心眼,假装不小心把筷子掉在地上,然后俯身弯腰去拣筷子,目光从桌子下面穿过去,趁机打量谢强的脚。 不看不打紧,这一看,顿时惊得我浑身冰凉。 谢强的脚上,赫然穿着一双红凉鞋!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心里嗖嗖的灌着冷气,不敢置信的张大嘴巴。 这双红凉鞋我记得很清楚,正是之前套在二狗脚上的那双红凉鞋。 鲜艳的红色让人感到莫名的诡异,凉鞋很小,而且是女式,明显是一个小女生穿的。但现在这双红凉鞋,却硬生生套在谢强的脚上,鞋子被撑得变了形,谢强的脚尖也被挤压得变了形,难怪谢强走路的姿势会那么奇怪? 这双诡异的红凉鞋到底是怎么回事? 之前明明还被人扔在河滩上,怎么现在却跑到谢强的脚上来了? 我又不是傻子,稍一思忖,便知道这是邪祟作怪。 胖子用筷子敲着桌子:“杨程,你该不会喝醉酒,溜到桌子下面睡着了吧?” 胖子一边说,一边弯腰来看我。 我赶紧爬起来,笑了笑,拉着胖子继续喝酒:“来来来,你才醉了呢!” 胖子不知道谢强脚上的问题,我也没有告诉他,因为我怕吓着他,也怕当场惊动谢强。我现在身上也没什么准备,如果藏在屋子里的邪祟突然发难的话,我还有些不好应付。所以我暂时装作不动声色,以免打草惊蛇。 因为心里揣着事,这顿酒喝的很不是滋味。 我悄悄瞥了谢强好几眼,总觉得谢强有些不太对劲,但具体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一直喝到午夜,盆子里的鱼虾也吃得差不多了,我和胖子起身告辞。 胖子早就微醺了,走路都是偏偏倒倒的,还嚷嚷着他能继续喝。 我搀扶着胖子往门外走,谢强起身来送我们,胖子醉眼朦胧,根本不知道谢强脚上穿着红凉鞋,他打着酒嗝,拍着谢强的肩膀,兄弟兄弟的喊个不停。 如果去过农村的话,可以看见农村里很多人家的堂屋门口,都会挂着一面镜子,镜子上用朱砂或者香灰画着符。这叫做“挡煞镜”,又叫做“镇邪镜”,其作用是驱鬼辟邪,保佑平安。 据说只要把挡煞镜挂在堂屋门上,外面的妖邪东西就不敢进来。而且,听说这挡煞镜还能照出妖邪之物的真身。 老爷子曾经跟我讲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是老爷子他爹,也就是我的祖爷爷。说是祖爷爷小时候的一个冬夜,寒风瑟瑟,他一个人在家里烤火,火上煨着两块红苕。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家里的青壮年等劳动力,都被征去当兵了,家里留下的都是妇孺老人,祖爷爷他爹被抓了壮丁,他娘死的少,只剩他一个人守着破烂的茅草房艰难度日。 冬夜里,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祖爷爷很奇怪,像他们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一年到头几乎很少来人,怎么还会有人敲他的门? 祖爷爷虽然心里有些忐忑,但他家里早已是家徒四壁,也不怕被贼人打家劫舍,所以也就去开了门。 门一打开,外面居然站着一个穿着破烂军服的兵蛋子。 那个兵蛋子约莫也就十几岁的年纪,跟祖爷爷差不多,这让祖爷爷生了恻隐之心。那个年代也有很多逃兵,为了躲避战争,就往深山里跑。祖爷爷估计这个兵蛋子也是个逃兵,满头满脸都是土,像是刚从战场上跑下来的,很可怜的感觉。 第九十六章 挂在背上的女孩 寒风凛冽,祖爷爷看那兵蛋子冷得直哆嗦,就让兵蛋子进屋烤火,顺便给他一个烤红苕填肚子。 那个兵蛋子很感激,跟着祖爷爷往屋子里走。 但是走到门口的时候,却怎么也不肯进去。 祖爷爷觉得很奇怪,说外面那么冷,你进来烤个火,热乎热乎吧? 兵蛋子双手笼在袖子里,冷得跺脚,却始终不肯进屋。 祖爷爷觉得这个兵蛋子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问,进屋给他拿了两块散发着甜香味的红苕走出来。 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兵蛋子站在门口发呆,眼神直勾勾地看着门口上方。 原来门口上方挂着一面挡煞镜,在那个兵荒马乱,尸骨遍野的年代,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挂上一面挡煞镜。因为那个年代死的人多,所以孤魂野鬼多,家门口挂一面挡煞镜,就是防止那些孤魂野鬼跑进来。 兵蛋子虽然表现的很饥饿,但是对红苕好像又没有太大的兴趣。 在那个年代,有红苕能填肚子都算不错了,这个兵蛋子一副饥肠辘辘的样子,难道还要挑剔吗? 兵蛋子手里拿着两块红苕,也不吃,却突然提出一个奇怪的要求,让祖爷爷把挂在门口的挡煞镜摘下来,他说他有些害怕这个东西。 祖爷爷更觉奇怪,这挡煞镜家家户户都有,怎么会有人害怕这个东西?再说了,挡煞镜是挡妖魔鬼怪的,对人又没有什么影响,难道…… 祖爷爷也是聪明,心里咯噔了一下,顿时留了个心眼,悄悄往挡煞镜里面瞄了一眼。 这一眼,差点让祖爷爷尖叫出声。 挡煞镜照着门口的兵蛋子,但是镜面里映照出的却不是兵蛋子的身影,而是一只毛耸耸的黄皮子,尖嘴猴腮,两只眼睛闪烁着一股子邪气。 祖爷爷脑子一转便明白过来,这只修炼成精的黄皮子,肯定是幻化成人形,伪装成兵蛋子的模样来博取主人家的同情,这样就能大摇大摆进入主人家里。 山里人都知道黄皮子很邪,黄皮子主动找上门来,哪里还敢放进家门? 祖爷爷当时年纪虽然小,但因为长期一个人居住,胆子也算比较大。 这种时候,他表现出跟寻常小孩完全不同的冷静,他没有做出什么明显的过激反应,反正不动声色,不管那个兵蛋子怎么劝说他摘下挡煞镜,祖爷爷始终不肯同意。 最后祖爷爷对那兵蛋子说,你要么进来烤火,要么拿着两块红苕走吧! 兵蛋子很生气,在门口徘徊了一阵,居然丢掉两块红苕走掉了。 祖爷爷看着那两块红苕虽然心疼,但不管怎样,好歹捡回一条小命,也是值得的。 这一晚祖爷爷都没敢睡觉,撑着眼睛熬到天亮。 天色刚亮,祖爷爷就听见隔壁不远处的邻居家里传来哀嚎声。 隔壁家里住着一个小孩和他的奶奶,小孩昨晚死了,奶奶哭得昏死了好几次。 听奶奶说,昨晚有个兵蛋子敲他门的门,老奶奶看见兵蛋子可怜,就放他进屋烤火。兵蛋子找了个借口,老奶奶稀里糊涂就把门上的挡煞镜摘了。后来兵蛋子半夜就去挨着她孙子睡觉,早上老奶奶起来劳作,发现孙子的卧室里面有血迹,顿觉不妙,赶紧跑到孙子房间里一看,顿时吓得瘫软在地上。 他的孙子死了,而且死状还非常凄惨,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脑壳子也被掀起来,里面白花花的脑浆被吸食得干干净净,床上,地下全都是飞溅的鲜血,而昨晚那个兵蛋子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这事儿很快就传遍了村里,村里以为出现了食人魔,都认为那个兵蛋子是个变态狂。后来祖爷爷站出来,说了昨晚的遭遇,人们才知道这是碰上了黄皮子精。 祖爷爷也是心有余悸,如果昨晚他受了那个兵蛋子的蛊惑,那么被掏空脑子的人就会是他。 后来人们才知道,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尸横遍野,缺衣少食,别说是人,就连黄皮子都饿得不行了。于是那些成了精的黄皮子,就下山来找吃的。黄皮子喜欢吃鸡,那时候农村里家家都喝稀饭,啃树皮,哪里还有鸡吃? 鸡没有,鸭没有,甚至连猪都没有,黄皮子又不啃什么烂菜根,饿得遭不住了,就打起了人的主意,专吃小孩子,尤其喜欢吸食小孩的脑子。黄皮子吃了小孩的脑子,能够增加修为。 这个时候原本都已经忘记了,但是此时偶然瞥见谢强家门口的挡煞镜,我便心中一动。 谢强此刻正好站在挡煞镜下面,我假装帮忙搀扶胖子,迅速抬头看了一眼。 镜子里面,映照出的还是谢强的影子。 但是在谢强的背上,竟然还挂着一个小女孩。 我猛然一惊,但见那个小女孩约八九岁的年纪,双手勾着谢强的脖子,扎着羊角辫,辫子上缠绕着水草,穿着一件碎花小裙,浑身湿漉漉的,就像刚刚从河里爬出来的一样。小胳膊小腿早已泡得苍白,仿佛轻轻一戳就会烂掉。 我看了一眼挡煞镜,又低头看了一眼谢强。 谢强的背上没有任何东西,但是在挡煞镜里面,就能看见谢强的背上挂着一个小女孩。 毫无疑问,那双诡异的红色凉鞋,肯定是这个小女孩的鬼物。 二狗溺死的时候,脚上套着这双红凉鞋,说明二狗很有可能是被这个小女孩害死的。 现在谢强的脚上又套着这双红凉鞋,小女孩这是要对谢强下手吗? 当我再次抬头看向挡煞镜的时候,挂在谢强背上的小女孩突然转过脑袋,一双死灰色,没有黑眼珠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挡煞镜,然后咧开嘴巴,露出一丝阴冷的笑意。 我浑身冰凉,炎炎夏季,我却像是伫立在风雪寒霜之中。 我的心狠狠打了个冷颤,我很清楚,那个小女孩是在对我笑! 今晚我两手空空,没有什么准备,自然是没法对付这个小女孩,但愿谢强能够挺过今晚。 我看那个小女孩也没有对我动手的意思,我也假装不动声色,搀扶着胖子慢慢退出院子。 第九十七章 驱鬼符 我把胖子送回家,胖子还拉着不让我走,还想噘嘴来亲我,气得我抄起拖鞋在他脸上啪啪啪一通乱揍,他还摸着脸,呵呵傻笑着说好舒服,真是贱得不要不要的。 从胖子家里出来,我一路往家里狂奔,今晚我是不能睡觉了,好好翻看一下《三清书》,再画点符,振作精神,明天好对付穿红凉鞋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绝对是个厉鬼,根本不惧怕挡煞镜,即使谢强家门口挂着挡煞镜,她也可以随意进出,可见她的鬼力是相当强大的。当然,也有可能是谢强家的挡煞镜法力太低,只能阻挡一些魑魅魍魉,挡不住厉鬼。 不知道是喝了酒的缘故还是搀扶了胖子的缘故,回去的路上我总觉得肩膀沉得很,而且又酸又痛,就像背上扛着什么东西一样,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回到家里,我有些口渴,于是去堂屋倒水喝。 走进堂屋的时候,我瞥见门梁上挂着的挡煞镜,想起刚才挂在谢强背上的小女孩,后背一阵冷飕飕的,忍不住心中一动,也想照照自己的背上有没有挂着什么邪物。 我的脑子里只是闪过下意识的念头,没想到这一照还真是照出了问题。 挡煞镜里面,清晰地映照出,我的背上竟然也挂着一个小孩。 卧槽! 那个小女孩难道跑到我背上来了吗? 我心中一慌,赶紧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脚,还好,脚上并没有套着红凉鞋。 我又仔细凝视挡煞镜,这一看,发现更不对劲,镜子里映照出我的背上,居然不是那个小女孩,而是一个陌生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穿着红肚兜,看上去只有五六岁,顶着一个冲天辫,那打扮就像哪吒一样,搞得我一时间还以为龙王三太子把我当马骑了。 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小女孩的身份都还没有弄清楚,怎么又跑出一个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也是浑身透湿,一张脸被水泡得肿胀,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那个“年年有鱼”年画里面的大胖小子,但是年画里的胖小子给人的感觉是可爱,而这个小孩给我的感觉是恐怖。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我和谢强都去过河里,而且就是我们从河里回来以后,背上就挂了小鬼。谢强背上挂的是小女孩,我背上挂的是小男孩。 也就是说,情况比我预想中的还要糟糕,河里不止一个小鬼,而是两个,也不知道这个小男孩和那个小女孩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我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只想着如何先把这个小鬼从背上弄下来。 我的肩膀都快被这个小王八蛋给压垮了,双臂又痛又酸,举都举不起来,再不把他弄下来,我这两条胳膊可能是要废了。 这个小鬼也很厉害,完全不怕我们家的挡煞镜,居然还对着镜子扮鬼脸。 他吐了吐舌头,一点都不俏皮,那舌头伸出老长,一直从嘴里吊到下巴,还在那里舔我的后颈窝。 我只觉后颈窝一阵一阵冷飕飕的寒意,恶心的要命,拼命甩动脖子,想要把这个小鬼甩下来。 可是这个小鬼根本不为所动,还以为我在逗他玩似的,双手搂着我的脖子飞来飞去,居然咧开嘴巴,开心的大笑。 我心中恼怒,妈的,回头重新买个镜子,让库瘸子帮我画张符在上面,现在中国的山寨货太多了,连他娘的挡煞镜都在造假,简直是草菅人命啊! 我知道这样不是办法,跺了跺脚,一头扎回自己卧室里。 我从书包里翻出一个墨水瓶,里面装的不是墨水,而是小半瓶牛眼泪。 上次接了一些牛眼泪,没有用完,回头我就把剩下的牛眼泪用墨水瓶保存了起来。 毕竟牛眼泪还是很珍贵的东西,不太好弄到,我不相信胖子下一次还能唱歌把牛唱哭。 我拧开墨水瓶,往眼睛里滴了两珠牛眼泪,然后走到穿衣镜前面。 牛眼泪能够看见邪物,这样一来,我不用挡煞镜,只用普通镜子,都能看见背上挂着的那个小鬼。 小鬼发现我在打量他,居然龇牙咧嘴,装成很凶的样子,居然张开嘴巴,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 我顿时疼得嗷嗷大叫,那小鬼嘴里就像长了獠牙,跟刀子似的,仿佛要咬下我一块皮。 我想伸手去打他,但那小鬼是没有实体的,我的手只能拍打自己的肩膀,对那个小鬼毫无伤害。 我的肩膀都被咬出血印子,小鬼抬起头,咧开嘴巴,嘴角带着血丝,嘿嘿冷笑,然后他伸出舌头,很享受的样子,一点一点把血迹舔食干净。 小王八犊子,妈的,居然在吸我的血,我就不相信没有办法治你了! 我灵机一动,从书包里掏出文具盒,那个年代的文具盒里面,都有一面正方形的小镜子。 这种镜子对于学生来说有两种用处,一种是用来偷窥后面认真学习的女同学,还有一种是放在脚尖,去偷窥女老师的裙底。 当然,也有别出心裁的奇葩,比如胖子,他就用这面小方镜,趁着大便的时候,窥视过自己的菊花构造,然后还一脸认真的对我说,这人类的菊花实在是太奇妙了,指头那么小的洞洞,居然能挤出香肠那么粗的大便,简直不可思议! 现在画符已经来不及了,我伸手把小方镜从文具盒上掰下来,然后把右手食指放进嘴里,狠狠一咬,咬破指尖,从指尖里挤出血珠子,飞快地在小方镜上画了一道符。 这道符名叫“驱鬼符”,是一个简单实用的符咒。 哼,小王八犊子,老子就不信没有办法收拾你! 我走到穿衣镜前面,举起手中的小方镜。 方镜上用鲜血画出的驱鬼符立马出现在穿衣镜的镜面上,穿衣镜的镜面上泛起一抹血光,那个血红色的驱鬼符显现在穿衣镜上面。 我面对着穿衣镜,移动了一下小方镜,让镜面上的驱鬼符对准我肩膀上的那个小鬼。 唰! 镜子里突然射出一道红光,犹如一支红色利箭,对着我背上的小鬼激射而来。 第九十八章 水猴子 “呜哇——” 由于距离太近,背上的小鬼根本来不及躲避,被那道红光打了个正着,身上冒起一团鬼气,惨叫着从我背上摔落下来。 那小鬼情知不妙,等我转过头来的时候,他已经连滚带爬逃出了卧室。 我快步追出去,夜色苍茫,已经不见了小鬼的踪影。 我吁了口气,知道那个小鬼不敢再来找我麻烦。 我背上的小鬼虽然暂时打跑了,但谢强背上的那个小女孩还没有解决。 我也没有睡觉,把朱砂磨出来,摊开黄纸,一口气画了好几张符咒,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外面已经传来鸡叫声。 夏天的天色亮的比较早,我急急忙忙出了门,一路跑到谢强家里。 谢强他妈看见我,很奇怪问我这么早来找谢强做什么。 我说谢强约了我去镇上玩,早点走早点回来。 谢强他妈说谢强还在卧室里睡觉,让我自己上楼去找他。 我来到谢强的卧室,叩响房门,屋子里老半天都没有反应,寂静无声。 我不由得心中一紧,怎么回事?谢强不会已经出事了吧? 我咬咬牙,正准备飞身撞开卧室房门,岂料我刚刚飞过去的一瞬间,房门突然开了,我撞了个空,哎呀一声飞了进去,摔了个狗啃泥。 我甩了甩金星飞旋的脑袋,抬头一看,立马看见一双红色凉鞋出现在我的眼前。 顺着红凉鞋往上看,看见两条粗壮的男人腿,上面还爬满汗毛。 再往上看,就看见谢强神情萎靡,一副生了大病的样子。 我看谢强的气色很差,应该是拜那小女鬼所赐。 我从怀里摸出一张驱鬼符,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正准备拍向谢强的后背。 一只手伸到半空,却硬生生停住了。 咦?昨晚挂在谢强脖子上的那个小女鬼竟然不见了?! 谢强看见我手里拿着的驱鬼符,奇怪的问我在做什么。 我尴尬地笑了笑,也不好提起小女鬼的事情,只好对他说:“我送你一张符,你把它贴在门口上,保平安的!” 谢强说了声谢谢,接过驱鬼符走到门口。 我看见谢强走路的姿势好像恢复了正常,低头一看,原本套在谢强脚上的那双红凉鞋竟然不见了。谢强光着脚丫子,走路也顺畅多了。 我皱起眉头,问谢强没事吧? 谢强说:“昨天可能是着了凉,一身腰酸背痛,爬都爬不起来,一晚上都没睡好。刚才你来敲门,我起床都吃力。不过说来也怪,你就跟我的福星一样,自从你来了以后,我这腰酸背痛的感觉也就慢慢消失了,现在觉着身体轻松多了!” 我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看来那个小女鬼应该是在我进门之前跑掉了,也有可能是躲了起来。 我又拿了两张驱鬼符给谢强,叮嘱他说,如果再感觉腰酸背痛不舒服,就把这黄符贴在背上。 谢强一脸好奇的问我,这是什么符,怎么还有狗皮膏药的功效? 我说这你就别管了,这是我最新研制的符咒,反正对你有好处就行了。 我让谢强多休息休息,这段时间不要再去河里玩了,河里有脏东西。 从谢强家里出来,谢强他妈问我不是要去镇上玩吗,我说谢强是个懒猪,困在床上不起来,出游计划也就取消了。 我想了想,准备去找余村长说说这件事情,让村委会出面,发个告示什么的,不准村民们再靠近河边,从源头上断绝悲剧的发生。 路过二狗家的时候,看见二狗家的院子里已经搭起了灵堂,里面传来阵阵哀乐声,还有二狗他妈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让人感到浓浓的悲伤。 正好这时候,余村长往二狗家走了过来,作为一村之长,哪家有个红白喜事,余村长肯定是要出面的。 我还没找余村长说话呢,余村长主动跟我打了个招呼,把我拉到边上,表情凝重的向我询问河里闹鬼的事情。 “杨程,这两天村子里都在传河里有水鬼的事情,是不是真的?”余村长问。 我点点头:“是真的,而且我已经跟水鬼打过交道了!” 余村长皱起眉头:“这么说来,二狗的死也跟水鬼有关?” 我嗯了一声,说我正在努力解决这件事情,但还需要村委会的配合。 余村长立马表态,说这件事情村委会肯定积极配合,并询问我的要求。 我给余村长提了两个建议,一,立马每家每户发放告示,禁止任何人再去河边玩耍;二,派专人在河边巡逻执勤,预防一些顽皮的小孩偷偷溜去河边,同时也密切注意河里的情况,如果有什么动静,立刻通知我。 余村长说这些事情都好办,立刻安排人手按照我的要求去做。 当天下午,禁止去河边玩耍的告示就张贴在每家每户的门口,村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 同时,村委会高薪聘请水性很好的“水猴子”,作为执勤人员,在河滩边上搭了个棚子,日夜巡逻。 水猴子的吃喝拉撒都由村委会负责,给他送去了西瓜,啤酒,花生等东西。 水猴子也乐得自在,躺在凉棚下面,吹着河风吃西瓜,一脸惬意的样子。 我叮嘱水猴子不要掉以轻心,还赠送了一张驱鬼符给他,告诫他如果碰上紧急状况,就把驱鬼符掏出来,能够应急。 水猴子满不在乎的一口答应,扬起手里的铁棍挥了挥,咧嘴笑道:“要是真有水鬼爬出来,老子一棍子把他打回水里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起来,端着碗正准备吃早饭,就看见老爸浑身湿漉漉的从外面回来。 我一看老爸这副模样,顿时吓了一跳,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跑河里去了? 老爸脱下早已湿透的外衣,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水渍说:“负责在河边执勤的水猴子死啦,一大早余村长就叫我们去河里,把水猴子的尸体捞上来!” 我一听这话,脑袋嗡一声就炸了。 昨天离开的时候,我就担心出事儿,所以对那水猴子千叮万嘱,没想到竟然还是出事了。 第九十九章 挖米缸 昨天,每家每户在收到告示以后,都没人再去河边玩耍,而且二狗的死就是前车之鉴。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还是有人出事了,并且出事的人还是负责在河边执勤的水猴子。 我连忙向老爸询问水猴子是怎么死的,老爸说水猴子死的很蹊跷,就溺亡在一片一米来深的浅水区域,以水猴子的水性,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一米多深,要想淹死小孩都不容易,更何况淹死一个精通水性的成年人。 之所以会有水猴子这个绰号,就是形容那人水性极好,没想到水猴子居然溺死在水里,这实在是有些讽刺。 再者,我们都跟水猴子交代了水里有危险,水猴子为什么还往水里跑? 老爸擦干身上的水渍,把毛巾晾晒在院子里,然后走到我面前坐下,他说:“水猴子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拖进水里的,因为我们在河滩上,清楚地看见一条拖行而过的痕迹!” “尸体有什么古怪吗?”我问。 老爸想了想:“确实古怪,尸体身上缠绕着很多水草,表面看上去是被水草缠死的,但是我们在他身上发现了很多黑手印,而且他的脚上……还套着一双红凉鞋!” 黑手印?红凉鞋? 晴空万里,朗朗乾坤,我突然想到那个翻着死灰色眼睛的小女孩,还有那个穿着红肚兜的小男孩,我的脊背忍不住一阵阵发凉。 我记得前两天胖子脚踝上也有黑手印,当时胖子也差点被水鬼拖下水里,幸亏我和谢强及时把他救了上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红凉鞋是属于那个小女孩的,而奇怪的黑手印,很可能是那个小男孩留下的。 这两个小鬼竟然轮番害人,不除掉他们,红旗村恐怕不得安宁啊! 我放下碗,跟老爸说我去河边看看水猴子的尸体,老爸不放心,跟着我一起去了河边。 河滩边上聚集了不少人,水猴子的尸体摆放在一张草席上面。 正如老爸所说,水猴子的身上缠绕着很多水草,满脸都是淤泥,甚至还有淤泥堵塞了鼻孔。他的脖子上,胳膊上,还有脚踝上,赫然可见好几个黑手印。最诡异的是他的脚上,竟然套着一双红凉鞋。成年人的脚自然是套不进去的,那双红凉鞋更像是挂在他的脚趾上,红得有些刺目。 余村长把我叫到边上,问我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办。 我让余村长找个人,去把库瘸子请回来,眼看马上就要到七月半了,必须赶在七月半之前灭了这两个小鬼。 七月半,鬼门开。 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就叫七月半,有的地方也叫做“鬼节”,书面一点的叫法叫做“中元节”。 传说每年七月半的时候,地府的大门就会打开,阴曹地府的鬼魂就会回到人世,看看自己的亲人,就像是监狱放风一样。 而人世间的亲人,在这一天也会开展盛大的祭祀活动,什么烧纸啊,做鬼饭等等。 当地府大门关闭的时候,所有的鬼魂必须要回去,否则黑白无常就会出来抓人。 正因为这一天群鬼出动,所以七月半是一年当中,阴气最重的时候。 一些孤魂野妖,就会借此机会,吸食天地阴气,来增加自己的鬼力和修为。 但是事不凑巧,派去请库瘸子的村民回来说,库瘸子不在家里,七月半快到了,做法事的人特别多,所以库瘸子的生意特别好,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听闻这个消息,我的心里喜忧参半。 喜的是,库瘸子终于重新出山,说明他的伤应该养好了,我为他感到高兴。 忧的是,现在村子里出了人命关天的事情,库瘸子不能坐镇指挥,我这心里空落落的,也没有底气。 余村长一脸殷切的看着我:“杨程,现在你师父不在,只有靠你了!” 我尴尬的点了点头,因为我之前成功处理了几件事情,余村长对我非常信任,他一直以为我从库瘸子那里得到了真传。 其实,我自己很清楚,我现在顶多只算是一只小小的三脚猫,远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厉害。 我想了想,沉吟着说:“我需要找个帮手……” 我啪地打了个响指,突然想到一个人,王保长! 王保长虽然是个三流道士,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真本事的,解决两个小鬼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吧。 我连夜赶去王保长家里,却正好看见王保长在挖米缸,挖了半天,只挖了小半碗白米,一个人盯着白米在那里发呆。 我站在他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吓得王保长手一哆嗦,半碗白米都洒落在地上。 王保长一脸肉疼,趴在地上,把那些白米一颗一颗捡起来,嘴里嘟囔着“不要浪费了!不要浪费了!” 我说王保长,不至于过的这样惨吧? 王保长一脸落魄的摇晃着脑袋:“现在的生意不好做啊,我都一个月没有接活了,连个小活都没有,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哎,我上次让你帮我跟库大仙说说,带着我接点活,你到底有没有跟他讲啊?” 我愣了一下,这事儿我好像还真给忘记了,突然感觉挺对不起王保长的。 不过我面上还是笑着说:“当然讲了啊,不过需要时间嘛,耐心等等,耐心等等!” 王保长把半碗白米倒进锅里,加了一大锅水“再等下去我都快饿死了,每顿都吃稀饭下咸菜,嘴里都要淡出鸟来啦,都快忘记肉是什么味道了!” 我说你别说的这么悲惨,我今天来找你,就是找你接活的。 “真的?!”王保长看着我,满脸惊喜。 我点点头:“当然是真的,要不然我跋山涉水跑来找你做什么?” “哎呀,我的妈呀,你小子……知恩图报,是个好孩子啊!”王保长激动的一把抱着我,对着我的脸蛋狠狠亲了一口。 我恶心的推开王保长,问他会不会抓水鬼? 王保长把胸口拍得咚咚响:“除了杀人,其他活我都干!” 第一百章 七月半,放河灯! 我带着王保长回到红旗村,余村长看见王保长,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 上次齐二叔发生尸变的事情,余村长就把王保长恨死了,现在王保长看见余村长,自己都要躲,生怕余村长打他。 余村长压住火气,单独问我道:“杨程,你怎么把王保长那个王八蛋请来了?” 我说:“那个王八蛋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这次就给他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吧!” 余村长叹了口气:“库大仙没在家,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既然你这样说,我就再给他一次机会。但是丑话说在前头,别再搞出什么乱子啊,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我把余村长的话转达给王保长,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不要说我没给你机会啊,这次可是你翻身的绝好机会,你可得好好把握啊!” 王保长一个劲的跟我道谢,拍着胸口向我保证,这次一定不会辜负乡亲们的期望和使命。 七月半如约而至,我和王保长吃过晚饭,准备今晚去河边收拾那两个小鬼。 临走之前,按照习俗,我在院子里烧了点纸,算是拜祭杨家先祖。 老妈还特意做了一盆夹生饭,让我摆放在家门口,供路过的孤魂野鬼享用。 我带着王保长往河边走去,今天七月半鬼门开,天上地下都笼罩着一股浓浓的阴气,让人背心发凉。 一弯清冷的月亮挂在天上,可能是受到阴气侵蚀的影响,今晚的月亮竟然隐隐透着一抹血红色,显得特别诡异。 王保长摸了摸怀里的桃木剑,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在安慰他自己:“不用担心,我王家这把祖传桃木剑,能斩世间一切妖邪,区区两个水鬼,十仗开外看见我这把桃木剑,就会闻风而逃!” 王保长这话虽然有点吹牛逼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这把祖传桃木剑确实很厉害。 我有些好奇,问他这把桃木剑是怎么来的。 王保长得意洋洋的告诉我,说他祖上是赫赫有名的茅山道士,这把桃木剑的原材料,选自生长在茅山之巅的那颗千年桃木的树心。那颗桃树屹立在茅山之巅,吸收上千年的天地灵气,灵力全部汇聚在树心之中,取其树心打造而成的桃木剑,威力自然非同小可。 我和王保长一边说着一边来到河边,王保长惊呼道:“卧槽,怎么这么多人?” 放眼望去,河滩边上竟然密密麻麻全是人,河里烛光点点,就像天上的星星掉落进了水里,水面上一片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几百个村民聚集在河边上,居然在放河灯,河面上漂荡着各式各样的河灯,足有数百个之多,在黑暗中顺着河水,慢慢流淌到远方。 七月半放河灯,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俗,红旗村每年七月半的时候,都会有人来放河灯,但是最近这几天出现了水鬼事件,村委会都发放了不许到河边的禁令,没想到这些村民居然对禁令置若罔闻,依然跑到河边放河灯,这是不要命了吗? 我大惊,赶快跑到河边,远远就看见余村长站在那里,背负着双手,一个劲的叹气。 我问余村长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下了禁令还有这么多人跑来放河灯,难道他们都不怕河里的水鬼吗? 余村长一脸无奈的对我说,正是因为出了水鬼事件,村民们才会义无反顾的跑来放河灯,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赶走水鬼,同时也是为自己和家人祈福。 我跺了跺脚,村民想要赶走水鬼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放河灯就能赶走水鬼吗?当然不能,区区几个河灯怎么可能吓跑水鬼呢,这种想法简直是太过天真了吧! 我说河边很危险,说不定水鬼随时都会冒出来伤人,还是让这些村民赶紧回家的好。 余村长说:“我嗓子都喊哑了,根本没人听我的,怎么拦都拦不住,哎,随他们去吧!” 我知道余村长的苦衷,心里暗自捉急,今天是七月半,鬼门大开的日子,阴气这么重,那两个水鬼肯定异常的活跃,这些村民还在河边徘徊逗留,真的很危险。 可是,干着急也没个卵用,几百个村民,连余村长都拦不住他们,我更不可能拦住他们。现在我只希望放河灯的时候不要出事,放完河灯赶紧回家。 俗话说,越是担心什么越是来什么。 我这担心还没放进肚子里,就听河边上传来嚎啕大哭声,有个村妇在大叫:“救救我儿子……快救救我儿子……” 我猛然一惊,糟糕,果然还是出事了! 余村长脸色大变,让我赶紧过去救人。 我和王保长没有怠慢,朝着河边飞快跑去。 “水鬼来啦!快跑啊!水鬼来啦!” 河边上一片混乱,村民们争先恐后的逃离河边,很多人连河灯都不要了,河灯翻倒在地上,呼啦啦燃烧着。 刚才还在祈福放灯的人们,此时就像受到惊吓的兔子,大家各自忙着逃命,谁还有胆子去帮那个妇人。 人群如潮水般哗啦啦朝着河岸跑,我和王保长两个人却逆流而上,迎着人群往河边跑。 我们逆行的背影可能不会有人注意,但是我自己清楚,我们的背影绝对是最帅的背影。 “让开!让开!” 我和王保长拨开人流,迅速冲到河边上。 只见河边瘫坐着一个年轻妇女,她一边拍打着地面,一边请求那些人救救她的孩子,脸上写满无助和绝望。 人都是自私的,在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刻,出于本能,每个人都会顾着自己逃命,虽然显得没有那么高尚,但那些村民也并没有太大过错。 “救救我的孩子……救救我的孩子……” 村妇的声音都哭得沙哑了,无奈之下,她只有自己铤而走险,嘶喊着往河里跑去,想要自己去救儿子。 母爱是伟大的,这个村妇也许根本就不会游泳,也许她知道自己此去必死无疑,但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冲进河里,想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儿子的性命。 第一百零一章 阴眼河童 河里传来哗哗水声,一个孩子在水里拼命扑腾着,只剩下半边脑袋还在水面挣扎。 一串泡泡冒起来,有东西正抓着孩子使劲往水下拽。 河边的泥地上,留下一道明显的拖痕,显示那个小孩是被什么东西拖进水里的。 泥地上还留下凌乱的脚印,那是村妇留下的,此时她已经有半截身体泡在水里。 我和王保长见状,连衣服裤子都来不及脱,直接跳进水里,伸手拉住那个村妇,不让她继续往深处走。 村妇的情绪非常激动,拼命挣扎着,说她要去救儿子,让我们放开她。 我使劲抱住村妇柔软的小蛮腰,水面上黑咕隆咚的一片,也看不清楚水下的情况,王保长二话不说,举起桃木剑,对着水下就是一阵乱劈乱砍,搅得水花四溅。 水下突然窜出一团黑影,扑向王保长面门。 那是一个扎着冲天辫,穿着红肚兜的小男孩,他的眼睛泛着死灰色,就像死鱼的眼睛,上面还蒙着一层白膜。神情凶狠,张开嘴巴,嘴里全是细密的獠牙。 我大吃一惊:“王保长,小心!” 王保长急忙将桃木剑挡在面前,小男孩一张嘴,正好咬在桃木剑上面。 桃木剑瞬间迸射出一道红光,小男孩呜哇一声惨叫,仿似受到重击,远远向后弹飞数米,凌空翻了好几个跟头,最后以一个9.9分的高难度入水姿势,哗啦坠入水里,溅起老高的水花。 我赶紧跑上去,伸手在水里一阵摸索,抓到一个小孩的衣领。 王保长也收起桃木剑,赶过来帮忙,把那个小孩从水里拉出来,一直拉到河滩上。 这个小孩只有五六岁模样,长得还挺乖巧的,此时脸色苍白,双眼紧闭,浑身湿漉漉的躺在地上。 村妇扑通跪在地上,抓着我们的裤脚,求我们救她的孩子。 我这才发现这个村妇其实长得还挺漂亮的,怪不得生个孩子这么乖巧。 对于美女的请求,我们当然是义不容辞。 我和王保长一个给小孩按压胸口,一个给小孩嘴对嘴吹气,折腾了好一阵子,小孩突然张开嘴巴,一股污水就像喷泉一样,喷在王保长脸上,伴随着剧烈的咳嗽声,小孩终于睁开了眼睛。 我和王保长累得气喘吁吁,瘫坐在地上。 这一连串的折腾,虽然累的要命,但亲手救回一条人命,我们的心里也是相当喜悦。 村妇喜极而泣,抱着自己的孩子亲了又亲,然后她拉着孩子,跟我们磕头道谢。 这么多村民都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助她,只有我和王保长站出来帮助了她,所以她非常感动。 其实也不能怪其他村民,想想刚才那个小水鬼的凶狠模样,如果不是王保长的桃木剑,还真的镇不住他,普通人若是来救援,只怕还会白白搭上性命。 村妇说要好好感谢我们,我很客气的跟她说不用谢,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拔刀相助很正常。 王保长问村妇,为什么她老公没有陪着她们母子一起? 村妇咬着嘴唇说:“我老公……早就死了……” 王保长脸上露出一丝喜色,不过随即又假装悲痛的说:“对不起,问到了你的伤心事,你一个人年纪轻轻,带着孩子生活太辛苦了,回头我来看看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跟我说!” 村妇点点头,连声说谢谢道长,然后给王保长说了个地址,带着孩子离开了。 我问王保长是不是起了什么打猫心肠,王保长一脸羞涩的笑了笑:“我这也是助人为乐嘛,你看她年纪轻轻,一个人带着孩子挺辛苦的,家里缺少男人肯定是不行的!” 我眯眼看着王保长:“所以……你想做她的男人?” 王保长打了个哈哈:“只要她不介意的话,我倒是有这个想法!” 我翻了翻白眼“得了吧,你现在都穷的挖米缸了,还想着娶媳妇?” 王保长哼哼道:“你别瞧不起人,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对自己有信心,贫穷只是暂时的,我一定会飞黄腾达的!” 我说:“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先把这河里的鬼东西搞定吧!” 王保长摸着下巴对我说,水鬼又叫河童,刚才那个穿着红肚兜的鬼小孩,可不是普通河童,而是阴眼河童。 我皱起眉头,好奇的问他什么是阴眼河童。 王保长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问我道:“你刚才看见那小子的眼睛了吗,他的眼球上面有一层白膜,那就是阴眼河童!” 我仔细想了想,那个小男孩的眼睛上,确实有一层白膜。而且不仅是小男孩,那个小女孩的眼睛上,同样也有一层白膜。 我问王保长阴眼河童跟普通河童有什么区别,王保长一脸严肃的说,阴眼河童是普通河童的升级版,鬼力更强,性情更加凶残。溺亡而死的人,怨气很重,死后变成河童,就想拉人垫背。害的人越多,河童的怨气就越重,久而久之,就会进化成阴眼河童。 一阵阴风拂过河滩,我吸了口凉气,心中暗骂,妈的,阴眼河童,这事儿还有些棘手啊! 我问王保长有多大的把握,王保长说:“虽然这小子已经进化成阴眼河童,但也只是刚刚进化,鬼力不稳定,还没有那么强大,争取今晚把他抓住。倘若过了今晚,他的鬼力一旦稳定下来,再想抓他就不容易了!” 听王保长这样一说,我就知道他应该有法子,心中暗道欣喜,幸好找来了王保长这个帮手,要是让我一个人出面,我只怕还没办法搞定这件事情。 我问王保长有什么办法可以抓住那个阴眼河童,王保长摸着下巴,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思忖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钓鬼!” 啥玩意儿? 钓鬼?! 钓鱼我听说过,但是钓鬼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听说,实在是有些惊奇。 王保长让我赶快去找一根鱼竿回来,还要一个公鸡头当做鱼饵。 第一百零二章 钓鬼 公鸡我家里有,我一溜烟跑回家,让老爸连夜杀了一只鸡,把鸡头斩下来用口袋装着,剩下的鸡清理干净,放砂锅里炖着,等我们抓鬼回来喝鸡汤。 我记得谢强家里有鱼竿,于是又去谢强家里借了根鱼竿,这才满头大汗的跑回河边。 谢强还以为我去钓鱼,问我河边上那么危险,为什么半夜跑去钓鱼,还说要跟我一起去。 我担心他出事,没答应,让他好好在家里休息,过了这几天,河里没了脏东西,我再找他去游泳。 回到岸边,发现王保长正坐在河滩上大吃大喝。 王保长挺着个肚子,左手抓着一块松花糕,右手抓着一只烧鸡腿,咬一口松花糕,又扯下一块鸡腿肉,满嘴都是油。 “你在干嘛?”我走到王保长后面,把他吓了一跳。 王保长噎着了,赶紧从地上抱起一壶酒,咕咚咚灌了一大口。 王保长打了个饱嗝说:“你看,河滩上到处都是吃的,丢了也是浪费了嘛,我这都好几天没吃过饱饭了,不吃饱怎么去打鬼呢?” 我四处张望了一眼,才发现河滩上散落着许多东西,有水果,有糕点,还有酒水,烧鸡之类的东西,这些都是放河灯用的祭品。刚才人群慌乱逃跑,祭品丢了一地,王保长也不客气,大快朵颐,美美饱餐了一顿。 我也是有些口渴了,从地上捡起一颗桃子擦了擦,放进嘴里咬得咔咔响。 我把鱼竿和公鸡头交给王保长,问他吃饱了吗,要是吃饱了就起来干活了。 王保长又抓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恋恋不舍的爬起来,把公鸡头当做鱼饵,挂在鱼钩上面。 然后王保长走到河滩中央,用桃木剑在泥地上划了一圈,划出一个区域。 接着,王保长取出四面铜镜,铜镜上面全都画着暗红色的符咒,看上去年代久远,那暗红色的符咒已经渗入铜镜里面,擦都擦不掉了。 四面铜镜大小造型都一样,王保长把它们分别插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我蹲下身,好奇的打量铜镜,镜面画着红色符咒,背后雕刻着古老的镇鬼纹,整面铜镜透露出一种神秘庄严之感。 仔细一看,每面铜镜的边框竟然还是一个神兽花纹,分别是青龙,白虎,玄武,朱雀。 我伸手摸了摸铜镜,冰冷刺骨,指尖就像触碰到一块寒冰,冷得我打了个哆嗦,猛地收回手。 王保长让我不要乱碰,他跟我说,这是战国时期的铜镜,名叫“四神镜”,象征青龙、白虎、玄武、朱雀四大神灵,威力甚大,也是他们王家的祖传宝贝,平时都是压箱底的宝物,基本上没有拿出来过。但是今夜为了证明王家声威,他不得不拿出一点真正的手段。 我一脸羡慕的看着王保长,没想到这个家伙道行不怎么样,宝贝儿倒挺多的。 我问王保长:“你的老祖宗留下了那么多宝贝,你怎么混成这副德行?” 王保长搓了搓手,尴尬的笑了笑:“呵呵,这人嘛,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赋,我的天赋相比王家老祖宗而言呢,可能是要差那么一丢丢!” 我撇撇嘴:“你也好意思,你跟你王家祖宗的差距,才只有一丢丢吗?” 王保长挑了挑眉头:“是,我天赋确实不高,但我有宝贝,你天赋高,以后我俩可以联手合作对不对?” 我想了想,王保长这个提议挺好的,不过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王保长摆好四神镜,叮嘱我说,等会儿把河童钓上来之后,一定要把河童拖到这个四神镜组成的法阵里面,利用四神镜的法力,来干掉河童。 我点点头,跟着王保长往河边走去,王保长扛着鱼竿,那颗血淋淋的公鸡头在鱼钩上摇来晃去。 对于钓鱼我本身是没有多大兴趣的,但是今晚钓鬼,我还是挺有兴趣的。 我倒想看看,这河童是怎么钓上来的? 王保长说,其实钓鬼跟钓鱼的原理一样,这公鸡头就是鱼饵。公鸡头扔进河里,血腥味很快就会把河童吸引过来,河童肯定会张嘴去咬公鸡头,这个时候,河童的嘴巴就被鱼钩给勾住了,接下来就像钓鱼一样,慢慢把河童钓起来就可以了。 “河童会被一个鱼钩给勾住吗?”我有些不敢置信。 王保长嘿嘿笑了笑:“当然不会,但是因为鱼钩上沾染着公鸡血,所以河童咬住鱼钩后,很难松口!” 我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王保长抡圆胳膊,把鱼钩远远扔了出去,只听咚的一声,公鸡头落入水中。 王保长把鱼竿支在河滩上,让我耐心等待一会儿。 我有些担心,刚才那个阴眼河童被桃木剑吓跑了,他还敢回来吗? 王保长让我放心,他说像这种年纪轻轻的小河童,是很难抗拒公鸡头的诱惑。 王保长又和我神吹了一会儿,河面上的鱼漂子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俩百无聊赖,抱着胳膊打起了盹。 迷迷糊糊中,一股阴风吹过河面,猛然把我惊醒了。 我下意识看了一眼河面上,发现鱼漂子动了一下,然后又动了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咬住了水下的鸡头。 我伸手撞了撞王保长的胳膊,把他叫醒:“快醒醒,河童上钩了!” “真的吗?”王保长睁开眼睛,抠了坨眼屎,定睛看向河面上,不由得眉梢一喜:“哟,还真是上钩了,好家伙,今晚你甭想跑!” 鱼漂子的晃动越来越明显,水下传来哗哗的声音,鱼竿都被拉弯了。 王保长赶紧拿起鱼竿,一会儿放线,一会儿收线,就像在钓鱼一样,一点一点消耗鱼的体能,等到这鱼筋疲力尽的时候,一下子就能拉出水面。 河童开始剧烈挣扎起来,搅得水花四溅。 王保长紧紧握着鱼竿,脸上挂着冷笑:“跑啊,你倒是继续跑啊!” 哗啦! 河童终于按耐不住,猛地冲出水面,果然是那个穿着红肚兜的小男孩。 第一百零三章 四神镜 河童从我们头顶上方飞过,重重砸落在河滩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王保长早已没有了睡意,连忙拖着鱼竿往四神镜那边跑,想把河童拖进法阵里面。 河童疯狂地挣扎着,只听咯嘣一声,鱼竿竟然断了,由于惯性作用,王保长一屁股摔倒在地上。 河童拖着半截鱼竿,转身就往河里跑。 鱼钩挂住河童的嘴唇,嘴唇都撕开了长长的豁口,血淋淋的,半边脸都扯烂了,跑动起来的时候,脸颊的那片皮肉就吧嗒吧嗒的响。 王保长赶紧叫我:“别让他跑回河里!” 我知道今晚是抓住河童的最佳机会,一旦河童跑回河里,我们就前功尽弃了。 所以不等王保长开口,我已经拔腿冲了上去,眼看河童就要跳进河里,我飞身扑过去,抓住那半截鱼竿,猛地又把河童扯回岸上,河童摔了个狗吃屎,有些晕眩。 我赶紧把鱼线缠绕在自己的胳膊上,就像纤夫一样,拉着河童往四神镜那边走。 河童还不老实,一边呜哇呜哇的叫着,一边挣扎,鱼线越绷越紧,狠狠勒入我的皮肉里面,火辣辣的疼。 王保长让我坚持住,然后拍着屁股爬起来,拔出桃木剑冲过来。 河童见识过桃木剑的厉害,看见桃木剑,立马大惊失色,拔腿就跑。 结果王保长手里的桃木剑还没劈中河童,河童就一个人跑进了法阵里面。 我长吁一口气,赶紧松开手,扔掉鱼竿。 鱼线把我的胳膊都割出了血,再让河童挣扎片刻,只怕要把我的半条胳膊卸下来。 河童陷入四神镜的法阵中央,惶恐不已,想要逃跑。 但是四神镜“捕捉”到邪物的存在,镜面上的暗红色符咒齐刷刷亮了起来。 刹那间,原本冷冰冰的四面铜镜,立刻散发出强大的气息。 四大神兽的影子,隐隐约约在镜面上闪现。 紧接着,一道红光犹如利箭般射出,正中河童的胸口。 红光贯穿河童的胸口,河童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四神镜的法力何等巨大,区区河童哪里承受得住,四道红光过后,河童已经趴在地上,一动2都不能动了,他的身上冒起缕缕黑烟,就像被烤焦了一样。 四神镜对付河童,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搞定了吗?”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点点头,伸出脚尖踹了踹河童,没有任何反应,明显已经死的透了。 我们都很高兴,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搞定了其中一个阴眼河童,现在小男孩已经被制伏了,还有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 我问王保长怎样收服那个女河童,王保长说:“按照你的说法,这个小女孩跟小男孩应该是一起的,我们试试能不能引蛇出洞,把小女孩引出来!” 我点点头,明白王保长的意思,接下来,他是想把小男孩的尸体当成诱饵,引诱那个小女孩出来。 我们简单商议了一下,决定把诱捕地点设在我家院子里。 王保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麻袋,把小男孩的尸体装在麻袋里面,扛着回了我的家。 我给老爸老妈说明情况,叮嘱他们不管听见什么声音,都不要出门。 然后我找老爷子要了一张渔网,做了个简单的机关,铺在堂屋门口。 又找来一根绳子,捆绑着小男孩的尸体,把他悬挂在堂屋的房梁上面。 夜风一吹,穿着红肚兜的小男孩尸体,就像钟摆一样缓缓旋转,这场景实在是有些诡异。 我问王保长这招引蛇出洞管用吗,王保长让我耐心等一等。 我俩等到下半夜,已经昏昏沉沉开始打盹,忽然,院子大门吱呀一声开了。 我和王保长猛然惊醒,就看见一个穿着碎花裙子,踩着红凉鞋,肌肤苍白如纸的小女孩站在门口,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浑身上下都在淌水。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小女孩终于现身了! 小女孩低着头,一步步走向堂屋,她的脚步非常僵硬,因为她早已是个死人。 小女孩走过的地方,地下留下一串串湿哒哒的小脚印。 走到堂屋门口的时候,小女孩停下脚步,抬头望着悬挂在房梁上的小男孩。 只见那个小女孩双眼泛着死灰色,蒙着一层灰白色的眼膜,脸上没有任何血色,五官扭曲在一起,面容相当可怖。 “弟弟!你们居然这样对我弟弟,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 小女孩疯狂地咆哮起来,嘴里的獠牙来回摩擦,发出咔咔咔的声音,我的鸡皮疙瘩忍不住掉了一地。 我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小男孩跟小女孩的关系非同小可,竟然是小女孩的弟弟。 话又说回来,这对姐弟其实挺惨的,居然一起溺亡。 而他们的父母更是悲惨,同时失去了儿子和女儿,如此巨大的打击,真不知道该如何承受。 小女孩跨过门槛,走进堂屋,一只脚刚刚踩在渔网上面。 王保长蓦地大叫一声:“就是现在!” 我赶紧用力一拉绳头,渔网一下子就收了起来,瞬间把小女孩包裹在其中。 与此同时,王保长也不敢怠慢,举着桃木剑冲向小女孩,挥剑劈了下去。 剑光闪过的瞬间,渔网里也爆发出一团黑气。 王保长被震得后退两步,手中的桃木剑险些掉落在地上。 同时渔网被撕开一个大口,小女孩从渔网里滚出来,一直滚到院子里,然后翻身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跑出大门。 我和王保长气得跺了跺脚,拔足追了上去。 我们冲出院子,外面卷过一阵阴风。 左顾右盼,到处都是空荡荡,黑黢黢的,小女孩早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我们大感遗憾,没想到功亏一篑,居然被小女孩跑掉了。 小女孩吃了大亏,回头再想把她引出来,可能就不太好办了。 而且放虎归山,后患无穷,谁知道小女孩会不会疯狂地报复红旗村的人。 我问王保长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够抓住小女孩,王保长抓了抓头发,思忖片刻,眯着眼睛道:“还有一个办法!” 第一百零四章 留守儿童 王保长说的办法其实很简单,但是也有些残忍。 我们需要找到这对姐弟的亲生父母,用父母做诱饵,也许就能把小女孩再次引出来。 对小女孩来说,这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对父母来说,这是一件更加残忍的事情。 但是,为了村子的安定,我们不得不出此下策。 光是我们红旗村,这对姐弟已经害死两个人了,一个二狗,一个水猴子,如果不能抓住他们,他们肯定还会继续害人。 第二天,我们找到余村长,让他出面,联系上游的村子,帮忙询问一下,有没有哪户人家丢了两个小孩。 我们初步判断,这对姐弟是上游村子的人,溺亡以后漂下来的。 家里两个小孩同时丢失,这种情况太独特了,很好打听,不到中午,就有消息传回来,这对姐弟是上游刘家村的人。 刘家村里的村民以刘姓为主,他们的父亲叫做刘鑫,带着老婆常年在外面务工,每年最多过春节才回来一趟,有时候买不到车票,或者为了省钱,连春节都不回来。 这对姐弟,姐姐名叫刘小晓,九岁,弟弟名叫刘小勇,六岁,他们家是刘家村出了名的困难户,他们自然也是刘家村出了名的留守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只有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爷爷腿脚有病,没钱医治,去年病情加重,常年都没法下床。 只有奶奶一个人劳作,每天守着那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栖,累弯了老腰,这才让姐弟俩勉强有口吃的。 爷爷每天不能起床,奶奶每天在田里干农活,都没有能力照看这对姐弟,姐弟俩只能互相照应。 大概个把月前,也就是刚刚放暑假的时候,姐弟俩有天下午说去玩耍,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 村子里的人帮忙到处寻找,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都以为他们神秘失踪了,还把刘鑫两口子也叫了回来。 现在听闻姐弟俩的消息,刘鑫和他老婆刘花马不停蹄地赶往红旗村。 在村口的那棵大槐树下,我们见到了刘鑫两口子。 刘鑫才三十几岁,但是两鬓已经白了,看上去像个六七十岁的糟老头子。 刘鑫说他常年劳累,原本就有一些白发,这段日子为了寻找姐弟俩,忧心如焚,没几天两鬓全都白了。现在听闻两姐弟溺死的消息,刘鑫更是悲痛不已,抱着脑袋蹲在树下大哭。 刘花也是泣不成声,和刘鑫头抱头的放声痛哭。 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样的悲剧不是一起两起,光是我听说附近村子的,都有好几起。因为没有人在身边守护,每年都会发生留守儿童溺亡,掉进茅坑淹死,在家被火烧死等各种惨剧。 这是留守儿童的悲剧,没有人能够改变。 如果父母不出去务工,谁来养活他们? 可是父母一旦外出务工,他们从小就会失去父母的陪伴,他们的童年根本就没有幸福可言。有的只是痛苦的思念,漫长的黑夜,还有繁重的家务活。 这些留守儿童大多都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公公婆婆一起生活,有的甚至一个人生活,小小年纪,就要孤独的面对每天的日升月落,砍柴,打水,生火,做饭,所有事情都得自己一个人去扛。 当城里的孩子吃着麦当劳,喝着可乐,跟着爸爸妈妈去游乐园玩耍的时候,这些留守儿童却只能在家里啃着馒头吃着咸菜,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思念爸爸妈妈的样子,因为他们怕时间久了,爸爸妈妈的样子就模糊了。 刘鑫嚎啕大哭,不停地用脑袋撞击地面:“老天爷,你为什么对我们这样残忍?你为什么对我们这样残忍啊?” 我忍不住转过身,悄悄擦拭了一下眼泪。 虽然我的家境也不富裕,但是跟他们比较起来,最幸福的事情是,我的父母一直都在身边,我还有一个为我遮风挡雨的爷爷,还有一个守护我的蛇妻,所以,我是幸福的。 刘鑫这个家,本就已经非常的贫苦,现在一双儿女又溺水身亡,如此巨大的打击,我不知道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还能怎样撑下去。 等刘鑫哭够了,我才让把姐弟俩变成河童害人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知他们。 刘鑫听了以后大为震惊,他非常自责地捶打着自己的胸口,说这一切都是他的错,如果他能在家陪伴姐弟俩,姐弟俩就不会溺死变成河童,也就不会伤害其他无辜人的性命。 刘花脸色苍白,掩面痛哭,自家孩子溺亡已经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没想到自家孩子还变成了害人的河童,作为父母,刘鑫和刘花都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面对残酷的事实。 我说:“二位,你们先平复一下情绪,我相信你们也不想自己的孩子继续害人对吧?” 刘鑫点点头:“他们每害一个人,我这个做父亲的,就多一份罪孽!” 我说:“现在刘小勇已经被我们制伏了,可是刘小晓还在外面,我们需要你们的全力配合,把刘小晓引出来,不能让她继续再害人了!” 刘鑫和刘花是对老实善良的夫妻,听闻我们的讲述以后,表示一定全力配合我们,他们也不想自己的女儿一错再错。 我也跟他们表示,制伏刘小晓以后,我会把刘小晓和刘小勇的尸体交还给他们,让他们带回去入土为安。 刘鑫和刘花感激涕零,对我们下跪表达谢意。 我对王保长说:“他们已经同意配合我们引出刘小晓,你准备怎么做,把计划告诉他们吧!” 王保长点点头,把刘鑫和刘花拉到边上,叽里咕噜交代了好一阵。 我看见刘鑫低下头,仿佛很为难的样子。 刘花对刘鑫说:“孩子们……死了,我们没有能力救他们,但是我们有能力阻止他们继续犯错,继续害人!” 刘花的话给了刘鑫一颗定心丸,刘鑫抬起头,冲着王保长点点头,露出坚定的神色:“好,王道长,就按你的计划办吧!” 第一百零五章 解铃还须系铃人 夜晚,一艘小木船缓缓往河中央漂去。 木船上站着刘鑫和刘花两口子,他们穿着粗布素衣,神情复杂。 两人手里各自提着一个白纸糊的灯笼,每间隔一会儿,就大声叫喊刘小晓的名字。 我和王保长站在河滩上,我们的背后提前挖好了一个深坑,里面放着刘小勇的尸体。 这个坑是等会儿用来焚尸的,虽然有些残忍,但我们不得不这样做。 我看着木船渐渐漂向黑暗中,有些担忧地问:“他们不会有事吧?” 王保长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刘小晓是他们的女儿,要想消除刘小晓的怨念,也只有做父母的亲自出面!” 说到这里,王保长顿了一下,沉声道:“你看,刘小晓现身了!” 只听咕噜咕噜声响,木船四周的水面就像沸腾了一样,冒出一串串泡泡。 刘鑫紧绷着脸,大声问:“小晓,是你吗?小晓,我是爸爸!” 一颗脑袋缓缓浮出水面,正是扎着羊角辫的刘小晓。 刘小晓面色乌青,双眼泛着可怕的死灰色,那副阴眼河童的模样,着实骇人。 刘花吓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进船里,手中的白纸灯笼都差点掉进河里。 刘小晓阴冷的声音响起:“妈,我有这么可怕吗?” 刘花摇了摇头,一时间没有忍住,掩面痛哭。 作为一个母亲,看见自己的女儿变成这副鬼样子,心里不知道有多么难过。 刘鑫也红了眼眶,却强忍着没有掉下眼泪,涩声问道:“小晓,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刘小晓冷漠地说:“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不都是拜你们所赐吗?”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从刘小晓的口吻里不难听出,她对她的父母充满了深深的怨念。 刘鑫没有料到刘小晓会这么说,愣了一下,随即这个苦命的汉子,还是忍不住擦起了眼泪,他哽咽着说:“是,小晓,爸爸妈妈对不起你,都是我们的错,都怪我们没有陪在你们身边,才让你们……你们变成这样……” 刘小晓口吻冷酷:“爸,现在说对不起,你不觉得太晚了吗?事情已经发生了,说什么都没用了!” 刘鑫很难受,紧紧咬着嘴唇。 刘小晓又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应该三年没回过家了吧?” 刘花插嘴说:“第一年,买不到火车票,如果从黄牛手里买票,很贵,我们舍不得;第二年,工地需要人过年值班,加班费是平时的好几倍,为了多挣一点钱,我们选择留下;第三年,也就是今年,我们是准备回来的……” “不要解释!我不想听你们的解释!”刘小晓失声尖叫起来,声音刺耳。 刘鑫叹了口气:“小晓,你妈说的都是实话!” “钱!你们的心里只有钱!除了钱,你们的心里还有什么?只怕我和小勇的模样,你们都已经记不起来了吧!”刘小晓嘶吼道。 刘鑫和刘花对视一眼,心情复杂,三年没回家,他们可能真的记不清自己的孩子长什么模样了。 可是,他们的心里难道只装着钱吗? 不是!他们之所以拼命挣钱,也是为了供养这对儿女,为了撑起这个家呀! 但站在刘小晓的角度上,在她这个年纪,她并不能理解父母的所作所为,她最希望的事情就是一家人每天都能够在一起,快快乐乐的,这就是幸福。 刘鑫语重心长的说:“小晓,爸爸知道,这些年爸妈一直忙着挣钱,确实没有好好照顾和陪伴你们,我们是两个很差劲的父母,没有对你们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可是,咱们家实在是太穷了,你也知道爷爷卧病在床,奶奶年纪也大了,如果我们不出去务工,拿什么供你们读书?” 刘小晓沉默了一会儿,那对可怕的阴眼里面,竟然流下两行殷红的血泪。 刘小晓哭泣着说:“爸妈,我知道你们很苦,可是你知道我和小勇又有多苦吗?我们每天放学的时候,都会在村口等了一会儿,虽然知道你们不会回来,但我们也期盼着能够出现奇迹,期盼着你们的身影会突然出现在村口,期盼着你们会提着礼物高兴的和我们拥抱,然后一起回家。 有一次小勇发高烧,烧得迷迷糊糊,一直在喊妈妈妈妈,在他那么无助的时候,妈妈在哪里呢? 当我和小勇失足掉进河里,知道自己快要死的时候,多么希望这个时候爸爸能够出现,拉我们一把,可是爸爸又在哪里呢? 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当我们看见别人家的孩子,有爸妈接送上下学的时候,是怎样一种心情? 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当逢年过节,我们看见别人家的孩子,和爸爸妈妈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是怎样一种心情? 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当看见别人的爸爸妈妈,提着大包小包礼物回来看望他们的时候,我和小勇又是怎样一种心情? 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这两年春节,你知道我和小勇是怎么过来的吗? 大年夜,每家每户都是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有吃有喝,有说有笑。 而我们家呢? 爷爷卧病不起,只有,我,小勇,奶奶三个人坐在桌子上吃饭。 奶奶炖了一只鸡,小勇吃着吃着就哭了,说他想爸爸妈妈,说他多么希望一年365天,哪怕只有一天,咱们一家人能坐在一起吃顿饭,那该有多好! 奶奶也哭了,用围裙一个劲地擦眼泪。 整个春节我和小勇都不敢出去玩,因为我们害怕,我们害怕看见其他小伙伴,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串门走亲戚,我们害怕看见其他小伙伴,拿着手里的火炮对我们说,看,这是我爸爸给我买的! 这几年,我和小勇过得有多么辛苦,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刘小晓絮絮叨叨的说着,刘鑫和刘花早已泣不成声,抱头痛哭。 我和王保长站在河滩上,听见刘小晓的肺腑之言,也禁不住眼泪盈眶。 留守儿童的孤独和痛苦,除了老天爷,又有谁知道呢? 第一百零六章 焚尸,双子棺! 漆黑的河面上,刘小晓伫立在水中,不停地诉说着。 这可能是这么多年以来,刘小晓跟爸妈说过最多的一次话,也是最彻底,最推心置腹的一次谈话。 但这也是,刘小晓生命的最后绝唱。 刘花张开双手:“小晓,你过来,妈妈抱抱你,妈妈最后抱抱你好吗?” 刘小晓在水里直立着行走,来到木船边上。 我和王保长一下子紧张起来,最关键,也是最危险的时刻到了。 计划能不能成功,就看现在! 此时的刘花杏雨满面,她不再害怕刘小晓的恐怖模样,因为那是她的女儿,她的亲生骨肉。 刘小晓问:“妈,你不怕我了吗?” 刘花摇了摇头:“不怕!你是我的女儿,我为什么要怕你?” 刘小晓伸出双手:“妈!” 刘花也伸出双手,一个在船上,一个在水里,母女俩紧紧拥抱在一起。 刘花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小晓,妈妈对不起你们!妈妈对不起你们啊!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们的妈妈,那时候妈妈会一直陪着你们,再也不会离开你们了!” 刘小晓露出凄然的笑意:“那样真好!” 突然,刘小晓面色一变,阴眼里迸射出可怕的凶光。 她张开嘴巴,露出细密的獠牙,啊呜一口往刘花的脖子上咬去。 变故来得太快,我和王保长在河滩边上,也不能第一时间赶过去施以援手。 就在这时候,但见红光一闪,一把桃木剑从刘小晓的后背插了进去。 手握桃木剑的不是别人,而是刘鑫。 刘鑫脸上挂着豆子大的泪珠,一颗一颗往下滚落,他整个身体都在剧烈地颤抖,看得出来,他很痛苦。 即使刘小晓变成了河童,但毕竟是他的女儿,亲手解决自己的女儿,对于一个父亲来说,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 这就是整个计划中,最残忍的一个方案。 事先,王保长就把桃木剑交给刘鑫,让他们做好两手方案。 第一个方案,如果刘小晓情绪波动不大,尽量把她引诱到河滩上,由我和王保长出手解决;第二种方案,如果刘小晓中途突然发难,刘鑫就用桃木剑解决掉刘小晓,虽然残忍,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当然,谁也不愿意事情朝着第二个方案发展,但最不愿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刘小晓怨念太重,居然袭击自己的妈妈,刘鑫为了保护妻子,不得不对自己的女儿痛下杀手。 这一剑贯穿了刘小晓的身体,刺了个透心凉。 桃木剑法力巨大,就看见浓郁的鬼气从刘小晓的后背上疯狂喷出。 刘鑫深吸一口气,哭泣着说:“小晓,对不起!你害了那么多人,造了那么多孽,我不能再让你继续害人!” 刘小晓回头看了一眼刘鑫,露出一个惨然的笑容:“爸,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看见你背后藏着的桃木剑……” 刘鑫愣住了,我和王保长也愣住了。 刘鑫什么话都没有说,直接在船舷上跪了下来,对着刘小晓磕了一个头。 “爸,妈,如果……如果有来生……” 刘小晓的声音被风吹散,缥缈无踪,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完。 河面上静静漂荡着刘小晓的尸体,背上还插着一把桃木剑。 刘小晓从一开始,就知道刘鑫要对她下手,但又知道刘鑫舍不得下手,所以在倾吐完内心的那些话以后,刘小晓假装攻击刘花,逼迫刘鑫出手。 换句话说,从一开始,刘小晓就已经决定,死在自己父亲的手里。 我和王保长猜测,刘小晓之所以这样做,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对父母的依恋。 处理了这么多件事情,这是迄今为止,我心情最为沉重的一次,完全没有解决掉恶鬼之后的喜悦感,只有浓浓的悲伤,和无奈的叹息。 前世要有多少次的擦肩,今生才能有缘成情人,成夫妻,成兄弟,成子女。 珍惜身边人,莫要等到一切都失去,才追悔莫及! 刘鑫神色木然,载着刘小晓的尸体回到岸边。 两口子抬着刘小晓的尸体,来到深坑边上,小心翼翼把尸体放进坑里。 我和王保长将早已准备好的一桶汽油淋在尸体上面,我对刘鑫说:“还是你亲自来点火吧?” 刘鑫痛苦的咬着嘴唇,问我能不能不烧。 我摇了摇头,水火相克,河童惧火,为了预防万一,这两个河童我们必须焚尸! 刘鑫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包廉价香烟,然后点燃香烟,猛吸了好几口,默默把香烟丢进坑里。 很快,熊熊火焰燃烧起来,烧得噼啪作响,缕缕黑烟直冲天际。 “小晓!小勇!” 刘花哭喊着,扑倒在火坑边上。 我和王保长紧紧拽着刘花,安慰她说,无需纠结,小晓和小勇原本就已经是两具尸体。 直至半夜,大火燃尽,刘鑫和刘花在火坑边上长跪不起。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是留给这对夫妻的伤痛,却一辈子无法磨灭。 第二天,刘鑫托人去镇上打了一口奇特的双子棺。 棺材比普通棺材要宽,打开棺材盖,里面有两个暗格,左边放着刘小勇的尸体,右边放着刘小晓的尸体。 夫妻俩用打工一年攒下的钱,给这双儿女办了个隆重的丧礼。 生前没有给他们买过的玩具和零食,统统作为他们的陪葬品,陪伴着他们长眠。 丧礼是由王保长主持的,这也是王保长近段时间以来,接的第一个活。 不过这次的河童事件,王保长办得很出色,让他恢复了很多声望,相信接下来他应该能接到不少活路了。 王保长很感激我,说我让他获得了新生,让他找到了新的希望,一副跟我生死兄弟的感觉,还拍着胸口告诉我,以后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地方,尽管去找他,他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七月半后,库瘸子也忙完各种事情回来了,听说这件事情,大大的夸奖了我一番,帮我解除了招魂葫芦的封印,告诫我以后谨慎使用五鬼之术。 我谢过库瘸子,让他以后帮忙提携提携王保长,库瘸子笑着点点头。 第一百零七章 中秋节 风平浪静了一个月,又到八月十五,中秋节。 中秋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喝酒赏月,是一年当中,除了春节以外,最重要的一个日子。 在古代,中秋节尤其盛行,而且十分隆重,宫廷里甚至还有祭月等大型活动。 传说唐玄宗梦游月宫,得到了霓裳羽衣曲,民间才开始盛行过中秋节的习俗。 当然,中秋节是怎样来的已经不重要了,反正它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最重要的节日之一,中秋团圆的思想,烙印在每一个华夏儿女的心头。 学校也放了假,每个人还领到一个小小的月饼,不过在路上的时候,就已经被我们“米西米西”了。 回到家里,老妈早已备好了一桌丰盛的饭菜,鸡鸭鱼肉,搞得跟过年一样隆重。 老爸说今年过年有些寒碜,所以中秋这顿必须搞得丰盛一点。 我笑了笑,想起过年时候的景象,其实也并不寒碜,库瘸子利用五鬼之术,带来了酒楼里的美味佳肴,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丰盛。 想到过年,我就想到了青青,那时候我们一家人还围坐在一起团年,缺少了青青,就像月亮缺少了一块,始终是不圆满的。 望着天上的明月,我的心里隐隐泛起一丝惆怅,也不知道青青此时此刻在哪里,更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她在赏月吗?她在吃月饼吗?她在想我吗? 老爷子招呼我过去吃饭,问我在发什么呆。 我也没有掩饰,我说我想青青了,中秋团圆,家里没有青青,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家里人都很喜欢青青,因为青青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所以家里人都把青青当成恩人,一提到青青,大家都有些伤感。 尤其是老妈,还在边上悄悄擦拭着眼泪。 老爷子用筷子敲了敲桌子说:“好啦好啦,青青那么有本事,不会有事的,我想她现在肯定也在赏月吧,这样漂亮的月亮,正是青青吸食月华,恢复身体的最佳时机。我们也不要为青青担心了,相信她很快就会回来的!” 老爸安慰我说:“是啊,今天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我们就该高高兴兴的对吧?杨程,要喝一杯吗?” 老爸笑嘻嘻地问我,我摸了摸脑袋:“你们……允许我喝酒吗?” 自从小学毕业考试因酒误事以后,家里人对我喝酒这件事情深恶痛绝,前几次喝酒,都是躲在谢强家里偷偷的,不让家里人知道,没想到老爸今天居然主动提出让我喝酒,这实在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老爸拍着我的肩膀说:“杨程长大了,可以学习喝酒了,但不能贪杯,更不能误事!” 顿了顿,老爸又冲我笑了笑:“你小子以为我不知道吗,背着我们喝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吧?” 老爸一句话就把我戳穿了,我摸着脑袋,尴尬地笑了笑。 老妈瞪了老爸一眼,抱怨道:“净教些不好的东西!” 老爸哈哈大笑:“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适当的喝点酒,也是跟人交际的一种方式嘛!你看那些不抽烟,不喝酒的人,出去都没人一起玩!” 老妈翻了翻白眼:“是是是!就你的歪理最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老妈和老爸拌了几句嘴,反而把原本忧伤的气氛调动起来,大家哈哈笑了一通以后,心情也慢慢变得好了起来。 晚饭是在院子里进行的,老爸把饭桌搬到院子里。 今晚的月亮又大又亮,圆得跟玉盘似的,天上地下一片通亮,我们坐在院子里,甚至都不用点灯,沐浴在月光下面,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 夜风轻轻吹拂,一边喝酒,一边抬头赏月,静静地聆听山里的虫鸣蛙叫,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仿佛心灵都能得到净化。 这种感觉是城里人没法感受的,因为城里人都住在石头森林里面,他们只能趴在窗台边上,仰望天上的月亮,根本体会不到真正赏月的意境。 而且,城里人顶多只吃过什么烛光晚餐,他们一辈子都尝不到月光晚餐。 所谓的烛光晚餐跟月光晚餐比较起来,那就根本不叫浪漫了。 对于烛光晚餐,山里的人是真心不懂,以前山里不通电的时候,一到晚上就得点蜡烛,人们都在烛光下吃饭,学习,干活,只是感觉生活艰苦,哪有什么浪漫可言,那时候山里的人们,多羡慕城市里阑珊的灯火,多羡慕城市里一整夜都亮着的路灯,一整夜都闪烁的霓虹。 后来山里通电了,村民们终于告别了用煤油灯和蜡烛的时代,家家户户用上了电灯,艰苦的日子总算是过去了,谁还愿意点着蜡烛吃饭呢! 没想到城里人又搞出幺蛾子,明明有灯却要关掉,非得点上蜡烛,摸着黑吃饭,美其名曰叫做浪漫。用山里人的话来讲,有灯不开,非要用蜡烛,这是脑子有病吧? 好了,闲话少叙,反正今夜的月色很美。 一轮明月从云海中升起,把云海都渲染成了银色,而且云海里面还有奇异的光晕在闪烁。 那月光真的就像流水一样,从漆黑的苍穹上慢慢倾泻下来,慢慢流过山峦,流过宁静的小村庄。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徜徉在流淌的月光之中。 我年纪也小,读的书不多,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我能想到的就是李白的《静夜思》,喝着小酒,摇头晃脑的吟诵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老爸放下筷子,啪啪鼓掌,大声夸赞说:“我儿子真棒,出口成诗!来,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我抓了抓头发,憋了半天,脸都憋红了。 老爸还以为我肚子疼,问我要不要上厕所。 我摇了摇头,从牙缝里挤出我的大作:“啊,月亮,你真的好亮!” 老爸一脸懵逼的看着我:“啥玩意儿?这是谁写的诗?” 我绷着脸,一脸严肃的说:“这属于后现代诗!” 老爸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后现代诗,真是厉害啊!” 第一百零八章 脱离地心引力 这顿饭一直吃到半夜,酒也喝得有些微醺。 一家人在一起团圆,就算喝醉了也是快乐的。 这是一个美好的中秋佳节,我还对着月亮,在心里许了个愿望,希望家里所有人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也希望青青能够早点回来和我们团聚。 第二天起来,胖子来找我出去玩,我们又去找谢强。 刚走到谢家院子门口,就看见谢强提着一根烧火棍,气岔岔的从院子里走出来,一副要去干仗的样子。 我问谢强这是要去做什么,跟谁闹矛盾了吗? 谢强气呼呼地说:“抓贼!” 抓贼?! 我和胖子都很奇怪,这青天白日的,抓什么贼呀? 就算真的有贼,那贼也应该是晚上出来的才对呀,很少有大白天行窃的贼吧! 我疑惑的问谢强抓什么贼,谢强生气地说:“偷鸡贼!” 偷鸡贼?! 一提到偷鸡,我第一反应就是黄皮子,黄皮子爱吃鸡,也喜欢偷鸡,常常趁着天黑溜进村子里偷鸡。光偷鸡也就算了,有些邪恶的黄鼠狼不仅偷鸡,偷不走也吃不完的鸡,它就全部给你咬死。 之前余村长家里就被黄皮子洗劫过,一个大鸡笼,里面十多只鸡,被偷走的鸡只有一半,剩下的一半统统咬死,一打开鸡笼,横七竖八全是死鸡,血腥味冲鼻,把余村长气得半死。 而且黄皮子咬鸡很有一套,从不乱咬,只咬鸡脖子,一口咬断鸡脖子,喝饱鸡血,那鸡就已经死了。 有人就说了,那黄皮子偷鸡的时候,鸡群不会叫吗,而且村子里大多数人家都有看门狗,就算鸡不叫,那狗也得叫吧,怎么每次黄皮子偷鸡的时候,院子里都是悄无声息,没有反应。 原来呀,那黄皮子会一种迷术,当黄皮子走到院子门口的时候,就用迷术把看门的土狗迷住了,那狗不仅不会叫,还不停地摇尾巴表示欢迎呢。 黄皮子是鸡的克星,鸡一看见黄皮子,顿时就吓萎了,别说叫,就连跑都不敢跑,一个个萎在地上,伸着脖子,等着黄皮子来咬。 昨晚是中秋夜,月亮正圆,黄皮子是最喜欢拜月和吸食月华的一种灵物,所以这几天的黄皮子应该非常活跃,指不准谢强家里的鸡,就是被黄皮子偷走的。 然而谢强却很坚定地否定了我的猜测,谢强很肯定地说:“不是黄皮子,我看过现场,是人!” 胖子竖起大拇指:“强哥,你居然会看案发现场,真是现代版的福尔摩丝啊!” “摩丝?我他妈还啫喱水呢,那叫福尔摩斯,拜托你多读点书好不好?”谢强摇了摇头,带我们走到后院鸡笼前面,观看“案发现场”。 鸡笼里面,好几只鸡蜷缩在一起,拼命往里面靠,很恐惧的样子,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我问谢强丢了几只鸡,谢强说也不多,就丢了一只大红公鸡。 那只大红公鸡是种鸡,这才是谢强最心疼的地方。 然后谢强指着地上让我们看脚印,确实是人类的脚印,但是这个贼明显很业余,地上竟然留下清晰可见的脚印。那脚印湿哒哒的,还粘着一些黄泥。这串脚印从墙头上翻过来,抵达鸡笼前面,偷走种鸡以后,又通过墙壁爬了出去。 谢强挥舞着烧火棍,恼火地说:“红旗村就这么大,很少来外人,我怀疑是本村人干的。他妈的,要是被我抓到,我非捅烂他的菊花不可!” 胖子蹲下身,看着地上的脚印,突然神色慌张的问我:“昨晚天气那么好,又怎么下过雨,这些脚印怎么会是湿哒哒的?感觉像是河里爬出来的,不会是……不会是河童吧?” 我皱起眉头,让胖子不要乱说,河童已经被我们消灭了,怎么还有河童出现? 不过胖子提出的疑问也是正确的,昨晚又没下过雨,这个贼的脚印怎么是湿哒哒的? 我伸手捏起一小撮黄泥看了看,对胖子说:“河滩上的是黑泥,没有这种黄泥,这种黄泥是从山上带下来的,那贼应该是从山里出来的!” 谢强站在旁边,一脸惊讶的看着我和胖子:“卧槽,你们才是福尔摩斯吧?” 我顺着脚印一路走到墙角下面,目光从墙角慢慢移动到墙壁上面。 我用手肘撞了撞胖子,问胖子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胖子摇摇头,后退两步,奇怪地问我:“怎么?墙上有花吗?” 我摸着下巴,在墙角下面走来走去,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有点奇怪。 啊哈,对了,我想起来了,墙上有脚印,墙上怎么会有脚印? 我看了看面前这道围墙,起码有两米多高,但是那脚印竟然出现在我们头顶上。 我试着翘起脚比对了一下,脚印最多只能印在跟我们下巴差不多高矮的墙壁上,如果从墙上的脚印来看,那个偷鸡贼竟然……脱离了地心引力,躺着走上墙头去的。 我立马把这个发现讲给胖子和谢强听,两人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异口同声:“这怎么可能?!” 从我有限的认知来说,我也知道这不可能,这他妈就跟玩杂技变魔术一样,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一种悬浮魔术,魔术师能够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脱离地心引力随意在高楼的外墙上行走。 但我知道那是魔术,魔术就有它自身的诀窍在里面,虽然神奇,但也不会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这个偷鸡贼竟然是个身怀绝技的魔术师? 我们虽然不敢接受这个结论,但是墙上的脚印却清清楚楚摆在那里。 谢强提出一种新的推测,他说会不会是偷鸡贼为了混淆视听,所以故意用手拿着鞋子,像盖章一样,在墙上留下脚印。 虽然有这种可能性,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也不太成立。 一个偷鸡贼吃饱了撑的,偷了鸡不赶紧逃走,还有闲心在墙上搞涂鸦艺术? 分析来分析去,我们最终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谢强家的种鸡被人偷了! 去你大爷的,这真是挺废话的一个结论! 第一百零九章 野人? 讨论了半天,也没讨论出个名堂。 谢强扛着烧火棍,领着我们在村子里逛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路上的时候,倒是碰见了黑子。 “喂,黑子!”我远远地跟黑子打招呼。 谁知道黑子看见我,就像见着鬼一样,吓得转身就跑。 谢强抄近路,把黑子拦了下来,谢强的年纪比黑子大,黑子虽然混,但是看了谢强,还是得叫一声“强哥”。 谢强问黑子:“我兄弟叫你呢,你耳朵聋了吗?” 黑子背靠着围墙,很害怕的样子,不停拿眼睛瞟我。 自从上次用五鬼教训过黑子以后,黑子对我很是畏惧,还到处说我是个妖怪。 谢强问黑子:为什么看见我们就跑? 黑子苦着脸:“我……我怕……我怕杨程……” 谢强甩手给了黑子一巴掌,怒斥道:“什么杨程,杨程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杨程是我兄弟,你叫我强哥,你该叫杨程什么?” 黑子捂着脸,哭丧着喊:“程……程哥……” “没吃饭吗,叫大点声!”谢强说。 黑子努了努嘴巴:“程哥!” 谢强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揪着黑子的耳朵说:“你小子听清楚了,以后你不尊重程哥,就是不尊重我,明白吗?” 看着黑子唯唯诺诺点头的样子,我心里很爽,黑子这小子纯粹活该,谁叫他在背后到处说我坏话,搞得村子里的小伙伴都不跟我一块儿玩。 谢强又指着黑子的嘴巴说:“还有,警告你以后别到处乱说话,你说程哥的不是,就是在说我的不是!” “不敢!不敢!”黑子连连摇头,一溜烟跑掉了。 黑子这种人,典型的欺软怕硬,现在有谢强给我撑腰,黑子在村子里应该不敢跟我作对了。 我们也是小孩子心性,在村里玩了一圈,就把偷鸡贼的事情搞忘了。 第二天起来,我就看见老妈蹲在鸡笼子前面数鸡:“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问老妈在做什么,老妈皱着眉头,告诉我家里丢了一只鸡。 老爸走过来,问老妈有没有数清楚,老妈就让老爸来数,老爸数来数去,发现确实丢了一只鸡。 于是老爸问老妈昨晚是不是把鸡全部赶回了笼子,可能还有一只鸡在院子里没有回笼。 老妈说不可能,昨晚赶鸡回笼的时候,她亲自数过的,所以记得很清楚。但是今天早上起来,打开鸡笼就发现少了一只鸡,真是奇怪。 老爸摸着下巴,脸色凝重地说:“如果这样说来,我们家昨晚可能遭贼了!” 老妈说:“遭贼?偷鸡贼?谁来偷一只鸡就跑啊?” 老爸说:“回头老孙家的母狗生了小狗,我去抱一条回来,养在门口看家!” 老爸和老妈站在鸡笼前面叽里咕噜的说着,对于农村不算富裕的家庭来说,丢了一只鸡确实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 我皱起眉头,奇怪,怎么昨晚又出现了偷鸡贼? 前天晚上谢强家丢了一只鸡,昨晚我家也丢了一只鸡,难道是同一个偷鸡贼所为吗? 我围着鸡笼转了一圈,很快就在地上发现了一些陌生脚印。 跟昨天在谢强家里看见的脚印一模一样,地上的脚印湿漉漉的,像是穿着雨靴从水里爬出来似的,脚印里面还粘着黄泥,地上还洒落着几根鸡毛。 这些奇怪的泥脚印并不是动物的脚印,而是人的脚印,看这黄泥我分析是从山上下来的。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山里出现了野人?野人下山偷鸡来了? 黔东南这边,群山起伏,原始森林遍布,自古以来就流传着野人的传闻。 很多进山的猎人和采药人,都声称他们看见过野人,他们对野人的描述都基本一致,说野人比正常人类长得高大,而且双臂很长,浑身覆盖着厚厚的长毛,看上去就像一只长臂猿,奔跑如风,喜欢吃生冷带血的东西。 村里曾有猎人在山里碰见过野人,他说野人偷走了他的猎物,那野人好像饿极了,当着他的面把一只獐子提出来,三两下撕碎塞进嘴里,连獐子的骨头都咬碎了。 关于野人的传闻,一直甚嚣尘上,听说前几年还惊动了省里的研究院。研究员专门派出十多个人组成科考小队,进入黔东南的大山里面寻找野人踪迹。 至于有没有找到野人,科考队也没有对外公布。 有人猜测没有找到,有人猜测找到了,但是有关消息被秘密封锁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没有见过野人,如果真是野人下山来偷鸡吃,那可真是天大的新闻。 又过了一天,中秋节最后一天,我去找胖子,准备跟他一起回学校。 我见胖子愁眉苦脸的,就问他怎么回事,胖子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家昨晚也遭贼了,跟谢强家里一样,也丢了一只鸡!” 我一听这话就很惊讶,这偷鸡贼怎么每天都到村子里来偷鸡呢? 而且偷鸡贼的作案手法很奇怪啊,每晚只偷一只鸡,鸡笼子里那么多只鸡,他为什么不全部偷走呢? 谢强家遭了贼,我家遭了贼,胖子家也遭了贼,下一个遭贼的人家又会是谁? 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古怪,不过农村里发生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也很正常,我们谈论了一会儿,就一起上学去了。 又过了一周,我和胖子放学回到红旗村,一进村就听见到处都有犬吠声,几乎家家户户门口都拴着一条土狗,黑的,黄的,花的,大大小小,琳琅满目,整个村好像变成了一个狗村。 我和胖子很奇怪,现在流行养狗吗,怎么短短一周的时间,村子里冒出这么多条狗呢? 还没走到家门口,远远地,我就看见我们的院子门口也拴着一条小黄狗,正在汪汪汪欢快的叫着。 嘿,我们家也养狗了吗? 我走进院子,小狗也不认识我,对我吠了半天。 我扔下书包,跟小狗玩耍了一会儿,它就跟我熟识起来,还用舌头舔我的手,表示亲近。 第一百一十章 抓贼 我正在逗弄小狗玩耍,老爸从外面回来。 老爸告诉我,小狗的名字叫做“旺旺”,我说幸好没叫旺财。 老爸说,本来想取名旺财的,结果被人抢先霸占了这个名字,所以只能叫旺旺了。 我问老爸怎么一周的时间,村里家家户户都养了狗。 老爸说:“你有所不知,最近这段时间,每天都有偷鸡贼偷鸡,每晚都有一户人家遭殃,天天都发生偷鸡的事情,搞得村子里人心惶惶,所以好多人都养了狗,让狗看家,如果偷鸡贼还敢来,狗就会叫,大家也就能抓住偷鸡贼!” 我听了以后很惊讶:“每天都有人偷鸡?!” 老爸说:“可不是嘛,你说咱们红旗村虽然贫穷,但是人们还是淳朴善良的,这么多年,没听说谁家丢失过什么东西,最近怎么就出了偷鸡这种事情呢?有人怀疑是外村人所为,有人怀疑就是本地人所为,还有人说是黄皮子,甚至有人说是山上下来的野人,反正各种传闻都有!” 老妈从灶房里出来,叫我们进屋吃饭。 老爸一边吃饭一边跟老妈说:“我今晚可能不回来了,余村长组了一个抓贼小分队,我是队长,今晚要在村里巡逻一个通宵,争取抓住那个偷鸡贼!” 村里每天都发生偷鸡这种事情,虽然损失不大,但是影响恶劣,作为一村之长,余村长也是坐不住了,下午组织了十多个青壮年去村委会开会,成立了一个抓贼小分队,任命我爸当队长,带领抓贼小分队彻夜巡逻,争取抓到偷鸡贼,还红旗村安宁。 吃完饭,天色已经黑了,老爸坐在门口做火把,烧火棍上面缠绕着破布条,浸足了火油。 临走的时候,老爸揣了半斤白酒在衣兜里,另一个兜里装了些花生米,他说下半夜要是饿了困了,还可以喝两口酒提提神。 老爸出门去了,但我这心里总有些忐忑不安,翻来覆去睡不着,老感觉今晚上有事发生。 我爬起来,心情有些烦躁,于是翻开《三清书》看了起来。 慢慢地,进入到《三清书》的世界里以后,我的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这一看,就看到半夜,忽听外面人声鼎沸,沉寂的村庄突然间变得喧闹起来。 我趴在窗户边上往外面看,就看见外面火光闪烁,有人在奔跑,一边跑一边喊:“抓住偷鸡贼啦!抓住偷鸡贼啦!” 这几天人们对于这个偷鸡贼,早已是深恶痛绝,一听见抓到偷鸡贼这个消息,好多人都从家里跑了出来,也有不少小孩子跟着跑出去看热闹。 我也披上外衣走出院子,外面的夜空清冷冷的,中秋节虽然过去了好些天,但是天上的月亮还是挺圆的,冷冷地照着山岗。 刚走出院子,正好碰上谢强也从家里跑出来,手里还提着一根烧火棍。 谢强兴奋地对我说:“听说抓到偷鸡贼了,过去看看,妈的,敢偷我家的种鸡,看我不打死他!” 我和谢强随着人流,一路来到老孙家的后院。 老孙其实并不老,跟我爸是同学,同样的年纪,但是因为他少年白发,到了中年头发就已经白完了,看上去像个老头子,所以大家都叫他老孙,我们在背地里也叫他老孙头。 我们家的土狗旺旺,就是老爸从老孙头家里抱回来的。 我们抵达的时候,老孙头的后院里面,已经围聚着很多人。 四面八方高举着几十支火把,火光把老孙头的后院映照得如同白昼,也映红了天上的月亮。 谢强拉着我挤到人群前面,发现胖子也在。 我问胖子抓住了吗,胖子点点头,指着鸡笼角落的一团人影:“喏,看见了吗?在那蹲着呢!这个可恶的偷鸡贼,今天终于被抓了现行,除非他长了翅膀,否则他今晚是别想逃跑了!” 我抬头朝着角落里看去,就看见那团人影面朝墙壁,背对着人群,蹲在角落里,好像在咀嚼着什么。 第一眼,我就觉得那个人影有些眼熟。 第二眼,那个人影身形矮小,看上去像是个小孩。 第三眼,那个人影明显不太对劲,如果偷鸡贼是一个小孩,面对这么多人的围追堵截,他应该很害怕才对,不可能这样冷静。还有,这人身上穿着一袭黑衣,怎么看都像是死人穿的寿衣啊。更奇怪的是,这人的衣服,裤子,鞋子上面,到处沾满了黄泥,就像……就像是从地下爬出来的一样。 夜风吹过,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 “偷鸡贼,转过来!” “偷鸡摸狗,该剁双手!” “打死他!打死他!” 群情激愤,指着那个偷鸡贼破口大骂,但是面对人们的谩骂,那个偷鸡贼却是一副置若罔闻的模样。 偷鸡贼的嚣张态度令人非常生气,人群分开,余村长从人群中走出来,指着角落里的偷鸡贼,厉声命令道:“你是谁,转过来让大家看看你的样子,敢做不敢认吗?” “咯咯咯!” 偷鸡贼完全没把余村长的话放在心上,居然发出阵阵冷笑声。 偷鸡贼的笑声点燃了村民们的怒火,就连余村长的脸上也浮现出一层怒气。 谢强挥舞着烧火棍,啐骂道:“这小王八犊子很嚣张啊,不打得他满地找牙,他可能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余村长给我老爸使了个眼色,作为抓贼小分队队长,老爸义不容辞,率先走上去,抓住偷鸡贼的后衣领,一把将偷鸡贼拎了起来,怒斥道:“转过头来!” 偷鸡贼转过头,老爸愣了一下,突然惊恐地松开手,就像看见了极其可怕的事物,连续后退好几步,一跤跌坐在地上,指着偷鸡贼:“你……你是……” 围观人群瞬间爆发出一阵惊呼,几秒钟后,突然又沉寂下去,院子里死一样的安静。 面前的这个偷鸡贼,在场的人都认识,他确实是一个小孩,而且还是一个刚死不久的小孩,他的名字叫——二狗! 第一百一十一章 死人回来了! 院子里起码有近百号人,但人群里却是一片死寂,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惊讶的表情,然后流露出深深的恐惧。 二狗不是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 死人居然回来了?! 而且每晚还在村子里偷鸡,如此诡异的事情,若不是亲眼所见,真的不敢相信。 二狗难道没有死? 这不可能呀,都埋在地下一个多月了,怎么可能没有死? 看他这副浑身是泥的样子,像是从地底下面爬出来的,不会是诈尸了吧? 在场的村民一个个脊背发冷,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二狗突然咧嘴笑了笑,笑容十分渗人,然后从嘴里吐出一根鸡骨头。 我们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每晚被偷走的鸡,都被二狗吃掉了,而且还是生吃,这绝对不正常。 莫非二狗变成了僵尸? 可是又看不出他有明显的僵尸特征啊! 静默片刻,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嗓子“诈尸啦!” 恐惧就像瘟疫一样迅速蔓延,人们惊慌失措,大呼小叫的一哄而散,顷刻间就跑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十多个胆子较大的青壮年。 一个多月前,二狗被河童害死,溺水而亡。 一个多月后,早已经下葬入土的二狗,居然挖开坟墓,从山上跑回了村里。 就算是灵异小说里面,也编造不出如此脑洞的恐怖故事啊! 胖子哆嗦着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摇了摇头,我说你问我,我问谁去,这事儿太诡异了,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个中蹊跷。 二狗他妈闻讯赶来,一路哭哭啼啼,儿啊儿啊的叫个不停。 对于母亲来说,无论自己的儿子变成什么模样,那都是她的心头肉。 二狗他妈想要跑过去,却被抓贼小分队的人硬生生拽住。 老爸对二狗他妈说:“危险!不要靠近二狗!” 二狗他妈一个劲地哭:“放开我,那是我儿子,我儿子还活着,呜呜呜!” 老爸指着二狗说:“二狗他妈,你看清楚,二狗脸上全是尸斑,肉都已经开始腐烂了,你确定他还活着?而且他每天都在吃生鸡,我怀疑他发生尸变了!” 二狗他妈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深夜里,她的声音显得异常尖锐:“我的儿啊,你到底造了什么孽,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对你?为什么呀?” 农村里非常讲究“入土为安”,这个观念是中华五千年传统,早已根深蒂固。所以我能理解二狗他妈的那种悲伤,本来白发人送黑发人就已经相当痛苦了,没想到死后还要折腾出这样的事情。 老爸给抓贼小分队的其他人使了个眼色,两个汉子取出一张渔网,一步步朝着二狗逼近,想要抓住二狗。 二狗已经发生尸变,不能让他在村子里到处乱跑,现在只是吃鸡,万一要是伤到人可就麻烦了。 其实想想还挺后怕的,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死人在村子里跑来跑去,画面相当惊悚。 亡者归来,这种荒诞离奇的事情,居然在我们村子里真实上演。 两个汉子麻着胆子走上去,想用渔网把二狗笼罩在其中,没想到二狗突然转身,身体就像一颗炮弹,猛地撞穿后院的矮墙,逃进漆黑的夜色中。 两个汉子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手里提着渔网发呆,矮墙中央留下一个大窟窿,阴风从窟窿里倒灌进来,在场众人无不打了个冷颤。 数秒钟后,人们才回过神来,大叫着:“追!快追!别让他跑啦!” 一群人举着火把呼啦啦的追了出去,我和谢强早已没了睡意,跟着加入搜捕二狗的队伍。 胖子那个胆小鬼有些害怕,跑着跑着就一溜烟跑回家里去了。 十几二十号人打着火把,在村子里转了好几圈,火把都熄灭了,也没有发现二狗的踪影。 但此时的二狗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指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爆炸,所以必须要把他找出来处理掉。 最后大家一合计,二狗可能往钩子山跑去了。 老爸让二狗他妈带路,先去钩子山上,看看二狗的坟墓。 等大家赶到二狗坟墓的时候,天空都已经泛起鱼肚白。 “就在前面的竹林里!”二狗他妈一边说着,一边带着大家走进竹林。 这里有一大片翠竹,风一吹,竹林就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宁静清雅。 按理说,这块地儿风水不错,应该不会发生诈尸这种事情,那二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直觉告诉我,事情肯定不是表面看见的这样简单。 二狗他妈来到坟墓前面,突然大喊一声,差点晕厥过去。 我们围拢上去,只见二狗的坟墓被挖开了,露出一个窟窿,地下的棺材也被打开了,变成了一座空坟。 其实这样的景象我们早已猜到了,二狗既然是从地底下爬出来的,那他的坟墓肯定是被破坏了,要不然二狗怎样爬出来? 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这里,二狗到底是自己从坟墓下面爬出来的?还是说,有人偷偷挖开坟墓,把二狗“放”出来的? 如果二狗是自己爬出来的,那就是诈尸。 如果二狗是被人“放”出来的,那事情就更加的扑朔迷离,什么人放出了二狗?他为什么要把二狗搞成这副模样?他的目的是什么? 抓贼小分队里面,一个年轻猎人绕着坟墓走了一圈,突然蹲下来,指着地上说:“你们看这里,有两组脚印!” 我们顺着年轻猎人手指的方向,果然看见坟墓后面的泥地里,留下两组脚印,一组脚印很小,看得出来是小孩的脚。另外一组脚印,明显是成年人的脚印。但绝对不是我们留下来的,因为我们还没有人走到坟墓后面去过。 照这样看来,确实有人来过这里,并且挖开了二狗的坟墓。 二狗他妈气得大哭:“这是哪个挨千刀的干的好事啊,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害我儿子?我诅咒他不得好死!不得好死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 控尸术 竹林里一片死寂,只有二狗他妈的哭喊声萦绕不绝。 我们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只有让她尽情的发泄。 儿子的坟墓被人挖开,儿子还变成了像僵尸一样的怪物,二狗他妈心里所承受的痛苦,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众人分头在钩子山上寻找二狗的踪影,但是一直找到正午,都没有任何发现。 大家都熬了一个通宵,体能消耗很大,没有精神继续寻找,只能打道回府,回到村子里休息。 大家都下山去了,谢强问我怎么还不打算走,我说我想到一个办法,也许可以把二狗找出来。 谢强惊讶的问我有什么办法,我从怀里摸出招魂葫芦。 谢强好奇的看着我:“葫芦娃?” “这是五鬼之术!”我一边说,一边摸出驱鬼符,厉声喊道:“急急如律令!” 平地里突然卷起一股阴风,吹得谢强后退了两步。 我拔开葫芦嘴,谢强惊奇的说:“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从葫芦里跑出来了!” 我点点头,告诉谢强那是我收的五个鬼,等同于是我的五个小弟。 谢强一脸羡慕的说:“太酷啦,居然收了五个鬼当小弟!” 之前就是因为五鬼把黑子吓丢了魂,所以库瘸子惩罚我,把招魂葫芦封印了足足一年。 这是招魂葫芦解除封印以后,我第一次使用五鬼之术,只要二狗在这钩子山上,我就相信五鬼能够把二狗带回来。 谢强问我要等多久,我说我也不知道,让他坐下休息会儿,抓二狗的事情交给五鬼去办就好了。 我和谢强找了棵大树,靠着树干坐下来打盹。 阳光穿透枝桠的缝隙,落在我们的脸上,暖洋洋的,很快就有了睡意。 我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就听龙一粗犷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老大,我们回来了!” 我睁开眼睛,就看见五鬼齐刷刷站在我面前,二狗的四肢都被按得死死的,龙二和龙三各自按压着二狗的胳膊,龙四和龙五按压着二狗的双腿,令二狗无法动弹。 二狗想要挣扎,却又动不了,只能从喉咙里面,发出呃啊呃的嘶吼。 谢强也醒了,看见这一幕,惊讶的不得了:“杨程,你……你太厉害啦!” 我笑了笑,谦虚的说:“雕虫小技而已!” 我表扬五鬼干得很不错,龙一向我抱怨,说他们被封印在葫芦里,一年都没吃过东西,现在还要饿着肚子帮我干活,我这才想起,自从招魂葫芦被封印以后,我就没饲养过五鬼。 库瘸子给我传授过豢鬼术,我现在都还记得,前期需要用精血喂养。每隔七日,滴一珠鲜血进招魂葫芦,如此反复七次。再之后,改喂生米,也是七天喂食一次,每次半斗,刚好把葫芦装满就行。如果碰上月圆之夜,还可以把他们放出来,吸食一些月华,促进五鬼的成长修炼。 听着龙一的抱怨,我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我这个主人好像当的很不尽职啊,前几天的中秋节,那么大的月亮,我都忘记把五鬼放出来修炼了,实在是惭愧。 我跟五鬼表达了歉意,然后仔细观察面前的二狗。 从二狗表面特征来看,又并没有尸变,但是二狗的尸体是怎样跑回去的呢? 我摸着下巴,在二狗面前来回踱着步子,阵阵尸臭味飘进我的鼻子,足以证明二狗已经死去很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二狗的脑袋顶上忽然泛起一点寒光。 谢强也发现了那点寒光,连忙问我那是什么东西。 二狗的头发不长,头顶就只有一层浅浅的青茬子,我伸手拨开他的头发,赫然发现二狗的脑袋顶上,居然插着一根银针。那根银针几乎全部没入二狗的脑袋里面,只剩下一小截露在外面。正好有阳光落下来,针尖产生了反光,才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 我和谢强对视一眼,心中都很疑惑,为什么二狗的脑袋顶上会插着一根银针,这明显是人为的吧? 谢强挽起袖子,自告奋勇,抓住那根银针,一点一点从二狗的脑袋里拔出来。 银针约莫半寸长,阴冷刺骨。 令我们感到诧异的是,当银针拔出来的时候,一缕黑烟从二狗头顶上飘出来。 原本还在挣扎嘶吼的二狗,渐渐停止了动弹,就像泄气的皮球一样。 我轻轻转动着手里的银针,心中惴惴,难道是这根银针在操纵二狗?幕后黑手到底是谁,怎么会这种邪术? 我把银针小心翼翼贴身收藏起来,准备回去以后请教一下库瘸子,库瘸子见多识广,他可能知道这到底是一种什么邪术。 我把五鬼收回葫芦里面,然后和谢强齐心合力,把二狗的尸体重新埋了,简单填平了坟墓,两人累得气喘吁吁。 谢强擦着脸上的汗水,问我二狗不会再爬出来了吧? 我说应该不会了,操纵二狗的银针都在我们手里。 谢强说:“真他娘的邪门,居然还能用银针控制死尸,太不可思议了!” 我点点头,心里蒙上一层阴影,一个懂邪术的人出现在我们身边,终究不是一件好事。 不行,事情可能很严重,我得立马去找库瘸子。 我们下了钩子山,我让谢强先回去,然后自己去邻村找库瘸子。 走到库瘸子家里的时候,天都差不多黑了。 库瘸子正在生火做饭,我的到来让他有些意外,他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否则我不会这么急着来找他。 我把死人回村的事情简单跟库瘸子讲了一遍,当讲到那根银针的时候,库瘸子神色凝重的皱起眉头。 库瘸子让我把那根银针拿出来给他看看,我从怀里摸出银针,递给库瘸子:“喏,就是这根银针,插在二狗的脑袋顶上,我怀疑有人通过这根银针来操纵二狗的尸体!” 昏黄的灯光下,库瘸子举着银针仔细打量片刻,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半晌,库瘸子放下银针对我说:“你的猜测是对的,这是……控尸术!”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清门 控尸术?! 光听这个名字就邪门的很,我问库瘸子控尸术是什么邪术。 库瘸子让我坐下来,并没有跟我说控尸术的事情,反而问我:“上次我送你的那本《三清书》怎么样?” 那本《三清书》里面的内容很奇妙,我每次都看得如痴如醉,里面的各种秘书道法博大精深,我现在可能只学会了十之一二。 如果一定要我对《三清书》做出评价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字:牛逼! 是的,简单来说,这是一本牛逼的书! 库瘸子笑了笑,又问我:“你知道这本书为什么牛逼吗?” 我抓了抓脑袋,感觉库瘸子就像在和我说绕口令,我快要被他绕晕了。 库瘸子微微一笑,然后一脸严肃的对我说:“因为《三清书》是神仙留下来的!” “神仙留下来的书?!”我惊讶地张大嘴巴,不会吧?这个世界真有神仙吗? 库瘸子掰着指头,我看他的模样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库瘸子说,要想知道《三清书》,必须先了解什么是三清。 所谓“三清”,即玉清、上清、太清,乃道教诸天界中的最高者,他们居住在三清仙境之中,被尊称为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 《三清书》传说就是这三位上仙得道之时,遗留人间的道法秘术,分别记载了三位仙人各自擅长的各种玄门之术。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原来《三清书》是这么来的,不过按照这种说法,《三清书》理应有三本才对啊,可我手里现在只有一本。 库瘸子竖起手掌,让我听他把话继续说下去。 在库瘸子的讲述下,我才知道,原来《三清书》总共有三卷,即《三清布衣符咒》、《三清布衣奇门》、和《三清布衣卜算》。 库瘸子给我的那本《三清书》,便是其中一本,全名叫做《三清布衣符咒》。 三卷道法秘书衍生出了三个门派,虽然都是三清传人,但因为修炼的方向不同,从而分成三清符咒,三清奇门,三清卜算。 江湖称呼为“符咒门”、“奇门”、“卜算门”,而库瘸子便是符咒门的传人,所以这本《三清布衣符咒》才会在他的身上,然而库瘸子却把这本镇门之宝传授给了我。 若不是库瘸子今日说起,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家里那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居然有如此大的来头,这可是一件宝物啊。我都不敢告诉库瘸子,以前我曾用这本宝书垫桌子腿,我怕库瘸子打死我。 今晚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库瘸子的真实身份,怪不得库瘸子这么厉害,原来他是三清门传人。 库瘸子继续跟我讲了下去,首先跟我讲的是我们的《三清布衣符咒》。 顾名思义,《三清布衣符咒》这本书,主要是研习符咒为主,可以用墨画符并加以其咒,据说便可唤其甲乙丙丁! 这本古书里面记载的是内含灵宝天尊所留的符咒之术,符咒作为山、医、卜、命、相五术的根本,是修道者与上天和灵界对话的媒介和渠道。 如果使用得当,就会威力奇大,甚至能改变山川水流的走势。 当然,威力越大的符咒,跟施法者的修为是紧密挂钩的,施法者的修为越高,一张简单普通的符咒,都能化腐朽为神奇,发挥出巨大威力。 所以,《三清布衣符咒》修炼的境界是山川河流和飞禽走兽。 再说,《三清布衣卜算》,这本书里内含玄妙的卜算之术,人若是修炼,可洞悉天命。 所谓山天大畜乃是卦象之一,大畜者,所畜之聚也,故有阵势得开之象也。夫阵势得者,相传乃是殷商时期广成子破十绝阵之灯火阵遭围,急将番天印祭起,打坏十绝阵,破开阵势,这便是此卦的出处。占得此卦者,再无阻隔之兆也。 《三清布衣卜算》的境界是太极八卦和芸芸众生。 库瘸子在讲解的时候,还带一些古话,我听得云里雾里,似懂非懂。 我只知道,三清书有三卷,每一卷的内容都是相当的牛逼。 库瘸子眯着眼睛,轻轻敲打着桌子:“最后再说说奇门吧,实话讲,三个门派里面,奇门是最厉害的一个门派!” “真的吗?奇门排第一?”我惊讶的问。 库瘸子点点头,他告诉我,传说中的“奇门遁甲”,实际上就是指《三清布衣奇门》。 这本书玄妙无比,里面记载的全是上古时期许多失传的奇门遁甲之术,只有天资聪慧者才可学,此术最是神奇,据说学得大成之后,可扎纸为马,撒豆成兵,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是复杂到不能再复杂的东西。 主要通过“奇”、“门”、“遁甲”这三中契机的移位组合来产生神奇的现象,听说还可未卜先知,其修炼的境界是浩瀚海洋和日月星辰。 可惜这本记载着遁甲之术的古书已近失传很久了。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诸葛孔明就是奇门弟子,孔明属于一代奇才,在学习奇门之术以后,硬是帮助刘备建立了蜀国,形成著名的三国鼎立。而且孔明还通过奇门之术,制造出神奇无比的木牛流马,进一步壮大蜀国的实力。 我越听越来劲,就问库瘸子,除了诸葛孔明以外,历史上还有哪些名人都是三清门人。 库瘸子给我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黄巾起义的领袖张角,他就是符咒门里的杰出代表。还有隋末唐初的著名玄学家袁天罡,就是卜算门中的佼佼者。 听闻库瘸子的讲述,我感觉整个人就像进入了一个玄奇的陌生世界里面,这个世界跟我所认知的世界完全不同,但是又跟我所认知的世界紧密相连。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立马问库瘸子:“这可怕的控尸术,该不会……来自奇门吧?” 库瘸子点点头:“你很聪明,这控尸之术确实来自奇门,所以这正是我惊讶的原因!在我的记忆中,奇门已经消失很久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奇门之说 我听得几乎入了迷,好奇的问库瘸子,奇门那么厉害,为什么会消失呢? 三清门中,以奇门为首,历史上还出过诸葛孔明这样的大人物,这样一个门派,怎么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呢?没道理呀! 库瘸子说:“你明白什么叫做盛极而衰吗?” 我摇摇头,因为年纪的限制,我确实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库瘸子耐心跟我解释,世上万事万物,无论岁月怎样变迁,始终都遵循着天道轮回的生存法则,任何事物都是由衰到盛,然后盛极而衰,就像朝代的更替一样,当一个朝代发展到鼎盛的时候,自然就会慢慢走向衰亡。 反之,奇门的历史演变也是这样一种情况,从默默无闻到名震天下,由于奇门的名号太响亮了,所以就连朝廷都不得不重视奇门。 可是,就是奇门因为太过厉害,所以它始终是当朝者的心腹之患,统治阶级会有担忧啊,奇门这样厉害,万一哪天奇门反叛,岂不是江山就会移主了吗?再加上民间的各门各派也对这个奇门又怕又恨,只要有奇门的存在,几乎就没有其他门派的出头之日。 奇门的势力一度达到鼎盛,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奇门之中,出现了一些别有用心的门徒,他们利用奇门遁甲之术祸国殃民,为非作歹,甚至打起了江山社稷的主意,这可惹恼了当朝者。 当朝者正苦于找不到限制奇门势力的借口,正好利用这个机会,一纸圣令,把奇门定性为“谋反”,举全国之力开始大肆消灭奇门的力量。 在官方和江湖的双重打压之下,奇门日渐式微,风光不再,渐渐走向没落。 到后来,奇门之人寥寥无几,苟且残存,几乎没有在江湖上抛头露面,也没有什么走动,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中。 提到奇门的往事,库瘸子还是相当唏嘘,毕竟奇门也是和符咒门同属一门,作为三清门弟子,奇门的没落也是库瘸子不愿意看见的。 库瘸子告诉我,现在江湖上提起奇门,都是把奇门定义为邪门歪道,这对奇门来说,是又是偏颇的。 我好奇的问库瘸子,控尸术现身江湖,是不是意味着奇门的人重出江湖了呢? 库瘸子说对于这一点,他也有些困惑,没想到奇门居然还在悄悄传承着,这是一件好事,也可能是一件坏事。 因为从这次的控尸术可以看出,这个重出江湖的奇门传人,明显是抱着搞事的心态。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就麻烦了,这意味着奇门很可能又会在江湖上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我问库瘸子,既然奇门知道江湖各大门派都在打压他们,为什么他们还要重出江湖呢?他们现身江湖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库瘸子沉吟片刻,突然从嘴里幽幽吐出一句话:“他们重出江湖,很可能是为了那个……天机!” 天机?! 我眨了眨眼睛,没有听懂库瘸子这话的意思,什么天机? 我继续追问库瘸子是什么天机,库瘸子瞪我一眼:“你没听过一句话吗?天机不可泄露!都说了这是天机,当然不可说出来!” “……”我哑口无言,觉得库瘸子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库瘸子没有理会我,而是站起来,背负着双手在屋子里来回踱着步子,一边走一边低头自语:“看来他们还是没有忘了那件事情啊,不然不可能这么巧合。原来奇门并不是消亡了,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在暗中潜伏,就为了等到天机出现的时候重出江湖,够能忍的啊!” 库瘸子一个人在那里絮絮叨叨不停的说着,我又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是猜测,所谓的“天机”,可能是一个很大的秘密,奇门为了这个秘密,所以一直潜伏起来,伺机而动。现在这个秘密很可能要浮出江湖了,所以奇门的人也开始出来行走了。 我也是小孩子心性,对什么东西都好奇的很,缠着库瘸子,让他告诉我所谓的天机到底是什么东西。 库瘸子也是古怪的很,不管我们怎么问,他的嘴巴就像被针线封住了一样,始终不松口,只对我说出一句表面好像很有哲理,其实莫名其妙的话来。 他说:“一些事情,该你知道的时候,你终究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时候,你也不用费心去知道!冥冥中一切自有定数!” 顿了顿,库瘸子又说:“再说了,你又不是三清弟子,打听这些事情来做什么!” 库瘸子这话怼的我作声不得,是啊,我又不是三清弟子,我没权利知道三清门里的那些破事。 虽然之前库瘸子有过收我为徒的念头,但是当时我没有答应,这件事情就一直搁在那里,库瘸子现在突然提起这件事情,难道是想利用我的好奇心,诱惑我加入三清门吗? 我想了想,还是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我的年纪还很小,虽然对《三清书》很感兴趣,但是要我像库瘸子一样行走阴阳,我好像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 我现在自己规划的人生路线,还是好好读书,争取走出大山,去看看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我可不想一辈子跟妖魔鬼怪,神神叨叨的事情打交道。 库瘸子看我没有作声,淡淡笑了笑,他对我说:“杨程,在你没有考虑好加入三清门之前,我是不会勉强你的。不过你要记着,人各有命,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老天爷注定的,你注定要走这条路,即使你想躲也躲不掉的!” 我正不知该说点什么好,忽然感觉头顶上方有灰尘飘飘忽忽的落下来。 农村里的房子都是木头和砖瓦结构,房梁上掉下一些尘灰木屑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也没有在意。 但是库瘸子却猛地一拍桌子,大喊道:“梁上有人!” 我抬头往房梁上看去,正好看见一条黑影一闪即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出房顶。 第一百一十五章 扎纸为马,撒豆成兵! 好一个梁上君子! 这人是什么时候偷溜进来的,我竟然一无所知。 而且就连库瘸子这么厉害的人,刚才也没有发现此人的存在。 这人是来做什么的? 是小偷吗? 如果是小偷的话,那他肯定是个一流身手的小偷。 那人蹿出房顶的同时,库瘸子突然抬手一扬,他的掌心里竟然反扣着那根控尸针。 只听嗖的破空声响,控尸针朝着屋顶的那团黑影激射而去。 黑影闷哼一声,一个跟头从屋顶上栽落下来。 我大为欣喜:“打中他啦!打中他啦!” 库瘸子一拍桌子,虽然瘸了一条腿,但却跑得飞快,一下子冲出房门。 月光下,就看见院子里立着一道人影。 那人浑身笼罩在一件黑色长袍里面,头上戴着斗笠,斗笠边缘罩着黑色面纱,遮住了他的容貌。但是从体型来看,应该是个男人。 那人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阴气。 库瘸子和黑袍人遥相对立,库瘸子昂首挺胸,冷冷笑道:“真是令人失望啊,现在的奇门,难道只会一些歪门邪术了吗?” 黑袍人冷哼一声,声音很古怪,好像是故意让人听不出原本的声音,瓮声瓮气的说:“挺好,符咒门的传人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我今天是来警告你,对于‘天机’,奇门已经等待了很久,志在必得,所以你们最好不要痴心妄想。否则,杀无赦!” 当“杀无赦”三个字从黑袍人嘴里吐出来的时候,院子里好像刮过一阵阴风,冷得我一哆嗦。 我当时正是十几岁的叛逆期,一听黑袍人用这种口气威胁库瘸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指着黑袍人破口大骂:“王八蛋,你以为你是谁啊?还杀无赦,你是皇帝老儿吗?” 黑袍人看了我一眼,冷声问库瘸子:“这是你徒弟?” 库瘸子没有说话,黑袍人发出轻蔑的笑声。 库瘸子背负起双手,幽幽说道:“我本无意争夺什么天机,但我这人性格倔,骨头硬,平生最讨厌别人威胁我!” 黑袍人微微一凛,说话的口气变得很不友好:“老东西,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吗?别说我没警告过你,如果你敢插手这件事情,你可得想清楚后果!” 我听黑袍人骂库瘸子“老东西”,忍不住回怼道:“奇门的人素质太低了,怪不得要被赶尽杀绝呢!” 大概是我的话刺痛了黑袍人,因为奇门被赶尽杀绝的事情,可以说是奇门中人心里的痛,是他们不能提的“禁忌”。对于奇门来说,这是一种耻辱,但是我却赤果果的把这块伤疤给他们揭了开。 “无知小儿,放肆!”黑袍人勃然大怒,声音如雷贯耳,把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库瘸子嘴角微微上扬:“怎么?他难道说的不对吗?” 黑袍人的黑色长袍突然无风自鼓,看得出来,他很生气,一副想要干掉我们的样子。 黑袍人掌心一翻,右手五根手指的指缝里面,各自夹着一颗黄豆,总共四颗。 “我还有事,留下几个朋友陪你们玩玩吧!” 说着,黑袍人随手将四颗黄豆扔在地上。 嘭!嘭!嘭!嘭! 连续四声炸响,那四颗黄豆落地之后,发出炮仗一样的声音,然后腾起四团黄烟。 黄烟散去,现出四个身穿黄衣的神兵,每个神兵的手里都提着一把雪亮的鬼头刀。 四个神兵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神色冷漠,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冷酷的如同坚冰。 库瘸子微微一怔:“撒豆成兵?!” 黑袍人冷笑两声,从袖口里摸出一张黄纸,三两下折叠成一匹纸马,然后对着纸马轻轻吹了口气,纸马就像充气一样,迅速变大,变成跟真马差不多大小。 黑袍人翻身上马,上百斤的体重压在纸马背上,纸马竟然毫无压力。 黑袍人双腿一夹马肚子,大喊一声:“驾!”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匹纸马竟然像真马一样仰颈长嘶,然后四蹄飞扬,纵身跃出院墙,咯哒咯哒去得远了,迅速融进黑暗中,速度竟比真马还要快。 我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种在神话故事里才会发生的事情,居然真真实实的出现在我眼前,感觉就像做梦一样。 我使劲拍了拍脸颊,莫不是碰上神仙了吧? 库瘸子沉声说道:“扎纸为马,撒豆成兵,这可是奇门最深奥的秘法,此人来头不小啊,已经修炼到大成境界,绝对是奇门百年一遇的天才!” 我的心里掀起了轩然大浪,之前听库瘸子介绍奇门的时候,就听闻过“扎纸为马,撒豆成兵”,但是当时库瘸子也没有详细跟我讲解这种奇门道术,所以我也只是听听就过去了。然而现在,当我真正见识到这种奇门道术的时候,那种来自心灵的震撼,实在是没法用言语来形容。 太帅了! 真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拥有这样神奇的道术! 我还在愣神的时候,库瘸子突然大叫小心,然后伸手拽了我一把。 就听咣当一声,一把鬼头刀斩落在我刚才站立的地方,飞溅起耀眼的火星,吓得我的小祖宗都缩了回去。 我猛然惊醒,这才想起还有四个黄衣神兵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 冷汗顺着我的脸颊滚落下来,库瘸子让我赶紧进屋,反锁上房门,不要出来。 “可是,库大仙……”我知道库瘸子是在保护我,可是我这人重情重义,不愿意丢下库瘸子独自逃命。 库瘸子说:“进去!你在这里只会增加我的负担!” 库瘸子这话虽然有些刺耳,但说的也是事实,我又没有本事对付这四个神兵,留下来只会分散库瘸子的注意力,他不但要应付四个神兵,还要保护我,对他来说确实是一种负担。 我咬咬牙,说了声大仙小心,然后一溜烟跑回屋里,反锁上房门。 我跑进里屋,趴在窗户边上,两只眼睛睁得又大又圆,时刻注意着院子里的情况。 第一百一十六章 风火雷电 明月高悬,夜风肃杀。 院子里,四个黄衣神兵提着鬼头刀,东南西北各站一人,把库瘸子包围在中央。 面对四个神兵的包围,库瘸子神色淡定,脸上看不出丝毫惧意。 月光下,库瘸子的腰板挺得笔直,虽然上了年纪,但是这一刻的库瘸子,却像是一棵月下苍松,苍劲挺拔,屹立在院子中央。 库瘸子的脸上,突然写满年轻时候的英武之气。 库瘸子的目光从四个神兵的脸上冷冷扫过,他的声音铿锵有力:“哼,你们以为我符咒门的符咒之术是吃素的吗?正好,我已经很久没练过手了!” 只见库瘸子手腕一抖,从袖口里摸出四张黄符。 四张黄符上面,各自画着繁复的符箓图案,像是充满古韵的四个字“风火雷电”。 库瘸子对那四个黄衣神兵说道:“符咒门最拿手的自然是符咒之术,你们以为符咒门的战斗力很弱吗?今晚就让你们见识见识符咒门的四大神符‘风火雷电’!” 哇塞! 光听库瘸子说的这番话,我就觉得热血沸腾。 我的脑海里不由得闪过一句话:“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库瘸子给我的那本《三清书》里面,确实记载着很多的符咒之术,但是迄今为止,我才勉强学会驱鬼符,还有很多的符咒我都没有研究过。 符咒门最厉害的肯定是符咒之术,我暗暗下定决心,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研究《三清书》里面的符咒。 库瘸子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张黄符,横挡在胸前,慢慢转动身体,已经做好防御准备。 四个黄衣神兵本来就是豆子变成的,根本不会有什么感情,直接就朝着库瘸子冲了上去,鬼头刀寒光冷冽,几乎遮掩了月光。 我的小心肝瞬间提到嗓子眼,紧握双拳,不由得为库瘸子捏了把冷汗。 这四个黄衣神兵虎势汹汹,一副要把库瘸子大卸八块的样子。 一把鬼头刀当头劈落,库瘸子竟然没有任何躲避的意思。 我惊得大叫,一头撞在窗户上,疼得眼泪横流。 我以为库瘸子是没有反应过来,谁知库瘸子艺高人胆大,欺身向前一步,夹着黄符的右手竟然贴着鬼头刀的刀锋掠过,一张疾风符径直拍在神兵的胸口上。而此时,神兵手中的鬼头刀距离库瘸子的脑袋,不过两三公分。只差一点点,就能让库瘸子脑袋开花。 库瘸子厉声喝斥道;“急急如律令!咄!” 我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就看见原本平静的院子里,突然刮起一阵强劲的飓风。 库瘸子的衣衫飞扬起来,就连屋顶上的青瓦都被吹的哗啦作响,地上的泥土和碎石全都席卷上天。 一股极其强悍的龙卷风轰击在神兵的胸口上,就看见那个神兵直接被龙卷风吹上了天,在龙卷风里面来回旋转,很快就被强劲的风力撕扯成了碎片。 牛逼啊! 我望着空中旋转的龙卷风,有种想要对着库瘸子顶礼膜拜的冲动。 以前我只知道库瘸子是个高手,但我真的不知道原来库瘸子最厉害的竟然是符咒之术,今天算是真正开了眼界! 库瘸子干掉第一个黄衣神兵以后,没有丝毫的停滞。 虽然一条腿是瘸的,但他的移动身法却很灵敏,人如陀螺滴溜溜原地旋转一圈,成功绕到第二个黄衣神兵背后。 库瘸子出手如电,一张火龙符拍在黄衣神兵的后背心。 一条火龙瞬间蹿腾起来,盘绕着神兵的身体,烧得神兵在地上打滚。 不过眨眼的工夫,那个黄衣神兵就被烧成飞灰,地上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看的心潮澎湃,躲在窗户后面大喊:“库大仙,加油!库大仙,加油!” 一把鬼头刀从后面横削过来,库瘸子仿佛脑后生眼,向前一弯腰,堪堪避过这一刀,然后猛地挺直腰板,反手将“惊雷符”贴在第三个黄衣神兵的肩膀上。 库瘸子嘴唇飞快的念叨:“引天雷之威……灭万千邪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呔!” 九十月份的天空,突然传来滚滚闷雷之声。 院子里,平地炸响一记惊雷,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屋子里的所有窗户都在哗啦啦作响,就连院子的篱笆墙都出现了一道道裂痕。 惊雷过后,那个黄衣神兵直接被轰成齑粉。 我双手抱着脑袋,惊讶得张大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无法想象,一张小小的黄符,居然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威力。 人力有限,大自然的力量却是无限的,符咒之术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能够引出大自然的力量,若是修炼到符咒之术的最高境界,便能借助一切自然的力量杀敌,其威力不敢想象。 我越想越觉得兴奋难耐,原来库瘸子给我的《三清书》这么牛逼,我恨不得立马插上翅膀飞回家中,抱着《三清书》不眠不休的看个三天三夜。 不过短短工夫,四个黄衣神兵就被库瘸子灭掉了三个。 库瘸子手指扬起最后一张“闪电符”,指着那个黄衣神兵冷酷的说了两个字:“再见!” 黄衣神兵扬起鬼头刀,面无表情的扑上来。 库瘸子也拔足迎了上去,跟黄衣神兵错身而过,两人的速度都很快。 在错身而过的瞬间,只听库瘸子大喊一声:“咄!” 苍穹之上,突然落下一道闪电,幽蓝色的电流刹那间传遍神兵全身,将那个神兵烧成一团黑烟。 明月之中突然闪电,如此奇诡的景象,我还是头一次见到。 风火雷电,库瘸子用四张符咒,打得四个黄衣神兵毫无招架之力。也向奇门证明了,符咒门绝对不是吃素的! 我高兴的推开门,就像兔子一样跑出去,围着库瘸子激动的大喊大叫。 库瘸子耗费了太多的真元,显得有些疲惫,跛着脚,一瘸一拐的转身走进屋里。 库瘸子坐下来,让我给他倒杯酒。 我把酒递给他,他一口气将杯中酒喝了个精光,然后趴在桌子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七章 神行太保 库瘸子这一觉睡得很沉,一直睡到第二天晨曦初上。 我担心他出什么问题,所以也就一直守着他,没有离开。 库瘸子睁开眼睛看见我:“你在旁边守了一整夜?” 我笑着点点头,经过昨晚的事情,我对这个老头充满了崇拜。 库瘸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表示感激。 然后他站了起来,有些无奈的笑了笑:“若是十几二十年前,我顶多休息一两个时辰就恢复了,哪里会昏睡过去?人呀,不服老不行,我是真的老喽!” 我挠了挠脑袋,说:“廉颇老矣,尚能一战,库大仙你还年轻着呢,昨晚露的那一手,别提有多帅气了!” 库瘸子笑着点点头,问我想学吗? 我说当然想啦,库瘸子说:“那你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我给你的《三清书》吧,你想要学的所有东西,都在那本书里面。至于你能修炼到什么境界,那就看你的天赋和造化了!” 我踌躇满志的点点头,跟库瘸子告辞回家。 临走之前,库瘸子叮嘱我说:“奇门的人重出江湖,如果再碰上奇门的人,不要轻易跟他们为敌,小心为妙!” 我冲库瘸子抱了抱拳,一溜烟小跑回到家里。 回到红旗村的时候已经是正午,灶房里传来一阵浓浓的肉香。 我循着香味溜进灶房,就看见大锅里炖着一根大猪蹄子,咕噜咕噜的冒着泡,肉香扑鼻,令人垂涎三尺。 老妈正在调蘸碟,我问老妈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什么吃的这么好。 老妈笑着说,这根大猪蹄子是二狗他妈送来的,她知道我和谢强帮忙找回了二狗的尸体,非常感激,所以给我们家和谢强家一人送了一根大猪蹄子,以表谢意。 昨晚虽然一宿没睡,但我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非常亢奋。 我的脑海里一直反复回放着昨晚的那场战斗,风火雷电的符咒之术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深深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 午饭,我饱餐了一顿大猪蹄子,吃得满嘴冒油。 吃饱喝足以后回到卧室,迫不及待的翻开《三清书》,立即沉浸在《三清书》的世界里面,甚至连晚饭都没有出门。 等我腰酸背痛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午夜了,我居然看了整整一天。 我揉了揉咕咕叫唤的肚子,到灶房里下了一碗煎蛋面囫囵填饱肚子,然后回到卧室,在桌子上铺开黄纸,研磨朱砂,开始练习我刚刚学会的一种新符咒,名叫“神行符”。 神行符又叫千里符,顾名思义,日行千里之意。 神行符是一种简单实用的符咒,只要把神行符贴在腿上,就能疾跑如风,日行千里都不会觉得累。 在战斗中,无论是追敌还是逃跑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尤其是被人围攻的时候,用来保命再好不过了。 神行符是神行太保创造的,要问神行太保是谁,想必读过《水浒传》的朋友,都知道里面有个大名鼎鼎的神行太保,名叫戴宗。 戴宗不仅仅是小说里的人物,他是真实存在的,因为他其实也是符咒门的传人。 戴宗原来是江州知府蔡九手下的两院节级,当宋江发配到江州时,与宋江相识。后宋江醉后在浔阳楼墙壁上题反诗反词,被奸贼黄文炳发现并竭力置宋江于死地,于是将宋江捕获入狱,待几日后押送至京城。 戴宗被蔡九派往京城送礼给父亲蔡京,却在梁山泊朱贵开的酒店中,被人下蒙汗药逮住。因在梁山,便和吴用商议用计让人模仿蔡京笔迹写成假书来救宋江,不料一时疏忽,在图章上出了纰漏,连累戴宗也被陷在狱中,后被梁山好汉从法场上救出,上了梁山。专门负责打探消息,为山寨立下功劳无数。 我也看过《水浒转》,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就对神行太保戴宗印象深刻,因为他太神奇了,神奇到令人过目不忘的地步。 戴宗有一惊人道术,打听消息或者传送军情的时候,他就把两个甲马拴在两只腿上,作起神行法来,一日能行五百里;如果把四个甲马拴在腿上,便一日能行八百里。其实甲马里面藏着的,就是神行符。 我一直练习到凌晨,才画出两张神行符,看了看,还是觉得挺满意的。 躺在床上睡了一会儿,天色便已经亮了。 我们住在山里农村的孩子,一般都会选择在周末下午回到学校,因为我们离镇上得走半天路程,如果周一早上再出发的话,到了学校都是下午了,肯定会迟到的。 胖子昨天下午就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 于是我决定试一试神行符的功效,如果神行符能够发挥奇效的话,我应该会赶在早自习以前抵达学校。 我把两张神行符各自贴在左右小腿上,藏在裤腿里面,不让人看见,然后双手捏了个法诀,嘴里念念有词。 不一会儿,我就感觉两条裤腿里面像是灌满了风。 我轻轻一迈步,身体嗖的一下就冲了出去,快如疾风,连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一头就撞在门上,撞得头晕眼花,鼻血长流。 看来我还没有完全掌握神行符的诀窍,不能很好的驾驭。 我扯了些卫生纸,堵住自己流血的鼻孔,来到院子外面,重新做饭,然后迈开步子冲了出去。 嗖嗖嗖! 我感觉自己仿佛化身成了一支利箭,迎风飞快的穿梭。 两旁的房屋在我眼前不断后退,我的两条腿就像风火轮一样,急速旋转,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足下生风”。 我在山路上飞驰,劲风扑面,奔跑的快感让我异常兴奋。 以前我从来不知道,跑步居然是如此快乐的一件事情。 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身体里面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两条腿根本就不会有疲惫之感。尤其是在慢慢掌握诀窍以后,更是愉悦的像是要飞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 当早自习铃声响起的时候,我的身影准时出现在校门口。 第一百一十八章 运动会 原本需要半天的路程,竟然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真是太神奇了。 我收起符咒,拎了拎书包,昂首挺胸走进学校。 看见我准时出现在教室里,胖子十分惊讶:“你……你怎么来啦?” 我把课本拿出来,笑着说:“废话,我来读书啊!” 胖子说:“我以为你至少下午才会到呢,看你这样子,该不会半夜出发的吧?”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初尝神行符的功效,心里满满都是喜悦。 没过两天,学校召开秋季运动会。 班主任把报名表发到我们每个人面前,号召全民参与。 我想也没想,在跑步类的所有项目下面,都写上自己的名字。 一百米跑,两百米跑,四百米跑,八百米跑,三千米跑,胖子说运动会意思一下就行了,我这节奏感觉像是要去拼命啊。 我就骗他,我说最近专门练习了跑步,所以对于跑步这个项目,我很有信心。 班主任把报名表收上去以后,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大大的表扬了一番,让大家学习我这种积极进取的体育精神。 不少人都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因为我长得不算高大,腿还有些短,对于跑步来说,我这样的体型是很吃亏的。真正的跑步运动员,好多都是大长腿,一步跨出去能当普通人三步,跑得当然就快了。 但是我并不畏惧,因为我早就盘算好了小心思,借助神行符的帮助,在这次运动会上好好出一次风头。 有了神行符,哼哼,我还怕拿不到名次吗?冠军对于我来说,简直轻易而举,唾手可得!对于学生来说,开运动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这意味着有两三天的时间可以不用上课。 激昂的音乐响起,入场仪式过后,各项竞赛便有条不紊的展开。 在校园运动会里面,短跑项目无疑是最受人关注的。 班上的同学全都站在跑道旁边,为自己班的比赛队员加油呐喊,几十号人同时呐喊,声势浩大,振奋人心。 胖子帮我捏着肩膀,不停地给我加油打气:“兄弟,加油啊,我们都看好你,只要不跑最后一名就算胜利!” 我白了胖子一眼,老子始终没听出来胖子这话是种鼓励。 我说:“大哥,我待会儿跑步是用腿的,你帮我捏肩膀是几个意思?难道我跟狗一样,四条腿开跑吗?” “失误!呵呵,失误!”胖子尴尬的笑了笑,赶紧蹲下身帮我捶腿。 我皱起眉头:“别碰我的大腿内侧,敏感!” 我走向跑道,神行符早已藏在裤腿里面,所以我的脸上一直都挂着自信的微笑。 旁边一个高个子瞥了我一眼,冷冷道:“笑?呵呵,待会儿有你哭的时候!” 高个子是学校田径队的,专门练习跑步,腿上的肌肉很发达,而且穿着跑鞋,背心,紧身裤,一副很正式的样子,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都在窃窃私语,说他不仅长得帅,而且身材还好。 那些女生评论高个子也就算了,但偏偏我站在高个子旁边,所以自然就把我拿来跟高个子作比较。 “你们看他旁边的杨程,又矮又挫!” “是啊,他那样子居然还敢报名短跑,不跑最后一名就谢天谢地啦!” “你们小点声,别被他听见了,听说学校里最浑的龙少爷,都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 男人都是有自尊的,那些女生尖酸刻薄的话语明显伤害了我的自尊,我看了高个子一眼,他俯身看我的轻蔑眼神也让我极其不爽,所以我准备好好给他迎头痛击,看他还敢不敢目中无人。 哨声响起,各就各位,我在心里默默念起咒语,裤腿里很快就灌满劲风,两条腿也充满力量。 指令枪响起,我就像离弦的箭矢一样射了出去。 我都还没跑过瘾呢,一眨眼就已经到了终点,要不是我及时刹车,连裁判都会被我撞飞。 高个子是第二个到达的,虽然我都忍着没有发力,但还是甩开高个子很明显的一段距离。 高个子极其震惊的看着我,我翻起鼻孔望着他,心中甭提有多爽了,妈的,你不是又帅又厉害吗,这次运动会我就要让你彻底跌下神坛。 高个子很不甘心,不停的为自己找借口,说是自己起步的时候滑了一下。 我昂首挺胸回到班上,像个凯旋的将军。 班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我。 静默半晌,胖子率先举手鼓掌,随即班级里掌声如雷,爆发出阵阵欢呼声。 我的表现让之前不好看我的人大跌眼镜,不过一次的胜利还不足以服众,我必须要让他们彻底跪服。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百米,四百米,八百米等各类比赛中,我如法炮制,神行符大显神威,轻松拿下所有跑步比赛的冠军,而且每个项目都打破了校园记录,一时间风头无两,成了学校里最受瞩目的英雄人物。 走在路上,都有很多人议论纷纷,还有不少女同学在悄悄打量我,对我暗送秋波。 那个高个子对我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所有比赛他都是屈居亚军,成了名副其实的“千年老二”。 尤其是最后那场三千米长跑的时候,四周的观众人山人海,一大半都是冲我而来,想要看我的惊艳表现。 比赛开始,我故意留了一手,让高个子一路遥遥领先,高个子春风得意,以为这次终于可以扳回一城。 直到最后一圈的时候,我才偷偷念起咒语,如同一缕清风,轻轻松松就把高个子超越了,还甩了高个子整整半圈。 高个子情绪崩溃,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他不是人,他的体能怎么会这么好,呜呜呜!” 运动会结束,我收获了所有跑步项目的冠军,星光熠熠,出尽了风头。 而且我还收到了十多封情书,都是不同班级的女生写给我的,甚至还有高年级的学姐来追求我,给我送零食,织围巾,生活快乐的像是要飞起。 第一百一十九章 班花的表白 又到周末,我正收拾书包准备回家。 当我把手伸进书包的时候,突然摸到一张粉红色的信笺。 在那个年代,凡是这种带着颜色还有好看花纹的信笺,百分之九十都是情书。 自从运动会以后,我就陆续收到了许多封情书,这种粉红色的信笺也是见了不少。 “哟,又有一封情书?”胖子笑嘻嘻的把情书抢过去:“我来帮你看!” 不知什么时候,胖子变成了我的小秘书,基本上所有写给我的情书,胖子都要先行过目,可能他觉得这样会有快感。 胖子一边拆着情书一边说:“杨程,我真羡慕你啊,一下子你就成了国民男神。我就不明白了,兄弟我长得不比你差,怎么就没女生看上我呢?” 胖子话音刚落,前面一个大饼脸,脸上长满麻子的女生转过来,冲胖子眨了眨眼睛:“胖胖,人家就很喜欢你啊!” 胖子一口老血堵在胸口里:“大姐,放我一条生路好不好?” 大饼脸冷哼一声站起来,抄起书本砸在胖子头上,愤愤地说:“活该你单身一辈子!” 胖子捂着脑袋:“最毒妇人心,得不到我还要诅咒我,太可怕了!” 我在旁边笑得前仆后仰,胖子气岔岔的拆开情书,扫了一眼,发出一声惊叹:“哇塞!” 我看见胖子一脸惊诧的样子,就跟见了鬼似的,于是问他怎么了。 胖子指着情书,不可思议的说:“班花!这封情书居然是班花写给你的!” 班花给我写情书?!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班花的形象,班花名叫张语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就惊艳了全班,成为全班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张语馨是个官二代,家境不错,长得又很漂亮,在镇一中这种地方,完全是天鹅一样的存在,每天追求她的男生络绎不绝,几乎要把门槛都挤破了,但是张语馨一个都瞧不上眼,平时也很少跟人说笑,给人的感觉很冷傲,私底下我们都叫她冷美人。 对于班花,我是从来都没有任何邪念的,因为我的心中早已住着柳青青。心脏只有那么大,其他女生很难再走进来。 胖子一提到班花就垂涎欲滴,就像闻到腥味的馋猫,他使劲擦了擦流出嘴角的哈喇子,拍着我的肩膀,比我还要激动:“牛逼啊,这可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啊,没想到冰山都被你融化了,你的魅力也太大了吧!” 作为一个男生,有女生主动追求自己,心里肯定也是很爽的,更何况这个追求我的人,还是全民女神,我还是小小激动了一把。 我问胖子情书里面写的是什么内容,胖子说只有一句话,让你放学之后去校门口找她,她在门口等你。 胖子把情书递给我,上面确实只写着一句话,落款是张语馨,字迹工整娟秀,跟人一样漂亮。 胖子催促我快走快走,别让班花等急了。 我和胖子走出校门,果然看见张语馨站在不远处翘首企盼。 胖子拉着我走过去,笑得比我还要开心。 “你们俩,我……我去上个厕所……”胖子还是很识趣的,找了个借口跑开,给我和张语馨单独创造机会。 张语馨确实很漂亮,夕阳下的她,身影被拉得很长。 微风拂动她的长发,裙袂飘飘,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你好,我叫张语馨!”张语馨伸出手,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我知道!”我笑了笑,同张语馨握了握手。 张语馨很直白,开门见山的说:“杨程,我喜欢你,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我没想到张语馨居然会这么直接,不由得有些吃惊。 毫不夸张的说,以张语馨的姿色,没有男人能够拒绝,哪怕是一头猪也会站起来,大声说:“我愿意!” 而且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女人只要自身长得不太丑,追求男人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尤其像张语馨这种漂亮女人,成功率绝对是百分之百。 枝头上挂着一颗诱人的红苹果,只要我轻轻点一点头,就能吃到这颗红苹果。 在这个十多岁的懵懂年纪,哪个男生不想品尝一下这颗红苹果的味道呢? 但是,我几乎没有半点犹豫,脱口而出:“对不起!” 张语馨明显愣了一下,大概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她的表白居然会被我拒绝。 说实在话,我长得不丑,但是从各方面的条件来说,我还是自认为自己配不上张语馨,能够得到张语馨的青睐,真的是非常幸运,但我还是狠心拒绝了。 也许很多人会骂我,一只癞蛤蟆,居然还敢拒绝白天鹅的爱意,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生理有缺陷。 “为什么?!”张语馨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我。 我咬了咬嘴唇,告诉她:“因为……因为我有女朋友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全是青青的影子在飞舞。 我拒绝张语馨,不是因为张语馨不够好,是因为我的心里早已装着青青。 而且我跟青青还拜过堂,成过亲,她是我的蛇妻,我这个年纪可能还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但是我确定我爱她。 但我不能直接告诉张语馨真相,她可能会觉得我在天方夜谭,关于蛇妻,这是属于我自己的秘密,连胖子都不知道柳青青的存在。 张语馨抿着嘴唇,脸色很难看,也许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尝试过被人拒绝的滋味。 因为从小到大,都是别人追求她,她可能是第一次主动追求人,结果就被拒绝了,这让她感觉很挫败,很没有面子。 张语馨问:“她是谁?她是……学校里的女生吗?” 我摇了摇头:“不是,她是……山里的女孩……我跟她青梅竹马,很早就认识了。所以,对不起!” 说完这话,我转身就走,不是我绝情,我知道继续说下去,只会给张语馨更大的伤害,倒不如点到为止。 胖子笑脸吟吟的从路边钻出来,问我怎么样,是不是跟班花好上了。 我一脸严肃的对胖子说:“没有!我拒绝了她!” 第一百二十章 归来兮! “what?!” 胖子一激动,居然给我飚出一句英文。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拒绝了她!” “卧槽!”胖子直接摔了一个大跟头。 我说我拒绝了张语馨,你跟着激动什么? 胖子翻身爬起来,指着我:“你……你……你……真是暴殄天物啊!” 我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胖子从后面追上来,满脸的不可思议,问我为什么拒绝张语馨。 我随口敷衍了一句:“可能感觉没到位!” 胖子说:“感觉是可以培养的嘛!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女人你都没有感觉,你他娘的该不是根木头吧?” 回家的路上,胖子从头到尾都在我的耳边唠叨,说张语馨长得那么漂亮,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冷美人,也是那么多男生的梦中情人。现在梦中情人主动追求我,我居然还拒绝了她,行径实在是恶劣,简直是人神共愤! 走到村口的时候,胖子突然停下脚步,双手背在身后,脚尖轻轻戳着地面,一副羞答答的样子,不停地摇晃着身体。 我问胖子这是在干嘛,为什么不走了? 胖子满脸娇羞的看了我一眼:“老实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虎躯一颤,去你大爷,难道胖子以为我拒绝张语馨是这个原因吗? 我点点头,我说我确实喜欢你。 胖子又羞答答的问我:“你喜欢我哪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嘴巴张成喇叭,怒吼道:“我喜欢你离我远一点!” 望着我离开的背影,胖子一脸忧伤:“真是薄情寡义啊!” 回到家里,就看见老爸窜进窜出的寻找什么东西。 我问老爸在找什么,老爸说柴刀不见了。 老妈就说老爸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了,最近老是丢三落四的。 老爸皱着眉头,指着院子里的一堆柴火说:“不可能呀,柴刀我从来都是放在柴火堆下面,这么多年的习惯都没有改过,怎么会不见了?” 我也没有在意,让老爸好生找找,然后我走进卧室放书包。 刚刚走进卧室,就感觉床上有一抹反光。 定睛一看,嘿,奇了怪了,家里的那把柴刀居然摆放在我的床上。 夕阳从窗户外面照进来,正好落在刀锋上面,所以泛起反光。 我赶紧拿着柴刀走出去,听说柴刀出现在我的床上,老爸和老妈都很惊讶,两人都表示我去读书的时候,他们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房间,柴刀怎么会跑到我的床上?这件事情相当蹊跷! 讨论半天,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饭菜做好,一家子去吃饭,也就把这件事情淡忘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我被尿憋醒了,于是穿上衣服爬起来,准备起床撒尿,却发现脚下凉飕飕的。 低头一看,原本放在床边的拖鞋竟然不翼而飞。 我摸了摸脑袋,奇怪,我记得很清楚,昨晚洗完澡睡觉的时候,我的拖鞋就放在床边啊,怎么一觉醒来,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呢? 我突然联想到昨天那把柴刀的事情,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家里怎么老是莫名其妙的丢东西?是不是有什么脏东西在作祟啊? 我赶紧从柜子里翻出那瓶牛眼泪,滴了两滴在眼睛里。 这个时候,就听见院子门口的小黄狗狂吠不已,很狂躁的冲过来冲过去,扯得铁链子哗啦啦作响,就跟疯了一样。 大晚上的,旺旺叫得这么厉害,难道家里来贼了吗? 我扭头往窗户外面看去,借着皎洁的月光,一眼就看见小黄狗旺旺后面,站着一个面色惨白的瘦个子男人。 那个男人伸出枯瘦如柴的双手,抓着旺旺的尾巴,嘴角挂着戏谑的笑意。 我心中一惊,抓起枕头下面的驱鬼符就冲了出去。 以我的经验判断,这个面色惨白的男人应该是个过路的野鬼。 有些野鬼生前本就是喜欢惹是生非的人,死后路过一些住户家里的时候,就喜欢窜进家里去搞点事情。 如果不出所料,家里老是丢东西,很可能就是这个过路鬼在恶作剧。 “放手!” 我冲出卧室,来到院子里。 那个过路鬼回头看了我一眼,转身就没了影。 过路鬼一跑,旺旺就停止了吼叫。 我睁大眼睛,在院子里来回扫视一遍,都没有看见过路鬼的影子。 我想了想,拿着驱鬼符走到院门口,准备把驱鬼符贴在门上,这样那些过路的野鬼就不敢进来捣乱。 我正准备贴上驱鬼符的时候,忽听头顶上方传来稀里哗啦一阵砖瓦响,一块大砖头带着两块瓦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从我头顶上方砸落下来。 我心中咯噔一下,妈的,那个过路鬼在偷袭我! 事发突然,我又完全没有做好防备,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眼看就要头破血流的时候,平地里突然卷起一股劲风,将砖头和瓦片吹上天空,在我的头顶上方随着风来回飞旋,就是不落下来。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区区过路鬼也敢来这里捣乱,滚!” 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我瞬间红了眼眶,嘴唇激动的颤抖着,脱口叫道:“青青!青青!” 我对青青的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所以我绝对不会听错。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猛地推开院门,就看见穿着一袭墨绿色水萝长裙的青青站在门口。 夜风吹拂,长裙微微摆动,她站在我的面前,对我嫣然巧笑:“杨程,我回来了!” 掐指一算,青青也离开很长一段时间了。 朝思暮想的人儿,此时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竟让我有些不敢相信。 我使劲拍了拍脸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我上下打量着青青,许久不见,青青变得成熟了许多,也变得更有女人味,更有妖媚之感,褪去了稚嫩,美得更加惊心动魄。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柳青青微笑着问我。 我激动的快要落下眼泪,喉头哽咽着,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只能用一个熊抱,来表达我对她的思念。 青青,终于归来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野游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匆匆溜走。 蓦然回首,原来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 三年的初中时光,一眨眼就过去了。 当毕业钟声响起的时候,军训时候的画面仿佛就在昨天。 那些上课打瞌睡的日子,那些躲在被窝里看小说的日子,那些站在厕所里比尿尿的日子,转眼就一去不复返了。 拍完毕业照,大家就各奔东西。 有的人要去市里读高中,有的人要去县城读职中,有的人回家务农,有的人背上行囊外出打工,昔日的同学,各自站在不同的命运路口,接受不同的命运安排。 以前的恩恩怨怨,情仇爱恨在这一刻都放下了,好多同学都哭了起来,不少人拿着笔记本或者纪念册,同学之间相互留言,道一声珍重。 也许这本纪念册会封存在家里的某个角落,上面积满灰尘。 但某一天你再次翻开这本纪念册,必然会泪流满面。 张语馨来到我面前,把手里的纪念册递给我,让我给她写句留言。 自从张语馨向我表白,我拒绝了她以后,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微妙。 我不敢接近她,总是刻意的和她保持距离。 有时候在路上碰见,我也会迅速低下头,慌慌张张绕着走。 而且有时候在教室里,在无意之间,我们偶尔会四目相对,每一次我都会赶紧别过头,装作看向其他地方。 纪念册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我深吸一口气,也不知道写什么,只是提笔在纪念册上写下“珍重”两个字。 “就这么简单吗?”张语馨问我。 我略显尴尬的笑了笑,确实不知道该写点什么,那些风花雪月的浪漫留言我又说不出口。 张语馨收起纪念册,对我说了声谢谢。 “对了!”张语馨走出两步,回头问我:“你应该不会急着回家吧?” 我问张语馨是不是有什么事,张语馨说她准备组织一次毕业游,班上的同学都可以报名参加,也算是为这三年的初中生活画下完美的句号。 张语馨作为班长,组织毕业活动无可厚非,而且她都向我发出了诚挚的邀请,我要是不去的话,肯定会让人觉得我很孤傲,而且张语馨也会很失望的。 想到这里,我正准备答应张语馨的邀请,没想到胖子在旁边抢先一步,高兴的说:“报名!当然报名!我和杨程积极响应班长的号召,对吧杨程?” 我点点头,跟张语馨表示我们一定会参加这次毕业游。 听到我的肯定答复,张语馨显得很高兴,嘴角露出一丝浅浅的笑容,又去联系其他同学去了。 最后经过统计,有十个同学报名参加毕业游。 其他人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拒绝了,还有些考试考差了的学生,更没有心情外出游玩。 张语馨有些难过,作为班长,她很希望全班同学都能参加毕业游,可最后只有五分之一的人参加活动,张语馨问我:“杨程,是不是我做人太差劲了?” 我和胖子安慰张语馨,说人多了特别麻烦,出去以后也不好管理,人多嘴杂,容易出事情,十个人出去游玩刚刚好。 在我和胖子的安慰下,张语馨的心情总算是好了许多,开始尽心尽职的安排这次毕业活动。 很快,活动计划就出来了,目的地是一个叫做“仙女湖”的地方,活动以烧烤,露营,野游为主。 仙女湖距离镇上约莫有大半天的路程,地方比较偏僻,属于还没有开发的原始森林,但是民间已经有人去仙女湖游玩过,说仙女湖的自然风光特别漂亮,很适合组织野游活动。 张语馨的表哥曾去仙女湖玩过,带回了一些照片,张语馨觉得那地方很漂亮,在询问了她的表哥以后,把活动地点定在仙女湖。 仙女湖,光听这名字就挺美的。 胖子搓着手,一脸猥琐的说:“也不知道仙女湖里面,是不是真的有仙女?你说万一我们碰上仙女在湖里洗澡……” 我抬手敲了一下胖子的脑袋,我说你小子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你以为你是猪八戒,还能看见七仙女洗澡?现实点吧,你的侠女在你后面呢! 胖子回头看了一眼,就看见那个满脸麻子的大饼脸女生,正对着他羞涩的笑。 胖子打了个冷颤,视线假装看向别处。 大饼脸女生叫娟子,虽然长得不咋样,但性格其实挺好的,活泼又开朗,跟我们关系处的挺好的。 我就跟胖子说,其实娟子还是挺好的,刚才那羞涩的一笑,让我想起了一句歌词“羞答答的玫瑰羞答答的开!” 胖子张了张嘴巴,骂我道:“你他娘的什么眼神,还羞答答的玫瑰呢,那是羞答答的霸王花吧!” 胖子话音刚落,娟子就满脸杀气的站在他后面,拳头捏得咯咯响:“小胖子,你说谁是霸王花呢?” 胖子咕噜咽了口唾沫:“娟子,你别误会,我说的霸王花,指的是……我妈!” 娟子嘻嘻一笑,拍着胖子的肩膀问:“那我是什么?” 胖子哭丧着脸:“玫瑰花!玫瑰花!你是羞答答的玫瑰花!” 娟子满脸羞红,用屁股撞了一下胖子,一脸怩态的说:“小胖子,我就喜欢你这眼力劲,懂欣赏!” 胖子满脸黑线,我早已在旁边笑得前仆后仰。 前去仙女湖野游的十人名单也确定了,三女七男。 三个女生分别是张语馨,娟子,还有眼镜妹。 女人都有小心思的,嫉妒心也很重,张语馨家境好,人又漂亮,班上的女生大部分都孤立她,再加上张语馨本身性格也比较冷傲,所以跟班上女生的关系不太好,那些女生自然也没有报名参加活动。 娟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没有什么小心眼,跟张语馨的关系还算不错。 眼镜妹是个勤勤恳恳读书的好学生,这次以全班第一的成绩考上市一中,很高兴,辛苦学习了三年,所以跟着大家出来一起放松下。 七个男生里面,有我,胖子,龙少爷,徐文博,刘强,还有郝飞机和卷毛。 第一百二十二章 仙女湖 人就是这样奇怪,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刚进校那会儿,我们跟龙少爷是死对头,还打过架。不过后来把龙少爷收拾一顿以后,龙少爷对我们是服服帖帖,后来跟我们还渐渐玩得好了起来。 郝飞机和卷毛原本也是跟着龙少爷混的,在龙少爷弃暗投明以后,两人也跟着龙少爷投靠了我们,跟我们混在一块儿。 郝飞机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身材高大,黑黑壮壮的,他这个绰号的由来挺奇葩的。 据说郝飞机这家伙,打飞机特别厉害,在男生宿舍举办的打飞机比赛中,以三秒的成绩勇夺桂冠,傲视群雄,从此以后郝飞机的名号不胫而走。 奇怪的是,你叫他郝飞机没什么,但你要是叫他三秒哥,他铁定跟你扯火。 之前隔壁班有个小子不懂事,在走廊上看见郝飞机,在后面追着喊三秒哥,结果被郝飞机当场揍了个半死,在卫生院躺了半个月,都不敢来读书了,直接退学了。 卷毛也是个异类,天生头发就是卷的,搞得跟外国人一样。 刚进校的时候,学校教导处不是让剪平头吗,卷毛那一头卷发怎么都剪不成平头,校领导非说卷毛是去烫了头,卷毛气得拿着刀子,把校领导的自行车,摩托车统统扎破窟窿。 三女七男,僧多肉少,对于胖子这些猥琐男来说,这次野游注定没有想象中那么愉快。 出发之前,我们在街上买了很多东西,买了很多的肉蔬,还买了啤酒饮料香烟,花生瓜子水果更是必不可少,龙少爷还找人弄来两顶携带式帐篷。 张语馨带上相机,还是那种拍立得相机,拍了照以后马上就能弹出照片。 那个年代,这种拍立得相机还属于新鲜事物,我们都觉得非常稀奇,普通家庭根本听都没听说过这种相机。 我们在镇一中门口合了一张影,这才有说有笑的往山里走。 仙女湖在原始大山里面,要想进入仙女湖,只能徒步翻山,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拍照玩耍,行程很慢,抵达仙女湖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擦黑了。 仙女湖还是一块处子之地,没有被开发过,也没有受到污染,所以非常的漂亮,充满自然原始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 在学校里过惯了三点一线的生活,出来看看外面的风景,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仙女湖坐落在原始森林深处,犹如一颗天上的星星,坠入连绵起伏的大山中,变成了这片明亮的湖泊。 仙女湖的面积不算大,但是湖水清澈的能看见倒影,就连水下的鱼虾和水草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四周古木成荫,山花烂漫,各种灌木植物高低错落,成片成片的藤蔓就像瀑布一样垂吊下来,风一吹,哗哗作响,清幽雅致,婆娑成影,宛如一座座空中楼阁。 天色擦黑,万籁俱寂,倦鸟归巢,偶尔传来一两声鸟叫,更添深邃幽静之感。 我们都被仙女湖的景色迷住了,这趟真是没有白来,否则我们真不知道世界上竟还有如此仙境。 眼前的美景令我们心情大好,树林间回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有人负责搭建帐篷,有人负责挖坑生火,有人负责打理菜品,有人负责去湖边打水。 天色黑尽,原始森林陷入死一样的沉寂。 篝火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熊熊火光映红我们的脸,每张脸庞上面都洋溢着青春的快乐。 两顶帐篷都已经搭建好了,郝飞机和卷毛把成箱的啤酒饮料抱出来。 我们在火上架着树枝,把各种肉类果蔬放到上面翻烤,烧得滋滋响,阵阵肉香飘荡出来,让人忍不住垂涎三尺。 龙少爷一副很有派头的样子,一边烧烤,一边撒着各种调料:“让你们尝尝我龙少爷的手艺,绝对馋得你们把舌头都要吞进肚子里!” 美景配美酒,美酒配佳人,火光照耀下的张语馨,格外的漂亮,有种勾人心魂的美。 我们载歌载舞,开怀畅饮,就连三个女生都喝了不少酒,一个个脸蛋红扑扑的。 娟子满脸潮红,打着酒嗝靠在胖子的肩膀上,醉意朦胧的问:“小胖子,老娘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胖子也有些上了头,晕乎乎的说:“你老娘喜欢我?不行不行,我跟她年纪差距太大了!” 我们乐得哈哈大笑,青春就该放肆的快乐。 宁静的夜里,飘荡着张语馨清冽的歌声,她的声音很好听,在夜风中萦绕,我们所有人都听入了迷:“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的流转,风花雪月的诗句里,我在年年的成长。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 唱着唱着我们就哭了,哭着哭着我们就笑了。 最后这顿酒局是怎样收场的,恐怕已经没人记得清楚了,反正大家都喝得醉意朦胧,在张语馨的歌声中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我被一阵冷风吹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我揉着鼻子爬起来,发现地上就像躺尸一样,十个人横七竖八睡了一地。 只有胖子和娟子两个人睡在帐篷里,两人相互依偎着,睡得很香,我赶紧找到张语馨的立拍得相机,把胖子他们两人的“奸情”拍照保存。 我抬头看了看天,好像是变天了,黑云密布,低低笼罩在头顶上。 风很大,呼呼的吹着,湖面掀起水浪,火堆里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两顶帐篷也被掀翻在地上,把其他人都给惊醒了。 卷毛抠着眼屎说:“卧槽,这是起了妖风吗?” 我说这大热天的,应该是要下雨了,而且看样子很可能是一场大暴雨。 张语馨让我们重新支起帐篷,等下暴雨来的时候,好躲进帐篷里面避雨。 胖子和娟子从掀翻的帐篷下面钻出来,胖子说:“没用了,两顶帐篷都已经坏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幽兰寺 我们把帐篷支起来一看,果然看见两顶帐篷都被撕裂了口子,一个帐篷的顶被风撕裂了,还有一个帐篷被尖锐的灌木划破了。待会儿暴雨要是落下来,这两顶帐篷完全不顶用。 帐篷是龙少爷托人送来的,气得他破口大骂:“假冒伪劣产品,等我回去再找他们算账!” 帐篷是不能住了,天空里突然炸响一记得惊雷,震得耳朵嗡嗡作响。 树林里传来尖锐的啸音,仿佛把魑魅魍魉全都惊动了出来。 刺目的闪电倒映在湖面上,犹如一把倒插进水里的神剑,映红了湖面。 原本妖娆婀娜的仙女湖,此时却变得妖魅诡异。 紧接着,豆子大的雨点噼里啪啦从天而降,对着这片原始森林就是一通狂轰滥炸。 湖面上飞溅起圈圈涟漪,湖水就像沸腾了一样,咕噜咕噜冒着水泡。 同时狂风乍起,吹得树林哗啦作响,雨点在狂风的帮助下,更加肆虐。 帐篷已经坏了,篝火也熄灭了,营地自然是不能待了。 我们稍作商议,抱头就往树林深处跑去。 我们希望的是能够找到一个树洞,或者一个山洞,躲避这场暴风雨。 我们在树林里抱头鼠窜,一个个淋成落汤鸡,模样十分狼狈。 头发紧紧贴在额头上,冰凉凉的,雨水顺着额头淌落,迷糊了眼睛。 雨势很猛,树林里飘荡起氤氲的水汽,我们一阵狂奔,四面八方都是茫茫水雾,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 跑着跑着,忽听张语馨传来啊的一声尖叫,脚下一滑,竟然顺着一个斜坡滚了下去。 我听见张语馨的尖叫声,回头一抓,却抓了个空,脚下跟着踩空,整个人失去重心,也翻身滚了下去。 这里是一个很陡的斜坡,由于视线被水雾迷糊,根本看不清脚下的情况。 就听哎呀呀的叫唤声不绝于耳,后面的人也没有反应过来,就像滚雪球似的,一个跟着一个滚了下来。 斜坡上全是泥泞,再加上雨水的冲刷,我们一路下滑,跌得七晕八素,不断撞在石头上,灌木上,还有凸起的树根上。 也不知道滚了多久,终于停下来。 我浑身上下都是烂泥浆,邋遢的要命,由于穿着短衣短裤,露在外面的胳膊小腿儿都被磨破了皮,还被尖锐的灌木划出了一道道血口子,淤青遍布,感觉全身就像在辣椒面里面打了滚一样,火辣辣的疼。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浆,甩了甩昏胀的脑袋,环头四顾,就看见伙伴们横七竖八的躺在附近,就像一群残兵败将,哎哟哎哟的叫唤。 “语馨呢?张语馨在哪里?” 我焦急的从地上爬起来,双手突然抓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低头一看,张语馨竟然躺在我身下,而此时,我的那双鸡爪子,不偏不倚,正好放在张语馨的胸脯上。 呃,不得不说,张语馨发育的还挺好。 我赶紧松开手,发现张语馨双目紧闭,竟然晕了过去,她的额头渗出血迹,应该是滚下来的途中,磕在石头上了。 我们相互搀扶着从地上爬起来,抬头望去,根本看不见这个斜坡有多高。 斜坡上面泥泞不堪,要想原路爬回去,应该是没什么指望了。 大家都很关心张语馨,我伸手探了探张语馨的鼻息,还好,呼吸顺畅,只是撞晕过去了,等一会儿,她自然会醒过来。 龙少爷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污泥,哭丧着脸说:“呜呜呜,我这身阿迪达斯,刚从城里买回来的!” 大家都负了伤,挂了彩,你一句我一句的嘟囔抱怨。 我背起昏迷的张语馨,对他们说:“抱怨也没有用,节省点力气,赶紧找个避雨的地方吧!” 我们在泥泞的树林里,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 幸好出门的时候还带了两支应急手电,但是到处都是水汽,手电光也照不太清楚,只能勉强看见脚下的路。 不知道走了多远,当我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前方赫然伫立着一座破烂的寺庙。 谁也没有想到,在这深山老林里面,居然还有一座寺庙! 寺庙虽然已经非常破旧,但至少是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所以看见这座寺庙的时候,我们都很欣喜,大呼小叫的朝着寺庙跑过去。 雷电交加,风雨肆虐,我们气喘吁吁来到寺庙门口。 此时,一道闪电破空而下,照亮寺庙大门,寺庙里面隐隐传来呜哇一声鬼叫,吓得小伙伴们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 在闪电亮起的同时,我们看见寺庙门口挂着一块牌匾,牌匾摇摇欲坠,在风中吱呀呀的晃动,表面早已布满尘灰和蛛网,一只巴掌大小的蜘蛛从牌匾上面飞快爬过,牌匾上面写着“幽兰寺”三个字,字体里面的金漆已经脱落了,就像癞子的头,很难看。 大门两边的门柱上,还题着两行古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这两句诗的意思是,鸟儿自由地栖息在池边的树上,皎洁的月光下僧人正敲着山门。 我们在语文课本里面是学过这首古诗的,这首诗名叫《题李凝幽居》,是唐代诗人贾岛所著,全诗如下: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 原诗的意境非常优美,可我们现在的处境,跟原诗的意境简直是大相径庭。 幽兰寺占地规模并不大,坐落在山坳里面,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沧桑,才会变得如此萧瑟破败。 院墙都已经破了,四周杂草丛生,门环也是锈迹斑斑,看样子也是一座千年古刹。 遥想当年,古刹里每日晨钟暮鼓,在这巍巍群山之中萦绕飘荡,颇有宁静致远之感,也算是一个修行的好地方。 我让胖子去开门,胖子走上去,把门环拍得咚咚响:“里面有人吗?” 我恼怒的一脚踹在胖子屁股上,这他妈瞎啊,古刹都破成这个样子,里面怎么会有人?有鬼还差不多! 第一百二十四章 倩女幽魂 哎呀! 胖子被我踹了一脚,站立不稳,猛地扑在门上,结果一头撞开大门,滚了进去。 大门后面属于古刹的前院,院子不大,到处都是杂草,几乎遮掩了原本的青石板地面。 墙头上站着好几只乌鸦,它们的羽毛被雨淋湿,湿哒哒的腻在一团,很难看,但是那几只乌鸦却还在呱呱的叫着,那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院子中央有一个废弃的青铜鼎,三足圆肚,两边还有铜环,原本是寺庙里用来插香的器皿,也早已破败不堪,上面的图案花纹都已经模糊不清,一片斑驳。 青铜鼎里积满了污水,雨点落在青铜鼎里,叮咚叮咚,飞溅起点点水花。 我们穿过前院,往中央的佛堂里跑去。 一道刺目的闪电再次亮起,那群乌鸦顿时被惊飞,佛堂的飞檐上,依稀可见很多的石刻小佛,不过这些小型的石佛大多都毁坏了,有的石佛没有了佛头,有的缺胳膊少腿,甚至有的拦腰断成两截,完全丧失了原本那种庄严肃穆,反倒透露出一种深深的诡异。 佛堂里黑咕隆咚的,面积也不是很大,可能跟一个篮球场差不多。 四周立着圆形廊柱,犹如四个壮汉,撑起了整个屋顶。 廊柱表面也是斑驳不堪,还有密密麻麻的蚁洞,不少蚂蚁爬进爬出,看得人一身鸡皮疙瘩。 面朝大门方向,是一座佛台,佛台上面雕刻着一尊盘膝而坐的佛像。 这尊佛像是佛堂里最大的一尊佛像,高度约有十米,石佛已经很破旧,表面的丹青色彩也早就脱落里,露出里面的泥胎,雷电不停闪烁,把这尊石佛映照得诡秘森森。 在佛堂的左右两边,还立着四大天王的神像,一个抱着琵琶,一个手握宝剑,一个拿着金刚伞,还有一个抓着一条蛇,模样显得有些狰狞。 佛堂的地面铺满灰尘,我们也没有在意,这一番折腾,大家实在是跑不动了,一个个累得要死,也不嫌脏,有的坐在地上,有的靠着廊柱,还有的干脆四仰八叉的躺起大字。 佛堂四周的木格子窗户好多都已经破了,被风吹得吱呀作响,阴冷的风从外面倒灌进来,在佛堂里面来回穿梭,发出古怪的啸音。 我们浑身透湿,手忙脚乱的拆下两扇木头窗户,当成生火的材料,堆在佛堂中央,生起一堆篝火。 火堆噼啪作响,火光把佛堂映照得忽明忽暗,也映红我们的脸,总算是感觉到了一丝暖意。 身上又脏又臭,而且湿漉漉的衣服粘在背上,也很不舒服。 男生倒无所谓,全都脱下衣服光着膀子,把衣服架在火堆上烘干。 三个女生就有些麻烦了,虽然很不舒服,但也只能忍着。 在篝火的烘烤下,每个人的身上都在冒着白烟,一群人就像在修炼某种神功。 我用力掐了掐张语馨的人中穴,胖子自告奋勇,说他会人工呼吸。 其他人大骂胖子不要脸,然后都争着要给张语馨做人工呼吸,闹得不可开交。 娟子捂着胸口,气喘吁吁的说:“我好难受,好像呼吸不过来了,你们谁来帮我做个人工呼吸?” 众人吓得一哄而散,这时候张语馨睁开了眼睛,她皱着眉头,满脸疑惑的问:“你们在吵什么呢?这是哪里?” 看见张语馨苏醒过来,我们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大家毕竟是一块儿出来游玩,不管是谁出了事,其他人都脱不了责任。 所以外出游玩,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高高兴兴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大家烘干衣服,幸好背包里的东西没有被淋湿,我们把里面的干粮零食全都倒出来分着吃了。 胖子搓着腋下的污泥:“看来咱们这次的野游得提前结束了,身上这么脏,我现在只想痛痛快快洗个澡!” 卷毛开玩笑的对胖子说:“外面院子里有个青铜大浴缸,你可以进去泡泡澡!” 其实我们本来计划游玩三四天的,但现在这种情况确实挺无奈的,只能提前打道回府,大家免不了有一些失落。 张语馨显得很自责:“都怪我没有选对地方,没有安排好这次活动!” 我安慰她说,这是天气的原因,跟她没有关系。 看见众人的情绪都很低落,龙少爷就提议说:“这里的环境阴森森的,非常适合讲鬼故事,我先来吧!” 说完这话,龙少爷也不管大家想不想听,一个人津津有味的讲了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书生进京赶考,也是这样一个大雨夜,书生发现了一座破烂的寺庙,寺庙名叫兰若寺,于是他躲进兰若寺避雨投宿。 睡到半夜,书生被一阵琴音吸引,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竟然站着一个身穿薄纱的少女。 书生对这个少女一见钟情,很快就被迷得神魂颠倒。 岂料这个少女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兰若寺里的一个游魂,专门寻找男人,吸取阳气。 结果,那个书生…… 太惨了,被吸干阳气,变成了一具白骨骷髅! 龙少爷讲得声情并茂,还伸长鼻子,对着旁边的郝飞机嗅了嗅:“嘻嘻,那个少女,就喜欢你这样的壮男!” 噼啪! 刚好一记惊雷响起,郝飞机吓得后仰在地上。 龙少爷看见郝飞机被自己捉弄,乐得哈哈大笑,嘲笑郝飞机是个胆小鬼:“哈哈哈,你没看过《倩女幽魂》吗?我不过是按照《倩女幽魂》的剧情改编的而已!” 然而,郝飞机的回答却牛头不对马嘴,他说:“我看见了一双眼睛!” 郝飞机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把我们吓了一跳,连忙问他什么眼睛。 郝飞机突然伸手指着正前方的那尊坐佛,面露惊恐之色,声音发颤,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眼睛……佛像的后面……有一双眼睛……” 郝飞机这话,令我们汗毛倒竖,什么意思?佛像后面怎么会有眼睛呢? 又是一道闪电照亮佛堂,那尊坐佛显得无比诡异,郝飞机吓得哇哇大叫:“鬼啊!鬼啊——” 第一百二十五章 驴友 死寂的佛堂里面,回荡着郝飞机尖锐刺耳的叫喊声,犹如钉锤般,一下一下砸在我们心头。 我按住郝飞机,试图让他安静下来。 然后我给胖子使了个眼神,让他去坐佛后面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胖子伸手指了指自己,立即摇了摇头,这个胆小鬼居然不敢去。 他走过来,自告奋勇的帮我按住郝飞机,让我自己去坐佛后面。 我从火堆里抽出一支火把,一步步朝着坐佛后面走去。 闪电不停的闪烁,令漆面斑驳的佛像看上去无比狰狞。 原本威严肃穆的佛像,此时却像是一尊恐怖的妖佛。 “我跟你去!”龙少爷不想在张语馨面前丢了面子,从包里掏出一把刀子,紧紧攥在手里,跟在我的后面。 来到佛像前面,我和龙少爷做了个分头散开的手势,示意他左右包抄。 龙少爷嘴唇咬得紧紧的,用力点了点头,看得出来,他很紧张。 我伸出手指比划:“一!二!三!” 当比到“三”的时候,我和龙少爷同时冲向佛像后面。 我举起火把一晃,就看见一团黑影往龙少爷那边滚了过去,于是我立马大叫,让龙少爷拦住他。 龙少爷也是个狠角色,挥刀就朝着那团黑影刺过去。 黑影反应很快,侧身躲过这一刀,顺势扭住龙少爷的手腕,跟龙少爷扭打在一起。 龙少爷对着卷毛他们大喊:“都他妈愣着干嘛?帮忙啊!” 卷毛带着徐文博和刘强冲上来帮忙,几个人很快就制伏了那个黑影,将黑影死死按在地上。 “你究竟是人是鬼?”龙少爷用刀子拍着黑影的脸。 黑影拼命挣扎:“放手,放我起来!我是人!是人!” 听见这人的声音,我暗自松了口气,不是鬼就好,看来是虚惊一场。 不过我也感到奇怪,古刹里面怎么会有其他人?难道也是进来避雨的?他是之前就藏在古刹里面的?还是跟在我们后面溜进来的? 荒山野岭的,突然遇到一个陌生人,我们肯定要好好审问他。 我挥挥手,让卷毛他们把此人拽起来。 龙少爷踹了他一脚,挥着刀子威胁道:“你他妈最好老实点,否则老子给你戳十个八个窟窿!” 我打量着面前这人,比我们大一些,约莫二十出头,短发平头,长得还挺标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刚才闪电亮起的时候,镜片闪过反光,这才被郝飞机看见了“眼睛”。 此人背着一个包,穿着一身迷彩运动服,脚上套着登山靴,一副冒险者的派头。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 眼镜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册子递给我,竟然是一本学生证。 我翻开学生证看了看,原来这个眼镜名叫张鹏,是贵州大学的一名学生。 得知此人是个大学生,我的戒心便放下许多,示意卷毛放开他。 张鹏揉了揉吃痛的胳膊,我问他:“你一个大学生,跑到这深山老林的地方做什么?” 张鹏告诉我,他们一起来的有四个人,都是贵州大学的学生,都喜欢冒险和野游,是资深的驴友。他们结识于校园论坛,每逢寒暑假,四人就会组织一次冒险。他们这次的计划,就是来到黔东南的大山里探险,结果不知不觉就走到这里来了。 他们居然有四个人,我连忙问其他三个人在哪里,张鹏扯开嗓子,对着寺庙后院喊了一嗓子:“老古,小杨,阿水,你们都出来吧!” 片刻以后,三道人影从寺庙后院走出来,他们的装扮跟张鹏差不多,穿着清一色的迷彩服,登山靴,背上都背着一个登山包。 张鹏指着三人跟我们介绍,高高瘦瘦,皮肤很黑的这个人叫做老古,后面那个白白净净,有些微胖的叫做小杨,那个留着老式中分发型的人名叫阿水。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大家都是年轻人,相互介绍之后便熟识起来。 经过交谈得知,这四个驴友竟然比我们提前一天进入幽兰寺。 今晚我们的突然到来让他们很意外,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藏在寺庙后院,派出张鹏在暗中观察我们。 张鹏拍了拍脸色苍白的郝飞机:“小兄弟,不好意思,吓着你了!” 郝飞机尴尬的笑了笑,郝飞机是我们当中长得最高最壮的一个,没想到胆子这么小,刚才差点就吓得尿裤子了。 张鹏问我们是怎么来到幽兰寺的,我就跟他说,我们在暴雨和迷雾中失去了方向,结果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 我又问张鹏是怎么来的,张鹏苦着脸说,自从进入这片山区以后,指北针就失灵了,像是受到某种磁场的干扰,滴溜溜乱转,令他们迷失了方向。他们如同没头苍蝇,在丛林里面乱窜,结果就来到了幽兰寺。 长途跋涉令他们非常疲惫,于是他们准备在幽兰寺休息一天再走。 我奇怪的问:“为什么待了一天以后,你们没有离开呢?” 张鹏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复杂,他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 不等张鹏继续说下去,阿水就很烦躁的说:“你以为我们不想离开吗?问题是我们没法离开啊!” 我们面面相觑,一时间没明白阿水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没法离开”? 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张鹏,张鹏默默摸出一支烟点上,一副心情沉重的样子:“我们在幽兰寺休整了一天,第二天就离开了幽兰寺,可是……我们在外面走了整整一天,一直走到傍晚,竟然惊讶的发现,我们……居然回到了幽兰寺……” 什么?! 张鹏这番话令我们大吃一惊,这是什么情况?走了一整天,最后竟然是在绕圈子,又回到了幽兰寺,这也太古怪了吧? 胖子拉了拉我的衣角,低声说:“他们不会是碰上鬼打墙了吧?” 之前我和胖子,还有郑军他们一起去鬼哭沟的时候,就是碰上鬼打墙,怎么跑都跑不出去,最后还是柳青青出手相助,我们才得以脱身。 按照张鹏的这种说法,他们的境遇跟我们之前的遭遇非常相似。 第一百二十六章 出不去了! “出不去了!我们出不去了!妈的,这就是一座鬼寺庙!啊啊啊!” 那个叫阿水的情绪很不稳定,他用手狂躁的抓扯头发,不停的抱怨。 老古显得要沉稳一点,他吼了阿水两句,让阿水闭嘴。 面前的篝火兀自燃烧着,没有人说话,气氛有些诡异。 外面的天色渐渐亮起,四个驴友的脸上,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小杨说:“也许今天我们就能走出去了!” 张鹏叹了口气:“但愿如此吧!” 天色完全亮起,我们收拾好东西,熄灭篝火,走出幽兰寺。 暴雨已经停歇了,山林里还弥漫着水汽,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空气非常清新。 鸟雀重新站在枝头上歌唱,原始森林里面也恢复了勃勃生机。树叶上还有晶莹的水珠在滚动。 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心情也随之好了许多。 张鹏四人决定跟着我们走,我们按照昨晚模糊的记忆寻找出路。 既然能够走进来,我就不信走不出去。 一直走到日落西山,我们都累得气喘吁吁,十分疲惫。 胖子问我是不是走错路了,这都走了一整天,还是没有回到仙女湖啊。 其实我的心里此时也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但是我又不敢表露出来,只好硬着头皮,让大伙再坚持坚持,说不定很快就能出去了。 话虽这样说,但我的心中也没了底,继续往前走了没有多远,就听见胖子第一个失声惊呼。 胖子的声音明显不是惊喜的声音,而是带着一种深深的惊恐。 只见胖子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一脸死灰,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前方,脸上的表情就像吃了屎一样难看。 胖子伸手指着前方,上下牙关都在发颤:“寺庙……幽兰寺……” 我们顺着胖子手指的方向看出去,脑袋嗡一声就炸了。 前方,一座破烂的寺庙掩映在山林中,寺庙门口那块牌匾上的字迹隐约可见:幽兰寺! 我只觉一股凉气瞬间传遍全身,这怎么可能?我们走了一整天,居然在树林里绕圈子?! 糟糕,看来我们遭遇了跟张鹏他们同样的情况! 我环头四顾,但见四周高山耸立,我们所在的位置,属于一个山坳。 四面八方全是起伏的原始丛林,如同一片没有边际的绿色海洋。 难道是这里的地形环境有问题,所以我们被困在这里一直绕圈子? 亦或是说,问题出在那座千年古刹幽兰寺? 我抬头看了一眼幽兰寺,夕阳的余晖中,幽兰寺显得阴气森森,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 “不!这不可能!这不科学!” 张鹏四人大呼小叫的冲向幽兰寺,他们被困在这里两天了,这是他们第二次回到幽兰寺,原本他们以为,新的一天开始,他们能够成功逃离幽兰寺,结果所有美好的幻想,还是被残酷的现实无情击碎。 又回来了! 我们又回到幽兰寺! 众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事情太过古怪,每个人的心头都是沉甸甸的,笼罩着巨大的阴影。 原本高高兴兴的一次毕业游,没想到居然搞出这样的幺蛾子。 胖子拉着我说:“鬼打墙,杨程,你说这是不是鬼打墙?绝对是鬼打墙!” 我没有说话,张语馨也明显感到害怕了,她悄悄靠近我,握着我的手。 天色一点一点黑沉下来,在树林里过夜很危险,所以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回到幽兰寺。 刚走进佛堂,就听见里面一阵乒乒乓乓的打砸声响。 走进去一看,就看见那个阿水跟疯了似的,疯狂的打砸佛堂里面的那尊坐佛。 张鹏和小杨合力把阿水从佛像面前拉下来,张鹏骂他:“你他妈疯啦,连佛像都敢砸,不怕遭报应吗?” 阿水瞪红了眼睛,怒吼道:“我都快死了,怕什么报应!我跟你说,这座幽兰寺有问题,这肯定是一尊妖佛!一尊邪佛!别拦着我,让我把它砸了,说不定我们就能出去了!让开啊!” 我们惊讶得看着发狂的阿水,没想到这人的情绪如此暴躁,居然敢对佛祖动手。 老古上前一步,抓住阿水的衣领,突然扬起手掌,啪啪两声响,正反手给了阿水两记耳光,把阿水打得懵了圈,鼻血都流了出来。 “你他妈给我冷静一点!”老古指着阿水的鼻尖,恶狠狠的说。 在这四个驴友里面,老古年纪最大,应该是处于领导者的地位,阿水明显对老古有些忌惮,挨了老古两记耳光,阿水也不敢还手,捂着红肿的脸颊,闷着头独自走到佛堂外面坐下。 老古像是在对那几个驴友说话,也像是在对我们说话:“越是这种时候,大家越需要冷静。我们这么多人,大家开动脑筋,我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再说了,就算这里真的有山野妖精作怪,我们人多力量大,难道还怕了它们吗?” 老古的话很有说服力,也算是给我们注入了一针定心剂。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我们又拆掉好几扇木头窗户,用来当做烧火的木料。 幸好我们这次出行带了很多食物,干粮,罐头,零食,饮料,啤酒,面包,应该还能够应付几天。 张鹏他们带了便携式锅具,在火上架了口锅,煮了两把面条,大家分着吃了一口热食。 吃饱喝足,总算是恢复了不少体力。 万籁俱寂,外面的杂草丛中,不时传来虫鸣蛙叫。 夜空中挂着一弯冷月,清冷冷的月光落在寺庙前院的青石板地面上,落在破旧的木头窗户上,给人一种莫名的苍凉之感。 长夜漫漫,经历了这种鬼事,谁也睡不着,大家围着火堆,你一句我一句的商讨办法。 胖子提出自己的观点,他说这就是典型的鬼打墙,然后他还给众人讲了讲我们以前在鬼哭沟的经历。 但是对于张鹏这些读书人来说,他们一直信奉“唯物主义”,对于这些邪门事情,他们是不太相信的。 张鹏还掰着指头,用科学的论点跟我们解释鬼打墙。 第一百二十七章 干尸 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人会被困在一个圈子里走不出去。 张鹏肯定了“鬼打墙”这种现象的存在,但他告诉我们,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鬼打墙其实是每个人自己造成的,因为生物运动的本质是圆周运动,在郊外没有固定行走目标的情况下,任何生物的本能运动都是圆周。也就是说,无论你怎么走,最后走出来的轨迹都是一个圆圈,你始终会回到原点。 我们只是初中毕业生,没有张鹏那么多丰富的科学知识。 不过这世上的东西,很多事情都没法用科学去解释,不知道的东西并不代表他不存在,也许只是你没有碰上过而已。 对于张鹏的科学解释,胖子自然是嗤之以鼻,哼哼道:“你们爱信就信,不信就算啦!” 大家讨论了半天,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 其实,能够想到的很多问题,张鹏他们四人在前一天应该都想到了,如果真的能够找到其中蹊跷的话,以他们的智慧,肯定早就逃离幽兰寺了。 但为什么他们仍然被困在这里,无法逃离呢? 说明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还真是没法用科学去解释的。 在山林里跋山涉水一整天,结果又回到幽兰寺,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我们都异常疲惫,到了半夜大家就熬不住了,各自打起了瞌睡。 第二天早上,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却突然被一声惊恐的尖叫吓醒了。 尖叫声是眼镜妹发出来的,她跌倒在佛堂的门槛前面,眼镜都飞了出去,惊慌失措的在地上胡乱摸索。 我们担心眼镜妹出事,纷纷跑过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眼镜妹慌慌张张的说:“上面……上面……” 我们疑惑的抬头一看,顿时尖叫声四起,众人吓得四散奔逃。 我虽然没有跑,但是我的头皮也禁不住一阵阵发麻。 佛堂门口的房梁上面,赫然挂着一具尸体。 尸体随着晨风缓缓转动着,就像一个诡异的晴天娃娃。 从尸体的衣着打扮来看,是四个驴友的其中一员。 他的发型很独特,是老式的中分发型,所以我一眼就认出,这具吊死在房梁上的尸体,就是那个情绪最为狂躁的阿水。 阿水死了。 恐慌升级,昨天的恐慌,只是来自于被困在寺庙里面走不出去。 但是现在,已经不是所谓鬼打墙的问题。 死亡的阴影就像一块石头,沉甸甸的压在人们的胸口上。 对于死人,我倒是见怪不怪,但是龙少爷他们却是头一次看见死人,吓得胆汁都吐了出来,一个个在旁边发出惊天动地的干呕声。 张语馨更是吓得花容失色,紧紧抓着我的胳膊,娇躯僵硬,一动都不敢动。 娟子一头扎进胖子怀里,搞得胖子抱也不是,不抱也不是,双手一时间无处安放。 阿水怎么会死了呢,难道是承受不住心理压力,所以上吊自杀了吗? 我站在房梁下面,仔细看了看,发现阿水的脖子上缠着一条白色的薄纱,像是女人的物品。 我向老古他们询问,问他们那条薄纱是不是阿水的东西。 老古他们回过神来,也觉得很奇怪,老古告诉我,他们四个人的包,装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并没有看见阿水的包里有这种薄纱。 我一听这话,就更觉得诧异,这条薄纱不是阿水的东西,更不是我们的东西,那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还有,阿水虽然情绪激动,但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希望,上吊自杀,好像也不太可能。 我们手忙脚乱,折腾了半天,才把阿水的尸体从房梁上取下来,放置在地上。 小杨皱起眉头,指着阿水的尸体,非常惊讶的说:“你们不觉得奇怪吗?阿水的尸体……怎么……怎么变成干尸了?” 此时阿水的尸体,就像一个脱水的大萝卜,又像是一块风干的腊肉条,一点血肉都没有,只剩皱巴巴的表皮包裹着骨头,两只眼窝也深深凹陷下去,呈现出可怕的死灰色,黯淡无光。 我们面面相觑,都感觉非常奇怪,一具尸体脱水变成干尸,肯定会经过漫长岁月的风化。 阿水昨晚才死的,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干尸了呢,这完全脱离了常理啊! 就在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龙少爷突然说:“还记得头天晚上我跟你们讲的鬼故事吗,那个书生……被女鬼吸食阳气精元……结果那书生就变成了干尸……干尸……” 此时,晨曦已经升起,但是在场的每个人,却感觉彻骨的寒冷。 我们铁青着脸,都没有说话,按照龙少爷的说法,阿水的死状还真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干了阳气。 龙少爷抱着臂膀,吓得瑟瑟发抖:“倩女幽魂!这是现实版的倩女幽魂啊!阿水一定是被聂小倩吸干了阳气,一定是聂小倩干的!” 胖子拍了龙少爷一巴掌,让他不要妖言惑众,动乱军心。 这座寺庙确实古怪,我们是一刻钟都不想继续待下去了。 阿水的死,张鹏他们非常悲痛,但是也没有办法,尸体没法带走,只能留在寺庙里面。 我们急急忙忙离开幽兰寺,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们的心里都很忐忑,不知道还会不会绕回这里。 又是一天的翻山越岭,累得小命都快丢了。 然而在夕阳的余晖中,我们又看见了那座千年古刹,笼罩在余晖里面,散发着阴沉沉的气息。 我们一个个瘫坐在地上,面无血色,回来了!我们……又回到了幽兰寺! 我感觉我们陷入了一个无限轮回的恐怖怪圈,每一天都在重复,每一天都在轮回,无休无止,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 张鹏扶了扶眼镜,又提出了新的科学论点,他说幽兰寺这个地方会不会是一个时空裂缝,每一天我们都在时空裂缝里穿梭,不停的重复。 对于张鹏的理论,胖子只点评了三个字:神经病! 胖子问我怎么看这件事情,我眯着眼睛,背着双手,像个高人一样沉吟片刻:“此处定有妖邪!” 第一百二十八章 又死一个! 夜幕再一次降临。 我们围坐在佛堂里面,满身疲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神色黯然,就像战败了的公鸡,完全丧失了斗志。 这两天都在翻山越岭,跋山涉水,浑身的臭汗和泥土,再加上前晚暴雨的冲洗,以及身上包裹的泥浆,此时的我们就像是从泥地里面爬出来的泥人,又脏又臭,连蚊虫都不敢叮咬我们。 那夜暴雨过后,前院中央的青铜鼎里面装满了水,虽然不是特别干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凑合了。 我们排着队,各自拿着喝水的水杯,从青铜鼎里面把水舀出来擦洗身子,就连张语馨这样讲究的女孩,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用青铜鼎里的水把身体擦洗的干干净净才回到佛堂。 幸好现在是炎炎夏季,也不怕着凉,洗干净身上的污泥以后,整个人都觉得清爽了许多,身子骨轻了,心情也顿时好了不少。 用胖子的话来说,身上背负的泥土都有好几斤。 我们洗干净回到佛堂,坐在篝火边上吃东西,大家身上都没有什么臭味儿了。 等我们全部洗完,小杨才最后一个走出去,因为他长得胖,所以用的水和时间最多,他就让我们先洗,自己排在最后。 大家也是累了,连讨论的力气都没有,囫囵填饱肚子,就挨着火堆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就看见老古和张鹏走进走出,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一询问我才知道,小杨不见了! 张鹏怀疑小杨是不是一个人跑掉了,老古说不太像,小杨的背包都还在佛堂里面,他跑出去没有食物没有水源,很快就会死的,应该没有那么傻。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独自逃生肯定是很愚蠢的一件事情。 张鹏挠着脑袋:“可我找遍了寺庙,都没有发现小杨的踪影啊!” 这时候,张语馨随口在旁边说了一句:“小杨昨晚不是最后一个出去洗澡的吗?我记得他好像没有回来……” 老古和张鹏对视一眼,两人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大变,转身就朝着寺庙前院跑去。 很快就听见张鹏在喊:“里面!小杨在青铜鼎里面!” 张鹏的声音带着强烈的惊恐,把其他人都给惊醒了。 大家揉着惺忪的睡眼,抠着眼屎从佛堂里面走出来,然而青铜鼎里面的景象却把所有人的瞌睡都吓醒了。 在那口浸着水的青铜鼎里面,竟然泡着一具尸体,尸体被泡得发白,面朝下沉在青铜鼎里面。 又死一个! 恐慌在人群中间蔓延,前晚死了阿水,昨晚死了小杨,下一个死的又会是谁?幕后凶手究竟是什么东西? 阿水是吊死的,小杨是溺亡的,两人的死状都非常蹊跷。 老古和张鹏强忍悲痛,把小杨的尸体从青铜鼎里拖出来,小杨脸色惨白如纸,早已死得僵硬了。 我们都是把水舀出来擦洗的身体,小杨怎么会爬到青铜鼎里面去?难道他把青铜鼎当浴桶了吗? 更让人感到惊恐的是,原本体型还有些微胖的小杨,一夜之间,竟然变成了一只瘦猴子,皮包骨头,浑身上下一点血肉都没有。 我们的心猛然一跳,小杨的死状,竟然跟之前的阿水一模一样,他们都变成了……干尸! 空气就像凝固了一样,没有人说话。 张鹏退后两步,张了张嘴巴,弯腰想吐,但却什么都吐不出来,只能在那里干呕。 老古脸色铁青,低沉的说:“小杨也变成了干尸!” 胖子把我拉到边上,悄悄问我:“杨程,这座寺庙里面有妖物吧,我看那个阿水还有小杨,都像被吸干了阳气啊!” 我点点头,朝佛堂里面望了一眼,到底是什么妖物这么凶猛? 我也隐隐约约猜到是有不干净的东西藏在寺庙里面,可是那妖物神出鬼没,杀人于无形,我都没有摸到头绪。 这一天,我选择留下,哪里都没有去。 如果不除掉寺庙里的脏东西,我们永远都走不出“鬼打墙”。 与其在外面绕圈子白白浪费力气,不如趁着白天的时光好好休息,这样夜晚才有精力熬夜。 我已经打定主意,今晚不闭眼睛,我倒要看看,那妖物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但是老古和张鹏却没有留下,他们依然抱着侥幸心理,想要试一试今天是否能够走出“鬼打墙”。 阿水和小杨的接连惨死,极大的刺激了老古和张鹏,再冷静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会乱了方寸。 看着老古和张鹏离开的背影,胖子问我:“他们还会回来吗?” 我告诉胖子,如果这个鬼打墙真是妖物布下的,在没有解决掉妖物之前,我们是不可能走出鬼打墙的,所以老古和张鹏最后肯定会绕回来的。 日落黄昏,老古和张鹏满脸疲倦的出现在寺庙门口,两人神情憔悴,面如死灰,眼神里一片黯然无光,再也看不到任何一丝求生的欲望。 迈进门槛,两人就瘫软在青石板地面上,就像散架了一样,在地上摆起大字。 “出不去了!我们是真的出不去了!”老古由于焦躁上火,嘴唇都干裂开了口子。 张鹏也好不到哪里去,这几天他的精神都处于极度的恐惧和压抑之中,两个眼窝都凹陷了下去,目光呆滞,整个人都变得有些恍惚。 我喊了他半天,他才一脸茫然的看着我,表情麻木,好像都不认识我是谁了。 我让郝飞机他们过来帮忙,把老古和张鹏拖回佛堂里休息。 张鹏低垂着脑袋,一声不吭,前两天还神采奕奕的一个人,现在却像是一个傻子。 老古也像失心疯了似的,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不停的喃喃自语:“出不去了!呵呵!我们都会死!我们都会死!哈哈哈!” 老古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心里听着怪不舒服。 我让胖子给老古和张鹏一人喂了点清水,胖子走过来,对我摇了摇头:“那两个家伙估计快要撑不住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挖心,疯癫! 其实,撑不住的不仅是老古和张鹏,我们的人也快撑不住了。 一个是干粮和清水都快消耗完了,没有了食物,就失去了存活下去的勇气。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心理快要撑不住了,长时间被困在一个地方走不出去,人的精神会崩溃的。 虽然现在大家不说,但我也知道,每个人的神经早就绷得紧紧的,而且很脆弱,稍微再发生一点事情,这根神经线就会断掉。 入夜,外面的蛐蛐依然在欢唱,但是在这样的心境之中,却让人感到莫名的烦躁。 我不敢入睡,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个人在寺庙里面来回巡逻。 我很清楚,既然是妖物作祟,凭其他人的本事,根本没法活着离开,出去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我的身上。 换句话说,我的肩膀上担负着十多条人命,一亡俱亡。 我举着手电,绕着寺庙走来走去。 临走之前,我叮嘱胖子不要睡觉,如果感觉到什么不对劲,就扯开嗓子大叫,我听见他的叫声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回来。 走到半夜的时候,手电光闪烁了几下,慢慢黯淡下去,很快熄灭了。 我拍了拍手电,还是不亮,看来是电池没电了。 我转身往佛堂里面走去,想要取一支火把出来。 不等我走进佛堂,就听咚的一声闷响。 声音其实不算大,但是因为夜深人静,所以我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 我停下脚步,环顾了一下,确定声音是从寺庙后院传来的,于是立马拔腿往寺庙后院跑去。 朦胧的黑暗中,隐约看见寺庙后院的地面上,好像趴着一个人。 那人面朝下趴着,活像一只大王八。 我心中觉得蹊跷,小心翼翼摸过去,发现那人一动不动,就像睡着了似的。 来到那人面前,我伸长鼻子嗅了嗅,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我顿觉不妙,赶紧蹲下身仔细查看,趴在地上的人竟然是张鹏。 深更半夜的,张鹏跑到寺庙后院做什么? “张鹏!张鹏!” 我伸手把张鹏翻转过来,掌心里腻乎乎的一片,全是血。 我大惊失色,张鹏这是被人偷袭了吗? 黑暗中,我也看不清楚张鹏伤在哪里,只好把他背回佛堂里面。 佛堂中央晃动着篝火,胖子他们都没有睡,现在这种情况,所有人都无心睡眠。 我背着张鹏,感觉沿路都有鲜血淅淅沥沥的洒落下来。 看见我回来,所有人都围拢上来。 胖子大惊,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我说我也不知道,只是刚才发现张鹏受伤倒在寺庙后院,所以赶紧把他背了回来。 我把张鹏放在地上,在场之人无不骇然变色,吓得瞬间散了开去。 张鹏不仅仅是受伤这么简单,他已经死了! 致命伤在他的心窝位置,老大一个血窟窿,贯通前胸和后背,中间空荡荡的,张鹏的心脏竟然被挖走了! 张鹏瞪着一双眼睛,眼神最后凝固在惊恐的状态,像是在临死之前,看见了什么恐怖东西。 我暗暗握紧拳头,一颗心忍不住狠狠抽搐了一下,妈的,又死一个!而且就死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甚至连凶手的影子都没有看见! 阿龙和小杨是被吸干阳气精元而死,但是今晚,张鹏却是被挖心而死,幕后凶手到底是什么妖物?是一个?还是两个? 很明显,张鹏这样的死亡方式,肯定不是人为,没有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挖走人体心脏,而且创口还这么完整,心窝的窟窿刚好通过一只手的位置。 我试着比划了一下,应该是一只手猛地插进张鹏的心窝,一下子就挖走了他的心脏。 在场众人,无不感觉到一阵阵恶寒。 “哈哈哈!哈哈哈!” 坐在边上的老古突然放声大笑,笑声在死寂的佛堂里回荡,让人毛骨悚然。 老古捧腹大笑,笑得眼泪横流,一边笑一边说:“哈哈哈!又死一个!又死一个!下一个应该轮到我了吧!终于可以解脱啦!终于可以解脱啦!” 胖子说,他的同伴全都死光了,他还能笑得这么开心,该不会是疯了吧? 我叹了口气,老古这副模样,应该是精神崩溃的表现,也就是我们民间常说的“失心疯”。人的精神在受到巨大刺激和创伤以后,发生的应激性障碍。 我正准备过去安慰老古,老古突然从裤兜里掏出一把罐头刀,明晃晃的刀尖直接向我削过来,状若癫狂的吼道:“滚开!滚开!!” 幸好我闪得快,这一刀没有刺中胸口,但还是在胳膊上划了一道口子,火辣辣的,有鲜血流了出来。 我捂着胳膊,退后一步。 胖子他们见势不妙,想要冲上来,被我伸手拦住。 我让大家不要靠近老古,因为老古已经疯癫了。 老古紧握着罐头刀,凌空胡乱挥舞,面容非常凶狠:“杀了你们!杀了你们!你们都是鬼!呵呵,你们都是鬼!” 老古是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一个,也是心理素质最好,头脑最冷静的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短短三四天的时间,一个充满活力,精神抖擞的大学生,居然会变成一个疯子。 老古他们一共四个驴友,三个伙伴都死的恐怖离奇,这对老古的心理刺激,肯定是巨大的,但凡一个正常人,肯定都会发狂。 对于我们来说,发疯的老古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在我们身边爆炸。 所以无论怎样,我们都要想办法制伏他,不能放任他这样疯下去,万一伤到其他人怎么办。 我尽可能的放平口吻,采用安抚的手段,平复老古的情绪。 在我的反复劝说下,老古终于安静了一点点,没有刚才那么狂躁,但是他的戒心还是很强,比划着罐头刀,不让我们靠近他。 我给龙少爷使了个眼色,龙少爷会意,从火堆里抽出一支火把,突然挥舞着火把在老古的眼前晃了一下,老古下意识的闭上眼睛。 郝飞机和卷毛瞅准机会,拾起地上的木棒,对着老古的两腿膝弯狠狠敲打下去。 木棒断裂,老古惨叫着倒在地上。 徐文博和刘强双双冲上去,按住老古的胳膊,夺下他手里的罐头刀。 胖子从老古的背包里翻找出登山绳,我们齐心合力,很快就把老古五花大绑成了一个肉粽子。 第一百三十章 松灰显鬼印 三死一疯! 短短几天时间,这样的结果令人胆寒,继续下去,我们都会疯掉的。 老古的笑声就像刀子,一下又一下切割我们的神经:“哈哈哈!我们都会死的!我们都会死的!一个都没法活着回去!一个都没法活着回去!” 老古的疯狂笑声让我们心里直冒寒气,胖子有些恼怒的脱下自己的臭袜子,走过去堵上老古的嘴巴,老古瞪大眼睛,只能发出唔唔唔的声音。 这次出门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衣兜里只有几张驱鬼符。 我连招魂葫芦都没有带出来,原本想着出来野游,担心把葫芦弄丢了,没想到居然会发生这种事情。看来这世道,走哪里都不安全,以后还是要把招魂葫芦随身挂着。 张语馨害怕的紧紧贴着我:“杨程,你说这幽兰寺里面,是不是真的有……鬼?” 我点点头,怕吓到张语馨,没说有鬼,只说有不干净的脏东西。 胖子埋怨龙少爷,都怪龙少爷的乌鸦嘴,一语成谶,把鬼给引出来了。 龙少爷也是很委屈,第一晚进入幽兰寺的时候,他跟我们讲了个女鬼在寺庙里吸食男人阳气的鬼故事,没想到这么巧合,龙少爷讲完这个鬼故事以后,幽兰寺里面确实发生了这样的恐怖事件。 龙少爷苦着脸:“这事儿怎么能怪我呢?我只是随口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没想到……他妈的竟然真的撞了鬼!” 娟子说:“你俩别吵了,吵来吵去又不能解决问题!” 胖子闭上嘴巴,龙少爷也闭上嘴巴。 徐文博看着我,他说杨程啊,我听说你会一些门门道道的东西,你能不能想个法子,把我们带出去啊! 胖子在旁边给我戴高帽子:“你们有所不知,杨程在咱们村是出了名的能人,这点小事情应该难不倒他的!” 听说我是村里的能人,大家都用一种期盼的眼神看着我,所有人都把活命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搞得我就跟救世主一样。 外面的天渐渐亮起,晨曦穿过木头窗户照进来,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今晚一定要把藏在寺庙里的妖物找出来。 我就像个小大人,双手背在屁股后面,在寺庙的前院里来回踱着步子,脑海里一直在回忆《三清书》里面的内容,想要从中找到解决的办法。 要想解决掉寺庙里的妖物,得先找到妖物的踪迹才行,只可惜这次出来没有带牛眼泪。 那怎样才能把妖物找出来呢?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寺庙的破墙外面,生长着好几棵高大的松树,就像守护幽兰寺的卫兵,郁郁葱葱,树干挺拔。 嘿,有了! 看着这几棵松树,我顿时计上心头,想到一个简单有效的法子。 我爬到树上,摘了很多松针下来,并且发动胖子他们,一起上树摘松针。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我们摘下的松针在院子里几乎堆积成小山。 胖子好奇的问我这些松针用来做什么,我扬了扬下巴:“山人自有妙计!” 我在下面点了一把火,将这堆小山一样的松针全都烧成松灰,烟雾缭绕,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松针清香。 那火燃烧的很旺,不一会儿,面前就只剩下一大堆松灰。 我指挥大家分工合作,把这些松灰撒在寺庙的各个角落,寺庙前院,佛堂,还有后院,青石地面上,全都铺上一层松灰。 搞完这些已经是下午,大家都累得气喘吁吁。 他们不明白我这是要做什么,都很好奇,我跟他们解释说,这个法子叫做“松灰显鬼印”。 只要把松灰撒在地上,如果有鬼经过,松灰上面就会显现出鬼的脚印,根据脚印,我们就能找到鬼的位置。 其实这个效果跟糯米的效果差不多,只要把糯米撒在地上,也会显现出鬼的脚印。 但我们现在没有糯米,所以只能用松灰代替,幸好这老林子里的松树还不少。 有的人显得很兴奋,有的人显得很紧张,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这里面胆子最大的居然是娟子。 听说今晚要抓鬼,娟子还有些小小的激动,迫不及待的问我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就告诉她:“等!” 终于等到天黑,我们在佛堂里点燃篝火,把最后一点干粮都分着吃了。 刘强提着背包,使劲抖了抖,却倒不出任何东西。 刘强苦着脸说:“各位,今晚是我们最后一顿口粮了,我们已经断粮了!” 这几天在幽兰寺耽搁的时间,已经超出了我们预计的野游时间,我们出门时候携带的东西,能吃的都已经吃完了。 看来今晚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明天必须要离开这里,否则我们会被活活饿死的。 我摸了摸兜里的驱鬼符,只有四张。 我告诉他们,这是驱鬼符,我需要几个胆大的人站出来,等会儿拿着驱鬼符,帮我一起抓鬼。 听说要拿着驱鬼符去抓鬼,大家都很害怕,居然没人主动站出来。 胖子义愤填膺的说:“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够如此贪生怕死?” 胖子这话说的很有气势,我原本以为他会勇敢的接过一张驱鬼符,结果他在说完这句话以后,一把将郝飞机拽了起来:“郝飞机,你长得牛高马大,身强力壮,我觉得这种时候你应该第一个站出来!” 人至贱则无敌,对于胖子的不要脸,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走过去,将一张驱鬼符塞在胖子手里:“别找这个找那个的,就你上吧!” 胖子皱着眉头,哭丧着脸说:“哥,我八字薄呀,只怕没法接受你托付的重任!” “少他娘的废话!” 我踹了胖子一脚,又问剩下的人,谁敢站出来? 龙少爷他们全都低着头,对于鬼这种东西,普通人唯恐避之不及,要想让他们站出来帮忙抓鬼,好像是有点为难他们。 胖子气得指着他们大骂:“懦夫!全都是懦夫!三个女生不站出来也就算了,你们几个大男人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呢?” 胖子话音刚落,娟子突然挺身而出:“我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鬼现身 娟子的挺身而出,令大家感到很震惊。 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家家,胆子居然这么大。 胖子对娟子说,还是算了吧,抓鬼这种事情太危险了。 不等胖子说完,娟子就打断胖子的话茬:“我不怕,巾帼不让须眉嘛!” 胖子无奈的摇了摇头:“行,你牛逼!” 我给了娟子一张驱鬼符,手里还剩下两张,我自己肯定要上的,所以还有一张,我就问剩下的人,还有没有人站出来的?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张语馨居然主动站出来,接过驱鬼符。 我们诧异的看着张语馨,没想到连女神都站了出来。 张语馨说,这次的野游是她组织的,出了这样的事情,她的责任很大,所以她想要站出来,亲自解决这件事情。 四张驱鬼符已经分配完毕,胖子指着龙少爷他们骂道:“看看,你们这几个家伙,还不如女人呢,胆小鬼!懦夫!” 龙少爷他们手里没有驱鬼符,我就叮嘱他们坐在火堆边上,待会儿无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不要乱跑。然后我还告诉他们,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咬破自己的舌尖,把舌尖血吐在妖物身上,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舌尖血至阳至纯,妖物都害怕这个东西。 把龙少爷他们安排妥当以后,我就去寺庙前院里守着,然后安排胖子站在佛堂门口,娟子守在佛堂后门,张语馨守在寺庙后院,一旦松灰上面出现鬼脚印,立马冲上去,把驱鬼符拍向鬼脚印出现的位置。 三人点点头,各自守在自己负责的区域。 夜静悄悄的,没有风,也没有月亮。 我站在寺庙的前院里面,佛堂里的火光渗透出来,把地面映照得有些凄惶。 万籁俱寂,时间一点一点流逝。 也不知道在院子里站了多久,就在我感觉双腿酸软不堪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青铜鼎里面传来一声异响,紧接着,就有一对脚印在铺满松灰的地面上显现出来,还有些湿漉漉的。 我心中猛然一惊,脏东西终于现身了。 我在脑海里自行脑补了一下画面,这个脏东西正从盛满水的青铜鼎里爬出来,站在青铜鼎旁边,也许此时正在一动不动的看着我。 我屏住呼吸,暗暗攥紧掌心里的驱鬼符。 静止片刻,那对脚印开始移动。 铺满松灰的地面上,渐渐出现一串鬼脚印,明显是往佛堂里面去了。 我蹲下身,仔细看了看松灰上面留下的脚印。 从脚印的大小形状来看,是一对莲花小脚,很明显是个女人的脚印。 我心里顿时明了,这个躲在幽兰寺害人的脏东西,原来是个女鬼! 我站起来,快步跟了上去,尾随在鬼脚印的后面,看着松灰上的脚印,一步步逼向佛堂。 我扬起手里的驱鬼符,一个箭步冲上去,对着空气猛地一拍,没想到拍了个空,那对脚印一下子窜到佛堂门口。 我赶紧对胖子说:“她来啦,拦住她!” 胖子低头看见松灰上面的鬼脚印,不知道他是紧张还是什么,刚一迈腿,竟然被门槛绊了一下,胖子叫了声哎呀,一个狗吃屎扑倒在佛堂门口。 我骂了他一句白痴,抬脚踩着他的脑袋冲进佛堂。 这时候,我就看见那对鬼脚印,正绕着火堆飞快跑动。 地面上很快就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鬼脚印,看得人眼花缭乱。 阴风乍起,发出呜呜鬼叫之声,吹得篝火胡乱摇曳,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龙少爷他们坐在火堆边上,看见眼前的诡异景象,一个个吓得脸色惨白,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大喊一声:“站住!”,然后举着驱鬼符,跟着脚印绕圈跑。 突然,脚印掉转方向,朝着佛堂后门跑过去。 娟子守在佛堂后门,嗷嗷大叫着举起驱鬼符拍过去。 啪! 我的脸上火辣辣的,就像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脸上还贴着一张驱鬼符。 娟子兴奋的大叫:“我打中她啦!我打中她啦!” 我的脸颊抽搐了一下:“大姐,你打中我了!” 我在后面追那个女鬼,女鬼从娟子面前跑了过去,娟子举起驱鬼符,出手慢了一步,正好一巴掌拍在我的脸上。 我差点一口老血吐在娟子脸上,大爷的,怎么跟胖子一样笨啊? 一句俗语还真是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胖子和娟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这时候,就听寺庙后院传来嘭的一声响,眼前闪过一抹红光,同时还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声。 我们听得很清楚,这个尖叫声不是张语馨的声音,而是另有其人。 张语馨激动的大喊:“我……我好像打中她啦!” 我飞奔来到张语馨面前,张语馨手里拿着一张驱鬼符,上面的符咒图案亮了起来, 一团鬼气凌空闪过,紧接着,就看见一团白色身影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我心中一喜,好家伙,你终于现身啦! 地上趴着一个身穿白裙的女人,女人的脸色煞白如雪,光着一双脚丫子,模样看上去有些渗人。 张语馨感到很害怕,赶紧躲在我身后,拽着我的衣服:“鬼……鬼……” 我安慰了张语馨两句,举起驱鬼符冲向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咬咬牙,从地上爬起来,猛地一翻身,竟然在我眼前消失了。 我这才发现,原来寺庙的后院中央有口水井,但是水井早已干涸变成了枯井,那个女人应该是翻身跳进枯井里面去了。 我握了握拳头,想跑,没那么容易! 胖子和娟子踉踉跄跄跑过来,我让他们拿着驱鬼符守在井口,然后让龙少爷他们解开捆绑老古的登山绳,我把登山绳固定在井口,翻身就要下去。 张语馨一把拉着我,冲我摇了摇头,眼神里满是关切。 我说我必须下去看看,今晚一定要把事情解决了。 张语馨咬着嘴唇,叮嘱我小心。 我点点头,一手抓着登山绳,一手举着火把,贴着井壁,慢慢滑下枯井。 枯井下面阴气萦绕,给人一种彻骨的寒冷。 随着我的不断下滑,井口慢慢缩小,外面的人影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第一百三十二章 枯井怨骨 这口井以前应该是寺庙里的水井,但是早已经干涸了,变成一口枯井,井下全是一些乱石头,还长着许多杂草和青苔,空气中弥漫着老大一股霉味儿。 我下到井底,举着火把,在崎岖不平的井底慢慢往前走。 我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掌心暗暗紧扣驱鬼符,凝神戒备。 刚才跟女人交了下手,感觉白裙女人的鬼力并不算高,我觉得自己应该能够对付。 走着走着,我的脚下突然踢到了什么东西,绊了我一下,那东西也碎了。 我慌忙举起火把照向脚下,就看见脚下翻倒着一个碎裂的土坛子。灰白色的,有点像农村里用来泡咸菜的那种坛子。坛子碎了,破了一个大窟窿,从里面泼洒出一些灰色的粉末,粉末里面好像还夹着很多碎裂的骨头渣子。 我好奇的伸手摸了摸,心中打了个激灵,顿时反应过来,这个坛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咸菜坛,而是一个骨灰坛,这些灰白色的粉末全都是骨灰。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个骨灰坛里装着的,是不是那个白裙女人的骨灰? 白裙女人刚才翻身跳下枯井,估计是跑回这个骨灰坛里藏着了吧! 想到这里,我抬手就把驱鬼符拍在骨灰坛上面。 驱鬼符泛起一团光亮,就见骨灰坛里冒出一缕鬼气,同时传来呜哇一声鬼叫,一团白色影子从骨灰坛里滚了出来。 抬头一看,那团白影,正是刚才跳下枯井的白裙女人。 我俯身将火把插在石头缝隙里,从怀里摸出贴身藏着的“保命符”,三昧真火符。 三昧真火符威力强劲,是我用来保命的法宝,不到万不得已,我都不会轻易动用这张保命符。 我举起三昧真火符,对着白裙女人,厉声喝斥道:“孽障,看你往哪里跑!” 我这些口吻都是从库瘸子那里学来的,感觉这样吼一嗓子很有气势。 白裙女人抬头看见我手里的三昧真火符,立即放弃了逃跑的念头,她应该清楚,三昧真火符一旦拍在她的鬼体上,马上就能让她灰飞烟灭。 白裙女人也算是识时务,径直在我面前跪了下来,双手捣蒜般的对着我磕头。 我说你对着我磕头也没有用,你害死了三条人命,不是磕三个头就能赎回的。 白裙女人一脸悲伤的说:“其实我并不想杀人,我也是被人控制的!” 我冷笑两声,问她能不能换个好点的借口,这么烂的借口是怎么想出来的? 白裙女人低着头,不停的抹着眼泪,她说这不是借口,她真的是被人控制的。 女人告诉我,她的名字叫王笑笑,清朝年间人,原本是当地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后来家里遭遇强盗抢劫,她被强盗掳上山,后被残害致死。那伙强盗将她毁尸灭迹,把骨灰装在坛子里,抛弃在破庙的枯井里面。 我就问她,阿水和小杨变成干尸,是不是被她吸食了阳气? 王笑笑点了点头,承认阿水和小杨的死是她所为,但她又狡辩说,她做这些都是被人逼迫,其实她并不想害人。 我说你害了人就是害了人,再狡辩也没有用,口口声声被人控制,那控制你的人又是谁? 王笑笑叹了口气,神色悲伤,她说:“我真的没有狡辩,我所陈述的都是事实,我被那人控制了很多年,我也很想解脱。我害了人,你灭了我也无可厚非。但是我求你一件事情,灭了我以后,希望你也把控制我的那个人灭了,要不然你们还是没法离开幽兰寺,还会有人继续死亡!” 我皱起眉头,按照王笑笑的说法,真正的凶手还在幕后? 我看王笑笑的样子也不像在骗人,于是向她追问,控制她的人到底是谁。 王笑笑娇躯打了个冷颤,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半晌,她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白娘娘!” 我暗道奇怪,就问她白娘娘是什么来头的人物。 王笑笑倒吸一口凉气:“确切的说,白娘娘不是人,而是一只妖!一只狐妖!” 狐妖?! 我微微一惊,狐妖属于五大仙的其中一仙,民间称作“狐仙”。 一般来讲,人们把善良的狐叫做“灵狐”,把作恶的狐叫做“妖狐”或者“狐妖”。 自古以来,民间就流传着很多关于狐妖的传说。 像蒲松龄所著的《聊斋志异》里面,就有狐妖勾引书生的故事。 以前我也听老一辈的人说过狐妖的故事,说是很久很久之前,村子里有个年轻的采药人进山采药,结果不幸掉下山崖摔断了腿。后被一个肤色白皙,貌美如花的山野女子相救。女子将采药人带回家中,采药人万没想到山野之中,竟有如此绝色女子,很快就被那女子迷得神魂颠倒。 那山野女子也是放浪形骸,见那采药人年轻俊美,孔武有力,很快就勾引采药人,在这山野之中,行了那云雨之事。 采药人迟迟未归,家里人担心他出了意外,于是让他兄弟进山寻找。 兄弟在山里转了一圈,碰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在采药。 兄弟走上前,跟那老头子打听采药人的下落,谁知道那老头子顿时老泪纵横,说他便是那个失踪的采药人。 兄弟完全不敢相信,这才几日不见,原本年轻俊美的采药人,为何变成了一个迟迟暮年的老头子? 后来这个采药人跟兄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说了自己掉下山崖被山野女子相救的事情,也说了自己和山野女子云雨的事情。几次云雨下来,他就从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变成骨瘦如柴的糟老头子。 兄弟把这个采药人带回家,有懂行的人告诉他们,采药人八成是碰上狐妖了,狐妖最擅魅惑之术,喜欢吸食年轻男人的阳气来促进修炼,采药人这副模样,明显是被狐妖吸食了阳气,导致阳气枯竭。 我看着王笑笑:“你的意思是,你被狐妖控制了?” 王笑笑点点头:“我本只是徘徊在幽兰寺里的一缕幽魂,但是没有想到,这座破败的幽兰寺里面,居然有只千年狐妖在此修炼。我区区一个幽魂,鬼力低微,哪里是千年狐妖的对手,于是不得已做了她的奴隶,被她控制,帮她害人,她让我叫她白娘娘!” 第一百三十三章 白狐 白娘娘?! 我背负着双手,来回踱着步子。 没想到幕后凶手居然是一只千年狐妖,这件事情明显比想象中更加棘手。 王笑笑告诉我,我们之所以跑不出去,是因为方圆十里都被白娘娘布下迷幻阵。 一旦有人进入迷幻阵的范围,白娘娘就会把人引到幽兰寺,这些年莫名其妙死在幽兰寺的人,也不在少数。 换句话说,要想离开这里,就必须破了迷幻阵。但破阵的前提是,得把白娘娘解决掉。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扪心自问,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不可能是千年狐妖的对手。 没想到简简单单的一次野游,居然搞出这么大的事情。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跟王笑笑面对面坐下,让她跟我讲讲这个白娘娘的来历。 事情要追溯到唐朝,唐朝时候,佛教盛行,全国各地大兴寺庙,这座幽兰寺也是在那个时候修建起来的。 为什么要把幽兰寺修建在这深山里面呢,这中间还有个故事。 当年打仗的时候,在这个山坳里面死了很多人,累累白骨无处安放,孤魂野鬼到处游荡。 某天,一大和尚路过此地,看见这里鬼气浓烈,出于善心,于是向当地官吏申请,在这里修建了这座幽兰寺,其目的是为了镇压地底下面的孤魂野鬼。 有了佛寺的镇压,那些孤魂野鬼果然没在出来作怪,这座幽兰寺也算是保佑了一方太平。 然而,好景不长,幽兰寺发生了一次重大变故,变故的主角,是一只白狐,也就是现在的这个白娘娘。那时候的白娘娘修为还不高,只是一只小白狐。 白狐路过幽兰寺,被幽兰寺地下的鬼气所吸引,觉得这个阴气旺盛的地方,正是一个修炼的好去处,于是一心想要把幽兰寺占为己有。 当时幽兰寺里的香火还挺盛,住着十几二十个和尚。 白狐利用出家人的善心,偷偷溜到寺庙门口,假装成一只受伤的小狐狸。 有个小和尚见她可怜,就把她抱回寺庙里面,好吃好喝的喂着,帮她养伤。 小和尚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白狐的阴谋,自己的好心却成了引狼入室。 白狐白天的时候,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狐狸,山林间日子清闲,小和尚把白狐当成做好的玩伴,谁知道就是这个玩伴,掀起了幽兰寺的血雨腥风。 等到一个月圆之夜,白狐幻化成一个性感冷艳的妙龄少女,潜入和尚的厢房里面,利用美色魅惑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和尚。等到这些和尚被魅惑以后,她就用爪子挖走他们的心脏。 狐妖最喜欢吃人心,因为吃人心可以令她快速提升妖力。 一夜之间,幽兰寺的十多个和尚,全部死于非命,他们的心脏全部不翼而飞,心窝处留下触目惊心的血窟窿。 现场惨不忍睹,厢房里面,十多具和尚的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鲜血飞溅得到处都是,窗户上,墙上,地上,原本宁静清幽的厢房,活活变成了屠宰房,血腥味冲天。 当那个小和尚推开厢房门的时候,就看见白狐坐在这些尸体的中间,爪子里捧着血淋淋的人心,吃得正欢,血水顺着她的嘴角滴落,染红了胸前的白毛。 小和尚这才知道自己犯了滔天大错,居然带了一只狐妖回来,害死了寺庙里的所有人。 小和尚悲痛欲绝,非常自责,转身跑回佛堂,一头撞死在那尊坐佛上面,脑浆沫子流了一地。 幽兰寺发生的命案震惊了当地官府,官府专门派人来查探,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幽兰寺可能受到了贼人的偷袭。 这个结论当然不能服众,民间纷纷传言,是地底下镇压的那些厉鬼跑出来了。 从此以后,幽兰寺变成了一座鬼寺,再也没人去幽兰寺烧香拜佛,原本香火鼎盛的幽兰寺迅速没落,在岁月的洗礼中,慢慢变成今日所见的破败萧瑟景象。 而那白狐自从占据这块“阴气宝地”以后,日日修炼,妖力提升很快,终究变成了现在的千年狐妖。 王笑笑被埋骨在此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后的清朝了。 那伙强盗也是咎由自取,他们把王笑笑的尸骨扔在幽兰寺的枯井里,结果一个都没能跑出去,全都被狐妖挖了心。 在王笑笑的讲述下,我终于知道了幽兰寺的前世今生,也知道了这个白娘娘的来历。 细细一想,幽兰寺里所发生的事情,就像是电影《倩女幽魂》的翻版,但我却不是燕赤霞,没有燕赤霞那样大的本事。如果真的跟千年狐妖对上,仅凭我手里这张三昧真火符,那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于是我问王笑笑,那晚张鹏的心脏被人挖走,是不是狐妖吃掉了? 王笑笑点点头,之前狐妖在闭关修炼,那日她刚刚苏醒,跟我说肚子饿了,要我帮她取一颗人心回去。 我冷冷看着王笑笑:“虽然你被狐妖控制逼迫,但是你毕竟害死了那么多人,其罪当诛!” 王笑笑没有多说什么,把头埋得很低,匍匐在地上,请求我给她一个痛快。 我举起三昧真火符:“最后问你一件事情,那个白娘娘藏身在什么地方?” 幽兰寺只有这么大,但是这几日我都没有发现白娘娘的踪影,所以我觉得她应该藏在某个隐秘的地方。 果不其然,王笑笑告诉我,在佛堂的那尊坐佛下面,有条密道,可以进入佛堂下方的密室,而白娘娘就在那个密室里面修炼。 我心想这白娘娘还真够狡猾的,搞得跟谍战片似的。 我又问王笑笑开启密道的方法,王笑笑说:“佛像的两只眼睛就是机关,按下机关,密道就会开启!” 我点点头,说了声好,然后猛地把三昧真火符拍在王笑笑的脑袋上:“安心上路吧!” 我这样做,并不是残忍,只是替天行道,王笑笑虽然是身不由己,但她确确实实害了人,所以理应接受惩罚。 第一百三十四章 白娘娘 我背转身,大踏步往井口走去。 我的身后,王笑笑的鬼魂在三昧真火里面慢慢变成飞灰。 刚刚爬出井口,就听胖子喊了声:“干他!”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脑袋上就啪啪挨了两巴掌,两张驱鬼符拍在我的脑袋上。 我看了看胖子,又看了看娟子:“你俩瞎啊!” “哎呀!是杨程!快快快,打错人了!”胖子赶紧招呼上旁边的郝飞机和卷毛,把我从井口拖上来。 我摸了摸脑袋,龇牙咧嘴,妈的,下手还挺狠的啊,打得我晕乎乎的。 胖子说:“你半天不上来,我还以为你跟那个女鬼在下面谈情说爱呢!” 我没好气的骂胖子:“你才跟女鬼谈情说爱呢!” 娟子在边上听到这话就不乐意了:“杨程,不带你这么骂人的!” 我怔了怔,随即瞥见胖子和娟子十指紧扣,顿时明白了什么,忍不住打了个哈哈。 我说枯井里面的女鬼已经被我消灭了,大家都很高兴,激动的抱在一起,念念叨叨的说:“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 看见大家这么高兴,我很不想泼他们的冷水,但我还是只能实话实说,我让他们不要急着高兴,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 “还没有结束?!”龙少爷皱起眉头问我:“你不是说那个女鬼已经被消灭了吗?” 我点点头,又摇了摇头,把关于白娘娘的事情说了出来。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就连眼镜妹都说:“杨程,你不是在写现代版的《聊斋志异》吧?” 胖子满脸沮丧,其他人的高兴劲也全都消失了,一个个愁眉苦脸。 其实要应付一只千年狐妖,我的心里完全没有底,甚至连一成的胜算都没有,但是这话我不能说出来,我一说出来,人心就散了,到时候队伍会失控的。 所以我假装很乐观的样子,安慰他们说:“不要紧的,我去会会那个白娘娘!” 回到佛堂,按照王笑笑所说,白娘娘在佛堂下面的密室里,密道入口就在坐佛下面。 我绕着坐佛走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我在心里跟佛祖说了句多有得罪,踩着佛像爬上去,摸到坐佛的双眼。 我咬咬牙,双手稍稍用力,往下一按。 坐佛的两只眼睛顿时凹陷下去,佛像里面传来一阵咔咔声响。 紧接着,这尊坐佛居然按照顺时针方向,缓缓转动一百八十度,露出下面一个黑黢黢的密道口。 我心中一喜,王笑笑果然没有骗我。 这个机关设计还挺巧妙的,谁也想不到坐佛的屁股下面会有密道。 以前因为战乱,很多寺庙都会修建密室,一来是存放珍贵文物,免遭战火洗礼,二来是发生战事的时候,给寺庙里的和尚提供一个避难场所。 众人看着密道口,很惊奇,却又不敢靠近,生怕那只千年狐妖从密道下面窜出来。 我从火堆里抽出一支火把,转身就要下去。 胖子一脸紧张的问我:“真的要下去?” 我点点头,说句心里话,我不想下去,更不想面对那只千年狐妖。 可是,如果不能解决千年狐妖,我们永远都会被困在幽兰寺的迷幻阵里面。 反正横竖都是死,倒不如拼上性命,下去赌一把。 张语馨拉住我,她摘下脖子上的一个吊坠,替我系在脖子上。 我低头一看,张语馨给我的吊坠竟然是一个翡翠色的玉佛。 民间有云:“男戴观音女戴佛!” 所以,女人佩戴的通常都是玉佛。 这个玉佛一直都挂在张语馨的脖子上,应该是她的贴身之物,没想到她居然摘下来送给我。 张语馨告诉我,这个玉佛是她小时候去佛教名山峨眉山游玩的时候,花大价钱求来的,还特意找住持开过光,很灵验的,戴在身上可保平安,这么多年她戴着玉佛,从来都没有出过事。 我推辞说这个玉佛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张语馨就说让我先戴着,保平安,等我回来的时候,再还给她。 张语馨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不好再继续推辞,毕竟人家一片热心。 我摸了摸玉佛,玉佛冰凉凉的,但是我的心里却是热乎乎的,很感动。 我没让任何人陪我下去,因为他们都只是凡夫俗子,下去之后,又不能帮上什么忙,反而会成为我的累赘。 众人满脸关切的看着我,我跟他们摆了摆手,猫腰钻进密道口。 密道下面有个“z”字形石梯,我举着火把,踩着石梯,慢慢下到密室里面。 密室里面没有光亮,黑咕隆咚的,伸手不见五指。 而且非常阴冷,带着一大股邪气,仿佛要把骨头里的风湿勾出来。 以前这座幽兰寺下面全是尸骨,这里阴气重也很正常。 再加上白娘娘在这里修炼了那么多年,阴气更盛。 火把的光亮有限,把密室映照得朦朦胧胧。 密室并不算大,坚硬的石墙,幽冷的青石板地面,空空荡荡的,也没有存放什么珍贵文物,就是一间空屋子。 对呀,奇怪,怎么会是空屋子呢? 王笑笑不是说白娘娘在密室里面修炼吗? 但是我怎么一直没有看见白娘娘的身影呢? 我举着火把四处张望,心里正自疑惑的时候,忽听一个阴冷冷的声音从头顶上方传来:“小子,好大的胆子!” 那声音有些尖锐,把我吓了一大跳,慌忙举着火把往上面张望。 只见密室顶上,竟然倒挂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女人,头下脚上的倒挂着,头发披散,穿着一袭白衣,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邪术,竟然能用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姿势进行修炼。 我心中一惊:“白娘娘?!” 白娘娘落下地来,转身看着我。 实话讲,在我看见白娘娘第一眼的时候,我的小心肝猛地颤抖了一下,因为面前这个白娘娘,竟然超乎我想象的漂亮。 无论是打扮还是冷艳的气质,都有种古装美女的感觉。 但漂亮归漂亮,她的眉眼和唇角却隐隐流露出一种妖邪之感。 第一百三十五章 破禁之咒 当时我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年少,看见面前这个妖艳的白娘娘,体内的荷尔蒙就像开水一样沸腾着。 白娘娘嘴角含着一抹春意:“小子,有点本事,居然能够找到这里,是王笑笑那个贱婢告诉你的吧?” 我没有说话。 白娘娘又说:“想必那个贱婢已经被你收了吧?你叫什么名字?” 我咬着嘴唇,回答说我叫杨程。 白娘娘笑了笑:“你知道我是狐妖,还敢来找我?不怕我挖出你的心吃掉吗?” 我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说;“怕!但我不得不来!” 白娘娘点点头:“小小年纪,勇气可嘉!” 我直截了当的说:“白娘娘,我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我来找你,就是想请求你能不能高抬贵手?我们只是出来野游而已,无意中闯入你的地盘,望原谅!” 白娘娘嘻嘻笑着说:“年纪不大,说话还挺老成的,你过来!” 白娘娘冲我招了招手,我鼓起勇气走到白娘娘面前,闻到她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味,那香味令人意乱情迷。 白娘娘绕着我走了一圈,嘴角含笑,连连点头:“不错不错,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缺命体,正是修炼的绝佳材料啊!” 我的脑子迷迷糊糊的,感觉白娘娘的声音变得非常缥缈,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 白娘娘在我面前停下脚步,对着我吹气如兰:“我美吗?” 一缕白烟喷在我的脸上,我整个人神魂颠倒,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木讷的点了点头。 白娘娘笑了笑,一双雪白的柔荑在我身上缓缓游走,胸口,腹部,后背,大腿,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火炭一样的燃烧起来,烫得吓人。 白娘娘眉梢含情,瞳孔里闪烁着狐媚的光,雪白的皓齿轻轻咬着我的耳根,对着我的耳朵轻轻吹着气:“小乖乖,你还没有尝试过云雨的滋味吧?今天娘娘就让你尝尝鲜,嘻嘻!” 我浑身颤抖,整个人仿佛坠入温柔乡中,一时间不知身在何方。 就在我意乱情迷的时候,我的胸口位置突然迸射出一圈翡翠色光晕,光晕之中,隐隐还有一圈庄严的佛光。 白娘娘怪叫一声,向后跃开一大步,她的双手冒着黑烟,竟像是被佛光给灼伤了。 白娘娘咬着嘴唇看着我,眼神里充满怨毒。 在佛光亮起的同时,我也瞬间清醒过来,忍不住冷汗涔涔。 好险,差一点点我就被这只千年狐妖夺走了童贞,狐妖的魅惑之术太可怕了,不知不觉就中招了。 我很意外的看着脖子上的玉佛,没想到关键时刻,竟是这玉佛救了我一命。 看来这玉佛还挺有佛性的,不愧是从佛教名山求回来的。 白娘娘甩了甩手,一步步朝我走过来。 我舔了舔嘴唇,举起手里的玉佛,怒斥道:“别过来啊!别过来!” 白娘娘轻蔑的笑了笑:“我一千年白狐,会怕区区一个玉佛?” 我后退一步,问白娘娘到底想要怎样。 白娘娘笑了笑,指着我说:“你的命,我要定了!” 白娘娘和我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她没有靠近我,而是伸手虚空一抓。 我顿时就觉得喉头一紧,空气中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扼住了我的脖子,将我缓缓从地上提了起来。 那只无形的手将我提到半空中,我四肢拼命挣扎,但却无济于事,整个人就像一只被凌空提起来的大王八。 白娘娘慢慢收紧手指,那只无形的手仿佛也跟着慢慢收紧手指,我无法呼吸,一张脸涨得通红。 由于大脑缺氧,我的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感觉自己的胸腔都要炸裂了。 白娘娘面带笑意的看着我,神态轻松,仿佛在捏死一只蚂蚁。 人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往往能够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我的脑海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闪电亮起的同时,我想起了在《三清书》里看过的一道咒术,咒术的名字叫做“破禁之咒”。 这道咒术起咒比较简单,只需要自己的精血即可起咒,威力大,见效快。 但这道咒术因为是用施法者的精血起咒,所以会对施法者的身体造成巨大的损伤。每施一次咒,就会耗损大量精血。施法者如果不能承受反噬之力,很可能会精血枯竭而亡。 《三清书》里面,在这道“破禁之咒”的下方,前辈用红笔在下面写了三个:“慎之!慎之!!慎之!!!”,以此来提醒后人,在使用破禁之咒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一旦施展破禁之咒,那就是拼命! 我现在都已经站在死亡边缘,不拼命还待何时? 所以,我没有多想,在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便咬破舌尖,开始起咒。 舌尖血乃纯阳之物,我咬破舌尖,强忍着剧痛,嘴巴里满满都是血腥味。 我把右手食指放进嘴里蘸了一些舌尖血,以指为笔,凌空画起“破禁之咒”。 一道血色的符咒很快闪现在空中,破禁之咒已然成型。 我在心里大吼一声:“咄!”,手指一扬,破禁之咒泛着血红色的光,划出破空之气,急速飞旋而出,直接拍在白娘娘身上。 白娘娘惊呼一声,被破禁之咒轰得向后飞出三米远。 血光在白娘娘身上爆裂,白娘娘的头顶上冒起缕缕黑烟。 白娘娘捂着胸口,一脸惊讶的看着我,估计没想到我小小年纪,居然能够使出这样的道术。 白娘娘被逼退后,那只无形的手自然也松开我的脖子,我从半空中落下来,单膝跪在地上,左手撑着地面,右手捂着脖子,剧烈的咳嗽,总算是缓过一口气来。 白娘娘冷笑着说:“好小子,我倒是有些低估你了!” 我没有说话,一口舌尖血吐在指尖,再次画出一个“破禁之咒”,怒吼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咄!” 破禁之咒贴地飞旋而过,划出一道炫目的血光,空气发出如同布匹撕裂的声音。 白娘娘面色一变,举起双手,十字格挡在胸口前面,手臂泛起一团白光,犹如一面防护盾牌。 第一百三十六章 死里逃生 破禁之咒轰击在那团白光上面,血光顿时如同玻璃般破碎四溅。 白娘娘向后滑退一步,冷冷笑道:“我就说过,你一定是修炼的绝佳材料,哈哈哈!小宝贝,娘娘今晚必须得好好宠幸你!” 白娘娘的笑声,让我感到一阵恶寒。 为了坚守自己的贞操,我决不能轻易认输。 于是,我第三次施展出破禁之咒,我明显感觉到体力已经透支,整个人连站都站不稳了。 白娘娘皱起眉头:“小子,这样的咒术不是你所能承受的,你这是不要命了么?” 我没有说话,紧咬着嘴唇,一张脸绷得紧紧的。 破禁之咒再次旋转而出,将白娘娘逼到密室的角落里。 趁此机会,我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几乎是连滚带爬的逃出密道。 看见我从密道下面爬出来,原本焦急的人们立马围拢上来,向我询问情况。 我沙哑着嗓子,有气无力的说:“跑……快跑……” 众人看我脸色苍白,毫无血色,都知道情况不妙,撒丫子就往外面跑,一个个急着逃命,居然把我丢弃在佛堂里。 只有张语馨独自跑回来,我很意外,问她怎么还不走,张语馨说:“我要跟你一起走!” 张语馨把我从地上搀扶起来,我也不知道一个柔弱女子,此时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我在张语馨的搀扶下,踉踉跄跄跑出幽兰寺。 幽兰寺外面一片漆黑,我们也没有方向感,慌不择路,一头扎进连绵起伏的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里面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窜。 四周一片死寂,我们只能听见自己剧烈的喘息声。 树林里面,飘荡着白娘娘阴桀的笑声,那笑声缥缈无踪,仿佛远在天边,又仿佛近在咫尺,让人心肝乱颤。 胖子他们全都吓得面无血色,一边跑,一边“鬼啊!鬼啊!”的大喊。 甚至我还听见龙少爷在喊:“妈,我要回家!妈!” 白娘娘咯咯笑得很欢:“真是一群小可爱,幽兰寺好久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你们留下来陪我好不好?留下来陪我玩一玩?” 胖子跑得飞快:“姐姐,我们不约!姐姐,我们不约!” 龙少爷哭喊着说:“我不玩了,我再也不玩了,我要回去好好学习,呜呜呜!” 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这些家伙居然还没有几个女人沉得住气,尤其是张语馨,从头到尾一声不吭,不像龙少爷和胖子在那里哭爹喊娘。 “别跑了,小可爱们,方圆十里都是我布下的迷幻阵,你们跑不出去的,白费力气,最后还不是得乖乖回到幽兰寺!”白娘娘冷笑着说。 虽然我们知道白娘娘说的是实话,但是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存活的侥幸心理,不停的往前跑,往前跑。 跑着跑着,就在我感觉肺都快炸了的时候,胖子在前面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我心中一沉,顿时暗叫糟糕,胖子这一叫,我感觉我们又回到了幽兰寺。 我长叹一声,一片心灰意冷,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心里的那口气也泄了。 连续使用三次破禁之咒,我本来就已经体力透支,有种油尽灯枯的感觉,而后又一路跑了这么远,全靠一股求生意志在支撑着,但是现在意志一散,整个人就像泄气的皮球,再也挪不动脚步。 张语馨催促我快起来,我一脸悲伤的摇了摇头,我说我跑不动了,再跑我可能会暴毙而亡,反正跑也没有用,横竖都是死,我现在就是一只待宰的鸡,等着白娘娘来杀了我。 这时候,就听胖子他们发出欢快的笑声,我心想这些人是不是都他妈疯了,回到幽兰寺还这么高兴,他们真把幽兰寺当自己家了呀? 胖子兴冲冲跑过来喊我,我就骂他,说他有病,跑回幽兰寺居然还很高兴。 胖子愣了一下:“什么幽兰寺?” “前面不是幽兰寺吗?”我问胖子。 胖子笑着说当然不是,我看胖子不像开玩笑,心里觉得很奇怪,连忙问胖子前面是什么地方。 胖子一本正经的回答:“前面是仙女湖啊!” 仙女湖?! 前面竟然是仙女湖?! 难道大家这么高兴,原来我们逃出了幽兰寺,回到了仙女湖。 等等,既然回到了仙女湖,就说明我们现在已经逃离了迷幻阵! 一念至此,我瞬间恢复了不少体力,高兴的想从地上跳起来。 太好啦! 我们终于走出来啦! 我们终于走出来啦!哈哈哈! 可是我又禁不住转念一想,这么多天我们都被困在白娘娘的迷幻阵里面,那刚才我们是怎么逃出来的?难道是白娘娘故意放走我们的?那只千年狐妖怕是没有那么好心吧? 我越想越觉得奇怪,胖子就说:“你想那么多做什么,管他怎么逃出来的,也许是老天爷保佑吧,反正我们现在逃出来了!” 我点点头,和张语馨一起慢慢往湖边走去。 皎洁的月光落在湖面上,泛起梦幻的波光,美的就像童话故事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望着漂亮的仙女湖,感觉这几天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现在,噩梦结束了,我们总算是回到了现实。 可是,噩梦真的结束了吗? 众人都在欢呼雀跃,庆祝自己死里逃生。 胖子他们蹲在湖边,双手捧着湖水咕噜噜痛饮,然后用清冽的湖水洗掉脸上的汗水和污渍。 我也走过去,趴在湖边大口大口喝饱水,痛痛快快洗了把脸,这才感觉自己恢复了一点点力气。 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异样,身后怎么会变得那么安静呢? 刚刚大家都还有说有笑的,怎么刹那间寂静无声了? 我急忙回头一看,眼前的景象顿时吓了我一跳,胖子他们全都趴在地上,双目紧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昏迷过去了。 我的太阳穴突突直跳,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们会突然变成这样? 我心中发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胖子面前,伸手去探他的鼻息。 第一百三十七章 蛇妻护驾 “放心吧,死不了,我只是暂时把他们弄晕过去了!” 一个熟悉的少女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我怔了怔,随即惊喜的回过头,青青?!这是青青的声音! 仙女湖畔站着一个苗条的身影,不是青青还会是谁? 没想到在这种绝望的时刻,竟然能够见到我的蛇妻青青,心中顿时激动不已,踉跄着跑到柳青青面前。 自从上次回来以后,柳青青几乎没有怎么出过门。 这次毕业游也很突然,我也没有回过家,柳青青怎么会知道我来了仙女湖? 柳青青说放假那么多天,你都没有回过家,老爷子随便找人一打听,就听说你们跑到仙女湖来游玩了,但就算出来野游也玩不了这么多天啊,家里人隐隐担心我的安危,就让柳青青出来看一看。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柳青青,是不是她从迷幻阵里面把我们救出来的? 柳青青点点头,说她来到仙女湖寻找我,却没有发现我的踪迹,但是看这片山林之中,竟然隐隐透露着妖气,组成了一个迷幻阵。柳青青听见我们的呼喊声,知道我们被困在迷幻阵里面,所以出手解了这迷幻阵,把我们救了出来。 我听得一阵阵激动,没想到关键时候,又是蛇妻护驾,救了我的命。 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话:“世上最关爱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枕边人!” 我问柳青青为什么把胖子他们弄晕了,柳青青笑了笑:“这不是为了隐瞒身份吗?等我修炼到可以完全幻化成人形的时候,我就能光明正大出现在你的身边了!” 我心有余悸的往林子里面看了一眼,催促柳青青快把胖子他们弄醒,趁着那只千年狐妖还没有追上来,带领大家赶紧逃离仙女湖。 柳青青摇了摇头:“来不及了,她已经追上来了!” 我心中一惊,慌忙扭头一看,就看见一道白影在树林间来回跳跃,正是那只千年狐妖白娘娘。 白娘娘挂在不远处的树干上,夜风拂动她的长裙,妖娆而又性感。 柳青青踏前一步,将我护在她身后,这个微小的动作,却让我无比温暖。 我爱你,所以我要为你遮风挡雨! 白娘娘冷笑着说:“哟,挺恩爱的嘛,我说这小子怎么有能力破解我的迷幻阵,原来是你这小小青蛇在作怪!” 柳青青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白娘娘露出妖媚的笑容,一脸浪荡的说:“妹子,说句心里话,我也挺喜欢杨程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两女共伺一夫如何?” 我一听这话,鼻血都差点喷出来了,两女伺一夫,这可是所有男人的终极梦想啊! 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白娘娘和柳青青,一个是妖狐,一个是灵蛇,都是天下绝色女子,这辈子要是真的能被她们共同伺候,就算是少活十年也愿意啊! 只可惜,白娘娘绝不是真的喜欢我,她想得到我,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天缺命魂而已。 柳青青皱起眉头,啐骂道:“不要脸,下贱!” 白娘娘被柳青青一通辱骂,却也不恼,脸上仍然挂着勾魂的笑:“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咱们都是女人,我也有权利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对不对?” 白娘娘一边卖弄风骚,一边对着我暗送秋波,眼神相当迷人。 “得了吧,演戏给谁看呢!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揣着什么心思吗?你是看上杨程的命魂了吧?”柳青青冷冷说。 白娘娘被柳青青揭穿心思,嘻嘻笑道:“妹子,瞧你这话说的,你跟杨程在一起,不也是为了他的天缺命魂吗?” 我心中一颤,诧异的看向柳青青。 柳青青面色一变,指着白娘娘大骂:“你这妖狐,休要血口喷人!” 白娘娘冷冷一笑,带着嘲讽的口吻说:“大家都是妖,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吗?杨程也是年纪小,才会受你蒙蔽,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上!” 白娘娘的这番话,就像刀子一样扎在我的心窝里。 什么意思? 难道柳青青和我在一起,竟也是为了……修炼?! 我面露痛苦之色,大脑一片空白,木然的站在那里。 青青和我在一起,如果是一场骗局,那么这个世界上,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我能相信的东西。 柳青青压低声音对我说:“杨程,不要听她挑拨离间,狐妖最擅攻心之术,你不要受她蛊惑!” 我紧咬着嘴唇,感觉心窝里就像插了把刀子,难受得几乎要窒息。 虽然我并不相信白娘娘所说的这些话,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所说的这些话,确实令我方寸大乱。 白娘娘继续蛊惑我说:“杨程,你还是太年轻了,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吧?农夫救了蛇,蛇醒之后却咬死了农夫。给你一句忠告,蛇这种东西,心性最毒,你跟她在一起,迟早会被她害死的!还是我们狐狸好,又温柔又体贴,还能把你伺候的舒舒服服……” 我抬手捂着耳朵,嘶声大吼道;“别说了!你不要再说了!你这个狐妖,别想挑拨我和青青之间的关系!” 白娘娘幽幽叹了口气:“杨程,看你使的是三清符咒之术,你应该是有师父的对吧?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师父跟这青蛇很可能是一路的,他们在联手套路你,欺骗你!哈哈哈!” 我使劲捂着耳朵,不想去听白娘娘说的话,但是白娘娘的声音,却像利刺一样,一字一句刺进我的耳膜。 柳青青突然一甩水袖,一股灵气破体而出,她的翠绿色长衫登时飞扬起来,两只眼睛也变成了血红色。 白娘娘捂嘴娇笑道:“哟,妹子,戳穿你的小心思,所以你恼羞成怒了吗?怎么?看你这阵势,好像想跟我干仗似的?你觉得你有那个本事吗?” 柳青青冷眼盯着白娘娘,无形劲风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吹得灌木哗哗作响,原本宁静的仙女湖,此时湖面上也泛起滚滚波浪,月光全部被搅碎了,融进水里。 第一百三十八章 蛇vs狐 柳青青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成剑指,突然指向白娘娘,就听哗啦水声,一道水浪破水而出,幻化成一条蛇的模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白娘娘凌空飞去。 “雕虫小技!就凭你这点本事,也敢在本娘娘面前献丑!” 白娘娘的语气充满嘲讽,只见她长袖一甩,头发突然飞扬起来,面容一下子变得十分狰狞,发出啊的一声嘶吼。 一团浓烈的白色妖气破体而出,凝幻成一只白色妖狐,凶猛的扑向凌空飞来的那条“大蛇”。 只一个回合,妖狐就把那条“大蛇”拍落在地上,“大蛇”碎裂,变成碎玉落珠哗啦啦飞溅一地。 妖狐其势不减,闪电般扑到青青面前,一下子穿透青青的身体。 柳青青如遭重击,整个人腾空向后飞了起来,哗啦一声坠入仙女湖。 白娘娘发出阴桀的笑声:“咯咯咯……咯咯咯……” 我看见柳青青被白娘娘击飞,当下瞪红眼睛,一瘸一拐的跑向湖边,一边跑一边呼唤柳青青的名字。 我的心紧紧拧成一团,如同浸水的布条,柳青青这一下伤得绝对不轻。 几秒钟后,忽听嘭的一声爆响,仙女湖中央突然炸起一道十数米高的水柱,气势恢宏。 那道水柱在湖面上盘旋飞舞,变成水龙卷,四面八方的劲风全部朝着湖中央汇聚而去。 我惊讶的看着这一幕,那道水龙卷犹如一条大蛇,在湖面跳着缠绵悱恻的舞蹈。 不,等等,水龙卷里面真的有一条大蛇! 那条大蛇浑身泛着青光,竟然是一条大青蛇! 我心中诧异,柳青青的真身不是一条小玉蛇吗?怎么变成了一条大青蛇? 大青蛇猛地发出一声咆哮,贴着水面迅速掠过,如同破浪穿行的快船,两边的水浪飞溅起数米高,气势相当惊人。 大青蛇扑过去,唰一下缠住了那只白色妖狐。 白色妖狐亮出利爪,狠狠在大青蛇的腹部划了一道血口子。 大青蛇吃痛,却没有退缩,反而把妖狐缠得更紧。 这一蛇一狐在湖面上斗得异常激烈,大青蛇身上被妖狐划出不少血口,流出的鲜血染红了湖面。但是妖狐也好不到哪里去,被大青蛇缠得死死的,时而拖入湖底下面,时而又抛出湖面。 原本平静的仙女湖,此时变得波涛汹涌,恶浪滚滚,不时传来猛烈的炸裂声响。 两大仙家斗法,我还是第一次目睹如此震撼的场面,简直让我大开眼界。 没有想到那些在玄幻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情,竟然会真实的在我眼前上演。 我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脸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我焦急的看着湖面上的战斗,很想帮助柳青青,但是却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站在湖边干瞪眼。 片刻之后,就听白娘娘怒吼道:“小小灵蛇,也敢跟日月争辉,去死吧!” 白娘娘双手合抱在胸前,她的裙子就像花瓣一样旋转飞舞。 只听尖厉的叫喊声不绝于耳,就看见无数道白影从白娘娘的裙底下面狂奔而出。 我惊讶的瞪大眼睛,那一团团狂奔的白影,竟然是一只只白色的小狐狸,浑身呈半透明,明显是白娘娘用妖气凝幻出来的。 白娘娘一口气居然能够凝幻出这么多妖狐,可见她的道行深不可测。 那群妖狐呼啦啦冲向湖中央,从湖面上飞快掠过,踏浪而行。 有了这群妖狐加入战团,原本的平衡立刻被打破,胜利的天平顿时朝着白娘娘这边倾斜。 大青蛇被这群妖狐四面围攻,伤痕累累。 之前那只白色妖狐得到喘息,立马对大青蛇展开更为疯狂的反击。 大青蛇在湖里挣扎,显得非常痛苦,我跪在湖边大喊:“青青!青青!” “老子跟你拼啦!” 我嗷嗷大叫着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头,一瘸一拐的冲向白娘娘。 我的心里很清楚,我肯定不是白娘娘的对手,但是为了我的妻子,我还是抱着必死的心态,义无反顾冲上去。 来到白娘娘面前,白娘娘突然对我厉叱一声:“滚!” 一口白色妖气从白娘娘嘴里吐出来,我登时被震得倒飞出去,挂在不远处的树枝上,如同钟摆一样晃来晃去,感觉天旋地转,半条小命都没有了。 就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忽听一个苍老浑厚的声音从树林里传来:“大胆孽障!” 那声音如同雷鸣,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与此同时,一道红色剑芒犹如一道红色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树林里飞射而出。 白娘娘微微一惊,急忙举起双手,交叉护住胸口,手臂上泛起白光,幻化成一个白色护盾。 剑芒撞击在护盾上,护盾轰然碎裂,白娘娘尖叫着贴地向后滑退出十数米,后背重重撞击在一棵大树干上。 白娘娘面露颓然之色,脸庞白得吓人,一缕血丝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来。 我心中大喜,这道红色剑芒我太熟悉了,这不是王家祖传的桃木剑吗?王保长来了吗? 还有,刚才那个苍老浑厚的声音,很明显是库瘸子的声音。 我激动的张嘴大喊:“王保长!库大仙!!” 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王保长和库瘸子犹如神兵天降出现在仙女湖。 库瘸子和王保长从树林里面走出来,库瘸子走在前面,王保长跟在后面。 这一刻,我有种看见恩人的感觉,止不住红了眼眶。 库瘸子对着湖里的大青蛇说:“不好意思柳小姐,来迟一步!” 听库瘸子这句话的口吻,应该是柳青青通知他们前来的吧。 白娘娘吐了口鲜血,面容阴冷的骂道:“怪不得区区一条小青蛇也敢跟我斗,呵呵,原来是请了帮手啊!” 柳青青收起青蛇真身,变回人形,哗啦一声跃出水面。 但见柳青青浑身尽湿,面色惨白,显得十分虚弱。 她浑身上下都是血口子,前胸后背,胳膊肚子,那件贴身的绿裙子,也变成了破布条。 柳青青踉跄了几步,靠着一棵树干,软绵绵滑坐在地上。 柳青青喘息着对库瘸子说:“库大仙,交给你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斩尾 库瘸子点点头,剑指一扬,那把桃木剑再次飞到空中,滴溜溜旋转起来。 桃木剑飞旋出一道道红色剑芒,剑尖冷冷对着白娘娘。 白娘娘咬牙切齿,恨声骂道:“该死的老东西!” 库瘸子冷哼一声,也不说话,剑指唰地指向白娘娘。 原本悬浮在空中的桃木剑,再次化作一道红光,朝着白娘娘飞射而去。 白娘娘知道桃木剑的厉害,不敢硬挡,赶紧把刚才凝幻的白色妖狐召唤到自己面前,成为自己的挡箭牌。 白色妖狐张开爪子去抓桃木剑,岂料桃木剑快如闪电,瞬间贯穿白色妖狐的胸口,白色妖狐滋的一声,化成一团妖气凭空消散。 白娘娘大惊失色,赶紧转身遁逃。 白娘娘跑得很快,在树林间如同流星般穿梭,只能看见一团模糊的白影。 突然,树林里传来一声老虎的咆哮。 我循声望去,但见漆黑的树林里面,突然爆出一团奇异的幽光,幽光里面,隐隐有一头下山猛虎在闪烁。 白娘娘猝不及防,一头撞在那团光亮上面,直接被老虎吼了回去,转身朝着另外一个方向仓皇狂奔。 跑了没有多远,这一次,传来比老虎更加威猛的龙吟之声。 白娘娘被弹飞老远,脸色惨白如纸,在树林里惊慌失措,却又不知道该逃往哪个方向。 四面八方各自亮起一团幽光,幽光之中,分别显现出白虎,青龙,玄武,朱雀四大神兽的影子。 千年白狐再怎么厉害,但是在上古四大神兽面前,也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白娘娘咚的一声,竟然对着四大神兽跪了下来。 王保长抚掌大笑:“哈哈哈!你以为你能跑掉吗?我早就用四神镜在树林里面布下四神阵,任何妖魔鬼怪都插翅难飞!” 我心中大喜,刚才看见四大神兽显现出来的时候,我就猜到是王保长的四神镜。 原来四神镜如此威力,之前用四神镜对付河童,还真是有些牛刀杀鸡的感觉。 四神镜迸发出熠熠金光,将白娘娘笼罩在其中,白娘娘发出撕心裂肺的痛苦喊叫,很快在金光中现出真身,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狐狸,它的尾巴就像扫帚一样,非常漂亮。 就在这时候,桃木剑从天而降,笔直的插进地下,生生斩断了狐尾。 妖狐瞪红了双眼,尖叫声响彻山林,她拼尽力气,冲出金光的笼罩,连滚带爬的消失在树林丛中。 王保长微微一惊:“师父,妖狐跑啦!” 我听王保长称呼库瘸子师父,心中就觉得奇怪,这王保长什么时候拜库瘸子为师啦? 库瘸子伸手拦住王保长:“不用追了!” 王保长说:“这不是放狐归山吗?” 库瘸子说:“放心,这只妖狐已经成不了气候了,狐尾被断,妖气外泄,再也无法修炼了!从此以后,她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见到猎人都要逃走!” 王保长点点头,笑嘻嘻的说:“那就好!那就好!” 王保长抬头看着我:“哟,杨程,在树上看风景呢!” 我没好气的说:“看你妹,快帮我弄下来!” “这个简单!”王保长走过去,从地上拔起桃木剑,挥剑劈向树枝。 我吓得大叫:“喂喂,你做什么?喂——” 咔嚓! 树枝断裂,我顿时失去重心,惨叫着从树上跌落下来。 我捂着屁股,疼得龇牙咧嘴,终于明白屁股开花是什么滋味。 我气呼呼的指着王保长骂:“你个笨蛋,痔疮都给老子摔出来了!” 王保长说:“你这人怎么这样,救了你不懂感恩,还骂我!” 我揉着吃痛的屁股,踉跄着来到柳青青面前,询问她怎么样。 柳青青摇摇头:“只是皮外伤而已,几天就会好起来的!” 我吁了口气,放下心来。 柳青青看着我:“杨程,刚才妖狐说的那些话……你信吗?” 我怔了怔,随即把柳青青搂在怀里,笑着说:“妖狐最喜欢蛊惑人心,她说的那些屁话,我怎么会放在心上呢?这辈子除了家里人以外,就只有两个人对我最好,一个是你,一个是库大仙,所以妖狐说的那些话,是不可能蛊惑我的!” 王保长说:“喂,你这小子忘恩负义,难道我对你不好吗?” 我问王保长怎么拜库瘸子为师了,王保长说:“这还得多谢你的帮忙,自从上次河童事件以后,库大仙就肯带着我出门做事了,我现在都跟着他讨生活,他是我老板。不过叫老板不好听,所以就叫他师父喽,这样出门行走也方便一点,不过只是称呼而已,并没有真正拜过师!” 库瘸子拎着那只狐狸尾巴走过来,让我把狐尾带回去。 我有些奇怪,这狐尾带回去做什么?扫灰尘?唔,若是做成一条围巾,应该还不错! 库瘸子敲了敲我的脑袋:“做什么围巾?你回去以后,找个香炉,里面装一些香灰,然后把狐尾插在香炉里面,供奉起来!” 我听得双眼圆睁,不可思议的看着库瘸子,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我供奉妖狐的尾巴。妖狐害我这么惨,我还要把她供着? 库瘸子告诉我,把妖狐供奉在堂屋里面,可保平安,一般的妖邪看见狐尾,自然都不敢进门。比如上次那个过路野鬼,如果看见狐尾,绝对不敢进来。 我满脸好奇,问库瘸子这是什么道理,为什么妖狐的尾巴还能保平安? 库瘸子说:“这不废话吗,那些妖邪看见千年妖狐的狐尾插在你家堂屋里面,知道千年妖狐都被你干掉了,谁还敢进来惹你?这叫做杀鸡儆猴知道不?” 卧槽,我一脸懵逼,没想到狐尾保平安的道理这么简单。 库瘸子和王保长留下来,让柳青青先走一步,然后弄醒了昏迷的胖子他们。 此时天色已经渐渐亮起,树林里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充满勃勃生机。 胖子他们摸着脑袋爬起来,满脸迷惘,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胖子慌慌张张跑过来问我:“狐妖呢?狐妖去哪里了?” 第一百四十章 流泪的石佛 我告诉胖子,狐妖被库瘸子和王保长解决了,然后把刚才的激战经过简单讲述了一下,但是故意隐去柳青青的部分。 胖子听得如痴如醉,跑过去问库瘸子能不能收他为徒。 库瘸子只回复了胖子一句话:“你……天赋不够!” 胖子摸着脑袋,一脸郁闷:“我觉得我挺有天赋的啊!” 张语馨问我,他们刚刚什么会突然晕过去了。 我就敷衍她说,狐妖刚才施展了妖法,把所有人都迷晕了。 “哦,对了,这个还给你!”我突然想到脖子上的玉佛,连忙摘下来递给张语馨。 这个玉佛挺不错的,在密室里面的时候还救过我的性命,是一件很好的护身符。 谁知张语馨对我笑了笑,她说这个玉佛送给我,让我收下。 我说这可不行,这个玉佛很珍贵的,而且很有灵性,戴在身上能够驱邪避鬼,张语馨从小到大平平安安,也是多亏了这个玉佛的功劳。 张语馨一脸正色的说:“正是因为这个玉佛有灵性,我才把它送给你,我希望你能明白我的心意!” 说到这里,张语馨脸颊微微一红,低下头,有些害羞的说:“马上进入高中,大家很可能各奔东西,这玉佛就留给你做个念想吧,但愿你每次看见玉佛的时候,都能想起我,都能感觉我就在你的身边!” 说完这话,张语馨捧着脸,羞涩的跑开了。 胖子过来搂着我的肩膀,问我跟张语馨说了什么,居然让一个冷傲女神突然变得这般害羞。 我慢慢攥紧手里的玉佛,心里很感动,如果没有柳青青的存在,我肯定会接受张语馨的,但是……人生的命运就是这样,谁让柳青青提前闯入我的生命呢? 之前疯疯癫癫,神志不清的老古,此时精神状态貌似好了许多,他走到我面前,向我表示诚挚的谢意,然后转身一个人往密林深处走。 我很诧异,问他为什么还往密林里面走。 老古挤出一丝惨然的笑容,他说他三个兄弟的尸体都还在幽兰寺里面,他要去把他们的尸体背出来,大家一起出来的,理应一起回去。 老古的脸上布满悲伤,四个驴友里面他是唯一的幸存者,但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他拖着疲倦的身子,一步步往密林深处走去。 我想了想,拉着胖子追上去。 老古很诧异,问我们跟上来做什么,我说:“幽兰寺里有三具尸体,你一个人怎么搞的定?我和胖子跟你一起去吧,大家有缘认识,也算是朋友一场,对于张鹏他们的死,我也很难过!” 老古很感动,对我连声说着感谢。 胖子却是一脸的不乐意,拉着我小声问:“我们好不容易才从幽兰寺里面逃出来,干嘛要跟着他回去,这不……这不脑子进水了吗?” 我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教育胖子:“助人为乐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正是你所欠缺的东西!” 胖子嘟囔着说:“我能不去吗?那么多人,为什么你偏偏拉上我呢?你是不是觉着我老史好欺负?” 我很生气,翻了翻白眼,骂他:“千年妖狐都被消灭了,你还怕个鸟?你要是害怕就回去,懦夫!” 胖子不悦道:“我怎么就是懦夫了?在幽兰寺里的时候,不也是我帮着你抓鬼吗?你看龙少爷那些人,有胆量站出来吗?我跟你说,我绝对是你的黄金搭档!” 我忍不住笑了来:“黄金搭档?还脑白金呢!” 其他人自然是不敢再回去幽兰寺的,他们一个个都被吓得不轻,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谁还愿意回去?估计以后他们都不会出来野游了,这次野游想必已经给他们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我拜托库瘸子和王保长,带着其他人原路返回,我和胖子则跟着老古回去幽兰寺。 走到幽兰寺的时候,天色已经放亮了,晨曦沐浴着这座千年古刹,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们突然觉得这座古刹好像没有之前那样阴森恐怖了。 女鬼王笑笑被我灭了,千年妖狐也被打回凡胎,不会再有妖邪来幽兰寺作恶了。 晨风中,我仿佛隐隐听见古刹里面传来古老的诵经声,还有清脆的木鱼声。我仿佛看见一个个和尚面对佛像,正襟危坐,庄严而又肃穆。 处理完张鹏他们的尸体,我走进佛堂,临走之前,我还是准备对着佛堂里的那尊坐佛拜一拜。 我对着佛像跪下来,虔诚的磕头,感谢佛祖保佑,我们这次才能化险为夷,全身而退。 胖子在佛堂外面叫我:“杨程,该走啦!” 我点点头,爬起来,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忽然看见佛像的脸上有些异样。 我皱起眉头,好奇的走到佛像面前。 我惊讶的发现,这尊佛像竟然在哭! 两行红色的血泪从佛像的眼眶里面慢慢流出来,沿着脸颊一直滚落到胸前,最后汇聚在佛像的掌心里面。 我愣立当场,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说不出来是神奇还是诡异,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敢相信,石佛居然还会流泪! 两行血泪汇聚在佛像的掌心里面,竟然凝结成一颗橘子大小的“红宝石”,熠熠生辉。 我又惊又喜,凑过去,红光映红我的脸,我好奇的伸出手,将那颗“红宝石”抓在手里,轻轻掂了掂,发现这颗“红宝石”居然还是滚烫的,就像刚刚出炉的烤红薯。 我用指尖捏着“红宝石”,举在手里,眯着眼睛看了看,跟水晶一样透亮。 嘿,这玩意儿真是个稀罕东西,竟然是石佛的血泪凝结而成的,可能比不上真正的宝石那样值钱,但贵在稀奇,绝对是一件极佳的艺术品,用来做成吊坠什么的,肯定很好看。 我想了想,就把这颗“红宝石”揣进衣兜里面,准备带回去当做礼物送给青青,合适的话让老妈去镇上的金店打一条项链,把这颗“红宝石”做成吊坠,挂在青青雪白的胸口上,一定很有气质。 第一百四十一章 菩提泪 “杨程,你在里面干啥呢?”胖子在佛堂外面催促我。 “哦,来啦!来啦!”我应付了两声,把“红宝石”藏在兜里,快步走出佛堂。 实话讲,我是留了一点私心的,这么漂亮的“红宝石”,我一心想着带回去送给柳青青,所以我不想让胖子知道这件事情。万一胖子向我索要,或者要分走一半,那不就把“红宝石”给毁了吗? 走出佛堂,胖子问我干啥去了,我笑了笑,对“红宝石”这件事情绝口不提,只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说我突然肚子疼,躲到后面拉屎去了。 回到红旗村的时候都快天黑了,我和胖子各自回家。 推开家门,老妈在灶房里忙碌着,老爸正在摆放桌子,原来是库瘸子和王保长来我们家做客,老爷子特意杀了一只大红公鸡,让老妈做了一大盆柴火烧鸡。 我跟库瘸子和王保长打了个招呼,就进屋寻找柳青青。 走进卧室的时候,正好看见柳青青在上药,她背对着我,长衫滑落一半,露出雪白光滑的背脊,这种半遮半掩的感觉实在是太性感了,我只觉鼻孔一热,好像有什么东西从鼻孔里流了出来,热辣辣的。 柳青青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对我说;“杨程,你回来的正好,来帮我上点药!” 我哦了一声,屁颠屁颠的跑过去。 柳青青递给我一个木盒子,里面是像“万精油”一样的膏药,散发着奇特的幽香。 柳青青告诉我,这是库瘸子送给她的膏药,对于伤口的愈合有奇效。 我拿着膏药,一点一点,小心翼翼给柳青青上药。 柳青青的身上被妖狐抓出了许多血口子,有些血口子还挺深的,我的指尖抠着膏药,轻轻从血口子表面滑过,柳青青嘶嘶的倒抽着冷气,娇躯微微战栗,让我很是心疼。 我说你真是个傻子,明知道自己不是千年妖狐的对手,还要跟她硬拼。 柳青青说:“你是我夫君,我不能让你出事!” “可我也不想你出事啊!”我动情的说。 柳青青怔了一下,突然转过身,胸前春光一览无余,让我刹那间有些晕眩,热辣辣的鼻血流得更加欢快。 “你怎么流鼻血了?”柳青青问。 “可能……可能这几天干粮吃多了,上火!”我结结巴巴的说着,双手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柳青青噗嗤笑了一下,忽然踮起脚尖,吻在我的唇上。 柳青青的吻有些微凉,犹如一汪清泉,缓缓流进我的身体。 我感觉浑身的血液咕噜咕噜的沸腾起来,整个人就像燃烧了似的,情不自禁张开双臂,把柳青青紧紧拥在怀里。 就在我们缠绵悱恻的时候,老妈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门口:“杨程,青青,出来吃饭啦!呀——” 老妈推开门,猝不及防看见这一幕,顿时呆了一下,迅速关门退了出去:“我……我什么都没看见啊……” 青青的脸颊微微一红,羞涩的靠在我的胸口上,我打了个哈哈,牵起青青的手出门吃饭。 大热天的,晚宴就设在院子里面,一抬头就是满天星斗,在这种星光下喝酒聊天的感觉是非常棒的,很有意境。 几杯酒下肚,我突然想起兜里的礼物,于是赶紧把那颗“红宝石”摸出来,递给柳青青:“青青,喏,送你的礼物!” 柳青青看着那颗“红宝石”,一脸惊喜:“哇,这是什么东西?好漂亮呢!” 老爸满脸惊讶的问我:“这不会是宝石吧?你小子从哪里弄来的?” 柳青青捧着“红宝石”,欢喜之色溢于言表。 没想到这颗“红宝石”在黑夜里面,更加的熠熠生辉,把我们所有人的脸都映照得红彤彤的,柳青青那张绝色脸庞,映衬的更加美丽妖艳。 我的心中也很欢喜,这颗“红宝石”简直是上天赐予柳青青的礼物,跟柳青青完全是绝配。 老爷子对我说:“杨程啊,我们杨家祖祖辈辈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人,不偷不抢,你小子可不要干什么坏事儿啊!” 我笑了笑,让他们放心,这颗“红宝石”绝对不是问抢来的,反正今晚都是自家人,我也就没有隐瞒,把佛像流出血泪的事情讲了出来。 老爸和老妈都瞪大眼睛看着我,一脸的不敢相信:“佛像流泪?这……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我就举起右手,赌咒发誓,说我绝对没有撒谎。 大家都很惊奇,没想到我会有这样的奇遇,居然能碰上佛像流泪。 老爷子就向库瘸子讨教,说库瘸子见多识广,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库瘸子接过“红宝石”看了看,眯着眼睛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东西是‘菩提泪’!” “菩提泪?!” 库瘸子点点头:“菩提泪就是佛像流出的眼泪,百年难得一遇,若非有缘人,穷尽一生也不可能找到菩提泪,哈哈,杨程,你这是好人有好报,居然得到这么一件宝贝,这都是天意啊!” 听闻库瘸子这样一说,我的心里更是欢喜,看来我的运气不差啊,百年难得一遇的菩提泪都被我捡到了。 我向库瘸子询问,问他这个菩提泪有什么神奇之处? 库瘸子叮嘱我说:“这颗菩提泪你一定要好好保管,千万别弄丢了,等到‘天机’出现的时候,自然有它的妙用!” 我第一次听到“天机”,是从那个奇门黑衣人的嘴里获悉的。 我很好奇,就问库瘸子那个“天机”到底是什么? 库瘸子依然不肯告诉我,只说天机不可泄露,该你知道的时候,你终究会知道的。 我摇了摇头,库瘸子既然不肯告诉我,肯定有他的原因,我继续追问也是没有太大的意义。 库瘸子把菩提泪递给我,让我把菩提泪藏好,千万别对其他人提起,也不能让柳青青当成吊坠挂在脖子上,以免招来血光之灾,因为觊觎菩提泪的妖邪实在是太多了。 “血光之灾”四个字把我吓到了,我赶紧把菩提泪收起来,原本以为菩提泪是个宝贝疙瘩,没想到却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啊!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成绩单 没过几天,中考成绩单下来了,我和胖子意料之中没有考上市里面的高中。 其实我的功课也不差,就是英语这门不行,那些稀奇古怪的英文字母,它们认识我,我不认识它们。 我就不明白了,泱泱华夏五千年历史,汉语文化博大精深,很多人连自己的母语都没弄得透彻,跑去学什么“abc”,还美其名曰跟国际接轨。 我并不反对学习英语,但是对于英语列入必考科目这一点,我是非常不理解的。 我认为这是一门选修课,我们这种又没有出国梦想的人,这玩意儿学来,一辈子都没有鸟用。 大家都知道,英语考试以选择题居多,但是我们又看不懂题目啊,怎么办呢? 于是我们自创了好几套选题的法门,一般来说,常用的是两套。 一套法门是,用纸捏四个纸团,分别写上abcd,然后抓阄,抓到a就填a,抓到b就选b,每次考试就像在祭祀一样,总惹得老师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还有一套法门相对更简单一点,在桌面上的东南西北,各自写成abcd,然后转笔,笔尖指着哪个字母,这道选择题就填哪个字母,我们称这种方式叫做“幸运大转盘”。 其实不管是哪套法门,拼的都是运气,跟赌博是一个概念。 可是,我的手气特别不好,幸运大转盘只给我转出四十几分的英语成绩,胖子乐得飞起,把我好生嘲笑了一番,他说你的手是不是抓过屎,怎么这么倒霉呢? 要知道,一百五十分的英语总分,我才考四十几分,英语这门功课纯粹还没有入门。 但即便如此,我的分数仍然足够上县城里的高中,秒杀什么龙少爷啊,卷毛啊,郝飞机那一帮子棒槌。 胖子也考上了县里的高中,开心的不得了,说他回去还有奖金可以拿。 胖子他家里对他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考上高中就行,至于是县城里的高中还是市里的高中,家里人也不在意。 而我不一样,因为我从小的学习成绩就很优异,我爸还好,没有特别高的要求,我妈就不一样,对我的学习成绩要求很高,一心希望我去市里读书,以此走出大山。 老妈经常跟我说,他们是没有办法了,在山沟沟里穷了一辈子,所以她特别希望我走出大山,不能待在山里受穷。对于我们农村孩子来说,也许读书,确实是走出大山的唯一捷径。 不过我想,这一次我肯定又让老妈失望了。 领了成绩单,跟班上的同学告别以后,无精打采的往回走。 临走的时候,张语馨给全班同学发放毕业照片,照片上的我们傻傻笑着。 青春就像一列火车,有人到站,有人继续向前行驶。 我的毕业照后面,张语馨给我留了一句话:“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虽然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心底深处还是涌起一丝莫名的情愫。 对于张语馨,我只能说,有缘再见! 回去的路上,我和胖子完全是两个鲜明的对比,我耷拉着脑袋,满脸黑线,胖子在旁边蹦蹦跳跳,甚至还唱起了歌:“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梦了好久终于把梦实现……” 回到家里,老妈迫不及待的问我中考成绩怎么样。 我强行挤出一丝笑容:“还行,考上县里的高中绰绰有余!” 老妈刚要欢喜,忽然愣了一下:“你说什么?县里的高中?我不是让你考市一中的吗?考上县里的高中有什么好高兴的?你看看你的成绩,英语……四十九分?你这也叫考得好吗?” 老妈生气的到处找扫帚,准备抽我。 老爸正好从外面回来,就问老妈怎么啦。 老妈叉着腰,气呼呼的说:“这小子中考成绩一塌糊涂,只能读县里的高中!” 谁知道老爸并没有帮着老妈骂我,反而很高兴的夸赞说:“我儿子就是厉害,轻轻松松就能考上高中!” 老妈气得脑袋冒烟,冲着老爸吼道:“你有没有搞错,考上县里的高中也叫厉害?” 老爸笑着说:“能够考上高中就行了嘛,管他是市里的还是县城的,已经比我厉害很多了,当年我也想读书,可是连高中都考不上,只好回家务农了!” 晚饭的气氛有些沉重,老妈阴沉着脸,老爸却显得有些开心,吱溜吱溜的喝着小酒。 老妈伸手夺过老爸的酒杯:“喝喝喝,成天就只知道喝!” 老爸拍着大腿说:“嗨,有什么好生气的,杨程都快十六岁了,应该让他决定自己的人生。读书也好,打工也好,学手艺也罢,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其实我觉得吧,要是不想读书,跟着库瘸子跑江湖还是不错的,每年能挣不少钱呢……” 老爸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妈冷冰冰打断了:“你就这点出息!小小年纪不读书,跑什么江湖,以后跑江湖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十六七岁,必须得读书,县中学就县中学吧,回头把志愿表填上!” 我点点头,草草吃了两口饭,懒得听爸妈他们争执,悄悄溜出院子,去找胖子玩。 走到胖子家门口,发现胖子家竟然张灯结彩,院子里摆了好几张桌子,请了不少亲朋好友,庆祝胖子考上县中学。 胖子坐在中间,胸口挂着一朵小红花,手里拿着成绩单,满脸灿烂的笑容。 胖子他爸跟他妈也是高兴的不得了,就跟他儿子考上了清华北大似的。 我一肚子郁闷,我和胖子都考上了县中学,为什么各自的待遇相差这么大呢? 听着胖子家的欢声笑语,我终究还是没有进去,一个人回到家里,蒙着被子呼呼大睡。 柳青青钻进被窝里,她的娇躯冰凉凉的,让我烦躁的心情很快平复下来。 柳青青问我,还在为中考的事情郁闷吗? 我点点头。 柳青青就安慰我:“万事顺其自然,不用强求!” 我把脑袋枕在柳青青的胸口上,很快就进入梦乡,反正事已至此,我也懒得多想。 第一百四十三章 野猪 没过几天,谢强回来了,邀请我和胖子去他家里喝酒。 谢强买了一箱子啤酒,做了一桌油炸小鱼,还有其他几个小菜。 我记得上次吃油炸小鱼的时候,正好碰上河童事件,没想到日子一眨眼就过去了那么久。 谢强举起酒杯说:“今天请你们哥俩来喝酒,其实是想跟你们道个别!” “道别?!”我和胖子对望一眼,诧异的看着谢强,问他要去哪里。 谢强说他在职高毕业了,按照规定,要分配到广州去实习,可能一年半载是不会回来了。 这两年我们跟谢强的关系处的很好,在村里谢强也很罩着我们,现在谢强突然说他要走了,我们真还有些舍不得。 谢强看我们难过,就笑着说;“老子是去冲广,又不是去逃难,没什么好伤心的。等我在广州那边发了财,就请你们过来玩,吃海鲜,喝花酒,再去香港看个夜景,去澳门赌两把,好好感受下什么是人生!” 说这话的时候,谢强意气风发,瞳孔里闪烁着五光十色。 其实每个人年轻时候都有梦想,谢强刚刚所说的这些,就是他的梦想。 我和胖子只能祝愿他一路平安,梦想成真。 两个月的暑假一眨眼就过去了,转眼又到了开学季。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个子长高了一头,模样也变得成熟了许多,唇角隐隐开始冒出青茬子。 老妈帮我收拾好东西,叮嘱我路上小心。 青青把我送到门口,我跟她拥抱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的放开手。 青青说:“城里的莺莺燕燕很多哦,你不要被迷了眼!” 我笑着说:“怎么可能?外面的莺莺燕燕哪有你好看?记着一句话,三千弱水我只取你一瓢!” 我和胖子都考上了县里的高中,于是找到胖子一起离开红旗村。 路上的时候,胖子很开心,他问我:“哎,杨程,你说咱俩是不是注定的缘分啊?你看啊,咱们小学在一起,中学在一起,现在还一起读高中,啧啧,老天爷非要把我俩绑在一起,看来这辈子我们注定不会分离了!” 胖子一句话说完,我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我双手抱拳,作揖求饶:“大哥,我求求你了,你行行好吧,你还想跟我一辈子?拜托,你这属于阴魂不散好吗?” 胖子用胳膊肘撞了我一下:“嘻嘻,瞧你说的,你这人就是喜欢口是心非!” 傍晚的时候,我和胖子来到镇上,找到谢老八。 谢老八是谢强的一个堂叔,手里有一辆面包车,专门跑乡村客运的。 县城没有公交车通往镇上,所以要去县城,就得坐这种乡村客运。 不过表面上说是客运,其实很多都没有客运资格,都是私家车开出来载客,城里人称这种车叫做“野猪”。 因为没有营运执照,车上的乘客没有安全保障,也没有人身安全保障,出了事情就得自己担着。但即便如此,这种“野猪”的生意还是很火爆,毕竟没有公交车,山里人出行很不方便。 谢老八明天正好开早班车,从镇上到县城,要走几个钟头的盘山路。 早班车通常半夜出发,差不多天亮的时候抵达县城,这也方便很多出行的人。 我和胖子特意选择了早班车,因为这样可以节约钱,早上抵达县城以后,我们径直就去县高中报名。 如果我们提前走,今晚抵达县城的话,还得花钱找个地方住一晚上,不太划算。 本着节约的原则,早班车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我们找到谢老八,给谢老八递了一支烟,说我们是谢强的朋友,谢强介绍我们来的。 谢老八说:“哦,我知道你们,谢强跟我打过招呼!你们先找个地方自己去玩吧,半夜才发车呢!” 谢老八年纪不大,是谢强最小的一个堂叔,才二十来岁。 不过驾龄倒挺长,十几岁就出来学开车,后来跟着家里人跑“野猪”,别看年纪轻轻,已经算是镇上的一头“老野猪”了。 我和胖子闲着无聊,想到既然来了镇上,干脆去找龙少爷玩一玩,顺便还可以在他家蹭一顿晚饭。 龙少爷在镇上还是很出名的,家里开着小煤窑,住的也是小洋楼,一看就是镇上的有钱人家。 我们来到龙少爷家里,一询问,才发现龙少爷前一天就去市里读书了,而且读的还是全市最好的高中,市一中。 胖子一脸的不敢相信,他说:“不会吧,我记得龙少爷的分数起码比我低两百分,能上职高都不错了,凭什么能去市一中读书?” 我想了想说:“凭他家里有钱!” 胖子摸了摸脑袋:“好像是这个道理!” 俗话说的好,有钱好办事,龙少爷家里有钱,抱着钱去市一中读书,还怕学校不收吗? 其实很多学校都有这种所谓的“择校生”名额,而这些择校生,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交高价进校的有钱人,说白了,就是拿着钱让孩子到学校里面混日子的。越有名的学校,这种择校生越多。 我和胖子没地儿可去,正好路过一家网吧,一合计,准备去网吧上网打游戏,这样就能熬到半夜。 走进网吧,没想到碰上郝飞机。 我问郝飞机怎么不去报名,郝飞机说他没有读书了,在这里当网管,一个月两三百块,包吃包住,比普通的上班族都要强,他要在这家小小的网吧里面,开启他人生的新篇章。 郝飞机给我们开了两台电脑,我和胖子联网打红警,郝飞机还请我们喝了可乐,吃了炒饭。 一直玩到半夜,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要发车了。 我拉着胖子跟郝飞机道别,郝飞机让我们下次回来找他玩,他说发现了几个小网站很不错,下次回来,他请我们观看岛国爱情动作片。 胖子很兴奋,猥琐的问:“有没有洋枪洋炮的那种?” 郝飞机说:“应有尽有!” 胖子就笑着说:“下次回家一定来网吧光顾你的生意!” 第一百四十四章 黔道难 “你俩小子跑哪里去了,大家都在等你们,搞快点!”谢老八咬着烟,催促我们。 我们上了谢老八的面包车,车上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三个人,加上谢老八一共是六个人。 谢老八先让我们给了车费,这才发动汽车,载着我们出发。 现在正是半夜,外面一片漆黑,安静的令人发毛。 面包车在山道上踯躅而行,显得异常孤独。 山道上几乎没有其他车辆,但是地势险峻,面包车的车速并不快。 一边是山壁,一边是陡崖,面包车就像一只蚂蚁,在起伏的高山群峰之中慢慢行驶。 其实镇上跟县城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远,但因为全是这样的盘山路,路况不好,车速也提不起来,所以并不算长的路程,却要耗费好几个钟头。 云贵多高山,贵州全省都是高山地形,黔南这边更是大山连绵,群峰起伏,以至于交通一直比较滞后,也是阻碍贵州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人说蜀道难,其实黔道也很难。 但也因为交通阻断,黔南这边很多地方都没有受到外界的冲击和污染,保留了原始风貌,所以风景特别漂亮,山美水美人也美。 大家坐在车里,就相互唠起嗑来,另外三个乘客,一个叫牛富贵,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在县城应聘了一份保安的工作,赶着去报到。一个叫陈东,原本是镇上的人,在县城里上班,偶尔回家玩一玩。还有一个是个中年妇女,我们叫她刘姐,她的儿子在县城读书,生病住院,她赶着去医院看儿子。 面包车一直沿着盘山公路往上爬坡,转过一个又一个急弯,搞得我们昏昏沉沉,就像喝醉了酒一样。 本能我就很少坐车,再加上盘山路,我的胃液一阵一阵地翻腾,有种晕车的感觉,十分不舒服。 爬上半山以后,山上飘起浓雾,能见度很低,灰蒙蒙的一片。 面包车在浓雾密布的山道上缓缓穿行,窗外是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们坐在车里,心中升起一种凌波度烟之感,紧张得连脚趾头都抓紧了。 车灯光射在迷雾里面,只能看清楚十数米开外的距离。 越往上走,雾气越是浓重,到后来竟然起了坨坨雾,几乎把我们的面包车都给吞噬了。 老司机最害怕的就是遇上坨坨雾,这种雾浓而不散,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谢老八呵了口气,擦了擦车窗对我们说:“这雾实在太大了,很不安全,我看我们还是停在路边,等雾消散一点再走吧!” 我们点点头,同意谢老八的提议,毕竟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面包车闪烁着右转灯,正准备缓缓驶到山道边停下,就在这时候,浓雾里面,突然迎面冲出一辆重型卡车。 卡车来得十分突然,全车人止不住尖叫出声:“啊——” 我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仿佛看见死神正飞快地朝我们逼近。 前方是一个山道拐角,那辆卡车不知道是下坡速度过快,还是转弯的幅度过猛,就像失控一样,一点都没有刹车的迹象,虎汹汹的朝着我们碾压而来。 卡车自身的重量,再加下坡产生的冲击力,足以将我们乘坐的面包车碾成铁饼。 关键时刻,幸好谢老八车技不错,猛地往右打死方向盘,卡车的车头几乎是贴着面包车冲过去。 眼看面包车冲向山壁,谢老八又猛地往左一甩方向盘,面包车在并不宽敞的山道上,画出一道“s”型路线,车胎冒起青烟,面包车贴着山壁缓缓停下。 我们坐在车里,冷汗涔涔,什么瞌睡都吓醒了,刚才竟然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万幸的是,除了车身右侧跟山壁剐蹭了一下以外,其他地方并没有受到撞击,而我们也从死神手里夺回一条小命。 卡车贴着面包车直冲下坡,很快便冲入浓雾里面看不见了。 车厢里一片死寂,谁也没有说话,大家都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回过神来。 谢老八长吁一口气,我看见他紧握方向盘的双手都在颤抖。 半晌,谢老八打开应急灯,靠在椅背上,脸上挂满豆子大的汗珠。 谢老八在这条山道上跑车超过十年,估计也是头一遭碰上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 谢老八拧开茶盅,咕咚咚灌了一大口,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转头问我们有没有事。 “没事!没事!”我摆摆手,把悬着的心慢慢咽回肚子里面,突如其来的惊吓,令我的胸口隐隐作疼。 胖子摇下车窗,对着后面大声叫骂:“王八蛋,赶着去投胎啊!” 身后一片茫茫白雾,哪里还有卡车的影子。 我对胖子说:“你骂的再厉害他也听不见,这种傻逼司机,迟早会遭报应的!” 谢老八给我们一人递了一支烟,我从不抽烟的,此时也抽过一支烟,哆哆嗦嗦点燃,用力吸了几口。 刚才真的是惊险绝伦,倘若谢老八反应慢了半拍,我们已经到阎王那里报到了。 重型卡车的威力可想而知,不是把我们撞下山崖,就是把我们碾成废铁,我们可能连骨头渣渣都捡不起来。 胖子一边抽烟,一边愤岔岔的骂着,把那个卡车司机的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遍。 “咦?后面什么时候停了一辆卡车?”我突然在反光镜里面,看见我们的车屁股后面停了一辆卡车,好像也在休息。 不过这辆卡车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它是什么时候停在后面的我们都不知道,悄咪咪的,跟个幽灵一样。 “又是辆重型卡车,估计是个老司机,我去跟他说两句!”说着,胖子就要伸手推开车门。 这时候,就听啪的一声,车门锁被谢老八给锁上了。 胖子奇怪的问谢老八:“你在干嘛?” 谢老八咬着烟,沉声说道:“出门在外,不要惹事!” 胖子露出一丝坏笑:“嗨,我其实就想下车撒泡尿!” “暂时不要下车,后面那辆卡车不太对劲!”谢老八的双眼紧紧盯着后视镜,脸上的表情愈发凝重。 第一百四十五章 幽灵卡车 谢老八这话弄得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谢老八深吸一口气,烟头忽明忽暗,他说:“后面这辆卡车……就是刚刚差点撞上我们的那辆车!” 啊?! 谢老八这话把全车人都吓了一大跳。 刚才那辆卡车跟我们不是对向行驶的吗? 怎么此时莫名其妙的调转车头,跑到我们车屁股后面去了? 再说了,这里山道狭窄,弯多坡急,这辆跟火车头一样的卡车,它是怎么在山道上掉头的? “你确定是刚才那辆车?”我问谢老八。 谢老八缓慢而坚定地点点头:“我记得它的车牌号,一模一样!” 刚才险些让我们发生意外的重型卡车,此时居然悄无声息的尾随在我们后面,这是几个意思,难道那个卡车司机跟我们杠上了吗? 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个王八蛋差点要了我们的命,现在又跟着我们是什么意思?找茬是吧? 不行,我们必须把卡车司机拉下来说个清楚。 牛富贵的脾气也上来了,挽起袖子,怒骂道:“给老子开门,那个王八蛋还敢回来?他要做啥?挑衅我们是不是?老子去揍他个满地找牙!” 牛富贵虽然年纪一大把,但脾气还是很火爆的。 我的心里也窝着老大一团火,我让谢老八打开车门,我们去找那个卡车司机说清楚,他究竟想要做什么?这种人,不好好教训他一下,他以为我们好欺负! 我们车上有五个男人,所以我根本就不怕后面的卡车司机。 卡车司机这种挑衅般的行为,实在是令人生气。 牛富贵用力拉了拉车门,皱眉道:“谢老八,把门打开呀!怎么?你还怕了他不成?咱们出门在外,虽说不能惹是生非,但是别人都欺到头上了,我们也不能当软蛋吧?山里人也不是这么好欺负的!” 谢老八摇了摇头,还是那句话:“那车不对劲!” 胖子翻了翻白眼:“车不对劲?我看那司机的脑子才不对劲呢!” 谢老八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后视镜,声音有些发颤:“后面那车……没有司机!” 什么?! 没有司机?! 我们面面相觑,开什么玩笑,没有司机那车是怎么开动的?难道还可以全自动驾驶? 胖子猜测说,那个司机可能是躺在车里睡觉,或者是下车抽烟去了。 我点点头,胖子说的有道理,卡车司机可能压根就没在车上,所以看上去驾驶座空空荡荡的,连半个鬼影都没有。 谢老八掐灭烟头,使劲揉了揉太阳穴,压抑着声音说:“实话告诉你们,刚才那辆卡车从拐弯处冲下来的时候,我就看见……驾驶室……没有司机!” 车厢里一片死寂,一种诡秘的气氛蔓延开来。 我摸了摸脸颊,发现肌肤表面爬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没有司机的重型卡车,它是如何在山道上行驶的?又是如何在山道上进行高难度掉头?又是如何悄无声息跟在我们后面的? 我从反光镜里观察后面那辆车,那辆车死气沉沉,停在浓雾里面,甚至连应急灯都没有开启,这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在这浓雾天气中,如果不开启应急灯,很容易造成后车追尾,作为一个开卡车的老司机,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而且,重型卡车行驶的声音是很大的,但是那车是什么时候停在我们后面的,我们完全没有任何察觉,这就有些奇怪了! “你们听说过幽灵车吗?”一直沉默的陈东忽然开口说话了。 我的心里突然打了个冷突:“幽灵车?!” 陈东点点头:“我听说幽灵车,就是那种出了事故的车,会突然出现在公路上,就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的行驶,然而车上却没有驾驶员!” 我吁了口冷气,心想陈东所说的幽灵车,跟传说中的幽灵船差不多。 幽灵船是迄今科学都没法解释的一种超自然现象,简单来说,幽灵船是指许多年前失踪或沉海的船,经过许多年后被发现在海上航行,而船里空无一人。就像幽灵一样,时而出现在这片海域,时而又消失,之后又神秘出现在另一片海域。 陈东说:“对,幽灵车也是这样一种情况,我曾经去过西北,在西北大漠以及藏北无人区那一带,就有很多关于幽灵车的传说!” 胖子皱眉道:“说得这么邪乎,等老子下车去看看,就知道是有人故意作怪,还是他娘的什么幽灵车!” 陈东猛地伸出手,紧紧抓着胖子的胳膊:“别过去,藏区的老牧民曾经跟我说过,一旦上了幽灵车,便再也回不来了!” 胖子看陈东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像在开玩笑,心里也有些畏惧了,嗫嚅着问:“真的假的?” 陈东催促谢老八赶紧发动汽车,被一辆幽灵车跟着的感觉实在是不舒服。 随着天色慢慢亮起,气温升高,外面的坨坨雾正在逐渐消散,能见度比刚才好了一点。 谢老八重新启动牧马人,我通过后视镜观察后面的那辆卡车,当我们启动面包车的时候,那辆卡车竟然也跟着启动了,无声无息的尾随在我们的车屁股后面。 这一次我看得很清楚,卡车的驾驶座位置确实是空的! 众人沉默着,全都紧绷着脸不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胖子突然说:“那辆幽灵车好像不见了!” 回头张望,发现面包车后面空空荡荡的,早已不见了卡车的踪影。 我们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没想到开学第一天,就碰上幽灵卡车这样的邪门东西,我和胖子都觉得有些晦气。 谢老八不停的抽着烟,不知道经历了这件事情后,他以后还敢不敢再开夜车了。 我睡意全无,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四点来钟了。 其他人也是睡不着,相互开始聊天,车厢里又变得热闹起来。 谢老八说,前面就是千尸岗,翻过千尸岗的山路就会变得宽敞一些,距离县城也就还有一个多钟头。 第一百四十六章 千尸岗 千尸岗是一个很古怪的地名,而且多少还带着一点恐怖色彩。 据说以前的千尸岗,因为地形险要,交通位置又十分重要,所以常常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在这座山岗上,大大小小发生过数不清的战役,到处尸横遍野,成群结队的乌鸦在低空盘旋,即使是大白天,山岗上也是阴气森森,不见阳光。 因为山岗上的尸体实在太多,久而久之就流传出千尸岗这个名字。 路过千尸岗的时候,我们贴着窗户看向外面,到处都是黑沉沉的,笼罩着厚厚的黑雾,时不时传来咕咕的猫头鹰叫声,给千尸岗增添了一丝阴森之感。 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谢老八竟然把面包车停在路边,拉开车门要我们下车。 阴气扑面而来,胖子抱着胳膊打了个哆嗦,问谢老八为什么停车。 谢老八从座位下面提出一个黑色口袋,我以为谢老八要给我们发放早餐,心中暗自高兴,不愧是跑了十多年野猪的老司机,考虑的就是周到,知道坐早班车的人半夜赶路肚子会饿,所以还特意为乘客准备早餐。 不过在千尸岗这种地方吃早餐,好像有些怪怪的,我们完全可以再坚持一下,等到翻过千尸岗再吃啊。 谢老八打开黑口袋,我以为他要发放面包,高高兴兴伸出手。 谁知道谢老八竟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冥币塞在我手里,我愣愣的看着手里的冥币,脑袋发懵,完全不明白谢老八这是什么意思。 很快,每个乘客手里都分到一沓冥币。 我们坐他的车,他给我们发冥币,我越想越觉得古怪,就问谢老八这是做什么。 谢老八对我说:“你俩第一次坐早班车吧?这是早班车的规矩,凡是在半夜路过千尸岗的车辆,都要停车烧纸!” 停车烧纸?! 我和胖子面面相觑,半夜路过千尸岗的车辆,要停下来烧纸,这是谁定的规矩?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非常不解,就向谢老八询问为什么会有这个停车烧纸的规矩。 谢老八说:“嗨,保平安呗!千尸岗的孤魂野鬼很多,烧点纸,就当买路钱喽,这样孤魂野鬼才会放我们平平安安过去。如果孤魂野鬼没有收到买路钱,一不高兴,谁也指不准会发生什么事情!” 听谢老八这般一说,我才知道这些冥币是给孤魂野鬼的买路钱。 我问谢老八这规矩是谁定的,谢老八告诉我,这个规矩由来已久,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无从查证,据说以前有个开大车送货的老司机,半夜路过千尸岗,开着开着就觉得不太对劲,周围飘荡起诡异的浓雾,很快就看不清路了,老司机只好把车停下来,琢磨着等雾消散了再走。 他点燃一支烟,在车里休息,刚好一支烟的时间,浓雾差不多就散了,老司机立即发动汽车准备离开,就在这时候,他发现周围的环境好像起了变化。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原本是开着车在山路上行驶,但是现在,他居然在一片乱坟岗子里面! 放眼望去,四面八方全是乱坟杂草,数不清的鬼火就像萤火虫,在乱坟岗子上面幽幽飘荡。残破的墓碑,腐烂的棺材,随处散落的死人骨头,还有几只野狗正在刨坟,从坟里拽出两根人腿骨,咬得咔嚓作响。树枝上面,密密麻麻站着一群乌鸦,发出诡异沙哑的叫喊声。 眼前的景象把老司机吓毛了,幸好这老司机走南闯北,古怪事情经历过不少,虽然惊恐,但心理素质还是过硬。 他想了想,车里正好有一袋香蜡纸钱。 因为老司机送货常常开夜车,经高人点拨,他的座位下面随时准备着一袋香蜡纸钱,只要货车开到一些比较凶险的地方,或者比较偏僻的地方,他就会拿出香蜡纸钱焚烧祭拜一番。 这时候,老司机突然想到了这茬子事情,赶紧从座位下拿出香蜡纸钱。 下车以后,在路边点燃香蜡,又焚烧了一沓纸钱。 在他焚烧纸钱的时候,明显感觉到阵阵古怪的阴风从四面八方聚拢,吹散了面前烧成灰的纸钱,打着旋儿把灰烬卷到天上。 老司机知道,这是孤魂野鬼出来拿钱了。 烧完纸钱以后,老司机又说了些请求鬼神大爷放行之类的好话。 做完这一切以后,老司机就回到车上,重新启动汽车。 往前开了没有多久,周围的乱坟岗子渐渐消失了,老司机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山道上,四周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后来,老司机在一次喝酒的时候,就把这件事情讲了出来。 一些司机听到这件事情后,也表示他们遇到过同样的情况。 在这之后,但凡跑夜车路过千尸岗的司机,车上都会带着一些纸钱冥币,当成过路钱烧给那些孤魂野鬼,以求平安。 说到这里,谢老八略显得意的告诉我们,自从用了老司机这个办法以后,他开这么多年的早班车,从来都是顺顺利利的,没有碰上过什么怪事儿。 陈东也说:“是啊,我每次回县城上班,都需要坐早班车,每次路过千尸岗,都会跟着司机下车烧纸!” “别站着啊,抓紧时间!” 谢老八催促我们赶紧烧纸,烧完了好继续出发。 毕竟此时车子停在千尸岗,大家的心里多少有些毛毛的,都想着尽快离开这里。 既然这是开夜车的规矩,我和胖子也只好遵照规矩办事。 我们跟着谢老八走到路边,就看见路边上密密麻麻插着很多烧过的香烛,都是那些赶夜路的人留下的。 我和胖子很少出门,以前去过几次县城,但都是大白天去的,赶夜路还是头一次,所以这个停车烧纸的古怪规矩,我们也是头一次听说。 谢老八蹲下来,插上两支香烛,火苗燃烧起来,我们就围着香烛烧纸。 火光映着我们的脸,惨白惨白的,有些诡异。 烧了不一会儿,明显感觉到脊背发冷,像是有阴气在朝着我们聚集。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多了一个人! 这种阴冷的感觉不太正常,我让胖子赶快把手里的冥币烧完,烧完以后赶紧上车,千尸岗这块地方确实有点邪。 胖子点点头,突然张开嘴巴,打出一个响亮的喷嚏。 谢老八眼疾手快,在胖子打喷嚏的同时,迅速伸手捂住香烛上的火苗。 谢老八就骂胖子,打喷嚏能不能转开去打,香烛差点就被他弄熄了,到时候孤魂野鬼发了怒,一车人都得被他害死。 胖子揉着鼻子,哼哼唧唧的说:“不就是孤魂野鬼吗,有什么好怕的,我杨程哥……” 我拍拍手,拽着胖子就往车上走。 我低声警告他,别他娘的到处透露我会道术这件事情。 胖子嘻嘻笑了笑,拍着我的胸口说:“明白,正所谓成大事者必须低调,程哥日后必定是干大事的料啊!” 我翻了翻白眼:“你大爷的,三年初中我看你啥也没学会,就学会了油嘴滑舌,拍马屁!” 胖子撇撇嘴说:“我这哪里是拍马屁,我对程哥你可是绝对的敬仰,真的,敬仰之情犹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我就像踢皮球一样,一脚踢在胖子屁股上,把他踹进面包车里。 过了一会儿,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上了车,还是按照之前的位置坐下。 谢老八开车,副驾驶坐着牛富贵,我和胖子坐在中间,陈东和刘姐坐在后面。 谢老八搓了搓手,往掌心里呵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真他娘的冷啊!” 谢老八这一说,我们确实觉得车厢里有点冷,就跟开了空调一样,面包车仿佛变成了冷藏车,胖子开玩笑的说:“这个温度坐到县城,我们估计全都变成人肉冰棍了!” 谢老八启动面包车,面包车缓缓在雾气里穿行。 开着开着,谢老八瞄了一眼后视镜,突然问了牛富贵一句很奇怪的话:“咱们车上坐了几个人?” 牛富贵说:“你是司机,你不知道车上坐了几个人?年纪轻轻的,脑子怎么比我这个老头还不好使?车上总共有六个人啊,五个乘客加你一个司机!” 谢老八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说话的口气也变得结结巴巴:“那……那为什么现在车上……有……有七个人……” 谢老八这话的声音不大,但却像惊雷一样在我们耳畔炸响。 我也记得很清楚,原本车上只有六个人,谢老八,牛富贵,我和胖子,刘姐,还有陈东。 但是现在谢老八却说车上有七个人,这是怎么回事?第七个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莫非刚才我们下车烧纸的时候,有人偷偷爬进了面包车? 我下意识的想要回头看个究竟,但是后颈窝感觉凉飕飕的,仿佛萦绕着一股子冷气,让我的颈椎非常僵硬,一时间竟然难以回头。 我定了定神,赶紧看向后视镜,这一看,浑身汗毛齐刷刷的倒竖起来。 面包车的后排座,原本只有刘姐和陈东两个人,但是现在,后排座靠着最左边的位置,竟然多出了一个人。也就是说,后排座此时坐了三个人,算上中间的两个人,以及前面两个人,面包车里总共坐了七个人,莫名其妙比之前多出一个人! 面包车里一片死寂,没有人说话,但我们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谢老八的脸上挂满冷汗,不停的用手擦汗,显得十分慌乱。 透过后视镜,我看见后排座多出的那个人,是个老头,他戴着一顶草帽,低头坐在角落里,身上居然穿着一套黑色的寿衣! 我心中一紧,下意识把手伸进衣兜里面,攥住一张驱鬼符。 这个穿寿衣的老头绝对不正常,很可能是一个老鬼。 千尸岗确实够邪,没想到烧个纸的工夫,居然有老鬼上了我们的车。 这次去县城上高中,走之前我画了好些符揣在身上,而且还带上了招魂葫芦,有五个鬼兄弟跟着我,即使碰上鬼事儿,我也有帮手。上次去仙女湖野游,就让我意识到,不带符咒,不带兄弟,碰上事情真的很难解决。 胖子悄悄握住我的手,他的掌心里全是冷汗,我看了胖子一眼,胖子的上下牙关都在打颤,咯咯咯的响个不停。 我暗暗吸了口气,手指夹紧驱鬼符,准备对后排座的寿衣老头先下手为强。 就在这时候,一直低着脑袋的寿衣老头忽然抬起头来,但见他脸色惨白,活脱脱一张死人脸,上面布满尸斑,脸颊都已经腐烂,烂肉贴在脸上,露出里面白森森的骨头。 如此恐怖的模样,他居然还咧嘴笑了一下。 我噌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举起驱鬼符就朝着寿衣老头的脑袋上拍过去。 就在这时候,负责开车的谢老八,正好在后视镜里看见老头的恐怖面容,登时吓得汗毛倒竖,发出惊恐的尖叫声。 谢老八受到严重惊吓,一时间手足无措,猛甩方向盘。 面包车失去平衡,如同蛇形一样在路上划线,车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坐在副驾驶上的牛富贵吓得大叫:“抓稳!抓稳……”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面包车直接冲出山道,前方就是陡崖,一旦冲出陡崖,面包车就会变成飞机,坠入下面的深谷,我们可能连骨头渣子都捡不回来。 所有人都失声叫喊起来,想要跳车都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面包车往陡崖逼近。 我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差一点就要从喉咙里面飞出来。 不幸中的万幸,陡崖边上生长着一棵大树,就在我们以为死定了的时候,面包车一头撞在大树干上。如果不是这棵大树阻拦,面包车肯定冲下陡崖去了。 车速虽然不是很快,但是车身还是变了形,尤其是车头,中间凹陷下去,玻璃都碎了。 谢老八满脸都是血,牛富贵的额头撞出老大一个鹅蛋包,就像长出的牛角。 车头前面冒着烟,零件七零八落散在地上。 我跌坐在座位下面,脑袋晕沉沉的,最后一个下的车。 下车的时候,我想起那个寿衣老头,于是往后排座看了一眼,后排座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寿衣老头的踪影? 第一百四十八章 王家村 山风吹着我们的脸,凉飕飕的。 背上的冷汗被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大家互相查看了一下,并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后面的人都没怎么受伤,主要是前排的谢老八和牛富贵受了伤。 谢老八满脸是血的样子有些吓人,刘姐拿出纸巾,让谢老八擦拭脸上的血迹。 谢老八擦干血迹,发现他伤得其实也不算严重,只是脸上有几道血口子,应该是被碎玻璃划伤的。 牛富贵捂着额头上的鹅蛋包,疼得嘶嘶抽着凉气,一个劲的埋怨谢老八不会开车。 谢老八也很委屈,他说要不是因为后排座多出来的那个寿衣老头,他至于把车冲出山道吗? 提到那个寿衣老头,大家的心里都是毛毛的。 谢老八问我那个老头还在不在车上,我摇了摇头。 谢老八又问陈东和刘姐,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东脸色苍白,明显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也不知道……烧完纸上车,那个老头好像就在后排座的角落里……” 谢老八抱怨道:“既然你上车就看见了那个老头,为什么一开始不说话呢?” 陈东说:“当时我也迷迷糊糊的,完全没想到这茬子事情上面,习惯性的把他当成了乘客!” 面包车的车头已经撞变了形,站在陡崖边上往下看,但见下面白雾苍茫,深不见底。 胖子只看了一眼,吓得小腿哆嗦,赶紧缩回脑袋:“不行不行,我有恐高症!” 我拍了拍屹立在陡崖边上的那棵大树,幸好这棵大树帮我们挡过一劫,这面包车要是从陡崖上飞了出去,我们只怕连尸骨都捡不回来了。 面包车撞坏了,要想继续赶路肯定是不可能的事情。 本想拦下一辆过路车,搭个顺风车,但是深更半夜,荒郊野岭的地方,根本找不到其他的路过车辆。 等了好一会儿,谢老八终于按耐不住,他领着我们沿着山路往前走,看看能不能碰上当地人,寻求帮助。 在这里死等也不是办法,于是我们就沿着山路慢慢往前走。 胖子嘀咕道:“大半夜的,去哪里找人帮忙呢?找鬼倒是一大把!” 陈东瞪了胖子一眼:“小子,你能不能不要再提鬼字?你还嫌我们被那个老鬼害得不够惨吗?” “哎,前面好像有座村子!”牛富贵说。 往前走了没有多远,果然看见一座小村子,有村子的地方就有人气,看见这座小村子,我们都很高兴,加快脚步往村子里走去,想要找村民帮忙修理面包车。 村子里黑咕隆咚的,飘荡着浓雾。 现在正是月亮未落,黎明未起的时候,山里的雾气都很重,村子被浓雾笼罩着也很正常,我们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走到村口,就看见村口立着一个牌坊,牌坊上面写着三个红色大字:王家村。 不知道为什么,这三个大字让我的心里莫名的有些不太舒服,三个鲜红色的大字悬挂在头顶上,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感觉。 谢老八摸着下巴,自言自语的在边上嘀咕:“奇怪,我在这条道上跑了十多年,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这附近有什么王家村!”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我一听谢老八说这话,就更觉得不太对劲,于是我仔细向谢老八求证,问他是不是从来都不知道这里有座王家村? 谢老八皱着眉头说:“是啊,我从来不知道这里还有座王家村,我若是知道的话,刚才出了车祸以后,我肯定直接叫上你们来王家村啊!” 我点点头,谢老八说的没错,如果他知道这里有座王家村,他应该直接就带我们过来了,不会沿着山路寻找,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可能时间尚早的缘故,王家村里面都没有人出来走动,村子里静悄悄的,一片死寂,甚至连犬吠鸡鸣之声都没有,过于的安静,有些不同寻常。 胖子攥着我的衣服,小声嘀咕:“杨程啊,你有没有觉得这座村子有些不对劲啊?” 连胖子都察觉到这座村子不太对劲,那么这座村子可能真的有点问题。 牛富贵说:“这王家村的人真是懒惰,要不了多久天就亮了,居然没有人起床干活呢!在我们村子里,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去田里收菜,准备拉到集市上去卖了!” 牛富贵这句话,也从侧面反映出王家村跟普通村子不太寻常的地方。 整座村子死气沉沉,一点活力都没有。 与其说是一座村庄,我看倒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 联想起刚才车上出现的那个寿衣老鬼,我的心里始终觉得不太了然,我正准备喊谢老八往回走,就听谢老八面带惊喜的喊了一声:“嘿,那不是元宝吗?!” 抬头一看,就看见前方不远处站着一个人,正在跟谢老八挥手打招呼,应该是跟谢老八熟识。 牛富贵说:“终于看见活人了,这个人应该是王家村起得最早的人了吧!” 谢老八跑过去,跟那人热情的唠嗑起来。 我们走过去,看见那人长得矮胖矮胖的,还有点蒜头鼻。 谢老八给我们介绍,说这人叫做元宝,是他的毛豆儿(从小长到大)兄弟,两人关系非常好,而且这个元宝也是跑野猪的。 我心中暗道奇怪,谢老八是镇上的人,元宝是王家村的人,他们怎么会是毛豆儿兄弟? 谢老八就说,元宝不是王家村的人,也是镇上的人,前几天开着车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谢老八都帮着找了两三天,谁都不知道元宝跑到哪里去了。有传言说元宝跟他媳妇拌了嘴,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没想到这个失踪的元宝,居然跑到王家村来了。 谢老八拍着元宝的肩膀说:“镇上的人都说你跟媳妇拌了嘴,赌气离家出走,是不是真的?” 元宝笑了笑,没有回答。 谢老八又问:“对了,你怎么来到王家村的?之前我怎么从来不知道这里还有座王家村呢?” 元宝说:“这事儿说来话长,走走走,先到我家去坐坐,咱们慢慢聊!” 元宝搂着谢老八的肩膀,转身就走。 第一百四十九章 眼珠子泡酒 元宝和谢老八在前面走着,我总觉得元宝走路的姿势有点怪怪的。 元宝把我们带到一座村屋,谢老八很惊奇的说:“哟,没想到你小子在王家村居然还有家产,我看你离家出村,该不会在王家村金屋藏娇了吧?” 屋子里也没什么摆设,元宝让我们先坐,他去里屋给我们倒杯酒,暖暖身子。 屋里有些阴冷冷的,天还没有亮,黑咕隆咚的,也不开灯。 谢老八问元宝灯在什么地方,元宝回答说村子里的线路坏了,没有电。 谢老八试着拉了拉墙上的灯绳,发现确实没有电。 谢老八忍不住抱怨:“这个破村子有什么好的,不知道你躲到这里干嘛!” 不一会儿,元宝端着个托盘走出来,盘子里放着几杯酒,一人一杯。 元宝说这是他自己泡的养生酒,让我们尝尝。 谢老八笑着骂他,年纪轻轻就养生了,是不是肾不行了? 牛富贵好酒,当先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咂着嘴巴说:“好喝,是用什么药材泡的吧,有股药味儿!” 屋子里黑漆漆的,也看不清楚酒杯里装着什么药材。 我和胖子顾忌着要去学校报名,也就没有喝酒。 报名的时候,要是一口酒气喷在老师脸上,那可就麻烦了。 谢老八问元宝:“你怎么也不跟家里人打声招呼就跑出来了?一个人在这王家村做什么呢?” 元宝说:“这里不是挺好的吗,安静宜居,就跟世外桃源一样,每天都过的舒舒服服!” 谢老八说:“安静?还世外桃源?你他娘的怎么不去出家呢?听我一句劝,媳妇儿还是自家的好,两口子床头吵架床尾和嘛,回去哄嫂子两句,屁事儿也没了!” 元宝说:“别说我了,你们怎么来到这里的?你不是在跑车吗?” 谢老八拍着大腿,恼火的说:“哎,别提了,今儿个开着早班车准备去县城,结果在翻千尸岗的时候,他娘的撞了鬼,面包车撞在大树上,坏了,开不了了。所以我寻思着能不能找人帮帮忙,走着走着就来到王家村了!” 说到这里,谢老八就问元宝:“对了,你们村有修车师傅吗?” 元宝摇摇头:“没有!” 谢老八挠了挠脑袋:“那你帮我找几个人,我给他们付工钱,帮我把车推回山道上吧,我的车还搁在悬崖边上呢!还有,你们村有谁去县城的,帮我把这几个客人捎县城去吧,我的车是跑不了了!” 元宝说:“哦,现在天还没亮呢,这里的人起床起的迟,等天亮了我再帮你去问问!” 谢老八搓了搓手,说了句谢谢,然后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舔舔舌头道:“嗯,这酒虽然带着股药味儿,但味道确实不错!” 说着,又咕噜噜喝了一大口,反正他也开不了车了,也不怕酒后驾车。 谢老八和元宝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觉着有些奇怪,这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外面的天怎么还不亮呢? 现在不过是八月底九月初,天色应该亮的很早才对,像我们在红旗村,每天五点过,天色就已经麻麻亮了。我们出发的时候是半夜三点过,这都过去多久了,难道还没五点钟吗? 我正自纳闷的时候,就听牛富贵嘀咕道:“这王家村不仅人懒,连鸡都懒,这都什么时候了,外面都没有公鸡打鸣呢!” 牛富贵这么一说,加深了我心中的疑惑。 对呀,就算天不亮,那公鸡也应该打鸣了吧,可是整座村子安静的要命,一点声音都没有,给人一种心里毛毛的感觉。 而且,在屋子里越坐越冷,越坐越冷,就像冬天来了一样,冷得我们不停的跺脚。 胖子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实在是忍不住了,伸手端起酒杯,就想喝点药酒暖暖身子。 这时候,牛富贵正好掏出火柴,准备抽他的黑武器(叶子烟)。 火柴嚓一声燃烧起来,映亮了牛富贵的脸,也就是在火柴燃烧起来的瞬间,我突然瞥见胖子手里的酒杯,心中一惊,猛地伸手把胖子的酒杯打翻在地上,杯子碎了一地。 胖子不爽的问我:“杨程,你这是干啥?” “这酒喝不得!”我说。 胖子说:“我就喝一小口暖暖身子,不会影响报名的。再说了,你就算劝我不喝酒,也不至于打翻杯子啊,你看这杯子都摔坏了,多不礼貌!” 元宝起身往里屋走去:“不碍事的,我再进去帮你倒一杯!” 元宝走进里屋,我劈手夺过牛富贵手里的火柴盒,划燃一根火柴,指着地上让胖子看:“你看看这酒里泡的是什么东西?” 胖子低头一看,顿时捂着嘴巴惊呼起来。 刚才打碎的酒杯里面,竟然浸泡着一颗眼珠子! 那是人的眼珠,血淋淋的,眼神里仿佛带着无穷的怨恨。 漆黑阴冷的屋子里,那颗眼珠子冷冷的盯着我们。 胖子脸色煞白,再看其他人,脸色都好不到哪里去。 谢老八转身跑到墙角,嗷嗷的抠着喉咙,吐得稀里哗啦。 牛复古举起手中的杯子晃动了一下,杯子里竟然也有一颗眼珠子。 牛富贵吓了一大跳,狠狠把酒杯摔在地上。 一股恶寒之气从脚底升起,不对劲,这座王家村不对劲,这个元宝也不对劲! 陈东指着谢老八破口大骂:“他妈的,你的朋友该不会是个变态杀人犯吧?” 刘姐苦着脸说:“这个地方我是一刻钟也不想待下去了,你们走不走,不走我自己走了!” 说着,刘姐站起来,转身就去开门。 谢老八从角落里抄起一个火钳子,对着里屋大喊:“元宝,你他妈给我出来!出来啊!你个王八犊子,是不是杀了人啦,出来跟我解释解释,眼珠子泡酒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他娘的给我喝呢!呸呸呸!” 谢老八一边叫骂,一边吐着清口水,喝了眼珠子泡酒,想想都觉得倍儿恶心。 胖子很感激我,差一点点,他也喝了元宝口中的“养生酒”。 第一百五十章 百鬼夜行 谢老八对着里屋喊了半天,元宝都没有反应。 谢老八有些怄火,提着火钳子冲进里屋,想把元宝拖出来审问清楚。 谁知道谢老八发出咦的一声,走出来告诉我们,元宝不见了! 胖猪愤愤的骂道:“谢老八,你这好兄弟,简直比孙二娘还要毒啊!” 谢老八皱着眉头:“元宝以前挺好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怀疑他是犯了事儿,所以才躲在这王家村!妈的,也不知道他害了多少人,我刚在里屋看见一个玻璃的大酒坛子,里面泡的全是眼珠子,太他娘的吓人了!” 谢老八说话的时候,刘姐已经打开门,当先往门外走去。 陈东紧随其后,让刘姐等等他,说这里是个鬼地方,他也待不下去了。 牛富贵猛吸两口叶子烟,对谢老八说:“车费的事情我也就不跟你计较了,你朋友的事情你自己摆平吧,我也得走了,万一你那朋友发起疯来,指不准把我们的眼珠子也挖出来泡酒!” 牛富贵吐着烟圈往外走,还好心的提醒我和胖子:“我劝你俩小子也赶快走!” 其实不用牛富贵多说,我和胖子本身就有走的意思,于是我们点点头,跟着走了出去。 谢老八也丢掉火钳子,慌慌张张跑出来:“走走走,我跟你们一块儿走!我不知道元宝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报警,让警察来问他了!” 外面的天色竟然还是黑的,我们都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王家村永远都是黑夜,没有白昼吗? 我的生物钟告诉我,现在至少已经是早上六七点钟,按理说,早应该天光大亮了,然而王家村居然还是黑沉沉,雾蒙蒙的,仍然听不见犬吠鸡叫。 但是,更让我们感到奇怪的是,这个时候,村子里居然冒出了许许多多的人,就像赶集一样,仿佛全村的村民都出来了。 外面的路上全是人,熙熙攘攘的,不紧不慢的走着,姿势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牛富贵说:“这个村子的人真是奇怪,之前都没起床,现在全都冒了出来,他们是集体睡觉,集体起床吗?” 陈东站定脚步,问我们有没有发现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他说:“外面这么多人,村子里为何还是如此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 陈东这话倒是提醒了我们,是呀,放眼望去,外面起码有几百个村民,但是整座村子依然非常安静,安静的让人感到可怕。 几百个人,不可能没有人说话对不对,怎么会一点声音都没有,除非这些人全都是哑巴。 刘姐伸手拉开门,正准备走出去,我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拽回来,然后反锁上房门,沉声说道:“不能出去,出去就死定了!” 众人疑惑的看着我,我脸色铁青的告诉他们:“外面那些村民……全都不是人!” “你这小孩子家家的,说些什么话,外面那些不是人,难道是鬼吗?快把门打开,我得走了,我儿子还在医院等着我呢!”刘姐一边说着,一边又要去开门,她心里惦记着儿子,所以有些心急如焚。 “你出去就会死!”我伸手按在门上,摇了摇头,神情严肃的说:“刘姐,你说对了,外面那些……全都是鬼!” 刘姐被我的样子吓住了,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你……你不要吓我……” 胖子帮我把刘姐拉开,一本正经的告诉刘姐:“相信杨程,他说的准没错,你去咱们红旗村打听打听,杨程可是咱们那一带出了名的能人,很有门道的!” 刘姐有些不敢置信的看了我一眼,估计没想到我年纪轻轻,居然还有这种本事。 听我这样一说,其他人都不敢走出院子,只是扒在墙头上往外看。 只见外面那些村民,全都以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在行走,走路的姿势也很快,就像踮着脚尖似的。而且,与其说他们在走路,不如说他们在游荡。没有目的性,在村子的各个角落里游荡,一个个面色惨白,眼珠子泛着死灰色,典型的死人脸。 不用我多说,谢老八他们也看出外面这些村民不同寻常。 谢老八牙关都在发颤:“这些人……真的……都是鬼?” 我点点头,很肯定的说:“全都是鬼!” 谢老八像是想起了什么:“那元宝他……” 我叹了口气;“也是鬼,我估计他早已经死了!你再仔细想想,你在这条路上跑了这么多年,是不是从来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座王家村?” 谢老八鸡啄米似的点头:“是呀是呀!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奇怪,我开车在这条山道上跑了十来年,从来不知道这里有座王家村,怎么今日莫名其妙冒出了一座王家村?” 陈东没好气的说:“拉倒吧你,我们都是被你带进来的!” 谢老八尴尬的说:“我……我也是受了元宝的蒙蔽!” 胖子问我现在怎么办,胖子这么些年跟着我一起长大,早就对我形成了一种依赖感,一旦遇上状况,他就要问我怎么办,让我拿主意。 我说:“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这座王家村摆明了就是一座鬼村。以前也许有座王家村,但是村子早就不在了,里面的人也早已经死光了。这么多鬼在外面游荡,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百鬼夜行啊!” 百鬼夜行?! 胖子打了个冷颤,哭丧着脸说:“杨程,你不要吓我,我……我还要去上学呢,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我像个小大人一样背负起双手,眉头拧成一团,民间有云:百鬼夜行,生人规避!如果不避,必死无疑! 怎么办? 别说胖子,我自然也是不想死在这里的。 我满怀憧憬去县城读书,对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充满了无限美好的幻想,怎么能够死在这半路途中? 可是,现在外面全是孤魂野鬼在游荡,百鬼出行,我们就像被群鬼包围了一样,怎样才能逃离王家村呢? 第一百五十一章 挂在树上的女人 我正自琢磨的时候,一阵古怪的歌声突然随风飘荡而来。 那是个女人在唱歌,歌声婉转凄凉,你从她的唱腔中,能明显感觉到她的那种痛苦。但在痛苦的同时,那声音又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呼唤,足以让你毛骨悚然。 她唱的也不知道是曲子,不是本地的山歌,更不是流行歌曲,反正曲调非常古怪,有点像是陕北那边的信天游,但是经过女人唱腔的演绎,又有一种诡秘恐怖之感,反正让人心里极其的不舒服。 我听了两句,鸡皮疙瘩止不住的往下掉。 女人的歌声让人焦躁不安,我们在院子里烦躁的走来走去,循着声音望去,一眼就看见奇怪的黑雾中,立着一棵大槐树。 大槐树长得枝繁叶茂,树枝的轮廓犹如鬼手,就像是无数的鬼手,密密麻麻从树干里面伸出来。 当然,让人感到恐惧的,并不是这棵大槐树,而是树梢上面挂着的一道人影。 那是一个女人,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她的脸,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新娘服,脚穿红色的绣花鞋,吊挂在最高的树梢上面,就像一个布偶娃娃,咿呀咿呀唱着歌,随着风来回摆动,在浓雾里面若隐若现。 没有生气的王家村,满村行走的孤魂野鬼,挂在槐树上面唱歌的女人,这里的所有东西,都超乎了正常人的想象。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就是一场噩梦,一场足以把人吓到窒息的噩梦。 我见了那么多鬼事,当我第一眼看见那个红衣女人的时候,我都忍不住狠狠打了个冷颤。 胖子没我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叫了声妈呀,直接跌坐在地上,小脸煞白,一个劲的打着哆嗦。 其他几个人的脸上也不好到哪里去,脸上的表情就跟吃了屎一样难受。 谢老八突然喊了一嗓子,拔腿就往门口跑去。 我蓦然一惊,从后面追上去,问他要干嘛。 谢老八犹如一只惊弓之鸟,尖声叫喊道:“我要离开这里,我不想死!我要离开这里!” “不能出去!不要开门!”我飞快的跑上去,伸手抓住谢老八的衣服,但是谢老八却往前挣脱了一下,双手抓住门把,猛地推开了门。 一股强劲的阴风席卷着扑面而来,吹得谢老八往后踉跄了一步。 我趁机顺势把他往回一拽,将谢老八拖回院子里。 但是谢老八在开门的时候,木门还是发出吱呀一声响,声音虽然不大,但在死寂的环境下却显得格外清晰。 外面游荡的那些孤魂野鬼,听见这个声音,纷纷停下脚步,回头往这边张望。 我心中暗叫一声糟糕,立即闪身回到院子里,将大门紧紧反锁。 谢老八还在挣扎,大喊大闹着让他出去。 我心头火起,也不管谢老八是不是谢强亲戚,上去照着谢老八的脸庞就是一拳,怒吼道:“你大爷的害死我们了!” 谢老八心里也是窝着一团火没地儿发泄,我这一拳下去,直接点燃了他的怒火。 谢老八擦着汩汩流出来的鼻血,怪叫着朝我扑过来。 我和谢老八扭打在一起,胖子跟我是兄弟,自然不会袖手旁观,立即加入战团,跟我一起对抗谢老八。 谢老八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就被我和胖子撂倒在地上。 胖子不知从哪里抄起一块板砖,指着谢老八的脑袋就要拍下去。 我赶紧拦着胖子,告诉他行了,别真把谢老八搞死了。 胖子往地上啐了口痰,踹了谢老八一脚,丢掉了板砖。 初中三年,自从我把龙少爷收拾的服服帖帖以后,我和胖子在镇一中就是校霸般的存在。这几年,胖子书没读多少,架倒是打了不少,脾气见长。再加上我们现在正值青春期,最喜欢打打杀杀,很有快感。 刘姐和陈东上来把我们拉开:“别打啦!快住手,别打啦!你们听听门口是什么声音?” 我擦了擦嘴角的淤血,就听院子门口传来嘭嘭嘭的撞击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撞门,门口的木锁也被撞得摇摇晃晃,不断发出吱呀呀的声音,就像个病入膏肓的老头在叫唤。 我瞪了谢老八一眼,这都是被谢老八害的,外面明显是孤魂野鬼在撞门,还不是因为刚才谢老八跑去开门,结果惊动了外面的那些鬼。 胖子跑过去,扒在墙头往外看,回头对我惊呼:“杨程,好多……外面好多人!” 我赶紧跑过去,探头往外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 他妈的,越来越多的孤魂野鬼朝着门口聚集,从刚刚开始的几个鬼,到后来的十几个,再到现在的几十个。那些孤魂野鬼从四面八方游荡过来,伸手已经腐烂的双手,不停的拍打着大门。门楣上面,灰尘扑簌簌往下掉。 胖子艰难的吞咽着口水,问我怎么办。 我咬咬牙,千万不能让这些鬼闯进来,否则谢老八他们绝对完蛋。 我从墙头上溜下来,赶紧从兜里掏出两张驱鬼符,一左一右,拍在两扇门板上。 驱鬼符上面的符咒亮了起来,那些拍在门上的鬼手立马弹了回去,来不及收手的,都被烧灼得滋滋作响,冒起缕缕黑烟。 驱鬼符在门板内侧,虽然隔着厚厚的门板,但依然能够发挥出驱鬼的功效。 原本聚集在门口的野鬼,很快就被弹开不少。 但是驱鬼符的功效也是有限的,虽然暂时能够挡住群鬼的冲击,但时间一长,那些孤魂野鬼前仆后继,如潮水般不间断的冲击大门,驱鬼符终究还是抵挡不住的。 胖子还没高兴两分钟,就惊慌失措的对我说:“程哥,他们又来啦!” 这一次,更多厉鬼聚集在门口,一只只鬼手疯狂的拍打门板,仿佛要把门板卸下来。 驱鬼符上面的符咒图案,渐渐暗淡下去,随时都会熄灭。 驱鬼符一旦失效,外面的鬼群就会一窝蜂冲进来,院子里的所有人,都得死。 牛富贵急得七窍冒烟,不知该如何是好。 刘姐都已经哭了起来,呜呜咽咽的抽泣在边上抽泣。 陈东也是满脸的冷汗,浑身都在发抖,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滚落。 第一百五十二章 大槐树 无奈之下,我只有搬出救兵了,也就是我的秘密武器——招魂葫芦。 葫芦里有五个鬼兄弟,现在正是把他们派上用场的时候。 上次去仙女湖,就是没有带上招魂葫芦,结果被狐妖撵的满山乱窜,跟狗似的。 要是上次带着招魂葫芦,放出五个鬼兄弟,说不定还能帮我挡一挡。 所以从仙女湖回来以后,我便把招魂葫芦带在身边,以防不时之需。 没想到这才刚刚走出家门,就需要五个鬼兄弟出来帮忙了。 我从衣兜里夹出一张驱鬼符,拔开葫芦塞,将五个鬼兄弟召唤出来。 五个鬼兄弟在我面前一字儿排开,不愧是当兵的人,站得整整齐齐,很有干劲的样子。 谢老八他们看见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五个“八路军战士”,全都睁大眼睛,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龙一就问我:“老大,今日把我们召唤出来,所为何事?” 我伸手指着院子门口说;“外面有很多孤魂野鬼想要冲进来,你们过去把门口堵住,别让那些鬼进来!” 龙一点点头:“小事,哥几个,跟我走!” 五个鬼来到院子门口,用力顶住木门。 原本吱呀吱呀摇晃的木门,立马停止了摇晃。 无论外面的鬼群怎样冲击木门,五个鬼兄弟都岿然不动,如同五个门神,把院子门守护得紧紧的。 胖子高兴的对谢老八他们说:“看见了吧?这就是我程哥的本事,有我程哥在,别说什么百鬼夜行,就算是千鬼夜行,我程哥都能搞定的!” 我懒得听胖子吹牛逼,我让他在这里守住谢老八他们,我得出去看看。 胖子拉着我,问我要去哪里,说外面到处都是鬼在游荡,我现在出去不是白白送死吗? 我告诉他,外面的鬼那么多,这五个鬼兄弟也只能顶一会儿,时间一长,肯定也是吃不消的。我得出去看看,这王家村里到底有什么蹊跷,才会变成一个鬼村。查明背后的真相,我们才有可能找到走出鬼村的方法。 顿了顿,我又说:“我觉得那个挂在树上的红衣女人很有问题!” 我抬头往那棵老槐树看过去,树上的那个红衣女人好像已经不见了。 我转身便走,想要从后墙翻出去。 胖子跟了过来:“程哥,我想了想,还是跟着你一块儿出去吧!” 我骑坐在墙头上:“外面到处都是鬼,你跟着出去做什么,碰上危险我还得抽空保护你,多麻烦!” 胖子嗫嚅着说:“没有你在身边,我这心里始终不踏实,你就让我跟你一块儿去吧,我发誓,我绝对不会拖你后腿,你应该相信我的实力!” 我没好气的说:“我他妈就是太相信你的实力,所以我才让你别跟着我!算了算了,你要跟着就跟着吧,出了事别怪我啊!” 我翻身跃过墙头,胖子也翻墙跟了出来。 我举头四处张望了一下,辨明大槐树所在的方向,立即拔腿往那边跑。 胖子生怕被我甩掉,紧跟在我后面,一边跑,一边喊:“跑慢点!你能不能跑慢点!” 终于,我们来到那棵大槐树下面。 槐树聚阴,非常容易吸引邪物,所以一般农家屋里是不会栽种槐树的。 我抬头往树枝上看了看,树枝上鬼雾缭绕,早已不见了那个红衣女人的鬼影。 这棵大槐树长得又粗又壮,枝繁叶茂,如同一把巨伞立在这里。 站在大槐树下,能够明显感觉到阴风阵阵,大量的阴气席卷过来,往大槐树聚集。 大槐树的树根也是张牙舞爪,就像鬼爪一样,好多树根破土而出,露在外面。 也不知道是我眼花,还是心里紧张,我总觉得那些树根就像在动一样。 “杨程,鬼……好多鬼……”胖子上下牙关打着颤,嘴巴就像漏风一样,话都说不利索了。 回头一看,我也吓了一跳。 我们在大槐树下面顶多就耽搁了一分钟,也就这一两分钟的时间,竟然有几十个孤魂野鬼从四面八方聚拢上来,把我和胖子包围在大槐树下面。 我迅速扫了一眼,看这些孤魂野鬼的衣着打扮,应该都是王家村的村民。 我很奇怪,王家村究竟遭遇过怎样的变故,为什么全村人都变成鬼了呢? 那个挂在树上的红衣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一个黔南山区的女人,居然会唱陕北的信天游呢? 我越想越觉得蹊跷,直觉告诉我,王家鬼村的秘密,也许跟那个红衣女人有着莫大的关系。 当然,现在并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 看着从四面八方逼近的鬼群,我的心里也在暗暗发紧。 胖子退后两步,躲到我的身后,扯住我的胳膊。 我说你拽我胳膊干啥,不是说好你不会拖我的后腿吗? 胖子苦着脸说:“是啊,我没有拖你的腿啊,我拖的是你的胳膊!” 我无语的摇了摇头,这种时候,我也懒得跟胖子玩什么文字游戏,我从兜里掏出两张驱鬼符,往胖子手里一塞,一脸严肃的告诉他:“记着,我数一二三,我们就一起冲出去,千万不要回头!能不能活着出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胖子咽了口唾沫,把两张驱鬼符紧紧攥在手里。 我说你他娘的攥得这么紧,小心别把驱鬼符撕破了,待会儿符咒要是不起作用,你可别怪我啊! 胖子抬手擦了擦脸上的冷汗:“程哥,我准备好了,开始突围吧!” “放松点,别搞得这么悲壮!”我这话表面是在安慰胖子,其实也是在安慰自己。 我的左右双手也各自攥着一张驱鬼符,深吸一口气:“准备!一……三!” 我大喊一声,直接冲了出去。 胖子愣了一下,随即跟了上来,在后面边追边喊:“卧槽!杨程,你这个大骗子,不是说好数三声的吗?你为什么没有数二?” 这种时候,我一心只想着怎样逃命,哪里还有工夫答话。 正面扑过来一个农妇,伸出鬼手要抓我。 我眼疾手快,后发先至,一张驱鬼符直接拍在农妇脸上。 农妇发出哇的一声尖叫,脑袋上冒起缕缕黑烟,仰面倒了下去。 第一百五十三章 鬼宅 我跑得飞快,好几个厉鬼伸手来抓我,都没抓住,我就跟泥鳅一样的滑。 眼看着就要冲出包围圈,忽听胖子在后面大声哭喊:“救命啊!程哥,救命啊——” 我狠狠一跺脚,说好的不拖老子后腿,关键时刻还是掉链子,胖子这王八蛋,绝对是老天爷派来惩罚我的逗比。 胖子好歹是我兄弟,我要是不救他,好像有些不讲江湖道义。 我这人本身又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所以听见胖子的呼救声,我立马就刹住脚步,转身往回看。 只见胖子趴在地上,双手拼命拍打着地面,满脸都是眼泪,吓得嗷嗷大叫:“程哥救我,我被厉鬼抓住了脚踝……” 我定睛一看,气得七窍冒烟,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个二百五光屁股,你好生看清楚,哪里有鬼抓住你的脚踝,你他娘的只是被树根绊倒了而已!” 我清楚的看见胖子的脚踝勾住了树根,但在极度的紧张恐惧之中,胖子以为是有鬼手抓住了他,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胖子扭头一看,顿时大喜,立即从地上爬起来:“程哥,不好意思哈!” 就这么一耽搁,立马又有几个鬼围拢上来,有的来扯我衣服,有的来扯我裤腿,还有个女鬼居然抓住了我的裤腰带,相当下流。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少年,我怎么可能让女鬼轻易得逞,于是我反手就是一张驱鬼符拍在女鬼的胸口上。 女鬼的胸还挺大的,就听女鬼一声惊呼,捂着胸口退开好几米,胸口被驱鬼符烧出一个大洞,女鬼伸手指着我:“下……下流……” 你奶奶个熊,恶人先告状啊,居然说我下流?! 胖子哇啦哇啦大叫着冲上来:“程哥,我掩护你,快走!” 胖子扬起双手,将手里的两张驱鬼符,各自拍在我左右两边的野鬼脑袋上,两个野鬼立即抱头鼠窜,给我们腾出了逃跑的空间。 我心中一热,心想胖子还是很够义气的,于是拉着他的手,转身狂奔。 跑了没有多远,就看见一座宅子。 这座宅子很有古韵,青瓦石墙,像是明清时候的建筑风格,应该算是王家村里很有气派的一座老宅。 像这样的老宅,都是村里很有名望的人居住的。 来不及多想,我拉着胖子闪身进了老宅,暂时在老宅里避一避,甩掉那些厉鬼。 跑进宅子,我跟胖子气喘吁吁,心里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低头一看,发现我俩不仅手牵着手,而且还十指紧扣。 我赶紧松开手,使劲在屁股上面搓了搓手,怪不得心里老觉着膈应呢,真是恶心啊! 我们走进老宅,可能因为这座老宅是古建筑的缘故,给人一种鬼气森森的感觉。 宅子里黑沉沉的,飘荡着黑色的鬼雾。 我很快便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孤魂野鬼在追到这座老宅门口的时候,仿佛对这座老宅很是忌惮,只敢在门口徘徊,却不敢跨越老宅的门槛。对于那些孤魂野鬼来说,这座老宅就像是“雷池”一样的存在。 我心中暗道奇怪,为什么那些孤魂野鬼不敢进来?他们是在惧怕老宅?还是在惧怕老宅里面的东西? 一时之间,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随即把心一横,反正都已经进入老宅了,我倒要看看,这座宅子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古怪。 “胖子……” 我转身去叫胖子,却突然愣住了。 我记得很清楚,胖子刚刚就站在我的身后,这才短短几秒钟的工夫,当我转过身来的时候,却不见了胖子的踪影。 胖子这王八犊子,已经不是头一次在我面前失踪了,每次失踪都会搞出一点幺蛾子事情,也不知道他这次又会给我带来什么灾难。 我一边暗骂着胖子,一边往老宅里面走去。 “胖子!你在哪里?胖子,说话啊!” 我的声音在空荡荡的老宅里面回荡,显得格外孤寂,却始终没有得到胖子的回应。 我的心里隐隐有些焦急起来,莫非胖子并不是自己跑掉的,而是被什么东西给抓走的? 是鬼吗? 宅子里藏着很厉害的鬼,居然从我身边掳走了胖子。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胖子恐怕危险了! 虽然我确实很嫌弃胖子是个拖油瓶,但是胖子要是真的死了,我的心里肯定还是会非常难过的。 想到胖子可能会有危险,我不由自主的加快脚步。 穿过一个天井,头上突然刮过一缕阴风。 我抬头大喝:“谁?!” 然而,头顶上方什么东西都没有,但直觉告诉我,刚才肯定是有东西从我脑袋顶上飞了过去。 走进里屋,我就被吓了一跳。 里屋搞得就跟灵堂一样,中央摆放着一张案台,案台上铺着白布,上面摆放着三个灵位,每个灵位都挂着一张黑白照片。 那是三个男人的黑白照片,长得一般,但是眉宇间能够看出名门望族的气质。 中间是个老头,左边是个中年男人,右边是个年轻男子,约莫还不到二十岁。 看得出来,这是老中青三代人。 我迅速扫了一眼灵位,知道中间这个老头叫做王亮,左边这个中年男人叫做王健,右边这个年轻男子叫做王洲。 三个灵位的中央还点着一根粗壮的白蜡烛,蜡烛静静的燃烧着,烛光映照着黑白遗照,照片上的三个男人仿佛变得扭曲起来。 整座王家村都黑沉沉的,不见光亮,这一簇微弱的烛光,反而给人一种诡秘森森的感觉。 我摸了摸下巴,皱起眉头,王家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户王家应该是王家村数一数二的名门望族了吧,居然死得干干净净,老中青三代人都死绝了,实在是有些可怕。 我正自疑惑的时候,就听后面屋子传来砰的一声响,把我吓了一跳。 随即,我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救命,在这座死寂的鬼宅里,这个呼救声比鬼叫声还显得凄厉。 我心中一紧,这不是胖子的声音吗?太好啦,胖子还没有死,他还活着! 第一百五十四章 斧子手和无头鬼 我循着声音往后面屋子跑去,准备去营救胖子。 刚刚跑到后面屋子,就看见一团肉球从屋子里骨碌碌滚出来,定睛一看,正是胖子。 胖子连滚带爬,满身都是尘灰,脑袋上还罩着蜘蛛网,模样十分狼狈。 他一边踉跄着往外跑,一边惶恐的往后看,显得惊慌失措,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后面追他。 胖子慌不择路,跟我撞了个满怀,差点没把我撞的背过气去。 我没好气的正准备开骂,却看见胖子高举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柴刀,嗷嗷大叫着向我扑来。 此时的场景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眼看胖子来势汹汹,我侧身避开这当头一刀,伸脚勾了一下胖子的脚踝,胖子顿时失去重心飞出去,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唇角破了,鼻血也流了出来。 胖子反手擦了擦脸,满脸都是血迹,弄得跟花脸猫一样,从地上捡起柴刀,还想来砍我。 我大吼一声:“胖子,你他妈看清楚,我是杨程!” 胖子的柴刀僵硬在半空,他使劲揉了揉眼睛,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咣当丢掉柴刀,冲过来和我熊抱在一起,鼻血鼻屎一股脑儿揩在我的身上:“哎呀呀,程哥,你终于来啦,我差点以为见不到你了!” 我问胖子在慌慌张张的跑什么,胖子咽了口唾沫,捂着流血的唇角,伸手指着屋子里面,结结巴巴的说:“鬼……有鬼!” 王家村满天满地都是鬼,这座老宅里有鬼也很正常,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示意他不要害怕。 这时候,就听见屋子里面传来哗啦啦的锁链声音,我心中一凛,右手已经插进衣兜,夹住了驱鬼符,然后扬起左手,指着屋子里喝骂道:“什么东西,滚出来,不要在里面装神弄鬼!” 胖子在我耳朵边上低语道:“程哥,那本来就是鬼,所以不应该说装神弄鬼,你这句话有语病!” 我瞪了胖子一眼,恨不得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这种时候,他还跟我语文教学。 伴随着沉重的锁链声,一个略显高大的鬼影从屋子里走出来。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打着赤膊,身上全是血,一脸的凶神恶煞。 男子右手倒提着一把又黑又沉的斧头,左手拽着一条生锈的铁链子,铁链拴着一条狗,跟在他后面。 等等,太奇怪了,那条狗为什么没有脑袋? 我仔细一看,不由得头皮发麻,年轻男子手里牵着的,哪里是一条狗,分明也是一个男人。男人没有脑袋,断颈处还在往外汩汩的冒血,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十分邋遢,他就像狗一样,四肢匍匐在地上爬行,说不出的怪异。 一个斧子手,一个无头鬼,当这个恐怖的组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着实被吓了一跳。 我看着那个年轻男子,越看越觉得熟悉,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突然,我猛地想到,这个年轻男子不正是黑白遗照上的那个年轻男子吗?让我想想,他的名字好像叫做王洲,是老中青三张遗照里面,最年轻的那个人。 这个提着斧头的人是王洲,那他手里牵着的这个无头鬼,又是谁呢? 胖子看见王洲,顿时吓得魂不附体,指着王洲说:“程哥,就是他,他想用斧头砍死我!” 王洲一脸冷漠的朝我们走过来,无头鬼跟在他后面一步步的往前爬。 一股强大的鬼气贴着地面席卷而来,我能明显感觉到,王洲身上所散发出的鬼气,比外面那些村民要强烈好几倍,这是一个厉鬼,怨气很重,也许王家村的所有变故,就是从这座老宅子里面开始的。 我正在暗自琢磨的时候,王洲突然嗷的一声怪叫,提着斧子冲上来,照着我的脑袋当空劈下。 “闪开!” 我大喊一声,推了胖子一把,两人左右翻身滚倒在地上。 王洲冷哼一声,左手突然松开铁链,那个无头鬼就像猎犬一样,朝着胖子爬过去,断颈处不断流淌出鲜血,淅淅沥沥洒落一地,吓得胖子触电般从地上爬起来,满院子乱窜。 此时此刻,我无暇顾及胖子,因为我被王洲缠上了,抽不出身去救援胖子,胖子只能自求多福了。 王洲疯狂的挥舞着利斧,我也不敢硬接,只能和他展开游斗。 利斧划破空气,空气发出如同布匹撕裂一样的声音,唰唰! 我的处境非常被动,很快就被逼到墙角。 王洲咧开嘴巴,对着我阴冷的笑了一下,那个阴笑仿佛要把我的风湿病勾出来。 利斧狠狠劈下,我偏开脑袋,利斧几乎是贴着我的头皮擦过,劈砍在墙壁上。 王洲翻转手腕,斧子朝着我横削过来。 我贴着墙壁往边上跑,利斧紧跟在我的脑袋后面,横着从墙上划过,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飞溅起一串耀眼的火星,声音尖锐如针,扎得我耳朵生疼。 我瞅准机会,一矮身,从王洲的腋下钻了出去,王洲的斧子劈了个空。 我就地一滚,翻滚一圈之后又迅速站起。 这个时候,王洲还没有转过身来。 说时迟那时快,我怒吼一声,从衣兜里抽出驱鬼符,猛地拍在王洲的后背心上。 王洲扬起鬼头,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背上冒起滚滚黑烟,整个身体贴着墙角缓缓倒下。 但是王洲并没有被解决,只是暂时受了创伤而已。 要对付王洲这样的厉鬼,必须使用三昧真火符这样的大威力符咒。 经过我长期刻苦对《三清书》的研究,已经掌握了好几种符咒,低级别的符咒我很容易能够画出来,但是像三昧真火符这种高级符咒,画符的难度确实很高。虽然我现在已经勉强能画,但辛辛苦苦也就画了两张揣在身上,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实在是不愿意轻易用掉。 短时间内王洲还爬不起来,我也暂时不去管他,转身去救胖子。 胖子鬼哭狼嚎,被那个无头鬼追得团团乱转,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第一百五十五章 疯老头 “妈妈呀——” 胖子大概是跑不动了,脚下一软,竟然向前扑倒在地上。 无头鬼追上来,伸出鬼爪勾住胖子的裤腰带。 胖子提着裤子嗷嗷大叫:“臭流氓,脱我裤子!” 我急忙赶过去,一张驱鬼符拍在无头鬼身上,无头鬼冒起一团黑烟,翻了两圈,滚到墙角。 这个无头鬼好像没有王洲厉害,于是我决定先摆平这个无头鬼。 我再次掏出一张驱鬼符,朝着无头鬼冲过去。 突然,不知从哪里窜出一道人影,一下子把我撞倒在地上。 由于事发突然,我根本来不及躲避,顿时被撞得七晕八素,眼前金星飞舞。 我揉了揉昏沉的脑袋,抬头一看,就看见面前站着一个两鬓花白的中年男人。 我怔了怔,随即一惊,这个突然冲出来的中年男人,跟黑白遗照上的那个中年男人长得一模一样,我记得他的名字,叫做王健。 好家伙,又来一个厉鬼! 我突然想到,这个王健,会不会是王洲的老爹呢?而那个王亮,又是王健的老爹,王洲的爷爷,正好是老中青三代人。 “你敢偷袭我程哥,我弄(nen)死你!”胖子从地上拾起一块板砖,直接拍在王健的脑袋上。 板砖四分五裂,王健就像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表情傻乎乎的,脑袋上还有鲜血淌落下来。 胖子看了看碎裂的板砖,怒骂道:“你个老鬼还真是个铁脑壳,我他妈就不信砸不死你!” 胖子一边骂着,一边又捡起板砖,正要对着王健拍下去,我急忙制止胖子,我说:“胖子,等一等,这个老家伙不像是鬼呀!” 胖子眉头一挑:“不是鬼是什么?” “是……人!”我说。 胖子的脑袋摇晃得像拨浪鼓:“人?怎么可能?王家村全都是鬼,怎么可能还有人?程哥,你可不要被这老鬼迷惑了!” “试试便知!”我突然出手,将驱鬼符拍在王健的脸上。 王健一点反应都没有,脸上也没有冒起黑烟,还呵呵的对着我傻笑。 我跟胖子说:“看见了吧,驱鬼符对他都没有反应,肯定是人,不是鬼!” 说着,我顺手把那张驱鬼符扯了下来。 胖子说:“嘿,好像还真是个人!可是,我觉得这老家伙不太对劲啊,该不会被我刚才那一砖头拍傻了吧?” 其实我刚刚就已经发现王健不太对劲,他的神情,还有呵呵的傻笑,给我的第一感觉,这人可能脑子出了问题,是个傻子! 王健一脸傻乎乎的样子,摸了摸流血的脑袋,然后看着满是鲜血的双手,咿呀咿呀的叫喊起来:“血……好多的血……” 王健是个大活人,为什么外面会有他的灵位? 他是王家村唯一的幸存者吗? 是不是目睹王家村的变故以后,王健才被吓疯的? 我突然觉得这个王健相当可怜,身边的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终日在这鬼村里面游荡。 “井……村尾……井……出村……” 王健口齿不清,结结巴巴,对我们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胖子问我王健在说什么,我皱起眉头:“他好像说的是井,村尾有口井,也许可以从那里离开王家村!” “真的假的?这个老家伙疯疯癫癫的,他的话可信吗?”胖子问。 我说:“不管真假,总得要去试一试!走,赶紧离开这里,回去跟谢老八他们汇合,然后去村尾,但愿这个疯老头说的是真话!” 王健跑向那个无头鬼,突然抱着无头鬼大喊:“爹……爹啊……你们不要伤害我爹……不要伤害我爹……” 我和胖子面面相觑,啊?这个无头鬼居然是王健的老爹? 我顿时联想到那三张黑白遗照,心里猛地一哆嗦,这个无头鬼难道是王亮?! 我在脑海里迅速捋了一下,王亮是爷爷,王健是父亲,王洲是孙子。 那么,王洲这个孙子,居然把自己的爷爷王亮,用铁链子拴起来,当狗一样牵着? 王家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家子人,怎么会如此怪异和变态? 然而,更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时候,王健居然对王洲喊了一声:“弟弟……你不要再杀人了……弟弟……你砍了爹的脑袋……是不是还要砍其他人的脑袋……” 王健居然称呼王洲为弟弟?! 这倒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王健少说也有四十来岁,而王洲才不到二十岁,两人年纪差距这么悬殊,居然是两兄弟?! 而这个无头尸王亮则是王健和王洲的老爹,王亮变成无头尸的原因,是因为被小儿子王洲砍下了脑袋?! 去你大爷的,这个伦理剧也太狗血了吧!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个王家村的名门望族里面,曾经发生过一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血腥往事。其中的故事十分曲折,我们一时半会儿也不能了解。 王洲呃呃怒吼着,贴着墙角站起来。 王健朝着王洲跑过去,死死抱着王洲,却冲着我们大喊:“跑……跑……” 我心中一热,没想到这个王健疯疯癫癫的,却还挺身救我们。 我点点头,拉着胖子跑出老宅。 我和胖子一路疯跑,跑回院子,从墙头翻下去。 五鬼向我哭诉:“老大,你终于回来啦,我们都快顶不住了!” 谢老八他们看见我回来,急忙迎上来问我情况怎么样。 我说我打听到村尾有口井,可能是通往外面的出路,让大伙跟在我后面,立即去村尾。 说这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有点不对头,好像少了一个人。 仔细一清点,发现少了牛富贵的踪影。 我连忙问谢老八:“牛富贵呢?牛富贵怎么不在?” 谢老八说:“别管那老东西了,他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一个人悄悄开溜了!” 悄悄开溜?! 外面到处都是孤魂野鬼,牛富贵一不会道术,二没有符咒,一双肉拳怎么跟鬼斗?一个人悄悄开溜,这不是明摆着去找死吗? 我叹了口气,牛富贵这种人太自私了,只想着自己逃命,殊不知反而害了自己。 第一百五十六章 牛富贵 我们现在也没有时间去寻找牛富贵,他的命他自己做主,我们也管不着。 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其他人紧紧跟在我后面,一路往村尾跑去。 我一边跑一边叮嘱他们,千万不要回头,低头狂奔就可以了。 谁知道谢老八按耐不住好奇心,还是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 在我们后面,跟着一大群孤魂野鬼。 谢老八吓得汗毛倒竖,妈妈呀妈妈呀叫个不停。 我对谢老八说:“你闭上嘴巴,少说点话,赶紧跑!别说妈妈呀,就是爸爸呀也救不了你!” “哎,牛富贵,你怎么在这里?”谢老八突然叫喊道。 只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正是牛富贵。 牛富贵撇下众人,自己逃跑,我和胖子对他没有太大的好感,这时候看见牛富贵慌慌张张向我们跑过来,胖子忍不住怼他:“咦,你不是跑了吗?怎么转了半天,还是没有跑出去啊?” 牛富贵来到我们面前,面对胖子怼他,他非但没有发怒,反而咧嘴笑了一下。 我看见牛富贵的笑容,心里一咯噔,感觉不太对劲。 突然,就看见牛富贵从背后抽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利斧,劈头盖脸对着胖子砍过去。 我一把拉开胖子,胖子躲过一劫,又惊又怒,指着牛富贵大骂:“你他妈的老王八,疯了吗,连自己人都砍?” 我沉着脸说:“他不是疯了,你看他手里的那把斧头是不是很熟悉?” 胖子猛然一惊,像是想起了什么,惊诧的说;“他……他不是牛富贵!他是……王洲!” 我点点头:“牛富贵很可能被王洲附了体!” 我摸出一张驱鬼符交给胖子,叮嘱他说:“待会儿我去吸引牛富贵的注意力,你趁机用驱鬼符对付他!” 牛富贵没有看砍中胖子,又提着利斧去砍杀其他人。 面对疯狂的牛富贵,谢老八他们都很震惊。 忽听一声惨叫,陈东捂着肚子倒在地上,他躲闪不及,肚子被利斧划出一道血口,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 牛富贵阴桀的笑着,高高抡起利斧,就要对着陈东的脑袋劈下去。 我正好从地上捡到一把钉耙,在牛富贵挥斧劈下的同时,用钉耙架住利斧,救了陈东一命。 谢老八和刘姐赶紧手忙脚乱的拉走陈东,牛富贵双眼通红,杀气腾腾的对着我怒吼。 但是他的利斧卡在钉耙的缝隙里面,一时间也没法抽出来。 我大喊一声:“胖子!” 胖子从后面冲上去,举起驱鬼符,重重拍在牛富贵的后脑勺上面。 牛富贵两眼一翻,脑袋上冒出一团鬼气,直挺挺的扑倒在地上。 我上前伸手一探牛富贵的鼻息,无奈的摇了摇头。 我们也无暇顾及牛富贵的尸体,他自己独自跑出来送死,这是他的命,谁也没有办法。 我们跑到村尾,果然远远看见那里有一口水井,井口压着一块青石板,像是被封住了。 而此时此刻,青石板上竟然站着一道人影。 那人穿着大红色的新娘服,正是之前挂在槐树上唱歌的那个女人。 刚才我还在奇怪,那个女人跑哪里去了,原来是跑这里来了。 那个红衣女人散发出一股强大的鬼气,我们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 就这么一耽搁,后面的一大群孤魂野鬼已经追了上来,将我们团团围住。 前有拦截,后有追兵,我们登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胖子紧张的狂咽口水,问我现在怎么办。 我看了看眼前的状况,感觉这个红衣新娘像是带头的,于是麻着胆子走到女人面前。 女人画着很浓的新娘妆,妆容已经花了,那模样看上去十分狰狞。 但是依稀可以看出,新娘的五官还是比较精致的,如果重新收拾下脸上的妆容,应该是个漂亮女人。 “姑娘,敢问尊姓大名?”我对着那个新娘拱了拱手,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 新娘盯着我,幽幽道:“马小兰!” “小兰姑娘,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我客客气气的说,毕竟对方人数占优,能够不动手的情况下,尽量不动手。 马小兰冷冷道:“凡是进入王家村的人,都得——死!” 说到“死”字的时候,马小兰的声音格外尖锐,内心仿佛充斥着极大的愤怒。 “王家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好奇的问。 “不关你的事,你也不需要知道!”马小兰冷冰冰的说。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直视着马小兰的眼睛,问她:“王家村的人,都是你害死的?” 马小兰沉默几秒钟,忽然纵声长笑,笑声在死寂的村子上空回荡,显得凄厉而又悲凉,她伸手指着那群孤魂野鬼,恶狠狠的说:“他们都该死!他们都该死!!” 看得出来,对于这些村民,马小兰内心是非常的憎恨,当年这些村民究竟对马小兰做过什么,才使得马小兰回来报复。王家村变成王家鬼村,肯定是马小兰一手造成的,马小兰这是有多大的仇怨,才会害死这么多人。 马小兰止住笑声,盯着我,一字一顿的说;“没有人能够活着走出王家村!没有人!!” 马小兰的话,就像钉子一样扎在我们心头,让人不寒而栗。 刘姐突然放声大哭:“呜呜呜,放我走吧,我要离开这里,我的儿子还在医院等着我!” 陈东捂着受伤的肚子,衣服都已经染红了,鲜血还是止不住从指缝里冒出来,他脸色惨白,气喘吁吁的跟马小兰求饶:“马小姐,我们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你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 胖子说:“就是,你这臭娘们,凭什么把怨气撒在我们身上?” 谢老八惊讶的看着胖子:“你还敢骂她臭娘们?” 胖子说:“有什么不敢骂的?惹恼胖爷的人,胖爷都要问候他的祖宗十八代!” 说完这话,胖子又连骂三声臭娘们,谢老八吓得脸都绿了,赶紧伸手去捂胖子的嘴巴:“我的哥,我求求你,别骂啦,你这是存心激怒她啊!” 第一百五十七章 变故陡生 “小兰!小兰!” 一个沧桑的声音突然从鬼群里传来。 循声望去,我和胖子惊讶的发现,来人竟然是之前在王家鬼宅里面出现过的疯老头,王健。 听这王健对马小兰的称呼如此亲热,难道他们两个认识? 马小兰盯着王健:“你来这里做什么?走开!这里没你的事!” 王健望着马小兰:“小兰,你不能再杀人啦!” 马小兰指着王健凶狠的说:“我让你活着,已经对你足够仁慈了,快滚,我不想看见你!” 马小兰害死了全村的人,却唯独没有害死王健,这是怎么回事? 王健好像吃了秤砣铁了心,竟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直跪着爬到马小兰面前,口齿不清的喊着:“小兰……走……放他们走……” 我的心里很是感动,王健虽然疯疯癫癫,但从头到尾他都在帮助我们,想让我们逃离王家村。 马小兰怒火陡升:“你这个疯子,信不信我真的杀了你?” 王健抬起头,对着马小兰笑了起来:“动手啊!你动手啊!” 当着这么多孤魂野鬼的面,王健的言行举止仿佛充满了挑衅,这让马小兰感觉有些下不了台。 马小兰狂怒:“你不要逼我!” 王健突然扯开外衣,露出瘦骨嶙峋的胸口:“动手啊,反正我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噗嗤! 马小兰的鬼爪就像一把刀子,直接贯穿了王健的胸口。 变故来的非常突然,我们都被吓了一跳,没想到马小兰真的动手杀了王健。 王健为我们而死,我的心中不由自主的泛起一丝悲苦。 王健看着马小兰,脸上不仅没有丝毫的恨意,反而还绽放出笑容。 鲜血顺着王健的唇角流下,王健浑身都在颤抖,结结巴巴的说:“高兴……太高兴了……我们一家子……终于可以团聚啦……” 我们闻言,忍不住又是一惊,什么意思?难道马小兰跟王健竟然是……一家人?! 马小兰嘶声叫喊道:“谁跟你是一家人?谁跟你是一家人?去死吧!” 马小兰猛地掏出王健的心脏,鲜血四散飞溅,王健直挺挺的后仰倒在地上,胸口处留下一个血窟窿,突突突往外喷着血,很快就把地面染红了。 近距离目睹如此血腥一幕,众人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尤其是刘姐,在极度的紧张和惊恐之中,竟然晕死过去。 自始至终,王健的脸上都挂着笑容,这个疯老头终究还是死了。 我深吸一口气,暗暗凝神戒备,准备跟马小兰大战一场,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马小兰是不准备放过我们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再次发生了变故。 马小兰的鬼头突然高高飞旋起来,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啊——” 抬头一看,发现提着利斧的王洲,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马小兰后面,用利斧劈飞了马小兰的鬼头。 紧接着,王洲说了句更加莫名其妙的话:“对不起,娘!” 然后,王洲提起利斧,直接劈入自己的脑袋。 我们大惊,王洲居然称呼马小兰“娘”?! 王洲跟王健是兄弟,难道这个马小兰也是王健的娘? 不对呀,王健的年纪明显比马小兰还要大,怎么可能是马小兰的儿子? 也许马小兰是王亮的二房太太,王洲是马小兰生的,这样才说得通。 王洲也倒了下去,这时候,只听哗啦啦的铁链声响,那个无头鬼不知从哪里窜出来,围绕着王健,王洲,马小兰跑了一圈,最后一头撞死在井壁上。 面对这一系列诡异事情,我们一时之间竟然回不过神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王家的人,要自相残杀呢?还有他们的关系网太混乱了,我实在是有些搞不清楚。 还是谢老八最先反应过来,他几乎是扑到水井边上,冲我们大声喊:“快来帮忙!” 我们赶紧跑过去,齐心合力,共同移开上面的青石板。 我往下看了看,井底黑咕隆咚的,嗖嗖的倒灌着阴风,下面已经干涸了,应该是口枯井。 谢老八摸出打火机,自告奋勇的当下爬入枯井。 “快下来,下面有路!”谢老八在井底喊我们。 我们也没有时间犹豫,赶紧溜了下去,我背着昏迷的刘姐,胖子搀扶着受伤的陈东。 谢老八不停的拨弄着火机,利用微弱的火光在前面带路。 走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我们就从一条已经枯竭的溪沟里面爬了出来,浑身都是尘灰和泥土,模样十分狼狈。 这里以前是一条溪沟,跟王家村的那口水井相通。 溪沟干涸了,水井也干涸了,我们正好从这里爬了出来。 环顾四周,这里是一片山林,微风和煦,吹来阵阵野花的芬芳。 外面早已是天光大亮,阳光穿透枝桠的缝隙,在山林间洒落点点光斑。 王家鬼村里面永远没有天亮,永远不见阳光,此时看见阳光,我们都非常高兴,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从王家鬼村里面逃出来了。 回想起昨晚在鬼村里的离奇经历,就像是做了一场梦,而且还是一场噩梦。 从山林里走了没有多远,我们就回到山道上,远远看见那辆抛锚的面包车,还搁置在陡崖边上,几个路过的山民围着面包车指指点点。 天色亮起以后,千尸岗路过的汽车便稍微多了起来。 谢老八帮我们拦下一辆拉菜的货车,给了司机一笔钱,让司机帮我们带到县城里去。 路上的时候,我问司机有没有听说过王家村,司机也摇了摇头。 到了县城,刘姐去医院看儿子,陈东也跟着刘姐去了医院,他的肚子划了那么长一道血口子,必须去医院治疗。 我们跟刘姐和陈东告别以后,就急急忙忙去了县一中报名。 我们原本计划是上午抵达县一中的,但是在王家鬼村这么一耽搁,我们去的时候天色都快黑了。 我和胖子满身是土,蓬头垢面,就像两个难民,身上还散发着烂菜叶的味道,把班主任都吓了一跳。 我编造了一个借口,说我们路上出了点车祸,所以搞成这副模样。 班主任捏着鼻子,冲我们挥了挥手,让我们先去澡堂子清洗干净以后,再来说报名的事情。 第一百五十八章 前尘旧事(上) 我和胖子端着盆子去澡堂子,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冲洗掉一身晦气,这才去找班主任报名。 班主任是个五十来岁的小老太,心肠挺好,看见我和胖子一副逃难的模样,以为我们是大山里走出来的苦孩子,等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给我们一人买了两个大白馒头,还打了一荤一素两个菜,让我们填饱肚子。 我和胖子很感动,加上我们确实是饿了,狼吞虎咽的就把两个大馒头吃进肚子里。 班主任说:“学校里有贫困助学金,回头你俩写个申请,我帮你们报上去,学校每个月就会给你们发生活补贴,不吃饱饭,哪里来的精力读书?” 我和胖子又不好多说什么,免得辜负了班主任的一片好心。 跟之前在镇一中一样,学校里有住校生和走读生,县城里的孩子基本都是走读生,附近农村,镇上,或者山里来的孩子,不可能天天回家,只能选择住校。 我和胖子要求班主任把我们分配在一间寝室,报名之后,领了棉被水瓶等东西,就去寝室里收拾床位。 第二天也还没有正式上课,正式上课之前还有半个月的军训,这一天就是军训之前的准备,发放军训的迷彩服,胶鞋,以及搪瓷碗等等。 学校门口的商铺琳琅满目,我和胖子去便利店购买了一些牙膏牙刷,洗衣粉等生活用品。 刚走出便利店,就听见有人在叫我们的名字。 我还觉得有些奇怪,从小到大就没到过几次县城,怎么会有人认识我们? 回头一看,发现路边停着一辆面包车,车窗摇下,从里面探出一个脑袋,竟然是谢老八。 谢老八冲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过去。 我问谢老八怎么在这里,谢老八说;“刚从修理厂把车取出来,昨天不是被撞坏了嘛!” 胖子说:“这么快就修好啦?” 谢老八说:“其实就是车头撞坏了,没伤着发动机,我这不要跑车吗,多耽搁一天就少做一天生意,所以我守着修车师傅,连夜帮我把车修好了!” 胖子搓了搓手,笑嘻嘻的说:“你该不会是专程来这里找我们,顺带请我们吃饭的吧?” 谢老八说;“嘿,你还真是说对了,我就是来请你们吃饭的,走,上车,我带你们下馆子!” 谢老八扬了扬下巴,听说要带我们下馆子,我和胖子也不客气,拉开车门上了车。 谢老八开着面包车,晃晃悠悠从街上驶过,他问我们想吃点什么,我们说随便,只要是好吃的都行。 街边有个牛肉汤锅店,谢老八把车停在路边,带着我们走了进去。 我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充满辣子香味的牛肉汤锅很快端了上来,我和胖子甩开膀子大快朵颐。 谢老八说:“今天我来找你们,主要是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诚心诚意来答谢你们的,你们在王家鬼村救了我的命,所以想请你们好好吃顿饭!” 胖子嘴里咀嚼着牛肉,含糊不清的问:“那第二件事情呢?” 谢老八说:“昨天你们走了以后,我问了好几个山里的老人,总算是摸清楚了王家鬼村的前因后果,你们要不要听听?” 我和胖子赶紧点点头,对于王家鬼村的秘密,我一直是很想知道的,我觉得所有祸端的源头,应该就是王亮那家人,但是那户人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现在听谢老八这样一说,自然想要了解清楚,以解心头之惑。 谢老八喝着麻麻辣辣的牛肉汤,跟我们讲起了有关于王家鬼村的前尘旧事。 原来,在那个山坳坳里面,以前真的有一座小村庄,名叫王家村。 村子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姓王,最富有的就是王亮一家人,王亮祖上在清朝为官,后来为躲避战乱,才跑到这么个地方藏起来。逃难的时候,带走不少钱和佣人,王家村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经过那么些年的发展,王家村也是风调雨顺,人丁兴旺,可一切变故就发生在三十年前。 那时候,全国开展“上山下乡”运动,广大的知识青年,响应国家号召,前往农村山区体验生活,这一批人被称作“知青”。 当时王家村来了一个女知青,也就是马小兰。 马小兰原本是陕北人,上山下乡运动的时候,来到王家村。 在人们的印象中,陕北人的皮肤都是比较粗糙的,而且臂宽膀圆。 但是这马小兰完完全全打破了人们对陕北人的印象,虽然来自陕北,但马小兰却长得十分水灵,皮肤也是白白净净的,勤快能干不说,还特别会唱歌,信天游唱得特别棒,那时候村里人都喜欢听马小兰唱歌,马小兰的歌声经常在山野间回荡。 王亮那时候算是王家村的村长,家大业大,但唯一有件遗憾事情,就是他有个傻儿子,叫做王健。 据说王健小时候生过一次病,发高烧烧坏了脑子,后来就一直疯疯癫癫,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因为脑子的问题,王健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依然没有女孩愿意嫁给他。 王亮很喜欢这个马小兰,就去劝说马小兰,想让马小兰嫁给自己的傻儿子,帮王家传宗接代,不至于在王健那里断了香火。农村人,对于香火延续是看得非常重的。 马小兰是个知识女青年,在山里待一两年可以,但是要她住上一辈子,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再说了,马小兰对爱情也是抱有浪漫幻想的,怎么可能嫁给王健这个傻子? 所以无论王亮怎样劝说,马小兰都不肯答应。 眼看回城的日子越来越近,王亮为了一己私心,竟然拿着回城的名额去威胁马小兰。 在那个年代,知青要想回城,必须经过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同意。 很多女知青为了回城,不惜用身体作为交换条件,被那些莽夫村汉糟蹋玩弄。 这是一段相当灰暗的历史,王亮也正是利用这一点,胁迫马小兰留下来。 第一百五十九章 前尘旧事(下) 王亮告诉马小兰,只要留下来跟王健结婚,一年后怀孕生子,她就可以离开王家村。否则,马小兰一辈子都不要想离开王家村。 马小兰的人生命运完全掌握在王亮手上,为了回城,马小兰只好屈辱的答应了王亮的无耻条件。 于是,一场荒诞的婚事便上演了。 一个年轻美貌,有知识,会唱歌的漂亮女孩,居然嫁给了一个只会呵呵傻笑的傻子。 王亮家里属于王家村的首富,结婚那天,王亮也是气派,宴请全村人,流水席摆了近百桌,什么金银首饰也给马小兰戴上,还为马小兰量身定做了一套大红色的婚礼服和绣花鞋。 马小兰穿上婚礼服和绣花鞋以后,整个人显得更加漂亮,尤其是她的肌肤白皙,搭配上红色的婚礼服,如同无暇白玉,美得让人着迷。 虽然婚礼非常的气派和隆重,但是马小兰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这并不是她梦想中的婚礼,她的心情非常沉重。 王健也换上了新郎服,胸口戴着一朵大红花,只知道一个劲傻笑,什么都不懂。 王健当天只对马小兰说了一句话:“你真美!” 马小兰的心里说不出的苦涩,是呀,自己确实挺漂亮,一想到自己在未来的一年里,要被眼前这个傻子糟蹋,马小兰忍不住躲在屋子里放声大哭,外面的鞭炮声,喧嚣声,仿佛都跟她无关。 那一天,王健也非常高兴,喝了不少酒,人人都向新郎官敬酒,王健也乐呵,接过酒杯就喝,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 王亮也很高兴,自己的傻儿子终于成亲了,虽然这门亲事自己是用不正当手段换来的,但只要能让王家的香火延续下去,王亮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在王亮看来,马小兰漂亮,有文化,基因很好,能让马小兰帮王家传宗接代,再好不过,下一代生出来的基因肯定不会太差。 那天,王亮也喝了不少酒,非常高兴。 宴席一直持续到午夜,宾客陆续散去。 屋子里点着大红蜡烛,把窗户上的囍字映照得红艳艳的。 马小兰愈发紧张,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被王健那个傻子糟蹋,她的心里就像蒙上了一层死灰。她拼命抠着手指,紧张得浑身发抖,其实她的脑海里也动过自杀的念头,但是始终没有自杀的勇气。更何况,她不甘心,她不甘心自己死在这样一个山旮旯里面,就算是死,也要回到城里。 终于,房门吱呀一声开了,马小兰的心猛地提了起来。 隔着红盖头,马小兰只能看见一道模糊的人影,摇摇晃晃,带着酒意从外面走进来。 来人吹灭了红蜡烛,很快就爬上床,迫不及待将马小兰按倒在床上。 当那双粗糙的大手抚摸过马小兰的肌肤,马小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整个人就像僵硬了一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马小兰幻想过自己的第一次,应该是非常浪漫和美好的。 但是残酷的事实跟梦想截然不同,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居然会被如此粗糙的山野汉子,残忍的夺走。 那人喷着酒气,就像猪拱白菜一样,在马小兰身上拱来拱去。 马小兰一阵剧痛,疼得满头大汗,双手紧紧抓住床沿。 但是那人却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只顾发泄自己的欲望。 木床吱呀吱呀摇晃着,有血流了出来,马小兰忍不住给了那人一巴掌,怒骂道:“你个傻子,能不能轻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噩梦终于结束。 那人心满意足的在旁边呼呼大睡,马小兰感觉自己“遍体鳞伤”,满脸都是泪痕,被折磨得筋疲力尽,最后在昏昏沉沉中睡了过去。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马小兰醒了。 然而这时候,她发现了无比惊恐和耻辱的一幕,躺在她身旁的人并不是傻子王健,而是自己的公公王亮。马小兰突然意识到,昨晚爬上床的人竟然是王亮这个王八蛋! 原来王亮知道王健是个傻子,没有那个行事的能力,他又垂涎贪图马小兰的美色,于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干脆取而代之,代替王健行了那夫妻之事。 其实当时在跟马小兰谈条件的时候,王亮的心里就已经有这种邪恶念想,但是让马小兰嫁给他,马小兰肯定誓死不从,村里人也会说闲话,所以他便想到这个歹毒的计谋,让马小兰跟自己的傻儿子成亲,但实际上,却是他这个做公公的,强行霸占了自己的儿媳妇。 原本嫁给傻子,马小兰就已经觉得是奇耻大辱,现在发现霸占自己的竟然是公公王亮,马小兰跟王亮大吵一架,不顾一切的逃出王家村。 但是,当天晚上马小兰就被王家村的人抓了回来。 王亮是村长,所有村民都听他的,这些村民都知道王亮是想让马小兰传宗接代,陈旧落后的愚昧思想,支配着他们助纣为虐,没有人同意马小兰离开王家村。 这一年里,马小兰逃跑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被村民抓回来。 到后面,马小兰甚至被王亮囚禁起来,彻底沦为王亮的玩物。 全村人当中,只有傻子王健对马小兰最好,他是真的把马小兰当成自己的媳妇,给马小兰送吃的,偷偷带马小兰出去玩,为此挨了王亮不少板子。 以前马小兰很讨厌这个傻子,但马小兰现在却觉得,这个傻子才是最善良的,而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全都是恶魔。 马小兰也想过死,但是看着自己一天天隆起的肚子,她还是没有忍下心。 一年后,马小兰诞下一子,王亮十分高兴,取名王洲。 生下儿子的当天夜里,马小兰穿上结婚那晚的红礼服,在那棵大槐树上吊自杀,死之前,她发下毒誓,要让王亮全家和整个王家村血债血偿。 而后,王洲一天天长大,他一直以为傻子王健是自己的爸爸,王亮是自己的爷爷。 等到他十六七岁的时候,忽然从村民的口中得知,原来自己以为的爸爸是自己的哥哥,自己以为的爷爷才是自己的爸爸。 第一百六十章 悲剧人物 王洲情绪崩溃,不敢接受这个现实,于是向王亮询问。 王亮知道瞒不住日渐长大的王洲,就把事情的真相和盘托出,王洲的精神受到巨大打击,感觉自己的出生就是个奇耻大辱,他抄起利斧,一斧子砍下了王亮的脑袋,然后自己了断年轻的生命。 马小兰穿红衣而死,变成厉鬼回来复仇,把王家村杀得鸡犬不留。 但是面对傻子王健,马小兰感恩当年王健对她的好,没有对王健痛下杀手,只留下王健这一个活口。 这么多年,傻子王健一直都在王家鬼村里面游荡。 王家村那么多村民离奇暴毙,民间闹鬼的传闻愈演愈烈,后来有关部门介入,封锁了王家村,也封锁了关于王家村的消息,并且把王家村从地图上抹去。 所以,后面出生的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山坳坳里有个王家村,更不知道王家村还有这样一场荒诞的伦理悲剧。 听完王家鬼村的前尘旧事,我和胖子禁不住背脊发冷。 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全国各地有很多很多这样荒诞愚昧的悲剧,王家村的事情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被披露出来。 社会在不停的发展,不停的向文明过渡,但愿这些伤风陋习,能够在文明的浪潮中彻底被摧毁,不要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王家村始建于王家,最后也毁于王家之手,王家先辈泉下有知,也不知是何感想。 王亮为了一己私欲,害死了全村人,确实是罪不可恕。 即使他最后变成无头鬼,被王洲用铁链拴着,像狗一样牵着走,我们也对他没有半点同情。 王健是个好人,哪怕脑子有问题,但他始终有一颗善良的心。 王洲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他是一个有悖伦理的产物,他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最后他选择了自我毁灭。 而那些村民,都为自己的愚昧陪了葬。 整个故事里面,最悲剧的人物莫过于马小兰,怀着远大抱负的马小兰,从城市来到农村,却遭受了这样的奇耻大辱,最后含恨而死,怨气之大,竟然能够杀死一整个村的村民。 难以想象,在这一年时间里面,马小兰究竟遭遇了怎样的痛苦。 被自己的公公强行霸占,糟蹋;逃跑无望,一次又一次被村民抓回来;被囚禁,像狗一样关在屋子里,一直到怀孕;她是孤独的,在自己身陷绝境的时候,竟没有一人能够帮助她,所以她恨,真的恨,她要毁灭王家村的所有一切,一切。 我和胖子听得唏嘘感慨,心里苦闷闷的,一想到马小兰的遭遇,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就连面前鲜美的牛肉汤锅,好像都失去了味道。 谢老八擦了擦嘴巴,放下筷子,问我们吃好没有。 我和胖子点点头,谢老八起身结了账,然后开车送我们回学校。 经过王家鬼村的事情以后,谢老八已经把我和胖子当成了知心朋友,虽然我们之间相差十岁有余,但毕竟一起经历过生死患难,而且谢老八知道我懂门道,所以也很想结交我,说不定以后还有让我帮忙的地方。 下车的时候,谢老八一直跟我和胖子说,让我们放假回家的时候,一定去镇上找他玩,到时候他请我们好好喝顿酒。 胖子笑嘻嘻的说:“一定!一定!” 我倒是知道胖子的小心思,那小子心里哪里惦记着谢老八的酒,明明惦记着郝飞机网吧里的小电影。 和胖子一起回到寝室,寝室里的同学全部到齐了。 县城的高中,寝室条件也很一般,八人间,没有淋浴,唯一的好处是,有独立的卫生间。 楼下有开水房,洗澡喝水什么的,要提着水瓶去开水房打开水,两毛钱一瓶。 大家都是十五六七岁的青春年龄,都很自来熟,三言两语就混熟了。 而且,对于男人来说,最简单有效的交际手段就是烟和酒。 即使再不熟悉的人,一旦上了酒桌,几杯酒下肚,立马就称兄道弟起来,大有相见恨晚之意,然后拍着胸脯,一副很豪爽的样子:“兄弟,以后有事儿尽管找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在所不辞!” 然后第二天酒醒以后,回想起昨晚一起喝酒的“兄弟”,居然都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还有一个最简单的交际手段就是香烟,哪怕是不认识的人,递上一支香烟,立刻就能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 胖子在中学的时候,就已经非常善于这类校园交际。 在进校的时候,他就在便利店买了两包烟,还不是廉价烟,对于我们学生党来说,算是比较高档的香烟。 胖子告诉我,给人发烟一定要发好烟,这样别人从心理上才会觉得,哟,这小子不错,挺有钱的,出手也大方,跟他交个朋友挺好。 班主任老师还帮我和胖子申请了贫困助学金,要是被她听见胖子这番言论,不知道班主任会不会气晕过去。 胖子把烟摸出来,一人发上一支。 除了有个不抽烟的好学生婉言拒绝了,其他人都接过香烟。 胖子笑眯眯的,挨个挨个帮他们把火点上,如此一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立马拉近了不少,甚至已经有人称呼胖子为“胖哥”。 寝室里八个人,我,胖子,还有其余六个人,分别叫黄昆,陈飞羽,刘杰,周小龙,张猛,以及周伟。 我和胖子睡在进门的上下铺,我睡上铺,胖子睡下铺。 寝室里八个人,都不是县城本地人,全都来自周边的乡镇山村,无形之间,又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八个人里面,有个成绩非常优异的学生,刘杰。 人如其名,非常杰出,据他所说,他这次的中考成绩超过了县一中的录取线近百分,我们惊叹他是一个奇人,这样的分数,就算是去市里,甚至省里读高中都绰绰有余,为什么会来县一中呢? 刘杰说,他的家庭条件不太好,县一中答应免除他所有的学杂费,而且三年之内的食宿全免,并且还给他提供奖学金,如果以后考上大学,县一中还会帮他承担读大学的费用,让我们好生羡慕。 第一百六十一章 高中生活开始 对于刘杰这样的好学生,我们还是打从心底敬佩的。 睡在刘杰上床的人叫做陈飞羽,黑黑瘦瘦的,个头不高,但是小腿肌肉却很发达,一问才知道,陈飞羽是个体育特长生,练田径的,尤其擅长短跑,据说在农村里练跑步的时候,跑得比狗还快。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 黄昆是个少年秃,年纪不大,脑瓜子却成了地中海,尤其是额头那一片,油光光,闪亮亮,几乎没有头发。 胖子说:“人家都说少年白发,思想邋遢,你年纪轻轻,连头发都没有了,脑瓜子里面不晓得装的是什么邋遢东西!” 黄昆摸着他的秃头,一脸羞涩的说:“人家……人家还是处男呢!” 胖子嘿嘿笑着凑上去:“看过动作片没有?” 黄昆说:“你说爱情动作片吗?没有呢!一直都很想看,可惜没有机会!” 我就笑着说黄昆,你就别再看了,再看那些东西,可能你脑袋顶上仅有的几根毛都保不住了。 胖子其实也没有看过,但是却装出一副老司机的样子,拍着黄昆的秃头说:“可怜的孩子,长这么大,连动作片都没有看过,回头胖哥带你去开开荤!” 黄昆连连点头,非常高兴。 黄昆的下面住着张猛,刚听这个名字的时候,原本以为肯定是个肌肉发达,牛高马大的猛男,谁知道这个名字确实很猛,但本人一点都不猛,甚至还有些小娘炮。人家说人如其名,这个张猛名字和真人截然不同。 张猛长得瘦瘦高高的,像一根竹竿,那小腿儿伸出来,可能跟胖子的臂膀一样粗细。瘦就不说了,关键还很白,白白净净的,那肤色像个女孩子。 一般来说,农村里的孩子皮肤都不会很白净,因为多多少少会帮着家里干点农活,或者在田野山林里面到处跑,肌肤都是黑黑的,黄黄的,没有城里孩子长得白皙。尤其是每年夏天,我们最喜欢下河摸鱼摸虾,肌肤晒得黢黑,就跟油烫鸭子一样,乌黑发亮。 但是张猛虽然是个农村孩子,却从来没有干过农活,他是个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外面务工,家里只有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对他又非常溺爱,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给他留着,而且从不让他下地干活。 我们在谈天说地的时候,张猛掏出一小瓶婴儿霜,像个女人一样,很讲究的拍拍脸,拍拍手,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 周小龙故意捉弄张猛,凑上去,伸长鼻子嗅了嗅,笑嘻嘻的说:“哟,花姑娘,大大的香咧!” 张猛皱起眉头,推开周小龙,嗲声嗲气的说:“走开啦,你这个臭男人!” 张猛他爸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时候,肯定是想自己的儿子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要是知道自己的儿子长成这副样子,张猛他爸估计得气的吐血。 我们都怀疑张猛是投错了胎,他原本应该是女儿身的,错误的投胎成了男孩身,但是他的身体里面还住着小女人的灵魂。 周小龙和周伟,两个姓周的同住上下床。 周小龙是个调皮蛋,中学时候就是出了名的刺头,来县一中读书都是家里托关系送进来的,出了高昂的择校费。 原本以周小龙的成绩,估计上职高都够呛,但是他的父母非要把他送到高中,怎么也要让他混个高中文凭。 用周小龙的话来说:“老子根本就不想读什么鸟书,我本来已经偷跑出门,乘上火车准备去广东的,结果临近开车的时候,被我妈发现了,一路追到火车站,愣是从火车上把我拖了下来!” 周伟就问周小龙:“你准备去广东干嘛?” 周小龙昂首挺胸,脆生生的回答:“当然是去冲广啊!待在这种破地方有什么出息,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四方,就得去大城市闯荡闯荡,不闯出点英名,我是不会回来的!” 周伟说:“我们年纪这么小,去广东也只有打零工,有什么好闯荡的!” 周小龙指着周伟:“没出息!你这人就是典型的鼠目寸光!我跟你说,我们去广东,可不是为了去打工的,我们是去混社会的你懂不懂?我们一起有五个人,当时都已经计划好了,到了广东当地,就去找当地的大哥,加入帮派。如果大哥不愿意收我们,我们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大哥拍翻,肯定名震江湖,我们很快就能上位!到时候有的吃,有的喝,有的玩,出门开跑车,每晚在夜总会玩小妞,那才是生活!” 周小龙独自在那里夸夸其谈,搞得跟自己真当上了大哥一样。 刘杰忍不住劝他:“打打杀杀,会坐牢的,读书的年纪就好好读书,不要动这些歪念头,要不然长大以后,你会后悔的!” 刘杰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对于他来说,读书是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所以他比我们任何人都要懂事,比我们任何人的思想都更加成熟。 周小龙咬着烟头说:“算了,跟你们说不懂,道不同不相为谋,我想走的路,跟你们不一样,看过《古惑仔》吗?” 对于《古惑仔》的电影,我和胖子都看过,那是放暑假的时候,谢强拉着我们去他家里看的,讲述的就是几个不良少年,跟着大哥一路打打杀杀,最后混成老大的故事,里面刀光剑影,爱恨情仇,非常热血,尤其是大哥带着一众小弟上街的画面,真的是非常拉风。 古惑仔是香港特定环境,特定年代下的产物,却深深影响了很多人,很多人都幻想自己做大哥,周小龙就是中毒很深的一个。 至于周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但是看的并不是课本,而是在校外书店里租的各种小说。白天看,晚上看,半夜还躲在被窝里照着电筒看,导致眼睛高度近视,戴着厚厚的如同酒瓶底一样的镜片,取了眼镜跟瞎子没什么两样。 我躺在床上,心潮起伏,崭新的高中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也不知道在这三年的高中生涯里面,会发生什么事情。 第一百六十二章 军训 第二天,高中军训正式开始。 以班级为方阵,每个方阵由一个教官带领。 军训的内容千篇一律,无非就是站军姿,齐步走,正步走,排队列等等。 训练内容并不复杂,但是机械乏味,尤其是正值八月底九月初,秋老虎肆虐,晒得人脑袋发晕,臭汗淋漓。 站在烈日下面,感觉自己就像一块烤红薯,热得都快冒烟了。 每天都有人中暑昏倒,特别是那些女人,更是受不了,原本娇嫩的肌肤,都被晒得黢黑,抹眼泪是常事。 其实,我实在不明白所谓的学前军训是谁提出来的,短短十天半月的时间,除了折磨人以外,难道真的可以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真的可以磨砺一个人的意志? 纯属无稽之谈。 虽然怨声道载,但我们毕竟是学生,学生在学校里面读书,就要服从学校的安排。 军训对于我来说,倒也没有什么,本来就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皮厚肉糙的。 对于那些县城里的孩子来说,就感觉相当受罪了。 一些人就开始偷奸耍滑,到处托人找关系,去医院开病假条。 我们军训的时候,那些“病人”就坐在树荫下面乘凉,指着我们评头论足,有说有笑,哪里有半点生病的模样。 等到军训结束,一样风风火火跑去操场打篮球,踢足球,跟他妈野猪一样精神。 没有关系,弄不到病假条的人怎么办,那就装病呗! 我们寝室里,周小龙和张猛两个人就是装病。 周小龙够狠的,原本是想弄个感冒什么的,但是大热天的,即使一天冲几次凉水澡,他也没有半点感冒症状。 怎么办呢? 周小龙确实是个混社会的狠人,直接抄起一块板砖,硬生生拍在自己脑袋上,头破血流,赶紧送到校医务室去包扎。 医生问他怎么了,他就说自己下楼梯不小心摔着撞墙上了,脑袋上的纱布缠了一圈又一圈,把自己弄得跟印度阿三似的。 教官一看周小龙都成这样了,哪里还敢让他军训,万一太阳晒伤了他的脑袋,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但是周小龙还是个戏精,还要故意演一下,表现出自己很坚强的样子,咬牙强撑着要继续军训,最后是被教官把他“请”出操场的,让他在树荫下面好好休息。 那天在军训结束以后,周小龙还得到全校表扬,连长号召全校同学,让大家以周小龙为榜样,顽强拼搏,不畏困难,这才是一个军人应该有的气质。 周小龙很快就成为校园英雄,居然还有不韵世事的懵懂小女生,对他暗送秋波。 从此以后,周小龙每天就坐在树荫下面,翘着二郎腿,喜滋滋的喝着汽水。 我和胖子极度无语,这个世道太扭曲了,偷奸耍滑之人反而成为了英雄楷模,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除了周小龙,张猛也是个杠杠的戏精。 军训之前,他特意往脸上扑了点粉,让他的脸显得苍白无比。 军训的时候,他就捂着脑袋,假装中暑晕倒,而且倒下的姿势非常销魂,比女人还有女人味。 教官一看张猛这样子,脸色白得跟鬼一样,再看他瘦瘦弱弱的体型,于是直接批准他去休息。 于是张猛迈着娇羞的步子,来到树荫下面,跟周小龙一起喝汽水。 军训的生活虽然苦,但是苦中也有乐趣,这么多人每天聚在一起,也挺好玩的。 我相信但凡参加过军训的朋友,最头疼,也是最憎恨的事情,大概就是紧急集合了吧。 为了应付半夜三更的紧急集合,很多人睡觉都不盖被子,不脱衣服,就那样躺在床上。 一听见紧急集合的哨音,立马就从床上爬起来,绝对不会迟到。 半夜正是熟睡的时候,军训一天下来,大家都很困乏,当你正在跟周公谈天说地的时候,刺耳的哨声突然响起,撕裂着你的神经,真的相当火大! 而且被子还得折叠成豆腐块,叠被子就需要耗费不少时间,为了赶上紧急集合,大家睡觉都不盖被子。 每次紧急集合也是笑话连篇,有人左右脚反穿了鞋子,有人歪戴帽子,还有人忘记扎皮带,只能双手提着裤头。放眼望去,歪瓜裂枣的一片,就像一群打败了的兵。 我记得有天晚上紧急集合,集合完毕以后,教官还让我们去操场跑圈。 我跟胖子跑在一起,胖子一边跑一边困惑的说:“奇怪!我怎么老觉得屁股凉飕飕的呢?” 后来回到寝室,胖子脱下裤子一看,才幡然醒悟,尼玛,原来胖子有裸睡的习惯,紧急集合的时候,他连内裤都没有穿,直接套上迷彩裤就跑出去了,难怪屁股会凉飕飕的。 因为这件事情,胖子一直受到全寝室的嘲笑。 这天凌晨,又是紧急集合,等回到寝室,大家早已睡意全无。 而且这天夜里,天气出奇的闷热,县一中条件有限,寝室里是没有电风扇的,而且每晚就寝的时候,寝室里面是会断电的,就算你有那种自带的小风扇都没用,不通电。 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寝室里像口大闷锅,一丝风都不透,我们浑身汗腻腻的,跟泥鳅一样。 大家无所事事的聊着天,聊着聊着,不知是谁提议说,反正睡不着,不如一起来玩个游戏吧? 睡不着,又闲着没事做,一听说玩游戏,大家都举手赞同。 于是就问玩什么游戏,说了一大通,最后周伟提议道:“听说笔仙挺刺激的,要不我们玩笔仙游戏吧?就是不知道你们敢不敢?” 周小龙是个愣头子,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反呛道:“什么敢不敢?不就是个游戏吗,有什么不敢的?来来来,咱们就玩笔仙!” 陈飞羽有些担忧的说:“哎,要不换个游戏吧?我听人说,笔仙很邪的,万一……” 不等陈飞羽把话说完,周小龙便一副大哥派头,独断专行的说:“唧唧歪歪做什么,害怕的都是娘们,咱们今晚就玩笔仙,我倒想看看,这笔仙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么邪!” 第一百六十三章 笔仙游戏 对于笔仙游戏,之前我就有所耳闻。 这个游戏据说是一个通灵游戏,能够招魂引鬼,因其恐怖刺激而风靡全国。 尤其是在学校里面,笔仙游戏非常盛行。 据说招出笔仙以后,能够询问笔仙任何问题,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好奇,所以很多人玩笔仙游戏,就是冲着笔仙能够回答自己问题而去的。 但至于笔仙是否真的如此灵验,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从来没有玩过这个游戏。 玩笔仙游戏玩出岔子的事情我也听闻过,说是有个十几岁的女孩,自从玩过笔仙游戏之后,就开始精神恍惚,总觉得自己身后凉飕飕的,像是有鬼跟着。 这个女孩食不能寐,夜不能寝,整日活在恐慌中,最后甚至产生了严重的幻觉和幻听,结果自己冲到街上,被一辆路过的卡车撞死了。死的时候她的嘴角还挂着笑,觉得自己解脱了。 寝室里断了电,周小龙摸出两支蜡烛,点燃后,立在寝室中央的地上。 两支白色的蜡烛静静燃烧着,把我们的身影映照在昏暗的墙壁上,给寝室里平添了一种诡秘之感,很有玩笔仙游戏的氛围。 看得出来,其实他们各自心里隐隐都有些害怕,但正是因为这种害怕,又让他们感觉到刺激,忍不住想要尝试一下这个游戏。 民间经常说一句话:“好奇害死猫!” 人很多时候,惹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祸端,都是因好奇而起。 其实对于我来说,我只是抱着集体参与游戏的心理,并没有对笔仙游戏感到畏惧,毕竟妖魔鬼怪我早已经见得不少,就算真的招出什么脏东西,我也不会害怕。 胖子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的内心其实是有些害怕的,但看见我在旁边,他就放心了不少,还大喇喇的挽起袖子,招呼大家赶紧过来。 寝室里八个人,但却只有七个人围拢上来,刘杰躺在床上没有动。 胖子转头叫刘杰,刘杰摇摇头,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你们不觉得玩这种游戏,有些……幼稚吗?” 对于刘杰这种认真学习的好学生,笔仙游戏在他眼里确实挺幼稚的,他的心智比我们成熟很多,不参与这个游戏也很正常。 我们都知道刘杰是个喜欢啃书本的书呆子,除了读书以外,其他活动刘杰都不是很感兴趣,而且也很少参与,属于寝室里的一个边缘人,所以他说不参与游戏,我们也没有多问。 周小龙有些不爽的嘟囔道:“别管他,我们自己玩我们的!” 我们围成一圈,烛光映着脸庞,每个人的脸颊都是惨白惨白的。 张猛找来一张白纸和一支笔,放在地上。 笔仙游戏是周伟提议的,在游戏开始之前,我让周伟跟大伙儿讲一讲玩笔仙游戏的规矩和禁忌。 周伟清了清嗓子,告诉我们玩笔仙的方法,参与者手背交错,中间夹一支笔,要将笔垂直于桌面,手肘和手腕不能支撑使力。然后手放松,轻轻夹住笔,轻声呼唤或在心中默念:“笔仙笔仙,我是你的前世,你是我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周伟把这句请仙咒语,反复讲了三遍,让我们熟记于心,告诉我们待会儿起咒的时候,要把这句咒语念出来,千万不要念错了。 我们点点头,各自默记在心里。 然后周伟继续说:“这个时候,如果笔杆微微动起来,那就证明已经召唤出了笔仙,请仙过程所需时间因人而异!” “那我们可以问笔仙什么问题呢?”陈飞羽好奇的问。 周伟说:“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比如自己的前世,未来,甚至寿命啊等等,也可以问一些姻缘爱情之类的问题。当然一切都要征得笔仙本人的同意,有的笔仙可能喜欢聊天,有的可能不太喜欢多说,毕竟不同笔仙个性不同嘛!” 黄昆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待会儿我能不能问笔仙,我什么时候能够破……处?” 黄昆这话一出,我们全都笑了起来,原本凝重沉闷的氛围顿时轻松了许多。 周伟说:“可以问!但是你们千万记着,不要询问笔仙是怎么死的,明白吗?绝对不可以!” 周伟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严肃,看来这是笔仙游戏的大忌,毕竟召唤出的笔仙都是孤魂野鬼,如果你去询问他是怎么死的,那就触了霉头了。 大家收敛起笑容,很郑重的点了点头。 “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你能不能一口气把话说完?”周小龙是个急性子,按耐不住想要立马加入游戏,于是在旁边催促周伟。 周伟点点头,说:“还有,最好不要让笔仙和你交朋友或者保护你,否则笔仙很可能会缠上你!” 顿了顿,周伟又说;“哎,对了,想要结束游戏的时候,一定和笔仙告别。比如,你可以说,笔仙,今天就到这里了好吗?然后跟他说再见,等笔杆停止滑动了再松手。最好不要随便和笔仙中断通话,否则会惹笔仙生气的!所有规则和禁忌,大家都记清楚了吗?记清楚了那就开始吧!” 我们七个人,相互对望一眼,一个接一个伸出手,一起轻轻夹住那只笔。 那是一支普通的2b铅笔,此时可能是由于心理作用,总觉得这支铅笔非常沉重。 “准备好了吗?我数三声,大家一起开始起咒!”周伟说。 我们点点头,就听周伟一字一顿的念道:“一!二!三!” 然后我们七个人,同时轻声念起咒语:“笔仙笔仙,我是你的前世,你是我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我们念得很缓慢,声音低沉,絮絮叨叨,整个过程非常严肃,也非常诡秘,就像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哪怕天不怕地不怕的周小龙,此时也是一脸肃穆,不苟言笑。 其他人更是不敢随便说话,全都屏息凝神,眼睛直勾勾盯着手里的铅笔。 在这半夜三更的无人时刻,偌大的校园里面,104男生寝室透出微微烛光,一切静谧而又诡异,笔仙游戏,正式开始! 第一百六十四章 问仙 寝室里异常安静,安静的让人心里发毛,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谁也没有说话,仿佛连呼吸都静止了,大家都在等待笔仙的现身。 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请仙成功,但是每个参与者,我相信心情都是非常的紧张。 真的,在游戏开始之前,其实我都没有太大感觉。 但是当我真正参与和进入游戏之后,那种紧张刺激,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之感突然降临,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慢慢抚摸过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脸颊都不由自主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因为手肘和手腕不能碰地,时间稍长,就感觉手臂隐隐有些酸痛。 可能过了两分钟,也可能过了三分钟,五分钟。 正当我们疑惑今晚是不是请不出笔仙的时候,手里那支2b铅笔,竟然微微晃动了一下,然后就开始慢慢移动起来。 我们惊讶的瞪大眼睛,就看见铅笔在白纸上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圆圈。 我们面露喜色,成功啦!我们已经请出笔仙了! 就在这时候,窗外突然吹进一阵阴风,把地上的白纸吹得哗哗响,我们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看着纸上的圆圈,我也有些愣神。 刚才我的手指明显没有用力,但是手里的那支铅笔却动了起来,仿佛被一种神秘力量牵引着,实在是有些神奇。 我们正自惊叹不已,大感稀奇的时候,没有参与游戏的刘杰,却在床上冷冰冰的说道:“笔仙游戏,是中国最古老的巫术之一‘扶乩’的变种,之所以笔仙游戏能蛊惑人心,一切皆因那支能动的笔。 从物理的角度是可以解释这种现象的,因为玩笔仙不允许以肘或腕作支撑,需保持悬空,笔垂直于纸面任何一点,而同时求仙者被要求不能让笔掉下来,身体时刻被要求放松,同时还承受地心引力。控制身体面积需要维持一定张力,受到指令压力,身体的压强就会加大。 当悬腕、无支撑、光滑纸面、尖笔这一切矛盾条件具备,求仙者都会互相用力,因此,身体作用下的笔就会进行环行运动,在纸上画圈。 所以,你们不要太天真了,如果认为笔仙有多么灵验,则是完全荒诞不经的!” 刘杰像个老教授一样,坐在床上娓娓而谈。 我们承认刘杰确实很有学识,但对于这种卖弄学识的行为,我们并不感冒。 刘杰在那里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我们都没有理他,专心致志的玩笔仙游戏。 周伟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轻声问:“笔仙,请问是你吗?” 铅笔在纸上画了第二个圈,表示回答了周伟的问题。 周伟高兴的说:“笔仙已经请出来了,大家可以随便跟笔仙提问题了!” 听周伟这么一说,大家都很激动,也很紧张,争先恐后的想要跟笔仙发问,周伟让大家不要抢,一个一个挨着问。 刘杰在旁边说了半天,见没人理会他,自觉没趣,一个人在床上躺下来,把被子往脑袋上一盖,索性一个人睡了,也不理会我们。 周伟说:“这样吧,我是组织者,我来问第一个问题!” 我们点点头,表示同意。 周伟想了想,问了笔仙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笔仙笔仙,我想问你,以后我能考上大学吗?” 铅笔停顿了一下,竟然在纸上慢慢画出一个钩。 周伟很高兴,努着嘴巴说:“谢谢笔仙!谢谢笔仙!太好啦,笔仙预测我能考上大学呢!” 周伟这个问题我觉得有些无聊,毕竟能不能考上大学,还是跟自身学习努不努力有关系,如果你成天睡懒觉,不读书,怎么考得上大学? 陈飞羽在周伟旁边,第二个发问:“笔仙笔仙,请问我今年在市运会上,短跑会拿奖吗?” 铅笔又开始动了起来,竟然在纸上画了一个叉。 陈飞羽撇撇嘴,满脸不爽,虽然他很不服气,但这是笔仙的预测,他也不敢喝斥笔仙。 “该我了!该我了!”胖子迫不及待的向笔仙发问:“笔仙笔仙,你知道我的生日吗?” 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铅笔很快在纸上留下一串数字,胖子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我往纸上看了一眼,也跟着张大了嘴巴。 纸上的那串数字,确实是胖子的生日,这就有些神奇了,因为在这七个人里面,只有我和胖子知道他的确切生日,其他人只知道年生,不知道月份,更不知道日子,但是胖子的生日数字,就这样出现在了纸上。 “真是你生日?”黄昆问胖子。 胖子点点头,十分惊讶的说:“真是灵验啊!该你了,你问吧!” 黄昆嘿嘿笑了笑,一脸娇羞的询问笔仙:“笔仙笔仙,请问我什么时候能够那啥……破……处呢?” 铅笔半天都没有动,黄昆有些急了。 突然,铅笔动了起来,在纸上留下一串省略号。 黄昆一下子瞪直眼睛,转头望着周伟,问周伟这串省略号是什么意思。 周伟想了想说:“应该是漫漫无期的意思!” “卧槽!”黄昆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周伟瞪了黄昆一样:“不要骂脏话,对笔仙尊重一点!” 黄昆撇撇嘴:“我又不是骂笔仙,我是骂你!” 周伟不乐意了:“这是笔仙给你预测的结果,你骂我做什么,老处男,神经病!” “好啦好啦,这么紧张的时刻,你俩嚷嚷啥呢,该我问了!”张猛清了清嗓子,娇滴滴的问:“笔仙笔仙,请问我上辈子是不是个女人?” 铅笔很快就在纸上画了一个钩,张猛这么娘炮,我们都相信他上辈子是个女人。 张猛又问:“那我下辈子是不是个女人?” 铅笔又在纸上画了一个钩,张猛显得很开心:“太好啦,下辈子可以做女人啦!” 看得出来,张猛的灵魂深处,很想成为一个女人。 周小龙笑嘻嘻的挤兑道:“张猛啊张猛,你这人可真是有些欠……太阳啊!” 张猛一时间没听懂,问什么叫做“欠太阳”,转念想了想,大概突然明白周小龙是在骂他,生气的说:“你放心,我就算欠太阳,下辈子也不会被你太阳的!” 第一百六十五章 什么时候死? “周小龙,该你提问了!”周伟说。 周小龙说:“杨程先问吧,我最后一个问!” 我点点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问题好问的,就随口问了句:“笔仙笔仙,请问我能长命百岁吗?” 铅笔动了起来,很快就在纸上画了一个钩。 不错,老天有眼,好人都是能够长命百岁的。 我笑了笑,对周小龙说:“该你了,你是最后一个!” 周小龙抬头看了我们一眼,一脸不屑的说:“好不容易把笔仙请出来,你们问的都是什么破问题?一点刺激感都没有,这算哪门子笔仙游戏?” 周伟撇撇嘴,说:“那你提个刺激点的问题?” 周小龙说:“废话,我的问题绝对刺激!” 周小龙清了清嗓子,一脸严肃的说:“笔仙笔仙,请问我什么时候……死?” 周小龙突然问出这个问题,我们的心头都忍不住跳了一下,这个问题确实刺激,居然向笔仙询问自己的寿命。 不知道怎么回事,当周小龙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总觉得不太舒服。 铅笔停顿了片刻,开始缓缓移动起来,很快,白纸上留下一条横线。 周小龙皱起眉头,问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笔仙会突然停下来了? 周伟深吸一口气,说:“不是笔仙停下来了,笔仙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这是‘一’字!” 一?! 周小龙看着白纸上的“一”字,有些发懵。 很快,周小龙就变了脸色,脸色阴郁的仿佛要滴出水来。 笔仙回答的这个“一”字,指的究竟是一年?一个月?还是……一天?! 我们看着纸上的“一”字,后背都有些发冷。 不得不说,周小龙这个问题确实刺激,但也确实相当的愚蠢。 我也不知道周小龙此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我估计他应该是后悔自己提出的这个问题了。 周小龙社会气息很重,崇拜古惑仔,喜欢打打杀杀,他提出这个问题倒也符合他的性格,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笔仙居然会给他这样一个回答。 当你知道你的寿命,只剩下一天,一个月,或者一年的时候,我相信你的内心绝对是相当崩溃的。 大家都沉默着,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周小龙明显心情很不好,他突然抓住铅笔,冷不丁从众人手里夺过铅笔,然后啪的一声,将铅笔掰成两截,用力摔在纸上,生气的说:“去他妈的笔仙游戏,都是骗人的把戏!” 周小龙的举动太过突然,我们全都面面相觑的望着他。 听见周小龙的叫骂声,刘杰从被窝里探出脑袋,略显得意的说:“我早就说过这就是个骗人的游戏,你们还非要玩,天真!” “你他妈闭嘴!”周小龙有些恼怒,直接骂了刘杰一句。 刘杰知道周小龙是个刺头,也不敢去招惹他,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把脑袋缩回被窝里,就像一只乌龟。 周伟脸色大变,惨白的有些吓人,他指着周小龙,声音都在颤抖:“我……我刚刚反复强调笔仙游戏的禁忌,最后一条是……不能随便中断跟笔仙的谈话……结束谈话之前,一定要请走笔仙,但你刚才……你居然……中断了谈话……而且还……还折断了铅笔……” 周伟这样一说,我们顿时想起游戏开始之前,周伟对我们的忠告,一个个禁不住脸色大变。周小龙破坏了游戏规则,触犯了笔仙游戏的禁忌,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灾难吧? 周小龙本来心里就有些发毛,听周伟这样一说,更是生气,直接把那张白纸撕成碎片,,愤岔岔的说:“去他娘的笔仙,去他娘的禁忌,老子就是破坏了禁忌怎么啦?有种让笔仙出来找我啊……” 周小龙确实是个混子,脾气一上来,居然敢赤果果的挑衅笔仙。 但是,周小龙明显不知道,有些话是不能随便乱说的。 周小龙这句话刚刚说完,寝室里突然无故刮起一股穿堂阴风,那风来得好生古怪,倏地一下吹灭了地上的蜡烛,寝室里瞬间陷入一片黑暗。 被撕碎的白纸片随着阴风在寝室里飞舞,就像在坟头上飞舞的冥纸。 我们猛地打了个冷颤,张猛咿呀叫唤一声,吓得一头钻进被窝。 寝室里陷入一片死寂,良久,谁都没有说话。 我摸了摸脸颊,感觉脸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半晌,蜡烛重新燃烧起来,微弱的火光中,映出周小龙那张惨白的脸。 “鬼啊——”黄昆吓得失声大叫。 周小龙没好气的踹了黄昆一脚:“你他妈眼瞎啊,什么鬼?是我!” 黄昆满脸都是冷汗,赶紧爬回床上:“太他娘的吓人啦,不玩了不玩了!” 陈飞羽说:“我也不玩了!” 我和胖子也各自回到自己床上,周小龙指着我们说:“啧啧,看看你们,都是他妈的胆小鬼!男子汉大丈夫,居然还怕鬼?哈哈哈!我跟你们说,以前我为了练胆量,还专门去乱坟岗子睡过觉,区区一个笔仙游戏,怎么可能吓唬我?” 周伟摇了摇头,脸色很不好看,自顾自爬回床上:“周小龙,大家都是室友,我还是提醒你一句,你触犯了游戏禁忌,得罪了笔仙,这几天你最好注意一点,我怕……会有祸事缠上你!” 周小龙不悦道:“你是在诅咒我吗?” 周伟往床上一躺,用被子蒙着脑袋:“我是在提醒你!” 今晚的笔仙游戏,由于周小龙的搅局,而被迫中断了。 寝室里没有人说话,死气沉沉的,气氛变得十分诡秘。 周小龙踩灭蜡烛,把蜡烛和折断的铅笔,一起丢进垃圾桶。 “真他娘的没趣!”周小龙暗骂了一句,这才回到自己床上躺下。 闭上眼睛,总觉得寝室里有些怪异,那种阴冷的感觉始终笼罩着我们,就像置身在一个冰窖里面,让我情不自禁裹紧了被子。 要知道,现在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大多数晚上我们都不盖被子的,一个是为了应付紧急集合,一个是不太用得着,有时候顶多只是凌晨时候盖一下肚子,但是今晚,我们蜷缩在被子里面,都觉得寒冷,实在是有些奇怪。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大红棺材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全都昏昏沉沉睡了过去,寝室里响起此起彼伏的鼾声。 睡了一会儿,我感觉有些尿急,于是睁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 因为我睡在上床,所以要踩着旁边的铁梯爬下去。 我爬到一半,正准备伸腿去踩下床的床沿,刚一伸腿,就感觉脚下踩着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我心中暗道奇怪,胖子的身体怎么变得这么硬?怎么感觉像是踩在一块石头上面?而且还有种冰冷的寒意。 我小心翼翼贴着铁梯滑下去,探头往胖子的床上一看。 这一看,顿时吓得我魂飞魄散。 胖子的床上竟然没有人,但是却摆放着一口大红棺材! 红艳艳的大红棺材,在黑暗里看上去,极其的刺目妖异。 我冷不丁被吓了一跳,本能般惊得向后退开几步,突然后背撞上一个坚硬冰冷的东西。 回头一看,妈呀,这个床位原本是刘杰的床位,但此时的床上也不见了刘杰的踪影,跟胖子床上一样,也摆放着一口大红棺材。 寝室里怎么会出现大红棺材? 我的舍友们都去哪里了? 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嗖嗖的冒着冷气,环头四顾,但见寝室的每张床上,都放着一口大红棺材,红艳艳的,十分扎眼。 我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好端端的寝室,怎么变成了停尸房?! “胖子!刘杰!周小龙!张猛!”我连续喊了好几个人的名字,但是都没有人回应我,寝室里面只剩下我一个人,其他人呢?难道他们都已经…… 我突然扭头看向床上的棺材,一股森冷的寒气从脚底升起。 虽然我很不想走过去,但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走到床边。 这是胖子的床位,我深吸一口气,伸手触摸着大红棺材,指尖传来阵阵寒意。 我鼓足勇气,用力推开上面的棺材盖,。 棺材盖开启,里面露出一张惨白的人脸。 我只看了一眼,一颗心便止不住的颤抖起来,棺材里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胖子! 胖子躺在大红棺材里,双目紧闭,像是在熟睡,嘴角微微上扬,又像是在做着什么美梦。 我大声喊着胖子,却始终唤不醒他。 我俯下身,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却发现他早已经停止了呼吸。 朦胧的黑暗中,隐隐约约看见胖子的脸上浮现出恐怖的尸斑。 我吓了一跳,赶紧收回手,跌坐在棺材边上,大口大口喘气。 不对劲! 这不对劲! 睡觉之前,胖子还在和我们一起玩笔仙游戏,怎么莫名其妙死掉了呢? 我咬咬牙,从床上爬起来,来到对面床位上,掀开棺材盖。 这个床位是刘杰的床,其实当我掀开棺材盖的一瞬间,我已经意识到棺材里面的情况,但我还是把棺材盖掀了开,里面果真躺着刘杰的尸体。 其他棺材我也不想去一一打开了,没必要,我知道那些棺材里面,都躺着我的舍友们,什么张猛,陈飞羽,周伟,周小龙,他们都在里面。 我咬咬牙,跌跌撞撞冲出寝室。 刚刚打开寝室门,一股阴风就从我面前穿梭而过,冷得我差点跳起来。 寝室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此时的走廊里面,黑咕隆咚的,飘荡着氤氲的黑雾。 走廊里空荡荡的,一个鬼影都没有,感觉格外渗人。 一眼望去,望不到走廊的尽头,脚下这条走廊,仿佛通往地狱。 走廊两旁,有很多的寝室门,我接连推开两三间寝室门,都慌慌张张退了出来。 我这才发现,不仅是我们104寝室,所有寝室里面,全都没有人,而是清一色的大红棺材。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所有的住校生全部死绝了吗? 莫非这一切都是因笔仙游戏而起? 我们真的招惹出了祸端? 可是,我们104寝室玩了笔仙游戏,其他寝室的人没有玩呀,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我感觉头疼欲裂,就像陷入了一个怪圈里面,找不到出路。 这时候,空荡荡的走廊里隐隐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 我支起耳朵,凝神倾听片刻,这声音是个女人的声音,抑扬顿挫,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时而宛转悠扬,听这调调像是在唱歌。呃,确切地说,像是在唱戏。 在这飘荡着黑雾的走廊里面,忽然听见古怪的唱戏声,我浑身的汗毛都被勾得竖了起来。 那声音如泣如诉,像在呜呜咽咽的哭泣,我的鸡皮疙瘩哗啦啦往下掉。 “落花满天蔽月光,借一杯附荐凤台上。帝女花带泪上香,愿丧生回谢爹娘。偷偷看,偷偷望,佢带泪暗悲伤。我半带惊惶,怕驸马惜鸾凤配,不甘殉爱伴我临泉壤……” 实话讲,其实这个唱戏的声音还是不错的,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听起来,却给人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 我麻着胆子,循着唱戏的声音往前走去,唱戏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像是从走廊尽头的那间寝室里面传出来的。 县一中的男女宿舍楼是分开的,我们住在男宿舍楼里面,一个女人都没有,这个唱戏的女人究竟会是什么人? 走着走着,隐隐看见浓雾里面,有个窈窕的身影在轻轻晃动。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对着那个身影大喊:“喂,你是什么人?” 听见我的声音,前面那个身影突然停下脚步,然后缓缓转过身来…… 黑雾笼罩着她的脸,我只知道她是个女人,但是容貌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她的身材很好,穿着一身戏服,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姿,长长的水袖随风轻轻甩动。 我问她:“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男生宿舍里面?“ 女人突然发出咯咯的笑声,她的身影渐渐往后飘退,在黑雾里慢慢消散,只听她说:“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咯咯咯……我半带惊惶,怕驸马惜鸾凤配,不甘殉爱伴我临泉壤……” 女人的身影就像雾气一样,慢慢消融,直至完全融入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噩梦缠身 “嘘——” 集合的哨音将我从梦中惊醒,我翻身坐起,才发现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湿透了。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探出脑袋,去看床下的胖子。 只见胖子正在边抠着眼屎边穿衣服,他的床上并没有什么大红棺材。 再望向对面,寝室里的其他人都在穿衣服,并没有什么不妥。 我使劲揉了揉太阳穴,这才逐渐回过神来,原来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 他娘的,真是奇怪,好久都没有做过这种噩梦了。 我踱进卫生间,抓着水管冲了下凉,这才套上迷彩服,跟着人群冲到操场上面集合。 按照惯例,晨跑两圈以后,我们就分批次进入食堂吃早饭。 军训期间,食堂里的伙食都是免费提供的,不用花钱。 两个包子,一碗稀饭,一个鸡蛋,是早餐的标配。 胖子剥着鸡蛋对我说:“妈的,昨晚玩什么笔仙游戏,害我昨晚做了个噩梦!”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我听胖子这样一说,立马留了个心眼,问他昨晚做了怎样的噩梦。 胖子咬了口鸡蛋,说:“我梦见半夜起来上厕所,寝室里的人全都不见了,每张床位上你猜放着什么东西?” “大红棺材!”我脱口而出。 胖子愣了一下,随即张大嘴巴,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卧槽,料事如神啊,杨程,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的心狠狠哆嗦了一下,不是吧,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我跟胖子做了同一个噩梦? 我梦见寝室里的床上摆满了大红棺材,胖子也梦见寝室里的床上摆满了大红棺材,我们昨晚的梦境竟然一模一样? 我以前听说,双胞胎有可能做同一个梦,因为双胞胎彼此间会有感应。 但我和胖子根本就不是双胞胎啊,况且我那么帅,他那么丑,我们怎么可能做同样的梦?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喝了口稀饭,望着胖子,说:“后来你是不是走出了寝室,外面是空荡荡的走廊,走廊里飘荡着黑雾,还隐隐传来唱戏的声音,黑雾里面,出现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女人,但你看不见她的模样,最后那个女人唱着戏慢慢消失了!” 我一口气把昨晚的噩梦全部描述了一遍,胖子嘴里含着鸡蛋,整个人完全傻掉了。 半晌,外面传来集合的哨声,胖子才从惊愕中醒过来。 他一脸不敢置信的问我,为什么会跟我做同样的噩梦? 我摇摇头,说这件事情我也不清楚,但是这个梦明显很诡异,尤其是梦境里出现的那个唱戏的女人。 胖子使劲咽下嘴里的鸡蛋,悄声问我:“会不会是昨晚玩笔仙游戏招惹出来的脏东西?” 我皱起眉头:“我也不知道!” 早饭过后,继续开始军训,训练的休息时间,我们就聚在一起,坐在树荫下面摆龙门阵。 不摆不知道,一摆吓一跳,原来昨晚做噩梦的不仅仅是我和胖子两个人,全寝室除了刘杰以外,参与笔仙游戏的七个人,全都做了噩梦。令人相当惊悚的是,我们七个人做的噩梦竟然一模一样。 两个人做同一个梦的概率都几乎不可能发生,更不要说七个人做一样的梦,这种概率完全不可能! 不对劲! 这件事情不对劲! 天上艳阳高照,但我们的脊背却一阵阵发凉。 为什么我们七个人会做同样的噩梦? 而且正好是参与笔仙游戏的七个人,这肯定不是巧合! 难道,昨晚的笔仙游戏,真的出了岔子? 周伟脸色铁青:“我们肯定是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了!我们肯定是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周小龙狠狠瞪了周伟一眼:“你他妈能不能不要危言耸听?” 周伟不甘示弱的反击:“还不都是因为你,如果不是你破坏游戏规则,得罪了笔仙,我们怎么会把脏东西招惹出来?” 周小龙很不爽,气哼哼的说:“怎么?怪我?我记得笔仙游戏是你提出来的吧,你才是罪魁祸首!” 两人争执得面红耳赤,眼看就要动手干仗,结果教官走过来,拉开两人,责令他们去边上站军姿。 整整一天,我们寝室里的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大家各自想着昨晚的噩梦,心情说不出的压抑。 毫无疑问,在军训的过程中,我们104寝室的几个人,错误百出,惹出了不少笑料。 同学们倒是非常欢乐,但是教官却气吹了胡子。 等到军训结束以后,专程把我们104寝室的八个人留下来,也不让我们吃饭,让我们继续操练,直到练好了为止。 刘杰擦着脸上的汗水,在旁边抱怨个不停:“都怪你们,连累我,我怎么碰上你们一群人?真是倒霉!” 胖子有些火了,他指着刘杰说:“别以为你成绩好老子就不敢打你,你再叽叽歪歪,信不信我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胖子的面庞黑沉沉的,发起火来的样子还有些凶狠,吓得刘杰闭上了嘴巴。 一直操练到月明星稀,那个变态教官才同意我们离开。 食堂里早就没有了饭菜,我们饥肠辘辘,只有提着开水,回到寝室泡方便面。 我们一边吃面,一边咒骂那个教官。 胖子气岔岔的对我说:“那个王八蛋明显针对我们,程哥,做个小人,扎死他!” 我笑了笑,我的心里也很气愤,但我绝对不会做这种缺心眼的事情。 说实话,如果想要捉弄整蛊教官,易如反掌,就像胖子说的,只需要扎个草人,把教官的生辰八字弄到手,就能把他折磨的生不如死。 不过,这种整人的邪术,我一般是不会使用的。 我们的教官虽然训练我们的方式变态了一点,但对于解放军战士,我还是非常尊重的。 我要是随便使用这种整人的邪术,回去非被库瘸子骂死不可。 你一句我一句骂了一会儿,心中的气也就消得差不多了,我们一身的臭汗,挨个去卫生间里面冲凉,然后各自爬回床上睡觉。 就在这时候,忽听周小龙骂了一句:“妈的,哪个王八蛋把鞋子放在我的被子里?”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双绣花鞋 周小龙把手伸入被子里,鼓捣了一会儿,居然从被子里摸出一双鞋子! 周小龙举起鞋子,目光从我们每个人的脸上缓缓扫过。 我们定睛一看,都觉得非常奇怪,周小龙手里拿着的,并不是一双普通鞋子,而是一双女人穿的绣花鞋。 绣花鞋看上去很有年代感,以前一些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就喜欢穿这样的绣花鞋。 鞋子的底色以大红色为主,做工很精致,左右两只鞋上分别绣着鸳和鸯,合起来就是鸳鸯。 我们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这双绣花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看着周小龙手里的绣花鞋,我总觉得有些不太舒服,于是告诫周小龙,这种来历不明,不干不净的东西,最好趁早丢掉。 周小龙捧起绣花鞋,放在鼻子前面嗅了嗅,笑嘻嘻的说:“呃,好香啊,应该是个漂亮小姐穿的鞋子吧!” 黄昆说:“你这叫做意淫!” 周小龙问黄昆:“这双鞋子你要不要?” 黄昆不解道:“我又不是女人,我拿绣花鞋来做什么?” 周小龙说:“撸一发啊,你不还是小处男吗?” 全寝室都哈哈大笑起来,黄昆满脸通红,说:“变态!我才不做这种事情呢!” 周小龙随手把绣花鞋丢在床下:“这双绣花鞋到底是谁的?” 陈飞羽说:“我们这是男生寝室,应该没人会穿这种绣花鞋吧!” 周小龙眼珠子一转,扭头看着张猛,嘿嘿笑道:“不对,咱们寝室有个女人!” 张猛当然知道周小龙这话是在说他,他一边涂抹着宝宝霜,一边尖声尖气的回怼道:“这双绣花鞋怕是不合我的脚吧?再说了,如果这双鞋是我的,我干嘛把它放在你的被子里?我有病啊?难道你觉得我在暗示你?不可能的,我跟你说,我可不喜欢你这种打打杀杀的轻浮男人!” 张猛说的倒也合理,如果绣花鞋是他的,他把鞋子放进周小龙的被窝做什么? 周小龙说:“嘿,这就怪了,你们都不承认这双绣花鞋是你们的,那是谁的?难道是其他寝室的人放进来的?可其他寝室的人,又没有我们寝室的钥匙,他们怎么能够进来?妈的,照你们这样说来说去,我看是鬼送来的!” 周小龙就是无意间这样一说,提到了“鬼”字,其他人顿时变了脸色,集体安静下来。 昨晚的噩梦历历在目,现在寝室里又莫名其妙出现了一双绣花鞋,整件事情非常诡异,让人很难不去联想一些恐怖的事情。 “可能是笔仙找上门来了!”周伟说。 周伟话音刚落,窗户外面突然传来野猫的嚎叫,撕心裂肺,把我们全都吓了一跳。 周小龙从上床探出脑袋,指着下床的周伟骂道:“我警告你啊,从现在开始,别他妈在我面前提‘笔仙’两个字,否则我弄死你!” 我看两人又要吵架,赶紧出来打圆场说:“好啦好啦,不要吵啦,时间不早了,赶紧睡吧!万一教官听见你们吵架,又得让我们半夜去操场加训了!” 听我这样一说,周伟和周小龙立即闭上了嘴巴,毕竟谁也不愿意半夜再去操场上军训。 今天的加训已经让我们吃够了苦头,我们早已累得脚趴手软,筋疲力尽,现在只想在床上摆个大字,好好睡上一觉。 我也能理解周小龙的心情,他昨晚向笔仙询问自己的寿命,结果笔仙在纸上留了个“一”字,任谁看见这样的答案,心情都会非常糟糕,所以这件事情也成为周小龙心中的一根刺。周伟一旦提起笔仙游戏,周小龙就会想到这件事情,心里自然是非常不爽的。 寝室里很快熄了灯,夜静悄悄的,胖子突然问了一句:“哎,你们说,今晚咱们不会再做同样的噩梦了吧?” 胖子这话一出,立即就给大伙儿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原本我们都很疲倦,闭上眼睛都能睡着,谁知道被胖子这样一提醒,立马睡意全无,一个个睁着眼睛不敢睡觉。 昨晚的噩梦实在是有些恐怖,一想到昨晚的梦境,大家都很恐慌。 我拍了拍床板,喝斥胖子道:“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寝室里再次安静下来,也没有人说话,各自想着心事。 第一个传来鼾声的是刘杰,昨晚只有刘杰没有参加笔仙游戏,所以唯独只有他没有做噩梦,刘杰睡得很香,鼾声震天。 实话讲,我们现在都很羡慕刘杰能够安然入睡,早知如此,昨晚就不该玩什么笔仙游戏,当时就应该听刘杰的劝说。 昨晚还嘲笑刘杰是个胆小鬼,现在好了,玩游戏玩出问题了,只怕现在每个人都想成为刘杰那样的胆小鬼。 迷迷糊糊,困意涌上来,终究还是抵挡不住倦意,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窗户外面吹进来一阵阴风,一下子把我冷醒了。 我打了个哆嗦,睁开眼睛,心想着我不会又在做梦吧? 我用手使劲掐了掐脸颊,有痛感,应该不是在做梦。 我又探出脑袋,往下床看了看,胖子四仰八叉,就像一只翻身的王八,睡得正香。 我暗暗吁了口气,还好,看来今晚没有做噩梦,床上并没有出现大红棺材。 我感觉有些阴冷,于是坐起来,想要扯过放在床脚的被子。 就在我坐起来的时候,我忽然看见寝室的盥洗台前面,竟然站着一个人! 我吃了一惊,险些叫出声来。 短暂的惊吓过后,我便沉下心来,静静打量那个人。 寝室的晚上是要断电的,所以不能开灯。 但是外面的月光还是很皎洁的,从窗户照进来,正好把阳台照得朦朦胧胧。 寝室构造大概是这样,进门有个独立卫生间,然后靠墙是个壁柜,我们每人都有一个柜子,用来存放自己的东西,比如衣服食物什么的。然后寝室里面摆放着四张床,左右各两张,床是上下铺的铁床,四张床可以睡八个人。穿过寝室,前面有个小阳台,阳台可以用来晾晒衣服,边上有个盥洗台,盥洗台的墙壁上贴着一面镜子,刷牙洗脸刮胡子,都在盥洗台那里进行。 此时此刻,那道人影就站在盥洗台前面。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那道人影,我细细一看,发现那道人影好像是……周小龙! 第一百六十九章 唱戏 半夜三更的,周小龙就像幽灵一样站在盥洗台前面,怪吓人的。 我原以为周小龙是要洗手或者洗把脸之类的,毕竟天气热,经常睡到半夜汗津津的。有时候我也会半夜爬起来,洗把冷水脸什么的,会感觉舒服很多,把体内的燥热之气压下去。 但是周小龙站在盥洗台前面一动不动,好像根本没有要洗脸的意思。 从我的视线角度看过去,如果是洗脸洗手的话,周小龙并没有低下头,也没有弯下腰,而是直挺挺的站着,这就有些奇怪了?他在做什么? 我打了个冷颤,突然意识到周小龙在做什么,周小龙眼睛平视着镜子里面,他竟然是在……照镜子?! 照镜子本身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情,但半夜照镜子这个举动就有些邪门了。 民间有句俗语叫做:天黑不行路,夜半不照镜。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天黑以后,阴气加重,一些白天不敢出来的魑魅魍魉,到了晚上全都跑了出来,如果在夜间行走的话,必须是火气很旺的人,火气不旺的人,很容易被不干净的东西撞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撞邪”。 而镜子,在我们看来,是照魂的东西,半夜三更,镜子里聚集了不少阴气,这时候跑去照镜子的话,是非常邪门的,可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灵异事件。 当然,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夜晚照镜子也是极其不好的。科学认为,人们半夜起床,精神处于恍惚状态,这个时候去照镜子的话,很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幻觉。再加上半夜又不开灯,镜子里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很容易让人产生恐怖的联想。人在恍惚状态中,如果忽然受到惊吓的话,就很容易“丢魂”。 (友情提示:千万不要尝试半夜起床,在不开灯的情况下照镜子,可能你会看见家里白天一些看不见的东西,甚至可能会看见镜子里出现不一样的自己,切记切记!) 我不知道周小龙懂不懂夜晚不能照镜子这个禁忌,但抛开这个禁忌不说,半夜起床照镜子,本身行为就很怪异,再加上寝室里黑咕隆咚的,哪里看得清楚?这不是白瞎吗?即使阳台上有月光,但是借着月光照镜子,不觉得更加诡异吗? 反正我横竖都觉着此时的周小龙,不太对劲,真的不太对劲! 我本想张嘴叫喊周小龙的名字,但话刚到嘴边,却硬生生吞了下去。 因为我考虑到两个方面的因素,这半夜三更的,我突然喊这一嗓子,会让寝室里熟睡的其他人受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我担心周小龙是个梦游患者,如果他真的是在梦游状态,我这一嗓子,可能会让周小龙惊魂,甚至可能会要了他的命。那样一来,我的好心反而会让我成为间接害死周小龙的凶手。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继续假睡,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看看周小龙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也想过了,如果周小龙真是梦游的话,片刻以后,他应该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只要我不去刻意惊醒他,他就不会有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原本对着镜子一动不动的周小龙,此时却突然动了起来。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周小龙的第一个动作,居然做出了一个兰花指,腰身轻扭,那姿势活脱脱就像一个女人! 我大惑不解,周小龙这是在干嘛? 在我的印象中,周小龙一直是个打打杀杀的“硬汉”形象,从未想到周小龙居然会有如此娘炮的一面! 如果此时站在盥洗台前面,做出这种妖娆动作的人是张猛,我还不觉得稀奇,但偏偏是周小龙这个刺头。 平日里,周小龙经常嘲讽张猛是个娘炮,他自己怎么会是一个娘炮呢? 我倒吸一口凉气,难道周小龙是人格分裂? 在周小龙的身体里面,住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白天的时候,他是一个正常男人,每到晚上的时候,他体内的女人就会钻出来?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病例存在,但是概率非常小,通过平时我对周小龙的了解,我觉得应该没有这种可能性。 但也有科学论证,说人在梦游状态下,会进入分裂人格的角色,他的主体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的脑海里纷纷扰扰闪过很多念头,这时候,周小龙的动作愈发频繁起来。 周小龙一会儿挥手,一会儿扭腰,对着镜子无声的自言自语,看见一个大男人在镜子前面,像个女人一样“惺惺作态”,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心情十分复杂,有恐惧,有恶心,有担忧,也有踌躇,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打扰他。 看着看着,我的脑海里猛地划过一道闪电,我终于明白周小龙在做什么了。 刚才他扭来扭去的时候,我第一反应他是在跳舞,后来又觉得他不像跳舞,像是在进行某种神秘的祭祀,呃,怎么说呢,还以为他在跳大神。但是,我现在终于看出他在做什么了,他是在……唱戏! 是的,唱戏! 我没有看错,他在唱一出古装戏,唱得非常投入,但是整个过程悄然无声,周小龙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 月光斜照进来,将周小龙的身影投到墙壁上,他的影子在墙上扭来扭去,给人一种皮影戏的既视感,非常诡秘。 此时此刻,我后背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嗖嗖的冒着冷气。 周小龙唱戏的姿势,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女人,那个在梦境中出现的女人! 我依稀记得,当时在梦境里的时候,那个女人就在迷雾里面唱戏,女人当时的姿势,就跟现在的周小龙一模一样! 不好! 我的心狠狠咯噔了一下,周小龙不是梦游,这是……撞了邪了,被梦境里的那个女人控制了吗? 我立即睡意全无,下意识把手伸入枕头下面,抓住一张黄符。 进寝室的第一天,为了安全起见,我就在枕头下面藏了一张符,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派上用场了。 第一百七十章 自杀 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周小龙是梦游还是撞邪了,救人为第一目的。 我抓起黄符,正准备一跃而起。 突然,在月光的反射中,我发现周小龙的手里竟然泛起一丝寒光,他的手里不知从哪里变出一颗尖锐的长钉。 我想要冲过去救他,却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看着周小龙将长钉刺进自己的咽喉,一直没入到底。 我大惊失色,忍不住大叫出声:“周小龙,你在做什么?” 周小龙对我的叫喊声置若罔闻,他就像失心疯一样,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知道机械性的重复一个动作:将长钉从咽喉里拔出来,又狠狠刺进去! 我这一嗓子没有惊醒周小龙,却把寝室里的其他人惊醒了。 众人纷纷爬起来,睡得迷迷糊糊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朦胧的月光下,周小龙手持长钉,疯狂的刺了自己的咽喉十多下,鲜血喷溅在镜子上,染红了盥洗台,也染红了周小龙的衣服。 寝室里的人这才回过神来,顿时吓得失声尖叫:“死人啦——死人啦——” 叫喊声划破了校园的宁静,隔壁宿舍的人都被惊醒了。 很快,宿舍楼里接通了电源,寝室挨间挨间的亮起了灯。 104寝室门口聚集了很多人,里三层外三层,围堵得水泄不通。 当宿管老师和教官冲进寝室的时候,周小龙早已经不行了。 整个阳台上全是喷溅状血迹,现场令人触目惊心。 周小龙七窍都在飙血,尤其是喉咙位置,密密麻麻有十多个孔洞,就像水管破了洞一样,鲜血从孔洞里面嗖嗖嗖飙出来,淅淅沥沥洒落一地。 周小龙右手全是血,手里还紧紧攥着那颗被鲜血染红的长钉。 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周小龙临死,嘴角都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我只穿着一条短裤,木然的站在寝室中央。 我的内心相当自责,因为我是第一个惊醒,发现周小龙异常的人,但是我并没有第一时间出手,原本想着先观察一下情况再说。万万没有想到,周小龙居然会突然对自己发难,变故来得太突然,我想出手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虽然周小龙是自杀而死,但我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而且周小龙的死,也让我肯定了一件事情,背后的笔仙,在搞我们! 寝室里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刘杰和黄昆两个人已经弯腰呕吐起来。 周小龙的死状也太过恐怖,张猛吓得用被子裹着脑袋放声大哭。 其他人更是失魂落魄,就像木头一样杵在寝室里面,神情呆滞,面色极其难看。 如此血腥的场景,就算是成年人看了也会吓得浑身发软,更别说我们只是一群十多岁的孩子。 眼前的血腥一幕,必将成为我们心中一辈子的噩梦,如影随形。 虽然我对周小龙这个“江湖人物”并不太感冒,但大家好歹是一个寝室的同学,而且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天,看着一个原本生龙活虎的人,惨死在自己面前,心里终究还是很难受的。 除了难受以外,我们更多的是恐惧。 周小龙死了,下一个会轮到谁呢? 学校里出了这样的事情,校方自然是非常头疼。 公安机关也很快赶到现场,和校方一起处理这件事情。 因为我们跟死者周小龙同住一间寝室,而且也是现场目击者,所以我们配合警方做了整整半宿的口供。 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察,结合我们的证词,警方很快就得出结论,周小龙死于自杀!而凶器,就是他手里的那颗长钉。至于长钉是从哪里弄来的,谁也不得而知。 当然,也没人知道周小龙为什么会自杀。 校方分析周小龙是不想读书,想去闯荡社会,但被家里人强行送到学校,之后便产生了浓浓的厌学情绪,最后萌发了轻生的念头,直至发生这样的悲剧。 要说周小龙有没有厌学情绪,多多少少是有一点的,不过也没有达到自杀的地步。 这当然是学校方面的说辞,但我们104寝室的人都知道,周小龙的死因非常蹊跷,很可能是因为……笔仙! 可是,谁又能相信周小龙是被笔仙杀害的呢? 虽然有人在录口供的时候,向警方提到玩笔仙的事情,但是警方却压根没有在意,这种鬼神之说警方肯定是不会采纳的。 我们录完口供,回到寝室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中午,一个个神情憔悴,就像打了败仗的兵。 对于周小龙自杀这件事情,学校早已下了封口令,严禁任何人再提起这件事情。如果是在校公职人员提起这件事情,那就停职查办。如果是学生在私底下议论这件事情,一旦被发现,那就开除学籍。 校方出台这样的高压政策,谁也不敢去触碰校方的高压电,周小龙的事情就这样被压了下来。 校园里沉寂的如同一潭死水,仿佛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其他人不敢议论这件事情,我们104寝室关上门来,还是要议论这件事情。 周小龙死了,他的床位空空荡荡的,看着让人难受。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刘杰这个好学生,也借机向班主任申请调离了我们寝室。 刘杰学习那么好,又是学校重金挖来的,刘杰提出的请求,班主任肯定会支持的。 原本八个人的寝室,一下子少了两个人,感觉非常空荡。 虽然现在是大中午,外面的阳光也很炽烈,但是寝室里面,却始终笼罩着一层化不开的寒气。 “你们说,这件事情,是不是笔仙在背后搞鬼?”胖子关上寝室门,率先开了口。 陈飞羽铁青着脸,说:“我看是!周小龙得罪了笔仙,立马就遭到笔仙报复!” 黄昆说:“是呀,如果不是笔仙报复他,他……他怎么会有这样怪异的举动,居然用钉子自杀?光是想想我的心窝子都在颤抖!” 张猛哭丧着脸说:“你们不要再说了,太吓人了!呜呜呜,周小龙得罪的笔仙,我们又没有得罪笔仙,笔仙不应该找我们的麻烦吧!” 第一百七十一章 白发人送黑发人 周伟咬着牙说:“可是……我们都是游戏的参与者啊!周小龙那晚问笔仙他的寿命,结果笔仙在纸上写了个‘一’字,昨晚周小龙死的时候,正好是一天时间,跟笔仙的回答完全对上了号。周小龙的死,肯定跟笔仙有关系!” 确实,周伟一提到这件事情,我们就觉得脊背发冷。 那晚玩笔仙游戏的时候,周小龙向笔仙询问自己的寿命,当时我就觉得不太妥当。 结果当笔仙在纸上留下“一”字的时候,大家心里还在猜测,这个“一”,代表的究竟是一天,一个月,还是一年? 然而,悲催的是,笔仙留下的“一”字,代表的竟然是一天! 周小龙昨晚死的时间段,正好距离玩笔仙游戏过去了一天。 世上绝没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所以,周小龙的死非常蹊跷,正如周伟所说,肯定跟笔仙有分不开的关系。 还有那双古怪的绣花鞋,我记得昨晚睡觉之前,周小龙明明是丢在地上的,但是现在再去寻找那双绣花鞋,发现鞋子压根就不见了。 我们还在床底下面到处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绣花鞋的踪影。 绣花鞋是自动消失了?还是有人故意藏起来了? 我觉得故意藏起来的可能性不大,现在周小龙都死了,寝室里六个人,都知道这双绣花鞋是个邪物,谁还敢把绣花鞋藏起来,这不是找死吗?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绣花鞋自己消失了。 绣花鞋的消失就跟它的出现一样离奇,平白无故的出现,又平白无故的消失。 “程哥,你怎么看这件事情?”胖子咬着烟,从下床伸出脑袋问我。 我皱着眉头,闷闷的躺在床上,我说:“得罪笔仙的人确实是周小龙,现在笔仙取走了周小龙的性命,应该两清了吧,我们其他人没有得罪笔仙,但愿笔仙不会再来找我们的麻烦!” 黄昆道:“话是这么说,但……万一笔仙又来了怎么办?” 胖子吐着烟圈骂道:“你这个乌鸦嘴,笔仙要是回来了,第一个就来找你!” “你……”黄昆吓得钻进被窝:“你不要诅咒我,死胖子!” “嗨呀!你他妈翅膀硬了是不是?胖哥不知道喊,居然叫我死胖子,信不信老子揍死你,你给我下来!”胖子挽起袖子,就要去揍黄昆。 黄昆紧紧缩在被窝里面,就是不下来。 两人正自争执的时候,外面传来敲门声。 房门打开,走进来一对中年夫妇,两个人都哭红了眼眶。 尤其是那个女人,两只眼睛肿得就跟桃子一样,连走路都没有力气,只能扶着墙走。 都不用介绍,我们一看就知道,这对中年夫妇肯定是周小龙的父母。 他们早上得知的噩耗,连忙丢下手里的工作,马不停蹄赶到殡仪馆,见到了自己儿子冰冷的尸体。 跟殡仪馆谈好火化事宜之后,他们又跟着校方领导回到学校,商讨赔偿的事情。 虽然周小龙的自杀是个人行为,但周小龙毕竟死在学校里面,校方具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赔钱消灾肯定是少不了的事情。 但是对于周小龙的父母来说,就算拿着大把大把的钱,这钱他们也拿着不踏实呀。 失去的儿子,哪里是金钱能够换回来的。 如果可以,做父母的都会毫不犹豫的舍弃金钱,换回子女的性命。 可是,世上本没有死而复生的事情,现实很残酷,但他们也只能接受。 看得出来,周小龙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也不知道这样的两个老实人,怎么会养出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江湖儿女。 周小龙的父母收拾好周小龙柜子里的遗物,然后他爸问我们,介不介意他们在寝室里烧两张纸,拜祭一下儿子的亡魂。 人死大过天,周小龙他爸的请求也不算过分,我们没有多说什么,全都点头表示同意。 周小龙的爸爸向我们连声道谢,然后在阳台的地上点燃两支白蜡烛,简单烧了两张纸,一边烧一边喊着周小龙的名字,痛哭流涕。 看着周小龙他爸痛苦哽咽的样子,我们也忍不住一阵心酸,有种想哭的冲动。 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周小龙的死,对于他的爸妈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不敢想象,这个家庭日后还能不能支撑下去。 烧完纸,周小龙他妈把地面收拾干净,两口子跟我们再次道谢,这才相互搀扶着,慢慢走出寝室。 其实他们的年纪并不大,也就四十岁出头,但是儿子的死却压垮了他们的腰。 接下来的两天,我们寝室的六个人,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笔仙再回来找我们。 但是这两天风平浪静,什么异样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这也让我们悬着的心慢慢放回肚子里。 也许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周小龙得罪了笔仙,笔仙找他的麻烦,但是我们并没有得罪笔仙,所以笔仙不会再来纠缠我们。 军训结束了,正式开学上课,笔仙的事情也被我们渐渐淡忘,我们的生活好像慢慢回到了正轨。 可能是经历了笔仙这件事情,所以我们寝室里剩下的六个人,关系都很铁,大家都很团结,每天一起上学下课,一起提水洗澡,一起去食堂吃饭。 刘杰虽然跟我们在一个班上,而且还当了班长,但我们一般都不怎么搭理他。 有几次他主动跑来找我们说话,发现我们根本不鸟他,自己都觉得尴尬,灰溜溜的走开了。 这种人学习再好,以后出了社会也没个卵用,因为他不会做人。 这天,我们早上刚刚走出寝室,准备去上课,黄昆就不幸被一坨从天而降的鸟屎砸中脑袋。 陈飞羽摸了摸黄昆光秃秃的脑袋,哈哈大笑,他说:“那鸟可能把你的秃头看成鸟窝了吧!” 胖子说:“别说我们乡下人迷信,我们乡下人常说,被鸟屎砸中是会倒霉的,你小子今天凡事可要当心点!” 第一百七十二章 绣花鞋回来了! 很多地方都有“鸟屎落在身上会倒霉运”这个说法,胖子随口这样一说,我们也没有在意,就连黄昆自己也没有在意,本以为只是一句玩笑话,说说就过去了。 到了晚上,晚自习结束,我们回到寝室,有人在洗澡,有人在泡方便面。 就在这时候,忽听黄昆嚎叫了一声,就像触电一样,屁滚尿流的从床上掉了下来。 我们奇怪的看着黄昆,不明白他在做什么。 黄昆坐在地上,面色惨白,指着自己的床位瑟瑟发抖:“鞋……鞋子……” 胖子呼噜噜的吃着泡面,问黄昆:“什么鞋子?” “绣花鞋……害死周小龙的那双绣花鞋……”黄昆几乎是从嗓子里挤出的这句话。 黄昆此话一出,原本闹嚷嚷的寝室,瞬间安静下来。 大家齐刷刷的看着黄昆,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 周伟声音僵硬的说:“你……你不要开玩笑……” 黄昆都快吓哭了,赌咒发誓的说他绝对没有开玩笑,那双绣花鞋此时就在他的被窝里面。 这双绣花鞋肯定是一件邪物,周小龙死之前,这双绣花鞋就在他的被子里面,现在这双绣花鞋又出现在黄昆的被子里面,难道黄昆…… 我们原本已经忘记了笔仙这件事情,都以为这件事情已经翻页了,笔仙不会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了,然而这双鬼魅般出现的绣花鞋,却把我们再一次推向噩梦的深渊。 原来,笔仙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笔仙游戏也没有结束,而这一次的受害者,很可能就是黄昆。 胖子看了我一眼,我胆子最大,爬到黄昆床上,赫然看见被子中央果然摆放着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的底子是大红色,红艳艳的,有些夺目。 鞋面上绣着鸳鸯图案,还有一些花纹,总体来说,做工很精致,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我捧着绣花鞋,感觉这双鞋子冰冰凉凉的。 众人看见我手里捧着的绣花鞋,脸都绿了,一个个面如死灰,仿似末日降临。 黄昆已经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呜呜呜,绣花鞋出现在我的床上,说明笔仙来找我了,我还这么年轻,我不想死啊,我不想变成周小龙那样,我还是个处男呀!” 黄昆的哭喊声,让寝室里的气氛变得无比沉重。 黄昆在极度的恐惧中,竟然对着胖子发火:“都怪你个死胖子,早上诅咒我,说鸟屎落在身上会倒霉,真被你这乌鸦嘴给说中了。我跟你说,我要是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胖子不甘示弱的回骂:“你大爷的,老子好心提醒你,你还怪我?做鬼也不会放过我?好啊,你他妈有种就来找我,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两人正吵得不可开交,寝室里的白炽灯突然熄灭,整间寝室陷入一片混沌的黑暗。 宿舍关灯了,寝室在陷入黑暗以后,顿时变得安静下来,空气沉闷的让人心里发慌。 胖子向我询问怎么办,我沉吟着说:“要想彻底解决这件事情,只能找到笔仙!” 胖子问:“你有办法找到笔仙吗?” 我从黄昆床上跳下来,说了一个字:“有!” 胖子喜道:“什么办法?” 黑暗中,我看了看众人的脸:“唯一的办法,继续游戏!” “继续游戏?继续什么游戏?”陈飞羽探出脑袋,惊讶的问。 我沉着脸说:“当然是笔仙游戏!” “不,我不玩了,打死我也不玩了!”张猛第一个尖声叫喊起来,把脑袋钻进被窝,只露出屁股在外面,那样子看上去就像一只鸵鸟。 胖子看着我,担忧的问:“程哥,这……这行得通吗?” 这时候,周伟从床上爬起来,他说:“我支持杨程的决定,上次就是因为周小龙随意中断游戏,才会招致笔仙的报复。但是这个游戏,其实是没有结束的,所以我们必须硬着头皮继续玩下去,直到游戏真正的结束,兴许才能请走笔仙!” 我点点头,周伟所说的,正是我心里所想的。 周伟从柜子里摸出两支蜡烛,在寝室中央点燃,烛光忽明忽暗,把寝室映照得诡秘森森。 黄昆拿上纸和笔,说:“玩,继续玩,不玩的话,我会死的!” 我们五个人围成一个圈,却发现张猛蜷缩在被窝里没有出来。 周伟让张猛过来,张猛死死抱着枕头:“我不玩,会死人的,我不想死,我不玩,你们不要逼我!” 胖子急了:“你个死娘炮,磨磨唧唧做什么,赶紧过来,这个游戏必须进行下去,不进行下去才会死人!” 张猛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我不玩了!反正笔仙又没有找我,我凭什么要跟你们继续玩下去?” 张猛这句话,一下子把黄昆激怒了。 黄昆转身从柜子里摸出一把削水果用的折叠式水果刀,冲向张猛。 张猛尖声叫喊:“别过来!你要做什么?喂,你要做什么?” 黄昆满脸杀气,我们怕他闹出人命,赶紧拦住他,劝他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 黄昆瞪红了眼睛:“说个锤子!他不参与游戏,今晚我就死定了。反正横竖都是死,我就拉个垫背的!张猛,你不救我是吧?那我俩一起死!” 黄昆嗷嗷大叫着,拼命想要扑过去。 张猛被黄昆这副疯癫的模样吓住了,赶紧说:“玩!我陪你玩还不成吗?” 张猛心中虽有万般个不愿意,但是看着那把明晃晃的刀子还是有些心虚,乖乖爬下床,来到我们面前,跟我们围成一个圈。 地上铺着一张白纸,纸上放着一支2b铅笔,两边各自燃烧着一支白蜡烛。 我们相互对视了几眼,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点点头:“游戏开始!” 死亡游戏再次启动,谁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 我们六个人,各自伸出一只手,手腕悬空,轻轻夹住铅笔,异口同声念起了咒语:“笔仙笔仙,我是你的前世,你是我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第一百七十三章 戏楼 寝室里异常安静,安静得只能听见彼此咚咚咚的心跳声。 片刻以后,纸上传来轻微的沙沙声,2b铅笔在纸上动了起来,缓缓画出一个圈。 我们对望一眼,知道“笔仙”已经被我们叫醒了。 我记得第一次玩笔仙游戏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神奇,抢着向笔仙提问。 但是现在,请出笔仙以后,大家都缄口不言,生怕问错问题,招来杀身之祸。 2b铅笔一直在纸上悠悠画着圈,但是却一直没有人提问,气氛凝重的仿佛要滴出水来。 周伟有些焦急的说:“大家说话呀,笔仙请出来以后,一定要提问题的。否则,笔仙会认为你在捉弄他!快呀!” 张猛说:“那你先问呀!” 周伟咬咬牙,随口问道:“笔仙笔仙,请问我会成为一个有钱人吗?” 铅笔停顿了一下,在纸上缓缓画了个叉。 很明显,笔仙的回答是:不能! 不过周伟也没有把笔仙的回答放在心上,毕竟我们现在只是为了保住小命,能不能成为有钱人,那都是以后的事情,就算不能成为有钱人,至少还能活着就是幸运的。 胖子又问:“笔仙笔仙,请问……请问我多少岁会有孩子?” 铅笔在纸上缓缓移动,留下一个30的阿拉伯数字。 胖子面露喜色:“还好!还好!男人三十而立,三十岁有孩子,说明我的生活很平稳!” 轮到黄昆提问了,黄昆非常紧张,紧绷着脸问:“笔仙笔仙,请问今晚……我会不会……死……” 黄昆嘴里那个“死”字还没说出口,我眼疾手快,一下子伸手堵住他的嘴巴,厉声呵斥道:“别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上次周小龙就是问了关于寿命的问题,结果便死了。 黄昆现在再问这种问题,无疑是相当愚蠢的。 就在这时候,一阵阴风吹过,吹灭了其中一支蜡烛。 原本寝室里的光线就很暗淡,现在又熄灭了一支蜡烛,寝室里更是昏沉。 我不经意的一抬头,浑身的汗毛顿时倒竖起来,因为我发现,此时此刻,我们的寝室外面竟然站着一个人! 所有寝室的房门上,都有一个小小的玻璃窗户,便于宿管老师的监督检查。 而此时,站在寝室门外的明显不是什么宿管老师。 那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看不清楚她的脸庞,她就那样一声不吭的站在门口,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我能感觉到,在她的长发下面,有一双阴冷的眼睛,正透过玻璃窗,冷冷注视着寝室里的人们,眼神满含怨毒。 胖子因为背对着寝室门,看见我愣神的样子,他觉得很奇怪,就问我在看什么。 我还没有开口回答,就听门口传来女人唱戏的声音,如幽如幻,如泣如诉:“落花满天蔽月光,借一杯附荐凤台上。帝女花带泪上香,愿丧生回谢爹娘。偷偷看,偷偷望,佢带泪暗悲伤。我半带惊惶,怕驸马惜鸾凤配,不甘殉爱伴我临泉壤……” 一听见这个声音,寝室里所有人的头皮都炸了。 张猛大张着嘴巴,就像喘不过气一样:“笔……笔仙……笔仙……” 我心里清楚,噩梦中的那个女人,再次被我们召唤出来了。 我必须探个究竟,结束这场游戏。 就在众人愣神的时候,我突然松开手,起身往门口冲去。 周伟在后面大叫:“杨程,你去哪里,游戏还没有结束呢?” 我现在一心只想抓住这个女人,当下根本没想那么多,猛地拉开寝室门。 当我冲出寝室的瞬间,我突然感觉到不太对劲。 寝室外面原本是一条长长的走廊,但是走廊却不见了,寝室外面竟然是一个我从未到过的陌生环境。 我再回头一看,寝室门也消失不见了。 环顾四周,我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一座木结构的古楼上面,古楼廊角飞檐,坐落成一个回字形,回廊里面,每隔十余步,就有一个房间,房门上面木格子雕花,黄铜门环,古色古香。 在这座回字形古楼中央,是一个天井。 天井中间,竟然立着一座戏台。 就听咣当铜锣声响,一群戏子登台演出,咿呀咿呀的唱了起来。 那些戏子穿着水袖长衫,男男女女大概十多个。 我对戏曲没有研究,所以也不知道他们唱的是哪一出,只看见他们打扮得花花绿绿,脸上又扑着厚厚的粉妆,搞得跟丧葬用品店里的纸扎人一样,非常怪异。 我这才知道,自己所在的这座古楼,竟是以前的一座戏楼。 以前的人,没有那么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也没有什么电影院,ktv,慢摇吧,所以他们平时最大的消遣就是看戏。 像这样的戏楼,绝对算是当时数一数二的豪华大戏楼。 一楼是普通老百姓坐的地方,二楼全是包间,这是专程给达官贵族准备的。喝着茶水,吃着糕点,抽着大烟,坐在包间里看戏,这是当时有钱人的最高享受。 我心中不禁纳闷,这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来到这种地方?不会是穿越了吧? 我沿着回廊慢慢往前走,也许是还没有到开门时间,偌大的戏楼里面,除了台上表演的戏子,竟无一个观众,那群戏子也许是在彩排。 他们咿呀咿呀唱得正欢,忽听砰的一声响,像是二踢腿爆炸的声音,冷不丁把我吓了一大跳,台上的那些戏子也停止了唱戏,表情惊恐的往大门口张望。 只听杂乱的脚步声响,竟然有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从外面冲进来,将戏楼团团包围,举枪对准台上的戏子。 我定睛一看,不由得大为吃惊,这冲进来的几十个士兵,竟然是几十个日本军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鬼子兵。 他们戴着头盔,脚踩大头皮鞋,举着三八大盖,一个个凶神恶煞,刺刀上面挂着的太阳旗,格外刺目。 我一脸懵逼的站在楼上,这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 我总觉得眼前发生的事情,就像电影画片,但又好像是真真实实在我眼前发生的。 第一百七十四章 兽行 砰! 突然又是一声响。 我吓得一激灵,这才回过神来,原本我以为二踢腿的爆炸声,结果是枪声。 一个戏子应声倒在台子上,其他人吓得尖叫逃跑。 那些冷酷的鬼子兵举着三八大盖,就像狩猎一样,对着这些手无寸铁的戏子,肆意的开枪射击,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鲜血很快染红了戏台。 我亲眼目睹鬼子兵的残忍杀戮,顿时瞪红了眼睛,紧紧咬着嘴唇,忍不住就想冲下去跟这些鬼子兵拼命。 可是,这群鬼子兵人数有好几十个,我双拳难敌四手,冲下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以前虽然在抗日剧里面看过鬼子兵的暴行,但是当这种事情真真实实发生在眼前的时候,我才知道,真实的暴行比电影里演的更加残酷。 几个鬼子兵嗷嗷大叫着冲上去,就像几头猛兽,将几个女戏子围在中央。 那几个女戏子早已吓得浑身发抖,蹲在地上,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就像待宰的兔子。 那些鬼子兵哈哈大笑,仿佛捕捉到猎物一样高兴。 他们把这几个女人拖起来,直接扛在背上,大踏步走上二楼。 我看见那些鬼子兵走上二楼,情知不妙,赶紧转身冲进一个包间。 很快,我就听见鬼子兵猖獗的笑声,以及女戏子凄厉的哭喊声。 虽然我年纪尚小,但我也懂得这些鬼子兵要对女戏子做出什么下流事情。 几个身影出现在包房外面,透过木格子窗户,我看见几个鬼子兵扛着一个女戏子,女戏子趴在鬼子兵背上拼命挣扎。 很快,包间门就被撞开了。 我灵机一动,贴地一滚,滚到床下藏着。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刚滚入床下,一把冰冷的尖刀就顶住了我的腰眼,身后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别动!” 我心中一惊,后背一阵阵发冷,妈的,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床下竟然藏的有人。 但是听这人的声音,像是一个小孩。 我倒是不怕这个小孩,但却怕他手上的尖刀。 我还没弄清楚整件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可不能稀里糊涂死在这里。 如果这是一场噩梦,我要是死在梦境里面,那现实中的我,还能苏醒过来吗? 这时候,那几个鬼子兵已经走了进来,把女戏子往床上一扔,发出阵阵狞笑声。 透过床下的缝隙,我看见那几个鬼子兵迫不及待的解下裤腰带,就像饿狼一样扑向床上的女戏子。 此时此刻,那个悲惨的女戏子,活脱脱就是一头羊羔,被一群饿狼生生活剥。 整张床一直都在响动,刚开始还能听见女戏子的哭喊声和叫骂声,到后来,女戏子的声音渐渐低弱下去,变得细不可闻,最后彻底消失了。 我趴在床底下面,目眦欲裂,指甲深深掐入掌心里面。 虽然受苦的人并不是我,但是我内心的那种愤怒,却像烈火一样炙烤着我。 好几次,我都想不顾一切的冲出去,去拯救那个女戏子。 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冲出去,因为我分不清楚,这到底是梦境还是真实发生的?我到底是在104寝室里面,还是穿越回到了抗战时期? 所以,我不敢轻举妄动。 我担心自己在这里的每一个举动,都会影响到现实中的自己。 折磨不知道进行了多久,那几个鬼子兵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离开之前,我听见利刃刺破皮肉的声音。 然后,一条细长的小腿挂在床沿边上,鲜血顺着小腿,源源不断流淌下来,在我面前滴落汇聚成一滩血迹。 我的心狠狠沉了下去,我知道,床上的女戏子不仅受到了非人的凌辱,最后还被残忍的杀死。 过了好一阵子,外面没有鬼子兵的声音,我才一骨碌从床下翻滚出来。 后面紧跟着滚出一道身影,我正想飞脚向他踹去,却发现我后面只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满脸灰扑扑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把尖刀,看样子应该是戏楼里的小杂役。小男孩的额头中央有一道疤,就像二郎神一样,很显眼。 虽然他刚才用尖刀威胁我,但他也是为了自保,并且看见他年纪这么小,我心头的火气也就消了下来。 小男孩握着尖刀,一脸惊恐的看着我,握刀的手都在瑟瑟发抖。 我叹了口气,尽量放缓声音:“不用怕,我不是鬼子,你叫什么名字?” “阿……阿忠……”小男孩结结巴巴的回答。 我点点头,这才回头看向床上,床上的景象简直惨不忍睹。 一个女戏子仰面朝天惨死在床上,衣不蔽体,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 原本女戏子的容貌是比较漂亮的,但是这副横死的模样却多少显得有些狰狞。 她的肚子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刺刀,刺刀贯穿了她的肚子,将她钉死在床上,殷红的鲜血把被单全部染成了红色,触目惊心。 咣当! 阿忠手里的尖刀掉在地上,眼泪大颗大颗顺着脸颊滚下,他冲过去,扑在女戏子的尸体边上,嚎啕大哭:“梅姨!梅姨!” 眼前的惨景,也令我非常心酸。 阿忠哭的很大声,我担心被鬼子兵发现,于是快步走到门口,探头张望。 这才发现,那队鬼子兵已经撤退得干干净净,偌大的戏楼里面死寂无声,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随处可见血淋淋的尸体。 整座戏楼里面,除了我和阿忠以外,其他人全都死了。 这才是真正的无妄之灾,一群混口饭吃的戏子而已,他们究竟招谁惹谁了,为何会招来这样的杀身之祸? 而且,那群禽兽简直是丧心病狂,扫荡了戏楼不说,在临走之前,他们居然还放火焚烧戏楼。 整座戏楼都是木质结构,非常易燃,火苗蹿腾起来,以极快的速度蔓延。 刹那间,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火海吞噬了戏楼,也吞噬了那些尸体,但却掩盖吞噬不了小鬼子的兽行。 望着变成火海的戏楼,我站在门口,对着苍穹咆哮怒吼:“小鬼子,我日你祖宗!” 第一百七十五章 忠伯 包间里传来嘭的一声响,我回头一看,就看见阿忠倒在地上,那个梅姨的尸体压在他的背上。 看样子,阿忠是想背走梅姨的尸体,但是他年纪太小,力气不足,根本扛不动一具尸体。 阿忠是这座戏楼里面唯一的幸存者,我跑过去,搬开梅姨的尸体,想要带着阿忠逃离这里。 阿忠抱着梅姨的尸体,哭喊着不想放手。 看得出来,阿忠跟梅姨的感情很深,这个梅姨平时对他应该比较好。 火势已经蔓延上了二楼,再不走我们都得变成烤猪。 我咬咬牙,一巴掌拍在阿忠的后颈上,阿忠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我吸了口气,把阿忠扛在背上,大踏步冲出包间。 包间外面浓烟滚滚,我一头扎入浓烟之中…… 哎呀! 我摔了一个大跟头,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寝室的地板上。 我呆呆的望着天花板,还没有从刚才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这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又回到了104寝室? 是梦境醒了吗? 还是,我又穿越回来了? 外面的天色已经亮了,寝室里也亮起了灯光,几张熟悉的脸庞凑拢上来,围着我。 我的目光从他们脸上一一扫过,胖子,陈飞羽,张猛,周伟,还有黄昆。 我摸了摸脑袋,魂不守舍的从地上爬起来。 胖子扑过来,和我来了个熊抱:“哎呀,我的妈呀,我的哥,你终于回来啦!” 我满脸困惑,向胖子询问我昨晚冲出寝室后的情况。 胖子说,昨晚我冲出寝室以后,笔仙游戏就中断了,他们也没有继续玩下去,黄昆一晚上都吓得在被窝里发抖,万幸的是,并没有发生什么诡异事情。他们都没有睡觉,一直在寝室里等我回来,等到天亮我都还没有回来,他们正自担心,准备出去找我的时候,我突然就撞开寝室门冲了进来。 说完以后,胖子又反过来询问我,问我昨晚去了哪里。 我让胖子给我倒了杯水,咕噜噜一口气把水喝光,这才坐在床沿边上,慢慢回忆在戏楼里发生的事情。 听完我的讲述,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满脸不敢置信的表情,就像在听天方夜谭。 实话讲,我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了这段诡异经历,我也不敢相信。 胖子疑惑的说:“你怎么会去到一个戏楼?又怎么会碰上鬼子兵杀人?” 周伟突然说:“你们想起来没有,我们请出的笔仙,就是一个唱戏的女人!” 陈飞羽一拍脑袋:“我明白了,笔仙就在那群被鬼子兵屠杀的戏子里面!那个戏子惨死以后,冤魂不散,结果我们玩笔仙游戏,就把她……招惹了出来……” 我点点头,事情应该就是这样,八九不离十了。 可是,笔仙到底是谁呢? 我忽然想到惨死在包间床上的梅姨,难道笔仙是她吗? 张猛说;“那个阿忠又是谁呢?也不知道阿忠是不是还活着?如果能够找到阿忠的话,应该就能解开笔仙的身份之谜!” 周伟突然插了一句嘴,他说:“我经常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负责看守图书馆的是个老头,他的名字叫忠伯,不知道跟这个阿忠有没有关联?” 我心头一跳,连忙问周伟,图书馆的忠伯额头上有没有一道疤痕? 周伟说:“没仔细看过,他常年都戴着一顶帽子,刚好挡住了额头!” “那个忠伯多大年纪?”我问。 周伟说:“大概七十来岁吧!” 我想了想,如果忠伯就是当年戏楼里的阿忠,年纪上是吻合的。 “忠伯这么大年纪,为什么还在看守图书馆?”陈飞羽问。 周伟说:“我听人说,忠伯好像跟学校有什么渊源背景,所以学校为了照顾他,一直没有让他退休,等同于学校养着他!” 我披上外衣,都来不及洗漱,随便抠了抠眼屎,就让周伟立马带我们去图书馆找忠伯。 今天是周末,不上课,走读生都没来学校,而住校生好多都在睡懒觉。 所以操场上也没几个人,清静的很。 来到图书馆的时候,正好看见忠伯在开门。 忠伯几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每天定时定点打开图书馆大门。 打开门以后,忠伯就拿着一把扫帚,在门口扫着落叶。 忠伯佝偻着背,身材有些矮小,很瘦,戴着一顶黑色的小圆帽。 我在戏楼里见到的阿忠只有七八岁,而面前的忠伯有七十多岁,容貌肯定有了巨大的变化,仅从面相上面,很难判定忠伯就是当年那个戏楼里的小杂役。 周伟最喜欢看书,几乎每天都到图书馆借书,所以跟忠伯也算非常熟悉了。 周伟跟忠伯打了个招呼,忠伯笑眯眯的问:“你昨天刚借的两本书就看完啦?” 周伟说:“是呀,你知道我看书很快的,一目十行!” 我给胖子使了个眼色,胖子会意,突然哎呀一声尖叫,把忠伯吓了一跳。 胖子指着忠伯的脑袋顶上,做出极其夸张的表情:“忠伯,你的帽子上面有条大虫子!” “哦?是吗?”忠伯不知道胖子是在骗他,下意识伸手摘下帽子,用手掸了掸,奇怪的说:“没有看见虫子啊!” 胖子说:“哦,刚刚飞走了!” 忠伯满头银发,中间都已经秃了,但是额头上面的那道疤痕,依然显眼。 我心中一激灵,脱口叫道:“阿忠!” 忠伯怔了一下,回过头,一脸讶然的看着我:“你……你是谁……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小名?阿忠这个名字,我十八岁之后就再没人叫过了!” 听忠伯这样一说,我的心里已经可以肯定,面前这个两鬓花白,风烛残年的忠伯,就是我在戏楼里看见的那个小杂役,阿忠。 为了弄清笔仙的真相,我单独把忠伯约到旁边的一棵大树下,把笔仙游戏的整个故事,从头到尾跟忠伯详详细细讲了一遍,包括我在戏楼里面的所有经历。 忠伯默默听完,长叹一口气:“她果然还是没有放下啊!” 第一百七十六章 老历史 我一听这话,就觉得忠伯话中有话,好像知道一些什么,于是连忙追问忠伯:“她是谁?” 忠伯看了我一眼:“你的心里不是已经有答案了吗?” 我咯噔一下,眉头一挑,涩声道:“难道是……梅姨?!” 忠伯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深深的哀伤:“对,就是梅姨!” 虽然我心里有所准备,但听到梅姨两个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今天的天气不错,晨曦从枝桠的缝隙里面穿透下来,我拉着忠伯的手,让他把当年发生的事情,完完整整跟我讲一遍。 忠伯点点头,打开了话匣子。 前前后后,忠伯跟我讲了一个多钟头,其实忠伯跟我讲的内容,跟我昨晚的亲身经历几乎是如出一辙,只不过在真实的那段故事里面,并没有我的出现。 忠伯原本是一个弃婴,后来被梅姨捡到。 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自己都吃不饱,谁还愿意去抚养一个孩子。 很多人都建议梅姨把孩子丢掉,但梅姨心地善良,一直把忠伯带在身边抚养,所以在忠伯的心目中,梅姨就像母亲一样的存在,在整个戏班子里面,忠伯也跟梅姨的关系最好。 忠伯渐渐长大,从学会走路开始,就在戏班子帮忙做杂役。 这个戏班子里的很多人,原本是在北平唱戏的,很有名,很火红的,后来因为躲避战火,一直逃到黔南。 正好这里有座古楼,戏班子还有点积蓄,就把古楼盘下来,改造成戏楼,积蓄唱戏,勉强维持生计。 但是黔南这边比较贫困,再加上到处都在打仗,谁还有心思听戏,所以戏班子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 那一日,戏班子正在排练,突然冲进来一队鬼子兵。 紧接着就是我看见的那样,鬼子兵扫荡了戏楼,凌辱了很多女戏子,最后把所有人残忍杀死,还放火烧了戏楼。 而当时忠伯正在包间里面打扫卫生,看见这一幕,吓得立即躲进床下藏了起来。 而梅姨就惨死在忠伯头顶上方的床上,整个过程,忠伯都吓得发不出声音。 后来鬼子兵走了,忠伯从火海里逃了出来,而惨死的梅姨和其他人一样,尸体被大火吞噬。 对于日军侵略贵州的这段历史,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 实际上,日军是进入过贵州的,并且进入过黔南一带,但只是一小股兵力,而且没有进入贵州多久,就溃败撤退了。 但是日军进入黔南的短短时间里,还是留下了不少暴行。 忠伯所经历的,正好是其中之一。 其实日军进入贵州的时候,已经是强弩之末,兵败早已成为定局,只不过是日军的垂死挣扎而已。一来贵州崇山峻岭,地形复杂,河网密集,中国的军队早就占据有利地形,易守难攻;二来西南民风彪悍,血性男儿众多,同仇敌忾,让日军寸步难行;三来日军败局已定,毫无士气,战斗力极其低下,所以进入贵州没有多久,就兵败溃逃。 忠伯回身指了指操场,指了指那些教学楼,说:“现在你所看见的县一中,当年就是戏楼所在地。当天戏楼里死了那么多人,那些冤魂都被深埋在地下,没想到你们这几个不懂事的毛孩子,居然把冤魂招惹出来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的县一中,就是当年的戏楼所在地。 怪不得学校一直照顾忠伯,原来是这个背景在里面。 晨风拂过,忠伯擦了擦眼角浑浊的老泪:“我的家就在戏班子里面,那天以后,我的家人全部死了,家也没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离开过这里,我就想一直守着他们,跟我的家人在一起,这么多年,我再也没有听见那样动听的唱戏声。 后来这里修建了学校,政府知道这段历史,为了照顾我,就让我在学校担任图书管理员。其实好几年前,我就可以退休的,但是我主动跟学校申请,让学校把我留下来,我想一直留在这片土地上,和我的家人在一起,直至死去!” 我点点头,内心很感动,阿忠这个名字取得没有错,一辈子忠心耿耿,实在是令人动容。 “忠伯,现在梅姨被笔仙游戏招惹了出来,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找到她?或者,让她回去?”我望着忠伯,希望忠伯能够给我一点启示。 忠伯想了想,对我说:“梅姨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她怨念不散,要想让梅姨回去,我觉得应该从源头去解决梅姨的怨念问题!” 我嗯了一声,忠伯说的很有道理,可是说起容易做起难,要怎么去解决梅姨的怨念呢? 忠伯眯着眼睛,沉吟片刻,缓缓道:“我觉得,你应该再去一次戏楼!” 我猛然一惊:“再去一次戏楼?!” 忠伯说:“对,再去一次戏楼,但是这一次,你要救下梅姨,不能让她死,只要梅姨不死,她的怨念自然就会化解!” 我拍了一下脑袋,欣喜的望着忠伯:“嘿,好主意,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忠伯,谢谢你!” “不!我才应该谢谢你!”忠伯握着我的手,哽咽着说:“你帮助梅姨,其实也是在帮助我。这么多年,我一直活在内疚和悔恨中。当时我年纪小,我没有能力去救梅姨,只能眼睁睁看着梅姨被日本鬼子折磨致死,这也成为我心中永远的伤疤和遗憾。希望你这一次再去戏楼,能够帮我完成当年没有完成的心愿!” 我点点头,让忠伯放心,这一次再入戏楼,我一定会救出梅姨。 当然,我知道,戏楼只是一个幻境,我在幻境里救下梅姨,现实中的梅姨也并不可能复活,但是这个“结”,却是梅姨的怨念所在,我再次进入幻境,就是要帮梅姨解开这个“结”。 只有消除了梅姨的怨念,这个笔仙游戏才会真正的停止下来,我才能将寝室里的兄弟们,从死亡的笼罩中解救出来。 晨曦沐浴着我的脸,我看着忠伯慢吞吞走进图书馆,这才起身离开。 第一百七十八章 再入戏楼 我把胖子他们召集过来,跟他们讲了关于戏楼的历史,然后告诉他们,今晚再玩一次笔仙游戏,我还要再去戏楼一次。 “英雄!”胖子竖起大拇指。 我翻了翻白眼:“别他妈说这些没用的,我不去的话,104寝室的所有人都得死!” 胖子点点头,伸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脸诚恳的说:“杨程,咱俩是兄弟,兄弟讲什么,讲义气!哪怕刀山火海,我都陪你一起闯!” 胖子说的情深意切,我有些感动,正准备说点什么,不等我开口,胖子的话语立马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折:“可是,我知道我没有什么能力,不能帮你,跟你一起只会害了你。所以,我就不跟着你了,不做你的拖油瓶,就是对你最好的支持!” “……” 我他妈现在手里如果有把刀的话,一定要捅死这个王八蛋龟儿子。 我跟胖子他们道别以后,出了校门,去了街上一趟,买了一炷香回来。 胖子问我这是要做什么,我让他别多问,到了晚上就知道了。 这一天的时间仿佛变得特别漫长,好不容易挨到晚上,按照计划,我们准备第三次玩笔仙游戏。 跟前两次一样,白纸,铅笔,蜡烛通通准备好。 等到宿舍关灯以后,我们点燃蜡烛,一人伸出一只手握住铅笔,开始请仙:“笔仙笔仙,我是你的前世,你是我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念完咒语,寝室里陷入深深的死寂。 约莫过了半分钟,一阵阴风刮过,地上的烛火晃动了一下。 只听铅笔沙沙作响,在纸上缓缓画出一个圈。 我心中一凛,她来了! 我抬头看向寝室门口的玻璃窗,果然看见玻璃窗上贴着一张脸,长长的头发挡住了脸庞,只能隐隐看见长发下面的红色鬼眼。 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但突然看见这张鬼脸的时候,心里还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我没让其他人看向寝室门口,担心吓着他们。 我松开手,独自退出笔仙游戏。 然后我迅速从枕头下面,摸出白天买回来的那炷香,找来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砖头的中间有个孔洞,正好把香插在里面。 我把香点燃,叮嘱胖子说:“你好生盯着这炷香,我只有一炷香的时间,如果在一炷香的时间里面没有回来,我可能就回不来了。还有,你们一定不能让这炷香熄灭,否则我也可能回不来了。最重要的就是最后一点,在这炷香即将燃烧到尽头的时候,你们一定要提醒我回来,做法就是把寝室门打开,听清楚了吗?” 众人点点头,都跟我说保重。 胖子说:“程哥,你放心去吧!” 我听着这话,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味呢。 我踹了胖子一脚,让他记住我的叮嘱,然后走到寝室门口,深吸一口气,猛地拉开门,一头冲了出去。 吱呀! 我从一个包间里面冲了出来。 环顾四周,我又置身在那座戏楼里面。 跟第一次见到的景象一模一样,这是一座木结构的古楼,廊角飞檐,坐落成一个回字形,回廊里面,每隔十余步,就有一个包间,房门上面木格雕花,黄铜门环,很有古韵。 在这座回字形古楼中央,是一个天井。 天井中间,立着一座戏台。 就听咣当铜锣声响,男男女女十多个戏子登台排练,咿呀咿呀的唱了起来。 我站在二楼的回廊上面,感觉眼前的这一切很奇妙,就像电影倒带一样,我又在重复观看之前看过的画面。 台上的那群戏子咿呀咿呀唱得正欢,忽听砰的一声响。 我心中一凛,知道这是枪声,鬼子兵来了! 台上的那些戏子停止了唱戏,表情惊恐的往大门口张望。 只听杂乱的脚步声响,几十个全副武装的鬼子兵从外面冲进来,将戏楼团团包围,举枪对准台上的戏子。 然后那些鬼子兵,开始举枪屠杀台上的那些戏子。 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鲜血很快染红了戏台。 这样的画面虽然之前我已经看过一次,但是当我第二次目睹的时候,我依然非常的悲愤。 几个鬼子兵嗷嗷大叫着冲上去,围住几个剩下的女戏子,然后就像抢东西一样,各自抢了一个女人,扛在肩上就往楼上跑。 这是整个剧情里面最关键的地方,我知道,其中一个女戏子就是梅姨,能否救下梅姨,直接关系到能否结束笔仙游戏。 营救梅姨,这也是我再入戏楼的唯一目的。 很快,我就听见鬼子兵猖獗的笑声,以及女戏子凄厉的哭喊声。 我咬咬嘴唇,返身跑回包间,溜进床底下面。 跟上次一样,刚滚入床下,一把冰冷的尖刀就顶住了我的腰眼,身后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别动!” 现在我知道,后面拿刀顶着我的人,是七八岁时候的忠伯。 我说:“嘘,不要说话,要想救你梅姨,就把刀子给我!” 身后的忠伯迟疑了一下,就往我手心里塞入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紧紧握住,知道忠伯把他的尖刀给了我。 我趴在地上,透过床底的缝隙往外看,就看见几个鬼子兵的身影倒映在窗户上面,其中一人的背上,还扛着一个女人。毫无疑问,那个女人就是梅姨。 包房门被鬼子兵大力踹开,几个鬼子兵狞笑着走进来,把梅姨往床上一扔,梅姨发出惊恐的尖叫声。 那几个鬼子兵就像饿狼见了羊一样,迫不及待的解下裤腰带,扑向床上的女戏子。 鬼子兵下流的笑声跟梅姨的哭喊声混杂在一起,异常的尖锐刺耳。 忠伯在后面用手推了推我,示意我出去救人。 我的掌心里面全是冷汗,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我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对三四个鬼子兵,那是需要相当巨大的勇气。 我反复深呼吸三次,猛地一咬嘴唇,一骨碌从床底下面滚了出去。 三个鬼子兵都扑在梅姨身上,压根没有想到床边出现了一个手握尖刀的少年。 第一百七十八章 营救 看着三个鬼子兵的兽行,以及梅姨的苦苦挣扎,我心中对小鬼子的那股仇恨之火,疯狂的燃烧起来。 我扑上去,举起手中的尖刀,对准其中一个鬼子兵的后背心,狠狠扎下去。 噗嗤! 我这一刀是用上了全力,尖刀扎进鬼子兵的后背心,直没入刀把。 另外两个鬼子兵大惊失色,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我已经拔出尖刀,对着左边那个鬼子兵的脖子抹了过去。 唰! 锋利的尖刀抹过鬼子兵的喉咙,直接割断鬼子兵的颈部动脉,鲜血激喷起两米多高。 鬼子兵张了张嘴巴,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痛苦的捂着脖子,翻身从床上滚了下去。 我回身又想去杀第三个鬼子兵,谁知道这个鬼子兵已经惊醒过来,提上裤头,翻身滚了开去,我这一刀顿时刺了个空。 鬼子兵翻身下了床,伸手去抢立在床边的三八大盖。 要是三八大盖被鬼子兵抢到手,我岂不是死翘翘啦? 连杀两个鬼子兵,我已经热血上了头,嚎叫一声,纵身跃向那个鬼子兵,将鬼子兵扑倒在地上。 这个鬼子兵虽然身材比较矮小,但力气很大,而且鬼子兵的军事素质很过硬,一对一的情况下,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我和鬼子兵在地上扭打在一起,滚了两圈以后,鬼子兵翻身骑坐在我的身上,先是甩飞了我手里的尖刀,然后照着我的面门就是一拳。 我顿时鼻血长流,嘴唇也破了,唇角火辣辣的,就像吃了朝天椒一样。 面部受到重击以后,眼圈也是一阵阵发黑,双手无力的垂落下来。 迷迷糊糊中,就看见鬼子兵拔下三八大盖前面的刺刀,双手高举刺刀,大叫着“八格牙路”,一道寒光直接朝着我的胸口插落。 我心头一寒,觉得自己死定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听哗啦一声响,一把椅子重重砸在鬼子兵后背上,鬼子兵闷哼一声,从我身上滚开。 我定睛一看,只见七八岁的阿忠站在面前,手里还拿着两条椅子腿。 没想到关键时刻,居然是阿忠救了我。 那个鬼子兵甩了甩昏沉的脑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举起刺刀,嗷嗷大叫着冲上来。 我一眼瞅见地上的三八大盖,于是翻身一滚,从地上拾起三八大盖,迅速拨开保险。 在鬼子兵扑到我面前的时候,三八大盖的枪口正好顶着鬼子兵的肚子,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扣动扳机。 砰! 一声枪响,鬼子兵被打得向后腾空飞了起来,一团血雾在空中爆裂。 鬼子兵重重落在桌子上,把桌子都砸烂了,这一枪轰爆了他的肚子,肠穿肚烂,鲜血横流,鬼子兵双目圆睁,横死当场。 看着房间里躺着的三具鬼子兵尸体,我这才发觉自己浑身都被冷汗浸湿透了,就像从水里爬出来的落汤鸡。 刚才可能是太紧张了,我都没有喘息的机会,现在终于可以长吁一口气,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发出如同风箱一样的沉重声音。 一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抱着胳膊,衣衫有些凌乱,原本的戏服都被撕扯成了破布条,但即便如此狼狈,即便脸上的妆容都花了,却也无法遮挡她清秀的容颜。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那个年代,又没有什么整容技术,漂亮就是漂亮,全是纯天然的美女。 “谢谢你救了我,你叫什么名字?”女人问我,她的声音很好听,宛如枝头上的黄鹂。 我说:“你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你是梅姨对吧?” 女人点点头,有些奇怪的问:“你怎么认识我?” 我反手抹了一把鼻血,从地上爬起来,随口说道:“当然认识,我是你的粉丝!” “粉丝?!”梅姨一脸懵逼:“你说你想吃粉丝?” 那个年代,还不流行粉丝这个词汇,所以梅姨以为我所说的粉丝,是吃的那种“粉丝”。 这时候,就听外面传来鬼子兵的叫喊吆喝声。 我赶紧跑到门口一看,发现十多个鬼子兵正朝着我们所在的包间跑过来,一个个凶神恶煞,大呼小叫,手里还提着枪。 我心中一惊,糟糕,肯定是刚才的枪声惊动了这些鬼子兵! 砰砰砰! 已经有鬼子兵朝着我开枪射击,我急忙低下头,子弹全都打在门窗上面,木屑纷飞。 我心里紧张的要死,以前在电视上看见枪战,感觉很刺激,成天幻想着自己就像小马哥一样,手举双枪,纵横四海,潇洒冷酷。 但此时此刻,我才真切的感受到,原来枪战一点都不好玩,稍不注意,就会没命。 我跑过去,抱起地上的三八大盖,蹲在包间门口,冲梅姨和阿忠挥手:“跑!快跑!” 在村子里的时候,经常跟大人们去山里打猎,对枪这种东西,我也并不陌生。 听见鬼子兵的脚步声,我悄悄递出枪口,也不探出脑袋,对着外面放了几枪盲枪,然后我就听见鬼子兵的惨叫声,知道命中了目标。 “趁现在,跑啊——”我大声对梅姨和阿忠吼道。 梅姨牵着幼小的阿忠,对我点点头,猫腰冲出包间。 “八格牙路!八格牙路!” 鬼子兵气得嗷嗷大叫,再次对着我们开火。 鬼子兵有十多杆枪,我手里只有一杆枪,我跟他们斗,就像是蚍蜉撼树。 子弹呼啸而来,密密麻麻打在门板上,到处都是冒烟的弹孔,打得我没法抬头。 我趴在地上,往外看了一眼,看见梅姨已经带着阿忠下了楼。 我咬咬牙,妈的,虽然这次的目的是来救梅姨,但我也不能把自己交代在这里啊! 外面的鬼子兵大概知道我只有一个人,开始一步步向我逼近,有种瓮中捉鳖的意味。 我冷汗涔涔,心念急转,思索怎样才能脱身。 我回过头,在包房里四下扫了一眼,突然看见一个鬼子兵尸体的裤腰带上,还挂着两颗手雷。 我咬咬牙,心中热血沸腾,干你大爷的小鬼子,老子今天陪你们玩高兴! 第一百七十九章 game over! 我冲过去,摘下尸体裤腰带上的两颗手雷,一颗心怦怦乱跳。 这他娘的可是手雷呀,跟过年时候放的炮仗完全不一样,这是要死人的东西。 只听身后传来密集的脚步声,透过木格子窗户,可以看见包间门口聚集了好几个鬼子兵。 我拔开手雷上面的拉环,就听滋滋声响,一缕硝烟随之喷薄出来。 我吓得一激灵,就像打保龄球一样,将手雷贴地滚到包间门口,然后迅速卧倒。 “八格牙路!八格牙路!” 包间门口,传来鬼子兵惊慌失措的叫声。 轰隆! 一声炸响,几个鬼子兵惨叫着倒了下去,还有两个鬼子兵甚至被炸得飞出了回廊。 木格子窗户上飞溅起大片的血迹,还有大量的碎肉沫子黏在窗户上,顺着窗户缓缓滑落。 我张了张嘴巴,感到极度的恶心,差点把晚上吃的方便面吐了出来。 这时候,包间里突然出现胖子的声音:“杨程,一炷香快烧完了,你赶紧回来!” 胖子的声音很空灵,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心中咯噔一下,这才想起一炷香的事情。 在进入戏楼之前,我交代过胖子,一炷香快要燃尽的时候,记得提醒我,如果一炷香烧完,我还没有从戏楼里出去,很可能就会永远被困在戏楼里面。 一炷香快要烧完了,是时候离开戏楼,回到寝室了。 可是,我现在还不知道梅姨和阿忠有没有成功逃脱,如果梅姨没能逃脱,我这次营救行动就算失败,那么就要等下一次再进入戏楼。 我的心里很清楚,营救梅姨是多么凶险的行动,我不能再等下一次,这次我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不想前功尽弃。如果等到下一次再来,说不定我都没法杀死欺负梅姨的那三个鬼子兵。 再退一步说,我现在就是想要逃回寝室都没有办法,因为包间门口被鬼子兵堵着,我必须要冲破鬼子兵的包围圈,才有可能逃出生天。 大颗大颗的冷汗顺着我的脸颊滚落,生死就在一瞬间,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我才十六岁,美好的青春年华才刚刚开始,而且还是一个小处男,我可不想永远被困在戏楼里面,所以我决定,拼了! 我一咬牙关,翻身从地上爬起来,猫腰冲出包间。 在冲出包间的同时,我听见脑后传来子弹的呼啸声,以及鬼子兵恼怒的咆哮声。 “请你们吃汤圆!” 我头也不回,随手扔出第二颗手雷。 身后顿时传来鬼子兵的惊呼声,就听轰隆一声响,鬼子兵的惊呼声戛然而止。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在我的后背心里推了一下,我被推得向前飞了出去,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好几圈。 我只觉天旋地转,气血翻涌,有种快要晕眩的感觉。 爆炸声惊动了更多的鬼子兵,一大群鬼子兵大呼小叫的冲上二楼。 我回头看了一眼,但见包间门口横七竖八倒下好几个鬼子兵的尸体,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但随即便有十多个鬼子兵,提着三八大盖冲上二楼。 我手无寸铁,肯定斗不过这么多鬼子兵。 而且最关键的是,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一炷香快要烧完了。 我甩了甩昏沉的脑袋,使劲撑起身体,踉踉跄跄的就想从戏楼的另外一边跑下去。 这时候,就看见另外一拨鬼子兵,叽里呱啦叫喊着,竟然从另外一边冲上来,对我进行首尾包抄。 我满头大汗,进退两难,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吱呀一声,后面一扇包间门突然打开,一只手伸出来,将我拽进包间里面。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梅姨和阿忠。 我惊奇的问他们:“你们刚刚不是跑下楼去了吗?” 梅姨说:“戏楼门口还有鬼子兵,跑不出去,只好跑回来了!” 阿忠跑到包间后面的窗台下,伸手推开窗户,招呼我们,让我们从窗户口跳出去。 情势紧迫,好像也没有别的办法。 我和梅姨赶紧来到窗台下面,探头一看,窗台外面是街道,从二楼上跳下去,还是有些高。 我扶着梅姨爬上窗台,梅姨回身拉我,我也爬了上去。 包间门口传来鬼子兵的叫骂声,一群鬼子兵堵在包间门口,对着包间里面一阵乱枪扫射,然后抬脚踹开包间门,一颗手雷骨碌碌滚进包间。 “手雷!跳啊——”阿忠大喊一声。 我眼睛一闭,死便死吧,于是牵着梅姨的手,纵身从窗台上面跳了下去。 背后,传来轰隆一声响,一颗火球在窗台口升起…… 哎呀! 我趴在冰冷的地面上,感觉耳膜还在嗡嗡作响,半晌都没有从刚才的激战中回过神来。 然后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好像是胖子在说话:“杨程!程哥,你总算是回来啦!” 我使劲揉了揉太阳穴,喘息着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寝室里面,胖子他们围在我的身边,满脸讶然的看着我。 我低头看了一眼面前的那柱香,刚好熄灭,一缕青烟飘散而起。 我长吐了一口气,反手擦着脸上的汗水,心中暗道好险,就差一点点,我就回不来了! 我人生中第一次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做“生死一线”。 胖子凑上来问我:“程哥,怎么样?救下梅姨了吗?” 我指了指桌上的水杯,让胖子给我倒杯水,我的喉咙干得要命,就像吞了一块炭火。 我一边喝水,一边把这次的经历跟大伙讲了一遍,胖子他们听得目瞪口呆,一个个夸赞我是抗日英雄。当听说我最后牵着梅姨的手死里逃生,寝室里的人全都欢呼起来,营救梅姨成功,这便意味着这个要命的笔仙游戏,是时候gameover! 结束了! 终于结束了! 经过我不屈的浴血奋战,终于结束了这个笔仙游戏! 胖子他们全都冲上来,和我紧紧拥抱在一起,高兴的泪流满面。 胖子撅起嘴巴来亲我:“程哥,我他妈真是爱死你了!” 第一百八十章 遗忘的细节 我缓过一口气,从地上爬起来。 今天是周末,外面阳光明媚。 我走到阳台上,推开窗户,阳光斜照进来,沐浴着我,我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为了庆祝成功结束笔仙游戏,大清早的我们便相约出了校门,在街上找到一家小火锅店里。 老板的菜品都还没有打理出来,我们便围坐在一起。 胖子提议说,难得今天大家这么高兴,喝点酒庆祝一下,不要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于是,火锅还没有端上来,我们就着花生米,咕噜咕噜喝下了十多瓶啤酒。 可能是这些天以来,大家太过压抑了,每天都活在极度的恐惧和不安之中,所以我们需要发泄,好好的发泄。 这顿火锅从早上一直吃到下午,我们这才带着几分醉意回到寝室。 张猛和周伟酒量不太好,两人回到寝室,倒头便睡,鼾声震天。 实话讲,104寝室的人,已经很久没有睡的这样踏实了。 谁会想到,一个民间疯传的笔仙游戏,竟会给我们带来这样的一场灾难,还死了一个周小龙。所以说,有些邪门的游戏,真的不能随便玩,一旦触碰到游戏的禁忌,后果不堪设想。 我昨晚就在戏楼里摸爬打滚一晚上,而且今天又吃了大半天火锅,满身的臭汗跟火锅味混合在一起,我自己闻着都难受,于是回到寝室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卫生间洗澡。 洗完澡,精神好了不少,回到床上,胖子递给我一支烟,我随手接过来,胖子拿着火机正准备给我点火,我看见跳跃的火光,脑海里突然想起一件事情,猛地一声大叫:“哎呀,糟糕!” 胖子冷不丁被我吓了一大跳,手里的火机也掉在了地上。 胖子讶异的问我:“我的哥,一惊一乍的干啥呢?” 我使劲抓扯着头发,烦躁不安的在寝室里走来走去,嘴里一直在反复念叨:“糟糕!糟糕!我怎么忘记了这茬子事情呢!” 我的异常举动把寝室里的其他人都惊醒了,众人惴惴不安的看着我,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所说的糟糕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说:“之前我们一直在高兴,我带着梅姨死里逃生,但是我们却忘记了一个细节!” 胖子咬着香烟,凑到我面前:“什么细节?” 我深吸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我咬了咬嘴唇,嗫嚅着说:“阿忠……阿忠没有逃出来……” 我在脑海里仔细回忆最后的情节,阿忠推开窗户,招呼我和梅姨跑过去,我和梅姨爬上窗户,这时候鬼子兵来到包间外面,先是一阵乱枪扫射,紧接着便扔进了一颗手雷。在手雷爆炸的瞬间,我牵着梅姨的手,从窗台上跳了下去,而这个时候,阿忠还在包间里面。 换句话说,在戏楼的幻境里面,阿忠死了! 幻境里的阿忠死了,那么现实中的忠伯会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呢? 我越想越觉得心慌意乱,于是披上外衣冲出寝室。 胖子他们迅速跟出来,问我要去哪里。 我说去图书馆看看忠伯,我的心里很慌,整个人显得焦躁不安。 胖子在后面安慰我说:“应该没什么影响吧,幻境里的阿忠虽然死了,但在现实世界里面,忠伯不也活得好好的吗?都活了七十来岁呢!” 我们急匆匆来到图书馆,却意外的发现,图书馆大门紧闭,铁将军守门。 我们顿时愣立当场,一股不祥的预感当头笼罩下来。 据我们所知,忠伯对待工作非常的认真负责,几十年如一日,不管是炎夏还是寒冬,图书馆每天都是准时开门,准时关门,从来没有出现过大白天不开门的情况。然而今天,图书馆却破天荒第一次关上了大门。 我的心渐渐沉了下去,直觉告诉我,忠伯出事了! 周伟看见一个学生从图书馆门口走过,连忙跑过去,向那个学生打听图书馆为什么关门。 不一会儿,周伟面色很难看的走回来,我们赶紧向周伟询问情况。 周伟说:“今天早上的时候,忠伯突发心肌梗塞,已经被送往县医院抢救……” 周伟一句话还没说完,我已经掉头往学校门口跑去。 昨天早上我见到忠伯的时候,忠伯还是个精神矍铄,健健康康的小老头,怎么今天就在医院里抢救了呢? 戏楼幻境里的忠伯死了,现实里的忠伯便突发心肌梗塞,要说这两件事情之间没有关联,打死我也不相信。 很快,我们在县医院见到了忠伯。 忠伯躺在重症监护室里面,身上插满管子,夕阳的余晖从玻璃窗斜照进来,笼罩着忠伯,忠伯看上去已是奄奄一息。 我们见到了医生,向医生询问忠伯的情况,医生告诉我们一个悲痛的消息,说忠伯的脏器已经衰竭,无力回天了,同意我们进入病房,跟忠伯道个别。 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走进病房,病房里很安静,只有仪器发出的嘀嘀声响。 忠伯面容枯槁,气若游丝,看样子就知道他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时。 忠伯眯着眼睛,还有一点残存的意识,他沙哑着声音问我:“救出梅姨了吗?” 我点点头,红了眼眶。 忠伯说:“笔仙游戏结束了,这是一件好事,你为什么哭?” 我拉着忠伯的手,一个劲向他道歉,然后把在戏楼里发生的事情跟他讲了一遍。 忠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只要救了梅姨就好,至于阿忠死与不死,都不重要!” 我咬咬牙,我说忠伯,要不然我再去一趟戏楼,这次争取把你和梅姨一起救出来。 忠伯抓着我的手,用力摇了摇头:“傻孩子,游戏已经结束了,你想过没有,就算你再次进入游戏,万一你没这么好运,没能救出梅姨怎么办?” 我低头,没有作声,忠伯说的确实是这个道理,好不容易救出梅姨,结束了笔仙游戏,我不能再拿大家的性命去冒这个险。 忠伯阖上眼皮,声音渐渐低弱下去:“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活了这么久,我也知足了!我要回戏楼去了,好想听梅姨再唱一曲,落花满天蔽月光,借一杯附荐凤台上。帝女花带泪上香,愿丧生回谢爹娘……” 忠伯轻轻的哼唱起来,终于沉睡过去,仪器上面的线条慢慢成了一条直线。 外面的天空,只剩下最后一抹残阳。 多少年前,残阳下坐着一个小孩,他搬着小板凳坐在戏台边上,双手托着脸颊,津津有味的看着一群戏子在台上唱戏…… 第一百八十一章 期末 高中生活仿佛才刚刚开始,一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 等我们幡然想起的时候,才感慨时间飞驰,迷迷糊糊,好像什么都没有做。 于是,临时抱佛脚,开始昏天暗地的各种复习。 因为平时基本上没有好好上课听讲,复习起来的难度特别高,所谓复习,其实等同于把课本上的知识重新自学一遍。 但是,时间紧迫,再怎么认真学习,也只能学习一点皮毛,咬咬牙,抱着侥幸心理就去参加考试了。 读书的童鞋们,经常听一句话:大考大耍,小考小耍。 作为读书党来说,虽然害怕考试,但也渴望考试。 一到考试这几天,不用上课,只需要去考场考试就行,考完了就自由活动,随便你去复习也好,踢球也罢,都没有人管你。 像是期末考试,足足考三四天,我们就能自由活动三四天。 尤其是那种对于学习根本不抱任何希望的差生来说,这几天是他们相当嗨皮的日子,去考试只是走走过场,反正题目也不会做,写个名字,随便填几道选择题,然后趴在桌子上睡一觉,半个钟头就可以交卷,潇潇洒洒去操场打篮球踢足球去了。 从进校成绩来说,我呢,好歹还算是一个中上游成绩,不算特别优秀的学生,但也不差。再加上班主任老师还帮我申请了贫困助学金,我的考试成绩若是一塌糊涂,那也太对不起助学金了,毕竟学校的助学金是要帮助真正热爱学习的人。 不过胖子倒无所谓,每天也不复习,叼着烟在寝室里走来走去,还拿着陈飞羽这样的体育生跟他一起玩扑克。 以前读初中的时候,胖子好歹还要临时抱下佛脚,现在他连佛脚都懒得抱了,纯粹放飞自我。 用胖子的话说,能够进入高中,已经算是完成家里人对他的希望了,所以高中三年,无论成绩好坏,家里人都不会过问。 胖子也知道自己不是考大学的料,所以他决定三年的高中生涯,好好的游戏人生,根本就没有对大学抱有任何幻想。 我们骂他不思进取,胖子却夸赞自己这是务实,不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情。 还好我天资聪慧,依靠着一些底子和运气,我还是把期末考试应付了过去。 通知书一发下来,成绩还不错,班里六十个学生,我考了二十几名,不算很优秀,但也不算差,跟进校时候的排名差不多,总算对得起班主任帮我申请的助学金。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通知书拿回去不会挨骂,可以舒舒服服,开开心心过一个好年。 胖子领了通知书,我一看他的成绩单,直接笑出了猪声,这个王八犊子,简直是个奇葩,连语文都考不及格,作文直接空着,上面只写了一句话:阅卷老师辛苦了,提前祝您新年快乐! 后面还跟着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也许阅卷老师看见这句话有些感动,所以法外开恩,给了胖子作文1分的成绩。 不用多说,胖子这个成绩,直接是全班倒数十名以内。 但是胖子满不在乎,把通知书随意折叠了一个纸飞机,呵了口气,很潇洒的飞掉了。 然后胖子拉着我回寝室,收拾好东西,跟寝室里的哥们道了别,拖着行李箱走出校门。 由于红旗村距离县城路途遥远,我们平时都没有回去过,从开学出来,直到第一学期寒假我们才回家。 从小到大,我们从没离家这么久。 以前在山沟沟里的时候,巴不得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 现在出了以后,又非常怀念我们的山沟沟,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回去。 我们提前跟谢老八取得了联系,站在校门口等了片刻,谢老八的面包车便嘟嘟嘟开到我们面前停下,我和胖子上了车,谢老八载着我们在县城里转了一圈,又接了几个客人,这才返回镇上。 途中路过千尸岗的时候,正是黄昏。 现在已是寒冬,天气很冷,但却破天荒的出了太阳。 冬日的夕阳笼罩着千尸岗,想起之前在王家鬼村发生的事情,就像做了一场梦。 谢老八咬着香烟问我们:“还记得王家村吗?” 胖子拢了拢衣领,抱怨道:“好端端的,提王家村干嘛呢!开车开车!” 回到镇上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谢老八停好车,请我们去喝酒,从镇上回红旗村还得半天时间,大冬天的我们也不愿意夜晚赶路,就准备歇一夜再走。 谢老八带我们去了镇上的一家羊肉馆,馆子虽小,但羊肉汤绝对正宗。 贵州这边吃的都是黑色的土山羊,蹄子都是黑的,肉质很鲜美,尤其是羊肉汤,一到冬天,满街的羊肉飘香,令人垂涎欲滴。 北方人大多吃的都是草原上的绵羊,他们觉得我们这边的土山羊骚味儿很重,难以下咽,说我们的羊肉是臭的。 但是我们吃惯了这种土山羊,就觉得这种羊肉特别香,草原上的绵羊骚味儿才重咧。 谢老八点了两斤羊肉羊杂,煮在一个铁锅里,咕噜咕噜冒着泡,一时间香气扑鼻,馋得我和胖子哈喇子长流。 我俩在学校里面生活了几个月,食堂里的饭菜都很简单,缺油水,总感觉吃不饱,现在一看见热气腾腾的羊肉,眼睛里顿时露出饿狼一样的绿光。 大冬天的,围着一张小方桌,一边吃羊肉,一边喝着泡酒,这种感觉简直是爽歪歪。 羊肉吃的干干净净,羊肉汤也被我们喝了个底朝天。 酒足饭饱,谢老八问我们要不要去镇上的旅馆休息,他有熟人,房价可以便宜点。 胖子咬着牙签,一边剔牙,一边笑嘻嘻的说:“不用不用,我们网吧里有同学,去网吧里玩一玩,凑合一晚上就行了!” 胖子拼命给我挤眼色,我突然想起胖子为什么巴巴的要去网吧玩了,这龟孙原来一直没有忘记郝飞机对他的承诺呀! 从羊肉馆出来,我们跟谢老八作别,互相提前道了新年快乐,然后胖子就迫不及待的朝网吧跑去。 第一百八十二章 聚会 我们去到网吧的时候,看见郝飞机咬着烟,眯着眼睛,正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玩一款名叫《劲舞团》的网络游戏,后面还坐着一个浓妆艳抹,大冬天露着腿儿的小妹妹,一脸崇拜的看着他。 “老板,开台机子!”胖子拍着吧台说。 郝飞机一副屌样,头也不抬:“慌啥子慌,等下,没看见我正忙着呢嘛!” 胖子怒骂道:“你他妈的开不开?是不是不想做生意了?” 郝飞机甩了甩他油腻的长发,扬起脑袋:“你格老子……” 看见我和胖子,郝飞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脸上随即绽放出笑容:“哈哈哈,两位高材生,什么风把你们给吹回来啦?” 我记得我们读书离开的时候,郝飞机还是短发,这才短短几个月不见,郝飞机就留着一头中长发,长发都盖住了耳朵,走的是台湾韩国那边的偶像路线,但是人家那些男明星的头发多么飘逸,哪像郝飞机的头发那么油腻。用胖子的话说,苍蝇停在郝飞机的脑袋上都要溜脚。 “什么风?春节风!这不快要过年了嘛,期末考试也结束了,我们当然要回来啦!”我说。 郝飞机很热情的问我们吃饭没有,他指着后面的柜子说,这里有方便面,火腿肠,还有啤酒饮料,随便吃,他请客。 我和胖子跟郝飞机说,我们已经吃过了饭,只是现在天都黑了,回不了村子,准备在网吧玩一夜,第二天再回去。 我指着胖子说:“他主要是惦记着你的爱情动作片!” 郝飞机咧嘴笑了笑:“这个没问题,不过你们得去角落里看,不要被人发现了!” 郝飞机给我们开了两台机子,我用胳膊肘撞了撞他,笑嘻嘻的问:“那个小妹是你女朋友?” 郝飞机大咧咧的说:“玩玩而已,不带感情的!她让我教她玩《劲舞团》,我就顺便把他教到床上去了!” 胖子骂咧道;“你真是个畜生,祖国的花朵就被你这些人渣给糟蹋了!” 郝飞机拍着胖子的肩膀说:“别说咱们不是兄弟,你上不上,你上我就让给你!” “滚滚滚!”胖子嘴巴撅起老高:“老子怕你有花柳病!” 郝飞机给我们一人递上一支烟,让我们明天多玩一天再走,说明天龙少爷和卷毛也要回来,大家小半年不见,明天还是一起喝个酒。一到春节,各人在家里团年走亲戚,也就很难有机会碰头了。 我想了想,点头说好,反正赶着回去也是玩,留在镇上也是玩,多玩一天,见见老朋友也是好的。 因为是大冬天,晚上熬夜上网的人并不多,到了下半夜,只剩下我和胖子两个客人。 郝飞机给我们一人泡了一桶方便面,胖子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目不转睛的观摩爱情动作片,看得血脉贲张,头顶冒烟,把方便面都喂进了鼻子也不知道,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我没有胖子这么下流,就在旁边玩游戏,跟着学玩那个什么《劲舞团》。 其实这个游戏挺锻炼人的大脑反应,以及手指的灵活度。 游戏很简单,选择不同的歌曲,就可以控制动漫人物跳舞,游戏界面上会出现各种方向键按钮,比如上上下下,左右左右,各种组合排列,并且随着歌曲的节奏,方向键的排列也有难易之分。只要能踩准节奏,准确敲打出上面的方向键排列,就能获得相对应的分数,上面的动漫人物也就能做出各种难度的舞蹈动作。 这个游戏简单易操作,各种歌曲又很吸引现在的年轻人,所以一出来就风靡了大街小巷。 我们在学校里面,很少出来上网,也没玩过什么网络游戏,我只是学玩《劲舞团》,算是一个菜鸟,不过还是玩得很投入。 到了下半夜的时候,网吧的库房里面传来吱呀吱呀,小铁床摇晃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女人的叫喊声。 胖子正值血气方刚,又看了大半夜的爱情动作片,哪里受得了这种蛊惑,一个人拿了一卷卫生纸,跑到网吧的库房外面,耳朵贴在门上,聚精会神听里面的声音,模样相当猥琐。 不一会儿,门开了,郝飞机拎着裤头从库房里面走出来。 库房里面有张小铁床,邋里邋遢的,那是郝飞机的窝,他休息的时候就躺在这里睡觉。 此时那个浓妆艳抹的小妹正蜷缩在被窝里,用被子挡着胸口,一脸的羞涩。 郝飞机心满意足的关上房门,问胖子在干嘛。 胖子一脸尴尬,手里拿着卫生纸,在门上擦来擦去,一边擦一边解释:“我看你这房门有点脏,我帮你打扫打扫!呵呵!” 第二天中午,龙少爷回来了,回去放了东西,就跑来网吧跟我们碰头。 下午的时候,卷毛也回来了,老朋友重聚,大家都很高兴。 龙少爷家里有钱,成绩烂的一塌糊涂,却进了市一中念高中。 去了城市的人是不一样,回来都是一身的名牌,什么耐克的鞋子,阿迪达斯的裤子,头发还喷了啫喱水,一根根立着,一副潮男打扮。 卷毛好像是去了职高念书,读的是汽修专业,可能是经常拿锤子扳手的缘故,两个膀子练得又粗又壮,整个人变得强壮了不少。 龙少爷毕竟是富二代,出手阔绰,直接招呼我们哥几个,去镇上最好的饭馆喝酒。 那个小妹本来想要跟着去的,却被郝飞机呵斥回去:“男人聚会,你去做什么?帮我看着网吧,你知道怎么给客人开机子吧?” 小妹一脸委屈,低下头,嗫嚅着说:“好像知道一点!” 郝飞机说:“什么叫知道一点?你笨不笨?要是待会儿给客人弄错了,我回头再收拾你,去去去!” 小妹抿着嘴唇,被郝飞机撵回网吧里面。 胖子摇了摇头,一脸不解的说;“难以理解,像你这样的人渣,居然都能找到女朋友?” 郝飞机摸了摸油腻腻的发型说:“这你就不懂了,回头我教教你怎样才能征服女人!” 第一百八十三章 重磅消息 我们走进餐馆,龙少爷跟餐馆老板都是熟人,他家是做生意的,经常都在这里请客。 所以餐馆老板一看见龙少爷,就像看见金主一样,笑得合不拢嘴,连忙邀请我们到最好的包间坐下。 我们五个人,龙少爷很豪气的摸出几百块,丢给老板,让老板帮我们安排菜品。 老板笑嘻嘻的接过钱,让我们稍等,就去厨房忙碌了。 不一会儿,琳琅满目的菜品就像流水一样端上来,令人目不暇接。 虽然只是镇上的一家餐馆,但师傅的手艺真是不错,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 老板很会事儿,我们只有五个人,各种山珍海味铺满了桌子,让龙少爷非常满意。 对于这种富家少爷来说,讲究的就是排场,至于浪不浪费他并不在乎。 酒水也很快拎进包间,龙少爷端起酒杯:“哥几个,走一个!” 我们站起来,碰了碰杯,先干了一杯白的,这才坐下来开始吃菜。 贵州这边本就是盛产白酒的地方,最出名的莫过于国酒茅台,所以这边的人非常好酒,再加上民风彪悍,喝酒都很豪气。 几杯酒下肚,大家的话就多了起来,先各自讲了讲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 我跟他们讲了之前笔仙游戏的事情,把郝飞机和卷毛吓得不行。 最后还是龙少爷的话题让他们非常感兴趣,那就是女人。 男人聚在一起,永远离不开的话题就是女人。 龙少爷讲的可不是女同学,而是外面的风尘女子,什么ktv啊,洗浴会所啊,按摩店啊等等,千姿百态,让龙少爷流连忘返,也让龙少爷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龙少爷跟我们描绘得活灵活现,我们也听得津津有味,再加上酒精下肚,浑身的荷尔蒙都在燃烧。 没有想到,一个刚上高中的少年,居然会这么下流,成天混迹于风月场所,龙少爷的兴趣爱好还真是广泛。 说实话,其实我们的心里隐隐还是有些羡慕的,甚至是仰慕。 因为在我们这个十多岁的年龄阶段,虽然对男女之事很感兴趣,但毕竟还是比较保守的,很少有人能像龙少爷这样放荡不羁,绝对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 郝飞机听得哈喇子长流,咕噜咕噜咽着唾沫说:“龙少爷,回头你带我去开开眼界好不好?” 卷毛说:“你不是有女朋友吗?” 郝飞机翻了翻白眼:“嗨,这家花能有野花香吗?” 卷毛嘿嘿笑了笑:“你的家花若是不要的话,能不能给我栽种?” 郝飞机撇撇嘴:“卧槽,原来你一直惦记着我的女人?那小娘们浪得很,你吃不消的!” 卷毛挽起袖子,炫耀了一下他胳膊上的肌肉,得意的说;“我觉得她可能吃不消!” “哎,那不是那谁……张语馨吗?”隔着包间的玻璃窗,我突然看见外面走过一个女孩,背着包低着头,脚步匆匆。 张语馨跟我们的关系还不错,而且她跟我之间,还有些特别的情愫在里面。虽然我俩没有走到一起,但突然看见,还是涌起不少思念。 我起身追了出去,原本想叫张语馨一块儿进来吃饭,但我走出餐馆大门的时候,却发现张语馨已经去得远了。 我喊了一声张语馨的名字,张语馨停顿了一下,但却没有回头,反而加快脚步走掉了。 张语馨的举动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站在门口发了会儿呆,不明白张语馨听见我的声音,为什么会跑掉。 回到包间,龙少爷问我:“你真看见张语馨啦?” 我微微有些失落:“应该是她吧!” 龙少爷又问我:“上了高中,你跟她没有联系吗?” 我摇了摇头,张语馨也是念的市一中,跟龙少爷在一个学校,我只不过在县城里面,跟张语馨完全没有交集。 想起张语馨,我下意识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佛,心里泛起一丝苦涩的思念。 我脖子上挂着的玉佛,还是张语馨送给我的。 这是张语馨从峨眉山上求来的护身符,但她最后却送给了我。 玉佛很灵,曾经在面对妖狐的时候,还救过我的命,所以我一直佩戴在脖子上。 想到刚才张语馨的举动,我就十分的困惑不解,闷闷的喝了杯酒,问龙少爷道:“你跟张语馨在一个学校对吧?” 龙少爷点点头:“对啊,同校不同班,我在7班,她在隔壁6班,经常都会碰面!” 我想了想,就问龙少爷:“张语馨最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龙少爷有些惊讶的看着我:“为什么这样问?” 我就把刚才的事情讲了出来,我说以我跟张语馨之间的关系,她没道理躲着我呀,为什么听见我的声音,她反而加快脚步跑掉了呢?感觉好像很怕我似的。 龙少爷迟疑了一会儿,突然说:“真被你说中了,张语馨还真的出了事!” 听闻龙少爷这样一说,我心中不由得咯噔了一下,看龙少爷一脸凝重的样子,张语馨出的事情可能还不是小事。 我忍不住有些紧张起来,张语馨好歹也算是我的“旧情人”,她真要出了什么事,我这心里也不会好过。 龙少爷压低声音,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我跟你们说个重磅消息,你们千万不要外传!” 胖子啃着鸡腿,反手擦着嘴角的油渍说:“啥重磅消息呢,搞得这么神秘,要说就说,谁稀罕听似的!” 龙少爷没有理会胖子,而是抬头望着我:“那个……杨程啊……我们都知道你和张语馨以前的关系,我跟你说件事儿,你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啊!”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一颗心止不住扑通扑通的跳起来。 龙少爷到底要说什么事情,搞得这样神秘,把我都整得紧张了起来。 卷毛和郝飞机也是按耐不住了,催促龙少爷赶快讲出来。 龙少爷左顾右盼,生怕隔墙有耳似的,然后用手捂住半边嘴巴,压低声音,一字一顿的说:“张语馨她……怀孕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言之凿凿 轰隆! 龙少爷这句话,如同一记惊雷,炸得我们目瞪口呆。 不仅是我,在场的所有人都非常震惊,整个包间里一片死寂,良久都没有人说话。 我只觉脑袋一阵阵晕眩,不知是酒精上头还是什么原因,心里很难受,胃液翻腾,很想把刚才喝下去的酒全都吐出来。 虽然我已经做好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却万万没有想到,龙少爷居然会告诉我这样一个消息。 这个消息确实重磅,相当重磅,惊得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为什么会这样? 在我们所有人的印象里面,张语馨都是一个略显冷傲的女神,她的择偶标准应该非常高,绝对不是随随便便那种女人。 然而,这才进入高中第一学期,短短几个月时间,龙少爷竟然告诉我们张语馨怀孕了,女神形象轰然坍塌,对于这个消息,从内心深处来说,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不仅仅是我,在场所有人,都无法接受。 要知道,我们现在也不过十六七岁,读书期间怀孕,对于我们这样的少男少女来说,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消息。 而且我们黔南地区这边,相对来说也比较封建保守,不像大城市那样开放,高中女生怀孕,这样的消息足以登上本地头条。 我提起酒瓶,一声不吭,直接咕咚咚灌了一瓶,忍不住红了眼眶。 也许人性最深处本就是自私的,虽然我和张语馨没有走到一起,但一想到她和别的男人做了羞羞的事情,还怀上了别的男人的孩子,我这心里就像被刀割一样,一挖一挖的疼。 胖子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程哥,节哀,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说实话,我现在的心情糟糕透顶,本身这顿饭是吃的非常开心,但是突然听闻张语馨怀孕的消息,我的心情就像是呼啸坠落的飞机,瞬间跌入谷底。 怎么说呢? 这就像面前摆放着一块肥肉,我假装客气一下,说不吃不吃,结果从旁边伸出一双筷子,一下子就把这块肥肉夹走了,这个时候我才后悔莫及,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抢先吃下这块肥肉。 龙少爷递给我一支烟,安慰我说:“程哥,没事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嘛,我本来是不想告诉你这件事情的,结果……哎,人都是会变的嘛,看开就好了!” 我接过香烟,叼在嘴里,狠狠咬着烟头。 我说:“以我对张语馨的了解,她应该不是这样的女人!” 郝飞机说:“我也觉得不是,那会儿我们上初中的时候,张语馨可冷傲啦,连看都不看我们一眼!” 卷毛也附和道:“她可是我们心目中的女神啊,如果女神都这样堕落了,那我这辈子绝对不相信爱情了!” 胖子说:“是呀,龙少爷,你这八卦消息是从哪里听来的?会不会弄错了?” 龙少爷伸出两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什么听来的?我可是亲眼见到的!” 龙少爷说的言之凿凿,而且他也不可能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可信度应该很高。 不过我还是有些不死心,我点上火,吐着烟圈问龙少爷,让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我讲讲。 龙少爷喜欢风月场所,有次去ktv玩耍,见一个前台小妹长得有几分姿色,就软磨硬泡把人家弄到手,当晚就去发生了那种羞羞的事情。 那个前台小妹也不过十几岁,也是那种辍学不读书,小小年纪就在社会上飘荡的人,很快就和龙少爷打得火热,发生了好几次羞羞的事情。 龙少爷年轻气盛,也不知道注意安全措施,结果那个小妹就中了弹。 大家都才十几岁,不得已之下,龙少爷只好自掏腰包,把小妹送到市里的妇幼保健院去打孩子。 反正龙少爷有钱,能够为他的风流买单。 那天也是巧,龙少爷带着小妹刚从检查室出来,居然迎面撞上张语馨。 张语馨没想到会在医院碰上龙少爷这个老熟人,赶紧低下头,想要逃走。 但是龙少爷也是个好事儿精,他很奇怪张语馨居然会来到这种地方,于是不依不饶的追了上去,抓住张语馨的胳膊,向她询问究竟。 张语馨没有办法,只好支支吾吾的告诉龙少爷,说她好像怀了孕,所以瞒着同学和家里人,独自前来医院做检查。 听闻张语馨怀孕的消息,龙少爷非常震惊,就问孩子的爸爸是谁,张语馨始终不肯告诉他,只是让他帮忙保守这个秘密,不要将她来医院检查的事情传出去,否则她在学校里就没法抬头做人了。 大家毕竟朋友一场,看见张语馨眼巴巴的哀求自己,龙少爷也就答应了。 从医院回来,龙少爷一直把这件事情压在心底,没有跟任何人提起。 但是,刚才我突然提到张语馨,龙少爷一时没有忍住,还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 龙少爷说的有板有眼,由不得我不信。 我很难过,心想外面的世界真是一个大染缸,张语馨虽然只是一个小镇姑娘,但是她美艳冷傲,气质出众,也算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美女,身上也带着山里人的纯情。没想到这才去城里几个月,居然就……就做出这样的事情,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龙少爷说:“其实当时在医院里的时候,张语馨还向我问起过你!” 我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她问我做什么?” 龙少爷说:“她问我跟你有没有联系,反复叮嘱我,这件事情千万不能让你知道,我感觉从她心底深处来说,她还是相当在乎你的!” 我咬咬牙,脸上露出一抹痛苦神色,苦笑着说:“算了,她都怀了别人的孩子,还在乎我做什么!来来来,不说这种不高兴的事情了,大家喝酒,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我现在只想喝酒,超级超级想喝酒,想用酒精把自己麻醉。 我一杯一杯的喝,最后一瓶一瓶的喝,喝了个伶仃大醉,被郝飞机扛回网吧,扔在他那张邋遢的铁床上,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第一百八十五章 好久不见 第二天醒来,脑袋昏沉的厉害,打个嗝都是酒精味。 龙少爷原本还想拉着我们玩一天,但一想到张语馨,我便迫切的想要离开小镇,回到大山沟沟里去。 我和胖子跟龙少爷他们道别,然后背着书包,踏上回家的山路。 下午的时候,我们回到红旗村。 几个月没有回来,看着熟悉的小村庄,倍感亲切。 眼瞅着就快过年了,村子里的年味很重,有的人家在杀猪,有的人家在贴春联,还有的人家在熏腊肉,到处都是繁忙祥和的生活景象。 回到家里,看见老妈正在准备年货,柳青青在给老妈打下手。 几个月不见,现在的青青干活也是熟门熟路,虽然是大冬天的,却也挽着袖子,正在帮老妈灌腊肠。 柳青青的灵力越来越强,现在几乎能一天一天的幻化成人形。 看见我回来,青青很高兴。 我看见青青,心里也很高兴,昨晚的不快也随之抛到脑后,赶紧进屋放了书包,来到院子里跟老妈和青青一起灌腊肠。 老妈问了我一些学习上的事情,我给她看了期末成绩单,老妈还是比较满意的。 虽然老妈对我学习上抱有一定的要求,但是要求也并不苛刻,没有一定要我考入班级前几名的限制,反正只要是中上游成绩,以后能够考上大学,她就很满意了。 青青当然不会关心我的学习,她只关心我在学校里发生了什么趣事。 我想了想,把笔仙游戏的事情详详细细跟青青讲了一遍。 刚刚讲完,就看见老爸和老爷子回来了,两人穿着棉大衣,戴着瓜皮帽,一人手里扛着猎枪,一人手里提着个编织袋。 老爷子很高兴,说今年的收获不错,打了好几只野鸡,还采摘了一些野蘑菇回来。 当天晚上,为了帮我接风洗尘,老爷子亲自下厨,给我做了一铁锅的野鸡炖蘑菇,野鸡的肉香跟蘑菇的鲜香混合在一起,简直是极品美味,而这种美味,也只有大山里才能吃到。 我们边吃边聊,一直吃到深夜,把一大锅野鸡炖蘑菇吃了个底朝天。 在学校的时候,每天都渴望放假,但是放假的时候,又有些怀念在学校的日子。 因为放假实在是太无聊了,暑假还好,尤其是寒假,天气又冷,又没什么好玩的,物价也在过年期间飞涨,然后各人又在自己家里团年走亲戚,都没有小伙伴出来玩,无聊的要死。 我去谢强家里晃了一圈,谢强他妈告诉我,谢强今年刚去广州实习,春节期间要加班,就不回来过年了。 我又去找胖子,胖子也不在家,去亲戚家串门了。 一连找了好几个小伙伴,基本上都不在家,在家的也没空,因为家里忙着团年。 每天我都无所事事,睡到自然醒,然后爬起来,把库瘸子给我的《三清书》拿出来看看,画画符咒,也只有这种时候,我才会乐在其中。 眼看年关一天天逼近,老爷子让我去镇上买点好吃好喝的回来,说大过年的,还是要把库瘸子请到家里来吃饭。 我点点头,揣上钱,就去镇上置办年货了。 镇上非常热闹,人头攒动,街道两边的商店全都张灯结彩,挂着大红灯笼,显得喜气洋洋。 在外面读书的,打工的人全都回来了,我从来不知道小小的一个镇上,居然有这么多人。 我想着库瘸子喜欢喝酒,于是走进镇上的小超市,专门给库瘸子买了两瓶好酒,然后拎着酒,哼着歌,一甩一甩的走出来,沿街又买了一些其他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叫唤,于是准备去街边吃碗羊肉米粉再回去。 刚刚走进米粉店坐下,点了一份大碗的羊肉米粉,拿起筷子还没开吃,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米粉店。 我看着刚进来的那人,那人也看着我。 我俩就这样对视了半分钟有余,那人也没招呼我,突然低下头,转身就出了米粉店。 我咬咬牙,把筷子往桌上一放,提着东西追了出去。 老板在后面喊我:“哎,小伙子,还没付钱呢!” 我又急忙跑回两步,扔了十块钱在桌上,也不等老板补钱,跟着刚才那人追了出去。 街道上全是人,我踮着脚尖,仔细搜寻了一圈,很快就发现了那人的背影。 因为街道上人多,那人并没有走远,我快步追上去,像泥鳅一样在人群里钻来挤去:“不好意思啊,让一让!让一让!” 那人回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追上来,立马加快脚步,想要甩脱我。 但我在后面紧追不舍,那人迅速拐进一条小巷子,我也跟着撵上去。 没想到小巷子是个死胡同,那人走到底以后,发现没路了,想要退回来,一回头就看见我站在她身后。 我看着她,她还是那么漂亮,戴着帽子和手套,小脸红扑扑的,不停的喘着气,她看着我,眼神一直在躲闪。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站着,过了足足有一分钟,我终于开口喊了她的名字:“张语馨!” 世事就是这样巧,没有想到老天爷居然会安排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相遇。 自从那天离开小镇以后,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找张语馨,原本以为就这样断了联系,没想到今天来镇上置办年货,却意外的撞见张语馨。 我的目光情不自禁的移动到她的腹部,张语馨像是觉察到了什么,赶紧用手挡着肚子。 “好久不见!”我说。 张语馨点点头:“好久不见!” “你……还好吧?”我一时间有些词穷,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好!还好!呃……那个,我还要去买东西,先走一步!”张语馨胡乱找了个借口,低着头,匆匆忙忙的想要离开。 张语馨碰见我的表现十分怪异,这让我的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关于张语馨怀孕的传闻,一直是横亘在我心里的一根刺,因为以我对张语馨的认识,张语馨不会是这样的人,我琢磨着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所以很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清楚。 第一百八十六章 蹊跷 当张语馨和我擦身而过的瞬间,我把心一横,突然伸手抓住张语馨的手腕。 张语馨挣扎了一下,但是没有挣脱。 我把张语馨一直拉到胡同的最里面,四周也没有人,很安静,只剩我和张语馨两个人,我能听见张语馨的心跳,跳的很快。 “你……你做什么?弄疼我了!”张语馨皱起眉头。 我放开手,张语馨揉了揉吃痛的手腕,刚才可能情绪有些激动,把她的手腕抓得有点紧。 我跟她说了声对不起,然后问她:“听说……你怀孕了?” 这句话一出,就见张语馨娇躯狠狠一抖,一张小脸顿时变得煞白。 张语馨急忙否认:“胡说八道,你……你听谁说的?” 我说我听谁说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 张语馨低下头:“是龙少爷告诉你的吧?” 我点点头:“是真的吗?” 张语馨紧咬着嘴唇,沉默了好一会儿,说出一句古怪的话:“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句话把我弄得有些懵逼,我有些生气的说:“有没有怀孕,你自己怎么会不知道?” 张语馨露出焦急的表情:“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也很害怕!” 我伸出双手,按着张语馨的肩膀:“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害怕也没有用,孩子的爸爸是谁?他不出来承担责任吗?” 张语馨哇的一声,突然哭了起来,她捂着嘴蹲在地上,哭喊着说:“没有爸爸……没有爸爸……” 我的心狠狠一沉,张语馨居然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难道…… 我不敢想象下去,难道在张语馨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吗? 我突然感觉到心疼,于是我蹲下来,轻轻拍打着张语馨的后背,安慰她别哭,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跟我讲讲好吗?” 张语馨擦着眼泪,抽泣着说:“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前两个月,我的肚子莫名其妙的大了起来,就像怀孕了一样,问题是,我都没有交往过男朋友,也从来没有跟任何男人发生过那种事情,我……我怎么就怀孕了呢?” 张语馨的这番话让我格外震惊,她都没有跟男生发生过那种事情,怎么可能怀孕呢? 虽然我们都没有做过那种事情,但这是最基本的生理常识,我们都知道的呀! 我连忙问张语馨:“你不是去医院检查过吗?医生怎么说?” 张语馨浑身发抖,她说:“医生说……我的肚子里……真的有胎儿……” 轰隆隆! 张语馨的话仿似惊雷,我看着她,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是怎么回事? 张语馨说她从未做过那种事情,但她肚子里的胎儿又作何解释? 如果事情真是张语馨所说的这样,那就非常蹊跷了。 但也有一种可能,张语馨在撒谎,其实她已经跟人做过那种事情,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所以打死不肯承认。 看着我面露疑惑之色,张语馨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你是不是认为我在撒谎?” 我皱起眉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说句心里话,我确实有些怀疑张语馨在说谎。哪有人在不发生关系的情况下,无缘无故怀上孩子的?这是颠覆了我对人类传承的认知呀! 张语馨突然用力推开我,她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难过,她说:“你既然不相信我,又来问我做什么?我的事情不用你管!” 张语馨站起来,很决绝的想要离开。 我深吸一口气,挡在张语馨面前,拦住她的去路。 张语馨泪如雨下,哭成了一个泪人,她说:“我们认识了好几年,你难道不清楚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吗?难道我是那种很随性放浪的女人吗?难道我在你心中的印象,竟是如此的不堪和不齿吗?” 我双手抓着张语馨的肩膀,很诚恳的说:“不!我相信你!就算所有人都不相信你,但我依然选择相信你!这件事情很蹊跷,我想详细的知道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张语馨擦着眼泪,用力点点头:“谢谢你相信我!” “走吧,我们重新找个地方坐下谈!”我对张语馨说。 走出小巷子,我们来到附近一家奶茶店,一人点了杯奶茶。 张语馨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情绪终于稳定了一些。 她说:“这两个多月以来,我一直过得很痛苦,我不知道该怎样跟身边的人解释,我也不敢告诉他们我……我怀孕的消息……我很怕……真的很害怕……” 我点点头,安慰张语馨不用怕,有什么事情可以尽管告诉我。 我能理解张语馨的心情,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从来没和其他男人发生过那种事情,但却莫名其妙怀了孕,这种事情说出去,谁会相信? 我问张语馨:“你出现怀孕症状之前,想想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呃,比较古怪的事情!” 张语馨想了想,从牙关里挤出一个字:“梦!” “梦?!” 我有些难以理解,问张语馨“梦”是什么意思。 张语馨低下头,一副羞涩的模样,嗫嚅着说:“之前……我做过一个梦……就是那种梦……很羞的那种梦!” 我哦了一声,笑了笑,正所谓“哪个少女不怀春”,我们现在正值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做一些羞羞的梦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男生也经常做这样的梦,没什么好稀奇的。 张语馨涨红了脸,环顾四周,小声的说:“一连好几天,我都做同样一个梦,一个长相非常俊美的男人出现在我的梦里,然后……然后跟我做那种羞羞的事情……” 听着张语馨讲述她羞涩的梦境,我的心里有些醋溜溜的,我问她梦里那个长相俊美的男人是谁?是某个男明星吗?还是学校里的某个帅哥? 张语馨摇摇头:“都不是!是一个陌生男人!而且……而且他还穿着古装……好像是从古代来的!” 第一百八十七章 诡梦 穿着古装的帅哥?! 我的第一反应是,张语馨不会是穿越剧或者宫廷剧看多了吧? 张语馨接着说:“每次的梦境都是一样的,那个俊美的男人好像是一个府上的少爷,每次都会带我进入他的府邸,他的府邸好大好漂亮,然后他把我带入房间。房间中央放着暖炉,地上铺着波斯毛毯,他就把我放在毛毯上面,然后……” 张语馨面色潮红,那张脸羞得就像红富士苹果,声音几不可闻。 看得出来,张语馨对梦中的那个俊男并不排斥,甚至还有种说不出的甜蜜之感。 虽然这个男人只是张语馨梦中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我听在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爽。 张语馨说:“自从在梦里和那个男人做了羞羞的事情以后,我……我就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你说奇不奇怪?” 我沉吟着暗自思忖,按照张语馨的说法,她在梦里和一个陌生男人羞羞了,结果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在现实世界里怀孕了,这件事情实在是天方夜谭,相当诡异。 看见我沉默不语,张语馨叹了口气:“算了,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 我拉着张语馨的手,示意她坐下。 我说:“自从做了这个羞羞的梦以后,你便发现自己怀孕了?如此说来,这个梦可能不太正常,问题应该出现在这个诡异的梦里面!” 张语馨苦着脸说:“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我在梦里做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现实世界里面呢?” “你什么时候开始做的这个梦?”我问张语馨。 张语馨说:“国庆节的时候,国庆节我回来玩了几天,就那几天在家里的时候,连续做了几个晚上的梦,都是梦见和这个古装俊男做那种事情,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还以为自己是个色女呢!后来回到学校没多久,我便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 我把双手交叉抱于胸前,如果张语馨所说全部属实的话,我猜她可能是碰上了鬼交。 有脏东西缠上了她,她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我跟张语馨说出我的猜测,张语馨吓得脸色煞白,瞪大眼睛看着我:“杨程,你……你不要吓我……你的意思是……我……我被鬼缠上了?” “很有可能!”我点点头,一脸凝重的说。 张语馨惊讶的说:“我又没去过什么邪门地方,就在自己家里面,怎么会被鬼缠上呢?如果是鬼……把我那啥……那么我怀的孩子……” “鬼胎!”我直截了当的说。 张语馨听到“鬼胎”两个字,吓得娇躯发抖,眼泪止不住夺眶而出。 她突然疯了一样,用力捶打自己的肚子,口中不停的喊:“打死你!打死你!” 旁边的客人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目光,还以为张语馨是个疯子。 我赶紧捉住张语馨的手,让她冷静一点。 张语馨流着眼泪,哭泣着说:“冷静?怎么冷静?你现在告诉我,我被鬼玷污了,还怀上了鬼胎,你说我该怎么冷静?帮帮我,打掉这个鬼胎吧!打掉这个鬼胎吧!!” 奶茶店里不断有人进出,看我们的眼神都有点奇怪,我不想被人误会,于是起身付钱,拉着张语馨离开。 付钱的时候,老板一副语重心长的口吻对我说:“小伙子,男人应该有担当,这么漂亮的女孩,你还不想对人家负责吗?” 我一脸苦笑,说了句“老板,你误会了!”,然后拉着张语馨,逃也似的离开了奶茶店。 张语馨知道我懂法术,对这种撞鬼的劳什子事情比较在行,所以哀求我帮帮她。 不管是出于什么关系,哪怕是出于老同学关系,我也会帮她的。 我让张语馨带我去她家里,张语馨一脸羞涩的说:“我爸在家呢!” 我翻了翻白眼,问她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去她卧室里看看,因为鬼交这件事情发生在她的卧室,我想去现场看看,能不能查到什么线索。 张语馨带着我来到她家里,她爸是镇上当官的,家庭条件也比较好,在镇上立了一幢小洋楼,四周是高高的围墙。 我让张语馨先进屋,然后我来到她家院子后面,就跟做贼一样,翻上围墙。 张语馨帮我找来一架梯子,我便踩着梯子,直接攀上她位于三楼的卧室,搞得就跟地下情一样。 我问张语馨,我们像不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约会,张语馨嗤嗤的笑,然后轻手轻脚关上房门。 卧室里静悄悄的,只有我和张语馨两个人,气氛突然变得有些暧昧。 我咳嗽两声,走到边上,开始打量张语馨的卧室。 张语馨的卧室比较宽敞,粉色少女系,给人暖暖的感觉。 中央摆放着一张宽大的卧床,床上扔着一些玩偶,女生都喜欢抱着玩偶睡觉,看得出来,在冷傲的外表下面,张语馨还是有一颗属于自己的少女心。 卧室里还摆放着书柜,还有书桌,化妆桌等家具,干净整洁,散发着淡淡的芳香。 张语馨问我怎么样,有没有发现什么端倪? 我摇了摇头,张语馨的房间里面一点阴气都没有,感觉不到有脏东西的存在。 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书柜正对着卧床,于是我走到书柜前面,隔着玻璃窗往柜子里看。 柜子里放着很多书,那些书都比较陈旧,纸张都有些发黄。 张语馨告诉我,这书柜里面装着的,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她爸的书,她爸很喜欢看书,年轻时候买了不少书。现在又舍不得扔掉,全都塞在书柜里面。 我点点头,突然看见书柜的角落里面,立着一个画轴。 我随口问张语馨:“你爸还喜欢画画吗?” 张语馨摇摇头,说:“不,他不会画画,这幅画是别人送给他的,说是一幅古画,收藏品。我爸当宝贝似的,放在书柜里面!” 张语馨他爸是镇上的官员,有些人为了巴结他,给他送名贵字画也很正常。 我听说这幅是古画,心里也有些好奇,于是就问张语馨,我能不能看看这幅画。 第一百八十八章 古画游魂(上) 张语馨打开书柜,把那幅画轴取出来,交给我。 不知道什么原因,刚刚捧着画轴的瞬间,我的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 张语馨告诉我,这幅古画是一个包工头送给她爸爸的,包工头想在镇上圈块地,搞点项目,知道张语馨的爸爸喜欢字画,于是托人找关系送来了这幅古画。至于这幅古画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谁也不知道。 张语馨她爸看过古画,觉得挺满意的,就把古画收了起来,小心存放在书柜里面。 我笑了笑,张语馨还挺把我当自己人的,居然把她爸收受贿赂的事情都告诉了我,也不怕我把她家的事情泄露出去。 我问张语馨有没有看过这幅画,张语馨回答说:“看过呀,就是国庆节回家的时候,发现有人送来这幅画,于是我就打开看了看,我对绘画没有什么研究,只是觉得这画古色古香,应该是件真品!再说,那包工头求我爸办事,也不敢用赝品来忽悠我爸爸吧……” 张语馨说了那么多话,我都没有听进去,唯一就听见“国庆节”三个字。 我心中一动,立马问张语馨:“你之前是不是说,自从国庆节回到家里的时候就开始做奇怪的梦,然后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张语馨点点头:“是啊,以前我从没有做过那种羞羞的梦,就是从国庆节回来以后开始的……” 我面色凝重的看着手里这幅古画,心头突突乱跳,事情怎么会这么巧? 古画是国庆节送来的,张语馨国庆放假回家看见这幅古画,然后就开始做奇怪的梦,接着便怀上鬼胎? 难道发生在张语馨身上的怪事,竟然跟这幅古画有关? 张语馨见我神色不对,问我怎么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留了个心眼,扯开画轴上的红绳,在书桌上铺开这张古画。 画轴打开,墨香味扑鼻而来。 古画宽约1尺,长有3尺,用的是上等宣纸。 可能是年生久远,纸张都有些微微泛黄,但是很有质感,摸着很舒服。 画上的内容是一座古代的府邸,画师的角度是从天上俯瞰下来的,可以看出,这是一座规模庞大,十分气派的私人府邸。府邸里面有三重楼阁,水车假山,有仆役在修剪花草,砍柴挑水,有丫鬟在刺绣,放风筝,一副大户人家的生活景象跃然纸上。 古画的左上角盖着一个红色印章,从印章落款可以看出古画的年代竟然是在明朝。 也就是说,画中内容,表现的是明朝一座大户人家的日常生活。 我双手撑着书桌,细细打量着这幅古画,心里忽然冒出一种异样之感。 我感觉好像有人在窥视我,而这种窥视感不是来自卧房里面,也不是来自窗外,竟然是来自古画里面。 这种感觉是非常奇怪的,怎么说呢,古画里面仿佛藏了一双眼睛,那双眼睛正在冷冷注视着我。 我盯着古画,古画里面传来的窥视感,令我遍体生寒。 紧接着,我惊奇的发现,古画表面竟然生出一个漩涡,画面上的事物全都开始扭动起来,我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整个人忽然被漩涡吸进去,进入了古画当中。 我惊讶的四下张望,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一座宏大气派的古代府邸前面。 府邸门口,立着一棵高大的迎客松。 红漆木门,上面镶嵌着狮口铜环,霸气十足。 门口左右两侧,各自立着一尊石狮,狮爪踩着绣球,威风凛凛,平地里生出庄严肃穆之感。 抬头一看,门口上方挂着一块黑木横匾,横匾上面用金漆描着两个烫金大字:廖府! 我摸了摸脑袋,心中感到万分惊讶,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真的进入了古画?此刻我就站在古画里面的府邸门口? 正自困惑的时候,红漆木门突然吱呀呀裂开一条缝。 一个腰间挂着佩刀的卫兵站在门后,冲我招了招手:“我家少爷有请!” 少爷有请?请谁?请我? 我看了看四面八方,街道上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疑惑的伸手指着自己,卫兵点点头,示意我过去。 这幅古画确实大有奥妙,既然已经进入古画里面,那我就一探究竟。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反倒是安定下来,跟着卫兵走进廖府。 以前,我只在电视上面看见过古代的府邸,现在真正来到这种地方,才觉得震撼。 楼阁一重接着一重,天井一个接着一个,中间有影墙,有假山,廊角飞檐,回廊深深,就连栏杆都是精美的雕花栏杆。 耳畔传来仆役的吆喝声,以及那些丫鬟的嬉笑声。 那些丫鬟穿着轻纱长裙,手里摇晃着小花扇,捂着樱桃小嘴,对着我指指点点。 我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现代的装扮,跟她们身上的古装确实显得格格不入。 穿过长长的回廊,来到一间屋子前面。 卫兵在门口躬身抱拳:“少爷!宾客已到!” 屋子里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让他进来!” 卫兵推开半边房门,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我进去。 我皱起眉头,心中大感好奇,这座官宦府邸的少爷到底是谁?他认识我吗?为什么要派人接我进屋呢? 我咬咬牙,暗自吸了口气,推开雕花木门,大踏步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宽敞的房间,古色古香,屋内的摆设都很讲究。 屋子中央有张矮几,矮几上摆放着一个古朴的香炉,有香烟幽幽飘荡出来。 矮几上面铺着一张画纸,旁边摆放着画笔和墨汁,一个身穿白衣,长发飘飘的年轻男子,坐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手握画笔,正在画纸上挥笔泼墨。 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好放下画笔,取出一枚印章,在画纸的左上角戳了个章。 然后他很满意的举起自己的作品,哈哈大笑。 我惊讶的发现,年轻男子手里举着的大作,竟然跟张语馨书柜里的古画内容一模一样。 莫非张语馨家里的那幅古画,竟是面前这个年轻男子所画吗? 第一百八十九章 古画游魂(下) 我怔怔的站在屋子中央,一时间有些懵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本身就在画中,居然还看见原作者正在创作这幅画,虚虚实实,如梦似幻,我该不会是传说中的穿越了吧? 年轻男子问我:“画得怎样?” 我点点头,实话实说:“挺好!” 年轻男子哈哈一笑,随手将画纸扔在一旁。 画纸飘然落下,年轻男子的容貌映入我的眼帘。 我蓦然一惊,眼前这个年轻男子,容貌竟然相当俊美,棱角分明,肌肤白皙,尖鼻薄唇,再加上那头飘逸的长发,就像是从漫画里走出的美男子。 虽然我是一个男人,但这个瞬间,我必须承认,我居然被眼前这个男人的美貌所倾倒。 我突然想起张语馨的梦境,她说梦境里面,总会出现一个俊美的男人,将她放在一张波斯地毯上面,和她做羞羞的事情。 俊美的男人……波斯地毯…… 我的心咚咚狂跳,难道那个在梦境里面玷污张语馨的男人,竟然就是眼前这个男人吗? 我暗暗握紧拳头,凝神戒备的看着这个男人。 实话讲,这个男人长得虽然俊美,但我总觉着他的眉心中央,隐隐萦绕着一股淫邪之气。而且他眼神泛花,从面相上看,此人绝对是一个贪好酒色之徒。 “你是谁?”我问面前的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甩了一下长发,翘着腿,一副放荡不羁的模样,嘴角露出邪魅的笑容:“我姓廖,单名一个浩字,当然,你也可以叫我廖少爷!” 我伸手指着廖少爷,厉声喝斥道:“我管你是廖(尿)少爷,还是屎少爷,我只问你一句,你是不是对张语馨做了不耻的事情?” 廖少爷哈哈笑道:“怎么?你是帮她兴师问罪来了?” 我恨声说道:“果然是你干的好事!” 廖少爷乜了我一眼,冷冷道:“我廖浩平生御女无数,但凡人世间漂亮女子,我都禁不住染指一番,张语馨生得如此美貌,我当然要好好宠幸她喽!” 我气得浑身发抖,这个廖少爷在梦境中玷污了张语馨,让张语馨怀上了鬼胎,居然还如此嚣张,口出狂言,此人可谓是淫邪到了极点。 “你他妈的!” 我咬咬牙,瞪红眼睛,就要朝着廖少爷冲上去。 廖少爷突然踢翻面前的矮几,登时从外面冲进来十多个全副武装的卫兵,抽出明晃晃的佩刀,将我包围起来,一个个杀气腾腾的看着我。 廖少爷指着我说:“我把你请到画里,是想跟你提个醒,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我在张语馨体内种下的鬼胎,很快就要出世了,嘿嘿嘿!” 我涨红了脸,怒骂道:“姓廖的,你这个王八蛋,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一定还会再来的!” 廖少爷随手挥了挥,十多个卫兵押着我出了房间,打开廖府大门,将我狠狠扔出门口。 …… “啊呀——” 我大叫一声,突然坐了起来。 张语馨回头看着我:“你终于醒啦?”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满脸都是冷汗。 我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环头四顾,发现自己还在张语馨的卧房里面,并且还躺在张语馨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床被子。 我的大脑就像当机一样,老半天才重启。 刚才是怎么回事? 我是真的进入了古画里面?还是做了一个梦? 张语馨递给我一杯热开水,我捧着水杯,问张语馨:“我刚刚到底怎么了?” 张语馨嘟囔道:“你还说呢,你站在书桌前面看那幅古画,看着看着竟然就睡着了,我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能够站着睡觉的,你说你是有多困呀,昨晚没有休息吗?” 我听着有些不可思议,自己居然站着睡着了。 转念一想,我可能不是睡着了,而是魂游体外,进入了古画里面。 我问张语馨:“那幅古画呢?” 张语馨指着书柜里面说:“我已经把它收起来了!” 我咕咚咚喝了口热水,拉着张语馨坐在床沿边上,把自己刚才魂游古画的事情跟她讲了一遍,然后我问她:“那个出现在你梦境中,跟你羞羞的男人,是不是廖少爷?” 张语馨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就像啄木鸟一样疯狂点头,她说:“对,就是他!就是他!你……你说那个廖少爷,他竟然存在于古画里面,而且你还见着他了?” 我点点头,想起之前古画里面传来的诡异窥视感,很可能就是廖浩在古画里面注视着我。 我吸了口气,眉头拧成一团,这件事情听上去,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谭。 张语馨说:“那个廖少爷为什么会在古画里面,他……他真的是鬼吗?难道我被鬼……” 张语馨双手抱着胳膊,娇躯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我说:“那幅古画有问题,所有的祸端都是从那幅古画开始,廖浩的鬼魂很可能附在古画里面,已经修炼了几百上千年了,你体内的鬼胎,就是廖浩种下的!” 廖浩这个厉鬼确实很厉害,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把我的魂魄吸入了古画当中,我现在想起,都还有些后怕。 张语馨捂着脸,一张脸涨得通红,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我……我居然被一个老鬼玷污了,我都感觉自己没脸见人了,呜呜呜!” 我安慰张语馨说:“不要这样想,这不是你的错!” 张语馨突然问我有没有带火机,我点点头,从兜里摸出火机递给她,问她要做什么。 张语馨起身冲向书柜,把那幅古画取出来摔在地上,点燃火机,就要去烧那幅古画。 我大惊,赶紧制止住张语馨。 张语馨红着眼说:“你不是说那个老鬼附身在古画里面吗?我把这幅古画烧了,不就把廖浩那个老鬼烧死了吗?” 我抓着张语馨的手,使劲摇了摇头:“不可!事情没你想的这么简单!廖浩在古画里面,要想解决廖浩,就得再次进入古画!” 张语馨神情颓然的坐在地上,喃喃道:“进入古画?怎么进入古画?杨程,你帮帮我!你会帮我的,对吧?你会帮我的……” 对于张语馨来说,我可能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看着张语馨哭得杏雨梨花,我也颇为心疼,只能搂着她的肩膀,不停的安慰她:“你放心,我会帮你的,一定会帮你的!” 第一百九十章 要生了! 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一个中年妇女在门口喊张语馨下楼吃饭。 张语馨悄声说:“是我妈!” 我点点头,想了想说:“这样,我今天暂时先不回去,我去网吧,你和我在qq上联系,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我!” 张语馨颔了颔首,我转身欲走,她突然扑上来抱住我,脑袋靠在我的后背,说:“我好怕!” 我安慰她说不要怕,我就在附近的网吧里。 外面传来张语馨妈妈催促的声音:“语馨,你在房间里做什么呢?下楼吃饭啦!” 我翻身出了窗户,顺着梯子爬了下去。 张语馨站在窗台边上,依依不舍的对我挥了挥手。 从张语馨家里出来以后,我径直去了网吧。 郝飞机看见我,感觉很意外:“哟,我的哥,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啦?” 我笑了笑,递给他一支烟,问他的小女朋友去哪里了。 郝飞机说:“你们怎么一个个都惦记着那个小骚货?” 我赶紧解释说,我可对她没有兴趣,只是没看见她跟在你的屁股后面,感觉有些意外。 郝飞机说:“这不分手了吗?” 我摸出打火机,给郝飞机点上火,八卦的问他为什么分手了。 郝飞机不好意思的摸了摸油腻的脑袋,吐着烟圈说:“前几天玩《劲舞团》,跟网上一个妹子聊得火热,还在游戏里面跟她结了婚,老公老婆的叫着,结果被她发现了,醋劲大发,跟我吵了一夜的嘴,烦都烦死了,我就甩了她一巴掌,让她滚蛋!” 我蹙起眉头,说:“郝飞机,你小子也太不是人了吧,明明是你出轨在先,你还让人家滚蛋?” 郝飞机不以为然的说:“我就是一个追求自由的浪子,谁也别想管制我!” 我点点头:“你他妈就浪吧,迟早被淹死!不跟你贫了,帮我开台机子!” 郝飞机帮我开了台机子,我坐下来,赶紧登录qq。 我又不喜欢玩游戏,来上网纯粹是为了和张语馨取得联系,所以我就一边挂着qq,一边看电影。 郝飞机问我今天不准备回去吗,我说好不容易出来一趟,顺便玩两天吧。 郝飞机说正好晚上龙少爷喊去玩,让我一块儿去。 中午过后,qq响起,张语馨在qq上跟我说话:“杨程,你在吗?” 看见张语馨的qq头像在晃动,我赶紧跟他回了一个字:“在!” 那个年代,电脑还是个稀罕东西,也就只有张语馨,龙少爷这种有钱人的家里,才会配备电脑,我们要想上网,只能来网吧。 我和张语馨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qq上聊了起来,聊了一会儿,张语馨说她肚子有些疼,里面的鬼胎好像在动,身体不舒服,想要去睡一会儿。 这时候,郝飞机正好走过来问我要不要吃方便面,看见我在qq上聊天,立马笑嘻嘻的问我:“杨程,我说你上网干嘛,又不玩游戏,原来是在搞网恋啊!有妹子的照片吗?哪里的?给兄弟瞅瞅!” “滚滚滚,什么网恋,没有的事!”我赶紧关掉qq。 郝飞机说:“心虚了吧?这网恋是很正常的事情嘛,我跟你说,刚才我跟游戏里的那个妹子聊了一下,她说过完年就来找我玩,想想就好兴奋!” 看见郝飞机一脸猥琐的笑容,我没好气的说:“回头找点铁丝,把你的小铁床加固一下,别到时候摇垮了!” 我明明是在挤兑他,没想到郝飞机摸着下巴,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点点头道:“嗯,说得对,谢谢你的提醒!” 傍晚的时候,我又登录qq,看见张语馨的头像还是灰白色,应该是没有上线。 我给她留言说:“现在感觉怎么样?” 但是张语馨的头像一直都没有动,外面的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我对她的担心也越来越浓烈。 张语馨一直都没有上线,不会出现什么状况吧,我正琢磨着要不要偷偷溜到她家里去看看,郝飞机就过来叫我,说龙少爷请我们过去吃饭。 我想了想,这个时候溜进张语馨家里很容易被人发现,等吃了饭以后,天色黑尽了,再翻墙去找她应该安全一些。 想到这里,我就准备关掉qq。 然而,就在这时候,张语馨的qq突然上线了,她给我发来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浑身发毛:“我……要……生……了!” 我的脑袋嗡一下就炸了,什么情况,张语馨居然说她要生了?! 难道……她肚子里的那个鬼胎,要出世了吗? 我一下子慌了神,赶紧回复她:“怎么回事?是鬼胎要出来了吗?” 张语馨的qq没有反应。 “语馨,回答我,你还在吗?” 我又一连发了好几条消息,张语馨的qq依然沉默。 我心中暗叫不好,最后给她发了一条消息:“等着我,马上到!” 我抓起外衣,急匆匆往网吧外面跑。 郝飞机在后面叫我:“哎,马上要去吃饭了,你去哪里?” 我头也不回的挥挥手,我说有急事先走一步,你帮我跟龙少爷说一声谢谢,回头有时间咱哥几个再聚。 郝飞机看见我风风火火的样子,在后面说:“卧槽!你这是赶着去破处吗?” 网吧距离张语馨的家不算太远,走路也就十分钟,我一路疾奔,只用了不到五分钟,就来到张家洋楼外面。 洋楼里黑咕隆咚的,也没开灯,静悄悄的,可能是没有人。 我抬头往楼上看去,就看见楼上张语馨的卧室里面,也是黑沉沉的,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闪烁,那应该是电脑屏幕的光亮。 我咬咬牙,翻身上了围墙。 我们农村孩子,经常爬树掏鸟窝,对于攀爬还是比较在行的。 我很快进了后院,踩着梯子蹬蹬蹬爬上去。 我心急如焚,挂念着张语馨的安危,恨不得生出翅膀,直接飞上楼去。 刚刚爬到窗台边上,正准备伸手去拉窗户,突然,只听啪的一声,一只血淋淋的手掌按在玻璃窗上,把我吓了一跳,险些从梯子上滚下去。 第一百九十一章 鬼胎 我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发现这只血淋淋的小手是张语馨的手。 我赶紧拉开窗户,猫腰钻了进去。 “语馨!张语馨!” 我急促的低声呼喊着,借着外面朦胧的路灯光,我看见张语馨蜷缩在窗台下面,下半身全是血,地板上也是斑驳的血迹。 我看见张语馨赤果果的模样,我并没有半点邪念,赶紧从床上扯下一床被子,替张语馨盖住身体。 张语馨小脸苍白,脸上全是冷汗,就像洗了澡一样,头发全都湿了,粘在脸颊上。 她浑身都在颤抖,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深的恐惧。 “我生了……我生了一个……一个怪物……”张语馨死死咬着被子,剧烈的喘息着。 很难想象,张语馨独自在家分娩鬼胎,她的内心是多么的恐惧和绝望。 我的心一阵一阵的抽搐着,妈的,鬼胎终究还是出世了,一想到这个鬼胎是廖浩那个老鬼播下的种,心里的怒火几乎烧红我的眼睛。 连我都不忍心玷污的女神,居然被廖浩这个老鬼玷污了,我瞪红双眼,立马问张语馨:“鬼胎呢?鬼胎在什么地方?” 张语馨神情恍惚,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刚把他生出来,他就爬着走了!” 我的脸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鬼胎不愧是鬼胎,正常人类诞下的孩子,除了哭以外,动都不能动,鬼胎一生下来,居然就能爬着走了。 不行,我一定要把这个鬼胎找出来,趁早将其消灭了,不能让鬼胎生长下去,否则后患无穷,必成一方祸害。 我正想回头寻找鬼胎在什么地方,突然,我感觉有东西攀附在我的背上。 我心中一惊,不等我反应过来,只觉肩膀狠狠一疼,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 “啊呀——” 我惨叫一声,下意识用力甩了甩肩膀,把后背上的东西甩飞出去,然后我捂着受伤的肩膀,往前翻滚一圈,背靠着墙角,这样一来,那个东西就没法从后面偷袭我了。 肩膀上传来钻心般的疼,我用左手死死按着右边肩膀,但是鲜血却止不住的从指缝里溢出来。 这一口被咬得极深,肩膀几乎被活生生扯下一块皮肉。 幸好现在还是深冬,外面穿着棉衣,衣服破了个窟窿,皮肉也被扯下一块。穿着厚厚的棉衣都被咬成这样,如果是穿着单衣的话,我估计肩胛骨都会被咬碎。 我惊怒交加,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似人非狗的黑影趴在地上,正对着我嘿嘿冷笑。 这个东西就是鬼胎吗?! 我凝足目力,借着朦胧的光亮,打量不远处的鬼胎。 鬼胎浑身光溜溜的,身体表面还包裹着血迹,他就像一条小狗,四肢趴在地上,五官跟人类的五官一样,但是他的眼瞳里面却没有活人的生气,而是一片灰蒙蒙的死灰色,眉心萦绕着浓郁的鬼气。 他对着我咧嘴笑,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我惊惧的发现,鬼胎的嘴里竟然长满密密麻麻的尖牙,那些尖牙白森森的,就像锯齿一样锋利,怪不得能够轻易咬下我一块肉来。 正常孩子,起码半岁以后才开始长牙,这个鬼胎一出生就是满口尖牙,诡异而又恐怖。 鬼胎嘴里还在咀嚼我肩膀上的那块皮肉,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滴落下来,模样十分狰狞。 我的脊背一阵阵发冷,张语馨是我们心目中公认的女神,漂亮高贵的女神,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怪物? 我注视着鬼胎,鬼胎也冷冷注视着我,张语馨像是晕过去了,一句话都没说。 “咯咯咯——” 鬼胎狞笑两声,突然向我冲上来。 鬼胎就像狗一样,四肢着地,爬行的速度非常快。 来到我面前,鬼胎张开嘴巴,露出锋利的尖牙,忽然从地上蹦起来,径直想咬我的脖子。 我早有准备,刚才我用左手捂着右边肩膀的时候,右手已经悄悄伸入衣兜,夹住了衣兜里的一张驱鬼符。 我早就养成了习惯,但凡出门,我的身上都揣着一些符咒和法器,以防不时之需。 鬼胎扑面而来,嘴巴里喷出浓烈的恶臭。 我大喝一声:“来得正好!”。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鬼胎凌空扑来的一刹那,我的右手突然从衣兜里拔出来,指尖夹着一张驱鬼符,狠狠拍在鬼胎脸上。 驱鬼符爆射出一团暗红色的光,鬼胎猝不及防,根本没想到我是个有道行的英俊少年,这一张驱鬼符,结结实实轰在鬼胎脸上。 鬼胎呜哇惨叫一声,脸上冒起一团黑烟,就像被什么东西烧得滋滋作响,凌空翻了个跟头,远远向后飞出去,撞在墙壁上,继而又像皮球一样弹落在地上,趴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因为右肩受了伤,刚刚扬起手臂的时候,牵扯到伤口,鲜血一下子涌出来,疼得我龇牙咧嘴。 我忍着肩膀的剧痛爬起来,快步来到鬼胎面前。 鬼胎被刚刚的驱鬼符轰得七晕八素,不停的摇晃着脑袋,半天爬不起来。 我当然不会给他爬起来的机会,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抬手拍在鬼胎的后背上。 “呜哇——呜哇——” 鬼胎的尖叫声十分凄厉,凄厉中还带着痛苦。 火焰蹿腾起来,包裹着鬼胎的身体,鬼胎变成了一颗火球,在地上滚来滚去,大量黑烟冒出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恶心的焦臭。 我冷眼看着痛苦哀嚎的鬼胎,并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婴孩而心生同情。 对于妖邪之物,我绝不会心慈手软。 渐渐地,鬼胎的哀嚎声低弱下来,直至消失。 三昧真火符把鬼胎烧得干干净净,只在地板上留下一个婴孩般的黑色印迹。 我长吁一口气,擦了擦脸上的冷汗,走到门口,按亮卧室里的灯。 灯光亮起的瞬间,卧室里的景象把我着实吓了一跳。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还以为自己置身在一个屠宰房里面,入眼的景象非常血腥。 地板上,墙壁上,书柜上,天花板上,到处都是鬼胎留下的斑斑血迹,触目惊心。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个凶案现场呢! 第一百九十二章 雕虫小技 鬼胎被我消灭了,但张语馨却晕死过去。 我把张语馨搀扶到床上躺下,又去卫生间拿来毛巾,浸着热水,将张语馨的身体擦拭干净。 我发誓,虽然我看了张语馨一些不该看的地方,但是整个过程我都小心翼翼,没有一丝猥琐的念头。 把张语馨擦干净身子,我又找来抹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房间里的血迹擦干净。但是天花板上一些地方,我也没有办法。 张语馨的爸妈都不在家,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不过这样也好,若是让他们看见自己的女儿未婚生子,而且还生出这样一个怪胎,他们估计得吓死过去。 所有事情忙完以后,已经是午夜了。 现在虽然是深冬季节,但我却累出了一身臭汗。 休息片刻,我起身从书柜里取出那幅古画,有些事情必须要解决。 如果我不能解决掉廖浩这个老鬼,那么他还会从古画里跑出来,继续播种鬼胎,张语馨永无宁日。就算他不找张语馨,也会找上其他人,所以要想永绝后患,就得搞定廖浩这个老鬼。 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咬咬牙,重新在书桌上展开画轴,那幅描绘廖府日常生活的古画,又一次呈现在我的面前。 我紧紧盯着桌上的古画,我能明显感觉到,古画里面也有一双眼睛,正在冷冷盯着我。 渐渐地,古画中央好像出现了一团漩涡,画中的内容在我眼前不断飞旋,我顿时有种晕眩之感。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再一次站在廖府门口。 恢弘的红漆木门,庄严的石狮子,还有那块描着金漆的“廖府”横匾,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我清楚的知道,此时此刻,我已经进入了画中。 我深吸一口气,走到廖府门口,双手按在红漆木门上,猛的推开大门。 我抬腿就往里走,一个管家模样的老头走上来,伸手拦住我的去路。 我压根就没有跟他废话,一张驱鬼符直接拍在他的脑袋上。 老头的脸上露出惊讶表情,整个身体变成一团黑烟,在我面前迅速消散。 两个丫鬟看见这一幕,登时吓得尖叫:“杀人啦!杀人啦!” 只听密集的脚步声响,一群卫兵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杀气腾腾的看着我,将我围困在中间。 我冷哼一声,从怀里摸出招魂葫芦,拔开葫芦塞,用驱鬼符将五鬼兄弟召唤出来。 龙一出现在我面前,冲我啪的一抱拳:“大哥有何吩咐?” 我指着周围的卫兵对五鬼兄弟说:“帮我挡住他们!” 五鬼兄弟也是相当够义气,虽然敌众我寡,但他们毫无惧色,直接迎了上去,跟廖府的卫兵乒乒乓乓战斗在一起。 我大踏步从混战的人群中间穿过,循着记忆,沿着长长的回廊一直走到底。 途中遇上两个仆人,都被我直接用驱鬼符解决,那些丫鬟吓得四散奔逃,这都是些小鬼,我都没放在眼里。 来到廖浩的书房门口,我心里窝着一团火,一脚踹开书房门。 “廖浩,你个王八蛋,给我滚出来!”我怒气腾腾,一想到张语馨浑身是血的模样,我就忍不住热血冲头,想要把廖浩这个老鬼挫骨扬灰。 “你这人也太没有礼貌了!” 廖浩还是那一身白衣,长发飘逸,俊美的就像从漫画里走出的美男子。 他右手拿着画笔,左手拎着一个白玉酒壶,轻轻晃荡着。 我指着廖浩骂道:“跟你这种老色鬼,还讲什么礼貌!” 廖浩拎起酒壶,喝了口酒,摇头晃脑嬉笑道:“色,人之性也!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你难道不好色吗?你对色这种东西,难道一点兴趣都没有吗?” “少他妈废话!” 我心头火起,懒得跟廖浩废话,甩手一张驱鬼符给他扔了过去。 驱鬼符飞到廖浩面前,廖浩嘴巴一张,突然从嘴里噗的喷出一口酒,如同一支水箭,凌空将驱鬼符击落。 整个过程轻描淡写,廖浩依然面若常态,继续饮酒。 我暗暗心惊,心想这个廖浩不愧是在画中修炼好几百年的老鬼,鬼力很强啊! 我咬咬牙,左右手同出,各自甩出一张驱鬼符。 廖浩这次连脑袋都不抬一下,冷笑着嘲讽道:“雕虫小技!” 说话的同时,廖浩的手指突然一动,手中画笔唰唰唰飞旋几圈,然后轻松写意的凌空点了两下。 我惊讶的张了张嘴巴,我甩出的两张驱鬼符,竟然变成飞灰,纷纷扬扬飘落下来。 廖浩喝了口酒,乜眼看着我:“就凭你这三脚猫的修为,也敢闯进廖府来找我?呵呵,初生牛犊不怕虎,有趣!真是有趣!” 廖浩把画笔往桌上一扔,拍着肚子开怀大笑,那笑声非常刺耳,就像在嘲笑我的无能。 我一张脸涨得通红,此时才明白“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的意思。 实话讲,这上高中的小半年,因为在学校里的缘故,我确实有些懒惰,很少翻阅《三清书》,导致自己的修为还在原地踏步,没有什么长进。 对付道行浅薄的鬼怪妖魔可能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对付廖浩这种几百年的老鬼,我就明显感觉力不从心,清楚的认识到自己跟廖浩之间的实力差距。 可是,既然来都来了,怎么我都要拼一拼,我杨程绝不是逃兵,更不是怂蛋。 我的掌心里暗扣着一张三昧真火符,咬紧牙关,怒吼着扑到矮几前面,扬手就要对着廖浩的脑袋拍下去。 廖浩伸手一指矮几上的砚台,指尖凌空一拨一引,砚台里的墨汁一下子飞出来,犹如一条黑色长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缠住了我的手臂。 我心中一惊,急忙想要甩掉“黑色长蛇”。 “黑色长蛇”唰唰唰在我的手臂上急速旋转,将我的手臂缠得死死的,无法动弹。 阴冷的气息渗透肌肤,渗进我的骨髓,我感觉整个右臂就像被冰封了一样,麻痹不堪。 不仅如此,“黑色长蛇”竟以极快的速度在我身上蔓延,居然把我捆了个严严实实,五花大绑起来。 第一百九十三章 斗! 我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黑色长蛇”紧紧束缚着我,我就像一个肉粽子,拼命想要挣扎,但却无济于事。 廖浩斜眼看着我,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 他说:“上次我便警告过你,让你不要多管闲事,没想到你这小子还敢主动来找我,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我啐了口痰,怒骂道:“你这种人渣,人人得而诛之!” 廖浩冷笑两声:“只可惜你没有诛杀我的本事!” 我瞪红了双眼,扯着嗓子大叫:“龙一!龙二!你们在哪里?快来帮忙!” 我大声呼喊着五鬼兄弟,但却没人回应。 廖浩摇晃着酒壶:“你那五个鬼兄弟,现在只怕是自身难保,哪里还有工夫管你?” 我的牙关咬得咯咯响,瞪红双眼问廖浩:“你到底想要怎样?” 廖浩喝了口酒,呵呵笑着说:“我想跟你玩玩!” 我义正言辞的说:“但我不想跟你玩!” 廖浩说:“让你深刻了解一下,什么叫做‘色之性也’!” 廖浩拍了拍手,就听一阵脚步声响,从外面走进七八个丫鬟。 但见这些丫鬟青春貌美,婀娜多姿,在水袖薄纱的掩映下,显得分外妖娆。 胸口半敞,雪白的大长腿若隐若现,真是让人遐想万分。 我只看了一眼,忍不住血脉贲张,一颗心怦怦乱跳。 廖浩指着我,对那些丫鬟说:“陪我们的客人好好玩玩!” 七八个丫鬟朝着我围拢上来,笑脸吟吟,搔首弄姿,就像狐狸精一样缠着我,伸手在我身上胡乱的摸来摸去,放浪形骸,下流无耻。 被七八个漂亮丫鬟强行勾引,这种感觉表面上好像很美妙,但其实相当痛苦。这根本就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折磨。 因为我并不喜欢她们,我知道她们都是廖浩手里控制的野鬼,我紧咬着牙关,闭上眼睛,身体紧绷绷的,僵硬的如同一块磐石。 即便如此,但我毕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血气方刚,在那些丫鬟的“围攻”之下,我体内的荷尔蒙在熊熊燃烧,虎躯也禁不住阵阵战栗,一张脸涨得通红,就像烙铁一样滚烫。 廖浩看见我痛苦的窘态,大概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大笑道:“年轻人,别憋坏了身体,憋得这么难受,何不好好享受一下呢?很快你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廖浩这番话很有鼓惑性,热血一阵阵直冲脑门,就在我几乎快要缴械投降的时候,忽听砰的一声,一股劲气直接冲破房门,让我猛然惊醒了不少。 回头看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少女,青衫罗裳,婀娜玉立,美艳不可方物。 我欣喜的喊道:“青青?!” 万万没有想到,在这关键时候,青青竟然会出现在古画之中。 我问柳青青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柳青青妩媚的嫣然一笑:“外面这些野女人,勾引我的小丈夫,作为妻子,当然不能坐视不管喽!” 话音落下,柳青青目光一冷,长袖一甩,劲风席地卷过,把靠在我身上的两个丫鬟直接拍飞。 就连廖浩面前的矮几也飞了起来,廖浩微微一蹙眉头,伸手按在矮几上面,这才把矮几从空中按落下来。 廖浩看见长发飘飘的柳青青,顿时双眼放光。 这种眼神,就像饿狼看见猎物的眼神,恨不得将猎物一口吞进肚子里。 廖浩本就是一个色中饿鬼,看见柳青青生得如此美貌,登时垂涎三尺,面若桃花般灿烂。 廖浩看了我一眼,满脸色相的问我:“这是你妻子?” 我愤愤的回答说:“关你屁事!” 廖浩厚颜无耻,一脸嗤笑的指着我:“你这小子,何德何能,这么漂亮的妻子跟着你,纯粹是浪费了!我觉得,这般美貌的女人,应该配我这样俊美的男人。不如这样,咱们谈个条件吧,你把你的妻子送给我,我就放你离开这里怎么样?” 万没想到廖浩竟然无耻到这种地步,我气得浑身发抖,一口黏痰直接向他吐过去,怒骂道:“去你大爷的!” 廖浩猛地一拍矮几,面若冰霜的说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这美貌妻子,我是要定了,哈哈哈!” 柳青青冷眼看着廖浩:“你这老色鬼,好大的口气!” 柳青青疾步上前,那些丫鬟纷纷站起来,突然露出狰狞的面孔,尖叫着扑向柳青青。 柳青青足不点地,如同蝴蝶蹁跹,从那几个丫鬟中间穿插而过,那几个丫鬟惨叫不已,全都变成一团团黑烟。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柳青青顺手一划拉,她的指尖泛起一点幽绿色的光,唰一下割断了捆绑着我的“黑蛇长蛇”。 我终于得以脱身,翻身从地上爬起来,怒骂道:“干他!” 我和青青同时扑向廖浩,廖浩的移动非常快,我只觉眼前一花,不知他什么时候竟然出现在我的背后,一脚踹在我的屁股上,将我踹飞老远,卧扑在地上,摔了个狗啃屎。 我甩了甩晕乎乎的脑袋爬起来,却发现青青已经和廖浩缠斗在一起,两人你来我往,斗得十分激烈。 屋子里劲风激荡,乒乒乓乓一阵响,书柜翻倒,矮几碎裂,画笔砚台洒落一地,原本干净整洁的书房,此时满目狼藉。 我站在旁边掠阵,半天都插不上手。 廖浩这个老鬼确实厉害,竟然跟青青斗了个难分难舍。 我咬咬牙,从怀里摸出两张神行符,拍在左右小腿上,催动咒语,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嗷嗷大叫着冲向廖浩。 廖浩猝不及防,正和青青斗得激烈,冷不丁我突然插进两人中央,出现在廖浩面前。 廖浩又惊又怒,骂了句“找死!”,直接伸出锋利的鬼爪,如同利刃一样,从我的胸口前面横扫而过。 在廖浩出手的同时,我也出手了,一张三昧真火符拍在他的胸口上。 “啊——” 廖浩和我同时一声惨叫。 一团火焰从廖浩的胸口蹿腾起来,他那张俊美的脸庞,在火光中显得异常狰狞。 第一百九十四章 佳人如梦(上) 我采取的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作战方式。 虽然偷袭成功,创伤了廖浩,但我也伤得不轻,腾空翻了个跟头,感觉胸口火辣辣的一片,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也不知怎么就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走出了古画,躺在张语馨的卧室床上。 我睁开眼睛,眼珠子骨碌碌转了转,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这才发现胸口缠着一圈白纱布,皮肤就像撕裂一样疼,忍不住哎哟叫唤一声。 窗台上放着一个铁盆,铁盆里正在烧东西,黑烟滚滚,还能看见半卷画轴。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铁盆里应该正在焚烧那幅古画。 我定了定神,回想起之前在廖府里的事情,心中暗自疑惑自己是怎么走出古画的,我记得自己当时晕了过去,莫非是青青击败了廖浩,将我从古画里面带了出来?那么,青青去哪里了呢? 房门吱呀一声推开,张语馨端着一杯温水,手里捧着药丸从外面走进来。 看见我醒了,张语馨很欣喜,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床边,高兴的问我:“杨程,你醒啦?” 我摸了摸脑袋,点点头,嗯了一声。 张语馨把手里的水和药丸递给我:“来,这是消炎药,你受了伤,快把药吃了!” 我正好口干舌燥,接过水杯,抓起药丸丢进嘴巴,然后咕噜咕噜把水杯里的水喝了个干干净净。 我环头四顾,想要寻找柳青青的踪影。 张语馨有些奇怪,问我在找什么,我差点脱口而出柳青青的名字,但话到嘴边,我又咽了回去,我猜张语馨应该不知道柳青青的存在,我也不想曝露柳青青,所以我摇了摇头,岔开话题,指着窗台上的铁盆,明知故问:“盆子里烧的是什么东西?” 张语馨说:“那幅古画呀!” 我皱起眉头,心中隐隐有些担心柳青青没从古画里出来,我问张语馨为什么要烧掉这幅古画。 张语馨一脸奇怪的说:“我醒来的时候,看见你趴在地上,那幅古画依然摆在书桌上。神奇的是,古画里面的内容竟然起了变化!” 我听得好奇,连忙问古画起了什么变化。 张语馨说:“不知道怎么回事,画中原本的那些人物,竟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我想了想,廖府里的那些人,都是野鬼,野鬼一死,他们也就消失在了古画里面。 “就我一个人趴在地上?”我问张语馨。 张语馨点点头:“是呀!当时你的胸口还流着血,我赶紧去镇上的卫生所给你拿了药,回来帮你包扎好伤口。后来那幅古画自己就燃烧起来,我怕引起火灾,所以把画扔进了盆子里!” “古画是自己燃烧起来的?”我诧异的问。 张语馨颔了颔首,很肯定的说:“是!” 我没再多说什么,看这样子,廖府这座鬼宅子,应该是被青青彻底摧毁了。 张语馨在我身边坐下,伸手摸着我的胸口,问我怎么样。 其实我的胸口还是很疼,但男人都很好面子,我忍着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笑了笑:“小事!呵呵,小事!” 我看张语馨气色还不错,于是问张语馨身体怎么样。 张语馨面色一红,咬着嘴唇,略显羞涩的说:“自从鬼胎离体以后,我便感觉好多了,谢谢你……呃……” 我突然想起帮张语馨擦洗身体的画面,忍不住也是一阵脸红。 当时绝对没有半点邪恶念头,但是现在一想起,禁不住脸红心跳。 “那个……”张语馨羞红着脸站起来:“我给你炖了鸡汤,应该炖好了,我下去给你端上来!” 不一会儿,张语馨从楼下端上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鸡汤挺香,里面还放着一只大鸡腿,馋得我垂涎三尺,没想到张语馨还有这种厨艺。 我也是饿了,接过鸡汤,三下五除二,把碗底都舔了个干净,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张语馨收拾好碗筷,让我躺下好好再睡一觉。 我说不用了,万一你爸妈看见我躺在你的床上,非得揍死我不可。 张语馨掩着小嘴笑,她让我放心休养两天,说她爸妈去城里串亲戚了,过两天才会回来。 我问张语馨为什么没有跟着去,张语馨害羞的说:“之前我怀着鬼胎呢,哪里敢到处走动!” 跟她闲聊了几句,困意再一次涌上来,我又倒头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醒了,我刚想翻了身,突然摸到旁边有团软绵绵的东西。 我觉得还有些舒服,忍不住捏了两下。 朦胧的黑暗中,就听见张语馨在我的耳边吹气如兰:“你……醒啦……” 乍然听见张语馨的声音,我反倒清醒了许多,这才想起自己还睡在张语馨的床上。 但我没有想到张语馨居然会睡在我旁边,大家都是青春年少,孤男寡女睡在一起,很容易擦枪走火。 我突然想起,刚才我捏着的是什么东西了,忍不住打了个激灵,虎躯瞬间变得滚烫起来。 “那个……我……我刚刚不是故意的……”我结结巴巴的说着,就像一个犯错的孩子。 忽然,一只小手从被窝里伸过来,我的心顿时提到嗓子眼,整个人紧张得如同一张紧绷的弓,傻傻的不能动弹。 然后,张语馨柔软的娇躯翻过来,靠在我的胸口上,我感觉她温热的嘴唇,贴在我的脸上。 她的吻,如雨点般落下,火热而又显得格外青涩。 张语馨的声音如同梦呓,她在我的耳朵边上喃喃低语:“杨程,我爱你,我想把第一次交给你……”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羞羞的事情,整个人完全傻掉了,呆若木鸡,就像是电脑死了机。 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英俊少年,面对女神的主动投怀,哪有不动心的道理,除非身体机能不正常。 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以我承认,有那么一瞬间,我还是动了心。 可当我翻身把张语馨压在下面的时候,我却突然冷静下来,因为我的脑海里面,不知为何,竟然在此时闪过柳青青第一次钻进我被窝的画面。 第一百九十五章 佳人如梦(下) 紧急刹车,悬崖勒马。 我一想到青青,心里就有种愧疚感。 虽然青青是蛇仙儿,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我的妻子。 张语馨察觉到我的异样,问我怎么了。 我在张语馨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披上外衣爬起来,坐在床边抽烟。 张语馨跟着爬起来,柔软的手臂在我的后背上抚摸着,她问我,是不是嫌弃她生过鬼胎,是不是嫌弃她脏。 我摇了摇头,让她不要胡思乱想,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我跟她说:“语馨,你永远都是我们心中的女神!” 张语馨突然哭了,冰冷冷的眼泪落在我的肩膀上,她说:“你说你不嫌弃我,那你为什么不要我?” 我一时有些语塞,嗫嚅道:“我……我觉得我们年纪太小了,很多事情没法承担责任……” 我这话说的相当“伟大”,若是被郝飞机那种人知道,绝对骂我是个傻逼。 用郝飞机的话来说:“有肉不吃,简直是罪过!罪过!” 不过我一直认为,像郝飞机那种张开嘴巴乱吃肉的人,早晚有一天会克食。 “我不需要你负责任!”张语馨火热的吻,再次凑了上来,如同雨点般,落在我的脸上,脖子上,肩膀上。 寒冷的冬夜,我的身体却像烙铁般滚烫。 我的心里很清楚,再这样下去,我肯定会失去理智的。 我猛地掐灭烟头,气喘如牛,翻身将张语馨按在床上。 张语馨嘤咛一声,娇羞的闭上眼睛,如同一朵娇嫩的花,等着我去采摘。 张语馨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我却无法突破自己心里的关卡。 她静静等着我,等着我对她暴雨般的洗礼。 但是,我只是帮她轻轻拉上被子,温柔的告诉她:“时候不早了,早点休息!” 说完这话,我一把抓起外衣,起身便走。 不管张语馨在后面怎样叫我,我都没有回头,只留下一个冷酷的背影。 此时此刻,我必须决绝,一回头,我的所有防线都会崩溃坍塌。 我拉开门,一头冲进寒冷的冬夜中。 外面已是半夜,黑灯瞎火的,街道上冷冷清清,连个鬼影都没有。 张语馨冲到窗台边上喊我:“杨程,你个王八蛋!” 我深吸一口气,拢了拢衣领,低着头疾步前行。 我在心里默默说:“对不起,语馨,我只是不想伤害你,如果你真的认定我是一个王八蛋,我也认了!” 冷冷的风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滚烫的身体也逐渐冰冷下来。 距离张家小洋楼越来越远,回头看去,隐隐约约还能看见一个人影站在窗台边上,远远凝望着我。 也许,很多年后,回想起今晚发生的事情,我可能会泛起一丝后悔。 但在此刻,我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 我不能为了一时欢愉,而做出伤害彼此的事情。 我逆着风,沿着街道慢慢向前走。 佳人如梦,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梦。 梦中是甜蜜的,但是梦醒之后,绝对是苦涩的。 所以,我不敢进入梦境。 大半夜的,我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走着走着就看见郝飞机上班的网吧,于是我低头走了进去。 郝飞机坐在吧台里面,戴着耳机,一只手正在裤裆里鼓捣着什么。 我走过去,探头一看,发现电脑上正播放着爱情动作片。 “手速挺快呀!”我盯了一眼郝飞机的裤裆,笑眯眯的说。 我的突然出现,吓了郝飞机一大跳,郝飞机摘下耳机,惊慌失措的提着裤子,皱着眉头问我:“卧槽,怎么是你?半夜三更的,你吓死人了!老子以后要是阳痿了,肯定找你算账!” 我笑了笑:“给我开台机子,你继续!” 郝飞机兴趣索然的提上裤子:“继续个毛线,被你这么一吓,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帮我泡碗方便面吧,肚子饿了!”我指着柜台上的方便面说。 郝飞机伸手去拿方便面,我说:“你能不能先洗个手?” 郝飞机把方便面扔给我:“假讲究,自己泡去!” 我呼啦啦吃着泡面,郝飞机问我跑哪里去了,怎么一天多不见踪影? 我笑了笑,随口编了个谎言,说自己去了一趟县城办事。 我当然不可能告诉郝飞机,我去了张语馨家里,以郝飞机的大嘴巴,不知道会传出怎样的绯闻。 郝飞机说:“大过年的,你能有啥事儿?那天我看你在qq上聊得挺欢,老实说,是不是去县城见女网友了?” 我低着头,继续吃泡面,没否认,也没有承认。 郝飞机看我不说话,更来劲了,觉得他自己肯定猜对了,于是搂着我的肩膀问我,那个女网友怎么样,有没有跟她大战三百回合? 我有些嫌弃的拨开郝飞机那只“淫”手,一本正经的说:“你真是个禽兽!” 郝飞机撇撇嘴:“你们没去做羞羞的事情?那怎么会玩了一天多时间?” 我喝了口面汤,重重把碗一放:“我和她在书店看了一天书,不可以吗?” 郝飞机怔了怔,冲我竖起大拇指:“哥不扶墙,就服你!” 在网吧里待了一宿,天色亮起,我离开网吧,去隔壁早餐店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粉,这才提着置办好的年货往村子里走。 中午的时候,我回到红旗村。 老妈看见我回来,就呵斥我说:“你小子现在真是贪玩,让你去镇上买年货,玩了几天才回来!” 我笑了笑,也不好多说什么。 我问老妈青青在哪里,老妈说:“在房间里呢,昨晚回来,我就看她精神状态不太好!” 我心中咯噔一下,青青该不会是跟廖浩打斗的时候受伤了吧? 我快步走进房间,却没有看见青青的影子。 我记得以前青青冬天里还需要冬眠,她现在的修为已经很高了,不需要冬眠,还能幻化成人形到处走。 我喊了老半天,才看见一条小玉蛇从被窝里探出脑袋,青青竟然变回了真身。 我问青青是不是受了伤,青青说:“没有受什么伤,只是跟廖浩那个老鬼激战,耗损了大量灵力,需要好好休息几天!” 第一百九十六章 故人来 又是一年的年三十。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年夜饭。 青青在卧室里休息,没有出来。 库瘸子和王保长也没有来,老爷子去请他们的时候,发现库瘸子家里房门紧闭,一打听才知道,库瘸子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带着王保长匆匆忙忙出了门,直到年三十都没有回来。 自从我的鼎力推荐以后,现在王保长也终于迎来了人生新篇章,俨然成为了库瘸子的得力助手,跟着库瘸子走乡串邻,活儿越来越多,日子也越来越好,再也不会像之前一样挖米缸,喝稀饭了。 毫无疑问,库瘸子半夜带着王保长急匆匆出门,一定是哪里出了急事,请库瘸子去救场。 但是按照老爷子所说,这前后已经有半个月时间,库瘸子和王保长都还没有回来,他们这是碰上了相当棘手的事情吗? 半个月都搞不定的事情,看来情况颇有些严重啊。 我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心里瞎担心也没有用,只能祈祷他们能够平安归来。 我记得上一次库瘸子来家里过年的时候,还用五鬼搬山之术,请我们吃了一顿丰富的大餐。 今年我们的团年饭准备的非常丰盛,但库瘸子和王保长却没有来。 吃过团年饭,看了下春节联欢晚会,觉得索然无趣。 本来我想提前回屋睡觉的,但是老爸拉着我,让我去把鞭炮挂在大门口,待会儿零点的时候去放炮。 老爸今年特意买了一捆大鞭炮,每当年三十这天晚上,农村里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放炮。 一来可以赶走前一年的晦气;二来可以吓跑家里不干净的东西;三来祈福新的一年红红火火,顺顺利利。 我把鞭炮挂在门上,等到零点的时候,我划燃一根火柴,点燃鞭炮。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鞭炮声声,火光闪烁,映红了我们的脸。 与此同时,整个红旗村,四面八方全都响起了鞭炮声,此起彼伏,非常热闹。 鞭炮声中,我在心里默默许愿,希望新的一年家人平安,一切顺利。 年三十一过,就开启走亲访友的模式。 所谓走亲访友,说白了就是换着地儿吃吃喝喝,就像转转宴会一样,今天在这个亲戚家里吃,明天在那个亲戚家里吃,大家轮流请客,一直吃到年假结束,然后各自收拾好行囊,重新踏上新一年的征程。有人回到城里,继续早九晚五;有人背上行囊,继续漂泊异乡。 我对这种吃吃喝喝不太感兴趣,而且农村里亲戚太多,有些亲戚我都很少见到,甚至从未看见过,坐在一桌吃饭,也没有什么话题,所以我宁愿自己待在家里。每天睡到自然醒,想吃什么就做点什么,反正有青青陪着我,也不觉得孤单寂寞。 这天晚上,我正在厨房里弄蛋炒饭,就听见门口的小黄汪汪叫个不停。 我从灶房里走出来,想要看看谁来了,按照小黄的习惯,只要有外人进入自家院子,它就会汪汪提醒我们。 走出灶房,就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 我面上一喜,双手在围裙上面搓了搓,跟那两人挥手打着招呼。 那两人不是别人,正是库瘸子和王保长。 库瘸子一瘸一拐的走在前面,王保长跟在后面。 虽然现在是深冬,天气寒冷,但两人的衣着都比较单薄,给人一种风尘仆仆的感觉。 我赶紧把库瘸子和王保长邀请进屋坐下,给两人倒上茶水:“库大仙,你俩怎么来啦?头几天去请你们吃团年饭,结果你们又没在家……” 库瘸子喝了口热茶,点点头:“听说了,所以我们特意来看看你!你爸妈他们呢,还有老爷子呢?” 我说你们来的真是不巧,这两天他们走亲访友去了,暂时没有在家。 库瘸子冲王保长扬了扬下巴,王保长提起两大袋腊肉排骨放在桌子上,说是给我送的年货。 我说:“你们来就来了,大家都是老熟人,何必破费呢!” 王保长嘿嘿笑着说:“不破费!不破费!都是别人送的,我们专门给你留了一份!” 我一边说着谢谢,一边招呼青青,把桌上的年货提到灶房里去放着。 王保长伸长鼻子嗅了嗅,舔着嘴唇问我是不是在做饭。 我猛地一拍脑袋,这才想起问他们:“你们还没吃饭吧?” 王保长笑嘻嘻的说:“这不废话嘛,快去弄点吃的,有酒吗?大过年的,咱们还是喝两杯!” “有!有!有!稍等,今儿个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弄两个下酒菜!”我安顿好库瘸子和王保长,急急忙忙走进灶房。 腊肉下锅煮熟,捞起来切片,准备用笋干炒腊肉;腊排也放沸水里煮着,咕噜咕噜冒着泡,肉香扑鼻,令人垂涎三尺;再煮上一个青菜汤,炒了两个小菜,一桌还算丰盛的晚宴就做好了。 王保长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哈喇子都快滴在桌子上:“香!真是香!杨程,手艺不错嘛!” 我从柜子里取出白酒,我说这都是些简单的家常便饭,炒几个小菜没有问题,但是弄硬菜的话,我这点水平还不够。 我给库瘸子和王保长把酒满上,堂屋里生着火炉,热呵呵的。 这两人对我来说,亦师亦友,我跟他们的感情还是相当深的,看见他们就像看见两个亲人一样,心里自然是很高兴的,掰着指头算算,自从去县城念高中以后,我也有小半年没见着他们了,此刻能够坐在一起,还是感觉相当亲切。 两杯酒下肚,大家各自寒暄了几句。 库瘸子问起我在学校里的情况,我跟库瘸子讲了讲笔仙的事情,库瘸子听得连连点头,摸着我的脑袋,夸赞我做得不错,比起以前,有了明显的长进。 我放下酒杯问库瘸子:“对了,库大仙,你们这次是去哪里做事情?怎么前前后后耽搁了大半个月呀?” 库瘸子还没说话,王保长就抢着说:“小子,你有所不知啊,这次我们可是碰上了一件大事儿呀!” 第一百九十七章 落凤村 在王保长的讲述下,我终于知道,这十多天时间,发生了一件极其诡异的事情。 事情得从一个名叫“落凤村”的地方说起。 落凤村原本叫做“落凤寨”,以前是一个苗寨,主要是一个苗人的聚集地。后来迁移了一部分汉人到这里,汉人跟苗人交融,逐渐形成了现在的落凤村,还算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村庄。 落凤寨这个名字的由来,还有一段传奇故事。 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人看见一只通体火红的凤凰,从天而降,坠落在村寨里面,所以取其“落凤”二字,意指“落下的凤凰”。 凤凰为华夏民族的吉祥物,自从凤凰落在村寨以后,村寨里便渐渐流传开有宝藏的传说。 后来越传越玄,说是藏宝的地点,就是凤凰坠落的地点,但是那只凤凰究竟坠落在哪里,也没人说得清楚。 后来,落凤寨变成落凤村,村子里依然有关于宝藏的传说。 且说,落凤村里有个姓吕的中年男人,家中排行老四,大家叫他吕老四。 吕老四的祖上算是地主,给他留下的家业比较丰厚,再加上此人很有生意头脑,在村里率先开发养殖业,养黑山猪,对外宣传原生态黑山猪,卖的十分红火,因为现在的人就喜欢吃点“原生态”的东西。 很快,吕老四就赚了不少钱,后来又承包山头,栽种果树,大力拓展果树种植,又成了远近闻名的水果大王。 吕老四这些年挣了不少钱,足以称得上是落凤村的首富。 他是村里第一个盖小洋楼的人,还盖那种欧式风格的小洋楼。 他的小洋楼在落凤村里非常显眼,犹如鹤立鸡群,算得上是落凤村的地标建筑。 吕老四也是村里第一个开上私家小车的人,那个年代的私家车还很少,普通家庭几乎不可能有车,只有一些机关单位才有小车配置。 那时候吕老四就买了一辆红棕色的桑塔纳小车,招摇过市,引来不少人羡慕的眼光。 人们对他的称呼自然而然也变得尊敬起来,凡是认识他的人,都喊他一声“吕四爷”。 这吕四爷的生活虽然过得非常风光,但是他的情感生活却有些坎坷。 早些年死了老婆,也没留下一儿半女,人到中年都还是一个寡家孤人,也没有香火传承。 头几年,吕四爷还觉得没什么,反正手里有钱,到处都可以玩女人。 但是每次回到家里,面对空荡荡的小洋楼,孤独感就会油然而生。 而且,年纪越大,对家的那种渴望就越强烈。 再加上农村人都很讲究延续香火,吕四爷放着这么大的产业没人继承,他这心里也是空落落的。 要是他哪天双脚一蹬归了西,他这么财产归谁呢?难道无偿捐赠出去吗? 后来,经人介绍,吕四爷认识了一个寡妇。 寡妇姓许,小名一个“英”字。 许英年纪并不大,也才三十出头,前几年老公在工地上做活,出了安全事故死了,留下她一个人。 其实,以为吕四爷的财富和地位来说,要想找个女人并不难,光是他在风月场所的那些老相好,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 找女人不难,但是要想找个过日子的女人却很难。 吕四爷心里很清楚,外面那些女人,一大半以上都是冲着他的钞票来的,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而且外面那些女人比鬼还要精,万一骗他一大笔钱就跑了,他还得不偿失。 许英长相并不算漂亮,只能算一般,勉强过得去,跟外面那些狐狸精比较起来,自然是没有太大的优势。 但是吕四爷看中了许英两点,第一点,许英勤俭持家,非常淳朴,这一点受到很多人的肯定和赞扬,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很会持家过日子的女人,吕四爷人到中年,耍也耍够了,他想要的,也就是一个过日子的女人,能够当他的贤内助,帮他把家里的事情安顿好。 当然,第二点更为重要,那就是许英跟前夫没有子女。 如果有子女的话,一旦许英跟吕四爷结了婚,吕四爷的财产多多少少会被分割,对于吕四爷这种生意人来说,帮别人养孩子绝对是一桩亏本买卖。 但好就好在许英没有子女,孑然一身,如此一来,他和许英生个孩子的话,他们就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他也不怕许英会有二心。 所以,这关键的两点吕四爷都很满意,于是就托人上门给许英提亲。 许英才三十出头,年纪也不大,没有丈夫的日子也是相当空虚寂寞。 吕四爷又有钱,也没有子女,她嫁过去,日子应该不会太差,所以许英也没有多说什么,很爽快的同意了这门亲事。 吕四爷找人算了算,选了个年前的黄道吉日准备办喜事。 虽然是二婚,但是基于吕四爷的名气和社会地位,他还是准备在落凤村,风风光光办一场婚礼。 有钱人最怕的事情,就是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农村里有个风俗,但凡过年或者家里有喜事,就喜欢修缮房子。 在外面打工挣了钱,过年回来缝缝补补,把旧房子改造的漂亮一点;家里要娶媳妇,把老屋推了,重新改造,因为新人一定要住新房。 按理说,吕四爷本来就住着一幢漂亮的小洋楼,并没有什么可以修缮的地方。 但吕四爷不差钱,所以还是想折腾一下。 于是他请来几个工人,让工人帮忙把他家的后院再往外扩展一下,修成一个大花园,美其名曰让他以后的儿子有个宽敞的活动空间。 屋子后面反正也是吕四爷自家的土地,有钱任性,谁也管不着。 几个工人把围墙推了,往外面的土地扩建花园。 修房子之前,先得挖土打地基,还要在地下埋管道挖沟渠。 由于临近过年,不容易请到工人,吕四爷花高价才请来四个工人,夜以继日的帮他赶时间修花园。 他给工人们下达的命令是,必须要赶在他成婚之前竣工。 第一百九十八章 大红棺材 这天晚上,寒风呼呼,吕四爷去城里准备婚礼用品去了。 四个工人加班加点,放着两盏风灯在地里干活。 突然,其中一人的锄头挖下去,发出咣当一声响,像是挖到了什么东西。 那人凭借经验判断说,地底下面有东西。 其他人一听这话,立马生出好奇心,大家都在猜测什么东西会埋得这么深。 工人甲笑呵呵的说:“咱哥几个不会挖到传说中的宝藏了吧?” 落凤村自古以来便有宝藏的传说,所以此人第一想到的就是宝藏。 工人乙就说:“拉倒吧,你还真相信村子里埋着宝藏呢?要是真有宝藏,这么多年,早都被人挖出来啦!” 工人丙插话道:“你俩也不要瞎嚷嚷,加把劲,挖出来不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吗?” 四人甩开膀子,不停的挥舞锄头,很快就挖出一个大坑,藏在地底下面的东西出现在他们眼前。 工人丁兴冲冲的举起风灯,往土坑里一照,妈呀叫唤一声,吓得脸色苍白,风灯都掉在地上摔灭了。 其他三个工人看着坑里的东西,脸色也不太好看。 一阵冷风吹过,各自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他们仿佛被人当头浇了盆冷水,刚才的兴奋劲全都烟消云散。 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土坑里面,竟然横亘着一口红漆大棺材! 黑夜中,鲜艳艳的大红色,格外刺目。 我们都知道,棺材通常都是黑漆棺材,很少见到大红棺材。 按照农村里的说法,红棺镇邪,大红棺材里面装殓的,多半都是邪物。 所以农村里碰上大红棺材,是一件非常忌讳非常倒霉的事情。 这口大红棺材保存的相当完好,表面的红漆还没有脱落,刻着一些古老的纹饰图案。 四个工人也不是考古学家,自然也看不懂那些图案是什么意思。 棺材的四个角还包裹着青铜铸造的铜皮,铜皮泛着阴冷的光,每块铜皮上面都刻着一个凶神恶煞的鬼头,显得诡秘森森。 四个工人站在土坑边上,呆立了半晌,谁都没有动弹。 半晌,工人甲很不爽的抱怨道:“妈的,这大过年的,居然碰上一口大红棺材,真是晦气!” 工人乙说:“现在怎么办?难道丢下活儿不干了?” 工人丙说:“我建议暂时缓一缓,等明天吕四爷回来了再做定夺,这口棺材毕竟是吕四爷的地里挖出来的,万一里面埋着吕家的祖先呢?” 工人丁说:“我看不像,八成吕四爷都不知道他家地里埋着一口棺材。他若是知道这件事情,肯定会提前知会我们一声!” 如果这口大红棺材不是吕家埋葬的,那就是很久以前埋葬的,只是没有挖到这块地,所以在这之前都没有人知道。 四个工人没敢再动,摸出一点花生米和老白干,坐在土坑边上吃吃喝喝起来。 热辣辣的白酒一下肚,这人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工人丁突然提议说:“哥几个,要不咱们把这口棺材弄出来怎么样?” 工人丁的提议立马遭到工人甲和工人乙的反对,这两人就说:“你没听说过大红棺材镇阴邪吗?这大红棺材里面多半都装着邪物,若是打开棺材,岂不是把棺材里的邪物放了出来?” 工人丁吐着花生壳,咕咚咚灌了口白酒,乜了工人甲和工人乙一眼:“胆小鬼!你俩可真是胆小鬼!万一棺材里面藏着什么宝贝呢?我们若是不开棺,岂不是错过了发财的好机会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说到“发财”,四个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一直沉默不出声的工人丙,此时也附和道:“我同意这个提议!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要想发财,没有冒险精神怎么行?你们想想,这口棺材肯定是很久以前的,以前的人下葬,都会在棺材里放入很多的陪葬品,像是一些金银玉器什么的。这口棺材年代久远,里面的陪葬品自然是相当值钱的!” 四人你一句我一句,最后,终究还是抵不过内心的贪恋,于是决定开棺。 开棺之前,四人把瓶子里的老白干轮流着喝光,在酒精的刺激下,四人也暂时忘记了恐惧。 他们相互约定,这件事情一定要守口如瓶,不能让第五个人知道。并且也不能让吕四爷知道,因为这口棺材毕竟是从吕四爷的地里挖出来的,如果吕四爷得知这个消息,无论到哪里说理,这口棺材都归吕四爷所有。到那时候,棺材里的所有陪葬品,自然也归属于吕四爷。 四个人还像模像样的找了两支香线蜡烛,在土坑边上点燃,然后四人并排在一起下跪发誓。发的誓言很毒,谁走漏风声,谁就全家死绝。 发完誓以后,工人甲和工人乙带着准备好的尼龙绳,滑入土坑里面,用绳子把大红棺材捆绑起来,然后架起木棒。 两个人在下面抬,两个人在上面拉。 大红棺材看着很大,但实际并不算重,四个人费了一番劲,还是把棺材从坑里抬了出来。 四人出了一身臭汗,风一吹,背心里湿冷冷的。 但是四人的心里,此时却是火热滚烫的。 他们的瞳孔里面,已经绽放出五光十色,仿佛只要打开这口棺材,他们的人生立马就会发生改变。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四个人一番摸索,东摸西搞,最后还是成功打开了大红棺材。 棺材开启,四个人分站在棺材四周,一时间还不敢上前。 最后还是工人丁按耐不住,拎着风灯走上去,照向棺材里面。 他们原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棺材里很可能一具白骨骷髅,或者是一具腐烂的尸体。 但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大红棺材里面竟然空荡荡的,没有尸体,没有白骨,也没有陪葬品。 四个人面面相觑,满脸失望之色,刚才的兴奋感和紧张感顿时荡然无存。 没想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挖出来的竟然是一口空棺! 第一百九十九章 死人衣 空棺?! 为什么是空棺?! 棺材里面居然连一具尸体都没有,简直是白瞎折腾了。 四个工人相当沮丧,冒着这么大风险,原本指望着发笔横财,没曾想到棺材里居然什么东西都没有,四人都有种被耍了的感觉。 木然站立半晌,四个人一合计,干脆把这口棺材拆下来烧掉算了。第一,毁棺灭迹,烧掉棺材,明天吕四爷回来,只要他们不说,吕四爷也就不知道棺材这件事情。如果不毁掉棺材,把棺材放在外面,吕四爷看见棺材,肯定不会相信这是一口空棺,说不定还怀疑他们偷盗了棺材里的陪葬品。第二,大红棺材本来就邪得很,烧掉棺材,也就是烧掉邪东西,心里多少会求得一些安慰。 于是,四个人一不做二不休,说干就干,很快就用手里的工具,把这口棺材大卸八块,重新扔回坑里,然后点上一把火,准备把棺材烧掉。 就在这时候,工人甲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叫了声等等。 火光下,他赫然发现棺材的底板上面,竟然钉着一件衣服。 那件衣服薄如蝉翼,有些透明,就像面皮一样,被擀平了之后,钉在棺材底板上,所以他们刚才并没有发现这件衣服,还以为是一口空荡荡的棺材。 现在他们才知道,原来棺材并不是空的,偌大的棺材里面,就装殓着这样一件衣服。 四人赶紧起开棺材底板上的钉子,把这件衣服提了起来,除了薄一点以外,感觉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四人研究了半天,也不知道这件衣服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滑腻腻的,有点皮革的感觉,又有点像薄纱,很轻巧。 棺材里面没有装着尸体,而是装着一件奇怪的衣服,这是什么意思? 正所谓“红棺镇邪”,难道这件奇怪的衣服,竟然是一件邪物吗? 工人丙稍稍有点文化,他说:“依我看,这很可能是一个衣冠冢!以前兵荒马乱的,很多尸体都找不回来,没有办法,只有把死者生前的一些衣物装在棺材里面下葬。我看呀,这件衣服,很可能就是死者生前穿的一件衣服!” 工人乙说:“这件衣服的质量还挺奇特的,夏天穿在身上应该很凉快,你们谁要谁拿走?” 就算这件衣服质量再好,但终归是死人的衣服,谁会穿死人的衣服,那不是自找晦气吗? 四人摇了摇头,都没人要这件死人衣。 最后还是工人甲提议说:“这件死人衣装在大红棺材里面,指不准是什么邪物,反正留着也没用,不如一块儿烧了吧!” 其他人点点头,同意了工人甲的建议,于是他们把火点上,棺材板子本来就是木头的东西,很快就燃起大火,冒出滚滚浓烟,那件死人衣也被他们扔进了火里。 烧掉棺材,四人把坑埋了,就去不远处的工棚里休息。 第二天早上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四人都感觉不太舒服,最明显的症状就是身上瘙痒。 刚开始还以为工棚里有跳蚤,但脱下衣服一看,发现身上出现的红包,又不是跳蚤留下的“杰作”,就像是过敏一样,浑身长了很多包。 四人以为是过敏,但又找不到过敏源,昨天吃的东西也很简单,就是炖了锅土豆烧肉,不至于出现这种过敏症状。 后来,工人甲还专门去村里的卫生院拿了药,回来又吃又涂,但是症状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重。 身上的包块很快就溃烂了,流出的脓水腥臭刺鼻,而且那些包块逐渐变成了铜钱状,中间破个洞,隐隐能够看见里面还有米粒大小的白色小虫在蠕动。 四人又惊又怕,痛不欲生。 工人甲面露痛苦之色,声音颤抖的说:“不会是昨晚我们打开棺材,中了什么恶毒的诅咒吧?” 工人乙抱怨道:“我他妈叫你们不要开棺不要开棺,你们非要开棺,这是遭报应了呀!” 工人丙说:“你骂谁呢,昨晚开棺的时候,你们不也同意了吗?” 工人丁说:“别自己吓自己,凭什么认为是棺材带来的祸端?” 四人心烦意乱,喋喋不休的争吵着,这时候,恰逢吕四爷回来了。 吕四爷看见四人身上的病症,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询问四人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四人见无法隐瞒,只好把昨晚挖出大红棺材的事情,一五一十交代出来。 这口大红棺材,果然不是吕家祖宗留下来的,因为吕四爷都不知道自己的地里竟然埋着一口棺材。 看见四人病的有些严重,吕四爷赶紧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去卫生院打针治疗。 四个工人拿着钱,千叩万谢的走了。 吕四爷也是好奇自家地里怎么会埋着一口大红棺材,他一个人扛着锄头,翻开泥土,就看见被烧成焦炭的棺材板子。 在这堆焦炭里面,吕四爷居然发现了一件衣服。 吕四爷捡起衣服,拍了拍上面的泥土和灰烬,发现这件衣服材质奇特,拿在手里十分轻巧,而且薄如蝉翼,还有种半透明的感觉。 吕四爷突然回想起那四个工人跟他讲的事情,这件衣服不正是昨晚从棺材里挖出来的衣服吗? 四个工人昨晚嫌弃这件死人衣服晦气,当时是把衣服一起丢进火里焚烧的。 但是现在,令吕四爷没有想到的是,这件衣服经历了大火的洗礼,居然完好无损,根本没有一点被火烧毁的痕迹。 吕四爷的心里突突突一阵乱跳,连火都烧不烂的衣服,绝对是一件宝物啊! 试想想,就算是一件铁甲扔在大火里面,也会烧毁烧融了吧,但是这件衣服却毫发无损,实在是太奇特了,这不是宝贝是什么? 而且,一口棺材里面,什么都没有装,只装着这样一件衣服,更加凸显这件衣服的重要性。 吕四爷敏锐的察觉到,这件衣服材质特殊,肯定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吕四爷也认识一些收土货的江湖人物,他小心翼翼的把这件死人衣藏起来,准备回头找人来看看,估估价,作为一个生意人,他可不会错过任何发财的机会。 第二百章 衣服长进肉里面! 四个工人去了医院,但工程还没做完呀。 于是吕四爷又赶紧四处找人,花了比平时多三五倍的工资,又凑了几个工人继续开工。 这几个工人还算给力,终于赶在吕四爷结婚之前竣工。 吕四爷对此非常满意,还额外给了他们一些奖金,工人们拿着钱,欢天喜地回家过年去了。 作为落凤村的首富,吕四爷的婚礼肯定是非常隆重。 婚礼的排场很大,不仅请来十里八村最好的乡厨帮他操办婚宴,还从镇上请来歌舞团表演节目,吹拉弹唱,锣鼓喧天,好不热闹。 落凤村基本上所有人都得到吕四爷的邀请,因为吕四爷在村里的崇高地位,很多人都为能够参加吕四爷的婚礼感到荣幸,偶尔有人没收到邀请的,都感觉很自卑,不好意思出门。 吕四爷的小洋楼前后左右,但凡有空地的地方,全都摆上酒桌,粗略一算,起码有上百桌,搞得就像全村团年一样。 财大气粗的吕四爷,在隆隆的鞭炮声中,把寡妇许英娶回了家。 婚宴持续了一整天,等到宾客们全部散去,吕四爷这才醉醺醺的走回卧室。 卧室里布置的很喜庆,墙上贴着大红色的“囍”,床单被套全都是大红色的。 吕四爷冲了个澡钻进被窝,发现许英早已经洗的香喷喷的,在被窝里等着他了。 这两人也是干柴遇烈火,久旱逢甘露,好一阵亲热。 吕四爷抚摸着许英光滑的脊背,心满意足的问许英:“老婆,你怎么保养的这么好,肌肤竟然比少女还要嫩呢?” 许英虽然算不上很漂亮,但是那滑腻的肌肤真是让吕四爷回味无穷,让吕四爷仿佛有种征服少女的奇妙感觉,雄风大振。 许英笑着说:“不是我皮肤好,是你给我买的衣服好,又贴身,又滑手!” 吕四爷感觉有些奇怪,反问道:“我给你买的衣服?” 许英说:“是啊,被窝里的衣服,不是你给我准备的吗?很薄,质量很好,摸起来滑滑的,应该是一件高档睡衣吧?” 吕四爷一听这话,心里突突直跳,酒意立刻醒了大半。 许英嘴里所说的“睡衣”,哪里是什么睡衣,明明是他从棺材里捡回来的那件死人衣啊! 吕四爷记得,他之前是把死人衣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藏在床底下面的,但是许英却说这件死人衣是放在被窝里面的,所以她以为这是吕四爷给她准备的睡衣。 这是怎么回事? 这件死人衣难道长了脚,能自己从床下爬出来钻进被窝里面? 这件事情有些诡异,吕四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吕四爷虽然贪财,但对于死人的东西,多少还是有些忌讳,现在这件死人衣竟然穿在自己老婆身上,两人刚才还亲热了老半天,这让吕四爷心里感觉非常的膈应。 许英看见吕四爷神色不对,就问吕四爷怎么了。 吕四爷有苦难言,他也不好跟许英说这是一件死人的衣服,只好硬着头皮笑了笑:“呵呵,对,我专门给你买的高档睡衣,你喜欢吗?” 许英一脸幸福的说:“喜欢!这件衣服太棒啦,穿在身上就像没穿一样,我从来没有穿过这么高档的睡衣,谢谢!” 吕四爷尴尬的笑了笑,安慰许英早点休息。 许英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吕四爷躺在许英身旁,却有些辗转反侧,他始终想不明白,这件死人衣怎么会自己钻进被窝里的? 难道是有人恶作剧? 不可能呀,就连之前那四个工人,都不知道吕四爷从火堆里面捡回了这件死人衣,更别说会有人知道吕四爷把死人衣藏在床下。 再者,其他人也没有进入卧室的钥匙啊! 所以,思来想去,这件死人衣真他妈是自己跑出来的,怎能不让人心惊呢? 不过这件死人衣也真够神奇的,质感太好了,吕四爷居然摸不出来那是一件衣服,还以为许英的肌肤原本就是这样光滑细腻。能够把衣服做出肌肤的感觉,这件死人衣还真是一件宝衣啊! 躺在床上想了老半天,吕四爷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酒意涌上头,他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吕四爷还在睡梦中,却被许英推醒了。 许英面容焦急,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吕四爷打着呵欠爬起来,奇怪的问许英这是怎么了。 许英指着自己的胸口,带着哭腔说:“衣服……你昨晚给我买的那件衣服……脱不下来了……” 吕四爷一时没有听懂许英这话的意思,他反而笑着说:“开什么玩笑,衣服里面又没有胶水,怎么会脱不下来?” 许英却急得红了眼眶,使劲在胸口上扯来扯去:“我没有开玩笑,不骗你,衣服真的脱不下来了,因为衣服……衣服长进了我的肉里面……” 许英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这句“衣服长进了肉里面”一下子惊醒了吕四爷的瞌睡。 吕四爷翻身爬起来,凑到许英面前仔细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 许英没有说谎,那件死人衣竟然真的长进了许英的肉里面,就像一块完整的人皮,跟许英的身体融为一体! 许英的肌肤要稍稍黑一些,那件死人衣要白一点,只有凑近仔细看,才会看见许英的脖子位置,有那件死人衣的痕迹。 死人衣薄如蝉翼,跟许英原本的肌肤之间竟然严密无缝,就像是许英自己的皮肤一样,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件衣服,肯定是没法脱下来的。哪怕是用刀子,也没法将衣服和许英的肌肤分离开来。 虽然吕四爷很不愿意相信,但他不得不接受这个可怕的事实,这件死人衣竟然和许英的身体生长在了一起! 吕四爷倒吸一口凉气,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他恨呀,自己的一时贪恋,居然会害了新婚妻子。 昨晚吕四爷就觉得这件衣服有些诡异,但没想到会发生这种恐怖事情。 吕四爷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件死人衣要装殓在大红棺材里面,原来它真的是一件邪物呀! 第二百零一章 自杀剥皮 c事已至此,吕四爷也没有办法,衣服已经脱不下来了,总不能把许英的皮剥下来吧。 吕四爷心里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又不敢跟许英说实话,只能安慰许英,说这件衣服就算脱不下来也挺好的,至少皮肤变得如同少女一样滑腻。 许英哭了好一阵子,最终还是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是邪物毕竟是邪物,套在许英身上,吕四爷心里总觉得有些膈应,提心吊胆,生怕发生什么事情。 这天,吕四爷去城里跟人谈生意,一直到晚上才开着他的桑塔纳,疲惫不堪的回到家里。 远远地,吕四爷发现自家小洋楼黑灯瞎火,也没有一丝光亮,心里就有些奇怪,难道许英这么早就睡了吗? 吕四爷把车停在院子里,信步走进屋。 屋子里冷冷清清的,打开灯,餐桌上也是空空荡荡的,连一点饭菜都没有。 吕四爷忙了一整天,饭都没顾得上吃一口,此时肚子饿得咕咕叫唤,心里就有些窝火。 之前听人说,许英非常会持家,非常会照顾人,难道都是假的吗? 老公在外面奔波一整天,老婆不应该在家里备好饭菜,等着老公回来吗? 当男人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里,看到桌上有碗热气腾腾的饭菜,付出再多的艰辛都感到值得。 此时,看到冷锅冷灶的景象,吕四爷心里自然很不是滋味,心中暗骂这娘们跑哪里去了,饭也不做,这么早就睡觉去了吗? 吕四爷放下包,来到二楼卧室,敲了敲房门,喊了几声许英的名字。 但是卧室里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人。 吕四爷不由自主的蹙起眉头,许英是从隔壁村嫁过来的,在落凤村人生地不熟,自从结婚这些天以来,很少出门,今晚难道不在家?那她会跑去哪里呢? 吕四爷怀揣着好奇打开门,夜风吹过,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熏得吕四爷险些晕过去。 吕四爷情知不妙,立马打开卧室的吊灯。 当灯光亮起的一刹那,眼前的景象吓得吕四爷魂飞魄散。 许英死了! 死在卧室床上,头发凌乱,双目圆睁,死状无比恐怖。 吕四爷只看了一眼,便吓得瘫软在地上。 但见许英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把锋利的尖刀,胸口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血口,胸口位置的一大块人皮,都被尖刀割得翻卷起来。 许英右手握刀,左手还紧紧扯着胸口上翻开的人皮。 从许英的死状来看,是她自己用刀子划开胸口,想要扯下自己的人皮! 鲜血喷溅得到处都是,顺着床沿吧嗒吧嗒滴落在地板上,汇聚成一大片血迹。 有那么一瞬间,吕四爷以为自己误入了屠宰场。 也不知道在地上坐了多久,吕四爷才猛然惊醒,鬼哭狼嚎的朝村委会跑去。 很快,村委会就来了人,屋子里的血腥景象,让村委会的人都不敢迈进房间。 镇上的派出所连夜也来了人,经过现场的勘察分析,证明许英死于自杀。 人们都很奇怪,许英这才嫁入吕家短短几天时间,怎么会莫名其妙自杀呢?而且自杀的方式还如此残忍?当她自己剥下自己人皮的时候,她不会感觉到痛吗? 民警给吕四爷录了整整一夜的口供,吕四爷神情恍惚,有好几次他都差点把这件古怪衣服的事情交代出来,但为了明哲保身,他终究还是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 第一,如果他把衣服的事情说出来,警方肯定不会相信,说不定还以为他有神经病;第二,衣服是他从土坑里挖出来的,是他藏在自家床底下的,说到底,许英的死跟他脱不了干系,他极力想要撇清自己,所以对这件事情守口如瓶。 农村里就是这样,鸡毛大一点事情,不出半天时间,家家户户都会知晓。 许英自杀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落凤村。 吕四爷走在外面,都会招来很多异样的眼神,村民们都在背后头指指点点,悄悄议论,更有谣言说是吕四爷逼死了许英。 不管别人怎么问,吕四爷都绝口不提衣服的事情,他一口咬定,许英可能有精神疾病,那天正好碰上她发病,所以自己弄死了自己。 很多人也接受了吕四爷这个解释,毕竟按照常理来讲,就算你自杀,你也会选择一个简单快捷的方式,不会让自己承受那么多痛苦,但许英所选择的方式,简直是匪夷所思,恐怖到了极致,认定她是精神病患者貌似也没错,只有精神病人,才能做出残害自己的事情。 吕四爷自己心里知道,许英的死,还是跟他有关系。 所以,也许是为了弥补内心的愧疚,也许是害怕许英死后变成冤魂找他报仇,吕四爷不惜砸下重金,给许英办了一场风风光光,非常隆重体面的葬礼。这场葬礼的排场,比起之前他们的婚礼排场,也毫不逊色。 吕四爷专门花高价,请来十里八村一个德高望重的白事人主持丧礼。 这个白事人姓马,大家都叫他马白事,他们马家世代都是干这门营生的,专业可靠,据说还会一点门门道道的东西,所以在这一带很聪明,基本上大大小小的白事儿都是被马家承办了。 所谓白事人,也就是专门主持操办葬礼的人,因为职业需要,常年穿着一身白衣示人。 白事人帮人办后事,断阴阳,在农村里是很受人尊重的。 说到底,这白事人多多少少还是跟阴阳先生有点关联,只是他专注于葬礼。不像库瘸子他们这种阴阳先生,降妖除魔,黑白喜事,什么活都接。 马白事已经年过半百,从事白事人这门职业已经有三十年了,经验丰富,口碑也非常好。 马白事来到吕家,便指挥人手,在吕四爷的后花园里面,用白布幔帐搭起了灵堂,然后把许英的尸体放置在灵堂里面。 吕四爷这座后花园,原本是为了结婚专门修建的,没想到这里却成为放置许英尸体的地方。 人生境遇,实在是令人不胜唏嘘。 第二百零二章 白事人 虽然这些年大多数地方都已经全面推行火葬,但是在一些偏远山区,还是热衷于土葬。 因为从中华民族的信仰来说,始终讲究“落叶归根”,叶子就算枯萎了,最后也得落进土里腐烂。 为了显示自己的诚心,吕四爷请镇上最好的棺材匠,用最贵的木材,给许英打造了一口上等棺材。 但是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吕四爷执意让工匠把棺材弄成大红色。 吕四爷跟人解释,红棺镇邪,许英死的有些邪门,所以特意打造一口大红棺材,镇住她的邪气。 吕四爷虽然跟人都是这么说的,但他心里清楚,他之所以打造这口大红棺材,其实不是为了镇住许英,而是为了镇住许英身上的那件古怪衣服。 如果之前吕四爷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许英的死,已经铁板钉钉给他证明了,那件衣服绝对是一件邪物! 许英虽然是自杀,但是却自杀的非常邪门,她知道那件衣服无法脱下来,就算再怎么不舒服,也断然不会疯狂到用刀子剥下自己的人皮,把那件衣服弄下来吧? 所以吕四爷认为,许英肯定是穿上那件衣服以后,可能受到衣服的影响,从而产生了疯狂的行为。 也许直到许英悲惨死去,她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件古怪衣服在出土以前,就是装殓在大红棺材里面的,吕四爷不敢造次,只能把衣服重新装回大红棺材里面,以免惹火烧身。 当天晚上,作为白事人,马白事自然是要留在灵堂里面的。 因为许英死的有些邪门,所以马白事半夜还要对许英的尸体做法,消除她的怨气,让她能够入土为安。 许英死在卧室的床上,吕四爷不敢回卧室睡觉,那张满是鲜血的床,他怎么躺的下去?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许英惨死的画面在飞舞,就像刀子一样切割着他的神经。 于是吕四爷强撑着困倦,跟着马白事一起守灵。 马白事准备了很多东西,绕着棺材走了一圈,往棺材里撒入很多糯米。 接着,马白事左手端着水盆,右手拿着槐树枝,用树枝蘸着水,轻轻拍打在许英的尸体身上。 槐树聚阴,用槐树枝拍打尸体的目的,就是让槐树枝把尸体的怨气吸走。 忙完这一切,马白事在棺材前面盘膝坐下,开始咿呀咿呀的诵经。 吕四爷听得昏昏欲睡,虽然他很不想睡觉,但他这两天实在是心力交瘁,疲惫不堪,玛马白事的诵经声就像催眠曲,很快就让吕四爷睡着了。 “老吕!快醒醒!老吕!” 村长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灵堂里,把吕四爷摇醒了。 吕四爷睁开眼睛,发现外面已是天光大亮,空气中还飘荡着氤氲的白雾。 看见村长,吕四爷有些意外,就问村长怎么会在这里。 村长说:“马白事出事了,你还有心思在这里睡大觉呢!” 马白事出事了?! 吕四爷怔了怔,随即扭头往灵堂里面看去,但见灵堂里面空空荡荡的,哪里还有马白事的踪影? 吕四爷隐约记得,昨晚他闭眼睡着的时候,马白事还在诵经呢,但现在却说马白事出事了。马白事自己都是白事人,他也会出事? 吕四爷心里有些慌乱,立即问村长,马白事到底出什么事了? 村长深吸一口气,贴着吕四爷的耳朵说:“马白事……死啦!” 听闻马白事死亡的消息,吕四爷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他不敢置信的张大嘴巴,身躯疯狂的颤抖,这是怎么回事?马白事是他请回来帮许英主持葬礼的人,怎么马白事也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呢? 吕四爷拉着村长,问马白事人在哪里,是怎么死的? 村长眉头紧蹙,神情凝重的说:“大清早,有人发现马白事站在村委会门口,手里拿着一把尖刀,把自己的胸口划开老长一道口子,然后在那里剥自己的皮,剥着剥着就死了!” 吕四爷听得浑身发抖,心底不由自主升起一阵恶寒。 马白事竟然拿着刀在剥自己的皮,他的死状,岂不是跟许英的死状一模一样吗? 如果许英的死是因为那件古怪的衣服,那马白事难道也是因为衣服而死吗? 吕四爷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跑到棺材边上,踮着脚尖往里一看。 吕四爷目光灼灼,在许英的尸体上扫来扫去,他很快便有了惊人的发现,原本长在许英身上的那件衣服,居然不见了! 那件死人衣跑到哪里去了,不会是马白事穿走了吧? 吕四爷正自恐慌的时候,几个村委会的人,用废弃门板抬着马白事的尸体来到灵堂。 马白事的尸体表面盖着一块破布,吕四爷颤巍巍伸出手,鼓起勇气,才敢揭开那块破布。 破布揭开的一刹那,吕四爷顿时呆若木鸡。 马白事的死状跟许英如出一辙,非常凄惨,自己用尖刀划开胸口,剥开自己的人皮。 吕四爷看得很仔细,他惊恐的发现,那件死人衣此时正紧紧的包裹在马白事身上。 吕四爷只觉天旋地转,若不是村长在后面及时搀扶着他,他肯定昏倒在地上。 他想不明白,这件死人衣怎么会跑到马白事身上? 死人衣原本是跟许英的身体长在一起,马白事不可能把死人衣从许英身上剥下来,所以唯一的可能是,死人衣自己离开了许英的身体,然后“盯上了”马白事。 天呐,这是一件要命的死人衣啊! 马白事德高望重,干白事这门营生三十余年,没想到最后竟然死的如此蹊跷诡异。 派出所的民警又来了,鉴定的结果依然是自杀。 但是马白事的死,却在落凤村里炸开了锅,白事人帮忙办白事,结果当天夜里奇怪暴毙,对于农村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爆炸性新闻。 一时间,落凤村里谣言四起,人心惶惶,村民们都在私下议论,说吕四爷家里肯定是撞了邪,或者中了什么死亡诅咒。 原本受人敬仰的吕四爷,一下子成为众矢之的,遭到村民们的排挤。 没有人敢跟吕四爷打交道,村民们都把吕四爷当成“死神”,谁跟他打交道谁就得死。 村长找到吕四爷,劝吕四爷赶紧去请一个阴阳先生回来看看。 吕四爷也知道这件事情邪门的很,不找个懂行的阴阳先生回来,怕是没法解决了。 第二百零三章 人皮尸衣 估计普通的阴阳先生,都没法搞定这件古怪的死人衣。 所以吕四爷到处托人找关系,最后竟然联系上了库瘸子,可见库瘸子现在的名号还是相当响亮的。 吕四爷出手阔绰,直接许诺了一笔重金,于是库瘸子便连夜带着王保长出发前往落凤村。 抵达落凤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吕四爷早已让人备好酒菜,为库瘸子接风洗尘。 赶了一整夜的路,库瘸子和王保长也是又累又饿,当下也不客气,直接风卷残云,把那桌酒菜吃了个干干净净。 吃饱喝足,听吕四爷从头到尾讲完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库瘸子也是相当震惊,没想到世上居然还有这般邪物。 吕四爷带着库瘸子他们来到后院,后院灵堂还没有撤,一口醒目的大红棺材放在灵堂中央,里面装着许英的尸体。 大红棺材旁边放着一块门板,上面覆盖着一床白色的裹尸布,里面包裹着马白事的尸体。 王保长拔出桃木剑,站在边上掠阵。 库瘸子小心翼翼掀起裹尸布,就看见马白事鲜血淋漓的尸体。 马白事双眼鼓得老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他送了一辈子死人,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死得这般凄惨。 马白事的胸口被尖刀割开了一条大口子,皮肉都翻卷起来,露出里面白森森的胸骨和内脏。 血腥味冲天,王保长只看了一眼便忍不住了,借口上厕所,结果跑到厕所里吐了个昏天暗地,把刚才吃进肚子里的酒菜全都吐了个干净。 库瘸子绕着马白事的尸体走了两圈,摸着下巴思忖半晌。 这件死人衣是个邪物,现在首要的问题,是要把死人衣从马白事的尸体上剥离下来。 吕四爷提出一个法子,他说去请村里最好的屠户,用精湛的刀技,把死人衣从尸体上剥离下来。屠户的刀法相当厉害,平时用刀子割猪皮,能把猪皮层层切割剥离。 但是吕四爷的提议却被库瘸子否决了,库瘸子说这件死人衣是邪物,对付邪物就要用特别的法子。 库瘸子思忖片刻,就让吕四爷去村里弄点黑狗血回来。 吕四爷立即花重金,买了一条大黑狗,牵到屠户那里放了血,提了满满一桶新鲜热乎的黑狗血回来,腥臭难闻。 库瘸子二话不说,拎起那桶黑狗血,对着马白事的尸体,当头淋了下去。 马白事浑身沾满黑狗血,现场看上去极其血腥。 说来也怪,当这一桶黑狗血泼洒在马白事尸体表面的时候,包裹在尸体上的那件死人衣,突然滋滋滋的冒起白烟,就像被什么烧灼了一样。 这时候,就连马白事的尸体也动了起来,如同触电般颤抖,不断撞击着身下的门板子,发出咚咚咚的声响。 眼前这诡异的一幕,吓得吕四爷脸色惨白,掉头跑出灵堂。 库瘸子看了王保长一眼,问他愣着做什么。 王保长这才如梦初醒,伸手从携带的背包里面,摸出一根封魂钉,对准马白事的眉心中央,用力拍落下去。 那封魂钉是用桃木做成的,约有一寸来长,封魂克煞。 封魂钉一拍下去,马白事的尸体立即停止了动弹。 库瘸子摸出七张黄符,出手如电,按照北斗七星的布局,将七张黄符依次贴在马白事的尸体表面,然后手指捏了个法诀,指着马白事尸体身上的那件死人衣,厉声大喝:“孽障,还不起来吗?” 刹那间,七张黄符上面的符咒图案同时亮起,那件死人衣竟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 在王保长惊讶的目光中,那件死人衣迅速从马白事的身上剥离下来。 这时候,一股阴风突然倒灌进灵堂里面,那件死人衣借风飞离马白事的身体,想要飞出灵堂。 库瘸子目光如炬,大喊一声:“别让它跑啦!” 王保长跟着库瘸子这么长时间,也是实实在在进步了许多。 但见王保长踏前一步,身如弓弦,猛地飞掷出手中的桃木剑:“孽障,哪里逃?!” 桃木剑化作一道精光,凌空飞过去,穿透了那件死人衣,将死人衣钉在灵堂的门柱上面。 半透明的死人衣,就像一个大塑料口袋,挂在门柱上面随风轻轻摇摆。 库瘸子给了王保长一个赞许的眼神,夸奖他做得不错。 吕四爷看见门上的死人衣,也不敢伸手去摸,就问库瘸子是不是搞定了。 库瘸子没有说话,信步走到门柱下面,凝神观察那件死人衣。 半晌,他回头问吕四爷:“你知道这件死人衣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吗?” 吕四爷摇了摇头:“不知道!反正我总觉得材质很奇特,摸着滑腻腻的,就像少女的肌肤一样嫩,而且薄如蝉翼,中间几近透明,该不会是用什么蚕丝织成的吧?” “蚕丝?!”库瘸子冷笑两声:“吕四爷,你也真是胆大,这根本就是一件人皮尸衣,你居然还当成宝贝藏起来!” “什么?!人皮尸衣?!” 吕四爷狠狠打了个冷颤,脸上的鸡皮疙瘩骤起,不敢置信的望着那件死人衣,牙关止不住咯咯咯的颤抖:“人……人皮尸……尸衣?这件衣服……是用人皮……做成的?” 库瘸子点点头,把吕四爷拉到门柱下面,让他逆光仔细看这件死人衣,果然看见死人衣表面,有很多细小的孔洞。 库瘸子说:“看见了吗?这些密密麻麻的孔洞,就是人皮上面的毛孔!” 吕四爷的脸色苍白如纸,没有半点血色。 他怔怔地看着门柱上的死人衣,突然扬起手掌,啪啪啪,重重给了自己几巴掌,把自己的鼻血都扇了出来。 吕四爷的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悔恨,他若是早知道这是一件人皮尸衣,就是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有半点贪恋呀! 吕四爷战战兢兢的问库瘸子,怎么解决掉这件人皮尸衣。 库瘸子告诉吕四爷,尸衣上的邪煞之气暂时被镇住了,现在用火烧这件尸衣,就能把尸衣烧掉。 第二百零四章 铜钱咒 吕四爷听从库瘸子的吩咐,赶紧去后院里点燃一堆篝火。 库瘸子提着人皮尸衣走到火堆前面,随手往火堆里扔了进去。 很快,人皮尸衣就被火焰吞噬,烧得噼啪作响,冒起滚滚黑色的浓烟,腥臭刺鼻。 短短几分钟,那件人皮尸衣就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什么都没有留下。 吕四爷满脸欣喜,对着库瘸子三叩九拜,把库瘸子当成自己的救命恩人。 但是,库瘸子却给吕四爷泼了盆当头冷水。 库瘸子面色凝重的说:“事情还没有结束!” 吕四爷大张着嘴巴,脸上的笑容渐渐变得僵硬:“还没有结束?人皮尸衣不是已经烧毁了吗?怎么还没有结束?” 库瘸子乜眼看着吕四爷:“你忘记那四个工人了吗?” 吕四爷猛地一拍脑袋,这才想起之前挖出人皮尸衣的四个工人,当时吕四爷看见他们浑身流脓长疮,立即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去卫生院治疗。这么些天过去,吕四爷都快忘记这件事情了。 吕四爷诧异的问:“难道他们的怪病,也是因这人皮尸衣而起?” 库瘸子点点头:“带我去见见他们,他们的病,寻常法子是治不好的!” 吕四爷赶紧带着库瘸子和王保长出了门,工人甲距离吕四爷的家最近,于是他们先去了工人甲的家里。 工人甲早些年离异,老婆带着孩子跑了,只剩他自己跟老母亲相依为命。 当库瘸子他们走进工人甲家里的时候,发现家里异常冷清,黑灯瞎火的,给人一种悲伤压抑的气氛。 灶房里飘出阵阵中草药的味道,不一会儿,就看见一个头缠方巾的老奶奶,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中药,颤巍巍的从灶房里走出来。 眼前这个老奶奶,就是工人甲的老母亲。 老母亲只认识吕四爷,并不认识库瘸子和王保长。 看见吕四爷,老母亲就很生气,情绪激动的要赶吕四爷走。 吕四爷说:“大妈,我今天是专程来看工人甲的!” 一提到工人甲,老母亲就开始抹眼泪,说工人甲快不行了,都是吕四爷害的,自从工人甲给吕四爷修房子回来,就染上了怪病,四处求医问药都治不好,什么偏方都试过了,也只能躺在床上等死。 库瘸子站出来,说他有办法治好工人甲的怪病,让老母亲带他进屋看看工人甲的情况。 老母亲也是没有办法了,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把库瘸子他们请进屋里。 屋子里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就像是猪肉腐烂的那种味道。 吕四爷一张脸憋得通红,实在忍不住,赶紧转身跑出屋外透气。 库瘸子皱起眉头,只见昏暗的房间里面,工人甲神色枯槁的躺在床上,一副病入膏肓,生命垂危的样子。他裹着厚厚的棉衣,阵阵恶臭竟然是从他身上飘散出来的。 看见老母亲,工人甲就说:“娘啊,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当儿子的不孝,你就让我去死吧!” 老母亲哭喊着说:“儿啊,这里有两位医生,说能治好你的病,你让他们看看吧!” 库瘸子和王保长走到床边,感觉恶臭熏人。 工人甲的眼神里露出一丝求生的欲望,他一脸乞求的看着库瘸子和王保长:“你们……真能治好我的病?” 库瘸子让工人甲脱下棉衣,工人甲咬咬牙,费力的脱下棉衣。 眼前的景象,把王保长吓得后退了三步。 工人甲的身上,遍布烂疮,那些烂疮就像铜钱的形状,已经溃烂成了血洞洞,里面还有蛆虫钻进钻出。 这时候,吕四爷正好从外面走进来,看见这一幕,顿时捂住嘴巴,转头跑出房间,嗷嗷大吐。 王保长问库瘸子:“怎么会这样?” 库瘸子眯着眼睛,神色凝重的说:“看上去像是一种诅咒,铜钱咒!” 王保长点点头:“确实有点像!” 库瘸子说:“铜钱咒应该是种在大红棺材里面的,当他们打开棺材的时候,就已经中咒了!” 工人甲见库瘸子竟然能说出他的病症,立马从床上爬起来,对着库瘸子磕头:“大师,活神仙,救救我吧,你能救我对不对?我还不能死,我要是死了,我老母亲一个人怎么办呀?” 库瘸子颔首道:“我会尽量救你的!这样,王保长,你跟吕四爷出去一趟,把那晚上的四个工人统统叫到这里,我给他们统一治疗!还有,回来的时候帮我弄几样东西!” 王保长点点头:“师父,你说!” 库瘸子掰着指头吩咐道:“鸡屎白,最好是三彩公鸡拉出来的;槐树叶,采摘最嫩的叶芽带回来!” 农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鸡,鸡屎到处都能找到,但是鸡屎白却不容易找到,所谓鸡屎白,就是鸡屎里面的白色部分,这本来就极为稀少。 更为不易的是,三彩公鸡拉出来的鸡屎白。 公鸡虽多,但是三彩公鸡不好找,尾翎上面有三种颜色翎毛的公鸡,才能称作“三彩公鸡”,这种公鸡属于是公鸡里面的极品。 民间传说,修炼得道的三彩公鸡,日后就能飞升成为凤凰。 库瘸子需要的药引子非常奇怪,但是怪病就得奇药医,王保长不敢怠慢,立即领命而去。 工人甲说:“怪不得卫生院治不好我的病,原来我是中了诅咒呀!卫生院的医生说我们是皮肤病,让我们去城里的大医院检查。吕四爷给我们的医药费,在卫生院就用光了,哪里还有钱去城里。再说了,我们这个怪病,城里的医生也看不好。今日幸亏碰上您老活神仙,一眼就能看出我们的病症!” 天色黑尽的时候,王保长才气喘吁吁从外面回来。 虽然是大冬天,王保长也累出一身臭汗。 另外三个工人也跟在后面进了屋,库瘸子让他们脱下衣服看了看,病症都跟工人甲一模一样,那三人也是痛不欲生,早就有了自我了断的念头。今日听说有人能够治好他们的病,也是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赶了过来。 第二百零五章 鸡屎白,槐树叶! “师父,你要的东西,我跑遍了全村子,终于给你找回来了!” 王保长手里拎着两个塑料口袋,一个塑料口袋里面装着鸡屎白,一个塑料口袋里面装着槐树的嫩叶尖。 库瘸子点点头,把那口袋槐树叶递给工人甲的老母亲,让老母亲去烧一桶滚烫的沸水,把这些槐树叶放入沸水里面煮。 然后库瘸子又让王保长找来四个饭碗,每个碗里盛装着半碗清水。 库瘸子摸出四张黄符,依次点燃,将符灰分别融入四个碗里,原本的四碗清水,很快就变成浑浊的四碗符水。 工人甲抢先端起符水,就想仰脖喝下去。 库瘸子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让他不要着急,最重要的一味药材还没有放。 库瘸子指着那袋鸡屎白说:“这便是最重要的药引子!” 四个工人面面相觑,脸上露出怪异的表情,库大仙这是要让他们吃屎的节奏吗? 库瘸子打开口袋,浓浓的鸡屎味飘荡出来,王保长紧紧捏着鼻子,皱起眉头说:“我可能很长时间都不喜欢吃鸡了!” 库瘸子笑了笑,说鸡屎白的臭味这么浓郁,应该是三彩鸡的鸡屎白没错了。 王保长说,这三彩鸡真不好找,找遍了全村,最后才在村长家里找到一只。 那只三彩鸡长得非常雄壮,昂首挺胸,头上的鸡冠鲜艳夺目,就像王者一般,在院子里来回踱着步子,后面跟着一大群母鸡,仿佛是它的后宫佳丽。 三彩鸡虽然找到了,但是这鸡不拉屎呀,王保长就一直守在院子里。 三彩鸡始终不拉屎,王保长实在等不及了,跑去找了点泻药,趁着村长不注意,把那泻药给那三彩鸡灌了下去。 于是乎,三彩鸡开始疯狂拉屎,也不知道现在药效过去没有,要是活脱脱拉死掉了,村长可能会被气得半死。 库瘸子假装训斥了王保长一番,王保长摸着脑袋,嘿嘿笑道:“特殊时期,特殊手段!” 库瘸子让王保长拿来一把勺子,挖出一块鸡屎白,放进其中一碗符水里面,搅拌了几下,鸡屎白很快就在符水里融化开去,这碗神奇的药水,立马飘散出一股奇妙的味道。 库瘸子端起这碗药水,问那四个工人,谁先试试。 四个工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敢尝试。 如果他们不知道药引子还好,蒙头蒙脑就喝了下去,但现在他们却是亲眼看着库瘸子把鸡屎白加在符水里面,光是看着都觉得恶心,更别说喝下去了。 看见四个工人都不敢动,库瘸子就问他们:“你们不想治好身上的铜钱咒了吗?你们觉得是身体腐烂痛苦,还是喝一碗药水痛苦呢?” 工人甲咬咬牙,终于第一个站出来,他说:“我先喝!我被这铜钱咒折磨的受不了了,反正横竖都是死,就算这是一碗大姨妈,我也得干了!” 工人甲双手捧着碗,就像准备慷慨赴义的壮士,大喊一声:“干!” 然后一仰头,将这碗药水咕咚咚全都喝进肚子里。 那鸡屎白的味道实在是太臭了,工人甲喝下这碗药水,立马弯腰想要呕吐。 库瘸子眼疾手快,赶紧伸手捂住工人甲的嘴巴,叮嘱道:“千万不要吐出来,忍一忍,否则前功尽弃了!” 工人甲双手死死捂着嘴巴,蹲在地上,那副吃屎的痛苦表情,实在是没有词语来形容。 王保长问他:“味道如何?” 工人甲说:“能给我一碗白开水吗?” 库瘸子点点头,王保长端着碗,回身倒了一碗白开水走过来,递给工人甲。 工人甲迫不及待的伸手抢过那碗白开水,仿佛这是世上最美味的琼浆玉露,抱着碗,喉头咕咚咕咚响,一口气把这碗白开水喝了个底朝天,然后打了个饱嗝。 半晌,工人甲总算是缓过一口气来,他的脸上挂满冷汗珠子,就像经历了一件大事。 库瘸子又把剩下的鸡屎白,分成三等份,分别融化进三碗清水里面。 那三个工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副下定决心上梁山的表情,各自端起一个碗,喝之前三人还碰了一下杯。 喝完之后,三人的痛苦表情,比刚才的工人甲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保长给他们一人喝了一碗凉白开,这才慢慢缓过气来。 这时候,老母亲走进来告诉库瘸子,说沸水已经烧好了。 库瘸子跟着老母亲来到灶房,就看见一个大桶里面,咕噜咕噜冒着泡泡,热气腾腾,水里有很多的槐树叶在翻腾。 库瘸子让四个工人脱得精光光,挨个去大桶里泡澡,用这槐树叶浸泡过的水来擦洗身子。 工人甲第一个坐进桶里,一身的烂疮格外吓人,浑身遍布血洞洞,就像被子弹扫射过一样。 最恶心的是每个血洞洞里面,都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 说来也怪,当工人甲用水擦洗身子以后,那些烂疮里的蛆虫立马就死掉了,身体僵硬的从血洞洞里面脱落出来。 水面上很快就漂浮着很多的蛆虫和虫卵,看得人头皮发麻。 库瘸子询问工人甲感觉怎么样,工人甲脸上的痛苦表情慢慢舒缓,就连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来,脸上隐隐带着一丝惬意之色,他回答说:“感觉很舒服,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不痒了,也不疼了!” 约莫过了一刻钟,工人甲体内的蛆虫已经被清除得差不多了。 库瘸子让工人甲起来擦干身子,然后指挥王保长清理掉水面上漂浮的蛆虫,继续把水烧热,又让工人乙坐进桶里。 前后忙碌了一个多钟头,四个工人全都泡了一个澡。 王保长清理着桶里漂浮的蛆虫,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感觉身上瘙痒难耐,于是他也忍不住脱光衣服跳进桶里泡了个澡。 库瘸子让老母亲,给四个工人重新找来几套干净的衣服,并且叮嘱四个工人,回去以后,之前生病穿的衣服都不能再穿了,盖过的被子也不能再盖了,统统都得扔掉。 而且不仅是扔掉,还得全部烧掉,以绝后患。 第二百零六章 村史 四个工人点点头,在心里牢记库瘸子的叮嘱。 库瘸子对那四个工人说:“鸡屎白是内服,槐树叶是外敷,两副药方都给你们用上了,过不了几天,这铜钱咒自然就慢慢化解了,你们只需要回家好好休养即可,最好炖点鸡汤什么的补补身体!” 这四个工人,原本都准备好等死了,根本没想过他们的病还能被治好。更没想过会有库瘸子这样一个活神仙从天而降。 此时库瘸子帮他们解除了铜钱咒,这几人简直是喜极而泣,径直跪在地上,对着库瘸子三叩九拜,一口一个神仙的喊着。 按照王保长开玩笑的说法,当时那四个工人,就差没喊库瘸子干爹了。 当天晚上,为了庆祝重获新生,工人甲让老母亲帮衬着做了一桌酒菜,四人拉着库瘸子喝了一夜的酒。 库瘸子酒量惊人,一直喝到外面公鸡打鸣,脸上都没有醉意,倒是那四个工人,一个接一个昏睡过去。 直到天色亮起,库瘸子还吃了一碗面条,这才从工人甲家里走出来。 人皮尸衣烧掉了,四个工人的铜钱咒也解除了,事情到这里也就告一段落了。 但是对于库瘸子来说,事情还没有结束。 他的心里还有很多疑问,人皮尸衣从何而来?铜钱咒到底是什么人下的? 如果不追根溯源,同样的悲剧很可能还会在落凤村上演,所以,库瘸子想要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从根本源头去解决这件事情。 王保长曾劝过库瘸子,说事情既然已经圆满解决了,我们的工作任务也完成了,剩下的事情并不在我们的业务范围之内,何必再去折腾呢?马上就要过年了,拿着吕四爷给的这笔“出场费”,开开心心回家团年不好吗? 然而,王保长却被库瘸子狠狠训斥了一番。 库瘸子是个执着的人,当然,你也可以认为他是一个固执的人,他决定的事情,没人能够改变。 对于库瘸子来说,他认为这件事情做的并不圆满,他的心里并不是只装着人民币,更多的是装着天下苍生,黎民百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库瘸子的思想跟我们的思想是不一样的。 库瘸子让王保长带着钱回家过年,关于人皮尸衣的来龙去脉,他自己去打听。 王保长还是被库瘸子的执着精神打动了,决定留下来,跟库瘸子一起把事情彻底解决了再离开。 王保长既然尊称库瘸子一声“师父”,师父都没走,做徒弟的怎么能擅自抛弃师父回家过年呢? 于是,库瘸子带着王保长,开始在落凤村挨家挨户打听人皮尸衣的消息,试图找到人皮尸衣的源头。 按照库瘸子的分析,人皮尸衣很可能是一种巫术。 落凤村以前是苗寨,有很多苗人居住,而苗族自古就很盛行巫术。 所以,人皮尸衣,很可能是苗族的一种古老巫术。 巫傩文化源远流长,其中的奥妙,如今的科学根本无法解释清楚。 有了这个大概方向以后,库瘸子重点拜访落凤村里的一些苗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苗人。 村子里很多年轻的苗人都已经汉化了,他们对古老的落凤寨可能并不熟悉,所以只能询问一些老苗人,向他们打听一些古老的苗寨传说。 很多老苗人都向库瘸子证实,苗族的巫术是非常厉害的,除了传说中的蛊毒以外,下咒也是其中一种。 这些古老的巫咒,后来随着苗人的迁移,流传到东南亚各国,就形成了后来东南亚非常流行的“降头”。 换句话说,这些降头术,都是由苗族巫咒传承演变而来。 所以,之前四个工人所中的铜钱咒,也是苗族的一种古老巫咒。 以前的苗族巫师,会用铜钱咒来惩罚那些犯了重罪的人,让他们痛不欲生,最后在无法形容的痛苦中死去。 但是对于人皮尸衣,即使上了年纪的老苗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猜测人皮尸衣可能是出自某个巫师之手。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库瘸子坚持不懈的调查下,终于在一个老苗人的家里,找到了一本记载落凤寨的古老史书,相当于是一部村史。 这个老苗人的父亲,曾经做过苗寨里的大巫师,在村寨里拥有很高的地位。 大巫师要记载寨子里发生的重要事件,所以这本村史就到了老苗人的父亲手里。 老苗人的父亲,正好是落凤寨最后一任大巫师,在他之后,破四旧的革命活动席卷全国各地,古老的巫师传承基本上就在那个时候湮灭了。 以前的苗寨里面,每一座寨子都有一个大巫师,有的地方又叫做“大祭司”,在寨子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相当于现在的一村之长,村里所有大事小事都要经过大巫师的批准。 古时候的人都喜欢问天行事,尤其是少数民族,祭祀之风更甚。大巫师除了日常的生活管理以外,还要带头举行各种祭祀活动。他们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翻开这本已经起了霉灰的村史,库瘸子在村史里面,找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尘封往事。 大约在百年之前,落凤寨出现了一个天才巫师,名字简称“阿古”。 阿古年纪轻轻,便掌握了各种巫咒之术,很快成为村寨里的大巫师,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但是,造化弄人,老天爷为你开启一扇窗,就会为你关闭一扇门。 阿古虽然天赋异禀,聪慧过人,但他的容貌却是奇丑无比,生下来的时候,家里人以为他是一个怪胎,差点把他放入水缸里溺死。 后来还是奶奶一时不忍心,才留下阿古的小命。 阿古刚刚记事的时候,就被自己在水里的倒影吓了一跳。 当他获知自己的丑容以后,便不再以真面目示人,而是请工匠为他打造了一副生铁面具。 从此,阿古变成了一个铁面人,再也没有人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只知道他每时每刻都戴着一副冰冷冷的铁面具,连睡觉都不会摘下来。 第二百零七章 孽爱 只要是人,就会有七情六欲。 随着年龄的增长,阿古也是情窦初开,对漂亮的异性,他也有种莫名的渴望。 但是,他知道自己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哪怕长得稍微好看一点点,或者正常一点,以他大巫师的地位,也肯定会有很多女孩子投怀送抱。 虽然现在还是有女孩子和阿古接触,那是因为她们没有看见阿古的真容,总不能戴着面具和心爱的人过一辈子吧。 即使阿古愿意,女孩也不可能愿意啊! 在这落凤寨里面,有个女孩引起了阿古的注意。 女孩名叫“阿灵”,人如其名,长得非常水灵。 山水养人的地方,女孩子都长得特别水灵漂亮。 黔南这边山高水长,这里的姑娘长得个顶个的漂亮,就像一朵朵的出水芙蓉。 而且少数民族的女孩,从小生活在大山里面,天生就有一种野性之美,更是迷人。 这个阿灵,无疑是村寨里这么多女孩当中的佼佼者,用现在的话来讲,就叫做“村花”。 阿灵拥有精致立体的五官,及腰的长发如同瀑布,肌肤胜雪,竟比豆腐还要嫩,身段婀娜,堪称完美。 不管阿灵走到哪里,她的身后都会跟着一大群追求者。 村里的年轻小伙,每天都在想方设法的给阿灵献殷勤,试图俘获阿灵的芳心。 因为村里的一次祭祀活动,阿古结识了阿灵,并且不可自拔,疯狂的迷恋上了阿灵。 苦于自己的丑陋容貌,阿古一直不敢对阿灵表白心意,只能在暗恋中苦苦煎熬。 阿灵在小溪边洗衣服,阿古就会藏在树上,悄悄看水面上阿灵的倒影;阿灵去井里打水,阿古就会假装跟阿灵偶遇,然后帮忙提水回家;阿灵去山上采药,阿古就会充当护花使者,藏在暗中远远保护着她。 有一次,阿古终于等到英雄救美的机会,阿灵上山采药碰上豺狼,危急关头,阿古挺身而出,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 从这以后,阿古和阿灵的关系突飞猛进。 一个拥有大巫师身份的天才少年,一个倾国倾城的绝美少女,如果两人能够走在一起,必定是一段轰轰烈烈的传奇爱恋。 阿古深深的爱着阿灵,几乎到了痴狂的地步。 但是对于阿灵来说,阿古一直太过神秘,她虽然对阿古很有好感,但始终没有见过阿古的真实面容,所以她始终不敢迈出爱情的那一步。 然而,在阿古看来,阿灵已经是自己的女人,无论怎样,这辈子她都不会离开自己。 于是,在一个花前月下,情投意合的夜晚,阿古终于鼓起勇气,摘下伴随自己十几二十年的生铁面具,把自己的真容展示在最爱的女人面前。 作为阿灵来讲,虽然她被阿古的勇猛倾倒,也被阿古的智慧折服,她也想成为大巫师的女人。可是,当她见到阿古真实面容的时候,她还是深深震惊了,面前这个丑八怪,绝对不是自己美好幻想中的男主角,也绝对不是自己梦幻中的那种爱情。 虽然当时阿灵没有表露出什么,但从那天开始,阿灵便开始有意的疏远阿古。 阿灵的转变,让陷入爱情漩涡的阿古十分痛苦。 他一次又一次的找到阿灵,试图和阿灵回到之前的那种感情,但每一次都被阿灵冷冰冰的拒绝。 阿古的死缠烂打,不仅没能让阿灵回心转意,反而让阿灵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厌恶,到后来,阿灵为了躲避阿古,甚至闭门不出,断绝跟阿古的一切来往。 因为自己的丑陋容貌,阿古即使天资聪慧,但他从小就很自卑,现在又因为容貌的问题,被自己心爱的女神狠心拒绝,心里的自卑逐渐转化成了愤怒。 所谓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阿古疯狂的爱着阿灵,却又疯狂的恨着阿灵。 在日日夜夜的痛苦煎熬中,阿古为爱痴狂,心里早已不知不觉变得扭曲变态。 终有一天,当阿古听闻阿灵即将嫁人的消息,他心底深处的恨意犹如火山爆发。 在阿灵成婚的前夜,阿古找到阿灵,想要带着阿灵远走高飞。 然而阿灵誓死不从,甚至以死相逼。 早已被仇恨冲昏头脑的阿古,竟然真的杀死了阿灵,并且用神秘的巫术,残忍的剥下了阿灵美丽的人皮。 村寨里所有人都知道,阿灵的死,肯定跟阿古有关。 但阿古利用巫术杀人,手法隐蔽,再加上他的大巫师地位,以至于没有人敢站出来向他问罪。 从杀死阿灵的那天开始,阿古便在变态的路上越走越远。 作为大巫师,阿古前后纳了好几个女子为妻。 可是村民们发现阿古的妻子都非常古怪,她们从来不出门,而且每一任妻子嫁给阿古没有多久,就会莫名其妙的死去。 有一天,一个小孩因为贪玩,无意中闯入阿古家中的地窖,关于阿古和他妻子的秘密才终于被揭开。 原来阿古利用巫术,把阿灵美丽的人皮做成了一件人皮尸衣。 阿古每娶回一个妻子,都会让妻子穿上人皮尸衣。 尸衣一旦上身,便无法脱下来,自己的妻子便拥有了阿灵的容貌。 也就是说,阿古把每一任妻子,复制成了一个又一个“阿灵”。 阿灵活着的时候,阿古没有得到阿灵,阿灵死后,他靠这种变态的手段,来延续自己对阿灵的爱情。 可怜的是,阿古的那些妻子全都成了阿灵的替代品,她们拥有自己的意识,却披着阿灵的人皮,来满足阿古变态的爱。 为了不让她们走漏风声,阿古还把她们囚禁在地窖里面,将一个又一个妻子活活折磨而死。 最终,愤怒的村民把阿古这个怪物,送上祭台,用大火把他烧成了灰烬,结束了这一场病态的孽爱。 那件可怕的人皮尸衣被阿古下过诅咒,村民们无法将其摧毁。 最后,村民们把人皮尸衣封在大红棺材里面,深埋在地底之下。 万万没有想到,百年后的今天,大红棺材被四个工人无意中挖出来,这才引出了一系列恐怖事件。 第二百零八章 流浪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听完库瘸子他们的这段经历,我的后背隐隐渗出一层细密的冷汗。 事实再一次证明那句老话,死人的东西不能碰,一碰就会出大事。 而大巫师阿古的变态手段,也着实让人心惊。 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爱,他竟然杀害自己最爱的女人,并且剥下人皮,做成人皮尸衣,再让其他女人穿上,让其他女人变成他心爱女人的模样。 这个故事太惊悚了,给幼小的我留下了相当沉重的心理阴影。 我们一直聊到第二天天亮,库瘸子和王保长这才起身告辞,他们已经很多天没有休息了,准备回去好好睡上一觉。 我把库瘸子和王保长送到村口,这才转身往回走。 走了没有多远,就听见几个熊孩子在大呼小叫,其中还夹杂着狗叫声。 循声望去,就看见三个熊孩子正在欺负一条小黑狗,那条小黑狗像是一条流浪狗,浑身邋里邋遢的,沾满了泥,好像还受了伤,腿上有血污,跑起来的时候一瘸一拐的。 流浪狗在前面跑,想要躲开这几个熊孩子。 但这三个熊孩子却不依不饶,手里拿着木棒,一路追赶。 他们把流浪狗追到一个角落里,流浪狗蜷缩在墙角,两眼汪汪,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像是在摇尾乞怜。 但是,这三个熊孩子却没有打算放过它,他们堵住了去路,其中一个小孩拿着木棒在地上敲打,看见流浪狗瑟瑟发抖的害怕模样,他们竟然哈哈大笑。 另一个小孩捡起地上的石块,朝着流浪狗扔过去,砸在流浪狗身上,流浪狗发出痛苦的哀嚎。 最后一个小孩更过分,竟然摸出一支炮仗,点燃了想要扔过去。 三个熊孩子太恶毒了,我也不认识他们,可能是邻村来窜亲戚的小孩。 看见是三个熊孩子这般欺负流浪的小狗,我怒火中烧,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 那个小孩刚刚扔出炮仗,被我赶过去,凌空一脚把炮仗踢了回去。 炮仗在那个小孩头顶上方爆炸,发出砰的一声响,那个小孩顿时就被吓懵逼了,就跟傻子一样呆站在那里。 几秒钟以后,他终于回过神来,吓得哇哇大哭。 另外一个小孩也是非常顽劣,竟然又捡起一块石头来扔我。 我伸手指着那个小孩,骂道:“你敢再扔一个试试?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我当时很生气,说话的口吻也很重,那个小孩被我唬住了,默默拉起那个大哭不止的小孩,转身就跑。 临走时候,那个拿着木棒的小孩还对我撂下狠话:“你叫什么名字?回头我们找你算账!” 找我算账?! 呵呵,我一听这话就乐了,这三个小孩顶多也就上小学,居然如此顽劣,还想带人来找我报仇不成? 在这红旗村,我杨程还没有怕过谁,村里那个混蛋黑子,之前那么牛逼哄哄的,现在不也是被我弄得服服帖帖吗? 我就不信三个熊孩子,还能翻起什么浪子。 赶走三个熊孩子以后,我蹲下身,仔细观察这条流浪狗。 流浪狗一身黑毛,没有半点杂毛,只是眉心中央有一小撮白毛,看上去就像是二郎神的眼睛,容貌还有些特别。 它的眼神非常清澈,但是它的左眼好像有点问题,看上去有些翻白。 我见它可怜,冲它招了招手,它知道我刚才救了它,对我很有好感,摇着尾巴向我跑过来。 流浪狗来到我面前,伸出舌头来舔我的手,向我示好。 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对它说:“你若跟我回家呢,我就养着你!” 说完,我起身就走,流浪狗没有迟疑,很欢快的追了上来,亦步亦趋的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心想这小黑狗还挺通人性的,大过年的,一个人在外面流浪,饥不果腹也是可怜,所以我决定把它带回去养着。 反正农村里养狗也比较容易,家里有院子,随便它怎么跑,无非就是每顿多煮一碗饭而已。 虽然算不上什么奢华的生活,但是对于小黑狗来说,有饱饭吃,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总比它在外面漫无目的流浪的好。 再说了,家里还有条小黄呢,把小黑狗带回去,小黄有个伴玩耍,肯定很高兴。 我一路走回家里,小黑狗也跟着我回到家里。 小黄看见小黑狗,果然很高兴,一溜烟冲上来,围着小黑狗好奇的瞅来瞅去,还在它身上不断的嗅来嗅去。 我想小黑狗肯定是饿了,于是去厨房找了个大碗,给它盛了一碗米饭,米饭里面加入一些肉臊子,给它端出来放在院子里,招呼它过来吃饭。 小黑狗摇着尾巴跑过来,一看就是饿坏了,低着头狼吞虎咽,从头到尾都没抬起脑袋,一边吃,一边发出高兴的呜呜声,对我表示感谢。 小黑狗吃饱饭,肚子撑得圆滚滚的,我指着小黄的狗屋对它说:“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暂时跟小黄睡一起,挤着热和!” 小黄就像个小主人,领着小黑狗往狗屋走去,让它参观自己的新家。 我笑了笑,走进灶房去帮小黑狗洗碗。 刚刚洗完碗,就听见外面传来小黄的狂吠。 只要碰上陌生人来我们家,小黄就会叫,但是都不会叫的这么凶狠,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小黄发出这么愤怒的声音。 我心想肯定是门口出了什么事,于是放下碗,双手在围裙上面擦了擦,快步走出灶房。 门口站着一群人,有老有少,我一眼就看见那三个熊孩子站在其中。 他们应该是把自己的父母喊起来了,一个个凶神恶煞,要找谁干仗的样子。 其中一个男人戴着大金链子,就跟哪里来的土暴发户一样,满脸横肉,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棒,把我的院门敲得咣咣作响。 小黑狗吓得窝在狗屋里面,小黄勇敢的挡在小黑狗面前,冲着外面的人龇牙咧嘴。 这群人来势汹汹,一点都没有礼貌,所以也把小黄惹得非常愤怒。 我一看这阵仗,就知道这三个熊孩子寻仇来了。 那个暴发户一边敲打我家大门,一边骂骂咧咧,一副要把我家掀翻的样子。 第二百零九章 干仗 农村里有句俗语:有种体种! 也就是说,老子是什么样子的德性,儿子就是什么样子的德性。 这话一点也没差,一看这个土暴发户的嘴脸,就知道熊孩子肯定是他培养出来的“杰作”。 农村里的人都纯善质朴,就拿我们红旗村来说,邻里之间都是比较和睦的,很少有人红眉毛绿眼睛的干仗吵架。 你家有什么事情,我来帮忙搭把手;我家有什么事情,你来帮忙照应一下,平时生活都很和谐。 像这种没有礼貌的垃圾人,还是头一次见到。 我平生最讨厌这种自以为自己很拽的垃圾,用土话来形容他就是一副“吃不完要不完的样子”,自己觉得自己很拽,其实相当没有素质。 我阴沉着脸走过去,就看见那个男人举着木棒要打小黄,嘴里还在骂:“滚开,信不信老子一棒打死你!” 我拉着小黄,挡在小黄面前,冷眼看着那个男人:“你敢动手试试?” “你就是杨程?”男人斜眼看着我,大金链子在脖子上甩来甩去。 我把双手插在裤兜里,冷冷道:“对,我就是杨程,你又是哪位?” 男人用木棒指着我胸口:“连我山炮哥都不认识,真是个土包子!” 山炮哥?! 呵呵,这个名字简直土得掉渣,他居然还敢嘲笑我是土包子? 再说了,你山炮哥是哪根葱啊,自以为自己是大哥吗,我凭什么要认识你?一看就是混社会的垃圾,还真把自己当陈浩南了吗? 山炮回过身,把一个熊孩子拉到面前,问那个熊孩子:“刚才是不是这小子欺负你?” 我一看这个熊孩子,就是刚才那个扔炮仗的小子。 这小子现在有人撑腰,立马虎了起来,指着我说:“对,就是他,爸,他欺负我,帮我教训他!” 原来山炮是这小子的老爸,两父子果然是一个德行。 山炮用木棒戳了戳我的胸口,骂骂咧咧的喝问道:“妈的,你为什么欺负我儿子?连我山炮的儿子都敢动,你他妈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我伸手抓住木棒,冷冷道:“这三个小子,刚才欺负一条流浪狗,我只不过赶走了他们而已!” 山炮皱起眉头,问他儿子:“那条流浪狗在哪里?” 他儿子指着里面的狗屋说:“在那里!” 山炮揉了揉鼻子,指着我说:“让我进去打死那条狗,今天这事情就算扯平了!” 我一听这话就火了,狗命也是命,这个山炮如此漠视生命,他的心地也太坏了,这种人出去混社会,终究会遭报应的。 我当然没有让开,而是竖起两根手指:“一,这是我家,不欢迎你进来,现在请你离开;二,那条路流浪狗,我已经收养了,现在它是我家的狗,你要打死我的狗,我同意你了吗?” 山炮挽起袖子,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哟,小子,挺能啊,你是没有听说过我山炮的名号是吧?我他妈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要是还不让开的话,我就弄死你!” 眼见双方火气升级,后面的一帮老少,此时不仅没有人出来劝架,反而还在助威加油,就差没有帮山炮摇旗呐喊了。 “弄死我?可以,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脾气!”我咧嘴笑了笑,笑容充满鄙视。 山炮叫骂一声,抡起木棒就朝我当头砸下来。 我早有防备,山炮刚刚举起木棒,我便伸出左手抓住木棒,往外一拨,同时右手成拳,直奔山炮的面门而去。 他妈的,自己的孩子没素质,还敢上门来找我麻烦,并且扬言弄死我,山炮的种种恶行,让我心里的火气很重,所以这一拳毫不留情。 砰! 山炮闷哼一声,捂着脸踉跄着倒退了好几步。 山炮的鼻子都被我打歪了,热辣辣的鼻血很快从他的指缝间流出来。 山炮用手擦了一把,变成大花脸,满脸都是血污,让他那一脸的横肉看上去更加狰狞。 山炮可能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亏,更没想到我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面对他这样的江湖混子,居然毫无惧色,而且还愤然还击,这一拳打得山炮有些懵逼。 山炮从嘴里吐出一口血水,满脸杀气的扑了上来,和我扭打在一起。 山炮毕竟是成年人,力气很大,而且有街头干仗的经验,我徒手空拳跟他两个斗,很快就落于下风。 虽然我刚刚给了他一拳,但那是因为出其不意。 现在山炮缓过神来,我应付起来便有些吃力了。 再加上昨晚喝了一个通宵的酒,我都没有休息好,浑身软绵绵的,很快就感觉到体能跟不上。 手一软,就没有成功护住自己的脸庞,被山炮一拳砸中眉角,顿时眉骨开裂,疼得我眼泪长流,鲜血也跟着哗啦啦流下来,染红我半边脸庞。 我的左眼迅速肿起老高,眼球充血,眼前一阵阵发黑,感觉天地都在呼啦啦旋转。 山炮这一拳,让我失去了反抗的力气,局面完全被他压制住了。 山炮用一套组合拳,连续揍了我好几拳,我咬着牙关,浑身都在疼。 其中一拳揍在我的肚子上,让我把昨晚喝的酒,连同胆汁一下子吐了出来。 肚子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山炮果然是个街头混子,非常善于这种近身肉搏。 我肚子挨了这拳以后,直接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那三个熊孩子趁此机会,竟然冲进我家院子,要去伤害小黄和小黑。 我心里的怒火燃烧到极点,挣扎了好几下,都没能爬起来。 眼看着悲剧就要发生,突然,几条碧绿色的青蛇从天而降,落在那三个熊孩子面前。 三个熊孩子愣了一下,随即吓得哇哇大哭,屁滚尿流的转身就跑。 他们一跑,那几条青蛇穷追不舍。 面对突然出现的几条青蛇,门外的人也被吓住了,他们赶紧拉着自己的孩子夺门狂奔。 山炮虽然混,但此时也有些害怕,他从地上捡起木棒,拿在手里挥舞,一个劲的往门口退去,边退边喊:“别过来啊!别过来啊!” 几条青蛇盘起蛇身,滋滋的吐着猩红的蛇信,做出攻击姿势。 第二百一十章 哮天 山炮退出院子大门,吓得丢下木棒就跑。 我还以为他真的天不怕地不怕呢,原来还是一个怂包。 对于从天而降的这几条青蛇,我一点都不害怕,心中反而还有一丝欣喜。 我知道,这是青青搞的小把戏。 青青最近虽然在修养,但是弄点小把戏唬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山炮一行人离开没多久,那几条青蛇便瘫软在地上一动不动。 低头一看,发现这几条青蛇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蛇,而是几截麻绳幻化出来的。 我笑了笑,捂着吃痛的肚子爬起来。 回头看了看,小黄和小黑狗都没有事,它们很近人情,一前一后跑到我面前,围着我打转转,不停的伸出舌头来舔我,仿佛是在安慰我。 我左半边眼角高高肿了起来,红辣辣的,还在往外冒着血,眼睛看东西都是模糊的,而且稍稍动一下,就会牵扯到左半张脸跟着疼。 青青的声音从里屋传出来:“你还笑呢,赶紧去卫生院包扎一下吧!” 我点点头,捂着受伤的眉角出了家门,往村里的卫生院走去。 眉骨破裂,卫生院的医生帮我用碘伏处理了伤口,清洗消毒,还给我缝了几针。 我想着眉梢靠近大脑,缝针的时候就没让医生用麻药,结果疼得我左半边脸颊差点面瘫了。 医生用纱布把我的脑袋包成木乃伊,临走还不忘训斥我:“大过年的跟人打什么架呢!现在的孩子真不让人省心!” 回到家里,我把小黑狗弄到卫生间洗了个澡,把它打理得干干净净。 它的腿上有伤,但是并不严重,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划了一道口子,擦干血迹,缠上纱布,要不了多久就会愈合。 我给它做这些的时候,它很感动,不断的跟我摇尾巴,用舌头舔我。 我感觉手背湿漉漉的,这才发现小黑狗在哭,那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滚。 流浪了那么久,受尽欺凌,突然碰上一个好心人,小狗的心里肯定是非常感动的。 我摸了摸它的脑袋,自言自语道:“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小黑小黑的叫着不太好听!” 我想了想,小狗眉心的那撮白毛很像二郎神的第三只眼睛,我笑着说:“要不我叫你二郎神吧?” 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个名字不太妥当,二郎神好歹是天神,随便乱用他的名字,会不会招来天灾啊? 心中突然一动,哎,有了,二郎神的身旁不是也跟着一条浑身乌黑的大黑狗吗?那狗很出名的,叫做哮天犬! 二郎神这个名字我不敢用,哮天犬这个名字总能用吧。 于是,我拍了拍小黑狗的脑袋,指着它的鼻子,一本正经的对它说:“你听好啦,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叫做哮天,以后我叫你哮天,你就要答应,知不知道?” 小黑狗好像很满意这个名字,高兴的原地转了三圈,发出汪汪汪三声犬吠。 安顿好哮天,我实在是困极了,一宿没睡,还跟人干一仗,被人打破眉骨,现在脑袋都还晕乎乎的直犯困,我怀疑山炮那一拳,把我打出了轻微脑震荡。 我脱下身上的脏衣服,洗了个热水澡,这才钻进被窝,美滋滋的躺了下来。 这一觉睡到晚上,就听见胖子在外面叫我的名字。 我披上外衣走出去,嘴里还打着呵欠。 胖子看见我头缠纱布的样子,忍不住说道:“卧槽,我叫的是杨程,怎么把阿拉丁灯神召唤出来了?” 我摸了摸脑袋,也没说白天干仗的事情,随口说自己不小心睡着了,问胖子这么迟来找我做什么。 胖子说:“今天我去镇上,碰到龙少爷,过两天他生日,让我回来跟你说一声,一起去参加他的生日宴!” 男人嘛,都讲一个义气,龙少爷是我们兄弟,兄弟过生,哪有不去的道理? 所以我也没有推辞,直接答应下来。 胖子说:“那行,过两天走的时候我来叫你!那个……你的脑袋没事吧?” 我说:“有事,晕的很,你回去给我提只老母鸡,我炖点汤补一补,可能恢复的会快一点!” 胖子说:“你知道的,我家的老母鸡是下蛋鸡,不能杀的!” “滚滚滚,抠屁眼的家伙!”我骂咧着关上门,赶走了胖子。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过生日还讲究生日宴。 对于我来说,几乎没有生日这个概念,每年生日都很平淡的过去了。 况且我本身也不喜欢过生日,过生日无非就是自己拿着钱,请一大票朋友吃吃喝喝,回头发现自己花了不少钱,但除了醉一场醒来,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比较穷,我们大多数农村孩子过生日,生日礼物就是一颗煮鸡蛋,有时候大人还会在鸡蛋外面缠一根红线。 可能对于城里孩子来说,鸡蛋又不是什么不得了的贵重东西,但是对于农村孩子来说,真的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鸡蛋。 而且那时候都还舍不得吃,一直揣在兜里,直到蛋心凉透了都舍不得下口。 那时候每逢生日,生日那天早上,老妈就会煮一颗鸡蛋,悄悄放在我的枕头边,我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鸡蛋,心里一整天都是暖暖的。 想想以前,日子虽然清贫,但是生活却充满温馨。 晚上的时候,老爸他们走亲访友终于回来了。 看见我的脑袋缠着纱布,老妈心疼的问我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也没有提干仗的事情,还是说自己不小心摔着了。 然后我把哮天从狗屋里叫出来,介绍老爸老妈给哮天认识。 哮天很热情,挨个挨个舔他们的手,把一家人逗得咯咯直笑。 对于我收养流浪狗的事情,家里人也没有反对,多条狗养家护院也是好的。 农村人很质朴,家家户户都有院子,所以多条狗并不算什么事,无非多吃一碗饭而已。 城里人很多不愿意养狗,就是因为住的地方太窄了,养狗也没有活动空间,不像农村里这样方便。 第二百一十一章 表妹 过了两天,胖子来找我一起去镇上。 这段时间柳青青也恢复的七七八八了,早已幻化成人形,想要出去透透气,于是我让她跟我一起去参加龙少爷的生日。 柳青青问我合不合适,我想了想:“他们都是我朋友,反正迟早都会见面的!” 柳青青说:“那我以什么身份出场呢?” 我挠了挠脑袋,是呀,柳青青以什么身份出场呢,当然不可能以妻子的身份,这会让人怀疑的。 我想了想说:“要不我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柳青青说:“还是不太好,大家都知道你平时没有跟人恋爱,怎么会无缘无故冒出一个女朋友?有些突兀了,还是会让人怀疑!” “那……你觉得什么身份好呢?”我反问道。 柳青青说:“唔,表妹怎么样?” “表妹?!”我皱起眉头想了想,拊掌笑道:“成,表妹,远房表妹,就这样决定了!” 其实柳青青并不畏惧寒冷,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人,柳青青还是穿上了冬装。 柳青青的身材特别棒,即使穿上冬装,也掩盖不了她的婀娜身姿,反而更有一种成熟的韵味在里面。 吃早饭的时候,我端着热气腾腾的小米粥,痴痴的望着柳青青。 柳青青被我看的有些莫名其妙,问我道:“怎么了?我这一身打扮不好看吗?” 我反手擦了擦流出嘴角的哈喇子,摇头笑道:“不不不!特别好看!特变好看!我这表妹走出去,那可是六宫粉黛无颜色啊!” 柳青青敲了敲碗:“就你嘴贫,吃饭吧!” 吃完早饭,就听见胖子在外面叫我,一声高过一声,就跟狼嚎一样。 我跟老爸他们打了声招呼,就出了家门。 我骂胖子,问他大清早的在外面鬼哭狼嚎做什么。 胖子笑嘻嘻的说:“你那天不是说你可能有点脑震荡吗?我怕你听不见,所以把声音提高点!” 对于胖子的神逻辑,我实在无力反驳,因为我弄不明白,脑震荡跟耳朵背有什么关系。 “哟,这位大美女是谁呢?”胖子突然看见我身后的柳青青,可能是被惊艳到了,傻乎乎的张大嘴巴,亮晶晶的哈喇子滚滚流了出来。 胖子不认识柳青青,柳青青自然是认识胖子的,如果我跟胖子说,面前这个大美女,就是当年我在山上救的那条小青蛇,胖子会不会惊讶的晕过去? 我还记得很清楚,我和胖子跟村里的大人上山采蘑菇,胖子最先发现了柳青青,想要结果了柳青青的性命,我心地善良,不喜欢滥杀无辜,就让胖子放了柳青青。为此,胖子还跟我在山上干了一架。 我把柳青青拉到面前,按照事先想好的台词,一本正经的跟胖子介绍说:“这是我的远房表妹,过年来我家玩,顺便我就带她一块儿出来了!” “哎呀!”胖子擦了擦嘴角流出来的哈喇子,就要来跟柳青青握手,一张脸笑得稀巴烂:“原来是大表妹啊,你好你好!我姓沈,名字叫什么不重要,大家都叫我胖子,我跟你表哥是兄弟,你叫我一声胖哥不吃亏!” 柳青青当真脆生生叫了一声:“胖哥!” 胖子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连忙问柳青青叫什么名字。 我就跟胖子说:“我表妹叫柳青青!” 说这话的时候,我伸手抓住胖子的手腕,不让他跟柳青青握手。 胖子说:“程哥,你这是干嘛?我只是跟青青妹子礼貌的握个手而已!” 我撇撇嘴说:“你也不看看自己的手有多邋遢,上面全是你自己的口水!” 胖子刚才用手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把口水全都擦在手上,我可是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 胖子嘿嘿笑了笑,说了句不好意思,把自己的手放到屁股上,使劲搓了搓,又伸出手来:“这下干净了,青青妹子,咱们握个手吧!” 我摇了摇头,拉着柳青青便走,我说:“胖子,你还是自己左手握右手吧!” 胖子在后面骂我:“程哥,你真是小气,好东西都不跟大伙分享!” 我握了握拳头,很想一拳揍死胖子这个臭鸭蛋,居然喊我把自己的妻子拿出来分享?! 不过,不知者不罪,胖子并不知道青青是我的妻子,他真以为青青是我表妹,所以他说这话还是情有可原的。 一路上,胖子显得异常活跃,缠着青青问长问短,就像苍蝇一样,在青青身边嗡嗡飞舞,而且大献殷勤。 对于青青来说,胖子跟她可是有杀生之仇的,所以她对胖子并不感冒,一路上也没怎么搭理胖子。 但是胖子脸皮厚呀,也不管青青理不理他,反正他是一路自说自唱到了镇上。 我们去了网吧,几个难兄难弟在网吧里碰了头,然后一起去饭馆吃饭。 我看见郝飞机怀里搂着一个打扮妖艳的小妹,就是之前那个小女友,没想到两人又和好了。 我问郝飞机怎么又和好了,郝飞机甩了甩油腻腻的长发,举起右手,一副文艺青年的模样:“没办法,我是一个不喜欢孤独的男人,我的五个兄弟,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 大家都知道郝飞机这话是什么意思,于是都骂他下流。 我就跟他们介绍柳青青,说这是我的远房表妹。 看见天仙一般的柳青青,这些王八蛋一个个眼睛都绿了,就跟饿狼一样围在柳青青身边。 郝飞机看了看柳青青,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女友,嫌弃道:“看看人家表妹,再看看你,去去去,进屋去收拾收拾再出来,弄漂亮点啊,给我长点脸!” 小女友嘟囔着嘴巴,生气的进屋打扮去了。 郝飞机悄悄拉着我问:“杨程,跟兄弟说句实话,你这到底是真表妹还是假表妹,上次我看你聊qq聊得那么火热,是不是就是跟她聊天?你的运气这么好,茫茫网络你竟然能碰上美人鱼?” 我踹了郝飞机一脚:“滚!别瞎说!她真是我表妹!” 第二百一十二章 我好想你! 我们说说笑笑,来到镇上最好的饭店。 其实在刚刚放假的时候,我们已经在这里团聚过一次,那次也是龙少爷请客,让兄弟们一起团了个年。 也就是在那次聚会上,我意外得知张语馨“怀孕”的消息。 不过后来证实,张语馨并不是真的怀孕,而是怀的鬼胎。 我还记得那个天气寒冷的冬夜,我在张语馨的被窝里,差点和她发生不可描述的关系,幸好我当时悬崖勒马,逃离了张语馨家里。 自那晚过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张语馨,甚至我都没有往镇上跑过,就是害怕撞见张语馨。 然而今天龙少爷过生,刚刚走进包间,我第一眼就看见张语馨坐在里面。 张语馨穿着高领毛衣,外面披着一件高档羽绒服,很有气质,一点都不像是小镇姑娘。 自从我帮张语馨消灭鬼胎以后,张语馨便主动找到龙少爷他们一起玩,就是为了证明她并没有怀孕。 并且,张语馨本来就是官二代,龙少爷是个富二代,生意人家跟官员人家,私底下肯定经常都有交集。 再加上大家都是同学,龙少爷过生,宴请张语馨,那也是情理之中。 而我已经猜到龙少爷的生日宴,张语馨肯定会出现,所以我也是故意把柳青青带来的。 从某种方面来说,我想让张语馨对我死心。 既然我不能给她美好的爱情,那我也不想纠缠着她。 可是,张语馨对我,肯定不会轻易放手,所以我想利用柳青青,来刺激张语馨,让她割舍下对我的感情。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就是这样,并不能够完全理解爱情的真谛,但又对爱情充满了渴望和幻想。 张语馨抬头看见我,脸上掠过欣喜的表情。 可是,当她看见柳青青跟着我走进包间的时候,她脸上的欣喜表情一下子就凝固了。 原本她张开嘴巴,想要招呼我的,但此时却硬生生闭上了嘴巴,脸色铁青,一句话都没说。 柳青青挽着我的胳膊,显得很亲热的样子。 龙少爷递给我一支烟,问我:“程哥,你女朋友可真是漂亮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美若天仙啊!” 我笑了笑:“这是我的远房表妹,今年过年到我家玩,我带她一起出来玩玩!” 胖子撇撇嘴,插嘴道:“拉倒吧,老子跟你认识十多年,从来没见过你有什么远房表妹。哼,唬我们不知道呢,现在的小情侣,出门都伪装成表哥表妹!” 一桌子人哈哈大笑起来,全都起哄,要我老实交代清楚。 张语馨坐在我对面,目光灼灼的看着我,她脸上的表情显得很受伤。 我不敢看张语馨的脸,也不敢面对她的目光,虽然我还是有些说不出的心痛,但我必须要狠下心,决绝一点。 年轻人坐在一起,就图个热闹开心。 龙少爷发表了一番生日感言,大家便举起酒杯,开始吃吃喝喝,觥筹交错。 整整一顿饭吃下来,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跟张语馨说话。 张语馨几次想要找我说话,我都假装没有看见。 我喝了好几瓶啤酒,膀胱憋不住了,于是起身去卫生间。 没曾想,我刚刚离开包间,张语馨竟然从后面跟了上来。 我前脚走进卫生间,张语馨后脚跟了进来。 镇上的饭店没有那么多讲究,只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也没有分男女。 我正准备拉开裤头,张语馨一下子推门走进来,吓得我一哆嗦,一泡尿撒在自己手上。 我涨红了脸,捂着裤子说:“语馨,你这是做什么?我在尿尿呢,快出去,快出去!” 张语馨不仅没有退出去,反而转身关上卫生间的门,然后靠着门,双臂抱在胸前,一双眼睛冷冰冰的看着我:“我都没有害羞,你在害羞什么?又不是没有看过!” 张语馨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起那晚在被窝里的景象,虎躯禁不住一阵发烫。 我匆匆忙忙撒完尿,赶紧提起裤头。 我说:“语馨,有什么话外面去说好不好?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孤男寡女共同反锁在卫生间里面,被人知道肯定会说闲话的!” 张语馨扬起小脸:“我一个女孩子家,都不怕被人说闲话,你怕什么?!” 我张了张嘴巴,不等我开口说话,张语馨又道:“哦,我明白了,你是怕你的远房表妹吃醋对不对?”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俩在这卫生间里面……好像有点怪怪的……”我搪塞着说。 张语馨上前一步,逼视着我的眼睛,一本正经的问我:“你跟我说句老实话,那个女孩,到底是不是你的表妹?” 面对张语馨火辣辣的眼神,我不敢跟她对视,只能鸡啄米一样的点头:“是!是!她真是我的表妹!真的是,不骗你!” “你骗人!”张语馨冷冷打断我的话,她的脸上笼罩着一层愠怒之气,她说:“刚才胖子已经说了,他跟你从小长到大,都不知道你有个远房表妹。所以,她是你的女朋友对不对?” 我没有说话,缄口不言,表示默认。 张语馨叹了口气,神色悲伤的摇了摇头:“你应该是先认识我,再认识她的吧?我说你为什么不理我,原来你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杨程,恭喜你!” 张语馨既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只有点头说谢谢。 看见张语馨黯然神伤的样子,我的心里也不好受,但是又怕别人误会我俩在卫生间做什么事情,于是我就催促张语馨赶紧出去。 不曾想,张语馨突然张开双臂,一下子勾住我的脖子,然后整个人扑入我的怀里。 张语馨在我怀里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娇躯都在颤抖。 她满脸泪水,絮絮叨叨的说:“杨程,你知道吗?那晚你走了以后,我好想你!一直都好想你……” 张语馨一边说,一边扬起小脸,火热滚烫的嘴唇,朝着我的嘴巴凑了上来。 张语馨吐气如兰,在这狭小的卫生间里面,紧张刺激,又带着朦胧羞涩的感觉,让我有些晕眩。 第二百一十三章 少年热血 卫生间里同时挤入两个人,非常局促。 张语馨全身的重量压在我的胸口上,我动弹不得,又躲闪不开。 眼睁睁看着张语馨的红唇贴上来,我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卫生间外面突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 外面那人明显不是我们的人,声音像是个中年男人,他拼命拍打着门,很不耐烦的催促道:“妈的,谁在里面?赶紧给老子滚出来!再不出来,信不信老子踹烂你的门!” 张语馨皱起眉头,显得很不高兴:“谁这么没有素质?” 趁此机会,我赶紧对张语馨说:“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吧?” 张语馨打开卫生间的门,喝斥道:“嚷嚷什么呢!没素质!” 门口传来一个恶心下流的声音:“哟,还是个小美女呢!性子挺辣嘛,来来来,陪哥哥喝两杯!” 张语馨尖声叫喊道:“滚开,别碰我!” 我一听这声音,就知道门口来了个臭流氓,并且正在调戏张语馨。 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闪身冲出卫生间,就看见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正在纠缠张语馨,还强行去拉张语馨的手。 我看着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看着我。 我一下子瞪大眼睛,怒火中烧:“是你?!” 正所谓冤家路窄,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碰上“山炮哥”。 之前在红旗村的时候,我因为救助哮天,而跟山炮哥发生冲突,还在家门口跟他干了一仗。当时我是吃了亏的,被他打破了眉骨,现在头上的纱布都还没有取下来。 山炮满脸通红,酒气熏天,应该是喝了不少酒,胸前的大金链子晃来晃去,一副拽上天的样子。 山炮伸手戳着我的胸口说:“小子,又是你?上次揍你揍的还不够狠是吧,你还敢到镇上来玩?” 今天龙少爷过生,我也不想惹事,于是强忍着火气说:“拿开你的脏手!” “脏手?!嘿嘿嘿!”山炮发出下流的笑声,转身去摸张语馨:“这个是你女朋友吧?长得挺漂亮啊,借给老子玩玩如何?让我用这只脏手,好好摸一摸她的小脸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山炮居然挡着我的面,调戏猥亵张语馨,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我怒吼一声,一拳轰在山炮的面门中央。 山炮本来就带着几分酒意,反应迟钝,再加上我距离他很近,这一拳打得很突然,直接打歪了他的鼻子。 “卧槽!”山炮抹了一把鼻血,勃然大怒,就像一头发狂的狮子,顺势抄起堆放在墙角的空酒瓶,竟然朝着张语馨砸过去。 我大吃一惊,心里知道山炮这是声东击西,但是为了救张语馨,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冲上去,将张语馨护在怀里。 只听咣当一声响,啤酒瓶砸在我的脑袋上,四分五裂。 我的眼圈一阵阵发黑,就感觉天旋地转,两条腿不听使唤,站立不稳,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脑袋上渗出鲜血,将原本缠绕在头上的白纱布,又染成了红色。 我头昏脑涨,耳畔仿佛有很多蜜蜂在飞,嗡嗡作响。 张语馨的声音变得十分缥缈,仿佛近在咫尺,又仿佛远在天边,她大声哭喊着:“杨程……杨程……” 我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结果从隔壁包房,又冲出两个马仔,他们从腰间抽出皮带,对着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狂抽。 我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身上火辣辣的疼。 有好几次想要站起来,都被他们踹倒在地上。 途中有两个服务员想要劝架,都被山炮赶走了:“滚滚滚,没你们的事,谁敢多管闲事,拉过来一起打!” 一顿痛殴以后,山炮俯下身,用手拍打着我的脸颊,指着我恐吓道:“别让我他妈再看见你,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说着,山炮吐了口唾沫在我脸上,然后扬长而去,招呼那两个马仔回到包间继续喝酒。 等到山炮进了包间,那两个服务员才敢过来扶我,一人给我递纸巾,一人跟我说:“这个山炮在镇上浑的很,没人敢惹他,小兄弟,你不是他对手,赶紧走吧!” “浑的很是吧?今天我就要让他走不出这个门!”龙少爷带着一群兄弟,从包间里走了出来。 他们手里一人提着一个啤酒瓶,杀气腾腾。 刚才张语馨拉不住架,于是跑回包间寻求帮助,兄弟们一听我出了事,全都冲了出来。 柳青青搀扶着我,满脸关切:“你……怎么样?”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鲜血,恨声说道:“此仇不报非君子!” 一而再,再而三,这个山炮真当我好欺负吗? 龙少爷说:“山炮是吧?妈的,老子早就看他不爽了,之前他来我们矿场,强行收取保护费,就已经跟他干过仗了,老子一直都想弄他!他现在欺负杨程,就是欺负咱们的兄弟。哥几个,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众人齐刷刷,口径一致的回答:“弄他!” 一股热血直冲头顶,我让柳青青和张语馨,带着郝飞机的小女友先回包间,然后带着龙少爷一行人,怒气冲冲的走向山炮所在的包间。 此时的我们十六七岁,正是荷尔蒙燃烧的时候,体内的热血也咕噜咕噜的沸腾着。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天一定要让山炮跪地求饶! 这种人,你若是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回头他还得欺负你。 我冲上去,当先飞起一脚,踹开包间门。 包间里面,山炮和他的两个马仔正在喝酒猜拳,脚下摆了一地酒瓶,看上去已经喝了不少酒。 三人手里还夹着烟,包间里乌烟瘴气,就像发生了火灾似的。 我们的突然造访,吓了山炮他们一跳,三人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我们这群少年。 山炮揉了揉眼睛,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我叫嚣道:“你他妈找死是吧?你带一群还没断奶的小子来吓唬我吗?” 山炮一句话还没说完,龙少爷当先冲上去,抡起酒瓶砸在山炮脑袋上,怒骂道:“山炮,我干你大爷!” 第二百一十四章 剁手 龙少爷家境殷实,原本也是镇上的小霸王,在镇上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所以一上来根本就没有废话,下手也狠,直接一酒瓶砸爆山炮的脑袋。 山炮捂着脑袋,惨叫着倒在地上。 他可能压根就没有想到,一群屁孩子,竟然敢跟他动手,而且下手的狠辣程度,丝毫不输于他们。 龙少爷既然点了火,其他人自然也没有闲着,就看见十多个酒瓶,呼啸着飞向山炮和他的两个马仔。 包间里面,顿时响起一阵鬼哭狼嚎。 只听砰砰砰的炸响,酒瓶纷纷碎裂,就像手雷一样炸开了花。 我们的人堵在门口,山炮和他的手下根本跑不出来,被逼在封闭的包间里面,如同瓮中捉鳖。 有个马仔试图冲上来,结果直接被啤酒瓶放倒在地上,全身多处开花。 另外一个马仔还算聪明,躲在餐桌下面,连脑袋都不敢探出来。 一轮急风骤雨的酒瓶轰炸以后,龙少爷振臂高呼:“弄死他们!” 然后我们一群热血少年,如过江之鲫般冲进包间,围着山炮和地上的那个马仔拳打脚踢。 面对雨点般的拳头,山炮根本爬不起来,硬抗了几下以后,抱头龟缩在地上,只知道哀嚎求饶,之前的那副霸气模样荡然无存。 那个马仔更不用说了,直接被打得昏死过去,就像扔垃圾一样,将他扔在角落里。 胖子冲到餐桌前面,猛地掀翻桌子,藏在桌子下面的那个马仔顿时抱头鼠窜。 包间里全是我们的人,这个王八蛋哪里逃得出天罗地网,一阵乱脚伺候,就把这小子踹得东倒西歪。 郝飞机抄起一把椅子,拍在马仔的后背上。 椅子四分五裂,马仔被拍翻在地上,翻着白眼,浑身抽搐。 山炮也是被打得不行了,脑袋肿成了猪头,浑身上下血迹斑斑,那条大金链子也被扯断了,模样十分狼狈。 龙少爷让郝飞机和卷毛把山炮拖起来,山炮刚刚站起来,龙少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骂道:“谁让你站起来的,跪着!” 山炮捂着肚子,后背撞在墙上,继而缓缓跪倒在地上。 “揪着耳朵!”龙少爷说。 山炮跪在地上,听话的用双手揪着耳朵,就像个犯错的小孩,那样子要多怂蛋有多怂蛋。 龙少爷问我:“程哥,你想怎么处置他?” 山炮看了我一眼,赶紧向我求饶:“兄弟,我错了,别打啦行不?之前的事情都是误会,都是误会呀!我跟你赔罪行不行?” 我冷冷道:“谁他妈是你兄弟?” 山炮苦着脸说:“哥!程哥!程哥哥!” 面对山炮的忏悔,我一点都不为所动,这种江湖老油条,他得势的时候,就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欺负我也毫不手软。现在他知道局势不妙,赶紧下跪求饶,连尊严都不要了,真他妈丢人! 这种没有骨气的人,我是非常瞧不起的! 我蹲下身来,凝视着山炮的眼睛,指着头上被鲜血染红的纱布,问他:“我这脑袋上的伤,你觉得应该怎么算?” 山炮的脑袋,刚才挨了龙少爷一酒瓶子,也是汩汩的往外冒着血,满脸的鲜血搭配着他的横肉,看上去非常丑陋。 山炮擦着脸上的血迹说:“程哥,你看这样行不行,之前呢确实是误会,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赔你医药费怎么样?我这条大金链子还能值几个钱,我把金链子赔给你好不好?” 我的嘴角微微上扬,脸颊绽放出笑容。 山炮以为我是同意了,也跟着我笑了起来,不过他的笑容却是非常的谄媚。 我指着山炮的脸庞,笑骂道:“你他妈的,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太丑了,哈哈!哈哈哈!” 山炮小心翼翼的赔着笑,摸着脸颊,毫无尊严的说:“是呀,我这样子确实太丑了,呵呵!呵呵,程哥真是好眼力啊!” 山炮跪着往前走了一步,双手奉上大金链子:“程哥,一点小小的心意,请你收下!收下这份礼物,咱俩就是兄弟,我做东,请大家再喝一顿酒怎么样?” 山炮脑袋肿着大包,眯着眼睛,唇角流血,模样惨到不能再惨。 他拼命向我示好,希望我能放过他。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贱皮子,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从本质上来说,我杨程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但是面对山炮这种恶人,只能以暴制暴,才能让他永远乖顺,不敢再来招惹你。 今天反正都已经这样了,不如直接把山炮弄到底,让他永远永远都不敢惹我们。 我收敛起脸上的笑容,拍了拍山炮的脸颊,冷冰冰的对他说:“谁他妈稀罕你的狗链子!” 说着,我一把夺过山炮手里的金链子,扔在地上。 山炮愣愣的看着我,满脸尬笑,又不敢说话。 胖子笑嘻嘻的,弯腰把大金链子捡起来,毫不客气的揣进自己衣兜里,嘿嘿笑着说:“我稀罕!我稀罕呀!回头去金店,还能换不少钱!” 山炮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我:“程哥,医药费也已经赔给你了,你能不能放过我?” “不能!”我回答得斩钉截铁。 山炮皱起眉头:“那你……你到底想要怎样?” “胖子,去厨房拿把菜刀过来!”我对胖子说。 胖子应了一声,转身去厨房,拎来一把锋利的菜刀,刀锋明晃晃的,闪着慑人的寒光。 山炮看见我手里的菜刀,吓得浑身哆嗦,满脸惊恐的望着我:“程哥,不要开玩笑……你要做什么……我胆子很小的……你不要吓我……” 我提起菜刀,在地上磕了磕,发出咣当咣当的清脆声响。 每敲一下,山炮的身体就哆嗦一下,看他那副怂包样子,估计要被吓得尿裤子了。 我眯着眼睛,提刀指着山炮,问他:“刚才是哪只脏手摸过张语馨?” 咕噜! 山炮吞咽了一口唾沫,颤声说道:“没有……我没有摸过她……” 我眉头一挑,怒骂道:“妈的,你当老子瞎吗?是不是右手?伸出来,剁了你的脏手拿去喂狗!” 第二百一十五章 蹲号子 一听我要提刀剁了他的手,山炮顿时吓得瑟瑟发抖,整个人靠在墙角,都快变成了一滩烂泥。 看见山炮这副怂样,我心里暗自好笑。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你比他软,他就骑在你头上拉屎。你若是比他硬,他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几个警察。 我们在包间里打架,肯定是饭店老板报的警。 大过年的,包间被我们砸得稀巴烂,地上血迹斑斑,看上去一片狼藉。 我又不是傻子,看见警察冲进来,赶紧把菜刀塞进山炮手里。 几个警察走进来,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伸手指着山炮,立即对警察说:“他……他持刀砍人……” 山炮一脸懵逼的举起菜刀,这把菜刀是我刚刚塞在他手里的,他明显还没回过神来。 一看山炮举起刀,带头的民警立即拔出配枪,指着山炮怒吼道:“把刀放下!把刀放下!” 山炮看见黑洞洞的警枪,吓得一哆嗦,手里的菜刀咣当掉在地上。 民警握着枪,指着山炮的脑袋,小心翼翼走过去,用脚尖拨开菜刀。 后面两个民警立即冲上去,将山炮按翻在地上,给他上了一副铮亮的手铐。 山炮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哎呀呀,轻一点,我的胳膊快断啦,轻一点!” 警察押走了山炮和他的手下,也把我们带回了镇上的派出所。 这还是人生中第一次走进派出所,心中有些忐忑,也有些紧张。 山炮的罪名肯定比我们重,他属于持刀砍人,性质恶劣。 山炮百口莫辩,因为警察冲进来的时候,亲眼看见他的手里提着刀。 山炮哭爹喊娘,说是我诬陷他,警察自然是不可能采信他的口供的。 警察给我们录口供,我们一口咬定,是山炮欺负的我们,我们只是正当防卫。 虽然我们是正当防卫,但也不会轻易放我们离开,毕竟我们参与了打架,而且还是群架,社会影响严重。 最重要的是,我们也把对方伤得不轻,两个马仔都被打得进了医院,也算是伤人了。 录完口供以后,民警就把我们赶进拘留室。 拘留室里只有昏暗的光亮,而且里面空间狭小,我们一下子挤入了十多个人,拘留室里面都快装不下了。 胖子有些害怕:“咱们打伤人了,会不会被判刑?” 郝飞机说:“你个乌鸦嘴,不要乱说话,我的小女友还在外面呢!我要是被判刑了,你得赔我一个女朋友!” 卷毛说:“判刑应该不会,但可能会赔钱吧!” 郝飞机骂道:“反正老子分文没有,打死我也吐不出钱来,要杀要剐,随便他们吧!” 我们毕竟只有十几岁,来到派出所这种地方,紧张是肯定的。 而且人生第一次蹲号子,这种滋味实在是令人不安。 如果罪名轻的话,蹲不了多久,应该就会放我们出去。 但如果警方觉得我们罪名够重的话,我们肯定会被拘留,说不定还会面临刑罚。 所以,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忐忑不安。 龙少爷安慰我们说:“不要怕,我爸有钱,也认识所里的一些人,跟所长关系还不错,相信我爸会来救我们的!” 胖子叹了口气:“你都说了,那是你爸,你爸肯定会救你出去的,但是我们……指望谁来救呢……” 龙少爷说:“不要灰心丧气嘛,就算我先出去,大家兄弟讲义气,我想尽一切办法,都会把你们从号子里捞出来的,相信我!” 傍晚的时候,龙少爷的老爸确实来了。 但正如胖子所说的那样,龙少爷他老爸动用了一些人脉关系,还出了保释金,这才把龙少爷第一个弄出号子。 我们看着龙少爷离开的背影,都很羡慕。 胖子嘟囔着说:“有钱人的小孩就是不一样!” 龙少爷走出拘留室,就恳求他老爸,让他老爸出钱出力,帮忙把我们一起弄出来。 从这点上来说,龙少爷还是很够义气的。 但是龙少爷他爸却没有同意,他指着龙少爷的鼻子骂:“你小子成天在外面惹是生非,每次都是老子帮你擦屁股,你过生日都玩到派出所来了,你是要上天吗?老子费那么大劲,能把你拉出来就很不错了,赶紧滚回去!” 龙少爷还在挣扎:“爸,我知道你有办法的,他们是我兄弟……” 话音未落,龙少爷他爸直接给了龙少爷一耳光,拉着龙少爷便走掉了。 哥几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各自的心都沉了下去。 龙少爷是我们离开派出所的最大希望,现在龙少爷他爸不肯出面帮忙,我们的处境还真是不太妙啊! 不过我也不怪龙少爷他爸,毕竟那是龙少爷的爸爸,他当然要顾及自己的儿子,我们又不是他的儿子,于情于理他都没有义务帮助我们。帮我们是人情,不帮我们也正常。换句话说,也许龙少爷他爸说的是实话,可能他花费那么多力气,确实只能带走自己的儿子。 外面的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拘留室里的光线越来越暗淡。 拘留室里非常阴冷,我们各自蜷缩在角落里,抱着膀子,又冷又饿,心中的少年热血早已冷却。 我有些愧疚的对兄弟们说:“哥几个,今天你们帮我干仗,我非常感激,你们的情谊我都记在心里。我们若是能够平平安安走出去,我请大家喝酒!” 胖子摆摆手:“程哥,你不用愧疚,今天换做是其他人受了欺负,兄弟们也会帮忙的!” 我点点头,心里涌起一丝感动。 小时候的胖子又胆小又懦弱,还老是给我带来灾难,没想到长大后的胖子,还是挺讲义气的。 没有人给我们送热水,没有人给我们送吃的,冰冷的铁栅栏限制了我们的人身自由,蹲号子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也不知道蹲了有多久,估摸着应该是深夜了吧,我们又困又饿,靠着墙壁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就在这时候,铁门响了,一个民警站在门口,用警棍敲打着铁栅栏,让我们醒一醒。 第二百一十六章 保释 我们刚开始还以为民警来提审,结果民警说是有人保释我们,来放我们走。 这让我们大感意外,我们这几个没有背景的小子,谁会在乎我们的命运? 民警让我们在一叠文件上面签了字,还按了手印,对我们进行了一番严厉的思想教育和批评,这才放我们离开。 走出派出所,已经是深更半夜了。 在这寒冷的冬夜,派出所门口竟然站着三个女人,正在等待着我们。 中间站着张语馨,右边站着柳青青,左边站着郝飞机的小女友,郝飞机跟我们介绍都是叫她的网名,波波妹。 之前郝飞机跟我们说,最开始他就是被波波妹这个网名吸引的,以为波波妹肯定有着壮阔的胸怀,结果见了真人才知道,竟然是个飞机场。 我们就笑骂郝飞机,说这跟你完全是绝配啊,正方便你停飞机。 张语馨和郝飞机的小女友,冻得瑟瑟发抖,一个劲的搓手跺脚。 实话讲,看见三个女人的一瞬间,我们都很感动,有种见到亲人的温暖。 郝飞机最激动,狼嚎一声,大呼小叫的冲过去,一把抱起波波妹,原地转了个圈圈。然后两人立即旁若无人的热吻起来,主要他们热吻的姿势还很奇怪,郝飞机把波波妹抱着举在半空,波波妹搂着郝飞机的脖子,脚不沾地,就这样吻了起来。 波波妹红了眼眶,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出不来了呢!” 郝飞机就骂:“你个瓜婆娘,咒老子是不是?老子要是不出来,你是不是要跟那个网名叫‘山鸡弟弟’的瓜娃子跑了?” 波波妹笑呵呵的问:“你是不是吃醋了?” 郝飞机说:“吃个鸡毛的醋,走,马上回去,我得好好教训教训你!” 大家都不是小孩,当然懂郝飞机所说的“教训”是怎么回事。 波波妹掩着嘴,抛了个妖娆的媚眼,嘻嘻笑道:“好啊好啊,你一定要严厉的教训我,不要因为我是一朵娇花而怜惜我!” 郝飞机迫不及待,把波波妹往肩膀上一扛,转身跟我们抱拳告辞:“兄弟们,先走一步!” 然后扛着波波妹,就像扛着战利品,大步流星的往网吧方向而去。 张语馨站在那里,等着我过去,但是柳青青却主动迎了上来,拉着我的胳膊,她还没有忘记自己的戏份,开口便道:“表哥,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说没事,就是肚子有点饿,招呼其他几个兄弟待会儿去吃烧烤。 张语馨看着柳青青亲热的挽着我的胳膊,脸上流露出一丝失落,她推辞说身体不舒服,不去吃烧烤了,想要先回去。 我让柳青青他们等等我,然后我独自走到张语馨面前:“语馨,是你帮我们从号子里捞出来的吧?” 张语馨望着我:“你是为了帮我出头,我当然要保你出来!放心吧,没事了,我爸跟派出所打了个电话,他们就放人了,也不会给你们留下档案记录的!” 我听了就很感动,张语馨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我知道,就算他爸在镇上再有影响力,发生这么大的事情,绝不可能是简简单单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其中曲折,只有张语馨自己最清楚。 我深吸一口气,摸了摸脑袋上的纱布说:“以后不管是谁欺负你,只要你召唤一声,哥几个随叫随到!” 张语馨点点头,突然贴近我的耳朵,低声问我:“晚上来我家吗?” 张语馨这句话太过奔放热情,冷不丁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这个……这个……恐怕……不好……” 张语馨笑了笑:“呵呵,逗你玩呢,你居然当真了!我先回家了,你把你表妹照顾好,那么漂亮一个女孩子,别把她弄丢了!” 张语馨虽然在笑,但是她的笑容,却比哭还要难看,我隐隐看见她的眼角还噙着晶莹的泪花。 张语馨没再多说什么,转身疾奔。 看着张语馨远去的背影,我想要说点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最后,我只是在心中默默的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句话:“多情总被无情伤!” 吃烧烤的时候,我喝着啤酒,脑海里老是回放着刚才张语馨泪奔而去的画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原本很喜欢吃的烤肉,吃在嘴里也味同嚼蜡。 胖子和卷毛这些家伙,倒是没心没肺的样子,能够从号子里出来,他们就像重获新生一样,频频举杯喝酒,表示庆祝。 胖子见我恍神,就在旁边用胳膊肘撞我:“哎,我说杨程,你在走什么神呀,咱们刚从号子里出来,就得多喝几杯,冲洗一下晦气,对不对?” 我笑了笑,说:“喝!喝!大家今天也是为了帮我出头,才会进去蹲号子,我很感激兄弟们的这份情谊。我也不知道怎么感谢大家,反正今晚敞开肚子吃,敞开肚子喝,全部算我的,不用帮我节约啊!” 听见我做东,胖子他们都很高兴,果然不客气,立即又让老板上菜,而且还让老板弄了半只烤羊腿,,啤酒更是一箱一箱的拎上来。 胖子挽起袖子,一脚踩着板凳,直接用牙齿咬开瓶盖,吹着冒出来的啤酒沫子,笑嘻嘻的说:“程哥,哥几个今天就不客气了,不把你吃垮,我们是不会回去的!” 年轻人聚在一起,觥筹交错,自然是非常开心。 一起喝过酒,一起干过仗,一起泡过妞,一起蹲过号子,所谓兄弟,大抵也就是这样了。 胖子他们闹腾得很欢乐,柳青青跟我说着悄悄话,她说:“看得出来,张语馨很喜欢你!” 我伸长鼻子嗅了嗅,柳青青问我在闻什么,我装作惊讶的说:“你没闻到吗?酸溜溜的?好大的醋酸味呀!” 柳青青笑骂道:“去你的!” 然后柳青青问我:“你知道你们是怎么出来的吗?” 我说:“不是张语馨托她爸的关系,才把我们保释出来的吗?” 第二百一十七章 小老头 青青告诉我,我们之所以能够从号子里出来,当然还是靠着张语馨她老爸在镇上的人脉关系,以及他的官场地位。 不过,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我们看来,张语馨她老爸,只需要给派出所打个电话,就能把我们放出来。 其实,这只是张语馨安慰我们的说辞。 保释我们的过程是相当曲折的,在我们被派出所带走以后,张语馨立马回家找到她老爸,希望她老爸能够出面摆平这件事情。 但是张语馨她爸刚开始是不同意出面的,很简单,第一,我们这几个混小子,又不是他亲戚侄儿的,他凭什么要管我们?第二,进了派出所的事情,还是闹的比较大的,他如果利用官位去摆平这件事情,很可能会被人留下诟病,影响他以后的仕途。 无论张语馨怎样劝说,她爸都不肯出面。 张语馨都说的很清楚,说她被流氓调戏,我们是为了帮她出头才跟流氓干仗,导致进了派出所,但她老爸依然不为所动。 最后张语馨没有办法,直接跟她老爸跪下,求他救救你们。 张语馨是她爸的掌上明珠,她爸从来连骂都舍不得骂一句,没想到今天,他这个宝贝女儿,居然为了救几个混小子,而向他下跪。 当张语馨跪下的一刹那,她爸的心终于动摇了。 他狠狠喝斥了张语馨一番,让张语馨以后尽量不要跟我们这些混小子来往。 转过头,张语馨她爸亲自提上两瓶好酒,上派出所所长家里拜年。 至于她爸跟所长说了什么,没人知道,反正晚上张语馨她爸醉醺醺回到家里,而我们几个混小子也被成功保释,离开了派出所。 听闻柳青青的讲述,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张语馨在很多人心目中,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冷傲女神,想起她为我们下跪求情的画面,我的心里忍不住一阵心酸。 这天晚上,我们喝了个通宵,第二天一早,一人喝了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这才各自打道回府。 胖子昨晚喝多了,走路都像是飘着走的,足不点地,还傻啦吧唧的回头对我说:“程哥,我好像会轻功了!” 我皱起眉头,没好气的一脚踹在胖子屁股上,把胖子踹了个狗吃屎。 我说:“这下你不仅会轻功,还会蛤蟆功了!” 柳青青捂着肚子,在旁边笑弯了腰。 胖子摸着脑袋,望着柳青青,痴痴笑道:“只要表妹高兴,什么功夫我都会,嘿嘿嘿!” 回到家的时候,已过了午饭时间。 哮天和小黄看见我回来,很高兴,蹦蹦跳跳跑过来,围着我窜上窜下。 走了十几里山路,肚子还是有些饿了,老妈去灶房给我煮了一碗煎蛋面。 我当然不会告诉老妈蹲号子的事情,否则她非骂死我不可。 狼吞虎咽的吃完面,老妈从灶房里走出来,解下围裙对我说:“程儿呀,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两天老妈碰上个怪事儿,你帮我掂量掂量!” 我微微一挑眉头,老妈居然会碰上怪事儿,到底是什么怪事儿呢,我赶紧让老妈说给我听听。 老妈就跟我说,昨天睡到半夜的时候,四野里一片寂静,忽然听见院子外面传来犬吠声。 刚开始老妈也没有在意,在农村里,经常半夜都会听见狗叫。 老一辈的人说,那是因为半夜里阴气很重,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出来走动。而狗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够见到不干净的东西。如果半夜你家的狗在狂叫的话,那就是狗狗在帮你赶走不干净的东西。 所以在农村里,几乎家家户户养狗,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那晚老爷子和老爸从邻居家喝了不少酒回来,两人都睡得很沉,自然是听不见狗叫的。 狗叫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倒是让老妈睡不安稳了。 老妈第一想到的,并不是家里来了不干净东西,而是担心来了蟊贼。 而且这大半夜的,自家狗一直叫个不停,影响周围的邻居休息,引发一些口角纷争可就不好了。 于是,老妈披上外衣爬起来,拿着手电筒,想去外面院子看个究竟。 来到院子里,老妈发现,原来狗叫声是哮天发出来的,哮天一直对着院子大门狂吠不已,竟然还露出白森森的獠牙,而一旁的小黄跟哮天的表现截然不同,小黄仿佛在畏惧什么,蜷缩在狗屋里面,还有些瑟瑟发抖,远远不如哮天这般勇猛。 哮天来咱们家的时间不长,平时都很温顺,老妈这还是头一次见到哮天有如此凶猛的模样,就想要扑上去干仗一样。 老妈呵斥了哮天几句,但是哮天都没有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老妈就听闻犬吠声中,还夹杂着咚咚咚的敲门声,哮天听见敲门声,叫的更加厉害。 老妈心中生疑,这大晚上的,什么人跑来敲门? 如果这事儿是在城里,肯定没人半夜起床去开门,城里复杂,流动人口多,相比农村来说,危险程度也更高,所以城里人的警惕性也比较高。 在农村里,尤其是在咱们红旗村,民风淳朴,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人,也没想过有什么危险,就像我们这些小孩子一样,哪怕晚上一个人走夜路,也没有大人会担心。 所以老妈当时也没往深处想,她琢磨着可能是哪个邻居家里半夜出了急事,万一需要帮忙呢? 老妈还是对着门外喊了两声:“谁呀?谁在敲门?” 外面的人也没有回应,还是在那里孜孜不倦的敲门。 老妈怕吵醒邻居,于是快步朝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说:“来啦来啦,别敲啦,门都被你敲烂啦!” 老妈打开院门,门口倒灌进一股阴风,老妈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裹紧衣服,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人。 一个矮矮瘦瘦,佝偻着背的小老头。 老妈皱起眉头,她在红旗村也生活了一辈子,村子里的人大多数都认识,但是她举着手电筒,定睛看了半天,也没想起村子里有这么一个小老头。 第二百一十八章 还钱 小老头一身黑衣黑裤,还穿着一双黑鞋,大晚上的,这副行头有些瘆人。 老妈就问:“老人家,大半夜的,你这是找谁呀?” 小老头缓缓抬起脑袋,望着老妈,笑嘻嘻的说:“你!” 当小老头抬起脑袋的一瞬间,老妈吓得后退了一大步,面前这个穿着黑衣的小老头,大晚上的,脸上居然还化着妆。 是的,化着妆! 老妈见过化妆的小老太太,但是化妆的小老头却很少见。 小老头的脸庞白扑扑的,就像抹着一层白面粉,白的没有半点血色。 两条眉毛又黑又浓,明显是修饰过的。 最奇怪的是他的嘴唇,竟像是涂抹了口红,红艳艳的,跟苍白的脸庞形成鲜明对比,看上去怪吓人的。 老妈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基本可以确认,这个小老头不是红旗村的人。 但很奇怪的是,这个小老头居然说是来找老妈的,这让老妈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看着面前这个打扮诡异的小老头,老妈还是留了个心眼,她伸手就准备关门,对那小老头说:“老人家,我看你是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这时候,小老头就说了一句莫名诡异的话:“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 老妈心里有些窝火,大半夜的,碰上一个疯老头上门纠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不过看在对方是个老年人的份上,老妈只能强压着火气问他:“你说你认识我,那你找我做什么?” 没想到小老头的回答更是气人,他竟然摊开手掌,对老妈说:“还钱!” 老妈挖了挖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老头,半夜三更找上门来叫她还钱,这是遇着神经病了吧? 老妈自认自己从未见过这个小老头,也从未在外面借过钱,怎么会有人上门讨债呢? 所以老妈当时就想,这个小老头要么脑子有问题,是个精神病患者,要么就是找错了人。 外面天寒地冻的,老妈裹着外衣,都冷得有些发抖,她耐着性子,跟这个小老头解释说:“老人家,你肯定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也从来没跟你借过钱,你要找人还钱,上别家去吧!或者明早你去村委会,把欠你钱的人名告诉村长,让村长帮忙带你去找人!” 老妈一边说,一边就要关门赶人。 谁知道那小老头还挺执着的,站在门口不走,坚持喊老妈还钱。 老妈有些急了,正琢磨着要不要把老爸和老爷子叫起来看看,就在这时候,一道黑影突然从后面冲上来,扑向那个小老头。 老妈大吃一惊,发现窜到门口的黑影竟然是哮天。 一向温顺的哮天此时变得暴躁无比,竟然狂吠着冲向小老头,龇牙咧嘴,就要去咬这个来路不明的老头子。 虽然这个老头是有些古怪,但哮天若是把他给咬伤咬死了,我们家可是负不起这个责任的呀! 老妈赶紧挡在哮天面前,眼疾手快,抄起门口的扫帚,把哮天赶回狗屋。 那个小老头可能也是被凶猛的哮天吓住了,转身撒丫子就跑。 等老妈回过身准备关上院子大门的时候,发现这个黑衣小老头早已跑的无影无踪,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老妈心里暗自嘀咕,这个小老头看上去年纪一大把,没想到身子骨还挺健朗的,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这是健步如飞呀! 虽然哮天帮忙赶走了这个小老头,但是老妈对突然发狂的哮天并不太满意,她把哮天狠狠训斥了一番,然后用铁链拴住哮天,作为一种惩罚,好让哮天长长记性,不能随便乱咬人。 这事儿也就这样过去了,老妈也没往心里去。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老妈跟老爸讲起这件事情,老爸不以为然的说:“可能是其他村来窜亲戚的老头吧,年纪大了,脑子可能有些迷糊!” 老妈点点头,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这一天,老妈绕着附近走了一圈,询问了好几个邻居,都说他们家没有这样的亲戚。 奇怪了,这个小老头不是邻居们的亲戚,那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到了晚上,老爸和老爷子不在家,有个隔壁村的远房亲戚,很久没回来了,今年衣锦还乡,让他们过去喝酒。 老爸和老爷子离开了,家里就只剩下老妈一个人。 农村里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天气又冷,老妈早早烧了壶热水,烫了个脚,就钻进被窝休息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老妈又被犬吠声吵醒了。 听得出来,这又是哮天的声音,跟昨晚一样,哮天的声音带着莫名的狂躁和愤怒。 在这寂静的冬夜里面,哮天的犬吠声远远飘荡出去,很容易把四周的邻居吵醒。 逼不得已,老妈只能披上外衣起床,顺手从枕头柜里摸出手电筒,拧亮电筒,往外面院子走去。 哮天的声音越来越暴躁,老妈的睡意立马醒了许多。 她突然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心中不由得暗自忐忑,昨晚那个黑衣小老头不会又来了吧? 老妈举着手电筒走到院子里,就看见哮天在焦急的打着转转,它被铁链拴着,稍稍一挣扎,铁链就哗啦啦的响。 而小黄,还是躲在狗屋里面,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以前还指望小黄看家护院,没想到小黄却是个胆小鬼。 哮天回来的时候,看上去很柔弱,不曾想,哮天才是真正的护院犬。 老妈走到院子门口,果真又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 那声音就跟催命一样,一下又一下,击打在老妈的心上。 老妈就扯着嗓子问谁在敲门,跟昨晚一样,敲门声依旧,但是没人回答。 犬吠声和敲门声此起彼伏,弄得老妈心烦意乱。 老妈猛地打开门,果然就看见门口站着昨晚那个黑衣黑鞋的小老头。 老妈实在是有些恼火,忍不住喝斥小老头:“喂,你到底是谁?老是半夜三更跑到我家敲门做什么?你是不是有病啊?” 小老头扬起脸,缓缓把手伸到老妈面前,依然还是那两个字:“还钱!” 第二百一十九章 吃元宝蜡烛 还钱?! 又是这两个字! 又是这句莫名其妙的话! 老妈再次听见“还钱”两个字,再好的脾气,也实在忍不住爆发了。 老妈的声音提高八度,指着小老头大骂:“你这老头子,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我压根就不认识你,什么时候欠过你的钱?” 小老头咧开他娇艳的红嘴唇:“前两天!” 老妈一听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前两天老妈还在亲戚家里拜年,更是不可能认识,甚至都不可能碰到这个小老头。 小老头说老妈前两天欠了他的钱,这不是赤果果的诬陷吗? 往轻了说,这是污蔑,往重了说,这他大爷的可是勒索敲诈啊! 可惜今晚老爸和老爷子不在家里,否则老妈真要把老爸和老爷子叫起来,好好教训教训这个疯老头。 面对小老头不分青红皂白的诬陷,老妈生气的还击道:“你听清楚了,第一,我不认识你!第二,我也不欠你的钱!第三,谁欠你钱你找谁去,别再来我家搞事情,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到这里,老妈也懒得跟小老头废话,直接伸手去关门。 没想到小老头力气挺大,卡在门口,不让老妈关门,而且还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今天你不还钱,我是不会离开的!” 老妈气坏了,对着这个小老头破口大骂:“滚!滚!滚!你这个疯子!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我这里不欢迎你!” 说着,老妈把心一横,砰的将门关上。 小老头还在外面砰砰砰的敲门,老妈以为自己碰上了一个疯子,也不敢再轻易开门,索性不去理会他,重新回到卧室睡觉。 折腾了这一阵子,老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妈还是辗转反侧睡不着,于是起身准备去上个厕所。 路过老爷子卧室外面的时候,老妈隐约听见老爷子房间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刚开始老妈还没有在意,上完厕所回来,发现老爷子的房间里面,依然还有这种古怪的声音。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老妈觉得奇怪,从经验判断,这种声音很像是老鼠啃咬东西发出来的。 但是自从柳青青来到我们家里以后,我们家几乎没再出现过老鼠,因为蛇是老鼠的天敌,那些老鼠知道我家住着一个蛇仙儿,哪里还敢踏入雷池半步,那不是厕所里打电筒——照屎(找死)吗? 今晚老爷子也不在卧室里,如果卧室里真有老鼠的话,说不定会把老爷子的新皮鞋咬坏的。 过年的时候,我给老爷子买了一双新皮鞋,老爷子很喜欢,但却舍不得拿出来穿,多数时候都放在床下面,哪怕今天去亲戚家里吃饭,他也没有舍得穿出门。 老妈之前叫他穿出门的,但是老爷子不肯,他说要走山路,山路崎岖不平,很容易费鞋子,新鞋子三两下就会坏掉。 老爷子既然那么心疼他的新鞋子,老妈也不能让老鼠把他的鞋子咬坏了呀! 想到这里,老妈就推开卧室房门走进去,想要赶走房间里的老鼠。 打开门,老妈循着声音,举起电筒往床下面照去。 不照不打紧,这一照,吓得老妈魂飞魄散。 床底下面,并没有什么老鼠,而是蜷缩着一个人! 老妈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家里进贼了! 这个贼可能正在老爷子的卧室里翻找东西,结果老妈听见声音推门而入,蟊贼来不及逃离现场,只能钻进床底下面躲藏起来。 没想到民风淳朴的红旗村,竟然还有小蟊贼?! 老妈惊怒交加,正准备跑出去喊人,突然她又觉得床下的人影有些眼熟。 但见这人穿着一身黑衣黑裤,就连鞋子也是黑色的。 老妈的心里嗖嗖冒着寒气,脑海里闪过门口那个小老头的模样,难道是他?! 强烈的直觉告诉老妈,藏在床下的这个人影,就是刚才被关在门外的那个神经病老头。 如果是他的话,那他是怎么进来的呢?又是怎么跑到老爷子卧室里来的呢? 老妈又气又急,心中暗骂晦气,这大过年的,居然平白无故被一个神经病缠上了! 这件事情若是传出去,可能别人还真以为她在外面欠了钱呢! 老妈咬咬牙,从门口抄起一根烧火棍,毛起胆子走进老爷子的卧室。 老妈在地上砰砰砰的敲打着烧火棍,指着床下的那道人影大喊:“出来!滚出来!我看见你了,赶紧滚出来!” 在老妈的大声喝斥下,那道人影撅着屁股,慢条斯理的从床下倒着爬出来。 老妈举起手电筒,照着面前的人影,让他转过脑袋。 人影缓缓转过脑袋,老妈恨不得一棍子打在他的身上,老妈的直觉没有错,这个一袭黑衣的人影,就是刚才被关在门外的小老头。 老妈皱起眉头:“你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小老头摊开掌心,老妈发现他的掌心里面,赫然抓着一支白蜡烛。 床下有个口袋,口袋里装着元宝蜡烛,还有冥纸等东西,那是老爷子买来上坟用的。 我不知道其他农村有没有这个风俗,反正在咱们红旗村,每年基本上有三个时间会给自家的先祖上坟。 一个是清明节,一个是七月半,还有一个就是在过年的时候。 每到过年,我们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给自家逝世的祖先长辈上坟烧香,祈求祖先在新的一年里,保佑子孙后代平平安安,万事顺利。 这一口袋元宝蜡烛,是老爷子早上买回来的,还没抽出时间上坟,就和老爸去亲戚家吃饭去了,所以这袋子元宝蜡烛就扔在床底下。 然而,令老妈大感惊恐的是,这个小老头并不是来偷这袋子元宝蜡烛的,他竟然是在……吃元宝蜡烛! 小老头手里的白蜡烛已经吃了一半,就像在吃棒棒糖一样,嘴里津津有味的咀嚼着。 老妈的脑子嗡一声就炸了,她吓得后退到卧室门口,指着小老头大骂:“疯子!你这个疯子!” 第二百二十章 黑狗通灵 老妈做梦都没有想到,老爷子卧房里面传出的窸窸窣窣声音,竟然是这个疯老头在啃咬元宝蜡烛的声音。 眼前这一幕,让老妈惊悚万分,后背上的汗毛,齐刷刷倒竖起来。 幸好老妈也算是个胆大的女人,虽然惊吓,但很快就冷静下来。 如果换成其他女人,只怕早已吓得晕死过去。 小老头将手里的半截蜡烛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吃着,那模样就像在啃一只美味的鸡腿。 对于正常人来说,谁他妈能把蜡烛吃进肚子里? 这个小老头,是不是神经有问题呀? 他的言行举止,都带着一种莫名的诡异,该不会是从哪里跑出来的神经病吧?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老妈问他。 小老头吃着蜡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还钱……还钱……” 老妈上下仔细打量这个小老头,越打量心里越觉得不太对劲。 小老头一身黑衣黑裤,再加上一双黑鞋子,怎么看都像是死人穿的寿衣啊? 而且,老妈也听人说过,只有鬼邪之类的东西,才会吃元宝蜡烛。我们上坟的时候,为什么要烧元宝蜡烛,因为元宝蜡烛就是送给鬼吃的。 还有,哮天为什么会对着小老头狂吠不已,而且还想冲上去咬他? 种种迹象在老妈的脑海里闪电交织,老妈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心里冒出一个恐怖的猜测,面前这个黑衣小老头,难道是……个鬼?! 如果我和青青都在家里,老妈肯定没有这么惧怕。 但是这天晚上,我和青青不在家,老爸和老爷子也不在家,家里只有老妈和两条狗。 作为一个女人,老妈的心理素质已经算得上非常强大了。 对了,狗! 想到狗,老妈突然想到了哮天。 她记得这个小老头非常惧怕哮天,昨晚哮天扑向小老头的时候,小老头撒丫子就跑,说明他非常害怕这条小黑狗。 看来要想赶走这个鬼老头,还得把哮天放出来。 老妈也没有其他办法,目前来说,哮天是她唯一的砝码,不管有没有用,她都要试一试。 于是,老妈迅速退出卧室,狂奔到狗屋前面,帮哮天解开铁链。 回头一看,那个鬼老头已经从卧室里追了出来,一边追一边喊:“还钱!还钱啊!” 看见鬼老头,小黄吓得把狗头埋在屁股下面,浑身瑟瑟发抖。 然而哮天却跟小黄的反应截然不同,哮天表现得狂躁而又兴奋,一副迫切的想要冲上去战斗的样子。 老妈把全部的希望押在哮天身上,松开铁链,对哮天大喊一声:“哮天,上!” 哮天狂吠一声,化作一道黑色闪电,扑向那个鬼老头。 哮天确实是鬼老头的克星,鬼老头看见哮天凶神恶煞的冲上来,吓得拔腿转身就跑。 前面明明是一道围墙,小老头没有任何刹车的痕迹,直接撞在墙上, 但是,这一撞,却消失不见了。 老妈看的真切,那小老头真的是撞在墙上就不见了。 老妈更加确定,这个小老头真的是个鬼,只有鬼才能穿墙而过。 哮天冲到墙角下面,对着围墙狂吠了好一阵,这才摇着尾巴走回来。 这一夜,老妈吓得整整一宿没有睡觉。 她怕那个鬼老头又跑回来找麻烦,所以她搂着哮天熬了一宿。 没想到这条看似柔弱的小黑狗,此时却成了老妈的保护神。 听完老妈的讲述,我和柳青青对视一眼。 我问柳青青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柳青青说:“老头是个鬼,应该是没错的。但是应该不是什么厉鬼,并不是来要人命的,不过我也不懂他的还钱是什么意思!” 我点点头,我的看法跟柳青青差不多,这个鬼老头应该不是来害人命的,但是我对家里的情况也很清楚,老爷子是个很要面子的人,我们家生活最困难的时候,都没伸手问别人要过钱,哪怕裤腰带勒紧一点都行。所以老妈不可能在外面跟人借钱,而且老妈也不是那种借钱不还的人。 况且,这欠的还不是普通人的钱,而是欠的鬼债,这就有些古怪了。 我询问了一下老妈这几天的情况,比如去过哪里,做过什么,老妈的记忆力还算清晰,把这几天的经历,前前后后复述了一遍,我仔细聆听片刻,也没从其中听出什么异常。 难道是鬼老头找错人了? 不,应该不会! 鬼比人还精呢,鬼老头来讨债,肯定有缘由的! 不过挺让人安慰的便是哮天,所以说善有善报呢,我一时心善,救了流浪狗哮天,没曾想哮天通灵,能够看出鬼邪之物,帮我保护了老妈的安全,也算是对我救命之恩的一种回报。 农村里常说“黑狗通灵”,哮天这条小黑狗,实在给了我很大的惊喜。 我问老妈,老爸和爷爷去哪里了。 老妈说:“他们今早上回来的,回来以后,听说了这个鬼老头的事情,他们也觉得非常蹊跷,于是去邻村帮忙打听去了,看能不能找到有关于鬼老头的线索!” 老妈正说着话,就看见老爸和老爷子风尘仆仆的从外面走进来。 老爷子嗓门很大,走进院子便扯开嗓子说道:“我们查到线索啦!” 一听这话,老妈很激动的迎上去,连忙问:“查到什么线索了?” 老爸说:“根据你给我们描述那个老头的模样,我们在隔壁几个村子走了一圈,终于问到一个跟你描述非常相似的老头。 那个老头姓姚,村里人叫他姚老头,据说祖上是地主,很有钱。年轻时候还出去闯荡过,中年时候回到村子里,开了村里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小超市,生意做得不错,很红火。 姚老头有个绰号叫做‘铁公鸡’,也叫‘姚公鸡’,形容他非常抠门,视财如命,没人能从他手里拿走一分钱!” “那老头现在在哪里?”我问。 老爸蹙起眉头:“死了!” 死了?! 对于老爸的回答,我倒不是很意外,看样子每晚上门问老妈还钱的鬼老头,就是这个姚老头的鬼魂了,可是姚老头为什么会找上老妈呢? 第二百二十一章 新坟 老妈自己也觉得很困惑,思来想去,都找不出姚老头为什么会缠上她的原因。 老妈从没到隔壁村的超市买过东西,根本就不认识姚老头。 更何况,姚老头是找老妈还钱,这更让老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老爸说:“我们今天去隔壁村,还专门看了看姚老头的新坟,他就是过年期间才死的,死了没有多久!” “新坟?!” 老妈突然想起了什么,拍了拍脑袋,仔细回忆道:“我记得那天咱们从隔壁村拜年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路过了一座新坟?” 老爷子说:“是的,当时我带你们抄一条近路,结果就碰上了一座新坟,你记得我还说,这谁这么倒霉,都没能熬过年!” 老妈用力点点头,回忆起了这个细节,她说:“对对对!你们今天不是去姚老头的新坟看过吗?你们想想,今天去的地方,是不是那条近路?” 老爸说:“还真是呢!距离那座新坟不远处有棵黄葛树,这个我印象很深!” 老妈苦着脸说:“如此说来,我们经过的那座新坟,就是姚老头的坟墓了,可是我没有对他做过什么呀,他为什么会追上门来要钱?” “你们碰过他坟前的纸钱吗?”我问老妈。 老妈说:“怎么可能呢!我们跟姚老头又不认识,怎么可能随便去碰别人家坟头上的纸钱?当时我们从坟前经过的时候,风一吹,满天满地都是纸钱在飞!” 我暗自在心里琢磨了一下,想到一个细节,就问老妈那天穿的是什么鞋子。 老妈说:“一双有跟的皮鞋,磕的我脚疼!回来以后就没穿了,扔在床下呢!” 我赶紧让老妈把那双鞋子拿出来,老妈觉得很奇怪,但还是走进卧室,把鞋子拿出来。 我接过鞋子,把鞋子翻了个面,鞋底朝上,一眼就看见,在右脚的鞋跟上面,竟然粘着一张皱巴巴的纸钱。 很明显,这张纸钱应该是老妈经过姚老头坟前的时候,无意间粘在鞋跟下面,结果带回了家里。却没想到,一张小小的纸钱,居然让姚老头的鬼魂找上了门。 老妈将那张纸钱从鞋跟上扯下来,满脸惊诧的问我:“姚老头该不会是为了区区一张纸钱找上门来的吧?” 我说:“他就是为了讨回这张纸钱,才能找你的,你刚刚没听闻他的绰号吗?他的绰号叫做‘姚公鸡’,抠门的很,他的钱,谁也别想带走!” 老妈欲哭无泪:“可我这也不是有意的呀,为了一张纸钱,三番五次来找我还钱,真是个人才!他要直接跟我说,我烧一捆纸钱给他都行!” 我也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好笑,这个姚老头确实是铁公鸡当中的战斗机,为了一张纸钱,他都能不辞劳苦的上门讨债,可见这个老头抠门到了怎样的地步。 现在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上弄清楚了,姚老头是来讨债的,并不是来害人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只要把这张纸钱还给姚老头,他应该就不会再来找老妈的麻烦了。 老妈也没想到,无意带走的一张纸钱,居然会把鬼招惹上门。 所以农村老一辈的人,经常都跟年轻人讲一些禁忌,说死人坟头上的东西,千万不能碰。你拿了死人的东西,死人就会找上门来让你索还。 老爸以前都跟我讲过一件事情,就发生在红旗村的真实事情。 老爸那时候还小,正赶上“粮食关”,全国闹饥荒。 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可能不知道,用“饿殍千里”来形容当时的惨景,一点都不夸张。 没有粮食,什么吃的都没有,老百姓的眼睛都饿绿了,逮着什么吃什么,连方圆十里的田鼠麻雀都被吃得干干净净,野草根也被刨得断了根。 人们就开始啃树皮,还有人吃一种叫做“观音土”的泥土。 这种土可充饥,但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吃了以后腹胀,难以大便,少量吃不致命;尽管不会饿肚子,但由于没有营养,人还是要死。而且如果吃多了的话,人会被活活撑死。 当时因为吃观音土死掉的老百姓,也是大有人在。 那几年死的人很多,一些穷苦人家买不起棺材,也修不起坟墓,家里死了人,就拉去鬼哭沟扔掉。 突然有一天,村子里竟然冒出了一座新坟。 死者是一个少年,不是饿死的,而是生病死的。 这个少年祖上算是红旗村的一个小财主,家境多多少少要比普通老百姓好,即使外面在闹饥荒,人家把门关上,一家人在家里还是有的吃。不说吃多好,至少不会饿肚子。 所以少年病死以后,这家人就给少年修了一座坟。 拜祭过后,坟前就留了一点祭品。 现在看来,当时的祭品是非常简单的,就两个玉米面做成的疙瘩馒头,黄澄澄,硬邦邦的。 老爸他们几个孩子路过新坟的时候,一眼就看见新坟前面的两个玉米馒头。 那个年代,面粉比白米还珍贵,哪怕就算是玉米做成的馒头,对于这些饥肠辘辘的孩子来说,简直就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一群孩子就跑到新坟前面,围着那两个馒头团团乱转。 闻着馒头散发出来的玉米香味,这些个孩子,一个个馋得哈喇子长流,肚子也是咕咕咕叫个不停。 也许这样的事情,放在现在,觉得相当不可思议。 现在就算放只烧鸡在坟头前面,也不可能有人去动一下,因为大家都知道,那是给死人吃的东西。 一个大活人,怎么能够跟死人抢东西吃呢? 那绝对是大忌! 但是在那个连面糊糊都没有吃的年代,苟且活着的人,跟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谁还在乎什么禁忌,哪怕是填饱肚子去死,也总比饿死好呀! 老爸那时候比较老实本分,爷爷跟他讲过这些禁忌,所以老爸再饿,他也不敢伸手去拿这两个馒头,他怕爷爷知道了这件事情,打断他的手。 老爸虽然没有动手,终究还是有其他小孩伸出了手。 第二百二十二章 吃头发 有个叫毛子的小孩,第一个伸出了手。 毛子家里很穷,他老爸都饿死了,坟也没修,拉到鬼哭沟扔掉了。 家里失去了顶梁柱,更是家徒四壁,毛子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瘦的皮包骨头,脱了衣服,两排胸骨清晰可见,看上去就像骷髅一样,非常吓人。 毛子第一个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抓住其中一个玉米馒头,张开嘴巴,狼吞虎咽。 由于吃的太快,差点被噎死,旁边的老爸见状,赶紧帮忙拍打毛子的后背,才让他把喉咙里的馒头咽了下去。 缓过气来的毛子,继续大快朵颐,手中这块硬邦邦的玉米馒头对他来说,仿佛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为了感谢老爸的救命之恩,毛子掰下一半馒头,递给老爸。 老爸并没有伸手接,他说:“你没听老人说吗,坟前的东西最好不要去碰,否则会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 毛子笑了笑,笑容令人心酸,他说:“我都快不行了,还在乎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找上我吗?哈哈,很快我也会变成你们口中‘不干净的东西’!” 老爸跟毛子的关系还不错,听了这话,就赶紧让毛子闭嘴,有些话是不能随便乱说的。 毛子第一个动手拿了馒头,还有两个小孩也忍不住了,他们拿起另外一个玉米馒头,分而食之,大口大口的啃咬,感觉就在啃鸡腿一样。 两个玉米馒头,很快就被这几个孩子吃完了,腹中的饥火终于得到了一点缓解。 偷吃别人家的祭品毕竟是不光彩的事情,所以这几个小孩吃完馒头后,很快就逃离了现场,各自回到家里。 当时那几个小孩里面,唯独只有老爸没有碰过这两个馒头。 过了几天,老爸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准备出门去找毛子玩。 谁知道刚刚走到毛子门口,就听说毛子去世的消息,这让老爸非常震惊。 毛子的尸体就放在院子里,盖着一床草席,显得异常寒酸。 毛子他妈坐在地上,眼神呆滞,早就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她的丈夫,儿子,接二连三去世,巨大的痛苦早已让她变得麻木。 老爸走进院子,看见好友离世,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止都止不住。 老爸请求揭开面上的草席,看看好友最后一程。 毛子他妈刚开始不让老爸看,说怕吓到老爸。 但是在老爸的坚持下,毛子他妈还是同意了。 草席揭开以后,老爸看见毛子的死状很恐怖,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要从眼眶里凸出来,他的嘴巴张得很大,临死都没有合上,嘴里像是含着什么东西。 老爸觉得奇怪,趴在地上仔细看了看,却没有发现毛子嘴里有东西。 老爸就问毛子他妈,毛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毛子他妈就跟老爸讲,毛子是昨天半夜死的,死的很奇怪,毛子死的时候,嘴里塞着一大团头发。 老爸吓了一跳,就问毛子的嘴里怎么会出现头发呢? 毛子他妈说:“我也不知道,我早上去叫毛子起床,发现他已经凉了!我走过去,看见他躺在床上,两只眼睛圆鼓鼓的睁着,嘴里全是头发!我赶紧帮他把嘴里的头发清理出来,结果清理出一大团,还有很多在喉咙里面,掏不出来,我怀疑毛子是被头发活活噎死的!” 被头发噎死?! 老爸听了毛子他妈的讲述,感觉非常震惊,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被头发噎死。 毛子怎么会被头发噎死呢? 除非他在吃那团头发,可是,毛子又不是傻子,头发那东西怎么能吃呢?就算活活饿死,也没人会去吃头发呀,根本吞不下去吧! 还有,毛子吃的是谁的头发? 按照毛子他妈的描述,毛子吃进嘴里的头发,足足有半盆子,那么多的头发,从何而来? 毛子的头发还在,肯定不是他自己的头发,就算他剃下自己的头发,也绝对没有那么多,因为那个年代的男孩,基本都是小寸头,头发很短。 毛子他妈的头发也还在,没有剪过头发的痕迹,实在是弄不明白,毛子嘴里的头发是从哪里来的? 毛子家里当然是没钱修坟的,老爸找上两个小伙伴,含着泪用木板抬着毛子的尸体去了鬼哭沟。 回来以后,老爸越想这件事情越觉得不太对劲,回忆起那天毛子吃了坟前祭品的事情,老爸更觉毛骨悚然。 事情不会这么巧合吧,毛子吃了坟前祭品,结果没过两天就死了,而且还死的这么离奇? 除了毛子以外,那天还有两个小孩分吃了另外一个馒头,他们不会也出事了吧? 想到这里,老爸便睡不着了,赶紧跑去找另外两个小孩。 来到其中一个小孩家门口的时候,就看见破旧的屋子里,亮着一盏昏暗的灯,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呕吐声,听这声音,敢情这个小孩得了什么重病似的。 老爸赶紧跑进屋里,推开门一看,就看见了诡异而恐怖的一幕。 那个小伙伴面色痛苦的趴在床边,身体几乎已经虚脱成了一滩烂泥。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盆,他正对着盆子嗷嗷大吐。 但吐出来的东西,却不是普通呕吐物,而是头发!一团又一团的头发! 老爸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这个小伙伴的嘴里,为什么会吐出头发? 仔细一想,毛子的死,不也是跟头发有关吗? 毛子他妈说过,毛子死的时候,嘴里塞着一大团头发,毛子是被头发活活噎死的。 毛子和这个小伙伴都吃过坟前的祭品,他们的嘴里都钻出了头发,这绝对不是巧合!他们一定是撞了邪,被不干净的东西找上了! 老爸正想冲上去帮助那个小伙伴,却见那个小伙伴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小伙伴把手伸到盆子里,抓起一大把腻乎乎的头发,就像海带丝一样,然后张开嘴巴,将吐出来的头发,又大口大口吃回嘴里。 这一幕惊得老爸毛骨悚然,照这种吃法,肯定是被头发活活噎死的节奏啊! 第二百二十三章 大和尚 毛子就是被头发噎死的,这个小伙伴难道也要被头发噎死吗? 老爸当时也没有多想,心里只想着救人,快步跑到床边,抓着头发,使劲往外拖,不让小伙伴塞进嘴里。 小伙伴却不肯放手,也卯足力气往嘴里塞,一边塞,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饿啊……饿啊……”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推开,小伙伴的爸妈带着一个和尚急匆匆走进来。 看见这一幕,爸妈立刻就对着那和尚跪下了,跟和尚磕头,乞求和尚救救他们的孩子。 这是一个四方云游的和尚,小伙伴的爸妈看见他不太对劲,像是中了邪一样,嘴里吐头发,于是慌慌张张出门找人,指望着能不能找到一个懂门道的人回来,帮孩子看一看。结果在村口正好碰见了这个和尚,降妖伏魔,驱邪抓鬼,佛教中人肯定也是会的。所以小伙伴的爸妈便拉着和尚的手,求和尚回家救救孩子。 当时这个和尚年纪也不算大,四五十岁的样子,身材虽然削瘦,但是一对剑眉斜插入鬓,眉宇间还是隐隐透露着庄严英武之气,在这乱世之中,还能云游四方,行走江湖的人,也必定不是凡人。 老爸紧紧抓着头发,小伙伴也紧紧抓着头发,一人往外拉,一人往嘴里塞,两人就像在拔河似的。 和尚让老爸不要松手,然后他叫小伙伴的父亲,立即去那座新坟的坟前,捧一把坟前土回来。 小伙伴的母亲在旁边急得直抹眼泪,和尚安慰她说:“不用着急,好解!” 和尚都说小伙伴的症状好解,他应该还是很有信心的,确实是个有道行的和尚。 小伙伴的父亲急急忙忙出了门,片刻以后,捧着一把坟前土跑回来。 和尚让小伙伴的母亲端来一碗清水,将坟前土倒入清水里面,混合成一碗泥浆水,然后让他们两夫妇,用力掰开孩子的嘴巴,他要把这碗泥浆水灌进孩子嘴里。 当时小伙伴的母亲还有些不太愿意,看着浑浊的泥浆水直犯嘀咕,这样的水能喝吗?肮脏邋遢,而且还是坟前土泡出来的,喝下去不会生病吗? 小伙伴的父亲要决断一点,他骂了自己老婆两句,让她按照大师的要求去做。 面对自家孩子这种古怪病症,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反正死马当成活马医吧,和尚怎么说,他们就怎么说,万一出现奇迹呢? 两口子掰开孩子的嘴巴,和尚左手按着孩子的人中穴,右手端着碗,将那碗泥浆水一股脑儿灌入孩子嘴里。 泥浆水下肚以后,那个小伙伴就抱着肚子在床上打滚,一边滚一边喊肚子疼。 那模样肯定不是装出来的,满头满脸大汗淋漓,疼得五官都变了形。 两口子内心惴惴站在边上,也不知道大和尚配的这副解药到底有没有效果。 听见孩子的嚎啕大哭声,孩子父亲终于忍不住了,问和尚道:“大师,你看孩子他……” 和尚竖起手掌,面不改色,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告诉孩子父亲不用担心,只要挺过这一阵就好了。 老爸当时就站在床边,看着小伙伴翻来滚去的痛苦模样,也是非常害怕。 同时他的心里也是暗自庆幸,幸好自己遵从了老祖宗的古训,没有随便去碰,更没有去吃死人的东西,否则他现在,说不定也是躺在床上打滚痛哭。运气再不济点,也可能追随毛子而去了。 过了约莫一刻钟的工夫,小伙伴终于停止了哀嚎,肚子的疼痛感逐渐消失。 他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爬到床边。 他父亲开口问他感觉怎么样,他刚张开嘴巴,一股泥浆水哗啦啦喷了出来。 吐出泥浆水以后,小伙伴的嘴里就开始吐头发,一直吐头发。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嘴里再也吐不出任何东西,这才缓过一口气,感觉就像丢了大半条小命似的。 老爸低头一看,一大盆头发,腻乎乎的,还散发着老大一股恶心的臭味,令人作呕。 和尚让小伙伴的母亲把盆子里的头发端出去,生一把火,连同盆子一起烧掉。 小伙伴的父亲拍打着他的脊背,问他是不是觉得好多了。 小伙伴点点头,脸上终于恢复了一点点血色,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死人的东西,我再也不敢吃了!” 院子里,很快烧起一堆火,那一大团头发连同盆子一起被火焰吞噬,火光中,那些头发竟然还冒起滚滚浓烟。 老爸很好奇,就问和尚:“大师父,这么多的头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和尚摸了摸老爸的脑袋,对老爸说:“怨念!这些头发全是死人的怨念!因为你们拿了他的东西,所以他怨念不散,缠上了你们!” 老爸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拉着和尚的手往门外跑:“大师父,我还有个小伙伴,你快去救救他!” 因为那天有两个小伙伴分食了一个玉米馒头,这个小伙伴运气好,碰上大和尚,捡回一条命。另一个小伙伴,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呢! 当他们赶到另外一个小伙伴家里的时候,发现那个小伙伴正在死亡线上挣扎,大团大团的头发已经噎的他说不出话来,不停的翻着白眼,眼看就要不行了。 大和尚赶紧如法炮制,找来坟前土,混成泥浆水,给这个小伙伴灌了下去。 小伙伴刚开始也是喊肚子疼,疼得满屋子乱滚,还用脑袋撞墙。 片刻以后,症状被松缓了,然后开始吐头发,也是吐了一大盆,吐干净头发,人自然就好了。 大和尚的到来,让两个小伙伴保住了性命,只可惜了毛子,因为他独自吃了一个馒头,所以他中的怨念最深,发作的也就最快。 后来这两家人,拿出所有的积蓄,想要好好感谢这个大和尚,却发现大和尚早就不见了踪影,不知道云游到哪里去了。 这件事情是老爸的亲身经历,所以这么多年过去,老爸依然记忆犹新,就连很多细节他都记得很清楚。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从小老爸就教育我,坚决不能拿死人坟前的东西,否则会出大事的。 第二百二十四章 好处 老爸和老爷子跑了一上午,也累了。 我拿着那张纸钱,按照老妈给我说的地址,独自去了隔壁村。 到了隔壁村以后,绕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姚老头的坟。 不过姚老头号称姚公鸡,在村子里抠门的名气还是相当大,我随便找了个村民一问,村民就指着东南方向对我说:“看见那棵黄葛树了吗?找到那棵黄葛树,就能找到姚公鸡的坟!” 那人给我指路以后,便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怎么?他那样的铁公鸡,还有人来拜祭他?” 我依照那人给我指的方向,大踏步往东南方向走去,远远就能看见那棵黄葛树,长得挺茂盛。 来到黄葛树下面,四处一张望,就看见不远处立着一座坟。 坟头很新,墓碑也是崭新的,铮亮铮亮。 这座新坟临近一条小路,四周也没有什么人,很清静,风水还算不错。 那天老妈他们就是从这条小路炒近路,结果脚后跟无意间粘上了一张纸钱,招惹的姚老头找上门来讨债。 我看了看,坟头四周到处都洒落着纸钱,风一吹,那些纸钱就像蝴蝶一样漫天飞舞。 如果从新坟前面经过的话,鞋底确实还是很容易踩上纸钱的。 我拿着纸钱,来到坟墓前面,墓碑上镶嵌着一张黑白照片。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小老头,跟老妈的描述差不多。 再看墓碑上面的名字,叫姚守财,我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喷出来,这个名字取的真是相当有水准啊,他爹妈当年请半仙算过的吧。 守财守财,还真他娘的是守财奴啊! 我从包里掏出那张纸钱,放在坟头上面,想了想,又捡起一块石头,把那张纸钱压住,然后对着墓碑说道:“姚老头,你的钱我已经带来还你了,你就不要再追着我老妈讨债了,你再来我家的话,可能你就走不出那个门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但却充满赤果果的威胁。 是的,就是威胁,我心里确实也有这个意思。 像姚老头这样的小鬼,我都不用直接动手,恐吓他们一下,他们若是知道我的厉害,自然就不会再来纠缠我了。 说完之后,我还是对着姚老头的墓碑,鞠了一躬,算是一种礼貌,这才转身离开。 刚走没有两步,就听有个略显苍老的声音在叫我:“年轻人,等等!” 我皱了皱眉头,循声往头顶上看去,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衣黑裤的小老头,正骑坐在黄葛树的树枝上,就像个老顽童,笑嘻嘻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姚老头?!” 姚老头说:“年轻人,你很有本事嘛!” 我不知道姚老头这话是在夸赞我,还是有点怼我的意思,我抱了抱拳,淡淡道:“过奖!” 姚老头冲我招了招手:“年轻人,能不能跟你谈谈?” 我心想,我跟这姚老头又不是什么熟人,跟他有什么好谈的? 于是我说:“谈什么?纸钱都已经还给你了,咱们互不相识,有什么好谈的?” 姚老头从树上跳下来,轻飘飘的,鬼魂是没有重量的,就像一片落叶,无声无息飘落在我的面前。 姚老头友好的伸出手:“我叫姚守财,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咱们交个朋友吧!” 我对姚老头这个守财奴没有太大的好感,对于跟他交朋友,自然也是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我并没有伸出手,口气平淡的说:“我叫杨程!” 姚老头哦了一声,他说:“头两年我听说隔壁红旗村,出了个很有名堂的少年,抓鬼驱邪的很在行,说的便是你吧?” 虽然我明知道姚老头这话有拍马屁的嫌疑,但不得不说,这个马屁拍的我很舒服,毕竟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赞扬。 我心中暗乐,没想到这两年我的名气这么大,连隔壁村子的人,都知道我的存在。 我点点头,挺起胸口说:“对,就是我!” 姚老头说:“杨程,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说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帮你。 姚老头眨巴眼睛说:“放心,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帮我,我会给你好处的!” 我笑了笑:“姚老头,这十里八村的,谁不知道你是守财奴,你那么抠门,会给我好处?” 从内心来说,我确实不是很想帮助姚老头,所以说话的时候也没有留情面。 面对我的讽刺,姚老头也没有着恼,他说:“我敢忽悠你吗?我要是骗你,你随时都可以找我麻烦对不对?” 我转念一想,说的也是这个理,姚老头要是忽悠我,我肯定会来找他算账的,所以从这点上来讲,他应该不会忽悠我。 我笑着问他:“真的假的?你准备给我什么好处?” 跟姚老头这种铁公鸡谈合作,必须得把好处摆在桌面上,把话挑明白了说,以防他到时候赖账。 姚老头伸出一根手指,一脸严肃的说:“我家里还有一罐子金条,你要是帮我这个忙,我就把这一罐子金条送给你!我跟你说,这罐子金条可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除了我知道藏在哪里,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 我一听姚老头这话就乐了,一罐子金条,听着还挺夸张的,他要是真的送我一罐子金条,那我岂不是发达了? “你那罐子有多大?”我问。 姚老头比划了一下,看他的手势,像是有痰盂那么大。 我顿时便来了兴趣,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在忽悠我,只是不知道这个铁公鸡到底要我帮他什么忙,他肯定是碰上了很麻烦的事情,才舍得花费这样的血本来请我帮忙。 我就问他到底需要我帮他做什么,如果是做坏事,就算给我两罐子金条,我也绝对不会同意的。 姚老头连连摆手,说肯定不会让我去做坏事。 我就问他,那到底是做什么事?别磨磨唧唧的,直接告诉我便是。 姚老头嗫嚅半天,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想你……帮我伸冤……” 第二百二十五章 逆子 帮你伸冤?! 姚老头这话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想到姚老头居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我愣了一下,问他:“帮你伸冤?伸什么冤?你有冤情?” 姚老头点点头,那张鬼脸白的透明。 顿了片刻,姚老头抬头望着我,说了一句令我无比震惊的话,他说:“我说我是被人害死的,你信不信?” 被人害死的?! 我心中一惊,姚老头此话如果属实的话,这可是涉及到一宗谋杀案呀! 我定了定神,一脸严肃的对姚老头说:“饭不能随便吃,话也不能随便乱说,你可想好了,你说的都是实话?” 姚老头举起右手,对着我起誓:“我发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 我点点头,说:“我暂且相信你所说的话,那你跟我讲讲,你是怎么死的?又是谁害死了你?” 我心想,姚老头生前这么抠门,肯定得罪了不少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利益纠葛,竟然让人谋害他。 岂料,姚老头嗫嚅半天,挤出一句惊掉我大牙的话来,他说:“我儿子!”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就算给我脑袋砸出几个大洞,我的脑洞也绝对想不到,害死姚老头的凶手,竟然会是他的儿子。 儿子弑父,这种事情一旦爆出来,那肯定是头条新闻啊! 父母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跟父母之间,虽然有吵闹,有不合,但是哪来的血海深仇?不管发生怎样的矛盾,都不能攻击自己的父母,这绝对是大逆不道,必遭天谴的事情!这种人也不配称作人,而是畜生! 当然,这种人的人格形成,父母还是有一定责任的,通常来说,弑父杀母的凶手,从小父母就过分溺爱,想尽一切办法满足他的需求,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一旦某天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就会走向极端。 突然间,我觉得面前这个小老头,还是有些悲凉的。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的内心还是泛起一丝同情。 于是我让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跟我讲一遍,我想听一听,这个逆子是怎样杀死他的亲生父亲的。 在这个冷冷清清的下午,通过姚老头的嘴巴,我听闻了一桩骇然惊悚的家庭悲剧。 姚守财前后有过两次婚姻,第一个老婆死的早,没有留下一儿半女。第二个老婆是他在外面做生意的时候认识的,原本是个风尘女子,给姚守财生下一个儿子以后,拍拍屁股,跟着其他男人跑了。 姚守财心灰意冷,于是带着这个儿子回到乡下。 姚守财做生意还是很有头脑的,在村口开了村子里第一家超市。 当时的农村,到处还是便利店的时候,姚守财眼光独到,开起了一家像模像样的超市。 几年之后,超市上了规模,挤垮了那些自家经营的便利店,一家独大,生意还算红红火火。 姚守财的儿子取名叫姚磊,三个石字,本意是希望他像石头一样刚强坚硬。 姚守财跟姚磊相依为命,没有母亲,父亲也忙着做生意,姚磊从小就疏于管教,到处惹是生非,十处打锣九处在,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混小子。 可能是觉得姚磊没有母亲,姚守财心里对儿子一直存着一分愧疚,所以对于姚磊提出的各种要求,姚守财都尽量去满足。 小时候,姚磊只是要一些小东西,不满足他的愿望,他就使气。 姚守财很无奈,只能被儿子牵着鼻子走,如果可以的话,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星星都摘下来给他儿子。 姚磊渐渐长大,因为从小姚守财对他的溺爱,让他变得极其懒惰,什么东西从未想过自己付出劳动去争取,只是想着让父亲给予。 小时候要玩具糖果,十几岁的时候要名牌衣服鞋子,二十几岁,谈婚论嫁的时候,开口就是车子房子。 姚守财虽然视财如命,积攒了一些钱,但这些年基本上都被姚磊败光了。 再加上姚守财年纪大了以后,也没以前那样的精力去打理超市,姚磊又是个脓包,什么都不会,超市的钱挣得自然也没以前那么多了。 今年姚磊谈了个城里的女朋友,女方给姚磊提出的要求,想结婚可以,必须要在城里买套房子。 姚磊成天开着车花天酒地,凭他自己的本事,哪里买的起房子。 于是过年的时候,姚磊就跑回家里,问姚守财伸手要钱。 姚守财语重心长的教育了姚磊一番,但是姚磊根本就没听进去。 姚守财没有办法,就把家里做生意的账簿拿出来,一笔一笔算给姚磊听,告诉他家里真的没钱了。 姚磊不依不饶,竟然打起了拆迁款的主意,让姚守财把政府赔偿的拆迁款拿给他买房子。 原来政府要修一条公路,正好从村子里穿过,要占据姚家一大块田地,政府肯定相应的要给一些补偿。 但是有关部门目前只是来测量了地盘,修路的事情还在规划中,八字都还没有一撇,姚守财去哪里领取补偿款? 姚守财就告诉姚磊,让姚磊等等,说过个两三年,等公路开始修建了,赔偿款才会下来,到时候他便赔偿款一分不留的给姚磊,让姚磊去城里买房子。 姚磊从小就已经养成了,想要什么必须给我买什么的性格,哪里肯听姚守财的解释,非要逼着姚守财把这笔拆迁款提前拿出来给他。 再加上姚磊的女朋友也在背后煽风点火,打电话告诉姚磊,如果年后不能在城里买套婚房,她就要和姚磊分手。 姚磊在姚守财这里拿不到钱,恼羞成怒,就抄起门口的一根扁担,威胁姚守财必须把钱拿出来。 姚磊指着姚守财破口大骂:“你这个老东西,全村谁不知道你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做了几十年生意,你说你没有存的有钱,骗鬼呢!” 姚守财看见自己的儿子拿着扁担要抽他,也是非常生气,积压在心里多年的怨气一下子火山爆发出来,他说:“是,老子是铁公鸡!但我也是省下钱给你用啊,老子要是没有你这个逆子的话,现在不知道多有钱!老子这些年辛辛苦苦存下来的钱,全都被你败光了,你还好意思说!” 姚磊把扁担敲得咚咚响,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老东西,反正你今天不把钱拿出来,我跟你没完!” 第二百二十六章 人渣 骂战升级,两父子越吵越厉害,各种脏话对飚。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不知道的人,根本猜不到他们是两父子,还以为他们之间有着什么深仇大恨。 吵到后面,姚守财让姚磊滚蛋,说没他这样的儿子。 姚磊也是个混蛋,对姚守财叫嚣着:“老子也没你这样的爹!从今天开始,我跟你断绝父子关系!” 姚磊这句薄情寡义的话,彻底激怒了姚守财。 姚守财辛辛苦苦养了几十年儿子,家产全都被儿子败光了,到头来,这个混蛋逆子居然还扬言跟他断绝父子关系,姚守财真是后悔生下这样的儿子。 气急败坏的姚守财,一把夺过姚磊手里的扁担,抡起扁担,就像发疯一样,没头没脑往姚磊身上打去。仿佛面前这人不是他儿子,而是他的仇人。 姚守财早已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多年埋藏在心里的怨恨,全都在今天喷发出来。 这么多年,姚守财都舍不得打骂姚磊,然而今天,姚守财却是下了死手,一点都不留情,真的是往死里打。 扁担噼里啪啦抽打在姚磊身上,就像在放鞭炮似的,打得姚磊鬼哭狼嚎,抱头鼠窜。 姚守财把姚磊逼到一个角落里,角落里正好堆放着几块砖头,姚磊也是发了狠,竟然抄起砖头,朝着姚守财扔过去。 一块砖头正中姚守财的额头,顿时鲜血长流。 姚守财踉跄了一下,毕竟上了年纪的人,怒火攻心,再加上被砖砸了头,姚守财只觉脚步虚浮,眼前的事物全都在晃动,一阵天旋地转以后,倒在了地上。 按理说,姚守财已经失去了反抗力,姚磊便应该收手了。 偏偏这个时候,姚磊的女朋友又给他打来电话,追问他弄到钱没有。 姚磊说还没有,他女朋友就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说姚磊是废物,让姚磊不要去找她了,她要跟姚磊分手。 女朋友的这番话无疑是火上浇油,尤其是“废物”两个字,深深刺痛了姚磊。 姚磊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怪罪在姚守财身上,认为是姚守财不给他钱,才导致他感情破裂。 愤怒的姚磊冲出房间,瞪红了双眼,对着摇摇晃晃挣扎站起的姚守财,后脑勺又来了一砖头。 这一砖头砸下去,直接把姚守财砸趴在地上。 姚守财面朝下趴在地上,就像一只老王八,后脑汩汩的冒着血,眼珠子不停的翻白,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 姚磊伸脚踢了踢姚守财,依然对着姚守财骂骂咧咧:“老东西,起来!别他妈装死!起来!” 姚磊骂了半天,姚守财都没有反应。 姚磊这才觉得不对劲,低头一看,姚守财双眼鼓鼓的,眼珠子一动不动,早已凉了。 姚磊看见自己老爸死了,一时间还是慌了神。 虽然说自己是在冲动状态下,失手把他打死的,但终归是杀了人呀,这可是赤果果的谋杀呀! 冷静下来的姚磊,这才意识到自己铸下大错。 姚磊慌忙扔掉砖头,沾满鲜血的手指在衣服上使劲搓来搓去,却怎么都搓不干净。 他跪在地上,伸手去按姚守财后脑的伤口,但是伤口太大,鲜血怎么止都止不住,汩汩的往外冒。 过了半晌,姚磊突然心生一计,他把姚守财的尸体,拉到院子门口的台阶下面,后脑的伤口枕着台阶,伪造姚守财是失足摔死的假象,并且把沾有自己指纹的砖头和扁担,统统扔进茅厕。 确定自己布置的死亡现场天衣无缝以后,姚磊这才假装哭哭啼啼的跑去找了村委会。 村委会的人来看了现场,也没有起疑心,随便问了几句。 姚磊早就想好托词,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外面玩耍回来,就看见父亲摔破脑袋死了。 姚磊一边说一边痛哭流涕,装的就像一个大孝子。 村委会的人安慰了姚磊几句,就让姚磊好生把他父亲安葬了。 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姚磊马不停蹄,立马联系上一支丧葬队伍,让他们过来设了灵堂,像模像样的给姚守财修了座新坟。 姚守财生前太抠门,口碑不好,没什么朋友,所以死了之后,村里也没什么人来探望他,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他死的蹊跷。 甚至还有很多人在背后拍手称快,说这只铁公鸡肯定是遭到了天谴。 前后不过三四天时间,姚磊就把姚守财装进棺材,埋入了新坟。 整件事情,姚磊做的十分隐秘,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姚守财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最后,竟然会死在最溺爱的儿子手里。 更令他气愤不已的是,姚磊杀了他以后,根本没有丝毫的内疚惭愧之心。 几天过去,风平浪静,姚磊感觉这件事情已经翻页了,又开始我行我素起来。 现在连唯一的亲人都死了,更没人束缚他。 最让姚守财寒心的是,姚磊又迷上了赌博,仅仅过年这段时间,他便把老宅都输了出去。 姚家以前算是不大不小的地主,这座老宅就是他们的根本,姚守财这辈子,对他这座老宅是格外看重的,现在这座老宅,竟然被姚磊这个不孝子,为了还赌债,转手抵押给了别人,这简直丢尽了列祖列宗的脸,到了黄泉下面,姚守财怎么跟自己的老祖宗交代? 而且,姚磊更是不知羞耻的跪在姚守财的坟墓前面,不是忏悔,而是祈求姚守财托梦给他,告诉他老宅里面哪里还藏着老祖宗的宝贝? 面对这样的儿子,姚守财绝望透顶,这种逆子,在世上多活一天,都是浪费空气,所以他这才想要我帮他伸冤,把姚磊弑父的罪行公告天下,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听完姚守财的讲述,在惊讶之余,我也是气愤不已。 如果不是听姚守财亲口从嘴里说出这些事情,真的很难想象,世界上居然还会有姚磊这种人渣存在。 诚如姚守财所说,像姚磊这样的人渣,活着真的是浪费空气,指不准他还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第二百二十七章 扎纸人 但转念一想,姚磊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不也是姚守财对他的溺爱造成的吗? 农村有句俗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你今日播下的是什么样的种子,往后你就会收获什么样的果实。 如果你播下的是善良的种子,那么你收获的将会是善果;如果你播下的是罪恶的种子,那么你收获的肯定是恶果。 所以姚守财死的这么悲凉,也是他自食其果,怨不得别人。 不过姚守财溺爱孩子,那是父母的天性,也算是他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但是姚磊弑父,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人神共愤的事情,确实是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让这样的恶魔逍遥法外。 姚守财对我说:“只要你能把姚磊送进监狱,我绝对不会亏待你!” 我正色道:“有个根本问题我要说明一下,我帮你伸冤,是因为你儿子姚磊确实罪该万死,他应该为他犯下的罪恶付出代价。所以,我帮你伸冤,帮他送进监狱,并不是冲着你给我的那罐子金条而去的,这是主次问题,我必须得跟你说明白!” 姚守财点点头,望着我,无不感伤的说:“你才十几岁年纪,便如此懂事,我那逆子,倘若有你一半明白事理,也不会走到今天了!” 我说:“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说这些,已经没多大意义了!” 姚守财颔首道:“行,那就拜托你了!” 跟姚守财作别以后,我回到红旗村。 天色已经黑了,老妈做好了晚饭,问我怎么这么迟才回来,他们还在担心我出事了呢。 我一边吃着饭,一边把姚守财的死亡真相讲了出来。 老爸听完我的讲述,把筷子啪的往桌子上一拍,气得脸上青筋直冒,怒骂道:“畜生!真是畜生!这是人做出来的事情吗?” 老妈敲了敲桌子,让老爸小点声,说这又不是你儿子,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老爸说:“不是我儿子我也得骂,姚磊这个人渣要是站在我面前,我他妈活活抽死他!” 老爸很愤怒,作为父亲,他很清楚一个父亲带大一个孩子多么的不容易。 老爷子对我说:“程儿,谋杀可是重罪呀,这件事情你可千万不能帮姚磊隐藏着,一定要告发这个人渣!” 我点点头,姚磊确实是个人渣,哪怕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也会告发他。 但是,我琢磨着应该怎么检举告发姚磊,这件事情是姚守财告诉我的,可惜姚守财已经死了,我总不可能跑去告诉别人,姚磊杀父的罪行,是鬼告诉我的吧,谁会信呢?就算公安机关也不会采纳我的证词啊,弄不好还会把我当成神经病抓起来呢。 思来想去,我最后想出一条妙计,姚守财的死亡真相,只有姚磊自己心里才清楚。那么,这个死亡真相,让姚磊自己讲出来,那是再好不过了。 可是,姚磊肯定是不会讲出来的,要让他主动开口,投案自首,得想个特殊办法。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一早,我又去了姚守财的新坟,把姚守财叫出来。 姚守财很高兴,问我:“搞定了吗?” 我撇撇嘴说:“哪有那么快?” 然后我让姚守财把他的生辰八字拿给我,姚守财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但还是把生辰八字给了我。 我拿着姚守财的生辰八字,直接去了镇上,找到一家丧葬用品店,在丧葬用品店里面买了一个纸扎人。 那些纸扎人花花绿绿的,脸蛋画得红艳艳的,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在上坟的时候,这种纸扎人通常都是烧给老祖宗的,有童男童女两种形象,大人们都说,把纸人烧给老祖宗,是给老祖宗送佣人去,让这些童男童女在阴曹地府里面,好好照顾他们。 从丧葬用品店出来,我还碰见了郝飞机。 郝飞机搂着他的小女友逛街,老远就看见我的肩膀上扛着一个纸扎人,郝飞机就问我:“程哥,你家死人啦?” 郝飞机这话问的真是让人不爽,我没好气的回怼他:“你家才死人了呢!” 郝飞机皱了皱眉头,孜孜不倦的追问:“你家没死人,干嘛买这种东西?” 我说:“我喜欢,买着好玩,回去插在床头边上,陪我聊天解闷儿!” 郝飞机的小女友,听我这样一说,顿时吓得脸色苍白,急忙拉着郝飞机转身离开。 我听见小女友在低声对郝飞机说:“那个程哥好变态呀!” 我笑了笑,刚才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没想到把郝飞机的女朋友吓着了。 我扛着纸扎人回到红旗村,路上的时候,确实有不少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回到家里,我带着纸扎人回到房间。 柳青青觉得奇怪,问我买回这种东西做什么。 我神秘兮兮的笑了笑:“山人自有妙计!” 等到天黑的时候,我爬起来,画了一张黄符,并且把姚守财的生辰八字写在黄符背面,然后将黄符贴在纸扎人背上。 我取出一个小香炉,点燃一炷香,焚香祭坛。 做完这一切以后,我把右手食指放进嘴里,使劲一咬,挤出一滴血沫子,将这滴血沫子点在纸扎人的眉心中央,就像逢年过节小孩子眉心经常贴上的“红包子”。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我念了一串咒语,对着纸扎人,伸手一指,大喊一声:“起!” 原本躺在地上的纸扎人,顿时就像注入了生命的活力,竟然晃晃悠悠站了起来。 纸扎人的影子投射在墙壁上,墙壁上映出的却不是一个纸扎人,映出的竟然是一个小老头的身影。 仔细一看,这个小老头的身影轮廓,不正是姚守财吗? 柳青青饶有兴致的看着我,我笑嘻嘻的说:“今晚等着看好戏吧!姚守财,咱们走!” 我起身走出房门,勾了勾手指,那个纸扎人居然迈开小腿儿,从卧室里跟着跑了出来。 我在前面走,纸扎人就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就像饲养的宠物一样。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狗男女 冬天的山间小路上也没有人,纸扎人蹦蹦跳跳跟着我,翻山越岭,大概半夜的时候,抵达隔壁村。 我带着纸扎人走进村庄,万籁俱寂,下起了白色的霜,很多人家的屋檐上面,都染上了一层白霜。 我搓了搓手掌,呵了口气,循着记忆,来到姚家。 姚家的院子大门紧锁,屋子里黑咕隆咚的。 我翻上墙头,找了个树荫下面藏匿起来,然后用手指操纵着纸扎人,纸扎人从铁门的缝隙中央穿过去,来到姚磊的卧房下面。 这时候,就听卧房里面传来窃窃私语声,看样子姚磊还没有睡。 姚磊当然不可能自言自语,说话的是两个人,一男一女。 我趴在墙头上,竖起耳朵凝神倾听。 墙头距离卧室不远,两人的对话隐隐约约传进我的耳朵。 姚磊笑的很开心:“那老东西总算死了,以后这座老宅,还有赔偿的拆迁款,那都是我的了!” 那女的笑的也很开心,乐呵呵的说:“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有为青年!” 我皱起眉头,什么样的女人居然能够说出这种话,看来这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好货,会不会是姚磊交往的那个女朋友? 这时候,又听姚磊说:“明天咱们就去城里看房子,你看上哪里的房子,只管跟我说!” 我一听姚磊说买房子,就知道卧室里的那个女人,肯定是姚磊的女朋友。 对于姚守财的死,其实这个贪婪的女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姚磊没有要到钱的时候,她骂姚磊是废物,要跟姚磊分手。 姚守财尸骨未寒呢,这个女人又屁颠屁颠的跑上门来,因为姚磊承诺可以给她买房子。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女人可以现实,但是也不能泯灭良心啊! 姚磊这个逆子,可以说没心没肺到了极点,仿佛姚守财的死活,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那女人极其贪婪,姚磊答应明天去看房,她还不满意,还问姚磊:“之前你不是说,你家老祖宗留的有宝藏吗?你把宝藏找出来,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女人嘴里提到的姚家宝藏,应该是姚守财承诺给我的那一罐子金条吧! 没想到姚守财还留有后手,知道自己的儿子贪得无厌,所以临死也没把老祖宗的宝藏告诉儿子。 姚磊很不爽的说:“妈的,都怪那个老东西,死都没有告诉我宝藏放在什么地方。这么多年,我也只听他提起过两三次,但从未真正见到过,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宝藏吧。我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都没找到过!” 女人就说:“没找到不代表没有,万一真的有呢?我看明早咱们早点起床,再把这座老宅子好好翻找一遍!” 我听得相当无语,这个女人怕是比姚守财还要视财如命啊! 卧室里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听那女人说:“别碰我……拿开你的手……” 姚磊就说:“怎么?不想要宝藏了?” 女人说:“想!” 姚磊说:“那赶紧给我摸摸,还没过瘾!” 女人半推半就的声音:“讨厌死了,宝藏还没找到呢,尽占老娘便宜!” 很快,卧室里就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两人的对话让我怒火中烧,我忍不住暗骂:“真是一对狗男女啊!” 我知道两人正在干羞羞的事情,这种时候吓唬他们,才是真正的过瘾。 新坟就在姚家院子后面,两人就在尸骨未寒的姚守财面前谈论这些,姚守财若是听到这些话,非得气的从棺材里坐起来不可。 我下了墙头,来到新坟前面,把姚守财叫出来,然后跟他耳语了几句,让他待会儿按照我教给他的台词对话。 顺便我也把刚才姚磊和女朋友的对话复述给姚守财听,姚守财气得浑身哆嗦,大骂他儿子是个狗东西,也骂那个女人是个贱女人。 我带着姚守财再次翻上墙头,念起咒语,纸扎人的影子投射在玻璃窗上,呈现出姚守财的影子。玻璃窗上的影子晃动着,就像姚守财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突然,就听卧室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啊——” 姚磊气喘吁吁的问:“怎么啦?” 女人说:“窗户上……你爸……你爸在外面?” 姚磊骂道:“我爸?你是不是眼花了?我爸都死了好几天了。关键时刻,你用我爸来吓我,这是故意让我掉链子吗?” 女人的声音哆嗦的厉害:“你看窗户上的影子,真是你爸啊!” 这时候,姚磊大概也是看见窗户上的影子了,大叫一声妈呀,结结巴巴的喝问道:“谁?谁在外面?” 影子晃动着,姚守财一个劲的哭,呜呜咽咽。 他本来就是鬼,这一哭,哭声非常瘆人,让人头皮发麻。 我就站在姚守财旁边,这哭声都让我寒意陡生。 姚磊一听这声音,确实是自己死去的老爸呀! 但他又不敢相信,于是壮着胆子,涩声喝问:“外面到底是谁?不要装神弄鬼!信不信我弄死你?” 姚磊嘴里叽里咕噜的骂个不停,但他根本连开窗看一眼的胆量都没有。 毕竟,姚守财是姚磊实手杀死的,姚磊还是很怕,担心姚守财回来报复。 姚守财冷笑两声:“弄死我?你不是已经弄死我了吗?我后脑上的那个大洞,好吓人啊!你这个逆子!你这个杀人凶手!” 里面传来那个女人的叫骂声:“姚磊,你爸是你杀死的?你不是告诉我,你爸是自己意外摔死的吗?” 然后那女人也痛哭起来:“呜呜呜,老人家,不关我的事呀!冤有头债有主,你儿子把你害死的,你找你儿子去吧,别来找我!别来找我啊——” 姚磊又急又怕,扯着嗓子吼了起来:“你他妈能不能安静一点?我爸他……他血口喷人……” 姚守财阴冷冷的说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你还不承认,我就日日夜夜来纠缠你……让你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睁眼闭眼全都是我的影子……杀人凶手!杀人凶手!!”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一罐子金条 姚磊疯了,被窗户上的影子,活活吓疯的。 当天晚上,姚磊就跑到村委会门口,跪在地上自扇耳光,哭喊着认罪,说是他杀了自己的父亲姚守财。 天色微明的时候,村委会门口来了很多人。 村长一听姚磊的话,哪里敢怠慢,就算喝醉了酒,也不至于说这种话吧,事有蹊跷,所以立即报了官。 很快,就有穿着制服的人来到村委会,带走了姚磊。 姚磊老老实实把怎样杀死姚守财的过程说了一遍,他那个女朋友,也被带走了。 我坐在新坟前面,对姚守财说:“如你所愿,你这个不孝逆子,已经被带走了,你后悔吗?” “后悔!”姚守财说。 顿了顿,他又说:“我后悔的并不是送他进了班房,而是后悔从小太过纵容和溺爱,没有给他很好的教育,这才让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点点头,叹了口气说:“你现在才认识到这种问题,已经晚了!” 姚守财眯着眼睛,望着姚磊远去的背影,幽幽道:“他会被判死刑吗?” 我说:“应该不会,你俩斗殴,他也属于误杀,无期徒刑估计少不了,没有十几二十年出不来!” 姚守财的脸颊抽搐了一下,那张鬼脸变得更加苍白,把自己的儿子亲手送进监狱,作为父母,他的内心还是很痛苦的。 姚守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杨程,谢谢你,我答应给你的酬劳,你现在便去取吧!” 姚守财伸手指着距离新坟不远的那棵黄葛树说:“你带上锄头,面朝东南方向,往下挖五米!” 我冲姚守财抱了抱拳:“好,那就多谢了!” 至于姚磊和姚守财他们的父子恩怨,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与我无关,我获取的是我劳动所得的报酬,所以我不可能假惺惺的客气。 我回到姚家院子,扛着一把锄头走出来,径直走到那棵黄葛树下面。 绕着黄葛树走了一圈,确定了东南方向,我便扬起锄头往下挖。 姚守财说过,他给我的酬劳,是一罐子金条。 我不知道姚守财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从小到大,我连一根金条都没见过是什么样子,更别说一罐子金条。 说实话,我的脑子里面,都想不出一罐子金条是怎样的画面。 而且我对一罐子金条的价值也没太大的概念,只知道应该价值很多很多钱。 一想到金条在向我招手,我就干劲十足,也不知道疲惫,一锄头接着一锄头往下挖,一直挖到半夜,我已经累得浑身臭汗,两条胳膊又疼又酸,但还是不肯休息。 老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现在终于明白,这句话真的很有哲理。 终于,锄头像是碰撞到什么东西,发出咣当一声响。 我心中一喜,有了!终于有了! 我赶紧用锄头刨挖开表层的泥土,借着朦胧的夜色,趴在坑里往下看,就看见泥土下面,隐隐约约有个黄铜罐子,看上去像是一个夜壶。 果然有个罐子,看样子姚守财并没有骗我。 我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往掌心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手,继续抡起锄头开干。 经过我孜孜不倦的努力,那个黄铜罐子渐渐显现出来。 我把周围的泥土全部掏空,将黄铜罐子从泥地下面拖了出来。 在拖罐子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罐子有些沉重,里面应该是装满了东西。 我背着黄铜罐子,爬出泥坑,顾不上休息,直接蹲在黄葛树下,开始观察这个黄铜罐子。 黄铜罐子古色古香,上面雕刻着象征富贵的花卉瑞兽等图案,一看就是很有年代的产物,单单就是这个黄铜罐子,也算件上等古文物,能兑换不少钱吧! 我的手指抚摸着黄铜罐子,一颗心激动的怦怦乱跳,这种感觉,就像知道自己要中头彩一样,既紧张又兴奋。 终于,我的手指抠开了黄铜罐子的盖子,猛地将盖子掀了起来。 当盖子掀开的同时,一道明晃晃的金光从罐子里流泻出来,一下子晃得我睁不开眼睛。 我眯着眼睛,半晌,才适应了眼前的灼灼金光。 我的呼吸一下子静止了,天地间一片死寂,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罐子里面,整个面部表情都呆滞了,四周的任何声音我都好像听不见了。 金条! 姚守财没有忽悠我,真的是满满一罐子金条! 我粗略数了一下,罐子里的金条,大约有十几二十根,金条细长细长的。 那么多根金条堆积在一起,金光刺目,熠熠生辉,我感觉就连夜空都失去了色彩。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呆了半晌,我伸手抓起一根金条,触手冷冰冰,硬邦邦的。 我把金条放进嘴里,用力咬了一口,差点没把我牙齿崩碎。 真金! 绝逼是真金! 我强压着内心的激动,迅速将盖子合上。 回头四顾了一下,感觉就像在做贼一样,生怕有人发现了这个秘密。 我把黄葛树下的土坑重新填上,然后抱着黄铜罐子来到姚守财坟头,对姚守财拜了拜,说了声谢谢。 我找来一个麻布口袋,将黄铜罐子装在口袋里面,扛在肩膀上,雄赳赳气昂昂的往红旗村走去。 从今往后,咱也算是一个有钱人了! 回到家里,天色都快亮了。 老妈给我下了碗面条,问我做什么去了,怎么耽搁了那么长时间。 我就把姚家父子的情况简单讲了讲,然后从口袋里取出黄铜罐子,说要给老妈一个惊喜。 我让老妈闭上眼睛,老妈皱着眉头,说我神神秘秘的。 我打开盖子,让老妈睁开眼睛。 老妈睁开眼,一眼便看见罐子里的金条。 老妈愣了一下,随即叫了声“妈呀!”,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我赶紧把老妈扶起来,老妈拉着我的手,紧张兮兮的问:“程儿,这些……这些金条……是从哪里来的?你不会……干了什么荒唐事吧?” 我哈哈大笑,拍了拍老妈的手,让她放心。 我告诉她,这罐子金条是我凭劳动挣回来的。 我一边囫囵吃着面条,一边把和姚守财的这番奇遇讲了一遍,老妈双手合十,激动的说:“好人有好报!好人有好报啊!” 第二百三十章 跳楼 假期总是短暂的,一个月长短的寒假,感觉一眨眼就过去了。 整个春节也没有太大的乐趣,最深刻的回忆就是感受了一下蹲号子的滋味。 除此以外,就是日复一日的吃吃喝喝,今天吃东家,明天吃西家,后天东家和西家一起来吃咱们家。 短短一个寒假下来,我发现自己腰围长了一圈,肚子周围全是油水。 胖子更不用说了,胖子本身就长得比较胖,过完年下来,我以为一头猪跑来找我上学,惊得我差点拨打了新闻热线,让他们来看稀奇事儿,咱们红旗村的猪都知道上学啦! 我和胖子背起行囊,告别了家人,又回到了学校。 回到寝室,看见那几个贱人,个把月不见,彼此之间还觉得挺亲切的。 等104寝室的人来齐以后,我主动提出做东,请大家到学校外面的餐馆,吃了一顿开学宴。 其实我也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单纯的想尝一尝,腰包揣着钱,然后请人吃饭喝酒用钱的快感。 自从姚守财送我一罐子金条,我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为了土豪。 但是这种事情也不能对外透露,更不能高调炫富,以免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罐子金条我并没有乱动,我只是取了其中一根金条出来,跑到县城里的金店,检验了一下金条的真假。 金条确实是真正的金子,店员还兑换了一大笔钱给我。 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厚厚一沓人民币,裤兜衣兜,连鞋袜子里面都塞满了,都没把钱装完,我不得不专门买了个书包来装钱。 不得不说,这种大把抓钱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小时候经常听人讲,说金钱有一种魔力,会让人深陷其中,欲罢不能。 我当时不懂事,心想金钱又不是毒品,怎么会让人欲罢不能呢? 现在长大了我才明白,金钱这东西,简直比毒品还要容易让人上瘾。 胖子喝着酒,笑嘻嘻的问我过年去哪里发了财,怎么出手这么大方? 我笑了笑,说今年运气好,有几个远房亲戚回来了,那几个远房亲戚都是在外面做大生意的老板,衣锦还乡,回村里炫富,给我们这些小孩发了不少红包。 胖子说:“程哥,我真是羡慕你,又是远房亲戚,又是远房表妹的,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亲戚表妹呢?” 我说:“要不给你买根绳?” 胖子摸了摸脑袋,问我给他买绳做什么。 我告诉他,买根绳子回去,挂在房梁上,打个结,把脑袋套进去,两条腿儿一蹬,一了百了。重新投胎转世以后,也许就能有这些远房亲戚了。 胖子气得骂我:“滚滚滚!净说些屁话!” 吃饱喝足,回到寝室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新一期的校园生活便开始了。 日复一日,三点一线,每天机械性的重复同样的事情,日子枯燥而又乏味。 唯一的乐趣便是春天来了,看见学校的女同学慢慢褪下厚厚的冬装,开始换上又薄又好看的春装,衬托出年轻姣好的身材。 我们常常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对着过往的女生评头论足,聊到兴奋的时候,抓起两张纸巾,悄悄钻进被窝,在幻想的世界里沉沦。 所以,男生寝室里面,随时都充斥着一股很奇怪的味道,我们称之为“荷尔蒙的味道”。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三个月,时间到了五六月份,已经是春末夏初,天气也渐渐变得炎热起来,看见校园里越来越多光脚丫的女生,男生寝室对于卫生纸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原本平静的校园生活,突然有一天就被打碎了。 某天半夜,大家正在和周公约会,哦,不,正在和周公的女儿约会。 情到浓处,正准备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就被外面的喧嚣声吵醒了。 喧嚣声仿佛会传染,一间寝室挨着一间寝室闹腾起来,最后整栋男生宿舍楼都闹腾了起来。 刚开始我还以为地震来了,穿着一条火内裤,搞得就像葫芦娃一样,拉开寝室房门就往外面跑,结果很快就被宿管老师赶回寝室。 喧闹声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但是人心惶惶,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就有小道消息在寝室之间流传,听说半夜三更的,教学楼那边居然有人跳楼自杀。 跳楼这种事情,发生在校园里面,肯定是爆炸性新闻,也难怪消息会传播的如此迅猛。 胖子颇有感慨的说:“哎,年纪轻轻的,都还是雏鸡儿呢,什么事情想不开,非得要自杀呢?” 我摇了摇头,好死不如赖活着,之前我好几次徘徊在死亡边缘,不都挣扎着活过来了吗?那么多人渴望活下去,但却偏偏有人不珍惜生命,轻易的浪费掉来人世走一遭的机会。 第二天早上起来,昨晚有人跳楼自杀的消息已经是全校皆知了。 教学楼下的水泥地上,拉起了警戒线,警方都来到了现场,校方这边也来了很多人,维持现场秩序,不让学生围观。 我透过人群,趁机往里瞅了一眼,就看见地上躺了具尸体,但是看不见样子,因为尸体面上早已覆盖了一层白布,白布上都沾满了血迹。 难以想象,白布下面,那人的死状有多么恐怖血腥。 很快,关于死者的各种信息就在校园里流传开来。 死者名叫刘剑,今年19岁,是高中三年级,确切的说,应该是高中四年级理科班的学生。 什么是高中四年级呢,那是学生们对于留级生的一种称呼。 因为每年高考结束,总有一部分考生未能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他们中的一些人不甘心失败,于是破釜沉舟,留级复读一年,争取第二年再战。 我听说我们学校有个最牛逼的神人,曾经一口气复读了四年,真是毅力惊人。 这个刘剑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是班上出了名的独行侠,也是班里出了名的书呆子,因为他每天除了读书做题以外,几乎不做其他事情,可以不洗脸不漱口,甚至不吃饭,读书已经读到走火入魔的痴狂境界。 第二百三十一章 书呆子 对于读书这个问题,我自己私下做了一个总结。 读书分四类人: 第一类,智慧型的,这种人学习天赋极好,天生脑子就灵活,对于读书,他们有着比常人更多的领悟能力。普通人需要听三遍五遍才懂的问题,别人一遍就懂了。而且这种人很多时候根本都不用听老师讲课,书本上的东西,一看就会,自学成才。 这种人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根本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平时你在玩的时候,他们也在玩。你在学习的时候,他们还在玩。最后考试成绩一下来,发现人家玩的比你厉害,考试成绩还比你好,是不是相当郁闷? 其实不用郁闷,每个人脑力开发的智慧区域不同,那是别人在学习这一块的智力很高,天生的东西,也有基因的重要影响,所以你羡慕嫉妒恨都没有用。 第二类:勤奋型的,学习成绩好的人群里面,十之七八都属于勤奋型,天才毕竟只是少数,像上面所说的第一类智慧型学生,那只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好学生,都是通过自身的勤奋努力,严格的自律,和高强度的题海战术,为自己闯出了一片天下。 勤奋型学生跟智慧型的学生还是有差距的,无论他们怎样努力,甚至加倍的努力,想要超越智慧型学生都很难。哪怕你眼看着要追上智慧型学生了,别人只需要再加一点点勤劳,又能轻轻松松甩你两条街。 第三类:愚钝型学生,这类学生智力中等,不算出众,尤其在学习方面,几乎没有领悟能力,所以很难从学习方面打开出路。同样一个问题,智慧型学生自学成才,勤奋型学生三五遍领悟,愚钝型学生可能你跟他讲解十几二十遍,他还是一头雾水。 这种类型的学生学习起来是非常吃力的,哪怕你用尽浑身解数,也始终只能在中游徘徊。 第四类:不学无术型,这类学生天生对于学习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非常厌恶学习,看见书本就头疼,打瞌睡,毫无兴趣,你让他去搬砖干苦力,他都高兴,就是不愿意坐下来看书学习。而且屁股上就像有针一样,坐不了几分钟,心思全在外面飞。 我和胖子在村子里读小学的时候,班上曾经有个不学无术型的数学天才。 现在每每想起这个奇葩人物,我的心里还是深深的敬意。 那时候做数学题,别人从来都是第一个交作业,然而每一次都是零分,满篇红叉,蔚为壮观。 他最牛逼的地方在于,所有的题目答案,全是他一个人靠意念想象出来的,数学老师差点都对他顶礼膜拜了。 不论加减乘除,从来不看题目,提笔就写答案,而且所有答案,都是70几的数字,反正从70-79,随便写。 此人自律性奇高无比,绝对不写任何其他数字,什么60几,80几,从来不写,只写70几。 我们问他为什么这样执着,反正答案都是随意想象出来的,为什么不写点其他数字上去呢? 这个奇葩想了半天,居然说了句:“我觉得7开头的数字,更加符合我的身份!” 身份?! 你他妈就一个小学生,而且还是个超级学渣,你居然还匹配身份?! 当时就连老师都忍不住骂他是个瓜娃子,班上很多人都嘲笑他,觉得他智力有问题,但是我却偏偏认为,此人绝对是个奇才,他日必定干出一番大事业,因为他与众不同,走路自己带风。 老天给你关上一扇窗,就会给你打开一道门,这小子的学习能力被老天爷无情锁死,其他方面肯定会爆发出惊人能力。 果不其然,后来我回村里的时候,听人说这小子去了体校,混得还不错,以后可能会登上奥运领奖台。 好了,话题扯的远了,回到刘剑跳楼自杀这件事情上来。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就是想说,根据各种消息汇总,这个跳楼自杀的刘剑,就属于“愚钝型”学生。 从刘剑自身来说,他还是非常努力和勤奋的一个好学生。 正所谓勤能补拙,小时候刘剑脑子虽然不好使,学习领悟能力不高,但是他勤奋,通过刻苦努力,他还是能够勉强不掉队,一路也考上了初中,考上了高中。 但刘剑对自己没有清晰的定位和认识,反倒有些错误的高估了自己,进入高中以后,居然给自己定下“非重本大学不考”这样不切实际的目标。 刘剑从高中进校的第一天开始,为了这个虚幻的目标,他便开始日复一日苦行僧般的生活,十分的勤劳刻苦。天还没亮,便第一个进入教室早自习。晚自习回到寝室,室友们都已经酣然入睡,他还在被窝里打着电筒看书。 从不参加任何课外活动,吃饭,洗漱都是军事化标准,就像为了完成任务一样,因为在刘剑看来,除了看书,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正因为这样,刘剑成了班上的独行侠,都没人跟他玩。 其他班级的人也知道刘剑这个“书呆子”,经常在他背后指指点点。 刘剑也不管别人怪异的眼光,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一心只读自己的圣贤书,为了考上自己心目中的重点大学而奋斗。 然而,读书这种事情,真的是讲究天赋的,不是你多努点力,少睡点觉就能考出好成绩的。 很多东西你领悟不了,消化不了,看了也是白看,学了也是白学。 所以,哪怕刘剑拼了命的读书,他的考试成绩每次都在中下游水平徘徊,甚至有时候还不如那些不学无术型的学生,成为班上一大笑柄。 再后来,高中毕业,刘剑参加高考,自然是名落孙山,别说重本,连专科都吃力。 但刘剑不死心啊,对于一心想要靠读书走出去的刘剑来说,他肯定要复读一年,再拼一把。 于是刘剑选择留在学校,继续读“高四”。 第二百三十二章 黑板血书 复读的这一年,刘剑更加疯狂,成功诠释了什么叫“不疯不成魔”,整个人读书都读癫了。 按照他这样的学习精神,我觉得清华北大也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只可惜,朽木永远都是朽木,刘剑属于愚钝型学生,哪怕他付出再大的努力,跟其他同学之间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眼看高考在即,县里举行了第三次高考模拟调研考试,结果考试成绩一发下来,刘剑直接崩溃了,他发现自己考出来的成绩,居然比复读之前还要低。 这个班上的同学,都是留级生,认真复读一年,全班同学的成绩都在进步,只有刘剑的成绩还在退步,同学们纷纷忍不住嘲笑吐槽。 刘剑脸色铁青,气得撕碎了成绩单,不吃不喝在课桌上趴了一整天,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 其实人这一辈子,有很多的道路可以选择,就算没有考上大学,也有其他的路可以走,并且也可以走的很精彩。如果人人都能考起大学,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那么多脏活累活重货,又到哪里去找人做呢? 应试教育,伤了很多学生的脑子,让他们变成只会读书的傻子,他们不知道除了读书以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所以当读书这条路走不通的时候,他们就觉得人生没有任何意义了,未来看不见希望了,于是自暴自弃,想要逃避现实世界,最后走上不归路。 而刘剑,便是这样一种人。 他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他不知道除了读书,还有很多事情很多东西都非常精彩。 当天晚上,刘剑没有回宿舍。 宿管老师查房也没找到他,还以为他翻墙偷跑出去了。 其实刘剑哪里都没有去,他一直都待在教室里面,先是在墙角生了一堆火,把他的所有书本,全部烧了个干干净净。 这些书本寄托着他全部的希望,他能烧掉这些书本,说明他的内心深处是有多么的绝望。 烧完书本以后,已经是半夜,刘剑跑到空无一人的教学楼楼顶,满含绝望,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无限愤恨,如同断线的风筝般飘然落地,肝脑涂地,震惊了全校。 事情如果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倒也没有什么,但问题是,我们听到了一个更悚然的故事版本。 刘剑确实一个人在教室里待到半夜,但他不仅是烧掉了自己的学习资料,他还烧掉了其他同学的重要学习资料。 可以说,此时的刘剑,心里早已经扭曲变态了,他的心里充满了嫉妒,他嫉妒别人比他优秀。 他不甘心落后,却又没有能力前进,巨大的精神打击让他变得狭隘而又极端。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都觉得发毛,深更半夜的教室里面,黑咕隆咚没有开灯,刘剑蹲在墙角,火光映着他苍白的脸,他面容狰狞,唇角挂着阴狠的笑意,正把一本本复习资料,往火堆里面塞。 如果仅仅是烧掉别人的复习资料,也不算恐怖。 关键是,这个王八蛋,干了一件极其变态的事情,他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用带血的指尖,在教室黑板上,歪歪扭扭,写下十个同学的名字。 十个红艳艳的,用鲜血写成的名字,就那样留在黑板上,还有血珠子慢慢往下滴。 黑板血书,光是看着都令人毛骨悚然。 这还不算完,他竟然还在黑板下方,用鲜血又写了一排满含诅咒的小字:“你们这些成绩好的人,我诅咒你们不得好死,哈哈哈!” 这个诅咒可以说是相当奇葩了,他居然诅咒人家学习成绩好的人不得好死,难以想象,刘剑的心里已经到了多么变态的地步。 刘剑这种人,执着,钻牛角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但凡事情没有达到他的预期目标,这种人就很容易走进死胡同,把自己逼到极端。 更何况,刘剑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大的精神压力,他的心理其实早就脆弱不堪,稍稍一点挫折,都能让他的神经绷断,从而让他全面崩溃。 在留下一黑板的血书以后,刘剑这才带着满腔的愤恨和嫉妒,爬上楼顶,纵身跃下,摔得脑袋都没了。 黑板上的十个同学名字,并不是随便留的,正好是这次调研考试,全班成绩前十的十个学生,七男三女。 当第二天早上,同学们走进教室上课的时候,看见黑板上的血书,都被吓得尖叫起来,转身跑出了教室,引来很多隔壁班同学的围观,这件事情也就很快传了开。 得知这个消息,人们都很愤慨,觉得刘剑就是个变态,死不足惜,这种人现在不自杀,以后也会热出大乱子。人们对刘剑没有同情,只有唾弃。 看着一黑板的血字,班上的同学都不敢进教室。 最郁闷的就是考试成绩前十的十个学生,简直莫名躺枪,他们弄不明白,平时都没招惹过刘剑这个独行侠,刘剑怎么会对他们下这么阴毒的诅咒? 之前没有考入前十的其他学生,心中多少还有些遗憾,不过看见这一幕以后,他们反而暗暗庆幸,幸好自己没有考进前十名啊,差点就成了刘剑的诅咒目标。 虽然诅咒这种事情不太可信,但是现在刘剑死了,诅咒又是刘剑下的,想想还是挺让人不舒服的。 那黑板上的血字,也没人敢去擦,因为没人愿意去触碰这个霉头。 最后,还是班长忍不住站了出来,壮着胆子,当先走进教室,拿起黑板刷擦黑板。 这个班长成绩很好,也正是这次调研考试的第一名,他的名字被写在排头位置,血迹浓郁,非常显眼,他的心里自然是很不舒服的。 班长一边擦黑板,一边骂:“神经病!真他妈神经病!” 黑板刷也刷不干净,反而弄得满黑板都是血迹,看上去更加可怖。 后来还是有同学端来一盆清水,班长用抹布蘸着水,才把黑板上的血迹一点一点擦干净,那盆清水都变成了暗红色,浑浊浑浊的。 第二百三十三章 脑袋破了个大洞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剑跳楼自杀这件事情,也就慢慢被人们淡忘了。 毕竟,刘剑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且又是个独行侠,没有朋友,也没人喜欢他,所以他的离开,并没有人会觉得缺少了什么,也没有人会去缅怀纪念他,死了也就死了,仿佛他从来就没有在这所学校里面出现过。 刚开始两天,大家还兴致勃勃的谈论着关于刘剑的一切,没什么八卦可讲以后,人们也就不会再提到他了。 转眼就到了刘剑的头七,按照民间风俗所说,头七这天晚上,死去的人会回魂,所以头七又叫回魂夜,死人的鬼魂会回到生前的地方看一看,跟亲人道个别,这才离开。 有些比较讲究的人家,还会在屋子里面摆上一碗饭,饭上面插着一炷香,这碗饭便是给回家的鬼魂吃的。 学校是个不准讲封建迷信的地方,不过这个班的班主任,还是一个比较讲究风俗的人,刘剑头七这一天,他便提前结束晚自习,让同学们离开教室,并叮嘱大家回到宿舍以后,早点关门睡觉,不要到处走动。 学生们很感激班主任的关怀,迅速收拾好书本,离开教室。 今天是刘剑的头七,刘剑的座位空荡荡的,教室外面呼呼吹着阴风,学生们的心里都是毛毛的,谁都不敢在教室久留。 所有同学都离开了,唯独班长没有走。 班长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他认为什么头七回魂都是无稽之谈,他的梦想是星辰大海,以后要当科学家,要用知识去征服世界。 再加上刘剑留下血书的时候,把他的名字写在第一个,所以他也是有些赌气的味道,满腔的少年热血,就算是刘剑真的回来了,他也不怕。 班主任发现班长没有离开,于是又走回教室,强行把班长赶走了。 班长的名字排在第一个,班主任最担心的就是班长,班长是他的得意门生,是最有希望冲击清华北大的优秀人才,所以班主任很重视这个班长的安全。 然而,班长离开教室以后,却并没有离开教学楼,而是坐在教学楼下面的花坛里,借着路灯光继续看书。 就在宿舍楼准备关灯休息的时候,校园里突然传来噩耗,班长死了! 当时住校生都还没有睡觉,听说有人死亡的消息,整栋宿舍楼又一次沸腾了。 这个年龄就喜欢凑热闹,大家一窝蜂冲出宿舍楼,往教学楼那边跑,宿管老师拦都拦不住,面对源源不断往外涌动的人潮,宿管老师无疑是螳臂当车。 我和胖子也是事儿精,混在人群里面看热闹。 我俩正在寝室里聊天,提及今天好像是刘剑的头七,胖子还问我刘剑会不会回魂归来,结果就听说刘剑生前所在班级的班长出事了, 连我都感到有些困惑,不会这么巧合吧? 我们围拢上去,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有些胆子小的学生都不敢靠近,远远站着,只有少数胆大的学生,敢走到近处观看。 只见班长趴在一大片血泊里面,脑袋破了个大洞,白色的脑浆流的满地都是,跟鲜血混合在一起,就跟豆腐脑一样,死状相当凄惨,有些人直接吓得失声痛哭。 距离班长尸体不远处,还有个校园保安瘫坐在地上,帽子掉了,手电筒也掉落在一边,脸色煞白,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班长的尸体,浑身不停的哆嗦着,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我的视线移动到花坛里面,就看见花坛里有一根生锈的铁棍,铁棍上面布满血迹,应该是这根铁棍砸破了班长的脑袋。 我的第一反应,该不会是有人蓄意谋杀吧,拿着这根铁棍从后面狠狠袭击了班长,打爆了班长的脑袋,致其当场死亡。 但转念又一想,校园里明目张胆行凶,好像不太可能吧。 校方也迅速来了人,那个巡逻的保安是凶案的唯一见证者,于是大家围着保安,向他询问,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保安受到严重惊吓,给他灌了几口热开水,这才慢慢缓过神来。 在保安结结巴巴的诉说中,我们终于大概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就在刚才,保安例行工作,拿着手电筒来教学楼巡逻。 尤其是刘剑出事以后,校方加强了安全措施,让保安一定要巡查教学楼,以确保所有学生都离开了教学楼。 保安来到教学楼下面,发现教学楼都已经关灯了,但是楼下花坛,却还有个学生在看书,也就是死掉的这个班长。 于是保安就朝这个班长走过来,一边走还一边跟班长说话,保安就说,教学楼都已经熄灯了,宿舍楼也马上要熄灯了,让班长赶紧回宿舍休息,不准继续在外面逗留。 班长还是比较听话的,听了保安的劝告以后,他就收起书本,站起来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候,莫名的刮起了一阵阴风,那阴风来得好大,班长还伸手揉了揉眼睛。 谁知道,这股阴风居然从教学楼顶上刮下来一根生锈的铁棍,铁棍呼啸着坠落,来势甚急,保安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来得及喊出“小心”两个字,就听砰的一声闷响,那根铁棍不偏不倚,正好砸中班长的后脑勺,班长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肝脑涂地,倒在血泊中。 眼前血腥的一幕,登时把保安吓傻了,双膝一软,瘫坐在地上。 听闻保安的讲述,在场众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虽然是场意外,但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巧合。 偏偏班长起身离开的时候,刮起了阴风?而且这股阴风又恰好刮下了一根铁棍?最后这么大一片区域,这根铁棍又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班长的后脑?如果让理科生计算一下,就知道这个“巧合”的概率有多么低。 但是这些巧合,全都被班长碰上了。 是因为班长太倒霉吗? 还是因为他的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这时候,就听人群中有人幽幽说道:“会不会是刘剑回来了?” 第二百三十四章 鬼教室 这人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像一颗炸弹,在人群中炸响。 本来今晚就是刘剑头七回魂夜,突然提到刘剑这个名字,大家都感到莫名的恐惧。 尤其是跟刘剑同班的那些学生,更是吓得面色苍白,因为他们想起了刘剑留下的“黑板血书”。 黑板血书上面一共有十个人名,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班长的名字。 无独有偶,在刘剑头七回魂的这天晚上,班长意外身亡,谁也不相信这是一个巧合,人们纷纷传言,难道是刘剑的死亡诅咒开始应验了吗? 如果说刘剑的死,校园里只是热议了一阵八卦,那么这个班长的死,校园里便掀起了一阵恐慌。 接下来的几天,就连校方都取消了晚自习,走读生放学之后早早回家,住校生晚上则留在宿舍楼里面,不准到处走动,并加派老师和保安进行巡逻,严防意外再次发生。 班长的死,对于县一中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损失,清华北大也因此失去了一个人才。 班主任对此也是痛不欲生,这是他最得意的弟子,那晚他就是担心班长出事,才把班长赶离教室,没想到“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班长终究还是没有躲过这一劫。 关于班长的死,校园里也是流言四起。 有人说,班长就是被刘剑的鬼魂杀死的,事后有胆大的人去了教学楼楼顶,发现楼顶干干净净的,根本没有杂物,也不知道那根生锈的铁棍是从哪里来的,而且那么重的铁棍,要多大的风才能刮走? 有人说,刘剑这是回来报仇了,要把黑板血书上的十人名单,挨个挨个全部杀死。 甚至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他那晚看见了刘剑的鬼魂,就站在教室的窗户外面,冷冷看着班长的尸体被人抬走。 校园里人心惶惶,学校领导还专门召开全校座谈会,破除谣言,让同学们相信科学,不要以讹传讹。同时下了封口令,不准任何人再在公共场合公开谈论这件事情,否则立即开除学籍。 在校方的高压镇压下,果然没人再提起这件事情,谣言也渐渐平歇,校园也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安宁。 就在这件事情慢慢被人淡忘的时候,没想到又起波澜,负责巡逻的一个保安疯了,是在夜间巡逻的时候,被活活吓疯的,精神失常。 通过保安支离破碎的话语,大概可以拼凑出他的遭遇,他被吓疯的原因是因为他撞了鬼! 保安姓王,刚来学校没多久,年轻,身体也长得壮实,据说还是退伍军人。 可能是当过兵的缘故,胆子很大,学校里出了恐怖事情,其他保安都不敢夜间巡逻教学楼,小王却主动申请巡逻教学楼,他一身正气,自认不怕鬼邪找他麻烦。 一连巡逻了好些天,都没有事情发生。 这天晚上,小王又照例去教学楼巡逻。 巡逻一圈下了楼,无意间回头一看,楼上竟然有间教室传出了光亮。 小王记得很清楚,他巡逻很认真的,都是挨间教室查过去的,当时并没有看见什么光亮。 教室里传出光亮,小王的第一反应是,教室里还有学生。 这都深更半夜了,宿舍楼都早已经熄了灯,教室里怎么还有学生呢? 自从出了事以后,校方三令五申,晚自习下课之后,所有人必须离开教学楼,怎么还有学生顶风作案,胆子真大呀! 于是小王重新返回教学楼,想去教室里看看情况。 小王循着发出光亮的教室走过去,发现有光亮的教室,正是“高四”的教室。 刘剑自杀,班长又意外身亡以后,高四教室成了学生们口中的“鬼教室”,深更半夜的,居然还有不要命的学生待在鬼教室里面? 小王的胆子还是很大的,他走到教室门口,透过玻璃窗往里看,这一看,就看见教室的讲台上面,竟然立着一支白蜡烛,白蜡烛正在静静的燃烧着,小王所看见的光亮,就是这支蜡烛散发出来的幽幽火光。 小王皱起眉头,大晚上的,谁在教室里点上蜡烛? 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教室里全是书本,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学校是明令禁止在校园里使用蜡烛的。 看见教室里有安全隐患,小王没有多想,推开门走进教室。 教室里的氛围有些诡异,小王刚一走进去,就觉得阴冷无比,空气中飘着氤氲的雾气,教室正前方的黑板上面,赫然挂着一溜黑白遗照,照片里的人物,全是这个班上的学生。 讲台上静静燃烧着一支白色蜡烛,烛光晃动,映照着那些黑白遗照,照片上的学生,竟然流下两行血泪。 教室里窗户紧闭,但却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阴风。 漫天的白色冥纸在教室里飞舞,纷纷扬扬,教室里隐隐传来哀乐声。 小王这才如梦惊醒,难怪他觉得教室里的氛围不对,此时的教室哪里还有教室的模样,活脱脱变成了一座灵堂呀! 饶是小王胆子足够大,眼前的诡异景象还是吓得他魂不附体。 他知道自己这是撞了鬼了,于是转身往门口跑,想要逃离出这个鬼教室。 可是,当他跑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却找不到门了,教室的铁门竟然消失了。 就在他慌乱无助的时候,忽听一个声音幽幽响起:“一鞠躬!” 小王浑身一颤,就像过电一样,双膝止不住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黑板上的那些遗照鞠了一躬。 “二鞠躬!” 小王早已是六神无主,跟着那声音鞠躬跪拜。 “三鞠躬!” 小王趴在地上,再一次鞠躬。 然后,就听那声音说:“礼毕!家属答礼!” 小王都快吓疯了,环头四顾,突然看见天花板的吊扇上面,竟然挂着一个人。 学校里没有空调,只有那种三片扇叶的老式吊扇。 此时,吊扇上面挂着一个人,浑身淌血,随着吊扇的转动而转动,血沫子淅淅沥沥洒落一地,就像个布偶,皮肉翻卷的脸上竟然还带着笑:“咯咯咯,家属答礼!咯咯咯,家属答礼!” 小王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这个挂在吊扇上面的“布偶娃娃”,不正是死去的刘剑吗? 第二百三十五章 第二个 对于小王发疯这件事情,学校的处理也是简单粗暴,直接辞退了小王。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关于小王撞鬼的事情,还是在校园里流传了好几天。 这天中午,我和胖子在食堂里吃饭,正在闲聊最近校园里闹鬼的事情。 忽听一阵人声鼎沸,很多人都往楼梯口跑。 胖子是个事儿精,赶紧拉着我过去看热闹:“走,看看去,那边好像出事了!” 来到楼梯口,此时已经聚集了很多学生,就听有人在喊:“死人啦!死人啦!” 大白天的,怎么又死人了? 我扒开人群往里钻,就看见楼梯拐角处,有个女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鲜血流了一地,楼梯台阶上也洒落着斑斑血迹,像是顺着楼梯滚下去的。 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人很多,楼上楼下都是学生,这个女生出事的时候,有几个目击者就在旁边。 其中一个胆小的女生,吓得捂嘴哭了起来。 一个胆子稍大的胖女孩,一边比划,一边唾沫横飞的跟大家讲刚才发生的事情, 那个出事的女生,吃完饭,端着饭盒下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脚底竟然踩滑了,顿时仰天摔倒,后脑刚好磕碰在水泥台阶上面,当场就翻了白眼,脑袋被磕出一道恐怖的血口子,就连白色的脑浆沫子都流了出来,然后顺着楼梯台阶骨碌碌往下滚,滚到一楼和二楼之间拐角的地方,便即没了反应。 很快,负责执勤的老师和学生匆匆忙忙赶了来,抬着那个女生就往外面跑。 台阶上的血迹还触目惊心,学生们都在议论纷纷:“最近学校里有些不太平啊!” 最近县一中确实不太平,而这一系列诡异事情,都是发生在刘剑跳楼自杀以后,所以人们难免不去联想,这后面发生的几桩血案,都是刘剑的鬼魂在暗中报复。 下午的时候,胖子跑来跟我说,他说中午那个摔倒的女生,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了。 我听了这个消息,心里有些难过,虽然我跟那个女生素不相识,但毕竟看见她死在面前,那种感觉还是令人很不舒服的,而且不管怎样,她也算是我们的校友,十七八岁如花的年纪,花苞都还没有绽放呢,就这样丢了性命。 胖子神秘兮兮的说:“再跟你透露一个消息,这个女生是高四的复读生,是高四班上的学习委员,成绩也很好,仅次于班长后面,排第二名!” 我心中一动,突然意识到胖子想要告诉我什么了。 我诧异的看着胖子:“你不会想要告诉我,这个女生的名字,排在黑板血书的第二个?” 胖子颔首道:“你真是聪明,一点就透!怎么样,这件事情是不是相当邪门?”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邪门,这是刘剑的鬼魂在报复呀! 刘剑在跳楼自杀之前,曾经用鲜血写下了十个人的名字,并且诅咒这十个人不得好死。 现在,刘剑的诅咒正在慢慢应验。 班长的名字排在第一个,结果班长死了;学习委员的名字排在第二个,现在学习委员也死了,这难道还是偶然吗? 一时间,原本平静的校园再起波澜,大家都在讨论死亡诅咒。 现在排名第一的人和排名第二的人相继发生意外离世,如果诅咒继续的话,那么下一个会是谁呢? 当然是在班上排名第三的学生,因为他的名字,是刘剑写下的第三个名字。 学校大概也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专门派遣了两个胆肥的保安,寸步不离的贴身保护这个第三名,以防再次发生意外。 另外,校方也坐不住了,虽然他们提倡不能封建迷信,但是学校的有关领导人,还是背着广大学生,悄悄请了个道士,让道士来帮忙做个法事。 为了给道士腾出空间和时间,今晚早早便放了晚自习,并且明令禁止所有住校学生,都不能离开宿舍,否则记大过处分。 但是对于我们这些调皮蛋来说,根本没把学校的警告放在心上。 我问胖子:“今晚有道士抓鬼,要不要去看看?” 胖子咬着烟,正在看一本带颜色的小说,头也不抬的说:“有啥好看的?在我心目中,只有你一个偶像,那些道士都是江湖骗子,骗钱还行,真指望他们抓鬼?拉倒吧!” 胖子这个马屁拍的我挺舒服的,胖子既然不去,我也没有勉强,我也不想他被记大过处分。 于是我趁着宿管老师不注意,偷偷溜出寝室,趁着夜色一路小跑,来到教学楼。 其实我也没啥想法,就是好奇,看看这个道士是不是真的能抓鬼。 现在打着抓鬼旗号到处骗钱的假道士太多了,这要是个假道士,他今晚可有的苦头吃了。 我蹑手蹑脚来到教室外面,悄悄往里张望。 就看见两个校领导和一个道士站在教室里面,讲桌已经变成了祭坛,中央放着一个香炉,香炉里插着香,正在往外冒着烟。香炉左右两边各放着一个盘子,左边盘子里放着一只烧鸡,右边盘子里放着几颗新鲜水果,整得煞有介事。 一个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换上道袍,两个校领导在旁边赔着笑脸,大师长大师短的喊着。 秃头大手一挥,很有架势的说:“行了,两位领导,你们先回去休息吧,待会儿抓鬼的时候会非常凶险,你们不能留在这里!” 两个校领导其实早就有了退意,他们也不想待在这个闹鬼的教室里面。 秃头这样一说,两个校领导如释重负,赶紧退出教室,临走还不忘叮嘱秃头:“大师,今晚能不能抓住厉鬼,就看你的本事了!” 秃头自信满满的拍了拍胸口:“放心,包在我身上,你们只需要回去安安心心睡上一觉,明天以后,一切就回归正常,你们也就高枕无忧啦!” 两个校领导听了秃头的承诺,都很高兴,赶紧退出教室,屁颠屁颠的离开了。 我赶紧藏在拐角的地方,等两个校领导离开以后,这才重新钻出来,继续往教室里打望。 第二百三十六章 秃头 不看不打紧,这一看,我气得差点破口大骂。 还真是被胖子说对了,学校请来抓鬼的这个道士,根本就是个冒牌货,纯粹就是跑江湖骗钱的。 这个秃头也不知道我在教室外面偷偷打量他,还以为所有人都走光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在教室里,所以开始肆无忌惮的吃喝玩乐起来。 只见秃头就像变戏法似的,从怀里取出一瓶早就准备好的老白干,还有一袋花生米,然后把盘子里的那只烧鸡端到面前,剥着花生米,吃着烧鸡,时不时的抿一口小酒,二郎腿摇晃得很带感,嘴里还哼哼唧唧的唱着小曲,优哉游哉到了极点。 秃头大口大口啃着烧鸡,吃的满嘴是油,把我都看饿了。 秃头很能吃,一只烧鸡很快下了肚,那瓶老白干也见了底,秃头两个脸颊红彤彤的,二晕二晕的,又去抓了两颗水果,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开始咔嚓咔嚓啃了起来。 吃饱喝足,秃头也有些累了,他索性拉过两张板凳,拼合成一张木板床,然后躺了下来,双手枕在脑袋下面,很快便响起均匀的鼾声。 这个秃头还真是心大啊,学校请他来抓鬼,他居然跑到鬼教室里睡大觉,学校领导要是看见这一幕,也不知道心里是怎样的感受,估计一口老血都要气出来。 秃头这种人,大概是行走江湖骗吃骗喝习惯了,还没有碰上真正的鬼,居然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睡得很香。 就在秃头正在和周公缠绵的时候,教室里的白炽灯,闪烁几闪,发出滋滋滋的电流声,忽明忽暗。 滋滋的电流声,一下子把秃头惊醒了。 秃头睁开眼睛,看见教室里的白炽灯全都在闪烁,脸上顿时流露出一丝慌乱。 秃头左顾右盼,明显开始害怕起来,他举起双手,对着四周拜了拜:“冤有头债有主,不关我的事呀……不关我的事呀……” 我心中暗自好笑,这个秃头哪里是什么大师,纯粹就是一个怂包,就连刘剑这种道行的小鬼,也能把他吓成这副模样,简直太丢脸了。 王保长之前虽然是个三流道士,但毕竟人家还是有点基础有点家底的,这个秃头,除了一件假道袍以外,什么抓鬼的道具都没有,甚至他根本都不知道究竟该怎样抓鬼,一旦真正的碰上鬼,他便束手无策,吓得六神无主。 想起他刚才翘着二郎腿吃烧鸡的样子,再看看他现在跪在地上到处磕头拜神的样子,真的是让人贻笑大方。 一阵阴风强行吹开窗户,从外面倒灌进来,一下子把讲桌上的香炉也吹翻在地上,香灰泼洒的满地都是。风一吹,香灰到处乱飞,秃头满脸都是香灰,呛得剧烈咳嗽,模样非常狼狈。 就在这时候,黑板上隐隐闪现出那十个带血的名字,但是前两个名字已经消失了。 那些血字闪烁了片刻,便化成血水,沿着黑板往下流淌。 秃头已经被吓疯了,他慌慌张张脱下道袍,转身就往教室门口跑。 但是教室的铁门锁得死死的,无论秃头怎么用力砸门,铁门都没有半点反应。 秃头吓得蜷缩成一团,瘫软在角落里面,两眼一翻白,居然晕死了过去。 我无语的摇了摇头,真不知道学校从哪里请来这个废物。 刘剑不停的害人,搞得校园里人心惶惶,学生们都无法正常上课,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站出来管一管了,毕竟我还在这个学校里上学,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学校,既然撞上了,我也不会袖手旁观。 我推了推教室门,纹丝不动。 当我的指尖触碰到门把的时候,门把上面竟然滋滋冒起一缕寒烟,寒意逼人。 我从怀里摸出一张黄符,贴在教室门上,大喊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破!!” 黄符上的符咒瞬间亮了起来,继而发出砰的炸裂声响,这是鬼气爆炸的声音。 紧接着,就听吱呀声响,铁门缓缓开启。 我昂首挺胸走进去,差点一脚就踩在秃头的脑袋上。 低头看了看秃头,早就吓晕了,而且不省人事。 我伸长鼻子嗅了嗅,总感觉闻到一股古怪的骚味儿。 定睛一看,只见秃头的裤裆位置湿漉漉的,像是被水浸湿了,我顿时明白过来,秃头竟然被吓到尿失禁,真是个废物中的战斗机。 我走进教室,教室里非常阴冷,就像走进了冷冻库一样,感觉多待片刻,整个人仿佛要结冰似的。 对于各路鬼怪,我也是见得多了,像刘剑这种段位的,在我眼里,也就是个小鬼而已。 我准备跟他谈谈,他要是想好好谈谈,那就谈谈,他要是不想好好谈,那我就收了他! 这时候,白炽灯滋滋闪烁的更加厉害,阴风拍打着窗户,咚咚作响,教室里的桌椅板凳,也平白无故的移动起来,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头上的吊扇在没有通电的情况下,也开始缓缓转动,一圈又一圈,整个教室里的气氛变得异常诡异。 “刘剑,出来吧!” 我气定神闲的拉过一根板凳坐下,双手环抱胸前。 但是刘剑并没有立即现身,他依然在操纵着这些吓唬人的鬼把戏。 只可惜,他这些鬼把戏,根本吓唬不了我。 我又朗声说了一句:“刘剑,出来谈谈!” 这一次,回答我的竟然是一个黑板刷。 那个黑板刷就像一颗出膛的炮弹,发出嗖的啸音,凌空向我激射而来。 我的反应也很快,一埋头,黑板刷贴着我的脑袋飞过去,撞击在后面的墙壁上,黑板刷变得粉碎。 我皱起眉头,心里登时就有了火气。 这个刘剑还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我本想跟他好好谈谈,他居然还给我下马威,看样子我不给他一点颜色瞧瞧,他怕是不知道我的厉害。 我冷哼一声,摸出四张黄符,在教室的前后左右四面墙壁上,各自贴上一张黄符。 这是最简单的符箓法阵,名曰“四门封鬼”。 鬼力低弱的小鬼,只要被困在这个法阵里面,基本上就跑不掉了。 第二百三十七章 有点蹊跷 四门封鬼阵一起,教室里的鬼气迅速被压制下去。 我心中暗道:“看来这个刘剑的鬼力确实不强,区区一个‘四门封鬼’都能克制住他!” 随即我的心里又生出一个疑问,刘剑的鬼力这么低弱,那他是怎么害死班长和学习委员的?好像有点说不通啊! 我皱起眉头,突然意识到事情好像有点蹊跷。 按照刘剑的浅薄鬼力来说,要想害死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班长和学习委员却偏偏都死了,他们难道不是刘剑害死的?如果刘剑的鬼魂不是凶手,那么真凶又会是谁?难道……在刘剑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真正的凶手? 一念至此,我不由得深深打了个冷颤,如果事情真是我所猜测的这样,那就变得相当棘手了。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很简单的鬼事,只需要把刘剑处理了就完事。 照目前的推论来看,这件事情怕是没有表面看见的这么简单呀! 我内心惴惴,有些心神不定,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事情背后的真相。 趁我分神的时候,背后的一张课桌,突然移动起来,速度很快,一下子撞击在我的后背上。 我没来得及反应,被课桌狠狠撞在背心上,眼眶陡然一黑,差点没有晕死过去。 后背心传来一阵剧痛,胸口里气血翻涌,喉头一阵阵发甜。 我起身想要站起来,但是那张课桌把我夹得很紧,我被夹在前后两张课桌之间,前胸后背都在疼,压迫的我喘不过气来。 我咬紧牙关,反手从衣兜里摸出一张驱鬼符,转身拍在课桌上面,大喊一声:“给我滚开!” 驱鬼符泛起一道精光,那张课桌就像赋予生命似的,竟然发出呜哇一声鬼叫,一缕黑烟从桌面上升起,课桌迅速向后退开。 我终于缓过一口气,揉了揉吃痛的背心,心中暗骂几句。 这时候,就听吱呀吱呀的声音,教室里的桌椅板凳,在无人状态下,竟然全部在诡异的移动,很快就形成一个包围圈,将我围困在教室中央。 那些课桌重重叠叠,如小山般堆积起来围着我。 我的瞳孔里精光闪烁,缓缓攥紧拳头。 忽听嗖的劲风声响,一根板凳突然凌空飞出来,撞向我的胸口。 我赶紧举起双臂,双手交叉,十字横挡在胸前。 板凳撞在我的手臂上,力道很大,撞得我后退了两步。 我迅速掏出两张驱鬼符,啪啪两声,一左一右拍在自己的手腕上,给自己的双手法力加持。 忽然,又听呼啦一声响,一根板凳再次从如小山般的课桌堆里飞出来。 我伸出双手,抓住那根板凳,手腕上的驱鬼符立马泛起精光,板凳发出烧灼之声,滋滋作响,冒起缕缕黑烟。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根板凳就像具有生命力一样,竟然在空中胡乱摆动。 我猛地一咬嘴唇,怒吼一声,卯足力气,顺势将板凳凌空甩了出去。 板凳凌空飞旋着,扫到一大片桌椅板凳,原本堆积成山的课桌,顿时稀里哗啦洒落一地。 我拍了拍手,双手叉腰,气定神闲的站在教室中央,冷冷喝斥道:“姓刘的,还有什么鬼把戏,尽管使出来吧!” 话音未落,就听头顶上方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 抬头一看,悬挂在教室里的三把吊扇,竟然在没有风,也没有通电的情况下,自己转动起来。 老式吊扇一转动,就会发出吱呀呀的声音,就像老头在磨牙齿,十分难听。 吊扇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在教室里掀起阵阵阴风。 我凝神戒备,打起十二分精神,目不转睛的看着头上的吊扇。 突然,只听咯嘣一声,吊扇底座的螺丝像是松落下来,其中一把吊扇自天花板上坠落下来,凌空飞旋着向我脑袋劈过来。 我微微一怔,飞旋的吊扇让我想起了古代的一种独门暗器:血滴子! 血滴子就是这样,飞过去罩住目标的脑袋,然后里面的旋转刀片弹出来,轻轻一扯,就能把目标人物的脑袋割下来。 刘剑居然利用吊扇来对付我,这是摆明要取我性命的节奏,我不由得大为光火,心中已然存了让刘剑“魂飞魄散”的狠心。 原本我是准备让刘剑出来谈一谈,没想到刘剑不仅拒绝跟我谈话,还想方设法的对付我,我就不信了,区区一个小鬼,他还能逆天吗? 眼见吊扇飞旋斩来,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突然一矮身,吊扇从我的头顶上方,贴着我的头皮飞旋而过。 吊扇飞到教室后面,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牵引着,滴溜溜凌空旋转一圈以后,又朝着我杀了回来。 我咬咬牙,后退两步,斜眼瞥见地上的板凳,顿时从地上抄起板凳,迎面朝着吊扇砸了过去,嘴里大骂:“去你二大爷!” 板凳生生击中吊扇,将吊扇打得偏离了飞行轨迹,一头栽落在地上,在地面滑行了好几米,摩擦出一串耀眼的火花,一直滑到教室角落方才停下,扇叶都变了形。 我看了看手中的板凳,板凳的一头都被吊扇削飞了,其中一片扇叶还镶嵌在板凳里面,嗡嗡作响。 我暗暗吁了口气,感觉背心已经溢出了冷汗。 突然,又听咯嘣两声响,天花板上剩下的两把吊扇,同时脱落,变成“血滴子”向我飞来。 我心下大惊,急忙寻找地方躲避。 那两把吊扇在教室里来回飞旋,我只要稍微慢上半拍,就会被吊扇劈中。 吊扇急速旋转起来的时候,扇叶比刀子还要锋利,一旦被劈中,估计就能把我开膛剖腹,切成两半。 两把吊扇左右飞旋,搞得我极其紧张。 刚刚躲过一把吊扇,第二把吊扇又已经杀到,我狼狈的躲闪着,就像在鬼门关上徘徊跳跃。 我扑倒在地上,一把吊扇贴着头顶飞过。 不等我站起来,第二把吊扇又贴地飞斩而来,我起身逃跑肯定是来不及了,危急时刻,我贴着地面,用力向前滑行两米,从两张课桌下面穿梭而过,然后回身一脚踹翻课桌,两张课桌同时倒下,刚好挡在我面前。 第二百三十八章 藏在背后的黑手 锋利的扇叶劈砍在课桌上面,发出砰砰砰的撞击声响,把课桌砍得木屑纷飞,半天才停下来。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长吁一口气。 幸好我反应足够敏捷,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呼啦啦!呼啦啦! 还剩下最后一把吊扇在空中飞来飞去,我咬咬牙,从地上翻身爬起,抄起一根长板凳。 那把吊扇滴溜溜朝着我旋转飞来,我看得准确,举起板凳,使劲朝着吊扇投掷过去,同时向前卧倒。 我倒在地上,板凳砸中吊扇,吊扇被弹开,呼啦啦旋转出去,撞碎了教室的玻璃窗,飞入无边的黑暗里面。 半晌,楼下传来咚的一声脆响,吊扇坠落在地上,摔得稀巴烂。 玻璃窗碎裂,一股阴风从外面倒灌进来,就看见教室的角落里,原本昏迷不醒的秃头,竟然晃晃悠悠站了起来。 秃头突然抄起教室角落里的铁簸箕,朝着我劈头盖脸的打过来。 我往后仰了一下,铁簸箕从面前横扫而过,带着凌厉的劲风。 秃头面无表情,眼神非常怪异,眉心中央隐隐萦绕着一团黑气。 一看秃头这个症状,就知道他被鬼上了身。 秃头应该是还在昏迷状态,只不过刘剑上了他的身,操纵着秃头来攻击我。 秃头非常凶狠,挥舞着铁簸箕,将我逼得连连后退。 那铁簸箕虽然不是什么伤人利器,但是铁簸箕的边缘还是相当锋利的,这要是劈砍在身上,立马就得见血。 当铁簸箕又一次兜头扫过来的时候,我低头一闪,贴地翻滚一圈,来到教室角落,抄起扫帚,回身跟秃头斗在一起。 扫帚比较长,占据了距离上的优势,秃头好几次抡起铁簸箕来打我,都被扫帚挡了回去,还在他的胸口上狠狠戳了几下,把秃头戳倒在地上。 不等秃头爬起来,我丢掉扫帚,飞身扑过去,一脚踢开他身边的铁簸箕,单膝跪压在秃头的胸口上,右手食指和中指从怀里夹出一张驱鬼符,二话不说,猛地拍在秃头的眉心中央,厉声喝骂道:“给我滚出来!” “呜哇——” 鬼叫声响起,一团黑影从秃头的身体里面滚出来。 我定睛一看,那团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刘剑。 刘剑眼圈乌黑,面色苍白如纸,低着头站在墙角。 我指着刘剑骂道:“王八蛋,看你还往哪里跑!” 刘剑抬头看了我一眼,贴着墙壁,拔腿就往门口跑。 但是刚刚跑到门口,门上的黄符便亮了起来,刘剑发出呜哇一声鬼叫,鬼体被烧灼的滋滋冒烟,就像皮球一样被弹回地上。 之前我已经在教室里布下“四门封鬼阵”,刘剑被法阵弹了回来, 我也不怕刘剑跑掉,拉过一根板凳,气定神闲的坐了下来,冷眼看着刘剑,问他:“还要跑吗?” 刘剑爬起来,又想往外跑,结果跟上一次一样,还是被弹了回来。 刘剑确实是很偏执的一个人,明知道逃不出教室,却还连续尝试了十多次,累得气喘吁吁。 我从怀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催动咒语,三昧真火符在我的指尖滋的燃烧起来,明晃晃的火焰映照着我的脸,忽明忽暗。 三昧真火符,能够轻轻松松把刘剑烧成飞灰,刘剑见状,赶紧来到我面前,直接对着我跪了下来。 “哥,我错了!”刘剑说。 我笑了笑,冷冷道:“你错了?你哪里错了?你刚刚不是牛逼的很嘛?不是一心想要弄死我吗?” 刘剑低下头:“对不起!我没有想要对付你的意思,我也是被逼无奈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皱起眉头:“被逼无奈?!什么意思?” 刘剑哭丧着脸,说:“我这点微弱的鬼力,怎么敢在你的面前班门弄斧?有人控制了我,利用我害人,我……我是无辜的……你相信我……” 在这之前,我的心里便已经想到过这个问题。 刘剑鬼力低弱,理论上来说,他害人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我之前便猜测,在刘剑背后,会不会另有其手? 没想到刘剑居然主动交代出来,虽然我早已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听见这话,还是忍不住心头一跳。 能够操纵鬼魂害人,这个幕后黑手绝对是个高手呀! 于是我赶紧问刘剑,在背后控制他的人,究竟是谁? 刘剑深吸一口气,咬着嘴唇说:“他……他是……是一个保安!” 保安?! 我猛然一惊:“你说的可是学校里的保安?” 刘剑点点头:“他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很年轻,大家都叫他小王,之前是学校里的保安,后来学校把他辞退了!” “小王……小王……”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脑袋嗡嗡作响,感觉有些不敢置信。 小王之前确实是学校里的保安,他胆子很大,常常一个人夜晚巡逻鬼教室,结果有天晚上巡逻的时候,小王撞了鬼,说教室变成了灵堂,然后被吓疯了,学校为了保守秘密,就把他辞退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藏在背后的黑手,居然恰恰是这个小王! 小王利用保安的身份作掩护,在校园里害人,真是打得一手好牌呀! 回头想想,所谓的撞鬼经历,根本就是小王自己编造出来的。 他故意装作自己撞了鬼,然后被吓疯,这样学校就会以此为借口开除他。 如果他主动辞职,肯定会引起怀疑。 但是故意被学校辞退,他便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了校园,没人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此人的心机相当可怕,真正的幕后黑手是他,刘剑只不过是他摆在明面上的挡箭牌而已。 不得不说,小王的计谋是成功的,他利用刘剑,将所有罪名都引到刘剑身上,让刘剑成为他的替死鬼,刘剑这个小鬼,还真是挺悲哀的。 我目光灼灼的看着刘剑:“那个小王在什么地方?他这样做,究竟怀揣着什么目的?” 刘剑一脸苦相:“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他……好像……是在修炼什么邪术吧!” 第二百三十九章 应试教育 修炼邪术?! 修炼什么邪术? 这个小王是什么背景? 为什么他能控鬼,还会修炼邪术? 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奇门?!小王不会是奇门的人吧? 经过跟刘剑的一番交谈,终于大致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刘剑确实是自己跳楼自杀的,黑板上的血书也确实是刘剑留下的,不过刘剑留下血书,只是单纯为了泄愤,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而已。 那个保安小王,正好利用刘剑的“黑板血书”,搞死上面的两个学生,给大家造成一种刘剑鬼魂害人的假象,把屎盆子扣在刘剑的脑袋上,让大家误以为,班长和学习委员都是刘剑害死的。 其实,这一切都是小王在幕后布局和操纵。 我之前,也一直以为是刘剑的鬼魂在害人,今日跟刘剑这一番交谈,才知道真正的黑手还藏在后面。 刘剑说:“我这人确实偏执了一点,一时糊涂结束了自己的性命,但我并不是传言中的那样变态,考不过别人是我自己的原因,天资愚笨,但我也不会因此而去仇杀成绩比我好的同学呀!听见校园里的那些谣言,我其实挺难过的!” 看着面前的刘剑,我觉得很悲哀,典型的应试教育牺牲品。 中国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考试决定命运,高考决定人生,每年都有很多学生,因为学习上的压力,而选择轻生。他们就像刘剑一样,把高考当成自己人生的唯一赌注,如果没能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他们就会觉得,整个人生都坍塌了,没有希望了。 其实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思想,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读书并不是人生唯一的出路,考上大学也不是你人生的敲门砖,就算考上大学,毕业出来找不到工作,生活不如意的人也是十有八九,人生有很多条路可以选择,读书只是其中的一条而已。抛开读书不说,你还有很多条路可以发光发热,可以比考上大学的人生,活得更加璀璨夺目。 有时候想想,你认为那些搞教育的人,他们真的不知道中国的教育是失败的吗?他们当然知道,他们比谁都要清楚应试教育的可悲性和局限性,可是为什么他们依然要推行应试教育呢?因为中国的人口实在是太多了,人口基数太大了,必须要通过高考这座独木桥,淘汰一大部分人,说白了就是人生分流。 毕竟国家这么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如果人人都去上大学了,没人去工厂工作,没人去盖房子,没人去扫大街,没人去做生意,没人去当保安,那这个庞大的国家怎么运行? 所以说,中国的人口这么多,在人口基数无法下调的情况下,应试教育永远都不会改变。 刘剑望着我手里的三昧真火符,咽了口唾沫说:“大哥,你能不能把手里的火熄灭了,我看着……挺害怕的……” 我看着刘剑,笑了笑,随手熄灭了三昧真火符。 然后我对刘剑说:“你现在是孤魂野鬼,徘徊在校园里面,也不是长久之事,而且你也不想再被那个小王控制吧?” “不想!不想!当然不想!”刘剑的脑袋摇晃得就像拨浪鼓。 “回头我送你一程,让你早点去阴曹地府报到!”我说。 刘剑点点头,向我叩首表示感谢。 我说:“其实你这人还是挺勤奋的,到了阴曹地府好好努把力,说不定还能考个一官半职,完成你在阳世没有完成的心愿!” 刘剑听了我的鼓励,很高兴,他说:“大哥,谢谢你的吉言!不过我脑袋愚笨,可能希望不大!” 我说:“做人嘛,要对自己有信心,你虽然笨是笨了点,可能当大官有点吃力,但是只要勤奋努力,当个芝麻官应该还是可以的!” “行!”刘剑颔首道:“大哥,我会谨记你的教诲,他日真能在地府考取功名,谋个一官半职,我一定好好答谢你!” “得得得!”我赶紧竖起手掌,正色道:“答谢就不用了,你我阴阳殊途,你跑来答谢我,是要吓唬我吗?” 刘剑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大哥,我不是这个意思!对了,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告诉刘剑,我叫杨程。 刘剑说:“程哥,认识你很高兴,你年纪轻轻就有这些道行,他日肯定是有大作为的人!好了,你赶紧送我一程吧,我要去地府报到了,早点报到,早点考取功名!” 我笑了笑,这个刘剑对于考试相当执着啊,哪怕已经变成鬼魂了,也不忘去阴曹地府继续考取功名,我其实只是随口鼓励他一下而已,没想到他却当真了。 我转了转眼珠子说:“不急,在送你去阴曹地府之前,你先帮我做一件小事!” 刘剑拍着胸脯说:“程哥你尽管开口!” 我就跟刘剑说:“你去一趟学校档案室,帮我把班长和学习委员的身份资料弄出来,我想看看能不能查找出小王的杀人动机!” 刘剑点点头,说了声好,让我等他片刻,他去去就来。 刘剑兴冲冲往教室门口走,刚刚走到门口就被弹了回来,脑袋冒着黑烟,一脸惆怅的说:“程哥,你的法阵没拆,我出不去!” 我走过去,扯下门上的黄符,阴风乍起,四门封鬼阵顿时失效,刘剑化作一团鬼气,一溜烟就消失不见了。 片刻以后,刘剑回来了,带回那个班长和学习委员的身份资料。 刚才秃头带来了一个香炉,还有点香线蜡烛,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我走过去,把香炉捡起来,重新放回讲桌中央。 然后左右各自点上一支白蜡烛,再把香线点燃,插在香炉里面。 我招呼刘剑走过去,让他跪在香炉前面。 问清刘剑的生辰八字,我把他的生辰八字写在一张黄符背面,手指夹着黄符,在烛火上引燃,然后抖了抖,将符灰洒在香炉里面,嘴里振振有词:“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第二百四十章 阴人 刘剑跪在香炉前面,他的鬼体渐渐变成一缕青烟,在我眼前消散。 临走的时候,他对我说:“大哥,待我去阴曹地府考取功名,一定托梦告诉你好消息!” 刘剑很快便消失了,教室里安静下来,只有我跟那个昏迷的秃头。 我看了一眼那个秃头,没有理会他,悄悄掩上房门,离开教室,回到宿舍。 第二天一早,我看见几个校领导围着秃头,护送秃头离开学校。 秃头一边走,一边兴冲冲的比划,在那里吹着牛逼,说他昨晚和刘剑的鬼魂,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经过一系列浴血奋战,他终于收服了刘剑的鬼魂,从此以后,校园里绝对不会再有鬼事发生了。 我觉得这个秃头绝对是个人才,他不去茶馆说书简直可惜了,好好磨练一下,每年的春晚他应该上台去说相声。 那几个校领导也被秃头忽悠的团团乱转,左一句大师你真棒,右一句大师你好酷,把秃头吹捧的飘飘然。 吹到后面,秃头只差没说自己能够腾云驾雾了。 这个秃头也是运气好,屁事都没做,跑到教室里昏睡了一整夜,然后爬起来,收了校领导给他的红包,乐呵乐呵,屁颠屁颠的走掉了。 我摇了摇头,虽然刘剑的鬼魂,是我降服的,但我为人低调,不可能把这种事情说出来,所以我只是拂了拂衣袖,转身走进茫茫人海,深藏功与名。 刘剑的鬼魂虽然被收服了,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不把那个保安小王揪出来,只怕会有更多的学生遇害。 我认真翻看了一下班长和学习委员的背景资料,查到他们的生辰八字,然后从他们的生辰八字里面找到了一点线索。 我发现这两个人很巧,他们的命格都很独特,是传说中的“阴人”。 什么叫做阴人呢? 就是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人! 对于一些修炼邪术的人来说,他们往往会收集阴人的魂魄来进行修炼。 毫无疑问,小王之所以会害死他们,就是因为看中了他们的阴魂。 所谓的“黑板血书诅咒”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小王也并不是按照黑板上的人名顺序来收魂,只是刚刚凑巧,班长考了第一名,学习委员考了第二名,他们的人名顺序紧挨在一起,,所以给人造成一种“刘剑鬼魂按照黑板上的人名挨个进行报复”的假象。 胖子打着呵欠,问我昨晚的情况怎么样。 胖子是个大嘴巴,我怕他走漏风声,就没告诉他小王的事情,只是说学校请了个假道士抓鬼,结果没抓到,后来还是得力于我的出现,才把刘剑的鬼魂降服了。 第二天周末,胖子和寝室里的伙伴叫我出去上网,我没有去,说有点事要做。 胖子笑嘻嘻的问我:“你能有什么事?该不是去谈恋爱吧?是不是大表妹来啦?” 我就骂胖子,让他别老是惦记着我的大表妹,大表妹是不可能喜欢他的。 胖子握着拳头,信誓旦旦的说:“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坚持付出我的真心,相信总有一天,她会被我感动的!” 我没有搭理胖子这个神经病,而是独自来到校门口。 我们跟门卫保安的关系不错,平时没少发烟给他们抽。 正好有个熟识的保安在门口,我走过去,给他发了一支烟。 今天是周末,学校里没有领导,保安也就大咧咧的把烟接过去。 我给保安点上火,随便拉扯了几句,我就问他跟小王熟不熟悉。 保安点点头,说:“关系嘛,马马虎虎,那小伙子不错,耿直,还请我们喝过两次酒,只可惜莫名其妙就被学校辞退了!” “他的胆子是不是挺肥的?”我问。 保安说:“是呀!听说是当兵退伍回来的,天不怕地不怕,之前学校里闹鬼,我们都不敢去教学楼巡逻,只有他敢,每天晚上都是他一个人去教学楼巡逻,胆子肥得很!” “后来听说他撞了鬼,被吓疯了?”我问。 保安吐了个烟圈:“哎,俗话说得好,久走夜路必闯鬼!他每天晚上都在教学楼里晃来晃去,早迟都得撞鬼。也不知道他遭遇了什么鬼事,反正第二天回来的时候,神智已经不清醒了,学校为了封口,就把他辞退了!” 我叹了口气:“真是可惜了,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居然就被吓得精神不正常了。哎,你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吗?” 保安说:“听说他是在外面租的房子,就住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处大杂院里面!对了,你这么关心他做什么呢?” 我笑了笑,把剩下的一包香烟都塞进保安手里:“没什么,也就随便问一问,我对这些鬼事情比较感兴趣!” 保安收起香烟,一本正经的跟我说:“还是少过问这些鬼事,有些东西不可不信!” 我点点头,跟保安打了个招呼,信步走出学校,往保安所说的大杂院走去。 这座大杂院距离学校不过几百米,穿过两条街就到了。 大杂院是座老院子,已经被列入拆迁范围,只是一直还没有动工。 院子有点像老北京那种四合院,中间还有天井,以前住了十几户人家,大多都已经搬走了,这里的房子都租了出去,房租很便宜,深受打工人员的青睐。 大隐隐于市,这个小王还真是厉害,居然神不知鬼不觉的在这种地方修炼邪术。 在我们惯有的思维中,小王若要修炼邪术,肯定会独自跑去深山老林,或者找个偏僻的山洞,没想到他居然在嘈杂的城市里面修炼邪功,反行其道,相当出乎意料。 我不知道小王是什么身份背景,只是隐隐猜想,小王会不会是三清门中奇门一脉的人,因为只有奇门的人,才会修炼这些稀奇古怪的邪门功法。 我走进大杂院,就看见大杂院里已经有很多人起来忙碌了。 有外出寻找工作的,有推着小板车出门当小摊贩的,还有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叼着烟,打着呵欠从外面走进来,身上的劣质香水味熏得我差点背过气去。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大意了 女人冲我笑了笑,红艳艳的嘴巴就跟吸血鬼一样。 我也礼貌性的回了她一个微笑,没想到女人直接把手搭上我的肩膀,烟圈吐在我的脸上,声音妖娆的问我:“小帅哥,大清早精神好,要不要来一发?姐给你打八折!” 一听这话,我浑身一颤,小鸟都惊恐的藏了起来。 我说:“姐姐,咱们不约!” 女人不依不饶,笑嘻嘻的问我:“还是雏儿吧?姐今天心情好,要不姐去给你买两个鸡蛋,再倒贴你五十?” 我一脸警惕的看着那个女人,很严肃的说:“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小处男,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就报警啦!” 女人甩了我一个白眼,悻悻地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很不爽的样子,关门的声音震天响。 我找了个看上去正常一点的大妈,问她知不知道小王住在哪个房间。 大妈说:“你要找的是王二狗吗?” 王二狗?! 这名字真是牛逼哄哄,我只知道大家叫他小王,不知道他的名字原来叫王二狗。 我笑着点点头,说:“应该就是他吧!” 大妈指了指院子末尾的那间屋子:“喏,最里间的屋子就是了,听说他之前在学校当保安,结果没干多久就被学校辞退了,大概心情不太好,已经关在屋子里好几天没有出门了,你是他朋友吗?帮着劝劝他!” 我皱了皱眉头,王二狗好几天没有出门了,难道是在家里关着门修炼邪术? 我谢过大妈,快步走到院子末尾,来到王二狗的房门前面。 这间屋子在院子的最里面,采光效果不是很好,有些阴暗。外面的院墙上长满爬山虎,很苍翠,风一吹,就哗啦啦的响。墙角还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开的五彩斑斓。 总得来说,这间屋子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清新雅致。 很难想象,在这样的一间屋子里面,居然藏着深深的罪恶。 我走上前,敲了敲房门,里面没有人回应。 我又推了一下,发现房门竟然没有上锁,只听吱呀一声,房门就开了,裂开一条缝隙。 透过缝隙往里看,里面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我心中暗自疑惑,房门怎么没有上锁呢?难道里面早已人去楼空了吗? 我定了定神,站在门口喊了两嗓子:“王二狗!王二狗!!” 没有人回应我,屋子里安静的可怕,王二狗好像并没有在家里。 我想了想,反正都已经来了,就算王二狗不在家里,我也得去他家里看一看,说不定能够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不过我还是觉得奇怪,之前那个大妈跟我说,王二狗已经好几天闭门不出了,但我现在来到王二狗家里,王二狗却并没有在家,他不会早已经偷偷溜走了吧? 我心中惴惴,深吸一口气,还是推开了王二狗的房门。 屋子里黑咕隆咚的,光线很昏暗,我扫了一眼,还没看清楚屋子里的情况,忽闻背后传来劲风声响。 我猝不及防,还没来得及转头,就被什么硬物狠狠敲击在脑袋上。 砰! 我的脑袋受到重击,顿时两眼一黑,眼前一圈金星飞旋,仰天倒了下去,登时不省人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猛地睁开眼睛,大口大口的喘气,就像快要被溺死一样。 我的脑袋昏沉的厉害,有种喝醉了酒的感觉。 我使劲甩了甩脑袋,这才从混沌状态中慢慢回过神来。 当我清醒过后的第一意识是,妈的,我被人偷袭了! 这里是王二狗的出租屋,偷袭我的人,除了王二狗还会有谁? 我的心里懊恼不已,这次自己真的是大意了,贸贸然就闯进王二狗家里。 那扇虚掩的门根本就是陷阱,王二狗故弄玄虚,把门留着一条缝,让我走进屋子。 其实他早就藏在门后面,只等我走进屋子,便对我当头一棒。 我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更不知道外面究竟是什么时候。 屋子里没有开灯,但是有了光亮,是蜡烛燃烧的光亮。 我的眼睛迅速在屋子里扫视一圈,只见屋子的窗户上,全都糊着厚厚一层旧报纸,外面的人几乎看不见里面的情况, 屋子不大,一室一厅,给人的感觉很局促。 屋子里也没有什么摆设,空荡荡的,很寒酸。 一个削瘦的人影背对着我,他蹲在地上,不知道正在摆弄着什么。 “王二狗?!” 我喊了一声,感觉嗓子又沙又哑,火辣辣的疼,应该是长时间没有喝水,干燥得慌。 “你醒了么?” 王二狗站起身来,我这才看见地上摆放着两个草人,每个草人的额头上,都贴着一张黄符。 我心中一动,黄符?!什么情况?这个王二狗不可能跟我一样,都是符咒门的人吧? 我咬咬牙,开门见山的说:“王二狗,你干的坏事我全都知道了,那个班长和学习委员都是你害死的,因为他们是命魂独特的阴人,你取走他们的阴魂,究竟想要做什么?” 王二狗缓缓转过身,冷眼打量着我:“你不觉得自己有些多管闲事了吗?” 我气得牙痒痒:“什么叫做多管闲事?像你这种心狠手辣的变态,人人得而诛之!你很厉害,一直都隐藏的很好!截至目前为止,也没有人会怀疑到你的头上!” 王二狗看着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哦,让我想想,应该是刘剑那个废物告诉你的吧?” 我狠狠瞪着王二狗,不置可否。 王二狗笑了笑:“你已经送那个废物离开了吧?” 我没有回答王二狗的问题,而是反问他道:“你到底是谁?” 王二狗呵呵笑道:“我是谁这个问题,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你哪怕知道了我的身份,你又能做什么呢?” 我瞪红眼睛,咬着牙关,恶狠狠的说:“不管你做什么,肯定不是好事,所以,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王二狗饶有兴致的看着我,绕着我走了一圈,带着嘲笑的口吻说:“阻止我?凭什么?你有这个本事吗?哈哈哈,你还真当自己是救世主呢,笑死人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炼鬼 “你他妈的!” 面对王二狗的嘲讽,我一下子就怒了,身体往前一倾,就要朝着王二狗扑上去。 结果我刚刚一动,身体登时失去重心,向前扑倒在地上,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啃屎。 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被王二狗五花大绑在一张椅子上,根本动弹不得。 我这一动,连人带椅子摔倒在地上,活像一只大王八,十分狼狈。 看见我的囧样,王二狗哈哈大笑,仿佛见到了很滑稽的事情。 我趴在地上,心里直骂娘,顿觉面上无光,忍不住骂道:“你笑个锤子!” 王二狗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一副轻蔑的样子看着我:“就你这样的三脚猫,符咒门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我心中一惊,奇怪,王二狗怎么知道我是符咒门的人? 虽然我还没有正式拜入符咒门,但是我这一身本事,确实是学的《三清布衣符咒》。 王二狗摇了摇头,冷笑两声说:“库瘸子不仅腿有问题,连眼睛都有问题,以后他不是死瘸子,而是死瞎子,居然会看上你这么一个垃圾货色,凭你这种傻啦吧唧的样子,这么能重振符咒门声威?呵呵,真不知道库瘸子是怎么想的!” 王二狗满脸鄙视,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 然而此时此刻,我的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这个王二狗,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知道库瘸子? 我的心砰砰砰跳得很厉害,直觉告诉我,王二狗很可能是三清门里的人,所以才会对库瘸子这么熟悉。 我翻着白眼,气呼呼的问王二狗:“你到底是谁?是不是奇门的人?” 王二狗冷笑两声,没有理会我,而是重新回到那两个草人前面。 只见王二狗对着那两个草人,叽里咕噜念了一串咒语,然后王二狗用手指着草人头上的黄符,让人惊诧的是,那两张黄符竟然无火自燃,很快就引燃了两个草人,两个草人变成两个火人,冒起缕缕黑烟。 两团火光之中,我竟然看见两个人影在晃动。 我猛然一惊,张大嘴巴:“这是……这是班长和学习委员的魂魄?!” 王二狗也没转身,冷笑着说:“眼光不错!” 我心中颤抖,涩声问道:“王二狗,你这个疯子,你在炼什么邪术?赶紧把他们的魂魄放了!你这个挨千刀的王八蛋!你做这种卑劣的事情,会遭天谴的!” “天谴?!”王二狗冷酷的笑了笑,提高声音道:“老子就是天谴!” 我咬了咬嘴唇,拼命挣扎着,但是王二狗把我捆绑的很结实,我越是挣扎,麻绳越是深深勒入我的皮肉里面,令我苦不堪言。 我愤怒的嘶声大喊起来:“王二狗,你他妈到底在做什么?” 班长和学习委员的魂魄,被火焰炙烤着,不断发出凄厉的叫声,我不知道王二狗在修炼什么邪术,我只知道他在做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我听见两个魂魄的惨叫声,感觉很揪心,王二狗这个死变态,听见两个魂魄的惨叫声,却显得很开心,止不住的嘿嘿冷笑,仿佛在做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王二狗背对着我,笑着说:“听说过炼鬼吗?” 我蓦的一怔,一颗心狠狠颤抖了一下:“炼鬼?!” 王二狗说:“这两个人的魂魄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阴人魂魄,而且很难得一次性就能凑齐阴阳一对,我把他们炼制成阴阳鬼童,他们就能成为我最得力的左右二臂,哈哈哈,我在校园里寻找了那么长时间,总算没让我白费工夫!” 我听得汗毛倒竖,王二狗居然想把班长和学习委员的魂魄,炼制成阴阳鬼童,受他差遣,帮他做事。 这种恐怖残忍的炼鬼之术,我只听闻东南亚一带,尤其是泰国比较盛行,东南亚一带叫做“炼小鬼”,其实就是跟王二狗所施展的炼鬼术差不多。 王二狗津津有味跟我讲着炼鬼的过程,他说:“我杀了他们以后,收走了他们的魂魄,把他们的魂魄装在草人里面,然后在黄符上面写上他们各自的生辰八字,再把贴着黄符的草人,放到屋顶的瓦片下面暴晒七天七夜,最后才将他们烧炼成鬼童。呵呵,今天你来的真巧,可以有幸目睹我是怎样炼制鬼童的!” 有幸个毛线! 我心里的怒火已经烧红了我的眼睛。 实话讲,我现在很后悔今天来了这里。 我的心里很清楚,我撞破了王二狗的秘密,王二狗不可能轻易放我走的。 等他炼制好鬼童,他就会腾出时间来对付我了。 我舔了舔嘴唇,开始琢磨怎样才能逃离王二狗的魔爪。 我想了想,对王二狗说:“王二狗,你放我走,今天的事情我就当没有看见过,绝对不会泄露出去的!” 我现在落在王二狗手里,受制于王二狗,硬碰硬只会激怒他,我也讨不到什么好果子吃,所以我想了一下,决定先假装委曲求全,只求能够脱身,能够活着离开这里。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我能活着,我发誓,我绝对会回来找王二狗报仇。 王二狗呵呵呵的笑了起来,笑得阴恻恻的,让人脊背发毛。 王二狗的笑声让我很生气,我就很不爽的问他:“你在想什么?” 王二狗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说:“我在笑啊,你是把我当成傻子,还是把自己当成傻子?你觉得我会相信你所说的这些承诺吗?刚才这些话,你是说给我屁股听的吧?现在你落入我的手里,我想怎么弄死你都行,你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会放过你吧?” 我气呼呼的鼓起腮帮子,王二狗一句话就把我顶了回去。 想想我也确实有些天真,王二狗这种人,为了炼制鬼童可以肆无忌惮的杀人,他又哪里会放我一马? 听着两个鬼魂的惨叫,我的心情也是相当的郁闷低落,头上仿佛笼罩了厚厚一片乌云,。 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今天该不会真的是我的大限之日吧? 第二百四十三章 破功 王二狗不再理我,而是专心致志的在一旁炼鬼。 那两个鬼魂的叫声越来越凄厉,很明显王二狗的炼鬼术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 一旦两个鬼魂被炼制成阴阳鬼童,他们便再也无法投胎转世,只能受命于王二狗,下场十分悲惨。 那个班长和学习委员,原本都是有希望进入北大清华的高材生,然而天意弄人,他们的鬼魂竟然还在这里经受煎熬。 说句心底话,我是很想解救他们,可是我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我连自己都救不了,怎么救他们? 我的心里又气又急,忍不住扯开嗓子破口大骂,把我能想到的所有脏话全部飚了一遍,也把王二狗的祖宗十八代通通问候了一遍。 王二狗阴冷冷的说:“你的嘴巴这么爱说,回头我把你的舌头拔下来,弄一道舌头刺身!” 我狠狠打了个冷颤,妈的,舌头刺身,亏王二狗这个变态想得出来! 我骂也骂累了,只能趴在地上听天由命,可是我的心里,却一直还在期待奇迹的发生。 之前那么多大风大浪我都挺过来了,说明老天爷对我还是不薄的,我怎么可能平白无故死在王二狗这种人手里? 耶稣,佛祖,真主阿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孙悟空,唐僧…… 我在心底把能够想到的“大人物”统统默念了一遍,祈祷他们能够保佑我,让奇迹发生。 遗憾的是,我祈祷了半天,奇迹都没有发生。 库瘸子也不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里,现在除非天降神兵,否则没人能够救我。 我的希望之火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就在我感觉看不见任何希望的时候,门口突然响起敲门声。 咚咚咚!咚咚咚! 我从来没有觉得敲门声竟然会如此的悦耳动听。 我立即扯着嗓子,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救命……救命啊……”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的模样肯定很狼狈,但是我也管不着那么多了,我不能错过这唯一的活命希望。 王二狗的炼鬼术已经进入到最后阶段,只差一步,阴阳鬼童就能炼成,所以王二狗一点都不敢分心,他紧绷着脸,甚至都顾不及堵上我的嘴。 听见我的呼救声,外面的敲门声戛然而止。 我的心陡然一沉,不是吧?现在的人这么没有爱心?听见有人呼救居然转身跑掉了?这是什么世道?不是说构建和谐美好社会吗?人们的良心去哪里了? 哎,真是世态炎凉啊,现在的人,自私冷漠,“只扫自家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我对这个冷漠的,没有人情味的社会非常失望,痛心疾首。 砰! 就在我无比绝望的时候,忽听一声闷响,房门突然被人用硬物撞开,外面倒灌进来一阵冷风,一下子把草人身上的火焰吹灭了。 草人的火焰一灭,王二狗的炼鬼术在最后的关键时刻熄了火,居然功亏一篑。 王二狗忍不住破口大骂:“卧槽!我干你祖宗!” 两个鬼魂趁此机会,脱离了王二狗的控制,一前一后逃出屋子,逃入无尽的黑夜中。 王二狗面色铁青,神情沮丧的瘫坐在地上,浑身颤抖不已,估计是被气得不行。 王二狗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处心积虑的炼鬼计划,居然在最后时刻破了功。 看见王二狗破功,我的心里却是无比欢喜,高兴的想要飞起来。 我满脸惊喜的看向门口,没有想到自己的祈祷居然真的出现了奇迹,真的有神兵天降出现在门口。 而这个神兵不是别人,竟然是……胖子! 我没看错,站在门口的那个伟岸身影,真的是胖子! 胖子的手里举着一块板砖,叉着腰,站在门口怒吼:“谁他妈动我兄弟,给老子滚出来!” 胖子这厮跟我相生相克,以前我一直觉得胖子是老天爷派来惩罚我的猴子,没有想到,这个二货居然会成为我的救命恩人。 在这个时候看见胖子,我真的有种看见亲人的感觉,顿时激动的热泪盈眶,忍不住就想喊一声:“干爹!” 王二狗怪叫一声,从地上爬起来,气得浑身哆嗦:“你他妈这个死胖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胖子生平最忌讳别人骂他“死胖子”,听见“死胖子”三个字,胖子的眼睛登时就绿了,一个箭步冲到王二狗面前,二话不说,抡起手里的板砖,狠狠拍在王二狗的脑袋上。 王二狗猝不及防,没想到胖子这么蛮横,都不带打招呼的,直接赏了他一板砖。 王二狗翻了翻白眼,眼前金星飞旋,脚步也开始变得踉跄起来,偏偏倒倒,就像喝醉了酒似的。 王二狗伸手指着猪头,声音发颤:“你……你他妈……下手……真狠……” 说完这话,王二狗双眼一翻,整个人软绵绵的倒在地上。 只见王二狗脑袋汩汩的冒着血,两只眼睛闭得紧紧的,看样子像是晕死了过去。 胖子扔掉手里的半块板砖,指着王二狗,愤愤的骂道:“妈的,老子最恨别人骂我死胖子!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好一句“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胖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气势十足,很有派头。 看来平时胖子看那些地摊书,还是很有收获的,居然学会了这么丰富霸气的语言。 说实话,跟胖子从小长到大,从来没有觉得胖子像此时一样帅过。 胖子走过来,替我解开捆绑在身上的绳索,问我怎么搞成这样。 我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小命,心情激动的不能自已,抱着胖子左亲右啃,涂了他一脸的口水。 胖子吓得伸出双手,左手堵住我的嘴巴,右手扳住我的脑袋,一脸严肃的说:“杨程,你冷静一点,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你要明白,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们在一起,是不被世俗所祝福的!” “谁他妈跟你在一起!” 我反手擦了擦嘴巴,从地上爬起来。 胖子指着昏迷的王二狗问我:“这是个什么傻叉玩意儿?你怎么被他绑起来了?你们不会在玩……s/m吧?” 第二百四十四章 瞎猫碰着死耗子 胖子这小王八犊子,经常说话都是这样没遮没拦的,不过看在他今天救了我的份上,我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我走过去,用脚尖踹了踹昏迷的王二狗。 我怕他是装晕,踹了两脚以后,又加重了力度,但是王二狗就像死狗一样,瘫软在地上,一动不动。 胖子看见王二狗这副模样,有些害怕的问我王二狗不会死了吧? 我说应该不会,看这样子也就是晕过去了。 胖子皱着眉头:“什么叫应该不会?万一死了呢?不行,我说程哥,我是为了救你才杀人的啊,到时候警察追问起来,你得跟我作证啊!” 我蹲下身,伸手探了探王二狗的鼻息,回头跟胖子说:“放心,他还没死,这不还有气吗?” “真的假的?你别安慰我啊!” 胖子将信将疑,让我掏出一张黄符递给他,然后他把黄符放在王二狗的鼻尖上面,这时候,就看见黄符就像被一股气流冲着,轻轻往上飘了一下。 胖子这才松了一口气,喜滋滋的说道:“没有死!他没有死!” 我告诉胖子,此人名叫王二狗,是个极端危险的人物,我让胖子把刚才捆绑我的绳子拿过来。 胖子把绳子捡起来,走到我面前,重新把我捆绑上,一边捆绑一边说:“你的要求挺独特的,是不是还没绑过瘾?” 我蓦然一惊,打掉胖子的手,问他这是在做什么。 胖子一脸疑惑的说:“不是你让我把绳子拿过来的吗?你以为你刚才没有捆绑舒服,所以还想再来一次……” 我伸手捂着脸,一脸的绝望。 我就骂胖子:“干你娘的,你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脑子被驴踢了?日你个仙人板板,我让你把绳子拿过来,是绑王二狗的,不是用来绑我的,你他妈绑我做什么?白痴!” 胖子指着我,一本正经的说:“禽兽!不准干我娘!” “我……”我一口老血憋在胸腔里面,只好点点头:“好好好,你放心,你娘年纪那么大,我对你娘不感兴趣!快来搭把手,绑我把这个王八蛋捆绑起来!” 胖子蹲下来,跟我一起拿着绳子,把王二狗捆绑得结结实实,就像一个人肉大粽子。 胖子拿着绳头,就去捆绑王二狗的脖子。 我赶紧拉住他:“你绑他的脖子做什么?想要勒死他吗?” 胖子一脸委屈的说:“我只是想要打个结,万一他把绳子挣脱了怎么办?” 我摇了摇头,把胖子撵到旁边,自己亲自动手,在王二狗的后背上,给他捆绑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我看了看自己的“艺术品”,乐呵呵的笑着说:“完美!” 胖子指着王二狗说:“这个王八蛋究竟是谁?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 我说:“我刚不是跟你说了吗,他叫王二狗,以前是学校的保安,来的时间不长,你应该见过他!” 胖子皱起眉头想了想,哦了一声说:“难怪我觉得有些眼熟,原来他之前是学校的保安,他为什么要绑架你?” 我咽了口唾沫,指着昏迷的王二狗对胖子说:“你知道他是谁吗?高四班上的班长,以及那个在食堂楼梯上摔死的学习委员,都是被他弄死的!” “被他弄死的?!”胖子露出困惑的表情:“杀死那两人的,不是刘剑的鬼魂吗?” 我一本正经的说:“不是!我们都被他骗了,他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我把王二狗怎样利用刘剑鬼魂杀人的事情,跟胖子粗略讲了一遍。 胖子惊讶的张大嘴巴:“王八蛋,死扑街,心机这么深?” 胖子骂了两句,觉得不解气,抬手狠狠扇了王二狗两巴掌。 胖子问我,王二狗既然是杀人凶手,咱们应该怎样处置他呢? 我想了想说:“报官吧!这附近有个派出所!” “报官?!”胖子挠了挠脑袋,面有难色的说:“可是……我们要是报官的话,警察会相信我们说的话吗?不会把我们当成精神病人关起来吧?” 我转了转眼珠子,心想胖子的担心也不无道理,我和胖子两个年轻少年,跑到派出所去报警,说有个神经病在炼鬼,这种事情警察能够相信吗? 我摸了摸下巴,怎么办呢?明知道王二狗是凶手,难道就这样眼睁睁放走他?那他以后岂不是还会祸害更多的人? 可是,如果不放走他,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 我很清楚,放走王二狗无疑是放虎归山,但我们总不能杀了他吧,杀人是犯法的,我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这样吃了“花生米”。 想来想去,还是胖子够损,胖子嘿嘿一笑:“有了!干脆我们报警,说出租屋里来了个小偷,被我们撞见以后,这个小偷还想杀我们灭口,后来就跟我们起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我们正当防卫,把他给打晕了,你觉得怎么样?” 我笑了笑说:“感觉这个办法还可以!” 我们不敢杀了王二狗,却又不愿意轻易放走他,干脆想个办法报警把他抓走,让他被关进监狱,这样他就不会出来害人了。 可我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这本来就是王二狗租的房子,他在自己家里偷什么东西?真要是报了警,我和胖子才更像是小偷吧,万一被王二狗倒打一耙,说我们入室盗窃被他发现,而且还想杀他灭口,那我和胖子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 我和胖子想了半天,都没想好怎么处理王二狗。 我俩也是累了,坐在出租屋的门槛上,胖子递给我一支烟,两人就坐在门槛上抽烟,一边抽一边商量应该怎么办。 我吐着烟圈问胖子,问他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胖子说他早上去上网的时候,看见我走进大杂院,还跟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眉来眼去。 直到天黑,胖子上网回来,原本想要叫我去喝酒,发现我还没回寝室,胖子就觉得不太对劲,不过他也没有想到我会被人绑架,他以为我跟那女人有着某种肮脏的交易,所以想来看看稀奇,没想到瞎猫碰着死耗子,居然把我给救了。 第二百四十五章 羞辱 胖子吐着烟圈,似笑非笑的,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斜眼看着我。 我问胖子他这个眼神是什么意思? 胖子用手肘撞了撞我,低声问:“那个妹子的服务怎么样?” 胖子问得我一脸懵逼,什么妹子?什么服务? 胖子笑嘻嘻的说:“程哥,咱俩兄弟,你就别装了,你说哪个妹子?就是早上在大杂院门口,跟你聊得很欢的那个妹子呗!” 早上那个妹子浓妆艳抹,还跟我说了些很下流的话,一看就是干那种工作的女人。 我终于反应过来胖子这话是什么意思了,他肯定以为我去照顾了那个妹子的生意。 于是我板着脸,一脸严肃的对胖子说:“别瞎说,我是那种人吗?你以为我是龙少爷?我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怎么可能……做……做那种事情?” 胖子吸了吸鼻子,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摇晃着脑袋说:“算了,程哥,其他我也不问了,我就想知道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价位怎么样?” 我正准备开口臭骂胖子,身后却传来一个声音:“快餐五十,包夜一百二,熟人一百,还送方便面!” 胖子点点头:“嗯,价格公道,回头有机会试试!” 我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问身后那人道:“你怎么知道?” 问完这话我就觉得不太对劲,我和胖子都坐在门口,身后那人是谁?刚刚是谁在说话?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两人同时一惊,齐刷刷回头张望。 一张邪恶的笑脸映入我们的眼帘,王二狗满脸是血,站在我们背后,盯着我们嘿嘿冷笑,那笑声仿佛要把我们骨子里的湿气勾出来。 我的脑子嗡一声就炸了,刚刚不是把他捆起来了吗?他是怎么挣脱的? 不等我回过神来,就看见王二狗举起双手,左右手各自握着一块板砖,同时朝着我和胖子的脑袋拍落下来。 王二狗骂道:“王八蛋,让你们也尝尝被爆头的滋味!” 王二狗下手挺狠的,那块板砖直接在我的脑袋顶上四分五裂,我的脑袋瞬间开了花,眼前陡然一黑,就感觉整间屋子仿佛都在旋转。 热辣辣的鲜血顺着我的眉头滚落下来,我双眼一翻,无力的倒在地上。 倒下的瞬间,我看见胖子也是双腿一蹬,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而后发生的事情,我们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脑袋还在嗡嗡响,疼得难受。 这种感觉就像患了重感冒似的,脑袋昏沉沉的,晕的很厉害。 我好不容易才撑开沉重的眼皮,但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我感觉极其的愤怒和羞耻。 那个王二狗,竟然扒光了我和胖子的衣服,把我们剥得赤果果的,然后面对面捆绑在一起。 我和胖子衣不蔽体,紧紧贴合在一起,这样的下流画面,差点让我再次晕过去。 羞耻,愤怒,恶心,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涨得脸红脖子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王二狗没有弄死我和胖子,反而用这种方式来羞辱我们,践踏我们的尊严,实在是太可恨了! 我拼命挣扎着,但是绳子捆绑的很紧,我挣扎不开。 我扭来扭去,把胖子弄醒了。 胖子哼哼唧唧的睁开眼睛,盯着我愣了三秒,失声大骂:“卧槽!” 我和胖子都不敢四目相对,这种感觉太令人恶心了,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抱得这么紧,而且还是不穿衣服裤子的抱在一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拼刺刀”吗? 胖子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嘴角便露出羞涩的笑意。 我问胖子在想什么,胖子说:“嘘,不要说话,不要破坏我的想象,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把你想象成一个漂亮的女人,这样我才不会感到恶心!” 我没好气的骂道:“干你娘的,你赶紧停止你的意淫,你的小祖宗顶到我的肚子了!” 胖子说:“咦,好羞耻,为什么……为什么面对你,我会有反应呢?” 我生气的说:“反应个锤子!你赶紧把小祖宗收回去,否则……我割掉它!” 胖子道:“你敢?!信不信我戳死你!我戳死你!戳……戳……戳……”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一道人影出现在门口,竟然是早上那个浓妆艳抹的妹子。 妹子愣愣的看着我们,我们也愣愣的看着妹子,我发誓,这一刻,绝对是我人生中最囧的一刻! 胖子对着那个妹子,尴尬的笑了笑:“嗨,你好!” 妹子打了个冷颤,自语道:“今晚下个早班,没想到……没想到居然看见如此清新脱俗的一幕!现在的小年轻,居然这么多花样儿!不打扰你们了,你们继续……继续……玩得开心一点……” “哎,妹子,站住!站住!”我着急的喊。 妹子停下脚步,柳眉倒竖:“怎么?我可不想参与你们的游戏,变态!” 妹子转身要走,我带着哭腔说:“妹子,你能不能帮我们松个绑?” 妹子说:“你们……自己玩的游戏……自己不会松开吗?” 胖子说:“我们哪里是自己玩游戏啊,我们是被人坑了呀,你没看见我们的脑袋都破了吗?血流干了,我们会死的,行行好吧,你不会见死不救的对不对?” 妹子走过来,替我们松开绑,低头看了一眼我们的小祖宗,捂着嘴巴,嗤嗤笑了起来。 我和胖子羞得无地自容,赶紧用双手捂着关键部位。 妹子对胖子说:“你就不用捂了吧,反正都看不见!嘻嘻!” 胖子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妹子,你……不带这么侮辱人的……” 妹子勾着胖子的脖子说:“如果现在医治说不定还有得救,我非常擅长治疗你这种疾病,要不要试试?” 妹子吹气如兰,手指尖轻轻划过胖子的脖子,胖子浑身战栗着,一张脸涨成猪肝色,小祖宗瞬间迎风招展。 妹子冲胖子眨了眨眼睛,带着魅惑的口吻说:“喏,我说过我的医术精湛,没骗你吧?” 第二百四十六章 水鬼 王二狗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在茫茫人海,再也没有回来过。 连续几个周末,胖子都跑到大杂院门口蹲着,怀里揣着两块板砖,扬言要打爆王二狗的脑袋。 上次王二狗爆了我们的头,害我和胖子去医院缝了好几针,每天顶着白纱布,就跟阿拉伯人一样,成为学校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为此,胖子心头愤岔难平,一心只想找王二狗报仇。 可是,王二狗却玩起了失踪,连房东都找不到他,气得房东直骂娘,说王二狗连房租都还没有给呢。 更可气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校园里竟然有了我和胖子的传闻,很多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我和胖子是“断背山”,还绘声绘色描述我和胖子玩捆绑,玩拼刺刀,让我恶心的好几天没吃下东西。 甚至连班主任都找到我和胖子谈话,很委婉的告诫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让我们多花点心思在学习上面,话里话外其实就是在说我和胖子搞“同性恋”这件事情。 一转眼就到了暑假,我终于可以远离学校这个是非之地,回家好好清静两个月了。 相信等暑假过完,我和胖子“同性恋”的热度应该会降低许多,不再成为同学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回家待了两天,想起王二狗的事情,我决定去找库瘸子问个究竟。 因为王二狗曾经直呼出了库瘸子的名字,说明王二狗是认识库瘸子的,库瘸子也可能会认识王二狗。 我去找库瘸子,却发现库瘸子不在家里,一问人,才知道库瘸子去邻村一个水库抓鬼去了。 那个水库连续淹死了好几个人,有大人也有小孩,村民认为水库里有水鬼出没,于是把库瘸子请过去看看。 我去水库找到库瘸子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 落日的余晖倒映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四周的青山绿黛也倒映在水面上,一片湖光山色,就像泼墨的山水画,非常漂亮。 湖中央漂着一艘小木船,库瘸子戴着遮阳的大草帽,面前支着一根黑色的鱼竿,一动不动的坐在船上,如同老僧入定。 王保长躲在水库边的一个草棚里乘凉,面前放着一个盆,盆里装着凉水,凉水浸泡着西瓜。 王保长看见我,招呼我走进草棚,请我吃西瓜。 凉水冰镇过的西瓜,又脆又甜,浸人心脾,一下子赶走体内的暑闷之气,这个方法比把西瓜冻在冰箱里高明多了。 我一口气吃了大半个西瓜,肚子撑得圆滚滚的,感觉特别解暑。 我好奇的问王保长:“库大仙这是在做啥?不是说来抓鬼的吗?怎么这么悠闲,居然在这里钓鱼呢?” 王保长就说:“什么钓鱼?别瞎说,师父这是在钓鬼呢!” 王保长告诉我,水鬼就像鱼一样,而且藏在水底下,很难抓住,所以只能用诱饵把水鬼引诱出来,然后像钓鱼一样,把水鬼从水底下钓上来。 我听得稀奇,就问王保长他们钓了多长时间? 王保长伸出一根手指,我哦了一声:“一个钟头,那也不算长!” 王保长递给我一个白眼:“什么一个钟头?是一天一夜!” 我暗暗咋舌,啊?一天一夜?这时间也太长了吧?! 库瘸子可真有耐心,就这样坐了一天一夜,若换做是我,我肯定早就撂下鱼竿走人了。 我问王保长怎么不去帮忙,王保长说:“师父不要我跟着,嫌我碍事!” 天色一点一点黑沉下去,湖光山色都变得模糊起来,库瘸子的身影也渐渐模糊,像是一块坐落在水面上的磐石。 王保长让我先坐一会儿,他去买点酒菜回来,现在都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看这阵势,那水鬼还不会出来,今晚可能又要熬夜了。 我在草棚里躺了下来,山风轻轻吹拂,微凉微凉的,十分舒服。 当夕阳只剩下最后一根金线的时候,王保长提着啤酒卤肉回来了。 卤肉加啤酒,夏天的必备菜品,我俩坐在草棚里吃吃喝喝,天南海北的讲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天色完全黑了,库瘸子的身影融入黑暗中,一点都看不见了。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见湖中央还有一个人。 临近午夜的时候,忽听哗啦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跃出水面。 王保长眉头一喜,高兴的说:“上钩了!” 只听哗啦啦的水声不断从湖中央传来,像是有东西在狠狠拍打水面,搅得水花四溅。 王保长赶紧从草棚里取出一个大水桶,水桶里装着的不是水,而是半桶子鲜血,很腥。 我问王保长这是什么血,王保长说是黑狗血。 我就看那桶也有点特别,水桶本身只是农村里常见的那种铁水桶,可这个水桶表面,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贴着一张黄符,一下子让这个水桶变得神秘起来。 库瘸子摇晃着小木船,缓缓驶回岸边。 王保长就问:“师父,抓到那东西了吗?” 库瘸子也不答话,直接从船上扔下一个网兜。 这个网兜上面,挂着很多刻了符咒的小铜铃,网兜里面,一团东西正在拼命挣扎。 那东西一挣扎,网兜上面的铜铃便叮叮当当响个不停,泛起一圈圈暗红色的光,那团东西立即发出痛苦的嘶吼。 我蹲下身,仔细去看网兜里的东西,那东西表面包裹着一层浓郁厚重的黑气,看不清楚他的面容,但是涌动的黑气里面,却有一张惨白的人脸在若隐若现。 想必这团黑气里面包裹的东西,便是他们所说的水鬼了。 库瘸子把船停好,走过来说:“这鬼东西年纪不大,性子还烈的很,差点就被他撞破网兜逃走了!” “再烈的鬼,拿到黑狗血里浸泡一下,他也就老实了!”王保长一边说,一边将网兜提起来,扔进那个装着黑狗血的铁水桶里面。 水桶里面,立马传来水鬼痛苦的尖叫声。 那个水鬼在水桶里面翻滚不息,水桶里的黑狗血就像沸腾了一样,咕噜咕噜的冒着泡泡,滚滚黑气从水桶里升腾出来,那个水鬼这才渐渐变得安静下来。 第二百四十七章 往事 库瘸子走进草棚坐下,王保长赶紧给库瘸子开了一罐啤酒。 库瘸子擦了擦脸上的水渍,接过啤酒,咕咚咚喝了一大口。 库瘸子在小木船上坐了两天,虽然戴着草帽,一张脸也被炎炎烈日晒得黢黑。 我问库瘸子这个水鬼是什么来头,库瘸子说这个水鬼还是个婴孩,之前有个初中女生偷吃禁果以后怀了孕,她很害怕,一个人在水库边分娩以后,居然把生下的孩子投进水库,想要“毁尸灭迹”。 这个婴孩自然是淹死了,死后化成水鬼,在水库附近害人。 连续害了好几个人以后,村子里没有办法,只好把库瘸子请来解决这件事情。 库瘸子对王保长说:“让那小鬼在黑狗血里浸泡一夜,明早再把他拉出来,一把火烧了,以绝后患!” 说完这话,库瘸子扭头问我:“你又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我就跟库瘸子说:“本来我上门找你,想跟你打听件事情,结果发现你没在家。后来你的邻居告诉我,你在这里做法抓鬼,我便过来看看!” “打听事情?”库瘸子皱起眉头,疑惑的看着我,问我想要打听什么事情。 我举起啤酒罐,先敬了敬库瘸子,然后一边喝酒,一边说起关于王二狗的事情。 库瘸子一直都没有做声,当他听到王二狗炼鬼的时候,忍不住皱起眉头,神色变得非常凝重。 当然,我没有跟库瘸子讲,我和胖子被王二狗赤果果捆绑起来的事情,觉得这事儿说出来挺丢脸的,所以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带过,说胖子拍晕王二狗以后,过来替我松绑,结果就在这时候,王二狗突然爬起来跑掉了,从此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看见过。 讲完以后,我就问库瘸子:“大仙,这个王二狗居然认识你,我在猜测,他会不会是奇门的人?” 库瘸子摇摇头,回答的很肯定:“不!他不是奇门的人!” 我微微一怔:“那这王二狗,到底是什么来头?” 库瘸子喝了一口酒,顺手拿起一个卤鸡爪,用力咬了一口:“他是符咒门的人!” 我一听这话,脑袋嗡一声就炸了。 虽然我之前也曾怀疑过,王二狗会不会是符咒门的人,但是当我亲耳听到库瘸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相当震惊。 于是我赶紧追问库瘸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王二狗会是符咒门的人? 王保长也很好奇,对库瘸子说:“师父,咱们三清符咒门里,怎么会有王二狗这样的人渣?” 库瘸子重重的叹了口气,眺望着漆黑的水面,幽幽说道:“沉寂了这么多年,他们终究还是出现了!” 我听库瘸子话中有话,也没敢接话,等着库瘸子继续说下去。 库瘸子啃着卤鸡爪,跟我们讲了一段关于符咒门的往事。 这段往事原本早已尘封在库瘸子的心里,但是王二狗的出现,却勾起了库瘸子的回忆,从而也让我们更加了解符咒门。 原来在很多年前,库瘸子还有一个师兄,这个师兄也是天资聪慧之人,甚至比库瘸子还更有天赋,他姓王,叫王九阳。 王九阳天分很高,库瘸子需要学习三遍的东西,他只学一遍就能掌握,而且还能自学成才。 但是,尽管王九阳天赋如此之高,却始终得不到师父的青睐。 究竟原因,是因为师父认为这个王九阳,心术不正。 王九阳也确实是心术不正,仗着他的聪明才智,缕缕修炼一些邪门歪道的法门,一而再再而三挑战师父的底线。 终于有一天,师父发现王九阳竟然在“炼鬼”。 师父一怒之下,将王九阳逐出符咒门。 从此王九阳流落江湖,但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师父故意刁难他,处处打压他,所以他公开跟师父喊话,从今往后,他和符咒门势不两立,并且还把自己的名字,从“王九阳”改成“王九阴”,在修炼邪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相比心术不正的王九阳,师父更喜欢单纯的库瘸子,于是确定库瘸子为符咒门的传人,倾囊传授自己的毕生绝学。 王九阳对于自己被逐出符咒门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王九阳带着强烈的复仇欲望杀了回来,他先是偷袭了师父,而后又打伤库瘸子,想要抢走符咒门的掌门令。 师父拼死护住掌门令,并且把王九阳打成重伤。 身负重伤的王九阳逃进雷电交加的雨夜里面,从此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没有在江湖上行走。 那夜过后,师父死了,库瘸子继任掌门之位。 一晃几十年过去,也没有任何关于王九阳的消息,库瘸子猜测,那晚王九阳身负重伤逃走以后,很可能早已经死了。 但是我刚刚提到王二狗炼鬼的事情,库瘸子一下子便联想到当年神秘失踪的王九阳,因为王二狗所使用的炼鬼术,跟王九阳当年的炼鬼术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这个王二狗,极有可能是王九阳的传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王九阳当年并没有死,而是隐姓埋名藏了起来,兴许直到现在都还活着。 听完库瘸子的讲述,我和王保长这才知道,原来符咒门还有如此复杂的一段往事。 按照这种说法,符咒门实际上是有两脉传承,库瘸子为一脉,王九阳为一脉,一正一邪。 库瘸子指着自己的残疾的腿,面色凝重的说:“我这条腿是怎么残疾的?就是那晚被王九阳打伤的!”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看来库瘸子跟这王九阳之间,有着血海深仇呀! 王保长皱了皱眉头:“这个王九阳已经消失了那么多年,现在他的传人又冒了出来,所意何为?” 库瘸子吐掉嘴里的鸡骨头,伸出两根手指:“两件事情,其一,找我报仇,他一心想要争夺掌门之位,但最后我却继承了掌门之位,王九阳的心中肯定咽不下这口气,他如果重出江湖,肯定会来找我的!” 第二百四十八章 拜师 “那他第二件事情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好奇的问。 库瘸子眯起眼睛,仰望着夜空,半天不说话,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我满脸困惑,跟着库瘸子仰起脑袋,但见夜空中繁星点点,浩瀚星河给人一种壮阔之感。 云贵高原地区,由于海拔地势高,又是山区,这边的天空都比较干净,能见度很高,很多地方都没有我们这里的星空漂亮。 很多人可能这辈子都没见过真正的满天繁星,那星星多的数都数不清,就像洒落的珍珠一样,整个天幕都是星星,美得令人窒息,如同画片上面的影像。 看了半天,除了唯美的星空以外,我也没有看出一个所以然。 我忍不住问库瘸子:“库大仙,你到底在看什么?” 库瘸子还是眯着眼睛不说话,王保长给我递了个眼神:“师父在思考问题,不要打扰他!” 库瘸子这一思考,起码思考了一支烟的时间。 库瘸子就像雕像一样,一动不动。 我一度以为库瘸子睡着了,伸出两根手指在他的眼前晃了晃。 就在这时候,库瘸子突然开口说话了:“天机!” 我一时没听清楚,奇怪的说:“天上没有鸡呀?” 库瘸子缓缓收回目光,用手指了指黑色的苍穹:“我说的是天机!” 天机?! 又是天机?! 我已经不止一次听库瘸子提起这个“天机”,可是天机到底是什么东西? 每次提到天机的时候,库瘸子都显得很神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而且我每次追问什么是天机,库瘸子都不告诉我,只是说,时机到了我自然就知道了。 所以每次提到天机我就头大,完全是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库瘸子在说什么。 这种感觉是很难受的,你愈发想要知道天机的秘密,但是库瘸子却始终不告诉你,跟憋尿一样,憋得人膀胱发麻,特别不爽。 我猜测,天机可能是关于天下的某个秘密,要不然,为什么奇门会为了天机出动?叛出符咒门的王九阴,也会为了天机现身江湖? 天机肯定是个很大的秘密,所以才会让这么多奇人异士,重新在江湖上行走。 我还没有开口呢,这次轮到王保长问了,他说:“师父,我也听你提起过几次天机了,这个天机到底是什么东西?你每次都说天机不可泄露,现在的江湖,各方人马蠢蠢欲动,全都为了这个天机而来,我们符咒门是否跟这个天机有关?” “肯定有关!”我抢过话茬道:“如果我们跟天机没有关联,奇门怎么会找上我们?王二狗怎么会找上我们?他们不可能平白无故出现在我们身边的!” 王保长点点头:“既然这个天机跟我们密切相关,师父,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们呢?你让我们知道天机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才知道怎么做呀!” 我觉得王保长说的很有道理,于是连连点头:“就是!就是!” 库瘸子捋着胡子:“你们看上去情绪很激动呀!” 我说:“库大仙,你已经提过好几次天机了,每次又不告诉我们谜底,我都快被你折磨死了!” 库瘸子颔首道:“好吧!告诉你们也可以,但是……没有酒菜了……” 库瘸子伸手指了指空荡荡的地下,我们这才发现卤菜啤酒都吃完了。 王保长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说:“师父,你稍等,我去村子里,必须给你弄点酒菜回来!” 王保长一溜烟离开水库,跑去村子里面。 有钱在哪里都能买到东西,王保长的村口的小卖部买了一些啤酒和花生米,还从村民家里买了一些香肠腊肉,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 我在草棚中央的地上生起一堆篝火,然后用树枝做成烤架,把香肠腊肉放在上面烘烤。 王保长打开花生米,递到库瘸子面前,讨好似的说:“师父,你喝酒!” 库瘸子剥着花生米,咕噜咕噜喝着啤酒,然后咂吧咂吧嘴巴,开口便道:“天机不可泄露……” 我和王保长一听这话,登时脸都绿了,你大爷的,不带这么捉弄人的吧?我们忙乎了老半天,结果库瘸子还是不肯告诉我们,这真是让人沮丧的事情。 我和王保长都快憋出一口老血,库瘸子看了看我们俩,呵呵笑道:“你们两个的样子,就像吃了屎一样,这是怎么了?啤酒不好喝吗?” 王保长嘟囔着说:“师父,不带你这么玩的,你刚才不是说要告诉我们天机的真相吗?现在又说天机不可泄露,你这样欺骗纯情的我们,行为是很恶劣的!” 库瘸子收敛起笑容,正色道:“我没有说过不告诉你们呀?天机不可泄露只是我的开场白而已,你们在激动什么?” 库瘸子这样一说,我和王保长的胃口一下子又被高高吊起来。 但是库瘸子却还是没有提到“天机”这件事情,反而莫名其妙的问了王保长一句:“身上还有香吗?” 王保长也不知道库瘸子是什么意思,点点头,从包里摸出一炷香。 库瘸子说不够,让他再拿一炷香出来。 两炷香拿出来以后,库瘸子让我和王保长一人拿着一炷香。 我皱起眉头,奇怪的问库瘸子这是做什么。 库瘸子站起来,让我们把香点燃。 香是用来拜祭的东西,我不知道库瘸子让我们点着香,是准备拜祭什么。 王保长怔怔的问:“师父,香已经点燃了,你让我们拿着香,这是做什么呢?” 库瘸子嘴角微微一扬:“拜师!” 拜师?! 这句话让我和王保长十分意外,我俩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一丝惊讶之色。 库瘸子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怎么?让你们拜师,你们好像不太愿意的样子?” 王保长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一张脸顿时像花朵一样绽放开来,赶紧握着香,对着库瘸子一拜到底,高兴的大声疾呼:“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请受徒儿两拜!!请受徒儿三拜!!!” 第二百四十九章 天机 自从王保长经我介绍,跟着库瘸子混饭吃以后,他便跟在库瘸子的屁股后面,“师父师父”的叫个不停。 虽然王保长称呼库瘸子为师父,但他却从未行过真正的拜师之礼,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库瘸子并不算他的师父,他也不算是符咒门的人,不过王保长却常常以自己是符咒门的人自居。 此时此刻,库瘸子主动让王保长行拜师之礼,不禁让王保长大喜过望。 只要行了这拜师之礼,从此往后,库瘸子便是王保长真正的师父,而王保长自然也是符咒门的传人。 王保长行完拜师之礼,很激动,跪在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库瘸子扭头问我:“杨程,你呢?” 我也没有多想,跟着王保长跪了下去,将手中香线高举过顶,大喊道:“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我和库瘸子已经认识好些年了,虽然我也没向他行过拜师之礼,但是在我心目中,一直都把库瘸子当师父看待。这几年,库瘸子帮我逢凶化吉,处理了不少事情,并且我这一身本事都是库瘸子传授的,他甚至把《三清布衣符咒》都传给了我,所以我叫他一声“师父”也不为过。 拜完师,库瘸子满意的点点头,把手伸入怀里摸索了一阵,摸出两枚铜板。 库瘸子说:“因为临时起意,我也没有准备什么东西,你们既然拜了师,为师自然也要送你们一件礼物。来,这是两枚五帝钱,你们一人一枚,贴身带着,能够保你们平安!” 说着,库瘸子给了我和王保长一人一枚五帝钱。 我和王保长捧着五帝钱,对库瘸子连声道谢。 我看了看手心里的五帝钱,黄澄澄的,泛着古老的幽光,一看就不是凡物,于是赶紧把五帝钱小心翼翼的贴身藏了起来。 库瘸子背负着双手说:“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们拜师吗?因为天机不可泄露,你们之前不是符咒门传人,我肯定不方便把‘天机’透露给你们。现在你们已经行过拜师之礼,你们的身份已经属于符咒门传人,所以你们有资格了解天机到底是什么东西!” 听闻库瘸子这么一说,我和王保长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库瘸子的良苦用心。 库瘸子让我和王保长站起来,慢慢跟我们讲起了天机的来龙去脉。 什么是天机呢? 据传,自盘古开天辟地伊始,每隔一千年,天空就会出现异象,传说中的“黄泉眼“就会开启。 只要在黄泉眼开始的时候,布下“六道轮回阵”,就能逆天改命,转世重生。 “逆天改命,转世重生?!” 我和王保长惊讶的张大嘴巴,感觉库瘸子就像在讲天方夜谭,玄乎其玄。 “师父,那六道轮回阵又是什么东西?”王保长好奇的问。 库瘸子面色严肃的说:“所谓六道,即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每一道里面都有一件法宝,一共六件法宝,只要凑齐这六件法宝,就能组成六道轮回阵。等到黄泉眼开启的时候,布下这六道轮回阵,就能逆天改命!” 我和王保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原来如此!” 虽然我们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腾云驾雾,但至少对所谓的天机,终究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我又问库瘸子:“黄泉眼一千年开启一次,那么它开启的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呢?” 库瘸子摸着下巴说:“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简称‘四阴之时’!” 王保长问:“师父,那六道轮回阵所需要的六件法宝,又是什么东西?” 库瘸子眯着眼睛,慢条斯理的说道:“天道的法宝是菩提泪,人道是阴人魂,阿修罗道是修罗剑,畜生道是阴狗血,饿鬼道的法宝是旱魃心,而地狱道的法宝则是阎王令!” 顿了顿,库瘸子接着说道:“随着黄泉眼开启的时间越来越近,江湖上必定风起云涌,各路人马纷纷倾巢而出,想要凑齐这‘六道法宝’,所以,你们现在应该明白,为什么奇门的人以及王九阴他们会现身江湖了么?” “等等!”我皱起眉头,一颗心扑通扑通的乱跳,刚才库瘸子提到了六道法宝里面,其中有一件法宝是“菩提泪”,我记得很清楚,我的家中,不是有一颗菩提泪吗? 当时初中毕业,我们去仙女湖野游,结果在幽兰寺的破庙里面碰上狐妖,最后离开的时候,寺庙里的石佛流下了血泪,便是这颗菩提泪。 库瘸子让我好好保管,说日后这东西会派上大用场,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菩提泪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这玩意儿很稀罕,看上去跟红宝石一样,没有想到,这东西居然是六道法宝之一。 库瘸子说:“杨程,实话讲,你小子的运气真是不错,在这六道法宝里面,最不容易得到的便是菩提泪。其他五件法宝,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唯有这菩提泪,需要的是天缘。石佛流泪,有些人就算穷尽一辈子,也没有这样的机缘!没想到最难获得的法宝,你却第一个拿到,这都是天意啊!天意啊!” 惊喜之余,我还是隐隐有些担忧,我说:“师父,菩提泪在我身上,我会不会招来杀身之祸呀?” 库瘸子回答的十分干脆:“会!” 我浑身打了个哆嗦,正想说点什么,库瘸子又说出一句更令我惊讶的话:“杨程,现在你的身上,可不止一件法宝!” 不止一件法宝?! 什么意思?!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惊讶的张着嘴巴,半晌回不过神。 随即,我的心突突突的狂跳不已,我怔怔的看着库瘸子,试探着问:“师父,难道我的身上还有一件法宝?” 库瘸子笑了笑,伸出两根手指,面容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他说:“不是一件,你身上至少还有两件法宝!” 我身上还有两件法宝?! 一听这话,我整个人都不淡定了,我好像没做过什么事情啊,为什么我的身上会有这么多法宝? 第二百五十章 阴人魂 “师父,你……你不要吓我……” 我满脸惊讶的望着库瘸子,库瘸子的话让我感到惶恐不安。 对于什么天机,什么黄泉眼,什么逆天改命,我都没有任何兴趣,我很喜欢,也很珍惜现在的生活,一想到天机的出现很可能打破我现今的美好生活,我就感到十分的恐慌。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的身上每多一件法宝,我就会多一份危险,势必会有怀揣野心的各路人马,跑来争夺法宝,先不说以我的本事,能不能应付这些人马,他们若是为了争夺法宝,伤害我的家人怎么办?伤害我的朋友怎么办? 所以说,当我听库瘸子说,我的身上有这么多法宝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激动和兴奋,反而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灾星,为什么这些事情,偏偏要落在我的身上? 库瘸子神色严肃的说:“我可没有吓你,也没有忽悠你,你好好想想,过年的时候,你是不是带过一条小黑狗回家?” 我蓦然一惊:“你是说哮天?” 库瘸子点点头:“黑狗通灵,但是普通黑狗,自然是达不到‘阴狗’的标准,你家的哮天,额头中央一缕白毛,正是阴狗的典型特征,所以你家的哮天正是畜生道的法宝之一,阴狗血!” 我怔怔的看着库瘸子,只觉脑袋一阵阵发懵。 怪不得之前我跟库瘸子提起哮天的时候,库瘸子让我好好照顾哮天,原来哮天压根就不是普通的小黑狗,而是一条万里挑一的“阴狗”,这……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心地善良,看见哮天在路上流浪,还被人欺负,于是好心救下它。 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我的这个无心之举,救下的竟然是一条“阴狗”,这算是老天爷对我的恩赐吗? 好吧,天道和畜生道的法宝我都拥有了,库瘸子不是说我的身上共有三件法宝吗,那还有一件法宝是什么东西?我抓破头皮,也想不出来,我家里到底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宝贝玩意儿,柳青青总不可能是什么法宝之一吧? 看我困惑不解的模样,库瘸子淡然一笑,突然伸手指着我:“你!” 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大惑不解的指着自己:“我?!师父,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库瘸子说:“还有一件法宝,是你自己!” 我一听这话,嘴巴登时张得老大,仿佛能够吞下一只蛤蟆,刚抓在手里的啤酒罐,也咣当一声掉落在地上。 我整个人就像傻掉了一样,两只眼睛瞪得又圆又大,满脑子都是问号在飞舞。 库瘸子这话是什么意思? 还有一件法宝……是我自己? 我不是人吗? 怎么变成法宝了? 难道我是什么怪胎变的吗? 就连王保长都在边上忍不住问道:“师父,我也不懂你这话的意思,你能不能把话说明白一点,杨程师弟他,怎么就是……件法宝了?” 库瘸子收起手指,一脸正色道:“六道之中,有一道为人道!刚刚我说过什么,人道的法宝是阴人魂,而杨程他,正好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阴人!所以杨程的魂魄,便是这人道法宝!” 库瘸子此话一出,不仅是我自己,就连王保长也都傻掉了。 草棚里一片死寂,只有蛐蛐在叫个不停。 半晌,王保长嗫嚅道:“这阴人……该不会是太监的意思吧?” 我气不打一处来,抬脚踹在王保长的屁股上,没好气的说:“你才是个太监呢!” 库瘸子跟我们解释说,所谓阴人,也就是命中缺魂的人,而我,则正是这样的一个阴人。 对于命中缺魂的事情,我是从小就知道的,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我这辈子注定会招惹很多不干净的东西。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命中缺魂,竟然是阴人的特征。 这是一个普通的夏天夜晚,但对于我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的一个夜晚。 这天晚上,库瘸子给我们讲述的事情,已经远远超乎了我的想象,我简直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 我不敢置信的抱着脑袋,嘴里喃喃自语:“我是阴人……我竟然是阴人……” 江湖上的人,都在争夺这六道法宝,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是这六道法宝的其中之一。 菩提泪,阴狗血,都已经让我足够震惊,但是这阴人魂,确确实实是把我吓到了。 我是阴人,我的魂魄就是阴人魂,那些心怀鬼胎的江湖人士,为了凑齐六道法宝,他们肯定会不折手断,想尽一切办法来取我性命。我本无意参与这件事情,但我却蓦然惊觉,原来我早就身不由己,卷入了争夺天机的漩涡当中,无法自拔。 王保长问库瘸子:“师父,杨程师弟他如果真是个阴人,那么他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 “是!”库瘸子面色凝重的点点头:“虽然现在还没有人找到他头上,但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那些人迟早会找上门的,譬如像王二狗那种人,已经跟杨程打过照面了,所以他很可能已经知道了杨程的真实身份!” 我面色沮丧,一颗小心肝扑通乱跳,忍不住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颓然说道:“完了完了,死定了!死定了!” 库瘸子看了我一眼:“杨程,你站起来!” 我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像一根霜打的茄子,使不出半点力气。 “你站起来!”库瘸子的声音突然提高八度,表情也变得非常严厉,自从我认识库瘸子以来,他还从来没有用这种口吻跟我说过话,所以他突然的这一声吼,把我吓得狠狠一哆嗦,就像触电一样,猛的从地上弹起老高,笔直的站在他的面前,比军训时候站军姿还站得好。 库瘸子伸手指了指无垠的夜空,面色冷肃的说:“人的命,都是老天爷决定的,老天爷既然选择你成为‘阴人’,那便是你的命,谁都改变不了,包括你自己,你也改变不了!所以,老天爷给了你什么样的命,你就得顺着这条命,勇敢无畏的走下去!” 第二百五十一章 成长 当时我也不过才十七八岁,介于成年与未成年之间,对于“命运”这种东西,真的很难理解消化。 但是库瘸子的这席话,还是像划破天际的流星,仿佛给我指引了未来的方向。同时,又像是一记惊雷,赶走了我的胆怯和懦弱。 人这一辈子,都在不断的成长,而成长的过程,是一个很奇妙的过程。 有时候仅仅是因为某一件事,或者某一个人,甚至是某一句话,你都会突然发现自己成长懂事了许多。 此时此刻,在听闻库瘸子的训斥以后,我便是这种感受,仿佛在刹那间,我一下子成长了许多。 全天下的人,都在觊觎这“六道法宝”,然而我一个完全没有心思争夺“天机”的人,却在无意中,拥有了其中三件法宝,难道这真的是老天爷的安排吗? 我,杨程,一个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农村小孩,难道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滋味复杂,一时间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小澎湃,也有些小激动,有些小紧张,也有些小恐惧。 王保长拍了拍我的肩膀:“师弟,牛逼啊,六件法宝居然有三件在你身上,再努一把力,凑齐六道法宝,等到黄泉眼开启的时候,布下六道轮回阵,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到时候天下就以你为尊啦!哈哈哈,真他娘的让人兴奋啊!” “可我……真的不想参与有关于天机的争夺!”我叹了口气,吐露出自己的心声。 库瘸子看着我:“我能理解,可是,这是天意,谁都改变不了!” 王保长用手肘撞了撞我,兴致勃勃的问:“如果你凑齐了六道法宝,等到天机出现的时候,你想做什么?” 我摇了摇头,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王保长笑嘻嘻的说:“要不转世重生回去当皇帝怎么样?后宫三千,一天换一个,玩不尽的江山美人,享不完的荣华富贵,咯咯,哪怕只活一世,那也足够了!” 我皱起眉头,一脸鄙视的对王保长说:“就你这点思想觉悟,简直是丢符咒门的脸,让师父寒心!” 王保长嘟囔着说:“那你倒是说说你的想法呀,让我看看你的思想觉悟高不高!” 对于“逆天改命,转世重生”,我真的没有任何想法。 第一,我不想改命,虽然我命中缺魂,是个阴人,但我这一路走来,对我自己的命运还是相当满意的;第二,这一世虽然生长在贫穷落后的大山里面,但我还是生活的非常快乐,身边有那么多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我过的很好,我不需要转世重生,所以对于“天机”,我无欲无求,根本没有什么感觉。 我抬头问库瘸子,我说:“师父,哪天我要真是凑齐了六道法宝,你觉得天机开启的时候,我应该做点什么?” 库瘸子没有正面回到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你想做点什么?”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不知道!” 库瘸子伸手指着我的心窝:“这是你的事情,我也无法回答你,但我希望,到时候你无论做什么,都能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 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这一夜,我好像弄懂了很多道理;这一夜,我又好像什么道理都没有弄明白。 王保长显得比我还要激动,拉着我促膝长谈,说这是改变命运的最佳机会,让我一定要好好把握。 我说:“你这可真是应了那句‘皇帝不急太监急’!” 王保长的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你要真的当了皇帝,我当你身边的大太监也是可以的!” 我一脸嫌弃的看了看王保长:“瞎几把闹,滚蛋!” 王保长说:“你不让我当太监?那你让我当什么?当宫女?还是当你的暖床妃子?” 我浑身打了个寒颤,吓得小祖宗都缩了回去,骂道:“暖尼玛个鸡婆鞋,你能不能离我三米远,信不信我一个鸡爪飞死你?” 王保长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师弟啊,师哥可是过来人,命运这东西,我比你参悟的透彻,你要是能逆天改命,就带你师哥飞一飞,啊?” 我竖起手掌:“等等,咱们先不说天机的事情,咱俩刚才一起拜的师,为什么你一直叫我师弟,而自己却自称师哥呢?” 王保长腰板一挺:“我年纪比你大,入门比你早,跟着师父的时间比你长,从哪一点来说,我都是你的师哥,你难道不服气?” 我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回怼道:“你要不要脸?你才认识师父多长时间?我读小学就认识师父了,我跟着师父降妖除魔的时候,你还在挖红薯呢!而且我这里还有《三清布衣符咒》,这是符咒门的祖传秘籍,是符咒门弟子的象征,你有吗?” “你……”王保长憋了口气,伸手就来我怀里抢夺《三清布衣符咒》。 我护着胸口,说你做什么。 王保长说:“现在大家都是符咒门弟子,我又是你师哥,你这些宝贝不该拿出来分享吗?快拿出来,明天我去镇上复印一本回来再还你!” 我死活都不肯,张嘴就去咬王保长的手:“不!不给!还复印?你他妈以为这是考卷呢?” 看见我俩扭成一团,库瘸子忍不住喝斥道:“你俩能不能消停会儿?谁是师哥谁是师弟有那么重要吗?看看你俩现在的傻样,我真后悔收你们为徒! 我和王保长此时的模样确实挺傻逼的,我左手薅着他的头发,右手猴子偷桃捏着他的裤裆。而王保长左手成指,挖进我的鼻孔,右脚脱掉鞋子,脚丫子在我的胸口上搓来搓去,阵阵脚臭就像咸鱼的味道,熏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说:“师父,你给个明确说法吧,要不然,我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说着,我右手用力摘桃,王保长疼得脸都变了形。 王保长疼的哎哟哎哟叫唤,却不肯服输:“是呀,师父,你给个定论吧,否则……否则我跟他同归于尽!” 话音未落,王保长的脚丫子直接戳进我的另一个鼻孔。 第二百五十二章 师兄 碰上我和王保长这样的“孽徒”,库瘸子估计一个脑袋三个大。 库瘸子郁闷的喝着啤酒,仰望夜空,面露悲戚之色:“苍天啊,大地啊,我上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赐给我这两个白痴?!” 王保长的桃子都快被我捏出水来了,居然还有闲心跟库瘸子聊天,他浑身战栗着说:“师父,我们没有白吃啊,我们有干活的呀!” “王保长,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练了缩阳神功,为何你不怕我的仙人摘桃?”我气喘吁吁的问王保长。 王保长嘿嘿怪笑两声,双手突然缠住我的脖子,一下子箍得我喘不过气来。 王保长狞笑道:“尝尝我的‘母猪上树’!” 他妈的! 我的脸庞登时憋得通红,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想骂却又骂不出声来。 “够了,你俩住手吧!”库瘸子挥了挥衣袖,让我俩停下。 王保长很倔强的说:“不行师父,在没有分出谁是师兄谁是师弟之前,我们是绝不会放手的!呀呀呀!” 库瘸子叹了口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王保长,最后伸手指着我说:“师门讲究先后顺序,杨程确实先你一步认识我,所以,杨程理应是大师兄,你是二师弟!” 一听这话我就乐了,憋着气对王保长说:“听见没有?我……我才是大师兄……你给我放开……放开……” 王保长松开手,那张嘴撅得就跟猪冲嘴一样,满脸的不乐意。 他说:“师父,你偏心!他比我年纪小,凭什么他是师兄?” 库瘸子说:“师门不讲究年纪,讲究先来后到明白吗?” 库瘸子既然已经发话了,王保长也不好多说什么,虽然他的心里可能有千万个不乐意,但他也不敢表露出来。 我揉了揉吃痛的脖子,走到王保长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趾高气扬的对他说:“来,叫声师兄来听听!” 王保长瞪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可不要得寸进尺啊!” 但我偏偏就要得寸进尺,我把脸凑到他面前,几乎碰着他的鼻尖。 我说:“快叫啊!快叫啊!” 王保长气得满脸通红,那模样就跟喝醉了酒一样。 王保长说:“你这个变态!啊——啊——” 王保长这一叫,让人猝不及防,差点把我尿都叫出来了。 我兜头给了他一巴掌,问他在瞎叫唤什么。 王保长斜眼看着我,很愤怒的样子:“不是你让我叫的吗?” 我气得直翻白眼:“我他妈让你叫师兄,没让你叫x!” “师兄!”王保长压着声音,飞快的叫了一声,连嘴巴都没有张开。 我说我都没有听清楚,也不知道你是在叫我还是在骂我,重新叫一声来听听。 “师兄!”王保长不情不愿的,又叫了一声。 但是他的声音几不可闻,我站在他面前,都没听得十分清楚。 我就跟他说:“还是没听清楚,再叫一声!” “师兄!”王保长气岔岔的看着我,两只眼睛就像要从眼眶里凸出来,跟蛤蟆一样,怪吓人的。 我抬手就给了王保长一巴掌,脑袋瓜子拍得啪一声。 我就骂他道:“你是没吃饭吗?有气无力的样子,跟条死蛇一样,就你这样的精气神,还敢说自己是符咒门弟子?出去不觉得丢脸吗?啊?” 王保长气得牙关咯咯作响,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我最讨厌别人拍我脑袋,你再拍一个试试?” “哟,还长脾气了是不?师兄教育教育你,你还有意见?”我一边说,一边又在他的脑袋顶上拍了一巴掌。 王保长怒不可遏:“你再拍一个试试?” 好吧,拍就拍,我从来都没见过这么贱的人,居然提出这么无耻的要求。 于是,我扬起手臂,毫不犹豫,又在王保长的脑袋上重重印了一巴掌。 我原本以为王保长会暴跳如雷,找我拼命,没想到王保长突然一把抱住我的裤腿,哽咽着说:“师兄,别打了行不?从今往后,无论天南地北,你都是我师兄,我不跟你争了行不?” 我点点头,对王保长的表现十分满意,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早知此时,何必刚才呢,对吧?” 等我俩闹腾够了,库瘸子才把我俩招呼到面前。 库瘸子问我,他给我的那本《三清布衣符咒》,我学习的怎么样了。 实话讲,自从进入高中以后,我对《三清布衣符咒》的修炼确实变得懒怠了许多,很久都没有翻出来看看了。 库瘸子此时一问我,顿时让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库瘸子把这么神奇的一本古书送给我修炼,但我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感觉十分对不起库瘸子的信任和栽培。 面对库瘸子的询问,我只好支支吾吾的说:“呃……这个……最近学习太忙……修炼的时间比较少……” 库瘸子叹了口气,幽幽说道:“你小子不用找借口,我知道你很不上心,真是白瞎了你的天赋!” 库瘸子虽然在骂我,但我觉得他骂的很好,我确实是令他失望了。 按照库瘸子对我的期望,倘若我再稍稍努力一点,我的修为都要比现在高出一大截。 王保长这老小子见缝插针,趁机说道:“师父,你知道我这人是勤勉刻苦,做事非常上心的一个人,师兄他在学校读书,学业繁忙,确实没有太多时间修炼。这样吧,你让师兄把《三清布衣符咒》转交给我,我一定好好修炼,你看怎么样?” “你小子别打这本书的主意啊,我绝对不会给你的!”我斩钉截铁的说。 王保长说:“师兄,你占着茅坑不拉屎,揣着古书又不看,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吐了吐舌头,扮着鬼脸说:“噜噜噜,我就喜欢占着茅坑你要怎样?你咬我?” 王保长急得两眼冒绿光:“师父,你看他……” “好啦!一人少说两句吧!” 眼见我俩又要斗嘴,库瘸子赶紧竖起手掌,让我们闭嘴。 然后,他把右手伸入怀里,鼓捣一阵,竟然又摸出一本古书,递给王保长:“这本书送给你,你看这本书吧!” 第二百五十三章 笔记本 “谢谢师父!谢谢师父!” 王保长笑容满面,伸出双手,毕恭毕敬的接过古书,喜滋滋的样子,如获至宝。 不过,王保长随即就愣住了,只见古书的封面上写着《小三清布衣符咒》。 王保长一脸不解,问库瘸子,为什么我的秘籍是《三清布衣符咒》,他的秘籍是《小三清布衣符咒》? 我哈哈笑道:“因为我是师兄啊,你是师弟,所以你只能看小秘籍!” 王保长撇撇嘴:“师父,不带你这样偏心的啊!” 库瘸子一巴掌拍在王保长的脑袋上:“你要不要?不要就还给我!” 王保长铁骨铮铮,一脸傲气的说:“师父……我要!” 库瘸子说:“你俩现在已经正式拜师,从即日开始,你们就是正经八百的符咒门弟子,你们一定要铭记,你们的身上肩负着符咒门未来的希望和责任!” 顿了顿,库瘸子又说:“还有,作为符咒门弟子,你们一定要有门派荣辱感,不能做出有损符咒门威名的事情,更不能给符咒门丢脸,明白吗?” 我点点头:“师父,你放心,反正我是不会给符咒门丢脸的,就不知道我师弟他……” 说到这里,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看了王保长一眼。 王保长翻了翻白眼,反唇相讥:“师父,你放心,反正我是绝对不会被人捆绑玩s/m的!” 尼玛个蛋蛋! 王保长这不摆明讽刺我被王二狗侮辱的事情吗? 哎,这件事情绝对是我一辈子的黑点啊! 我们重新围着火堆坐下来,举起啤酒干杯。 王保长翻看着《小三清布衣符咒》,问库瘸子道:“师父,我有个疑问,这本《小三清布衣符咒》,跟师兄的《三清布衣符咒》到底有何不同?为什么会多一个‘小’字呢?” 库瘸子眯着眼睛,轻轻抚摸着下巴,一脸严肃的说:“因为……这本《小三清布衣符咒》是我自己写的!” 噗的一声,王保长嘴里的酒喷出老远:“不是吧?你自己写的?!” 库瘸子瞪着王保长:“怎么?有问题吗?” 王保长赶紧摆手,连声说道:“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师父太有才华了!很是佩服!” 库瘸子说:“《三清布衣符咒》是符咒门开山祖师爷代代相传下来的,我肯定不敢冒犯祖师爷,所以在自己的著作前面加了一个‘小’字,以示区分!” 王保长问库瘸子:“师父,那你这本《小三清布衣符咒》里面的内容,跟《三清布衣符咒》里面的内容一样吗?” 我对王保长说:“你是不是傻,两本书的内容要是一样,那师父岂不是抄袭原创吗?” 库瘸子点点头:“就是,我怎么敢抄袭老祖宗的东西?其实这本《小三清布衣符咒》里面,多是一些我在修炼过程中的创新,以及经验和实战运用,说的直白点,这就是我的一本笔记本,里面的内容也是很丰富的,你若是能够熟练的掌握运用,结果也不会太差!” 听库瘸子这么一说,王保长就很高兴,他说:“我明白了,这本《小三清布衣符咒》里面,全是师父的修炼精华所在,我一定勤加苦练,不会辜负师父恩情!” “得了得了!”库瘸子挥挥手:“你两个都是大话精,说大话的本事比谁都强!反正一入江湖,身不由己,你们不惹事,也会有很多人很多事情找上你们,若想在这个江湖上立足生存,只能靠你们自己勤学苦练了,技不如人,终究是会被淘汰的!” 王保长点点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然后,库瘸子转过头看着我,他说:“杨程,现在有三件法宝在你身上,被人找上门只是时间问题,你觉得以你现在的本事,能够应付吗?” 我心情沉重的摇了摇头:“不能!” 库瘸子说:“这两个月你也放暑假了,不如趁这个时间,我带你好好修炼两个月如何?” 我知道库瘸子是在救我,当然也不可能拒绝库瘸子的好意,这可是跟我生命息息相关的事情,我必须得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呀! 于是我立马点点头,表示这两个月的时间,一定会跟着库瘸子好好修炼。 库瘸子说:“拔苗助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但是情势紧迫,现在各路人马都在蠢蠢欲动,江湖很快就要变得风起云涌,你是我徒弟,我不想你出事,所以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两个月的暑假速成班,也许你学不到太多的东西,但我只想你学一两招厉害的道法,关键时刻能够用来保命!” 库瘸子这席话说的非常实诚,我的心里很感动。 小时候经常听人说,人这一辈子,若能遇上一个贵人,那便是极其幸运的事情。 我想我是幸运的,毫无疑问,库瘸子就是我命中的贵人,如果当年不是碰上库瘸子,我早就死了,哪里还能活到现在。 而且这么多年,库瘸子都在帮助我,让我从一个菜鸟,一步步走到现在,我自己有时候想起这一路的历程,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库瘸子让王保长把这两个月的生意单子全部推了,说这两个月不接任何生意,全心全意带着我们修炼。 这几年库瘸子的名气越来越大,王保长跟着库瘸子混了这么久,还是挣了不少钱,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生活绝对算得上富足,就算两月不开门做生意,对他们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王保长说:“好!咱们也给自己放个暑假!” 我问库瘸子道:“师父,咱们去哪里修炼?” 库瘸子想了想,伸手指着面前的水库说:“就在这里怎么样?我觉得这里挺好,风景好,气候也好,山清水秀的,让人心旷神怡。而且这里人迹罕至,是个修行的好地方!” 王保长举起手道:“我同意!” 这里的环境确实不错,在这炎热的夏季里面,这里算是一处幽静的避暑胜地,所以我也赞成库瘸子的提议。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们既然要在这里生活两个月,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物肯定是少不了的,所以也不可能立马开始修行,我们先各自回家准备,然后约好时间,再到水库这里碰头,开始我们两个月的“暑假特训班”。 第二百五十四章 成熟了 我回到家里,并没有跟家里人提起我目前的危险处境。 我只是告诉他们,库瘸子已经正式收我为徒,想利用这两个月的暑假时间,教授给我更多的本事。 库瘸子是我们家的恩人,我们家里人都对库瘸子很尊敬,听说库瘸子收我为徒,家里人打从心底感到高兴。 正所谓“技多不压身”,我要真能学会库瘸子那一身本事,这辈子行走江湖,也不怕混不到饭吃。 我现在已经十七八岁了,很快就会成年,我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生。 老妈也不像我小时候那样,对我的未来有着硬性的规定,非要我好好念书,考上名牌大学,走出大山。 随着时代的发展,老妈的观念也在改变,走出大山有很多种方式,读书并不是唯一的方式,我能考上大学固然最好,就算考不上,那也没有什么,只要我能健健康康,自食其力,平平安安活下去,对于父母来说,这就是他们最基本的期望。 况且,就算考上大学,也不能说改变了人生,人生是由很多条线组成的,读大学只是其中一条线,它并不能真正决定我们的人生。 柳青青待在家里也挺无聊的,于是提出跟我一起去水库。 我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我让柳青青带上“菩提泪”,之前我把菩提泪当成礼物送给柳青青了,没想到菩提泪竟然是六道法宝之一,放在家里我怕不安全,万一被贼娃子偷了那可就麻烦了,所以还是自己贴身带着保险一点。 临走的时候,我还带走了哮天,哮天也是六道法宝的其中之一,我也不放心把它扔在家里。 回头想想,当初为了救哮天,跟人打架斗殴,最后还进去蹲了号子,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老妈不解,问我这是要去拜师学艺还是要去旅游? 我笑着说:“我这是带哮天出去见见世面!” 老妈问我:“你怎么不把小黄也带上?” 小黄一脸乞求的望着我,狗尾巴摇个不停,它看见我带哮天出门,自然很想跟着出去。 但最后我还是狠下心把小黄留在家里,让它好好守门。 小黄气呼呼的钻进它的狗屋里面,屁股对着外面,再也不出来了。 我伸手弹了弹小黄的屁股,骂道:“狗东西,脾气越来越大了嘛!” 柳青青是个聪明人,在去水库的路上,她就问我为什么会突然进行两个月的秘密特训。 我跟她打了个哈哈,说没事,只是库瘸子觉得我太懒惰了,所以想给我好好“加个餐”。 柳青青就说:“杨程,你别扯淡,你有什么事情是瞒得过我的?你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你是拉屎还是撒尿。老实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从你回来收拾东西开始,我就感觉到你心里的紧张!” 我叹了口气,柳青青果然聪慧,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她犀利的眼神。 怪不得过来人常说,找老婆一定要找笨的,老婆太聪明,你会感觉自己相当傻逼,在老婆面前的谎言,全都是假聪明。 既然柳青青都把话问到这个份上,我也没有继续隐瞒的必要,于是一五一十,把关于“天机”的事情,全都和盘托出。 听闻我的讲述,柳青青满是惊讶之色,一脸的不敢置信。 柳青青说:“逆天改命,转世重生,这样的结果确实相当诱人,我相信距离天机出现的时间越来越近,江湖上寻找六道法宝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我点点头,有些郁闷的说:“是啊,我本无意争夺什么天机,但偏偏机缘凑巧,六道法宝我竟然拥有了三件,师父担心我的人身安全,所以才让我这个假期进行秘密特训,就是为了能够迅速提升我的本事,让我能够保护自己!” 柳青青说:“你师父对你可真是用心良苦,那你这两个月的时间,一定要好好修行,一个是不要辜负师父对你的期望,二是你得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我望着无垠的苍穹,苍穹上挂着明晃晃的太阳。 我伸手挡在额头前面,眯着眼睛,若有所思的说:“既然这是老天爷给我安排的命途,那我只能按照老天爷的意思走下去!” 柳青青在旁边看着我,她说:“杨程,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你这次回家以后,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你变得成熟了,像个大人了!” 我看了一眼柳青青饱满的胸脯,笑嘻嘻的说:“你也变得成熟了!” 柳青青刚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带着哮天跑远了。 柳青青从后面追上来:“臭流氓,你给我站住!” 我哪里还敢站住,我要是停下来,不被揍死才怪呢。 我掏出两张神行符,往左右腿上一拍,念起咒语,整个人唰唰唰去得远了。 按照之前约定的时间,我准时到达水库。 我还以为自己肯定是第一个到的,却没想到库瘸子和王保长提前一天就到了。 他们带来工具,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这个草棚重新修整了一下。 这个草棚是我们唯一休息落脚的地方,所以得把这个草棚弄好一点。 夏天有时候会刮风下暴雨,要是睡到半夜,草棚突然被吹飞了或者垮塌了,那可就不好了,所以王保长用木头桩子,把草棚重新固定牢实了。 王保长看见柳青青,笑嘻嘻的问我:“师兄,你这把嫂子也带来了,你们不会想要……阴阳双修吧?” 我看了看天,又看了看面前清澈透亮的水库,笑着说道:“天为被地为席,能在这里阴阳双修,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对吧青青?” 柳青青一张俏脸羞得通红,她把哮天抱起来,猛的塞进我怀里:“你和哮天阴阳双修去吧!” 王保长在旁边乐得不行,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笑你个蛋蛋!” 我心中恼火,趁着王保长不注意,一脚把他踹进了水库。 王保长在水里咕噜噜喝了一肚子凉水,这才晕乎乎的从水里爬起来。 看见王保长的狼狈模样,这次轮到我在旁边笑出了眼泪。 第二百五十五章 秘密特训 两个月的秘密特训正式开始。 我发誓,就算是在学校里读书,我的生活也从没有如此规律过。 每天凌晨5点我们就起床,然后开始晨跑,绕着山头跑一圈,再绕着水库跑一圈,回来以后就差不多7点钟了,然后一边看日出,一边吃早饭。大概8点左右,便开始道法的修炼,一直修炼到正午。 吃过午饭,有一小会儿午休时间。 下午顶着炎炎烈日,继续修炼,直到晚饭。 晚饭过后,有两个钟头的自由活动时间,通常我们会跳下水库游个泳,或者在水库里面摸两条肥鱼,等着晚上加餐。 从水库里起来以后,继续练习两三个钟头,然后吃点宵夜,睡觉。 日复一日,我们的生活就像复印机一样,一成不变。 但是这种苦行僧般的生活,带给我们的进步和变化确实是显而易见的。 我的体格迅速变得强壮起来,身体素质也迅速提升,就连个头都窜高了一大截。 同时,在库瘸子的强迫紧逼之下,我在道术方面的修为,也是进步神速。 我本来就是“阴人”,具有与众不同的天资,再加上库瘸子在旁边的指点和引导,很多东西我都能在极短的时间里面融会贯通。 符咒门主要是以符咒为主,所以我这段时间,学习了各种各样的符咒。 符咒这种东西,说起来简单,但是操作起来非常复杂。 初级符咒都有上百种,中级符咒也有数十种,而高级符咒也有十几种,各种类型级别的符咒加起来足有几百种之多。 你若是想熟练的运用这些符咒,那么前提是,你得熟记每一种符咒的图形画法,这可是一个考验脑力的巨大工程,脑子不够聪明的人,简单几种符咒的画法都能把人搞崩溃。 每一种符咒都有各自不同的画法,你稍稍画错一笔,可能这个符咒就会失效,或者变成了其他符咒,所以必须要熟记每一种符咒的画法,以确保不会出现任何的差错。 如果平时你都记不住这些符咒的画法,那么在战斗中,当你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你要在短短时间里做出反应,记起某种符咒的画法,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牢记这些符咒,并没有捷径可寻,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不停的强化记忆,利用自己的脑力去死记硬背。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连英文单词都记不住,我觉得那些字母的组合千奇百怪,根本没有规律可循。但是在记忆了这些符咒以后,我才蓦然发现,原来记忆英文单词竟然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 相比而言,王保长就没有我这么高的天赋,让他记忆这些符咒,几乎是要了他的老命。 王保长每天都抱着脑袋,眼泪横流,不停的喊:“脑瓜疼呀脑瓜疼!” 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感觉两个月的时间非常漫长,两个月基本上就是半学期了。 但是一离开学校,尤其是假期,你会觉得两个月的时间犹如白马过隙,弹指一挥就过去了。 两个月的时间,我感觉自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蜕变。 从外形上说,我长高了,体格更加强壮了,已经有了明显的肌肉线条,我的肌肤完全晒黑了,但这样的我看上去更有男人味。还有最明显的一点是,我长得比以前更帅了。 从修为上来说,可以说是上了好几层台阶,我掌握了接近十种初级符咒,还掌握了两三种中级符咒。 至于高级符咒,我还没有入门。 用库瘸子的话说,能够在两个月之内学会任何一种高级符咒的人,都是天才。 而施展符咒的次数,以及施展符咒的威力,则跟施法者的内力息息相关。 因为每一次施法,都会耗损内力。 施法者的内力越深厚,能够施展符咒的次数也就越多,同时符咒的威力也就越大。 比如同一种符咒,就拿简单的驱鬼符来说,我用驱鬼符也许只能打跑一个鬼,但是同样的驱鬼符出现在库瘸子手里,库瘸子可以让一个鬼灰飞烟灭,这就是内力的差距。库瘸子几十年的内力修为,自然是比我厉害许多倍的。 我的进步是很明显的,库瘸子对我这两个月的成绩表示肯定。 至于王保长,他的天资局限了他的发展,所以在道术的修炼上,库瘸子对他并不抱太大的希望。而是让王保长转变了修炼方向,让他主要往法器和纯武力方向发展。 王保长在法器的研究和制作方面,还是相当有天赋的。 老话说得好:“天生我材必有用!” 所以每个人都不用妄自菲薄,很多才能都是天赋决定的,你在这个方面没有天赋,不代表你在那个方面没有天赋。你在学习上没有天赋,也许你在体育上很有天赋。你在动脑能力上没有天赋,也许你在动手能力上天赋过人。 总之,花无百样红,人也各不同,每个人只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就必定能在短暂的人生中,留下光辉璀璨的一笔。 除了我和王保长以外,经过这两个月的修行,就连柳青青的灵力都更上一层楼。 这里山清水秀,灵气十足,柳青青是灵蛇,喜欢阴凉也喜欢水,她常常在半夜变回灵蛇真身,浸泡在水库里面,盘着身体修炼。 对于柳青青这样的灵兽来说,它们的修炼更多来自天地灵气,日月精华。 蛇类尤其喜欢月亮,只要是月圆之夜,柳青青基本上会在水库里泡上整整一夜,从月亮升起,一直修炼到日出东方,月亮退出天空的舞台。 月华落在水面上,揉碎在水里,伴随着夜风的轻拂,波光粼粼。 柳青青露出真身,蛇头高昂着探出水面,蛇信吞吐着,不停的吸食月华,然后从嘴里吐纳出一丝丝莹白色的灵气。 当晨曦升起的时候,柳青青浮出水面,又变回了翩翩少女模样,长长的头发湿漉漉披在肩上,就像是水里冒出的仙女,迎着晨曦,在水面上踏浪而行。 第二百五十六章 疾风符 眼看暑假特训即将结束,库瘸子把我拉到面前,对我说:“假期马上结束了,为师再传授你一门高级符咒吧,关键时刻可以用来保命,至于能掌握到什么火候,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我一听库瘸子要传授我高级符咒,心里就很高兴。 符咒门有十多种高级符咒,每一种高级符咒的杀伤力都无比强大,现在时间有限,如果我能抓紧时间学会一种,那也是相当不错的事情。 库瘸子问我想学哪种符咒,我立马就想到之前库瘸子用“风火雷电”对付那四个黄衣神兵的场景,那晚库瘸子使出的符咒,是把我深深震撼了的,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无论过去多久,每每想起,我都激动不已。 于是我脱口就对库瘸子说道:“师父,要不你教我‘风火雷电’吧?” 库瘸子皱起眉头,在我脑瓜上敲了一记暴栗:“你小子可真是狮子大开口,风火雷电是四种高级符咒,你一下子就要学四种?你觉得你现在的修为能够达到这个水平吗?” 我摸了摸脑袋,尴尬的笑了笑:“主要是上次看你使出‘风火雷电’,觉得特别帅气!” 库瘸子语重心长的说:“记住为师的一句话,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如果步子迈得太大,就会扯着蛋,明白吗?”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裆,连声回答:“明白!明白!” 库瘸子说:“这样吧,风火雷电是四种高级符咒,既然你这么喜欢,为师先教你其中一种吧,疾风符!” 我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还是很清楚的,以我现在的修为,想要一口气把“风火雷电”全部学到手,肯定是不可能的。 库瘸子现在传授我疾风符,我要是能熟练的掌握疾风符,都已经算是相当有天赋了。 库瘸子从怀里摸出一张疾风符,当先给我做演示。 库瘸子对我说:“杨程,看好啦!” 只见库瘸子手指夹着疾风符,高高扬起手臂,嘴里飞快的催动咒语。 突然间,就听见库瘸子手里的疾风符哗哗作响,一股无形劲风平地里升起,我们四周的地面开始飞沙走石,就连拳头大小的石头都被席卷而起,跟随着劲风盘旋飞舞。 那风来得好生猛烈,从陆地上一直刮到水里。 劲风卷过水面,水面上登时出现了一个漩涡,漩涡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幽邃的巨眼。 紧接着,就听轰的一声,在劲风的作用下,巨眼里面飞出一条水龙,在水面上盘旋飞舞,,煞是壮观,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水龙卷,将水库里的鱼虾全都卷到十数米高的空中。 水龙卷贴着水面,破浪而行,一直往远处的山壁上撞去。 就听轰隆一声响,水龙卷凶猛的撞击在山壁上,碎玉落珠,四散飞溅,变成了一片朦胧的水雾。 阳光映着水雾,水雾中竟然还挂起了一道彩虹,绚丽多彩。 终于,一切归于平静。 水面上静悄悄的,又恢复了之前的波澜不惊,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和王保长站在岸边上,嘴里就像含着一颗汤圆,把嘴巴都撑成了o型。 两人看得目瞪口呆,一脸的神驰向往。 王保长对库瘸子说:“师父,这符咒太厉害了,我也想学!” 面对王保长的苦苦哀求,库瘸子摸了摸王保长的脑袋,安慰道:“你这脑瓜子,就别做这些无用功了,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 王保长愣愣的问:“师父,你……这是在夸奖我吗?” 库瘸子说:“算是吧!” 库瘸子摸出一张黄纸,递给我,让我先练习画“疾风符”,等到我把疾风符画好了,再找他。 说完,库瘸子转身进了草棚,喝了一罐啤酒,拿出一副墨镜,开始闭目养神起来。 看见库瘸子刚才亮出的这一手绝活,我的心里更加坚定了要学会疾风符的念头。 日后若是碰上危险,使出威力强劲的疾风符,保命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我顶着炎炎烈日,蹲在地上,开始练习画符。 越是高级的符咒,符咒图案越是繁复多变,画起来的难度也就越大。 一张不行,两张不行,三张不行…… 豆子大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一颗颗滚落,我被烈日晒得七窍冒烟,有种快要中暑的感觉。 我连续画了十多张,没有一张满意,越画越是心浮气躁,最后一怒之下,把那十几张黄符全都撕成了碎片。 库瘸子乜了我一眼:“怎么?这么快就认怂了?连符咒都画不好,你还想学高级符咒?” 我知道库瘸子是在激将我,我握了握拳头,神色坚定的说:“师父,我不会放弃的!” 我脱掉衣服,一个猛扎跳进水库,一股凉意瞬间传遍我全身,渗透进我的每一个毛孔,很快就让我烦躁的心情冷静下来。 我感觉非常的惬意和舒服,就像鱼一样,在水里游来游去,什么也不去想,让自己的身心得到全面的放松。 我一个人泡在水里,直到日落西山才从水库里爬出来,烦躁的心情早已烟消云散。 虽然我的身体很疲惫,但是我的精神却很抖擞。 擦干净身上的水渍,我连晚饭都顾不上吃,直接抄起笔,又开始练习画符。 可能是由于心情不同的原因,这一次画符出奇的顺利,下笔如有神,一张疾风符很快就画好了。 我看了看,虽然算不上特别完美,但已经比之前画的好了很多,只要再多练习一下,画顺手以后,问题应该不大。 趁着状态不错,我又连续画了好几张,越画越好,那些繁复的线条在我的脑海中也渐渐变得简单起来。 我的天赋本来就高,再加上记忆力惊人,很快就把这些线条烂熟于胸。 等到库瘸子他们吃完晚饭,我成功画出了一张堪称完美的疾风符。 我对这张疾风符非常满意,走到库瘸子面前,把疾风符递给他。 库瘸子看了以后,很满意的点点头,夸赞道:“不错!很好!现在我传授你咒语口诀,我只说三遍,你可得全部记牢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天才基因 库瘸子飞快念了一遍口诀,越是高级的符咒,口诀也越是复杂。 这些口诀经过历代的演变,念起来不仅很绕口,而且还有特定的语调,比学外语还要让人头疼。 我们还算是半内行的人,听上去还稍微能听懂。 如果完全是一个外行人,只怕听成千上百遍,估计都是云里雾里,听不懂在说些什么。 实话讲,第一遍我还是有些懵逼的。 王保长就更是不知所云,可怜巴巴的看着库瘸子,问库瘸子能不能说慢一点。 库瘸子说:“你在面对敌人的时候,敌人会不会给你留下起咒的时间?天下口诀,唯快不破,懂吗?” 王保长挠了挠脑袋:“师父,这句话原本不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吗?” 库瘸子眉毛一挑:“就你话多,一边凉快去!” “好嘞!我一边凉快去!”王保长如释重负,巴不得去边上凉快,对他来说,这些口诀实在是太复杂了,你就算把他脑袋挖个洞,硬塞进去估计都有些吃力。 库瘸子转头看着我:“准备好了吗?我开始念第二遍了!” 我点点头,闭上眼睛,凝神倾听。 在学校里面,我最讨厌的一门功课就是英语听力,每次都听得一知半解,不知道那个外国佬儿在录音机里面叽里呱啦说些什么。 但是跟英语听力相比,要记住这种高级符咒的口诀,难度起码是英语听力的十倍以上,除了需要拥有超强的记忆力以外,天赋确实是相当重要的一点,正所谓“一点就通”就是这个道理。 我深呼吸三次,努力平息下内心的杂念,把自己置身在“自己的世界里面”,外面世界的一切仿佛都与我无关。 我集中意念,灵台一片清明,让大脑完全处于一种放空的状态。 这时候,就听库瘸子第二次念起了口诀。 库瘸子仿佛有意考验我,我发现他第二遍口诀的速度,竟然比第一遍口诀还要快。 即便如此,我还是分辨出了每一个字,这些字就像印在胶片上,然后胶片迅速从我的脑海里闪过,胶片上这些复杂的字体,一个个全都印在我的大脑里面。 我猛然睁开眼睛,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 我的大脑从没有像现在这般,运转的如此之快。 怪不得有句话说得好:“不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能有多大!” 从小我只是觉得,我的脑子还比较够用,记忆力不错,很多东西过目不忘,但我也只认为我比普通小朋友聪明一点点而已,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天才。 如果不是库瘸子激活我的“天才基因”,我到现在都觉得自己只是个普通人。 当库瘸子用激将法激活我的“天才基因”以后,我才蓦然惊觉,原来我有如此强大的潜能,我突然对自己充满了无比的自信。 我在心里飞快的默念了两遍口诀,强化记忆,把这一长串口诀,深深印在脑子里面。 库瘸子说:“最后一遍,你能不能记住,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我眼神坚定的颔了颔首,再次闭上眼睛。 天和地,山和水,周围的一切事物,仿佛都融进了我的灵台。 库瘸子第三次念起口诀,这是最后一次,他念口诀的速度,几乎是第一遍的两倍。 在我全封闭的世界里面,库瘸子的声音如同梵音,从天上飘来,字字清晰入耳,回荡不绝。 库瘸子问我:“记住了吗?” 我点点头,睁开眼睛,长吁一口气。 王保长一脸讶然的看着我:“师兄,你真的记住了?” 库瘸子说:“符咒和口诀我全都传授给你了,至于你能不能熟练的掌握疾风符,那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我双手抱拳,给库瘸子作揖拜谢。 王保长一脸不相信的看着我,他认为,这么复杂的口诀,他连三个字都记不住,我怎么会在短短三遍之内,全部记住呢? 王保长说:“师兄,你要真的记住了口诀,施展出了疾风符,我就打从心里佩服你。否则,你当师兄这件事情,我是肯定不会服气的!” 我笑了笑,对王保长说:“那我今晚就让你心服口服!” 夏季的天气就是好,今晚又是皓月当空,繁星满天。 我用手指夹着之前画好的那张疾风符,信步来到水库边上。 我深吸一口气,摆开架势,拿出自己英武的一面。 然后我扬起手臂,高举着疾风符,嘴唇颤动,飞快的念起了咒语。 但是,令人沮丧的事情发生了。 咒语过后,四周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微微一怔,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感觉相当尴尬。 王保长在旁边喝着啤酒,噗嗤一声,把嘴里的啤酒都喷了出来。 王保长说:“师兄,你不是在说相声吧?” 我骨子里原本就是一个不肯轻易服输的人,面对王保长的嘲笑,反而激发了我的斗志。 我定了定神,再次摆开架势,举起疾风符,叽里呱啦念起咒语。 这一次比上一次好了一点点,四周虽然还是没有动静,但是手里的疾风符却晃动了几下,我的耳畔也清楚的听见了劲风之声。 虽然进步了不少,但我很清楚,以这样的威力,也只能吹走几片树叶子而已,根本没法对敌人造成伤害。 王保长见此情景,对我的态度也明显有了变化,他脸上的嘲笑之色消失了,变得严肃起来。 柳青青走到身旁,握了握我的手,鼓励我说:“杨程,加油,你现在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我相信你!” 有了柳青青的鼓励,我的心里底气更足。 这时候,王保长双手卷成喇叭状,也在旁边为我呐喊助威:“师兄,加油,我也相信你,你可以的!” 我点点头,再次集中精神,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张小小的黄符上面。 夜风吹拂我的脸庞,在微凉的夜风中,我又一次念起咒语。 仿佛整个星空之下,都是我的舞台。 这一次,我坚信自己能够成功。 第二百五十八章 勤学苦练 呼啦啦!呼啦啦! 这是我第三次念起咒语,跟前两次不同,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一股无形劲风从脚下升起,盘绕着我飞舞。 我听得很清楚,那风声刚劲有力。 地上的碎石,啤酒罐,全都被劲风卷了起来,凌空飞来飞去,就像在变魔术一样,看得人眼花缭乱。 库瘸子摸着下巴,满意的点了点头。 王保长比我还要激动,大声叫喊道:“成啦!师兄,成功啦!” 此时此刻,我的心里也是抑制不住的狂喜。 我终于成功了,我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整个人也变得越来越有自信。 我大喊一声:“咄!”,同时伸手一指,龙卷风贴着地面刮过,包裹住了停泊在岸边的那艘小木船。 在强劲的风力拉扯下,那艘小木船刚开始在水面上打着转转,就像指针一样,越转越快,搅得水面哗哗作响。 然后,小木船竟然被风力席卷而起,凌空悬浮着离开了水面,在空中唰唰唰的旋转不停。 王保长看得目瞪口呆,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仰慕。 我有意识的想要看看自己的潜能究竟有多大,于是我不停的催动疾风符,疾风符爆发出来的威力越来越大,水面上已经掀起了滚滚恶浪。 突然,我又猛的发一声喊,强劲的风力瞬间将那艘小木船剿成了碎片。 小木船四分五裂,在空中散架解体,变成片片碎片,七零八落的漂浮在水面上。 强劲的风力将水面拉出一个漩涡,在剿碎小木船以后,那股旋风嗖一下钻进了那个漩涡里面,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水面渐渐趋于平静。 当一切风平浪静的时候,我这才长吁一口气,反手抹了一把脸上的热汗,高兴的对库瘸子说:“师父,我成功啦!我成功啦!你看见了吗?刚才这风……威力很大……” 我激动的语无伦次,库瘸子对我的表现很满意,他说:“你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能够掌握疾风符的要诀,并且能够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非常优秀了。接下来,你只需要勤加苦练,还能不断的提升疾风符的威力!” 我点点头道:“嗯,弟子谨遵师父教诲!从今往后,必定勤加苦练,绝不懈怠!” 库瘸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勤加苦练是为了自己能够保命,不是为了其他人,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短短两个月时间,我把能够教你的东西,全都传授给你了,你能学习吸收多少,全看你自己!” 我用力颔了颔首:“师父,我明白!” 王保长走到我面前,握着我的手,激动的说:“刚才我说过,只要你能成功施展疾风符,我便认可你这个师兄的头衔。现在看来,你确实有资格做我的师兄,我没有二话,心服口服!” 两个月的特训很快就结束了,我和柳青青回到家里。 这两个月,不仅我长强壮了,就连哮天都长强壮了,个头也长高了一截,额头中央的那一撮白毛,更加显眼,让它看上去很有气势。 每天我围绕着水库晨练,哮天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晨练,两个月坚持不懈的锻炼,哮天也变成了一条肌肉狗,相当壮实。 当哮天走过小黄身边的时候,我发现哮天已经比小黄高了一个脑袋。 哮天看着小黄,就像在居高临下的俯瞰一样,昂首挺胸的样子十分神气。 小黄扑过去,亲热的扑向哮天,哮天也很亲热的扑向小黄。 然后,就看见小黄被哮天轻松“ko”,压在地上爬不起来,只能发出哀求的叫唤声。 我也不去管它们,两个小伙伴这么久没见,自然是要亲热亲热的,两个家伙抱在一起,在院子里滚来滚去,玩得不亦乐乎。 老妈看见我浑身黑黝黝的,整个人晒得跟肉干一样,以为我营养不足,前脚跟后脚的拉着我问长问短,还让老爸专门去村东头杀猪匠的家里,买了两根大猪蹄子回来,给我炖猪蹄补身体。 晚饭的时候,老妈一个劲的把猪蹄子往我碗里夹,油腻的我差点没有晕过去。 但是我又不忍心打击老妈的好意,闷着脑袋一通狂吃,结果当晚就上了三趟厕所,第二天走起路来,都感觉肚子里面的油水在晃荡,咣当咣当的响。 在家里休息了没有几天,眼瞅着暑假就结束了。 说是休息,其实我一点都没有闲着。 我每天的生活作息依然很规律,早上五点起床,然后绕着村子跑圈,回到家吃过早饭,便开始研究《三清布衣符咒》,中午午休,下午和晚上都在练习疾风符。 其实任何事情,都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如果勤加苦练,就会越来越顺手。反之,就会感觉非常生疏,怎么都不顺手。 经过我这几日坚持不懈的刻苦练习,现在我启动符咒的时间非常快,只需要短短几秒钟,而且符咒起来以后,威力还是相当的劲道。 这天,我又在院子里练习疾风符,平地里起了一股龙卷风,屋顶上的砖瓦都被刮得哗哗作响,很有气势。 对于龙卷风,小黄显得很害怕,它毕竟是条普通的田园犬。 但是哮天的反应跟小黄截然不同,哮天不仅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觉得非常有趣,竟然在院子里来回追逐那股龙卷风。 哮天每次扑向龙卷风,都会被龙卷风弹回来,甚至有时候还会被吸入龙卷风里面,被带到离地三五米的高空,哮天依然毫无惧意,还在空中拼命扭动身体,仿佛觉得它自己会飞似的。 正玩得高兴,老妈从外面走进来。 我微微一惊,怕龙卷风伤到老妈,赶紧伸手往边上一指。 结果,龙卷风倒是没有伤到老妈,却失控“撞上了”我家灶房。 只听稀里哗啦一阵响,我和老妈站在院子里,一阵面面相觑。 我捂着嘴巴,惊讶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发现那股龙卷风竟然把灶房的屋顶都掀飞了半边,瓦片散落一地,摔得稀巴烂。 第二百五十九章 混 开学之后,我便进入高三了。 高三可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因为这一年,将决定今后的人生走向和命运。 而进入高三以后,明显可以看见班上的同学分为了两个阵营。 一个是学习阵营,一个是混子阵营。 有希望或者有梦想上大学的同学,在进入高三以后,变得更加勤奋刻苦,他们拼尽全力,在最后这一年,为了高考全力冲刺。 每天凌晨四五点钟,天还没有亮,教室里便传来背诵英语单词的读书声。 下了晚自习以后,还有人舍不得离开,依然在奋笔疾书,不断的攻克练习题。 当然,另一个混子阵营的生活,就跟学习阵营的生活截然不同。 混子阵营里的人,都是一些读书没有兴趣,考大学也没有任何希望的人,他们只想着等高考结束以后,就能离开校园,得到解脱。所以他们对高考根本没有任何感觉,这最后一年的时间,他们反而玩得更嗨。 老师对于这部分学生,也采取放任的态度,反正他们都考不上大学,老师也没必要把精力浪费在他们身上。 以胖子为例,这小子早已对读书丧失了兴趣,他人生中最大的任务就是考上高中,这个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胖子早就没了后顾之忧,他每天只想着如何游戏人生,好好享受和挥霍这十几岁的大好光阴。 进入高三以后,胖子从来不去上早自习,每天睡到自然醒,心情好就去教室转一圈,心情不好就继续睡。大家还在教室里上课呢,胖子就提着饭盒,敲敲打打跑去食堂吃饭了,他算得上是全校第一个开饭的人。 胖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每都很得意的跟我们炫耀:“我每天吃的都是最新鲜的东西!你们都等着吃我的口水吧,哈哈哈!” 抽烟,喝酒,打牌,甚至还谈女朋友,这就是胖子高三生活的全部。 胖子的女朋友才刚刚进入高一,他们的认识过程是典型的英雄救美。 当时那个小女友被人欺负,正好被胖子撞见,胖子作为高三学生,已经是学校里的老混子了,路见不平一声吼,直接就把欺负那女孩的小混子吓跑了。 十几岁的懵懂少女,对英雄都有种盲目的崇拜和误解,很多女孩都错把混子当英雄。 这个女孩也不例外,她把胖子当成心目中的英雄,很快就和胖子谈起了恋爱。 其实这个女孩按照严格的审美标准来说,也不是很好看,只能算刚刚及格,反正我是看不上的,毕竟我身边都是柳青青和张语馨这样的超级大美女,所以普通女孩都不入我法眼。 但是胖子不一样,正是情窦初开,雄性荷尔蒙燃烧的年纪,对异性有着强烈的好奇,跟那女孩谈恋爱,主要就是冲着那件事情去的。 那个女孩很快就迷失在胖子的爱情攻势之下,稀里糊涂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胖子。 从此以后,胖子就找到了新的兴趣爱好,每逢周末就把女孩带去校门口的小旅馆,一天一夜不出门。 我让胖子悠着点,当心哪天精尽人亡。 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一脸严肃的对我说:“你不懂!这,就是爱情!” 我抄起饭盒拍在胖子的脑瓜子上面:“滚你丫的!” 一晃眼的工夫,高三上半学期就过去了。 我凭借自己的过人天赋,成绩勉强还能排在中上游水平。 如果按照目前这个水平,估计能够勉强考上本科院校,但是要想考重点名校,那还是有难度的,毕竟我也没把心思完全放在学习上。 除了我的身边有胖子这种人渣影响我以外,我把更多的心思都放在修炼上面,我的心里很清楚,如果我不好好修炼,努力提升自己的修为,我的小命随时都可能被人给收走,所以活着跟读书相比较,还是活着更为重要。我若是连命都没了,还读个屁的书呢。 转眼间又到了放寒假,临行之前,胖子拉着他的小女友,在旅馆里面三天三夜没有出门。最后那个小女友走出旅馆的时候,都是扶着墙走的,姿势很奇怪。 而胖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双腿酸软无力,跟软脚虾一样,居然还让我背他回家,简直是不知廉耻。 回到红旗村,又是一年的年关将至,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准备年货,空气中飘荡着烟熏肉的香味,这才是过年的味道。 回到家里,我看见院子里面支起了大圆桌,桌上摆满了鸡鸭鱼等各种美味佳肴,大大小小十几二十种菜品,光是看着都让人眼花缭乱。 老妈在灶房里忙碌,我问老妈怎么弄这么多菜,这不是还没过年吗,怎么搞出了年夜饭的感觉? 老妈说:“隔壁村的三叔他们回来了,你爸说请他们到咱家吃个饭!” 隔壁村的三叔是老爸的堂兄弟,在外面做生意,经济条件比较好,每年过年才回来一次,去年回来的时候也请老爸他们过去吃饭喝酒,结果回来的路上老妈不小心招惹到吝啬鬼姚老头,还牵扯出姚老头家里的破事,我还因此获得了一罐子金条的报酬。 我和老妈正说着话,老爸便领着三叔走进院子。 三叔跟我们打了个招呼,我也跟他打了个招呼,脆生生叫了声“三叔!” 青青为了避嫌,并没有出来,而是待在卧室里,以免三叔看见青青,若是问起青青的来历,我们也懒得编谎去解释。 因为三叔常年都在外面,一年只回一次村里,而且过年我也很少去他家窜门,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是很深,我现在十几岁,只见过三叔可能不到十次。 在我的印象中,三叔还是那个黑黑瘦瘦,老实巴交的庄稼汉。 但现在的三叔早已变了样子,变得白白胖胖的,还挺着一个奶油肚,穿着名牌西装,戴着金表,头发用摩丝梳得油光发亮,一副成功商人的派头。 三叔摸了摸我的脑袋:“时间过得真快呀,一转眼杨程都长这么大啦!” 第二百六十章 灾厄之相 天色黑了下来,万家灯火也亮了起来,就像星星洒落在大山里面,一片宁静祥和。 家果然是最温暖的港湾,只有回到家里,吃着自家热气腾腾的饭菜,我的内心才会感觉到一种难得的安宁。 外面的高楼大厦,比不上自家的矮墙小院,外面的山珍海味,比不上老妈的家常便饭,外面的灯红酒绿,也比不上自家酿造的那一壶老酒。 所以,无论你是几岁,十几岁,还是几十岁,家,始终都是你忘不了的味道。 老爸邀请三叔坐下,一边给三叔斟酒一边说:“可不是嘛,一转眼孩子们都大了,我们也是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记得我们在杨程这么大的时候,大过年的,家里也没什么吃的,肚子饿得呱呱叫,我们去偷了几个红薯,半夜悄悄爬起来,放在火炉上烤着吃,哈哈,那味道现在想起来都甜的很呢!” 三叔笑着点点头,喝了一口酒,从兜里摸出两百块递给我,说是给我的压岁钱。 我推辞着不肯接下,那时候很多农村孩子都没有压岁钱,就算能领到压岁钱,也不过十块二十块,家庭条件相当不错的,才能领到五十块,或者一百块,能够领到两百块压岁钱的人,全村都找不出几个。 老爸就对三叔说:“三弟,哥就是来请你吃顿便饭,喝喝小酒,你这么破费做什么,收起来吧!” 三叔就说:“哪里是破费了?这大过年的,也没给侄子买什么东西,这钱也算是一点小心意!” 三叔把钱往桌上一拍,我们都拗不过三叔,我只好谢过三叔,把钱收了起来。 我敬了三叔一杯酒,三叔这人倒也和蔼,没什么架子,不像那种土暴发户,发了点财回来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 老爸招呼三叔吃菜,席间举杯推盏,气氛倒也融融。 老爷子问三叔:“头两天你都是挨近年关才回来的,怎么今年提前半个月就回来了呢?” 三叔放下酒杯,唉声叹气的跟我们诉苦,他说:“哎,你们有所不知,今年我也不知道得罪了哪路财神,做了几笔生意,全都亏了,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就在前不久,厂里一个工人还出车祸死了,害得我赔了一大笔钱。今年一个子都没挣到,还赔了不少钱,我一生气,就把厂关了,提前回来了!” 老爸说:“哟,听你这么一说,那你今年可真够倒霉的!没关系,来来来,喝酒,等这年关一过,又是新的一年了,愿你在新的一年里面财源广进!” 三叔端起酒杯,跟老爸碰了碰:“哥,但愿能借你吉言!” 一提到生意上的事情,三叔的情绪就很低落和沮丧,所以老爸和老爷子也就小心翼翼的陪着他,没再跟他提起生意上的事情,而是讲起了小时候的趣事。 三叔小时候跟老爸的关系不错,经常跟在老爸屁股后面跑,捣鸟窝,抓山雀,抠泥鳅,搬打屁虫,三叔和老爸说起儿时的那些趣事,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三叔也只有在讲起童年趣事的时候,脸上才会流露出久违的笑容。 他们在摆龙门阵的时候,我就在边上观察三叔的面相。 其实我也不是有意想要给他看相,只是他刚才说自己今年特别倒霉,我才想着给他看看相。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三叔的面相,竟然呈现出“灾厄之相”。 所谓灾厄之相,就是多灾多难的面相。 但见三叔双眼无神,眼角往下掉,印堂凹陷,气色转黑,一看就是霉运缠身之兆。 尤其是他的额头,还有一道伤疤,意味着“破财”,难怪他今年会赔那么多钱。 就在这时候,三叔不知怎么搞的,突然手滑了,瓷碗掉在地上,哗啦一声,摔得四分五裂。 三叔挠了挠脑袋,郁闷的说:“看见了吧?吃饭也要摔烂我,你说我是不是特倒霉?” 老爸就安慰三叔,让他凡事往好处想,摔烂碗也可以认为是“岁岁(碎碎)平安”嘛。 这顿酒一直喝到午夜,三叔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说他要回家里去。 老爸让三叔就在我们家里将就凑合一晚上,等到天亮再回去。 三叔执意不肯,说他骑了摩托车,要不了半个钟头,就能突突突的开回去。 老爷子也劝三叔,让他喝了酒不要骑车。 不过,最终老爸和老爷子都没有争赢三叔,三叔打着酒嗝,在院门口骑上摩托车。 我看三叔面相不好,感觉他很容易发生意外,看在他给了我两百块压岁钱的份上,我都要站出来救救他。 我抓着摩托车的车把,简单跟三叔讲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跟他说,他的脸上带着灾厄之兆,容易出事情。 可能是酒劲上来了,三叔对我的话根本不以为意,他跟我说了声拜拜,踩着油门就走了。 看着三叔离开的背影,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 老爸叫我进屋,我跟老爸说:“三叔最近的面相不太好,我担心会出事!” 老爸知道我的相术很准,之前我看出老爸有血光之灾,让他避免了一场祸事,所以我现在提到三叔可能会出事,老爸立刻警觉起来。 老爸放心不下三叔,他让老妈收拾碗筷,然后他带上手电筒,招呼着哮天和小黄一起出了门,共同去寻找三叔。 我帮着老妈收拾,刚刚把碗洗完,就看见哮天和小黄一前一后跑进院子,老爸也跟了进来,他的背上背着一个人,正是刚刚离家不久的三叔。 但见三叔身上湿漉漉的,一身的屎臭味,那味道太熏人了,差点让我把刚刚吃进肚子里的晚饭吐出来。 我仔细一看,三叔浑身上下,到处都是黄澄澄的排泄物,感觉就像在粪池里面洗了个澡。 我好奇的问老爸:“三叔这是搞什么飞机?怎么弄成这样?” 老爸浑身上下也是肮脏不已,他叹息着说:“你不是说他可能会出意外吗?于是我就跟出去找他。找了没有多久,就听见有人在喊救命。走进一看,你三叔正泡在粪池里面呢,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百六十一章 潜龙饮水 三叔唉声叹气,一个人在那里骂骂咧咧,抱怨自己最近真是衰神附体,不管做啥事儿都倒霉透顶。 老爸带着三叔走进卫生间,老爸在里面冲了半个小时的热水澡才出来,三叔在里面足足待了一个小时,老爸找了套干净的衣服给三叔换上。 老妈原本准备帮三叔把他的衣服拿去洗一洗,三叔心头恼火,直接把他那一身昂贵的衣服扔掉了。 三叔说:“不要了,上面都是屎尿,晦气的很!” 老爸让老妈炒了两个小菜,摆上花生米,拿着三叔重新坐下,喝两杯暖暖身子。 大冬天的掉进粪池里,确实挺冷的。 三叔抬起膀子,自个儿在那里闻来闻去,总觉得自己身上的屎味儿没有冲干净。 老爸笑着说:“老弟啊,屎是黄金呢,想开一点,你这是掉进黄金堆里啦,明年一定发大财!” 三叔撇撇嘴:“哥,你真会安慰人!” 我把酒杯递到三叔面前,让三叔喝一口。 三叔接过酒杯,一杯白酒,一口就喝了下去,重重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一脸郁闷的说:“妈的,最近太霉了,再这样下去估计得有血光之灾了,赶明儿我去看看祖坟,是不是祖坟出了问题!” 老爸听三叔说要看祖坟,就跟他说:“反正程儿都放假了,要不明天让程儿帮你去看看吧!” 老爸也是心好,想着三叔是自家人,所以让我帮帮忙。 三叔有些诧异的看了看我,不等三叔开口,老爸又说:“怎么?不放心?你去这附近村子打听打听,我家程儿的本事可大着呢!” 老爸提起我,满脸的骄傲。 三叔拍着大腿说:“成!自家侄子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既然大侄子有这个本事,那明天便麻烦大侄子跟我走一趟了!” 顿了顿,三叔又扭头对我说:“大侄子,好好整,事成之后,三叔绝对少不了你的好处!” 我笑了笑,推辞道:“三叔,都是自家人,言重了,我帮个忙便是,不用给钱的!” 我对三叔的印象比较好,出手大方,有钱了回农村,也不装逼摆架子,为人也挺亲和的。 三叔正色道:“该给的我一定给!这一行的规矩我还是懂的,必须给礼钱,这是冲喜,要不然晦气和霉运会缠上你的!” 我点点头,也没再推辞,三叔是个明白人,我们这个行当确实有这个规矩。 想到明天要帮三叔看祖坟,我也就早早回屋睡觉,养足精神。 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洗漱干净,吃过早饭,就跟随三叔去看祖坟。 我跟着三叔来到隔壁村,他们的祖坟在村子的后山上。 天气不错,太阳晒得我们暖烘烘的。 三叔的酒劲还没过,就跟大烟鬼似的,一个劲打着呵欠。 远远的,就看见半山腰的位置,矗立着一座高大的墓碑,这座墓碑显得相当豪气,跟周围那些低矮破烂的墓碑形成鲜明对比,纯粹是鹤立鸡群。 墓碑又高又大,目测有三米多宽,打造成一个古宅的造型,能够看见上面的门和窗,非常气派。 三叔指着半山腰上的墓碑告诉我,说那座最高最大的墓碑,就是他们家的祖坟,里面埋着杨太公。 我心中暗暗咋舌,不愧是有钱人家,连墓碑都打造的这么奢华,我长这么大,还从见过这么豪气的墓碑。 来到杨太公的坟墓前面,近距离打量这块墓碑,相当霸气,绝对是十里八村最豪华的墓碑。 三叔略显骄傲的说:“怎么样?霸气吧?这座墓碑是三年前,我花大价钱请工匠重新打造的,自从立了这块墓碑以后,太公可能很高兴,一直都在保佑我,所以这两三年的生意做的顺风顺水。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年突然就变得无比倒霉,所以我想着来祖坟看看,是不是祖坟出了什么问题!” 中国人讲究风水,尤其是下葬选址,是非常有考究的。如果葬的好,那就能庇护子孙后代,如果葬的不好,断子绝孙都有可能。 我站在墓碑前面,按照惯例,首先观察杨太公这座坟墓的风水。 这座坟墓三面环山,而且三面的山峰都是绿意盎然,郁郁葱葱,并不是那种光秃秃的荒山。正面更好,没有任何东西阻挡,非常空旷。从正面看出去,能够看见一条河,从墓碑的正前方潺潺流过。 我心中微微一动,以我目前所掌握的知识来判断,杨家祖坟的风水位置应该是非常好的,三面青山环绕,没有一点败势。正面小河流淌,寓意着财源滚滚。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是一个“潜龙饮水”的风水吉穴。 老祖宗安葬在这样的风水吉穴里面,后人绝对是大富大贵啊! 三叔问我怎么样,有没有看出什么问题。 我摇摇头,跟他实话实说,我说这座祖坟的风水非常好,是“潜龙饮水”的风水吉穴,后人只要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发财不是什么难事。 三叔点点头,很是欣慰,他说当初选坟地的时候,专门花大价钱请了个阴宅风水师,这个位置就是那个风水师选的,风水师保证三叔他们能够发大财。 后来三叔他们果真发了财,还专门去感谢了那个风水师。 三叔挠着脑袋,困惑的说:“奇怪了,既然祖坟的风水这么好,为什么我突然这么倒霉?这座祖坟真的没有问题?” 其实我的心里也正在琢磨这件事情,杨家祖坟的风水明明这么好,三叔为什么会碰上这么多倒霉事情?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三叔之前的运势都很不错,就是最近一年的时间,运势才突然急转而下,变得如此倒霉。 三叔这种由盛致衰的情况,我能想到的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祖坟的风水被改变了,所以运势也就从好变成了坏。 风水一门博大精深,吉穴可能会因为外界因素的影响,由吉变凶。而凶穴,也可以在高人的布置之下,由凶改吉。 比如一颗树倒在坟头,或者一块滚落的山石挡在坟前,都可能改变原本的吉穴。 想到这里,我决定绕着祖坟好好检查一番,肯定有什么地方被遗漏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黄泉壶 这一次,我睁大眼睛,耐着性子,绕着杨家祖坟慢慢走了一圈。 我猫着腰,观察的很仔细,一双眼珠子几乎要贴在地面上,可以说是寸土寸草的摸索过去,生怕遗漏了什么细节。 坟墓四周很干净,杂草都被清理了,还散落着一些冥币。 风一吹,那些冥币就哗啦啦的漫天飞舞。 三叔跟我说,他前几天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来上过坟,清理了杂草,把祖坟打扫得干干净净,以为老祖宗会保佑他,让他转运,没想到上坟以后更倒霉,居然直接掉粪坑了。 在我的认真搜寻之下,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我在墓碑后面的一块基石下方,找到了一个小洞,洞口有差不多拳头大小,黑黢黢的,上面覆盖着一层细细的沙土,不仔细看,确实很难发现。 这个洞就在墓碑的后面,对于祖坟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此洞一开,意味着祖坟里的风水吉运,统统从坟墓里面泄露出去了,而外面一些不好的晦气,又通过这个小洞,倒灌进祖坟里面,改变了祖坟里的风水运势,难怪三叔会变得这么倒霉。 三叔气得破口大骂,也顾不上这是在老祖宗面前,他把脑子里能够想到的脏话,全部狂飙了一遍。照这种骂法,感觉杨太公都会被他骂活过来。 三叔瞪红了眼睛,面露凶狠之色,恨声说道:“老子要是知道是谁在背后动手脚,非把他弄死不可!” 坟墓上面不可能无缘无故出现这样一个洞,所以三叔认为有人跟他们杨家过意不去,故意在背后用这种阴险的手段搞他们。 我没有着急下定论,而是蹲在洞口,仔细看了看,很快便发现沙土里面,夹杂着几颗小小的黑色粪便。 我是农村里长大的孩子,对这种粪便非常熟悉,一眼便认出来,这是几颗老鼠屎。 再看看这个洞的大小,我的心中已然有了计较。 我让三叔先消消火,然后指着地上的老鼠屎跟他说:“应该不是有人要搞你们,这个洞像是个老鼠洞,你看,这土里面还有老鼠屎呢!” 三叔睁大眼睛,也不嫌脏,一把抓起地上的老鼠屎,气得脸色铁青,破口大骂:“这哪里来的山耗子,野畜生,居然在老子杨家祖坟上刨了个洞,真他妈的!” 三叔气的浑身哆嗦,却又无可奈何,这洞是老鼠挖出来的,属于天灾,他找谁使气去?只能自己默认倒霉。 我问三叔当初在修墓的时候,有没有在坟墓四周撒一些驱虫粉和耗子药,三叔说有啊,还说每年上坟的时候,他们都会撒一道药粉,就是怕蚁虫老鼠之类的东西破坏坟墓。 三叔叉腰骂道:“妈的,这老鼠一点都不怕老鼠药,老子该不是买到假药了吧?” 农村的山上多蚁虫,多山耗子,这些山耗子喜欢打洞筑窝,坟墓便成了它们的天然窝点,它们只需要打个洞,就能钻进坟墓里面,冬暖夏凉,又能抵御天敌,好不快活。 虽然修墓的时候,都是用那种很坚硬的混凝土或者花岗石,但是老鼠的牙齿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金刚钻,不管是混凝土还是花岗岩,就算是厚厚的铁皮,经过老鼠天长日久的啃咬,也能给你咬出一个洞来。 杨太公的这座坟墓修得又大又漂亮,被老鼠盯上也是情理之中,哪怕是老鼠,它也喜欢住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 三叔担忧的说:“这些老鼠在坟墓里面筑窝,我很担心太公的尸骨呀……它们连坟墓都打穿了,里面的棺材只怕也早就被它们打穿了吧!” 老鼠本就喜欢吃腐臭腐烂的东西,三叔的担忧也不无道理,如果坟墓里面真的有老鼠窝,只怕太公的尸骨早就被这些老鼠糟蹋的不成样子了。 三叔愤愤的说:“回去我就找工匠,把这个洞给我堵上!” “可能没有这么容易解决!”我说。 三叔扭头问我:“大侄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三叔,而是去灌木丛里找来一根长长的枯枝,把上面的枝丫削掉以后,变成了一根棍子,然后我把棍子从洞口递了下去。 三叔不知道我在做什么,站在旁边好奇的看着我。 片刻以后,我把棍子抽出来,就看见棍子的前端,沾染着褐黄色的稀泥,还在往下淌着泥浆水。 不等三叔开口,我便直接对他说:“这个坟,要不得了!” “啥?!”三叔大吃一惊:“你说这个坟不能要啦?为什么?” 我把棍子递到三叔面前,让他看,问他看见了什么。 三叔说看见了水,还有稀泥。 我点点头,一脸正色的问他:“墓穴下面都已经进了水了,下面全是稀泥,说不定棺材都已经泡烂了,这个坟还能要吗?” 我这么一说,三叔这才反应过来,一下子变了脸色。 作为农村人,三叔也知道,坟墓浸水是大忌,对死人是非常不利的,这是要触霉头的,难怪他这一年如此倒霉,原来杨家祖坟都被水泡烂了,他自己没有出大事,都已经算是谢天谢地了。 我告诉三叔,一旦天降大雨,那雨水就会顺着这个老鼠洞,倒灌进墓穴里面。同时,雨水还会夹杂着很多的泥土以及脏东西,变成褐黄色的泥浆水,源源不断的注入墓穴。墓穴下面没有排水系统,天长日久,那些泥浆水就泡在墓穴里面,棺材可能都已经泡成了朽木。杨太公的尸骨就泡在这样肮脏的泥浆水里,他还能庇护保佑子孙后代吗? 原本好好的一个潜龙饮水的风水吉穴,却变成了一个“黄泉壶”的风水凶穴。 风水学上,将灌入坟墓的泥浆水称作“黄泉水”,正所谓“黄泉水,穿门过,霉头一个接一个!” 黄泉水倒灌墓穴,穿墓而过,这是非常忌讳的一件事情,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这座坟墓就算是彻底毁了,根本不能继续埋骨,否则后患无穷。 第二百六十三章 迁坟 听闻我的讲述,三叔脸色苍白,一个劲的擦着脸上的冷汗,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三叔之前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质疑我的“业务水平”,但是经过刚才我的讲解以后,三叔现在对我信服不已,把我当成了他的救命稻草,拉着我,让我帮他想办法。 并且,三叔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他说:“大侄子,咱们都是杨家的人,都是一个老祖宗,我的祖宗也就是你的祖宗,所以这事儿你一定得放在心上。三叔是个生意人,反正还是那句话,只要事情办妥当了,三叔少不了给你包个大红包!” 我摸着下巴,绕着坟墓走了一圈,掷地有声的说:“迁坟!” 迁坟?! 在农村,迁坟可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件惊动全家人的大事。 因为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一般来说,埋入土里以后,基本上不会再去动土了,否则会被视为对老祖宗的大不敬。 三叔惊讶的看着我:“真要迁坟?!” 我点点头,斩钉截铁的说:“迁!这坟必须得迁!不是我诅咒你,这坟要是不迁,一年之内,你的生意就得完蛋,而且还会有各种疾病随之而来!” 我这话绝不是危言耸听,这毕竟是我三叔,我跟他说的都是大实话,不是那种江湖术士为了骗钱所编造的鬼话。 三叔皱起眉头,有些舍不得这个风水吉穴,他说:“这个风水穴这么好,就这样放弃了会不会太可惜了?而且迁坟很麻烦的,要不我们就在这个原址上,重新修一座坟墓如何?” 我摇了摇头,很认真的对三叔说:“这个风水穴已经不再是吉穴了,风水穴被黄泉水破坏,早已改变了运势,就算你在原址上重新修建坟墓,被破坏的风水穴也不可更改了。你看你是愿意杨太公重新换个新家呢,还是继续住在这个‘黄泉壶’里面?” 三叔沉吟了一下,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用力点了点头:“好!就按照你说的,迁坟!这关系到子孙后代的事情,马虎不得,就算再麻烦,这坟也得迁!” 然后三叔看着我:“大侄子,迁坟这件事情就全权拜托你了!” 我点点头,没有拒绝,虽然我之前从未帮人迁过坟,但是跟着库瘸子那么几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再说了,我现在是堂堂正正的符咒门弟子,迁坟这种小事情都办不好,那岂不是辱没了符咒门的名声? 而且,迁坟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这个活我要是不接着干下去,三叔还以为我在撂担子呢。 我跟三叔说,等我回去看看老黄历,选个良辰吉日,再来迁坟。 并且,在迁坟之前还有很多的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选择新的风水宝地。 如果不选好新坟的位置,那肯定是不能贸然迁坟的,要不然把杨太公的尸骨挖出来以后,难道还让杨太公在外面等着? 三叔让我跟他回家一趟,和他家里人说说迁坟的事情。 对于一个家族来说,迁坟是件大事,不是三叔一个人就能拍板决定的,所以三叔还得回去征求全家人的意见。 我跟着三叔回到家里,现在正好临近年关,家里的兄弟姐妹都在,三叔立即把所有人召集到家里,紧急召开家庭座谈会。 三叔家里一共有三兄弟,我分别叫他们杨大叔,杨二叔,以及杨三叔,此外还有他们的媳妇孩子,以及孙子,反正有二十来号人,把屋子挤得满满的。 三叔先让我把祖坟的情况说了一遍,我讲的很详细,让他们了解“潜龙饮水”是怎样变成“黄泉壶”的。 大家都听的很认真,当他们听说祖坟进了水,杨太公的棺材都有可能被泡烂的消息以后,一个个脸色大变,坐立不安,那几个媳妇更是唉声叹气,直说怪不得今年这么倒霉,原来真的是祖坟出现了问题。 三嫂就问我准备怎么处理祖坟的事情,我还没有回答,三叔就抢先插嘴道:“迁坟!只有迁坟,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一听说迁坟,屋子里就跟炸开了锅似的,你一句我一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有表示支持的,也有表示担忧的。 杨大叔问三叔:“三弟,想好了吗?真的要迁坟?” 三叔说:“大哥,这坟必须得迁,太公每时每刻都泡在黄泉水里,你觉得他会舒服吗?” 杨二叔点点头,附和道:“确实,既然风水穴都被毁坏了,那迁坟肯定是唯一的选择,我同意。毕竟这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事情,咱们不能嫌麻烦!” 杨大叔蹙起眉头:“迁坟是件大事,咱们得去找个厉害的大师父!” 我一听杨大叔这话,心里就不太高兴,敢情我杵在这里,你把我当木头了不成?当着我的面说去找别的大师父,这是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啊。 三叔听杨大叔这么说,赶紧把我拉过去,说:“我已经跟大侄子说好了,迁坟这件事情由他全权负责!” 杨大叔明显不太信任我,眉头一挑,带着一种轻蔑的口吻说:“他?小孩子家家,哪里懂得这些,迁坟可是一件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是玩过家家!” 我本来心里就不舒服,一听这话,心里更不爽,我冷笑两声,硬生生的回怼道:“我不懂?你们祖坟出了问题,都是我看出来的,迁坟的建议也是我提出来的,你觉得我是在玩过家家?” 杨二叔听我口气生硬,知道我是生气了,赶紧出来打圆场,他说:“大侄子这话说的也没错,既然他能看出祖坟出了问题,那么迁坟这件事情他自然也有能力搞定,我赞成三弟的意见,迁坟这件事,就交给大侄子去办吧!” 杨二叔都已经在给杨大叔台阶下了,没想到那个杨大叔是个老顽固,依然不肯松口,硬邦邦的说:“不行!迁坟这么大的事情,万一出了问题,他能负责吗?你们怎么跟老祖宗交代?” 第二百六十四章 吊金钟 说实话,杨太公要不要迁坟,真的跟我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不是看在三叔的面子上,我都懒得来看坟,既然看出了问题,那我肯定要把问题讲出来。 当然,问题已经讲出来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是他们杨家人自己的事情,别搞得我好像稀罕接手这笔生意似的。 其实我最不喜欢跟亲戚之间有“业务来往”,要是出了什么茬子,反而把关系闹得很僵。 我看了杨大叔一眼,也没有多说,对着杨大叔,冷冷撂下一句话:“不出三日,你必定会有血光之灾!” 说完这话,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我头也不回的走出屋子。 几秒钟后,杨大叔气得摔碎了茶盅,在屋子里破口大骂,说我诅咒他。 天地良心,我真没有诅咒他,我是刚才看了他的面相,才判断出他有血光之灾的。 说到底,我是在好心提醒他,但是他却认为我看他不顺眼,在咒骂他。 那个杨大叔的印堂隐隐透着一股黑气,并且瞳孔里面也有一丝黑气,这是死亡之气笼罩,象征着血光之灾。 我前脚刚走出屋子,三叔后脚便跟了出来。 三叔是很支持我,也是很信任我的,我知道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三叔知道我生气了,拉着我,宽慰道:“大侄子,大过年的别上火,迁坟这事儿交给你办,我已经决定了,至于你大叔那边,你别搭理他,他就是那样的脾性,老顽固!” 三叔一边安慰我,一边递给我一支烟,还主动帮我点上火。 我平时很少抽烟,此时正在气头上,于是接过香烟,用力吸了几口,心里登时感觉气顺了许多。 三叔就跟我说:“大侄子,你大叔这人,说话确实不好听,就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你别往心里去。说到底,他到底也是你大叔,你是晚辈,刚刚……呃……你咒骂他有血光之灾……稍稍有点过了……” 我吐了个烟圈,一脸正色的对三叔说:“我没有咒骂杨大叔的意思,只是我刚才看见他的面相,隐隐透露出血光之灾的征兆,所以我其实是在好心提醒他。最近这几天,你多盯着他,尽量不让他出门!” 三叔惊讶的张了张嘴巴:“真有血光之灾?”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让三叔先去镇上打一口新的棺材,然后我也趁着这几天的时间,在附近山头上到处看看,帮杨太公重新选一处风水吉穴。 三叔握着我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从三叔家里出来,已经是傍晚,我也没有闲着,抬头看了看四周,寻了座最高的山头爬上去。 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我必须爬到最高点眺望四周,才能看出附近的风水。 我一个人,也没有停留,一口气爬上山头。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一轮红日斜挂山头,摇摇欲坠,把天际染成瑰丽的绯红色。 山风徐来,拂动我的头发。 登高望远,心胸开阔,心里的那口闷气,也渐渐消散了。 站在山头上俯瞰四周,美景尽收眼底。 可以看见起伏的山峦就像长龙,蜿蜒至远方;可以看见村子里的农田,阡陌相通,如同棋盘;还可以看见袅袅升起的炊烟,跟各色的小洋楼组合成一幅宁静祥和的画卷。 此时此刻,我的灵台一片空明,灵魂置身在苍穹之下,让夕阳的余晖慢慢净化。 我深吸一口气,极目远眺,开始静下心来,观察村子四面的风水。 看了约莫一炷香的工夫,就在我脖子都快酸软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 此时,夕阳只剩下一缕金光,就像一支金色的穿云箭,刺破苍穹,正好射在两点钟方向的一处山坳之中。 我的心头突突跳个不停,眼睛死死盯着那处山坳,把山坳的位置牢牢记在脑海里面。 我很高兴,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仅仅用了半个下午的时间,就帮杨太公重新找到了一处风水吉穴。 这一夜,我也没有回家,更不想去三叔他们家,干脆就在山头上过了一夜。 山头上虽然很冷,但是景色却很迷人。 到了半夜的时候,氤氲的雾气升起来,天地间变得朦朦胧胧的,遮住了星光,整个星空变得更加梦幻。 我也不敢入睡,怕着凉,面前生着一堆篝火,冻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爬起来锻炼身体。 白天的时间总感觉过得飞快,而长夜却总感觉漫漫。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熄灭篝火,抖了抖衣领上的寒霜,快步往山下走去。 昨天的那处山坳位置,我已经牢牢记在脑海里,也没费什么力气,很快就找到了那座山头。 站在山脚下,举目仰望,但见这座山头形似一口大钟,古代的那种大铜钟。 我一直守到傍晚,当最后一缕夕阳刺破苍穹的时候,那缕金色的光正好就射落在山头上,把这口“大铜钟”映染成了金色。 经过一天一夜的实地勘察,此时我终于可以确认,面前这座山头绝对是一处风水吉穴。 风水学里,这样的风水布局名曰“吊金钟”,是一处上等的吉穴,可遇而不可求,相比杨太公之前的“潜龙饮水”,毫不夸张的说,“吊金钟”这个风水穴,还要更加吉利一点。 如果是帮陌生人看风水,我可能都没有这么上心。 虽然昨天我很生气,但我气的也只是杨大叔而已,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也跟杨太公没有关系。 就像三叔所说,我们都是一个老祖宗传承下来的,只能说后代有了很多分支,但我们的血脉都是一样的,而且我们这两个分支的关系也一直不错,杨太公也算是我的祖宗,给自己的祖宗迁坟,我肯定还是很上心的,不能有半点马虎,更不能有半点差池。 杨太公要是在阴曹地府过得好,肯定也会保佑我的,我这也算是给他尽孝。 我把三叔叫来,跟他说了这个“吊金钟”的事情,三叔听了非常高兴,连声称赞我,说我辛苦了,硬要请我去吃酒。 就在这时候,杨大叔的孙子跑来找到三叔,带着哭腔说:“三爷,快去看看吧,我爷……他……出事了……” 第二百六十五章 赔礼道歉 杨大叔出事了,我叹了口气,看来血光之灾还是应验了。 三叔跟着杨大叔的孙子往回走,紧张的问杨大叔到底出了什么事。 从杨大叔孙子的口中得知,杨大叔并没有听从这几天不要出门的忠告,反而一个人去镇上采购年货,结果在买猪肉的时候,可能跟猪肉贩子言语上起了冲突,被猪肉贩子抄起案板上的杀猪刀,一刀扎在大腿上,流了很多血,被送到县医院急救去了。 三叔让我先回家,然后忧心忡忡的开着车赶往县医院。 杨太公的祖坟看来已经变成凶穴了,杨家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这都跟祖坟风水的变化有关,迁坟对于杨家人来说,应该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回到家里,老爸问我三叔他们家祖坟的事情。 我如实跟老爸讲了一遍,也把杨大叔发生血光之灾的事情讲给老爸听。 老爸听得连连摇头,无不惋惜的说:“前几年你三叔他们混得风生水起,都是老祖宗庇护,没想到祖坟出了问题,搞出这么多事情!程儿呀,那个杨老大说话确实不好听,但你是晚辈,能忍的就忍了,大家都是一家人,迁坟的事情还是好好帮他们办妥了!” 我点点头,说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让老爸放心。 老妈正好端菜走过来,听见我们的对话,把盘子重重往桌上一放,不悦道:“一家人?人家什么时候把你当成过一家人?头几年他杨老大搞工程的时候,让你去当个包工头他都不肯,要是那时候他随便起个好心,我们家哪里还是现在这种样子?哼,你那几个堂兄弟里面,也就看着老三会事儿一点!” 老妈说的这个事情,我都有点印象。 头几年我还比较小的时候,杨大叔就已经在搞工程了,大大小小的工程都有。做工程就需要劳动力,那时候老爸就准备去跟着杨大叔干,反正村子里劳动力不少,老爸这边可以组织人,他自己当个包工头,接杨大叔的工程活。 老爸原本以为堂兄弟之间,肯定会相互提携帮助的,当时还提了两只鸡,买了点礼品去找杨大叔,谁知道被杨大叔无情的拒绝了,他居然找了其他人接他的工程,都没答应老爸的请求。 回来以后,老爸独自喝了两天的闷酒,老妈也是气的不行,说这杨大叔,太没有人情味了。 若不是这两年三叔回来,可能老爸跟他们家都没有什么联系。 这个“仇”老妈现在都还记着,老爸倒是显得豁达了许多,端起酒杯,呵呵笑道:“咱们家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好的?” 老妈伸出手指,戳了戳老爸的脑袋:“好个屁,我们这也算好吗?你这人就是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说到这里,老妈扭头跟我说:“程儿,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学你爸啊,做人一定要有伟大的理想和抱负,知道吗?” 老妈气呼呼的回灶房继续做饭去了。 老爸无奈的笑了笑:“咱们家这两年的日子也算是有了起色,比上不足比下还是有余嘛,非要跟老三他们一家比什么?他们都是生意人,大老板,我们跟人家根本没有可比性!” 在家休息了几天,这天,我正在院子里晾腊肉,就看见三叔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的后面还跟着杨大叔一家子。 杨大叔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左大腿上缠着厚厚的纱布,看样子像是刚出院。 “杨大叔这是出院了吗?”我打量着杨大叔,这老小子现在的模样很狼狈,跟前几天傲娇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幸灾乐祸的人,但是看见杨大叔这副拄着拐杖的样子,我真的想笑。 三叔说:“你大叔他今天刚出院,还没回家呢,就想着先来看看你!” “看看我?”我哑然失笑:“看我做什么?我好着呢,没病没痛的,又能跳又能蹦,能吃能喝!” 三叔略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对我说:“不是这个意思,你大叔之前跟你可能有些误会,所以今天出院,他第一时间就是想来跟你道个歉,是吧,大哥?” 有些人啊,就是喜欢犯贱。 之前我好心好意提醒杨大叔,说他有血光之灾,最近几天不要出门。谁知道杨大叔不仅不相信我,还骂我。现在好了,等到真正发生血光之灾了,这才知道我的厉害,赶紧回来找我赔礼道歉。 我带着一种戏谑的口吻说:“我们这些都是晚辈,哪有长辈来跟我们道歉的说法?” 杨大叔冲他媳妇扬了扬下巴,让他媳妇把手里提的礼品交给我,然后杨大叔赔着笑脸对我说:“大侄子,之前你大叔我呢,对你确实是有些误会,可能说话不太中听。经过这件事情,我才知道大侄子你的本事。你是个高人,就不要跟我这种俗人计较了!这次杨太公迁坟的事情,还望大侄子多多费心,我之前说的话,你就当我是放的屁吧!” 其实我也并没有多么生气,杨大叔的道歉还算诚恳,我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就笑着跟他说:“大叔你言重了,杨太公迁坟的事情,我肯定会放在心上的,等我回头选个良辰吉日,再通知你们!” 听我这样一说,杨大叔连声说好。 三叔说:“大侄子,迁坟这事儿就麻烦你了,你大叔他腿脚不便,我先送他回去!” 这时候,老爸正好从外面回来,看见杨大叔和三叔,就问:“哟,什么风把大哥也吹到这里来啦?这么急着走做什么,来的便是客,吃个饭再走呗,我马上去买酒菜!” 三叔拉着老爸,让他不用费心,家里还有事,晚饭就不吃了,等过两天把迁坟的事情弄好以后,再请老爸和我们一家人好好吃顿饭,喝顿酒。 老爸点点头:“行!那我就不留你们了!” 临走的时候,老爸还不忘关心杨大叔:“大哥,回去好好养伤啊!” 杨大叔挤出一丝尴尬的苦笑,点点头,很不好意思的仓皇走掉了。 第二百六十六章 鸡吠日 杨大叔他们走后,我回到房间,翻了翻老黄历,选了个正月初六的日子。 老黄历上面写的很清楚,正月初六这天,适合开宅迁坟。 我通知三叔他们正月初六迁祖坟,然后让他们准备一些东西,香蜡纸钱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还有红纸、红布、凉席、以及一些供品,当然也少不了新打的寿棺。 三叔把需要准备的东西详细记录下来,然后提前去准备的妥妥当当。 正月初六这天,我早早起了床,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 在做这些白事儿之前,一定要沐浴更衣,显示对死者的一种尊重。 衣服切忌不能穿鲜艳的,所以我特意穿上了一件灰黑色外套。 青青帮我理了理衣领,退后两步打量我,满意的点点头:“嗯,不错,相当精神!” 我对着镜子照了照,不要脸的说一句,我的小样儿还是挺帅的。 青青问我紧不紧张,我点点头,第一次独自干这么隆重的白事儿,多少还是有些紧张的。 不过整个流程我都已经烂熟于胸,我相信自己还是能办妥的。 我用红纸封上几个古铜币,吃了几个水饺填饱肚子,精神抖擞的来到三叔家。 三叔家的所有人都到齐了,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全部在家里等着我。 大家穿的衣服都很朴素,不像平时打扮的那么花枝招展。 三叔问我什么时候出发,我看了看时间,让他不要着急,时辰还没有到。 出发的时辰也是很讲究的,虽然今天是吉日,但并不是每个时辰都是吉时。 我算了算,今天的吉时在午时,也就是差不多正午时候,这个时辰出门是最好的。 今天天气不错,天公也作美,虽然是正月初六,但并不觉得寒冷,相反还感觉到浓浓的暖意,一年比一年的春天来得早。 等到午时,我对三叔说可以出发了。 三叔立即把全家人召集起来,我让三叔找来一块瓦片,出门的时候,故意在门口摔碎瓦片,寓意着平安,然后在隆隆的鞭炮声中,二三十号人跟着我出了院子,沿着山路,走到杨家祖坟前面。 三叔请来的工人,已经扛着工具,早早在山上等着我们了。 三叔很大气,走过去,给四个工人一人发了包中华烟。 那个年代,中华烟是绝对的高档烟,四个工人接过中华烟,连声道谢,笑得合不拢嘴,他们平时抽的都是一两块钱的廉价香烟,偶尔抽包五块钱的,那都算是相当奢侈了,这好几十一包的中华烟,对他们来说简直不敢想象。 收了礼物,四个工人自然是干劲十足,他们脱下外衣,扛着锄头,甩开膀子开挖。 当然,在开工之前,我们还是有个简单的拜祭仪式。 杨家人按照辈分,从老到小,依次给杨太公磕头上香。 高大的墓碑前面,很快就插满了香烛,香烟袅袅,香火倒也十分旺盛。 然后在坟头点上一串鞭炮,炸得噼里啪啦响,漫山遍野都是鞭炮的回音。 鞭炮放完以后,祖坟四周全是红色的碎屑,看上去十分喜庆。 我绕着祖坟走了一圈,一边走,一边抛洒纸钱。 山风一吹,黄色的纸钱就像蝴蝶,在祖坟四周翩翩飞舞。 我绕到墓碑前面,点燃一炷香,对着墓碑虔诚的拜了拜,然后把香插在坟头上,这才对那四个工人大喊一声:“动土!” 四个工人都是精壮汉子,原本就是本地的村民,平时都在外面的工地干活,身板刚硬。 这四个工人也是有讲究的,并不是随便找来的四个人,这四个工人的属相分别是,鸡,狗,龙以及虎。 这一点,我是特意给三叔打了招呼的。 四个工人今天的任务除了挖墓抬棺以外,还有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护法”。 而护法,就跟他们的属相息息相关。 为什么是鸡,狗,龙,虎呢? 这是有讲究的! 因为迁坟最好的吉日便是鸡吠之日,简称“鸡吠日”。 所谓鸣吠日,指的是“天上金鸡啼鸣,地上玉犬吠叫”的日辰。 而今天元月初六,便是我精选出来的“鸡吠日”,如果在这个鸡吠日里,再找一个属鸡和一属狗的人来迁坟,那就是旺上加旺,十分吉利。 而属龙和属虎的两个人,合起来便是龙虎之力,他们的命理气运,能够镇住祖坟里的凶煞之气。 杨太公的祖坟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凶穴,里面肯定积蓄了许多凶煞之气,普通人接触了这坟地里的凶煞之气,就可能感觉身体不适,严重者甚至还会患上严重的疾病。 四个工人飞快的抡着锄头,很快就把祖坟翻开一层。 此时已是正午,红日当空,春意绵绵,站在太阳下面还有些燥热。 但是迁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杨家人无论老少,都不敢随便走动,也没有谁跑去林子里乘凉,一个个规规矩矩的站在太阳下面,静静的等待着。 中途的时候,四个工人停下来休息了一次,吃了点馒头充饥,又喝了点清水,继续开干。 午后的气温越来越高,四个工人把羊毛衫这些都脱了,只穿着一件单衣,依然累得满头大汗。 在他们的不断努力下,祖坟渐渐被挖开,面前的土坑慢慢变大,翻出的黄土也越来越稀,里面黄水流淌,非常潮湿,还散发出阵阵霉味儿和恶臭。 我看了三叔他们一眼,三叔他们一大家子,见此状况后,一个个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神情都不太好看,他们根本没想到,自家的祖坟早已变成了这副模样。 四个工人持续不断的干了好几个钟头,祖坟终于被完全挖开,土坑里的景象也全都曝露在我们面前。 我们往土坑里看了一眼,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坟墓里的景象比我们想象的更加糟糕,这让在场每个人的心头,都笼罩了一层阴影。 四个工人分站在坟墓的四个角上,连他们都忍不住对三叔说道:“杨老板,你这坟墓,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了呀!” 第二百六十七章 枯藤缠棺 眼前的杨家祖坟,简直就是一个污水坑,或者是农村里的那种化粪池。 坟墓里非常潮湿,积蓄着很多水,到处都是褐黄色的稀泥,跟大便一样。到处都破败的不成样子。 一口棺材浸泡在泥浆水里面,也是破败不堪,木板都已经腐朽了,棺材上面爬满霉菌。 棺材生霉,寓意着霉运连连,难道杨家人这一年如此倒霉呢,原来霉运都爬到祖坟上了。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口破烂的棺材表面,竟然还缠着一圈圈的枯藤,就像蛇一样,把棺材缠得死死的。 我推测,是雨水倒灌坟墓的时候,把一些植物的种子冲进坟墓,种子在水里浸泡以后,开始生根发芽,最后缠住了棺材。但是因为坟墓里见不到阳光,天长日久,生长出的藤条也就枯死了,变成枯藤,如同一张网,把棺材笼罩在其中。 我心中大惊,枯藤缠棺,这是墓葬里面的大忌啊! 枯藤是死物,棺材被死物缠住,所有运势都会被缠死,必定是灾厄连连,凶兆横生。 祖坟里面,最怕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坟墓里面倒灌黄泉水;其二,枯藤缠棺;然而杨太公的祖坟,却偏偏两种情况都占齐了,实在是让人头大。 从风水学的角度来说,如果迁坟的时候,发现坟墓里有龟和蛇等灵兽,那便是极好的一种象征。 因为龟是长寿的象征,而蛇又寓意着地龙,蛇盘棺又叫龙盘棺,对子孙后代都是非常好的。 四个工人换上长筒雨靴,下到坟墓里面,双脚浸泡在稀泥黄水之中,开始清理墓穴里面的淤泥。 直到傍晚,四个工人这才清干净墓穴里的淤泥,一个个就跟花脸猫似的,浑身上下都是泥浆沫子,也确实是辛苦。 四个工人扛起墓穴里的棺材,我让他们先别着急。 在抬棺之前,还得走一套流程。 我亲自下到墓穴里面,在墓穴的四个角上,分别点上四根白蜡烛,然后在四个角上烧了一些纸钱。 我看了看,四支白蜡烛没有熄灭,这才让四个工人帮忙把棺材抬出墓穴。 我爬出墓穴,让四个工人把棺材抬到一片树荫下面。 因为棺材属阴,不能在烈日下面暴晒。 我摸出四枚古钱币,放在地上,四个工人小心翼翼放下棺材,棺材的四个角,正好坐落在四枚古钱币上面,四枚古钱币相当于做了棺材的四个角垫。 这是有讲究的,棺材不能沾地气,所以不能直接放在地上,棺材的四个角必须要有东西垫着。 通常来说,迁坟的时候,用的是四只金蟾蜍来当棺材的角垫。 但是因为四只金蟾蜍不好找,所以我便用古钱币来代替。 放好棺材以后,我绕着棺材走了一圈,仔细打量了一遍,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暗叫一声坏了。 在棺材的其中一个角落上,竟然破了一个洞。 看这个破洞的大小,很像是一个老鼠洞。 这座祖坟原本就是被老鼠洞毁了的,所以我一直担心挖开坟墓的时候,会在坟墓里发现一窝老鼠。 但是刚刚挖开坟墓的时候,坟墓里并没有发现老鼠,当时我还暗自庆幸了一下。 谁知道此时看见棺材上的这个破洞,我的心不由自主的沉了下去,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老鼠不仅钻进了坟墓,还很可能钻进了棺材。 连混凝土,花岗岩修筑的坟墓,都没法阻止山耗子,区区木头棺材,又哪里能够阻挡山耗子呢? 棺材一旦破了洞,坟墓里的“脏东西”,就会跑进棺材里面,对老祖宗的尸骨造成极大的影响。 其次,棺材上面破了洞,说明山耗子进入了棺材里面,以鼠类的习性,它们肯定会啃噬棺材里的尸骨。运气不好的话,说不定杨太公的尸骨,早已被这些山耗子啃噬的连渣都不剩了。 我把棺材上的破洞指给三叔他们看,三叔他们看了以后,都一个劲的倒吸凉气。 三叔他们也不是傻子,他们很清楚,棺材上的破洞意味着什么。 我让三叔他们做好心理准备,运气好的话,还能捡点杨太公的尸骨起来,运气不好的话,棺材里真的可能只剩一些骨头渣子了。 三叔点点头,脸色阴郁的仿佛要溢出水来,他从其中一个工人手里夺过铲子,亲自动手开棺。 三叔将铲子插进棺盖的缝隙里面,撬掉棺材钉,那棺材钉都已经是锈迹斑斑。 棺盖被撬松,我上前帮忙,只听吱呀声响,棺盖被三叔撬了起来,翻滚一圈以后,哗啦一声落在地上,摧枯拉朽,变成几块破木板子。 三叔丢下铲子,在第一时间冲到棺材面前,伸长脖子往棺材里看去。 这一看,三叔登时浑身发抖,猛的吼了一嗓子,额头上的青筋都突兀起来,两颗眼珠子瞪得滚圆,仿佛要撑破眼眶。 我们纷纷围拢上去,目光投向棺材里,棺材里的景象,着实让我们倒吸了一口凉气。 杨太公的尸骨,确实被毁坏的不成样子,早已没有原本的人形,而是一堆散乱的白骨骷髅。 那些泥浆水从破洞浸入棺材,棺材里面也是一片潮湿,那堆白骨上面,到处都裹满稀泥。 最可气的是,在这堆白骨上面,竟然还坐着一只体型硕大的山耗子! 虽然我们之前就已经猜到,棺材里很可能藏着山耗子,但是真正看见棺材里有耗子,我们还是狠狠打了个哆嗦。 这只山耗子长得浑圆如球,而且它的皮毛竟然是白色的,是一只大白耗子,岔眼一看,还以为是一个表面爬满白毛的大冬瓜。 大白耗子的姿势非常古怪,居然是直立着腰板,像人一样盘着腿,两只小眼睛紧闭着,仿佛在打坐修炼。 当我们撬开棺材的时候,大白耗子也被惊动了,它猛然睁开双眼,那绿豆大小的眼睛里面,迸射出一种怨毒的光。 两个工人看见大白耗子这种可怕的眼神,都被吓了一跳,情不自禁退后两步。 第二百六十八章 灭鼠行动 如果棺材里住着龟蛇之类的灵兽,那倒不是一件坏事。 但是棺材里住着一只大耗子,而且还是一只浑身长满白毛的古怪耗子,必定是极其不祥的事情。 大白耗子的个头有小猪仔那么大,就像胀气的气球。 几个工人看见这只古怪的白耗子,心里都有些发怵,一时间都不敢上前。 坟墓里的东西本来就邪得很,他们也不敢随便乱碰。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时候三叔突然冲了上来,一把抄起铲子,怒吼一声,对着白耗子的后脑就拍了下去。 三叔心里带着火,下手也没有客气,这一铲卯足了力气,咣当一下拍在大白耗子的后脑。 大白耗子转了转眼珠子,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三叔瞪红了眼睛,再次抡起铲子,用力拍了下去,一边拍一边骂,各种脏话源源不断的从他嘴里飙出来。 三叔这一年,碰上各种倒霉事,心情一直都很压抑。 所以当他得知,他这一年的霉运,都是这只大白耗子带来的时候,压抑在内心的怒火就像火山爆发,无法抑制的狂喷而出,把所有的火气通通撒到大白耗子身上。 三叔怒火攻心,下手也是极狠,一连拍了十几铲,把那大白耗子的脑袋拍成了肉泥,看上去就像血红色的芝麻糊,格外恶心。 鲜血流淌出来,大白耗子浸泡在血水中,浑身的白毛也变成了红色,死状极其恐怖。 我皱了皱眉头,三叔的行为是有些冲动了,这只大白耗子出现在棺材里面,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算是我,也不敢轻易弄死这只大白耗子,但是三叔却二话不说,将大白耗子拍成了肉酱。 我隐隐有些担心,生怕三叔的这个冲动之举,会埋下什么隐患。 不过心里的这般想法,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三叔他们的心情,我还是能够理解的。老祖宗的尸骨都被这只大耗子啃成了渣,害得杨家人倒霉透顶,杨家人怎么可能放过它? 况且,生气的不仅是三叔一个人,杨家大大小小二十几口人,刹那间全都愤怒了,他们在三叔的号召下,开始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灭鼠行动。 杨家人扛着锄头,将祖坟周围的山地全都翻了个遍,打死了不少山耗子,期间还发现了两个耗子窝,都被杨家人端掉了。 杨家人真的是愤怒了,他们不仅拿着锄头铲子追杀那些逃窜的山耗子,而且还用火对付洞里窝里的耗子,那些小耗子被火活活烧死,大一点的耗子在火里抱头鼠窜,就像火球一样滚来滚去,发出吱吱吱的惨叫。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同时还混杂着一股浓浓的焦臭味。 四周的山地上,漫山遍野都是山耗子的尸体,有些耗子被开膛剖腹,有些耗子被斩掉了脑袋,还有些耗子被拍成肉泥,也有些耗子变成了冒烟的焦炭。 反正依我看,这附近的山耗子,都被杨家人杀了个精光。 三叔坐下来,累得气喘吁吁,他摸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滚落下来。 经过杨家人这么一折腾,等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已经是日归西山。 迁坟最忌讳的是“月煞”,也就是不能在夜晚迁坟,因为月光属阴,夜晚迁坟,月光会照在棺材上,这样有可能会引起棺中之人的尸体,是极不安全的。 没有办法,迁坟的事情今天只好暂停下来。 三叔问我明天可不可以继续迁坟,我摇了摇头,掐指算了算黄历,下一个迁坟的良辰吉日,至少也要等到三日以后去了。 虽然三叔很想早点处理杨太公的尸骨,但苦于错过了良辰吉日,他也没有办法,心里再不舒服,也只能耐心的等到三日以后。 现在还没有迁坟,杨太公的尸骨自然是不能装进新棺材的。 于是,三叔主动留下来陪我守夜,其他人先回去休息。 同时三叔也跟那四个工人约定好,让他们三日以后再来这里迁坟抬棺,说完之后,给了他们一点辛苦费,四个工人欢天喜地的走掉了。 很快,天色黑沉下去,倦鸟的啼叫声更添荒凉孤寂。 面前是已经被挖开的墓穴,墓穴里堆满了山耗子的尸体,三叔把那些山耗子的尸体,全都丢进墓穴里面,然后放了一把火,把那些山耗子的尸体全部处理了。 我和三叔蹲在树荫下面,火光把祖坟映照得忽明忽亮,也映照着我们的脸。 面前摆放着两口棺材,一口是破烂的棺材,一口是崭新的棺材。 而杨太公的尸骨,此时还在破烂棺材里面,因为错过了良辰吉日,只能让杨太公在烂棺材里面多待三天。 我们担心杨太公的尸骨扔在这里,会有野兽虫蚁前来啃噬,也担心会有不认识的村民来来搞破坏,所以这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我们都需要留在这里保护现场。 三叔递给我一支烟,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 刚刚扔掉烟头,就看见杨大叔的孙子上山来了,他的手里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酒肉,还有几个大白馒头。 杨大叔的孙子跟我们说,杨大叔怕我和三叔在山上饿着了,所以回家以后就张罗了一些酒菜,让他孙子给我们送上山来。 杨大叔的孙子还小,我们也没有留他守夜,谢过他以后,就把他打发走了,三叔还给了他一百块钱,让他回去买炮仗玩。 临走的时候,我让他明早再上山一趟,顺便拿一块黑布上来。 三叔问我要黑布做什么,我指了指那口烂棺材,告诉三叔黑布是用来盖住那口烂棺材的,避免杨太公的尸骨曝露在阳光下。杨太公的尸骨本来就没剩多少了,若是再被太阳一晒,估计全都会化成灰,连渣都见不到了。 山上的夜色不错,在夜幕之下喝酒吃肉很有感觉。 虽然有些凉意,但我们点上两堆篝火,周围也就暖呵呵的,非常舒服。 树林里偶尔传来布谷鸟的叫声:“布谷……布谷……” 第二百六十九章 一棺材耗子 早上醒来的时候,晨雾缭绕,有阳光从枝桠的缝隙里穿透下来,今天又是个好天气。 我睁开眼睛,就看见三叔背对着我,站在那口新棺材前面,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喊了声三叔,问他在做什么。 三叔转过身来,指着面前的新棺材,疑惑的问我:“你动过这口棺材吗?” 我摇了摇头,昨天实在是困倦的很,再加上和三叔喝了好几两白酒,喝完就睡着了,一直到现在才醒过来。 不过三叔肯定不会无缘白故的这样问我,于是我就走过去,问三叔发生了什么事。 三叔指着棺材让我看,原来棺盖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推开了,露出一道缝隙。 我拧紧眉头,我记得很清楚,新棺材的棺盖肯定是紧密闭合的,也没人擅自动过这口棺材,但现在这口棺材的棺盖,明显被人推开过。 我心中微惊,难道昨晚我们睡着的时候,有人来过坟地,而且还打开过棺材?那人是不是以为新棺材里装着下葬的死者,所以想打开棺盖看一看有没有值钱的陪葬品。 新棺材被人随便开启,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也是对死者的一种不尊重。 三叔气得脸色铁青,恨声说道:“老子要是知道是谁动过这口棺材,非得把他双手砍下来不可!” 三叔这几天的心情很不好,原本就已经足够倒霉了,好不容易等到迁坟,谁知道迁坟也不顺利,从昨天到今天,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棺材烂了,老祖宗的尸骨被耗子毁了,现在新棺材又被人动了手脚,三叔真是气炸了。 就在这时候,我隐约听见棺材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微微一怔,随即说道:“三叔,棺材里面有东西!” 三叔也听见了这个声音,他给我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抱住棺材盖,然后对视了一眼,点点头,同时发力,猛地将棺材盖掀翻在地上。 棺材盖滚落在地上,就听见棺材里面传来叽叽叽叽的声音。 一听这个声音,我和三叔脸色都变了,赶紧探头往棺材里看去。 棺材里的景象令我们大吃一惊,浑身的汗毛齐刷刷倒竖起来,头皮一阵阵的发麻。 在这口崭新的棺材里面,竟然满装着一棺材的山耗子! 棺材里的山耗子起码有数十上百只,密密麻麻簇拥在一起,个头有大有小,大的有足球那么大,小的只有乒乓球那么大,那么多耗子在棺材里爬上爬下,相互挤压。 我和三叔只看了一眼,身上的鸡皮疙瘩便哗啦啦落了一地。 新棺材里面,怎么会冒出这么多山耗子? 昨天抬新棺材上山的时候,棺材里也是空荡荡的,没有东西,更没有耗子。 但是一夜之间,棺材里便冒出了这么多山耗子,这是怎么回事? 肯定是昨夜我们睡着的时候,这些山耗子跑出来,推开棺材盖,钻进了棺材里面。 三叔怔怔的站在那里,嘴里喃喃自语:“怎么回事?这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我也没法跟三叔解释。 不过我想到了昨天那只被三叔拍死的大白耗子,心里隐隐笼罩着一层阴影,有些不太舒服。 三叔瞪红了眼睛,嘶声怒吼道:“耗子!又他妈的是耗子!这些耗子是不是缠上我们杨家了啊?” 三叔的心态已经完全炸裂了,整个人就像被山耗子逼疯了一样。 其实换做任何人,也许都会出现三叔这样的反应,大清早起来,看见满满一棺材的耗子,你会是怎样的心情? 三叔找啦一些枯树枝,全都扔进棺材里面,然后点了一把火,棺材里的枯树枝燃烧起来,三叔把棺材盖重新合上,将那些耗子全都封死在棺材里面。 火焰很快燃烧起来,隔着棺材板,都能听见那些耗子的惨叫声,让人毛骨悚然。 棺材本来也是木制的,属于易燃物,里面的枯枝燃烧起来以后,也引燃了棺材。 火焰蹿腾起来,很快把棺材吞噬了,整口棺材都变成了一团大火球,烧得浓烟滚滚,噼啪作响。 大火球里面,还有几十个小火球在滚动。 山风一吹,刺鼻的焦臭味四处飘荡。 三叔看着燃烧的棺材,双手叉腰,竟然放声大笑起来,他这属于愤怒到极点以后的病态表现。 三叔指着棺材破口大骂:“烧死你们这群孙子!妈的!烧死!通通烧死!” 看着三叔手舞足蹈的样子,我的心里忍不住生出些许担心,生怕三叔再这样下去,精神状态会出现问题。 就在这时候,杨大叔的孙子气喘吁吁的跑上山头,他的手里拿着一块黑布,看来他还没有忘记我昨晚交代的事情。 他看见三叔的样子,就问我三叔怎么了。 我也没有回答他,接过黑布,转身走到烂棺材前面,用黑布把烂棺材覆盖起来,挡住阳光。 杨大叔的孙子跟到我面前,擦着脸上的汗水对我说:“叔,赶紧跟我回家看看吧,家里……家里……” 杨大叔的孙子结结巴巴,半天说不清楚。 我眉头一挑,问他家里是不是出事了? 杨大叔的孙子说:“家里倒没有出事,但二爷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大爷让你和三爷赶紧回去看看!” 我咬了咬嘴唇,心中暗道:“妈的,这都是什么事儿呀?杨家这是得罪了谁呀,怎么杨二叔又出事了呢?” 我走到三叔的面前,三叔的情绪还没稳定。 我拉着三叔往上下走:“三叔,快回去一趟,听说家里出事儿了!” 我们跟在杨大叔孙子后面,急急忙忙往山坡下走,此时也没人顾得上杨太公的尸骨了。 我们一边急着赶路,一边询问杨大叔的孙子,问他杨二叔到底出了什么事? 杨大叔的孙子就说:“具体什么事,大家都不是很清楚,反正一觉醒来,杨二叔变得很不对劲,他好像很怕光,一直躲在床底下面不肯出来。而且他还怕猫呢,屋子外面的野猫叫了一声,吓得他浑身哆嗦,无论我们怎样叫他,他都窝在床脚下面,根本不理会我们!” 第二百七十章 变成耗子了! 怕光,怕猫,喜欢躲在阴暗的角落,杨二叔的这些反应,怎么跟老鼠那么相似? 回到家里,就看见家里已经闹翻了天,卧房门口围了很多人,杨二叔的老婆和儿子都趴在地上,对着床下面焦急的叫喊杨二叔的名字。 看见我回来,众人主动给我让开一条道,让我掂量掂量,杨二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怪病呢?还是得了癔症? 我蹲下来,杨二叔的老婆递给我一支手电筒,我举起手电筒,往床的角落里照过去。 这一照,就看见一双幽绿色的眼睛。 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杨二叔的眼睛,他的眼睛竟然闪烁着幽绿色的光。 杨二叔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手电筒的光从他的脸上扫过,我惊惧的发现,杨二叔的脸上竟然爬满了一层白毛,而且此时的杨二叔,仿佛……仿佛没有了人样。他的样子看上去,呃,就像是昨天那只被打死的大白耗子。 我去,我狠狠打了个冷颤,不是吧?杨二叔居然变成了耗子?他这是被耗子精附体了吗? 杨二叔受不了手电光的刺激,拼命用手挡着眼睛,冲我龇牙咧嘴,发出古怪的咆哮。 我从床底下爬出来,杨家人立刻围拢上来,问我杨二叔到底是什么情况。 我沉吟了一下:“杨二叔……变成了一只耗子!” 屋子里静默了几秒钟,随即爆发出惊呼声,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好端端一个大活人,怎么会突然间变成一只耗子呢?这玩的是大变活人吗? 二婶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大声叫喊着说:“老二他是个人,他不是耗子!” 杨二叔的儿子也是急了,趴在地上大喊:“爸,你出来,你出来告诉大家,你是人,你不是耗子,你出来呀!!” 屋子里乱作一团,你一句我一句,就跟煮开了锅似的。 我冲三叔勾了勾手,三叔会意,跟着我走出卧室。 三叔紧张的问我:“大侄子,我二哥他到底出什么事了?” 我没有直接回答三叔的问题,而是反问他:“还记得昨天那只坐在棺材里修炼的大白耗子吗?” “记得!那只耗子……被我拍成了肉酱!”说到这里,三叔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神情紧张的问我:“大侄子,你不会告诉我,二哥他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昨天的那只耗子吧?” 我实话实说:“不排除这个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很大。那只耗子通体雪白,一看就不普通!昨天我本来想要劝你的,但你出手很快,一下子就把它打死了!” 三叔揉了揉鼻子,郁闷的说:“照你这样说来,二哥他很可能是被耗子精缠上了呀!” 我点点头,三叔眼巴巴的望着我,问我应该怎么办。 三叔他们都是外行人,遇到这种稀奇事儿他们也没辙,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着一根救命稻草。 我深吸一口气,想了想,安慰三叔不要心慌,容我先回家一趟,向师父请教请教。 事到如今,三叔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让我快去快回。 我叮嘱三叔他们看好二叔,别让他到处乱跑,最好把卧室门关上,将二叔反锁在这里,以免二叔伤害到其他人。 我也来不及跟其他人一一道别,迅速走出院门,摸出两张神行符,往左右两腿上一拍,催动咒语,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般,两旁的房屋和农田飞快后退,我一路狂奔,一溜烟就没了影子。 一口气跑回家里,爸妈还有老爷子都出去了,只有柳青青一个人在家。 柳青青递给我一杯温开水,我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柳青青问我迁坟的事情办得怎么样,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出了点乱子,不是很顺利,我准备回来歇一脚,就去找师父帮忙!” 柳青青听了后就皱起眉头:“这大过年的,你师父多半都不在家里,去了也是白跑,到底出了什么乱子,不如跟我说说,我看看有没有办法解决!” 我想了想,这大过年的,库瘸子业务很忙,估计真没在家。 于是我把这两天迁坟发生的事情,详详细细跟柳青青讲了一遍,包括那只大白耗子,还有一棺材的耗子,以及杨二叔变成耗子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娓娓道来。 柳青青眉头紧锁,柳眉倒竖,沉吟片刻道:“那只大白耗子肯定是看中了潜龙饮水的风水宝穴,所以鸠占鹊巢,在杨太公的坟墓里修炼。通常来说,耗子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时候,它的皮毛就会变成白色,你们挖开坟墓的时候,估计那只大白耗子正修炼到紧要关头,所以它都没有反抗,直接就被三叔给拍死了。 从长远来说,三叔干了一件大好事,那只大白耗子要是成了精,指不准又得干出多少坏事,三叔这一铲子拍下去,也省得日后的麻烦事。 你们弄死了大白耗子,又消灭了那么多耗子,肯定惹恼了灰仙,它这是找你们报仇来了!” 民间有五大仙,狐仙,黄仙,白仙,柳仙和灰仙。 狐仙是狐狸,黄仙是黄皮子,白仙是刺猬,柳仙是蛇,灰仙则是老鼠。 我小的时候跟黄仙结下了梁子,现在这个仇结都还没有解开,没想到现在又开罪了灰仙,真是让人头疼。 我问柳青青有没有办法先救救杨二叔,我想柳青青是柳仙,蛇是老鼠的天敌,她应该有办法对付灰仙。 柳青青沉默片刻,突然伸出两根手指,按在自己的腹部,她的腹部位置顿时泛起一圈幽绿色的光。 紧接着,我看见柳青青的腹部微微隆起,像是有什么东西正从丹田里升起,然后慢慢上移,移动到胸口,到喉咙,最后小嘴一张,竟然从嘴里吐出一颗翠绿色的珠子。 我定睛一看,这颗珠子约莫玻璃弹子大小,通体翠绿,就跟翡翠一样,非常的漂亮。 柳青青让我摊开掌心,把珠子放在我的掌心里面。 我小心翼翼的捧着珠子,不知道这颗珠子是什么宝贝,感觉凉飕飕的,掌心很快就布满一层寒气。 第二百七十一章 内丹 看着掌心里冒着寒烟的翡翠珠子,我惊奇的问柳青青这是什么东西。 柳青青说:“内丹!” 顿了顿,补充道:“蛇的内丹!” “内丹?!”我眨了眨眼睛,难怪这么神奇,原来是青蛇的内丹。既然是内丹,这颗珠子应该非常贵重吧。 柳青青说:“内丹是由我体内的灵气所聚,一年才能炼出一颗,具有起死回生之效!” 我张了张嘴巴:“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拿出来……” 柳青青摆手:“先拿去救你的二叔吧,内丹没有了可以再炼,人没了就没了,救人要紧!” 我缓缓握紧掌心,很感动,用力点了点头。 柳青青真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有句成语叫做“蛇蝎心肠”,从古至今,在人们的印象中,好像蛇这种东西,就是狠毒的,十恶不赦的代名词,其实每个物种都跟人类一样,有好有坏,有善良的蛇,也有狠毒的毒蛇。 内丹这么珍贵,一年才一颗,柳青青就算不拿出来救人,我也不会说什么,但她为了救一个感情不算太深的杨二叔,宁愿贡献出自己的内丹,这份精神确实挺难能可贵的。 我对柳青青说:“我代表杨二叔一家子谢谢你!” 上次杨二叔帮忙打圆场,我对杨二叔这个人还是比较有好感的。 在杨家三兄弟里面,杨二叔没有杨大叔的高傲固执,也没有杨三叔的霸气,三个兄弟当中,杨二叔是最没个性的一个人,凡事都当和事佬,不争不吵,十分佛系。 我问柳青青,是不是把这颗内丹给杨二叔服下就可以了。 柳青青叮嘱我说,这颗内丹是她的灵气聚集而成,普通人如果直接服下这颗内丹,恐怕身体承受不了,弄不好会弄巧成拙,爆体而亡。所以最安全的办法是把内丹融化在开水里面,然后再把开水喝下去。 我点点头,把柳青青的叮嘱记在心里。 我转身走出屋子,就准备回去救人。 “对了!”柳青青在后面叫住我,她说:“内丹只能暂时救他性命,但他现在被耗子精上了身,要想他完全康复,必须得把体内的耗子精赶走!” 我停下脚步,向柳青青请教怎样才能赶走杨二叔体内的耗子精。 柳青青托着下巴,思忖片刻,对我说:“找一口棺材,让杨二叔躺进棺材里面,再放一只黑猫进去,记住,一定是通体全黑的那种黑猫,这种黑猫才能通灵。然后合上棺材,黑猫自然会抓住杨二叔体内的耗子精!” 我点点头,把柳青青的交代都记在心里,然后运起神行符,风驰电掣的赶回杨家。 三叔他们看见我回来,立马围拢上来,问我有没有向师父询问到破解的办法。 我让三叔立刻去端一碗白开水出来,等到三叔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开水出来,我取出柳青青给我的内丹,将内丹丢进碗里。 内丹很快就在开水里融化,一碗开水也迅速变成了绿色,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不过这碗水的颜色,看上去确实古怪,让人有些不敢下口。 三叔皱起眉头,问我道:“大侄子,你放了什么东西进去?这碗水……能喝吗?” 我说:“当然能喝,这碗水能救二叔的命,二叔呢?快把二叔弄出来!” 三叔说:“还在卧室里面呢!” 我让三叔带着家里的几个青壮年,一股脑儿冲进卧室,把卧室翻了个底朝天,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二叔捆绑起来,丢在床上。 这时候,碗里的开水已经不是很烫了。 于是我端着碗快步走进屋子里,屋子里的光线很昏暗,二叔在床上拼命挣扎着,四肢被绑,一张脸涨得通红,脸上的白毛愈发明显。他粗着嗓子,发出低沉的咆哮,眼神当中充满了一股兽性。 杨二叔的儿子看着我,声音都带着哭腔,求我帮忙救救他老爹。 我让其他人用力按住杨二叔,不让他滚动挣扎,然后一个箭步来到床边,伸手捏住杨二叔的腮帮子,迫使他张开嘴巴。 就在杨二叔张开嘴巴的同时,在场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我们惊讶的发现,杨二叔的嘴里竟然长出了獠牙。 獠牙刚刚冒头,正有继续生长的趋势。 我心中暗道:“但愿青青赐予的内丹有奇效吧!” 我左手捏着杨二叔的腮帮子,右手端着碗,将那碗绿色的水,咕咚咚全都灌进杨二叔的嘴里。 那碗水全部倒下去以后,杨二叔渐渐停止了挣扎,然后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杨二叔的儿子顿时被吓懵了,问我他爹是不是嗝屁了。 我伸手探了探杨二叔的鼻息,告诉他杨二叔只是晕过去了。 三叔就问我:“大侄子,你二叔这命算是保住了吗?” 我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要想让二叔完全康复,还得做两件事情!一,你们去找一口棺材,空棺,找不到就连夜去镇上的棺材铺买一口;二,去村子里找一只黑猫,借一只也行,通体乌黑的那种,快去准备吧!” 我们的运气不错,很快就从村子里找来了一口棺材和一只黑猫。 棺材是村支书家里的,村支书年轻患了重病,家里人都以为他快不行了,于是提前给他备好了棺材。结果村支书命硬的很,拖到年后身体竟然还有好转的迹象,这口棺材自然用不了了,就放在那里一直空置着,三叔得知这个情况以后,就花了笔钱,把那口棺材从村支书家里弄了回来。 至于那只黑猫,是在隔壁邻居家里借来的,听说那只黑猫平时逮耗子就特别厉害。 我看那只黑猫倒也是威风凛凛,是一只公猫,体型不算大,但是很精干的样子,一身乌黑的毛,猫眼里闪烁着幽绿色的光,神情冷傲。当它叫起来的时候,声音十分粗犷,令人毛骨悚然。 我让三叔他们把二叔抬进棺材里面,这时候的二叔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看着二叔躺进棺材,在场众人的心都拎了起来,生怕二叔就这样走了。 第二百七十二章 黑猫吸魂 二叔闭着眼睛,平躺在棺材里面,看上去就像在熟睡。 我抱起那只黑猫,小心翼翼放进棺材里面,合上棺材盖。 然后在棺盖上面钻了个孔,给二叔和黑猫透气,要不然这一人一猫可能会闷死在棺材里。 三叔悄悄问我:“大侄子,这……妥当吗?” 我也是个耿直人,直接回答:“不知道!应该能行吧!” 我确实是不知道,因为我也是头一次干这活,但这是柳青青教授给我的法子,应该是可行的,所以我也并不是太过担忧。 我把耳朵凑上去,贴着棺材聆听了一会儿,发现棺材里面很安静,一点声响都没有。 三叔问我怎么样,我说暂时还听不出来。 过了良久,棺材里还是没有动静,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快夜已经深了。 杨家人这两天被折磨的筋疲力尽,很多人都已经熬不住了,坐在椅子上打起了呵欠。 我想这事儿短时间内肯定弄不好,于是我让三叔安排杨家人下去休息。 杨二叔的儿子不肯休息,执意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守夜。 杨二叔的老婆见我们守夜辛苦,专门去灶房里炒了两个小菜,煮了点香肠腊肉,让我们守夜的时候吃。 三叔又提出一瓶茅台酒,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守夜。 虽然最近的天气比较暖和,但是早晚的温差还是很大,夜晚还是有些凉,烤着火,喝着茅台,这身体才感觉稍稍热和了一些。 杨二叔的儿子陪着我们守夜,他的年纪比我大,不停的给我敬酒,老弟老弟的喊着,人倒也还识趣。 守到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两瓶茅台都差不多见了底,杨二叔的儿子喝的脸上红霞飞,已经有些熬不住了,三叔也是一个劲的打着呵欠,而我感觉还可以,我都没想到自己现在的酒量这么好,有种千杯不醉的感觉。 熬过夜的人都知道,黎明时分是最难熬的时间段,人在这个时候会非常的困倦和疲乏,就在这时候,院子里的那口棺材,突然传来奇怪的声响,一下子赶走我们的困意,我们惊醒过来,快步来到棺材边上。 隔着棺材板,也能清楚的听见棺材里传来黑猫的叫声。 黑猫的叫声很粗犷,撕心裂肺的,令人头皮发麻。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挠着棺材盖,声音很刺耳,嗤啦啦嗤啦啦的。 紧接着,棺材里像是有东西在奔跑,咣当咣当的响,棺材都跟着摇晃起来。 面前的棺材就像一口即将沸腾的锅,里面的沸水像是随时都可能冲破锅盖。 杨二叔的儿子很紧张,趴在棺材上面,一个劲的叫着:“爹!爹啊!爹,你没事吧!” 三叔的脸上也挂着担忧的表情,他问我要不要掀开棺材盖看看。 棺材里的动静越来越大,我摇了摇头,让他暂时不要开棺。 棺材里的黑猫和耗子精,应该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大战,如果我们此时打开棺材盖的话,很可能放走耗子精,前功尽弃。 所以,我们现在唯一所要做的事情,那就是等! 我们守在棺材边上,杨二叔的儿子满脸冷汗,不停的用手擦拭着,显得局促不安。 三叔安慰他说:“不要紧张,相信杨程!” 前后可能过了半个时辰,棺材终于停止了晃动,棺材里面也渐渐安静下来。 我把耳朵贴在棺材盖上,仔细倾听里面的动静,很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 杨二叔的儿子担忧的说:“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那只黑猫……不会死了吧……” 三叔拍了他的脑袋一下,骂道:“你小子不要乱说话!” 然后三叔扭头问我:“大侄子,可以开棺了吗?” 我贴在棺材盖上,足足两三分钟,确定棺材里没有动静以后,这才对三叔点点头,同意开棺。 这一刻,我们已经等了整整一宿。 真正开棺的时候,我们却突然变得紧张起来。 我们抓着棺材盖,可能是心理因素,总觉得棺材盖沉重无比,像是一块大磐石,重逾千斤。 三叔看着我,杨二叔的儿子也看着我,像是在等着我发号施令。 我冲他们点点头,沉声大喝一声:“开!” 我们三人抓着棺材盖,一起发力,猛的将棺材盖掀开。 棺材盖翻滚一圈,砰的一声落在地上,就像一颗炮弹在我们的心里炸响。 我们深吸一口气,伸长脖子往棺材里看去。 只听喵呜一声,一团黑影突然从棺材里窜出来,吓了我们一大跳。 借着初升晨曦的光亮,我们定睛一看,就看见那只黑猫威风凛凛的蹲在棺材边缘,高昂着脑袋,一脸冷酷,就像一个冷傲的黑将军。 黑猫转动了一下脑袋,嘴巴一张,突然从嘴里吐出一团白色的毛球。 那团白色毛球落在地上,很快就化成一滩墨汁般的黑水,还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腥臭味。 我们大喜过望,这团白色毛球,应该就是附身在杨二叔身体里的耗子精,看来已经被这只黑猫消灭了。 黑猫通灵,我们都开了眼界,没想到在农村里随处可见的黑猫,居然有这么厉害的本事。 农村里流行一个说法,说黑猫是不祥之物,凡是黑猫出现的地方,就会发生灾难。所以从古到今,黑猫都不怎么受到人们的待见,认为黑猫是灾厄的象征。 但现在看来,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黑猫不仅不会给人们带来灾厄,还会帮助我们解决灾厄。 三叔对杨二叔的儿子说:“灶房里是不是还有昨天的炸鱼,赶紧去拿两条出来!” 杨二叔的儿子点点头,赶紧转身跑进灶房,拿了两条炸鱼出来,当做酬劳递给黑猫。 黑猫大概也是饿了,也不客气,抓着炸鱼,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以后,黑猫用爪子擦了擦嘴巴,喵呜叫唤一声,嗖的窜上房顶。 晨曦落下来,照在黑猫身上,黑猫踩着模特步,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应该是回家去了。 我们正准备看看棺材里的杨二叔怎么样,这时候,就看见杨二叔从棺材里面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第二百七十三章 洗骨 “爹!” 杨二叔的儿子,一个箭步扑到棺材边上,对着杨二叔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声。 半晌,杨二叔的眼珠子终于转动了一下,他缓缓扭头脑袋,骂他儿子:“老子还没死呢,你哭丧啊!” 听见杨二叔开口说话,我和三叔都长松了一口气。 杨二叔摸了摸脑袋,发现自己躺在棺材里,吓得赶紧从棺材里爬出来,一脸疑惑的问我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会躺在棺材里? 三叔便告诉二叔,说他被耗子精附了体。 “我被耗子精附了体?!”杨二叔自己有些不敢置信。 杨二叔的儿子说:“是呀,爹!这次多亏了杨程老弟,是他救了你!” 杨二叔走过来,紧紧握着我的手,很激动的向我表示感谢。 我很客气的说:“二叔不必多礼,咱们都是一家人嘛!” 杨二叔用力点点头:“对,一家人!都是一家人!” 听见杨二叔的声音,其他人都从屋子里跑出来,看见杨二叔“复活”,大家都很高兴,立马杀鸡摆酒,在院子里摆了四张大圆桌,庆祝杨二叔重获新生。 席间,杨家人都很客气的跟我敬酒。 他们对我的态度,也从之前的不太信任,到现在的服服帖帖,对我也是毕恭毕敬的,什么鸡腿,猪尾这样的好东西,一个劲的夹到我碗里,说我辛苦了,让我多吃一点。 所以说,我们在这社会上生存,能力是很重要的,你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自然会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你没有能力,被人瞧不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三叔问我:“大侄子,接下来终于可以安安稳稳的迁坟了吧?” 我点点头:“没问题了!” 又过了一天,同样是迁坟下葬的好日子。 我们重新来到山头上,我掀开烂棺材上覆盖的黑布,然后揭开棺材盖。 杨太公的尸骨只剩下一堆散架的烂骨头,迁坟的第一件事情,必须要“洗骨”。 所谓洗骨,就是把尸骨上面的脏东西清理干净,这才可以重新入棺。 而在洗骨的过程中,必须要穿戴一双红手套,这是为了保护洗骨的人,不让尸骨里的煞气伤害到洗骨的人。 我让三叔他们砍掉祖坟四周的小青松,削了四根木头桩子,立在地上,然后把黑布挂在木头桩子上面,搭建了一个非常简易的凉棚。 尸骨是不能见光的,所以搭建这个凉棚,主要是为了保护尸骨。 我在地面铺上一张早就准备好的红纸,然后用戴着红手套的双手,慢慢将棺材里的尸骨,一块一块捡出来,放在红纸上面。 我从衣兜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小刷子,左手拿起一块尸骨,右手拿着小刷子,蹲在地上,开始小心翼翼的“洗骨”。 这是老祖宗的尸骨,我清理的很仔细,小刷子将尸骨表面的那些沙土,一点一点刷下来。 经过我清理的尸骨,干净了不少,看上去挺白的,不像其他尸骨一样,褐黄色或者是泥黑色,表面包裹着厚厚一层脏东西。 等我洗骨完毕,已经过去了大半天时间。 由于太过投入,整整几个钟头,我都蹲在地上没有动弹。 现在突然站起来,感觉双腿发麻,险些摔倒。 三叔伸手扶住我,问我有没有事。 我摇摇头,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问三叔:“不是给杨太公新买了一口棺材吗?棺材在哪里?洗骨结束,尸骨立即就要入棺!” 三叔看了看时间,皱眉道:“应该快到了吧!” 我起身喝了口水,就听见山道上有人喊三叔的名字。 三叔紧皱的眉头顿时舒展开,冲着山道上的人挥了挥手,然后回头跟我说:“新棺材到了!” 四个人将一口崭新的棺材抬到祖坟前面,累得气喘吁吁,大冬天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汗珠子。 其中一人擦着汗水,对三叔说:“杨老板,你这口棺材真够沉的!” 三叔笑呵呵的递上烟,很客气的说:“辛苦辛苦,我多给你们一点辛苦费!” 三叔很大气的掏出几张百元大钞,拍在那人手里,那人谢过三叔,带着兄弟们欢天喜地的走掉了。 我们这才回头打量这口崭新的棺材,心中微微一惊,哟,好家伙! 这口棺材不仅是用上等的杨柳木打造,而且棺材外面还别出心裁的打造了一层铜皮,黄澄澄的,就像给棺材穿上了一件厚厚的铠甲,铜皮上面还雕有花纹,显得大气而又富贵,众人看见这口棺材,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难怪刚才那几个送棺材的人会说棺材很沉,原来是一口铜皮棺材,不沉才怪咧! 杨大叔问三叔:“三弟,你怎么……怎么搞了这样一口棺材?” 三叔咬着烟头,拍着铜皮棺材,意气风发的说:“普通棺材不是容易朽烂吗?而且还容易被虫蚁啃噬,老子这次专门弄来一口铜皮棺材,让咱老祖宗好好睡个安稳觉。只要老祖宗安稳了,咱们杨家人也就安慰了,大家说对不对?” 杨家人听见三叔这么说,都很高兴,立即回答道:“对!” 三叔走到我面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动身。 我让他别急,先把棺材打开来看看。 三叔和二叔合力打开棺材,仔细检查了一下,确认棺材没有什么问题。 我点上三炷香,绕着棺材走了一圈,用烟熏了一下棺材,然后在棺材的四个角上,抖落了一些香灰。 我走到那堆尸骨前面,将香高举过头顶,拜了三拜,然后把香插在地上,双手捧着那张红纸,小心翼翼的将杨太公的尸骨,移驾到那口铜皮棺材里面,这才重新合上棺盖。 我拍了拍棺材,确定没有问题,对三叔点点头:“可以动身了!” 三叔招了招手,将树荫下面休息的四个工人叫过来,这四个工人就是三叔前几天请来挖坟抬棺的村民。 四个人麻利的用麻绳将棺材捆绑起来,各自分站棺材一角,将粗壮的木棒从绳扣中央穿过,架在肩膀上,嘴里说着一二三,同时发一声喊:“起!” 第二百七十四章 暖坑 伴随着吱呀声响,沉甸甸的棺材晃晃悠悠的离地而起。 四个村民都很有干劲,常年在外做工的缘故,虽然黑黑瘦瘦,但是力气都很大,臂膀上面全是腱子肉,鼓起来就跟鸡蛋一样,脖子上的青筋也像小青龙一样,绷得紧紧的。 我走在前面,四个村民抬着铜皮棺材跟在后面,然后是二三十个杨家人。 离开坟地的时候,三叔对杨二叔的儿子大喊:“放炮!放炮!” 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了起来,在山峦间久久回荡。 我拿着一沓厚厚的纸钱,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扔。 从这座山头到“吊金钟”不算近,也不算远,对于我们来说这点脚程倒也没什么,但是那抬着棺材的四个村民,身子骨再怎么强壮,中途也需要歇口气。 中途休息的时候,按照规矩,棺材是不能直接触碰到地面的。 所以我找来四块砖头垫在棺材下面,四个村民这才放下棺材,喝水休息。 等到把铜皮棺材抬到吊金钟风水穴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我让大家抓紧时间,争取在天黑之前将杨太公的尸骨入土为安。 这边的新坟前两天就已经挖好了,我跟三叔决定用这个风水穴以后,三叔就让这四个村民来把新坟挖好了,所以我们只需要把棺材放进去,然后封土就行。 但是在放入棺材之前,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那就是“暖坑”。 所谓暖坑,就是赶走坟墓里原有的阴气,经过简单的布置和施法以后,让吉利之气来的更快一点,这样后人也能迅速走出倒霉的阴影。 我下到坟墓里面,先在坟墓四周撒了一圈驱虫粉,然后弯着腰,在坟墓下面铺上一层黄纸,并且把事先准备好的松香末撒在黄纸上面,接着点燃松香。 很快,坟墓里就飘出松香的气味,原本的阴气都被驱散了,坟墓里感觉暖烘烘的。 我摸出四枚古钱币,分别放置在四个角上,然后爬出坟墓。 夕阳的余晖斜照下来,照进坟墓里面,给人一种神秘之感。 四个村民抬着棺材,小心翼翼下到坟墓里面。 三叔站在坟墓旁边,不停的比划指挥:“左边一点,哎,对对,再往右边一点!” 好不容易,棺材终于放了下来,棺材的四个角,正好压在那四枚古钱币上面,四枚古钱币分别代表着“荣华富贵”。 放好棺材以后,四个村民爬出墓坑,挥舞着铲子,开始埋棺封土。 三叔很高兴,递给我一支中华烟,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大侄子,你三叔今年若是能够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决计不会忘了你!”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三叔再怎么有钱,再怎么荣华富贵,都是三叔的东西,跟我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关系。 当然,如果三叔再次飞黄腾达以后,真能想起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墓坑被填平,天空只剩下最后一抹残阳。 四个村民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墓碑还没有刻好,三叔说回头让碑匠把墓碑送过来,立在坟前就可以了。 我点点头,今日的重头戏是迁坟,至于墓碑什么的,迟些时候再立也没问题。 而且这一次,三叔也没有再打造之前那种非常豪气的墓碑,只是普通的墓碑,石材稍微好一点而已。 经过这一年的灾厄,三叔也算是变得低调了。 为了给杨太公迁坟,前前后后折腾了好几天,中推虽有波折,但结局终归算是好的。 迁坟顺利完成,我松了一口气,三叔他们也松了一口气。 杨家人都很高兴,挨个跪拜杨太公以后,说说笑笑的下了山。 从现在开始,他们即将摆脱霉运的纠缠,重新迎来美好生活,心情自然是大好。 我本来要回家的,几天没回家了,挺想念青青的。 平时都在县城读书,只有寒暑假才能回来,回来还这么多事情,都不能和青青好好在一起过个年,心里觉得挺愧疚的。 但是三叔拉着我,死活不肯让我走,说明天杨家摆酒宴,一定要把我留下好好喝一杯,聊表感谢。 在杨家人热情的挽留之下,我确实是不好意思离开了,只能留了下来。 第二天,三叔请来十里八村手艺最好的乡厨,宴开十八席,寓意“要发”,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来了,还有附近的邻居都来了,也把老爷子和我爸妈请了过来,大家热热闹闹一起团年。 三叔把我拉到主宾席就坐,农村人很讲究辈分等级的,我一个毛头小子,谈资论辈都不敢坐这个位置,我想离开,但被三叔强行按在板凳上,三叔说:“大侄子,你帮了咱们家这么大一个忙,你完全有资格坐这个位置,大家说对不对?” 杨家人就齐声说对,这阵势反倒搞得我有些不好意思,我只好端着酒杯,尬笑着说:“举手之劳!呵呵,举手之劳!” 以前我跟着库瘸子出去办事,主宾席的位置都是库瘸子做的,一个是因为库瘸子的年纪在那里,有这个辈分资格;二个是因为库瘸子帮人办了事,别人尊敬他,所以把他安排在主宾席位置。 我表面虽然不说,但心里还是暗暗偷着乐的,我这才十几岁,就能坐上主宾席位置,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库瘸子要是知道我这么出息,肯定会很高兴的。 这人呀,心里一高兴,就容易贪杯。 杨家人挨个跟我敬酒,还有其他人也怀着崇拜的心理跟我敬酒,我喝的相当痛快,而且状态极好,有种千杯不醉的感觉。 这顿酒,从正午开席,一直喝到傍晚,连屁股都没有挪开过板凳。 到了傍晚,我们也没下桌,直接桌布一换,又摆上一桌子好酒好菜,继续吃吃喝喝,一直喝到午夜方才罢休。 三叔都已是醉眼惺忪,说话都是大舌头,吐字都吐不清楚,还拉着我:“大侄子,高兴……今儿个……真高兴……走……咱叔侄两个,进屋再喝……” 三叔刚刚站起来,就吱溜一下钻到桌子下面去了,然后就听见震耳欲聋的鼾声。 第二百七十五章 白胡子老头 我今天的状态不错,虽然脚步也有些飘。 我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也没跟杨家人告辞,一个人就离开了杨家,一摇三晃的往家里走。 喝酒喝到这种飘飘欲仙的状态是最舒服的,我们当地人习惯把这种状态称为“二麻二麻”,也就是介于清醒与醉酒之间,那种迷迷糊糊,有点清醒,又有点醉意的感觉。 清冷冷的月光照在田埂上,我把脖子缩在衣领子里面,嘴里还哼着小曲,摇头晃脑的穿过田埂。 爸妈他们吃完晚饭带着老爷子回去了,临走的时候还叮嘱我少喝点酒,但是我把他们的叮嘱抛到了爪哇国,这一喝,直接喝到了午夜。 不过我这人一不怕黑,二不怕鬼,虽然大半夜的,一个人走在乡间小路上,却没有丝毫的惧意,而且又喝了点小酒,走路都是六亲不认的步伐。 走到村口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在喊:“小伙子……小伙子……” 我停下脚步,环头四顾,循声看过去,就看见村口的大树下面站着一个小老头。 大半夜的,这个小老头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 我看了看四周,除了我以外,也没有其他人,于是我指了指自己,疑惑的问他:“老人家,你在叫我么?” 小老头点了点头,然后招呼我过去。 我走过去,就看见这个小老头体型非常的矮小,而且骨瘦如柴,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眼窝深陷,脸上满是皱纹,就跟鸡皮疙瘩一样,头上戴着一顶小毡帽,嘴角长着两撇白胡子,说话的时候,两撇白胡子就一抖一抖的。 不过小老头虽然矮瘦,但是人却挺精神的,两只小眼睛炯炯有神。 而且他穿着一套很有古风的小马褂,马褂上面印着铜板图案,通常很有钱的小老头,才会这副打扮。 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翡翠烟斗,看样子价值不菲,里面塞着烟丝,一口接一口的抽着。 我打量着面前这个白胡子老头,感觉有些陌生。 不过看他年纪一大把,我这人又挺尊老爱幼的,所以我还是很客气的问他:“大爷,你叫我做什么?有事吗?” 白胡子老头笑了笑,咧开嘴巴,吐出一个烟圈,露出漏风的大板牙:“小伙子,你是回红旗村吧?” 我点点头,心中暗道奇怪,这个小老头怎么知道我是红旗村的人? “对啊,我回红旗村!”我说。 白胡子老头就说:“咱俩一路吧,我也回红旗村,深更半夜的,路上也有个人说说话!” 听小老头这样一说,难不成他也是红旗村的人? 我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看这个小老头,在我的记忆里面,实在是想不起红旗村有这么一个老头。 小老头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轻轻磕了磕翡翠烟斗,站起身来:“我儿子在城里给我买了套房,平时很多时候都住在城里,只有逢年过节才偶尔回来一趟!” 我哦了一声,怪不得我对小老头没有印象,原来他平时都不住在村子里。 小老头提出跟我一起回红旗村,我也没有拒绝,就像小老头说的,两个人结伴而行,路上还有人聊天解闷,不会觉得孤单。 我和小老头沿着蜿蜒的山道,朝红旗村走去。 路上的时候,我问小老头是不是串亲戚去了,怎么这么迟才回家? 小老头说:“跟你一样,在杨家吃宴席呢!” 我说:“哟,你也在杨家吃宴席呀,怎么没有看见你呢?” 小老头说:“宴席上那么多人,你怎么会注意到我呢?不过我可看见你了,坐在主宾席的位置上,大家都跟你敬酒,可威风啦!” 我哈哈笑了笑,心里很高兴,但是表面却很谦逊的说:“谈不上威风,只是做了点力所能及的小事!” 小老头都说了宴席上的事情,我也就对他没有丝毫怀疑。 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聊天的兴致很浓,一路上跟小老头说了不少话,大多都是这两天给杨太公迁坟的事情。 小老头也是个话精,肚子里装着不少故事,都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所不知道的民间传说,十分逗趣,我也是听得津津有味。 我和小老头聊兴甚浓,虽然年纪差距很大,但却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小老头跟我说,以前这大山沟沟里面,交通不便,环境复杂,易守难攻,吸引了很多人在这里落草为寇。最鼎盛的时候,这里的土匪窝子大大小小加起来有七十二个,号称七十二洞天。 前面不远处,以前就有一个土匪窝,依山洞而建,据说洞里还有很多土匪抢来的珍宝。 贵州这边山高路险,以前的匪患确实非常严重,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贵州地区展开过大大小小无数次的剿匪行动,这才慢慢清除了大山里的匪患。 我对这些江湖传说感到很有趣,小老头好像也来了兴趣,竟然问我要不要去那个土匪窝看一看。 我本来一口想要答应的,但是想到时间太晚了,黑咕隆咚的,跑去土匪窝感觉怪怪的,于是就对小老头说:“今天太迟了,又喝了不少酒,困得慌,要不等改天再去吧,到时候再听您老好好跟我讲讲那些江湖故事!” 小老头点点头:“也好!那你在这里稍等我片刻,我去方便一下!” 我嗯了一声,站在原地等小老头。 等了好一会儿,我差点都快靠着树干睡着了,小老头竟然还没有回来。 我心想他可能小解变大解了,也就只好耐着性子再等等。 谁知道左等右等都不见小老头回来,我这心里忍不住担忧起来,这山高林密的,小老头又是一大把年纪,该不会摔倒了或者滚下山去了吧? 想到这里,我赶紧站起来,一头钻进林子里寻找小老头。 林子里黑黢黢的,死寂无声,偶尔传来一两声鸟叫,更添静谧之感。 我不停的叫喊着:“大爷!老大爷!你在哪里?喂,大爷……” 可是,无论我怎样叫喊,小老头都没有回应。 第二百七十六章 土匪窝 不知不觉我已经深入密林里面了,我突然想起,小老头不管是小解和大解,应该不会走这么远吧。 于是我停下脚步,不再继续往前走了,我还想着小老头是不是已经出去了。 可就在我转过身的时候,我却突然愣住了。 身后飘起浓浓的雾气,整片树林都被笼罩在其中,什么都看不清楚。 半夜起雾降霜很正常,但是这雾却来得有些不太正常。 我走进树林也才几分钟时间,浓雾就像突然冒出来的一样,而且浓得化不开,让人感觉很诡异。 我的心里微微有些发毛,也懒得去管那个小老头了,埋着脑袋在浓雾里面穿行,迫切的想要尽快回到山路上去。 不知道是不是浓雾让我迷失了方向,我在树林里面转悠了老半天,居然还没有走出树林。 我的心里有些抓慌起来,酒意也醒了大半,不由自主的加快脚步。 绕来绕去,绕来绕去,我的额头都出了一层白毛汗,脚底板也走的滚烫了,却还没有走出树林,依然像无头苍蝇一样在浓雾里乱窜。 我记得刚才走进树林寻找小老头,前后也就几分钟时间,但是现在我都走了不少于半个钟头,却仍然还在树林里面,这事儿摆明充满了古怪。 我把手伸入衣兜里面,摸出一张黄符,浓雾来的如此古怪,怕是什么邪祟之物在装怪吧? 我正想试试用黄符能不能驱走这古怪的浓雾,突然有个苍老的声音从浓雾中飘来:“小伙子……小伙子……” 我心中一凛,听出这是那个小老头的声音。 我踮起脚尖,就看见小老头在冲我招手,他的身影在浓雾里若隐若现。 我心想小老头刚才方便的时候,是不是也碰上了浓雾,所以才被困在树林里面,一直都没能走出来。 我快步朝着小老头走过去,走到小老头面前的时候,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山洞。 我问小老头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小老头说他也不知道,反正走着走着就到这里来了。 我往里探了探头,发现洞穴还很深,里面黑咕隆咚的,伸手不见五指。 小老头说,外面浓雾弥漫,看样子短时间内是走不出树林子了,倒不如继续往洞里走走看,说不定还能找到其他出路。 我想了想,觉得这个建议可行,于是转身继续往里走。 刚刚走了没有两步,脑后忽闻劲风声响,不等我反应过来,我的后脑勺咚的挨了一记闷棍。 刹那间,我的眼前陡然一黑,整个大脑陷入无尽的空白,双脚站立不稳,直接向前扑倒。没想到前面是往下倾斜的石梯,我就像一颗皮球,沿着石梯骨碌碌滚了下去。 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是,我他妈被那个小老头暗算了! 我就像进入了一个混沌的世界里面,拼命想要挣脱出来,但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也不知道浑浑噩噩过了多久,突然一盆冷水当头浇下,一下子将我给浇醒了。 我睁开眼睛,老半天才回过神来,死机的大脑重新开始运转。 我惊讶的发现自己被捆绑在一根木头桩子上面,粗壮的麻绳就像蛇一样缠绕着我,让我动弹不得。 我除了脑袋能够转动以外,身体的其他地方都不能动。 环顾四周,我竟然置身在一个山洞里面。 山洞很空旷,还是一个溶洞,洞穴顶上悬挂着千奇百怪的石钟乳,这种喀斯特地形在贵州这边很常见,各种形状的石钟乳遍布其中,让整座洞穴充满了一种诡秘妖异之感。 山壁上挂着很多油灯,把溶洞映照得凄凄惶惶。 那些油灯的灯盏,竟然是一颗颗的骷髅头,火焰在骷髅头里跳跃,让那些骷髅头看上去个格外的狰狞,让人产生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我甩了甩脸上的水渍,这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 “小伙子,你醒了么?”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这才想起自己被小老头暗算的事情,他把我骗进山洞,然后给了我一闷棍,现在又把我捆绑起来,他到底要做什么? 我循声望去,就看见不远处有块大岩石,岩石的形状就像皇帝的龙椅,岩石上面铺着一张虎皮,那个穿着中式复古小马褂的老头,正盘膝坐在岩石上面,嘴角挂着阴阴的笑意,一双小眼睛里面闪烁着邪恶的光。 溶洞了除了这个小老头以外,竟然还有几十上百人。 这些人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一个个凶神恶煞,虎视眈眈的看着我。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我肯定已经被他们的眼神切割成碎片了。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脑子里一时间回不过神来,这是他妈的什么个情况?溶洞里面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我的目光从这些人脸上飞快扫过,却发现这些人的模样非常陌生,我一个都不认识。他们是谁?为什么会聚集在这溶洞里面?看这小老头坐在龙椅上,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小老头是他们的领头人。 我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念头,卧槽,这群家伙,该不会是……土匪吧? 昨晚小老头跟我讲过很多关于土匪的故事,还说这附近有个土匪窝,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溶洞,是不是就是小老头口中的土匪窝? 小老头之所以对这一带的绿林故事这么熟悉,是因为他自己就是土匪吧? 我暗暗吸了口凉气,干你大爷的,在这朗朗乾坤,和谐社会之下,居然还有土匪绑票?! 可问题是,你他妈就算要绑票,也得找个有钱人吧,我这个一穷二白的高中生,有什么值得你们觊觎的? 难道这群土匪知道我家藏有金条的事情? 应该不会吧,金条的事情只有天知地知鬼知我知,其他人不可能知道的。 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念头,也冒出了很多的猜测,但是又迅速被我一一否决了。 “看样子你还是不太清醒!”小老头勾了勾手指,一个壮汉端着一盆冷水走到我面前。 第二百七十七章 灰仙 虽然这几天的天气比较暖和,但这毕竟还是寒冬,冷水浇在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 刚才那一盆冷水,都让我半天没有缓过劲来,这他娘的又来一盆? 我张开嘴巴,刚说了一个“不”字,那盆冷水已经朝着我兜头泼了下来。 一股森冷的凉意,从我的发梢一直渗透到脚底,我有种坠入冰窖的感觉,冷得头皮发麻,狠狠抽搐了两下,连续打了好几个打喷嚏,脑袋都贯通了。 小老头还是那副阴笑的样子:“小伙子,现在清醒了吗?” 我心中窝着一团火,出口成脏:“你个老不死的,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我跟你说,你们这些臭土匪,甭想从我身上得到一个子儿!” “无冤无仇?!”小老头冷笑两声,声音一下子拔高,变得尖锐刺耳:“你觉得我会无缘无故找上你吗?” 怒吼声中,小老头的模样突然就变了。 我猛然一惊,因为我看见小老头的脸庞,竟然变成了一张毛耸耸的鼠脸,嘴巴尖尖的,还挂着长长的胡须。 不仅是小老头,在场的几十号人,就像川剧变脸一样,在眨眼的刹那,全都变成了鼠脸,冲着我龇牙咧嘴,发出吱吱吱的咆哮,模样十分凶狠。 眼前的景象令我大惊失色,浑身冷汗涔涔。 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我并不是掉到土匪窝里了,而是掉到了一个老鼠窝里。 而这群老鼠找上我的原因,想必是跟这次迁坟的事情有关。 龙椅上的小老头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只灰仙,也就是成了精的老耗子,所以他才能幻化成人形。 我也是太天真了,小老头随便糊弄我两句,我就信了他的邪,妈的! 小老头恢复了人脸,面若冰霜的看着我:“你害死了我儿子,你说咱俩无冤无仇吗?” “你儿子?!”我眉头一挑,脑子飞快运转,小老头的儿子是谁? 我突然想到那只盘踞在杨太公尸骨上修炼的大白耗子,那只大白耗子该不会是小老头的儿子吧? “是棺材里的那只白耗子吗?”我试探着问。 小老头的面色闪过一抹森冷的杀意,恶狠狠的反问我:“你说呢?” 我艰涩的咽了口唾沫,果然是那只白耗子。 我说:“那只白耗子是你儿子吗?你这么瘦,你儿子为什么那么胖?” 小老头猛地一拍龙椅:“我儿子随他妈!” 小老头怔了怔,自语道:“我他妈跟你扯些什么狗屁!” 小老头清了清嗓子,声音冰冷的说:“你杀了我儿子,我杀了你,一命抵一命,这很公平!” 我一听这话就炸了,很不爽的说:“你这老家伙怎么不讲道理?你儿子是我杀死的吗?” 那只大白耗子真不是我杀死的,而是三叔杀死的,一铲子就把大白耗子拍成了肉泥,而且杨家人还齐上阵,把祖坟附近的耗子全都灭了个精光,我他妈都没动过手,这只灰仙儿却跑来找我麻烦,想想就他娘的憋屈。 小老头一脸阴狠的说:“我当然知道哪些人动了手,我会一一上门找他们报仇的,杨家人,一个都跑不掉!” 我倒吸一口凉气,我在小老头的瞳孔里面,看见了恐怖的凶光。 我定了定神,皱起眉头,冷冷问道:“你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我头上,是几个意思?” 小老头掏出他的翡翠烟斗,表情冷漠的往里塞着烟丝,一边塞一边说:“如果不是你去帮他们看风水,如果不是你建议杨家人迁坟,没人会开棺,我儿子自然也就不会死。所以,整件事情都是由你而起,你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面对小老头强盗般的逻辑,我实在是哑口无言。 我也是被三叔请去看祖坟看风水的,我哪里知道棺材里会藏着一只耗子?最后这事儿竟然全部赖我头上,他娘的,是不是看我长得帅,所以好欺负吗? 小老头咄咄逼人,让我很是愤怒,我并不惧怕灰仙,我是三清传人,符咒门弟子,怎可轻易向这些妖邪低头? 我生气的说:“你这老头,真是冥顽不灵,蛮不讲理!我且问你,你儿子觊觎杨家祖坟的风水穴,悄悄挖开祖坟,跑到祖坟里去修炼,吸收风水吉气,更过分的是,最后还钻进棺材里面修炼,到底是谁错在先? 你儿子干的这些事情,导致杨家霉运连连,发生了一系列灾厄,家道衰落,这难道不是你儿子的错?” 我的发问非常犀利,就像炮弹一样轰向小老头。 小老头本来就不占理,被我这一连串的嘴炮气炸了,一下子从龙椅上跳下来,指着我破口大骂:“住嘴!无知小儿,都死到临头了,居然还这么嘴硬?!来人,给我好好教训教训他应该怎么说话!” 刚才那个壮汉又走了上来,我抿了抿嘴唇,骂道:“肥老鼠,滚开!” 这个壮汉的真身是一只肥老鼠,他走到我面前,不知从哪里抄起一块竹片,狠狠抽打在我的嘴上。 只听啪一声脆响,我只感觉整个嘴唇火辣辣的,比吃了朝天椒还要刺激,然后嘴巴里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鲜血一下子涌出来。 我张开嘴巴,鲜血就顺着唇角流了下来。 我又惊又怒,这个刑罚太残忍了,多抽几下,连牙齿都会掉光。 我吐了口血沫子,眼睛瞪得通红,怒火陡升,露出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我对小老头说:“有种放开我,老子不得怕你!” 小老头根本就没有理会我,他拍了拍手,就见四个壮汉,抬着一口青铜鼎走到我面前。 他们在青铜鼎下面烧了一把火,然后往青铜鼎里倒水,很快青铜鼎里的水就咕噜咕噜沸腾起来,不断冒着泡泡。 即使隔着好几米的距离,我也能感觉到热气扑面。 我不知道这群臭老鼠想要做什么,烧一锅沸水是什么个意思,难道要请我涮火锅吗? “喂,老家伙,你要做什么?”我忍不住问那个小老头。 小老头呵呵笑了两声,笑声很阴森,他说:“这大过年的,我的徒子徒孙们好多还没有开过荤!” 第二百七十八章 炖了 咕噜! 我使劲咽了口唾沫。 小老头所说的“开荤”是什么意思? 我看着小老头,问他到底要做什么。 小老头也不说话,就那样冷冷看着我,一个劲的阴笑,那笑容能把老子的风湿病勾出来。 这次迁坟,杀死的老鼠没有上千也有过百,这笔血债,小老头应该不可能轻易算了,他既然把我绑到这里,就不会让我活着离开,我这次可真是凶多吉少了。 我想要召唤五鬼出来帮忙,低头看了半天,总觉得腰间好像少了什么东西。 “你在找这个东西吗?”小老头的眼神很毒,一眼看穿了我的小心思。 我心中一凛,感觉一团乌云笼罩在了心头,那个大红色的招魂葫芦,此时竟然被小老头拎在手里,手指轻轻晃荡着。 我面如死灰,一颗心跌入了谷底,招魂葫芦都被小老头拿走了,我最后一缕希望也破灭了。 我艰涩的挤出一个笑容,讨好般的对小老头说:“我家今年做了很多腊肉香肠,你们要是想开荤的话,我给你们送点过来,大家喝两杯,消除一下彼此间的误会,你看怎么样?” 小老头冷笑了两声,张开嘴巴:“好……” 我以为他答应了,顿时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没想到小老头紧跟着又说了“天真!”两个字,他在骂我:“好……天……真!” 我怔了怔,知道软的不行,只能给他来点硬的。 我挺起胸膛,大声问小老头:“喂,你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吗?我告诉你,我是如假包换的三清门人!你知道我的师父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我师父就是十里八村赫赫有名的库瘸子!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师父肯定会为我报仇的,到时候把你这个老窝都给抄了!” 我把三清门和库瘸子都搬了出来,如果小老头足够聪明的话,他应该会掂量掂量怎么对我。 小老头眯上眼睛,幽幽道:“三清门?库瘸子?” 我点点头,一脸傲气的说:“怎么样?怕了吧?” 小老头抖了抖肩膀,很夸张的模样:“哎呀呀,我好怕,我好怕怕!” 其他老鼠全都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溶洞里回荡,充满了轻蔑和讽刺,那一双双绿豆大小的眼睛,就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我的心里窝着一团火,想要发火,但又动弹不得,这种感觉相当难受。 我忍不住对着小老头破口大骂:“你这老东西,有种放开我,咱们单挑啊!” 小老头没有理会我,而是对那两个壮汉说:“把他扔进沸水里面,炖熟了,让兄弟们好好开个荤!” 我一听这话,浑身的汗毛齐刷刷立了起来。 我惊惧的看着小老头,一颗心怦怦乱跳,虽然我已经猜到灰仙儿不会放过我,但没想到他居然会用这么残忍的方式对付我。 我一个大活人,要把我活活炖熟,熬成一锅人肉汤,最后还要被一群老鼠吃掉? 虽然我这人的胆子一向都很肥,但是这一刻,我是真的害怕了。 此时此刻,兴许奇迹是不能出现了,我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拼命思考怎样才能保命。 两个壮汉走过来,一左一右架着我,使劲把我往青铜鼎拖过去。 青铜鼎下面的火烧得很旺,还有人不断往里面添加柴火,鼎里的水咕噜咕噜的沸腾着,热气扑面,但是我却感觉到刺骨的寒冷。 四周的那些“土匪”全都欢腾起来:“好久没有吃过人肉啦!炖了他!炖了他!!” 我绝望的闭上眼睛,妈的,别等我有翻身的机会,否则老子一把火烧了这个老鼠洞! 两个壮汉一头一脚的抬着我,就要把我往沸水里塞。 我突然灵机一动,大声叫喊道:“慢着!慢!” 小老头看着我:“还有什么屁要放?” 我扭头看着他,呵呵呵的笑了起来。 我冷不丁这一笑,把小老头笑的有些迷茫了,他皱起眉头:“小子,死到临头了,你还在笑什么?” 我就骂他:“老东西,你真是个大蠢货,明明捡到了一块宝,却要把他丢掉,你说你是不是脑子进屎了?” “捡到一块宝?!”小老头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笑脸吟吟的说:“你不会告诉我,你就是那块宝吧?” 我深吸一口气,颔首道:“没错!我就是那块宝!” 小老头脸上的笑容立马凝固了,但见他脸色一变,猛地一拍龙椅,冷冷道:“炖了他!” 小老头很生气,估计他以为我在耍他。 我急得大叫:“天机!天机!你知道天机吗?” 为了保命,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我不得不把“天机”当做保命的筹码丢了出来。 小老头是灰仙,他肯定知道天机,也肯定对天机非常的感兴趣。 我这是在赌,赌命,如果他不知道“天机”,或者对“天机”不感兴趣,那么我将死无葬身之地。 关键时候,我赌赢了,小老头不仅知道天机,而且也对天机非常的有兴趣,他冲着两个壮汉大喊一声:“住手!” 那锅沸水距离我的脸只有不到一米,滚滚热气扑面而来,我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热气还是汗水。 小老头挥了挥手,示意两个壮汉把我放下。 我的双脚踩着陆地,一颗悬着的心才艰难的吞回肚子里面。 回头看了一眼青铜鼎,仍然是心有余悸。 我浑身上下都在淌水,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样,两条腿不停的哆嗦着,站都站不稳了。 看见我这副狼狈模样,那些“土匪”都在大声嘲笑我。 我低头看了一眼,地上一滩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被吓尿了呢。 小老头眯着眼睛,问我:“你知道天机?” 我点点头。 小老头说:“你刚才为什么说你是一块宝?最好把你知道的东西,老老实实全部告诉我,否则,我会用大火慢慢把你炖上三天三夜,让你的骨头都化成渣,然后让我的徒子徒孙们喝你的骨头汤补钙!” 说到这里,小老头阴笑了一下:“你千万不要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我说的都是真的!” 第二百七十九章 自救 我的脑子飞快转动着,小老头是灰仙,对于“天机”,他肯定也是了解的非常透彻,所以我不能胡说八道来糊弄他,只能老老实实的说真话,万一激怒了他,随时随刻都会把我给炖了。 我定了定神,对小老头说道:“黄泉眼一千年开启一次,只要在黄泉眼开启的时候,布下六道轮回阵,就能逆天改命,这就是‘天机’!” 小老头皱起眉头,轻轻捻着嘴角的白胡子说:“我需要你跟我科普天机吗?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没什么意义,炖了吧!” 小老头潇洒的一挥手,两个壮汉又要扛着我往青铜鼎里丢。 我赶紧叫喊道:“听我把话说完!听我把话说完!” 小老头竖起手掌,示意他们把我放下,然后冷冷说道:“我希望你不要再说废话,否则你真的没机会了!”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六道分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还有地狱道,每一道里面都有一件法宝。一共六件法宝,只有凑齐这六件法宝,才能布下六道轮回阵!” 小老头摸着下巴,微微颔首道:“这六件法宝散落人间,哪有那么容易凑齐,我也让徒子徒孙打探过消息,但是一无所获!小子,你刚刚说你自己是块宝,难道你……” 我挺起胸膛,大声说道:“六道法宝分别是菩提泪,天命魂,修罗剑,阴狗血,旱魃心,以及阎王令!而我,正是人道法宝——天命魂!” 说完这话,我一脸倨傲的看着小老头,因为我说的都是大实话,所以并没有半点心虚的表情。 溶洞里刹那间安静下来,那些“土匪”都用一种诧异的眼神看着我。 小老头一翻身就从龙椅上爬了起来,白胡子狠狠抖了抖,惊讶的看着我:“你说什么?!你是天命魂?!” 我点点头,冷傲的说:“没错,我就是人道法宝天命魂,如果你杀了我,你就等同于废了一件法宝,六道轮回阵便永远不能凑齐!” 我也是逼不得已,才会透露自己是天命魂这个秘密,我只有把这个秘密丢出来,小老头才不会杀了我。 所以,我这也是无奈之举。 小老头一个箭步窜到我面前,捉住我的手,两根枯瘦的手指倒扣在我的掌心里面。 那些“土匪”都以为我在编故事,沉默几秒钟以后,立即爆发出哄堂大笑,笑声充满了嘲讽。 有人在喊:“老爷子,跟他废什么话呢,炖了他吧,兄弟们还等着喝肉汤呢!” 小老头竖起手掌,神情严肃,那些土匪立马闭上了嘴巴,溶洞里再次安静下来。 小老头眯眼看着我:“小子,你天生缺一魂,果然是传说中的天命魂。不过,你那缺的一魂,是谁给你补上的?” 我没有把柳青青说出来,因为柳青青是我的底牌,我把活命的全部希望,都押在柳青青身上,所以我暂时还不能透露柳青青的身份。 我的反应也是极快,眼珠子一转,随口说道:“当然是我师父帮我补上的!我跟你说了,我师父库瘸子是个高人,如假包换的三清门弟子,你去这十里八村打听打听,哪个不知道我师父的威名?” 小老头点点头,回身对那两个壮汉挥了挥手:“把鼎撤了!” 那些土匪一心等着喝肉汤,现在要他们把鼎撤了,自然是不乐意的,一时间怨声道载。 小老头厉声说道:“这小子是块宝,留着有大用处,肉汤没有了,你们啃红薯去吧!” 小老头此言一出,那些土匪满心的不乐意,等了半天,却还是闷头啃红薯,一个个只好把流出嘴角的哈喇子,又咽回肚子里。 我在心里长吁了一口气,知道自己的这条小命,总算是暂时保住了。 我暗暗捏了捏掌心,发现掌心里全是冷汗。 我刚才可真是棋行险着,硬生生把自己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想想都觉得后怕。要不是自己机智,现在恐怕早已炖成烂肉了。 但是我的自救计划只进行了一半,还有更精彩的在后面呢。 我清了清嗓子,微笑着对小老头说:“谢谢老爷子的不杀之恩,我还有个秘密,不知道老爷子有没有兴趣倾听?” 小老头背负着双手,一脸冷肃的看着我:“放!” “我身上还有一件法宝!”我故意露出些许得意。 “还有一件法宝?!”小老头的小眼睛闪过一抹绿光,他三两步来到我面前,一把揪住我的衣领,迫不及待的问:“还有什么法宝?老实交代,我可饶你不死!” 我撇撇嘴,示意小老头松开手:“老爷子,你这可不是谈话的礼数呀!” 小老头刚想发作,不过随即又露出笑脸,松开手,替我整理了一下衣领,退后一步道:“说吧,我洗耳恭听!” “我这里还有一件天道法宝,菩提泪!”我一脸认真的说。 “菩提泪?!”小老头的脸上闪过惊讶的神色,他激动的白胡子颤抖:“你身上居然还有菩提泪?怎么可能?听说六道法宝里面,天道菩提泪是最难获取的,因为它可遇而不可求,你小小年纪,怎会获得菩提泪?小子,我警告你,你要是忽悠我,老子一掌拍死你!” 我昂着下巴,并不畏惧小老头的威胁,我说:“你说的没错,六道法宝里面,菩提泪最难获取,因为它可遇不可求。但偏偏我就有这样的奇遇,得到了一颗菩提泪,你若是不相信,那也就算了吧!” 我叹了口气,假装无奈的摇了摇头。 小老头看我的样子不像说谎,立马追问我:“菩提泪在什么地方?快拿出来!”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肯定没有放在身上,我藏在家里某个秘密的地方,只有我表妹才知道!”我一本正经的说。 小老头浓眉一挑:“你表妹?!” 我点点头,对小老头说:“我表妹见不到我的人,是不会把菩提泪交出来的。你们也别想着去我家偷,去我家抢,菩提泪藏的地方很隐秘,我若不说,谁也找不到!” 第二百八十章 救兵到! 小老头背着手,眯着眼睛,一双小眼睛在我身上来回打转转。 他说:“你的意思是,我还要把你亲自送回家去?” 我咧嘴笑了笑,为了不让小老头起疑心,赶紧说道:“那倒不用!我可以留在这里,你们取走我一件信物吧,我表妹看见这件信物,自然会把菩提泪交给你们!” 小老头眉头一挑:“此话当真?” 我点点头,很认真的说:“当真!绝对当真!” 小老头伸出手,向我讨要信物。 我想了想,让他把我脖子上的玉佛取走当做信物。 我脖子上的玉佛,是初中毕业那年,张语馨送给我的,这玉佛是从峨眉山上求回来的,还有高僧开过光,保平安的,我一直戴在身上,一个是保平安,一个是当做对张语馨的一种怀念。 柳青青知道这块玉佛对我很重要,如果我把玉佛让人带回去,柳青青肯定会知道我出大事了。 柳青青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应该能明白我的苦心安排。 小老头捧着玉佛,在掌心里掂了掂,随手递给旁边一个土匪:“独眼龙,你带上玉佛,去这个小子家里,把菩提泪换回来!” 那个土匪左边眼睛是瞎的,戴着半边黑色眼罩,所以小老头叫他独眼龙。 独眼龙应了一声,接过玉佛,撒丫子往溶洞外面跑去。 没跑多远,就看见独眼龙变成了一只瘦瘦小小的山耗子,吱吱吱叫唤着不见了踪影。 我默然闭上眼睛,感觉非常的疲惫。 我能想到的脱身计划已经全部实施了,能不能逃出灰仙的魔掌,最后还是得看柳青青。 柳青青如果足够聪明,我就能够活下来。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我也困了,索性闭上眼睛打起了盹,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 小老头也不说话,重新坐回龙椅上。 有人给他递上一根腊肠,小老头左手拎着一个小酒壶,右手抓着腊肠,啃一口腊肠,喝一口小酒,吱溜吱溜的在那里吃吃喝喝。腊肠的肉香味和酒香味飘进我的鼻子,挑动我的腹中饥火,让我感觉饥饿无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独眼龙回来了,脸上带着笑,很高兴的样子。 看见独眼龙这副嘚瑟的样子,我就知道计划成了,我已经成功向柳青青传递了危险信号,柳青青肯定会来救我的。 小老头看见独眼龙回来,连忙问独眼龙有没有拿到菩提泪。 独眼龙忙不迭点头,解开衣领,从胸口里面掏出菩提泪,小心翼翼捧在手里,递到小老头面前。 其他土匪都被菩提泪吸引了,纷纷围拢上来,很好奇这天道法宝菩提泪,到底长什么样子。 菩提泪就像一颗小小的心脏,散发着红色的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颗红宝石呢! 小老头捧着菩提泪,眯着眼睛观察半晌,然后阴嘶嘶的笑了起来,其他土匪也跟着笑了起来。 看着这些耗子精得意忘形的样子,我在心里暗骂:“笑吧!你们尽管笑吧!待会儿你们哭都来不及呢!” 小老头将菩提泪牢牢攥在手里,笑脸吟吟的看着我,那张树皮一样的脸,笑起来十分丑陋。 小老头问我:“小子,你给了我这么大好处,你说我应该怎么感谢你呢?” 我笑嘻嘻的说:“不用,咱俩也是有缘,忘年交嘛,宝剑自当赠英雄,你是灰仙,菩提泪在你手里,那也是众望所归的事情嘛!我相信凭你的能力,应该很快就能凑齐六道法宝!” 我一番胡言乱语,把小老头吹得天花乱坠。 小老头很高兴,哈哈笑道:“众望所归!好一句众望所归!来人啊!” 小老头冲身旁的一个土匪勾了勾手指:“去,拿点口粮出来,赏给这小子,这小子挺会来事的,我喜欢他,把他养的白白胖胖一点,别让他饿死了啊,他可是天命魂法宝!” 身旁的土匪应了一声,转身就去帮我拿吃的。 那个土匪刚走出没有几步,忽然就发出一声惨叫,扑通栽倒在地上。 惨叫声让原本喧闹的溶洞,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眉头一喜,一颗心突突突的跳个不停。 我知道,救兵到了! 柳青青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我的小娇妻,她终于来救我了! 从认识柳青青到现在,我都记不清被她救过多少次,我好像习惯了这种依赖,如果有一天,柳青青不在我的身边,谁来救我呢? 不行!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自己必须得强大起来,我不能老是把活命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只有自己强大,才不会惹上这么多麻烦。 小老头喊了一嗓子,那人没有回应。 小老头皱起眉头,觉得不太对劲,立马让独眼龙去洞口看看情况。 独眼龙飞快跑到洞口,又飞快的跑了回来,吓得脸色铁青,屁滚尿流,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小老头面色一沉,甩手给了独眼龙一巴掌,把独眼龙打得腾空飞了起来。 小老头怒骂道:“你这蠢货,舌头打了结吗?给老子把话说清楚了!” 独眼龙捂着嘴巴,唇角流血,小老头这一巴掌打的很重,他一张嘴巴,噗噗吐出两颗血淋淋的鼠牙。 少了两颗牙齿,独眼龙说话都感觉在漏风,含糊不清的说:“蛇……外面来了好多的蛇……” 我一听“蛇”,心里顿时就释然了,更加确定是柳青青来了。 其实我以前还是挺怕蛇的,觉得蛇这玩意儿软绵绵的,长得又可怕,而且还有毒。 但是自从认识柳青青这条灵蛇以后,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我对蛇这种动物,有种莫名的喜爱,看见蛇就像看见自己的亲人一样,感到莫名的亲切。 而对于老鼠来说,蛇是它们的天敌,蛇最喜欢吃老鼠,所以当老鼠见到蛇,便会生出天生的恐惧感。 独眼龙这句话一说出来,在场那些土匪的脸色全都变了,他们一个个惶恐的回头张望,恐惧之情溢于言表。 第二百八十一章 狗拿耗子 嘶嘶嘶!嘶嘶嘶! 溶洞口传来熟悉的声音,这是蛇信吞吐所发出来的声音。 这声音让一般人头皮发麻,但是却让我感觉非常的亲切。 只见大量花花绿绿的蛇,如同潮水般冲进溶洞。 现在是冬天,按理说,这些蛇多数都在冬眠,但是在柳青青的召唤下,附近山头上的蛇全部倾巢而出。 柳青青的声音从溶洞口传来:“死耗子,赶紧放了杨程,否则我把你这耗子洞一窝端了!” 小老头的眉毛抖个不停,气得吹胡子瞪眼:“柳仙?!” 溶洞里变得十分混乱,那些土匪都已变成了耗子,在溶洞里仓皇的四散奔逃。 那些蛇看见耗子,就像看见可口的食物,兴奋的扑上去,再大的耗子,也能一口吞进肚子里。 当然,也有耗子在反抗,但是他们反抗的力量相当孱弱。 总体来说,还是蛇群占了上风。 柳青青的身影从溶洞口显现出来,独眼龙捂着嘴巴,惊惧的指着柳青青,结结巴巴的说:“表妹……表妹……” 小老头看了看柳青青,又扭头看着我,目光里充满怨毒。 小老头不是傻子,一下子就明白过来我的用意,恨得咬牙切齿:“臭小子,我可是低估你了,没想到你家里居然住着柳仙!你故意让我上门取菩提泪,就是为了给柳仙通风报信是不是?” 我没有说话,笑而不语,心中暗乐:“小老头啊小老头,你聪明是聪明,可惜明白的太晚了!” “我他妈杀了你!”小老头一声怒吼,面容大变,脸上突然爬满白毛,两颗锋利的獠牙一下子从唇角冒出来,但见他手臂一扬,一道黄色的光芒朝着我迎面飞来。 与此同时,一道绿光飞过来,跟黄光撞击在一起,两道光在我面前同时消散,惊出我一身冷汗。 小老头回过头,就看见柳青青站在他后面。 柳青青伸出纤纤玉手,一道绿光闪过,就像利剑一样,割断了捆绑我的绳索。 我松开双手,用力甩了甩胳膊。 两条胳膊被反绑在身后一天一夜,血液不循环,搞得我酸软麻木。 小老头顾不上管我,他已经被柳青青缠上了,一个灰仙,一个柳仙,斗得难解难分。 我只看见一团黄光和一团绿光在地上滚来滚去,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四周的石钟乳也扑簌簌的被震落下来,砸死了不少老鼠和蛇。 独眼龙带着一群耗子,苟延残喘,拼命往溶洞口跑去。 就在这时候,溶洞口传来一声犬吠。 我抬头一看,就看见一条黑色的大狗出现在溶洞口,威风凛凛。 我微微一惊,没想到哮天竟然也来了。 心里挺感动的,狗护主人,哮天知道我有难,居然翻山越岭的跑来救我,不枉我当年拼命保护它。 哮天的个头长得很快,刚回来的时候还是一条小黑狗,现在已经长成了一条大黑狗,比小黄大了整整一倍还多,而它额头中央的那撮白毛,越长越像一只眼睛,给它增添了不少的霸气和英姿。 哮天站在溶洞口,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原本来说,捉拿耗子是猫做的事情,但是今天,哮天却在“狗拿耗子”。 哮天站在溶洞口,独眼龙跑在最前面,只见哮天猛地往前一窜,就像一道黑色闪电,独眼龙避让不及,被哮天一口叼住尾巴,发出吱吱吱的惊恐叫声。 哮天轻轻一甩脑袋,独眼龙被凌空甩飞出去,一头撞在石壁上,脑浆迸裂而亡。 后面的耗子都被吓丢了魂,哮天挡在洞口,那些耗子根本没法逃出去,不是被哮天一爪子拍死,就是被哮天一口咬断脖子。 哮天左扑右挡,表现的非常神勇,简直比猫还要厉害。 民间常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因为逮耗子是猫做的事情,如果狗去逮耗子的话,就是多管闲事了。 哮天咬死那些想要逃跑的耗子以后,化作一道黑色闪电冲进溶洞。 小老头是个灰仙,道行还是很高的,虽然他的徒子徒孙都被消灭的差不多了,但是小老头依然在负隅顽抗,跟柳青青斗得异常激烈。 我站在旁边,摸了摸衣兜,发现衣兜里的东西都被小老头搜光了,连一张黄符都没有,所以我只能瞪着眼睛在旁边干着急,想要帮助青青,但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而且,那团黄光和绿光的滚动速度都很快,谁也没法靠近他们。 哮天冲过来,二话没说,一头就扎进了那团黄光和那团绿光中间。 哮天的身影也很快看不清楚了,只看见一团黑光在黄光与绿光之间滚动。 柳青青的厉叱声,小老头的怒吼声,以及哮天的犬吠声,全部混杂在一起。 原本小老头和柳青青斗得不相上下,但是在哮天的加入以后,这种平衡被打破,天平明显倒向了柳青青这一边。 只听小老头闷哼一声,一下子滚出老远。 小老头趴在地上,气喘吁吁,肩膀掉了一大块皮,很快就被鲜血染红了。 小老头捂着肩膀,恨声骂道:“你这死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哮天一甩头,从嘴里吐出一块带血的皮毛,狂吠着冲向小老头。 小老头脸色大变,砰的化作一团黄烟。 等哮天冲过去的时候,黄烟消散,地上留下一个碗口大小的窟窿,小老头已经遁走了。 小老头的声音从洞口下面遥遥传来,他说:“杨家小子,今天这笔血帐我是给你记下了,江湖路远,咱们一定还会见面的!” 哮天伸出利爪,疯狂的刨挖地洞,很快就把地洞扩大好几倍,一副要跳下去的样子。 柳青青走过来,喝止住哮天:“算了,你追不上他的,地底下面,是灰仙的世界,没人跑得过他!” 哮天气呼呼的,很不甘心的对着洞口狂吠了两声,突然把脑袋钻进洞口,从洞口叼出来一件物事。 我定睛一看,心中大为欢喜,还好,库瘸子送给我的招魂葫芦没有丢掉。 我把葫芦抱在怀里,用力擦了擦上面的泥土,擦着擦着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菩提泪呢?菩提泪不会被那只死耗子带走了吧?” 柳青青淡淡一笑,翻转手腕,那颗血红色的菩提泪安静的躺在她手心里。 我长吁一口气,顿时心情大好,踩着满地耗子的尸体,走出溶洞。 第二百八十二章 高考 高中三年,一年两学期,一共六个学期,最后这个学期,让我充分体会到什么是“光阴似箭”。 仿佛只是眨眼的瞬间,最后一学期也走到了尽头。 随之而来的便是决定人生命运的重要时刻,高考。 高考前一个月,我也放下了一切杂念,趁着这最后一个月,再努力一把。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背书,然后就是做题。 反正每天只有两件事情,背书,做题,做题,背书,连吃饭和睡觉都成了一种奢侈。 我学的是文科,文科最大的特点就是“背”,没有其他任何的捷径,你只需要死记硬背,你脑子里记住的东西越多,你的成绩也就越好。 我的记忆力不错,所以背书这件事情对我来说,非常简单,没有最大的阻碍。 我的英语和数学就差了许多,数学只能勉强在及格线徘徊,英语就更不用说,大多时候都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可能我这人骨子里的传统意识很强,总觉得泱泱华夏五千年,华夏文字都没有精通,为什么要去学英语? 我就特别见不惯班上一类人,出口都是英语对话,英语成绩好的不得了,但是语文却考不及格,骨子里没有一点民族文化。作为一个中国人,连国语都考不及格,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总得来说,我的成绩还算稳定,只要考试发挥正常,上一个本科大学应该是没太大问题。 高考那天,我们去了市里的高中考试。 考场外面的家长,竟然比考生还多,那场面相当震撼,人山人海,水泄不通,道路都瘫痪了,仿佛全市人民都跑了出来。 六七月的骄阳似火,那些家长就站在太阳下面暴晒,考生在里面考多久,他们就在外面站多久,这份执着,也正是应了那句“可怜天下父母心”。 其实,看着这些焦急等待的父母,我的心里除了感动,还有一种深深的无奈和心酸。 他们的存在,让考场仿佛变成了修罗场,有的人“活”着走出来,涅槃重生,野鸡变凤凰。有的人“死”在里面,从此大浪淘沙,名落孙山。 回头想想,其实高考并没有这么可怕,是因为我们把它想的太可怕,它才可怕! 两天的考试终于结束,在我放下笔的那个瞬间,我的脑海里是空白的。 我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静静聆听外面的鸟叫声。 这一刻,我才有种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毫不夸张的说,这一个月的地狱式复习,都把我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我仿佛很长时间没有听见鸟叫,很长时间没有闻到花香。 原本以为,在高考结束以后,我会激动,会疯狂,会感觉无比的轻松。 然而,这些想象中的感觉全都没有出现,我很平静,心里竟然没有一丝波澜。 我走出考场,听见有人在欢呼,而有人却在哭泣。 无论欢笑声,哭泣声,都与我无关,每个人的人生都在这一刻,悄无声息的发生了改变,只是很多人当时没有察觉而已。 我走出考场,刚买了一个雪糕,就看见胖子走了出来,他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一出校门,就把香烟点上。 我又买了一个雪糕递给胖子,我说这里这么多人,你能不能注意点形象,赶紧把烟丢了吧。 胖子不仅没有丢掉烟,反而还很老练的吐了个烟圈,笑嘻嘻的说:“这么多人又怎么样?我现在毕业了,就算是校长站在这里,他也管不着我对不对?我现在再也不用伪装自己了,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哈哈哈!” 我叹了口气,胖子说的很有道理,我无法辩驳。 胖子咬了一口雪糕,问我考试发挥的怎么样。 我点点头,说还算正常,然后我又问胖子发挥的怎么样。 胖子拍了拍胸口:“妥妥的!就二百分上下,跟平时没有太大差别!手气好一点,就二百多,手气差一点,二百不到。不过你也知道,分数对于我也没什么所谓,我只是完成一个任务而已!” 胖子说的很轻松,我听了就很乐,妈的,我们考个本科都要五百分上下,你才考个二百分,还得看手气,这种分数成绩,也就只有去读“社大(全称:社会大学)”的命了。 我和胖子拎着书包往回走,胖子嫌累,直接把书包都丢掉了,非常洒脱的甩了甩头发。 我问胖子不读书准备做什么,胖子弹飞烟头,吐了个烟圈说:“还不知道呢,等我好好玩玩再说吧!读了十多年的书,累死老子了!” 我俩正说着话,就听马路中央传来刺耳的刹车声,随之而来还有砰的一声响。 回头一看,就看见马路中央停着一辆公交车,公交车前面趴着一个女孩,身上还穿着校服。 公交车的车头凹下去一大块,那个女孩显然是被撞上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脑袋还在往外冒血。 四周的群众很快就围拢上去,公交车司机走下来,一脸懵逼,不停的比划着解释:“是她自己冲上来的……你们要为我作证啊……是她自己冲上来的……” 一个中年妇女应该是女孩的母亲,哭哭啼啼的冲进人群,抱着昏迷不醒的女孩就开始哭,一边哭一边说:“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这么傻呀……” 听这母亲的口吻,这个女孩好像还真是自己故意撞向公交车的。 我和胖子都很不解,女孩正值青春年华,人生才刚刚开始,什么事情想不通,非要跑去自杀呢? 很多人自杀都是不考虑后果的,而且是极端自私的,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你自杀倒是解脱了,但是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他们怎么办呢?他们将永远的活在悲痛的阴影中。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急救人员抬着担架,把女孩送上救护车,然后拉着长笛飞驰而去。 围观人群还没有散去,地上的血迹也没有干涸,公交车司机一脸郁闷的站在那里,配合交警的调查。 我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说,女孩是因为高考失利,所以才选择自杀轻生的。 我的心莫名的颤抖了一下,这也太极端了吧,高考失利并不代表人生失败,高考只是人生新的起点,为什么要把高考当成人生的最后一站呢? 可怕! 第二百八十三章 开眼界 考试结束以后,我们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市区找了龙少爷。 读书对龙少爷这样的人来说,也是一种煎熬。 用他的话来说,学校就是一座监狱,高考结束,他终于可以出狱了。 像龙少爷这样的家庭条件,他读不读书都无所谓,反正他都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龙少爷就算再不争气,生活也比普通人富足,那份家业也足够他挥霍一辈子。 龙少爷左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右手搭在胖子肩膀上,豪气的说:“走,今儿个我带你们开开眼界,领略一下市区夜生活的风采!” 胖子嘿嘿笑着问龙少爷:“有妹子吗?” 龙少爷说:“当然有!要不然我们去玩什么呢?” 龙少爷请我们去吃了一顿火锅,酒足饭饱以后,带我们走进一家ktv。 龙少爷是这里的老熟人了,老板看了他,都要眉开眼笑的叫一声“龙少爷”,想必高中三年,龙少爷没少在这里花钱,老板都像供财神一样的供着他。 走进包房,龙少爷让老板直接提了三打啤酒,还点了许多果盘和小吃。 龙少爷指着桌上的啤酒对我和胖子说:“哥几个,一人一打,今晚喝不完不准走!” 我叹了口气,晚饭都还在肚子里没有消化呢,又要喝这么多。 我和胖子从来没有进入过这种娱乐场所,看着五颜六色的灯光感觉很新奇,这儿摸摸,那儿瞧瞧,就跟两个土包子一样。 胖子小心翼翼的问龙少爷:“这里消费一晚上,得花不少钱吧?” 龙少爷摆摆手,很潇洒的说:“嗨,不贵,唱素歌也就一两百块,要是唱荤的,那就几百上千不等。放心玩,今晚我请客,哥几个开心就好!”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虽然我们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但以前也经常听龙少爷摆龙门阵,所以心里也知道所谓的素歌和荤歌是什么意思。 胖子贼兮兮的问龙少爷:“那咱们……是唱素歌还是荤歌呢?” 龙少爷说:“说了今晚带你们开眼界的,高考都结束了,现在是我们的天下,当然应该好好放松一下喽!” 说着,龙少爷拍了拍手,对老板大咧咧的说道:“安排几个妹子进来,漂亮点的,年轻一点的,最主要是放得开,一定把我这两个兄弟陪高兴!” 龙少爷一副花丛老手的样子,哪里像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 我这人还是有些保守,虽然心里觉得很刺激,但我还是觉得这种事情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就跟龙少爷说:“要不然我唱素歌,你们唱荤歌好了!” 龙少爷说:“那怎么行?三兄弟一起出来,那就一起玩,你一个人在旁边唱素歌,搞得跟我们虐待你似的,多惨呀!人我已经叫了,不玩也得玩啊!” 胖子这厮早已兴奋的冲昏了头脑,他说:“杨程,龙少爷够义气,都把话讲到这个份上了,再拒绝我们就不太够兄弟了!” “三位爷,小姐姐来喽!” 老板走进来,后面跟着十多个年轻妹子。 我和胖子什么时候见过这种阵仗,一张脸涨得通红,小心肝噗通噗通乱跳,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龙少爷手里夹着香烟,翘着二郎腿,带有侵略性的目光,放肆的在这些年轻妹子身上扫来扫去。 我看了一眼这些妹子,年纪确实不大,十六七岁占大多数。 她们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服装,露出还不太成熟的身体,戴着耳环,项链,扑灵扑灵的闪,晃得我们眼花缭乱。 我微微泛起一丝无奈和心酸,花季雨季的年龄,本该在校园里面读书学习,追逐梦想,然而这些女孩却站在这里,像菜市场的蔬菜一样,任人挑选。 她们当中,有的确实是被生活所迫,有的是为了好玩刺激,还有的是好恶逸劳,贪图享受,想挣快钱。 包房里光线暗淡,霓虹灯下都是美女,让人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龙少爷悠悠吐着烟圈,冲胖子扬了扬下巴,让胖子先选。 胖子擦了擦流出嘴角的哈喇子,也不客气,就像饿狼一样扑了上去,选了个穿着最暴露的妹子。 龙少爷又让我选,我低着头,很不好意思。 龙少爷笑了笑:“我这兄弟有些害羞,来个开放的妹子!” 一个模样乖巧,留着短发的女孩主动走了出来,龙少爷说:“好吧,就是你!” 女孩说了声谢谢,走到我身边坐下,我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 我抬起头,打量了一下这个女孩,女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不暴露,也没有太多的社会气息,反而像一个文静的女学生,跟其他女孩比较起来,她显得很淳朴,我对她不由得多了一份好感。 龙少爷点了个身材傲人的妹子,笑嘻嘻的把妹子拉过来坐在怀里。 我看了一眼胖子,发现胖子躲在角落里,咸猪手在那个女孩身上肆意的揩油。 龙少爷直接把桌上的所有啤酒全部打开,然后举起啤酒瓶,高兴的说:“来,哥几个,读书生涯终于结束了,从现在开始,庆祝咱们重获新生!” 我们三个也不太会唱歌,龙少爷抱着话筒鬼哭狼嚎了两首,身边的妹子还昧心的夸赞龙少爷唱得好,很有巨星风范。龙少爷很高兴,阔绰的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塞进妹子的内衣里面。 女孩们主要负责唱歌,偶尔过来陪我们喝两杯,胖子虽然第一次来这种地方,那感觉回到家一样亲切,很快就放飞了自我,在妹子的尖叫声中,脱掉上衣,开始跳起了霹雳舞。 相对而言,我和身边的白裙女孩,则显得斯文许多,我俩安静的坐在旁边,跟他们好像有点格格不入。 女孩很安静,只是偶尔敬我一杯酒。 我也不知道怎么和她玩耍,也说不出那些猥琐下流的话调戏她。 女孩看我坐在那里实在是没有话题,为了缓解我的尴尬,她主动找我聊天:“高考怎么样?还顺利吧?” 第二百八十四章 小百合 我没想到白裙女孩会突然和我聊起关于高考的话题,通常来说,在这种地方工作的女孩,都不会跟学习扯上关系。 所以白裙女孩此话一出口,反倒让我又对她多了些许好感。 我心里的紧张感也消散了许多,于是我便顺着这个话题,跟她聊了下去。 聊着聊着,我发现跟她还挺投缘的,这个女孩并不像其他女孩一样,浑身上下都是风尘味,说的都是下流话题。相反,这个女孩还挺有学识的,不仅能够和我聊历史,谈政治,偶尔还能和我扯一扯文学。 我很惊讶,这个女孩如果在学校里读书的话,应该是个成绩不错的好学生,但她为什么会来从事这种工作? 在这种地方,这个女孩绝对是个另类,我从来没想到,在这种地方工作的女孩子,竟然会这么有学识。 我不由得对这个女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们继续深入聊了下去。 女孩告诉我,她叫百合,今年才十六岁,因为年纪小,所以这里的人好多都叫她小百合。 齐耳的短发,纯白色的连衣裙,人如其名,真像一朵百合,在黑暗中静静绽放。 聊着聊着,话题渐渐变得伤感起来,原来小百合是迫于生计,才来这种地方工作的。 小百合从小没有母亲,只有一个父亲常年在外面打工,家庭生活很困难。 小百合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没有办法,年幼的她便是家里的顶梁柱,又当姐姐又当爹妈,一边要读书,一边还要照顾弟弟妹妹。 生活的艰辛并没有打倒小百合,在如此残酷的生活条件下,小百合依然勤奋好学,因为她深知,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 然而,就在半年前,老天爷又无情的夺走了小百合父亲的生命,父亲很辛苦的工作,积劳成疾,没钱医治,最终撒手人寰。 以前父亲在世的时候,每个月还能寄回一点微薄的生活费,供他们吃饭和读书。 但是父亲这一走,他们连唯一的经济来源都失去了,没有书读,没有饭吃,年幼的弟弟妹妹饿得哇哇大哭。 无奈之下,小百合只好流着眼泪,放弃了校园生活,早早的进入社会,承担起抚养弟弟妹妹的重任。 然而,小百合也才十六岁,她都还是个孩子,哪里能找到什么工作? 她在城里找了很久的工作都没有找到,甚至去工地上搬砖也没人要她,嫌她是个小女孩没有力气。 家里已经穷的快揭不开锅了,再不找到工作,弟弟妹妹都会饿死。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恰逢ktv招人,小百合走进了ktv,被迫接受了这份工作。 我听得满满都是心酸,小百合其实只是很多农村孩子的一个缩影,有时候老天爷就是这样残酷,命运就是这样无情。 用小百合的话说,她是被生活一步步逼到这一步的。 我很惋惜的说:“其实以你的学识和才华,完全可以离开这里的!” 小百合叹了口气:“离开?去哪里?弟弟妹妹还在上学,我不能失去工作,我没有工作,他们就得饿死!” 我无奈的点了点头,小百合说的也是事实,整个家都靠她瘦弱的肩膀撑着,她不能没有工作。 小百合幽幽说道:“其实,我做梦都想有一天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我听了以后就很触动,看看正在跟胖子拼酒的龙少爷,再看看小百合,家庭背景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命运的不同。 在龙少爷的眼里,学校就是监狱,是地狱,他迫切的想要逃离,哪怕在外面纸醉金迷,他也不想多看一本书,多记一个单词。 然而对于小百合来说,学校却是天堂,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地方,只有进了天堂,才会书写更精彩的人生。 两个人的不同境遇和想法,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一句话:“生活和婚姻都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我鼓励小百合说:“可以的,以你的才华,学校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地方。好好读书,读书才能改变命运!” 小百合望了一眼天花板上闪烁的霓虹灯,这一刻,她的模样让人感到无比怜爱。 她说:“我想回去读书,可是……我连学费都没有……” 我听了这话,心口就堵得慌。 龙少爷在ktv花天酒地,一晚上就是几百上千块,然而小百合想读书,却连学费都没有。 小百合突然对我说:“程哥,你有钱吗?能不能借我一点,让我把学费凑齐?等我读了书,一定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小百合紧紧拉着我的手,可怜巴巴的望着我,眼神充满期望。 小百合的眼神让我无法拒绝她的请求,我这个人心地本来就商量,听闻小百合的悲惨人生以后,心里确实想要帮她一把。 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我却真的想要帮助她。 我摸了摸衣兜,兜里还有两百块,我把钱摸出来,塞在她手里。 我说我也是一个穷学生,没有什么钱,兜里还有两百块,全部给你吧。 小百合听了就很感动,一个劲的说以后要报答我。 我说只要你好好读书,报不报答我其实并不重要。 我们一直玩到半夜,才从ktv里面走出来,小百合和我拥抱了一下,贴着我的耳朵说了声谢谢,然后消失在黑暗中。 龙少爷就问我:“喏,你俩一晚上聊的挺投缘的,都聊了些什么呀?老实说,你对那妞有没有想法?有想法的话,我帮你去跟老板说一声!” 我挠了挠脑袋,略显羞涩的说:“没聊什么,就聊了聊她家里的事情!” 龙少爷和胖子一人拉着一个女孩,带上我这个电灯泡,一起去街口的烧烤摊吃烧烤。 我们一边吃烧烤,就一边聊到小百合的事情,我就把小百合的人生遭遇讲了一遍。 讲完之后,龙少爷就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就像看傻子一样:“卧槽,不是吧程哥?你脑子进水啦?居然还真给了她两百块?” 第二百八十五章 花钱买教训 我原本以为,我资助小百合两百块学费,是一件很善良的事情,没想到却招来龙少爷和胖子的无情嘲笑,就连他们带出来的两个妹子,也在旁边捂着嘴笑,她们看我的眼神,不仅像在看一个土包子,还像在看一个傻狍子。 龙少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说:“程哥,你该不会对那小妞动情了吧?” 我摇摇头,郁闷的喝了口酒,我说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她可怜而已,没有其他想法。 旁边那两个妹子立即对我说:“小哥哥,我们也很可怜,要不你也给我们一人发两百块吧?” 龙少爷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程哥,无论你在哪里,你一定要谨记一句话,欢场无真爱。这些地方工作的女人,见过的男人比你吃过的盐都还要多,她今天在你面前撒娇,明天就在别的男人面前撒娇。她今天在你面前楚楚可怜,明天就在别的男人面前楚楚可怜。这些女人的眼里,就只有一个字,钱!其他都是虚的,你不要太当真了,玩玩而已,开心就好!” 龙少爷也不在乎那两个妹子就坐在旁边,直截了当就把这种话说了出来。 说完以后,龙少爷还大咧咧的问那两个妹子:“我说的对不对?” 两个妹子估计心里早已把龙少爷骂死了,但表面还是挂着谄媚的笑,讨好般的对龙少爷说:“对!龙少爷说的非常对!” 龙少爷被这两个女人哄得很开心,又抽出两百块,一人塞了一百块:“今晚陪哥几个玩高兴,钱嘛,少不了你们的!” 两个女人收起钱,笑呵呵的连连点头,风尘味十足。 我皱起眉头,面前的这两个女人,跟小百合身上的那种气质完全没法比,她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所以我觉得,小百合不会骗我,她说的应该是真话。 胖子给我倒上一杯酒:“来,程哥,别郁闷了,花钱买教训嘛,第一次被骗很正常,以后就不会了。如果你真觉得亏了,或者是对那个小贱人念念不忘,就让龙少爷把她叫回来,你今晚就把她给办了,也不枉费花了两百块!” 胖子一口一个“小贱人”,让我听了很不舒服。 我端起酒杯喝了口酒,对胖子说:“滚蛋!我是那样龌龊的人吗?” 龙少爷正色道:“胖子说的没错,程哥,你一句话,我立刻把她叫回来,钱可以不还,但今晚必须陪你好好乐呵乐呵,要不然明天就让她滚蛋,我跟老板很熟的,要不要我跟老板说一说?” “算了算了,喝酒吧喝酒,就算被骗,也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俩甭跟着瞎操心!”我摆摆手,不想跟他们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也许我是单纯,是天真,但是我看人不会走眼,我相信小百合,毕竟她的文化学识不可能是装出来的。我也不想她丢掉工作,因为她的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等着吃饭,我不能断人口粮。 两百块钱,我要是真被小百合骗了,我也损失不了什么,大不了买个经验教训。但如果这两百块钱,真的能够帮到小百合,那也是积功德的一件好事。 那两个女人还在继续谈论小百合,听她们的口气,跟小百合好像很不对付,一直都在喋喋不休的抱怨,指责小百合的种种不是。 左边那个女人说:“那个小贱人,也不是第一次玩这种手段了,最喜欢编造可怜的身世来骗客人的钱,简直是败坏我们的规矩!” 右边那个女人附和道:“可不是嘛,明明贱的要命,还把自己包装成一朵清纯的百合花,太虚伪了,看着就想吐,每次上班她比谁都积极,还他妈装纯呢!” 左边那个女人又道:“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是她的本事,她这一套,偏偏就能骗到不少客人!” 右边那个女人道:“是啊,像你我这种,又不会装的,没办法跟她比!” 两人叽里咕噜说了半天,龙少爷敲了敲桌子,让她们住嘴。 龙少爷说:“你两个不懂事么?一直在程哥面前谈论什么呢?从现在开始,谁他妈再提一句小百合,谁就吹瓶子啊!” 这顿酒一直喝到半夜,龙少爷订了三间房,我独自睡一间,他和胖子各自拉着一个妹子睡觉去了。 因为半夜不好住宿,这个旅馆条件也一般,不是特别隔音。 龙少爷在我左边,胖子在我右边,我的房间被两人夹在中间,一晚上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搞得我头晕脑胀,完全没有睡着。 总得来说,高考结束的这一晚,我们还是玩的相当开心,也相当疯狂。 小百合这件事情,不过是一个小插曲,过了今夜,很快就忘记了。 第二天睡到中午要退房才起来,龙少爷和胖子的酒都还没有醒,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偏偏倒倒。 我们走出旅馆,饥肠辘辘,准备去对街吃碗米粉。 龙少爷晕乎乎走到路中央,差点被一辆路过的汽车给撞了,幸好我眼疾手快,一把将龙少爷拉了回来。 那个司机探出脑袋,骂龙少爷不长眼睛,是不是想找死。 龙少爷是个暴脾气,从路边捡了块砖头,就跟着那个司机追,吓得那个司机一踩油门跑掉了。 来到米粉店,一人点了碗米粉,龙少爷依然气呼呼的。 我想起昨天在考场门口发生的车祸,还心有余悸。 我就跟龙少爷说起昨天车祸的事情,本意是提醒龙少爷注意安全。 龙少爷喝了口汤:“嗨,那个女的是我们学校的,同校不同班,在我隔壁班,在学校的时候就觉得她脑子不正常,疯疯癫癫的!” “为什么脑子不正常?!”我疑惑的问。 龙少爷说:“听人说那个女生从小没有爸爸,单亲家庭长大,她妈很辛苦,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逼着她一定要出人头地,所以那女生从小的学习压力就很大,每学期必须考第一名,考第二名回家都要挨骂。天长日久,在她妈的高压逼迫下,女生的脑子就开始出现了问题,读书读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她在我们学校,是出了名的‘神经病’!” 我听了心里就堵得慌,昨天高考,女生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肯定没有发挥好,所以考试结束以后,选择了轻生,这是活生生被学习给逼疯了呀! 我问龙少爷知不知道那个女生的情况怎么样了,龙少爷呼啦啦吃着米粉,满不在乎的说:“听说头部受了重伤,很可能变成植物人!她本来脑子就有问题,这一撞,肯定更有问题喽。哎,那个司机才是倒了八辈子霉喽,摊上这么个事儿……” 第二百八十六章 同学会 我和胖子回到红旗村,老妈问我高考的事情,我说发挥还算正常,考个本科应该还是没太大问题。 老妈就很高兴,说等录取通知书下来,一定要阔阔气气的摆几桌,把乡里乡亲的人都喊来,好好庆祝一下,让他们看看我有多出息。 我笑着说:“不用了吧,考个大学都要摆酒,感觉在炫耀什么似的。而且又不是清华北大,不要搞得这么夸张,免得招人妒恨!” 老妈说:“不行,我说要办就得办,这事儿你不用操心,好好等着通知书吧!” 高考结束,我也不用再担心学习的问题,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琢磨着今天该去哪里玩。 玩耍成了我现在最头疼的一件事情,好多时候都跟胖子混在一起。 那时候,胖子家里已经买了vcd了,村口也有那种租碟子的音像店。 胖子那个不要脸的,经常跑去音像店租碟子看,一来二去就跟老板混熟了,隔三差五就从老板那里弄一点“恐怖片”回来,就是那种不穿衣服的恐怖片,然后叫我去他家里,还把窗帘拉得死死的,感觉就像在做什么神秘的事情。 我去过两次以后就不敢再去了,因为每次看见胖子流着口水,色眯眯的样子我这心里就打鼓,生怕哪天胖子让我唱响后庭花。 当然,除了和胖子鬼混以外,剩下的时间,我都在修炼《三清布衣符咒》,努力提升自己。 高考那段时间,为了冲刺高考,我也没有时间修炼。 现在高考结束了,大把的空闲时间,我当然要抓住机会,把之前落下的东西全都补回来。 这天中午,吃了午饭以后,我开始修炼。 胖子又跑来找我,让我陪他一起看恐怖片。 我让他滚蛋,不要来骚扰我,我正在修炼呢,不要用这种低级趣味的东西,摧残了我的身体和心灵。 胖子就把光碟摸出来让我看,他一本正经的说:“这次是真正的恐怖片,你看嘛,小鬼子拍的《午夜凶铃》,据说恐怖的很,在电影院都吓死过人。我一个人不敢看,知道你胆子肥,要不你陪我吧?” 胖子可怜巴巴的望着我,《午夜凶铃》我也听说过,被传得神乎其神,什么史上最吓人的恐怖片,能把人活活吓死,这也让我忍不住有些好奇。 我亲身经历的恐怖事情多的去了,区区一部恐怖片还能吓到我? 在胖子的连哄带骗之下,我又跟着去了他家里。 胖子为了讨好我,还买回来花生啤酒,我们边吃边看。 谁知道,这部电影的前面又臭又长,无聊的要死,我和胖子看的直犯困。 两瓶啤酒下肚,胖子毫不犹豫的更换了碟片,放进了不穿衣服的恐怖片,我俩立马睡意全无,一边喝酒,一边品头论足。 就在我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胖子以为是他老爸提前回来了,登时吓得半死,一个箭步冲过去,连光碟都来不及退出来,直接关掉了vcd。 要是他老爸回家,发现我和胖子两个大男人,大白天在家里看恐怖片,他爸会有什么反应?是狠狠训斥我们一顿呢?还是喝着啤酒,和我们一起看呢? 胖子打开门,发现门口站的并不是他老爸,而是一个很久没有见到的老同学。 这个老同学我也认识,叫郑宏,和我们是小学同学,当年他还是班长,一直当了六年,成绩不错,能力也很强,深受老师喜爱,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他当了六年班长。 不过自从上初中以后,那一帮小孩子也全都散了,有去市里读书的,有去县城读书的,也有去镇上读书的,还有辍学在家务农的,或者小小年纪就跟着父母出去打工摆摊的,各奔东西,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不同人生。 我们也是很多年没有见到郑宏了,偶尔有他的消息,听说他的成绩无论是初中还是高中,都很出类拔萃,是个清华北大的好苗子。 小时候的郑宏还是黑黑瘦瘦的,几年不见,现在已经长得高高大大,就连皮肤都变白了。 胖子搓了搓手:“哟,老班长呀,什么风把你给吹到这里来啦?” 郑宏笑着跟胖子打了声招呼,然后看见我在胖子家里:“杨程也在这里呀,正好,我还准备先来胖子家,然后再去找你的!” 我听郑宏这么说,就问他:“老班长,你这是……有事吗?” 胖子把郑宏迎进屋里,随手递给郑宏一罐啤酒。 郑宏摆摆手,婉拒道:“不好意思,我不喝酒的!” 胖子拍了拍脑门:“呀,忘记了,你是高材生,不能被酒精伤了脑子!” 郑宏尴尬的笑了笑:“胖子你说话还是这么幽默,我都不知道你是在损我,还是在夸我!” 胖子给郑宏重新倒上一杯凉白开,郑宏说了声谢谢。 外面天很热,郑宏把凉白开一饮而尽,这才对我们说明了来意。 原来呀,郑宏高中毕业,马上要去英国留学了,而且还是直接保送过去的,不仅不掏学费,还挣奖学金呢,可见郑宏的成绩比传说中的还要优秀。也许,这就是郑宏的天赋吧,每个人的天赋不一样,有些人天生就是学习的材料,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 这要是去了英国,十年半载也就回不来了,说不定以后在那边生根发芽。所以,在临走之前,郑宏寻思着把当年的小学同学召集起来,开一个同学会。 从小学毕业到现在,大家也是六年没有见面了,一转眼当年的小朋友,全都是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也是时候聚一聚了,大家聊聊天,彼此看看最近几年的变化。 胖子本来每天在家里就闲得无聊,现在听郑宏要组织同学会,立马举双手赞成:“好啊好啊,我正闲的蛋疼呢,这个活动好,老班长,我坚决拥护你!” 郑宏点点头,就问我怎么样。 我说没问题啊,现在高考结束,大家都面临着真正的各奔东西,也许这就是这辈子最后一次相聚了,相互联系一下也是挺好的。 第二百八十七章 同窗友谊 得到我和胖子的肯定答复,郑宏很高兴。 胖子留郑宏在家里吃晚饭,郑宏婉拒说不用了,他还要陆续去通知其他同学。 临走的时候,郑宏再三叮嘱我和胖子,一定要记牢时间,准时参加同学会,我和胖子连连点头,让郑宏放心,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们肯定忘不了。 郑宏走了以后,胖子显得很兴奋,翻箱倒柜找了几件上档次的衣服出来,不停的问我: “这件怎么样?” “这套衣服穿着合身吗?” “哎,这双鞋子搭不搭?” 我骂胖子,我说不就参加一个同学会吗?你搞得这么激动庄重的做什么,要去相亲吗? 胖子嘿嘿笑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同学会同学会,搞垮一对是一对!不打扮帅一点,怎么勾引班上的女同学?” 我翻了翻白眼,我说干你大爷的,人家参加同学会都是为了叙旧,你个王八蛋参加同学会,竟然是为了满足你的下流欲望。 胖子压根就没有在乎我骂他,一个人笑呵呵的自言自语:“嘿嘿,也不知道吕洁那小娘们现在变成什么样了?还有王丽萍,哟,我的初恋,说不定还能再续前缘呢,嘻嘻!” 我皱起眉头,忍不住捏扁手中的啤酒罐,朝着胖子扔了过去。 我说:“你能不能要点脸?王丽萍什么时候变成你的初恋了?你们都没开始过,还再续前缘呢!我记得那时候你是单相思吧,你喜欢王丽萍,但是王丽萍从来都不喜欢你!” 胖子吸了吸鼻子:“在我懵懂的小学时代,我一直暗恋王丽萍,在我的心目中,王丽萍就是我的初恋。再说了,那个时候她不喜欢我,不代表现在不喜欢我。你看看现在的我,成熟又帅气,王丽萍如果错过我,那肯定是她的损失!” 我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说:“兄弟,你喝口冻啤酒好好冷静一下,成熟帅气这样的形容词,真的跟你完全不沾边!” “滚!你就是嫉妒!赤果果的嫉妒!”胖子骂我。 我说:“你不是有个小女友吗,怎么还在外面拈花惹草?” 胖子很认真的说:“我他妈都高中毕业离开学校了,还能继续跟她谈下去吗?再说了,哪个男人会嫌身边的女人多呢?多多益善不是吗?” 我翻了翻鼻孔,冷哼道:“别说当兄弟的没有提醒你,色字头上一把刀啊,你个王八蛋小心遭报应!”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开同学会的日子。 按照流程,我们先去当年的小学集合报到。 郑宏确实很有能力,全班差不多有六十个同学,这次的同学会竟然来了整整五十个,而且还把当年的班主任老师请来了。 老同学相见,大家还是挺高兴的,毕竟同窗友谊,是一辈子都割舍不下的。 哪怕是小时候发生过矛盾的人,今天也是一笑泯恩仇。 班上的气氛十分和谐愉快,我们各自坐在当年的座位上,心潮起伏。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从外面照进来,落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 记得小时候,我就坐在这个位置,老师在上课,我就望着窗外出神,那时候的我就在想,等我长大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现在等到真正长大了,却蓦然发现,如今等我,好像并不是小时候想象的那个样子。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情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轨迹。 我们就像站在月台上,分别搭乘不同的火车,然后开往各个不同的地方。 我的同桌是个小女生,但是今天没有来,听说跟着父母去了很远的地方打工,暂时没法回来。 小女生家庭情况很不好,父母常年在外面打工,跟着年迈患病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除了读书以外,她还要做家务,照顾患病的爷爷奶奶,过得很辛苦。夏天的时候,她被烈日晒得又黑又瘦。冬天的时候,她的双手就会长冻疮,流血开裂,连握笔都很困难,很吓人。 我记得她的学习很刻苦,成绩也名列前茅,但是因为家庭因素,上到中学就辍学了,跟着父母外出打工,从此走向了另外一个人生。 看着身旁空荡荡的座位,我的心里略微有点小小的遗憾和失落。 我们就像小时候读书一样,班主任在讲台上点名报到,上课铃声响起,我们全体起立,给老师敬礼,然后老师还正经八百给我们上了一堂课,整堂课非常的开心轻松,笑声不断。 其实小学那会儿,我还觉得班主任挺讨厌的,什么都要管,比我妈还要啰嗦。 但是现在再看见她,却感觉非常的亲切。 她的双鬓也添了些许白发,身材也发福臃肿,再也不是当年那个雷厉风行的女人。 午饭就在学校操场,请乡厨摆了好几桌丰盛的宴席,同学们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男同学坐在一起拼酒,都是少年热血,谁也不服谁。 女同学也像小时候一样,一扎一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今天的胖子穿得非常庄重,跟平时判若两人。 不过以胖子自身的气场,很不适合这种正经打扮,所以今天的胖子看上去,反而有些不伦不类,让人忍俊不禁。 我没有胖子那么多小九九,心里真的是冲着老同学的情谊来的,所以我的穿着打扮就很随意,短裤衩,干净的t恤衫。 吃饭的时候,我和胖子自然是坐在一起的。 胖子悄悄问我:“哎,你看我今天的打扮帅不帅?是不是很成熟?” 我又不想打击他的自信心,只好含糊着点头:“嗯,帅,相当帅!而且相当成熟!” 胖子搓了搓手,兴奋的说:“看见王丽萍了吗?小时候就漂亮,现在更漂亮啦。真的,我看见她,就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我……我整个身体仿佛都要燃烧了!我决定了,待会儿我就去敬酒,顺便向她告白!” 我说:“胖子,好好控制一下你的荷尔蒙吧,这么多同学在这里,你要是告白失败,那多丢面子呀?” 第二百八十八章 尴尬 有句话叫做: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而我现在只想说,我无法阻止一个荷尔蒙爆炸的人! 两杯小酒下肚,胖子的胆子更大了,直接提着一瓶啤酒,大咧咧走到一桌女生面前。 大家原本以为胖子跟其他男生一样,都是过来正常敬酒的。 谁知道胖子目光炯炯的看着王丽萍,其他女生一眼都没看,径直走到王丽萍面前。 此时仿佛出现了背景音乐:“我说我的眼里只有你……只有你让我无法忘记……” 王丽萍确实挺漂亮的,从小就很漂亮,绝对的班花,而且成绩也很好,家庭条件也不错,几乎是集所有优点于一身,是个相当完美的女神。 王丽萍的父母都在城里做生意,读完小学以后,父母就把她接到了城里生活,据说别人的高考,报考的都是艺术学院,要去首都念表演系,以后出来就是大明星了。 王丽萍天生丽质,小时候在咱们农村,人家的气质就与众不同,一点都不像乡村里的毛丫头。这几年在城市里生活,无论是衣着打扮,都非常的新潮洋气。她跟其他女生坐在一起,真是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毫无疑问,今天的王丽萍也是众男生重点的讨论对象。 不过也许是王丽萍实在太过优秀,所以大多数男生都只是嘴上逞能,根本就不敢痴心妄想。 偏偏胖子不死心,想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运气好,能吃到鲜美的螃蟹肉,但如果运气不好,就会被螃蟹扎破嘴。 胖子信心满满的走到王丽萍面前,十分肉麻的喊了一句:“小萍萍!” 王丽萍蹙起眉头,疑惑的看着胖子:“你是……” 很明显,王丽萍居然没有把胖子认出来,难道是胖子真的长帅了的缘故吗?显然不是,只能说明,从小到大,王丽萍都没有关注过胖子这个人,胖子在她心目中,根本毫无存在感。 胖子有些尴尬,硬着头皮说:“呃,那个……那个……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胖子呀!” “胖子?哪个胖子?对不起,我实在是没有印象!”王丽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句很有礼貌的话,但是却相当打胖子的脸。 胖子表情尴尬的站在那里,周围的人都用一种戏谑的眼神看着他,都在等着他出糗呢! 胖子嗫嚅着说:“小学时候,我……我坐在你后面一排的再后面一排……” 王丽萍哦了一声,胖子面上一喜,连忙问:“记起来了吗?” 王丽萍摇了摇头:“实在抱歉,我真没有印象!不过,谢谢你还记得我!” 胖子脸上的笑容十分僵硬:“呵呵……没关系……不用谢……” “对了,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王丽萍水汪汪的眼睛盯着胖子。 胖子的脸上火辣辣的,半晌,竟然硬生生憋出一句:“其实吧……我是过来给大家表演吹瓶子的……” 我一口老酒卡在喉咙里面,差点没笑死。 胖子的反应还真是敏捷啊,为了缓解尴尬,他真的在那里表演吹瓶子,脖子一仰,张开嘴,咕咚咚一口气把整瓶啤酒倒了下去。 周围的同学都在为他鼓掌欢呼:“吹瓶子!吹瓶子!加油!再来一瓶!” 在同学们的加油助威之下,胖子一口气吹了三瓶啤酒,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一脸郁闷的走回来。 “酒量不错!”我很认真的说。 胖子白了我一眼:“少来,想笑就笑吧!” “可以吗?”我问。 胖子气呼呼的说:“随便你!” “哈哈哈……哈哈哈……”我也不客气,直接笑出了猪声。 胖子伸手就来掐我的脖子:“你大爷的,真不够兄弟,居然耻笑我!耻笑我!我他妈掐死你!” 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说:“看你刚才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我还以为你马到功成呢,谁知道……人家根本不认识你……她都不知道班上居然还有你这样一号人……” 胖子捂着脸,唉声叹气:“能不能别说了?我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我拍着胖子的肩膀,安慰他说:“没事!这个世界,总会有人欣赏你!” 话音刚落,一个满脸麻子的小胖妹端着酒杯走过来。 这个小胖妹从小就很滑稽,因为长得不好看,所以经常被同学嘲笑欺负,但是她一直不屈不挠,活得非常自信,硬生生把自己活出了女神(经病)的风采。 小胖妹直接走到胖子面前,端起酒杯,连干三杯。 胖子吓得一激灵:“你这是干啥?” 小胖妹含情脉脉的看着胖子:“胖哥,你刚才吹瓶子的样子好帅哟,好有男人味,完全是我心中大英雄的样子,我很嘿呼(喜欢)你哦,想跟你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你觉得怎么样?” 小胖妹一边对着胖子深情告白,一边扭动屁股,在胖子身上蹭来蹭去。 胖子被小胖妹的告白吓坏了,急中生智,一把抓起我的手,义正言辞的对小胖妹说:“同学,实在对不起,我已经心有所属了!” 小胖妹一脸讶异的看着胖子,又看了看我:“他……是男人呀……你们都是男人呀……” 胖子很诚恳的点点头:“是的,因为我是同性恋!” 小胖妹皱起眉头,露出嫌弃的表情,直接将杯中啤酒泼在胖子脸上,摔杯走人:“妈的,死变态,浪费老娘感情!” 我赶紧甩开胖子的手,用啤酒冲洗了一下:“你个死胖子,别拉我下水啊,别人还以为我也是同性恋,跟你有一腿呢! 胖子说:“谁他妈叫你嘴巴有毒,说什么总会有人欣赏我,你说她那副款式,还大英雄,还风花雪月,咦!你喜不喜欢?你喜欢我把她让给你怎么样?” 我赶紧摆摆手:“吃不下,油腻!你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吧!” 胖子打了个冷颤,郁闷的说:“今天诸事不利,老子以后出门得看黄历了!” 今天的同学会总体来说很开心,吃完午饭大家一起搞活动,晚上还在学校操场搞了场篝火晚会,一起做游戏,一起大合照,欢声笑语,临近午夜大家才依依不舍的散去。 第二百八十九章 大合照 同学会这天,我们都玩嗨了,喝了很多酒,散场以后的精神状态都还很亢奋,一路高歌回去的。 胖子可能是受到王丽萍的打击,好几天都没有出门。 这天我正在院子里晾晒衣服,班长郑宏找上门来,原来是专门送照片来的。 同学会那天我们拍了集体的大合照,郑宏跑到镇上加印了几十张,每个参加同学会的学生都有一张。 前面是大合照,后面还有每个同学的名字,作为班长,郑宏为了这次同学会还是费了不少心。 郑宏跟我告辞,我祝他一路顺风。 郑宏也是很客气的说,以后有机会去英国找他玩。 我笑着说好,其实也只是随口答应而已,我连省会贵阳都还没去过呢,去英国对我来说,跟天方夜谭差不多。 送走郑宏,我就拿着照片回到卧室。 天气很热,我翘着二郎腿躺在凉席上看照片,一边看一边给青青讲小时候的趣事。 比如这个同学叫什么名字,那个同学小时候又发生了什么故事,青青听得咯咯咯笑个不停。 “哎,这个女同学挺漂亮的,是你们班的班花吧?”青青指着照片说。 我笑着点点头:“对,她叫王丽萍,打小就很漂亮,胖子一直暗恋人家!” 然后我就把同学会上,胖子的尴尬事迹讲给青青听,青青笑得肚子疼,她说:“胖子这家伙,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呢!” “癞蛤蟆也有梦想嘛!”我说。 青青摇摇头,不屑的嗤之以鼻:“什么梦想?根本就是妄想!” 青青指着照片上的一个男生说:“这人是谁呀?染着一头黄发,嘴里还叼着烟,很嚣张的样子!” 我哦了一声说:“这个家伙叫周雄,从小就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混子,他爸以前是屠户,是村里出了名的周屠户。后来他爸搞养殖,办了个养猪场,挣了不少钱,据说现在还搞了个生猪加工厂,家庭条件也是不错。之前听说在读职高,经常在学校里打架惹事,职高都没读完就被开除了,现在好像在自家厂里上班,成天混着呢,我不太喜欢他,跟他没有多大的交集!” 周雄身边站着一个矮个子男生,黑黑小小的,长得也不是很突出,但是他的面部表情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同学会当天大家都很开心,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但唯独这个小男生却丧着个脸,一副家里死了人的样子,看上去很不开心,眼神中仿佛还带着一丝憎恨,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 我一时间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我的记忆力很不错的,居然都不太记得起他,看来他当年在班上,比胖子还没有存在感。 我就把照片翻过来,想要看看他的名字。 谁知道,当我把照片翻过来以后,却发现这个小男生对应的姓名位置,竟然是空白的。 这是什么情况? 班长郑宏是个很细心的人,凡事都追求完美,怎么会出现这种失误? 所有参会同学的姓名都在照片后面,却唯独少了这个小男生的名字,这个小男生要是拿到照片,心里肯定很不舒服,感觉就像在排挤他似的。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搜索这个小男生,想了老半天,我终于想起,这个小男生名叫陈伟。 陈伟的身世也有些可怜,他妈是他爸花钱买来的媳妇,生下陈伟以后,实在受不了贫穷,于是抛夫弃子跑掉了,从此杳无音讯。他爸为了找他妈,在外面到处打工,很少回来。陈伟留守在村子里,只有跟一个腿脚不便的奶奶相依为命。 因为穷,陈伟从小吃不饱穿不暖,缺乏营养,发育严重不良,所以长得又矮又小。身上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破破烂烂的,就跟叫花子一样。大冬天的,鞋子还有破洞,黑乎乎的脚趾头就露在外面,冻得通红。 可能是因为自卑,陈伟学习成绩也不太好,各种活动也不积极,沉默寡言的,非常没有存在感。老师不喜欢他,班里的一些调皮蛋也经常欺负他,尤其是周雄这种讨人厌的家伙,没事儿就把陈伟当成肉沙包,还说是帮陈伟修炼“金钟罩”。 这种事情,老师顶多批评一下周雄他们,也没人会去管陈伟内心的感受。 说到底,陈伟还是挺可怜的,难怪拍照的时候,陈伟也是这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周雄小时候经常欺负陈伟,对于陈伟来说,周雄应该是他的宿敌啊,没想到同学会大合照的时候,陈伟居然还跟周雄站在一起,挺让人意外的。 不过我怎么想都想不起,那天同学会的时候,陈伟竟然也在现场。 无论是吃饭喝酒,还是搞班级活动,我对于陈伟的印象都是一片空白,仿佛陈伟根本就没有参加过同学会。 但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我找了个相框,把照片放在相框里面,然后摆放在书桌上,以便随时都可以回忆起这帮老同学。 又过了两天,郑宏出现在我家门口,拧着眉头,隐隐有些捉急,像是找我有什么事情。 我走出去:“哟,老班长,什么风把你给吹到这里来啦?” 郑宏左顾右盼,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然后把我拉到院子后面。 我就问郑宏,是不是找我有什么事? 我说大家都是老同学,有需要帮忙的地方直说就行,不用神神秘秘的。 郑宏点点头,问我:“同学会的大合照你看了吗?” 我说:“看了呀,挺好的,我还装在相框里了呢!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事儿?照片有问题?” 我只是一句随口话,没想到郑宏却在我面前打了个冷颤,脸色一下子变得很差。 郑宏擦着脸上的冷汗说:“你说对了,照片真的有问题!” 我想起陈伟的事情,以为郑宏所说的“照片有问题”,指的是遗漏了陈伟的名字。 于是我对郑宏说:“嗨,不就漏了一个同学的名字吗?小事儿,没必要这么紧张。你那天那么忙,出了小小的差错,同学们应该会理解的!” 第二百九十章 多出一个! 郑宏看着我,半晌他才说:“我没有遗漏任何人的名字,那个人……是多出来的!” 我一时间脑子没有反应过来,反问道:“什么……什么多出来的?” 郑宏深吸一口气,脸上的肌肉都在颤抖,他说:“我们的大合照上面,多出了一个人!” 什么?! 多出了一个人?! 大白天的,朗朗乾坤,郑宏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让我都忍不住吓了一跳。 我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郑宏:“你是说……那张大合照上面……多出了一个人?” 郑宏就像鸡啄米一样不停的点头,他的声音都带着哭腔,他说:“那天同学会,我们一共是五十个人,但是在大合照上面,却出现了五十一个人,平白无故多出了一个人!” 我嘶的吸了一口凉气,不可能吧,怎么会多出一个人?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点名报到以后,共计是五十个同学参加了同学会,算上班主任老师才五十一个人。 但是在吃过午饭以后,班主任有事提前先走了,所以晚上拍大合照的时候,应该只有五十个学生。 我皱起眉头:“真的假的?你不会……数错了吧?” 郑宏说:“你怀疑我的数学水平?” 郑宏是个高材生,不可能连数数都数不清楚,他从包里摸出那张照片,让我自己数。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我伸手接过那张照片的时候,感觉照片阴冷冷的。 我左手捧着照片,右手食指在照片上缓缓移动,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数起人头:“一,二,三,四,五,六,七……” 第一遍数下来,我就愣住了,妈的,真的是五十一个人! 我又仔细数了两遍,一颗心噗通噗通乱跳,真的是五十一个人! 同学们拿到照片以后,很少有人会去数人头,所以几乎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个细节,但是郑宏却发现了这个细节,五十人的同学会,居然变成了五十一个人,多出的那个同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突然想起陈伟的背后没有名字,于是指着照片上的陈伟对郑宏说:“这个陈伟……是不是多出来的?” 郑宏咬着嘴唇,用力点点头:“对,就是他!” 我不由自主的蹙起眉头,我说:“会不会是晚上搞活动的时候,陈伟才加入的?” 郑宏说:“作为组织者,如果陈伟是后面才加入的,你认为我会不知道吗?还有,你仔细想想,在同学会当天,你的记忆中有陈伟出现过的痕迹吗?”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没有!” 前两天我拿到照片的时候,看见陈伟在照片上面,我就觉得有些奇怪,因为我搜肠刮肚,实在想不起陈伟曾出现在同学会的现场,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来过。 郑宏说:“来找你之前,我曾问过好几个同学,当时他们都站在陈伟附近,但是他们全都对陈伟没有印象,否认陈伟曾到过同学会现场!” 大白天的,我的脊背微微发冷,我沉吟着说:“你是想说,这个陈伟,就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了我们的大合照里面?” 郑宏说:“我再跟你说一件事情,这个消息也是前不久我才知道的。当时我挨家挨户去通知老同学,到了陈伟家里的时候,发现只有他奶奶卧病在床,我就向奶奶询问陈伟的去向,谁知道他奶奶竟然老泪纵横的告诉我,陈伟已经……失踪好几年了!” 啊?! 陈伟失踪几年了?! 我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连忙问郑宏,陈伟是怎么失踪的。 郑宏说:“要是知道陈伟是怎么失踪的,那还叫失踪吗?反正听他奶奶说,陈伟是在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失踪的,距离现在都六年了。刚开始家里人还以为陈伟是不是独自偷跑出去打工了,但是这六年来,陈伟他爸走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打听到关于陈伟的任何消息。他们都猜测陈伟可能是出了意外,早已经死了,所以才没有陈伟的半点消息,他们对陈伟活着都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我的太阳穴突突直跳,我说:“会不会是陈伟打工回来了?” 郑宏说:“你所想到的这些,我都想过了,我来找你之前,就去了陈伟家里,但他奶奶却告诉我,陈伟从来没有回来过。如果陈伟还活着,如果陈伟真的回来参加了同学会,那他为什么不回家看看他奶奶?” 我点点头,郑宏的分析很有道理,我想不出其他理由。 开开心心的一场同学会,居然发生了灵异事件,失踪六年的陈伟,居然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大合照里面,让这张温馨的大合照,变成了一张灵异照片!五十人的同学会,竟然变成了五十一个人,这事儿确实有些吊诡啊! 我低下头,仔细看了看照片上的陈伟,那张苍白的脸,真的像一张死人脸。 我的心里闪过一丝不祥的念头,出现在照片上的,该不会是陈伟的鬼魂吧? 郑宏拉着我的手说:“这件事情太诡异了,相信很多同学还没注意到这个细节,我也不敢公开,怕吓着大家。我听说你好像会一些门门道道的东西,所以我特意来找你,想让你帮帮忙,调查和摆平这件事情!” 郑宏的请求我无法拒绝,毕竟我也是这个班级的一份子。 如果出现在照片里的,真的是陈伟的鬼魂,那我们这个班级,可能要出事了。 面对郑宏恳求的眼神,我点点头,对郑宏说:“班长,你放心,这件事情交给我,我会调查清楚的!” 郑宏对我再三表示感谢,他很担忧的是,这次的同学会是他牵头策划举办的,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他肯定脱不了干系,而且他也会很自责的。 我安慰了郑宏好一阵子,让他先回家里等我的消息。 送走郑宏,我抬头看了一眼明晃晃的天空,太阳很大,但是我却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寒意。 失踪的陈伟,怎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在大合照里面? 难道……真的是他的鬼魂……回来了吗? 第二百九十一章 调查 回到家里,青青看我局促不安的样子,就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拿起桌上的相框,抽出那张大合照,指着照片上的陈伟,跟青青讲了有关于“多出一个”的灵异事件。 这张大合照我原本还觉得挺温馨的,但是现在,我只觉得阴森森,沉甸甸的。 青青听了就皱起眉头,她说:“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古怪,如果真是冤魂归来的话,当中必有隐情,你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我点点头,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出了门。 我循着记忆,去了陈伟家里。 跟郑宏所描述的一样,陈伟家里只有一个年事已高的奶奶,家里很穷,家徒四壁的感觉,就连那土胚房也是摇摇欲坠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有些心酸。 大白天的,屋子里也是黑黢黢的,陈伟他奶奶躺在床上,因为疾病缠身,也没什么劳动力,每天大多数时候都躺在床上,有种等死的感觉,很苍凉。 我走过去,跟奶奶说:“奶奶您好,我是陈伟的同学,请问陈伟在家吗?” 奶奶皱起眉头,显得很不高兴,她说:“你们这些同学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知道陈伟失踪好几年了,现在却跑来打听他的下落,早几年你们干嘛去了?” 我故作惊讶的说:“啊?!陈伟失踪了吗?不好意思,这几年我都在外地读书,从没听说过这件事情!” 奶奶重重的叹了口气,一提到自己失踪的孙子,就忍不住红了眼眶,她哽咽着说:“我人虽然老了,但是我的脑子却很清楚,我记得陈伟失踪的那年,正是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那天中午,他跟我说要出去玩一会儿,我说这么热的天,你去哪里玩?他就回答我说,有几个同学叫他去山沟沟里洗澡。我就问他是哪几个同学,他也不回答我,一个人就跑出去了。结果……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呜呜呜……呜呜呜……” 奶奶讲起往事,伤心的哭了起来。 作为一个留守老人,她唯一的寄托就是她的孙子,但是这个唯一的寄托却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像石沉大海一样,音讯全无,这对老人家来说,真的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奶奶抽泣着,继续说道:“陈伟失踪以后,我就把他爸爸叫了回来,我们到处找他,但是陈伟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我们还报了案,警察也帮忙寻找过,但是依然没有任何的线索,我们甚至连谁叫他出去的都不知道。 再后来,村里就有传言,说陈伟可能是一个人悄悄跑出去打工了。而且还传的有鼻子有眼的,说是有人在广东那边的工厂里面见到过陈伟。 陈伟他爸得知这个消息,立即就动身去了广东那边打工。 但是,陈伟他爸这一去,就去了整整六年,一边打工一边寻找儿子,连过年都基本上没有回来,却还是没有半点陈伟的消息。 前两天你们班长还跑来问我,说陈伟是不是回来参加了同学会? 我说怎么可能,陈伟要是真的回来了,他怎么不回家看看呢?他在哪里吃饭?在哪里睡觉? 陈伟跟我这个老太婆的感情最好,这么些年不见,他要是回到村子里,不可能不回来看我。 你们不了解陈伟,但我还不了解我的孙子吗?这孩子很有孝心的,是个好孩子……” 奶奶呜呜咽咽的边哭边说,这让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个大活人,不可能无缘无故消失的,就算他悄悄去外地打工,也不可能这么多年没有音讯,最大的可能是,陈伟当天出去以后发生了意外。但是,就算是发生了不测,总能找到尸体啊,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这确实让人有些费解了。 奶奶抹着眼泪说:“这么多年过去,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孙子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要是死了吧,总得见到尸体啊。哪怕见到尸体,我这心里也就放下啦。要是活着吧,他也得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太婆呀。可是他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我总还抱有一丝幻想,幻想着哪天醒来,陈伟会从门口走进来,再叫我一声奶奶。我这口气憋着,就是为了等他回来呀!” 我又继续和奶奶聊了一会儿,深入了解了一些关于陈伟的事情。 陈伟是个可怜的孩子,他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他的人生是一场悲剧。 陈家很穷,陈伟他爸名叫陈刚,老光棍一个,还没讨到媳妇。 后来有一天,陈刚救了个年轻女人,也许是老天爷眷顾,年轻女人为了报恩,就以身相许,嫁给了陈刚。 年轻女人后来生下一个孩子,那就是陈伟。 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一个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这些都成为生活压力的时候,那么生活便再无幸福可言,年轻女人对陈刚那种感恩之情,也慢慢被艰苦的生活消磨掉,变成了无穷无尽的抱怨 终于,年轻女人受不了穷苦的生活,在一个夜里,抛下嗷嗷待哺的孩子,一个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村庄,从此天涯海角,再无任何音讯。 所以,陈伟的出生,注定是一个错误。 母亲走了,陈伟都没有奶喝,奶奶四处恳求,借人家的母乳回来喂养陈伟。 正因为如此,陈伟从小就饱一顿饿一顿,营养完全跟不上,发育也比其他孩子迟缓。 陈刚看见孩子这么可怜,于是下定决心外出寻找妻子。 但是陈刚这一找,也就在外面漂泊了十多年,一边打工,一边寻找妻子的下落,零零碎碎寄一些工钱回来,供陈伟读书上学。 村子里有很多人不知道情况,说是陈刚捡了个女人来结婚,正因为如此,陈伟从小就遭到伙伴们的歧视和嘲笑,有人说他是没妈的孩子,更有甚者骂他是野种。 一个年幼的小孩,哪里经得住流言蜚语的摧残,所以陈伟从小就不愿意出门,他感到深深的自卑,害怕外面的嘲讽和欺负。 整个小学六年,陈伟就是在这样的谩骂和欺辱中,一天一天艰难的挣扎成长。 第二百九十二章 照片变脸 从陈伟家里出来,我的心里沉甸甸的,耳畔仿佛还回荡着老奶奶的哭泣声。 临走的时候,我从衣兜里掏出一百多块零花钱,悄悄塞在老奶奶的枕头下面。 我知道,这一百多块钱并不能给她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也没法给她带来多大的帮助,只是对于自己而言,一个小小的善举,也算是自己积德修行。 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的生活比你还要苦十倍,百倍。 当你活不下去的时候,觉得生活看不见希望的时候,甚至于抱怨老天爷对你极其不公平的时候,其实你不知道的是,在你背后,还有更多的人,在遭受比你更重的苦难。 陈伟,无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可能是对陈伟的人生遭遇有所同情,所以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把陈伟失踪这件事情调查清楚。 跟陈伟奶奶的聊天,看似没有获得关于陈伟的消息,但其实我还是获取了一些关键线索。 陈伟奶奶刚才提及,陈伟失踪当天,出门的时候曾告诉奶奶,有几个同学叫他去山沟沟里洗澡。 这里面有两种可能,第一,陈伟在撒谎,也许根本就没有人叫他,是他随口糊弄奶奶的;第二,陈伟说的是实话,当天真的有人叫他出去。 而从陈伟老实木衲的性格来分析,他说实话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我更偏向于第二种可能,陈伟所说的实话。 如果陈伟所说属实,那么问题就来了,当天叫陈伟出去的同学是谁?陈伟的失踪,是否跟这几个同学有关?为什么陈伟失踪以后,这几个同学从头到尾都没有浮出水面,甚至都没有主动站出来提起当天的事情,他们是否在刻意隐瞒什么? 我摸着下巴,随着分析的深入,越来越感觉陈伟的失踪可能另有隐情,并非简单的失踪案这么简单。 陈伟很有可能,真的已经遇害了! 既然如此,若想查清陈伟的失踪真相,就必须查找出那天找陈伟出去的究竟是什么人。 陈伟的生活圈子很狭窄,他没有朋友,所以不可能是好朋友叫他出去玩,这进一步的缩小了调查范围。 陈伟口中所说的同学,极有可能是同班同学,因为陈伟跟其他班级的同学也没有任何交集。 分析进行到这里,线索已经变得明朗起来,陈伟失踪当日,我们班有同学去找过陈伟,但是陈伟失踪到现在,整整六年的时间,我们班的这几个同学也没有站出来说明过情况,甚至一直在隐瞒这件事情,陈伟的失踪,跟他们肯定有着密切的关系。 如果大合照上面,出现的真的是陈伟的鬼魂,那么陈伟很可能是回来复仇的。 换言之,六年前的那天下午,陈伟被几个同学叫出去以后,极有可能遇害了。 想到这里,我站在烈日下面,竟然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我所分析得出的结论非常可怕,在我们的这个班级里面,竟然藏着杀人凶手,而且他们很可能前几天还来参与了同学会。 虽然我很不敢相信这个结论,但是根据目前的分析,这个结论绝对是最靠谱的。 从我个人来讲,我实在不愿意相信,我的老同学里面,竟然藏着杀人凶手。 对于同学情感来说,真的很难接受。 一整天我都在琢磨这件事情,搞得精神都有些恍惚。 晚上吃饭的时候,整个人也痴痴呆呆的,甚至把筷子插进了自己的鼻孔。 老妈很担心的问我怎么回事,还问我是不是练功练到走火入魔了? 老爸以为我是高考压力太大,安慰我说:“你是不是在紧张高考成绩单?没关系的,又不是一定要上清华北大,考上哪里都成,老爸支持你!” 我心里揣着事儿,没有什么食欲,随便喝了两口玉米稀饭,就回到卧室里,把自己关了起来。 夜静悄悄的,外面传来蛐蛐的叫声,叫的人心烦意乱。 我躺在床上,手里拿着大合照,眼睛紧紧盯着照片,目光挨个挨个从那些同学的脸上扫过去,一边扫一边在心里默默的问:“谁是杀人凶手?到底是谁害死了陈伟?” 当我的目光落在陈伟身上的时候,他那张苍白的死人脸,仿佛愈发显得清晰起来。 我盯着照片上的陈伟,照片上的陈伟好像也在看着我。 透过他的眼睛,我仿佛能够读懂他内心的那种悲愤和痛苦。 一想到陈伟奶奶那悲伤的模样,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 不知什么时候,我疲惫的闭上了眼睛,照片就随手扔到枕头边上。 一觉醒来,窗外的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揉着眼睛坐起来,发现外面已是天光大亮。 我摸了摸脑袋,问青青:“我什么时候睡着了?” 青青说:“你吃完晚饭就睡了,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很困了!” 我起床冲了个凉,带上照片,准备去找郑宏谈一谈。 我决定把我心里所想到的这些分析和疑惑,全部告诉给郑宏,让他跟我一起调查陈伟失踪的真相。 郑宏毕竟是班长,有些事情他出面的话,比我更加方便一点。 然而,就在我拿起照片的时候,无意之中,我突然发现一件相当诡异的事情: 大合照上面,有个同学的面部表情,竟悄然发生了变化! 这件事情听上去非常的荒诞,照片上面的人都是“死”的,怎么可能会有表情变化? 但是我的眼光狠毒,火眼金睛,一下子就发现其中有个同学的表情不太正常,跟之前截然不同。 照片上有五十一个人,我昨晚详细看过照片,除了陈伟是那副苦大仇深的死人脸以外,其余的五十个同学,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脸上全都挂着灿烂的笑容。 但是现在,在这五十个同学里面,竟然有一个同学的面部表情,变成了跟陈伟一模一样的死人脸! 我敢发誓,我绝对没有眼花,这位同学的面部表情,真的从阳光般的笑脸,变成了丧脸。 我心中一惊,连忙看了看照片后面对应的名字:张磊! 第二百九十三章 出事 对于张磊,我还是比较有印象的。 因为张磊他爸的名字很奇特,叫做张少林,在那个信奉武侠的年代,张少林这个名字,无疑充满了浓浓的武侠感。 张磊从小生得腿长臂长,就跟大马猴一样,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 张磊运动神经很发达,小学时代人家就已经长得牛高马大,普通小学生根本打不过他。 我记得有次张磊跟隔壁班一个小个子打架,张磊伸直手臂,将小个子顶在墙上,小个子手舞足蹈,一口气打了几十拳,居然连张磊的衣服都没沾到,因为他跟张磊的身高差距太大,手臂不够长,根本打不着张磊。 那时候学校开运动会,张磊每年都包揽了长跑,短跑,跳高,跳远等各类冠军。 张磊这人运动细胞很丰富,但是智商不算高,有本地土话来形容,有点“憨痴憨痴”的,属于那种一根筋的“憨子”。 张磊读书时候,跟周雄玩得好,是周雄的跟班,周雄也是利用张磊憨子的性格,把张磊培养成自己的得力打手,打架斗殴的事情经常都唆使张磊去做。 照片上的张磊,此时呈现出一张惨白的死人脸,那表情跟陈伟的表情如出一辙。 我的心里隐隐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张磊不会出什么事吧? 我揣上照片,连早饭都顾不上吃,急匆匆就要出门去找郑宏。 没想到刚刚走到门口,却发现郑宏主动找上门来了。 我看郑宏行色匆匆的样子,就知道有事情发生。 果不其然,我还没有开口说话呢,就听郑宏说道:“杨程,出事啦!” 我的心咯噔一下,连忙问郑宏出了什么事。 郑宏的脸色很难看,他连续深呼吸三次,才把紧张的情绪按压下去,他说:“我们班有同学死了!” 我一听这话,一颗心顿时沉了一下。 我也没有多想,几乎是脱口而出:“是张磊吗?” 郑宏张大嘴巴,惊讶的看着我,问我道:“杨程,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是张磊的?” 虽然我在心里已经猜到张磊出了事,但是听到郑宏肯定的答复,我的心还是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 灵异照片上的预兆,果然是真的! 我把照片摸出来,指着上面的张磊让郑宏看,郑宏仔细看了看,讶然道:“张磊……怎么是这副表情?” 我说:“之前都不是这样的,但是今早起来的时候,我意外发现张磊变成了这副死人脸,我就担心张磊可能会出事情,没想到真的出事了!” 听闻此言,郑宏赶紧把手指从照片上拿开,这张诡异的照片令他感觉到恐惧。 烈日下面,郑宏打了个冷颤,他说:“要不我们把这张照片烧掉吧,这张照片太恐怖了……” 我摇摇头,表情严肃的说:“这不是照片的问题,你就算烧掉照片,也是没有用的!” 郑宏皱起眉头,心慌意乱的问:“那……那这究竟是什么问题?是陈伟吗?你有没有查到什么线索?” 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头晕,我把郑宏拉到屋檐下面,我对他说:“我今天找你,就是想要跟你说一说陈伟的事情!” 我把从陈伟奶奶打听到的情况,跟郑宏详细讲了一遍,尤其是陈伟失踪那天的事情,包括我对陈伟失踪事件的一些分析。 郑宏默默听完,震惊的半晌没有说话。 郑宏说:“你的分析很有道理,陈伟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失踪?我也觉得陈伟遇害的可能性很大!” 顿了顿,郑宏又说:“所以,你的意思是,这一系列的诡异事件后面,是陈伟的鬼魂在复仇?” 我很严肃的说:“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不敢完全肯定我的猜测!” 郑宏打了个哆嗦,他说:“按照你的分析,如果真的是陈伟的鬼魂在复仇,那么张磊的死……是陈伟所为?反过来讲,张磊很可能是害死陈伟的凶手,所以陈伟才会找张磊复仇对不对?” 我皱起眉头:“张磊已经死了,谁也不知道张磊当年对陈伟做过什么,我觉得我们有必要从张磊这条线入手,也许能找到更多的线索,以此来揭开六年前陈伟失踪的真相!” 郑宏说:“好,我支持你的决定。作为班长,我有义务代表全班同学去看看张磊,你跟我一块儿去吧!” 我和郑宏出了家门,急匆匆的往张磊家里走去。 路上的时候,郑宏告诉我,原本暑假结束以后,张磊是要去参军的,各项招兵检查都过了,就等着去部队了,没想到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死了。 张磊的具体死因是什么,郑宏暂时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张磊死的太突然了,一点征兆都没有。 我们来到张磊家里,远远就看见院子里围着很多人,院子中央搭起了一座简易的灵堂,哀乐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从灵堂里面传出来,让人肝肠寸断。 很快,就看见几个人搀扶着一个昏迷的中年女人从灵堂里走出来,一群人忙着给她灌水,掐人中。 这个中年女人是张磊的母亲,她因悲伤过度而晕倒过去。 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能理解张磊他母亲的心情。 郑宏带着我走进灵堂,灵堂里弥漫着香火的味道,悲伤的气氛让人感觉非常的压抑。 灵堂中央摆放着一口黒木棺材,棺材里放着张磊的遗体。 棺材前面放着一张长条桌,上面罩着黑布,布置成案台。 案台上面放着张磊的黑白遗照,照片上的张磊剃着寸头,显得精神抖擞,那是为了参军,专门去剃的头发。 只可惜,张磊的军人梦是永远都没法实现了。 案台下面放着一个火盆,火盆里的火烧得很旺,边上跪着一个中年男人,正是张磊的父亲张少林。 张少林佝偻着背,神情憔悴,显得十分苍老。 他跪在地上,表情麻木,眼泪都早已经哭干了,只是机械性的往火盆里丢纸钱。 第二百九十四章 精神失常 我和郑宏走过去,跟张少林打了声招呼,张少林非常憔悴的冲我们点点头。 小学时候我跟张磊的关系一般,不是很好,但是也没有什么矛盾,现在突然看见老同学躺在棺材里面,这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太舒服。 我叹了口气,和郑宏走上前,各自烧了一炷香,对着张磊的遗照拜了拜,将香烛插在香炉里面。 然后我和郑宏蹲下来,一人抓起一沓纸钱,往火盆里面烧纸。 我们一边烧纸,一边向张少林打听张磊的死因。 张少林告诉我们,张磊是溺亡的,昨天张磊跟两个同学外出游泳,结果意外溺亡在了河里。 村子外面有条河,每年夏天,村里都会有很多小孩去河里游泳。 为了安全着想,学校明令禁止下河游泳,但是对于村里的小孩来说,都不把这道禁令当成一回事。 虽然每年都会有人出事,但是去河里玩耍的孩子还是络绎不绝。 从小到大,我们每年暑假,也是天天在河里泡着,对于村里的孩子来说,去河里游泳玩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按理说,张磊都是十八岁的成年人了,自身体格又不错,怎么会溺死在河里呢? 张少林说这个问题他也想不通,他说张磊打小身体就好,而且很有运动天赋,游泳跑步一样不差,所以家里人也很放心他去河里玩,这么多年都没有出事,偏偏在即将参军的这个节骨眼上出事了,张磊的死对整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我问张少林:“叔,张磊昨天是跟谁一起出去的?” 张少林突然抬起头,愤岔岔的说:“喏,就是他们两个!” 我和郑宏抬头往灵堂门口看去,就看见周雄和赵冉从外面走进来,两人穿着一身黑衣,满脸悲痛的样子。 张磊从小跟周雄他们玩得好,这个张少林也是知道的。 昨天是周雄和赵冉找张磊出去玩的,结果张磊溺亡了,作为父亲,张少林自然会把怒火转移到周雄和赵冉身上。 周雄和赵冉表情悲戚的走进来,张少林很生气,冷冷问他们:“你们还来做什么?” 周雄抹着眼泪说:“叔,张磊的死,我们很抱歉,如果不是我们找他出去玩……” 张少林挥挥手,心力交瘁的说:“你们走吧,人都死了,道歉也没用。说到底,你们也没有错,只是张磊命不好,走吧,我暂时不想看见你们!” 赵冉走到案台前面:“叔,我们……只是想来烧柱香,送张磊最后一程,毕竟我们从小玩到大,是多年的兄弟……” 张少林阴沉着脸,没有说话。 他紧咬着嘴唇,脸颊上的肌肉都在颤抖,看得出来,他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周雄和赵冉上完香,还想过来给张磊烧纸,张少林低沉着声音吼道:“滚——” 赵冉还想说点什么,周雄拉了拉他的胳膊,两人退出了灵堂。 我和郑宏对视一眼,安慰张少林,让他消消气,然后我们也走出了灵堂。 灵堂外面,周雄和赵冉蹲在地上抽烟,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很郁闷的样子。 郑宏对周雄和赵冉说:“谁死了儿子,心情都不好过,你们也别去招惹他了!” 赵冉点点头,一脸悲伤的说:“班长,你是知道的,从小我就跟张磊玩得好,我们也不想他会发生这种事情……” 郑宏叹了口气说:“人各有命,这是张磊的命,谁也阻止不了!你们倒是给我说说,张磊昨天怎么就溺死了呢?” 赵冉想要开口说话,嗫嚅了一下,低下头对周雄说:“雄哥,还是你来说吧!” 周雄娴熟的吐着烟圈,按压着太阳穴:“我头疼的很,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每年夏天我们三个都会去河里玩,今年也不例外。 昨天我们去河里,刚开始一切都很正常,我们还比赛游对岸,看谁游得快。可能是没有热身的缘故,游到一半的时候,张磊的小腿突然抽了筋。 不过当时我和赵冉都没有注意,我们还在一门心思的比赛游泳呢。 结果游到对岸,我们才发现张磊没有跟上来。 回头张望的时候,张磊只剩下半边脑袋漂浮在河面上。 我和赵冉见势不妙,赶紧跳回河里,朝着张磊游过去。 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把张磊从河里救上来,但是张磊已经不行了……” 说到这里,周雄红了眼眶,忍不住抬手擦了擦眼泪。 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各自散去。 郑宏问我:“张磊的死,真的只是意外吗?” 我双手叉腰,摇了摇头:“说不清楚,也许是,也许不是,从目前周雄他们的描述来看,倒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愿只是一场意外吧!” 大合照里面莫名其妙出现了陈伟,紧接着没几天,张磊就死了,而且张磊死的时候,照片上的影像发生了诡异的变化,这一切若是巧合,我肯定是不太相信的。 但是周雄的口供又没有什么破绽,我暂时也找不到有用的线索。 如果张磊的死不是意外,我相信接下来肯定还会有事发生。 我这个担忧并非多余,距离张磊的死,仅仅才过去三天,班上又有一个同学出事了,这次出事的人,竟然是赵冉。 赵冉没有死,但是比死更痛苦,他……疯了! 当我们见到赵冉的时候,他已经严重精神失常,嘴角流着哈喇子,身上脏兮兮的,蹲在墙角在那里垒砖头,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什么鸟语,时而一个人嘿嘿傻笑,那模样令人毛骨悚然。 看见赵冉这副样子,我和郑宏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三天之前,赵冉还是正正常常的一个人,这才短短三天时间,他怎么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在这三天里面,赵冉到底经历了什么? 郑宏走过去,小心翼翼的问赵冉在做什么。 赵冉呵呵傻笑着,指着面前的砖头,很天真的回答:“你没看见吗?我在修坟啊!” 郑宏吓了一跳,问他修什么坟,给谁修坟。 赵冉拿着一把小刀,在砖头上面刻字,一边刻字,一边笑呵呵的说:“给他修坟!给他修坟!” 郑宏和我站在赵冉后面,背心里寒气直冒。 我们看得很清楚,赵冉用刀子在砖头上,刻下的是他自己的名字:赵冉! 第二百九十五章 装疯 屋子里,有个拄着拐杖的老人走出来,他是赵冉的爷爷。 赵冉的父母都在广东那边打工,一年才回来一次,平常时候,赵冉都跟爷爷相依为命。 留守儿童在农村里很常见,也算不上什么特别现象,赵冉也只是很多留守儿童的其中一个。 没办法,生活环境就是这样,父母如果不出去打工,一家人就得喝西北风,要活着,就必须走出去,儿女就只能留在家里跟着老父老母。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背井离乡,谁愿意放下自己的孩子呢? 看着赵冉傻乎乎的样子,爷爷拿着一张毛巾走过来,爱怜的帮赵冉擦拭着脸上的污痕。 赵冉傻傻的指着面前垒砌的砖头,高兴的对爷爷说:“爷,你看,我帮赵冉把坟修好啦,再过两天,赵冉就可以搬进去住啦!” 赵冉这话,让我和郑宏感觉头皮发麻。 爷爷哽咽了一下:“傻孩子,赵冉好好的,赵冉是不会住进坟里的!” 赵冉就不高兴了,嘟囔着嘴巴说:“我修的坟这么漂亮,赵冉一定会住进去的!” 爷爷挑了一下眉头,无奈的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把我们招呼到边上。 郑宏表明来意,他说他是班长,听说赵冉生了病,所以特意过来看看。 爷爷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感谢,我很疑惑的问爷爷,赵冉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三天前看见他的时候,不也还好好的吗? 爷爷神色悲戚的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自从参加了张磊的葬礼回来,赵冉就变得不太对劲,感觉就像中邪了一样。我也曾带他去看过医生,但是各项检查都很正常,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我老了,腿脚不利索,也没办法带他出去,只好给他爸妈打了电话,让他们赶回来,带小冉去城里的大医院看看,有病就得早点治。我只有这一个孙子,就算是砸锅卖铁,我也希望他能够……好起来……” 说到这里,爷爷已经老泪纵横,不停的擦拭眼泪。 郑宏悄悄对我说:“杨程,你不是懂门道吗,你帮忙看看赵冉到底是不是中邪了?” 我点点头,起身走到赵冉面前,赵冉低着头,在那里玩砖头。 以我过往的经验判断,赵冉不像是中邪了,而且我也察觉不到他身上有什么邪性的气息。 我蹲下来,就像哄小孩一样的对赵冉说:“赵冉,咱们来玩个游戏好不好?” 赵冉抬起头,笑嘻嘻的望着我:“好哇,玩什么游戏?” 我冲赵冉勾了勾手指,让他把脸凑过来,然后我伸手掰开他的眼皮。 他的眼睛里面很正常,并不浑浊,而且没有黑线,一切都跟常人无异。 我心里很疑惑,这样的眼神,根本不像精神失常的眼神。 我紧紧盯着赵冉的眼睛,突然,赵冉的眼睛里面,冷不丁闪过一丝狡黠的眼神。 我蓦地一怔,正想开口说话,赵冉突然飞快的抓住我的手,看似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却在我手心里面塞了一件东西。 然后赵冉冲我眨了一下眼睛,我没有说话,把赵冉塞在我手心里的东西,不动声色的放进衣兜里面。 赵冉转过身,继续玩他的砖头。 我站起来,走回郑宏身边,郑宏问我有没有什么发现,我没有多说,只是给赵冉爷爷告辞,然后拉着郑宏离开了赵冉家里。 走出院子,郑宏的表情很忧伤,作为班长,他的心里希望每个同学都能过得好,但是现在,自从参加了那场同学会下来,有人溺死,有人疯癫,灵异事件层出不穷,郑宏的心理压力也是非常大。 郑宏说:“赵冉也真是可怜,他今年刚从职高毕业,学的是数控专业,如果不是参加同学会,他现在已经前往深圳了。但是为了参加同学会,他特意延迟了一个月,没想到……没想到却搞成现在这副样子……” 我停下脚步,拍了拍郑宏的肩膀:“班长,你不用悲伤,赵冉没有疯,也没有精神失常,他很清醒!” “什么?!”郑宏张开嘴巴,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他说:“不可能吧,赵冉都这副模样了,你竟然说他很清醒?哪个正常人会拿着砖头给自己修坟呀?” 我一本正经的说:“你所看见的,全都是赵冉装出来的,他根本就没有疯,他是在装疯!” 郑宏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差点摔进了农田边上的粪池里。 我眼疾手快,抓住郑宏的胳膊,他才没有掉下去。 郑宏情绪激动的抓着我的手,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知道赵冉在装疯?为什么赵冉要装疯卖傻? “赵冉的演技还不错,连我都差点被他骗了,这小子不报考北影简直可惜了人才!” 我一边说,一边把赵冉给我的东西从衣兜里摸出来。 这时候我才看清楚,赵冉给我的东西,竟然是一张小纸片。 纸片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折叠的很整齐。 郑宏问我这是什么东西,我就告诉他,说这张纸片是赵冉刚才悄悄塞给我的,这也充分证明赵冉根本就没有疯。 赵冉可能有什么话想对我们说,但又不好当面说出来,所以才会写在纸片上面,悄悄塞给我。 纸片很轻,但此时捧在掌心,我却觉得无比沉重。 郑宏眼光直直的看着这张纸片,不停的舔着干燥的嘴唇,表情紧张。 陈伟亡魂归来,张磊溺死,赵冉装疯,这一系列诡异事情的真相,说不定都藏在这张纸片里面,只要打开这张纸片,所有的谜底就会浮出水面。 我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郑宏。 郑宏冲我点点头:“打开它吧!” 我和郑宏屏息凝神,烈日下面,汗水顺着脸颊淌落,我们的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终于,我一点一点,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手里的纸片。 在纸片打开的一刹那,我和郑宏同时瞪大了眼睛,郑宏甚至低低惊呼出声。 赵冉塞给我的纸片上面,用圆珠笔歪歪斜斜的写着两个字:周雄! 第二百九十六章 古怪 骄阳下面,我和郑宏看着手里的纸片,一阵阵发懵。 我把纸片翻来覆去看了又看,发现纸片上只有“周雄”两个字,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信息。 为什么赵冉会在纸片上写下周雄的名字? 赵冉为什么要装疯? 他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和郑宏分析了一下,一致认为,周雄很可能是整件事情的关键人物,赵冉把周雄的名字写在纸片上面,其实是一种提示,估计他是想让我们去调查周雄。 不管怎样,周雄浮出水面,我们肯定要去拜访一下他。 我和郑宏没有停留,马不停蹄的往周雄家里赶。 周雄家里早就在市区买了房子,但是农村老家的房子并没有拆,周雄只要回到红旗村,就会住在老房子里面。 三天前周雄才回来参加张磊的葬礼,不知道他离开没有。 如果周雄已经离开了红旗村,想要继续调查他,可能还非常麻烦。 郑宏带着我找到周雄的老家,即使是老房子,在这农村里也是显得非常豪华。 当年周雄他爸搞养殖发了财,在村里率先建起了一座三层高的小洋楼,一楼是大厅,车库,厨房,二楼是周雄爸妈住的地方,三楼是周雄住的地方,十分宽敞。 就算是放到现在,村里能够住上这种小洋楼的人也很少。 所以周雄家里的这座小洋楼,就是一种富贵的象征。 院子大门紧闭着,郑宏上前敲了敲门,没有什么回应。 郑宏说:“周雄是不是已经回城了?” 我隔着围栏,看见小洋楼下面停放着一辆小车。 我说:“周雄应该还没走,你看,他的车还停在楼下呢!” 那个年代私家车还很少,谁家能够开上私家车,那绝对是有钱人。 虽然周雄这辆车算不上什么品牌货,但是在那个年代已经足以吸引人眼球了。 而且周雄才十八岁,这辆车是他爸送给他的成人礼,班上的同学都羡慕的要死。 郑宏伸长脖子往里看了看,点头道:“对,那是他的车,看样子他就在房间里面,为什么不出来开门呢?古怪得很!” 我指了指围栏上方,郑宏立马会意,他搓了搓手:“现在也只有用这种方法进去了!但愿别人不要把我俩当成小偷!” 我和郑宏一前一后翻进院子,院子里静悄悄的,死寂无声。 我俩走进客厅,偌大的客厅里面空无一人,屋子里的家具电器都没有搬走,长久没有住人,也就没有打扫,桌子上面都蒙一层灰。 我和郑宏穿过客厅,上到二楼,二楼也是静悄悄的,周雄的父母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住过了。 于是我俩又上到三楼,走到周雄卧室外面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丝异样。 郑宏正要抬手敲门,我拉住他的手,对他说:“有点不太对劲!” 郑宏疑惑的问我:“什么不太对劲?” 我指着卧室的窗户让郑宏看,大白天的,周雄卧室的窗户上竟然挂着厚厚的窗帘子,密不透风,而且最诡异的是,窗帘子竟然是黑色的,完全不透光。 我把耳朵贴在卧室门上,隐约听见卧室里面传来周雄的声音,周雄像是在自言自语,语气时而惶恐,时而愤怒,说些莫名其妙,不着边际的话,什么“我错了,你不要来找我!”,又是什么“老子不怕你,来啊,大不了再弄死你一次!” 我忍不住敲响房门:“周雄,你在里面吗?周雄!” 半晌,房门缓缓打开了一条缝,周雄站在门缝后面,也不开门,就那样冷冷看着我们,模样甚是古怪。 我看周雄的神色非常差,一张脸惨白如纸,就跟生了什么大病一样。 面对我们的到来,周雄显得不太高兴,口吻也是冷冰冰的:“你们来做什么?” 我随口说道:“班长找你有点事!” 周雄的目光从我脸上越过,看了一眼我后面的郑宏,不冷不热的说:“改天再说吧,我现在没空!” 周雄直接下了逐客令,伸手就要关门。 我眼疾脚快,一下子用脚挡着门缝,肩膀一撞,就把房门撞开了,然后冲进周雄卧室。 郑宏也随即跟了进来,周雄生气的怒吼道:“你们做什么?这是我的家,谁让你们进来的?” 我和郑宏环头四顾,卧室里的景象令我们骇然心惊。 卧室原本是一个充满温馨的地方,但是周雄的卧室却布置的像一座灵堂。 卧室的门窗上面挂着厚厚的黑布,一丝光亮也透不进来,外面艳阳高照,卧室里却让人感觉非常的阴冷。 而且门窗上面,还贴着很多稀奇古怪的黄符,搞得非常神秘。 整间卧室就像一个全封闭的盒子,压抑的让人不能呼吸。 卧室里不见光,唯一的光线来源,竟然是桌子上燃烧的两根白蜡烛。 更令我们心惊的是,周雄竟然在卧室的书桌上面摆了一个祭台,有白蜡烛,有香炉,还有冥纸等东西。 香炉里插着香烟,烟雾袅袅,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松香味。 香炉后面,摆放着一张照片,并不是谁的黑白遗照,而是我们开同学会留下的大合照。 周雄这是在搞什么飞机,脑子出问题了吗,居然在拜祭我们的那张大合照。 我和郑宏都在那张大合照里面,周雄用这种拜祭死人的方式来拜祭照片,这让我和郑宏的心里都很不舒服。 我眼尖,一眼就看见照片上面缺了一块。 我凑上去仔细一看,发现缺了一块的地方,正是陈伟出现的位置,被周雄人为的用剪刀抠掉了陈伟的影像。 很明显,周雄也发现了大合照里面的蹊跷,但他抠掉陈伟的影像,又是什么意思呢? 周雄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太古怪了,大白天的,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卧室里面,并且把卧室装扮成灵堂,还点着香火拜祭照片,这一切都让人不寒而栗。 我皱起眉头,正准备回头向周雄问个究竟。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听见了一声惨叫,而惨叫声竟然来自郑宏。 第二百九十七章 狂躁不安 我回头一看,登时吓了一大跳。 只见郑宏捂着后背,踉跄着扑到我面前,郑宏摊开掌心,手上全是血。 我倒吸一口凉气,抬头看向周雄,厉声呵斥道:“周雄,你在做什么?!” 周雄站在我们面前,脸上挂着阴森而残忍的笑意,他的手里举着一把剪刀,刀尖泛着寒光,还在不断的往下滴血。 刚才周雄趁郑宏不注意的时候,用剪刀偷袭了郑宏,在郑宏的后背上狠狠刺了一刀。 郑宏面色苍白,额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后背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我迅速查看了一下郑宏的伤势,还好,只是皮外伤,简单处理包扎一下,只要把血止住了就没太大问题。 郑宏指着周雄,忍不住破口大骂:“疯子!你这个疯子!” “咯咯咯!”周雄阴桀的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非常狰狞。 周雄的面相原本就有些凶狠,此刻他再露出这样阴森森的笑容,整个人就像一个魔鬼。 我看了一眼周雄手里尖锐的剪刀,好言相劝道:“周雄,大家都是老同学,有什么话好好说,先把刀子放下!” 郑宏只是一介书生,看见周雄拿着刀,一脸狰狞的样子,郑宏有些害怕,他对我说:“杨程,咱们……咱们走吧……” 我没有说话,双眼死死盯着周雄。 其实,从内心深处来说,我又何尝不想离开呢,我也不愿意跟周雄这样的疯子纠缠呀,可是周雄现在手里拿着刀,关上了房门,挡住了我们的去路,不把他搞定,我们肯定是走不掉的。 此时此刻,周雄的表情很明确的告诉我,他的情绪非常不稳定,狂躁不安,跟我们所说的“失心疯”差不多,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一个人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后的反应。 包括周雄在卧室里进行的种种古怪行为,都充分说明,周雄受到了某种精神刺激以后,已经处于疯疯癫癫的崩溃边缘。 在这样的精神状态下,周雄可以做出任何疯狂的举动。 “把刀放下,咱们都是老同学,好好说话行不行?”我尽量放低语气,不去刺激周雄。 周雄很变态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刀尖上的鲜血,狞笑着说:“反正我已经杀了两个人,也不在乎再多两个人!” 我和郑宏闻言都是一惊,什么意思?周雄居然说他杀了两个人? 郑宏被周雄吓住了,一个劲的发抖,郑宏的声音都带着一丝哭腔,他说:“周雄,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能不能放过我们?” 郑宏已经示弱了,他很害怕。 但我没有示弱,我的心里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你千万不能示弱,一旦示弱,你就离死不远了。 周雄摆明是不会放过我们的,要想活下去,我们只能跟他硬扛到底。 看来周雄的身上,果然藏着很多的秘密,赵冉让我们调查周雄是很正确的,可是,赵冉为什么又知道周雄的这些秘密呢? 周雄已经自己走漏了口风,事已至此,我正好可以把事情的真相弄个清楚。 我悄悄后退一步,背靠着书桌,右手背在身后,悄悄抓住了桌子上的香炉。 我故意用激将法对付周雄,我冷笑两声,用一种很不屑的口吻说:“你说你杀了两个人?呵呵,吓唬谁呢?谁相信你的鬼话?” 周雄眉毛一挑:“怎么?你不信?” 我嗤之以鼻:“当然不信!有种你说说,你到底杀了谁?” 周雄盯着我,半晌,突然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他说:“想要知道答案吗?自己去阴曹地府问他们吧!” 话音未落,周雄举起剪刀,向我扑过来,架势非常凶狠。 我早有预防,右手一把举起香炉,不等剪刀刺中我的胸口,我已经抢先一步,将香炉狠狠砸在周雄的脑袋上面。 只听咣当一声,香炉都被砸碎了。 周雄踉跄了一下,被我砸得天旋地转,后退两步,倒在地上。 鲜血很快噗噗噗从周雄脑袋顶上冒出来,周雄血流满面,模样看上去更加可怖。 周雄气喘吁吁,眼睛里迸射出凶光,他指着我说:“你敢打我?老子弄死你!必须弄死你!” 周雄翻身从地上爬起来,紧握剪刀,一步步向我逼近。 我突然指着周雄身后,故作惊讶的说道:“呀,陈伟怎么来了?” 其实周雄身后根本就没有人,更没有陈伟,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因为我已经猜到,“陈伟”就是周雄内心深处的那块心病,也是造成周雄精神崩溃的根本原因,陈伟的死,周雄绝对脱不了干系。 果不其然,当周雄听见“陈伟”这个名字的时候,吓得浑身一抖,脸色大变,连忙转身向后看。 机会一闪即逝! 我猛地一咬牙关,飞快冲上去,将周雄扑倒在地上,同时用力按住他的手,想要甩飞他手里的剪刀。 剪刀是个大杀器,周雄手里只要没拿着剪刀,我一点都不怕他。 周雄被我彻底激怒了,他就像一头发狂的狮子,在地上又吼又叫,死命挣扎:“老子杀了你!老子杀了你!呀——” 周雄的力气很大,这个王八蛋从小就喜欢打架斗殴,确实很有一套。 我累得满头大汗,有好几次都差点被周雄挣开。 我斜眼瞥见郑宏,他傻啦吧唧的站在书桌前面,跟木头桩子一样,呆呆的看着我和周雄缠斗。 我冲郑宏吼了一嗓子:“郑宏,你要是不想被他弄死,就赶紧过来帮忙!” 我这一吼,郑宏如梦初醒,他打了个激灵,四处扫了一眼,抄起书桌下面的板凳冲了过来。 郑宏确实很害怕,所以他发了狠,绝对不能让周雄站起来。 “杨程,让开!”郑宏大喊着冲到周雄面前。 我一骨碌翻身从周雄身上滚了开去,周雄正想爬起来,郑宏已经拍马杀到,抡起板凳,狠狠拍在周雄的脑袋上,怒吼道:“王八蛋,去死吧——” 郑宏瞪红了双眼,使出了全力。 第二百九十八章 校园霸凌 砰! 周雄满头鲜血的倒在地上,板凳四分五裂。 我赶紧伸出脚,将掉落在地上的剪刀,一脚踢到床底下。 周雄倒在血泊里,翻着白眼,模样看上去有些吓人。 郑宏咽了口唾沫,有些后怕的问我:“他……不会死了吧?” 我伸手探了探周雄的鼻息,摇摇头道:“哪有这么容易死呢!” 周雄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眼神涣散,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他说:“杀了我吧!他每天都来找我,快要把我逼疯了,求求你们,帮我解脱行不行?求求你们!” 周雄情绪崩溃,精神状态很差,他一边说一边痛哭流涕,眼泪混合着鲜血涂抹在脸上,看上去就像一个小丑。 郑宏蹲下身,问周雄道:“你说谁每天都来找你?” “陈伟……陈伟他每天都来找我……呜呜呜……我受不了啦……我受不了啦……”周雄伸出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 周雄亲自从口中说出“陈伟”这个名字,我和郑宏都暗自吸了口凉气,周雄发疯,果然跟陈伟有关。 我问周雄:“你说陈伟每天都来找你?难道陈伟还活着?” “死啦!早他妈死啦!陈伟六年前就死啦!”周雄突然大声叫喊起来,把我和郑宏吓了一跳。 虽然我们早已经猜到陈伟死了,但是周雄这般歇斯底里的吼出来,还是让我们感到一阵心惊。 我沉声问周雄:“陈伟的死……是不是跟你有关?” 周雄突然笑了起来,又哭又笑,跟个疯子一样,他咯咯笑着说:“对啊,当然跟我有关系,因为……陈伟就是被我弄死的呀……哈哈哈……我弄死了他……六年前的那个暑假……我把他弄死了……” 周雄癫狂的笑着,笑容很残忍。 郑宏气得浑身发抖,一巴掌甩在周雄脸上,怒骂道:“你他妈别笑了!你杀了人,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六年前,周雄才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怎么就能成为杀人凶手呢? 我们常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有些人根本就是“性本恶”呀! 周雄的半边脸颊高高肿了起来,他的唇角流着血,但他依然在笑,笑的人心里发毛,他的声音阴森森的:“我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张磊……也是我杀死的……哈哈哈……哈哈哈……” 周雄疯狂的笑了起来,手足舞蹈,显得异常兴奋。 我和郑宏对视一眼,一股寒气从我们的后背升起,张磊的死,我们真没想到居然是周雄的“杰作”。张磊从小跟周雄就是死党,周雄怎么对自己的好朋友下得了手?这个周雄,纯粹就是一个恶魔呀! 郑宏本是一介书生,但此时竟也怒不可遏,骑在周雄身上,拳头如雨点般落下,一边打一边骂。 周雄根本就不还手,郑宏的拳头落在他的脸上,揍得他满脸开花,鲜血横流,但郑宏越是揍他,他反而笑得越开心。 再这样打下去,我怕郑宏活活把周雄给打死了,到时候郑宏又成杀人凶手了。 于是,我赶紧抱住郑宏,将他从周雄身上拽下来,告诫他保持冷静。 郑宏气喘吁吁,擦着脸上的汗水,气得破口大骂:“我们班上,怎么出了这样的畜生?” 我伸手揪住周雄的衣领,将周雄从地上提起来,扔到床上。 然后我看了看床头柜上,正好有一台复读机,上面蒙了一层灰,试了试,居然还能用。 我把复读机调至录音功能,拉过一张椅子,在周雄对面坐下来。 我扬了扬下巴,问周雄:“说说吧,六年前你是怎么害死陈伟的?现在陈伟对你阴魂不散,你说出来,也是一种解脱!” 周雄从衣兜里摸出一支烟,叼在嘴里,点燃以后,猛吸了一大口。 周雄满头满脸都是血,脸颊高高肿起,眼眶也是乌青的,被郑宏硬生生打成了猪头。 作为班长,郑宏的正义感害死很强的,平时他从不打架斗殴,但是在刚才,他竟然有一种要把周雄打死的气势。 周雄眯着红肿的眼睛,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说:“六年前的暑假,那天中午吃了饭没事做,我,张磊,赵冉三人聚在一起,寻思着找点乐子……” 当我听见“赵冉”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跟我猜想的一样,陈伟失踪这件事情,赵冉果然也有参与。 “我们想来想去,决定把陈伟叫出来玩玩。陈伟很怕我们,我们去叫他,他就乖乖出来了。我们把他带到后山一片竹林里面,那时候看了很多武侠片,我们就把陈伟当成练武的人肉沙包……”周雄吐着烟圈,叙述的很平静,但我和郑宏的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幼小的陈伟,竟然是被这三个小王八蛋,活活打死的?! 他们平时欺负惯了陈伟,校园霸凌,而陈伟也是一味的软弱和忍让,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我狠狠握了一下拳头,我了解陈伟的身世,知道他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有那么一个瞬间,我真的有冲动揍死周雄这个王八蛋,但我终究还是克制住了。 我压抑着心头的怒火,沉声问:“陈伟……就这样被你们打死了?” 周雄说:“我们也不想搞死他的,只想找他玩一玩,没想到他那小身板,一点抗压能力也没有,当时我刚使出‘降龙十八掌’,他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我以为他装死,结果发现他浑身抽搐的很厉害,很快就陷入了昏迷……” 我深吸一口气:“陈伟的尸体在哪里?” 周雄说:“张磊和赵冉都是胆小鬼,看见陈伟这副模样就想跑,我就跟他们说,陈伟的死大家都有份,谁也逃不了。两个傻逼当时都吓尿了,问我怎么办,我就跟他们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毁尸灭迹算了!” 周雄说这话的时候,嘴角还挂着邪恶的笑意,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毁尸灭迹?!”我的内心狠狠颤抖了一下,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二岁孩子所能干出来的事情。 第二百九十九章 六年前 在周雄那副得意洋洋嘴脸的讲述下,大致还原了“陈伟失踪”的这场悲剧。 六年前的暑假,刚刚小学毕业的三个校园恶霸,周雄,张磊,赵冉聚在一起,百般无聊之下,想找点乐子来消磨时间。 三人当时正好在周雄家里看武侠片,也不知道是谁提议,干脆把陈伟叫出来练练手。 平时在学校里面,陈伟就是他们的“人肉沙包”,经常被他们霸凌,欺辱和殴打陈伟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家常便饭,一天不欺负,浑身都觉得不舒服。 而面对三个校园恶霸,自卑的陈伟并没有选择反抗,他的反抗只会招致更为恶毒的欺辱。 陈伟身材瘦弱矮小,没有母亲,父亲又不在身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陈伟,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 所以,当三个恶霸找到陈伟,让他出来“玩玩”的时候,陈伟竟然很听话的乖乖跟着他们出了门。 而且陈伟还不敢跟奶奶说,只是说有同学来找自己去游泳,这也导致陈伟失踪以后,寻找方向发生了严重错误,大家都跑去河边寻找陈伟,哪曾想到,陈伟根本没去游泳,而是被周雄他们带去了后山竹林。 在竹林里面,周雄他们三个恶霸,轮番上阵,展示自己从武侠片里面学来的“绝技”,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铁砂掌”,什么“七十二路谭腿”,通通往陈伟身上招呼。 这几个王八蛋,下手又没有轻重,也不知道避开身体要害,陈伟在被他们轮番殴打一轮以后,瘦弱的身躯已经有些扛不住了。 这时候,陈伟也曾向他们求饶,说他身体不舒服,不能再“玩”下去了。 张磊却笑嘻嘻的把陈伟拖起来,说这是在锻炼他的体质。 周雄就对陈伟说:“来,你站好了,最后再尝尝我的降龙十八掌!” 周雄冲过去,对着陈伟就是一顿胖揍,所谓的降龙十八掌,结果全是乱拳。 这一顿揍以后,陈伟就不行了,面色发白,呼吸急促,当头栽倒在地上。 三人以为陈伟装死,叫骂着让陈伟站起来,赵冉甚至还上前踢了陈伟两脚。 陈伟浑身抽搐着,就像癫痫发作一样,一个劲的翻着白眼,嘴里还吐着白沫子,很快就陷入重度昏迷。 周雄三人这才发觉事情有些不太对劲,张磊学着武侠片里的动作,伸手探了一下陈伟的鼻息,发现陈伟竟然停止了呼吸,张磊大叫一声“死人啦!”,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竹林里静悄悄的,只有山风吹过,三人面面相觑,看着陈伟的尸体,他们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了深深的害怕。 张磊和赵冉尿都快吓出来了,转身就想逃离现场。 三人里面,作为“老大”的周雄,明显要更阴狠一点。 周雄叫住张磊和赵冉,对他们说:“今天参与殴打陈伟,我们三人都有份,谁也逃不掉,陈伟的尸体在这里,迟早都会被发现,你们难道想要坐牢吗?” 一听要坐牢,张磊和赵冉更是吓得不行,赵冉更是吓得痛哭流涕。 周雄就骂他们:“哭个毛线,事情已经这样了,不想坐牢的话,我们就把陈伟的尸体处理了,反正没人知道我们来过这里,只要做的隐秘一点,事情就不会败露!” 张磊和赵冉早已吓得六神无主,周雄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 于是三人一不做二不休,在竹林深处挖了个坑,把陈伟的尸体掩埋了。 为了毁尸灭迹,掩埋尸体的时候,周雄还拿着石块,把陈伟的脑袋砸得稀巴烂,让陈伟面目全非。 张磊和赵冉都不敢动手,在周雄的逼迫之下,两人不得已,也抡起石块砸了几下,弄得满手都是血。 处理好尸体以后,周雄就跟他们说:“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我们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就没有人会知道的!” 三人商议了一下,统一口径,如果一旦有人追查陈伟的事情,就编造陈伟外出打工的谣言。 并且三人还订下了攻守同盟,如果有谁泄露了秘密,出卖了其他两个人,那么其他两个人是不会放过他的。 就这样,陈伟“神秘失踪”了。 六年来,周雄三人也真是把这件事情烂在肚子里,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而其他人都不会想到,这三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竟然会是杀人凶手。 一转眼六年过去,也就是这次同学会过后,周雄发现陈伟阴魂不散,陈伟的影像出现在了那张大合照上面。 周伟很恐慌,把张磊和赵冉召集起来商讨这件事情。 张磊很害怕,说他已经被陈伟的阴魂缠上了,自从同学会以后,他经常会看见陈伟的影子在他家附近徘徊,张磊感觉自己的精神承受不住了,快崩溃了,所以他痛哭流涕的跪在周雄和赵冉面前,说自己要去自首。 张磊一旦自首,周雄和赵冉就会被牵扯出来。 周雄现在有车有房,日子过得比谁都要舒坦,他肯定不想蹲号子,而且有可能还面临死刑。 所以,周雄一发狠,把张磊溺死在了河里,对外编造张磊抽筋溺亡的谎言。 赵冉当时就在现场,眼看周雄活活溺死张磊,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制止。 一,赵冉从内心深处来讲,他也不想当年的事情败露;二,赵冉惧怕周雄,他怕周雄发起狠来,把自己也杀了。 赵冉回去以后,想起周雄的狠辣,他非常害怕,时时刻刻都提心吊胆,害怕周雄把他也弄死。 因为只有他死了,周雄才是最安全的。 所以赵冉开始装疯卖傻,让众人以为他“精神失常”,这样周雄暂时才不会找他麻烦。 当知道我们在调查陈伟死因的时候,赵冉也许是良心发现,也许他也不想继续这样煎熬下去,所以他给了我们那张纸片,让我们来调查周雄。 “咯咯咯!咯咯咯!” 当我们离开周雄家里的时候,周雄还在疯狂的笑着。 自作孽不可活,陈伟的阴魂缠绕着他,让他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饱受心理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第三百章 解脱 复读机里面记录着周雄的所有犯罪信息。 从周雄家里出来以后,我和郑宏毫不停留,立即带着复读机联系了警方。 当警方风驰电掣赶到周雄家里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周雄家里那座三层高的小洋楼,竟然燃起熊熊大火。 火势是从周雄的卧室里面蔓延出来的,滚滚浓烟冲天而起,整座村子都看得见。 我和郑宏相互对视一眼,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周雄居然引火自杀了。 周雄罪孽深重,他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他在绝望之中,选择自我了断。 大火疯狂的燃烧着,映红了天空。 周雄真的疯了,他站在大火里面,纵声狂笑,在场众人无不为此侧目。 很快,周雄的身影就被大火吞噬,他的笑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但愿大火能够带走周雄罪恶的灵魂,同时也能让他的灵魂浴火重生,来世再做个好人吧! 当年害死陈伟的三个校园恶霸,张磊和周雄已经相继死亡,而最后一个凶手赵冉却闻风而逃。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出半个月,赵冉便在广东那边落网。 赵冉原本的计划是逃到广东,隐姓埋名,然后打工讨生活。 他没有想到的是,刚逃到广东,还没站稳脚跟,就被警方缉拿个正着。 警方根据赵冉的口供,果然在后山竹林里面挖掘出了陈伟的尸骨。 “失踪”的陈伟终于沉冤得雪,周雄三人杀害陈伟的消息也传遍十里八村。 六年过去,陈伟的尸体早已经腐烂,只剩下一堆白骨。 可怜的陈伟,在这荒郊野外,横尸了六年之久。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山风吹过竹林,我隐约看见竹林深处有个模糊的黑影,冲我招了招手。 当我凝足目力仔细看过去的时候,发现那个黑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虽然没有看清楚那个黑影的面容,但直觉告诉我,那是陈伟。 回到家里,当我们再次拿起那张大合照的时候,发现照片上面,陈伟的影像已经消失了。 我仔细数了数,发现照片上面刚好五十个同学,陈伟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我和郑宏去拘留所探望过一次赵冉,赵冉剃着光头,身穿橘黄色的囚服,戴着镣铐,胡子拉碴的坐在角落里。 他的头顶上方是一个透气孔,明媚的阳光从透气孔里照射进来。 赵冉望着那一束阳光发呆,此时的他,肯定无比向往外面的阳光,外面的世界。 赵冉只有十八岁,这个年纪,原本正是人生启航的年纪,然而赵冉却在最好的年华里面,沦为阶下囚。 我们隔着铁栏看着赵冉,他也呆呆的看着我们。 半晌,他只说了一句话:“外面的太阳……大吗?” 我们点点头,赵冉的眼泪便哗啦啦流了下来。 我能看出他脸上的懊恼和悔恨,但是错误早已在六年前铸下,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对于赵冉,我并没有太多的同情,自己种下的孽,自己就要品尝苦果,天道有轮回,报应始终会来的,等待赵冉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我问赵冉:“最近睡觉踏实了吗?陈伟没有再来找过你吧?” 赵冉流着眼泪说:“踏实!非常踏实!” 在这三个恶霸里面,赵冉算是有点良知的那一个,陈伟能够沉冤得雪,还是多亏赵冉指证周雄。 我和郑宏走出拘留所,外面的阳光很刺眼,让人感觉有些晕眩。 一向从不喝酒的郑宏,居然主动约上我,拉我去喝酒。 陈伟的案子虽然告破了,但是对于郑宏来说,他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作为班长,他策划筹备的一场同学会,竟然牵扯出一件同学之间的凶杀大案,我们不是郑宏,没法感受到他的心理压力,但是我知道,郑宏是非常苦闷的。 郑宏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他本来就不胜酒量,猛喝几杯以后,很快就醉眼朦胧。 郑宏瞪红了眼睛,跟我说了一句话:“杨程,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同学会,也是最后一场同学会,我再也不会举办或者参加任何的同学会了!” 我点点头,拍了拍郑宏的肩膀:“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以后,一切都解脱了!” 是的,解脱了。 张磊解脱了,他再也不用承受良心的煎熬和拷问。 周雄解脱了,一死了之,不会再被陈伟的阴魂日夜缠绕。 赵冉也解脱了,他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不用担心陈伟或者周雄再来找他的麻烦。 陈伟还是解脱了,六年来,他阴魂不散就是为了报仇,现在大仇得报,他也可以安心的去投胎转世,但愿下一世,他能降临在一个好人家吧! 郑宏也解脱了,这次的同学会是他发起的,结果搞出这么大的事情,他也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然后前往英国,开始他崭新的人生。 那张大合照我没有舍得扔掉,而是把它重新放回相框里面,摆放在书桌上。 哪怕很多年过去,我也会记得这些老同学,记得懵懂无知的青葱岁月,记得那天同学会的欢声笑语,那些离去的,飘远的,消逝的,熟悉的声音。 收音机里传来一阵歌声,我忍不住跟着轻轻吟唱: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你从前总是很小心 问我借半块橡皮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 喜欢和我在一起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谁遇到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 谁把它丢在风里 从前的日子都远去 我也将有我的妻 我也会给她看相片 给她讲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啦…… 啦……啦…… 啦……啦…… 啦……啦…… 第三百零一章 北上,南下 高考成绩下来了,跟之前评估的一样,我考上了一所二本院校。 我的分数距离重本要差了一截,但是也算是勉强挤上二本。 如果高中这三年,我不跟胖子“为伍”的话,应该能够考上重本。 但是我也不能怪罪于胖子,一切都是天意。 胖子这个家伙在我的生命中,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填报了北方一座二本院校,很快便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老妈非常高兴,捧着通知书看了又看,不停的夸赞说:“还是我家儿子有出息!还是我家儿子有出息啊!” 对于老妈他们这一代人的思想来说,只要能够考上大学,那就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我从此以后,可以走出大山沟沟,改变这辈子的命运。 老妈按照之前的“承诺”,在院子里大摆了好几桌宴席,把亲朋好友全都叫上。 听说我要上大学,三叔还特意回来了一趟,给我送来了一个大红包。 至于红包里有多少钱,我不方便透露,反正很大一笔,足以支撑我整个大学的费用。 我很感谢三叔,三叔也很感谢我,他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我帮他们迁了祖坟以后,三叔的生意也是蒸蒸日上,摆脱了霉运的纠缠,重新振作了起来,而且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比以前都还要鸿运当头。 三叔赚了钱,腰包鼓了,对我这个“恩人”也是相当的大方。 一众亲戚坐在一起,吃饭喝酒,围着我夸赞不已。 虽然我知道,这里面有真诚的夸赞,也有虚伪的夸赞,但是老妈不在乎,她要的就是这种“面子”,这种扬眉吐气,受到大家赞美和羡慕的面子。 老妈乐呵呵的应和着,满脸都是骄傲之色。 这种宴席,自然是少不了胖子的。 胖子端着酒杯,一个劲的跟我说着恭喜。 对于胖子来说,高考仿佛根本不关他的事,他也从来没有幻想过大学的问题,所以胖子完全没有半点失落感,坐在那里吃香喝辣好不快活。 聚会一直持续到深夜,还有三叔他们一个铁杆亲戚在喝酒,我这边的朋友就只剩下胖子。 胖子嘴里叼着烟,有些微醺。 胖子眯着眼睛问我:“你的大学在哪里?” “河南!”我说。 胖子吐了个烟圈:“跑那么远?” 我耸了耸肩膀:“我也不想跑那么远的,问题是我的分数线只能报考那里!现在的交通越来越发达了,有空来找我玩啊!” 胖子撇撇嘴:“我才不来呢,北方冷飕飕的,冻死个人,我还是喜欢呆在四季如春的南方!” 胖子递给我一支烟,我笑了笑,接过香烟,问胖子有什么打算。 胖子说:“这几年不是挺流行冲广的吗?我准备去广东闯荡一番!” 我点燃香烟:“你一个人去冲广?” 最近几年,掀起了一股南下的热潮,像我们这种山区里的人,都是一个村一个村的青壮年,集体去广东沿海打工。广东那边有很多工厂,大量招聘劳动力,就业机会很多,所以不少人都怀抱着梦想和希望,义无反顾的投身于南下的人潮之中。当然,有人出人头地,有人却永远的被人潮吞没。 对于胖子,我其实有些不太放心,胖子才十八岁,虽然成年了,但是心智各方面都不太成熟,而且贪玩享乐,真不知道他这样的性格,到了广东那边是否能生存下去? 胖子让我不用担心,他说谢强不是在广东那边吗?谢强头两年过去的,已经把那边的地盘踩熟了,听说混得还不错,所以胖子联系上了谢强,准备过去投靠谢强。 我听了就放心了许多,谢强跟我们的关系不错,去了广东肯定会很照顾胖子的,有了谢强的帮衬,胖子也不至于举步维艰,希望他在那边能够好好生活吧。 这一晚,胖子拉着我说了很多很多话,喝了很多很多酒,几乎边喝边聊了一个通宵。 我们回忆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想起小时候的那些荒唐事,我俩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那些一起闹过的恶作剧,那些暗恋过的女孩,那些我们原本以为已经遗忘,却并没有遗忘的点点滴滴,在今夜就像电影胶片一般,一帧一帧的从我们的眼前掠过。 十几年的青春,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过甜蜜,有过苦涩,有过快乐,也有过悲伤,但是属于我们的人生,现在才算是真正的起航。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过得飞快,当第一缕晨曦刺破云层,外面传来公鸡清亮的啼叫声。 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高举手臂,指着初升的太阳对我说:“杨程,我跟你说,终有一天,我肯定会出人头地,当上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哈哈哈!哈哈哈!” 胖子意气风发的模样有些滑稽,但我却笑不出来,我说:“胖子,我相信你!” 胖子转过身,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打着酒嗝说:“走啦,别送我,咱俩都是男子汉,矫情的话就不要说了!” 撂下这句话,胖子迎着晨曦,大踏步的离开了。 看着胖子离开的背影,我忍不住红了眼眶。 胖子,这个曾经害过我又救过我,坑过我又帮过我的患难兄弟,从此以后,我跟他一个北上一个南下,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但我相信,有缘终会相见。 希望下一次跟胖子重逢的时候,他能过得很好。 我深吸一口气,将眼泪吞回肚子里。 迎着晨风,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张开双臂眺望远方。 暂别了,我的兄弟! 暂别了,我热爱的大山!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基本上都窝在家里没有出门。 也许是从未出过远门,一想到要去遥远的北方,我这心里就莫名的有些发慌,总有种一去不复返的苍凉之感。 我舍不得青青,舍不得老爸老妈,舍不得爷爷,舍不得小黄和哮天,也舍不得这里的山山水水。 对于未来,我感到陌生而又迷惘。 第三百零二章 临行 我在南方生活了十几年,从出生到成年,一步都没有离开过,习惯了南方温暖的气候,也习惯了南方的辣子味。 每每想起北方,我就会想起北方的鹅毛大雪和大白馒头,以及没有辣子的饮食,这些都让我感到恐慌。 但是没有办法,人只能去适应环境,而不是让环境来适应你。 贵州距离河南,横跨了大半个中国,即将从西南边陲山区,进入中原大城市,心里除了恐惧和迷惘之外,其实也有一丝小小的激动和憧憬。 对于外面的世界,我的认知仅限于电视画面,我没走出过大山,想象不出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是否真的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高楼林立,是否真的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缤纷多彩? 在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之下,临行的时刻还是到了。 八月底我就要离开,赶着九月初去学校报到,然后还要参加军训什么的。 临走的前一天,老爷子亲自下厨,给我弄了一桌丰盛可口的饭菜,还特意拿出一瓶珍藏的老酒,说要好好陪我喝两杯。 库瘸子和王保长也来为我送行,之前办宴席的时候,他们在外面办事,没能及时赶回来。 库瘸子和王保长一人送了我一个红包,我原本是拒绝的,但是两人硬要我收下。 王保长拍着我的手说:“师兄,这是师父和我的一份心意,你收下吧,外面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 我没再拒绝库瘸子和王保长的好意,感激的点了点头。 喝着浑浊的老酒,看着满桌的丰富菜肴,却有些食不下咽,总觉得喉咙里面像是堵着什么东西,饭桌上的气氛非常压抑。 最后还是老爷子开口了,他说:“程儿能够走出大山,去外面上大学,这是一件好事情,我们不是应该高兴快乐吗?一个个丧着脸是怎么回事?搞得就跟生离死别一样,难道想要程儿一辈子留在大山沟沟里面吗?” 老爸举起酒杯说:“对,干杯,我儿子有出息,这是一件值得高兴庆贺的事情!” 老妈点点头,悄悄擦了擦微红的眼眶:“干杯干杯,咱们今天一家人,好好坐在一起吃顿饭,先说好,谁也不许哭啊!” 气氛终于好转起来,一家子有说有笑。 老爷子一边喝着酒一边对我说:“程儿,临走之前,爷还是跟你说几句话。一,好好学习,照顾好自己,这是永远不变的叮嘱;二,男子汉在外面不惹事,也不要怕事;三,做一个善良的人,无论对事对物,心里都要充满善意,这样你才能收获善意!” 老爷子虽然一辈子都生活在大山里面,也当了一辈子山里人,但老爷子是个很懂事理的人,我点了点头,把老爷子的叮嘱默默记在心里。 库瘸子也跟我说:“当师父的能教你的都已经教给你了,多的话不说,还是那句话,你是三清符咒门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能辱没了符咒门的名声,明白了吗?” 我用力颔首道:“师父放心,这个我肯定牢记在心,永远都不会忘记!” 这顿饭没喝多少酒,我便有些微醺了。 但是躺在床上,却又怎么也睡不着。 青青走过来,拿着热毛巾,帮我擦了擦脸,问我在想什么。 我捉住青青的小手,笑呵呵的说:“想你!” 青青伸出葱白的手指,戳了戳我的嘴巴:“油嘴滑舌!” 我叹了口气,其实我真的舍不得青青。 之前在县城里读书,虽然也是一个学期才回来一次,但并不觉得和青青相隔有多远,现在我要去到千里之外的北方,一下子就感觉和青青相隔了很远很远,心里很不是滋味。 青青摸着我的脑袋,安慰我说:“放心,我有机会就来找你!家里这边你放心,有我在家里,一家子都很安全!” 我点点头,在青青的脸颊吻了一下,然后闭上眼睛,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我拖着行李箱走出家门。 行李箱里装着一些简单的衣服,还有一些老妈亲自腌制的酸菜,以及装在罐子里的糊辣子。 老妈怕我刚去北方,不习惯那边的生活饮食,带上一点家乡的味道,也不至于饿着肚子。 “妈妈的味道”,永远都是最温暖最贴心的味道。 我拖着行李箱出了家门,老爸沿途送我,将我送到镇上,然后从镇上乘车去县城,再从县城转车到贵阳,最后在贵阳上火车,开往郑州。 这次出门,我带上了《三清布衣符咒》,也带上了很多黄符,还有我的招魂葫芦,以备不时之需。 火车是半夜出发的,我上了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 因为路途遥远,我买的是一张硬卧车票。 硬座太累了,一坐就要坐20几个钟头,估计得把痔疮坐出来。 而软卧又太贵了,价格几乎快赶上机票了,所以我还是选择坐硬卧。 坐过火车的朋友都知道,硬卧就是那种六人一个包厢,左右各三个床位,分为上中下铺,每个铺位的价格又不一样。 上铺爬上爬下很麻烦,所以上铺最便宜,本着节约的原则,我买了一张上铺票。 上车的时候,包厢里已经有好几个人,大家谁也不认识谁,所以也没有打招呼。 我放好行李箱以后,就爬到上铺躺了下来。 月台上,昏黄的灯光映照着车窗,火车鸣笛以后,缓缓驶离车站,载着我对未来的憧憬,一步步驶向远方。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坐火车,有些小小的兴奋,外面传来轰隆轰隆的声音,火车也一直在铁轨上晃动着,包厢里很快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而我却睁着一双眼睛,半天都睡不着。 火车慢慢驶出市区,距离繁华喧嚣的城市越来越远,然后就像一匹骏马,在无垠的旷野上狂奔。 一直熬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我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火车已经过了重庆,进入湖南地界。 包厢里的那几个乘客都不见了,只有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坐在对面床上,他应该是刚上车不久的,因为昨晚上车的时候,我并没有见过他。 第三百零三章 自杀岗 这一路上,也没有新的乘客上来,包厢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那个陌生的年轻男子。 那个年轻男子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年纪,衣着打扮也像是个学生,他戴着耳机,一直在那里听随身听。 那个年代,随身听还是一件很洋气的东西,别在腰上,一边走一边听歌,别提有多潮流了。 年轻男子穿着也比较前卫,看上去条件不错,但是长得就稍微磕碜了一点,瘦高瘦高的,又有些黑,就像一只大马猴坐在床上。 我第一次出远门,心里多少有些紧张,自然不会主动跟陌生人说话交流。 瘦猴也没有跟我说话,听了好一阵子随身听,然后吃了碗泡面,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我也无事可做,当着陌生人的面,又不好翻看《三清布衣符咒》,闲来无聊之下,只能看窗外的山山水水。 火车大多时候都在崇山峻岭之间穿行,一路的风景倒也不错,令人赏心悦目。 临近傍晚的时候,我闻到一阵带着卤味的肉香。 回头一看,那个瘦猴一手拿着卤鸡腿,一手拎着罐啤酒,在床上翘着二郎腿,一边大口啃着鸡腿,一边哼着小曲,十分悠哉的样子。 我被那卤鸡腿的香味馋得哈喇子长流,用力吞咽了两口唾沫,独自跑到过道里面吃方便面。 进入夜晚以后,外面的风景也看不见了,火车上更是无聊透顶,除了睡觉以外也没什么事做。 火车在湖北境内奔驰,天亮以后就能抵达郑州了。 可能是睡得太早的缘故,睡到半夜就醒了,翻来覆去睡不着,睁开眼睛看着窗外,发现火车停在大山深处的一座小山岗,半天也不动。 我看了看外面,黑咕隆咚的,只有一个小小的月台,月台的路灯亮着微弱的光。两边都是高山,整座山岗死寂无声,给人一种非常荒凉的感觉。 按理说,这种小山岗,火车通常是不会停车的,就算要停车,也会很快开车,不可能耽搁这么久。 正自疑惑的时候,就看见好几个乘警打着强力手电,神色匆忙的从火车旁边走过,像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火车里的好多乘客都醒了,不时传来窃窃私语。 不一会儿,月台里面,又有工作人员赶了出来,闹闹嚷嚷的。 我打开车窗,好奇的把脑袋探出窗外,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候,就听包厢里的那个瘦猴幽幽嘀咕道:“卧槽,又出事了,居然还被老子撞上了,真是晦气啊!” 听瘦猴的口音,像是个重庆崽儿。 我愣了一下,感觉他这句话好像话中有话,忍不住回头问他:“兄弟,什么叫又出事了?这里经常出事吗?还有,你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吗?” 瘦猴翻身爬起来,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又有人卧轨自杀!” “卧轨自杀?!” 黑夜里,乍然听到这话,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自杀的方式有千百种,但是卧轨自杀绝对是相当可怕的一种,试想想,一列火车的重量有多么可怕,当火车的铁轮从人体身上碾压过去的时候,卧轨的人瞬间就会被碾成肉酱,碎肉和鲜血四散飞溅洒落,光想想都觉得恶心。 过了好一阵子,就看见几个工作人员,抬着一具担架,担架上面覆盖着黑色的裹尸布,急匆匆的离开铁轨,走进月台。 又过了片刻,就有乘警过来通知我们,说外面出了事,有人卧轨自杀,警方需要调查取证,火车暂时开不了了,让我们耐心等待。 一听火车走不了了,车上的乘客全都怨声载道,喋喋不休的抱怨起来。 我惊讶的问瘦猴:“兄弟,你怎么知道有人卧轨自杀?” 瘦猴指了指外面的月台,压低声音问我:“你知道这个地方叫做什么名字吗?” 我看了看外面,也没看见地名,就随口说了句:“无名岗吗?” 瘦猴摇摇头,声音变得有些阴恻恻的,他说:“说出来吓死你,这里的地名叫做‘自杀岗’!” 我惊讶的张了张嘴巴:“啊?!自杀岗?!” 瘦猴说:“我跟你说,最近一两年,在这个山岗卧轨自杀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个了,因为不断有人在这里卧轨自杀,所以这里就被人们称为‘自杀岗’!” 我听了之后就感觉很惊奇,一两年时间,已经有十多个人在这里卧轨自杀,平均每月一起自杀事件,这也太恐怖了吧? 还有,这些人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非要跑到这里来卧轨自杀呢? 瘦猴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烟,问我抽不抽,我摇摇头,他就自己点上叼在嘴里。包厢里是不准抽烟的,不过包厢里除了我也没有其他人,所以瘦猴也就肆无忌惮的抽了起来。 瘦猴吐着烟圈,指着外面荒凉的山岗对我说:“兄弟,咱们有缘,我也不怕告诉你,这个山岗邪得很!” 瘦猴言之凿凿,听他的口吻,他好像知道很多事情。 于是我就露出一副天然呆的样子,问他这个山岗为什么邪得很? 瘦猴就跟我说:“这个山岗像是有股魔力,会吸引人情不自禁的跑去卧轨自杀!” “情不自禁?!”我怔了一下,讶然道:“你的意思是,这些卧轨自杀的人,并不是真的想要自杀,而是莫名其妙的临时起意?” “对啊!”瘦猴点点头,一脸严肃的说:“你说对了,那些自杀的人呀,就是莫名其妙的临时起意,就跟中了邪一样,明明在火车上坐得好好的,可是当火车在自杀岗经停的时候,他们就会悄悄溜下火车,然后卧轨自杀!” 听瘦猴这么一说,我不由自主的挑了挑眉头,照这样说来,此处频发的卧轨自杀事件,还真的有些邪门。 瘦猴掰着手指对我说:“上一起卧轨自杀的死者,是个出差的公务员,家庭事业都很顺风顺水,家里还有个半大孩子,他为什么要自杀?还有再上一起卧轨自杀的死者,是个中年男子,带着辛苦挣来的工钱千里迢迢回家,更没有理由自杀对不对?难道他不想把钱带回给家里人吗?” 第三百零四章 凶杀案 这时候,有列车员过来巡逻,瘦猴赶紧灭了烟头。 等列车员走了以后,瘦猴突然问我:“你信不信这个世界上有鬼?” 月光照进车窗,照着瘦猴的脸,惨白惨白的,此时的瘦猴看上去更像是一个鬼。 我笑了笑,毫不犹豫的说:“信!” 我心里暗道,从小到大,我什么稀奇事儿没有见过?我打过的鬼都不知道有多少了,你居然问我信不信世上有鬼? 瘦猴看了一眼窗外荒凉的山岗,心有余悸的说:“我觉得吧……这个自杀岗……有鬼……” 瘦猴话音刚落,一股阴风从窗外倒灌进来,从包厢里穿梭而过,吓得瘦猴一激灵。 我起身关上窗户,转头问瘦猴:“有鬼?怎么有鬼了?” 瘦猴刚才自己吓了自己一跳,可能是为了平息紧张的心情,又从兜里摸出一支香烟点上,用力吸了两口,这才对我说:“这件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 在瘦猴的讲述下,我才知道,原来两年前,就在这列火车上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死者是个女孩,暂且称她为小莉。 小莉当时也是一个准大学生,怀揣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坐上了这列火车,前往远方的大学报到。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小莉第一次乘坐火车,也是她最后一次乘坐火车,远方的大学再也没有等到小莉入学报到。 那晚小莉起夜上卫生间,结果被两个流氓盯上了。 那两个流氓年纪也不大,只有十几二十岁,平时在家乡就是出了名的混子,到处惹是生非,这次也是惹了事情,不得已远走他乡外出打工。 两个流氓当时正蹲在卫生间门口抽烟,看着小莉从面前走过去。 小莉长得原本就比较漂亮,再加上大夏天的穿着比较清凉,两个流氓看见小莉雪白的小腿儿,色心陡起,歹意顿生。 两个流氓见半夜三更,四下无人,尾随小莉进了卫生间。 在这狭小的卫生间里面,小莉被这两个流氓轮番侮辱。 两个流氓担心小莉呼叫,全程一直用手捂着小莉的口鼻,不曾想到,小莉花季般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 小莉死了,两个流氓也是慌了神,为了毁尸灭迹,他们想到了把小莉伪装成卧轨自杀。 当火车在这座小山岗经停的时候,两个流氓扛着小莉的尸体溜下火车,并且把早已死去的小莉塞进火车的铁轮下面。 火车重新启动,沉重的铁轮直接把小莉的身体碾成上下两截,五脏六腑在铁轨上撒落得到处都是,小莉就像被腰斩了一样,下半身卷入铁轨,碾压成了肉酱,而上半身则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的草丛中。 当然,这个案子最后还是破了,两个丧心病狂的流氓也被缉拿归案。 民怨沸腾,两个流氓也被从速解决,结束了他们短暂又罪恶的一生。 自从小莉遇害以后,这座荒凉的小山岗就变成了自杀岗,自杀事件频发,不断有人莫名其妙的在这里卧轨自杀,这些人上车的时候,精神状态都很正常,而且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没有自杀的理由。 渐渐的,这座自杀岗也成了这条铁路线上的一个恐怖地点,很多乘客在自杀岗都不敢起夜上卫生间。 听完瘦猴的讲述,我也觉得事情有些古怪,这些蹊跷的卧轨自杀事件,为什么都发生在小莉遇害之后? 我问瘦猴:“这些事情你怎么了解的如此清楚?” 瘦猴说:“嗨,之前我爸妈在河南做生意,我经常坐火车走这条线,这条线上有什么新闻八卦是我不知道的?” 我点点头,又问他:“你刚才问我信不信有鬼是什么意思?你认为……这些卧轨自杀事件,是小莉的鬼魂在作祟?” 瘦猴吐了个烟圈,神情凝重的点了点头。 “你见到过小莉的鬼魂?”我好奇的问。 瘦猴嗯了一声:“不止我一个人见过,也有其他人见到过,但凡火焰比较低的人,都有可能见到小莉的鬼魂,我这人从小火焰就低,见过好几次鬼了,但是我跟其他人说,其他人又不相信,还说我脑子不清醒,有幻觉!” 瘦猴不愧是重庆崽儿,属于那种自来熟类型,而且一旦打开话匣子,关都关不上。 之前瘦猴一整天不说话,我还以为这小子比较内向,没想到外向的不得了。 瘦猴一边抽烟一边跟我讲他小时候遇鬼的事情,他说小时候爸妈在外地做生意,就把他寄养在农村外婆家里。 外婆家门口不远处有个化粪池,有好几次夜里瘦猴经过化粪池,都听见有人在叫他,而且还是个小女孩的声音。 瘦猴当时年纪小,前几次瘦猴都吓得拔足飞奔回了家。 终于有一次,瘦猴遏制不住好奇心,回头看了一眼,就看见一个穿着碎花衣服的小女孩,泡在化粪池里冲他招手,让他下到化粪池里陪她玩。 后来瘦猴把这件事情跟外婆一说,外婆脸色都变了,从此夜晚坚决不让瘦猴出门。 瘦猴这才从外婆嘴里得知,头几年,村里有个小女孩走夜路,不小心掉进化粪池,溺死在了化粪池里面,而瘦猴看见的那个小女孩,无论是衣着容貌,都跟那个死去的小女孩一模一样。 瘦猴所说的这些,我自然是相信的,有些人意外死亡,怨气不散,就会变成鬼魂,寻找下一个替死鬼。 我扭头看了一眼窗外,警灯闪烁,还有不少警察在忙碌着。 就这一眼,我无意间瞥见月台上面,有个身穿黑衣的女人,孤零零的站在昏黄的路灯下面,眼神冰冷的看着火车。 我总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奇怪,但是一时间又想不起奇怪在什么地方。 瘦猴问我在看什么,我就指着窗外对他说:“你看月台那边,有个女人有点奇怪……”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呢,瘦猴突然叫了声“妈呀!”,吓得手一哆嗦,烟头掉在地上,人也从铺位上滚了下来。 第三百零五章 穿寿衣的女人 瘦猴的反应有些夸张,把我惊得一愣一愣的。 我心想不就是个女人嘛,瘦猴怎么吓成这样? 瘦猴从地上爬起来,惊奇的看着我,问了我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也能……看见她?!” “看见谁?”我一时间没弄懂瘦猴这句话的意思。 瘦猴咽了口唾沫说:“女人……月台上的那个黑衣女人……” 我皱了皱眉头,很奇怪的说:“那么大个活人站在月台上,我又不是瞎子,怎么就看不见了……” 我一边说话一边扭头看向月台,后面半截话顿时戛然而止。 我惊讶的张了张嘴巴,因为我发现月台上空空荡荡的,刚才那个黑衣女人竟然不见了踪影。 我摸了摸脑袋,咦了一声,暗道奇怪,那个女人刚才明明站在月台上面的,怎么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呢? 瘦猴踩灭掉落在地上的烟头,问我道:“你知道那个黑衣女人是谁吗?” 我摇摇头,嘟囔着说:“我怎么知道她是谁……我第一次坐这趟火车……” “小莉!她是小莉!”瘦猴深吸一口气,脸颊上的肌肉狠狠抽搐着。 “小莉?!”我怔了一下,随即倒吸一口凉气:“你是说……那个黑衣女人……是小莉的鬼魂?” 瘦猴走过来,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缘分啊!只有火焰低的人才能看见鬼魂,我以为自己很特殊了,没想到你居然也是个火焰很低的人!” 我笑了笑,心想老子天生缺一魂,一辈子都要被这些脏东西纠缠,要比火焰低,普天之下,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瘦猴说:“只有火焰低的人,才有机会看见小莉的鬼魂出现在月台上面,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是看不见的!” 这个时候,我猛然想到,为什么女人穿着一身黑衣站在那里有些奇怪了,因为女人身上的那一袭黑衣,竟然是一套纸糊的寿衣! 一个穿着寿衣的女人,半夜三更站在荒凉的月台上面,这幅景象光是想想都觉得瘆人。 瘦猴压低声音道:“你看,刚刚有人卧轨自杀,小莉的鬼魂就出现在了月台上面,有这么巧合吗?哼,我就说,这些人的死,跟小莉脱不了干系!” 我点点头,对瘦猴的猜测表示赞同。 瘦猴叹了口气:“但是这种事情无凭无据的,我又不能对人说起,我要是跟别人说了,别人会把我当成神经病的。还好,兄弟,咱俩有缘,你也是个能见鬼的人。对了,认识一整天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笑了笑,我说我叫杨程,然后问瘦猴叫什么名字。 瘦猴呵呵笑着说:“杨兄你好,我的大名叫高飞,绰号叫猴子,这么多年,他们都叫我猴子,我他妈都快忘记自己的本名了!” 猴子一边说,一边递了支香烟过来。 男人相互认识打交道的方式,都是递烟。 猴子笑嘻嘻的说:“来,整一支吧!” 面对猴子的“热情”,我没有拒绝,接过香烟,猴子赶紧帮我点上火。 我不是很喜欢抽烟,但是因为跟胖子那群狐朋狗友在一起久了,偶尔也会抽几支。 猴子跟我在包厢里面吞云吐雾,他问我:“杨兄,你这是要去河南?” 我点点头,跟他说:“是啊,我去郑州上大学,这不快要开学了吗,我也是第一次坐这趟火车!” 猴子吐了个烟圈:“嘿,巧了,我也是赶去上大学的,你读哪所学校?” “z大!”我说。 猴子看着我,足足愣了三秒钟,然后拊掌哈哈大笑:“巧了,真是巧了,杨兄啊,咱俩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呀!我也是去读z大!” “真的?!”我有些惊奇,没想到同包厢的这个家伙,跟我一样,都是去郑州读z大的,还真是有点缘分。 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路,我和猴子这番相识,也算是朋友,到了z大以后,说不定还能经常约起喝个酒,相互照应。 “你还不信?我骗你干啥呢!”猴子一边说,一边打开行李箱,从箱子里摸出一张z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也摸出z大的录取通知书,然后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缘分!” 我和猴子都是年轻人,年轻人在一起,都是自来熟,也不生分。 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从小在贵州山区长大,而猴子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里孩子,从小在重庆城区里面长大。 我们对于彼此的生活,都感觉新鲜和奇妙。 我跟猴子讲了很多农村里的事情,猴子听得津津有味。猴子也跟我讲了很多城里的事情,仿佛给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让我迫切的想要去大城市看一看。 聊到半夜,我俩也是累了,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感觉有股冷风吹在我的脸上,把我给冷醒了。 我拉了拉被子,就像乌龟一样,把脑袋缩在被窝里面。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我记得车窗明明关的严严实实,而且还是我亲自关上的,那刚才的这股冷风,是从哪里吹进来的? 我打了个激灵,掀开被子,睁着惺忪的睡眼看向车窗。 就是这一眼,吓得我魂飞魄散,差点没从床上掉下去。 车窗外面,竟然紧贴着一道人影,那道人影穿着黑色的寿衣,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遮挡住了脸庞。 我心中一惊:“小莉?!” 忽听砰的一声响,小莉抬起手,拍在车窗上面,立即在车窗上面留下一个血红色的五指印。 砰砰砰! 小莉不停的拍打着车窗,车窗上面很快就留下一大片凌乱的血手印,看上去触目惊心。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小莉把车窗拍得这么响,睡在对面铺位上的猴子,怎么没有半点反应呢? 我下意识扭头看向对面铺位,这一看,更是大吃一惊。 对面铺位上空空荡荡的,猴子居然不见了踪影?! 半夜三更的,猴子去了哪里?难道……被小莉的鬼魂弄死了?! 第三百零六章 梦中梦 毕竟我还是见过鬼的人,而且又是三清传人,心理素质比普通人好得多。 在短暂的惊讶过后,我便迅速冷静下来,咬咬牙,就准备挣扎着爬起来。 然而,我双手一撑,第一下却没有起来。 我心中一惊,发现自己浑身软绵绵的,就像被抽空了力气,整个人变成了一团棉花,想要使力,却怎么也爬不起来。 而这时候,车窗上面的鬼影,正一点一点渗透车窗,想要钻进包厢。 我看见一只血淋淋的鬼手已经穿透了窗户,心中登时大急,小莉当年惨死,早已化作厉鬼,我必须要赶在厉鬼钻进包厢之前爬起来,我躺在床上动弹不得,那岂不是被厉鬼任意宰割? 我憋了一口气,继续用力挣扎,发现自己还是没法动弹,感觉整个身体就像瘫痪了一样,根本不听自己的使唤。 我急了,真的急了,拼了命的挣扎,却还是动不了。 黑暗中,我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那团鬼影已经穿透车窗,悬浮飘荡在包厢的半空中。 我惊惧的发现,这团鬼影只有上半截身体,下半截空空荡荡的。 鬼影一动不动的飘浮在空中,长长的头发挡住了她的脸,但是我依然能够清楚的感觉到,鬼影在冷冷盯着我。 被小莉的鬼魂这般注视着,我感觉浑身直冒冷气,很不自在,但我确确实实不能动弹,这种感觉很难受,怎么说呢,就跟鬼压床一样,明明脑子很清醒,却就是动不了,甚至连喊都喊不出声音。 小莉的鬼魂缓缓伸出那双血淋淋的手,突然发出尖锐的鬼叫,然后从空中扑落下来。 小莉的鬼魂骑在我的身上,血淋淋的鬼手死死扼住我的脖子。 我只觉脖子一紧,像是有什么东西勒住了咽喉,呼吸顿时变得艰难起来。 血淋淋的鬼手散发着极其难闻的臭气,熏得我睁不开眼睛。 鬼手慢慢收紧,慢慢收紧,我的呼吸也越来越沉重,到最后只能干张着嘴巴,已经没有新鲜空气再进入肺里,而肺里的氧气却被一点一点的挤压出来,我整个脸庞都憋成了一颗西红柿,就跟要爆炸了一样。 其实如果摆开阵势,我是根本不会惧怕小莉这个厉鬼的,我的衣兜里都还有好几张驱鬼符,不敢说一定能够收了小莉,但是把小莉赶走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这种危险而又关键的时刻,我的身体居然动弹不了,连床都起不了,怎么去拿黄符? 此时的我,就像躺在案板上的一块肥肉,一动不动,任由小莉宰割。 随着大脑缺氧越来越严重,我的意识也越来越迷糊,浑浑噩噩,感觉已经快要去阎王那里报到了。 我也真是倒霉,原本怀揣着美好憧憬,前往美丽漂亮的大学报到,开启人生新的篇章,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死在报到的路上。 我只能说,师父,对不起,弟子给您丢脸了,给三清门丢脸了,我他妈居然被一个女鬼卡住脖子扼死了,我可能是三清门里面,死的最窝囊的一个弟子了! 我已经深入了无尽的绝望,就在我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突然,一圈金光从脖子上散发出来。 小莉猝不及防,发出呜哇一声怪叫,被那圈金光向后弹飞出去,撞击在车窗上面,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与此同时,我也猛然睁开眼睛,翻身从床上爬起来,捂着脖子,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包厢里面很安静,月华如水,从窗外流进来。 我摸了摸额头,发现自己满头都是冷汗,背心也被汗水浸湿透了。 刚刚是怎么回事,是一个噩梦吗? 难道刚才竟然是一个梦中梦,我只是在梦中醒来,而现在才是真正的醒来? 他妈的,我怎么会做这样的鬼梦? 我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脖子上有个玉佛吊坠。 朦胧的黑暗中,玉佛泛着淡淡的幽光。 这个玉佛是张语嫣送我的,从峨眉山求回来,还请高人开过光,很有灵性,刚刚我差点被厉鬼扼死,正是多亏了玉佛救我一命! 可问题是,我现在自己都分不清楚,刚才到底是一个噩梦?还是真正发生的事情? 不过我现在身体能够动了,我还是赶紧披上外衣,把符咒捏在手里,这样如果再碰上小莉,我也就不会畏手畏脚了。 想到这里,我一骨碌爬起来,穿好裤子,披上外衣。 就在我穿衣服的时候,无意间往对面床位瞟了一眼,惊讶的发现,对面床位上空荡荡的,猴子居然没有在包厢里面。 我心中一凛,顿时感觉不太对劲,刚才我就发现猴子不在床上,还以为是一场梦,没想猴子真的没有在床上。 猴子去了哪里? 难道去了卫生间? 虽然刚刚和猴子认识,但也算是朋友,我也不希望猴子发生什么意外。 于是我赶紧穿上鞋子,准备去卫生间找他。 我走出包厢,走廊里一片昏暗,隔壁包厢传来均匀的鼾声,天还没亮,人们都在沉睡。 我来到卫生间,发现卫生间的门紧锁着,里面一片死寂。 我伸出手,试着敲了敲门,但是里面却没有回应。 “里面有人吗?”我又敲了敲门,里面还是没有声音。 我的心里顿生疑惑,卫生间里如果没有人,那门怎么会反锁?卫生间里如果有人,为什么里面的人不说话? 咚咚咚!咚咚咚! 就在我暗自疑惑的时候,卫生间里传来奇怪的撞击声响。 我眉头一挑,贴在门上:“猴子,是你在里面吗?猴子,说话……” 卫生间里没有猴子的声音,但那奇怪的咚咚声又响了几下。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退后一步,咬紧牙关,对着门锁狠狠就是一脚踹了下去。 我一脚力量很大,直接就把门锁踹烂了,然后我把肩膀靠在门上,用力一顶,就把卫生间的门撞开了。 我冲进卫生间,令我意外的是,卫生间里竟然空荡荡的,没有人。 第三百零七章 头发丝 我原本以为猴子会在卫生间里面,但是猴子居然不在,这倒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可是,如果猴子不在卫生间里面,刚才那个诡异的咚咚声响又是怎么回事? 卫生间里面肯定有东西,要不然怎么会传出声音? 我正自纳闷的时候,背后又传来咚咚咚的声音。 我蓦地一惊,赶紧回头一看,顿时就看见了一双脚。 沿着这双脚往上看,我就看见了猴子。 猴子被一团浓密的黑线缠绕着脖子,将他提离了地面,悬挂在半空中,所以我刚才一头扎进卫生间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猴子。 猴子两只眼睛外翻,舌头伸出老长,一张脸已经憋成了猪肝色,一看就是快窒息了的样子。 而那咚咚之声,则是猴子挣扎的时候,两腿乱蹬,蹬在墙壁上发出的声音。 “猴子,别怕,我来救你!” 我伸出双手跳起来,就去抓扯那团黑线,没想到那团黑线滑不溜手的。 而且,我这一抓,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一团黑线,竟是一团浓密的头发,从卫生间顶上的排气扇里面冒出来的,就像一团乱糟糟的水草,还在往下淌着水。 仔细一看,流淌的不是水,而是鲜血,吧嗒吧嗒滴落在地上。 排气扇里面怎么会冒出一团头发?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这肯定是小莉的鬼魂在搞鬼。 眼前的景象无比诡异,普通人看见这一幕,估计能吓死过去。 猴子明显快要不行了,舌头歪斜着吊在嘴唇外面,双眼翻白,已然停止了挣扎。 我不敢怠慢,直接摸出三昧真火符,催动咒语,然后手一扬,将三昧真火符丢向头顶上方的那团头发丝。 三昧真火专烧一切邪物,那团头发丝很快就被三昧真火符引燃,火焰包裹着那团诡异的头发丝,头发丝立马变成大团大团的黑烟。 剩下的头发丝惊慌失措,拼命退回排气扇里面。 头发丝一抽走,猴子立马得到解脱,闷哼一声,直接从半空中掉下来。 我伸出双手,一个公主抱,正好接住猴子。 猴子本来就长得很瘦,身体轻飘飘的,没有什么重量。 我摇晃了一下猴子:“猴子,喂,醒醒,猴子……” 猴子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使劲咽了口唾沫,缓过一口气来,嗫嚅着说:“鬼……有鬼……” 我点点头,我说我知道有鬼,那鬼我已经被我赶走了,你现在暂时安全了。 我一边说,一边就准备把猴子放下。 猴子伸手勾着我的脖子,一副娇喘连连的样子:“我没力气,再多抱我一下……” 我打了个哆嗦,总觉得猴子这话有些怪怪的。 我正想着要不要把猴子抱回床上去休息,刚一转身,就看见一个乘警站在门口,正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 乘警没有看见刚才诡异恐怖的一幕,只看见我和猴子搂抱在一起的样子。 乘警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很快我就觉得脸上烧得慌,满脸都是尴尬。 乘警咳嗽两声,意味深长的说:“爱情这种东西确实很难捉摸,对于你们这种爱情,我也不歧视,但你们公然在卫生间里面……而且还弄坏了门锁……这就有点违背公共道德,不讲文明礼貌了……” 我怔怔的松开手,猴子哎呀一声掉落在地上,捂着屁股叫唤不已。 我举起手,一副投降状,极其尴尬的说:“呃,你误会了……我们……很纯洁的……什么都没有发生……” 乘警指着被踹烂的门把说:“你们纯不纯洁跟我没关系,但是你们恶意破坏公共财物,这个必须得处理,走吧,跟我走一趟!” 猴子嘟囔着从地上爬起来,想要解释什么,我赶紧给他使了个眼神,猴子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没必要再解释什么,难道我们跟乘警说火车上有鬼? 那我们可能在下一站就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去。 乘警把我们带到警务车厢,先是表示尊重我和猴子这种断背之情,然后严厉的批评我们在卫生间胡来,有伤风化,最后罚款我们一笔钱,用于卫生间门把的维修费。 我们在主动承认错误,并缴纳罚款以后,这才被放走。 回到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差不多已经亮了。 人们陆陆续续从睡梦中醒来,车厢里开始变得喧闹起来,大家都在议论昨晚的卧轨自杀事件。 昨夜卧轨自杀的是个老头,老头原计划是去河南探望儿子的,但是莫名其妙就在自杀岗卧轨自杀了,令人匪夷所思。 阳光从车窗外面照进来,我无意间对着光亮透明的车窗照了照,发现自己的脖子上面,竟然有淤青的指印。 我暗自吸了一口气,看来昨晚那不是梦,小莉的鬼魂真的进入过车厢,差点置我于死地。 我感觉胸闷的很,想下车去透透气,但却发现乘警封锁了车门,不让任何人下车,看来他们也觉得自杀岗非同寻常,不想火车上再有人出事。 我闷闷的回到包厢里面,略显疲惫的躺了下来。 猴子一直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一脸崇拜的说:“杨兄,原来你会道术呀,你在卫生间里使的那招叫什么来着?太酷啦!” 我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只淡淡说道:“会一点点皮毛,小时候遇到过高人,传授了一些本事给我!” 猴子上下打量着我,啧啧称赞:“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没想到杨兄居然深藏不露!” 我对猴子说:“昨晚你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半夜不能上卫生间的吗?” 猴子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睡到半夜,突然就肚子疼,疼的要命,就跟凉了肚子一样,立马就得拉,于是我就跑去了卫生间,就在我拉得正欢的时候,有头发丝就从排气扇里面爬了出来,缠住了我的脖子,把我提了起来!” 说到这里,猴子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胸口:“幸好杨兄你及时赶到,要不然我现在已经翘辫子了!” 我点点头,对猴子说:“你小心一点,小莉的鬼魂很可能已经盯上你了!” 第三百零八章 酒肉和尚 天色亮起来,外面的山岗也清晰的映入我们的眼帘。 阳光很好,但即便如此,山岗也显得异常荒凉。 两旁的青山高耸入云,有种“千山鸟飞绝”。 大白天的这里也是诡秘森森,死寂无声,仅从风水来看,这里就不是一个吉利的地方。 昨晚一宿都没睡好觉,我和猴子都有些疲惫,但是又睡不着,就各自靠在床上,偶尔说上两句话。 一上午的时间,就在百无聊赖中过去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们都觉得饥肠辘辘,肚子咕咕咕的叫个不停。 猴子从床上翻身而起,招呼我起床吃饭。 我原本准备吃方便面的,猴子说:“嗨,吃什么方便面,我做东,咱俩去吃顿好的,就当我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面对猴子的热情邀请,我也不好拒绝,于是跟着猴子出了包厢,一路往餐车走去。 餐车干净明亮,没有什么人。 坐过火车的朋友都知道,餐车里的食物卖的是比较贵的,所以很多乘火车的人,都会选择吃方便面,或者吃火车上的盒饭,也或者等到进入某个站点的时候,买点小摊贩卖的小吃。 猴子一口气点了好几个菜,大鱼大肉的,花了不少钱。 我说咱们就两个人,点这么多菜哪里吃的完? 猴子说:“没事,慢慢吃,我现在就像痛痛快快吃一顿!经过昨晚的事情以后,我发现这人呀,兴许哪天说没就没了,倒不如趁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享受!” 猴子一副老成沧桑的样子,仿佛看透了生死。 我们拣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猴子指着啤酒问我:“整一点不?” 看着桌子上丰富的下酒菜,喷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我也馋得忍不住吸了口哈喇子:“整!必须整一点!” 猴子拎了一打啤酒走过,放在桌上,大手一挥:“开整!” 猴子打开两瓶啤酒,也不用酒杯,很豪气的举起酒瓶,让我直接用酒瓶开整。 看样子猴子的酒量还不错,不过我对自己的酒量还是比较有自信的,笑嘻嘻的举起酒瓶,直接和猴子吹起了瓶子。 我们边喝边吃,一口气连下三瓶啤酒,才算是刚刚开胃。 我俩甩开膀子,面对面畅饮。 重庆也是一个热情奔放,好酒好吃的地方,别看猴子体型削瘦,但是酒量确实还不错,那肚子就跟无底洞一样,连整好几瓶,反应都没有,眼睛也不眨一下。 俗话说得好,男人的感情都是从酒桌上建立起来的,要想培养感情,那就得坐在一起喝酒,中国这个酒文化精神,是上千年的传承,永远都无法改变的。 几瓶酒下肚,猴子跟我很快称兄道弟起来,并力邀我以后有机会到重庆做客,他一定请我去品尝正宗的重庆火锅,到时候吃起热乎乎的火锅,再喝着啤酒,那才是酣畅淋漓,相当过瘾。 我俩正喝的高兴,忽然看见两个和尚走进餐车。 两个和尚,一大一小,前面是个胖和尚,估计有四五十岁,长得圆滚滚的,脑袋圆,肚子圆,屁股也圆,反正整个人行走起来的时候,就像一颗肉球在滚动,憨态可掬,十分滑稽。 胖和尚后面跟着一个小和尚,那个小和尚估摸只有十岁左右,长得眉清目秀,相当可爱,眉宇之间,很有灵性,尤其是他的睫毛,又黑又长,就跟洋娃娃一样。 我原本以为这两个和尚来餐车,肯定是来吃素食的,没想到胖和尚大喇喇一屁股坐下来,直接就点了个回锅肉,并且还叮嘱厨师肥肉多一点,然后又点了一只卤水鸡,最后点了一份烩青菜。 更让我瞠目结舌的是,这个胖和尚居然还点了半打冰镇啤酒。 我和猴子忍不住皱起眉头,这是两个花和尚吧,酒肉通吃啊。 河南一带寺庙众多,和尚自然也多,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假和尚,他们白天就在寺庙里扮和尚,哄骗游客的香火钱,晚上的时候摇身一变,换上品牌衣服,开着豪车,到处寻欢作乐。 我摇了摇头,没想到这个小和尚小小年纪,竟然也跟着出来行走江湖骗人。 菜品很快端上来,厨师看见两个和尚,又点肉又点酒的,也忍不住问道:“两位大师傅,你们这……出家人……喝酒吃肉的……恐怕……” “恐怕啥?!” 胖和尚双眼一瞪,一本正经的说:“正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在我们修行之人看来,佛祖都是留在心中的,只有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才把佛祖放在嘴上!” 胖和尚一边说,一边端起酒杯,将杯中啤酒一饮而尽,咂吧着嘴巴:“痛快,真解暑啊,热死我了!” 现在是八月底的天,正是炎热的时候。 再加上火车停下来以后,车厢里的空调好像也停了,又不准乘客下车透气,大家窝在车厢里面,就跟蒸桑拿一样,确实很闷热。 我和猴子要是继续待在包厢里面,估计都要变人肉包子了。 胖和尚体型这么胖,比普通人更加怕热,呼哧呼哧的,满脸都是汗珠子。 胖和尚这一番很有“禅理”的话,直接磕的厨师说不出话来,厨师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大师所言极是,两位师父慢用,慢用!” 小和尚兴奋的抓起筷子,夹起一片亮晶晶的回锅肉,吞咽着口水说:“好几天没有吃肉了……” 小和尚正准备把回锅肉送进嘴里,胖和尚眼疾手快,抄起筷子,从小和尚的筷子上面把回锅肉抢了下来,啊呜一口塞进自己的血盆大嘴,痛快的咀嚼起来,油水从唇角溢出来,胖和尚露出一脸满足的表情。 末了,还不忘感叹一句:“爽啊!真过瘾!” 小和尚眼巴巴的望着胖和尚,哈喇子哗啦啦流个不停,小和尚说:“师父,你怎么又抢我的肉吃?” 小和尚用了一个“又”字,看样子这个胖和尚平时没少抢小和尚的东西。 可是这胖和尚明明就是小和尚的师父呀,师父居然抢自己徒弟的东西,真是为师不尊。 第三百零九章 开光佛珠 胖和尚吱溜吱溜的喝着啤酒,小和尚不满的嘟囔了两句,伸出筷子,又去夹了一只卤鸡腿。 胖和尚眼疾手快,用筷子压住小和尚手里的筷子。 胖和尚一脸严肃的说:“木鱼,咱们是出家人,出家人怎么能吃肉呢?” 小和尚的名字居然叫“木鱼”,挺有意思的。 这个胖和尚也是个奇葩,自己明明吃肉吃得这么欢,还好意思一本正经的教训小和尚,有种“贼喊捉贼”的意思。 小和尚很不高兴的说:“师父,你不是也在吃肉吗?而且还吃那么多!” 胖和尚从小和尚手里夺下鸡腿,狠狠咬了一大口,满嘴是油,脸上却还是一本正经的表情,他说:“师父跟你自然是不一样的,师父比你道行高,我虽然喝酒吃肉,但是我却不会受到酒肉的诱惑,时时刻刻都把佛祖放在心中。而你年纪太轻,修行不够,很容易走上歧途!” 说到这里,胖和尚又咬了一大口鸡肉,嘴里还发出满足的声音。 面对胖和尚的“训斥”,小和尚一脸懵逼,一时间竟想不出合适的语言反驳。 我和猴子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硬是憋着没有笑出声来,这个胖和尚真是太特么逗了,人才啊!绝对的人才! 小和尚涨红了脸:“师父,回锅肉不让吃,卤水鸡也不给我吃,那我到底能吃什么呢?” 胖和尚翻了一个白眼,指着桌上那盘动都没动过的烩青菜,对小和尚说:“你看为师多么疼爱你,专门给你点了一盘烩青菜,绿色又营养,非常有利你的生长发育,来,快趁热吃吧,香着呢!” 胖和尚夹起一筷子青菜,放进小和尚的碗里。 小和尚一脸无语,低下头,闷闷不乐的扒拉着米饭。 胖和尚的胃口不错,很快就把酒肉扫了个精光,小和尚也是个大胃王,一盘烩青菜,整整干了三大碗米饭,把肚子撑得滚圆。 胖和尚满意的用牙签剔着牙,还问小和尚吃饱没有。 小和尚拍了拍肚子:“饱倒是饱了,但是这肚子里却油水啊……” 胖和尚瞪了小和尚一眼,很“严肃”的对他说:“你看,这就是你修行不够的表现,居然不把佛祖放在心上。快,罚你在心中默念‘阿弥陀佛’一百遍!” 我和猴子也吃饱喝足,但是包厢里很热,一时半会儿又不想回去,两人就挺着肚子,在那里看风景。 这时候,就听见隔壁传来胖和尚的声音:“二位施主,冒昧的问一句,你们是不是撞了邪了?”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心中都是一惊,嘿,这胖和尚虽然喝酒吃肉,但好像也确实有点本事,居然能看出我们撞了邪。 我们也确实撞了邪,撞上了小莉的鬼魂,但是普通人肯定看不出来的,所以这个胖和尚肯定不是普通人。 之前我还以为胖和尚是行走江湖的骗子,现在看来,我可能对他有点误解。 我还没有开口说话呢,猴子就站了起来,激动的对着胖和尚拜了拜:“大师,你太厉害了,你怎么知道我们中邪的?” 胖和尚笑了笑,竖起手掌,对着我们说了声“阿弥陀佛!” 猴子就像看见了救星,连忙对胖和尚说:“大师,你别顾着阿弥陀佛,我跟你说,火车上有个女鬼,我被女鬼盯上了,险些被她害死,你能不能想办法救救我?” 猴子对于昨晚在卫生间里撞鬼的事情,依然心有余悸,小莉能来找他一次,就会来找他第二次。 胖和尚说:“出家人慈悲为怀,施主被女鬼缠上,老衲定会想法子解救!” 一听胖和尚这话,猴子就乐得一蹦三尺高,猴子激动的说:“大师,求求你快说说,到底有什么法子解救我?” 胖和尚微微一笑,抖了抖衣袖,从袖口里掏出一串佛珠。 胖和尚慢条斯理的转动着佛珠,一颗一颗的拨弄着,他笑眯眯的对猴子说:“相逢即是有缘,我这里有一串开光佛珠,可挡煞辟邪,现赠予施主,保证施主今晚可高枕无忧!” 猴子听闻胖和尚要送他辟邪佛珠,顿时笑得合不拢嘴,一脸惊喜之色,迫不及待的接过佛珠,高兴的对胖和尚连声表示感谢。 猴子说:“大师,现在像你这样善良,而且富有正义感的人已经不多了!” 胖和尚挺起胸膛,一脸认真的说:“扬善惩恶,驱鬼降魔,是老衲应尽的职责,以及毕生所追求的信仰!” 胖和尚此话一出,我和猴子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望着他。 猴子把佛珠套在手腕上,对着胖和尚拜了拜:“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大师,我若能度过此劫,回头我一定拜入佛教!” 猴子谢过胖和尚,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胖和尚却叫住猴子:“施主,且慢!” 猴子停下脚步,满脸期待的问:“大师,难道……还有礼物相赠吗?” 胖和尚指了指猴子手里的佛珠,说:“施主,这串佛珠是用寺庙里的香火供奉出来的,而且由主持大师开过光,所以……施主……如果请走佛珠的话……按照规矩……应该给点香火钱……” 猴子点点头,问胖和尚需要多少香火钱。 胖和尚也不含糊,微微一笑,动了动手指说:“999,开光佛珠立马带回家!可驱鬼,可辟邪,还可以保护你妈妈!” 胖和尚这段话说得十分滑溜,就像在做推销广告一样,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了,所以才会说的这么顺口。 这让我想起了电视销售,胖和尚这番话,八成是从电视销售里面学来的。 我们原本对胖和尚还有一点崇拜之情的,现在又觉得他是个江湖骗子,说得好听是香火钱,其实根本就是推销我们买东西。 依我看,这串佛珠成本也就五毛钱,地摊上最多也就卖一两块,但是胖和尚狮子大开口,一张嘴就要999,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我们上大学的生活费,一月才三四百块,这串佛珠相当于三个月的生活费,绝对是天价了! 第三百一十章 阴魂不散 这个胖和尚,根本就是个搞销售的江湖骗子,什么香火供奉,什么高僧开光,都特么是骗鬼的,谁信谁是傻子。 看着胖和尚笑眯眯的样子,我真想抄起鞋拔子拍在他的脸上。 但毕竟这是公共场合,又是在火车上,我也不好直接跟胖和尚杠上。 我一个月生活费才三百,活了十多年,还从未买过这么贵的东西。 我给猴子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上当受骗,赶紧把佛珠还给胖和尚。 猴子虽然家庭条件不错,但是让他掏出999买串佛珠,他还是有些犹豫。 胖和尚大概是看出了他的犹豫,继续忽悠他说:“施主,你在犹豫什么?难道你的命连999都不值吗?999听上去有些贵,但是能保命啊!留着命,才能挣更多的钱!如果连命都没了,别说999,就是9999揣在身上,那也没有任何意义对不对?” 胖和尚的“洗脑大法”非常厉害,当你听到999买条命的时候,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心动,因为跟命比起来,再多的钱都不叫钱。 这就跟医院的手段是一样的,你去看病,医生给你开了高昂的医药单,你觉得贵了,医生就会恐吓你,说你如果不按照他的办法治疗,就会有生命危险,到时候医院概不负责等等。 你想了想,还是觉得保命最重要,于是勒紧裤腰带,接受了高昂的医药单。 我看着猴子的表情,明显是动心了。 果不其然,猴子咬咬牙,很爽快的说:“大师说得对,999买条命,这个钱花的值!”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猴子都已经决定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 万一我阻止他,让他不要买佛珠,回头他要是出了什么事,肯定会怪我害了他。 算了,吃亏就吃亏吧,能买个心里平安也行。 至少买了这串佛珠以后,猴子的心里是踏实的。 猴子掏出钱夹子,摸出十张百元大钞递给胖和尚,很豪气的说:“大师,不用补了!” 999跟1000块,差别只有1块钱,猴子还挺会做面子的。 没想到胖和尚很认真的说:“不,我们佛门中人做生意,绝对是童叟无欺!木鱼,给客人补钱!” “好咧!”旁边的小和尚应了一声,接过猴子递上的十张百元大钞,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个硬币递给猴子:“来,施主,找零!” 猴子紧紧攥着硬币,很感动的说:“大师,你们真是好人啊!好人!” 胖和尚竖起手掌:“阿弥陀佛!” 然后胖和尚拉着小和尚,笑眯眯的离开了餐车。 猴子看了看被掏空的钱夹子,对我说:“等到了z大,你先借我五百块,等我下个月领了生活费再还你!” 我们农村孩子每月只有三百生活费,而猴子每月能从家里领一千块的生活费,绝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完全不能比较。 我和猴子回到包厢,猴子捧着佛珠,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猴子高兴的问我:“这串佛珠怎么样?杨兄,你不是懂点门道吗?帮我看看!” 这串佛珠可是猴子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我也不能说佛珠不好,所以也就随口敷衍道:“挺好的,很有灵性!” 猴子很高兴,把佛珠套在手腕上,然后伸了个懒腰,双手枕在脑后,喜滋滋的说:“这下终于可以高枕无忧了!” 不一会儿,乘务员来通知我们,火车傍晚就可以继续出发,大概凌晨就能抵达郑州,对于耽误了我们大半天时间深表歉意。 火车凌晨才到郑州,这就意味着我们还要在火车上面睡一夜。 猴子恨不得立马就可以下车,因为他怕今晚小莉又来找他。 小莉的鬼魂是留在了自杀岗,还是藏在车厢里面,我们不得而知。 反正傍晚的时候,火车终于缓缓启动,驶离了自杀岗。 外面暮霭沉沉,大片大片云彩在天边飞舞,就像火红色的丝带。 起伏的山峦都沐浴在夕阳的光晕中,带着巍然神秘的色彩。 耳畔又响起轰隆轰隆的声音,火车就像一条长龙,披着晚霞,在崇山峻岭之间蜿蜒盘旋。 翻山、过桥、穿洞,一直驶向远方。 天色黑沉下来,由于中午吃的太饱,我和猴子都还没有感觉到饥饿,一人囫囵吃了碗泡面,应付了一下肚子。 再加上猴子手里也没钱了,所以也不敢大手大脚的吃吃喝喝。 夜阑俱寂,昨晚几乎一宿没睡,中午又喝了不少酒,我和猴子躺在床上,伴随着火车的轰鸣声,很快就睡着了,发出均匀的鼾声,我们实在是太困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我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救命!” 刚开始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但随即就觉得不太对劲,因为呼救声太清晰了。 我猛然睁开眼睛,心中一惊,这不是猴子的声音吗? 我翻身从床上爬起来,一抬头,就看见猴子被一团鬼影拖拽着,就像拖死狗一样,将他拖出了包厢。 我咬咬牙,心中暗骂,小莉的鬼魂又回来了吗?真是阴魂不散呀! 我都来不及披上外衣,直接光着膀子和脚丫子跳下床,手里夹着好几张黄符,一骨碌追出包厢。 令人奇怪的是,猴子那么大的呼救声,居然没有惊醒车厢里的其他人。 车厢的走廊上弥漫着浓浓的鬼气,我皱起眉头,一头钻进黑气中。 浓浓的鬼气包裹着我,让我都忘记自己还在火车上面。 “猴子!猴子!!” 我大声叫喊着猴子的名字,沿着走廊往前跑,依稀可以看见一团鬼影在地上飞快的爬行,就像一只大蜘蛛,后面拖着猴子。 我加快脚步,想要追上去。 没想到那团鬼影爬的飞快,很快就和猴子消失在了鬼气里面。 我微微一惊,正自为猴子担心的时候,却发现鬼气中迸发出一团金光。 然后,猴子跌跌撞撞的跑了回来。 刚才的那团金光,竟是从猴子手腕上的那串佛珠迸射出来的。 哟,没想到那个胖和尚没有骗人,猴子花大价钱买回来的佛珠,还真的能够保命。 第三百一十一章 鬼舌 猴子还算是个胆子肥的硬骨头,虽然吓得浑身发抖,但还没有倒下。 若是换做其他人,经历如此恐怖的一幕,估计已经吓破胆,连动都动不了了。 猴子跑到我面前,气喘吁吁的说:“救我……杨程……救我……” 我张开双臂,将猴子护在身后。 我问猴子刚才是怎么回事,猴子告诉我,说他正在做美梦呢,突然就被小莉的鬼魂拖下了床。 小莉只有上半截身体,在地上爬的很快,拖着猴子一直跑。 猴子吓得双手胡乱挥舞,危急时刻,他手上的那串佛珠突然亮了起来,迸射出一圈金光,小莉受到惊吓,瞬间被弹开。 猴子得以脱身,赶紧从地上翻身而起,跌跌撞撞的跑回来。 说到这里,猴子忍不住夸赞道:“那个胖和尚没有骗人,他卖给我的佛珠,真的能驱鬼辟邪!” 猴子说这话的时候,眉梢露出喜色,他很庆幸自己忍痛花费了999块,999这笔钱,真的救了他的性命,这笔钱绝对花的物超所值。 我微微颔了颔首,幸亏之前我没有阻止猴子购买这串佛珠,否则猴子凶多吉少,我可就有些对不起他了。 看来,那个胖和尚并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酒肉和尚”,而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僧啊! 猴子正说着话,声音突然就变了,结结巴巴的说:“她来了……她又来了……” 我唰的扬起一张驱鬼符,定睛一看,就看见浓郁的鬼气中,一只“大蜘蛛”缓缓爬了出来。 毫无疑问,面前的大蜘蛛,其实就是小莉的鬼魂。 小莉的鬼魂还保持着临死的惨状,只有上半截身体,拖着血淋淋的肠子,长头发落下来,挡住了她的脸颊,从长发的缝隙里面,可以看见一只血红色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愤怒,憎恨,以及怨毒。 小莉趴在地上,一步步朝着我们爬过来。 眼前的这幅画面,让我想起《午夜凶铃》里面,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模样。 猴子吓得浑身发抖,喘息声变得非常沉重。 我皱起眉头,指着小莉厉声说道:“小莉,我知道你死的凄惨,但是伤害你的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并且,这两年来,你也害死了这么多条性命,你还想怎么样?不要逼我让你灰飞烟灭!” 面对我的呵斥,小莉不仅没有半点害怕的意思,反而像是听到了一个冷笑话,突然轻蔑的笑了起来:“咯咯咯……咯咯咯……灰飞烟灭……让我灰飞烟灭?你有那个本事吗?” 我正值十八十九岁的年纪,血气方刚,最听不得这种话,一下子就被小莉激怒了,火冒三丈的说:“我有没有这个本事,试试你就知道了!” 话音落下,我突然一个箭步窜出去,手指尖夹着驱鬼符,朝着小莉的鬼头狠狠拍落。 不等驱鬼符落下,一团浓密的头发丝就像毒蛇,无声无息,突然从黑暗中冒出来,缠住了我的手腕。 我微微一惊,想要挣扎,却挣脱不了。 那头发丝缠得很紧,并且就像铁丝一样,慢慢勒入我的皮肉里面。 我的两条浓眉都拧成了一团,手腕位置传来一阵阵剧痛,夹在指尖的驱鬼符,始终无法动弹分毫。 小莉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鬼叫,差点刺破我的耳膜。 我浑身一颤,就看见小莉扬起脸庞,挡在脸庞前面的长发瞬间飞扬起来。 我终于看见了小莉的面容,那张脸格外的扭曲狰狞,面上浮现着一层厚重的鬼气。 最可怕的是她的眼睛,她的左眼是血红色的鬼眼,里面翻涌着黑气,而她的右眼则是突出眼眶,挂在眼眶外面,淅淅沥沥的淌落着血沫子。 小莉阴森森的笑了两声,那笑声能把关节炎给人勾出来。 她说:“我美吗?” 我的手腕很疼,头发丝一根根勒入皮肉,疼得我脸色巨变,不停的倒抽凉气。 我浑身战栗着,对小莉说:“你曾经很美,但是现在的你……无比丑陋!” “咯咯咯,我丑?你们这些臭男人,我要把你们这些臭男人,通通杀光!通通杀光!!”小莉的声音突然变得无比阴冷,鬼眼里面的眼神也变得如同刀子般凌厉。 小莉张开嘴巴,一条猩红色的舌头,就像蛇一样,缓缓从嘴里吐出来。 她的舌头很长,很长,一直往外吐,顺着我的脚踝,一直爬到我的腰,然后顺着我的腰,一直爬到我的胸口,最后停留在我的脖子上。 小莉咯咯笑了笑,竟然用舌尖挑逗了我一下。 一股滑腻腻的感觉犹如电流般传遍全身,我打了个冷颤,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还没等恶心的感觉消散,长长的舌头又缠绕上来,一圈一圈缠住我的脖子,足足缠了三圈有余。 然后,舌头慢慢收紧,慢慢收紧,就像一条绳子,死死勒住我的脖子。 我顿时不能呼吸,眼前一阵阵发黑,感觉身体里的力气和氧气,都在飞快的流逝。 “舒服吗?舒不舒服?”小莉那妖娆勾魂的声音一直在耳边萦绕。 我他娘的实在是太大意了,堂堂符咒门弟子,居然会栽在一个女鬼手里。 实话讲,我刚才有些轻敌,一个照面就扑上去了,原本指望着将小莉一击即杀,却没想到小莉比我预想中的厉害多了,一不小心,居然被她反制。 就在这生死关头,猴子终于回过神来,他壮起胆子扑了上来,将手中的佛珠,用力拍在猩红色的鬼舌上面。 滋!滋! 佛珠顿时翻起一圈金光,烧灼的鬼舌滋滋作响,随即冒起一缕浓烟,恶臭扑鼻。 小莉吃痛,呜咽两声,闪电般收起舌头。 我得到解脱,捂着脖子退后两步,大口大口的喘气。 我咳嗽两声,将喉头里堵着的那口气咽了下去,对猴子说了声谢谢。 猴子站在我前面,背对着我,拼命挥舞着佛珠,头也不回的对我说:“不用谢,等进了z大,你请我吃一个月的饭就行了!” 我点点头:“没问题,小意思!” 第三百一十二章 高僧 “来呀,你这个臭三八,来呀!” 猴子挥舞着佛珠,逼得小莉连连后退。 看得出来,小莉对这串佛珠相当畏惧。 猴子找到了自信,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 我连忙对猴子说:“猴子,快回来……” 话音未落,就听砰的一声,一团鬼气犹如炮弹般撞击在佛珠上面,猴子闷哼一声,被震得弹飞出去,跌落在地上,屁股都开了花。 只听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猴子惊讶的张大嘴巴,就看见那串佛珠散落了一地,就像弹珠一样,在地上乱蹦乱跳。 猴子一脸肉疼的样子,愣愣的说:“我的佛珠……我的护身符……” 小莉趴在地上,气喘吁吁,刚才她竟然用自己的鬼体,硬生生将佛珠撞散了架。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小莉发出极其阴冷的笑声,鲜血顺着她的唇角淌落下来,她裂开嘴巴,嘴巴两侧就像开了两道口子,一直裂到耳朵后面,长长的舌头在嘴巴里面飞舞,模样十分骇人。 小莉一边冷笑着,一边朝猴子爬过去:“你刚刚不是很牛逼吗?来啊……咯咯咯……来啊……” 猴子都快吓尿了,一时间竟站不起来,在地上不停的倒退着走,神情恐慌的不停摆手:“别过来……别过来啊……” 我抓着猴子的衣领,一把将他拎到我后面,举起驱鬼符,对准小莉的鬼头就要拍落下去。 就在这时候,死寂的车厢里面,突然传来一阵木梆子的敲打声:“咚咚咚!咚咚咚!” 我微微一怔,就听一个浑厚的声音从黑暗中响起:“阿弥陀佛!” 紧跟着浑厚的声音,又响起一个比较稚嫩的声音:“阿弥陀佛!” 伴随着佛号声,两个身穿僧袍的和尚从黑暗中缓缓走出来。 我定睛一看,嘿,这两个和尚,不正是白天在餐车上碰见的酒肉和尚吗? 走在前面的是那个胖和尚,他一脸笑眯眯的样子,手里捻着一串佛珠。 那个模样乖巧的小和尚跟在胖和尚后面,左手平端着一个枣红色的小木鱼,右手握着一根小棍,那咚咚咚的声音,原来是小和尚在敲木鱼。 猴子看见这两个和尚,就像看见了救星,急忙大呼:“大师救命……大师救命……” 我心中一动,缓缓放下驱鬼符,这两个和尚该不会就是为了小莉而来吧? 挺好,小莉交给他们解决好了,免得我淘神费力。 我收起驱鬼符,把猴子拽起来,拉到边上,对着胖和尚笑了笑:“大师,看你表演,我就不抢你生意了!” 胖和尚笑眯眯的,双手合十,对着我拜了拜。 “死秃驴!”小莉趴在地上,很愤怒的样子。 “大胆!”那个小和尚踏前一步,指着小莉厉声怒斥道:“你这妖孽害人不浅!” 我看着那个小和尚,觉得他挺有趣的,小小年纪,气场却很足,而且面对厉鬼,一点都没有害怕的样子。无论是口气还是姿态,都像是一个小大人。 看来他跟着这个胖和尚,也是长年累月在江湖上行走的。 小莉突然裂开嘴巴,阴桀的对着小和尚笑了笑:“你这只小奶狗,真是让人垂涎欲滴啊!” 说着,小莉唰唰的舔了舔嘴唇。 小和尚皱起眉头,一本正经的说:“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传说!” 看着小和尚这副模样,我禁不住哑然失笑。 小莉咯咯咯笑了起来,突然眼神一冷,迅速逼近小和尚。 小和尚摇了摇头:“孽障,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阿弥陀佛!” 说到这里,小和尚敲了一下木鱼,咚! 这个木鱼肯定跟普通木鱼不一样,应该是一件法器,小和尚轻轻敲打了一下木鱼,就看见小莉浑身一抖,爬行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小和尚一边有节奏的敲打着木鱼,一边念起了佛经。 刹那间,小和尚手里的木鱼泛起了一圈红光,金光熠熠的经文从木鱼里面飞出来,接二连三的没入小莉的身体里面。 小莉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拼命甩动脑袋,表情狰狞而又痛苦。 小和尚一脸肃色,根本没有半点同情之意,不断的诵念佛经,就跟催眠曲一样,搞得我和猴子都昏昏欲睡。 小莉在地上痛苦的滚来滚去,就像孙悟空戴上紧箍咒,唐僧念起咒语一样,孙悟空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只能在地上痛苦的翻滚。 我略有些惊讶的看着小和尚,这个小和尚也就十岁左右,居然如此厉害,绝对是个天赋异禀的人物,之前我倒是有些小看了这个吃青菜的小子。 小和尚是胖和尚的徒弟,小和尚都这般厉害,胖和尚的修为更是不可估计,这两个酒肉和尚,真是深藏不露的高僧啊! 小莉被小和尚折磨的奄奄一息,小和尚停止诵经,淡淡问她:“认罪吗?” “认罪?!”小莉紧咬着嘴唇,阴狠的咆哮起来:“认错的该是那些臭男人!我错了吗?我有什么错!我美好的一生都被他们毁了,我有什么错!!” 小莉十分愤怒,刹那间鬼气冲天,竟然把怨气全部撒在两个和尚身上,伸长鬼手,以极快的速度凌空飞到两个和尚面前,嘶声怒吼道:“你们这些死秃驴,是非不分,善恶不明,什么是佛,什么又是魔?” 胖和尚微微一声叹息,轻轻拨弄了一下手指,一颗佛珠从指尖凌空飞旋而出,带着一缕金光,就像划破天际的流星,唰一声没入了小莉的鬼头。 只见胖和尚的手指速度非常快,根本看不见他怎么出手的,几乎在瞬息之间,他便弹出九颗佛珠,九颗佛珠全部没入了小莉的鬼体。 胖和尚气定神闲,双手合十,缓缓念道:“阿弥陀佛!” 没入小莉鬼体的九颗佛珠,齐刷刷全部亮起,就像九盏佛灯。 在佛灯的照耀下,小莉的鬼体迅速消散,化成滚滚黑烟,只剩下声声凄厉的鬼叫。 不过眨眼的工夫,小莉就在胖和尚面前灰飞烟灭。 胖和尚轻轻一抖手腕,九颗佛珠全部飞回来,胖和尚手法很快,僧袍潇洒的一甩,就将手里的那串佛珠收进了袖口里面。 第三百一十三章 大学 车厢里的鬼气渐渐散去,窗外有灯光照进来,我们这才发现,火车已经缓缓驶入郑州火车站。 有乘客拖着行李走出包厢,来到车门口准备下车。 我走到胖和尚面前:“大师,怎么称呼?” 胖和尚作揖道:“贫僧法号‘九灯’!” 我点点头:“原来是九灯大师,失敬失敬!” 胖和尚对着我笑了笑:“不错,年轻人,挺厉害的,年纪轻轻就尽得三清门真传!” 胖和尚还真是好眼力,一眼就看出我是三清传人。 我略显尴尬的说:“惭愧,刚才我被那女鬼搞得相当狼狈,多亏九灯大师出手相助!” 小和尚插嘴道:“你也别想多了,我们原本也不是帮助你,我们收了铁道局的钱,受铁道局之托来打鬼的!” 我怔怔的看着小和尚,苦笑了一下,这小子还真是个耿直boy啊! 胖和尚瞪了小和尚一眼:“就你话多!瞎说什么大实话!” 火车进站,胖和尚对我说:“到站了,咱们日后有缘,定会再见!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程!”我说。 猴子从我背后冒出来:“大师,我叫高飞,你叫我猴子就行!” 胖和尚微笑着颔了颔首,说了声“阿弥陀佛”,转身离开。 猴子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三两步追上去,拉着胖和尚问:“九灯大师,那个……你手里的那串佛珠……能不能……” “你想要我的佛珠?”胖和尚问。 猴子欣喜的点点头:“是啊是啊!” “有钱吗?”胖和尚又问。 猴子摇摇头,摸着脑袋说:“之前花999买了一串佛珠,已经把身上的钱用光了!” 胖和尚转身下了火车,头也不回的说:“没钱还谈个屁!” 猴子一脸揶揄的说:“出家人怎么这么贪财呢?” 小和尚回头道:“出家人不也得吃饭啊!” 猴子被小和尚一句怼回来,气得直翻白眼。 我去包厢里提行李,准备下车。 猴子蹲在走廊上,把刚才散落一地的佛珠一颗颗捡起来,一边捡一边说:“这可是花了999买的东西,不能浪费了,回头换一根新绳子,还能继续用!” 下了火车,外面还是凌晨。 如果不在自杀岗耽搁的话,我们应该是白天抵达郑州的,但现在却变成了半夜。 天黑黑的,但是火车站里面却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郑州火车站是一个大型的铁路枢纽,东西南北的火车,都要在这里分流,所以这里一天24小时都很热闹繁忙。 半夜三更的,我和猴子也不急着去学校,我俩在火车站门口找了个小吃摊,一人喝了一碗胡辣汤,热乎乎的,吃的大汗淋漓。然后还觉得没有饱,一人又吃了一碗羊肉烩面。虽然是清汤,我和猴子却也吃得十分带劲。 老板跟我们说,烩面的精华全在于汤,汤用上等的嫩羊肉和羊骨,羊骨要劈开,露出中间的骨髓,然后放大锅里一起煮五个小时以上,先用大火猛滚再用小火煲,其中再下七八味中药,等到骨头油都熬出来的时候,煲出来的汤就是白白亮亮,犹如牛乳一样,非常的鲜美。 填饱肚子,我和猴子就在火车站的候车厅休息,迷迷糊糊打了个盹,一直熬到天亮。 等到天光放亮的时候,火车站的人更多,外面的广场上都站满了人。 看着涌动的人潮,我这才知道,原来每一天,都有这么多人为了生活背井离乡,奔波忙碌。 火车站门口有很多面包车,现在正值开学的时候,很多面包车司机都在站口拉客。 一个看上去很憨厚的司机问我们去哪里,我们说去z大,他给我们说了个车价,我和猴子觉得还合理,于是就坐了上去,司机还帮我们搬运行李。 不一会儿,又上了几个人,都是学生模样的,大包小包的拎着,把面包车塞得满满当当。 面包车驶出火车站,在市区里面穿行。 我扭头贴着窗户,好奇的看着沐浴在晨曦中的大城市。 对于我这种大山沟沟里的孩子来说,郑州在我眼里,绝对是一座大城市。 郑州是河南省的省会,也是历史名城,中国的八大古都之一。 鳞次栉比的高楼,气势磅礴的立交桥,宽敞的柏油马路,这些全都是我没有见过的新鲜事物。 看惯了原始风情的高山大川,突然看见现代化的城市,我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陌生和好奇。 猴子问我在看什么,我特土鳖的说:“我在看外面的城市,真漂亮啊!” 猴子吸了吸鼻子:“嘁,这有什么好看的?!我跟你说,等放假的时候,你跟我到重庆玩,让你领略领略‘山是一座城,城是一座山’的山城风采!” 面包车司机很热情,一路上都在跟我们唠嗑,每经过一处地方,他都要跟我们详细介绍,其中还穿插一些野史趣闻,我们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我们的心情也很愉悦,总得来说,对这里的第一印象不错。 不知不觉,面包车一路风驰电掣来到z大门口。 下车的时候,司机给我们发了一张名片,说以后乘车都可以联系他,只要是在市区范围内,他都包接送。 面包车突突突开走了,我和猴子拎着行李箱,站在z大校门口。 看着气势磅礴的大学校门,我一时间有些心潮澎湃。 我终于从西南的大山沟沟,来到了日新月异的大城市,只要走进这座磅礴的校门,我就将开启一个崭新的人生。 我对大学充满了未知,有兴奋,也有紧张。 我不知道大学生活是否像传说中的那样缤纷多姿,我也不知道接下来的四年时光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猴子眯着眼睛,一脸严肃的问我:“杨程,进入大学,你有什么想法?”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认真读书,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千万不能挂科!” 猴子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就像在看个傻子,他说:“你没发烧吧?认真读书?我他妈三年高中就用完了读书的全部力气,进了大学当然要放纵自己,把丢失的青春找回来。我跟你说,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找个妹子,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 第三百一十四章 八大金刚 我和猴子各自怀揣着不同的梦想,拉着行李箱走进z大。 校园占地面积很广,感觉里面就是一座城中城,衣食住行一条龙。 我和猴子报了一个管理系,其实对于学什么专业,我并没有很好的打算,就捡了个相对来说容易一点的管理系。 猴子对学习更没有想法,他的心里只想着什么时候能够破掉童子身,所以对于选专业的问题,他比我还敷衍,看见我选了管理系,他也就跟着填了个管理系。 我俩是一起报的名,自然分在了同一间寝室。 宿舍楼是新建的,挺不错的,在一个校园湖泊边上,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但是令我有些困惑的是,在校园道路两旁,竟然栽种着一排排的槐树。 槐树枝繁叶茂,在外行看来,倒也觉得美观。 不过站在我的角度来看,这就有点问题了。 槐树属阴,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像在我们农村里面,栽种树木是很讲究的,尤其是自家院子里面,绝对不会栽种槐树,这是不吉利的。 但是放眼望去,整座大学校园里面,遍地都是槐树,这就显得阴气有些重了。 其实很多大型建筑在动工之前,除了设计师以外,还会聘请风水师,对建筑的风水格局进行严格把关,以免日后发生状况。 只不过说,这些事情通常都是秘密进行的,外人不得而知。 很多大学的建造,也是需要风水布局,尤其像z大这样的名校,对于风水布局更是讲究,理论上来说,是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 猴子看我眉头紧皱,就问我在看什么。 我笑了笑,说没有什么,就是觉得校园里的绿化做得太好了。 猴子是个外行,听我这样一说,他竟然也点点头:“嗯,绿化是挺不错的,空气清新,舒服!” 走了没有多远,就看见矗立在校园中央的一座钟楼。 钟楼算是z大的标志性建筑,就像一把利剑倒插在地上,气势磅礴。 但此时钟楼已经被手脚架围了起来,一些工人正在对钟楼加班加点的进行改造维修。 一幢幢宿舍楼掩映在绿树花丛之间,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校园湖,风景优美。 宿舍里面也很干净整洁,虽然还是八个床位,但环境比我们高中那会儿好多了。 我们拿着钥匙,走进202寝室,在这个寝室里面,我们将要待上四年。 走进寝室的时候,里面有个壮汉正在冲凉。 那个壮汉体格魁梧,海拔185以上,长得还挺白的,穿着个大裤衩子,就跟大白馒头似的。 天气很热,壮汉举着水管冲凉。 看见我们走进来,壮汉关掉水龙头,随意擦了擦身子走过来跟我们打招呼。 壮汉带着浓浓的东北口音,一听就是东北人。 我们相互介绍了一下,我只知道壮汉是黑龙江齐齐哈尔来的,至于是哪个屯就记不清楚了。 猴子递给壮汉一支烟,很快就熟络起来。 壮汉的姓氏比较罕见,姓铁,名字很土,叫铁大军,他让我们叫他老铁。 老铁热情豪爽,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好几根东北大肉肠,说晚上他请客去校门口喝一杯,让我们尝尝肉肠下酒的味道。 正说着话,门口传来敲门声,一个矮个子出现在门口。 这小子的个子真心矮,估计只有160出头,戴着一副小眼镜,我们刚开始还有些诧异,以为是小学生走错了门。 他个子又矮,但是行李箱却特别大,跟他的身高完全不相匹配,看上去挺滑稽的。 老铁担心他被行李箱压死,于是走过去,帮他放置好行李箱。 小矮子喘着粗气,连声对老铁表示感谢。 小矮子家里条件应该不错,从裤兜里掏出一包中华,给我们点上。 对于我们这些学生党来说,逢年过节能够抽到中华烟就算相当不错了,然而小矮子却把中华烟抽着玩。 小矮子名叫“郑元”,四川人,家里是做生意的,有钱,这些高档烟好多都不是自己买的,都是其他老板送给他爸的,他爸也抽不完,他就经常拿来抽。 我们觉得小矮子这个绰号挺伤人的,不太妥当,于是我们就叫他小眼镜,郑元对这个绰号还挺满意。 大家都是年轻人,很快就混熟了,四个人一边收拾床铺,一边插科打诨。 太阳落山之前,剩下的四个室友也陆陆续续到了。 大学最神奇的地方就在于,一间寝室八个人,来自天南地北。 除了我们四人以外,另外四人,一个来自湖北,一个来自山西,一个来自河北,一个来自河南本地。 湖北那小子姓詹,名叫詹世林,瘦瘦高高的,但没有猴子瘦,皮肤略有些黑,满脸的青春痘,但是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挺帅的,还跟我们吹牛逼,说他读高中的时候,追他的女生排成队。 我们听了都觉得好笑,一致认为他肯定是小说看多了,产生了妄想症。 因为满脸的青春痘,詹世林得了个绰号叫“癞蛤蟆”,这个绰号虽然不太中听,但是还挺符合詹世林的气质。 山西来的是个好学生,他的成绩是全寝室最好的,即使是放到整个管理系,也是相当优异的。 这个山西同学姓陈,名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陈平。 陈平的家庭条件不太好,据他所说,他的父母都是矿工,矿工的工作性质是非常危险的,所以父母给他取名叫陈平,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 陈平知道家庭艰辛,所以从小就很懂事,一直刻苦学习,打开行李箱,他的箱子里面装的全是书。 我们对这个文化人都很尊敬,再加上他年龄也要稍微大一点,所以我们都叫他“平哥”,陈平也自然成为了我们的室长。 河北来的是个胖子,名叫王超,他上面有个哥哥,在家中排行老二,所以绰号叫做二肥。 胖子都特别贪吃,所以二肥的行李箱里面,装着各式各样的零食小吃,感觉就像来度假的一样。 最后一个是郑州本地人,叫严嵩松,长得身宽体壮,面庞有些黑,我们叫他黑牛。 严嵩松有个舅舅是z大里面的管理高层,算是一个关系户。 至此,我,猴子,老铁,小眼镜,癞蛤蟆,平哥,二肥,黑牛,202寝室的八大金刚全部到位,精彩纷呈的大学生活缓缓拉开序幕。 第三百一十五章 臭流氓 大学校门口,通常都是美食一条街。 只要你店里的东西不是特别难吃,那生意都是相当火爆。 除了z大以外,附近还有其他几所大专院校或者职业院校,学生数量有好几万人,再加上一些流动的人口,美食街的人气自然是相当高。 今天是开学报名的日子,外出吃饭的学生很多,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新生,三五成群的,因为大家刚刚认识,所以都要出来吃一顿,彼此加深感情。 我们202寝室也毫不例外,老铁原本嚷嚷着他请客,但最后还是拗不过小眼镜。 小眼镜家里确实有钱,既然小眼镜开了尊口,老铁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我们一行八个人,踩着落日的余晖,说说笑笑的前往美食街吃饭。 严嵩松是本地人,对当地的美食很熟悉,我们就问严嵩松,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 猴子补充说:“尤其是能够下酒的!” “对!对!”老铁连连附和,作为一个东北汉子,他也酷爱喝酒。 严嵩松想了想,就对我们提议说,河南的羊肉很有名,可以去尝尝红焖羊肉,也是非常的适合喝酒。 听了严嵩松的推荐,我们都表示同意,于是找了家羊肉馆。 羊肉馆的生意也不错,闹闹嚷嚷的,基本上都是以学生为主。 一大锅红焖羊肉很快端上桌子,看上去红艳艳的,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味,让人食指大动。 一群年轻人坐在一起,喝酒是必须的,在开动之前,我们让老板拎了几瓶白酒,还抱了两箱啤酒扔在地上。 白酒是严嵩松提议的,他说吃这红焖羊肉,最好喝白酒,这样才能品尝出肉香。如果喝啤酒的话,就会冲淡羊肉的味道,口感就没那么美味了。 白酒对于我来说,自然没太大问题,毕竟我是从贵州出去的,贵州可是白酒之乡。 老铁也没问题,东北人,豪爽,白酒都是一杯一杯的喝,而且东北天气冷,他们也喜欢喝点白酒取暖。 四川虽然也是白酒之乡,但是小眼镜的酒量明显不太好,一杯白酒下肚,整张脸红得就跟猴屁股一样。 陈平是个好学生,在这之前原本是滴酒不沾的,但是为了不扫大家的兴,也为了那一声“平哥”,陈平还是硬着头皮,拎着啤酒喝了起来。 陈平第一次喝酒,感觉啤酒苦涩的很,那模样就跟喝中药一样,喝一口就皱起眉头,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我们边喝边聊,气氛倒也非常融洽。 正自喝的高兴,旁边突然传来吵闹声。 我们扭头看去,就看见隔壁桌坐着八个女生,一看那青涩的模样就是大一新生,应该也是一间寝室集体出来聚餐的。 这八个女生长得还不错,都很养眼。 也许就是因为她们长得太漂亮了,所以引起了另外一桌男生的注意。 那桌男生只有四个人,衣着打扮就跟地痞一样,其中一人还穿着花衬衣,露出胸口的纹身。 他们也是喝高了,桌子下面堆满了酒瓶。 酒精一上头,这四个家伙就开始耍流氓,他们端着酒杯,非要过去跟那桌女生敬酒,强行索要别人的联系方式。 那群女生对这几个家伙很反感,不肯跟他们喝酒,这几个男生觉得丢了面子,就跟那群女生吵了起来。 其中一个女生站起来,原本雪白的小脸气得通红,她很生气的指着那几个男生骂道:“你们几个臭流氓,滚远一点,再不滚我就报警了!” “报警?!”花衬衣解开扣子,狠狠剜了那个女生一眼,很凶狠的样子,冷笑两声道:“臭三八,请你喝酒是给你面子,别他妈给脸不要脸!” 话音落下,花衬衣抬手给了那个女生一记耳光。 啪! 一声脆响,女生捂着脸,踉跄着后退两步,用手撑着桌子才没有倒下。 女生很倔强,紧咬着嘴唇,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转。 羊肉馆里瞬间安静下来,周围的食客都齐刷刷看向这边。 那个花衬衣很嚣张的样子,一脚踩在椅子上,伸手指着周围的食客骂道:“看什么看?谁不服气?站出来!” 馆子里的食客大多都是学生,而且还是大一新生,人生地不熟的,地皮都没踩热,谁也不愿意惹是生非。 很多人都低下头,继续吃他们的东西,非常的冷漠。 其他人冷漠,但并不代表我们冷漠,尤其是花衬衣刚才那一巴掌,一下子激起了我们心里的怒火。 这几个王八蛋也太飞扬跋扈了,跟女生强行喝酒不成,居然还打人,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那桌女生长得都还不赖,我们这些热血少年的心里,都萌生出英雄救美的念头。 猴子正在啃一根羊骨头,二话没说,抄起手里的羊骨头就朝着花衬衣扔了过去。 猴子扔的很准,羊骨头直接砸在花衬衣的后脑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花衬衣以为自己震住了场面,脸上正有些洋洋得意,没想到斜刺里飞出一根羊骨头,砸得他眼冒金星。 花衬衣感觉自己丢了面子,顿时恼羞成怒,捂着脑袋厉声大骂:“谁?!谁他妈扔我?!给老子站出来!” 猴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笑嘻嘻的说:“是你爸爸扔的你!” 花衬衣听见猴子的声音,立马回过头来,眼神很凶狠,就跟要杀人一样。 周围的食客和那桌女生,也全部扭头看着我们。 老铁砰的一拍桌子,噌地站起来,指着花衬衣瓮声瓮气的说:“傻逼!” 我们八个人,齐刷刷站起来,对着那个花衬衣怒目而视。 花衬衣骂道:“他妈的,几个新生蛋子,挺牛逼的啊,知道我是谁吗?” 猴子笑呵呵的说:“知道啊,你是我幺儿……” 猴子这句话是用重庆方言说的,尾音拖的特别长,羊肉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面对众人的嘲笑,那几个臭流氓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拼命呵斥道:“不准笑!都他妈不准笑!” 一个流氓指着花衬衣对我们说:“你们知道我大哥是谁吗?他是隔壁职校的扛把子,信不信分分钟喊上百人来砍死你们?!” 第三百一十六章 揍他丫的! 那个流氓说这话的时候非常神气,额前的那一撮黄发都跟着一颤一颤的。 花衬衣也觉得很有面子的样子,像只骄傲的公鸡,把胸口都挺了起来。 呵呵,原来是职校的扛把子,真是有趣! 这些小子在校园里作威作福,就以为自己是天皇老子,天不怕地不怕了,殊不知一山还有一山高,外面的世界大着呢,你在学校里称霸王算什么本事? 当然,读职校的并不一定都是混子,但是其中的混子绝不在少数。 这就是高考分流的问题,成绩好一点的,都进入了大学,成绩差的,喜欢惹是生非的,一部分流落在社会上漂着,一部分就进入职校。 面前这个花衬衣显然是个大混子,觉得自己牛逼哄哄的要上天了。 其实在我们的眼中,他就是个大傻逼。 “砍死我们?!好哇,老子先拍死你!”老铁这个东北汉子,也是个暴脾气,他的身材非常魁梧,在同龄人里面,打架绝对不会撂担子。 老铁抄起桌上的啤酒瓶,就朝着花衬衣砸了过去。 花衬衣吓得抱头一躲,啤酒瓶直接砸在墙上,砰的一声爆响,支离破碎。 老铁扬起拳头,浓浓的东北话脱口而出:“兄弟们,揍他丫的!” 战火已经点燃了,我们当然不会下软蛋,要干就跟他们干到底,看看谁的拳头硬。 我们纷纷抄起家伙,猴子一人抄了一支啤酒瓶,我直接抄起了椅子,就连小眼镜和平哥也抄起了酒瓶。 我们八个人,对方只有四个人,从人数上来看,我们也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所以根本不用怕他们。 刹那间,羊肉馆里尖叫声四起,酒瓶横飞。 四周的那些食客吓得纷纷跑出羊肉馆,那群女生也跑了出去,羊肉馆老板看见这一幕,也不敢上来劝架,只能远远的站着,气得干瞪眼,却又无可奈何:“别打了……你们别打了……你们这是要砸我的招牌呀……” 此时大家都在兴头上,根本听不见老板在说什么。 再加上酒精的刺激,肾上腺素飙升,我们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在馆子里追着那四个流氓打。 “跑?!看你往哪里跑?!” 我看见那个黄毛想溜,怒骂着追上去,抡起椅子拍在他背上,椅子都散了架,黄毛惨叫着扑倒在地上。 猴子也是个狠角色,拎着啤酒瓶跟过来,照着黄毛的脑袋砰砰两酒瓶,鲜血汩汩从脑袋上冒出来,黄毛捂着脑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其他几个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都倒在了地上,被我们的人围着打。 那个花衬衣挨了老铁两拳头,鼻青脸肿,满脸都是鼻血,显得非常狼狈。 老铁身强力壮,那拳头就跟醋坛子大小,一般人根本承受不起。 花衬衣踉跄着退到一个角落里,反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抄起一支啤酒瓶,把酒瓶前端砸烂以后,手里拿着半截很锋利的瓶子,在面前胡乱挥舞着,威胁老铁道:“你他妈再过来,老子捅死你!” 老铁冷笑两声,直接从地上抱起一箱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冲我们招了招手,示意我们围拢上去。 老铁把箱子里的空酒瓶全部分发给我们,每人手里都拎着两支酒瓶。 老铁对着花衬衣咧嘴一笑:“尝过轰炸机的滋味没有?” 花衬衣面露惊恐之色:“你们要做什么?!” 老铁面色一冷,抡起酒瓶就朝着花衬衣扔了过去。 我们也没有客气,纷纷扔出手中酒瓶。 刹那间,十多支酒瓶就像炸弹一样,齐刷刷飞向花衬衣,顿时在角落里炸开了花。 只听一连串砰砰砰的爆响,碎片四溅。 当然,我们也不想搞出人命,所以基本上都冲着花衬衣胸口以下招呼,没有砸他的脑袋。 在酒瓶的轰炸中,花衬衣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抱头蜷缩在墙角,浑身血迹斑斑。 四个职校的臭流氓都被我们打得爬不起来了,馆子里也是一片狼藉,就像被洗劫过一样,摔碎的碗筷,翻倒的桌椅,满地的碎酒瓶,到处都是洒落的血迹。 羊肉馆老板欲哭无泪,看见我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也不敢骂我们。 小眼镜走到老板面前,留了个电话号码,很大气的说:“回头你给我打电话,这些东西多少钱,我照价赔给你!” 听见小眼镜这么一说,老板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 临走的时候,老板还不忘点头哈腰的对我们说:“哥几个慢走,下次再来!欢迎下次再来!” 老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碰上了大主顾,关系搞好一点,我们肯定会经常来照顾他的生意,多的钱他都能找回来。 走出羊肉馆,不少人围着我们指指点点,好多学生看我们的眼神,都充满仰慕。 猴子走过去,问那个刚才挨了耳光的女生:“你还好吧?” 女生点点头,对我们说了很多感激的话。 能够英雄救美,我们也很高兴,猴子顺杆而上,说天色已经很晚了,提出护送这群女生回学校。 那个女生很客气的说不用,说她们就在z大读书,很近,走不了几分钟就到了。 一听这群女生是z大的新生,我们顿时来了精神,说我们正好也是z大的新生。 猴子一把捉住那个女生的手,激动的说:“缘分啊!真是缘分啊!我们也是z大的!” 为了证明没有说谎,猴子还把学生证摸了出来。 得知我们也是z大的学生,那群女生也很高兴,彼此间顿时亲近了不少。 我们护送着她们,一群人说说笑笑的往z大走。 经过交谈,我们得知这群女生是z大艺术系的新生,唱歌跳舞样样精通,怪不得长得如此漂亮。 而且更有缘分的是,她们的寝室号码也是202,跟我们的寝室号码一模一样,只不过她们是在女生宿舍。 最后离别的时候,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意犹未尽。 也不知道是谁提议说,明天一起外出郊游,搞个联谊活动,大家加深一下认识。 第三百一十七章 八仙女 回到寝室,我们都兴奋的翻来覆去睡不着。 当然,并不是因为打架睡不着,而是因为那群女生同意了明天的联谊活动。 猴子穿着火红色的三角裤,在寝室里跑来跑去,很激动的说他马上要脱离单身了。 二肥对女人没有太大的爱好,靠坐在床头吃薯片,咬得咔嚓作响,一边吃一边说:“明天多买点吃的……唔……在外面可不能饿了肚子……” 癞蛤蟆拍着二肥的大肚腩说:“啧啧,看看你这体型,哪个妹子敢跟你在一起?不得被你活活压死?” 二肥津津有味的吃着薯片:“我为什么要找妹子?那我的零食岂不是要分她一半?” 面对二肥的神逻辑,癞蛤蟆一脸无语的摇了摇头:“朽木不可雕也!” 黑牛严嵩松是本地人,于是我们让黑牛选个适合郊游的地方,而且为了方便跟女生深入接触,最后是能住上一晚,类似于野营那种地方。 黑牛叼着烟,想了想说:“可以去伏羲大峡谷!” 老铁从床上伸出脑袋:“好玩吗?” 黑牛说:“还可以,伏羲大峡谷是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的核心区域,山峦叠嶂、峡谷深邃,最高山峰五指岭1084米。而且空气清新、四季凉爽、静谧宜人、树茂花香,是个养生避暑的天堂,更是露营的好去处,驴友们经常会在这里举办露营大会。如果要野营的话,我建议去这里!” 黑牛是本地人,他推荐的地方应该没有错,所以地方很快就定了下来,伏羲大峡谷。 第二天一早,天都还没亮呢,整间寝室都闹腾了起来,一个个早早起了床,开始梳妆打扮,搞得就跟相亲大会一样。 我也没有什么名牌衣服,随便穿了件干净的t恤,一条短裤,因为要登山,所以脚上套了一双运动鞋。整个打扮干净爽朗,朝气蓬勃,充满了活力。 猴子从行李箱里摸出了他的镇箱之宝:啫喱水。 猴子对着镜子,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往头上喷啫喱水,弄成刺猬头发型。 癞蛤蟆见状,也想借猴子的啫喱水来用一用,猴子就挤兑他说:“你小子用什么啫喱水,你应该多抹点面霜,把脸上的痘痘遮一下!” 癞蛤蟆翻着白眼说:“你懂个屁,这才叫青春!” 寝室里吵吵嚷嚷,就跟开了锅一样,收拾完毕以后,又一窝蜂跑去超市采购。 联谊活动是我们提出来的,而且我们又是男生,自然不会让女生花钱,所以我们买了很多东西,吃的喝的,应有尽有。 当然,酒水饮料是肯定不会少的,啤酒都买了好几箱。 帐篷肯定是来不及准备了,黑牛说反正现在天气都热,可以不用帐篷,晚上大家就围着篝火摆龙门阵看星星,气氛可能还好一点。如果用帐篷的话,各自回帐篷里睡觉,辜负了美好时光,那多没意思。 我们买好东西,八个人,每人都背了个大包,就像要去行军打仗。 按照约定,我们在校门口等她们。 小眼镜有些紧张的说:“她们不会爽约吧?” 猴子蹲在地上,嘴里叼着烟:“应该不会,大家都是文化人,怎么可能随便放鸽子?” 老铁说:“哥几个,咱们先说好啊,八个男生,八个女生,刚好一人一个,平均分配,不准乱抢啊!” 陈平说:“老铁啊,听你这口气,怎么像是鬼子进村似的!” “哎,她们来了!!”癞蛤蟆激动的叫喊起来。 我们抬头望去,就看见八个女生走成一排,披着晨曦的光晕并肩而行,仿似童话里走出的仙女,惊艳无比。 这一刻,四周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凝固了,这幅画面美得令人心碎。 街道两旁的行人纷纷侧目,目光都被这八个女生吸引过去。 一个保安大叔骑着自行车,估计是看呆了,不知不觉就骑到了水沟里面,直接摔了个狗吃屎;一个手里提着早餐的男生,别着脑袋,痴痴的望着她们,走着走着,一头撞在路灯桩上,疼得龇牙咧嘴;就连校门口卖早餐的大伯,也突然流下了鼻血。 八个女生,从左到右依次是郑媛媛、王雪、肖潇、李婉芸、杜小月、韩梅、谢梦萍、以及冷丁丁。 八个女生里面,郑媛媛的身材最为娇小,她是个四川辣妹子,穿着一身红裙,就像小辣椒一样,格外的娇艳夺目。 王雪是个北京妞,体型高挑,丰韵十足,露出一双大长腿,很有气质。 肖潇是陕西人,老家西安,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肖潇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古韵美,属于古典型美女。 李婉芸是湖南的湘妹子,也是亭亭玉立,扎着一个马尾,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杜小月是云南人,好像还是苗族,有着与众不同的异域风味,而且非常的水灵,虽然是个山妹子,但气质一点都不输给城里妹子。 再来就是韩梅,韩梅是个东北女孩,吉林的,那肤色白的就跟雪一样,而且身材非常好,高挑性感,性格也很直爽,昨天就是她挨了那个花衬衣的耳光。 谢梦萍是个上海女孩,留着短发,小脸很精致,显得比较文静,很有那种书香气质。 冷丁丁来自美丽的新疆,是两个民族的混血,爸爸是汉族,妈妈是维吾尔族,所以她也有一半的少数民族血统,五官很立体,非常漂亮,极具西域风情,那双眼睛眨巴一下,仿佛就能勾走你的魂魄。 陈平掏出一张卫生纸递给老铁,老铁目不转睛的问:“平哥,做什么?” 陈平说:“擦一擦你的鼻血吧!” 老铁伸手摸了一把鼻子,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是鼻血长流。 老铁接过卫生纸,尴尬的笑了笑:“呵呵,这边的天气可真是干燥啊!” 猴子对陈平说:“平哥,也给我一张吧!” 我们扭头一看,发现猴子居然是双管齐下,两个鼻孔都在流血。 黑牛摇了摇头:“瞧瞧你们这几副颜色,就跟从小到大没见过女人似的……” 癞蛤蟆在旁边幽幽说道:“黑牛,你的裤衩子藏了家伙吗?怎么顶起来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联谊 天气不错,阳光明媚,有些小小的炎热,但却挡不住一群年轻的心。 我们乘上大巴车,一路说说笑笑,气氛非常欢乐。 中午的时候,我们便已经抵达伏羲大峡谷。 走进伏羲大峡谷,一股清凉的感觉扑面而来,驱走了燥热,让人心旷神怡。 黑牛说的没错,这里确实是养生避暑的好地方。 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在这大山深处,寻找一份原始的宁静,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我张开双臂,呼吸着大山里的清新空气,有种回到家乡的熟悉感觉。 这群人里面,大多数都是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很少来到这种原始森林,一个个欢呼雀跃,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我因为从小在大山里生活,对大山非常的熟悉,所以没走多久,我就变成了导游,一边登山一边跟他们讲解山林里的各种动植物,其中也穿插一些童年时候的趣事,大伙儿也听得津津有味,对我的山里生活充满了向往。 走的累了,我们便找个遮阴的地方,坐下来休息,顺便吃东西。 在我们背后不远处,有个水潭,一道小小的瀑布落在水潭里面,发出哗哗声响,碎玉落珠,十分凉快。 猴子也是别出心裁,把啤酒放到水潭里面浸泡一会儿,取出来以后就变成了冰镇啤酒,喝一口,凉意顿时传遍全身,非常的解暑。 在这八个女生里面,也不缺喝酒的好手。 最厉害的就是杜小月,苗族女孩,号称千杯不醉,喝啤酒就跟喝水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三罐啤酒就下了肚,面不改色心不跳,屁事都没有。 冷丁丁也很厉害,只是她喝酒的速度很平稳,没有杜小月那么急。 韩梅是个东北妞,多少也能喝一点,酒量还算过得去,能够秒杀陈平和小眼镜。 郑媛媛,李婉芸,这些个川妹子,湘妹子都会喝酒。 八个女生里面,只有谢梦萍酒量比较差,一沾酒就会脸红,所以她只是浅浅的尝了一口,便不敢喝了。 吃饱喝足,我们又继续赶路,反正我们都打定了主意不回去,所以也是不急不缓的游山玩水。 总得来说,气氛非常不错,大家都是年轻人,也都放得开。 猴子明显看上了韩梅,在游玩过程中,不断的向韩梅献殷勤,而且我有好几次都发现猴子猥琐的目光,在韩梅雪白的小蛮腰位置来回扫动。 我悄悄问猴子是不是对韩梅有意思,猴子擦着亮晶晶的哈喇子,笑嘻嘻的说:“重庆火锅吃腻了,想要尝一尝东北炖菜!” 我点点头说:“你可别把自己给炖了!” 猴子看上韩梅也很正常,毕竟韩梅的身材非常性感,很容易令男人怦然心动。 但是老铁的口味就有些让人难以捉摸了,海拔185以上的东北猛男,居然一眼就相中了身高仅仅160的川妹子郑媛媛。 郑媛媛站在老铁面前,顶多才刚到老铁的胸口。 这幅画面实在太美,就像一个伟岸的父亲,带着他的女儿。 癞蛤蟆问老铁:“你们这是最萌身高差吗?” 猴子更坏,他说:“老铁啊,你俩要是玩亲亲的时候,是不是还得方一根板凳垫着脚啊?!” 老铁就骂:“滚蛋!你们这些俗人,懂不懂什么叫做娇小玲珑?” 二肥咀嚼着泡泡糖,吹了个大泡泡,笑嘻嘻的说:“老铁,你是不是小时候没玩过芭比娃娃,所以长大了想要玩一玩?” 老铁瞪了二肥一眼:“老子懒得跟你们嘴贫,媛媛在叫我了,我去帮她背包了!” 老铁就跟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过去了。 是的,没有看错,这个东北猛男,居然是蹦蹦跳跳过去的,内心得有多欢乐呀! 人就是这么奇怪,绝对不会找跟自己很相似的另外一半,而是喜欢找相互补缺的另一半。 比如,一个矮子,就想找一个高个子;一个胖子,就想找一个瘦子;一个猛男,就想找一个弱女子;可能只有相互补缺,才会产生奇妙的吸引力吧。 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我们走了一整天,一个个腰酸背痛,累得不行。 前面是连绵起伏的原始森林,森林里面黑压压的一片,死寂无声,给人的感觉还有些阴森恐怖。 女生胆子比较小,自然是不肯往林子里面再走了。 我们也不想擅自闯入原始森林,万一迷路可就麻烦了。 而且当年去仙女湖的那次野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我也担心在这荒郊野外的地方,又碰上什么邪门东西,破坏这次美好的旅行。 于是,我们就决定停下来,原地宿营休息。 人多力量大,众人七手八脚,很快就捡来很多枯枝,生起一堆篝火。 篝火熊熊燃烧,映红我们的脸,把仅有的一点凉意也给驱走了。 我们围着火堆坐下来,打开背包,把吃的喝的东西全部拿出来,开起了篝火晚会。 我们八个男生围成半圈,八个女生围成半圈,搞得就跟相亲大会一样。 火光照耀着那些女生的脸庞,让她们显得更加娇艳美丽。 篝火晚会的气氛很热烈,啤酒一箱一箱的开,因为不用赶路,大家都放开了喝。 当然,除了喝酒以外,还有各种歌舞表演。 八个女生来自艺术系,才艺表演是她们的强项,每个人都有一手绝活,郑媛媛的歌声,韩梅的现代舞,以及冷丁丁的民族舞,都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些女生原本就很美,再加上才艺的加持,更是美若天仙,我们这些个男生,一个个瞪大眼睛,眼皮都不眨一下,全都看得痴了。 那些女生就开始起哄,说不能光是女生表演节目,男生也应该站出来才艺表演。 猴子自告奋勇站起来表演唱歌,我们原本以为猴子这么勇敢自信,唱歌肯定很好听,结果猴子刚一开嗓子,就被我们连拉带拽的哄了下去。 老铁捂着耳朵,嘟囔道:“人家唱歌要钱,你小子唱歌要命啊!” 第三百一十九章 每人一个鬼故事 猴子的才艺表演相当失败,灰溜溜的走了下来。 女生们自然是不乐意了,说我们的才艺表演不合格,必须重新表演。 老铁一脸豪气的说:“我没啥才艺,能表演喝酒不?” 只见老铁举起一罐啤酒,绕着大伙走了一圈:“来,大家数三下!” 我们就喊:“一!二!三!” 三秒钟,老铁竟然就将一罐啤酒倒进了肚子里,然后倒转啤酒罐给我们展示,一滴不剩。 老铁不愧是个猛男,嘴巴也够大,一口气就干掉一罐啤酒,也勉强算是一次才艺展示,通过了女生们的审核。 剩下的男生,实在是没有什么才艺表演,就在我们焦头烂额的时候,一直在吃东西的二肥,不慌不忙的爬起来,拍了拍手,嘴角还粘着巧克力。 我们怔怔的看着二肥走到中央,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表演。 猴子悄悄问我:“二肥……该不会……表演……泰山压顶吧?” 二肥微微一笑,舔了舔嘴角的巧克力,然后……美滋滋的放了个屁! 是的,放了个屁! 砰的一声,非常响亮,篝火都差点被这股强大的气流扑灭了。 原本热闹的现场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石化了,以一种近乎于膜拜的眼神看着二肥。 尼玛,别人的才艺表演都是唱歌跳舞,二肥的才艺表演居然是……放屁!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二肥突然很有节奏的扭动起来。 伴随着二肥的扭动,我们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二肥竟然在表演街舞。 在我们的印象中,二肥就是个贪吃的死胖子,站着吃,躺着吃,蹲厕所的时候吃,睡觉的时候吃,没想到二肥深藏不露,居然是个街舞高手。 我没学过街舞,但我知道街舞的难度很高,需要很强的肌肉力量,还要有很强的节奏感和平衡感,才能做出各种眼花缭乱的高难度动作。 原本笨拙沉重的二肥,此时居然变得十分灵动,而且跳得有模有样,顿时帅气逼人,惹得那些女生惊喜尖叫。 我很佩服的说:“这绝对是我见过最灵活的胖子!” 舞蹈进行到最后,二肥居然还不可思议的做了个托马斯回旋,我们都忍不住起身为二肥鼓掌,大声喝彩叫好。 二肥很冷酷的甩了甩发型:“这才是才艺表演!” 二肥的这支热舞,让人忘记他刚才放屁的尴尬,那些女生全都被二肥吸引了,不停的跟二肥敬酒,还夸赞二肥帅气可爱,甚至还有人伸手在二肥的脸上揉来揉去,二肥眯着眼睛,很享受这种众星拱月的感觉。 猴子恨得牙痒痒:“妈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二肥才是真正的撩妹高手,我们都被他憨厚的外表给骗啦!” 今夜反正是没法睡觉了,只能玩通宵。 才艺表演结束以后,我们又开始玩游戏,猜拳,行酒令,甚至老鹰抓小鸡等游戏统统玩了一遍,时间已是下半夜了。 大家都有些玩不动了,又重新坐下来休息。 龙门阵也摆的差不多了,游戏也玩腻了,各自望着火堆发呆,气氛一时间有些冷场。 猴子清了清嗓子,突然提议道:“大家别冷场啊,我有个想法,我们每个人各自讲一个鬼故事怎么样?” 讲鬼故事?! 猴子这个提议听上去有些幼稚,却没想到获得了全票支持。 尤其是男生,更是举双手赞同,他们巴不得鬼故事能够吓到那些女生,女生如果害怕,说不定还能往他们的怀里钻。 那些女生对鬼故事也很感兴趣,一个个来了精神,挺直腰板。 四周都是原始森林,寂静无声。 夜风轻拂,而且又是半夜三更这个时间段,这样的氛围和环境,真的非常适合讲鬼故事。 我自己经历的鬼故事都多得去了,随便讲一个出来都能吓尿他们,所以我并没有说话,而是等他们先开口。 猴子又一次自告奋勇,之前唱歌把形象毁坏完了,他现在只有靠讲鬼故事来吸引女生注意了。 猴子讲了两个鬼故事,第一个鬼故事他跟我都讲过,就是他小时候,在农村化粪池看见小女鬼的事情;而第二个时间,就是我跟他一同经历的猛鬼列车。 因为是亲身经历,所以猴子讲得十分投入带感,从凶杀案开始讲起,然后讲到穿寿衣的女鬼,最后讲到那个女鬼只剩下半截身体,就像贞子一样在地上爬行的时候,有两三个胆小的女生已经吓得花容失色,大声尖叫。 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叫得最大声的就数韩梅,别看韩梅是个东北妞,性格也直爽火爆,但是对于灵异事件,她却非常胆小,连恐怖片都不敢看。 猴子洋洋得意,以为自己阴谋得逞,还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示意可以帮肩膀借给韩梅依靠。 谁知道韩梅受到惊吓以后,反而有些生气:“猴子,去你大爷的,你鬼故事编的这么好,你怎么不去写小说?!” 猴子一脸尴尬,原本是想用鬼故事来吸引韩梅对他的注意,没想到反而激怒了韩梅,看来韩梅这个女神,距离猴子是越来越远了。 “下一个,下一个该谁?”老铁问。 陈平说:“我来讲吧,但我这个故事不算恐怖,贵在真实!” 陈平拨弄了一下篝火,跟我们讲了一件发生在矿上的事情。 这件事情其实是一件凶案,但是凶案里面又带着灵异。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跟着同村人到矿上务工,但是在工作期间,跟人起了争执,被人杀害以后埋在矿坑下面,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年轻人失踪了,说他吃不了苦,独自逃跑了。 年轻人死后没有多久,在老家的姐姐突然做了一个可怕的梦,梦见她的弟弟站在床头,浑身是血,向她哭诉自己被工友杀死了,而且还对她讲出了详细的埋尸地点。 姐姐醒来以后,就获悉弟弟在矿上失踪的消息。 回想起前一晚奇怪的梦,姐姐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就到了矿上,请弟弟的同村好友帮忙,去了梦里弟弟所说的埋尸地点,经过一番挖掘,竟然真的挖到了弟弟的尸骨。 矿上一下子炸开了锅,人们都感觉不可思议。 这起凶案最后当然是告破了,凶手也被绳之以法,但是弟弟死后托梦的事情,谁也没法解释的清楚。 第三百二十章 僵尸事件 陈平所说的这个故事确实不够恐怖,但却再一次证明了一个道理:天道有轮回,因果有报应! 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每个人做的每件事情,老天爷都在看着,所以我要尽可能的多做善事,而不是做坏事。 川妹子郑媛媛大方活泼,话也超级多,叽叽喳喳,就跟小麻雀一样。 她也是女生里面,第一个主动举手将鬼故事的人。 郑媛媛的四川话很好听,语速很快,又带着一种嗲嗲的味道。 郑媛媛说:“你们知道当年轰动全国的四川僵尸事件吗?” 猴子点点头:“略有耳闻,当时消息从成都传出来,重庆离成都很近,也是闹得满城风雨!” 郑媛媛说:“可不是啥子喃,那时候我才小学四五年级,僵尸这个事情,是轰动了全国嘞,非吓人的,据说僵尸还能扮成人样子,坐起火车到处跑,看到合适就咬你一口,我天天放学都怕得很!” 郑媛媛说到这里,老铁赶紧不失时机的献殷勤,把胸口拍得咚咚响:“那时候你是没有认识我,有我在你身边保护你,你就不用害怕了!” 郑媛媛笑了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明白老铁话语里的用意。 其他几个女生听闻僵尸事件都有些害怕,但又带着浓浓的好奇,于是催促郑媛媛,让她继续讲下去。 郑媛媛告诉我们,成都有条很出名的河,叫做府南河,府南河是经过改造的,改造了之后的府南河,连续好几年都有人跳河自杀,莫名其妙,也有人掉进河里淹死的,但其实河水又并不深。后来就开始盛传府南河闹僵尸,电视台都出来辟了谣。 据当时可靠的内部消息,其实那些人并不是淹死的,他们被打捞上来以后,发现尸体上面有严重的灼伤痕迹,也就是被烧死的。 有关部门也深入调查过,但是调查不出什么名堂,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郑媛媛停顿了一下:“其实四川的僵尸事件还有另外一个版本,比成都僵尸事件更加出名的其实是四川南充的僵尸事件! 也就是我读小学的时候,四川南充地区的百年乱坟岗,发现了一具百年老尸,从衣着装扮来看,是一具清朝古尸,肉身僵而不腐,浑身重布缠绕,可见此尸是经赶尸过后才下葬的。 为何可断定此尸经人赶尸入坟?就靠他周身的‘裹僵布’来判明。 赶尸术士吆尸时,尸体都套着‘锁僵套’或者‘裹僵布’,像我们这样的外行管那叫‘尸布’或‘尸衣’。 现场勘查后,发现这不像是盗墓行为,墓室内的陪葬品没有移位的痕迹,但是棺体完全暴露。 手机于当地信号正常,但音频和波段异常。 据当地农民反应,自从墓穴被掘开后,当地的收音机录音机等,夜间偶尔发出怪声。农民刘福田录下了怪声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经技术处判断,声音类似于人声,胸肺气压不足时哮喘或闷呕之声。 文物考察工作组抵达百年乱坟岗以后,发现被掘开的古墓有两口棺材,靠右的一口棺材已被撬开,尸体被盗。 经确认,掘墓时间发生于五日之前。这使文物专家们颇为费解,盗墓贼不偷文物古董,却只把尸体挖出来在太阳下暴晒。 两口棺材都为石棺,这明显不符合当地人墓葬用木棺的习惯,几千年来在当地还第一次发现有人用石棺。 如果说木棺材造价贵,逻辑上则有不符之处,因为当地漫山遍野的树林,木材取之不尽。 而石棺内部,一具干尸形态怪异,且百年不腐。 干尸的内脏并未被取出,我们都知道木乃伊的制作,首先得将尸体内脏取出,以药物香料填满腹腔胸腔以防尸体腐败,然后再用药物浸泡过的布巾,将尸体从头到脚裹得密不透风。 南充发现的这具古尸并未采取任何防腐手段,当地的地理气候也非沙漠干燥之地,古尸竟保存非常之完好,五脏六腑俱全,皮肤仍有弹性,毛发健在,眼皮干卷而眼球及角膜保存完好。 最让文物工作者们感到‘无法理解’和‘前所未见’的是,古尸全身被九条结实的帆布宽绳绑着,这种绑法并非制作木乃伊的隔绝空气防腐的裹尸法,尸体并未全封闭,头部露出,这明显不是以防腐为目的,更像是刻意捆绑尸体而使它不能行动。 更让村民毛骨悚然的是:古尸全身被涂上一层糯米,额头上贴着一张和谐的符纸,棺材封口也是糯米混石灰,稍有些经历和见识的农村老人都认为,糯米、道符、捆尸,都与僵尸有关。村民们当即就开始恐慌和骚动,弄得人心惶惶。 干尸的发现,具有重大的考古和科学研究价值。 但是,文物局有关专家到来后,却当即组织人焚烧了干尸。 后来还听说,当年参与焚烧干尸的人,都陆陆续续患上了一些怪病,甚至还有人因此而死掉。 不过具体消息,都被有关部门封锁了,外人也不得而知!” 郑媛媛很健谈,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有几个胆小的女生早已吓得小脸惨白。 湘妹子李婉芸说:“你说的这件事情我好像也有印象,当时四川的僵尸事件都流传到湖南来了,很多小孩都吓得不轻,学校专门组织开会辟谣,还让家长上学和放学都来接送!” 肖潇点头道:“是啊,这件事情我也有印象的,别说你们湖南,就是我们西安这边的学校,也是闹得人心惶惶。更搞笑的是,说那个僵尸是坐火车来的西安,在火车上就咬伤了好几个人,最后乘务员把车厢封锁起来,大批军队在火车站待命,这才把车厢里面的僵尸消灭掉了!” 郑媛媛说:“传言归传言,不过我觉着吧,僵尸还是存在的!” 猴子有意吓唬郑媛媛,故作阴森的问:“你说……在这阴气森森的地方……会不会有僵尸存在呢?” 郑媛媛皱起柳眉,伸手掐了猴子一下:“讨厌!不要乱说话!” 第三百二十一章 好姐妹,背靠背! “下一个!下一个谁来?”郑媛媛扭头问。 肖潇想了想说:“我来吧!我来讲一个,但这个故事不是我的亲身经历,是我姐姐告诉我的,当时我姐姐在上大学,这件恐怖的事情就发生在她们隔壁寝室,直到现在,都是那所大学的十大灵异事件之首,至于是哪所大学,我就暂时不说了!” 肖潇很有语言天分,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我们的好奇心完全勾了起来。 我们一个个洗耳恭听,等着肖潇说下去。 肖潇说:“那一年放暑假,大多数同学都陆续回家了,学校里只剩一些勤功俭学的同学和一些还没来得及回去的同学。 女生宿舍也基本没人了,有栋四楼的一间宿舍里还有两位同学没回家,她俩关系很好又是上下铺,平时就像姐妹一样。 她俩都是外地人,想趁着暑假在城里玩几天再回去。 这些天她们都是白天一起出去玩,晚上就回宿舍睡觉。 大概过了两三天,上铺的女生对下铺的女生说,她的男朋友有事找她,所以今天就不和她去玩了。 下铺的女生就说,那好吧,然后就自己出去玩了。 晚上,下铺的女生回到宿舍,看到上铺的姐妹还没回来,想到她说过今天跟男朋友在一起,也没有多想,很快就洗洗睡了。 半夜,下铺的女生迷迷糊糊中被宿舍的电话吵醒了,那个年代,好多大学的宿舍里面都有座机电话。 下铺的女生起床一看,都已经午夜12点了,上铺的姐妹还没回来,想想可能是和男朋友在外面过夜吧,所以现在打电话过来。 下铺的女生走过去接起电话,就问,喂,谁呀? 电话那边静得出奇……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对方用一种低沉的声音说:好——姐——妹——背——靠——背…… 搞什么鬼呀! 下铺的女生骂了一句,心想肯定是那丫头搞的恶作剧,回来一定好好教训她,然后挂了电话继续睡觉。 第二天,直到深夜,上铺的姐妹还没见回来。 下铺的女生心里就想,上铺的姐妹该不会是自己回家了吧? 又是半夜的时候,宿舍的电话再次响了起来。 下铺的女生走过去接起电话,情况和昨晚一样,只听到电话里面,对方用很低沉的声音说,好——姐——妹——背——靠——背! 下铺的女生吓得毛骨悚然,感到背脊发凉,马上挂了电话,心想这丫头太可恶了,恶作剧的语气也太吓人了,回到床上以后,这个女生辗转反侧了半宿才沉沉睡去。 第三天,上铺的姐妹仍然没有回来。 看来她是真的回家了! 下铺的女生想。 但是,半夜里,那要命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下铺的女生睁开眼睛,发现时间仍然是午夜12点,接起电话,电话里听到的还是,好——姐——妹——背——靠——背! 下铺的女生虽然在心里告诉自己是恶作剧,可还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学校静悄悄的,宿舍也静悄悄的,这回下铺的女生再也睡不着了,心想天一亮就收拾东西回家去,就这样坐在电话机旁边等到天亮。 天一亮,下铺的女生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她再也不想多呆一晚了。 然而,就在她收拾床底行李的时候,发现了可怕的一幕,她的好姐妹就绑在她的床板底下,已经死了! 下铺女生顿时吓得丢了魂,她的耳边回响起电话里的声音,好姐妹,背靠背! 天啊,果然每天晚上都是背靠背啊! 好姐妹的死相很恐怖,脸发紫,眼睛瞪着,舌头伸出老长。 后来凶手被抓住了,而凶手就是死者的男朋友。 原来死者的男友是个小肚鸡肠的人,疑心病很重,他曾看到他女朋友和一个男同学的在一起还很开心的样子,就怀疑他的女朋友背叛了他。然后那天来宿舍找她的时候,两人爆发了激烈争吵。 那个男友一时情绪失控,就把女生掐死了,然后绑在床底下。 但是,上铺的女生已经死了好几天,每天半夜的那个诡异来电……” 说到这里,肖潇的话音戛然而止,她说:“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至于有没有人添油加醋,我也不太清楚!” 肖潇讲的这个故事很吓人,几个女生已经吓得蜷缩成一团,就连几个男生都觉得害怕,咕噜咕噜喝着啤酒,给自己壮胆。 肖潇的这个故事,绝对是目前这几个故事里面,最精彩出众的,获得了大家伙的一致好评。 “二肥,你别光顾着吃啊,你也讲一个呗!”猴子劈手夺过二肥手里的零食,塞进了自己嘴里。 二肥也真是食神附体,这都下半夜了,大家肚子都撑圆了,只有他还在一个劲的咔嚓咔嚓,他那肚子就跟无底洞一样。 二肥擦了擦手指,说:“我讲的故事能吓死你们!” 老铁说:“吓死我们?吹什么牛逼?讲出来听听!” 二肥摸着下巴:“呃,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呢,叫做小明!” 黑牛皱起眉头:“小明?一听这人名就特别的俗气,估计这个故事也是俗气到不行!” 二肥没有理会黑牛,自顾自地讲了下去:“有一天,小明与同伴出外游玩,晚上闲来无事,同伴们竟玩起了‘招魂游戏’。 谁知道这个小明呢天生就有阴阳眼,能看到鬼魂,因觉得不妥而拒绝参加这次游戏。 结果,游戏真的出现了意外,一人当场心脏病发死亡,而另外三个游戏者,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无缘无故的离奇死于非命。 小明凭直觉感到事有蹊跷,遂求助于当记者的姐姐,姐姐也想获得独家新闻,于是介绍对灵学深有研究,而且暗恋自己的好友阿毛帮助小明。 阿毛与小明奔赴事发地点黄山村调查,发现该村在近百年前曾发生离奇惨案,当时这里住着一名粤剧名伶,其夫为该村老师,但却是衣冠禽兽,为达到与富家千金结合的目的,设局害死妻子,更抛尸荒山。 名伶死后得知真情,冤魂不散,三天内害死该村66条人命。 这次女鬼的埋尸处在搞新农村建设,女鬼的尸骨被工人抛入山边的潭中,于是又出来害人!” 第三百二十二章 红舞鞋 “故事就这样结束啦?”大家伙看着二肥,都觉得这个故事有些虎头蛇尾。 二肥摇摇头,打了个饱嗝,继续讲下去:“小明和阿毛两人继续详细调查,发现了女鬼其实不能亲手杀人,只能让喝过潭水的人产生幻觉,离奇暴毙。 但他们发现原因时已经迟了,小明的姐姐已经喝过潭水,就连小明自己也误喝了此水。 小明不甘心束手待毙,决定下潭打捞女鬼的尸骨,结果功亏一篑,死于潭中。 现在没有喝潭水的只剩下阿毛一人,为了拯救自己一直暗恋的小明姐,阿毛毅然喝下潭水,克服心中的恐惧,坦然面对女鬼制造的恐怖幻觉。 最后阿毛利用自己对小明姐的深爱打动了女鬼,保住了自己和小明姐的性命。” 二肥的讲话渲染力没有肖潇那么强,但胜在故事有趣,众多小女生也算是听得津津有味。 猴子放下手里的零食:“不对呀二肥,你讲的这个故事我怎么觉着有点熟悉呢?” 癞蛤蟆点点头:“我也觉得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想了想,癞蛤蟆突然一拍大腿:“《山村老尸》!二肥,你大爷的,居然用《山村老尸》的剧情来忽悠我们!” 之前我在胖子家里看了不少恐怖片,虽然其中有不穿衣服的恐怖片,但也有正经八百的恐怖片,《山村老尸》是香港拍的经典恐怖片,我和胖子也是看过的,现在听癞蛤蟆这样一说,我也想了起来,发现二肥所讲的故事剧情,完全跟《山村老尸》一模一样。 提到《山村老尸》,在场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都看过,大家纷纷“谴责”二肥。 二肥摸着脑袋,尴尬的笑了笑:“呵呵,原来大家都看过呀,我还以为你们没有看过呢!” 众人很快就把二肥给哄了下去,换下一个人继续讲故事。 癞蛤蟆说:“还是我来吧,你们说的都是故事,我说个自己的亲身经历吧!” 癞蛤蟆清了清嗓子,开始了他的讲述,他说:“以前我们学校小操场那里有一幢居民楼,年代比较老,是校园里的教职工宿舍,大部分老师都住在那里,时不时有下楼的脚步声是很正常的。 一楼的最里面有间空屋子,一直都没人居住,就跟荒废了一样。 我和我朋友爱闲聊,经常就跑到那间空屋子谈天说地,那时候年纪小,都不知道什么是害怕,我们还把那里当成秘密基地,在那里抽烟打牌什么的。 有一次,我们像往常一样,在屋子里聊天。 突然,有一阵奇特的声音打破了我们的聊天声。 咚咚,咚咚,是有人下楼的脚步声,我们却以为这是常事,继续聊天。 但是,那脚步声响了很久,却迟迟没有下来,而声音的大小也没有变化。 我们就有些疑惑,会不会是楼上有人在恶作剧? 脚步声一直在原地踏步,那人想吓我们吗? 为了弄明白,我们就出了屋子,跑到楼上去。 我们来到二楼,隔着玻璃窗往屋子里看,你们知道发生什么了吗? 屋子里竟然……没有一个人! 但脚步声却还在继续,我们的恐惧感也随着脚步声一点一点上升,我们当时就飞快跑出了那栋楼。 后来,我们再也不敢去那间空屋子了。 只敢坐在操场的乒乓球台上聊天,有天我们正在打乒乓球,我那朋友突然扔掉球拍就跑。 我追上他,问他怎么回事,朋友一脸惊恐的告诉我,说他刚才看见一张惨白的人脸,贴在空屋子那布满灰尘的玻璃窗上。 当时是大白天,我听了就很害怕,吓出一身的白毛汗。 不过等我回头打望的时候,却没有看见那张所谓的人脸。 我认为是朋友眼花了,但是朋友却坚持自己没有眼花,后来他还因此大病了一场,又过没有多久,他就转学了。 现在偶尔回去聚在一起喝酒,提起当年的事情,他依然吓得打哆嗦。 而且他现在的身体都不太好,据说就是被那件事情给吓的!” 癞蛤蟆这个故事的恐怖指数很低,可能还不如僵尸事件,但是贵在真实,所以讲出来之后,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得到的恐怖效果还是不错的。 癞蛤蟆刚刚讲完,韩梅就说:“我也讲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情吧!” 韩梅说:“那一年,我刚刚考上舞蹈学院,因为我很小就喜欢跳舞,我妈并没有像其他的家长那样限制我的爱好,反而很支持我学习舞蹈。 我妈年轻时的梦想也是要当一名舞蹈演员,所以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我身上。 我来到舞蹈学院的时候就觉得心里特别愉快,有一种来到属于自己的地方的感觉,而且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就这样,我很快就融入到了舞蹈学院的生活中。 在这里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文化课,其余时间都用在了舞蹈上,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练舞,从来不知道疲倦。 有一天,我来到舞蹈室,还是像平时一样一个人都没有,只不过在舞蹈室的地面正中央摆着一双红舞鞋,那鞋子的红色特别正,颜色也是我喜欢的。 我四处看了看没人,以为是谁的舞鞋弄丢了,就把红舞鞋放在靠镜子的地方,自己就开始练舞了。 谁知那天的舞跳得很不好,不知怎么回事,我的眼神总被那双红舞鞋吸引,分散注意力。 直到我离开,红舞鞋的主人也没有来过。 第二天晚上,我又来到舞蹈室,奇怪的是今天进来的第一眼,看见的还是在舞蹈教室正中央的红色舞蹈鞋。 我很诧异,明明昨天自己已经把它放到边上了,怎么今天又在中间了?难道鞋子的主人回来过,然后又把鞋子丢在了这里? 舞蹈室里还是没人,四处看了看,我走近那双红色舞蹈鞋,竟然情不自禁的穿上了鞋子。 那一瞬间,我的心里突然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遇上自己老朋友的那种感觉,穿上红舞鞋以后,我便开始跳舞,一些平时不怎么熟练的动作,竟然都很轻松的跳了出来,甚至自己还随性的加进去了一些漂亮的动作!” 第三百二十三章 鬼压床 夜很静,面前的篝火噼啪燃烧着。 韩梅喝了口水,继续讲述下去:“我觉得这双红舞鞋有魔力,是一双属于我的战靴。 后来这双红色舞鞋,就成了我的专属舞鞋,因为一直没人来认领,我也就一直穿着。 在舞蹈大赛的前一天晚上,我突然梦见一个陌生的女孩子,看不清楚她的脸,但可以看清她的脸型和身材轮廓,应该是个美人胚子,最重要的是她穿着一双红舞鞋,而且把自己的红舞鞋脱下来穿在了我的脚上。 我惊醒以后,看了看自己放在储藏柜里的红舞鞋,没想到竟然不见了。 一回头,红舞鞋赫然摆在我的枕边,当时我很害怕,一夜没敢睡觉。 第二天比赛,我依然穿着红舞鞋,我的自编舞蹈获得了一等奖,下了领奖台后身边的同学跟我说,说韩梅呀,你真有点像咱们学校七年前的一个学姐,那时候她也是穿着红舞鞋,跳的自编舞蹈夺得一等奖,不过后来因为车祸意外去世了。 我当时就觉得哪里不太对劲,飞快的跑到网吧,在网上搜索七年前获奖的学姐。 果然,电脑上出现的照片,就是我梦中出现的,那个穿着红舞鞋的女子!” 大家伙全都听得入了神,没想到韩梅还有这样一段诡异的往事。 猴子很激动,悄悄对我说:“没想到韩梅也是灵异体质的人,我和她根本就是绝配啊……” 猴子话音未落,原本一脸严肃的韩梅突然噗嗤笑出声来。 旁边的李婉芸就问韩梅在笑什么,韩梅咯咯咯很欢乐的说:“随便编了个灵异故事,你们还真信了呀?哈哈哈,我不过是把主角换成第一人称而已,逗死我了!” 我们面面相觑,没想到韩梅所谓的“自身经历”,竟然是编出来忽悠我们的。 我看了猴子一眼,强忍着笑意问:“现在,你还认为你们是绝配吗?” 猴子死乞赖脸的说:“当然是绝配,我们都一样具有幽默感!” 接下来是小眼镜讲故事,小眼镜讲了一个鬼压床的亲身经历。 小眼镜以前的家在农村,那时候父母还在外面打工,他们家还没有飞黄腾达。 小眼镜就跟着奶奶住在祖屋,大概是小学毕业的那年暑假,有天中午,家里没有人,小眼镜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睡了不知道多久,第一次的时候,迷迷糊糊感觉好像有人在盯着他。 小眼镜很困倦的睁开眼睛,醒来看到的是一张男人的脸,面容很模糊。 小眼镜被人吵扰了午休,又感觉进来的是个陌生男人,不知是村里的什么人,就很生气的骂了句“滚蛋!” 然后那个男人就很气愤的摔门走了。 小眼镜往门口看了一眼,转了一下身体,把脸转向沙发靠背的位置,继续睡。 第二次的时候,小眼镜感觉突然被人拉了起来,可是当他打算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双脚很沉,完全动不来。 低头一看,看见的是两个小孩,一男一女,画着大花脸,就跟丧葬用品店里纸糊的人偶一样,嘻嘻哈哈的一人抱着他的一只脚。 令人奇怪的是,这两个小孩就像从水塘里爬出来的一样,浑身上下都在淌水。 小眼镜遍体生寒,他从不认识这两个小孩,也不知道这两个小孩怎么跑到他家里来的。 小眼镜想骂他们,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 幸好那两个小孩恶作剧的时间不长,很快松开手,小眼镜又躺倒回沙发上。 也许是太累的关系,小眼镜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又睡着了。 这一次是脸朝下背朝上,趴着睡的。 睡着睡着,小眼镜突然冷醒了,眼睛睁不开,手脚动不了,就像被无形的绳子捆绑住了一样。 并且后背心上,仿佛还有一双大手在压着他,耳后还传来那两个小孩嘻嘻哈哈的声音。 当时小眼镜感觉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了,他能感应到周围的东西,但就是使不出力气,整个人就像陷在泥潭里面一样。 就在他拼命挣扎的时候,奶奶正巧回来了,看见小眼镜在沙发上睡觉,就喊了一声小眼镜,这才把小眼镜从睡梦中叫醒。 后背上的那双手突然消失不见了,小眼镜翻身坐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发现满头满脸都是汗水,但是大热天的,他冒出的却是冰冷冷的虚汗。 小眼镜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距离他睡着仅仅才过了十五分钟,也就是一刻钟的时间,但他却感觉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再后来,小眼镜听说了一件事情,在两三年前,隔壁村有个年轻父亲,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骑着摩托车来本村走亲戚,结果在回去的路上,摩托车失控冲进水塘里面,年轻的父亲和两个孩子全部溺亡。 小眼镜回想起那个暑假的中午,很可能是年轻父亲和两个孩子的鬼魂,路过小眼镜祖屋门口,看见小眼镜独自在家,而且又是小孩子,自身火焰低,所以进来跟小眼镜搞了一场恶作剧。 小眼镜讲完故事以后,举起右手,煞有介事的说:“我对天发誓,我所说的句句属实,如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猴子对小眼镜说:“不要这么认真嘛,大家就是讲讲故事而已!” 陈平说:“鬼压床其实是有科学解释的,鬼压床在医学上称作‘梦魇’,是指在睡眠时候,因梦中受惊吓而喊叫;或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身上,不能动弹。 如果一个人突然惊醒,在肌肉神经还未醒时,就会出现神志清晰,而动弹不得的现象,这就叫梦魇。 梦魇常常伴之以压抑感和胸闷,以致于把睡觉人惊醒,或者在睡眠中做一种感到压抑而呼吸困难的梦。这种情况多由于疲劳过度,消化不良或大脑皮层过度紧张而引起!” 陈平不愧是我们寝室的学霸,什么知识都懂。 不过小眼镜却并不买账,小眼镜说:“解释?怎么解释?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和他的两个孩子,我为什么会梦见他们?” 陈平挠了挠脑袋:“这倒也是,没法解释!好了,下一个,下一个谁来?” 第三百二十四章 跳尸体 黑牛严嵩松举起手,应和道:“我来吧!我也来讲一个!但这个故事不是我的亲身经历,是我一个好朋友的亲身经历! 我那个好朋友叫做何帅,人也长得挺帅的,他在没来郑州定居前,老家是洛阳的。 他小时候,大概六岁吧,也就是读小学一年级。 有一天放学后,何帅和几个小伙伴在操场后面滚铁环,你们小时候应该也玩过那种铁环吧? 何帅他们玩了没一会,就看到参加大扫除的人们,一窝蜂似的往校门口跑。 小孩子爱看热闹的天性,驱使何帅他们也跟着跑出去看。 刚跑到校门口,就看见校门口有一辆卡车,撞死了一个小孩子。 那是个小女孩,看那年纪当时应该还在念幼儿园,场面不算血腥,只是把肠子从下身给挤压出来了。 由于当时血不太多,所以何帅也就不太害怕,围在那里看了一会,警察过来以后。他们就回家写作业了。 邪门的是,不出三天,都在同一个时刻,校门口竟然又撞死了一个小女孩。 和上次一样,何帅他们又一窝蜂的跑去围观。 这一次的场面就很血腥了,脑浆混着血液喷溅了好几米远。 而且死掉的这个女孩子,竟然是何帅他们隔壁班上的同学,平时虽然没说话,但至少知道是同学。 何帅他们当时有四个小伙伴一起去围观,除了他还有一个叫朱聪的,另外两个我实在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了,我之所以记得这个朱聪,是因为后面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跟他有关!” 一口气说到这里,黑牛有些渴了,开了罐啤酒,咕咚咚灌了一口,继续讲下去: “这个朱聪也真是个人才,他竟然提议从小女孩的尸体身上跳过去,谁不跳谁就是胆小鬼。 何帅他们年纪也小,也不懂得其中利害,只知道如果被人骂胆小鬼的话,会很没面子。 于是他们就对朱聪说,只要你敢跳,我们就敢。 朱聪就带头从小女孩的尸体上跳过去,然后又跳回来。 当然,何帅他们也跟着做了。 当时围观人群中,有一位老大爷就开始骂他们了,虽然这位老大爷和小女孩没关系,但大人总会懂得人死为大这样的传统思想,但何帅他们并没有在意大爷的不满。 朱聪也不知道是脑子里哪根筋出了毛病,竟然又提议说敢不敢将小女孩拉起来,这下就没人敢了。 于是朱聪就自己去拉,朱聪提着女孩子的头发,很吃力的想将她拉起来,但拉了最多几厘米就拉不动了,脑浆和血液沾着地上和女孩头上,还能够清晰的看到那一丝丝的血丝。 朱聪放开手,还能够清晰的听到脑袋撞地的那种响声。 这下周围的群众就更不满了,何帅他们见犯了众怒,就赶紧开溜,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何帅当时住财政局家属院四楼,那时候可没什么声控灯之类的东西。 何帅一边走一边想,回家以后编个什么理由,解释这么晚回家的原因。 结果他刚走进楼梯的巷道,就感觉到后背发凉,是那种突然的冷,就像走进冰窖一样。 何帅打了个激灵,回头看,却什么都没有。 但那种恐惧感却越来越强烈,于是何帅忍不住撒丫子跑吗,却怎么也摆脱不了那种古怪的阴冷,而恐惧感也如影随形。 一口气跑到四楼后,敲开门,只有外婆一人在家,正好当晚又遇着停电,家里点了几支蜡烛。 外婆见何帅脸色不好,就问他怎么了。 刚开始何帅不敢说去看了死人,但他强烈的感觉到,这件事情如果不向外婆说,肯定不会简单收场。 在极度的恐惧中,何帅还是逼不得已,把事情一五一十跟外婆说了。 外婆当时顾不得骂他,立即下楼买了点纸钱,然后拿了一个鸡蛋,叫何帅对着鸡蛋哈三口气,然后用红线将鸡蛋绑着,又用纸钱和枯草将鸡蛋包着放进一个铁桶里。点火以后,还倒了点白酒进去。 令人奇怪的是,这个鸡蛋竟然发出一种呜呜呜的叫声,就像一个小女孩在哭泣。 何帅吓得扑在外婆怀里,看都不敢看。 大家可以想想当时的画面,一个六岁的小孩,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在一个停电的夜晚,点了几支蜡烛,做着这么一件诡异事情,想着都觉得恐怖。 那个鸡蛋呜呜呜叫了大概有几分钟,但何帅坚持认为至少叫了半个小时,我估计当时的他是因为度日如年,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 等火渐渐熄灭了后,鸡蛋冷却了,外婆将蛋弄出来,剥开一看,那鸡蛋竟然是一个人形,有头有身体。 外婆告诉何帅,刚才就是这个小鬼缠着你,现在小鬼已经被烧死了,以后没事了。 外婆说完,就把鸡蛋拿出去埋了。 何帅当时就感觉浑身清爽,恐惧感一扫而空,晚上香香甜甜的睡了一个好觉。 但,事情结束了吗? 还没有呢!” 黑牛咕咚咚喝了口酒,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的脸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看样子后面发生的事情会更加恐怖。 “过了不到两个月,由于父母工作的调动,何帅他们家就搬到了郑州。 何帅搬走后就和原来的小伙伴失去了联系,不过又交到了不少新的朋友,黑牛就是其中一个。 又过了大概两个月,有一天晚上,何帅突然在半夜十二点惊醒了,也没做梦,更没有想去上厕所的意思,反正就莫名其妙的突然醒了。 然后,何帅就看到朱聪站在他家阳台上,当时他家是两室一厅,他是和外婆住一个房间的。 何帅一动,外婆就醒了,就问他是不是要上厕所。 何帅说不是的,还问朱聪为什么站在阳台外面,什么时候来的? 外婆立马就明白了,赶紧哄何帅快睡觉,明天起不来会被老师罚。 在外婆的安抚下,何帅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家里人才告诉何帅,朱聪已经死了快一周了。 何帅登时就被惊呆了,朱聪一周前就死了,而且远在洛阳,那他昨晚上看见阳台上的朱聪是……” 第三百二十五章 三次不破碗 我们正听得带劲,黑牛又停了下来,咕咚咕咚的喝着啤酒。 老铁夺下黑牛手中的啤酒罐:“你能不能敬业一点,讲完了再喝,大家都还等着呢!” 黑牛笑了笑说:“老子这是在压惊!” 老铁递给黑牛一支香烟,塞进黑牛嘴里:“抽烟吧,抽烟也压惊,还可以边抽边讲!” 黑牛点燃香烟,用力吸了一大口,又开始了讲述: “外婆告诉何帅,说朱聪如果今晚还来,你就动一下! 到了午夜十二点,何帅又自己醒了,睁眼一看,朱聪果然又来了,但这次并不是站在阳台上,而是站在他的床边,何帅吓得啊一声,赶紧用被子把头蒙住了。 外婆这时就醒了,然后一下子坐起来,也不开灯,就对着阳台的方向骂起来了,大概是说如果你还不走,我马上找人收拾你,让你永世不得超生之类的。 骂了一会,外婆就喊何帅探出脑袋,看看朱聪走了没有。 何帅从被子里弄了点缝隙往外看,就看见朱聪慢慢转身,很缓慢,很像那种提线木偶一样。然后走到阳台上,一下就跳下去走了。 自那以后朱聪再也没有来过,后来才知道朱聪是出去买驴肉火烧的路上被车撞死的,而死亡的地方,也在校门口!” 黑牛吐着烟圈说:“以前我看见哪里出车祸什么的,也喜欢去围观看热闹,但自从何帅跟我讲了这段经历以后,我看见车祸现场,看见死人,我都绕道走!” 我点点头:“所以说,一定要尊重死者,否则会遭报应的!” 黑牛对那几个女生说:“哎,轮到你们了,谁又来讲一个?” 李婉芸说:“我来讲一个吧,关于我亲三爸的事情,三爸你们知道的吧,就是老爸的亲弟弟,在家里排行老三!” 黑牛说:“知道知道,你就别啰嗦了,直接讲正题吧!” 李婉芸笑了笑:“别怪我啰嗦,女孩子嘛,你们要谅解! 我三爸呢是一位杀猪匠,很多都知道,杀猪匠因为经常杀生,所以杀气很重,做这份工作的人,八字一定要够硬。 三爸虽然不是镇关西那一类的人物,但的确也是身强力壮的,平时不信鬼神,不拜天也不拜地,只拜自己父母。 三爸他们村叫狮子寨,有一位媳妇长期和婆婆不和,经常辱骂殴打老人,终于有一天婆婆实在受不了,喝农药自杀了。 虽然是自杀,但人家也有祖孙三代,所以也请了道士之类的做法事,算准日子在家停三天。 第二天的时候,三爸去邻村杀猪,事情做完以后回家都快七点了,在两村交界处有一座石拱桥,三爸在桥上遇到了这位自杀的老人,但三爸当时也许是被迷住了,竟然忘记这个老太婆已经死了。 老太婆主动打招呼,叫住三爸,问三爸去哪里? 三爸说回家撒,刚从隔壁村杀了猪回来,饭都不招待一口。 老太婆又对三爸说,那你有时间来我们家耍嘛。 三爸点点头说,回答说好。 然后就和老太婆分开了,各走各路。 三爸走了两步,突然清醒过来,妈哟,这个老太婆都死了两天了,怎么会出现在老子面前呢? 其实三爸当时心里已经知道撞鬼了,但是三爸相当生猛,立马将背上的杀猪刀拔出来,杀猪刀沾满鲜血,能挡煞劈邪。 三爸举着杀猪刀,追那个老太婆,没追出十米,那个老太婆就不见了。 三爸只好提着刀,一路跑回村子,然后将此事给村里人说了。 大家都劝三爸去请人来收拾一下,三爸却觉得不怕,只是每晚将刀放枕头下面挡煞。 三天后,三爸去镇上赶集时,被装沙石的车当场撞死了。 我当时正面临中考,听到这个消息,还是马上赶回老家。 按照乡下的风俗,尸体是摆在堂屋的。 我回去以后,就跪在灵位面前烧纸上香之类的。 我小时候在老家,跟三爸的感情还不错,突遇此灾祸,心里难受的很,一边烧纸一边流眼泪。 当时三爸有个女儿,是我们的妹妹,三爸走的时候,妹妹才四岁,妹妹从外面走进来,突然指着棺材说话,说三爸坐在棺材上大口大口的吃生猪肉,一边吃肉一边哭,眼睛里流出的都是血。 家里请来的道士正好赶到,听见此话马上就进来,让大人把小孩子拉走。 自此以后,妹妹就开始发高烧,直到长大了脑子都有点迷迷糊糊的,没以前那么聪明了。 接着说那天的事吧,妹妹被大人抱走以后,道士就取了一个碗,围着碗走圈,嘴里念念有词,让我们在旁边烧符纸。 转了一圈之后,道士举起桃木剑,对着那个碗一剑砍下去,碗却纹丝未动。 道士一下就显得很紧张,歇了一会儿,又开始念念有词,这次围着碗转了三圈,又是一剑下去,那个碗居然还是没破。 道士脸上的冷汗唰地就下来了,连忙叫人去请他的师父。 傍晚的时候,一个七十岁左右的老道士来了,走进堂屋,二话不说,一把就将桃木剑夺过去,然后开始做法。 老道士吩咐人取大红公鸡血,又叫所有孝子孝孙全部集中下跪。 然后,老道士将公鸡血涂抹在桃木剑上,对着那个碗一剑下去,这一次,那个碗终于应声而碎。 老道士马上吩咐抬棺,当场下葬,刻不容缓。 后来听那个老道士说,如果连续三次都砍不破碗的话,那谁也摆不平此事了,以后这个村庄绝对鸡犬不宁。 三爸死了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狮子寨风调雨顺,一直没发生过什么事情,现在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了!” 讲到这里,李婉芸突然红了眼眶,眼角隐隐有泪光闪烁。 黑牛递了一张纸巾给李婉芸,问她怎么哭了。 李婉芸摇摇头,叹了口气,说:“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三爸了,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觉得有点悲伤!” 黑牛就安慰李婉芸:“没事的,你三爸那么厉害,说不定早就升上天庭,成了玉皇大帝身边的带刀侍卫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故宫灵异事件 李婉芸原本有些泪眼婆娑,听了黑牛这句安慰话以后,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 李婉芸擦了擦眼泪,小粉拳捶了一下黑牛的肩膀:“讨厌,就你皮!” 黑牛一副很享受的贱贱样子,他说:“只要你高兴,我不介意你多给我两拳!” 周围的人就开始起哄,说他们打情骂俏。 李婉芸顿时羞红了脸,赶紧说:“下一个!下一个轮到谁讲故事啦?” 王雪说:“我来吧,我从小在京城里长大,故宫大家应该不会陌生吧?我就说一件我去故宫游玩时候,发生的真实事情!” 故宫是明清两朝的皇宫,也是华夏大地最神秘的地方,所以王雪一提到故宫,立马就把我们吸引住了。 只听王雪缓缓讲道:“小时候我跟家人到故宫游玩,具体时间不是记的很清楚,大概是夏天吧,当时在故宫玩的很疯,跑来跑去的。 我不知怎的就走到一条长长的通道里,两边是很高的红色宫墙,这里除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好像整个故宫就只我在。 可当时不知怎的,我一点也不害怕,大约在通道的中间左边有一扇门,门上三个字写的是满文,看不懂。 从门缝往里看,是一个荒芜了的小四合院,有的地方还长了齐腰深的杂草,我推了推门,惊讶的发现门虽然被铁链锁着,但推开还留有较大的缝隙,正好我可以穿过。 当时我想都没想,就缩着肚子穿进去了,这在平时胆小的我是绝不会一个人去的,可当时为何会变的如此胆大,我现在也没想明白。 进去以后我才发现院中还有一口井,井口长了很多杂草,我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以前来过这里,我竟然习惯性的迈上台阶去推主厅的门,就像回自己家一样随便,可这回门是被铁链锁死了。 我透过窗棱往里看,印象中里面很黑,但我却大致看的清楚,里面的摆设很零乱,家具积上了很厚的灰尘,可奇怪的是我好像很清楚它们原来的样子。 我往东厢走去,走的越近越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心中总渴望见到一个女人,可这人的样子我却怎也想不起来,我这样说可能大家会很奇怪,会骂我是疯子,可当时就是这样。 走到东厢门前,我就走不动了,不敢上去推门,也不敢后退,就站在那哭,哭的很伤心,和考试没考好被老爸打的那种哭不一样,那是害怕的哭,而当时的哭心里是一种很怪的感觉。 也不知哭了多久,隐隐约约中似乎听到在我的哭声中,好像还有另一人的哭声,开始我以为是回音,可仔细听这种哭声和我的不一样,是个女人的声音,这时我才害怕了,转身就往外跑,出门时还把手划出了血,在通道里我拼命跑着,但还是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很长的叹息。 后来怎出来的我不太清楚,只记的人越来越多,然后就看见焦急的父母,我一头扑了过去,就好像扑向属于我的世界。 这事我跟我父母讲了,他们的眼神很怪,只是叫我不要到处乱跑,更不要把这件事情到处乱说。 那天回去以后,我就感觉身体有点不太舒服,就跟感冒一样,身体软绵绵的,额头很烫,怎么退烧都退不下去。 第二天一早,老爸请了个懂门道的人帮我看了看,跟他讲了讲我身上发生的事情。 然后那人就当着我的面,问我要了一根头发丝,把头发丝绑在一张黄符上面,然后烧掉黄符融化在水里,最后把那碗符水给我灌了下去。 那碗符水好难喝,而且感觉邋遢的要命,但还是被强迫喝下去了。 喝下去不一会儿,我的肚子里面就开始翻江倒海,恶心的想吐,结果就张开嘴巴吐了起来,吐出来的你们知道是什么吗?不是喝下去的符水,而是一团头发丝。吐完头发丝以后,我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说来也怪,这一觉睡醒以后,我的高烧也就退了。 我问老爸怎么回事,老爸就跟我说,我可能是撞到了故宫里面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因为自古以来,故宫里面有很多的冤魂,冤魂不散,在故宫里游荡,我年纪小,火焰低,可能是被冤魂撞了!” 杜小月说:“我以前就听说故宫里面邪得很,经常都有灵异事件发生,原来是真的!” 王雪也来了兴致:“可不是嘛,你们有机会去故宫游玩,就会发现故宫里面,其实有很多地方都不对外开放的,据说那些被封锁的地方,就是发生过邪门事情的地方!” 顿了顿,王雪又说:“你们对故宫这么感兴趣,我就再跟你们讲一点故宫的诡异事情吧!” 王雪又接着跟我们讲了两个发生在故宫里的灵异事件: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八十年代,那时候紫禁城里有专门巡夜的,也有专门的消防队住扎在里边。 一个夏天,有几个消防队员在储秀宫做完消防演练,当晚就睡在了储秀宫。 夏天热也不用被子,铺个席子就在殿里边睡了。 深夜两点多,一个队员被凌晨的凉风吹醒了。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那个队员发现自己睡在了殿门外的走廊里。 他吓坏了,他记得自己明明是睡在里边的,怎么现在跑到外面来了? 但是毕竟是当兵的,那个队员战战兢兢的把席子一抱,又回到殿里睡了。 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又睡在外面走廊。 这个队员就跟其他队员说,不要闹了,训练都累散架了,还有心思寻我开心? 其他队员说,不是我们抬你出去的,早上醒来就看见你睡在了外边,是不是你梦游啊? 这个队员心里很清楚,自己没有梦游的毛病,那他是怎么睡在外面走廊的呢? 有人猜测,他可能是遭遇了传说中的“鬼抬床”。 第二件事情发生在九十年代,有一个北京电影制片厂的剧组在故宫拍夜戏,午夜十二点都还没拍完。 演员们都觉得害怕,想走,可是导演不让,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接着拍。 可就在这个时候,墙上出现了一排穿着宫女衣服的人影,还不时传来女人的哭声。 整个剧组吓得落荒而逃,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去收拾的东西,那部电影最后也是无疾而终。 第三百二十七章 打龙桩 一直比较安静的谢梦萍终于开口说话了,她说:“王雪刚刚讲了北京的故事,我也来讲讲上海的故事吧! 上海南北高架和延安高架交汇处有一根很粗的支柱,上面用铜雕刻着盘龙浮雕,这个就是上海的龙柱,跟其他几宗事件一起,被称为上海最玄的事件之一。 当时在造延安高架南北高架的时候,这根柱子的地方是必须打桩的位置,当时打了很多次,但桩打到几米深的地方就打不下去了,有些还断掉。 上海的沙土堆积土质很松软,以前几乎没有碰到过这样情况,工程停滞了,有关部门和工程单位便请了几位高人来看,那些高人看后都没办法,也不肯说明情况。估计他们知道是什么原因,但都不肯出手。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请出了上海龙华寺的住持高僧,高僧看了以后,知道要解决这个事件,他自己就功德圆满,要归天了。 所以做法事前他就叫上了他的徒弟,给徒弟交代了后事,然后高僧就去做了法事。 做法事的时候,工地上用工程布围着,外面听不到里面的一点动静。 有传闻说是三天法事,也有说是七天的,我所知道的应该是七天。 法事一完,随着打桩机的轰鸣,桩子就顺利的打了下去,连打了七根大桩,现在我们看到的一根粗大的桥墩,其实里面是七根桩,而不是一根。 打好桩子之后,底下一股乌气就涌上来,包围住了这七根柱子。 为了保密,后来就用装饰材料包住了里面盘着乌气的柱子,并在外面用黄铜雕刻了盘龙。 后来高僧才说,这个地方是上海的龙脉,所以底下会有龙,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交汇点正是上海的中心,龙头所在,高僧做了七天法事,让龙升天了。 当时这件事保密工作做的非常好,几乎没人知道。 不出两月,这个高僧就圆寂了,龙华寺专门印了本小册子给香客,以纪念高僧一生的功绩。 我奶奶当时也是龙华寺的香客,每月上香两次,所以她也有这本册子,里面就记载着龙柱法事这段故事。 唔,我没记错的话,那位高僧应该叫真禅法师!” 二肥对谢梦萍说:“我去过上海,也看见过这根龙桩,气势磅礴,当时我乘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还跟我津津有味的讲起这段传说呢!” 老铁说:“这个故事充其量只算是个传说,一点都不恐怖,我给你们讲个恐怖的!” 老铁清了清嗓子,自告奋勇的开始讲了起来:“这个故事发生在齐齐哈尔,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曾经轰动一时,酒店的名字我就不透露了,反正就是某酒店的某客房,客人刚退房离开,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便进入房间打扫卫生,之后开始收拾桌子和水果盘。 盘子里剩了五根香蕉。这个服务员就拿了一根吃了。 按照规定,饭店给每个客房每天都送水果。 客人退房以后,一些水果还没吃完,服务员觉得可惜,经常都会吃掉剩下的这些水果。 年轻的女服务员吃了一根香蕉后,发现盘子里还有三根香蕉,她有些纳闷,明明刚才盘子里的香蕉是五根,她不会看错的。 因为头天每个房间都上了五根香蕉,也就是说客人并未食用。 她有些纳闷,就又吃了一根,等她再低头看盘子里,这时盘子里一根香蕉都没有了。 之后,女服务员像是着了魔一样,猛地冲出屋子,在走廊里大声的尖叫,跑出去不远就昏倒在地。 许多同事听到叫声后赶忙跑来,看到女服务员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众人连忙又是掐她人中,又是叫喊她的名字,才把她艰难弄醒。 后来这个女服务员醒了,保安部的负责人就问她是怎么回事,这个女服务员惶恐的说,她在吃香蕉,吃到第二根不经意间抬头,看到房顶上有个女人正看着她,而且这个女服务员清楚的记得那女人的长相特征和衣服颜色。 这个女服务员说的信誓旦旦,而且她的精神之前一直都很正常,还是优秀员工,绝对不是编出来。 保安就去这个房间搜查,一无所获。 后来饭店就把这个事情给当地公安局汇报了。 公安局那边说,最近这一片有个女人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且失踪女人的特征,跟饭店女服务员描述的特征一致。 后来公安赶到酒店,把酒店翻了个底朝天,依然没有一点收获。 而那个失踪的女人,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被找到。 人们至今也想不明白,那个失踪女人的影像,怎么会出现在酒店的天花板上面? 这件事情越传越玄,最后轰动了整个齐齐哈尔,酒店也因为闹鬼的传闻,导致生意衰败,最后走向没落!” 说到这里,老铁还一脸严肃的说:“我发誓,这个故事绝对不是我编造的,因为那个当事人,也就是那个女服务员我认识,她是我表弟的二舅妈的小侄女……” 我们尴尬的笑了笑:“呵呵,你这关系可真够远的!” 王雪对身边的杜小月说:“小月,你也讲一个呗,你们大山里的诡异事儿应该更多吧!” 杜小月点点头:“我出生成长在山区农村里,这么多年,自然也就接触了不少事情。老实说,山区的人特别相信鬼的,有些经历也不由得你不信,好了废话少说,说经历。 山区的村子是不连片的,也就是一个村落一个村落,有一段距离的。 在我的村子到一个附近的村子有三里路,路两边有稻田和小山丘。 小山丘通常都是有坟地的,大概在83年全国发大水的时候,我们那边就有很多的乞讨人。 那天下午我们村来了一对夫妻乞讨的,在我们这边乞讨以后,又去就去附近村子乞讨,走到半路上就被吓得屁滚尿流的跑回来,脸色惨白的对住在路边我的叔叔说,路上有个看不到头的白色人形的东西拦住路了,并且越长越高,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吓的他们转身就跑,还好那东西没有追过来。 他们几乎是摊到地上休息了好长时间才走的,我的叔叔就告诉他们,说山区里把他们看到的这个东西叫白煞王,还有黑色的黑煞王。 当地传说中碰到白煞王一般没有什么事,要是碰见黑煞王,就是凶多吉少了,它要人命的。 这个白煞王后来附近的人也见过一次,也是吓个半死,不过最近这十几年倒是没有听说了!” 第三百二十八章 昆仑人脸 天色已经有些蒙蒙亮了,十六个人里面,只剩下我和冷丁丁还没有讲故事。 老铁让我讲一个,我说女士优先,让冷丁丁先讲吧,我来收尾。 冷丁丁也没有推辞,直接就讲开了,她说:“我是新疆人,新疆非常辽阔,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古怪事情也不少。 我先说一个故事吧,故事的主人公是我老舅。 我老舅是开长途货车的,专门给林场运输木头,是个老司机,这件事情是老舅的亲身经历,是他在酒桌上给我们讲出来的。 那是在90年代中旬的一天,老舅拉了一车木头,从林场出发,目的地是和静县。 当时林场的路非常不好走,大都是砂子路,还有数不清的便道,七拐八拐,货车又走不快,所以司机往往要开夜车,才能在第二天一早到达目的地。 这一天,老舅当然也是赶夜路。 出林场的这条路本来走的车就不多,晚上更是没几辆车,茫茫的戈壁只有老舅一辆车开着大灯在黑暗的路上走着,这些老舅跑得多了倒也习惯了。 开到凌晨2点多,老舅突然看见前方有一辆车的尾灯在闪烁,忽隐忽现,老马也没在意,心想可能是碰见同行了,于是踩了油门准备追上去打个招呼。 前面的车越来越近了,老舅凝神一看,发现这不是一辆拉木头的车,而是一辆中型的巴士车。 老舅有些奇怪了,林场到和静的客运巴士,没听说过有夜班车的呀? 但想想也就算了,说不定最近新开通的自己不知道罢了。 那辆巴士越来越近了,老舅已经可以看到车牌,新m,是巴州的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场也属于巴州管辖。 老舅跟着巴士走了有十分钟,老舅嫌开得慢,准备超车,于是按了喇叭,巴士倒也机灵,缓缓让开一条道,让老舅超车。 老舅一加油,超了过去。 车走到与巴士并排时,老舅瞄了一下那辆巴士,里面没有开灯,黑洞洞的,不知有多少乘客,可能都睡了吧,老舅想。 老舅超过巴士后,继续走着,一路上再没看见其它车辆。 凌晨3点,老舅又隐隐看到前面有一辆车,车灯忽隐忽现,挺熟悉的,老舅也没有细想,就开了过去。开得近了,老马看见了车牌,新m…… 老舅眉头一挑,感觉这个车牌好熟悉啊,好像在哪见过? 不对!这不是刚才超过的那辆巴士吗?! 老舅脊背顿时有些凉,怎么可能?刚才明明超过那辆车的啊? 这条路老舅走了好几年了,没有什么近道,车不可能从别的路上超过来,那它是怎么就到前面去了呢? 老舅越想越觉的不对劲,按了喇叭,准备超过去看看司机是何许人也。 等到货车再此与巴士并排,老舅望了望驾驶座,灰蒙蒙什么也看不清。 老舅又按了下喇叭,把车开得近了些,再仔细一望,驾驶座上,竟然没有人! 老舅感到一阵凉意,全身都僵住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猛踩油门,飞速得超了过去。 当超到再也看不见那巴士时,老舅松了口气。 回忆刚才的情景,越想越后怕,老舅是信一些鬼神的(开长途的老司机基本都信),觉得今晚不宜再跑了,于是就从一个岔路上拐到乡里过了一夜。 从那天起,老舅就再也不开夜车了,他说,晚上再走那条路,还感到后怕。 后来,老舅专门找人查了一下那个车牌号,发现那辆车早些年出了车祸,一车上都死光了!” 冷丁丁说到这里,喝了口饮料:“再讲一个吧!我老舅有个战友,叫老陈,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老陈! 老陈从前在南疆的叶城当汽车兵,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把必要的物资从基地运送到昆仑山上的神仙湾哨所。 八十年代末,老陈他们连队奉命在年末封山前,把做后一批物资运送到哨所。 老陈的车很不幸被安排在了最后一个,跑过山路的人应该知道,车队里最后一辆车往往是最容易掉队的。 但毕竟是命令,老陈也只有执行了。 于是,他带着副驾驶小何一起出发了。 年末的喀喇昆仑天气及其恶劣,海拔低的地方,风刮着漫天的石子,整个天都是黄色的。 而到了海拔高的地方,风又夹杂着无尽的雪花,整个世界又变成了白色。 车队缓缓行了两天,来到了海拔3500米的山间。 这个时候,积雪已经越来越多,天气也越来越冷。老陈紧握方向盘,极力跟着前面的车。 忽然,挂起了一阵猛风,比之前一直刮的大许多。 狂风夹杂着雪片,完全遮住了前方的道路,老陈什么也看不见了。 这种状况下,要是还开下去无异于送死,老陈不得不停了下来。 过了近一个小时,大风渐渐平息了,路又显现出来,但经过刚才的风雪,路面已经被雪盖得差不多了,老陈与小何不得不下车,先铲一下雪再走。 大概铲了半个小时,路上突然起了浓雾。 老陈觉得不能再耽搁了,于是和小何又上了车,准备出发。 就在这时,老陈忽然看见浓雾里缓缓地走来一个人影。 老陈第一念头就是,战友找过来了,看来前面的车应该离这里不太远。 老陈大喜,赶紧下了车,朝浓雾里的影子走去。 待老陈走得离那影子七八米的时候,觉得不大对劲,那影子特别高大,足有两米多高。块头也很大。走路时左右摇摆,双臂很长,不像是人,更像一只猩猩。 可是,老陈很疑惑,昆仑山深处哪来的猩猩啊? 那影子好像发现了老陈,突然加快了速度,朝老陈这里走来。 老陈听见了呜呜的低鸣声,吓得魂飞破散,这什么鬼东西啊? 不管三七二十一,老陈撒腿就跑。 那东西块头大,所以跑得倒不快。 老陈顺利爬上了车。可要命的事情来了,车发不着了。 这也难怪,那么冷的天气,车开动总得有个预热的过程。 也就在这时,那东西已经……爬上车了! 只见那东西站在驾驶室旁的踏板上,握着门把手,想打开车门,老陈赶忙把车门从里面锁死。 那东西不死心,突然用头撞起了门玻璃。透过玻璃,老陈看到了他一生都不会忘记的脸。 确切的说,那不是真的脸,而是一张人脸,被贴在了那东西的脸上,就像戴着一个面具。 也许是人脸太小,那东西的头太大,人脸被扭曲得不成样子。 此时的情形,说不出得诡异和恐怖。 这时小何倒是很冷静,他从车座后拿出刚才铲雪用的铁锹,递给老陈。 老陈不顾那么多,迅速摇下窗玻璃,使出吃奶的力气,将铁锹向那东西砸去。 那怪物被砸中,呜呜得狂叫,跌下车去。 老陈又赶紧发动车,这回车发动起来了。老陈一踩油门,以最快速度离开了这里。 惊恐未定的两人仔细得看了看后视镜,确定没有跟上来,这才长松了口气。 很幸运,两人赶了半天,终于在天黑前找到了车队,顺利完成了运送任务。 这件事在叶城的汽车连里流传很广,昆仑山里碰见怪兽就很奇了,而怪兽头上戴着人脸面具,更是匪夷所思。 怪兽哪来的?人脸又是哪来的?怪兽为什么要戴着人脸呢? 老陈在不久之后,就申请退伍,后来做了生意,发了不小的财。 而小何在第二年的进山任务中发生了车祸,连人带车跌进了山谷里,至今尸首也没有运出来。 老陈说,至今他还时常梦见那张脸,那张诡秘的,琢磨不透的,恐惧的人脸!” 第三百二十九章 墓碑 等到冷丁丁讲完以后,最后轮到我出场。 我这些年经历的事情,都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当然,我有意要隐瞒自己是三清门弟子这个身份,所以我也没有讲自己怎么捉鬼的事情。 我就讲了讲人生中第一次经历的诡异事情“大红旗袍”,我们一群小孩子在村里祠堂避祸,半夜女鬼来敲门,留下血手印。 由于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我能讲出很多细节,给人造成的恐怖感也就越强烈。 等我讲完这个故事,在场众人都被吓得不轻,一个个脸色发白。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渐渐亮了起来。 我们收拾好东西,熄灭火堆,这才往山下走去。 总得来说,这次的联谊活动还是非常成功的,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也加深了彼此间的友谊。 回去没有两天,很快就迎来了军训。 大学的军训比高中的军训更加正式,专门有部队里的军用卡车来接我们,在校门口停成一条长龙。我们军训的地点不在校园里面,而是拉到部队的营地里面,让我们感受真正的军旅生活。 我们爬上军用卡车,跟着车队出了市区,朝着郊外山区一路蜿蜒盘旋,直到下午才抵达营地。 我们好奇的看着四周起伏的高山,对于即将到来的军旅生活充满了新鲜。 猴子嘟囔道:“卧槽,这里可真是鸟不拉屎啊!” 这个训练营地在大山深处,确实是人迹罕至,鸟不拉屎。 而我们接下来,却要在这里度过至少半个月的时光,没有一点娱乐方式,想想还真是有些苦闷。 军训的内容其实也是大同小异,无非就是跑操场,站军姿,走方阵,比较有趣的就数实弹射击,最让人头疼的就是半夜的紧急集合。 我们白天训练,晚上就住在营地的大帐篷里面,一个帐篷里住着二三十个男生,又是大热天,汗臭熏天,再加上荒郊野岭的,蚊虫又多。 不过吧,军训的日子有苦也有乐,每天都会上演各种闹剧和笑话。 比如二肥走正步,无论教官怎样讲解,二肥始终是同手同脚,把人乐得不行,最后连教官都放弃他了,我们学走正步,二肥就在旁边蹲马步。 再比如练习投掷手榴弹,小眼镜体型瘦小,手无缚鸡之力,手榴弹甚至还扔不出安全距离,气得教官大骂:“你丫的是不是想自杀?” 半个月的时间弹指一挥,很快就过去了。 临走的前一夜,营地里举行篝火晚会,大家反而对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充满了留念和不舍。 军车将我们送回学校,我们痛痛快快洗了个澡,这半个月都是凉水冲澡,感觉身上都蒙上了一层污垢。 洗完澡出来,小眼镜就说上街吃红焖羊肉。 这半个月都在军营里面,确实没啥好吃的,吃的最多的东西就是稀饭馒头,每个人的嘴里都淡出鸟来了,巴不得吃一顿大餐,来补充一点油水。 小眼镜让猴子当通信员,联络那八个女生,让她们一块儿出去吃饭。 八个女生很快就出来了,大家一起嘻嘻哈哈往校园外面走。 路过钟楼的时候,我发现钟楼已经翻修好了,作为校园里的最高建筑,钟楼显得气势磅礴,高大恢弘,很具有标志性。 我刚开始还觉着这座钟楼不错,但是多看几眼以后,却发现钟楼有些不太对劲。 具体哪里不太对劲,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钟楼的造型有些古怪。 说句不吉利的话,这座钟楼越看越像一座墓碑! 是的,就是墓碑! 设计师脑子有病吧,怎么会把钟楼搞成一座墓碑造型? 而且在整座校园的风水布局里面,钟楼是在最中心的位置,如果钟楼是一座墓碑的话,那么整座校园,不就成了一座巨大的坟墓了吗? 夕阳的余晖笼罩着钟楼,钟楼发出咣当咣当的声音,钟声在校园的上空幽幽飘荡,萦绕不绝。 我仰着脑袋,打量这座钟楼,心里隐隐泛起一丝异样之感。 这时候,就听见猴子在叫我,问我在这里发什么愣。 我缓缓收回目光,说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座钟楼的造型有些别致。 “别致个毛线啊!”猴子骂道:“也不知道哪个狗屁设计师,把钟楼弄得就跟墓碑一样,看着就不舒服!” 我微微一怔,问猴子道:“你也看出来了?” 猴子问:“看出什么了?” 我指了指钟楼:“你也觉得钟楼的造型像墓碑?” 猴子点点头,骂咧道:“可不是嘛,晦气的很!走吧走吧,喝酒去,这些事情跟我们又没有关系!” 我低着头,紧紧拧着眉头,目光不断的扫来扫去,心中惴惴不安的感觉也越来越浓烈。 大学校园里的风水布局,相当反常。 就像我之前说过的,在修建大学之前,肯定是请风水大师布过局的,还别说风水大师,就是懂点风水的人,都不会把校园弄成这样。 校园里到处都栽种着招阴的槐树,现在又把位于校园中心的钟楼,弄成了一座“墓碑”,这他娘的到底在搞什么飞机? 如果学校领导站在我面前,我真的会用手戳着他的脑袋大骂“猪脑壳”。 无论是槐树,还是墓碑,这些都是对z大风水极为不利的,我很想知道校方这样做的动机,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快步走到严嵩松身旁,问他道:“黑牛,你是本地人,以前来过z大吗?” 黑牛说:“当然来过呀,以前读高中的时候,经常来z大,跟z大的足球队过招!” 我指了指身后的钟楼问黑牛道:“以前你来z大的时候,钟楼是什么样子?” 黑牛好奇的看着我:“你好像对那座钟楼很感兴趣嘛,以前那座钟楼带着一点英伦风,很洋气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翻修成这个样子!” 我又指着道路两旁栽种的槐树问:“那这些槐树呢?之前一直都种着槐树吗?” 黑牛摇摇头:“那倒不是,之前好像是桂花树,很香的,也不知道怎么就换成了槐树!” 第三百三十章 嗨皮 我点点头,没有再问什么,但我的心里却满肚子都是疑惑。 好端端的,为什么把桂花树换成槐树?为什么把具有英伦风的钟楼,翻修成墓碑的样子? 我隐隐感觉,这一切的变化,像是有高人在背后布局,至于布什么局,我暂时还不清楚。 如果z大校园里面,真的藏着什么高人,那这个高人又会是什么人呢? 猴子揽着我的肩膀,问我在想什么呢,怎么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笑了笑,说没有啊,可能是军训回来有些疲惫吧。 猴子说:“你这身板比我结实吧,我都没说累呢!来,振作点,今晚美女相陪,好好嗨皮一下喽!” 我笑骂道:“美女美女,你的人生字典里面只有美女,我看你早晚得死在女人身上!” 猴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咧嘴笑道:“要是真能死在女人身上,那也挺好啊!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我们来到羊肉馆,老板看见是我们,登时非常热情的迎了上来,因为他知道,大主顾来了。 第一次来这家馆子吃羊肉,还跟几个职业学院的小混子干了一架,但也因此跟老板熟络起来,这家羊肉馆也成为我们大学生活的一个据点。 老板特意帮我们留了个包间,包间里面有两张桌子,刚好坐两桌人。 香喷喷的羊肉很快就端了上来,我们点了不少啤酒饮料,放开吃喝。 这半个月的军训下来,大家都瘦了一圈,也黑了一圈,肚子里完全没有油水,看见什么都觉得馋。 当我们闻到羊肉香味的时候,哈喇子哗啦啦就流了下来。 而当我们第一口咬到羊肉的时候,那种幸福感无与伦比,简直要爆棚。 此时此刻,面前这锅红焖羊肉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我们也不客气,甩开膀子,大快朵颐,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进肚子里。 隔壁桌的女生也卸掉了斯文的伪装,一个个吃的红光满面。 这半个月的军训,每顿只有点肉沫子,大多时候都是咸菜馒头,或者胡辣汤,白菜汤。而且营地里鸟不拉屎,什么都没有,所以也没地方买零食之类的东西,甚至连泡面都没得吃,对于我们这些正在长身体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是一种折磨。 累也好,苦也好,这些我们都能承受。 但是没有东西吃,这点太煎熬了,真的。 我们好一顿胡吃海喝,一直嗨皮到夜晚九点过。 小眼镜主动站出来结账,但是被那桌女生给拦住了。 王雪是女生宿舍的宿舍长,王雪对我们说:“之前你们英雄救美,我们还没机会好好感谢你们呢,这顿饭我们请客,你们别争啊,否则下次我们就不出来了!” 面对王雪的“威胁”,小眼镜没有办法,我们也只好接受了这群女生的报答。 从羊肉馆出来,我们这群男生还有些意犹未尽,小眼镜提议说去唱k,他请客。 但那几个女生都说有些累了,想要早点回宿舍休息。 虽然我们很想邀请这群女生去唱k,但是狼子野心又不能表现得这么直接,所以我们还是乖乖把这群女生送回宿舍,然后出来唱k。 陈平是个读书人,对这种娱乐活动没有太大的兴趣,而且他酒量不好,喝的有些飘了,所以他要早点回宿舍睡觉。 二肥也跟着陈平回了寝室,这小子死吃憨涨,吃坏了肚子,赶着回宿舍拉肚子。 最后只剩下六个人,我本来也不是很想去的,但是猴子拉着我,不让我走。 小眼镜的酒量也不好,几瓶下肚早已经喝嗨了,满面红光,嚷嚷着还要喝,今天不醉不归。 我酒量不差,猴子是个酒神仙,老铁也是个好酒之徒,黑牛水很深,看不出来,癞蛤蟆虽然有点飘,但还是扛得住。 我看小眼镜这副阵势,心中叹了口气,看来今晚哥几个要把小眼镜抬回宿舍了。 大学门口除了美食以外,娱乐活动也是很多的,有美食街,也有娱乐一条街。 娱乐街上有小旅馆,有ktv,有棋牌室,还有台球室,旱冰场,小酒吧等等,这些地方自然也是混子的集中地,几乎每天都有打架斗殴发生。 娱乐街灯红酒绿的,即使夜已经深了,街上依然是霓虹闪烁,人头攒动,无数的年轻人在这里消耗着青春。 学校附近的ktv都不算高档,属于中低档消费,效果和环境也不算很好。 这里的ktv都很小,一家ktv也就两三个小包间,而且隔音效果很差,走在街上,都能听见包间里传出撕心裂肺的咆哮,震耳欲聋。 街上有很多老板在揽客,那感觉就跟红灯区一样。 有个老板娘在冲我们招手,是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打扮的花枝招展。 猴子笑嘻嘻的说:“你看这家的老板娘多热情,要不就在这里玩吧?” 这几个猥琐的人渣齐刷刷点头表示同意,我耸耸肩膀,跟着他们走了进去。 老板娘确实很热情,那年纪都可以当我们的妈了,却一口一个“哥”,喊得脆生生的,让人无比舒服。 老板娘的手再往小眼镜的胳膊上一搭,小眼镜就已经虎躯巨震,神魂颠倒,大手一挥:很豪气的说:“老板娘,今儿个我过生,把好吃的好喝的都给我弄上来!” “好咧!”老板娘扭着腰肢走了出去。 除了我以外,其余五个王八蛋的目光,都停留在老板娘那摇曳多姿的臀部上面。 我好奇的问小眼镜:“今天是你生日?” 小眼镜打了个饱嗝,嘴里叼上一支烟:“有钱……想什么时候过生日……就什么时候过生日……” 我点点头,嗯,有道理。 酒水小吃很快就送上来了,我们打开啤酒,又开始吃吃喝喝。 老铁抱着麦克风,用沙哑沧桑的声线,非常投入的演绎着《铁窗泪》。 癞蛤蟆去上了趟卫生间回来,神秘兮兮的对我们说:“刚才我好像看见上次被我们教训的那几个王八蛋了!” 第三百三十一章 报复 ktv里很嘈杂,我们也没把癞蛤蟆的话放在心上。 一直玩到凌晨,我们六个人才满身酒气,摇摇晃晃从包间里面走出来。 小眼镜今天状态不错,居然还没有趴下,一个人走在最前面,还走的是正步。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笑嘻嘻的跟我们说拜拜,走的时候不忘在小眼镜的屁股上掐了一把:“小帅哥,有空再来玩啊!” 小眼镜捂着屁股,乐呵呵的傻笑:“一定!一定!” 虽然是午夜,娱乐街上依然还有不少人。 出去以后,可能吹了点凉风,酒意涌上来,小眼镜这下憋不住了,捂着嘴巴就往隔壁巷子里跑,说他去吐一会儿。 我们其他人就站在街边等小眼镜,等了半天也不见小眼镜出来,我们知道小眼镜喝醉了,担心小眼镜出事,就让猴子进去看看情况。 猴子走进巷子,片刻以后,巷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喧嚣的吵闹声。 我们扭头看向巷子,就看见猴子捂着脑袋,一边叫骂着一边跑出巷子,他的脑袋像是被人打破了,汩汩冒着血。 老铁第一个丢掉烟头,三两步迎上去,浓浓的东北腔:“咋的啦?这是咋的啦?整事儿啊?” 猴子擦了擦脸上的血迹,火冒三丈:“妈的,职业学院的那群王八蛋,偷袭了我和小眼镜!” 我一听职业学院,就知道是上次的那个花衬衣找人报仇来了。 上次在羊肉馆,那个花衬衣被我们教训的很惨,这笔账他可是一直记在心里呢。 我问猴子小眼镜在什么地方,猴子说:“小眼镜被他们抓住了!” 我们微微一惊,就看见巷子里面影影绰绰走出二三十个人影,穿着清一色的职业学院校服,一个个趾高气扬,很嚣张的样子。 这二三十人的手里,全都提着家伙,有啤酒瓶,有钢管,有棒球棍,甚至还有从自行车上卸下来的铁链子。 花衬衣走在人群的最前面,嘴里叼着烟,手里把玩着打火机,火光忽明忽暗,映着他的脸,充满了狡诈和阴险。 他仍然穿着上次那件花衬衣,这个王八犊子对花衬衣情有独钟,估计花格子衬衣是他的标配。 癞蛤蟆哭丧着脸说:“看吧,我之前就说看见他们了,你们都没人放在心上……” 老铁往地上啐了口唾沫:“这王八蛋阴魂不散,看老子不弄死他!” 花衬衣带着人走到我们面前,看这些人的样子,明显是有备而来。 小眼镜被人胁持着,鼻青脸肿,眼镜都坏了。 花衬衣吐了个烟圈,阴桀的笑了笑:“真巧啊,咱们又见面了!” “巧你妈个头,你要找事儿是不?”老铁可没跟花衬衣客气,踏前一步,在花衬衣的胸口上推了一把。 花衬衣脸色一变,厉声叫骂道:“老子今晚就是要跟你们好好算一算上次的账,兄弟们,弄死他们!” 花衬衣是职业学院的扛把子,那二三十人都是在学校里跟着他混的马仔,平日里都喜欢好勇斗狠,今晚见我们这边只有几个人,他们更是士气大振,轰然发一声喊,齐刷刷冲上来。 癞蛤蟆撒丫子就想转身逃跑,却被老铁一把抓住,老铁问:“你到哪去?” 癞蛤蟆说:“跑啊!对方那么多人,手里还提着家伙,你们不跑吗?” 黑牛说:“跑个毛啊,你都知道对方那么多人,咱们跑得掉吗?再说了,咱们今晚要是真跑了,以后还怎么在娱乐街混?回去肯定会被那群女生耻笑的!” 老铁点点头:“对,大家都是一个脑袋四条腿,要打就打,谁怕谁呢,干!” 除开小眼镜不算,我们只有五个人,但是对方有二三十人,人数是我们的五倍以上。 我们又不是特种兵,这样的局面对于我们来说,几乎是稳输。 但是我们五个人,非但没有退缩,反倒是逆流而上,跟那群职业学院的王八犊子碰撞在一起。 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睁”,一个照面,双方就红了眼睛,就像野兽一样,展开了激烈的厮杀搏斗。 其实双方都不认识,也没有太深的梁子,但是年轻气盛,各自都咽不下那口气。 街道两边的围观人群越来越多,都在幸灾乐祸的看着这场大混战,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反正都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里,甚至还有人搬来板凳,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搞得我们就像在拍电影一样。 这个时候如果有背景音乐的话,一定是:“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我们五个人刚开始还能背靠背,相互依靠成一个圈,但是对方的人数远远超过我们数倍,很快就把我们五个冲散了,我们五个只能各自为阵。 只见老铁牛高马大,相当生猛,那拳头就跟醋坛子一样,一拳撂倒一个,那些职业学院的王八犊子,很难近身。但也正因为如此,老铁遭到越来越多人的围攻,那些王八犊子也学聪明了,也不靠近老铁,挥舞着棒球棍,铁链子之类的凶器,可劲往老铁身上招呼。 老铁是头猛虎,但是这些职业学院的王八蛋,就是一群饿狼。 再强悍的猛虎,面对一群饿狼的围攻,也只有被动挨打的份。 老铁虽然干翻了好几个,但自己也被放倒了,腿弯位置挨了一棍子,疼得半跪在地上。 紧接着,后背心又挨了一记闷棍,老铁扑倒在地上。 那些混蛋也不等老铁爬起来,一窝蜂围拢上去,对着老铁拳打脚踢,老铁只有双手护头,承受暴风狂雨般的殴打。 老铁是我们五人当中,战斗力最强的人,现在这个中流砥柱都被打倒了,其他人的境况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猴子被五六个人围堵在角落里,那五六个人手里都拿着钢管,对着猴子狂抽猛打,猴子疼得嗷嗷大叫。 很快,猴子也被一顿乱棍放倒在地上。 那些王八蛋也不住手,依然对着猴子痛殴。 第三百三十二章 一战成名 看见自己的兄弟一个接一个被打倒,我也瞪红了眼眶。 心中的怒火犹如火山喷发,那些职业学院的混蛋下手太狠了,完全往死里招呼。 我怒吼一声,往猴子所在的方向冲过去,想要帮猴子解围。 两个职业学院的混蛋一左一右夹击上来,我眼疾手快,冲到路边的一个小摊子前面,掀起一张桌子,将左边那个混蛋压在桌子下面,然后顺势抄起一把椅子,狠狠拍在右边那个混蛋身上。 只听哗啦一声响,我用力很猛,椅子都散了架,那个混蛋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哀嚎。 我俯下身,捡起他掉落在地上的钢管。 然后脱掉外衣,将外衣缠绕在手腕上,把钢管捆绑得紧紧的。 左边那人推开压在身上的桌子,骂骂咧咧从地上爬起来。 我也不跟他客气,上前就是一闷棍砸在那人脑袋上,那人翻了翻白眼,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晕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钢管在手,我信心更足,再次朝猴子冲过去。 那几个混蛋围着猴子殴打,注意力全部放在猴子身上,背后空门大露,正好给我偷袭的机会。 我冲到这群人后面,就像敲西瓜一样,给了他们一人一钢管,挨个爆头,钢管都弯了,那五六个混蛋齐刷刷抱着脑袋倒在地上。 我趁机上前拽了猴子一把,将他拉扯起来。 猴子浑身上下血迹斑斑,一个脑袋肿了两个大。 我问猴子怎么样,猴子也不答话,脸上闪烁着凶光,从地上捡起两根钢管,左右开弓,照着地上的五六个混蛋,劈头盖脸一顿胖揍,打得他们满地找牙,抱着脑袋滚来滚去。 我和猴子联合在一起,又去解救老铁。 老铁劈手从一人手里夺过铁链子,反手挥舞着铁链子,抽在那人脸上。 那人的脸颊顿时皮开肉绽,捂着脸,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 放眼一看,黑牛被追杀躲进了街边的一家台球室。 黑牛站在门口,手里抱着台球盒子,里面有很多台球。 谁敢扑上来,黑牛就用台球招呼他。 玩过台球的朋友都知道,台球是实心的,很沉,要是砸在身上,也是非常疼的。 那些职业学院的王八蛋一时间都不敢扑上来,黑牛站在那里,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强大气势。 我们的脑袋转了三百六十度,都没发现癞蛤蟆的影子。 “妈的,癞蛤蟆那个懦夫,果然还是跑了!”老铁愤岔岔的说。 猴子吐了口血水,啐骂道:“这个王八蛋,一点义气都没有,怪不得人家常说‘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这湖北佬的脑袋太滑了!” 我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先别说那么多,去救黑牛!” 老铁和猴子点点头,两人就像出笼猛虎,冲向台球室门口。 我也正准备冲上去,忽听砰的一声爆响,一支啤酒瓶突然在我的脑袋顶上炸裂,碎片四溅,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然后眼前陡然一黑,踉跄了几步,但却没有倒下。 很快,温热的鲜血便从脑袋上流下来,顺着我的脸颊往下淌。 我捂着脑袋,感觉一阵阵晕眩。 回头看去,就看见花衬衣满脸凶狠的站在我后面,刚刚就是花衬衣用酒瓶子爆我的头。 我气喘吁吁的举起钢管,指着花衬衣:“你……你大爷的……” 好几个马仔从花衬衣背后冒出来,花衬衣说:“弄死他!” 那几个马仔领命而出,立即冲上来把我围在中央。 我脑袋上挨了一酒瓶,半晌缓不过气来,脚步虚浮,好一阵天旋地转。 那些人围着我打,我连反击的力气都没有,很快就被打倒在地上。 就在这时候,一道雪白的光束射入人群。 定睛一看,一辆火三轮卯足马力,朝着花衬衣他们撞上来。 我刚开始还以为是哪个小摊贩良心发现,主动站出来帮助我们。 但随后才发现,火三轮是小摊贩的火三轮,但是火三轮上面的人,却是陈平,二肥,还有癞蛤蟆。 癞蛤蟆骑着火三轮,就像骑着战马,驰骋沙场的将军,无比的英勇帅气。 我这才知道,刚才我们误会了癞蛤蟆,原来癞蛤蟆是跑回去搬救兵了。 只听砰砰砰一连串声响,围着我的那几个混蛋都被火三轮撞飞了,就连花衬衣也被撞倒在地上,捂着屁股,疼的嗷嗷叫。 癞蛤蟆掉转车头,重新发动火三轮,一路横冲直撞,撞进了台球室。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职业学院的混子,一个个哀嚎连连。 陈平和二肥从火三轮里面跳出来,一人手里提着簸箕,一人提着扫帚,就像清理垃圾一样,对着地上的那些混子,挨个挨个的“补刀”。 我们很感动,陈平是很优秀的学生,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架,但是今晚为了兄弟义气,他也豁出去了。 二肥用绳子将花衬衣捆绑在火三轮上面,癞蛤蟆骑着火三轮,拖着花衬衣在地上滑行。 花衬衣痛哭流涕,大喊救命。 癞蛤蟆就问:“服不服?” 花衬衣一身脏得不得了,就连他最爱的花衬衣也变成了乞丐装,磨得稀巴烂。 以往那种飞扬跋扈的气质完全没有了,花衬衣哭丧着脸,哀求道:“服了!真服了!各位哥,各位爷,放过我吧!” 二肥走过去,狠狠踹了花衬衣两脚,不屑的说:“就你这副怂样,还想当扛把子,拉倒吧!” 花衬衣带着他的马仔,仓皇的逃离娱乐街。 街道两旁的人群,顿时爆发出阵阵嘘声。 今晚这一战,花衬衣颜面扫地,估计从今往后,他再也不敢出来混了。 而且回去职业学院以后,他的扛把子位置自然也保不住了。 我们七个人,浑身是伤,背着半昏迷的小眼镜,一步步走回大学校园。 路上的行人,都向我们投来敬畏的目光。 这一战,我们z大202男生寝室,绝对在娱乐街打出了名气。 我相信,今晚过后,在大学城这一带,没人再敢来找我们的麻烦。 哥几个,走着! 第三百三十三章 202八壮士 这还没有正式开学呢,我们202男生寝室就在大学城这一片出了名。 甚至江湖人送外号:202八壮士。 我们的故事也成了学生们的饭后谈资,人们乐此不疲的传播着我们的“英雄事迹”,走在路上,都有很多人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其实我个人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但是猴子却乐在其中,还有一种自己成了明星的错觉。 在这场战役中,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挂了彩。 我的脑袋被人爆了一酒瓶,包扎了一块白布,搞得就跟阿拉伯人一样。 猴子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都是伤,每天都在涂抹跌打损伤药,他的手腕还出现了轻微的骨裂,医生给他上了夹板,这使得他的右手很不方便,有时候上厕所尿尿,他都要我帮忙脱裤子。 老铁受的伤也不轻,但是老铁骨头硬,身体壮实,所以恢复的也更快。 小眼镜不敢出门,因为他的眼眶挨了一拳,被打成了熊猫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寝室里饲养了一只熊猫呢! 当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肯定会惊动校方。 这不,我们正在寝室里抽烟呢,就接到陈平的线报:“哥几个,别抽了,赶紧收拾一下吧,校长有请!” 老铁说:“咋的?校长要给咱们颁发英雄勋章啊?表彰我们没有给z大丢脸,成功击败了职业学院的小混混!” 黑牛说:“你想多了吧,咱们是新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被开除都谢天谢地了!” 一听到“开除”这两个字,我的心没来由颤抖了一下,之前面对那么多小混混我都没有害怕,但此时此刻我却反而有些怕了。 家里人供我吃供我穿,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大学生,我的肩上背负着全家人的希望。我这才刚走出大山呢,要是真被开除了,我岂不是又得滚回大山里去?我美好的大学生活还没开始呢,怎么就走向结束呢?我该怎么面对父老乡亲?老爸和老妈估计会联合双打弄死我! 猴子拽了我一把:“杨程,在想什么呢,快走吧!校长等着我们喝茶呢!” 我们走出寝室,外面的天阴沉沉的,看上去要下雨的样子,一如我们现在的心情。 我们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就像斗败的公鸡,完全没有之前的那种“英雄气概”。 猴子说:“不就是去见校长吗?哥几个怎么就这样怂了呢?” 癞蛤蟆说:“猴哥,你家里有的是金山银山,被开除了自然是不怕的,我们要是被开除了,那日子该怎么过呀?” “怕个球!”猴子一脸倨傲的说:“哥几个,如果校长真敢开除咱们,咱们就把校长痛扁一顿,然后南下冲广。凭咱们哥几个的战斗力,不出三年,必定在广东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江山。 然后,咱们猛龙过江,进军香港,把香港的那些帮派全部干趴下。 接下来,以香港为跳板,把澳门和台湾也收入囊中。 再然后,将港澳台作为基地,继续向东南亚扩张,最后成为亚洲霸主,再跟国际接轨,成为国际级的大帮会,你们觉得这个计划怎么样?” 猴子意气风发的看着我们,我们一个个惊愕的张大嘴巴,露出极其仰慕的眼神。 我竖起大拇指,尬笑了两声:“呵呵,很好,这个计划堪称完美!” 猴子一脸正色的说:“怎么?你们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傻叉?你们是不是觉得我讲的有些天方夜谭?我跟你们说,人活着,就得有梦想,没有梦想的人,活着也就是一副皮囊而已!” 陈平在旁边淡淡的插出一句:“猴子,你那不是梦想,是幻想!幻想跟梦想,是有本质差别的!” 猴子撇撇嘴:“你们这些人,就是固步自封,井底之蛙!” 老铁说:“我看你小子是古惑仔的电影看多了,还他娘的猛龙过江,真当自己是浩南哥啊!待会儿在校长面前,你可别提你的梦想啊!” 我们一行八人,来到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很气派,宽大又明亮,而且装潢也很上档次。 我们毕竟还是学生,还在z大读书,在外面怎么淘气,但是在校长面前,我们还是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唯唯诺诺,连屁都不敢随便放一个。 我们在校长面前排成一列,校长低着头在批阅文件,也没理我们,我们也不敢说话,就静静的等着。 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墙上指针走动的声音,嘀嗒!嘀嗒! 过了老半天,校长这才摘下眼镜,缓缓抬起头来。 校长姓方,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戴着眼镜,两鬓都有了白发。 方校长放下笔,双手交叉在胸前,问我们道:“你们知道我今天叫你们过来是为了什么吗?” 作为寝室长,陈平第一个回答校长的话,他说:“我们知道,我们犯了点……错……” “什么错?”方校长问。 老铁嘿嘿说道:“一点小错!” 砰! 方校长猛的一拍桌子,把我们吓了一大跳,老铁也吓得赶紧闭上嘴巴。 方校长站起来,很生气的说:“小错?!作为大一新生,当街聚众斗殴,性质如此恶劣,这还叫小错?z大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你们知不知道这次的斗殴事件,对z大的名誉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你们跟对面职业学院的那些混混,有什么区别?” 面对方校长的炮轰,黑牛有些按耐不住了,黑牛辩解道:“方校长,我觉得这件事情你应该查清楚,我们是被人伏击的,是他们先动的手,我们被迫还击,这是自卫。不信你可以出去打听打听?” “打听?!” 方校长呵呵冷笑两声:“我还需要打听吗?现在外面到处都在传你们的‘英勇事迹’,你们牛逼啊,名气大得很嘛!” 猴子摸了摸脑袋:“一点虚名,不足挂齿!一点虚名而已……” “你闭嘴!”方校长被猴子气得胡子乱颤,指着我们骂道:“还202八壮士,你们好意思不?真把自己当明星啦?这叫臭名远播知道不?” 第三百三十四章 记大过 面对方校长的训斥,我们是敢怒不敢言。 这毕竟是一校之长,我们再怎么顽劣,也不敢顶撞校长。 半晌,方校长终于停了下来,擦了擦嘴角的唾沫星子,拿起一份名单,开始点我们的名:“陈平……詹世林……严嵩松……高飞……铁大军……郑元……王超……杨程……” 方校长最后念到我的名字,明显迟疑了一下,又念了一遍“杨程”,然后抬头打量我。 我也很奇怪,方校长为什么会念两次我的名字,难道会对我重点“关照”吗? 我看着方校长,方校长也看着我,在四目相对的一刹那,我的心突然冷不丁颤抖了一下。 我并不是害怕,而是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方校长的眼神好生熟悉,他这双眼睛,我好像似曾相识,在哪里见到过。 我的记忆力一直都很强,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眼神,我也有着深刻的记忆。 我确定我没有看错,方校长的那双眼睛,我真的在哪里看见过,但是事发突然,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 可是,我是第一次来到郑州,也是第一次进入z大,更是第一次见到方校长,在这之前,我从未见过他,甚至连一面之缘都没有,我当然不认识方校长,也不可能熟悉他的眼神。 但不知道为什么,反正直觉告诉我,方校长的眼神真的很熟悉。 我发誓,我绝对在哪里见到过。 我的脑海里,电光火石般掠过一连串的念头。 就在这短短几秒四目交汇的时间里,我发现方校长也在打量我,方校长的眼神里面,也闪过一丝惊疑之色,他看我的眼神,好像也有些异样。 不过,所有的异样都在刹那之间。 方校长的眼神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我也迅速收回目光。 方校长不再看我,他的目光从我们面前缓缓扫过,然后指着我们,很生气的说:“挺能耐的是吧,你们八个同学,全部记大过处分!即时生效!” 听到“记大过处分”这句话,我的心里暗自松了口气,还好,只要不是开除,不管什么处分我都能接受。 对于猴子,二肥,黑牛这些厚脸皮,对什么记过处分也没太大的感觉,居然还一个劲的谢谢校长高抬贵手,就跟中了大奖一样,就差没笑出声来。 只有好学生陈平的脸色不太好看,陈平听见记大过处分以后,一张脸变得煞白,恳求方校长说:“方校长,这个处分是不是太重了一点?第一,我们跟职业学院结怨,是因为职业学院的混子欺负z大的女生,作为男人,作为校友,我们勇敢的站出来帮助那些女生,难道我们做错了吗?难道z大的学生出去都得忍气吞声吗? 第二,面对职业学院那些混子的伏击,我们是被迫还击。如果那晚我们不还手的话,可能会被他们活活打死,难道你觉得z大的声誉比学生的性命更重要吗?” 方校长没有开除我们,我们的心里已经乐开花了,没想到陈平这个死脑筋,却在这种时候跟方校长杠上了,他的发问很有道理,但是咄咄逼人,言辞犀利,明显让方校长不好下台。 我们原本放松的心弦又再次紧绷起来,黑牛一个劲的给陈平挤眉弄眼,让陈平“见好就收”,不要跟校长抬杠,但是陈平却高昂着脑袋,根本不理会黑牛的“暗号”,把黑牛急得脑袋冒烟。 陈平这样的直性子,放在战争时期,那可是绝对的烈士。 但是这样的性格有个很大的弊端,太直了,不懂得人情世故,很容易得罪人。 方校长德高望重,又是一校之长,哪怕他做出的决定有些偏颇,我们也不能拂他的面子对不对? 现在陈平公然站出来指责方校长,这性质就有点严重了。 果然,方校长的脸色不太好看了,方校长说:“你们捅出这么大的乱子,我没开除你们,已经是仁至义尽,你还想怎么样?” 陈平冷酷的说:“我不想怎么样,我只是觉得,作为校长,你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失公平,我不服!” 陈平挺起胸膛,“我不服”三个字说得十分响亮。 别看陈平是一介书生,这种人,骨子里倨傲的很。 方校长的话就是“圣旨”,陈平公然抗旨,这可是有掉脑袋的危险呀,陈平一个人掉脑袋不要紧,但这种情况,他会连累我们一起掉脑袋的。 万一陈平惹恼了方校长,方校长直接下一个开除令,那我们全都得玩完。 老铁赶紧捂住陈平的嘴巴,把陈平往办公室外面拖,一边拖,一边对方校长赔着笑:“方校长,我们服!我们服气!你的决定非常英明,我们都没有意见!” 老铁刚把陈平拖到办公室门口,突然,办公室的房门被人撞开了。 只见校长办公室门口站着八个女生,正是韩梅她们。 我们一时间有些愣神,不知道这八个女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她们也被校长约了“喝茶”吗? 不等我们反应过来,就看见寝室长王雪第一个站出来,面对方校长,直愣愣的说:“校长,我们也不服!” 我们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这是什么情况?这群女生是来帮忙的吗? 方校长气得吹胡子瞪眼:“你们不服什么?” 王雪说:“我们不服你对202男生寝室的处罚,记大过处分,这个处罚太重了,他们是为了帮我们,才跟职业学院的混子打架的,你不鼓励他们一身正气,反倒要处罚他们,这样的处罚方式,实在是不能令人信服!” 方校长走到王雪面前:“我还没找你们几个女生的麻烦呢,你们倒跑来兴师问罪了?” 面对王雪的斥责,方校长明显生气了。 我们赶紧过去,拉着那几个女生就往门外走。 方校长冷笑道:“呵呵,好,你们几个小女生挺有义气的嘛,为了奖励你们,你们跟这群男生一样,每人一个记大过处分!” “方校长,你……”王雪惊愕的抬起头。 方校长不耐烦的挥挥手,冷酷的说:“我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出去!!” 第三百三十五章 讲义气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外面下起了大雨。 我们一行十六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忍不住哑然失笑。 而这一笑,又将我们彼此之间的感情拉近了不少。 陈平对王雪说:“你们何必呢,本来没你们什么事的,你们非要来趟这趟浑水,这下好了,全都记大过处分!” 王雪一脸正色的说:“你们是为了帮我们,才被记大过处分的,我们若是袖手旁观,那也太不够义气了对不对?” 猴子说:“你们也是,女孩子家家的,讲什么义气?” 韩梅说:“你这话可就不对了,讲义气又不是你们男生的专利,我们女人也是很讲义气的!” 猴子打蛇随棍上,立即笑嘻嘻的说:“对不起,我错了,是我太大男人主义了一点,我请你喝两杯,向你赔罪如何?”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猴子这是对韩梅有意思,在主动邀约韩梅。 韩梅那么精明一个丫头,应该也能察觉到猴子的用意吧。 只见韩梅莞尔一笑,很有东北女人的豪爽意味:“好哇,请我喝两杯是吧?咱俩单挑啊,你可不要爬着回去!” 我低声对猴子说:“她答应跟你约会了,有戏!加油吧,兄弟!” 老铁替猴子揉了揉肩膀:“好好整,别丢咱们202男生寝室的脸知道不?你要是爬着回来,你就是懦夫!” 猴子搓了搓手,高兴的对韩梅说:“想吃点什么?” 韩梅说:“喝酒就喝酒呗,哪里需要吃什么。这么大的雨,就去食堂吧!” 猴子点点头,回头冲我们眨巴一下眼睛,很有自信的说:“等我凯旋回来的消息!” 猴子和韩梅率先走了,老铁也带着郑媛媛走了,癞蛤蟆跟李婉芸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陈平要去图书馆看书,王雪也跟着去了。小眼镜,黑牛,还有二肥三个人,带着杜小月,冷丁丁,肖潇上网去了。 原本十六个人,转眼间只剩下我和谢梦萍两个人。 我皱了皱眉头,去你大爷,这是搞速配吗? 我看了一眼谢梦萍,谢梦萍也看着我。 我冲她笑了笑,她也冲我笑了笑,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气氛有些尴尬。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雨幕,摸着脑袋,开始没话找话:“那个……你……怎么不跟着他们去上网?” 谢梦萍说:“不喜欢呗,觉得上网浪费时间!你呢?你怎么不去上网?” 我耸耸肩膀:“浪费时间嘛!” 谢梦萍噗嗤笑了笑:“那……你准备去哪里?” 校园里突然响起咣当当的钟声,我对谢梦萍说:“饭点到了,要不……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谢梦萍点点头,揉了揉肚子:“好哇,正好我的肚子也饿了!” 我问谢梦萍想吃什么,我请客。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追求谢梦萍的意思,只是现在剩下我们两个人,作为男人,我当然要显得大方一点。 谢梦萍说:“就在食堂里吃吧,听他们说,食堂里的饭菜还是挺可口的!” 我和谢梦萍冒雨往食堂方向走,雨很大,我脱下外衣,帮谢梦萍挡住脑袋。 谢梦萍冲我笑了笑,说了声谢谢。 近距离打量谢梦萍,我才发现谢梦萍长得很漂亮,属于那种乖巧型的,而且有种大家闺秀的恬静气质。 谢梦萍不像冷丁丁和韩梅那种,不是惊艳型的,而是很耐看,第一眼可能只是觉得她有些乖巧,但是越看越觉得好看,越看越觉得漂亮。 我还在发愣呢,谢梦萍已经走到前面去了,她在前面叫我:“杨程,快点啊!” 我哦了一声,快步追上去。 我们走进食堂,食堂分为上下两层楼。 下面一层楼是大食堂,经济实惠,上面一层楼是承包出去的,有小炒,有面食,有风味小吃,有夜啤酒,反正你要品尝天南地北的美食,在这里基本上都能吃到。 我当然不可能请谢梦萍吃大食堂,于是带她上二楼吃小炒。 刚刚走上二楼,就听见划拳的声音,猴子和韩梅已经杠上了,两人面前各自摆了一箱啤酒,面对面对喝,有种“生死局”的感觉。 两人中气十足,划拳很有气势,引得四周的学生纷纷侧目。 韩梅划拳很厉害,猴子连输了好几把,喝的面红耳赤。 我们也无意过去打扰他们,就走到窗边坐下,点了几个小菜。 谢梦萍说:“韩梅喝酒厉害着呢,你兄弟估计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笑了笑:“猴子不是对韩梅有意思吗?他要是喝不过韩梅,怎么跟人家谈恋爱?” “也是!”谢梦萍也笑了笑,露出一口好看的小白牙。 我和谢梦萍边吃边聊,两人之间的气氛也没有刚才那样尴尬了。 我们聊了很多,聊起各自的生活,彼此都很向往对方的生活。 因为我和谢梦萍成长生活的环境截然不同,我出生在大山沟沟里面,谢梦萍出生在东方明珠的上海市。她从来不知道大山深处是什么样子,我也从来不知道国际化的大都市是什么样子。 谢梦萍对我生活的大山非常向往,我也对谢梦萍生活的大都市很感兴趣。 我聊起很多小时候的趣事,上山打鸟,下河摸鱼,这些我们农村孩子最平常的生活乐子,都让谢梦萍无比的神往。 谢梦萍说:“以后如果有机会,你得带我去大山里看看!” 谢梦萍平时文文静静的,其实很健谈,我们聊得也很投机。 谢梦萍出生在书香门第,从小喜欢画画,而且拜了上海当地的名画家为师。 谢梦萍也跟我聊了很多,尤其是聊到绘画方面,她更是侃侃而谈,如数家珍,从梵高聊到齐白石,从《最后的晚餐》聊到《清明上河图》,让我长了不少见识。 我们聊的很开心,不知不觉天色都已经黑透了。 谢梦萍站起来跟我握手:“杨程,今天非常高兴,跟你聊天也很愉快,下次有机会,咱们再慢慢聊!” 我也站起来,正准备送谢梦萍离开。 突然,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第三百三十六章 不正常 我回头一看,发现猴子站在我背后,一脸笑得稀烂。 猴子满脸通红,酒气冲天,一副齐天大圣的样子。 不远处,韩梅还在拍着桌子喊猴子:“猴子,你回来,想跑吗?” 猴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打了个酒嗝,笑嘻嘻的说:“杨程,厉害呀,什么时候把人家谢梦萍弄到手的?” 猴子这话声音很大,谢梦萍还没走呢,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 我面上一红,骂道:“你大爷的,喝多了吧,乱放屁!” 猴子拍了拍自己的嘴巴:“哦,对对对,说错话了,不是弄到手的,太粗俗了,你是怎么把人家追到手的?” 我回过头,冲谢梦萍尴尬的笑了笑:“别理他,这小子已经被韩梅放倒了!” 谢梦萍脸颊红扑扑的,也没说什么。 猴子双手一叉腰:“放倒?笑话!我怎么可能被女人放倒……倒……” 一句话还没说完,猴子噗的喷了我一身。 我当时那个火呀,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我正想痛扁猴子,猴子却在吐完以后,抱着我,软绵绵的滑倒在地上,然后……不省人事! 我满身都是猴子吐的污秽物,简直是欲哭无泪。 韩梅走过来,看着不省人事的猴子,摇了摇头:“菜!太菜了!” 然后韩梅对我说:“杨程,辛苦你了,把他拉回去吧!” 说完这话,韩梅带着谢梦萍走掉了。 谢梦萍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郁闷的说:“不用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 这天晚上,我冒着倾盆大雨,背着猴子这个沉甸甸的死人,满身污秽的回到寝室。 呕吐的酸臭气息,混合着猴子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酒气,差点没把寝室里的其他人熏昏过去。 老铁把我和猴子关进卫生间,让我们打理干净了再出来。 于是,我很不情愿的在卫生间里面,和猴子一起冲了个鸳鸯浴。 猴子神志不清,意识模糊,双手在我身上胡乱游走,嘴里不停的哼哼:“韩梅……韩梅……咦……你怎么长了小鸡呀?” 猴子跟韩梅的第一次约会,就以如此狼狈的方式收场。 猴子惨败而归,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没戏了,但没想到韩梅却反过来主动邀约猴子,两人又喝了好几次酒,每次猴子都是走着出去,躺着回来,反反复复“死”了好几次。 不过两人这一来二去的,好像还好上了。 用猴子的话说:“老子谈场恋爱不容易啊,这他妈完全是用生命在恋爱啊!” 大学生活也渐渐拉开了序幕,我们每个人都背负着大过处分,所以也不敢像之前那样随便惹事,再惹出什么乱子,下一步肯定要被开除了,我们只能很低调的在学校里生活。 不过自从一战成名以后,现在也没人敢轻易招惹我们,就连附近职业学院的那些混子都怕了我们,见着我们都绕道走。 上学,吃饭,上网,转街,偶尔打打球,锻炼锻炼身体,有对象的谈谈恋爱,日子就在这样的荣辱不惊中慢慢溜走。 老家通了电话,有时候我会往家里打个电话,询问一下父母的情况,以及青青的情况。 家里很好,没什么需要我担心的。 我也跟胖子通过电话,胖子去了广东,找到了谢强,现在跟着谢强在厂里干活,工资虽然不高,工作也很辛苦,但胖子很开心,他跟我说广东那边就是人间天堂,遍地都是妹子,完全让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除了外面,工厂内部也有很多年轻女孩,一抓一大把,一顿饭就能骗到床上去。 胖子叨叨逼跟我吹了一个钟头,其中五十分钟都在谈女人,末了还不忘叫我有空过去找他玩,说只有到了广东,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男人。 老铁跟郑媛媛成了情侣,每天都腻在一起。 明明就在一座校园里面,还要成天抱着电话机通电话。 你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五大三粗的东北壮汉,穿着三角裤,抱着电话机,腻死人的喊着“小猫咪”的那副景象,简直是惨绝人寰。 猴子虽然跟韩梅好上了,但是两人还没有正式的确立关系,反正就是有些暧昧。 癞蛤蟆跟李婉芸好像也有点那方面的意思,一直都在地下发展。 这天猴子又跟韩梅约会回来,喝的满脸通红,但是没有醉倒。 我说:“哟,不是吧?太阳打西边出来啦,你今天居然走着回来了?” 猴子咕咚咚灌了一大瓶矿泉水:“哪能啊,今天是韩梅手下留情,放了我一马!” 我递给猴子一支烟,猴子点上烟,吐着烟圈问我:“对了,你跟谢梦萍……怎么没有发展下去?我听韩梅说,那小妞对你挺有意思的,嘿嘿!” “滚犊子的!”我点上香烟,骂道:“你管好自己就行了,管那么多干嘛呢!” 猴子挨着我坐下,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韩梅今天跟我说,说谢梦萍最近几天有点不太正常,我觉得你应该出面关心一下她。你自己说说,你都多长时间没跟人家见面了!” “神经病!”我瞪了猴子一眼:“我们是管理系,她们是艺术系,不见面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猴子说:“喂,你这人也太无情了吧,你就不问问谢梦萍哪里不正常了吗?” “不问!” 我别过头,一副冷酷的样子。 “真的不想知道?”猴子问。 我说:“真的不想知道!” 猴子嘿嘿笑了笑,揪着我的耳朵说:“那我就偏要告诉你!” “哎呀,好啦好啦,直接说事,不要碰我耳朵,把我的福气摸走了!”我打掉猴子的手,让他不要碰我的耳朵。 耳朵带福,如果有人摸你耳朵,就会把你的福气摸走。 而且自从上次在卫生间同猴子洗澡,他对我摸摸搞搞之后,他现在只要一碰我,我浑身都会起鸡皮疙瘩。 我指了指脑袋,说:“谢梦萍怎么不正常了?脑子出问题啦?” 猴子眯着眼睛,表情严肃的说:“不是脑子,是行为举止,最近谢梦萍的行为举止有些反常,寝室里的女生都有些害怕!” 第三百三十七章 画痴 对于谢梦萍,我还是有感情的。 当然,这种感情并不是男欢女爱的那种感情。 怎么说呢,反正在我心目中,还是挺把她当朋友的,跟她聊天很愉快。 虽然她是大家闺秀,又出生在书香门第,但是她却一点都没有架子,也没有城市人的那种傲娇,很有礼貌,为人也随和,并没有因为我来自贵州大山而嫌弃我。 我看猴子的表情这么严肃,心里这才知道谢梦萍可能真的出了“问题”,不免有些担忧起来。 但至于谢梦萍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还是得听猴子跟我详细讲讲。 于是我催促猴子赶紧告诉我,谢梦萍到底出了什么事。 猴子贼兮兮的冲我咧嘴一笑:“哟,你刚刚不是很冷酷吗?不是对谢梦萍漠不关心吗?现在听说谢梦萍出事了,紧张起来啦?” 我说:“你少说些有的没的,有事说事,赶紧告诉我,谢梦萍到底怎么了?” 猴子咬着烟头:“你承不承认你对谢梦萍有意思?” 我懒得跟猴子瞎掰,点头说道:“好吧,我承认,我对谢梦萍有意思,你满意了吧?能说正事了吗?” 猴子嘿嘿笑了笑,眼珠子骨碌一转:“我就知道你对谢梦萍有意思,你那点小九九,怎么可能逃过我的眼睛?” 猴子抖了抖烟灰,跟我讲起最近几天在202女生寝室发生的事情。 谢梦萍是美术专业的高材生,绘画很厉害,这个我是知道的,谢梦萍之前也跟我讲过,而且她对中外画家,以及中外名画如数家珍,就知道她对绘画有多么热爱了。 谢梦萍有一个画板,平时就放在寝室的阳台上。 很多搞艺术的人都喜欢安静,像是一些名画家,在搞创作的时候,都喜欢寻一处没人打扰的世外桃源,全身心的投入到创作当中。 谢梦萍虽然还没到这种与世隔绝的境界,但相对普通人来说,她确实更喜欢安静一点的环境,再加上她本身也是一个很恬静的女子,所以她总是给人一种安静,不爱说话的感觉。 谢梦萍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坐在阳台上,在画板上绘画。 这是一种兴趣,也是谢梦萍刻苦的一种表现。 谢梦萍很少出门,也很少逛街,当寝室里的其他女生都出门玩耍逛街的时候,谢梦萍就喜欢待在寝室里画画。 原本,对于谢梦萍这样的“画痴”,其他女生也是习以为常,并没觉着有什么好奇怪的地方。 谢梦萍的反常举止,发生在三天前的深夜。 当时已经是半夜了,全寝室都睡着了,很安静。 别说是女生寝室,就是整座校园,都是死一般的寂静。 那晚韩梅跟猴子喝了酒,大概半夜的时候,被尿给憋醒了。 喜欢喝啤酒的朋友都知道,啤酒喝多了以后,尿很多,隔不了一会儿,就要上卫生间。 韩梅住的是上铺,谢梦萍就睡在她的下铺。 下床的时候,韩梅并没有发现下铺有没有人,本来就喝了酒,再加上半夜三更的,韩梅也有些飘忽。 从卫生间里轻松了出来,韩梅觉得有些口渴,就去找水杯喝水。 寝室的构造是这样的,在睡觉的地方跟阳台之间,会有那种半人高的“隔断墙”,就跟柜子一样,隔断墙里面可以放盆子,上面可以放水杯啊,洗漱用品之类的东西,我们通常称为“台柜”。 韩梅走到台柜那里,正准备倒水喝,就在她刚刚拎起凉水壶的时候,陡然发现,阳台上竟然坐着一个人。 现在已经开学一个多月,十月份的天了,夜晚还是有些凉的,但是那人却穿着单薄的睡衣,背对着她,坐在阳台上。 韩梅并不是个胆小的人,只是她根本没有想到,半夜三更的,阳台上竟然会坐着一个人,所以冷不丁吓了一大跳,手里的凉水壶都差点掉到了地上。 短暂的惊吓以后,韩梅赶紧定了定神,这才发现,坐在阳台上的这个女人,赫然正是下铺的谢梦萍。 因为大家都是一个寝室的,韩梅跟谢梦萍又是上下铺,彼此很熟悉,所以不用看正面,只需要看个背影,韩梅就知道这人是谢梦萍。 韩梅挠了挠脑袋,刚才下床的时候,她也没有注意谢梦萍在没在床上,所以她也不知道谢梦萍是之前就爬起来了,还是在她上厕所的时候爬起来的。 韩梅回头看了看下铺,床上没有人,更加确认阳台上这人是谢梦萍。 韩梅怕惊扰到其他人,就轻轻喊了谢梦萍一声。 但是谢梦萍充耳不闻,好像根本没听到韩梅在叫她。 刚开始韩梅以为谢梦萍在梦游,但后来想一想,要是梦游的话,谢梦萍怎么会坐在那里不动呢? 而且这都开学一个多月了,从来没有见过谢梦萍梦游啊! 韩梅也是个热心肠,她见谢梦萍半夜三更坐在阳台上不睡觉,想着谢梦萍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韩梅很了解谢梦萍的性格,知道她太过安静,不喜欢表露自己的情感,就算是遇到什么烦心事,谢梦萍也是一个人闷在心里,不会找人倾诉。 韩梅出于好意,就朝着谢梦萍走过去,想要跟谢梦萍聊一聊。 当韩梅走到谢梦萍背后的时候,突然就愣住了。 之前她一直以为谢梦萍坐在阳台上想心事,直到走近以后她才发现,谢梦萍竟然在画画! 是的,谢梦萍在画画! 韩梅一时间有些发懵,现在是凌晨两三点钟,宿舍楼又断了电,黑灯瞎火的,不说伸手不见五指,反正能见度肯定是很差的,就算寝室里的东西,也只能隐隐约约看见一个轮廓影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谢梦萍居然在画画?! 虽然谢梦萍是个画痴,但也不至于“痴”到这种地步吧? 寝室里黑咕隆咚的,谢梦萍这是在练习盲画吗? 半夜起来画画并不古怪,但是连灯都不开,在黑暗中画画,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韩梅原本不想影响谢梦萍的,但她实在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就把脑袋凑了过去,想要看清楚谢梦萍画的到底是什么。 第三百三十八章 梦游 令韩梅感到惊讶的是,寝室里没有光亮,黑灯瞎火的,但是谢梦萍却画笔如飞,在画板上唰唰唰的画着一幅素描。 韩梅知道谢梦萍的绘画功底很深厚,但是能在不开灯的环境下作画,还是相当令人震惊的。 画板上很快出现了一幅素描画,画上是一个女人,一个年轻的女人,没有穿衣服,以一个性感的姿势横卧着,只露出半边侧脸,看上去像是一个人体模特。 韩梅很奇怪,就问谢梦萍画的是谁。 面对韩梅的询问,谢梦萍也不答话,一副置若罔闻的样子。 韩梅讨了个没趣,心想我好心好意的关心你,你却鸟都不鸟我,感觉像是热脸贴了冷屁股。 韩梅正准备回到床上睡觉,刚一转身,忽然听见谢梦萍轻笑了一声,笑的那种感觉很奇怪,阴森森的,顿时让韩梅毛骨悚然。 而更让韩梅感到奇怪的是,她很确定笑声是谢梦萍发出来的,但是这个笑声却又不像是谢梦萍的声音。 怎么说呢? 就像……就像谢梦萍的身体里面住着另外一个女人,这个笑声就是另外一个女人发出来的。 韩梅绕到谢梦萍前面,想要看个究竟。 这时候,谢梦萍缓缓抬起脑袋,韩梅发现谢梦萍表情呆滞,嘴角微微上扬,那笑容说不出的古怪诡异。 谢梦萍这副模样,明显不太对劲。 韩梅就喊谢梦萍的名字,谢梦萍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突然露出死灰色的眼白,吓得韩梅一下子捂住了嘴巴。 然后,谢梦萍一把将画纸扯下来,三两下撕得稀碎。 做完这一切以后,谢梦萍也没有理会韩梅,自顾自走到床边,倒头便睡。 韩梅老半天才缓过神来,等她走到床边的时候,发现谢梦萍睡得很熟,甚至还发出了均匀的鼾声,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韩梅看着满地散落的画纸,怀揣着忐忑的心情,回到上铺躺下。 韩梅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闪过刚才的画面,韩梅越想越觉得脊背发凉,心中惴惴不安的,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天都没法入睡。 直到天色蒙蒙亮起的时候,韩梅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睡了没有多久,就被一阵吵闹声惊醒了。 原来是谢梦萍在发脾气,看着满地散落的画纸,谢梦萍非常心疼,大声质问是谁打翻了她的画板。 寝室里的姐妹们都很懵逼,她们都说没有动过谢梦萍的画板。 其实谢梦萍平日里的脾气还是挺好的,从不跟人发生争执,但是这画板是谢梦萍的心爱之物,看见满地散落的画纸,感觉最重要的东西被人破坏了,所以谢梦萍才会发这么大的火。 韩梅非常惊讶,全寝室里面,她是唯一的知情者。 昨晚韩梅亲眼看见,是谢梦萍自己撕烂了画纸,但谢梦萍一觉醒来,却像是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看她的样子,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 韩梅心想,谢梦萍该不会真的有梦游症吧? 只有梦游症患者,才记不起头天晚上自己做过什么事情。 韩梅忍着没有把昨晚的情况说出来,谢梦萍见没有人承认罪行,气得跺了跺脚,抱着自己的画板摔门而出。 谢梦萍走后,寝室长王雪站出来,就问寝室里的姐妹,到底是谁破坏了谢梦萍的画板。 但是每个人都很肯定的摇头,坚决否认自己做过这种事情。 王雪见韩梅心神不定,就向韩梅询问。 韩梅想了想,就把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讲了出来。 姐妹们听了之后都很震惊,原来破坏画板画纸的凶手,竟然是谢梦萍自己?! 但是,谢梦萍对于自己做过什么,根本一无所知,所以才会这么生气。 大家讨论了半天,一致认为,谢梦萍很可能有梦游症。 不过,谢梦萍跟大家相处也有一个多月了,之前从未出现过梦游的情况,怎么突然间就开始梦游了呢? 又商量了一会儿,最后大家决定,今晚不睡觉,看看谢梦萍还会不会梦游。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一直到天色黑尽,谢梦萍才背着画板回到寝室。 谢梦萍显得有些憔悴,而且衣服上灰扑扑的,还有蛛网和灰尘,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画了一天。 作为寝室长,王雪还是关心询问谢梦萍的情况。 但谢梦萍显然还对破坏画板的事情耿耿于怀,并没有搭理王雪,也没有搭理寝室里的其他人。 谢梦萍不知道自己梦游的事情,姐妹们也没有戳穿。 谢梦萍独自洗漱完毕以后,就不跟人说话,自个儿爬到床上睡了。 王雪给其他人使了个眼色,大家也各自假装睡了。 寝室里关了灯,没人说话,除了谢梦萍以外,所有人都在装睡。 这种装睡的滋味是非常难熬的,韩梅的眼皮好几次都在打架,但是一想到昨晚的景象,韩梅就觉得后颈窝一阵阵发冷,仿佛有股凉风,一直往颈窝里钻。 好不容易熬到凌晨两点过,就在韩梅跟周公抗争的时候,下铺传来窸窸窣窣一阵响。 韩梅的心猛地一跳,顿时睡意全无,谢梦萍动了! 韩梅轻轻翻了个身,侧躺在床上,这样能够更好的看见谢梦萍的一举一动。 对面床上的王雪也假装翻了个身,转过来窥视谢梦萍。 黑沉沉的寝室里面,死一般的寂静。 黑暗中,有七双眼睛,正一动不动的注视着谢梦萍。 但是谢梦萍并不知道这一切。 很快,谢梦萍下了床,夜有些凉,但是她连外衣都没有披上,就穿着一件单薄的睡衣,径直走到阳台上,一屁股坐在画板前面。 呆坐了一两分钟,谢梦萍拿起画笔,又在画纸上唰唰唰的画了起来。 寝室里很安静,只有画笔在画纸上游走的唰唰声。 画完以后,跟昨晚一样,谢梦萍发出了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阴笑,然后一把扯掉画纸,将画纸撕得稀碎,全部扔在地上,这才起身回到自己的床位,继续呼呼大睡。 第三百三十九章 地下室 对于谢梦萍的“梦游”,寝室里的所有姐妹都看在眼里。 等到谢梦萍重新睡着了以后,韩梅和王雪蹑手蹑脚起了床,两人把地上的画纸全部拾起来,收拾干净,还把那张撕烂的画纸拼凑了出来。 跟昨晚一样,画纸上面,画着同样一个女人,只是女人的姿势稍微发生了变化。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为什么谢梦萍老是画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对于谢梦萍来说,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讲到这里,猴子掐灭烟头,问我道:“杨程,你怎么看?” 我拧紧眉头,沉吟道:“两种可能,一种是梦游,一种是……可能惹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猴子点点头:“我也是这样给韩梅分析的,韩梅很害怕,问我有什么办法,我能有什么办法?我只是比较容易见到脏东西,但我没有降服那些脏东西的本事,所以……” 猴子笑嘻嘻的看着我:“只有请杨兄你出马了!” 我还没有说话呢,猴子又说:“谢梦萍可是你的老情人了,你不会见死不救的对吧?” 我白了猴子一眼,让他不要乱说话,什么老情人,我和谢梦萍也就吃过一次饭而已。 不过出于朋友之情,我还是会帮她的。 我想了想说:“谢梦萍为什么老是画同样一个女人,我怀疑这件事情,跟画上的那个女人有关系!如果能够弄清楚画上那个女人的来历,这件事情应该就能迎刃而解!” 猴子挠了挠脑袋:“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怎样才能弄清画上那个女人的来历呢?” 我摸了摸下巴:“这样,你回去告诉韩梅,让她们这两天多留意一下谢梦萍的去向,看看谢梦萍到底去过哪里,或者见到过什么人!” 猴子嗯了一声,转身去给韩梅打电话了。 过了没有两天,韩梅那边传回来消息,说她们跟踪谢梦萍之后发现,谢梦萍去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我皱起眉头,问韩梅什么叫做“很奇怪的地方”。 韩梅说:“谢梦萍去的那个地方,是美术馆的地下室,地下室门口还贴着封条,阴气森森的,很恐怖的感觉!” “进去了多久?”我问。 韩梅说:“谢梦萍每天早上进去,直到天黑才出来!” 顿了顿,韩梅又说:“那个鬼地方,让我待一分钟都难受,真难想象,谢梦萍竟然会在那里待上一整天,你说谢梦萍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问题呀?” 猴子问我:“要去美术馆看看吗?” 我点点头,就跟他们一起往美术馆走。 但是我们并没有进入地下室,因为谢梦萍在地下室里面,我不想惊扰到她。 我们就在美术馆外面远远等着,一直等到天色黑尽,才看见谢梦萍抱着画板,独自一人从美术馆里走出来,昏黄的路灯光把她的身影拉得好长。 韩梅说:“喏,看吧,现在才出来,不吃不喝的,是不是很奇怪?” 我让猴子先送韩梅回寝室,然后我留下来,准备去地下室一探究竟。 谢梦萍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古怪? 我猜测她的变化,很可能跟这个地下室有关。 所以我要去地下室看一看,打探一下这个地下室到底有什么古怪。 韩梅说:“杨程,你胆子真够大的,居然敢一个人半夜去地下室?” 我笑了笑,比这更恐怖的事情我都经历过,这点小事根本不算什么。 猴子问我:“要不要我留下陪你?” 我摇摇头,说:“不用了,你还是陪着韩梅吧,我一个人挺好,带着你这个拖油瓶反而不太方便!” 猴子眉头一挑:“杨兄,话可不能这么说,咱俩也是一起并肩战斗过的战友,我还救过你命呢,你可不能把我说的这样一无是处!” “战友?什么战友?”韩梅好奇的问。 猴子说:“哎呀,我们男人聊天,你们女人插什么嘴,走走,我送你回寝室!” 猴子拉着韩梅走掉了,偌大的美术馆前面,只剩下我一个人。 夜越来越深,我坐在路灯下的长椅上,慢慢抽着烟。 一直等到午夜,路上再没一个行人,我这才丢掉烟头站起来,独自往美术馆走去。 z大的美术馆很漂亮,而且很大,算是一座很恢弘的建筑物。 美术馆已经关门了,进不去,我沿着长长的走廊行走,空荡荡的走廊回荡着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显得异常孤独。 四周很安静,而且很黑,普通人走在这样的环境里面,肯定会感到害怕。 但是我并不怕,因为我不是普通人。 沿着走廊绕了一圈,来到美术馆后面,终于发现了一条往下延伸的阶梯,这里应该就是地下室的入口了。 站在地下室的入口处,明显感觉到一阵阵阴风往外倒灌。 我理了理衣领子,深吸一口气,踩着阶梯,一步步往下走去。 越往下走,阴气越重,我的肌肤表面情不自禁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说实话,我都有些佩服谢梦萍,一个小女生,居然敢一个人来这种地方,胆子不小啊! 这个地下室,可能长年累月都没人来过,用“人迹罕至”来形容都不夸张,真不知道谢梦萍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而且阶梯里面也没有灯,即使是大白天,光亮也照不到这里,一年四季都是黑沉沉的,所以才这么阴森。 可能从小在山村里长大,山村里也没有路灯,晚上走夜路,练就了好眼力,我自认为眼力不错,还能依稀看见脚下的阶梯,不至于扶着墙壁走。 转过两个弯角,我终于抵达地下室。 站在冰冷的铁门前面,一时间,各种奇怪的念头纷杳而至,塞满了我的脑袋。 那些恐怖片里面的画面,此时突然变得无比清晰,在我的眼前飞快晃动。 比如,在这铁门的后面,会不会锁着一个僵尸? 等我扒拉开铁门的时候,那个僵尸就会从门后扑出来。 再比如,地下室里面,会不会摆放着满满一屋子的棺材? 棺材里面,全是早已经腐烂的白骨。 亦或者,地下室里面有很多的木乃伊,在屋子里蹦蹦跳跳…… 第三百四十章 胖瘦头陀 一阵阴风掠过,我打了个激灵,用力甩了甩脑袋,将脑子里那些莫名其妙的幻想全都甩飞。 我摸了摸衣兜里的黄符,心里便有了底气。 今天从寝室出来的时候,我专门带上了黄符,以备不时之需。 我伸手抓住铁门,冰冷的寒意顺着我的掌心传遍全身。 我突然发现铁门上面还贴着封条,不过时间久远,封条已经泛黄了,而且还有被人撕掉过的痕迹。 之前韩梅跟我说过,她说地下室门口贴着封条。 当时我并没有太过在意,现在仔细想想,地下室门口贴着封条,莫非地下室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吗? 如果地下室真的发生过什么事情,恰恰从侧面证明,地下室很可能有不干净的脏东西。 我拉了拉铁门,铁门上的灰尘很重,扑簌簌落下来。 我揉了揉鼻子,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铁门终于被拉开,我深吸一口气,走进地下室。 地下室里很黑,伸手不见五指,给人一种很恐慌的感觉。 我四下摸索了一下,在墙上找到了电灯开关,但是,按下开关以后,电灯并没有亮起来,看来这里根本没人管理,早已是年久失修。 这里黑咕隆咚的,谢梦萍是怎样在这种黑暗环境中待上一整天的? 很快,我在桌上找到了一盏油灯。 我摸出兜里的打火机,点燃油灯,油灯慢慢亮了起来,地下室里面终于有了光亮。 虽然这团光亮很微弱,但总归让人感觉到了一丝温暖。 这是一盏很古朴的黄铜油灯,表面的铜漆都掉的差不多了,破破旧旧的,不过里面的灯油倒挺满,不知道是不是谢梦萍灌入的灯油。 我拎着油灯,在地下室里走了一圈,发现这里竟然是一间美术教室。 地下室里有很多画板支架,还有一些雕塑之类的东西,板凳什么的也到处散乱着,反正有很多美术用品,就像一个废弃的杂物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味儿。 在正前方,有一个台子,像是一些美术模特就会坐在台子上面。 等等,模特?! 我的脑海里忽然划过一道闪电,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 我记得韩梅说过,谢梦萍每晚梦游起来画画,就会在画纸上画出一个女模特。 画纸上的女模特,跟这间地下绘画室有没有联系? 两者之间,为什么会如此巧合? 还有,谢梦萍自从来过这间地下画室以后,回去就出现了梦游症状,这难道也是一种巧合? 不! 当然不是! 我已经隐隐约约猜到,谢梦萍的梦游症状,跟这间地下画室,有着某种密切的联系。 这间地下画室里面,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呢? 我正自愣神的时候,忽然听见门口传来一阵嗤啦声响。 我猛然一惊,这个声响很明显,有人在拉拽铁门! 半夜三更的,什么人会来地下室? 猴子?谢梦萍?还是其他人? 我的心弦一下子紧绷起来,原本我一个人都不觉得紧张,但此刻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却让我莫名的紧张起来。 为了安全起见,我赶紧熄灭油灯,闪身躲到画室的一个角落里。 角落里有那种白色的布幔,我就包裹在布幔里面,只有没人触碰布幔,很难发现里面藏着一个大活人。 我刚刚藏好,铁门就被人拉开了,我赶紧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脚步声骤然响起,紧接着,两束手电筒的光柱射出来,在画室里晃来晃去。 我心中一凛,来者居然是两个人?! 我心里的第一反应是,该不会来了一对寻找刺激的小情侣吧? 万一两人在这地下画室里面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我岂不是观看了一场活春宫表演吗? 我的心扑簌簌的跳了起来,心中既紧张,又有些暗暗的期待,看来每个人心里都藏着无耻的偷窥欲望。 这时候,就听见刚进来的两个人在说话。 其中一人说:“社长,有没有什么发现?”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社长?!什么社长?! 就听那社长回答道:“暂时还没有,但是你感觉到了吗,这里阴气很重呢!” 两个人都说了话,从两人的声音来判断,明显是两个男人,应该不是来偷情的,这让我微微有些失望。 不过两人的对话却又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听这两人的谈话,好像还懂些门道,难道在z大里面,除了我这个三清门传人,竟然还有其他门派的弟子? 那个被称为“社长”的人又说话了:“阿锟,把罗盘拿出来,测一测这里的鬼气!” 阿锟应了一声,从背包里摸出一个黄铜罗盘。 我的目光从布幔的缝隙里面看出去,就看见那个名叫阿锟的人,是个瘦瘦高高的小子,明显是个学生,但是他头发稀疏,模样有些显老,人长得挺有喜感。 阿锟左手捧着一个罗盘,那个罗盘也很有年代感,掌心大小。 阿锟旁边站着一个胖子,这个胖子应该就是阿锟口中的“社长”,这两人一个又高又瘦,一个又矮又胖,简直是绝配,让我想起了《鹿鼎记》里面的胖瘦头陀,十分滑稽。 我左看右看,也看不出这两个满身喜感的家伙,能有什么本事。 阿锟左手捧着罗盘,右手举着手电,绕着地下画室走了一圈。 当阿锟走到那个模特台前面的时候,突然咋呼起来,把我都吓了一大跳。 胖子走过去,在阿锟的屁股上踹了一脚,骂道:“你大爷的,能不能别一惊一乍的,你是想吓死人,还是想把女鬼引出来?” 我微微一怔,女鬼?!胖子所说的女鬼是什么意思?!地下画室里面有女鬼?! 阿锟指着罗盘,结结巴巴的说:“社长,你看……你看……罗盘转的很厉害呀……说明这里的鬼气很重……确实有鬼呀……” 胖子举起手电筒,照着不远处的模特台,对阿锟说:“你在害怕吗?你好歹也是个副社长,怎么这般胆小?如果你害怕的话,现在就可以退社!” 阿锟脖子一耿:“害怕?笑话,哈哈哈,好好笑,我怎么会害怕呢?哈哈哈!” 第三百四十一章 拷鬼棒 笑着笑着,阿锟就笑不出来了,他的眼睛紧紧盯着罗盘,表情十分僵硬。 阿锟带着哭腔说:“社长,这里……鬼气好重……” 胖子二话没说,赶紧放下背包,从背包里摸出一台掌上dv。 在那个年代,什么掌上dv绝对是有钱人家的奢侈品。 其实那时候的dv机,像素并不高,但在当时来说,也是很先进的高科技玩具。 胖子让阿锟去把桌上的油灯点燃,油灯点燃以后,地下画室里显得更亮了一些。 胖子举着dv机,津津有味的拍摄起来。 画室里一片凌乱,什么东西都没有,我刚开始不知道胖子在拍什么,后来一琢磨,这家伙也许想要拍摄灵异的东西。 胖子明显比阿锟的胆子大很多,阿锟捧着罗盘站在原地,就跟木头桩子一样,一动都不敢动。 而胖子则举着dv机,在地下画室到处走来走去。 我躲在布幔后面,心中暗道:“这两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半夜三更的跑到这个闹鬼的地方拍视频,这不是作死么?万一真的碰上……” 我正这般想着的时候,就听见画室的角落里,传来嗤啦啦的声音,像是有人在移动桌子。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不是吧,这里真的有脏东西? 地下画室里面很安静,冷不丁冒出这声响,胖子和阿锟当然也听见了。 阿锟的神经原本就绷得紧紧的,突如其来的声响,让他一下子咋呼起来:“什么声音?!” 胖子扬起手掌,啪啪在阿锟的脑袋上印了记无影掌,骂道:“叫你不要咋呼!叫你不要咋呼!你看清楚,不过是一只耗子而已!” 胖子举起手电筒,往发出声音的墙角照过去。 手电筒射出的白色光圈里面,果然冒出了一只大老鼠,正在贼头贼脑的张望。 原来是只老鼠! 我心里这般想了想,突然又觉得不太对劲,这只大耗子能有多大力气,能移动一张桌子? 刚才那个声音,明显是桌子移动的声音,根本不是耗子啃噬东西的声音。 就在这时候,嗤啦啦的声音再次响起,离奇的事情发生了,墙角的那张桌子,竟然自己移动起来,一路横冲直撞,朝着胖子和阿锟撞过来,沿途撞倒了不少桌椅板凳。 阿锟吓得大叫一声“有鬼!”,把罗盘往地上一扔,转身就往门口跑。 但是那个胖子并没有害怕,反而举起dv,近距离拍摄那张自行移动的桌子,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自言自语道:“刺激!真他娘的刺激!这段视频绝对要火呀!” 胖子在这边拍视频拍得高兴,阿锟却在门口哭天抢地,他使劲捶打着铁门,带着绝望的口吻对胖子说:“出不去啦!社长,咱们出不去啦!” 胖子根本没有理会阿锟,也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一直在跟着那张桌子绕圈。 就在这时候,地下画室里面的光亮陡然一变。 我扭头看向桌上的那盏油灯,只见油灯的那簇火苗,竟然变成了诡异的幽蓝色,整个地下画室的氛围,变得更加可怖。 幽蓝色的火苗,映照着胖子和阿锟的脸,阿锟的五官紧皱在一起,显得十分扭曲。 阿锟浑身发抖,背靠着铁门,缓缓滑坐在地上,一脸绝望的喃喃自语:“死定了……死定了……” 胖子胸有成竹,从包里摸出一根木棍,凌空唰唰挥舞了几下,对阿坤说:“不用怕,我这有根拷鬼棒,那脏东西若是敢现身,我立马让他魂飞魄散!” 作为三清门弟子,拷鬼棒我肯定知道,拷鬼棒通常用桃木做成,因为桃木乃五木之精,具有驱邪避鬼的能力。 而最高级的拷鬼棒,是用雷击的枣木做成,雷击过的枣木,带着雷霆之威,对付鬼怪更有奇效。 但是这种雷击木可遇不可求,所以大多数的拷鬼棒,还是用桃木做成的。 拷鬼棒也没有什么特殊样式,就是一根木棒。 如果不是木棒表面雕刻的那些法咒,可能就跟普通的木棍子没有什么两样。 胖子居然有拷鬼棒这样的法器,难道他真的是道门中人? 可是看胖子这副气质,怎么也觉着不像啊? 忽然,就听呼啦声响,封闭的地下画室里面,竟然平地里刮起一股阴风,阴风卷起两张画板,分别飞旋着射向胖子和阿锟。 阿锟吓得大叫一声“妈呀!”,抱着头,贴着墙角翻滚开去。 在这生死存亡之际,阿锟的反应还是很快的。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那块画板以极大的力道撞击在铁门上,刹那间四分五裂,散落了一地,就连铁门上面,也被凿出了一个凹坑。 阿锟脸色苍白,瘫坐在地上。 而胖子面对迎面飞来的画板,没有躲避,抡起拷鬼棒,朝着凌空飞旋的画板砸下去。 一声爆响,画板没有碎,飞旋的画板就像刀子一样,割断了胖子手中的拷鬼棒,凌空飞旋一圈以后,又滴溜溜的飞回来。 胖子看着手中断折的拷鬼棒,一脸懵逼:“卧槽,血滴子啊!” 画板就像回旋镖,在空中绕了一圈以后,飞回来继续攻击胖子。 胖子丢掉剩下的半截拷鬼棒,屁股一撅,钻入一张桌子下面。 阿锟哭喊着说:“你这死胖子,又骗我,什么拷鬼棒,屁用都没有!” 胖子说:“我他妈也被人骗了啊,这根拷鬼棒,还是我花高价从一个道士手里买来的。娘西皮的,肯定碰上了假道士,害死老子了!” 阿锟绝望的说:“死胖子,我俩是不是要死了?” 胖子说:“别灰心,让我想想!啊,对了,童子尿可以驱鬼,快,快撒泡尿出来!” 阿锟骂道:“滚犊子的,哪里来的童子尿,上周你不是带我去找了只野鸡吗?老子现在已经不是童子了,呜呜呜……” 胖子抓了抓头发:“对哦,我怎么把这茬子事情给忘了!” 我心中暗自好笑,原来这两个家伙根本就不懂得怎么抓鬼,可能只是两个灵异爱好者,结果……玩大了!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不要画我的脸! 那块画板在空中飞旋两圈之后,终于掉在地上。 胖子长吁一口气,从桌子下面爬出来,擦着脸上的汗水:“阿锟,阿锟你怎么样?没事吧?” 阿锟早已吓得面无血色,瘫坐在地上:“社长,我……我想尿尿……” 胖子说:“你他娘的给我憋着,瞧你这点出息,好歹也是灵探社的副社长,居然会被吓尿!” 阿锟哭丧着脸说:“早知道这里真的有鬼,打死我……我也不会来的……” 胖子摇了摇头,很无奈的说:“就你这样的胆量,还口口声声要把灵探社发扬光大,我真是看走眼了!” 胖子一口一个“灵探社”,这个名字勾起了我的强烈好奇心,胖子口中的灵探社,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胖子走到铁门前面,用力拉了拉铁门,发现铁门纹丝不动。 胖子有些讶异:“咦,这铁门怎么打不开了?” 阿锟眉头紧蹙:“我刚才就试过了,铁门就像被人从外面反锁了一样,根本打不开。社长,我们……我们会不会被困死在这里?” 胖子的心理能力明显比这个阿锟强很多,胖子说:“没到最后一刻,我是绝对不会放弃希望的!” 两人正说着话,忽听头顶上方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那声音很难听,仿佛能酸掉牙齿。 我抬头一看,发现地下画室的顶上挂着好几把吊扇,这些吊扇都很老旧了,所以转动起来的时候,会发出这般难听的声音,轴承里面都没有油了,干磨,那声音让人很难受。 地下画室是个密闭的空间,没有电扇会把人闷死。 但令人奇怪的是,地下画室里面根本没有通电,这些电扇是怎么转动起来的? 阿锟惶恐的抬头望着那些电扇,紧张的问胖子:“社长,这些电扇……怎么……怎么自己动起来了?” 阿锟话音刚落,就听头顶上方传来女人的笑声,很阴森的感觉:“咯咯咯……咯咯咯……” 纵使我是个很胆大的人,突如其来的笑声,还是令我忍不住头皮一麻。 当我循声望向吊扇的时候,我看见了极其恐怖的一幕: 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挂在吊扇上面,她的长发跟吊扇缠绕在一起,整个人被头发拉扯着,就像一个诡异的人偶,随着吊扇的转动而不停转动,一边转动,一边发出阴桀的笑声。 “妈妈呀——” 阿锟和胖子也看见了这一幕,胖子还好,阿锟一声嚎叫以后,竟然当场吓得晕死过去。 胖子胆子够大,他赶紧举起dv,将这一幕恐怖的画面拍摄下来。 胖子举着dv,不仅没有退却,反而逼近那个女人,高声询问道:“王莹莹?!你是不是王莹莹?!” 王莹莹?! 胖子居然能够叫出这个女鬼的名字? 胖子认识这个女鬼? 胖子是什么人,他应该知道地下画室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吧? 挂在吊扇上的王莹莹,一边转着圈,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鬼话。 我尖着耳朵听了半天,这才知道王莹莹在说:“不要画我的脸……不要画我的脸……不要画我的脸……”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不要画我的脸?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王莹莹会老是重复这句话? 王莹莹在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庞迅速溃烂,脸上遍布血口,皮肉翻卷起来,非常骇人,就像被刀子之类的利器划烂了一样,血水和着碎肉,淅淅沥沥掉落下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让画室看上去非常血腥。 一块碎肉沫子飞过去,正好落在dv的镜头上面,发出啪的一声。 王莹莹突然发出尖锐的吼叫:“不要画我的脸!” 伴随着这声吼叫,王莹莹的身体陡然一沉,吊扇一下子从画室顶上脱落,呼呼呼急速转动,就像螺旋桨一样,朝着胖子当头笼罩下来。 胖子虽然胆子足够肥,但是身手却很普通,也没有什么法术,甚至都不如阿锟敏捷。 吊扇下坠的如此突然,让胖子防不胜防,眼睁睁看着吊扇落下,却没有半点反应。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眼看胖子即将遇难,我也不可能见死不救,毕竟胖子只是个普通大学生而已,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闪身从布幔后面冲出来,手臂一扬,一张驱鬼符飞向空中。 只听砰的一声响,驱鬼符跟吊扇半空中碰撞在一起。 驱鬼符发生爆炸,吊扇偏移了方向,堪堪贴着胖子的头皮飞过去,落在地上,发出咣当当一连串响,声音在画室里回荡,很是刺耳。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的瞬间。 那个名叫王莹莹的女鬼不见了,而胖子还傻愣愣的站在原地,跟木头桩子一样,一动都不动,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我走到胖子面前,在他的眼皮底下挥了挥手,喂了好几声。 胖子突然扑过来,对着我一个熊抱:“恩人呐……恩人呐……” 胖子情绪激动,力气很大,差点没把我给勒死。 我好不容易推开他,让他不要激动,先冷静一下再说。 胖子环顾四周,寻找那个女鬼的踪影:“王莹莹呢?跑了吗?” 我点点头:“应该是躲起来了!” 胖子回过头,上上下下的全方位打量我:“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间地下画室里面?” 我笑了笑,掏出随身携带的学生证递到胖子面前:“z大一年级管理系新生,我叫杨程!” 胖子看了看我的学生证,然后一脸惊讶的问我:“你会道术?” 我随手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来,并没有回答胖子的问题,而是问胖子道:“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半夜三更来到这里?” “我姓丁,叫丁明,是z大灵探社的社长。那个昏死的家伙是我同伴,灵探社的副社长,他叫黄锟,我们是大二计算机系的学生!”胖子说着,递给我一张自制的名片,上面写着“灵探社”三个大字。 原来是两个大二的学生,论辈分还是我的学长。 我好奇的问丁明:“你们这个灵探社……是个什么组织?” 第三百四十三章 灵探社 丁明也拉过一张椅子,在我对面坐下来,然后递给我一支烟。 烟和酒是男人相互间打交道,最便捷的两样东西,一下子就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这个时间段我正好有些困了,于是接过香烟叼在嘴里。 丁明自己也点上一支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眉飞色舞的跟我讲起灵探社。 原来灵探社是丁明自己创建的一个大学社团,读过大学的朋友都应该知道,大学里面有很多的社团,比如足球社,篮球社,或者舞蹈社等各种社团,为的就是培养学生们的兴趣爱好,丰富学生们的业余生活。 丁明是一个对灵异有着狂热爱好的人,从小胆子就很肥,敢在乱坟岗子过夜,而且喜欢搜集和研究各种灵异故事,平时最喜欢一个人待在房间里,不吃不喝观看恐怖片,各种恐怖片他都爱看。 成立灵探社的初衷,丁明就是想寻求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研究这些灵异事件,一起去冒险。 但是,还是那句老话“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丁明的兴趣爱好太过独特,在大多数人眼中,丁明是个神神叨叨,脑子有毛病的人,谁加入灵探社谁就是脑子有问题。 从大一进校的时候创建灵探社,还在校内的bbs上发布招募令,整整过去了一年时间,灵探社也只招来了黄锟这一个社员。 所以,直至目前为止,灵探社也只有两个人,丁明自封社长,然后封黄锟为副社长,手底下一个社员都没有。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哑然失笑:“你俩厉害呀,都是当官的!” 丁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趁机拉拢我,对我说:“杨程,你很厉害,还会道术,你想不想加入灵探社?阿锟没有什么本事,你若是加入灵探社,我让你当副社长,你我二人联手,一起把灵探社发扬光大!” 丁明唾沫横飞,显得很激动,搞得好像要去闹革命一样。 我暗自好笑,什么副社长,就你这破社团,光杆司令的位置我还不愿意坐呢。 我心里虽然这般想,但表面上又不好打击丁明,所以我很委婉的说:“入团的事情呢回头我再考虑考虑,我们先说说这间地下画室的事情吧,你认识那个女鬼?你是不是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 丁明说:“实话讲,我并不认识那个女鬼,但我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事情!最近不是又开学了嘛,很多大一新生,我想招募一些新人入团,所以琢磨着拍一些真实的灵异纪录片,然后用这些纪录片做宣传,吸引那些新生入团!经过查询打听,我选择了这里,结果真的撞了鬼,今晚不虚此行啊,dv里面拍摄的灵异画面,足以惊爆眼球!” 说到这里,丁明拍了拍手中的dv,那台dv对他来说,就像战友一样亲密。 我点点头,让丁明跟我讲一讲,这间画室里面,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丁明说:“我也是经过多方的查询打听,还电话询问了一些毕业的师哥师姐,才知道当年在这间地下画室里面,发生了一件事情!” 丁明重新点上一支烟,跟我讲起了有关于这间地下画室的一段往事。 大约在三四年前,z大美术系的一位教授,请来了一个女模特。 美术系请模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很多时候都需要人体写生,所以会请一些健壮的男人和身材漂亮的女人,没有任何的衣物遮蔽,来画室给学生们当模特。 这间地下画室,也就是专门用来教授人体写生的教室。 之所以把教室修建在这么隐秘的地方,一方面是为了让学生们安心作画,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模特们的隐私。 这一期的人体模特来了一个女学生,她的名字叫王莹莹。 王莹莹家庭条件不太好,做模特能够挣不少生活费,更何况这又不是外面那种野模,只是担当学校美术系的模特,也很安全。 当然,为了保护隐私,王莹莹还跟教授签订了一个协议,不要画脸! 也就是说,随便学生怎么写生都可以,但最后别把她的脸画上去,哪怕你另外画一个陌生女人的脸都可以。 协议是这样签订了,但画室里的一个男生,终归还是破坏了这份协议,泄露了王莹莹的隐私。 其实,这个男生也不是存心的,王莹莹长得还算漂亮,这个男生出于对王莹莹的一种爱慕,忍不住把王莹莹的脸蛋画了下来,带回寝室自己珍藏。 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男生又把那幅画给弄丢了,结果那幅画流传了出去,学生们看见画像上的人脸,就把王莹莹认了出来。 那个年代还是比较落后封闭的,对于人体模特,人们还是习惯性的戴着有色眼镜对看待。 所以,王莹莹做人体模特的事情,一夜之间,成为了z大校园的热门话题。 男生们争相传阅王莹莹的那幅人体画,然后猥琐的评头论足。 周围的人们对着王莹莹指指点点,仿佛王莹莹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就连王莹莹寝室里的姐妹们,在得知这件事情以后,都对王莹莹敬而远之。 校园里出现了各种不堪的传言,说王莹莹是校鸡,校园的bbs上面,还有人公开给王莹莹开出陪睡的价码。 王莹莹陷入了舆论的漩涡中,无法自拔。 面对那些流言蜚语,王莹莹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每日以泪洗面。 她不明白,自己挣的都是干净钱,为什么人们会把她想象形容的如此下贱不堪? 后来这件事情还传回了家里,王莹莹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更不懂得人体模特,老两口给王莹莹打来电话,在电话里痛骂王莹莹,说王莹莹不要脸,丢人,把他们的老脸都给丢尽了。 不堪忍受舆论压力的王莹莹,终于在一个深夜,独自前往地下画室,在地下画室里面,上吊自杀。 临死之前,王莹莹像平时当人体模特那样,脱光了衣服。 她想用这样的方式告知人们,她是干净的,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 第三百四十四章 诚意 听完王莹莹的故事,我很是唏嘘。 王莹莹当人体模特,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那些世俗的眼光以及卑劣的人性。 王莹莹正值花季就这样被舆论暴力杀死,死后阴魂不散也很正常。 谢梦萍之所以最近会变得这么古怪,肯定是受到了王莹莹的影响。而谢梦萍半夜梦游,在画纸上画出的那个女人,不用猜我都知道,画的肯定是王莹莹。 地下画室里面很安静,王莹莹今晚应该不会再出来了。 我起身走到铁门前面,丁明告诉我铁门打不开。 我掏出一张驱鬼符,拍在铁门上面,让丁明再试试。 这一次,丁明很轻松的拉开了铁门。 丁明看着我,满脸都是仰慕,还不忘继续拉拢我:“杨程兄弟,咱俩今日能够相见,也算是有缘,回去以后,你好好考虑一下加入灵探社的事情!” 我点点头,指着昏迷的黄锟问丁明:“你不打算管你的兄弟了吗?” 丁明猛地一拍脑门,这才想起昏迷的黄锟。 丁明跑过去,想要扶起黄锟,却没想到昏迷的人非常沉。 丁明搬不动,朝我挥手,让我上去帮忙。 我走到黄锟面前,就闻到一股很奇怪的味道。 我嗅了嗅鼻子,问丁明这是什么味儿。 丁明也伸长鼻子嗅了嗅,盯着我,然后我俩同时脱口而出:“尿骚味!” 我们低头一看,发现黄锟的裤裆湿漉漉的一片,看样子刚才王莹莹出现的时候,黄锟真的被吓尿了。 我和丁明无奈的摇了摇头,还是把黄锟带出了地下画室。 从地下画室出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蒙蒙亮了,体育系的学生有的已经开始了晨训。 我帮丁明把黄锟送到大二男生宿舍楼下,然后自己回了寝室。 回到寝室的时候,正好撞上猴子起床拉屎。 猴子问我:“怎么现在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猴子蹲在卫生间里一边抽烟一边拉屎,我就站在卫生间门口,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跟他讲了一遍,又把王莹莹上吊自杀的那段旧闻提出来讲了一遍。 猴子说:“看来谢梦萍果真是撞上脏东西了,不行,我得把这个情况跟韩梅她们说一说,提醒她们注意安全……” 猴子擦了擦屁股,就要去拿座机打电话。 我拦住猴子,让他不要给韩梅打电话,万一惊动了谢梦萍怎么办?还有,韩梅她们长得这件事情以后,难道不会恐慌吗?如果不冷静,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又怎么办? 猴子听我这样一说,也就放下了电话。 猴子问我:“那这件事情怎么办?” 我说:“今晚我们再去会会王莹莹,争取尽快把这件事情解决了!”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我们?!我……我也要去吗?”猴子拉着我问。 我记得猴子上了大号以后还没有洗手,于是赶紧甩开他的手,后退一步问他:“怎么?害怕呀?不跟着去见见世面?” 猴子说:“笑话,我连贞子都打过,区区一个王莹莹,怎么可能吓唬我?今晚我跟你一块儿去!” 我笑了笑,猴子嘴里所说的“贞子”,其实就是之前在猛鬼列车里面碰上的那个女鬼,因为女鬼在地上爬行的画面,很像《午夜凶铃》这部电影里的贞子,所以猴子每次提到这件事情,都称呼那个女鬼“贞子”。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下午放学,我和猴子正准备去食堂吃饭,刚刚走出宿舍楼,就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正是昨晚的丁明和黄锟。 丁明也看见了我,冲我挥了挥手,快步走上来。 猴子问我:“你朋友?” 我跟猴子介绍说:“这位丁明,是灵探社的社长,这位黄锟,绰号阿锟,是灵探社的副社长!” 猴子哦了一声:“原来昨晚去地下画室的就是他们呀!” 我问丁明在这里做什么,丁明说:“请你吃饭呀!” 我笑了笑:“请我吃饭?这么客气?” 丁明一本正经的说:“这哪里是客气,杨兄如果能够赏脸一起吃个饭,那是我们灵探社的荣幸。再说了,我和阿锟的命都是杨兄救的,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请你吃顿饭道个谢,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对不对?” 黄锟在旁边附和道:“应该的!应该的!昨晚我晕过去了,醒来听社长提起昨晚的事情,我就想着一定要来见一见杨兄!” 我还没有说话呢,猴子便大喇喇的说:“我也觉得是应该的,那我们就不客气啦,走吧,吃饭去!” 丁明眉开眼笑,连忙说:“好的好的,感谢赏脸!校门口有家烤肉不错,他的羊腰子挺正宗的,我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猴子说:“没问题,我们不挑食的!” 面对丁明和黄锟的热情邀请,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再说了,他们不知道我的寝室门牌号,专程跑到宿舍楼下等我,这份诚意还是有的。 我喜欢这种有诚意的人。 我们四人出了校门,来到校门口的烧烤店。 丁明让我点菜,我摆摆手,让他点,猴子不客气,接过菜单,手指在菜单上乱点一气:“这……这……还有这……啊,对了,再来一打冻啤酒!” 老板的上菜速度很快,而且烧烤手艺也不错,两杯酒下肚,我们点的羊肉串便端了上来。 大块的羊肉串,串在铁签上面,滋滋的冒着油,肥肉分明,上面包裹着孜然粉,辣椒面,散发着浓浓的肉香味。 咬一口,羊肉的香味立刻在唇齿间弥漫,非常香,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进肚子里。 一边大快朵颐的吃着肉,一边喝着冻啤酒,感觉倍儿爽。 我们南方吃羊肉,大多都是山羊,北方的羊肉,大多都是那种草原上的小肥羊,各有各的特点,这种小肥羊的肉质更嫩一点。 我是第一次吃到北方的肉串,感觉很好吃。 猴子也是赞不绝口,挽起袖子,不停的撸串,吃的满面红光。 丁明给我倒上一杯酒,又给猴子满上,然后端起酒杯说:“来,咱哥几个走一个!” 第三百四十五章 社团证 酒是好东西,能迅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这才两瓶啤酒下肚,我们就已经称兄道弟起来,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丁明掏出灵探社的名片递给猴子:“高飞兄弟,你本身就是灵异体质,难道对咱们灵探社没有兴趣吗?考虑考虑?” “考虑啥呀!”猴子把名片一拍,我看丁明的脸颊都抽搐了一下。 我心里暗骂猴子,别人丁明好歹请我们喝酒呢,你就算不想加入灵探社,也不能这么直截了当的拒绝嘛,很伤人的好不好。 我正准备开口打个圆场,没想到猴子直接拍着胸脯说:“加入!我非常喜欢咱们灵探社这个氛围,必须给社长扎起!” 我看了一眼猴子,妈的,这个死猴子,为了几杯马尿水,居然如此不要脸! 丁明一听猴子要加入灵探社,紧皱的眉头顿时舒展开来,笑得合不拢嘴,立即拎起啤酒,跟猴子连干三杯,高兴的说:“欢迎加入灵探社!” 丁明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整整一年多时间,猴子这才是灵探社招进来的第二个人,灵探社的历程也太过心酸了。 大学里面有很多社团,像什么足球社,篮球社,舞蹈社,这些社团的人是最多的,因为这些运动大众都很感兴趣,而且又是群体活动,稍稍冷清一点的就是什么围棋社,二胡社等等,但人家再怎么着也有十几二十人,对比灵探社的两个人,真的是…… 丁明放下酒杯,擦了一把嘴角的酒渍,满怀期待的看着我:“杨程兄弟,你的铁哥们猴子都答应加入灵探社了,你难道不打算跟我们一起玩吗?” 丁明昨晚见识了我的手段,知道我是一个有本事的人,所以今天这顿酒,除了是他答谢我以外,他最大的目的,还是想把我拉入灵探社。 其实对于我来讲,加不加入灵探社,并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只要大家一起玩的开心,相处愉快,那就没有问题。 我还没说话呢,猴子就帮衬道:“杨程,加入吧,你看人家丁社长多么热情,多么有诚意,你不会忍心拒绝他的对吧?” 丁明连连点头:“是呀,我绝对是诚意十足。别的我不敢承诺,我只敢承诺,每周我们都搞一次社团聚会怎么样?” 丁明居然想用喝酒这件事情来诱惑我们,我和猴子会这么轻易被腐蚀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丁明刚刚说完这句话,我和猴子同时鼓掌:“好,赞成!感谢社长!” 丁明高兴的看着我:“如此说来,杨程兄弟是答应了吗?” 我点点头:“你跟阿锟都是耿直朋友,好玩,我喜欢和耿直的人打交道!” 说实话,我答应加入灵探社,所谓的喝酒聚会只是很小的一点诱惑,我更看重的是一份友情,丁明和阿锟确实很有诚意,而且丁明的胆子够肥,对灵异这方面的事情又非常狂热,我是有意想要帮他提升一下,教授他一点东西。 得到我的肯定回答以后,丁明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连忙拍着桌子,让老板再拎一打啤酒上来。 其实丁明的酒量并不是很好,应该比阿锟还弱一点,就这几瓶酒下肚,他早已是满脸通红。 阿锟问丁明:“社长,你的小酒量,还能喝吗?” 丁明说:“能!当然能!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灵探社加入了两位新成员,我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呀,所以今晚咱们为新成员接风洗尘,不醉不归!” 阿锟从包里掏出两个小册子递给我和猴子,我好奇的问阿锟这是什么东西。 阿锟说:“这是社团证,灵探社的身份证书,凡是灵探社的成员,才有资格拥有,你们可要好好保存了!” 我和猴子笑了笑,把社团证揣进衣兜里。 丁明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我们灵探社虽然现在只有四个人,好像是寒碜了一点,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发展下去,灵探社必将成为z大一个非常火爆的社团,到那时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加入的!而我们四个人,就是灵探社的开山鼻祖,四大元老,哈哈哈!” 丁明笑得很开心,那样子,大概是幻想自己已经当上武林盟主了吧! 我们四人畅所欲言,喝的很高兴。 喝到天黑的时候,走进来一群人,这群人嘻嘻哈哈的,大概有十多个,穿着篮球背心,散发着汗臭,一坐下就嚷嚷着让老板上酒。 其中一个带队的大个子看见丁明,笑嘻嘻的走过来,跟丁明打了个招呼。 “哟,丁社长,这是……社团聚会吗?”大个子笑着问,口气明显不太友善。 丁明说:“对,社团聚会,你有意见?” 大个子笑呵呵的摇了摇头:“没有意见,就你那破社团,我能有什么意见?不知道你脑袋咋想的,搞什么灵异事件,神叨叨的,你咋不上天呢?” 猴子皱起眉头,喝了口酒,把酒杯用力拍在桌上:“吃东西的时候,最他妈讨厌有苍蝇在旁边叽叽歪歪!” 猴子这话骂的很明显,他骂大个子是只苍蝇。 大个子笑了笑,也不着恼,指着猴子说:“小子,新来的吧?看你个头不错,过来喝一杯,加入篮球社吧?” 原来这群人是篮球社的人,这个大个子应该是篮球社的话事人了。 丁明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拍着桌子骂道:“陈社长,你搞错没有?跑到我的社团来挖人?还当着我的面,不把我放在眼里吗?” 大个子比丁明高出整整一个脑袋,他走到丁明面前,低下头,居高临下的看着丁明,伸手戳了戳丁明的胸口,不屑的笑了笑:“我就是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要咋的?你咬我?呵呵呵!” 大个子的样子很嚣张,旁边的黄锟看不下去了,噌地一下站起来。 黄锟这一站,大个子后面那十多个人,齐刷刷全部站起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着黄锟,就像一群饿狼,骨碌碌的看着一只小绵羊。 黄锟咕噜吞了口唾沫,默默坐回位置上,一个屁都不敢放。 第三百四十六章 魅惑 面对篮球社抛出的“橄榄枝”,猴子一点都不为所动。 猴子看都没看大个子一眼,继续跟我们喝酒。 大个子自讨没趣,冷笑两声,讥讽道:“一群神经病!” 猴子眉头一皱,就要发火。 我赶紧按住猴子,低声提醒他:“冷静!咱们现在已经是记大过处分,再惹事的话,我俩就要被开除了!” 猴子这才想起记大过这茬子事情,把心中的火气吞了下去。 大个子也不再理会我们,走回去跟那帮子篮球社的成员喝酒去了。 看见我们如此忠心,丁明很高兴,又拉着我们喝了两瓶酒,结果他先醉倒了。 临醉之前,就跟英勇就义的烈士一样,大喊一声:“灵探社万岁!”,然后咚的趴在桌上,一动不动了。 从烧烤店出来,夜已经深了。 风一吹,丁明就嗷嗷大吐起来。 我让阿锟先把丁明送回寝室,然后我带着猴子,踩着夜色,慢慢往美术馆走去。 夜幕下的美术馆,就像一头静卧的怪兽。 我们从怪兽的“嘴巴”走进去,沿着长长的走廊,绕到美术馆后面。 “这个地方也太阴森了吧!”猴子指着地下画室的入口说。 我笑了笑,半开玩笑的说:“下面更阴森呢!” 我和猴子摸黑走下去,然后拉开铁门,走进地下画室。 当铁门打开的一刹那,一股阴风扑面而来,猴子狠狠打了个冷颤。 我循着记忆,摸到桌上的油灯,掏出火机点亮油灯。 在油灯亮起的时候,我和猴子的眼睛瞬间瞪得直了。 在那个模特台上面,竟然侧卧着一个女生。 女生只穿着一件外衣,背对着我们,雪白的脊背露在外面,非常性感。 我和猴子都惊得后退了一步,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想到,黑咕隆咚的地下画室里面竟然有人。 猴子脱口叫道:“王莹莹?!” 我皱起眉头,心中暗忖,不对呀,这个背影怎么有点熟悉呢? 这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幽幽响起:“你们来啦?” 我微微一怔,突然想起一个人,谢梦萍?! 我有些不敢置信的问:“梦萍,是你吗?” 模特台上的那个女生,慢慢转过脑袋,那张乖巧的脸蛋,不是谢梦萍还会是谁?! 此时的谢梦萍衣衫半掩,性感极了,女性的美一展无遗。 透过她的衣领子,能够看见一大片雪白,晃得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谢……梦萍?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猴子诧异的问。 谢梦萍嫣然一笑,笑容非常鬼魅,她说:“我来做人体模特啊,难道不好看吗?” 话音落下,谢梦萍便伸手解开衣扣,单薄的外衣,顺着谢梦萍的香肩缓缓滑落,谢梦萍娇美的身躯,立马便毫无遮掩的呈现在我和猴子面前。 我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感觉身体里面有座火山好像喷发了。 说实话,我只在岛国恐怖片里面看见过不穿衣服的女人,现实生活中还是头一次见到,这对我的心理冲击实在是太强大了。 我扭头看向猴子,这小子更夸张,两道热辣辣的鼻血已经“飞流直下三千尺”。 猴子心里肯定乐开了花,这趟总算没白来。 “我美吗?”谢梦萍的声音带着巨大的魅惑。 但是,这个声音却不像是谢梦萍的声音,而像是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心中一凛,就看见猴子的眼神变得迷离起来,嘴角挂着亮晶晶的哈喇子,一副痴傻的模样,笑呵呵的点了点头:“美!好美!” 谢梦萍微微扬起嘴角,冲着猴子勾了勾手指。 猴子就像一个提线的木偶,迷迷糊糊的朝着谢梦萍走了过去。 我心中暗叫不妙,猴子这副模样,明显是被女鬼迷了心智。 我原本想要出手解救猴子,但是心念一转,决定将计就计。 于是,我也学着猴子的模样,眼神涣散,表情痴傻,跟个二愣子一样,傻笑着一步步走向谢梦萍。 谢梦萍不停的冲我们勾动手指,我和猴子来到她面前。 谢梦萍幽幽问:“喜欢我吗?” 猴子傻啦吧唧的点点头,我也跟着点点头。 谢梦萍手腕轻轻一翻,掌心里突然露出一把美工刀。 谢梦萍将美工刀递到我们面前,媚眼如丝,口吻极其勾魂:“喜欢我……就把你们的心挖出来送给我……” 猴子迷糊糊的伸手就要去拿刀,我眼疾手快,抢在猴子前面,抓住了那把美工刀。 我的脸上依然挂着傻笑,慢慢将美工刀顶在自己的心窝上。 谢梦萍还在魅惑我:“挖呀……快把你的心挖出来……挖呀……” 我右手握着刀,左手突然从衣兜里面摸出一张驱鬼符,一个跨步上前,扬起驱鬼符,对着谢梦萍迎面拍落下去。 可能是我自身的体质问题,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被谢梦萍迷惑,我之所以有这样的痴傻表现,全都是装出来的,为的就是接近谢梦萍,寻找最佳机会,给她当头一击。 我出手很快,而且距离谢梦萍很近。 谢梦萍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抬起手臂,护住自己的面门。 驱鬼符拍在了谢梦萍的手臂上,一团黑烟立即从谢梦萍的手臂上蹿腾起来,与此同时,谢梦萍发出呜哇一声尖叫,一下子从模特台上滚了下去。 我心中暗喜,冷哼一声,正准备乘胜追击,却发现自己的手腕一下子被人抓住了。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猴子抓住了我的手腕。 这小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抓的我手腕生疼。 我有些着急,喝问他:“猴子,你做什么?快放手,我要去对付那个女鬼……” 一句话还没说完,猴子突然扬起拳头,冷不丁一拳砸在我的面门上。 我避之不及,被猴子这一拳轰了个满脸开花。 眼前金星乱舞,一阵阵发黑,鼻梁也歪了,也不知道断没有断,反正火辣辣的疼,眼泪鼻血一块儿往外喷,就连嘴巴也出血了,口腔里面满嘴的血腥味。 我在心里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妈的,今晚我怎么把猴子带来了,真是重大失误啊,没曾想猴子这么轻易就被女鬼迷惑了,真是该死! 第三百四十七章 舌尖血 猴子再次扬起拳头,还想揍我。 我反应也是极快,心中说了句“对不起”,抡圆胳膊,狠狠一巴掌抽在猴子脸上。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猴子的鼻子都被打歪了,半边脸颊红肿起来,脸上留下五个鲜红的手指印。 但是,这一巴掌好像并没有把猴子打醒,反而激怒了猴子,让他变得更加狂躁。 猴子怪叫一声,双手生出极大的力气,一下子扼住我的脖子,将我扑倒在地上。 猴子骑坐在我的身上,手指狠狠掐着我的脖子,表情十分凶狠。 我干张着嘴巴,一时间竟不能呼吸,肺里的氧气被迅速挤压出来,大脑因为缺氧而阵阵晕眩。 我拼命挣扎,想要把猴子从身上踢下去,但无论我怎么踢打,猴子都不为所动。 此时此刻,猴子的面部表情变得十分可怕。 猴子两只眼睛乌黑一片,脸上笼罩着浓郁的黑气,瞳孔里面也布满了黑丝。 情急之下,我猛地咬破舌尖,一口滚烫的舌尖血,噗的喷在猴子脸上。 舌尖血乃纯阳之血,无论什么妖魔鬼怪,都惧怕舌尖血,所以在关键时刻,舌尖血是可以用来保命的。 当然,舌尖血对付正常人是没有用的。 因为此时的猴子明显变得不正常了,所以我才逼不得已喷出舌尖血。 这一招果然有奇效,一口舌尖血喷在猴子脸上以后,就像硫酸泼在猴子脸上一样,猴子登时发出极其惨厉的嚎叫,脸上发出滋滋滋的烧灼声响,缕缕黑烟升腾起来,猴子松开手,拼命用手抓自己的脸,显得异常痛苦。 我终于得到解脱,松了口气,然后猛地吸了口氧气进肺里,卯足力气,一脚将猴子从我身上踹了下去。 猴子在地上翻滚了一圈,我掏出一张驱鬼符,猛的拍在猴子的脑门中央,然后把猴子踹进模特台下面,不再理会他。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环头四顾,却已不见了谢梦萍的身影。 “梦萍!梦萍!!”我低声呼喊着谢梦萍的名字。 桌子上的油灯扑闪扑闪的,整间画室都被映照得凄凄惶惶,一副惨淡光景。 突然,墙角的布幔动了一下,一道人影显现在布幔后面。 我心中一惊,就听哗啦一声,布幔从中破开,谢梦萍从布幔后面一下子冲了出来。 谢梦萍面色狠厉,手中还握着刚才那把锋利的美工刀。 谢梦萍来势很快,一个箭步扑到我面前,美工刀直刺我的心窝。 我面色一变,赶紧侧身躲避。 虽然我的反应已经足够迅速,但还是感觉胸口传来微微一丝凉意。 我伸手摸了一把,发现手指湿漉漉的,指尖上面全是血迹。 低头一看,奶奶的,胸口竟然被划出了一道血口子,衣服也破了,万幸的是,只是一点皮外伤,伤口应该不太深,敷点药包扎一下大概就没事了,最严重也就是缝上几针而已。 此时的谢梦萍,跟平日里那个乖乖女的形象大相径庭,她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狠,感觉就像要啃我两口似的。 谢梦萍转过身,挥刀又朝着我刺了过来,我赶紧向后跃开。 可是,谢梦萍就跟疯了一样,一边嗷嗷大叫,一边挥刀乱刺。 美工刀在昏暗的光亮中,划出一道道寒光。 那美工刀何等锋利,如果刺中动脉血管,后果不堪设想。 很快,我就被逼到角落里,我抄起一块画板,就想朝着谢梦萍拍落下去。 但是我刚刚抡起胳膊,画板举到一半,突然想起谢梦萍是个小女生,哪里经得住这样一记重击,万一这块画板拍下去,把她打傻了怎么办? 况且,我也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面对谢梦萍,我真的下不了手。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谢梦萍却没有客气,尖叫一声,美工刀再次当胸刺了过来。 我大惊,赶紧将画板挡在胸前,当做护胸盔甲。 只听嗤啦一声,美工刀的刀尖戳破了画板,刚好抵住我的胸口,但是没有刺进去,却也惊出我一身冷汗。 谢梦萍还不罢手,我有些火了,直接亮出大招,从怀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指着谢梦萍厉声喝斥道:“王莹莹,住手!别逼我!难道你想灰飞烟灭吗?” 三昧真火符我通常不会轻易使用,因为威力很大,只有对付穷凶极恶的厉鬼,我才会掏出三昧真火符,三昧真火符一出,必定让厉鬼灰飞烟灭。 像对付王莹莹这样的女鬼,我还是留有余地的,没有痛下杀手,我还是想着王莹莹死的很冤,也没怎么害过人,不至于一个照面就让她灰飞烟灭,还是给她一个重新投胎的机会。 所以,之前我一直都没有使用三昧真火符,但此时实在是被她逼急了,我再不给她点颜色瞧瞧,她就会弄死我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给王莹莹留了最后一丝机会。 我并没有直接祭出三昧真火符对付她,只是掏出三昧真火符,看能不能先将她震慑住。 事实证明,还是挺有效的。 谢梦萍虽然还握着美工刀,但却停止了攻击,没再继续扑上来。 谢梦萍看着我手中的三昧真火符,眼神闪烁,显得有些忌惮。 我踏前一步,正色道:“放下刀,我们可以谈一谈,你有什么需求,也可以跟我讲。但如果你执迷不悟,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三昧真火符的滋味,我保证你不想尝试!” 谢梦萍看着我,但是她的瞳孔里面,却藏着另一个女人的眼神。 谢梦萍后退一步,两步,三步,咣当一声,丢掉了手里的美工刀。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看来王莹莹这个女鬼,还没有到穷凶极恶的地步。 我走过去,拾起美工刀,揣进自己衣兜里,然后拉过一张椅子,气喘吁吁的坐下来。 我看了谢梦萍一眼,指了指旁边的椅子:“你也坐吧!” 谢梦萍拉过椅子,和我面对面坐了下来。 我看着谢梦萍,谢梦萍也看着我,我总觉得哪里有些怪异,突然一拍脑袋,哎呀,原来谢梦萍还没有穿衣服呢,就那样胸怀坦荡的和我面向而坐。 第三百四十八章 谈心 我赶紧脱下外衣,给谢梦萍披在身上,替她挡住胸口,这下终于觉得顺眼多了。 “你是个好人!”谢梦萍突然开口说话了。 我哑然失笑,这句话听在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 我脱下里面的衣服,把胸口上的血口子随意包扎了一下。 “我叫杨程!”我说。 谢梦萍点点头:“你知道我的名字,王莹莹!” 虽然是谢梦萍坐在我对面,但我知道,跟我说话的其实是王莹莹。 我开门见山的说:“我听过你的故事,挺遗憾的,人体模特是个很正常的职业,你也是勤工俭学,但是却遭到了世俗的嘲讽和误解!” 谢梦萍幽幽叹了口气:“没什么好遗憾的,路是我自己选的,我只是……挺难受的……因为连家里人都不理解我……” 我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我不是王莹莹,我不能完全体会当事人的那种痛苦。 但我知道,家庭是每个人最坚强的后盾,当一个家都不能支持你的时候,这是最绝望的事情。 你会感觉自己非常的孤独,就像天地间的一颗尘埃,存不存在仿佛都没有什么关系。 我想,家庭的不理解,应该是压垮王莹莹的最后一根稻草。 “恨你父母吗?”我问。 谢梦萍幽幽叹了口气:“谈不上恨吧,他们毕竟是生我养我的父母。他们一辈子都在大山深处,没读过书,没接触过外面的世界,没有文化,所以他们没法理解我。我死了以后,学校赔了一笔钱,也算是我这个做女儿的一点微薄报答吧!” “那他们恨你吗?”我又问。 谢梦萍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我知道这个问题有些尖锐,就像刺一样,很扎人,但我现在是在跟谢梦萍谈心,我必须要让她敞开心扉,直面自己的内心。 谢梦萍沉默片刻,突然哽咽起来,她的两只手使劲抓着衣服,她说:“我爹可能恨我吧,他觉得我在外面干了见不得人的工作,给他丢了人,让他在村里抬不起头来,所以直到我死,他都没有原谅我,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我点点头,王莹莹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村,他不懂得什么人体艺术,也不懂得什么美术模特,他只是简单的认为,一个女人当着很多人的面,脱光衣服,这就是一件相当下贱的事情,是会被村里人戳着脊梁骨骂的。 我说:“最后再问你一个问题,那个给你画像的男生是谁?你恨他吗?” 当初,若不是这个男生违背协议,悄悄画了王莹莹的容貌,王莹莹做人体模特的事情,也不会泄露出去,最后也不会走上自杀的绝望之路。 说到底,这个男生是害死王莹莹的始作俑者。 但这个男生也不是故意把王莹莹泄露出去的,他只是单纯的爱慕王莹莹,出于爱慕,他才留下了王莹莹的画像,结果又保管不慎,致使画像流传出去,最终酿成这场悲剧。 谢梦萍用力咬了咬嘴唇,说:“他叫邓川,确实是他害死了我,我原本是非常憎恨他的,我之所以阴魂不散,就是想留下来报仇,但是……” “但是你没有对他下手?”我试探性的问。 谢梦萍微微颔首道:“是的,我没有对他下手,在我自杀以后,邓川非常悲痛,他把自己反锁在地下画室里面,整整三天三夜,都在向我忏悔和赎罪,我最终选择了原谅。后来因为这件事情,他走不出心理阴影,从z大辍学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说:“王莹莹,你本性并不坏,也没害过人,我送你去投胎转世吧。你应该知道,漂泊在外面的孤魂野鬼,一旦被黑白无常抓住,那可是相当悲惨的!” 谢梦萍听话的点点头:“谢谢你,杨程!” 我站起身来:“不用谢,临走之前,有没有什么需求和遗愿,尽管告诉我!” 谢梦萍想了想:“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愿望,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帮我找到邓川,替我捎一句话!” 我颔首道:“当然可以,我会尽量找到他的,你需要我带给他一句什么话?” 谢梦萍说:“很简单,你就告诉我,我原谅他了!” 我点点头:“好,我争取给你带到!” 谢梦萍说:“至于谢梦萍,我也无意害她,等我离开她的身体以后,你帮我跟她说句对不起!” 我走到模特台前面,袖口一抖,从袖子里面摸出三根香线,没有香炉,随便找了个颜料盒子代替,点燃香线以后,把香线插在盒子里面,然后开始做法。 谢梦萍忽然浑身一颤,翻了翻白眼,身体就像面条一样,软绵绵倒在地上,双眼紧闭,像是在熟睡。 我知道这是王莹莹的鬼魂离开了宿体,谢梦萍昏睡一会儿,自己就会苏醒过来,无需太过担心。 王莹莹的鬼魂呈半透明状,朝着香线慢慢走过去。 香烟袅袅,王莹莹的鬼魂也如烟云一般,慢慢消逝。 临走之时,王莹莹突然回过头来,对我说:“杨程,你是个好人,我要走了,临走之前,我再跟你透露一个秘密!” “秘密?!”我皱起眉头,疑惑的问:“什么秘密?!” 王莹莹的声音渐渐变得缥缈,她说:“z大里面,还潜伏着一个比你更厉害的人,他在预谋干一件大事,至于什么大事,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你多加小心,那人绝不是个善类。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能够阻止他。否则,不知道z大会被他搞成什么样子!” 王莹莹这番话,字字如雷,炸得我的脑袋嗡嗡响。 z大里面,竟然还有比我更加厉害的人存在? 这人也是道门中人吗? 他是谁? 潜伏在什么地方? 他到底想要预谋什么大事? 我满肚子都是疑问,恨不得拉着王莹莹一一问个清楚,但是王莹莹已经走掉了,只剩下一团白烟在空中飘荡。 回头想想,王莹莹应该把她知道的都告诉我了,这些问题即使我拉着问她,她也不一定知道。 第三百四十九章 恢复正常 王莹莹离开了,地下画室里面一片死寂。 我略有些疲惫的呆坐在椅子上,耳畔反复回响着王莹莹临走时候说的话:“z大里面,还潜伏着一个比你更厉害的人,他在预谋干一件大事,至于什么大事,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你多加小心,那人绝不是个善类。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能够阻止他。否则,不知道z大会被他搞成什么样子!” 我使劲抓了抓脑袋,到底是什么人潜伏在z大里面,我感觉头都快炸了。 猴子从模特台下面钻出来,摸着脸颊问我:“杨程,女鬼呢?女鬼在哪里?” 我看了猴子一眼,这小子已经恢复了正常。 我淡淡的说:“已经走了,被我收服了!” “真的?”猴子走过来,高兴的说:“杨哥就是厉害!” 猴子刚才被王莹莹迷惑心智,差点失手杀了我,但我并没有跟猴子提起这件事情。 我跟猴子也算是过命的交情,我知道他刚才不是故意的,所以也就把这件事情烂在肚子里,以免说出来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猴子捂着半边红肿的脸颊问我:“杨哥,刚才我是不是被人打了?怎么半边脸颊肿的厉害呢?而且莫名其妙就晕过去了!” 猴子的脸颊确实肿的厉害,说话都是瓮声瓮气的,很搞笑。 我当然不会承认是我打了猴子耳光,我把所有罪名都推到王莹莹身上,我说:“你被女鬼给打了,太菜了,直接被干晕了!” 猴子信以为真的点点头:“哦,原来如此!” 我俩正说着话,地上传来咿呀咿的声音,低头一看,原来是谢梦萍醒了。 谢梦萍虽然披着我的外衣,但胸口后背仍然是一片雪白,很性感。 猴子邪恶的目光在谢梦萍的身上扫来扫去,我赶紧低声喝斥猴子把眼睛放好,不要到处乱看。 猴子笑嘻嘻的说:“哟,是不是看了你的小媳妇,你心里不舒服啦?” “神经!”我瞪了猴子一眼,转身走向谢梦萍。 就在这时候,谢梦萍突然发出啊的一声尖叫,把我吓了一大跳。 “梦萍,你没事吧?”我关切的问。 猴子在后面嬉皮笑脸:“梦萍?喏,叫的多亲热呀!” 谢梦萍捂着胸口,非常恐慌的环顾四周,惊讶的问:“我怎么会在这里?杨程,你们……你们为什么也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为什么我没有穿衣服……” 谢梦萍惊慌失措的爬起来,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和猴子。 我一看谢梦萍的眼神,就知道她误会了,赶紧摆手解释:“梦萍,你不要误会,我们什么都没干!” 猴子附和道:“是呀,我们什么都没干,衣服也是你自己脱的……” 谢梦萍羞红了脸:“流氓!你们……你们……” 谢梦萍又羞又气,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本想把身上的外衣扔掉,结果想了想,外衣扔掉里面又没穿衣服,只好继续把外衣裹得紧紧的。 猴子噘嘴道:“我们好心救了你,你怎么骂我们是流氓呢?” 谢梦萍没有理会猴子,而是转头看着我:“杨程,我当你是好朋友,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点点头:“你先别激动,我一定会跟你解释得清清楚楚!” 我劝慰了谢梦萍几句以后,便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 听到自己“梦游”的时候,谢梦萍一脸煞白,不敢置信的捂着嘴巴。 猴子说:“别认为我们是在编故事诳你,我们还想不出这样的故事剧情,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回去问问寝室里的姐妹们,她们全都可以作证!” 谢梦萍低下头:“看来……之前是我误会姐妹们了……我回去就向她们道歉……” 顿了顿,谢梦萍又对我和猴子说:“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今晚我可能已经死了!” 猴子笑嘻嘻的说:“不是可能,是肯定!” 我白了猴子一眼:“你咋那么多废话呢?” 我又问谢梦萍是怎样招惹上王莹莹的,谢梦萍说:“有天我心情不好,无意间散着步来到了地下室入口,我看这里挺安静的,没人打扰,于是就进入地下室画画,后面的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 我对谢梦萍说:“校园也是发生灵异事情很多的地方,以后一个人不要随便乱走。这次只是撞鬼,下次万一撞到色狼怎么办?自己还是得有点安全意识,不要以为校园是个绝对安全的地方!” 谢梦萍很听话的嗯了一声。 我走到模特台上,把谢梦萍脱掉的衣服捡起来递给她。 猴子在后面问我:“哎,我说杨哥,你刚说‘色狼’的时候,为什么看着我呢?” 谢梦萍留在画室里面换衣服,我拉着猴子先行走出画室。 等谢梦萍换好衣服从地下画室里面走出来,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 有些晨练或者晨读的学生,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我们这个两男一女的奇怪组合。 大清早的,两个鼻青脸肿的男人,跟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出现在学校操场上,确实很难不让人想入非非。 劳累了一晚上,我们也饿了,直接去食堂喝粥吃包子。 我们的出现,立刻引起了一些学生的围观指点。 猴子咬了一口肉包子,满嘴喷油的大声骂道:“滚滚滚,有啥好看的!” 吃完早饭,我们护送谢梦萍回寝室。 谢梦萍走进宿舍楼,又转身跑回来,脱下外衣递给我,对我说了声谢谢。 然后谢梦萍从画板里抽出一张画纸,画纸上画着王莹莹,虽然是一幅素描,但是画像里的王莹莹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很漂亮。 谢梦萍把画像递给我,让我找到邓川以后,把这幅画像转交给邓川。 看着谢梦萍离去的背影,猴子摸着下巴对我说:“兄弟,我敢打赌,这小妞绝对已经爱上你了!”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我问猴子。 猴子说:“眼神!她看你的那种眼神,满满都是爱慕之意,啧啧!” 我抬手拍在猴子的脑袋上:“爱慕你妹,懒得跟你废话,老子要回寝室睡觉了,好困啊!” 第三百五十章 了愿 回到寝室以后,我让黑牛这个本地人,发动他的关系网,帮我查一查邓川这个学生的去向,因为我要帮王莹莹了却鬼愿。 黑牛办事效率还是挺不错的,傍晚的时候就带回了有关于邓川的消息。 邓川是西北人,从z大退学是他自己提出来的,离开z大以后,他觉得辜负了父母的期望,不愿意回家,也不敢告诉父母退学的事情,这两三年他都一直在郑州本地漂着,在工地上打工挣钱。 我们根据线报找到邓川的时候,邓川正在郑州的一个建筑工地加夜班。 看着面前的邓川,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邓川仅仅只比我们大两三岁,说他比我们大二三十岁都没问题。 我甚至把黑牛拉到边上,小声的询问,这个邓川是不是我们要找的邓川?该不会是同名同姓的人吧? 黑牛说:“哪能呢,这个消息是邓川当年班上的同学亲口告诉我的,绝对可靠!” 我看了看面前的邓川,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却非常出老相。 皮肤黝黑,干燥脱皮,胡子拉碴,很久都没有修剪过,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工服,就跟乞丐一样,头发也是乱糟糟,油腻腻的,由于长时间的干苦活,他的表情显得很憔悴,脸上写满了疲惫。 我递给邓川一支烟:“你就是邓川?” 邓川伸出脏兮兮的手,接过香烟,点了点头。 邓川的虎口已经开裂了,那双手也是千疮百孔,遍布裂痕。 我有些心酸,很难想象,面前这个落魄苍老的年轻人,曾经是z大美术系的高材生,他灵巧的十指原本是用来拿画笔的,而现在,却是用来搬砖的。自从王莹莹那件事情,他便再也没法拿起画笔了。 我给邓川点上火,邓川吐了个烟圈,警惕的问我们:“你们是谁?找我做什么?” “你读过z大,对吧?”我问。 邓川一听“z大”两个字,表情明显一变,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显得很痛苦。 邓川一边转身欲走,一边否认道:“什么z大,我就一农民工,从来没有读过大学,你们认错人了!” 邓川越是极力否认,我越敢肯定,面前这个邓川,绝对是我们要寻找的邓川。 如果我是邓川,从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变成现在工地搬砖的打工仔,我也会感到自卑,我也会逃避自己的过往。 其实我能理解邓川的心情,在导致王莹莹自杀以后,邓川一直走不出自己的心结,所以他选择了自我沉沦,选择了逃避,他在麻痹自己,在强迫自己忘记当年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从大学生变成打工仔,也许是他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邓川刚刚脸上的微表情,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眼看邓川急匆匆要走,我直截了当的问:“还记得王莹莹吗?” 王莹莹这个名字,对于邓川来说,就是一个梦魇。 果不其然,当我说出“王莹莹”这三个字的时候,邓川立即停下脚步。 他背对着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我能看见,他的双肩在剧烈抽搐,此时此刻,他的内心肯定正承受着强大的冲击。 片刻,邓川突然转过身来,气急败坏的冲到我面前,一把揪住我的衣领,瞪红双眼,很生气的样子,唾沫星子都喷到了我的脸上,他说:“你到底是谁?你来找我,到底想要知道什么?” 黑牛看见邓川一副想要打我的样子,赶紧上来帮忙。 我拦住黑牛,让他到工地外面等我。 黑牛问我:“你确定?” 我点点头:“放心吧,没事的!” 黑牛颔了颔首,伸手指着邓川说:“他是我兄弟,你要敢动他,我铁定给你好看!” 黑牛撂下狠话以后,便走出工地,站在马路牙子外面抽烟。 黑牛挺仗义的,我很感谢他。 我拍了拍邓川的手臂,示意他松开手。 邓川咬咬牙,慢慢松开手,一脸颓然的看着我:“你到底是谁?想要知道什么?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你现在找我是什么意思?” 王莹莹这件事情,是邓川最大的伤痛,就像是邓川心里的一根刺,每拨弄一下,都会疼得他想要发狂。 邓川生气也是情有可原,我不怪他。 我很平静的说:“我是谁,并不重要。至于王莹莹的事情,我也了解的很清楚。今天我来找你,并不是为了旧事重提。我只是帮王莹莹带个口信,顺便送你一件礼物!” “带个口信?帮王莹莹带个口信?”邓川眉头紧蹙,冷不丁哆嗦了一下:“王莹莹……都已经死了好几年……你……你唬我?” 我正色道:“我又不认识你,干嘛要唬你?王莹莹虽然死了好几年,但她的阴魂一直在地下画室里面徘徊!” 邓川瞪大眼睛看着我,仿佛我在讲天方夜谭。 我说:“你可以不相信我所说的话,但是最后一句话你必须相信,王莹莹托我给你带句话,她说,她已经原谅你了!” 邓川霍然抬起脑袋,张了张嘴巴,想要说点什么,却死死咬住嘴唇,终究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邓川的身躯颤抖的非常厉害,大颗大颗的眼泪从他的眼眶里面淌落出来。 我从包里掏出王莹莹的画像,塞到邓川的怀里,我说:“拿着吧,当做一个念想!” 邓川看着画像中的王莹莹,眼泪吧嗒吧嗒落在画像上面,哭得更加伤心。 “别哭了,别把画像弄花了!”我说。 邓川点点头,将画像小心翼翼收入怀里,但是他却无法停止哭泣。 黑夜中,这个二十出头的大男人,泪崩的像个孩子。 邓川跪在地上,絮絮叨叨的自语个不停:“是我对不起王莹莹,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喜欢她,发自内心的喜欢她,所以才会画了她的脸,如果我早知道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打死我,我也不会留下那张画的!” 我拍了拍邓川的肩膀,让他起来,我对他说:“王莹莹已经原谅你了,你也应该走出心结,重新开始更好的人生,你的人生不属于工地!” 邓川感激的冲我点点头:“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杨程吧!”我说。 邓川捂着心窝说:“杨兄弟,你的恩情我永远铭记于心,谢谢你!” 第三百五十一章 嫌疑 走出工地,夜风微凉,我的心情也很愉快,因为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俗话说:“人生在世,最难的事便是放下!” 王莹莹都已经放下了,邓川还有什么是不能放下的呢? 我相信,今夜过后,邓川应该会有所改变。 邓川不是那种对生活对人生毫无追求的人,我相信他会重新站起来的。 回到寝室,美美睡了一觉。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发现谢梦萍在宿舍楼下等我,手里还提着早饭,这让同寝室的男生羡慕不已,都说我找了一个很贴心的小女友。 谢梦萍虽然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但我并没有想过跟她有多大的发展,毕竟我的心里只装着柳青青。 我披上外衣下了楼,问谢梦萍怎么来了。 谢梦萍说:“我正好走你们楼下过,就顺带给你带了点早饭!” 我又不好拒绝谢梦萍的好意,只好接过早饭。 刚刚接过早饭,就听见楼上传来起哄声和口哨声。 抬头一看,就看见猴子那帮损友,全都凑在阳台上,笑嘻嘻的望着我们。 猴子这个混蛋,居然还对谢梦萍说:“哎,嫂子,这么早啊!” 谢梦萍顿时羞红了小脸,但出人意料的是,她并没有喝斥猴子,反而笑了笑,好像默认了这个称谓。 我觉得有些尴尬,赶紧拉着谢梦萍走掉了,一边走一边对谢梦萍说:“别理会那帮傻子,他们就是喜欢乱开玩笑!” 谢梦萍拂了一下脸颊的秀发,幽幽说了句:“有时候开玩笑也不是一件坏事!” 我察觉到谢梦萍有意无意的在暗示我,我又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其中意味,但我却只能装作没有听见,低着头,大口大口的啃着肉包子。 “听说你昨天去找邓川了?”谢梦萍大概也觉得有些尴尬,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 “对!”我点点头,然后跟谢梦萍讲了讲昨天和邓川见面的情况。 谢梦萍说:“其实邓川这人还不错,重情重义,他是真的拿自己的人生在赎罪!” “是啊!”我望了望天上的秋阳:“不过,既然王莹莹都已经放下了,我希望邓川也能学会放下,毕竟,人生还有这么长的路要走,总不能一辈子活在痛苦的回忆当中!” 我和谢梦萍边说边走,已经走到了教学楼。 谢梦萍跟我道别:“我要去上课了,对了,今晚有空吗?赏脸吃个饭吗?我想表示一下谢意!” 我还没开口说话呢,谢梦萍又笑了笑:“放心,不是我们两个人,是我们两个寝室的人,你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我暗暗松了口气,如果谢梦萍单独邀请我,我还不知道用什么借口拒绝了,她既然说了是请两个寝室的人,我也就没什么好顾虑的,爽快的答应了谢梦萍的邀请。 下午放了学,我们三三两两的往校门口走,谢梦萍请我们去美食街吃火锅。 在夕阳余晖的笼罩下,整座校园呈现出一种神秘的色彩。 经过钟楼的时候,钟楼上的钟声响起,咣当当!咣当当! 在钟声响起的同时,我的耳畔冷不丁回荡起王莹莹的声音:“z大里面,还潜伏着一个比你更厉害的人,他在预谋干一件大事,至于什么大事,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你多加小心,那人绝不是个善类。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能够阻止他。否则,不知道z大会被他搞成什么样子!” 钟声咣当当的响着,我的脑海里刹那间飞掠过一连串念头。 有人把原本英伦风的钟楼,改成了“墓碑”,把原本栽种的植被,全都换成了聚阴的槐树,预谋……这些全都是在预谋布局…… 在整座大学校园里面,谁能行使这样的权利? 校长! 方校长! 学校要更换植被,要重修钟楼,这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校长的审批同意。 所以,方校长是最能轻易布局的人。 我又回想起方校长的眼神,他的眼神非常熟悉,我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但是却一点也记不起来。 我深吸一口气,难道潜伏在校园里面的高手,竟然是方校长?! “杨程,你在发什么呆呢,快走啊!”猴子他们在前面叫我。 我回过神来,嘴上哦了一声,心里却是起伏不定。 我越琢磨,越觉得方校长的嫌疑最大,堂堂一校之长,他到底在预谋什么事情? 猴子见我眉头紧皱,就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摇摇头,自然不敢把心中所想的事情透露出来。 猴子挠了一下我的胳肢窝,笑嘻嘻的问:“是不是紧张?马上又要和你的小女友见面了,所以你很紧张对不对?若是紧张的话,就说明你已经喜欢上她了,不要再逃避了,直面你的内心吧!” 猴子正和我插科打诨,忽听校门口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这个声音不是很陌生,但也不是很熟悉。 当我回头看向那个叫我的人,我觉得有点眼熟。 那人冲我咧嘴笑了笑,笑容很好看,他说:“怎么?才一天时间就认不出我了吗?我是邓川!” 我惊讶的瞪大眼睛,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个干干净净的年轻小伙,竟然是邓川。 我对邓川的印象非常深刻,昨晚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胡子拉碴,衣衫褴褛,就像一个乞丐。 然而此时的邓川,摇身一变,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剃了胡子,剪了头发,洗了澡,把自己打理的十分整洁,看上去很阳光,就像一个朝气蓬勃的都市白领,跟昨晚那个乞丐形象截然不同。 邓川说:“杨程,我今天是特意来感谢你的,你昨天对我说的那些话,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你说得很好,人生最难的事情是放下,有些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也应该学会放下。谢谢你,也谢谢王莹莹,这几年来,我从未像现在这般开心过。 我已经从工地辞职了,准备去其他地方闯荡,开始新的人生。所以今天,我除了向你当面道谢以外,也是向你道别!” 邓川同我握了握手,我点点头:“一路顺风!” 邓川跟我挥手道别,身影渐渐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中,我从邓川坚定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假以时日,邓川一定能够出人头地。 第三百五十二章 新社员 大学的时光真的挺好,没有高中时代那么多压力。 偶尔翘下课,窝在床上看小说,躲在寝室里玩电脑,日子倒也惬意。 当然,我和猴子还是灵探社的一员,虽然灵探社是z大里最小的社团,但是我们一样得有社团活动。 这天下午,社长丁明便组织了一次社团活动。 相比其他社团的活动,我们的社团活动简直是别具一格:集体观看恐怖电影。 作为社团,我们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社团活动室。 活动室里面有投影,有放映机,这些设备都是社长丁明一个人花钱置办的。 丁明家庭条件比较好,父母一个为官,一个经商,不缺钱。 丁明专门找来几张老港片的光碟,都是很经典的港式恐怖片,除此以外,还准备了啤酒小吃等东西。 我们坐在迷你小沙发上面,一边喝酒,一边看电影,还挺有感觉的。 有了这种奇妙的体验,我对灵探社的好感度瞬间增加了不少,突然觉得加入这个社团还是挺好玩的。 我们正准备看电影,忽然有人敲门。 我们都有些诧异,对于灵探社来说,可能一年到头都不会有人找上门来。 我问丁明是不是还邀请了其他人前来观影,丁明说没有,然后他让阿锟快点去开门,说不准是有新人想要加入社团呢。 阿锟拍了拍屁股站起来,说丁明可能想多了。 阿锟起身去开门,门开以后,阿锟愣了神,亮晶晶的哈喇子顿时流了老长。 阿锟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点头哈腰的笑着问:“美女,你找谁呢?有事吗?” “这里是灵探社吗?”门口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这个声音貌似有点熟悉。 丁明就跟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一听女人的声音,屁股一弹,立即从地上蹦起来,屁颠屁颠跑到门口,握着那个女生的小手就不放手:“美女,你好你好!我是灵探社的社长,请问有什么需要为你效劳的?” 女生说:“你们灵探社还招人吗?我想加入你们社团!” 灵探社如此萧条冷清,别说是个女生,就算是一头猪想要报名加入灵探社,丁明也会举双手赞同的。 现在突然有个女生主动申请加入灵探社,对于丁明来说,这种感觉大概就跟做梦一样。 丁明欣喜的欢呼一声,立即将女生拉进活动室,极其热情的说:“欢迎!欢迎你的加入!正好我们在举行社团活动,快进来吧!” 我和猴子也很震惊,齐刷刷回头看向门口,两人同时愣住了,谢梦萍?! 谢梦萍冲我和猴子莞尔一笑,猴子惊讶的问她:“你怎么想要加入灵探社的?” 谢梦萍耸耸肩膀:“听说你们加入了灵探社,所以我就来看看呀。自从王莹莹的事情以后,我对灵异的东西坚信不疑,没想到z大里面正好有这样一个研究灵异的社团,所以我就来喽!怎么?不欢迎吗?” 猴子笑嘻嘻的说:“欢迎,嫂子驾到,我们哪敢不欢迎呢?” 猴子这句“嫂子”,不仅把我说红了脸,也把谢梦萍说红了脸。 谢梦萍低下头,快步走到我身旁,挨着我坐了下来。 丁明好奇的问:“你们……认识?” 猴子指着谢梦萍,嬉皮笑脸的说:“这是我嫂子,你说我们认识不?” “嫂子?!”丁明看了看谢梦萍,又看了看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丁明转身踢了阿锟一脚,“傻愣着做什么呢?快去把社团证拿出来,颁发给这位女同志!” 阿锟哦了一声,从抽屉里翻找出一本社团证,递给谢梦萍,一本正经的说:“这是灵探社的社团证,请好好保管!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灵探社新的一员!” 丁明很高兴:“谢梦萍同学,你是咱们灵探社的第五个社员,也是灵探社的第一个女社员,为了庆祝你的加入,今晚本社长为你接风洗尘,咱们去学校门口吃火锅怎么样?” “大气!”猴子竖起大拇指,吹捧道:“我敢说,放眼整个z大,都没有一个社团的社长,有咱们灵探社社长这般霸气!” 猴子拍马屁拍得丁明很舒服,丁明甩了甩发型,很骄傲的说:“那是!我跟你们说过,加入灵探社,你们一定不会后悔,灵探社的福利,也绝对是所有社团里面最好的!” 谢梦萍很轻松的加入了灵探社,阿锟很殷勤的给谢梦萍送上零食,然后我们一起观看恐怖电影。 作为港式经典恐怖片,绝对少不了《山村老尸》,我们今天的社团活动,就是集体观看《山村老尸》。 《山村老尸》确实很恐怖,有好几次,阿锟都吓得发出了尖叫,谢梦萍也吓得不停的往我身上靠。 其实对于我来说,这些所谓的恐怖片,根本吓唬不了我。 真正的鬼我都经常见着,电影里的假鬼有什么可怕的? 再说了,我的亲身经历都比电影剧情恐怖十倍百倍,所以在我的眼里,这些恐怖片就跟动画片差不多。 在某种很恐怖的时候,我往往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大家都觉得我挺变态的。 等到整部电影看完,谢梦萍的整个身体全都依偎在我的怀里,就像小猫一样瑟瑟发抖。 我又不敢搂抱她,但又不好意思推开她,搞得我只能僵硬着腰板,浑身都疼的要命,稍微动一下,身体里的关节就咔咔作响。 丁明原本还准备再放一部恐怖片的,结果谢梦萍说什么也不敢再看了。 阿锟也说不看了,丁明就骂阿锟:“好歹你也是灵探社的副社长,胆子这么小,怎么坐得稳副社长这个位置?” 阿锟说:“老大,当初若不是你威逼利诱我进入灵探社,我也不会来呀!” 丁明举起手,作势欲打:“胡说八道什么呢,我抽死你丫的!” 阿锟抱头就跑,我们也嘻嘻哈哈的走出活动室。 丁明挥了挥手:“算了,本次的社团活动圆满结束,咱们吃火锅去!” 第三百五十三章 挑战 从活动室出来,我悄悄拉着猴子,跟猴子商量说,要不这顿火锅咱俩请客吧,社长虽然很有钱,也很大方,但每次社团活动都让他请客破费,搞得我们好像是来骗酒喝似的。 猴子回过头,一脸惊讶的看着我:“难道不是?不是冲着每周这一顿酒局,咱们干嘛加入灵探社?” 面对猴子的反问,我竟无言反驳。 是啊,我们若不是冲着每周一顿的酒局,干嘛加入灵探社? 经过篮球场的时候,看见篮球社正在搞活动,一大群篮球社的成员正在内部比赛,热火朝天。 打篮球的男生大多数都高大威猛,很受女生喜爱。 这些篮球社成员在比赛的时候,篮球场四周围聚着好几十号女生,其中不乏很多美女,兴奋的又喊又叫,一副花痴模样。 在这些美女的加油助威下,那些篮球社成员表现的更加激情,场面非常火爆。 但见上次那个在烧烤店挑衅我们的大个子,也就是篮球社的社长陈峰,确实非常的厉害,接到队友传球以后,一个漂亮的转身摆脱,然后三步上篮,起跳之后,足足比防守队员高出一个脑袋。弹跳力惊人,力压三名防守队员,几乎是从那三人的头顶上方飞过去,单手抓着篮球,一个暴力扣篮! 砰! 篮球应声入网,有两名防守队员都被撞倒在地上,而陈峰竟然单手挂在篮筐上面,就像人猿泰山一样,用力捶了捶胸口,发出野兽般的怒吼。 沉默几秒钟以后,整个篮球场全都沸腾起来,围观的女生尖叫不已,大声呼喊着陈峰的名字,就像看见偶像明星一样。 陈峰很得意,对着那些女生抛了个飞吻。 登时就有女生兴奋的两眼一翻,当场晕死过去。 不得不说,刚才陈峰表演的暴力扣篮,确实很震撼。 虽然我对陈峰这个人不太感冒,但必须承认,陈峰的篮球技术确实很厉害,至少在同龄人里面,就是王者般的存在,几乎没人是他的对手。 从观众的角度来看,打篮球的最高境界,就是扣篮。 如果在篮球比赛中出现扣篮,必定会点燃全场观众的热情。 而扣篮除了天生的身高优势,还需要超强的弹跳力,以及一流的篮球技术,是力量与技巧的完美结合,在职业赛场虽然扣篮很常见,但是在校园里面,能够扣篮的人寥寥无几,陈峰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怪不得他能成为篮球社社长。 篮球场四周围满了人,比赶场还要热闹,对比篮球社的氛围,我们灵探社显得异常清冷和孤单。 我们满打满算才五个人,跟篮球社根本不能比。 看见这一幕,丁明有些酸溜溜的说:“现在的这些小女生,脑子就跟有毛病似的,一点内涵都没有!” 这时候,陈峰突然看见了我们,这王八蛋大概是有意想要奚落我们,主动挥手跟丁明打招呼:“哟,丁社长,这是要去哪里呀?” 丁明没有理会陈峰,低着头想要离开。 但是陈峰却是个事儿精,当先走过来,张开双臂拦住我们的去路,其他人也呼啦啦一下子围拢上来,将我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在中央。 一看这阵势,我和猴子忍不住皱起眉头。 陈峰这是存心找茬子是不是? 对方人虽然多,但我和猴子也不怕,待会儿若是真的爆发冲突,我和猴子绝对在第一时间冲向陈峰,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我们先把陈峰摆平,其他人也就不足为惧了。 丁明有些不悦的看着陈峰,问陈峰想要干嘛。 陈峰耸耸肩膀,笑嘻嘻的对身后众人说道:“我跟大家隆重介绍一下,这位呢,就是咱们z大第一神经病社团,灵探社的社长丁明同学!” 陈峰这话让我们非常不爽,丁明一下子就怒了,伸手推了陈峰一把,厉声喝问道:“你骂谁神经病呢?” 陈峰笑嘻嘻的拍了拍胸口:“丁社长不要生气嘛,神经病社团这个称号又不是我封的,这是公认的对不对?” 四周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围观人群都在议论纷纷: “早就听说z大有个神经病社团,专门研究灵异的东西,原来就是他们,好好笑!” “你看他们几个,长得就很灵异!” “嘘,你们小点声,当心他们招鬼来对付你!哈哈哈!” 围观人群都用一种嘲笑的眼神看着我们,仿佛在看五个怪物。 “你不就会打篮球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谢梦萍看不下去了,虽然是个小女生,但她却很勇敢的站出来,指着陈峰的鼻子叫骂。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谢梦萍敢主动跟陈峰叫板,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就连陈峰自己都没有想到。 陈峰微微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哟,小妹妹,你是新入社的社员吗?长得这么漂亮,要不转头篮球社吧,我让你当篮球社的拉拉队长怎么样?” 陈峰一边说,一边举止轻佻的伸手去摸谢梦萍的脸。 陈峰的举动令我很生气,我一个箭步挡在谢梦萍面前,对陈峰冷冷说道:“拿开你的脏手!” 陈峰比我高出老大一截,他低下头,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我没有示弱,也扬起脑袋,冷冷跟他对视。 我跟陈峰都没有说话,但我们的眼神非常炽烈,在空中碰撞,噼啪闪烁着无形的火花。 丁明见对方人多势众,不想惹事,于是拉着我离开,劝慰道:“走吧杨程,别跟他一般见识!” “哎,慢着!”陈峰不依不饶,再次伸手拦住我们的去路。 丁明强忍着怒火:“陈社长,你到底想要怎样?” 陈峰阴沉着脸,冷笑两声说:“不想怎样,听你们刚才的口气,好像很瞧不起打篮球的。丁社长,你是个男人,不知道你有没有种,接受我们篮球社的挑战呢?” 丁明说:“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挑战?” 陈峰咧嘴笑道:“怎么?不敢吗?是不是害怕被我们吊打?这样吧,我先让你们五十分怎么样?哈哈哈,孬种!” 第三百五十四章 自不量力 陈峰的笑声很令人讨厌,面对他的嘲讽,我心里的怒火蹭蹭蹭的往上窜。 若不是因为身上背负着大过处分,我的拳头现在已经砸到他的脸上。 出门的时候,老爷子就跟我说过,男子汉在外面,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我们不主动招惹别人,但是别人若一定要来惹我,那就好好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每所学校里面,总有那么几个喜欢惹是生非的混球,陈峰绝对是其中一个。 “怎么?孬种,想打我?”陈峰伸出手指,使劲戳了戳我的胸口。 陈峰是打篮球的,手上的劲很大,戳的我胸口生疼。 我面露不悦,一把打掉陈峰的手,冷冷说道:“让分?不用了,我这人不喜欢占人便宜,咱们还是公平竞争吧!” “哟?!”陈峰嘿嘿嘿的笑了起来,笑得十分鸡贼,他回头问身后篮球社的那些人:“哎,你们听见了吗?这小子居然敢接受我的挑战?他要跟我们比赛篮球呢!” 四周爆发出一阵哄笑,那些人都在嘲笑我们,什么“自不量力”“纯粹找死”“脑子被驴踢了”等各种侮辱性词汇,统统钻进我的耳朵里面。 我这人的性子有些倔强,面对这些嘲笑,我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激发了我的斗志。 丁明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杨程,你……” 我直勾勾的看着陈峰:“时间,地点!” 陈峰指了指脚下,冷笑着说:“明天下午三点,就在这里,我等你,希望你们能像个男人一样战斗!哈哈哈!” 陈峰纵声狂笑,作为篮球社的社长,他完全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 在陈峰看来,我敢接受篮球挑战,就已经是一个超级冷的笑话。 陈峰带着篮球社的队员走掉了,那些围观的女生也跟着他们走了,偌大的篮球场上,只剩下我们五人孤零零的背影,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风吹过,有种悲凉的意味。 嘲讽的笑声随风飘过来,我听见有人在说:“那几个人的脑子莫不是真的有问题吧?居然敢挑战我们篮球?” 是的,我承认,无论是技术,身高,还是体能,我们都完全处于劣势,而对方却是一群狂热的篮球爱好者,其中还有很多是从小练习篮球的人,就拿陈峰来说,篮球是他的专长,算是一个半职业篮球运动员,我们这些三脚猫想跟他比赛篮球,一点都不夸张的说,纯粹是找死。 但是,在刚才那种情况下,面对陈峰三番五次的挑衅,我们若是不应战的话,日后更会被人瞧不起。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头可断,血可流,但是不能被人这样欺负。 丁明拉了我一把,满脸苦色的问我:“杨程,你究竟是咋想的?对方大多数都是篮球专业的学生,我们跟他们比赛篮球,这不是疯了吗?” 我扭头看向黄锟,黄锟摆摆手,后退了一步:“不好意思,我……我不会打篮球……” 我又扭头看着猴子,猴子说:“我也觉得你疯了!” 谢梦萍举起小手道:“报告,我……我也不会……” 我们都知道,篮球比赛需要五个人上场,而我们灵探社全部加起来才五个人,其中黄锟和谢梦萍都不会打篮球,更何况谢梦萍还是个女生,就算会打篮球,我也不可能派她出战。 换句话说,我们现在只有三个人可以应战,丁明,猴子,我。 我们三人都不是打篮球的好手,丁明只是会点皮毛,猴子喜欢看篮球比赛,但自己操作也不是很厉害,我也一般般,只是会打,并不擅长,更不精通。也就以前读书的时候,没事儿跟人在篮球场玩一玩,连班级比赛都没有参加过。 猴子问丁明:“社长,怎么办?” 丁明眉头紧皱,哭丧着脸说:“你问我,我问谁去?又不是我答应的挑战!” 我看了丁明一眼,冷冷说道:“陈峰那个王八蛋,都把我们灵探社侮辱成这个样子,难道你还想被他踩在地下吗?” 丁明说:“这不是侮不侮辱的问题,篮球是别人的专业,我们确实比不过人家啊!” 我用力咬了咬嘴唇,恨声说道:“比不过也得比,这是咱们翻身的最好机会,只要咱们在明天的比赛中,一举击败篮球社,灵探社想不声名大噪都难!” 丁明说:“话是这样说没有错,但……但你说的不太现实啊!双方的实力差距太悬殊了,我们连千分之一的赢面都没有!” 猴子点点头:“我们只有三个人,可以找他们三对三,但是单论篮球技术来说,我们三个人合起来都不是陈峰一个人的对手呀!” 黄锟插嘴道:“你们不要在这里涨别人威风灭自己志气,明天我一定带上大喇叭,好好跟你们加油助威……” “滚!”丁明抬脚踹在黄锟的屁股上。 谢梦萍扑闪着大眼睛说:“你们加油,明天我会叫上全寝室所有姐妹来给你们当拉拉队,气势上绝对不能输!” “啊?!”猴子揉了揉鼻子,嗫嚅道:“那个……还是不要了吧……我们被别人吊打,多丢脸啊,没什么好看的……” 我伸出双手,分别按在猴子和丁明的肩膀上:“你们要有信心,明天咱们必须要赢!” 猴子嘟囔道:“我有信心啊,可惜我没有这个实力啊!” 丁明点点头:“对嘛,梦想跟幻想是两码子事情!” 我扬起嘴角,露出很有智慧的笑容,从兜里摸出几张神行符,自己贴在腿上以后,又分别给猴子和丁明贴在小腿上。 我让猴子丢给我一颗篮球,我抱住篮球,一溜烟就从丁明面前跑过去,丁明连半点反应都没有,我已经到了篮筐下面,轻松将球投了进去。 丁明一脸震惊的看着我:“卧槽,你的速度怎么那么快?” 我勾了勾手指,示意丁明和猴子一起来抢我的球,丁明和猴子扑上来,结果他们连我的衣服都没碰着,我便轻松从他们两人的中间穿过去,篮球再一次应声入筐。 第三百五十五章 斗牛(上) “怎么样?” 我将篮球丢还给丁明。 丁明抱着球,怔怔的看着我:“行啊杨程,篮球技术挺厉害的嘛,深藏不露呀!” 我指了指小腿上的神行符告诉丁明:“其实我打篮球并不厉害,只是入门级,全靠神行符的作用!” 丁明和猴子同时低头,好奇的看着自己腿上的神行符,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我就跟他们简单讲了一下神行符的功效,然后我帮他们催动咒语,让丁明和猴子试一试。 丁明将信将疑,尝试着抱起篮球,往前窜了一步。 没想到这一窜,竟然窜出老远,丁明收势不及,一下子撞在篮球桩上。 猴子喜上眉梢:“嘿,真的有效!” 猴子撒开双腿,围着篮球场奔跑起来,在神行符的加持之下,猴子健步如飞,绕着篮球场跑得飞快,而且一点都不知道疲惫。 猴子兴奋的对我说:“这神行符太爽了!” 黄锟和谢梦萍也很高兴,他们说:“有了神行符,明天的篮球比赛就不用怕陈锋他们了!” 丁明和猴子跑了好一阵子,基本上能够掌控神行符了。 我拉着丁明和猴子,给他们布置明天的篮球战术。 我对篮球其实并不是特别精通,我所谓的战术也特别简单,篮球是个很讲究身高体型的运动,我们跟篮球社的队员比较起来,身高体型肯定是完全处于劣势的,所以我们必须避开这个劣势。 现在有了神行符的帮助,我们在速度和反应方面完全能够碾压对手,这就是我们的长处。 所以,明天的比赛,我们不能跟对方打空中战,就利用速度的优势,打地面战,只要我们一跑动起来,陈锋他们便很难抢到我们的球。 制定好战术以后,丁明和猴子都觉得可行,我们对明天的胜利充满了信心。 丁明拍着胸口跟我们保证,如果明天的篮球赛能够取得胜利,打击陈锋的嚣张气焰,那么我们灵探社就搞一周的聚餐活动。 离开篮球场的时候,我让丁明和猴子取下腿上的神行符,小心翼翼收起来,不要被人看见了。 谢梦萍看着我的眼神有些仰慕,她说:“杨程,没想到你还有这些本事!” 我笑了笑,说:“小时候我碰上过很多诡事,幸好有个师父一直带着我,我从他那里学了一些皮毛!” 第二天的比赛如约而至,出发前往篮球场之前,我让丁明和猴子把神行符藏在裤脚里面,不要被人发现我们“作弊”。 打篮球原本应该穿短裤的,但是为了遮挡神行符,所以我们全部穿的是长裤。 当我们走上篮球场的时候,遭到了围观群众的无情嘲笑,都说我们是土帽。 我心中冷笑,土帽就土帽,待会儿就知道我们的厉害了。 周围的观众很多,大概是为了羞辱我们,所以篮球社放出了消息,今天下午要跟我们灵探社来一场大战,所以很多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 不少人都在对我们指指点点: “这几个人脑子进水了吧,跟篮球社的人挑战篮球?” “就是,自讨苦吃,简直是茅坑里打电筒,照屎(找死)嘛!” “待会儿他们可能会被虐哭吧!” 陈峰穿着篮球服,手里抱着篮球,一脸倨傲的看着我们,咧嘴笑道:“你们几个连运动裤都没有吗?不知道打篮球要穿短裤?” 丁明哼哼道:“你管我们穿什么,我就算穿三角裤你也管不着吧,废话真多!” 陈峰皱起眉头:“你们怎么只有三个人?” 猴子说:“我们就只有三个人,三对三半场斗牛,你不敢吗?” “呵呵!”陈峰忍不住笑了起来:“就你这三根葱,跟我玩斗牛?好哇,我会把你虐的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我冷冷说道:“开始吧,光打嘴炮有什么用,待会儿还不知道谁虐谁呢!” 陈峰上前一步,凑到我面前,低下头,用他的下巴顶着我的脑袋,冷笑着说:“小子,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是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如果你现在跪下求饶,兴许我还会手下留情!” 我冷哼一声,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求你妹!” 陈峰的脸一下子变得铁青,他恶狠狠的说:“有种!希望你待会儿也这么有种!” 说着,陈峰握了握拳头,强有力的指关节发出啪啪脆响,像是在给我下马威。 面对陈峰赤果果的威胁,我没有丝毫的惧意。 “开始吧,让你们先发球!”陈峰将篮球抛给我。 陈峰看似随意的一抛,其实暗中加力,篮球飞过来的速度很快,而且力道很大。 我用双手抱住篮球,虎口都被震得隐隐发麻。 我看了一眼陈峰,陈峰冲我咧嘴一笑,笑得很阴险。 不得不说,陈峰真的长得很强壮,肌肉的线条非常分明,一看就是经常在健身房待着的人。 陈峰随便点了两个队员上场,那两人的个头也很高,一个皮肤黑黑的,背上的号码是3号,我听陈峰叫他老黑。还有一个瘦高瘦高的,双臂很长,长得就跟长臂猿一样,绰号叫马猴。 我跟丁明和猴子简单商议了一下,我去对付陈峰,丁明对付那个老黑,而猴子则对付那个马猴。 用丁明的话说,这是猴子与猴子之间的对决。 “陈峰,加油!陈峰,我们爱你!” 篮球社的拉拉队开始呐喊起来,而且围观的人群里面,也有很多女粉丝,她们都是特意来看陈峰表演的。 相比对方排山倒海的加油助威声,我们这边显得异常冷清。 只有黄锟一个人,独自站在篮球桩下面,双手捧着一个喇叭,一边吹,一边嘶吼:“加油,灵探社,加油!” 黄锟一个人的声音,怎么跟上百人的声音对抗,只在刹那间就被淹没了。 就在这时候,人群里传来一阵骚动,一群女生拨开人群冲到篮球场边上,几乎吸引了全场的目光,因为那群女生,全是清一色的大美女。 我们定睛一看,原来是谢梦萍她们到了。 第三百五十六章 斗牛(中) 八仙女一出场,这边的气势立马就上来了。 八个女人里面,随便拣一个出来都是一等一的大美女,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也一下子就把篮球社拉拉队那边的戏份给抢了。 谢梦萍对我说:“杨程,我们来啦!” 猴子笑嘻嘻的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你的小情人对你还真是不错呢!” 韩梅站在篮球桩下,“威胁”猴子说:“猴子,你大爷的今天要是比赛输了,就不要来找我,老娘丢不起这个人!” 猴子舔舔嘴唇:“娘哎,东北老娘们就是豪迈,我喜欢!” “猴子,接球!” 一声哨响,丁明突然把篮球扔向猴子。 猴子的心思还在韩梅身上呢,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刚刚抱住球,那个脚长臂长的大马猴就出现在猴子面前,猛地将猴子手里的篮球抢了下来,然后回身扔给陈峰。 陈峰疾冲几步,高高跃起,人在半空中接住篮球,一个漂亮的空中接力以后,凌空转了半圈,非常漂亮的空中扣篮,几乎是将篮球硬生生的塞进了篮筐,发出砰的一声响,气势相当惊人。 在场的围观群众大概都被陈峰的扣篮惊呆了,沉默几秒钟以后,这才发出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 陈峰自以为很酷的甩了甩发型,伸手指着我们,然后大拇指朝下,做出一个鄙视的侮辱性手势。 猴子满脸怒火:“王八蛋!” 丁明跺了跺脚,着急的质问猴子刚刚在发什么愣。 猴子很不爽:“你他妈又不早点提醒我!” 丁明也有些生气了:“你的意思是怪我喽?” 我们原本就不是陈峰他们的对手,比赛才刚刚开始,我们就在内讧,岂不是必败无疑? 见此状况,我赶紧走到两人中央,告诫他们冷静一点,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按照昨天布置的战术来执行,现在只是刚刚丢了一颗球而已,只要我们稳打稳扎,很快就会反超比分的。 听了我的劝告以后,丁明和猴子对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哨声响起,比赛继续进行。 猴子发球,将球传给我,对方的逼抢非常强悍,我刚刚接住球,陈峰就出现在我的背后,张开双臂,就像一堵高大的人墙,挡住我的去路。 陈峰的防守很严密,给人的压迫感很强。 我突然一猫腰,脚底抹油,以极快的速度转身闪开陈锋,带球冲了出去。 当我掠过陈峰身边的时候,不仅是陈锋自己,就连围观群众都发出呀的一声惊呼,没有人想到,我的速度竟然这么快。 陈峰下意识的回身伸手来拉我,但是只摸到了我的衣角。 陈峰气急败坏,冲着马猴和老黑大喊:“拦住他!” 马猴张开长长的臂膀,向我凶狠的扑过来。 在马猴扑向我的一瞬间,我看见丁明所在的地方无人防守,眼疾手快,将篮球从马猴的两腿之间传了出去。 马猴脸色一变,感觉遭受了奇耻大辱。 等他想要反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丁明已经带球冲到篮筐下面,速度也很快,这当然是神行符的功效。 眼看丁明即将投篮,那个老黑从后面高高跃起,想要“盖火锅”。 就在老黑跃起的一刹那,丁明迅速收回双手,根本没有投篮,只是做了个假动作,将球传给不远处的猴子。 猴子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轻轻一垫脚,将球打板入筐。 球进了! 四周鸦雀无声,上百双目光都在惊诧的看着我们,没有人相信刚才那一波行云流水的配合,竟然是我们三个土帽打出来的。 “漂亮!漂亮!!”黄锟第一个吹起了喇叭,谢梦萍她们也跟着兴奋的叫喊起来,围观人群一片哗然。 “看不出来,这几个家伙还挺厉害的嘛!” “是呀,还以为他们会被篮球社吊打呢!” “这个配合真是漂亮啊!” 陈峰的脸色很不好看,走过我身边的时候,陈锋口吻冰冷的对我说:“小子,这颗球算你运气好,你们别想再进球了!” “哦?是吗?”我笑了笑,反呛道:“说不定我们的运气一直都这么好呢?” 比赛继续进行,轮到陈峰他们发球,老黑把球传给马猴,陈峰迅速跑到篮下高高举起手臂,等着接应马猴。 马猴刚刚抬起手臂,想要把球传给陈峰。 不料丁明的速度奇快无比,闪电般从斜地里冲上来,啪的一巴掌将球击落。 马猴还没回过神来,篮球在地上反弹一下以后,正好被我抓在手里。 陈峰来不及上前防守,我便已经原地起跳,在十二码线上,将篮球准确送入篮筐。 我们再进一球,比分瞬间反超,连入两球以后,围观群众也沸腾了,甚至有人开始为我们加油助威。 丁明和猴子高兴的跑过来,跟我击掌,我们的士气很快就提升起来。 反观篮球社那边,连失两球以后,陈峰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走到马猴面前,厉声的斥责马猴,问他是怎么传球的。 马猴很委屈,辩解说:“我也不知道,那小子的速度太快了,我根本反应不过来……” 陈峰是个非常自大的人,他也不听马猴的解释,反正劈头盖脸把马猴臭骂了一顿。 我对丁明和猴子低声说道:“就这样把他们带入咱们的节奏,再进他们两三球,他们自己从内部就要崩盘!” 丁明点点头,笑着说;“老子就喜欢看那王八蛋气急败坏的样子,哈哈,真解气!” 陈峰连丢两球以后,明显变得暴躁起来,也不传球给马猴和老黑,一个人带球蛮干。 陈峰对自己的篮球技术非常自信,在他看来,他跟我们比赛,纯粹是大学生吊打小学生,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谁知道刚才这一番交手,陈峰却连连受挫,场上的实际情况跟他预想中的完全不一样,我们的发挥也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这让他觉得非常没有面子,所以他急于找回面子。 但是比赛这种事情,你越是急躁,越是容易乱了方寸。 就在陈峰强行冲开猴子和丁明的防守,想要跨步上篮的时候,我足下生风,突然从背后绕到陈峰前面,在他起跳的瞬间,一巴掌将他手中的篮球打飞出去。 第三百五十七章 斗牛(下) 盖火锅! 陈峰竟然被我盖了火锅! 在篮球比赛中,被人盖火锅那绝对是奇耻大辱。 陈峰就跟木头人一样,整个人僵在原地。 陈峰无论是在身高体型,还是在篮球技术层面,肯定是全方位碾压我们的,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峰居然还被我盖了火锅,这让陈峰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也许从小到大,陈峰都没有感受过被人盖火锅的滋味。 所以,我这一巴掌虽然拍在篮球上面,但却像是拍在陈峰的脸上,把他的面子拍得粉碎。 马猴和老黑大声叫喊陈峰的名字,陈峰都没有反应,这颗球被我打飞以后,正好落在猴子手里。 猴子站在篮下,轻松将球送进篮筐。 我们再入一球,在率先丢失一球以后,竟然连扳三球,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韩梅对猴子竖起大拇指:“猴子,干得漂亮!” 猴子一脸小傲娇的样子,回头冲韩梅做了个飞吻。 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开始为我们呐喊助威,篮球社的拉拉队都偃旗息鼓了,那些队员们也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全都哑了火。 陈峰站在篮筐下面,气得浑身发抖,背影看上去相当落寞。 老黑走过去想要劝慰陈峰,却被陈峰用力甩开了他的手。 马猴摇了摇头,很知趣,一句话不说,也不去招惹陈峰,他知道陈峰现在的火气很大。 此时此刻的陈峰,就像一座移动的活火山,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比赛继续,陈峰带球突破,用他壮硕的身体,试图冲破我们的防守。 不得不说,陈峰真的很厉害,就像一头犀牛。 面对我们的严密防守,陈峰很是火大,狂躁不已,但他又不愿意跟老黑和马猴配合,始终想一个人单打独斗,挽回他刚刚丢掉的面子。 老黑和马猴无奈的站在边上,也没插手帮忙的机会,就看陈峰一个人表演。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诸葛亮何等厉害,但是三个臭皮匠凑起来,诸葛亮都不是对手。 我们现在就是三个臭皮匠,而陈峰就是诸葛亮。 不对,把陈峰比作诸葛亮,那是侮辱了诸葛亮。 唔,换个比方吧,陈峰就是一头犀牛,犀牛虽然厉害,但是面对我们这三头死命缠着他的野狼,他也没辙。 陈峰被我们搞得火大,猛地一甩手肘,打在猴子的胸口上。 哨声响起,裁判吹罚陈峰带球撞人。 猴子坐在地上,捂着胸口,满脸都是冷汗。 猴子身体单薄,论对抗肯定不是陈峰的对手,我和丁明立刻走上去,询问猴子有没有大碍。 猴子使劲揉了揉胸口,长长吐出一口气,摇了摇头。 陈峰指着猴子,恶狠狠的说:“你他妈再敢拦我,我撞死你!” 接下来的比赛,陈峰就跟疯了一样,不断的带球撞人,我们三个都被陈峰撞倒在地上。 陈峰整个人完全失控,也不听老黑和马猴的劝慰,反正拿球就想上篮。 几个回合下来,陈峰一分没得,反倒被我们抓住机会,又进了两三个球,比分差距越拉越大,气得陈峰暴跳如雷。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峰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不停的责骂老黑和马猴,说他们是猪队友,拖了他的后腿。 马猴实在气不过,阴沉着脸,径直转身离开了球场。 陈峰在后面破口大骂:“你有种,以后别想再进篮球社!” 马猴走了以后,陈峰又让一个队员上场,那个队员上场以后,动都不敢乱动,生怕被陈峰臭骂。 围观群众爆发出阵阵嘘声,大家都在谴责陈峰的球风不行。 面对众人的指责和谩骂,陈峰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张狂,在一次上篮的过程中,带着球将我撞倒在地上,同时将球扣入篮筐。 陈峰落下地来,兴奋的怒吼着,模样显得非常狰狞。 然而这个时候,裁判却告诉陈峰,他刚刚带球撞人犯规,进球无效。 陈峰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进球了,好不容易进个球,居然被判无效。 裁判的判罚直接点燃了陈峰的怒火,陈峰抡起拳头,狠狠砸在裁判的脸上,裁判应声倒地,满脸鲜血横流。 这个裁判并不是体育系的老师,也是篮球社的人,判罚还是很公平的,并没有偏袒陈峰的意思。 但就是因为判罚太公平,反倒招惹陈峰的不满。 陈峰把心中积压的怒火,一股脑儿全部发泄在这个倒霉的裁判身上。 陈峰骑在裁判身上,拳头雨点般落下,一边打一边骂:“揍你丫的!妈的,不长眼睛的东西!你帮着谁?!啊?!你到底帮着谁?!” 一大群人赶紧冲上来,将陈峰拉开。 陈峰依然愤岔不已,用脚踢飞篮球,转身离场。 比赛还没有结束,陈峰便已经提前离场,他的所作所为相当丢人,不仅输了球,还败光了人品。 围观群众纷纷对陈峰进行严厉的谴责,那些女粉丝更是失望透顶,她们没有想到,自己的偶像,竟然是个人品极差的大混蛋。 就连那些篮球社的队员们,也表达了强烈的不满,纷纷闹嚷着退社,他们说陈峰这样的人,不配做篮球社的社长。 我看了看猴子,猴子看了看丁明,丁明又看了看我,然后三人相视大笑。 虽然我们的身上都有淤青和伤痕,但是这一刻,胜利的感觉却让我们无比的快乐。 我们赢了,虽然有神行符的帮助,但我们更多的是顽强和团结。 陈峰今日一败涂地,颜面无存,想必日后再也不会来挑衅我们了。 谢梦萍走到我面前,掏出一张香喷喷的纸巾,让我擦一擦汗水。 韩梅也走到猴子面前,递给猴子一瓶矿泉水。 丁明苦着脸说:“怎么没人关心关心我呢?” 黄锟一个箭步冲上来,双手勾着丁明的脖子,撅起嘴巴,激动的说:“社长,太棒啦,亲一个,来,亲一个!” 丁明伸手堵住黄锟的嘴巴,一脸嫌弃的说:“滚蛋!你真他娘的恶心!” 第三百五十八章 挂在墓碑上的尸体 篮球社原本是z大校园里面,人气最旺的一个社团,但是今日过后,篮球社的人气必定一落千丈。 在这之前,灵探社一直饱受篮球社的欺负,今天的这场篮球比赛,灵探社终于扬眉吐气,狠狠出了一口恶气。 丁明非常高兴,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请我们所有人去校门口吃火锅,庆祝这场胜利。 喝到夜深的时候,那些女生先走了,只剩下我,猴子,黄锟以及丁明四个人。 丁明搂着我的肩膀,十分动情,说了很多肉麻的话,喝到动情的时候,还抱着黄锟哭得稀里哗啦。 毫无疑问,丁明又一次喝多了。 直到老板打烊,我们才扛着丁明往宿舍走。 北方的天冷的早,现在已是深秋,晚上很凉,风呼呼的吹着,街上都看不见几个人。 偌大的校园里面,更是一片死寂,路上连个鬼影都看不见。 路过校园中央那座钟楼的时候,趴在我背上的丁明突然迷迷糊糊说了一句:“嘿,上面怎么有个人呢?爬那么高,也不怕摔死,嗝……” 丁明打了个酒嗝,差点没把我熏死。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丁明莫名其妙的说了这句话以后,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停下脚步,抬头往钟楼上面张望。 黑暗中,这座钟楼宛如一块高大的墓碑,散发着阴冷的气息。 一抬头,就看见钟楼的楼顶上面,隐隐约约好像挂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夜风一吹,那团东西就在半空中左右晃荡,不时的撞在钟楼上面,发出咚咚咚的声响。 我皱起眉头,心中一阵惊异,莫非刚才丁明所说的“人”,就是挂在钟楼上的那团黑影吗? 我连忙问猴子和黄锟有没有手电筒之类的东西,黄锟还真从裤兜里面掏出了一支小手电。 我让黄锟照一照钟楼上面,看看那团黑影到底是什么东西。 钟楼上挂着一团奇怪的黑影,这团黑影肯定不正常。 黄锟举起小手电,手电的光束就像一把雪白的刀子,唰的划破黑暗,一个白圈映照在钟楼顶上,正好把那团黑影笼罩在光圈里面。 当我们看清楚那团黑影的瞬间,同时发出呀的惊呼,酒意顿时醒了大半。 我浑身颤抖了一下,丁明哎哟一声,跌落到后面的草丛里去了。 夜风就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们,我们僵硬的站在原地,半晌都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丁明没有说错,钟楼上面挂着的黑影,竟然真的是一个人! 这个人我们很熟悉,身材高大,穿着篮球衣,正是篮球社的社长陈峰。 令人感到恐惧的是,陈峰早已经死了,怒目圆睁,舌头伸得老长,尸身僵硬的挂在钟楼顶上,就像一个提线木偶,风一吹,就随风晃来荡去。 陈峰死了! 陈峰下午才跟我们打了篮球比赛,怎么晚上就吊死了呢? 我抬头望着这座墓碑式样的钟楼,心底嗖嗖的冒着寒气,之前钟楼改建成墓碑式样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邪门,没想到现在终究还是出事了。 黄锟被陈峰恐怖的死状吓得屁滚尿流,赶紧跑去通知了学校的保安队。 保安队很快就到了,爬上钟楼,七手八脚将陈峰从钟楼上弄下来,却发现陈峰早就死硬了。 吊死之人的死状是很骇人的,两只眼睛圆鼓鼓的瞪着,仿佛要凸出眼眶,面部表情也是异常的狰狞。 猴子只看了一眼,就跑到草丛里面,嗷嗷呕吐。 保安队也迅速通知了警方,民警很快抵达现场,经过简单的现场勘测和尸检,初步断定陈峰是上吊自杀。 但有一点让人感觉很奇怪,陈峰的眉心中央,也就是天门穴的位置,有一个小小的针眼。 这是我亲自发现的,刚才在等待民警的时候,我绕着陈峰的尸体走了几圈,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秘密。 我并没有把这个发现告知警方,警方虽然判定陈峰为自杀,但是我的心里隐隐觉得,陈峰死的很蹊跷,只怕不是表面看见的这样简单。 由于我们是最先发现陈峰尸体的人,还被民警请去做了口供,一直折腾到天亮才回到寝室。 对于陈峰,我们并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他的死,我们也谈不上悲痛。 不过陈峰多少也算是z大的风云人物,一夜之间,陈峰自杀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校园。 大家都在议论纷纷,校园bbs上面更是谣言四起,最夸张的一个版本是,陈峰跟灵探社的篮球比赛失利以后,感觉很没面子,一时之间想不开,于是跑到钟楼上面上吊自杀。 丁明愤岔岔的关上电脑:“我们灵探社才不背这个锅呢,照这种说法,陈峰好像是被我们逼死了似的!” 黄锟说:“这王八蛋长得高高大大的,没想到心理素质这么差,这种极端的人,真是可怕!” 我没有说话,独自站在窗台边上,眺望远处的那座钟楼。 那座墓碑式样的钟楼是z大的最高建筑,矗立在校园的中心位置,格外显眼。 无论你站在校园的什么地方,一抬头,都能看见那座钟楼。 我眯着眼睛,秋阳笼罩下的钟楼,散发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猴子走过来,问我在想什么,我摇了摇头。 陈峰的天门穴上有个针眼的事情,我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我把这个秘密一直埋藏在心里。 虽然警方和校方都明确公布了陈峰的死因,但我心里跟明镜似的,陈峰的死,不正常! 这几天,我也在私下里围绕着陈峰的家庭背景,人脉关系做了些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我完全找不到陈峰有任何自杀的理由。 陈峰是内蒙古人,家境富足,他老爹是当地一个很大的开发商,吃的穿的全都是名牌。 再者,陈峰在z大是篮球社的社长,也是z大的风云人物,很多女生喜欢他,他同时交往着好几个女朋友,日子快乐的不要不要的,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精神负担和生活压力,所以绝对不存在自杀的可能性。 至于说他输球之后跑去自杀,那更是无稽之谈。 第三百五十九章 七日 陈峰的死有些蹊跷,这让我又一次联想到王莹莹跟我说过的话,她说校园里面潜伏着一个高人,正在酝酿一个巨大的阴谋。 我之前曾经猜测,这个幕后黑手,很有可能是方校长。 那么,陈峰的死,跟方校长是否有所关联? 陈峰的死,是不是拉开了这场阴谋的序幕? 陈峰为什么会成为阴谋里的一枚棋子? 除了陈峰以外,还会不会有其他人卷入这场阴谋? 这几天,我的心里都有些惴惴不安,没有想到的是,我的担心竟然很快变成了现实。 距离陈峰自杀已过去了七日,我们都知道,人死之后的七日叫做“头七”,而头七又叫“回魂夜”。 人死以后的第七天晚上,他的鬼魂会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看一看,所以叫做回魂夜。 这天是陈峰的头七,校园里到处都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恐怖气氛,就连z大的bbs上面,也全是关于陈峰头七的话题,跟陈峰同宿舍的那几个人,都被吓得不敢回寝室,有的跑去外面的小旅馆过夜,有的直接跑去网吧玩通宵。 这一晚风平浪静,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多鬼事情发生。 但是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一个清洁工的尖叫声,却划破了校园的沉寂。 死人了! 就在陈锋的头七夜里,z大校园里面,竟然发生了第二起自杀事件。 这次自杀事件的主角,竟然是z大保安队的队长,队长姓童,从年轻时候外出打工,就在z大当保安,干了二十年,资历很老,大家都叫他老童。 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老童的死亡方式竟然跟陈峰一模一样,半夜独自一人爬到钟楼顶上,上吊自杀。 由于昨晚是陈峰的头七,学生们都很害怕,根本没人夜出,所以直到早上的时候,校园里的清洁工,才发现老童挂在钟楼顶上,脚尖绷得笔直,尸体都已经僵硬了。 上吊自杀的人,死状都很恐怖,眼球外凸,舌头长伸,额头上和脖子上的青筋暴起。 警方很快封锁了现场,并且拉走了老童的尸体。 经过校方和警方详细的实地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仍然是自杀,老童是自杀身亡的。 但是对于老童的那些同事来说,他们压根不相信老童会自杀。 昨天晚上,老童休假,特意买了酒菜,在家里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请保安队的兄弟们喝酒。因为老童昨天很高兴,说他大儿子出国留学的事情落实了,所以他请大家喝酒庆祝一下。 昨晚在酒桌上,老童还美滋滋的幻想未来,说以后退了休,就跟着儿子去国外看看,如果国外居住环境好,就在国外养老了。 老童这么高兴,对未来又充满了希望,怎么会无缘无故半夜跑出去上吊自杀呢? 所以,保安队的兄弟们都不相信老童会上吊自杀。 可是,警方的结论又不会作假,经过缜密调查,钟楼上面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 事情变得扑朔迷离,校园里面也是人心惶惶,bbs上面也有很多人在讨论连续发生的自杀事件,大多数人都觉得这两起自杀事件非常的吊诡。 首先,陈峰跟老童都没有自杀的理由,他们生活幸福,没有压力,也没表露过任何的厌世情绪。 其次,陈峰跟老童素不相识,两人为什么会选择同一种自杀方式,就像商量好了似的,都在钟楼顶上吊自杀? 还有,很巧合的是,钟楼刚刚被翻修成墓碑造型,立马就有人在这座墓碑上面自杀,这座墓碑仿佛带着某种死亡的魔力。他们为什么不在其他地方自杀,非得选择挂在这座墓碑上面呢? 而且,还有一个奇怪之处,陈峰死了刚好七日,老童又死在陈峰的头七夜里,好像是一个恐怖的循环,这个死亡循环还会继续下去吗?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丁明他们聚在一起,自然而然说起连续发生的两起自杀事件。 丁明说:“我觉得这两起自杀事件,都非常的突然,也非常的诡异,我调查过,不论是陈峰还是老童,他们都没有自杀的理由!” 黄锟点点头,附和道:“凭借着灵探社副社长的敏锐直觉,我觉得这两起自杀有点儿灵异的味道!” 我放下筷子,沉吟道:“丁社长,你知不知道殡仪馆在什么地方?” 听到我突然问起殡仪馆,丁明他们一脸讶异的望着我,问我想要做什么。 我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目的,就问丁明知不知道殡仪馆在什么地方,让他写一个地址给我。 陈峰的尸体我看到过,但是我并没有看到过老童的尸体,早上我们走出宿舍楼的时候,老童的尸体就已经被殡仪馆的车辆拉走了,现在应该存放在殡仪馆里面,而我想要做的,就是去殡仪馆看看老童的尸体,因为我想要确认一个细节。 丁明说:“殡仪馆我是知道的,毕竟咱们是搞灵异的灵探社,之前为了练胆,我还拉着阿锟半夜去过殡仪馆,但是没有进去,只是在外面晃了晃,阿锟就差点吓得尿裤子了,哈哈哈!” 黄锟老脸一红,辩解道:“我那是尿涨了!” 丁明对我说:“杨程,虽然我不知道你要去殡仪馆做什么,但作为灵探社的社长,我可不允许我的社员单独行动,正好下午没课,要不我跟你一块儿去吧?” 我本来打算自己去的,转念想了想,让丁明跟着去也行,万一有什么状况,还能帮我打个掩护,于是我就答应了丁明的请求。 吃过午饭,我和丁明出了校门,丁明招了辆计程车,让司机载着我们去殡仪馆。 计程车穿过热闹的市区,驶入相对荒凉的郊外,然后沿着盘山路上了山,原来殡仪馆建在一座山头上面。 每天都有上百具尸体送入殡仪馆,所以殡仪馆的阴气是很重的。 即使现在是大白天,但是站在殡仪馆门口,也觉得寒气逼人。 四周静悄悄的,死寂无声,那道冰冷冷的大门,仿佛就是阳间通往阴间的入口。 第三百六十章 尸房惊魂(上) 我抽了一支烟,迈步往殡仪馆里面走去。 丁明跟在我的后面,他问我:“杨程,这都到殡仪馆了,现在你应该告诉我,你来殡仪馆的目的吧?” 我头也不回的说:“我来看看老童的尸体!” “老童?!你说昨晚那个上吊自杀的老保安?”丁明快步跟了上来。 我嗯了一声,丁明好奇的问我为什么要来看老童的尸体,我说:“待会儿再告诉你!” 走进殡仪馆,就感觉阴风惨惨,不时传来那些死者家属悲痛的哭喊声,更加增添了殡仪馆那种萧冷的意味。 这个小小的殡仪馆里面,每天都在上演生离死别。 每一串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每一缕袅袅冒起的青烟,都象征着一个生命的消逝。 我们穿过走廊的时候,看见一对年轻夫妇瘫坐在地上,男的神情憔悴,目光呆滞,而那个女人则是呼天抢地,一副要崩溃的样子。 听旁边的人议论我们才知道,原来这对年轻夫妇的女儿,在上小学的途中,被货车碾压,不幸身亡。 继续往前走,看见一大堆人正在争吵,从他们争吵的内容得知,这群人都是一家人,现在长辈走了,留下了一些遗产,这些子孙后代为了这些遗产,吵得不可开交。 长辈的尸体还在焚尸炉里面呢,外面就已经吵成一团,若是这家的长辈泉下有知,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和丁明走进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 男人问我们进来做什么,我说来看看早上送来的老童,z大的老保安。 男人刚开始不愿意答应,很警惕的询问我们的身份。 我就开始编故事,说老童是我的远房叔叔,老童现在死了,我还是想要看他一眼。 我说的口干舌燥,那个男人还是不愿意答应。 丁明见状,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百元大钞,悄悄塞在男人的手心里面,笑呵呵的说:“哥,通融通融!” 男人收了钱,态度立马就变了,很客气的笑着说:“好说好说,我帮你们查查啊,老童,早上刚送来的是吧?唔,还在停尸房嗯,编号404,这是停尸房的钥匙,你们自己进去看他吧,别耽搁太久啊!” 男人摸出一把钥匙,放在桌上。 丁明一边道谢,一边把钥匙揣在兜里,拉着我走出办公室。 我愤岔岔的骂道:“这死秃子简直就是个势利眼!” 丁明说:“所以喽,能用钱摆平的事情,就不要多费口舌!” 我点点头,暗自庆幸今天带了丁明一块儿前来,否则的话,可能我自己是无缘见到老童的尸体了。 穿过走廊,绕到殡仪馆后面,来到停尸房门口。 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是挺大的,死尸在没有火化之前,都会存放在停尸房里面,而且停尸房里面还有一些没人认领的无名尸。 停尸房里的温度很低,隐隐可见寒烟缭绕。 整个停尸房就是一个大冰库,因为尸体必须要在低温状态下才能保存,否则的话,就会腐烂变臭。 我和丁明刚走进去,一股寒意扑面而来,我俩同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真冷啊!”丁明打了个哆嗦,使劲搓了搓胳膊,肌肤表面瞬间爬满一层鸡皮疙瘩。 停尸房里整齐的伫立着一列一列的大铁柜子,每个柜子上面都有很多抽屉,而那些死尸,就这样一具一具的存放在抽屉里面。 丁明的胆子很大,但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心里免不了还是有些膈应,紧紧跟在我的屁股后面,生怕走丢了似的。 停尸房顶上挂着白炽灯,泛着幽幽冷光。 我抬起头,寻找抽屉上面的编号,很快便找到了404。 丁明指着编号404的抽屉说:“喏,老童应该就在这个抽屉里面!” 我点点头,正准备伸手拉开抽屉,就在这时候,只听背后传来砰的一声响。 丁明怔了一下,迅速冲到停尸房门口,却发现停尸房的大门竟然莫名其妙的关上了。 我问丁明怎么回事,丁明用力拉了拉门,回过头,苦着脸告诉我:“有人从外面反锁了房门,我们……出不去了……” 闻听此言,我止不住心头一跳,什么情况?有人在搞恶作剧吗?是谁想把我们关在停尸房里面?不会是办公室里的那个秃子吧? 突发的状况令我大感意外,我连忙问丁明有没有看清楚什么人在外面。 丁明咬着嘴唇,沉吟着不说话,面上的表情有些怪异。 我问他在想什么,丁明抬起头,两条浓眉都拧在了一起,他说:“刚刚……刚刚我冲到门口的时候……好像……好像看见了方校长的身影……” 方校长?! 丁明突然提到方校长,我的心冷不丁又抖动了一下。 如果丁明没有看错的话,方校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把我们反锁在停尸房里面? z大校园里栽种的树木被方校长换成了聚阴的槐树,原本英伦风格的钟楼,又被方校长翻修成了墓碑造型,方校长的所作所为非常怪异,我早就对方校长产生了怀疑。我甚至怀疑,陈峰和老童的死,都跟方校长有关。 此时此刻,方校长又像鬼魅般出现在殡仪馆,并且在背后暗算我们,我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的猜测,这个方校长肯定有问题! 但是有一点我一直想不通,方校长的眼神非常熟悉,我好像在哪里看见过,难道我跟方校长很久之前见过面? 好像也说不通啊! 我从小在贵州的大山里面,而方校长在郑州,我俩相隔十万八千里,怎么会认识呢? 就在我沉思不语的时候,丁明焦急的问我:“杨程,怎么办?咱们出不去了!” 我的心思倒没有放在能不能出去上面,所以我并没有回答丁明的问题,而是反问他:“你确定刚刚看见的人影是方校长?” 丁明挠了挠脑袋,面有难色的说:“当然不敢百分之百的确定,但至少百分之七八十吧,那人的背影真的很像方校长……哎,杨程,你说那人如果真的是方校长的话,他来这里做什么?难道也是为了来看老童的尸体?可是……他又为啥把我们反锁在停尸房里面呢?” 第三百六十一章 尸房惊魂(中) 对于丁明的提问,我无法回答,因为我的心里,也是同样的疑问。 我走到编号404的抽屉前面,缓缓拉开抽屉。 当抽屉开启的时候,一股白色的寒烟从里面喷薄出来,很冷。 我低头一看,抽屉很大,像一口棺材,里面冷气十足,尸体存放在抽屉里不会腐坏。 老童躺在冷冻抽屉里面,双目紧闭,面上已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寒霜,整个身体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这让我想起之前吃火锅的冻牛肉。 丁明捂着鼻子站在边上,他盯着老童的尸体看了半天,奇怪的问我:“这老童的尸体跟其他尸体也没什么区别啊,你干嘛要跑来看他的尸体?” 我没有说话,而是俯下身,凑到老童的脸庞前面,仔细查看老童的天门穴。 丁明以为我要亲吻尸体,吓得赶紧拉住我,让我冷静一点。 我盯着老童的天门穴看了半晌,果不其然,跟我猜想的一模一样,老童的天门穴位置,同样也留下了一个针眼。 之前我曾在陈峰的天门穴位置,看见过这样的针眼,现在我又在老童的天门穴上面,发现了同样的针眼,这是巧合吗?肯定不是! 陈峰和老童相隔七日,都是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上吊自杀,而且都是在“墓碑”顶上自杀,尸体的天门穴上都有同样的针眼,我越发肯定我的推测,这两人的死因绝不简单,肯定不是死于自杀。 我指着老童天门穴上的针眼让丁明看,然后把我的分析推测一条条的讲给丁明听。 丁明一脸骇然的瞪大眼睛:“不是吧?你怀疑……方校长有问题?” 我点点头,沉声说道:“陈峰和老童很可能是被人施展了什么秘术,所以天门穴位置才会留下针眼,但具体是什么秘术,我尚且不能得出结论,这个得回去打个电话,问问我的师父!” 丁明搓了搓手,有点小激动的说:“听你这么一说,我感觉这件事情太刺激了,是灵探社大展拳脚的时候了,作为灵探社社长,哪怕赴汤蹈火,我也要调查出事情背后的真相!” 我很严肃的告诉丁明,这件事情非同小可,绝对不能当成是一个好玩的游戏,如果刚才出现在停尸房门口的人影真的是方校长,说明我们很可能已经被方校长盯上了,也不知道方校长接下来会不会加害于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万分的小心。 我正说着话呢,就看见丁明变了脸色,他的脸色一片惨白,很难看。 我问丁明怎么了,丁明眼神里流露出深深的恐惧。 我发现丁明的眼神并不是看着我,而是看着我背后的冷冻抽屉。 丁明嘴唇哆嗦着,结结巴巴的说:“老童……你背后……老童……” 丁明语音有异,弄得我一阵紧张,老童怎么了?老童不是死了吗?一具尸体至于把他吓成这样? 我心存疑惑,迅速回头一看。 这一看,我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全身的汗毛齐刷刷倒竖起来,整个身体就像过电一样,狠狠打了个哆嗦。 心中惊雷轰鸣,怎么会这样? 原本已经死透了的老童,此时竟然从抽屉里面直挺挺的坐了起来,而且双目怒睁,瞳孔里黑气涌动,模样十分狰狞。 死尸开眼,这绝对是一件凶险的事情! 我浑身冰冷的站在原地,大脑一时间有些当机,我不明白,早已经死透了的老童,怎么还会发生尸变这种事情? 就在我愣神的瞬间,忽听丁明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老童突然从抽屉里面蹿腾出来,双臂伸得老长,向我凌空扑过来。 我猝不及防,来不及躲闪,一下子就被老童扑倒在地上。 老童十指成爪,用力卡着我的脖子。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生出这么大力气,那十根手指就跟钢爪一样,一时间卡的我缓不过气来。 老童的指尖渗出森冷的寒气,一点点渗入我的肌肤,我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在瞬间冻结。 这时候,丁明麻着胆子冲了上来,一记飞毛腿踹在老童的屁股上,硬生生把老童从我身上踹了下去。 我喘了口大气,翻身从地上爬起来,心头火起。 之前有几次碰上厉鬼,都差点被厉鬼活活扼死,所以我非常讨厌被人卡脖子。 老童在地上翻滚一圈,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我从衣兜里摸出一张黄符,一个箭步冲到老童面前,扬手将黄符拍在老童的脑门中央,大喊一声“定!” 老童立马停止了动弹,僵在那里一动不动,嘴角冒出幽幽寒烟。 我吁了口气,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妈的,刚刚虽然只有短暂的几秒钟,却惊出了我一身的白毛汗。 丁明走上前来,试探着伸手戳了戳老童,发现老童确实不能动弹了,这才放下心来。 丁明转头问我:“杨程,这是怎么回事?老童怎么……怎么会诈尸呢?” 我皱起眉头:“我也不知道,按理说,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呀……” 一句话还没说完,我惊讶的发现,原本被我定住的老童,突然动了一下。 我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正想看个清楚,忽听劲风声响,老童竟然飞身扑上,如同恶狗扑食,将丁明扑倒在地上。 “丁明!” 我蓦然一惊,立马就要冲上去施以援手。 就在这时候,老童却拖着丁明绕到大铁柜后面,然后在停尸房里狂奔。 “救命……救命啊……杨兄……救我……” 饶是丁明胆子巨大,此时也吓得骇然变色,失声惊呼。 老童就像拖死狗一样,拖着丁明在停尸房里打转转,只听砰砰砰几声闷响,丁明的身体撞在大铁柜上面,疼得他龇牙咧嘴,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 又听咚的一声,丁明的脑袋撞在铁柜拐角的地方,登时鼓起一个大包,疼得他晕死过去。 我跟着老童跑了两圈,却始终没有追上他,反而被他兜圈圈,累得我气喘吁吁。 我咬咬牙,暗骂一声,从背后摸出了招魂葫芦。 第三百六十二章 尸房惊魂(下) 我拔开葫芦塞,手指夹着一张驱鬼符,大喊道:“哥几个,快出来!” 一阵阴风掠过,五个鬼影出现在我面前。 龙一看见我,第一句话便是:“大哥,有吃的吗?我们都快饿死了!” 我这才想起,好像很长时间没有喂养他们了。 我摸了摸脑袋,跟龙一他们赔礼道歉,说这几个月忙着上大学,确实忘记照顾他们,等回头一定好好让他们吃顿饱饭。 然后我给龙一他们下达了命令,让他们把老童拦下来。 停尸房里鬼影闪动,五鬼协力合作,很快就把老童按翻在地上。 我走过去,将丁明从老童手里救下,然后仔细观察老童,发现老童并没有半点尸变的迹象。 我的心里暗道奇怪,既然老童并不是尸变,那他又是怎样爬起来的? 幸好我眼尖,很快便发现老童的后颈窝位置,竟然插着一根半寸长的银针,银针有三分之二都没入了老童的后颈窝里面。 我心中一凛,有人对老童的尸体动过手脚! 老童还在地上呜啊呜的挣扎着,五鬼把老童按得死死的,老童一时半会儿也爬不起来。 我伸手抓住那根银针,用力将银针一点一点从老童的后颈窝里面拔出来。 在拔出银针的瞬间,老童的后颈窝喷出一缕黑气。 紧接着,老童就像漏气的人偶,很快停止了挣扎,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这才恍然,原来老童并不是尸变,而是有人用这根银针控制了老童的尸体,看来这件事情,果然不是表面那样简单。 之前丁明说他在停尸房门口看见了方校长的背影,难道是方校长对老童的尸体动了手脚? 我让五鬼把老童的尸体抬回冷冻抽屉,然后走到丁明面前,把丁明弄醒。 丁明的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包,就跟老寿星一样,十分滑稽。 我摸了摸那个大包,丁明登时疼得杀猪般嚎叫。 我滴啊安点头,拉着丁明站起来。 丁明一脸疑惑的问我:“杨程,你干嘛把那些抽屉全都打开了?” 我听了丁明这话,就觉得有些奇怪,从始至终我只打开过404号抽屉,其他抽屉我都没有动过,为什么丁明会说我打开了其他抽屉? 我满怀困惑的转过身,登时就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丁明说的竟然是真的,背后大铁柜上的那些冷冻抽屉,竟然全都自行打开了。 就跟之前的老童一样,抽屉里的那些死尸,全都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什么情况?好不容易才搞定一个老童,现在居然有几十个死尸爬出来,这感觉简直神似恐怖片里的剧情。 丁明吓得大叫:“诈尸啦!这里的尸体,全都诈尸啦!” 我面容冷肃的摇了摇头,举起手里的银针晃了晃:“这不是诈尸,在我们进入停尸房之前,有人提前一步进入停尸房,对这里面的尸体做了手脚。这根银针是我在老童的后颈窝位置发现的,老童就是被这根银针控制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些死尸的后颈窝位置,应该都有这样的银针!” 用银针控制死尸?! 这种手法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闭上眼睛,冥思苦想,突然一道闪电划过脑海,脱口叫道:“控尸术!我想起来了,这是控尸术!!” 丁明一脸莫名的看着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当我想起这是控尸术的时候,整个虎躯狠狠颤抖了一下。 我记得很清楚,控尸术是三清奇门的一种秘术,当年村子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奇门高手,就是用控尸术操纵了二狗的尸体,闹得人心惶惶。后来那人还上门挑战过库瘸子,威胁我们不要参与“天机”这件事情,结果被库瘸子赶走了。 如果这些银针真是方校长“种”下的,那么……方校长难道也是奇门中人? 倘若方校长真是奇门中人,那么之前的那些疑问,反而能够很好的解释清楚了。 奇门中人非常擅长风水布局,z大校园里的那些槐树,以及墓碑造型的钟楼,就是一个神秘诡异的布局,这也从侧面证明方校长的真实身份。 但是,堂堂z大校长,竟然是奇门中人,实在是让人不敢置信。 库瘸子之前说过,几百年来,奇门被打压的很厉害,几乎绝迹于江湖,只是在暗中积蓄着力量。如果奇门中人跑去担任大学校长,是不是有点太招摇了? 我正自发呆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砰的一声闷响。 回头一看,丁明被一具死尸按压在后面的大铁柜上面。 那具死尸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太婆,太婆身材矮小,佝偻着腰,个头还不到丁明胸口。 但是这个矮小的老太婆,力气却很大,踮起脚尖,双手死死卡住丁明的脖子,丁明一张脸涨得通红,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 我快步跑到那个老太婆背后,定睛一看,发现老太婆的后颈窝位置,果然也有一根银针。 和我猜想的一样,停尸房里的好几十具死尸,都被方校长动了手脚。 可是,方校长为什么要对这些死尸动手脚呢? 难道…… 我倒吸一口凉气,难道方校长是利用这些死尸来对付我们的? 他把我们反锁在停尸房里面,再放出这些死尸攻击我们,岂不是关门打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说明我们已经被方校长盯上了,他想除掉我们! “杨程……救……救命啊……” 丁明从喉咙里面,发出微弱的求救声。 我踏前一步,伸手抓住老太婆后颈窝上的银针,猛的将银针拔了出来。 银针拔出的同时,一缕黑气从老太婆的后颈窝上喷薄出来。 紧接着,老太婆就像断线的木偶,双手从丁明的喉头无力滑落,整个身体也僵硬的倒在地上。 丁明捂着喉头,一边咳嗽,一边惊慌失措的问我:“杨程,怎么办?这里到处都是死尸,我们被包围啦!” 我让丁明保持冷静,我对他说:“这些死尸看着骇人,其实都有弱点的,只要将他们后颈窝的银针拔掉就可以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 第三个 我和丁明齐心协力,再加上五鬼的帮助,很快就搞定了这几十具死尸。 看着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尸体,丁明心有余悸的说:“这些人本来就是死人,我们没有杀人对吧?” 我拍了拍丁明的肩膀:“刺激吗?” 丁明咽了口唾沫,颔首道:“相当刺激!” 我指了指地上的那些死尸,对丁明说:“别愣着了,赶紧收拾收拾,万一被人看见,可就解释不清楚了!” 龙一走过来,可怜巴巴的望着我:“老大,什么时候给点吃的?” 我望着龙一,很久没有召唤这五个鬼兄弟,都快把他们忘记了。 实话讲,我看着面前的龙一,感觉他确实消瘦了一圈。 我有些愧疚的跟龙一道歉,然后跟他保证,回去就让他们吃饱喝足。 龙一点点头:“老大,说话算话啊,别再忘记了,兄弟们要是饿的没有力气了,怎么给你卖命?” 我笑了笑,说我知道了,保证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然后我把五鬼收回葫芦里面。 丁明很惊奇的问我:“这是你……养的小鬼?” 我告诉丁明这不是养小鬼,这是豢鬼术,跟东南亚一带的养小鬼不一样。 我一边收拾地上的死尸,一边简单跟丁明讲了讲这五个鬼兄弟的来历,以及招他们的过程。 “太酷啦!”丁明说。 刚刚收拾好最后一具死尸,我和丁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身后传来喝斥声:“喂,你两个小王八蛋在里面做什么?我不是让你们早点出来吗?” 我和丁明回过头,就看见停尸房的大门打开了,秃子站在门口,双手叉腰,对着我们骂骂咧咧。 想必是秃子发现我们半天都没有从停尸房出来,所以亲自过来看看,从外面帮我们打开了停尸房大门。 我和丁明赶紧退出停尸房,从秃子身边经过的时候,秃子还在自言自语:“嘿,娘的,谁从外面反锁了大门呢?” 从殡仪馆出来的时候,都快到傍晚了。 我和丁明回到z大,丁明拉着我在校门口吃烤串。 丁明问我接下来怎么办,我晃荡着杯子里的啤酒,沉吟道:“现在嫌疑最大的是方校长,我觉得我们应该围绕方校长展开调查,我很想弄清楚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丁明点点头:“好,从现在开始,我们对方校长进行秘密跟踪,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端倪!” 我喝了口啤酒对丁明说:“方校长可能已经有所觉察,你在跟踪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 丁明咬了一口肉串,很得意的说:“放心,偷拍可是我的强项!” 此话一出,丁明大概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尬笑了两声,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解道:“那个……我说的偷拍,不是那种偷拍,你不要误会……” 这几日风平浪静,z大有好几万师生,死了一个学生,一个保安,对整所学校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事情很快就平息下去,人们也很快忘记了这件事情。 丁明每天都在跟我汇报方校长的行踪,方校长的生活起居都很正常,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就在一切仿佛都变得平定的时候,第三起自杀事件再次惊动了z大校园。 那天早上,我刚从食堂吃完早餐出来,就看见一大群人围在钟楼下面指指点点。 我心中一凛,预知大事不妙,赶紧跑到钟楼下面,就发现钟楼顶上挂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女人,长长的头发在晨风中飞舞,显得莫名的诡异。 死者竟然是我们管理系的一个女老师,大概三十多岁,还给我们上过课,并不严厉,给人很文静的感觉。 没人能够解释女老师为什么会自杀,据知情人透露,女老师家庭幸福美满,家里一儿一女,大女儿刚上初中,小儿子还在读小学,丈夫从政,她自己又是大学教师,生活富足,经济条件良好,实在是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 但,警方勘察得出的结论仍然是自杀! 当女老师的尸体从钟楼上运下来的时候,我假装被人从后面挤倒,摔在女老师的尸体旁边。 我一眼就看见,女老师的天门穴中央,有个不起眼的针眼。 如出一辙! 女老师的死亡方式,跟之前的陈峰和老童一模一样,这不是自杀,这是谋杀! 有高人用银针控制了他们,让他们自行爬上钟楼自杀,所以现场只有他们自己的痕迹,无论警方怎样调查,其结论都是自杀。 什么人能够用银针控制人呢? 我自然而然联想到了方校长,奇门秘术既然能够控尸,那么控制活人,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我掐指算了算,女老师上吊自杀,距离老童自杀身亡,正好又过去了七日。 每隔七日,必定有一人死亡,这不是巧合,而是一种谋杀规律,幕后黑手每隔七日,就会杀一个人。 幕后黑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应该有他的目的。 “七”这个数字属阴,七日杀一人,幕后黑手很可能在进行某种邪术。 女老师的死,也让平静的校园再起波澜,一时间谣言四起,闹得人心惶惶。 有人说,七日死一人,这是一个古老流传的神秘诅咒,这些人都是中了诅咒而死;还有人说,可能是冤鬼索命,每一次自杀事件发生的时间,正好是前一个自杀者的头七;甚至更有飞天玄火的谣言,说因为翻修钟楼,改变了校园的风水布局,打破原本的风水平衡以后,破坏了z大的磁场,从而也影响到人们的磁场,这才使得人们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不理智行为。 针对连续发生的自杀事件,校方也专门召开了全校大会,一方面禁止传播谣言,一方面请来心理专家,为全校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告诫人们不要走极端,做傻事,要好好珍惜生命。 开会的时候,那些专家在上面讲什么,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因为我很清楚,这根本就不是自杀,而是谋杀,三个人绝对不是凶手的目标,七日之后,凶手一定还会再次犯案。 第三百六十四章 阴人魂 “你在想什么?”丁明走过来问我。 我的面前放着一块小黑板,黑板上贴着三张照片,分别是陈峰,老童,以及女老师。 我摸着下巴,俨然一副福尔摩斯的样子,在黑板前面沉思不语。 我屈起手指,轻轻敲打着黑板上的照片:“我在想,这三个人相互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共通点?” “共通点?!”丁明问:“什么意思?” 我说:“全校好几万师生,凶手选上他们,肯定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不可能是随机杀人,他们三人之间,肯定有某种共通点,只要找到这个共通点,就能推测出凶手想要做什么!” “有道理!”丁明点点头,赞同我的说法。 陈峰,老童,女老师,这三个人从表面上看,完全毫不相干,一个是大学生,一个是保安队长,一个是大学老师,唯一的共通点就是他们都在z大校园里生活,但这个共通点没有说服力,毕竟z大里面还有好几万师生员工,为什么凶手会盯上他们呢? 这三个受害者表面没有共通点,那么内在呢? 我突然停下脚步,丁明问我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事情。 我双手抱着丁明的肩膀,略显激动的说:“有没有办法帮我查到这三个人的生辰八字?” 丁明不太明白我要三人的生辰八字来做什么,但他还是说:“给我两天时间,我帮你查一查!” 凶手既然是在布局,那么他杀人的目的,肯定跟命理风水有关联,这三人表面上看不出特殊的共通点,所以我猜想,会不会是他们的命格特殊,所以凶手才会对他们下手。 两天之后,一个笔记本摆放在我的面前。 丁明还是有点能耐,真的弄来了三个死者的生辰八字。 “准确吗?”我问。 丁明说:“应该准确吧!” 我点点头,顺手拿起桌上的签字笔,开始在笔记本上面,推算三个人的生辰八字。 屋子里很安静,只有签字笔在笔记本上划动的沙沙声。 丁明看不懂,也不打扰我,就站在边上抽烟。 丁明一支烟抽完,我这边也推算结束。 我把笔往桌上一拍,低低惊呼道:“原来是这样!” 丁明掐灭烟头,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我面前,连忙问我发现了什么线索。 我指着笔记本上的生辰八字,激动的说:“阴人!我终于找到他们的共通点了,他们全都是阴人命格!” 丁明听得一愣一愣的,问我什么是阴人命格。 我掰着指头,跟丁明讲解说:“所谓阴人,指的便是在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人!刚刚我推算了陈峰,老童,以及女老师的生辰八字,发现他们三个全都是阴人,这就是他们的共通点!” 丁明一脸恍然:“我明白了,凶手之所以会加害他们,就是看中了他们的阴人命格!” “对!”我点点头,指着眉心中央的天门穴说:“你还记得这三个死者的天门穴中央,都有一个针眼吗?” 丁明说:“当然记得,但我不知道那针眼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深吸一口气,目光闪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凶手很可能是银针收魂,用银针收走了他们三个的阴人魂!” 丁明惊讶的张大嘴巴,感觉有些天方夜谭:“不是吧?凶手收走了他们的魂魄?” 我嗯了一声,手指缓缓敲打着桌面:“凶手在布一个很大的局,也许是一个法阵,而这个法阵需要用阴人魂做引子!” 丁明眨巴眨巴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我去,这件事情如此玄幻?真是令人不敢相信!” 我合上笔记本,对丁明说:“我们现在必须开始行动了!” 丁明拍着胸口说:“好!虽然我是社长,但这次行动你做主,我听你的!” 我沉吟道:“凶手很可能还有下一个目标,如果我们能够提前获悉目标的身份,就能阻止凶手的行动。哎,对了,你说凶手怎么会知道全校师生的生辰八字?” 丁明转了转眼珠子,倒吸一口凉气:“校长!方校长!全校师生的身份档案都在校长手里,所以他能够精准的找到谁是阴人!” 方校长,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我点点头,让丁明回去准备准备,今晚跟我一起去夜探校长办公室。 丁明很兴奋,摩拳擦掌的问我要不要多喊点人? 我说不用了,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人太多容易打草惊蛇。 丁明说好,然后跟我约定时间,今晚午夜,在z大的行政楼门口碰头。 我回到宿舍,美美睡了个饱觉,养足精神。 猴子问我最近这些天在做什么,感觉我好像神神秘秘,鬼鬼祟祟的。 我没有告诉猴子我在暗中调查方校长,因为方校长的身份太特殊了,一旦走漏了风声,我肯定吃不了兜着走,毕竟z大是方校长的地盘,作为一校之长,方校长在z大可以说是只手遮天,拥有绝对的权力,想要捏死我们是很容易的事情。 所以我就跟猴子说了个善意的谎言,说我和丁明最近正在拍摄一个系列短片,专门拍摄z大校园里面的恐怖地点。 猴子听了以后,就对我翻了翻白眼:“你们可真够无聊的!” 我笑呵呵的问猴子:“你要跟着一块儿玩吗?” 猴子撇撇嘴:“我才不去呢,我对这种无聊的事情没有兴趣,你们喝酒的时候可以叫我,其他时候就不要叫我了。对了,我约了韩梅打台球呢,拜拜!” 临近午夜,我吃了碗泡面,然后赶在生活老师查房之前,悄悄溜出宿舍楼。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北方的冬天来得比南方更早,也更猛烈。 北方人口中所谓的“初冬”,几乎等同于我们南方的深冬。 外面很冷,夜风呼呼的吹着,这么冷的天,大家都在宿舍里窝着,所以校园里安静的要命,连个鬼影子都看不见。 风像刀子一样划过我的脸,我打了个激灵,把衣领子竖起来,低着头快步前行。 第三百六十五章 七绝封煞局 我特意穿了一身黑外衣,搞得跟夜行装似的,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 路上的时候,碰见保安队巡逻,我也巧妙的躲了过去。 我抵达行政楼的时候,丁明还没有到。 我抬头看了看面前的行政楼,这里是整座大学的神经中枢,也是z大的门面,建筑自然也是非常恢弘的。 我走到布局平面图前面,很快找到校长办公室,就在一楼的最里间。 一只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回过头,就看见丁明站在我后面,冻得瑟瑟发抖,不停的搓手呵气。 我拉着丁明,两人猫着腰,就跟做贼一样,贴着墙角快步移动,很快就来到校长办公室门口。 我摸出一根事先准备好的细铁丝,让丁明打亮手电,然后瞄准锁孔,将细铁丝小心翼翼塞入锁孔里面。紧接着把耳朵凑到门上,开始拨弄锁芯。 片刻以后,只听锁芯里面传来嗒的一声轻响,我微微一挑眉头,说了声“有啦!”,用力一拨拉,办公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推了开。 丁明一脸仰慕的看着我:“厉害呀杨兄弟,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我笑了笑,收起细铁丝,这个开锁的绝技还是之前谢强教我的,不过也只适合一般的门,碰上防盗门之类的,我也没有那个本事。 我们偷摸进校长办公室,转身关上门。 丁明举起手电,四下里打量了一圈。 校长办公室很宽敞,也很气派,一张大气的老板桌正对着门口,背后有个大书柜,上面摆满了各种国内外书籍,还摆放着几件精美的古董摆件。 丁明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校长的老板椅上面,翘起二郎腿,将脚放在老板桌上,一摇一晃的,啧啧叹道:“舒服啊!真是舒服!” 我绕着办公室走了一圈,干净整洁。 我又走到书柜前面,拉开抽屉,翻看里面的一些笔记本,却还是没有发现。 我回头看见老板桌上摆放着一台电脑,就让丁明把电脑打开看看,试图在电脑里面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电脑开启以后,屏幕显示需要密码。 丁明淡然一笑:“这个难不倒我,我就是学这个专业的嘛!” 丁明熟练的拉开键盘,在键盘上面噼里啪啦一阵敲打,很快就破译了密码,进入了电脑主机。 丁明一番查找,很快找到一个私密文件夹,点开文件夹以后,里面弹出了好几张照片,其中还有一张图纸。 我让丁明点开那张图纸,并且放大,就看见这张图纸竟然是z大校园的平面结构图。 在这个平面图上面,画着七个红圆圈,像是重点标注。 我一眼就看出,这七个红圆圈并不是胡乱标注的,而是刚好组成北斗七星的排列阵型。 其中一个红圆圈,正好在那座墓碑造型的钟楼位置。 目光下移,我们在图纸下方发现几个小字:七绝封煞局。 我的心头猛地一跳,七绝封煞局?!这是……这是一个法阵吗? 丁明好奇的问我,什么是七绝封煞局。 我说我也不知道,但是从图纸来看,方校长应该是在布一个法阵。 我摸了摸下巴,这些阴人魂跟这个七绝封煞局有什么关联呢?他们是不是用来启动法阵的引子? 我正思忖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丁明的惊呼声,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瞪了丁明一眼,让他小点声,万一把保安队招惹过来了,我俩就等着被开除吧。 丁明指着电脑屏幕,情绪激动的让我看文件夹里的那几张照片。 照片点开,我看见了陈峰,看见了老童,也看见了女老师,每张照片下面还详细的标注着他们的生辰八字。 看来我的猜想没有错,方校长果然是因为生辰八字才对这些人下手的。 这三个人都已经死了,在这午夜时分,在这黑咕隆咚的房间里面,看见这三个死人的照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多少还觉着有些膈应。 但是,除开这三张照片以外,竟然还有第四张照片,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第四张照片上的人,肯定是方校长下一个即将动手的目标。 我和丁明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点开第四张照片,想要看看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 当照片显示在屏幕上的时候,我和丁明顿时就愣住了,两个人就像石化了一样,紧紧盯着屏幕,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照片上出现的人,我们竟然都认识,而且还是我们的好朋友,黄锟。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两人都觉得不敢置信,原来一直跟在我们身边的阿锟,竟然也是一个阴人。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我们发现及时,要不然下一个死的就是黄锟。 丁明闷闷的关上电脑,问我怎么办,怎样才能帮助黄锟躲过此劫。 我说黄锟也是我的朋友,我也不忍心看着自己的朋友惨死,但我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阻止方校长,所以我只能让丁明盯紧黄锟,可以把消息透露给黄锟,不要让他跟方校长接触。 “方校长那边怎么办?”丁明问。 我咬咬牙道:“我来想办法对付他!” 我和丁明在校长办公室,一直待到天亮才离开。 丁明急匆匆的回了宿舍,他现在的任务就是要保护黄锟。 我来到学校的便利店,那时候手机还是奢侈品,很多人都没有手机,用的都是公共电话。 便利店有一排公共电话,你可以充卡打电话,也可以直接打完给钱。 每到周末的时候,这里总是挤满了人,打电话的人络绎不绝,有的在给家里打电话,有的在给自己的恋人打电话。 不过现在是清晨,还没什么人。 我拿起电话,拨出一个座机号码。 电话接通,那边传来库瘸子略显沙哑的声音:“喂,谁呀?” “师父,是我!”我说。 “原来是杨程呀,怎么?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是有急事吗?”库瘸子问。 我捧着电话,压低声音说:“师父,我想跟你咨询一件事情,你知道七绝封煞阵吗?” 第三百六十六章 破局 “七绝封煞?!” 电话那头,库瘸子显得有些惊诧,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道:“你是从哪里听说这个法阵的?” 于是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略的说了一遍,但毕竟是在学校的便利店,我怕隔墙有耳,所以并没有提到方校长,只是说z大校园里面,可能潜伏着一个奇门高手。 库瘸子听我说完,这才幽幽说道:“七绝封煞局,又叫七绝封煞阵,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是由当时的一个奇门高手创建的,其法阵本身是用来克制邪煞的,因为战国时候经常打仗,尸横遍野,邪物众。不过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法阵也就渐渐失传了,这么多年,我都没有亲眼见到过七绝封煞局!” 我听得暗自惊疑,不对呀,照库瘸子的说法,这七绝封煞局原本是用来克制邪煞的法阵,应该是很正义的法阵,但方校长杀了这么多人来布阵,我一直以为他布的是邪阵呀,这是怎么回事? 我正想说点什么的时候,一只手从旁边伸出来,挂断了我的电话。 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我有些生气,转头骂道:“喂,你这人很没礼貌……” 话到一半,我便愣住了,因为站在我旁边的不是别人,竟然是方校长! 方校长笑眯眯的看着我,还跟我问好:“杨程同学,你好啊!” 方校长的笑容在我眼里,一点都不和蔼可亲,反而充满了阴险,让人遍体生寒。 我心中偷偷暗骂了一句:“笑面虎!” 我不是傻子,我当然知道方校长和我在这里相遇,肯定不是巧合,而是我被方校长盯上了。 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我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校长好!” 方校长凑到我面前,幽幽说道:“一起喝杯早茶吗?”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方校长这话已经很明显了,他当然不会真的请我喝杯早茶,他这是话中有话。 我暗暗吸了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说实话,我也很想知道方校长的真实身份,于是我毫不犹豫的说:“好!” 方校长还真的在便利店里买了两杯速溶奶茶,递给我一杯,然后转身走出便利店。 我咬咬牙,用力喝了口奶茶,快步跟在方校长后面。 因为是周末,再加上天寒地冻的,路上都没几个学生。 那些学生看见方校长,都主动问好,方校长也表现的平易近人,跟他们一一问好回应。 从表面来看,真的很难想象方校长竟然是连环杀手恶魔。 不过,人是善于伪装的动物,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都是戴着面具而活,他的表面跟他的内心,可能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我有些意外,看见方校长居然走到了钟楼下面。 方校长回头看了我一眼,也不说话,径直走进钟楼。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堂堂三清符咒门弟子,也不是吃素的,更不可能下软蛋。 我将杯子里的奶茶一饮而尽,然后扔掉杯子,昂首挺胸,大踏步的走进钟楼。 钟楼里黑咕隆咚的,光线很昏暗,一条台阶凌空盘旋着,顺着台阶可以一直爬到钟楼顶端。 我抬头看了一眼,方校长的身影半隐在黑暗中。 死寂的钟楼里面,回荡着方校长空荡的脚步声。 我跟着爬到钟楼顶上,钟楼顶上是一个宽大的房间。 这是一个机械房,房间里有很多的齿轮在转动,控制着外面的钟盘,以及指针的运行。 齿轮转动,咔咔咔的声响不停的在耳边响起。 不远处的墙壁上还有一个小窗口,站在窗口边上,能够俯瞰整个z大校园的风景,算是一个很好的观景点。 方校长站在窗口边上,背对着我,风把他的两鬓白发吹得飞扬起来。 听见我的脚步声,方校长没有回头,冷笑了一下:“你在调查我?” 钟楼里面只有我和方校长两个人,所以方校长也没有半点遮遮掩掩,直接开门见山。 既然方校长都把话说的如此明了,我也不用藏着掖着,我颔首道:“对!” “那你查到了什么?说来听听!”方校长的口吻带着一丝不屑。 “你是奇门的人!之前的陈峰,老童,还有女老师,都是你杀死的!你之所以杀他们,是因为他们都是阴人,你取走了他们的阴人魂!你利用手中的职权,改造校园风水,在暗中悄悄布下七绝封煞局!这些就是我目前所知道的事情!”我目光炯炯的说。 方校长转过身来,拊掌笑道:“厉害!真是厉害!看来我之前是有些小看你了!你所查到的线索还挺多嘛!” “你究竟想做什么?作为一校之长,你的良心不会痛吗?”我大声质问道。 方校长用手指捋了一下两鬓的白发,冷冷笑道:“你查到的线索确实很多,不过你只说对了一部分,另一部分你也是一知半解,甚至毫无所知!” 我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方校长说:“对,有几点你说的很对,我是奇门的人,我杀了陈峰他们,取走了他们的阴人魂,我也利用校长的职权,改造了校园风水。但有一点你说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个七绝封煞局不是我布置的,而是原本就存在于z大校园里面的!” 啊?! 我张大嘴巴,这一惊非同小可。 什么情况? 这是什么情况? 我一直以为方校长在暗中布置七绝封煞局,却没想到这个法阵竟然是原本就存在的,并不是方校长布置的。 我突然反应过来,浑身一抖,涩声喝问道:“你是想……破局?” 刚才跟库瘸子通电话的时候,库瘸子跟我说过,七绝封煞是一个正义的法阵,是用来克制邪煞的,既然是正义的法阵,为什么在布阵的时候还会杀人?这也是我刚刚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现在听方校长这么一说,我终于解除了心中的疑惑。 七绝封煞局是早就存在的,方校长之所以取走阴人魂,就是为了破解这个法阵,他想破局! 第三百六十七章 修罗战场 七绝封煞局是用来镇压邪煞的,如果这个局一旦被破掉,地底下的邪煞就会倾巢而出,整个z大校园不就沦为人间炼狱了吗? 天呐! 方校长的计划太可怕了,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想到这里,我很愤怒的咆哮道:“你他妈疯了么?你想把地底下面的邪煞全部放出来?” 方校长笑了笑,伸手指着窗外问我:“你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z大的这片土地是个什么地方吗?” 我怔了怔:“什么地方?” 方校长说:“是一个古战场!自战国以来,这里就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在这片土地上,战死的士兵千千万万,让这个古战场变成了一个修罗地狱,所以这个古战场又叫做修罗战场!” 我微微一惊:“修罗战场?!” 方校长没有理会我的惊讶,接着说:“因为这里的冤魂邪煞实在是太多太多,为了镇压这些冤魂,奇门的一个老祖宗,也是一个天才,由他创造出了‘七绝封煞局’,将七把利剑以北斗七星之势排列布阵,终于封印了这个修罗战场!” 顿了顿,方校长又说:“要想破除这个封印,需要七个阴人魂做引子,用阴人魂来祭奠这七把古剑,方可解除封印,重启修罗战场!” 我听得阵阵心惊,原来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方校长之所以杀人,就是想用阴人魂来解除修罗战场的封印。 疯子! 十足的疯子! 我怒气陡升,破口骂道:“怪不得从古到今,整个江湖都要封杀奇门,确实是有原因的,你们奇门中人都是疯子,唯恐天下不乱,根本不值得同情!你们还算是三清门吗?纯粹就是邪门歪道!” 方校长呵呵冷笑道:“什么是正?什么是邪?谁又能说得清楚?我只知道,实力才是王道!奇门隐忍了这么多年,肯定会重新崛起的!” 我倒吸一口凉气,声音有些发颤:“你破除修罗战场封印,释放出万千鬼魂祸害人间,就是为了奇门的重新崛起?” 方校长笑了笑,笑容很阴冷,他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之所以要破除修罗战场的封印,倒不是想要释放出地底下面的鬼魂邪煞,而是为了得到一把剑!” “一把剑?!”我惊讶的看着方校长:“你为了一把古剑,竟然罔顾世人死活?” 修罗战场下面封印着千千万万的鬼魂,一旦封印解除,这些鬼魂就会像潮水般涌出来,到那时候,必定是生灵涂炭,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受害。 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侠,也没有那种拯救天下的情怀,但是出于基本的人性道德,我也不想让那么多无辜百姓受害。 “你懂个屁!”方校长冷冷道:“我要找的那把古剑,可不是普通古剑。当年那七把封印修罗战场的古剑里面,有一把最厉害的古剑,叫做修罗剑,我相信你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吧?” “修罗剑?!” 我怔了一下,感觉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仔细一想,忍不住微微惊叹了一声,在六道里面,阿修罗道的法宝便是“修罗剑”。修罗剑是组成“六道轮回阵”的其中一件法宝,竟然埋藏在z大校园下面,这可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抬头看着方校长,这个奇门的王八蛋,原来是为了六道法宝而来,看来他们对六道轮回阵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 不过他们有所不知的是,六道法宝里面,现在有三件法宝都在我的手里。 我指着方校长,愤怒的骂道:“为了一把修罗剑,你居然置那么多人于人间炼狱之中?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而且这里是学校,这里大多数人都是学生,你竟然都能狠心下手?” 我很生气,唾沫星子全都喷在方校长脸上。 此时此刻,站在我面前的王八蛋,根本就不是大学校长,而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奇门中人,所以我对他根本不需要客气,我也不会把他当做真正的校长来尊敬。 哪怕他想利用校长的职权开除我,我也不会退缩。 方校长冷冷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建功立业肯定是会死人的,等我奇门重新登上江湖之巅,掌控天下江山,他们所付出的生命,全都是值得的!” 我震惊的看着方校长,很难想象,这些话竟然是从一个大学校长嘴巴里出来的,这他妈感觉就像是一个邪教头子,说的全都是邪门歪道的歪理。 我深吸一口气:“你不是方校长!你是个恶魔!是恶魔!!” 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个老王八蛋如此险恶,他究竟是怎样爬到校长这个位置的? 而这个校长的身份,对他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伪装,方便他进行这一系列的计划。 方校长突然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阴恻恻的说:“你又说对了一点,我确实不是方校长!” 我愣了一下,一时间没有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一脸讶然的看着方校长:“你这话……什么意思?” 方校长自己说“我确实不是方校长”,这可真是有些古怪呀! 方校长突然抓扯住自己的头发,用力扯了一下,就看见他的眉头中央起了皱褶。 我蓦然一惊,在我极度惊讶的目光中,方校长竟然一点一点扯下了自己的脸皮! 我不敢置信的使劲揉了揉眼睛,是的,没有看错,方校长居然把他的整张脸皮都扯了下来。 但是,我并没有看见一张血淋淋的面庞,而是看见了一张陌生的,稍显年轻的面庞。 我这才发现,原来这人手中拿着的竟然是一张人皮面具!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易容术吗? 太牛逼,太神奇,太炫酷了,一张人皮面具,竟然能让一个人,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 我皱起眉头,凝视面前这个陌生男人。 这人约莫三十岁上下,长相俊朗,五官很立体,脸庞轮廓也是有棱有角,很有古风,不得不说,此人是个很英俊的帅哥。 呵,这个世界上的人,果然很多都是戴着面具在生活呀! 第三百六十八章 狸猫换太子 毫无疑问,面前这个年轻的陌生男人,肯定不是原本的方校长。 这么久以来,他都是戴着人皮面具,伪装成方校长。 那么真正的方校长去了哪里? 多半凶多吉少了! 狸猫换太子,狸猫上了位,肯定不会让太子活下去。 “你到底是谁?” 愣了半天,我终于从牙缝里挤出这个问题。 而陌生男人的回答,更是让我无比震惊。 他说:“我叫陈相,我们之前见过面的!” 陈相?! 我自认自己的记忆力很强,但是我搜肠刮肚,都没法从大脑里搜索出“陈相”这个名字。 而且我最惊讶是他的第二句话“我们之前见过面的!” 真是奇怪,我都不认识陈相这个人,什么时候跟他见过面? 但是我突然想起上次看方校长(陈相)的眼神,我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像是在哪里见到过,不过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现在陈相自己说他跟我见过面,难道我跟他之前真的见过面,只是自己搞忘记了吗? 我问陈相:“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 陈相笑了笑,嘴角微微上扬,笑容很邪魅。 实话讲,这个男人长得真的很帅。 陈相冷笑两声,缓缓说出八个字:“扎纸为马,撒豆成兵!” 我一听这话,耳畔仿佛炸响一记惊雷,一道闪电划破脑海,记忆瞬间苏醒。 我惊讶的张大嘴巴,浑身一颤,向后退开一步,极其震惊的看着陈相:“是你!原来是你!” 我记得很清楚,有天夜里,我在库瘸子家里,库瘸子正给我详细讲解三清门和天机的时候,房梁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奇门高手。 那人跳下房梁,用纸扎了一匹马,居然骑着纸马跑掉了。 而且临走的时候,那人撒出一把豆子,变成四个金甲武士。 最后库瘸子用风火雷电四大神符,搞定了这四个金甲武士。 我也正是在那晚大开眼界以后,才知道符咒门的符咒如此厉害。 面前这个陈相,就是那晚偷袭我们的神秘高手。 陈相一直在致力于寻找“六道法宝”,想要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天机”。 没想到这么些年不见,陈相居然流窜到郑州,而且还成为了z大校长,这可是大大出乎了我的预料。 “方校长已经被你害死了吧?”我问。 陈相阴险的笑了笑,重新把人皮面具戴在脸上,笑呵呵的说:“方校长不就站在你的面前吗?” 我怔了一下,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有些惊悚的看着他:“这张人皮面具,是方校长的脸皮吧?” 陈相用手搓了搓脸颊,将人皮面具贴在脸上,又变回了方校长的样子,一点破绽都看不出来。 陈相咧嘴笑道:“易容术的最高境界,就是用别人真正的脸皮来做面具,然后戴在脸上,这种感觉就像穿上了贴身的内衣一样,特别的舒服!” 陈相这番话,让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我狠狠打了个冷颤,心里一阵恶寒,我真不知道陈相是如何能够从嘴里说出“舒服”两个字,把方校长的整张脸皮,完完整整的剥下来,制成人皮面具戴在自己脸上,想想都觉得无比变态和惊悚,这他妈是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吗? “你……不是人!”我双手紧握成拳,愤岔岔的说。 陈相冷哼一声:“我确实不是人,我是神!当我屹立在华夏之巅的时候,你们所有人都得匍匐在我的脚下,像膜拜神一样的膜拜我!” 说这话的时候,陈相张开双臂,微闭着眼睛,进入到一种忘我的世界里面。 而这个时候,晨曦从钟楼的窗户外面照进来,陈相沐浴在晨光中,有那么一瞬间,还真有一种成神的感觉。 我定了定神,对陈相说:“人,终究是人!永远都成不了神!想要成神,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 “你他妈放屁!”陈相突然暴怒,一下子冲到我面前。 我来不及反抗,他的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直接用手肘顶着我蹬蹬蹬往后退,然后将我逼压在墙壁上,我背靠着墙壁,一动不能动。 陈相的手肘顶着我的咽喉,我的脸涨得通红,都没法喘气。 陈相凑到我面前,他的鼻尖几乎顶着我的鼻尖,他的目光就像刀子一样,阴冷冷的从我脸上划过,他说:“只要我得到修罗剑,就没人能够阻止我,我会成为阿修罗,挡我者,统统都得死!哈哈哈,不怕告诉你,我之前已经收集了三个阴人魂,这段时间又收集了三个,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他叫黄锟,是你们的好朋友对吧?咯咯,等我弄死黄锟,凑齐七个阴人魂,就能解开七绝封煞局,想想都令人激动啊!” 我喘不过气来,沙哑着声音说:“你……做梦……” 陈相扬起拳头,突然一拳轰在我的肚子上。 刹那间,我的五脏六腑仿佛移了位,刚刚吃下去的奶茶和早饭,全都稀里哗啦的喷了出来。 陈相松开手,我翻了翻白眼,双手捂着肚子,背靠着墙壁,无力的滑坐在地上。 肚子是人体最柔软的地方,陈相这一拳,差点要了我的命。 我蜷缩在地上,浑身颤抖,想要爬起来,一时间又没有力气。 陈相站在我面前,一脸倨傲的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蔑视。 陈相阴冷冷的说:“你告诉我?谁能阻止我?凭你吗?呵呵呵,你不过是符咒门的一只三脚猫而已!杨程呀杨程,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跟一条死狗有什么区别,我想弄死你,只需要一根手指头,你怎么跟我斗?” 我也是一个硬骨头,擦了擦嘴角说道:“有种你弄死我,只要你不弄死我,我就跟你死磕到底!” “跟我死磕?你还没有这个资格!”陈相飞起一脚踹在我的腿弯处,迫使我单膝半跪在地上。 陈相邪恶的笑了起来:“等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的身份秘密了!” 我笑了笑,目光投向陈相背后:“你错了,已经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 天蚕衣 “什么人?!” 陈相皱起眉头,猛地转过身,但是他的身后却是空空荡荡的。 其实根本没有人走上钟楼,我刚才之所以那样说,是故意分散陈相的注意力。 陈相果然中计,就在陈相转身的一瞬间,我突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咬牙从地上爬起来,一个箭步冲到陈相面前,扬起三昧真火符拍在他的后背上,嘴里大喊道:“去死吧,混蛋!” 三昧真火符变成一团火球,陈相猝不及防,扑倒在地上,狼狈的在地上打滚。 等陈相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背心露出老大一个窟窿,脸庞黑黢黢的。 陈相伸手抹了一把脸颊,冷冷道:“好小子,够阴险啊!” 我吐了口唾沫,啐骂道:“承蒙夸奖,不及你的十分之一!” 陈相踏前一步:“有趣,真是有趣!我倒想看看,你究竟有多大本事!” 我知道陈相是个奇门高手,所以我不敢怠慢,一出手就必须使出全力。 我夹住一张疾风符,飞快的念起口诀。 疾风符的口诀有些繁复,但我记忆力惊人,准确无误的念出全部口诀。 一股无形的龙卷风凭空出现在我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将陈相笼罩在其中。 陈相微微一怔,有些讶异,估计没想到我居然会施展这种高级符咒,所以发出咦的一声。 龙卷风来得很猛,瞬间把陈相离地卷到半空中。 凌冽的风就像刀子般切割陈相的身体,不过眨眼的工夫,陈相已是衣衫尽碎,他的外衣就像被撕烂的破布片,如同蝴蝶般漫天飞舞。 “啊——” 陈相一声惨叫,在空中连续翻滚了好几圈,就像一只断线的风筝,凌空飞出去,撞在后方转动的齿轮上面。 也不知道触发了什么装置,外面立刻传来当当当的钟声。 我们身在钟楼里面,那钟声震耳欲聋,震得我心脏都在颤抖。 陈相挂在齿轮上面,伴随着齿轮的转动,继而跌落在地上。 看见陈相这副模样,我顿时欣喜万分,疾风符的威力果然强劲,没想到陈相这样的奇门高手,居然会被我一招撂倒。 我很庆幸之前跟着库瘸子,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地狱式训练。 实话讲,这是我第一次施展疾风符,我自己都没想到,效果竟然这么好。 陈相面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就跟死了一样。 我走过去,伸出脚尖,踢了踢陈相,啐骂道:“起来啊,你刚刚不是骂我三脚猫吗?现在看看谁才是三脚猫……” 一句话还没说完,忽觉脚踝一紧,陈相竟然伸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我心中一惊,刚想后退,却被陈相撂倒在地上。 陈相站起来,除了头上和脸上有些擦伤淤青以外,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 陈相摸了摸鼻子,冷冷说道:“杨程,我之前还真是小看你了。呵,不过你也太天真了,这点本事就想打败我?看看我身上穿着什么东西?看见了吗?这是天蚕衣!当年可是曹操的贴身护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刚才若不是天蚕衣保护,嘿嘿,你的疾风符可能真的会把我的身体撕裂!” 我惊讶的望着陈相,就看见陈相身上,果然贴身穿着一件薄如蝉翼的衣服。 衣服是用天蚕丝编织而成,呈半透明状,很难想象,这样一件单薄的衣服,居然能够抵御刀枪水火,实在是令人惊讶。 陈相的外衣已经被劲风完全撕裂,如果不是这件天蚕衣护体的话,我肯定能够重创他。 我咬咬牙,心中暗道一声可惜。 陈相轻蔑的看着我:“还有什么本事,全部亮出来吧?” 我对着陈相怒目而视,实话讲,我还想跟陈相斗一斗,但我的心里很清楚,我不是陈相的对手。目前来说,我最厉害的绝招就是疾风符,但我使出的疾风符都没有对陈相造成伤害,我已经对胜利不抱任何希望了。 我淡淡说道:“没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吧!” 陈相冷笑道:“哟,挺有英雄气概嘛!” 我知道,陈相这话并不是赞美,而是充满讽刺的意味。 “我死了,我师父会为我报仇的!”我说。 “呵呵!”陈相发出轻蔑的笑声:“你说那个死瘸子?!” 陈相蹲下身,伸手捏住我的下巴,面容突然变得十分冷肃,只听他阴狠狠的说道:“等我把修罗剑弄到手,你认为那个死瘸子还会是我的对手吗?” “你不会得到修罗剑的!老天爷都不会让你得到修罗剑!”我愤怒的说。 陈相抬手甩了我一记耳光,我只觉嘴里火辣辣的,还带着咸腥味,一缕鲜血顺着唇角滴落。 陈相很张狂的说:“住嘴!老天爷算个什么东西!等老子弄到修罗剑,就算是老天爷,我也要把它捅一个窟窿!” 陈相站起来:“好了,我要准备去取黄锟的魂魄了,等到最后一个阴人魂凑齐,七绝封煞局就能解除封印了!” 我看着陈相,疑问的问:“你不……杀我?!” 陈相伸手拍了拍我的脸颊:“你这么可爱,我怎么舍得这么快让你死呢?我知道你的命魂特殊,等我得到修罗剑以后,再用你的命魂来炼剑,哈哈哈!哈哈哈!” 陈相发出猖狂的笑声,那模样真的让人愤怒。 我冲着陈相怒吼道:“你为了一己私利,害死这么多人,你会有报应的!一定会有报应的!” 陈相淡淡道:“哦?是吗?我这人,最不信的就是命运!” 话音未落,陈相突然一记手刀劈在我的脖子上。 我的眼前陡然一黑,软绵绵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 钟楼里面没有开灯,黑沉沉的一片,只能听见咔咔咔的齿轮转动声。 我甩了甩昏沉的脑袋,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就像一个肉粽子,根本动弹不了。 我在心里骂了句王八蛋,转动脑袋四下里张望,这一张望,就看见钟楼的窗台边上,赫然伫立着一道人影。 第三百七十章 开印 “陈相,你个王八蛋!陈相!” 我破口大骂,以为那道人影是陈相。 因为一天没有喝水,喉咙又干又渴,仿佛要冒烟了似的,说话的声音都很沙哑。 但是,不管我怎样谩骂,那道人影都没有回头,甚至没有任何反应,那感觉……那感觉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觉得不太对劲,就瞪大了眼睛,仔细去看。 发现此人无论是身高体型,都跟陈相不匹配,但是此人的背影我又感觉很熟悉,瘦高瘦高的…… 突然,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终于反应过来,这道人影不是陈相,而是黄锟! 我心中一紧,黄锟终究还是中招了。 我扯着嗓子,大声叫喊黄锟的名字。 然而,黄锟就像一个木偶,根本无视我的叫喊,翻身爬上窗台,然后钻了出去。 我的心里一阵阵发凉,泛起浓浓的悲伤。 我知道,此时的黄锟其实已经死了,没了魂魄,只是被陈相操纵的行尸走肉。 自从加入灵探社以来,我和黄锟也算是朋友。 黄锟这人其实也没啥缺点,平时也是一个逗比,之前斗牛篮球赛,他举着喇叭为我们加油助威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但是现在,黄锟却成为陈相手中的牺牲品。 我的心里很难受,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很哽咽。 最难受的是,看见朋友死在自己面前,我却无能为力,什么都做不了,这种无助感让我想要发狂。 “你不用那么痛苦,你的朋友能够成为我的垫脚石,那是他的荣幸!”陈相的身影从黑暗中慢慢显现出来。 “你个王八蛋!你不是人!”我愤怒的叫骂着。 陈相走过来,对着我阴恻恻的笑了笑:“七个阴人魂我已经全部凑齐,今晚我就要解除七绝封煞局,取出修罗剑!哈哈哈,没人能够阻止我,没人能够阻止我!” 狂笑声中,陈相转身大踏步离开。 我的心狠狠颤抖着,真的没人能够阻止陈相了吗?修罗战场真的要解除封印了吗? “陈相,你回来!你回来!混蛋!!” 我大声叫喊着,但是陈相压根没有理会我,留给我的,只有空荡荡的脚步声。 钟楼顶上一片死寂,外面的夜已经很深了,我木然坐在角落里,耳畔只听得齿轮在咔咔作响。 我知道,陈相已经在行动了,今夜,修罗战场即将开印,没有人能够阻止他。 轰隆! z大校园里面,突然传来滚滚闷雷之声。 那闷雷之声连炸七次,整个大地仿佛都在嗡嗡颤抖。 现在又不是春天,更不是夏天,在这寒冬腊月的深夜里,突然响起的闷雷声,明显透露着深深的诡异。 我惊讶的抬头看向窗外,就看见z大校园的上方,竟然划过一道闪电。 闪电很亮,如同魔鬼的爪子,一下子照亮夜空。 在闪电亮起的同时,我看见七道浓烈的鬼气,旋转飞升,就像七条黑色的苍龙,腾空冲天而起,盘旋着冲上九天云霄,在电闪雷鸣之中穿梭,相当震撼。 我打了个寒颤,因为四肢被捆,无法站起来,只能翻滚着来到窗台边上。 看见窗外的这幅景象,我的心呼啸着沉入看不见底的黑暗深渊,我知道,镇压修罗战场的七绝封煞局,已经破局了。 七绝封煞局开印以后,法阵瞬间失效,汹涌的鬼气随之源源不断的从地底下面冒出来,就像黑色的潮水,眨眼的工夫,就覆盖和笼罩了整座校园。 这些鬼气很可能形成了一个结界,我在这个结界里面,所以我能清楚的看见眼前发生的一切。而其他师生都在结界外面,可能他们现在依然在沉睡,根本不知道校园里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变故。 更不知道,一场可怕的灾难,正悄悄降临在他们头上。 七绝封煞局开印,修罗战场里的鬼魂失去束缚,就会从地底下面冒出来,给人世间带来无穷无尽的祸害。 我的胸口仿佛挨了记闷槌,神情呆滞,内心充满绝望,只能一个劲的喃喃自语:“完了!完了!修罗战场开印了!” 此时此刻,我感到特别的绝望和无助,同时也感到自己力量的渺小,多么希望能有奇迹发生,有人能够来挽救这个疯狂的局面,拯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七道鬼气就像七根龙柱,以北斗七星之势排列在z大校园里面,连接着天和地,气势恢宏。 在七道鬼气里面,分别有七把古剑从地下冒出,随着鬼气缓缓旋转上升。 七把古剑,原本是七绝封煞局的七根“钉子”,现在七根钉子都被拔除了,这个七绝封煞局也就彻底被摧毁了。 千年之前,奇门的老祖宗创造了这个七绝封煞局,镇住了修罗战场的十万鬼魂。 千年之后,同样是奇门的后代,却破解了七绝封煞局的封印,将修罗战场里的十万鬼魂全部释放出来。 这是轮回吗? 还是上天注定的安排? 不过半盏茶的工夫,就听鬼啸声大作,那些尖锐的啸音就像利刺扎进耳朵,刺痛我的耳膜,我的脑瓜子都跟着一挖一挖的疼。 放眼望去,但见鬼影幢幢,无数的鬼魂从地底下面争先恐后的爬出来。 那些鬼魂全都是古代战死的士兵,他们穿着破烂的铠甲,拿着生锈的兵器,正一个接一个的,从另外一个世界苏醒。 我见过的鬼魂不少,但这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鬼魂,足足有数万之众。 这场面直接把我震住了,一时间,我竟无法用适当的词汇来描述眼前的景象。 我一直想要阻止陈相的阴谋,但是能力有限,终究还是失败了。 之前王莹莹的鬼魂曾告诉我,说有高手在布局,酝酿一个很大的阴谋。 但是说真的,我真的没有想到,陈相所酝酿的阴谋,竟然会如此如此巨大! 我神色木然的看着万鬼苏醒的景象,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长叹一声,仰望着无尽苍穹,在心里默默说道:“对不起师父,我真的尽力了!我没法阻止陈相!我的道行跟他根本不在一个层次!” 第三百七十一章 修罗剑 在那万千鬼魂之中,一道人影从鬼群中央缓缓穿行而过,正是戴着方校长人皮面具的陈相。 陈相一边前行,一边纵声狂笑,四周的厉鬼都不敢围拢上去,反而纷纷避让。 他们惧怕的不是陈相,而是陈相手里的那把——剑! 陈相右手倒提着一把古剑,那把古剑并不长,形似一把短剑,像是青铜铸造,剑身泛着幽幽冷光。 纵然隔着几十米之遥,我也能感受到那把古剑散发出来的强烈杀气。 更令人感到惊诧的是,陈相所走过的地面,竟然覆盖上一层雪白的寒霜,而那恐怖的寒气,也是从那把古剑上渗透出来的。 虽然我身在钟楼里面,但也瞬间感觉到彻骨的寒意,钟楼里面仿佛变成了一个大冰柜,冷得我瑟瑟发抖。 那把古剑下面,得有多少亡魂,才会散发出如此强烈的寒气呀! 不用说我也知道,陈相手里提着的古剑,就是传说中的修罗剑。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陈相费尽心思也要得到修罗剑,修罗剑真是一把神兵啊! 威力如此强大的修罗剑,落入陈相这种大奸之人的手里,天下必将打乱! 我在心里默然叹了口气,虽然我很想阻止陈相,但我却没有那个能力。 片刻以后,我听见脚步声,陈相出现在钟楼顶上,修罗剑在黑暗中泛着幽幽冷光。 陈相提着修罗剑,一步步走到我面前。 陈相略显得意的对我说:“我说过,没有人能够阻止我!” 我看着他:“虽然我不能阻止你,但不代表其他人不能阻止你,像你这样的大奸大恶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陈相的脸上露出阴狠的笑容,他说:“呵呵,死到临头还嘴硬!我说过,等我得到修罗剑,第一件事情,就是拿你来祭剑!” 陈相用剑尖轻轻挑断捆绑我的绳索,然后拉着我下了钟楼,胁迫我跪在钟楼前面。 然后,陈相举起修罗剑,就像一个行刑的刽子手,要将我砍头示众。 强大的杀气从剑锋溢出来,将我笼罩在其中。 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的这般窝囊和悲惨。 我闭上眼睛,正准备迎接死亡的时候,黑夜里忽然传来咚咚咚的木鱼声。 木鱼声并不算大,但却带着一股无形的威慑力,当木鱼声响起的时候,四面八方的那些厉鬼也全都安静下来,不像刚才那般鬼哭狼嚎。 我惊诧的睁开眼睛,循声望出去,就看见朦胧的黑暗中,缓慢走出两道人影。 右边那道人影长得又高又胖,顶着一个圆圆的大光头,手里捻着一串佛珠。 左边那道人影又矮又小,也是个光头,手里捧着一个木鱼,正一边诵经一边敲打着。 两个人都穿着灰色僧袍,夜风一吹,僧袍随风飘飞。 我怔了一下,随即喜上眉梢,居然是他们?! 之前我乘火车来z大的时候,在列车上认识了一老一少两个和尚。 大和尚名叫九灯和尚,小和尚名叫小木鱼,他们是师徒。 他们在火车上收服了厉鬼,然后在郑州火车站下车以后,跟我们分道扬镳,从此不知所踪。 一晃好几个月过去,我几乎都忘记他们了,没想到他们此时此刻竟然会出现在z大校园里面。 看见这两个和尚,我仿佛看见了两个救星。 对于九灯和尚的出现,陈相非常意外,他暂时没有理会我,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两个和尚身上。 两个和尚能够进入这个鬼结界,自然不是普通和尚。 陈相阴沉着脸,冷冷喝问道:“哪里来的两个野和尚,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九灯和尚还没有开口说话,小木鱼却口齿伶俐的抢先说道:“我们师徒二人正在附近吃烤串呢,看见z大校园鬼气冲天,所以顺道过来看看,看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把这些厉鬼从地底下面放了出来!” 陈相皱起眉头,他知道小木鱼是在骂他,他当然也不会相信,这两个和尚只是顺道路过的。 陈相扬了扬手里的修罗剑,像是在给九灯和尚示威,他很嚣张的说:“修罗战场的封印是我解除的,二位有意见?” 九灯和尚气定神闲,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贫僧法号九灯,这是我徒弟小木鱼,我师徒二人游历天下,一直以降妖除魔为己任。z大校园里面突然冒出这么多的厉鬼,我们若是袖手旁观,好像有点说不太过去!” “少废话!”陈相面露不爽:“你们确定要管闲事吗?” 九灯和尚伸手指了指陈相,仍然是笑脸盈盈的样子:“这位施主,你的杀孽太重,贫僧还是劝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成——你——妹!” 陈相从嘴唇里面,冷冰冰挤出三个字。 九灯和尚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他一字一顿的说:“亵渎佛祖,该死!” 话音落下,九灯和尚屈指轻轻一弹,一颗佛珠旋转射出,化作一道金光,直奔陈相的面门而去。 “臭和尚,多管闲事,正好用你们的血来祭剑!” 陈相厉叱一声,扬剑劈了出去。 砰! 激射而出的佛珠跟修罗剑撞击在一起,发出清脆的爆裂声响,一团金光四散飞溅。 修罗剑毫发无损,而那颗佛珠却碎裂成两半,被修罗剑一分为二。 我在不远处看得仔细,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这修罗剑真是厉害呀! 陈相扬起嘴角,得意忘形的笑了起来,嚣张的问九灯和尚:“死秃子,还有什么法宝,统统使出来吧!” 小木鱼生气的说:“师父,他骂我们秃子!” 九灯和尚一脸冷肃的说:“而且前面还加了一个死字!” 小木鱼说:“士可杀!” 九灯和尚接口道:“不可辱!” 然后,小木鱼和九灯和尚同时一声喊:“干他!” 这一老一少两个和尚,就像在说相声一样,配合的十分默契,师父不像师父,徒弟不像徒弟,感觉就像两个逗比,令人忍俊不禁。 陈相面色一冷,提着修罗剑走了过去:“妈的,死秃子,你俩在唱二人转吗?” 第三百七十二章 万字法阵 面对陈相的出言不逊,九灯和尚非常生气,他大踏步冲向陈相,嘴里说个不停:“不叫我一声大师也就算了,居然叫我秃子。叫我秃子也就算了,居然还叫我死秃子。罪孽深重,不可原谅!” 陈相怒骂道:“你是唐僧吗,怎么那么多废话?” 九灯和尚嘴上说着话,但是右手却一秒钟都没停下,一直在拨弄佛珠。 一颗又一颗佛珠激射而出,带着一道又一道金光,耀眼夺目。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九灯和尚的准头奇差无比,一串佛珠全都飞出去,竟然没有一颗击中陈相。 我一脸茫然的看着九灯和尚,这是什么情况?! 陈相忍不住哈哈大笑:“死秃子,我看你还是别当和尚了,去当喜剧演员吧,真的,太他妈搞笑了!” 九灯和尚在距离陈相五米开外的地方停下脚步,九灯和尚双手合十,作了个揖:“阿弥陀佛,施主,你觉得很好笑吗?死到临头而不自知,这是愚蠢!” 九灯和尚的语言能力非常丰富,很有“艺术渲染力”,有时候说话特别逗逼,有时候又富含哲学和佛理,时而滑稽,时而严肃,听他说话就跟讲相声一样,特别好玩。 陈相皱起眉头,很生气的说:“死秃子,等我用修罗剑割下你的舌头,你就没有这么多废话了吧!” 九灯和尚微微一笑,双手突然捏了个法诀,嘴唇快速张合,就像在诵经一样。 与此同时,小木鱼在九灯和尚身旁站立,左手捧着木鱼,右手拿着小木棒,很有节奏的敲打起来。 刹那间,忽觉眼前光芒万丈。 那些原本隐没在黑暗里的佛珠,竟然在瞬间亮起,金光熠熠,将地面和夜空都映染成了金色,就连后面的钟楼,也变成了一座金色的墓碑。 近百颗佛珠悬浮在半空中,就像银河里的星星落入人间,令人惊叹不已。 我在震惊的同时,发现这些金光闪烁的佛珠,居然组成了一个佛教的卍(万)字轮法阵,正好将陈相困在万字轮法阵中央。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九灯和尚刚刚弹出佛珠的时候,并不是失了准头,而是故意麻痹陈相,不声不响的布下了这个威力强大的佛教法阵。 这个九灯和尚,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他才是大智若愚的典范啊! 金光闪闪的万字轮,凌空缓缓转动,其阵势相当震撼,庄严而又神圣。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有种想要跪在地上,顶礼膜拜的冲动。 小木鱼不停的敲着木鱼,一个又一个金色符咒从木鱼里面飞出来,旋转飞入万字轮法阵当中,仿佛给法阵源源不断的注入法力。 正所谓名师出高徒,别看这个小木鱼只有十岁左右的年纪,但是能够跟随九灯和尚走南闯北,也必定是个天赋异禀之人。 而且,小木鱼只是一个小孩子,不管面对怎样强大可怕的敌人,他都能够从容不迫,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冷静,可见他的心里是相当强大过硬的,这也不是普通小孩所拥有的心理素质。 刚才还狂妄不羁的陈相,此时脸色大变,他这才知道自己中了计。 老虎再怎么厉害,一旦被关入笼子,也就失去了攻击力。 同样的,此时的陈相就像是一只困兽,被困在万字轮法阵这个大笼子里面,左右都不得脱,急得他七窍冒烟。 陈相大为光火,挥舞着修罗剑,狠狠劈砍在万字轮法阵上面。 一缕浓郁的鬼气从剑身上面喷薄出来,万字轮法阵纹丝不动,毫发无损。 陈相咬咬牙,再次举起修罗剑,以更大的力气朝着万字轮法阵劈下去。 修罗剑确实厉害,这一剑砍下去,好几颗佛珠都在瞬间爆裂成齑粉。 我心中一惊,生怕陈相挥剑杀出法阵。 陈相纵声狂笑:“哈哈哈,死秃子,你的法阵困不住老子……” 一句话还没说完,陈相的笑声戛然而止。 陈相惊惧的睁大眼睛,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在佛珠爆裂的同时,竟然有一连串金色的符咒从佛珠里面飞出来。 而这些金色的符咒,就是刚才从木鱼里面飞出去的。 我刚才亲眼看见这些金色符咒汇入了万字轮法阵里面,但是我也没有想到,这些金色符咒原来全都汇入佛珠里面。 当佛珠爆裂的时候,金色符咒便激射而出,令人防不胜收。 陈相很聪明,但是他也没有想到,居然会中了九灯和尚的“阴招”。 由于距离太近,而且符咒的速度太快,陈相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那一串金色符咒,在瞬间没入了陈相的身体里面。 陈相蹬蹬蹬后退三步,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变得无比僵硬。 几秒钟以后,陈相的身体晃动了一下,手中的修罗剑咣当掉落在地上。 陈相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两下,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死……秃……子……” 说完这话,陈相嘴巴一张,噗的从嘴里喷出一大口鲜血,然后直挺挺的扑倒在地上,很快就没了声息。 陈相死了! 他的两只眼睛瞪得圆滚滚的,脸上的表情写满不甘心的神色。 那把修罗剑静静躺在他的身旁,距离他的手指只有不到十公分,但是他却再也无法抓住修罗剑了。 对于陈相的死,我一点都不同情。 陈相这种人,死有余辜。 陈相若不死,天下必将被他搅得天翻地覆。 很庆幸九灯和尚能够及时出现在z大校园,如果不是九灯和尚出手阻止陈相,真不知会有什么样的可怕后果。 九灯和尚大手一挥,将那些佛珠齐刷刷收回僧袍的袖口里面。 小木鱼蹦蹦跳跳走过去,弯腰拾起修罗剑,然后把剑交给九灯和尚。 九灯和尚看了看修罗剑,又看了看我,随手把修罗剑丢到我面前,对我说:“哎,小子,这把剑友情价送你了,两百块!” 啊?! 我惊愕的张大嘴巴,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修罗剑可是六道法宝之一,属于无价之宝,即使用再多的钱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九灯和尚不可能不知道这把剑的价值吧? 但他居然用两百块的白菜价把修罗剑卖给我,这是几个意思? 第三百七十三章 战魂(上) “大师……这……” 我有些没太明白九灯和尚的意思。 九灯和尚说:“别这啊那的,干脆点好不好,两百块都没有吗?” “有!有!当然有!” 我连连点头,把手伸入衣兜里面,摸了两百块递给九灯和尚。 九灯和尚笑嘻嘻的接过钱,看他眉开眼笑的样子,仿佛这两百块比修罗剑还重要。 我说:“九灯大师,这可是六道法宝之一的修罗剑,不知有多少江湖中人觊觎它,你……你真的就这样白菜价处理给我了?” “阿弥陀佛!”九灯和尚把两百块钱揣进袖口里面,双手合十,一本正经的说:“这些打打杀杀的凶器,是不适合我们出家人的!” 我就喜欢九灯和尚一本正经吹牛逼的样子,真的很搞笑。 我当然知道九灯和尚是故意把这把修罗剑送给我的,于是我连声向九灯和尚道谢,不仅谢谢他送给我修罗剑,也谢谢他救了我的命。 九灯和尚作了个揖:“山水有相逢,有缘自会相见,杨施主,再见!” 我从地上爬起来:“九灯大师,这么快就要走了么?要不要一起吃个烤串什么的?” 九灯和尚指了指四面八方:“到处都是鬼魂,不知道又要忙多久了!” 我点点头,既然九灯和尚忙着去抓鬼,我也就不拦着他了。 我俯身拾起那把修罗剑,修罗剑长不到三寸,剑身修长,看上去就是一把平淡无奇的青铜古剑,但是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剑身上面密密麻麻布满古老的咒文,给修罗剑增添了一种神秘之感。 森冷的阴气从指尖渗进血液,然后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全身。 有那么一刹那,我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仿佛都被冻结了,冷得彻骨。 修罗剑是一把杀戮之剑,阴气极重,并不是普通人能够驾驭的。 小木鱼跟在九灯和尚的屁股后面,咚咚咚的敲打着木鱼,稚嫩的声音在夜空中回荡:“抓鬼去喽!” 师徒二人的身影很快融入夜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神奇的师徒二人! 九灯和尚走了以后,结界也破了。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一缕晨曦宛如利箭般刺破云层,冬日暖阳,这是寒冬季节难得的好天气。 除掉了陈相这个奇门祸害,我的心情也非常愉悦。 陈相这个大魔头死了,从此以后,z大校园也不会再有人莫名其妙的“上吊自杀”。 唯一的遗憾是,黄锟死了,就死在我的面前,我尽力了,但也没法救他。 不过,在经历这一系列的“灵异事件”,却让灵探社变得异常红火,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灵探社,大家都对灵异的东西充满了好奇,灵探社一跃成为z大校园里面的第一大社团,风头一时无两,校园bbs上面,甚至还有专门的灵探社版块,活跃度非常高。 很快就临近放假,因为社团要组织活动,我就推迟了回家的时间,留下来跟丁明一起筹备社团活动。 现在我是灵探社的骨干成员,丁明原本让我出任社长一职的,但灵探社毕竟是丁明创建的,丁明倾注了大量心血在里面,我也就是图个热闹好玩罢了。所以我拒绝了丁明的好意,最后好说歹说,也就代替了黄锟的位置,混了个副社长。 202寝室里的人陆陆续续都离开了学校,只剩下我和猴子。 猴子现在跟韩梅真的好上了,经常夜不归宿,所以大多时候,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也乐得清静,每晚在寝室里上上网,然后煮包泡面,吃饱喝足就睡觉。 这天晚上,隔壁寝室一个哥们,路过门口的时候,大概觉着我一个人孤独可怜,于是送给我一个大鸭梨。 临睡的时候,我正好口渴,看见桌上的大鸭梨就准备吃掉它。 结果找了半天都没有找着水果刀,想了想,就把放在柜子里的修罗剑拿出来,把修罗剑当成水果刀,给鸭梨削皮。 我居然用六道法宝之一的修罗剑削鸭梨,想想真是奢侈,陈相如果在阴曹地府知道这件事情,估计会气得吐血。 可能是鸭梨打滑,也可能是我没掌握好力度,反正也不知怎么回事,竟然被修罗剑划破了手指尖,鲜血流出来,滴落在修罗剑上面。 我看了看指尖,创口有点深,不过也没什么大碍,用温水清理伤口,然后用棉签蘸干,最后上点止血粉,用纱布一缠,也就没事了。 我有些郁闷,狠狠咬了两口大鸭梨,也没吃完,就扔掉睡觉了。 刚睡着没一会儿,就感觉寝室里吹过一股阴风。 我觉着有些冷,裹了裹被子,翻了个身继续睡,但还是觉得冷,很快就被冷醒了。 冬天的时候,北方的室内其实很暖和的,因为他们都会使用暖气,在室内只穿一条裤衩子都行。 难道是暖气坏了,所以才会觉得冷吗?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正准备下床去检查一下暖气片,就在我下床的时候,忽然瞥见床边立着一道人影。 妈呀! 我猝不及防,饶是我胆大包天,但半夜三更的,冷不丁站个人在我床头边上,确实是要吓丢魂的。 我一骨碌跌落在地板上,摔得眼冒金星。 我以为是猴子,因为寝室里只剩下我和猴子两个人,猴子是不是跟韩梅吵了架,所以半夜三更的跑回寝室了? 我揉着吃痛的屁股,张嘴就骂:“猴子,你大爷的……” 后半句话还没有说出口,我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寝室里没有开灯,朦胧的光亮中,我发现面前这人并不是猴子,猴子体型削瘦,但是面前这人身高八尺,又高又壮,十分的伟岸魁梧,站在我面前,给我一种很大的压力。 “你是谁?”我惊诧的问。 那道人影啪的一抱拳,冲着我单膝跪下,瓮声瓮气的喊了两个字:“主公!” 啥玩意儿?主公? 我摸了摸脑袋,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这家伙是谁?居然称呼我“主公”?他莫不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吧? 第三百七十四章 战魂(下) “主公?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大哥,你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本来想问“你到底是何方妖孽”,但话到嘴边,硬生生把“妖孽”改成了“神圣”。 那人跪在我面前,毕恭毕敬的回答:“在下白起!” 白起?! 我愣了一下,随即内心卷起了惊涛骇浪。 不是吧?有没有搞错?眼前这个家伙居然说自己是白起?不可能!他……他怎么可能是白起? 我好歹也是个读书人,对于白起也不是很陌生。 白起是战国时期的四大名将之一,熟知兵法,善于用兵,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担任秦军主将30多年,攻城70余座,为秦国统一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历史上有场著名的长平之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余万,自此白起被称为“人屠”。 因为白起战功赫赫,用兵如神,几无败绩,后世也称白起为“战神”,非常的仰慕和崇敬白起。 我定了定神,仔细打量面前这人。 但见这人体格魁梧,状如猛虎,面相也非常威猛,眉宇间充满英武之气。 我之前也研究过面相,一看此人面相,就是帝王将相的容貌,绝非寻常人。 他穿着一身厚重的战甲,显得威风凛凛。 浓郁的鬼气从他的虎躯里面散发出来,将他包裹在其中。 我赫然明白,跪在我面前的,并不是一个活人,而是一个鬼魂,一个极其强大的鬼魂。 这些年,我见过的鬼魂不少,见过的厉鬼也不少,但是从未有一个厉鬼,能拥有如此强大的鬼气。 我的心里相当清楚,以我现在的道行,可能在这个厉鬼面前走不过三招。 估计也只有杀神白起,才能散发出如此强大的鬼气。 “你真的是白起?”我问。 面前的将军点了点头:“我是白起之魂!”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叫我主公?” 我心里暗想,我该不会是秦国的主公转世吧,所以白起会叫我主公。 白起回答说:“那把修罗剑,原本是我的贴身武器,我曾用修罗剑,斩杀无数敌人。我死以后,魂魄便藏匿于剑身之中。直至今夜,你的鲜血浸入剑身,唤醒了我,所以你是我的主公!” 我大喜过望,天啊,这比中五百万彩票还要刺激! 谁说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我这不是碰上了吗? 我只花了区区两百块,不仅得到了六道法宝之一的修罗剑,而且还买一赠一,得到了修罗剑里面的白起战魂。 从此以后,谁他妈敢欺负我,我就把白起放出来。 我相当激动,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居然唤醒了沉睡在修罗剑里的白起战魂。 也正因为是我唤醒的白起,所以白起认定我是他的主公,有了白起这样强大的战魂作为我的小弟,日后我行走江湖,也不惧怕任何人了。 我拍了拍脑袋,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但是这一切,真的像做梦一样,名震历史的杀神白起,居然成为了我的小弟,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个人是非常崇拜英雄的,对白起也十分的敬仰,他跪在我的面前,我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 于是我赶紧让他站起来:“白起将军,快快请起!” “谢主公!”白起声如洪钟,站起身来。 白起又高又壮,足足比我高出一个脑袋,我忍不住在心里喝了声彩:“伟岸!” 白起老是“主公!主公!”的称呼我,让我感觉怪怪的,就跟穿越了一样。 而且我就是一个大山沟沟里的农村孩子,主公这般显赫的身份,跟我完全不匹配。 我对白起说:“白起将军,以后你别叫我主公,我听不太习惯!” “那……应该怎么称呼呢?”白起问。 我想了想,随口说道:“我叫杨程,你就叫我程哥,或者直接叫我老大吧!” “老大?”白起微微沉吟:“好!老大!” 白起改口称呼我“老大”,我心里立马觉着舒服顺耳多了。 我对战魂充满了好奇,也全然没有了睡意,和白起面对面坐着谈天说地。 当然,更多的时候,都是我在询问,询问战国时期,那些不为人知的历史事迹。 毕竟,历史书也只是后人撰写的,不可全信。 而从白起口中说出来的,才是真实可信的历史。 白起所讲述的一些事情,跟我历史书上学习的东西,大相径庭。 我听得津津有味,跟白起相聊甚欢。 我告诉白起,后世称呼他为“杀神”,白起显得有些意外,他说:“杀神,这个称呼挺霸气的,我很喜欢。以前他们都叫我‘人屠’,我很不喜欢!”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很快就天亮了,白起说他要回修罗剑里休息了。 我问白起:“日后我需要你的时候,怎样把你召唤出来呢?” 白起说:“很简单,你只需要抹一点鲜血在修罗剑上面,我感受到你的气息,就知道你在召唤我,我自然就会现身相见!” 我点点头,挥挥手道:“好,那你回去休息吧!” 白起冲我抱拳行礼:“老大,再见!” 白起正准备离开,突然顿住脚步,回头对我说:“老大,有件事情忘记告诉你了。修罗战场的封印解除以后,很多鬼魂都从地底下面跑了出来,秦军这边的鬼魂,我可以帮你镇压住,不让他们作乱。但是赵国那边的鬼魂,我没法控制,他们很有可能兴风作浪。据我所知,赵军那边,包括廉颇,赵括在内的一众战魂,也已经出世,你要多加小心,唯恐他们对你不利!” 一阵风吹过,白起消失了,回到了修罗剑里面,我看见修罗剑的剑身微微颤抖了一下,发出嗡的一声响,面上泛起一圈幽冷的光,而后那圈幽光又很快融入剑身里面。 天色已经亮起,已经是深冬,外面飘荡着浓雾,整座校园白茫茫的一片,死寂无声。 我站在窗台边上,眺望这座校园,耳畔回荡着白起的叮咛,一颗心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事情还没有结束,看似波澜不惊的校园下面,实际上暗流汹涌,恐怕还有大事发生。 第三百七十五章 封门村 随着灵探社的不断壮大发展,丁明已经不满足于小打小闹的社团活动,所以这些天一直在和我筹备策划,计划组织一次大型的社团活动。 经过讨论商议,我们把地点选在“封门村”。 第一,封门村在国内的灵异史上,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是国内最著名的灵异鬼地之一;第二,作为灵异狂热爱好者,丁明一直想去封门村看一看,说白了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愿;第三,封门村在河南焦作,距离郑州不算远,交通也很方便,不用车劳马顿的。 确定了地点之后,丁明便让社员们报名。 因为临近放寒假,很多人急着回去过年,所以参加活动的人并不是很多。 再加上封门村的灵异名气确实太大,还有一部分人对此感到恐惧,没有胆量参加这次活动。 反正最后统计人数,发现跟我们原本预期的人数相差太多,只有区区几个人。 虽然人很少,但是已经确定了的事情,我们也不会改变,还是按照预定计划,出发前往封门村。 可能是因为人少,再加上丁明心里有些赌气,所以丁明很大气的说,这次去封门村的活动费用,全部由他这个社长一个人承担。 听说丁明请客玩耍,同行之人都很高兴,一路欢声笑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这次去封门村只有七个人,丁明,我,猴子,谢梦萍,韩梅,还有一个老马,以及一个绰号“小胖”的大一新生。 老马是个大四的学生,已经在外面工作实习,但是工作不太如意,心情不好,所以主动报名参加我们的活动,想要跟着出去散散心。 小胖真名叫什么我不太清楚,他跟着去封门村,是因为他跟父母吵了嘴,不想回家过年。 当然,韩梅之所以跟着我们,是因为她在跟猴子谈恋爱,两人成天腻在一起,秤不离砣,砣不离秤。 我也很清楚,谢梦萍是为了我才留下来的,要不然谢梦萍已经回上海过年了。 我们一行七个人,包了一辆商务车,一路激情澎湃的往焦作飞驰而去。 窗外寒风凛冽,但也阻挡不了我们火热的心情。 封门村的具体位置在焦作市的沁阳市郊外,沁阳市是一个县级市,也是著名的千年古县。 沁阳其实有很多风景名胜,但我们可没有闲心游玩,只是在沁阳吃了点东西,然后直杀封门村。 出了市区,开了一段山路以后,司机便不肯继续往前走了。 封门村的鬼名众所皆知,即使我们表示可以多出一些钱,司机也不肯答应。 司机说;“钱虽然重要,但命更重要啊,你们这些年轻人不怕死,可我不行啊!我家上有老下有小的,全靠我一个人跑车挣钱,我要是出了事,家里就完了!” 猴子听了这话就不太高兴,猴子说:“有没有你说的那样夸张?胆小鬼!” 司机收下钱,迅速回到车里,说了句“我就是胆小鬼!”,然后开着车一溜烟跑没了影。 “呸!”猴子很鄙夷的啐了口浓痰。 因为封门村是鬼村,所以几乎没有人来这里,四周一片死寂,给人的感觉非常苍凉。 环顾四周,但见周围的山坡也是光秃秃的,偶尔长着一些树杈子,显得无比萧瑟冷清。 寒风一吹,山岗子上更显荒凉刻骨。 山上偶尔传来一两声鸟叫,亦或传来莫名其妙的尖锐啸音,让人忍不住后背发凉。 小胖打了个冷颤,拢了拢衣领:“这里可真是荒凉啊!” 老马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往手心里呵了口气,瓮声瓮气的说:“我倒觉得这里挺好的,安静,比城市里好多了。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在这里待上三五个月!” 小胖撇撇嘴,嘟囔道:“神经病!” 丁明从包里取出地图,说这里距离封门村还有好几里山路,招呼我们继续赶路,争取在天黑之前抵达封门村,这寒冬腊月的,总不能在荒郊野外的地方过夜吧。 我们抽了支烟,然后背着包继续朝着目的地前进。 越往山里走,感觉越是荒凉,说实话,我都有些后悔到这里来了。马上就快过年了,别人都在热热闹闹的准备年货,我们几个吃饱了没事撑的,居然跑到这山沟沟里寻求刺激,想想真挺无聊的。 不知道丁明是为了壮胆,还是为了活跃气氛,昂首挺胸走在最前面,慷慨激昂的唱起了歌:“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冬天的天色黑的很早,我们还没抵达封门村的时候,天色就差不多快要黑了。 等到我们走进封门村,天色都已经黑尽了。 四面八方寂静无声,只有寒风的呼啸,以及夜枭的悲鸣。 四周群山环绕,这座著名的鬼村依山而建,坐落在山脚下面。 封门村的房屋都保持着明清时代的风格,在黑暗中显得诡秘森森。 我们不清楚封门村的地形,不敢随便乱闯,稍作商议后,决定今晚就在村口落脚,等到明日天亮以后,才正式进村。 村口立着一座石碑,上书“风门村”三个字。 虽然年代久远,石碑残破,但是上面的字迹还是能够辨认出来的。 小胖有些困惑,问我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封门村,可这个地方叫做风门村。 丁明一边带领大家搭建营地,一边跟小胖解释,其实风门村才是真正的名字,在一些资料文献中,因错把风门印制成了封门,从而误导了大家,甚至于部分地图上印制的也是“封门”二字。 丁明说他出发之前,查过很多关于封门村的资料,包括70年代的军事地图上面,也标注的是“风门”。 所以,封门村真正的名字应该是风门村,所谓“封门”,只是后世误传,结果到了现在,大家都沿用了封门二字,反倒把真正的“风门”给忘记了。 小胖一脸仰慕的说:“社长不愧是社长,知识渊博,好生佩服!” 第三百七十六章 枕边鬼脸 丁明支起帐篷,我和猴子负责生起篝火,然后七个人围着火堆坐了下来。 夜很静,只有面前的篝火噼里啪啦的跳跃着。 火光映照着我们的脸,驱走了黑暗和寒冷。 此时的场景让我们想到了刚进大学的时候,两个寝室联谊去伏羲山,在这样阴森诡怖的环境中,讲了一夜的鬼故事。 赶了一天的路,大家都有些累了,肚子也是空落落的。 我们打开背包,从包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食物和啤酒,大家伙烤着火,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聊天,感觉也挺惬意的。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们现在还没正式进入封门村,即使坐在村口,也感觉到一股股强烈的阴气从村子里倒灌出来。 回头朝村子里张望,总觉得鬼影幢幢,仿佛有很多的孤魂野鬼在晃动,弄得人心里发毛。 丁明喝了口啤酒,掰着手指头跟我们讲解道:“风门,从字面意思来讲,是古建筑门的一种。即在居住建筑的外门做出双层门,靠外的一层门即称风门。 风门既可做在单扇房门外边,也可做在隔扇门外边,高宽尺寸随槅扇的边框尺寸而定。 风门一般朝外开,常与帘架配合使用,用以遮蔽风尘。 其二,从地理位置来看,古代把地理位置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称为风门,也称为玄关、风门坳等名称。 第三,从阴阳学说来看,古人认为东南90度的整个方位是最吉祥的区域,这一区域称为‘风门’。 清代蒋大鸿著录《阳宅天元五歌》经云:‘更有风门通八气,墙空屋阙皆难避,若遇祥风福顿增,若遇杀风殃立生。风门,指宅外四面八方,空缺而有风来之处,曰门者,非真有其门,如墙空屋阙处,有风来者即是,此指近宅之客屋而言,非本身之主屋也。’ 所以,根据以上诸多释义内容,再结合风门村的地理位置和布局来分析,基本上可以确定,‘风门村’是以地理险要、风水八卦来定名的。 这也就证明,风门村才是最正确的名字!” 丁明娓娓道来,我们都认真的洗耳恭听,学到了不少知识。 没想到丁明为了这次的社团活动,竟然提前备了那么多的功课。 吃饱喝足,各自钻进帐篷,准备早点休息。 我先走进帐篷,猴子绕到帐篷后面去嘘嘘,隔着帐篷我听见猴子在外面嘀嘀咕咕:“这是个什么破玩意儿?” 我就问猴子:“你一个人在嘀咕什么呢?” 猴子说:“草丛里面有个花枕头,要不要给你们拿进来?” 我正想说不用了,外面捡的枕头脏兮兮的,却发现旁边的丁明一下子变了脸色。 丁明火急火燎的冲出帐篷,大声喝斥道:“猴子,别碰那个枕头!” 由于丁明很着急,这一声也吼得特别大声,把其他人都给惊动了。 猴子吓得一激灵,直接尿自己手上了。 猴子闷闷的抱怨道:“我的爷,深更半夜的,你在激动什么呢?吓死个人了!” 丁明快步走到猴子面前,问猴子那个枕头在哪里。 猴子提上裤头,拨开草丛,指着草丛说:“喏,就在那里!” 我们探头一看,就看见草丛里有个花枕头,显得有些诡秘,不过那枕头倒是挺新的,也不是想象中那么脏。 老马走过来,说他睡眠不好,叫我们把这个枕头让给他,他好拿进去睡觉。 丁明一把捉住老马的手,面色冷肃的说:“你不要命啦?” 老马有些奇怪的看着丁明,问他怎么那么大反应。 我们也很奇怪,不就一个枕头吗,丁明的反应好像有些太过强烈了吧。 丁明拉着我们离开草丛,反复叮嘱我们不要去触碰那个枕头。 猴子嘟囔道:“难道那个枕头会咬人?” 丁明沉着脸说:“会死人!” 丁明这话把我们吓了一跳,但看丁明一脸严肃的样子,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是我们就问丁明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明摸出一支烟,吸了两口,抬头问我们:“听说过1963年枕边鬼脸的灵异故事吗?” 我们几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摇了摇头。 1963年,那个年代距离我们还是太遥远了,我们的父母也才差不多是那个年代的人。 丁明说:“枕边鬼脸事件,位列建国以来的十大灵异事件之一,你们居然没有听说过?那可真是孤陋寡闻了!” 丁明这么一说,我们也就来了兴致,于是重新在火堆边坐下,让丁明跟我们讲一讲枕边鬼脸事件。 丁明抖了抖烟灰,跟我们慢慢讲起这件事情。 封门村是1981年全村集体迁徙以后,才沦为空村的,此前村子里一直都有人居住。 事情发生在1963年,当时有三个郑州来的青年,因为慕名封门村的奇特村舍建筑和人文风光,特意带着画架来封门村写生。 进村那天,刚好赶上村子里前几日办过葬礼,一家三口发高烧暴毙。 封门村里的葬俗很奇怪,在出殡的路上,会将逝者生前用过的枕头扔在路中间。 话说这三个年轻人来到封门村,看到路中间有个枕头,觉得碍事,有个青年就很随意的将枕头踢到路边。 没想到,这一脚却是噩梦的开始。 到了封门村以后,三个人就找到村委会安排住处,村支书就将这一家三口空出来的房子交给这三个青年居住。 听说房子里刚刚死过人,这三个年轻人还是有些胆怯,但当时谁也没有开口。一方面怕给老乡添麻烦。另一方面,三个大小伙子也不想认怂。 然而,当三个年轻人住进屋子以后,怪事便接踵而来。 他们经常在半夜里,听见有孩子在屋子外面喊“妈妈!妈妈”,但每次他们出门看的时候,却发现房屋周围空无一人。 除此之外,三人都相继做了相同的噩梦,梦见半夜有个身穿白衣的女鬼爬到床上,和他们头挨头的一起睡觉。 有时候,那个女鬼还会爬到他们身上,将他们压在下面,他们非常惊恐,但又无法从梦中醒过来。 第三百七十七章 穿堂煞 有一天,其中一个青年打开衣柜找衣服,突然尖叫一声昏厥在地,醒来之后称自己看到衣柜中的衣服后面,竟然藏着一张鬼脸,而那张鬼脸,和自己睡梦中梦到的鬼脸一模一样。另外两个人马上去翻衣柜,却没发现什么奇特之处。 就在当天晚上,那个晕倒之人便发起了高烧。 而此后第二天,又有个青年梦见鬼脸,惊醒的时候,听见外面院子里有哗啦哗啦的水声,于是趴在窗子上看。 只见皎洁的月光下,有个女人背对着窗户,赤果果的在院子里的水井旁洗澡,用水一瓢一瓢冲自己的身体。 青年正惊奇纳闷,突然那女人回了一下头,冲着他诡异的一笑,然后纵身一跃,跳进了井里。 青年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人,而是僵硬的呆在那里,因为他不知道跳井的到底是人是鬼。 恍惚了半晌,才叫醒其他人,说有人跳井了,叫大家去看看。 大家打着手电筒去看的时候,发现井水很平静,并没有涟漪波澜。而井边石台干燥,盆子和瓢也干干的,并没有沾过水。 大家都笑话这个青年想女人想疯了,思春过盛。 然而此后,这个青年经常梦见那个跳入水中的女子,并且也发起了高烧。 第三个青年看见两个朋友高烧不退,非常着急,然而去县城里的路途太远,只好在村里找了赤脚医生,送了些退烧药过来。 一天夜里,这个青年也梦到了那个女人,压在自己身上喘不过气来,惊醒时却发现旁边的同伴压在自己身上,死命掐着自己的脖子,口中喊着“掐死你!掐死你” 幸好另一个同伴被叫声惊醒,拖着病体爬起来,用烛台将发疯的同伴打晕。 此后,三个人终于意识到了这间屋子的邪性,赶紧找到村中的长者。 长者询问三人有没有做过有违村俗之事,三人说进村以后一直恭恭敬敬,并没有任何出格行为。 后来终于有人想起踢枕头的事情,长者说他们这是冲了煞,于是带着三个青年,杀了鸡,买了酒,到那一家三口的坟前拜了拜,还把那个花枕头送到了坟前。 自此以后,三人的高烧这才渐渐退了,噩梦也逐渐消失。 大半夜的,听见丁明讲的这个故事,我们都觉得有些渗人,也没人再敢去触碰草丛里的花枕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了这个故事,这一晚上我都没怎么睡踏实,大部分时候都是迷迷糊糊,恍恍惚惚的,总觉得旁边躺了个白衣女人,让我感觉浑身不自在。 早上起来,外面起了浓雾,白茫茫的一片,整座封门村都被笼罩在浓雾之中,显得非常神秘。 天很冷,我们用汤锅煮了点面条,吃下肚以后才感到暖和了许多。 然后我们收拾好东西,慢慢走进封门村。 封门村的村口有棵歪脖子树,应该是棵千年古树,形状长得非常奇特。 浓雾中,这棵歪脖子树就像一个佝偻着腰的女人,长长的伸着手臂,做了个“请”的手势。 奇怪的是,这棵歪脖子树光秃秃的,没有枝叶,看上去就像枯死了似的,但却又没有死,那凌空张开的枯枝,如同魔鬼的爪子,仿佛随时都会当头朝我们抓落下来。 封门村里的所有村屋,全都是明清时代的老建筑,古色古香。 但现在村子里空无一人,这种古味反而透露着莫名的诡异之感。 进入封门村以后,一行人都很好奇,一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丁明举着相机,不停的拍照。 看着道路两旁的房屋,我越看越觉得奇怪,在传统风水学中,房屋一般是南北朝向,特别是在北方及中原地带,但封门村里的房屋要么东西朝向,要么斜向朝向,毫不顾忌风水格局,而且门窗相对,更不忌讳“穿堂煞”,实在是有些古怪。 我正自纳闷的时候,谢梦萍走到我的身边,和我并肩而行。 谢梦萍问我在想什么,怎么不说话。 我笑了笑,说什么,只是觉得这里的建筑布局有些古怪,不合常理。 谢梦萍回头看了看其他人,发现其他人没有跟上来,这才压低声音悄悄对我说:“杨程,咱们的队伍里面有变态!” 变态?! 我奇怪的看着谢梦萍,没明白她这话的意思。 谢梦萍咬了咬嘴唇,脸色微红,有些害羞的说:“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准备换件衣服,结果我发现……我放在包里的内衣……竟然不翼而飞!” 我皱起眉头:“有人偷了你的内衣?” 谢梦萍嗯了一声:“不然呢?内衣难道自己长翅膀飞走了吗?” “会不会是你自己记错了?”我说。 谢梦萍斩钉截铁的说:“当然不会!我自己包里有什么东西,我记得很清楚!我的那件内衣还是新买的呢,有点小性感,原本想要尝试一下成熟路线,结果一次都没穿,就被人……偷走了……” 我下意识的盯着谢梦萍的胸口看了一眼,脑海里下流的闪过谢梦萍穿性感小内衣的画面。 谢梦萍伸手捂着胸口,小脸羞赧:“哎,你看哪里呢?” 我赶紧收回目光,回头看了看正在拍照的丁明,又看了看和韩梅卿卿我我的猴子,老马在抽烟,小胖一边走一边吹着泡泡糖,这四个男人随便怎么看,都不像是偷内衣的变态呀! 我们一行七个人,只有韩梅和谢梦萍两个女人,韩梅不可能偷谢梦萍的内衣,这件事情也不是我做的,那么窃贼就在丁明,猴子,老马以及小胖当中。 丁明和猴子我很熟悉,他俩应该不会做这种事情。 最大的嫌疑就在老马和小胖之间,偷盗女人的内衣裤,这可是恋物癖啊,确实有够变态的。 有些变态就喜欢偷盗女人的内衣裤,然后满足自己的病态欲望。 画面太美,我都不敢想象。 我对谢梦萍说,这件事情暂时保密,不要对外声张,我会在暗中观察和调查,一定帮她把这个变态揪出来。 第三百七十八章 拜鬼 又走了一会儿,韩梅说她尿急,转到一座房屋后面去嘘嘘。 猴子原本准备陪她一起去,但韩梅说不用,女人尿尿,一个大男人守在旁边,感觉怪怪的。 猴子摸出一支烟,刚刚点燃,就听见房屋后面传来韩梅的尖叫声。 村子里一片死寂,韩梅的这一声尖叫来得十分突兀,把我们都吓了一跳。 猴子丢掉香烟,第一时间往房屋后面跑,一边跑一边呼喊韩梅的名字。 我们也跟着跑过去,一颗心绷得紧紧的,封门村处处透着古怪,生怕韩梅发生意外。 我们绕到房屋后面,发现房屋后面是一处较为宽敞的平台,平台上面立着一座庙堂。 庙堂不大,四四方方的,由于年代久远,显得有些破败,墙皮都已经脱落了,就像癞子一样,看上去很不舒服。 韩梅跌坐在一片荒草丛中,面露惊恐之色,她的手僵硬的举在半空,正好指向那座庙堂。 猴子急急忙忙跑到韩梅身旁,将韩梅搀扶起来,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韩梅回过神来,心有余悸的说:“我刚刚看见……庙堂里面有个人影……正在跪拜……” 猴子安慰韩梅说,有可能是其他驴友也在封门村探险。 毕竟封门村是开放式的,谁都可以进来,除了我们以外,说不准还真的有其他人在村子里面,所以猴子这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们走进庙堂里面看了看,庙堂里面空荡荡的,并没有看见韩梅所说的人影。 正前方的案台上立着两尊塑像,塑像也是残破不堪,上面的漆色都已经掉了,覆盖着厚厚的灰尘和蛛网,有一张很大的蛛网,直接笼罩在左边那尊塑像的脑袋上。 很奇怪,这两尊塑像并不是神像,而是两个人偶,左边男,右边女,穿着明代官服,显得无比诡异。 人偶脸上的漆色也掉了,斑斑驳驳的,看上去很恐怖。 小胖很好奇,说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供奉人偶。 老马分析说,这对人偶可能是某个显赫家族的祖先。 不过老马的这个提议,很快就被丁明推翻,丁明说:“如果是供奉祖先的话,大多都是以牌位的形式,怎么会弄两个人偶塑像呢?而且还修建了庙堂,这是让全村人都来拜祭他家祖先?不合常理呀!”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句,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然后他们把视线转到我的身上,让我来说一说看法。 我托着下巴,沉吟片刻道:“你们可能都说错了,依我看,这是两尊鬼像,这里的村民有拜鬼的习俗!” 听到我说这是两尊鬼像,众人立马触电般退开老远。 这世上,有人拜神,也有人拜鬼,看来封门村以前的村民,是非常信奉鬼的。 难怪整座村子都显得阴森森的,原来这里的人都喜欢跟鬼打交道。 即使是在大白天,这两尊鬼像也散发着阴森可怖的气息。 猴子嘟囔说那些驴友脑子进了屎,居然跑到这里来拜鬼,这不是给自己招惹一身邪气吗? 猴子突然提到驴友,我的心里没来由咯噔了一下,迅速环顾四周,心中冒出一个声音:“不对呀!” 这座庙堂是没有后门的,只有前门,也就是说,从前门进入拜了鬼以后,还得从前门出来。 刚刚韩梅说她看见有人在庙堂里拜鬼,但她好像没有看见那人出来吧? 我连忙向韩梅询问,韩梅说:“那人没有出来,当时我冷不丁看见庙堂里有人,所以吓了一跳,等你们跑进来的时候,那人便已经不见了……” 说到这里,韩梅也像是突然顿悟了什么,低低惊呼道:“等等!不对呀!这座庙堂进出只有一个门,我没看见那人出来,但那个人也不在庙堂里面,他……他居然凭空消失了?” 我深吸一口气,对韩梅说;“你刚才看见的,可能……不是人……” 我这句话一说出来,众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催促着赶紧走出庙堂。 大白天的都能见鬼,封门村果然邪性的要命啊! 丁明说:“从现在开始,任何人都不要私自行动,我们这群人,时时刻刻都得待在一起!” 韩梅脸色煞白,一个劲的点头。 沿着石板路继续往前转悠,我们很快来到村子中央。 村子中央有一座深宅大院,占地很广,高大的围墙上面挂满爬山虎。 这块地方是全村最好的风水,这座宅子也是全村最豪气的宅子,想必这间房屋的主人,生前肯定是封门村最有权势和威望的人。 隔着围墙往里看,宅子已经很破烂了,地上覆盖着厚厚一层落叶。 院子里种着两棵大树,也是光秃秃的,叶子都掉光了,整座院子充斥着一股萧瑟的寒意。 老宅大门上的铜锁早已锈烂了,轻轻一推,木门便开了,发出沉重的吱呀声响。 走进老宅,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们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封门村不仅是荒无人烟,就连鸟雀和老鼠都没有看见,一点生命的迹象都没有,死气沉沉,让人感觉非常的压抑。 浓雾还没有完全消散,老宅里面黑咕隆咚的,诡秘森森。 就在这时候,老马突然吼了一嗓子:“谁在那里?” 老马俯身抄起一根棍棒,小心翼翼的贴近墙角,然后抡起棍棒,在木格子窗户上面开了个窟窿。 我们问老马发生了什么事,老马把脑袋探入窗户里看了看,丢下棍棒,面色不太好看,他说:“刚刚我好像看见一双眼睛藏在窗户后面,悄悄的窥视我们!” 窗户后面藏着一双眼睛?! 老马这话听上去怪渗人的,小胖就问老马是不是眼花了,老马说不可能,刚才真的有人藏在窗户后面偷看我们。 猴子说:“怕不是又见鬼了吧?” 韩梅往猴子身上靠了靠,有些哀怨的说:“早知道封门村这么恐怖,我就不该跟着来的。原本我此刻应该在家里吹着暖气,吃着零食看电视,但现在却在这大山沟沟里面担惊受怕,哎,我是真的后悔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 太师椅 “哟,这就是传说中的封门村第一邪物吗?” 丁明举着相机,对着堂屋中央摆放的一把太师椅,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丁明显得很兴奋,一会儿站着拍,一会儿蹲着拍,非常投入,就像在拍一件高贵的艺术品。 太师椅最早使用于宋代,原为官家之椅,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放在皇宫、衙门内便带官品职位的涵义,放在家庭中,也显示出主人的地位。 这座老宅是全村最大的宅子,堂屋中央又放着一把太师椅,可见这座老宅原本的主人,肯定是个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我走过去,近距离观察那把太师椅,发现面前这把太师椅除了陈旧一点,破烂一点,也没其他特别之处,不明白丁明为什么会说它是“封门村第一邪物”。 太师椅体态宽大,靠背与扶手连成一片,形成一个五扇的围屏,看上去确实高档大气,但是年代久远,椅子上的红漆好多都褪色脱落,色泽远没有当初那样好看,显得暗淡无光,表面还覆盖着一层灰尘,就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坐在堂屋中央,幽幽陈述着过往的时光。 “这玩意儿很邪性吗?”猴子好奇的问丁明。 丁明说:“出发之前,我在网上查过封门村的资料,那些来过封门村的驴友,都说这把太师椅是封门村第一邪物!” “封门村第一邪物?!就这把破椅子?不太可能吧!”小胖摇了摇头,一副不太相信的样子。 封门村第一邪物,这个名头确实响亮,封门村本身就已经非常邪门了,能够被称为“第一邪物”的东西,那岂不是更加邪门? 老马伸手摸了摸太师椅,皱眉道:“我看这把椅子,也没啥很特别的地方呀?” 丁明说:“网上那些驴友说,但凡坐过这把太师椅的人,都会发生莫名其妙的诡异事件,甚至还有人因此丢了性命,你说邪性不邪性?” 听到丁明这么说,韩梅后退一步,把猴子远远拉开,不让猴子去触碰那把太师椅,她知道猴子这小子毛手毛脚的,弄不好就会惹出什么事情。 猴子在韩梅面前,从来不敢说一个“不”字,就像个听话的小孩,垂手站在韩梅身旁。 谢梦萍有些担忧的说:“既然这把太师椅这么邪,我们就不要去碰它,以免引火烧身!” 我点点头,同意谢梦萍的观点。 毕竟我们这次出来,只是一次社团活动,以猎奇和探险为主,最重要的还是注意人身安全,不要节外生枝。 我们正准备转身往外走,一回头,却看见丁明竟然一屁股坐在太师椅上。 我们满脸震惊的看着丁明,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飞机。 小胖张了张嘴:“丁社长,你……你这是干嘛呢?” 我回过神来,连忙伸手去拉丁明:“封门村第一邪物你也敢碰,你他娘的不要命啦!” 丁明坐在太师椅上,挺直腰板,做出一脸倨傲的样子:“我就想找找古代那种大老爷的感觉,神奇!” “神奇个毛线,快下来!”我一边喝斥,一边将丁明从椅子上拽了下来。 大家都骂丁明脑子发热,明知道这把太师椅是封门村第一邪物,居然还要坐上去。 丁明振振有词的说:“我看网上那些驴友,把太师椅吹得是神乎其神,所以我就想亲自试一试,看看这把太师椅,是否真的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邪乎?” 丁明为了证实传言是不是真的,居然以身试险,虽然让人觉得有些不可理喻,但是这种疯狂的冒险精神,还是值得人敬佩。 猴子问丁明坐在太师椅上是什么感觉,丁明摇摇头:“没啥感觉,一点都不恐怖,我怀疑网上的那些传言,都是驴友自己编造出来唬人的!” 我很严肃的训斥丁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以后做任何事情之前,先想想后果,不要这么莽撞!” 面对我的训斥,丁明有些不以为然,他说他没事儿,让我不要大惊小怪。 丁明毕竟是社长,在外面我多少也给他留点面子,我只是一个副社长,副社长一直训斥社长,好像有些不太妥当。 所以,我很快闭上嘴巴,没再多说什么。 离开老宅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把太师椅,总觉得那把太师椅给人的感觉阴沉沉的,我在心里暗自祈祷,但愿丁明真的不要出什么事情。 一天的时间过去的很快,天色擦黑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农家小院里面落脚。 这里的房屋都是明清时候的建筑,看上去阴森森的,大家都不敢进屋子里住,所以还是跟昨晚一样,把帐篷拿出来,支在院子里,然后生起一堆篝火。 等到天色完全黑尽的时候,一大片浓雾席卷而来,又把封门村笼罩在白雾茫茫之中。 我们围着火堆烤火,喝了点小酒,煮了点东西吃,然后各自回到帐篷里睡觉。 七个人,带了两顶帐篷,两个女人用一顶,其余五个男人都挤在一个帐篷里面。 拥挤也就算了,反正大冬天的,大家挤在一块儿倒也暖和,但是那此起彼伏的鼾声真让人没法忍受。 那几个王八蛋就像组了个乐团似的,你方唱罢我登场,还很有交响乐的感觉。 我只要一闭上眼睛,潜意识就会进入他们打鼾的节奏里面。 我昏昏沉沉的,一直折腾到午夜都没有完全睡着,迷迷糊糊中,我听见旁边有人在哼哼唧唧的叫着,声音听上去有些痛苦。 我听着就觉得不太对劲,赶紧爬起来,摸索一阵子,发现这痛苦的声音是丁明发出来的。 帐篷外面的篝火兀自燃烧着,火光把帐篷里面映照得有些昏暗。 我看见丁明双眼紧闭,眉头拧得很紧,脸色泛红,好像是不太舒服。 我推了推丁明,丁明哼唧哼唧的没有醒。 我又伸手摸了摸丁明的额头,竟然一片滚烫,这种症状应该是着凉发烧了吧。 今天的天气也不算特别冷,而且刚才吃晚饭的时候,丁明都是好好的,还喝了两罐啤酒,怎么突然就发起高烧了呢? 第三百八十章 老态龙钟 封门村在大山沟沟里面,这里距离县城都要走半天时间,再加上这寒冬腊月的深夜,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出去,所以想把丁明送去县城医院,摆明是不太现实的。 我赶紧把其他人叫醒,大家好一阵手忙脚乱,终于从包里找到了一些应急的感冒药,囫囵给丁明喂了下去。 但是感冒药下肚以后,丁明好像并没有什么好转,身体就跟烙铁一样,很烫人。整个人仿佛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竟然开始说起了胡话。 而且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丁明本不是河南人,但在高烧状态下,他居然说出一口河南本地话,还带着一点古腔,咿呀咿呀就跟唱戏一样,也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声音听上去就不像是丁明自身发出来的。 韩梅和谢梦萍被吵闹声惊醒,披上外衣走出来。 韩梅看见丁明烧得满脸通红,就说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要给丁明把体温降下来,否则一直高烧的话,很可能会烧坏脑子。 我们也没有太好的药物,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丁明物理降温。 猴子出了个馊主意,他说把丁明的衣服剥光,然后把丁明挂到树上,吹半宿冷风,这寒冬里的冷气,一会儿就能让丁明的体温降下来。 没想到,这样的馊主意还得到了小胖这个智障的支持。 老马说:“你们这是把他往死里整啊,嫌他死的不够快是吧?” 谢梦萍让我快点去烧些水,发烧的人体内干燥缺水,需要补充水分。 我在火堆上面架了口锅,倒入一瓶矿泉水,很快就烧得咕噜咕噜的。 烧开以后,吹了吹热气,让猴子把半昏迷的丁明搀扶起来,然后将热水递到嘴边,正准备给丁明灌下去。 就在这时候,丁明紧闭的双眼突然睁了开,把我们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丁明的眼神非常吓人,眼白翻着,就像死人瞪眼一样,吓得韩梅都失声叫喊起来。 我微微一惊,不等我反应过来,丁明突然将猴子推倒在地上,然后打翻我手里的热水,一个箭步窜了出去。 我焦急的大喊:“快拦住他!” 老马距离丁明最近,侧身就去抓丁明,没想到丁明力气极大,竟然将老马给甩飞出去,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好几圈。 老马捂着腰杆,哎呀呀的叫唤着,说他的老腰快断了。 小胖从斜刺里冲上去,冷不丁一个熊抱,死死抱住丁明。 小胖冲我们大叫:“我抓住他啦!哈哈,我抓住他……” 一句话还没说完,小胖被丁明一个过肩摔,重重摔在地上,后背着地,四仰八叉的样子,像极了一只王八。 猴子说:“杨程,丁明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啊!” 猴子不用说,我也知道丁明不太对劲,我脱下被热水打湿的外衣,撒丫子追了上去。 丁明转身往前跑,我就在后面追,两人一前一后,迅速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 整座村庄都被浓雾笼罩着,而且四周黑咕隆咚的,能见度很低,再加上村子里的道路错综复杂,到处都是岔路,没追多远,我就跟丢了,完全失去了丁明的踪影。 我咬咬牙,硬着头皮慢慢寻找下去。 丁明现在的情况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如果我不能及时找到他,时间越长,丁明越是危险。 走了一圈,我都有些迷路了,分不清东南西北。 当我停下脚步的时候,发现高高的围墙挡住了我的去路。 抬头一看,面前是一座深宅大院,正是我们白天来过的那座老宅。 老宅的堂屋里面,有号称“封门村第一邪物”的太师椅,深更半夜的,我不想进去招惹这种脏东西,于是准备绕过围墙。 就在这时候,老宅里面,突然幽幽亮起了一团火光。 火光虽然有些微弱,但因为四周太黑,所以这团火光还是相当显眼。 我心中一凛,无人居住的老宅里面,怎么会亮起火光?莫非老宅里面还有人? 我定了定神,迈腿走进老宅。 穿过老宅的院子,一眼就看见堂屋的房门大开着,火光就是从堂屋里面透露出来的,堂屋中央的那把太师椅上面,竟然坐着一个人! 我的小心肝猛的跳了一下,深更半夜的,什么人坐在这把太师椅上?这不是脑子有病吗? 我留了个心眼,小心翼翼走到堂屋门口。 我睁大眼睛看向太师椅上的那个人,那人身上穿的衣服有些熟悉,我一眼就辨认出来,太师椅上的这个人,不正是刚刚失踪的丁明吗? 事实证明,丁明确实是不太对劲,大半夜的,莫名其妙发起了高烧,然后又失心疯一样的打伤了自己的同伴,最后一个人跑到老宅,坐在这把邪门的太师椅上面,这一系列的举动都显得诡异无比。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白天的时候,我就训斥过丁明,说这把太师椅既然被称为“封门村第一邪物”,最后就不要去招惹他,但是丁明又具有狂热的冒险精神,居然以身试险,在太师椅上坐了一下,我骂他,他还不以为意,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这件事情,我一直担心丁明会出事,没想到真的出事了。 “丁明!是你吗?” 我麻着胆子走进堂屋,喊了一声丁明的名字。 堂屋的小方桌上,放着一盏老式的煤油灯,灯盏泛着古铜色的幽光,里面燃烧着一小簇火苗,也不知道是谁点燃的。 丁明坐在太师椅上,低着头,也不答话,看上去很苍老的样子。 我又喊了一声丁明,丁明还是不说话。 我觉得古怪,正准备走到丁明面前,这时候,丁明却突然抬起脑袋。 我怔了一下,随即低低惊呼了一声。 面前的这个人确实是丁明,但又不是丁明。 这话好像有点矛盾,让我捋一捋,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丁明的模样。 无论从衣着,五官,还是体型轮廓来看,坐在太师椅上的这个人,的的确确是丁明。 丁明跟我差不多年纪,也就挨近二十岁的样子。 但此时坐在太师椅上的丁明,看上去老态龙钟,完全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 第三百八十一章 老鬼 前后不过一盏茶的工夫,丁明竟然苍老了几十岁。 但见丁明鹤发鸡皮,满脸布满皱纹,脸颊也深深凹陷下去,眼神很浑浊,额头上的青筋清晰可见,已经从一个年轻小伙,变成了一个垂垂暮年的糟老头子。 我惊诧的看着丁明,不明白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丁明,是你吗?”我有些不敢置信的问。 丁明望着我,唇角突然上扬,露出一个极其诡秘的微笑,一阵极其难听的沙哑声,从丁明的喉头里传出来。 咯咯咯!咯咯咯! 丁明在笑,诡异的笑声让我浑身的汗毛全都倒竖起来。 他的声音很难听,就像有沙子磨蹭着喉咙一样,我的鸡皮疙瘩忍不住哗啦啦往下掉。 我一看丁明这个样子,就猜到他很可能被鬼上了身。 我咬咬牙,从兜里摸出一张驱鬼符,一个箭步冲上去,扬起驱鬼符,就朝丁明的脑袋拍落下去。 丁明像是早有准备,突然侧身一闪,起身离开了太师椅,我登时扑了个空,扑倒在太师椅上面。 不等我转过身,就觉背后劲风声响,丁明飞身扑过来,将我死死按在太师椅上。 丁明的双手生出一股奇怪的大力,就像铁钳一样,紧紧压着我的双肩。 我怒火陡升,在心里说了句对不起,猛的一抬头,坚硬的后脑勺撞击在丁明的下巴位置,请丁明吃了记响亮的“干胡豆”(因为撞击下巴的时候会发出咯嘣声响,就像咬干胡豆的那种感觉,所以我们老家就把这种撞击下巴称为吃干胡豆。) 丁明被我撞得蹬蹬蹬连退三步,向后退了开,唇鼻全是血。 丁明也是异常恼怒,发出如同野兽般的低沉怒吼,突然飞起一脚,狠狠踹在我的肚子上。 我又被踹得向后退开,直接撞翻了太师椅,太师椅翻过来压在我的后背,此时的我,活像一只大王八。 我捂着吃痛的肚子,感觉肚子里翻江倒海,五脏六腑仿佛都移了位,十分难受。 我刚一张开嘴巴,哇的一声,直接把晚上吃的东西和啤酒,一股脑儿哗啦啦的喷了出来。 我知道,此时我的样子肯定很狼狈,很丢脸。 我反手擦了一下唇角,正准备挣扎着爬起来。 结果丁明比我快一步,又一次冲到我后面,抬脚用力的踩落下来。 丁明这一脚力量极大,只听哗啦一声,竟然洞穿了太师椅,然后踩中我的后背心。 这一脚把我踩了个结结实实,我只觉眼前陡然一黑,呼吸都为之停顿了一下,险些晕死过去。 我隐约听见背脊骨传来咔的一声响,差点以为自己的背脊骨被丁明踩断了。 我忍着剧痛,贴地翻身滚了开去,在翻滚的同时,顺手从地上抄起一根椅子腿。 丁明发出咯咯咯的狞笑,追上两步,又抬脚朝着我的脑袋踩下来。 我突然抡起椅子腿,击打在丁明的小腿上,直接将丁明打得半跪在地上。 然后我趁机翻身而起,将手中的驱鬼符,狠狠拍在丁明的脑门中央。 驱鬼符贴在丁明的脑门中央,顿时一团黑气滋的一声从丁明的眉心升起,丁明翻了翻白眼,就跟死鱼眼睛一样,然后直挺挺的倒在地上。 那团黑气漂浮在半空中,迅速幻化成一个鬼影。 我定睛一看,只见那鬼影是个老头子,穿着明朝时候的官服,面容苍老,明显是个老鬼。 我和那个老贵隔空对望,老鬼看我的眼神很不友好,带着冰冷的杀意,可能在他眼里看来,我们就是一群不速之客,叨扰了封门村的宁静。 “你是谁?”我问那个老鬼。 老鬼的声音苍老而又沙哑,他说:“我姓郭,是这间宅子的主人!” 我抱了抱拳,指着地上昏迷的丁明说:“不好意思啊,我这个朋友不太懂事,如果在无意间冒犯了你,还望你不要计较!” 我这人做事喜欢先礼后兵,无论碰上什么事情,我都喜欢大家礼遇相待,各自讲清楚道理,实在无法沟通,才会选择动武。 老郭从空中飘落下来,看着地上破碎的太师椅,很生气的问我:“你们弄坏了我的椅子,这笔账怎么算?” 我一听这话心里就不太高兴,妈的,这把太师椅明明是他自己一脚踩烂的,居然把账算在我的头上?这是故意碰瓷吗? “你想怎么算?”我看了老郭一眼,没好气的反问道。 老郭幽幽道:“当年我辞官归隐山野,皇上御赐给我这把太师椅……” 我皱起眉头,心想这个郭老鬼还真是个“瓷精”,居然说这把太师椅是皇帝御赐的。 我环抱着双臂,冷眼看着老郭:“不好意思,你这皇帝御赐的玩意儿,我可没钱赔给你!” 老郭阴恻恻的笑了笑:“我不要钱,我一个鬼,要你的钱做什么?” 我挑了挑眉头:“那你想要什么?” 老郭咯咯咯笑了起来,笑声尖锐刺耳:“我要什么?小朋友,你真是天真,我当然想要你们的命喽!把你们的命赔给我吧!!” 说到这里,老郭的面容突然变得无比狰狞,张开双手,就朝着我冲了上来。 我心头火大,知道跟这个老鬼讲道理没有用,只能跟他硬碰硬。 我故意卖了个破绽,让老鬼冲到我面前。 老鬼闪电般伸出鬼手,凶狠的卡住我的脖子。 与此同时,我袖口一翻,右手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一张三昧真火符。 我在心里大叫一声:“来得好!” 老郭猝不及防,我一抬手,就把三昧真火符按在他的肚子上。 我飞快的催动咒语,一团火苗从老郭的肚子上窜起来,老郭的那一身官服,迅速在火焰中化成灰烬。 老郭发出凄厉的鬼叫声,不得不松开手,迅速向后飘退。 我缓过一口气,正准备追上去,老郭已经穿透了墙壁,消失在黑夜里。 冰冷冷的声音从浓雾里传出来:“你们不可能活着离开封门村的!凡是进入封门村的人,都得死!都得死!!” 第三百八十二章 义庄 我追出老宅,只听见老郭的声音在回荡,却已不知他跑到哪里去了,也不知道我的三昧真火符能不能烧死他。 我辨明方向,正准备往回走,突然听见猴子的叫骂声。 循声望去,就看见浓雾里有道人影在晃动,但是那道人影并不是猴子,猴子跟在那道人影后面,一边追一边骂:“死变态!站住!老子不弄死你!” 死变态?! 这个死变态是什么人? 看身形轮廓也不像是老马,更不像小胖,小胖没有这么灵活,难道在封门村除了我们,真的有其他人存在? 我跺了跺脚,跟着猴子追上去,想要看个究竟。 追着追着,就来到一座阴气森森的院子前面。 猴子站在院子门口,一脸踌躇的样子,好像不敢走进去。 猴子看见我,就像看见了救星,很惊喜,他拉着我,迫不及待的问我:“杨程,丁明呢?” 我说丁明暂时没有事,只是晕过去了,睡一会儿自己就能醒过来。 然后我又问猴子这是在做什么,猴子说:“嗨,你有所不知,刚刚营地里来了个窃贼,不仅偷了我的香烟,还去偷韩梅的内裤,结果正好被韩梅撞见,我们去抓他,没有抓着,那王八蛋跑得贼快,我就在后面追,追着追着就来到了这里!” 偷女人内裤的窃贼?! 我突然想起之前谢梦萍跟我说过,她说有人偷了她的内衣,当时我还怀疑这个窃贼在队伍里面,现在看来,窃贼另有其人。而且,今晚这个偷韩梅内裤的窃贼,跟偷谢梦萍内衣的窃贼,应该是同一人。 我特别憎恶这种变态,听猴子这样一说,我就很生气,拉着猴子就要走进院子去抓贼。 但是猴子好像并不愿意进去,我就问他怎么了,我们两个大男人,难道还惧怕一个死变态? 猴子说:“我不是怕那个变态,是这个院子……” 猴子抬起手臂,指了指院子上方。 我顺着猴子手指的方向抬头往上看,就看见头顶上方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义庄”两个字。 一股阴风从门缝里透露出来,我微微打了个寒颤,怪不得这里如此阴森,原来是一座义庄呀! 义庄是用来存放棺材的地方,其作用有点类似现在的火葬场,人死之后装殓在棺材里面,但是还没到下葬的日子,就把棺材送到义庄里面存放着。也有家庭贫穷,无以为殓的人,也会送到义庄存放。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几乎已经很难再见到义庄了,城市里也推行火葬,棺材也很少有人用了,只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者大山沟沟里面,还保留着装殓入棺的土葬习俗。 封门村建于明清年代,那时候村子里修建一座义庄,倒也不奇怪。 义庄是存放死人的地方,阴气自然很重,可以算是封门村最阴森的地方。 猴子有些退意,不敢进入义庄抓人。 哼,那个死变态,以为逃入义庄,我们就不敢进去抓他了吗? 我很生气,我就跟猴子说,如果你害怕的话,就在义庄门口守着,我进去找人。待会儿那个死变态要是往外跑,你就在义庄门口拦截他。 说完这话,我就上前推开义庄的木门,大踏步往里走。 义庄的木门发出吱呀呀的声响,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刚走了没有几步,猴子就跟了上来。 我问猴子怎么跟着进来了,猴子笑嘻嘻的说:“咱两兄弟,任何时候都应该生死与共,我怎么能够让你一个人去犯险呢?” 这话听上去令人挺感动的,但是我太了解猴子了,这家伙吹的倒是义薄云天,其实我知道,他是一个人站在义庄门口害怕,所以才跟着来的,还把自己标榜的这么仗义,我也懒得去揭穿他。 院子里静悄悄的,一片死寂,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因为荒废了太多年,所以院子里面荒草丛生。 风一吹,那些荒草就轻轻摇晃着,给人一种强烈的错觉,仿佛草丛里面藏着数不清的孤魂野鬼,随时都有可能从草丛里面蹦出来。 猴子很紧张,亦步亦趋的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突然,一团黑影从草丛里面嗖的窜出来,吓得猴子一蹦三尺高,直接跳到我背上挂着。 我定睛一看,不过是一只老鼠从草丛的墙洞里面钻出来了而已,猴子居然被吓成这副模样。 我就嘲笑猴子,说他连老鼠都害怕。 猴子看清楚那团黑影是老鼠以后,也觉得不好意思,从我背上留下来,嘟囔道:“我怎么知道那玩意儿是只老鼠……” 受此惊吓以后,猴子就伸手拉着我的衣服,就像个小孩一样,寸步不离的跟着我。 封门村不算大,人口也不多,所以这座义庄也不是很大,房子的构造很简单,就是一座长方形的大木屋,年久失修,好多门窗都破烂了,窟窿遍布,就像被弹雨扫射过一样。 义庄里面很黑,浓浓的黑,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浓厚的黑暗中,隐隐可以看见很多白色的影子在晃动。 猴子刚开始以为那些白色影子是幽灵,吓得掉头就想往外跑,但却被我一把抓了回来,我告诉他,那不是幽灵,而是挂在横梁窗户上面的一些白色布幔,夜风一吹,那些白色布幔就随风晃动,看上去就像有大量的幽灵在空中飞来飞去。 人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下,大脑皮层会异常兴奋,产生各种各样的幻想。 我问猴子有没有带手电,猴子点点头,从裤兜里摸出一支聚光小手电,拧亮手电以后,一束白光射入黑暗中,面前的景象也随之映入眼帘。 猴子倒吸了一口凉气,发出嘶的一声。 这座义庄虽然不大,但里面存放的棺材还真不少,密密麻麻的,有的还相互重叠在一起,少说也有几十上百口,难怪这里的阴气那么重。 那些棺材大多已经很破烂了,有的甚至还出现了破洞和窟窿,手电光从棺材上面扫过,还能看见里面白森森的人骨架子。 第三百八十三章 戴面具的死尸 “天呐!” 猴子突然很惊恐,手抖了一下,小手电都差点掉在地上。 我眼疾手快,接住猴子手中的小手电,举起手电照向前方的墙壁。 白色的光圈落在墙上,就看见光圈里面映照出一个触目惊心的“死”字。 那个死字明显是用鲜血写成的,歪歪扭扭,还有鲜血流淌的痕迹。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个死字的色彩并不暗沉,反而还很新,殷红殷红的,像是刚写上去没有两天。 我举起小手电环顾四周,除了墙上以外,还有门窗上,梁柱上,甚至棺材板上,都用鲜血写着红艳艳的“死”字,大大小小足有数十个之多,遍布义庄的各个角落,给义庄增添了更加诡秘恐怖的气氛。 猴子也看出了端倪,他说:“这些死字的血痕还很新啊,应该就是这几天留下的吧!” 我点点头,安慰猴子说:“所以不用害怕,这都是人为搞的恶作剧!” 猴子不爽的骂道:“这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 然后猴子双手叉腰,睁大眼睛四下里张望:“刚刚那个死变态跑去哪里了?” “应该还在义庄里面,找找看吧!”我说。 我和猴子举着手电,在这些破烂的棺材中间慢慢穿行,寻找那个窃贼的身影。 走着走着,忽听身后传来砰的一声闷响,我蓦然一惊,立即回头张望,猴子冲我尴尬的笑了笑,说了句不好意思。 猴子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怎么回事,反正撞翻了一块棺材盖,刚刚就是那棺材盖落在地上,发出沉闷声响。 我让猴子把棺材盖重新放回去,不要得罪了死者。 猴子一边说着阿弥陀佛,一边抱起地上的棺材盖,正准备把棺材盖放回去。 就在这时候,猴子怔了一下,随即招呼我过去看看。 我走过去,问猴子怎么了,猴子努了努嘴巴,让我探头去看棺材里面。 我心想一具死尸有什么好看的,可是当我看见棺中死尸的时候,我的反应跟猴子一样,也是情不自禁的怔了一下。 棺材里的死尸有些古怪呀! 这么些年,我见过的死尸不少,但是我从未见过戴着面具的死尸! 是的,戴着面具! 棺材里的这具死尸,竟然戴着一张小鬼模样的面具。 以至于我第一眼看见这具死尸的时候,还以为棺材里面躺着一个鬼。 但仔细一看,其实就是个人,穿着黑色的寿衣,脸上罩着一张面具,面具上的图案是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岔眼一看,还是有些瘆人。 由于年代久远,棺材中的死尸早就腐烂成了一具白骨骷髅,黑色的寿衣下面,白森森的人骨架子清晰可见。 猴子奇怪的问我:“杨程,你懂得东西多,你说说这死尸脸上戴着面具是几个意思?” 我皱起眉头,猴子的问题我暂时回答不上来,因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戴着面具下葬的奇特方式。 亦或者说,这是这具死尸的特殊爱好也说不定。 我定了定神,又相继打开旁边两口棺材,棺材里的情况也是一模一样,每口棺材里面都有一个死尸,死尸的脸上全都戴着面具,而且无一例外,每个人戴的都是鬼面具。 这似乎也印证了我们之前的分析,封门村的人信奉鬼,他们对鬼有着特殊的崇拜和敬仰, 猴子砰的把棺材盖盖上,问我这是什么套路。 我想了想说:“你我都知道,封门村的人喜欢供奉鬼,而且丁明也曾说过,封门村讲究‘人鬼混居’‘人死不出村’,所以我推测戴面具的作用是为了镇住阴魂,同时也是一种鬼神崇拜!” 说到这里,我突然皱起眉头:“猴子,你把脚挪开一下!” 猴子怔了怔,挪开脚,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我蹲下身来,用小手电照向猴子刚刚站立的位置,就看见地上留着两个带着泥土的脚印,泥土都还很新。 当然,这对脚印并不是猴子留下的,因为沿着这对脚印继续搜索下去,会发现这对脚印变成了一串脚印,一直延伸到一根梁柱后面,最后消失在一口棺材前面。 我和猴子站在这口棺材前面,棺材有些破烂,下方还有一个窟窿。 我侧耳听了听,棺材里很安静,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给猴子使了个眼色,猴子会意,点了点头。 不用多说,我们刚刚追赶的那个窃贼,此时很可能就藏身在这口棺材里面。 若不是地上的脚印曝露了他的行踪,我们还真的没有想到,那人竟然会藏在棺材里面。 猴子伸手抓住棺材边缘,准备掀开棺盖。 我站在棺材侧面,举起小手电,做出攻击姿势。 等下棺盖掀开,那人若想逃跑或者反抗,我就会在第一时间用小手电爆他的头。 猴子竖起手指,开始比划:“一!二!三!” 猴子正准备发力开棺的时候,一只惨白的手突然从棺材下方的窟窿里面伸出来,一把抓住猴子的脚踝。 猴子猝不及防,顿时吓得汗毛倒竖,发出啊的一声尖叫,整个人如同触电般一蹦三尺高。 就在猴子失声尖叫的同时,距离我们三米开外的一口棺材,忽然发出砰的一声响,棺盖翻滚着落在地上,一道人影从棺材里窜出来,撒丫子就往义庄外面跑。 我猛然一惊,对猴子说了句“他们有同伙!”,然后拔腿追了出去。 那道人影跑得很快,好像很熟悉义庄的环境。 眼看那人即将跑出义庄,一旦跑出义庄,消失在黑暗中,偌大的封门村,恐怕便再也没法抓住他了。 我咬了咬嘴唇,沉声喝气,突然将手里的小手电当成暗器,用力投掷出去。 我这一扔卯足了力气,劲道很大。 小手电凌空旋转两圈之后,正好砸在那人的小腿上。 那人正准备跳出门槛,被我砸中小腿后,脚尖勾在门槛上面,顿时飞出去老远,一个狗啃泥,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四肢平伸,如同一块人肉板子。 我面上一喜,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去,抬脚踩在那人后背上,厉声呵斥道:“看你还往哪里跑!” 第三百八十四章 同伙 我俯身拾起地上的手电,照着这人的脸庞。 这人见到光亮,显得非常害怕,双手抱头,恐慌的躲闪,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我近距离打量此人模样,但见此人衣衫褴褛,十分邋遢,散发着一股馊臭味,看上去就像一个落魄的叫花子。 他的头发就跟乱鸡窝一样,油腻腻的,脸上到处都是污痕,明显很久没有洗过脸。 胡子拉碴,浓密的胡须几乎遮挡了他的嘴巴。 鼻毛也没有修剪过,很长,从鼻孔里冒了出来。 看见此人这副模样,我不由自主的皱了皱眉头,随即向后退开两米,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脸上露出嫌弃的神色。 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的是,面前这个邋里邋遢的家伙是个大活人,并不是鬼。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那人双眼无光,傻愣愣的看着我,像个傻子。 我又问了他一遍,这一次,他开口说话了,但是并没有回答他叫什么名字,而是傻乎乎的笑了起来,越笑越疯癫,笑声在黑夜里显得异常刺耳,比之前老郭的鬼啸声还令人毛骨悚然。 我基本上可以断定,面前这个人脑子出了毛病,是个疯子。 80年代初,封门村就成了无人居住的荒村,这个疯子应该不是本村人,很可能是后面来到封门村的。 但他究竟是来到封门村之后疯掉的,还是说原本来封门村之前就是个疯子,这点还暂时不太清楚。 如果是个疯子,那么他偷盗女人内衣裤的行为,倒也能够理解。 因为他脑子不正常嘛,所以他的行为自然也不正常,就算狠狠揍他一顿,也没有什么鸟用。 不对,义庄里面不是还有这人的同党吗?他的同党不可能也是疯子吧? 想到这里,我随手捡起地上的半截麻绳,将疯子的双手和双脚全部捆绑起来,警告他不要乱动,然后转身跑进义庄。 义庄里黑咕隆咚的,就听见两个人在互相叫骂,同时还伴随着乒乒乓乓的打斗声。 我举起手电循声照过去,就看见不远处的地上一片狼藉,好几口棺材被撞得东倒西歪,棺盖也掉落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猴子和一个年轻男人扭打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浑身都是尘土,模样狼狈,毫无风度可言。 猴子的手指伸入那人鼻孔,那人揪着猴子的头发,膝盖还顶在猴子的裆部。 我看见这副景象,差点笑出猪神,这两个家伙都是成年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打架一样? 只听猴子骂道:“你他妈弄坏了我的发型,我戳死你!” 那人也不甘示弱:“你这个下三滥的流氓,敢不敢把你的手从我屁股上挪开?” 猴子是我兄弟,我当然是站在猴子这边的。 看见两人纠缠不清,我迅速跑过去,对着那人的屁股狠狠踹了一脚,把那人从猴子身上踹下来。 那人哎哟叫唤一声,想要爬起来,我的手电筒已经顶住了他的脑袋。 我威胁他不要乱动,否则我立马叫他脑袋开花。 那人也算识趣,果然也就不动了,但是很不服气,斜眼看着我。 猴子走到那人面前,伸出手指在那人衣领子上揩了揩:“真恶心,全是黏鼻屎!” 我把这人拽起来,将他拖到义庄外面,指着不远处的那个疯子问他:“这是你同伙?” 这个年轻男子愣了一下,随即扯着嗓子吼叫道:“什么同伙?你们神经病啊,老子是省电视台的人,你们是什么人?他又是谁?” 我和猴子猛然一惊,电视台的?这个家伙自报家门,居然是省电视台的? 我看了看面前这小子,瘦瘦的,很年轻,估计比我们大不了多少,面容还有一些青涩和稚嫩,但是偏偏要留起一撮小胡子,假装成熟。 这小子的面相倒不坏,衣着打扮也是干干净净的,跟那个疯子完全不一样,应该不是同伙。 如此说来,在这封门村里面,竟然有三拨人马? 见我们的表情充满疑惑,年轻男子主动从兜里掏出证件给我们。 证件上面戳有钢印,绝对是真实的,头像照片也跟面前的男子一模一样,姓名一栏写着“温星”,职位竟然还是个编导。 猴子看了我一眼,我点点头,松开了手,对温星也没有刚才那么多的敌意了。 猴子把证件递还给温星:“你说你一个电视台的编导,不在电视台好好呆着,大过年的跑到这个人迹罕至的鬼村干嘛呢?压力太大,寻求刺激啊?” 温星耸耸肩膀,有些无奈的说:“部门领导想做点成绩嘛,现在的人生活学习压力大,都喜欢猎奇,所以我们策划了一档栏目,准备做灵异实录,专门去著名的灵异闹鬼之地采访,所以就从郑州过来喽!” 顿了顿,温星又问:“你们是谁?看你们年纪不大,应该是学生吧?” 我掏出学生证给温星看了看,告诉他我们是z大的学生。 温星一看,哟的叫了一声,很惊喜的说:“咱们还是校友呢,我比你们大三届的样子,刚毕业没多久,还在省电视台实习呢!” 一听温星也是z大的学生,我和猴子立即笑了起来,放下了最后一点戒心。 能够在封门村碰见同窗校友,还真是一种缘分。 大家亮明身份以后,关系立马变得融洽了不少,相互握手言和以后,我们就以“学长”称呼温星。 猴子跟温星道歉,他说:“学长,对不起哈,刚才我不应该挖你鼻孔的!” 温星也诚恳的道歉说:“刚刚我也不应该顶你裤裆的,你那里……还疼吗?” 猴子揉了揉裆部,笑嘻嘻的说:“没事,坚强的很!” 我好奇的询问温星,问他为什么会藏身在棺材里面? 温星说,跟他一路的还有两个同伴,为了做出最好的节目效果,温星提出半夜来义庄拍摄,但是另外两个同伴很害怕,不敢来,最后只有温星一个人来了。 温星正在拍摄的时候,我们和那个疯子一前一后闯进义庄,温星不知道我们是人是鬼,所以吓得赶紧藏进了棺材里面,这才发生了后面的误会。 第三百八十五章 疯语者 虽然和温星消除了误会,但是那个疯子的来历却依然是个谜。 我和猴子把疯子带回营地,温星回去找他的两个同事,然后再过来跟我们汇合。 离开义庄以后,我让猴子先把疯子带回去,我独自去了老宅,找到昏迷的丁明。 我原本准备把丁明背回去的,正好这时候丁明醒了,他摸了摸脑袋,满脸困惑的环顾四周:“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此时丁明的模样已经恢复了正常,变回了二十岁的小伙子,再也不是刚才那个老态龙钟的老头子。 我告诉丁明,说他刚才被鬼上身了。 丁明听了以后很害怕,双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惊恐的问我:“那个鬼……走了吧?” 我说:“已经走了,要不然你也不会苏醒过来!” 丁明长吁一口气,跟着我快步走出老宅。 有了这次的教训,相信丁明再也不敢随便乱碰封门村里的东西了。 回到营地,看见猴子正在审问那个疯子。 疯子的外衣被猴子剥掉了,正在清查衣兜里面的东西,很快就从衣兜里面掏出了女性的内衣裤,还有两包香烟。 谢梦萍看见自己的内衣,羞红了脸,又不好意思去认领。 韩梅是个东北妞,跟谢梦萍温婉的性格截然不同,韩梅一旦发起飙来,那可不得了。 只见韩梅突然从地上抄起一根木棍,提着木棍冲到那个疯子面前,抡起棍子就是一顿胖揍,一边打一边骂:“死变态!打死你!王八蛋!” 疯子四肢都被捆绑得死死的,挣脱不了,也逃不了,只能双手抱头,痛苦的在地上翻来滚去,承受韩梅疾风骤雨般的攻击。 眼看棍子都打断了,我们担心闹出人命,赶紧拉住韩梅。 我对猴子说:“你的女人挺彪啊,以后你最好规矩点,要是把她惹毛了,天王老子都救不了你!” 猴子舔了舔嘴唇,没来由打了个哆嗦。 我蹲下身,给疯子解开捆绑双手的绳子,然后递给他一块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疯子看了我一眼,显得有些警惕,但他终究还是饿坏了,抵挡不住面包的诱惑,伸出脏兮兮的手,接过面包和矿泉水,三下五除二就把面包干掉了,然后咕咚咚一口喝掉那瓶矿泉水,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猴子走过来,递给我一个证件,说是从疯子的衣兜里面找到的。 那个证件有些破旧,不过里面的字迹还算清晰。 我翻开证件看了看,发现这个证件是一个驴友俱乐部发放的,上面有这个疯子的照片和名字,从照片上看,这个疯子其实长得并不丑,还有些眉清目秀的。 我对着证件上面的名字,对那个疯子喊:“王波!” 疯子听见我叫他的名字,猛的抬起脑袋。 看来这个疯子并没有完全疯掉,他还是有些意识的,估计是受到了什么严重的精神刺激,脑子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我看王波冷得瑟瑟发抖,就把外衣丢给他,王波赶紧披在身上,拽得紧紧的。 我让猴子把包里的剃须刀拿出来,帮王波把脸上浓密的胡须刮掉。 猴子一脸的不愿意,嘟囔道:“让我给他剃胡子?我去,要不要我给他做个马杀鸡啊?” 猴子把剃须刀递给王波,让他自己剃。 王波此时的脑子还比较清醒,竟然真的接过剃须刀,很快就把嘴角周围的浓须剃得干干净净。 猴子有些心疼自己的剃须刀,骂道:“妈的,刀片都被你用坏了两个!” 等到王波剃完胡须,我拿着照片跟真人对照了一下,确定面前这人就是王波。 脸上没有了浓须,王波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了不少,而且也显得干净了许多,确实是眉清目秀的一个人,也不像刚才那种邋里邋遢的惹人讨厌了。 我递给王波一支烟,给他点上,王波用力吸了一口,吐了个长长的烟圈。 我也点上一支烟,跟王波面对面攀谈起来。 我问王波:“你是哪里人?记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封门村的?” 王波说:“我在北京一家外企上班,平时喜欢到处旅游,后来加入了一个驴友俱乐部。前不久,俱乐部里有个驴友提到封门村,然后组织了几个人,大家一起来到封门村探险!” 我点点头,问王波其他人去了哪里。 王波突然打了个冷颤,双手死死抱着脑袋,五官都变得扭曲起来,他惶恐的尖叫起来:“死啦……全都死啦……” 我的心狠狠颤抖了一下,王波的同伴竟然全部死了,王波应该就是因为同伴的惨死,受到严重的惊吓和刺激,所以才变成现在这般疯疯癫癫。 “你的同伴,他们是怎么死的?”我追问道。 王波的表情显得很痛苦,像是记起了恐怖的往事,他拼命抓扯着自己的头发,嘴里喃喃念叨着:“有鬼……有鬼……这里到处都是鬼……有穿白衣服的女人……有穿着寿衣的老头……有浑身是血的小孩……还有拖着脐带的胎儿,就在地上爬呀爬的……啊……好多鬼呀……” 王波浑身抖得就跟筛子一样,眼泪滚滚而下,像是陷入极其痛苦的回忆当中。 王波这番神叨叨的话,却也让我们毛骨悚然。 如果我们也见到这么多的厉鬼,有可能我们也会像王波这样疯掉的。 “咯咯咯!咯咯咯!” 王波突然神经兮兮的笑了起来,笑声非常的诡异。 我们看着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王波的眼神变得迷离浑浊,他的目光缓缓从我们脸上扫过,声音极其阴沉:“你们全都会死在这里……你们全都会死在这里……你们全都会死在这里……” 王波这话就像是恶毒的诅咒,让人听上去极为不舒服。 “你他妈才会死在这里!”猴子大为光火,挽起袖子,就准备上前教训王波。 就在这时候,王波突然爬起来,怪叫一声,冲向院子角落里的那口枯井。 我猛然一惊,喊了一声王波,下意识伸手去抓他,但却没有抓住。 第三百八十六章 灵异录像 砰! 一声闷响。 营地里一片死寂,只有面前的篝火发出噼啪声响。 王波死了,一头撞死在枯井的井壁上。 井壁上全是血色的涂鸦,王波趴在地上,脑浆迸裂,两只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王波终究还是死了,追随他的同伴而去。 王波的死让我们感受到一阵阵恶寒,封门村真的有这么恐怖吗,凡是进来的人,都不能活着走出去? 虽然刚刚才认识王波,跟王波没有太多交情,但是突然看见一个大活人,以这种恐怖的方式横死在面前,心里多少还是有些难受。 小胖发出哇的一声,竟然弯腰呕吐起来。 谢梦萍和韩梅抱在一起,两个女人都不敢看这血腥的画面。 “这……这是什么情况?” 温星正好带着两个同伴走进院子,看见这一幕,登时被吓傻了。 猴子赶紧对温星说:“学长,你可看见了啊,那家伙是自杀的,跟我们没有关系啊!” 温星点点头,走到火堆边上,挨着我们坐下。 王波的尸体就在不远处,寒风一吹,血腥味就在空中飘荡。 除了我以外,没人敢去触碰王波的尸体。 我独自走过去,看见井壁上全是鲜血,王波死的很惨,头骨都碎了。 我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将王波的尸体推进枯井里面。 就在我准备转身的时候,隐约听见“咯咯”的阴笑,让人头皮发麻。 我从衣兜里摸出一张驱鬼符,厉声说道:“什么东西,敢不敢现身?” 我亮出驱鬼符以后,那阴笑声便消失了,四周重新陷入了死寂。 我冷哼一声,走回火堆旁边。 猴子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可能是个游荡的野鬼,我一亮驱鬼符,就把他吓跑了。 温星有些惊奇的看着我:“杨程,你还会这些门门道道的东西?” 猴子吹捧道:“可不是嘛,这是杨大师,厉害的很,那些厉鬼敢来招惹他,纯粹就是自己找死!” 我笑了笑,很谦虚的说:“略懂皮毛!” 温星给我们递上烟,大家相互介绍认识了一下,温星的两个同伴年纪也不大,也是省电视台的实习生,一个男人叫许篙,刚过实习期,回去就能转正。还有一个女生,名叫赵霞,戴着眼镜,长得斯斯文文的,没想到胆子这么肥,居然敢来封门村拍摄灵异录像。 许篙手里提着一台摄像机,我们很好奇,就问许篙有没有拍到什么诡异的东西。 许篙摇摇头,说没有拍到鬼,倒是拍到一个人。 拍到人?封门村里还有活人? 许篙打开手里的摄像机,他说:“我们是昨天进村的,刚进村没多久,就碰到一个老头,姓郭,我们叫他郭大爷,我就给他做了个采访……” “郭大爷?!”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老宅里的那个老鬼,不就姓郭吗? 摄像机里,很快出现了许篙他们的拍摄画面。 我定睛一看,在第一时间印证了我的猜测,许篙口中所说的“郭大爷”,不正是刚刚被我打跑的郭老鬼吗? 许篙他们采访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鬼! 画面上,郭老鬼穿着古代的官服,坐在太师椅上,嘴角微微上扬,露出诡秘的笑容。 就听见赵霞的声音从画面里传出来,赵霞说:“哎,那边有个老人家,封门村里居然还有人,我们过去采访一下他吧!” 然后,温星拿着一支话筒走上前去,他就问:“老人家您好,您贵姓啊?” 老头笑了笑:“我姓郭!” 温星又问:“郭大爷,请问现在封门村里还有多少人?” 郭老鬼幽幽说道:“没有人!” 郭老鬼刚刚说完这句话,画面就开始莫名其妙的抖动起来。 温星问许篙这是怎么回事,许篙挠着脑袋,满脸困惑的说:“奇怪呀,难道录像带受损了吗?昨天拍摄的时候,明明都是好好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录像画面泛起了波浪,闪动的很厉害,里面传出滋滋滋的声音。 许篙伸手关掉摄像机,想要把录像带取出来检查,但是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摄像机的开关按钮像是失灵了似的,无论许篙怎样按,摄像机都没法关掉,急得许篙冷汗直冒,自语道:“奇了怪了,这他娘的活见鬼了不是?” 刚说完这句话,就听摄像机里面传来呜哇一声鬼叫。 那鬼叫声来得十分突然,不仅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也把提着摄像机的许篙吓得跳了起来。 许篙吓得一哆嗦,手一滑,摄像机掉在地上,镜头都摔碎了。 温星见状,一脸肉疼的抱怨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一块镜头多少钱啊,你我这个月又算是白干了!” 镜头上面布满裂痕,那些裂痕仿佛把郭老鬼那张惨白的脸,割裂成了很多块,支离破碎的,更是骇人。 摄像机里面传来郭老鬼阴森可怖的笑声:“没有人能够走出封门村……你们全都得死在这里……咯咯咯……你们全都得死在这里……” 郭老鬼的声音尖锐刺耳,在场众人无一不骇然变色。 温星一脸懵逼的说:“我记得昨天采访的时候……没有录过这段话呀……” 我指着摄像机里的郭老鬼说:“这个老头根本不是人,封门村里早就没有了活人,这个郭老头是个老鬼,昨天你们采访的是一个鬼!” 温星闻言,脸色煞白,赵霞的胆子比温星还要大一点点,她赶紧伸出手,用力握了握温星的手,表示安慰。 许篙突然就跟失心疯似的,抄起地上的一块板砖,对着那台摄像机,好一阵乒乒乓乓的乱砸乱打,一边砸一边叫骂:“鬼……老鬼……你出来……你出来呀……” 不过眨眼的工夫,那台昂贵的摄像机,就被许篙砸得稀巴烂,零件儿散落一地,还有一缕白烟幽幽飘荡出来。 “你疯了么?这台摄像机有多昂贵,你比我们都清楚,你把它砸烂了,我们赔得起么?”温星生气的骂道。 许篙没有理会温星,砸烂摄像机以后还不解气,又把里面的录像带拆出来,直接把录像带丢进火堆里面,烧得噼啪作响。 第三百八十七章 绕圈子 气氛很压抑。 许篙说:“这鬼地方我是一刻钟也待不下去了,天一亮我就离开这里!” 温星看着地上的摄像机零件,忧心忡忡的说:“栏目组交代的任务没有完成,现在还把摄像机弄坏了,回去……怎么交差?” 许篙愤愤的说:“管不了那么多了,就算被电视台开除也无所谓,我可不想把小命丢在这里!” 温星点点头,抬头问我们怎么打算。 我看了丁明一眼,丁明让我做主。 我想了想,说:“我们也出来好几天了,邪乎事儿也碰上了不少,继续待下去迟早会出事,所以我还是赞成许篙的提议,天一亮我们就打道回府!” 大家伙点点头,都很赞同我的意思。 谁也无心睡眠,大家就这样干耗着等待天亮。 浓雾渐渐散去,面前的火堆也熄灭了最后一团火焰。 我们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麻麻亮了,于是各自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封门村。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枯井一眼,王波的尸体我们肯定是无法带走的,只能让他长眠于此了。 我们循着记忆往村口走去,可能想着马上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所以大家的心情轻松了许多,就连心情最差的许篙,都有闲心跟赵霞说说笑笑了。 我是一个发现不太对劲的,因为我们走了半天,都没有看见村口的那棵歪脖子树。 我对那棵歪脖子树的印象非常深刻,那树又不会长脚,怎么会不见了呢? 唯一的解释是,我们走岔道了。 如果说是我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那还有可能,但是这么多人怎么会集体走岔道呢?难道就没一个人记得进来时的道路吗? 我正自困惑的时候,就发现一道高墙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抬头一看,高墙后面赫然是一座大宅子。 猴子开玩笑说:“哟,这村里以前的有钱人还真不少啊!” 丁明接过话茬道:“不对呀,我看过封门村的资料,村子里只有一座豪华的大宅子,修建在村子中央,也就是郭老鬼所在的那座老宅,这里怎么又出现了一座大宅子?再说了,前两天我们进村的时候,怎么没看见过这座大宅子呢?” 我的心突突跳着,面沉如水,因为我已经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深吸一口气,对众人说:“这座大宅子就是郭家老宅,我们走了半天,现在又绕回来了!”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被震住了。 环顾四周,就发现四周的一草一木,以及房屋的构造布局都非常熟悉。 很明显,我们是真的回到了原地。 刚才还有说有笑的许篙,脸色一下子变得极差,他说:“怎么可能?我们不是一直朝着村口去的吗?中间也没绕过圈子啊,怎么莫名其妙就回到原地了?” 赵霞小声的冒了一句:“该不会是撞鬼了吧?” 我的耳畔回荡起郭老鬼狰狞的笑声:“没有人能活着走出封门村……全都得死在这里……你们全都得死在这里……” 我又想到了昨晚惨死的王波,没来由打了个冷颤,难道封门村真的是有来无回吗?真的没人能够走出去?王波的遭遇正好说明这个问题,如果能够离开村子,为什么这么长时间,王波都不逃走呢?那是因为王波没法走出封门村! 小胖走到高墙下面,拉下裤头就开始撒尿,搞得几个女生一脸羞涩。 猴子问小胖在干嘛,小胖振振有词的回答:“我们有可能碰上鬼打墙了,我爷爷跟我说过,如果碰上鬼打墙,只需要撒一泡童子尿,就能破除鬼打墙!” 我沉声说道:“这不是鬼打墙,这是封门村的厉鬼在作怪,他们不愿意放我们离开!”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难道就这样在村子里活活等死吗?”许篙焦急的问。 就在这时候,老宅里面竟然飘荡出一阵哀乐声,让原本就已经非常诡异的气氛,变得更加诡异凝重。 封门村里没有活人,那这哀乐声是怎样传出来的? 那哀乐声就像是女人的哭泣,声声断肠,听的人鸡皮疙瘩哗啦啦往下掉。 现在虽然是大白天,但这莫名其妙的哀乐声,却让我们一个个脊背发凉。 猴子很好奇,拉着我爬到高墙上面,想要看看老宅里面的情况。 这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只见老宅的院子里面,有许多花花绿绿的人在走动,院子里还摆放着很多的桌子,还有不少人围坐在桌子边上。 但是那些人显得十分怪异,怎么说呢,就像是丧葬店里面,那种用纸扎出来的人偶,大红大绿的,妖艳无比。 奇怪的是,院子里这么多人,除了哀乐声以外,竟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我们就像在看一场无声的默剧,心里毛的很。 我们从高墙上面溜下来,给大家伙说了说里面的情况,众人听闻,无一不骇然变色。 猴子问我怎么办,我想了想,说进去看看。 因为我们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既然这些厉鬼要给我们布下这样一个局,那我们就去闯一闯,我对自己的本事还是比较自信的,再加上现在又带着白起这个小弟,所以我并没有太过害怕。 我不害怕,但是并不代表其他人不害怕,毕竟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是普通人,没有我这样的胆量和本事。 所以,当我提出要进去会会那些厉鬼的时候,好多人都变了脸色,觉得我大概是疯了,居然会有这种想法。 丁明第一个站出来说:“我相信杨程,我跟他进去!” 丁明都表态了,猴子也跟着表态:“我当然跟着我兄弟的步伐前进!” 我们的人很快团结起来,说要跟着我进去闯一闯。 我问温星要不要进去,温星还没说话呢,赵霞就主动站出来,说要跟我们一块儿进去。 温星也就没有多说什么,默默走到我们身旁。 我们虽然是昨天才认识的,但目前这个处境,我们只有患难与共。 “许篙,你呢?”温星问。 第三百八十八章 分道扬镳 “疯子!一群疯子!!简直不可理喻!” 许篙一边摇头,一边后退,他的动作表达出来的意图很明显,他不会跟我们进去的,他要跟我们分道扬镳了。 温星说:“许篙,你要去哪里?我们一起出来的,应该一起回去……” “不!”许篙冷漠的打断了温星的话:“我们确实是一起出来的,但是我们不可能一起回去了。因为你们回不去了,老宅里面全是厉鬼,只要你们走进这扇门,你们就永远都回不去了!” 我皱起眉头:“没有你说的这么绝对!” “呵,你凭什么敢说这种话?你能跟我们保证什么?你什么都保证不了!”许篙冷冰冰的回怼我。 许篙的态度让猴子有些怄火,猴子说:“管你丫的,你爱跟着我们就跟着我们,不爱跟着你就自己滚蛋,谁愿意带你似的!” 其实我是很善良的一个人,虽然许篙不愿意相信我,但我还是不忍心让许篙离队,因为我很清楚,在这样的处境下,许篙只要单独行动,那么基本上是不会有活路的。 我伸手拦住猴子,不愿意猴子逼走许篙,我还是好言劝说道:“许篙,你说的都很对,我确实不能给大家保证什么。我只是想,在这样的处境下,我们更应该紧密的团结在一起,我们就是一个整体,最好谁也不要掉队,一旦掉队,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够了!”许篙的态度很坚决,他挥挥手道:“跟着你才会发生意外吧,我看你是把大家往死路上引!老宅里面那么多厉鬼,你们还偏偏要进去,这不是自杀是什么?脑子有病吧!” “喂,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我们好心帮你,你却不懂得领情,还在这里血口喷人。我们又没有强迫你,你要跟着便跟着,不跟着就自己走吧!”脾性向来很好的谢梦萍都忍不住开口了,对许篙进行了一通严厉的抨击。 许篙没有理会,而是把目光投向温星和赵霞:“你俩都是已经进入社会的人了,自己没长脑子吗?确定要跟着他们一起发疯吗?” 温星叹了口气:“我不是发疯,我只是觉得,人多力量大!” 许篙摇了摇头,一副很失望的样子,然后又转头问赵霞:“赵霞,你呢?你可是成绩拔尖的高材生,你不可能跟他们一样有病吧?” 赵霞扶了扶眼镜,没有直接回答许篙这句话,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想活着!” 看见自己的两个同伴都选择跟我同行,许篙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许篙有些歇斯底里的吼叫道:“你们两个神经病,确定不跟我一块儿走吗?” 温星和赵霞没有说话,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好!好!好!”许篙连说三声好,然后恼羞成怒的说:“等我活着回去了,老子也不会叫人来救你们,你们这群脑子有病的人,就等着在这里慢慢腐烂吧!” 说完这话,许篙愤恨的跺了跺脚,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头看我们一眼。 猴子不爽的骂道:“真是个自大自我的王八蛋,杨程,刚才你要不拦着我,我早就大耳刮子抽他脸上了!” 我摆摆手:“何必呢?反正他已经是将死之人了!” 我说这话,并没有半点诅咒许篙的意思。 但我知道,许篙只要一意孤行,那么他绝对是死的最快的那个。 我扫了一眼剩下的人,问他们准备好没有。 众人点点头,每个人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我伸出双手,按在老宅的大门上,进门之前,我叮嘱道:“进去以后,不管看见什么,都不要慌乱,如果有事情发生,我会尽量解决。还有,切记不要擅自行动,一切听我的指挥,明白吗?” 我很信任丁明猴子他们,我知道他们同样也信任我。 我不太放心老马,小胖,以及温星和赵霞,因为他们不是太了解我,所以他们的心里对我并没有百分之百的信任,他们只是选择跟多数人待在一起。 如果刚才大多数人选择跟随许篙的话,我相信他们四个也会毫不犹豫的站在许篙那边。 吱呀呀! 老宅大门缓缓开启,就像一个迟暮的老者,呼吸沉重。 走进老宅,大院里面的情景跟我之前看见的一样,很多像纸扎人一样的男女老少,在院子里面走来走去。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飘来飘去。 那些人感觉就像纸片一样,随着风飘着走。 我们置身在这样诡异的环境里面,恐惧感呈几何倍数增长。 我走在最前面,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吓得不行。 丁明还好,一路紧绷着脸,他的胆子够肥,还能撑住。 猴子虽然害怕,但是因为要照顾韩梅,所以他不能表现出自己懦弱胆怯的一面,一直都是硬着头皮。 老马和小胖这两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人就跟好基友一样,抱得紧紧的。 还有赵霞和温星,相比而言,赵霞的胆子更大一点,一路都是赵霞牵着温星走。 谢梦萍疾走两步,紧紧拽住我的手,我感觉到谢梦萍的掌心里面一阵冰凉,全是冷汗。 我知道,谢梦萍之所以牵我的手,是因为内心恐惧,她只是觉得这样牵着我,自己更有安全感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可能收回手掌,这样未免也显得太过冷酷无情,所以我就任由谢梦萍牵着我的手。 穿过院子,走进老宅堂屋。 我记得很清楚,之前老宅堂屋里面,破破烂烂,空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太师椅,一张方桌子,也就没有什么东西了,而且那张太师椅都已经砸得稀巴烂。 而此时的堂屋里面,竟然搭建起了一个灵堂。 四周挂着白色的布幔,风一吹,那些布幔就呼啦啦的晃动着,阴气十足。 灵堂里面凄凄惶惶的,即使是大白天,屋子好像也不怎么透光,光线昏暗的很,就跟我们此刻的心情一样,晦涩低沉。 第三百八十九章 秋风扫落叶 灵堂中央摆放着一张案台,上面铺着白布,中间摆放着一张黑白遗照,两边点着白蜡烛。 白蜡烛的光是幽蓝色的,十分诡异。 我们凑近案台,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就看见那张黑白遗照上面,竟然是郭老鬼! 赵霞突然失声惊呼道:“就是他!就是他!我们来封门村的第一天,采访的人就是他!” 温星的脸色很难看:“我们采访的……竟然是个死人!” 正说着话呢,忽然,遗照上的郭老郭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我总觉得跟刚才不太一样,但一时间又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这时候,就听小胖说:“咦,照片上的老头……怎么在笑啊?” 小胖一句话提醒了我,我总算发现遗照上面的郭老鬼哪里不对劲了,刚刚面无表情的郭老鬼,此时嘴角上扬,竟然露出了一抹诡秘的笑容。 遗照上的人像居然会露出笑容,这个变化令在场众人感到强烈的不安。 就在此时,灵堂里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咯咯咯!”,所有人无不骇然变色。 我们听得很清楚,诡异的笑声,居然是从遗照里面传出来的! 遗照怎么会笑呢? 我们惊诧的看向案台上的黑白遗照,里面的郭老鬼笑得很狰狞。 咯咯咯!咯咯咯! 试想想,在一个灵堂里面,一张黑白遗照冲着你笑,是怎样诡异的一幅场景? 小胖吓得大叫一声“有鬼!”,转身就往灵堂外面跑去。 小胖这一跑,顿时让在场众人慌了神,大家一股脑儿的往外跑,局面一下子变得难以控制,我在后面喊了好几嗓子,让他们不要惊慌,但都没有人听我的。 跑出灵堂,外面的景象更是恐怖。 不知什么时候,原本的朗朗乾坤,居然变成了浓墨般的黑夜。 浓郁的鬼气就像乌云,厚重的积压在封门村上面,挡住了所有光亮。 四周阴风大作,就听砰的一声响,老宅的大门突然关上,大门上笼罩着一团黑气,仿佛给大门上了一把锁。 院子里面,那些诡异的人偶全都停止了动作,齐刷刷的看着我们,他们的眼神里面充满了怨毒。 小胖跑在最前面,没命似的跑,很难想象他如此厚重的身躯,居然有这样的狂奔速度,看来人的潜能果然是无穷的。 小胖第一个冲到大门口,伸手就去推门。 可是当他的双手刚刚触碰到大门,大门上的鬼气就像黑色的蟒蛇,一下子缠住了小胖的手臂,吓得小胖踉跄后退,拼命挥舞手臂,想要把那团鬼气给甩开。 老马见状,咬咬牙,大叫一声“小胖让开!”,然后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飞身撞击在大门上面。 但是,原本破烂不堪的大门,在老马的猛烈撞击下,竟然纹丝不动,老马反而被弹回地上,摔了个大跟头,跌得鼻青脸肿。 郭老鬼的狞笑声从堂屋里面传出来,他的声音冰冷刻骨:“出不去的!你们全都得死在这里!全都得给我陪葬!” 在郭老鬼的狞笑声中,院子里那些诡异的人偶,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 眼前这一幕,吓得众人魂飞魄散。 猴子回头看着我,用殷切的眼神向我求救。 我那个衣兜里摸出一张疾风符,手指一扬,嘴里飞快的念起咒语。 平地里突然卷起一股劲风,那股劲风迅速增强,变成一道龙卷风,从院子中央横扫而过。 那些诡异的人偶全都被卷入龙卷风里面,被劲风撕扯成碎片,消失得无影无踪。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疾风符产生的龙卷风,就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将院子里的那些人偶清理得干干净净,一个都没留下。 众人惊喜的看着我,眼神中满满都是崇拜。 我手指一扬,指着大门怒吼道:“破!” 龙卷风呼啦啦朝着老宅大门撞过去,就听哗啦一声响,龙卷风直接撞开大门。 大门一开,黑色的鬼气呼呼呼的泄露出去。 小胖连滚带爬的当先冲出老宅,其他人也紧随其后,纷纷跑出这座恐怖的鬼宅。 我叫他们不要乱跑,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早就被吓得昏了头,哪里还听我的使唤,出了老宅大门以后,居然慌慌张张,各顾各的四下奔逃。 我正想追出去,忽然看见一道鬼影从堂屋里面跑出来,正是郭老鬼。 我心头怄火,想了想,没有去追自己的同伴,而是朝着郭老鬼追了上去。 我很清楚,这一切都是郭老鬼在搞鬼,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有搞定了郭老鬼,才不会有鬼事情发生。只要不灭掉郭老鬼,我们就别想从封门村走出去。 所以,干掉郭老鬼,绝对是当务之急。 郭老鬼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很快就追到堂屋后面。 老宅很大,之前我们只是进入过堂屋,并没有来到后面院子。 现在我追到后院,才发现这座宅子的规模相当大,后院不仅有假山庭院,还有回廊厢房。 遥想当年鼎盛之时,每日后院里都有侍女在嬉戏玩耍,蜂蝶翩迁起舞,书童伙夫穿梭于回廊之中,一派大户人家的富贵景象。 而如今,池塘干枯,假山坍塌,回廊角落满布蛛网,那一间间厢房也如同停尸房一样,阴森森,黑沉沉的,让人心底发毛。 郭老鬼的鬼影在回廊弯角处晃动了一下,等我追上去的时候,却已不见了踪影,不知道他跑哪里去了。 我咬咬牙,正准备拔足继续往前跑,忽然,耳畔听得咚咚声响,不知从哪里滚出一颗皮球,一直滚到我的脚下。 我下意识抬脚踩住这颗皮球,却发现不太对劲,因为皮球所过之处,地上竟然留下一串淅淅沥沥的血迹,殷红夺目。 我定了定神,低头细看脚下的皮球,这一眼,顿时让我头皮发麻,赶紧触电般收回脚,一下子向后跳开。 妈的,脚下的皮球血淋淋的,根本就不是皮球,而是一颗人头! 这颗人头不是别人,正是之前跟我们分道扬镳,擅自离开的许篙。 第三百九十章 人头皮球 许篙死了! 脑袋被割了下来,断颈处的创口光滑平整,像是被什么利器直接砍下来的。 鲜血已经流干了,使得许篙的面色看上去极其惨白。 而且许篙双眼圆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我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虽然我早已知道许篙是这个下场,但亲眼目睹他的死状,心里还是有些不太舒服。 因为就在片刻之前,许篙还是一个大活人,还能踮着脚尖大骂我们疯子。 然而一转眼的工夫,他已成了一个死人,而且死的不能再死了。 如果没来封门村,现在的许篙应该在省电视台里,扛着摄像机,内心充满了热情和梦想。 可是现在,他已经身首异处,脑袋在这里,身体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正自愣神的时候,就听不远处飘来一个幽幽的声音:“大哥哥,陪我玩皮球好不好?” 我抬起脑袋,循声看去,就看见一个半大小孩从走廊的拐角处探出脑袋,显得贼灵贼灵的。 那个小孩穿着红肚兜,身上穿金戴金的,打扮的很气派,脑袋顶上还扎着一个冲天小辫,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如果他的脸颊再红润一点的话,真的很像“年年有鱼”那幅年画上面,骑着红鲤鱼的小男孩。 实话讲,这个小孩模样挺俊俏的,如果不是他的脸上笼罩着一层鬼气,我真有点忍不住想亲他一口。 但是我一眼就看出,这个小孩是个鬼童子。 可别小看了这种鬼童子,鬼童的怨气很多时候比老鬼还重,弄不好许篙就是被他杀死的。 鬼童指着许篙的人头,笑嘻嘻的说:“大哥哥,陪我玩皮球好不好?” 此时我才明白,原来鬼童口中的“皮球”,竟然就是许篙的人头。 在鬼童眼中,居然把人头当做皮球,可见这个鬼童有多么顽劣。 我看着他,冷冷道:“不想玩,没兴趣!” 虽然我明言拒绝,但是鬼童依然笑嘻嘻的缠着我,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个不停,非要我和他一起玩皮球。 我心头火大,问鬼童道:“那个郭老鬼是不是你爷爷?去把他叫出来!” 鬼童问:“你找我爷爷做什么?这样吧,你陪我玩皮球,我就带你去找爷爷!” 我一心只想早点解决掉郭老鬼,所以也没心思跟鬼童纠缠,自顾自的就要往前走。 没想到这个时候,鬼童竟然来了火气,狠狠说道:“你不陪我玩,我就要你——死!” 鬼童的声音非常阴狠,满满都是威胁的意味。 只见鬼童伸出小手,轻轻一指许篙的人头,人头凌空飞起,就像炮弹一样,重重砸在我的背心上。 我向前打了个趑趄,感觉后背心像是挨了一记闷槌,五脏六腑翻江倒海的,眼睛一阵阵发黑。 “小混蛋,别逼我动手!”我愤怒的叫骂起来。 鬼童手指一扬,许篙的人头滴溜溜旋转着飞到我的面前,然后冲我咧嘴笑了起来,发出咯咯咯的狞笑声。 此时的许篙,面容变得异常狰狞可怖,全然没有了半点人的模样。 我皱了皱眉头,挥拳打向许篙的面门。 突然,许篙的嘴巴竟然一下子裂到耳后,嘴巴变成了血盆大口,露出上下两排白森森的利齿,啊呜一口咬向我的拳头。 我骇然大惊,妈的,这一口要是被许篙咬下来,估计整个右手都不见了。 我赶紧硬生生收住拳头,但是许篙的人头却大张着嘴巴,对我穷追不舍。 我顺势后仰,飞起右脚,一脚“魁星踢斗”狠狠踢中许篙的人头。 人头呼一下飞出去,撞碎了隔壁的一扇木格子窗户,滚进了厢房里面。 我暗暗吁了口气,心中暗道好险,幸好自己反应敏捷,要不然就被鬼童暗算了。 这个鬼童非常狠厉,我的心里也有了怒气。 所以,当我翻身爬起来的时候,右手的五根手指之间,已然夹了三张驱鬼符。 “你这鬼童,顽劣成性,没人好好教育你,老子来教育你!”我怒骂一声,纵身朝着鬼童扑过去,甩手丢出一张驱鬼符。 鬼童身影一闪,已然跃出走廊。 其实我第一张驱鬼符只是佯攻,在丢出驱鬼符的时候,我已经算好了鬼童的躲闪路线。 所以当鬼童跃出走廊的同时,第二张驱鬼符已经出手,凌空一闪,鬼童正好当头撞在驱鬼符上面。 驱鬼符爆发出一道金光,鬼童一声怪叫,瞬间被弹回走廊里面。 不等鬼童爬起来,第三张驱鬼符甩手而出,拍在鬼童的后背上。 鬼童的后背冒起一缕黑烟,呜呜惨叫着在地上翻滚了两三圈,滚到拐角处的角落里。 我冷哼一声,双手插进衣兜,又掏出了好几张驱鬼符。 我对那鬼童冷冷说道:“小混蛋,你不是一直缠着我玩吗?好哇,哥哥今天就好好陪你玩,玩个够!” 说话的工夫,我又丢出两张驱鬼符,劈头盖脸的打在鬼童身上。 鬼童在地上痛苦的打滚,驱鬼符一旦落在他的身上,就会发出滋滋声响,然后冒起一缕黑烟。 鬼童毫无还手之力,被我揍得满地找牙,他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趴在地上,惶恐的向前爬行,不时回头看我一眼,鬼眼中露出乞求的神色。 我跟在鬼童后面,就像在吆喝一头驴子,手中的驱鬼符,就像是赶驴用的鞭子,每抽打一下,驴子就会往前走一步。 “跑啊!继续跑啊!你个小王八蛋,刚才不是挺嘚瑟吗?啊?”说到这里,我顿了顿,扯着嗓子叫喊道:“郭老鬼,你还不出来吗?你再不出来,我就弄死你孙子!” 砰! 一股劲风从旁边的厢房冲出来。 厢房的房门开启,被吹得哗哗作响。 厢房里面,郭老鬼背负着双手,面色惨白的站在房间中央,冷森森的说:“放开我孙子!” 我笑了笑,我终于利用这个鬼童,逼迫郭老鬼现身了。 我看了一眼郭老鬼,阴狠的说:“你不是不让我们离开封门村吗?既然你盛情难却,我现在就不打算走了!等我留在这里,杀你们一个鸡犬不宁,最后再放一把火,烧了封门村!” 第三百九十一章 群尸出棺 “放肆!” 郭老鬼尖声鬼啸,一下子从厢房里面冲出来。 郭老鬼来势甚快,伸手就要抢夺我手里的鬼童。 我悄悄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顺势拍在鬼童背上,让郭老鬼把鬼童抢了过去。 郭老鬼刚刚将鬼童抢在手里,鬼童的后背心立刻冒出一团火焰。 郭老鬼猝不及防,登时被三昧真火烧得失声尖叫,急忙丢掉手里的鬼童。 但即便如此,郭老鬼的整条右臂也被三昧真火包裹起来,烧得他哇哇乱叫。 鬼童已经全身着火,被三昧真火吞噬,在地上翻滚片刻,哭喊声渐渐低弱下去。 郭老鬼又惊又怒,直接将自己的右臂卸了下来,怒骂道:“卑鄙!” 我冷酷的说道:“对付你这种害人的恶鬼,何谈卑鄙?只要能灭了你,我不惜使用任何卑鄙的手段!” 郭老鬼看了一眼灰飞烟灭的鬼童,跺了跺脚,转身夺路狂奔。 我早已存了杀心,发誓不能让郭老鬼跑掉。 郭老鬼这一跑,我立刻掏出两张神行符,拍在左右两条小腿上,然后催动咒语,身形随风而行,唰唰唰穿过走廊,留下一串串残影。 郭老鬼跑得很快,我在后面紧追不舍,风呼呼呼从我的脸庞掠过。 很快,郭老鬼从老宅后门逃了出去,鬼影闪动,竟然跑进了昨晚我们去过的那座义庄。 浓郁的鬼气笼罩着封门村,外面都已经鬼气逼人,义庄里面更是阴气十足。 风一吹,那些白色的布幔就哗哗的晃动。 我放缓脚步,小心翼翼走进义庄,袖口中,修罗剑悄无声息的滑入掌心。 修罗剑乃六道法宝之一,佛挡杀佛,鬼挡杀鬼,我要用修罗剑,砍下郭老鬼的鬼头。 自从上次获得修罗剑以后,这把神剑还从未派上过用场,今天正好拿出来小试牛刀。 我刚走进义庄,就听四面八方传来乒乒乓乓之声,义庄的所有门窗全都自行关闭,将我困在了屋子里面。 我皱起眉头,心中有些恼怒,郭老鬼还真是嚣张,这是要“关门打狗”的意思? 但是我并无任何的惧怕,昂首挺胸站在义庄中央,扯着嗓子怒吼:“郭老鬼,滚出来!” 义庄里静悄悄的,郭老鬼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忽听砰的一声响,旁边一口棺材就跟炸裂了一样,一团尸气冲棺而出,棺盖在空中翻滚好几圈,以极沉之势向我砸过来。 由于事发突然,我来不及躲闪,眼看棺盖砸过来,我只能抬起双臂,护住自己的胸口。 沉重的棺盖砸在我身上,将我砸倒在地上,心里好一阵气血翻涌。 不等我从地上爬起来,就见一团黑影从棺材里面高高跃起,如同苍鹰扑兔,猛的扑落在我的身上。 顿时,一阵浓烈的尸臭味扑鼻而来,熏得我差点晕死过去。 我定睛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妈的,压在我身上的这个王八蛋,竟然是棺材里的一具死尸,死尸的脸上戴着面具,也不知道他是男是女。 我的第一反应是……诈尸了! 不过随即又想,这不是诈尸,这肯定是郭老鬼在背后作怪。 那个死尸伸手就来掐我的脖子,我怒火攻心,一抖袖口,将修罗剑亮出来,用力往前一递。 修罗剑的剑身表面萦绕着一团浓烈的杀气,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犹如刀切豆腐般,修罗剑轻松贯穿了死尸的胸口。 我再翻转手腕,用力一划拉,死尸的半边身体都飞了出去,从我身上滚了开。 我从地上爬起来,满地的零碎儿让我感觉格外恶心。 这时候,就听砰砰砰的声响不绝于耳。 我惊讶的环头四顾,只见周围的那些棺材盖,全都被尸气冲了开,墨绿色的尸气喷薄而出,尸气萦绕中,一具又一具死尸从棺材里站起来。 我暗暗握紧修罗剑,冷汗顺着脸颊缓缓滚落。 妈的,群尸出棺! 我恍然惊觉,这肯定是郭老鬼故意设下的陷阱,把我引入义庄,然后再利用这些死尸来对付我。 这些死尸破棺而出以后,接触到外面的空气,迅速发生尸变,白森森的獠牙就像弯钩,从面具里面曝露出来。 义庄里面有上百口棺材,每口棺材一具死尸,这里的死尸都有上百个,数量相当惊人。 虽然手里握着修罗剑,但是置身在如此危险的处境中,要说一点都不害怕肯定是不可能的。 我承认,此时此刻,我真的有点怕了! 但是,怕又能怎样呢? 即使再害怕,也没法退缩,只能硬着头皮干! 郭老鬼的狞笑声在屋子里面飘荡:“咯咯咯!咯咯咯!臭小子,你不是要把封门村杀得鸡犬不留吗?动手啊!看你能不能把这些村民全部杀光!咯咯咯!” 郭老鬼的笑声充满了嘲讽的意味,但却反而激发了我的斗志。 我深吸一口气,将全身所有力气都集中在右手臂上,抢先冲向距离我最近的一具死尸。 我的心里很清楚,我不能死在这里,如果我死了,以猴子,丁明他们的本事,是不可能活着走出封门村的,他们都会给我陪葬。 所以,我肩负的压力很大。 我拼的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命,而是所有朋友的命。 但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巨大压力,才使得我无所畏惧。 修罗剑划过一道幽冷的寒光,空气中传来如同布匹撕裂一样的声音,唰! 一个死尸在我面前直挺挺倒了下去,他的脑袋连同脸上的面具,齐刷刷被一分为二。 有恶心的黏液飞溅在我的脸上,我不在乎。 杀戮,会令一个人陷入疯狂。 我挥舞着修罗剑,在尸群里面来回冲杀,将一个又一个死尸劈翻在地上。 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唯一的念头便是杀杀杀! 而且,可能是精神高度紧绷的缘故,我竟然感觉不到疲惫,热血冲顶,整个人异常的亢奋。 一个死尸被我劈飞了脑袋;一个死尸被斩飞了双臂;还有一个死尸被修罗剑穿了个透心凉,我怒吼着,用肩膀顶着死尸飞快后退,最后将他钉死在梁柱上面。 第三百九十二章 养尸之地 不到半炷香的工夫,地上便躺下一大片七零八落的残尸。 我站在屋子中央,斜握修罗剑,周围到处都是死尸。 这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战神,我都有那么一点点崇拜自己了。 我提高嗓门,冷冷说道:“郭老鬼,你还不准备现身吗?跟个缩头乌龟一样的躲着,操纵一些死尸来对付我,你觉得有用吗?呵呵,雕虫小技!” 郭老鬼仍然没有现身,但是我脚下的地面却突然传来哗啦一声响。 我蓦然一惊,就看见地上裂开了一个缺口。 我心中一凉,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觉身体一沉,整个人突然陷入了一个阴冷黑暗的空间里面。 糟糕! 有陷阱!! 我的脑海里面只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下面是什么地方? 是深渊? 还是魔窟? 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就以一个“屁股落地平沙落雁式”跌坐在地上,两瓣屁股差点摔成了四瓣。 我只觉菊花发紧,捂着屁股半晌爬不起来。 四周黑咕隆咚的,又昏又沉,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我伸手在地上一阵摸索,手指尖冰冷冷的,地面很平整,上面有暗花,应该是铺着青石板之类的东西。 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暗室吗?义庄下面居然还有地下暗室? 我摸到身旁的修罗剑,立马感觉踏实了许多。 不管这里有什么妖魔鬼怪,只要修罗剑在手,我都不会畏惧。 就在这时候,忽听滋的一声轻响,地下暗室里面,竟然泛起了一丝光亮。 我环头四顾,只见暗室的四个角落里面,幽幽亮起四团幽绿色的火焰,就跟鬼火一样,把暗室映照得诡异可怖。 这时候,我看见脚下踩着的地面,果然铺着一块块方形的青石板,青石板上面雕刻着古老而神秘的花纹,我一眼便认出,这种花纹是“镇阴纹”。 在一些古墓里面,或者农村的坟头上,有时就能见到这种“镇阴纹”。 镇阴纹又叫镇阴文,因为它形体独特,又像符咒又像某种字体,一般人你就连临摹都临摹不来。 据说镇阴纹是姜子牙创造的,其作用就是镇压邪煞,那时候的镇阴纹更加繁复,威力也更大,现在流传于世的镇阴纹,大多只是一些皮毛。 暗室的地板上出现了镇阴纹,说明暗室里面镇压着某种可怕的邪物吗? 我的脑海里刚刚浮现出这个念头,耳畔就传来两声轻笑,我听得很清楚,那是女人的笑声,笑声说不出的诡异悚然,竟然令我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心中一惊,猛然抬头,就看见正前方有个庙宇式样的神龛,黑沉沉阴森森的,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 神龛里面,有一个身穿红衣的女人,被泛着冷光的青铜锁链,缠得死死的。 当然,确切的说,那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具女尸。 经过那么长的岁月,早已经风干了,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骨头,模样甚是恐怖。 女尸身上包裹着大红色的长裙,在这暗室里面看上去,显得格外的妖艳夺目。 我只看了一眼,心里就莫名的生出一股森冷的寒意,这个红衣女尸的阴气好重啊! 女尸阴气逼人,比郭老鬼凶猛十倍不止。 即使手握修罗剑,我的掌心也情不自禁溢出了冷汗。 毫不夸张的说,面前这个红衣女尸,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刚才那个诡异的女人笑声,就是面前这个女尸发出来的吗? 女尸当然是不能开口说话的,但我却又清楚的听见了女尸的声音,如泣如诉,幽幽低吟:“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我去你大爷,这女尸还是一个文艺人啊! 她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诗词,弄得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对答。 这种感觉就像在地下组织对暗号一样,我要是回答错了,会是什么样的下场呢?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从嘴里硬生生憋出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想想真是滑稽,我竟然在义庄的地下暗室里面,跟一个女尸吟诗作对,简直浪漫到了极点。 “嘻嘻!” 女尸发出悚然的笑声,猛然抬头,黑洞洞的眼窟窿,阴毒怨恨的看着我。 我冷不丁后退一步,狠狠打了个寒颤。 只听呜的一声鬼叫,一团浓郁的煞气从女尸体内爆裂而出。 捆绑在女尸身上的青铜锁链,竟然寸寸断裂,稀里哗啦的落在地上。 我大吃一惊,就看见女尸站立在神龛中央,双臂张开,红色的长裙旋转飞扬起来,脑袋微扬,一股黑色的煞气从女尸嘴里幽幽吐出。 卧槽! 这是煞尸啊! 煞尸又叫魅煞,百年可成魅,千年才能成煞! 面前这个红衣女尸,竟然是一个千年魅煞!! 我全身的汗毛齐刷刷倒竖起来,每一个毛孔都在冒着寒气。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封门村的地底下面,居然囚禁着一个千年魅煞。 不不不,不是囚禁,也不是镇压,应该是饲养! 所有的疑问和念头,全部在这一刹那融汇交流,让我终于悟出了封门村的秘密所在。 封门村,根本就是一个养尸之地! 所有的建筑构造,所有的风水布局,其实都是为了饲养这个千年魅煞。 这个局应该是千年之前的高人布下的,但最初的时候,这个局可能还没有这么精妙。 直到明清时候,有高人发现了这个局,于是在这个局的基础上加以改造。 比如把封门村的所有房屋修成“穿堂煞”,比如在千年魅煞的头顶上方修建义庄,再比如定下“人死不出村”的古怪村规,这种种手段其实都是在聚集阴气,然后利用阴气来饲养地底下面的千年魅煞。 而这地下暗室里面的镇阴纹,估计也不是镇阴纹,而是与镇阴纹极其相似的“锁阴纹”,专门用来锁住阴气,不让阴气流失。 这个红衣女尸长年累月吸收大量阴气,终于一点一点蜕变成了可怕的“千年魅煞”。 第三百九十三章 千年魅煞 我伫立在暗室中央,浑身冰凉。 虽然这一刻,我参透了封门村的秘密,但终究还是迟了,千年魅煞已经出世。 千年妖物一旦出世,将会带给天下无穷无尽的灾难。 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千年魅煞刚刚成形,煞气还没有达到巅峰。 举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此时的千年魅煞还只是一个刚出生的胎儿,还没有长大成人,一旦长大成人,以我目前的道行,肯定是拦不住她的。但她现在还是个胎儿,我试试努把力,争取把她扼杀在摇篮中。 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咬紧牙关,脸上浮现出坚定勇敢的表情。 还是那句话,我杨程不是什么大英雄,没想过要做拯救天下的大业,我只是不想这么年轻就死在这里,也不想我的朋友们死在这里。所以,很简单,为了我自己,为了我的朋友们,我也要跟这个千年魅煞拼一把。 我深吸一口气,扬起修罗剑,径直朝着千年魅煞冲了上去。 千年魅煞正在吞吐尸气,我冲到她面前,举剑刺向她的胸口。 剑刃未至,杀气先至。 一道凌厉的剑气直接贯穿了千年魅煞的胸口。 千年魅煞发出呜哇咆哮,拼命甩动脑袋,长发乱舞。 突然,千年魅煞对着我,噗的喷出一团浓浓的煞气。 我只觉眼前陡然一黑,整个人被煞气笼罩,差点晕厥过去。 刹那间,浑身的血液仿佛凝固冻结,冷得彻骨,我仿佛连修罗剑都快握不住了。 “呜哇——” 千年魅煞猛然一声嘶吼,一股无形力道扑面而来,瞬间将我震飞老远。 我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跌得七晕八素,半晌都爬不起来。 千年魅煞挨了我一剑,创口很深,煞气源源不断的从她体内流失,这让她非常恼怒。 我翻转手腕,将修罗剑倒插在地上,当成拐杖,支撑着自己慢慢站起来。 千年魅煞歪着脑袋看我一眼,突然伸手一指。 那些断裂的青铜锁链,仿佛被某种神秘力量牵引着,如同利箭般,齐刷刷朝我激射而来。 面对铺天盖地的青铜锁链,我丝毫不敢怠慢,一方面依仗着神行符灵巧的闪动躲避,一方面将修罗剑挥舞得虎虎生风,护住自己的胸前命脉。 修罗剑飞旋出一道道剑气,将迎面飞来的那些青铜锁链,尽数击碎斩断。 那些青铜锁链激射而来的力道很大,虽然我成功挡下了这一波攻击,但我的虎口也已经被震裂,鲜血流淌出来,火辣辣的疼。 令人意外的是,当我虎口的鲜血流到修罗剑上面的时候,修罗剑就像有生命似的,竟然将剑身上流淌的鲜血,一点一点吸食了进去。 吸食鲜血之后的修罗剑,明显爆发出更加强大的杀气,而且剑身一直在嗡嗡作响,仿佛迫不及待的想要战斗。 这种感觉很奇妙,在和修罗剑鲜血交融以后,我仿佛能够明白它的心思,一人一剑,竟然能心意相通。 千年魅煞突然从神龛里面,凌空飞出来。 千年魅煞的速度很快,空中只剩下一串大红色的残影。 我只觉左肩一阵剧痛,扭头一看,千年魅煞的利爪,如同刀子般,贯穿了我的肩胛骨。 千年魅煞的指甲异常锋利,而且乌黑发亮,散发着黑沉沉的煞气。 我本是一个性格刚强的人,但是这一刻,我也忍不住痛的吼出了声音:“啊——” 疼痛刺激着我的神经,我也一下子发了狂,根本没有任何思考,抡起修罗剑,用力斩向千年魅煞的利爪。 黑色的指甲叮叮当当落在地上,同时落下的,还有半截干枯的断手。 千年魅煞凄厉的叫喊一声,立即飘然后退。 千年魅煞虽然凶猛,但她毕竟刚刚成形,还属于“胚胎”阶段,面对六道法宝之一的修罗剑,她还是有些发怵。 我知道,千年魅煞真正畏惧的并不是我,而是我手里的修罗剑。 千年魅煞接连受创以后,也不敢跟我硬斗,怪叫一声之后,但见红影一闪,竟然飞出了暗室。 我怔了一下,随即大惊。 千年魅煞若是飞出义庄,后果不堪设想。 我的朋友们还在外面,他们不可能是千年魅煞的对手,一旦千年魅煞对他们展开杀戮,一个活口都不会留下。 我心急如焚的寻找出路,很快在暗室的墙上发现了可以攀爬的石梯,赶紧顺着石梯爬出暗室。 刚刚爬出暗室,回到上面的义庄,就听见义庄大门怦然开启,一团红影冲了出去。 我咬咬牙,拔足狂奔,也来不及从正门跑出去,径直飞身撞破一扇木头窗户,滚入了义庄外面的院子。 外面的天色阴沉的要命,厚重的阴气在空中聚集,完全挡住了苍穹。 整个天上地下一片黑沉之色,惶惶然如同世界末日,比暴风雨来临之前的景象还要可怕。 千年魅煞回头看了我一眼,转身就往院子外面跑。 我知道,一旦千年魅煞跑出义庄,再想把她抓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千年魅煞一出,血腥的杀戮就会开始。 而千年魅煞连续杀人嗜血以后,她就会迅速“生长”,从胚胎进阶成真正的魅煞。 到那时候,我们全都别想离开封门村了。 来不及多想,我从兜里摸出一张黄符,然后将右手食指放入嘴里,狠狠咬破,腥热的鲜血从指尖渗出,我立即以指代笔,唰唰唰在黄符上面画出惊雷图案。 也许是一心想着灭掉千年魅煞,所以我的精神力高度集中,这张繁复的惊雷符画得出奇顺利,很快就已成形。 我高举右臂,手指夹着惊雷符,嘴里飞快的念起口诀:“引天雷之威……灭万千邪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呔!” 鬼魂最惧怕真火,僵尸魅煞之类的邪物,最惧怕天雷。 所以,我在第一时间选择使用“惊雷符”对付千年魅煞。 符咒门有四大秘咒,风火雷电,惊雷符是四大秘咒之一。 在此之前,我从未真正使用过惊雷符,因为四大秘咒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练成的,我很长时间都在练习疾风符,所以对疾风符掌握的比较熟悉,而惊雷符是第一次施展,还不知道能不能施法成功。 第三百九十四章 鬼将(上) 轰隆! 一记惊雷凌空炸响,大地都为之颤抖了一下。 整座村子到处都是嗡嗡嗡的闷雷声,久久萦绕不绝。 在惊雷炸响的同时,义庄门口传来千年魅煞极其凄厉的惨叫声。 千年魅煞的惨叫声尖锐刺耳,在阴气翻滚的村子上空来回激荡。 这记惊雷,没有将千年魅煞轰成齑粉,但是却让千年魅煞变成了一团火球,在义庄门口滚来滚去。 前后约莫半炷香的工夫,那团火球终于渐渐停止了动弹。 我走过去定睛一看,只见千年魅煞已经是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团焦炭,幽幽冒着焦臭味的白烟。 千年魅煞总算是死了,我突然有种脱力的感觉,单膝跪在地上,用修罗剑支撑着身体,大口大口喘息着,鼻中闻到阵阵焦臭味,恶心的我一直想要打呕。 半晌,我终于缓过一口气,慢慢从地上爬起来。 千年魅煞既死,天上积聚的阴气也开始慢慢散去。 我整个人顿时感觉轻松了不少,心情也变得明媚起来,封门村最厉害的鬼物都被我消灭了,应该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拦我们离开封门村了。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焦炭,转身出了义庄。 我在村子里寻了一圈,寻找我的同伴,最后在村里那座祭鬼的庙宇前面,找到了他们。 我记得很清楚,这座庙宇里面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偶,是两尊鬼像。 看见我平安归来,大家都很高兴,纷纷围拢上来。 我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我们灵灵社的人全部都在,但却不见了电视台的温星和赵霞。 我问他们温星和赵霞去了哪里,丁明说不知道,当时从老宅逃出来以后,大家都跑散了,赵霞是跟着温星跑的。 我点点头,有些疲惫的坐下来休息。 现在这种情况,我们也不可能在村子里到处找人,温星他们想要自己逃命,我们也拦不着,反正生死各安天命吧! 我很口渴,问猴子包里还有没有啤酒。 老马说他包里还有两罐,取出一罐啤酒,拉开拉环,然后把啤酒递给我。 我接过啤酒,白色的泡沫咕噜噜往外冒,我迫不及待张开嘴巴,一口气就将整罐啤酒送进肚子里。 但是感觉还不解渴,于是又把第二罐啤酒也喝了下去。 丁明向我询问刚才在老宅里的情况,问我最后到底有没有抓到郭老鬼。 我耐着性子,把刚才的遭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包括鬼童,义庄里群尸出棺,然后义庄下面的千年魅煞。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短短时间里面,我竟然遭遇了那么多匪夷所思,恐怖离奇的事情。 尤其是当我讲到千年魅煞的时候,众人更是吓得骇然变色,都不敢相信封门村的地底下面,居然饲养着这样一个鬼物。 猴子打了个哆嗦,拢了拢衣领道:“原来整座村子竟然是一块养尸地,怪不得这么阴森呢!” 丁明说:“刚才平地里炸响一记惊雷,把我们吓得不行,原来是杨兄弟施展的符咒道法,真是厉害呀!”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着,毫不吝啬赞美之词。 就在这时候,忽听远处传来“啊”的惊呼声,声音中带着强烈的惶恐。 众人面露惊讶之色,猴子当先站起来:“是个女人!” 我皱起眉头,目光凝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是赵霞!” 果不其然,就看见赵霞跌跌撞撞从一个巷子里面跑出来,显得相当恐惧,跑不了几步,就要回头张望一眼,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追赶着她。 但令人奇怪的是,我们只看见赵霞一个人,并没有看见温星。 按照丁明刚才的说法,从老宅逃出来以后,赵霞是跟着温星跑掉的,那么温星去了哪里呢?莫非也已经出事了吗? 赵霞拼命的哭喊着,有种濒临崩溃的感觉:“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这种情况,就算傻子也能看出来,肯定有鬼物在后面追杀赵霞,而温星很可能已经遇害了。 我把手伸入衣兜,夹住了一张驱鬼符。 这时候,就听赵霞身后传来一串马蹄声响,我们面面相觑,感觉非常意外,都不知道马蹄声响是怎么回事。 赵霞惊慌失措,再加上体力不支,脚下自己绊了个蒜泥,一下子摔出老远,膝盖和手肘全部磨破了,一个人趴在地上嚎啕大哭,却又站不起来。 就在这时候,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明居然一个箭步窜出去,来到赵霞身旁,把赵霞抄起来抱在胸前,公主抱的姿势往回跑。 与此同时,我们惊讶的看见,一匹高大威武的黑色战马,从巷子里面慢慢显现出来。 但见那战马身披铠甲,高昂着马头,威风凛凛。 但是,浓浓的阴气却源源不断从战马体内冒出来,将战马笼罩包裹在其中。 战马背上坐着一人,也是铠甲护身,手提红缨枪,头戴红缨帽,那副模样和气势,一看就知道是个将军。 跟胯下的战马一样,将军的身上也散发出浓浓阴气,并且阴气更甚。 当这一人一马缓缓从巷子里走出的时候,四周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变得异常寒冷。 毫无疑问,马上这人,肯定是个鬼将,生前很可能是古代的某位将军。 那人的容貌被厚重的阴气覆盖着,看不清楚,只能看见他的一双狭长鬼眼,在黑暗中泛着暗红色的光。 我的眼睛很尖,一眼就看见战马的马鞍上,赫然挂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从人头的容貌不难看出,这是温星的人头,刚刚温星被鬼将砍了脑袋。断颈处的血迹都还没有干涸凝固,还在淅淅沥沥的往下淌落鲜血。 鬼将的气场非常大,其他人见到鬼将,都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一步。 我咬咬牙,昂首挺胸站在众人面前,将他们护在身后。 这让我想起“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此时此刻,我就是站在鸡群前面,面对老鹰都无所畏惧的那只老母鸡,我要保护身后的小鸡们不受伤害。 第三百九十五章 鬼将(下) “来者何人?” 鬼将中气十足,声音非常洪亮。 “你又是谁?”我反问道。 鬼将提起红缨枪,唰唰舞了个枪花,傲气十足的回答:“本将焦赞!” 焦赞?! 我微微一怔,这个名字好生熟悉,貌似在哪里听说过。 这时候,丁明情绪激动的说道:“焦赞是北宋后期的猛将,跟孟良并称,是杨家将的左右二臂!他们生前曾驻军在封门村一带!” 丁明话音刚落,就听那焦赞喊道:“大胆贼子,竟敢擅闯我军营地,找死!” 焦赞双腿一夹战马,提着红缨枪朝我们冲了过来。 我急忙招呼众人找地方躲避,面对来势汹汹的鬼将,众人尖叫着抱头躲闪。 只听轰隆一声响,红缨枪出,一道鬼气穿透了背后的墙壁,在墙上留下一个大窟窿。 我咬咬牙,从袖口里抽出修罗剑,径直朝着焦赞冲过去。 “大胆!”焦赞一声暴喝,回枪向我刺过来。 我早有准备,就地一滚,躲开红缨枪,滚到战马的肚子下面。 我举起修罗剑,猛地刺入战马的肚子。 战马发出呜哇一声惨嘶,迅速消融成一团黑烟,焦赞也从战马上滚落下来。 焦赞确实生猛,落地之后又立即弹起,将手中的红缨枪用力向我掷过来。 我侧身一闪,红缨枪贴着我的胸口飞过去,径直飞入庙宇里面,钉在其中一个鬼像的胸口上。 我吁了口气,还没回过神来,焦赞已经冲到我面前,抡起醋坛子大小的拳头,一拳将我轰飞出去。 我听见小伙伴们的惊呼:“杨程——” 我只觉眼前天旋地转,五脏六腑仿佛都颠倒了,整个人瘫软在地上,嘴角也流出血来。 焦赞这一拳已经让我散了架,感觉战斗力尽失。 焦赞冷哼一声,举起鬼手,五指张开,生出一股无形吸力,红缨枪从庙宇里面飞出来,回到焦赞手中。 焦赞枪头一挑,就对着我刺了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我伸手抓住修罗剑的剑身,用力一划拉,掌心传来一阵冰冷的凉意,鲜血立即涌出来,然后唰唰唰被修罗剑吸入剑身之中。 剑身上面的古老符咒,瞬间全部亮起。 我大喊一声:“白起护驾!” 一团汹涌的鬼气从修罗剑里面飞出来,但见鬼影闪动,白起的战魂顿时出现在我面前,高大的虎躯将我挡在身后。 与此同时,焦赞已经杀至面前。 焦赞猛,白起更猛,焦赞只是猛将,但白起是杀神,论名头,焦赞都低了白起几个档次。 白起是真的牛掰,竟然徒手抓住焦赞手中的红缨枪,连人带枪将焦赞远远甩飞出去。 焦赞在地上翻滚好几圈,用红缨枪支撑着身体,重新站起来。 焦赞看着白起,狭长的鬼眼里面,红光暴盛。 看得出来,焦赞已经进入了“暴走”状态。 白起站在我面前,面容冷酷,气场强大,我躲在白起身后,一点都不会感到害怕。 “呀——” 焦赞举起红缨枪,突然拔足狂奔,身后留下一串残影,朝着白起冲了上来。 白起沉喝一声,大步流星的迎了上去。 跑到一半的时候,白起张开右手,一把包裹着强大杀气的斩马刀,凭空闪现在白起手里。 白起拖着斩马刀疾奔,斩马刀贴着地面划过,好一片飞沙走石,天地变色。 刹那间,白起和焦赞错身而过,电光火石的瞬间,谁也没有看清他们是怎么出手的。 两人错身而过之后,在相距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动不动。 天地间一片肃杀,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白起和焦赞,不知道刚刚他俩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秒钟过去,两秒钟过去,三秒钟过去…… 突然,焦赞的身体动了一下,就看见焦赞的上半截身体和他的下半截身体一分为二。 伴随着焦赞的凄厉嘶吼,他的身躯迅速变成一团浓郁的鬼气。 风一吹,鬼气消散,焦赞也随之魂飞魄散。 我惊喜的看着白起,不愧是杀神,太生猛了,居然一个回合就把焦赞斩得魂飞魄散。 虽然我知道白起的战斗力很强,但我这也是第一次看见白起出手,说实话,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杀神白起居然当了我的小弟,哈哈,这事儿想想就跟做梦似的。 正自高兴的时候,忽听嗖嗖嗖的破空声响,抬头一看,就看见漫天箭雨飞向白起。 白起抡起斩马刀,将那些利箭全部挡了下来,利箭在空中全部化成了飞灰。 这时候,就听马蹄声响,又见一个鬼将骑着战马自巷子里冲出来,手握一张长弓,怒吼道:“孟良在此,岂容尔等贼子放肆!” 我心中一惊,原来是孟良到了! 据历史记载,孟良和焦赞是铁哥们,有句话形容他们的关系“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以此来说明他们形影不离。 孟良骑着战马,绕着白起飞奔,马蹄飞扬,扬起滚滚尘烟。 白起就像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孟良突然倒挂在马背上,举起长弓,一支鬼气凝结的利箭,如同流星般飞向白起后背。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一句“白起小心”还没有喊出口,白起后背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突然疾步拖刀向前,随即回身一刀旋斩而出。 我惊喜的叫喊道:“拖刀斩!” 一道强烈的黑色刀气旋转飞出,直接摧毁了那支利箭,然后余势不减,贴地飞旋而过,带着狂暴之威,瞬间穿过了孟良的身体。 “啊——” 尖锐的鬼叫声中,孟良连同他胯下的战马,都被一分为二。 孟良的鬼体爆裂成一团黑气,同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白起这才冷酷的收起斩马刀,大踏步走回我面前,冲我抱拳行礼:“主公,逆贼已死!” 我也不知道从哪里生出的力气,兴奋的从地上蹦了起来,围着白起转圈圈:“白起将军,我真他妈爱死你了!” 白起一本正经的回答:“承蒙主公厚爱,但是白起大丈夫之身,还望主公另寻他人!” 我忍不住哑然失笑,看来白起以为我有断袖之癖啊! 第三百九十六章 乡情 在接连斩杀千年魅煞,以及鬼将之后,我们终于成功脱身,走出了这座令人闻风丧胆的鬼村。 离开鬼村的时候正值傍晚,深冬季节竟然难得出了次太阳。 可是,任凭外面残阳如血,而封门村里面始终是阴气聚集,长年累月都是诡秘森森的感觉,仿佛从来都不见天日。 没有办法,因为封门村的风水格局就是这样布置的,所以封门村永远都是这样阴气冲天。 之前行走在封门村里面的时候,每时每刻都是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现在离开了封门村,我们总算有种回到现实世界的感觉。 看着连绵起伏的巍巍群山,虽然萧瑟荒凉,但我却无比的热爱。 正如老马所说:“在这之前,我从未发现自己竟然如此的热爱这个世界!” 在参加这次社团活动之前,老马成天都在抱怨生活,他感觉非常的疲惫,一直都想逃离这个世界。 而现在,老马却迫切的想要回到这个世界,回到那个灯火通明,车水马龙的喧闹城市里面。 也许,人真的是要经历过死亡,才会更加懂得活着的意义。 回头看了一眼封门村,那棵光秃秃的老树依然屹立在那里。 枯藤、老树、残阳。 老树的枯枝上面,好像挂着一个白衣女人,她就像一个人偶,随着晚风滴溜溜的旋转,一边旋转,一边用怪异的腔调唱着:“九尽春回杏花开……那鸿雁儿飞去紫燕儿来……蝴蝶儿双飞过墙外……想起来久别的奴夫张才……张才夫出门十余载……一十二载未曾回来……” 其他人只顾低着头赶路,他们一心只想远远离开封门村。 我不知道其他人听见没有,反正那唱腔唱得我心里发毛,不过随着我们越走越远,那声音也就渐渐消失不见了。 回到z大以后,差不多已经快要过年了,各人收拾行李回家。 临走之前,老马请我们吃了顿涮羊肉,向我们表示感谢。 老马说他原本对生活和工作感到厌恶,想要逃离,所以才参加了这次去封门村的探险活动,但是在封门村经历了这一系列事情以后,老马对生活又有了新的定义和认知,他发现自己重新热爱上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过年他也不回老家了,准备主动留在公司加班,去过好属于自己的人生。 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可能是劫后余生的喜悦吧。 赵霞也参加了我们的聚会,几瓶啤酒下肚,哭得稀里哗啦。 我们知道她难受,电视台总共去了三个人,温星和许篙都死了,而且死状凄惨,只剩下赵霞一人独活,对于赵霞来说,这件事情肯定会成为她今生都挥之不去的梦魇。 走出火锅店的时候,赵霞一直搂着丁明的脖子不松手,嘴里呢喃着害怕。 我们也不是傻子,都看得出来赵霞对丁明有那么点意思,于是就让丁明送赵霞回家。 当然,至于丁明有没有送赵霞回家,那是他们两人的事情,我们也管不着。 之前赵霞被鬼将追杀的时候,是丁明勇敢的冲上去,公主抱将赵霞救了下来。 也许赵霞喜欢上丁明,就是因为丁明当时的这个举动。 不得不说,丁明当时的这个举动,真的很有男人气概。 女人的情感很细腻,她爱上一个男人,也许只是因为一件小事,一个动作,一句温暖的情话,甚至是一个眼神。 我和猴子把韩梅和谢梦萍送到女生宿舍楼下,马上放寒假,猴子和韩梅一个月都见不到面,两人一直在黑暗中卿卿我我,磨蹭半天都不松手。 谢梦萍也喝了几瓶酒,小脸有些红,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给了她勇气,她竟然主动邀请我去上海过年。 我一个大山沟沟里的孩子,其实对于上海这种大城市还是很向往的,一直都想找个机会去看一看,长长见识,开开眼界。 但是,过年是个很特殊的日子。 不管外面的世界再精彩,过年我都得回家。 因为黔南的大山里面,有我所有的牵挂和思念,而只有回到红旗村,我才能闻到熟悉的年味。 求学半年,我从未和父母,爷爷,以及青青分别这么久,我真的很想他们。 我真恨不得能够立刻插上翅膀,然后飞回黔南,飞回我的故乡。 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那些在外漂泊的人,为什么一到过年,即使隔着万水千山,即使顶着风雪,挤爆火车,也要回家看看,因为乡情和思念。 人这一生就像风筝,不管你飞得再高再远,你的身上始终拴着一根线,这根线连接着你的故乡。 所以,我断然拒绝了谢梦萍的好意。 我告诉她,过年了,我该回家看看了。 我知道谢梦萍一直对我有那么点意思,既然我不接受她,我就不能给她太多的希望。 一时的残忍,总好过一世的残忍。 实话讲,谢梦萍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子,不像他们口中所说的上海人那样傲慢。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不认识青青,也许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谢梦萍。 可是,从我懂事开始,我就已经心有所属。 我的心里,除了柳青青,实在是容不下其他女孩。 对于我的拒绝,谢梦萍显得有些失望,她眼巴巴的望着我,问我能不能抱抱她。 我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猴子走过来,笑嘻嘻的问我们怎么还在亲热呢? 我顺势下了台阶,转过去臭骂猴子,装作要打他的样子。 猴子抱着脑袋往前面跑,我就假装在后面跟着追,仓皇的逃离了女生宿舍。 回到宿舍,我和猴子连夜订了火车票。 猴子回重庆,和我顺道,所以我们可以一起回家,他比我提前半天下车。 这个时候订火车票已经很难了,好不容易买到两张站票,我俩就像捡宝贝似的,赶紧把票抢了下来。 反正年轻,身体好,站就站呗,只要能赶在年三十之前到家就行。 郑州这边也没什么好吃的,驴肉还不错,上车之前,我买了一些卤驴肉,打包封好,准备带回去给老爷子他们尝尝鲜。 第三百九十七章 万蛇山 在火车上,最能体会到人生百态。 一列小小的车厢里面,人满为患,但凡有点空隙的地方,全都站着人。 我和猴子都被挤到上下车的门口,想要上个卫生间,都感觉要翻越千山万水。 到了晚上更是可怕,车厢的地上仿佛躺满了尸体,好多人都钻到座位下面,至少还有个睡觉的地方。 有些人实在站不住了,直接就在中央过道躺了下来,整个车厢都弥漫着一股奇特的酸臭味。 经过两三天的跋涉,日月兼程,我终于回到了黔南。 凌晨下的火车,也没有停留,天亮就乘车回了镇上,然后迈开自己的“11路公交车”,总算在傍晚的时候赶到了家里。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大年二十九晚上了。 原本以为大年二十九的晚上,家里应该热热闹闹,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年饭。 没有想到,我推门走进家里的时候,却发现家里黑灯瞎火的,连炊烟都没有,显得异常冷清。 小黄和哮天在院子里玩耍,看见我回来,撒丫子狂奔而至,抱着我又亲又舔。 我摸了摸小黄和哮天的狗头,起身对着屋子里喊:“爹,妈,爷,我回来啦!” 喊了几嗓子,屋子里一点回应都没有。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心中直犯嘀咕,这是怎么回事?大过年的,家里怎么没有人?他们都跑哪里去了? 这时候门开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我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放下行李,快步迎了上去:“青青?!” 我和青青紧紧拥抱在一起,然后我举着她,兜了两个圈子,这才把她放下来。 我伸手刮了刮青青的鼻子,笑嘻嘻的问:“想我了吗?” 柳青青眨了眨眼睛,反问道:“你说呢?” 没有太多的话语,哪怕分离的太久,一两句话,我们也能清楚的感受到彼此的情意。 青青已经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花季少女,灵力也在日益提高,以前每到冬天她都会冬眠,现在即使是冬天,她都不用冬眠了,而且还能一直保持人形。 柳青青说:“我还以为你今年过年不回家呢?” 我笑了笑:“怎么可能!” 我提着行李往屋子里走,我问柳青青爹妈他们去了哪里,怎么大过年的家里居然没有人,冷锅冷灶的,一点过年的气氛都没有。 柳青青说:“爹,妈,还有老爷子,他们都去修路了!” “修路?!”我听了就很疑惑:“大过年的,修什么路?” 柳青青说:“政府规划,要在黔南修建一条高速路,其中一段就从红旗村附近的万蛇山穿过,这条高速路一旦修通,咱们的交通出行就方便多了。修路需要大量劳动力,村里有人在外面当工头,承包修建这段高速路,开的工钱还不错,几乎把村里所有的劳动力都给召集去了。所以不止是我们家,你看整个红旗村,都是冷冷清清的,大家都去修路了!” 听柳青青这样一说,我方才想起,刚才从村子里经过的时候,整个村子确实是冷冷清清的,一点年味都没有,鞭炮声也没有听见,原来村里人都跑去修路了。 我叹了口气,微微有些心酸,暗暗发誓自己以后一定要挣很多很多钱,让爹妈还有老爷子享享清福。这大过年的,一家人还在外面修路,无非也是为了多挣几个钱。 黔南多山,他们修路所在的万蛇山,是附近的一座名山。 万蛇山之所以出名,倒不是因为它的历史,也不是因为它的风景,而是因为它的传说。 万蛇山这个名字的由来有两种传说: 第一种传说比较贴实,说万蛇山的地形非常复杂,沟壑众多,山脉纵横相连,如果从天空往下俯瞰,那起伏的山峦就像是无数蜿蜒盘旋的长蛇,所以得名万蛇山。 第二种传说就要玄幻一点了,说的是万蛇山之所以叫万蛇山,是因为山上有成千上万的蛇,每到月圆之夜,成千上万的蛇就会爬上山头,盘踞着身体,蛇头齐刷刷的对着月亮,大口吞噬月华,就像在修炼一样,又像是在对着月亮顶礼膜拜,直到天空泛起鱼肚白,群蛇才渐渐散去,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对于这两种传说,这一带的人,反而更相信第二种传说。 这个传说应该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也听老爷子讲过这个故事,当时我就对万蛇山产生了深深的敬畏之情。 村里有些老人在讲起这个传说的时候,还信誓旦旦的说他们曾经亲眼看见过群蛇拜月。 当然,传说这种东西,真假参半,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听柳青青说,这次政府规划的高速路,其中一段就是要穿过万蛇山。 贵州多山区,很多地方交通都不太便利,这也是制约贵州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俗话说得好:“要想富,先修路!” 一个地方要想经济发展,必须先把交通搞好,只有交通便利了,贸易往来频繁了,才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对于这条高速路,我还是相当期待的,这条高速路一旦打通,就能促进我们大山沟沟与外界的联系,也能让大山里的农产品,土特产走出去,虽然不可能很快的富裕起来,但日子肯定会一天一天好起来的。 遇山开山,遇河搭桥,山区地形建设高速路,造价是平原上的好几倍,投资巨大,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所以这也是贵州地区交通发展迟缓的原因。 就拿万蛇山这一段来说,山脉纵横相连,最近的距离肯定是贯穿万蛇山,高速路穿山而过,就需要开凿隧道,小的隧道一般都要两三年,大的隧道五六年,甚至近十年都有,工程不可谓不大。 柳青青给我炒了两个小菜,烫了一壶酒。 这几年柳青青住在家里,跟着老妈学习了一手好厨艺。 小菜虽然简单,但吃在心里格外的温暖。 不过嘛,大过年的,我一个人吃着饭,心里总有点不是滋味,喝了两杯,就早早进屋休息了。 第三百九十八章 开山挖蛇 第二天起来,外面淅淅沥沥下起了雨,很冷,还有些雨夹雪。 我的心情本来就不太高兴,一看这个天气,心情更加的郁闷。 年三十的,天气这么恶劣,家里又没有人,冷锅冷灶的,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相对北方来说,我觉得贵州这边的冬天更冷。 这边的冷是湿冷,一旦下雨下雪,就感觉屋子里的东西没有干过,每天都是冷冰冰,湿漉漉的,湿气很重。 而在郑州的时候,那种冷都是干冷,空气很干燥的,就算下雪,也是干雪,跟我们这种雨夹雪完全不一样。 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无聊得很,就想找几个人一起吃顿饭,喝喝酒,吹吹牛,闹热闹热。 我撑着伞出了门,跑到不远处的谢强家里,想看看谢强回来没有。 结果家里只有谢强老妈一个人,谢强老妈跟我说,谢强在广东的工厂里加班,一个是加班工资高,一个是买不到车票回来,所以谢强就留在厂里干活,胖子也没回来,跟着谢强留在厂里过年。 我原本还想着去找胖子的,听谢强老妈这样一说,我也就不用再去胖子家了,一脸沮丧的回到家里。 不过今天好歹也是年三十,再怎么着,这个年夜饭还是得弄的,虽然只有我和青青两个人,我还是亲自下了厨,弄了几个菜,还炖了一只鸡。 晚上的时候,我把小黄和哮天也叫进屋子里,让它们在桌子边上坐着,把鸡腿赏给它们,两个小家伙吃的相当高兴,不停的摇尾巴。 我和青青一边吃饭,一边看春节联欢晚会,冷清是冷清了一点,不过小日子还算温馨,至少我还能和心爱的女孩坐在一起守岁。 当《难忘今宵》的歌声响起的时候,我关掉电视机,准备回屋里睡觉,就在这时候,外面却突然传来敲门声。 我有些疑惑,这年三十的,又是深更半夜,谁会跑来敲我家大门呢? 我走出去,外面很冷,依然是雨夹雪,打开门一看,门口竟然站着老妈。 我赶紧把老妈迎进屋子里,问她怎么半夜三更跑回来了。 柳青青给炉子里添了点柴火,让老妈取暖,然后又去灶房给老妈煮了碗面条,卧了两个鸡蛋。 老妈呼噜噜吃完面条,终于感觉暖和了一些。 半年多没有见我,老妈拉着我左看右看,一边看一边夸:“不错嘛,长结实了,而且越长越帅了,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学习成绩怎么样?” 我就说:“放心吧,难道你儿子还拿不到毕业证吗?” 青青问老妈:“妈,你不是在万蛇山修路吗,怎么跑回来了?” 老妈说:“我是专门回来接你过去的,顺带拿两件棉衣,山上这两天冷得慌,老爷子都快冻坏了!” 柳青青听了这话就很奇怪:“接我过去?接我去工地上做什么?” 老妈搓了搓手,往掌心里呵了口气:“工地上昨天出了件怪事儿,大家都吓得不行,原本想去请库瘸子的,但是过年期间,库瘸子忙得很,都没在家里。正好这件怪事儿跟蛇有关,我就想到你了,所以想请你帮忙去工地上看一看!” 我听了心里就咯噔一下,跟蛇有关的怪事儿?看来万蛇山真的有蛇啊! 柳青青的真身原本就是一条灵蛇,跟蛇有关的事儿找她确实没有错,柳青青也没有拒绝,她让老妈先讲一讲工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怪事儿。 炉子里的柴火发出噼啪声响,火光映着老妈的脸,只听老妈缓缓说道:“是这样的,政府规划了一条高速路,对于黔南这边的百姓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我们也非常支持高速路的建设。 正好村里的牛二娃在外面当工头,负责承包万蛇山这段高速路的建设,于是就把村里的男男女女一起召集去修路,因为工钱待遇还不错,所以村里但凡有点劳动力的人,全部都去了。 男人们主要就负责修路挖土,运送建筑物资,女人们主要就负责后勤,洗衣做饭什么的。 高速路要从万蛇山过,你们也知道,万蛇山那一带的地形很复杂,山峦很多,修路就需要开山。 所以工地上每天都能听见炮仗声,轰隆隆的,就跟过年一样。 炸了之后就挖土,说来也怪,从开工的第一天,负责挖土的工人,每天都能在土里挖出好几条蛇。 那些蛇都是野生的,长得都挺肥,最小的也有好几斤,有的直接被炸药给炸死了,有的被落下的土石压死了,没有死的,最后也被挖土的工人用锄头打死了。 每天收工以后,挖土的工人就扛着几条死蛇回到工棚,我们就把这些蛇肉拿来加工烹饪,红烧蛇肉,吃烫皮,龙凤汤,就当是给工人们补充营养。 而且正宗的野蛇,鲜美可口,非常下酒,工人们都很爱吃,要知道这种下酒菜在餐馆里都是天价,那些工人每天都吃免费的蛇肉,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万蛇山果然是群蛇聚集的地方,我们就这样吃了两三个月,那野蛇依然是源源不断,反正每天都能弄那么好几条。 工人们也是习惯了这种生活,也没觉着有什么不妥。 牛二娃我们叫他牛工头,这个牛工头也非常贪嘴,经常还和着白酒生吃蛇胆。 他的老婆因为怀了二胎,所以一直跟在他的身边。 他老婆的预产期原本是在过年以后,但昨天的时候,她老婆突然出现了阵痛,居然早产了。 幸好工棚里有不少女人,大家都是生过娃当过妈的人,多多少少懂一点,大家手忙脚乱半天,牛工头的老婆总算顺利分娩,在工棚里把孩子生了下来!” 老妈一口气说到这里,突然顿了一下,脸上露出异样的表情。 老妈说:“怪事儿就出在这个节骨眼上!当牛工头的老婆生下孩子以后,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有些胆小的女人尖叫着往外跑,就连牛工头的老婆自己都被吓得晕死过去。因为她发现自己生出来的东西,竟然……不是个人!” 第三百九十九章 蛇胎儿 老妈讲到这里,自己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敢情当时的场景确实把她吓坏了。 我和柳青青对视一眼,柳青青就问老妈:“牛工头老婆生出来的东西,不是人?那是什么?” 老妈的脸颊抽搐了一下,我看见她的脸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说:“是……蛇!” 什么?! 蛇?! 我皱起眉头,牛工头的老婆是个人,怎么会生出一条蛇来? 老妈又说:“其实吧,也是个人胎,但又不像是个人,怎么说呢,一个半人半蛇的怪物吧,因为那婴孩的表面特征就跟蛇一样,所以我们都叫他蛇胎儿!” 蛇胎儿?! 这件事情确实古怪的紧,好好一个人,怎么就生出了一个半人半蛇的怪胎呢? 老妈一边比划一边跟我们描述那个蛇胎儿的样子:“胎儿身体表面,覆盖着一层黑色的蛇鳞,当他蜷缩在襁褓里不动的时候,就像一条盘踞着身体的蛇,没人敢去触碰他。那个胎儿也不像正常孩子一样哭啼,他张开嘴巴,发出的声音都是诡异的嘶嘶声,跟蛇吞吐信子发出的声音是一样的……” 说到这里,老妈打了个寒颤:“真是可怕!我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未看见过这样畸形的胎儿。有人说,这是因为工地上的人天天吃蛇,所以遭了报应。尤其是那个牛工头,吃蛇最厉害,而且他最喜欢亲自打理蛇,给蛇剥皮,抠苦胆!” 我问老妈那个蛇胎儿目前在什么地方,老妈说在工地上,有人说送去医院看看,但没人敢碰,就连牛工头自己都不敢去抱一下。而且这种症状,明显不正常,就算去医院,也是看不好的。所以有人就提议让库瘸子来看看,也许这个蛇胎儿是中了邪,结果没找着库瘸子。后来老妈想起柳青青还在家里,况且柳青青本身就是灵蛇,应该能够处理有关于蛇的事情。 柳青青叹了口气:“蛇是有灵性的东西,民间又把蛇称作地龙,所以不能乱吃!” 老妈说:“没有了,出了这种怪事儿,谁还敢继续吃蛇,都没吃了。今天大年夜的,大家伙在工棚里煮红苕稀饭,顶多吃点腊肉香肠,没人再敢碰蛇肉了!” 柳青青点点头,让老妈早点休息,答应明儿天亮,跟老妈一起去工地上看看。 第二天大年初一,以往的大年初一我们都开始窜门了,但今年因为有特殊事情,所以我们早早起了床,按照风俗吃了汤圆,这便随着老妈出了村,前往工地。 天气没有昨天那么恶劣,但也谈不上好天气,雨夹雪虽然停止了,天空却还是阴沉的很,如同世界末日一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万蛇山距离我们红旗村,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出了红旗村,爬上一个山头,一抬头就能看见万蛇山。 如果能走直线距离,那路程肯定是非常近的,但是山里人都知道,从一座山头到另一座山头其实是很麻烦的,又要走盘山路绕过去,又要翻山越岭,你看着那座山就在对面,但可能走过去需要花费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 所以农村里有句俗话叫做“望山跑死马”,就是这么个意思。 “你们看万蛇山的山顶上!”柳青青伸手指着远处的万蛇山。 我踮起脚尖,眺望远处的万蛇山,但见万蛇山常年笼罩在氤氲的浓雾当中,若隐若现,显得异常神秘。此时不知是不是天气原因,万蛇山的山顶上乌云聚集,黑色的乌云幻化成一条黑色的巨蟒,沉甸甸的蛇身盘绕在万蛇山顶上,蛇头仰望着苍穹,仿佛正对着苍穹怒吼咆哮,画面震撼而又惊悚。 老妈忧心忡忡的说:“怎么会是这幅景象?工地上不会出什么事吧?” 我安慰老妈,让老妈不要担心,那无非只是大自然的异象而已。按我说,我还觉着那东西是条黑龙呢,你把它想象成一条引颈长嘶的龙,不要想象成巨蟒,心里自然就觉得好过多了。 当然,我这样说,纯粹是为了安抚老妈的情绪而已。 我们急忙奔下山头,往万蛇山快步疾行。 一大早出发,抵达万蛇山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工地上升起了炊烟,工人们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起,有人在吃饭,有人在抽烟,有人在就着花生米喝酒唠嗑,大家都在谈论有关于蛇胎儿的事情,整个工地笼罩在一种莫名的惊悚氛围当中。 我们走进工棚,跟老爸和老爷子碰了头。 我问蛇胎儿在哪里,老爷子让我们先吃饭,吃完饭再去隔壁工棚看蛇胎儿。 跋山涉水一上午,早上的几颗汤圆已经消化得干干净净,我也确实有些饿了,工棚外面正好有人在炒菜,阵阵肉香味传进来,我的肚子也跟着叫唤起来。 山里孩子没有那么多讲究,拿上两个搪瓷碗,就准备出去打饭。 饭菜很简单,一荤一素,青椒回锅肉外加一个炝炒莲花白丝丝,闻上去很香。 我夹起一片半肥肉,正准备往嘴里送,就听见隔壁工棚传来吵闹声,然后很多人就往隔壁工棚跑。 我们很奇怪,就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人说,快去看看吧,牛工头要杀人啦! 牛工头要杀人?! 开什么玩笑?! 我随便扒拉两口饭,放下碗,跟着老爷子他们跑到隔壁工棚。 此时工棚外面已经围聚着很多人,工棚里面不断传来打砸声和叫骂声,还有很多人在劝架,七嘴八舌,闹闹嚷嚷。 老爷子拨开人群往里走,我们也跟了进去。 我一眼就看见那个牛工头,大冷天的,外衣都脱了,只穿着一条裤衩子,双眼通红,满身酒气,应该是喝了不少酒,右手提着一把二火锤,正在那里发酒疯,几个工人死死拉着他,让他不要冲动。 牛工头喷着浓烈的酒气,骂个不停,嘴里嚷嚷着要去弄死那个怪胎。 不远处的一个临时搭建的小木屋里,传出牛工头老婆呜呜咽咽的哭泣声。 第四百章 发酒疯 我们这会儿才算弄明白,原来牛工头老婆自打生了蛇胎儿以后,牛工头这心里也是郁闷的不行,昨晚年三十,喝了整整一夜的酒,越喝越想不通,现在酒精上了头,扬言要去弄死那个蛇胎儿。 吃醉了酒的人,就跟浑牛一样,力气又大得很,再加上牛工头的手里还拿着“凶器”,那二火锤砸在人身上,可是要人命的东西。 几个工人虽然死死拽着牛工头,但是牛工头一直都在狂躁的挣扎,时不时的还挥舞一下手里的二火锤,瞪红了眼睛叫骂:“说他妈再拦着我,我就砸死谁!” 那几个工人看见牛工头发狂,也不敢拼命拦着他,牛工头挣脱开以后,提着二火锤就朝着小木屋走去。 这时候,小木屋的房门突然被推开,牛工头的老婆,头发披散的站在门口,声嘶力竭的哭喊道:“这个怪胎是我生的,你要弄死他,就把我也一块儿弄死吧!” 面对老婆的“威胁”,牛工头却依然没有停下脚步,抡起二火锤就要往小木屋里闯。 照这种事态发展下去,肯定会闹出人命,那牛工头满脸通红的样子,感觉真的要杀人。 其他人都不敢上前,生怕牛工头发疯误伤到自己。 眼看局势危急,老爷子拨开人群,大踏步冲向牛工头。 “牛二娃!”老爷子怒吼一声,一把揪住牛工头的衣领子。 我家老爷子在红旗村,也算是比较有威望的人,其他人见了牛二娃都要客客气气喊一声“牛工头”,只有老爷子这种辈分的人,才敢直呼牛二娃三个字。 老爷子虽然年迈,但精神抖擞,声如洪钟,这一嗓子突然把牛工头震住了。 老爷子的脾气也上来了,把脑袋凑到牛工头面前,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脑门心,厉声呵斥道:“来,照老子这里打!来,看看你有没有脾气!” 我们见状,都担心的不得了,若是平时,牛工头肯定不敢对老爷子动手,但现在牛工头属于醉酒状态,难保他会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我和老爸担心老爷子的安危,正准备冲上去,这时候,就看见老爷子左手抓着牛工头的衣领子,将牛工头拎起来,脚尖垫着地面,然后举起右手,抡起蒲扇大的巴掌,啪啪啪几个大耳刮子抽在牛工头脸上,那清脆的声音在场众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牛工头大概是被这几个大耳刮子扇懵了,叫骂声戛然而止,周围的吃瓜群众也随即停止了嚷嚷,工棚里一片死寂,没有人说话,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我心中暗自佩服老爷子,姜还是老的辣,也只有老爷子这种辈分的人,才能震住这样的场面。 牛工头的半边脸颊很快便肿起老高,牛工头愣了好一阵子,这才回过神来,怒骂着抡起二火锤。 我和老爸早有准备,一个箭步冲到牛工头身后,劈手夺下二火锤。 老爷子这次也没有客气,左右手同时开弓,左手右手一次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打得牛工头眼冒金星,满地找牙,口腔鼻子里全都流出血来。 牛工头瘫软在地上,气喘吁吁。 老爷子随手拎起一个水桶,将水桶里的水朝着牛工头兜头泼了下去。 哗啦! 牛工头瞬间被冷水浇了个透心凉。 如果是炎炎夏季,这倒没有什么,但现在正值寒冬,天气非常冷,这一桶冷水兜头浇下去,冻得牛工头失声尖叫,抱着光膀子,一个劲的打抖抖。 老爷子咣当一声丢掉水桶,俯下身,揪着牛工头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然后抡起巴掌,作势还要抽打牛工头的耳光。 牛工头吓得赶紧用手捂脸,别过头去,嘴里大喊:“老爷子,别打啦!别打啦!” 老爷子冷冷问:“清醒点了吗?” 牛工头连连点头,忙不迭的说:“清醒了!真的清醒了!” 我看牛工头挨了老爷子一顿胖揍以后,确实清醒了不少,虽然没有完全清醒,但至少他现在也不敢造次了。 老爷子让两个工人把牛工头带走,去洗个热水澡,然后换身干净衣服,好好睡一觉。 牛工头也没有多说什么,乖乖跟着两个工人走掉了。 老爷子走到小木屋门口,牛工头的老婆心力交瘁,靠着房门失声痛哭。 老爷子安慰了牛工头的老婆几句,然后把我和柳青青叫过去,让我们帮忙看看蛇胎儿。 牛工头的老婆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柳青青,表情有些讶异,估计她看我们模样太年轻,不相信我们有能力处理这种怪事。 老爷子看出了牛工头老婆的心思,问牛工头的老婆认不认识库瘸子。 库瘸子在十里八村的名气大得很,牛工头的老婆虽然常年跟着老公在外面干活,但对于库瘸子的威名还是不陌生的。 老爷子把我拉到近处,口吻中带着一丝骄傲:“这,我亲孙子,他可是库瘸子的亲传弟子,深得库瘸子真传。你也是运气好,我孙子在外地读书,过年才回来。若是换在平时,你想找他还找不到人呢。你回村里打听打听,这几年村里出了多少事,都是我孙子搞定的!” 老爷子对我好一阵猛夸,虽然他说的都是事实,但也把我夸得不好意思。 听老爷子说了一大通,牛工头的老婆也就放下心来,握着我的手,说了些感谢拜托之类的话,就跟着老爷子走了。 我和柳青青走进小木屋,反手关上房门。 我不希望我们在做事的时候,被其他人打扰。 小木屋因为是临时搭建的,面积不大,也比较简陋,但环境卫生还算干净,里面的家具电器也是应有尽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也只有牛工头这样身份的人,才有资格住在小木屋里面,相对于外面的工棚来说,这座小木屋就像别墅般的存在。 我往床上看了一眼,就看见角落里有一个襁褓,襁褓里有团黑乎乎的东西,发出嘶嘶嘶的声音,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蛇胎儿了。 第四百零一章 大胖小子 我们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正准备伸手把蛇胎儿抱起来。 突然,一颗覆盖着鳞片的黑脑袋从襁褓里探出来。 我虽然有所心理准备,但还是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一下子向后跃开。 柳青青挡在我面前:“没事,他伤不了你!” 我的脸颊有些泛红,妈的,刚刚可真是丢脸啊,幸好牛工头的老婆没有在这里,否则她肯定以为我是个草包。 我们站在床边,打量这个蛇胎儿,但见这个蛇胎儿虽然形体是个人,浑身上下却覆盖着一层黑色的鳞甲,像极了蛇鳞。 蛇胎儿在襁褓里扭动着,不断发出嘶嘶嘶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我扭头看着柳青青,好奇的问:“他这模样是中邪了吗?” 柳青青也不答话,翻转手腕,掌心里出现了两块指甲壳那么大的蛇鳞。 我记得当初厉鬼殷红衣来我家卧室的时候,柳青青就是拿出这样一块蛇鳞,让我含在嘴里,从而躲过一劫。 柳青青把蛇鳞递到我手里,对我交代道:“你把这两块蛇鳞拿出去磨研成粉,分成两份,一份用开水化在碗里,喂给蛇胎儿喝下。另一份化在大木桶里,放满水,把蛇胎儿放进去坐浴!” 我点点头,拿着两块蛇鳞走出小木屋。 很快,我把蛇鳞磨成了粉末,按照柳青青的吩咐,一份倒在碗里,用开水化了,然后端进屋。 柳青青左手按住蛇胎儿,右手端起碗,将这碗水咕咚咚给蛇胎儿灌了下去。 我让工人找了个水桶,装满水以后,放在小木屋门口,然后把剩下的一份粉末倒入桶里。 柳青青提着蛇胎儿走出来,将蛇胎儿直接丢入木桶里面浸泡着。 片刻以后,水桶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亮的啼哭:“哇——” 这一声婴孩的啼哭,就像是划破天际的惊雷,惊动了整个工棚。 很多人都围聚到小木屋门口看稀奇,还有一些人欣喜的奔走相告,跑去通知牛工头,说蛇胎儿恢复正常了,居然能像正常婴孩一样啼哭了。 看见蛇胎儿的情况有所好转,我也很高兴,至少这也证明了我们的能力。 牛工头刚洗完热水澡,听见蛇胎儿啼哭的消息,穿着一条大裤衩子,裹着军大衣就冲了出来。 一大群人围着水桶,看蛇胎儿在里面坐浴。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热气腾腾中,蛇胎儿体表的黑色蛇鳞,竟然开始成片成片的脱落就像蛇蜕皮一样。 片刻以后,蛇胎儿身上的蛇鳞全部蜕得干干净净,露出里面白嫩的肌肤。 此时的蛇胎儿,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婴儿的模样,又白又嫩,小脸胖乎乎,红彤彤的,看上去竟是挺可爱的一个胖小子,跟之前蛇胎儿的形态判若两人。 人群爆发出阵阵欢呼声,牛工头站在边上,满脸惊讶,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老爷子拽了牛工头一下:“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抱抱你儿子呀!” 牛工头不敢置信的问:“这个大胖小子……真的是我儿子?!” 老爸笑骂道:“这不废话吗?这不是你儿子,难道是别人儿子?快去看看吧!” 牛工头走到水桶边上,看着水桶里面的大胖小子。 大胖小子仿佛受到亲情感应,竟然停止了啼哭,一动不动的看着牛工头,嘴角露出了笑容。 这一笑,顿时让牛工头的心都融化了。 牛工头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把大胖小子抱了起来,左亲亲,右亲亲,喜极而泣。 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重,尤其是牛工头这种有点小钱的农村人,对儿子更是喜爱。原本以为自己生的是个怪物,现在却发现自己生的是个大胖小子,这种从地狱到天堂的感觉,让牛工头乐得合不拢嘴,感觉就像中了头彩一样。 牛工头抱着胖小子,一边欢呼,一边原地转圈,快乐的像要飞起来。 看见牛工头满脸堆笑的模样,很难想象,就在半个多钟头以前,牛工头原本还叫嚣着要弄死这个怪物。 牛工头的老婆也来了,刚一拨开人群,牛工头的老婆就给我们跪下了,满脸挂着泪水,情绪激动的对我们磕头,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 对于牛工头的老婆来说,这两天她就像做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她也终于解脱了。 因为怪物是她生出来的,她所承受的精神和心理压力,比谁都要大。 听老妈说,头天晚上要不是有人看着牛工头的老婆,估计牛工头的老婆已经上吊自杀了。 事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在场所有人都很高兴,尤其是牛工头,高兴之余,立即表示今晚他请客,请所有工人喝酒聚餐,一方面是为了答谢我们,一方面是为了庆祝他喜得贵子。 工人们哄然叫好,负责后勤的女人们立即下山去采购东西,准备晚饭。 工棚里,有一百多号来自红旗村的村民,当晚席开二十桌,杀猪宰羊,好不热闹,牛工头也算是大手笔了。 牛工头左手抱着儿子,右手端着酒杯,带着他老婆挨桌跟大家敬酒。 牛工头对他这个大胖小子简直是爱不释手,哪怕是喝酒,也一直抱着,都不嫌累。 走到我们这一桌,牛工头激动的连干三杯,先对之前冒犯冲撞老爷子表示歉意,又对老爸老妈表示感谢,最后对我和柳青青更是感恩戴德,还给我们封了一个大红包。 我捏了捏红包,起码上千块,牛工头还是挺大方的。 牛工头的老婆挤兑他说:“刚才中午的时候,你不是要弄死你儿子吗?你不是还要弄死我的吗?” 牛工头腆着脸皮笑道:“呵呵,老婆大人,瞧你说的,我怎么舍得弄死你呢?把你弄死了,谁能再给我生个大胖小子呢?” “滚滚滚!”牛工头的老婆戳了戳牛工头的嘴巴:“油嘴滑舌,别以为你说点甜言蜜语我就不生气了!” 看见牛工头和他老婆重修于好,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我们的心里也十分高兴,毕竟是帮人做了一件功德事。 第四百零二章 大白蛇 这天晚上喝的很开心,一不小心又喝大了。 除了牛工头的热情款待以外,最重要的是工棚里的气氛,红旗村一百多号人都在工棚里面,感觉就像是一百多号人一起过年似的,场面非常热闹。 短短两天时间,我仿佛经历了冷暖两重天。 昨天还是冰冷冷的一个人待在家里吃年夜饭,今天却是二十桌人一起吃年饭,把我小心肝热乎的,滚烫得就像要融化了。 我本来就是大山沟沟里长大的农村孩子,对农村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即使去了远方,去了大城市读书生活,但我最怀念和最喜欢的,还是这大山里的乡土味儿。 再加上这一百多号人,全都是咱们红旗村的,男女老少都有,这个叔那个婶的,一来二去,不知不觉就喝多了,后来是怎么下桌的都不知道。 反正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口渴的很,而且脑袋一挖一挖的疼。 昨晚一高兴,白的啤的轮番来,不难受才怪咧。 工棚里的女人们早早起了床,熬了几大锅玉米粥,闻着挺香的,也很养胃,专门给男人们醒酒的。 就着咸菜,我一口气喝了两大碗玉米粥,这才感觉肠胃舒服了许多。 工人们陆陆续续起了床,虽然是大年初二,依然热火朝天的继续开工。 因为这条高速路要抢进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工,所以工人们过年都不放假,大家伙加班加点的干活。 外面的天气也好了许多,天空隐隐有放晴的迹象,这也让我们的心情跟着好了起来。 我和柳青青离开了工地,下了万蛇山,回到红旗村家里。 这两年,村里的生活状况还是改善了许多,我们家都安了座机电话。 以前只有村口的小卖部有座机电话,打个电话老贵,而且外面的人想要找人,也很不方便,每次都打到小卖部找人,然后小卖部的老板娘再跑到村子里去叫人,找到人以后再把电话拨回去。 如果碰上有什么急事儿,其中耗费的时间,可能都把事情给耽搁了。 现在好了,基本上家家户户都通了电话,安上了座机。 有时候想想都觉得挺神奇的,一根电话线,不管电话两头的人隔着多远,哪怕是大洋彼岸,都能听见对方的声音。 回到家,闲着没事,我就挨着给镇上的龙少爷,郝飞机,还有卷毛他们打电话,问问他们近况,顺道祝他们新年快乐。 自从念高中以后,这帮小时候的哥们就很少聚在一起,现在上大学了,这帮人更是天各一方,有的继续读书,有的去了外地打工,有的还在彷徨度日,大家开始各自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龙少爷提议过年聚一下,让我明天去镇上玩,他做东,把其他兄弟叫上,大家还是一起团个年。 对于龙少爷的提议,我没有拒绝。 实话讲,我也很想念这帮难兄难弟。 虽然我现在去了新的城市,新的环境,有了新的朋友,但是这帮从小一起疯一起闹的兄弟,我一直都把他们放在心底,从来没有忘记。 打了一圈电话,一下午的时间差不多就过去了。 刚挂下电话,电话又叮铃铃的响了起来,因为我刚刚跟龙少爷通了电话,我以为是龙少爷还有什么话没有交代清楚,我接起电话就喊:“龙少爷……” 结果电话那头传来老妈急切的声音:“什么龙少爷!程儿呀,你们前脚刚走,后脚工地上就出事啦,还得辛苦你们再到工地上来一趟吧!” 老妈的口吻很着急,看来出的事儿还不小,我的神经也不由自主的紧了起来,连忙问老妈出了什么事情。 电话里也说不详细,反正老妈给我讲了个大概。 今天工人们跟往常一样,继续炸山开路,结果居然从山肚子里面炸出了一条大白蛇。 工人们天天都能见到蛇,但是这条大白蛇出现的时候,却着实把在场的工人吓了一大跳。 因为这条大白蛇,体型非常大,据说蛇身有水桶粗细,体长至少超过了五米。 最奇特的是,这条蛇通体雪白,没有一点其他花纹,蛇鳞白得耀眼,几乎呈透明状,如果它卧着不动的话,还以为这是一条白玉雕刻的假蛇。 很多工人听说这个消息,都跑去看稀奇,围观这条奇特的大白蛇。 黔南多山区,这边的蛇类不少,而且大家都是山里人,对蛇一点都不陌生,但即使是老爷子这种活了大半辈子的人,都从未见过这样通体雪白的大白蛇。 人多嘴杂,议论纷纷。 有人说这是修炼了上千年的蛇精,就跟白娘子一样,得有上年前的道行,浑身才能修炼的如此通透雪白。 也有人说,这条大白蛇很可能是万蛇山的蛇王,我们炸山开路,不小心炸到了蛇王的窝。 要想工程继续推进,就要想办法搞定这条大白蛇,对于大白蛇如何处置,工人们也有不同意见。 有人提议把大白蛇放生,说这大白蛇无论是蛇精还是蛇王,我们最好都不要去招惹,以免给自己带来灾难。 有人建议直接用炸药把大白蛇炸死,说这白蛇成了精,万一放归山林,恐怕才是真正的祸害。 还有人说,干脆单独挖个山洞,把白蛇供奉起来,蛇是通灵的,也是五仙之一,若是能把它供奉起来,它肯定会保四方平安。 各种意见汇总到牛工头面前,要让牛工头定夺。 刚刚才发生了蛇胎儿的事情,牛工头对蛇这种动物,还是心存敬畏的。 尤其是现在又冒出了一条大白蛇,牛工头也不敢擅自决定,正好上面的路桥公司有个大领导下午来工地视察慰问,为工友们送上新年祝福。 于是牛工头就把这个消息汇报给大领导,让大领导决定如何处置这条大白蛇。 这个领导姓徐,大家都叫他徐总,四十来岁,很有魄力的一个人,年轻时候当过兵,做事雷厉风行。 听说山肚子里炸出大白蛇的稀奇事,徐总立刻坐着皮卡车去了工地前线,想要看看这大白蛇到底长什么样子。 第四百零三章 发狂 等我和柳青青赶到万蛇山工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 一抹残阳斜挂山头,就像一缕殷红的鲜血从万蛇山顶上溢出来,一直流向远方。 看见这幅景象,我的心莫名的紧了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自心底升起。 来到工棚外面,老远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走到近处一看,工棚外的一条土沟里面,血迹斑斑,血水浸入土里,把泥土都染红了,异常刺目。 泥土里面蜷缩着一团鲜血淋漓的肉疙瘩,几个工人抱来柴火,正准备焚烧那团肉疙瘩。 我一看那团肉疙瘩,头皮顿时就炸了,从外形上来看,那团肉疙瘩分明就是一条大蛇。 也就是说,这条大蛇被人剥了皮,只剩下血肉模糊的身躯,看上去既恐怖又恶心。 我扭头看了一眼青青,青青的脸色很难看。 半晌,青青叹了口气,幽幽说道:“要出大事了!” 这时候,老爸和老妈从工棚里走出来,我指着土沟里面的肉疙瘩问老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妈一脸无奈的跟我说,那个徐总去了工地以后,看见了这条大白蛇,他觉得这条大白蛇的蛇皮很好看,雪白无杂质,价值很高,于是命令工人杀了大白蛇,并且把蛇皮剥了下来。 我皱起眉头,心中暗骂徐总这个老王八蛋,真会坏事儿。 我就问:“蛇胎儿的事情这才刚刚解决,还有人敢去杀蛇?胆子可真够肥的呀!” 老爸说:“刚开始确实没人愿意,但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徐总现场就掏出两千块现金,说要奖励给杀蛇的人。因为徐总想要蛇皮,所以杀蛇还不能用炸药,万一把蛇炸得七零八落,这蛇皮也就没了。最后一个开挖掘机的工人领了这个任务,开着挖掘机,用挖斗将大白蛇打死了。然后几个工人合力把大白蛇的尸体抬到这个土沟里面,将蛇剥了皮,剥皮的那几个人,每人还获得了五百块奖励!” 我听了以后气得干瞪眼,怒骂道:“什么勇夫?这纯粹是‘重赏之下必有莽夫’!” 老爸无奈的摇了摇头,连忙问青青该怎么办。 柳青青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万蛇山的山顶,异象陡生,天空全部变成了血红色,看上去无比的诡异,就像有大量的鲜血顺着山顶缓缓流下。 老爷子背负着双手走出来,看见天上的异象,惊叹道:“这是要出大事啊!” 老爸回头对老爷子说:“爹,你不要胡言乱语,危言耸听!” 柳青青突然冷冰冰的说:“爷爷没有危言耸听,确实是要出大事了,爸,妈,赶紧收拾东西,离开这里!” 柳青青说这话的时候,表情非常严肃,明显不像是开玩笑。 而且,她也没必要开这种玩笑吓唬我们。 “你都没有办法阻止吗?”我问柳青青。 柳青青摇了摇头:“轮回报应,血债必然血偿!” 柳青青这话说得如此坚决,我知道事发紧急,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于是立刻催促爸妈收拾东西。 老妈嘟囔着说:“可是……这么久……还没收到工钱呢……” 老爸听了就骂老妈:“你这老婆子,让你逃命你还惦记着那点工资,到底是命重要还是钱重要?” 老妈没再多说什么,赶紧转身去工棚里收拾东西。 土沟里面冒起滚滚浓烟,那几个工人已经点燃了柴火,熊熊火焰吞噬了那团肉疙瘩,烧得滋滋作响,空气中弥漫出一股令人作呕的焦臭味。 “不好啦,快来人帮忙呀,大春那小子发疯啦!”几个工人跌跌撞撞往工棚这边跑,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大声嚷嚷,惊动了很多人。 我和柳青青对视一眼,也跟着人群跑,想要看看出了什么事。 没跑多远,就来到工地上,只见工地上有数名工人正在抱头鼠窜,尖叫声混合着乒乒乓乓的打砸声。 人们惊诧的看着工地中央,一台挖掘车就跟失控一样,疯狂的攻击周围的工人。 挖掘机前面的挖斗是纯钢制造的,非常沉重,一挖斗砸下去,地面立刻砸出老大一个坑。 有两个工人差点被挖斗砸中,吓得屁滚尿流,几乎是爬着回来的。 这一挖斗若是砸在人身上,那还不得把人砸成肉泥? 工人们惊慌失措,议论纷纷,我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驾驶这台挖掘机的工人名叫大春,而这个大春,正好就是开着挖掘机去打死大白蛇的人。 之前大春都还挺正常的,跟平时一样开着挖掘机干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春突然就发了狂,竟然驾驶着挖掘机冲撞人群,还操控挖斗到处打砸,把工地搞得满目疮痍,一片狼藉。 有人跑去通知了牛工头,牛工头急匆匆赶到现场,摘下安全帽,扯着嗓子大骂:“大春,你他娘的发什么神经,赶紧给我滚下来!听见没有,滚下来!” 作为包工头,要是工地上出了什么安全事故,牛工头可是担不起这个责任。 所以牛工头现在是最心慌的那个人,拼命想要制止大春的疯狂举动。 但是大春驾驶着挖掘机疯狂打砸,根本就没有人敢靠近他,那纯粹是在找死。 牛工头真是急了,拨开人群,朝着不远处的另一台挖掘机跑过去,纵身跳上挖掘机,竟然想要操纵挖掘机来跟大春“战斗”。 就在这时候,大春突然卯足马力,挖掘机上面喷出滚滚浓烟,柴油味熏人。 然后,那台挖掘机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原地转了一圈以后,居然朝着人群发疯似的冲了上来。 围观人群顿时惊慌失措,大呼小叫的四散逃命。 大春驾驶着挖掘机从人群中央穿过,远处就是山崖,但挖掘机一点减速刹车的势头都没有,在人们的惊呼声中,径直冲下了山崖。 工地上登时寂静无声,只有挖掘机翻滚碰撞的轰隆声响。 工人们迅速跑到山崖边上,伸长脖子往下张望,山崖外面云雾袅绕,依稀可见山坡上洒落着无数的铁块碎片,那台挖掘机从这么高的地方冲下去,肯定摔成了一团废铁,而那个大春,估计连尸骨渣子都找不回来了。 第四百零四章 撤退 天色渐渐暗沉下去,四面八方的天空都变成了黑色,但唯独万蛇山的山顶这片天空,始终是诡异的血红色。而随着四周天空黑沉下来以后,头顶上方的血红色显得更加妖异。 山风凛冽的吹着,工地上聚集着一两百号人,但是竟无一人说话,现场安静的可怕,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牛工头从挖掘机里面跳出来,脸色铁青。 牛工头走到山崖边上,看着山崖下面的碎铁片,心情甭提有多糟糕了。 有人递给牛工头一支香烟,牛工头接过来咬在嘴里,狠狠吸了几大口,然后摔了香烟,转身去找徐总。 工地上出了人命,牛工头肯定要向上面汇报,这种锅他不想背,也背不起。 在场的工人都在窃窃私语,大家都不是傻子,明眼人都知道大春的死相当蹊跷古怪。 中午的时候,大春才在徐总的授意下杀了那条大白蛇,下午的时候大春就突然发了狂,最后落得这般凄惨下场。 大家心里都清楚,大春的死,必定跟大白蛇息息相关。 大春为了钱,杀死成了精的大白蛇,回头遭了报应,发疯落崖而死。 对于大春的死,没有多少人同情,人们都说大春这是咎由自取,自己作孽。 不一会儿,又有人带回一个噩耗,徐总死了。 为了让徐总的起居生活舒适一点,工人们用一下午的时间,专门为徐总搭建了一座小木屋,而且比牛工头的小木屋还要大上一圈,凸显出徐总高人一等的地位。 工人们剥了蛇皮以后,把蛇皮清理干净,就送到了徐总的小木屋里。 徐总一下午都没有出过小木屋,刚才牛工头跑去找他汇报大春的事情,敲了半天门,小木屋里面都没人回应。 牛工头觉得不对劲,就用榔头砸烂门锁,带着工人破门而入。 牛工头他们一头扎进小木屋,立马就被眼前的场景吓傻了,屁滚尿流的退出屋子。 徐总死了! 他把那张雪白的蛇皮当做绳子挂在房梁上面,然后上吊自杀! 我们听闻这个消息以后,一群人一窝蜂围聚到徐总的小木屋门口。 屋子里的景象确实非常吊诡,那张雪白的蛇皮悬挂在房梁上,徐总双脚离地,悬挂在半空中,身体都已经僵了,没有任何的生命迹象。 而且徐总的死状非常恐怖,舌头伸出老长,两只眼睛也往外凸出来,满脸的惊骇之色,仿佛临死之前,遭遇了十分可怕的事情。 徐总上吊自杀更是蹊跷,按道理讲,徐总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腰缠万贯,身居要职,而且这张蛇皮是他主动讨要的,结果最后却用这张蛇皮上吊自杀,无论怎样都说不通。 但是,在场的人们都清楚一件事情,无论是大春的死,还是徐总的死,都跟大白蛇有关。 是徐总授意大春杀死大白蛇,然后徐总得到了蛇皮。 结果这才短短半天时间,杀蛇的大春,以及获得蛇皮的徐总,全都莫名其妙的死于非命。 接连发生的死人事件,给整个工地笼罩了一层极其厚重的死亡阴影。 工人们都开始惶惶不安,恐惧的情绪在人群里面蔓延。 没有人敢在这里继续待下去,就算没有拿到工钱,他们也要离开,钱可以再挣,但是命没了,什么都没了。 人们开始争先恐后的往工棚里跑,然后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连夜下山回家。 牛工头本来想要阻止的,但工人群体声势浩大,很快就把他的声音淹没了。 本来有一部分人还准备观望一下局势的,但是在这种撤退的浪潮之下,没有人还能稳住阵脚,大家三三两两的开始撤退。 最后,就连牛工头自己都坐不住了,他也带着老婆孩子,加入了撤退的大军当中。 天色已经很黑了,工人们打着手电,举着火把,一百多号人全部撤离工棚,沿着山道往下走。 原本热闹喧嚣的工棚,此时突然空无一人,变得格外冷清,空荡荡的,只有阴风在穿梭,莫名的诡异。 还没走到山腰呢,就听见前面传来尖叫声,人群开始变得躁动起来。 我们连忙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见前面的人在惊慌失措的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喊:“蛇!好多的蛇!” 后面的人也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情况,看见前面的人往回跑,后面的人也就转身往回跑,场面一时间变得非常混乱,甚至还出现了人踩人的现象。 人们都在往回跑,我和柳青青却逆流而行,走到人群最前面。 山道上一片狼藉,有丢弃的行李,手电筒,还有火把,四面八方传来窸窸窣窣的古怪声响,那声音令人头皮发麻。 虽然我已经意识到这是什么声音,但我却硬着头皮,从地上捡起一支火把。 在火光的照耀下,我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景象,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蹦了出来。 正如之前那些工人所喊的那样,蛇,好多的蛇! 花花绿绿,密密麻麻,无数的蛇从山林里面,石头缝中钻出来,汇聚成一股可怕的蛇潮,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群蛇游弋,蛇鳞跟地面摩擦,发出令人悚然的窸窣声响。 而且那些蛇还不断吞吐着信子,嘶嘶嘶的声音也是让人头皮发麻。 柳青青就是一条灵蛇,所以从小到大我对蛇并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有种友好的感觉。 但此时此刻,乍然看见这么多的蛇,漫山遍野,我的心里还是相当的发毛。 我现在四肢冰凉,手足僵硬,若不是柳青青站在我的身边,恐怕我早已经拔足狂奔了。 我真是后悔刚才没有早点离开万蛇山,柳青青说要出大事,结果真出大事了。 谁也不知道整座万蛇山到底藏着多少数量的蛇,但以我目光所及之处看见的景象,今夜万蛇山里所有的蛇可能全都出来了。 柳青青踏前一步,护在我的面前。 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我感到无比温暖。 这时候,柳青青嘴唇轻启,发出奇怪的声音。 我知道,这是柳青青在跟群蛇交谈。 第四百零五章 群蛇拜月 片刻,柳青青后退一步,我看见柳青青一脸肃色。 我很紧张,连忙问她谈的怎么样。 柳青青吸了口气,只回答我两个字:“崩了!” “崩了?!谈崩了?!”我惊讶的问。 柳青青点点头,突然拽着我的胳膊往回跑。 我们这一跑,那些花花绿绿的群蛇立即追了上来,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让人头皮发麻。 我心头暗道,这次的梁子真是结大了,万蛇山上的蛇,居然连柳青青的面子都不给。 眼看蛇潮越追越近,柳青青屈指弹出三片蛇鳞。 三片蛇鳞没入地下,只听砰砰砰三声爆响,三团绿色的妖气从地下冒出来。 紧接着,三团妖气凌空扭动,幻化成三条墨绿色的大蛇。 三条大蛇组成一个品字形,盘踞起身体,替我们挡住了后面的蛇潮。 很快,三条墨绿色的大蛇就跟后面的蛇潮缠斗在一起。 三条墨绿色的大蛇虽然凶猛,但蛇潮的数量实在是庞大,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援兵”从四面八方冒出来,三条墨绿色大蛇的身影,很快就被蛇潮给吞没了。 但是这三条大蛇却给我们赢取了珍贵的撤退时间,我和柳青青一口气跑回工棚。 工人们全部聚集在工棚里面,一个个惶恐不安。 还是老爷子沉着冷静,说蛇怕火,领着几个工人拆了一个工棚,然后把拆下来的木料全都丢进工棚前面的土沟里,再把工地上的油桶搬回来,将大量柴油泼洒在那些木料上面,最后点了把火。 火焰迅速蔓延,就像一条火蛇在土沟里爬行。 夜晚的风很大,推波助澜,土沟里的火焰很快窜起老高,组成了一道蜿蜒数米的火墙,烧得那些木料噼啪作响。 蛇潮哗啦啦冲到工棚前面,火墙有效的将蛇潮挡了下来。 牛工头一看这招有用,立马指派更多的人手,把工棚全部拆除,囤积了大量木料,用来当成烧火的柴火。 我们不知道蛇潮多久才会退去,但工地上的木料足够支撑燃烧一晚上,如果能够撑到天亮,蛇潮很可能会散去。 火势汹涌,我们站在火墙后面,却没有感受到丝毫的暖意,一个个神情紧张,四肢一片冰凉。 这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快看天上!” 众人齐刷刷抬头看天,很多人都失声惊呼起来,原本就已经惶恐不安的人群,变得更加躁动。 但见漆黑的夜幕中,竟然出现了一弯血红色的月亮!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使劲揉了揉眼睛,发现那弯月亮真的是血红色,仿佛是被鲜血染红的,格外的妖异鬼魅。 从小到大,我还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月亮。 在我们的印象中,月亮都是洁白的,给人很多美好的遐想。 譬如“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又如“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再如“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反正从古到今,关于月亮的意境都是极美的。 我也很喜欢月亮,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喝一壶小酒,一碟豆干花生,就着小酒赏月,那真是一种神仙般的享受。 但此时此刻,这弯血红色的诡异月亮让我感到极度的不舒服,我人生中第一次对月亮感到恐惧。 而且,当血红色月亮出现的时候,更加奇诡的事情发生了。 漫山遍野的群蛇,全都停止爬行,然后齐刷刷的盘踞着蛇身,高高昂起蛇头,对着血色月亮嘶嘶的吐着信子,看那姿势,就像是在对着月亮跪拜。 一条蛇做出这样的姿势,可能不觉着有什么稀奇,但是成千上万条蛇,无论什么品种,无论什么花色,它们都做出同一个“拜月”的姿势,那画面说不出的诡异悚然,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妖邪壮观。 有人惊呼出声:“群蛇拜月!这是传说中的群蛇拜月!” 从小村里的老人就跟我们讲万蛇山的传说,每当月圆之夜的时候,山上所有的蛇都会跑出来,对着月亮朝拜。 我们之前听到这个传说的时候,只是把这个传说当成一个趣闻,根本没放在心里,甚至还认为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然而,此刻当我们亲眼目睹眼前这幅景象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传说中的“群蛇拜月”竟然是真实存在的! 当然,跟传说略有不同的是,群蛇拜月并不是在月圆之夜,而是在天空出现血红色月亮的时候。 就在我们正自出神的时候,蛇潮仿佛得到了某种指令,再次变得狂躁起来。 紧接着,庞大的蛇潮向我们发起了可怕的冲击。 一大片花花绿绿的群蛇犹如翻滚的潮水,不顾一切的冲击火墙。 前面的蛇掉进土沟里面,烧得滋滋作响,很快就变成了焦炭,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焦臭味。 前面的蛇被烧死了,后面的蛇却还源源不断,一波又一波的蛇填了土沟,却也把火墙硬生生压了下去。 我们眼看情势不对,立马往土沟里添加木料和柴油。 在一阵紧张的忙碌以后,火墙再一次蹿腾起来,挡住了后面的蛇群。 土沟里面,无数的蛇在翻滚,群蛇前仆后继,无所畏惧的精神,实在是令人动容,也实在是令人恐惧。 “蛇!有蛇!!” 人群开始惊慌失措的奔跑,有一小部分蛇群冲破了火墙封锁线,闯入了工棚,见人便咬,有好几个工人猝不及防,被蛇咬中,抱着小腿痛苦的倒在地上,其他人吓得四散奔逃。 牛工头带着十多个工人,组成“敢死队”,纷纷抄起铁锹、棍棒等劳什子,跟那些蛇群展开了激烈的人蛇大战。 眼前的局势让人心惊胆寒,我问柳青青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控制这种混乱的局面。 柳青青说:“办法只有一个!” 我一听说有办法,面色一喜,连忙问:“什么办法?” 柳青青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拼了!” 我顿时就郁闷了,我的姑奶奶,你这叫什么办法? 第四百零六章 元丹 一夜的时间很快过去了。 说快吧,其实也不快,可能是因为神经一直紧绷着,所以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 我们的木料几乎耗尽了,柴油也没有了,土沟里再也没有火墙的阻挡,只剩下一些零星的小火。 在我们的奋力反击下,蛇群的损失也很大。 土沟里面全是烧焦的蛇尸,起码有上千条之多,乌黑跟焦炭一样,散发着浓浓的恶臭味。 工棚四周的地面上,遍地都是被打死的蛇,用“血流成河”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有的蛇被锄头斩飞了脑袋,有的蛇被铁铲劈成了几段,还有的蛇被榔头锤子砸成了肉酱。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死蛇,几乎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工人这边也有多人负伤,还有不少人中了蛇毒,危在旦夕。 叫骂声,怒吼声,哭喊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充满了浓浓的悲凉意味。 就在我们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晨曦爬上山头,赶走那弯血红色的月亮。 血色月亮落下山头,蛇潮也开始迅速退去。 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中,不到一炷香工夫,蛇潮退了个干干净净,仿佛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 这一场人蛇大战,绝对是迄今为止,我所经历过最恐怖的一个夜晚。 战斗结束,群蛇没有获得胜利,而我们也没有获得胜利,双方各有损伤。 清冷的山风拂过山岗,让人感觉无比萧冷。 沉闷的死寂中,有人发出悲天动地的哭喊声。 我们循着声音望去,发现是牛工头的老婆。 牛工头蜷缩在地上,一个劲的发抖,眼睛都开始翻白,他的脚踝被毒蛇咬了两个血窟窿,此时蛇毒发作,嘴里冒出白沫子,眼看着就快没命了。 牛工头的老婆趴在牛工头身上,嚎啕大哭。 我环头四顾,发现身中蛇毒的工人不在少数,他们脸上挂着痛苦的表情,奄奄一息。 我让青青想个办法救救他们,青青让工人们提来一个大铁桶,桶里烧开沸水。 然后青青背对着众人,嘴巴一张,从嘴里吐出一颗浑圆的珠子。 珠子呈幽绿色,冒着丝丝寒烟,就像一颗晶莹剔透的夜明珠。 我一看就知道,这颗幽绿色的珠子是青青的元丹。 青青把元丹递到我手上,我有些担忧的看着她,青青吐出元丹以后,脸色变得一片惨白。 青青摆摆手:“不碍事的,救人要紧,元丹没了可以继续修炼,但是人命没了,那就真的没了!快去吧,快去救人!” 我点点头,将元丹紧握在手里:“我代表红旗村的所有乡亲父老,向你表示感谢!” 元丹并不重,但是我捧在掌心,却感觉这颗元丹重逾千斤,在场的所有父老乡亲,都欠柳青青一份情。 我走到大铁桶旁边,将那颗元丹丢进沸水里面。 很快,元丹就在沸水里融化开来,铁桶里面的水全部变成幽绿色。 我把被毒蛇咬伤的工人召集起来,用搪瓷碗,一人给他们舀了一碗“解药”。 刚开始这些工人看见碗里的解药,还不敢喝,因为他们觉得绿色的水很怪异。 第一个喝下解药的是牛工头,牛工头的老婆端着碗,直接给牛工头灌了下去,因为牛工头蛇毒发作,已经濒临死亡边缘,他老婆也就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想法,把解药给牛工头灌了下去。 结果没有想到,解药的效果出奇的好,解药一下肚,立刻清除了牛工头体内的蛇毒,原本已经陷入昏迷的牛工头,竟然神奇的睁开了眼睛。 牛工头的老婆欢呼一声,抱着牛工头喜极而泣。 看见“解药”如此有效果,其他工人也就放下顾虑,将碗里的解药喝了个干干净净。 不过片刻工夫,原本奄奄一息的那些人,全都从鬼门关捡回了性命。 看着这些工人重新活过来,我终于放下了心里悬着的大石头。 这些毒蛇虽然凶猛,但终究只是普通蛇类,柳青青是有道行的灵蛇,她的元丹自然能够轻松的解除这些蛇毒。 牛工头当先走到我面前,对着我跪了下来,嘴里一直喊我“活神仙!” 其他工人也迅速围拢上来,学着牛工头的样子,黑压压跪了一大片,一个个感激涕零。 其实他们真正应该感谢的人是柳青青,若不是柳青青拿出自己的元丹救了他们,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蛇毒发作而死。 我让工人们赶紧起来,然后让他们把工棚地上的那些蛇尸全部清理干净,以免蛇群再来报复。 收拾干净以后,谁也不敢继续留在工地上工作,很多人连行李都顾不上了,趁着天色还没黑,急匆匆下了山。 庆幸的是,下山途中,再没碰上蛇群拦路,我们很顺利的回到红旗村。 工地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还死了徐总这样的大老板,事情自然不会那么容易结束。 但后面的事情已经跟我无关了,那是牛工头需要亲自出面解决的问题。 回到家里,大家都很疲惫,每个人都去卫生间洗了个热水澡,把身上的蛇腥味全部清洗干净。 柳青青回家以后,独自进屋休息去了。 因为失去了元丹,柳青青有种元气大伤的感觉,需要一段时间慢慢恢复。 晚饭的时候,老妈还在抱怨,说白去工地上干了两月,结果一分钱工资都没有领到,还差点丢了命。 老爸就说老妈:“咱们一家人能平安无事的活着回来就算不错了,你还惦记着那点工资呢!” 老妈白了老爸一眼:“你又没操持这个家,你当然不知道没钱的滋味!” 面对老妈的斥责,老爸不服气的反驳:“我没操持这个家?咱们家这几年的日子,不是越过越好了么?” 老妈嘁了一声:“就这日子还叫好呀?你就是不思进取知道不,每天二两酒,就乐得跟傻似的!” 老妈和老爸你一句我一句的斗嘴,但两人也不是真的吵架,也不红脸,反正就是斗嘴玩儿。 我坐在中间,乐呵呵的看着他们,反倒觉得心里很温馨,这才是一个家庭应该有的生活。 第四百零七章 烂疮 第二天,我到镇上去找龙少爷他们团年。 原本准备带着柳青青一起去的,可是青青伤了元气,需要待在家里休养,我只好一个人去了。 龙少爷,郝飞机,卷毛,兄弟几个相见,自然是分外亲热,只可惜胖子不在。 吃饭的餐馆还是那个餐馆,不同的是,吃饭的人却已经慢慢长大了。 丰富的山珍海味端上来,味道还是以前的味道,吃在嘴里,满满都是回忆。 仔细想想,自从高中毕业以后,我们很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龙少爷依然是少爷,他那烂成绩,根本没法考大学,不过家里人还是塞钱让他进入了一所鸡毛大学。 对于龙少爷来说,大学校园更加好玩,遍地都是萌妹子,龙少最大的乐趣就是泡妹子。 郝飞机也没有守网吧了,他的小女友去了城里打工,郝飞机准备过完年,也去城里打工,追随他的小女友。 我们听了就很惊奇,没想到这么几年过去,郝飞机居然没有跟那个小女友分手,反倒变成了真爱。 以前郝飞机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叫那个小女友往东,小女友就不敢往西,没想到现在郝飞机居然反过来缠着那个小女友了。 我们问郝飞机为什么变了性情,郝飞机呵呵傻笑着说:“那小娘们对我真的太好了,某一天我醒来,我觉得应该好好珍惜她!” 郝飞机话音刚落,就遭到我们国际手势的鄙视。 卷毛的生活相对要简单一点,读书,然后出来上班,干过不少活,现在好像又在跟着他幺叔搞装修,一头卷毛梳得油光发亮,腋下还夹着一个黑皮包,搞得跟哪里冒出来的大款一样。 我们都以为卷毛发财了,结果皮包一打开,里面一分钱都没有,只装着一把梳子,没事的时候就把梳子拿出来梳一梳他那头飘逸的卷毛。 席间的时候,我们又谈起张语馨。 张语馨成绩不错,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过年好像没有回家。 我听了以后微微有些失落,从我内心深处来说,我还蛮希望见到张语馨的。 我并不是对张语馨有什么想法,我只是单纯的想看看她,仿佛是对老朋友的一种挂念。 吃饱喝足,龙少爷提议去唱k,最近两年,镇上的夜生活也开始多起来,新开了好几家ktv。门面不大,音响效果也不好,但是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这些都无所谓,我们只是找个地方喝酒吹牛而已。 这天晚上我们喝了不少酒,酒到深处就有些情难自已,我们全都喝高了,抱着话筒一起合唱周华健的《朋友》:“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我在镇上逗留了两天,玩得很开心,这才回到红旗村。 回到家里,我看见老妈在煮红苕粥,很奇怪,就问老妈这大冬天的,又是大过年的,煮粥做什么? 老妈说这两天老爷子身体不太好,只能让他吃点清淡的东西。 我连忙问老妈:“爷爷怎么了?前几天在工地上的时候,不也是精神抖擞的吗?” 老爷子教训牛工头的画面我都历历在目,精神好的跟打了鸡血似的,怎么回到家里反而生病了呢? 我问老爷子到底生了什么病,老妈一边用勺子搅拌锅里的红苕粥,一边说:“不知道咧,就是后背上,莫名其妙长了个疮,去村里的卫生院拿了两副药,也不见什么好转。过几天再不好转的话,就带他去城里的大医院看看!” 红苕粥煮好了,老妈盛了一碗粥,放了点咸菜,让我送到老爷子卧室里去。 我端着粥,去了老爷子的卧室。 老爷子侧躺在床上,鼻子里哼哼唧唧,好像很不舒服的样子。 我走到床边,把老爷子搀扶起来,想让他坐着喝粥。 刚一坐起来,老爷子就痛苦的皱起眉头,连连摆手道:“疼!背疼!” 我连忙让老爷子趴下,问老爷子怎么回事。 老爷子说他背上长了个脓疮,敷药吃药都没有好转,反而感觉好像越来越严重了。 我掀开被子,然后掀起老爷子的衣服。 在掀起衣服的时候,一股奇特的腥臭味扑鼻而来,让人闻之欲呕。 我定睛一看,就看见老爷子的背上敷着一张药膏。 药膏里面是清热解毒的中草药,味道很清爽,所以这股腥臭味并不是药膏散发出来的,而是从烂疮里面散发出来的。 我扯下药膏,果然看见老爷子的后背上,有一个鸡蛋大小的烂疮。 烂疮边缘红红的,里面的皮肉组织都已经腐烂了,看上去触目惊心。 最骇人的是,烂肉里面,仿佛长出了一只可怕的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竟然看见烂肉里面的那只“眼睛”,竟然还诡异的动了一下。 我虽然不是医生,但老爷子后背上的这个烂疮,明显太过诡异,一看就不是寻常的疮。 我问老爷子这个奇怪的疮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老爷子说前两天,就是从万蛇山工地回来以后,莫名其妙长了这个疮。 从万蛇山回来?! 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怎么这么巧合? 老爷子背上这个诡异的烂疮,莫非跟万蛇山有什么关联? 我看老爷子精神状态很不好,面色惨白,大冬天的,额头上竟然挂满冷汗,看样子他确实很痛苦。 这么多年,老爷子给我的印象一直都很硬朗。农村人每天都在干农活,身体棒的很,老爷子虽然七十多岁,但几乎没有生过病,一年到头感冒都没有,没想到这次却患上了莫名其妙的怪病。 老爷子勉强喝了两口粥,疼得哎哟哎哟叫唤。 我看情况不对,立马叫上老爸,背着老爷子就往卫生院跑。 来到卫生院,医生看见老爷子背上的烂疮,也很惊讶。 医生说:“怎么会这样?前两天上了药,应该有所好转才是呀,怎么会越来越严重呢?” 我问医生能不能看出来这是什么疮。 医生说,可能是某中病毒感染,但具体是什么病情,还得去城里医院做详细检查,村里的卫生院设备简陋,没法检查。 末了,医生又说了句:“真是奇怪的很,这两天村子里很多人长这种疮……” 第四百零八章 咒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我一听医生这话,顿时停下脚步。 我问医生:“村子里有很多人长这种烂疮?” 医生点点头,扶了扶眼镜:“是啊,就这两天,我起码接诊了十几个……” 正说着话,又看见外面走进一个人,居然是牛工头。 “老爷子,你们怎么在这里?”牛工头问。 老爷子点点头,算是跟牛工头打过招呼。 医生问牛工头什么病,牛工头表情痛苦,说他背上好像长了个疮,这两天疼痛不已。 医生让牛工头把衣服掀起来,我们清楚的看见,牛工头的后背上,竟然长着一个跟老爷子一模一样的烂疮。 医生皱起眉头:“怎么又来一个?这该不会是什么传染病吧?不行,我得向上面汇报一下这种病情!” 我摸着下巴,心里咚咚的敲着鼓,这是什么情况?牛工头也是从万蛇山下来的,他的后背上也长了同样的烂疮?那些长了烂疮的人,是否都是从万蛇山下来的工人呢? 我翻看了一下就医档案,让牛工头看了看上面的人名,从牛工头嘴里证实,这两天来就医看疮的人,全都是万蛇山下来的工人。 牛工头也知道事情有些不太对劲了,他压低声音悄悄问我他们是不是中邪了。 目前这种情况,我也暂时没法回答他。 医生走过来,拿着药膏准备给牛工头上药。 医生刚刚举起药膏,突然嗷的嚎了一声嗓子,吓得后退一大步,手中的药膏也掉落在地上。 我问医生怎么了,医生指着牛工头的后背,一脸惶恐的说:“眼睛……疮里面有只眼睛……” 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牛工头的烂疮里面,隐隐有只眼睛在转动,这个症状跟老爷子的症状一模一样。 医生从地上爬起来,拍着胸口说:“太可怕了,这疮看上去怎么就像蛇眼一样?” 医生如此一说,我也突然发现,这烂疮的形状确实像极了一只蛇眼。 之前在万蛇山上,发生了一系列关于蛇的恐怖事件,后来还爆发了人蛇大战,现在这些工人下山以后,背上又莫名其妙长出了类似蛇眼状的烂疮,我几乎可以肯定,这种蛇眼烂疮肯定跟万蛇山有关系。 这是蛇类的报复吗,或者是一种诅咒? 回到家里,我立刻把柳青青叫出来,让她看看老爷子后背上的烂疮。 我原本以为,这个烂疮如果跟蛇有关的话,柳青青应该有办法医治。 谁知,柳青青看了以后,竟然无奈的摇了摇头,说这很可能是一种咒,让我把库瘸子请回来,库瘸子见多识广,也许有解咒的办法。 我给库瘸子打电话,但是家里的电话无人接听。 我连夜赶到库瘸子家里,发现库瘸子不在家,后来一打听,说库瘸子带着王保长去了城里,帮一个老板操办丧事。 又过了两天,库瘸子和王保长这才回来了,没等他们休息,我直接把他们请到了红旗村。 回到家里,发现老爷子没在家,我问老爷子去了哪里,老爸说老爷子去了村里的祠堂,村里所有中了诅咒的人,今晚都聚集在祠堂里面,向老祖宗祈福。 我连忙带着库瘸子和王保长去了祠堂,自从小学那年在祠堂避难以后,这么些年,我都没有来过祠堂。 因为殷红衣的事情,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时至今日,想到当时的诡异场景,依然有种不寒而栗之感。 天色已经黑了,祠堂里面点着油灯,把祠堂映照得一片通明,如同白昼。 放眼望去,祠堂里面黑压压全是人,起码有好几十号人。 这些人井然有序的跪列在老祖宗的牌位前面,有的人双手合十,有的人默然垂首,还有的人磕头长跪,所有人都在祈福。 我的目光在祠堂里面扫了一圈,发现这些背上长了蛇眼烂疮的人,无一例外,全都是从万蛇山上下来的工人。 看见库瘸子走进祠堂,那些人就像看见救星一样,有人激动的叫喊道:“库大仙来啦,咱们有救啦!库大仙来啦!” 这些年,库瘸子也处理了不少大事小事,在十里八村的威望非常高。 在这些村民的心目中,库瘸子就是“神”一样的存在,无论什么问题,到了库瘸子手里,都能够迎刃而解。 有个工人跪着爬到库瘸子面前,伸手抱住库瘸子的裤腿,声泪俱下的恳求道:“库大仙,发发慈悲,救救我吧!我上有老下有小,全家就靠我一个人支撑着,我不能死啊!如果我死了,整个家都会垮掉的!呜呜呜……” 这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我知道他的情况,他家是红旗村出了名的贫困户。 大家都住砖瓦房的时候,他家还是茅草房。 近两年,在村委会的帮助下,才帮他们家盖了一座砖瓦房。 他爸死的早,老妈又常年卧病在床,媳妇穷怕了,丢下孩子跑了,从此江湖陌路,再也杳无音讯。 我看着他痛哭流涕的样子,感觉很心酸。 小伙子这一喊,其他人也纷纷围拢上来,争先恐后的去抱库瘸子的腿。 王保长护着库瘸子,对那些村民说:“冷静一点,大家冷静一点,我师父他老人家的腿脚原本就不利索!” 王保长这一喊,那些村民这才想起库瘸子是个腿脚有问题的库瘸子,自觉收回手。 库瘸子说:“大家先不要激动,让我先看看情况再做定夺!” 刚才那个年轻小伙第一个站出来,大冬天的,直接脱掉上衣,光着膀子对库瘸子说:“库大仙,看看我的情况吧!” 说到这里,年轻小伙转过身来,让库瘸子看他的后背。 只见年轻小伙的后背上,同样长着一个烂疮,里面的皮肉组织已经腐烂了,散发出阵阵腥臭,而那腐烂的皮肉下面,仿佛还有一只蛇眼在转动。 王保长被吓了一跳,低低惊呼一声:“妈呀!这是什么鬼?” 库瘸子凑上去看了看,其他几个工人也凑上来,纷纷脱衣给库瘸子看。 我看库瘸子面色凝重,就问他情况如何。 库瘸子皱了皱眉头,口吻低沉的说:“这是一种咒!一种古老的诅咒!” 第四百零九章 蛇眼鬼咒 祠堂里,油灯摇曳,把祠堂映照得凄凄惶惶。 在这种神秘诡异的气氛中,我们从库瘸子的口中,得知了一个可怕而古老的诅咒:蛇眼鬼咒。 在古老的西南大地,曾出现过一个神秘的古国,夜郎。 夜郎是西南少数民族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夜郎成名问世,大约是在战国时期,楚襄王(公元前298年一前262年)派“将军庄跃溯沉水,出且兰(今贵州福泉市),以伐夜郎王”,“且兰既克,夜郎又降”。这时,人们方知西南有一夜郎国。 夜郎国被中原政权记述的历史,大致起于战国至西汉成帝和平年间,夜郎王兴同胁迫周边22邑反叛汉王朝,被汉使陈立所杀,夜郎也随之被灭,前后约300年。 之后古夜郎国神秘消失,其中一部分夜郎人被流放到贵州镇宁一带。这个古老的文明在中原史籍记载中留下了一团迷雾。 夜郎国有过一段短暂而璀璨的文明,也诞生了神秘诡异的强大巫术。 后世苗疆的蛊毒,痋术,以及流传于东南亚的降头术,都是夜郎巫术的传承。 在那个崇尚鬼神的年代,部族里的大巫师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拥有绝对的权利。 夜郎强大兴盛的时候,开始攻打和蚕食周边的一些弱小部族。 为了能够控制和奴役这些部族的人,夜郎王让大巫师创造了一种“咒”。 夜郎王给这些人种下“咒”以后,这些人便不敢反抗,他们只能屈服和听从夜郎王的命令,因为夜郎王控制着解药,只有不断的给这些人吞服解药,这些人才能够活下去,否则就会因毒咒发作而死。 西南多山林,山林多毒虫,所以夜郎的巫师很喜欢就地取材,用毒虫做引。 当时的大巫师是个奇才,也不负夜郎王所托,居然创造了“蛇眼鬼咒”。 鬼咒具体的制作过程自然是无法知晓,据说有个“母体”。 蛇眼鬼咒最显著的特征,中咒之人,三天内后背就会长出蛇眼状的烂疮,疼痛剧烈。七天内,就会从烂疮里面钻出一条咒蛇,这条咒蛇是从人体内部生长出来的,跟宿体是一个整体。咒蛇为了生长,就会疯狂蚕食宿体。到最后,宿体会被咒蛇蚕食得干干净净,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由于这种死法太过恐怖痛苦,所以中咒之人,根本没人敢站出来反抗夜郎王,只能一辈子甘当夜郎王的奴隶,至死方休。 后来,随着夜郎国的灭亡,恐怖的蛇眼鬼咒也就消失于人世。 原本以为这种鬼咒再也不会重见天日,没想到夜郎王居然把鬼咒的母体留了下来,封印在隐秘的山腹中。 工人们炸山炸出来的那条大白蛇,极有可能就是蛇眼鬼咒的母体,但是无知的老板和工人,居然用挖掘机杀死了母体,从而释放出了蛇眼鬼咒,造成了灾难的降临。 祠堂里一片死寂,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骇然之色。 有些胆小的人,已经止不住的浑身哆嗦,甚至小声的啜泣起来。 别说是这些普通人,就连我和王保长听了库瘸子对蛇眼鬼咒的描述,也禁不住头皮发麻。 没想到传说中的蛇眼鬼咒竟然如此恐怖,根本不止是一个烂疮这样简单。 按照库瘸子的说法,烂疮里面还会长出咒蛇,最后咒蛇还会反噬宿主,最后宿主会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在这里祈福的工人,都已经中咒超过三天,每个人的烂疮里面都已经长出“蛇眼”,再继续发展下去,还有三四天的时间,烂疮里面就会长出咒蛇,到那时候,噩梦才是真正开始。 牛工头走到库瘸子面前,对着库瘸子虔诚的跪拜在地,牛工头红了眼眶,对库瘸子说道:“库大仙,这次的灾难全是因我而起,如果不是我召集乡亲们去万蛇山干活,乡亲们也就不会中什么蛇眼鬼咒。大仙,我求求你,无论如何,你都要想办法救救这些乡亲们,乡亲们是无辜的。哪怕倾家荡产,哪怕我不要性命,只求你能够救救乡亲们的性命!” 说到这里,牛工头忍不住掩面痛哭,看得出来,他非常自责。 其实这件事情也不能怪牛工头,也没有人把罪名扣在牛工头的脑袋上,毕竟谁也没有想到,万蛇山上竟然封印着蛇眼鬼咒的母体。牛工头也是想让乡亲们多挣点钱,把大家召集起来去干活,出了这样的事情,全都是意外。 情绪是会传染的,牛工头这一哭,也触动了其他人的心弦,其他人也跟着哭了起来,一传十,十传百,祠堂里一片哀嚎之声,真是令人肝肠寸断。 上百号人一边哭,一边给库瘸子磕头。 “库大仙,求求你救救大家伙吧!” “是呀,你那么有本事,肯定有解咒的办法!” “大仙,你要是救了我,我……我给你当牛做马都愿意……”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闹闹嚷嚷的。 我看场面隐隐有种失控的感觉,忍不住厉声呵斥道:“哭!哭有什么用!现在不是还没有走到绝路吗?” 我突然这样吼了一嗓子,果然把闹嚷嚷的局面震慑下来了,所有人都止住了哭声,祠堂里变得很安静。 我这才缓和口吻说道:“库大仙如果真有解咒的法子,自然会解救大家。大家先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看看库大仙怎么说好不好?” 我是库瘸子的徒弟,我对库瘸子是比较有信心的,库瘸子既然一眼就认出这是“蛇眼鬼咒”,而且也知道“蛇眼鬼咒”的来历,相信库瘸子应该是有解决的办法。 库瘸子略微沉吟了一下:“办法还是有,但是……有点难度……” 库瘸子在说前半句话的时候,我看见所有人脸上都露出欣喜的神色,但是库瘸子话音一转,说“有点难度”的时候,人们脸上的欣喜之色变得十分僵硬,心情也从天堂一下子跌至谷底。 我跟库瘸子表态说:“师父,他们都是我红旗村的父老乡亲,其中还有我的爷爷,不管解救他们有多大难度,我都会赴汤蹈火!所以,请告诉我解咒的法子吧!” 第四百一十章 凤凰神珠 库瘸子看着我,我也看着他,面上的表情十分坚定。 库瘸子问:“听说过凤凰神珠吗?” 我摇了摇头,在我近二十年的生命历程里,“凤凰神珠”这四个字非常陌生,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在场的村民也是一脸茫然,显然,他们也没有听说过什么“凤凰神珠”。 从字面意思来看,凤凰神珠很明显是一种珠子,但既然被称为神珠,那就必定有它的神奇功效。 越是神奇的东西,普通百姓肯定是接触不到的,甚至是闻所未闻。 库瘸子背负着双手,在祠堂里面慢慢踱着脚步。 库瘸子说:“凤凰神珠又叫‘凤凰胆’,是一颗神奇的珠子,能解世间百毒禁咒,如果能够找到凤凰神珠的话,蛇眼鬼咒也就能迎刃而解!” 听闻库瘸子道出解除蛇眼鬼咒的法子,在场所有人都很激动,不管怎样,他们总算是看见了一丝活命的希望。 我连忙问库瘸子:“师父,你可知传说中的凤凰神珠在什么地方?” 库瘸子说:“当年夜郎王用蛇眼鬼咒控制奴隶的时候,就是靠这凤凰神珠帮那些奴隶按时解咒,一旦没有按时解咒的奴隶,身上的蛇眼鬼咒就会发作,在极度痛苦中死去。所以,这凤凰神珠乃是夜郎王的贴身宝物,相传夜郎王死后,这凤凰神珠也就成为了夜郎王的陪葬品,一起入了土!” 我哦了一声,恍然道:“我明白了,要想取得凤凰神珠,势必先要找到夜郎王的陵墓,这颗凤凰神珠就在夜郎王的陵墓里面!” “那么夜郎王的陵墓又在什么地方呢?”王保长插嘴道。 库瘸子说:“所谓夜郎自大,夜郎王自以为夜郎国就是整个天下,所以他一生都没有走出过夜郎国的范围,他的陵墓,应该就在夜郎古城里面!” 我有些担忧的说:“可是,夜郎国已经灭亡了那么多年,早就在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时至今日,都没有人找到夜郎国的确切位置,只怕……” 后面的话我没有继续说下去,我怕说出来会断绝乡亲们的希望。 即使我们知道凤凰神珠能够解咒救人又怎么样?知道凤凰神珠就在夜郎王的陵墓里面又怎么样?知道夜郎王的陵墓就在夜郎古城又怎么样? 关键在于,我们根本连夜郎国在哪里都不知道。 虽然自古以来,在我们黔地就流传着许多关于夜郎国的传说,很多学者,探险家,或者心怀不轨的寻宝者,也都在找寻夜郎国,但都没有人找到。 所以,我们要想找到夜郎国,机会也是非常渺茫的。 说得不好听一点,这个希望其实都不叫希望,只是听上去好像能让人宽心一点。 库瘸子看见我愁眉苦脸的样子,自然知道我心中所想。 库瘸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别这么悲观,古语有云,天无绝人之路!” 我叹了口气:“师父,你不用安慰我!” 库瘸子说:“我没有安慰你,只是我的话还没有讲完!” 顿了顿,库瘸子又说:“我走南闯北好几十年,去过的地方不少,所见所闻自然也是非常非常多。关于夜郎国,也不是完全没有踪迹可寻,我记得民间流传着几句话。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几句话,应该是敲开夜郎国大门的钥匙!” “流传着什么话?”我忙不迭惊喜的问。 库瘸子掰着手指,一字一顿的念道:“惊雷阴山现,亡魂冥河渡。寻踪夜郎国,百鬼列队迎!” 库瘸子念得很慢,短短四句话,在场几乎所有人都默记在心里,跟着库瘸子反复念了几遍:“惊雷阴山现,亡魂冥河渡。寻踪夜郎国,百鬼列队迎!” 我点了点头,看样子要想找到夜郎国,就得先破解这四句谜语。 我问库瘸子:“师父,对这四句字谜,你有眉目吗?” 库瘸子摸着下巴:“有一点,但还不是很确定,需要回去以后再研究研究!” 外面传来鸡鸣之声,这些乡亲们已经差不多在祠堂里面跪了整整一宿。 库瘸子招呼乡亲们回去,但是乡亲们都跪着不肯起来。 直到库瘸子再三跟大家保证,必定竭尽全力救他们,乡亲们这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祠堂。 看着乡亲们离开时候的眼神,我感觉自己肩膀上的责任和压力非常巨大。 牛工头走过来对我们说:“什么时候寻找凤凰神珠,算我一个,这件事情我有无法推卸的责任,我想为乡亲们做点事情!” 牛工头此话一出,立即得到了广大乡亲们的响应,一时间又有好几个乡亲站出来。 “算我一个吧,我也去!” “我也去,我可不想在家里活活等死!” “对,我也去,,人多力量大!” 库瘸子竖起手掌,示意他们安静。 库瘸子说:“大家先回去休息,如果有用得着你们的地方,我肯定会通知你们的!” 老爷子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老爷子说:“小子,不愧是我老杨家的人,够勇敢。我相信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乡亲们都铭记在心里!” 天色亮起,乡亲们终于全部散去,祠堂里的油灯也随之熄灭了。 我带着库瘸子和王保长回到家里,昨天晚上,因为着急赶去祠堂,我们连饭都没有吃,一整宿下来,早已饿得饥肠辘辘,尤其是王保长,眼睛都饿绿了,跟狼似的,一直盯着我家鸡笼里的几只老母鸡。 我赶紧让老妈炒了两个菜,然后杀了只鸡,为了节约时间,直接做成白切鸡装盘。 我把鸡头夹给库瘸子,表示对他的尊重。 在我们这旮旯,凡是饭桌上有长辈,鸡头必定夹给长辈吃,鸡头为首,表示对长辈的一种尊重。 王保长是饿疯了,也不客气,直接挽起袖子,扯了一只鸡腿下来,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我给库瘸子敬了杯酒,好奇的问他:“师父,这凤凰神珠到底是什么珠子?为什么会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呢?” 第四百一十一章 敢死队 库瘸子吱溜一口小酒,丢了颗花生米进嘴里,咬得咯嘣响。 库瘸子告诉我,关于这颗凤凰神珠的来历,还有一段奇特的传说。 相传当年有一只火红色的凤凰,不知为何,自九天之上落入夜郎国的领地。 凤凰临死之前,从嘴里吐出了它的元丹,也就是这颗凤凰神珠。 吐出元丹以后,凤凰很快便燃烧起来,消失于天地之间。 凤凰坠落的时候,宛如天空划过的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火焰落入丛林。 夜郎王目睹这幕奇异的景象以后,立马派士兵前往凤凰坠落的地方寻找。 当士兵抵达凤凰坠落的丛林,凤凰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一颗滚烫的“凤凰神珠”。 据说那凤凰神珠晶莹剔透,珠子内部仿佛隐隐有火焰在跳跃,一看就不是凡物。 后来那些士兵把凤凰神珠带回去,献给夜郎王,从此凤凰神珠便成为夜郎王的贴身宝物。 关于“凤凰吐珠”的传说,我和王保长都听得入了神。 王保长问库瘸子:“师父,这个传说是真的吗?” 库瘸子捋了捋胡子,翻了王保长一个白眼:“你是不是傻?你既然知道这只是一个传说,还问我真假?传说不一定是真的,但也不一定是假的,可能后世有夸张渲染的成分,所以我认为真假参半吧!” 我说:“要想找到夜郎国的古遗址,就必须破解四句字谜,目前从字面意思来看,我们需要先找到一座名叫‘阴山’的山!” 王保长说:“但是我在这旮旯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听说过阴山这个名字!” 我点点头,我从小在这黔南大山里长大,也没有听说哪座山的名字叫做“阴山”。 而且,这里山脉起伏,山头多的数不清楚,阴山倘若藏匿其中,我们也很难将其找出来。 通常来说,在四句字谜里面,第一句字谜肯定是比较难的,但是一旦解开第一句字谜,后面的谜题很快就能迎刃而解。 我和王保长齐刷刷把目光投向库瘸子,希望能从库瘸子的嘴里得到答案。 库瘸子说:“你们不用看着我,我又不是百事通,我也不知道阴山在哪里,等我回去查一查资料再说吧!” 第二天傍晚,库瘸子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幅地图。 地图很破旧,纸张都开始泛黄了,上面画着重重叠叠的山脉走向,还标注着很多记号,我和王保长都很惊讶,因为这是一幅军事地图。 我问库瘸子这幅军事地图是从哪里搞来的,库瘸子说是余老爷子家里珍藏的,余老爷子的父亲当年参加过抗战,做过指战员,这幅地图是他留存下来的纪念,也是余家压箱底的宝贝。 我迅速扫了地图一眼,奇怪的问:“这上面也没有关于阴山的标注啊!” 库瘸子将地图平铺在桌子上面,手指在地图上缓缓滑动:“我没让你看上面的标注,我是让你们看这幅地图上面山脉的走势,分析它们的风水布局!” 王保长好奇的凑过脑袋:“怎么个说法?” 库瘸子略微沉吟道:“你们看,这一片山脉串联起来,正是狂蟒之势,如同一条巨蟒蜿蜒盘旋。这里是万蛇山,如果把这片山脉看做一条巨蟒,万蛇山正好位于巨蟒的尾巴。蛇尾属阴,我认为传说中的阴山,其实指的就是——万蛇山!” 库瘸子言之凿凿,分析的很有道理。 我一脸震惊,没想到绕来绕去,传说中的阴山,竟然就是我们之前去过的万蛇山。 难怪万蛇山上会有那么多毒虫,原来万蛇山位于‘狂蟒’之末,阴气极重。 回头一想,夜郎王把蛇眼鬼咒的母体藏在万蛇山也是有道理的,是想利用万蛇山的阴气,一直滋养“母体”(也就是那条大白蛇)。 当然,目前这一切只是库瘸子的推测,只有亲自去到万蛇山,才能印证库瘸子的推测到底准不准确。 破解了第一句字谜,我们都很激动,连忙问库瘸子什么时候出发。 库瘸子还没说话呢,院子外面就冲进来一群人,牛工头走在最前面。 牛工头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库瘸子面前,二话不说,对着库瘸子直接跪了下去:“库大仙,你刚刚说的话,我们在外面已经听见了,你说吧,什么时候出发,算我一个!” 后面的人也跟着喊:“算我一个!算我一个!!” 库瘸子扫了众人一眼,让他们先起来再说。 牛工头很执着,说如果库瘸子不答应他们的请求,他们就在院子门口长跪不起。 我有些为难的看着库瘸子,库瘸子说:“这样吧,此去夜郎国,我们确实需要人手,但是人手也不宜过多,十人左右即可。牛二娃,这件事情全权交给你负责,包含你自己在内,你选一支十人的敢死队出来!” 库瘸子是个聪明人,很巧妙的就把处理权交到牛工头手上。 牛工头也很高兴,立马组织众人商议起来。 众人的情绪也很激动,闹嚷嚷的,我听见有人在说:“牛工头,我老爸中了蛇眼鬼咒,我跟我爸从小相依为命,我不能眼睁睁看他这般痛苦的死去,念在我一片孝心的份上,算我一个吧!” 还有人说:“我也要去,我家两口子都中了蛇眼鬼咒,我就算死没有关系,但我想让我老婆活下去!” 院子里弥漫着一种悲壮的气氛,仿佛像是要奔赴战场。 库瘸子背负着双手,表情凝重的说:“不要说我泼冷水,有些利害关系我还是要跟你们讲清楚。此去路途非常凶险,绝不是游山玩水那样简单,一旦出征,很可能再也没法活着回来。所以我都说了,这是一支敢死队,只有不怕死的人,才能跟着我们出发寻找凤凰神珠,你们都得想清楚了!” 牛工头说:“大仙,你放心,我想得很清楚,只要能够救活乡亲们,哪怕牺牲我一个,也没有关系!” 其他几个人也跟着附和道:“对,我们不怕死!” 第四百一十二章 阴山 经过牛工头的甄选,最后选定了十个人,跟随我们一起寻找凤凰神珠。 除开牛工头自己,他还找了九个人。 牛工头把另外九个人带到我们面前,一一给我们介绍认识。 这九个人都是红旗村的村民,有的面孔比较熟悉,有的常年在外打工,面孔比较生。 九个人里面,以青壮年为主,只有一个中老年人,是个猎户,牛工头看中了他的野外生存能力,所以让他跟我们一起。 牛工头叫牛二娃,其他九个人我也一一记住了他们的名字,那个野外经验丰富的老猎户名叫老詹,最小的一个刚刚成年,只有十八岁,因为他年纪小,我们都叫他“小宝”。 还有七个分别叫做“乌鸦”(全身肌肤黢黑,就跟从哪里挖煤出来的一样,所以绰号叫做乌鸦)。 一个姓罗,家中排行老幺,大家叫他罗幺弟。 一个姓夏,名字简单明了,夏天。 一个姓陈,绰号不太好听,土得很,陈二狗。 一个绰号鸭子,因为他家是红旗村养鸭最多的。 还有一对兄弟,姓毛,大哥叫大毛,二弟叫二毛。 确定好人员以后,库瘸子就跟众人交代了一番,然后让他们各自回家收拾东西,明儿一早,在村头那棵大槐树下面碰头。 第二天,我早早钻出被窝,起了个大早,迅速收拾好东西,然后洗漱一番。 这一趟出去,快的话三五天,慢的话十天半月,可能很长时间都洗不了澡,所以最好还是把自己收拾干净点再出门。 老妈也早早起了床,帮我收拾好东西,备足了干粮,饮用水,以及一些腌肉,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学校组织郊游的情形。 老妈还特意给我煮了碗荷包蛋,里面卧了三个溏心鸡蛋,让我吃得饱饱的。 吃了老妈做的荷包蛋,浑身上下仿佛都充满力气。 老爸拎出背包,替我挂在背上,不厌其烦的叮嘱我,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可逞强,一切都要听从库瘸子的吩咐,切不可自作主张。 我点点头,冲老爸老妈挥手道别,然后往门外走去。 老爸三两步追上来,将我送出大门,同时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老爷子让我帮他捎两句话,他说,凤凰神珠固然重要,但是你的命更加重要,你必须要平平安安的回来,明白了吗?” 老爷子平日里虽然话不多,但是我知道,老爷子打从心底疼爱我。 这两句话虽然不是老爷子亲口跟我说的,但是我听在心里,也是热乎乎的。 我颔了颔首,拍着胸脯跟老爸保证,让他回去跟老爷子说声放心,我可是杨家的独苗,肯定会平平安安回来,不能让杨家在我这里断了香火。 出了家门,我直接走向碰头的地点。 我原本以为自己肯定是最先到的,没想到等我抵达村口大槐树下的时候,其他人竟然早就已经到了,所有人都在等我。 库瘸子穿了一件中式的小马褂,显得很精神。 王保长穿着一身中山服站在库瘸子身旁,头发梳得光亮,气很足。 我走过去,王保长就问我:“你觉得我今天的装扮怎么样?” 我点点头,实话实说:“挺好,从来没有见你这么帅气过!” “那是!”王保长喜滋滋的理了理衣领:“我跟你说,我这副装扮,模仿的是《中南海保镖》,绝对够帅!” 说实话,以王保长的尊容,“帅”这个字眼跟他绝对一点都不沾边,不知道王保长是从哪里找到的自信。 库瘸子扫了众人一眼,问人到齐没有。 牛工头数了数,立马向库瘸子汇报:“大仙,敢死队全部到齐!” 库瘸子点点头,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移过去,库瘸子语重心长的说:“在出发之前,我还是想最后再问你们一句,有没有想要退出的,现在还有最后的机会。我们这次寻找夜郎国,很可能会死人,怕死的就留下来吧,不要在中途拖后腿!” 库瘸子这番话,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他只是实话实说。 因为外出的危险,谁也预料不到,如果怕死,最好早点退出,万一在中途起意退出,肯定会给队伍带来很多麻烦。 十个敢死队员一溜儿站得笔直,昂首挺胸,脸上的表情十分坚定,完全没有要退出的意思。 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会退出。 谁退出,就代表谁怕死,所以没有人去当这个孬种。 再说,这十个人能够主动站出来寻找夜郎国,说明他们早就做好了随时面对死亡的准备。 牛工头伸手挽着左右两人的胳膊:“大仙,我选出来的这些个兄弟,个个都是硬汉,没有人会退出的,咱们出发吧!” 牛工头既然说的如此坚决,库瘸子也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道:“好,出发!” 我们师徒三人,加上敢死队的十个人,一行十三个人,各自背着包走出红旗村。 离开村口的时候,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回眺这座熟悉的村庄,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恋恋不舍。 我知道,他们中的有些人,只怕这是最后一次深情的凝望故乡,很可能再也没法活着回来。 按照库瘸子的分析说法,万蛇山就是字谜里面所说的“阴山”。 所以出了红旗村之后,我们一路朝着万蛇山的方向进发。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的心情还是比较愉悦轻松的,一路上说说笑笑,时不时还蹦出一个荤段子。 但是随着距离万蛇山越来越近,众人的心情都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毕竟那一夜可怕的人蛇大战还历历在目,现在还能有勇气回到万蛇山的人,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了。 临近正午的时候,我们抵达了万蛇山。 虽然表面没有看见蛇类活动的痕迹,但是空气中却始终飘荡着一股难以言说的腥臭味儿。 赶了一上午的路,我们坐下来原地休息。 我们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万蛇山阴气太重,这一片区域,仿佛一年四季都是这样灰蒙蒙,昏沉沉的。 王保长嘟囔道:“师父,虽然这天色不怎么样,但是现在寒冬腊月的,怎么会有惊雷呢?如果没有惊雷,那第一句字谜‘惊雷阴山现’又该从何说起呢?” 第四百一十三章 惊雷 王保长话音刚落,天空中就传来轰隆隆的雷声。 众人面面相觑,都感觉非常惊奇,寒冬腊月的天,怎么会有惊雷响起呢? 王保长抬头望了望灰色的苍穹:“不是吧,这么邪乎?” 之前修路的工地在万蛇山上面,我们没有上山,此时的位置还在山脚下面。 侧耳倾听半晌,我略带疑惑的说:“这惊雷之声好像并不是从天上传下来的,而是从山谷里面传出来的!” 说着,我指了指远处的山谷。 库瘸子点点头:“确实如此!” 我们都很奇怪,这滚滚雷声怎么会是从山谷里传出来的? 一行人走到山谷口,越靠近山谷,越能清晰的听见雷声。 轰隆隆!轰隆隆! 山谷里面,就像有人在搞爆破一样,轰鸣之声不绝于耳,震得我们小心肝一直发颤。 我们听得很清楚,雷声确实是从山谷里发出来的。 我们没有贸然进入山谷口,站在山谷口,但觉阴风肆虐,阵阵阴风从山谷里面倒灌出来,强烈的风势仿佛要把人撕碎了,吹得我们都有些站立不稳。 现在虽然是大白天,但是山谷里面阴云密布,黑咕隆咚,仿佛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黑暗世界。 黑暗之中,雷声轰鸣,像是有千万匹骏马在山谷里奔腾。 我们都看着库瘸子,等着库瘸子定夺。 库瘸子站在山谷口,风把他的小马褂吹得猎猎作响,一头银发在风中乱舞。 库瘸子虽然一条腿是瘸的,但是另外一条腿,却像钉子一样,紧紧钉入地下,腰板挺得笔直。 削瘦的身板下面,仿佛蕴藏着巨大的能量。 不得不说,库瘸子的身上,有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能够影响和感染他身旁的人。 也许是受到库瘸子精神的感染,我体内的热血也是咕噜咕噜的沸腾着,迫不及待想要进入这个奇诡的山谷看一看。 库瘸子叮嘱众人要注意安全,他指着山谷里面对我们说:“你们看,山谷里面的阴气极重,几乎已经遮挡了白昼,必是一处凶险之地!” 库瘸子一瘸一拐的走在最前面,我和王保长跟在两翼,就像左右护法。 其余的十个敢死队员,全部跟在我们后面。 这十个敢死队员都是寻常百姓,他们能够跟着我们出征,全凭着一股胆量。 此时看见山谷里的异象,其实他们也很紧张害怕,但是没有人止步,也没有人退出。 仅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佩了。 走进山谷,顿时感觉山谷里的气温仿佛陡降了十度不止。 这里跟外面,仿佛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在进入山谷以后,外面的声音好像全都听不见了,耳畔只剩下呼啸的风声。 山谷比较狭长,呈蛇形状,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壁,有种“一线天”的感觉。 从风水气运上来看,这样的地势,也确实是阴气积聚之地。 那些阴气大量聚集在一起,就像是成片成片的乌云,厚重的压在我们头顶上方,不停的翻滚涌动。 乌云之中,电闪雷鸣,不时传来惊雷之声,让人不由自主的绷紧了心弦。 牛工头惊诧的说:“天呐,没有想到,在万蛇山的山脚下面,竟然藏着这样一个鬼地方!” 王保长转过身去,把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一脸严肃的对牛工头说:“别说鬼字,忌讳!” 王保长这话明显是在吓唬牛工头,但是牛工头却当真了,吓得赶紧闭上嘴巴,再也不说一句话。 又是一道闪电亮起,唰的照亮了山壁。 刹那间,仿佛有无数的阴魂厉鬼在咆哮,声音刺耳。 吓得我们赶紧捂住耳朵,惶恐的环顾四周,生怕有什么孤魂野鬼从地底下面爬出来。 与此同时,我惊讶的发现山壁表面,突然呈现出许多的鬼影。 山壁上鬼影晃动,那刺耳的鬼叫之声,就像是这些鬼影所发出来的。 王保长失声惊呼道:“山壁里面有鬼!” 王保长这一声喊,吓得后面的人连连后退,顿时乱作一团。 就在这时候,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山壁。 我们看得很清楚,山壁表面竟然出现了大量的古代士兵,他们穿着厚厚的铠甲,拿着冷兵器,有的还骑着高头大马,居然从山壁里面接二连三的走了出来。 此时的景象简直诡异到了极点,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看3d电影,电影里面的人物,仿佛从荧幕里面走了出来,一直走到你面前。 库瘸子挥了挥手,沉声命令道:“退出去!” 我和王保长带着牛工头一行人,迅速退出山谷。 出了山谷以后,库瘸子带着我们藏身在一处背风的山坳后面,从这个位置看出去,正好可以看见山谷口。 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中,一队又一队古代士兵从山谷口走出来,他们列着队,井然有序。 前面是一队重步兵,举着盾牌和长枪。 中间跟着骑兵,一个个手提弓箭长刀,威风凛凛。 再后面跟着战车和轻步兵,组成整齐的方阵,浩浩荡荡穿过山谷。 我们看得很清楚,这些古代士兵并不是活人,他们的身体是半透明的,明显是鬼魂。 这种感觉就像在看电影,虚幻,很不真实。 我们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一个个缄口不言,谁都不敢说话,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但见那些士兵身上都穿着古老的战甲,这种战甲仅在胸背部分缀以甲片。胸甲和背甲在肩部用带系连,另在腋下也有带子相连。采用的甲片均呈长方型,前后各三排,最高一排用六片,下面两排各八片。 我好歹也是个正经八百的大学生,不说学富五车,但肚子里也有一定的墨水。 我一眼便认出,这些从山谷里走出的士兵鬼魂,竟然是汉朝士兵,他们身上的战甲,便是汉朝士兵的战甲服饰。 换句话说,这是一支汉朝时候的军队。 我的心里咚咚咚的敲着战鼓,这是怎么回事?在这阴气冲天的蛇形山谷里面,怎么会走出一群汉朝士兵的鬼魂呢? 第四百一十四章 阴兵借道 过了约莫半个钟头,山谷里再也没有汉朝士兵走出,轰隆的雷声也渐渐低弱下去。 我们终于长松一口气,发现掌心里早已溢满冷汗。 牛工头他们脸色惨白,向库瘸子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库瘸子眯着眼睛说:“这是阴兵借道!” 对于阴兵借道,我也是有所耳闻的,但这却是第一次亲身经历。 “阴兵借道”通常是指古代或者近代的军队败亡后,士兵怨气不散,变成阴魂,他们都认为自己还没有死,还要继续战斗下去,维护自己的那份军人荣誉。 这些阴兵往往出现在一些偏远无人的极阴之地,所以看到过的人非常少。 之前在z大的时候,我听来自云南的杜小月提起过,云南有个叫惊马槽的地方。 惊马槽在“彩色沙林”的尽头,是一处高高的山梁,故名为“大战马坡”;在大战马坡的半山腰,又有一个古地名为“小战马坡”,坡上兀出一石,上面有“下马石”三个字。 当地山民说:“怪异现象就在前面,自古人到这里就要下马。” 再往前走,又有一石刻着“惊马石”三字,在它的右边有一处黝黑的山崖,下面是一道阴森森的山沟,当地人称为“惊马槽”。 惊马槽里面,经常会发出恐怖的鬼叫声,有时候还能看见身穿古代军服的士兵,在惊马槽里面激烈的战斗,人在山崖上面,看着惊马槽里面的“阴兵借道”,就像在看电影一样。 任何骏马走到这里,都会被惊得扬起马蹄,即使用鞭抽打它,也决计不肯从这惊马槽里过去。 我就跟库瘸子说:“师父,刚才从山谷里走出的那些士兵,穿的好像是汉朝时候的战甲!” 王保长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师父不是说过吗,夜郎王狂妄自大,不把汉朝放在眼里,最后夜郎国就是被汉朝的大军灭掉的。刚才的阴兵借道,估计就是当年汉朝军队讨伐夜郎时候的行军过程!” 我点点头,觉得王保长的分析非常有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库瘸子在听闻王保长这句话以后,突然站起身来。 我们以为发生了什么状况,也跟着站了起来。 王保长问:“师父,怎么了?” 库瘸子说:“你刚才说的很对,当年汉朝军队讨伐夜郎,如果刚才的阴兵借道,真是汉朝军队的行军过程,那么我们只要跟着这群阴兵,不是就能找到夜郎国了吗?” “对啊!”王保长猛的一拍脑袋,激动的跳了起来:“师父,你真是聪明绝顶啊!” 我伸手拍了王保长一下:“瞎说什么,什么聪明绝顶,师父不是还有满头银发吗?” 王保长讪讪笑了笑:“呵呵,口误!口误!” 牛工头他们都很激动,立即就要动身去追那群汉朝的阴兵。 库瘸子叮嘱道:“大家切记,在跟踪的过程中,万不可发出任何声响,倘若惊动了阴兵,后果不堪设想!” 众人点点头,立即动身走出山坳,沿着山路追了上去。 那群阴兵行走的并不快,我们很快便追上了他们,但只是远远跟着,不敢跟得太近,怕惊动了阴兵。 因为库瘸子叮嘱过,万不可惊动阴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我们不知道惊动阴兵是什么后果,但是库瘸子的话准没有错。 阴兵沿着狭长的山路,不紧不慢的在山路上行军。 也幸亏我们这群人,个个都是胆识超群的人,若是换做普通人,只怕早已被吓得尿裤子了。 这个时间段正是下午,外面的世界还是青天白日,但是在这昏暗黑沉的山谷里面,竟然出现了阴兵借道,可见山谷里的阴气厚重到了什么地步。 我们亦步亦趋的跟在那群阴兵后面,小心翼翼,整个过程,都不敢发出半点声音,哪怕喘个气都捂着嘴巴。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前面横亘着一条河。 这条河非常奇怪,黑沉沉的,就像被墨汁染黑了一样。 河里死气沉沉,没有任何的生命迹象,河流极其缓慢的流淌着,连一点哗哗的水声都没有。 河边有很多石像,大多都是一些动物的石雕,有鸟,有鹿子,有猴子,各种动物栩栩如生,就像是活化石一样,甚至连鸟儿翅膀上的翎毛都能一根根数清楚。 我们很奇怪,这是什么人吃饱了撑的,跑到这种鬼地方来搞石雕艺术? 库瘸子示意我们停下,然后顺手拾起一根树枝,用树枝做笔,在地上写出两个字:冥河! 我心头一跳,面前这条死气沉沉的黑色河流,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冥河? 冥,代表死亡的意思。 冥河,也就是死亡之河,从目前的情形来看,面前这条河流,还真像是一条死亡之河,没有丝毫生气。 这时候,那些阴兵已经聚集到了冥河边上,排着整齐的队伍,走进河里。 这一幕景象,让我突然想起第二句字谜:亡魂冥河渡! 我的小心脏激动得怦怦乱跳,一群亡魂,正在强渡冥河,这不正应了第二句字谜吗? 看来我们的思路是正确的,沿着这个思路继续寻找下去,不出意外,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失落的夜郎国。 我们等候在河边的林子里,原本准备等那些阴兵渡河之后,我们再想办法渡河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不知道王保长哪根筋不对劲,竟然嚎了一嗓子,整个人就像触电般蹦跶起老高,拼命拍打着他的屁股,好像急切的想要甩掉屁股上的什么东西。 王保长这一嗓子,瞬间打破了原本的死寂。 我心中一惊,连忙扑向王保长,将他按到在地上,伸手捂住他的嘴巴,低声喝问道:“你疯啦?” 王保长用力掰开我的手,气喘吁吁的说:“我没疯!有蛇……蛇……” 我很生气的说:“胆子这么小,蛇有什么好怕的?” 王保长哭丧着脸说:“你晓得个毛线,有蛇咬了我的小祖宗……” 啊?! 我愣了一下,迅速把王保长翻过身来,果然看见一条黑蛇咬中了王保长的裤裆。 第四百一十五章 猪队友 我皱起眉头,心中惊叹,王保长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回头去买注福利彩票试试,弄不好还能中个五百万呢。 我咬咬牙,伸手抓住那条黑蛇,用力将黑蛇拽了下来,然后将其远远扔了出去。 王保长倒在地上,捂着裤裆对我说:“我……我中毒了……怎么办?” 我说:“赶紧把毒液吸出来啊!” 王保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裆,一脸懵逼的问:“你让我……自己把毒液吸出来?” 我说:“对啊,不然谁帮你呢?” 王保长说:“去你大爷的,什么人有这种本事?” 我撇撇嘴道:“那怎么办?你不可能让我帮你吸吧?” 王保长的脸颊突然浮现出一抹娇羞:“这个……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也不介意的……” 我张开嘴巴,一口唾沫吐在王保长脸上:“那你去死吧!” 王保长抬手指着我:“姓杨的,你可真是无情无义!” 库瘸子走过来,让王保长扒拉开裤子看一看。 王保长还有些忸怩害羞,库瘸子就喝斥他:“这里全是男人,谁稀罕看你!” 王保长这才乖乖脱下裤子,库瘸子看了一眼:“没事,这条蛇没有毒!上点药就行了!” 库瘸子低头看了看草丛,摘下一片青草叶子递给王保长,让他把青草叶子嚼碎了以后,涂抹在小祖宗上面。 王保长依言照做,等他提上裤头,我问他感觉怎么样。 王保长说:“挺爽的,凉飕飕的,你要不要试一试?” 我俩正在插科打诨,牛工头一行人却慌慌张张跑了过来:“阴兵……阴兵来了……” 我们抬头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那群汉朝阴兵在听见声响以后,全部齐刷刷的转过头来,冰冷冷的看着我们。 那一张张惨白的死人脸,让我们的腿肚子不停发颤。 库瘸子说过,不要惊动阴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惊动了阴兵,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谁也不知道。 树林里一片死寂,我的心跳得很快,咚咚咚咚的响个不停。 我低声骂王保长:“都他妈怪你,你说你刚刚那一嚎,不是害人吗?” 王保长很不爽的说:“那能怪我吗,你要是被蛇咬中了小祖宗,你恐怕会飞起来吧!” 我低头看了王保长一眼:“既然这么碍事,回头把那玩意儿处理掉吧!” “滚你丫的蛋!”王保长喷了我一脸口水。 库瘸子背负着双手,冷酷的说:“你俩还没有闹够吗?我怎么收了你们这两个笨蛋?” 我和王保长停止了斗嘴,因为我们惊惧的发现,那些汉朝阴兵竟然从河边走回来,而且是朝着我们走过来。 库瘸子沉声说道:“保持镇定,没我的命令,不要轻举妄动!” 说完这话,库瘸子第一个闭上嘴巴。 我也很紧张,不敢说话,还不敢喘大气,一张脸绷得紧紧的。 牛工头他们也吓坏了,但是没有人转身逃跑,因为他们都被吓得不行,连逃跑的勇气都丧失了。 很快,一大群阴兵来到我们面前,死气沉沉的鬼眼一直在打量我们。 我们没有动,那些阴兵围着我们慢慢走来走去。 此刻,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修罗剑缓缓从袖口里滑出,紧握修罗剑的右手掌心,也已经溢满冷汗。 我们一动不动,就跟木头桩子一样钉在地上。 牛工头选出来的敢死队员确实够胆,他们虽然很害怕,但还是严格遵照库瘸子的命令,不动,就是不动。 那些阴兵来回打量着我们,我们被一群鬼盯着,心里毛的很。 但是我们没有动,那些阴兵也就没有动我们。 慢慢的,已经有阴兵开始后退,我的心弦一直紧绷着,迫切的希望这些阴兵快点离开。 然而,越是担心什么,越是来什么。 在这节骨眼上,不知道是谁,竟然在如此不恰当的时间点,噗的放了一个屁。 听这屁声就知道,放屁之人很想忍住这个屁,但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导致毒气外泄。 这一声屁响,听上去声音不大,但是却惊动了正准备撤退的阴兵,那些阴兵再一次呼啦啦围聚上来,脸上露出凶狠的表情。 妈的,今天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我悲痛欲绝的在心里暗暗发誓,从今往后,我再也不和王保长这一类笨蛋一起出门了,恐怕这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吧! 此时此刻,那些阴兵明显对我们露出了敌意。 我知道情势不妙,决定先下手为强,袖口一扬,亮出修罗剑,一剑劈飞了面前那个阴兵的鬼头。 库瘸子也没有闲着,出手如电,左右手同时拍出两张符咒,面前的两个阴兵径直变成飞灰。 我和库瘸子在这边拼命,王保长那个乌龟蛋蛋,居然还在跟阴兵讲和。 一个骑马的将军手握长枪,横亘在王保长面前。 王保长笑嘻嘻的比划道:“将军,你看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你们是汉朝的军队,我们也是汉朝的后代,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内讧肯定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起对付夜郎那样的异族,你说对不对?” 听闻王保长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谬论”,将军竟然颔了颔首。 王保长顿时眉开眼笑,就跟汉奸似的,竖起大拇指拍马屁:“将军英名!将军英名!!” 我们都以为将军颔首是赞同了王保长的言论,没想到王保长话音刚落,马上的将军突然扬起长枪,凶狠的刺向王保长的胸口。 我大惊,连忙惊呼:“小心!” 王保长人虽然有点笨,但是反应还算敏捷,竟然在间不容发之际侧开身体,避开了这一枪,狼狈的在地上滚了一圈。 王保长抬起头,指着那个将军怒骂道:“堂堂将军,居然用这种下三滥手段,不要脸!” 将军双腿一夹战马,提枪冲向王保长。 王保长翻身从地上爬起来,自后背抽出桃木剑,凌空舞了个剑花,嘴里嘟囔道:“既然你冥顽不化,就别怪我手下无情!看剑!” 第四百一十六章 化石 王保长的祖传桃木剑是一把神兵,剑光闪烁,径直把那个将军劈下马来。 将军飞灰湮灭,其他阴兵明显乱了阵脚。 我抓住机会,趁机又干掉了几个阴兵。 如果仅仅是王保长,我,库瘸子师徒三人,那些阴兵肯定是威胁不到我们的。 但坏就坏在,我们屁股后面还跟着十个普通人,对付这些阴兵,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除了惶恐逃命以外,他们别无选择。 无奈之下,我们只得退回去保护他们。 四面八方都是阴兵,这十个人胆子再肥,此时也已吓得瑟瑟发抖。 库瘸子让王保长掩护他,然后他从袖口里摸出一沓黄符,用极快的速度,在地上摆出一个八卦法阵。 只见库瘸子双手捏了个法诀,口中振振有词:“八卦盾起……魑魅魍魉速速退避……” 随着库瘸子念咒的声音响起,地上的那些黄符全部亮了起来,组成了一个八卦。 八卦中央,无形罡风席卷而起,库瘸子的白发飞扬起来,腰板挺得笔直,如同一棵苍松。 八卦盾是一个防御性法阵,我立即把四散逃跑的十个村民召集起来,让他们迅速退到八卦盾里面,八卦盾能够很好的保护他们。 牛工头他们争先恐后的跑进八卦盾,我飞快的清点了一下人数,心里咯噔了一下,糟糕!只有九个人,少了一个! 我在心里比对了一下人数,发现绰号叫鸭子的那个村民不见了。 我连忙问牛工头,因为这群敢死队员都是牛工头负责管理,牛工头算是敢死队队长。 牛工头说刚才大家都很慌乱,他好像看见鸭子往冥河方向跑去了。 我叹了口气,鸭子自己掉了队,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没法抽身去把他找回来,能不能活下去,全靠他自己的造化了。 我们所有人,全部退入八卦盾里面。 那些阴兵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挥舞着手里的兵器,乒乒乓乓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是他们却始终无法攻破八卦盾。 我们虽然暂时获得了安全,但法阵是需要修为来维持的,我担心时间一长,库瘸子会支撑不住。 牛工头他们倒没有这么多顾虑,眼看那些阴兵攻不进来,他们立即松了口气,有的甚至还在地上坐了下来。 相比牛工头他们的优哉游哉,我的心弦却始终紧绷着。 我扭头看了一眼库瘸子,库瘸子的状态还不错,红光满面,气定神闲。 眼看围聚上来的阴兵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就连八卦盾散发出来的光亮,都被阴兵的阴煞之气压了下去。 我正想问问库瘸子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库瘸子突然大喊一声:“破!” 只听轰一声炸响,八卦盾突然爆发出一团金光,那些阴兵登时鬼哭狼嚎,在飞溅的金光中飞灰湮灭。 库瘸子这一手反击简直是绝了,瞬间灭掉了一大半阴兵。 之前我只知道八卦盾是防御性阵法,没想到八卦盾的杀伤力竟然也如此强大。 看来符咒这一门,果然是深不可测,等我把各类符咒融会贯通以后,我就能像库瘸子一样的布阵施法了。 我挥舞着修罗剑,王保长挥舞着桃木剑,我俩对着那些残兵败将,又是一通掩杀。 很快,剩下的一些阴兵也被我们赶走了,树林里终于恢复了之前的宁静。 危机解除,我们气喘吁吁,风一吹,才发现背心里全是冷汗。 我们穿过树林,来到冥河边上,按照字谜的意思,只要渡过这条冥河,就算是进入夜郎古城了。 但是这条冥河黑咕隆咚,死气沉沉,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 之前我们就已经看到,冥河边上伫立着很多的石雕,这些石雕多以动物为主,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仿佛跟真的一样。 “什么跟真的一样?这些就是真的动物!”王保长说。 我怔了一下:“嗯?真的动物?这些不都是石雕吗?” 猎人老詹插嘴道:“这些确实是真正的动物,而且是动物化石!” “化石?!”我挠了挠脑袋,心中充满疑惑。 据我所知,化石是古代生物的遗体、遗物或遗迹埋藏在地下,最后变成跟石头一样的东西。 因为化石的形成需要几千上万年,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化石,都是很多年前的古生物遗体。 关键点就在于这里,如果说冥河边上的这些石雕,全都是化石,那么这些动物应该是古生物才对,但是这些动物,并非是古生物啊,它们怎么会变成化石呢? 我正困惑不解的时候,忽听有人在喊:“哎,那不是鸭子,鸭子在那边!” 我们确实发现了绰号叫做鸭子的那个村民,他背对着我们,下半身已经浸入冥河里面,双手伸展,看他的姿势,很明显是一个扑入冥河的动作。 但令人奇怪的是,鸭子并没有跳入冥河,他就像被人施了定身咒一样,一直都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十分僵硬。 我们喊了他几声,鸭子都没有任何反应。 看鸭子的这副模样,竟跟河边这些化石差不多。 我觉得很奇怪,麻着胆子想要上前看个究竟,突然,后面伸出一只手,拉住了我,库瘸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不要过去,冥河有古怪,大家不要靠近河边!” 说着,库瘸子将我一把拽了回来。 我正准备开口问库瘸子怎么了,库瘸子却抢先一步说话了,他指着一动不动的鸭子说:“你们难道没有看出来吗?鸭子他已经变成一块化石了!” 库瘸子这么一说,我们立马反应过来,怪不得鸭子看上去这么奇怪,原来鸭子果真是变成化石了。 我们面面相觑,心中惊骇万分,鸭子刚才还是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怎么一眨眼的工夫,他就……他就变成了一块人体化石呢? 我看了看鸭子,又看了看河边的那些动物化石,心里不由得笼罩了一层阴影。 此时这种情况,连傻子都能看出来,面前的冥河有些诡异,这些动物和人之所以会变成化石,全都是因为他们接触了冥河,是冥河将他们变成化石的。 第四百一十七章 冥河 看着从我们面前无声流淌的冥河,我们的心里只感到一阵阵冰冷的寒意。 我好像突然明白为什么这条死气沉沉的河流叫做冥河,但凡走进河里的生物,全都会在短暂的时间里死亡,变成栩栩如生的活化石。 刚才我只差一点点就踩入冥河中了,幸好库瘸子及时拉住了我,要不然我现在也已经变成了一块人体化石。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我还从来都不知道,世界上居然真的有充满死亡的河流。 想必那些动物,也是在寻觅水源的时候,被冥河变成化石的。 我知识水平有限,没法解释这种超自然现象。 如果硬要用科学来解释的话,我猜测可能是因为冥河里的矿物质超乎寻常。 眼看夜郎古城很可能就在冥河对面,但是我们却被冥河硬生生挡住了去路。 “惊雷阴山现,亡魂冥河渡。” 好不容易走到这里了,难道我们选择放弃吗? 鸭子的惨死给众人造成了很严重的心理负担,牛工头他们一直都在小声嘟囔,商讨进退的问题。 库瘸子开口说话了,他说:“肯定有办法渡过冥河的,你们想想,当年汉朝军队挥师南下,灭了夜郎,说明汉朝军队是成功渡过了冥河的。如果没能渡过冥河,那么汉朝军队也就没法攻破夜郎古城。” 听了库瘸子的分析,我们都觉得很有道理,既然当年的汉朝军队都能渡过冥河,那我们难道还找不到渡过冥河的办法吗? 王保长插嘴道:“第二句字谜是‘亡魂冥河渡’,从字面意思来分析,只有亡魂才能渡过冥河,难道说……要想成功渡过冥河,需要我们先死一次?” 我翻了翻白眼:“拉倒吧你,别胡说八道,误导大家!生命只有一次,若是死了,怎么可能复活?而且复活之后还能出现在冥河对面?你怕是科幻片看多了吧!” 王保长抓了抓头发,哼哼道:“那你能想出更好的办法吗?” 我沉吟道:“也许……渡过冥河……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样复杂……” 王保长问我是不是想到了什么,我没有答话,而是起身走到树林里面,随手折下一根树枝,所有人都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我走回河边,用力将树枝扔进冥河里面。 树枝漂浮在冥河上面,等了老半天,树枝仍然是树枝,并没有变成化石,随着缓慢流淌的冥河,慢慢漂的远了。 我面上浮现出欣喜的神色,刚才这个小小的实验,已经完全印证了我的猜测。 我高兴的对他们说:“你们看见我扔进冥河里的那根树枝了吗?你们难道没有发现,那根树枝在冥河里漂浮了那么久,怎么就没有变成化石呢?” 我这一句话,顿时点醒了大家,众人纷纷说道:“是呀,奇怪了,刚才那根树枝怎么没有变成化石呢?” 牛工头问我:“杨程,你能不能简单跟大家伙讲讲,我们都是粗人,不明白你想要表达什么意思?” 我理了理嗓子:“我要表达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刚才的树枝就是最好的证明,其实这条冥河并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变成化石。人和动物之所以能够变成化石,是因为他们具有生命。树枝不能变成化石,是因为树枝没有生命。换言之,冥河只能把有生命力的东西变成化石。 所以,渡河的方式非常简单,跟我们平常渡河没有两样。我们只需要砍下一些树枝,编织成木头筏子,就能利用木头筏子划到对岸了。当然,在渡河的过程中,千万谨记不要沾染到冥河河水就可以了!” 王保长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我:“就这么简单?” 我点点头,很肯定的回答:“对,就这么简单!” 王保长挠了挠脑袋,回头问库瘸子:“师父,你怎么看?” 库瘸子缓缓说道:“杨程的分析很有道理,刚才他也用实验证明了他的分析,很多事情的真相其实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样复杂,有时候简单一点想问题,反倒是容易解决问题!” 王保长点点头,招呼上牛工头他们,钻进河边树林砍树枝。 农村人心灵手巧,编织木头筏子不是什么难事,在众人的努力下,不过片刻功夫,就已经编出了两张木头筏子。 我亲自跳上去试了试,木头筏子很结实,不会漏水。 在正式下水之前,为了安全起见,我先用一张木头筏子做实验,在木头筏子上面捆绑上一根绳子,然后把木头筏子推入冥河。 半晌,木头筏子都没有变成化石,证明我的分析没有错误,这才把木头筏子拉回河边。 原本我们一行有十三个人,现在鸭子死了,只剩下十二个人,两张木头筏子,刚好一张筏子乘坐六个人。 虽然已经做过好几次实验,论证了我的分析,但当我们正式划着筏子漂浮在冥河上面的时候,一颗心还是紧紧的拧了起来,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我轻轻划动着木头筏子,生怕溅起一点水花。 整个渡河的过程鸦雀无声,谁也没有说话,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到了极致。 其实冥河并没有多宽,不一会儿就抵达对岸。 但就是这几分钟的渡河时间,却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河风一吹,我们的背心全都湿透了。 直到双脚踩到陆地,我们悬着的心才总算是放了下来。 王保长吁了口气,高兴的说:“没想到渡河的办法这么简单,刚刚确实是我们自己想得太复杂了!” 库瘸子点拨王保长说:“所以,你要跟你大师兄多学学,无论遇上什么事情,第一不要慌乱,第二要开动脑筋,万不可鲁莽行事!” 王保长颔首道:“弟子谨记师父教诲!日后一定多向师兄学习!” 沿着陆地走了没多远,就发现丛林里面出现了一些古老的石雕,大树干上也出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神秘图腾。 看这样子,我们应该是进入夜郎古城的范围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 草鬼 丛林里鬼气森森的,那些石雕和图腾,都给人一种诡异之感,让人很不舒服。 丛林里静悄悄的,偶尔传来虫鸣鸟叫之声,反倒增添了更多的死寂。 渡过冥河以后,虽然天空还是有些灰蒙蒙的,但是能见度较之万蛇山,已经高了许多。 天边挂着一抹残阳,残阳如血,血水染红天际,充斥着一种死亡的意味。 在这四野俱寂的恐怖氛围中,队伍前方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突如其来的尖叫声把我们吓了一大跳,我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赶紧跑到队伍的最前面。 尖叫声是小宝发出来的,小宝是敢死队里年纪最小的队员,只有十多岁。 小宝跌坐在地上,满脸惊恐,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 我问小宝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宝伸手指着前面,结结巴巴的说:“鬼……有鬼……” 我抬头一看,前方果然影影绰绰伫立着很多鬼影。 这让我想起了字谜的后两句:“寻踪夜郎国,百鬼列队迎!” 这些藏匿在丛林里面的鬼影,很可能就是字谜里面所说的“百鬼”,按照字谜的意思来解释,只要看见百鬼以后,夜郎国也就到了。 那些密密麻麻的鬼影,足有上百之多,正如字谜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鬼影就像在列队欢迎我们一样。 这时候,王保长从前面折返回来,嘟囔道:“大惊小怪,什么百鬼,只不过是一堆草人罢了,故弄玄虚,只有傻子才会上当咧!” 王保长这句话,分明就在骂小宝是个傻子,小宝一张脸涨得通红,可能感觉自己挺丢脸的,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王保长跟我们比划说,前面那些鬼影,全都是跟真人同等大小的草人,草人身上穿着夜郎国的古老服饰,有男有女,看上去十分荒诞怪异。 我们从那些鬼影中间走过,仔细看了看,诚如王保长所说,这些所谓的“百鬼”,其实是上百个穿着真人服饰的草人。 虽然是草人,但是在这天色将黑之际看上去,还是挺吓人的,总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时候,罗幺弟经过一个草人面前,他看了看草人,甚觉有趣,还伸手摸了摸草人,一边摸一边说:“每年收稻子的时候,我们家田地里面,也会做几个稻草人,用来吓跑那些想要偷稻米的麻雀。但我们做的稻草人都很简单,没有这里的稻草人好看!” 我看见罗幺弟伸手触碰那个草人,就觉得不太妥当,因为那草人透露着一股子邪性。 我正准备叫罗幺弟住手,罗幺弟突然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 紧接着,罗幺弟带着无比惶恐的声音,尖声喊叫:“草人要吃人……草人要吃人……” 罗幺弟这是怎么了,上一秒钟还是好好的,下一秒钟就跟疯了一样,还说草人要吃人?! 我一个箭步冲到罗幺弟面前,定睛一看,眼前的景象吓了我一大跳。 原来罗幺弟没有开玩笑,面前这个草人竟像是活了一样,居然张开嘴巴,咬住了罗幺弟的右手。 草人竟然能够咬人,这一幕让我大感意外。 这时候,草人嘴里冒出缕缕黑烟,与此同时,罗幺弟发出极其痛苦的嘶吼,堪比杀猪般的嚎叫。 我惊恐的发现,罗幺弟的右手被黑烟迅速包裹,黑烟就像一条黑蛇,顺着胳膊蔓延,所过之处,皮肉大块大块的腐烂脱落,露出白森森的手骨,格外恐怖。 我见势不妙,照这个情况发展下去,不出两分钟,罗幺弟整个人都会被黑烟腐蚀成白骨架子。 我刚才就感觉这些草人不太对劲,没想到这些草人果真有问题。 壮士断腕,宁愿失去一条胳膊,也总好过丢掉性命吧! 我冲罗幺弟大喊一声,让他忍住,然后拔出修罗剑,咬咬牙,猛地朝着罗幺弟的右手胳膊斩下去。 寒光一闪,伴随着嚓的一声轻响,罗幺弟的右手胳膊应声落地,和他的身体分离开来。 低头看去,黑烟包裹着那条胳膊,很快把胳膊腐蚀成了白森森的手骨,一点皮肉都没有留下,只在地上留下一滩血水。 再看罗幺弟,但见他脸色惨白如纸,额头上挂满冷汗珠子。 可能是修罗剑太过锋利,所以刚刚一剑斩下去的时候,罗幺弟没有太大的感觉。 足足过了好几秒钟,罗幺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胳膊被砍了,断臂处的血窟窿足有碗口那么大,剧烈的疼痛登时让罗幺弟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那哭喊声惊醒了整片丛林。 其他人都惊呆了,因为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太诡异,所以其他人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罗幺弟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喊声,他们才终于有了一点反应。 我连忙冲着还在愣神的牛工头他们喊:“还愣着做什么?快把止血的草药拿出来啊!” 牛工头一行人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围拢上来,七手八脚的帮罗幺弟处理伤口。 但见罗幺弟的断臂处血流如注,鲜血就像泉水一样,噗噗噗的往外喷。 罗幺弟嗷的嚎了一嗓子,当场疼得晕死过去。 我们围着罗幺弟,忙活了半天,直至最后一抹残阳消失在天际,我们总算帮罗幺弟包扎好了伤口,暂时止住了往外激喷的鲜血。 经过这一番忙活,一个个累得汗流浃背,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 天色黑沉下来,丛林里一片昏暗,那些图腾和草人,更显得诡秘可怖。 有火光燃烧起来,原来是王保长就地取材,用枯树枝做了两个简易火把。 王保长递给我一个火把,我接过火把,照了照地上留下的那只手骨。 但见手骨表面,依然包裹着一团黑烟,久久没有散去。 借着火光,我凑近一看,这才发现,这团黑烟并不是烟,而是很多细小的黑色虫子,一大片一大片的聚集在一起,密密麻麻,所以看上去像是一团黑烟,其实是一群叫不出名字的诡异虫子。 这么多的虫子聚集在一起,把我的密集恐惧症都给引了出来,我只觉头皮一阵阵发麻,浑身仿佛都跟着瘙痒起来。 第四百一十九章 腐蚀 “退后!” 库瘸子出现在我身后,神情严肃。 我遵从库瘸子的命令往后退,库瘸子夺过我手里的火把,用火把去烧那些黑色的虫子。 没想到那些虫子十分怕火,一触碰到火焰,立马变成飞灰。 很快,一团黑色的虫子就变成了一团黑色的飞烟。 刚才的一幕令人非常惊恐,罗幺弟的右手,在短短数秒钟之内,就被黑色的虫子啃噬成了白骨,就连我都被吓着了。 库瘸子一脸冷肃的告诉我们,这些虫子可不是普通虫子,它们是一种古老的痋术。 痋术是一种古老而又邪恶的巫术,起源于夜郎,在夜郎地区非常盛行,而后传遍整个云贵川地区。 像我们现在熟知的蛊毒、降头等等,其实都是脱胎于痋术。 我们听了库瘸子的讲解,心里都有些发毛。 幸好当年汉朝的大军把夜郎国给灭了,这个地方的邪门东西真是太多了,流传于世只会荼毒生灵。 换个角度想,当年的汉朝大军攻打夜郎,肯定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面对夜郎的邪术,汉朝士兵应该还是吃了不少苦头的。 有了罗幺弟的前车之鉴,谁也不敢再去触碰这些草人。 我们小心翼翼从这些草人中间穿过,前方出现了一片较为开阔的谷地。 朦胧的夜色下,依稀可以看见很多石头建筑,残破的城墙,荒废的房屋,一切都还保持着最原始的模样。 我们心神激荡,夜色下的神秘建筑群,应该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夜郎古城了。 我们制作了更多的火把,每人举着一支火把,亦步亦趋的走进夜郎古城。 古城里一片死寂,安静的让人发毛。 萧瑟的阴风在古城里来回穿梭,发出古怪的呼啸之音,更添苍凉之感。 虽说这是一座城池,但远远不及我们想象中那样的规模,依我看,这里更像是一座规模较大的部落,跟真正的城池还有很大的差距。 当时夜郎国正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从经济文明各方面来看,都比大汉王朝落后太多太多。 不过在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这样的部落规模已经算是不错了,也难怪夜郎王当年会狂妄自大,闹出“夜郎自大”的千古笑话。 古城里的建筑已经非常残破,一派破烂景象,偶尔传来夜枭的悲啼,让人毛骨悚然。 走了一段,前方出现了一座大型建筑,从外形上看,像是一座宫殿。 对比四周的建筑,这座宫殿式建筑,应该是古城里最恢弘的一座建筑了。 通常来说,最大的建筑肯定是国王的住处,于是我们毫不犹豫的走进宫殿。 宫殿里黑咕隆咚的,散发着老大一股霉味,还有吱吱吱的老鼠叫声。 我们举着火把,火光驱走黑暗,宫殿的内景缓缓映入我们眼帘。 宫殿采用的是柱式结构,左右两边都有石柱支撑,这些黑色的石柱就像是庄严肃穆的卫兵,千百年来都屹立在这里。 由于这里已经荒废的太久,所以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石柱上面也到处挂着蜘蛛网,墙角堆积着很多的老鼠屎,空气中散发着阵阵恶臭。 我们强忍着恶心往里走,忽听吧嗒一声,一团奇怪的黏液从天而降,正好滴落在我的前面。 幸好我走得慢,如果快一步,这团黏液都会不偏不移正中我的脑袋。 什么东西?! 这团黏液顿时让我警觉起来,我举起火把往头顶上方照去。 宫殿的横梁上面一片昏暗,火光的映照下,一团模糊的黑影飞快的贴着横梁窜了出去,隐没在黑暗中。 我皱起眉头,那玩意儿爬行速度太快,我都没有看得清楚,感觉像是一只大壁虎,但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壁虎的体型应该不会有那么大。 这里处处透露着诡秘,我连忙提醒大家保持警惕,宫殿顶上有东西。 我低头看了看地上的那团黏液,竟然是墨绿色的,十分古怪。 最可怕的是,这团黏液像是带着强烈的腐蚀性,竟然烧灼的地面滋滋作响,冒起缕缕绿色的烟雾。 见此状况,我们都很惊讶。 就在这时候,又是一团黏液从天而降,命中陈二狗。 墨绿色的黏液将陈二狗当头笼罩,陈二狗立马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墨绿色的黏液飞快的腐蚀着陈二狗,我们惊骇的看见陈二狗的身体在迅速消融,想要去救他,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这恐怖的一幕。 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声,陈二狗一个堂堂大活人,短短两分钟的时间里,竟然在我们面前消融成了一滩血水,其状惨不忍睹。 我们都被眼前的景象吓得炸了毛,想起刚才我差点被黏液击中,我更是心有余悸。 这种可怕的腐蚀性黏液,确实令在场众人吓破了胆。 陈二狗的死状实在是太可怕了,就跟中了某种生化病毒一样,谁也不想重蹈覆辙。 库瘸子立即下令大家退出宫殿,其实不等库瘸子下令,已经有人尖叫着往外跑了。 可是,没跑几步,前面的人便停了下来,浑身都在发抖。 我举着火把跟上去,就看见两团黑影从横梁上方的黑暗中显现出来,然后他们各自顺着两根大石柱,缓缓爬了下来。 火光的照耀下,我们终于看清了两团黑影的真容,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两团黑影,竟然是两个——人?! 两个人的爬行姿势非常古怪,头下脚上,就像两只大虫。 我们看得头皮发麻,这是什么情况,夜郎国都灭亡了上千年不止,这里怎么还会有人存在呢? 等到那两个人爬到地上,我们再仔细一看,发现他们又不像是人,虽然有着类似于人的外形,但却像是两只大肉虫。 他们的肌肤是绿色的,表面爬满令人恶心的疣状物,看上去就像癞蛤蟆背上的疙瘩一样。 爪子乌黑发亮,非常锋利。 而他们的面容则最为恐怖,嘴巴很大,一直裂到耳根,嘴里还布满锯齿状的牙齿,模样相当丑陋,怎么看都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第四百二十章 痋人 半人半虫的怪物! 我只能用这样一句话概括形容面前的两个恶鬼。 王保长询问库瘸子:“师父,这东西到底是人还是虫啊?” 库瘸子深吸一口气,口吻冰冷的说:“没想到这种东西真的存在!” “师父,你认识这种怪物?”我问。 库瘸子说:“传说夜郎有一种痋术,能够将人的怨念依附到生物身上,从而造出半人半虫的怪物,取名叫做痋人。痋人凶残成性,夜郎王利用这些痋人,杀的周围的小国俯首称臣!” 顿了顿,库瘸子又说:“通常来说,这些痋人生前都是奴隶,饱受折磨而死,怨念极重,所以异变成痋人以后,会变得非常凶残!” 我们听得后背直冒寒气,我在心里已经把夜郎王的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遍,夜郎国的痋术简直没有人性,邪恶到了极点,居然能把活生生的人变成怪物。 库瘸子说:“小心他们的爪子和喷射的酸液,他们的爪子非常锋利,能够将人开膛剖腹,他们的酸液有多么恐怖,刚才你们也看见了!” 我点点头,忧心忡忡的看了牛工头他们一眼,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活下去。 砰! 枪声突然响起,打破了宫殿里的死寂。 枪声在宫殿里来回激荡,震耳欲聋。 伴随着枪声,左边那个痋人的脑袋顿时爆裂开来,半边脑壳子都被轰飞了,恶心的零碎儿四散飞溅。 这一枪是老詹开的,老詹是猎人,出门的时候背了一把长筒猎枪。 这种猎枪近距离的杀伤力很大,但是远程的准度很低。 老詹不愧是老猎人,枪法还是很准的,一枪就将左边那个痋人爆了头。 那个痋人甩了甩剩下的半边脑壳子,扑通栽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老詹这一枪极大的鼓舞了我们的士气,原来痋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痋人并非不死之身,痋人也会死的。 右边那个痋人四肢并用,爬行如风,冲到我们面前,大嘴一张,一团酸液朝着我们喷了过来。 我们早有准备,纷纷闪躲,那团酸液喷在后面的大石柱上,烧得石柱滋滋作响。 牛工头绕到痋人后面,挥刀便砍。 痋人举起爪子,结果被牛工头一刀劈飞了他的爪子。 痋人吃痛,迅速收回手,一瘸一拐的想要逃跑。 “滚回去!” 乌鸦突然出现在痋人面前,挥舞着二火锤,一锤子将痋人砸了回去。 痋人发出呜呜的痛嘶,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半边脑袋都被砸得凹陷下去。 乌鸦虽然看上去有些削瘦,但是力气很大,一身的腱子肉,黝黑的肌肤在火光下面闪闪发光。 整整一天,我们都在惊吓和恐惧中度过,每个人的神经都已经紧绷到了极点,眼看着身边的队友一个个惨死,心情也是压抑到了极点。 所以此时对上痋人,我们把心中所有的愤怒统统发泄了出来,每个人都红了眼睛,一出手就是杀招,绝不留情。 痋人被乌鸦一锤子砸得头晕眼花,不等他反应过来,我踏前一步,修罗剑划出一道寒光,痋人的脑袋凌空飞起老高,在地上骨碌碌滚出老远。 我们连续干掉两个痋尸,心中相当解气,感觉非常的痛快。 只可惜,这种快感没有多久,因为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痋尸从宫殿的黑暗角落里爬了出来,密密麻麻,我们仿佛是走到痋尸的巢穴里来了。 本想退出宫殿,却发现宫殿大门口已经出不去了,至少有十多个痋尸出现在宫殿门口,堵住了我们的去路。 刚才的两个痋尸我们还有能力应付,但是一下子出现了几十上百个痋尸,我们明显不能像刚才一样应付自如了。 牛工头他们变得慌乱起来,这种时候,如果自己乱了阵脚,活下去的机会将会十分渺茫。 所以,我赶紧稳住牛工头他们,我说:“大家不要惊慌,痋尸的数量虽多,但刚刚大家也已经看见了,痋尸并非是不可战胜的。现在痋尸已经包围了我们,我们只有拿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勇气,才有可能活下去。胆怯,只会让我们死得更快!” 牛工头咬咬牙:“说得好,反正我们都中了蛇眼鬼咒,早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如果我们的死,能够换回凤凰神珠,那也是值得的!兄弟们,杀!” 牛工头大喊一声,当先提刀冲了上去。 牛工头不惧死亡的精神激励了众人,大家纷纷抄起家伙冲了上去,跟痋人展开生死搏杀。 面对死神的威胁,我们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 原本我们有十三个人,现在已经死了两个,还有一个断臂受了重伤,相当于只有十个人可以战斗,但是我们面对的痋人数量,却是我们的十倍以上。 牛工头他们勇敢赴死的精神也感染了我,我瞪红了眼睛,疯狂的挥舞修罗剑,砍瓜切菜般连续斩飞了好几个痋人。 一个痋人向我喷来酸液,我侧身闪过,但是衣角还是沾上了一点,顿时滋滋冒烟,惊出我一身冷汗。 我怒吼一声,左手扯掉外衣,右手握剑,修罗剑直接从痋人的嘴里刺了进去,贯穿了他的脑袋。 然后我猛地一声喊,一道剑气破体而出,将那个痋人生生劈成两半。 与此同时,一个痋人从横梁上扑落下来,锋利的爪子贴着我的后背划过。 我只觉后背一凉,瞬间还没有很明显的反应。 但是两秒钟以后,火辣辣的疼痛感登时将我包裹,我后背上的皮肉翻卷起来,留下几道恐怖的血痕,鲜血也淅淅沥沥的洒落在地上。 嗅到血腥味,那些痋人愈发变得疯狂,附近的痋人全都被血腥味吸引过来,起码有十多个痋人将我围困在中间。 两个痋人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将滴落在地上的血沫子舔食的干干净净,那模样像极了两条恶犬,令人遍体生寒。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目光冷冷注视着这群可怕的怪物,修罗剑的剑尖贴着地面缓缓划过,摩擦出刺耳声响。 第四百二十一章 团灭 这恐怕是迄今为止,我所经历过最激烈的一场战斗。 为了活下去,为了村里那上百个中了蛇眼鬼咒的乡亲,我必须要战斗到底! 这一刻,我浑身的血液沸腾着,一股股热血冲向脑门。 突然,我大喊一声,向前迈开了脚步。 我这一动,两个虎视眈眈盯着我的痋人也动了。 痋人的爬行速度很快,就像两只大壁虎,一个痋人贴地爬过来攻击我的脚踝,另一个痋人纵身飞跃而起,张开利爪迎面向我扑来。 我右手扬起修罗剑,左手自兜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大喊道:“来得好!” 修罗剑划出一道寒光,凌空飞来的那个痋人,登时身首分离。 与此同时,我左手指尖夹着的三昧真火符,已经拍在地上那个痋人的脑门中央。 痋人的脑袋上蹿起一团火焰,怪叫一声翻滚开去,真火迅速蔓延,很快包裹着痋人的身体,冒起滚滚黑烟。痋人在地上痛苦的翻滚,发出凄厉的惨叫。 我连续干掉两个痋人,后面的那些痋人受到刺激,纷纷怪叫着冲上来,就像一群野狼,仿佛想要把我生生撕碎。 这时候,牛工头带着其他人冲了上来,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在我的面前,筑成一道人墙,将我保护在里面。 “保护杨程!”牛工头大声说。 这一幕让我非常动容,我心中一暖,对牛工头说道:“不用管我,你们保护好自己就行了!” 牛工头一脸坚定的说:“杨程,之前是你救了我们,现在是我们报答你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牛工头抡刀劈飞了一个痋人,然后对其他人说道:“哥几个,杀!” “杀!” 其他人大喊一声,战斗情绪高涨到了极点。 看着牛工头他们为了保护我,跟那些痋人浴血奋战,我一下子红了眼眶,一时间,我也是血脉贲张,抡起修罗剑,跟牛工头他们一起并肩战斗。 虽然我们拼死抵抗,但是痋人的数量实在太多,不断有人受伤倒地。 陈二狗被一个痋人扑倒在地上,痋人张开嘴巴,露出锯齿状的利齿,一口咬在陈二狗的肩膀上,陈二狗发出痛苦的嘶吼,肩膀上的皮肉被生生咬下一块,伤口深可见骨,刹那间血如泉涌。 陈二狗在剧痛之下,也是发了狂,左手抓住痋人的脑袋,右手举起刀子,狠狠一刀扎在痋人的脖子上。 墨绿色的汁液喷溅出来,陈二狗疯狂的咆哮着,一刀又一刀,几乎把痋人的脑袋割了下来。 我正准备冲过去解救陈二狗,就听身后传来一声惊呼。 回头一看,原来是夏天被痋人拽倒在地上,不等夏天挣扎着爬起来,那个痋人死死抓着夏天的脚踝,拖着夏天飞快爬行,一大群痋人围聚上来,对着夏天又抓又咬,模样非常凶残。 夏天的叫喊声戛然而止,积满尘灰的地面上,留下长长一道血痕,到处都是飞溅散落的零碎儿,五脏六腑都被掏了个干干净净,其状惨不忍睹。 我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不远处的王保长已经弯腰呕吐起来。 噼啪! 宫殿里面突然亮起一道闪电,把宫殿映照得如同白昼般明亮。 在闪电亮起的同时,角落里的那些老鼠都在惊慌失措的逃跑。 回头一看,只见库瘸子屹立在宫殿中央,腰板挺得笔直,指尖夹着一张闪电符。 风火雷电,这是符咒门最强悍的四大符咒,面对这些凶残成性的痋人,库瘸子终于祭出了四大符咒之一的“闪电符”。 刺目的闪电就在我们头顶上方亮起,那些藏在横梁顶上的痋人也无处遁逃,纷纷被笼罩在闪电之中。 库瘸子的白发飞扬起来,双眼微闭,口中振振有词。 一道又一道闪电相继亮起,我们仿佛置身在一场风暴中央。 牛工头他们露出惊恐的神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连忙拉住牛工头他们,让他们不要惊慌,站在原地不要乱动,闪电符只会攻击这些痋人,绝对不会伤害到我们。 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就像一只魔鬼的爪子,径直抓住了一个正在快速爬行的痋人。 在“魔鬼爪子”抓住痋人的一刹那,那个痋人的背上冒起一股黑烟,瞬间就被强烈的闪电烧成了焦炭。 一只又一只幽蓝色的“鬼爪”从天而降,宫殿里面电光流转,几乎要闪瞎我们的眼睛。 四面八方不断传来痋人的惨叫声,那些痋人一旦被闪电击中,就会被烧成焦炭。 整个过程持续了约莫两分钟时间,两分钟时间不算长,但是对于置身在宫殿里的人们来说,就像两个世纪那样漫长。 最后一道闪电消失,宫殿里终于安静下来,陷入了一片深深的死寂当中。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焦臭味,火把依然忽明忽暗。 借着火光,我们看见宫殿的地面上,遍布痋人的尸体,还有不少痋人的尸体倒挂在宫殿横梁上,幽幽冒着烟。 说是尸体,其实已经面目全非,看不出半点痋人的样子,完全就是一堆堆烧焦的黑炭。 关键时刻,还是依靠库瘸子用强大的法咒搞定了这些痋人。 我和猪头都用一种仰慕的眼神看着库瘸子,库瘸子的修为比我想象的还要高,他刚才露出的这一手,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我愈发对符咒门充满了敬畏,同时也充满了骄傲。 我们拼了性命也赶不走的痋人,竟然被一张闪电符团灭。 符咒门的法咒真是太厉害了,只要修为到了一定境界,就能利用法咒,制造出毁天灭地的能量。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有朝一日,我也要成为库瘸子这样的符咒高手。 库瘸子的身体微微晃动了一下,我和王保长赶紧跑上去,一左一右搀扶着库瘸子,担心的问:“师父,怎么样?” 库瘸子摆摆手,脸上露出一丝疲态,他说:“不碍事的,就是年纪大了,精力不够充沛。刚才的闪电符耗费了大量修为,让我有些疲惫!” 第四百二十二章 九蛇缠棺 “库大仙,杨程,你们快来看呀,这里有条密道!” 前方传来牛工头惊喜的叫喊声。 我们走过去,一直走到宫殿的最里头,就看见宫殿的墙上裂开了一个大窟窿,阴冷的气息从窟窿里面嗖嗖往外窜。 牛工头站在窟窿外面,让我们往里看。 王保长举着火把往里照了照,发现在这面石墙的后方,果然有一条密道,盘旋着通往地底下面。 我们简单商议了一下,就决定下密道去看看。 密道并不长,转个拐角就到了地底下面。 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密道下面,竟然也是一间宫殿,跟上面的宫殿面积同等,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样的建筑构造我们都觉得很新鲜,谁也没有想到这座宫殿居然分上下两层,而且上下的面积和装饰,都是如出一辙,就像是复制出来的一样。 唯一的不同是,上层宫殿空空荡荡的,而这间地下宫殿的中央,却赫然摆放着一口大型石棺。 当我们看见这口石棺的时候,心情都很激动,就算用脚趾头想一想,也知道能够放在地底宫殿的石棺,肯定是夜郎王的棺椁了。 传闻夜郎王下葬的时候,凤凰神珠也被夜郎王带入了黄土。 也就是说,我们辛辛苦苦想要寻找的凤凰神珠,此刻很可能正静静的躺在这口石棺里面。 我们举着火把,兴奋的围拢上去。 走到近处的时候,忽听有人低低一声惊呼,我们吓了一跳,全都停下脚步。 惊呼声是小宝发出来的,王保长问小宝在鬼叫什么,小宝指着五米开外的石棺,结结巴巴的说:“棺材……棺材上有蛇……” 棺材上有蛇?! 我们将火把高举过头顶,照亮了石棺,眼前的景象让我们倒吸一口凉气,身上的鸡皮疙瘩也在瞬间冒了出来。 小宝没有说错,石棺上面真的有蛇,而且还不止一条,我数了数,一共有九条蛇,每条蛇都有胳膊粗细,色彩斑斓,一看就有剧毒。 九蛇缠棺! 九条蛇就像九根绳子,将石棺缠绕得严严实实,而且那九条蛇还相互缠绕在一起,看上去如同一团解不开的绳结,不仅恐怖,还很恶心。 我只看了一眼,就觉头皮发麻。 小宝吓得双腿发软,竟然忍不住跪在地上。 之前这九条蛇可能是在沉睡,也许是火光惊醒了它们,九条蛇渐渐苏醒过来,开始扭动着蛇身。蛇信吞吐,发出滋滋滋的声音,在死寂的宫殿里显得无比清晰,令人毛骨悚然。 很明显,这九条毒蛇便是夜郎王的护棺神兽,保护夜郎王的石棺不被侵犯。 不过有一点我们想不明白,夜郎王已经过世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这九条蛇还能存活到现在? 我们猜测,夜郎王很可能是用了某种邪术,才制造出“九蛇缠棺”。 一道难题横亘在了我们面前,凤凰神珠极有可能就在石棺里面,若想取出凤凰神珠,就必须打开石棺。但是,打开石棺的前提是,必须要先想办法赶走或者灭掉这九条毒蛇。 我有些惆怅的想,如果青青在这里就好了,以青青的本事,弄走这九条毒蛇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在场众人,都没人敢轻易靠近那口石棺。 眼瞅着凤凰神珠就在石棺里面,但却没法拿出来,每个人都是心急如焚。 我冲王保长嘿嘿一笑,王保长立马明白了我的意思,断然拒绝道:“休想!投石问路这种事情,我绝对不做!” 我一本正色的说:“你胆子这么小,怎么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符咒门传人呢?” 王保长翻了翻白眼:“不去,说不去就不去!你当我傻么?说的比唱的好听,你怎么不上去试试呢?” 我挑了挑眉头,训斥道:“你这话就不对了,再怎么着我也是你师兄,这种事情你这个做师弟的,怎么好意思让师兄出马呢?” 王保长也是个滑头,贼兮兮的笑道:“既然你是师兄,你就得做好表率啊!师兄都不愿意做的事情,怎么能让师弟去做呢?” “师父……”我转头看向库瘸子。 库瘸子捋了捋胡子,笑眯眯的说:“我觉得王保长说的很有道理!” 我挠了挠脑袋,一脸欲哭无泪的站在那里。 王保长笑嘻嘻的推了我一把:“上啊师兄,大家都等着呢,你不会怂了吧?你要真怂了,你就说出来,别硬撑啊!” 妈个蛋蛋,我明知道王保长这话是在怼我,但我偏偏没法怼回去。 我本来是想让王保长“投石问路”的,没想到作茧自缚,居然让自己下不了台。 此时此刻,牛工头他们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要是不硬着头皮上的话,那也太掉链子了。 我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故作轻松的说:“呵呵,瞧你们的样子,不就几条小蛇吗,有什么好怕的,在我的眼里,它们就跟虫子一样可爱!” 我一边说着话,一边提着修罗剑走了上去。 我走的很小心,我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这九条蛇一点都不可爱,它们随时可能要了我的命。 大概是嗅到了生人的气息,原来缓缓蠕动的九条蛇,此时却变得狂躁不安,它们拼命扭动蛇身,蛇信吐得滋滋响,仿佛在威胁我不要靠近石棺。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小心肝扑通跳个不停。 我举起修罗剑,挺起剑尖,试探着用剑尖戳了戳其中一条大蛇的脑袋。 没想到那条大蛇反应十分强烈,猛的转过蛇头,露出森冷的毒牙,一口咬在剑尖上面,吓得我退后一步。 那条大蛇盘踞着蛇身,高高扬起蛇头,目露凶光,做出了攻击姿势。 与此同时,其他八条大蛇也齐刷刷的扬起蛇头。 一时间,九颗蛇头全部冷冷盯着我,乍一看去,就像是一条九头蛇,顿时让我遍体生寒。 我干笑两声:“不要紧张……哥几个……不要紧张嘛……我们只是……” 不等我把话说完,当先那条大蛇突然蛇身一扭,张开血盆大口,凌空朝我扑过来。 第四百二十三章 火龙符 大蛇的攻击非常突然,幸好我的反应也不慢,凭借着是本能反应,举起修罗剑横挡在面前。 只听咔嚓一声响,锋利的修罗剑直接削飞了大蛇的蛇头。 看上去像是我一剑斩飞了蛇头,其实是我举起修罗剑以后,大蛇用力太猛,自己撞上来的。 蛇头飞起老高,腥臭的蛇血从断口处喷溅出来,就像一汪血泉,喷的我满身都是。 王保长羡慕的说:“师兄,你手里的剑真厉害,要不我用这把祖传桃木剑跟你换吧?” 我退后两步,抹了把脸上的血迹说:“呸,我才不要呢,你那一把破木头剑,能劈飞蛇头吗?” 王保长还没说话,库瘸子便说:“能!” 然后库瘸子摊开手掌,让王保长把桃木剑交给他。 库瘸子确实是超一流的高手,无论什么东西到了他的手里,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但见库瘸子手腕一抖,桃木剑发出嗡嗡声响,一股剑气汹涌而出。 库瘸子伸手一指,眼中精光爆射,厉叱一声:“咄!” 桃木剑化作一道光,朝着其中一条大蛇飞斩而去。 那条大蛇刚刚扬起蛇头,桃木剑瞬间穿透了它的身体。 我们惊讶的瞪大眼睛,就看见那颗硕大的蛇头骨碌碌滚落在地上。 九条大蛇被我们连续斩了两条,剩下的七条大蛇情绪非常狂躁,不停的扭动身体,蛇嘴大张,露出锋利的毒牙,嗤嗤的喷着毒烟。 库瘸子招呼众人散开,我们四面散开,将石棺围在中间,但谁也不敢上前,任由那七条大蛇喷吐蛇毒。 库瘸子对我说:“杨程,蛇类怕火,用火龙符烧死它们!” 我知道库瘸子是有意训练我,我不能让他失望,之前我从没有施展过火龙符,今日正好趁此机会试一试。 于是我点点头,摆开阵势。 但我兜里并没有提前准备的火龙符,库瘸子一甩袖口,递给我一张火龙符。 符咒门的四大法咒为“风火雷电”,火龙符位列四大法咒之一,真正施展出来以后,威力也是不可小觑的。 我振作精神,集中意念,右手高举火龙符,嘴里开始催动咒语。 四大法咒的咒语要比普通法咒的咒语困难许多,哪怕其中一个字咬不准确,都会影响法咒的成败。 我的记忆力不错,对各种咒语都烂熟于胸。 在咒语的催动下,指尖的火龙符渐渐亮了起来,上面的龙形符咒图案也开始滋滋的燃烧起来。 我心中一喜,立即伸手指着那几条大蛇,大喊一声:“咄!” 一条小火龙突然从火龙符里飞出来,凌空飞向其中一条大蛇。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修为不够深厚,这条小火龙实在是太小了,估计只有一米来长,缠绕着大蛇飞舞了两三圈,大蛇拼命甩动身体,很快就把小火龙扑灭了。 大蛇只是受了一点轻微灼伤,对它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我心中的喜悦顿时一扫而空,伴随而来的是深深的沮丧和郁闷。 虽然我成功起了咒,但是从最终效果来说,我依然是失败的。 我有些灰心丧气,我对库瘸子说:“师父,可能是我修为不够,施展出来的火龙就跟小蛇一样,完全没有杀伤力!” 库瘸子摇摇头:“不是,以你的修为,还能放出更强的火龙,你刚才还没有把火龙符发挥到极致,振作精神,再来一次!” 库瘸子再次递给我一张火龙符,眼神里充满了希冀。 我暗暗咬了咬嘴唇,在心里暗暗发誓:“师父,你放心,这次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我重新振作精神,再次集中意念。 库瘸子说过,同样的符咒,不同的人施展出来的效果都是不一样的。 当然,这跟个人的修为确实有直接的关系。 除了修为以外,意念的强大与否,也会影响到符咒的效果。 这一次,我把自己的意念全部集中起来,刹那间,灵台一片空明,周围的所有声音我都听不见了,周围的人和事物我也看不见了,我仿佛站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面,无比的空旷,任由我发挥。 我张开嘴巴,飞快的催动咒语,每一个咒语都说的无比清晰。 指尖的火龙符唰一下燃烧起来,就听一声龙吟,一条熊熊燃烧的火龙,呼一下从火龙符里飞出来。 这一次飞出的火龙,明显比刚才的火龙强大数倍。 刚才的火龙就跟小蛇一样,才一米多长,而此时的这条火龙,足有三米多长,并且基本上能够比较清晰的看见龙头,龙爪,还有摆动的龙尾。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火龙凶猛的扑向那条大蛇,龙爪直接抓住了大蛇的脑袋,熊熊火焰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大蛇全身,将大蛇包裹在火焰中,烧得嘶嘶作响,大蛇立即发出痛苦的嘶吼。 由于这几条蛇的身体是相互缠绕在一起的,一条蛇着火以后,火焰很快就会蔓延到其他大蛇身上。 不过短短片刻工夫,七条大蛇全部着了火。 看上去,就像一条火龙将那七条大蛇全部捆绑在了一起。 七条大蛇拼命挣扎着,没想到越是挣扎火势越大,一时间嘶吼连连,集体陷入火海中不能自拔。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露出一丝欣喜的神色,心里激动无比:“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以库瘸子的修为,一出手起码就是五米多长的火龙,但他这是几十年的修为沉淀。 我的修为比起库瘸子还差得太远,但我这才短短几年的时间,就能修炼到这种地步,也算是天赋极高。 当然,这种天赋也是得益于我的“阴骨”。 库瘸子曾经说过,我是阴骨童子,在我的后脑勺位置,比正常人多长出一块小小的骨头,这块骨头就是阴骨。 据说上辈子修炼得道的人,轮回之后就会生出这块阴骨。 而拥有阴骨的人,自身就是一个强大的灵体,所以修炼任何东西,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也正是因为这块阴骨,会让我招惹上许多脏东西,一生都会被脏东西跟随! 更危险的是,一些觊觎我阴骨的脏东西,还会想方设法的置我于死地。 第四百二十四章 巫师之魂 不过片刻工夫,石棺上的九条大蛇全部被烧得干干净净。 是的,干干净净,它们在火焰中变成黑烟消散了,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尸体。 我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九条大蛇并不是真正的蛇,而是由邪术幻化出来的。 我用火龙符烧死这九条蛇,相当于破了邪术。 守护石棺的九条大蛇不见了,偌大的宫殿里面,只剩下那口石棺孤零零的伫立在宫殿中央。 没有了九蛇缠棺的威胁,众人的胆子全都大了起来,毕竟石棺是个死物,不可能跳起来咬人。 众人举着火把,从四面围聚上来,仔细端详面前的石棺。 石棺是黑色的,材料有些独特,经牛工头鉴定,这口石棺是用玄武岩打造的。 我们绕着石棺走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任何缝隙。 也就是说,这口石棺像是一块完整的大石头,棺盖和棺身都分不出来。 令人奇特的是,在这口石棺顶部,雕刻着一只鬼眼,像是某种图腾,无论是谁,只要看上一眼,心里都会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二毛很好奇,举着火把凑到近处,想要看个究竟。 就在这时候,棺材上的那只鬼眼突然泛起奇异的光亮,那一瞬间,这只鬼眼仿佛睁开了眼睛。 我心中一惊,立即冲二毛大喊:“二毛,后退!” 二毛愣了一下,等他想要后退的时候已经迟了,一缕黑烟突然从鬼眼里面喷出来。黑烟中,伸出一只惨白的鬼手,一下子掐住了二毛的脖子。 二毛还没回过神,就被那只鬼手提到半空中。 大毛跟二毛是亲兄弟,看见这一幕,顿时就急了,不顾一切的想要冲上去救二毛。 “不能过去!”我使劲拉住大毛。 大毛瞪红了眼睛,哭喊道:“他是我弟弟,放开我,我要去救他!” 王保长也赶过来,帮我拽住大毛,王保长说:“你冷静一点,你现在要是过去,你也得死!” 王保长话音刚落,死寂的宫殿里面,突然传来骨头的爆裂声响。 那只恐怖的鬼手直接捏碎了二毛的喉骨,鲜血顺着二毛的嘴角流下来,二毛的两只眼睛圆滚滚的往外凸出来,就像要掉出眼眶。 咯咯咯!咯咯咯! 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狞笑声从石棺里传来,黑烟中,渐渐显现出一个人影。 库瘸子竖起手掌,示意牛工头他们后退。 万万没有想到,石棺里面竟然还封印着一个鬼魂。 吧嗒! 二毛的尸体从半空中落下来,直挺挺的跌落在地上,就像一个支离破碎的木偶,面朝着我们,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二毛!”大毛红了眼眶,嘶声哭喊,泪水滚滚而下,脖子上的青筋都蹦了起来。 二毛的惨死,也令我们异常愤怒。 我望着半空中那个若隐若现的鬼魂,厉声喝问:“什么人?” 鬼影从黑烟中飞出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 但见这个鬼影是个中年男子,穿着一袭黑袍,把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包括脑袋,都笼罩在黑袍里面。不太看得清他的面容,只能看见一双狭长的鬼眼,泛着血红色的光。 在这件黑色长袍上面,有各种诡异的刺绣图案,他的两只手从宽大的袖口里面垂吊出来,可以看见他的十根手指,就像野兽的利爪,闪烁着乌黑森冷的光。 看见厉鬼的这身装扮,我们心中已然明了,此人极有可能是当年夜郎国的大巫师。 我原本以为这是夜郎王的鬼魂,没想到却是巫师之魂。 夜郎王真够谨慎的,不仅布下九蛇缠棺的幻术,并且还让大巫师帮他护棺,双重保护。 果不其然,只听空中的黑袍厉鬼,用一种阴冷刻骨的怪异腔调对我们说道:“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来到这里?作为夜郎国的护国大巫师,我是不会让你们活着离开的!” 这个大巫师还是挺有本事的,死后那么多年,其魂不灭,将自己的魂魄封印在石棺里面,我们刚才消灭九蛇缠棺的时候,这才把他沉睡的鬼魂惊醒。 王保长这老小子最喜欢耍嘴皮子功夫,王保长说:“我们是什么人?说出来吓死你,知道三清门吗?” 大巫师摇了摇头,冷冷道:“不知道!” 王保长眉头一皱,吐了口唾沫:“夜郎自大,孤陋寡闻,说你是井底之蛙你还护国大巫师呢,连三清门都没听说过,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的!” 大巫师冷酷的说:“管你是三清门,还是其他门,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王保长扭了扭脖子:“其实也没什么,听说你老大,也就是夜郎王的身上,好像有一颗珠子,叫什么凤凰胆,我们想要借回去用一用!” “凤凰胆?!”大巫师阴阴的笑了两声:“你们这群臭虫,居然是为了凤凰胆而来,好大的狗胆!” 王保长一听大巫师满嘴喷粪,立马就不高兴了,王保长说:“喂,干你大爷的,你好歹也是护国大巫师,说话干净点,能不能有点礼节礼貌?我都跟你说了,我们只是把凤凰胆借来用一用,用完以后自然会拿来还给你们。如果你实在不答应,我也没有办法,只好硬抢喽!” 我一脸佩服的看着王保长,真他妈是废话精,跟一个厉鬼都能侃这么久。 “闭嘴!取你狗头!” 大巫师估计也被王保长念叨的心烦,突然一声怒吼,锋利的鬼爪朝着王保长的脑袋凌空笼罩下来。 王保长嘴上虽然骂着,但本事还是有那么一点。 眼看大巫师的鬼爪当头落下,王保长立即举起桃木剑。 大巫师收势不及,鬼爪直接抓住桃木剑的剑尖。 王家祖传的桃木剑,专克妖邪之物,大巫师原本想要将王保长一击毙命,所以下手极重,这下没有收住势头,鬼爪直接被桃木剑贯穿。 大巫师登时发出尖厉的鬼啸,鬼爪就像被火烧了一样,滋滋的冒着黑烟。 王保长一看大巫师吃了亏,顿时乐得眉开眼笑,嘲讽大巫师道:“啊呸,就这点三脚猫功夫,也配护国大巫师吗?真是恬不知耻!” 第四百二十五章 枯藤鬼手 大巫师被王保长一通嘲讽,异常恼怒。 也不知大巫师使了个什么古怪法子,他的鬼爪里面,突然生出许多枯藤。那些灰白色的枯藤就像毒蛇一样,以极快的速度,唰唰唰缠绕住桃木剑。 王保长大吃一惊,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 王保长如果不松手的话,他的手臂也会被枯藤缠住,整条手臂都有可能被废掉。 但是,王保长倘若松开手,那他的祖传桃木剑就会被大巫师夺走。 对于王保长来说,他根本没有那么多考虑时间,选择全在一念之间。 权衡利弊之后,王保长还是选择放弃桃木剑,暂时保住自己的命。 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如果连命都没了,那就什么都没了。 千钧一发之际,王保长松开手,舍弃了祖传桃木剑,向后跃开一大步。 大巫师放出的枯藤,从王保长手里夺下桃木剑,枯藤一甩,桃木剑激射而出,半截剑身没入了宫殿顶部。 王保长惊讶的张了张嘴巴,枯藤的力道相当惊人,宫殿的石墙那么坚硬,木质的桃木剑,是如何能够插进坚硬的石墙里面? 枯藤在空中画了个圈,幻化成一个巨大的鬼爪,凌空朝着我们飞旋而来。 我立即大叫:“躲开!” 牛工头他们四散奔逃,如鸟兽状散开,我们也没有闲着,纷纷寻找障碍物躲避。 但是宫殿里面空空荡荡的,也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唯一的障碍物,也就是支撑横梁的那些根大石柱。 枯藤幻化成的“鬼爪”,仿佛可以无限延伸,不管我们逃到哪个角落,枯藤都能追上来。 整座宫殿,都是枯藤的攻击范围,没人可以安全逃离。 “救命啊——妈妈呀——救命啊——” 只见小宝双手抱头,表情惶恐的绕着石柱飞奔,枯藤就像跗骨之蛆,紧紧跟在他的后面。 小宝不停的绕圈,枯藤也跟着不停的绕圈,唰唰唰,枯藤很快就在大石柱上面缠了好几圈。 枯藤上面冒出很多根须,全部没入石柱里面,那些根须就像很多细密的小爪子,牢牢抓紧石柱。 只听一阵嗤啦声响,石柱表面出现清晰可见的裂痕,裂痕就像蛛网般蔓延,刹那间覆盖了整根石柱表面。 然后,就听哗啦一声响,枯藤幻化出来的巨大鬼手,竟然一把将粗壮的大石柱抓碎。 眼前这一幕,令我们心惊胆颤,有人已经忍不住惊呼出声。 碎石四散飞溅,就像炮弹一样,我们纷纷抱头躲避,生怕被碎石击中。 小宝躲闪不及,被一堆碎石从天而降,压在了碎石堆下面,只剩下一只手露在外面,手上血迹斑斑。 “小宝——” 我一下子红了眼睛,不顾一切的从石柱后面冲出来,几乎是贴地滑跪来到石堆前面。 “杨程,回来!” 王保长本来想要伸手拽我,但没有拉住。 小宝是这支敢死队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他自告奋勇的跟着我们前来寻找凤凰神珠,是为了他的母亲。 因为父亲走得早,家里只有小宝跟他母亲相依为命,所以母亲对于小宝来说,是小宝心中最重要的人,为了救母亲,小宝背着母亲加入了敢死队。 如果小宝不能平安回去,他的母亲肯定会难过死的。 我跪在地上,拼命刨挖着碎石,十根手指很快就变得鲜血淋漓,疼痛难忍。 我一边刨挖碎石,一边给石堆下面的小宝加油打气:“小宝,坚持住,我们很快就会救你出来!” 话音未落,就听身后传来劲风声响,同时传来惊呼声:“小心!” 我情知不妙,凭借着以往的丰富经验,也没有回头,更没有半点犹豫,径直贴地滚到边上。 回头一看,就看见另外一只枯藤鬼爪凌空飞到,原本这只鬼爪想要偷袭我,却没想到我的临场反应足够敏捷,在间不容发之际躲了开去,结果鬼爪直接轰散了前面的碎石堆,将压在石堆下面的小宝呼一下拽了出来,倒提在空中。 虽然我躲过了枯藤鬼爪的偷袭,但是看见小宝被抓,我的心里连一丁点劫后余生的喜悦感都没有。 小宝刚才被压在碎石堆下面,头部受了伤,淅淅沥沥的流淌着血沫子,浑身上下也是血迹斑斑,但是并没有死。 此时又被枯藤鬼爪提到半空中,小宝拼尽最后的力气死命挣扎,但他越是越挣扎,身上的枯藤就缠绕得越紧,到最后几乎全部勒入皮肉里面,令小宝痛不欲生,身上的青筋也跟着全部蹦起老高,血脉清晰可见,仿佛随时都会爆裂。 咯咯咯!咯咯咯! 巫师之魂飘浮在空中,发出狰狞的笑声。 我们惊讶的看见,此时此刻,大巫师的两只鬼手,连同他的整个魂体,都变成了令人恐怖的枯藤容貌。 那些枯藤就像蛇一样,在大巫师的身体表面不断游走,看得人鸡皮疙瘩成片成片的往下掉。 我暗暗吸了口凉气,这个大巫师确实有两把刷子,他的巫术相当厉害,绝不是王保长所说的“三脚猫”。 我看向库瘸子,心里正自琢磨着要怎样跟大巫师斗法的时候,忽见王保长从一根大石柱后面冲出来,指着大巫师骂道:“笑个锤子,待会儿爷爷叫你哭鼻子!” 我一脸震惊的看着王保长,心想这老小子连桃木剑都没了,居然还敢赤手空拳的冲出来跟大巫师叫骂,这纯粹是茅坑里打手电——照屎(找死)啊! 我拼命给王保长挥手,示意他赶紧躲起来。 但是王保长对我的动作视若无睹,他双手叉腰,神气活现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公鸡。 在我的固有印象中,王保长一直是个比较胆小,喜欢跟在我们后面的角色。 现在王保长突然这般勇敢的站出来,浑身上下散发着强大的英雄气概,实在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的心里直犯嘀咕:“王保长这是精神崩溃了?还是吃错药啦?” 面对王保长接二连三的臭骂,大巫师也是相当怄火,随手丢掉小宝,双臂一振,数根枯藤朝着王保长凌空激射而去。 第四百二十六章 棺中人 在这生死攸关之际,王保长突然高举右臂,就像忠诚的革命战士,大喊一声:“四神归位!” 刹那间,只见东南西北的四根石柱上面,同时亮起暗红色的光芒。 我这才惊异的发现,原来这四根石柱上面,竟然挂上了四面铜镜,铜镜上面画着暗红色的符咒,而且暗红色的符咒都已经渗入铜镜里面,感觉年代非常久远。 四面铜镜的边框,分别雕刻着青龙、白虎、玄武、朱雀四大神兽的花纹,透露出一种浓浓的神秘庄严之感。 我一眼便认出,这不是王保长的压箱底宝贝“四神镜”吗? 当年抓河童的时候,王保长曾经使用过四神镜。 此时此刻,他又一次祭出了这件威力强大的法器。 也不知道王保长是什么时候把四神镜挂在石柱上的,怪不得他这般底气十足。 在四神镜泛起红光的同时,飘浮在空中的大巫师大概也感应到四神镜的强大威力,隐隐有些惶恐不安。 四神镜“捕捉”到邪物的存在,原本冷冰冰的四面铜镜,立刻散发出强大的气息。 四大神兽的影子,隐隐约约在镜面上闪现。 紧接着,四道红光犹如利箭般射出,那些凌空激射而来的枯藤,在碰上红光以后,纷纷冒起黑烟,化成齑粉。 四神镜召唤的是四大神兽的神力,大巫师再怎么厉害,也承受不住四大神兽的冲击。 但见四道红光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道旋转的光柱,就像冲击波一样,轰向大巫师的胸口。 大巫师慌忙举起枯藤鬼手,挡在自己的胸口前面。 但是,大巫师根本就挡不住。 那道红色的冲击波极其强悍,枯藤只要触碰到红光,瞬间变成飞灰。 “呜哇——” 半空中传来大巫师凄厉的嘶吼,红色冲击波带着无可匹敌的气势,径直穿透了大巫师的胸口。 我们惊讶的看着这一幕,一个个大张着嘴巴,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片刻以后,红色冲击波渐渐消散,而大巫师的魂体也随之灰飞烟灭,消失得无影无踪。 良久,宫殿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又过了一会儿,王保长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大家伙都出来吧,那个狗屁大巫师已经被我干掉啦!” 牛工头他们将信将疑的从石柱后面走出来,都有些不太相信,王保长居然能够干掉大巫师? 其实,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太相信。 但是我刚才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王保长祭出四神镜,干掉了大巫师。 这场战役,王保长是绝对的头号英雄。 也幸亏王保长刚才冲出来,小宝这才侥幸捡回一条命。 王保长跟着库瘸子的这几年,也算没有枉费,已经隐隐透露出一种大家风范了。 王保长小心翼翼的收起四神镜,这可是他的压箱底宝贝,谁也不让碰一下。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回想起王保长落魄的时候,穷的在家里挖米缸,后来我让库瘸子带着他,这几年也算是熬出来了。 而且王保长也早已经改掉了吹牛逼的坏毛病,做事也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稳重了许多。 干掉巫师之魂,我们又重新围聚到石棺前面。 大毛心有余悸的说:“棺材里面不会再有什么邪物吧?” 刚才大毛的弟弟二毛,就是在开棺的时候被巫师之魂杀死的,所以大毛对于开棺很是忌惮。 “你们看,石棺表面的那个鬼眼图案不见了!”老詹说。 我们定睛一看,这才惊奇的发现,巫师之魂消失以后,石棺表面的那个鬼眼图案也随之不见了,石棺里面传来咔咔咔的声音,原本鬼眼图案的位置缓缓出现了一道缝隙。 我们微微一惊,立即向后退开,生怕又有什么劳什子鬼东西从石棺里爬出来。 石棺表面的裂缝越来越大,就像柜子一样缓缓开启。 为了安全起见,这一次,我们全部往后退开了十米有余,以免棺材里面还有什么鬼东西。 等了足足好几分钟,石棺里再也没有传来任何动静,我们这才慢慢放下紧绷的心弦。 库瘸子当先走向石棺,我抢先一步走在库瘸子前面,我说:“师父,我先过去看看!” 然后,我没等库瘸子说话,就快步走向石棺。 作为徒弟,这种时候怎么能让师父在前面冲锋陷阵呢? 我来到石棺前面,小心翼翼探出脑袋,往石棺里看了一眼。 石棺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装潢,显得比较简朴,只是雕刻着一些暗花纹饰。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躺在石棺里面,也不知道当时的工匠用了什么防腐技术,哪怕过去千年之久,棺中男子依然栩栩如生,仿佛只是沉睡模样。 “这人就是夜郎王吗?”王保长出现在我的后面,贴着耳朵问我。 我没有说话,总觉得棺中之人的模样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我怎么觉着这人长得跟大巫师很像呢?”小宝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 对,大巫师,我说这人的长相怎么有些眼熟,原来此人长得跟大巫师非常相似。 虽然大巫师的模样我们一直都没有看得很清楚,但是看见棺中人的一刹那,我们都很清楚的感觉到,棺中之人根本就是大巫师!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们辛辛苦苦找到的地下宫殿,并非是夜郎王的陵寝,而是夜郎国大巫师的陵寝? 凤凰神珠是跟随夜郎王一起下葬的,我们莫非找错了地方? “哎,这家伙的脖子上挂着什么东西!”王保长俯下身去,伸手从棺中人的脖子上扯下一件物事。 当王保长摊开掌心的时候,在场所有人都发出惊喜的欢呼声:“凤凰神珠!” 王保长掌心里的这颗珠子,通体火红,仿似一颗静静燃烧的火球,珠子里面,也隐隐有火焰在跳跃闪烁,非常神奇。 “凤凰神珠!我们终于找到凤凰神珠啦!” 凤凰神珠在众人的手里来回传递,每个人都激动的热泪盈眶,因为这颗凤凰神珠,是用好几条鲜活的人命换回来的,而且凤凰神珠还承载着拯救父老乡亲的希望。所以,这颗珠子给人的感觉沉甸甸的。 第四百二十七章 鸠占鹊巢 众人都沉浸在喜悦中,王保长看我没有说话,走过来问我在想什么。 我指着石棺里面的死尸,有些疑惑的说:“凤凰神珠不是跟夜郎王一起下葬的吗?这口石棺里面,理应是夜郎王的尸身才对呀,为什么……为什么石棺里躺着的人却是大巫师呢?” 王保长满不在乎的说:“管他石棺里躺着谁呢,反正凤凰神珠弄到手就对了!也许凤凰神珠当初就是跟大巫师一起下葬的呢?只是后世传言出了差错!” 我微微颔了颔首:“你说的也有点道理,不过……这座宫殿明显是夜郎王权的象征,这口石棺里面理应葬着夜郎王才对呀?结果石棺里面葬着大巫师,那么夜郎王又葬身何处呢?” 王保长摸了摸脑袋,皱眉道:“哎呀,你这人怎么喜欢钻牛角尖,你管那么多做什么,也许夜郎王升天了呢?” 我耸耸肩膀,其实我也没有钻牛角尖,只是有些疑惑罢了。 王保长没再理我,抱着大石柱,呼哧呼哧爬到宫殿顶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桃木剑从横梁上面拔出来,累得大汗淋漓。 这时候,库瘸子走过来:“我猜……可能是鸠占鹊巢!” 鸠占鹊巢是一个成语,说的是斑鸠不会做窠,经常强占喜鹊的窠,比喻强占别人的住屋。 听库瘸子这么一说,我立马反应过来,也许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大巫师在夜郎国,也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能连夜郎王的陵寝都是大巫师主持修建的。 但是在下葬的时候,大巫师起了私心,并没有把夜郎王的尸身放进去,而是瞒天过海,自己悄悄躺进了石棺里面,让自己的尸身永世不腐,说不定他还一直做着复活的美梦。 只可惜,大巫师的梦彻底碎了,因为他的魂体都被我们灭了,自然不可能再有复活的机会。 最悲惨的莫过于夜郎王,尸身都不知道被大巫师丢到哪里去了。 至于历史的真相,是否跟我们猜测的一样,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拯救父老乡亲的凤凰神珠,终于被我们取到手了。 我们把凤凰神珠交给库瘸子,库瘸子却交给我,让我好好保管。 我小心翼翼的把凤凰神珠贴身放好,隔着衣服,感觉凤凰神珠仿佛让我整个人都燃烧起来。 凤凰神珠到手,我们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回红旗村,谁也不想在这种阴森森的宫殿里面多待一分钟。 这支敢死队损伤过半,很遗憾,有人只能长眠于此,没法跟着我们回去了。 二毛的尸体还算完整,大毛将二毛的尸体捆绑在自己背上,坚持要把二毛的尸体带回去。 我们沿路返回,离开地下宫殿,回到上面的宫殿。 刚刚回到上面,就听王保长一声喝问:“什么人在那里?” 忽明忽暗的火光中,就看见一道黑影端坐在宫殿的一把石椅上,那把石椅虽然残破,布满蛛网,但是从造型来看,那也不是一把普通石椅,石椅的扶手和基座是一条威风凛凛的石刻大蟒,一看这把蟒椅就是当年夜郎王的王椅。 此时,那道奇怪的黑影,就坐在这把王椅上面,幽冷冷的看着我们。 王保长手中的桃木剑仿佛感应到了什么,立马发出嗡嗡声响,王保长猛然一惊,大声说道:“大家小心,这家伙不是人!” 我们全都警觉起来,妈的,我们都取到凤凰神珠了,难道还有厉鬼拦路吗? 红旗村还有几十上百个乡亲等着我们回去救命,无论是什么邪物拦路,今晚我们都要死战到底。 我正准备拔出修罗剑,就听那个鬼影说道:“诸位不用紧张,凤凰神珠你们带走无妨,我现身而出,只是想要跟你们道谢而已!” 道谢? 这个鬼影居然要跟我们道谢? 我们听了鬼影这话,都觉得很奇怪,平白无故的,鬼影为什么要感谢我们? 我贴着王保长的耳朵,悄悄说:“当心有诈!” 王保长说:“你都看出有诈了,难道我还看不出来吗?” 说着,王保长理了理嗓子,桃木剑轻轻一挑,剑尖指着那个鬼影,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呵呵,想要诈我?觉得我很傻很天真吗?” 鬼影一闪,突然逼近我们数米。 王保长立马紧张起来,挥舞着桃木剑喊:“哎哎哎,站住!站住!再多走一步我就灭了你!”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受了王保长的威胁,鬼影停了下来。 我们看得清楚了一些,这是一个矮胖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金蟒帽,帽子中央镶嵌着一颗夜明珠,穿着一袭黑色披风,披风上面有金线织出的蟒蛇图案,凸显出此人的高贵身份。 矮胖男人双手抱拳,冲我们毕恭毕敬行了个礼:“在下夜郎王!” 啊?! 我们这一惊非同小可,面前这个鬼影居然是夜郎王,夜郎王不应该在石棺里好好躺着吗,怎么变成孤魂野鬼到处乱跑呢? 但是看矮胖男人这一身装扮,也确实像是一国之君的模样。 王保长上下打量着夜郎王,试探着问:“你真是夜郎王?” 夜郎王点点头:“如假包换!” 我忍不住问道:“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夜郎王叹了口气:“实不相瞒,当年护国大巫师心怀叵测,一心想要自立为王。他毁了我的尸身,强占了我的石棺,并且把我的魂魄封印在宫殿里面。你们刚才灭了大巫师的魂魄,间接帮我解除了封印,我的魂魄这才得以重获自由。所以,你们是我的大恩人!请受我一拜!” 夜郎王单膝跪地,非常诚恳的向我们行了一个跪拜礼。 看来我们之前的猜测没有错,大巫师果然是鸠占鹊巢,我们干掉大巫师,无形中帮了夜郎王,所以他很感激我们。 我们冲夜郎王抱了抱拳,算是还礼,慢慢走出宫殿。 夜郎王将我们送到宫殿门口,他的声音幽幽传来:“凤凰神珠泡水,其水可解百毒!” 说完这话,一阵阴风吹过,夜郎王的魂魄消失在了风中。 第四百二十八章 解咒 回到红旗村,我们顾不上休息,在村委会的院坝里升起篝火,火上架着一口大铁锅,铁锅里沸水翻腾,然后把凤凰神珠丢进沸水里面。 那些身中诅咒的父老乡亲,把村委会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 乡亲们都用一种满怀期望的眼神看着我们,这是他们解除蛇眼诅咒的唯一希望,能不能活下去,就靠铁锅里这颗凤凰神珠了。 我们这趟去夜郎国,一来一去又耽搁了几天时间,村民背上的蛇眼诅咒持续恶化,严重者后背的烂疮里面,已经长出了咒蛇,咒蛇反过来啃噬宿主的血肉,让这些村民痛不欲生。 牛工头后背的蛇眼鬼咒也恶化了,最后一段路都是咬牙坚持着回来的,整个后背都是血淋淋的一片,把衣服都给染红了。 牛工头掀起衣服让我看,但见他后背的烂疮已经血肉模糊,一条小小的咒蛇从烂疮里面探出脑袋,看上去触目惊心,又异常恶心。 老爷子在爸妈的搀扶下,也来到了村委会,老爷子神色憔悴,看上去奄奄一息。 凤凰神珠咕噜咕噜在沸水里面翻滚,说来也很神奇,凤凰神珠在锅里翻滚一圈以后,锅里的水全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看上去就跟鲜血一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围着一口大锅熬血旺。 据传凤凰神珠是凤凰啼血吐出来的元丹,这一锅的血水,应当是凤凰的精元所在,对身体肯定是大有益处,比什么鹿茸人参还要补人。 熬了一会儿以后,我让村民们排着队,每人手里端着一个碗。 王保长拿着一个大勺子,就像炊事班班长一样,一边吆喝着,一边往碗里舀水。 那些身中蛇眼鬼咒的村民,捧着碗,激动的双手都在颤抖。 他们顾不得滚烫的温度,吹了吹热气,迫不及待的喝下肚子里。 铁锅里还剩了半锅血水,我们又把血水舀出来,让其他村民分食。 其他村民虽然没有中咒,但喝了凤凰胆熬出的血水以后,也能强身健体,对人体机能肯定是有莫大的好处。 喝完血水以后,村民们各自散去,各回各家休息。 至于凤凰神珠究竟有没有效果,也要等过了今夜才知道了。 回到家里,我回卧室看了看柳青青,通过这些天的恢复,柳青青恢复了不少精神,但毕竟是失去了元丹,身体还是比较虚弱的。 我将就手里的凤凰神珠,又帮柳青青熬了一锅血水,给她喂食下去。 忐忑不安的过了一夜,这一夜我几乎都没有合眼,因为凤凰神珠能解百毒只是个传说,谁也没有鉴定过真伪,能不能真正的解除蛇眼鬼咒,谁也不敢百分百的确定。 我坐在门槛上打盹,但心里挂着事儿,又不能完全入睡,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熬到天亮。 外面传来公鸡的啼叫声,一只手按在我的肩膀上,一下子把我惊醒了。 这几天在外面,精神一直高度紧绷,所以当这只手搭在我肩膀上的时候,我几乎是触电般跳了起来。 随之,我便听见一个熟悉而又慈祥的声音:“程儿,是我!” 我回头一看,就看见老爷子站在门口,披着一件薄薄的外衣,一副精神矍铄的样子,跟昨天奄奄一息的模样完全判若两人。 我上下打量着老爷子,欣喜的问:“爷,您……没事了吧?” 老爷子笑呵呵的说:“没事,完全没事了,我感觉现在精气神十足,力气大的可以打死一头牛,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的精神状态!” 听老爷子这么一说,我忐忑一夜的心弦终于放松下来。 老爷子这副模样,明显是没事了,看样子凤凰神珠真的跟传说中一样,具有解毒破咒的神奇效果。 我让老爷子转过身去,掀起他的外衣,观察他的后背。 但见短短一夜的时间,他后背上的那块烂疮,已经开始结痂,烂疮里的咒蛇早已经融化成血水不见了。 照这种状态,不出三日,烂疮必定会完全愈合。 整整一天,红旗村都是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比年三十那天还要热闹。 村民们高兴的奔走相告,蛇眼鬼咒解除了。 我家的院门也被登门道谢的村民踩烂了,不少村民提着大大小小的礼品,走进我家院子,也不多话,放下礼品就走,生怕我们拒绝。 短短半天时间,我家院子里的礼品都堆积成了小山,各种吃的喝的用的,什么都有,搞得就跟仓库一样。 刚开始我是拒绝的,但后来我实在拒绝不了村民们的热情,只好任由他们。 看见满院子的礼品,以及络绎不绝登门道谢的村民,老爸老妈非常骄傲,感觉这是咱们杨家最光宗耀祖的一天。 当然,沉浸在重获新生喜悦中的村民,并没有忘记为了寻找凤凰神珠,而付出生命的那几个敢死队员。 全村父老乡亲聚集起来,为不幸牺牲的几个敢死队员,举行了规模盛大的葬礼。 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上百村民的新生。 他们是默默无闻的农民,但是在村民们的心目中,他们是鼎鼎大名的英雄,红旗村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们。 村民们自发排起长队,为这几个英雄上香烧纸,队伍蜿蜒盘旋了好几里,气氛非常的庄严肃穆。 然后,鞭炮声整整响了一夜,这是村民们在向这几个平凡的英雄致敬。 好些天后,人们才从这场灾难中恢复过来,日子渐渐回归正常,该干农活的干农活,该外出打工的外出打工,关于蛇眼鬼咒这件事情,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去,最后成为人们饭前餐后的谈资。 我翻了翻日历,寒假还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要结束了。 这些天我哪里都没有去,每天都待在家里,陪着家里人。 当我们慢慢长大,才发现亲情的弥足珍贵,这是任何其他感情都没法替代的。 这天,我正在和老妈一起灌香肠,准备开学以后带点香肠回z大。 屋子里的座机突然响了起来,老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进屋接电话。 不一会儿,就听见老妈在里屋叫我:“杨程,快来,找你的!” 第四百二十九章 求助 我放下手里的活,走进里屋接电话。 老妈站在电话机旁边,脸上挂着饱含深意的笑容。 我原本以为电话可能是龙少爷他们打来的,我的朋友也就那么几个,除了龙少爷,就是胖子,要不然就是猴子。 但是让我非常意外的是,电话那头传来的竟然是一个女孩的声音。 我愣了一下,随即就反应过来,这个电话是远在上海的谢梦萍打来的。 我有些紧张,不知道谢梦萍给我打电话做什么,说了句新年好,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谢梦萍和我简单寒暄了两句,就问我:“杨程,你的新年过完了吗?” 我苦笑了一下,这个年,恐怕是我过得最没劲的一个年,村里没有小伙伴也就算了,居然还闹出蛇眼鬼咒这么严重的事情,这场风波累得我筋疲力尽,现在都还没缓过神来。 我就跟谢梦萍说:“嗨,早过完了!你……你突然给我打电话,是不是找我有什么事啊?” 谢梦萍应该不会平白无故给我打电话,所以我猜测她可能是找我有事。 谢梦萍在电话那头嗫嚅道:“呃,那个……那个你能不能来一趟上海?” 不是吧,谢梦萍居然邀约我去上海? 我又不是傻子,我当然明白谢梦萍对我的感情,可是我已经有青青了,我不能答应她,所以我必须很绝情的拒绝她的邀请。 我说:“不了,我这边……还有事……” 说实话,我的借口无比苍白,说出来自己都不相信。 不料,谢梦萍说:“杨程,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约你到上海来玩,是我遇上了一件麻烦事儿,想请你过来帮帮忙!” 顿了顿,谢梦萍又补充道:“驱邪抓鬼不是你的看家本领吗?你放心,该怎样收费就怎样收费,一分钱都不会亏待你!” 听闻这话,我才知道误解了谢梦萍,忍不住老脸一红,暗骂自己自作多情,还以为谢梦萍要邀请我去上海约会呢。 不过听说谢梦萍遇上了麻烦事,我还是立刻警觉起来,连忙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谢梦萍说:“其实不是我出了事,是我堂弟出了事,可能是招惹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最近变得神神叨叨的,所以,我想请你帮忙看一看!” 我稍稍松了口气,原来不是谢梦萍,而是谢梦萍的堂弟。 我问谢梦萍:“你堂弟到底出了什么事?” 谢梦萍说:“哎,电话里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等你到了上海自然就知道了,你把身份证号码告诉我,我帮你订车票吧!” 谢梦萍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要是连这点小忙都不帮,那也太不够朋友了。 况且,这也是一笔业务,不仅能帮到谢梦萍,还能挣一笔钱,说不定就把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解决了,何乐而不为呢? 想到这里,我便一口答应下来。 谢梦萍让我把身份证号码告诉她,她帮我买火车票。 我说算了吧,火车票我还是买得起的,我自己买吧。 谢梦萍死活不肯:“你是大师傅,我们大过年的请你千里迢迢上门办事,给你报销路费是最基本的,你就不要推辞了!” 我本身就是一个性情爽快的人,谢梦萍既然这么说,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我等你!”谢梦萍挂断了电话。 我回到院子里,继续帮老妈一起灌香肠。 老妈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笑得我有些心里发毛。 我问老妈:“你干嘛用这种表情看着我?” 老妈压低声音问:“女同学打来的?” “对啊!”我很干脆的回答。 老妈又问:“外地的?普通话挺标准的!” 我嗯了一声,手里灌着香肠,嘴上回答说:“上海的!” 老妈抬起手,突然给我脑袋瓜子来了一下,我回头看着老妈,一脸懵逼,问她干嘛打我头。 老妈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程儿呀,我知道外面的花花世界诱惑挺大的,大上海的女孩子,无论是家庭背景还是自身气质,肯定都是极好的。我是你妈,当然希望你能有个好的归宿。但是咱们这大山沟沟里,跟人家大上海,完全就是两个世界,门不当户不对的,以后你的日子不好过。 再说了,咱们山里人,老实本分,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忘本。 人家青青救了你的命,你就该一辈子对她好,这叫知恩图报。 这几年青青住在咱们家,老妈早已经把她当自己女儿看待了,你要是突然找个外面的女孩子,老妈还真心不习惯!” 老妈都不等我插嘴,一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 我听她说了这么多,心里又好气又好笑,看来老妈是完全误会了,她以为谢梦萍是我女朋友。 我摸了摸脑袋,连忙对老妈说:“妈,你在说些什么呢?刚打电话来的那个女孩子,名叫谢梦萍,是个上海姑娘,跟我同是z大的同学,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你想到哪里去了?” 老妈怔怔的问:“不是你女朋友?那她……干嘛给你打电话?” 我哑然失笑道:“大过年的,同学之间就不能互相通个电话吗?你这思想未免也太封建了吧!” 老妈还是将信将疑:“真不是你女朋友?那我在外面怎么还听见,她好像让你去上海约会呀!” 老妈真是让我哭笑不得,我跟她解释说,谢梦萍她堂弟出了点麻烦,可能是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谢梦萍知道我是这方面的“专家”,于是打电话向我求助,让我去上海救救她的堂弟。而且请我过去,还会支付我费用,这钱不挣白不挣嘛。 听了我的解释,老妈这才相信了我所说的话。 老妈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走,毕竟从这里坐火车到上海,还需要一天多的时间。 现在距离开学差不多还有十天左右,我算了下,去上海帮谢梦萍办完事情,也就临近开学了,到时候就和谢梦萍一起,直接从上海回z大。 老妈满怀歉意的说:“你这次回来,吃也没吃好,睡也没睡好,匆匆忙忙的,都没安生过个年,当妈的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第四百三十章 败家子 第二天,我踏上了离家的火车,奔赴千里之外的上海。 由于我走的比较早,所以火车上并不拥挤,没有过年回来时候那种人踩人的阵势。 在外打工的人都有个习俗,那就是过完大年十五再出门。 现在还没到大年十五,外出的人不多,火车上显得有些空荡。 我的包里带着二三十斤老妈亲自灌的香肠,老妈让我带去给城里的朋友尝尝鲜,说大过年的去女同学家里,怎么着也得提点东西。 山里人朴实,也许很多时候没城里人那么讲究,但是热情大方,绝不玩虚的。 经过三十多个小时的颠簸,我终于抵达上海。 走出火车站的时候,我就被震惊了。 林林总总的高楼大厦,各种现代化的魔幻建筑,能够明显感觉到这座城市的蓬勃朝气,难怪上海会被誉为“东方明珠”。 繁华的街道,川流的车流,让我一时间有些懵逼。 跟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比较起来,我们黔南的大山沟沟,仿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很难想象,这样的贫富差距,竟然会在同一个国度里面上演。 我正自发愣的时候,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谢梦萍从车窗里探出脑袋,一个劲冲我招手。 我走过去,在车厢后面放好行李,然后坐进车里。 谢梦萍不愧是大城市的孩子,虽然穿着的很简单,但却掩饰不了她的气质,一身雪白的毛外套,让她看上去就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我坐在她的身旁,都有些自惭形愧。 我突然就很理解老妈说的那句“门当户对”,我和谢梦萍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的人,我从小与大山为伴,她从小与高楼大厦为伴。我吃的是土豆红薯,她吃的是火锅麦当劳。就算我不认识青青,我可能也没法跟谢梦萍走在一起。 “你在想什么呢?坐了这么长时间的火车,饿了吧?要不咱们先去吃饭?想吃点什么,我请你!”谢梦萍很大方的对我说。 “还行,不是很饿!”我本想客气一下,谁知道肚子真是不争气,刚刚说完这话,肚子就咕咕叫唤了两声,弄得我一脸尴尬。 谢梦萍捂嘴笑了笑,娇嗔的看了我一眼:“你跟我客气什么,饿了就饿了呗,想吃点什么,尽管开口!” 我的肚子已经出卖了我,如果我再继续推辞的话,未免也显得太假了。 我一抬头,刚好看见路边有家麦当劳,于是我就说去吃麦当劳吧。 谢梦萍说:“大老远来上海,怎么能请你吃快餐呢?不行不行!” 在谢梦萍的要求下,计程车司机载着我们去了一家海底捞火锅。 我的目光恋恋不舍的从麦当劳的招牌上面移开,其实我是真想吃麦当劳,因为我还没有吃过这种洋快餐,想要尝尝鲜,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没有吃过。 谢梦萍带我去的海底捞,位于上海市中心,装修的很上档次,我看了一眼菜单,消费也是不菲。 不怕说出来笑话,长这么大,我也就去过大排档,这样的高档餐厅我还是第一次来,总觉得束手束脚的,怎么着都不太舒服。 我还是喜欢光着膀子,在大排档里喝着啤酒,讲着荤段子,那种挥汗如雨的感觉。 不过我也确实是饿了,再加上海底捞味道还真不错,到后面我也就放开吃了起来。 谢梦萍点了两瓶酒,陪我小酌了两杯,先是说了些不好意思,大过年的让你跑来帮忙之类的客气话,然后这才把话题转到正事上面来。 谢梦萍有个堂弟叫做谢一鸣,也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兄弟,今年才十七岁,原本正应该读书的年纪,这小子却辍学了,成天游手好闲,在社会上飘荡。 要说这谢家,原本是书香门第,每代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都很有出息,就算在上海这种大城市,也算是社会的上流人士。 而且家族里面全是精英,什么教授,记者,外交官,政府官员,艺术家等等。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书香门第里面,却偏偏出了谢一鸣这个逆子。 谢一鸣的老爸是谢梦萍的小叔,在政府里面为官,地位不低。 谢一鸣的老妈从商,有了她老公暗地里的支持,在生意场上也是混得风生水起。 这两口子一政一商,相得益彰,算是家族里面最有钱的一家人。 然而,可能就是因为家庭条件太好,再加上各忙各的事情,疏于了对孩子的管教,致使谢一鸣一步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谢一鸣以前在家里就是小皇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买来的名牌东西不喜欢,回头就扔进垃圾堆,纯粹是个败家子。 不仅如此,仗着家里有钱有势,谢一鸣还喜欢在外面惹是生非,学校之所以能够忍着他,还不是看在他父母的面子上。 但是谢一鸣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的惹事情,之前居然在学校里持刀捅伤了同学,要不是他爸神通广大,现在他应该在少管所蹲着了。 在赔了对方一大笔钱以后,对方知道惹不起谢家,最后也选择了息事宁人。 因为这件事情的影响太大,学校终于忍不住,强行把谢一鸣给开除了。 当初他爸给他取谢一鸣这个名字的时候,原本就是希望他能够一鸣惊人,没想到他的一鸣惊人竟然是用刀刺伤同学。 被开除学籍的谢一鸣,更加任意妄为,没有了学校的束缚,更是无法无天,流落到社会上,成天跟社会上的那些问题少年为伍,抽烟喝酒打架,什么事情都敢做。 他父母悔之晚矣,对这个败家子也没有任何办法,只好让他破罐子破摔,懒得过问他一句。 讲到这里,谢梦萍揉了揉太阳穴,很无奈的摇了摇头:“真不知道我们家里,怎么就出了这样一个垃圾,真是丢尽了谢家的脸面!” 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做父母的怎样去耕耘这颗种子,这颗种子最后就会长成什么样子,这跟家庭教育息息相关。 所以我并不同情谢一鸣的父母,谢一鸣之所以会变成这样,也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第四百三十一章 阴阳街 谢一鸣的基本情况我已经了解了,活脱脱一个纨绔子弟,如果他不是谢梦萍的弟弟,如果不是谢梦萍向我求助,我才不会千里迢迢跑来救这种臭小子呢。 因为我担心自己救下的人,将来会是一个社会祸害,那我岂不是成了罪魁祸首? 我喝了口酒,问谢一鸣是什么时候出的事情。 谢梦萍告诉我,大约在五六天前,谢一鸣跟两个狐朋狗友去酒吧玩耍,隔壁也有一桌社会小青年,两桌人可能因为言语不和,发生了冲突,当场就在酒吧里打了起来。 谢一鸣这边只有三个人,对方却有十多个人,在人数上谢一鸣他们非常吃亏,很快就被对方追着打,三人逃出酒吧,但是对方穷追不舍。无奈之下,三人只有分头逃跑。 谢一鸣跟两个朋友分开以后,被四五个人追着,一路追到普陀公园,谢一鸣慌不择路,竟然闯入了闹鬼的阴阳街,对方看见谢一鸣逃进了阴阳街,也就放弃了追击,各自散去。 至于谢一鸣在阴阳街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没人知晓,反正第二天清晨,负责打扫卫生的环卫大妈,发现了在阴阳街口昏迷的谢一鸣,于是大妈报了警。 恰逢值班的一个老民警认识谢一鸣,就把谢一鸣送回了家里。 谢一鸣回到家里以后,就变得很古怪,不哭也不闹,不管问他什么,他都不说话,整个人就像木头桩子一样,傻呆呆的。 家里人以为他被打伤了脑袋,赶紧送他去医院做全面检查,但是检查的结果显示,谢一鸣的头部并没有受伤,只是身上有点淤青罢了,医生分析谢一鸣这种状态,可能是受了点惊吓,等他休息两天就好了。 医生明显不了解谢一鸣这种混世魔王,这小子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天不怕地不怕的,怎么会受到什么惊吓呢? 两三天过后,谢一鸣的症状依然不见好转。 后来家里有老辈子就说,谢一鸣这种情况,很像是撞了邪,也许是那晚在阴阳街碰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谢一鸣的父母现在是病急乱投医,只要能够治好他们儿子,花多少钱都在所不惜。 经人介绍,花高价请了个算命先生,结果那个算命先生是个半吊子,钱收了以后,像模像样的给谢一鸣做了场法师,屁用都没有。等家里人再次去找这个算命先生的时候,算命先生已经“畏罪潜逃”了。 谢梦萍听说家里在寻找算命先生,于是想到了我,知道我是有真本事的人,这才给我打电话,请我到上海来帮忙。 “阴阳街是什么地方?这个名字挺吊诡的啊!”我问。 谢梦萍告诉我,阴阳街其实最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相反,这条街道还有个很小清新的名字,叫做柳条巷。因为这条巷子里面,栽种着一排排柳树。 解放前的柳条巷,是贫民居住的地方,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个贫民窟,所有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全都聚集在这里,像蝼蚁一样的艰难活着。 因为日子太穷,柳条巷每天都有人饿死或者病死,死了的人,也没钱购置棺材去埋葬,干脆就葬在门前的柳树下面。 柳树本来就招阴,再加上这里的死人越葬越多,阴魂自然也是越聚越多,柳条巷也逐渐变得鬼气森森,即使是大白天,柳条巷里也是一片阴暗晦涩的光景,阴冷的让人牙关发颤。 到后来,柳条巷的人死的七七八八,闹鬼的传闻也层出不穷,就连剩下的一点人,也全部搬走了,整条巷子都荒废了,一个活人都没有,变成了旧上海著名的鬼巷子。 经常都有饿疯了的野猫野狗,钻进柳条巷,把柳树下面埋葬的人骨头刨挖出来啃食。 有时候还能见到几条野狗为了争夺一块人骨头打架,或者有野猫叼着死人的手指头,从屋檐上面跑过,其状非常渗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柳条巷闹鬼的传闻也是愈演愈烈。 有人说,大白天的走进柳条巷,能够看见很多小孩子在玩耍,走近一看,发现那些小孩子的长相就跟丧葬店里的纸扎人一样,异常恐怖;有人说,那些吃了死人骨头的野狗野猫,在每天太阳落山以后,都会幻化成恶鬼,索取路过人的性命;还有人说,如果午夜走进柳条巷的话,能够看见家家户户灯火通明,破烂的木头窗户上面,有很多的鬼影在晃动。 当然,这些传闻真真假假,谁也不知道哪件是真的,哪件是假的,反而衬托的柳条巷更加的神秘可怖。 因为这些鬼事情,柳条巷这个名字也渐渐被人们遗忘,人们给它取了个新的名字叫做“阴阳街”。 然而,在关于阴阳街众多的灵异事件里面,有两件事情当时是轰动了整个上海滩的。 其中一件事情发生在解放前,一件事情发生在解放后。 先说说解放前的那件事儿吧,解放前的旧上海,有很多外国的租界,而后渐渐有了巡捕房的出现。上海的巡捕最早都是英国人组成的,这就是所谓的西捕,后来才慢慢有了华人巡捕。 巡捕房里的西捕人数最少,但是职位最高,薪水也最高,脏活累活都是下面的华人巡捕来做。 没办法,谁让那个时候咱们国家的国际地位低呢,自然是要矮人一等。 当时华人巡捕里面有个警长姓于,权且叫他于警长。 于警长本身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工作能力也很突出,但却时常受到西捕的打压和排挤,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鸟气。 这天晚上,因为一件小事情,上面一个小小的西捕长官,又狠狠的训斥和挖苦了于警长一通,把他骂的狗血淋头,说他是个废物。 于警长敢怒不敢言,窝着一肚子火气离开了巡捕房。 心里的苦水无处诉说,于警长憋着闷气,一个人去了夜宵摊喝酒。 喝酒这事儿很讲心情,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千杯都不会醉,人在心情糟糕的时候,几杯酒都催人醉。 第四百三十二章 于警长 平时于警长酒量还算不错,但是因为今天心情实在是郁闷,又没人可以倾诉,只能把苦楚喝着酒往肚子里吞,结果没喝多少酒,就感觉有些醉了,竟然从板凳上滑下去,摔了个狗啃泥。 夜宵摊的老板见状,赶紧把于警长扶起来。 于警长值班的时候,经常来这里吃夜宵,再加上于警长为人正直,爱帮国人说话,老百姓还是比较爱戴和敬仰他的。 老板看见于警长喝醉了,就转身去给他沏壶热茶,准备帮他醒酒。 谁知道等老板把茶沏好,回到桌子边上的时候,发现于警长已经不见了踪影,桌上丢了几个袁大头。 于警长确实有些醉了,脑袋昏昏沉沉的,脚步也是虚浮,就跟踩在云里一样,踉踉跄跄,偏偏倒倒,途中还摔了两个大跟头,膝盖手肘都磨破了,但是酒精麻痹了神经,倒也不觉着疼。 于警长的巡捕房本就隔着阴阳街不远,平时于警长也没少听闻阴阳街闹鬼的事情,不过于警长从来不信这些,每次听人说起阴阳街鬼事,于警长都会哈哈大笑,把自己的配枪往桌上一拍,中气十足的说:“我什么鬼神都不信,就信手里这把枪,那些孤魂野鬼要是敢找上我,我就请他们吃枪子!” 能够当警长的人,天生火焰都比较高,再加上他们一身正气,脏东西确实不容易找上他们,那些道行比较低的脏东西,看见他们甚至还会远远躲开。 反正于警长迷迷糊糊的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标,鬼使神差的就走到了阴阳街。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 于警长当然不是怂人,只是在酒精的作用下,这人就会生出很多莫名其妙的勇气。 看见黑漆漆阴森森的阴阳街,于警长突然就想去阴阳街里闯一闯。 于警长摸了摸腰间的配枪,打了个酒嗝,大踏步走进阴阳街。 阴阳街里确实阴冷,感觉气温要比外面低好几度。 于警长走进阴阳街,就打了个响亮的喷嚏,酒沫子都喷了出来。 阴阳街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现在虽然是炎炎夏季的夜晚,但阴阳街里居然抬头不见星月,而且仿佛飘荡着奇怪的黑雾。 于警长置身在阴阳街里面,就像置身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外面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上海滩,好像离他非常的遥远。 上海滩虽然繁华,但是像阴阳街这种偏僻的地方,也没有路灯。有钱人家行夜路的时候,手里多数都提着一个黄铜做成的煤油灯,一些贫穷人家走夜路的时候,大多都随身带着两个火折子。 火折子是用很粗糙的土制纸,卷成紧密的纸卷,用火点燃后再把它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苗,但能看到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燃烧,就像灰烬中的余火,能保持很长时间不灭。需要点火时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复燃,不过吹是很有技巧的,需要突然、短促、有力,送气量要大。 火折子这种东西,直到近代,都还广泛应用于盗墓贼中间。 于警长因为经常值夜班(值夜班是个苦差事,一宿都不能睡觉,所以巡捕房的西捕都不会值夜班,更不会出来巡逻,这种苦差事都是华人巡捕做的),随身都带着好几个火折子, 于警长从怀里掏出一支火折子,摸出火柴,点燃了火折子,然后吹了口气,将其吹灭。 于警长左手摸着配枪,右手高举着火折子,慢慢行走在阴阳街中央。 阴冷的风呼啸着穿梭而过,夜风中传来不知道是鬼叫声,还是夜猫子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街道两旁的柳树随风轻轻摆动,模糊不清的影子就像藏着黑暗里的魑魅魍魉,让人生出许多恐怖的幻想。 于警长心里生出英雄胆,掏出配枪,对着漆黑的阴阳街大吼:“什么妖魔鬼怪,什么魑魅魍魉,统统都给老子滚出来!老子倒想看看,到底是你们厉害,还是老子手里的枪厉害!滚出来啊!干你妹的死洋鬼子!” 于警长心里有气,忍不住骂了句“死洋鬼子”,摆明骂的是巡捕房的西捕。 于警长这一骂,冷风顿时呼呼呼倒灌进嘴巴里面。 于警长本来就是醉酒之人,此时被阴风一吹,胃里顿时翻江倒海,一个劲的冒着酸臭味。 终于,于警长忍不住冲到一堵破墙前面,用手扶着墙,弯腰哇哇大吐起来。 这一吐,吐的是酒,吐的也是心中烦恶。 于警长今晚并没有伶仃大醉,但吐得却是天旋地转,连胆汁都呕了出来,嘴里阵阵发苦,这种苦味儿,像极了他现在的生活。 反正四下里没人,于警长也不用顾及形象,索性敞开胸怀,吐了个天昏地暗,排山倒海,那呕吐的声音就跟响雷一样,仿佛要把五脏六腑从嘴里喷出来。 半晌,于警长终于把胃子腾空了,满头满脸都是豆子大的冷汗,气喘吁吁,靠着破墙喘气。 半晌,于警长总算是缓过气来,扶着墙壁晃晃悠悠站起来。 虽然呕吐的过程很难受,但是吐过以后,不管是心里还是胃子,都感觉轻松了不少,就连脑袋也没有刚才那样迷糊了。 于警长看了看时间不早了,该回家里跟媳妇报到了。 因为常年加班执勤,于警长平时很少顾及到家庭,觉得愧疚了媳妇许多。 他寻思着这时候回去夜宵摊可能还没有收摊,合适的话给媳妇打包一碗水饺带回去。 于警长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站起来,正准备往外面走,但是刚一抬头,他就看见阴阳街的巷子深处,忽然亮起了一抹光。 于警长现在酒醒了不少,脑子还算清醒,顿时就觉得不太对劲,阴阳街里连个鬼影都没有,怎么会亮起光呢?是什么人藏在阴阳街里吗? 出于巡捕的职业敏感,于警长突然想到最近上海滩出了一个飞贼,专向大户人家下手,让不少官员十分恼火,给了巡捕房很大的压力,但是巡捕房日夜巡逻,都没有发现这个飞贼的踪迹,这起案子一直都还挂着。 于警长脑瓜子一转,心想这个飞贼会不会藏在阴阳街里面?所以巡捕房一直找不到飞贼的踪迹。 而且阴阳街闹鬼这么厉害,绝对不会有人进入,对于飞贼来说,这绝对是最佳的藏身之地。 第四百三十三章 女飞贼 于警长本身是一个正气凛然的人,对于飞贼这件事情,最近他一直耿耿于怀,现在好不容易发现了飞贼的藏身之处,他怎么可能放过? 一时间,热血冲头,于警长提着枪大踏步往阴阳街深处走去。 那抹光亮是从阴阳街尽头的一间民宅里传出来的,那间民宅已经十分破烂了,屋子里散发出昏黄的油灯光,纸糊的窗户上倒映出一个人影。 但见窗户上的人影,生得窈窕婀娜,竟像是个女人的影子。 于警长不由得有些疑惑,难道最近搞得上海滩不得安宁的飞贼,竟然是个女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于警长悄悄溜到窗户下面,把右手食指放进嘴里,沾了点唾沫,然后用手指头轻轻在窗户上一点,在纸糊的窗户上开了个小窟窿。 于警长把脑袋凑上去,凝足目力往屋子里看去,然而,令于警长大感不惑的是,屋子里竟然空空荡荡的,居然一个人影都没有。 屋子里的陈设也很简陋,一个大木柜子,一张床,一张挂着蛛网的木头方桌。 于警长微微心惊,以为自己的行踪被屋里人发现了,正准备拔出枪,破门而入。 按照于警长的经验判断,他认为飞贼很可能藏在角落里的那个大木柜子里面,刚刚他一直守在外面,他可以确定飞贼没有溜出屋子。没有溜出屋子,那就肯定还在屋子里面,屋子里唯一的藏身之处,就是那个大木柜子。除此之外,不管是床下还是桌下,都能一眼看见。 不等于警长站起身来,忽然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搭在于警长的肩膀上。 于警长侧头一看,那只手纤细白嫩,明显是女人的纤纤玉手。 于警长暗暗吃了一惊,这女人好俊的身手,她是什么时候溜出屋子的?又是什么时候站在后面的?于警长如此谨慎的人,但居然毫无察觉,这女人就跟飘出来的一样,半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什么人?!” 于警长沉喝一声,迅速转身。 只见一个身段玲珑的妙龄少女站在他的身后,那个妙龄少女生着一张鹅蛋脸,施了淡妆,柳眉如黛,媚眼如丝,眼睛里仿佛闪烁着奇异的光,相当勾人心魂。而且少女穿着半透明的薄纱罗裙,大半截嫩藕般的大长腿曝露在外面,衣领拉得很低,食指放在殷红的嘴唇上面,轻轻扭动着水蛇腰,真是让人神魂颠倒。 于警长万没有想到,这个女飞贼竟然如此美貌,一时间竟看得呆住了。 少女右手抵着嘴唇,左手在于警长的肩膀上缓缓游走,声音柔媚刻骨:“这三更半夜的,警长大驾光临,有何指教啊?” 于警长只觉口干舌燥,咳嗽两声道:“你是什么人?这阴阳街不是早就没人居住了吗?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最近上海滩出了个飞贼……” 于警长一句话还没说完,少女便掩嘴轻笑起来,那姿态动作柔嫩的仿佛要溢出水来。 少女呵呵笑道:“警长可真是说笑,你不会以为我是那个飞贼吧?你看我的样子,像是飞贼吗?” 于警长上下打量了几眼,这么多年的巡捕生涯,于警长还是练就了,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伪装,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而面前这个少女,怎么看都跟飞贼不太沾边。 于警长放下戒心,又问那少女姓什么名什么,是做什么工作的,为什么会藏身在闹鬼的阴阳街里面。 少女露出一脸悲伤的表情,低低抽泣着诉说起来,少女说她姓黄,小名叫做喵喵,从小生长在阴阳街里的穷苦人家,迫于生活,十多岁就去怡红院打杂,后来跟随怡红院的名牌学艺,学成以后,现在自己出师,成为了怡红院的头牌。因为自己干的工作受人嘲笑,所以只能悄悄住在阴阳街里面,不与其他人来往。 黄姓少女越说越是伤心,到最后竟然呜呜哭出声来。 于警长原本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听闻少女的讲述以后,想起很多悲苦往事,自然生出许多感慨。 于警长伸手拍了拍少女的香肩,原本想要安慰她两句。 没想到少女竟然顺势倒在于警长怀里,女人特有的芳香让于警长有些迷醉,在这漆黑无人的阴阳街,又加上体内酒精的刺激,一向正直的于警长,此时也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 少女牵着于警长往屋子里走,于警长就像着了魔一样,跟着少女走进屋子。 屋子里散发着老大一股霉味儿,但此时于警长的鼻子里面,嗅到的只有少女的芬芳。 于警长失魂落魄的坐在床上,少女伸手勾着于警长的脖子,贴着于警长宽厚的肩膀和脊背,开始跳起缠绵的舞蹈,舞姿非常的撩人。 渐渐地,于警长完全被眼前这个妖娆的妙龄少女吸引了,整个心智都被迷惑了,男性的荷尔蒙一直在身体里面冲撞。身体里面仿佛藏着一只小老虎,时刻准备着从身体里面冲出来。 这个黄姓少女不愧为怡红院头牌,真的,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没法抵挡她的诱惑。 这几年于警长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工作,再加上时常值班巡逻,家对于警长来说,仿佛变成了一个旅馆,只是回去偶尔落下脚。因为很少回家,所以在某些方面,跟媳妇的关系越来越淡,那方面的生活也越来越不和谐。有时候于警长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媳妇已经睡了。有时候媳妇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于警长又满身疲倦,毫无兴致。 于警长已经很久没有做过夫妻之事,差不多都快忘记男欢女爱的滋味了。 没想到此时此刻,身体里面久埋的那颗种子,竟然被面前这个少女,重新撩拨了起来,开始疯狂的生根发芽。 于警长主动伸出双手,将少女搂在怀里,然后对着少女的脖子亲了下去。 这一口亲下去,于警长就感觉不太对劲,怎么亲了一嘴的毛? 于警长呸呸几声,赶紧吐掉嘴里的毛,随之惊诧的发现,这个黄姓少女的身体表面,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生出了一片奇怪的黄毛。 第四百三十四章 老猫 原本沉浸在温柔乡里的于警长,猛然一惊,感觉既恐怖又恶心,酒意也立刻醒了大半。 这时候,黄姓少女的香唇,已经亲吻上于警长的脖子。 于警长几乎是本能反应,用力推开黄姓少女,厉声大喝:“滚开,妖孽!” 于警长力气很大,再加上危急时刻爆发出的力量,一下子把黄姓少女推飞老远,撞倒了屋子中央的破木桌。 黄姓少女在地上翻了好几圈,发出喵喵几声猫叫。 此时的于警长,哪里还有怜香惜玉的心思,噌的站起来,迅速掏出配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黄姓少女,用命令的口吻说道:“何方妖孽,抬起头来!” 黄姓少女原本低垂着脑袋,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她的脸。 在于警长的呵斥下,少女缓缓抬起脑袋。 当少女抬起脑袋的时候,于警长登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每一个毛孔都嗖嗖冒着冷气,一种极度不适的恶心感涌上心头,让他原本平静下来的胃子,又一次的翻江倒海。 面前这个黄姓少女,此时竟然变了模样,再也不是刚才那张勾人心魂的漂亮脸蛋,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猫脸。 或者说,黄姓少女本就是一只大黄猫,黄猫已经很老了,牙齿掉了,身上好多地方都秃了毛,就像长了藓一样,看上去非常丑陋。 于警长一想到自己刚才,竟然抱着这样一只掉牙的老猫卿卿我我,还啃了一嘴的猫毛,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烦恶,弯腰呕吐起来。 之前于警长就已经吐过一次,早就把肚子里的东西腾空了,现在吐的全是酸水和胆汁。 老猫咧开嘴巴,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然后喵呜叫唤一声,沿着房柱,飞快的窜上横梁。 于警长抬手正准备开枪,老猫已经穿过房梁上的窟窿,窜上了外面房顶,消失在黑暗中。 于警长在屋子里呆坐到天色微明,这才踉踉跄跄走出阴阳街。 回去以后,于警长便大病了一场,卧床不起,看了很多医生都不见好转。 最后,于警长的媳妇再三询问,于警长才说出了这块“心病”。 媳妇认为于警长这是撞了邪物,赶忙托关系寻找江湖人士,来帮“于警长”看病。 经人介绍,找到一个道观,里面有个道长很有几把刷子。 于警长的媳妇就跟道长说了于警长碰上猫妖的事情,道长告诉于警长的媳妇,于警长撞上的不是猫妖,而是怡红院黄姓女子的鬼魂,附体在那只老猫的身上。 媳妇将信将疑,回去让人一打听,方知怡红院真的有个黄姓少女,来自阴阳街的贫民窟,容貌不俗,勤学苦练,终成怡红院头牌。不过好景不长,就被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玩死了,尸体丢在阴阳街里,等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被野猫野狗啃食的不成样子。 于警长的媳妇给道观捐了一大笔钱,恳求道长帮忙“医治”于警长。 道长就画了几张符咒让于警长的媳妇带回去,再用老鼠的胡须做药引子,每天用一张符咒和一根老鼠的胡须熬水喝,连喝三天。 虽然于警长媳妇觉得这个药引子实在是恶心,但为了救活于警长,她还是按照道长交代的法子去办,让于警长连喝了三天有老鼠胡须的符水。 于警长喝一次吐一次,前脚刚喝下一碗符水,后脚就吐出一大团黄色的猫毛,连续喝了三天,也就连续吐了三天。 不过,可以很明显的发现,于警长每吐一次,神色就会红润一次。 三天过后,于警长的脸色全都好转起来,精神也好了许多,慢慢的也就好了,但是自此以后,于警长再也不敢去阴阳街。 于警长是堂堂巡捕房的警长,是老百姓心目中公认的正直人,这件事情是亲自从于警长嘴里流传出来的,所以真实性非常高。 时至今日,都还有老一辈的上海人,听他们的父辈讲过这个故事。 谢梦萍讲的带劲,我也听得入了神,锅里的高汤都快烧干了,发出滋滋声响,我们这才赶紧叫来服务员,让她加点高汤进去。 我喝了口酒说:“没想到上海的阴阳街,居然发生过这么多故事!” 谢梦萍点点头:“可不是嘛,老上海人都知道,阴阳街是全上海最出名的灵异地点!” “对了,你刚不是说,还有件事情发生在建国以后吗?是什么事情?”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迫不及待的问。 谢梦萍喝了口啤酒,润了润喉咙,继续跟我讲了下去。 建国以后的阴阳街,依然是没有生机的“禁区”,经过战争年代的洗礼,闹鬼的传闻更加疯狂,老百姓谈起阴阳街就跟“谈虎色变”一样。 政府为了破除闹鬼传闻,于是拟定了关于阴阳街的改造方案。 阴阳街这个地方,从交通方面来说,不太适合修建住宅区,而且这里的闹鬼传闻早已深入人心,修建住宅区只怕也没人会去住,所以有关部门一商议,干脆把阴阳街这里改造成一个人民公园。人流量多了,阳气就足了,自然就能克制这里的阴气。 而且他们费尽心思,给新建的公园取了个响亮的名字,叫做“普陀公园”,想借助佛教的威名,来镇压这里的阴魂。 阴阳街的改造方案很快就出来了,公园的设计图也画出来了,施工队也开始陆续入场。 开工那天,还专门举行了开工仪式,在阴阳街口摆上案台,杀大红公鸡,放鞭炮,搞得非常热闹。 当时的领导班子里面,有个从战争年代过来的老军官,铮铮铁骨,正气凛然,当年打仗的时候,还手刃过不少鬼子,所以他是部门里唯一一个不信阴阳街闹鬼传闻的人。 举行开工仪式的时候,这个老军官就发了几句言,大意就是说阴阳街的闹鬼传闻都是无稽之谈,让工人们不用担心,好好完成工作任务。 这番话刚一说完,原本插在香炉里的三根香线,突然就从中折断了一根。 负责主持开工仪式的道士登时大吃一惊,说这是不祥之兆,让老军官速速回避。 然而老军官非但没有回避,还把道士狠狠数落了一顿,说他公然宣扬封建迷信,信不信让他去蹲大牢。 第四百三十五章 尸横遍野 这个道士姓张,能够被政府部门请来主持开工仪式,本事肯定是有的。 说来也巧,张道士也就是当年帮于警长治病的那个老道士的后人。 香断了是大忌,张道士预感到有事发生,他原本是好心提醒老军官,没想到老军官却不领情,还扬言把他扔进大牢。 正在张道士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突然从阴阳街里吹出一阵阴风,那风来的好怪,而且来的甚急,若不是张道士眼疾手快按住案台的话,就连案台都会被风给掀翻。 在场一片飞沙走石,工人们都很惶恐。 就在这时候,不知从哪里的房顶上,突然被风吹下来一块瓦片,那块瓦片不偏不移,正好命中老军官的太阳穴,老军官当即倒地不起。 老军官纵横沙场数十载,不曾想居然走的如此离奇。 瓦片砸死老军官以后,风很快就停了,现场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等到医护人员赶来的时候,老军官早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亲眼目睹这一幕,在场众人无不骇然心惊,对阴阳街更是忌惮,有工人当即就提出辞工,后来还是有关部门提高了工人的工资,这才把那些工人留了下来。 但是,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当然没有! 阴阳街的改造工作很快拉开序幕,工期如火如荼的进行,昼夜都是机器的轰鸣声。 可以说,几十上百年来,阴阳街都没有这么热闹过。 街道两旁的那些大柳树,全部被挖机一棵棵的拔起来。 但是这些大柳树可不是随便就能处理的,因为柳树聚阴,聚集了很多的阴魂,柳树被拔出来,那些阴魂也就随着柳树放了出来,这些阴魂要是流窜到民间,后患无穷。 所以在拔出柳树之前,张道长在每棵柳树的树干上面,都缠上了好几圈红线,听张道长说,缠上红线以后,能捆绑住寄宿在柳树里面的阴魂。 在工地外面,挖了一个大坑,专门用来焚烧这些柳树。 缠上红线的柳树被挖机拔出来,在运到大坑里面,泼上汽油点火焚烧。 火光冲天,烧得噼啪作响,浓烟滚滚,几乎映红了半边天空。 阴阳街原名柳条巷,家家户户门口都栽种着柳树,数量很多,光是焚烧这些柳树,就用了三天三夜。 当时在场的工人,在焚烧这些柳树的时候,都能清楚的听见大坑里面传来凄厉的惨叫声和哭喊声。 张道长让这些工人不用害怕,说这是柳树里面的阴魂被焚烧了。 柳树被清理干净以后,就开始拆房屋。 拆房屋就很简单了,因为阴阳街全是破旧的烂房子,根本不用保留什么,直接开着“钢铁怪兽”,一路摧枯拉朽,破烂的房屋成片成片的坍塌,不出几天时间,阴阳街就变成了一片废墟。 清理完废墟之后,就准备按照计划的改造方案,开始修建普陀公园。 在修建公园之前,必须先打地基,之前阴阳街的地基本来就不牢靠,再加上人们把棺材尸体就地埋葬,早已将阴阳街的地下挖得千疮百孔,要是不把地基弄好的话,这公园修上去就会出现问题。 工人们开始挖地基,打桩机每天咚咚咚的响个不停。 经过长年累月的堆积,阴阳街下面的死尸简直是多不胜数,随便一挖斗挖下去,泥土里就会挟带着好几具白森森的人骨架子。 原本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很穷,能装殓进棺材的人都是少数,大多数的人死了以后,都是用草席子一裹,挖个坑就埋了,用“尸横遍野”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在打地基之前,张道长找到工头商议过,说地下聚集着很多的阴魂,他准备做一场大法事,来超度这些阴魂,这场法事需要持续七天的时间。也就是说,在这整整七天的时间里,工地上都不能开工。 工头断然拒绝了张道长的建议,他说修建普陀公园是政府工程,有关领导从一开始就给他下了死命令,规定了工期,别说耽搁七天的时间,就算是耽搁七个钟头都不行,工程进度一秒钟都不能停下。 张道长忧心忡忡的说,这样下去很容易出事。 工头听了就很不高兴,认为张道长是在诅咒他,一怒之下,就把张道长给赶走了。 然而,张道长前脚刚走,后脚工地上就出事了。 最先发生状况的,是一个负责开挖车的司机,老赵。 老赵开着挖车,每天都要从地底下面挖出大量尸骨,刚开始他还有些发怵,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连续工作几天以后,老赵也就习惯了,每天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倒也没有什么异样。 但是有天晚上,老赵待在挖车里面打盹,迷迷糊糊中,他就看见挖车四周站着很多人影,不知道是他半夜眼花,还是那些人影本来就很模糊,反正他怎么都看不清楚那些人的模样,模模糊糊的一片。 那些人有的穿着古代的衣服,有的穿着民国时期的长衫,反正大多数都是破破烂烂的,就像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叫花子。 而且这些人披散着头发,浑身血迹斑斑,就那样悄无声息的站在挖车四周,把挖车包围得水泄不通。 老赵一激灵就被吓醒了,看了看四周那些人,竟没有一个是他认识的。 原本工地上还亮着灯,但不知道为什么,工地上的灯竟然全部熄灭了,机器的轰鸣声也停止了,只有一点惨淡的月光。 整个工地里面一片死寂,一点声响都没有。 老赵的心里突然涌起强烈的孤独感和恐慌感,感觉就像是施工的大部队全部撤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 老赵慌了神,慌慌张张开动挖车,可能是太过紧张的缘故,半天都没点燃火。 这时候,外面那些人,已经开始攀爬挖车,一只手突然拍在玻璃窗上,留下一个鲜红的血手印,惊得老赵尖叫失声。 好不容易启动了挖车,老赵甚至都忘记了开灯,一脚油门踩下去,不顾一切的开着挖车逃命,同时操纵着挖斗,对着周围的人群疯狂打砸。 第四百三十六章 活见鬼 此时此刻,老赵的面容无法形容的狰狞可怖。 突然,四周亮起刺目的灯光,光束就像刀子一样穿透进挖斗的驾驶室,照得老赵睁不开眼睛。 当灯光亮起的时候,原本围聚在四周的那些人,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赵看见前后左右都有挖车将他包围起来,工地上人声鼎沸,很多人大呼小叫的朝他跑来。 这一次,老赵看清楚了,这些向他跑来的,全都是他的工友。 几个工人跳上挖车,强行拉开车门,直接把老赵从驾驶室里拖了出来。 老赵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人反绑着双手,像个罪人一样,被押解到工头面前。 工头满脸怒色,抬手就扇了老赵好几个嘴巴子,打得老赵鼻青脸肿,眼冒金星。 “你他妈在做什么?”工头生气的呵斥。 老赵结结巴巴的回答:“刚才……刚才有很多人围着我……我都不认识那些人……他们的身上还流着血……” 老赵把刚才自己的遭遇讲了一遍,在场众人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认为老赵在发梦天。 但是老赵说的言之凿凿,又不像在编故事,况且以老赵的文化水平,也根本编不出这样的故事。 有人爬到挖车上面,果真发现挖车的玻璃窗上,有个鲜红色的血手印,非常的扎眼。 这个血手印,足以证明老赵所说的全部属实。 但是其他工人都觉得难以置信,因为他们刚刚经历的事情,跟老赵所说的截然不同。 之前老赵换班休息,因为太困了,就在挖车的驾驶室里面睡着了。 后来工人们干着活,工地上的电路突然出了问题,导致工地陷入了短暂的黑暗,就在工人们抢修电路的时候,他们突然看见老赵就跟疯了一样,居然发动了挖车,一路横冲直撞,并且操纵着挖斗四处打砸,若不及时阻止的话,肯定要把工地搞得天翻地覆。 情况紧急,工头立即安排人手,驾驶着其他挖车,将老赵阻拦下来,这才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老赵听了工头的描述,心里也是惊奇不已,他连忙问其他工人,你们难道没有看见那群人吗?有穿着清朝衣服的,有穿着民国长衫的,一个个血迹斑斑的,头流脓脚生疮,那么大的一群人,你们居然没有看见? 在场的工人全都摇了摇头,都说没有看见过老赵所说的情况。 老赵这才恍然,妈的,自己八成是撞鬼了。 这片工地下面埋葬着太多的阴魂,这都是建国以后了,怎么还有人穿着古装和民国的服饰?自己刚才看见的那些人,八成都是地底下面的那些阴魂,这可是活见鬼了呀! 老赵想起刚才的鬼事,心有余悸,后怕不已。 也幸好没有闹出什么祸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都见了鬼了,老赵哪里还敢继续待下去,天一亮就辞职走了人。 那个时候,会开挖车的师傅不多,老赵这一走,岗位就空缺出来,但是工地上短时间内又找不到人补上这个空缺,所以工头还不是很愿意放老赵走。 但是老赵去意已决,知道再待下去,命都没了,哪怕工头开出双倍的工资,老赵依然逃离了工地。 老赵走了以后,真正的祸事来了,这一次闹出了人命。 这起命案非常的古怪,虽然相关部门严密封锁了消息,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情终究还是流传到了民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老赵走了之后,工地上平静了两天,没有发生其他怪事儿,就在工头以为终于高枕无忧的时候,突然传来消息,说工地上一个名叫朱磊的工人出事了。 朱磊长得五大三粗,一副莽夫模样,食量也很惊人,是普通人的两三倍。 其时正值炎炎夏季,天气相当炎热,工棚里面就像一口大焖锅,热的人透不过气来。 工人们白天黑夜的干活,本来就已经很累了,想要休息,工棚里却又热的要命,经常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像在烧烤架子上面翻滚一样,让这些工人叫苦不迭。 而且工地上的蚊虫还奇多无比,个头又大,就跟吸血鬼一样,一叮就是个红肿的大包,睡在工棚里面,蚊虫一直在耳边嗡嗡嗡的飞来飞去,咬得你一身又痛又痒,根本没有办法休息。 这天,轮到朱磊轮休,朱磊喝了点酒,本想早早睡觉,谁知道却被蚊虫咬得心烦意燥,根本睡不着。 朱磊这小子平时仗着自己五大三粗,胆子本来就大,再加上小酒一刺激,胆子更肥。 他想起早上的时候,刚从地底下面挖出了一口棺材,他的脑海里竟然浮现出一个奇葩而又胆大的想法。 朱磊在工地边上找到那口弃置的棺材,然后打开棺材,把里面的尸骨拖出来扔掉,然后自己躺进了棺材里面,还把棺盖拉过来盖上了。 还别说,这个法子确实挺奏效的,棺材里面阴暗潮湿,睡进去还挺凉快的,而且睡在棺材里面,还能抵御蚊虫的叮咬,可谓是一举两得。 朱磊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高兴,闭上眼睛,舒舒服服睡了过去。 第二天开工,大家遍寻朱磊都没找到人,后来有工人准备处置这口废弃的棺材,搬运棺材的时候,才发现朱磊躺在棺材里面,早已没了呼吸。 两个工人第一眼发现朱磊的时候,都没有认出来棺材里面的人是朱磊。 因为朱磊才二十几岁,而棺材里的死者,却是一个鸡皮鹤发的糟老头子。 但从脸型轮廓和衣着打扮,还是能够认出来这是朱磊。 熟悉朱磊的人,又掀开朱磊的衣服,看了看尸体后背上的胎记,确定死者就是朱磊,因为背上的胎记是骗不了人的。 朱磊死了,查不出死因,只知道朱磊躺在棺材里,一夜之间从年轻人变成了白发老头子。 工地上连续发生诡异事情,闹得人心惶惶,工头也实在没有办法,赶紧采购了大包小包的礼品,捎带给张道长,厚着脸皮请张道长回来看看情况。 第四百三十七章 锁阴匣(上) 张道长回到工地,查看了朱磊的尸体。 朱磊躺在棺材里面,没有人敢去动他。 原本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此时却是面容枯槁,皮包骨头,满头白发格外扎眼。 朱磊的脸上布满皱纹,两边脸颊深深凹陷下去,看上去就像个七八十岁的糟老头子。 仅仅是一夜时间,朱磊就从年轻人变成了老头子,足足苍老了五六十岁,实在是令人惊骇不已。 张道长指出朱磊的死因,说朱磊这是被阴魂吸了阳气。 人之所以能够活着,就是因为体内有阳气,阳气越足的人,寿命越长。我们活在世上,每天都在燃烧体内的阳气,就像汽车需要燃烧汽油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的阳气也会逐渐减少,等到阳气完全耗尽的时候,也就是人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朱磊这种症状,很明显是被不干净的阴魂,直接吸走了他体内的阳气,让朱磊的阳气一夜之间消耗殚尽。 工头很恐惧,就向张道长求助,说现在工地里面到处都是阴魂在游荡,工地上已经发生了好几件灵异事情,工人们的情绪也开始浮躁不安,再这样下去,不仅没法在预定工期里完成任务,就连工人们都会全部跑光。 张道长就狠狠训斥工头,说当初在打地基之前,工头不听他的劝谏,原本是要做七天法事,驱赶地下的阴魂,但是工头却以工期很紧拒绝了,这下酿成了大错,才找张道长回来,亡羊补牢,已经晚已。 工头哭丧着脸,当场就给张道长跪下了,恳求张道长一定要救救他,就算不救他,也发发善心,救救工地上那些工人吧。 工头又打起了感情牌,说那些工人都是家庭贫困的农村人,出来养家糊口也不容易,每天干那么多辛苦活路,挣那么少一点,还得供养一大家子人,如果他们出了事情,家里的老人孩子怎么办? 张道长叹了口气,摆了摆手,说了句罢了罢了,然后让工头把普陀公园的施工图纸拿过来。 张道长当天就拿着施工图纸回去,第二天把施工图纸还给工头,工头这才发现,施工图纸已经被张道长改动过了。 原本的工程计划,普陀公园的主体造型是一个圆形,而张道长把普陀公园的造型修改成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形状,看上去确实有点奇怪,没有之前的图纸好看。 工头问张道长为何这般修改图纸,张道长就说,这个四四方方的盒子造型,其实是一个风水布局,名曰‘锁阴匣’,等到普陀公园修建落地以后,整座普陀公园就变成了一个“方匣子”,地下的阴气无法外泄,只能被锁在这个方匣子里面。说白了,把普陀公园修建成方形的目的,就是为了镇阴。 修改施工方案是一件大事,这跟之前政府的规划有很大出入,工头不敢擅自做主,赶紧把事情上报给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经过激烈的商讨,最终还是同意了张道长的意见。 毕竟,修建普陀公园最初的目的,无非也是为了“镇阴”,现在阴气外泄,工地上都闹出了人命,张道长既然想出这样的法子补救,那就按照张道长的意思办吧。公园修出来好不好看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镇住地下的阴魂,让社会稳定下来。 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以后,工头便指挥工人们,按照张道长修改过后的图纸来建造普陀公园。 从修建之日开始,张道长便再也没有离开过工地。 他跟其他工人一样,吃喝拉撒都在工地上面,吃的是大锅饭,喝的是自来水,住的是闷热难耐的工棚。 工地上的条件很艰苦,并不是天天都有自来水可以冲凉。 工人们辛苦工作一整天,满身臭汗的回来,却没法冲凉,整个工棚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汗臭味,那滋味甭提有多么酸爽。 张道长留下来,自然不是卖苦力的,他的作用跟“监工”差不多,每天都在工地上巡逻,非常的认真负责,而且早晚都要做法事。 每天早上鸡鸣时分,当工人们还在沉睡的时候,张道长已经起床了,不管刮风下雨,他都一日又一日的重复坚持,就像上了条的闹钟,从未缺席。 工地中央专门摆放着一个案台,上面放着香炉,香烛,香线等物。 张道长起床净手之后,就会点燃三炷香,拜天拜地拜祖先,然后双手捧着香,表情虔诚的将三炷香插在香炉里面,等到三炷香正常燃烧熄灭,预示着这一天能够顺利开工,张道长这才会暗自松口气。 法事还没完,等到香烛熄灭,张道长就会拿着一对阴阳铃,绕着整个工地走上一圈,一边摇晃着阴阳铃,一边抛洒纸钱,嘴里还咿呀咿呀,用奇怪的腔调唱着不知名的咒语: “元始安镇,普告万灵。岳渎真官,土地祗灵。 左社右稷,不得妄惊。回向正道,内外澄清。 各方安位,备守坛庭。太上有命,搜捕邪精。 护法神王,保卫诵经。皈依大道,元亨利贞。” 叮叮当当,清脆的阴阳铃声,就像是早起的闹铃,工人们每天早上都会在阴阳铃的响声中起床。 晨风一吹,纸钱漫天飞舞。 张道长的身影就会从漫天飞舞的纸钱里面走出来,面容显得有些疲惫。 回到工棚以后,负责烧火做饭的后厨工人,就会给张道长端上一碗荷包蛋,里面卧着两个鸡蛋。 一碗现在看来再寻常不过的荷包蛋,在那个年代绝对是奢侈品,也只有张道长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就连工头都只有眼巴巴看着的份。 做完法事,吃完荷包蛋,张道长就会闭上眼睛打坐,小憩一会儿。 等到晚上工地收工的时候,张道长又会重复一次这样的法事流程,日复一日,雷打不动。 在张道长的“保驾护航”之下,工程进展非常顺利,再也没有发生过灵异事件,“锁阴匣”也渐渐成型。 第四百三十八章 锁阴匣(下) 随着时间的推移,普陀公园渐渐落成,“锁阴匣”也开始发挥功效,地下的阴气越来越弱,那些四处游荡的阴魂,都被锁在了地下。 工头很高兴,眼看着就要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心中非常的欢喜。 工头的心里很清楚,这个市政工程要是做好了,获取了政府的信任,以后吃不完的香馍馍。 但是,张道长却跟工头的心情截然相反,看着逐渐成型的“锁阴匣”,张道长的眉头却是越来越紧皱,脸上再也看不见任何笑容。 工头觉得很奇怪,有一天实在忍不住,工头就问张道长,说这普陀公园马上就要落成了,这全是道长的功劳,道长为何愁眉不展,一副不开心的模样呢? 张道长重重的叹了口气,面带肃色的说:“成也普陀公园,败也普陀公园,这座普陀公园将给我带来巨大的荣耀,也会给我带来灭顶之灾!” 工头听见“灭顶之灾”四个字,顿时吓了一大跳,不明白张道长为何会把事情说的这般严重,想要追问张道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张道长却拂袖离开,满脸黯然神伤的说:“罢了吧,这都是命!这都是命啊!” 自此以后,张道长离开了工地,再也没有回来过。 工头找人打听过张道长的下落,得知张道长从工地回去以后,就一直待在道观里面,一步也不外出。 工头不明白张道长为何会变得如此古怪,在工头的心目中,张道长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对张道长还是非常敬重的,几次三番想要邀请张道长出去吃饭,都被拒绝了。 工程终于顺利结束,交接过后,相关部门的领导都很满意。 普陀公园正式落成,普通百姓只知道政府改造了闹鬼的阴阳街,但是却不知道,普陀公园按照张道长的设计,布下了“锁阴匣”的风水局,镇住了地底下面的阴魂。 在那个娱乐活动贫乏的年代,一座人民公园就是广大群众最好的游玩休闲去处。 普陀公园建成以后,很多上海市民都去公园里游玩,原本死寂无人的阴阳街,摇身变成了热闹喧嚣的人民公园,这里也成了上海的一处地标建筑,每天人来人往,阳气十足。 在这次修建普陀公园的过程中,张道长算是立了大功,政府还专门送去了表彰信,张道长一时间声名大噪,前去道观拜访张道长的人络绎不绝,达官贵族也非常多,都想张道长扶持他们一把。 然而,张道长却是一个怪脾气,不管你是多大的来头,你有多大的背景,他都不跟任何人“指点迷津”,问的急了,他就回答你一句话:“回去吧,别折腾了,每个人的命都是上天注定的!” 由于张道长冰冷僵硬的态度,得罪了许多人,很快就被达官贵族封杀,也很快被广大老百姓给遗忘。 张道长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江湖上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没过几年,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化风暴席卷了华夏大地,那是一段灰暗的岁月,在一片破除封建迷信的叫骂声中,道观被砸,张道长也被揪出来游街示众。 张道长主持修建普陀公园,为人民做了那么大的一件好事,原本是人民的救星,然而现在却被扣上牛鬼蛇神的帽子,被认定为社会的罪人,罪名是插手市政工程,大搞封建迷信,影响十分恶劣。 现在想想,这些事情真的是荒唐可笑,当年修建普陀公园的时候,是政府把别人张道长请来的,回头却说张道长插手市政工程,是人民的罪人,很多理性一点的老百姓,都为张道长鸣不平。 相反,张道长却显得很洒脱,他仿佛早已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在游街过程中,他一直都是面无表情,一句话都不说,保持着沉默。 再后来,张道长被扔进了大牢,严刑拷打。 当年一些被张道长拒绝过的达官贵族,也趁此机会落井下石,将张道长狠狠踩在脚下。 在残酷的折磨下,张道长在大牢里永久的闭上了眼睛。 原本是正义凛然,功德盖世的张道长,却不曾想落得这般凄凉悲惨的结局,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也许,正如张道长自己所说,这都是命!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早已注定的!没法更改! 所以,张道长即使知道自己是这样的凄凉收场,他也没有离开,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 光是这样的气度,就足以令人佩服。 直至张道长离去,工头才明白当年张道长对他说的那番话:“成也普陀公园,败也普陀公园,这座普陀公园将给我带来巨大的荣耀,也会给我带来灭顶之灾!” 普陀公园落成的时候,确实给张道长带去了巨大的荣耀,但是文化风暴发生以后,也正是因为普陀公园这件事情,给张道长扣上了封建迷信的高帽子。 再后来,文化风暴过去,这才有人重新想起张道长,想起他为上海广大百姓做过的善事。 到了近代,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有钱人,出资重新修建了当年被砸的道观,因为有张道长的威名,道观的香火一直都还不错,成了上海市民朝圣的地方。 听完谢梦萍的讲述,我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郁闷。 听闻有关于张道长的事迹,我也为张道长鸣冤不平,可是,这一切都已成为往事。 如果张道长还健在的话,我一定要亲自上门好好拜访他,以表我对他的敬佩之情。 谢梦萍为我详细讲述了阴阳街的前世今生,我也对阴阳街有了详细全面的了解。 我摇晃着酒杯说:“我有一事不解!” 谢梦萍问:“什么事?” 我皱起眉头,缓缓说道:“按照你刚才的说法,普陀公园是按照‘锁阴匣’的风水布局的,所有的阴魂都被锁在了地下,按理说,普陀公园现在应该是非常安全的,为什么你弟弟跑进公园以后,会莫名其妙的撞了邪呢?” 谢梦萍柳眉一蹙:“是啊,这么多年过去,普陀公园一直都很安全,可谢一鸣为什么就中招了呢?” 我咬着嘴唇,一股愁意涌上心头。 莫非,锁阴匣……出问题了? 第四百三十九章 阴气外泄 从海底捞出来,我的肚子已经撑得圆滚滚的。 我没有立刻赶回去看谢一鸣,而是招了辆计程车,让谢梦萍带我到普陀公园看看。 我必须要亲自去普陀公园走一遭,看看传说中的“锁阴匣”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在普陀公园下了车,我没着急进入公园,而是走进对面的一座写字楼,登上写字楼楼顶,然后居高临下的俯瞰普陀公园。 普陀公园占地面积很广,站在楼顶往下俯瞰,就像在看一幅建筑平面图,整座公园的构造尽收眼底。 这个角度和高度,能够直观的看见,普陀公园确实四四方方的,就像是一个方形的匣子,横亘在城市中央。 我摸出一张黄符,夹在指尖,贴在眉心中央,微闭着眼睛,飞快念了几句咒语。 谢梦萍好奇的问我在做什么,我告诉她,我这是在“开阴眼”。 开了阴眼以后,就会看见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谢梦萍大感好奇,问我能不能帮她开阴眼。 我摇摇头说不行,这种法子只对施法者有效,如果谢梦萍想要开阴眼的话,需要借助其他东西,比如牛眼泪。 我背负着双手,居高眺望,一眼就看见普陀公园里面,有一缕黑色的煞气,正幽幽飘荡而起。 那缕黑色煞气就像一条黑色的长蛇,盘踞在普陀公园上空。 我暗暗一阵心惊,此等异象足以证明我之前的猜测,锁阴匣果真出了问题,原本镇压在地底下的阴气已经开始外泄,一旦那些阴魂也随之跑出来,这座城市就该天下大乱了。 谢梦萍站在我旁边干着急,不停的问我看见了什么,谢梦萍看不见盘踞在公园上空的煞气,在普通人眼里,普陀公园并没有什么异样,天空依然是冬日暖阳,公园里还弥漫着一丝春的气息,一切都很美好。 我收回目光,对谢梦萍说:“当年张道长布下的锁阴匣出问题了,导致阴气外泄,时间一长,会出大事的!” 谢梦萍满脸惊讶:“这么严重?” 我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绝对比你想象的严重!” 谢梦萍说:“张道长布下的锁阴匣怎么会出问题呢?自从普陀公园落成以后,政府也没有动工改造过呀,因为政府知道普陀公园地底下有不干净的东西,所以不敢随便动土,生怕破坏了锁阴匣的风水布局!” 我神色凝重的说:“具体原因需要实地考察一下才行!” 我和谢梦萍走出写字楼,来到普陀公园。 今天的天气不错,太阳暖洋洋的,空气中弥漫着春的味道,正好又是下午,很多人在公园里面玩耍。 树上长出了新芽,花卉冒出了骨朵,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完全看不出半点端倪。 但是,普通人看不出异样,不代表我看不出。 我大步流星的朝着阴气外泄的地方走去,谢梦萍神情紧张的跟在我后面。 经过一排凉亭回廊的时候,谢梦萍告诉我,这里就是当年阴阳街的主街道,那晚她弟弟谢一鸣就是半夜三更跑进了这里,第二天早上清洁大妈发现谢一鸣的时候,谢一鸣就晕倒在回廊的台阶上面。 我上下左右打量着这条长长的回廊,虽然现在是大白天,但也能清晰的感觉到阴气逼人,而且整条回廊里面显得阴气沉沉的,也没几个路人从这里走过。 穿过回廊的时候,我都在想,我们每一步踩下去的地方,地下都埋着白森森的尸骨。 令人奇怪的是,走出回廊以后,这种阴冷的感觉便消失了,外面依然是暖洋洋的,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感觉非常舒服。 我追寻着公园上空的那条“黑蛇”,一直来到公园垓心,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工湖。 人工湖也是四四方方的,像是大匣子里面套着一个小匣子。 湖面上漂浮着很多翠绿色的浮萍,听谢梦萍说,每到夏天的时候,湖面上就会盛开很多的睡莲,姹紫嫣红的,很是好看,风一吹,花香四溢,飘散到公园的各个角落。虫鸣蛙叫更是此起彼伏,还能听见扑通扑通的落水声,那是调皮的青蛙在跳水。浮萍下面有红色的锦鲤,数量很多,成群结队的游来游去,意境优美。 此番良辰佳景,正如古诗中描述的那样:“泉眼无声细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个人工湖,原本给普陀公园增色不少,毕竟对于公园来说,有山有水,山水相映,才是最好的。 但此刻在我眼中,人工湖的湖面上却笼罩着一层浓浓的阴气,黑沉沉的,盘踞在公园上空的“黑蛇”,正是从人工湖里面飞出去的。 谢梦萍问我:“这座人工湖,便是阴气外泄的地方?” 我点点头,眉头紧蹙,绕着人工湖走了一圈,并没发现四周有动土的迹象,也没有发现半点不对劲的地方。 谢梦萍问我是不是看错了,因为这里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我摇摇头,说绝对不会错,我看得很清楚,那阴气就是从人工湖里飘荡出来的。 刚刚说完这句话,我突然就愣住了,然后我啪的打了个响指,对呀,人工湖里,如果问题出在人工湖里面,那么我们站在人工湖外面,当然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想到这里,我略显激动的指着人工湖对谢梦萍说:“问题一定出在人工湖下面,我得下去看一看!” 谢梦萍环顾四周,不时有人从湖边经过。 谢梦萍指着湖边立着的一块警示牌说:“牌子上面写的很清楚,禁止下河游泳嬉戏,违者重罚!你现在就这样明目张胆的下去,公园的管理人员很快就会赶过来!” 我摸了摸下巴,对谢梦萍说:“有道理,大白天的人多眼杂,我们晚上再来,到那时候就不会有人发现我下水了!” 谢梦萍嫣然一笑:“你可真是个滑头!” 我也笑了笑,双手插在裤兜里面,和谢梦萍在公园里闲逛起来,静等夜晚来临。 第四百四十章 默剧 我和谢梦萍在普陀公园游荡了一下午,看着那些花花草草,沉郁的心情也随之好了不少。 傍晚的时候,公园里的游人渐渐离开。 我和谢梦萍去了公园附近的一家麦当劳,终于吃了一回传说中的洋快餐,感觉没有想象中的好吃。 那什么汉堡包,不就是换了包装的肉夹馍吗? 论味道,还没有z大校门口的驴肉火烧好吃呢! 那什么脆皮炸鸡,啧啧,真不如咱自家农村里,杀只鸡,直接用竹签串着,架在火上翻烤,一边烤一边涂抹香料,那样做出来的鸡才叫一个香,鸡皮又酥又脆,冒着油珠沫子,甩那脆皮炸鸡好几条街。 还有那什么薯条,天呐,不就是炸土豆吗?还蘸一蘸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咱们贵州那边,都是蘸辣椒面的好不好? 不过吧,吐槽归吐槽,这种洋快餐还是有它的优势,主要胜在快捷方便,对大城市的上班族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是对我个人来说,我还是提倡自己在家做饭,这种洋玩意儿,偶尔尝一下就可以了。 谢梦萍问我吃饱没有,要不要再点一些其他东西? 其实我的肚子没有很饱,但又觉得洋快餐油闷闷的,不想继续吃,于是假装拍了拍肚子,说我已经撑得很饱了。 从麦当劳出来,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 毕竟是冬天,天色黑得还是比较早的。 我和谢梦萍把手插在衣兜里,趁着夜色走进普陀公园。 夜晚的普陀公园,跟白天完全是两个模样,非常的安静,几乎算得上死寂无声,完全不同于白天的人流熙攘。 公园里的路灯很昏暗,营造出一种诡秘的气氛。 如果是夏天的话,夜晚的公园里面还会有不少市民乘凉,但现在大冬天的,谁也不愿意晚上坐在公园里面吹风。 一路走来,我们只看见三个人,第一次看见一个中年大叔,胡子拉碴的,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破烂烂的,衣服里的内棉都露在了外面,看上去像是一个流浪汉,蜷缩在公园的长椅下面,蒙着脑袋呼呼大睡。 我们没有打扰他的美梦,谢梦萍看他可怜,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悄悄塞在他的脑袋下面,这个举动很暖心。 当流浪汉醒来的时候,突然看见脑袋下面压着一张百元大钞,他应该会非常的感动吧。 第二次路过一片假山的时候,看见假山后面有两个小情侣在那里谈情说爱。 谢梦萍好奇的问我,那个男人是不是站在那里撒尿呀,可为什么那个女孩要蹲在男人面前呢? 我一看这个画面就拉着谢梦萍速速离开,我好歹也是经过岛国动作片熏陶的优秀青年,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这对小情侣在做什么。 城里人真会玩,我们农村人就没有这么大胆开放。 面对谢梦萍提出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连忙开动脑筋,急中生智的说:“哦,那个男的可能裤链子坏了吧,那个女孩在帮他修拉链呢!” 谢梦萍说:“修拉链可是一门技术活,我要不要过去告诉他们,在这公园后面,就有一家裁缝店?” 我一听这话,赶紧伸手拦住谢梦萍,让她不要好心办坏事,跑去破坏了别人甜蜜的气氛。 夜晚的回廊更加阴冷,谢梦萍竖起衣领子,打了个冷颤。 太阳落山,天色既黑,那便是阴魂游走的时候,所以这条回廊显得更加阴冷。 回廊顶上安装着一排吊灯,其实不装灯还不会感觉恐怖,装上灯以后,那灯发出的又是暗红色的光,看上去诡异的很,整条回廊就像是一条通往阴曹地府的道路,让人内心生出莫名的恐惧。 我没有说话,主动牵起谢梦萍的手,低着头往前走。 也许是因为我主动牵了谢梦萍的小手,这个举动可能让谢梦萍感觉很甜蜜,谢梦萍主动挨近我,贴着我的肩膀,阵阵女人的芳香钻进我的鼻子,让我心猿意马。 不过这个时候,我根本不敢有任何分心。 谢梦萍沉浸在柔情蜜意中,我却沉浸在高度紧张中。 其实谢梦萍有所不知,我左手牵着她的时候,右手已经握着袖口里的修罗剑,稍有不测,修罗剑就会破袖而出。 谢梦萍是个普通人,看不出回廊里面有什么异样,但是我却看得很清楚,此时的回廊里面,竟然出现了许多人,影影绰绰,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当然,这些人并不是大活人,而是原本被锁在地下的阴魂。 我深深的感觉到一种危机,看来地底下面的阴气外泄已经有些时日了,这些阴魂都敢从地底下面爬出来晃荡了。 回廊里面全是阴魂在游荡,我牵着谢梦萍,一声不吭的从这些阴魂中间走过。 有的阴魂穿着古代的衣服,有的阴魂穿着民国的长衫,还有的穿着近代的灰衣灰裤,很多人的衣服上还挂着补丁,一看就是穷苦人家。 这些阴魂除了脸色苍白一点,身体透明一点,跟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有的在游荡,有的在打盹,有的在下棋,有的在做木工活,还有的在带孩子,活灵活现的再现了当年阴阳街真实的生活状况。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我们就像是穿越回到了过去,眼前的画面就像电影胶片般一帧一帧的闪过。 最为诡异的是,回廊里面重重叠叠全是人影,但却死寂无声,一丁点声音都没有。 所以对于我来说,仿佛在观看一场默剧。 而且,整个过程我都没有告诉谢梦萍,她不知道最好,我怕我一说出来,她会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 既然她沉浸在爱情的幻想中,那就让她继续沉浸下去吧,这样她才有勇气跟着我穿过这条阴魂遍地的长长回廊。 “杨程!”谢梦萍突然喊了我一声。 我微微一惊,赶紧转过头,把右手食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但是已经迟了,那些阴魂听见动静,嗅到生人的气息,已经齐刷刷往我们这边看过来。 第四百四十一章 屠夫 谢梦萍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我,我皱起眉头,知道要出岔子,但也不好训斥谢梦萍,毕竟不知者无罪嘛。 我立即叮嘱谢梦萍,让她闭上眼睛,不管听见什么声音,都不要松开我的手,反正跟着我一路往前走就行了。 谢梦萍见我表情严肃,知道有事发生,赶紧听话的闭上眼睛,两只手把我的左胳膊拽得紧紧的。 那些阴魂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一个像醉鬼一样的老头,凑到谢梦萍面前,伸长鼻子,模样猥琐的靠着谢梦萍的香肩嗅来嗅去。 我手腕一抖,修罗剑自袖口滑出,我紧握修罗剑,在面前唰唰舞了两个剑花,厉声呵斥道:“都给我滚开!” 修罗剑乃至阴之物,散发着强大的杀气,修罗剑一出,立即让许多阴魂望而却步,不敢继续向我靠拢,只能乖乖的后退。 醉酒的老鬼却没有被修罗剑吓退,竟然伸出骨瘦如柴的鸡爪子,想要抢夺修罗剑。 我心头火起,决意杀鸡儆猴,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恐怕是没法逼退这些阴魂的。 于是,我二话不说,侧身一闪,修罗剑凌空划出一道寒光,径直将那个老鬼的鬼头斩落下来。 鬼头在地上骨碌碌滚出老远,吓得那些阴魂纷纷后退。 我用剑尖斜指着地上的鬼头,恶狠狠的说:“谁敢拦我,下场就跟他一样!” 我这一招杀鸡儆猴,还是起到了非常好的震慑效果,原本围聚在四周的阴魂,刹那间退了个干干净净,都用一种惶恐的眼神看着我。 我昂首挺胸,牵着谢梦萍的小手,自回廊中间穿过。 就在我满以为能够平平安安走出回廊的时候,一个满脸横肉的阴魂挡住了我的去路,他光着膀子,系着一条围裙,手里提着一把尖刀,身上血迹斑斑,一看这副扮相,就知道他生前是个屠夫。 但凡做过屠夫的人,因为生前杀孽太重,双手沾染鲜血,所以死后很容易变成厉鬼。 我皱起眉头,问他想要做什么。 屠夫露出凶狠的表情,说:“你刚才杀了我爹,我要报仇!” 我哦了一声,原来刚才那个醉酒的老鬼,竟然是这个屠夫的老爹。 不过,我堂堂三清门传人,怎么会被一个屠夫恶鬼吓倒呢? 我扬起修罗剑,指着屠夫,冷冷说道:“识相点的最好赶紧滚开,否则我也让你鬼头落地!” 谁知道,那个屠夫把手里的尖刀往旁边的柳树上一插,疯狂的叫嚣道:“想从阴阳街过,你得问问阴阳街的街坊邻居们答应不答应?” 这个屠夫在阴阳街好像还挺有号召力的,他这一声吼,原本已经退开的那些阴魂,又再一次围聚上来,而且数量比刚才更多。 我扭头看了看,但见那些阴魂一个个露出凶狠的面容,就像一群凶残的饿狼,仿佛要将我和谢梦萍撕碎。 我暗暗捏了捏掌心的冷汗,妈的,我刚才还真是小看了这些阴魂,这些阴魂被锁阴匣镇压了那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跑出来,就像牢房里的犯人跑出来了一样,戾气极重。 我举起修罗剑,厉声喝骂道:“不怕死的就来试试,来一个老子杀一个,来一双老子杀一双!” 那些阴魂忌惮修罗剑的杀气,一时间还是不敢把我逼得太凶,只是把我团团围住。 这时候,那个屠夫又开始煽动这些阴魂:“大家不用怕,他也就一个人一把剑,他能杀光我们吗?” 这个屠夫应该是阴魂里面带头的,那些阴魂都听他的号召。 原本那些阴魂就有些蠢蠢欲动,只是慑于我手中的修罗剑,才没有贸然动手。 屠夫这句话,一下子就点燃了那些阴魂的战斗激情,是啊,我只有一个人,一把剑,我能干掉这成千上万的阴魂吗? 答案肯定是,不能! 我都很清楚,凭我一个人的力量,绝对不可能干掉阴阳街的所有阴魂。 如果库瘸子和王保长都在的话,兴许我还有这种信心。 面对潮水般涌上来的阴魂,我还是忍不住阵阵心惊,但我毕竟还是经历过不少大场面,虽然心惊,但并不慌乱。 我在心里迅速制定战斗计划,决定不跟这些阴魂缠斗,而是直截了当的干掉那个屠夫。 我深刻明白“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屠夫就像是阴阳街的话事人,只要干掉这个话事人,那些阴魂也就群龙无首,也许很快就会散去。 我现在还是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的举动,我原本只是想要杀鸡儆猴,给自己解围,却没想到反而给自己招来祸事,刚才我如果忍一下,不斩杀那个老鬼,也许现在就不会让自己身陷险境。 但是,时光不会重来,现在后悔也没什么用,还是卯足力气,干掉那个屠夫吧! 我深吸一口气,不等那些阴魂冲到近处,便抡起胳膊,疯狂的挥舞修罗剑。 那些阴魂想要攻击我,我对他们自然不会手下留情。 修罗剑划出一道又一道寒光,将冲在最前面的阴魂,立即斩杀。 一道剑气横扫而出,冲在最前面的几个阴魂,瞬间被剑气拦腰斩断。 我不等招式用老,反手一剑劈出,又将靠近我的几个阴魂劈飞出去。 我卯足力气,牵着谢梦萍的手,头也不回的往前冲,将挡在我面前的阴魂通通劈飞,径直冲向屠夫。 谢梦萍很听话,自始至终都没有睁开眼睛,但她还是感应到了危险,一张小脸惨白无比,十根手指紧紧嵌入我的胳膊,仿佛要掐进骨头里面。 我凶猛无比的杀出一条血路,冲到那个屠夫面前。 那个屠夫估计没想到我这么生猛,赶紧举起尖刀,我一剑斩下去,屠夫举刀的那只鬼手都被修罗剑卸了下来。 屠夫捂着半边胳膊,转身想跑。 我正杀得性起,哪里肯放过他,修罗剑脱手飞出,掷向屠夫后背,将他穿了个透心凉,钉死在旁边的柳树上。 屠夫发出凄厉的惨叫,随即化成一团黑烟。 第四百四十二章 双蛇剑 不出意外,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屠夫被干掉以后,其他阴魂明显感觉到了恐惧,纷纷后退,给我们让出一条道路。 我冷哼一声,收起修罗剑,潇洒的走出回廊。 回头望去,暗红色的灯笼在夜风中缓缓摇曳,回廊里空空荡荡的,显得格外冷清。 刚才发生的一切,仿佛只是一场幻梦。 谢梦萍不敢睁开眼睛,也不敢说话,紧紧咬着嘴唇,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告诉她可以睁开眼睛了,谢梦萍这才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 谢梦萍问我:“没事了吧?” 我摇摇头:“没事了!” 谢梦萍回头看了一眼长长的回廊,打了个冷颤,问我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都听见我在叫骂。 我没有详细告诉她刚才发生的事情,只是淡淡的随口说道:“没什么,几个孤魂野鬼拦路,被我给打发了!” 谢梦萍哦了一声,也就没有多问。 穿过回廊以后,我们很快来到人工湖,现在阴气外泄,普陀公园里面到处都是阴魂,我必须尽快查出原因,然后想想补救对策。 夜晚的人工湖看上去有些恐怖,黑咕隆咚的,一片死寂。 没有虫鸣,也没有蛙叫,湖面上飘荡着一层浓浓的鬼气。 我脱掉外衣,舒展了一下筋骨,做了套热身运动。 谢梦萍问我:“真要下去?” 我点点头,很肯定的说:“问题的关键就在人工湖下面,我必须下去看看!” 我把修罗剑交给谢梦萍,让她站在湖边等我,只要有这把修罗剑在手,那些阴魂就不敢来找她的麻烦。 谢梦萍略显紧张的颔了颔首,然后叮嘱我快去快回。 我深呼吸三次,让肺里灌满氧气,然后一个猛扎,噗通一声跃入人工湖。 我的水性不错,小时候经常在河里跟胖子他们玩钻迷子,这种人工湖也就五六米深,根本难不倒我,只是下面水草众多,还有很多浮萍植物,加大了搜索难度。 潜入水里以后,我立即从衣兜里摸出一支小手电,这是去吃麦当劳之前准备的,小手电外面还套着一个防水袋子。 我拧亮小手电,小手电射出一个淡淡的光圈,惊醒了藏在水下的锦鲤,一群锦鲤飞快从我面前游过去。 我的眼前全是那些浮萍植物的根须,密密麻麻,就跟蛛网一样。 我举着小手电,一边游弋,一边在湖底照来照去。 湖底有很多淤泥,偶尔可以看见淤泥里面冒出一两只虾米或者青蛙。 突然,光圈所及之处,我的眼角好像瞥见了一抹不同寻常的冷光。 一股莫名的寒意从湖底散发出来,周围的水温仿佛一下子降低了不少。 现在是冬天,湖里肯定很冷,但因为我一直在游来游去,所以身体还是比较暖和的,并没有感觉到多么寒冷,但是这一刻,我却突然打了个冷颤。 我赶紧朝着那抹冷光游过去,拨开面前的睡莲根须,举起小手电往湖底一照,一眼就看见湖底有一件冰冷的铁器,直挺挺的倒插在下面。 我继续下潜,飞快的划水,来到那件铁器旁边,如此一来,我看得清楚,插在湖底的竟然是一把古剑。 这把古剑散发着幽幽冷光,我刚才感觉到的寒气,就是从这把古剑的剑身里面散发出来的。 而且,这把古剑明显不同于普通的铜剑,剑身上面密密麻麻刻着如同蝌蚪般的奇怪纹饰,看上去像是某种古老的咒语,这些符咒图案组合在一起,就像两条蛇交叉缠绕在剑身上面,阴冷冷的,给人一种邪门的气息。 直觉告诉我,这把双蛇剑,肯定是一把邪门兵器。 显然,双蛇剑不可能是当年张道长留下的,应该是最近一段时间,有人插在湖底的。 而锁阴匣之所以被毁坏,导致阴气外泄,想必这把双蛇剑就是罪魁祸首了吧! 我肺里的氧气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我咬紧牙关,将双蛇剑从湖底的淤泥里面拔出来。 当双蛇剑从湖底拔出来的时候,一股浓浓的黑色阴气,如同墨汁般从湖底涌出来,我仿佛听见无数的阴魂在尖叫,刺得我耳膜隐隐作疼。 那团黑色的阴气迅速聚散,幻化成一只黑色的鬼手,朝我抓过来。 毕竟是在黑咕隆咚的人工湖下面,我心里有些发怵,赶紧划动双脚,想要浮出水面。 但是那只黑色的鬼手来得好快,一下子将我“抓住”。 我的眼前陡然一黑,小手电的光亮完全被黑暗吞噬。 我被困在浓浓的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完全分不清楚东南西北,瞬间丧失了方向感。 那只鬼手一直纠缠着我,让我无法挣脱。 如果在陆地上,我都没有那么慌乱,关键我在水下,而且肺里的氧气已经消耗得干干净净,整个胸膛仿佛都要爆炸了,倘若不能及时浮出水面透气,我会活活憋死在水里。 我也是从小在水里玩耍的人,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在水下感到害怕过,这是头一次如此恐慌。 俗话说得好,淹死的都是水性好的,难道我今日要应验这句古话了吗? 就在我惶恐不安,觉得自己大限将至的时候,头顶上方的黑气突然裂开了一道缝隙,让我一下子看见了水面。 我也没有多想,用尽最后的力气,双腿一蹬,嗖一下从那道缝隙里面钻了出去。 哗啦! 我冲破水面,大口大口呼吸外面的空气。 夜晚的空气有些清冷冷的,刺激着我火烧一样的肺部,忍不住剧烈咳嗽。 我看见谢梦萍站在岸边,手里握着修罗剑,剑尖还在滴水。 等我爬上岸的时候,已经是筋疲力尽,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劳累过,浑身湿漉漉的,风一吹,冷得直哆嗦,还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谢梦萍急忙走过来,把衣服裤子递给我,让我快点换上,不要着凉了。 我看了一眼滴水的修罗剑,问谢梦萍:“刚才是你救了我?” 谢梦萍说:“我一直站在岸边等你回来,结果湖底突然涌出一团黑气,把手电筒的光都给吞灭了,我猜测你可能在水下出现了状况。情急之下,我就挥舞着修罗剑拍打水面,没想到剑气一下子就把那团黑气给劈开了!” 我冲谢梦萍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干得漂亮!” 第四百四十三章 富人区 “杨程,你怎么样?有没有事?”谢梦萍贴着我的后背,让我感到阵阵温暖。 我摆摆手,说没事,然后借着昏暗的路灯光,仔细端详从湖底带出来的双蛇剑。 但见这把古剑是用青铜铸造的,充满古韵,上面密密麻麻刻着的符咒,也足以证明此剑不同寻常。 “这是什么东西?”谢梦萍好奇的指着双蛇剑问我。 我举起双蛇剑晃了晃:“我在湖底下面发现的,这把剑插在湖底中央,正好破坏了锁阴匣的风水。换句话说,正是因为这把剑,才导致地底下面的阴气外泄!” 谢梦萍柳眉紧蹙:“什么人这么歹毒?” 我摇了摇头,从内心深处来说,我也很想知道是什么人做的这件事情。 做这件事情的人,明显不是报私仇这么简单,而是报复社会,他故意破坏“锁阴匣”,让地底下面的阴魂跑出去,整个上海都会陷入一场灾难。 我在心里暗自琢磨,这件事情到底是什么人做的?会不会是奇门的人?奇门一心想要重出江湖,他们大概是最想看见天下大乱的人。 可是,奇门刚刚受到重创,连陈相都被干掉了,他们还有精力干这种事情? 我还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王九阴,原本是库瘸子的师兄,后来因为专走邪路,被驱赶出符咒门,他有一个非常阴险的传人叫做王二狗。 不过转念想想,王九阴师徒虽然邪恶,但他们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胆量和能力,来搅动天下大乱。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猜测而已。 也许这件事情跟奇门和王九阴都没有关系,而是另外的神秘组织做的。 我把双蛇剑装在袖口里面,和谢梦萍走出普陀公园。 可能游了泳的缘故,消耗了许多热量,出来以后肚子饿得呱呱叫,谢梦萍带我去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馄饨店,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身体终于暖和了不少。 我点上一支烟,心情惆怅的扭头看向窗外,霓虹闪烁,大上海的夜晚格外迷人。 在来上海之前,我原本以为只是来处理一点小事,没想到却牵扯出这么大一件事情。 现在的普陀公园,就像埋藏在上海市区里面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被引爆。 到那时候,以前阴阳街地下的那些阴魂,一股脑儿全都跑出来,满街游走,日新月异的大上海,将会变成一座人间炼狱。 谢梦萍压低声音问我:“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 我吐着烟圈说:“明天我给师父他老人家打个电话,跟他说说这边的情况,让他给我支个招。实在不行的话,只有请他们亲自到上海走一遭!” 谢梦萍点点头:“我弟弟那边……” 我掐灭烟头,招呼服务员过来结账,然后对谢梦萍说:“走吧,咱们现在就去看看你弟弟!” 走出馄饨店,打了个计程车,谢梦萍给司机说了个地址。 计程车穿过繁华的市区,往人烟相对较少的市郊开去。 半个多钟头以后,计程车停在一座别墅区门口。 谢梦萍告诉我,这里是目前上海最豪华的富人区,谢一鸣就住在别墅区里面,妥妥的富家少爷。 别墅门口有高大威猛的保镖执勤,在出示身份证件以后,保镖还跟谢一鸣的爸爸(也就是谢梦萍的小叔核实信息),这才放我们进去。 别墅区里优雅宁静,花香四溢,放眼望去,全是一幢幢欧式风情的联排小别墅,每幢别墅都有前院和后院,前院通常用来停车,后院是私人游泳池,非常有档次。 一路走去,随处可见各种品牌的豪车,看得我眼花缭乱。 我在大山沟沟里的时候,村里谁能开上一脸桑塔纳,那都是相当牛逼的事情,然而这里的人,早已开上了奔驰宝马等豪车,甚至还有几辆我叫不出名字的跑车。 我们抵达谢家别墅的时候,都快临近午夜了。 走进别墅,我有种走进皇宫的感觉,各种金碧辉煌,亮瞎我的钛合晶狗眼。欧式宫廷的水晶旋转吊灯,波斯进口的地毯,还有各种古董油画,这让我一个大山出来的孩子,感到非常的局促。 我们农村的房子跟这谢家别墅比较起来,那还能叫房子吗?只能叫“窝”。 不过我一点都没有攀附权贵的意思,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好,我最喜欢的还是自己的“窝”,正如一句老话所讲:“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谢梦萍跟她小叔打了个招呼,我也跟着问了声好。 谢梦萍的小叔约莫四十来岁,虽然官职不小,但待人接物还是挺和善的,没有什么官架子,主动邀请我们坐下,请我们吃水果。 谢梦萍坐下之后,就开始给小叔介绍我,把我吹的那是一个天花乱坠。 我装作不经意的,用膝盖轻轻碰了一下谢梦萍,示意她不要把我吹过头了,捧得越高,摔得越痛,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万一把我捧太高,结果我又没有治好谢一鸣,小叔肯定会找我麻烦的。 小叔站起身,主动同我握手,说早就听梦萍提起过我的大名,今日见到杨程兄弟,果然是气宇轩昂,一表人才。 小叔不愧是官场上浸泡的人,说话非常受用,作为长辈,他竟然还尊称我“兄弟”,而且相当的客气谦逊,不管他对我的这番夸赞是不是出于真心,反正我听了以后,心里是相当舒服的。 我就问他:“一鸣在哪里?我先看看他的情况!” “他在卧室里待着!杨程兄弟,我的犬子就拜托你了!这小子虽然不争气,但毕竟是我的亲骨肉,你若能够治好他,我必有重谢!”说着,小叔带着我们往别墅二楼走去。 我说:“好,我尽力而为!” 小叔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一字一顿的说:“不是尽力而为,是一定!一定要治好他!” 小叔的口吻带着一丝命令的意味,看得出来,他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 我点点头:“好,一定!” 第四百四十四章 苍老 别墅二楼有好几间卧室,还有三楼,三楼是屋顶花园,有钱人就是会享受。 走廊尽头的一间卧室,便是谢一鸣住的地方。 小叔习惯性的扣了扣房门,然后打开门锁,带我们走进卧室。 卧室很宽敞,有独立的卫生间,还有漂亮的落地窗。 卧室里只点着一盏昏黄的壁灯,让整个房间的氛围变得有些诡异。 昏黄的光晕下面,背对着我们坐着一个人,跟木头桩子一样,一动不动。 不用说,这个木头桩一样的人就是谢一鸣。 之前谢梦萍跟我说过,谢一鸣自打从普陀公园回来以后,整个人就跟丢了魂似的,成天傻呆呆的坐着,一言不发。 小叔跟谢一鸣说:“一鸣,梦萍姐来看你啦!” 谢一鸣没有作声,也没有任何动作,对小叔的声音充耳不闻。 小叔重重叹了口气,对我说:“看吧,犬子这副模样都已经好些天了,跟个植物人一样。哎,虽然这小子平时确实很顽劣,但也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知道这样的厄运为什么会落在他的头上!” “一鸣,我是梦萍姐,你能听见我说话吗?一鸣……”谢梦萍绕过宽大的睡床,来到谢一鸣面前。 突然,谢梦萍发出啊的一声尖叫,伸手捂住嘴巴,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我和小叔愣了一下,然后同时跑过去。 小叔惊慌失措的问:“怎么了?一鸣他怎么了?” 谢梦萍指着谢一鸣,结结巴巴说不出话:“他……他……” 我来到谢一鸣面前,也不由自主的吓了一跳,倒抽一口凉气。 此时的谢一鸣双眼无神,脸色苍白的坐在床边,眉宇间隐隐聚集着一团黑气,最可怕的是,原本只有十六七岁的谢一鸣,现在看上去竟像有四五十岁那么苍老,额头上竟然已经爬满了皱纹,像个小老头子。 小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伸出颤抖的双手,轻轻摸了摸谢一鸣的脸颊,忍不住红了眼眶:“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谢梦萍扭头看着我,眼神中带着恳求:“杨程,快想办法救救我弟弟吧!” 我伸手捉住谢一鸣的手腕,还有脉搏,只是有些微弱。 我又扒开谢一鸣的眼皮看了看,眼睛毫无神采,死气沉沉的,泛起灰白色。 “还有救吗?”小叔颤巍巍的问我。 我说:“一鸣这样的症状,很像是丢了魂。人有三魂,缺一不可,但凡丢了一魂,整个人都会变成痴傻的呆子。魂魄一旦离体三天,就很难找回。如果离体七日,基本上就找不回来了。而且因为丢了魂,所以一鸣才会迅速衰老。我算了算,现在距离他丢魂已经是第六日,他现在这副模样,明显是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如果魂魄再不找回来,恐怕……” 后面的话我没有说下去,但是小叔应该很清楚我的意思。 谢梦萍抓着我的胳膊:“杨程,你刚说魂魄如果离体七日,基本上就很难找回来了是不是?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天时间,也就是说,我们仅剩下最后一天时间了?”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说:“是,只剩下最后一天时间了,如果明天不能找回他丢失的魂魄,等到第八日鸡鸣之时,便是他油尽灯枯之时!” 也幸好我接到谢梦萍的电话就出发到了上海,若是多耽搁一天,谢一鸣连这最后一天的机会都没有了。 谢梦萍看着我:“杨程,最后一天,你能找到一鸣的魂魄吗?” 我深吸一口气,我这人不喜欢说假大空的承诺,我喜欢实话实说,哪怕实话听上去有些残酷。 我说:“实话讲,我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那你有多少把握?”谢梦萍问。 我伸出右手,张开五根手指:“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看天意!” 小叔掩面哭泣起来,一个叱咤官场的高官,居然在我面前失声痛哭。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父母为了孩子的成长,可谓是操碎了心,尤其是碰上顽劣调皮的孩子,最伤心的人莫过于父母。 小叔的眼泪里面,也许有疏于管教的自责,也许有过分溺爱的悔恨。 突然,小叔对着我跪了下来,我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他,没让他跪下去。 “小叔,你这是做什么?”我问。 小叔哽咽着说:“杨程兄弟,我就只有这一个儿子。这辈子我没有求过任何人,我这是第一次求人,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儿子吧!” 小叔情绪激动,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给谢梦萍悄悄使了个眼色,让谢梦萍去安慰小叔。 谢梦萍递给小叔纸巾,安慰道:“叔,你先别急,杨程既然不辞千里来到上海,肯定会竭尽全力救一鸣的,你先冷静一下,听听杨程的安排吧!” 小叔接过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渐渐平息下来。 “杨程兄弟,需要什么,你尽管开口,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愿意!”小叔说。 我背负着双手,在床前来回踱着脚步:“其实也不用什么东西,你把一鸣的生辰八字给我,其他的东西我来准备吧!” “就这么简单?”小叔问。 我点点头:“对,就这么简单!不过生辰八字千万不要弄错了,否则找不到他的魂魄!” “好,好,我这就把一鸣的生辰八字告诉你!”小叔拉开抽屉,取出一个本子,随手撕下一页纸,然后拿起笔,在纸上唰唰唰写下谢一鸣的生辰八字。 小叔紧紧握着我的手:“杨程兄弟,犬子能不能活下去,全靠你了。小叔也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只要你能救活犬子,我绝对不会亏待你,必有重谢!” 小叔太过激动,紧握着我的手,都把我的手捏疼了。 谢梦萍见状,赶紧对小叔说:“叔,你放心,杨程肯定会竭尽全力办好这件事情的,你不要给他太大的压力!” “哦,对对对!”小叔赶紧松开手,然后看了谢一鸣一眼,带着我们走出卧室。 第四百四十五章 仙女起舞 回到客厅,小叔招呼我们吃水果。 谢梦萍问小叔:“怎么没看见婶子呢?” 小叔说:“哎,一鸣得了这样的怪病,你婶子最近几天到处求神拜佛,希望佛祖显灵,能让一鸣好起来。她早上听人说南海观音很灵验,下午就乘飞机飞到海南去了!”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大多时候都是小叔在说话,就像一场自我批斗大会,一直在反省自己教育孩子如何失败,给谢家“书香门第”的金字招牌抹了黑。 夜已经深了,小叔让我们留宿,说楼上还有一间客房。 谢梦萍有些羞涩的说:“叔,杨程是我男同学,我俩住一间房……好像不太合适……” 小叔说:“叔好歹也在官场上摸爬打滚那么多年,什么事情都瞒不过我的这双火眼金睛。所以,你别骗叔了,这大年都还没过呢,你一个电话,杨程兄弟就能从千里之外的贵州跑来上海帮忙,这是普通的同学关系?” 小叔这个思维逻辑,弄得我和谢梦萍哭笑不得,都不知道怎么反驳。 谢梦萍羞红了脸,想要解释什么,却被小叔打断了,小叔说:“没关系的,就算真的只是男同学,很快也会死男朋友的嘛。放心,你现在都是成年人了,自由恋爱,你爸不敢说你什么的!” 虽然我一直都在婉言拒绝,但小叔还是把我生拉硬拽到客房门口,相当热情。 我几次提出要离开,小叔都不答应,问我是不是嫌弃他的房子太寒酸了? 这句话把我问的哑口无言,这尼玛可是豪华大别墅啊,他是怎么能说出寒酸这个词语的? 小叔打开客房门,将我和谢梦萍塞进了客房,还不忘在客房外面说道:“晚安,做个好梦!” 客房里静悄悄的,亮着暗红色的灯,搞得气氛有些暧昧。 我和谢梦萍面面相觑,两人分站在房门两边,都有些不知所措。 谢梦萍低着头,脸颊红红的,娇羞的样子十分迷人。 我挠了挠脑袋,感觉非常尴尬,苦笑了一下:“你小叔他……为人很热情啊……” “是啊!”谢梦萍耸耸肩膀:“热情过了头!” 说完这话,我和谢梦萍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尴尬的气氛也缓解了不少。 客房也很宽敞,有床,也有沙发。 我指了指沙发对谢梦萍说:“今晚走肯定是走不了了,待会儿你睡床,我睡沙发!” 谢梦萍说:“你是客人,要不你睡床,我睡沙发吧?” 我笑了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哪有男人睡床,让女人睡沙发的道理?传出去不让人笑话?” 谢梦萍掩嘴嗤笑了一下,反问道:“今晚的事情你还敢传出去?” 我摆摆手道:“哈哈,不敢不敢,万一被人误会了,那就不太好了!” 沉默片刻,谢梦萍说:“呃,时间不早了,那我先去洗漱!” 客房里有独立的浴室,谢梦萍走进浴室,不一会儿,浴室里面便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那哗哗的水声撩拨的我有些心猿意马,虽然看不见浴室里的情况,但能看见浴室的玻璃窗上倒映出模糊的人影,浴室里热气萦绕,再搭配上那婀娜苗条的人影,就像是仙女在瑶池里翩翩起舞。 看着看着,我竟有些痴了,脑海里不知怎么就冒出仙女一边跳舞一边脱衣服的画面。 直到听见浴室门锁的声响,我才蓦然惊醒,发现自己的脸又红又烫,就跟猴子屁股一样。 我在心里暗骂自己下流,怎么能对关系这么好的女同学,产生这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呢? “杨程,你睡了吗?”谢梦萍在浴室门口叫我。 其实我又没有做什么,但就是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赶紧脱掉外衣,往沙发上一躺,胡乱拉过一床被子盖在身上,闭上眼睛,假装自己睡得很熟的样子。 我千里奔波,还真是有些累了,再加上今天又在普陀公园折腾了一整天,不闭上眼睛还好,一闭上眼睛就感觉天旋地转,仿佛被吸入了一个旋转的漩涡里面,昏昏沉沉的。 迷迷糊糊中,我隐隐听见谢梦萍的脚步声,然后听见她在自言自语,声音带着一丝娇嗔:“傻子,这么快就睡着了!” 不一会儿,我的鼻尖闻到一股奇特的香味,是天然的少女体香混合着沐浴露的味道,很诱人。 我知道谢梦萍来到我的身旁,但我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 然后,我感觉谢梦萍在帮我脱鞋,脱裤子。 忙活了半天,就听啪的一声,灯光熄灭,整间客房陷入浓浓的黑暗。 我睡得很香,人生中第一次在这样的豪华别墅里面睡觉,哪怕睡的只是沙发,这种感觉也是相当不错的。 正睡得香呢,朦朦胧胧中,就感觉有什么东西掀开被子,钻进了我的怀抱。 这团东西软绵绵的,很舒服,我翻了个身,把这团东西抱在怀里,睡得更加香甜。 我太困了,直至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我这才从睡梦中醒来,满足的打了个呵欠。 “你醒啦?”谢梦萍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谢梦萍的声音很轻柔,但是却像惊雷般在我的耳边炸响,我一下子就呆住了,谢梦萍的声音怎么会就在我的耳边萦绕? 我扭头一看,谢梦萍竟然蜷缩在我的怀里,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睡衣,头发略微有些凌乱,但却有一种特别性感的女人味道。 我整个人完全愣住了,大脑就像当机一样,一点都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掀开被子,往被子里凑了一眼,还好,我的衣着还是比较整齐的,昨晚应该没有发生什么。 谢梦萍坐起来,将长发在脑后束了个马尾,回头冲我笑了笑:“不用紧张,我们仍然是单纯的同学关系!” 我尴尬的笑了笑,也跟着坐起来,抓到自己的裤子,塞进被窝里,一边穿裤子一边问:“昨晚……怎么回事?” 谢梦萍轻描淡写的说:“没什么,就是半夜感觉有些冷,所以挨着你取下暖,你……不会介意吧?” 第四百四十六章 喊魂 起床洗漱,谢梦萍靠在浴室门口看我。 我问她看什么,谢梦萍嗤笑了两声:“你睡觉的呼噜声可真够响的!” 我急忙低下头,捧着冷水洗了把脸,谢梦萍这小妮子,原本挺文静文艺的,现在都学会撩人了。 不行,再这样继续被她撩下去,我会把持不住自己的。 其实我很清楚谢梦萍对我的感情,如果我肯放弃“抵抗”的话,我相信抱得美人归不是什么难事,但我始终坚守着最后一道防线。 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有时候我也会生出一些幻想,也想尝一尝男欢女爱的滋味。 幸运的是,直至目前为止,终究还是理智战胜了欲望。 我披上外衣,拉着谢梦萍走出房门:“时间不早了,我们上街买点东西吧!” 下楼来到客厅,小叔问我们昨晚睡得怎么样。 我回答“很好!”,然而谢梦萍回答的却是“不好!” 这个回答挺尴尬的,小叔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像是明白了什么的样子。 偏偏我很紧张,脱口冒出一句:“叔,别误会,我们什么都没做!” 说完这话,我就想狠狠抽自己一巴掌,我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有病啊! 小叔拍了拍我的肩膀:“大家都是男人,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很正常的事情嘛,梦萍可是我们谢家的掌上明珠,你好好对她就行了!” 听闻小叔这一席话,我满脸黑线,怎么有种被人包办了婚姻的感觉? 我也懒得解释什么,越解释越乱,只会越描越黑,索性闭上嘴巴。 小叔问我:“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什么时候能把一鸣的魂魄找回来?” 我让小叔先不要着急,我和梦萍上街采购点东西,还有,寻找魂魄只能在晚上进行,所以大家耐心把白天熬过去。 出了别墅区,我们先找到一家丧葬用品店,买了一些香蜡纸钱,然后又去了菜市场。 谢梦萍问我到菜市场做什么,我笑着说:“人是铁,饭是钢,抓鬼不需要吃饭的啊!” 我们走到一个点杀鸡的店子里面,我在笼子里挑选了一只大红冠子的公鸡,然后让老板直接把鸡头剁了下来。 老板好奇的问我:“鸡头不用拔毛吗?” 我跟老板说:“不用,我喜欢生吃!” 老板就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我又让他把滚烫且带着腥臭的鸡血装在袋子里,一手提着鸡血,一手提着鸡肉,走出菜市场。 回到别墅,我把鸡头和鸡血留了起来,谢梦萍这才知道我去买鸡,是为了这两样东西。 谢梦萍提着鸡肉进了厨房,做了满满一大盆红烧鸡,手艺还不错,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孩。 小叔拉着我喝了两杯酒,我们的面前堆满了鸡骨头。 吃饱喝足,我又躺在沙发上睡了一觉,养足精神。 等到天黑以后,我爬起来,小叔开着车,将我们送到普陀公园。 临出门的时候,我特意煮了一碗夹生饭带在身上。 到了普陀公园门口,我们下了车。 公园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昨天那个流浪汉也不见了,可能是揣着我们给他的一百块住旅馆去了。 来到回廊口(以前的阴阳街口),我让小叔留下来,守住街口。 我分了半袋子公鸡血给小叔,叮咛道:“待会儿如果你看见一鸣的魂魄,切记不要慌张,他的魂魄要是想要逃走,你就用这公鸡血泼他。记住,一定不要手下留情,一旦他的魂魄跑了,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小叔接过公鸡血,神色严肃的点点头。 这件事情关系到他儿子的生死,所以他很紧张,即使是大冬天的,他也是满头冷汗。 “我呢?”谢梦萍问。 “你跟我走!”我带着谢梦萍走进回廊。 没走几步,我停了下来,从口袋里取出那碗夹生饭,淋了一些鸡血在上面,这碗“鸡血拌饭”看上去挺恶心的。 然后我在夹生饭的中央插上一炷香,将一张写着谢一鸣生辰八字的黄符点燃,纸灰落进鸡血拌饭里面。 谢梦萍紧张而又好奇的看着我,问我这是做什么。 我说:“这是喊魂,待会儿无论听见什么或者看见什么,你都不要说话,要不然会惊跑魂魄!” 谢梦萍点点头,赶紧闭上嘴巴。 我又叮嘱谢梦萍,在喊魂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插在鸡血拌饭里的那炷香,这炷香千万不能熄灭,更不能折断,否则喊魂就算失败了。 我掏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黄符,念了两句咒语,啪的将黄符贴在血淋淋的鸡头上面。 鸡头断颈处的血水都已经凝固成了黑色,不过两只鸡眼睛依然瞪得圆滚滚的,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我给鸡头贴上黄符以后,鸡头仿佛“原地复活”,我用手一指,那个鸡头竟然蹦蹦跳跳来到碗边,啄食鸡血拌饭,把写着谢一鸣生辰八字的纸灰吃了下去。 谢梦萍看得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喊魂仪式正式开始,那个鸡头“走”在最前面,谢梦萍走在中间,双手捧着那碗夹生饭,紧张的注视着插在碗里的那炷香,香火忽明忽暗。 我走在最后面,一边走,一边抛洒纸钱。 夜风一吹,白色的纸钱哗啦啦到处飞舞,我也扯开嗓子喊了起来:“谢一鸣,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我沿着回廊,一路走,一路喊:“谢一鸣,你爸说他想你了,让你回家!” 喊魂这套仪式,我还是从库瘸子那里学来的,当时隔壁村有个小孩走夜路吓丢了魂,库瘸子就是通过喊魂,帮忙把小孩丢失的魂魄找了回来。 当然,那个小孩丢魂只有短短一天时间,而谢一鸣丢魂已经到了七日大限,要想找回他的魂魄,难度相对来说要大的多。 快要走到回廊尽头的时候,前面那个公鸡头突然停了下来,鸡脖子上的翎毛一下子展开,竟然引颈长嘶:“喔喔喔——” 一个被斩首的鸡头,居然还能发出啼叫之声,谢梦萍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听见鸡头的啼叫,忍不住心头一喜,公鸡头应该是发现谢一鸣的魂魄了。 第四百四十七章 赌坊 公鸡头这一叫,回廊里面又变成了阴阳街的景象。 两旁栽种着柳树,房屋破破烂烂的,有很多阴魂在游荡,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昨晚我在阴阳街斩杀了不少阴魂,所以现在这些阴魂看见我,都露出惧怕的表情,纷纷离我远远的。 这样也好,少了许多麻烦,让我耳根清净。 我顺着公鸡头的方向看过去,就看见柳树下面站着一个少年。 那个少年瘦高瘦高的,打扮的很潮流,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跟周围那些“古人”形成鲜明对比。 柳树下面,两个老头正在下象棋,那个少年背靠着柳树,正看得津津有味。 我都不用多问,这个少年肯定是谢一鸣无疑。 他爸他妈都快哭死了,这个小王八蛋还在这里看人下棋呢。 我朝着那个少年快步走过去:“谢一鸣!” 谢一鸣听见我在叫他,惊讶的回头看了我一眼,随即撒丫子就跑。 我跺了跺脚,大声说道:“谢一鸣,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谢一鸣这小子确实顽劣,居然回骂我一句:“你妈叫你回家吃屎!” 我一听这话,肺都气炸了,抬腿便追了上去。 谢一鸣跑得很快,我在后面穷追不舍,我的心里很清楚,今晚要是再不把谢一鸣的魂魄带回去,便再也没有机会救他了。 谢一鸣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我:“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一直跟着我?你……你有病啊!” 我说:“你爸托我来找你,让你跟我回家!” 谢一鸣说:“回家?我才不要回家呢,我在外面过得多好!” “好个屁,你他妈的肉身都会死了!”我生气的骂道。 谢一鸣不以为然的说:“你是我什么人?我死了跟你有什么干系?” 话音未落,谢一鸣掉头钻进了旁边一间屋子。 我跟到屋子前面,抬头一看,就看见门上挂着一块蓝色的破布,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赌”字,应该是一间小赌坊。 阴阳街是三教九流的聚集之地,有赌坊也不奇怪。 我掀开布帘走进去,里面人声鼎沸,很多“人”围着一张大赌桌,在那里喊大喊小,情绪非常激动。 桌上全是筹码,玩的是牌九,买大买小,由庄家开骰子,买中了庄家就赔,买不中庄家就吃,很简单。 庄家是一个面容凶狠的壮汉,又黑又胖,光着膀子,胸口上长着乌黑浓密的胸毛,看上去很有气势。 谢一鸣跑到那个黑胖子面前就跪下了,哭喊道:“老大,救我!老大,救我!” 我皱起眉头,鄙夷的看了谢一鸣一眼,这小子可以啊,跑到阴阳街还认了个老大,喜欢混的人跑到哪里都喜欢混,真是狗概不了吃屎,辱没了谢家“书香门第”这块金字招牌,谢梦萍那么文静优雅的,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不争气的堂弟? 黑胖子砰一声,将骰子重重拍在桌子上,粗声粗气的吼叫道:“谁他妈敢动我的人?” 黑胖子当年很可能是阴阳街一霸,能开赌坊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小角色,他这一声吼,整个赌坊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齐刷刷的回头看着我。 黑胖子手掌下面的那几颗骰子,已经被拍成了齑粉。 谢一鸣自认为自己找了个很牛逼的靠山,得意洋洋站在黑胖子身边,一脸挑衅的看着我。 我笑了笑,根本就没把黑胖子放在眼里。 黑胖子喝问我:“你是什么人?” 几个看场子的打手鱼贯而出,团团将我围住,就像一群饿狼,准备围捕我这头猎物。 不过,我连黑胖子都没有放在眼里,更不会把这些小喽啰放在眼里。 我轻轻一抖袖口,修罗剑自袖口中滑出,我反手将修罗剑插在赌桌上,冷冷说道:“你可以不认识我,但你应该认识这把剑吧?昨天我来阴阳街,有个屠夫想要留下我,结果被我砍了脑袋,这件事情你不会不知道吧?” 修罗剑散发出浓烈的杀气,围着我的打手都很忌惮,谁也不敢上前。 而我说出这番话以后,黑胖子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作为阴阳街一霸,昨天我斩杀屠夫的事情,黑胖子不可能不知道。 在那些赌客里面,立马有人惊呼:“原来是他!他就是昨天提着剑,从阴阳街街头,一路杀到街尾的那个男人!” “从街头杀到街尾,这么厉害?” “是呀,我亲眼见到的,不信你上去试试?”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黑胖子明显不敢轻举妄动。 谢一鸣见到这种局面,顿时有些急了,他对黑胖子说:“老大,别听他们瞎逼逼,我看这人也没什么好厉害的,咱们这么多人,一起干他吧!” “干你妹!” 黑胖子突然扬起蒲扇大的巴掌,呼在谢一鸣的脸上,呼的谢一鸣原地旋转了三圈。 黑胖子客客气气的冲我一抱拳:“大哥,我不认识这个小子,你若要带走他,随你的便!” 黑胖子是个聪明人,知道不是我的对手,直接就把谢一鸣给卖了。 谢一鸣一脸懵逼的看着黑胖子,怒骂道:“你个王八蛋,怎么一点江湖义气都没有?我怎么认你这种当老大?真是瞎了眼睛!” 谢一鸣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辱骂黑胖子,这让黑胖子非常恼火,黑胖子骂道:“妈的,你算什么东西,竟然赶在我的地盘上撒野,兄弟们来呀,把这小子给我绑了!” 那些打手虽然不敢动我,但是对付谢一鸣还是不在话下的,得到黑胖子的指令以后,迅速朝着谢一鸣围拢上去。 谢一鸣急得大骂:“你们碰我试试?你们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上海……哎呀……” 谢一鸣的狠话还没有撩出来呢,就受到那些打手的围攻。 我抱起臂膀,饶有兴致的问:“感觉怎么样?如果你肯乖乖跟我回去,哪里会吃这些苦头?” 谢一鸣也是倔强的要命,竟然耿着脖子道:“不可能!老子死都不会跟着你回去!” 我皱起眉头,正想上前好好教训一下谢一鸣,没想到谢一鸣竟然挣脱出来,飞身撞碎赌坊窗户逃走了。 第四百四十八章 我有诈 我皱起眉头,心想谢一鸣这小子,混是混了点,不过骨头还挺硬的,有骨气,是个人才。 黑胖子看了我一眼,伸手指了指外面:“大哥,那小子跑了,你……还不追吗?” “关你屁事!”我狠狠瞪了黑胖子一眼,跺跺脚,转身冲出赌坊。 今天是谢一鸣的大限之日,决计不能让他的魂魄跑掉了,否则所有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 最重要的是,我不能辜负谢梦萍对我的信任。 谢梦萍在小叔面前夸下海口,说我肯定能处理好谢一鸣的事情,这才千里迢迢把我从黔南叫来上海。 我若是把这件事情搞砸了,谢梦萍以后怎么面对她的小叔? 而且,如果我能成功办妥这件事情,就可以攀上谢家这层关系,虽然我不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也知道人在世上走,多认识一些人,多交一些朋友,多拓展一下自己的人际关系,绝不会是什么坏事。 说不准哪一天,之前种下的一些关系,就能派上用场。 我冲出赌坊,抬头一看,就看见谢一鸣在前面狂奔,眼看就要跑出阴阳街口。 谢一鸣知道我们在找他,倘若让他跑出阴阳街,估计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心急如焚,突然想起小叔(谢一鸣的爸爸)还守在阴阳街口,于是立马扯着嗓子大叫:“小叔,谢一鸣要跑,拦住他,用公鸡血泼他!” 幸好我早有准备,安排小叔守在阴阳街口,就是为了以防突变的情况。 我这一喊,小叔立刻蹿出来,挡在阴阳街口。 小叔对谢一鸣喊:“小王八蛋,跟我回家!” 谢一鸣回怼道:“老王八蛋,我不!” 小叔被气得直翻白眼,拎起手中的半袋公鸡血,迎面朝着谢一鸣泼过去。 谢一鸣来不及躲闪,顿时鸡血淋头,魂体滋滋的冒着黑气,就像被火烧灼了一样,在地上哀嚎打滚。 我气喘吁吁的追上来:“跑的挺快啊!” 听见谢一鸣的哀嚎,小叔又有些于心不忍,问我:“一鸣他……没事吧?”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没事,公鸡血是纯阳之物,专克阴物,他这种情况很正常! 再说他的魂魄这几天都在外面游荡,肯定沾染了很多不好的东西,这一袋子公鸡血,正好帮他洗个澡!!!” 小叔听了以后便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紧张的看着谢一鸣。 谢一鸣蜷缩在地上,满脸怒意的看着我。 谢一鸣心里很不爽我,板着脸,表情臭的要死。 我回头冲谢梦萍招了招手,谢梦萍端着那碗夹生饭走了过来,看见谢一鸣,谢梦萍登时柳眉倒蹙。 我摊开手心,示意谢梦萍把那碗夹生饭递给我,我把碗放在谢一鸣面前。 谢一鸣的嘴脸抽搐了一下,看得出来,他很想吃这碗夹生饭。但他并没有动手大快朵颐,而是很警惕的看着我,一副我有诈的样子。 我看出了谢一鸣的心思,放低声音,安慰他说:“不用担心,你爸跟你姐都在这里,我不会害你!” 我把碗朝他面前推了推,谢一鸣居然向后退了退。 我问他:“你是不是很想吃这碗饭?” 谢一鸣点点头,不过他又立即摇了摇头,警惕性一直很高。 我继续劝说道:“我知道你这七天过得很不好,受了很多委屈,你要是饿了,你就把饭吃了。你要是想回家,就跟你爸回家吧!” 我给小叔递了个眼色,小叔常年混迹官场的人,自然能够领悟我的意思。 小叔蹲下身,拍了拍肩膀:“儿子,要是在外面累了,你就往爸爸的肩膀靠一靠,爸爸带你回家!” 这里是阴阳街,自古就是贫穷人家居住的地方,谢一鸣这样的富家少爷,肯定跟这里格格不入,所以我猜测他这几天在阴阳街过得很不好,受了很多的欺负和委屈。 若不然,一向心高气傲的谢一鸣,又怎会甘心认赌坊黑胖子那种人当老大呢? 他肯定是走投无路,才委屈投靠黑胖子。 谢一鸣看着小叔,小叔刚才那番话十分动情,应该是肺腑之言。 也许小叔从来就没跟谢一鸣这样说过话,谢一鸣突然很感动,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哭的很伤心。 小叔咬了咬嘴唇:“儿子,老爸这几天也想了很多,子不教父之过,你犯的那些错误,也不能全部怪你,当爸爸的也有责任,这么多年确实是疏忽了陪伴,希望你能原谅爸爸!来吧,跟爸爸回家!” 小叔张开双臂,满以为谢一鸣会扑入他的怀里,谁知谢一鸣伸手端起那碗夹生饭,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小叔说:“这饭是夹生的,不好吃,你跟爸回去,爸带你去吃火锅好不好?” 谢一鸣突然翻了翻白眼,喉头像是被夹生饭哽住了,张了张嘴巴,一头栽倒在地上。 我暗暗松了口气,终于搞定了,这碗夹生饭,原本就是给谢一鸣下的套,只要谢一鸣吃了这碗饭,基本上就跑不掉了。 但小叔和谢梦萍却被谢一鸣这一倒吓得不轻,连忙问我谢一鸣这是怎么回事,不会是吃夹生饭咽死了吧? 我笑了笑说当然不是,通常来说,阴魂如果肯吃夹生饭,基本上就会同意跟你回家。但是谢一鸣这小子倔的很,非常叛逆,所以在做夹生饭的时候,我在饭里加了点手段,能让谢一鸣一吃就倒。 我从腰间摘下招魂葫芦,念了几句咒语,谢一鸣的魂魄就被收入招魂葫芦里面。 谢梦萍对我的道法早已经见怪不怪,小叔却是第一次看见,立马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问谢一鸣的魂魄去了哪里。 我指了指招魂葫芦:“我把他的魂魄放在招魂葫芦里面,等回到家里再放出来,这样安全!” 然后我又对着葫芦口跟五鬼兄弟说话,让他们看紧谢一鸣。 做完这一切,我招呼上还在发愣的小叔,快步走出普陀公园,因为我们必须赶在午夜十二点以前,让谢一鸣的魂魄回到身体里面。一旦错过时间,那我们今晚就算白干了。 第四百四十九章 靠山 小叔驾着车,一路风驰电掣狂奔回到别墅。 我看了看时间,还好,距离午夜十二点还有一个多钟头,时间完全来得及。 我让小叔去浴室里面,给浴缸放满水,然后烧了几张黄符在里面,变成了一缸子符水。 本来想加入一些艾草效果更好,但现在是冬天,找不到艾草,正好看见书房里有盆君子兰,经过小叔的同意之后,我摘了些君子兰的叶子,揉碎之后放入浴缸里面。 君子兰原本就是镇宅之物,放在家里有驱邪避煞的作用。 我做这么多事情,就是想让谢一鸣的魂魄洗个澡。 他的魂魄在外面晃荡了七天,早就不纯净了,如果我把魂魄直接送回谢一鸣的身体里面,可能谢一鸣日后会体弱多病,留下很多健康隐患。 正所谓“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看在谢梦萍的面子上,我也得把这件事情办的妥妥当当。 我叫小叔把谢一鸣的肉身带进浴室,此时的谢一鸣模样非常可怕,就跟死人一样,脸黑的吓人。 走路都已经是飘的,眼神涣散,还有一个钟头,便已经油尽灯枯。 小叔看见自己儿子变成这副模样,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谢一鸣再怎么顽劣,也是他的亲生骨肉,做父母的看见儿子快要死去,心里肯定难受的要命。 我安慰了小叔两句,让他不要着急,谢一鸣丢失的魂魄都找回来了,妥妥的会复活过来。 昏昏沉沉的谢一鸣被我们架着放进浴缸,我掏出招魂葫芦,把谢一鸣的魂魄放出来,叮嘱他赶紧回去。 谢一鸣的魂魄走进浴缸,慢慢躺下,和他的肉身重叠在一起,然后逐渐融合。 谢一鸣静静地浸泡在浴缸里面,像是在泡澡,又像是睡着了。 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三分钟过去…… 躺在浴缸里的谢一鸣,脸色渐渐变得红润起来,呼吸也越来越有力,原本死气沉沉的脸上,终于焕发出生机。 谢一鸣的变化,我们全都看在眼里,小叔情绪激动:“快看!看呀!一鸣的脸色变了,越来越红了,真好看,跟小苹果似的!我跟你们说,一鸣当年刚刚生下来的时候,脸色就跟现在一样红润,好看的很,好多护士都来围观……” 小叔趴在浴缸边缘,凑到谢一鸣面前,仔细打量儿子,眼神里充满浓浓的父爱。 也许,小叔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看过自己的儿子了。 谢梦萍跟我使了个眼色,拉着我悄悄退出浴室,不打扰他们父子俩培养感情。 午夜十二点以前,谢一鸣醒了过来。 据说谢一鸣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小叔一脸痴迷的凑在他面前,谢一鸣以为小叔要亲他,本能反应,一拳砸在小叔的眼眶上,把小叔砸成了熊猫眼。 不过小叔却还乐呵呵的,因为他儿子活过来了,别说把他打成熊猫眼,就算让他变成熊猫,他也愿意。 谢一鸣醒了,但他还有点残存的魂魄记忆,他好奇的看着我,问我是谁。 然后挠着脑袋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奇怪,怎么这样眼熟呢?” 我还没有回答呢,小叔便抢先介绍说:“这是杨程兄弟,是你的救命恩人,也是你姐姐的男朋友,你赶紧过来叫杨大哥!” 谢梦萍红了脸,没有解释。 谢一鸣并没有叫杨大哥,而是脆生生叫了声:“姐夫!” 这一声“姐夫”惊天地泣鬼神,把我和谢梦萍雷的里焦外嫩。 刚才是谢梦萍脸红,现在轮到我脸红了,一张脸涨的就跟猴屁股一样,都不敢直视谢梦萍。 小叔看出我和谢梦萍的尴尬,赶紧帮我们解围,拍了拍谢一鸣的脑袋:“你姐跟杨大哥还没结婚呢,叫哥!” 谢一鸣一本正经的说:“我姐这么优秀冷傲的人,谁都看不上,就看上杨大哥了,这杨大哥还能跑了不成?再说了,杨大哥又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刚才一看见他就有亲切感,他这姐夫是当定了,我姐要是找其他人,我第一个不同意!” 谢一鸣果然是个顽劣小子,就跟放嘴炮似的,一股脑儿蹦出那么多话,我和谢梦萍都不知道怎么接话,只能尴尬的傻笑。 小叔呵斥谢一鸣道:“小孩子家家,懂个屁咧!你这是夸赞你姐,还是损你姐?还有,你姐的婚姻大事,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 然后小叔冲我笑了笑:“杨程兄弟别见怪,小孩子口无遮拦!” 我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 谢一鸣拉住我的手,笑嘻嘻的说:“人家姐夫才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呢,是吧姐夫?” 谢梦萍见我尴尬,赶紧出来帮我解围:“一鸣,你不饿吗?” 谢一鸣摸了摸肚子,肚子咕噜叫唤一声,谢一鸣说:“姐,你这一说我就饿了!” 谢梦萍说:“饿了就出去吃东子呗!” 谢一鸣舔了舔嘴唇:“我怎么突然很想吃火锅呢?” 小叔说:“好,火锅,走,咱们一起去吃火锅,好好庆祝一下!” 大城市的生活环境,自然是大山沟沟不能比的。 现在虽然是半夜三更,依然有火锅店在营业。 在我们山沟沟里面,别说火锅,过了午夜,你连泡面都买不到。 大半夜的,面前的火锅咕噜噜的翻滚着。 忙碌了一夜,我也确实饿了,甩开膀子就海吃海喝起来。 小叔很高兴,也很感激我,频频跟我敬酒,拉着我交谈甚欢。 喝高兴了,小叔就跟我称兄道弟,掏心窝子说话,还拍着胸脯说:“杨程兄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你跟哥打个电话,哥绝对没有二话。若违此言,天打雷劈!” 小叔可能从未对人说过这些话,今晚对我说这些,虽然有点酒意在里面,但也是真心话。 能交上小叔这个朋友,也就能攀上谢家这层关系,我很高兴,一个大山出来的孩子,终于在大城市里有了自己的靠山。 我一直记得师父库瘸子对我说过的话:“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第四百五十章 阴阳双瞳 谢一鸣苦着脸说:“乱了乱了,关系全部乱套了!你是我姐夫,我姐又是我爸的侄女,我爸跟你又是兄弟相称,这是什么个情况?” 小叔打了个哈哈,拍着谢一鸣的肩膀说:“你甭管什么个情况,反正你永远记住,杨大哥是你的救命恩人!” 谢一鸣点点头,一副社会大哥的口吻:“我谢某人这辈子,绝对是有仇必报,有恩必还,杨大哥对我的救命之恩,我肯定不会忘记的!否则,有如此筷!” 说着,啪的一声,谢一鸣将筷子折成两截。 我和谢梦萍对视一眼,笑了笑,其实我还蛮喜欢谢一鸣这一身江湖味的,虽然此人顽皮,但是看得出来,绝对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我喜欢和这种人交朋友。 借着吃火锅的氛围,谢梦萍好好训斥了谢一鸣一番,让他以后不要再惹是生非,否则下次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谢一鸣做出挖耳朵的动作,啧啧说道:“知道知道啦!哎呀我的好姐姐,你怎么像唐僧一样叨叨个不停?姐夫,你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啦!” 谢梦萍夹了块丸子在谢一鸣碗里:“你给我闭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小婶(谢一鸣的妈妈)是在第二天赶回来的,很洋气的一个女人,气质也很出众,虽然人到中年,但依然风韵犹存,年轻时候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看见谢一鸣平安无事,恢复如初,小婶非常激动,说南海观音果然经验,以后有机会还要回去还愿。 小叔说:“什么南海观音,这全都是杨程兄弟的功劳!” 小叔把喊魂的事情跟小婶讲了一遍,小婶听的瞠目结舌,完全不敢相信。 经过这件事情,小叔两口子也深刻意识到自己在教育方面的失职,忙于升官发财,疏忽了对儿子的陪伴和引导。 小叔两口子当着谢一鸣的面,做了一番深刻的检讨,表示不管以后再忙,都会好好陪伴谢一鸣。 谢一鸣经过这件事情以后,无论是思想还是心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仿佛一夜之间成熟了不少,主动向父母认错,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会跟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划清界限。 这一家子终于冰释前嫌,和好如初,重新找到了幸福和睦的感觉。 他们对我非常感激,小婶亲自下厨,为我做了顿家宴。 家宴是最高规格的接待,尤其像小叔这样的家庭,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上家宴的,能够请你吃家宴,说明他们真正把你当成自己人。 席间,谢梦萍问谢一鸣还想不想回学校读书。 谢一鸣思忖了一会儿,突然问我:“姐夫,我想拜你为师,学习手艺!我觉得你的那些本事,好酷!” 拜我为师?! 没想到谢一鸣居然会有如此清奇的想法。 我很严肃的伸出三根手指:“第一,干我们这一行,属于老天爷赏饭吃,需要天赋,你要有一些不同于常人的地方;第二,这门本事不是用来炫酷的,说大一点,是用来普救众生的;第三,这一行很苦,而且很危险,经常会遇到很多邪门东西,随时都有可能丢了性命,一只脚踩在阳间,一只脚踩在阴间!” 谢一鸣放下筷子:“姐夫,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怕。还有,你刚刚说异于常人的地方,我还真有!” 我奇怪的看着谢一鸣:“你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 谢一鸣伸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让我仔细看他的眼睛。 我满怀疑惑的凑到谢一鸣面前,凝视他的眼睛,我的心很快便咚咚咚的跳动起来,惊讶的张大嘴巴。 谢一鸣的眼睛确实与众不同,一只眼睛竟然有两个眼瞳,两只眼睛就有四个眼瞳。 天呐,谢一鸣竟然是传说中的双瞳人! 我们都知道,普通人都是一只眼睛一个眼瞳,而双瞳人的眼瞳,是两个瞳孔重叠在一起的,这种概率非常小,可能是千万分之一。 在这之前,我还从来没有留意过谢一鸣的眼睛,没想到他居然是极其罕见的双瞳人。 小叔两口子平时很少关心孩子,也不知道谢一鸣的眼睛有问题,他俩看见谢一鸣的双瞳以后,都特别震惊,以为谢一鸣患了什么眼疾,小叔还拿起电话,想要联系他熟识的眼科医生。 我让小叔两口子不要紧张,然后略显激动的告诉他们,双瞳不是眼病,而是天赋异禀。双瞳又叫阴阳双瞳,或者阴阳眼,他的瞳孔一阴一阳,能够看见寻常人看不见的东西。 而且这种双瞳人,天生就是吃我们这碗饭的料,本身就拥有很强大的灵力,稍加引导,日后的造化不可估量。 但是双瞳人一定不能走上邪路,否则肯定会成为祸害一方的罪人。 小叔两口子,包括谢梦萍都非常惊讶,他们做梦都没想到,书香门第的谢家,居然会诞生谢一鸣这样的“怪胎”。 不过,双瞳是天生的,老天爷注定的,谁也没法改变和选择。 就像我一样,我也是异于常人,后脑比常人多出一块骨头,所以我是阴骨童子,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注定要跟各种邪门鬼物打交道。 小叔也算是个开明人,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既然这是老天爷的意思,我们也不勉强。如果一鸣确实对这行有兴趣,我也不反对。杨程兄弟,你看你方便收一鸣为徒吗?” 其实谢一鸣提出拜我为师,我是有些为难的,虽然我有些本事,但我觉得自己还没有牛逼到当人师父的地步。 所以我委婉的拒绝道:“是这样的,我本身也是三清门弟子,我还没有资格私自招收徒弟,如果一鸣想要加入的话,还得经过我师父的同意,这是一件慎重的事情,不是一时兴起,随口说说而已。一旦加入我们,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这件事情需要从长计议!” 小叔点点头:“在理!” 我问谢一鸣:“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与众不同的?” 第四百五十一章 还没结束 谢一鸣说:“大概十一二岁,刚上初中的时候吧,有天晚上睡觉,感觉眼睛特别疼,昏昏沉沉熬到天亮,买了瓶眼药水。后来眼睛不疼了,我却发现自己竟然多生出了一个瞳孔,但是当时不怎么明显,我自己也很害怕,所以没有告诉任何人!” 顿了顿,谢一鸣又说:“在我初中那年,还发生过一件事情。那时候住的还不是别墅,是在一个政府机关的家属大院,我们住二楼。 当时天气很热,中午的时候家里没人,我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着睡着,我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我睁开眼睛,看见张阿婆站在我面前,张阿婆住在我们楼下,跟我们的关系不错,看着我从小长大,对我也很好,每次做了什么好吃的,总要给我端一点,我没事的时候,也喜欢往张阿婆的家里蹿,张阿婆总会给我准备一些水果瓜子的请我吃,还放动画片给我看。 我看见张阿婆,就问她怎么来了? 张阿婆近两年被疾病折磨,已经很少出门,我前几天才去看过她,她都躺在床上,行动困难,怎么今天竟然能够爬上二楼了?” 而且张阿婆还穿着一件大花裙子,很喜庆的样子,一扫往日的病态,只是脸色很白,透明的那种白。 我就问张阿婆是不是有什么喜事? 张阿婆说她要走了,特意跟我告个别。 我听说张阿婆要走,就问她去哪里。 张阿婆说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不会回来了。 我听了就很难过,心里堵得慌,在我心目中,张阿婆就像亲阿婆一样,现在她突然要走了,我只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张阿婆冲我挥了挥手,走向门口便消失了。 我昏昏沉沉的又睡了过去,直到睡到太阳落山才醒。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眼角噙着泪花,想起刚才张阿婆跟我道别的事情,心里又是一阵难过。 这个时候,老妈回来了,我就跟老妈说,张阿婆走了。 老妈心情沉重的点点头,说是啊,张阿婆走了,她的一双儿女已经赶了回来,正在院子里布置灵堂。 我突然就愣住了,我所说的走了,并不是死了的意思,张阿婆中午才跟我道别,怎么转过背就死了呢? 我就说怎么可能,张阿婆中午还来我们家里看过我。 老妈看我的表情很奇怪,还伸手摸了摸我额头的温度,问我是不是发烧了? 老妈说张阿婆昨晚就死了,独自在家里,不堪忍受病痛的折磨,穿上一件大花裙子,开煤气自杀的。 我一听这话就炸了,如果张阿婆昨晚就死了,那中午来跟我道别的张阿婆又是谁? 我噔噔蹬一口气冲下楼,正好看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从屋子里抬出张阿婆的尸体。 我一眼就看见,张阿婆身上穿着的那件大红裙子,跟我中午看见她的裙子一模一样。 张阿婆昨晚就死了,今天中午却出现在我的家里,跟我道别。 我突然想起,张阿婆又没有我们家里的钥匙,她是怎么进屋的。还有,她离开的时候,好像也没有开门。 我浑身冰冷,这才明白自己很可能是见到了张阿婆的鬼魂。 从这件事情以后,我才知道自己这双眼睛,能够看见一些奇怪的东西,不过我没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我怕别人把我当做怪胎!” 听闻谢一鸣的讲述,小婶回忆了一下:“一鸣讲的这件事情,我也有点印象,我记得那天傍晚回去的时候,一鸣说张阿婆中午到家来跟他道别,可把我吓得不轻,因为张阿婆头天晚上就开煤气自杀了。不过我当时只是以为小孩子做梦而已,也没太放在心上!” 小叔爱怜的抚摸着谢一鸣的脑袋,面带歉意的说:“儿子啊,对不起,没想到你居然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以前都怪爸爸妈妈不好,是爸爸妈妈只顾自己的事业,疏忽了你的感受。以后不管碰上什么事情,你一定要告诉我们,爸爸妈妈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我剥了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对谢一鸣说:“当年你中午所看见的,应该是张阿婆的鬼魂,而这一切,也源自于你是阴阳双瞳。随着年龄的增长,你的双瞳特征会越来越明显,而且你看见的‘脏东西’,也会越来越多。所以,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听我这样一说,小叔和小婶的脸上都浮现出担忧的神色。 但是谢一鸣却一点没有表现出害怕的意思,相反,谢一鸣好像还显得有些兴奋,他说:“太好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从此以后,我的世界将会变得丰富多彩了?” 我点点头:“确实是丰富多彩!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主要看你自己如何去面对。你的阴阳双瞳能够让你更好的去认知这个世界,同时阴阳双瞳也会给你带来许多的困扰和烦恼!” 谢一鸣一脸期待的看着我:“姐夫,既然我天赋异禀,你赶紧收我为徒吧!” 没想到谢一鸣对拜师这件事情还挺执着的,绕了一圈以后,又扯到这个话题上面。 从我内心深处来说,我还挺愿意把谢一鸣收入符咒门下的,毕竟阴阳双瞳的人属于万里挑一,天生就是吃我们这碗饭的料。 不过各门各派,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矩,符咒门现在虽然人才凋零,但还是一个传承了几百上千年的古老门派,在收徒这件事情上,肯定是非常严格的,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进入符咒门的。 所以,谢一鸣想要拜师学艺这件事情,以我的资格,我还真做不了主,能否让谢一鸣加入符咒门,最后还是得看库瘸子的意思。 我把其中的道理给谢一鸣详细讲了一通,然后告诉谢一鸣,有机会带他见见我的师父库瘸子,如果库瘸子能够点头同意,我这边也就没有任何问题。 谢一鸣说:“姐夫,要不你把师祖爷爷请到上海来吧,我已经迫不及待要见到他了!” 我摸着下巴沉吟道:“也许我还真的要把他请到上海来,因为普陀公园的事情,还没有结束!” 第四百五十二章 幽冥门 三天之后,库瘸子和王保长抵达上海。 为了表示对未来师祖爷爷的尊重,谢一鸣特意让小叔亲自开车,去火车站迎接库瘸子和王保长。 库瘸子穿着一身干净的灰色中山服,库瘸子每年挣的钱不少,到处都请他去办事,但是他本身是个很勤俭的人,身上这套中山服,哪怕颜色洗的有些发白,他也舍不得扔掉。 在上海这种繁华大都市,中山服肯定是相当土气和过时的服装,不过库瘸子穿在身上,却一点也没有违和感,反而凸显出一种大师风范,看上去还挺酷的。 王保长为了来上海,还专门去置办了一身行头,打扮得人模人样,梳了个大奔头,发胶涂抹的光亮。 为了给库瘸子和王保长接风洗尘,小叔特意在一家高档酒楼订了个包间。 之前我已经打电话给库瘸子说过普陀公园的情况,今日见面以后,又详细的讲了讲。 小叔他们听了这件事情,都很震惊,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对上海下手。 库瘸子说:“上海是国际级的大都市,一旦上海发生乱子,很快就会蔓延波及到全国各地,搞事的人,显然是经过精心计划和考虑的!” 小叔说:“等回去我就向上面反映这个情况,召集相关部门的领导开个会,让他们做好应急准备。万一出现什么乱子,我们也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可能是讨论的问题有些沉重,所以这顿接风宴吃的比较沉闷,并不是想象中那样欢愉。 吃过晚饭,库瘸子便马不停蹄的赶往普陀公园,进行实地考察。 夜晚的普陀公园,没有什么游人。 王保长左手端着一个罗盘,低头看着罗盘上的指针,表情凝重。 小叔他们虽然看不懂罗盘上那些稀奇古怪的符文,但是从飞快旋转的指针也能看出事情的严重性。 昏黄的路灯下面,王保长眯着眼睛:“师父,这里的阴气相当重啊!” 库瘸子点点头,让其他人留在公园外面,只带着我和王保长走进去。 谢一鸣原本想要跟进去的,我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服从安排。 走进回廊,我们又一次走进阴阳,到处都是阴魂在游荡。 库瘸子和王保长每天都跟这些阴煞玩意儿打交道,对他们来讲,见怪不怪,根本没有丝毫的畏惧。 不断有阴魂凑上来,打量库瘸子和王保长这两副生面孔。 库瘸子将右手食指放入嘴里,咬破指尖,以指为笔,以血为墨,在地上画了一个比较大的血色符咒。 库瘸子左手捏了个法诀,嘴里飞快的念起咒语。 至于他念的是什么,我也听不太清楚,反正最后只听见铿锵有力的一个字:“破!” 嘭的一声,一团血光爆裂开来,血光闪现的同时,整条阴阳街都消失了。 我们环头四顾,发现自己还是置身在回廊里面,四面八方的那些阴魂也随着阴阳街的消失而消失了。 穿过回廊,来到公园中央的人工湖。 相比前几天的状况,此时的人工湖更是阴气冲天。 浓浓的黑气就像墨汁一样,笼罩在湖面上,化都化不开。 人工湖里的那些浮萍植物,仿佛也失去了生命的活力,黑沉沉的,毫无生机,呈现出一片可怕的末日景象。 人工湖中央,可以清楚的看见一道黑气,就像一条黑色巨蟒,从湖底下面升起,旋转着飞上天空。 库瘸子摇了摇头,面色沉重的说:“锁阴匣的风水布局,原本没有任何问题,很好的镇压住了地底下面的阴魂。但是有人蓄意破坏了锁阴匣,致使阴气外泄,无数阴魂趁机而出,现在整个锁阴匣已经摇摇欲坠,一旦锁阴匣破裂,地底阴魂就会像潮水般涌出,流向城市的各个角落。到那时候,整座上海市都会沦陷!” 我紧蹙眉头,沉默不语,事态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的多。 王保长问库瘸子:“师父,你说这幕后黑手到底是谁?他们搞出这么大的动静,究竟想要做什么?” 库瘸子回头看我:“杨程,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在这人工湖下面,插着一把双蛇剑吗?给我看看那把剑!” 我说:“双蛇剑我藏在另外一个地方!” 我带着库瘸子和王保长走出普陀公园,让小叔开车,把我们送去道观。 我们走进道观,在道观的一个香炉里面,我取出双蛇剑。 之前我在人工湖下取出了双蛇剑,原本是想带回去的,但是觉得这个东西太邪,担心给小叔一家带去厄运,所以我没有把双蛇剑带回去,而是藏在附近的一座道观里面,利用道家的香火来克制双蛇剑上的煞气。 剑身上面覆盖着厚厚一层香灰,库瘸子接过双蛇剑,轻轻一抖,表面的香灰被抖落以后,露出锋利光亮的剑身。 黑暗中,双蛇剑泛着幽幽冷光,给人一种阴寒刺骨的感觉。 王保长皱起眉头:“这玩意儿真是令人不舒服!” 库瘸子右手持剑,左手从剑身表面轻轻滑过,神情严肃,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库瘸子这副表情,我和王保长知道他在思忖问题,于是自觉退到边上,不去打扰他。 半晌,只听库瘸子喃喃自语:“难道是他们……难道是他们……” 听库瘸子这话的意思,他的心里好像已经猜到了幕后凶手的真实身份。 我忍不住问库瘸子:“他们……究竟是谁?” 库瘸子提着剑,原地踱着步子,对我的问题充耳不闻,依然在喃喃自语:“怎么可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组织……怎么还会存在呢?不是说在五百年前……他们就已经被剿灭了吗?” 库瘸子不停的念念叨叨,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我们的好奇心已经被高高吊了起来,我们都想知道,普陀公园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 片刻以后,库瘸子终于停了下来,将手中的双蛇剑用力插在香炉里面。 库瘸子看了一夜墨黑的苍穹,脸颊抽搐着,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幽冥门!” 第四百五十三章 去过阴曹地府吗? 幽冥门?! 我和王保长同时看向库瘸子,脸上露出深深的疑惑,因为我俩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江湖浩瀚,门派多如星辰,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 我问库瘸子:“师父,幽冥门是什么来头?有三清门厉害吗?” 王保长插嘴道:“一听这名字就是个邪派,怎么能与我们三清门相提并论?” 库瘸子时缓缓收回目光:“实话讲,幽冥门这个组织比三清门大得多,它是九州华夏最大的一个邪派,已经存在有千年之久!” 库瘸子告诉我们,幽冥门具体是什么时候创立的,没有人说得清楚,只知道幽冥门至少存在了上千年之久,而且在各大历史事件中,都有幽冥门的身影。 幽冥门这个组织,非常神秘,他们最大的野心,就是想主宰华夏。 因为这个组织过于强大,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想要铲除幽冥门这个心头之患。 终于在明朝的时候,朝廷秘密征集天下好手,各路能人异士,组建了专门对抗幽冥门的天机营。 天机营跟幽冥门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老天有眼,邪不压正,这场战争最终以天机营的胜利而结束,幽冥门至此以后,几乎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而天机营经此一役,也是元气大伤,慢慢淡出了历史的舞台。 我和王保长听得一愣一愣的,之前的什么奇门都已经让我们极其头疼,现在竟然又冒出一个更加神秘的幽冥门,而且从手段上看,幽冥门的野心明显更大。 “师父,你确定没有看错,这把双蛇剑真是幽冥门的兵器?”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因为库瘸子所说的这些秘史,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谭。 库瘸子说:“据传幽冥门一共有十二门主,按照十二生肖排列,这双蛇剑正是幽冥蛇门的独特兵器!” 王保长恍然道:“师父,我明白了,破坏‘锁阴匣’的幕后黑手,就是幽冥蛇门的门主对不对?” 库瘸子微微叹了口气,蹙眉道:“如果真是幽冥蛇门一门,那倒还好应付,最怕的便是,幽冥十二门,集体重出江湖了!” 我和王保长听得心惊胆颤,没想到现在的世道竟然混乱到这种地步。 库瘸子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正所谓乱世出英雄,能不能在这乱世之中闯出一番名堂,得看你们自己的造化了!” 我不知道王保长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听了库瘸子的话以后,心情还挺澎湃的,也许在每个人的心目中,天生都有一个英雄梦。 以前,我曾一直期望着平平淡淡,只想做个普通人,不闻功与名。 但是,打从这一刻开始,我突然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受天下人敬仰,流芳百世的大英雄。 我对库瘸子说:“师父,不管幕后凶手是幽冥门还是其他什么门,我们目前首先应该做的,那便是想办法堵住人工湖下面的‘风水缺口’,防止阴气继续外泄!” 王保长点点头,附和道:“此话在理!我们虽然不是上海人,但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如此漂亮繁华的大都市,毁于奸人之手吧!” 库瘸子回头看了看王保长,又看了看我:“你们说的都很在理,我也很想堵住这个风水缺口,你们能想到什么法子?” 我撇撇嘴,嘟囔道:“师父,我就是想不到法子才把你叫来上海的,我要是能够想到,都不用你老人家跑这么远了……” 王保长望着库瘸子:“师父,别告诉我们,连你都没有办法吧?” 库瘸子随手拿起一炷香,点燃,插在香炉里面,拜了拜。 等到青烟袅袅,库瘸子这才转过背来:“办法倒是有,但是……” 库瘸子欲言又止,在我的印象中,库瘸子一直是个爽快人,很少有这种迟疑的时候,所以一听库瘸子这种口气,我就知道事态的严重性。 王保长是个急性子,连忙问:“但是什么?” 库瘸子说:“但是过程很凶险!” 王保长不以为然:“有多凶险?师父,咱们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的凶险事情还少了吗?” 库瘸子笑了笑,笑得很有深意:“去过阴曹地府吗?” 库瘸子虽然在笑,但是这话一说出来,却带着一种莫名的寒意。 王保长明显被磕了一下:“啥?阴曹地府?我……我还没死呢……怎么可能去阴曹地府?” 库瘸子叹了口气:“传说在九幽黄泉之下,有一种石头,名曰‘黄泉石’。这种石头常年被黄泉冲刷,浸泡在黄泉之中,久而久之,便成为天下至极的阴物。如果能够带回这块黄泉石,就可以利用黄泉石填补人工湖下面的风水缺口,重新镇压封印地底下面的阴魂!” 我和王保长面面相觑,库瘸子所说的这个法子,也太过玄乎了吧,这也叫法子吗?黄泉石在阴曹地府里面,谁能去的了阴曹地府?阴曹地府不是死人才能去的地方吗?难道我们为了黄泉石,还得牺牲掉自己的性命不成? 库瘸子看了看我和王保长:“我倒是有法子送你们去阴曹地府,问题是,你们……谁敢去?” 我和王保长各自愣了一下,咬了咬嘴唇,还没开口说话呢,忽听背后传来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我去!我敢去!” 我们回头一看,就看见谢一鸣从后面的草丛里蹦了出来。 我皱起眉头:“你怎么在这里?” 谢一鸣摸了摸脑袋,嘿嘿笑道;“我看你们老半天不出来,好奇你们在商量什么国家大事,所以……所以就进来听一听……没想到这么刺激!” 王保长问:“所以我们刚才的对话,你全都听见了?” 谢一鸣一脸严肃的说:“对!我全都听见了!师祖爷爷,我去完成这个任务怎么样?” 我瞪了谢一鸣一眼,把他拉到身后,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谢一鸣很执着:“师祖爷爷,我是认真的,你考虑考虑我吧!” 第四百五十四章 观落阴 我原本以为,库瘸子会毫不犹豫的拒绝谢一鸣的请求。 毕竟去阴曹地府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谢一鸣虽然是阴阳双瞳,但在这方面,全然是个愣头青,他根本不可能胜任这个艰巨的任务。 面对谢一鸣的纠缠,我正想喝斥他两句,却不料库瘸子突然颔首道:“好!” 我怔住了,满脸困惑的看着库瘸子,不会吧,库瘸子竟然同意谢一鸣去阴曹地府? 我使劲掏了掏耳朵,还以为刚刚听错了。 谢一鸣得到库瘸子的同意,开心的一蹦三尺高。 我满脸黑线的看着谢一鸣,这小子真是个奇葩,如果让其他人去阴曹地府,肯定会吓得大哭,打死都不愿意。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去阴曹地府还能这么开心的人。 我向库瘸子询问道:“师父,这事儿恐怕不妥吧?一鸣他什么都不懂……”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库瘸子就伸手指着我:“你跟他一起去!” 我吃了一惊:“我也去?!” 库瘸子点点头,谢一鸣高兴的拉着我的手:“姐夫,咱哥俩齐心协力,必定能胜利凯旋!” 乍然听闻“姐夫”两个字,库瘸子和王保长同时向我投来一个疑惑的眼神。 我赶紧瞪了谢一鸣一眼,让他不要乱喊。 谢一鸣笑嘻嘻的说:“有什么关系,反正只是早迟的问题!” 王保长说:“师兄,看来你最近在上海,小日子过得不错呀!” 我翻了翻白眼,没有理会王保长。 王保长向库瘸子请命道:“师父,为什么不让我跟着他们去?” 库瘸子看了王保长一眼,摇了摇头:“你?没有资格!” 王保长一听这话就急了:“师父,为什么我没有资格?难道我的道行有这么差劲吗?” 库瘸子语重心长的告诉王保长:“不是你的道行问题,而是你的身体条件没有资格!” 王保长愣了一下,随即低下头,摸了一把裤裆:“师父,我也带把啊,身体条件有什么问题?” 库瘸子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只好耐着性子说:“阴曹地府乃是极阴之地,普通人下去,扛不住下面的阴气,就算能够活着回来,也会留下后遗症。但是杨程和谢一鸣不一样,他们两人的身体条件都异于常人,一个是阴骨童子,一个是阴阳双瞳,所以他们是前往阴曹地府的最佳选择!” 听闻库瘸子这么一解释,我们才知道,库瘸子指派我和谢一鸣去阴曹地府,是有原因的。 不过我还是有些担心谢一鸣,毕竟谢一鸣还是一只菜鸟,万一他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谢梦萍交代?还有,谢一鸣什么都不懂,不能辅助我也就算了,弄不好他还会拖我后腿,所以我真的不想跟他一块儿去。 库瘸子对我说:“谢一鸣不是挺想加入我们符咒门的吗?这小子是万里挑一的阴阳双瞳,天资不错,现在虽然是一块顽石,但是只要稍加打磨,就能成为一块璞玉。这次派他去阴曹地府,就是对他的入门考验,如果能够成功取回黄泉石,我就让他加入符咒门!” 我点点头,将库瘸子的意思转告给谢一鸣。 听说这次去阴曹地府是“入门考验”,谢一鸣很兴奋,缠着我问什么时候能够出发。 库瘸子让他不要着急,出发前往阴曹地府,还得做一些准备工作。 回到别墅,小叔两口子听说谢一鸣要去阴曹地府,都吓得不行。 谢梦萍也很担忧,让我跟库瘸子说一声,别让谢一鸣去。 但是谢一鸣的态度非常坚决,小叔两口子也拗不过他,最后只能作罢。 我让谢梦萍不用担心,既然谢一鸣想走这条路,那就放走让他勇敢去闯。这次只是他的入门级考验,以后碰上的困难还会更多。 做好决定以后,库瘸子让小叔腾了一间客房,将客房布置成祭坛模样,墙上挂满写着符咒经文的布幔,中间摆上一张案台,放上香炉纸钱等东西,屋子里显得诡秘森森。 一直忙碌到天亮,库瘸子又让王保长上街买回一面圆形的大镜子。 我们看着大镜子,都觉得很奇怪,不知道这面镜子用来做什么。 然后库瘸子让我和谢一鸣吃饱喝足,整顿饭就像在为我们送行一样,充满悲壮的气氛。 一切准备就绪以后,库瘸子将我们带到客房里面。 客房里没有开灯,围着墙脚线点着一圈白蜡烛,一共七七四十九根,把客房映照得如同白昼般明亮。 库瘸子和我们面对面坐下来,神色凝重的告诉我们,将用“观落阴”的秘术,把我和谢一鸣送到阴曹地府。 观落阴,民间又俗称“下阴”,是把人的灵魂送往阴间的一种方式。 当然,这种方式听上去很刺激,但是并没有人敢轻易尝试。 一旦出现意外,我们的灵魂就会被困在阴间,无法返阳。 我紧张的后背全是冷汗,但谢一鸣却跟个二愣子一样,笑嘻嘻的,一脸期待,那副模样就像要外出旅游,全然不知道阴曹地府是个多么凶险的地方。 库瘸子说:“你们一共有七天期限,也就是说,在这七天之内,你们必须要找到黄泉石。七天期限一到,不管找没找到黄泉石,你们都得返程,否则你们的魂魄就会永远留在阴间。切记切记!” 我和谢一鸣点点头。 库瘸子继续叮嘱道:“待会儿我会把你们的魂魄送到‘阴市’,那是阴阳交界的地方,你们去阴市的火车站,乘火车前往阴曹地府。记住,途中不要乱说话,更不要惹是生非,以免节外生枝,闹出一些事端,影响寻找黄泉石的计划!” 谢一鸣兴奋的搓了搓手:“去阴曹地府还要坐火车?这么洋气!” 我拍了拍谢一鸣的脑袋:“记住不要惹是生非,在阴间我可保不了你!” 谢一鸣摸着脑袋,吐了吐舌头:“遵命,姐夫!” 库瘸子看着我:“杨程,到了阴曹地府以后,先去找一个人,名叫李仁贵。此人是我老朋友,死后在阴曹地府开了家快递公司,专门在阴阳两界运送物资,对阴曹地府的大街小巷都很熟悉。我已经提前通知了他,让他带着你们去找黄泉石,这样不容易出乱子! 哦,对了,你的修罗剑交给我,我帮你邮寄到阴曹地府去,李仁贵收到以后,自然会交给你。如果你直接带着修罗剑,在阴市火车站是过不了关卡的!” 第四百五十五章 阴市 我们都听得一愣一愣的,没想到传说中的阴曹地府,竟然跟阳间差不多,居然还有快递公司。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阴间没有快递公司,阳间亲人烧给死者的那些东西,死者怎么能够收到呢? 我问库瘸子:“师父,那个李仁贵开的快递公司叫什么名字?” 库瘸子摸出一张名片递给我,名片很单调,底子白色,字体黑色,上面写着几个字:“冥通快递!” 库瘸子说:“李仁贵跟我几十年交情,值得信任!” 交代完毕以后,库瘸子站起身,点燃一炷香,然后以香代笔,在那面圆形镜子上唰唰唰画出一个造型复杂的符咒图案。 “师祖爷爷,这面镜子有什么作用?”谢一鸣好奇的问。 库瘸子说:“等你们下阴之后,我能通过这面镜子,看见你们在阴间的一举一动,而且还能通过这面镜子,跟你们对话!” 谢一鸣满脸惊奇之色:“这么神奇?” 谢一鸣想要伸手去触摸镜子,被我一把拉开,让他不要毛手毛脚的。 观落阴即将开始,库瘸子将小叔两口子,以及谢梦萍请出房间,并且叮嘱小叔,在这七天时间内,绝对不允许任何外人进入房间。 然后库瘸子留下王保长当帮手,守在门口护法。 我把修罗剑交到库瘸子手里,回头他会把修罗剑快递到李仁贵那里。 库瘸子拿了两张黄纸,写上我和谢一鸣的生辰八字,然后把黄纸烧了,符灰融在水里,让我们各自把自己的符水喝下去。 喝完符水,按照库瘸子的吩咐,我和谢一鸣直挺挺的在房间中央躺了下来。 库瘸子左手端着一碗无根水,右手拿着一截杨柳枝,围着我俩走了三圈,用杨柳枝蘸着无根水,洒到我们身上,说是这样做,可以掩盖掉我们身上的阳气。 要不然到了阴市火车站,鬼卒嗅到了我们身上的阳气,就会把我们遣送回阳间。 洒完无根水,库瘸子往香炉里上了一炷香,然后抓起一把冥纸,抛洒到空中,嘴里振振有词的念叨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那些如同蝴蝶般纷扬落下的冥纸,我突然涌起深深的困意,眼皮沉重的睁都睁不开。 我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库瘸子念咒的声音变得虚无缥缈,仿佛远在天边,又仿佛近在耳畔。 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感觉整个房间都在天旋地转,自己仿佛被卷入了一个漩涡当中,耳畔只听得呼呼风声,就像在御空飞行一样,周围的空气也变得越来越阴冷,越来越阴冷。 我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也就是这一喷嚏,让我猛然睁开了眼睛。 “姐夫,这是什么地方?”谢一鸣从我背后冒了出来。 这里的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密布,看上去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四周飘荡着灰蒙蒙的雾气,雾气中有很多人,他们都低着头,自顾自的行走,很少有人在相互交流。 所以,虽然看上去人很多,但是却出奇的安静,给人一种莫名的诡异之感。 街道的两旁也有一些建筑物,没有高楼大厦。 边上还有很多卖东西的小摊贩,摊子前面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里的环境,很像是国内的某个小集镇,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这里是阴市!库瘸子已经把我们送到阴市来了! “杨程!”库瘸子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吓了我一跳。 我四处张望,好奇的搜寻库瘸子的身影。 库瘸子说:“你不用找我,我在阳间,现在通过镜子跟你对话!” 我这才想起别墅的客房里有面镜子,库瘸子说过,他能通过那面镜子,观察我们在阴间的一举一动,也能通过镜子,隔着阴阳对话。 我们现在已经到了阴阳交界的地方,天空中盘踞的并不是乌云,而是常年积郁的浓厚阴气。 阴间是没有太阳的,只能看见月亮。 除了月亮升起的时候,阴间一片光亮,其他时候,阴间都是这样灰蒙蒙的,让人感觉无比的压抑。 我也是第一次下阴,感觉既紧张又刺激。 我试着隔空跟库瘸子沟通,我说:“师父,我和一鸣已经抵达阴市了!” 库瘸子说:“很好!你们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 我还没有说话,谢一鸣抢着回答:“没有,除了感觉稍稍有点冷以外,其他都还好!” 库瘸子说:“阴市的阴气很重,感觉阴冷是正常现象,你们的身体确实不一样,只是稍稍感觉有些冷,如果换做普通人,估计已经冷到不行了!” “师祖爷爷,阴市的火车站在什么地方?”谢一鸣迫不及待的问。 库瘸子说:“路过小摊区,前面有个指示牌,按照指示牌就能找到火车站了!” 我点点头,拉着谢一鸣往小摊区走去。 库瘸子的声音略显疲惫,他说:“送你们去阴市,已经消耗了我很多力气,尤其是隔空对话,更是费神。好了,我要去休息休息,你们自己去乘火车吧!对了,我在你们裤兜里装了一些钱,阴间也是需要花钱的!” 我伸手摸了摸裤兜,果然发现裤兜鼓胀胀的,然后就从裤兜里掏出厚厚一摞天地银行出品的冥币,面值还不低,上面一连串的0让我眼睛发花。 谢一鸣也从裤兜里掏出一摞冥币,高兴的说:“姐夫,咱们发财啦!” 我没好气的骂道:“你是不是傻?这些全都是冥币,只有死人才能用,你发什么财?” 谢一鸣耸耸肩膀:“咱俩现在不就是死人嘛!” “闭嘴!”我瞪了谢一鸣一眼,让他不要提“死”字,出门在外,张口闭口就是“死”,这是非常忌讳的。 我们揣着钱,带着强烈的好奇心走进小摊区。 街道两旁,摊位林立,那些摊贩一个个都是冷若冰霜的面孔,没有一点热情,也不跟顾客打招呼,一副你爱买不买,不买滚蛋的傲娇表情。 谢一鸣悄声说:“姐夫,这里的人怎么都是凶神恶煞的样子?” 我说:“废话,他们都是死人,难道你还指望死人对你微笑啊?” 第四百五十六章 人心豆腐脑 我带着谢一鸣穿过小摊区,摊位上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琳琅满目,成功吸引了我和谢一鸣的好奇心,也着实让我们开了眼界。 比如路边摊有种小吃,名字叫做“忘忧糕”,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售卖,中间还点着一朵小红花,外形看上去还挺不错,据说吃上一小块忘忧糕,就能忘掉生前的所有忧愁。正因为如此,所以忘忧糕售价不菲,一块就要一个亿的冥币。 忘忧糕的生意很火爆,面前排着长龙,男女老少都有,看来每个人活着的时候,都有很多的忧愁烦恼。 谢一鸣小孩子心性,小嘴特别馋,看见什么都想尝尝鲜。 之前他就想买忘忧糕,被我阻止了,转身路过另外一个摊位的时候,整死都迈不动脚步。 摊位前面放着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大锅里血汪汪的一锅沸水,咕噜咕噜沸腾着,也不知道煮着什么东西,好像是杂碎汤之类的东西。 北方的集市上,就有很多这样的杂碎汤,人们赶集累了饿了,就会去小店子里,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杂碎汤,便宜实惠,整个人都会精神不少。 摊位里面坐着很多人,这些人都捧着碗,埋着脑袋大快朵颐,甚至还会听见呼啦呼啦的声音,吃得很欢。 其实我也有些饿了,肚子咕咕叫唤着,但是这阴间里的东西,我又不太敢吃。 在谢一鸣的强烈要求下,我还是半推半就的跟着走了进去。 老板是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面庞黑黑的,就像抹了一层锅底灰似的。 我和谢一鸣刚刚坐定,还没点菜呢,老板倒是主动,直接端了两碗杂碎汤上来,热气腾腾的,闻着还挺香。 谢一鸣搓了搓手,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然后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咂吧着嘴巴,连声说美味。 我的好奇心被谢一鸣的表情勾了起来,我壮起胆子,浅浅的尝了一口,感觉入口喷香,确实非常美味。 我忍不住食指大动,又喝了一大口,嘴里像是吃进了一块肉。 谢一鸣在我对面吃得风卷残云,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三两下就把杂碎汤喝了个底朝天,还觉得意犹未尽,举手招呼老板再来一碗。 老板又端来一碗杂碎汤,我很好奇的问老板,这究竟是什么杂碎汤,是猪杂碎,羊杂碎还是牛杂碎,怎么入口这么香? 老板摇了摇头,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都不是!” 不是猪牛羊,那还会是什么?难道是狗杂碎? 老板挺起胸脯,略显骄傲的说:“这是我们的祖传手艺,人心豆腐脑,我们都是百年老字号了!哎,二位,你们为什么吐了?哎,你们是不是有病啊?不要在这里影响我的生意!” 几秒钟后,身强力壮的老板,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左手拎着我,右手拎着谢一鸣,将我们扔出了店铺。 我和谢一鸣蹲在路边,吐了个天昏地暗,把刚才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全都喷了出来。 妈的,我们做梦都没有想到,如此美味的杂碎汤,竟然是人心豆腐汤! 说到底,我和谢一鸣并不是真正的死人,只是一种假死状态,我俩的精神意识都很清楚,堂堂大活人,怎么能吃人心豆腐脑呢?那可是人心啊! 农村里摆坝坝宴的时候,还经常有凉拌猪心这道菜,挺可口的,下酒非常不错。但是人心这种东西,我真的没有吃过,刚才喝了半碗人心豆腐脑,必定会给我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 我没好气的训斥谢一鸣,骂他贪嘴,若不是他缠着要吃东西,我们怎么会吃到这么恶心恐怖的黑暗料理? 罢了罢了,阴间的东西真是不能乱吃,我把胃里的酸水都吐了出来,感觉胃子一直在抽筋,也不觉着饿了,什么胃口食欲都没有了。 谢一鸣很郁闷的说:“姐夫,我比你喝得多,呕……” 我把谢一鸣拉起来,抬头看见不远处有个卖水的小摊,于是赶紧走过去,买了两瓶矿泉水。 我喝过乐百氏矿泉水,娃哈哈矿泉水,但是这“幽山矿泉”是个什么鬼? 我赶紧拧开瓶盖,试着尝了一口,感觉没什么怪味,这才咕咚咚把水灌进肚子里,消除掉心头的烦恶。 老板是个瘦瘦矮矮的中年男人,他察觉到我们的异样,询问我们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指了指对面的人心豆腐脑,说喝了对面的豆腐脑,感觉有些反胃。 老板哦了一声,带着有些蔑视的口吻说:“对面那个死胖子,心眼跟他的肤色一样黑,你们吃的根本不是正宗的人心豆腐脑,大多都是用猪心伪造的,所以你们吃了当然会反胃,真是缺良心!” 我蓦地一愣:“老板,你的意思是,我们刚才吃的,其实是猪心豆腐脑?” 老板点点头:“对啊!那个死胖子心黑的很,人心进价多贵呀,他才不会拿人心给你们吃呢。因为涉及虚假经营,很多客人都投诉过他,但是这死胖子后台很硬,跟管理这里的鬼卒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所以他的店子从未被查过!” 闻听此言,我和谢一鸣对视一眼,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太好了,刚才我们吃的是猪心豆腐脑,并不是人心豆腐脑,心里那种烦恶的感觉立刻消除了一大半。 我和谢一鸣拥抱在一起,激动的叫喊:“太好啦!太好啦!猪心豆腐脑,哈哈,猪心豆腐脑!” 老板满脸不解的看着我们,独自嘟囔道:“神经病吧,被人坑了还这么开心!” 我和谢一鸣穿过小摊区,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路边挂着一块很大的指路牌,上面清楚的标注着火车站的方向。 我们按照指路牌标注的方向走了没有多远,很快就看见前方灰蒙蒙的雾霭中,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座较为庞大的建筑,正是我们所要寻找的阴市火车站。 火车站算是整个阴市里面,最宏大的建筑物了,也算是地标是建筑。 令我大感有趣的是,火车站的建筑风格竟然是英伦风,尤其是中间那幢尖尖的钟楼,特别显眼。 谢一鸣开玩笑说,阴市火车站不会是英国人援助的吧? 第四百五十七章 老黄牛 阴市火车站,其实跟阳间的火车站没有什么区别。 火车站,永远都是人满为患的地方。 阴市的火车站也不例外,站口外面的广场上,全是络绎不绝的人流。 毕竟,每天都有人在上演悲欢离合,有人降临阳间,也有人来到阴间,生生不息,轮回重叠。 “这里还挺热闹的嘛!哎,姐夫,那边是不是买票的窗口?”谢一鸣兴奋的拉着我去买票。 “二位请留步!”一个背着相机,梳着分分头的青年拦住我们的去路。 青年指了指手里的相机,问我们要不要拍张照作为留念,即拍即取,收费很便宜的,一张照片也就一千万冥币。 阴间的人就是大气,货币最少都是几百上千万,一张口就是好几个亿,感觉有钱的爆炸。 我本来不想拍的,因为自己又没有死,在这里拍个照片挺奇怪的。 不过谢一鸣挺想拍,拉着我就开始摆姿势。 青年也哀求我,说年轻人创业不容易,挣两个小钱糊口。 我这人耳根软,青年这样一说,我也就答应了,助人为乐嘛! 我们的背后就是阴市火车站,青年指导我们摆好造型,然后说:“三!二!一!” 伴随着咔嚓一声,我留下了这张让我终身难忘的照片。 我的背后主景是火车站的钟楼,我半侧着身体,右手比了个“枪”的造型,就像007一样。 谢一鸣也是半侧着身体,跟我背靠着背,同样左手比枪。 照片果然很快就出来了,一共两张,我和谢一鸣一人一张,看上去还不错,挺酷的。 我支付了两千万冥币,青年向我连声道谢,还说有缘再见。 谢一鸣捧着照片,兴奋的问我:“姐夫,你看咱们像不像007,007勇闯阴曹地府,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哈哈哈!” 我俩一边说话,一边朝售票口走去。 还没走到售票口呢,一个尖嘴猴腮的小老头窜出来,拉住我们的衣角悄悄问:“二位,要买票吗?” “对啊,我们去阴曹地府!”谢一鸣回答道。 小老头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摸出两张票,笑嘻嘻的说:“阴曹地府是阴间的统称,下面有阎王城,枉死城,九泉城等地,你们具体是要去哪里?” 谢一鸣有些懵逼的看着我,我说:“阎王城!” 小老头颔首道:“你们现在去阎王城,估计已经没有票了。我这里正好还有两张票,一亿一张便宜卖了,你们可以考虑一下?” 我心头暗乐,嘿,这地方跟阳间真是一模一样,火车站到处都是“黄牛”在兜售车票。 看这小老头的样子,应该是头“老黄牛”了。 我走到售票口询问了一下,前往阎王城的火车票果然售罄了。 而且那个女售票员的态度极其恶劣,我正想询问一下其他车票,她却突然站起来,哗的关上窗户,冷冰冰丢下一句:“下班了!” 老黄牛就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们,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中。 我想到我们只有七日期限,必须抓紧时间找到黄泉石,一分钟都不敢耽搁,所以明知道要被老黄牛宰一刀,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掏出两亿冥币,让他把火车票给我们。 谁知道老黄牛伸出三根手指在我们面前晃了晃:“三个亿!” 我皱起眉头,有些怄火:“刚才不是喊两个亿吗?” 老黄牛皮笑肉不笑的说:“你都说了,那是刚才,刚才你没有及时下手,现在已经涨成三个亿了!” 我一听这话就很不爽:“你这是坐地起价!” 老黄牛相当坦诚,点点头道:“对啊,我就是坐地起价!” 卧槽,能把坐地起价说的如此骄傲,这个小老头也是个极品,若是在阳间,我真想一拳招呼在他写满奸诈的脸上。 算了,我忍了口气,毕竟这里是阴间,我不想节外生枝。 我掏出三亿冥币递给老黄牛,老黄牛露出黄澄澄的大板牙,笑嘻嘻的接过钱,指尖沾了点口水,吧嗒吧嗒数钱,数完钱还不忘说:“两位慢走啊,旅途愉快,欢迎下次光临!” 看着老黄牛离开的背影,谢一鸣愤岔岔的骂道:“还下次光临呢,除非老子脑壳有包!” 我拿起火车票看了看,上面还印着阎王城的图案,看上去就是一座城市,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看上去更有古韵一点,就像古代的城市,四周还有高大的城墙。 我一看上面的票价,气的差点吐血。 上面的票价才标注五千万,老黄牛一转手就卖一个亿。 两张票加起来也才一个亿,但是老黄牛收了我们三个亿,真是老奸巨猾。 我看了看上面的时间,距离发车时间还早,而且前往阎王城,还得乘坐一天一夜的火车。 我和谢一鸣此时也闲着没地方可去,于是提前进了站,想去火车站里面看看稀奇。 跟阳间一样,火车站门口有很对鬼卒,正在对过往的行人进行检查。 我和谢一鸣也没带包,很容易就通过了检查。 这些鬼卒穿着清一色的制服,装扮有些像古代的士兵,每个人衣服后背上,都有一个“卒”字,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 谢一鸣好奇多看了他们两眼,就被一个鬼卒骂了两句:“看什么看,赶紧滚!” 谢一鸣大少爷脾气,从小到大只有他骂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被别人辱骂过,当即就想发作。 我见势不妙,急忙出手捂住他的嘴巴,将他拖走了。 我告诫谢一鸣,让他不要节外生枝。 谢一鸣一脸委屈,很不爽的说:“你也听见了,是他先骂我的!” 我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这阴曹地府,鬼卒的权力是很大的,如果你违抗他们的命令,很可能会被当街处决。所以,把你的大少爷脾气收敛一点。我们是来寻找黄泉石的,不是来干架的,知道不?这可是你加入符咒门的入门考验,好好对待!” 谢一鸣点点头:“好,姐夫,我知道了!” 第四百五十八章 阴间月 别看阴市很不起眼,就像一个小集镇似的,但是阴市火车站,却相当大,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这里上车,然后前往阎王城,或者其他地方。 国内最大的火车站属郑州火车站,因为郑州火车站位于华夏的心脏位置,是个中转枢纽,南山北下的火车都要在这里分流。 我第一次去郑州的时候,就被郑州火车站深深震撼了,非常的宏伟和庞大,密密麻麻的铁路就像蛛网一样纵横交错。 阴市火车站的规模,已经堪比郑州火车站了,非常非常大,这还真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终于熬到发车时间,我和谢一鸣上了火车,凭票找到自己的座位。 这里的火车跟阳间也没有区别,还要干净卫生的多。 作为富家少爷,谢一鸣从来没有坐过火车,对火车这种交通工具非常好奇。 即将发车的时候,一个年轻女孩急匆匆上了车,看了看手里的车票,坐到我们对面。 一看见有美女坐在对面,谢一鸣顿时来了精神,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对面的女孩看。 对面那个女孩长得挺漂亮的,长发扎了个马尾,青春靓丽,充满活力,她的身上还穿着一件校服,少女感爆棚。 女孩只有十多岁,看上去像个高中生,她身上的校服也证明了她的身份。 我微微有些心酸,十七八岁正是花季雨季的年纪,女孩这么年轻,又这么漂亮,却已经早早失去生命,来到了阴间,真是天妒红颜啊! 谢一鸣满脸猥琐,很快就跟女孩搭讪,然后主动攀谈起来。 不过女孩的聊天情绪并不是很高,只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尬聊。 虽然我比他们大不了几岁,但是在我看来,高中生都是小孩子,我也不想参与小孩子的游戏,正好有些疲惫,索性闭上眼睛打盹。 伴随着尖锐的汽笛声,火车开始启动,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 火车驶出阴市,进入了一望无际的荒野,荒野上飘荡着大团大团的黑色鬼气。 远处,是起伏的黑色山脉,光秃秃的,也没有植被,给人非常荒凉的感觉。 火车轻轻摇晃着,就像妈妈的摇篮,让我昏昏沉沉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墨黑的苍穹上面,已然升起了一轮明月。 阴间的月亮又大又圆,竟比阳间八月十五的月亮还要明亮,而且非常大,近在咫尺,仿佛一伸手就能触摸到。 月光如流水般铺泻下来,流下山峦,流过荒野,仿佛给整个阴间披上了银纱,美得令人窒息,宛如梦中的景象。 我贴着车窗,整个人完全被窗外的美景深深吸引了。 不曾想到,阴间居然也有这样的美景,只是美景里面,带着一丝妖异和诡秘。 我这个人是很喜欢月亮的,以前在红旗村的时候,但凡夏夜,皓月当空,我就会抬出一个小马凳,坐在院子里赏月,有时还会就着小菜,喝点小酒,那滋味相当享受。 后来进入到城里念大学,我便再也没有看见过云贵高原上那般皎洁干净的明月了。 但是此时此刻,阴间的月亮竟颠覆了我的想象,比我看过的所有月亮都要美,非常的震撼。 我突然觉得,这一趟地府之行还是很有意思的,仅是这轮明月,便已经不枉此行了。 “姐夫,你醒啦?”谢一鸣递给我一罐啤酒,还有一只鸡腿。 我看着他手里的啤酒和鸡腿,谢一鸣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放心吃吧,我已经尝过了,味道不错!” 一路上我都没有吃东西,吃了点人心豆腐脑早就吐得干干净净,而且还把肚子里的存活吐干净了,所以现在饿得要命。 我闻了闻那个鸡腿,还是烧鸡腿,挺香的。 我又看了看那罐啤酒,叫什么“九泉啤酒”,名字怪怪的,不过喝在嘴里口感还不错,啤酒味十足。 欣赏着窗外的明月,一口啤酒,一口鸡腿,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舒服。 对面的女孩不在座位上,谢一鸣拉着我,兴奋的说:“姐夫,我恋爱了!” 我一听这话就乐了,嘴里的啤酒差点喷了出来:“你恋爱了?什么时候?” “就在刚才!”谢一鸣一本正经的说。 我摇了摇头,暗自好笑,我们这些大学生,都还没完全弄明白爱情是个什么东西,这些高中生还跟我们谈论爱情,简直滑稽。 不过吧,每个人都有过青春,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碰上一些情感的羁绊,也很正常。 我挤兑谢一鸣说:“凡是个美女,你小子就没有不爱的,对面那个小姑娘挺漂亮的,我看着也挺喜欢!” 谢一鸣说:“卧槽,姐夫,你已经有我姐姐了,可不能三心二意啊!再说了,那是我看上的菜,你怎么能抢我的菜吃呢?” 我用力咬了口鸡腿,笑着说:“你想多了,我怎么可能跟你抢妹子?再说了,我对高中妹子没有多大兴趣!” 谢一鸣咧嘴笑道:“那就好,吓我一跳!” 谢一鸣唾沫横飞,津津有味的跟我八卦起来。 对面这个女孩叫唐潇潇,很巧,也是上海人,十七岁,确实是在读高中,就在昨天早上,唐潇潇在上学途中,很不幸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 我听了以后,在心里默默惋惜了一下,原来是交通事故,真是可惜了。 我问谢一鸣还八卦到了什么,谢一鸣说:“那可就多了,她喜欢吃提拉米苏,喜欢周星驰的电影,还喜欢beyond乐队,本身也酷爱跳舞,平时都要去上舞蹈课!” 我冲谢一鸣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短时间内,你就把人家了解的清清楚楚!” 谢一鸣得意的笑了笑:“岂止是了解,我把她的家底都刨问清楚了,她爸是一家公司的ceo,妈妈是律师,家庭条件也很不错!” 顿了顿,谢一鸣露出痴迷的笑容:“以前我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直到遇见唐潇潇,我才懂得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 第四百五十九章 通行证 “拉倒吧你!”我也无意泼谢一鸣的冷水,但我必须要让他保持清醒,我说:“你现在还是阳间的人,唐潇潇却已经是阴间的鬼了,阴阳殊途,你们是不会有结果的。幻想一下可以,但是别太较真了!” 我说的很直白,我知道这样说,肯定会让谢一鸣伤心,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实情。 谢一鸣听我这么一说,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他扭头看向窗外,幽幽叹了口气。 谢一鸣没再说话,情绪也没有刚才那么高涨,表情复杂,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觉得自己挺残忍的,谢一鸣的青春爱情,刚刚才播下一颗种子,还谈不上萌芽,我就将其扼杀了。 过了一会儿,唐潇潇回来了,冲我礼貌性的笑了笑。 我也回了她一个友好的笑容,仔细打量了一下唐潇潇,发现这个小姑娘真是挺好看的,大眼睛,小嘴巴,五官挺精致的,而且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迷人的小酒窝,给人的感觉很舒服,甜甜的,就像一杯香醇可口的奶茶。 火车上静悄悄的,好多人都在睡觉,大多都板着冰冷的面孔,死气沉沉的。 这时候,就听见鬼卒的声音:“起来了起来了,都别睡了,例行检查,把证件准备好,挨个挨个的检查!” 我一听证件,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什么证件?!我怎么不记得有什么证件?! 谢一鸣转头问我:“姐夫,我们有证件吗?” 我摇摇头,赶紧起身问隔壁的一个老头借了张证件来瞅瞅。 只见这张证件是阴间的通行证,跟阳间的身份证差不多,上面也有家庭住址,还有出生和死亡的日子,以及黑白的标准照,还有死亡原因等等。 比如老头的这张证件上面,死亡原因一栏就标注着:病亡。 我对这个阴间通行证一无所知,连忙问老头在哪里办的这个证件。 老头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年轻人,你不会没有通行证吧?你在阴市的时候,会有一个专门发放证件的地方,每个人都要去领证的。在阴间如果没有通行证,那就是黑户,很麻烦的,鬼卒很可能直接把你从火车上丢下去。哎,年轻人,自求多福吧!” 我的脑袋一挖一挖的疼,库瘸子怎么没有告知我们,到了阴市之后,要去领通行证呢?这么重要的事情,库瘸子竟然忘记告诉我们了?再或者,库瘸子故意隐瞒了通行证这件事情?他为什么这样做? 天啊,这样会害死我们的,库瘸子不可能不知道吧! 眼看鬼卒已经查到隔壁车厢,我心急如焚,脑子里乱糟糟的,库瘸子是我师父,他不可能故意摆我一道,不行,我得找他问清楚。 我连忙起身离开座位,往卫生间走去。 谢一鸣在后面问我:“姐夫,你去哪里?喂,姐夫……” 我来到火车上的卫生间,反锁卫生间门,扯开嗓子焦急的喊道:“师父!师父你在哪里?师父!” 我很担心,此刻库瘸子没有在镜子前面,听不见我在喊他。 一连喊了十多声,嗓子都快哑了,耳畔终于响起库瘸子的声音:“怎么了杨程?” 我揉了揉太阳穴,谢天谢地,终于连上线了。 我赶紧跟库瘸子反映通行证的事情,我说:“师父,我们在通往阎王城的火车上,鬼卒现在正在检查通行证,我和一鸣没有通行证怎么办?你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到了阴市的第一件事情,是要去领取阴间通行证呢?” 库瘸子咳嗽两声:“那个……你们本来就没有通行证……” 库瘸子这话,顿时让我后背一凉,什么?本来就没有通行证?什么意思? 库瘸子说:“你们并不是正常死亡进入阴间的,而是我用观落阴送你们下去的,所以根本没法领取通行证。如果我让你们去领取通行证的话,你们的身份当场就会露馅!”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库瘸子这么坑,居然故意隐瞒了这么重要的信息,哪有师父这样坑徒弟的? “那你至少也得帮我们弄个旅游签证什么的吧!”我郁闷的说。 库瘸子说:“旅游签证?要是阳间的人都跑去阴间旅游,那阴间岂不是乱了套了?” 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一个脑袋两个大:“师父,那我们在阴间,岂不成了黑户?” 库瘸子脆生生的回答我:“对啊,就是黑户!废话,你们又没真的死亡,当然是黑户啦!反正你们不要被鬼卒抓到就行了!” 卧槽,师父啊师父,您老人家倒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不要被鬼卒抓到,我也不想被鬼卒抓到啊,问题是现在鬼卒正在检查通行证,我们怎么办?难道跳车吗? 我向库瘸子请教渡过难关的法子,库瘸子想了会儿:“呃,我听说鬼卒都是很贪的,喜欢钱,你随机应变,塞点钱给他,兴许能够蒙混过关!” 我差点晕死在卫生间,我说师父啊,这就是你想出来的办法?这也能叫办法? 库瘸子说:“好了,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隔空对话很耗元气的,我得去吃点东西,补充元气,你们保重,再见!” “喂,师父……师父……”我环头四顾,耳畔却再也没有库瘸子的声音。 我的心突突乱跳,这次可真是被库瘸子坑死了,搞得我们现在就像偷渡客一样。 如果被鬼卒遣返回阳间,那还好说,就怕直接被鬼卒就地正法,死在阴间,那我们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洗了把脸,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走出卫生间。 刚刚走出卫生间,迎面就碰上一个鬼卒。 鬼卒看见我,立即很严厉的喝斥道:“你不知道我们正在检查通行证吗,躲到卫生间里做什么,鬼鬼祟祟的,肯定有问题!把你的通行证给我看看!” 这个鬼卒满脸黑气,长得五大三粗,嗓门特别大。 我还没有开口说话,就看见谢一鸣被另外一个鬼卒押着,从我面前走过。 第四百六十章 孝敬 谢一鸣的双手已经被上了镣铐,那个鬼卒拖着谢一鸣,对黑脸鬼卒打着招呼:“头儿,抓到一个没有通行证的!” 黑脸鬼卒面无表情的扬了扬手臂,冷酷的说:“丢下火车去!” 谢一鸣看见我,顿时向我求救:“姐夫,救我!姐夫,救我!” 黑脸鬼卒皱起眉头:“姐夫?看来你俩是一伙的!我命令你,立即把通行证拿出来!” 黑脸鬼卒的右手,已经按在腰间的鬼头刀上面。 我舔了舔嘴唇,想起库瘸子支的招,让我用钱摆平鬼卒。 我的内心有些忐忑,面前这个黑脸鬼卒看上去铁面无私的样子,他会接受我的贿赂吗? 我笑嘻嘻的对他说:“马上,马上就给你!” 我把手伸入裤兜里面,直接掏出一捆冥币,也不知道有多少,肯定有好几百个亿,递到黑脸鬼卒面前。 黑脸鬼卒冰冷冷的盯着我,那双鬼眼令我心头发毛。 “我让你把通行证拿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黑脸鬼卒问。 我搓了搓手,笑呵呵的说:“大哥,是这样的,我跟我弟在火车站的时候,遭遇了小偷,通行证呢被小偷给偷走了,我们一直都不知道,也是你们检查的时候,才发现通行证被偷了。你看你能不能通融一下?这些钱是我孝敬你的,你拿去请下面的兄弟喝个茶,再做个大保健!”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行贿,没想到却是行贿给一个鬼卒。 此时我低三下四,满脸谄笑的样子,我自己都想给自己一巴掌,真贱! 我说这话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一直瞄着鬼卒握刀的右手,我怕这个鬼卒太过正直,不接受我的孝敬。 因为我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心里也没有底。 不过事实证明,钱这种东西,在哪里都好使,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阴间的鬼,可比阳间的人还要贪财。 这几百个亿对阴间的鬼来说,绝对是一笔大财,那个黑脸鬼卒的鬼眼都亮了起来,刚才还是铁面无私的一张脸,此时满脸都是贪婪之色,有种恨不得将这摞冥币全都吞进肚子的感觉。 黑脸鬼卒松开鬼头刀,伸手抓住我递过去的冥币。 我心里一阵暗喜,顿时松了口大气,妈的,这招果然管用! 黑脸鬼卒吧嗒吧嗒数了数钱,抽出其中的一百亿,递给另外一个鬼卒。 那个鬼卒脸都笑烂了,忙不迭的说:“谢谢头儿!谢谢头儿!” 黑脸鬼卒将剩下的冥币全都揣进兜里,还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嗯,通行证被偷了,这确实是件很倒霉的事情,责任也不在你们身上。算了,处罚就免了,你们到了阎王城,记得去补办通行证啊!若是碰上其他同僚,也许就没我这么好说话了!” 我点头哈腰的跟黑脸鬼卒握了握手,连声道谢。 黑脸鬼卒扬了扬下巴,示意旁边那个鬼卒把谢一鸣放了,然后两个鬼卒高高兴兴的走了。 谢一鸣揉了揉吃痛的臂膀,冲着鬼卒的背影吐了口唾沫:“呸!腐败!” 我说你小点声,万一被他们听见,又得惹事了。 谢一鸣笑着冲我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姐夫,你真是机智如诸葛亮啊!” 我白了谢一鸣一眼,没好气的说:“诸葛亮当年有行贿吗?” 终于躲过一劫,我和谢一鸣心里轻松了不少,买了两罐啤酒回到座位上。 刚回到座位上,正好看见唐潇潇被黑脸鬼卒带走。 “潇潇!”谢一鸣想要追上去,却被另外一个鬼卒拦了下来。 谢一鸣着急的问:“大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抓走她?” 鬼卒冷冷道:“鬼卒办事,不该问的不要问!” 谢一鸣皱起眉头,不爽的说:“她是我女朋友,你们抓走我女朋友,我为什么不能问?” “你女朋友?”鬼卒笑了笑,笑容很猥琐:“那可不太巧了,头儿看上了你的女朋友,让她陪我们喝两杯酒!” “什么?!陪酒?!”谢一鸣一听这话就炸毛了,怒骂道:“你们怎么能够这样?还有没有王法了?” 面对谢一鸣的呵斥,鬼卒明显有些不悦了,口吻霸道的说:“在阴间,我们就是王法!小子,你最好老实待在座位上,你们是没有通行证的,再对我大呼小叫,可别怪我不留情面!” 其实我的内心也是非常的生气,这些鬼卒也太霸道了,看见唐潇潇长得漂亮,直接拖走。说是陪酒,指不准陪了酒以后,还要做什么龌龊的事情。没想到这些王八蛋,除了贪财以外,居然还这么贪色。 我死死抱住暴跳如雷的谢一鸣,生怕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鬼卒伸手戳了戳谢一鸣的胸口,然后用一种威胁的口吻对我说:“你最好看着你兄弟,不要来打扰头儿的雅兴,别以为你们给了钱就好使,头儿若是不高兴,一样的会把你们丢下火车!看见外面荒野上游荡的那些魂灵了吗?” 我扭头看向窗外,只见荒野上果然有很多白色的魂灵在飘荡,而且还成群结队的,月光下面,那些魂灵不断变幻着形状,露出狰狞恐怖的面容。 鬼卒说:“那些魂灵穷凶极恶,生前都是嗜血好杀之徒,死后没法进入阎王城,也没法去轮回,但又不肯下地狱受苦,所以就选择成为游匪,在这十万荒野里面飘荡,被人称为‘魇魂’,只要你们被丢下火车,我敢保证你们会被魇魂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所以,老实点,别让我为难,也别跟自己过不去!” 鬼卒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走掉了。 “王八蛋!fack!”谢一鸣极其生气,中英双语,将鬼卒的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遍。 我劝慰谢一鸣冷静一点,谢一鸣挣开我的手,愤岔岔的说:“冷静?!你让我怎么冷静?!唐潇潇都已经被他们抓走了,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让潇潇陪酒这么简单吧?你我心里都很清楚,他们想要做什么下流的事情。潇潇还那么年轻,还是一个高中生,难道你忍心眼睁睁看着潇潇被鬼卒侮辱吗?” 第四百六十一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看着眼前几乎暴走的谢一鸣,我仿佛看见年轻时候的自己。 我之所以看得起谢一鸣,就是因为谢一鸣的脾气跟我很对味,在他的身上,我能找到自己的影子。 谢一鸣虽然顽劣,但绝对是一个正义感十足的人。 唐潇潇与我们,只不过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不,确切的说,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鬼而已,但是在唐潇潇身陷险境的时候,谢一鸣仍然忍不住挺身而出,想要去解救唐潇潇。 其实谢一鸣刚刚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道呢? 但此时此刻,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非常艰难。 如果选择帮助唐潇潇,那我们势必会得罪鬼卒,一旦得罪了鬼卒,那我们在阎王城将会寸步难行,弄不好还有可能会死在阴间。 我们此行的任务,主要是寻找黄泉石,阳间还有那么多活生生的人需要我们营救,为了帮助一个女鬼,而让上海陷入困境,可能会牺牲很多活人,这样的选择未免有些得不偿失。 但是,如果我们选择放弃唐潇潇,从心理上来说,大概这辈子都很难翻过这道坎。唐潇潇生前已经足够可怜,如花的年纪便死于非命,人生才刚刚开始,便已匆匆结束。死后到了阴间,还要遭受鬼卒的凌辱和折磨,我们真能做到袖手旁观吗? 见我半天没法做出选择,谢一鸣独自转身便走。 我试图叫住谢一鸣,但是谢一鸣并没有停下脚步。 谢一鸣背对着我,一边走一边说:“姐夫,我知道这样做也许有些冲动,但我真的没法做到袖手旁观。不管怎样,我都要去解救唐潇潇。你可以不用跟来,我也不想拖累你,你继续寻找黄泉石,如果我死了,你就帮忙告诉我爸妈一声,我长这么大,没做过什么好事儿,这可能是我做的唯一一件好事!” 谢一鸣毅然决然,我承认,他的这番话,深深的打动了我。 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也很想解救唐潇潇,但是因为有要事在身,所以导致我举棋不定。 谢一鸣这番话提醒了我,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都要遵从内心的选择。 我握了握拳头,罢了罢了,古语有云:“冲冠一怒为红颜!”,今儿个我们算是豁出去了,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此时此刻,我们必须英雄救美! 我深吸一口气,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 谢一鸣有些意外:“姐夫,你怎么……” 我挥挥手,冷酷的说:“别废话,揍他狗日的!” 谢一鸣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对,揍他狗日的!妈的,老子好几天没干仗了,手痒得很!也不知道打鬼是种什么感觉!” 我笑了笑:“打了就知道了!” 我和谢一鸣一路寻找过去,终于在餐车里面寻找到了唐潇潇。 阴间的火车跟阳间的火车一样,中间还配有餐车。 我们走进餐车的时候,看见那个黑脸鬼卒正翘着二郎腿,洋洋得意的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手里举着一个酒杯,优哉游哉的晃荡,那模样十分嚣张,感觉自己多了不起似的,很欠揍。 没办法,这个黑脸鬼卒是“头儿”,整列火车都是他的地盘,他就是火车上的土皇帝,只要在火车上,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另外一个鬼卒守在门口,不让其他人进入餐车。 餐车里面,只有黑脸鬼卒和唐潇潇两个人。 穿着校服的唐潇潇,局促不安的坐在黑脸鬼卒对面,满脸恐慌,都不敢抬头。 此时的黑脸鬼卒完全换了一副面容,之前还是冷酷黑面的样子,而现在却是满脸挂着猥琐的笑,那目光十分贪婪,仿佛要穿透唐潇潇身上的那件校服。 我们听见黑脸鬼卒正对唐潇潇说着下流不堪的话,黑脸鬼卒问唐潇潇多大了,唐潇潇回答十七,黑脸鬼卒就嘿嘿狞笑:“我不信,你把衣服脱了,我看看你是不是十七岁的身段!” “你个王八蛋,对一个小姑娘下手,还是不是人?”谢一鸣突然就炸毛了,登时破口大骂起来,刚骂出这句话,他好像觉得不太对,那个黑脸鬼卒本来就不是人,于是谢一鸣又改口道:“你他妈还是不是个鬼?” 听见谢一鸣的叫骂声,唐潇潇立即抬起头来,用一种恳求的眼神看着谢一鸣:“一鸣,救我!” 黑脸鬼卒看见我们,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原本就很黑的脸庞,此时就像笼罩了一层黑气。 守门的鬼卒看见我们,立即怒骂道:“我不是警告过你们不要多管闲事吗?你们居然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妈的,想死的话,我就成全你们!” 鬼卒一边大骂,一边准备拔刀。 我的目光一直盯着鬼卒的手,就防着他拔刀。 所以,当鬼卒的手指刚刚按在刀把上的时候,我突然欺身而上,一把抓住鬼卒的手腕,然后大喊一声:“一鸣,干他!” 谢一鸣大叫着冲上来,把自己当成一颗人肉炸弹,狠狠撞击在鬼卒身上。 鬼卒发出啊的一声惨叫,被谢一鸣撞得飞了出去,然后撞碎了车窗,飞出火车,跌落在荒野中。 在鬼卒被撞飞的一瞬间,我也顺势夺走了鬼卒手里的鬼头刀。 正所谓“人在阴间飘,哪能没有刀”,现在没有修罗剑在手,只有勉强借鬼头刀一用了。 鬼卒的惨叫声被火车的轰鸣声撕裂,我们清楚的看见,在鬼卒跌入荒野的一瞬间,一大群“魇魂”立即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不过眨眼的工夫,就把鬼卒撕成了碎片。 我们倒吸一口凉气,看来那些魇魂,果真如传说中那样恐怖,那个鬼卒连反抗都没有,瞬间消失。 “一鸣,好样的!”我对谢一鸣不怕死的战斗能力表示肯定。 谢一鸣揉了揉鼻子,冷哼道:“嘁,什么鬼卒,不过如此嘛!” 砰! 黑脸鬼卒将酒杯摔在地上,拍着桌子站起来。 黑脸鬼卒恶狠狠的说:“别以为给老子送了点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老子刚才就应该把你们扔下火车的!” 第四百六十二章 出尔反尔 “扔你妹,你这个人渣!鬼渣!”谢一鸣愤岔岔的骂道。 黑脸鬼卒阴狠狠的说:“火车上是我的地盘,你们居然胆敢破坏我的好事!” “好你妈个头!像你这样的垃圾,真不知道是怎样当上鬼卒的!”谢一鸣挽起袖子,就要朝着黑脸鬼卒冲过去。 我抬起手,拦住谢一鸣,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想节外生枝,使用武力。 我对黑脸鬼卒说:“这位爷,咱们做个交易如何?我再给你五百亿冥币,你把那个姑娘放了如何?那个姑娘是我兄弟的女朋友,还望你高抬贵手。你有了这几百个亿,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你说对不对?” 这些鬼卒都是贪财之辈,我直接开出五百亿的高价,想必他是不会拒绝的。 果不其然,当黑脸鬼卒听闻“五百个亿”的时候,两只鬼眼都亮了起来,激动的问我:“此话当真!” 我点点头,二话不说,直接从兜里掏出五百亿冥币拍在桌上。 我说:“只要你肯放了唐潇潇,桌上这五百个亿,你拿走!” 顿了顿,我又继续利诱黑脸鬼卒:“这里没有其他人,五百亿你完全可以独吞!” 面对五百亿的诱惑,黑脸鬼卒不可能不动心。 他只略微沉吟了几秒钟,便同我达成共识,将唐潇潇推到我们面前,然后拿起桌上的五百亿,笑嘻嘻的揣进衣兜里面。 谢一鸣伸手将唐潇潇揽在怀里,眼里满是柔情:“潇潇,你还好吧?” 唐潇潇点点头,说了声谢谢。 谢一鸣说:“不用谢我,谢我姐夫!” 唐潇潇又冲我微微一颔首:“谢谢姐夫!” 黑脸鬼卒收起钱,扬了扬下巴,冷冷说道:“你们可以滚了!” 我对黑脸鬼卒抱了抱拳,说了声多谢,然后转身带着谢一鸣和唐潇潇离开。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还没走到餐车门口,就听见一阵脚步声响,一大群鬼卒冲上来,挡住了餐车出口。 看这些鬼卒杀气腾腾的阵势,我们的心里有些发慌,转头问那个黑脸鬼卒,这是什么情况? 黑脸鬼卒阴阴一笑,重新坐回座位上,翘起二郎腿,一副“社会大哥”的派头。 我皱起眉头:“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黑脸鬼卒给自己斟上一杯酒,慢条斯理的摇晃着高脚酒杯,阴狠的说:“在这列火车上,我说了算,没有人可以威胁我!我让你们活就活,我让你们死就死,明白吗?” 我的嘴唇轻轻抽搐了一下:“所以呢?” 黑脸鬼卒喝了口酒,伸手指了指我们:“所以,我要你们死!” 妈的,这个言而无信的王八蛋,收了我们这么多钱,居然还不肯放过我们,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我们都给了你那么多钱,你还想怎么样?”我也来火了,声音提高了八倍。 黑脸鬼卒冷冷笑道:“这是我的地盘,一切我说了算。我要钱,也要人!” 说着,黑脸鬼卒伸手指着唐潇潇,唐潇潇打了个冷颤,情不自禁后退一步,躲在谢一鸣身后。 谢一鸣怒骂道:“人渣永远都是人渣!姐夫,跟他废什么话呢,干他!” 实话讲,我也没有想到这个黑脸鬼卒如此无赖,竟然言而无信,出尔反尔,仗着自己人多势众,就一副吃定我们的表情。 我们这次来阴间,并不是不敢惹事,只是不想节外生枝,但真的碰上事,我们也不怕事。 你欺我一寸,我让你一寸,你欺我一步,我再让你一步,你再欺我一丈,对不起,我只有绝地反击了! 我五指慢慢收拢,握紧了刀把,怒火在胸膛里燃烧,臂膀上的青筋都冒了起来。 谢一鸣也是个倔脾气,面对这么多鬼卒,竟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惧意,反而很勇敢的将唐潇潇护在身后。 黑脸鬼卒威胁唐潇潇说:“小妹妹,你看看,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事,你只要肯过来,乖乖陪我喝杯酒,我保证你的两个朋友会平安无事。当然,如果你不来陪我,我一生气,就不知道你的两个朋友会有怎样的下场了!” 说到这里,黑脸鬼卒吱溜喝了口酒,餐车门口的那些鬼卒,齐刷刷拔出鬼头刀,凶神恶煞,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鬼头刀泛着森冷的光。 唐潇潇咬了咬嘴唇,抬头问黑脸鬼卒:“此话当真?” “当真!我这人一向说话算话!”黑脸鬼卒狞笑着回答。 唐潇潇看了我们一眼,冲我们鞠了一躬表示感谢,然后迈步朝着黑脸鬼卒走过去。 唐潇潇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为了解救我和谢一鸣,竟然不惜让自己羊入虎口,她宁愿牺牲自己,来保全我和谢一鸣的周全。 这一次,不等谢一鸣开口,我便抢先出手,抓住了唐潇潇的手腕。 唐潇潇抬头看着我,我斩钉截铁的说:“不要听他的,他这种小人,刚刚还出尔反尔,居然还敢厚颜无耻的说自己说话算话!” 唐潇潇撇撇嘴:“可是……我不想连累你们……” 我挺起胸膛,目光炯炯的看着黑脸鬼卒,毫不示弱的说:“现在,这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就算他肯放过我们,我们也不可能放过他!” 这一刻,我是真的怒了。 我已经把“不能节外生枝”的叮嘱抛到了脑后,我也顾不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只知道,不干掉这个黑脸鬼卒,实在难解心头之恨。 黑脸鬼卒仗着自己在火车上有权有势,为非作歹,明显不是第一次作恶了。也不知道曾经有多少人被他玩弄于魔爪之中,所以杀了他,一点也不冤枉。而且,我这也是为民除害,以免后面还有更多的人受害。黑脸鬼卒不死,唐潇潇绝不会是第一个受害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黑脸鬼卒勃然大怒,估计他横行火车这么多年,还没有人敢这样当面怼他,甚至说要干掉他。 黑脸鬼卒再一次摔碎酒杯,对餐车门口的那些鬼卒下达命令:“干掉他们,把他们扔出去喂魇魂!” 第四百六十三章 软肋 “别逼我动手!”我大声呵斥着。 但是那些鬼卒显然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一个个表情冷肃,拔出鬼头刀走进餐车。 我咬咬牙,知道这场争斗已经是避无可避,只能硬着头皮干了。 先下手为强! 我率先发难,抡起鬼头刀,凶猛的劈向最前面的那个鬼卒。 我现在二十岁,正是当打之年,精力最为充沛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一头小老虎,浑身上下使不完的劲。 我的心里很清楚,一旦死在阴间,我们便回不去了。 我们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所以,一上来我就拼尽了全力,刀刀都是杀招,毫不留情。 那个鬼卒慌忙举刀硬挡,两把鬼头刀相撞,发出咣当一声响,火星耀眼。 不等收刀,我飞起一脚踹在鬼卒的胸口上,鬼卒惨叫着向后飞出,又撞倒了后面的两个鬼卒。 鬼卒虽然在人数上占据优势,但这是在火车上面,空间有限,他们人越多,越施展不开拳脚,这反而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我不停的挥刀猛砍,谢一鸣在我旁边掠阵,抄起桌椅板凳往那些鬼卒身上招呼。 谢一鸣以前本来就是个顽主,打架斗殴是他的看家本领,而且下手也狠。 只见谢一鸣抄起桌上的两支酒瓶,一手一支,就像敲鼓一样,砰砰两声,对着面前的鬼卒连续爆头,鬼卒抱着脑袋倒在地上。 谢一鸣趁机捡起鬼头刀,和我一起拼杀冲砍。 在我和谢一鸣的拼死反击下,那些鬼卒竟然没有占到丝毫的便宜,反倒被我们砍死杀伤了好几个。 黑脸鬼卒气得吹胡子瞪眼,都快坐不住了。 在我们又将一个鬼卒踹下火车以后,黑脸鬼卒终于沉不住气了,他拔出鬼头刀,架在唐潇潇雪白的脖子上,威胁我们说:“都他妈住手!否则我割断她的脖子!” 黑脸鬼卒真是个人渣,居然胁持唐潇潇来威胁我们。 唐潇潇一脸悲壮的样子,她说:“一鸣,你们别管我!” 黑脸鬼卒用力拽了一把唐潇潇的头发,恶狠狠的骂道:“闭嘴,臭婆娘!” 黑脸鬼卒将唐潇潇的脑袋按在桌子上,抡起鬼头刀,凶狠的说:“我数三声,再不住手,你的小女朋友立马就会身首异处!” “你……个……狗……杂种……”谢一鸣恨得牙痒痒,两只眼睛都红了,赤目欲裂,但是手上的动作却停了下来。 黑脸鬼卒抓住唐潇潇,也就是抓住了我们的软肋。 逼不得已,我们不得不停止了动作。 刚一停下来,两个鬼卒即刻冲到我们面前,缴走了我们的鬼头刀,然后反手把鬼头刀架在我们脖子上,用力踢了踢我们的腿弯,叫嚣着让我们跪下。 我和谢一鸣满肚子火气,但迫于对方的淫威,只能乖乖听从命令。 我突然觉得我们有些傻逼,黑脸鬼卒是个言而无信的人,他怎么可能放过我们?如果不丢掉武器投降,我们兴许还有一条生路,但现在我们已经完全被他控制,只剩下死路一条。 谢一鸣对黑脸鬼卒说:“我已经丢掉了武器,你能不能把潇潇放了?” “放了她?呵呵呵!”黑脸鬼卒狞笑两声,伸出长长的鬼舌,在唐潇潇的脸上舔了一口,阴狠狠的说道:“你觉得可能吗?我怎么可能放走如此可爱的小羊羔呢!” “我干你大爷!”谢一鸣知道自己受了欺骗,一下子就炸毛了。 可是,不等谢一鸣站起身,后面的鬼卒抡起刀把,狠狠在谢一鸣的后脑砸了一下,谢一鸣痛苦的捂着脑袋,躺在了地上。 “一鸣!一鸣!”唐潇潇哭喊起来。 我也气炸了,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是刚刚站起,立马遭到好几个鬼卒的围殴,拳打脚踢,我双拳难敌四手,在放倒两个鬼卒以后,还是被撂倒在地上,遭受狂风骤雨般的殴打,只能双手抱着脑袋在地上翻滚。 我躺在地上,浑身血迹斑斑,奄奄一息。 黑脸鬼卒走到我面前,非常嚣张的抬脚踩住我的脑袋,冷笑着说;“你刚刚不是很厉害吗?来啊,站起来啊!” 我昏昏沉沉的躺在地上,有血沫子从嘴角渗出,心中憋着一口气,硬撑着想要站起来。 “给我趴老实了!”黑脸鬼卒用力一脚,又把我踹倒在地上。 我趴在地上,艰难的喘息,眼前一阵阵发黑,再也没有半点反抗的力气。 耳畔只听黑脸鬼卒冷冷下着命令:“来人啊,把这两人丢下火车,女人带走!” 两个鬼卒走上来,一个抬着我的脑袋,一个抬着我的腿,我试图挣扎,但只是无力的扭动了两下。 眼看着那些鬼卒打开车窗,就要把我扔下火车,我的心里泛起一片死灰,完了!今儿个要死在阴曹地府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火车顶上突然落下两道闪电。 两道冰蓝色的闪电就像利剑一样,穿透了火车顶,瞬间照亮了餐车。 两个鬼卒同时一声惨叫,在闪电中化为飞灰。 我结结实实跌落在地上,四仰八叉的,就像一只大王八。 在场的人都很震惊,外面明月高悬,这两道闪电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正以为是老天神助的时候,,库瘸子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口吻中带着一丝责怪:“你个混蛋小子,让你们不要节外生枝,你们居然搞出这么大的乱子。按理说,我是不应该出手救你的,但你毕竟是我的徒弟,我绝对不允许符咒门人,被人踩在脚底下!” 我激动的都快哭了,师父呀师父,您老人家总算是来了! 库瘸子很厉害,竟然可以通过家里的那面镜子作为媒介做法,来帮我对付阴间的鬼卒。 黑脸鬼卒怒骂道:“什么人在背后捣鬼?你这样做,是破坏阴阳两界的规矩!” “去你大爷的规矩!”库瘸子突然爆了粗口,一道闪电瞬间亮起,直接击飞了黑脸鬼卒。 库瘸子这一声粗口,毫无违和感,反而让我觉得这个糟老头子非常可爱,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骨子里依然是热血澎湃。 第四百六十四章 销毁 “干得漂亮!” 我在心里默默喝了声彩。 黑脸鬼卒被这道闪电击飞,虽然不死,但也丢了半条命。 黑脸鬼卒喘息着说:“破坏阴阳两界规矩的人,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你个老东西……” 黑脸鬼卒话音未落,又是一道闪电劈落,直接将黑脸鬼卒轰成了飞灰。 库瘸子的声音冷酷的响起:“我最讨厌别人骂我老东西!” 库瘸子一出手,眨眼的工夫,就把火车上的鬼卒全部摆平了。 谢一鸣高兴的磕头跪拜,嘴里大喊:“师祖爷爷!谢谢师祖爷爷!!” 库瘸子说:“谢一鸣,我不是让你不要节外生枝,惹是生非吗,你看看你,刚到阴间,就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谢一鸣有些不太服气,他说:“师祖爷爷,这件事情真不能怪我,你都不知道火车上的鬼卒有多么可恨,贪财贪色,欺霸妇女,我认为自己没有错!” 我也连忙帮谢一鸣说话,我说:“师父,一鸣说的没错,这件事情真不能怪我们,实在是这些鬼卒欺人太甚了。你不是说过吗,人活一口气,作为符咒门人,我们在外面,绝对不能丢了符咒门的脸面!” 库瘸子说:“杨程,你小子念了大学,越来越会说话了,不愧是文化人!” 我听库瘸子这样一说,心中立马便松了口气,我知道库瘸子是不会责罚我们了。 库瘸子说:“好吧,我也不怪你们,我在镜子里看得很清楚,大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不得不提醒你们,你们杀了鬼卒,这在阴间可是重罪,你们肯定会被通缉。接下来的路,你们只能靠自己了,千万不要被阴间的鬼卒抓住!” “有师祖爷爷保驾护航,谁能抓住我们?”谢一鸣不失时机的拍起了马屁。 谁知道,库瘸子说:“我说了,接下来的路,只能靠你们自己,我没法为你们保驾护航了,而且我还会打碎镜子,切断同你们的联系!” 我和谢一鸣对视一眼,面面相觑,不明白库瘸子这是什么意思。 库瘸子跟我们解释道:“阴阳两界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各有各的规矩,我在阳间出手,帮助你们在阴间办事,已经破坏了规矩。阴间一旦知晓这件事情,就会对我展开追杀。我倒是没有什么,但是不能连累谢家人。所以我不能让阴间查到我,只能打碎镜子,切断跟你们的联系!你们自己保重!” 库瘸子话音刚落,我们就听见空气中传来哗啦一声响,像是镜子碎裂的声音。 谢一鸣张开喉咙喊:“师祖爷爷!师祖爷爷!!” 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回应。 我说:“别喊了,师父已经打碎镜子,切断了同我们的联系,他现在看不见我们,我们也没法跟他通话!” 谢一鸣哭丧着脸,郁闷的问:“师父这是放弃我们了吗?” 我很严肃的对谢一鸣说:“师父引进门,修行在个人,师父又不是你爹妈,你得学会自己去面对和处理事情,不要老是指望着师父当靠山,明白吗?” 谢一鸣点点头,立即认错:“是,我明白了,谢谢姐夫!” 我们走到唐潇潇面前,询问她有没有事。 唐潇潇摇了摇头,她看着谢一鸣,眼神里充满感激。 谢一鸣被唐潇潇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脑袋,嗤笑着问:“潇潇,你干嘛这样看我?” 唐潇潇突然踏前一步,伸手勾着谢一鸣的脖子,赠送了谢一鸣一个美美的香吻。 谢一鸣登时就愣住了,傻傻的站在那里,满脸的不可思议。 唐潇潇嗔骂道:“你真是个傻子!” “现在的年轻人,太热情了,真是受不了!”我嘟囔着,识趣的退出餐车,给他们留下独处的空间。 刚走到餐车门口,谢一鸣突然叫住我,说我的脚下有个东西。 我低头一看,是本黑色的小册子,像是笔记本,上面还夹着一支笔,应该是刚刚从黑脸鬼卒衣兜里掉落出来的。 我拾起小册子看了看,小册子像是一本生死簿,里面记载着每个乘客的名字和资料。 火车到了阎王城以后,每个乘客都需要接受检查,合格之后才能进入阎王城,然后先去阎罗殿报到,注册登记以后,才能在阴曹地府生活。要不然,你就属于黑户,会受到地府的通缉。 谢一鸣好奇的凑了上来,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从我手中夺过小册子,呼啦啦飞快的翻了几页,翻到唐潇潇的那一页,直接将那页给撕了下来。 唐潇潇奇怪的问:“一鸣,你这是做什么,你想让我成为黑户吗?” 谢一鸣揉了揉鼻子,得意的说:“我已经销毁了你的资料档案,阎王爷那里就不会有你的名字登记。如此一来,你就没有死,阎王爷也就不会收你的命,你不就可以跟着我们返阳了吗?” “返阳?!你是说……我能活着回去?这……这是真的吗?”唐潇潇满脸惊喜。 “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可行的!”我点点头,冲谢一鸣竖起大拇指,这小子真是个人才,脑子转的飞快,居然能想到用这种办法,让唐潇潇返阳。 唐潇潇听了以后,激动的眼泪横流:“我真的可以复活吗?我还可以再见到爸爸妈妈?再见到老师同学?” 谢一鸣笑嘻嘻的回答:“可以,当然可以!你还可以上街吃冰激凌,肯德基!还可以去游乐园,去任何地方!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死啊!” 唐潇潇泪眼汪汪的看着谢一鸣:“那我返阳以后,还能记得你吗?” “这个……”谢一鸣扭头看着我。 我对唐潇潇说:“你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下阴,你是死而复活,我们会记得这里的所有事情,但你返阳以后,应该会全部忘却!” 唐潇潇露出失望的表情:“如果是这样,我就不记得你们了?我也不认识一鸣了?” 看得出来,唐潇潇心里很难受。 我安慰她说:“放心,有缘自会相见!如果你跟一鸣真的有缘,你们终究还会再见面的!” 第四百六十五章 地府通缉令 火车抵达阎王城,我们刚刚走下火车,就看见火车站门口有大批的鬼卒在巡逻盘查。 站口贴着一张很大的告示,告示上面写着鲜红色的三个大字“通缉令”,下面贴着两张照片。 谢一鸣跟我说:“姐夫,你看,那照片上的人,长得跟咱们挺像啊!” 我蓦然一惊,赶紧停下脚步,我说:“像个屁啊,照片上的人,根本就是咱们!” 谢一鸣这才反应过来,骂了句:“卧槽,咱俩怎么上了通缉令?” 我赶紧伸手捂住谢一鸣的嘴巴,示意他小点声,被周围的人发现就糟糕了。 我的心砰砰砰跳的厉害,没想到阴间的消息这么灵通,我和谢一鸣还没进入阎王城呢,这便已经上了“地府通缉令”,我们接下来的处境将会变得十分艰难。 我和谢一鸣藏在候车室的角落里,不敢随便乱走。 我让唐潇潇去出站口帮忙看看情况,唐潇潇逛了一圈回来告诉我们:“出不去了,到处都是鬼卒把守。而且外面到处都张贴着你俩的照片,屏幕上也在滚动播放!” 谢一鸣说:“哟,姐夫,咱俩刚到阴间,就成名人了!” 我白了谢一鸣一眼:“你看上去还挺高兴的是吧?” 谢一鸣讪讪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叹了口气,让唐潇潇先走,不用等我们。 唐潇潇刚开始还不太愿意,我说我们一时半会儿是没法离开的,让她不要跟着我们浪费时间,抓紧机会和时间返阳,我们也是为了救她才被地府通缉的,唐潇潇若不能成功返阳,那我和谢一鸣岂不白折腾了吗? 唐潇潇含泪跟我们挥手道别,我让她出站以后,赶紧去买张返阳的火车票,不要在阴间久留。 唐潇潇咬着嘴唇,很难过的样子,用力点了点头,然后张开双臂冲到谢一鸣面前,用力拥抱了一下。 我看见有鬼卒朝这边走过来,只能残忍的将唐潇潇和谢一鸣分开,让唐潇潇赶快走。 万一鬼卒把唐潇潇认作我们的同党,那可就麻烦了。 唐潇潇一步三回头,噙着眼泪对谢一鸣说:“一鸣,我们一定还会相见的,对吗?” 谢一鸣用力点点头:“一定!” 看着唐潇潇的背影消失在出站口,谢一鸣忍不住红了眼眶,双手掩面。 我拍了拍谢一鸣的肩膀,让他振作精神,要想再见到唐潇潇,我们首先要保证自己能够活着离开阴间。 几个巡查的鬼卒离我们越来越近,我拽了谢一鸣一把,示意他赶紧离开。 我和谢一鸣低着头,脚步匆匆,和那几个鬼卒擦身而过。 其中一个鬼卒停下脚步,回头喝斥道:“哎,你两个站住!” 我和谢一鸣又不是傻子,鬼卒叫我们站住,但我们却走得更快。 那几个鬼卒大概是发现了异样,立即转身追了上来:“喂,叫你们站住,耳朵聋了吗?” 我和谢一鸣充耳不闻,脚步越来越快,竟然开始小跑起来。 我们这一跑,后面的鬼卒立即叫道:“别跑,站住!” 谁不跑谁他妈是傻子! 我和谢一鸣不仅撒丫子就跑,而且还跑得很快,专门往人堆里跑,在滚滚人流中穿梭,混淆那些鬼卒的视线。 我们一路飞奔,不知不觉跑到车站尾部,这里是货仓,许多工人从火车上搬下货物,又把货物堆积在仓库里面,等待着一辆辆货车将货物拉走。 突然,一辆厢式货车停在我们面前。 一个中年男人从车窗里探出脑袋,扬了扬下巴,示意我们上车。 我抬头一看,就看见货厢上面喷绘着“冥通快递”的字样。 我想起出发之前,库瘸子曾经说过,他在阴间有个朋友叫李仁贵,经营着一家冥通快递公司,负责阴阳两界的快递运输。 谢天谢地,我们正愁不知道去哪里寻找李仁贵,没想到李仁贵居然派人来接我们了。 竟然是冥通快递公司的货车,那就是自己人,我们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迅速来到货车后面,钻进货厢里面。 货厢里面整齐的堆放着一些货物,其中还有两个大铁桶,铁桶里面是空的,正好可以容下一个人,我脑子一转,立即反应过来,这两个大铁桶是特意为我们准备的。 我跟谢一鸣指了指大铁桶,各自钻进一个铁桶里面藏起来,盖上铁盖子。 铁盖子是镂空的,可以通气,我们也不用担心会憋死。 不一会儿,货车停了下来。 然后就听见货厢铁门被拉开的声音,我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紧张到不能呼吸。 一个鬼卒举着手电筒,在货厢里晃来晃去,像是在检查货物。 司机递给鬼卒一支烟,笑嘻嘻的说:“二哥,大家都是自己人,我们公司的货你又不是不清楚,何必检查的这么仔细呢?” 鬼卒说:“老李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最近上面发了一张通缉令,要逮捕两个人。听说那两个人是从阴市坐火车过来的,所以上面派人在火车站布下天罗地网,不能让那两个通缉犯跑掉了!” 鬼卒称呼货车司机为“老李”,这个老李该不会就是李仁贵吧? 老李拍着马屁说:“你们都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了,想必那两个通缉犯插翅也难飞。二哥,你好好守着岗位,说不定头功就是你的!” 鬼卒嘿嘿笑了笑,高兴的说:“好嘞,借你吉言,你走吧!” 老李笑呵呵的说:“二哥,你不多查一下吗?万一那两个通缉犯就藏在我的货厢里面呢?” 听闻老李这话,我的心弦一下子紧绷起来,生怕在这节骨眼上,老李把我们给卖了。 鬼卒骂道:“老李,咱俩那么多年兄弟,我还不知道你吗?你老实巴交的一个人,哪里有胆子窝藏通缉犯?走吧走吧,路上慢一点!” 顿了顿,鬼卒又说:“哎,对了,上次你儿子给你捎来的桂花糕不错,我孙子挺喜欢吃的,改天让你儿子再捎一点!” “好嘞,妥妥的,没问题!”老李一边说着,一边关上货厢铁门。 货厢里面再次陷入黑暗,我长松一口气,发现自己的背心都被冷汗浸湿了。 第四百六十六章 内应 昏昏沉沉,货车一路颠簸,也不知道行驶了多久,就在我恹恹欲睡的时候,货车停了下来。 货厢的铁门拉开,老李咣当当敲了敲铁门,叫我们出来。 我爬出大铁桶,却发现谢一鸣没有反应。 掀开铁盖子,看见谢一鸣蜷缩在铁桶里面,睡的正香,亮晶晶的哈喇子挂在嘴角外面。 我赶紧摇醒谢一鸣,将他拽下货车。 下了车,发现我们置身在一个很大的仓库里面,仓库里堆满了各种货物,足足有小山那么高。 司机老李走过来,同我们握了握手,说这里是冥通快递公司的库房,我们暂时安全了。 我跟老李问了声好,问他是不是李仁贵。 李仁贵点点头:“正是!你叫杨程对吧?他叫谢一鸣?” 我颔了颔首,冲李仁贵抱了抱拳,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李仁贵摆摆手:“不用客气,我跟你们师父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他的事就是我的事。原本我是安排了司机去接你们的,结果今早起来,看见满大街都是你们的通缉令。我这才知道你们搞出了大乱子,于是我亲自开车来接你们,要不然你们吗没法离开火车站!” 我听了之后就很感动,想必这个李仁贵,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跟我们素不相识,居然胆敢冒着被砍头的危险,前来解救我们,这一切都是因为库瘸子,可见李仁贵跟库瘸子之间的情义是非常深厚的。 我有些担忧的问:“老李,这里安全吗?我们藏在你的地盘上,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李仁贵很有自信的说:“放心,我在阎王城经营了几十年的生意,多少还是有点江湖地位的,不是什么人都能跑到我的地盘上撒野,就算鬼卒向来检查,也得出示‘搜捕令’才行!” 李仁贵这席话,终于让我紧绷的心弦松弛下来。 幸好我们还有李仁贵这个内应,要不然我们现在肯定惶惶然如同丧家之犬,到处被鬼卒追杀。 外面到处都张贴着通缉令,李仁贵叮嘱我们不要到处乱跑,万一被人发现了,他也保不了我们。 我和谢一鸣点点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外面满大街都是巡逻的鬼卒,出去就要曝露身份,所以我们根本不可能到处乱跑,除非自己犯傻。 为了掩人耳目,老李让我们就在仓库里面委屈两天。 并且,为了不走漏风声,老李还给手下的员工放了好几天的假。 晚上的时候,老李为我们接风洗尘,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虽然阴间有一些黑暗料理,但大致上跟阳间的菜品差不多,也算凑合。 吃饱喝足,老李翻找出一个快递箱,从箱子里取出一把剑。 我欣喜的发现,老李手里拿着的,正是我的修罗剑,没想到库瘸子真的把修罗剑给我寄到阴间来了。 老李的快递公司还真是牛逼,什么东西都能送。 我拿起修罗剑,随意的挥舞两下,修罗剑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兴奋的嗡嗡作响。 我问老李什么时候带我们去找黄泉石,老李说黄泉石在九幽黄泉里面,而九幽黄泉算是阴曹地府一个很有名的风景区,守卫很森严。 我说我们这次下阴,只有七天时间,现在都已经过去两天了,不能耽搁的太久。 老李让我们稍安勿躁,再等两三天,正好有一批货物要送到九幽黄泉,到时候就可以趁机将我们带进去。 谢一鸣有些着急:“能不能再快点?” 老李摇了摇头:“暂时也没有其他法子,其他法子都不安全,你们如果不信,可以上街去看看,到处都是你们的通缉令,大批鬼卒在街上巡逻,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你们一旦现身,必死无疑!” 虽然我们心里很着急,但老李说的也是事实。 我们也不能一直逼着老李,老李能够收留并帮助我们,已经是冒着被砍头的风险,我们还是要顾虑下他的人身安全,不能只顾自己。 咣当!咣当! 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仓库门口传来:“老李!老李!” 我微微一惊,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不正是火车站那个叫二哥的鬼卒吗? 李仁贵噌地站起来,紧张的说:“不好,是二哥来了,你们快藏起来!” 我和谢一鸣赶紧藏到一批货物后面,目光正好可以从货物的缝隙中央穿过去。 “来啦来啦!”李仁贵一边应和着,一边上前打开仓库大门。 门口站着一个瘦瘦高高的鬼卒,腰间别着的鬼头刀非常显眼。 只听李仁贵说道:“哟,二哥,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啦?快请进!” 老李既然跟这个鬼卒哥俩相称,说明他们私交应该还是很不错的。 二哥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哎,什么风?倒霉风!” 李仁贵问:“二哥何出此言?看你的样子,像是有满腹的心事呀!” 二哥愤岔岔的说:“还不是那两个通缉犯的事情,妈的!” 李仁贵问:“那两个通缉犯怎么啦?” 二哥看见摆在仓库中央的餐桌:“来了客人?” 刚刚李仁贵急着去开门,都没时间收拾碗筷。 李仁贵也是个老油条,临危不乱,口吻平静的说:“哦,刚刚来了两个朋友,喝了点小酒回家去了,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来了。我这里还有点酒,不嫌弃的话,一起喝点?” 二哥摆摆手:“不了不了,今晚还得通宵巡逻呢!我们在火车站布下天罗地网,按理说那两个通缉犯应该插翅难逃,但是我们搜遍了车站,也搜遍了火车,都没见到两个通缉犯的踪影,他们就像蒸发了一样,你说奇不奇怪?” 李仁贵笑了笑:“确实有些奇怪,你们这么多人,都没抓住他们,他们会跑到哪里去呢?” 二哥说:“上面的头儿分析,他们很有可能混出了火车站,进入了阎王城。这两个人特别危险,必须尽快捉拿归案,所以加派了人手,通宵巡逻,必须用最短的时间将这两个通缉犯找出来!我巡逻正好经过这里,顺道进来看看!” 李仁贵微笑着说:“看,随便看,二哥,你该不会认为那两个通缉犯藏在我的库房里吧?” 二哥摇了摇头,起身便走:“懒得跟你扯犊子,我继续巡逻去了,妈的,累死老子了!” 第四百六十七章 黄泉石 这两天,我和谢一鸣一直待在冥通快递的仓库里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电视上每天都在滚动播出地府通缉令,广播里面每天也在播放通缉令,阎王城里铺天盖地都是关于我们的消息,我们着实体验了一把当“名人”的感觉。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和谢一鸣虽然心急如焚,但也无可奈何,只能听从老李的安排。 终于,老李对我们说:“准备一下,明天有一批货物要送到九幽黄泉,我会趁机把你们带进去,能不能取到黄泉石,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 我缓缓擦拭着手里的修罗剑,用力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们早早起了床,帮老李把货物搬上货车,然后我和谢一鸣钻进货厢藏了起来。 货车发动,缓缓驶出仓库。 已经来阎王城好几天了,我一直不知道阎王城是什么样子,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出过门。 此时透过车窗的缝隙,我这才目睹到阎王城的真容。 实话讲,阎王城跟我们阳间的城市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是一线大城市。 宽敞的马路,盘旋交叉的高架桥,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川流不息的车辆,熙熙攘攘的人群,跟我们在阳间生活的场景一模一样。 可能唯一有点出戏的,便是街上行人的衣服装扮,从古到今,各个年代的服饰都能见到,让人有种进入影视城的感觉。 穿着古代长裙的少女,扎着长鞭的男人,踩着阿迪达斯鞋子的小孩,形形种种的人走在一起,构成一道独特的风景。 街上有鬼卒巡逻,他们别着鬼头刀,穿着古代士兵的兵服,胯下却骑着摩托车,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 货车渐渐驶出市区,来到阎王城边上。 阎王城的四周,跟古代的城池一样,耸立着高大恢弘的城墙,城墙上挂着一块横匾:阎王城南门。 城墙上面有鬼卒在站岗执勤,进出城的城门口也有鬼卒在定点检查,无论是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要接受检查。 冥通快递公司的车辆每天都在通行,早就是“熟客”了,所以老李的货车前面,都挂着免检的牌子。 负责检查的鬼卒跟老李唠了几句嗑,老李递给鬼卒两包香烟,鬼卒挥挥手,很快就放我们过去了。 出了阎王城,周围就变得荒凉了不少。 放眼望去,黑色的山峦如同波浪般起伏,一眼望不到尽头。 货车很快驶入山道,在山道上飞驰。 老李跟我们说过,九幽黄泉是阎王城很有名的一处风景区,每天都有很多人前来旅游观光。 山道上同样有执勤的岗哨,但冥通快递的货车一路上都没有遇到阻拦,很顺利的进入风景区。 路过一道山路的时候,老李瞅见四下无人,立即把货车停了下来,让我和谢一鸣赶紧下车。 老李指着一条幽僻的山径对我们说:“你们从小路过去,可以掩人耳目!记住,傍晚的时候在这里碰头,超过时间,我不会等你们,清楚了吗?” 我和谢一鸣点点头,跟老李道谢作别,转身走进了那条小路。 这条小路蜿蜒曲折,人迹罕至,有的地方已经爬满灌木,需要用鬼头刀开路。 四周郁郁葱葱的,倒也清幽雅致。 我带着谢一鸣马不停蹄,走了足足半天时间,就听见前方传来水流的轰鸣声。 走到近处一看,眼前的美景实在是震撼人心。 但见四面八方共有九座山峰,每座山峰上面,都有一道瀑布飞泻而下,就像九条飞龙,全部汇入下方一个巨大的水潭里面。 九条飞龙入水,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烟波袅袅,水雾淼淼,一切如梦似幻。 奇特的是,这里的水全都是褐黄色的,比黄河的水还要黄,这应该便是传说中的黄泉水。 我们此刻,就站在水潭边上,呆呆站立了良久。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九幽黄泉”,实在是太震撼,太壮观了。 谢一鸣激动的问我:“姐夫,我们要找的黄泉石,是不是就在这个水潭下面?” “你看见水潭中央那团黄色的光雾了吗?”我指着水潭中央。 中央的水面上飘荡着一团黄色光雾,似幻似真,不出意外的话,黄泉石应该就在那团光雾下面。 谢一鸣说:“看见了,黄泉石就在那团黄色光雾下面?” 我点点头:“差不了!” 我弯下腰,摸了摸黄泉水,除了阴冷刺骨以外,也没其他异样。 我水性不错,于是让谢一鸣留在水潭边上等我,我先去水潭里看看。 谢一鸣拔出鬼头刀,在水潭边上警戒,叮嘱我小心点。 我拍了拍袖口里的修罗剑,舒展了一下四肢,腾空飞起,一记漂亮的鱼跃入水扎进水潭。 这种感觉既梦幻又刺激,我竟然在黄泉水里面游泳。 我划动四肢,朝着水潭中央游过去,身影很快被淼淼水雾吞噬,四面八方水茫茫的一片,恍若置身在仙境一般。 我迅速靠近中央那团黄色光雾,进入光雾笼罩的范围里面,然后深吸一口气,沉入水底,很快就看见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头,镶嵌在水潭底部。石头表面泛着黄色的光,水面上的黄色光雾就是这块石头散发出来的,非常神奇。 我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厉害,这块泛着黄光的神奇石头,就是传说中的黄泉石? 我们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来到阴间,为的就是寻找这块石头。 只要把这块石头带回阳间,就能填补锁阴匣的风水缺口,重新镇压普陀公园的阴魂,方保上海太平。 此时的上海,我也不知道是白天还是晚上。 广大的老百姓也许正在为一天的生计忙碌奔波,也许正在酣然入睡,做着甜蜜的梦。 谁也不知道,一个少年正在阴间,为了上海老百姓的平安而拼命。 也许,从不会有人知道我,但我不在乎,无名英雄也是英雄,这个世界总需要有人负重前行。 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缓缓伸出手,抓住了水底那块黄泉石。 第四百六十八章 黄泉阴兵 哗啦! 我兴奋的冲出水面,甩了甩脸上的水珠,右手高举黄泉石,对谢一鸣喊道:“喂,快看,我拿到黄泉石啦!拿到黄泉石啦!!” 这一路有惊无险,总算取得黄泉石,我高兴的在水底翻了个滚。 就在这时候,岸边的谢一鸣却突然冲我大声疾呼:“姐夫,快,快跑,有人,你后面有人!” 我心中一惊,急忙回头张望,就看见水面上泛起圈圈涟漪,涟漪中央,浮出一颗颗死灰色的人头。 很快,便有几十个人浮出水面。 这些人的脸上冷冰冰的,非常严肃,没有半点表情,就像死人脸一样。 他们身穿军服,手里提着鬼头刀,看上去像是一支正规军。 我皱起眉头,不是吧,难道那些鬼卒知道我们要来九幽黄泉,所以提前埋伏在水里? 转念一想,好像又不太可能,因为我们的行踪只有老李一个人知晓,除非老李出卖了我们。 但是这个可能性不大,通过这两三天的相处,我还是能够看出,老李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并不是贪婪忘义之辈。 只听对面一人厉声呵斥道:“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来盗窃黄泉石?!你们已经被黄泉阴兵包围了,立即放下黄泉石投降!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原来这些人是黄泉阴兵,专门守卫黄泉的士兵,一旦有外人侵入黄泉,他们就会现身。 说的直接一点,黄泉阴兵更像是禁卫军,比鬼卒高了不止一个级别。 我暗暗吸了口凉气,我们压根就没有想到,九幽黄泉里面,竟然还有黄泉阴兵。 我们取走九幽黄泉里面最重要的黄泉石,黄泉阴兵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我们,我和谢一鸣今日能不能全身而退,我都不太清楚。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黄泉石,立刻放下黄泉石!”黄泉阴兵对着我们厉声喊话。 谢一鸣紧张的四处张望:“姐夫,怎么办?” 我说:“就算放下黄泉石,你觉得这些阴兵会放过我们?所以,我是不会放下黄泉石的!” 说到这里,我把黄泉石揣进衣兜里面,然后自袖口里抽出修罗剑,大有一副拼命三郎的架势。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步田地,我们回不了头了,除了拼死一搏,我们别无选择。 黄泉阴兵对我大喊:“最后一次警告,请你放下武器,速速投降,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我举起修罗剑,狠狠劈砍在水面上,怒吼道:“滚开!” 凶猛的剑气瞬间荡开,挡在我面前的黄泉阴兵,纷纷向后飞了出去。 借此机会,我迅速游回岸边,顾不上一身湿漉漉的,拉着谢一鸣就跑。 那些黄泉阴兵齐刷刷从水里冒出来,在我们后面穷追不舍。 我和谢一鸣逃进灌木丛,一大群黄泉阴兵也跟了进来。 我将谢一鸣推入一丛灌木,然后自己攀着不远处的一棵大树,蹭蹭蹭爬到树上藏匿起来。 刚刚藏好身子,追兵已然杀至。 一个带头的黄泉阴兵左右张望了片刻,命令其他阴兵分头散开。 “这么短时间,他们肯定不会跑远,很可能就藏身在这附近,大家仔细搜,他们带走了黄泉石,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是!”后面那些阴兵领命散开,四下搜索我们的踪迹。 我藏在树上,悄悄拨开树枝,观察下面的动静。 这时候,我就看见一个黄泉阴兵,竟然朝着谢一鸣藏身的灌木丛走去,一边走一边挥舞着手中的鬼头刀,嚓嚓嚓的砍着面前的灌木。 我咬咬牙,为了救谢一鸣,只能曝露自己了。 我大喊一声,从树上跳下,成功吸引了那个黄泉阴兵的注意。 黄泉阴兵转过身来,一边大叫着“他在这里!”,一边提着鬼头刀冲上来。 面对杀气腾腾的黄泉阴兵,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奋力还击。 修罗剑出,那个黄泉阴兵连人带刀被修罗剑劈成两半。 我怒吼着,回手又是一剑横扫而出,两个黄泉阴兵又被拦腰斩飞。 黄泉阴兵的数量是我们的几十倍,所以我一上手就是杀招,非常凶狠,希望能让后面的黄泉阴兵不战而退。 四面八方围拢上来的黄泉阴兵越来越多,基本上所有的黄泉阴兵都被我吸引了过来。 趁此机会,我大声喊道:“一鸣,快跑!” “杀!”那些黄泉阴兵发一声喊,如同潮水般涌上来,仿佛要把我吞没。 我单枪匹马,拼命挥舞着修罗剑,在人群中左突右杀,跟那些黄泉阴兵展开了一场死战。 一个,两个,三个…… 我都记不清楚有多少黄泉阴兵,倒毙在修罗剑下。 杀戮,让我的大脑陷入了麻木的空白。 我就像一台杀人机器,机械性的挥舞修罗剑,喉头里不断爆发出如同野兽般的咆哮。 终于,我还是倒下了,寡不敌众,被人一脚踹中腿弯,单膝跪在地上。 不等我爬起来,两把鬼头刀迎面砍过来,我急忙举起修罗剑奋力抵挡,鬼头刀虽然挡住了,但是胸口却重重挨了两脚,向后翻滚两圈,跌坐在地上。 乱刀从天而降,一大群黄泉阴兵围着我,乱刀伺候,想要把我砍成肉酱。 我用修罗剑护着身体要害,拼命在地上翻滚,苦苦的垂死挣扎。 肩膀,后背,胳膊,我都不知道自己挨了多少刀,反正浑身上下都在疼。 剧烈的疼痛令我眼前阵阵发黑,随时都有可能晕死过去。 唰! 一个黄泉阴兵抬脚踩住我的胸口,双手高高抡起鬼头刀,就要对着我劈下来。 这一刀,我竟然无力躲避。 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悲凉,完蛋了,难道我要在阴间身首异处吗? 就在我倍感绝望的时候,那个黄泉阴兵突然停止了手上动作,身体一下子僵住了,他低下头,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一把鬼头刀的刀尖竟然贯穿了他的胸口。 刀尖拔出,黄泉阴兵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我惊讶的睁大眼睛,发现谢一鸣气喘吁吁的站在后面,提刀的手在微微战栗。 第四百六十九章 返阳 我翻身从地上爬起来,问谢一鸣:“我刚不是让你跑吗?” 我表面虽然在喝斥谢一鸣,但心里其实挺感动的。 关键时刻,谢一鸣没有独自逃走,而是留下来救我,仅凭这一点,就证明我没有看错人。 谢一鸣说:“姐夫,开什么玩笑,咱俩一块儿来的,就得一块儿回去,你不走,我也不会走的!” 我点点头,扬起修罗剑:“好,那咱俩一起杀出去!” 谢一鸣激动的举起鬼头刀,大声附和道:“杀出去!” 我和谢一鸣拼了命的往外冲,就这样一路杀,一路逃,一直来到山道上。 回头望去,越来越多的黄泉阴兵,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我突然有种深深的绝望。 就在这时候,嘟嘟嘟的汽车喇叭声响起,一辆厢式货车漂移过弯,加速朝我们冲过来。 货车上面,“冥通快递”的字样清晰可见。 我眉头一挑,老李来了! 车轮抱死,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响,货车稳稳停在我们面前。 车窗摇下,老李冲我们大喊:“快上车!” 我回身劈飞一个黄泉阴兵,掩护谢一鸣上车。 谢一鸣回头喊我:“姐夫,快上来!” 货车启动,我疾跑几步,飞身挂在车门上,谢一鸣拽了我一把,将我拉入驾驶室。 前面有黄泉阴兵拦路,老李猛踩油门,货车就像炮弹般射出去,撞飞了好几个黄泉阴兵,冲破封锁线,一路朝着山下狂奔。 为了救我们,老李也是豁出去了,居然敢开车冲撞黄泉阴兵,这可是重罪呀! 我感激的看了老李一眼,说了声谢谢。 老李问我:“取到黄泉石了吗?” 我点点头,摸了摸衣兜里的黄泉石,感觉这玩意儿沉甸甸的,背负着很多人的性命。 老李从兜里摸出两张火车票递给我:“这是两张返阳的火车票,我早给你们准备好了,现在我直接送你们去火车站,只要上了火车,就没事了。等你们回到阴市,你们的师父自然会来接你们!” 我接过火车票,问老李:“那你呢?” “我?”老李的脸上掠过一丝惨然的笑容,他说:“你们不用管我,我本来就是个死人,没法返阳,只能留在阴间!” “你留下来很危险,那些鬼卒肯定会通缉你的!”我说。 老李的脸上露出决绝的表情,他说:“你们不用管我,从决定帮助你们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只要你们能够成功返阳,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的心里很难过,我知道老李为了救我们,已经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也就是说,老李已经做好牺牲自己,保全我们的准备。 我看着老李,心情复杂,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来表达心中的谢意。 老李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你们不用觉得亏欠什么,我之前欠了老库很多的人情,现在不过是还情的时候!” 我微微叹了口气,紧紧攥着手里的火车票,不再说话。 货车一路风风火火冲出九幽黄泉风景区,朝着阎王城狂奔。 来到城门口的时候,就看见城门口聚集了大量鬼卒,门口摆放着路障,车辆和行人十分缓慢的移动,挨个挨个接受盘查。 谢一鸣紧张的问:“怎么办?” 老李咬咬牙,厉声说道:“冲过去!” 老李猛地一甩方向盘,货车从车队后面甩出去,然后加大油门,不顾一切的冲向城门。 守门的鬼卒大声叫喊:“停下!立即停下!” 老李非但没有停下,反而加大油门,行人纷纷尖叫着躲避,现场一片混乱。 砰!砰!砰! 伴随着一连串撞击声响,货车硬生生撞开了两辆小车,又冲破了路障,闯入阎王城。 谢一鸣兴奋的大叫:“真他娘的刺激!” 很快,四面八方便传来尖锐刺耳的警报声,那些鬼卒开着车,骑着摩托车,从各个路口赶过来支援。 两辆摩托车来到我们的左右两边,同我们的货车齐头并进,在马路上急速飞驰。 两辆摩托车迅速逼近我们,车上的鬼卒不停的向我们喊话,要我们立即停车投降。 毫不夸张的说,此时此刻,整座阎王城都沸腾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们这趟来阴间,居然会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原本我的打算是,悄悄潜入阎王城,悄悄取走黄泉石,然后悄悄回到阳间。 但这趟行程,跟我的打算截然不同。 我们从一开始来到阴间,就已经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到现在即将离开阴间,还要搞出更大的动静,我也实在很是无语。 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交通灯已经变成红灯。 老李并没有停下,而是加速通过十字路口,抢在两边的车辆行驶之前,极度惊险的从车流中间穿梭而过。 两辆摩托车紧跟着我们,结果在闯红灯的时候,我们成功穿过十字路口,两辆摩托车却被横向通行的汽车撞飞。 我很佩服老李的车技和勇气,在心里暗暗喝了声彩。 货车冲向火车站,火车站早就收到消息,派遣大量鬼卒把守。 一路横冲直撞之后,货车终于被路障拦了下来,车轮也爆胎了,无法再继续行驶。 “抓住他们!抓住他们!” 鬼卒大呼小叫,从四面八方包围上来。 “呜——” 尖锐的汽笛声响起,火车缓缓启动。 老李将我们推下车,焦急的说:“快,火车已经启动了,你们赶紧上车,错过这趟火车,你们便永远都走不了啦!” “那你呢?”我问老李。 老李从背后摸出一把枪,用脚踹开车门,回头对我们说:“我掩护你们,快走!” 老李跳出驾驶室,对着那些鬼卒开枪射击,击倒了前面两个鬼卒。 我咬咬牙,拉着谢一鸣跳下货车,喊了声“跑!”,然后两人冲进站口,朝着火车飞奔。 我没有回头,后面传来零星的枪声,老李正在和那些鬼卒激战。 火车驶出车站,渐渐开始提速,我和谢一鸣跑的双腿发软,终于追上火车屁股。 我飞身跳上火车,回身拉了谢一鸣一把,两人挂在火车的屁股上,眼看着火车站渐行渐远。 别了,阴间! 第四百七十章 人面不知何处去 那些鬼卒追着火车跑了一段路,发现实在是追不上,也就放弃了。 返阳的火车上很空,到处都是座位,毕竟返阳的人很少。 通常来说,返阳有两种条件,一种是地府抓错了人,每天有那么多人去世,阴差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抓到一些阳寿未尽的人,经过阎王审核以后,允许这些人返阳;还有一种是大功大德之人,因为在生前做了很多的善事,经过阎王的批准,可以多给他们增加一些寿命,让他们返阳,继续行善。 返阳的火车上也没有鬼卒,很安静,也很安全。 谢一鸣拎着两罐啤酒走回来:“姐夫,你在想什么呢?我们劫后余生,来整两杯庆祝庆祝?” 我接过谢一鸣递来的啤酒,喝了一大口,收回目光说:“你说老李会怎么样?” 谢一鸣耸耸肩膀:“肯定会死的很惨!” 我点点头,举起酒杯:“来吧,这杯敬老李,如果不是老李舍命帮忙,我俩也没法活着回来!” 经过一天一夜的行驶,我们终于乘坐火车返回阴市。 我掐指算了算时间,今天刚好是第六天,我们总算赶在七日期限之内,完成了任务。 刚刚走出火车站,就听见库瘸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杨程,你们回来了吗?” 我立即高兴的回答:“是的,师父!” 谢一鸣插嘴道:“师祖爷爷,我们回来啦,快接我们回家吧!” 库瘸子说:“好,你们去火车站外面的公交车站台,上车……” 我和谢一鸣遵从库瘸子的指令,出了火车站,来到公交车站台,正好看见一辆公交车缓缓驶来,我们跟随着人流上了车。 公交车启动,缓缓驶出阴市,阴市外面,有片天空亮着白光,公交车朝着那片白光飞快驶去,周围的景象变得模糊起来,如同水雾般氤氲消散,我们就像闯入了一个混沌的世界里面,车上的每个人都开始昏昏欲睡…… “醒醒!快醒醒!” 迷迷糊糊中,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于是睁开了眼睛。 睁开眼睛的第一眼,我看见了雪白的天花板屋顶。 王保长蹲在我的身边,眯着眼睛,撅起嘴巴,一副想要吻我的下流模样。 我浑身一激灵,一巴掌拍在王保长的脑袋上,问他做什么。 王保长捂着脑袋,满脸委屈的说:“我看你半天没有醒过来,好心给你做个人工呼吸……” 我一听王保长要给我做人工呼吸,当下恶心的吐出两口酸水。 旁边的谢一鸣也醒了,我们成功返阳,回到了客房里面。 库瘸子问我感觉如何,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我舒展了一下四肢,感觉还不错,很精神,就像睡了冗长的一觉。 库瘸子让我和谢一鸣各自点上一炷香,拜了拜,插在香炉里面,然后又给我们一人端了碗符水,让我们喝下,说是帮我们清除体内的“阴气”。 库瘸子说,要是其他人下阴,身体根本承受不住阴间的浓厚阴气,很可能早就阴气入体,一命呜呼了。但是我和谢一鸣不一样,两人都是天赋异禀,在阴间待了这么些天,身体一点不适都没有。 我们带回了黄泉石,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的赶往普陀公园。 走出别墅,才发现此时已经是深夜了。 来到普陀公园,发现公园上空的阴气,已经浓的化不开了。 我脱掉外衣,带着黄泉石跳入人工湖,将黄泉石嵌入湖底。 就在黄泉石嵌入湖底的一刹那,人工湖的湖面出现了剧烈的波动,我的耳畔听见无数阴魂在尖锐咆哮,大量的阴煞之气被吸入湖底。 等我从人工湖里爬出来的时候,公园上方的天空已经干净透亮了许多。 我擦了擦脸上的水迹,长吁一口气,上海,终于躲过了这场劫难! 只是,蠢蠢欲动,野心勃勃的幽冥门,真的能就此罢手吗? 这次他们的目标是上海,下次的目标,很可能便是广州,京城等地方,我们每一次都能这么幸运吗? 江湖,真的要乱了! 普陀公园的事件暂时告一段落,小叔专门设宴款待我们,小叔很激动的说:“以前,我一直为自己这个儿子烦恼,但这件事情以后,我为自己这个儿子,感到由衷的骄傲和自傲,希望库大师能够信守诺言,将一鸣收入门下!” 库瘸子微笑着捋了捋胡子:“当然!只要杨程同意就没问题!” 谢一鸣端着酒杯,立即冲我单膝跪地:“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还有我呢?”王保长说。 谢一鸣又敬了王保长一杯:“师叔在上,请喝酒!” 最后谢一鸣又敬了库瘸子一杯,口中大喊:“师祖爷爷!” 我们对于拜师仪式没有那么多讲究,三杯酒下肚,谢一鸣便已拜入符咒门。 第二天谢一鸣早早起了床,拉着我出门。 我问他去哪里,他也不说话,而是将我带到一座医院前面。 我很奇怪,问谢一鸣来医院做什么,谢一鸣说:“去看看潇潇醒了没有!” 我笑了笑,这小子还真是个多情种子,从阴间回到阳间,还是没有放下唐潇潇。 我们进了医院,找到唐潇潇的病房,但是病房里却是空空荡荡的,没有人,于是我们又找到医生,询问唐潇潇的情况。 医生扶了扶眼镜,提起唐潇潇,情绪有些激动,他说唐潇潇真是一个奇迹,一周前出了车祸送到医院,当时人都已经快要不行了,医院都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没想到过了两天,唐潇潇的生命体征竟然又恢复了,没过几天,她就完全好了。 按理说,出了那么严重的车祸,就算不死,也得在医院躺上一年半载的,没想到唐潇潇一周就出院了。 “她是什么时候出院的?”谢一鸣问医生。 医生说:“刚走没一会儿!” 我拉着谢一鸣就要追出去,谢一鸣摇了摇头。 我奇怪的看着他:“为什么不去追啊?现在追出去,也许还能见上一面!” 谢一鸣走到窗户边上,故作深沉,幽幽念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念完之后,谢一鸣回过头,一副洒脱的样子:“师父,你说过,有缘自会相见,所以,不必强求!” 第四百七十一章 在一起? 在上海耽搁的这几天,z大已经开学了,我和谢梦萍要回学校报到。 库瘸子和王保长好不容易来大上海一趟,我让谢一鸣带着他们到处玩玩,领略一下国际大都市的风采,等玩够了再回去。 往小一点说,我们救了谢一鸣的命。往大一点说,我们救了全上海老百姓的命。所以小叔非常敬重我们,把我们当成座上宾,很热情的款待我们。 对于谢一鸣来说,他现在已经拜入符咒门,库瘸子和王保长,一个是他的师祖,一个是他的师叔,热情款待也是谢一鸣的分内之事。 临上火车的时候,谢一鸣拍着胸脯向我保证,一定让师祖和师叔感受到宾至如归的热情。 末了,谢一鸣还不忘补充一句:“姐夫,你跟姐姐也要好好的哟,回头没什么事,我就来郑州找你们!” 谢梦萍羞红了脸,嗔骂道:“小孩子家家,多嘴多舌!” 谢一鸣捂嘴笑道:“姐,你跟姐夫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还害什么羞呢!大胆一点,主动一点,作为一个男人,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男人都喜欢open的女人,这样生活才会有激情!” 顿了顿,谢一鸣又说:“哦,不对,从现在开始,我得叫你师娘了!哎呀呀,世界真奇妙,你原本是我的姐姐,现在却又是我的师娘。你说我叫你姐姐好,还是师娘好?” 谢梦萍快被谢一鸣这个小混球烦死了,拉着我登上火车,冲谢一鸣挥手道:“滚滚滚!” 谢一鸣嬉皮笑脸的说:“师娘,给你提个意见,你穿的裙子太长了,不够性感,回头买件短一点的……” 谢梦萍回头看着我,很无奈的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我弟……你知道的……一直都是口无遮拦……喜欢打胡乱说……你别见笑啊……” 我摸着下巴,上下打量谢梦萍的裙子,深冬已经过去了,外面已经有春暖花开的迹象,一些春装裙子开始流行于大街小巷。这条裙子是谢梦萍新买的,毕竟开学了嘛,又过了年,大家都喜欢买点新衣服。 谢梦萍发现我在打量她,就问我在看什么。 我嘿嘿笑了笑,压低声音说:“我觉得谢一鸣说的很有道理,你这条裙子,确实长了点……” “杨程,你给我站住!”谢梦萍面红耳赤,扬起粉拳要打我,我哈哈大笑着跑开了。 等我们乘火车回到z大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两天。 看见我和谢梦萍同时回校,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两个已经在一起了。 进校门的时候,负责检查的老师就语重心长的教育我们:“年轻人,谈恋爱是可以的,但是也不要耽误了学业,这都开学两天了你们才回学校,玩的有点过头啊!” “老师,不是,我们……”谢梦萍急欲的想要解释,但她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难道告诉老师,我们之所以迟到,是因为降妖除魔去了吗? 老师挥挥手:“我不想听你们的解释,下不为例啊!” 回到学校,室友们重新聚首,按照惯例,自然是要一起下馆子,吃顿团圆饭的。 当天晚上,我们寝室八大金刚,直接去了根据地,也就是我们经常去的那家羊肉馆,我顺带把丁明也叫上了,因为社团的关系,丁明跟我也成为了铁杆兄弟,自然也就跟我们寝室的人混熟了。 我们刚坐下不一会儿,202寝室的八大仙女也如约而至。 这八个女生原本就是天生丽质,美人胚子,略施粉黛之后,更是光彩夺目,美艳动人,一个比一个漂亮。 用猴子的话说,八个姑娘都很美,他全都想要。 结果刚说完这话,猴子就被韩梅揪着耳朵拖进卫生间,很快卫生间里面就传来猴子的惨叫声和求饶声。 猴子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脸上还挂着一个红红的五指印。 我们故意指着猴子的脸颊问他,脸上是什么东西? 猴子也是恬不知耻,摸了摸脸颊,很平静的说,这是韩梅留下的唇印。 在场众人无不哄堂大笑,纷纷挤兑猴子,原来你俩亲吻都是用手啊,难道妈妈没给你们讲过,亲亲是要用嘴巴的吗? 猴子这个烂脑壳,为了摆脱被众人嘲笑的尴尬处境,居然把话题转移到我和谢梦萍身上,猴子说:“你们别光顾着说我啊,还是说说杨程和谢梦萍吧,他俩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呀?” 猴子很成功的转移了话题,其他人立马问我和谢梦萍,我俩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在一起了? 面对众人咄咄逼人的询问,谢梦萍涨红了脸,不知道怎么回答。 猴子端着酒杯敬我酒。一本正经的问我:“兄弟,在座的都不是外人,说句实话,你跟梦萍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一起了?在一起就说出来嘛,让大家一起乐呵乐呵,别跟电视上那些戏子一样,搞得神神秘秘的!” 我辩解道:“你们这些家伙真是八卦,这么喜欢当狗仔,怎么不报新闻系呢?我和梦萍绝对是清清白白,纯粹的好朋友关系!对吧,梦萍?” 谢梦萍怔了一下,微微张了张嘴巴,脸上隐约掠过一丝小小的失落。 她说:“哦,对,是的,我和杨程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你们大家都别瞎猜了!” 谢梦萍的微表情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很清楚谢梦萍心里的想法,我知道她对我有意思,我跟她之间,其实就只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此时我顺水推舟,只需要说一句,对,我就是跟梦萍在一起了,我想谢梦萍也绝对不会说半个不字,因为她是很想跟我在一起的。 但是,对不起,我让谢梦萍失望了,我并没有说出她心中所想要的答案,所以谢梦萍的心情是很失落的。 “杨程,你太不够兄弟了,居然还敢说你们没有在一起,看,这是什么?这就是你们在一起的证据!”猴子突然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火车票,笑嘻嘻的晃了晃,那小眼神仿佛是在告诉我,杨程,承认了吧,你赖不掉的! 第四百七十二章 命案 我伸手就欲抢夺那张火车票,猴子却哄笑着跑开了。 猴子说:“杨程,我很好奇,你的老家不是在贵州吗?为什么你的火车票是从上海过来的?咦,我记得谢梦萍好像就是上海人吧,巧了,你们怎么都是从上海过来的?” 我没好气的说:“关你屁事,你什么时候偷拿了我的火车票?” 猴子说:“哪里是偷拿,你昨天换衣服的时候,掉在地上的,我就顺便捡起来看了看。后来我让韩梅看一看谢梦萍的火车票,嘿嘿,巧了,真是太巧了,你们居然坐的是同一趟列车,而且座位还是紧挨在一起的。对此,两位当事人,你们有什么解释吗?” 谢梦萍想要解释:“我们确实是一块儿从上海过来的,是我让杨程到上海来找我,然后在上海住了几天,这才一起回z大……” 说了不到两句话,谢梦萍便打住了话头,因为她发现自己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乱。 于是,我们在一片莫名其妙的祝福声中,莫名其妙的请大家吃了一顿晚饭,花了我好几百大洋,疼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这天晚上被灌了不少酒,回去都是晕乎乎的,衣服裤子都没脱,直接躺床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天亮了,昨天光顾着喝酒去了,也没吃多少东西,睡醒以后肚子饿得要命,感觉就像有台石磨在肚子里滚动一样,我把猴子叫起来,拉着他一起去食堂吃饭,我饿得眼睛都绿了,信誓旦旦的要吞下三个大白馒头。 结果,我只吞了两个大馒头,喝了碗小米粥,就已经撑不下了。 和猴子一起走出食堂,就看见很多人在往澡堂子方向跑,像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们的寝室里面有卫生间,夏天里冲凉多在卫生间里解决,简单快捷。但是冬天这边的气温很低,卫生间很难满足洗澡需求,大多数学生都喜欢去澡堂子,澡堂子的水又热又大,洗澡很舒服。 我看见一个学生有点面熟,像是灵探社的人,于是伸手把他拉住,问他:“同学,那边发生了什么事吗?” 那个学生说:“哟,是副社长呀!你没听人说吗,说澡堂子那边死了人,出了命案!” 出了命案?! 还没平静两个月呢,怎么又出命案了? 我和猴子正好上午没课,闲着没事做,于是就随着人流去澡堂子看热闹。 澡堂子已经被学校的保安队封锁了,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澡堂子外面围聚着很多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 不一会儿,来了几个神色匆匆的民警,在澡堂子外面迅速拉起警戒线,校园里的保安负责维持秩序。 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来了,很快就从女生澡堂里面抬出一句尸体,尸体被装在裹尸袋里面,不让人看见。 很快,我们就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竟然是猴子的女朋友,韩梅。 我们正准备跟韩梅打招呼,却发现韩梅被两个民警带上了警车。 猴子讶然道:“这是什么意思?韩梅为什么被带上了警车?” 我摇了摇头,也是一头雾水,看这情况,韩梅该不会跟这宗命案有关系吧? 韩梅是猴子的女朋友,看着自己的女朋友被带上警车,猴子心急如焚,忍不住就想冲上去,但是被我拦住了。 我让猴子冷静一点,警察办案,也许只是询问下韩梅而已,本来可能没什么大事,但是如果猴子跑去冲击警察的话,那就是妨碍公务,会被抓起来的。 因为我们不知道韩梅到底是什么情况,所以我们一直都不敢离开,就守在警车附近,等着韩梅出来。 学校的保安负责驱散围观人群,有个保安来叫我们离开,猴子一肚子郁闷正没地方发泄,当场就跟那个保安起了冲突,若不是我在中间劝说阻拦,只怕猴子就要跟那个保安干起来。 后来还是我给那个保安发了支香烟,好言好语讲了几句,说猴子的女朋友还在警车上,所以猴子心情不太好,能否通融我们留下来,在这里等猴子女朋友下车。 保安拍了拍我的肩膀,讽刺了猴子两句,让猴子多跟我学习一下处世之道。 猴子气得牙痒痒,放狠话说回头再去找那个保安的麻烦。 好不容易熬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韩梅终于走出警车,模样看上去有些疲惫,脸色也不太好。 猴子当先迎了上去,韩梅看见我们,微微怔了怔,问:“你们怎么在这里?” 我说:“早上去食堂吃饭,听人说这里出了命案,一时好奇,就跟过来看看,没想到看见你在这里。我们都等了你一上午,那些警察找你做什么?” 韩梅说:“嗨,他们找我能做什么?做了一上午的笔录,脑袋都快爆炸了!” 韩梅一边说,一边伸手轻轻揉着太阳穴,显得很疲倦。 猴子不解的问:“为什么找你去做笔录?” 韩梅一脸郁闷的说:“我也是运气好,居然是第一个进入命案现场的目击者,所以警方给我录制的口供也是最多的!” 我和猴子惊讶的看着韩梅,没想到韩梅竟然是第一个进入命案现场的人。 我们就问韩梅,大清早跑来澡堂子做什么? 韩梅撇撇嘴,说:“你们问的话才奇怪呢,到澡堂子来当然是为了洗澡的。昨晚谢梦萍喝醉了,平时看着挺瘦的一个人,喝醉了就跟死猪一样,扛也扛不动,背也背不动,我去抬她的时候,她还吐了我一身污秽物。但是回去太迟了,没地方洗澡,所以今早起来,就琢磨着下楼洗个澡,清洗一下身上的酸臭味。没想到这么倒霉,刚刚走进女澡堂子,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脑袋都没了……” 什么?! 脑袋都没了?! 我和猴子这一惊非同小可,之前我们还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命案,没想到凶手的性质如此恶劣,居然将受害者的脑袋都砍了下来,实在是残暴至极啊! 第四百七十三章 疑点重重 校园就是一座围城,你在东面放个屁,西面很快就能闻到。 不出半天的时间,女澡堂发生命案的事情,已经传遍z大校园的各个角落,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件事情。 可见,学校不仅是传播知识的地方,也是传播八卦的地方。 打开校园bbs,上面的所有新话题,都是在讨论这件事情。 我粗略浏览了一下,大致了解了一些情况。 死亡的女人还是比较年轻,刚好四十出头,在食堂做保洁员,认识她的人叫她梅姨。 大学食堂每天都是很忙碌的,因为要做上万人的饭菜,所以食堂师傅天不亮就要起床,准备早餐。 而在食堂师傅开工之前,保洁员还要提前打扫一遍卫生,确保食堂环境的整洁干净。 大概凌晨四五点钟,梅姨早工下班,可能是累出了一身臭汗,于是临时起意,准备去澡堂子洗个澡,但是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早上八点过,韩梅前往澡堂子洗澡,刚刚走进澡堂子,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 冰冷的地面上躺着一具死尸,死尸的脑袋都被砍了下来,身首异处,最为诡异的是,尸体看上去苍白透明,体内的血液仿佛全部流干了。但是澡堂的墙壁和地上,却没有发现半点血迹。 那么,梅姨的鲜血流去了哪里? 就算再怎么冲洗,地上也应该会残留有血痕呀! 而且,在被砍头的一瞬间,鲜血也应该会四散飞溅,但是墙壁上也是干干净净的,实在是令人费解。 并且,还有人提出了疑问,脖子虽然是人体比较脆弱的地方,但要想一刀斩断脖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凶手自身拥有极大的力量以外,所持凶器也要无比锋利。 从一般情况分析,凶手只能是先杀人,再用利器割下脑袋。这样一来,断颈处肯定会留下割痕。 但是据韩梅所述,死者梅姨的断颈位置,非常平整,就像是上了断头台,被铡刀咔嚓切掉了脑袋。 到了下午,bbs上面已经是各种谣言满天飞。 甚至出现了吸血鬼谣言,有人说命案现场之所以没有留下梅姨的半点血痕,那是因为吸血鬼在杀死梅姨之后,又将梅姨的鲜血吸食干净了。 傍晚的时候,丁明叫我去社团工作室吃饭,他问我有没有听说澡堂子发生的命案。 我点点头:“恐怕没有人不知道吧!” “你怎么看?”丁明打开一罐啤酒,递给我。 我喝着啤酒分析,第一,凶手应该就是校园里的人,很可能跟梅姨熟识,食堂职工的嫌疑很大,凌晨四五点钟,外来作案人员的可能性很小,而且z大自从上次出事以后,加强了安保巡逻,外人几乎很难进入。第二,凶手很可能是劫色,如果是劫财的话,不可能闯入女澡堂子,而且也不会对一个没有多少收入的保洁员下手,所以临时起意劫色的可能性很大! 说到这里,我摸了摸鼻梁,一副福尔摩斯的深沉模样:“鉴于以上两点,我推测,凶手很可能是一个单身内向的食堂师傅!” 说完这话,我很得意的问丁明:“我的分析怎么样?” 丁明说:“分析的很好,不过这种分析,只要脑子不傻的人,应该都会想到。我不是想让你分析凶手,我是想问你,这件命案里面的几个蹊跷点!” 我放下啤酒罐:“蹊跷点?!” 丁明掰着手指头说:“bbs上面的那些信息我全都看了,发现这件命案很诡异啊! 第一,你看,什么人能够做到一刀断头?这学校里面最锋利的刀,莫过于食堂里的剔骨刀,但是剔骨刀都没法做到一刀砍掉脑袋,这必须是很厉害的神兵才能办到,而且凶手还必定是个高手。 第二,梅姨被杀之后,她体内为什么会没有鲜血,只剩下一具空空的皮囊?就算被人断头,被人开膛剖肚,体内也不可能没有残存一点鲜血啊!而且,为什么连澡堂子的地面和墙上都没有鲜血留下?凶手就算再怎么处理案发现场的鲜血,也不可能处理的如此干净,所以……” 丁明抬头看着我,我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要说什么。 于是,不等丁明开口,我便先一步说出他心中所想。 我说:“所以,你认为凶手很可能……不是人?!” 丁明用力点点头:“还是你懂我!我觉得,又到了咱们灵探社出马的时候了!” 我抓起啤酒罐晃了晃,问丁明打算怎么做。 丁明压低声音说:“我准备凌晨就去案发现场踩个点,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你一定会帮我的对不对?” 丁明对所有灵异事件都很狂热,这起命案背后,确实是疑点重重,丁明作为灵探社社长,自然是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 我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我说:“喂,兄弟,你这是情感绑架,谁说我要跟你一块儿去?” 丁明咧嘴笑了笑:“话可不能这么说!如果真是鬼怪邪物杀人,这不也属于你的职责范围吗?” 丁明这话说的还挺有道理,一时间我竟然无法反驳。 丁明笑嘻嘻的,又打开一罐啤酒递给我,让我多喝一点,晚上不容易打瞌睡。 我说去你大爷的,我只听说过喝咖啡晚上不打瞌睡,从没听说过喝酒不打瞌睡,酒精上头,更容易嗜睡。 丁明就说:“要不你现在先在这里睡一会儿,到了凌晨我叫你?” 我说:“算了,现在也太早了,还是继续喝酒吧!” 丁明剥了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哎,对了,聊一点轻松的话题,你跟谢梦萍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听说昨晚谢梦萍居然把自己灌醉了,好像不太开心啊!” 其实中午的时候,韩梅也跟我说过这件事情,我知道谢梦萍的心里是很郁闷的,但是我又不敢主动去安慰她,我怕去安慰她,又让她产生了新的希望。 我苦笑了一下,说没有什么,然后又问丁明:“别光说我,还是说说你吧,你跟那个电视台的小姐姐发展的怎么样了?” 第四百七十四章 影子杀人?! 我口中所说的电视台小姐姐,指的其实就是赵霞。 去年在封门村,赵霞也是跟着我们经历了一段恐怖历程。 也正是在封门村,因为丁明的英雄救美,让赵霞对丁明一见钟情,念念不忘。 后来回到郑州,赵霞跟丁明也经常互有联系,两人都偷偷约会过好几次了,但是丁明从未公开承认过他和赵霞的关系。 赵霞虽然比丁明大两三岁,但丁明思想老成,两人在一起也挺好的,没有违和感,我还挺看好这对姐弟恋。 一提到赵霞这个名字,丁明摆明了满脸的幸福,嘴上却还假惺惺的说:“嗨,你这人莫名其妙,突然提起赵霞做什么?她在我心目中,就是我姐姐!” “哟,你真的只是把她当做姐姐?”我摇了摇头,丁明说的这些屁话,鬼才相信呢! 丁明一本正经的说:“真的,不骗你!用你们那旮旯的话说,龟儿子骗你!我是个独子,从小就很寂寞,一直想要个姐姐,赵霞的出现,正好弥补了我心中的遗憾!” 既然丁明打死不肯承认,我也不好多问,端起啤酒罐叫他喝酒。 我俩举起啤酒,刚刚碰了一下,就听见砰砰砰的敲门声。 我问丁明是不是还约了人? 丁明说没有啊,今晚只约了你,咱俩兄弟对酒当歌啊。 我起身去开门,心想会不会是猴子,猴子和我经常跑到社团工作室来喝酒,不过转念一想,韩梅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肯定受了很严重的精神刺激,猴子今天应该不会来找我们喝酒,多半会一直陪在韩梅身边。 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生,白白净净的,穿着也比较整洁,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不等我开口询问,男生就主动出示灵探社的证件,说他叫魏小明,是灵探社的社员。 我点点头,让魏小明进入房间。 丁明就问魏小明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因为今天社团是没有安排活动的,魏小明不可能无缘无故跑到社团工作室来。 魏小明看见桌上摆放的啤酒,抿了抿嘴唇,问我们:“我可以来一罐吗?” 我笑了笑,这小子看上去白嫩白嫩的,跟个好学生一样,没想到还是个老酒鬼啊,看见桌上的啤酒就挪不动脚步,居然主动讨酒喝。 我和丁明也不是吝啬的人,魏小明本身也是社团的人,请他喝两罐啤酒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我递给魏小明一罐啤酒,魏小明接过啤酒,说了声谢谢,然后扬起脖子,咕咚咕咚的痛饮,就像很口渴似的。 丁明说:“喂,你喝慢点,当心呛着!” 一句话还没说完呢,魏小明果然被呛着了,咳咳咳的剧烈咳嗽,眼泪鼻涕和着啤酒一块儿往外喷,模样十分狼狈。 我扯了张纸巾递给魏小明,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魏小明抬头看着我,又看了看丁明,一副欲言又止,局促不安的表情。 丁明说:“有什么事儿,或者需要什么帮助,你就直说,男子汉大丈夫,别跟娘们似的。社长和副社长都在这里,有事直说便是!” 魏小明点点头,又问丁明:“社长,有烟吗?来一支吧!” 嘿,这小子还真是个奇葩,跑到这里骗烟骗酒来啦?! 丁明摸出香烟,递给魏小明一支,还主动帮他点燃。 魏小明抽了一口,立刻被烟雾呛得连连咳嗽。 一看魏小明这副模样,我们就知道他根本不会抽烟。 丁明夺下魏小明手里的香烟,一脸严肃的说:“不会抽就不要勉强自己,说吧,有事儿就直说,没事的话,你就回寝室早点睡觉!” 丁明已经很明确的下了逐客令,魏小明不是傻子,他肯定懂得起。 但是魏小明并没有离开,他坐在沙发上,嗫嚅片刻以后,终于缓缓说道:“我想说说今天凌晨,在女澡堂子里发生的那起命案!” 魏小明突然提到今天发生的命案,而且表情又很严肃,我和丁明顿时紧张起来,这个魏小明,不会是凶手吧? 我说:“今天发生的命案,全校都传遍了,我们都知道的,你想跟我们聊什么?” “不!你们不知道!有些事情你们根本不知道!”魏小明突然歇斯底里的咆哮起来,精神情绪看上去很差,心里像是压抑了很多东西,急需要寻找一个发泄的爆破口。 丁明说:“你冷静一点,慢慢说,不要这么激动!” 魏小明手舞足蹈的比划着,一边比划一边问我们:“你们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鬼神?如果我跟你们说,影子也能杀人,你们相信吗?” 影子杀人?!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莫非这个魏小明,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内情? 丁明原本就对这件命案很有兴趣,听魏小明这样一说,丁明也是兴趣盎然,立即开了一罐啤酒,递给魏小明,问他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为什么会说“影子杀人”? 魏小明猛灌两口啤酒,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跟我们讲了起来。 大学宿舍几乎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每到放假或者开学,全寝室的人都要团聚一下。 魏小明他们寝室也不例外,昨晚上外出聚餐,魏小明的酒量并不是很好,吃完晚饭出来,已经晕晕乎乎的,但是寝室里的室友玩心又很大,不让他回寝室休息,非拉着他一块儿去上网。 到了半夜的时候,室友给了魏小明一个小电影网址,让魏小明观看一些爱情动作片。 魏小明虽然觉得观看这些很羞耻,但出于男人的本能,他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一直熬到下半夜,酒意重新涌上脑袋,魏小明感觉实在是支撑不住了,于是借口上厕所,独自一人偷偷跑回校园,准备回寝室困觉。 路过女澡堂子的时候,魏小明无意中发现,在这个夜未央天未明的凌晨时分,梅姨居然独自一人去澡堂子洗澡。 梅姨虽然已经四十岁,但是长得还算可以,比较有女人味,是z大最漂亮的保洁员。 大概是受了酒精的刺激,又因为之前刚刚看了爱情动作片的缘故,此时魏小明的心里竟然升起了一团邪火,这团邪火拉扯着他,让他不由自主的往女澡堂子靠近。 第四百七十五章 偷窥 听到这里,我和丁明都忍不住皱起眉头,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魏小明。 魏小明连忙解释:“你们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凶手不是我,我……我只是偷看……偷看梅姨洗澡而已……” “下流!” “无耻!” 我和丁明一人一句,把魏小明骂得面红耳赤。 魏小明耷拉着脑袋,就像一个被审讯的犯人,他说:“我知道自己昨晚做的事情,确实下流无耻。但也正是因为我的下流无耻,我才看见了极其诡异的一幕!” 当时魏小明尾随梅姨去了女澡堂子,那个时间段,校园里几乎没有人,所以也不会有人看见魏小明的龌龊行为,这小子翻上女澡堂子的围墙,通过透气窗的缝隙,偷窥梅姨洗澡。 梅姨年近四十,但是因为每天都在辛苦上班,身材反而保养的很好,没有走样,皮肤也是白白的,温热的水流过她的身体,湿漉漉的头发粘在肩膀上,非常的性感。 魏小明看得入了迷,一只手紧紧攥着裤裆,感觉自己就像要燃烧了一样。 就在这时候,澡堂的地面上,突然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道影子,从影子的大小轮廓来看,明显是一道人影。 魏小明刚开始以为是梅姨自己的影子,但很快便发现不太对劲,梅姨站在花洒下面没有动,而地上的影子却是移动的。 魏小明左看右看,澡堂子里根本没有其他人,地上为什么会出现一道奇怪的人影? 就在魏小明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那道诡异的人影竟然移动到了墙壁上,就像一个人站在墙壁里面。 梅姨背对着墙壁,完全不知道墙壁上有道诡异的人影。 突然,魏小明眼前一花,那道诡异的人影竟然从墙壁里走了出来。 魏小明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他还从未见过影子能像人一样站立着,从墙壁里走出来。 梅姨可能是察觉到了异样,狐疑的一回头。 影子的眼睛泛起两道狭长的红光,活脱脱两只鬼眼。 梅姨吓得张大嘴巴,不等她发出声音,那道影子突然拔出一把长刀,一刀劈飞了梅姨的脑袋。 梅姨的脑袋滚到排水沟位置,两只眼睛浑圆大睁着,模样十分恐怖。 无头尸体倒在地上,鲜血如喷泉般涌出。 诡异的影子匍匐在地上,疯狂吸食地上流淌的血液,涌动的鲜血全部被那个影子吸了过去。 不过短短几秒钟的工夫,不仅是地上流淌的鲜血,就连梅姨体内的血液,都被影子吸了个干干净净。 影子吸饱鲜血以后,从地上站起来,满足的摇晃了一下脑袋,然后重新走进墙壁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 魏小明爬在墙头上,目睹了“影子杀人”的全部过程。 他使劲捂着自己的嘴巴,浑身瑟瑟发抖,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魏小明的脑子一片空白,差点吓得晕死过去。 直到影子消失良久,魏小明才像烂泥一样从墙头上滑下来,裤裆都打湿了,站都站不稳,几乎是爬回寝室的。 回到寝室,魏小明用被子捂着脑袋,蒙头就睡。 魏小明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在做梦,一定是在做梦! 然而,当魏小明醒来以后,他听见全校都在讨论,说梅姨被人杀死在女澡堂子,脑袋都被砍掉了。 魏小明这才知道,凌晨他所看见的都是真实发生的,并不是在做梦。 魏小明不敢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整整一天,他都在极度的恐惧中度过。 原本魏小明想把这件事情烂在肚子里,至死都不对任何人提起。 但是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魏小明不堪重负,感觉自己都要崩溃了。 终于,他实在承受不住心理压力,跑来向我们诉说这件事情。 “早上警方来调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讲出来呢?”我问魏小明。 魏小明吸了口气:“开什么玩笑?我跑去跟警方说,梅姨是被一个鬼影子杀死的?你觉得警方会相信我所说的话吗?万一他们以为我是神经病,把我抓起来了怎么办?而且,偷窥本来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我这一说,岂不全校师生都知道我是偷窥狂了?我哪里还有脸面活下去?” 我点点头,魏小明说的倒也是实话。 第一,警方不可能采信魏小明的证词,他们肯定会把魏小明当成脑子有问题,毕竟除了我们以外,其他热是很难相信影子杀人这种“无稽之谈”的。 第二,魏小明如果对外公布这件事情,除了背上“神经病”的标签以外,还会背上“偷窥狂”的骂名。到时候,全校师生都知道魏小明偷看梅姨洗澡,魏小明肯定没法在z大继续待下去了。 所以,于情于理,魏小明是绝对不敢公开此事的。 只是,内心的恐惧压抑得他几欲疯狂,所以他才忍不住要把这起命案的真相说出来。 他也不敢对其他人说,因为其他人不可能相信他的“天方夜谭”,他只有找到我们,他知道只有灵探社的人,才能相信他所说的话。 我和丁明肯定相信魏小明所说的这些,魏小明没有必要编造故事骗我们,更不可能自损名誉来编造故事,除非他脑子真的有问题。 这起命案本身就有很多讲不通的疑点,听魏小明这一讲,我们更加可以肯定,这起命案真不是人为的! “你们相信我所说的话吗?”魏小明急促不安的看着我们,不停的抓挠自己的手指。 丁明点点头:“我们本来也认为,这起命案不是人为的!” 魏小明说:“社长,我把这么重要的信息都告诉你们了,只求你们一件事情,不要把我偷看梅姨洗澡的事情说出去,否则我在z大肯定待不下去了,我要是被开除了,我爹肯定会打断我的腿!昨天我也是酒喝多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下流的事情!” 丁明颔首道:“这件事情我可以替你保密,但是下不为例!” 魏小明连声道谢,这才起身离去。 第四百七十六章 战魂气息 魏小明走后,我和丁明重新坐了下来。 丁明说:“怎么样?我的直觉没有错吧,我就知道这不是一起普通命案!” 我点点头,沉吟道:“魏小明口中所说的影子,应该是鬼魅魂魄之类的东西,杀人饮血,唔,这东西还真有些凶残!” 丁明双手枕在脑后,在沙发上躺下来,他说:“我先打个盹,闹钟已经调好了,等半夜我们就去命案现场看看!” 我喝了点酒,也有了一些睡意,很快也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急促的闹铃声将我们叫醒,我揉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闹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四点,差不多是梅姨遇害的时间。 丁明很积极,一个翻身爬起来,从抽屉里抓起dv机,拉着我出了社团工作室。 凌晨四点的校园安静得要命,我和丁明就像两个游魂在校园里晃荡。 为了掩人耳目,我们都拣小路行走,万一被保安队碰上,那就是黄泥巴滚裤裆,解释不清楚了。 终于来到女澡堂子,外面的警戒线还没有拆除,夜风一吹,给人一种很阴森的感觉。 我俩悄悄溜进女澡堂子,丁明打开dv,开始四处拍摄。 我说:“你不觉得有些别扭吗,在女澡堂子拿着dv拍来拍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拍小电影呢!” 丁明一本正色的说:“嘘,别闹,你能不能专业一点,这可是出过命案的地方,阴气很重的!” 我往地上看了一眼,就看见地上用白线画着一个人形轮廓,清晰显示出梅姨死亡的位置和姿势。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袖口里一阵颤动。 我心头一跳,是修罗剑在颤动,是不是修罗剑感应到什么了? 我从袖口里取出修罗剑,修罗剑颤动的越来越厉害,里面的战魂白起像是要破剑而出。 我连忙伸出手掌,轻轻一划拉,让一缕掌中血流到修罗剑上,将剑身里面的战魂白起召唤出来。 对于我身上的一些法宝东西,丁明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白起单膝跪在地上,冲我抱拳,跟我问好。 我问白起:“你的反应为何如此强烈?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 白起说:“老大,实不相瞒,这里有战魂留下的气息!” “战魂?!”我眉头一挑,突然记起白起跟我说过,由于七绝封煞局被毁,地底下面的那些亡魂趁机全部跑了出来,其中还有两个很厉害的赵国战魂,一个是廉颇,一个是赵括, 这两个战魂一直潜伏在校园里面,伺机而动,难道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吗? 廉颇和赵括都不是等闲之辈,要知道廉颇可是跟白起,王翦,李牧齐名的战国四大名将,其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再说赵括,虽然有个成语叫纸上谈兵,但真正的赵括其实非常厉害,那都是被后人妖魔化了。 用白起的话说,如果是同等力量的对决,赵括不一定会输给白起。 白起都对败将赵括如此重视,可见赵括并不像史书上写的那样无能。 同样都是战魂,白起肯定能够追踪到他们的气息,但至于这个气息是廉颇还是赵括留下的,白起也不知道。 白起这席话,令我的心情很惆怅,如果廉颇和赵括这两个战魂真要闹事的话,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z大校园,又将陷入一片腥风血雨之中。 丁明好奇的问白起:“那他们为什么要吸血呢?” 白起说:“因为吸食新鲜血液,能够迅速提升战魂的战斗力,这是战魂的一种修炼方式!” 我吓了一跳,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白起。 白起从我的眼神里面读懂了我的想法,连忙说:“老大你放心,你是我的主公,我不会吸你的血!” 丁明赶紧插嘴道:“哎,我是你老大的兄弟,你也不能吸我的血!” 白起一脸肃色的说:“不是每个战魂都会吸血的,吸血修炼是一种邪修的方式,到最后肯定会走火入魔。通常来说,百分之九十的战魂,都不会使用这种方式。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们现在迫不及待的使用这种方式提升战斗力,说明他们已经等不及要来找我们开战了!” 我揉了揉脑袋,最近事儿太多,感觉脑子都要转不过来了,一挖一挖的疼。 这时候,就听见外面传来保安的声音,我赶紧让白起回到修罗剑里面。 丁明关掉dv,一脸紧张的问我:“咱们不会被发现了吧?” 澡堂子里并没有什么藏身之处,如果保安走进来,肯定会发现我们。 幸运的是,那些保安并没有走进澡堂子,而是大呼小叫的从澡堂子外面跑了过去。 丁明说:“这深更半夜的,他们在闹腾啥呢?” 是呀,转念一想,这个时间段,一大群保安在校园里疯跑什么呢,肯定是出事了。 我冲丁明招了招手,两人出了女澡堂子,远远跟在那群保安的屁股后面,想要看个究竟。 我们一路跟过去,发现竟然到了体育系的健身馆。 健身馆门口,一个体型高大的男生情绪激动,又哭又喊,几个保安联手,好不容易才把这个男生控制住。 我们藏在草丛里面,不知道健身馆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听得那些保安在说: “快叫救护车!” “叫什么救护车,血都流干了,直接叫殡仪馆来拖人吧!” “赶紧通知警方,让他们过来勘察现场!” “给校领导打个电话吧,这才一天不到,又出事了,咱哥几个这饭碗估计得砸了!” “把这小子绑起来,别让他跑了,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我仔细看了看那个男生,身材比较高大,模样也还可以,体育系的,我有点眼熟,记起他以前好像经常跟在陈峰身边,也是篮球社的,篮球打得还挺不错的,至于名字叫什么,我也记不起来。 我问丁明,丁明想了想,说:“真名不记得,只记得他的绰号好像叫‘威少’!” 一听威少这种绰号,就知道这小子肯定又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也不知道这小子搞了什么事情,居然还闹出了人命。 第四百七十七章 嫌疑人 不一会儿,警灯闪烁,照亮了凌晨的天空。 我和丁明躲在草丛里,看见威少被带上警车,又看见一个黑颜色的裹尸袋被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抬上了车。 健身馆被严密封锁,我和丁明也回不去,只好先回到社团工作室。 不到半天时间,校园bbs上面便流传出新的命案消息。 我们只需要浏览bbs,就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 体育系学生威少,带着他的女朋友,半夜在健身馆幽会。 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威少的女朋友死了,跟梅姨的死状非常相似,脑袋被人砍了下来,浑身的血液被抽干,命案现场却没有留下一点血迹。 因为威少当时也在命案现场,所以毫无疑问,威少成为最大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了起来。 丁明说:“又是战魂做的!” 我点点头,心情愈发沉重,廉颇和赵括的战魂越来越活跃,照这样下去,不知道还会死多少人,看样子我们必须得出手阻止他们了,不能任由他们这样胡作非为。 就在这时候,门口传来敲门声。 打开房门,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五十岁上下,戴着眼镜,模样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眼神都很惊讶,这个中年男人不是z大新上任的校长吗,他大清早的来灵探社做什么呢? 自从陈相(假校长)死后,z大空降了一位新校长,就是面前这位。 我对这个新校长不太熟,只在就职校会上看见过他一次,知道他姓范。 “能进来吗?”范校长问。 校长大驾光临,我和丁明哪敢怠慢,赶紧把校长迎进工作室,又是烧水,又是沏茶。 范校长看见桌上的啤酒罐,笑了笑:“小日子不错嘛!” 大学里面虽然没有明令禁止学生喝酒,但是让校长看见满桌的啤酒罐,确实也不太好,丁明老脸一红,赶紧把啤酒罐收到垃圾桶里面。 范校长也没多说什么,直接指着我,说明来意,他是来找我的。 我微感诧异,细细一想,自己在学校里也没犯什么事情,校长突然指名道姓的来找我做什么。 岂料,范校长竟然提到最近发生的两起命案,他望着我,很有深意的说:“杨程,你应该知道这两起命案是何人所为吧?” 我皱起眉头,不明白范校长为什么会这样问我,他说这话的感觉,似乎他知道点什么。 范校长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找到我,他都已经这样问了,我也如实回答说:“范校长,如果我说,这两起命案都不是人为的,你信吗?” 范校长毫不犹豫的回答:“我信!”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范校长回答的这么干脆,刚才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还很担忧,生怕范校长认为我是神经病。 丁明也看出了端倪,试探着问:“校长,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范校长说:“我知道之前那个假校长,搞出了不少事情,破坏了原本的法阵,致使一些脏东西从地底下面跑了出来,现在这些脏东西就在校园里面,这两起命案也正是这些脏东西所为!” 我和丁明诧异的看着范校长,很奇怪范校长为什么会了解的如此清楚。 范校长说:“在我就职之前,有位大和尚便跟我详细讲过z大的情况。发生第一起命案,也就是梅姨被杀的时候,我就发现这起命案疑点重重,很不对劲,当时我就怀疑是潜伏在校园里的脏东西跑出来了,于是我向大和尚求助。但是大和尚人在外地,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他让我来找一个名叫杨程的学生,说你是他的徒弟,你有能力帮忙搞定这件事情!” 大和尚?! 我顿时恍然,范校长所说的“大和尚”,应该是九灯和尚。 原来是九灯和尚让范校长来找我的,嘿,这个大和尚真有趣,居然说我是他的徒弟。 既然范校长是个明白人,我也不用藏着掖着,就把战魂的事情和盘托出,给范校长详细讲了一遍。 范校长听了以后,突然握住我的手,神情凝重的说:“杨程,请你尽快帮忙处理这件事情,已经死了两个人了,一个保洁员,一个女学生,如果继续下去,还不知道会死多少人。现在整个z大校园人心惶惶,我可不希望z大毁在我的手里。所以,请你务必帮我,帮z大度过这次难关!” 面对范校长殷切的眼神,我突然感觉自己责任重大。 我让范校长放心,表示自己一定会尽全力处理好这件事情。 范校长点点头,明确表态:“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和支持,你直接跟我说,我一定会给你提供鼎力支持。当然,校方也绝对不会亏待你,等你毕业的时候,所有的荣誉奖章,我们都会颁发给你,让你以优秀大学生的身份毕业,这对你以后的工作生活都是很有帮助的!” 丁明在旁边嘿嘿笑道:“校长,听者有份,我可是杨程的助手,以后有什么好处,也别忘了我呀!” 范校长点点头:“小事!” 范校长起身同我和丁明握了握手,临走的时候,反复叮嘱我们说:“今天我来找你们的事情,切记不要跟其他人提起,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一个秘密协议吧!” 送走范校长,我和丁明躺下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上bbs浏览一圈,发现威少竟然被放回了学校,而且还在bbs上面亲自发声,讲述他昨晚的诡怖经历。 看来威少的家庭背景果然不简单,身背命案嫌疑,居然一天不到就被释放回来。 据威少所述,昨晚他和女朋友花花在健身馆约会,两人正在缠绵悱恻,羞羞羞的时候,突然从镜子里面走出一道影子,当时花花正背对着镜子,骑坐在威少身上,根本不知道背后出现了一个鬼影。 那个鬼影悄无声息的站在花花背后,举起一把长刀,对着花花的后颈劈了下去。 威少惊恐的睁大眼睛,看见花花的脑袋离开自己的身体,高高飞了起来。 第四百七十八章 诱饵 “啊呀——” 目睹这一幕的威少几乎被吓疯了,极度的惊恐中,他用力推开身上的无头女尸,提着裤子,仓皇踉跄的往健身馆外面跑。 那个鬼影并没有追上来,而是匍匐在花花的尸体上面,疯狂吸食花花的血液。 威少冲出健身馆,拨打了校园保安室的电话,后来保安赶到,发现了花花的尸体,身体里一滴鲜血都没有了,健身馆里也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威少被警方带走,经过大半天的审讯,警方也发现这起命案疑点重重,但是威少所述又太过天方夜谭,难以令人信服。 后来,威少的家里人出面,再加上警方高层的一些指示,威少这才得以重返校园。 威少所说的影子杀人事件,跟魏小明讲述的一模一样,看来廉颇和赵括的战魂相当活跃,已经到了每天都要杀人饮血的地步。 丁明关上电脑,问我有什么计划。 我双手交叉托着下巴,沉吟道:“立刻联系一下范校长,为了避免更大的伤亡,让校方从今夜开始,实施宵禁,午夜十二点过后,除了我们以外,所有人都不得在校园里晃荡!” 丁明点点头:“然后呢?” “然后……”我摸了摸下巴:“然后我们就把自己当成诱饵,引诱廉颇和赵括的战魂现身!” 丁明怔了怔:“诱饵?!听上去好像很危险啊!” 我点点头:“当然危险,如果你害怕的话,可以不用去的!” 丁明皱起眉头:“开什么玩笑?我们可是最佳拍档啊,我怎么能让你独自一人去冒险呢?作为灵探社的社长,我可绝对不是缩头乌龟!” 我笑了笑:“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情,你不用逞强的!” 丁明说:“你这是看不起我吗?我跟你说,今晚我这个诱饵,当定了!” “好好好!”我见丁明态度坚决,也没多说什么,摆摆手站起来,让他一起外出吃饭。 我俩来到校门口的烤肉店,吃了点烤肉,喝了点小酒,出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临近午夜了。 校园里面已经实施了宵禁,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整座校园显得死气沉沉。 原本巡逻的保安队,也全都待在保安室里面。 范校长跟保安队打了招呼,今天晚上只有我和丁明有资格在校园里晃荡。 保安队长跟我说,他们接到校长的指示,整晚都在保安室待命,如果我们需要什么帮助,第一时间给他们打电话。 我说了声谢谢,带着丁明走进校园。 今晚我们的角色就是“诱饵”,两人叼着烟,在没有人气的校园里慢慢转悠。 说实话,在z大待了大半年,校园里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夜色下的校园,有一种妖异的美感。 转悠了两三个钟头,已经是凌晨三点过了,我和丁明腿都走痠了。 丁明说他要去撒泡尿,晚上喝了酒,这会儿都快憋不住了。 我让丁明快去快回,注意安全,不要被战魂切了小鸟鸟。 丁明骂了我两句,提着裤头钻进旁边的小树林,当起了辛勤的园丁,浇灌树木。 突然,树林里传来丁明的一声惨叫。 我猛然一惊,吐掉嘴里的烟头,撒丫子冲进小树林。 我暗叫糟糕,心跳的很快,妈的,不会这么巧吧,刚好丁明嘘嘘的时候,就被战魂袭击了吗? 我冲进小树林,就看见丁明躺在地上,捂着肩膀,正在拼命翻滚。 一道鬼影从树干里面显现出来,右手提着一把长刀,正要对着丁明劈下去。 “住手!”我大喊一声,手腕一抖,亮出修罗剑。 不等我出手,修罗剑竟然主动出击,嗖的一声脱手飞出,朝着那道鬼影激射而去。 鬼影蓦然一惊,迅速收刀侧身。 修罗剑贴着鬼影的肩膀飞过,鬼影凌空翻腾一圈,单膝半跪在地上,伸手捂住肩膀,像是被修罗剑所伤。 修罗剑撞击在树干上,白起的战魂一下子从剑身里面飞出来,而修罗剑则反弹回来,飞回我的手里。 白起伸足在树干上一点,扬起斩马刀,如同大鹏展翅般凌空掠下,狠狠朝着地上的鬼影当空劈落下去。 那个鬼影不敢硬接白起这一刀,贴地翻滚出老远,迅疾站了起来。 白起这一刀劈了个空,刀气劈入地下,轰一声响,地下的泥土和落叶全部震飞起来,绕着白起盘旋飞舞。 抬头看向不远处站立的那个鬼影,鬼影那双猩红色的鬼眼闪烁几下,身上的鬼气散去,战魂的真面目显现出来。 但见那人生得高大威猛,容貌俊朗,剑眉星目,很有王者风范。 他穿着一身黑色战甲,威风凛凛。 没有戴头盔,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看上去个性十足,杀气逼人。 我惊讶的看着这个战魂,心中竟然升起一股膜拜之感。 只听那人冷冷说道:“白将军,好久不见!” 白起冷笑两声:“赵将军,好久不见!” 我听白起称呼这个战魂“赵将军”,心中已然明了,眼前这个赵国战魂,就是传说中的赵括! 上学的时候,老是听到“纸上谈兵”这个成语,所以对赵括此人,很多人都是不屑一顾的。 但后来我们才知道,所谓纸上谈兵,其实是对赵括的一种诽谤和误解,真实的赵括是很有才华和实力的,赵王又不是傻子,如果赵括没有强大的本事,怎么敢调派赵括去跟白起作战呢? 今日见到赵括战魂,果然是一副王者风范,绝对不是教科书上所说的那样低能。 赵括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起,嘲讽道:“堂堂战神白起,如今却甘愿屈身在一个无知小儿手下,真是让人费解啊!” 白起很冷酷的说:“赵将军,你这狂妄的性格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啊!杨程是我的主公,可不是什么无知小儿,如果你小看他,那你可要付出代价的!” 赵括唰的举起长刀,刀尖直指白起。 赵括满含杀气的说:“我倒想见识见识,这么多年过去,白将军是否还能像当年一样神勇!” 第四百七十九章 拖刀斩 “老大,退后,我要和赵将军好好叙叙旧!” 白起斜握斩马刀,杀气凌人,十分冷酷。 千年之前,白起跟赵括就是死对头,千年之后,两人的对决依然还在延续。 这是两个战魂之间的对决,根本不用我插手。 因为我相信白起,千年之前白起能够打败赵括,千年之后白起依然能够打败赵括。 战神!战神! 毕竟“战神”这个称号,那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 赵括狂笑两声:“好!很好!我也想看看,这么多年过去,白将军是否还能像当年一样威猛!” 话音未落,赵括鬼影闪动,已然提刀杀至白起面前。 白起也没有丝毫犹豫,举刀便砍。 只听砰的炸裂声响,刀气与刀气相撞,震得周围的树木都在瑟瑟发抖,树叶扑簌簌往下掉。 两个战魂刚一交手,场面就非常火爆,不愧为千年宿敌。 我怕他们伤到丁明,赶紧跑过去,将丁明拉到边上。 我问丁明怎么样,丁明捂着肩膀,疼得说不出话来。 我撕开丁明的外衣,赫然发现,丁明的左肩靠后的位置,已经被鲜血染红了,老长一道刀口,深可见骨。 我暗吸了一口凉气,赶紧说:“老丁,一定要挺住啊!” 丁明点点头,气息微弱的回答了一个字:“好……” 刚刚说出这个“好”字,丁明脑袋一歪,没了声息。 我吓了一大跳,还以为丁明嗝屁了,赶紧伸手探他的鼻息,发现他还有气,应该只是晕死过去了。 这边,白起跟赵括斗得火热,你来我往,十分激烈,刀气卷起落叶漫天飞舞。 我赶紧把昏迷的丁明背到树林外面的长椅上,正好长椅边上有个电话亭,我急忙冲过去,投了一枚硬币,拨通了保安室的电话。 我让保安队长赶紧过来,把昏迷的丁明送去医院。 送走了丁明,我又返回树林里面,这时候,白起与赵括的战斗已经进入白热化。 两人互有攻守,场上的局面非常胶着,很难判定谁能获胜,谁会失败。 我心想这个赵括是真的厉害,单挑战神白起,居然一点都不落于下风。 如果赵括真的只是个纸上谈兵的庸才,那他肯定早就惨败于白起的斩马刀下了。 白起将赵括逼至一棵大树前面,横刀斩出一道刀气。 赵括的鬼影瞬间从树干中央穿过,刚好避开这道刀气,然而那棵大树却被凌厉的刀气,拦腰斩成两截。 不等白起继续攻击,赵括突然展开绝地反击,使出自己的独门绝技,三十六路狂刀,唰唰唰对着白起一路狂砍,攻势十分凶猛,全是大开大合的猛路子。 这一次,轮到白起被逼得连连后退。 面对赵括绝地反击的三十六路狂刀,白起只能左支右挡,看上去非常吃力。 四周劲风激荡,刀气飞旋,白起仿佛被卷入一个看不见的凤眼漩涡里面。 当! 白起举起斩马刀横挡,硬抗了赵括这一刀,但是白起却被震得向后退了几步,模样有些狼狈。 我的心狠狠拧了一下,不是吧?白起难道不是赵括的对手? 看见白起力不从心的样子,赵括愈发来劲,更加不顾一切的追砍白起,誓要让白起倒毙在自己刀下。 无奈之下,白起只能拖着刀往前跑。 “呵呵,白将军,怎么跟了个无知小儿之后,胆子也变得小了呢?在我的印象中,白将军可从来没有逃跑过呀!”赵括狞笑了起来,手里的长刀却一秒钟也没有停下。 我心中着急,忍不住就想冲上去加入战斗。 就在这时候,我看见白起突然停下脚步,身子微微前倾,卖了个关子,后背露出一个很大的破绽。 我情不自禁的惊呼出声:“白将军,小心!” 连我都能看出的破绽,久经战场的赵括自然也看得出来。 只听赵括阴阴一笑,挥刀朝着白起的后背空门劈下去。 这一幕,令我屏住了呼吸,我差点闭上眼睛,不敢再看。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白起的后背仿佛生有眼睛,能够清楚的看见敌人的一举一动。 当赵括挥出长刀的时候,白起的举动非常奇怪,他并没有加速向前逃跑,甚至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而是在瞬间停下脚步,以双腿脚踝为轴,用脚踝牵动小腿,小腿引发腰身,一记非常漂亮的扭腰,回手一刀劈向赵括。 就在我以为白起可能输定了的时候,没想到白起竟然留有后手,这一刀拖刀斩实在是精彩绝伦,我都忍不住大声叫好。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刚才白起被赵括追砍的无法喘气,其实是白起故意露出的破绽,“诱敌深入”以后,再使用拖刀斩的绝技,将赵括一刀毙命。 拖刀斩看似简单,但真正能够将其完美施展出来的人并不多。 因为拖刀斩,对人腿部,腰身,臂膀的力量,以及整个身体的协调性和平衡感,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尤其是最后出刀的那一刹那,白起整个人几乎是利用腰身的惯性甩了出去,脚尖都腾空离开了地面,再加上,回刀一刹那的惯性,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增强这一刀的杀伤力。 这个原理其实很简单,就像投掷铅球一样,很多人没有掌握到要领,在投掷铅球的时候,仅仅使用手腕的力量,铅球老是扔不远。其实在扔铅球的时候,一定要利用整个身体扭转的力道,然后将这股力道传递到手掌,最后才把铅球扔出去,这样铅球才能扔的又高又远。 赵括一路追杀白起,本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被白起绝地反击,完成致命一击。 赵括手中的长刀掉落在地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白起缓缓举起斩马刀,冷酷的说:“赵将军,你输了!” 赵括说:“早就听闻白将军的拖刀斩冠绝天下,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说完这话,赵括鬼眼里的红光迅速暗淡下去,伴随着“呜哇”一声,赵括的战魂变成一团模糊的黑气。 有风吹过树林,那团黑气也就随风飘散了。 第四百八十章 撞破 天色渐渐亮起。 这一场战魂之间的精彩对决,看得我惊心动魄,热血沸腾。 白起果真没有让我失望,战神这个名头,确实是实至名归。 千年之前,赵括被白起击败,千年之后,赵括依然不是白起的对手。 这就是白起,永恒的战神! 不过赵括也并非一无是处,白起和赵括这一场死战,也消耗了极大的魂力,显得十分疲惫。 我让白起回到修罗剑里面休息,临走的时候白起对我说:“老大,赵括我已经帮你搞定了,但是我的魂力消耗很大,一时半会儿不能恢复,接下来对付廉颇,就得靠你自己了!” 我嗯了一声,用力点了点头。 实话讲,对付廉颇的战魂,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毕竟,廉颇可是跟白起并称的战国四大名将,其实力与赵括相比,只高不低。 但是,白起已经尽力了,我也不好继续为难白起,有些事情还是要靠自己亲力亲为。 走出树林,我没有回寝室休息,而是去了保安室,向保安队长询问丁明被送去了哪家医院,然后在校门口拦下一辆计程车,马不停蹄的赶往医院。 到了医院,向医生询问丁明的情况。 医生说丁明的伤口很深,失血过多,刚帮他做了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没法探视,让我先回去等待通知。 我心里挂记着丁明的安危,不肯离开。 在医院门口的小吃摊买了两个烙饼,囫囵填饱肚子,就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面躺下来,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有人在拍我的脸颊。 睁开眼睛,原来是负责给丁明做手术的那个医生,他告诉我,丁明已经醒了,脱离了生命危险,现在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豪华单间,可以去探视他了。 我说丁明这小子还挺会享受的,豪华单间一天的费用可不低啊。 医生笑着说,是丁明女朋友要求的,也是丁明女朋友出的钱。 女朋友?! 我挠了挠脑袋,带着满肚子疑问走向丁明所在的病房,丁明这小子什么时候有女朋友的? 然后我想到了赵霞,医生所说的“女朋友”,该不会是赵霞吧? 我快步来到豪华单间外面,因为听说丁明平安度过了危险期,所以心情很激动,也没多想,一头就闯了进去,嘴里还在嚷嚷:“丁明,你小子死没有?” 刚刚说完这话,我便愣住了,病房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极其尴尬。 因为……我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 丁明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赵霞穿着好看的裙子,长发披肩,趴在丁明的胸口上,我闯进来的时候,两人正紧紧拥抱在一起,火热忘情的拥吻。 我甚至看见赵霞裙子上的皮扣子都解开了,如果迟进来两分钟,估计能看见更加激情的画面。 我的突然闯入,也把丁明和赵霞吓了一大跳。 赵霞尖叫一声,触电般弹开,用被单捂着脸。 而丁明则躺在床上,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冲我打了个招呼:“呵,杨程,你来啦?” 我这才反应过来,心里也觉得相当尴尬,赶紧用手捂住眼睛,装瞎的说:“没看见啊,我什么都没看见,丁明,你在哪里呢?奇怪,怎么没看见人呢?我是不是走错病房啦?” 我一边说,一边退了出去,砰的关上门。 我吁了口气,心中暗骂,妈的,又不是我被人撞破“奸情”,我干嘛这么紧张? 其实这件事情也不能怪我,谁他娘的能够想到,丁明这个王八蛋,居然在重伤之余,还搂着姑娘在医院里温存呢? 太厉害了,人的欲望果真可以战胜生死。 丁明这才刚刚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居然在病房里就跟赵霞亲热起来,简直太下流了。 赵霞也是,表面看上去文文静静一个女孩子,又是电视台的主持人,难道就不能矜持一点吗? 之前我还问过丁明,问他跟赵霞的关系,那小子居然还撒谎骗我,说他从小是个独子,只是把赵霞当成姐姐,他俩是姐弟关系。 好一个姐弟关系,那现在这算什么,姐姐和弟弟抱在一起玩亲亲,这可是不伦之恋啊! 突然,门开了,赵霞满脸绯红的站在门口。 赵霞很不好意思看了我一眼,她说:“呃,丁明叫你进去!那个……你还没吃晚饭吧?我下楼买点吃的!” 赵霞一边说,一边急匆匆的从我身旁走过,满脸娇羞的撩了撩头发。 看见赵霞的神态,我忍不住想捉弄一下她,于是我冲着她的背影喊道:“喂,裙子的皮扣子还没扣呢!” 赵霞听闻这话,吓得赶紧跑进了卫生间。 我打了个哈哈,走进病房,看见丁明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肩膀后面缠着厚厚一块纱布。 “感觉怎么样?”我走过去,坐在床边。 “还好,运气不错,医生说送来的及时,如果再迟十几二十分钟,估计就失血过多而死了!”丁明苦笑了一下。 我翻了翻白眼,嘿嘿笑道:“谁问你这个?我是问你刚才接吻的感觉怎么样?” “滚你丫的!”丁明扬起拳头想要揍我,结果拉扯到伤口,疼得他赶紧放下拳头。 “就你现在这副样子,安心把伤养好吧。你应该庆幸我来得及时,要不然你肯定要跟赵霞搞出大动作,到时候撕裂了伤口,那可就麻烦了!”我拍了拍丁明的胸口,笑嘻嘻的说。 丁明问我:“别胡说八道!哎,对了,昨晚的事情怎么样?搞定赵括的战魂了吗?” 我点点头,手舞足蹈,将白起怎样干掉赵括的经过,从头到尾描述了一遍,丁明听得两眼放光,直呼“精彩!” 讲完之后,我问丁明:“老实说,你跟赵霞什么时候好上的?” 丁明说:“就在刚刚!” 我说:“放屁,你小子水深的很,等你养好伤回到学校,我再好好拷问你!” 不一会儿,赵霞回来了,买了一些酒菜回来。 丁明拉开啤酒罐跟我碰杯,我说你伤口都还没好呢,就要跟我尬酒? 丁明举起啤酒罐,说:“心里高兴嘛,灭了赵括,说明我这一刀挨得值,来,整一大口!” 第四百八十一章 天罡伏魔阵(上) 为了对付廉颇,我又把库瘸子传给我的《三清布衣符咒》,翻出来仔细研究,最后决定用天罡伏魔阵来困住廉颇。 天罡伏魔阵是一种高级法阵,以我现在的能力,要想施展这种高级法阵,还是有些难度的。 但是没有办法,廉颇是战国四大名将之一,低级的法阵根本困不住他,对付他只有使用高级法阵。 而且,即便是高级法阵,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自己估计只有百分之五十。 施展天罡伏魔阵,仅凭我自己的力量是不行的,这是一套大型法阵,需要很多人参与其中。 我联系上范校长,利用他的关系,登录学生档案,从在校大学生里面,挑选出九九八十一个命格过硬的男生。 这些男生的属相以牛、虎、龙、三种属相为主,每种属相二十七人,三种属相加起来,共计八十一人。 范校长千叮万嘱,一定要保障这些学生的生命安全。 很快,范校长就让这八十一个学生到操场集合。 当然,我们不可能直接告诉这些学生,我们今晚要对付廉颇战魂。 我们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告诉他们,学校要组织一场大型的表演活动,在场各位都是校方选出来的“精英”,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遵从学校安排。 那些学生一听,既然是学校选中他们参加活动,都没有什么意见,反而还很高兴。 范校长还跟他们承诺,凡是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都可以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学生们听了更加高兴,要知道,拥有“优秀学生”的荣誉称号,毕业以后找工作,招聘单位都会优先录取“优秀学生”,而且进入工作单位以后,有“优秀学生”这块金字招牌,晋升空间相对也会更大。 范校长让助理采购回很多白蜡烛,人手一支蜡烛捧在手里,然后用朱砂,在每个人的眉间点一下,很多人都很好奇,问表演的是什么内容。 范校长就说,表演的是古代的一种祭祀活动,其用意是祈求苍生平安。 学校里最近连续发生命案,校方想通过这种古老的方式,为全校师生祈福。 学生们听了范校长的解释,都很感动,同时也觉得自己责任重大,所以很快就投入操练当中。 我利用短短半天时间,指挥这八十一个学生如何走位,如何变换阵形。 这些大学生脑袋都很灵光,而且领悟能力很强,学习能力更不用说,其实我根本没费多大的力气,就让他们学会了天罡伏魔阵。 看着这些大学生游刃有余的完成法阵的排练,范校长忍不住夸赞我,他说:“杨程,你果真有两把刷子,没想到咱们z大,居然也是藏龙卧虎之地!” 我摆摆手,谦逊的说:“校长过誉了,我只是尽力而为!” 范校长问:“今晚你有几成把握?” “实话?”我说。 范校长点点头:“肯定是实话!” 我抿了抿嘴唇:“最多一半!” 范校长微微颔了颔首,没有多说什么。 入夜的时候,范校长让食堂给操场上的学生送来了盒饭,还额外给每人加了一个鸡腿,学生们都很开心。 等到午夜,我让学生们打起精神,按照天罡伏魔阵排列。 我独自提着修罗剑,走在寂静的校园里面,看看能不能引诱廉颇现身。 我每走一段距离,就会往空中抛洒一些冥纸,当我走到昨晚那片小树林的时候,我看见抛洒在空中的那些冥纸,竟然没有落地,像是被一股无形旋风拉扯着,凌空旋转飞舞。 见此情形,我暗自凝神戒备,右手握紧修罗剑。 果不其然,短短数秒钟后,一团模糊的黑影出现在飞旋的冥纸中间。 我心中一惊,随即说道:“廉颇,你终于现身了!” 模糊的黑影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一个瘦瘦高高的战魂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传说中战国四大名将之一的廉颇,此时此刻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上下打量廉颇,廉颇的体型并没有赵括那样高大威猛,但是他身上的战魂气息,却比赵括更加强大,尤其是那双猩红色鬼眼,更是令人心惊胆寒,仿佛一眼就能穿透我的身体。 廉颇身上同样穿着威风凛凛的黑色战甲,戴着黑色头盔,右手按着腰间的一把长剑,很有大将风范。 廉颇看着我,开口说话了:“小子,你的胆子够肥,居然敢主动来找我!” 廉颇的战魂气息很强大,但我不能被他的气息压制下去,如果我在气势上就输了,那么也别指望能够制伏廉颇。 于是,我挺起胸膛,对廉颇说道:“廉颇将军,我敬你是条汉子,希望你能迷途知返,不要逼我动手!” “呵呵!”廉颇突然笑了起来,笑声低沉而又粗犷:“迷途知返?真有意思!” 我不悦道:“你笑什么?你应该知道赵括的下场!” 我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竟然敢言语威胁廉颇。 廉颇冷冷说道:“赵家小子,才华是有,但素来自大狂妄,死于白起刀下,也是正常!” 我说:“现在也不是战国时期了,赵国也已经亡了千年之久,如今天下太平,你又何苦出来兴风作浪呢?” 廉颇说:“你觉得我跟赵括是一路人吗?” 我微微一怔,不明白廉颇这话是什么意思。 廉颇抬头看了看夜空,幽幽说道:“我当然知道赵国早就亡了,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要兴风作浪的打算。我也劝过赵括,只可惜赵括执念太深,还犯下两起命案,最终落得魂飞魄散的结局,纯属自找的!” 听闻廉颇这话,我心中顿时大喜。 从内心深处来说,我也不想跟廉颇开战,以免更多人伤亡,如果能够兵不血刃,当然是最好的结局。 我抱了抱拳:“如此说来,我是误会廉颇将军了?” 廉颇笑了笑,缓缓拔出青铜长剑:“你花费这么大的心思想要对付我,倘若我不陪你玩玩,岂不是浪费你的良苦用心了?” 第四百八十二章 天罡伏魔阵(下) 我微微一惊,后退一步说:“廉颇将军,你刚刚不是说……你不闹事的吗?” 廉颇冷酷的笑了笑:“我不是闹事,我只是想跟你玩玩,因为这么多年,还没有人敢这样正面挑战我。我很想见识见识,你这个年轻后生,到底有什么本事!” 说到这里,廉颇唰的扬起青铜剑,强大的杀气刹那间如同潮水般涌动。 我握紧修罗剑:“廉颇将军,咱们就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吗?” 廉颇说:“你召唤我出来,不就是为了挑战我吗?难道现在又认怂了吗?小子,这样吧,我跟你来个赌注怎么样?” “什么赌注?”我好奇的问。 廉颇的鬼眼里泛起一丝红光,他一字一顿的说:“如果我败给你,你便是我的主公,我心甘情愿的跟随你,为你鞍前马后。但是如果你败给我,那你就自断一臂怎么样?” 自断一臂?! 我猛吸一口冷气,惊诧的问:“凭什么我要自断一臂?” 廉颇抚摸着青铜剑,冷酷的说:“虽然我很不喜欢赵括,但我跟他毕竟都是赵国的将军,你杀了赵括,于情于理,我也应当替他报个仇,你说对吧?” “对个毛线!”我在心里骂道。 廉颇屈起手指,在剑身上轻轻一弹,青铜剑顿时发出清脆的嗡嗡之声。 廉颇说:“小子,我就想看看,你到底有什么本事,居然敢单枪匹马的挑战我,敢情是没把我战国四大名将的称谓放在眼里!” 我说:“这个赌注太大,能不能换个赌注?” “不能!”廉颇斩钉截铁的拒绝了我的请求。 我一本正经的说:“赌博是一种恶习,我不喜欢赌博,可不可以不赌了?” “必须赌!”廉颇怒喝一声,不再跟我废话,提剑冲了上来。 廉颇这种名将,很看重声誉和面子,他之所以揪着我不放,就是觉得我是一个无名小卒,居然胆大包天,敢挑战他堂堂战国四大名将。 说得直白一点,廉颇对于我的挑战,心里很不爽,认为我没把他放在眼里,就想给我一点苦头尝尝。 廉颇并不是跟我闹着玩的,拖着一道幻影冲到我面前,直接挥剑砍向我的臂膀。 我大吃一惊,急忙举起修罗剑保护自己。 由于廉颇出手太快,无奈之下,我只能跟他硬抗了这一剑。 修罗剑虽然威力强劲,替我挡住了廉颇手里的青铜剑,但是廉颇的力道非常强悍,撞得我向后飞了出去,满眼都是金星在盘旋飞舞。 廉颇不屑的冷哼道:“狂妄小儿,就凭你这点三脚猫本事,也敢挑战老夫?” 廉颇倒提着青铜剑,一步步朝我走过来。 我深吸一口气,将胸口处翻涌的血气压了下去。 廉颇冷傲的看着我:“你是自断一臂,还是让我来取?” “不——可——能——”我大叫一声,翻身从地上爬起,袖口一甩,一张黄符朝着廉颇迎面飞去。 廉颇微微一怔,下意识举起手臂护住面门。 黄符击中廉颇手臂,瞬间变成一颗火球,廉颇猝不及防,手臂被烧灼了一下,滋的冒起一缕黑烟。 廉颇吃痛,向后退开一步。 我趁机挥剑而上,凌空高高跃起。 廉颇急忙侧身一滚,狼狈的贴地滚开,虽然躲过这一剑,但头盔顶上的翎毛还是被无情削飞。这对廉颇来说,绝对是奇耻大辱。 将军头盔上倒插的翎毛,象征着权利和地位,所以我这一剑下去,直接让廉颇暴走了。 廉颇愤然起身,提起青铜剑,怒吼着对我展开连番的狂暴攻击。 跟廉颇单打独斗,我多半不是他的对手,于是我且战且退,把廉颇往操场上引过去。 我在操场上已经布下了天罡伏魔阵,此时这种情况,也只有用天罡伏魔阵来对付暴走的廉颇了。 廉颇在后面追,我在前面跑,偶尔回身放出一张黄符。 吃一堑长一智,廉颇刚才吃了一次亏以后,现在也学聪明了,知道我的黄符会变成火球伤他,于是他再也不敢用手触碰那些黄符,而是挥舞着青铜剑,或挡或斩,将我放出的黄符尽数挡了下来。 一颗颗火球在廉颇的身前炸裂,虽然没有对廉颇造成有效伤害,但是已经彻底激怒了廉颇,这才是我的最终目的。 在我的不断“引诱”下,廉颇跟着我来到操场中央。 我大喊一声:“点灯!” 不过眨眼的工夫,九九八十一支蜡烛,尽数亮了起来,将操场映照得如同白昼般明亮。 廉颇愣了一下,明亮的火光刺激着他的鬼眼,让他情不自禁的伸手捂住眼睛。 这八十一个布阵的学生,我们称为“护佑童子”。 按照我之前的吩咐,这八十一个护佑童子此时全都戴上了黑色眼罩。这样做,就是不让他们看见战魂。第一,对这次的活动保密;第二,以防有人在看见战魂的时候,因为恐惧而临阵脱逃,致使法阵失效,功亏一篑。 所以,此时此刻,八十一个护佑童子根本不知道操场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只是听我的指令,按照之前的排练来变换阵形。 “变阵!”我高亢的喊了一声。 八十一个护佑童子迅速变换阵形,属牛的二十七个人围成一个圆圈,属虎的二十七个人围成一个圆圈,属龙的二十七个人围成一个圆圈,三个圆圈又同时围着中央的廉颇旋转。 此时如果从天上俯瞰的话,可以发现,这个天罡伏魔阵非常的壮观,光是看着就很有气势。 八十一个护佑童子的阳气聚集在一起,立马将廉颇的战魂气息压制下去。 廉颇的脸上掠过一丝惶恐之色,此时的他,就像是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当中,无法自拔,也无法逃离。 廉颇看着我,眼神中充满惊讶。 估计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一个无名小卒,居然能够成功施展天罡伏魔阵。 我心中冷笑:“廉颇将军,你刚才不是很瞧不起我吗?今天我这个无名小子,就要让你这个战国四大名将俯首称臣!” 第四百八十三章 如虎添翼 我很冷静的指挥八十一个护佑童子,不停的变换阵形。 廉颇试着突围了好几次,都被挡了回来。 天罡伏魔阵牢牢压制住廉颇,廉颇的脸上,也露出了焦急的表情。 我看着他,用眼神询问他:“认输投降吗?” 廉颇咬咬牙,不愿意轻易服输,还在那里硬撑。 我暗自冷笑,好,你就撑吧,我看你到底还能撑多久。 随着时间的推移,廉颇渐渐有些支撑不住了,而我这边的八十一个护佑童子,却越来越神采奕奕,他们对于阵形变换越来越熟悉,步伐也就越来越坚定自信。 廉颇面露痛苦之色,单膝跪在地上,用青铜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我倒也不着急,按照现在这种情况发展,廉颇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出现了突发状况。 在这半夜的操场边上,居然出现了一个人,鬼鬼祟祟的,而且这个人我还十分熟悉,是猴子! 学校不是实施了宵禁吗,猴子怎么能够半夜溜出来?还有,这王八蛋半夜不睡觉,跑出来鬼混什么? 猴子正偷偷摸摸的往外面溜,乍然见到操场上有这么多人,把他吓了一跳。 不过猴子随即就看见我站在操场中央,于是大咧咧的冲我挥手:“喂,杨程,你们这是在干嘛呢?” 我心头一跳,暗叫糟糕,猴子若是闯入天罡伏魔阵,肯定要坏事儿的。 我着急的对着猴子挥手,让他赶快滚蛋。 谁知道猴子那个大傻子,完全弄错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是在招手让他过去,不仅没有滚蛋,反而走进了天罡伏魔阵。 猴子看着那些手里捧烛,黑布蒙眼的大学生,好奇的问我:“喂,这是在干啥呢?大型晚会呀?我怎么没接到通知呢?” 我气得直跺脚,喝问道:“今晚不是宵禁吗,你跑出来干嘛?” 猴子挠着脑袋,嘿嘿笑道:“睡不着,溜出去上个网!” “上个毛的网,你不知道宵禁被逮着,会被开除的吗?”我说。 猴子咧嘴笑了笑,满不在乎的说:“反正又没人能够逮着我!再说了,不是说宵禁吗,那你们这又是在干啥?” 校方为了宵禁能够顺利实施,于是出台了非常严厉的规定,凡是在宵禁期间还擅自外出的学生,一律受到开除处分。 没想到猴子这个混球,居然无视学校纪律。 “甭问,快走!”我催促猴子说。 猴子嗫嚅着还不肯走,我急了,直接骂道:“滚!” 没想到我这一骂,猴子更来劲了,双手一叉腰,鼻孔往上一翻:“好你个杨程,你居然让我滚?我猴子是随便滚蛋的人吗?我跟你说,你让我滚,我偏不……滚……” 一句话还没说完,突然一团黑影冲向猴子,瞬间没入了猴子的身体。 “不要——”我瞪大眼睛,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廉颇的战魂直接附体在了猴子身上。 猴子翻了翻白眼,浑身就跟触电一样,剧烈的哆嗦着,完全不听使唤。 咚的一声闷响,猴子翻身栽倒在地上。 我急忙跑过去,就看见猴子的瞳孔里面泛起一抹红光,猴子看着我,咧嘴笑了笑,但是表情却像是换了一个人,发出的声音也是廉颇的声音,很低沉:“你没赢,我也没输,咱俩战了个平手!” “你出来!廉颇,你出来!”我紧咬着牙关,拼命摇晃着猴子的肩膀,恨不得伸手将廉颇的战魂从猴子身体里面拽出来。 猴子说(其实是廉颇说):“放心,我不会伤害他,他很安全。这句皮囊很适合我,我暂时是不会出来了!当然,只有一个办法,除非你杀死他,我才可能出来!” 我瞪红了眼睛,胸口里窝着一团火,却又不知道如何发泄。 我恨声说道:“廉颇,你到底想要怎样?我敬你是条汉子,却没想到你这么下作!” 猴子(廉颇)说:“什么下作,别说的这么难听,有我在猴子体内,猴子的人生都能随之改变。小子,我挺敬佩你的,以后你必定是个大人物,我没有输给你,但我还是愿意跟随你。从此以后,猴子就是廉颇,廉颇就是猴子,有我在你身边,必定能为你如虎添翼!” 说完这话,猴子两眼一翻,就此晕死过去。 我怔怔地看着昏迷的猴子,脑海里反复回荡着刚才廉颇的话,什么情况?!莫名其妙又收了一个战魂?!我的麾下已经有白起战魂,现在又有廉颇战魂愿意辅助我,那我等同于收了左右二臂,日后行走江湖,那可是相当拉风呀! 猴子的突然闯入,可能从坏事变成了一件好事。 但这个意外,也足以改变猴子的一生,因为从今往后,他的体内都背负着廉颇战魂,也许他不能再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了,等待他的,将会是刀光剑影的血色江湖。 我解除了天罡伏魔阵,让那些护佑童子早点回去休息,然后背着猴子去了医务室。 校医给猴子检查了一下身体,也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象征性的给猴子吊了点葡萄糖。 当然,我没敢说猴子是不顾宵禁纪律跑出去的,而是说他在寝室里晕倒了。 早上的时候,韩梅听闻消息,赶来医务室看望猴子。 猴子睁开眼睛,翻身从床上一跃而起,精神抖擞,一点都没有病号的样子。 韩梅关心的问他感觉怎么样,猴子说感觉精神好得很,能够打死一头牛。 看见猴子没事,校医便让他回去休息,临走的时候,叮嘱猴子回去以后多喝水,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多卧床休息,不要年纪轻轻就猝死了。 回去的路上,猴子对我说:“杨程,昨晚我做了个梦,我梦见一个古代的将军,穿着战甲,威风凛凛,居然……居然进入了我的身体,跟我合二为一了。刚才我醒来以后,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将军,浑身充满了力气,真是神奇!” 我笑了笑,没有告诉猴子,那不是梦,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第四百八十四章 超能力?! 回到寝室,猴子洗了个澡,就跟韩梅约会去了。 昨晚的经历对猴子来说,就像被抹去了,一点记忆都没有留下。 猴子依然是猴子,只有我知道,猴子的体内,还住着廉颇的战魂。 廉颇虽然性子执拗,但也是战国名将,出了名的忠诚,我对廉颇倒也比较放心。 傍晚的时候,丁明出院回到了学校,叫上我和猴子出去吃饭。 赵霞跟在丁明身旁,两人俨然已经出双入对了,也算是正式宣布了他们的恋情。 丁明迫不及待的拉上我们去吃烤肉,说这两天在医院里面吃的很清淡,嘴巴都淡出鸟来了,肚子里连油水都没有,今晚必须甩开膀子,痛痛快快大吃一顿。 赵霞劝丁明说:“你背上的伤口还没好完全呢,医生建议你不要吃上火的东西,你还偏偏要来吃烤肉!” 猴子在旁边打趣道:“哟,这都还没过门呢,就已经家庭管制了呀,以后老丁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哟!” 赵霞红了脸,丁明骂猴子道:“滚滚滚,我看你的日子才不好过呢,成天被韩梅揍得跟龟孙似的,屁都不敢放一个!” 猴子反驳道:“你懂个屁,那叫爱,你懂吗?我爱她,所以我让着她!” 我坐在中间笑个不停,我说你俩大哥别说二哥,都是一路货色,谁也好不到哪里去。 丁明和猴子立刻把矛头对准我:“你这个单身狗,有什么资格评论我们?” 我们三人坐在一起,总有唠不完的嗑,放不完的屁,不知不觉就喝到了深夜。 这时候,不知从哪里走进来一群社会青年,闹闹嚷嚷的,很没素质,店子里的食客都忍不住侧目皱眉,但是看见这群人凶神恶煞的样子,其他人也不敢开腔,要么低头继续吃,要么结账离开,生怕招惹到这群瘟神。 这群社会青年里面,还有个带头大哥,两条膀子很粗壮,左右膀子上各自纹着一条毒蛇,毒蛇缠绕着他的臂膀,看上去挺瘆人的,我听那些人都叫他“毒蛇哥”。 这群人浑身酒气,应该是从别处喝了过来续摊。 本来我们也没跟这群人发生冲突,我们自己喝着酒,根本没有招惹他们,他们当中却有个十几岁的小青年,染着一头自以为很潮很酷,其实丑到爆的黄毛,来到我们面前。 黄毛伸手指着赵霞,气焰嚣张的说:“喂,你,对,就是你,我们毒蛇哥叫你过去,请你喝杯酒!” 我们一听这话就来气了,这个毒蛇哥真是吊炸天啊,完全没把我们放在眼里,居然直接到我们的座位上抢女人,纯粹就是找茬。 我们都是初生牛犊,也不怕虎,管你毒蛇哥是什么来头,此时此刻的气势是不能弱的。 我们停下筷子,全都斜眼看着黄毛,眼神中已经有火焰在盘旋。 赵霞拒绝道:“毒蛇哥是谁?我不认识,我也不想认识,所以,那杯酒你们还是留着自己喝吧!” 赵霞也很生气,所以没有给那个毒蛇哥面子。 皇帝不急太监急,毒蛇哥还没开口说话呢,那个黄毛便跳了起来,伸手就去抓赵霞,嘴里骂骂咧咧:“妈的,臭婆娘,敬酒不吃吃罚酒,竟然不给我们毒蛇哥面子!” 丁明护着赵霞,猴子伸出手,抓住黄毛的手腕,冷冷道:“什么是面子?凭什么要给你面子?老子跟你很熟吗?” 黄毛变了变脸色,估计不想在兄弟们面前丢了面子,他另一只手伸入裤兜里面,竟然掏出一把弹簧刀。 黄毛推出刀刃,就要对着猴子的手背扎下去。 猴子彻底火了,骂了句“你他妈还敢动刀”,话音未落,猴子五指一使劲,就听咔嚓脆响。黄毛握刀的手腕,登时手骨断裂,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丁明和赵霞惊讶的看着猴子,就连猴子都万分惊讶的看着自己,不可思议自己竟然拥有如此强大的力气。 在场只有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猴子的体内有廉颇战魂存在,所以猴子现在力道十足。 猴子松开手,黄毛捂着碎裂的手腕,软绵绵的倒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跟刚才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毒蛇哥猛的一拍桌子,带着一群小弟走了过来。 毒蛇哥指了指赵霞,咧嘴阴阴笑了笑:“我在电视上见过你,你是不是电视台的主持人?” 赵霞没有说话,不置可否。 毒蛇哥明显有些喝高了,眼神迷离,嘿嘿笑道:“这是我罩的地盘,过来陪我喝两杯酒,这件事情就算了,如果不过来,呵呵,你的这三个朋友,就死定了!” “喝个锤子,你他妈才死定了!”猴子勃然大怒,突然闪电般出拳,一拳砸在毒蛇哥的唇角上。 猴子这一拳非常快,所有人,包括毒蛇哥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砰的一声,毒蛇哥嘴角挨了一记重拳,整个人腾空向后飞出去,一边飞,一边噗噗噗的吐着带血的牙齿。 猴子收回拳头,惊叹道:“卧槽,我什么时候拥有这么强悍的力量了?超能力啊?” “干他!”一群社会青年抄起啤酒瓶,板凳,一窝蜂冲上来,每个人都想在毒蛇哥面前挣表现。 其实毒蛇哥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像滩烂泥般趴在地上,嘴里一直冒着血沫子,早就爬不起来了。 丁明掀翻桌子,准备帮忙。 我拉住丁明,示意他不要动手,让猴子一个人搞定就可以了。 丁明半信半疑的看着我:“猴子以一打十,能行吗?我不记得猴子会功夫呀!” 接下来的时间,完全是猴子的个人表演赛,几乎是一拳抡飞一个小混混,根本没人能够阻挡他的铁拳。 但见猴子身影闪动,就像一个武林高手,不过眨眼的工夫,就把对面的一群混混全部放翻,没有一个还能站着。 “酷啊!”丁明羡慕的说。 猴子怔怔的站在烤肉店中央,举起自己的两只拳头左看右看,满脸惊诧之色,然后走到我面前对我说:“神了,老子一觉醒来,居然获得了超能力!杨程,你快给我一巴掌,告诉我,这不是在做梦!” 第四百八十五章 十字路口 校园里的这场战魂风波,总算是平息了。 没想到一把修罗剑,居然惹出这么多事端,也幸好修罗剑最后落在我的手里,如果当初修罗剑被陈相那种险恶用心的人带走,后果不堪设想。 校园终于恢复了久违的宁静,一派祥和向荣的景象。 因为成功帮助z大度过了这场危机,我和范校长也成为了好朋友,私底下校长都宴请了我好几次,我对他的称呼也从“范校长”变成了“老范”。 我也从老范那里,得到了关于九灯和尚的一些信息。 别看九灯和尚那两师徒,成天到处游荡,其实他们是“官方人物”,但凡有什么事情,政府部门都会请九灯和尚出面。就像之前的猛鬼列车,那也是相关部门请九灯和尚出马摆平的。 所以,在z大发生事情以后,范校长向上面求助,上面也是找到九灯和尚,结果九灯大和尚让范校长来找我。 看样子,九灯和尚对我也是非常的肯定和信任。 自从我成了范校长身边的红人以后,我在z大也算是平步青云,每期都被评定为优秀学生,还加入了学生会,很快又成为学生会的骨干,而后又成为学生会会长,经过老范的推荐,还被评定为十佳大学生,可谓是集万千荣誉为一身。 校园里面,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跟老范关系好,所以没人敢来招惹我,反而好多人都来巴结我,我也借此发展了许多人脉关系。 时光列车载着许许多多的回忆,闯入了青春的梦里。 四年的大学时光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所有的事情仿佛都在昨天,进校时候的场景都还历历在目,我们却已经迈入了大学的最后阶段,站在了人生新的十字路口。 大四这学期,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课程,同学们有的在忙着考研,有的在忙着参加各种招聘会,而有的在疯狂谈恋爱,或者疯狂打游戏,继续挥霍这剩余不多的青春。 就拿我们202寝室来说,成绩最好的平哥早早就被郑州的一家上市公司录取,进入公司实习。 猴子没有找工作,他说他不习惯待在北方,还是想回重庆,所以他每天都花大把的时间跟韩梅待在一起,他怕毕业以后,就会因为异地恋而分手。 老铁也找到了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专业不对口,但他还是很勤奋,每天忙忙碌碌的。 小眼镜和癞蛤蟆两个人,家庭条件都还不错,也没什么太大的理想抱负,两人每天都窝在寝室里打游戏,昏天暗地的,头发都油腻成了鸡窝。 黑牛是本地人,通过熟人关系,备考公务员。 二肥算是我们寝室里面第一个创业的人,因为他自己本身就很贪吃,所以瞅准机会,在校门口开了一家小超市,因为毗邻校园,再加上我们的友情加持,小超市的生意还挺红火的,二肥经常兜里都揣着大把现金,请我们吃喝玩乐,倒也是个耿直朋友。 然后就是丁明,这小子自从跟赵霞恋爱以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过学校,后来还在学校外面租了一套房子,作为他和赵霞的爱巢,两人早早过起了同居生活。 至于我自己,唔,参加了几次招聘会,头顶着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大学生的光环,自然有很多企业公司向我抛来橄榄枝,但我暂时都拒绝了。不是我挑剔,说句实话,从我内心来说,我还是想过这种行走阴阳的生活,老天爷要我吃这碗饭,我就觉着吃这碗饭最香,所以其他工作对我来说,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吸引力。 老妈和老爸打电话问我工作的事情,我都找借口搪塞了过去。 反正我现在,也就是一“无业游民”。 这一天,小眼镜和癞蛤蟆又在寝室里打游戏,一款第一人称枪战类游戏,叫什么cs,中文名叫“反恐精英”,两人戴着耳机,打得非常投入,时不时的骂上几句中英混合的脏话。 我躺在床上,翻看着《三清布衣符咒》,这本古书都快要被我翻烂了,里面的内容我基本上都能倒背如流。 只不过很多东西还是需要经验累积,并不是死记硬背就能学会的。 反正这玩意儿,如果粗看就只是一本晦涩难懂的书,倘若细看,就会发现书中的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越看越觉得无穷无尽,从中获取的能量也就越来越多。 突然,我枕头下面的电话响了起来。 那个时候,手机还是一种奢侈品,但是在年轻消费者群体里面,已经开始流行一款名叫“小灵通”的电话。有蓝屏的,黄屏的,绿屏的,功能虽然没有手机那么多,但能支持一般的打电话,发短信,主要话费还很低,特别受学生一族的欢迎。 手机要卖几大千块,而小灵通只要几百块,不算贵,上次在上海,谢梦萍的小叔给了我一大笔钱,买个小灵通还是很轻松的。 我拿起电话,看见电话是谢强打来的。 我说:“喂,强哥,怎么突然想我了?” 谢强说:“你们这不快要毕业了吗?问问你找工作了没?” 我说:“还没呢,强哥有好介绍吗?” 谢强笑着说:“来啊,来咱们厂里,以你的文凭,随随便便当个高管,年薪好几十万!” 我说:“得嘞,挺诱人的,可以考虑考虑!” 谢强说:“考虑啥啊,来广州吧,这边天气又好,发展空间又大,大型企业工厂也多,而且夜生活还很丰富,你待在那寒风呼啸的北方做啥呢?我和胖子都在这边,等你过来,咱三兄弟携手在这边开疆扩土,必定能够干出一番大业!” 谢强外出工作的早,这几年在工厂勤勤恳恳,很受老板赏识,现在也已经是管理层级别的人物了。 我说:“强哥,你说的这些我会考虑的,但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今天给我打这个电话,绝不是单纯的问我工作的事情吧?” 谢强说:“杨程,你小子咋就那么聪明呢?我今天找你确实是有事相求!” 第四百八十六章 先斩后奏 我笑了笑,我跟谢强一起玩了那么多年,对他相当了解,他屁股一翘,我就知道他是拉屎还是撒尿。 我说:“强哥,咱俩兄弟,你需要什么帮助直说便是,别说求不求的,显得生分了!” 谢强就说:“好,痛快,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我这两天准备一下,来趟广州吧!” “去广州?!去广州做什么?找你们玩?”我奇怪的问。 谢强说:“找我们玩都是小事,主要这边有件事情需要你过来处理!电话里也不方便细谈,我就简单说一下吧,我的老板家里出了点邪门事儿,想要找人看看。我就跟他推荐了你,说你是我兄弟,又是这方面的‘专家’,还跟他拍胸脯保证,只要你出马,事情绝对帮他办得妥妥当当的!” 我苦笑了一下,谢强这可是先斩后奏,赶鸭子上架啊,我现在要说不去都不行了。 谢强说:“兄弟,你放心,我老板有的是钱,在广州这边势力很大的,这事儿你要帮他办妥了,少不了你的好处。当然,从另一方面说,你也算是间接帮了我一把,日后我能平步青云,绝对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 顿了顿,谢强又小心翼翼的问:“兄弟,我已经跟老板夸下海口了,你不会拒绝的对吧?” 虽然我的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太愿意,但是嘴上还是笑着说:“放心吧,我这就去订火车票!” 谢强听到我的应允,很高兴,粗着嗓门对我说:“兄弟,你可是我们请来的大师,怎么能够坐火车呢?这可不符合你的身份!再说,时间上也来不及了。你准备一下,机票我帮你订,到了广州,我和胖子来机场接你!” 挂了电话,我便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我的东西很简单,随便带了两套便装,想了想,不能让对方老板觉得我太年轻稚嫩了,于是又去买了一套有些复古的中山装,看上去虽然有些古板,但是确实成熟了不少,而且也比较符合我们干这一行的气质。 猴子奇怪的问我要去哪里,我说去广州。 猴子问:“去广州做什么?找工作?” 我说:“那边有两个朋友,过去办点事情!” 猴子羡慕的说:“听说广州是男人的天堂,我也好想去啊,可惜韩梅扭着我不放,要不然我肯定跟你一块儿去!” 癞蛤蟆摘下耳机,回过头说:“我看你是背着喇叭上飞机,牛皮吹上了天。昨晚我回来的时候,还看见你抱着人家韩梅哭哭啼啼的,让她不要离开你,居然好意思说韩梅扭着你不放,啧啧,不要脸!” 猴子被癞蛤蟆揭了短,恼羞成怒,举起拳头,凌空挥舞了两下,气岔岔的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寝室里闹闹嚷嚷的,我独自跑到灵探社的工作室,画了整整一天的符咒。 一切准备妥当以后,我在网上订了一张机票,通知了谢强接机的时间。 之前对于谢强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有些不太舒服,但转念想一想,帮老板做事能够挣不少钱,谢强也是为我好,把这种挣钱的机会争取给我,所以我的心里也就释然了。 我招了一辆计程车去机场,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心里多少有些忐忑。 尤其是飞机离开地面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紧张得都快飞出来了。 我的屁股深陷在座位里面,双手紧紧抓着座椅扶手,脸色苍白,额头上全是大颗大颗的冷汗珠子。 美丽的空姐经过我的身边,看见我这副模样,关心的询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当然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第一次乘飞机紧张,就借口说自己闹肚子,忍一会儿就好了。 空姐很贴心的给我送来一杯热开水,我一口气喝进肚子里,终于感觉舒服了许多。 飞机爬升上万米高空以后,飞行基本上就平稳了。 飞机在云海上面飞行,阳光洒落在云海里面,无与伦比的漂亮。 经过两个多钟头的飞行,飞机在广州白云机场平安着落。 北京,上海,广州,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北上广”,这是全国经济建设最发达的三个地方,也是外出打工的第一选择。 尤其是广东,基本上一半以上的外出人群,都聚集在广东,给广东这片地方增添了无限生机。 而广州作为广东的省会,更是绚烂多姿,如同一个张开怀抱的热情少女,拥抱来自四方的宾客。 之前我去过上海,上海的繁华令人深深着迷。 这次来到广州,发现广州的繁华和美景,也一点不输于上海。 各种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绿树成荫的街道,金碧辉煌的商场,造型奇特的地标建筑一个接一个,大型的工厂,科技公司,也是遍地开花,这跟我们生活的大山沟沟比较起来,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以前没有走出大山的时候,不明白那么多人为什么拼了命也要走出大山,我还曾天真的想,大山那么美丽,那么的质朴,我宁愿在大山里生活一辈子。 现在走出大山,见识了外面的世界,我才知道以前的自己就是只井底之蛙,我所看见的世界只有很小的一丁点,外面的世界就像广袤的海洋,无边无际,而且早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谢强和胖子开车来接我,两人一边开车一边跟我介绍路边的风景,我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一路上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谢强因为出来的早,勤奋努力,加上头脑聪明,善于发展人际关系,这几年深得老板赏识,摇身一变,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打工仔,华丽转身进入了公司的管理层,而且还有无限上升的可能。 在那个私家车还很稀罕的年代,谢强已经买了一辆名牌小车开上了,虽然是二手的,但是价格也不低。 正所谓“大树下面好乘凉”,胖子得益于谢强的庇护,在公司里的地位也爬升得很快,从普通工人已经爬到了主管位置,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 第四百八十七章 三人行 自从谢强和胖子相继来到广州以后,这几年我们几乎就没有见过面,但是深厚的革命友谊还是摆在那里,尤其是在这异乡的土地上,三个老友故人相见,心里自然是激动无比。 用谢强的话说:“咱们红旗村三兄弟,终于又聚首了!” 胖子纠正道:“是红旗村三杰!” 谢强打了个哈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咱哥三里面,我的年纪最大,所以今天我做东,带着你们吃喝玩乐,谁也别跟我抢单!” 胖子嬉皮笑脸的说:“我们脑子又没进水,你请客我们高兴的很呢,傻子才跟你抢单!” 我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熟的不能再熟,所以说起话来口无遮拦,最喜欢互相怼来怼去,这样才不会显得生疏。 谢强打开车载音响,放起了古惑仔的歌曲,一首《友情岁月》堪称经典,当激情的曲调响起,我们情绪高涨,开始跟随音乐一起放声大唱: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再面对……流浪日子……你在伴随……有缘再聚……天真的声音已在告退……彼此为着目标相距……凝望夜空……往日是谁……领会心中疲累……” 谢强直接把车开到一家大酒楼前面,他应该是这里的熟客了,一下车前台的服务员就主动跟他打招呼。 谢强把车钥匙丢给服务员,让他们帮忙泊车,那姿势动作非常潇洒,很有派头。 胖子穿着大花衬衫,跟在谢强身边,大摇大摆的走进包间。 广东这边的一些暴发富,最喜欢穿这种大花衬衫招摇过市。 谢强已经提前点好了菜,走进包间,刚刚喝了一杯茶水,各种美味佳肴已经流水般的端了上来,很快就铺满一整张桌子。 谢强告诉我,这家酒楼是正宗的粤菜餐厅,三十年的老厨师掌厨,把粤菜的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的大老板经常在这里宴请四方宾客。 谢强打了个响指,又让服务生送上两瓶洋酒。 我看见那上千块一瓶的洋酒觉得有些心疼,谢强让我放开喝,说这些洋酒都是公司存在这里的招待酒,随便喝,不花钱的。 白切鸡、砂锅鱼翅、鲍汁扣辽参、大龙虾,以及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海鲜,满满当当摆了一桌,非常的丰盛,而且全是各种名贵海鲜,很奢华的感觉。 我说咱们只有三个人,点这么多东西好像有点浪费。 谢强拧开洋酒瓶盖,一边起身给我斟酒一边说:“以前咱们在大山沟沟里的时候,家里穷,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现在兜里有点小钱了,偶尔奢侈浪费一下,也是应该的!再说了,这边本来就是海鲜大市场,海鲜很便宜的,没有中原地区那么贵!来吧,使劲造,不要跟我客气!” 我们三人坐在一起,举杯推盏,自然有聊不完的话题。 俗话说得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三人热火朝天的聊了一会儿,两瓶洋酒便已经下了肚,可能是情绪使然,再加上酒精的刺激作用,三个人都红了眼眶。 话题自然而然的说到小时候,胖子还在为小时候出卖我的事情,向我道歉,说那时候差点害死了我,这件事情他会在心里内疚一辈子。 我摆摆手,说过去的事情也就过去了,小时候谁还没有犯过傻呢,虽然胖子之前出卖过我,但后来还是救过我的命,也算是还了这笔人情债。 谢强也是情绪激动,说他有今天,全都多亏了我的帮助。 我说:“强哥,你言重了,你有今天,纯粹是因为你自己勤奋努力,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谢强拍着桌子说:“怎么跟你没有关系?必须有关系啊!当时因为我爹去世的事情,我们还打过架的,后来是你不计前嫌救了我的命,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没命了,哪里还能活到现在?” 胖子夹了块清蒸鲈鱼在嘴里,突然就哭了起来。 谢强就骂他,说今天兄弟聚会这么好的日子,你在哭个屁咧? 胖子说:“我突然想起以前在老家吃的油炸小鱼了,大热天的,我们三兄弟在河里摸鱼,然后晚上就着小酒,在强哥家里一边吃油炸小鱼一边赏月喝酒。这外面的鱼再怎么好吃,我也觉得不及油炸小鱼的十分之一!” 谢强做的油炸小鱼确实令人回味无穷,满桌的山珍海味,又哪里比得上童年时候的一条油炸小鱼呢? 时光一去不复返,可惜那样的美好日子,都已成为追忆。 谢强在胖子的胳膊上砸了一拳,骂道:“你个死胖子,差点把老子弄哭了!” 我们三人边吃边聊,一直吃吃喝喝到深夜才走出酒楼。 但是谢强并不让我们散场,而是喊接着续摊。 酒楼的楼上有ktv,谢强他们也是熟客,径直带着我去了ktv,还说要让我好好感受一下这边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的夜生活。 我们三个人进了包间,谢强让妈咪安排几个漂亮的姑娘。 我推辞说不用,但谢强非常热情,不准我拒绝。 我早就听闻广东这边的夜生活很丰富,今晚真正来到这里,才算是大开了眼界。 前前后后进来了五批女孩子,每批不下二十人,总计有上百人之多,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看上去性感迷人。 我们就跟走马观灯似的,每来一批女孩,谢强就让我选,一旦我拒绝,谢强就拍拍手,妈咪立马就会重新换一批人。 搞到最后我都不好意思了,没完没了,别人还以为我多挑剔似的,最后只好随便点了一个陪着我喝酒。 喝了一会儿,我就有些迷糊,可能从来没有喝过洋酒,所以有点上头。 谢强笑嘻嘻的问我,要不要带妹子回房间。 我摆摆手,说了句不用了,疲倦的躺在沙发上,很快就发出了沉重的鼾声。 迷迷糊糊中,我隐约听见耳边传来奇怪的声音,但我很困了,也没有睁眼,估计那两个家伙在做羞羞的事情。 第四百八十八章 苍龙出海 早上起来,除了我生机勃勃以外,谢强和胖子就像两根霜打的茄子,面容憔悴,无精打采,一副元气大伤的样子。 我们走出ktv,在街对面的茶餐厅喝了碗养生粥,吃了两屉小笼包。 吃饭的时候,谢强和胖子一直在讨论昨晚的两个女人。 谢强说:“他娘的,昨晚那小妹太生猛了,当骑马呢,腰都差点给老子坐断了!” 胖子说:“你这个骑马还好点,昨天我那个妹子更猛,把老子当大象骑!” 看这俩王八蛋眉飞色舞的样子,想必这几年在广州,没少来这种娱乐场所放肆,怪不得逢年过节都不回家,敢情是乐不思蜀了。 我故意咳嗽两声,中断了两人的谈话,轻轻敲了敲桌子,问谢强道:“昨天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玩也玩了,今天是不是该谈谈正事了?” 谢强拍了拍脑袋:“哟,对的,不要把正事儿耽误了!” 谢强摸出一个摩托罗拉的翻盖手机,很洋气的样子,拿起来,说话的声音很大,引得隔壁桌的客人纷纷侧目。 谢强挂了电话,对我说:“老板在家里等我们,我们吃了早饭直接过去!” 路上的时候,谢强跟我介绍了他老板的一些情况,谢强的老板也姓谢,跟他是家门,这也是老板比较喜欢谢强的一个原因。 谢老板在家中排行老八,家里人都叫他谢老八,但是在江湖上,都尊称他为“八爷”。 八爷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当过兵,脾气火爆,下海的早,第一桶金是自家的房子拆迁,领到了一笔赔偿金,然后利用这笔赔偿金办了一个厂。由于头脑活络,再加上人脉关系比较好,八爷很快就在广州商界崭露头角,经过二十年的拼搏奋斗,在广州开了好几个厂,包括东莞、深圳等地方也有子公司,生意做得很大。 谢强现在上班的地方,就是八爷手下的一个半成品加工厂,谢强是这个加工厂的高级管理,已经拿年薪制了。 胖子跟着谢强在加工厂里面混,现在是主管,每天只是去厂里巡逻一下,不需要守在流水线上了。 这次请我到广州,是因为八爷的家里出了点邪门事情。 八爷在市郊买了一套欧式风格的小洋楼,半年前装修完毕,然后搁置了三五个月,这才乔迁新居。 搬入新房本来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但是八爷自从搬入新居以后,倒霉事情是一件接一件的接踵而至,让他完全没法高兴起来。 先是一批货物出了问题,被对方退了货,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而后又有一个子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告上法庭;一个月前,八爷的老婆外出买菜,莫名其妙被汽车剐蹭,住进了医院,还在重症监护室睡了几天,肇事司机跑了,出事的地方比较偏,又没有监控,现在都没有找到肇事者;一个星期之前,他发现自己的儿子也不太对劲,竟然半夜偷偷进了厨房,打开冰箱,抱着冰冻的生猪肉大啃。 “你说够不够倒霉?”谢强问。 胖子插嘴道:“这哪叫倒霉,根本就是撞了邪了吧!” 我皱起眉头,按照谢强的说法,这个谢八爷还真是倒霉透顶,但这一系列倒霉事情,都是在他搬入新居之后发生的,莫非他的新居有什么问题? 汽车穿过市区,差不多用了半个多钟头,终于抵达八爷的别墅。 八爷的别墅坐落在郊区的一处半山腰上,是一个高级别墅群,上百幢红瓦白墙的欧式风格小洋楼,掩映在苍翠的山林中,显示出一种高贵的气息。 谢强说,这个别墅群是广州目前最出名的富人区,一幢别墅就值上千万,里面住的人非富即贵,都是某某公司的总裁,甚至还有好几个经常活跃在荧幕上的香港明星。 下车以后,我没着急进屋,而是总体打量了一下这里的风水。 谢强问我:“是不是这里的风水不好?” 我摇摇头,很肯定的说:“这里的风水非常好!这里的别墅之所以卖这么贵,跟好风水是有关系的。你看这里的别墅,背靠一山,三面环海,这在风水学上,是赫赫有名的‘苍龙出海’风水穴,非常吉利。住在这里的人们,如果是从政的,必定步步高升。如果是经商的,必定财源滚滚。如果是演艺明星,事业必定更上一层楼!” 谢强挠了挠脑袋,大惑不解的问我:“既然这里的风水这么好,为什么八爷住在这里之后,却反而霉运连连呢?” 我说:“你们有调查过周围的邻居,他们是否像八爷一样倒霉吗?” 谢强说:“你别说,这个我还真去调查过,隔壁人家一高官,前几天才接到调令,派驻海外,官升好几级!另外还有一个生意人,孩子高中,前几天接到美国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家里大摆三天酒宴,笑得合不拢嘴!” 我点点头,摸着下巴说:“也就是说,倒霉的唯独只有八爷一家。从常理上讲,八爷搬入这里以后,应该是顺风顺水,就跟他的邻居一样,好事连连,但现在他的遭遇却跟‘苍龙出海’的风水吉穴完全不合,那就足以说明,问题并不在别墅群的风水上面,最大的可能,问题出在他自己家里!” 谢强和胖子听了我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 谢强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兄弟,这次就靠你啦,听说加工厂这边的厂长,下个月要辞职,厂长位置就会空出来。如果你能帮八爷搞定这件事情,八爷一高兴,说不准就把厂长位置给我坐了!嘿嘿!” 我笑了笑:“你放心,干我们这一行的原则就是八个字‘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八爷给我出场费,我当然会把事情办妥当的。至于能不能当上厂长,这个取决于八爷的心情,跟我可没有太大的关系!” 谢强点点头:“这个我知道,咱俩是兄弟,我也没有利用你的意思,只是说有这么个契机。能顺利上位固然最好,兄弟之间也不说大白话,我若当上厂长,咱三兄弟绝对一起飞黄腾达!” 第四百八十九章 八爷 八爷的别墅门口停着两辆豪车,一辆黑色的大奔,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 在那个有一辆大众轿车就值得炫耀的年代,很多人连保时捷长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 我也不知道保时捷的车标,后来问了谢强才知道,这个是世界级的名车保时捷。 谢强按响门铃,片刻以后,一个中年男人出现在门口。 当房门打开的瞬间,我明显感觉到一股阴气从屋子里倒灌出来,我站在太阳下面,都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不明白八爷家里为什么会有如此浓烈的阴气。 谢强和胖子毕恭毕敬的喊了声“八爷!”,然后跟八爷介绍我,说我年轻有为,是黔南地区出了名的大师,反正把我吹捧上了天。 八爷倒也平易近人,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很客气的跟我握了握手,尊称我“杨大师”,然后把我迎进别墅:“大师请进,进来谈!” 我叫他八爷,八爷却挥挥手,说八爷太客气了,让我叫他“八哥”就行。 八哥?! 这名字怎么觉着怪怪的? 我嗫嚅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叫出口,八哥不是一种鸟吗? 我笑了笑,说我跟谢强他们是兄弟,他们叫你八爷,我还是叫你八爷好一点。 我跟着八爷走进别墅大厅,谢强和胖子也跟了进来,两人进屋以后,都忍不住抱紧了膀子,说屋子里冷得很。 按理说,阳春三月的广州,应该不会有什么寒意,但是八爷的别墅里面,却像个冰窟一样。 八爷邀请我们坐下,矮几上放着一套茶具,上面煮着茶。 八爷给我们一人放了一个茶盅,说这是刚沏的龙井,亲自给我们倒茶。 对于茶水我没有太多的讲究,不过有钱人大多都爱好这个,一方面是讲究,一方面是装逼。 八爷端起茶盅敬茶,说了些欢迎来到广州之类的客套话,彬彬有礼。 我对八爷的第一印象不错,之前听说他很有钱,还担心他是那种土暴发户,现在面对面坐下以后,觉得八爷还是很有涵养的一个人。 我迅速扫了一眼八爷的面相,八爷是典型的国字脸,方方正正的,浓眉高鼻大耳垂,这些都是帝王将相的富贵象征,从面相上说,八爷这副面相就是富贵相,他的财运和命运,就要比普通人高出不少。 但细细一看又会发现,八爷的眼角有些往下吊,鼻翼两侧隐隐有黑气萦绕,印堂也没有光泽,黯淡黑沉,这是明显的霉运当头征兆。 “八爷看起来气色不太好,最近的休息时间应该很少!”我说。 八爷点点头,唉声叹气的说:“家里的倒霉事儿一件连着一件,我都快要崩溃了,哪里睡得着啊!” 我说:“来的路上,谢强已经跟我介绍过一些情况!” 八爷带着恳求的眼神看着我:“杨大师,劳烦你不远千里来到广州,你看看怎样帮我消灾解难吧。你放心,只要事情办的妥当,钱绝对不是问题!” 我颔首道:“八爷是个爽快人,我喜欢帮爽快人做事。进屋之前,我已经查看了别墅群的风水,别墅群的风水没有问题,是个非常好的吉穴,住在这里的人都会好运不断,但唯独八爷家里出了问题,所以我分析,问题应该出在屋子里面,而不是外面!” 八爷说:“那就劳烦杨大师帮我看看,我这家里到底有什么问题?” 我放下一个包,煞有介事的从包里摸出一个罗盘,左手拖着罗盘,开始打量别墅的装修布局。 我推测,问题既然不是出在外面的风水,那肯定出在家里的风水,八爷家里的风水布局可能有问题,所以才导致他霉运不断。 很多人对于风水都不太了解,其实风水贯穿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家居风水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 中国人很讲究风水,在买房子的时候,也很讲究家居风水,但多数都是一知半解,只懂一些皮毛,比如很多人在买房子的时候,往往只看房子的朝向,或者房子前面有没有山水河流。 从大局观来说,房子背靠山,面朝水是最好的,如果房前有山,那便不好,人生中的很多东西,可能都会被阻挡。 再讲究一点的人,在挑选新房的时候,除了朝向以外,还会看看房间里的梁柱摆布。有些新房建筑结构不好,梁柱很多,尤其是拐角的地方,还有石柱突兀出来,这种结构的新房最好不要,住在这种房子里的人,无论是生意还是仕途,都会受到严重阻碍。 当然,八爷的别墅里面,并没有这种低级的风水结构,别墅很漂亮,结构也很好,通风通阳,挑高超过六米,非常宽敞,毫无阻碍。 既然结构风水没有问题,那么问题应该出在装修摆设的布置上面。 装潢摆设也属于家居风水的一部分,和房屋结构共同组成了家居风水。 很多人并不清楚其中的道道,看见什么摆设觉得好看,都往自己家里搬,殊不知有些摆设,自己家里根本就不适合,花了冤枉钱,把霉运带回了家。 比如有些生意人,家里喜欢供奉财神爷,但并不是财神爷请回家里,都能保佑你发财,有时候神龛的朝向不对,都会影响财运的走势。 还比如有些人喜欢壁画,拿着长钉子,这里打个孔,那里打个洞,这是很危险的,如果一不小心在家里的风水穴眼上打了个洞,很可能就会让原本的好运气悄悄流走。也有可能“伤”到穴眼,导致家里的风水发生变化,从而改变一家人的运势。 我绕着宽大的客厅走了一圈,就发现几处特别严重的问题。 八爷看我眉头紧锁,表情冷肃,又不说话,忍不住问我:“杨大师,这家里的风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扭头看着八爷,举起手中的罗盘,实话实说道:“八爷,实不相瞒,你家的风水布局很有问题!” 第四百九十章 守宫偷财 对于八爷这种生意人来说,非常讲究风水布局,不管是公司里面还是家里面,哪怕是一个花瓶,或者一个盆栽的摆放,那都是找高人精心布置的。 我现在突然说他的家居风水有很大问题,八爷顿时急得一蹦三尺高,连忙让我跟他讲讲,别墅里的风水布局,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我指着入门的黄金屏风对八爷说:“这个黄金屏风竖在这里,看上去富丽堂皇,实则是阻拦了你的气运,致使风水不通,门前花草干焉枯死!” 刚才我就注意到,入门的地方有一个花台,里面的植物大多数都已经枯死了,一片衰败景象。 这个看上去高大上的黄金屏风,挡在入门的位置,将屋子的气运阻挡的非常彻底。 八爷皱起眉头:“还有呢?” 我指着客厅角落的高级鱼缸:“鱼缸的朝向不对,通常来说,鱼缸应该面朝向阳的地方,有充足的阳气,鱼才能活。然而你这个鱼缸却恰恰摆放在背阳的地方,导致阴气滋生暗长,我猜测这里面的鱼也活不长久!” 八爷的脸色很难看,他说:“你说的没错,已经接连死了好几条了!” 八爷话音刚落,就听鱼缸里传来咚咚声响,回头一看,却发现一条金鱼就像发疯一样,用自己的脑袋猛烈撞击鱼缸。 八爷惊诧的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阴气反噬,这条鱼快死了!” 我刚说完这话,这条鱼就翻了肚子,晃晃悠悠从水下漂浮上来。 谢强在旁边帮忙捧哏:“哎呀我去,杨大师,你这可真是神了!” 我抬头看见墙上有个神龛,里面亮着暗红色的灯光,供奉着一尊财神。 八爷是个生意人,家里供奉着财神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那尊财神,总觉得不太对劲,神龛四周仿佛隐隐有黑气萦绕,浓郁不散。 这团黑气,将财神的财气全部笼罩住了,难怪八爷这段时间的财运这么差。 八爷见我在看那个神龛,就跟我提起一件怪事,他说这尊财神爷是从老家跟着他乔迁过来的,当时请人乔迁财神爷,还花了不少钱,搞得十分隆重。 八爷从刚开始下海做生意的时候,就供奉着这尊财神,八爷非常信奉这尊财神,认为自己能有今天,都是财神爷的功劳。所以如今搬入大别墅,八爷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财神爷一起请回来。 以前这尊财神爷很灵验的,但自从搬入别墅以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连这尊财神爷都出现了问题。 最近八爷给财神爷敬香的时候,香线经常平白无故的自己断折,有时候就算没有断香,但香火也会莫名其妙的熄灭。 我对八爷说:“八爷,恕我直言,这尊财神爷可能有点问题,能否允许我挪开神龛看一看?” 八爷点点头,说:“当然可以,杨大师自便!” 神龛供奉在客厅中央的墙上,我看了看罗盘,财神爷所在的位置,竟然是在东北方,而通常来说,财神爷比较适合供奉在西南方。也就是说,这尊财神爷所供奉的位置,完全出现了偏差。 我让谢强找来一根板凳,爬上去挪开神龛。 谢强刚刚挪开神龛,就发出一声惊呼,我们连忙问他发现什么了。 谢强说:“墙上有东西!” 我们凑过去,抬头一看,就看见墙上有一只死掉的壁虎,时间应该很长了,壁虎都已经变成了干尸。 胖子不解道:“不就是一只壁虎吗,有什么好奇怪的?大惊小怪!” 谢强呐呐的说:“不对呀,这只壁虎怎么会被钉在钉子上面的?” 只见墙上有一根长钉,原本这根长钉是用来挂神龛的,我们看得很清楚,长钉穿过了壁虎的脑袋,将壁虎钉死在墙壁上,天长日久,变成了干尸。 这便说明,壁虎并不是后来死在神龛后面的,而是在当初挂神龛的时候,就被人用长钉钉死在墙壁上,然后再挂上神龛,如果不挪开神龛,是不可能发现这个蹊跷的。 谢强回过头,好奇的问:“为什么要用长钉把壁虎钉死在墙壁上,外面再挂上神龛,我怎么完全弄不明白这种操作呢?” 八爷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连忙转头向我询问。 看见神龛后面出现了一只被钉死在墙上的壁虎,我很快便明白过来,为什么财神爷会三番四次的出现“问题”,全都是拜这只壁虎所赐。 我说:“给你挂上神龛的这个人,非常阴险,竟然使出如此下作的手段。这是一种风水邪术,他利用守宫(壁虎)的怨气,来偷走财神爷的财气,从而导致你在生意上连连破败!” 八爷听了以后大惊失色,满脸都是火气,沉声喝骂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我是软柿子吗?” 谢强和胖子也为自己的老板鸣不平,说使用风水秘术的人太歹毒了,并信誓旦旦的向八爷承诺,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 我问八爷还记不记得是谁帮他挂的神龛,八爷想了想,说是两个装修师傅干的,因为当时装修师傅的包里有工具,帮忙钉了长钉,用那种冲击钻把钉子打进去的。 我摸着下巴说:“即使装修师傅动了手脚,他们也只是被人操纵的傀儡,真正的幕后黑手不是他们,而是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什么人这样害我,不仅阻拦我的生意,还想害得我家破人亡?太过分了!”八爷愤怒至极,重重一拳砸在沙发上。 我目光炯炯的看着八爷,一字一顿的说:“八爷,你说对了,那个幕后黑手不仅要害你破产,还想让你家破人亡,所以才会想出如此狠辣的手段!” 八爷倒吸一口凉气,脸颊狠狠抽搐了两下,那张脸就像浸水的抹布,非常难看。 “八爷,你仔细想想,你在生意场上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我问八爷。 八爷苦笑了一下:“做生意,哪有不得罪人的,在江湖上摸爬打滚这么多年,得罪的人数不胜数,我想不出来谁会用这种手段害我!” 第四百九十一章 绑架 八爷揉了揉太阳穴,满脸疲惫的靠着沙发坐下,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 “烟……”八爷声音沙哑的说。 谢强赶紧从茶几上拿起一个小铁盒,从铁盒里面抽出一根雪茄,递到八爷嘴边。 胖子赶紧凑上去,给八爷点上火。 八爷咬着雪茄,用力猛吸了一口,喷出浓浓的烟雾。 我收起罗盘,在八爷对面坐下,想了想,我问八爷:“别墅的装修是谁给你设计的?” 八爷说:“一个叫九牧的装修设计公司,在本地很有名气,设计图是他们出的,装修工人也是他们请来的,整个装修都是全权交给他们承包的……” 一句话没说完,八爷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的从沙发上坐直腰板:“杨大师,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这个九牧装修公司在搞鬼?他们是负责装修的,所有的风水布局都是他们在操纵,是他们在装修的时候,故意破坏了我的家居风水对不对?” 我沉吟道:“我不敢说九牧公司就是幕后黑手,但是九牧公司既然参与了装修布局,那他们肯定知道一些事情,你可以联系上九牧公司,从他们那里获取到幕后黑手的身份信息!” “对呀!”八爷用力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八爷咬着雪茄,面露狠厉之色,吩咐谢强说:“强子,这件事情你负责,立刻召集几个兄弟,日落之前,不管你用什么方法,都要把九牧公司的负责人给我弄到这里来,听明白了吗?” “明白!”谢强点点头,冲胖子扬了扬下巴,带着胖子离开了别墅。 八爷提起桌上的一瓶洋酒,自己喝了个满杯,重重放下酒杯,表情非常的凶狠,就像要吃人的野兽,眼睛里迸射出森冷的寒光,他说:“老子纵横广州二十年,风里来雨里去,干过仗流过血,才有今天的基业,在广州,乃至整个广东省,我都算说得上话的人物,从来没人敢这样暗算我,等我找到幕后黑手,皮都要给他剥下来!” 八爷是个狠角色,当他发火的时候,我能明显感觉到他体内散发出来的强大杀气,我在他的眼神里面,看到了浓浓的杀意。 傍晚的时候,谢强和胖子踩着落日的余晖走进别墅,那模样就像是凯旋而归的战士。 他们手里拖着一个麻布口袋,麻布口袋里面装着一个人,还在不停的挣扎,但是他的嘴巴应该被堵住了,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谢强跟八爷汇报说:“八爷,你要的人,我们帮你绑回来了!” 谢强读书那会儿就喜欢混社会,打架斗殴家常便饭,也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我心想谢强和胖子这两个王八蛋,还真是胆大包天,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对方绑架了回来,也不怕蹲号子。 不过想想,八爷在广州那么大的势力,也不可能让他的手下去蹲号子的,所以谢强和胖子也敢用这种绑架手段。 我走过去,关上别墅大门,生怕有人看见屋里的情况。 “打开!”八爷冷酷的说。 谢强弯下腰,解开麻布口袋,一个人从口袋里面滚出来,这人是个光头,脑袋亮闪闪的,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嘴里塞着臭袜子,眼睛上还蒙着一块黑布。 胖子狠狠踹了他两脚,让他老实点,这人害怕挨打,识趣的闭上嘴巴,停止了哼哼。 八爷走到这人面前,解开他眼前的黑布,冷笑着说:“李老板,咱们又见面了!” 这个李老板长相有些猥琐,绿豆眼,尖下巴,像只大耗子,从面相上看,给人一种狡诈奸恶之相。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 李老板抬头看见八爷,愣了一下,拼命摇头,但却说不出话。 八爷取走李老板嘴里的臭袜子,李老板憋得面红耳赤,哇哇的打着干呕,什么都吐不出来。 我看了一眼那只袜子,原本是一只白袜子,但已经变成了一只黄袜子,散发着阵阵酸臭味儿,简直是一颗超级毒气弹。 谢强让胖子赶紧捡走他的袜子,不要弄臭了八爷的别墅。 胖子捡起袜子,竟然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一脸天真的说:“我的袜子很臭吗?我怎么闻不出来?我觉得还有种初恋的味道啊!” 李老板呕了半天,终于缓过气来,他问八爷:“八爷,怎么是你?咱俩也算是老朋友了,你的别墅都是我帮你装修的,你请我来干嘛用这种方式?太热情了,我有点受不了!” 八爷拍了拍李老板的肩膀,阴沉的笑了笑:“还有更热情的,来,先喝口茶,漱漱口!” 八爷从茶具上端起一杯滚烫的热茶,二话不说,直接泼在李老板的脸上。 “啊——”李老板登时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奈何两只手都被捆绑着,又不能用手搓脸,只能痛苦的在地上翻滚。他的脸被烫得通红,有些地方还起了水泡,看着就很疼。 八爷果真是个狠人,谁要是得罪了他,准没好果子吃。但谁要是攀上了他,相信他也非常的耿直仗义,这种人就属于性情中人。 李老板痛苦的嘶吼道:“八爷,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八爷笑了笑,笑的模样很冷酷:“没什么,我这不是搬新家了吗?就是想请你来看看,你觉得你弄的装修怎么样?” 李老板喘息着说:“挺好……挺好呀……我用的全都是高档材料,没赚你几个钱的……如果八爷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把钱退给你……一分都不收……就当交个朋友……” 李老板也是个老江湖,知道自己目前是什么处境,所以直接服了软,拼命讨好八爷。 但是八爷可不买他的账,伸手拍了拍李老板亮闪闪的脑袋瓜子,冷笑道:“李光头,你觉得我会缺这几个钱?你有什么资格,跟我做朋友?老子行走江湖的时候,你还在吃奶呢!” 八爷这番话把李老板侮辱的非常彻底,但是这个李老板也是个“忍者神龟”,心里明摆着恼火到不行,但表面还是笑脸相迎:“是是是,八爷教训的是!八爷教训的是!” 第四百九十二章 另有其人 啪! 八爷手掌一扬,一记清脆的耳光,李光头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五指红印。 八爷这一巴掌毫不留情,直接把李光头的鼻血都扇出来了。 李光头嘴里也是血,含糊不清的说:“八爷……你……你这是做什么?” 八爷伸手拽着李光头的衣领,冷声喝问:“你为什么要害我?” 李光头满脸蒙逼的看着八爷,眼神极其迷茫:“害……害你?天呐,我跟八爷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害你?再说了,害你对我有什么好处?而且,谁不知道八爷在广州的地位,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害你呀?” 李光头满脸委屈,不停的叫冤,我仔细观察他的面部表情,判断李光头应该是真不知情。 也就是说,八爷家的风水死局,并不是李光头布下的。 八爷愤恨的说:“你不知道?你他妈的,这套别墅的装修是不是你全权负责的?你在家居风水上面动了手脚,想要害得我家破人亡,你说你不知道?” 李光头惊讶的张大嘴巴:“不可能……” 八爷越说越来气,又是一脚将李光头踹翻在地上,怒骂道:“我花了那么多钱,让你来装修房子,你倒好,恩将仇报啊,趁着装修的机会,布下邪恶的风水局来害我,搞得我最近霉运连连,你他妈再不承认,老子叫人把你拖到公海去喂鱼!” 李光头趴在地上,嚎啕求饶:“别打了,八爷,你说的这事儿真不是我干的……真不是我干的呀……” 我蹲下身,目光炯炯的盯着李光头:“好,不是你做的,那是谁做的?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你?” 李光头看了我一眼,不敢面对我的目光,迅速低下头,嗫嚅着说:“我……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我冷笑两声:“好,你不知道是吧?那我告诉你,现在八爷家里的风水,被人设计成了一个四面楚歌的风水死局,只要八爷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必定会家破人亡。八爷的生意,老婆,孩子相继出事,全都是这个风水死局造成的。房子的装修是你负责的,所有的装潢摆设也是你来设计的,你有什么话说?” “我……”李光头面有难色,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八爷走向酒柜,酒柜里有个暗格,直接从暗格里摸出一把枪,然后走到李光头面前,冰冷冷的枪口顶着李光头的脑袋,恶狠狠的说:“我他妈没有时间跟你废话,你数三声,你再不说实话,我就一枪打爆你的狗头!” “一!” 八爷粗着嗓门,脖子上的青筋都冒了起来,手指也按上了扳机。 枪都顶在了脑袋上,没有人会不怕,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大颗大颗的从李光头的脑袋上冒出来,因为他的脑袋光秃秃的,所以冷汗冒出来以后,他的脑袋上面亮闪闪的一片。 李光头吓得闭上眼睛,嘶声大叫道:“别开枪!八爷,别开枪!我说!我说!” 八爷收起枪,给谢强和胖子使了个眼色,两人将李光头从地上拽起来,强迫他跪在八爷面前。 八爷摩挲着手里的枪,冷冷对李光头说道:“李光头,你知道些什么,最好全部从实招出来,倘若有半句忽悠,我发誓,你会死的很痛苦!” 李光头早就吓得瘫软了,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李光头咬了咬嘴唇,抖露出一个秘密,原来别墅的设计图不是他们公司设计出来的! 当初李光头的九牧装修公司,接了八爷这笔大单子以后,公司里的设计师都聚集在一起想创意,大家都想好好做成这笔大单子。 突然有天夜里,有个神秘人来到李光头的办公室,找到李光头,给了李光头一张设计图纸,让他按照这张设计图纸上的创意,为八爷装修别墅。 这人自称懂点风水,特意为八爷设计了一个“八面玲珑”风水局,说八爷住进别墅以后,一定能飞黄腾达,生意蒸蒸日上。 同时,这个神秘人还给了李光头两百万,让李光头保守这个秘密。 李光头是一个贪财之人,从天而降的两百万,他怎么可能放弃呢? 于是,李光头答应了神秘人的要求,第二天就亲自拍板,让工程团队按照这张“八面玲珑局”的设计图纸,对八爷的别墅进行装修。 李光头的心里还是有过一丝疑虑,这个神秘人如果真是为了八爷好,为什么他要背着八爷这样做呢?而且还给自己两百万的封口费,这事儿怎么看都不像一件好事呀! 但是李光头又想,一张设计图而已,仅仅是风水布局的不同,应该也没有什么。 在两百万的诱惑下,李光头就瞒着八爷,将八爷的别墅装修成了“八面玲珑”风水局。 自从几个月前八爷搬入别墅以后,便发生了一连串的倒霉事情,李光头对此也有耳闻,他隐隐猜到,肯定是这个“八面玲珑”风水局搞的鬼,但是装修工程是他承包的,他又不敢出来承认这件事情。 最近他天天提心吊胆,坐立难安,就是害怕八爷怀疑到他的头上,没想到八爷终究还是把他揪了出来。 李光头把实情吐露出来以后,就对着八爷连连磕头,咚咚咚的响,额头都破了,鲜血直流,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向八爷求饶,说他也是被人骗了,他真的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希望八爷既往不咎,他愿意把上百万的装修费,以及那两百万的封口费,一起作为赔偿补给八爷。 我摇了摇头,指着李光头骂道:“你个笨蛋,什么八面玲珑风水局,这根本就是一个四面楚歌的死局啊!” 李光头满脸的血和泪:“对不起……我……我不懂风水……我也不知道风水居然能够左右人的命运……八爷,对不起……” 听闻李光头的哭诉,终于印证了我的猜测,这件事情果然不是九牧装修公司做的,背后另有其人。 八爷看着李光头,眼神冷酷的说:“饶你狗命也可以,但是你要告诉我,那个给你封口费的神秘人,究竟是谁?” 第四百九十三章 师爷 为了以防李光头的哭喊声被邻里听见,聪明的谢强打开电视,调大电视机的音量,盖住了李光头的声音。 谢强的举动我看在眼里,这小子胆大心细,日后必成大器。 这件事情以后,八爷对谢强肯定会更加器重的。 八爷瞪着李光头:“说,那个神秘人,到底是谁?” 李光头一脸无奈:“八爷,我不认识他啊,之前从来都没有见过,所以我才说他是个神秘人啊!” 李光头这话说的倒也没有错,幕后黑手肯定不会曝露身份的,都是让中间人去办事,而中间人最好是生面孔,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了。 八爷显得非常怄火,提着枪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他被人狠狠摆了一道,现在却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心情可谓是相当郁闷。 就在这时候,电视上播放新闻:“章氏集团今日成功在香港证券上市,股票代码为……集团董事长章天明亲自敲响金钟……” 这则新闻我们原本并没有放在心上,然而站在一旁的胖子却突然叫了起来:“喂,杨程,快看……快看……” 我疑惑的抬起头,不知道胖子让我看什么。 胖子三两步走到电视机前面,指着新闻里出现的一个人物,情绪略显激动的说:“这个人……是不是有点眼熟……” 谢强插嘴道:“拉倒吧,未必你还认识章氏集团的董事长啊!” 胖子连比带划:“不是,我不是说董事长,我是说章天明身后的这个人,杨程,你不觉得这个人很眼熟吗?” 我凑到电视机前面,仔细一看,就看见章天明在敲钟的时候,背后站着好几个公司的高级领导,胖子指着的那个人,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个领导,估计不会超过三十岁,长得也并不出众,穿着高级西装,嘴角挂着一抹邪魅的笑容。 刹那间,仿佛有一股无形电流,一下子贯穿我的脑海,唤醒了我的回忆。 “是他!” 我浑身一抖,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喊出一个名字:“王二狗!” 胖子使劲揉了揉眼睛,失声道:“没错,就是他!就是王二狗!” 我和胖子都相当惊奇,王二狗已经销声匿迹好几年了,没想到摇身一变,竟然混入了章氏集团,也成为了高级管理层的一员,实在是令人始料不及。 库瘸子说过,符咒门当年有个叛徒,名叫王九阴,王九阴最喜欢研究邪门歪道之法,这个王二狗就是他的徒弟。 几年前,我们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学校里发生的几起命案,都跟王二狗有关,后来我们还跟王二狗干过仗,但是王二狗最终还是跑掉了。 我和胖子还蹲守了老长一段时间,却一直没有王二狗的消息。 从那以后,王二狗便在江湖上消失了,如果不是今天在电视上看见,我们几乎都快忘记这号人物了。 现在突然看见王二狗,当年的那些回忆,又全部浮现在了脑海里面。 胖子骂骂咧咧道:“去他大爷的,这个王八犊子,什么时候混成这副鸟样了?” 谢强问我们:“你们认识这个人?” 胖子说:“认识,当然认识,那龟儿就是一披着人皮的畜生!” 谢强皱起眉头:“你们有过节?下次找个时间会会他!” 胖子说:“算了强哥,你就不要掺和了,那王八犊子会邪术的!” “是他!就是他!!八爷,就是他!!!” 李光头突然嘶声大叫起来,情绪非常激动,即使被捆绑着双手,也挣扎着爬到电视机面前,炽热的目光紧紧盯着新闻里的王二狗。 八爷走到电视机前面,指着王二狗问李光头:“你刚说什么?找你的神秘人,就是他?” “对!”李光头非常肯定的说:“就是他!我没有记错,就是他!” 我心中咯噔一下,王二狗原本就是符咒门出去的,自然也懂得风水玄术,想必这个“四面楚歌”的死局,就是王二狗布下的。 我情不自禁的捏了捏拳头,好你个王二狗,咱们终于又碰面了,而且,居然是以这样的方式碰面! 胖子问八爷:“八爷,这小子叫王二狗,你跟他有过节吗?他为什么要害你?” 八爷眯起眼睛,摇了摇头:“我不认识这个王二狗,但我认识章氏集团的董事长,章天明。在广州这块地盘上,我和章天明算是死对头,一直以来,章氏集团都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不过后来章天明被我搞垮了,不得不撤出广州,去了深圳重新开始!” 我点点头,那就对了,所有的事情都串通起来了,章天明跟八爷有仇,于是利用王二狗的手段,想要做局害死八爷。 章天明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而王二狗是章天明的帮凶。 王二狗跟着章天明,应该充当的是“师爷”之类的角色,所以在章氏集团的地位才那么高。 很多集团老板,身边都会跟着一个“师爷”,专门帮老板观风水看运势,在集团内部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 “啊呸!”胖子啐了口痰,愤岔岔的说:“就王二狗这种垃圾,也配当师爷?呵呵,看来这章氏集团真心不咋样啊!” 谢强说:“这个章天明看上去人模狗样的,没想到这般阴毒,在生意场上没法胜过八爷,就用这种邪门歪道的手段害人,真不是东西!” 八爷摸着手枪,眼中杀意毕现。 八爷说:“都过去了好几年,没想到姓章的这样记仇,既然他不肯放过我,那我也不会放过他。强子,带上兄弟,立马出发,我要当面会会这个姓章的王八蛋!” 谢强点点头,立刻走到外面打电话。 八爷对我说:“杨大师,还得劳烦你跟我走一趟,我去对付章天明,你去会会他的师爷王二狗!” “好!”我没有半点推辞,因为我也想见到王二狗,和他了结我们之间的恩怨。 “八爷,那我呢?现在已经证明不关我的事了吧,能放我走了吗?”李光头眼巴巴的看着八爷。 八爷说:“不关你的事?你虽然不知道实情,但是参与有份,所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胖子,你懂我的意思了吧?” 胖子嘿嘿一笑,说了声“遵命”,然后挽起袖子,大踏步朝着李光头走过去,很快便传来李光头杀猪般的惨叫声。 第四百九十四章 妖精 苍茫夜色中,一辆黑色大奔在高速路上飞驰。 后面跟着两辆商务车,每辆车上坐着八个兄弟,穿着清一色的黑衣劲装,杀气腾腾。 谢强担当奔驰车的司机,胖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我挨着八爷坐在后面,可见八爷对我的重视程度。 一路上,气氛并不愉快。 八爷很少说话,一直把玩着手里的枪。 车窗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也没有什么景致,我索性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打盹。 豪华车就是舒服,坐在车里一点噪音都没有,而且四平八稳的,一点都不颠簸。 两个多钟头以后,我们已经从广州抵达深圳。 深圳是第一个经济特区,因为邓爷爷伸手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这个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一下子就腾飞了,短短时间华丽变身,现在已经是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也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其城市发展水平遥遥领先,几乎把国内的所有城市都甩在了背后。 抵达深圳的时候已是午夜,但城市里依旧灯火辉煌,霓虹闪烁。 八爷对兄弟们很照顾,知道大家长途跋涉又困又饿,先请兄弟们吃了顿大餐,然后驱走前往福田区的一处高档住宅。 八爷早就通过关系,锁定了章天明的住址。 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章天明所住的地方也是别墅区,环境优雅的很。 开门的是一个佣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八爷的人马控制了。 一群黑衣人鱼贯而入,将别墅大厅包围起来。 楼上走下一个美貌少妇,问那佣人半夜三更是谁在敲门。 结果走到客厅,看见十几个凶神恶煞的黑衣人,少妇顿时就吓懵了。 八爷勾了勾手指,美貌少妇乖乖听话的走过来,按照八爷的指示,在对面坐了下来。 章天明都五十岁了,而眼前这个美貌少妇顶多才三十岁出头,如此大的年纪差距,自然不是原配。 来之前八爷已经掌握了章天明的很多信息,这个美貌少妇叫阿清,是章天明的情人,以前不过是酒店里的前台,后来被章天明看上,就被章天明金屋藏娇养了起来。 章天明经常都不回家,大多数时间都是来到别墅跟阿清幽会,阿清长得确实很漂亮,但再加上某些过人的本事,使得章天明对她疼爱有加,非常着迷。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阿清惶恐的看着我们,情不自禁的拉了拉衣领,她一个弱女子,面对这么多壮汉,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 八爷摩挲着手指上的金戒指,冷冷说道:“你不用紧张,我们不会找你麻烦,我们是来找章先生的!” 阿清抿着嘴唇说:“章总……他……他不在这里……他去香港了……” 八爷指了指桌上的电话,命令阿清说:“给他打电话,他如果爱你的话,肯定会马上回来的!” 阿清嗫嚅着说:“这么迟了……说不定章总已经睡了……” “我叫你打电话!”八爷猛的一拍桌子,声音陡然提高八度。 阿清被八爷这一嗓子吓得不轻,娇躯狠狠哆嗦了一下,顿时泪眼汪汪,一副很委屈的样子,随时都可能哭出声来。 阿清平时就像金丝雀一样,一直被章天明宠爱着,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委屈,八爷这一吼,她就委屈的想哭。 八爷冷冷道:“你哭什么?打电话!” 阿清揉了揉眼睛,不敢让眼泪流出来,然后颤抖着伸出手,拿起手机。 “按免提!”八爷说。 阿清按下免提,电话嘟嘟响了几声以后,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舞曲声和女人的嬉笑声,看来章天明正在某个娱乐场所摆宴庆祝。 “喂,宝贝儿!”章天明的声音腻得要死。 “亲爱的,你在哪里?”阿清问。 章天明说:“我在香港啊,今晚宴请几个合作伙伴出来玩玩,这么迟了,怎么还不睡呢?” 阿清看了八爷一眼,嗫嚅着说:“那个……我睡不着……想你了……你能回来陪陪我吗?” 章天明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很下流的说:“宝贝儿,我看你是一天不欲仙欲死,你都睡不着觉……” 免提电话那头,传来章天明淫邪的笑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阿清忍不住红了脸颊。 八爷颇有深意的看了阿清一眼,阿清慌乱的低下头,不敢面对八爷的眼睛。 阿清说:“亲爱的……我怕……你回来陪我好不好?” 阿清的声音很嗲,我们听得浑身酥软,心想这个女人真是个妖精,怪不得章天明对她如此着魔。 章天明哈哈笑了笑:“宝贝儿,今晚实在回不来,生意伙伴都在呢,明天吧,明天争取赶回来,再给你带点礼物,就这样吧,挂了啊……” 章天明正准备挂电话,八爷突然抓起桌上的手机,冷笑着说:“喂,亲爱的……” 八爷这一句“亲爱的”,令我们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电话那头,章天明登时就怔了一下,随即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家里?” 八爷嘿嘿笑了笑:“天明哥,咱俩是不是很久没有一起喝过茶了,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 章天明迟疑了片刻,突然叫道:“谢老八!你是谢老八?!” 江湖上很少有人敢直接称呼八爷的绰号,章天明脱口就叫“谢老八”,说明他从来没把八爷放在眼里。 八爷冷冷道:“对,我是你谢八爷!” 章天明的口吻明显带着怒火:“谢老八,半夜三更的,你跑到我家里做什么?” 八爷莞尔一笑,笑得很冷酷:“做什么?来找你喝喝茶,叙叙旧喽!” 顿了一下,八爷又说:“既然你不在家,我只好找你的小情人喝喝茶了,你的小情人又漂亮又大方,我这里十几二十个兄弟,都想跟她喝杯茶!” 八爷知道阿清是章天明的心头爱,只要控制住阿清,就等同于控制住了章天明的“七寸”。 阿清听八爷这么一说,惊慌的抬起头,扫了一眼在场的十多个年轻壮汉,露出恐惧的眼神,忍不住抱紧了胳膊。 第四百九十五章 弱点 果不其然,章天明一听八爷这话,立马火冒三丈,冲着电话粗暴的吼了起来:“谢老八,你他妈敢动阿清一根毫毛,老子跟你拼命!” 八爷嘴角上扬,露出轻蔑的笑容,声音冰冷的说:“章天明,你心里很清楚我为什么会来找你。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给你两个钟头的时间,如果你不能回来的话,你的小情人我就带走了!” 阿清吓得浑身发抖,失声对电话喊道:“章总,救我——” 章天明听见阿清在喊救命,又气又急,一边安慰阿清不要害怕,一边对八爷说:“谢老八,江湖规矩,无论多大的仇怨,都不牵涉妻儿家人,你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不讲道义了?” “呵呵!”八爷鄙夷的笑了笑,渐渐收敛起笑容,神色变得非常冷厉,八爷说:“你他妈现在跟我讲道义?用邪门风水在背地里搞我的时候,你讲过道义吗?再说了,江湖规矩是祸不及妻儿家人,这个小妖精是你的妻子吗?你找我玩玩,我找她玩玩,不是很公平吗?” “谢老八,你住嘴!”章天明快被气疯了,嗓子都喊哑了,他说:“谢老八,你等着,两个钟头以后,在我的办公室见面!” 八爷点点头:“好哇,我等着,路上注意安全哦!” 电话挂断了,阿清看着这群虎视眈眈的男人,害怕的全身发抖。 八爷挥了挥手,对那个佣人说:“带她上去睡觉!” 佣人点点头,赶紧拉着阿清上了二楼。 八爷是个真汉子,他做事才不会像章天明那样猥琐。 我搓了搓手,有一丝紧张,也有一丝兴奋,王二狗,咱们终于又要见面了。 今晚,八爷和章天明了结恩怨,我也要和王二狗了结恩怨。 唔,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八爷坐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放在面前,闭目养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屋子里很安静,谁都没有说话。 突然,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抬头看了看时间,不多不少,刚好两个钟头。 八爷睁开眼睛,眼睛里精光爆射。 八爷接起电话,电话那头,章天明气喘吁吁:“谢老八,我已经回到深圳了,你应该知道我的公司地址吧?” 八爷说:“一,你别跟我耍花招,我会留下两个兄弟在你的别墅里,你若想带人伏击我,你的小情人可就香消玉殒了;二,带上你的师爷,我对他很感兴趣,他为我设计的四面楚歌风水死局,可真是给我印象深刻;你能满足我这两个小小的要求吗?” 八爷这番话,进退有余,而且将章天明的“七寸”牢牢抓在手里,章天明如果想要埋伏我们,他的小情人就会没命,以章天明对阿清的宠爱,章天明肯定不忍心送她去死的,所以章天明肯定会屈服于八爷提出的要求。 不得不说,八爷这种人,才是真正的老江湖,就像一个高级棋手,每下一步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八爷留下两个兄弟,然后带着其余人出了别墅,驱车前往章氏集团总部。 章氏集团的总部很豪气,坐落在南山区的高科技园区,跟赫赫有名的腾讯大厦为邻。 我看了一眼腾讯大厦,夜色中的腾讯大厦更显恢弘,心中不由自主的泛起一丝敬仰,也就是这座大厦,竟然改变了整个国家的通讯方式,激活了一种全新的社交模式,真的是非常伟大的杰作。 章氏集团也有一座独立的办公大厦,很气派。 八爷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我和谢强紧跟在八爷的左右两侧,胖子带着其他兄弟走在后面,一群人浩浩荡荡,直接杀入章氏集团。 门口那些值夜的保安,应该是提前接到了章天明的命令,都没有阻拦我们,任由我们乘坐电梯,抵达最顶层的董事长办公室。 办公室里亮着灯,八爷正准备走进去,谢强当先一步,先去门口查看情况,确定安全以后,才推开门让八爷进去。 八爷很自信,昂首挺胸走进办公室,根本没有丝毫的惧怕。 八爷把章天明的弱点吃得很透,他手里控制着阿清,就不怕章天明会搞什么幺蛾子。 事实也是如此,章天明根本没带多余的人手,我们很顺利的就进入了董事长办公室,见到了章天明,以及他的师爷——王二狗! 章天明坐在宽大的老板桌后面,手里夹着香烟,烟雾缭绕,笼罩着他的脸,让他的面容看上去有些模糊。 可以看出,章天明的脸颊瘦瘦的,颧骨有点高,眉毛很浓,谈不上英俊,跟八爷面相所表露出的那种气质,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但是章天明的这副面相,是典型的枭雄面相,跟三国时候的曹操很像。 这种人,你不能给他任何机会,他就像毒蛇,一旦抓住机会,就会狠狠咬你一口。 王二狗站在章天明背后,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气定神闲,面若冰霜,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当王二狗看见我和胖子跟着八爷走进来的时候,瞳孔突然一阵紧缩,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 我冲王二狗冷冷笑了笑,王二狗没有任何表情回应,只是用他那双毒蛇般的眼睛,阴狠的盯着我。 我也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面对王二狗阴狠的眼神,毫无惧色,双眼一瞪,直接把王二狗的眼神顶了回去。 王二狗的脸上微微泛起诧异的神色,他估计没有想到,几年不见,我好像“成长”了许多。 “阿清呢?”章天明看见八爷走进来,立刻迫不及待的关心他小情人的情况。 我暗暗摇了摇头,章天明的弱点太明显了,色字头上一把刀,这种成天沉浸在情爱当中的人,是不会有太高的格局和出息的。 八爷说:“放心,好得很,估计睡的正香吧!” 章天明咬牙切齿,却又不好发作,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八爷坐下。 桌上放着一套高级茶具,章天明给八爷斟上一杯茶:“好久不见!” 八爷笑里藏着刀,端起茶盅回应道:“好久不见!” 第四百九十六章 老赖 章天明端起茶盅,跟八爷说了个“请”字。 八爷喝了口茶,放下茶盅:“好茶!” 然后八爷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冷冷直视着章天明。 别看章天明现在是上市公司董事长,但是在八爷面前,他的气势明显要矮了半截。 章天明显得很不自然,不敢面对八爷的目光,而是微微低下头。 “为什么搞我?”八爷开门见山的问。 短短一瞬间,章天明的脸上闪过好几种神色,不过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章天明抬起头,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八爷,我不是很明白你这话的意思?” 八爷一脸冷漠的说:“生意场上的仇怨,请用生意的手段解决,你净搞些邪门歪道的东西,算什么本事?” 说这话的时候,八爷冷冷瞥了王二狗一眼,王二狗很沉得住气,不为所动。 章天明哑然失笑:“八爷口口声声说我搞你,你可拿得出证据?咱俩已经好几年没见面了,你都把我赶离了广州,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呢?” 章天明也是个老耗子精,很“巧妙”的把过错推到八爷身上,自己好像很委屈似的。 八爷轻轻敲打着桌子:“证据是吧?来,强子,把李光头认罪的视频放给章总看一看!” 章天明听见“李光头”这个名字,嘴角明显抽搐了一下,他在强行控制着自己的慌张。 谢强走上前去,摆弄了一下电脑,打开了办公室墙上的投影,李光头跪在地上认罪的视频,清晰的出现在投影里面。 原来之前李光头在八爷家里,跪地求饶,指认王二狗的画面,都被八爷拍摄了下来,作为找章天明算账的“铁证”。 视频里面,李光头的声音很清楚,他指着新闻画面中的王二狗,非常肯定的指认说,就是他!就是他给我两百万……” 八爷打了个响指,谢强暂停了视频。 八爷看着章天明:“章总,你找了个邪门歪道,然后出两百万买通九牧装修公司的李光头,让李光头按照你的设计图纸,把我的家居风水设计成‘四面楚歌’的死局,想要我家破人亡,我说的对吗?” 章天明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八爷指着王二狗说:“章总,这位是你的师爷吧?你也看见视频了,李光头指认你的师爷是害我的凶手,作为老板,你该不会不知道你手下的所作所为吧?” 章天明笑了笑,厚着脸皮说:“八爷,我这人不懂风水,你刚才说的什么四面楚歌我都听不懂,而且我又没在我手下的身上装跟踪监控,腿在他们脚上,我怎么知道他们每天要做什么?既然李光头指认了我的师爷,说明这件事情是我的师爷和李光头联手策划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章天明的脑袋确实够滑,为了明哲保身,他竟然把王二狗当成弃子,也不知道王二狗听见这话,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高!实在是高!”八爷竖起大拇指,嘴角挂着极其嘲讽的笑意,对章天明说:“章总真是厉害啊,运筹帷幄,这一招‘弃车保帅’玩得相当高明!” 我看了一眼王二狗,王二狗阴沉着脸,脸色很不好,估计他对章天明的做法也是相当恼怒,但暂时忍着没有发作。 然而,章天明却摆出一副老赖的样子:“八爷,凡事要讲证据,李光头指认的是我的师爷,指认的又不是我,凭什么说我是幕后指使者?你这叫做诽谤,我可以请律师告你的!” 八爷冷酷的笑了笑:“章总,你的意思是……设局害我的人是你的师爷,而并非你的主意喽?” 章天明双手环抱胸前,翻了翻鼻孔,不说话。 他这副无赖嘴脸,我看了都来气,恨不得抄起鞋拔子,狠狠拍在他的脸上。 八爷望着王二狗:“你叫王二狗对吧?我跟你素未谋面,而且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我相信你也是受人指使的对不对?只要你肯说出指使你的人是谁,我就不为难你,怎么样?” 八爷也很厉害,知道章天明是个无赖,索性不跟章天明纠缠,把突破口转移到王二狗身上。王二狗现在已经被章天明当成了弃子,我相信他也不会甘当章天明的替死鬼,一定会亲口指认章天明的。 王二狗略一沉吟,道:“八爷,其实这件事情……” 王二狗刚刚张口,章天明突然站起来,甩手就给了王二狗一记大耳刮子,厉声喝道:“住口!” 章天明下手极重,王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扇得眼冒金星,嘴角鼻子全是血,捂着半边脸颊退到角落里。 我们皱了皱眉头,看见王二狗这副模样,我们都觉得疼。 但是我们并不同情王二狗,这就是当人走狗的下场。 王二狗盯着章天明,眼睛里迸射出怨毒的光。 八爷耸耸肩膀,摊开双手:“章总,你这是做什么?” 章天明双手叉腰:“八爷,我教训我的手下,跟你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 八爷说:“你为什么要教训他?他不是你的师爷吗?你连自己的师爷都打?早就听闻章总做事雷厉风行,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八爷这话充满了讽刺意味,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听懂八爷话中带刺。 而且八爷非常精明的地方在于,他的话表面听上去没有什么,但仔细一品,他这话语中其实充满挑唆的意味,八爷已经看出了王二狗对章天明的不满,所以一直在用语言刺激王二狗,想让他们窝里斗,狗咬狗。 章天明一本正经的说:“俗话说得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使是我的师爷,但他做错了事情,我一样会责罚他!” 说到这里,章天明让王二狗过来:“王师爷,我不知道你跟谢八爷有什么过节,但一人做事一人当!” 章天明把“一人做事一人当”这句话咬得很重,谁都知道,章天明这是赶鸭子上架,强迫王二狗“认罪”,彻底把自己撇清关系。 第四百九十七章 狗咬狗 不等王二狗说话,章天明便转头对八爷说:“八爷,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我们之间的误会也应该消除了。现在,我把王师爷交给你处置!” “哦?是吗?”八爷眯起眼睛,口吻冰冷的说:“章总,你知道我的性格和手段,得罪我的人,你知道是什么下场?” 章天明回答的非常爽快:“不管你怎样惩罚,我都不会袒护自己的人!” 章天明这话,可以说是无情无义到了极点,相当于他把王二狗丢给我们,任由我们处置,哪怕要了王二狗的命,也跟他没有关系。 我看了王二狗一眼,王二狗面无表情的站在章天明身后,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说实话,我打从心底里瞧不起章天明这个人,别看他现在是上市公司董事长,但是做人的格局太小了,敢做又不敢认,为了保命,还把自己的手下丢出去当替死鬼,一点都没有当大哥的派头,实在是令人不齿。 这样的人,即使能够获得一时风光,但也不能一世风光,你对手下人都是这样的态度,手下人早晚会把你赶下去。 八爷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只需要稍微再加一把火,就能彻底引爆王二狗和章天明之间的矛盾。 八爷对谢强扬了扬下巴:“强子,把这个王师爷从楼上丢下去,让他感受一下空中飞人是什么滋味!” 八爷的脸上写满杀机,一点也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谢强点点头,招呼两个兄弟一起走过去。 自己的手下马上都要被人丢下楼了,章天明依然不问不顾,而且还主动侧身让出一条道。 八爷扭头看着章天明,章天明却假装看向别处。 谢强他们靠近王二狗,正准备把王二狗控制起来,王二狗突然开口说话了:“不要碰我,我自己来!” 只见王二狗深吸一口气,独自朝着窗台走去。 我皱起眉头,目光一刻钟也没离开王二狗,以我对王二狗的了解,这个王八蛋不会轻易认命的,他怎么可能主动去跳楼呢? 果不其然,我的怀疑在短短几秒钟后得到了证实。 王二狗在经过办公桌的时候,突然抄起桌子上的一支钢笔,一个箭步冲到章天明面前,用笔尖顶住了章天明的咽喉,立刻有鲜血溢了出来。 八爷的嘴角微微上扬,浮现出一丝胜利者的笑容,因为他成功挑唆了王二狗和章天明两人内讧。 对于王二狗和章天明狗咬狗这一幕,我们也很乐意看见。 章天明脸色大变:“王二狗,你做什么?!” 王二狗阴狠狠的说:“你说我要做什么?” 王二狗用钢笔胁迫着章天明,将章天明拉到窗户边上。 章氏集团的大厦有三十层楼高,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超过百米,窗户打开以后,夜风呼呼呼的往里倒灌。 站在窗口看出去,但见外面的城市灯火阑珊,仿佛绵延到天际。 章天明脸色惨白,刚开始态度还很强硬:“王二狗,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快放开我!” 王二狗的手腕稍稍加劲,半支笔尖戳进章天明的咽喉,鲜血流得更快。 章天明有些害怕了,语气立刻软了下来:“二狗,咱们有话好好说,你是我最亲密的战友,最好的兄弟,不要让外人看了笑话!” 我由衷佩服章天明这副无耻的嘴脸,真的,刚才他冷酷无情的将王二狗出卖,现在他居然好意思跟王二狗称兄道弟,大打感情牌,简直把王二狗当猴耍。 王二狗冷笑了两声,笑起来的样子很凶狠,他贴着章天明的耳朵说:“章总,刚才你扇我耳光的时候,怎么没有想过我是你的战友?我是你的兄弟呢?” 章天明尴尬的赔着笑脸:“兄弟,不要误会,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看得出来,刚才我使用的是缓兵之计!” 缓兵之计?! 缓兵之计就是弃车保帅,把自己的兄弟像弃子一样的丢出去? 章天明啊章天明,你他妈是怎么好意思说出这种话的? 俗话说得好,人不要脸鬼都害怕,我见过不要脸的,但是章天明这般不要脸的,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三观。 王二狗呵呵呵的笑了起来,笑声很阴冷,让人毛骨悚然。 突然,王二狗目光一沉,冷冷说道:“章总,你所谓的缓兵之计就是把我丢出去,然后自己保命对吧?是你太天真呢,还是当我太傻呢?我告诉你章天明,你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和财富,全是我帮你创造的,你干的所有丑事,把柄都在我的手上。 你别忘了,是我帮你用手段控制了另外几个股东,他们才推选你坐上董事长的位置,若不然,以你的能力,凭什么坐上这个位置? 你现在上位了,风光了,就想借刀杀人除掉我了,我一死,就没人知道你的那些秘密了,对吧?” 章天明似是被王二狗说中了心事,一张脸涨得通红,脸颊一直抽搐,看上去非常紧张。 之前我们只是觉得章天明是个懦夫,为了保命,不惜出卖自己的手下,但现在看来,章天明却是一条不折不扣的毒蛇,他的算盘非常歹毒,竟然想借我们之手,将王二狗灭口,这样一来,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知道他干的那些丑事了,好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真是阴险到了极点。 但是作为一个老赖来说,章天明肯定不会承认的,他说:“二狗,看来你对我有很深的误会呀!你是我的师爷,我们是并肩作战的战友,你死了对我有什么好处?” 王二狗冷冷一笑:“我突然有个想法,要不我取代你,我来坐董事长这个位置怎么样?” 章天明怔了一下,随即火冒三丈:“你凭什么?王二狗,两年前要不是我收留你,你现在还跟狗一样活着。虽然你帮了我,我也帮了你啊,让你现在成为章氏集团的高层管理,让你成为我的师爷,呼风唤雨,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你还想取代我的位置?” 王二狗一脸冷漠的说:“以前没想过,但是,在你想要干掉我之后,我便有了这个想法!” 第四百九十八章 鸠占鹊巢 “二狗,你要做什么?!二狗,有事情好好商量!”章天明察觉到王二狗语气里的杀气,终于感到害怕了。 王二狗阴冷冷的说:“商量?你他妈把我当枪使的时候,有跟我商量过吗?你把我当成弃子的时候,跟我商量过我吗?” 章天明惶恐的说:“二狗,之前的事情都是误会,咱两兄弟,不能被外人挑拨了关系,以你的才干加上我的智慧,我们携手合作,必定能干出更大的事情!” “跳下去!”王二狗冷冷说。 “啊?!”章天明惊惧的看着王二狗:“二狗,别……别开玩笑……” 刚才八爷说要把王二狗扔下楼的时候,章天明不问不顾,见死不救,王二狗现在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反过来让章天明跳楼。 狗咬狗的闹剧终于走向高潮,我们谁也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这场闹剧怎样收场。 王二狗手里的钢笔,笔尖又往章天明的咽喉递了寸毫,章天明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王二狗冷酷的说:“你觉得我像在跟你开玩笑吗?” 章天明哭丧着脸,求饶道:“二狗,我承认今天的事情,我做的有些不对,但是请你看在当初我收留你的份上,你能不能放我一条生路?”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董事长,章天明此时竟然低三下四的向王二狗求饶,真是令人不齿。 王二狗沉吟了一下,缓缓松开钢笔,平静的说:“你走吧!” 王二狗这句话有些出乎我们的预料,不是吧,以我们对王二狗的了解,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章天明?章天明刚才是明摆着要置他于死地啊! “二狗,你……你真的放我走?”章天明自己都不敢相信。 王二狗闭上眼睛,点点头:“再见!” 章天明大喜过望,也说了句“再见!”,转身就想跑出办公室。 谢强和胖子正准备上前拦住章天明的时候,王二狗突然睁开眼睛,眼睛里杀机毕现。 只见王二狗一个箭步冲到章天明背后,二话不说,直接将章天明拦腰抱起,丢出了窗外。 章天明从头到尾都没有回过神来,只听见窗外传来章天明凄厉绝望的叫喊声:“啊——” 数秒钟后,下面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很沉重的闷响。 从上百米的高空坠落下去,章天明估计摔成了肉酱。 王二狗站在窗户边上,冲着楼下挥了挥手,嘴角露出残忍的笑意:“再见!” 王二狗果真还是没有放过章天明,他口中所谓的“再见!”,其实是让章天明去死的意思。 从头到尾,王二狗都表现得非常冷静,干掉章天明,他的脸上也是波澜不惊,而且隐隐还带着一种轻松的愉悦。 半晌,我们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八爷指着王二狗说:“你杀了他!你杀了章天明!” 王二狗咧嘴笑了笑,竟然拉开老板椅,像模像样的在董事长位置坐了下来。 王二狗耸耸肩膀:“八爷,你说错了,章总不是我杀的,他是自杀的!” 顿了顿,王二狗又阴狠狠的补充了一句:“他做了太多的坏事,所以,羞愧自杀!” “姓章的做了那么多坏事?难道没你的份吗?”我直视着王二狗。 王二狗冲我笑了笑,故作惊讶的说:“哟,这不是杨程吗?大家都是老朋友了,好久不见!” 王二狗一边说,一边还装模作样的要跟我握手。 胖子白了王二狗一眼,冷冷说道:“谁跟你这种人渣是朋友?” 王二狗摊开双手:“你这样说可就不太礼貌了,以前我们可能有点误会,但现在我们各为其主,并没有什么过节吧?” 八爷站了起来,指着王二狗说:“你跟他们有没有过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跟我有过节,你帮我设下的‘八面玲珑风水局’真是好啊!非常好!” 八爷明显说的是反话,他知道王二狗给他布下的是“四面楚歌风水局”,但故意说“八面玲珑风水局”来嘲讽王二狗,因为这个谎言本身就是王二狗编造出来的。 王二狗矢口否认道:“八爷明鉴,我跟你素不相识,是章天明一心想要害你,他说你当年在生意场上打败了他,他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他想报仇,想要搞得你家破人亡。得知你别墅要装修的消息,他便想出了用家居风水搞你的毒计。我承认,四面楚歌的风水局是我设计的,但章天明是我的顶头上司,我只是奉命行事而已,难道我能说不吗?” 王二狗这番谬论,听上去好像还颇有些道理,但是现在八爷的家人已经受到了伤害,以八爷的火烈性格,不可能就这样善罢甘休的。 八爷冷笑两声,一脸冷肃的对王二狗说:“我这人,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我不管你跟章天明谁是主谋,反正这件事情你们都脱不了干系!” 八爷的态度很明确,也很坚决,就算你王二狗是服从章天明的命令办事,但四面楚歌的风水局始终是你王二狗设计出来的,这个是不能原谅的。 王二狗眯起眼睛:“八爷的意思是……不打算放过我了?” 八爷双手叉腰,很霸气的反问道:“你说呢?” 王二狗也从座位上站起来,他说:“八爷是个老江湖,江湖人应该信奉一句话,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八爷,我不是你的敌人,你的敌人是章天明,他已经死了。只要我稍微操作一下,章氏集团就会是我的囊中之物。等我掌控了章氏集团,我和八爷就会成为朋友,成为战友,一起壮大我们的天下,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为什么八爷一定要拒绝我的诚意呢?” 我们听得暗吸凉气,王二狗的野心可真是不小,干掉章天明,还想吞掉章氏集团。章氏集团好不容易走到上市这一天,却被王二狗轻轻松松“鸠占鹊巢”了。 王二狗的提议固然是好的,但是这个人的品性不能信任,一个能够弑主的人,谁敢跟他合作?到时候怎么被他搞死的都不知道! 第四百九十九章 种小鬼(上) 八爷是个老江湖,见识过三教九流的人,以他的智慧,他怎么可能相信王二狗的鬼话呢? 所以,面对王二狗的提议,八爷很轻蔑的笑了笑,露出鄙视的表情:“对不起,我可不敢与毒蛇做朋友,农夫和蛇的故事我还是知道的!” 王二狗皱起眉头,后退到办公室的书柜前面:“八爷,你在骂我是毒蛇吗?这句话我可就不太爱听了!” 八爷冷哼一声,毫不给王二狗面子:“爱听不听!” 八爷招了招手,谢强和胖子带着兄弟围拢上去,对王二狗形成合围之势。 我们这边有十多个人,王二狗只有一个人,我也不怕他搞出什么小动作,反正他今晚肯定是插翅也难飞了。 王二狗长叹一声:“哎,世道险恶,人心叵测,想要交个朋友,怎么就这么难呢?” 胖子讥讽道;“就你这样的人,也配交朋友?” 王二狗突然跺了跺脚,像是踩着了什么东西,地板下面传来嗒的一声轻响。 我蓦然一惊,出声提醒道:“大家小心,有机关!” 谢强和胖子同时停下脚步,与此同时,就听哗啦声响,书柜竟然从中央滑移开,露出一个可容一人进出的暗门。 我们大吃一惊,没想到书柜后面竟然暗藏玄机。 书柜后面是一间全封闭的密室,密室里面有一台专用电梯,可以直达地下室车库。 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章天明这个老小子竟然如此狡猾,居然会给自己准备这样一条逃生通道。 但是章天明也很悲哀,这条逃生通道,他自己并没有用上。 八爷第一个反应过来,大喊道:“抓住他!别让他跑啦!” 只可惜,我们的反应还是慢了半拍,王二狗身形一闪,已经闪身进入了后面的密室。 等到谢强和胖子扑到书柜前面的时候,暗门正在迅速关门。 王二狗站在暗门后面,面带邪恶的笑意,冲我们挥手再见。 王二狗的声音从密室里面传来:“哦,对了,谢八爷,刚刚忘记告诉你一件重要事情了,你最好赶紧回广州看看你儿子,章天明为了让你谢家绝后,绝不是改变你家风水这么简单,他还让我在你儿子身上种了个小鬼,你儿子现在是不是很喜欢吃生肉呢?哈哈哈……哈哈哈……” 暗门关闭,王二狗猖獗的笑声仿佛还在办公室里回荡。 谢强和胖子慢了一步,冲到暗门前面的时候,书柜已经重新关上了。 胖子恼怒的踹了几脚书柜,怒骂道:“又被这龟孙跑掉了!” 谢强赶紧招呼上几个兄弟,冲出办公室,乘坐办公电梯下楼,想要去地下车库拦截王二狗。 但我知道,谢强他们肯定是追不上的。 我看了一眼八爷,八爷面色铁青,一双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八爷的眼睛里流露出可怕的眼神,那是一种要杀人的眼神。 八爷紧咬着牙关,额头上青筋暴起:“敢搞我的儿子,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八爷,依我看,我们现在先回广州,看看你儿子的情况,我看王二狗不像是在开玩笑!”我说。 八爷点点头,在胖子和兄弟们的陪同下,离开了办公室。 我知道八爷的心情非常沉重,原本以为今晚除掉了自己的死敌,却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被王二狗种了小鬼。这个章天明还真是心狠手辣,居然想让八爷绝后。按照江湖道义,祸不及妻儿,章天明的做法,可谓是一点规矩都不讲,无耻到了极点。 我们下了楼,没人敢拦着我们。 章氏集团门口,谢强兀自在骂骂咧咧。 看见八爷出来,谢强赶紧迎上来,向八爷汇报:“对不起八爷,我们没追上王二狗,被他跑了!” 八爷目光阴沉的看着远处,远处的黑暗中,红色的车尾灯闪烁几闪,消失在夜色中。 八爷竖起两根手指:“强子,你暂时留在深圳,我会安排人手接应你,第一,处理章天明的后事,章天明死亡,警方肯定会介入调查,人不是我们杀的,你只需要配合调查就行;第二,帮我发布江湖追杀令,谁能抓住王二狗,赏一百万暗花,谁能帮我杀了王二狗,赏两百万!” “是!”谢强点点头,带着两个兄弟留了下来。 临走之前,谢强叮嘱我,让我帮八爷的儿子渡过难关。 我点点头,跟着八爷上了车。 谢强没有回去,换成胖子开车,我坐在副驾驶位置,八爷坐在后面。 我从后视镜里观察八爷,八爷表情凝重,显得很疲惫。 车厢里的气氛很沉闷,八爷没有说话,我和胖子也不好说话。 商务车出了市区,拐上高速,在漆黑的高速路上飞驰。 半晌,八爷突然开口说话了,他说:“杨大师,你一定帮帮我儿子,价钱方面,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我颔了颔首:“八爷放心,这是我的工作范畴,我肯定会尽全力办事的!” 我们连夜赶回广州,抵达广州的时候,天色都已经亮了。 刚刚下高速,八爷就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八爷的六哥打来的,让他赶紧回家,说他儿子越来越不正常了。 八爷的六哥,暂时称为“六爷”。 六爷的家还在农村里,但也是那种乡村大别墅。 有的人习惯了农村的生活,喜欢农村清新的空气和宁静的氛围,不喜欢搬进城里居住,六爷就属于这样的人。 八爷的儿子之前有些反常,八爷不敢让儿子继续在别墅里居住,就把儿子送到六爷家里休养,想着农村的环境也许对儿子比较有利。 谁知道刚刚六爷打电话来说,八爷他儿子昨晚做了件很可怕的事情,半夜偷偷的爬起来,溜到后院的鸡笼子里面,咬死了好几只鸡。 当六爷在鸡笼子里面找到八爷儿子的时候,发现八爷儿子正抱着一只死鸡,在那里“大快朵颐”。鸡脖子被咬断了,八爷的儿子满脸满嘴都是鸡血和鸡毛,模样看上去非常狰狞,就像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恶鬼,把六爷吓得不轻。 六爷跟八爷的儿子打招呼,他儿子也不回应,只是看着六爷阴阴冷笑。 六爷想把八爷儿子从鸡笼里拉出来,但是刚一伸手,八爷儿子张嘴就朝着六爷的胳膊咬去,把六爷的胳膊都咬出了血。 六爷觉得情况不太妙,于是赶紧给八爷打电话,让八爷马上回去看看。 第五百章 种小鬼(中) “胖子,开快点,再快点!” 八爷满脸焦急神色,不断催促胖子。 胖子已经把车开的飞快,一只脚都快踩入油箱里面了,一路上还连续闯了好几个红灯。 从高速下站,到六爷所在的农村,原本需要四十分钟的路程,胖子只用了二十多分钟,让我着实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做速度与激情。 下车以后,胖子自己都是脸色煞白。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胖子的神经高度紧绷,见车超车,几乎没有松过油门。 现在一放松下来,胖子才觉得后怕,跑到边上打起了干呕。 八爷下了车,冲进六爷的农家别墅。 六爷跟八爷是两兄弟,长得还是有几分相似,但是六爷因为常年在农村里生活,黑黑瘦瘦的,没有八爷那么富态。 我跟着八爷走进农家别墅,八爷问六爷:“小智在哪里?现在是什么情况?” 六爷面有惧色的说:“还在鸡笼子里面,就跟发疯一样,谁也没法靠近他,怎么劝说都没用,谁靠近他,他就咬谁!” 六爷带着我们来到后院,远远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但见后院的地面上,狼藉满地,到处都是鸡毛和鸡血,几只被咬断脖子的死鸡丢在地上。 靠墙的地方有一个大鸡笼子,笼子是铁做的。 农村人习惯了农村生活,所以六爷即使住上了农村别墅,也在自家后院喂养了一些鸡,这些鸡都是粮食鸡,没有喂过饲料,也不卖,都是留着逢年过节的时候自己吃。 此时此刻,正如六爷所说的那样,八爷的儿子小智,紧紧蜷缩在鸡笼的角落里面,嘴里咕噜咕噜发着奇怪的声音,一双眼睛警惕的看着我们,但是从他的眼神里面,却看不出活人的气息。 小智瞳孔翻白,模样看上去很吓人,就像是末日电影里面的丧尸。 看见自己的儿子变成这副模样,八爷顿时红了眼眶,快步朝着鸡笼子走去,一边走,一边呼唤:“小智!小智!!” 我伸手拦住八爷,不让他过去,现在的小智极具攻击性,他根本就不认识八爷是他爸爸。 八爷情绪激动:“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不认识我呢?” 我见拦不住八爷,便松开手,让他自己上去试试。 八爷刚刚走到鸡笼前面,伸手拉开铁门,就在铁门开启的瞬间,小智突然扑上来,张嘴就朝八爷的右手咬过去。 幸好八爷眼疾手快,右手往回一抽,左手关上铁门。 小智扑的很猛,一头撞在铁门上面,又被弹回铁笼子的角落里。 看见自己的亲生骨肉,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一向以壮汉形象示人的八爷,此时脆弱的就像瓷娃娃,再也忍不住心中悲苦,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看见八爷痛苦的样子,六爷心里也不好受,六爷带着歉意的口吻说:“老八,对不起,都怪我,是我没有照顾好小智!” 八爷抹了把眼泪,摆摆手:“六哥,这不关你的事,这都是那个狗日的章天明害的!” 我递给八爷一张纸巾,八爷说了声谢谢,回头问我:“杨大师,小智现在这副模样,你有什么办法?” “他的体内有个鬼!”我说。 六爷吓了一跳:“不是吧?你是什么人?在这里危言耸听!” 八爷说:“六哥,杨大师是我请来的,年纪虽小,但是很有本事!” 六爷哦了一声,冲我抱了抱拳,说了声失敬。 八爷问我:“能抓住小智内的小鬼吗?或者把鬼赶出来?” 我点点头说:“抓,肯定是要抓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还没有做好准备,目前来说,只能暂时先把小智体内的小鬼控制住!” 八爷说:“好,杨大师,你看着办!” 我说了句简单,问六爷家里有没有糯米,去蒸一碗糯米饭,然后将鸡血淋在糯米饭上面。 六爷虽然不懂我这样做的意思,但也没有多问,迅速走进厨房忙碌起来。 糯米饭蒸熟了,六爷端着碗走出来,胖子正好从外面走进来,伸长鼻子嗅了嗅,说了句好香,就伸手去接六爷手里的糯米饭,笑嘻嘻的说:“太好了,六爷,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吃饭呢?” 六爷举起筷子,打开胖子的手:“这是给鬼吃的,你要吃吗?” 胖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收了回去。 糯米饭端上来,六爷搜集了一些鸡血,淋在雪白的糯米饭上面,红白鲜明,立马变成了一碗“香喷喷”的鸡血糯米饭。 我先把糯米饭端到旁边,往里面添加了一点“香料”,把一张黄符烧成符灰,然后把符灰糅合在糯米饭里面。 我把糯米饭端到铁笼子前面,对小智说了句:“小子,挺贪吃的嘛,来,让你一次吃个饱!” 表面上,我是在跟小智说话,其实是在跟小智体内的小鬼说话。 放下糯米饭,我离开了鸡笼子,同时也招呼六爷八爷全都离开后院。 我让六爷带着我们上了二楼,悄悄拉开一扇窗帘,站在楼上监视小智的一举一动。 八爷显得很紧张,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鸡笼子,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安慰了八爷两句,就看见鸡笼子里的小智突然动了,他没法忍受鸡血的“香味”,三两步爬到鸡笼子前面,将那碗糯米饭端了起来,先是伸出舌头舔了舔表面的鸡血,然后蹲在鸡笼子里面,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看见自己的儿子居然在吃一碗生鸡血糯米饭,八爷的眉头都皱成了一个“川”字。 很快,那碗糯米饭便见了底。 小智露出一副非常满足的样子,还捧着碗底舔了又舔,意犹未尽。 八爷问我:“杨大师,现在怎么办?” 我竖起手掌,示意八爷稍安勿躁,让他耐心等一会儿,看看情况。 等了约莫一分钟,就听见鸡笼子里传来小智痛苦的叫喊声,小智栽倒在鸡笼里面,抱着肚子翻来滚去,脸上的五官全都扭在一起,显得非常痛苦。 八爷大惊,慌忙问我这是什么情况。 我说:“正常反应,顶多半炷香的工夫,他就不会闹了!” 第五百零一章 种小鬼(下) “啊——啊呀呀——” 小智在鸡笼子里面疯狂翻滚,疯狂嚎叫,模样十分狼狈。 八爷一直沉默着不做声,他充分的相信我。 我也知道,作为父亲,八爷此时的心里肯定是非常难受的。 有好几次六爷都坐不住了,不顾我的劝阻想要冲下楼去,说再这样下去,小智可能连命都没了。 但终究还是被八爷拦了下来,八爷指了指我说:“六哥,你坐!我相信杨大师!” 六爷跺了跺脚,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只是重重叹了口气,一个人坐到房间里面,捂着耳朵,不去听小智痛苦的嘶吼声。 我看了一眼八爷,八爷对我的信任,让我很感动。 半炷香的时间差不多到了,小智的嘶吼声也渐渐低弱下去,终究瘫软在鸡笼里面,发不出半点声音。 八爷回过头,用眼神询问我,我点点头,八爷随即第一个冲下了楼。 来到后院,打开鸡笼,就看见小智双眼紧闭,倒在鸡笼的角落里。 鸡笼里散发着阵阵恶臭,笼子里到处都是呕吐物,有小智刚刚吃下去的糯米饭,还有之前吃进肚子的生鸡肉,还包括一大团鸡毛,统统吐了出来。 眼泪鼻涕糊的满脸都是,身上的衣服也是肮脏的没了原形。 “杨大师,小智……他怎么样?”八爷紧张的问我。 我伸手探了探小智的鼻息,让八爷不用担心,小智没有大碍,只是被折磨的疲惫不堪,昏死过去了,现在可以送回房间洗个澡,然后给他灌点葡萄糖,中午以后应该就会醒过来。 这种事情肯定不用我动手,胖子找来两个兄弟,让他们把小智少爷抬回卧室。 胖子在后面喊:“哎,注意点,注意点,别碰着少爷的脑袋了!少爷的脑袋那可是读清华北大的料,撞到脑袋你们赔得起吗?” 我暗地里打了个哈哈,拉着胖子悄悄说:“胖子,我觉得你怎么越来越像太监了?” 那两个兄弟将小智抬回浴室,帮他脱掉那一身又臭又脏的衣服,然后反复冲洗了半个多钟头,总算把小智洗得香喷喷的,这才筋疲力尽的把小智抬回床上。 我问八爷:“你儿子多大?” 八爷说:“十一岁,马上小学毕业!” 我点点头,招呼众人全部退出房间,只留下小智一个人在房间里休息。 我跟八爷打了个招呼,让胖子开车载我上街买点东西,为晚上抓鬼做准备。 胖子开着车,带着我在街上转了两个钟头,买了两桶生石灰,一大捆红线,路过一家古董店的时候,还顺手淘了一串五帝钱。 为了红绳更有威力,回到乡村别墅的时候,还让六爷向邻居讨了点黑狗血,将红绳浸泡在狗血里面。 运气也不错,邻居的大黑狗早上刚生了崽崽,接了半盆子狗血给我们,只不过是条母狗,效果要比公狗逊色一点,但凑合着用还是没太大问题。 我这边准备工作做好,那边小智也醒了。 小智暂时是清醒的,能够分辨出八爷和六爷。 我试着询问了一下小智最近的记忆,发现他对发生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印象,不记得最好,如果小智记得他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心理阴影,可能会伴随他一辈子。 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吃了个晚饭,六爷亲自下厨,正宗老广东的粤菜味儿,比之前我们在酒楼里吃的还要可口。 我们喝了一些酒,因为晚上还有重要事情,所以不敢敞开喝。 吃完晚饭,小智说他有些困了,我们就让他先去睡觉,等到午夜的时候,再把小智叫醒。 小智迷迷糊糊的问八爷:“爸,天亮了吗?” 八爷给小智撒了个谎,八爷说:“小智啊,你生病了,你的身体里面有虫子,爸爸让叔叔帮你把虫子赶走好不好?” 小智虽然年纪不大,但也不完全是个小孩,他半信半疑的起了床,跟着八爷来到后院。 我们早已在后院摆好道具,就等着小智这个主人公出场。 后院中央摆着一张凉席,凉席周围摆放着七支蜡烛,气氛有些诡秘。 我让小智躺倒凉席上面去,小智望向八爷:“爸,我怕!” 八爷说:“没事的,叔叔帮你治病呢!” 在八爷的连哄带骗之下,小智终于躺在了凉席上面。 周围的七支蜡烛,是小智的护魂灯,待会儿在做法的过程中,这七支蜡烛是绝对不能熄灭的。 我掏出一张黄符,烧成灰化在水里,让小智喝下去。 小智刚开始有些抵触,但是他很听八爷的话,八爷浓眉一挑,声音稍稍提高一度,小智便乖乖的把符水喝了下去。 喝下去不一会儿,小智便陷入昏睡状态。 我让八爷和其他人退开,掏出中午买来的五帝钱,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术,埋在五个方向的地下。 紧接着,我把五鬼兄弟召唤出来,让他们也按照五行排位,站在五个方向。 我很久没召唤过五鬼兄弟,五鬼兄弟一放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向我讨吃的,说他们最近饿得头晕眼花,都快没有力气了。 我猛的一拍脑袋,说了句不好意思,最近太忙,又他妈忘记喂养他们了。 我就诳他们说,先帮我抓了这个小鬼,顺利完成任务以后,我自有奖赏。 龙一说:“老大,你可不能再骗我们了啊,你的承诺就像那啥来着……” 龙二接过嘴,铿锵有力:“放屁!” 龙一点点头:“对,你的承诺就像放屁!”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这里这么多人,你们能不能给我点面子,好歹我也是你们老大。 我把浸过黑狗血的红绳取出来,一分为五,分别缠绕在小智的四肢和脑袋上面,然后将五根红绳的另一端,分别交给五鬼兄弟。 我叮嘱他们,待会儿听我口令,我喊“拉”的时候,就用力拉拽红绳,将小智体内的那个小鬼拉出来。 五鬼兄弟领命而去,各自站在各自的位置上。 我提着两桶生石灰,均匀的抛洒在周围的地面上,院子里就像铺上了一层白色的积雪。 第五百零二章 锁鬼符 一切准备妥当,我看了看时间,可以开始了。 经过这一番布置,后院的气氛显得有些诡秘,其他人全都退出了“法场”,只剩下我和昏睡的小智。 我解开小智的衣服,以指为笔,蘸了一些中午没用完的黑狗血,开始在小智的胸口上画符。 因为体内种了小鬼的缘故,小智很瘦,被体内的小鬼吸走了精元,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看上去很可怜,我的指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的胸骨。 我画的这个符,其实是一个“锁”字,经过变形画出来以后,像是一个血色的锁形图案,这是锁鬼符,是我从《三清布衣符咒》里面学来的,第一次使用,还不知道效果如何。 我并没有专业学过画画,但是很奇怪,我对画符基本上是无师自通,稍微临摹一下,就能画得栩栩如生,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天赋。 因为我每次在画符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清晰的出现符咒图案的线条,一笔一划就像胶片似的从脑海里掠过,这让我画起符来的时候,行云流水,没有半点的停顿和迟滞。 锁鬼符很快成形,我看了一眼,感觉画得不错,连韵味都画出来了。 锁鬼符成形以后,泛起暗红色的光晕,就听小智体内传来小鬼的尖叫声。 小智的胸口中央,渐渐浮现出一团黑气。 那团黑气又渐渐变成了一个人形,在小智体内乱窜,很想从小智的身体里面跑出去。 但是因为锁鬼符的作用,那个小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离开小智的身体。 锁鬼符初见成效,已经成功将小鬼锁在小智的身体里面。 这个时候,我向五鬼兄弟传达了指令:“拉!” 五鬼兄弟拽着红绳,一起往后拉,那个小鬼虽然恨抗拒,但哪里经得住五鬼兄弟一起发力,嗖的一下,五鬼兄弟就把那个小鬼从小智的身体里面拉了出来。 原本捆绑在小智身上的五根红绳,此时活脱脱捆绑在小鬼身上,将小鬼的四肢和脑袋全部套得死死的。 小鬼还在拼命挣扎,在雪白的石灰地上留下一串串黑色的鬼脚印。 这些生石灰对我们活人来说并没有什么,但是对小鬼来说,非常“烫脚”,小鬼就像在烤盘上蹦跶的鸭子,一刻钟也停不下来,被烫得嗷嗷怪叫。 不过片刻工夫,小鬼便失去了挣扎的力气,放弃了反抗。 我暗自吁了口气,甚好,终于把这个小鬼抓住了! 我让五鬼兄弟拉好红绳,别让小鬼跑了。 五鬼兄弟紧紧拉着红绳,大有一种要把小鬼五马分尸的感觉,小鬼根本无法挣脱,红绳扯得笔直,小鬼的鬼体无法动弹。 我走到小鬼面前,小鬼拼命向我求饶。 小鬼的模样很可怜,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子。 小孩子死去以后,怨气最重,所以有很多小孩的魂魄,都被邪修之人拿来炼鬼。 我挥挥手,让五鬼兄弟收了红绳,放过小鬼。 小鬼跪在地上,向我磕头道谢。 不是所有的鬼都是厉鬼,也不是所有的鬼都该杀。 这是我刚入行的时候。库瘸子对我说过的话。 我知道,库瘸子其实是想让我分辨善恶,人有善恶,鬼也有善恶,有恶鬼就必定有善鬼,恶鬼可杀,善鬼可渡。 小鬼向我哭诉,说他也是可怜人,小小年纪就病死了。 后来他的尸骨被王二狗挖了出来,炼制成了小鬼。 我摸出一张黄符,问了小鬼的生辰八字,将生辰八字写在黄符后面,然后点上一炷香,烧了黄符,对小鬼说了句:“走好!” 小鬼跪在地上,对我拜了三拜,说了声“谢谢!” 一阵风吹过,小鬼的鬼体渐渐消散,变成一团黑烟,随风飘散不见了。 五鬼兄弟走过来:“老大,完事了?” 我点点头,掏出招魂葫芦,送五鬼兄弟回去。 临走的时候,五鬼兄弟不忘叮嘱我:“老大,记得喂吃的,我们再不吃东西,都快饿死了!” 我说:“知道!知道!” 五鬼兄弟回到招魂葫芦里面,我收起招魂葫芦,走到小智身边看了看。 但见小智原本紧皱的眉头,此时已经慢慢舒展开。 小鬼离开他的身体以后,他明显舒服多了,昏睡中嘴角也是微微上扬,挂上了一丝笑意。 我用双手将小智托举起来,抱在胸前,大踏步走出法场,回到别墅里面。 走进别墅,八爷他们全都围拢上来,紧张的问我情况怎么样,是不是搞定了。 我点点头,将小智交还给八爷。 八爷情绪激动,颤巍巍伸出双手,抱住小智。 看见小智瘦骨嶙峋的模样,八爷忍不住流下眼泪:“小智,爸对不起你,让你受苦了!” 我安慰八爷说,现在小鬼已经离开了小智的身体,只要把营养跟上,多喝点牛奶,吃点老母鸡炖汤,小智的身体很快就可以恢复如初。 八爷把小智放在沙发上,轻声呼唤小智的名字,但是小智仍然在昏睡。 八爷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正常现象,他的身体还有些虚,等他睡到自然醒吧!” “对了!”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八爷,回头你去找座寺庙,弄点拜佛的香灰回来!” 八爷很不解,问我要拜佛的香灰做什么。 我说:“小鬼虽然离开了小智的身体,但多少在小智的身体里面留下了一些鬼气,弄点拜佛的香灰回来给小智泡个澡,能够去除小智身体里残留的鬼气,同时还能提升小智的好运!” 八爷点点头,连声说好。 八爷对胖子说:“胖子,光孝寺在广州很有名气,我跟光孝寺的主持也算是旧识,等天亮以后,你去光孝寺,弄点香灰回来!” 小智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才睁开眼睛,醒来之后他就喊饿。 六爷早已给他炖了一锅老母鸡汤,连忙给他端上来,小智风卷残云,一口气干了三大碗鸡汤还不过瘾。 胖子也回来了,带回来一大口袋香灰,倒在浴缸里面,让小智泡了个奇特的香灰澡。 第五百零三章 烂仔蛇 不出几天时间,小智的身体便渐渐好了起来。 八爷对我的表现非常满意,尤其是救了他儿子小智以后,八爷更是把我看做他们的救命恩人。 八爷问我要多少出场费,我摸了摸脑袋,也不好开口,本来想说十万的,又怕八爷觉得我狮子大开口,最后就只好说无所谓,八爷给多少我都收着。 八爷让我去银行办了一张卡,隔了一天把银行卡交给我,说他已经把出场费打入了银行卡里面,让我收着。 八爷让我当他的御用师爷,我刚开始委婉的拒绝了,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是太年轻,而且道行也不是很牛逼,还没有达到师爷的资格,怎么能为八爷以及他旗下那么多公司保驾护航? 但是,八爷反复邀请我,给我开出的条件也非常丰厚,说给我十万年薪,如果出任务再另算,而且平时我也不用待在广州跟着他,只是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我能赶到就行。 胖子在旁边听见八爷给我开出的丰厚条件,羡慕的眼珠子都掉了出来。 面对八爷的诚恳邀约,我再坚持拒绝,那就太不给八爷面子了。 正所谓“大树下面好乘凉”,能够傍上八爷这样的大树,对于我日后来说,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所以,我最终还是答应了八爷的请求。 八爷非常高兴,还专门在高档海鲜酒楼,设宴款待我,并且邀请了很多广州商界的社会名流参加,在宴席上把我介绍给大家认识,让他们以后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都来找我。 在座的都是身家几千万上亿的大老板,八爷把我介绍给他们认识,其实就是在给我铺路。 越有钱的人,越相信风水命运,如果能够混进这个圈子,我这辈子的生活基本上也就有了保障。 事情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八爷和我的心里都还有一根刺,这根刺就是王二狗。 八爷已经发出了江湖追杀令,理论上来说,王二狗应该跑不出深圳,但是最近谢强没有来消息,可能王二狗在城市的某个角落躲了起来。 王二狗现在不仅被江湖追杀,而且还被警方通缉,因为他涉嫌谋杀章氏集团董事长章天明。 所以,王二狗现在的处境非常艰难,黑白两道都在找他,王二狗被抓住只是时间问题。 这一天,八爷终于等到谢强的电话,谢强在电话里告知八爷,有个绰号叫“烂仔蛇”的蛇头,为了一百万暗花,泄露了王二狗的行踪,说王二狗今夜将从深圳偷渡去香港。 八爷带着我和胖子以及一众兄弟,立刻驱车赶往深圳。 抵达深圳以后,我们见到了谢强,在谢强的安排下,八爷跟烂仔蛇碰了头。 烂仔蛇黑黑瘦瘦的,小眼睛,薄嘴唇,耳朵也是尖尖的,给人一种尖嘴猴腮的感觉。 我扫了一眼烂仔蛇的面相,这种面相的人,唯利是图,贪婪好财,为了利益可以出卖身边任何人。 烂仔蛇是深圳很有名的一个蛇头,专门组织大陆客偷渡,去往香港,台湾,以及泰国等东南亚国家。 王二狗在深圳没有藏身之地了,这才迫不得已联系上烂仔蛇,让烂仔蛇把他送出深圳。 谁知道烂仔蛇这个王八蛋非常贪财,收了王二狗的钱,又想吃掉八爷的暗花,一方面帮王二狗安排偷渡,一方面通知八爷这边抓人,两头挣钱,毫无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对于烂仔蛇这种人,我是很瞧不起的。 八爷向烂仔蛇询问王二狗今夜偷渡的具体时间,以及码头和船只。 烂仔蛇笑嘻嘻的伸出手,搓了搓手指,意思很明显,向八爷索要暗花。 谢强皱起眉头,很不爽的给了烂仔蛇一巴掌,骂道:“八爷是什么人物?难道会赖你的账吗?” 烂仔蛇呵呵笑道:“我当然知道八爷不会赖账,但是这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一手交钱一手给消息,大家两不相欠,对不对?” 谢强还待要说什么,八爷竖起手掌,打断了谢强的话茬,然后很大气的对胖子扬了扬下巴:“胖子,给他暗花,我谢老八做事,绝对信守承诺!” 胖子递给烂仔蛇一张银行卡,用力拍在烂仔蛇掌心里面,白了烂仔蛇一眼:“密码6个1!” “好嘞,谢谢胖哥,谢谢八爷!”烂仔蛇点头哈腰,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那副守财奴的样子着实让人讨厌。 胖子冷冷道:“谁是你胖哥?” 烂仔蛇知道胖子在骂他,但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尴尬和不爽,这种人,只要钱到了手,你把他的二脸皮扔在地上随便踩,他都依然笑脸相迎,因为这种人从来都是向钱看的,尊严对他来说,根本分文不值。 烂仔蛇将银行卡揣进衣兜里面,眉笑颜开的说了三个数字:“0,1,3!” 谢强说:“没有问题吧?” 烂仔蛇拍着胸口说:“保证没有问题!” 谢强恶狠狠的威胁烂仔蛇说:“你提供的消息最好真实可靠,要不然,你这一百万的暗花就算拿到手,也没命享受!” 谢强这话威胁的意味很明显,如果你烂仔蛇胆敢忽悠我们,骗取暗花,那烂仔蛇就别想活了。 谢强以前读书的时候,就很喜欢混社会,现在来到广东以后,社会气息更重,张口闭口都是喊打喊杀的,不过老板身边也需要这种鞍前马后的打手,所以八爷对谢强也是非常的信任和器重。 烂仔蛇走了以后,胖子很好奇的问谢强:“烂仔蛇刚刚说的三个数字是什么意思?暗号?” 谢强伸手戳了戳胖子的脑袋:“说你笨你还真是笨,0的意思是午夜0点,1的意思是1号码头,3的意思是3号船,明白了吗?” 胖子说:“我去,搞得跟地下组织碰头一样神秘!” 八爷点点头,让谢强带着下面的兄弟,先去1号码头踩点埋伏,今晚绝对不能让王二狗跑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明晃晃的太阳,横亘在心里的那根刺,今晚终于要拔除了! 第五百零四章 金蟾聚宝 终于等到天黑,我们早早前往1号码头。 一艘捕鱼船停靠在码头边上,船舷上写着“3”,这艘捕鱼船便是王二狗今晚要乘坐的偷渡船。 烂仔蛇一脸乐滋滋的样子,对我们格外热情,但是八爷并没有鸟他。 谢强带着我们,提前躲进了下面的鱼舱。 鱼舱是经过特殊改装过的,里面并不是用来装鱼的,而是用来装人的,并且底部还有秘密出口。 在鱼舱里面有监控屏,可以看到上层船舱的情况。 如果遇到水警检查之类的,鱼舱里的偷渡客,还可以通过秘密出口,进入水里,无声无息的离开捕鱼船,逃避检查。 我还是第一次乘坐这种偷渡船,不由得叹服这些蛇头的智慧,。 只可惜,这种智慧没有用在正道上。 谢强告诉我们,原本船上是烂仔蛇的人,现在已经全部换成我们自己人,只要王二狗上了船,我们就来个瓮中捉鳖,让他插翅也难逃。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都已经过了0点,王二狗还没有现身。 胖子有些坐不住了:“王二狗今晚会不会不来了?” 我说:“应该不会,现在深圳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他拼着命也要逃离深圳!” 谢强敲了敲舱盖,烂仔蛇的脸颊露了出来:“啥事,强哥?” 谢强说:“你说什么事?现在都几点了,王二狗怎么还没出现?” 烂仔蛇说:“强哥稍等,我联系一下他!” 烂仔蛇掏出手机给王二狗打电话,一连打了好几个,全都是无人接听。 烂仔蛇皱起眉头:“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飞机,没人接听电话!”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0点一刻了。 又等了一会儿,时针已经指向0点30,忽听烂仔蛇低低一声惊呼,王二狗终于来了。 当王二狗出现在甲板上的时候,我们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之前王二狗跟在章天明的屁股后面,穿西装打领带,也是人模狗样的。这才十天半月不见,感觉王二狗整个人都瘦脱了相,头发凌乱,胡子拉碴,比打工仔还不如。 这段时间,黑白两道都在寻找王二狗,搞得王二狗苦不堪言,风餐露宿的,也不敢露面,也不知道他这十多天是怎样活下来的。 烂仔蛇挽起衣袖,露出他手腕上的金表,很生气的对王二狗说:“我的爷,你看看现在几点钟了?我们约定0点开船,你怎么一点都不守时呢?” “路上出了点事情!”王二狗一边说,一边脱掉外衣,我们这才发现,王二狗的外衣上面有大片大片的血迹。 我们拧紧眉头,不知道王二狗这是做了什么。 烂仔蛇也发现了王二狗身上的血衣,压低声音问:“爷,你这是做什么去了?” “有酒吗?”王二狗显得有些疲惫,满头满脸都是汗水。 烂仔蛇从船上的小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王二狗接过啤酒,一口就将整瓶啤酒倒进了肚子里。 “给我一支烟!”王二狗对烂仔蛇说。 烂仔蛇回头吩咐舵手开船,然后递给王二狗一支烟。 王二狗猛吸两口,平定了一下心情,淡淡道:“来的路上杀了个计程车司机,我坐他的车,被他认出来了,他居然想要偷偷报警,幸好我发现的及时,于是用刀抹了他的脖子,妈的,喷了我一身血!” 王二狗说的非常淡定,杀个人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踩死只蚂蚁一样微不足道。 反正王二狗现在身上背负着好几条人命,多一条人命,他也不在乎。 他说的轻描淡写,我们却听得汗毛倒竖,这人太可怕了,不得不除。 烂仔蛇也不敢跟王二狗继续聊下去,尬笑了一下,让王二狗到下层鱼舱藏身。 王二狗打开舱盖,突然咦了一声,诧异道:“下面怎么有人?” 烂仔蛇抬脚踹在王二狗的屁股上,然后猛地关上舱盖:“下去吧!” 咚的一声闷响,王二狗掉落在我们面前。 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八爷手里的枪,已经顶住了他的眉心。 鱼舱中央,有一盏老旧的电灯,昏黄的灯光映照着王二狗的脸。 王二狗顿时明白了什么,恶狠狠的骂了句:“烂仔蛇,我干你大爷!” “我们又见面了!”八爷对王二狗微微一笑,笑容里带着森冷的杀意。 王二狗叹了口气,很疲惫的样子,默然闭上眼睛。 八爷给谢强和胖子使了个眼色,两人冲上去,将王二狗摁倒在地上,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把王二狗捆绑得结结实实,像个人肉粽子。 最后八爷是怎样处置王二狗的,我不知道。 谢强让我不要多问,他说反正从此以后,王二狗不会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事情终于结束了,z大那边即将召开毕业典礼,通知我回去。 念了四年大学,在z大生活了四年,我也不想错过这最后的一场聚会。 临走之前,八爷托我再帮他一个忙,让我帮他的别墅重新布置一个好的家居风水。 首先,我让八爷拆掉财神爷的神龛,将财神爷移到了客厅的西南方向。 移动财神爷的时候,我叫八爷先上了三炷香,然后用红布托着,毕恭毕敬的将财神爷重新请入神龛。 除此以外,还拆掉了进门的富贵大屏风,并在大屏风原本的位置,摆上了鱼缸。 但是这一次,鱼缸里并没有灌水,也没有养鱼,而是在鱼缸底部铺了一层泥浆,托人找关系弄来了一只金蟾,也就是金色的蟾蜍,并将其养在鱼缸里面。 我告诉八爷,九九八十一天,坚持每天往鱼缸里投放一枚铜钱,他的运势将在八十一天之后,出现新的转机。 最后,门口枯死的那些花花草草也全都搬走了,种上了新鲜的花草,看上去生机勃勃。 八爷很兴奋,重新布置好风水以后,把老婆儿子全都接回了大别墅里面,还叫上谢强,胖子一众兄弟,在别墅里大摆宴席,同时也为我送行。 席间,八爷问我:“杨程,你这次给我布的风水局,是什么来头?” 我微微一笑,摸着下巴说:“金蟾聚宝!” 八爷高兴的开怀大笑:“好!非常好!金蟾聚宝!这个名字我喜欢!” 第五百零五章 最后的聚会 告别八爷,我准备乘飞机返回郑州。 八爷特别器重关照我,把大奔的车钥匙丢给谢强,让谢强开着他的大奔送我去机场。 路上的时候,谢强问我:“你觉得广州这边怎么样?” 我说:“挺好!” 谢强说:“那你考虑考虑呗,这都已经大学毕业了,拿了毕业证就过来吧,我和胖子都在这边,咱们三兄弟一起跟着八爷混,肯定能出人头地的!” 我点点头,八爷是个好老板,我也相信跟着他混,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我没有明确表态,只是对谢强说:“先看看吧,如果有机会,我肯定会过来的!” 回到郑州,回到z大,宿舍里的哥们儿全部聚齐了,大家都是回来参加毕业典礼的。 对于一所大学来说,毕业典礼是一件非常隆重的事情。 毕业典礼那天,z大校园张灯结彩,挂满了各种标语。 我们全部换上了学士服,听校长在台上慷慨激昂的演讲,然后放飞象征希望的气球,三五成群的拍摄毕业照,喜悦的气氛之下,离别的哀伤在轻轻涌动。 弹指一挥,四年的光阴便过去了。 回想刚进大学的时候,一切都还历历在目。 我同寝室里的每个人都拍了一张照片,猴子,老铁,平哥,二肥,小眼镜,癞蛤蟆,黑牛。 不知道为什么,拍着拍着,我的眼泪竟然不由自主的爬满脸颊。 我们这八个人虽然来自五湖四海,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四年的时光,我们同吃同住,同欢乐同悲苦,一起留下了许多美好的悲伤的回忆,所以我们不是兄弟,但却胜似兄弟。 彼此道一声珍重,转身各自汇入滚滚人潮,自此,天涯陌路,也许此生再也不见。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我们回忆青春,回忆这段热血燃烧的岁月,我们还能忆起那一幕幕往事,那一个个老友,然后在心里默默的送上祝福。 到了夜晚,学校外面的美食街和娱乐街格外热闹。 今晚街上的每家饭馆,全都是人满为患,所有的娱乐场所,也是人气爆棚。 不管男女,几乎每间寝室都在外面聚餐,吃这一顿千滋百味的散伙饭。 饭馆里,不时传出大笑之声,也不时传出痛哭之声。 我们早早在羊肉馆订好了包间,四年来,z大门口的餐馆更换了不少,但是这家羊肉馆一直屹立不倒。这里就像是我们聚会的基地,四年当中,不知道光顾了多少回,老板都跟我们成了兄弟。 包房里坐了两桌,一桌是我们202男生寝室,一桌是202女生寝室。 这里是我们两个寝室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现在也成为了我们分别的地方。 我记得,第一次跟这群女生认识,就是因为在这里吃饭,这群女生被对面职校的混子调戏,我们见义勇为,英雄救美,跟职校的混子干了一仗,从此跟这群女生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 包间里的气氛有些沉重,酒杯全部满上了,连平时不怎么喝酒的女生,今晚都破天荒的端起了酒杯。 但是没有人说话,锅里沸腾着,咕噜咕噜散发着羊肉的香味,但却没有人动筷子。 大家沉默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仿佛要把彼此烙印在记忆中。 终于,老板第一个端起酒杯,老板说:“为了今天这顿晚饭,我亲自下厨准备了整整一天,你们怎么不动筷子呢?感谢你们这四年来对我的照顾,今天这顿我请客,你们敞开了吃,敞开了喝!我就一粗人,不太会说话,你们都是大学生,懂得道理应该比我多,反正我就一句话送给大家,再见不是永远,只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寝室长平哥第一个站起来,举起酒杯:“老板说的好,再见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今晚大家不醉不归!” 我们齐刷刷站了起来,高举酒杯,齐声大喊:“不醉不归!” 气氛终于开始变得热烈起来,在座的每个人都是频频举杯,轮番敬着周围的朋友。 锅里的菜没有吃多少,酒倒是一件一件的送进来,桌上很快就摆满了各种空酒瓶。 喝到高兴之时,不知道是谁开了个头,唱起了周华健的《朋友》。 在座的所有人,全都情不自禁的跟着合唱起来:“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有过泪有过错,还记得坚持什么。真爱过,才会懂,会寂寞会回首,终有梦,终有你,在心中。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 我们声嘶力竭的唱着,闹着,吼着,也不在乎谁唱的好听与否,我们唱的是一种心情。 《朋友》《同桌的你》《老友万岁》《兄弟》,我们借着酒劲,吼完一首又是一首,一直吼到凌晨,吼到嗓子沙哑,也舍不得散去。 青春是一场不散的宴席,愿您绽放最绚丽的笑容,给明天画出最美丽的梦。 喝到最后,在场所有人几乎都喝高了。 就连老板都喝醉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摇晃着空酒瓶放声大哭,他说他心里难受。 猴子和韩梅这对恋人,竟然还在桌子上拼酒,越是爱你,越是想要喝死你。 老铁和郑媛媛不知道溜去了哪里,之前这两人一直都有那么一点意思,到最后有没有开花结果,谁也不清楚。 也许离别的这一夜,他们想去做点什么,以了心头之愿,不给青春留下遗憾。 二肥借着酒劲,居然向王雪表白,二肥的举动令我们震惊不已,没想到这四年来,二肥一直在暗恋王雪。 二肥说:“虽然我知道会被拒绝,但我还是想说出来,因为这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机会,我再不说,这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当然,王雪拒绝了二肥,但是却给了二肥一个温暖的拥抱。 王雪抹着眼泪说:“谢谢你这个死胖子,默默喜欢我四年!” 癞蛤蟆和小四眼两个人在一起抱头痛哭,癞蛤蟆说:“以后打cs,老子再也没有猪队友了!” 小四眼说:“是啊,也没有人给你送人头了!” 平哥不胜酒力,已经醉了。 我和黑牛还算可以,两人还在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今天我的状态非常好,喝到现在,啤酒就跟水一样,到了肚子里根本没什么感觉。 丁明和赵霞还算清醒,扛着dv,在为我们摄像,记录下这最后的聚会。 第五百零六章 旱灾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我们唱累了,喝醉了,疯够了,终究还是迎来了离别。 当我们走出羊肉馆的时候,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我们竟然在羊肉馆待了整整一宿。 我们笑得很开心,哭得也很痛快。 回到校门口,我们依依惜别,各自送上祝福,然后转身离开,从此天涯陌路。 谢梦萍走过来跟我道别,小心翼翼的问我能不能跟她来一张单独的合照。 我答应了,我对谢梦萍其实蛮有好感的,我很感谢她,大学四年一直默默喜欢着我。 朋友多一点,恋人少一点,这就是我和她之间的关系。 赵霞给我们拍了一张照,在按下快门的瞬间,谢梦萍轻轻踮起脚尖,迅速在我脸上落了一个吻。 这个吻,很轻,很温柔,就像抓不住也摸不到的青春。 丁明竖起大拇指:“verygood!” 谢梦萍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把双手枕在脑后,眺望慢慢升起的晨曦,幽幽说道:“还不确定,先回老家待一段时间,和父母他们聚一聚,然后……也许会去广州吧!” “去广州?为什么不考虑去上海呢?”谢梦萍问。 我笑了笑,我知道谢梦萍的好意,但我嘴上却说:“上海那边……人生地不熟的……我在广州有朋友……” 谢梦萍说:“难道我不是你的朋友吗?而且我小叔那么喜欢你,你到上海创业的话,他一定会动用手里的关系来扶持你,你肯定会收获很多很多东西!” “创业?”我眯起眼睛,说实话,我还没有创业的打算,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开公司吗? 一是没有足够的本钱,二是根本不知道选择什么行业。 我甩了甩脑袋:“哎,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你准备去哪?回上海吗?” 谢梦萍点点头:“嗯,回上海,家里有点关系,再加上我的成绩也还不错,准备回上海的一所重点中学当老师!” 我俩说着话,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宿舍楼下。 我伸出手,同谢梦萍握了握手:“当老师好啊,祝你前程似锦,保重!” 谢梦萍紧紧握着我的手,她说:“我在上海,不会离开,如果你来上海的话,记得联系我!” 我听了以后很感动,但知道谢梦萍这句话的潜台词,她其实是在说:“我一直在上海等你,希望你能来上海找我!” 回到宿舍,我闷头闷脑的睡了一整天,整整睡了24个钟头,直到第二天早晨才爬起来。 宿舍里的兄弟,有的已经走了,床铺收拾得干干净净,行李箱也不见了,看上去空落落的,有的还没有走,依然在看书打游戏,仿佛在留恋着什么。 丁明来找我,让我一块儿出去玩玩,他说来郑州四年了,好多地方都还没有去过,现在毕业了,暂时也没工作,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把郑州里里外外玩个遍。 我说正好,我也想出去透透气。 这些天,寝室里老是弥漫着一股离别的哀伤味道,让我感觉非常的压抑,我这人感情还算是比较丰富细腻,最见不得悲欢离合,生离死别。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跟着丁明,把郑州玩了个遍,去了少林寺,去看了黄河,还去了黄帝故里,目睹了黄帝风采,也算是开了一番眼界。 本来丁明还想带着我多玩几天的,但是我在电视上看见老家那边,竟然发生了严重的旱灾。 我跟家里打去电话,向老妈求证旱灾的消息,老妈说情况属实,而且真实情况,可能比新闻报道里的更加严重。 老家发生大旱,老爸老妈,青青,还有老爷子都在家里受苦,我不可能一个人在外面逍遥快活,于是我立马就坐不住了,直奔火车站,买了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 丁明送我去车站的路上,跟我提到了创业的事情,他说他准备独辟蹊径,成立一家风水公司,专门帮人看风水,看命理,解决各种诡事。出资和运营的事情他来想办法,我只需要技术入股,红利一人一半。 以前还在念大学的时候,丁明就跟我提过这个想法。 其实这个想法我觉得还挺好的,第一,我和丁明都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喜欢干这方面的工作,不喜欢去企事业单位上班; 第二,其实不入行的人不知道,这个生意看似冷门,社会需求量相当大,无论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或多或少他们都会碰到这种事情,不管是迁坟搬宅,红白喜事,或者是驱邪抓鬼,都需要我们出马解决; 第三,我的师父库瘸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只是在山野间行走,挣的钱不算太多,但这辈子足以衣食无忧,生意接都接不完,这几年王保长跟着他,也捞了不少油水,生活也明显富足了起来。库瘸子他们只能算是游击队,如果我们把这门生意正规化,公司化,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相信很快就能打开市场。 第四,尤其是这次去了广州之后,我更加发现,越有钱的人,越喜欢我们这种所谓的“师爷”,我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八爷开口就给我一年十万的高薪,如果你上班的话,很难达到这个收入。一年随便帮他们摆平几件事情,就可以吃喝不愁,衣食无忧,还受人敬重,确实是个好差事。 我跟丁明说:“这个提议很不错,我暂时放在心上,我先回去看看老家那边的情况,等旱灾过后我再联系你,详谈创业的事情!” 丁明点点头:“好,我等你消息!” 火车轰隆,一路从中原驶向西南边陲,跨越了差不多半个中国。 这几天我一直在关心老家发生旱灾的事情,在火车上买了不少新闻报纸,越看越揪心,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回去。 在我的记忆中,黔南从来没有发生过旱灾,那里山清水秀,气候宜人,这次怎么会莫名其妙发生大旱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了,我总觉得这次的灾害来得有点不太对劲。 第五百零七章 请龙王 路上的时候,我接到谢强和胖子的电话,他们问我知不知道老家发生旱灾的事情,我说知道,已经往家里赶了。 谢强说他和胖子也开着车往家里赶了,听说这次旱灾很严重,他们不放心家里人,赶回去看看。 我前脚走出火车站,谢强他们后脚就到了,直接开车来火车站接上我,匆匆忙忙往红旗村赶。 天气很热,真的很热,从来都没有感觉这么热过,即使车上开着空调,都没有太大的反应,我们的汗水依然如雨点般滚滚落下。 天空也变成了诡异的黄色,没有一点生机,给人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 街道上非常冷清萧瑟,很少看见行人,人们都不敢出来干活,两旁栽种的树木也是无精打采的。 越往红旗村方向走,这种干旱的景象越是明显。 谢强开着车,指着红旗村那方的天空让我们看,那方的天空就像燃烧着火,天空都是红的,呈现出非常妖异的色彩。 胖子说:“他娘咧,这是要出妖怪的迹象啊!” 谢强说:“你小子不要打胡乱说,我看你就一猪妖!” 回到红旗村,滚滚热浪扑面而来,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死亡的气息。 我不知道其他人感受到这股气息没有,反正我感受到了。 红旗村这相连的几个村子,是这次旱灾的重灾区,村子里的景象令人触目惊心。 农田里面,所有的农作物都死了,田地发生龟裂,到处都是裂痕,就像一张巨大的蛛网覆盖在农田上面。 河流也烤干了,露出了河床,淤泥干成了一块一块的,里面还有许多死鱼的尸体,散发着冲天恶臭。 山坡上面,大片大片的植被都枯死了,入眼处尽是苍黄的色彩,令人感到无比压抑,透不过气来。 看见这幅景象,我的心紧紧拧成了一团,看来老妈说的没有错,旱灾的真实情况,确实比新闻报道里还要严重。 这里毕竟是我们的家乡,我们从小长大的地方,看见自己的家乡发生这样严重的灾害,我们的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在我们的印象中,每年六七月份是最好玩的时候,山上的植被郁郁葱葱,鸟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农田里的农作物疯长,绿油油的一片,散发着特有的泥腥味儿。河面上波光粼粼,我们在河里钻水迷子,摸鱼虾,玩得不亦乐乎。 再看看现在,眼前的景象让我们感到陌生,我的脑海里甚至闪过一丝错觉,这个地方真的是红旗村吗?真的是我的家乡吗?我记忆中的家乡,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来到村口,忽然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 我们都觉得奇怪,村子里的旱灾都成这副模样了,谁还有精神在外面敲锣打鼓? 谢强把车停在村口,我们三人徒步往家里走去。 地上都是滚烫的,我们踩着地面,就像踩在烧热的铁锅上面。 空气也是火热的,每呼吸一口气,就像吸了一团火球进肚子里,烧得人喉咙冒烟。 没走多远,就看见王保长手里拿着桃木剑,一马当先在前面走着,走几步就往空中抛洒一把黄符,口中念念有词。 王保长后面跟着一群村民,可能有好几十人,这些人的衣着打扮非常怪异,有的把自己打扮成一条鱼,有的把自己打扮成一只虾,还有的把自己打扮成一只螃蟹,就像在搞什么游园活动,十分滑稽。 在这群人中央,有一行五个汉子,他们共同托举着一条长龙。 长龙是用竹子编织而成的,外面用纸糊着,涂抹上色彩,倒也活灵活现。 我一眼便看出,这群人像是在进行某种祭祀活动。 胖子好奇的问:“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我摸着下巴说:“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们这是在‘请龙王’!” 请龙王是民间的一个风俗,人们认为,龙是掌管雨的神,一旦发生旱灾,就是因为龙王发怒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向龙王求雨。也许龙王一开恩,就会降雨赶走旱灾。 虽然每个地方请龙王的方式不尽相同,但都大同小异。 有的是请大师来求雨,摆放一张祭台,上面供奉猪头羊头,大师一手握剑,一手画符,嘴里念着“请雨咒”向龙王求雨。 据说法力高强的大师,还在念请雨咒的时候,天空中就开始阴云密布,最后下起瓢泼大雨。 当然,这是有点神了,古往今来,没有几个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 还有一种,就是去龙王庙里祈福求雨,如果有高人加持最好。 在容易发生旱灾的地方,几乎都修建有龙王庙,里面供奉着东海龙神。 一旦发生旱灾,十里八村的老百姓,就会齐聚在龙王庙,烧香拜神,再请高人点灯施法。 第三种请龙王的方式就是我们所看见的这种,村民们把自己打扮成虾兵蟹将,舞着纸扎的龙王上街祭祀求雨。 我们这个地方,几乎从古到今都没有发生过旱灾,所以我们这里的人们,也从来没有看见过请龙王的活动,更不可能有请龙王这个风俗。 眼前这个请龙王的方式,也许是村民们从外地效仿来的,看得出来,村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这群人绕着村子走了一圈,早已热得大汗淋漓,甚至已经有人中暑晕倒。 王保长穿着道袍,道袍都被汗水浸湿透了,轻轻一拧,道袍都能拧出水来。 眼看天空还是火红色的,大地还是苍黄色的,一点没有下雨的迹象,村民们的脸上都写满了沮丧。 有个舞龙的汉子情绪非常激动,将龙头狠狠摔在地上,抱怨道:“去他妈的龙王爷,求了他半天也没用,老子不奉陪了!” 愤怒的骂咧几句以后,这个汉子气冲冲的走掉了,另外几个人想要拦住他,却没拦得住。 王保长也是热到不行,解开道袍,喘着粗气对村民们说:“算了,今天到此结束吧,大家也累了,早点回去休息!” 第五百零八章 心慌 村民们唉声叹息,满脸绝望的散去,只剩下王保长神情疲惫的坐在屋檐下面。 我们走过去,我喊王保长的名字,王保长大概是被热迷糊了,我喊了三声,他才反应过来,抬头看了我一眼:“呀,大师兄,你可算是回来啦!” 我点点头:“这边的情况怎么这般糟糕?” 王保长脱下道袍,擦着额上的汗水说:“可不是嘛,天生异象,必出妖孽啊!” 胖子说:“怎么?你也这样认为吗?” 王保长说:“这话是我师父说的!” 胖子对谢强说;“你看,我没有打胡乱说吧,库大师都说这个天象,是要出妖怪啦!” 我问王保长:“师父在什么地方?” 王保长嗫嚅了一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师父……他……他最近身体不太好……一直在家里休养!” 百善孝为先,库瘸子是我师父,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库瘸子,我在十年前就死掉了,所以我对库瘸子也是非常孝敬的。 库瘸子虽然瘸了一条腿,但是在我的印象中,库瘸子的身体一直都是非常硬朗的,毕竟是修道之人,体格自然异于常人。 现在突然听说库瘸子身体不太好,我的心里没来由一阵心慌,总觉得不太舒服。 我想了想,让胖子和谢强先回红旗村,我没有急着回家,而是跟王保长一起去库瘸子家里探望。 路上的时候,我问王保长,库瘸子的身体不是一向挺好的吗?怎么突然就不好了呢?是不是生了什么病?要不要送去城里医院看看? 王保长面露愁容之色,他跟我说,自从发生旱灾以后,库瘸子就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很多时候都望着天空发呆。 以前库瘸子喜欢喝酒吃肉,胃口一直不错,但是最近他的胃口好像也不太好了,每顿只吃很少的东西,喝酒的兴趣好像也不是很大了,反正给人一副病怏怏的感觉。 王保长好几次提出送库瘸子去医院看看,都被库瘸子拒绝了,库瘸子很倔强,一直说他没有病。 王保长仔细观察了库瘸子一段时间,发现他除了精神状态差点以外,其他身体状况好像也没什么问题,确实不像是生病的样子。 我皱起眉头,问王保长,库瘸子所说的必生妖孽是什么意思,师父是不是洞悉了什么? 王保长挠了挠脑袋,有些郁闷的说:“这个问题我倒是问过师父,不过师父说我资质浅薄,道行不够,不肯告诉我,说要等你回来,他再交代给你!” 我听了这话,心里就忍不住膈应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竟然生出库瘸子要给我交代后事的感觉。 我感到一阵慌乱,但是并没有把这种感觉说出来。 王保长见我脸色不对,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假装挤出一个笑容,说没事,可能有点中暑,然后甩了甩脑袋,把脑子里不好的念头甩出去。 我问王保长,我家里的情况怎么样。 王保长说还好,家里有青青帮衬着,情况暂时还算良好。 王保长告诉我,因为连续数天的大旱,所有的河流和水井都被烤干了,村民们的井里面,几乎打不出一点水。 有些人没有办法,只有继续往深处打井,勉强吃上几口地下水,但是地下水也很快流失烤干了。 村里有好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都因为缺水昏迷,活活被渴死了。 死状非常吓人,身体就像干枯了一样,一点水分都没有,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如同一具干尸。 而唯独只有我们家里,每天还能有半缸子地下水,这都多亏了青青。 青青一直在地底下面找水,将我家的井挖得很深,这才保证我们家里在如此干旱的情况下,还能有水生活,至少能保证每天的生活用水,小黄和哮天两条狗也没有渴着,每天都汪汪叫,还挺精神的。 “上面有人来抗灾救援吗?”我问。 王保长说:“来了,肯定来了,多亏了那些穿军装的战士同志,每天开着消防车,里面装着清水,一车一车往这几个村子拉水,勉强能供应人和牲口的生活用水。 我和王保长一路说着话,天色擦黑的时候,终于来到库瘸子家里。 库瘸子家里黑灯瞎火的,我们还以为他没有在家,王保长推开门喊了两声师父,里屋这才幽幽亮起一根蜡烛。 库瘸子的声音从里屋传出来:“是杨程回来了吗?” 库瘸子的声音有些沙哑,明显没有以前那样洪亮,听上去有些中气不足。 王保长说:“看吧,没有骗你吧,师父每时每刻都惦记着你呢!” 我点点头,心中涌起一阵感动,这几年在外面,说实话,我很少想起库瘸子,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回来看看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亏欠了他很多。没有做到一个徒弟应尽的责任,在很多方面,可能还不如王保长做得好。 但是在库瘸子的心目中,我永远都是他最爱的徒弟,不管我身在何方,他的心中始终挂念着我。 我突然红了眼眶,声音也有些哽咽,径直在门口跪了下来,对着里屋抱拳行礼:“师父,是我,我回来了!” 库瘸子说:“你终于回来了!” 我不知道库瘸子为什么要说“终于”两个字,这两个字我听在心头,总觉得有些不安。 库瘸子让王保长去后面的灶房做饭,然后让我进去里屋。 我和王保长对望一眼,很明显,库瘸子是故意支走王保长,想要单独跟我交代事情。 王保长应了一声,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去灶房做饭。 我咬了咬嘴唇,从地上爬起来,一颗心咚咚咚的跳个不停,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慌的感觉,我很久都没有这样紧张过了。 几米的距离,我几乎是一步步挪过去的,好不容易来到里屋门口,却站着不敢推门。 库瘸子说;“站在门口做什么?进来吧!” “是!师父!”我深吸一口气,双手按在门上,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 第五百零九章 死卦 里屋的情景有些渗人。 屋子里没有开灯,桌上点着一只白蜡烛,烛火把屋子映照的凄凄惶惶,有种悲凉的意味。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一张桌子,一张床,靠墙还有一个衣柜。 其实库瘸子这些年挣了不少钱,但他作为一个修道之人,对生活方面的需求真不高,不管钱多钱少,他的日子依然是如此清贫,很多年都没有变过。 库瘸子坐在桌子后面,他的脸被烛光笼罩着,看上去有些惨白惨白的。 我来到桌子边上,在库瘸子对面坐下,叫了一声:“师父!” 我突然发现,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打量库瘸子,他脸上的皱纹仿佛加深了,精神也不是很好,瞳孔的光泽度很低,呈现出一副年迈衰老的面相。 库瘸子的手指头轻轻敲打着桌面,让我看桌上的东西。 我这才发现,原来桌子上放着一个黑中带绿的龟壳,龟壳边上放着几枚古铜钱,泛着幽幽冷光。 我一看就知道,库瘸子这是在占卜问卦。 我奇怪的问库瘸子:“师父,你这算的是什么卦?” 库瘸子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问我:“你看这是什么卦?” 我低下头,仔细看了看那几枚古铜钱的排列,心头猛然一跳,惊诧的抬头看着库瘸子:“师父,这是……这是死卦……” 从卦象来看,整个卦象根本无解,是一个十足的死卦。 库瘸子点点头,摸着胡须说:“对,死卦,我给自己占卜的!” 一听这话,我的脑子嗡一声就炸了,库瘸子居然给自己占了一个死卦?! 按照常理来说,干我们这一行,是不能给自己占卜问卦的,但库瘸子却违背了规矩,给自己占了一卦,而且还是个死卦! 死卦,意味着问卦之人……会死! “师父,你……你不要吓我……不要跟我开这种玩笑……”我怔怔的看着库瘸子,脑海里一片空白,心里的慌乱之感愈发明显。 在来的路上,我的心就一直忐忑不安,现在才知道,我的慌乱竟然源自于此。 库瘸子一本正经的看着我,说:“你也看出来了,这是死卦,怎么可能拿卦象开玩笑呢?” 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两只手紧握成拳头,我问库瘸子:“师父,为什么会这样?你为什么要给自己占卜问卦呢?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告诉我!你告诉我,我应该做点什么,我怎样才能够救你?” 我的眼泪滚落下来,大颗大颗的,就像掉线的珠子。 我很难过,从来没有现在这样难过,但是我又不知道怎样去表达。 在我的思维里面,库瘸子应该是长生不老的那种,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再见之时,竟然是库瘸子油尽灯枯之日。 除了难过,我的心里还很恐慌,没有库瘸子罩着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能够走多远。 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人抛弃的孩子,从今以后,需要自己独自面对漆黑的夜。 库瘸子很平静的对我说:“小子,有什么好哭的,我又不是神仙,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去面对的事情!” 我捂着嘴巴,哽咽着点点头。 我知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但真正要面对生老病死的时候,谁又能保持淡定呢? 我反手抹了把眼泪,问库瘸子:“师父,你身子骨一直都很健朗,是因为生病还是其他原因?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 库瘸子笑了笑:“天机不可泄露!” 我去,这都什么时候了,库瘸子居然还给我玩这一手? 我很清楚,库瘸子说这话的意思,其实就是不想告诉我真相。 我也隐隐约约猜到,库瘸子最终离世,很可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其他原因。 一个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而死,仔细想想,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我问库瘸子:“师父,既然你什么都算出来了,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试图去改变呢?” 库瘸子摇了摇头,很严肃的说:“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上天都有安排,违背天意必遭天谴,切记切记!” 门口传来敲门声,王保长已经做好了晚饭,招呼我们出去吃饭。 不知道库瘸子是不是因为看见我的缘故,精神反而好了不少,他主动站起来对我说:“走,小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今晚陪师父好好喝两盅!” 我使劲擦了擦眼泪,别说喝两盅,就算喝二十盅,我也陪。 因为过了今晚,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陪库瘸子继续喝酒了。 王保长杀了一只鸡,半只炖,半只烧,配菜是自家后院种的小南瓜,还有一盘花生米,和一盘炒尖椒。 酒是自己酿造的玉米酒,香味挺浓,度数虽然有点高,但是很纯,不会上头。 昏黄的灯光下,我们三师徒围坐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吃肉。 王保长还说库瘸子今天的精神状态不错,胃口大开,又喝酒又吃鸡腿。 库瘸子应该没有跟王保长说过死卦的事情,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所以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王保长问我是不是没有胃口,还是他的手艺太差了? 我勉强笑了笑,说可能是坐了长途火车,身体有些不太舒服。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就问库瘸子:“师父,这次的旱灾是不是不太正常?” 库瘸子说:“天生异象,必出妖孽!” “会是什么妖孽?”我和王保长同时问。 库瘸子说:“能够制造出如此大旱之灾的妖孽,只有一种,那就是……” 库瘸子眯起眼睛,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旱魃!” 旱魃?! 我和王保长同时一惊,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旱魃,但是对于旱魃并不陌生,因为旱魃乃是四大僵尸之首,旱魃所到之处,必定大旱连连。 我连忙问库瘸子旱魃在哪里,库瘸子摸着胡子说:“大旱百日之时,便是旱魃破土而出之日!” 第五百一十章 田螺姑娘 一百日,也就是三个多月,从现在开始算起,这场旱灾要持续到差不多九月中旬去了。 天呐,连续大旱一百天,想想都觉得恐怖。 一百天过后,山川大地估计都被烤焦了,很多生命都没法挺过来。 而更头疼的是,百日之后,旱灾并不是真正结束,更可怕的事情才真正开始,恐怖的旱魃将会破土而出,世间又将生灵涂炭。 王保长问库瘸子:“师父,趁着现在旱魃还没有出世,我们就不能提前找到旱魃,将他扼杀在摇篮里面吗?” 库瘸子说:“找得到还用你说吗?关键问题就在于找不到啊,只有耐心等到旱魃出世的时候,我们才能知晓旱魃所在的位置。据说旱魃出世的时候,天空将会炸响惊雷,然后天降雷火。雷火落下的地方,就是旱魃出世的地方!” 库瘸子喝了口酒,转头问我:“杨程,你还记得六道法宝吗?” 我点点头,说当然记得。 库瘸子说:“这次旱魃出世,对你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六道法宝当中,饿鬼道的法宝便是旱魃心。所以你要抓住这次机会,诛杀旱魃,取得他的心脏!” 我微微一颔首,端起酒杯,将杯中白酒一饮而尽,然后重重放下酒杯,瞪红了双眼,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会诛杀旱魃的! 第一,我不想让旱灾持续下去,眼睁睁看着我的父老乡亲在死亡线上痛苦挣扎;第二,于己来说,我要取得旱魃心;第三,旱魃一旦出世,天下大乱,生灵涂炭,我不忍心看见更多无辜的人送死。 所以,鉴于这三个原因,我都会承担起诛杀旱魃的重任。 我陪库瘸子喝了大半夜的酒,等库瘸子回屋休息,王保长悄悄问我:“师父单独跟你说什么了?” 我本想告诉王保长“死卦”的事情,但是想了想,终究还是把这个秘密按回肚子里。 我一个人已经足够难受了,我不想王保长也跟着我难受。 我随便编造了一个借口,把王保长搪塞过去。 回到红旗村家里,已是第二天傍晚,看见村口停着消防车和救护车。 村民们提着水桶,端着脸盆,排着队等待送水,一个个无精打采,神情憔悴,模样比乞丐还要惨。 几个穿着白大褂的急救人员,抬着一副担架上了救护车,担架上躺着一个太婆,神志模糊,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 整个红旗村,只有我们家的情况是最好的,家里竟然还储蓄着一大水缸的地下水。 老妈告诉我,多亏了青青,这些水全都是青青使用搬山之术,从远处抬回来的。 这次旱灾以红旗村为中心,最严重的就是红旗村以及和红旗村相邻的几个村庄,其他地方的旱情相对来说要好得多,虽然干旱,但好歹山里跟河里的水流还没有干涸,还能勉强保障基本的生活用水。 青青每天都花费大量力气,使用道术,将其他村庄里的地下水抬回来。 哮天和小黄围拢上来,两条狗也很有精神,不像其他村民家里的狗,早已经无精打采,失去了活力。 我洗了个澡出来,老妈已经做好了晚饭。 很久没陪家里人吃饭了,和家里人在一起吃饭的感觉,真的非常棒。 实话讲,外面再高档的山珍海味,还抵不过老妈锅铲下的家常味儿。 吃完晚饭,我回到房间,取出招魂葫芦,灌入糯米,将五鬼兄弟喂得饱饱的,然后把五鬼兄弟召唤出来,让他们今晚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抬水! 我念起咒语,使出五鬼搬山之术,将五鬼送到了数十里开外的村庄。 如果是人力抬水的话,这数十里的山路,一来一回,抬一桶水可能就要花费一天的时间。 但是用鬼力运输,那速度自然是飞快。 五鬼兄弟每人背着一个空桶,不过半炷香工夫,他们就回来了,每个桶里都满满当当装着水。 我先让他们把自家的水缸灌满,然后又让他们偷偷溜去胖子和谢强家里,将朋友家里的水缸也悄悄灌满。 花了大半夜的时间,全村家家户户的水缸里,都神不知鬼不觉的装满了水。 五鬼兄弟累的够呛,我也累到大汗淋漓,几乎虚脱。 因为五鬼兄弟需要我用法力操纵,为了给村里做好事,我差点没把自己累死。 青青说我:“你可真是个无名英雄!” 我笑了笑,我做这些善事,也不要求谁来报答我,反正人在做天在看,我始终相信善有善报。也许我不能救全部的人,但是至少给他们送去了希望。 第二天,整个红旗村都炸锅了,村民们口口相传,说昨晚神仙显灵,竟然把家里的水缸全部装满了水,这满满一缸子水,足够延续一家人好几天生命了。 甚至还有人说,红旗村出现了“田螺姑娘”,肯定是老天爷派田螺姑娘下凡,来拯救红旗村的。 这事儿越传越神,一些喜欢编造故事的村民,还言之凿凿的说自己看见了田螺姑娘,然后把田螺姑娘描述成一个打扮性感,身段玲珑,容颜倾城的绝世美女。 此传说还引起了村里一众年轻男子的幻想,以胖子为首的很多人,彻夜彻夜的守在自家水缸旁边不睡觉,就为了等待田螺姑娘,向田螺姑娘表白爱意。 用胖子的话说,万一田螺姑娘被我的痴心所感动,然后把我临幸了呢? 反正这件事情沸沸扬扬传了好几天,我不说,也没人知道是我做的好事。 青青在家里也跟风开始叫我“田螺姑娘”,我说我好端端一雄性生物,怎么就是姑娘呢?太难听了! 于是青青改了口,直接去掉姑娘二字,叫我田螺。 后来又嫌田螺不好听,叫我“小田螺”,这名儿叫得我全身酥软。 日复一日,这场旱灾就这样一天天持续下去,我每天都对着日历数日子,眼看着百日之限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传说中的旱魃,终究是要来了! 第五百一十一章 百日破土 一百日。 从来没有觉得,一百天的时间,竟会如此漫长,漫长到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连续一百天的大旱,不说山崩地裂,至少也是山枯石烂。 天上地下一片枯黄,如同末日来临。 原本山川秀美的黔南,此时却像是人间炼狱。 这些天,我查阅过很多野史资料,发现基本上每隔一百年,就会有旱魃出世。 今年,距离上一次旱魃出世,刚好又是一百年。 历史上曾有几次旱魃出世,都给华夏大地带来极其沉重的灾难。 一次是在周武王时期,牧野之地出现了一个旱魃,杀人嗜血,非常疯狂,后来姜子牙亲自出马,才将其神魂俱灭。 还有一次出现在战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乱,战国时期的僵尸很多,整个华夏大地都被浓烈的尸气所笼罩,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又孕育出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旱魃。 传说中的神剑太阿,就是专门炼制出来,用于对付这个旱魃的。 当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终这个旱魃还是被剿灭,尸身被投入焚剑炉里面,足足烧了七七四十九天。 有传旱魃的其中一颗獠牙,后来成为秦始皇挂在脖子上的吊坠,随同秦始皇一起葬入皇陵之中。 百年前出世的那个旱魃,也是相当恐怖。 当时正值清朝末年,华夏大地内忧外患,风雨飘摇,饿殍千里。 江西安徽一带,突发罕见旱灾,给原本就动荡不安的社会,更加沉重的一击。 据说当时在江西安徽两地,路上随处可见白骨遍野,就连花豹大虎等猛兽,也是饿得瘦骨嶙峋。 清政府派人火速救灾,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旱魃横空出世,死伤无数百姓官兵,人们已经到了青天白日都不敢出门的地步。 无奈之下,清政府只好请求道门高手出马,上百位道门高手齐聚江西,在龙虎山下跟旱魃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战,最后终于将旱魃枭首,把旱魃的头颅悬挂在龙虎山顶数日之久。 我的心里很慌,很担心这次又出现一个非常厉害的旱魃,我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将其。降服。 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画了很多符咒,也学习了一些新的符咒,《三清布衣符咒》的书中内容,我也背的滚瓜烂熟。 五鬼兄弟我也把他们喂的十分精壮,战魂白起也随时等待我的召唤,再加上还有王保长和柳青青助阵,以及库瘸子当后台,我还是比较有底气的。 从早上起来,整个苍穹就跟着火了一样,一片火红的色彩,仿佛有大团大团的火焰在天上燃烧,呈现出一种妖异的末日之感。 放在枕头下面的修罗剑,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直在嗡嗡作响。 我坐在床上,窗户大开着,一直望着天空,不言不语。 青青和哮天站在我的后面,小黄不敢出来,今日的异象让它感到恐慌,一直窝在狗屋里面,但是哮天不一样,哮天是神犬,天生不惧怕邪物。 屋子里的空气很沉闷,一点风都没有,空气中的养气仿佛都被燃烧干净了,我们的每一次呼吸,都非常的沉重和艰难。 整个世界,让人感到绝望和窒息。 我们在等待,等待旱魃出世的那一刻。 挨近正午的时候,苍黄的天空突然亮起了一道闪电,闷雷滚滚,震得群山都在低沉轰鸣。大地,仿佛也因为恐惧而颤抖。 九月的天,竟突然炸响惊雷,很多人一辈子都没遇到过这样的怪事。 一道刺目的红色闪电划破苍穹,就像一把巨大的刀子,瞬间把天空一分为二。紧接着,那道闪电又变成一条张牙舞爪的苍龙,破云而出,自九天苍穹中飞扑而下,击中了东南方向的一座山头,发出轰隆巨响。 虽然这个画面只有短短眨眼的数秒钟,但惊艳绝美,令人叹为观止,我搜肠刮肚,一时间也想不出适当的词语来描述这幕奇特的景象,也找不到适当的词语来表达心中的震惊。 当闪电落在东南方向那座山头上的时候,我猛然睁开双眼,一骨碌从床上弹起,旱魃原来在那座山头之上! “青青,哮天,咱们走!”我心潮澎湃,来不及回头,直接跃出窗户。 青青和哮天紧跟在我的后面,我的腿上贴着“神行符”,疾跑如风。 青青和哮天也不落下风,尤其是哮天,奔跑起来的时候,姿态十分俊美,就像是一道黑色闪电。 现在的哮天,再也不是当年那只受人欺凌的流浪小狗了,它生得体型高大,披着一身黑毛,如同黑色的铠甲,威风凛凛。再配上眉心中央的那一撮白毛,就像是一只阴眼,更显得与众不同,超凡脱俗。 惊雷过后,远眺那座山头,就看见山头之上冒起了滚滚黑烟。 我很清楚,那并不是什么雷击造成的黑烟,而是煞气,浓烈冲天的煞气。 旱魃出世,煞气冲天! 那黑色的煞气盘旋飞升,就像一条黑色的巨蟒,在半空中跟红色的闪电长龙搏斗。 我们虽然能够看见那座山头,但是望山跑死马,真正要去到那座山头上面,还需要翻越两座大山,以及上百里弯弯曲曲的山路。 如果换做普通人,要想抵达那座山头,起码要一天半或者两天时间。 但我们足下生风,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就到了。 也许是心里憋着一股硬气,一口气跑了这么远,我竟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疲惫。 我们迅速冲上山头,山头上光秃秃的,有很多乱石,原本也没有什么植被,看上去就像一个秃子的脑袋。 别的不说,仅仅从这片地形来看,风水就特别不好,也不知道什么人脑子有病,居然把死人葬在这里,以至于死尸受风水影响,最终变成了可怕的旱魃。 我长叹一声,乱石之地葬死尸,百分之一百二会变成僵尸,这可是下葬里面的大忌啊! 乱石堆里,到处可见黑色的焦土,就像着过火一样,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糊臭味。 我们暗暗咋舌,之前的那记惊雷威力可真不小,居然把山头轰击成了这个样子! 第五百一十二章 坟中棺,棺下棺! 山顶中央露出一个塌陷的大坑,那滚滚煞气,就是从大坑里面冒出来的。 哮天汪汪叫了两声,带着我们朝大坑跑过去。 来到近处,只觉阴风惨惨,煞气逼人,而且还能嗅到一股非常浓烈的尸臭味,令人闻之作呕。 面前的大坑也是被雷轰击出来的,直径足有五米,坑里黑气涌动。 从大坑的形状结构不难看出,这里之前是一座坟。 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坟底竟然摆放着一口大红棺材,非常扎眼。 我让哮天和青青守在坟边,然后自己跳入了坟中,青青在上面嘱咐我注意安全。 坟底的煞气相当浓烈,也幸好我体质异于常人,所以才能承受住煞气的侵蚀。 那口大红棺材横亘在中间,给人一种极其诡异的感觉。 由于遭受到雷击,大红棺材也被刚才那记惊雷给劈了开,棺材板子碎裂一地,还有被烧焦的痕迹。 但实际上并不是惊雷轰击这座坟,而是旱魃出世的时候,他会引来雷火,炸开坟墓,然后破土而出。 坟底并没有见到旱魃的影子,我们终究来迟了一步,旱魃还是跑了。 我蹲下身,随手捡起一块碎裂的棺材板子看了看,但见这块棺材板子上面,还能依稀看出香灰画符的痕迹。 用香灰画出来的符,通常都会留下痕迹,时间再久都很难抹掉。 我捧着这块棺材板子,眉头紧蹙,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第一,按照常理来讲,基本上不会有人用大红棺材下葬,用红棺下葬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棺材里装着极邪之物;二是有人不安好心,存心想让棺中死者发生尸变。 第二,棺材板子上为什么会画着神秘符咒?我看这些符咒并不像是镇尸符,也就是说这些符咒画出来,并不是为了镇压棺材里的邪物,那又是为了什么目的呢? 我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事情好像不是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 在坟底待了不知道多久,天色已经黑了,夜幕笼罩大地,苍穹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景象显得十分惨淡。 “大师兄!”王保长出现在坟头上面,探出脑袋叫我,手里还提着一盏风灯。 我跟王保长招了招手,示意他下来。 王保长滑入坟底,放下风灯,昏黄的灯光把坟底映照得愈发诡异。 我问王保长:“师父呢?” 王保长说:“你知道的,师父最近身体不太好,他让我来帮你!” 我点点头,把我刚才发现的两个疑点,详细讲给王保长听。 王保长摸着下巴:“听你的分析,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古怪。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一种邪术!” 我抬头望着王保长,问他想到了什么。 王保长嗫嚅了一下,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养尸!” 我猛地一拍大腿,王保长这句话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背负着双手,情绪激动的在坟底走来走去,脑子飞快运转。 明知道这片光秃乱石之地,风水极差,一点下葬必定发生尸变,还偏偏把人葬在这里,明显是有人故意为之。而且下葬以后,还用红棺封尸,以孕育棺中死尸发生尸变,其心叵测,这不是养尸是什么? 我越想越是心惊,因为我想到了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 这次出世的旱魃,很可能是人为炼制出来的,这个人非常非常厉害,必定是邪门高手,很早之前就在这里埋下一具尸体,为的就是等待这具尸体孕育成旱魃。 天呐,实在是太可怕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够炼制出旱魃?! 妈的,养尸本就是违背天理,丧尽天良的一件事情,现在居然还有人养出了旱魃,明知道旱魃出世,荼毒生灵,此人不仅修为极高,而且泯灭人性。 光是这连续一百日的大旱,已经有数十人死于非命,更别说旱魃出世以后,还会为害苍生。 想到这个关键,我感到一阵强烈的惶恐和不安,我的心里很清楚,一个我们从未碰过的高手,很快就要露面了。 王保长见我沉默不语,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就问我想到了什么。 我把刚才想到的事情讲给王保长听,王保长听了以后也是脸色大变,竟乱了方寸,很慌张的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暂时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但是有人炼制旱魃这个消息,我让王保长一定要回去知会库瘸子,让库瘸子做好准备。一旦跟这个高手碰面,我和王保长合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我需要库瘸子的帮助。 王保长又气又急,郁闷之下,一脚踹在那口大红棺材上面,将仅剩的几块棺材板子也踹散了架。 我正准备爬出坟去,就听王保长低低一声惊呼,叫我赶紧过去看看,像是发现了什么新的东西。 我走过去,王保长举起风灯,指着地下让我看,我惊奇的瞪大眼睛,只见原本的大红棺材下面,竟然还有一口棺材。如果不是王保长一脚踢散上面的大红棺材,也不会发现下面还藏着一口棺材。 这口棺材的棺盖和大红棺材的棺底,竟然是贯通的,上面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孔洞。 我和王保长对望一眼,好奇的蹲下身来。 坟中棺,棺下棺,这是什么意思? 王保长掏出桃木剑,从那个孔洞里面戳下去,一边戳一边问我:“妈的,这下面不会还养着一个小旱魃吧?” “棺材里面有东西吗?”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说:“空的!” 事已至此,我们的好奇心已经被高高吊了起来,于是我和王保长二话不说,只一个眼神,两人就合力将下面那口棺材打了开。 通常来说,棺材里面会放着一些陪葬品,以及死者生前常用的或者喜欢的东西。 但是这口棺材里面的景象,却让我们感到非常奇怪。 首先,棺材里空空荡荡的,并没有尸体,是一口空棺。 其次,棺材里竟然放着一床被褥,一袋花生米,还有一个空酒瓶。 我的头皮一阵阵发麻,看这阵势,怎么像是有人住在这口棺材里面呀! 第五百一十三章 把自己变成僵尸? 我还没有开口说话呢,王保长便说:“大师兄,我怎么觉着……像是有人住在这口棺材里面呢?” 我看了王保长一眼,说我也是同样的想法。 如果我一个人是这种想法,可能还觉得不太成立,但是我和王保长两个人都是这样的想法,那我们的想法很有可能是成立的。 但是,什么人会住在棺材里面呢? 而且这口棺材为什么要设计成这样呢? 上面是一口大红棺材孕育旱魃,下面连接着一口小棺材住人,而且两口棺材之间还有孔洞相连,这样的设计方式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和王保长交换意见,王保长说:“要说什么人能住在这口棺材里面,我想来想去,应该是幕后那个神秘的养尸人!” 我点点头,赞同王保长的分析。 这座坟墓以及坟墓下面的棺材,明显是有人刻意设计,用来养尸的。除了这个设计者以外,其他人几乎也不可能来到这里,更不会住进棺材里面去,所以住在棺材里的人,应该是这个养尸人无疑。 但是还有个问题我们想不通,养尸人为什么要住在棺材里面?又为什么要把两口棺材贯穿打通?他究竟所欲何为呢? 我和王保长趴在棺材边上,仔细查看分析,为了弄清楚养尸人到底在做什么,我麻着胆子,自己躺进了棺材里面。 躺在棺材里的感觉非常不舒服,非常的逼仄,强烈的压抑感让人多待一秒钟都要发疯。 很难想象,那个养尸人是有多么的变态,才会住在棺材里面。 我深呼吸三次,这才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躺在棺材里面,我能清楚的看见,棺盖上的那个孔洞,正好在我的脸庞上面。 我心头一跳,暗骂一句卧槽,那个养尸人躺在棺材里面,该不会是为了监视大红棺材里的旱魃吧? 这时候,就听见王保长在旁边自言自语,王保长说:“奇了怪了,大红棺材是用来养旱魃的,他在棺材底部开一个洞,那岂不是把尸气泄漏出去了吗?” 大红棺材里的尸气泄漏了出去?! 我蓦地打了个激灵,这口棺材的孔洞跟大红棺材的孔洞是相通的,那么,大红棺材里的尸气外泄出来,不是正好漏入这口棺材里面了吗?而那个养尸人,就这样躺在棺材里面,接收上方泄漏下来的尸气…… 卧槽! 一道闪电划过脑海,我又大声骂了一句,一脚踹开棺材盖,从棺材里面爬出来,对王保长说:“我他妈终于知道,那个养尸人为什么会躺在棺材里面了!” 王保长问:“为什么?” 我情绪激动的舔了舔嘴唇,涩声道:“他在吸食尸气!” 吸食尸气?! 王保长愣了一下,随即惊呼道:“我去,这王八蛋还是人吗?” 我摇了摇头:“现在肯定不是了!” 一个大活人,躺在棺材里面,昼夜吸食尸气。日积月累,此人可能已经变成了半人半尸的怪物! 我们越想越是心惊,什么样的人,竟然会变态到这般地步,把自己变成僵尸? 王保长突然对我说:“大师兄,我想到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我扭头看着王保长:“你说!” 王保长深吸一口气,脸上瞬间爬满了一层鸡皮疙瘩,他摸了摸脸颊,缓缓说道:“我怀疑……破土而出的旱魃……根本就是那个养尸人自己……” 轰隆隆! 王保长这句话犹如一记惊雷,震得我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的心顿时狂跳不已,我吸了口凉气:“你的意思是……那个养尸人……把自己炼制成了旱魃?” 王保长点点头,用手搓了搓脸颊:“太他妈变态了!” 变态! 十足的变态! 如果王保长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这个养尸人,绝对是我这辈子碰上过最最变态的人! 此人为了达到某种修为或者目的,居然处心积虑,把自己炼制成旱魃,对自己都如此狠辣,简直是泯灭人性! 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江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存在? 王保长说:“回头问问师父,也许师父能够知晓一二!” 一阵阴风吹过,我和王保长同时打了个冷颤,心有余悸的爬出坟墓。 山头上黑漆漆的,寂静无声,四面八方也是一片死寂。 望着山脚下面的村庄,我和王保长都有些忧心忡忡。 旱魃已经出世,虽然我们竭尽全力,但还是没有及时赶到。 现在旱魃可能已经到了山下的某个村庄,因为旱魃出世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嗜血。 今夜注定是个不平静的夜晚,山下的村庄要遭殃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坟墓,坟墓已经被雷火击毁了,用不着我们再去摧毁它。 柳青青问我情况怎么样,我把我们的分析和猜测跟她讲了一遍。 柳青青也是一脸惊诧,最后只说了一句话:“人类,才是最可怕的动物!” 我点点头,今夜我所了解到的事情,又一次刷新了我对人性的认识。 人性真是一种复杂的东西,可以无比的高尚,也可以无比的变态。 我们怀着忐忑复杂的心情,离开了山头,往红旗村走去。 因为不赶时间,我们的脚程也并不快,回到红旗村的时候,远方的天空正好泛起鱼肚白。 但是刚刚走进村口,柳青青便拉住我,问我有没有觉得不太对劲。 我皱起眉头,是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王保长一句话点醒了我,他说:“确实不太对劲,村子里好像太安静了吧!” 是的,安静,王保长说的很对,我们感觉不太对劲的原因,就是因为村子里过于安静,跟平常时候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种安静让人心里发毛。 一般来说,农村的清晨是很热闹的,到处都能听见鸡鸣狗吠之声,但是此时此刻,村子里没有狗吠,甚至连公鸡打鸣都没有听见,整个红旗村一片死寂,死气沉沉的,没有半点活力和生机。 我的心止不住地颤抖起来,难道……红旗村出事了? 第五百一十四章 旱魃来了 “汪——” 哮天突然狂吠一声,如同一道黑色闪电,当先冲进红旗村。 我们不敢怠慢,赶紧跟进村子。 刚刚进入村子,柳青青就跟我说,她闻到空气中散发着很浓烈的血腥味。 我的心紧紧拧了起来,一个可怕的预感涌上心头,糟糕!昨晚旱魃来过红旗村!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最担心旱魃进入村子,没想到旱魃却偏偏进入了我们所在的红旗村。 我心中挂念老爷子和父母的安危,撒丫子往家里跑去。 我刚刚撞开院门,一根粗壮的木棒迎面扫来。 幸好我反应敏捷,侧头一闪,木棒打在门框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我吓了一跳,看见老爸站在门口,我问老爸这是在干嘛? 老爸看见是我,连忙丢掉木棒,长松了一口气:“杨程,你可算是回来了!” 我连忙问老爸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老爸告诉我,说昨晚半夜三更的,他发现有个人影在我们家的窗户外面走动,他以为是窃贼,于是把院门反锁了,悄悄藏在门口,一直提防着那个窃贼进来。 窃贼?! 我想了想,倒吸了一口凉气,老爸看见的很可能不是窃贼,而是……旱魃! 感谢祖上冒青烟,幸好昨晚旱魃没有进入我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老妈也起了床,在狗屋旁边转悠一圈,问我小黄是怎么回事,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狗头朝里,狗屁股朝外,一个劲的发抖。 我想小黄昨晚可能看见了旱魃,所以才会吓成这样。 哮天走进狗屋,像是在安抚小黄,小黄这才慢慢平静下来。 我让柳青青留在家里戒备,然后我和王保长准备去村子里转转,看看昨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顺便也搜查一番,看那旱魃还有没有藏身在村子里。 我和王保长没走多远,就听见一户农家小院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声。 我带着王保长,快步走进那户农家小院,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差点熏得我们窒息。 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我忍不住蹙起眉头。 但见地面上到处都是死鸡,起码有数十只之多,鸡笼子空空荡荡的,看样子所有的鸡都已经死了。 一个中年农妇坐在死鸡中央,哭得非常伤心,脸上写满绝望,一边哭一边捶胸顿足:“呜呜呜……这是怎么回事……哪个天杀的干的好事呀……呜呜呜……” 我走过去,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死了这么多只鸡,但是地上却没有留下斑驳的血迹。 我随手捡起一只死鸡,发现这是一只大红公鸡,但是它的身体却很轻,在鸡脖子位置,有两个清晰可见的孔洞,这只大红公鸡体内的鲜血,竟然已经流干了,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所以才会感觉很轻。 我一连检查了好几只死鸡,发现鸡脖子上都有孔洞。 王保长说:“大师兄,应该是旱魃做的,这些鸡脖子上的孔洞,都是獠牙造成的。旱魃用獠牙咬断了鸡脖子,将鸡血吸食得干干净净!” 我点点头,脑海里浮现出旱魃蹲在地上吸食鸡血的样子,不由得泛起阵阵恶心。 这个旱魃看来胃口还不小啊,竟然一口气吸食了几十只鸡的鸡血。 我和王保长怀着沉重的心情,连续走访了好几家农户,发现农户家里的牲口都有损失,怪不得鸡不鸣狗不吠,这些鸡呀狗的全部都死了,村子里自然显得非常安静。 胖子家的狗也死了,幸好胖子没事,不过他的狗死的很惨,狗肚子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划开了,五脏六腑流了一地,鲜血也被吸干了,两只眼睛鼓鼓的,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胖子找不到凶手,提着刀,叉着腰,站在院子里像泼妇一样的破口大骂,但他自己都不知道应该骂谁,一腔怒火找不到地方发泄,非常的郁闷。 我走过去,安慰了胖子两句,大概跟他讲了下旱魃的事情,让他最近几天不要出门。 胖子变了脸色,涩声问我:“这么严重?” “不是唬你,实际情况可能更糟!反正你听我的就行了,回头我跟谢强再说说!”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 一路走去,发现红旗村昨晚就像被洗劫了一样,幸好暂时还没发现人员伤亡。 旱魃刚刚出世就如此嗜血,这比我们预想的更加可怕。 刚出世的旱魃暂时先对牲口下手,要不了两天,牲口的鲜血便不能满足他了,到那时候,他就要对活人下手了。 一旦吸食了活人鲜血,旱魃就会痴迷于人血的味道,之后的旱魃就会更加疯狂。 走了一圈,回到家里,村子里的情况不容乐观,我和王保长心情都是沉甸甸的。 刚刚走到家门口,就看见余老爷子。 我以为余老爷子是来找爷爷的,结果余老爷子拉着我说:“杨程,我是来找你的,你总算回来了!” 我知道余老爷子肯定是为了昨晚发生的事情而来,于是将他请进院子里,给他泡上一壶茶。 余老爷子一口气喝了半碗茶,问我知不知道村子里昨晚发生了怪事?很多村民家里的牲口都被咬死了,还被吸干了鲜血,是不是有什么邪祟妖物又窜到红旗村来了? 余老爷子既然都找上门来了,我也没有必要瞒着他,于是我把旱魃出世的事情,详详细细,一五一十跟余老爷子讲了一遍。 余老爷子听得连连叹息,直摇脑袋,他说:“我在黔南生活了一辈子,这里山清水秀,风景宜人,从来没有发生过旱灾,怪不得我总觉得这次旱灾来的不太正常,原来是旱魃在作祟啊!” 说到这里,余老爷子抬头问我:“现在旱魃已经溜进了咱们红旗村,我们应当怎样应付?” 我想了想,对余老爷子说:“旱魃很可能藏在村子里,还没有离开,等到天黑以后他又会出来活动。这样吧,老爷子,你立即去村里发个通告,告诉大家,从今日开始,天黑之后,红旗村实施宵禁,不准任何人出门,然后你把村里的青壮年召集起来,我挑选一些人,组成巡逻队,昼夜巡逻!” 第五百一十五章 宵禁 中午的时候,红旗村家家户户都收到了关于宵禁的通知。 红旗村已经很多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大事了,全村都笼罩在一种极其紧张的氛围当中。 与此同时,二三十个青壮年聚集在村委会门口,胖子和谢强也在其中。 我把这些青壮年分成三个巡逻组,每组十个人,三个组以“三班倒”的时间段进行巡逻。 他们问我村里来了什么怪物,我没有说旱魃,怕吓到他们,只是说村里可能出现了一个僵尸,这个僵尸非常酷爱吸血,请大家一定要时刻提高警惕。 每个巡逻组都配备有钢叉,糯米,黑驴蹄子,公鸡血等用来对付僵尸的“法宝”。 要说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这些青壮年的心里对僵尸多少还是忌惮的,但是没有人退缩,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他们都是英勇的男儿。 胖子和谢强分别担任一个巡逻组的组长,然后我自己亲自率领一个组。 我问村民讨要了一些公鸡血,然后挨家挨户帮助村民们在大门上面画符,门上的这些血色符咒虽然不能完全阻挡旱魃,但多少能够起一点延缓作用,同时也能安抚村民们的情绪。 画完符咒以后,我已累得腰酸背痛,回去煮了碗面条,天色便已经黑尽了。 夜晚轮到我们巡逻,我跟青青打了声招呼,就和王保长出门去了。 原本青青想要跟着去的,但我还是让青青留下来,万一旱魃又找上门来,青青还可以帮忙保护家人。 哮天扯着我的裤腿,汪汪狂吠,要跟我一起出去。 既然哮天这么渴望战斗,我也就把它一起带上出了家门。 家门口,八个青壮年已经全副武装的等着我,没有一人缺席,大家都很勇敢,这点让我很是感动。 我们提着事先准备好的风灯,沿着乡间小路,在村子里转悠巡逻。 夜很黑,天幕黑沉的就像墨汁。 村子里很安静,全村的鸡啊狗啊仿佛都死绝了,一点声音都没有,让人毛骨悚然。 村里又没有路灯,刚开始还能看见几盏零星的灯火,到后来,零星的灯火都不见了,整座红旗村都陷入了浓浓的黑暗和死寂当中。 因为实施了宵禁,所以天黑之后,路上几乎见不到一个人,连个鬼影都没有。 很多人早早反锁了房门,连灯都不敢开,就是怕旱魃盯上自己。 这样也好,一旦旱魃现身,他将无处遁形。 刚开始一切都还很正常,我们巡逻一圈以后,都坐在村口的大槐树下休息,有人在抽烟,有人在喝水。 突然,原本蹲坐在地上的哮天,猛地站起来,冲着西北方向狂吠不止。 我微微一惊,就看见哮天化作一道黑色闪电,朝着西北方向冲了过去。 我的心咯噔一下,知道哮天这般反常的举动,肯定是嗅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很有可能是旱魃现身了。 我立即掐灭烟头,招呼上大家,紧跟在哮天屁股后面。 哮天跑得很快,我们累得气喘吁吁,终于在临近村委会的一个拐角处,追上了哮天。 远远地,我们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般。 哮天围着地上那人转圈,一边转圈,一边发出低沉的咆哮声,那声音听上去相当愤怒。 王保长拔出桃木剑,问我地上那人是不是旱魃? 我摇摇头,说不是,旱魃不应该趴在地上不动呀。 走近一看,居然是一个本村的村民,我认识这个人,这人绰号叫做“猪肉荣”,专门卖猪肉的,长得五大三粗,臂宽膀圆,大肚子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油膏。 听说猪肉荣很喜欢吃肉,一顿一个人可以吃一斤肉,他本身就是卖肉的,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每天他都精选两三斤上等好肉,留下来自己吃,越吃越胖,越胖越吃,天长日久,自己都长成了一副肥猪模样。 此时,猪肉荣趴在地上,四肢以古怪的姿势僵硬着,凭经验判断,猪肉荣应该是死了。 我蹲下来,仔细查看了一下,很快便发现猪肉荣的后颈位置,有两个清晰可见的孔洞,很明显是被旱魃给咬了。 而且猪肉荣的肌肤呈现出可怕的死灰色,不管我怎么按压,他的伤口里面都没有鲜血溢出来,这说明猪肉荣浑身的血液都被旱魃吸干了。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旱魃果真凶猛,前后不过片刻的工夫,一个大活人的血液就被吸食得干干净净,这速度未免也太可怕了吧! 我皱起眉头,猪肉荣为什么半夜三更会出现在这里?村里不是实施了宵禁吗,他不可能不知道吧?大半夜的,一个人在乡村路上行走,这不是自己作死吗?旱魃不咬他咬谁呢? 我把猪肉荣的尸体翻过来,看见猪肉荣两只眼睛圆鼓鼓的瞪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昨晚虽然死了那么多家畜牲口,但还没有人死亡。 猪肉荣应该是全村第一个被旱魃咬死的人,我叹了口气,没想到旱魃这么快就开始吸食人血了。 旱魃在咬死猪肉荣以后,像是消失了一样,一晚上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直觉告诉我,旱魃并没有离开,他就躲在某个角落里面,阴冷冷的盯着我们,就像毒蛇一样,随时准备对我们发起致命一击。 我们把猪肉荣的尸体送回他家里,猪肉荣家里只有她老婆,没有老人,也没有孩子,两口子相依为命,他老婆一看猪肉荣死了,当场就晕厥过去。 我们赶紧掐她人中,灌她喝水,把她弄醒。 醒来以后,猪肉荣的老婆就捶胸顿足的嚎啕大哭,哭的那是撕心裂肺,悲天抢地。 我问猪肉荣的老婆,村里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已经实施了宵禁,为什么大半夜的猪肉荣还在村子里晃悠? 猪肉荣的老婆抹着眼泪说:“这个挨千刀的喜欢喝酒,昨晚去隔壁村一个朋友家喝酒,我让他不要去,他非要去。我担心他出事,就跟他说,如果喝酒喝到太迟,就不要回来了,等天亮以后再回来,没想到他……呜呜呜……他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 第五百一十六章 破棺 听闻猪肉荣的死讯,昨晚跟猪肉荣喝酒的朋友也来了。 那个朋友看见猪肉荣冰冷冷的尸体,也是悲痛无比。 我问他昨晚是怎么回事,那个朋友就说,他经常和猪肉荣一起喝酒,昨天他去掏了个蜂窝,弄了不少蜂蛹,下锅油炸之后,就让猪肉荣来喝点小酒。 猪肉荣喝酒的时候,还跟他提起过红旗村闹僵尸的事情。 他朋友担心猪肉荣碰上僵尸,苦口婆心的劝猪肉荣留宿一夜。 谁知道猪肉荣喝了点酒以后,胆子肥的没边,不仅执意要回家,还大言不惭的说,那个僵尸最好不要让他撞见,否则他要把僵尸的脑袋拧下来当尿壶。 猪肉荣长得五大三粗,力气又大,满脸的横肉,加上一身匪气,平日里就是很横的一个人,没人敢招惹他。 没想到他还真把自己当个角色了,居然扬言要干掉旱魃,那不是自己找死吗?怨不得别人! 我让王保长带人去村子外面挖个坑,然后把猪肉荣的尸体烧掉以后,深埋在坑里。 猪肉荣是被旱魃咬死的,我担心猪肉荣会发生尸变,于是只好出此下策,并不是我跟他有什么仇怨,非得要把他的尸体烧了。 但是猪肉荣的老婆这个时候却不答应了,拦着猪肉荣的尸体不让我们走。 虽然这个年代已经在全面普及火化,但是在一些农村里面,仍然还保留着土葬的习俗。因为在他们的骨子里,始终还是有“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认为人死以后,必须要埋入地下,这样他们的灵魂还可以投胎转世。如果是火化的话,死者的魂魄就会灰飞烟灭。 无论我怎样劝说,猪肉荣的老婆就是不肯放行。 我甚至跟她说,猪肉荣一旦发生尸变,第一个遭殃的就会是她,但她依然不理不顾。 到后来,猪肉荣的老婆居然撒起泼来,坐在地上又哭又闹,说我们欺负她,惹得不少村民前来围观。 俗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猪肉荣平日里就是个横行霸道的主儿,他老婆也是个又泼又獠的角色,耍起泼来,十头牛都拉不住。 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王保长都感觉拉不下脸了,于是扯了扯我的衣服,嘀咕道:“大师兄,咱们走吧,这样的泼妇,理她做什么?再闹下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跟她抢尸体呢!” 其实不仅是王保长,其他几个兄弟也都很不爽了,王保长这样一说,他们也就纷纷附和,说不要管她。 虽然我也很讨厌这样的泼妇,但我还是不放心,我找到余老爷子,让他出面去说一说猪肉荣的老婆。 没想到猪肉荣的老婆连余老爷子的面子都不给,把她逼急了,她居然拿起杀猪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扬言谁再敢火化猪肉荣的尸体,她就当着谁的面自杀,变成厉鬼永远缠着他。 猪肉荣的老婆发下这般毒咒,谁还敢去招惹她,只能由着她的性子去了。 回到家里,由于通宵巡逻,我还是有些困了,衣服也不脱,就靠在沙发上打了个盹。 醒来的时候,我又想起猪肉荣的事情,心里始终不太放心,连饭也没顾得上吃,就往猪肉荣家里走去。 来到猪肉荣家里,发现猪肉荣的老婆请来了一支专门操办丧事的队伍,院子里搭起了灵堂,还抬来了一口黑木大棺材,架在两根长条板凳上面,猪肉荣的尸体换上了一身黑色的丧服,躺在棺材里面。 棺材在下葬之前,通常都不能放在地上,以免沾染地气导致尸变,所以要用两根长条板凳悬空架着。 猪肉荣的老婆穿着白衣麻布,正跪在棺材前面烧纸。 猪肉荣的老婆看见我的到来,显得非常警惕,就像审犯人一样询问我,问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看见桌上摆放着香蜡纸钱,就顺口说了一句,我来给猪肉荣上柱香,烧点纸。 等我烧完纸以后,猪肉荣的老婆就急着赶我走。 我本想再劝说她几句,没想到话到嘴边,猪肉荣的老婆就喊人将我撵了出去。 我心里窝着一团火,心想我若不是为了全村人的安危着想,我才懒得理你这个泼妇呢,你这泼妇跟猪肉荣一个德行,不作不死! 我很生气,骂骂咧咧的往回走。 刚走没有两步,就听见灵堂里有人在喊:“妈妈呀,诈尸啦!” 我一听“诈尸”,登时惊觉不妙,回头看去,就看见灵堂里面的那口棺材,像是被某种神秘力量拉扯着,左右晃荡的非常厉害。 两个丧葬队的村民跑过去,掏出粗壮的绳子,想要捆住棺材,但是无济于事,棺材晃动的很厉害,直接把他们甩飞下去。 只听哗啦一声响,下方摆放的两根长条凳被棺材压垮,同时散了架,吓得那几个村民屁滚尿流,大呼小叫的跑出灵堂。 我心中暗叫糟糕,我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猪肉荣尸变了! 此时此刻,我真想狠狠臭骂猪肉荣的老婆,如果早上她让我烧了猪肉荣的尸体,哪里来得这些后患? 一个村民向猪肉荣的老婆哭诉道:“嫂子,我们是按不住了,你进去安慰安慰他吧,也许他能安静下来!” 猪肉荣的老婆跑进灵堂,我在后面大喊:“站住,不要进去!” 但是猪肉荣的老婆充耳不闻,一头扎进灵堂,趴在棺材上面嚎啕大哭,说些“老公啊,你要走好”之类的屁话。 猪肉荣的老婆这一哭,棺材还真就消停了下来。 那些村民都觉得很神奇,以为危险已经过去了。 我快步跑到灵堂门口,让猪肉荣的老婆赶紧出来,结果,话音未落,就听砰的一声响,一只尸手穿透厚厚的棺材盖,破棺而出,不偏不移,正好掐住猪肉荣老婆的脖子。 “啊——” 猪肉荣的老婆刚刚叫了一声,尖叫声便戛然而止,那只尸手死死抓住她的咽喉,猪肉荣的老婆两眼外凸,一张脸瞬间憋得通红,脸上写满惊骇之色。 第五百一十七章 绿毛尸 妈妈呀! 那几个村民被这突来的状况吓了一大跳,有人直接跌坐在了地上,甚至还有人当场吓得尿了裤子。 我还没来得及冲进灵堂,就听咔嚓一声脆响,那只尸手毫不留情的捏碎了猪肉荣老婆的喉骨。 猪肉荣的老婆眼巴巴望着我,瞳孔里流露出深深的绝望。 估计她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老公手里。 不过还是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如果猪肉荣他老婆肯听我的话,早早烧掉猪肉荣的尸体,根本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说到底,猪肉荣的老婆是自己害死了自己,根本不值得同情。 女人的脑袋耷拉下去,一缕血水顺着她的嘴角流出来,吧嗒吧嗒滴落在地上,女人的嘴角仿佛还挂着一抹诡异的笑。 那几个村民登时被吓疯了,一个个鬼哭狼嚎,仓皇奔逃,转眼就跑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我一人在灵堂里面。 但见那只苍白的尸手上面,绿毛疯长,眨眼的工夫,整只尸手都爬满绿毛,变成了一只绿色的尸手,看上去既恶心又恐怖。 我不敢怠慢,袖口一抖,自袖口里抽出修罗剑,一个箭步窜到棺材前面,不由分说,挥剑朝着那只尸手劈砍下去。 修罗剑何等威力,一剑下去,瞬间斩飞了那只尸手。 尸手高高飞起,正好挂在房梁上面,手指头竟然死死掐入房梁里面。 一只断手插在房梁上方,这幅画面怎么看都觉得诡异无比。 棺材里面传来“呜哇”一声怒吼,那是猪肉荣的惨叫声。 忽听砰的一声响,棺材盖整个被击碎,一道黑影自棺材里飞跃而出。 我侧身一闪,黑影自我头顶跃过,落在距离我五米开外的地方。 我定睛一看,面前这个黑影,不是猪肉荣还会是谁? 猪肉荣已经完全尸变了,浑身上下都爬满了绿毛,变成一只绿毛僵尸。他的眼珠子也是死灰色的,唇角生出獠牙。猪肉荣原本的模样就是满脸横肉,此时再加上这两颗獠牙,更显得丑陋狰狞。 猪肉荣就像一头野猪,咧开嘴巴,冲着我嘶吼,嘴里喷出墨绿色的尸气。 对付猪肉荣这种绿毛僵尸,我还是很有底气的,我扬起修罗剑,剑尖指着猪肉荣。 我看了一眼猪肉荣老婆的尸体,就那样躺在地上。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些麻烦事儿,全是这个女人惹出来的。 趁我看那个女人的时候,猪肉荣突然一声咆哮,纵身朝我飞扑过来。 我暴喝一声“滚开!”,一剑劈在猪肉荣的胸口上,猪肉荣的胸口冒起一团黑烟,惨叫着向后倒飞出去,撞碎门板,滚到院子里面。 院子里面早已空无一人,那些个置办丧事的村民,早已跑得没了影。 猪肉荣被我斩断一只手,胸口又挨了一剑,死灰色的瞳孔里面,仿佛流露出一丝畏惧的神色。 他从地上爬起来以后,竟然转身朝着院子外面跑去。 我微微一惊,决计不能让猪肉荣跑掉了,猪肉荣一旦跑出去,咬伤咬死其他村民怎么办? 我大骂一声,让他站住。 已经变成僵尸的猪肉荣,哪里听得进我的话,三两步来到院墙前面,纵身一跃,直接跃过墙头。 我跺了跺脚,提剑追了出去。 刚刚跑到灵堂门口,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立马回身来到猪肉荣老婆的尸体旁边,心里默念了一句“得罪”,然后一剑穿透了她的脑袋。这样做的目的,是预防猪肉荣的老婆也发生尸变。 为了追上猪肉荣,我往腿上各自拍了一张神行符,然后一溜烟追了出去。 很快,我就发现了猪肉荣的行踪,猪肉荣在田埂上面蹦蹦跳跳的跑,田埂两边,是已经干涸龟裂的稻田,稻田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大团大团的干土,再也不是往昔那种绿油油的景象,令人生出不少唏嘘感慨。 我深吸一口气,迅速追了上去,右手自衣兜里摸出一枚五帝钱,看得准确,屈指弹出五帝钱,厉声喝斥道:“哪里逃,跪下!” 五帝钱破空而出,命中猪肉荣的腿弯,猪肉荣直挺挺的扑倒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猪肉荣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我已经追到他的身后,抬脚踩在他的背上,将他死死踩在地上。 猪肉荣痛苦且愤怒的张开嘴巴,我伸手夹出一张三昧真火符,趁着猪肉荣张开嘴巴的瞬间,一下子将三昧真火符塞进猪肉荣的嘴里。 很快,猪肉荣的嘴里冒出一团青烟,青烟又转眼变成了黑烟。 猪肉荣干张着嘴巴,仅剩的一只尸手,死死掐住自己的喉咙,大团大团的黑烟从他的嘴里冒出来。 三昧真火在猪肉荣的嘴里燃烧,并且从嘴巴迅速蔓延到肚子里面,一路燃烧着走。 猪肉荣在地上翻滚,滚入了干枯的稻田里面,凄厉的惨叫声回荡不绝。 猪肉荣的身体表面也很快冒出了火星子,火焰蹿腾起来,他的身体表面,就像绽放出一朵朵火花。 三昧真火很快将猪肉荣包裹,然后吞噬,猪肉荣的惨叫声也渐渐低弱下去。 足足烧了差不多半个钟头,变成僵尸的猪肉荣,最后被烧成了一块黑乎乎的焦炭,已经彻底没有了人样。 这时候,闻讯赶来了很多村民,众人看见这一幕,都感觉很恐怖。 我让两个胆子比较大的青年,用草席把猪肉荣老婆的尸体抬了出来,然后就在稻田里面挖了个坑,把猪肉荣老婆的尸体,连同已经烧成焦炭的猪肉荣,一起埋入坑里,再点上一把火。等焚尸之后,再把土坑埋上。 余老爷子也来了,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就把猪肉荣尸变的事情讲了一遍。 余老爷子听了以后,满脸忧色,说这样下去情况只会越来越糟,旱魃神出鬼没的,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蹦出来。万一其他人继续发生尸变,红旗村只怕要大乱了。 我略一沉吟道:“现在看来,只有变被动为主动,把旱魃引出来!” 第五百一十八章 五畜宴 天色擦黑的时候,我在村子里的晒谷场,布下了一个“五畜宴”,等待旱魃光临。 五畜宴由一只猪,一只羊,一头牛,一只鸡,以及一条狗组成。 猪牛羊鸡分别拴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央位置拴着一条狗。 那条狗不是普通的狗,而是我家的哮天犬。 相比其他的几只牲口而言,哮天犬端坐在中央,脸上毫无惧色,散发出一种王者之气。 而猪牛羊仿佛预感到了什么,一直都在发抖,很害怕的样子。 那只鸡也不消停,扑腾着翅膀,咯咯咯叫个不停。 晒谷场寂静无声,只有我一个人。 我爬到晒谷场边的大树上坐着,慢慢等待旱魃的出现。 这棵大树原本枝繁叶茂的,百日大旱过后,这棵大树已经变得光秃秃的,满树的枯枝,就像一个秃顶的老头。 临近午夜的时候,哮天犬突然吠了一声。 我立马警觉起来,哮天决计不会无缘无故的乱吠,它一定是察觉到了什么东西。 我睁开眼睛往晒谷场里看去,试图寻找旱魃的踪影,但是四野里静悄悄的。 而且晒谷场很宽敞,如果旱魃现身的话,我一定会看见的。 就在这时候,哮天突然昂起脑袋,两只耳朵竖起老高,就像雷达一样,它先趴在地上,贴着耳朵倾听了一会儿,然后掉转脑袋,对着西边方向狂吠不止。 村子里很安静,哮天的声音远远飘荡出去,清晰入耳。 整个村子一片死寂,其他狗都不敢叫,只有哮天敢于发声。 我瞪大眼睛,凝足目力往西边方向看去,看了半天,这才发现地上冒起一个小土包,那个小土包竟然诡异的朝着晒谷场移动。 西边方向拴着一头猪,此时此刻,那头猪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身体疯狂的颤抖起来,显得极为恐惧。 扑通! 那头猪浑身战栗不已,竟然吓得跪在地上。 而不远处的牛和羊,以及那只鸡,都显得惊慌失措,拼命挣扎着绳索,想要逃离晒谷场。 不等我反应过来,那个小土包已经来到那头花猪前面,土包突然破裂,一只干枯的尸手从土包下面伸出来,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子,直接插进花猪的脖子。 花猪剧烈的颤抖着,鲜血从脖子下面疯狂涌出,全部流入那个小土包里面,小土包下面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疯狂吸食流出的猪血。 我猛然一惊,旱魃?! 旱魃肯定藏在那个小土包下面! 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拔出修罗剑,从大树上跳下来,然后对着哮天吹了个口哨,一人一狗,同时向西边方向扑过去。 哮天我并没有拴它绳子,得到我的口令,哮天已经迫不及待的冲了上去。 来到近处,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大量的猪血流进土包下面,但是土包外面却没有一点血迹,所有的血迹都被吸干了。可怜的花猪已经奄奄一息,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那只干枯的尸手非常可怖,只剩下一层干裂如树皮状的肌肤,包裹着手臂,尸手表面爬满了一层红毛! 中午猪肉荣发生尸变的时候,他的手臂上还只是一层绿毛,那是最低等的绿毛僵尸,而现在这只尸手,已经变成了红毛,超出绿毛僵尸好几个级别。 我一看这只尸手,更加确定土包下面藏着的怪物是旱魃。 库瘸子跟我描述过旱魃的外貌,旱魃形体干枯,表面覆盖着厚厚如铠甲一样的尸皮,最明显的特征便是,旱魃作为僵尸界的鼻祖,他披着一身红色的长毛。所过之处,地面都会生出火焰,烧死地上的植物。而长满红毛的旱魃,常常会从大火中走出来,就像一团滚动的火球,所以有人又把旱魃称为“火猴子”。 我卯足力气,对准土包,扬起修罗剑用力刺了下去。 修罗剑没入土包,只剩下半截剑身露在外面,我感觉剑尖应该是刺中了旱魃,因为我的耳畔传来了一声低沉的嘶吼。 我心中大喜,正准备拔出修罗剑,再狠狠刺他一剑,却发现下面有东西牢牢抓住了我的修罗剑,我这一拔,修罗剑竟然纹丝不动。 我吃了一惊,手上加力,试图将修罗剑拔出来。 土坑下面,明显生出一股力道,在跟我拉扯抗衡。 突然,脚下的地面一阵震动,以土包为中心点,数道裂痕呈辐射状散开。 我想后退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轰然声响,整片地面瞬间塌陷下去,我也跟着掉入地下。 地底下面,早已被旱魃挖出了一条土坑,我跌坐在土坑里面,眼前一片尘土飞扬,泥土和沙子就像暴雨一样,哗啦啦倾泻下来。 混乱之中,我突然咽喉一紧,一只爬满红毛的尸手从沙土中穿过,直接掐住了我的脖子。 那只尸手看似皮瘦干枯,但却强而有力,就像铁钳一样,牢牢掐住我的脖子,令我无法呼吸。 我只觉眼前一阵阵发黑,胸腔里的氧气,也被一点一点挤出来。 危急时刻,一道黑色闪电从天而降,原来是哮天跃入了土坑。 哮天英勇无惧,凌空将旱魃扑倒在地上,同时一口咬在旱魃的肩膀上,旱魃吃痛,发出低沉的怒吼,跟哮天在土坑里翻滚缠斗起来。 我缓过一口气,揉了揉吃痛的脖子,感觉脖子就跟要断了似的。 我支撑着身体爬起来,气喘吁吁,对着外面喊了一嗓子:“王保长,你他娘的死到哪里去啦?” 之前我让王保长藏身在村委会里面,一旦我这边出现状况,就让他第一时间赶来支援。 一声闷响,哮天呜咽了一声,像是受到重击,向后飞了出去,又在地上滚了两圈。 我赶紧跑过去,抱着哮天,入手处黏糊糊的一片,我不用看也知道,那是血,哮天的血,哮天受伤了。 哮天气喘如牛,即使负伤,也还想继续冲上去。 我摸了摸哮天的脑袋,让它好好休息,然后我自己提着修罗剑冲了上去。 我瞪红了眼睛,在狭小的空间里面,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举着修罗剑乱劈乱砍,旱魃左支右挡,连续挨了好几剑,被我逼到角落里。 我瞄准旱魃的胸口,挺剑刺了出去。 没想到那旱魃反应极快,背靠着坑壁,竟然噌的一下,旱地拔葱,飞出了土坑。 第五百一十九章 半人半尸 “想跑?!不可能!” 我暗吸一口气,在心里发誓,今晚无论如何,我都要斩掉旱魃首级,结束这场旱灾。 如果再让旱魃肆意妄为下去,别说红旗村这一带,估计要不了多久,整个黔南,都是一片荒野了。 我心中憋着一口气,抬脚在坑壁上用力一踹,然后手肘在坑壁边上轻轻撑了一下,一个翻滚便出了土坑。 忽听砰的一声响,旱魃刚刚飞到半空,一道红光凌空激射而来,准确命中旱魃,将旱魃击落下来。 我看得清楚,那道红光,竟是一把桃木剑! 王保长急匆匆的朝我奔过来,嘴里大喊:“师兄,我来啦!” 王保长一边跑,一边伸长手臂,想要抓住飞回来的桃木剑。 我面色一喜,看着王保长飞奔的模样,觉得王保长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帅过。 然而,帅不过三秒,这句话用在王保长身上正好合适。 只听哎哟一声,王保长脚下拌蒜,身体登时扑了出去,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啃泥。 “卧槽……” 我极度无语的看着王保长,脸上唰地滚落三道黑线。 桃木剑从空中掉落下来,正好砸中王保长的脑袋,发出咚的一声响,直接将王保长的脑袋砸进土里。 我无语的摇了摇头,我怎么有你这样的猪队友? “呜——哇——” 不远处,旱魃翻身站起,张开双手,冲着我们嘶声怒吼。 此时此刻,我终于看清了旱魃的容貌。 旱魃生得极其丑陋,面相非常的凶狠,瘦骨嶙峋,就像一根竹竿杵在那里,仿佛风吹都会倒。 浑身上下爬满红色的长毛,两只手已经蜕变成了利爪,唇角还生出獠牙,白森森的曝露在外面。 当他发出嘶吼的时候,一大团尸气从他嘴里喷出来,面前的一排木头栅栏接触到旱魃喷出的尸气,立刻噼里啪啦的燃烧起来。 旱魃利爪一扬,一股劲风贴地卷过,将燃烧的木头栅栏全部击碎,然后旱魃杀气腾腾的朝我们走过来。 旱魃每走一步,就会在干枯的地面留下一个脚印,脚印里面,还有火焰在燃烧。 旱魃一路走来,所过之处,便燃起了一连串火焰。 我揉了揉鼻子,感觉自己气势上不能被旱魃比了下去,于是翻身而起,右手斜握修罗剑,冷眉低垂,腰板挺得笔直,一副古代侠客的冷酷造型。 旱魃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后来几乎是贴着地面飞了起来,一下子蹿腾到我的面前,一团炽热的尸气扑面而来。 旱魃喷出的尸气带着浓烈的烧灼之感,连木头栅栏都会燃烧,我哪里敢去触碰,于是我一猫腰,从旱魃的身旁躲闪开去,尸气掠过我的后背,我都明显感觉到一阵火热的烧灼疼痛。 我侧身躲闪的瞬间,回手一剑,直刺旱魃腰眼要害。 然而,那旱魃一身的尸皮,却是坚硬如铁,这一剑刺在旱魃身上,居然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旱魃屁事都没有,力道反弹回来,还差点震裂了我的虎口。 我蹬蹬蹬后退好几步,没有站稳脚跟,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模样显得很狼狈。 旱魃回头看着我,突然咧开嘴巴,呵呵呵的冷笑起来,笑声中带着浓浓的鄙视之意。 “你笑什么?!”面对旱魃的嘲笑,我心中怒火陡升。 旱魃的声音很沙哑,喉头里就像含着一口沙子,难听的让我掉了一地鸡皮疙瘩,他伸出利爪指着我,对我说:“废物!你,他,你们符咒门的人,全都是废物!” 王保长从土里冒出脑袋,呸呸呸吐出嘴里的黄泥,回怼道:“你他妈才是废物呢!” 我怔怔的看着旱魃,眯起眼睛,冷冷问道:“你……到底是谁?” 刚刚这个旱魃,竟然提到了我们符咒门,而且他的口吻里面,对符咒门好像非常的不屑,说明此人不仅认识符咒门,很有可能跟符咒门还有些过节。 旱魃冷冷说道:“你不配问我的名字!” 王保长从地上爬起来,扬起桃木剑,骂咧道:“鬼大爷稀罕知道你的名字,你还真把自己当明星了是不?你这个死变态,居然把自己炼制成旱魃祸害天下,你一定会遭天谴的,法克!” 王保长情绪激动,竟然连洋文都骂出来了。 旱魃冷酷的说:“我从不信天,我只相信自己!” 话音未落,旱魃突然足尖一点,贴着地面飞到我面前,举起利爪朝我当胸刺来。 我急忙举起修罗剑,横挡在胸前,架住了旱魃的利爪。 旱魃的力道非常猛,竟然推着我离地向后飞起,轰然撞倒了一道土墙,土墙上留下一个人形窟窿。而后,其势不减,推着我继续往后飞。 情急之下,我扯着嗓子大叫:“白起,救驾!” 我的手指在剑刃上轻轻一划拉,鲜血流过剑身,唤醒了封印在剑身里面的白起战魂。 一团浓烈的黑气从修罗剑里喷涌而出,白起高大雄伟的身影出现在面前,斩马刀瞬间贯穿了旱魃的胸口。 旱魃猝不及防,没能躲开这一刀,登时被穿了个透心凉。 旱魃发出痛苦的嘶吼,一团炽烈的尸气喷在白起身上,白起的战魂之体也在刹那间变成一颗火球,和旱魃一起,急速坠落地面,在地上砸出一个大坑,发出轰然一声响。 白起翻滚开去,猛然发一声喊,浓郁的黑色鬼气破体而出,扑灭了包裹着自己的火焰。 旱魃捂着胸口,但见他的胸口位置,留下一个明显的窟窿,大团大团的尸气正从窟窿里面滋滋滋的泄露出来,看上去伤得不轻。 “狗东西,看剑!”王保长扬起剑指,桃木剑再次化作一道红光,射向旱魃。 旱魃突然从地上弹起来,回手挡开桃木剑,桃木剑失去准心,朝着我飞过来,一下子钉在我的脚下,入土极深,迫使我停下脚步。 与此同时,旱魃竟然丢下我们,朝着晒谷场外面跑去。 看着旱魃飞奔而去的背影,我的脑海里满是疑问,这个半人半尸的怪物,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会知道我们是符咒门的人?他跟符咒门之间,究竟有何瓜葛? 第五百二十章 将星陨 “大师兄,愣着做什么?追啊!”王保长提着桃木剑,从我身边跑过。 我定了定神,招呼上白起,紧跟着追了上去。 旱魃很快逃出红旗村,一路往大山深处跑去。 我和王保长在后面穷追不舍,一直把旱魃追到了一个山洞里面。 山洞口杂草丛生,里面黑咕隆咚的,散发着阵阵霉臭味儿。 我看王保长:“你看见旱魃逃进洞里去了?” 王保长点点头,信誓旦旦的说:“我这双火眼金睛,不会看错的!” 我正准备走进山洞,就在这时候,漆黑的夜空中,突然划过一颗流星,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刚开始很亮,而后迅速暗淡,直至消陨不见。 王保长说:“哟,好漂亮的流星啊,这是有好兆头吗?” 我抿着嘴唇没有说话,心里升起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我的想法跟王保长的想法刚刚相反,这颗流星划破夜空,并非是个好兆头,而是一个不祥的预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是将星陨落,每当有传奇人物辞世的时候,就会有流星划破天际。 传说诸葛亮在辞世的当夜,看见一颗璀璨的流星划破天际,众将士都很高兴,以为这是个好兆头,预示着他们接下来会取得大胜。 诸葛亮独坐军帐之内,长笑三声。 将士不解,不明白诸葛亮为何发笑。 诸葛亮抬头仰望夜空,默然长叹:“将星陨落,吾命休矣!” 说完这话,天空中的流星黯然消逝,而一代传奇诸葛亮也永久的闭上了眼睛。 王保长拉了我一把:“大师兄,你在看什么呢,流星早已经不见了!” 我收回目光,摇了摇头。 王保长问我:“大师兄,你怎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摆摆手,也没多说什么,带着白起当先走进山洞。 山洞并不算大,也不算狭小,估计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 贵州这边主要是喀斯特地貌,溶洞很多,这个山洞也不例外,洞顶上挂着千奇百怪的钟乳石,给山洞平添了一种神秘色彩。 山洞里面没有光亮,伸手不见五指,黑暗就像潮水般在身边涌动。 王保长从背包里取出一盏风灯,点燃之后,高高举在手里。 风灯的光亮有限,虽然不能完全驱走这里的黑暗,但微微之火总带给人一丝温暖和希望。 “那个王八犊子跑哪里去了?”王保长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举起风灯,寻找旱魃的身影。 突然,忽闻头顶劲风声响,王保长刚一抬头,就看见一道人影从天而降,不是旱魃还会是谁? 那旱魃十分奸猾,居然藏在钟乳石里面,伺机偷袭我们。 我叫了声小心,一把推开王保长,就听嗤啦一声,手臂传来一阵剧痛,竟是被旱魃的利爪划出一道老长的血口,鲜血一下子就涌出来,染红了半边胳膊。 我捂着胳膊后退几步,背靠着洞壁而立,疼得浑身发抖,嘶嘶的倒吸冷气。 王保长怒吼一声,反手一剑劈在旱魃的后背上,旱魃的后背登时冒起一团黑烟,发出呜哇一声痛嘶。 “去死吧!”王保长高高跃起,桃木剑朝着旱魃的后颈斜劈而去。 旱魃突然爆发出一声怒吼,利爪回身扫出,直接扫飞了王保长手里的桃木剑。 王保长一脸懵逼,看着空荡荡的掌心,吐出两个字:“我去——” 旱魃大嘴一张,从嘴里喷出一团尸气,瞬间包裹住王保长。 王保长身上的道服立即燃烧起来,烧得王保长嗷嗷大叫,狼狈的在地上翻滚,好不容易才扑灭了身上的火焰,但是眉毛胡子都被烧没了,一张脸也如焦炭一般,就像是从井下爬出来的煤炭工人。 我和王保长双双负伤,幸好还有白起战魂帮我们支撑着。 旱魃跟白起在山洞里1v1单挑,斗得难解难分。 白起拖着斩马刀,朝着旱魃冲上去,这是白起的拿手好戏,拖刀斩! 这时候,就看见旱魃突然半跪在地上,双手猛的插入地下,发出一连串暴喝声。 伴随着暴喝声,是一连串砰砰砰的炸响,一团又一团火焰从地下爆裂而出,就像一朵又一朵火红色的妖花在绽放。 白起的魂体从火焰当中穿梭而过,终究还是跪倒在旱魃面前。 旱魃探出利爪,唰的贯穿了白起的魂体,将白起凌空举起,远远扔了出去。 “白起——”我一下子瞪红了眼睛,紧咬牙关,用尽全力举起修罗剑,就要冲上去跟旱魃拼命。 旱魃很从容的闪避着我的攻击,带着嘲讽的口吻说:“垃圾!符咒门的人,通通都是垃圾!” 我心头火起,妈的,你侮辱我可以,但是辱我师门,却是万万不能! 旱魃瞅准机会,屈指在修罗剑上轻轻一弹,一股奇大无比的力道穿透剑身,修罗剑反弹回来,剑身撞击在我的胸口上,我顿时眼前一黑,如遭重击,哇的喷出一大口鲜血,整个人腾空向后飞了出去。 突然,背后伸出一双强有力的手,凌空抱住了我。 我扭头一看,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庞,心中好一阵激动:“师父……师父……” 来人正是库瘸子,库瘸子的脸色有些苍白,身体也比以前更加的枯瘦,但是他的眼神依然犀利如刀,宛如夜空里的星星那般明亮有神。 库瘸子将我放在地上,然后一步步走向旱魃,声音低沉而又充满力量:“辱我师门者,必杀之!” 库瘸子这话说的很有气势,满头的银发飞扬起来,简直帅到掉渣。 旱魃冷眼看着库瘸子,眼神中闪烁出异样的色彩,他说:“你……终于来了!” 我一听这话就觉得很奇怪,旱魃好像认识库瘸子,而且他一直在等待库瘸子现身。这个旱魃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这么了解我们符咒门呢? 库瘸子停下脚步,在距离旱魃五米远的地方站定。 库瘸子缓缓握紧拳头,手臂上的筋脉渐渐凸显,他说:“师兄,好久不见!” 师兄?! 我顿时愣立当场,这是什么情况?这个旱魃竟然是库瘸子的……师兄?! 第五百二十一章 同归于尽 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库瘸子曾经说过,他在符咒门有个师兄叫做王九阳,此人天赋极高,但是心术不正,喜欢走邪门歪道,后来欺师灭祖,叛出符咒门,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王九阴,从此隐匿于江湖,再也没有现身,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之前在广州干掉的那个王二狗,就是这个王九阴的嫡传弟子。 所以库瘸子曾推论,王九阴很可能还存活于世上,藏在某个秘密地方修炼邪术。 现在看来,库瘸子的推论是正确的,王九阴在数十年前叛出符咒门以后,就藏匿了起来,还收了王二狗这个徒弟。后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王九阴又来到那座山头上,自己给自己挖了一座坟,然后把自己修炼成旱魃。 换句话说,面前这个旱魃,就是当年叛出师门的王九阴。 难怪这个旱魃会对符咒门了解的那么清楚,原来他是王九阴呀! “你是王九阴?”我脱口叫出旱魃的名字。 王九阴冷笑两声:“你应该叫我师叔!” “啊呸!”王保长啐了口痰,嘲讽道:“一个欺师灭祖的叛徒,有什么资格做我们的师叔?” 王九阴指了指王保长,又指了指我,带着轻蔑的口吻对库瘸子说:“师弟啊,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怎么就收了两个废物徒弟呢?” “废物?!再废物也好过你的徒弟吧?”我冷冷回击道。 王九阴眯起眼睛:“你认识我徒弟?” “不是那个王二狗吗?”我冷笑道。 王九阴歪着脑袋盯着我:“二狗在哪里?” 我耸耸肩膀,双手一摊:“你那徒弟阴险奸诈,被人做掉了,至于尸体吗,我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二狗死了?!”王九阴突然睁开眼睛,眼睛里迸射出森冷的光,只听他极其愤怒的咆哮道:“我要你们全部陪葬!” 库瘸子踏前一步:“陪葬?哼,师兄,你未免也太狂妄过头了?想要我的徒弟陪葬,先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王九阴伸出利爪,咆哮着冲向库瘸子,狂妄的叫嚣道:“当初我能杀了师父,今天我也能杀了你!” 库瘸子面色阴沉:“当年我未能替师父报仇,今日我必用你的首级,祭奠师父的英灵!” 王九阴跟库瘸子原本是师兄弟,但现在却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两个人一邪一正,最终导致他们走上截然不同的命途。 两人你来我往,斗得非常激烈。 库瘸子拖着一条瘸腿,行动上远没有王九阴那么敏捷。 不出几个回合,库瘸子的身上便添加了好几道血口子,每一道血口子都深可见骨,皮肉翻卷起来,看上去非常吓人。 很快,库瘸子就变成了一个血葫芦,浑身上下都在淌血。 我和王保长想要上前帮忙,但是我俩基本上都丧失了战斗力,只能眼睁睁干着急。 王九阴伸出舌头,舔了舔利爪上的鲜血,阴阴笑道:“这么多年过去,我还以为你有多大长进呢,没想到还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王保长咬咬牙,用力将桃木剑扔向库瘸子:“师父,接剑!” 库瘸子凌空抓住桃木剑,顺手抹了一把鲜血在剑身上面,桃木剑立刻迸发出一团红光。 库瘸子原本苍白的脸庞,一下子变得红润无比。 库瘸子一声厉叱,冲到王九阴面前,桃木剑画出一个又一个红色光圈,将王九阴重重叠叠笼罩在中间。 此时的库瘸子就像变了个人,爆发出极其强大的战斗力。 王九阴刚刚伸出利爪,就被桃木剑一剑砍在手背上,手背上冒起一团黑气,王九阴发出痛苦的嘶吼,立即缩回利爪。 砰!砰!砰! 王九阴一连中了好几剑,那些红色光圈一触碰到王九阴,王九阴身上就爆裂起一团黑气。 王九阴突然一声怒吼,竟然伸出左手,牢牢抓住桃木剑。 我们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不明白王九阴这是要做什么,他居然徒手接剑,难道他不知道自己的左手会被废掉吗? 王九阴发出痛苦的嘶吼,大团大团的黑气从他的左臂里面喷薄而出。 但即便如此,王九阴也不松手,依然牢牢抓住桃木剑。 与此同时,王九阴闪电般探出右手,尖锐的利爪唰地穿透了库瘸子的胸口。 “师父!” 我和王保长同时惊呼出声,一下子红了眼眶。 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剜了一下,疼得我快要掉下眼泪。 “嘿嘿嘿!嘿嘿嘿!”王九阴突然猖獗的笑了起来,笑容极其变态,他凑在库瘸子耳边,阴狠狠的说:“师弟啊师弟,你终究还是斗不过我的!” 一缕鲜血顺着库瘸子的唇角流下来,库瘸子露出惨然的笑容,表情却很平静,他说:“师兄,看看你的胸口!” 王九阴愣了一下,随即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 原来,在王九阴用利爪刺穿库瘸子胸膛的时候,库瘸子的手指也按在了王九阴的胸口上,而指尖还夹着一张惊雷符。 王九阴瞬间脸色大变,惊呼道:“你要做什么?” 库瘸子默然闭上眼睛,冷冷念道:“引天雷之威……灭万千邪灵……” “不!不!!你这个疯子!!”王九阴疯狂的叫喊起来,拼命想要推开库瘸子。 库瘸子紧贴着王九阴,一字一顿的说:“师兄,到了九泉之下,再向师父磕头谢罪吧!” “不——”王九阴双眼外凸,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 轰隆! 平地里炸响一记惊雷,同时击中了王九阴和库瘸子。 雷声轰鸣,在山洞里来回震荡,我们的耳朵都在嗡嗡作响。 我们做梦都没有想到,库瘸子居然引来天雷,跟王九阴同归于尽。 我的脑海一片空白,惊讶的张大嘴巴,眼睁睁看着库瘸子和王九阴一起倒在地上。 刹那间,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将星陨,将星陨,原来今晚陨落的将星,是库瘸子! “师父!师父!!” 我和王保长同时哭喊出声,拼尽力气,一点一点朝着库瘸子爬过去。 第五百二十二章 旱魃心 眼前的景象,很惨。 王九阴已经死了,被雷劈成了一块焦炭,浑身一片乌黑,身上冒着黑烟。 他双眼圆睁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苦心修炼这么多年,王九阴终究还是死了。 人在做,天在看,对于王九阴这种人渣,老天爷是不会让他活下去的。 相比王九阴而言,库瘸子的情况要稍微好一点,但也是命在旦夕。 库瘸子的胸口位置,还插着王九阴的断手,利爪穿过他的胸口,又从后背透露出来。 大量的鲜血从库瘸子的唇角涌出来,我试图伸手去擦拭,但刚刚擦干净,更多的鲜血又涌了出来。 很显然,库瘸子的五脏六腑已经震碎了,即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活了。 “师父……师父……” 我和王保长跪在库瘸子身边,泣不成声。 库瘸子的脸色非常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他的生命正在迅速流逝。 库瘸子虚弱的摆摆手:“不要难过,生死自有天命!其实我今天很高兴,终于手刃了王九阴这个叛徒,到了阴间,我也能跟师父有个交代了!” 库瘸子一边说话,一边大口喷血,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 王保长哽咽着说:“师父,你……你别说话……” 库瘸子倔强的摇了摇头:“我没时间了,听我把话说完。杨程,你天生阴骨,这辈子注定是吃这碗饭的人,如果你能继承为师的衣钵,我肯定会非常高兴!” 我紧紧握着库瘸子的手,用力颔首道:“师父,你放心,我一定继承你的衣钵!一定不会辱没了符咒门的名声!” 库瘸子欣慰的点了点头,望着王保长:“保长,虽然你天资不如杨程,但你也算是勤奋踏实,以后你跟着杨程,希望你能尽心尽力的辅佐他!” 王保长已经哭成了泪人,除了拼命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库瘸子说:“在我的床头下面,有一个存折,这些年挣的钱我都存着,当是我留给你们最后的一点礼物吧!” 顿了顿,库瘸子拼尽力气动了动手指,指着王九阴的尸体:“别忘了……旱魃心……” 一口气没有接上来,库瘸子停止了呼吸。 “师父!师父!!” 我和王保长扑倒在库瘸子身上,放声痛哭。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库瘸子的尸体渐渐冰凉。 王保长拼命按压着库瘸子的胸膛:“师父,你醒醒,你醒醒,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我紧紧咬着嘴唇,伸出手,替库瘸子阖上眼皮,心里默默说:“师父,你累了就歇一歇吧,以后的事情交给我!” 往事如同胶片般,一帧帧滑过我的脑海。 库瘸子如何救我小命,如何收我为徒,如何传授我本领,如何教我做人。 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原来这些记忆早就刻在我的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抹去。 有人死的轻于鸿毛,有人死的重于泰山,库瘸子无疑是后面一种。 库瘸子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跟王九阴同归于尽,拯救的不仅是我们,不仅是红旗村,不仅是黔南地区,而是整个天下。 在库瘸子身上我终于领悟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胸怀天下”。 外面的天色已经亮起,我和王保长对着库瘸子的尸体,恭敬的磕了三个响头。 这些年,王保长一直跟在库瘸子身边,我相信他对库瘸子的感情,也许比我更深。 临走之前,我剖开了王九阴的胸口,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从他的胸膛里面滚出来。 心脏曝露在空气中,迅速凝固成一块火红色的晶石。 这块晶石,便是传说中的旱魃心。 菩提泪,天命魂,修罗剑,阴狗血,旱魃心,阎王令,六道法宝我已经集齐了五件,只剩下最后一个“阎王令”。 我相信,找到阎王令只是时间问题。 冥冥中,仿佛上天已经注定,只有我才能凑齐这六道法宝。 走出山洞的时候,外面突然亮起一道闪电,然后就听狂风大作,滚滚乌云如同翻滚的海浪,汇聚到红旗村上空,白昼瞬间变成了黑夜。 不过片刻工夫,倾盆大雨便落了下来,天地间拉起一道巨大的雨帘,水烟淼淼,天上地下白茫茫的一片。 积聚多日的暑气,很快被大雨冲散,干燥的空气中传来阵阵凉意,令人神清气爽。 旱魃死了,百日大旱终于结束,乡亲们终于等来了这场久违的大雨。 “久旱逢甘露”,这种感觉真是太爽,太爽了!! 大雨连续下了三天三夜,一刻钟也没有消停过,将干裂的大地浇灌的非常湿润。 枯木逢春,光秃秃的山头上,重新生出了绿芽新枝;干涸的河床焕发了新的活力,河流重新奔腾起来;农田里面的裂痕,也在渐渐恢复,就像愈合的一道道伤疤;所有的枯井全都被雨水灌满,人们在暴雨中喜极而泣,奔走相告:“下雨啦!下雨啦——” 这几天,我都抬着一根小板凳,坐在屋檐下面发呆。 库瘸子走了,我才发现这么多年,都没好好尽过师徒之情,心里充满了悔恨和遗憾。 余老爷子披着蓑衣找到我,他说:“乡亲们对于库大仙的死,都很悲痛,也很感动,经过大家的商议,乡亲们想把库大仙的尸骨请入村里的祠堂,不知你是否愿意?” 村里的祠堂,那是供奉老祖宗的地方,只有德高望重,对村子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死后才有资格进入祠堂,受后人的香火供奉。 乡亲们想把库瘸子的尸骨请入祠堂供奉,足以说明乡亲们对库瘸子的敬仰和爱戴。 库瘸子是全村人的救命恩人,他完全有资格进入祠堂。 我点点头,对余老爷子说:“甚好,替我谢谢乡亲们,师父他老人家泉下有知,肯定会很高兴的!” 等到暴雨停歇以后,我们火化了库瘸子的尸骨,在祠堂里面,为他立了一座牌位,并将牌位供奉在祠堂中央,以显示乡亲们对库瘸子的敬重之情。 我永远都记得那天的画面,村里所有父老乡亲全部来了,每个人手臂上都缠着白纱,里三层外三层,将祠堂围了个水泄不通。没有人说话,很多人都红了眼眶,井然有序的排着队,依次为库瘸子上香送行。 第五百二十三章 一百万 旱灾过去,人们的生活渐渐恢复正常。 最近雨水很多,大地一片滋润,苍黄的末日景象已经不复存在,放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翠绿的颜色,焕发着勃勃生机。 库瘸子离开了我们,我这心里这些天一直空落落的。 我找到王保长,简单商议了一下,决定还是去广州发展。 谢强和胖子都在广州,再加上还有谢八爷这个大后台,去广州的话,发展应该会比较顺利一点。 而且这次我准备带上青青一起出去,青青现在的修为,已经可以完全幻化成人,不用担心真身暴露。 这些年在外面求学,和青青也是聚少离多,总觉得亏欠了她许多。 尤其是库瘸子这件事情之后,我更加珍惜和身边人在一起的日子,不要等到身边人走了以后,剩下一大堆遗憾。 虽然古话有云:“感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如果没有朝朝暮暮的厮守,又怎么可能滋生出长久的感情呢? 我从小跟青青拜婚开始,我就认定青青是我一辈子的女人,不管她是蛇,是人,是妖,还是魔,我都会义无反顾的爱着她。 爸妈还有老爷子,他们在这大山沟沟里生活了一辈子,偶尔让他们来广州玩一玩是可以的,但是他们绝对不会跟着我背井离乡去广州生活,毕竟他们已经在这里扎根了一辈子,这里有他们的亲戚朋友,有他们熟悉的大山,有他们熟悉的村庄,有他们熟悉的生活方式。 外面的世界再好,城市再怎么美丽,都没法跟自己的故乡相提并论。 当然,为了给家里人更好的生活环境,出发广州之前,我准备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给家里重新修一幢新房子。 这几年,村子里修新房的人很多,每到逢年过节,就会掀起一股新房热,那些在外面打工挣了点钱的村民,一回到村子就修建自己的房子,所以最近几年,红旗村冒出了不少新房子,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好多都推倒以前的平瓦房重建,修建起五颜六色,很洋气的小洋楼。 不说其他人,就拿胖子和谢强来说,这两小子去广州淘了金,挣了一些钱,回来以后,一人修了一幢小洋楼,又大又舒服,甭提有多带劲了。而且倍儿有面子,乔迁新居都请了三天三夜的酒席。 胖子戴着小拇指粗的金项链,端着酒杯,满面红光的接收乡亲们的羡慕和膜拜,那样子相当嘚瑟。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又能想到,小时候贪玩好闲的胖子,以及喜欢惹是生非的谢强,现在却成为村里年轻一代的翘楚呢? 从胖子家吃完酒席回来,老妈还是很羡慕,跟我爸抱怨说,你看村里好多人都盖新房了,咱们家的老宅子,这都几十年没变过样了。 老爸就憨憨的笑,说老宅子住起舒服,冬暖夏凉,那些小洋楼都是洋人的东西,住不习惯。 老妈听了之后,气得吹胡子瞪眼:“老娘这辈子嫁给你,真是倒了血霉了!” 老爸也不着恼,呵呵的笑。 老两口拌嘴也算是一种生活的乐趣,我知道老妈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虽然抱怨老爸,但她并没有太多其他想法,她还是相当热爱这个家,每天任劳任怨的围着灶台转。 我就出来打圆场说,社会在发展,经济在进步,生活水平也相应在提高,我也觉得修新房是很有必要的事情,正好我手里现在有点钱,修幢房子问题不大。 农村里因为是自己的地,再加上劳工也是乡里乡亲请来的,各方面造价都比城里便宜太多。以目前的经济水平,咱们农村里修幢小洋楼也就十几二十万,装修的还漂漂亮亮的,宽敞大气,一点都不输给城里的那些别墅。 之前去上海那一趟,谢梦萍的小叔给了我十万酬劳,后来去广州,八爷又给了我一笔钱,应该足够修新房了。 而且我这才想起,离开广州的时候,八爷给了我一张卡,我还没有取过钱,一直不知道八爷给了我多少酬劳。 修新房的事情很快就落实了,包含装修费用,我预算花十五到二十万,这在咱们村里,绝对算得上是豪宅了。 老妈小心翼翼的问我哪来这么多钱,我说老妈你放心,你儿子的钱来路都很干净,绝不是脏钱。 去上海挣了十万,之前还跟着库瘸子挣了一些,算下来已经差不多足够了,更何况八爷给我的卡里还有一笔钱。 老妈问我够不够,不够的话,家里不是还有一罐子金条吗?随便取两根金条换钱都可以。 家里那罐子金条,还是之前我帮隔壁村一个老鬼伸冤,老鬼报答我的,我一直都没动过,也不想动,放在家里也算是一笔不动产,万一以后有个什么突发状况,还能应急。 联系好修房子的师傅以后,我就去县城取钱,准备付人家定金。 我把八爷给我的卡插进atm机,想查一查八爷究竟给了我多少钱,我预估是十几二十万,没想到屏幕上弹出一连串0,看得我眼睛有些发花。 我屏住呼吸,头晕脑胀的把后面的0数了一遍,一颗心激动的差点从胸膛里面飞出来,八爷不愧是八爷,真是大手笔啊,竟然给了我七位数的天价,一百万! 要知道,在当时那个年代,一百万是什么概念。 若是放在我们村,那绝对是首富级别的存在呀! 我揉了揉眼睛,有些不敢相信,反复数了三遍,确定卡里真的有一百万存款,这才颤巍巍的伸出手,将银行卡揣进衣兜里面。 人生处处有惊喜,万万没有想到,这趟去广州,竟然挣了那么多钱,回头我还真的应该多感谢谢强和胖子,毕竟八爷是他们给我引荐的。 这一百万深深的激励了我,让我更加坚定去广州的决心,我甚至已经开始幻想今后的美好生活,豪宅,跑车,美女,这些仿佛都不再是梦,而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第五百二十四章 盗洞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到红旗村的,反正一路上飘飘然的,心情愉悦,吹着口哨,感觉生活是那么美好。 这些钱都是我凭借自己的本事挣来的,不偷不抢,心里自然是非常高兴的,而且也很踏实。 谢强和胖子已经算是村里年轻一代的骄傲,他们一年下来,顶多也就挣十万上下,谢强比胖子还要高一点,但是要挣到一百万,他们也需要不吃不喝七八年的时间。 而我,在广州待了十天半月,就挣到一百万,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象的。 高风险意味着高收入,我突然觉得,我选择这条路是非常正确的,等我大展宏图的时候,自然是财源滚滚。 心情不错,经过村口的时候,还特意买了些卤菜,准备回家好好喝两盅。 刚刚走到家门口,就听见房间里传来老妈悲天抢地的哭喊声:“啊——” 我吓了一跳,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丢下卤菜白酒,撒丫子就冲进房间。 我跑进老妈他们的卧室,看见老爸和老爷子都在,青青也从里屋赶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老妈躺在地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像是晕厥了过去,老爸正蹲在老妈身边,用力掐她的人中穴。 老爷子坐在角落里,默默的抽着旱烟,脸色很不好看。 我赶紧问老爸:“老妈……她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老爸还没回答我,老妈已经从晕厥中苏醒过来,看见我就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没了……什么都没了……” 老妈的状态让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劝慰老妈冷静一点,问她什么东西没了。 老妈缓过一口气,哽咽着说:“金条没了!家里的金条没了!!” 啊?! 我和青青对视一眼,两人都很诧异,金条不是藏在家里吗,怎么会没了呢?难道家里进了贼?不可能呀,自从家里养了哮天以后,什么贼都不敢来,只要是陌生人,哮天肯定会发出警告的。更何况家里还有柳青青,不可能有人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偷走东西。 可是,那一罐子金条,难道长翅膀飞走了不成? 我扭头看向老爸,老爸郁闷的点点头:“真的,金条没了!” 我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一片,那个罐子里面有十几二十根金条,值不少钱呢,突然弄丢了这么大一笔钱,别说老妈无法承受,家里所有人,心里也没法承受。 我问老妈之前把金条藏在什么地方,怎么会平白无故弄丢了呢? 老妈就说,平日里为了安全起见,她一直把金条放在床底下面。最近准备修新房,老妈准备把那罐子金条取出来,重新转移个地方存放,谁知道老妈伸手去床下摸罐子的时候,却发现床下空空荡荡的,装金条的罐子都不见了,更不要说金条了。 老妈顿时慌了神,连忙把老爸和老爷子找来,三人把床抬开,这才发现床底下面有个洞,而洞口所在的位置,就是之前存放金条的位置。 洞?! 我听了就很奇怪,什么玩意儿居然把洞直接通到我们的卧室下面。 而且看这情况,挖洞的玩意儿,那是瞅准了那罐子金条来的。 我们从来没有漏过口风,外人都不知道我们家有金条的事情,挖洞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来头?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走到床边,看见床已经移动到旁边,床底下面果真有个洞。 洞里黑咕隆咚的,嗖嗖冒着阴冷的地气。 我伸出手指丈量了一下,洞很小,明显不是人为的,因为这个洞连小孩子都钻不过去。 换言之,偷走我们家金条的,并不是人,而是……某个玩意儿! “偷走金条的……不是人!”我皱起眉头。 老爷子磕着旱烟说:“我看着像是老鼠洞!” 柳青青蹲下来,纤细的手指掐了一点点洞里的泥土,放在鼻尖嗅了嗅,很肯定的说:“这就是老鼠洞,泥土里有老鼠的气息!” 蛇是老鼠的天敌,所以蛇对老鼠的气味非常敏感,柳青青说这个洞是老鼠洞,那就绝对是老鼠洞无疑。 不过,什么老鼠这么大胆,居然挖着地洞来我家偷东西,这是成了精吗? 家里除了那一罐子金条以外,其他东西都没少,摆明那可恶的老鼠就是冲着我家金条来的。 普通老鼠顶多也就偷点吃的,能够偷走金条的老鼠,绝不是普通老鼠这么简单。 老鼠挖个盗洞,直通我们家卧室底下,偷走了我们的金条,这事儿听上去简直是匪夷所思。 “我去看看情况!” 柳青青身影一闪,化作一道青光,钻进地洞。 片刻以后,柳青青回来了,她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告诉我们,地洞下面还连接着一条长长的地道,地道一直通往村子后面的一片小竹林,出口就在竹林里面。 看得出来,这是经过精心计划的偷盗行动。 更可气的是,地道里面还有一些空酒瓶和花生米,这些老鼠精在挖地洞的闲暇时候,居然还在地道里面饮酒作乐,想想就来气。 这条地道的长度超过百米,算得上一个巨大工程,应该是一大群老鼠齐心合作挖出来的。而且深度超过三米,在地面上的人和狗都很难发现地底下面的情况,这也使得它们成功避开了小黄和哮天,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那罐子金条盗走了。 老妈捶胸顿足,抽泣着说:“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早知道我就不把金条藏在床底下面了……呜呜呜……” 我安慰老妈说:“别哭了,不关你的事,那老鼠精存了心要偷你的东西,你藏在哪里都没用!” 老爸抬头问我:“杨程呀,咱们家……平时没打过老鼠吧?什么时候招惹到老鼠精了?” 我摸着下巴沉吟片刻,突然想起了什么,扭头看向柳青青,柳青青正好跟我四目相对,我们眼神交汇,瞬间就明白对方的心思。 柳青青说:“灰仙!” 我点点头,面色冷肃的说:“除了他,我想不出其他老鼠还有这种本事!” 第五百二十五章 审问 对于八爷这种级别的神豪来说,也许一罐子金条他都看不上眼。 但是对于我们这种清贫老百姓来说,这罐子金条比自己的命都还重要。 因为丢了金条,老妈的情绪非常低落,茶不思饭不想,晚饭也没出来吃,一个人躲在房间里面唉声叹气,不停的抹眼泪。 其实我现在也算是百万富翁,丢掉了金条,对我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一想到那罐子金条是被老鼠偷走的,心里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几年前,我跟一个灰仙结下了梁子,当时为了保命,我就忽悠他,说我家里有一罐子金条,后来柳青青打跑了灰仙,我都把这事儿忘记了,没想到灰仙还把这件事情记在心上。 老爸放下酒杯,对我说:“杨程,你能不能把金条找回来?你看你老妈那个样子,我真怕她会精神崩溃!”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怎么做,这些孽障竟然敢明目张胆来我家偷东西,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他们是没把我这个三清传人放在眼里!” 吃过晚饭,柳青青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直到天黑以后,柳青青才回来,让我跟她一起去柴房,说她抓了只大老鼠回来审问。 我这才知道,青青一晚上没影儿,原来是抓老鼠去了。 柴房的角落里,青青用铁链子捆绑着一个又矮又胖的男人,那个男人光着膀子,嘴角留着两撇八字胡,一双绿豆般大小的眼睛,骨碌碌的转着圈,左盯右看,一副贼兮兮的样子。 看见青青走进柴房,矮胖男人的脸上露出一丝惧意,肥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后缩了缩。 我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这个矮胖男人,知道他是鼠精变的。 青青环抱着臂膀,冷冷道:“修炼成人形不容易吧?待会儿我们问什么,你就老实回答什么。否则,我就废了你的道行,听清楚了吗?” 矮胖男人诚惶诚恐的点点头,脸上挤出谄媚的笑容:“大哥,大姐,我一直都住在村子后面的竹林子里,跟二位好像并没有什么过节吧?” 我背负着双手,平静的说:“把你找来,只是想跟你打听点消息,你不用紧张!” 矮胖男人这才松了口气,点着脑袋说:“好好好,大哥大姐,你们想要知道什么,尽管问,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蹲下身,看着矮胖男人:“我家丢了点东西,你知不知道是谁干的?” 矮胖男人舔着嘴唇,嗫嚅着说:“大哥,你这个问题太突兀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家丢了东西,我怎么知道是谁干的?又不是我偷的……” “放屁!”柳青青张开右手,一只碧绿色的蛇皮长鞭出现在她手里。 就听噼啪一声,矮胖男人结结实实挨了一鞭子,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柳青青柳眉倒竖,冷哼着说:“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是吧?那个盗洞的出口,明明就在竹林里面,那片竹林是你的地盘,你会不知道?” “我……我……”矮胖男人还想狡辩,但是看见柳青青扬起长鞭,顿时焉了下去,抱着脑袋求饶道:“姐,这事儿我不能说,不能说呀,我要是把他的名字说出来,他……他会杀我全家的!” 柳青青的眼角闪过一丝寒光,她扯了扯蛇皮长鞭,冷笑着说:“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你全家吗?你知道前段时间旱灾,我的小伙伴们都有些饥肠辘辘……” “别!”矮胖男子惊呼道:“姐,千万别!我说,我全都说,行不?” 柳青青点点头:“你最好实话实说!” 矮胖男子道:“大概半个多月前,有个叫九爷的灰仙找到我,说要挖个地洞,从我的家门口过,让我不要声张! 对于他这种行为,我肯定是不太爽的,毕竟那是我的屋,他的地洞居然要穿过我的屋。但是我没办法呀,他是灰仙,我还只是一个鼠精,我要是不遵从他的命令,他分分钟可以杀了我。 后来九爷就找来一大群身强力壮的老鼠,不到十天时间,就打通了一条长度超过百米的地洞。 我曾问过九爷,花费这么大的精力是要做什么,九爷让我不要多问,并答应事成之后给我一些好处当补偿。 地洞打通以后,我就看见那些老鼠往外搬运金条,我这才知道,他们花费这么大的力气,竟然是在盗宝。 临走的时候,九爷给了我一根金条,当做给我的好处费,并威胁我不要走漏风声,否则他就杀我全家。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发誓,绝无半点虚言!” 矮胖男人举起右手发誓,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他送你的金条在什么地方?”柳青青问。 矮胖男人尴尬的笑了笑:“在我的裤裆里面!” 我把手伸入矮胖男人的裤裆,鼓捣了一阵,果然从里面掏出一根金条。 矮胖男人嘻嘻嘻的笑着说:“哟,别乱摸……哎哟哟……” “摸你妹!”我扬起金条,给了他一记暴栗,立马让他安静下来。 我举起金条看了看,冲柳青青点点头,这根金条果真是我们家里丢失的。 我收起金条,问矮胖男人:“你所说的那个九爷,是不是一个小老头,长成这样……” 我一边描述一边比划,矮胖男人连连点头:“对!对!就是他!” 我冷哼一声,气不打一处来,果然是他! 我一把揪住矮胖男人的衣领,问他知不知道九爷在什么地方。 矮胖男人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哭丧着脸说:“大哥,不知道,这个我真不知道!” 我看再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就解开铁链,把矮胖男人放了。 矮胖男人一溜烟跑掉了,留下两根粗糙的老鼠毛。 现在看来,偷走我们家金条的,确实是之前结下过梁子的灰仙,要想找回金条,就要先找到灰仙。 但是那灰仙非常狡猾,柳青青发动她的小伙伴们,漫山遍野寻找灰仙的踪迹,一连找了好几天,都没有任何发现,也不知道那只臭老鼠躲到哪里去了。 第五百二十六章 土财主 连续几天,都没有找到灰仙九爷的消息,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其实我并不是着急那一罐金条,我是着急我老妈,老妈每天郁郁寡欢,以泪洗面,我怕再这样下去,她的身体扛不住,所以迫切的想要找回金条,让老妈的心情好起来。 村口开了家小炒馆子,这天我和胖子还有谢强,在小炒馆吃饭喝酒。 家里这边也没什么事了,旱灾过去了,新房也修好了,他们得赶回广州工作了。 我跟他们表达了愿意去广州的想法,他俩都很高兴,许下不少豪言壮语,说我三兄弟在广州必定能够出人头地。 谢强问我什么时候能够过去,我说老妈最近身体不太好,等老妈身体康复了,我再过去。 胖子就问我:“你老妈得了什么病,怎么不送去医院看看?” 我又不好提及那罐子金条的事情,就指了指心窝,对胖子说:“心病,无解!” 谢强说:“抑郁症吗?我跟你说,抑郁症也是病,随时观察,不要拖严重了!” 我们哥三正喝着酒呢,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原来是黑子。 黑子小时候仗着自己长得身强力壮,经常欺负人,有次跑来欺负我,结果被我吓丢了魂,从此看见我都绕道走。后来谢强又教训过黑子几次,黑子知道我是谢强的兄弟,对我更是服服帖帖。 谢强喊了声黑子,黑子的脸上立刻堆起笑容,嘴里一边喊着:“强哥,胖哥,程哥!”,一边走上来给我们递烟。 谢强拉过板凳,让黑子坐下一起吃喝,小时候虽然大家有些过节,但现在都长大成年了,也不至于把那些事情放在心上,都是一个村子的人,岁数也差不了多少,喝上两杯酒,自然也就熟络起来。 黑子现在跟着他舅舅混,他舅舅是个包工头,带着人到处接工程,这附近十里八村修路架桥建学校什么的,都是他舅舅揽的活,黑子跟着他舅舅,也算是个小包工头,脖子上戴着一根金项链,一副财大气粗的土财主模样。 谢强就笑他,说他是个土财主,挂着金项链招摇过市。 黑子说:“强哥别笑话我了,我也就充充门面而已,前段时间碰上个老家伙,那才是真正的土财主呢!” 黑子一边喝酒一边跟我们讲,说大概半个多月前,他接到一个活,一个土财主模样的小老头,找人盖幢别墅,也不要什么水泥钢筋,就盖一幢木头别墅,那别墅修建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山坳里面,人迹罕至。 黑子当时很好奇,问小老头为什么把别墅修在这种偏僻的地方,小老头说他就想与世隔绝,一个人住在山野间自由自在。 小老头出手很大方,直接摸了两根金条给黑子,当做工钱。 黑子还专门跑去城里的金店验了一下,确实是真正的金条。 黑子很高兴,连忙找了几个工人,不出半月就帮小老头盖好了一座木头别墅。 山里到处都是木头,盖别墅的那些木头都是就地取材,黑子只是支付了几个工人的工钱而已,还剩下不少钱,挺兴奋的,所以才跑去买了一条金项链挂在脖子上。 黑子眉飞色舞的比划着,我这心里却突突突跳个不停,小老头?!金条?!黑子莫不是碰上了灰仙吧? 我连忙拉着黑子,描述了一下那个小老头的模样。 黑子很惊奇的看着我:“那个小老头也不是本村人,你怎么认识?” 嘿,兜兜转转,没想到我竟然从黑子口中获悉了九爷的下落。 我随便编造了一个理由,说这小老头是我远房的一个亲戚,按辈分我要喊他二舅公,然后我就向黑子打听那座木头别墅在什么地方。 黑子说那座木头别墅很偏僻,然后详细讲了下别墅所在的位置,我全都默默记在心里。 喝了一会儿酒,我就借口先行离开。 匆匆回到家里,稍作准备,带上哮天,叫上青青,连夜出了红旗村,按照黑子给我的地址,去寻找那座木头别墅。 我们披星戴月,翻山越岭走了一晚上,第二天清晨,才总算找到那座木头别墅。 妈的,藏的够深呀,怪不得青青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要不是黑子给了我详细地址,只怕找大半年都找不到这里。 我们站在山坡上眺望,下面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山坳,山坳里面有一个清凉透彻的湖泊,那座木头别墅,就伫立在湖泊边上,四周还有郁郁葱葱的丛林掩映,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我捏了捏拳头,心里有些窝火,这只死老鼠还挺会享受的呀,用我的金条来盖别墅,还找了这样一个依山傍水的人间仙境,这里环境好,风水也好,非常适合修炼。 赶了一夜的路,我也有些累了,和青青商议了一下,决定原地休息,养足精神,等到晚上再去找九爷算账。 大白天的,如果我们贸贸然闯进去,也容易曝露目标。 微风拂过山岗,空气中弥漫着野花的芳香,让人心旷神怡,非常愉悦。 我在山坡上躺下来,双手枕在脑后,天为被地为席,很快进入梦乡。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满天都是大片大片的火烧云,就像火焰般燃烧着,那些火烧云倒映在湖泊里,仿佛把湖水都烧红了,格外的奇幻瑰丽。 我伸了个懒腰爬起来,吃了点干粮,囫囵填饱肚子。 天色渐渐黑沉下去,四野里一片寂静,天空中繁星点点,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一颗。 说实话,我还挺怀念大山的,这种童话般的美景,是广州那种石头森林,永远都看不到的。 再恢弘的高楼,也比不上故乡的大山;再璀璨的霓虹,也比不上故乡的星斗;再丰富的佳肴,也比不上故乡的一壶老酒。 “杨程,快走!”青青在前面叫我。 我这才回过神来,发现青青和哮天都已经走出好远了,赶紧跟了上去。 趁着夜色的掩护,我们悄无声息的逼近那座木头别墅。 第五百二十七章 上贡(上) 深夜里,木头别墅里面透露出微微火光。 我们要找的九爷,此时应该就在这座别墅里面。 我们潜伏在灌木丛里,凝足目力,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发现这个九爷还是挺谨慎的,居然在别墅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布下了一个暗哨。 如果我们不是多留了个心眼,贸贸然走出去的话,肯定已经被暗哨发现了。 我摸了摸哮天的脑袋,指了指东面的暗哨,一只体型壮硕的大老鼠。 哮天会意,身形没入黑暗中,迅速朝着那只大老鼠逼近。 在距离那只大老鼠还有五米远的时候,哮天突然疾跑两步,犹如一道黑色闪电,嗖一下从灌木丛里飞出来,将那只大老鼠扑倒在地上,咬断了大老鼠的脖子。 大老鼠连惨叫声都没发出来,就一命呜呼了。 我和青青绕到南面,南面的暗哨同样是一只体型壮硕的大老鼠,这只大老鼠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卷叶子烟,吧嗒吧嗒抽得正欢乐,对我们的到来全然无知。 幽绿色的蛇皮长鞭闪现在青青手里,这条蛇皮长鞭是青青蜕皮的时候,用自己尾部的蛇皮做成的。 青青轻轻一抖长鞭,长鞭凌空飞出,就像一条青蛇,瞬间缠住了那只大老鼠的脖子。 大老鼠张开嘴巴,叶子烟掉落在地上。 蛇皮长鞭猛然缩进,大老鼠两眼外凸,干张着嘴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青青手上一加力,那只大老鼠扑腾了两下,脑袋一耷拉,身体随即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还剩下北面和西面两个暗哨,同样是两只大老鼠。 哮天已经自告奋勇的去了北面,我和青青便来到西面。 西面这只大老鼠,还挺敬业的,在别墅门口来回巡逻,一双眼睛鼓得老圆。 突然,北面传来吱的一声惨叫,声音很短促,北面的暗哨应该被哮天拔掉了,但是哮天没有做得太干净,竟然让北面的暗哨发出了声音。 西面的大老鼠显然也听见了这声惨叫,它立刻竖起耳朵,就要去看个究竟。 我想了想,急中生智,将怀里的那根金条掏出来,自黑暗中扔出,金条正好落在那只大老鼠面前。 大老鼠停下脚步,低头看见脚下躺着一根金条,顿时眉开眼笑,弯腰去拾这根金条。 贪婪让它放松了警惕,就在大老鼠拾起金条的时候,我已经出现在它的身后,拍了拍它的肩膀。 大老鼠疑惑的回过头来,在它回头的瞬间,我提起修罗剑,一剑贯穿了它的咽喉,将它钉死在别墅的一根梁柱上面。 大老鼠痛苦的扭动两下,金条掉落在地上。 我拔出修罗剑,大老鼠断了气,尸体贴着梁柱缓缓滑落。 我拾起金条,揣回衣兜里面,心里冷哼道:“偷我的东西,我让你们有命拿,没命花!”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也没有急着冲入别墅,而是爬到别墅顶上,借着别墅顶上的天窗,观察别墅里面的情况。 木头别墅很简陋,只是一个空架子,里面没有任何装饰。 不过这是老鼠的巢穴,又不是人住的地方,没有装饰也算正常。 别墅中央是个宽敞的大客厅,没有灯,四个角落里分别挂着一个火盆,把客厅里面映照得亮堂堂的。 客厅中央有一张太师椅,太师椅上铺着一张花豹皮,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小老头坐在太师椅上,右手掌心把玩着两颗翡翠蛋子,左手时不时地拉一下唇角的八字胡,一副土财主的模样。 我们看得真切,这个坐在太师椅上的小老头,正是之前跟我们结下过梁子的灰仙九爷。 我暗暗握紧拳头,果然是他! 这几年发生的事情太多,我都已经忘记跟灰仙的这段恩怨了,没想到这个小老儿居然敢主动找上门来。 九爷左手边垂手站立着一个人,那人瘦瘦高高的,穿着一身像模像样的西服,但他有半只耳朵是缺失的。 九爷右手边站着一个又黑又壮,肌肉发达的汉子,体形魁梧,就像一座铁塔,脸上有一道可怖的刀疤,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大铁链子,铁链子前端吊着一颗大铁球,类似于流星球一样的武器。 看这两人的阵势,应该是九爷的左右二臂。 客厅里还有很多老鼠,大部分老鼠都已经幻化成人形。 九爷对他的那些徒子徒孙说:“又到了上贡的时候,让我看看,这些日子,你们有没有给我带来什么惊喜!一只耳,开始吧!” 左手边那个“一只耳”走出来,尖声尖气的说:“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的来,老秃毛,还是你先来吧,给那些年轻人做个表率!” 一个佝偻着腰,头发杂乱干秃的老头走了出来,咧嘴笑了笑,从怀里摸出一个红封,双手捧着红封,毕恭毕敬的递给九爷:“九爷,请过目!” 一只耳接过红封,九爷扬了扬下巴,示意一只耳拆开红封。 当红封拆开的时候,屋子里爆发出一阵惊呼。 我在房顶上面看得清楚,老秃毛递上的红封里面,竟然包裹着一只巴掌大小的玉乌龟。 那只玉乌龟晶莹透亮,火光映照在乌龟背上,玉乌龟体内仿似还有水珠流动。 玉乌龟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用极品美玉打造,无论玉石本身还是雕工,都属一流。 一看就知道,这只玉乌龟是上了年生的宝贝,价值不菲。 一只耳将玉乌龟递给九爷,九爷眉开眼笑,反复摩挲着玉乌龟,啧啧称赞道:“极品!绝对的极品!” 九爷伸出舌头,舔了舔那只玉乌龟,眯着眼睛说:“嗯,满满的土腥味儿,还有股尸臭味,老秃毛,这玩意儿又是从棺材里弄出来的吧?” 老秃毛笑了笑:“九爷你知道,我这人喜欢跟棺材打交道,这十里八村的棺材里面,有什么东西我都一清二楚。不过这只玉乌龟,却是我从山里的一座大墓里面弄出来的。 前几日我在杏花村打听到,当年有个清朝大官,避难逃亡到了杏花村落脚,带来了不少宝贝东西。这个清朝大官死了以后,家人在山里为他修建了一座大墓。亏得我跋山涉水,总算是找着了这座大墓。嘿嘿,顺手带了点纪念品回来!” 第五百二十八章 上贡(下) 听到这里,我算是明白过来,这个以九爷为首的鼠窝,实际上就是一个庞大的盗窃团伙。 九爷指派他的徒子徒孙,到处偷盗值钱的东西。 这些老鼠相当嚣张,除了溜进村民家里偷盗东西,居然还能钻进坟地里盗掘宝贝。照这样下去,十里八村乡亲们家中值钱的东西,都要被他们偷得干干净净。 九爷将玉乌龟递给身旁的魁梧汉子,魁梧汉子拉开腰间的一个大口袋,将玉乌龟装进去。 九爷笑眯眯的看着老秃毛:“老秃毛,你这次为我们找回来如此贵重的一件宝贝,你说我应该赏赐你什么好呢?” 老秃毛说:“举手之劳,不足挂齿,这是我应该做的,不敢奢求赏赐!” “咯咯咯!”九哥笑了起来,但是笑声却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 九爷指着老秃毛:“好,非常好,既然你不要赏赐,那就给你点惩罚吧!” 大伙儿面面相觑,困惑的看着九爷,不明白九爷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人家老秃毛不要赏赐就算了呗,为什么还得惩罚他呢? 老秃毛惊讶道:“九爷,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九爷冷哼一声,直接对那个魁梧汉子说道:“大头黑,火刑伺候!” 老秃毛脸色大变:“九爷,有什么话你说清楚,我为你立下汗马功劳,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凭什么?!”九爷冷笑两声:“凭你偷奸耍滑,贪赃徇私!” 老秃毛看见大块头拿着烧红的火钳子走过来,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 老秃毛颤抖着说;“九爷,我……我不明白……你这话的意思……” “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上刑!”九爷猛地一拍扶手,眼睛里凶光爆射。 老秃毛大惊,转身想跑,大头黑抡起铁链,铁球凌空飞出去,砸中老秃毛后背心,老秃毛惨叫一声,向前扑倒在地上,哎哟哎哟叫唤。 大头黑走过去,烧红的火钳子直接戳在老秃毛身上,顿时发出滋滋声响,冒起一缕缕带着焦臭味的黑烟,老秃毛疼得死去活来,在地上左右翻滚,在场的其他老鼠,无不骇然变色。 “还不说实话吗?”九爷冷冷问。 “九爷……你到底要我……说……说什么呀?”老秃毛气喘吁吁的问。 九爷说:“你当我是傻子吗,堂堂清朝大官的墓穴里面,陪葬品只有一只玉乌龟?说吧,其他陪葬品藏到哪里去了?如果你再不老实,我就剥了你的皮,把你扔到湖里喂鱼!” 老秃毛实在是招架不住了,赶紧求饶道:“九爷,我错了,我说,我说!” 大块头单手将老秃毛拎起来,扔在九爷面前。 老秃毛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抽自己耳光,下手特别狠,客厅里只听见大耳刮子的声音。 老秃毛哭着说:“九爷,对不起,我……我看见那么多好东西……一时间起了贪恋……对不起……求求九爷看在我跟随你多年的份上,原谅我这一次吧,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呀……” 九爷眯起眼睛:“还有东西在哪里?” 老秃毛叹了口气,哆哆嗦嗦解开外衣,好家伙,原来老秃毛的内衣里面,竟然还藏着好几只玉乌龟,每只玉乌龟都跟刚才那只一样,晶莹剔透,看上去非常名贵。 “没了?”九爷挑了挑眉毛。 “真……真没了……”老秃毛哭丧着脸说:“一共五只玉乌龟,全都在这里了!” 九爷摇了摇头,啧啧说道:“老秃毛呀老秃毛,你也太贪心了,五只玉乌龟,你只上供一只,自己偷偷藏起四只,你让我怎么原谅你?如果你不是那么贪心,自己只留一只,剩下四只用来上供,也许我都还能原谅你!” 九爷这话的意思很明显,老秃毛犯下的错,肯定是没法原谅的。 老秃毛牙关打颤:“九爷……九爷……我错了……真的知道错了……” 九爷一脸冷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要是这次为你破了规矩,以后我还怎么服众?” 说到这里,九爷问一只耳:“按照规矩,偷藏贡品,拒不缴纳者,理应受到怎样的惩罚?” 一只耳冷冷回答道:“私藏贡品者,杀无赦!” 老秃毛眼泪横流,瘫倒在地上。 九爷挥挥手,冷酷的说:“拖下去,斩了!” 大头黑走过来,用铁链帮着老秃毛,将他拖出了客厅。 我们看得暗暗心惊,看这九爷的阵势,还真把自己当皇帝老儿了。 一只耳对其他老鼠说:“看见了吗,这就是违背规矩,欺骗九爷的下场,希望大家都能老老实实做事,九爷惩罚分明,必定不会亏待大家!” “九爷,这是我从落日村偷来的十块袁大头,请过目!” “九爷,这是我从下马村搞来的一对银手镯!” “九爷,东西我没弄到,不过却弄到一口袋腊肉香肠!” “九爷,我搞了几十斤粮食回来!” “九爷,东西没有,但是我搞了一千块纸钞回来!” 那些鼠精排着队,挨个挨个给九爷上贡。 九爷过目以后,就把东西放进大头黑拎着的口袋里面,很快就装满一口袋。 有了老秃毛的前车之鉴,剩下的老鼠都很老实,不敢耍半点花招,乖乖把自己偷来的东西交给九爷。 大头黑负责管理物资,一只耳就在旁边拿着个小本子做登记:“三只爪贡献袁大头十块……短尾巴贡献银手镯一对……” 这些老鼠组织严谨,分工明确,而且成员众多,如果不铲除它们,日后必定成为一大隐患。 上贡结束,九爷收获颇丰,满脸挂着笑,非常高兴,让大头黑拿来几瓶香槟,然后高高站在太师椅上,啵的打开香槟,到处喷洒,猖狂的笑道:“兄弟们,还是那句话,只要你们跟着我,保证你们吃香喝辣,衣食无忧!” 下面的那些老鼠也很兴奋,把九爷当神一样的崇拜,纷纷附和道:“是呀,跟着九爷吃香喝辣,还能住大别墅,再也不用风吹日晒,也不怕被猫啊狗啊,还有可恶的人类撵得到处乱跑了!” 第五百二十九章 派对 客厅里的气氛很快就达到了顶峰,这些老鼠非常兴奋,竟然在别墅里开起了派对。 酒水,肉干,瓜果,源源不断的送上来。 那些幻化成人的鼠精,一只手拎着酒瓶,一只手拿着肉干,大吃大喝,开怀痛饮。 客厅里响起了音乐,但并不是什么高雅的音乐,也并不是什么劲爆的舞曲,而是流行于云贵一带的山歌,还带点荤段子的那种山歌。 歌曲一放出来,那些老鼠更是带劲,随着音乐扭动着身体,嗨的不要不要的。 那些荤段子山歌,我们听了都想笑,没想到这些老鼠居然喜欢这种调调。 九爷高高站在太师椅上面,一边痛饮香槟,一边大声唱起了山歌。 上百只成了精的老鼠,在这座木头别墅里面,大搞狂欢派对。 九爷大声喝问道:“今晚的趴体(party)爽不爽?” 卧槽,没想到这只老耗子,嘴里还能飙出一两句英文。 那些鼠精疯狂的挥动手臂,高声回答:“爽!相当爽!” 九爷掏出一支雪茄,很潇洒的叼在嘴里,吐着烟圈,大笑着问:“还想不想来点更爽的?” “想!”那些鼠精齐声高呼。 九爷打了个响指,对大头黑说:“大头黑,去把我们的嘉宾咪咪小姐请出来,让她给兄弟们跳支性感的舞,助助兴!” 我皱起眉头,咪咪小姐?!咪咪小姐是什么东西?! 不一会儿,就听铁轮滚动的声音,大头黑推着一个大铁笼子来到客厅中央,那些鼠精呼啦啦,全都围拢到铁笼子旁边,争相观看铁笼子里面的东西,有的鼠精甚至还吹起了下流的口哨。 我凝足目力,定睛一看,就看见铁笼子里面关着一个肤白貌美,衣着单薄的少女。 少女原本在昏睡,喧闹的声音将她吵醒。 苏醒以后的少女,面对那些鼠精的调戏,显得很愤怒。 少女突然扑到铁笼子边上,身体表面瞬间爬满一层白毛,她的眼睛也变成了深邃的幽蓝色,嘴里冒出两颗獠牙,愤怒的咆哮出声:“喵呜——” 这个少女竟然发出了猫叫?! 嘿,我们这才看清楚了,原来少女的真身,竟是一只浑身雪白的大白猫,白色的皮毛搭配上幽蓝色的眼睛,非常漂亮。 猫咪一直以来都是老鼠的天敌,但是这只可怜的小猫咪,此时却被一群老鼠抓了起来,还被老鼠关在铁笼子里面,简直是巨大的耻辱。 咪咪小姐突然现出真身,吓得铁笼前面的几只鼠精前俯后仰。 白猫恢复了少女模样,冷笑两声,很不屑的说:“一群鼠辈!” 九爷从太师椅上跳下来,走到铁笼子前面,笑嘻嘻的递出一杯红酒:“咪咪小姐,喝杯酒,消消气如何?” 这只大白猫能够幻化成人形,想必还是有些道行的,也算是半个猫仙儿,此时被关在笼子里,遭到一群老鼠的调戏和嘲笑,心中的火气怎么可能消得掉? 咪咪小姐接过酒杯,反手就把杯子里的香槟泼在九爷脸上,冷冷骂道:“死老鼠,离我远一点,看着你就恶心!” “大胆,竟敢这样对九爷说话!”大头黑是九爷下面的第一打手,抡起铁球砸在铁笼子上面,火花四溅,发出咣当声响。 九爷抹了抹脸上的香槟,示意大头黑退后:“不可对咪咪小姐这般无礼!” 咪咪双手环抱在胸前,冷眼看着九爷:“死老鼠,你究竟想要怎么样?” 九爷摇晃着手里的高脚酒杯,面上在笑,但声音却非常冷酷:“我再说一遍,我平生最讨厌别人叫我死老鼠,你可以叫我九爷,也可以叫我老九,就是不能叫我死老鼠!否则,我会扒光你的猫毛,慢慢羞辱你,最后再咬破你的喉咙,让我的徒子徒孙们,一人尝一口猫血的味道!” 咪咪气得浑身发抖:“你……你敢……” 九爷呵呵冷笑道:“你现在落在我的手里,我有什么不敢的?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杀了你吗?因为我特别喜欢你,尤其是你那一身白白的毛,手感真舒服……” “滚!死……死变态……”咪咪涨红了脸,不由自主的往后缩了缩:“我不喜欢你!你最好离我远一点!” 九爷伸出细长的手指,从铁笼子外面嗤啦啦划过,挠出尖锐刺耳的声音,阴阴笑道:“咱们这才认识不到两天时间,正所谓日久生情,时间久了,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听这灰仙话里话外的意思,他好像对这只大白猫真的很感兴趣,嘿嘿,老鼠爱上猫,有趣!有趣!! 咪咪露出厌恶的表情,斩钉截铁的说:“我宁愿去死,也不可能爱上你!” 九爷扬起嘴角,冷笑着说:“你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让你轻易死掉呢?来吧,跳支舞给爷助个兴,让兄弟们乐呵乐呵!” 咪咪受到了羞辱,很生气的骂道:“滚蛋!要我跳舞给一群死老鼠看?不可能!回去抱你老妈跳吧!” 九爷面色一变,砰的摔碎了手中的高脚酒杯,厉声说道:“今儿个你跳也得跳,不跳也得跳,你最好自己跳,别让我逼你!” “我不跳!”咪咪一脸倔强的说。 “跳!跳啊!快跳啊!” 鼠群开始躁动起来,有人拍打铁笼,有人吹起口哨。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一群老鼠竟然在逗着猫玩。 “不跳是吧?来人,给我扒光她的猫毛!”九爷恼怒的说。 “扒光她!扒光她!” 周围那些鼠精兴奋的叫喊着,几只胆大的鼠精主动站出来,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咪咪幽邃的蓝色眼睛里面,噙满泪花。 作为一只猫,她的心灵和尊严都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九爷重新坐回太师椅,一只耳赶紧递上一个高脚酒杯,并往酒杯里面斟上香槟。 九爷翘起二郎腿,靠着太师椅,一边摇晃高脚杯,一边优哉游哉的喝着香槟,一副高高在上,等着看好戏的样子,真的是非常令人厌恶。 大头黑打开铁笼,一群鼠精争先恐后的钻进笼子里,咪咪发出喵呜喵呜的尖叫声。 第五百三十章 打鼠 砰! 一声爆响,哮天竟然率先撞破天窗,从天而降,犹如天神般落在客厅中央,径直扑倒了一只老鼠精,头一扬,锋利的犬牙就把老鼠精挑飞出去。 哮天的突然出现,令别墅里的那些老鼠猝不及防,好多老鼠吓得四散逃窜,场面一片混乱。 “什么人?!”九爷噌地从太师椅上站起来。 哮天转头看着九爷,两只眼睛射出凶悍的光,魁梧的体型,让哮天看上去威风凛凛,大有鹤立鸡群之势。确切的说,应该是犬立鼠群。 九爷眯起眼睛,猛的捏碎了手里的酒杯,愤岔岔的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怎么又是你这条大黑狗?上次在山洞里,你咬死我那么多徒子徒孙,那笔血债我还没找你算呢!” “那今晚我们就做个了断如何?”我和柳青青出现在房梁上。 我冲九爷挥了挥手:“嗨,好久不见!” 九爷脸颊因愤怒而抽搐:“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冷笑两声:“你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偷了我家的金条,我就找不到你吗?” 九爷脸色一变,突然露出狰狞的鼠脸,还有两颗锋利如钩的獠牙露在外面,他恶狠狠的问:“没错,金条是我拿的,你想怎么样?” “哟!”我不屑的笑了笑:“你露出这副样子是要唬谁呢?其实在来之前吧,我就一心想着找回金条,但是来了以后我才发现,你们居然偷盗了这么多东西,再这样下去,十里八村都得被你们偷空了,所以我想了想,既然来了,那就顺带做件善事,把你们这窝臭老鼠都给灭了吧!” 我这话说的轻描淡写,完全没把九爷放在眼里,九爷气得暴跳如雷,厉声呵斥道:“王八犊子,我看你是没有刷牙吧,好大的口气!” 然后,九爷扭头对那些鼠精说道:“孩儿们,好好招待我们的贵宾!” 九爷所说的“招待”,当然不是真正的招待,其实是下达了进攻命令。 那些鼠精刚才被哮天突如其来吓了一跳,心里都憋着一团火,现在得到指令,哪里还按耐得住,仗着他们人多势众,一窝蜂反扑上来。 哮天不甘示弱,发出像狼一样的长啸之音,如同一团黑色旋风,跟那些鼠精搏杀起来。 “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我去会会大头黑!”柳青青长鞭一卷,飘然飞向大头黑。 大头黑躲闪不及,被蛇皮长鞭抽中脸颊,脸上顿时绽放出一朵血花,大头黑横着飞出去,撞在铁笼上面,又被弹回地面。 大头黑也是个硬茬,翻身就从地上爬起来,抡起大铁球,跟柳青青拼命。 我也不心急,慢条斯理的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自制的弹弓,还有一包铁蛋子。 这是我小时候的玩具,经常用这种弹弓打鸟,现在用来打老鼠,感觉还不错。 我的弹弓玩的不错,很有准头,基本上弹无虚发。 我坐在房梁上,占据着居高临下的优势,就像一个狙击手,对着下面的老鼠精不断“开火”。 我左手拿弓,右手抓着铁蛋子,将皮筋绷直,然后眯起左眼,寻找目标。 很快我便发现了目标,那个穿西服的一只耳。 一只耳非常奸猾,眼看势头不对,竟然趁乱想要溜走,独自贴着墙角到了门口,小腿儿都迈出去了一半。 我冷哼一声:“想跑?没那么容易,留下来吧!” 嗖! 铁蛋破空飞出,精准命中一只耳的小腿。 一只耳惨叫一声,捂着断腿倒在地上。 从今往后,他的绰号不仅是一只耳,还有一个新的绰号,一只腿。 我又摸出一颗铁蛋子,对准那个铁笼子上面的门锁。 砰! 铁蛋子飞过去,直接砸开了门锁。 咪咪从铁笼子里翻滚出来,对我说了声谢谢,然后瞬间露出真身,变成一只大白猫,凶猛的扑向鼠群。 大白猫在鼠群里面来回冲杀,牙齿和爪子并用,三两下就把一只大老鼠撕成了碎片。 哮天犬跟大白猫,一黑一白,如同黑白双煞,配合的非常默契,鼠群节节败退,已经呈现溃逃之势。 这一边,大头黑也招架不住柳青青的攻势,被柳青青一鞭子抽在胸口上,惨叫着倒飞出去,撞碎了别墅窗户,跌入外面的湖中。 大头黑的脖子上挂着大铁球,这个倒霉蛋子,落入水中以后,铁球拉着大头黑,咕噜咕噜沉入湖底,再也没有浮起来,湖面上只留下一串泡泡。 大头黑都见阎王去了,其他老鼠更是吓得六神无主,霎时间逃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九爷这一个光杆司令。 我举起弹弓,瞄准九爷:“死老鼠,还不投降吗?” “啊呸,投你大爷!”九爷往地上啐了口痰,还想做垂死挣扎。 嗖! 铁蛋子毫不留情的朝着九爷激射而去,九爷哎哟叫唤一声,翻身从太师椅上滚落下去,狼狈的躲过这颗铁蛋子。 铁蛋子飞到墙角,打翻了火盆。 这座别墅原本就是木头构造的,遇火即燃,火势迅速蔓延,很快就变成熊熊大火,烧得噼啪作响。 九爷的眼睛里跳跃着火光,那张毛耸耸的脸庞被映照得无比扭曲,他抓扯着脑袋,发出尖锐愤怒的咆哮:“啊——不——我的别墅——王八蛋——你毁了我的别墅——” 这座别墅对于九爷来说,就是他的大本营,一个老鼠窝。 现在别墅被大火焚烧,意味着九爷苦心修建的大本营,都被我们连根拔起。 我从房梁上跳下来,稳稳落在地上。 我盯着九爷,一字一顿的对他说:“早知如此,你又何必来招惹我呢?你现在是不是特别后悔?可惜,已经迟了!看在你没有杀生的份上,我可以给你留一条活路,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把那罐子金条还给我;二,把其他盗窃来的东西,挨家挨户给人还回去!” 我知道修炼成仙不容易,老鼠要修炼成灰仙,其过程也是非常的漫长和艰辛,我这人宅心仁厚,不愿意轻易毁了这些仙家的道行。这个灰仙虽然喜欢偷盗,但他也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我愿意给他一条生路,让他继续修行。 第五百三十一章 好生之德 “你……你不杀我?!”九爷怔怔的看着我,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怎么?你觉得自己听了个冷笑话?你很想我杀了你吗?”我反问道。 “不!不是!”九爷摇了摇头:“之前在山洞我差点害死你,现在又偷了你家的金条,你……你竟然都不杀我?!” 我淡淡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虽然有点坏,但并没有坏到骨子里,修炼成仙家不容易,只要你按照我提出的两个要求去做,我就放你一条生路,让你继续修行!” “就这么简单?”九爷诧异的问。 我颔首道:“对,就这么简单!” 九爷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不愿意?”我问。 九爷抿了抿嘴唇,突然抬头对我说:“杨程,你是个好人,谢谢你的不杀之恩!别墅快塌了,你们先出去,我把金条给你带出来!” 我点点头,带着青青,哮天,还有咪咪走出别墅。 而九爷却跺了跺脚,转身冲入火海中。 青青问我:“你真相信他?不怕他跑了吗?” 我摇了摇头:“不会!他没这么傻!” 咪咪说:“这个老匹夫奸诈的很,你要是不杀他,回头他再找你麻烦怎么办?还有,刚才他侮辱了我,你不杀他,我去杀了他!” 我伸手拦着咪咪,语重心长的说:“你也知道修行不容易,刚才你杀了他那么多徒子徒孙,就算扯平了吧。杀孽太重,对你的修行也没有好处!” 咪咪跺了跺脚,有些不悦,嘟囔道:“你们这些人类真是古怪,一会儿喊打喊杀的,一会儿又要假慈悲,真搞不懂你们想要做什么!” 顿了顿,咪咪对哮天说:“大黑狗,你陪我玩会儿去?” 哮天高兴的摇了摇尾巴,朝着咪咪飞奔过去。 青青附在我的耳边悄悄说:“哮天……该不会喜欢上咪咪了吧?” 我耸耸肩膀,笑呵呵的说:“谁知道呢,随它去吧!” 木头别墅已经全部陷入熊熊火海,火光冲天,把湖面都照亮了。 别墅发出嗤啦啦的声响,眼看就要垮塌了,但是九爷却还没有出来。 伴随着轰然声响,梁柱被大火烧断,整座别墅在我们的眼前轰然垮塌,将九爷埋在了废墟里面。 就在我担心九爷会不会死在废墟下面的时候,废墟里面突然冒起一个小土包,然后哗啦一声,小土包破裂,九爷从地底下面爬了出来,手里还紧紧抱着一个罐子。 九爷来到我面前,模样有些狼狈,身上的衣服和皮毛都被大火烧焦了,嘴巴一张,还能喷出烟来。 他说:“杨程,你的金条,还给你!” 九爷把罐子递给我,罐子有些烫手,我把罐子放在地上,揭开盖子,里面的十多根金条熠熠发光。 九爷说:“前前后后用了五根金条,还剩十二根,你数数看对不对?” 我点点头,重新合上罐子:“其他东西呢?” 九爷从背上提起一个大口袋,口袋里装着十里八村偷盗来的各种宝贝。 九爷说:“所有东西全都在这个口袋里,三天之内,我挨家挨户全部还回去,你可以去打听,如果我有一家没还,你都可以杀了我!” 九爷说的信誓旦旦,看样子我对他的善意,成功感化了他。 对于九爷的改变,我很欣慰,很早以前库瘸子就跟我说过,杀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有时候试着用善意对看待这个世界,也许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大火依旧燃烧着,我们坐在湖边上,九爷还带出了一点酒肉招待我们。 哮天也不客气,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几杯小酒下肚,九爷问我:“要不要听一听我的故事?” 我点点头,九爷摇晃着酒杯,凝望着湖面,讲起了他的故事。 原来在几十年前,九爷也只是一只流窜于乡村的小灰鼠,长得不好看,甚至还有些丑,经常被猎犬,花猫追着打,有时候去鸡笼偷点东西吃,还会被大红公鸡啄得遍体鳞伤。 没有小伙伴,也没人跟他为伍,他就一个人游荡在这天地间。 有一天,他流浪到了一座寺庙。 寺庙已经很破了,院墙倒塌了半边,地上满是青苔,牌匾上还挂着蛛网,这样的破庙已经没有什么香火,但却有一个和尚在坚守。 寺庙里的佛像也很残破了,表面的彩漆都脱落了,露出里面的泥胎,斑驳的让人感到心酸。 就连佛像前面的那个香炉,都已经断了一条腿,用一块砖头垫着。 寺庙里到处都很邋遢,但唯独这尊佛像被和尚收拾的干干净净。 很多时候,信仰,真的跟环境无关。 和尚每天依然会诵经,会敲木鱼,会上香,因为有和尚的存在,这座破庙还保留着最后的一丝生机。 九爷来到了寺庙,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和尚并没有赶走他,也不像其他人类一样,咬牙切齿的想要杀死他。在生活如此清贫的情况下,和尚还会每天喂他一些菜根和谷子,这让九爷非常感动。 反正九爷也没地方可去,于是他就在寺庙安顿下来,天长日久,竟慢慢跟和尚成了朋友。 每天,九爷就趴在墙头,听和尚诵经,吸食香火之气。 有时候,和尚还会喂他喝一些灯油,吃两根供台上的蜡烛。 久而久之,九爷也就有了一些仙气,也有了一些道行。 这个时候九爷才知道,和尚是在帮他修炼。 几年之后,和尚圆寂。 临走之前,和尚把九爷这只灰鼠叫到身边,听他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训话。 和尚告诉九爷,他已经是一只灰仙了,从此以后行走江湖,不用再害怕,凭自己的能力,完全能够活下去。但是有一点,希望九爷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修为,不要杀生,就是对和尚最好的报答。 讲到这里,九爷的眼眶湿润了,他说:“感恩和尚之德,所以我一直谨记他的教诲,从未杀生!” 第五百三十二章 保家仙 我抱着金条回家,老妈看见失而复得的金条,激动万分,问我是从哪里把金条弄回来的,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告诉她,金条被一窝老鼠给偷了,我去老鼠窝里把金条抢回来的。 虽然损失了几根金条,但大部分金条都还在。 老妈得到金条以后,心情愉悦,病情也很快好了起来,当天晚上就能起床走路,第二天吃吃喝喝,一切都很正常了。 老妈倒是好了起来,但我发现哮天自从回来以后,就有些郁郁寡欢,小黄找它玩耍它也不乐意,成天就望着天空发呆。 我还以为哮天得了什么病,正准备叫兽医过来看看,结果柳青青一语中的,揭露了哮天的病情:相思病! 看来哮天真的喜欢上了那只名叫咪咪的大白猫,自打和咪咪离别以后,每天都茶不思饭不想的,一副为爱痴狂的样子。 哮天是狗,咪咪是猫,对于狗为什么会上猫这件事情,实在是没法用科学的理论去解释。 我突然想起突袭鼠窝的那天晚上,哮天看见咪咪受到侮辱,竟然当先撞碎天窗,奋不顾身的跳进别墅客厅。现在想想,哮天当时如此冲动,很可能那时候就对咪咪一见钟情了。 对于哮天这种相思病,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哮天的思念能够渐渐降低。 九爷这次十分的信守承诺,三天之内,把他偷盗的那些东西,挨家挨户的还了回去。 接下来便是修新房的事情,我打算找黑子来修建我家的新房。 我主要考虑了三点因素,第一,大家都是熟人,做工用材方面我比较放心;第二,工钱肯定会比外面便宜。总体造价不会太贵;第三,都是同村的朋友,与其让外人赚这笔修房子的钱,我还不如让黑子去赚。 我给黑子通了个电话,告知他我的想法,黑子在电话里信誓旦旦的承诺,说一定帮我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我想哪天开工,提前通知他一声。 这天,我正准备去找黑子,跟他详谈一下,有关于新房的设计构造,聊一聊我的想法。 我带上一张草图出了门,刚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墙角站着一个小老头,佝偻着腰,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 我刚开始还以为是个老叫花子,心里还想着给他两个饭钱。 老头转过身来,喊出我的名字:“杨程!” 我定睛一看,嘿,这个小老头不是灰仙九爷吗? “你来找我的?”我疑惑的看着九爷,他既然站在我家院墙外面,很有可能是来找我的。 九爷点点头,突然对着我跪了下来。 九爷这个举动吓我一跳,我连忙问他这是做什么。 九爷一脸诚恳的说:“杨程,对于你的不杀之恩,我非常感谢。这几天我想得非常清楚,从今以后我就金盆洗手,再也不敢偷盗的勾当,谢谢你让我重生!” 我把九爷扶起来:“你今天专程来这里,只是为了向我道谢这么简单?” 九爷搓了搓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当然,除了道谢以外,还有一件事情……呃……” 我拍了拍九爷的肩膀,让他有事说事,不要扭扭捏捏的,爽快一点。 九爷点点头,眼巴巴的望着我:“杨程,我……我可不可以跟着你?” 跟我?! 我笑了笑,总算是明白过来,原来九爷今天来找我,是向我投诚来了。 仙家一向都是比较骄傲的,一个仙家如果能心甘情愿的跟着你,这是一件好事,没必要拒绝。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对九爷说:“做我的保家仙如何?” “保……保家仙……”九爷怔怔的看着我,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 “杨程,哦,不,程爷,你不是开玩笑的吧?”九爷有些不敢置信的问我。 我耸了耸肩膀:“怎么?你觉得我像在开玩笑吗?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能力,或者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 “不!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九爷激动的说。 其实,让九爷当我家的保家仙,我还是有所考虑的。 这几年我在外面求学,幸好家里有青青罩着,所以家里一直平平安安,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 但接下来,青青就要跟我去广州了,而且我还会带走哮天,家里就彻底失去了“保护伞”,这让我很不放心。 我让九爷担当我们家的保家仙,就是想让九爷接青青的班,我没在家里的时候,家里的安全重任就交给九爷了。 九爷毕竟是个仙家,道行还是有的,有他罩着家里,我还是比较放心,普通邪物根本就没法进门。 九爷热泪盈眶,我不仅没有杀他,还请他做我的保家仙,以德报怨,将九爷感动的一塌糊涂。 九爷当场就向我立誓表明心意,说他这辈子一定忠心耿耿的追随我,保我家人平平安安。 我点点头,让九爷先回去,等我新房修好了以后,再找个黄道吉日,将九爷请回家里。 请仙有请仙的规矩,虽然是九爷主动找我投诚的,但是我这人很讲规矩,严格按照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办事。 送走九爷,我去了黑子家。 我把自己设计的草图拿出来,给黑子讲了讲我对新房的想法。 因为我之前去过上海谢梦萍小叔家的别墅,也去过广州谢八爷的别墅,很喜欢那种欧式风格,于是就想把那种风格调调融合在自己的新房里面。 黑子听了以后,连声夸赞我的想法,说我的新房修好以后,绝对是全村最时尚最拉风的新房子。 至于新房内部的家居风水,当然是我自己设计的。 我也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家人平安少灾,所以我在家里布置了一个“龙凤吉祥”风水局,以保家人安康。 然后我查了一下老黄历,老黄历显示,中秋节那天宜动土,于是我就把动土之日选在中秋节,问黑子有没有问题。 黑子拍着胸脯说,既然是程哥开了口,那就绝对没有问题,大不了我多加点工钱,让他们中秋节也来干活。 第五百三十三章 保家楼 到了中秋节那天,老爸老妈还有老爷子,一家子人全都早早起了床,在院子里摆了两大桌酒菜。 黑子如约带着工人来了,我就跟他们说,今天中秋节,辛苦大家出来干活,所以我特意备了两桌酒菜,请大家喝两杯表示感谢,同时也当是给大家伙过个中秋节。 对于我的热情,工人们都很感动,挨个跟我敬酒,左口一个程哥,右口一个程爷。 吃饱喝足就开始干活了,开工之前,按照风俗,还是有个短暂的开工仪式。 院子中央摆上一张长条桌,桌上铺着一块红布,当做案台。 案台上摆放着香炉,香炉左边放着一盘水果,右边放着一个卤猪头,由黑子带头,带着工人们依次上香,保佑施工平安顺利。 接下来,黑子让两个工人,各自提着一袋糯米,绕着老宅走了一圈,一边走,一边沿着墙根抛洒糯米,这样做的目的,是驱除老宅的晦气以及不干净的东西。 一切准备妥当,这才开始正式动工。 我们需要先拆掉老宅,然后在老宅的旧址上,重新修建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 因为不需要保留什么,所以拆房子的工期比较快,预计三天就能完成。 我们这里拆房子还是有所讲究的,不是随便动手,在拆房子之前,工人要爬到中央堂屋的顶上,先行拆下堂屋顶上的三片瓦,然后把三片瓦扔在地上摔碎,这才可以动手拆其他地方。 九月的天气已经不算炎热,工钱到了位,工人们也干得特别带劲。 当天晚上,我还买来月饼,分发给工人们。 工人们就坐在残破的房屋顶上,一边吃月饼,一边赏月。 一轮皎洁的玉盘挂在群山之巅,如水般的月华流泻下来,天上地下一片宁静祥和。 三天过后,这座伴随我们好几十年的老宅,已经不复存在,只有一地散落的破木板子,还在诉说着那些回忆。 老爷子吧嗒着旱烟说:“在这座老宅住了一辈子,现在突然拆掉了,还真有些舍不得。过段时间,这小洋楼修起来了,还不知道住不住的习惯呢!” 老爸就宽慰老爷子说:“哎呀,爸,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社会在发展,我们的日子也应该越过越好才对,这些老宅终究是要被历史淘汰的!” 老妈挤兑老爸道:“你倒只是嘴上说说,我要是指望你,只怕这辈子都别想住新房。幸好咱们儿子争气,这才二十出头,就给咱们修了一座大房子!” 老爸嘿嘿笑道:“以前我就说过咱们儿子是个人才,不,是个奇才,所以我从来就没担心过他!相反的,你那时候给儿子不少压力,非逼着人读书,幸好杨程挺过来的,要不然一个奇才就被你扼杀在摇篮里了!” “去你的,你是不是要挑拨我和儿子的关系?”老妈挥舞着粉拳,追着老爸满院跑,欢声笑语洒落一地。 老爸在前面跑,假装求饶,老妈在后面追,很“凶悍”的样子,不依不饶。 看着他们追追打打,吵吵闹闹的样子,我也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所谓幸福,大抵便是如此吧! 老宅拆掉了,还需要拆掉房基,因为房基埋在地底下面,所以这部分工程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以前用来做房基的木材,都是上等木料,坚实牢固不说,这么多年过去,不仅没有腐朽的迹象,也没有受到虫蚁啃噬。 为了满足老爷子的怀旧心情,我让黑子把这些挖出来的木料,送去家具厂加工,改造成家具,比如茶几衣柜什么的。这些都是上等木料,丢弃了未免太可惜了。 等到把老宅的根基全部拆掉以后,工人们便重新用混凝土开始打地基。 其实现在修新房,反而比以前更快,因为现在都是现浇工艺,将房屋的框架结构搭建出来以后,往里面浇灌水泥,一座房子很快就能成形。 相反,以前的老宅才最考验工匠的手艺,房基和梁柱都是木头的,需要很精准的嵌入在一起,否则房屋就会垮塌。 我们的老宅经历几十年风雨都屹立不倒,可见当年的工匠水平真的很高超。 前前后后差不多两个月,一座欧式风格的现代化小洋楼,就在老宅的旧址上拔地而起。 我们一家子非常高兴,赶紧翻看老黄历,挑选乔迁新居的好日子。 这两个月来,我们都住在院子里临时搭建的窝棚里面,时刻都在盼望着搬进新房,亲眼看着新房一点点成形,从一堆散乱的砖瓦,最后变成了一座造型新潮的小洋楼。 正如黑子预测的那样,我们家的小洋楼拔地而起以后,瞬间成为全村最耀眼的那颗星,欧式风格的外形,跟村里的所有房屋都不一样,显得鹤立鸡群,十分独特。再搭配上漂亮华贵的墙砖,彰显出一种富贵之气,引得每天都有村民特意前来围观,对着我们的新房啧啧称赞。 我还专门请木工,给小黄和哮天各自搭建了一座豪华狗屋,它们也分别拥有了自己的别墅。 而且我还在洋楼的后面,搭建了一座二层高的保家楼。 什么叫做保家楼呢? 其实就是保家仙居住的地方,就像一座祠堂,平日里供奉保家仙,就去保家楼里面。有什么需要保家仙帮助的,也可以去保家楼里面,向保家仙许愿。 保家楼修的也很漂亮,没有太多的富丽堂皇,也没有传统保家楼那般庄严冷肃,经过我们的设计,这座保家楼跟前面的小洋楼是相互呼应的,风格上也比较相近,这样看上去,整体性更好,更美观。 否则,前面是欧式风格的小洋楼,后面是中式风格的保家楼,这样的布局搭配看上去就很怪异。 这座偏欧式风格的保家楼,也不知道九爷住得惯不,相信这样的独特设计,九爷应该还是很喜欢的。 放眼十里八村,除了我们杨家,也没人有机缘供奉家仙,所以我们家的保家楼,也算是独树一帜,仅此一家,让村民们觉得非常的新奇有趣。 第五百三十四章 请仙 新房子已经修好,所有的家居也已经布置到位,就等我选个良辰吉日搬进去。 但是在搬家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请仙。 请仙,请的是灰仙九爷。 虽然九爷让我免去请仙的繁琐流程,表示他可以自己住进保家楼,但凡是都有规矩,我不能坏了老祖宗传承下来的规矩。 请仙那天,一家人早早起了床,沐浴更衣,然后提着一炷香,二两酒,三两肉,四两糕点,五两水果,走进保家楼。 我们把这些东西依次摆在供奉的案台上面,各自上了一炷香。 家里人在保家楼里面等着,我独自走出保家楼,一路走到村口,去迎接灰仙。 村口站着两个轿夫,是我花钱请来的,他们扛着一顶小小的红轿子,跟着我走出村口,来到山上的一片林子里。 九爷自从失去大别墅以后,这段时间一直都住在山上的林子里。 我在林子的地上插了一炷香,很快九爷就从一个树洞里探出脑袋。 我做了个请的手势,将九爷迎上轿子。 两个轿夫抬着轿子,摇摇晃晃回到红旗村,一直将九爷抬进保家楼。 保家楼门口挂着鞭炮,当九爷走下轿子的时候,老爷子瓮声瓮气的喊了一嗓子:“恭迎灰仙!”,然后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鞭炮。 炮竹声声,九爷走进保家楼。 “九爷,怎么不走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九爷愣愣的站在保家楼门口,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 九爷喃喃自语:“漂亮!太漂亮了!而且还是欧式风格,这是我见到过最漂亮的保家楼!杨程,你快掐掐我,告诉我这不是在做梦,这座保家楼,真的是给我住的么?” 我笑了笑,手指转了一圈,对九爷说:“对,这座保家楼就是送给你的房子,从今往后你就住在这里。怎么样,还满意吗?” 九爷笑逐颜开,忙不迭的点头:“满意!满意!当然满意!对我来说,这里就跟皇宫一样!” “这里就是你的皇宫!来,把衣服换上!”我丢给九爷一件黄马褂,上面还有龙凤图案,显得十分贵气。 九爷拎着黄马褂:“这……” 我说:“你现在是我的保家仙,肯定要穿的贵气一点!” 人靠衣装,九爷换上黄马褂以后,顿时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显得特别神气,两撇小胡子轻轻一抖,还真有几分仙气。 九爷禁不住热泪盈眶,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对我说:“杨程,你对我这么好,我……我该怎么报答你呢?” 我说:“我不用你报答我,你只需要尽到保家仙的责任,好好保护我的家人就可以了!” 九爷向我下跪行礼:“杨程,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哥,不,你就是我的爷!我一定会尽心尽职,保护杨家所有人,以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我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让九爷上座。 案台后面有一张椅子,我邀请九爷上座,然后把家里人的生辰八字全部交给他。 九爷恭敬的接过生辰八字,将这些生辰八字全部压在香炉下面。 我们半跪在案台前面,耐心等着九爷把桌上的供品全部吃完。 九爷撑得肚子滚圆,现出真身,一只灰色大老鼠,瘫坐在椅子上,呼呼喘着粗气。 我带着家里人,对椅子上的灰鼠拜了拜,这才慢慢退出保家楼。 “这……行得通吗?”走出保家楼,老爷子有些担忧的问。 我说:“放心,他现在对我很忠心,不敢玩什么花招,既然成为我们的保家仙,我们也应该信任他。以后我不在家里,你们每天早上都给他上一炷香,逢年过节有好吃的好喝的,就给灰仙送点进去,把他供奉好了,他自然会尽心尽力的保护我们这个家!” 老爷子点点头,将我的叮嘱记在心里。 “哦,还有,灰仙住在我们这里,难免会有一些他的徒子徒孙来朝拜他,所以日后你们看见院子附近有老鼠出没,不用去伤害它们,合适的话,给它们一些吃的!”我说。 老爷子呵呵笑道:“没问题,回头我得给小黄打声招呼,让它不要再逮耗子了!” 过了两天,也是一个吉日,老黄历显示可以乔迁。 这一天,我专门请了一支乡村歌舞团,敲锣打鼓,喜气洋洋,搬入了新房子里面。 院子里摆开十桌酒席,将附近的邻居,还有一些关系比较好的村民朋友,全部请到家里来做客。 在农村里,乔迁新居请客吃饭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是想要炫耀什么,只是想热闹一下,图个喜庆。 因为新修的房子冷冰冰的,没有人气,请人来新房子做客玩耍,自然便聚集了人气。 老妈破天荒的喝醉了,坐在院子里,望着灯火通明的新房子一直流眼泪。 我知道,老妈是激动,因为她的心里一直有个愿景,那就是有朝一日,住上新房子。 现在,她的愿景实现了,而且新房子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漂亮华贵,所以,她的心情相当激动。 在新房里住了十天半月,已经临近初冬了。 这段时间我很开心,全身心的陪伴家里人,也不去想工作,挣钱,以及江湖上的事情,整个人处于放空状态,这种状态让我非常舒服。 谢强和胖子打过好几次电话催我过去,我都还想多赖在家里一段时间。 直到丁明的到来,才算是终结了我的“假期”。 丁明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很诧异,问他是怎么来的。 丁明说,之前我跟他提起过家庭住址,他就循着记忆一路找来了,跋山涉水的,可把他累的够呛。 丁明来找我,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跟我谈开公司的事情,之前我曾跟他许诺,等旱灾过去就联系他,谁知道我这一走就走了小半年,丁明实在是等不住了,这才主动出击来找我。 我点点头,眯着眼睛看了看初冬的太阳,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好像是时候开始工作了。 第五百三十五章 毕业以后说分手 两天后,我告别了父母和爷爷,带着青青和丁明一起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我原本打算把哮天一起带过去的,但是哮天又没法乘坐火车,想了想,只有等下次回来的时候,让谢强开车,然后再用车把哮天拉到广州去。 哮天没有走成,有些闹脾气,气鼓鼓的钻进狗屋,脑袋朝里,屁股朝外,我跟它再见,它也不鸟我。 我联系了王保长,他最近正在帮人做事,答应做完就就来广州找我。 丁明显得很兴奋,一副要去广州干大事的样子。 我问丁明:“你这去了广州,赵霞怎么办?还在郑州吗?” 丁明一本正经的说:“男儿志在四方,怎能被情爱羁绊手脚?异地恋虽然是苦了点,但我相信是暂时的,赵霞也非常支持我创业,等我在广州站稳脚跟了,我再把赵霞接到广州团聚!” 丁明瞟了一眼坐在窗边看风景的青青,压低声音问我:“你小子老实交代,青青跟你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说:“不是跟你说过了吗,远房表妹!” “放屁!”丁明吸了吸鼻子:“我又不傻,一看你们俩的关系就非比寻常。呵呵,我说谢梦萍苦追你四年,你怎么一直都不答应,原来你小子早就金屋藏娇了呀!” 我不想对外透露青青的真实身份,所以也没有跟丁明多说,只是耸了耸肩膀道:“随便你信不信,不信拉倒!” 漂亮的乘务员推着小推车从我们身旁经过,丁明买了两罐啤酒,一袋豆干,跟我喝酒唠嗑。 火车上的时间很难熬,无聊得很,喝酒也许是最大的消遣乐趣。 一罐啤酒下肚,丁明问我:“哎,对了,你最近有没有跟猴子联系过?” 我摇摇头,自从六月份大学毕业以后,我就一直忙旱魃的事情,都没跟猴子通过电话。 我问丁明:“猴子怎么了?出啥事了吗?” 丁明说:“我也有很长时间没有跟他联系过了,那小子在玩失踪,我找不到他。我想你跟他是铁杆哥们,也许他跟你联系过!” “玩失踪?!”我皱起眉头:“猴子干嘛玩失踪?” 丁明咬着豆干说:“听人说,猴子好像跟韩梅分手了!” “啊?!”我大吃一惊,在我看来,猴子跟韩梅的感情一直很好,也很稳定,大学四年,两人爱的缠绵悱恻,死去活来。哪怕是毕业聚会的时候,也没有看出任何分手的预兆呀。四年的感情,怎么说分就分了呢? 我叹了口气:“真是太遗憾了!” 我们那群人彼此感情都不错,猴子和韩梅也是我们当中唯一的一对,他们的爱情也是羡煞了旁人,好不容易看着这对恋人能够修成正果,没想到现在却分了手,实在是为他们感到遗憾和惋惜。 我问丁明知不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丁明说:“我又不是狗仔,去调查那些做什么。俗话说得好,毕业以后说分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点点头,猴子是个倔脾气,分手的事情肯定对他打击很大,他玩失踪,估计是自己躲起来疗伤,他不想联系我们,所以不让我们找到他。 我说:“猴子自己若真的想要躲起来,我们谁也没法找到他。感情的事情兄弟伙也没法帮忙,只能靠他自己振作起来!” 大学时代的爱情,来得又快又猛,就像龙卷风,席卷过后,只剩下满地的疮痍。 因为大学里的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全国各地,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成长背景,家庭环境都不一样。在学校里的时候,这些矛盾都不明显,但是当面临毕业的时候,这些问题就会爆发出来。 比如,有人想回到北方生活,有人却不适应北方的生活;有人想去南方,又有人习惯不了南方的气候;有人想回老家创业,但有人又想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各种想法和生活上的不一致,都会导致分手。 也不知道猴子躲到哪里去了,但愿他能很快走出情伤,回归正常生活。 下了火车,谢强和胖子开着八爷的大奔到火车站接我。 我把丁明介绍给他们认识,谢强同丁明握手说:“你是杨程的兄弟,也就是我们的兄弟,广州欢迎你们!” 我对谢强说:“你怎么又把这辆大奔开出来了,开你的车来接我就行了,不用麻烦八爷!” 谢强嘿嘿笑了笑:“就是八爷让我开大奔来接你的,你现在可是八爷面前的大红人,八爷这辆座驾,除了他自己以外,也就接送你的时候使用!” 我放好行李箱,坐进车里:“八爷太客气了,回头跟八爷说一声,不用这么客气的!” 谢强关上车门,戴上墨镜,一脚踩下油门,奔驰车迅速启动,在滚滚车流中穿梭。 谢强说:“待会儿你当面跟八爷说吧,八爷听说你要来,专门设宴款待你,已经在海鲜酒楼备好了宴席,就等着我们过去了!” 奔驰车在一家很豪华的海鲜酒楼门口停下,谢强下了车,很潇洒的把车钥匙丢给泊车小弟,然后带着我们走进酒楼。 酒楼的高档包房里面,已经备好了一桌丰盛的宴席。 这里是海鲜酒楼,这里的特色肯定是海鲜,满满一桌各色各样的海鲜,看得我们眼花缭乱。 对于我们这些见不到海的内陆人来说,海鲜对我们的诱惑力还是特别大的。 走进去的时候,八爷旁边还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两人正在交谈着什么。 那个中年男子戴着金表,穿着一身名牌服装,看那派头,也是个大老板无疑。 我走进包房的时候,八爷亲自起身欢迎我入座,弄得我有些受宠若惊。 八爷跟我介绍,说他旁边这个大老板姓匡,匡老板是搞工程的,尤其是修房子,最近几年开发了不少楼盘,是广州有名的楼王。 匡老板主动同我握了握手:“想必这位就是杨大师吧?经常听八爷提起你!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正应了那句‘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幸会幸会!” 等众人落座以后,八爷举起酒杯:“来,大家一起走一个,欢迎杨大师来到广州!” 第五百三十六章 租不出去的房子 几轮酒下肚,大家就熟悉了起来。 酒是个好东西,能够在极短的时间里,把陌生人变成朋友,把朋友变成兄弟。 八爷是个爽快人,不像一些有钱人那样装逼,这种老板实诚,不虚伪,谢强和胖子在他面前都很放得开,甚至甩开膀子吆喝划拳。 我跟八爷聊了几句,谈了一下我来广州的想法,我说我想自己弄一个公司,专门帮人看相算命,八字风水,处理不干净的东西。 八爷点点头,很赞同我的想法,说这种活儿市场需求很大,如果我开公司的话,他一定会大力支持我。 我们初来广州,目前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要找个落脚的地方,得租套房子;二是要租个写字楼商铺,用来开公司。 谢强让我们跟着他一块儿住,我婉言谢绝了,谢强住的是工厂宿舍,我又不在厂里上班,去住别人的宿舍名不正言不顺的。而且,工厂宿舍龙蛇混杂,住着不太舒服。 况且我都把青青带来身边了,肯定得租一套公寓楼,有个安静的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天地。 匡老板插嘴道:“这个简单,杨大师,你既然是八爷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前几年我修了一座写字楼,写字楼上还有很多房屋空着没有租出去,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直接搬进去就行,又可以住宿,又可以开公司,两全其美!”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匡老板这个提议还挺好的,我们租个大点的房子,可以做公司,又可以住在里面,合二为一,能够节省一大笔开支。 那时候广州的房价已经很高了,租写字楼的话,一个月要花费不少钱,而且去外面租公寓,好一点的地段,租金也高的吓人。 虽然我们身上还有点钱,但也不能随便浪费,创业初期还是以节约为主,尽量减少开支。 丁明很高兴,连忙问匡老板需要多少租金。 匡老板哈哈笑了笑,伸出三根手指。 我和丁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懂匡老板这个手势的意思。 丁明小心翼翼的问:“三千?” 匡老板抿着唇角笑了笑,丁明一看匡老板这种很有深度的笑容,心里更没底了,咬咬牙,硬着头皮问:“三万?!” 匡老板指了指桌上的酒:“三杯酒!” 三杯酒?! 我和丁明大感意外,匡老板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问他多少租金,他让我们喝三杯酒? 匡老板一本正经的说:“我刚不是说过吗,你们是八爷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大家都是朋友,还要什么租金?你们干掉三杯酒,就当是给我的租金了,成不成?” 三杯酒就可以抵租金? 我和丁明喜出望外,这纯粹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呀! 别说三杯啤酒,就是三瓶啤酒,三十瓶啤酒,都千值万值。 丁明还有些不敢相信:“匡老板不是说笑的吧?” 匡老板说:“你看我的样子像说笑吗?我跟八爷一样,一诺千金!” “好,匡老板耿直人,痛快!”我和丁明二话不说,直接拎起三瓶啤酒,咕咚咚灌进肚子里。 匡老板让我们喝三杯啤酒,我们一人喝了三瓶,表示谢意。 匡老板跟我们说了个写字楼的地址,然后让我们明天去写字楼保安室去领钥匙。 写字楼的位置很不错,在广州市区的三环以内。 按理说,三环以内的房子都是很抢手的,尤其是写字楼,根本是供不应求,为什么匡老板的写字楼还会有空房间呢? 匡老板说:“你们去之前,我也跟你们交个底。前几年,这座写字楼是很火爆的,地理位置又好,交通便利,吸引了很多公司入驻。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起命案,致使写字楼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们都很忌讳在死了人的地方工作生活,所以写字楼的公司挨家挨户搬走,很快便人去楼空。我的那些商业对手,趁机大放谣言,造谣写字楼闹鬼,久而久之,写字楼的商铺房间,更加租不出去。反正都是烂在手里,倒不如送给你们好了。你们只要不怕闹鬼,随时住进去便是!” 难怪匡老板的写字楼租不出去,原来写字楼里发生过命案,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心里肯定是有些膈应的。 我笑了笑,对匡老板说:“我们都是干这一行的,怎么会怕鬼呢?若真是有鬼,等我们搬进去,说不准还能把鬼吓走呢!” 匡老板点点头:“说的也是,你们应该不会介意这些事情!” 匡老板拿起手机,给写字楼的保安室打去电话,交代了他们几句,然后匡老板告诉我们,写字楼那边已经联系好了,我们随时都可以过去。 有话说话,我们干这一行的,本来就不怕什么,匡老板不收我们一分钱,免费让我们入住,开公司,已经算是非常仗义了,帮我们节约了不少钱。 我们如果自己在外面租房子,每个月除了房租以外,还得支付公司的房租,两者加起来,数目不小,我们的负担也很重。 现在我们没有任何的经济负担,挣到的钱都是自己的,何乐而不为呢? 我很好奇,问匡老板的写字楼里究竟发生过什么命案。 匡老板说具体经过他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感情纠纷,有个年轻女孩在公司里想不开,自杀了。 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了猴子,我很担心猴子受到打击以后,为情所困,没有抗压能力,一个人跑到深山老林里面上吊自杀,尸体可能都已经腐烂了,所以我们一直联系不上他。 我们一边吃饭一边唠嗑,吃完饭出来差不多临近午夜。 八爷拍着我的肩膀,让我放心,说广州是他的地盘,不管什么事情,他都会罩着我,让我放开手脚干事情。 跟八爷道别以后,谢强开着车,将我,丁明,还有青青拉到了匡老板的写字楼。 写字楼的地理位置确实不错,就像一个高大的巨人,矗立在市中区。 我们站在写字楼下面,顿生渺小之感。 第五百三十七章 开业大吉 我们先去了一楼保安室,在保安队长那里领取了钥匙。 匡老板已经跟保安队长通过电话,保安队长好奇的打量我们,说我们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胆子够肥。 我笑了笑说:“年轻人,火气重,不信邪!” 保安队长说:“以前这里热闹的很,有几十家公司在写字楼里面,自从发生命案后,那些公司陆陆续续都撤走了。现在的租金比以前少了一半,仍然是无人问津,只有寥寥几家公司在里面。你们的房间在顶楼,现在顶楼只有一家搞网络的公司!” 写字楼共有三十层,我们乘坐电梯,直接上了三十楼。 这座写字楼,白天都没有什么人,更别说晚上了。 楼道里面空空荡荡的,而且没有灯,黑咕隆咚的,寂静无声。 我们从楼道中间走过,空荡的楼道里面,回荡着我们的脚步声。 两旁的那些房间全都是空着的,有些公司搬走以后,桌椅板凳还留在那里,表面已经铺满了厚厚的灰尘,显得冷清萧瑟。 黑暗中,只有一块牌子亮着灯,上面写着“巨人网络科技公司”。 保安队长刚才说过,顶楼只有一家网络公司,应该就是这家公司了。 现在已经是半夜,路过网络公司外面的时候,透过玻璃窗,还看见网络公司里面亮着灯,看上去像是有人在加班。 这几年,正是网络科技高速发展的时候,很多人都投身到搞it的浪潮当中。搞it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加班到深夜是常事。 我们的房间就在巨人网络科技公司隔壁不远,面积足有差不多两百平米,很宽敞。 我和丁明都很高兴,这两百平米的房间,按照行情价,一年下来得好几十万,现在我们一分钱的租金都不要,相当于每年都节约了几十万。 而且我们搞这个公司,前期根本不需要投资什么,我们干的是技术活,只需要简单打扫装修一下房间就可以了。 我和丁明都很兴奋,反正也睡不着,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两百平米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们商议了一下,决定公司的名字还是用当年创建社团的名字“灵探社”,只是稍微变动一下,变成“灵探咨询公司”。 说干就干,我找到之前帮八爷装修过别墅的李光头,李光头以为我们还要找他麻烦,吓得掉头就跑。 我就跟李光头说,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我是来找你搞装修的。 李光头知道我和八爷的关系,连忙找人来帮我设计装修,没几天就搞定了,只象征性的收了点保本的工钱,一分钱也没敢赚我的。 公司装修好了,整个房间都焕然一新。 外面一百平米用来做公司,里面一百平米用来居住,装修风格是简约现代风,很适合年轻人。 按照我的要求,李光头还专门为我们设计了一个“观景台”,也就是一个改造出来的大阳台,站在落地窗前面,远眺和俯瞰灯火阑珊的城市,实在是一种享受。 这座写字楼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真心不错,现在搞成如此萧条冷清的景象,确实挺可惜的。 装修的事情告一段落,接下来是注册公司,各种手续很麻烦,并且我们是外来人,手续更复杂,办理人员各种刁难。 我给八爷打了个电话,八爷一出面,注册公司的事情分分钟搞定,原本需要花费一个月时间的手续,一周之内就能办妥。 前前后后加起来,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公司便注册成功,随时都可以开业。 我选了个黄道吉日,正式开业,也算是真正开启了我在广州的生活,开启了我人生新的篇章。 开业那天,八爷带着一众老板前来捧场,一向冷清的写字楼,突然人声鼎沸,祝贺的花篮,把长长的走廊都给摆满了。 开业大吉! 喧闹了一天,送走宾客,我和丁明筋疲力尽的躺在沙发上。 虽然疲惫,但我们的内心却是快乐的。 青青给我和丁明一人泡了杯茶,让我们醒酒。 我们三人简单分配了一下各自的工作职责,丁明主要负责对外谈业务,推广宣传。我负责行动,出任务。青青负责公司的财务以及内部管理。 丁明说:“毕竟咱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很多人脉关系网还没有铺开,创业前期肯定会辛苦一点,也可能没什么收入,但是不管碰上什么困难,我们都要沉得住气,不要轻易放弃。熬过这段时间,只要打响了招牌,就不怕没有生意!” 我点点头,丁明所说的道理,我是深有体会的。 如果我回黔南,我也就不愁生意,因为我的金字招牌在那里放着,大大小小的生意都会找上门来。 但是黔南毕竟太小了,经济发展远远不如广东这边,想要挣更多的钱,见更多的世面,肯定就要从大山沟沟里走出来。 时代一直在发展,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再也不是我小时候那般模样了。 我记得那时候出个任务,能领到上千块的红包,那都是相当大一笔财富了。 但是,在山沟沟里,你哪怕每天门庭若市,只怕三五年都挣不了一百万。 来广州这边,一笔单子就挣了一百万,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我决定走出来,一是为了挣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二是为了光宗耀祖,让更多的人知道三清门,尤其是将符咒门发扬光大。 今天来了不少宾客,我也喝了不少酒,一个是应酬,二个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睡到半夜的时候,被尿憋醒了,去上卫生间,却发现丁明霸占着卫生间,正在卫生间里狂轰乱炸。 我实在憋不住了,只有跑出公司,去外面的公共卫生间。 每一层楼的走廊尽头,都有一个公共的卫生间。 卫生间里黑漆漆的,我按了几下开关,发现这里年久失修,灯泡都是坏的。 尿意直冲脑门,甚至连屎意都上来了,我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接推开一扇挡门,一头扎了进去。 第五百三十八章 被人窥视了 可能是啤酒加海鲜的缘故,我也对着公共卫生间狂轰乱炸。 我们在老家的时候,几乎就没吃过海鲜,广东这边的海鲜又很多,聚餐什么的,都会有各种海鲜,好多海鲜还是生吃。我们的肠胃适应不了,再加上啤酒一刺激,立马就拉肚子。 我正拉得爽快的时候,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总觉得黑暗中,好像有一双眼睛正在窥视我。 这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心里一阵阵的发毛。 我推开面前的挡门,凝足目力看了看外面,外面空荡荡的,并没有人。 但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并没有消失,而是一直纠缠着我。 一阵阴风吹进卫生间,我蓦地打了个激灵,几乎是下意识的抬头往上面看了一眼。 不看不打紧,这一看,我浑身的汗毛齐刷刷倒竖起来。 那双窥视我的眼睛,竟然在我的头顶上方! 挡门上方露出半颗脑袋,一双眼睛正贼兮兮的盯着我。 “什么人?!”我条件反射般的大吼了一声。 那颗脑袋一下子缩了回去,就看见一道人影飞快的跑出了卫生间。 因为卫生间里面太黑了,我也没有看清楚那人的容貌,只是看见那人的背影轮廓有些削瘦。 我被这人一惊吓,便便的欲望瞬间就没了。 我扯过手纸,飞快的一擦屁股,提着裤头就追了出去。 走廊里空荡荡的,连个鬼影都没有,刚才那道人影,已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路过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时候,我看见里面还亮着灯。 我严重怀疑,刚才卫生间里的偷窥者,就是这家网络科技公司里的人。 但是我没有证据,也没看清偷窥狂魔的样子,只能悻悻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的时候,丁明正好捂着肚子从卫生间走出来。 丁明问我半夜三更去了哪里,我说你小子还好意思说呢,一直把卫生间霸占着,弄得我只好去公共卫生间解决。 丁明笑嘻嘻的跟我开玩笑,他说这深更半夜的,你一个人去公共卫生间,就不怕女鬼从茅坑里伸手来抓你的蛋蛋? 我没好气的说:“女鬼没碰上,碰上了一个偷窥狂!” “偷窥狂?!”丁明疑惑的看着我:“什么偷窥狂?!” 我就把刚才的事情跟丁明说了一遍,我说我在公共卫生间大便的时候,有个王八蛋就跟幽灵一样跟进来,趴在茅坑上方偷看我。 丁明皱起眉头,啧啧说道:“看你拉屎?那王八蛋可真是重口味啊!你看清他的样子了吗?” 我摇摇头:“卫生间里太黑了,看不清楚,不过这层楼只有我们和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个偷窥狂肯定是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人!” 丁明颔首道:“有理!走,我陪你去隔壁把那个偷窥狂魔揪出来!” 我叹了口气说:“算了吧,怎么揪?无凭无据的,甚至连容貌都不知道!” 丁明说:“也是!哎,大城市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滋生了很多变态!” 可能昨晚拉虚脱了,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来。 对面街道有家小炒店,写字楼里很多人都在那家小炒店点外卖。 我打了个电话,点了几个小菜,让老板送上来。 老板是个四川人,回锅肉炒的很香,让人垂涎欲滴。 我昨晚肚子拉空了,饥肠辘辘的,端着大米饭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吃着吃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昨晚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竟然又来了! 我能明显的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正在不远处打量我。 我没有抬头,害怕打草惊蛇,只是在心里慢慢搜寻那双目光所在的方向。 终于,我强烈的感应到,那双眼睛,就藏在我们的公司门口。 妈的,这次总算抓住你了吧! 我猛地一抬头,就看见公司门口,站着一个身材削瘦的年轻男人,那个年轻男人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头发乱糟糟的,披着一件脏兮兮的外套。 眼镜男明显愣了一下,估计他没想到我会一下子捉住他。 眼镜男看了我一眼,脸上掠过慌张的神色,不敢跟我对视,迅速低下头,慌慌张张的转身便走。 “那人是谁?鬼鬼祟祟的站在我们门口做什么?”丁明也发现了门口的眼镜男。 我扬了扬下巴,给丁明使了个眼色。 丁明顿时会意,压低声音问我:“偷窥狂魔?” 青青很奇怪,问我们在讨论什么。 我说没什么,让青青继续吃饭,然后我和丁明立即起身跟了出去。 走出公司门口,就看见那个眼镜男的背影在公共卫生间一闪而过。 我眯了眯眼睛,这个背影很熟悉,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个背影就是昨晚逃出卫生间的那个背影。 我和丁明走进公共卫生间,眼镜男看见我们走进来,故作镇静,低着头在那里撒尿。 我和丁明不动声色走过去,分站在眼镜男的左右两边,解开裤头开始撒尿。 眼镜男瞟了我一眼,又瞟了丁明一眼,提上裤子就准备离开。 我伸出手,一把拽住眼镜男的胳膊,笑眯眯的看着他:“兄弟,别急着走啊!” 眼镜男有些惶恐的扶了扶眼镜,故作惊讶的说:“你做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这个眼镜男,脸色惨白惨白的,像是常年没有见过光亮的那种白,那模样就跟吸血鬼一样。脸上还有很多小红疙瘩,就像癞蛤蟆一样,一看就是内分泌紊乱造成的。 再搭配上那副黑框眼镜,这副扮相,真的很符合变态狂的气质。 所以,我更加确定,他就是昨晚偷看我大便的偷窥狂魔。 我冷笑两声说:“昨晚你看我拉屎不是看得津津有味吗?今天就让你再看看我撒尿怎么样?” 眼镜男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冷汗,看得出来他很心虚,但是嘴里扔在狡辩:“你说什么?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我不认识你们,赶紧放开我,否则我叫保安了!” 丁明揪住眼镜男的衣领,将他顶在墙上:“叫啊!给你个机会!快叫保安!” 第五百三十九章 奇怪的程序员 “保——安——” 眼镜男张了张嘴巴,还是没能叫出声。 丁明冷哼一声,松开手。 眼镜男理了理衣领,问我们:“你们……究竟想要做什么?” 我咧嘴笑了笑,耸了耸肩膀道:“没什么,就是善意的提醒你,如果下次你再偷看我拉屎的话,我就请你——吃屎!明白了吗?” 眼镜男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 我看见眼镜男的胸口前面挂着一个工作牌,我把牌子拽过来看了看,确实是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工作牌,上面还有眼镜男的照片和名字,他的名字叫做:刘小强。 我把工作牌塞回刘小强手里,挥挥手:“滚蛋!” 刘小强回头看了我们一眼,丁明举起拳头,作势欲打:“还看?!” 刘小强赶紧转过身,撒丫子跑掉了。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入夜以后,感觉夜晚的时间特别漫长。 丁明提议去楼下吃点烤串,反正都睡不着。 我问青青去不去,青青摆摆手,说不用了。 也是,青青原本就是一条蛇,对人类物质几乎没有什么需求,她要是喜欢吃烤串,麻辣烫什么的,那才叫奇怪了。 我和丁明下楼去吃烤串,正好碰上保安队长也在那里吃烤串,于是几个人就拼成一张桌子,一边撸串一边喝酒,回去的时候都已经是半夜了。 我和丁明打着酒嗝走出电梯,刚刚走出电梯,我们就被吓了一大跳。 原本漆黑的楼道里面,此时竟然有火光,空气中弥漫着滚滚浓烟,飘荡着一股烧纸的气味。 我的第一反应是发生了火灾,仔细一看,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只见楼道里面,竟然放着一个火盆,一个人蹲在火盆旁边,正在往火盆里烧纸。 半夜三更的写字楼里面,居然有人在楼道里烧纸,这幅场景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 火光映着那人的脸,惨白惨白的。 我皱起眉头,大爷的,这个在楼道里烧纸的王八蛋,不正是偷窥狂魔刘小强吗?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两人都很生气,气岔岔的朝着刘小强走过去。 半夜三更在楼道里烧纸,这种行为本身就很古怪吓人。其次,在楼道里烧纸,容易引发火灾危险,很不安全。 我们喝了不少酒,情绪有些激动,丁明走过去,骂咧了一句,直接抬脚将刘小强踹翻在地上。 我也没有跟刘小强客气,在刘小强的肚子上补了一脚。 刘小强哎哟叫唤着,抱着肚子蜷缩在地上,手里的纸钱洒落的满地都是。 夜风吹过走廊,那些纸钱就在走廊里飘飘荡荡,气氛突然变得无比诡异。 丁明还不解气,提起拳头就往刘小强脑袋上招呼:“干你大爷的,半夜三更在走廊里烧纸,你他妈是不是脑子有毛病?故意吓人是不是?” 刘小强一连挨了丁明好几拳,被打得鼻青脸肿。 我看差不多了,便让丁明住手。 我踩灭了盆子里的火焰,问刘小强:“告诉我,你这是在做什么?” 刘小强看着我,突然古怪的笑了一下,那笑容让我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只听刘小强阴阴笑道:“烧纸……当然是烧给死人的喽……” 丁明没好气的骂道:“你他妈的,你家有人死了吗?” 刘小强盯着丁明,半晌,从嘴里吐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烧给我自己的!” 丁明怔了怔,随即一拳砸在刘小强脸上,怒骂道:“你这个疯子!” 我怕丁明失手把刘小强打死了,赶紧将丁明拽回了房间。 第二天醒来,我和丁明去了隔壁巨人网络科技公司,刘小强的种种行为都很不正常,我们需要找公司的领导谈一谈,我们肯定不愿意隔壁长期住着一个疯子。 一个三十出头,长相还算英俊的男人接待了我们,他自称是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副总,名叫王良,问我们有什么事。 我和丁明,就把刘小强古怪的行为举止跟王良讲了讲。 王良还算客气,给我和丁明一人递上一支烟,让我们消消气。 王良说:“刘小强是公司里最勤奋的程序员,也是第一批跟着我的老员工,以我对他的了解,还算是本分老实,以前也从未出现过这些奇怪举动。最近我们公司在开发一款网络游戏,作为程序员,刘小强夜以继日的编写程序代码,精神压力可能有点大,所以才做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丁明说:“精神压力大,就放他回去好好休息两天,以免走火入魔,干出更出格的事情!” 王良叹了口气说:“我也叫过他回去休息,但是他不肯呀。这小子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女朋友,公司就是他的家,所以他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公司,让他休息他都没地方可以去!” 我对王良说:“王总,说句不太中听的话,这种不分白天黑夜的加班工作,很容易猝死。刘小强的精神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他的生命安全,也为了公司安全,我建议你强制性的让他休息。成天这样疯疯癫癫的,指不准还会搞出更大的事情!” 王良说:“两位的建议很中肯,我马上叫刘小强进来谈话!” 我和丁明点点头,礼貌的跟王良握了握手,说了些感谢的话,然后起身告辞。 半个钟头以后,我们就看见刘小强抓扯着乱糟糟的头发,走出巨人网络科技公司,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刘小强这种人完全属于工作到了走火入魔的状态,老板让他放假,他居然还不高兴。 如果他再不休息,估计会做出更疯狂的事情。 王良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将刘小强强制性放假,整整一天,都没有看见刘小强出现在写字楼里面。 我和丁明终于松了口气,就像送走了一个瘟神。 又到了夜晚,我和青青正准备入睡,就听见隔壁传来奇怪的咚咚声响。 那声音好像还很有节奏似的,一下接着一下。 午夜里的写字楼非常安静,所以这奇怪的咚咚声响,听上去格外的清晰刺耳。 第五百四十章 电脑里有鬼 咚咚咚!咚咚咚! 刚开始我还指望这个声音一会儿就会停歇,没想到那声音竟然一直响,一直响,搞得我头疼欲裂。 一个人在睡觉的时候,如果听见某种声音,就会莫名进入到这个声音的节奏里,这种感觉非常的难受,想睡又睡不着。 丁明也爬了起来,叫我起床一起去隔壁看看,这大半夜的,隔壁不会还有人在搞装修吧? 这层楼只有我们和巨人网络科技公司,毫无疑问,这个声音肯定是从网络公司里面发出来的。 妈的,也不知道这个公司里的人成天在搞些什么,好不容易送走刘小强这个疯子,难道又冒出一个疯子? 丁明穿着一件小恐龙睡衣,再配上一脸凶神恶煞的表情,那模样简直像个萌宠。 我和丁明来到隔壁巨人网络科技公司,透过玻璃窗,看见里面泛着微微光亮,那种微弱的光亮,应该是电脑发出来的。 走到网络公司门口的时候,那个奇怪的咚咚声响更加清晰。 丁明很生气,抬脚就要踹门。 我拉住丁明,让他不要冲动,上前拧了拧门把,发现门并没有锁,很轻松的开门走了进去。 网络公司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桌椅,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立的办公空间。 偌大的公司里面,只有放在角落里的一台电脑还开着,那咚咚声响就是从角落里传出来的。 我和丁明对望一眼,满怀疑惑的走过去。 还没走到角落,就闻到一股血腥味儿。 我急忙上前两步,就看见电脑前面赫然坐着一个人,那个人双手抱头,就像失心疯一样,一下又一下的撞击墙壁,墙上留下斑驳的血迹,就像血色涂鸦,非常扎眼。 此人已经头破血流,再这样撞下去,非得撞死不可。 我赶紧伸手拉住他,这人抬起脑袋,满头满脸都是鲜血,那模样就像恶鬼,十分狰狞可怖。 我定睛一看,越看越觉得此人有些面熟,随手抓起桌上的湿纸巾,胡乱帮他擦了擦脸上的血迹,顿时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庞,刘小强?! 卧槽,这个抱着自己脑袋撞墙的神经病,竟然又是刘小强?! 刘小强白天的时候,不是被王良劝离了公司吗,他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而且,今晚刘小强的举动,比前两次更加夸张疯狂,居然用自己的脑袋撞墙,这不是厕所里打电筒——照屎(找死)吗? 刘小强一脸神志迷糊的样子,我赶紧叫丁明一起帮忙。 丁明也真是直接,上来就给刘小强两记大耳刮子,打得啪啪响。 别说,这两巴掌还真是有效,顿时就让刘小强安静下来。 丁明又抄起桌上的一杯冷水,朝着刘小强迎面泼了过去,冲散了刘小强脸上的血迹。 丁明扔掉杯子,问刘小强:“清醒点了吗?” 刘小强看上去稍微清醒了点,但还是一脸的痴傻,那样子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疼似的。 “咯咯!咯咯!”刘小强竟然莫名其妙的笑了起来,那模样让我们有些毛骨悚然。 丁明摸了摸刘小强的脑袋:“这小子不会把脑子撞傻了吧?” “刘小强,你笑什么?你还认识我们吗?”我伸出手指,在刘小强面前晃了晃。 刘小强抬起头,瞟了我们一眼,那种似笑非笑的样子像极了一个变态。 丁明忍不住又握紧了拳头,要不是我拉着,刘小强的脸上又得挨一拳。 刘小强的声音有些尖锐:“我笑什么?咯咯,我笑你们都得死!你们都得死!哈哈哈!” 我皱起眉头,刘小强的状态,明显不太正常。 丁明很生气,揪住刘小强的衣领喝问道:“你个王八蛋竟敢诅咒我们?我们为什么会死?妈的!” 刘小强对着电脑努了努嘴巴,声音低沉的说:“电脑里……有鬼……” 我和丁明后背一冷,同时扭头看向电脑。 电脑屏幕上,正在播放着岛国的爱情动作片,一男一女正在战斗。 丁明指着屏幕,一脸讶然的看着刘小强:“鬼在哪里?这是……鬼?!” 刘小强突然噌地一下站起来,推开我们就往公司外面跑,一边跑一边喊:“鬼!电脑里有鬼!好恐怖啊!” 丁明看了一眼电脑:“不穿衣服的女鬼,真的好恐怖呀!” “刘小强,站住!” 刘小强疯疯癫癫的,我和丁明担心他出事,连忙追了出去。 万一刘小强出了什么事,我和丁明还脱不了干系。 刘小强冲到电梯口,拼命拍打着电梯,状若癫狂。 我掏出手机,给保安队长打了个电话,说刘小强疯了,让他赶紧带几个保安来控制局面。 电梯门打开,刘小强正准备冲进去,电梯里却冲出好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就像一群饿狼,将刘小强扑倒在地上,很快就把刘小强捆绑成一个人肉粽子。 刘小强拼命挣扎着,脖子上的青筋都蹦了起来,瞠目欲裂的样子看起来很吓人,喉头里还发出野兽般的低沉咆哮。 保安队长气喘吁吁爬起来,狠狠踹了刘小强两脚,骂咧道:“妈的,老子最讨厌别人影响我睡觉了!” 顿了一下,保安队长对旁边一个手下说:“给急救中心打电话,赶紧把这个疯子拉走!” 不一会儿,急救中心的救护车来了,几个医护人员直接把刘小强带上车拉走了。 我们回到网络公司,刘小强的电脑还开着。 我们走到电脑前面,反复检查了三遍,也没有发现刘小强所说的什么女鬼,但发现电脑里的爱情动作片很多,说明刘小强平时绝对是一个很闷骚很猥琐的宅男。 丁明嘀咕道:“哪里有鬼?我看那小子,八成都是编程序把自己搞疯了,之前就听说搞it的人,十个里面有九个都是疯子!” “还有一个呢?”我问。 “还有一个是变态!”丁明说。 我们关上电脑,退出网络公司,刘小强诡异的笑容浮现在我的眼前,耳畔还回荡着刘小强的声音:“咯咯,我笑你们都得死!你们都得死!哈哈哈!” 刘小强到底是真的疯了?还是……撞鬼了? 第五百四十一章 掏心 刘小强被送去了精神病院,天亮之后我们还去看过他。 刘小强穿着蓝条病号服,背对着我们,坐在床沿边上,就像一尊雕像,一动不动。 我们走进去,病房里面冷冰冰的,陈设极其简单,只有一张挪不动的铁床,跟牢房没有什么区别。 听见我们的脚步声,刘小强也没有回头。 我在刘小强身后站定脚步,问他:“刘小强,昨晚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小强沉默了老半天,才缓缓吐出一句话:“电脑里……有鬼……” 我皱起眉头,怎么还是这句话? 大白天的,刘小强这话说出来,还是让人有些背脊发毛。 丁明道:“有个狗屁的鬼,你的电脑里面,全他妈是爱情动作片!” 刘小强淡淡说道:“爱信不信!” 说完这句话以后,刘小强就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我们又问了他好几个问题,他就跟聋子一样,装作没有听见。 问的急了,刘小强就大喊医生,说我们打扰了他的休息,让医生把我们撵出去。 回去的路上,丁明问我:“你觉得刘小强真疯还是装疯?” 我摸着下巴说:“一半的一半吧!” 丁明说:“他说电脑里有鬼,你信吗?” 我说:“这个不好说,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刘小强压力太大,产生了幻觉!” 晚上的时候,谢强说他过生日,请我们出去吃饭。 吃完饭以后,又拉着去唱k,一直玩到午夜才满身疲惫的回来。 路过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时候,丁明突然拉着我,让我看网络公司里面,说有台电脑还亮着。 我说可能有人在加班吧,丁明说:“那台亮光的电脑,是刘小强的电脑!” 我怔了一下,刘小强不是在精神病院里吗,他的电脑怎么会亮着灯?难道刘小强又回来了? 怀揣着满肚子疑惑,我们走进网络公司,想要看个究竟。 丁明说的没有错,整个公司只有一台电脑亮着,而且这台亮着的电脑,正是刘小强的电脑。 电脑除了亮着,也没什么异常。 这台电脑成色还比较新,但却是几年前的牌子了,看来刘小强好几年没换过电脑了。 座位上空荡荡的,没有人,也不见刘小强的踪影。 偌大的公司里面,只有我和丁明两个人。 “也许有人走的时候,忘记关电脑了!”我一边嘀咕着,一边伸手抓住鼠标。 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不太相信。 网络公司里面,每个人都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而且很多人的电脑都是设置了密码的,刘小强在精神病院里面关着,理应不会有人来动他的电脑,就算动了他的电脑,也不知道启动密码啊。 如果这台电脑不是刘小强开启的,那真不知道是谁打开了电脑。 我给精神病院打了个电话,跟值班医生求证,确定刘小强此时此刻还被关在病房里,根本就没有放出来。 事实证明,这台电脑并不是刘小强打开的,刘小强没有回公司。 这个时候,我的鼠标已经移动到屏幕左下角,点击“开始”,然后选择“关闭计算机”。 电脑屏幕闪烁几闪,迅速黑了下去。 就在关机的瞬间,黑漆漆的电脑屏幕上面,却突然弹出一个血红色的“死”字! 死字很有立体感,仿佛要穿破屏幕,满屏幕都是流淌的鲜血,让那个“死”字看上去格外的触目惊心,扎人眼球。 我猝不及防,被这个突然弹出的死字吓了一大跳,情不自禁向后退了一大步,后背出了一层白毛汗。 “谁他妈搞得恶作剧?”丁明也被吓了一跳,生气的想要抄凳子砸电脑。 刘小强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畔:“电脑里……有鬼……” 我看着桌上的电脑,心里泛起一股森冷的寒意。 电脑屏幕上的死字闪烁片刻以后,屏幕渐渐黑沉下去,重新陷入了黑暗。 公司里面一片死寂,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冲丁明勾了勾手指,慢慢退出网络公司。 这天晚上,我们一整宿都没有睡好,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是那个大红色的死字在飞舞,眼前鲜血流淌,仿佛要把我吞没在血水里面。 可能是喝了酒,又没有休息好的缘故,早上起来的脑子一挖一挖的疼。 我披上外衣,准备去楼下的药店买点镇痛的药片。 刚刚走到一楼,就看见货梯门口围着很多人,现场还拉起了一圈警戒线,很多警察在维持秩序。 我的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看这阵势,这是出什么大事了吗? 我满怀好奇的走过去,就听见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太惨啦,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简直丧尽天良!” “就是,好残忍,一点人性都没有!” “心都被挖走了,好恐怖,不会是贩卖器官组织下的毒手吧?” 心都被挖走了?! 我愈发好奇,用力挤到围观群众最前面,一眼就看见地上趴着一个人。 确切地说,应该是趴着一具尸体。 死者身上穿着保安服,明显是写字楼里的保安。 这个保安面朝下趴在地上,鲜血流淌了一地,他的后背心有个恐怖的血窟窿,一直贯穿到前胸,胸腔里空空的,心脏竟然不翼而飞!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个保安的心脏,竟然被人挖走了! 这是什么人下的黑手? 太残忍了吧! 凶手跟死者究竟有多大的怨恨,杀人还不解恨,还要挖走死者的心脏。 凶手该不会是一个变态杀人魔吧,喜欢挖人心脏,然后回到家里,再把心脏切成片,下油锅爆炒,开一瓶二锅头,白酒下炒心片。 我不敢继续想下去,再想下去,我估计能把自己想吐。 鲜血淋漓的命案现场,让人极度不适。 昨晚体内的酒精又开始翻涌起来,我捂着嘴巴,强忍着呕吐的欲望,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我去药店买了一瓶镇痛药,和着矿泉水服下,这才感觉舒服了一些。 药店老板望着街对面,摇了摇头:“哎,又死一个!” 第五百四十二章 空白的监控录像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我放下矿泉水瓶,走到药店老板面前,问他又死一个是什么意思。 药店老板指着对面的写字楼说:“前几年,写字楼里死了个女娃,当时那起案子很轰动的。也就是出了那起命案以后,写字楼里的那些公司就开始陆陆续续搬走了,现在写字楼里的人,还不到过去的三分之一,萧条的很呢!” 之前匡老板跟我提过,说几年前,写字楼里发生过命案。 但是,匡老板也就是那么简单的提了一下,我并不清楚那起命案的内容。 我递给药店老板一支烟,跟他唠嗑起来,问他前几年那起命案是怎么回事。 药店老板说,官方对于几年前那起命案的消息封锁的很严,并没有对外透露太多细节,当时他一个侄子跟那个死去的女孩是同事,所以才知道一些内幕消息。 那起命案并不是凶杀案,那个女孩死于自杀。 听说是为情所困,好像跟公司里一个有妇之夫纠缠不清,最后因爱自杀。 那个女孩年纪不大,但是性格真烈,居然用刀挖出了自己的心脏,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而且死的时候还穿着红裙子,扬言要变成厉鬼。 因为女孩的死状太过恐怖,有关部门害怕引起社会的恐慌,所以严密封锁了消息。 从那以后,写字楼就开始出现了一些闹鬼的传闻。 有半夜加班的员工,说听见女孩当年自杀的办公室里,有高跟鞋来回走动的声音;还有人声称自己看见了女孩的鬼影,穿着红裙子在走廊里晃动;甚至还有人被吓疯了,说半夜上公共卫生间的时候,一个穿红裙的女孩就会出现在镜子里面,直勾勾的看着你,她的胸口位置是空的,血窟窿里流着血,把她的红裙子浸染的更加鲜艳…… 从药店出来,我的脑海里反复回想着药店老板说的话,几年前自杀的那个女孩,自己挖出了自己的心脏,而今天这个死去的保安,同样是被人挖了心脏,两起命案怎会如此的巧合?他们之间,会不会有某种联系呢? 还有那个女孩穿红裙子自杀,她真的变成厉鬼了吗?有关于写字楼里闹鬼的传闻,究竟是不是真的? 走进写字楼,发现围观群众已被劝离,只剩下一群警察在那里处理现场。 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匡老板。 这座写字楼是匡老板的产业,眼看这两年低价租售,好不容易吸引了一些人气回来,结果又发生一起命案,给了匡老板相当沉重的一击。 匡老板满脸倦容,眉毛眼睛都拧成了一团,显得特别郁闷。 我看匡老板非常的郁闷苦恼,就邀请他到我们的灵探咨询公司坐一坐,喝喝茶,缓解一下心情。 回到公司,匡老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 青青沏了一壶茶,匡老板端起茶盅,咕咚咚仰脖喝了下去,然后摸出一支雪茄,呼呼呼的抽了起来。 烟雾缭绕,匡老板的容貌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不止。 匡老板重重放下茶盅,自言自语的骂道:“妈的,老子真是倒了血霉了!杨大师,回头你给我看看,帮我开个光,转个运吧!” 我点点头,说没问题,回头送他一个辟邪挡煞的佩饰。 我问匡老板:“具体是什么情况?” 匡老板说:“那个保安姓徐,很年轻,才二十出头,跟保安队长是老乡,都是从江西过来的,两人还有点沾亲带故的关系。昨天半夜保安队长拉肚子,就让小徐一个人去巡楼,结果小徐就没能回来,死在货梯门口,心脏都被人挖走了!” 顿了顿,匡老板补充说:“警方勘验了现场,货梯里面全是喷溅状血迹,推测小徐应该是在货梯里面被人杀死的,货梯门打开以后,小徐的尸体才从里面扑倒出来!” “货梯里面杀人?什么凶手这么大胆,电梯里面不都有监控吗?把昨晚货梯监控调出来,不就能查到凶手了吗?”丁明在旁边插嘴道。 匡老板使劲揉了揉太阳穴,说:“警方第一时间就查了监控录像,怪就怪在这里,从监控里面可以看见,小徐在半夜三点过走进了货梯,而且他还抬头看了一眼监控。就在这时候,监控画面突然就黑了,后面的内容再也看不见了!” 我皱起眉头,不是吧?这么巧?小徐被谋害的时候,货梯里的监控刚好就坏掉了? 丁明说:“肯定是凶手对监控动过手脚!” 匡老板说:“监控的总机在保安室里面,保安室里还有人,凶手不可能去过保安室,如果去了保安室,肯定会被其他保安发现的。而且昨天晚上还有其他两组保安在巡楼,都说没有见到陌生人出入。刚才还专门请技术人员检查过,监控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被人动过手脚的痕迹,现在已经可以正常使用了!” 丁明扭头看着我:“这事儿好像是有些奇怪!” 我点点头,确实很奇怪,世界上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我沉吟片刻,问匡老板:“小徐的尸体在什么地方?” 匡老板说:“已经送去殡仪馆了,通知了他老家的亲属,让他们来签字认尸!” 我想了想,让匡老板托关系联系一下殡仪馆那边,我准备过去检查一下小徐的尸体,看看能不能从尸体上发现什么线索。 小徐遇害的那段监控录像是空白的,在这里肯定是什么都调查不出来。 匡老板压低声音问我:“杨大师,你说这起命案,是人为的,还是……闹鬼?” 我说:“暂时还不能定论!” 匡老板用力咬着雪茄,喷出一大团浓烟:“几年前的那起命案,有个女孩因情自杀,挖出了自己的心脏,还扬言要变成厉鬼。后来,这座写字楼里面,也时不时的冒出一些闹鬼的传闻。昨晚小徐被人挖走了心脏,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几年前的那起命案,同样都是挖心,我怕……是那个女孩回来了!” 第五百四十三章 法医 送匡老板离开,刚回到公司门口,就碰上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副总,王良。 依然是笔挺的西装,油亮的头发,一副英俊潇洒的模样。 我跟王良打了个招呼,提起昨晚发生在刘小强电脑里的怪事。 王良听了以后,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最后王良跟我们解释说,可能是刘小强编辑的某个程序,专门用来恶作剧吓人的,刘小强本身就是程序员,做个这样的东西应该不太难。 王良的解释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我和丁明自然是不信服的。 刘小强吃饱了撑的,跑去做这样一个吓人的程序? 这样的说辞,实在是有些勉强。 晚些时候,匡老板打电话通知我,说殡仪馆那边的关系已经打点好了,可以去看小徐的尸体了。 我和丁明打了个车,直奔市郊的殡仪馆。 进入殡仪馆,有工作人员带着我们来到冷藏室。 冷藏室是存放尸体的地方,在这里,尸体就像冻肉一样存放着,不会变质腐败。 四周立着大铁柜,柜子上面有很多抽屉,抽屉外面有标号,每拉开一个抽屉,里面都存放着一具尸体。 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小徐的尸体号牌以后,便匆匆忙忙退了出去。 对于这种死因蹊跷的尸体,工作人员还是有些忌讳的。 冷藏室里的灯光冰冷冷的,没有一点温度。 丁明搓了搓手,往掌心里呵了口气,说这里好冷。 我们很快便找到存放小徐尸体的抽屉,拉开抽屉以后,小徐的尸体便呈现在我们面前。 小徐脸色惨白,皮肤表面布满尸斑,胸口位置的那个窟窿,格外显眼。 小徐年纪不大,脸上还带着一点稚气,样子其实长得还挺帅的,只可惜年纪轻轻便撒手人寰,实在是有些可惜。 丁明举着小手电,照着尸体胸口的窟窿,问我:“杨程,你不觉得奇怪吗,就算有人挖走心脏,但也只会打开胸腔骨对不对?但你看这个窟窿,是贯穿了前胸后背的,凶手既然挖走了小徐的心脏,干嘛又要挖穿他的后背,这不是闲的蛋疼吗? 而且很奇怪,小徐的胸骨并不像是被打开的,而像是直接被什么钝器击穿的。 我看来看去,小徐胸口的这个窟窿,应该是被某种利器瞬间贯穿以后留下的,在利器贯穿小徐胸膛的时候,小徐的心脏也就被挖走了!” 我看了丁明一眼,眼神中带着一丝赞许,丁明的分析很到位,但是我们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有什么利器,能够瞬间夺人心脏。 丁明抓了抓脑袋,眉头紧蹙:“真是奇怪,凶手到底用了什么东西呢?” “用的是手!”一个冷酷的声音从冷藏室门口传来。 手?! 什么意思?! 我和丁明抬起头,满脸讶然的看着那人走进冷藏室。 那人打扮得体,衣着干净大方,看上去像个上流社会的绅士。 他一边走,一边从衣兜里掏出双无菌手套戴上,他的手指细长白皙,就像搞艺术的一双手。 丁明问:“你是谁?” 那人看了我们一眼:“我还想问你们是谁呢?这是受害者的尸体,没有相关部门的手续,你们是没有权利查看的!” 丁明撇撇嘴,我冲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那人走到小徐的尸体面前,把手伸向尸体胸口的窟窿。 我们惊奇的发现,那人的手,正好从窟窿里面穿透过去。 那人扭头对我们说:“看见了吗?我的手刚好能从这个窟窿里穿过去,完美吻合!” 我和丁明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面前这人,突然明白他刚才那句话的意思,他是说,凶手挖心的利器其实是自己的手,凶手用手穿透了小徐的胸膛,直接挖走了小徐的心脏。 “不可能吧!”丁明惊奇的说:“人的手指又不是刀子,再大的力气,也不可能穿透胸膛啊!” 顿了顿,丁明反问道:“你又是谁?怎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那人掏出一张证件,法医证,名叫古飞。 丁明尴尬的笑了笑:“哦,原来是古法医,失敬失敬!” 古飞说:“小徐的死因非常蹊跷,我们试想了很多凶器,但是都跟他胸口的窟窿不吻合,最后我们发现,最吻合的‘凶器’,竟然是手! 挖走心脏绝对是一门技术活,之前我们推测,凶手可能是一个极其厉害的外科医生,或者是一个经验相当丰富的屠夫。但是我们把医生和屠夫请来以后,他们都表示,要想挖走心脏,第一步肯定要打开胸骨,而且不可能会贯穿后背。医生甚至表示,绝不可能有人能够用这么短的时间,挖走心脏。 所以,相关部门已经严密封锁了消息,把这件命案当做‘特殊案件’处理!” “特殊案件?什么意思?”丁明好奇的问。 古飞说:“所谓特殊案件,也就是常理和科学没法解释的案件。就拿小徐的尸体来说,按照常理,不可能有人能够徒手挖出小徐的心脏,但是经过我们的分析论证,小徐的心脏还真是被人直接用手挖走的。这就是不符合常理,没法去解释!” 我看着古飞,我说:“古法医,既然这是机密消息,你为什么会告诉我们?” 古飞目光灼灼的看着我:“因为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帮助?!”我有些意外,我摊开双手说:“我不知道我们能够帮你什么?” 古飞笑了笑,犀利的目光仿佛看穿我们的身体,他说:“我知道你们不是普通人,你们在写字楼顶上,开了一家灵探咨询公司对吧?这起命案有那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我想,也许只有你们出马,才能解开背后的真相!” 离开殡仪馆的时候已是午夜,外面有些凉。 古飞开着车,载着我们往市区里飞驰。 在车上的时候,古飞交给我们一个资料袋,里面是关于死者小徐的一些背景资料。 古飞说:“记住,你们不是为我办事,而是为警方办事。你们是聪明人,事情如果办得好,以后的好处你们心里应该很清楚!” 第五百四十四章 不要多管闲事! 人生的境遇真是神奇,我们莫名其妙的成了警方的人,现在居然帮着警方查案。 回头想想,也许古法医早就盯上了我们,他跟我们根本就不是偶遇,其实是专程来殡仪馆找我们的。 丁明嘀咕道:“也不知道警方会不会给我们发放补贴呢?” “喂,你看那台电脑,怎么又开着?”经过网络公司的时候,我看见公司角落的那台电脑,又泛着光亮。 “又是刘小强的那台电脑?”丁明问。 我点点头,一种古怪的情绪涌上心头,让我忍不住推开网络公司的大门走了进去。 属于刘小强的那台电脑,泛着微弱的光亮。 公司的其他电脑全都关着,只有这台电脑还开着,显得特别诡异。 黑暗中,忽听这台电脑里面传来滋滋滋的声音,原本平静的电脑屏幕,竟然莫名的抖动起来。 突然,电脑屏幕猛地一黑,大量的血水从屏幕的四个角涌出来,瞬间把电脑屏幕染成了一片红色。 我和丁明吓了一跳,这画面特效做的也太真实了吧,就跟真的鲜血流出来了一样,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儿。 “字!屏幕上有字!”丁明紧盯着电脑屏幕,就看见屏幕上的血水散去,变成了之前的黑色背景,一行血字缓缓从黑色背景里面浮现出来。 丁明一字一顿的念了出来:“不要多管闲事!否则……” 然后屏幕抖动了一下,一个血红色的“死”字从黑色背景里飞出来,映红了整个电脑屏幕。 整个特效画面非常的惊悚恐怖,我和丁明半晌没有缓过气来。 我们把屏幕上出现的血字凑起来念了一遍:“不要多管闲事,否则,死!”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心里冒起阵阵寒气,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字里行间透露出森冷的威胁意味,这是特意写给我们看的吗?威胁我们? 我和丁明目前正在调查这起古怪的命案,所谓的“多管闲事”,不就是说给我们听的吗? 而且还赤果果的威胁我们,如果继续调查下去,我们就得死! “去你大爷的,谁在威胁我们?站出来!”丁明非常生气,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 电脑屏幕显现出这行血字以后,又自行关闭了。 看着面前这台冰冷冷的电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台电脑是刘小强的,而且刘小强又是程序员,这些血色文字如果是他编写的,合情合理。 但是,刘小强编写这种程序出于什么目的? 而且,刘小强目前正被关在精神病院里面,要说他在幕后操盘,好像也不太现实。 我对丁明说:“明天我们再去精神病院找刘小强,这台电脑是刘小强的,他应该知道一点什么!” 回到房间,脑子乱糟糟的,半天也睡不着。 青青帮我泡了杯安定睡眠的参茶,好像也没什么效果。 主要这一系列的诡事情,就发生在我们隔壁公司,不把真相挖出来,睡着也不踏实。 床头放着古法医给我的文件资料,我拧亮台灯,靠着枕头,把资料抽出来看了看。 死者小徐是江西人,来自一个比较贫穷的小山村,跟保安队长有点亲戚关系,属于保安队长的远房表侄子。高中毕业以后,没考上大学,也没什么手艺,找不到工作,在老家务农两年,后来托保安队长的关系来到广州打工,成为了这座写字楼的一名保安。 小徐没有多大的兴趣爱好,来广州以后,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 现实中的小徐比较老实,话也不多,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小徐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在网络世界里面,小徐很有自信,语言丰富,谈吐幽默,由此结识了不少女网友。每个月发了工资,小徐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约见网友。 在网络上,小徐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青年才俊,风流子弟的形象,他的颜值比较帅,出手也比较大方,骗取了很多女网友的信任。 资料显示,小徐同时交往着好几个女朋友,小到十六七岁的高中女生,大到三十多岁的孤独少妇,最多时候,甚至同时交往着七个女朋友,每天一个不重样,简直是现代版的韦小宝。 我摇了摇头,无奈的叹了口气,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表面老实的小徐,在网络上居然是这样的一个人,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上次跟保安队长喝酒的时候,小徐也在场,当时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老实巴交的一个年轻人,听我们说点荤段子他都会脸红,没想到他自己的故事都是一个个荤段子。 第二天起床,我和丁明又去了一趟精神病院。 我询问医生,刘小强的病情怎么样。 医生说:“情绪比刚送来的时候稳定多了,我们也对他做过详细检查,并没有发现他精神上有太大的问题,我们已经联系上了他的家属,让家属接他出院!” “他没病?那他为什么会用脑袋撞墙?”丁明问。 医生说:“也许是应激性精神障碍,就是突然受到某种惊吓刺激,造成短暂的精神失常,行为失控!” 我们谢过医生,走进病房。 刘小强还是背对着我们,留下一个冷酷的背影。 “死人了?”刘小强的声音不带一点感情色彩。 “是!”我点点头。 刘小强冷笑两声:“我早就说过,所有人都会死,你们又不相信我……” 丁明上前一步,一把揪住刘小强的衣领:“刘小强,你少他妈装神弄鬼,说,你到底知道些什么?快说!” 刘小强突然咧嘴笑了笑,声音低沉的可怕:“我知道……还会有人死掉……” 我走过去,示意丁明松开手,不要激动。 然后我伸手替刘小强理了理衣领,在他对面坐下来。 我看着刘小强,一字一顿的问:“你的电脑里面,究竟有什么古怪?” 刘小强转了转眼珠子,冲我勾了勾手指,让我凑过去,然后他贴着我的耳根,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有鬼!” 第五百四十五章 脚踩两条船 电脑里有鬼?! 刘小强已经是第二次提到这句话了。 大白天的,刘小强这话一说出来,我的耳根子都是冷飕飕的。 刘小强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声音低沉的说:“只要你盯着电脑看,电脑里面就会有个女人盯着你看!” 说完,刘小强爬到床上,闭着眼睛躺下,就像在熟睡一样,再也不说一句话。 从精神病医院出来,我的耳畔反复回荡着刘小强说的话:“只要你盯着电脑看,电脑里面就会有个女人盯着你看!” 回到公司,就听见巨人网络科技公司里面闹闹嚷嚷,好像有人在吵架。 我和丁明凑上去看了看热闹,就看见两个女人在打架。 一个女人约莫三十岁上下,烫着波浪头,打扮很时髦,身上的衣服包包都是名牌。 另一个女人很年轻,也就二十出头,穿着工作装,模样妩媚,颇有几分姿色,尤其是她的那双丹凤眼,特别勾魂。 一大群员工站在四周,谁也不敢上去拉架。 那个王良神色尴尬的站在窗户边上,脸色苍白,满脸都是冷汗,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两个女人打得不可开交,你拉我头发,我扇你耳光,爆出的粗口令在场的男人都感到汗颜。 两人越打越激烈,竟然扭打成一团,抱着在地上翻滚起来。 我拍了拍旁边一个年轻小伙的肩膀,向他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小伙压低声音告诉我,说这个三十岁的少妇,是王良的老婆,也姓王,他们都叫她王夫人。 王夫人家境优越,这家巨人网络科技公司就是她投资的。 王良以前只是一个小职员,但因为长得帅气,再加上风流倜傥,有点小才华,结果就把王夫人泡到了手,然后依靠王夫人的关系,一下子从小职员摇身变成了公司副总。 当上副总以后,王良并不安分,顶着“青年才俊”“成功人士”的光环,引诱了不少小女孩,其中就包括这个刚来公司不久的大学毕业生,吴小月。 吴小月长相妩媚,那双勾魂的眼睛,对于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王良很快就盯上了吴小月,吴小月也想利用王良上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于是这两人很快就纠缠在一起。 吴小月在明知道王良有家室的情况下,还甘当王良的小情人。 他们两人的关系,在公司里面早已是半公开的秘密。 王夫人那边自然也收到了一些风声,今天悄悄来公司突击检查,一下子就把王良和吴小月逮了个正着。 王夫人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看见吴小月正坐在王良的腿上,千娇百媚,小鸟依人,王良的双手也不安分的在吴小月身上游走。 有人居然敢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勾引自己的老公,王夫人哪里咽的下这口气,上去就抓住吴小月的头发,好一顿胖揍。 吴小月也不是省油的灯,也不管王夫人是什么身份,立马展开了反击。 于是便出现我们看见的这一幕,两个女人厮打在一起,衣服裙子都撕破了,露出不少好风光,让周围的吃瓜群众饱了个眼福。 王夫人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粗活重活都没有干过,哪里是吴小月的对手,很快就落于下风,被吴小月骑在身上。 吴小月的“九阴白骨爪”相当厉害,把王夫人的衣服撕扯得稀烂,胸口露出一大片雪白,看得人心神荡漾。 王夫人赶紧用手死死捂着胸口,腾不出手来阻挡吴小月的攻击,脸上登时挨了两巴掌,泛起红色的手指印。 王夫人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这等屈辱,况且自己还是公司老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居然被一个初入职场的小职员欺负,当下又气又急,委屈的放声大哭。 王夫人指着王良破口大骂:“姓王的,你还杵在那里做什么?你还是不是男人?” 王良看见原配被小三打成这样,所有员工都在围观,面子也实在挂不住了,脸颊使劲抽搐了两下,上前两步,抓住吴小月的手腕,阴沉着脸说:“好了,不要闹了!” 吴小月也是来了脾气,反手一爪子抓在王良的脸上,直接留下清晰可见的爪印。 王良被这一爪子抓疼了,半边脸颊都红肿起来。 “你这泼妇!”王良一下子上了火气,一巴掌将吴小月拍翻在地上。 吴小月披头散发的坐在地上,捂着脸颊,望着王良的眼神里充满怨毒。 吴小月冷笑着说:“我是泼妇?你他妈在床上的时候,不是一口一个小宝贝的叫我吗?” 吴小月这一招可真狠,这话说出来,摆明就是挑拨王良和王夫人的关系。 果不其然,王夫人听见这话,反应十分激烈,厉声呵斥道:“王良!” 王良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赶紧去安慰王夫人,却被王夫人一把推开。 王夫人捂着胸口,哭哭啼啼,跌跌撞撞的冲出公司,临走时撂下一句:“王良,从现在开始,你已经被公司开除了!立刻回家收拾东西滚蛋,我要跟你离婚!” 王夫人气着走了,吴小月也收拾东西,头也不回的离开公司。 王良试图伸手去抓吴小月,却被吴小月反手一巴掌扇在脸上,冷冷骂道:“渣男!我不想再看见你!王八蛋!” 骂完,吴小月还不解气,高跟鞋狠狠踩了王良一脚,疼得王良嗷嗷大叫。 吴小月也走了,这一巴掌把王良的鼻血都给扇了出来。 一个员工小心翼翼递给王良纸巾:“王总,你流鼻血了!” 王良火冒三丈,将纸巾塞在鼻孔里,怒骂道:“总个屁,你没听见吗,我已经被开除了!” 王良一脚踹翻了面前的椅子,怒气冲冲的走进办公室,用力关上门,差点震碎玻璃窗。 看见王良发这么大的脾气,员工们面面相觑,都不敢多说什么,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电脑面前工作。 我和丁明也退出了网络公司,丁明说:“自作孽,不可活!我一点都不同情他!这种脚踩两条船的男人,最贱了!渣男,啊呸!” 第五百四十六章 血瞳 夜幕降临。 我想起白天刘小强说的那番话,脑子嗡嗡嗡的,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披上外衣爬起来,青青问我去哪里。 我说没事儿,起床抽支烟。 我点上一支烟,在公司里转了两圈,还是忍不住开了门,朝隔壁网络公司走去。 隔着玻璃窗,我一眼就看见网络公司角落里泛着光亮,刘小强的那台电脑仍然亮着。 我走进网络公司,立马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我心中咯噔一下,迅速走向刘小强的电脑,眼前的景象吓了我一大跳。 椅子上坐着一个人,正是王良。 王良双眼圆睁着,瞳孔里充满了惊恐的神色,身体僵硬,已经没了呼吸。 桌子上,墙壁上,电脑屏幕上,到处都是喷溅状血迹。 王良的左胸位置,有个血淋淋的窟窿,从前胸一直贯穿到后背,他的心脏不翼而飞! 挖心?! 王良的死状跟保安小徐的死状一模一样,都是被人挖走了心脏。 我定了定神,想起刘小强说的话,于是我伸手推开椅子,自己在刘小强的电脑前面坐下来。 “只要你盯着电脑看,电脑里面就会有个女人盯着你看!” 我的心里默默念叨刘小强这句话,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电脑屏幕。 我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在我感觉眼皮酸痛无比的时候,电脑屏幕突然闪烁几闪,光亮慢慢黯淡下去,黯淡下去。 我努力强撑着自己不要眨眼,很快便看见一双眼睛,从屏幕里面,慢慢浮现出来。 我发誓,这绝对不是电脑特效,这双眼睛,真的是从电脑里面浮现出来的。 眼睛呈血红色,眼瞳里面遍布血丝,十分恐怖。 我盯着屏幕里的这双眼睛,这双眼睛也盯着屏幕外面的我,我们就这样互相注视着。 我的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忍不住打了个激灵,眼前的景象仿佛变得模糊起来。 电脑屏幕里的血瞳,仿佛开始旋转起来,一圈又一圈,越转越快,就像是两个血色漩涡。 我感觉自己的灵魂,一下子抽离了自己的身体,然后被卷入了那个血色漩涡里面,眼前陡然一黑。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站在长长的走廊里面,走廊里一片漆黑。 我很奇怪,刚才自己不是在网络公司里面吗?怎么一瞬间穿越到走廊里来了? 我的脑子有些迷糊,难道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梦?或者说,刚才的一切只是幻觉? 我正疑惑的时候,忽听不远处传来女人放浪的笑声。 我赶紧侧身躲在墙角,悄悄探出半边脑袋张望,就看见走廊对面的一间办公室,突然泛起幽幽光亮。 光亮中,我看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正在疯狂缠绵。 他们互相亲吻着,迫不及待的撕扯着对方的衣服,男人就像一头野兽,将女人摁在办公桌上面。面对男人粗暴的行为,女人非但没有反抗,还表现出很迎合享受的样子,办公室里很快便传来令人心神激荡的靡靡之音。 那个男人长得很帅,女人的脑袋倒挂在办公桌边上,面色发红,媚眼如丝,也是一个模样很漂亮的女人。 我情不自禁的皱起眉头,我这是走到哪里来了?怎么撞见这种事情? 我不认识他们,自然也没想着去影响他们,贴着墙角,迅速从窗户外面走过去。 没走多远,忽听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一个保安拉着一个年轻小女孩从电梯里走出来。 我的心头猛地一跳,怪了,那个保安不是小徐吗?那个年轻小女孩大概才十六七岁吧,一脸懵懂无知的样子。 小徐把小女孩拉进了走廊尽头的公共卫生间,很快卫生间里便传来那种奇怪的声音。 大爷的,怎么又撞见这种事情? 写字楼里面,怎么到处都是偷情的人? 我正准备离开,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丝念头,不对呀,小徐不是已经死了吗?刚刚我为什么会看见小徐? 我倒退回去,想要进入公共卫生间看个究竟,这时候,就看见一对男女从储物室里走出来。 男的有些帅,竟然是王良,而那个女人,则是王良的小情人,吴小月。 吴小月长发披散,衣衫不整,还能看见裙底春光。 而王良,一脸满足的样子,手还搭在吴小月的香肩上,嘴里亲热的叫着“小宝贝!”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王良也是死了的呀,刚才我不是看见王良的尸体了吗?被人挖走了心脏,死在电脑前面。 我顿住脚步,茫然四顾,我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周围的景象很熟悉,我知道自己在写字楼里面,可是我为什么能够看见那些死去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在播放电影一样,我就是那个看电影的局外人,而那些人,全都在电影里面。 不对劲! 这不对劲!! 走廊里,突然飘来一阵歌声,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歌声里饱含着浓浓深情,一首歌曲被那女人演绎的婉转千回。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栀子花白花瓣 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你轻声说 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 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 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 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 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 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这首刘若英的《后来》,大街小巷都已经耳熟能详,我也听过许多遍,但此时的这一遍,却前所未有的触及我的灵魂。 女人的歌声如泣如诉,深情款款,听上去犹如在耳边喃喃低语,又像是在天边轻轻飘渺。 我沉浸在女人的歌声里面,仿佛能够读懂她的心痛和难过,竟不知不觉红了眼眶,流下两行热泪。 第五百四十七章 幻境 迷迷糊糊中,我看见走廊里出现了一个女人窈窕的身影。 那个女人穿着一袭大红色的裙子,黑暗里,红色的裙子格外醒目。 女人一步一步,施施然向我走来。 女人的脸色虽然有些惨白,但却掩盖不了她的美丽容颜。 我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有些熟悉,竟是之前那个躺在办公桌上的女人。 女人来到我的面前,歌声还在耳畔萦绕回荡。 我痴痴地看着她,还沉浸在她的歌声里不能自拔。 女人微微扬起嘴角,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但是这个笑容,却又带着一丝无法言说的诡异。 她对我笑,我也对她笑,一颗心止不住的微微荡漾。 女人伸出手,她的手指纤细白皙,在我的胸口上慢慢游走,很舒服的感觉。 突然,我的胸口一阵刺痛。 低头一看,女人的指尖竟然弹出锋利的指甲,指甲如刀,已经刺进了我的胸膛。 就在这时候,一道红光从天而降,击中红衣女人。 红衣女人发出呜哇一声尖叫,迅速跟我分离开来,迅速后退,很快就变成一团模糊的影子,消失在走廊尽头。 “杨程,醒醒!杨程,快醒醒!” 我睁开眼睛,看见丁明正在焦急的叫喊我的名字。 我打了个激灵,噌地站起来,撞翻了椅子,发现自己就坐在那台电脑前面,根本就没有离开半步。 而那台电脑的屏幕已经被丁明砸烂了,屏幕碎裂,里面冒出一缕奇怪的黑烟。 我问丁明:“我一直都坐在这里?” 丁明点点头:“是啊!我半夜睡不着,想着找你一起来网络公司看看,结果青青说你已经出来好一阵子了。于是我赶到网络公司,一进来就发现你呆坐在电脑面前,痴痴傻傻的,两只眼睛一直盯着电脑,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怎么叫你,你都没有反应,脸上还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我觉得有问题,情急之下,就抄起椅子砸烂了电脑,没想到这一招真管用,立即让你清醒了过来!” 我皱起眉头,丁明说的应该是真实的,我坐在电脑面前,一直都没有离开。 那么,我刚刚出现在走廊里,看见那些死去的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应该是进入了幻境。 红衣女鬼将我拉入了幻境里面,我不知不觉中了她的套,若不是丁明及时出现,我刚刚恐怕会很危险。 丁明砸烂电脑,吓跑了红衣女鬼,说明红衣女鬼就在电脑里面,刘小强并没有撒谎,电脑里面果真有鬼! 想想真是后怕,我行走江湖好几年,自认为自己的道行还算可以,没想到差点在阴沟里翻了船,看来我还是需要继续历练才行啊! 我摸到自己的胸口,感觉有血渗出来,低头一看,发现胸口位置,有个五指印,皮肤已经被指尖刺破了,渗出了一点血,不是很严重,上点创伤药就可以。 刚刚我被红衣女鬼迷住了,她的鬼爪已经刺入了我的胸膛,丁明如果晚来半步,红衣女鬼的利爪可能已经穿透了我的胸膛,挖走了我的心脏。 丁明问我:“红衣女鬼为什么喜欢挖心?会不会是一种邪修,专门吃人心来增加修炼?” 我说:“这个暂不清楚!我现在需要确认的是,红衣女鬼是不是几年前在写字楼自杀的那个女孩!” 王良死了,我们立即通知了警方。 警务人员很快来到现场,将巨人网络科技公司封锁起来。 王夫人得知消息,深更半夜的赶了过来,看见王良的尸体以后,哭得死去活来。 看得出来,王夫人对王良,还是深爱过的。 只可惜,她做梦都没有想到,最后一次见到王良,竟然看见王良的怀里搂着别的女人。 我把古法医拉到角落里,把我在幻境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他,然后让他帮忙查一下红衣女鬼,看看那个红衣女鬼,是不是几年前穿着红裙,挖心自杀的女孩。 古法医听完我的描述以后,带着我去了一趟警局,把那个女孩的档案调了出来。 电脑里显现出那个女孩的照片,我一眼就认出,出现在写字楼的红衣女鬼,就是当年自杀的那个女孩。 同时,我也知道了女孩的名字,方琴。 古法医对我说:“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希望你尽快将方琴抓住,不要让她再害人了!” 我点点头,和丁明一起回到写字楼。 天色已经亮了,我们又困又饿,坐在街边吃早餐。 我一边吃东西,一边抽出资料,详细看了看有关于方琴自杀的案子。 方琴是湖南人,大学毕业以后,怀揣着梦想南下冲广,进入了一家金融公司工作。 在这里,她邂逅了一个风流倜傥的青年才俊,刘启林。 刘启林年轻有为,非常有才干,是公司里最耀眼的明星,也是很多女同事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一次公司聚会,方琴带着一丝酒意,跟刘启林有了亲密的接触。 从那以后,爱情的闸门就被打开了,方琴坠入了爱河里面,一发不可收拾。 在这之前,方琴从未谈过恋爱,刘启林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对这第一段感情投入了所有的爱,她对刘启林已经爱到了疯狂的地步。 谁知道,刘启林是一个人面兽心,喜欢游戏花丛的渣男。 方琴深爱着刘启林,但是刘启林只是想玩一玩而已,说到底,方琴不过是他众多猎物中的其中一个。 终于有一天,方琴发现了刘启林的这些秘密,她这才知道,刘启林不仅在外面有很多的女人,而且刘启林早已结婚生子,被蒙在鼓里的方琴,竟然成了插足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方琴很难过,但是她爱得太深,不愿意轻易放弃刘启林。 于是她放下尊严,乞求刘启林不要离开她。 刘启林已经玩腻了方琴,而且担心方琴破坏自己的家庭,所以还是狠狠抛弃了方琴。 方琴却不死心,三番五次的纠缠刘启林。 刘启林被方琴缠得火冒三丈,于是冷冷丢出一句话:“你说你爱我,就凭一句话吗?我怎么相信你爱我?除非你把心挖出来,我才信!否则,你就滚蛋吧!” 第五百四十八章 咎由自取 刘启林原本只想摆脱方琴的纠缠,所谓挖心证明爱情,在刘启林看来,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他故意设置这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逼方琴放手。 谁知道,令刘启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方琴对他的爱早已深入骨髓,深入灵魂,变得扭曲而又疯狂。 方琴买来一把尖刀,换上一袭大红色长裙,当着刘启林的面,将尖刀插进自己胸膛,然后把心掏了出来,横死在刘启林面前,刘启林的电脑桌上,放着一颗鲜红的人心。 我合上资料,唏嘘不已,原来这一切都是源于一场孽爱。 风流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很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我突然就想明白,为什么方琴会挖走小徐和王良的心脏,因为小徐、王良都跟当年的刘启林一样,是拈花惹草,到处欺骗女人感情的花心大萝卜,方琴非常憎恨这种风流的男人,所以挖出他们的心作为惩戒。 丁明说:“今晚我们去收了她?” 我想了想:“解铃还须系铃人,也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我摸出手机,给谢强打去电话,让他帮我找一个人,刘启林。 天黑以后,谢强和胖子扛着一个麻木口袋,出现在我的公司门口。 谢强对我说:“兄弟,你要的人,我们已经帮你弄来了!” 胖子说:“为了帮你,我们不得已,又干了一次绑架!” 解开麻布口袋,里面果真蜷缩着一个人,四肢被捆绑得严严实实,活脱脱一个人肉粽子。而且双眼紧闭,沉陷在昏迷状态里面。 此人穿着廉价破旧的衣服,胡子拉碴,那张脸仿佛都没有洗干净过,看上去无比的苍老颓废。 我抽出资料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面前这个人,很诧异的问谢强:“你们……没有绑错人吧?这人是……刘启林?” 谢强说:“千真万确,这种事情怎敢马虎,我们比对过他的身份证,就是他!” 我皱了皱眉头,照片上的刘启林非常英俊,颜值一点也不输那些电影明星,当年方琴对他如此痴狂和迷恋,可见他当初确实是非常出众的青年才俊。 再看刘启林现在,不过短短三年时间,刘启林便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身材微微发福,英俊的颜值一去不复返,变成了一个苍老的中年男人,而且穿着打扮也是破破烂烂的,跟当年穿着时尚名贵的刘启林,简直是判若两人。 看来方琴自杀这件事情,对刘启林还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不过,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都是刘启林咎由自取,为自己当初的风流债买单。 谢强告诉我,原本衣着光鲜,才华横溢的刘启林,在方琴自杀以后,由于受到很大惊吓,精神和心理都出现了问题,工作上频繁犯错,而且整天疑神疑鬼,变得半疯半癫的,再加上声名狼藉,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和影响,很快就被公司扫地出门。 失业后的刘启林非常落魄,终日靠酒精来麻痹自己,陆陆续续干过一些工作,但都无法长久。 谢强和胖子找到他的时候,他正住在环境简陋的廉价出租屋里,靠泡面和低价的散装白酒度日。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刘启林当年游戏花丛,挥金如土的时候,有想过自己会遭到这样的报应吗? 我对谢强说:“强子,我记得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是,找到刘启林以后,把他请到写字楼,你们……怎么把他给绑来了?” 胖子撇撇嘴道:“请?!这家伙反抗激烈的很,还想提酒瓶子砸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只有把他打晕了带走!” 我点点头,和丁明一起,把昏迷的刘启林拖进隔壁的网络公司。 丁明拿起水杯,接了一杯水,泼在刘启林脸上。 刘启林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还是一副醉猫的样子。 “你们是谁?这是什么地方?”刘启林看着我和丁明,显得很陌生。 他挣扎了一下想要爬起来,却发现自己四肢都被捆绑得严严实实。 刘启林立即大声嚷嚷:“放开我!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绑架我?我是个穷光蛋,你们绑错人了!” “老实点!”我踹了刘启林一脚,抽出一张方琴的照片,丢在刘启林面前,问他:“认识这个女孩吗?” 刘启林愣了一下,随即低头看了一眼方琴的照片,一张脸瞬间变得惨白,五官紧紧拧在一起,那模样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不……不认识……”刘启林拼命摇晃着脑袋,根本没有勇气面对。 “不认识?!呵呵!”我冷笑两声:“你不认识她,但她却认识你。今晚,你跟她好好聊一聊吧!” 扔下这话,我带着丁明走出网络公司。 刘启林显得非常慌张,一个劲的叫我们留下,后面甚至还说出了请求之类的话,但我们都没有鸟他。 我打算让刘启林单独跟方琴的鬼魂碰面,有什么情仇爱恨,他们自己解决。 丁明有些不放心,问我这样做行不行? 我说:“人都已经绑来了,不行也得行!” 我和丁明刚刚退出网络公司,突然卷起一股妖风,一下子就把网络公司的大门关上了。 丁明回手去推门,就发现大门已经推不开了。 只听嗒的一声,门锁竟然自行反锁上了。 丁明很紧张,问我要不要砸烂门锁冲进去,我拦住他,让他不要冲动,先看看情况再说。 这时候,就看见网络公司里面的白炽灯,诡异的闪烁起来,滋滋滋的电流声让人心烦意乱。 刘启林四肢被捆绑得死死的,挣扎着从麻布口袋里爬出来,模样十分狼狈。 刘启林吓得脸色大变,扯着嗓子大喊救命。 突然,所有的白炽灯全部熄灭,整个公司瞬间陷入了一片浓浓的黑暗。 短暂的死寂过后,网络公司里的几十台电脑,就像得到了某种遥控指令,竟然全部自行启动,电脑屏幕相继泛起幽冷的光。 刘启林就像王八一样趴在地上,惊恐的看着那一台台亮起的电脑,连呼救声都忘记了。 第五百四十九章 忏悔 紧接着,电脑屏幕陡然一变,几十台电脑屏幕上,竟然出现了同一个画面:一双血红色的鬼眼,鬼眼从屏幕里面渐渐浮现出来,然后屏幕里面出现了一个女人的头像,正是三年前挖心自杀的方琴。 此时此刻,网络公司里的景象非常诡异。 我和丁明屏息凝神,隔着玻璃窗站在公司外面,注视着公司里发生的一切。 刘启林惊惧的张大嘴巴,脸上的肌肉突突突跳个不停,但是他根本没法动弹。 我们无法去揣测刘启林此时的心情,虽然方琴当初是死于自杀,但至少有一半的因素,是被刘启林逼死的。 而且,方晴之所以自杀,也是因为被刘启林玩弄了感情。 所以,当刘启林看见方琴鬼魂的这一刻,相信他的内心肯定是非常恐惧的。 他知道,方琴要来找他报仇了。 方琴的声音从电脑里传出来,几十台电脑同时发出声音:“刘启林,你还记得我吗?” 方琴的声音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 刘启林牙关打颤,结结巴巴的说:“记得……方琴……你是方琴……” 方琴忽然冷笑两声,带着嘲讽的口吻说:“我可真是荣幸啊,你有那么多女人,居然还能记得我的名字!” 刘启林诚惶诚恐的说:“没有……自从……自从你出事以后……我……我再也没有接触过任何女人……我跟老婆离了婚……家也没了……” 方琴停顿了几秒,问:“你后悔了吗?” 刘启林的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他抿了抿嘴唇,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竟然哇的痛哭出声。 这三年来,刘启林过得很不好,几乎可以用“苟且偷生”来形容,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沦落成一个依靠酒精度日的叫花子,巨大的落差早就压迫的刘启林喘不过气来。 方琴这一句问话,击中了刘启林的最后一丝尊严,所以刘启林的情绪一下子就崩溃了。 刘启林哭泣着说:“后悔!三年来,我无时无刻都在后悔!我现在沦落成这副模样,全都是咎由自取,全都是报应!我对不起很多女人,尤其对不起你,我一想起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情,自己都会恶心的睡不着觉!我以前错误的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功人士,现在我才知道,我算什么成功人士,我根本就是一个人渣!人渣啊!” 方琴幽幽说道:“你不觉得自己后悔的太迟了吗?” 刘启林哭红了眼睛,脸上布满眼泪,鼻涕,汗水,很难想象,这个男人在三年以前,还是一个玉树临风的青年才俊。 刘启林说:“是的,太迟了,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没用了,也不能填补你内心的伤痛。三年前,当你自杀的时候,我都来不及跟你说句话。今天,我必须跟你诚恳的说一句对不起,我不奢望你能原谅我,我愿意为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方琴,只要能让你解恨,你怎么处置我都行!对不起,是我伤害了你!!” 刘启林决绝的闭上眼睛,两行热泪滚滚流下。 这一刻,刘启林是发自内心的忏悔。 这个当年游戏花丛的风流浪子,终于低下了他骄傲的头颅,用泪水和灵魂向方琴赎罪。 电脑屏幕里面,方琴竟然也流下了两行血泪。 方琴说:“三年了,我终于等到了这句对不起!” 顿了顿,方琴又说:“虽然我真的很恨你,但我还是感谢你,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再见,启林,希望你能好好活着!” 方琴话音刚落,就听滋滋声响,网络公司里的几十台电脑全部冒起黑烟,然后就听一连串砰砰砰的爆炸声,几十台电脑全部爆炸,方琴的鬼影也随之消失在屏幕上。 刘启林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发出撕心裂肺的嘶吼:“方琴——方琴——” 刘启林的呼喊饱含深情,也许在这一刻,刘启林是真正的爱上了方琴。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短短今生一面遇,前世多少香火缘。牵手是有一种缘,回眸是一种缘;生命是有一种缘,爱情是一种缘;假如还有来生,来生也是一种缘。 刘启林挣扎着跪在地上,对着爆炸的电脑拼命磕头,一下又一下,直至把自己磕得鲜血满面。 方琴终究还是放过了刘启林,哪怕化成厉鬼,她也没忍心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下手。 可是,刘启林并没有放过自己。 半个月后,刘启林满怀悔恨和自责,在廉价的出租屋里自杀身亡。 刘启林用一把尖刀,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而刀尖上面,还有方琴的一张照片,他把方琴的照片,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唇角挂着释然的微笑。 我相信,刘启林终究爱上了方琴,他把方琴的照片钉在自己的胸口上,就是告诉方琴:“你永远都在我的心上!” 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写字楼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匡老板没有食言,直接给了我一百万作为奖励。 当然,为了报答匡老板,我还是使出浑身解数,重新帮匡老板布置了写字楼的风水。 再加上专业的营销团队,对写字楼重新进行包装宣传以后,写字楼的人气一下子旺了起来,越来越多的公司入驻写字楼,匡老板笑得合不拢嘴。 巨人网络科技公司也回来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出任副总的,竟然是刘小强。 刘小强的身体完全恢复了,而且勤劳刻苦,再加上他在编程上面的天赋,在他的带领下,巨人网络科技公司开发的游戏,很快就推向市场,并且取得了相当大的反响和效益,刘小强自然也是连跳三级,坐上了副总的位置。 后来在一次吃酒的时候,我们才从刘小强口中得知,之前发生的挖心命案,刘小强才是“罪魁祸首”。 为什么这么说呢? 那时候刘小强还是一个生活很拮据的小职员,电脑坏了也没钱买,有一次去储物室,刘小强发现储物室里放着一台电脑,通电以后,这台电脑还可以使用。刘小强很高兴,如获至宝,就把这台电脑抱回了公司。 但是,刘小强完全不知道,储物室这台电脑,正是当年刘启林用过的电脑,方琴自杀身亡以后,鬼魂附属在刘启林的电脑里面。 刘小强开启这台电脑,就像是开启了潘多拉魔盒,正好释放出了方琴的鬼魂,这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诡异事情。 第五百五十章 匡家宗祠 自从帮匡老板摆平写字楼的鬼事以后,我也成了匡老板的座上宾,大事小事匡老板都会来请教我,还时常约我吃酒喝茶。 八爷开玩笑的对匡老板说:“老匡啊,杨程是我的御用师爷,你可不要乱挖墙脚啊!” 匡老板转头对我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杨程,别听他的,老八给你多少工钱,我给你双倍,以后你跟我混怎么样?” 谢八爷佯装生气的说:“老匡,当着我的面抢我的人,太嚣张了吧,信不信我叫人砍你啊!” 八爷跟匡老板的关系很好,他俩也不会真的生气。 我微微一笑,说:“承蒙匡老板厚爱,有事找我,我绝对不含糊,保证帮你办得妥妥当当。八爷于我有恩,恩情这东西,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我这话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有事儿找我,我绝对不撂担子,但是让我离开八爷,肯定是不可能的。 也许我是个乡巴佬,还没有看透大城市的现实,反正在我看来,情义的东西,永远都比金钱还重要。 想让我为了金钱背弃情义,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匡老板打了个哈哈:“老八啊,你碰上杨程,真是捡了个宝贝呀!” 八爷端起茶盅,喝了口茶:“我谢老八怎么对待兄弟们,兄弟们就会怎么对待我!” 匡老板点点头,对我说道:“对了杨程,下周我们村有个盛大的宗族活动,我想请你来帮忙主持!” 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很讲宗族关系,比如匡老板,他就来自匡家村,村子里的人百分之八十都姓匡,而且全都是沾亲带故的,所以沿海一带的家族企业很多,裙带关系非常复杂。 前不久,匡家村的人合资修建了一座祠堂,也就是匡家的宗祠。 以前匡家村也有祠堂,但是年久失修,风雨飘摇,后来在几个宗族长老的提议下,重新修建了一座恢弘大气的匡家宗祠。 下周,他们选了个黄道吉日,庆祝新的匡家宗祠建成落地。 同时借此机会,向海内外的匡家子孙发出邀请,邀请他们回匡家村,参加这次盛大的宗族活动。 我的工作也不复杂,也就是帮忙主持一下,走个流程。 匡老板也是大气,就这点小事,直接拍了十二万给我,寓意“月月红”。 之前就挣了匡老板一百万,现在又是十二万,来广州这才不到两月,已经挣了一百多万。我们就算三年不开张,这一百多万也能支撑着我们活下去。 王保长在老家忙完以后,也赶到广州跟我们汇合。 听说我不到两月就挣了一百多万,王保长羡慕的两眼发红,他说:“以前总听人说大城市遍地都是金子,我还不相信,现在我信了,师兄,师父走的时候,让你好好照顾我,你可不要违背师父的遗愿啊!” 看见王保长贼头贼脑的样子,我哈哈一笑,从保险柜里抽出十万块,扔在王保长面前,大气的说:“别说当师兄的没有照顾你啊,十万块,见面礼,好好干啊!” 王保长看着面前一大摞人民币,两眼放光,一脸的不可思议。 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又连续呼了自己两巴掌,抬头问我:“师兄,真给我的?这么大气?我不是在做梦吧?” 我扬了扬下巴:“收着吧,这才刚刚开始,等我们口碑越做越好,生意也就越来越好,到那时候你就知道,这点小钱,根本不算是个事儿了!” 王保长开心的把钱搂在怀里,流着哈喇子,吧嗒吧嗒数个不停。 过了几天,匡老板邀请我们去匡家村。 在广东这边,匡家的宗族也不算特别庞大,不过整个匡家村还是比较有钱的。 我们老家的红旗村,跟匡家村比较起来,起码落后十几二十年。 虽然我们的日子在一天天过好,但是跟沿海这边的村子相比,我们老家还像是原始社会。 广东这边的村子,很多都非常富裕了,而且村子跟我们所想象的村子完全不一样,这里的村子更像是一个漂亮的大型别墅区。放眼望去,全是一幢幢的小洋楼,洋楼门口停放着各种豪车。 我和王保长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这里瞅瞅,那里看看,真心不敢想象,这里居然会是农村,富裕程度甩我们那边的县城都好几条街。 村子里人声鼎沸,非常热闹,到处都挂着横幅标语,欢迎匡氏家族的人回来参加聚会。 村子中央腾出老大一片空地,足足摆了三百张餐桌,好几个乡厨团队在忙碌,比过年还要热闹。 匡老板告诉我们,这次宗族聚会,很多匡氏家族的人都从五湖四海赶回来,匡氏家族虽然不是很庞大,但是这次聚会,也有三千人参加,一桌十人,都需要席开三百桌。 而且每桌的标准都很高,各种生猛海鲜,飞禽走兽,比五星级大酒店还要豪华。 走了没有多远,一座恢弘的建筑映入我们眼帘,正是匡家村新建落成的宗族祠堂。 廊角飞檐,琉璃瓦顶,古色古香,十分的气派。 祠堂中央挂着一牌匾,上书四个金色大字:匡氏宗祠! 门口左右两侧,各有一只石狮坐镇。 祠堂里面,香烟袅绕,匡氏家族的人正在排着队上香。 祠堂外面也是热闹非凡,这种场合怎能少了舞狮呢? 几头“大狮子”,踩着有节奏的鼓声,在祠堂门口的空地上腾挪跳跃,生动活泼,不时做出高难度动作,引得围观群众喝彩连连。 广东这边非常盛行舞狮,但凡逢年过节,或者碰上喜庆日子,都会进行精彩的舞狮表演。 在武打巨星李连杰出演的黄飞鸿电影里面,就有令人热血贲张的舞狮决斗。 看见两头狮子你争我夺,大家互抢一颗绣球,更是精彩绝伦。 我们老家那边没有舞狮的传统艺术,第一次看见舞狮觉得很新奇,和王保长一起看得津津有味。 匡老板走过来叫我:“吉时已到,可以开始了!” 第五百五十一章 天庭聚乌鸦 我换上青灰色道服,走到祠堂面前,像模像样的敬了一炷香。 其实我的活儿很简单,无非就是搞了个简单的祭祀仪式,几千号匡氏宗族的子弟,在祠堂门口,黑压压跪了一片。 我背负着双手,说了一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财源滚滚”之类的好话。 然后大手一挥,就听炮竹声声,大地一片通红。 仪式结束,王保长惊奇的问我:“就这样随便搞一搞,村里给你十二万出场费?” 我点点头。 王保长撇撇嘴道:“我去,真是人傻钱多!” 我笑了笑,拍着王保长的肩膀对他说:“好好干吧,只要你能打出一点名号,你也能挣大钱!” 三百桌的宴席,场面非常壮观。 匡老板邀请我入座,席间把酒言欢,大家的心情都不错。 就在我们相谈甚欢的时候,一个圆滚滚的中年男人来到匡老板面前。 那个男人约莫五十出头,又矮又胖,满脸的横肉,十根手指伸出来,指头上面戴满各种翡翠玉石,还有名贵的宝石,珠光宝气,耀眼夺目,一看就是个财大气粗的主。 “哟,这不是匡志国吗?”胖男人用力拍了拍匡老板的肩膀,直呼匡老板的大名,毫无客气的在匡老板身边坐了下来。 原本桌上还有另外好几个人在喝酒,不知道为什么,当他们看见这个胖男人的时候,各自找了个借口,纷纷起身离开,看得出来,这个胖男人很不受待见。 匡老板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悦,但他还算是有素质的人,强忍着不快,把手伸到胖男人面前:“匡大明,好久不见!” 匡大明却一点也不买匡老板的账,根本就没有伸手,弄得匡老板相当尴尬。 匡大明自顾自地抚摸着手指上的翡翠宝石,一副不屑的嘴脸,懒洋洋的问匡老板:“听说你最近混得不错?” 匡老板皱了皱眉头:“跟你比差远了!” 匡大明好像听不出匡老板这话是在怼他,居然厚着脸皮嘿嘿笑道:“知道就好!反正你努力一辈子,也是比不过我的!” 匡老板在广州,还是算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资产也很丰厚,其他人见了都要礼让三分,没想到这个匡老板,居然一点都没把匡老板放在眼里。而且听他的口吻,他好像还比匡老板有钱十倍百倍。 匡老板的脸上明显露出不悦的表情,他说:“大家都是匡氏家族的人,有必要比来比去吗?你比我过的好,我祝福你。你比我过的差,我也不会瞧不起你!” 匡大明一脸鄙视的摇了摇头:“你比我差,我就瞧不起你,你要怎样?” 匡大明说话的口吻很狂妄,而且火药味越来越重,就连外人都能看出来,匡老板跟这个匡大明之间,应该是有过节的。 匡老板端起酒杯,冷冷说道:“我是活给自己看的,不是活给其他人看的,更不是活给你看的,你看不看得起我,跟我有什么干系?” 匡大明伸出肥肥的猪蹄,突然把面前的酒杯打翻在地上,凶神恶煞的对匡老板说:“听人说,你想竞选匡家村的村支书是吧?我跟你说,这个村支书我是当定了,你最好识趣一点,不要到时候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匡老板满脸怒火:“怎么?你在威胁我?” 匡大明伸出手指,比成“手枪”,对着匡老板的额头,啵了一声,然后哈哈大笑着站起来,很嚣张的走掉了。 匡老板脸色铁青,对着匡大明的背影狠狠啐了口痰。 我问匡老板:“没事吧?” 匡老板摇摇头,气呼呼的喝掉杯中白酒。 我问匡老板这个土肥圆匡大明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何会如此嚣张? 匡老板叹了口气,跟我们说,匡大明这个人,从小在匡家村就是个恶霸,很多人都怕他。前些年,广东兴起翡翠玉石生意,成为全国三大玉石中心之一。匡大明抓住机会,通过各种手段,霸占了广东很大一部分玉石市场,一下子富得流油,成为匡家村的首富。 原本性格狂妄嚣张的匡大明,在成为匡家村首富以后,更是狂妄自大,那副暴发富嘴脸,让村里的村民都很憎恶他。 王保长说:“哎,老天爷也不长眼,这种人渣怎么让他成为首富的?” 匡老板说:“我跟匡大明这个王八蛋,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他各方面都不如我,所以很不服气,不管做什么,都要跟我比个高下,我真是无语!” 我压低声音对匡老板说:“匡老板,你放心,匡大明终究还是比不过你的!” 匡老板挑了挑眉头,察觉到我话中有话,连忙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看四周无人,这才对匡老板说:“刚才我仔细观察了匡大明的面相,那个王八蛋嚣张不了多久了,因为他气数将尽了!” 匡老板微微一怔,惊诧的看着我:“你的意思是,匡大明……要死了?” 我点点头,掰着指头说:“不会超过半年。我刚才在他的眉心中央,看见了一根黑线,只要那根黑线抵达天门穴,他便活不了了。而且他‘天庭聚乌鸦’‘命门见枯死’,这都是濒临死亡的面相。 天庭位置,聚集着大团黑气,这便是天庭聚乌鸦。再加上他的耳门前面,隐约透露出枯焦的气色,命门见枯死,这些都是大灾和死亡的象征!” 匡老板摸着下巴,沉吟道:“如此说来,我突然就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竞选村支书了。一,他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大捞一笔;二,他想给自己的儿子铺路,在死之前把自己的儿子推上位去!” 我说:“不是我诅咒他,看他面相,很有可能死在今年腊月,年关之前!” 匡老板说:“这就是报应,谁让他这辈子干了那么多缺德事呢!” 我俩正说着话,就看见一个男人跌跌撞撞跑过来,脸上布满泪痕。 匡老板跟这人有点亲戚关系,看他神色惊恐,面露悲痛,立即伸手拉住他,问他道:“小表叔,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这般哭哭啼啼?” 第五百五十二章 红衣男孩 这人的年纪跟匡老板差不多,但是因为辈分的关系,匡老板也要喊他一声表叔。 因为此人在家中排行老幺,所以匡老板叫他小表叔。 小表叔浑身发抖,哭喊着说:“死人了……死人了……” 匡老板闻言,脸色一变,赶紧抓着小表叔的肩膀,让他冷静点,慢慢把话说清楚。 小表叔双膝发软,跪在匡老板面前,说出一句“我儿子死了!”,两眼一翻,竟然晕了过去。 我赶紧掐了掐小表叔的人中,匡老板问我什么情况,我说没有大碍,可能是悲痛过度。 小表叔悠悠醒转,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大家都在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小表叔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我儿子死了……我儿子被人杀死了……” 围观村民顿时一片哗然,村子里出了命案,这可不是小事,而且还是在宗族聚会的重要日子里。 我和王保长帮忙搀扶着小表叔,快步往小表叔家里走去,后面跟着一大群人。 小表叔带着我们,往他的老宅子方向走去。 在路上的时候,我也了解了一下小表叔的情况。 小表叔名叫匡志华,几年前离了婚,重新娶了个老婆,盖了一幢新房子。 他的儿子叫匡小军,今年13岁,刚上初中。 匡小军对于匡志华的二次婚姻非常抵触,所以几乎没有跟着匡志华住在新房里面,而是独自一人住在老宅子里。匡志华隔三差五的过去看看他,给他带点吃的,给他点零花钱。 今天上午拜祠堂,按理说,村子里所有匡氏族人都应该前往祠堂,但是匡志华却没有看见匡小军的身影,直到中午聚会吃饭,匡小军也没有现身。匡志华有些生气,认为匡小军不懂礼貌,不尊重匡家祖宗,于是气呼呼的冲去老宅寻找匡小军。 走到门口的时候,匡志华发现房门是半掩的,当时匡志华的心里就掠过一丝奇怪的念头。 匡志华来到房门口,喊匡小军的名字,但是无人应答。 匡志华推开门,借着外面透进里屋的光亮,他看到了这辈子都无法忘却的恐怖一幕,他的儿子匡小军,身穿一件红色的花裙子,四肢被绳子捆绑着,悬挂在房梁上面,身体都已经僵硬了。 越来越多的村民闻讯赶来,老宅子四周围满了人,水泄不通,人们都在议论纷纷。 这时候,就听见屋子里传来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啊——小军——” 匡志华当先冲进去,我们也跟着冲了进去,就看见地上瘫坐着一个中年妇女。 匡老板告诉我,这个中年妇女是匡志华的前妻,几年前已经改嫁到隔壁村子了,很奇怪,她怎么知道自己的儿子出事了?从隔壁村赶过来,少说也要一个钟头,她就像提前知道儿子的死讯一样,居然先一步来到老宅。 匡志华也是一脸诧异,就问她:“娟子,你怎么在这里?” 娟子抹着眼泪,悲痛万分,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她说:“昨晚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陌生的黑衣男子,出现在我们的老宅门口。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只是隐隐感觉他对我诡异的笑了一下,然后让我回家看一下儿子。 我醒来以后就感觉心里很不舒服,越想越不对劲,就想回来看看儿子,没想到……没想到儿子真的出事了……呜呜呜……” 娟子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回头让警方审一审就知道了。 不过,母子连心,母亲和孩子之间有心灵感应,这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我们班有一对双胞胎,两人的心灵感应就非常强烈,如果姐姐肚子疼,妹妹也会跟着肚子疼。妹妹跑步摔了跟头,姐姐也会跟着摔跟头。 所以,我并不完全否定娟子所说的话。 但此时此刻,我根本没有太过在意娟子在说些什么,因为我的注意力,在走进屋子的时候,就被匡小军的尸体吸引了。 我来到房梁下面,仰头去看匡小军的尸体,匡小军尸体僵硬,身体表面已经开始出现尸斑,推测是昨天夜里死去的。 最离奇的是,匡小军除了穿着红色的花裙子以外,里面竟然还穿着一件女式游泳衣。而且他的双手双脚都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捆绑的手法非常专业。脚上还吊着一个大铁秤砣,双手被挂在屋梁上。 如此诡异的死状,令在场村民无不毛骨悚然。 屋子里阴沉沉的,只有东面有一扇偏窗,即使是大白天,屋子里的光线也比较昏暗,给人一种非常压抑的感觉。 昏暗的老宅里,一个身穿大红裙子的小男孩,脚上挂着铁秤砣,四肢被捆绑,然后挂在房梁上面,这样的画面真的是相当恐怖。 我也见过不少死亡现场,但是眼前的这个死亡现场,让我的后背都爬满了白毛汗。 王保长吸了两口凉气,摸了摸脸上的鸡皮疙瘩,小声问我:“师兄,这现场太诡异了,我看不像是普通的杀人案件啊!” 我点点头:“你怎么看?” 王保长说:“暂时说不上来,就觉得这个命案现场诡异的要命!” 匡志华跪在地上,和前妻娟子相拥而泣,悲痛欲绝:“我匡志华老老实实做人,在村里生活几十年,从未跟人发生纷争和口角,是谁这么狠心,要对我的儿子痛下杀手?有事儿你冲我来呀,为什么搞我儿子?为什么搞我儿子?我儿子是无辜的……是无辜的呀……” “喂,你们几个站在里面做什么?快出来,命案现场的线索都被你们破坏了!”几个戴着白手套的警察走进来,大声喝斥我们,将我们赶出老宅。 外面已经聚集了大批警察,警灯闪烁,整个匡家村都笼罩在一种恐怖肃杀的氛围当中。 村民们人心惶惶,那些年逾古稀的老者,都说自己这辈子,从未见过这样诡异的死亡方式。 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到我们面前,原来是古飞。 原本有两个警察正在严厉的数落我们,古飞走过来,说了句“自己人”,两个警察这才走开了。 我们跟古飞打了个招呼,我悄声对古飞说:“案子有些诡异!” 古飞皱起眉头:“我先进去看看情况!” 古飞穿上白大褂,戴上手套和口罩,拎着一个仪器箱子走了进去。 第五百五十三章 锁魂术 一直等到傍晚,古飞才满身疲惫的从老宅里走出来。 我问古飞尸检的情况,古飞将我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面色凝重的说了一个字:“玄!” 我皱起眉头:“玄?!” 古飞点点头,掏出一支烟,点燃后吸了一口,平息心情。 古飞说:“我做法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玄乎的死亡方式!” 我让古飞说来听听,古飞说:“匡小军身穿一件女式的红色花裙子,内套一件女式的泳衣,根据调查,这件红裙和泳衣都是他表姐的东西。他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绳索结结实实捆绑着,而且打结的方式非常专业。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踝上方,都有较深的勒痕。脚上还挂着一个大秤砣,对了,最离奇的是,在他的额头中央,竟然还有一个针刺的小孔!” “额头中央还有小孔?!”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两人的眼中都充满疑虑。 古飞接着说:“警方详细勘察过现场,既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脚印,也没有发现作案凶器,更未发现匡小军身上与人搏斗的痕迹,比如说伤痕,或者血迹,又或者搏斗时被打翻的物品,周围环境也颇为自然祥和。从表面来看,这起案子更像是……自杀!” 我摇了摇头,一个小孩真要自杀的话,怎么可能搞出那么多花样?直接上吊不就行了?为什么要穿女式衣服?为什么要给自己捆绑打结?为什么要针刺自己的眉心?又为什么要在脚上挂秤砣? 事情诡谲离奇,肯定不是表面看见的那么简单。 古飞脱下白大褂,说他先回局里解剖匡小军的尸体,有什么新的发现,再跟我们联系。 古飞走后,我看见王保长杵在那里一动不动,眉头紧锁,像是在思忖什么事情。 “你想到了什么?”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我,说:“我想到了一种极其阴毒的邪术,锁魂术!” “锁魂术?!” 光听这个名字,就让人毛骨悚然。 王保长说:“我需要弄清楚匡小军的生辰八字,才能证实我的想法!” 我们找到匡小军的父亲匡志华,匡志华神色恍惚的坐在老宅门口,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 匡小军的尸体已经被警方带回去做进一步检查,屋子里空荡荡的,门口上了封条,还有警察把守。 我们走过去,向匡志华询问匡小军的生辰八字。 匡老板带着我们回到他在匡家村的别墅里,问我和王保长:“警方的初步结论是自杀,但傻子也能看出来,事情绝对不是自杀那么简单。你们刚才询问匡小军的生辰八字,是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 我转头问王保长:“你怎么说?” 王保长对着匡小军的生辰八字,掰着手指头在那里喃喃自语,一副大师算命的模样。 半晌,王保长微微颔首,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 “确定是锁魂术?”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点点头:“歹毒啊!真是歹毒啊!匡小军死的时候是13岁零13天,这个日子是精心挑选的至阴之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昨夜阴时。 匡小军的死状集齐了金木水火土五行,秤砣为金,房梁为木,泳衣为水,红衣为火,地面为土,外加头顶有针眼,五行特征跟锁魂术非常吻合。 首先,凶手让匡小军穿上了红裙,这件红裙便是锁魂衣,这是锁魂。再在脚上绑上秤砣,这个秤砣是坠魂砣,这便是留魂。之后再把匡小军杀死,并且用针插入他的眉心,这针是分魂针,这是泻魂。 我想,凶手当时应该还拿着一些装魂魄的法宝,比如葫芦之类的。 泻完魂之后,按照道术上的说法,人的魂魄是不会被取净的,必须让死者离土。所以为了取净男孩的魂魄,凶手又把男孩挂在房梁上,房梁为木,木代表生命,有引魂之功效,这样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干净。 而13岁零13天,以及穿着女性亲属的水性泳衣,则是为了让其魂魄提到至阴的地步!” 听完王保长的分析,匡老板整张脸都黑了,身体因气愤而止不住地颤抖。 匡老板说:“按照辈分,匡志华是我小表叔,他的儿子匡小军则是我的弟弟。 我这个小表叔老实的很,从未得罪过任何人,前几年离婚,都不是他的原因。他常年在外面打工,老婆孤守在家,时间一长,就跟隔壁村一个男人好上了。后来离了婚,经人介绍才又讨了个老婆,然后用打工挣的钱盖了幢新房。 匡小军还只是个刚上初中的孩子,对于父母离婚,自然是有非常大的抵触情绪。虽然法院将他判给匡志华抚养,但是匡小军却一直在老宅里独居。 匡小军也很老实,性格内向,在学校里也从不惹事,成绩算不上很好,但也不招人讨厌。 我实在想不通,这样老实巴交的一家人,怎么会被人盯上?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怨,居然用这般歹毒的方式,夺走一个孩子的生命?” 王保长叹了口气:“时也命也,凶手也许跟匡志华一家根本就没有仇恨,纯粹是冲着匡小军的至阴命魂去的,匡小军如果不是这种特殊命魂,凶手也不会盯上他!” “有个问题,凶手为什么会知道匡小军的生辰八字?”我说。 王保长屈起手指,轻轻敲打着桌子:“很大的可能性,熟人作案,凶手就在匡家村!!” “什么?!”匡老板惊得跳了起来:“你说凶手是匡家村的人?” 王保长说:“很有可能,如果是外面的陌生人,他怎么会知道匡小军的生辰八字?怎么会找到匡家村来?” 匡老板眉头紧皱,王保长的猜测很有道理,匡老板无法反驳。 匡老板说:“可是,我从未听说匡家村有人修道啊!” 我插嘴道:“此人修炼的是邪门歪道,肯定是秘密修炼,不会让人知道的!” 匡老板点点头:“我还有一事不解,凶手取走匡小军的魂魄,究竟所欲何为呢?” 王保长表情严肃的说:“取魂……续命……” 第五百五十四章 续命 续命?! 什么人这么残忍,居然用小孩的魂魄,来为自己续命? 逆天改命,本就是违背天意,就算成功续命,也会遭到天谴。 就拿库瘸子来说,明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也不为自己改命,坦然接受死亡。 生老病死,本是顺应天命的事情,但自古以来,也有许多人想要逆天改命,比如千古一帝秦始皇,一心想要长生不老,他手下的能人异士难道不够多吗?但最后呢,不也是化作一撮黄土了吗? 匡老板气得猛地一拍桌子,对我和王保长说:“杨程,王保长,村里出了这样的事,再加上匡小军是我弟弟,你们务必帮我把凶手找出来,要多少出场费,你们尽管开口!” 我点点头:“匡老板,你放心,这个凶手丧尽天良,于情于理,我们都不会坐视不管!” “好!爽快!开个价吧!”匡老板说。 我给王保长递了个眼色,让他开价。 王保长抿了抿嘴唇,颤巍巍伸出两根手指:“匡老板,行不?” 匡老板颔首道:“合理,两百万!我马上安排财务,先给你们转五十万!” 我一听两百万,小心肝都差点从嗓子眼飞了出来。 对于我们来说,两百万绝对是笔天大的巨款,这要是放在以前,我们根本不敢想象。 从匡老板家里出来,王保长的两根手指还保持着僵硬状态,收都收不回去。 我拍了拍王保长的肩膀:“你小子行啊,第一次接单,就敢报这么高的出场费,这是想一口吃成胖子啊!” 王保长说:“师兄,你扇我一巴掌呢,我是不是在做梦?” 哟,居然还有这种要求,我毫不犹豫的就扇了王保长一巴掌,王保长就像陀螺一样,原地转了两个圈圈。 王保长摸着半边红肿的脸颊:“妈呀,疼,真不是在做梦呢!” 王保长说:“师兄,我哪里狮子大开口了,我原本想着二十万,所以伸了两根手指头,没想到……没想到匡老板会错意了……” 我皱了皱眉头:“你小子有点气质好不好?之前我帮匡老板搞定写字楼的事情,他都给了我一百万,这次我们要面对的是邪修高人,你才开口二十万?丢不丢份?” 王保长嗫嚅着说:“我们在老家,一次能挣上万的出场费那都是大单子了,来了广东这边,开口闭口就是几十上百万,我……我还不太习惯……” 我俩走到村口,就看见村口有很多巡逻站岗的警察,还有一些民兵。 巡逻的警察告诉我们,匡家村已经被封锁了,在这起诡异命案没有得出结论之前,村里的人都不准出去,以免放走凶手。 我和王保长只好回到匡老板的别墅里面,一待就是好几天,但是我们所掌握的线索有限,而且村子里那么多人,要想找出幕后凶手无疑是大海捞针,谈何容易。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短短几天时间,这起诡异的命案就引起了全国震动,各大网络报刊媒体,都在大幅报道“红衣男孩”的案件,铺天盖地的舆论全部集中到这个并不起眼的匡家村,大批记者从全国各地涌入匡家村,想要获悉第一手资料。 从未有一起命案,能够引发全国范围的大讨论,但是“红衣男孩”这起案子,确实太过诡异离奇,令人毛骨悚然。 我上网浏览了一下,网上的评论五花八门,也有许多民间的福尔摩斯,发帖剖析这起命案。 网友基本上分成两派,一派支持灵异论,也就是说,红衣男孩匡小军是被厉鬼谋害的,因为案发现场太过奇怪,没有任何关于凶手的痕迹;还有一派支持邪修论,这个论点跟王保长的分析一致,说是有邪修高手取走了匡小军的魂魄,用来续命。 出了这般诡异可怕的命案,匡家村自然也是人心惶惶,天黑以后,好多村民都不敢出门,尤其是家里有小孩的,大人都不让小孩单独外出,上下学都是家长亲自接送,整个匡家村都笼罩在一种恐怖的氛围当中。村民们都很害怕,隐藏在暗处的邪修高手会再次作案。 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警方却给出了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结论:自杀! 匡小军死于自杀! 而且还不是普通的自杀,是某种变态的怪癖,x窒息。 相关专家认定红衣男孩匡小军死于x窒息。 x窒息又是什么回事呢? x窒息是指x心理和x行为变态者,独自一人在偏僻隐蔽的地方,采用缢、勒颈项等控制呼吸的方式,造成大脑的缺氧状态,刺激增强其欲望。由于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意外,这种行为有很大风险会导致窒息死亡。 这些变态患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正常的异性恋遭到挫折,儿童早期受到家庭环境中性的影响,以及色情物品的影响,或者早期即有特殊嗜好,重要事件的影响等等,均可使正常的心理发生障碍,从而产生不正常的x行为。 专家认为,红衣男孩匡小军的死亡迹象符合x窒息的特点。 比如现场没有凶手痕迹、比如匡小军性格内向,比如匡小军身穿女性衣服,比如匡小军捆绑悬吊,而最大的依据,则来自泳衣上提取到匡小军的小蝌蚪痕迹。 这个官方公告一出,顿时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很多网友对此并不买账。 因为在这看似科学的推理依据后面,其实还有很多疑问解释不通。 匡小军才刚刚步入初中,而且只是一个农村小孩,他从哪里获悉这么新潮的玩耍方式? 匡小军双手双脚上的绳结都非常专业,他都没有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他怎么会打这种绳结? 更扯淡的是,当匡小军双手双脚被捆绑以后,他是如何在自己脚上挂个大秤砣,还把自己挂到房梁上去的? 而且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在案发现场,匡小军的尸体下面,也没有翻倒的板凳,难道匡小军还能自己飞到房梁上挂着? 最离奇的是,他就算要玩这么新潮的游戏,又为何在自己的眉心中央扎个洞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有关部门根本就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 估计发布这份所谓的调查报告,也只是为了平息舆论,平定社会恐慌罢了。 第五百五十五章 长老会 “你信吗?”王保长问我。 我嗤之以鼻的笑了笑,关上电脑。 所谓的专家,都是狗屁,有些事情不是他们的专业能够解释的,他们懂个蛋蛋。 我知道,出于社会舆论的需要,相关部门肯定要让这些专家出来说话,以堵住悠悠之口。 调查报告已经公布了,这件案子也就盖棺定论了。 但是对于死去的匡小军来说,这是不公平的。 案子结束了,驻扎在匡家村的警察已经撤离了,我们的心里却很清楚,那个恶魔还在匡家村,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然而警方却放过了他。 这样的调查结果,显然是没法令人满意的,对于匡志华来说,更不可能满意。 自己的儿子死得如此蹊跷,最后却被定性为自杀,而且还是什么x窒息,匡志华不仅要承受丧子之痛,还要承受舆论的压力,以及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好多人都在说,匡小军是个变态,这样的新潮死法也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了。 匡志华无奈之下,只好请出匡家村几个德高望重的人,请求他们为匡小军做主,继续把这起命案调查下去,因为匡志华坚持认为凶手就在村子里,他也相信自己的儿子是被邪修高手取了魂。 匡老板有权有势,自然也属于村子里“德高望重”的人,除此以外,还有老村长,以及村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爷子,算是家族长老之类的人物。 大家聚集在匡氏家族的新修的祠堂里面召开长老会,商量这件事情。 匡志华跪在地上,声泪俱下,请求长老们出面,发动全村人的力量,将匡小军的死因调查到底。 匡老板跟匡志华是亲戚关系,自然帮着匡志华说话,匡老板说:“我的小兄弟匡小军确实死的蹊跷,在座的各位都是明事理的人,肯定不会相信专家的那一套说辞。匡小军是我们匡家村的孩子,于情于理,我认为我们都不能坐视不管!” 说到这里,匡老板指着我和王保长:“我的两位道长朋友也说了,匡小军就是被邪修高手害死的,那个邪修高手是个熟人,所以才会知道匡小军的生辰八字。说的直白点,凶手就藏在咱们村子里,很可能就在你的身边。如果我们对匡小军的死袖手旁观,那么下一个出事的,很可能就是你的孩子,你的孙子!” 王保长站出来,跟在座的诸位长老,详细讲解了一遍锁魂术。 几个长老听了以后,面色都很沉重,在那里交头接耳的讨论。 最后,老村长说话了,他说:“匡志国刚才有句话说的很好,匡小军是咱们匡家村的孩子,现在孩子出了事,还遭到这么多的非议,这不仅仅是匡小军个人的事情,也关系到咱们匡家村的名声。如果能够调查出事情的真相,也能还匡小军一个清白!” 匡志华感激的看了一眼匡老板,又赶紧对着老村长磕头:“谢谢村长!谢谢村长!” 老村长站起来:“我宣布,从现在开始,村里成立调查组,挨家挨户严查,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个丧尽天良的幕后凶手找出来!” “查查查!官方通报都已经出来了,还查个屁呢,吃饱了撑的吗?”一个粗犷的声音从祠堂门口传来,目光所及,就看见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迈着六亲不认的嚣张步伐,从外面走进来。 在场众人禁不住皱起眉头,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匡大明。 匡大明平时在村子里作威作福,很不受人待见,就连老村长都没有好脸色,冷冰冰问他:“匡大明,你来做什么?” “怎么?我难道没有资格坐在这里开会吗?”匡大明冷笑着问。 匡老板很不爽匡大明,直接说:“不好意思,我们的会已经开完了!” “开完了?!”匡大明呵呵冷笑两声,口吻森冷冷的说:“刚才不是听见你们在说,要挨家挨户的查找凶手吗?你们是不是连我的别墅也要查呢?嗯?” 匡大明凶狠的目光从那些长老脸上扫过,除了匡老板敢跟他正面对视以外,那些长老都相继低下头,不敢吭声。 看来匡大明平时在村子里欺行霸市惯了,连村里的这些家族长老都怕他。 匡老板说:“是!你听清楚了,是挨家挨户!” 匡大明恶狠狠的盯着匡老板,伸手指了指,带着威胁的口吻说:“有种你就来我家试试,看看你有好肥的胆子,我的护卫队可不会手下留情的哟!” 这个匡大明真是嚣张,居然还有自己的私人护卫队。 他是做翡翠玉石生意的,这门生意是暴利,很多人眼红,所以但凡做金银珠宝生意的人,都会养一支自己的护卫队,帮忙运输看守,保护人身安全,其职责跟古代的走镖差不多。 匡老板反唇相讥道:“怎么?不让查?你是不敢让人查吗?难道那个凶手,就藏在你的家里?” 匡大明浓眉一挑,指着匡老板骂道:“你他妈说什么呢,有种再说一遍!” 匡老板也红了,噌地站起来:“匡大明,别以为你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真要干起来,我可不怕你!” “呸!”匡大明往地上啐了口痰:“我说你们这些老东西,纯粹是没事找事,官方都已经通报案情结果了,你们还在这里瞎逼逼?还挨家挨户调查,呵呵,你们以为自己是谁?你们确定不会引发全村人的心理恐慌吗?一个个还以为自己是福尔摩斯呢,傻叉!” 匡大明趾高气扬,这些长老都是德高望重之辈,但是匡大明却完全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全都骂了个狗血淋头。 匡志华实在是忍不住了,说:“官方通报的结果是真的结果吗?什么x窒息,你他妈相信那套说辞吗?” 匡大明冷笑讥讽道:“现在的网络媒体这么发达,谁知道你儿子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新花样,嗨过头了吧?啊,对了,该不会是你教他这样玩的吧?哈哈哈!” 第五百五十六章 面相变了 匡大明的笑声充满冷漠和嘲讽,在匡家祠堂里面回荡,在座之人无不皱眉侧目。 匡小军的死,对于整个匡家村来说,都是一件悲痛的事情。 然而,在面对这件事情的时候,匡大明竟然还能笑出猪声,对一个惨死的小孩都如此不尊重,此人绝对称得上人渣的典范。 这种人再有钱,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垃圾。 “混蛋,不准侮辱我儿子!”一向老实巴交的匡志华,终于忍不住内心的怒火,扬起拳头,狠狠砸在匡大明肥肥的脸上,把匡大明打了个踉跄。 铺天盖地的舆论和传闻,早已压得匡志华几近崩溃,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儿子被定论为x窒息死亡,但是匡大明却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侮辱他死去的儿子,再老实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会爆发。 匡大明捂着脸,有鼻血流了下来,他满脸震怒的看着匡志华:“你敢打我?!” 匡大明在匡家村早就欺行霸市惯了,从来只有他欺负别人,没有人敢还击他,今天突然被老实巴交的匡志华给揍了,匡大明惊怒交加,尤其感觉失了面子,指着匡志华怒骂道:“老子今天弄死你!” 匡志华也是豁出去了,不仅没被匡大明吓唬,反而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瞪红双眼道:“看谁弄死谁?!” 匡大明体型肥胖,也就是看着凶猛,其实是个纸老虎,战斗力更是渣的要命,匡志华飞身扑过去,直接伸手掐住匡大明的脖子,将匡大明压在地上。 匡志华的情绪已经严重失控,所有的悲伤和委屈涌上心头,转变成滔天怒火,仿佛要把匡大明烧成灰烬。 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匡大明再有钱又怎样,碰上匡志华这种“光脚大汉”,一样有胆弄死你。 所以,不要欺负老实人,老实人一旦疯狂起来,后果非常可怕。 匡志华手臂上的青筋一根根绷了出来,面容非常扭曲,看上去狰狞可怕。 匡大明痛苦的拍打着地面,干张着嘴巴,一张脸已经憋成猪肝色,再这样下去,肯定会闹出人命。 匡老板见状,赶紧让我和王保长合力拉开匡志华,匡大明这才得以脱身。 匡大明趴在地上,像狗一样喘息着,满头满脸都是冷汗。 “来人!来人啊!!”匡大明冲着祠堂外面大喊两声,立即有几个身穿黑衣的保镖冲进来护驾。 匡大明指着匡志华,对那几个保镖说:“给我弄死他,每人二十万!” 匡大明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出钱买人性命,真的是嚣张到了极点。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听二十万,那几个保镖眼睛都亮了,在金钱的驱使下,他们一步步逼近匡志华。 咣当! 一声脆响,老村长将桌上的茶盅,狠狠摔在地上。 茶盅粉碎,老村长拍着桌子,怒发冲冠的站起来,呵斥道:“够了!匡大明,你有完没完?你是不把我这个村长放在眼里吗?我告诉你,今天谁敢动匡志华一根毫毛,都甭想走出祖宗祠堂!” 老村长鹤发须眉,盛气凌人,态度十分强硬。 老村长这话不仅是对着匡大明说的,也是对着那几个保镖说的。 老村长虽然年事已高,但是眼神依然犀利,面对老村长如箭一样的目光,那几个保镖都情不自禁的停下了脚步。 在匡家村,老村长还是最高权威的象征,没有人敢轻易挑战这个象征,否则,就是与整个匡家村的人为敌。 匡大明再怎么飞扬跋扈,也得掂量掂量其中的利害关系。 “老东西,你他妈威胁我?!”匡大明非常恼怒,出言不逊,直接称呼村长“老东西”。 老村长丝毫不惧匡大明的嚣张嘴脸,硬气的说:“对!我就是威胁你,不信的话,你大可以试一试!” 老村长说完这话,在场的几个长老也齐刷刷站起来。 他们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们的态度已经说明,他们和老村长站在一起。 匡大明勃然大怒,很猖獗的骂道:“一群老东西,我看你们都活腻了是不是?” 匡大明也确实嚣张,居然威胁一众长老。 老村长冷酷的说:“没错!我们是一群老东西,但是我们这群老东西的骨头都硬得很,你以为你能威胁到我们吗?看看外面吧!” 匡大明转头看向祠堂外面,顿时变了脸色。 祠堂外面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聚集了几千上百号村民,里三层外三层,将祠堂包围的水泄不通。 老村长说:“匡大明,你要试试吗?” 匡大明吞咽了一口唾沫,恶狠狠的说:“老东西,算你狠,日后再找你算账!我们走!!” 匡大明挥了挥手,带着保镖急匆匆走出祠堂。 祠堂外面顿时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嘘声。 匡大明在嘘声中狼狈的逃离了祠堂。 看着匡大明的背影,匡老板厉声骂道:“王八蛋!” “不对劲!”走出祠堂,我低声对匡老板说。 “什么不对劲?”匡老板问我。 我努了努嘴巴:“匡大明不太对劲!” 匡老板说:“那个人渣一直都是这副德行……” “不是!我不是说这个!”我打断匡老板的话茬,伸手指了指自己的眉心:“刚才在祠堂里的时候,我一直在观察匡大明,匡大明的面相变了!” “面相变了?什么意思?”匡老板疑惑的问。 我说:“前几天见到匡大明的时候,我发现匡大明面露死亡之相,当时我还告诉你,匡大明活不过腊月,对不对?但是我今天看到匡大明的时候,发现匡大明的死亡之相已经消失了,眉心的黑气也不见了。换句话说,匡大明的寿命延长了,暂时死不了了!”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匡老板问。 我抿了抿嘴唇,一字一顿的说:“有人为匡大明续了命!” 之前我们分析,匡小军的死,是因为邪修高手取走了他的魂魄,利用他的魂魄来续命,而此时我们发现,匡大明竟然续了命,这两件事情为什么如此巧合?匡大明用来续命的魂魄,是否就是匡小军的魂魄?难道杀死匡小军的幕后真凶,是匡大明这个人渣? 第五百五十七章 跟踪 “匡大明现在的嫌疑非常大,你们两个务必盯紧他,如果这件事情真是他做的,一定要把他揪出来!”匡老板向我和王保长交代任务。 匡大明的嫌疑确实非常大,前脚匡小军刚被人取走魂魄,后脚匡大明就续了命,匡大明续命的魂魄是从哪里来的? 假设匡大明续命的魂魄,就是匡小军的魂魄,那么是谁取走了匡小军的魂魄? 匡大明是真凶吗? 我看未必,匡大明只是一个土暴发富,看他的样子也不像修道之人。 所以我推测,匡大明可能只是出钱买命的人,在匡大明背后,应该还有一个邪修高手,而杀死匡小军的真凶,则是这个邪修高手。 匡大明在村里有权有势,他要知晓匡小军的生辰八字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整件事情很可能是匡大明不想死,所以找了个邪修高手为他逆天改命,这个邪修高手就把目标盯上了匡小军,然后杀了匡小军,取走匡小军的魂魄,为匡大明续命。 王保长啐骂道:“真是丧尽天良,为了自己多活几年,竟然残忍杀害一个刚上初中的孩子,用别人的性命来延续自己的性命,这种人必遭天谴!” 我说:“虽然我们的推论可能是正确的,但是我们手里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想揭发匡大明,我们需要搜集更多确凿的罪证!你跟匡老板先回去,我去跟踪匡大明,做了坏事的人,多少都会露出一点马脚的!” 王保长说:“师兄,我跟你一块儿去吧!” 我摇摇头:“一个人行动方便点,人多了容易暴露!” 王保长说:“那你注意安全,匡大明可不是省油的灯,他有私人护卫队的,而且背后还有个神出鬼没的邪修高手!” 我问清楚匡大明的住址以后,便一个人悄悄跟踪去了匡大明的别墅。 匡大明是匡家村的首富,住的地方自然不一般,比匡老板的别墅还要大了好几倍,确切地说,不是别墅,应该是庄园。 匡大明的庄园修建得非常气派,古色古香,大门两边还有庄严的石狮镇守,门上还挂着横匾,上面写着:匡庄。 光从外形上看,这座匡庄就跟古代的王侯府邸差不多。 而庄园里面,更是气派奢华,廊角飞檐,小桥流水,假山影壁。 匡大明是翡翠大王,那些用不完的翡翠余料,他就拿来镶嵌在庄园里面,极尽炫富之能事。 我绕着庄园走了一圈,便已耗费了半天时间。 经过观察,我发现庄园戒备森严,到处都是监控,还有匡大明的贴身护卫队日夜巡逻,想要硬闯进去肯定是行不通的。 为了不被引起怀疑,我离开了庄园,直到天黑以后又返回这里。 在庄园门口蹲守良久,正在苦苦思索对策的时候,就看见黑暗里射出一道光束,一辆载货的卡车晃晃悠悠驶向匡庄大门。 我心中一喜,顿时计上心头。 匡庄里面养着那么多人,每天都需要大量的生活物资,这辆卡车就是给匡庄运送物资的,里面装着大量的新鲜蔬果和肉类。 卡车在门口停下,有守卫上来检查物资。 我瞅准机会,猫腰钻进卡车下面,翻转过来,挂在卡车车底,就像一只四脚朝天的王八。 这辆卡车经常运送物资,跟守卫都很熟悉了,守卫随便检查了一下,也就放卡车进去了。 我挂在卡车底部,跟随卡车一起进入了庄园。 当卡车停稳之后,我便闪身从卡车下面钻出来,藏在了假山后面。 我潜伏在黑暗中,左顾右盼,感觉自己就像是古代的刺客,今夜是来执行重要任务,一旦被发现,我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夜幕笼罩大地,偌大的庄园显得有些阴森森的。 天气有些冷了,巡逻队的巡逻强度也没有那么大,再加上他们的戒备心本身也不强,所以我很轻松的躲过两支巡逻队,朝着庄园中央那座最豪华的房子摸过去。 我不知道匡大明住在什么地方,中央那座房子最气派,所以我猜测那是匡大明住的地方。 来到这座房子下面,抬头一看,这座房子竟然有三层,一层是宽敞的花园式客厅,周围种满花草,二层是卧室,拥有多间宽大的卧房,而最上面那一层,则是一个小阁楼,也不知道做什么用的,给人的感觉很神秘。 此时,房子的一层和二层都是黑漆漆的,只有第三层的小阁楼,还透露出一点昏黄的光亮。 我暗暗吸了口气,准备爬到最上面去看看。 半夜三更的,匡大明不在卧室里睡觉,也不在客厅里待着,却待在小阁楼里面,多少都有些古怪。 我扫了一眼房子的构造,发现外墙的管道可以攀爬。 我小时候在农村,爬树掏鸟那是相当厉害,几十米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这三层房子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 我往掌心里啐了两口唾沫,搓了搓掌心,把掌心搓热,然后抱着外墙的管道,小心翼翼的往上爬去,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感觉自己就像在做贼一样。 终于到了三层小楼阁外面,隐约可见两个人影倒映在窗户上。 我暗自疑惑,这个时间点,匡大明家中怎么还有其他人?如果是客人的话,应该是在客厅里会见客人吧,怎么会把客人带到小阁楼里来呢?除非,这个客人是某个神秘人物,匡大明才会把他请到小阁楼里谈话,这个小阁楼,很可能是匡大明的秘密会议室。 我仔细看了看窗户上的人影,其中一个人影轮廓很胖,圆滚滚的,跟球一样,很明显是匡大明。 而另外一个人影轮廓,跟匡大明正好截然不同,又高又瘦,看上去就像一根竹竿。 之前我们分析过,匡大明的背后,很可能藏着一个邪修高手,这个邪修高手才是杀死匡小军的真凶。 此时此刻,那个坐在小阁楼里面,如同竹竿一样削瘦的背影,会不会就是匡大明背后的邪修高手呢? 第五百五十八章 地牢 我悄悄潜伏在窗户外面,竖起耳朵,想要听清两人讨论些什么。 两人的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得比较清楚。 只听那个削瘦的人影问匡大明:“这两天感觉怎么样?” 匡大明嘿嘿笑道:“神清气爽!精神好得很,昨晚才搞了两个女人!” 削瘦的人影说:“那就好,我已经把命给续上了,剩下的尾款请你尽快打到我的账户!” 匡大明说:“必须的!必须的!明天我就让财务安排,你尽管放心!” 削瘦的人影说:“好!现在案子已经尘埃落定了,外面的风声也已经小了,等我收到钱以后,你便安排车子送我离开匡家村!” 匡大明说:“小事一桩!对了,大师,我这次续命能够续多久?” 削瘦的人影说:“理论上说,五年!” “五年?才五年?”匡大明显得很失望。 削瘦的人影冷冷道:“五百万买五年阳寿,你还想怎么样?你若是当上了村支书,这五年时间,你能挣到的钱,远远不止五百万吧!而且经过五年的经营布局,等五年过后,你的儿子也能顺利上位,当上村支书,你们匡家就能世代富贵下去,这难道不是千值万值吗?” 我听得心头火起,匡大明这个王八蛋,不惜花费五百万的天价续命,竟是为了给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此人为了钱,罔顾别人性命,真是钻到钱眼里面去了,丧尽天良。 匡大明哈哈大笑道:“值!千值万值!好一个千值万值!” 顿了顿,匡大明又问那人:“五年以后,我还能不能续命呢?” 那人略微沉吟道:“能,不过难度会更大一点,花费的钱也会更多一点!” 匡大明很霸气的说:“钱,不是问题,只要你能让我继续活下去,要多少钱,你开个价!” 削瘦的人影也不客气,他说:“好!五年之后我来找你,价钱嘛,一千万!” 一千万?! 这个数目光是听着就让人头晕,此人还真是狮子大开口。 匡大明笑着说:“好,一千万就一千万,我等着你!” 果真如我们猜测的那样,匡大明买钱续命,匡小军不过是一个牺牲品而已。匡大明害死匡小军,用匡小军的魂魄为自己续命,我不知道这接下来的五年,匡大明会不会做噩梦?会不会一闭上眼睛,就看见身穿红裙的匡小军,伫立在他的床边,对着他说:“还我命来!” 我的推测也得到了证实,匡大明并不是亲自动手的凶手,杀死匡小军的另有其人,也就是屋子里这个削瘦的背影。 此时此刻,我很想冲进小阁楼,将匡大明和这个可恶的竹竿绳之以法。 不过,我掂量了半晌,还是不敢贸然行动。 第一,我不清楚瘦子的底细,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头,也不知道他有多少实力;第二,一旦动起手来,很可能会打草惊蛇,惊动护卫队,到时候我双拳难敌四手,可能会更加麻烦。 就在我踌躇不定的时候,小阁楼里的灯光熄灭了,随即没有了声音。 我在窗户外面蹲守了片刻,确定里面没有动静,这才轻轻推开窗户,身姿轻盈的翻窗进入小阁楼。 我没有开灯,借着外面朦胧的光亮,在黑暗中小心翼翼的摸索,想要查找匡大明的罪证。 就在这时候,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 我正自全神贯注,一时间没回过神来,随口说了句:“走开,别闹!” 刚刚说完这话,我浑身的汗毛便倒竖起来,心头狠狠打了个冷颤,猛然回望。 我还没看清楚身后那人的模样,那人便抄起一件铁器,重重砸在我的脑袋上。 我受到重击,眼前陡然一黑,身体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很快,便人事不省。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四周是混沌的黑暗。 指尖触碰之处,是冰冷的墙壁和地板,空气很冷,冻得我瑟瑟发抖。 我的脑袋很疼,头上有一个鼓起来的血包,摸都不能摸,一摸就疼得我倒抽凉气。 脑袋受了重击以后,昏昏沉沉的,脑子好像都转动的很慢了,费了半天力气才缓过神来。 舔了舔嘴唇,嘴唇都干裂了,火辣辣的疼。 喉咙也很疼,嗓子里就像塞了颗烧红的炭球,浑身乏力,比感冒了还要难受。 幸好我年轻,再加上身子骨硬朗,躺了片刻以后,我还是靠着墙壁硬撑着坐起来。 我的眼睛在黑暗里来回扫动,在认清自己的处境以后,我不由得大吃一惊。 我所在的地方,竟然是一座地牢。 四面八方都是冰冷冷的石壁,从结构上看,像是在某座房子的底部。 而且这里的地牢还有好几个房间,因为光线太暗,也不知道隔壁房间有没有关着人。 这种被人像动物一样囚禁的滋味非常难受,待了没一会儿,我便心里发慌,焦躁不安的在地牢里走来走去。 回想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我想我是中了那个瘦子的诡计。 其实我在窗外窃听的时候,那个瘦子就已经发现了我。 后来他们故意熄灭灯光,造成离开小阁楼的假象,实际上他们就藏在小阁楼里面守株待兔。 他们算准了好奇心会驱使我进入小阁楼,只要我一进入小阁楼,他们就会趁机偷袭我。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座地牢,很可能是匡大明的私人监狱。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脊背发冷,匡大明是个没有人性的东西,再加上他背后还有个邪门歪道,我现在落入他们手中,他们肯定是不会让我重见天日的。 要是他们直接杀了我,可能还好一点,最怕的就是,他们也不急着杀我,反正把我关在地牢里面,慢慢折磨死我,那个痛苦的过程简直不敢想象。 越是胡思乱想,我越是心烦意乱,一刻钟也静不下来。 我用力拍打着铁制的牢门,沙哑着声音,大声嘶吼道:“有人吗?有没有人?喂,有没有人?” 喊了半天,我也是筋疲力尽,爆了句“干你大爷!”的粗口以后,背靠着铁门缓缓滑坐在地上。 我又疼又困,又渴又饿,感觉整个人仿佛快要虚脱了。 第五百五十九章 罪证 “年轻人,别浪费力气了,这里是匡大明的私人地牢,出不去的!”隔壁牢房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我心头一震,看来我猜测的没有错,这里果然是匡大明的私人地牢。 没想到这里除了我之外,居然还有人被关在这里。 狗日的,这个匡大明在匡家村,简直是只手遮天,为所欲为。 我问隔壁那人:“你是谁?” 一只手从隔壁牢房伸过来,敲了敲我的门,递给我一张证件。 我定睛一看,这是一张记者证,证件都已经被撕坏了,残缺不全,上面依稀可见“xx都市报”“首席记者”“方同”等字样。 “你是记者?!”隔壁那人的身份让我相当意外,匡大明怕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连记者都敢关起来,真是无法无天到了极点。 “我叫方同!”那人咳嗽两声说。 “大记者,你好,我叫杨程!”我从牢房里伸出手,方同也从牢房里伸出手,两人礼貌的握了握手,但是我们却看不见彼此的样貌。 在这阴冷黑暗的地牢里面,心里自然而然升起惺惺相惜之感。 “你被关在这里多久了?”我问方同。 方同说;“快一周了!” “一周了?!”我微微一惊:“这么长时间?他们没打算放你出去?” 方同冷笑两声:“匡大明是不会让我活着出去的,因为我知道他的秘密!” “秘密?什么秘密?”我好奇的问。 方同说:“你应该知道红衣男孩事件吧?前不久,这起案子引爆了全国,我是第一批进入匡家村调查红衣男孩事件的记者,因为这起案子太过诡异,作为记者,我们的职责就是揭露事情的真相。 我在匡家村秘密调查了好几天,终于查到两条很重要的线索。第一条,红衣男孩匡小军很可能是被邪修高手害死的,其目的在于取走他的魂魄。第二条,匡家村的首富匡大明半年前被查出得了不治之症,他曾四处请高人为他续命。 这边,匡大明在找人续命,另一边,匡小军被人取走魂魄,两件事情合在一起,会不会太巧合了一点? 所以,我开始怀疑起匡大明,把调查目标转到匡大明身上。 我谎称我是来做人物专访的,想要对匡大明进行全方位的报道。 匡大明爱出风头,又爱炫富,听说我们这家赫赫有名的大报社要采访他,非常高兴,欣然接受了我的采访,我也得以成功进入匡庄。 我又说,我要对他的生活工作进行全方位细致的跟踪记录,所以留在匡庄住了好几天。 这几天里,我一边假装采访匡大明,一边在匡庄进行秘密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匡庄还藏着一个神秘人物,这个神秘人物是匡大明请来为他续命的邪修高手,我甚至还偷拍到两人修炼邪术的画面。 只可惜,在偷拍的过程中,我被那个邪修高手发现了,行动曝光,匡大明十分恼怒,就把我扔在地牢里面,扬言要让我死在这里! 所以,匡大明不会放我活着出去的,我一旦出去,匡大明的丑恶行径就会天下皆知!” “你真是一位英雄!”听闻方同的故事,我不禁由衷地赞叹,像方同这种有血有肉,充满正义感的记者,就像是深入敌方的孤胆英雄,用他们的勇气和智慧,将那些丑陋的黑暗的东西大白于天下,一旦身份暴露,等待他们的,也许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记者,这个职业表面看上去光鲜亮丽,实际上,这也是一份高危职业,敢于以一己之力,挑战社会的黑暗。 方同平静的说:“我算不上什么英雄,我是一名记者,揭露真相是我的职责!” “你是一名伟大的记者!”我说。 方同笑了笑:“谢谢你的夸奖!” 我问方同:“那些偷拍下来的录像资料,在什么地方?” 方同重重叹了口气:“被毁了,全都被匡大明和他的爪牙毁了!” 我听了以后,心就凉了半截:“这么说,没有罪证能够指证他们了吗?” “也不尽然!”方同呵呵笑了笑,笑声充满对黑暗势力的鄙视,他说:“其实很多时候,记者跟特工差不多,作为都市报的首席大记者,我怎么可能轻易被敌人打败呢?你把手伸出来,送你一样东西!” 我虽然很疑惑,但还是依言伸出手,就感觉方同往我掌心里塞了件冰冷冷的东西。 我摊开掌心一看,不由得怔住了,方同送给我的,竟然是一枚戒指。 我诧异地问:“大记者,你送我戒指是几个意思?这……这是你的婚戒吧?” 一个男人,送另外一个男人戒指,这事儿怎么都感觉瘆得慌。 方同说:“对,表面上看,这确实是一枚婚戒,但这枚戒指里面,藏着微型录音设备,虽然视频资料被匡大明毁了,但是他们的很多对话,都被我原原本本的录了下来,对话的内容非常精彩,足以指证匡大明的犯罪事实!” 我点点头,原本绝望的心情,此时又看见了一丝曙光。 我问方同:“大记者,你为什么把录音戒指交给我?” 方同叹了口气:“我是不能活着出去了,但你还有希望,你把戒指揣好,如果你能活着出去,就把戒指交给警方,或者交给报社,我就不信匡大明这个恶魔还能逍遥法外!” 我用力握了握戒指,然后把戒指戴在手上,可能是这枚戒指承载着太多的希望和压力,所以我感觉这枚戒指非常的沉重。 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出去,但我还是鼓励方同说:“大记者,振作一点,只要还有一口气,那就还有希望,不要轻易放弃!” 方同的声音有些疲惫,他说:“好久没有说过这么多话,感觉好累,年轻人,我先睡一会儿!” 方同不再说话了,他被关在地牢里快一周了,身体肯定很虚弱,我也没有再说话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好好休息。 第五百六十章 营救 地牢里,分不清白天黑夜,每一分钟都显得那样漫长。 生物钟告诉我,我已经在地牢里待了三天时间。 三天里,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匡大明,更没有见过匡大明背后的神秘人物,只有到饭点的时候,才会有人把食物送进地牢。 每日只有两餐,食物也少得可怜,清粥馒头,有时候甚至只有一根玉米棒子,连吃饱都成困难,更别说尝到肉味儿了。 这时候,我就特别想念老妈炒的回锅肉,一片半肥肉,咬下去,满嘴流油。 方同这几天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气息越来越微弱,我很担心继续这样下去,方同的身体会扛不住。 每次有人来送饭的时候,我都让那人转告匡大明,快把方同带去医院,要不然方同很可能会死在这里。 但是对于我的请求,那人明显无动于衷。 也许他转告了匡大明,但是匡大明根本没有理会。 地牢里很无聊,没有可以消磨时间的事情,又不敢随便乱动,一动就会消耗体能,消耗体能就会感觉更加饥饿,所以我只能尽量减少运动,以维持身体的能量,这样可以熬的久一点。 没事的时候,我就闭上眼睛,在脑子里细细琢磨《三清布衣符咒》里面的内容。 我的脑海里面像是有一台显示器,《三清布衣符咒》里面的那些文字和图案,就像幻灯片一样,一张张从我的脑海里滑过去。 这几年来,我还从来没有如此清闲的时间,继续去研究书里的内容。 地牢里死寂无声,又是一片黑暗,在这样的环境中,灵台前所未有的清明,注意力和思维能力也前所未有的集中。 所以,这三天我在地牢里,感觉自己又学习或者提升了不少东西。 第四天的时候,我有些坚持不住了,因为我太饿了。 我现在正处于年轻力壮的年龄阶段,每天都需要大量的食物来补充体能,连续饿上三四天,再强壮的汉子,都快虚脱了。 我敲了敲牢房门,冲着隔壁喊:“老方!哎,老方!大记者!!” 隔壁牢房没有声音,我的心沉了下去,也许老方已经不行了。 但我希望,老方只是睡了过去。 其实在被关的三天时间里,我想过无数逃跑的法子,但苦于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我在被打晕以后,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搜走了,包括我的修罗剑,以及我的招魂葫芦,统统都不见了。 如果我有修罗剑,我可以召唤出白起,分分钟帮我逃离这里。 哪怕是招魂葫芦,我也可以叫出五鬼兄弟,让他们带我离开地牢。 只可惜,我什么都没有。 我抓扯着头发,心里又开始烦躁起来,苦闷不堪,不知道怎样才可以离开这里。 靠我自己已经是不可能了,我只有寄希望于外面的匡老板和王保长,我失踪三天了,他们肯定知道我出事了,我安慰自己,匡老板和王保长,一定正在想办法营救我。 就在我无比郁闷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我蓦然一惊,迅即回头,面露狂喜之色。 地牢的角落里,竟然出现了一条地缝,一条青蛇正从地缝下面缓缓爬出来。 我看见这条青蛇,激动的眼眶都红了:“青青,你……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一团青烟升起,青青幻化成少女,从青烟中走出,来到我面前。 之前,匡老板请我们来主持祠堂落成的仪式,本以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所以我当时只带了王保长过来,把丁明和青青留在公司。 青青说:“王保长联系了我,说你在跟踪匡大明的过程中失踪了,让我赶到匡家村找你。我来到匡家村,经过一番寻找,才知道你被匡大明关在了地牢里。怎么样,你还好吧?” 我的嘴唇因缺水和缺乏维生素,都已经干裂了,但我还是忍着痛,咧嘴笑了笑,说了句“没事,死不了!”,然后伸手拥抱了一下青青。 每次在我陷入绝境的时候,青青总是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我的身边,将我拯救于危难之中。 青青对着门锁吹了口气,门锁应声而落。 我走出牢房,感觉从未有过的轻松。 青青让我赶紧离开,我突然想起方同,赶紧跑去隔壁牢房。 牢房里黑咕隆咚的,依稀可见门口蜷缩着一团人影。 我喊了他两声,他也没有反应。 青青帮我弄开门锁,我赶紧把方同拉出来,发现方同的身体都已经僵硬了,身上凉凉的,没有一点温度。 方同死了,终究还是没有撑过去。 我抱着方同冰冷僵硬的尸体,难过的说不出话。 这几天以来,虽然我们没有见过面,但也算是朝夕相处,现在隔壁的人,突然就这么没了,那种感觉真的很不是滋味。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方同,也是最后一次看见方同。 方同大概四十出头,但是因为一个星期没修建胡茬子,看上去像是五十多岁,比实际年龄显得苍老。他有一半的头发都白了,面容枯槁,瘦的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他是典型的国字脸,五官端正,充满正义的面相,但是却死在了这个阴暗的地牢里面。 我慢慢握紧手指上的戒指,在心里暗暗发誓,方大记者,你放心,你交给我的任务,我一定会完成,你绝对不会白白牺牲的。 我替方同阖上眼皮,对着他的尸体充满敬意的拜了三拜,这才起身离开。 离开地牢的时候,已是深夜,一弯银钩斜挂天际。 地牢门口原本有两个守卫,都被青青解决了,丢进地牢里面。 我回头看了看,这座地牢果然修建在匡大明的三层住宅下面,非常的隐秘。 小阁楼里还亮着灯,不知道匡大明还在跟那个神秘人物在商量着什么。 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趁着夜色的掩护,和青青一起悄悄离开匡庄。 我的手里现在掌握着匡大明的罪证,等我把罪证向媒体曝光,匡大明自然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五百六十一章 畏罪自杀 当匡大明的录音罪证曝光以后,无数愤怒的村民,如潮水般涌向匡庄,里三层外三层将匡庄围了个水泄不通。 匡大明平时就欺行霸市,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现在为了给自己续命,又干出丧尽天良的事情,新仇旧恨,村民们的怒火再也忍不住了,大有要把匡庄夷为平地之势。 匡庄大门紧闭,一向飞扬跋扈的匡大明,面对村民们的滔天怒火,吓得窝在家里,连面都不敢露。 匡志华提着一把斧头,自人群中走出,狠狠劈砍匡庄大门上的铁锁。 “匡大明,你个人渣,还我儿子命来!还我儿子命来!!” 匡志华如同野兽般的咆哮着,火星飞溅在他的脸上,他的面容因愤怒而变得扭曲。 咣当一声,铁锁掉落在地上,匡志华不顾一切的撞开大门,只身就要往里面冲。 负责保卫匡庄的护卫队,全部聚集在门口,顶住大门,想要阻挡外面的人进来。 后面的村民见状,哪里肯善罢甘休,一大群人冲上来,跟匡志华一起撞击铁门。 护卫队在里面死死抵挡,外面的村民在疯狂撞门,声势浩大。 护卫队顶多也就几十号人,而村民们有及百上千,甚至上万人,正所谓“人多力量大”,伴随着整齐的口号声,匡庄的大门很快就被人潮撞开,一大股人流涌入匡庄,那几十个看家护卫很快就被冲散了,然后被愤怒的人群吞没。 人潮冲进匡庄,很快包围了中央那座三层建筑。 最上面的小阁楼窗户大开,匡大明站在窗户边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庄园被攻占,却无能为力。 此时的匡大明,满脸颓丧之色,就像一个日落西山的帝王,再也没有了平日的骄横霸气。 “匡大明,你这个人渣,还我儿子命来!” 匡志华愤怒的叫喊着,抡起利斧投掷出去,利斧凌空旋转两圈以后,钉在小阁楼的窗户边上,吓得匡大明脸色煞白。 老村长从人群中走出,用力杵了杵拐杖,一头银发飞扬起来,指着匡大明喝问道:“匡大明,你真是个畜生!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面对愤怒的村民,匡大明知道自己大势已去,他从衣兜里摸出一支烟,点燃,用力吸了一口,万分不舍的看了一眼苍穹,怒吼道:“天要亡我!” 匡大明松开手指,烟头掉落在窗台上,人们这才发现,窗台上,以及房子里面,早就泼洒了汽油,烟头引燃了汽油,火焰迅速蹿腾起来,犹如火龙般飞快蔓延。 匡大明很快就陷入火海的包围中,他看着身下的这片基业,神情复杂。 这一刻,匡大明的心中也许有悔恨,有不舍,有很多很多的念头,但都随着熊熊烈火付之一炬。 等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匡大明已经畏罪自杀,整座三层建筑都被烧成了废墟,匡大明的尸体也变成了一堆焦炭。 而我之前被搜走的修罗剑和招魂葫芦也在废墟里找到了,物归原主。 匡大明处心积虑的想要借魂续命,但最后还是没能实现逆天改命,甚至比他原本的寿命,还要死得更快。 所以,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事情的真相水落石出,匡小军并不是什么x窒息死亡,而是被人害死的。 匡小军虽然沉冤得雪,但也仅限于匡家村,相关部门之前发布的公告,自然是不会改变的,一方面要维护警方的权威,一方面要维持社会的平稳安定。 不过,能让匡大明这个凶手以命偿命,匡志华已经很知足了,作为父亲,他终于为自己的儿子报了仇。 但是,幕后凶手有两个,匡大明只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神秘的邪修高手。 警方清理废墟的时候,只发现了匡大明烧焦的尸体,并没有发现第二具尸体,说明那个邪修高手还没有死,他肯定是趁着混乱的时候,混入了人群里面。 不管是警方还是村里,都没有那个神秘人物的确切身份资料,但我们相信,那个神秘人物还在匡家村,所以警方和村上都加派了人手,封锁了匡家村的所有出入口,对来往的可疑人员进行详细盘查。 这种方法虽然原始,但抓住那个神秘凶手只是时间问题,那个神秘凶手不可能在村子里躲藏一辈子,缺衣少吃的,用不了几天,他自己都会现身。 第三天早上,我和王保长,还有几个村民,依然在村尾的一个出口设卡。 全村共有八个出入口,我们这个出口因为通往的地方比较偏僻,所以平时少有人经过。 而村口,和通往背后山区的出口,都有大量警务人员严密把守。 毫不夸张的说,整个匡家村已经被围成了一个大铁桶,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更别说一个大活人了。 我们正在抽烟唠嗑,就看见一辆警用面包车,晃晃悠悠开到面前。 面包车上坐着两个警察,副驾驶上那人用帽子盖着脸,看上去像是睡着了。 出于对警察的尊重,几个村民站直身体,礼貌的跟面包车行了个礼。 车窗摇下,一个村民走上去,问开车的警察:“阿sir,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那个警察说:“出去执行一点任务!” 村民说:“执行任务为什么要从这里过呢?” 那个警察浓眉一挑,有些生气的说:“你管那么多做什么,难道我们警方出任务,还要跟你汇报?” 村民诚惶诚恐的退开,解释道:“那倒不是,阿sir不要误会,我只是善意的提醒你,从这里出去的话,只会越走越偏僻!”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两人的对话传入我的耳朵。 我问王保长:“有没有觉得不太对劲?” 王保长说:“好像是有一点,那个警察说他们要外出执行任务,但是从这个路口出去,只会通往更加偏僻的地方,放着光明大道不走,他们为什么要执意走这条路呢?” 我留了个心眼,走到面包车边上,笑嘻嘻的对那个警察说:“阿sir,出去没问题,按照规矩,你得出示证件,我们这边做个登记!” 第五百六十二章 幽冥鼠门 那几个村民,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实话讲,我们是有做登记这个规矩,但是我们哪里有资格去盘查警察,而且还喊警察出示证件做登记,这不是故意找事儿吗? 果不其然,那个警察听闻我这话以后,顿时大怒,猛地一拍方向盘,发出刺耳的喇叭声,然后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你小子是谁呢?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盘查我们警察?你是不是故意找碴子?啊?” 看见这个警察发火,之前那个村民连忙转过头来,对我使眼色,示意我不要跟警察起冲突。 但是我却发现一个奇怪的细节,刚刚的喇叭声尖锐刺耳,但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警察,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依然在沉睡。 这好像有些不太符合常理,哪怕这人真的睡得很沉,但是突如其来的喇叭声,肯定会将他惊醒,不可能像这样一点反应都没有,跟个死人一样。 死人?! 当这个念头划过我脑海的时候,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是呀,死人,只有死人才会纹丝不动。 “警官,息怒息怒,不好意思,这个小伙子做事很认真,你不要介意,来,抽支烟,消消火!”那个村民掏出香烟,替我打圆场。 趁着他跟那个警察说话的空隙,我迅速绕到面包车的另一侧,伸手拉开车门:“这位警官,请你……” 一句话还没说完,拉开车门的瞬间,副驾驶上的那个警察,就像软绵绵的面条,直接从座位上滑了出来。 我眼疾手快,一下子托住他,他脸上的帽子掉落在地上,露出一张死气沉沉的脸。 双眼紧闭,脸色乌黑,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我猛然一惊,立即反应过来,对着旁边的几个村民大叫:“这个警察已经死了,开车的不是警察,快抓住他!” 我这一吼,旁边的几个村民纷纷扑向面包车。 那个开车的假警察突然凶相毕露,一脚踹开车门,将那个正在给他递烟的村民踹飞出去,然后转身想跑。 那几个村民行动也是很敏捷,立即拦住了假警察的去路。 村民们的手里提着家伙,很愤怒的盯着这个假警察。 我喝问道:“你究竟是谁?匡小军是不是你杀死的?” 那人脱掉警服,露出削瘦的身板,我一看这体型轮廓,更加肯定,面前这人,就是我们苦苦寻找的那个邪修高手。 这是我第一次跟他正面接触,终于看清楚了他的长相。 此人长得其貌不扬,皮肤黑黑的,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 他看着我,恨得牙关咯咯响,他说:“三清门的臭小子,我还真是小看你了!” 这个杀人凶手也真是点子背,冒充警察瞒过了所有人,却唯独没有瞒过我,刚才若不是我火眼金睛,留了个心眼,这个杀人凶手早已经大摇大摆从我们面前经过,逃离了匡家村。 此人居然一语点破我三清门人的身份,我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自报家门道:“三清符咒门杨程!” 王保长附和道:“三清符咒门王保长!” 那人点点头,阴冷冷的说:“幽冥鼠门门主,毛成柯!” 我听闻“幽冥鼠门”四个字,不由得心头一跳,面前这个黑瘦汉子,竟然是幽冥鼠门的门主。 师父曾跟我讲过,幽冥门是华夏最大的邪恶组织,存在有千年之久,在各大历史事件中,都可以见到幽冥门的身影。 幽冥门这个组织,神秘强大,一心想要主宰华夏,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想要铲除幽冥门这个心头之患。 后来在明朝的时候,朝廷秘密征集天下好手,各路能人异士,组建了专门对抗幽冥门的天机营。 天机营跟幽冥门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这场战争最终以天机营的胜利而结束,幽冥门至此以后,几乎在江湖上销声匿迹。而天机营经此一役,也是元气大伤,慢慢淡出了历史的舞台。 据传幽冥门一共有十二门主,按照十二生肖排列,在上海普陀公园的时候,我曾发现了幽冥蛇门的双蛇剑,当时师父就很担心,说幽冥门这个邪派组织,很可能重出江湖了。 此时此刻,在广东匡家村,我又碰上了幽冥鼠门门主。 从上海破坏风水的幽冥蛇门,以及匡家村杀人取魂的幽冥鼠门两起事件来看,这个幽冥门真是一个十足的邪派组织,所作所为都非常的残忍黑暗,这个组织现在重现江湖,江湖只怕又要掀起更大的惊涛骇浪。 尖锐的警笛声划破匡家村的宁静,由远及近,到处都是闪烁的警灯。 有村民向上面报告了发现凶手的消息,大批警力和民兵,正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毛成柯已经插翅难飞了。 毛成柯的脸色相当阴沉,眼睛里充满怨毒的神色。 我说:“投降吧,你跑不掉了!” “呵呵!”毛成柯冷笑两声,孤傲的说:“在我们幽冥门的字典里面,永远没有投降这两个字!” 毛成柯将双手插入衣兜,当他抽出双手的时候,两只手里已经多了两件奇怪的兵器。 这两件奇怪的兵器一模一样,竟是一对精钢铸造的利爪,下方有指套可以将其牢牢套在手指上。 很明显,这是毛成柯仿造老鼠爪子打造的一对奇诡兵器。 他举起利爪,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角露出残忍而变态的笑意,然后指着我,阴狠的说:“小子,我会用这对黄泉爪,剖开你的胸膛,掏出你的心脏!” 我还没有答话,王保长就抢先怒怼道:“你这只死老鼠,都他妈死到临头了,嘴巴还这么臭,我要是你,吃颗老鼠药自杀得了!” 毛成柯好歹也是幽冥鼠门的门主,哪里受过这等言语侮辱,瞬间就被王保长激怒了,嗷的一声长啸,朝着我们扑了上来。 毛成柯能够成为幽冥鼠门的门主,身手自然不是吹出来的,但见残影闪动,他已来到我们面前,举起黄泉爪,凶狠地刺向我和王保长的胸口,想要一箭双雕。 第五百六十三章 黄泉爪 黄泉爪寒光闪烁,划破空气的时候,竟然还能发出尖锐的啸音。 黄泉爪的造型非常奇特,仿造鼠爪,爪子的最前端还带着弯钩,更加锋利,在刺中目标后,也能带给目标更大的创伤。 面对如此阴毒的武器,我和王保长哪里敢有半点马虎,立即打起十二分精神。 我拔出修罗剑护住胸口,王保长也拔出桃木剑挡在面前,就听咣当一声响,黄泉爪同时贴着修罗剑和桃木剑划过去,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响,一股强大的力道通过剑身传递到我的手臂,震得我和王保长同时退后三步。 毛成柯看上去黑黑瘦瘦的,就跟竹竿一样,仿佛风一吹都会倒,但却没有想到,他的力量还不小。 能够成为幽冥门门主,肯定是有过人的实力,我们还真不敢小瞧了他。 我沉声喝气,修罗剑贴地划出一道剑气,唰唰唰斩向毛成柯。 毛成柯突然蹲下身,两只黄泉爪飞快旋转,速度快得惊人,眨眼的工夫,就在地上挖出一个坑。 在剑气斩过去的瞬间,毛成柯的身影突然消失,潜入了地下。 我和王保长面面相觑,没想到毛成柯居然有这等遁地的本事。 其他几个村民更是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不可思议,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等奇诡的功夫。 我叮嘱大家小心一点,毛成柯肯定没有走远,就藏在地下,伺机偷袭我们。 突然,一个村民面前的土地上,冒起一个小土包。 那个村民满脸困惑,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大惊,一边冲他拼命挥手,一边大叫着让他退后。 但是,迟了。 土包爆裂,一道寒光从地底下面飞旋而出,瞬间没入了那个村民的肚子。 毛成柯从地底下面钻了出来,那个村民躲闪不及,被锋利的黄泉爪贯穿了肚子。 毛成柯猛然拔出黄泉爪,那个村民登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开膛破肚,一副血淋淋的肠子都掉落出来,鲜血四散飞溅。 那个村民直挺挺的跪在地上,肚子位置可以看见一个触目惊心的血窟窿,五脏六腑止不住地往外流,而那个村民已经没有了声息。 旁边的两个村民红了眼睛,纷纷抄起家伙,朝着毛成柯拍下去。 毛成柯的身影从两个村民面前一闪而过,两个村民登时哀嚎着倒在地上,胸口位置一片鲜血淋漓,被黄泉爪划出了恐怖的血口子,疼得死去活来。 “混蛋!” 看见毛成柯滥杀无辜,对这些普通村民下手,我的怒火刹那间冲到头顶。 我丢出一张惊雷符,朝着毛成柯的后背激射而去。 没想到却被毛成柯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了,衣袖一甩,那张惊雷符失去准头,直接轰在那辆警用面包车上。 只听轰隆声响,面包车差点被轰得翻了个跟头,车门都被轰飞了,里面冒起滚滚浓烟。 毛成柯有些惊讶的看着我:“年纪轻轻,天赋却不小!” 顿了顿,毛成柯又说:“小子,你如果能够加入幽冥门,以你的天赋,他日必定能权倾天下,荣华富贵!” 我冷笑两声,没有理会他。 这种时候,还想拉我入伙,我这人虽然没有远大抱负,但是背叛国家,背弃道义的事情,我是绝对干不出来的。 更何况,我对什么权倾天下,荣华富贵,根本就不感兴趣。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天下太平! 所以,我根本没有对毛成柯客气,疾风符、火龙符、惊雷符,闪电符,四大符咒一股脑儿的朝他身上招呼。 在四大符咒的轮番轰炸之下,毛成柯非常狼狈。 他的衣服已经变成了碎布条,比叫花子的衣服还要破烂,头发也烧成了卷毛,半边眉毛也烧没了,变成了独眉大侠。裤子也被疾风符吹走了,只剩下一条大红色底裤。鞋子上面全是破洞,两个大脚趾露在外面,十分滑稽。 “你……你他妈的……臭小子……我弄死你……” 毛成柯累得气喘吁吁,一张嘴巴,就从嘴里吐出一大团烟雾。 堂堂幽冥鼠门门主,居然被我搞成这副狼狈模样,估计毛成柯自己都羞愧的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毛成柯瞪红双眼,举起黄泉爪,想要跟我们拼死一战。 就在这时候,大批警察和村民已经包围上来,一个警官拿着扩音喇叭,对毛成柯发出严正警告,让他放下武器,接受法律的制裁。 但是,依照毛成柯的性格,怎么可能是那种放下武器,甘愿把牢底坐穿的人呢? 江湖枭雄,有江湖枭雄的死法。 毛成柯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脸上露出绝望的神色。 然后,他缓缓收回目光,看着我:“小子,你很厉害,但是,我们幽冥门,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个江山,我们坐定了!” “我数三声,命令你立刻放下武器,否则,格杀勿论!”警官严肃的喊话。 周围的警察齐刷刷举起枪,枪口对准毛成柯。 即便如此,毛成柯还是没有放下武器,而是怒吼一声,挥舞着黄泉爪,朝着那个警官冲了过去。 砰—— 沉闷的狙击枪声响起,一颗金灿灿的狙击子弹,没入了毛成柯的胸口,又穿透了他的后背,将他击得飞了起来。 砰!砰!砰!砰! 数弹齐发,周围的警察纷纷扣动扳机。 毛成柯的身上绽放起朵朵血花,等他落下地来的时候,浑身的血窟窿,千疮百孔。就算是一团钢铁也被打散了架,更何况是人。 一阵风吹过,带走浓浓的血腥味。 毛成柯瘫软在地上,两只眼睛浑圆睁着,脸上还挂着狰狞神色。 这个杀害匡小军的幕后凶手,终于被就地正法,围观村民无不欢欣鼓舞,爆发出阵阵欢呼声。 恶魔被铲除,预示着匡家村的生活终于能够回到正轨,人们终于可以像以前那样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了。 毛成柯的尸体被警方拉走了,我的心里很清楚,我们跟幽冥门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 之前匡志华都没敢给自己的儿子立碑,现在儿子沉冤得雪,匡志华终于找人给匡小军立了一个碑。 我帮他定了一个黄道吉日,帮助他把墓碑立上。 红衣男孩的事件终于水落石出,我也长松了一口气,这件事情更加让我明白,人心,永远比鬼怪还可怕! 第五百六十四章 冥钞 从匡家村回来,我和王保长都很疲惫。 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到公司,然后昏天暗地的睡个三天三夜。 原本以为只是很简单的祭祖活动,没想到却搞出一桩轰动全国的命案。 我和王保长在匡家村前前后后待了差不多一月,我还体会了几天牢狱之灾,那种滋味我可是一辈子都不想再感受了。 回到灵探咨询公司,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小老头,从公司里面走出来。 走进公司,我问丁明刚刚出去的那个小老头是谁。 丁明一脸奇怪:“小老头?什么小老头?” “就刚刚走出去的那个!”王保长插嘴道。 丁明说:“没有小老头来过,你们是不是看错了?”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什么情况?难道大白天见鬼了不成? 王保长说:“就刚刚从公司出去的那个人,那不是个老头子吗?” 丁明哦了一声:“刚刚出去的那人姓杜,是杜老板,他才四十出头呢,不是小老头!” 王保长露出诧异的面色:“不是吧?才四十出头?我怎么看他两鬓全都花白了呀,长得这么着急?” 丁明说:“别这样说,人家好歹是我们的客人!” “客人?!他是来寻求帮助的么?”我问。 丁明点点头:“是的,杜老板算是第一个找上门来的客户,所以我们要帮他办妥当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口碑!” 我斜靠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端起茶盅喝了口茶,问丁明道:“那个杜老板出什么事了?” 丁明翻开他的笔记本,对于客户资料,丁明都做了详细记载,非常的用心。 丁明说:“杜老板全名叫杜衡,在隔壁巷子开了家麻雀馆,最近他的店子里面好像来了不太干净的东西,所以想请我们过去看看!” 丁明所说的“麻雀馆”,实际上就是麻将馆。 广东这边很热衷赌博,什么买彩票啊,买球赛啊,地下赌场啊,比比皆是。 很多外地人来到这里,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或多或少都会沾染上赌博的恶习。 这附近一带有很多上班族,年轻男女也很多,有时候打麻将也是减压消遣的一种方式,所以这一带的麻雀馆也很多,而且生意都很不错。 刚刚来求助的杜衡,便是其中一家麻雀馆的老板。 原本的老巷子里面,还有很多自建房,二楼三楼出租或者自己住,一楼就是门市,有自己做生意的,也有租给别人的,卖小吃的,理发店,麻雀馆,按摩店,一家挨着一家,人气还挺旺盛的。 杜衡的家就是一座三层高的自建房,上层是给女儿住的,中间那层是他自己住的,最下层自己用来开麻雀馆,一个月能挣不少钱。 就在前不久,麻雀馆里发生了奇怪的事情,让杜衡饱受折磨。 每天晚上,等客人散去以后,杜衡都会打扫卫生,将桌椅板凳全部归位以后,这才拉上卷帘门上楼休息。 这天早上,杜衡像往常一样下楼开店子,刚刚走进去,就发现不太对劲,靠墙的一张麻将桌,竟然通电亮着灯,麻将散落在桌上,明显有人打过牌。 杜衡的第一反应是,昨晚收拾的时候,漏掉了这张桌子。 但细细一想,那么些年,杜衡从来就没有犯过这种错误,因为杜衡有比较严重的强迫症,什么东西动过以后,他都必须要将其还原,要不然他的心里就很不舒服,膈应得慌。 杜衡记得很清楚,每天晚上关店的时候,他都是挨桌断掉了电源的,那为什么这张麻将桌会亮着灯,杜衡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正好这段时间,杜衡请了个人在家里打杂帮忙。 这个打杂的人是杜衡的一个远房侄子,原本是在农村里待着,念书也念不进去,自身也没什么手艺,暂时来杜衡的麻雀馆里当杂役,给客人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等等,也算是混口饭吃。 头天晚上关店的时候,杜衡是跟远房侄子杜二娃一起打扫的卫生,有可能是杜二娃忘记收拾这张麻将桌了。 杜衡也就没有多想,走过去收拾那张桌子。 这时候,杜衡发现麻将桌上竟然还放着一沓钱,就压在麻将下面,像是付给他的茶水费。 但是看见这沓钱,杜衡却是脸色大变,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麻将桌上放着的这沓钱,并不是真正的钱,而是一沓冥钞,也就是死人用的钱! 做生意的人,最忌讳这些东西,杜衡当时就炸了。 玩了麻将就算不给钱,也好过给人冥钞啊,把冥钞当成茶水费,这不是摆明诅咒杜衡吗? 杜衡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气得脸都绿了。 店子上的账务一直是杜衡自己管理,杜衡记得,昨晚这桌客人离开的时候,是付了钱的,那这一沓冥钞是怎么回事? 家里只有他和侄子杜二娃两个人,杜衡很自然的联想到杜二娃,这事儿是不是杜二娃搞出来的恶作剧? 想到这里,杜衡气呼呼的冲进卧室,将还在蒙头大睡的杜二娃从被窝里拖出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把杜二娃骂得一脸懵逼,完全找不着北。 杜衡说明原因以后,杜二娃大叫冤枉,说桌上的那沓冥钞不是他放的,而且杜二娃还信誓旦旦的说,那张放着冥钞的麻将桌,他昨晚肯定是收拾过的,因为他记得很清楚,有个牌客打翻了茶水,弄脏了麻将桌,他怕损坏桌布,所以还专门清理干净了的。 杜衡听了这话以后,大为震惊,这事儿如果不是杜二娃干的,那会是什么人干的呢?难道他们关门打烊以后,半夜还有人偷偷摸摸钻进麻雀馆打牌,临走的时候扔一沓冥钞在桌上糊弄老板? 但要硬说这件事情是杜二娃做的,好像也说不过去。 杜衡冷静下来想了想,首先,杜二娃为什么要搞这样的恶作剧?吃饱了撑的?这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其次,杜二娃这才来店子里几天时间,几乎都没出过门,最远只去过巷口的便利店,他根本连丧葬用品店都不知道在哪里,所以自然也不可能买到冥钞。 第五百六十五章 离奇 “我看呀,也就是那些小混混,晚上偷偷钻进去打了麻将,又不肯付茶水费!”王保长伸了个懒腰说。 广东这边的小混混确实多,一般分为本地混子和外地混子,本地混子通常比较有钱,家里都是拆迁户,一个个暴发富嘴脸,不求上进,兜里揣着两钱,啥事儿也不做,花天酒地,胡作非为。 而外地混子,大多都是一些外来的务工人员,或者外来人员的子女,那些学习不好,没有手艺,而且又缺乏管教的年轻人,只能流落街头,混迹在社会的最底层,根本没有人生目标和方向。 在广东的大街小巷,时常都可以看见一群混子,染着花里胡哨的头发,穿着非主流的衣服裤子,大呼小叫的从街上走过,或者骑着廉价的机车呼啸驶过,自以为很酷的样子,殊不知在人家看来,压根就是一群傻叉。 像杜衡居住的那种巷子里,蛇鼠混杂,天南地北的人都有,小偷小摸都是常事,所以王保长的说法也有一定的可能性。 我喝了口茶,对丁明说:“你让他回去装个摄像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第二天调看监控,什么都清楚了!” 丁明说:“对,监控,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事情的关键!” 原来,在发生冥钞事件的第二天,杜衡就请人在麻雀馆里装上了摄像头,监控器连接到杜衡的卧室里面。 不管是有人恶作剧,还是有人偷偷溜进来打霸王麻将,杜衡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那天晚上关店以后,杜衡回到卧室,守着监控坐了半夜,但是一切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后来,杜衡实在是撑不住了,这才倒头睡了过去。 他原以为这是平静的一夜,但万万没有想到,第二天起来开店子的时候,发现麻雀馆里面,还是那张桌子,又亮起了灯,桌上麻将散乱,麻将下面,果然还是压着一沓冥钞。 杜衡看见那沓冥钞,头皮都麻了,赶紧用打火机把冥钞点燃烧了,然后快步回到卧室,查看监控画面。 在上楼之前,杜衡还专门去查看过店子大门,门锁完好无缺,并没有被人撬动过的痕迹,也不知道外面的人是怎么进来的,难道是穿墙术? 杜衡百思不得其解,怀着忐忑的心情打开监控。 刚开始,监控画面都很正常,麻雀馆里也很正常,杜衡耐着性子看下去,直到监控画面显示凌晨3点,这个时间段,杜衡已经撑不住睡着了,但是监控仍然在自动录像。 杜衡想,事情肯定发生在他睡熟以后,所以他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监控画面,想要看出究竟。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凌晨三点的时候,麻雀馆里突然平白无故的刮起了一阵阴风,通过监控,都能听见麻雀馆里桌椅板凳移动的吱呀声响。 虽然是大白天,但是看见麻雀馆里的诡异画面,杜衡也是忍不住汗毛倒竖。 麻雀馆的大门关得严严实实,那股阴风是从哪里灌进来的? 就在这时候,监控画面就像受到了某种电磁影响,竟然剧烈的抖动起来。 杜衡还以为监控坏掉了,赶紧伸手去拍。 不一会儿,抖动的画面便已经完全变成了雪花,白花花的一片,滋滋作响,什么都看不清楚。 杜衡茫然的看着监控器,脑子里一片空白,为什么事情正好到关键的时候,监控器就坏掉了呢?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也不知道呆坐了多久,杜衡正准备起身给安装监控的工作人员打个电话,让他们上门看看情况,然而就在此时,监控画面竟然又已经恢复了正常。 杜衡凑上前去,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 当监控画面恢复正常的时候,杜衡发现,那张麻将桌已经被人动过了,麻将桌亮着灯,桌上的那一沓冥钞格外显眼。 王保长说:“应该是有人用仪器,故意干扰了监控吧,等打完麻将以后,拿走仪器,监控自然又恢复了正常!” 对于王保长的分析,我并不赞同。 我放下茶盅,反问道:“打一场麻将,茶水费才几十块,为了节省几十块,你还要花费人力财力去干扰监控?那不是吃饱了撑的?有购买仪器的钱,以及干扰监控的技术水平,还用得着干这种龌龊事情?再者,抛开这些都不说,桌上的那沓冥钞怎么解释?他们打完麻将,直接离开不就得了,为什么还在桌上放一沓冥钞呢?” 王保长被我问的哑口无言,张了张嘴巴,嘟囔道:“听你这样一说,这事儿貌似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 我问丁明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事情应该还有后续吧?” 丁明点点头:“确实还有后续,而后续更加的离奇!” 麻雀馆里出了这样奇怪的事情,而且还连续发生,杜衡也是憋不住了,就把事情跟侄子杜二娃说了。 杜二娃年轻气盛,再加上初来乍到,急于表现自己,把胸脯拍得咚咚响,主动提出今晚他不睡觉,留在麻雀馆里守夜,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杜衡想了想,这个办法虽然笨了点,但还是行得通。 等到晚上关店的时候,杜二娃就留在麻雀馆里面,为了安全起见,杜衡还给杜二娃配备了一把菜刀。 杜衡叮嘱杜二娃,如果有情况发生,就立马通知他,千万不要一个人逞强。 杜二娃满口答应,说他一个人没有问题,让杜衡上楼去休息。 杜衡回了二楼卧室,守在监控面前,一直等到凌晨三点。 麻雀馆里面没有一点异常,杜二娃精神十足,菜刀别在腰间,嘴里还磕着瓜子儿,翘着二郎腿一晃一晃的,优哉游哉的样子。他还对着摄像头挥了挥手,示意杜衡早点睡觉。 杜衡看杜二娃这副样子,也就放下心来,爬到床上睡着了。 杜衡原以为今晚就这样平静的度过,谁知道,等他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却发现一件让他极其惊悚的事情,杜二娃竟然死了! 第五百六十六章 一夜暴毙 据杜衡所述,侄子杜二娃的死状非常离奇,浑身上下没有伤口,但是整个人却非常苍老,明明才二十岁的小伙子,看上去却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叟,脸上布满皱纹,乌黑的头发也变成了一头银发。 杜衡刚开始还以为是隔壁的老头死在了麻雀馆,结果认了半天,再加上尸体的衣着打扮判断,这个死去的“老头”,竟然就是自己的侄子杜二娃。 这是怎么回事呢? 杜二娃昨夜究竟经历了什么诡异事情? 为什么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居然会一夜暴毙,而且瞬间苍老,满头白发呢? 杜衡试图从监控里面寻找真相,但是监控画面跟昨天一样奇怪,刚开始都是正常的,关键时候却莫名其妙泛起雪花,什么都看不见,等到画面恢复正常以后,只看见杜二娃趴在麻将桌上,已经是满头白发,没了声息。 一夜苍老,满头白发?! 故事听到这里,我和王保长都不约而同的坐直了身体。 丁明问:“你们觉得正常吗?” 王保长摇摇头:“不正常,他这种情况,很明显是阳气耗损,所以才会在短时间内迅速苍老,从年轻人变成一个糟老头子!” 丁明点点头:“所以我推测,麻雀馆里有脏东西,杜二娃就是被脏东西害的!” 我拿起电话,给古法医打去一个电话,向他询问杜二娃尸体的事情。 杜二娃莫名其妙暴毙,法医肯定会去现场验尸的。 古法医问我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我说刚从匡家村回来,麻雀馆老板杜衡找上门来的。 古法医说:“实不相瞒,杜二娃的死确实蹊跷,浑身上下一个伤口都没有,只能定论为猝死。但是他的死状又很奇特,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死的时候却是满头白发,满脸皱纹,看上去就像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这一点我没法解释。从你们的角度看,这是什么原因?” 我知道,虽然警方定论杜二娃是猝死,但是古法医却并不认同,他问我的意思,就是想从我这里得知杜二娃的死亡真相。 于是我对他说:“麻雀馆里有脏东西,带走了杜二娃的阳寿!” 看来王保长说的很对,这件事情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我得亲自去杜衡的麻雀馆看一看了。 第二天早上,我,王保长,还有丁明,按照杜衡留下的地址,穿过两条巷子以后,找到了杜衡开设的麻雀馆。 这种背街的巷子里面,确实是龙蛇混杂,来自全国各地的人都有,说着不同的口音。 两旁的门市也是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有便利店,早餐店,按摩店,足浴店,麻雀馆,网吧等等。 即使是在大白天,那些理发店门口,也有打扮妖艳的女人在向我们招手,让我们进去吃早餐,说里面有大白馒头,欢迎品尝。 我们当然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只能假装没有听见,快速从门口走过。 来到杜衡的麻雀馆,敲了半天门,杜衡打开门,满脸困倦的看着我们。 我看见杜衡的样子,吓了一大跳,杜衡今天的面容跟昨天比较起来,至少又苍老了十岁以上,眼角和眉心都爬满了皱纹,两鬓花白,看上去已是垂垂暮年。 丁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时间没把杜衡认出来,还客客气气的向他询问:“老人家,请问杜衡在吗?” 得知面前这个“白发老叟”就是杜衡的时候,丁明惊讶的问他:“天啊,你究竟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杜衡左顾右盼,一脸神秘的冲我们招了招手,把我们引进麻雀馆,然后反锁上大门。 杜衡请我们入座,转身去给我们泡茶,我看他走路都是颤巍巍的样子,转头对王保长说:“他也被吸走了阳寿!” 王保长表情凝重的点点头:“是!只是阳寿还没被吸食干净,所以他还勉强活着!” 究竟是什么东西吸走了杜衡的阳寿? 我和王保长虽然落座,但是眼睛却一刻也没停着,如同雷达般骨碌碌转动,很快就把麻雀馆的情况扫描了一遍。 麻雀馆摆放着十张麻将桌,每天有下午场和晚上场,偶尔还有早上场,如果能坐满的话,效益还是比较客观的,毕竟这是自己的门市,又不需要什么本钱,几颗茶叶也不管钱,赚得几乎都是纯利润。 至于装潢,只能说很一般,比那种茶棚子要高档一点,但是跟外面的会所比较起来,那就差了很多,不过环境卫生还是干干净净的。 拐角处有个吧台,吧台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神龛,里面供奉着一尊财神爷。 神龛里面亮着暗红色的灯光,有种诡秘森森的感觉。 王保长掏出一个罗盘,低头看着罗盘,沉默不语。 丁明迫不及待的问他:“有什么发现吗?” 王保长说:“暂时捕捉不到,两种可能,一种可能,这里没有脏东西;第二种可能,脏东西的气息太弱,所以寻找不到!” 听闻这话,我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不对呀,能够吸人阳寿的脏东西,怎么可能气息太弱呢?这种脏东西通常都是很强大的,但如果是这样,王保长的罗盘为什么又捕捉不到脏东西的气息呢? 杜衡给我们泡上一壶茶,气喘吁吁,显得很累,他一下子从中年步入老年,身体机能也随之步入老年。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记得你昨天来找我的时候,也不是……不是这副样子吧?”丁明惊奇的问。 杜衡顶着一对黑眼眶,一脸疲倦的说:“我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我麻着胆子,一个人坐在麻雀馆里守夜,我很想弄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要了我侄子的命。守到半夜的时候,实在是太困了,迷迷糊糊睡着了。 我也不知道是做梦还是怎么回事,我就看见三个人站在面前,一个年轻男子,一个中年女人,还有一个老头。那个年轻男子我看着有些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他是谁。 我问他们做什么,他们就说来打麻将。 我说现在都半夜了,已经打烊了,让他们明天再来。 但是这三个人却不依不饶,非要拉着我一块儿凑份子。 我被他们缠得没有办法,只好陪他们打,坐下来的时候,我就问他们多大赌注,那个年轻男子就对我奇怪的笑了笑,说什么赌命,赌寿命,一番是一天的寿命!” 第五百六十七章 赌命 赌寿命?! 这样的赌注会不会太离奇了? 正常人怎么可能有这种赌注? 所以,我很肯定的对杜衡说:“杜老板,看来你昨晚是跟三个鬼打了一夜的麻将呀!” 杜衡打了个哆嗦,脸色铁青,心有余悸地说:“他们……他们为什么会找上我?” 我轻轻敲打着桌子,旁敲侧击的问杜衡:“杜老板,你仔细想想,在这之前,你的麻雀馆里有没有死过人之类的事情?” “死人?!”杜衡沉吟片刻,突然说道:“啊,我想起来了,好几年前,有个外地来的年轻打工仔,每天都要到我的麻雀馆打麻将,牌瘾非常大。有一次,他拿了一手天牌,赢了不少钱,兴奋的又喊又叫,结果太过激动,当场引发了心梗,等120来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你刚刚说昨晚来找你的三个人里面,有个年轻男子你有些眼熟,你好好想想,那个年轻男子是不是前几年心梗死掉的那个人?”我问。 杜衡挠了挠脑袋,说时间过去太久,他实在记不太清楚了。 我想了想,掏出手机联系古法医,让他帮我在警局查询一下,警局有死亡记录,很快便反馈给我那个年轻男子的信息。 那个年轻男子叫王洲,心梗去世的时候才22岁,四川人,沉迷于赌博,来广东打工的几年,挣的钱基本上都拿去赌博了。 同时,古法医还传来了王洲的照片。 我把照片递到杜衡面前,让杜衡辨认,杜衡一看,立马指着照片说:“没错,就是他!就是他!前几年经常在我麻雀馆打麻将,昨晚来找我的也是他!” 说到这里,杜衡的声音有些发抖:“他……他这都死了好几年……为什么……为什么回来找我?” 王保长插嘴道:“一些鬼想要重返阳间,就需要向活人借命,他跟你打麻将,就是为了赢你的寿命!你昨晚输了多少阳寿?” 杜衡叹了口气:“十年!” 王保长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沉吟道:“有一点很奇怪,能够向活人借寿的鬼,道行都不低,但是我的罗盘却没有捕捉到厉鬼的痕迹,说明这个王洲并不是厉鬼。这就存在一个问题,王洲无非是区区一个游魂而已,他哪里来的道行和胆量,向活人借寿呢?” 我竖起两根手指:“两种可能,第一,你的罗盘坏掉了,当然,这是开玩笑的;第二种可能,王洲可能只是跑腿的马仔,他的背后有更厉害的家伙在操控!” 王保长点点头:“如果这样分析的话,倒也说得过去!” 杜衡苦着脸,向我求救:“杨大师,王道长,你们……你们一定要想办法救救我……我才四十出头,我还不想死啊!你们要多少出场费,我尽量给,十万?二十万?” 杜衡情绪激动,侄子杜二娃的惨死,肯定把他吓得不轻。 我拍了拍杜衡的肩膀,安慰他说:“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接了你的单子,自然会帮你办事,这个你放心!” 顿了顿,我又说:“我没猜错的话,王洲今晚还会来找你赌命!” 杜衡一听这话,顿时吓得脸色发白,连连摆手道:“我不赌……我不赌了……别让他来找我……别让他来找我呀……” “不!你要赌!继续跟他赌,把输了的寿命赢回来!”我说。 杜衡哭丧着脸说:“他们三个都是鬼,我怎么打得过他们?” 我说:“你现在只剩下十年的寿命,难道你就只想活十年?” 杜衡说:“我当然想把输掉的寿命赢回来,可是……可是他们真的很厉害,我连一把牌都胡不了,稳输啊!” 我说:“你放心,今晚我陪你一起赌,帮你把命赢回来!” 杜衡望着我:“你不是本地人吧?你会玩广东麻将?” 我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杜衡的问题,而是反问他道:“作为麻雀馆老板,你觉得你的牌技怎么样?” 杜衡抿了抿嘴唇:“实话实说,算不上超一流,但也算一流级别!” “那就好!”我点点头,对杜衡说:“你今晚发挥你的正常水平就行了,我虽然不会打广东麻将,但我会帮你控制住那三个鬼,限制他们的鬼力,让他们没法换牌!” 从麻雀馆出来,我去菜市场买了一把匕首,然后去点杀鸡的地方,借了点鸡血,把鸡血抹在匕首上面。 回到麻雀馆,我把沾有鸡血的匕首,悄悄倒插在麻将桌下。 等到夜晚来临,我留下来陪着杜衡。 杜衡显得很紧张,尤其是午夜过后,杜衡更是浑身都在哆嗦。 我买了点卤菜和啤酒,在那里慢条斯理的喝着,消磨时间,不让自己打瞌睡。 好不容易熬到半夜三更,麻雀馆里突然刮起一阵阴风,那风来的好生古怪,差点吹翻了我的酒瓶。 阴风过去,麻将桌前面围着三个“人”。 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年轻男子,也就是心梗而死的王洲,个子小小的,长相也很普通。 王洲旁边有个中年女人,穿金戴银的,略有几分姿色,看上去像是某个足浴店的老妈子。 还有一个老头,戴着眼镜,一副很深沉的样子,手里夹着个包,像个南下干部。 王洲跟杜衡打着招呼:“杜老板,久等了,咱们开始吧!” 我跟杜衡使了个眼色,杜衡麻着胆子,颤颤巍巍的坐上麻将桌。 王洲看见我,好奇的问杜衡:“他是谁?” 杜衡说:“我的另一个侄子!” 王洲阴森森的笑了笑:“你的命要是输完了,就让你的侄子来玩!” 我吱溜喝了口酒,皮笑肉不笑的说:“好哇,我也喜欢打麻将,随时奉陪!” 王洲收回目光,对杜衡说:“老规矩,一番一天的寿命,开始吧!” 三个鬼一个人,就这样开始了赌局,我就在旁边喝着小酒观战。 杜衡没有吹牛,他的牌技还真是不错,从一开始就连续胡牌,直接把那三个鬼打懵了。 三个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惨白的鬼脸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第五百六十八章 老赌鬼 王洲抓起来,一手的烂牌,眉头一皱,就想换牌。但是,不管他怎样摸牌,那牌完全没有变化,急得他破口大骂:“妈的,这是什么烂牌?!” 其实,不止是王洲出现这种情况,那个女人和老头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们也无法换牌,只能跟杜衡硬打,比拼技术。 我似笑非笑的说:“赌博这种东西,就是要公平对决嘛!” 三个鬼无法施展鬼力,只能跟杜衡比拼牌技,这种时候,杜衡的实力就展现出来了,打得那三个鬼哑口无言。 直到外面传来第一声鸡啼,王洲把麻将往桌上一推,嚷嚷道:“天亮了,不玩了!” 杜衡非常高兴,这短短半夜的时间,他不仅把昨晚输掉的十年寿命赢了回来,还多赢了五年,大杀三方,将那三个鬼杀得垂头丧气。 王洲知道我在背后帮助杜衡,他指着我说:“今晚你敢上吗?” 我耸耸肩膀:“为什么不敢?” 王洲咬牙切齿的说:“好,那今晚见!” “随时奉陪,慢走啊!”我冲王洲笑着挥了挥手。 王洲三人走到墙壁前面,就像有穿墙术似的,直接没入墙壁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衡很激动,在赢回十五年阳寿以后,顿时年轻了许多,花白的头发几乎已经不见了,脸上那些可怕的皱纹也大面积消失,虽说还没有恢复到四十出头的面容状态,但也差不多恢复到了五十来岁,跟之前七八十岁的模样比较起来,明显是年轻了许多。 杜衡说:“太棒了,今晚我们继续,把剩下的寿命全都赢回来!” 我推开麻雀馆大门,第一缕晨曦斜照进来。 我说:“继续是肯定要继续的,不过今晚会有难度!” “什么难度?”杜衡问。 我眯起眼睛,伸了个懒腰:“不出意外的话,今晚那个王洲,肯定会把真正借你阳寿的幕后黑手带过来!” 为了对付今晚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我让王保长留守在麻雀馆外面,跟我里应外合,争取搞定藏在幕后的那个厉鬼,把杜衡的寿命讨要回来。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又到了午夜。 杜衡为了答谢我,专门帮我点了小龙虾下酒,我也没有客气,一边剥着小龙虾,一边喝着小酒,等待王洲的“光临”。 半夜三更,准时准点,王洲现身了。 跟我所料的一样,那个女人和老头今晚没有再来。 王洲身后站着一个枯瘦的老者,身体笼罩在一袭长长的黑衣里面,眼睛幽绿幽绿的,有些摄魂。 王洲跟我们介绍说,这个老者是他的师父,他的牌技全都是这个老者传授他的。 我心中暗道:“原来是个老赌鬼!” 老赌鬼在我对面坐下,黑黑瘦瘦的,脑袋有点秃,面容生得有些丑陋。 老赌鬼的声音很沙哑,喉咙里就像憋着一口沙,他说:“你不会广东麻将,我也不占你便宜,我们公平对决,玩个最简单的游戏,扑克牌比大小如何?” “公平对决”是昨晚我对王洲说的话,现在老赌鬼又把这话还给我,言语间充满了挑衅的意味。 既然老赌鬼对自己如此有自信,我也就没有拒绝他的提议。 我让杜衡拿出一副崭新的扑克牌,随意洗牌之后在桌上铺开。 老赌鬼说:“今晚我们赌大一点,一张牌一年的寿命,你敢玩吗?” 我冷冷笑道:“随你高兴!” 老赌鬼点点头,很绅士的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我先选牌。 杜衡一脸紧张的看着我,我搓了搓手,抓住一张扑克牌,直觉告诉我,这张牌不错。 “确定了么?”老赌鬼问我。 “就它了!”我一边说,一边翻开扑克牌,一双眼睛也跟着亮了起来。 扑克牌翻在桌上,赫然是一张红桃k。 我大喜,略有些得意的说:“不好意思,手气有点好!” 老赌鬼面无表情,冷冷说了句:“运气不错!” “是啊,我这人的运气一向不错!”我环抱着臂膀,玩味的看着老赌鬼。 老赌鬼很冷酷的笑了笑,指尖从扑克牌上缓缓划过,最后停在一张牌背面,轻轻一点,将牌翻了过来。 我一下子瞪大眼睛,老赌鬼选中的这张牌,竟然是一张方块a。 能战胜k的牌,只有四张a,老赌鬼也太厉害了吧,居然直接选中了一张a,他的手气真有这么好? 老赌鬼冲我冷冷笑了笑:“不好意思,我的运气比你还要好一点点!” 其实老赌鬼在摸牌的时候,我一直在仔细观察他有没有“作弊”,但看了半天,也没看见他玩什么手法。 我不太服气,生气的扔掉手里的红桃k,喝斥道:“再来!” 我跟老赌鬼一连赌了数把,把把输,一把都没有赢,而且那牌非常邪门,每次老赌鬼的牌面,就只比我大一点点,我翻2,他就翻个3,甚至我翻梅花a,老赌鬼都能翻出黑桃a来压制我。 不多一会儿,老赌鬼便对我说:“年轻人,你的寿命已经输完了!” 我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冷酷的说:“我就在这里,有种你就来取,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老赌鬼转了转眼珠子,冲我笑了笑,冷冷道:“愿赌服输,如果你想活下去,我也可以不要你的阳寿,但你需要给我一件东西!” 我皱起眉头:“什么东西?” 老赌鬼指了指自己的后脑,说:“我要你后脑上的那块阴骨!” 我微微一怔,浓眉和青筋同时一挑,满脸怒火的说:“就凭你?想要我的阴骨?怕是痴人说梦吧!” 我是阴骨童子,之所以拥有过人的天赋和本事,都是因为后脑这块阴骨。如果我交出阴骨,那我跟普通人有什么区别?岂不是任人宰割了吗? 师父在世的时候就跟我讲过,这块阴骨会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很多妖邪之物都垂涎我的阴骨,让我万事小心。 没想到面前这个老赌鬼,也盯上了我的阴骨。 实话讲,以我现在的本事,我并没有把这个老赌鬼放在眼里。 第五百六十九章 妙手空空 我冷笑两声:“你在威胁我?” 老赌鬼面不改色,淡淡说道:“这不是威胁,这是你唯一的选择!” 怒气浮上我的脸庞,我噌地站起来,厉声骂道:“想夺我阴骨的人多得去了,你算个什么东西?” 老赌鬼还没说话呢,王洲便抢先指着我骂道:“你又算什么东西,居然敢骂我师父?!” 王洲一个无名小卒,居然对我破口大骂,我心头火起,想要让他记住三清门的厉害。 然而,当我把手伸入衣兜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糟糕,衣服里的黄符怎么不见了?! 难道是我出门的时候忘记带了? 不,不会的,我现在贴身带着黄符,不可能忘记的。 我又伸手去摸腰间,心头更凉,别在腰间的招魂葫芦也不见了。 我暗暗心惊,存着最后一丝希望,把手伸到后背,一颗心彻底凉凉,大爷的,老子的修罗剑也不见了! 老赌鬼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在找东西?” “是你干的?!”我惊怒交加的看着老赌鬼。 “是我!”王洲冲我冷冷笑了笑,举起双手,就看见他左手提着招魂葫芦,右手提着修罗剑。 我惊诧的看着王洲,我身上的这些打鬼装备,怎么跑到王洲手里去了? 王洲嘿嘿笑了笑,一脸骄傲的说:“知道我以前在广东做什么的吗?妙手空空可是我的拿手绝活!” 妈的! 我在心里大骂了一声,没有想到,王洲以前竟然是个贼娃子,而且盗窃的本事还挺牛逼的,神不知鬼不觉就把我身上的东西摸走了,我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 杜衡骂道:“我还以为你是来广东打工的,没想到你竟然是来偷东西的,枉我那时候还挺照顾你的!真是瞎了眼!” 王洲冷哼道:“什么偷东西?我那也是打工,只是工作的性质不同而已!” 我咬咬牙,抄起桌上的啤酒瓶,用力摔碎在地上。 我这样做,是在给麻雀馆外面的王保长发暗号,我现在什么武器装备都没有,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王保长身上,让他冲进来帮忙。 这是我和王保长约定好的暗号,只要听见啤酒瓶碎裂的声音,他就冲进来。 然而,当啤酒瓶摔碎以后,外面竟然是鸦雀无声。 我呲了呲牙,大爷的,王保长该不会睡着了吧? 我又连续摔碎了两个酒瓶,还有一个酒瓶直接砸在大门上,发出咣当声响,那么大的声音,就算王保长睡着了,肯定也会惊醒的。 但是,我再一次失望了,我扔出的啤酒瓶竟然石沉大海,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的心里非常恼怒,大骂王保长掉链子,他娘的关键时刻,王保长居然擅离职守,也不知道他跑哪里去了,真是猪一样的队友,气死我了! 老赌鬼呵呵笑了起来,笑声很难听,而且带着深深的嘲讽:“你是在叫门口的同伴吗?他可能没法帮你了!” 我一听这话,就知道王保长肯定被老赌鬼他们埋伏了,心中一惊,怒喝道:“你们把他怎么样了?” 也不知道王保长是死是活,虽然我在心里骂他,但他好歹也是我的师弟,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这当师兄的自然是难咎其职。 老赌鬼气定神闲的看着我:“怎么?还不肯交出阴骨吗?如果讲不通道理,那就别怪我动手了!” 我咬了咬嘴唇:“好,好,好,我交,我交……你妹!” 我堂堂三清门人,怎么可能向妖魔鬼怪屈服? 正义向邪恶低头,我就算是光荣战死,也会守住最后这一丝尊严。 怒骂声中,我抬脚踢翻麻将桌,转身就往麻雀馆门口跑去。 我万万没有想到,今夜居然栽在王洲这个无名游魂的手里,我太小看他了,压根没想到他竟然能够偷走我的武器装备。 没有武器装备,我他妈赤手空拳,怎么跟鬼斗? 我刚刚跑到麻雀馆门口,就听背后劲风声响,老赌鬼的速度很快,化作一团黑影追了上来。 我回头一看,老赌鬼却唰的失去了踪影。 我正自心惊的时候,忽闻头顶上方传来一阵风声,慌忙抬头,发现老赌鬼竟然倒挂在天花板上,朝我凌空扑落下来。 我急忙向后避让,虽然反应已经足够快,但后背还是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几道触目惊心的血印子,从后背一直蔓延到肩膀。 我扭头看向肩膀,就看见肩膀的皮肉裂开了,如同被锋利的刀子划过一样,不停地往外渗出血珠子,疼得我头皮一阵阵发麻。 我看着不远处的老赌鬼,只见老赌鬼从袖口里探出两只锋利的爪子,他的脸上也迅速爬满一层黑毛。 我心中一凛,厉声呵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很明显,面前这个老赌鬼并不是一个鬼,而是一个妖物。 老赌鬼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嘿嘿两声狞笑,再次向我扑上来。 我忍着剧痛,狼狈的就地一滚,堪堪避开。 就听咔嚓一声,老赌鬼锋利的爪子,竟然硬生生插在铁门上面,把铁门都插出了好几个窟窿。 我倒吸一口凉气,刚才这一爪子要是插在我的身上,岂不是都要把我撕碎了? 我抹了把冷汗,翻身爬起来。 老赌鬼飞身跃起,伸足在铁门上轻轻一点,凌空朝我扑下来,利爪直接抓向我的后脑勺,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咆哮声:“阴骨拿来吧!” 我猛地一回头,寒光闪烁的利爪正好对准我的咽喉。 我仿佛已经感觉到利爪撕裂我的喉咙,这一刻,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世上没有那么多奇迹,此时此刻,也不可能有天神降临来救我。 我用力咬破舌尖,饱含一口舌尖血,拼尽最后力气,用力喷向老赌鬼。 舌尖血喷在老赌鬼脸上,顿时发出滋滋声响,老赌鬼的脸庞冒起缕缕黑烟。 但是,这对于老赌鬼来说,根本没有致命伤害。 就在我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忽听砰的一声,我的脖子位置,突然炸裂起一团耀眼的金光。 老赌鬼猝不及防,被那团金光射中眼睛,登时发出凄厉的惨叫,直挺挺向后飞了出去。 第五百七十章 老猫 “啊——啊——啊——” 老赌鬼发出痛苦的嘶吼,颤巍巍的移开双手,就看见他的眼睛一片血肉模糊,还插着玉一样的碎片。 我低头看向脖子,顿时明白过来,刚才在千钧一发之际,是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玉佛,为我挡了一灾。 那块玉佛是张语馨送给我的,从峨眉山上请回来的,还请高僧开过光,是一件非常好的护身符,这些年也帮过我不少忙,这次又救了我一命。 我知道张语馨对我情深义重,自知对不起张语馨,所以我从未取下过这块玉佛,一来是当做护身符,二来是对张语馨的一种怀念。 但是,让我很难过的是,这块玉佛竟然碎了! 这是张语馨送给我的唯一礼物,我居然把它弄碎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老赌鬼翻身爬起来,一头撞破铁门,消失在了黑夜中。 王洲见状,赶紧丢掉招魂葫芦和修罗剑,以及一大把黄符,跟着老赌鬼跑出麻雀馆。 我将破碎的玉佛一块一块拾起来,小心翼翼放入衣兜里面,这才捡起招魂葫芦和修罗剑。 我看了一眼杜衡,杜衡吓得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我问他:“没事吧?” 杜衡摇了摇头,我便没有管他,拉开铁门,去寻找王保长。 很快,我就在麻雀馆外面的拐角处看见了王保长,王保长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 我走过去,伸手探了探鼻息,王保长还没有死。 “王保长,你醒醒!王保长——” 我喊他的名字,王保长悠悠睁开眼睛,他张嘴想说话,但是啊呀啊的,又说不出来,喉咙里像是卡着什么东西。 我用力拍了拍他的后背,王保长剧烈的咳嗽起来,突然,嘴巴一张,竟然从嘴里吐出一撮黑毛。 王保长涨红了脸,呸呸连吐几口唾沫,一脸恶心的说:“这他妈的什么东西?” 我仔细看了看,王保长吐出的那撮黑毛,竟然是一撮猫毛。 我问王保长究竟怎么回事,怎么会这么大意,莫名其妙着了道儿,还差点害死我。 王保长抓了抓头发,说他也不知道这么回事,刚才他守在外面的时候,一只黑猫从角落里走出来,幽绿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王保长便失去了意识,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统统都不知道了。 黑猫?! 我想起老赌鬼幽绿色的眼睛,以及如同刀子般锋利的爪子,心中一怔,那个老赌鬼,该不会是一只猫妖吧? 王保长向我询问情况,我没好气的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王保长不好意思的冲我笑了笑,向我道歉说:“师兄,对不起,下次我绝对不会拖你后腿了!” 我从腰间取下招魂葫芦,将五鬼兄弟召唤出来。 五鬼兄弟问我有什么吩咐,我对他们说:“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帮我把王洲那个游魂抓回来;第二件事情,查一查那个老赌鬼的底细,看看他是不是黑猫变的!” 五鬼兄弟领命,化成五团黑烟,消失在黑夜中。 我和王保长走进麻雀馆,帮杜衡收拾了一下店子,然后问他有没有备用的医药箱。 杜衡说有,赶紧去卧室把医药箱抱了出来,我脱下外衣,先用温水清洗伤口,然后让王保长帮忙给我上药,皮开肉绽的,再加上药粉一刺激,疼得我的冷汗就像掉线的珠子,大颗大颗滚落。 等到处理好伤口,外面已是天光大亮了。 杜衡心有余悸的问我接下来怎么办,那几个赌鬼还会不会继续纠缠他。 我说:“他们应该是不会来了,但是你还有十余年的阳寿在那个老赌鬼手里,我会想办法帮你讨回来的!” 杜衡双手合十,对我拜了拜,嘴里说了很多感谢的话。 五鬼兄弟的办事效率还是挺不错的,当天晚上,他们就把王洲绑回了公司,同时还查明了那个老赌鬼的背景信息。 跟我猜想的一样,老赌鬼的真实身份,就是一只黑猫。 确切的说,是一只成了精的老黑猫。 很久很久以前,这只黑猫原本是巷子里的一只流浪猫,食百家饭长大,后来慢慢有了一点道行,经常趴在墙头上看这些人打牌,久而久之,便学会了精湛的牌技。 再后来,这只黑猫修炼成了妖,野心与日俱增,竟然想借阳寿修行,以便能够早日幻化成人。 于是老猫让王洲去借阳寿,王洲以前经常在杜衡的店子上打牌,自然而然就把杜衡当成了下手的目标。 老猫原本只是想借点阳寿,但是在看出我是阴骨童子以后,便临时改变了主意,想要夺走我的阴骨。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我勾了勾手指,把王洲拉到面前,向他询问老猫的下落。 王洲落在我的手里,再也不像昨晚那般嚣张,他向我讨饶说:“大哥,只要你放过我,我就告诉你老猫的下落!” “你觉得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你信不信我将你灰飞烟灭?”我用指尖夹起三昧真火符,催动咒语,三昧真火符立即燃烧起来,吓得王洲牙关打颤。孤魂野鬼最害怕灰飞烟灭,那便意味着他们永远都不能投胎转世。 所以,三昧真火符一燃起来,王洲立刻说:“大哥,我错了,我错了,你快把这玩意儿收起来!” 我收起三昧真火符,冷冷道:“老猫在哪里?” 王洲说:“据我所知,老猫平时都藏在地底下面的污水管道里。对了,污水管下面好像还住着一个乞丐,这些年,老猫都跟着这个乞丐。头几年我还没死的时候,还亲眼看见过那个乞丐在喂老猫食物!” 乞丐?! 我微微一怔,老猫竟然还跟着一个乞丐?! 我诧异的看向王保长,王保长也同样诧异的看着我。 我原本以为,老猫就是幕后黑手,但现在看来,老猫的背后,貌似还有一只更大的黑手,也就是那个乞丐,老猫应该是听命于那个乞丐的。 我的心里嗖嗖冒着凉气,那个神秘的乞丐到底是什么来头?夺我阴骨,会不会是那个乞丐出的主意呢? 第五百七十一章 猫人 午夜的巷子里很安静,几乎没有什么人,偶尔传来几声犬吠。 只有那些足浴按摩店里面,还透露出暗红色的光亮。 一个井盖旁边,站着四个人,我,王保长,青青,还有丁明。 王保长擦了擦脸上的污痕,搬开了那个井盖,一股臭味儿随风倒灌出来。 我让青青和丁明留在地面上守着,然后我和王保长戴着口罩,打着电筒,钻进了地下的污水管道。 地下的污水管道纵横交错,就像一座恢弘的地下堡垒,以前我从未下来过,还不知道城市的地底下面,竟然如此的壮观。 污水哗哗流淌,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恶臭,我和王保长即使戴着口罩,也被那臭气熏得一阵阵头晕。 很难想象,那个神秘的乞丐,居然会藏身在这样的环境里面。 我和王保长举着手电,深一脚浅一脚在污水里行走,水面上漂过很多的垃圾。 突然,王保长拉住我,很紧张地说:“有人!水面上有人!” 我举着手电筒往水面上照过去,但见水面上果真蜷缩着一团人影,细细一看,不由得哑然失笑。 我让王保长看清楚点,那个东西哪里是人,明明就是一个充气玩偶。 王保长撇撇嘴道:“城里人真会玩!” 我补充道:“而且冷酷无情,玩坏了就把人家丢掉了!” 说完这话,我和王保长相视一笑,紧张的心情顿时烟消云散。 往前走过一个拐角,王保长又停下来拉着我,我问他怎么了,王保长说:“人!” 又有人?! 在这暗无天日的污水管道下面,除了环卫工人定期下来工作清理以外,哪里还有其他人? 我正想嘲笑王保长是不是太过紧张,产生幻觉了,却见王保长反手拔出桃木剑,一脸肃色的喝问道:“什么人?!” 我看王保长的模样不像是开玩笑,于是我立即举起手电筒,朝正前方照过去。 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手电筒射出的光其实非常有限,十米之内基本上能够看清楚,而十米之外就有些模糊了。 但见模糊的光影中,晃晃悠悠显现出一个人形轮廓。 王保长没有说错,这真的是一个人。 我暗暗握紧拳头,凝神戒备的看着那个人。 那个人给我们的感觉非常奇怪,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身体和脑袋全都笼罩在长袍里面,神秘兮兮的。 “站住!”王保长厉声呵斥道。 那人停下脚步,就像木头桩子般,一动不动的看着我们。 我们这才惊讶的发现,这个人的眼睛,竟然泛着诡异的血红色。 我低声提醒王保长:“小心,这个人不太正常!” 话音刚落,黑衣人突然撒丫子冲向我们,速度很快,完全不是刚才那种晃晃悠悠的样子。 幸好王保长早有提防,反手一剑削了过去。 黑衣人后仰躲避,桃木剑掀起的劲风,将黑衣人的连体帽掀飞,让黑衣人露出了隐藏在黑袍下面的真实面容。 黑衣人双膝跪地,从桃木剑下滑了过去,然后一个翻身从污水里凌空跃起,倒挂在我们的头顶上方。 “喵呜——” 黑衣人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猫叫。 我和王保长大吃一惊,迅速望向头顶,就看见那个黑衣人,竟是一个半人半猫的怪物。 他的身体是人的身体,但是整个脑袋却是猫的特征,当他张嘴咆哮的时候,嘴里的獠牙清晰可见。 王保长惊奇地问:“这玩儿到底是猫还是人?” 我接口道:“叫他‘猫人’不就成啦?” 王保长点点头:“不愧是读过大学的文化人!” 王保长举起桃木剑,大喝一声:“看剑!” 桃木剑脱手而出,化作一道红光,朝着头顶上方的那个猫人飞射而去。 猫人怪叫一声,被剑芒扫中,从上面翻滚掉下,落在污水里面,溅起老高的水花。 王保长刚刚收回桃木剑,猫人突然发出低沉的怒吼,自污水中凌空跃起,伸出锋利的爪子,直接抓向王保长胸口。 猫最厉害的武器,就是它的爪子,锋利如钩。 这个猫人也不例外,当他的爪子弹出来的时候,就像一把把雪亮的刀子,闪烁着慑人的光。 王保长急忙用桃木剑护住胸口,嘭的一声,被猫人撞得后退了好几步。 我问王保长有没有事,王保长抬起手,一缕鲜血从袖口里滴落出来。 王保长虽然护住了胸口,但手臂还是挨了猫人一爪子,立刻皮开肉绽,染红了衣袖。 王保长生气地骂道:“你个王八蛋,留那么长的指甲做什么,一点都不讲卫生!” 猫人扭了扭脖子,再次朝着王保长扑过去。 王保长一边躲闪一边骂:“你大爷的,为什么一直缠着我不放?是不是觉得我帅就好欺负?你怎么不去找杨程呢?” 猫人的动作极其灵敏,几乎跟猫一模一样,他没有扑中王保长,爪子在污水管道的墙壁上轻轻一按,都没有落地,直接换了个方向,再次凌空扑向王保长,速度快如闪电。 眼看王保长后背空门大露,我急忙跑过去,一脚踹在王保长的屁股上。 王保长哎呀一声,横着飞了出去。 与此同时,我手掌一翻,掌心里倒扣着一张三昧真火符,直接拍在猫人的脸上。 猫人登时发出凄厉的惨叫,三昧真火符迅速燃烧,一团火焰包裹住了猫人的脑袋。 猫人在水里扑腾打滚,嘶吼连连,想要扑灭脑袋上的火焰。 但是三昧真火符的火焰并不是普通火焰,这是专烧邪物的阴火,用水是浇不灭的。 所以,不管猫人在水里怎么折腾,火焰不仅没有熄灭,反而蔓延到全身。 猫人笼罩在烈火中,变成了一颗火球,在水里滚来滚去,刚开始还能发出惨叫声,但很快声音便低弱下去,最后戛然而止。 看着猫人的尸体泡在污水里,还有黑烟不断升起。 我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长吁了一口气,转头对王保长说:“没事了!” 王保长捂着吃痛的屁股从水里爬起来,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他努了努嘴巴:“没事了?事情大着呢!” 第五百七十二章 血战 黑暗中传来密集的脚步声,像是有很多人在奔跑,踩得那水声哗哗作响。 我心中一凛,循声望去,就看见影影绰绰,许多黑衣人从黑暗中跑出来,大概有几十人之多。 我不由自主的握紧拳头,卧槽,刚刚一个猫人都搞得我们够呛,现在居然冒出几十个猫人,这可一点都不好玩呀! 王保长说:“这些猫人,全都是猫妖变的!” 说这话的时候,王保长指着刚才那个猫人的尸体让我看,我这才发现,污水里泡着的,竟然是一只被烧焦的花猫尸体。 我皱起眉头,感觉非常奇怪,一只老猫成妖是有可能的,但也不至于每只猫都修炼成了妖吧? 王保长说:“我看这些猫八成都是被人控制了,有人用邪术,将人的魂魄封印在猫的身体里面,从而创造出猫人这种怪物!” 我浓眉一挑,难道这些猫人,都是那个神秘乞丐的杰作? 我的脑海里刚刚掠过这个念头,就感觉黑暗中有一双眼睛,正阴冷冷的看着我。 我心头一跳,直觉告诉我,那个神秘的乞丐,就在前方的黑暗中。 不过,严峻的局势摆在面前,如果我们没有办法搞定这群猫人,我们也没法见到那个乞丐。 几十个猫人从黑暗中冲出来,迅速形成一个包围圈,把我和王保长围了起来。 那些猫人不时发出恐怖的猫叫声,撕心裂肺,让人头皮发麻。 我和王保长背靠着背,缓缓转着圈。 那些猫人也在蠢蠢欲动,慢慢收缩包围圈。 王保长问我:“师兄,你怕不怕?” 我毫不掩饰的说:“怕!” 面对几十个凶残的猫人,要说心里一点都不发怵,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王保长说:“我还是怕,但我不想被一群流浪猫撕成碎片!” 我点点头:“我也不想!如果今晚咱俩能够活着出去,我请你吃豆浆油条!” 王保长翻了翻白眼:“师兄,你真大方!” “少他妈废话,杀!”我猛地一咬嘴唇,当先冲了上去。 王保长紧随其后,也大喊一声:“杀!” 我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战,面对猫人的重重包围,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死在这里,我不能丢符咒门的脸面。 师父库瘸子不在了,我是符咒门的顶梁柱,如果连我都倒下了,那江湖上便不再有符咒门。 这个延续千年的伟大门派,我不能让它断送在我的手里。 所以,我只能杀!杀!!杀!!! 我把手电筒绑在胳膊上,然后右手提着修罗剑,左手夹着黄符,跟那些猫人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喵呜——” 一个猫人扑过来,锋利的爪子刺向我的肚子。 幸好我奋力躲闪,利爪只是划破了我的衣服,没有伤到皮肉。 我异常恼怒,反手一剑贯穿了那个猫人的胸膛,怒吼连连中,推着猫人一路后退,将猫人钉死在墙壁啥。 当我拔出修罗剑的时候,猫人的胸口冒出一缕黑烟,然后猫人缓缓倒在地上,变成了一只狸花猫的尸体。 我本人是非常爱护小动物的,有时候碰上流浪的猫猫狗狗,我都会给它们喂点吃的。但在此时此刻,这些流浪猫已经不是普通的流浪猫了,它们被人做了法,变成了凶残成性的猫人,如果我不痛下杀手,它们就会对我痛下杀手。 “呀——” 我的后背又挨了一爪子,火辣辣的疼。 我瞪红眼睛,转身拍出一张火龙符。 一条火龙凌空飞向身后的那个猫人,由于距离太近,猫人根本来不及躲闪,直接被火龙缠住,烧得鬼哭狼嚎。 另一边,王保长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最开始认识王保长的时候,他不过是一个三流道士。 但这些年跟着库瘸子,道行也是突飞猛进,再也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至少也是接近一流道士的水平。 只见王保长被好几个猫人围攻,逼退到了墙角,已经没有了退路。 他的处境很糟糕,我想过去救他,但是被猫人缠住,一时间也分不开身。 然而,王保长却露出一抹自信满满的笑意:“让你们尝尝‘土地雷’的滋味!” 王保长突然单膝跪地,将桃木剑反插在地上,双手捏了个法诀,扣在胸口前面,头发一下子飞扬起来,酷劲十足。 只听砰砰砰一连串炸响,地下爆裂出一团又一团金光,那几个猫人瞬间被笼罩在金光里面,发出凄厉的惨叫,很快就被放倒一片。 地上横七竖八躺了一片流浪猫的尸体,白的,黑的,花的,什么颜色都有,那些流浪猫的尸体上,都镶嵌着数量不一的古铜币。 我暗暗喝了声彩,几年不见,没想到王保长的修为进步这么大。 我现在才明白,王保长刚才在战斗的时候,就悄悄将那些古铜币洒落在水里,然后他故意将那些猫人引诱过去,趁机将其一举歼灭。 有头脑,有胆识,有能力,这还是我所认识的王保长吗? 果然还是古话说得好:“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经过好一番激烈拼杀,我和王保长累得气喘吁吁,身上都挂了彩,但是那些猫人也遭受到了重创,被我们消灭了差不多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虽然还围着我们,但也不敢轻易上前。 我和王保长背靠着墙壁,后背溢出的鲜血,已经把墙壁染红了,但我们依然咬牙坚持着。 握剑的手也在颤抖,这是肌肉过度劳损之后,产生的痉挛反应,鲜血从袖口中滴落,一滴一滴落在地上,但我和王保长,谁也没有松手,眼睛里的神色仍然刚强坚毅。 鲜血顺着剑身滚落,又被修罗剑吸了进去,吸食鲜血以后的修罗剑,嗡嗡作响,战斗欲望更加强烈。 也许是受到修罗剑的影响,我的战斗欲望也在节节攀升。 我扬起修罗剑,冲着那些猫人怒吼:“来啊,停下来做什么,继续啊!” 黑暗中,突然传来两声冷笑,然后传来清脆的鼓掌声。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那个躲在幕后的神秘乞丐,终于现身了吗? 第五百七十三章 乞丐 冷笑声中,一个矮小的人影从黑暗中走出来。 我和王保长仔细打量来人,发现此人长得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生得有些丑陋。 他的头发稀稀疏疏的,但是很长,凌乱的披散着,就像一个不修边幅的艺术家。 眉骨很高,半边脸颊还有个青色胎记,让他的模样看上去就像一个青面鬼。 他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袍子,邋里邋遢的,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长袍散发出来的馊臭味。 他拄着一根拐杖,拐杖黑沉沉的,没有一点颜色,看上去就像一根废铁棍子。 而他露在外面的手,更是枯瘦如柴,只剩一层皮包着骨头,跟鸡爪子没有什么区别。 毫无疑问,眼前这人,就是王洲口中所说的“乞丐”。 之前那只黑色的老猫,此时就挂在乞丐的肩膀上,老猫被玉佛炸瞎了眼睛,一副元气大伤的样子。 “你是谁?”我问乞丐。 乞丐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用极其沙哑的声音,冷冷说道:“很久没在江湖上走动,没想到江湖上竟然冒出了这么多后起之秀,怪不得毛成柯会死在你们手里,果真有点本事!” 这个乞丐突然提到“毛成柯”这个名字,顿时让我和王保长大感意外。 毛成柯是幽冥鼠门门主,这个乞丐为什么会认识毛成柯?他又是怎么知道毛成柯死在我们手里的?难道…… 我和王保长脱口而出:“你是幽冥门的人?!” 乞丐从腰间摘下一块牌子,随手抛给我们。 王保长接住牌子,但见这是一块墨绿色的玉牌,玉牌中间雕刻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兔子。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心中已然明了乞丐的身份。 王保长将玉牌扔回给乞丐,冷哼道:“幽冥兔门!” 乞丐接住玉牌,将玉牌别回腰间,阴冷冷的笑了笑:“承蒙江湖上的朋友们抬举,叫我一声兔儿爷!” 王保长翻了翻鼻孔,一点都不给兔儿爷面子,冷笑着说:“什么兔儿爷,你在我眼里,就是一只死兔子!我跟你说,我这人最喜欢吃兔子,什么烤兔子,泡椒兔,跳水兔,还有冷吃兔,都是下酒的好菜呀,啧啧,光是想想就让人流口水呢!” 兔儿爷脸色铁青,用铁拐指着王保长说:“等我把你做成猫人的时候,看你还能不能这样嚣张?” 王保长啐了口血痰,怒骂道:“啊呸,你这个死变态,把人的魂魄封印在猫的身体里面,你会遭天谴的!” “天谴?!”兔儿爷摇了摇头,嘴角露出残忍的笑意,他指着自己的脸颊说:“老天爷把我生成这个样子,你觉得我还会怕天谴吗?” “容貌丑陋,可不是走邪门歪道的理由,只要心地善良,容貌丑陋又有什么关系?”我说。 “住口!”兔儿爷厉声呵斥道:“两个雌黄小儿,有什么资格跟老夫说教?今天不把阴骨交出来,你们别想活着回到地面上去!” “呵呵!”我轻蔑的笑了笑,带着嘲讽的口吻说:“老家伙,你不仅容貌长得丑,智商也很低呢,你会让我们活着离开?你认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吗?” 兔儿爷的面色阴沉了下去,这让他脸上的那块胎记,显得更加吓人。 他阴狠的说:“既然你这么聪明,我就给你两个选择,一,痛苦的死;二,痛快的死,你选择哪一个?” 我莞尔一笑,突然扬剑刺向兔儿爷,嘴里大吼道:“我选择——你死!” 我足尖点地,涉水跃过,两个起落便来到兔儿爷面前,剑尖直奔他的咽喉而去。 兔儿爷竟然没有躲闪,我还以为是我的突然袭击,让他来不及反应。 但很快我便发现自己错了,兔儿爷不是来不及反应,而是……拥有绝对的自信。 在修罗剑刺向他的瞬间,他轻轻侧开脑袋,轻描淡写的就躲开了。 紧接着,兔儿爷举起铁拐,在修罗剑上轻轻敲了一下。 没想到,这看似轻轻的一敲,力量竟然大的可怕,一股大力通过剑身传递到我的掌心,我只觉虎口一麻,原本就已经痉挛的手指,再也握不住剑把,修罗剑脱手飞出,钉入墙壁里面,而我也被震得后退好几米,虎口开裂,满手鲜血淋漓。 不等我站稳脚跟,兔儿爷突然启动,举起铁拐,凶狠地刺向我的胸口。 “杨程,小心!” 丁明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背后,在危急之际一把推开我,铁拐穿透了他的左肩。 兔儿爷皱起眉头,拔出铁拐,冷冷说道:“怎么?又来个送死的?” 丁明痛苦的捂着左肩,肩窝位置有个血窟窿,突突突的往外飙血。 我赶紧脱下外衣,用力按着丁明的伤口,瞪红眼睛问他:“你是不是傻?我不是让你们守在上面吗?你跑下来做什么?青青呢?” 丁明摇了摇头,说了句“死不了!”,然后贴着我的耳朵,悄声说道:“青青准备引爆埋在地下的煤气管道,她让我来通知你们快出去!” 什么?! 我大惊,青青去引爆煤气管道,那她自己怎么办? 丁明说:“杨程,咱们先出去再说,青青又不是普通人,她不会有事的!” 我咬咬牙,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寻找青青,事已至此,确实只有先回地面再说。 我将衣兜里的黄符全部掏出来,一股脑儿朝着兔儿爷扔过去,然后招呼王保长快走。 兔儿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呵呵,年轻人,想跑么?我看你们能够跑到哪里去……” 兔儿爷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听远处传来沉闷的爆炸声响,紧接着,整个污水管道都开始摇晃起来,就跟地震了一样。 “青青成功了!快走!快上去!”丁明催促我们。 王保长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被我顶出了管道,然后我抓着丁明的衣领,也把他塞了出去。 这个时候,整个地底都亮了起来,就看见一条炽烈的火龙,从黑暗中窜出来,在污水管道里面飞快游走,所过之处,一切都化为灰烬。 第五百七十四章 爆炸 “喵呜——喵呜——” 那些猫人惊恐的奔逃,仍然被火龙吞噬。 我最后看见的画面,是那条“火龙”,凶猛的扑向兔儿爷…… “杨程,快上来呀!” 王保长和丁明合力将我拉出地面,刚刚爬出井盖,井口处就喷出一条火龙,盘旋着升起五米多高,十分壮观。 爆炸产生的气浪将我们掀翻在地上,半晌都缓不过气来。 我满身狼狈的趴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嗡嗡作响,那条炽烈的火龙,仿佛还在我的眼前飞舞,刺的我睁不开眼睛。 也不知道趴了多久,就听长长的警笛声响彻夜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从四面八方赶过来。 王保长使出吃奶的力气,将我从地上拖起来:“师兄,我们该走了,快走!” 我们三人都是伤痕累累,疲惫不堪,就像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我们相互搀扶着,踉踉跄跄的走出巷子,身影消失在黑夜中。 回到公司的时候,天色已经亮起,这座城市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电视上播报着早间新闻,说是地下某段煤气管道泄漏,引发爆炸,幸好爆炸的波及范围并不广,也没有人员伤亡,只是路边的一些建筑物和停放的汽车受到了冲击。 新闻画面里,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目瞪口呆的站在路边,看见自己的私家车“爬”上了树。 我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口,让王保长拿出医疗箱,迅速脱下丁明的外衣,就看见他的左肩有个贯穿伤,血窟窿看上去格外吓人。 我们也属于“久病成良医”,这些年在江湖上摸爬打滚,不吹不擂,自己这处理伤口的水平,可能比一些外科医生还要厉害,止血,消炎,镇痛,缝合,几乎是样样精通。 等到帮丁明包扎好伤口,已经是正午了。 但是青青还没有回来,我很担心青青,连伤口都没有处理,一直守在电视机面前看新闻直播。 不行,我实在是坐不住了,顾不得身上的疼痛,随便抓起一件外衣,就要出门。 王保长拦住我,问我去哪里,我说去找青青。 王保长说:“你去哪里找?青青不会有事的!” 我有些急了:“这他妈都过了中午了,青青还没回来,她是我老婆,我能不急吗?” 我冲开王保长的阻拦,刚刚拉开门,就看见青青站在门口。 王保长笑道:“你看,激动什么,这不回来了吗?” 我赶紧把青青迎进房间,问她有没有事。 青青拎起手里的便当晃了晃:“没事,我想着你们打打杀杀一晚上,肯定饿了,所以给你们买便当去了,这家的红烧肉很出名的,排了老长的队!” 王保长和丁明同时一声欢呼,立即围上来,开始大快朵颐。 我们战斗了整整一个晚上,体力几乎都快透支了,确实需要吃点东西补充元气。 “真的没事?”我上下打量青青,青青身上没有大碍,只是脸上有点火烧过后的污痕,灰扑扑的,就像一个灰姑娘。 我这才放下心来,长吁一口气,突然两眼一翻,晕倒在青青怀里。 我实在太累了,之前因为心里牵挂着青青,所以神经一直紧绷着。现在看见青青平安无事,我心里的那口气一放松,整个人就瘫软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 王保长买了很多卤菜和啤酒,我问这是做什么,王保长说:“庆祝啊!” 我淡淡笑了笑,披着外衣坐下:“有什么好庆祝的?” 王保长伸出三根手指:“第一,咱们顺利完成客户的单子,该不该庆祝?第二,咱们劫后余生,该不该庆祝?第三,咱们又消灭了一个幽冥门的怪物,该不该庆祝?” 哎,等等,王保长这么一说,倒是让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我放下酒杯,连说三声不好。 王保长奇怪的问我:“什么不好?” 我叹了口气,苦着脸说:“这一次,我们并没有顺利完成客户的单子,杜衡还有十几年的阳寿在兔儿爷那里,但是兔儿爷已经死了,杜衡的十几年阳寿自然是拿不回来了!” 王保长猛地一拍脑袋:“哟,是呀,我怎么把这茬子事情给忘记了?” 丁明看见我们愁容满面,赶紧劝慰道:“做我们这一行的,哪有不失手的?就像做生意,也不可能每笔生意都赚钱,总有亏的时候,我们只要尽力了,无愧于心就很好了!” 虽然丁明这番话很有道理,但我心里还是不太舒服,人这一辈子也就短短几十年光景,杜衡这一下子就丢了十几年阳寿,真是挺遗憾的。 青青开口说话了,她说:“你们不用担心,杜衡丢掉的十几年阳寿,我已经帮他找回去了!” “真的假的?”我们诧异的看着青青。 青青颔首道:“当然是真的,杜衡那十几年阳寿还在那只老猫身上,煤气管道爆炸的时候,我一时悲悯,救了那只老猫,老猫身上的毛虽然烧没了,但是保住了性命。可能是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所以老猫把十几年阳寿还给了杜衡,现在杜衡应该已经恢复了以前的模样!” 我大喜过望,搂过青青,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这件事情,很可能会成为一根利刺,横亘在我的心里。 庆幸的是,青青帮我拔除了这根利刺,让我顺利完成了这笔单子,没有愧对客户。 “那只老猫呢?”王保长问。 青青说:“在杜衡家里养老,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呢!” 第二天,我们收到了一笔转账,是杜衡支付给我们的二十万。 又过了几天,我们身上的伤差不多养好了,还特意去了一趟杜衡的麻雀馆。 麻雀馆门庭若市,生意火爆。 那只老猫就趴在杜衡的腿上晒太阳,它的眼睛瞎了,身上的毛发被火烧以后,也很难看。 但是杜衡却没有嫌弃它,轻轻帮它梳理毛发。 这一人一猫就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很温馨。 我们没有打扰杜衡和老猫,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们,这样的画面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看见的吗? 第五百七十五章 半夜梳头 不知不觉来广州已经两三个月了,虽然已经进入寒冬,但是广州的冬天还是比较暖和的。 短短时间里,虽然忙碌,但是挣了不少钱,公司也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日子过得也很舒心。 天气不错,难得的冬日暖阳,我突然想起已经很久没跟谢强和胖子联系了,怪想他们的,于是掏出电话给谢强打过去,问他晚上有没有空,我请他和胖子喝酒。 谢强说:“正好,我也有事儿找你帮忙!” 我问谢强什么事,谢强说:“晚上见面详谈!” 晚上我们在一家很火爆的街边大排档碰头,这家大排档是谢强推荐的,他说自家兄弟没必要摆排场,酒楼又贵又不好吃,还是这种大排档的味道巴适,而且经济又实惠。 我说挺好,我们本来就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这种市井气息更符合我们。虽然我们现在有点小钱了,但是也不能忘本。 我,王保长,丁明,青青,胖子,谢强,谢强还带来一个朋友。 那个朋友年纪比我们都要大一些,约莫三十岁的样子,长得挺端正的,戴着一副眼镜,很有学识的样子。 谢强跟我们介绍,说他这个朋友名叫龙涛,是八爷总公司旗下的副总,以前一直在深圳那边的子公司,最近才调回广州总部,直接升任副总。 这个龙涛也就三十岁,却是八爷公司里的副总,能力肯定是非常出众的,而且样貌堂堂,绝对是一个“青年才俊”。 像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人生赢家,不知道是多少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龙涛虽然贵为副总,但性格也是相当随和的,他说他也是小县城出来的孩子,最喜欢吃大排档。平时去大酒店,都是为了应酬,还是在这种路边摊吃饭的感觉最棒,才能从酒杯里看见最真实的自己。 大冬天的,我们依然豪迈的喝着冻啤酒。 龙涛也脱下西装,解开了衬衣扣子,跟我们一杯接一杯的喝。 三巡酒下肚,大家便熟络起来,一口一个“兄弟”。 我突然想起下午的事情,就问谢强:“强子,你不是说有事儿找我帮忙吗?到底啥事儿?” 谢强放下酒杯:“其实吧,也不是我的事,而是龙涛的事,最近他碰上了一点邪乎事情,想请你帮他看看!” 龙涛颔首道:“对,杨大师,早就听闻过你的威名,之前你帮八爷做的事,我们也全都知道,对你是相当佩服,现在我有点事情想请杨大师帮帮忙!” 我给龙涛斟上一杯酒,让他别叫我杨大师,怪生分的,大家都是朋友兄弟,直接叫我杨兄弟,或者直呼我的大名都行。 龙涛点点头,捧起酒杯敬我,然后摩挲着酒杯,缓缓讲述道:“事情是这样的……” 龙涛有个未婚妻叫陈思思,跟他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就一起恋爱,然后跟着他一起来广州打拼,两人恋爱很多年,感情也很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龙涛刚调回广州没有多久,还没购买新房,暂时在一个高档小区住了个套房,一个月光房租都是几千上万。 陈思思辞掉了工作,在家里筹备婚礼的事情。 两个人,一个主外,一个主内,小日子倒也过得甜甜蜜蜜。 前段时间,龙涛陪同八爷去了一趟香港谈生意,回来以后就发现陈思思不太对劲,行为举止都有些反常。 龙涛敏锐的捕捉到陈思思的变化,还以为陈思思有了外遇,这事儿一直憋在心里,堵得龙涛透不过气来。 有天晚上,心烦意乱的龙涛独自去酒吧喝酒,喝到半夜才回去。 但是躺在床上,龙涛还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干脆一个人睡到客厅沙发上。 就这样熬到半夜,龙涛正自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听见卧室里传来响动,应该是陈思思起了床。 龙涛原本以为陈思思要起夜上卫生间,但是半天都没看见陈思思从卧室里出来,龙涛觉得有些奇怪,于是就蹑手蹑脚走到卧室门口,扒着门缝,想要悄悄观察陈思思在做什么。 不看不打紧,这一看,吓得龙涛浑身的汗毛全都倒竖起来,差点尖叫出声。 这三更半夜的,卧室里也没有开灯,陈思思竟然无声无息的坐在梳妆台前面,对着镜子梳头发! 陈思思的头发很长,就像黑色的瀑布。 这头秀发是专门为龙涛留的,因为这是她和龙涛之间的承诺,当她长发及腰的时候,就是龙涛娶她的时候。 龙涛最爱的这一头秀发,此时此刻,却让他感到无比的恐慌。 黑咕隆咚的卧室里面,陈思思对着镜子,一声不吭的梳着头发,她的姿势很轻柔,充满了女人味,但是在龙涛看来,却有种说不出的妖异之感。 龙涛站在门后不敢吱声,陈思思的诡异举动让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面前的陈思思好像很陌生。 梳呀梳呀,陈思思不知道梳了多长时间,这才放下梳子,一个人回到床上躺下,很快便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陈思思睡得很熟,但是龙涛却在卧室外面呆站了一晚上,根本就不敢闭眼睛。 等到天亮,陈思思起了床,龙涛询问她昨天半夜发生的事情,陈思思却是一脸茫然,说她昨晚睡得很香,从头到尾都没起过夜,一觉睡了个通天亮。 很明显,陈思思确实不是在撒谎,她是真的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半夜梳头的那段记忆,仿佛在她的脑海里被抹掉了。 讲到这里,龙涛举起酒杯敬了我一杯酒,恳求道:“杨兄弟,陈思思是我未婚妻,我非常爱她,眼看我们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我实在不希望她在这节骨眼上出现状况。我知道你很有本事,所以专程来请你帮忙。至于出场费,你尽管开价。钱财乃身外之物,只要能够让陈思思恢复正常,花费多少钱我都愿意!” 说完这番话,龙涛的眼睛都红了,看得出来,他确实很爱陈思思。 第五百七十六章 铜镜 我看龙涛也是性情中人,对他有了几分好感。 我跟他说,既然你是谢强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这个忙我肯定会帮,至于出场费的事情,日后再说也不迟。 龙涛听了之后很感激,连干三杯酒,表示对我的谢意。 丁明插嘴道:“兄弟,恕我直言,你有没有带你未婚妻去医院检查过呢?你未婚妻的这种症状,跟梦游症有些相似!” 龙涛说:“你说的这点,我早就想到了,所以我第二天就带她去了医院,但是检查显示一切正常。而且我和她在一起差不多十年,也从未看见过她梦游。所以我担心是不是房子的问题,毕竟那是一套租的公寓,谁也不知道公寓以前发生过什么!” 我点点头,沉吟道:“不排除这个可能性,这样吧,你把地址留给我,明天我亲自去你家走一遭!” 第二天,按照约定,我和王保长去了一趟龙涛家里。 龙涛所租住的高档公寓,位于广州市中心地带,非常繁华,这里的房价高达好几万一平,据说还在飞涨。 公寓里面很漂亮,所有东西都很智能化,我和王保长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这里摸摸,那里搞搞,对一切东西都感到好奇。 站在阳台上看风景,市中心的美景全部尽收眼底。 王保长眯着眼睛说:“师兄,咱俩好好努力,三五年以后,咱俩也在这里买套房子!” 我拍了拍王保长的肩膀,把他拉进客厅:“别他娘的在那里白日做梦,先把手里的事情搞定再说吧!” 龙涛故意把陈思思支走了,带着陈思思去逛街,屋子里只剩下我和王保长两个人。 王保长拿着罗盘,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对我摇了摇头:“师兄,公寓并没有什么问题,实话讲,这里的风水还挺不错的!” 我托着下巴,对于王保长的本事,我还是比较放心的,王保长既然说房子没有问题,那问题很可能就不在房子上面。 我记得龙涛说,陈思思半夜起床,在卧室里对着梳妆台梳头,会不会是卧室里有什么古怪呢? 想到这里,我连忙招呼上王保长,走进卧室。 卧室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王保长前脚走进卧室,后脚就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卧室的构造并不复杂,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梳妆台,角落里还摆放着一台电脑桌。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龙涛和陈思思的合照,从照片上看,陈思思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一眼就能给人惊艳的感觉。 陈思思的容貌,搭配上龙涛的才华,真是“郎才女貌”的最佳组合。 王保长摩挲着相框,一脸羡慕的说:“什么时候,我也能娶个这样的媳妇儿回去!” 我从王保长手里夺下相框,重新摆放在床头柜上,笑着说:“拉倒吧,你看看人家龙涛,长得又帅又有才干,而且还多金,这样的男人身边自然是不缺漂亮女人的,你小子还想跟人家比?” 王保长撇撇嘴,嘟囔道:“我只是比他颜值低了一点点,才华缺了一点点,金钱少了一点点,除此之外,我还是觉得自己很优秀的呀!” “滚蛋!哎,你看看梳妆台上的是什么东西?”我抬起头,一眼就看见梳妆台上摆放着一个略显古老的物件,跟房子里的现代化气息明显不太搭调。 王保长走过去,拿起梳妆台上的东西,好奇的说:“是一面铜镜!” 铜镜?! 铜镜不是古代人用的东西吗,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怎么还会有人使用铜镜呢? 王保长把铜镜递给我,我仔细看了看这面铜镜,有成年人的两个巴掌大小,圆圆的,镜面还挺清晰的,泛着冷冷的古铜色幽光。镜子四周镶嵌着花边,下方还设计有支撑镜子所用的镜脚,两只振翅欲飞的凤凰造型,古色古香,看上去倒也不是一件凡物。 我皱起眉头,心里暗想,陈思思之所以出现那些诡异行为,其古怪该不会来自于这面铜镜吧? 我的心里刚刚升起这个念头,铜镜里面仿佛飞快的掠过一团红影,然后镜面上浮现出一张七窍流血的脸庞…… “呀——” 我猝不及防,低低惊呼一声,铜镜登时脱了手,幸好王保长眼疾手快,自半空中接住了那面铜镜,并将其放回梳妆台上。 王保长埋怨道:“大师兄,你能不能抓稳一点?这面铜镜一看就是古董,值大价钱呢,摔坏了咱们这单就算白干了!” “镜子里……”我伸手指着那面铜镜,却发现铜镜里面什么都没有,仍然泛着幽冷冷的光。 刚才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眼睛花了吗? 话到嘴边,我抿了抿嘴唇,改口道:“你有没有觉得这面铜镜有点古怪?” 王保长站在铜镜面前,理了理发型:“嗯,确实有点古怪,居然把我照的这么帅!” “滚你丫的!”我一脚踹开王保长,我说:“打电话让龙涛回来,我想问问有关于这面铜镜的事情!” 不一会儿,龙涛独自一人回来了。 我指着梳妆台上的铜镜,开门见山的问龙涛:“这面铜镜是从哪里来的?摆在这里,感觉跟你家里的风格很不搭调啊!” 龙涛说:“哦,我前段时间不是跟八爷去了一趟香港吗,有天晚上没事,正好逛到一家古玩店,看见这面铜镜还挺别致的,就把它买了回来。当时那个老板跟我说,这是什么皇家的双凤求凰镜,名字还挺好听的,花了我十万港币。买回来以后,陈思思也挺喜欢的,就摆在了梳妆台上,说什么对着这面铜镜梳妆,感觉自己就像是古代的公主,特有气质!” 双凤求凰镜?! 还是从香港的古玩店买回来的?! 我微微皱起眉头,看来龙涛对家居摆设可谓是一窍不通,有些东西是不能随便买回来摆放在家里的,古代的铜镜就是其中之一。铜镜属于比较阴邪的东西,据说经常照镜子,人的魂魄就会留在镜子里面。 第五百七十七章 诡笑 龙涛看我的表情不太对,赶紧问我:“杨兄弟,难道……这面铜镜有问题?” 我说:“暂时还说不清楚,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王保长插嘴问龙涛道:“你仔细回想一下,你的未婚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是不是从铜镜拿回来之后?” 龙涛挠了挠脑袋:“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之前都是好好的,自打我从香港回来以后,思思她好像就变得不太正常了!呀,你们别吓我,真是这面铜镜的问题?” 龙涛的脸色很难看,他的表情充满了自责。 这面铜镜是他从香港带回来的,如果真是因为这面铜镜带来的问题,他肯定没法原谅自己。 王保长叹了口气:“你也真是,金银珠宝你不买,偏偏买个什么破镜子回来,镜子这些东西是很邪的,尤其是古代的铜镜,是不能够随便请回家的!” 龙涛双手抓扯着头发,非常懊恼的问我们:“那怎么办?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瞥见角落里的那台电脑,想了想,对龙涛说:“先看看你未婚妻到底是什么情况,你去找个人,装一个摄像头!” 我指了指电脑,龙涛会意,立刻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不出半个钟头,就来了一个小伙子,很快便安装好一个摄像头,然后在隔壁房间安装了一个监控屏。 然后龙涛就给陈思思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两个朋友,让她多买几个菜回来。 陈思思挺能干的,很快就买了菜回来,跟我们打了个招呼,又独自进厨房忙碌。 天色擦黑的时候,陈思思已经做了一桌丰富的晚宴。 龙涛开了两瓶上好的白酒,邀请我们坐下喝酒。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陈思思的真人,长得挺漂亮的,比照片上还要有味道。 王保长忍不住多看了陈思思几眼,我赶紧在桌子下面踹了他一脚。 陈思思跟我们敬酒,说怎么以前没有见过我们。 龙涛就说我们是广州这边公司的管理层,以后要跟我们共事。 陈思思听了以后,主动敬了我们两杯酒,恳请我们以后多多关照龙涛。 我们慢慢喝着酒,陈思思不胜酒力,我们就让她回卧室里睡觉。 等到陈思思睡熟以后,我们收拾了桌子,三个人走进隔壁卧房,打开监控屏。 我们守在监控屏前面,就看见陈思思躺在卧床上,侧着身子睡得很熟,并没有什么异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就在我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王保长突然轻轻推了我一把:“师兄,有动静!” 我睁开眼睛,紧紧盯着监控屏幕。 只见原本熟睡的陈思思,突然从床上坐直腰板,陈思思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惨白惨白的,像一张死人脸,而且连眼睛都没有睁开。 我们屏住呼吸,半晌,陈思思猝不及防的睁开眼睛。 即使隔着监控屏,我们也被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后仰了一下。 陈思思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罩着一张冷漠的面具,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 陈思思仿佛被某种神秘力量牵引着,一脸木然的站起来,走到梳妆台前面,坐下,正对着铜镜。 整个过程都非常诡异,陈思思看上去就像……就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木偶! 卧室里黑咕隆咚的,一丝光亮都没有,陈思思却一直盯着镜子,她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吗? 片刻以后,陈思思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慢条斯理的开始梳头。 陈思思的动作很生硬,一下接一下的梳着头发,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如同瀑布般披在后背上。 半夜三更的,一个长发女人,坐在不开灯的屋子里面,在完全看不见的情况下,居然对着一面铜镜梳头发,这样的景象,确实非常瘆人。 我指着监控屏问龙涛:“你上次看见她梳头发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么?” 龙涛点点头,苦着脸说:“嗯,就是这样,一脸木然的样子,她自己好像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都有些怀疑,她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陈思思!” 也不知道梳了多长时间,陈思思终于放下梳子。 就在我们以为她会回到床上睡觉的时候,陈思思突然扭过头,正好面朝摄像头的方向。 虽然隔着监控屏,但我们总感觉,陈思思像是直勾勾的盯着我们,这让我们的心里毛毛的。 “她……她不会发现我们了吧?”龙涛紧张地问。 王保长说:“应该没有吧,摄像头不是跟电脑装在一起的吗,她应该不知道我们在监视她吧……” 王保长话音未落,就看见陈思思突然咧开嘴巴,对着我们露出一个极其诡异的笑容。 那个笑容令我们遍体生寒,直觉告诉我,陈思思就是对着我们在笑,她好像知道我们在摄像头后面。 “怎么办?她发现我们了……怎么办?”龙涛显得有些慌张。 我拉住龙涛,让他镇定一点,继续看看再说。 监控屏里面,只见陈思思直挺挺的站了起来,然后走回床边,四肢僵硬的倒了下去,又继续陷入了熟睡,再也没有动弹过。 我们一直守到天亮,陈思思睡得很香,再也没有出过幺蛾子。 我和王保长熬了个通宵,两只眼睛肿得就跟桃子似的。 龙涛问我们:“你们还认为她这是梦游症吗?” 我沉吟道:“通过昨晚的观察,我认为陈思思的反常举动,很可能是受到那面铜镜的影响!” 龙涛说:“如果真是铜镜的问题,我今天就去把铜镜扔掉,思思不看见铜镜,是不是就会没事?” “没有这么简单,你这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我说。 龙涛咬着嘴唇问:“杨兄弟,那……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托着下巴想了想:“先从铜镜入手调查!” 龙涛看着我:“你的意思是……” “再去一趟香港,去那家古玩店看看!”我目光灼灼的说。 “去香港么?”王保长搓了搓手,高兴的说:“好哇好哇,我还没去见识过东方之珠的风采呢!” 第五百七十八章 猛龙过江 “你们在讨论什么香港的事情?又要去香港吗?”陈思思不知什么时候起了床,穿着睡衣站在王保长后面。 龙涛反应很快,立刻接过话茬:“是的,我们很快又要动身去香港出差!” 陈思思皱了皱柳眉,面露不悦:“刚从香港回来没几天,怎么又要过去?” 龙涛苦笑了一下:“没有办法,工作需要嘛!上次的项目谈成了,我们这次就是过去签合同呢!” 陈思思撅着小嘴:“你每天跑东跑西的,还是抽时间安排下咱们的婚事,你可别忙过了头,把结婚大事忘记了!” 龙涛凑上去,在陈思思的小嘴上吻了一下:“我就算忙的四脚朝天,也不可能把咱俩的人生大事忘了呀!” 陈思思替龙涛理了理衣领,关切的说:“你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别喝太多酒,你们昨晚又喝通宵了吧?” 龙涛笑了笑:“兄弟们在一起,高兴嘛!” 我说:“嫂子,不好意思,影响你休息了,下次我们肯定不会拉着涛哥玩通宵了!” 陈思思说:“我倒没什么,一觉睡到通天亮。喝了通宵的酒,应该饿了吧,我给你们煮荷包蛋去!” 龙涛说:“好咧,一人卧两个鸡蛋!年轻人多吃点,补身体!” 陈思思点点头,系上围裙走进了厨房。 看着陈思思的背影,王保长一脸羡慕:“真是贤妻良母的典范啊!” 我没有理会王保长,而是对龙涛说:“看嫂子的样子,她像是真的不记得昨晚发生过什么!” 龙涛点点头,问我什么时候去香港。 我说越快越好,这种事情拖不得,我怕时间耽搁久了,陈思思这边要出大问题。 龙涛说:“那就吃了早饭直接过去,我跟公司请个假。我未婚妻变成这副样子,我是一刻钟也等不了了!” 陈思思的厨艺不错,卧的荷包蛋也挺好吃,还带点糖心,满口流黄的感觉真是相当美妙。 王保长眯着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感叹道:“太棒了,这碗荷包蛋,让我吃出了初恋的感觉!” 我皱起眉头,这大清早的,还要不要人吃饭了?同样一句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就很唯美,从王保长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恶心呢? 我问王保长:“什么初恋?你有过恋爱吗?” 王保长很不服气,一本正经的说:“我怎么就没谈过恋爱了,我和初恋的恋爱时间很短暂,也就一个晚上,临走的时候,她还给了我二十块!” 说到这里,王保长夹着双腿,脸上挂着甜蜜的笑意:“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对我说的那句话,我是终身难忘,她说按照行规,碰上我们这种小处男,她们都会发十二块钱红包,但是看在我昨晚那么卖力的份上,她给我二十,让我以后常去找她!” 听到这里,我和龙涛已经无语凝视,能把下流事情说的如此超凡脱俗,还跟初恋相提并论,我对王保长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问他:“那后来呢?” 王保长的眼睛里面充满遗憾:“后来再见她的时候,发现她上了电视,双手抱着头,上了一辆警车!那一天,我追着警车跑了很远!” 我不知道陈思思是真的没有听懂,还是故意挤兑王保长,居然双手托着下巴,听的津津有味,最后还不忘感叹一句:“哇,你的爱情故事好浪漫!” 我踹了王保长一样,让他赶紧吃蛋,不要瞎几把扯蛋,我们还得赶去香港呢。 吃完早饭,我们跟陈思思道别。 龙涛拥吻陈思思说:“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好好的,我很快就回来!” 陈思思不懂龙涛这话的意思,哑然失笑道:“我一直都好好的呀,你说话怎么感觉怪怪的?” 龙涛嗫嚅道:“哪有,我只是担心你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顿了顿龙涛又说:“这两天你还是少照镜子吧!” 陈思思很奇怪:“为什么呀?” 龙涛当然不好跟陈思思说实话,只好挤出一丝笑容,假装开玩笑的说:“我老婆那么美,我怕你把镜子照碎了!” 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陈思思也不例外,听了龙涛这话,顿时笑颜如花,轻轻捶打龙涛的胸口说:“油嘴滑舌!快去快回,我在家里等你!” 陈思思踮起脚尖,在龙涛的脸上落了一吻。 我刚一转头,就看见王保长也踮起脚尖,撅着他的猪嘴巴想要吻我。 我吓了一大跳,一阳指直接插进他的鼻孔,骂他说:“你大爷的魔怔了吗?” 从公寓出来,龙涛开着车,载着我们直接往深圳飞驰而去。 要去香港的话,要从深圳过罗湖口岸。 上次我们跟着八爷去过深圳,在深圳的时候,隔岸眺望过香港。 香港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 当港片大行其道的时候,我们对于香港的所有认知,都来自于港片里面。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五光十色的都市夜景,人潮涌动的尖沙咀,美丽的维多利亚海港,还有风起云涌的江湖,这一切都让香港充满了巨大的吸引力。 不过这些年来,伴随着国家的不断强大,大陆的经济也在腾飞,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现如今,深圳的繁华都足以跟香港媲美,甚至更上一筹。 因为工作的需要,龙涛经常往返于香港和深圳,他在口岸也有熟人,迅速给我们办理通行证以后,我们便进入了香港地界。 龙涛所说的那家古董店,位于香港人口最稠密,也是非常繁华的油尖旺区。 在油尖旺这片小小的区域里,文化景点、历史建筑和主题街林立,大量商店和娱乐场所也汇集于此。 走在油尖旺街头,一种怀旧的气息扑面而来。 那些港片里面出现的画面,如同胶片般一帧一帧掠过我们的脑海。 只可惜我们此行有任务在身,不是前来游玩的,只能走马观花的看一看。 王保长踩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兴奋地说:“杨程,咱哥俩今儿个猛龙过江!” 第五百七十九章 古董店 香港地少人多,寸土寸金,街道很狭窄,各种各样的广告招牌重叠在头顶上方,如果不细细寻找,还真不容易发现那家古董店。 龙涛指着巷口对我们说:“就是那家店子!” 我转头叫王保长快点,王保长一手拿着一串鱼丸,边吃边含糊不清的回答:“唔,来了……来了……” 古董店的店面并不大,我们三人进入店子,想要转个身都困难。 可能是被门口的广告牌遮挡的缘故,店里的光线非常昏暗,即使是白天,店子里也必须要点着灯。 但是灯光也并不明亮,昏暗昏暗的。 墙上供奉着财神爷,里面点着檀香,空气中弥漫着檀香味道。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家古董店别看面积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却是相当丰富,琳琅满目,看得人眼花缭乱。 有佛像,有翡翠,有五颜六色的玉石,还有各种瓷器,铜器。 古董这玩意儿,真真假假,我随意拿起几件东西看了看,发现这里的假货还不少,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赝品。 “几位爷,淘点什么东西?”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从里面走出来。 这个年轻人,嘴里叼着烟,打扮的很嘻哈,头发还烫染成金黄色,搞得就跟金毛狮王似的,无论穿着还是打扮,都跟古董店的风格完全不搭调。 “你是老板?”我诧异的看着这个黄毛小子。 黄毛小子老练的吐着烟圈:“当然,在这油尖旺区,谁不认识我黄小明?我跟你们说,来油尖旺区淘货,到我黄记古玩店就对了,我们这是老字号店铺,在这条街上开了好几十年了,从我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我们这里的东西种类丰富,价格低廉,保证童叟无欺!” 王保长拿着一块碧绿色的猫眼石在手里把玩,黄小明立即说道:“哟,这位爷,您当心一点,你手里的猫眼石,可是慈禧太后的陪葬品,别摔坏了!” 王保长一脸讶然:“慈禧太后的陪葬品?!” 黄小明点点头,很严肃的说:“对啊,世上仅此一颗!” 王保长看了看猫眼石上面的标价,要价八万港币。 王保长嗤之以鼻,低声嘟囔道:“他娘的,这就是一颗玻璃弹子,还敢要八万块?” 看见黄小明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我忍不住哑然失笑,这小子简直是信口雌黄,牛皮吹上了天,慈禧太后的陪葬品,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个小店里?再说了,若真是慈禧太后的陪葬品,八万港币算个鸟,后面至少再加两个0。 我随手拿起面前的一个翡翠做成的烟灰缸,这玩意儿造假也造的太没有水平了吧,古代有烟灰缸吗?顶多只能算个工艺品,摆在家里也还不错。 黄小明冲我竖起大拇指:“这位爷眼光不错嘛,极品翡翠云纹烟灰缸,当年乾坤皇帝的御用烟灰缸,烟灰缸下面还有乾隆皇帝的亲笔签名呢,乾隆皇帝你们知道吧?就是《鹿鼎记》里面,斩杀鳌拜的那个皇帝!” 我翻了翻白眼:“斩杀鳌拜的皇帝是康熙!” 黄小明皮笑肉不笑:“哦哦,反正都差不多嘛!” 干你大爷的,康熙算是乾隆他老爷了,能差不多吗? 我翻转烟灰缸看了看,烟灰缸底部果然刻着两个字:乾隆。 我差点笑得肚疼,乾隆皇帝要用烟灰缸?而且烟灰缸下面,还刻着自己的年号? 造这个翡翠烟灰缸的工匠,怕是存心搞笑的吧。 龙涛走到黄小明面前:“老板,还记得我吗?” 黄小明指着龙涛,哦了老长一声,却摇了摇头:“不记得!我店里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 龙涛掏出手机,手机里是那面铜镜的照片。 龙涛就问黄小明:“老板,你对这面铜镜应该有印象吧?前几天,我来店里,买走了这面铜镜!” 黄小明吐着烟圈说:“有印象有印象,这面铜镜是当年杨贵妃梳妆用的,杨贵妃知道吧,四大美人之一,珠圆玉滑,又白又嫩!” 我心中暗笑,这个黄毛小子成天扯犊子,满嘴跑火车,不去说书简直可惜了。 龙涛的脸上突然闪过一抹愠色,一向内敛稳重的龙涛,猛地伸手抓住黄小明的衣领,将黄小明摁在墙壁上,声色俱厉的说:“我他妈没工夫跟你瞎几把扯蛋,老实告诉我,这面铜镜是从哪里来的?” 黄小明皱起眉头:“我刚不是说了吗,是杨贵妃……” 一句话没说完,龙涛的拳头已经招呼在黄小明脸上,黄小明唇角流血,嘴里的烟头也飞了出去。 黄小明大声叫喊道:“你们要做什么?香港是法制社会,你们这几个臭流氓……” 我冲王保长使了个眼色,王保长走到门口,拉下卷帘门。 我从墙上取下一把古剑,上面居然写着“秦始皇佩剑”。 我笑了笑,指尖抚摸着剑身,阴冷冷的说:“不知道这把秦始皇的佩剑锋不锋利,能不能一剑割断喉咙?” 王保长说:“应该能吧,割颈部大动脉,鲜血能飞出三米!” 听闻我和王保长的对话,黄小明吓得脸色铁青,说话都在哆嗦:“你们……你们想要做什么?不要乱来啊!你们要打劫的话,店里的东西随便拿,不要害我性命!” 我啐了口唾沫,把秦始皇佩剑架在黄小明的脖子上,冷声道:“谁稀罕你这些假货,我们不打劫,就是想问你,这面铜镜是从何而来?你最好实话实说!” 黄小明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龙涛,苦着脸说:“好吧,我说实话,这面铜镜跟杨贵妃没有关系,这面铜镜是我爷爷传下来的!” “你爷爷?你爷爷在哪里?”我问。 黄小明撇撇嘴道:“我爷爷他已经归西了,当时我去整理遗物的时候,在他的衣柜下面发现了这面铜镜。铜镜用红布罩着,我想这是爷爷压箱底的宝贝,肯定是个古董,反正留着也没用,就拿到店子上售卖喽!” 说到这里,黄小明冲龙涛努了努嘴巴:“这面铜镜在店子上摆放了一年半载,前几天被这位兄台淘走了!” 第五百八十章 烂仔鱼 铜镜被红布罩着?!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对于外行来说,可能觉得没有什么,但是在我们这一行看来,只有阴邪之物,才会用红布罩着,起到辟邪的作用。 “这面铜镜原本就是你爷爷的东西?还是你爷爷从哪里收购回来的?”我问。 黄小明说:“自打我爷爷那辈开始,我家就经营古董生意,这家古董店也是我爷爷开的,铜镜应该是他收购回来的!” “从哪里收购的?”我追问道。 黄小明说:“这个……这个……你们先放开我,我去找找爷爷留下的清单,应该能够查到!” 我点点头,收起秦始皇佩剑,示意龙涛松手。 黄小明翻箱倒柜,从柜子里找出几本泛黄的笔记本,上面都蒙一层灰。 黄小明说:“这是我爷爷当年的清单账本,你们自己找一找吧,如果找不到的话,我也没有办法!” 面前有三个厚厚的笔记本,我们正好一人一本,飞快的查找起来。 黄小明奇怪的问我们:“哥几个,你们为什么对这面铜镜如此感兴趣?这面铜镜有什么问题吗?” 我头也不抬的说:“一边待着去,不该问的就不要问,知道太多对你没好处!” 黄小明翻了翻白眼,气呼呼的鼓起腮帮子,走到旁边抽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笔记本里面看见一个熟悉的名字:双凤求凰镜。 上面清楚地记载着,是从一个绰号叫做“烂仔鱼”的手里购买来的,当时花费了两千港元,时间显示是二十年前。 我情不自禁的皱起眉头,二十年前?这个时间跨度也太长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查到有用的线索。 我指着笔记本问黄小明:“喂,烂仔鱼是谁?你认识吗?” 黄小明摇摇头:“二十年前,我差不多才刚刚出生呢,我怎么可能认识?” “从未听你爷爷提起过这个人吗?”我又问。 黄小明说:“没有!不过听这绰号,应该是码头上的人,要不你们去码头打听打听,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线索!” 龙涛说:“好!不过你得跟我们一起去!” 黄小明苦着脸说:“大哥,我这还要做生意,分分钟都是百万上下,你让我跑这一趟……” 不等黄小明把话说完,龙涛已经掏出一沓钞票拍在黄小明的胸口上,简洁明了的说了两个字:“带路!” 钱果然是个好东西,黄小明看见那一沓钱,顿时两眼放光,他一边笑嘻嘻的接过钱,一边假兮兮的说:“不就带个路嘛,多大点事情,老板真是大方!” 不一会儿,黄小明关上古董店的卷帘门,开着一辆面包车驶出来,招呼我们上车,然后一路往码头驶去。 香港是国际著名的海运港口,码头众多,要想找一个人实属不易,更何况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烂仔鱼很可能都没在码头工作了。 不过我们运气还算不错,黄昏时候,我们终于探听到烂仔鱼的消息。 二十年前,烂仔鱼在码头上工作,专门负责帮那些渔船处理船舱里的死鱼,成天跟烂鱼死鱼打交道,烂仔鱼这个绰号也因此而来。 大概十年前,烂仔鱼因为身体原因,便没在码头上工作了。后来就一直住在码头附近的公屋里面,也不知道过世没有。 夜幕降临,我们终于找到了烂仔鱼所在的公屋。 这些公屋破旧不堪,就像贫民窟一样,生活环境非常差,空气中弥漫着海鲜腐烂的味道,让人闻之作呕。 这里的房子基本上都属于危房,有砖瓦房,有木板房,甚至还有铁皮房,相互拥挤在一起,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王保长皱眉道:“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跟猪圈差不多!” 黄小明说:“这些房子,以前原本是为码头工人和水手搭建的临时落脚点,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样的规模。现在这里都还住着不少人,大多数都是码头工人,也有流浪汉,三无人员,或者失足妇女,他们生活贫困,没钱买房,连房租都交不起,只有住在这种地方!” 看着这一大片贫民窟,我的心里涌起一丝难过,再光鲜漂亮的城市背后,也有黑暗和肮脏,香港被誉为天堂,没想到天堂也有贫民窟。不远处就是繁荣美丽,世界闻名的维多利亚港,跟这片臭气熏天,笼罩在黑暗中的贫民窟,形成鲜明对比。 经过一座铁皮屋的时候,看见门口站着一个衣着单薄的女人,虽然是冬天,这个女人也只穿着一件贴身内衣,外面披着宽松的外套,两条腿都露在外面。 女人左手夹着烟,右手揉着蓬松的头发,主动搭讪我们,问我们要不要进去玩玩,价钱合理,服务到位。 女人说这话的时候,铁皮屋里还有其他女人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地动山摇。 我们摇了摇头,快步离开了。 又走了不远,看见两个毒君子蹲在角落里,他们看了我们一眼,也不避讳,自顾自地继续扎针,然后两眼迷离,面露病态的愉悦之色,瘫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个不停。 这条长长的石板路,就像一条人生走廊,在走廊里面,我们看见了各种各样的人生。 “就是这里了!”黄小明在一座铁皮屋门口停下来,抬头看了看上面的门牌号。 黄小明敲了敲门,询问里面有人吗。 半晌,屋子里传来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门没锁!” 黄小明低头看了看,轻轻一扭门把,铁皮门吱呀一声,缓缓开启。 铁皮屋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只点着一盏昏黄的灯泡,那亮度跟煤油灯差不多。 屋子分前后两间,十分局促,我们几个人,就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几乎都没有放屁股的地方。 屋子里的环境非常简陋,根本就没有什么摆设,就是最基本的床,衣柜,以及一张吃饭用的小方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怪异的酸臭味。 王保长吸了吸鼻子,低声问:“什么味道?” 黄小明说:“死鱼味,你看墙上,挂了不少鱼干!” 我皱起眉头,神色凝重的说:“不对,这是……尸臭味!” 第五百八十一章 尸气缠身 尸臭味?! 一听我这话,黄小明他们全都变了脸色。 黄小明后退一步,让我不要吓他。 我没有说话,我这门职业,经常跟死尸打交道,尸臭味我再熟悉不过了,不会闻错的。 但是面前坐着的这个烂仔鱼,他又没有死,尸臭味是从哪里飘散出来的呢? 昏黄的光亮中,我仔细打量烂仔鱼。 烂仔鱼差不多有五六十岁,但是看上去更加苍老。 可能是长期营养不良,食不果腹,烂仔鱼非常瘦,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用“骷髅”来形容他再合适不过。 烂仔鱼眼窝深陷,眉心黑气若隐若现,典型的死亡之兆面相,说明烂仔鱼已经快要进入油尽灯枯之时。 “请问……你是烂仔鱼吗?”黄小明问。 “你们是谁?找我做什么?”烂仔鱼反问道。 龙涛上前一步,点开手机,让烂仔鱼看那张双凤求凰镜的照片:“老人家,请问你知不知道这面镜子?” 烂仔鱼看了一眼照片,突然神情大变,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尖叫着打翻了龙涛的手机。 我和王保长见状不妙,迅速冲上去,一左一右控制住烂仔鱼,强行让他冷静下来。 烂仔鱼看见照片以后的反应非常大,就像看见了某种恐怖的东西。 我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烂仔鱼卖掉这面铜镜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这面铜镜究竟有什么古怪,能让烂仔鱼在二十年后,仅仅看见照片都会如此害怕? 烂仔鱼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他说:“你们找我做什么?这面镜子没有在我手上,二十年前,我已经把它卖给一家古董店了!” 黄小明说:“我知道,你卖给了尖沙咀的黄记古玩店,当年收购这面铜镜的古玩店老板,是我的爷爷!” 烂仔鱼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面,几乎已经没有了生气,他说:“那你们……到底想要知道什么?” 龙涛一步跨到烂仔鱼面前,目光炯炯的说:“很简单,我们只想知道,这面双凤求凰镜的来历!” 烂仔鱼笑了笑:“刚才你们提到尸臭味,我就知道你们不是普通人!” 话音落下,烂仔鱼解开外衣,露出了里面的身板。 刹那间,在场众人,全都惊惧的睁大了眼睛,一个个面露骇然之色。 烂仔鱼的胸口,包括腹部以及腰身,全部长满烂疮,黄色的脓水里面,隐隐还有黑气游动。尤其是腰身一片最为明显,一圈黑气缠绕着他的腰身,就像一条黑蛇缠在他的腰上。 一股更加浓郁的尸臭味散发出来,黄小明一时没有忍住,立即弯腰呕吐起来。 这股气味腥臭刺鼻,比腐烂的海鲜味还要难闻百倍。 龙涛距离烂仔鱼最近,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触电般向后退开,脸色苍白,惊恐的问:“老人家,你……你这是得了什么病?”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病,这是……尸气缠身!” “尸气缠身是什么鬼?”黄小明回头问我,刚刚说完这话,又弯腰吐个不停。 我眯着眼睛,看着烂仔鱼:“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烂仔鱼苦笑了一下,合上外衣:“年轻时候,在江西一带做土夫子,二十多年前,在江西婺源,倒腾了一座民国墓,这面双凤求凰镜,就是从那座民国墓里面带出来的。 当时身份暴露,被有关部门通缉,辗转跑路到了香港。 我卖掉双凤求凰镜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来到香港,身无分文,连口吃的都没有,迫于生计,才把铜镜卖了换钱,但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第二个,自从我倒腾出这面铜镜以后,我每晚睡觉,都有一个红衣女人进入我的梦境里,夜夜纠缠我,让我十分恐惧。 所以我赶紧卖掉铜镜,想要尽快结束这个噩梦。 没有想到,噩梦虽然结束了,但我竟然感染了尸气。 呵呵,也许是轮回报应,这辈子倒腾死尸,最后却被尸气入体。 我用了很多法子,都没能阻止尸气蔓延,只是延缓了尸气入体的时间,这才继续苟且偷生了二十余年。 尸气一天天累积,我这身体终究是扛不住了……” 烂仔鱼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越来越微弱,一句话还没说完,竟然闭上了眼睛。 王保长伸手探了探烂仔鱼的鼻息,冲我摇了摇头。 “死啦?!”黄小明伸手推了一下烂仔鱼的肩膀,烂仔鱼身体僵硬,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不是吧?!”黄小明瞪大双眼,一边拉着我们往外走,一边说:“快走快走,真他娘的倒霉!” 我说:“倒霉吗?我反而觉得咱们运气不错,刚好赶在烂仔鱼过世之前找到了他,也找到了双凤求凰镜的出处,江西婺源!” 没想到这面凤凰求凰镜的来历如此复杂,居然是从江西出土的,又被烂仔鱼带到了香港,二十年后出现在了香港街头,而后又被龙涛带回了广州。 这本就是一面陪葬的铜镜,邪性的很,一旦出土,就会惹出祸事。 烂仔鱼的惨死,自然跟这面铜镜有关系,他被尸气缠身,死状非常恐怖,这么多年,不敢想象他过得有多么痛苦。 现在铜镜又在陈思思手里,龙涛很担心陈思思也会变成烂仔鱼这副模样。 龙涛说:“杨兄弟,事不宜迟,我们明天便出发去江西,必须把这件事情了结了!” 我点点头,呼啦啦的吃着炒河粉,边吃边说:“没问题,不过去江西之前,先回一趟广州,把铜镜带上,将其物归原主!” 龙涛狠狠咬了一口菠萝油,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下来,哽咽道:“都怪我,没事儿买什么镜子回去,是我害了思思,如果思思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我也不会独活!” 王保长咕噜咕噜喝着丝袜奶茶,安慰道:“龙总,不要这么悲观嘛,事情还没有坏到那种地步,我们现在已经查明了铜镜的来历,算是成功一半了对不对?” 龙涛抹了抹眼泪,抬头看了看头顶闪烁的霓虹,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第五百八十二章 烧纸 “喂——” 龙涛接起手机,脸色唰地就变了,整个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像是听到了可怕的事情。 放下手机,龙涛掏出一沓钱扔在桌上,拉着我们就跑。 我问他出什么事了,龙涛眼角挂着泪水:“快!快回广州!思思出事了!”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们这才出来一天多时间,陈思思怎么就出事了呢? “嫂子她怎么了?”王保长问。 龙涛拦下一辆计程车,一边上车一边说:“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思思昨晚被车撞了!” 龙涛给了司机几百块小费,让司机把车开快一点。 司机说没问题,还说他的梦想原本就是做个职业的赛车手。 这一路风驰电掣,直接把我们送到罗湖口岸。 “感觉怎么样?”司机得意的问我们。 “好……”后面一个“晕”字还没说出口,我和王保长就吐了个天昏地暗。 过了口岸,已经有车在等着我们,那是龙涛以前在深圳子公司的司机。 我和王保长还在晕眩,依然坐上车,马不停蹄的赶回广州。 在广州最好的医院里面,我们见到了陈思思。 陈思思躺在重症病房里,还没从昏迷中醒过来,她的头和脸都缠着白色纱布,手背上打着点滴。 龙涛隔着玻璃窗,看见自己的未婚妻生死未卜,忍不住放声大哭。 医生从病房里做完检查走出来,龙涛赶紧迎上去,拉着医生询问陈思思的情况。 医生告诉龙涛,陈思思的身体状况相对稳定,已经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龙涛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高兴,医生又说:“可是,有件事情必须要告诉你,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龙涛脸上的表情瞬间僵硬了,他深吸一口气,鼓着勇气对医生说:“我准备好了,请说!” 医生说:“我们经过全力抢救,虽然保住了陈思思的性命,但有一点很遗憾,她的容貌怕是没法恢复了。这场车祸,让她毁了容,等身体状况稳定以后,她还需要做整形手术!” 我和王保长面面相觑,心里都很遗憾,陈思思的模样我们是见过的,很漂亮,绝对的美人,王保长看见她的第一眼,就有些魂不守舍。难道真是天妒红颜,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这么就让她毁了容呢? 容貌对于女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拥有绝色容颜的女人,突然被毁了容,这对她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比夺走她的生命更让她难受。 当然,除了陈思思以外,最难受的肯定是龙涛。 眼看两人婚礼在即,自己的未婚妻却惨遭毁容,就算以后通过整形手术,整出一张漂亮的脸蛋,但那脸蛋是雕琢出来的,并不是天然的,仿佛是戴着一张陌生的面具,龙涛的心里难道不会膈应吗? 龙涛双手抱头,痛苦的蹲在走廊里。 我和王保长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远远站着。 过了片刻,来了两个警察,对龙涛做询问调查。 从这两个警察的嘴里,我们大概还原了昨晚车祸的经过。 昨天半夜三更,陈思思不知发什么神经,居然提了一袋冥纸,跑到公寓外面的十字路口,然后蹲在十字路口烧纸。 一个半夜过路的出租车司机,车速比较快,根本没想到十字路口会有人蹲在那里烧纸。 等他发现的时候,虽然及时刹车,但还是把陈思思卷入车轮下面,陈思思的脸部在地上摩擦,导致毁容。 肇事司机现在被扣留在派出所,等待龙涛去协商赔偿事宜。 我们和龙涛一起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见到了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是个年轻小伙,脸色惨白惨白的,看样子也是被吓得不轻。 未婚妻发生严重车祸,而且导致了毁容,再好脾气的人也控制不住情绪,龙涛上前就给了司机一拳,打得司机鼻血长流,旁边的警察赶紧制止住龙涛。 龙涛对着那个司机怒吼道:“你他妈开车不长眼睛吗?不长眼睛你开什么车?” 司机挨了龙涛一拳,心里也是很不痛快,捂着鼻子回怼道:“我不长眼睛?!你以为我想撞她吗?我他妈哪里知道你老婆是个疯子?你知道你老婆脑子有问题,怎么还让她出门?半夜三更在十字路口烧纸,招鬼呀!害人害己!我还说你老婆碰瓷呢!” “你他妈再说一遍!”龙涛瞪红了眼睛,一副想要杀人的样子。 “说一遍?我他妈说两遍!你老婆是疯子!你老婆是疯子!怎么样?你咬我啊!”司机拍打着桌子,态度很嚣张。 龙涛咬着嘴唇,恶狠狠的说:“老子杀了你!” 司机知道这里是警局,龙涛没法对他做什么,于是有了底气,双手叉腰:“哟,你好大的脾气,来来来,我就站在这里,你来杀我啊!” 龙涛想要冲上去,却被两个警察死死按住了。 其中一个警察厉声呵斥道:“这里是警局,不是你们吵架的地方,谁再喊打喊杀,立马把他丢到号子里去!” 龙涛气喘吁吁的坐回板凳上,两个警察端了杯水给他,龙涛一口喝了个精光。 冷静下来以后,龙涛跟出租车司机达成了赔偿协议。 龙涛心里也清楚,这件事情归根到底,责任还是陈思思自己,半夜三更跑去十字路口烧纸,这本来就是一件既危险又诡异的事情,没有谁会料到,那个时间段,会有人蹲在路口。 我们在警局观看了陈思思发生车祸的监控录像,寒冬腊月,再加上又是凌晨三点,街道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偶尔有汽车飞驰而过。陈思思出现在了画面中,手里提着一袋冥纸,沿着街边缓缓行走。 半夜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只有黄灯在不停闪烁。 陈思思也不管交通信号灯,不问不顾,提着冥纸来到十字路口中央,然后开始烧纸,画面非常的诡异。 夜风一吹,冥纸随风飘散的到处都是。 烧了一二十分钟,一辆出租车疾驰而来,距离很近以后才发现陈思思,于是紧急刹车,并且猛甩方向盘,但还是将陈思思卷入了车轮下面。 第五百八十三章 婺源古镇 从派出所出来,龙涛的情绪非常低落。 我正想安慰他两句,两辆商务车直接停在我们面前。 车门打开,陆续下来十多个人。 我心下一惊,还以为碰上寻仇的,正准备招呼龙涛快跑,却见龙涛迎了上去,对着当先的一男一女,毕恭毕敬的喊了声:“叔叔,阿姨!” 这对男女大概五十岁出头,后面还跟着一大票男男女女。 龙涛刚喊了声“叔叔,阿姨!”,脸上就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啪! 那个五十岁的男人动了手,龙涛猝不及防,打了个趑趄,险些摔倒。 王保长指着那个男人喝问道:“喂,你谁呢,派出所门口打人,信不信我叫警察了?” 龙涛拦住王保长,摇了摇头,捂着脸颊说:“算了,我没事!” 我看了龙涛一眼,那个男人下手挺狠的,半边脸颊高高肿起,脸上一个红色的五指印,唇角都挂着血,就这样他居然还说没事呢! 男人扇了龙涛一巴掌以后,余怒未消,又上前推了龙涛一把,面带愠色,生气的说:“小子,我把女儿交给你,让你好好保护她,你怎么搞的?我的女儿躺在医院里,容貌也毁了,你怎么对得起她?” 我和王保长这才反应过来,这对中年夫妇,是陈思思的爸爸和妈妈。 他们听闻女儿出事,带着一票亲戚赶到广州,找不到地方出气,只好把怒火全部撒在龙涛身上,谁让龙涛是陈思思的男朋友呢。 其实他们的心情我也能够理解,做父母的,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被毁了容,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面,心里的痛苦和难受,绝不是言语能够形容的。 这是龙涛的家务事,我和王保长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走到边上抽烟。 此时的龙涛就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低垂着脑袋,不停地跟陈父陈母鞠躬道歉:“叔叔,阿姨,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没有照顾好思思!” 陈父拉着龙涛问:“我女儿为什么半夜跑到十字路口去烧纸?” 龙涛说:“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在香港出差!” “废物!你是她男朋友,怎么什么都不知道?”陈父恼怒的推开龙涛。 龙涛说:“对不起,我真的……” 龙涛一句话还没说完,后面的几个亲戚便冲了上来,围着龙涛一顿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骂:“你他妈除了说对不起,还会说什么?” 我和王保长有些看不下去了,这件事情虽然因龙涛而起,但是责任并不能全部算在龙涛头上,堂堂青年才俊,堂堂公司副总,如此低三下四的跟人道歉,不仅没有获得原谅,反而招致更多的打骂。 龙涛趴在地上,承受着陈家亲属的殴打,摆手示意我们不要过去。 幸好有警察走出派出所,看见这一幕,这才喝止他们住了手。 陈父气岔岔的指着龙涛说:“小子,我女儿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也别想好过!” 龙涛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擦着嘴角的血迹说:“叔叔,阿姨你们放心,不管思思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离开她,因为我爱她!” 陈母皱起眉头,声音尖锐的说:“爱?你都让我女儿变成这样了,你还好意思说爱她?求求你,放过我女儿吧!” 陈父陈母带着亲戚,坐上商务车离开了,只剩下龙涛一个人坐在地上,背影无比落寞。 我们走过去,王保长拍着龙涛的肩膀说:“男子汉大丈夫,你又这么优秀,何愁没有女人呢?” 我瞪了王保长一眼:“你这是安慰人吗?不会说话就少说话!” 王保长撇撇嘴道:“我难道说的不对吗?陈家人这副德行,你受的了吗?反正我受不了!如果换成是我,刚才我早就反击了!” 龙涛叹了口气,很自责的说:“确实是我把思思害成了这样,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将龙涛搀扶起来,说:“男人有担当是对的,但是不能什么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你先去医院陪着陈思思吧,至于铜镜的事情,我们会继续跟进的!” 龙涛点点头,紧紧握着我的手:“杨兄弟,这件事情就全权拜托你了,龙某人感激不尽!” 回到公司,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我便买了前往江西的飞机票。 龙涛要在医院守护陈思思,还要配合警察调查,自然是抽不开身。 王保长本来想跟我一块儿去的,但是王保长如果走了,公司这边又没人可用。 所以最后,我还是决定独自一人前往婺源古镇,探寻双凤求凰镜的秘密。 从广州白云机场出发,不到两个钟头,飞机便降落在江西省会南昌。 然后从南昌乘车,经过差不多三个多钟头,终于抵达了婺源古镇。 婺源古镇是全国最美十大古镇之一,境内山多地少,素有“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路与庄园”之称。 这里民风纯朴,文风鼎盛,名胜古迹遍布全县。不仅有保持完美的明清古建筑,有田园牧歌式的氛围和景色。 婺源山明水秀,松竹连绵,飞檐翘角的古民居蜿蜒于青山绿水,或依山,隐现于古树青林之间;或傍水,倒映于溪池清泉之上;与层层梯田、缭绕云雾相映成趣,如诗如画。四季景色各呈千秋,尤其是春秋两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和满山的红枫叶犹如一簇簇火苗争奇斗艳。置身于这样的景色之中,让你感觉到心旷神怡和留连忘返。 婺源不仅景色优美,更富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历来享有书乡之誉。这里人杰地灵,名人辈出,“一门九进士,六部四尚书”,足见其文风鼎盛。 苏东坡、黄庭坚、宗泽、岳飞、朱熹等在此留下了不少赞美的诗文。如“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又如“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 一走进婺源,我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这里。 在广州这种大都市呆的太久,看多了冰冷的石头森林,突然来到这种宁静祥和的世外桃源,整个人的心灵都得到了洗涤和放松。 第五百八十四章 古镇阴宅 夕阳西下,傍晚的婺源古镇更有一种别样的美丽。 信步走在古镇的街道上,但见四周青山如黛,桥下绿水长流,桥的两旁有廊亭,廊亭里面有石桌石凳,在这里或品茶弈棋,或浏览风光,一切美得就像画卷一样。 我摸了摸包里的双凤求凰镜,很难想象,这面充满诅咒的镜子,竟然来自于如此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一个地方。 我找了家客栈住下,客栈下面是餐馆,楼上是住宿。 我放好行李,下楼吃东西,赶了一天的路,除了在飞机上啃了两个面包,到现在还没进过食,肚子早就饿得呱呱乱叫。 “清蒸荷包红鲤鱼”是婺源很有名的一道菜,几乎每张桌子上都有这道菜,我自然不会放过,还点了一屉粉蒸肉,一盘炒山蕨,烫了一壶小酒,一个人独饮,看窗外小桥流水,看夕阳斜照木头窗棱,倒也别有一番风情。 美味佳肴很快上桌,看着面前红彤彤的大鲤鱼,我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我抄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在嘴里,口感非常不错,红鲤鱼的肉质肥美细嫩,香而无腥,不愧为婺源一绝。 我吱溜一口小酒,又夹了一块粉蒸肉。 粉蒸肉肥而不腻,糯糯的,酱香突出,米粉油润,红白相间,兼具软、嫩、甜、香、咸等特点,入口即化,五香浓郁,馋得我差点连舌头一块儿吞进肚子里。 旁边一桌来了三个客人,年纪都不大,三个小年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戴着帽子背着包,一看就是外地来的游客。 三人坐下来,点了菜以后,就开始叽叽喳喳说起来。 刚开始我也没有在意,但是听着听着,却发现他们在讨论古镇上的一处阴宅。 一个唇角长痣的男子说道:“我们背着导游悄悄溜出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是不是不太好呀?” 旁边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打断他的话茬:“乌鸦嘴,能出什么事?你不会以为那座阴宅里真的有鬼吧?” 第三个人脖子上挂着一条大金链子,还故意露在外面,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 他的嗓门最粗,对唇角长痣的男子说:“你胆子这么小,干脆自己先回去吧!” 唇角长痣的男子不愿被同伴瞧不起,硬着头皮说:“笑话,我怎么会怕呢?谁不去谁是龟儿子!” 通常来说,阴宅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死人住的房子,比如那种修建成房子式样的陵墓,都可以称为“阴宅”;还有一种意思,死过人的房子,也被称为“阴宅”或者“凶宅”。 我暗暗摇了摇头,不管是哪一种,阴宅都不能随便进去,万一惹祸上身,那真是吃饱了撑的。 我放下酒杯,背对着他们,出于一番好意,提醒道:“阴宅这种地方,可不要随便乱闯,尤其是火焰低的人,否则,赔上了卿卿性命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本是善意的提醒,谁知道那个大金链子却猛地一拍桌子,冲我喝斥道:“喂,臭小子,你说什么?你故意咒我们是不是?” 我白了大金链子一眼,一看这人就是个没脑子的憨货,仗着自己有俩小钱,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那个鸭舌帽也很不客气的骂我:“闭上你的鸟嘴!” 以我现在的身手,我还真没把这三个人放在眼里,但是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发生无谓的纷争,我来婺源是有任务在身的,不能让其他事情扰乱了我的计划。 所以,面对辱骂,我选择了“忍气吞声”。 这三个蠢蛋,好心没有好报,我也懒得理会他们。 我已经提醒过他们了,但是他们执迷不悟,我也没有办法。 这个时候,老板端着托盘过来上菜,听闻三人在讨论去阴宅的事情,老板顿时变了脸色,连声跟他们说:“使不得!使不得!你们最好别去!” 大金链子问老板:“为什么使不得?” 老板说:“你去打听打听,只要是在婺源古镇居住的本地人,谁不知道那座阴宅闹鬼?你们难道不怕鬼吗?” 大金链子咧嘴笑了笑,指着唇角长痣的男子说:“他是酒鬼!“,然后又指着鸭舌帽说:“他是赌鬼!”,最后指着自己说:“我是色~鬼!” 老板皱了皱眉头,一边摆菜一边说:“我没有跟你们说笑,那座阴宅不管白天黑夜都是鬼气森森的,我们本地人都不敢从阴宅门口过!” 鸭舌帽说:“就是因为阴宅闹鬼,所以才显得刺激嘛!” 老板满脸不理解:“你们去阴宅,就只是为了寻求刺激?” 鸭舌帽反问道:“要不然呢?” 老板叹了口气:“你们的心可真大啊!” 老板劝了他们几句,见他们听不进去,老板也没辙,只好离开了。 天色渐渐黑沉下去,那三个家伙的桌子上放了不少酒瓶,满脸通红,不停地打嗝,一副酒足饭饱的样子。 大金链子咬着牙签,一边剔牙一边说:“时间差不多了!” 鸭舌帽撸起衣袖,看了看手表,伸手招呼老板结账。 三人结账的时候,老板还好心劝他们早点回去休息,不要到处乱跑。 没想到大金链子很不耐烦的推开老板,骂了句:“关你屁事!” 望着三人离开的背影,老板无奈的摇了摇头,自语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哎,劝都劝不住,纯粹是作死!” 我敲了敲桌子,让老板结账。 老板结账的时候,我就问他古镇阴宅是怎么回事。 老板诧异的看着我:“小兄弟,你也要去?” 我笑了笑,说:“不去!就是听那几个人说的起劲,所以有点好奇!” 老板说:“在镇子东头,有一座明清风格的老宅子,以前是古镇上的大户人家,后来死了人,好像还死的很惨,从此以后,宅子就没落了,随着岁月的变迁,渐渐变成了一座阴宅,经常都有闹鬼的传闻,我们本地人都从不走那里去、但是每年都有不知死活的外地人,专门跑到阴宅来探险,真是吃饱了撑的!” 第五百八十五章 阴宅 跟老板闲聊了一会儿,听老板说,他们店子上的厨师,就亲身经历过阴宅的灵异事件。 厨师是个胖子,很喜欢喝酒,有天晚上从外面回来,喝的伶仃大醉,走到阴宅的时候,他便走不动了。 冷风一吹,酒气上头,竟然就倒在阴宅门口昏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胖厨师突然口渴醒了。 但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古老的大木床上。 明清时候的大户人家,基本上都用这种木床,四四方方的,床柱上雕着花,挂着白色的蚊帐,给人一种鬼气森森的感觉。 这张大木床已经有些年生了,上面落满尘灰,散发出老大一股霉味儿。 风从破旧的窗户外面灌进来,微凉微凉的,顿时让胖厨师的酒意醒了一半。 白色的蚊帐随风轻轻摆动,蚊帐上面鬼影晃动,胖厨师有些害怕了,立马就想爬起来逃离这个地方。 谁知道,胖厨师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动弹,就像被人施了定身咒,浑身僵硬无比,四肢完全不受大脑的控制。 这种感觉非常难受,就像被某种神秘力量死死压制着。 胖厨师张嘴想喊,却又发不出半点声音,心里慌得要命,感觉像是碰上传说中的鬼压床了。 鬼压床的时候,人的大脑会有意识,但身体却无法动弹,严重者甚至还会呼吸困难。 原本鬼压床都已经让胖厨师非常绝望了,没想到令他崩溃的事情还在后面。 胖厨师隐约感觉床板下面伸出了一双手,那双手紧紧抱着自己,所以自己不能动弹。 那晚正好有月光,把屋子里映照得惨白惨白的,当胖厨师把视线往下移动的时候,肥硕的身躯因恐惧而疯狂颤栗,因为他看见了一双没有血色的枯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 胖厨师差点就被吓疯了,嗷的一嗓子,竟然喊出了声音。 声音喊出来以后,胖厨师发现自己能够动弹了,他刚一转头,就看见自己背后睡了个红衣女人,长发披散,挡住了女人的容貌,那个女人伸出惨白的鬼手,和胖厨师相拥而眠。 胖厨师平时是相当胆肥的一个人,此时竟也被吓得肝胆俱裂,大叫一声从床上滚了下去,顾不得疼痛,连滚带爬的往阴宅外面跑去。 胖厨师就像一颗肉球,几乎是滚出阴宅的,跑出大门的时候,脚下拌蒜,还骨碌碌滚出老远,摔得鼻青脸肿,门牙都掉了两颗。 胖厨师满嘴是血,挣扎着爬起来,惊恐的回头看了一眼,就看见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如同幽灵般站在阴宅门口,正阴冷冷的看着他。 胖厨师猛地打了个哆嗦,当场就尿了裤子,提着裤头跑回家里。 回去以后,胖厨师很快就发起了高烧,找了几个医生都不顶用。 后来有人建议胖厨师去龙虎山的道观里求了碗符水,自从喝下符水以后,胖厨师的高烧才渐渐退去。 那夜的经历给胖厨师的印象非常深刻,他再也不敢标榜自己胆大不怕鬼了,现在每每讲起这件事情,他都还心有余悸。 这件事情流传开去,坊间也是议论纷纷。 有人说,那座阴宅里本来就有鬼,胖厨师那晚肯定是撞鬼了。 有人说,有可能是胖厨师喝醉了以后,自己编出来的故事。 还有人说,胖厨师那晚烂醉如泥,肯定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自己走进老宅里面睡了一觉,但是自己却记不得了,反而认为是自己撞鬼了。 在这个故事里面,有一个关键点引起了我的注意,胖厨师那晚在阴宅,撞见了一个红衣女人。当年烂仔鱼倒腾出双凤求凰镜以后,被噩梦缠身,梦里也是一个红衣女人。他们口中的“红衣女人”是不是同样一个人?如果是同一个人,那面诡异的铜镜,很可能就来自于这座阴宅。 想到这里,我立即决定跟着那三个王八蛋去阴宅看看。 我付了饭钱,跟老板说出去逛逛,然后起身走出客栈。 外面已是深夜,再加上寒冬的天,街上并没有什么行人,显得冷冷清清的。 路灯光有些昏暗,隐隐还能听见远处酒吧里传出的歌声,充满了荒凉和孤独的意味。 我拢了拢衣领,快步走到古镇东头,远远就看见一座大宅。 大宅门口还立着一棵苍劲的古松,枝繁叶茂,高耸入云,如同一个高大的卫兵,在这里守护了上百年的时光。 这座大宅四四方方的,典型的明清风格建筑,当年应该算是古镇上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这么多年,这座宅子都没有人打扫维修过,大门上面的红漆都掉了,破破烂烂的,露出里面锈迹斑斑的黄铜。 大门虚掩着,积灰的地上可以清楚地看见一串凌乱的脚印,应该是那三个年轻人留下的。 阴冷的气息从门缝里,一阵阵的倒灌出来,我微微皱起眉头,这里的阴气好重! 前脚刚刚走进阴宅,后脚就听吱呀一声,那扇破烂的红漆大门,竟然自行关上了。 我定了定神,继续往里走,穿过天井,我来到正厅。 正厅里面只有几张朽坏的桌椅板凳,上面的雕花都已模糊不清,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显得非常简陋。 就在我环顾四周的时候,里屋突然传来咚的撞击声响。 我立即循声追了过去,进入了一间女人的闺房。 闺房中央摆放着一张四方大床,床边挂着白色蚊帐。 我微微一怔,突然想起胖厨师的诡异遭遇,这张鬼气森森的雕花木床,该不会就是胖厨师之前睡过的那张床吧? 床边有一个梳妆台,但是梳妆台上却缺少了镜子,原本放镜子的地方,现在已经挂着一张蜘蛛网。 我抬头看着墙上,墙上挂着一幅照片。 借着朦胧的光亮,可以看见照片中是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年轻女人,女人长得很漂亮,戴着凤冠,穿着嫁衣,脚踩红色绣花鞋,这应该是她结婚时候的照片。 我凝视着照片里的女人,心中暗忖,照片上的这个女人,应该便是他们口中的“红衣女人”吧! 第五百八十六章 游半仙 我正自看得出神的时候,照片上面的那个红衣女人,突然流下两行血泪,把我吓了一大跳。 在这破旧的老宅里面,看着这幅大红嫁衣的照片,原本心里就瘆得慌,现在照片上的女人流下血泪,气氛顿时诡秘到了极点。 也许普通人早就被眼前的景象吓疯了,但我不是普通人,稍稍定神以后,我顺手抄起身旁的一张椅子,用力砸向那张照片。 只听砰的一声,照片掉落下来,摔得四分五裂。 这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一个细节,照片都已经掉下来了,但是墙上却还有两股血水在往外冒。 我心生诧异,赶紧爬上梳妆台,伸手摸了摸墙壁,却发现墙上有两个小孔,两股血水就是从小孔里面流出来的。 然后我又捡起照片看了看,赫然发现,在那个女人的眼睛后面,同样有两个小孔,这个两个小孔的位置,跟墙上的两个小孔完美吻合。 是傻子也能反应过来,照片上的女人流出血泪,并不是真正的灵异事件,而是有人做了个隐蔽的小机关,装神弄鬼,故意制造出的恐怖假象。 我皱了皱眉头,谁在墙壁后面搞鬼?难道这座阴宅里面,还有其他人存在?镇上所传言的那些灵异事件,是否都是这只幕后黑手在操纵呢? 隔壁房间传来脚步声,我立即决定追上去,看看是谁在捣鬼。 结果我刚刚跑出卧室,迎面冲来一个人影,将我撞翻在地上。 由于我猝不及防,被撞了个满怀,疼得我眼冒金星。 当我看清来人的时候,忍不住火冒三丈,跟我相撞的这个王八蛋,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趾高气扬的大金链子。 此时的大金链子脸色惨白,满脸冷汗,瞳孔里流露出惊惧之色,再也没有之前那种霸气,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有鬼……有鬼……有鬼啊……” “有你妈个大头鬼!”我火大的很,一脚踹在大金链子脸上,将他踹了开去,然后翻身从地上爬起来。 由于这么一耽搁,我还是慢了半拍,我还没有跑进隔壁房间,就看见一道人影破窗而出。 我在后面大吼:“什么人在装神弄鬼?!” 那人没有停下脚步,更没有回头,担心暴露了身份,低着头跑得飞快。 我俯下身,随手捡了块石子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瞄准那人的腿弯投掷过去。 小时候,如果没带弹弓的话,我都用这种方法上山打鸟,准度很高。 “哎呀——”那人惨叫一声,腿弯被石子砸中,向前扑倒在地上。 我心头一喜,正准备冲上去,不曾想那个大金链子又从后面冲上来,将我抱得死死的,嘴里惊慌失措的大喊大叫:“不要丢下我,有鬼啊,有鬼啊——” 等我好不容易摆脱大金链子的纠缠,回头看向大门口,却发现那人早已经逃之夭夭,不见了踪影。 我气得跺了跺脚,都是大金链子这个傻叉,要不是他两次三番的阻拦我,我今晚就能揭开阴宅的秘密。 我没有理会大金链子,独自回了客栈,蒙头呼呼大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吃过早饭,我准备再去阴宅看看,晚上光线不好,很多东西看不清楚。 走过一座石桥的时候,看见路边摆着一个算命摊子,摊子边上插着一面旌旗,上书“游半仙”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算命摊前坐着一个人,脸上坑坑洼洼的,这是小时候生过麻子。 这个麻子脸,想必就是“游半仙”了。 游半仙的摊子前面,坐着三个人,大金链子,鸭舌帽,还有唇角长痣的那个男人。 三人昨晚偷偷跑去阴宅,结果吓丢了半条命,此时正围在游半仙的算命摊前面,恳请游半仙救命。 游半仙眯着眼睛,捋着下巴的山羊胡,摇头晃脑的说:“看你三个的面相,黑气笼罩,八成是撞鬼了!” 大金链子连连点头,就差给游半仙跪下了,他说:“是呀是呀,真的撞鬼了,大师快想个法子救我们吧!” 游半仙搓了搓手指,示意大金链子给钱。 单凭这个要钱的举动,我就知道这个所谓的游半仙,纯粹就是个江湖骗子,根本就没有什么本事,专门坑骗这种病急乱投医的傻子。 大金链子忙不迭的掏出钱包,递给游半仙两张票子。 游半仙将钱塞进衣兜里面,开始口若悬河的跟大金链子神侃起来,大金链子像条哈巴狗一样,张着嘴,吐着舌头,听得十分入神。 我摇了摇头,这种江湖骗子我见得多了,他们说话都是有套路的,你被他们套路了还不知道,还以为他们说的东西都挺准的。我本来对大金链子三人也没什么好感,他们受骗也是活该,不关我的事。 我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游半仙正说到激动之处,突然一拍桌子站起来。 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左腿突然瘸了一下,险些摔倒。 鸭舌帽赶紧扶住游半仙,关切的问他:“大仙,你的腿怎么了?” 游半仙摆摆手,拍了拍左腿的腿弯:“不碍事,昨晚摔了个跟头,把脚摔坏了!” 游半仙一边说,还一边挽起裤管,腿弯位置敷着一张膏药。 游半仙的这些举动,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我看得很清楚,游半仙的腿伤,正好在腿弯位置。 我突然想起昨晚出现在阴宅里的神秘人,当时我用石子砸伤了他的腿弯,而这个游半仙也正好伤了腿弯,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唯一的解释,这个摆摊算命的游半仙,就是昨晚在阴宅里装神弄鬼吓人的神秘人。 我耐着性子,守在不远处,看着游半仙把大金链子三人忽悠的团团转,包里的票子都被掏空了,最后三人还感恩戴德的离去。 三人走后,游半仙喜滋滋的摸出钞票,一边蘸着口水,一边数票子,两只眼睛都在放光,脸上写满贪婪的神色。 我经直走到摊子前面,一屁股坐下,笑眯眯的看着游半仙:“大仙,帮我算个命!” 第五百八十七章 血洗 游半仙原本以为生意来了,脸上挂着谄媚的笑。 可是,当他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的笑意瞬间就凝固了,掠过一丝不太自然的神色。 “刚刚给那三个人算命,消耗了我太多功力,今天不算了,明天请早吧!”游半仙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 我环抱着臂膀看着他,我说:“如果你敢离开,信不信我把你另外一条腿也打瘸?” “嘿,你个小王八蛋……”游半仙指着我,气得满脸涨红,脸上的麻子清晰可见。 对付游半仙这种人,不能跟他客气,更不能跟他好好说话,必须要从气势上压住他。 我噌地站起来,一把揪住游半仙的衣领,冷冷说道:“给你两个选择,一,我请你喝一杯,咱俩是朋友;二,我把你在阴宅里装神弄鬼,然后骗人钱财的事情抖出去,看你怎么还在古镇上立足!” 我也懒得跟游半仙这种江湖老油条多费口舌,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情,咱俩都心照不宣,所以我很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意图。 游半仙皱起眉头,一脸很不爽的样子,他说:“你在威胁我?” 我很冷酷的说:“没错,我就是威胁你,做个选择吧!” 游半仙胸口一挺,一副宁死不屈的表情,冷笑道:“威胁我?像我这样的硬骨头,当然是选择和你饮一杯啦!” 我点点头:“呵呵,真是硬骨头!” 现在时间还早,餐馆里的人并不多,我和游半仙上了二楼包间,点了几个小菜,请他喝早酒。 窗外小桥流水,晨曦在水面上泛着波光,景色不错。 三杯酒下肚,我问游半仙,为什么要在阴宅里装神弄鬼吓人?就是为了骗钱? 游半仙说:“现在算命问卦的人越来越少,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嘛,吓一吓那些外地人,让他们以为自己撞了鬼,第二天我一出摊,他们肯定会来找我求助,我再趁机宰他们一刀!” “听说那座阴宅邪得很,经常闹鬼,你不怕久走夜路必闯鬼吗?”我问。 游半仙说:“饭都快吃不饱了,我还怕鬼?不怕告诉你,我好歹也在龙虎山上修行过一段时间,一般的妖魔鬼怪,我还真没放在眼里!” 龙虎山乃三大道教之一,在江西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从古到今,龙虎山的弟子,也是在江湖上留下了不少的传奇故事。 我诧异的上下打量了游半仙一眼,这个脸上写着“骗子”的家伙,居然在龙虎山修行过?我还真是小瞧他了。 我给游半仙斟了一杯酒,问:“那座阴宅到底是怎么回事?” 游半仙用手指夹了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咬得咯嘣响,然后吱溜了一口小酒,缓缓说道:“这座老宅子呀,是清朝雍正年间,一个姓李的进士所建。李进士早年在朝廷为官,离休之后回归乡野,路过婺源古镇,见此处风景宜人,便舍不得离开,于是在这里置办家业,修建了这座李宅。 后来经过好几代人的发展,李氏家族已然成为婺源古镇上,最富有的一户人家。 到了民国年间,李家出了个闭月羞花的美貌千金,名叫李梦婷。 李梦婷生得落落大方,非常漂亮,而且又会舞文弄墨,可谓是集美貌和智慧于一身的女神。 等到李梦婷十七八岁的时候,前来提亲的媒人,都快把李家的门槛踩烂了。 最终,李家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一户刘姓人家。 刘姓人家是军官出身,儿子也从军,仪表堂堂,英俊潇洒,和李梦婷在一起,也算是王子配公主。 李家和刘家的结合,绝对算得上强强联手。 李家是做生意的,在那个乱世年华,需要刘家的军队保护。而刘家的军队,也需要李家这样的财团在后面资助。 话说结婚那天非常热闹,两家都是古镇上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镇上的所有官僚百姓,全部到场参加婚宴,席开三百多桌,摆满了街道,热闹非凡,场面也非常壮观。 那些年的世道很乱,附近的山头上有很多游匪,其中最有势力的一支是‘黑风寨’。 黑风寨这股山匪,早就盯上了李家这块肥肉,但是苦于刘家的保护,黑风寨迟迟不敢下手。 今天,刘公子和李家千金大婚,所有人都在喝喜酒,镇上的军队疏于防范,正是发动偷袭的最佳时机。 于是,黑风寨全员出动,摸黑下了山,准备干一票大的。 一路上,几乎没有碰上任何阻碍,这伙山匪便进入了古镇。 而镇上的老百姓还沉浸在豪门盛宴的狂欢中,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来临。 李家有的是钱,当天花大价钱请来著名的戏子登台表演,所有人都看得入了神,直到枪声响起,这才如梦初醒。 那些山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不过片刻工夫,李家大院就陷入血与火的包围中。 混乱中,许多无辜的老百姓被打伤打死,刘公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也不幸死于乱枪之下。 原本欢天喜地的婚宴现场,转眼就变成了修罗地狱。 这伙疯狂的山匪血洗了李宅,地上横七竖八躺满了尸体,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 原本庄严豪华的李宅,此时此刻,竟然成了鲜血满地的屠宰场。 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些丧尽天良的王八蛋,不仅将李宅洗劫一空,还玷污了新娘子李梦婷。 那几个匪首早就听闻李梦婷的美貌,当天晚上,他们就在点着红烛的婚房里面,将穿着大红嫁衣的李梦婷轮番玷污,最后还用剪刀,插进了李梦婷的心窝。 红颜玉陨,老天垂泪。 原本明月高悬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继而下起了倾盆大雨,还伴随着电闪雷鸣。 李梦婷的大红嫁衣被撕得粉碎,浑身伤痕累累,胸口插着一把锋利的剪刀,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床单,脑袋挂在床沿边上,美目瞪得滚圆,一副死不瞑目的骇人惨状。一缕鲜血顺着她的唇角缓缓流下,脸上充满深深的怨恨!” 第五百八十八章 镜鬼 “后来呢?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我来了兴趣,催促游半仙继续讲下去。 “后来听说李梦婷变成了厉鬼,将黑风寨杀了个鸡犬不留,但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你可以问问我的大师兄。当年是龙虎山出马,才摆平了李梦婷这件事情,我大师兄从小在龙虎山长大,他应该听说过这件事情,很多详情只有他才讲得清楚!”游半仙说。 “你大师兄在哪里?龙虎山上?”我问。 游半仙说:“这两天他正好在婺源,帮一个旅游项目看风水,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把他请过来!” 我点点头:“甚好!那你帮我联系一下大师兄!” 游半仙嘴角挂着笑,对我搓了搓手指:“我大师兄很忙的,日理万机,过来又要耽搁半天时间,老板多少给点生活补助嘛!” 这个游半仙,还真是个贪财鬼,什么事儿都想要点好处。 我在心里暗骂了两句,还是摸了五百块丢给他:“够了吗?” 游半仙笑了笑,赶紧将钱揣进衣兜里,喜笑颜开的说:“够了够了,老板大方,我大师兄要的也不多,能够吃顿酒就行了!” 我心中暗骂:“啊呸!老子信了你的邪,你要真用这五百块请你大师兄喝酒,我跟你姓!” 游半仙这么贪财,进了他腰包的票子,怎么可能吐的出来? 游半仙起身打了个电话,临近中午的时候,游半仙的大师兄来了。 出于礼貌,我让老板撤走桌上的剩菜,又重新点了一桌好菜,招待这个大师兄。 大师兄的面相看着就比游半仙好多了,四方脸,天庭饱满,一看就是不会耍小心眼的正义之士。估计是来得匆忙,身上还穿着杏黄色道袍,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大师兄约莫四十来岁,相互做了个介绍,他姓徐,我就叫他徐道长。 我看了看徐道长,又看了看游半仙,看这两人的面貌,真的很难想象,他们竟然出自同一师门。 游半仙给徐道长倒了杯酒,一脸巴结的说:“大师兄,请!你来镇上办事,怎么不把我叫上呢?好歹让我挣一点生活费嘛!” 面对游半仙的殷勤,徐道长好像并不买账,冷酷的说:“一,咱俩算不上师兄弟,你在外面别叫我大师兄;二,你不是龙虎山的弟子,不要打着龙虎山的旗号做事,要是闯了祸,毁了龙虎山的名誉,龙虎山不会放过你的;三,你一点道术都不懂,怎么跟我去做事?还好意思在外面摆摊呢!大家相识一场,别说我不照顾你,明天旅游公司要办乡宴,请镇上的人吃饭,我可以介绍你去当个厨子,挣点生活费!” 游半仙被徐道长好一阵数落,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 不过这家伙的脸皮也相当厚实,竟然一口答应道:“好咧,烧火做饭可是我的看家本领,多谢大师兄……哦,不,多谢徐道长推荐!” 我听得云里雾里的,这是什么情况,游半仙之前不是跟我吹嘘,他在龙虎山修行过吗,并且还把徐道长请了过来,一口一个“大师兄”,搞得我真以为游半仙是龙虎山弟子。现在听徐道长这样一说,我才知道,游半仙根本就不是龙虎山弟子,可能跟龙虎山有点关系,然后就打着龙虎山的旗号在外面忽悠人。 我就说呢,凭游麻子这样的市侩气质,怎么可能是龙虎山的人? 我指着游半仙,问徐道长:“他不是龙虎山的人?” 徐道长一本正色的说:“当然不是,大概十年前,他在龙虎山待过两年。那时候他拜入龙虎山,但是天资平平,不是修道的料。他以前干过乡厨,所以掌门就把他派到厨房做工,生活也算是有了着落。 有一年龙虎山举办活动,宴请很多香客,厨房里自然是十分忙碌。 这家伙明知那天有活动,前一晚还喝了个伶仃大醉,结果在干活的时候走了神,引起了一场大火,把后厨都给烧了。 原本是准备宴请香客的,结果厨房都烧没了,害得上千香客饿了一天的肚子,大家怨声载道,严重损害了龙虎山的名誉。掌门一怒之下,就把他赶下了龙虎山!” 说到这里,徐道长问游半仙:“游麻子,我没有胡编乱造吧?” 游半仙尴尬的笑了笑,挠着脑袋说:“哎,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年轻不懂事,提它做什么,来,喝酒,喝酒!” 我算是彻底弄明白了,这个游麻子,就是一个正经八百的江湖骗子,还敢自称自己是龙虎山弟子,原来当年只是在龙虎山烧火做饭的。 我没有理会游半仙,给徐道长敬了一杯酒以后,向他询问有关于“李梦婷”的事情。 徐道长浓眉一挑:“怎么?那个女人又出来作妖了吗?” 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慢慢跟徐道长讲述了一遍。 二十多年前,盗墓贼烂仔鱼挖开了李梦婷的坟墓,从墓里盗走了一面双凤求凰镜,而后逃到香港,但是被噩梦缠身。为了解脱,烂仔鱼把铜镜卖给了开古董店的黄老板,黄老板过世,他的孙子黄小明在柜子下面发现了这面铜镜,于是拿到古董店售卖,结果又被到香港出差的龙涛买回去,现在龙涛的未婚妻陈思思被铜镜害得神志不清,我这次来婺源古镇,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情。 徐道长说:“我从小在龙虎山长大,从掌门那里听过很多往事,而且龙虎山还有专门的记事簿,关于李梦婷的事情,记事簿里面也有详细记载。 李梦婷是怎么死的,游麻子方才已经跟你讲过了,我便不过多讲述,我就从李梦婷死了以后的事情讲起吧!” 徐道长抿了口酒,将李梦婷死后发生的事情,向我娓娓道来。 新婚之夜,宅子被土匪血洗,丈夫也死于乱枪之下,而李梦婷自己,也被土匪轮番侮辱至死。 李梦婷的恨意,化作冲天怨气,竟让老天都变了脸色,再加上穿着大红嫁衣,在死的那一刻,她便成为了一个怨气滔天的厉鬼。 当时床头边上有个梳妆台,梳妆台中央摆放着那面双凤求凰镜,李梦婷遭遇的所有侮辱,都被那面铜镜‘记录’了下来。 所以,李梦婷死后,鬼魂便附在了那面铜镜里面,变成了‘镜鬼’!” 第五百八十九章 鸡犬不留 黑风寨土匪撤离李宅的时候,将宅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 那些土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凡是能够搬走的东西,全都搬走了,搬不走的,就地砸烂。 有个匪首是个识货的主,一眼就看见梳妆台上的“双凤求凰镜”,知道这东西是个值钱的古董,因为在古代,只有皇族的东西上面,才有资格雕刻龙凤。这面镜子的底座是两只振翅欲飞的凤凰,那肯定是皇家的东西,老值钱了。 于是,这个匪首打开麻布口袋,将双凤求凰镜装入袋子里,带回黑风寨。 殊不知,他带回的并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个潘多拉魔盒。 当魔盒开启的时候,灾难便会降临人间。 回去以后,匪首想要独吞这面铜镜,就把铜镜藏在自己的房间里。 岂料,不出三天,匪首离奇死在房间里。 据说匪首的死状非常骇人,浑身插满碎裂的镜片,当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只血刺猬,身体里的鲜血几乎都流干了。 然而,这些碎裂的镜片从何而来?又是如何插进匪首的身体里面?一帮山匪抠破了头皮,也没能想明白其中缘由。 从此以后,怪事接连发生,整个黑风寨仿佛陷入了一个可怕的死亡诅咒里面,隔三差五就会死人,而且寨子里还有了闹鬼的传闻。 有人说,半夜起床去茅房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女人,悬挂在茅房的木梁上面;还有人说,老是有一个红衣女人闯入梦境里面,叫嚣着要取他们的命;最为诡异的是,好几个山匪头子的老婆,都在自己的衣柜里面,看见过一件不属于自己的大红嫁衣。 短短时间内,黑风寨里的人疯的疯,死的死,但是却根本查不到凶手。 那些个曾玷污过李梦婷的山匪,挨个挨个神秘死亡,他们的老婆,以及下面的那些手下,也全都未能幸免。 剩下的人惶惶不可终日,他们计划逃离黑风寨。 然而就在逃离的前一夜,突然天降暴雨,暴雨引发山体滑坡,将剩下的这些人,连同整个黑风寨,全都埋入了石堆里面,甚至连一只鸡,一条狗都没有跑出来,真正的鸡犬不留。 获悉黑风寨闹鬼的消息,龙虎山一个长老带队,带着好几个高手赶往黑风寨降妖除魔。 他们肯定不是为了帮助黑风寨,他们是出于职责,不能让厉鬼继续危害人间。 当他们赶到黑风寨的时候,黑风寨一片狼藉,那些尸体全都被埋入泥石下面。 奇怪的是,那面双凤求凰镜去却没有被完全掩埋,而是露了一半在泥土外面。 龙虎山派出去的长老,也是修为很高的一个人,很快就查明李梦婷变成镜鬼,魂魄附身在这面铜镜之中。 李梦婷怨气冲天,为了不让她继续杀人,长老联合一众高手,使出浑身解数,终于将李梦婷的鬼魂,封印在这面双凤求凰镜当中。 为了平息李梦婷的怨气,长老又去李宅找到了李梦婷的尸骨,选了个风水宝地将其厚葬。下葬的时候,这面双凤求凰镜就当做李梦婷的陪葬物,一起埋葬在地底深处。 如果,不是因为烂仔鱼这个盗墓贼,这面铜镜现在都还安安静静躺在地底下面。 只可惜,谁也没法料到,这个潘多拉魔盒,竟然会被盗墓贼从地下带出来。 我向徐道长询问,怎样才能重新封印李梦婷的鬼魂。 徐道长说:“这个问题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首先,你要带着铜镜回到老宅,将铜镜放回原本的地方,然后召唤出李梦婷的鬼魂,先礼而后兵。如果能谈,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能谈或者谈崩了,那就只有强行将她封印在铜镜里面,重新埋入棺材中。 嗯,召唤和封印镜鬼你都需要知晓李梦婷的生辰八字,今晚我回龙虎山,记事簿里面应该能够查到李梦婷的生辰八字,查到以后我跟你通电话!” 我点点头,随手扯过一张纸,写下自己的手机号。 徐道长喝了几杯酒,吃了两碗大米饭,说下午还有事,便先走一步。 我和游半仙又喝了一会儿,踩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客栈。 刚回到客栈,老板就拉着我,跟我讲,说昨晚去阴宅的那三个人,精神都出现了问题,还有一个甚至出现了幻觉,已经被送去医院了。 老板一边说一边摇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哎!” 那三个王八蛋,我早上看过他们的面相,死不了,只是受了惊吓而已,去医院疗养一段时间应该就没有大碍了,也算是给了他们一次教训吧。 昨晚几乎没有睡觉,今天又喝了一天的酒,整个人晕乎乎的,倒床便睡,从傍晚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早上醒来的时候,看见手机里躺着一条短信。 短信是徐道长发来的,里面是李梦婷的生辰八字。 我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感觉倍儿精神,元气满满。 我出了客栈,在镇上溜达一圈,买了晚上招魂所需要的香蜡纸钱等东西,然后又睡了个回笼觉,起床填饱肚子,静静等待夜晚来临。 快到午夜的时候,我独自一人溜出客栈。 外面的风很冷,今天的天气不太好,街上比昨晚更加冷清,到处都是黑灯瞎火的。 我低着头,快步来到位于村子东头的李家阴宅。 刚走到阴宅门口,就听见令人毛骨悚然的吱呀吱呀声响,就像有人在唱着沙哑的歌。 抬头一看,原来是阴宅的红漆木门半敞着,风一吹,那破旧的木门就晃来晃去,发出吱呀呀的声音。 我拢了拢衣领,信步走进阴宅。 无意间一抬头,突然发现门口的大松树上面挂着一个人影,漆黑的长发披散下来,大红色的嫁衣在漆黑的冬夜里面,格外刺目。 在寒风的吹拂下,那个大红色的人影就像一个人偶,随风轻轻转动。 我心中一惊,伸手从兜里摸出一张驱鬼符,不等我催动咒语,却发现树上那个大红色的人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第五百九十章 换魂 难道是我产生幻觉了? 我定了定神,再次看向树上,树上空荡荡的一片,哪里有什么人影? 我冷哼一声,反手关上大门,并且顺势将手里的驱鬼符,拍在门上。 寒冷的冬夜里,我一个人走在这座曾经尸横遍野的老宅里面,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感觉有股子阴气,直往脚底板里钻。 穿过天井,走进卧室,这里曾是李梦婷的婚房。 我点燃蜡烛,烛光把卧室映照得凄凄惶惶,我的影子也投射在墙上。 我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那张四四方方的大木床,眼前浮现出游半仙给我描述的画面: 李梦婷的大红嫁衣被撕得粉碎,浑身伤痕累累,胸口插着一把锋利的剪刀,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床单,脑袋挂在床沿边上,美目瞪得滚圆,一副死不瞑目的骇人惨状。一缕鲜血顺着她的唇角缓缓流下,脸上充满深深的怨恨! 一股冷风从窗口吹进来,我打了个哆嗦,暗骂那游麻子的文采还有些好,竟然描绘的如此生动,令人印象深刻。 我伸手护住烛火,不让烛火被风吹灭,烛火晃动,我在墙上的影子也跟着晃动,看上去有些扭曲。 等烛火平定下来,我这才从包里摸出那面幽冷冷的双凤求凰镜,然后将铜镜放到梳妆台中间。 这是双凤求凰镜原本的位置,李梦婷生前,就是坐在这里,对着铜镜梳妆,铜镜里映出她美丽的容颜。 不知道是我听错了还是怎么回事,当我放下铜镜的时候,我仿佛听见了幽幽一声叹息,而且是女人的叹息声,虽然很短暂,但是声音里面充斥着深深的幽怨。 阴宅里到处透露着古怪,如果是其他人,估计早就吓得尿裤子了,但我对于这样的环境,却早已经习惯了。 我拿出一个香炉,摆放在铜镜前面。 然后点燃一炷香,以香代笔,在铜镜的镜面上,飞快写下李梦婷的生辰八字。 我双手捧香,对着铜镜拜了三拜,以表礼仪,再把香插在香炉里面。 两边的烛光把铜镜映照得亮堂堂的,我的模样出现在铜镜里面。 然后我开始烧纸,很快就在铜镜前面,烧了一大堆冥纸。 烟雾袅绕中,我在铜镜里面的模样,渐渐变得模糊起来,仿佛有一缕烟雾状的东西,从铜镜里面升起,遮挡住了我的影像。 不一会儿,那缕烟雾状的东西慢慢汇聚在镜面上,幻化成一个人影,在镜子里面不停地扭动。 我退后一步,以为是李梦婷的鬼魂要从铜镜里面出来了。 但是等了半天,那个人影也没有从铜镜里面飘出来,而就在这个时候,香炉的那炷香,突然就断了,两边的烛火也开始剧烈摇晃,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我微微一惊,情况有变! 我从兜里摸出驱鬼符,正欲对着铜镜里的鬼影拍下去,就在刹那间,铜镜里却浮现出一张我熟悉的人脸,那张人脸虽然一闪而过,但我看得很清楚,那竟然是……陈思思的脸庞! 这是……这是什么情况? 我握着驱鬼符的手,顿时僵硬在半空。 铜镜里面不应该是李梦婷的鬼魂吗?为什么会出现陈思思的魂魄? 我揉了揉眼睛,心想这会不会是李梦婷的一种迷惑手段。 这时候,铜镜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听得很清楚,真的是陈思思的声音。 陈思思说:“杨程,我是陈思思!” 铜镜里面,渐渐浮现出陈思思的面容,陈思思的魂魄很想从镜子里面出来,但又出不来。 我伸出手,按在镜面上,陈思思也伸出手,跟我的手掌贴合在一起。 我们就这样隔着镜子,两两对望。 我惊诧的问陈思思:“你怎么会在铜镜里面?李梦婷呢?铜镜里面应该是李梦婷的鬼魂才对呀!” 陈思思面露痛苦之色,幽幽说道:“我被李梦婷换了魂……” 什么?!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差点把面前的香炉都给撞翻了。 陈思思竟然被李梦婷换了魂,也就是说,真正的陈思思,现在被囚禁在铜镜里面,而李梦婷的鬼魂,却霸占了陈思思的躯体。 我的后背一阵阵发凉,照现在这种情况来看,龙涛的处境很危险呀,龙涛身边的那个女人,虽然是陈思思的身体,但身体里面却是李梦婷的鬼魂,李梦婷很有可能会对龙涛不利。 我生气的跺了跺脚,暗骂了一声,妈的,我们居然被李梦婷摆了一道! 陈思思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杨程,你能放我出来么?” 我想了想,说:“暂时不要着急,你现在魂魄离体,很危险,在镜子里面反而安全一点,等回了广州,收了李梦婷,我再把你的魂魄放出来,放回身体里面!” 陈思思点点头:“龙涛现在很危险,你一定要赶回去救他!” 我说:“你放心,我马上预订最近的航班,尽最快速度赶回广州!” 陈思思双手合十:“杨程,拜托你了!” 我吹灭蜡烛,带上铜镜,心情复杂的走出阴宅。 我原本以为,所有的事情都能在今晚搞定,没想到却出了茬子,李梦婷偷梁换柱,霸占了陈思思的身体,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而我居然傻乎乎的跑到了婺源古镇,感觉自己被一个女鬼玩弄了,心里窝着老大一团火。 况且,龙涛是我的客户,如果在我帮忙出任务的时候,客户死掉了,那对我来说,就意味着任务失败,以后我们公司,还靠什么信誉在江湖上立足? 我掏出手机,一边往回走一边给王保长打电话。 电话接通,王保长睡意正酣,迷迷糊糊的喂了一声。 “告诉你一件事,我在这边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我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突然传来王保长的惊呼声:“卧槽,真的假的?” “假的!”我说。 王保长的声音极其失望:“大师兄,你有病吧,大晚上的打个电话调戏我呢?” 我笑了笑:“醒没有?” 王保长打了个呵欠,说:“屁话,当然醒了!” 我嗯了一声:“醒了就好,我问你,我走的这几天,龙涛那边有什么情况?” 第五百九十一章 整形 王保长很奇怪,不明白我为什么会三更半夜给他打电话,询问龙涛的情况。 从王保长的口中,我得知了两件事情:一,在我走的当天,陈思思就出院了,不知去哪里做了个整形手术,就像换了一张脸似的,已经不是以前的陈思思,像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不过模样还是挺漂亮的;二,陈思思整形过后,向龙涛提出结婚。 结婚? “他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说:“快了,据说定在本周末,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匆忙,前几天才说起结婚的事情,什么都没准备好,本周末就要举行婚礼!” 我掐着指头算了算,距离本周末也就剩下三天的时间,看样子我得尽快赶回去了。 回到客栈,我用老板的电脑上网订了一张飞广州的机票。 第二天一早,我便乘车去了南昌,下午的时候坐上飞机,差不多傍晚时候抵达广州。 我连晚饭都顾不上吃,马不停蹄的约见了龙涛。 “听说你要跟陈思思结婚了?”我问龙涛。 龙涛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张请帖递给我:“时间上有些仓促,婚礼就订在本周末,欢迎杨兄弟前来做客!” “你怎么想的?”我收下请帖,望着龙涛。 “什么怎么想的?”龙涛问。 我指了指请帖:“关于结婚这件事情,你是真的愿意吗?我听说陈思思整了形,换了一张脸!” 龙涛幽幽叹了口气,双手摩挲着面前的茶杯,一副有苦难言的样子。 半晌,龙涛才对我说:“杨兄弟,大家也不是外人,实话讲吧,我和思思从读书开始谈恋爱,一直到现在,这么多年的感情,我肯定是想和她结婚的。 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你也知道,思思明显不太正常。 而且,而且在她整形以后,完全变了一副模样,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不到她是陈思思,反而像是跟一个陌生女人在一起,这让我的心里很不舒服,思思提出结婚的时候,其实我是有点恐惧的。 但我对她以及她的家人发过誓,不管思思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娶她为妻,给她幸福。 所以,虽然我的心里有些膈应,但我还是同意跟她结婚。” 我点点头,盯着龙涛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我跟你说件事,你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看我神色严肃,龙涛也不由得紧张起来:“什么事?你不要吓我!” 我说:“你身边的那个女人,并不是陈思思,而是一个陌生女人,她的名字叫李梦婷!” 龙涛愣愣的看着我,脸上写满疑问,他使劲抓了抓脑袋:“杨兄弟,什么情况,我怎么没听懂你这话的意思呢?” 我喝了口茶,将这次去婺源古镇了解到的信息,一五一十告诉龙涛。 龙涛听了以后大惊失色,手里的茶杯也差点掉在地上。 龙涛惊恐的瞪大眼睛,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换……换魂?!李梦婷换走了陈思思的魂魄?现在要和我结婚的那个女人,其实是李梦婷?而陈思思,被李梦婷囚禁在了铜镜里面?天呐——” 龙涛双手抱头,这件事情对他来说就像天方夜谭,让他不敢想象。 龙涛说:“怪不得我觉着不对劲,这些天思思除了外貌变化以外,好像连性情都变了,所以我老觉得跟一个陌生女人在一起,没想到我的感觉是对的!” 说到这里,龙涛突然伸手夺回请帖,三两下撕得粉碎。 我问龙涛做什么,龙涛说:“这个婚我不结了,我不是跟思思结婚,而是跟一个陌生女人结婚,我做不到!” 我按住龙涛的手背,很严肃的对他说:“这个婚,你必须得结!” “为什么?什么意思?”龙涛困惑的看着我,眉头皱成了一个井字。 我收回手,环抱臂膀对他说:“只有降服或者消灭了李梦婷的鬼魂,陈思思的魂魄才能回到身体里面,你难道不想救陈思思吗?” “想,当然想,可是这跟结婚有什么关系?”龙涛不解的问。 我说:“李梦婷叫你结婚,很明显,就是想在新婚之夜对你下手。既然如此,我们便将计就计,就在新婚之夜,彻底结束这段恩怨!” “将计就计?!”龙涛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我又跟龙涛聊了一会儿,临别的时候,我叮嘱龙涛:“我知道你的精神压力很大,但事情已经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你一定要稳住。尤其是在‘陈思思’面前,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去完成婚礼,不要露出破绽!”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三天之后,龙涛和陈思思的婚礼如期举行。 因为办的匆忙,龙涛并没有请太多亲朋好友。 婚宴只开了十桌,地点设在广州一家非常高档的海鲜酒楼里面。 我和王保长也受邀参加了龙涛的婚礼,在场的宾客,只有我和王保长知道内情。 当我第一眼看见新娘子的时候,心头猛然一震,陈思思整形之后的模样,竟然跟李梦婷一模一样! 我在古镇阴宅的时候,曾经看见过李梦婷当年结婚的照片,知道李梦婷长什么样子。 而今日在婚礼现场的陈思思,无论是模样,还是衣着打扮,都跟照片上的李梦婷如出一辙。 李梦婷仿佛穿越了时光,从民国来到了现在。 王保长小声嘟囔道:“陈思思整形以后的样子,虽然很漂亮,但我还是喜欢她以前的样子!” “那是别人的老婆,关你屁事咧!”我嘴里咬着喜糖,望向台上的陈思思,她身上那件大红色的嫁衣分外刺目。 龙涛今天的表现不错,全程面带微笑,眼角里饱含着幸福的喜悦。 只有我知道,龙涛的心里承受着常人所不能承受的压力,明知身边的女人是个厉鬼,但还要装出很幸福的样子和她结婚,这种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我想,龙涛之所以有这样的勇气,应该是源自于对陈思思深沉的爱吧,他想要解救真正的陈思思,那他就必须将计就计,完成今天的表演。 第五百九十二章 洞房鬼烛夜 整个婚礼在看似平淡温馨的氛围中结束了,但我知道,在这幸福的背后,真正的危险已经降临。 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晚上。 我和王保长先行离席,拿着龙涛给我们的钥匙,提前回到龙涛家里。 龙涛家里布置的喜气洋洋,窗户上贴着大红色的“囍”字,卧室里铺着红色的床单,梳妆台上摆放着一对红烛,张灯结彩,一片喜庆。 墙上挂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整容之后的陈思思,穿着大红嫁衣。 这张照片,跟李家阴宅里面,李梦婷的那张照片,一模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以为自己回到了阴宅。 我指了指靠墙的大衣柜,示意王保长躲进去。 我俩躲进衣柜以后,各自往额头上贴了一张黄符,这样一来,鬼魂便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 衣柜上面没有把手,而是两个孔洞,透过孔洞,我们能看见卧室里发生的所有事情。 时针指向午夜,王保长都已经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就在这时候,客厅里传来龙涛的声音,看样子他们已经回来了。 我伸手掐了王保长一把,轻声道:“醒醒,准备干活了!” 卧室门打开,龙涛和陈思思走进来。 龙涛伸手去开灯,陈思思却按住他的手,说他不懂浪漫,然后亲自走到梳妆台前面,点燃了两支红烛。 红烛把卧室映照得亮堂堂的,充满温馨之感。 陈思思穿着大红嫁衣,斜靠着梳妆台,脸颊泛红,有种微醺之意,眼神妖媚的能勾出人的魂魄。 不得不说,陈思思(其实是李梦婷)的模样真的很美,尤其在烛光的烘托下,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陈思思冲龙涛勾了勾手指,带着一丝撒娇的口吻:“老公,你过来,来呀——” 龙涛心里很清楚陈思思的真实身份,所以他有些抗拒,嗫嚅道:“那个……忙了一整天……浑身都是臭汗……我先去洗个澡……” 龙涛转身要走,陈思思轻轻一勾手指,房门便砰的一声关上了,而且门锁也自动上了锁。 龙涛惊恐的拉了拉门锁,回头一看,一件大红色嫁衣已经凌空飞来,罩住了他的脑袋。 紧接着,温香软玉闯入龙涛怀里,抱着龙涛一起翻滚在床上。 我赶紧伸手捂住王保长的眼睛,少儿不宜!少儿不宜! 不过眨眼工夫,陈思思便赤果果的骑坐在龙涛身上,画面太美,我都感觉鼻血直往上冲。 “我美吗?”陈思思声音妖娆的问龙涛,雪白的手指在龙涛的胸口上轻轻滑动。 龙涛咬了咬嘴唇,说:“美,很美,但是你再美,也比不上我的思思!” 陈思思脸色一变,眼神变得凌厉无比:“难道我不是你的思思吗?” 龙涛伸手抓住陈思思的手腕,声色俱厉的说:“你不是陈思思,你是李梦婷!我们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们?” 陈思思的声音突然变得又尖又细:“原来你早就知道了,是谁告诉你的?” 龙涛额头上青筋暴起,压抑的情绪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瞪红眼睛,像头野兽一样,发出嘶哑的咆哮:“把我的思思还给我!” 陈思思的手里突然闪现出一把剪刀,对着龙涛的心脏狠狠刺下去。 与此同时,龙涛的胸口位置,突然迸射出一道红光。 陈思思猝不及防,被那红光射个正着,发出啊的一声惊呼,翻身从床上滚落下去。 陈思思低头看向自己胸口,胸口处烧灼的滋滋声响,冒起缕缕黑烟。 龙涛从床上爬起来,扯开外衣,从内衣兜里掏出一张黄符。 这张黄符是我给龙涛的,这一切都在我们的计划中。 陈思思又惊又怒:“你暗算我?谁指使你这样做的?” 我和王保长同时从衣柜里冲出来,王保长扬起桃木剑,劈砍在陈思思后背上,嘴里大喝道:“三清符咒门弟子,王保长在此!” 一道红色剑气穿透陈思思的身体,陈思思登时发出痛苦的嘶吼,在地上翻滚一圈以后,一团黑色的鬼气破体而出,飘浮在半空中。 毫无疑问,这团黑色鬼气便是李梦婷的鬼魂。 李梦婷的鬼魂离开陈思思的身体以后,陈思思即刻“昏迷”过去,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立刻让龙涛带着陈思思的身体先退出卧室,龙涛赶紧跳下床,公主抱将陈思思横抱在胸前。 我用指尖夹出一张黄符,拍在卧室房门上。 龙涛跑到门口,轻轻一拧门把,门锁便开了,然后龙涛抱着陈思思躲到了客厅里面。 鬼气中,李梦婷的样子慢慢显现出来。 她真的很漂亮,但是脸上的神情满是怨毒,让人望而生畏。 李梦婷的声音带着深深的愤恨:“你们算计我?” 李梦婷虽然是个厉鬼,但我和王保长联手,拿下她问题不大。 我摸出香烟,叼上一支,点燃,潇洒的吐了个烟圈,对李梦婷说道:“给你两个选择,一,回到铜镜里面,我们带你回家;二,逼我们动手,最后你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李梦婷尖声咆哮道:“你在威胁我?” 我抖了抖烟灰,露出自信的笑容:“对,我就是在威胁你!” 我走到床边,一把拉开床单。 床上,一个用大红公鸡血画的收魂符咒格外醒目,足足占据了整张床。 王保长走到窗户边上,拉开窗帘,但见玻璃窗上,同样用公鸡血,密密麻麻画满了血符。 我又伸手指了指卧室屋顶,屋顶的四个角落里,分别悬挂着一面铜镜,那是聚集着四大神兽威力的四神镜。 王保长说:“李梦婷,我们早就为你布下了天罗地网,你现在就像是笼中小鸟,插翅难逃!” 李梦婷刚才还一脸狠厉的表情,在看见我们为她设下的重重“机关”以后,狠厉的表情迅速暗淡下去,随即写满了绝望。 我劝诫她说:“放手吧,当年你虽然死的凄惨,但你也灭了整个黑风寨,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你已经报仇了,又何必伤害无辜,徒增杀孽呢?” 第五百九十三章 尘归尘,土归土! 李梦婷低下头,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我问她:“要不要给你一点考虑时间?” 李梦婷摇了摇头,抬头看着我,幽幽说道:“不用考虑了,送我回家吧,在外漂泊了二十多年,我累了,我想回家!” 我点点头,从腰间取下招魂葫芦,拔开葫芦塞,让李梦婷暂时进葫芦里呆着。 招魂葫芦里还有五鬼兄弟,我也不怕李梦婷生出什么幺蛾子。 李梦婷的鬼魂钻进葫芦里面,卧室里还幽幽回荡着她的声音:“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兵不血刃收服了李梦婷,不管对于李梦婷,还是对于我们,这都是最好的结局。 我打开卧室房门,让龙涛把昏迷的陈思思抱起来,横放在床上。 然后取出那面双凤求凰镜放在梳妆台上,点燃香烛,在镜面上写下陈思思的生辰八字。 很快,镜子里面出现了陈思思的影子。 龙涛情绪激动,扑到梳妆台前面,大声呼喊陈思思的名字。 我让龙涛退后,不要影响我们做法。 只见王保长举起桃木剑,唰唰舞了两个剑花,一剑刺在铜镜上面,大喊一声:“破!” 暗红色的剑芒注入铜镜里面,一团鬼气自铜镜表面炸裂。 李梦婷设下的封印被解除,陈思思的魂魄终于得以脱身,飞快从铜镜里面飘出来。 陈思思飘浮在半空中,对着我和王保长深深鞠了一躬。 而后,陈思思激动的朝着自己的躯体扑了下去。 片刻以后,陈思思的魂魄和她的身体重合在一起,回归体内。 不一会儿,陈思思便睁开眼睛,看着守候在床边的龙涛,陈思思的眼角流下两行热泪,她颤巍巍伸出手,抚摸龙涛的脸颊:“老公……” 龙涛也很激动,浑身都在颤抖,他想要伸出双手拥抱陈思思,但是看见陈思思的脸庞,还是李梦婷的样子,龙涛的双手僵在半空中,犹豫着。 我对龙涛说,陈思思做了整形手术,面容是没法改变了,这辈子,陈思思都会戴着李梦婷的“面具”活下去,你要继续和她在一起,就要接受这个现实。 龙涛深吸一口气,猛地将陈思思拥入怀中。 陈思思贴着龙涛的耳朵问:“我的样子都已经变了,你还会爱我吗?” 龙涛眼含热泪,动情的说:“我还是那句话,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你永远都是我的思思,永远都是我的妻子!” 龙涛和陈思思紧紧拥抱在一起,忘情的热吻,仿佛要用尽全身力气。 王保长看得津津有味,不时地舔一舔自己的嘴唇。 我赶紧拉上王保长,退出卧室。 龙涛和陈思思一定有很多话要相互诉说,我们就不要去打扰他们了。 在经历这一段磨难之后,我相信龙涛和陈思思会更加明白爱情的真谛,也更加珍惜他们之间的感情。 至于李梦婷,她的样子出现在了陈思思脸上,对她来说,也算是一种重生。 上辈子没有获得的幸福,希望这辈子能够补上吧! 我点燃一炷香,拔开葫芦塞,将李梦婷的鬼魂引出来,重新回到铜镜里面。 李梦婷在铜镜里面,也对着我和王保长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她的影像渐渐消失。 对于我们来说,一件任务做完,能够让人鬼双方都感到满意,绝对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任务圆满完成,我和王保长去吃烤串庆祝,喝了整整一个通宵。 第二天早上,我们又不辞劳苦的坐上飞机,再次前往婺源古镇,把李梦婷的鬼魂带回去重新安葬。 我联系上徐道长,徐道长帮我们找到了李梦婷下葬的山岗。 因为年代久远,李梦婷的坟墓已经被杂草覆盖,还有之前留下的盗洞,导致泥浆倒灌进坟墓里面,很不吉利。 于是我又花钱请来工匠,对李梦婷的坟墓进行全面详细的整修。 她以前的棺材也被泥浆泡烂了,还专门请人重新打了一口棺材。 在棺盖下面,我特意让工匠刻了两句诗: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徐道长亲自为李梦婷拾骨,用红布包裹着李梦婷的尸骨,搬移到新的棺材里面。 然后我把那面凤凰求凰镜放入棺材中,和李梦婷的尸骨摆放在一起。 终于,回家了! 棺盖合上,徐道长指挥工匠,在棺盖上面留下“七星封魂钉”,这才将棺材重新入葬。 坟墓上面的杂草也被清理干净了,立了一座崭新的墓碑。 尘归尘,土归土! 一切,尘埃落定! 临别的时候,徐道长同我握手,说我是个好人,而且是个非常优秀的三清传人,期待日后跟我有更多的合作。 事情结束,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我和王保长留在婺源古镇,奔放的玩了好些时日。 回到广州,龙涛亲自来公司登门拜谢,还亲手奉上二十万劳务费。 龙涛牵着陈思思的手,高兴的对我们说:“我和思思商量了一下,准备下个月举行婚礼,到时候你们一定要参加啊!” 王保长说:“你们不是结过婚了吗?又结?” 龙涛含情脉脉的看了陈思思一眼:“之前那场婚礼,我并不是和思思结的婚,所以那场婚礼,算不上数。我答应过思思,一定要给她一场终身难忘的盛大婚礼!” 龙涛的唇角挂着笑意,看得出来,这次他不是演戏,而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龙涛已经接受了陈思思“变成”李梦婷这个现实,爱情的力量,确实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的。 一个月以后,龙涛和陈思思再次举行了婚礼。 这次的婚礼非常隆重,席开近百桌,所有的亲朋好友,公司同事悉数到场,共同见证他们的幸福。 人们都知道陈思思整形变了模样,但龙涛依然爱的深沉,依然执意娶她为妻,如此执着的爱恋,令在场的所有人都非常感动。 之前还跟龙涛发生过冲突的陈父,脸上都挂着满意的笑容,他拍着龙涛的肩膀说:“小子,好好对我女儿,我没有看错人!” 婚礼进行曲响起,龙涛和陈思思在聚光灯下,幸福的相拥。 第五百九十四章 新居 一年又一年,周而复始。 寒冬一过,又是临近春节之时。 今年春节没有回家,一个原因是才出来半年不到,还有一个原因是谢强。 谢强春节要加班,说他一个人在广州孤苦的很,非要我留下来陪他。 从小到大,我还没有在外面过春节,也想尝一尝在外面过节的感觉,于是就留在了广州。 胖子因为老爹生病,所以独自开车回去了。 我托胖子给老妈他们带了很多年货回去,然后让胖子过完春节,开车把哮天载过来。 最近也没有什么事做,丁明去河南找赵霞过节了,公司里只剩下我,青青,还有王保长。 王保长也是个流浪汉,本来我让他回黔南过节的,但是王保长说他家里又没什么亲戚朋友,还不如留在广州呢。 我们每天睡到自然醒,醒了之后就开始修行,三个人各自坐在公司的角落里,一旦进入修行状态,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等到天色擦黑的时候,谢强也就下班了,然后他就回开着车来找我们,带我们到处去逛吃逛吃,有时候他自己会买些熟食和啤酒,和我们一起在公司里吃喝,喝多了就睡在我们公司,第二天再去上班,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三清布衣符咒》都快被我翻烂了,里面那些中低等级的符咒我基本上都掌握了,高级符咒也掌握了一半以上,尤其是最具杀伤力的“风火雷电”,我的熟练程度越来越高,虽然还达不到库瘸子施展出来的那种威力,但已经算是不错了。 这一段时间,我主要在研究五行道法,通过金木水火土五行元素所施展出来的法术。 前两天,我的水系道法“敛水咒”终于略有小成。 因为最近经常喝酒的缘故,我没事就用啤酒来练习。 我演示了一次“敛水咒”,让谢强他们大开眼界。 当时我右手成剑指,左手托着右手,大拇指扣进右手掌心,捏了个较为复杂的法诀,然后飞快的念了一串咒语,剑指对着酒杯,大喊一声:“破!” 只听砰的一声,杯子里的啤酒四散飞溅,凝聚成一颗颗水珠子,但是那些水珠子却像钢珠一样坚硬,直接炸裂了酒杯,飞出去,密密麻麻射在墙壁上,在墙上留下蜂窝状的孔洞。 谢强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水本来是最柔软的东西,但我却能将它变成“子弹”,这一手绝活令王保长深感佩服,缠着我,非要我教他,但他天赋有限,学了好几天,杯子里的啤酒只能晃动一下,连杯子都无法震碎。 春节很快就过去了,大年十五这天,谢强早早下了班,叫上我们去吃潮汕牛肉火锅。 等到了火锅店,我看见谢强旁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估摸还不到二十岁,长得清清秀秀的,皮肤也很白皙,跟满脸猥琐的谢强坐在一起,有种“美女与野兽”的感觉。 谢强冲我们招了招手,招呼我们坐下。 我扬了扬下巴:“哟,女朋友?” 谢强笑了笑,不置可否,然后跟我们介绍,女孩叫沈冰,才十九岁多,还不到二十岁,广西妹子,来广州打工,就在谢强他们厂里,谢强是她的领导,她是谢强的员工。 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谢强天天跟沈冰在一起,一个未韵世事的小女孩,哪里经得住谢强糖衣炮弹的攻击,很快就被谢强征服了。 在沈冰的眼里,谢强年轻有为,而且体贴关怀,独自在异乡漂泊的心,一下子就找到了心灵的港湾。 沈冰看着谢强的眼神里,满满都是崇拜。 谢强端着酒杯,对我们说:“今天大家一起聚会呢,主要有三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第一,今天是大年十五,大家团聚高兴; 第二嘛,算是庆贺我和冰冰在一起,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谢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他在ktv包房里的下流画面,差点笑出猪神,还真爱呢,不要脸,呸!) 第三件事情,我呀,这两天买了一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好歹在广州也算是有个自己的小窝了,咱也算是在广州立足了不是?” “哟,强哥居然买新房啦,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呀!”王保长第一个端起酒杯。 听说谢强买了新房,我也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 我们都是大山沟沟里出来的孩子,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全靠自己的一双手在外面打拼。谢强的年纪也不大,出来这些年,能够在广州买一套住房,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我也举起酒杯,高兴的说:“来,大家走一个,庆贺咱们强哥,从今往后,也是大城市的人啦!” 谢强说:“嗨,其实我也没这么多钱,还跟八爷借了一点,慢慢打工还呗!” 说到这里,谢强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伸手将沈冰搂在怀里:“只要有冰冰在我身边,我再苦再累都觉得幸福!” 谢强经常混迹于花丛,这些情话张口就来,而且非常会选时机,沈冰听了以后很感动,虽然嘴上说着“油嘴滑舌”,但脸上的笑意比吃了蜜还甜。 我叹了口气,可怜一只单纯的小羊羔,眼看着羊入虎口了。 我问谢强什么时候搬新房,谢强说很快,大概就是年后开春的样子,他买的是一套二手房,家具什么的都有,暂时可以凑合着用,而且也不用花费时间装修,直接就可以拎包入住,主要是打扫一下卫生,做些简单的软装布置,然后把自己的生活用品搬进去就可以了。 我点点头:“挺好,二手房也是房,搬新居的时候记得说一声,我们来朝贺朝贺!” 按照传统风俗来讲,搬新房就是要请人来朝贺,越热闹越好,这样才喜庆,新家的家运才会旺。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人多阳气足,会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赶走,让新家的运势和风水更好。 就像我们农村里,不管谁家盖新房,都要请村里的老老少少前来朝贺,大摆几十桌宴席,讲究点的,还会请一些乡村歌舞团来唱歌跳舞,怎么热闹怎么来。 第五百九十五章 死过人的房子 过完春节没多久,就接到谢强的电话,乔迁新居,让我们过去吃饭。 胖子也回到了广州,他老爹做了个胆结石手术,没什么大碍,已经回家休养了。 胖子把哮天给我带到了广州,半年不见,哮天格外想念我,先是和我来了一个熊抱,那壮硕的块头险些把我扑倒,然后就跟我亲热个不停,舔的我浑身上下都是口水。 我拍了拍哮天的脑袋,站在落地窗边上,指着脚下的城市对它说:“嘿,老伙计,看见了吗,这座繁华的城市,就是我们将来要奋斗的地方,我们要在这里,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哮天冲着我狂吠三声,表示明白。 越是繁华的背后,罪恶也就越多,所以我有信心,我们的生意肯定会越做越好,越做越大。 谢强的新居地理位置还不错,无论是交通还是生活,都非常便利。 相对来说,这种地方的公寓应该是很贵的,但是谢强所购买的房价却很便宜,比正常的二手房价格还要低一点,我们都很羡慕,说谢强运气不错,这是捡到宝了。 房子面积大约九十平米,跟农村里的小洋房比较起来,当然不算大,但是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大都市里,这样一套房子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是很多打工者拼命想要实现的梦想。 我们在房子里参观了一圈,感觉还挺不错,屋子结构也很好,又采光又通风,装修风格也比较小清新,看得出来,以前的主人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品位,有艺术气息的人。 胖子一脸羡慕,啧啧称赞:“我说强哥,这套房子千值万值呀,下次有机会,你也给我倒腾一套呗!” 谢强递给胖子一支烟,笑着说:“给你倒腾一套没问题,关键是你小子每个月能按时还贷吗?” 胖子嘟囔道:“只要你少带我去烟花场所消费,我每月就能节约不少钱……” 胖子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谢强伸手捂住了嘴巴。 谢强回头看了一眼厨房,低声对胖子道:“卧槽,以后当着冰冰的面,不要说这种事情。你要是破坏我的家庭幸福,我阉了你!” 胖子咧嘴笑了笑:“嫂子不知道你那些风流韵事?” 谢强一本正经的说:“当然不知道,我跟她恋爱的时候,我都说自己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只要是休息时间,我就去书店泡着!” 胖子竖起大拇指:“哥,我就服你不要脸!看书?你敢不敢把你工厂宿舍床底下的那些成人杂志拿出来?” 谢强吐了胖子一脸的烟:“滚滚滚!” 这个时候,沈冰端着菜盘从厨房里走出来:“你们在聊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谢强打了个哈哈,摸着肚子说:“没有没有,聊些老家的事情,哎,菜做好了吗,肚子都快饿死了!” 沈冰擦了擦鼻尖上的汗珠子,笑着说:“还有一个小菜,马上炒好,你先招呼兄弟们入座吧!” 桌上已经摆满了山珍海味,浓香袭鼻,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我夹了一只鸡腿给哮天,哮天欢天喜地的跑开了。 不得不说,沈冰真是贤妻良母的典范,虽然才十九岁,但是特别能干,家务事全都一手包,而且厨艺还不错。 王保长羡慕的说:“谢老弟,你真幸福啊,你这可是找了个田螺姑娘呀!” 谢强耸耸肩膀,很不要脸的说:“没办法,谁让我这么优秀呢?” 沈冰把小菜端上桌,解下围裙,伸手戳了戳谢强的脑袋:“臭不要脸的!你是看我年轻好骗吧!” “哪有哪有,我们是真爱,怎么能用骗字呢?来,掌嘴掌嘴!”谢强说的是“掌嘴”,却把嘴巴凑了上去,在沈冰的小嘴上落了一吻,让我们饱餐了一顿狗粮。 大家边吃边聊,气氛非常开心。 胖子一边用竹签掏着海螺肉,一边问沈冰:“哎,嫂子,你还有没有姐妹或者闺蜜之类的?帮我也介绍一个呗!” 沈冰说:“我刚来广州没多久,哪里来的闺蜜?姐妹嘛,工厂里的同事还算不上姐妹关系!至于家里吧,没有姐妹,只有兄弟,你要不要?” 胖子手一抖,竹签直接扎手上了,疼得他苦着脸说:“嫂子,你可真会开玩笑!” 几兄弟聚在一起,那酒水饮料可是哗啦啦往肚子里倒。 很快家里的酒就见了底,什么白酒,啤酒,包括一瓶很上档次的红酒,都被我们喝的干干净净,但是大家居然没有什么醉意,而且越喝越精神。 谢强骂我们是鬼子进村,完全是在大扫荡。 那瓶红酒还是八爷去法国旅游的时候,带回来送给他的,是什么皇室的珍藏版,他一直都没有舍得喝,本来是打算和沈冰结婚的时候,小两口对饮的,结果……结果被我们“十五二十”干掉了,真他娘的暴殄天物。 谢强让沈冰去楼下超市买点啤酒上来,我想沈冰一个小女子,怎么扛得动啤酒?再加上我肚子也有些胀气,想要消化消化,于是我让沈冰坐下,我出门去买。 胖子在后面骂我:“杨程,你大爷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躲酒,你这个心机男!” 我坐电梯下了楼,公寓门口有家便利店,我走进去,买了一箱啤酒,还买了一包香烟和几袋花生米。 我在便利店门口抽了支烟,春风轻拂,感觉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这才扛着啤酒往回走。 走进电梯的时候,有个鹤发鸡皮的太婆与我同乘电梯。 太婆还挺关心人的,闻到我一身酒气,就跟我说:“小伙子,少喝点酒,这么个喝法,身体遭不住。年轻时候没毛病,等年纪大了,就知道后悔啦!” 我笑了笑说:“今天朋友乔迁新居,大家高兴,所以多喝了几杯,谢谢阿婆提醒!” 正说着话,电梯到了,我努努嘴巴:“喏,18楼1号,我到了!阿婆,你慢走啊!” 我抱着啤酒走出电梯,就听见那个阿婆在电梯里面自言自语:“18楼1号?!哟,死过人的房子也敢买……” 第五百九十六章 凶宅 死过人的房子?! 我猛然一惊,想要回身问个究竟,电梯门却已经关闭了。 我皱起眉头,仔细想想,谢强这套新房确实有些可疑。公寓位于市区的繁华地段,风水又好,而且面积也不算小,采光通风都是一流,并且还包含家电家具,怎么售价比普通的二手房还要便宜? 我们都在羡慕谢强捡到宝了,怎么没有深入去想,这套房为什么会便宜的不符合常理呢? 凶宅! 正因为这套房是死过人的凶宅,所以售价才会如此便宜!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凶宅通常是指死过人的房子,当然,如果是自然死亡那也称不上凶宅,能被称为凶宅的,肯定是房主人因非正常原因死亡,而且死的极惨,比如发生过凶杀案之类的房子。这种房子一般不能住人,怕亡者怨气不散,徘徊在房子里面,不知情的人住进去,很可能被鬼缠身,最终或疯或死。 无意中得知谢强买的这套房子是一座凶宅,原本高兴的心情顿时蒙上了一层阴影。 看谢强那副高兴样,肯定不知道自己住进了一座凶宅。 我在门口徘徊了半天,犹豫不决,考虑要不要告诉谢强实情。 最后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暂时保守这个秘密,不对任何人提起。 谢强来广州,辛苦打拼了这几年,才有能力买下这套房子,可以说,这套房子是谢强的所有心血和希望。如果我现在去告诉谢强,他买的房子是凶宅,这对谢强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打击。 试想想,如果你拼命工作,好不容易有了点积蓄,然后把所有积蓄拿去买了套新房。回头告诉你,你所购买的新房是凶宅,不能住人,你会是怎样的心情?会不会精神崩溃?会不会情绪失控? 所以思来想去,我还是把这个秘密吞进肚子里。 下午的时候,我们也在家里看过风水,各方面都还不错,并没有凶宅的迹象。 房门突然打开,胖子出现在门口,他说:“哟,看你半天不回来,他们叫我给你打电话呢,你站在门口做什么?” 我赶紧搪塞道:“我这不刚刚上来吗?歇口气不行啊?” “歇什么歇,接着整!”胖子帮我扛起啤酒,关上房门。 可能因为心里揣着事,所以有些心不在焉的,喝了没有多久,我好像就醉了。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冷冷看着我,这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很不舒服,所以我拼命挣扎着,努力让自己从睡梦中醒来。 终于,我睁开了眼睛。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见青青坐在沙发上看着我,手里还端着一碗粥,关切的问我:“你醒啦?” 我揉了揉昏沉的脑袋,想起睡梦中的那双眼睛,以为是青青在看我。 我看见自己就躺在谢强新居的沙发上,脑袋下面还枕着一个布娃娃。 我随手拿起布娃娃晃了晃,然后扔到边上,问谢强怎么喜欢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谢强呼啦啦喝着粥说:“我们搬来的时候,原本就放在沙发上面的,我看好好的,也就没有扔掉!偶尔看电视的时候,还可以当靠枕靠一下!” 我接过青青递来的粥,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粥流进肚子里,感觉肚子立马舒服了不少。 我喝着粥,问昨晚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你还好意思说呢!一箱啤酒买回来,喝了还不到两瓶,你就醉了,直接闭眼溜到地上去了,后面的酒全是我们喝的!”胖子愤岔岔的从沙发背后钻出来,我这才看见胖子睡在沙发后面。 紧跟着,王保长也从沙发后面爬出来,望着我说:“不应该呀,大师兄的酒量我是知道的,你还从来没有喝酒喝成这副样子,居然当场失去了意识!” 我尴尬的笑了笑,为自己辩解道:“可能昨晚下楼的时候,吹了下凉风,喝酒不能吹风,一吹风就要出问题!” 谢强喝完粥,擦了擦嘴巴站起来,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高兴的说:“吃饱喝足,精神倍儿棒,正好今天休息,准备好好打扫一下新家的卫生,干活喽!” 看见谢强一脸幸福的样子,我想起昨晚太婆所说的话,忍了忍,终究还是把“凶宅”两个字吞进肚子里面。 哎,希望谢强能够平平安安,不要出什么事情吧。 一连数天过去,一切都风平浪静的,我也渐渐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这天早上,我还在跟周公打太极拳,急促的手机铃声便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青青问我:“谁这么早给你打电话呀?” “可能是客人吧!”我一边嘀咕着一边拿起手机,却发现电话是谢强打来的。 谢强问我:“下楼吃早饭吗?” 我看了看时间,又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我说:“大哥,这才几点钟呀,瞌睡都还没醒呢,你丫是睡不着吧,这个时候吃早饭?” 谢强说:“嗨,别说那么多,我有事找你,快下楼,我们去喝个早茶!” 大清早的,谢强找我干嘛? 他都已经在楼下等着我了,我也不好拒绝,于是起床刷牙洗脸,随便抓起一件外衣下了楼。 谢强的车果然已经停在写字楼大门口,车窗摇下,谢强冲我招了招手,叫我上车。 我坐上车,车厢里烟雾弥漫,呛得我咳嗽连连。 我说:“你大爷的,大清早抽这么多烟,熏腊肉呀?” 谢强死死咬着烟卷,脸上的表情很难看。 我见他脸色苍白,就问他是不是生病了。 谢强摇了摇头,用力弹飞烟头,然后发动了汽车。 一路上,我看谢强心事重重的样子,也就没有多问,到了地方,他自然会告诉我的。 广东这边有很多茶餐厅,大清早就坐了很多人,有的人在里面吃早餐,然后匆匆忙忙去上班;有的人在里面不慌不忙的吹牛唠嗑,每个人都开启了新一天的生活。 谢强拉着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坐下,随便点了两屉叉烧包。 坐下之后,谢强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十分古怪,他说:“我家有一双红色高跟鞋!” 第五百九十七章 红色高跟鞋 红色高跟鞋?! 我愣了一下,一时间没明白谢强这话的意思。 咋的,是在跟我炫耀他家有一双高跟鞋吗? 叉烧包端上来,我拿起包子,啃了一口,奇怪的看着谢强,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谢强习惯性的摸出烟盒,却发现烟盒里没有香烟了。 他三两下揉烂了烟盒,看上去情绪很不稳定。 过了一会儿,他说:“那双红色高跟鞋,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搅拌着面前的海鲜粥说:“沈冰不是跟你住在一起吗?高跟鞋会不会是沈冰的?” 谢强摇了摇头:“我问过她,她说从来没有买过这样的高跟鞋,而且高跟鞋的款式都比较老旧了,也不符合沈冰的年纪,我相信不是她的!” 我喝了一口粥,嘟囔道:“不就一双鞋子吗,有什么好纠结的,也许……也许是上一个房主留下来的呢?” “不可能!”谢强斩钉截铁的说:“之前我和沈冰做过大扫除,屋子里的各个角落我们都清理了一遍,从未看见过这双高跟鞋,这双高跟鞋就像幽灵一样冒出来了!” 一双幽灵鞋?! 我问谢强是在哪里发现这双红色高跟鞋的,谢强苦着脸告诉我,连续几天早上醒来,红色高跟鞋都在他的床头下面,摆放的整整齐齐。 最可怕的是,谢强每天都会把红色高跟鞋扔进垃圾堆,但是第二天早上,红色高跟鞋就像长了脚一样,又会回到谢强的床头下面。 如此反复,饶是谢强胆子再大,也快被这双高跟鞋折磨疯了。 一双老式的红色高跟鞋,莫名其妙的出现,即使扔掉,也会再次回到房间里面,这事儿确实有些奇怪了。 我压低声音问谢强:“会不会是沈冰的恶作剧?” 谢强用力咬了一口叉烧包:“刚开始我也这样想过,但是这两天,沈冰很害怕,一直住在厂里的女工宿舍,都没有回来过……” “沈冰虽然不在家里,但是那双高跟鞋依然会出现?”我帮着谢强把后面的话说完。 谢强点点头,脸色沉郁的说:“对,就是这么回事!” 我沉吟片刻,又问谢强,除了红色高跟鞋以外,家里还出现过其他诡异事情没有? 谢强皱起眉头:“沈冰最近老是跟我说,家里好像藏着一双眼睛,老是在偷窥她!有天晚上沈冰在洗澡,突然失声尖叫起来。当我冲进浴室的时候,她很惊恐的告诉我,说浴室的镜子里面有一双眼睛,但是我仔细检查了镜子,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发现,我想可能是镜子表面蒙了一层水雾,沈冰这些天被那双高跟鞋弄得精神有些紧张,所以产生了幻觉!” 顿了顿,谢强又说:“后来我们在床上亲热的时候,沈冰又情绪失控了,她很害怕,说天花板上面也有一双眼睛在窥视我们。我看这样下去,沈冰迟早要疯,所以赶紧送她回了厂里的宿舍,不让她继续住在新房里了!” “对了!”谢强将叉烧包塞进嘴里,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电脑u盘,慢慢推到我面前。 我接过u盘,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问谢强这是什么。 谢强说:“家里连续发生奇怪的事情,为了查看究竟,我在家里安装了摄像头,原本想要看看是不是有人整蛊我,没有想到……” 讲到这里,谢强突然深吸了一口气,使劲揉着脸,克制自己的恐惧。 半晌,谢强说:“我早上起来调看监控,结果我看见……半夜的时候,卧室的房门悄无声息的开了,然后……然后那双红色高跟鞋从外面走进来,一直走到我的床头边上……我实在是吓毛了,这才冲出屋子,赶紧跑来找你求助!” 此时,外面的晨曦刚刚升起,谢强这番话,却让我的后背升起了一股寒气。 试想想,当你晚上睡熟的时候,你的卧室房门莫名其妙打开,然后一双红色高跟鞋,从外面“走”进来,一直走到你的床头边上。 这画面,光是想想都让人瘆得慌。 我收起u盘,对谢强说:“你先去厂里上班,回头我再联系你!” 我和谢强走出茶餐厅,谢强把我送回公司,然后开车去上班。 我看他精神恍惚,再三叮嘱他小心一点,路上注意安全。 回到公司,我打开电脑,刚刚把u盘插进去,正好被起来上厕所的王保长看见,王保长屁颠屁颠跑过来,问我在看什么。 我随口回答他:“爱情动作片!” 王保长竖起大拇指:“好雅兴!” u盘里面,保存着谢强家里的监控录像。 我选择昨晚的监控录像播放,从画面的角度来看,摄像头应该是安装在墙角,可以从卧床一直看到卧室门口。 床头点着一盏小夜灯,灯光隐隐有些昏暗。 光晕下面,谢强侧着身体,睡得很香。 屋子里一片死寂,隐隐能够听见谢强的鼾声。 约莫凌晨2点过,原本紧闭的卧室房门,竟然无声无息的打开了。 房门口,一双大红色的女士高跟鞋,格外醒目。 门口并没有人,只有这一双红色高跟鞋。 这幅诡异的画面,顿时令我毛骨悚然。 静止了数秒,那双红色高跟鞋突然动了,就像有人在穿着高跟鞋走路一样,一直走到床头才停下,整个过程也没有一丝声音。 再看谢强,依然睡得很熟,压根就不知道房间里发生的一切。 此时此刻,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人,伫立在床头,静静地看着熟睡中的谢强。 我死死盯着电脑屏幕,突然,我看见谢强身上的被子轻轻凹陷下去了一块,像是有东西爬上了床,从谢强身旁踩了过去。 我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立即停止播放,然后把录像倒回去,重新播放这一段。 我连续倒放了三次,终于确定不是自己眼花。 我又把画面定格,放大,拉到面前仔细看,心里不由得嗖嗖冒着寒气。 这个细节谢强并没有跟我提起过,说明谢强在看监控录像的时候,也没有发现这个细节:有东西爬上了谢强的床,并且挨着谢强睡了下来! 第五百九十八章 车祸 叮铃铃! 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把我吓了一跳。 我一把抓起桌上的手机,上面显示电话是谢强打来的。 我接起电话:“喂,强子……” 但是电话那头,却不是谢强的声音,而是一个浑厚严肃的声音:“喂,请问你认识谢强吗?” 我的心立刻咯噔了一下,谢强的手机,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人手里? 我说:“我认识,他是我哥们,你是谁?” 我的第一反应是谢强被人绑架了,但想想又不太对,谢强又不是大款,绑架他做什么?难道是被人寻仇?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人又说:“我是人民医院急救科的张医生,你朋友谢强刚刚出了车祸,送到了我们医院,我看到手机上的通话记录,所以给你打个电话通知一下……” 张医生后面说的话我已经听不清楚了,我抓上外衣,急匆匆下了楼,拦下一辆计程车,火急火燎的往人民医院赶去。 刚才道别的时候,我还反复叮嘱谢强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我赶到医院,找到张医生,张医生刚刚从病房里出来,我迫不及待的向他询问谢强的情况。 张医生告诉我,谢强早上驾车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明明前方是红灯,他却像是没有看见似的,差点撞上斑马线上的一个小朋友。幸好千钧一发之际,谢强回过神来,为了躲避小朋友,他慌忙往旁边猛甩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冲上马路牙子,撞碎了一家商店的玻璃门,脸上插了好几块碎玻璃,当场晕死过去。 “会毁容吗?”我问。 张医生说:“那倒不至于,但难免会留下疤痕!” 我走进病房看望谢强,谢强已经醒了,脸上就像打了补丁一样,到处贴着纱布,那模样十分滑稽。 沈冰坐在床边,不停的抹眼泪。 谢强安慰沈冰说:“别哭,我这又没有死呢!” 看见我走进来,谢强拍了拍沈冰,让沈冰出去买两罐冻啤酒回来。 沈冰诧异的看着谢强:“你都伤成这样了,还要喝酒?” 谢强咧嘴笑了笑,一副痞相:“大难不死,难道不应该庆祝一下吗?叫你买你就去买呗,快,我口渴的要命!” 沈冰看了我一眼,我也无奈的摇了摇头,沈冰叹了口气,退出病房。 我走到床边坐下:“刚问了医生,说你的脸上可能会留疤!” 谢强倒很洒脱,摆摆手:“嘿,没事,脸上留疤更有男人味!” 我说:“怎么搞的,刚才走的时候,我不是叮嘱你小心一点吗?结果还是出事了!” 谢强揉了揉脑袋:“可能这段时间心里老揣着高跟鞋的事情,精神有些恍惚。对了,u盘里的监控录像你看了吗?” 我点点头,但我并没有告诉我发现的细节,“有东西挨着谢强睡下了”,我担心把这件事情告诉谢强,会给谢强造成更加严重的心理负担。所以想了想,还是不告诉他好一点。 “你怎么看?”谢强问我。 我说:“毫无疑问,你家有脏东西!” 谢强的眉头皱成一个井字,他一脸苦闷的说:“怎么可能呢?你不是都说风水环境不错嘛,怎么会有脏东西?”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而且屋子里确实发生了诡异事情,关于“凶宅”这件事情,我决定不再对谢强隐瞒了。 我压低声音对谢强说:“你知不知道,你买的这套二手房,其实是……凶宅!” “什么?!凶宅?!”谢强一激动,一骨碌从床上跳起来,差点把手背上的输液针管都给扯掉了。 我让谢强冷静一点,谢强抓扯着头发,就像一头狂躁的狮子。 为了买这套房子,谢强不仅耗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给八爷借了一笔钱,每个月还得交房贷,可以说,谢强对这套房子,注入了全部的希望。 当谢强知道,自己辛辛苦苦拼下来的这套房子,竟然是一座凶宅,心情肯定是糟糕的无法言说。 “真的假的?你是怎么知道的?”谢强问。 我说:“在电梯里面的时候,听你们楼上的一个太婆说的,这种事情她应该不会随便乱说。而且现在已经开始出现了怪事,更加可以确定这套房子是凶宅!” “妈的!”谢强握紧拳头,用力捶打着床沿:“怪不得这套房子价钱如此便宜,看来我是被马健那个王八蛋给骗了!王八犊子的,老子要去弄死他!” 谢强一边说,一边想要下床。 这时候,沈冰正好提着啤酒回来,看见谢强要下床,就问谢强要做什么。 谢强愤岔岔的说:“马健那个龟孙,居然卖了一套凶宅给我,老子要去取了他的狗命!” 沈冰说:“医生说了,你还需要住院观察几天,看看有没有伤及到内脏,所以你还不能出院!” 谢强一副要暴走的样子,我用力将他按回病床上,然后开了一罐冰冻啤酒递给他,让他冷静一下。 咕咚咚! 谢强一口气就将啤酒灌进肚子里,单手捏扁啤酒罐,狠狠丢在地上。 我问谢强:“马健是谁,是不是卖房子给你的人?” 谢强说:“是的,那王八蛋好像在什么瑞居房产上班,本身就是一个房产经纪人!” 我点点头:“好的,瑞居房产,我记住了。这几天你在医院里面好好休息,凶宅的事情我会帮你跟进的!” 谢强咬牙切齿的说:“好,麻烦你了兄弟,如果那个马健敢不认账,你就给我打电话,老子分分钟带人砍死他!” 谢强非常生气,怒火升腾,江湖气息又流露了出来。 我悄悄告诉沈冰,谢强最近情绪不稳定,好好看着他,别让他乱来。 走出医院,我给胖子打了个电话,简单跟胖子说了下凶宅的事情,然后让他帮忙查一下马健这个人。 胖子愤岔岔的说:“强哥是我们兄弟,这个王八蛋敢忽悠强哥,也就是忽悠我们。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只要他还在广州,掘地三尺,我都会把他找出来!” 第五百九十九章 凶宅投资人 胖子的办事效率还是不错,不出两天的时间,有关于马健的信息资料,便已经放在了公司的茶几上。 马健,今年刚好三十岁,高中毕业便开始卖房子,也就是所谓的房产经纪人,后来加入瑞居房产,业绩做得不错,抓住机遇,自己投资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干得风风火火。 看上去,这是一个积极向上,生活励志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问题。 胖子指着马健的照片说:“但是这个马健,在房产圈子里的名声比较臭!” “为什么?”我问。 胖子说:“听人说,这家伙是个凶宅投资人,昧着良心忽悠人,同行都瞧不起他,认为他挣得都是缺德钱!” 凶宅投资人?! 我皱了皱眉头:“主要是售卖凶宅的吗?” 胖子说:“对,投资,炒作,售卖!我们都知道,出过人命的房子,很不好出售,房价都压得很低。 马健就用很低的价钱,到处去收购这种凶宅。 买下凶宅以后,他又把原本的凶宅重新包装宣传,拿出来售卖。 因为他购买时候的房价很低,所以他卖房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相对来说,他的房价比市场价还要便宜一点,这也吸引了很多购房者来他手里购房。 当然,马健肯定是对购房者隐瞒了凶宅的信息,比如强哥,就是这样的受害者!” 凶宅投资人,呵呵,有意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居然还有人专门做凶宅的生意,这人呀,为了钱,真是什么缺德事都敢做。 反正马健把凶宅一卖,他把钱赚到手就可以了,至于购房者住进凶宅以后,会出什么事情,他一概不管。 我收起资料,对胖子说:“走吧,我们去会会这个马健!” 胖子开着车,按照地址找到马健创办的房产中介公司,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想蹭老东家瑞居的热度,居然取了个不伦不类的公司名字:瑞古。 胖子骂咧道:“妈的,他那么有才,怎么不取个瑞尸呢?” 走进房产公司,立刻有房产经纪人迎上来,笑脸盈盈,热情迎接。 我微笑着问他们马总在不在? 一个经纪人带着我们走进总经理办公室,敲了敲门,里面传来马健的声音:“进来!” 我们走进办公室,马健翘着二郎腿,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正在搅拌咖啡。 我和胖子走到办公桌对面坐下,胖子皮笑肉不笑的说:“马总的生活挺滋润呀!” 马健抿了口咖啡,好奇的打量着我和胖子:“二位怎么称呼?” 胖子说:“甭管我们的名字,我们来找马总,就是想买几套房子!” “几套?!”马健眯起眼睛,明显来了兴趣。 不过马健并不是一个喜欢表露的人,他心里虽然窃喜,表面却很淡然,他说:“我公司里面十几个房产经纪人,你们要买房子,完全可以找他们,为什么直接来找我呢?” 我心中暗骂了一声,这个马健还真是个谨慎的人,不愧是十多岁就在外面跑江湖的老油子。 胖子笑了笑,隔着办公室玻璃窗,指着外面那些经纪人说:“他们的手里,没有我想要的那种房子!” “哦?!”马健微微一挑眉头:“我们公司经手各种户型各种价位的房子,不知这位老板想要的是哪种房子?而且他们手里的房源,跟我手里的房源是一样的,如果他们都不能满足你们的要求,只怕我这里也满足不了!” 胖子嘿嘿笑了笑:“不!你能满足我们的要求!” 马健点点头:“好,既然如此,两位老板说说你们的要求吧!” 我冷冷说道:“我要买一套死过人的房子!” 马健明显皱了一下眉头,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半晌,他露出一脸虚假的笑容:“死过人的房子?那岂不是凶宅吗?两位老板这玩笑开的有点大吧,专门到我公司来买凶宅?” 我说:“对,我们就是来买凶宅的,别墨迹,就说你手里有没有房源吧!” 马健喝了一口咖啡,冷酷的说:“不好意思,我这里不卖凶宅,也没有这样的房源,满足不了你们的要求。两位老板,请回吧!” 马健下了逐客令,但我们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我呵呵笑了笑,手指轻轻敲打着办公桌:“马先生,你可是圈子里出了名的凶宅投资人,你的手里会没有房源?骗鬼呢!” 马健当然不会承认他在售卖凶宅,他翻了翻白眼,很不客气的说:“两位老板,如果你们是存心来买房的,我举双手欢迎。如果你们是来挑事的,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面对马健的威胁,我和胖子一点都不惧怕,今天来到这里,就是要找马健麻烦的。 在街道对面的茶餐厅里面,还有胖子叫来的十多个兄弟,只要胖子打个电话,那十多个兄弟就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 我把谢强的购房合同,丢在马健面前,问他记不记得这份合同。 马健翻了翻合同,神色冷肃的看着我们:“这套房子是我们店子里的精品房,当时正在搞优惠活动,价钱便宜,非常划算。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胖子没好气的说:“你还挺会装的嘛,这套房子当然有问题,而且还是很严重的问题,我们兄弟买了这套房子以后,在房子里撞了鬼!” “撞了鬼?!”马健哈哈大笑,笑的样子特别贱,他说:“你们朋友脑子有毛病吧,这么烂的借口也想得出来?这是想要讹我的意思?” 我抬头看着马健的眼睛:“我不想讹你钱,只想问你一句,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死过人的凶宅?” “不是!不是!!不是!!!”马健竖起三根手指,洋洋得意的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马健嘴里的唾沫星子全都喷在我的脸上,酸臭酸臭的,十分恶心。 看来不上点手段,这个王八犊子是吐不出实话了。 胖子摸出手机,冷冷道:“兄弟们,做事!” 第六百章 搬进凶宅 不到半支烟工夫,马健的瑞古房产公司里面,站着一列十多个黑衣人。 这十多个黑衣人也不动手也不吱声,反正就在公司里站成一排,就跟十多个阎罗一样。 那些想要进来买房的客户,一看这阵势,都被吓走了。 而那些房产经纪人,也没人敢吭声,全都向总经理办公室投来求救的目光。 有时候,对付无赖不能跟他讲道理,就是要用无赖的办法,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 马健脸上的表情就像吞了苍蝇,十分难看。 胖子也不客气,直接拿起马健的香烟,抽出一支叼在嘴里,优哉游哉的吐着烟圈。 马健满肚子的火气,但又不敢发作。 马健问:“二位爷,你们这是做什么?” 胖子吐着烟圈,潇洒的说:“我们做什么?呵呵,你心里应该清楚。没事儿,我们不急,反正你不把这套房子的来源说清楚,我就让我的兄弟们每天在你公司里耗着,看看你能耗几天?” 马健皱起眉头:“你们如果要乱来,我就只有报警了!” 胖子咧嘴一笑,把手机摸出来放在马健面前:“来,用我的手机,报警!我们是正常的购房团,警察凭什么赶我们走呢?难道还不能穿着黑衣服购买了吗?哈哈哈!” 马健气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终于,他说话的口吻也没有刚才那样硬气了,他带着讨好般的语气说:“二位爷,如果那套房子你们不喜欢,我重新给你们换一套如何?或者,你们要退房也行,我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你们,怎么样?” 马健已经完全没有脾气了,他这公司一天不做生意,损失多少他心里最清楚,我们只需要耗上几天,就可以看着他的房产公司倒闭了。马健耗不起,所以他低三下四的向我们求和。 但是,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求和。 现在已经有脏东西缠上谢强了,我需要了解闹鬼的真相,然后去解决问题。 所以,我很严肃的对马健说:“马先生,你听清楚了,现在不是退不退房的问题,是你卖给我朋友的凶宅有问题,已经有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我朋友,我只需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有不干净的东西?”马健压低声音问。 胖子有些火了,猛地一拍桌子:“别他妈废话,赶紧把这套凶宅的来历说清楚!” 马健叹了口气,嗫嚅着告诉我们,谢强买的那套房子确实死过人,但也算不上凶宅,就是一对年轻小两口,因情感原因双双服毒自杀。 “这他妈一口气死了俩,还不算凶宅?!”胖子气岔岔的抄起烟灰缸,吓得马健赶紧用手抱住脑袋。 走出瑞古房产公司,胖子问我接下来怎么办,我抬头望了望天,对胖子说:“送我去谢强的新家吧!” 胖子问我去做什么,我很平静的说:“不去住几天,怎么见鬼呢?” 路上的时候,胖子说:“咱们把房子退了不就结了吗?反正那个马健也答应返还房款!” 我伸出三根手指:“一,这套房子注入了谢强的全部希望,看得出来,他很喜欢这套房子,如果这套房子没有了,他肯定会很难过的,作为兄弟,我想帮他留下这套房子,毕竟价格那么便宜,退回去太可惜了,若是再去买其他新房,资金也不宽裕;二,即使把这套凶宅退回去,马健那个贱人,依然会把凶宅卖给其他人,那些怀揣着买房希望的年轻人,又会莫名其妙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我不想让马健继续害人;三,作为三清传人,打鬼这种事情,责无旁贷嘛!” 胖子叹了口气:“做英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吧?所以我最讨厌当英雄,身上的担子太重,挑不起!” “是啊,而且还停不下来!”我笑了笑,扭头望向车窗外面的霓虹,偌大的城市,总需要英雄来守护。 胖子把我送到楼下,本来要送我上去的,但我说算了,里面不干净,还是不要去的好。 胖子点点头,叮嘱我注意安全。 我给青青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下情况,说我这几天会住在谢强的新房里面,暂时不回公司。 然后我在公寓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些泡面,啤酒,小吃之类的东西,提着口袋晃晃悠悠上了楼。 说实话,于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喜欢居住在农村里的,房子又大又宽敞,根本不会感觉拥挤。而且空气清新,也不会有喧闹声。推开窗户,青色的山黛,金色的麦田,到处都充满勃然生机。 而城市里的公寓楼,给人的感觉就跟监牢差不多,一条长长的走廊,左右都是铁门,冷冷清清的,邻里之间也没有什么往来,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农村人一起乘凉,一起吹牛唠嗑,一起饮茶喝酒的温馨画面。 整座公寓就像一座巨大的蜂巢,而我们就是蜂巢里面忙忙碌碌的工蜂。 打开门,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开了灯,在家里走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我并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踱进厨房,煮了碗香喷喷的泡面,然后拧开一罐啤酒,一边看电视里的足球比赛,一边喝酒吃泡面,等看完足球比赛都已经午夜了。 我吹着口哨去浴室里洗澡,发现浴室里有些奇奇怪怪的玩具,心想谢强真是个猥琐的家伙,真不知道清秀文静的沈冰为什么会看上谢强?难道就是喜欢谢强的猥琐?现在的女孩子,口味也挺奇怪的。 我一边洗着淋浴,一边吹着口哨。 浴室里热气腾腾,水雾弥漫。 我低着脑袋洗头,突然间,我竟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像是有人在窥视我。 我记得谢强跟我说过,沈冰在洗澡的时候,曾说浴室的镜子里面有一双眼睛在窥视她,我现在也有这种感觉,并且感觉越来越清晰。 就在这时候,头顶上方传来滋滋滋的电流声,浴灯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莫名其妙的闪烁起来,把浴室映照得忽明忽暗,充满了诡异的氛围。 在这忽明忽暗的光影中,我猛然回头,望向浴室墙上的镜子,一眼便看见,镜子里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湿漉漉的长发挡住了她的脸,头发的缝隙里面,隐隐露出一双血红色的瞳孔。 第六百零一章 打鬼 此时此刻,我正在洗澡,身上光溜溜的,也没带着装备。 我急中生智,用力咬破舌尖,一口滚烫的舌尖血喷在浴室的镜子上面。 只听滋滋声响,镜面冒起一缕黑烟,血珠子顺着镜面滚落,镜子里的那个女人消失无踪。 我披上毛巾,从浴室里走出来,已经关掉的电视机,突然莫名其妙的亮了起来。 我也没有动过遥控器,电视机里的频道开始自动切换。 客厅里无故刮起了阴风,桌椅板凳发出移动的声响,天花板顶上的那盏大吊灯,发出吱呀呀的声音,晃动的非常厉害。 我抬头看向吊灯,什么东西都没有。 但是当我低头看向地板的时候,却发现吊灯的影子上面,居然还倒挂着一个人影,而那个人影,就在我的脑袋顶上。 我冷冷笑了笑,心中暗道:“雕虫小技!” 我换上便装,不徐不缓的从包里掏出打鬼的装备,摆放成一排。 我琢磨着我应该去买个工具箱,以后就把道具装在工具箱里面,出任务的时候,拎起工具箱出门,看上去就很专业的样子,而且酷劲十足。 我取出数张黄符,绕着屋子走了一圈,把黄符分别贴在门上,墙上,以及玻璃窗上,布下了一个“八门金锁阵”。 这样,两个鬼就会被困在法阵里面,别想逃出这间屋子了。 贴完黄符,我又拿出一匝红线,开始在卧室里拉线。 拉了整整一个钟头,在卧室里布下“天罗地网”,最后一截红线从房门口横着拉过去,并且在上面挂了个铃铛。 这样一来,就算我睡着了,有脏东西闯进卧室,上面的铃铛就会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看着自己的“杰作“,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拍了拍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然后爬到床上,踏踏实实躺了下来。 做完这一切,我已经很累了,所以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耳畔突然传来清脆且急促的铃铛声,叮当当!叮当当! 我一下子就从睡梦中惊醒,就看见卧室门开了,一缕阴风带着无形的人影跑进卧室,但是“她”明显被门口的红线绊了一下,一下子扑入“天罗地网”。 “她”拼命挣扎,那些红线越缠越乱,越缠越死。 很快,红线里面出现了一团乌黑的鬼气,鬼气里面,笼罩着一个女人。 女人发出呜哇呜哇的鬼叫着,一双鬼眼恶狠狠的瞪着我,死灰色的瞳孔里面,布满了黑丝。 女人看上去年纪不大,也就二十来岁,她在卧室的床上翻滚着,嘴里发出尖利的咆哮:“放开我……呜呜……放开我……” 我吸了吸鼻子,走过去,摸出一张黄符,拍在女鬼的脑门上,女鬼顿时就被封住了,一动不动,咆哮声也戛然而止。 女鬼的道行并不算高,这一仗我感觉很轻松。 我正准备将这个女鬼超度了,身后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响,一股劲风撞在我的背上,我脚步踉跄着扑倒在地上,黄符脱手飞出,洒落了一地。 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放开我老婆!” 我回过头,就看见背后有一团黑色鬼气,鬼气里站着一个男人,年纪也不大,长得高高壮壮的。 马健跟我说过,这套凶宅曾经死了一对小两口,应该就是面前这对鬼夫妻。 我舒展了一下筋骨,翻身从地上起来,看了看被红线捆绑的女鬼,又看了看面前这个高大的男鬼,很冷酷的说:“放了她?不可能!” 我堂堂三清传人,怎么可能被一个厉鬼威胁呢?传出去那不得让人笑话! 一看我的态度如此坚决,男鬼登时勃然大怒:“小子,你有种!” 男鬼伸出鬼爪,凶狠的朝着我的咽喉抓下来。 我翻身站起来的同时,已经悄悄夹了一张黄符在掌心里面。 等到男鬼向我扑过来的时候,我突然翻转掌心,将黄符挡在咽喉前面。 男鬼一伸鬼爪,正好抓住黄符,登时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男鬼的鬼爪被烧得滋滋作响,冒起阵阵黑烟,一下子向后弹飞出去,贴在墙壁上。 被红线缠住的女鬼,对着男鬼嘶声吼叫:“老公,你快走!你快走啊!” 我的心里瞬间闪过一丝疑虑,之前马健告诉我,说这对小两口是因情自杀,但是据我所看见的,这小两口的感情挺深厚的呀,为什么会因情自杀呢?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一心只想着把他们收服了,所以也没往深处想。 那个男鬼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老婆夺门而逃,反而主动迎了上来,大声说道:“老婆,我不会走的,我不会丢下你的!” 男鬼对我展开疯狂攻击,凌厉的鬼爪划破墙皮,撕裂窗帘,又将被子切割的四分五裂,一路将我逼到墙角。 男鬼冲着我厉声咆哮:“放了我老婆,不然我杀了你!” 我冷哼一声,手一伸,从枕头下面抽出修罗剑。 修罗剑一出,杀气暴盛,整个卧室都被笼罩在浓烈的剑气之中。 我挥舞着修罗剑,两剑就把男鬼逼退回去。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男鬼突然踏前一步,胸口一挺,主动迎上修罗剑,瞬间就被修罗剑刺了个透心凉。 “老公!”女鬼发出痛苦的嘶吼。 鬼气飞快的从男鬼的胸口涌出来,他的鬼体迅速消散。 其实我的本意只是想收了他,却没想到他如此决绝,竟然自己弄了个魂飞魄散。 “为什么这样做?”我问。 男鬼的声音渐渐变得缥缈:“放我老婆一条生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皱起眉头,很冷酷的说:“对不起,我们这一行有我们这一行的原则,我是不会跟你们谈条件的!” 确实,我不可能为了一个所谓的“秘密”,将那个女鬼释放,那是违背职业操守的。 更何况,男鬼死了,女鬼的戾气肯定更重,我必须要收了她,否则后患无穷。 男鬼的鬼体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透明,他说:“你不想知道这个秘密吗?呵呵,你会后悔的……后悔的……” 第六百零二章 又见高跟鞋! “老公,等着我——” 那个女鬼大叫一声,挣扎着滚到我的面前,挺起胸膛,主动撞在修罗剑上,鬼体也在瞬间被穿了个透心凉。 我忍不住皱起眉头,涩声说道:“你这又是何苦呢?” 女鬼的脸上露出凄然一笑,幽幽念道:“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两句诗念完,女鬼的鬼体也迅速消散。 我提着修罗剑,愣立在卧室中央,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怅然若失。 这对鬼夫妻,为了爱情,不惜魂飞魄散。 看得出来,他们的爱情非常坚贞。 我的本意只是想收了他们而已,没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 但是,如此相爱的两个人,当年又怎么会为情自杀呢?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啊! 对于我来说,多数时候我是想超度亡魂,而不是想消灭亡魂,这对鬼夫妻相继死在我的剑下,魂飞魄散,这让我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太舒服。 我坐在床沿边上叼着烟,心情很是郁闷。 不知不觉中,外面的天色已经亮了。 拉开窗帘,春光明媚,又是无限美好的一天。 我给谢强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凶宅闹鬼的事情我已经帮他搞定了,今晚他就可以回家居住了。 谢强听了非常高兴,带着小女朋友出了医院,买了大包小包的肉类果蔬,请我在家里吃火锅,以表谢意。 谢强本来想给我出场费的,被我婉言谢绝了,我说大家都是兄弟,相互帮衬是应该的。我出了事,你都罩着我,你出了事,我自然义不容辞,哪里会收你的钱? 但是最后谢强还是硬塞了一千二百块在我衣兜里,钱不多,表示对行规的尊重。 我们每次出任务,或多或少都要收一点喜钱,要不然会倒霉的。 谢强知道我们的规矩,说他不能坏了规矩,没办法,我只能勉为其难收下他的喜钱。 原本熬了大半夜,又和谢强喝了半天酒,回到公司我直接在床上摆了大字,一觉睡到天亮。 咚咚咚!咚咚咚! 激烈的敲门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王保长也被吵醒了,裹着被子满脸不爽的走向门口:“谁呀,这是,拆房子呢!” 房门打开,我和王保长差点笑掉大牙。 谢强站在门口,光着脚丫子,除了一条蜡笔小新的花裤衩子以外,什么都没穿。 我看着谢强那条蜡笔小新的裤衩子,突然想到一句话:“谁还不是个孩子呢?” “别笑!别笑!”谢强急匆匆的冲进公司。 虽然天气已经是暖春,但是大清早穿的这么凉快,多少还是有些微凉,我赶紧给他倒了杯热水,谢强也不嫌烫,咕咚咕咚喝下去,王保长又把身上的被子丢给他,谢强这才暖和了不少。 王保长诧异的问:“强爷,你这是被媳妇扫地出门了吗?” 大清早的,谢强又只穿着一条裤衩子,明显出门的非常匆忙。 我泡了杯浓茶醒瞌睡,坐在茶几对面问谢强:“遇着什么事儿了吗?” 谢强平复了一下心情,抓起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支烟,王保长给他点燃,谢强用力吸了一口,烟雾笼罩着他的脸。 半晌,谢强幽幽说道:“红色高跟鞋……又回来了……” 谢强这话的声音不大,但是却如惊雷般在我耳畔炸响。 我大吃一惊,不敢置信的看着谢强:“什么?!高跟鞋……回来了?这怎么可能?” 前天晚上,那对鬼夫妻是我亲自收服的,我亲眼看见他们在修罗剑下魂飞魄散,凶宅里应该干净了才对呀,怎么我昨天前脚刚走,后脚又出事了呢? 我赶紧询问谢强怎么回事,谢强就告诉我,昨天我走以后,沈冰收拾干净桌子,两人早早进了卧室。想着新居终于干净了,两人都很激动,在床上翻云覆雨起来,然后美美睡了过去。 可能是吃了火锅,又饮了冻啤酒的缘故,半夜的时候,谢强肚子疼,起床去上卫生间。 狂轰乱炸一番以后,谢强从卫生间出来,刚刚走进卧室,就看见沈冰从卧室里走出来。谢强以为沈冰也是去上厕所,喊了她一声,沈冰没有答应,谢强也没在意,爬到床上继续睡了过去。 睡到快要天亮的时候,谢强下意识的翻身,想去抱一抱身旁的沈冰,却发现身旁空荡荡的,一片冰凉,沈冰竟然不在旁边。 谢强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暗自嘀咕这么早沈冰跑去哪里了,心里不放心,爬起来寻找沈冰,一眼就看见沈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还抱着那个布娃娃。 谢强刚想招呼沈冰,却突然发现不太对劲,眼前的一幕吓得他说不出话来。 茶几上放着一把带血的水果刀,沈冰用这把刀子划破了自己的手腕,有鲜血从手腕流出来,沈冰半举着手腕,鲜血一滴一滴落在布娃娃嘴里。 谢强这才反应过来,沈冰竟然在用鲜血,喂养怀里的那个布娃娃! 谢强藏在卫生间的门背后,一直不敢作声,这恐怖的一幕吓得他毛骨悚然,他怀疑这个表面清秀的小女友,是一个变态狂。 片刻以后,沈冰终于放下手腕,还俯身亲吻了一下布娃娃的额头,将布娃娃放回沙发角落里,就像在呵护一个婴孩。 然后,沈冰站起来,面无表情的往卧室里走去。 谢强惊惧的发现,沈冰的脚上,竟然穿着那双老式的红色高跟鞋! 谢强顺手从卫生间抄起扫帚,悄悄跟到卧室门口,却发现沈冰躺在床上酣然入睡,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而那双红色高跟鞋,就摆放在床头边上。 谢强的心里寒气直冒,赶紧跑回客厅沙发去看那个布娃娃。 布娃娃满嘴血腥,原本可爱的样子,此时却显得狰狞异常。 不知道是谢强眼花了还是怎样,他突然发现,那个布娃娃仿佛咧开嘴巴对他笑了一下。 谢强吓得汗毛倒竖,觉得房子里处处充满诡异,他实在没法在屋子多待一分钟,于是顶着大裤衩子冲下楼,开车冲到公司找我求救。 第六百零三章 不见棺材不掉泪 听闻谢强的讲述,我立即披上外衣,和王保长一起,急匆匆赶回谢强的新居。 一路上,我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出现这种问题? 我已经清理了凶宅里的脏东西,怎么红色高跟鞋还会出现? 难道…… 只有一种可能,凶宅里面不止那对鬼夫妻,还有另外的脏东西。 我闭上眼睛,细细回想了一下,前天晚上那个女鬼出现的时候,脚上好像并没有穿着红色高跟鞋。 换句话说,红色高跟鞋的主人并不是那个女鬼,而是……另有其人?! 我们来到谢强的新居,谢强一边喊着沈冰一边往卧室走去。 刚走到卧室门口,谢强嗷的嚎了一嗓子。 只见沈冰躺在床边,一只手垂吊下来,手腕处有一道刀口,鲜血正一缕一缕的顺着手腕流下,在地上汇聚了很大一滩。 之前谢强看见沈冰坐在沙发上,划破手腕用鲜血喂养布娃娃,当时谢强被吓坏了,直接跑出了家门,却没想到沈冰的手腕一直在流血。 我见状不妙,一个箭步冲进卧室,但见沈冰脸色苍白,已经没有了血色,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还有呼吸,只是呼吸很微弱。 我对站在门口的谢强大喊:“愣着做什么?赶紧送医院啊!” 谢强这才如梦初醒,冲过来抱起沈冰就往门外跑。 我下意识扫了一眼床底下,并没有看见那双红色高跟鞋。 风驰电掣般开车来到医院,看着沈冰被医护人员推进急救室,谢强浑身疲惫的靠着墙壁滑坐在地上。 谢强抬起头,一脸憔悴的看着我,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托着下巴,眼睛里闪过一抹凶光:“走,去找马健,这个王八蛋还隐瞒了一些事情!” 我们开着车,直接杀到瑞古房地产公司门口,正好碰到马健从公司里面走出来,夹着包,步伐很快,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 谢强瞪红了眼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抓住马健,就往车里塞。 马健大叫:“哎,你们这是做什么?光天化日,还有没有王法了?你们这是绑架……” 谢强从车里拿出一把螺丝刀,顶在马健的腰眼上,恶狠狠的说:“给老子闭嘴,再他妈多吭一声,我就弄死你!” 马健变了变脸色:“大哥,有话好好说,先把东西放下!” 我们把马健押进车里,然后朝着谢强的新居飞驰而去。 马健看见是我,皱起眉头说:“怎么又是你?上次的事情还没解决吗?怎么扭着我不放呢?” 我们拉扯着马健,回到谢强家里,不等马健开口说话,我便挥拳打在他的脸上,马健猝不及防,捂着脸颊,应声而倒。 王保长抱着臂膀,往门口一站,堵住了马健的去路。 马健呸呸的吐着嘴里的血沫子,很生气的样子,对我怒目而视。 我指着马健说:“老实交代,对于这套凶宅,你还知道多少事情?你是不是对我们有所隐瞒?” 马健揉着吃痛的脸颊说:“上次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头两年,这里死了一对小两口!” “还有呢?”我直视着马健的眼睛,逼问道。 马健的目光明显躲闪了一下,抬头望着天花板:“没有了,我只知道这么多!” 我摇了摇头,冷哼道:“好,很好,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 我冲谢强扬了扬下巴,谢强从柜子里找出一捆绳子,三两下就把马健捆绑成一个人肉粽子。 马健试着挣扎了一下,但是挣扎不开,惊恐的问我们要做什么。 对付马健这种人,不能跟他好言讲道理,只有给他来点刺激的,否则他的嘴里永远吐不出实话。 我和谢强推开窗户,将马健拉到窗户边上,马健吓得脸色惨白:“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谢强咧嘴笑了笑,笑容很残忍:“玩过空中飞人吗?” 马健摇摇头,谢强也不多话,很快就绳头绑在阳台的护栏上。 我蹲下身问马健:“你真不说?” 马健苦着脸,装委屈道:“你要我说什么,我真的不知道呀!” 我拍了拍马健的脸颊:“不错,有种,希望你待会儿也这样有种!” 我和谢强将马健抬起来,在马健惊恐的尖叫声中,我们将他丢出窗户。 因为身上捆绑着,所以马健并不会摔下楼,而是挂在护栏外面,像钟摆一样的晃来荡去,身体全部悬空,非常惊险。 马健吓得啊啊大叫,都不敢睁开眼睛。 我靠着窗台问马健:“感觉如何?” 马健大声叫喊:“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呀……” 我转身抓起茶几上的那把水果刀,开始切割绳索。 马健极度恐惧的看着我:“喂,你要做什么?你这个疯子!把刀放下,绳子会断的,喂——” 我冲着马健“莞尔”一笑:“没事,要玩咱们就玩更加刺激的!” “疯子!你们全都是疯子!啊,我受不了啦,我说,我全都说,拉我上去,我把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们!”马健吓得面色铁青,裤头一片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尿了裤子。 这种人就是贱,不给他一点手段,他还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我们把马健拉进屋子里,马健吓得浑身发抖,双腿站都站不稳,扶着墙角滑坐在地上,后背心被冷汗浸湿了一大片。 我递给马健一支烟,马健忙不迭接过去,猛吸几大口平复心情,由于抽的太急,以至于呛的剧烈咳嗽。 “现在可以说了吗?”我冷冷问。 马健看着我们,眼神中明显有了惧意,他点点头:“我说!我全都说!” 谢强啐了口唾沫:“你早他妈交代不就完了?非要挨一顿折磨,你说你是不是贱?” 马健耷拉着脑袋,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我给他松了绑,让他在沙发上坐下,然后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冰啤酒递给他。 马健对我说了声谢谢,接过啤酒,咕咚咚一口气干掉大半,双手摩挲着啤酒罐,嗫嚅着说:“呃,其实,在这对小两口之前,这座房子里,还死过一家三口!” 第六百零四章 五年前的血案 五年前,这里曾发生过一起血案。 血案的女主角名叫阿莲,她的丈夫权且称为阿毛。 阿莲和阿毛都不是本地人,两人来自中部的一个农村,在广东打工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 阿毛很勤劳,脑壳也很灵光,先是跟着老板做生意,后来有了一定的客源和人脉关系以后,便出来自立门户,开了好几家门市,攒下了一些钱,然后在这个当时还算很不错的位置,买了一套公寓房。 阿毛每天在外面工作应酬,阿莲便在家里当一个家庭主妇。 在外人看来,阿莲是幸福的,老公又勤劳又会挣钱,都不需要她在外面风吹日晒。 但是,真正的生活是幸福还是痛苦,只有阿莲自己最清楚。 阿毛这个人,虽然勤奋努力,但有个很坏的习惯,那就是家暴。 在外面工作受了气,回到家里,阿莲就成了他的出气筒,稍不顺心就对阿莲拳打脚踢。 结婚之前,阿毛就对阿莲家暴过几次,有次阿莲逃回老家,又被阿毛追到家里,不仅对阿莲下跪道歉,还出钱给阿莲的爸妈翻新了老家的房子。 家里人得了好处,都反过来帮着阿毛说话,劝说阿莲要忍让。 然而,阿莲的一忍再忍,并没有换回一个好结果。 结婚以后,阿毛更是变本加厉的虐待她,尤其是在外面应酬喝了酒,回来就把阿莲当成人肉沙包,即使阿莲睡着了,他也要把阿莲拽起来,打骂一顿以后才罢休。 天长日久,阿莲的心理和精神饱受摧残,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就连半夜都时常惊醒,她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天黑。因为天黑以后,阿毛就会醉醺醺的回家,然后开始折磨她。 苦于阿莲从农村里出来,老实本分,法律意识淡薄,也不懂得怎么保护自己,还觉得这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不敢到处乱说。 就在这样的生活中,阿莲怀孕了。 阿莲原本以为,怀孕以后,她的日子会好过一点。 谁知道,阿毛越来越没有人性,连孕妇都打,根本就不在乎阿莲肚子里的孩子。 万般绝望之下,阿莲想过逃离,但却被阿毛发现了,还没跑出小区,就被阿毛抓回家里,劈头盖脸一顿痛殴。 这一夜风雨交加,轰隆的雷声掩盖了阿莲的惨叫声。 小区里的人们都在睡熟,然而阿莲却在经历人间地狱。 阿毛将阿莲推向桌子,阿莲的肚子撞在桌角上,肚子里的孩子没了,鲜血流了一地。 阿莲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苦苦哀求阿毛送她去医院,但是阿毛充耳不闻,反而哼着小曲下楼买酒去了。 阿莲趴在冰冷的地板上,生命一点一点的流逝,最后瞪着一双眼睛,在极度痛苦和绝望中死去。 善恶终有报,人在做天在看,恶人自有天收。 阿毛从便利店出来,提着啤酒往回走,刚刚走到楼下,突然狂风大作,也不知道从哪里刮下一块外墙砖,不偏不倚,正好砸中阿毛的脑袋。 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外墙砖,但是高空坠落的力量很大,径直削飞了阿毛半边脑袋。 阿毛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血泊中,雨水混合着血水流的到处都是。 啤酒洒落满地,阿毛同样瞪着一双眼睛,死不瞑目。 一夜之间,这家人全部死绝。 阿毛,阿莲,连同阿莲肚子里的孩子,一家三口的灭门惨案,震惊了不少人,当年还轰动一时,上了报刊新闻。 许多人都为阿莲感到可悲,可怜,可叹。 也有很多人对阿毛这种人面兽心的畜生口诛笔伐,可是人都已经死了,现在随便说什么,又有什么用呢。 后来记者还走访过周围的邻居,这些邻居都表示,经常听见阿莲的惨叫声,有时候上下楼,还会看见阿莲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常常戴着口罩面纱,遮挡伤口。 这些邻居明明知道阿莲每天都在遭受家暴,但都没有任何人过问一句,人情冷漠到了极致。 发生了这样的血案,18-1号公寓自然就成了凶宅。 自那以后,公寓里还传出过闹鬼的传闻,吓走了好几户邻居。 有人说半夜回家,经过18-1号门口的时候,会听到里面传来女人的哭泣声。 还有邻居说,凌晨两点过,也就是阿莲死的那个时间段,外面走廊会传来高跟鞋的声音(阿莲生前喜欢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但是打开门以后,走廊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也不知道高跟鞋的声音从何而来。 闹鬼传闻愈演愈烈,连小区物业都坐不住了,赶紧请了个江湖高人,在楼道里摆了个道场做法,然后18楼的邻居每家每户在门口烧纸,后来闹鬼传闻才渐渐平息下去。 三年后,一对刚刚工作没有多久的小两口,经人介绍买下了这套房子。 他们很清楚这是一套凶宅,但因为房价很便宜,他们又急于买房结婚,所以还是买下了这套凶宅。 两人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毕业生,坚定的无神论者,对于凶宅的传闻,他们也没有放在心上,认为这些东西都是空穴来风,危言耸听。 然而,半年后,这对小两口却离奇死在家里。 他们的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也没有跟人搏斗的痕迹,尸检结果显示,两人都是心脏骤停引发的猝死。 但是,两人的家里人都表示,小两口的身体很健康,每年都要做体检,也从来没有心脏病史,怎么会莫名其妙心脏骤停呢? 后来有人说,所谓的心脏骤停,其实就是受到过度惊吓,被活活吓死的。 小两口在家里,会被什么东西活活吓死呢? 这套房子前前后后死了五个人,凶险绝伦,房价更是跌到谷底,白菜价都无人问津。 然而对于马健这种投机倒把的凶宅投资人来说,却看见了巨大商机。 他用很低的价格买入这套凶宅,转手就卖给了谢强,从中大赚了一笔。 谢强根本不知道这是一套凶宅,更不知道这套房子里居然藏着这么多的秘密,稀里糊涂住了进去,这才遭遇了一系列的恐怖事情。 第六百零五章 白衣怨灵 “妈的,老子宰了你!” 谢强在了解凶宅的真相以后,暴跳如雷,转身去厨房提了把菜刀出来。 马健吓得脸色苍白,差点给谢强跪下了,连声道歉:“大哥我错了,大哥对不起,我不该向你隐瞒真相的,我真错了!” 我拦住谢强,夺下他手里的菜刀,然后塞给他一罐冻啤酒,让他消消气。 谢强一边喝着酒,一边指着马健大骂:“老子花了那么多积蓄,就想着在广州有个落脚的地方,你他妈居然卖一套这么凶险的房子给我,存心想害死老子是不是?我跟你说,现在我女朋友躺在医院里面,生死未卜。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老子要你陪葬!” 马健说:“哥,你息怒。这样好不好,嫂子的医药费我出,后期的营养费我也出,这套房子你们如果不想要,退我也行!” “滚蛋!谁他妈稀罕你的死人钱!”谢强一口唾沫喷在马健脸上。 我对马健扬了扬下巴,马健赶紧连滚带爬的逃出了公寓。 我让王保长回去准备一下,晚上来这里抓鬼,然后我陪着谢强去医院,看看沈冰的情况。 我们找到医生询问情况,医生说抢救及时,沈冰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如果来迟一点点,可能都会流血过多而死,沈冰已经从急救室出来了,目前待在icu病房观察。 我们走进icu病房,看见了沈冰。 可能是流了很多血的缘故,沈冰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苍白的就像一张白纸,身上的肌肤也很白,虚弱的如同一个纸片人。 谢强抚摸着沈冰的脑袋,沈冰睁开眼睛,转动了一下眼珠子,诧异的问:“我……这是……怎么了?” “没事儿,你……你不小心划破了手,流了很多血……”谢强抓了抓脑袋,也不知道怎样跟沈冰解释。 沈冰说:“我听医生说,我是割腕自杀,我为什么要自杀?好奇怪!” 谢强说:“没事,过去了,没事,你待在这里,好好休养!” 我问沈冰:“你想一想,昨晚有没有遇上什么怪事?” 沈冰皱起眉头,表情略显痛苦:“我的脑袋很疼,记不太清楚,昨天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好像有个孩子在叫我妈妈,然后说他饿了,我好像……好像起床给他喂奶……” 从icu病房出来,我对谢强表示歉意:“兄弟,对不起,这次是我疏忽了,没有想到,这套凶宅居然前后死过两拨人,也是马健那个贱人隐瞒的太深!” 谢强和我走到吸烟区,递给我一支烟:“大家都是兄弟,道什么歉呢,你能帮我就已经很不错了,我怎么可能怪你?” 我点点头,吐了个烟圈说:“你放心,今晚帮你搞定这件事情!” 回到公司,我给古法医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查找一下阿莲的资料信息,从他那里搞到了阿莲的生辰八字。 午夜,我和王保长进入了公寓楼。 我们乘坐电梯上楼,我叮嘱王保长,怀胎而死的孕妇怨气很重,想当年阿莲怀着孕,被自己的丈夫家暴致死,心中的悲愤化作怨气,肯定非同小可,所以一定要多加小心。 正说着话,电梯里面的灯泡便闪烁起来,还带着滋滋滋的电流声,一会儿黑,一会儿亮,整个轿厢被笼罩在一种诡秘的气氛里面。 我和王保长都是见过世面的人,这种情况根本吓唬不到我们。 王保长不慌不忙从包里拿出一袋鸡血,然后将右手食指伸入袋中,蘸了些鸡血,以指代笔,飞快的在电梯门上画了一个血色符咒。 电梯里立刻安静下来,灯泡也不再闪烁。 电梯平稳上升,在18楼停下,我和王保长走出电梯。 我掏出钥匙,走进18-1号凶宅。 打开灯,我和王保长开始布置法场,王保长把茶几拉到客厅中央,我抽出一张黄布盖在茶几上面,黄布中央,还有个八卦图,这便成了一个案台。 公鸡血,招魂铃,桃木剑,王保长把打鬼的劳什子东西,全都摆出来。 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快到凌晨两点了,这个时间段是阿莲的死亡时间,阿莲通常在这个时间段出来活动。 我和王保长眼神交流了一下,表示可以开始了。 我拿起一张黄符,飞快写下阿莲的生辰八字,点燃黄符,将灰烬装进香炉里面。 我点燃一炷香,放入香炉,王保长身披道袍,左手抄起招魂铃,右手挥舞着桃木剑,绕着客厅走来走去,嘴里还念念有词,说着一些招魂的密语。 叮铃铃!叮铃铃! 招魂铃有节奏的摇晃着,寂静的午夜里,声音听上去格外的清脆。 我抓起一把香灰,随手抛洒在地上。 突然,客厅里的吊灯一下子熄灭了,整间屋子陷入浓浓的黑暗。 我迅速掏出两支蜡烛摆放在案台上,刚点燃蜡烛,一阵阴风吹过,就把蜡烛给吹灭了。 我皱了皱眉头,再次点燃蜡烛,岂料一阵阴风吹来,又把蜡烛吹灭了。 我冷哼一声,手指蘸了点公鸡血,在蜡烛上面轻轻一抹,第三次点燃蜡烛。 这一次,同样有古怪的阴风平地吹起,但是烛火只是摇曳了两下,并没有熄灭。 不过,烛火很快就变成了诡异的幽蓝色,把客厅映照得鬼魅离奇。 这时候,就听见王保长说:“她来了!” 我低头看向客厅地板,但见那一层香灰上面,清晰出现了一双脚印,然后那双脚印向我迎面走过来,我的耳畔隐隐响起高跟鞋与地面撞击的声音。 我提起那袋公鸡血,瞅准脚印的位置,猛地往案台前面泼过去,同时嘴里大喊:“现身!” 哗啦! 公鸡血当空泼下,一个白衣怨灵就站在距离我不到两米的地方。 那个怨灵穿着一袭宽大的白衣,脚上踩着那双醒目的红色高跟鞋,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只露出半张苍白可怖的鬼脸,那颗毫无生气的眼珠里面,饱含怨毒的光。 公鸡血泼在怨灵身上,顺着她的头发滴落,也把她身上的白衣弄得污秽不堪。 我微微一怔,这个女人怨气超强,居然连公鸡血都不怕! 第六百零六章 打趴下了! 王保长举起桃木剑,指着白衣怨灵大喊一声:“阿莲!” 阿莲抬起脑袋,脖子竟然能够转动一百八十度,脑袋直接扭到后面,看了王保长一眼,幽幽说道;“这里是我的家,你们是什么人?” 王保长说:“五年前,这里是你的家,现在这里早已不是你的家了,你的家在——下面!” 王保长指了指地下,意思是阴间。 “不!”阿莲突然尖锐的嘶吼道:“这里就是我的家!这里永远都是我的家!那些擅自闯入我家的人,我都会弄死他们!” 我皱起眉头,阿莲的怨气确实很重。 我问阿莲:“两年前,那对入住的小两口,是不是被你杀死的?” 阿莲凶狠的说:“他们该死!” 我说:“别人为什么该死?” 阿莲阴恻恻的说:“我过得那么痛苦,他们却过得那么幸福,每天都在我的眼皮下面秀恩爱,我嫉妒他们,我不想让他们幸福!尤其是那个男人,每早上班之前,都会给他老婆做好早点,每晚下班回来,不管再忙再累,还会给他老婆做夜宵。我恨,我恨啊!” 我听得暗暗咋舌,阿莲的心里原来这么扭曲,居然嫉妒别人幸福,她这辈子没有被自己的丈夫关心爱护过,所以就嫉妒别人找了个好老公,这逻辑真他娘的扯淡! 我对阿莲说:“阿莲,你听着,我知道你怨气很重,你也是个受害者,但不管怎样,五年前你就已经死了,你最好的归宿,便是去阴间投胎转世,而不是在阳间漂泊!” 面对我的劝说,阿莲不仅无动于衷,而且还十分不悦:“你们可真是多管闲事啊!” 我说:“这不是多管闲事,我朋友买下了这套房子,我希望你离开这里,不要再骚扰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啊——” 阿莲勃然大怒,张开双臂,强大的怨气汹涌而出,尖锐的鬼啸声几乎要震破我们的耳膜。 只听砰砰砰一连串声响,所有的门窗全部关闭,整间屋子都被笼罩在黑色的怨气中,阿莲用怨气封锁了这套凶宅。 鬼啸声中震碎了客厅的吊灯,震碎了电视机,震碎了柜子上面的所有摆设,也震碎了酒柜里面的所有酒瓶。 不过刹那工夫,整个屋子一片狼藉,就像被人洗劫过一样。 我都替谢强感到肉疼,等我们搞定阿莲以后,谢强又得花不少钱重新装修。 王保长掏了掏耳朵,骂道:“你这婆娘真的很吵吖,把老子耳屎都震出来了!” 王保长嘴里骂骂咧咧,手上却没有停着,招魂铃直接砸向阿莲。 阿莲伸出苍白的鬼手,手指一指,一束鬼气如同利剑般射出,撞上招魂铃,但听一声脆响,招魂铃四分五裂,掉落在地上。 王保长气得八字胡一撇:“你个臭婆娘,打烂了我的东西,赔我!” “好哇,赔给你!”阿莲阴阴一笑,鬼手虚空一抓,一个鬼气凝幻的招魂铃出现在她的掌心里。 阿莲手一扬,那个“招魂铃”便呼啸着飞向王保长。 王保长侧身一躲,“招魂铃”打在墙壁上,炸裂成一团黑烟。 阿莲双手虚抓,一个又一个“招魂铃”飞向王保长。 王保长挥舞着桃木剑,吃力的躲闪着。 屋子里空间有限,没有足够的战斗场地,感觉就像是近距离的肉搏战,根本放不开手脚。 王保长的反应已经算是不错了,低头躲开一个“招魂铃”,又用桃木剑劈飞一个“招魂铃”,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最后还是被一个招魂铃打在肚子上,哎呀一声惨叫,向后飞出,撞在墙壁上,又弹落在地上,面朝下痛苦的趴着。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王保长这个棒槌,居然被白衣怨灵干趴下了,可真丢符咒门的脸呀! 小弟不行,我这个做大师兄的只有亲自上阵了! 我伸出手指,迅速夹起一张黄符,然后从案台上面飞身跃过,姿势相当帅气,一个箭步就来到阿莲身后,将黄符拍在她的后颈上,大喝一声:“定!” 我原本以为,阿莲肯定会被我“定”住,谁知道,阿莲体内的怨气,竟然生出一团黑色火焰,瞬间将后颈上的黄符烧成灰烬。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阿莲突然转过身,鬼手带着一团鬼气,拍在我的胸口上。 “哎呀——” 我整个人如遭重击,眼前一黑,向后飞出老远,直接滚进了卫生间,头朝下栽在马桶里面。 丢脸丢大发了,本想给王保长展现一下,谁知道下场比王保长还要狼狈。 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我从马桶里拔出脑袋,满头满脸都是水。 我心里气得要命,我已经很久没遇到过如此强劲的对手了。 我牙关一咬,心中暗骂:“你大爷的,我就不信定不住你!” 我返身冲回客厅,看见王保长已经爬起来,挥舞着桃木剑,跟阿莲激战正酣。 阿莲这个白衣怨灵非常厉害,一会儿闪现在阳台上,一会儿闪现在客厅角落里,一会儿闪现在墙上,王保长的桃木剑次次落空,不仅无功而返,还把自己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趁着王保长疲惫的时候,阿莲突然闪现在王保长背后,鬼手成爪,就要对着王保长头盖骨抓下去。 情况紧急,我迅速从衣兜里掏出一枚铜钱,屈指一弹,铜钱嗡的一声飞向阿莲,击中阿莲的鬼手,阿莲怪叫一声,向后退开一步。 王保长跟我还是相当有默契的,趁着这个空当,王保长也不回头,紧握桃木剑,从腋下穿过,反手向后刺出一剑。 王保长这一剑非常隐蔽,而且很是聪明,令阿莲防不胜防。 “呜——” 阿莲一声惨叫,竟然被桃木剑穿透了肚子。 王保长兴奋地大叫:“哈哈,我刺中她啦!” “小心——” 我刚刚喊出口,就看见阿莲一掌拍在王保长的胸口上。 这一掌阿莲拼尽了最后力气,王保长就像人肉炮弹一样飞出去,竟然把防盗门都撞垮了,人也滚到了外面走廊里,不知道是死是活。 第六百零七章 布娃娃活了?! 沈冰出院了,但是王保长却又住进了icu病房。 跟阿莲那一张,王保长被阿莲拍断了好几根胸骨,其中有一根胸骨,还倒插进肺里,情况一度非常危急。 幸好胸骨插得并不深,医生也及时为王保长动了手术,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没有三五个月,王保长是不能再做任何激烈的运动,最好的方式就是躺在床上休养生息。 王保长活了三四十岁,终于尝到了当大爷的滋味。 每天躺在病床上,看电视,看小说,日子过得比谁都要清闲。 床头上摆满了各种水果零食,想吃就吃,隔三差五我就给他炖一只老母鸡补充营养。 没出几天,王保长便长得又白又胖,我跟他开玩笑说,等他出院的时候,估计都可以杀年猪了。 谢强和沈冰也经常来看望王保长,给他带各种吃的喝的。 因为王保长是为了帮谢强才负的伤,所以谢强对王保长很感激。 阿莲这个怨灵已经被我们消灭了,谢强也就放放心心带着沈冰回到新居,继续他们幸福美满的同居生活。 原本以为,凶宅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 谁知道,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天,竟然又起波澜。 那天我正在病房里陪王保长下棋,谢强找到我,将我叫出病房。 我看谢强神色不对,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谢强掏出一支烟,狠狠吸了两口,对我说:“妈的,又出怪事儿了!” 谢强这话用了个“又”字,我立刻便联想到他的新居,我有些懵逼的看着他:“家里又出事了?” 谢强点点头,面色非常憔悴,这套凶宅已经把他折磨的筋疲力尽。 “不可能吧!”我下意识的说。 凶宅前后发生过两次命案,第一次我收了那对鬼夫妻,第二次我收了被家暴致死的阿莲,屋子里面应该不会再有脏东西了吧? 面对我好奇且困惑的目光,谢强说:“家里的布娃娃,活了!” 啥玩意儿?! 我一时间竟然没有听懂,布娃娃活了?! 乍一听,还以为谢强没睡醒,在这里说胡话呢,布娃娃本身就没有生命,怎么会活了呢? 见我一脸不相信的样子,谢强竖起手掌,很严肃的发誓:“我对天发誓,我所说的全都是真的,绝对没有开玩笑!” 我揉了揉太阳穴,在长椅上坐下来,感觉脑袋一挖一挖的疼。 谢强跟着我坐下,对我讲起“布娃娃复活”这件事情。 这个布娃娃,正是上次我用来当枕头的布娃娃。 布娃娃并不是谢强他们买的,在他们搬入凶宅的时候,这个布娃娃就摆放在沙发上面。 沈冰看见布娃娃是好好的,也就没有舍得扔掉。 上次沈冰划破手腕,给布娃娃喂食鲜血,大家都以为是沈冰的问题,谁也没有想到布娃娃也有问题。 这几天,谢强和沈冰搬回家以后,日子过得很平静,那双红色高跟鞋不见了,半夜再也没有发生过诡异事情。 但是有天醒来,沈冰发现那个布娃娃躺在她的枕头旁边,和她一起睡得十分“香甜”。 沈冰刚开始也没有在意,以为是谢强把布娃娃放在她枕头边上的。 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有天早上,沈冰就笑着对谢强说:“你当我还是小女孩呀,每晚都要让布娃娃挨着我睡!” 谢强听了就很奇怪,说他没有拿过布娃娃呀。 沈冰问谢强:“我每天早上醒来,布娃娃都躺在我的枕头旁边,难道不是你把布娃娃拿过来的?” 谢强听了以后,就觉得毛骨悚然,因为他很清楚,他绝对没有拿过这个布娃娃,然而这个布娃娃为什么会跑到沈冰的枕头旁边呢?难道是布娃娃半夜三更自己爬到床上来的吗? 想起之前那个布娃娃,好像还对自己露出过诡异的笑容,谢强忍不住心里一阵阵发毛。 当天,谢强就抓起那个布娃娃塞进垃圾桶,将其扔进了小区门口的垃圾堆,并且亲眼看着垃圾车载走布娃娃,谢强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然而,令谢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起来,那个布娃娃竟然出现在他的枕头边上,冷冷的盯着他,嘴角仿佛还挂着一抹诡异的笑容。 布娃娃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明显是在垃圾堆里打了个滚。 谢强嗷的一嗓子翻身爬起来,那个布娃娃仿佛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谢强二话不说,一把抓起布娃娃,直接将布娃娃从窗户口扔了下去。 布娃娃被扔进垃圾桶,而且还被垃圾车载走,半夜三更居然还能回来,这事儿正常吗? 当然不正常! 整整一天,谢强都把家里的门窗锁得死死的,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来。 如此一来,就算布娃娃长了腿,它也进不了屋。 第二天早上起来,谢强抬头就朝枕头边上看去,空荡荡的,没有布娃娃的踪影。 谢强心头甚喜,赶紧爬起来,满屋走了一圈,都没有看见布娃娃,看来锁死门窗以后,布娃娃果然没法进屋了。 但愿从此以后,布娃娃不要再回来骚扰他们了。 终于搞定了这个诡异的布娃娃,谢强的心里很高兴,满怀愉悦的走进厨房,做了个爱心早餐,就准备去叫沈冰起床。 刚刚走出厨房,就听见卧室里传来沈冰惊惧的尖叫声。 尖叫声令谢强猝不及防,手里端着的盘子也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谢强顾不上收拾,撒丫子冲进卧室,询问沈冰发生了什么事。 沈冰的脸色很难看,被子掀开了半边,谢强定睛一看,不由得两眼发黑,那个布娃娃竟然藏在沈冰的被窝里,而且正趴在沈冰的胸口上,一副想要喝奶的样子。 怪不得满屋子都没有布娃娃的踪影,不是布娃娃没有进屋,而是藏进了沈冰的被窝里面,但是沈冰却毫无察觉。 直到刚才布娃娃想要喝奶,咬了沈冰的胸口,沈冰这才从睡梦中惊醒。 布娃娃又回来了,而且还要喝奶! 第六百零八章 婴孩 谢强掐灭烟头,一脸无奈的看着我:“兄弟,看来事情还没有结束,还得麻烦你了!” 我点点头,摸了摸脑袋,感觉有些头疼。 收了一对鬼夫妻,结果发现幕后还有阿莲,现在好不容易收了阿莲,又出现个诡异的布娃娃。 我记得那对鬼夫妻死的时候,男鬼说他有个秘密,要把秘密拿出来跟我谈条件。 我原本以为,男鬼所说的“秘密”,指的就是阿莲。 现在看来,这个诡异的布娃娃,才是凶宅最深处的秘密呀! 我对谢强说:“你先回去,带上沈冰,不要待在屋子里了,去住工厂宿舍,去酒店都行。我也回去准备准备,今晚再去凶宅看看!” 谢强紧握着我的手,说了很多感谢的话。 我回到公司,青青看我又在准备,于是问我:“又接单了?” 我摇摇头,说:“没有!还是强子那套凶宅的事情!” 青青奇怪的问:“凶宅的事情不是已经搞定了吗?你都把阿莲揪出来呀!” 我叹了口气,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还没有结束,凶宅里还有脏东西!” 我把“布娃娃”的事情跟青青讲了一遍,青青也是柳眉紧皱:“怎么会这样?” 我伸了个懒腰,靠在椅背上,来广州大半年,这是我碰上过最棘手的事情。 俗话说“事不过三”,一次二次三次,今晚是第三次,如果再不能搞定凶宅的事情,我都感觉过意不去了。 青青看我倦容满面,走到我身后,体贴的帮我按摩脑袋。 一股股热流从青青的指尖流出来,汇入我的大脑里面,很快就把大脑里的疲惫一扫而空,灵台也是一片清明。 我舒服的闭上眼睛,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好惬意,醒来的时候,外面已是满天星斗。 桌上已经摆放着几样精致的小菜,青青冲我招了招手:“醒啦?快过来吃饭吧!” 我摸了摸空荡荡的肚子,感觉有无数的馋虫在蠕动,哈喇子哗啦一下流了出来。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走过去坐下,伸长鼻子一嗅,满满都是家乡的味道。 “嗯,好香啊,这些菜都是我最喜欢吃的!”我搓了搓手,迫不及待地拧开啤酒。 青青说:“这些年住在你家里,跟着妈学了不少厨艺,你尝尝味道,看我是不是已经得到了她的真传?” 我挽起袖子,笑嘻嘻的说:“好咧,那我就不客气啦!” 吃饱喝足,我往嘴里叼了根牙签,然后提着背包出了门。 青青问我:“要不要我陪你一块儿去?” 我打了个饱嗝说:“不用,你做饭辛苦了,早点睡,明儿个我给你买早餐回来,上次强子带我去的茶餐厅还不错,我给你带两个叉烧包!” 青青说:“那你自己当心点,藏得最深的,才是最厉害的,今晚那个布娃娃,很可能比阿莲还厉害,你不要轻敌!” 我点点头,贴着青青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转身出了门。 我下楼招了辆计程车,前往谢强的新居,然后乘坐电梯上了18楼。 我掏出钥匙,正准备开门,忽听吱呀一声响,房门竟然自行打开了,仿佛早就在等待我的到来。 门后并没有人,我皱起眉头,凝神戒备的走进屋子。 屋子里的温度很低,阴冷的要命,就像走进了一个大冰库。 只听砰的一声,房门紧紧关上,屋子里并没有风,也不知道房门是怎么关上的。 “咯咯咯!咯咯咯!” 黑暗中,传来婴儿般的笑声。 我站定脚步,手指悄悄夹住一张黄符,冷声喝问道:“你到底是谁?” 笑声在屋子里来回激荡,刚开始让人头皮发麻,接下来便让人头昏脑涨。 我暗道不妙,悄悄咬破一点舌尖,大脑这才清醒过来。 我很不爽,厉声呵斥道:“什么东西?敢不敢现身相见?” 话音刚落,就听嚓的一声响,客厅里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 我抬头一看,就看见客厅的吊灯上,竟然有十多支白色蜡烛在燃烧。 在蜡烛亮起的刹那,我低低的发出一声惊呼。 在吊灯的左右两侧,竟然分别挂着一个人。 这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谢强和他的小女友,沈冰。 两人的双手被高高吊起来,并没有绳索之类的东西捆绑着他们,他们的手腕位置,笼罩着一团黑气,两人就是被这团黑气吊在空中。 “强子!你怎么样?强子!!”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白天的时候,我就让谢强带着沈冰离开凶宅,没想到他们还是没能成功逃走。 此时谢强和沈冰都落在对方手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这让我的处境非常被动。 我喊了谢强几声,谢强迷迷糊糊睁开眼睛。 一看见我,谢强顿时如同看见亲人般激动,声音沙哑的冲我喊:“杨程,兄弟,你终于来啦!快帮帮我们,那个布娃娃……要杀了我们……” 布娃娃要杀人?! 乍听这话,感觉谢强在说疯话。 谢强红了眼眶,又气又急,虽然他很勇猛,但他毕竟是一个普通人,连基本的小鬼都打不过,更别说遇上怨灵之类的东西。 “咯咯咯!” 伴随着妖异的婴孩笑声,布娃娃的身影在吊灯上面显现出来。 布娃娃原本是很可爱的一类玩具,但是面前这个布娃娃,却一点可爱的感觉都没有,反而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妖邪的可怕。 试想想,当一个布娃娃咧开嘴巴,发出如同婴儿般笑声的时候,那是怎样一种画面? 此时此刻,它所有的可爱,都变得无比可怖! 原本没有生命的布娃娃,此时却像个孩子一样,挂在吊灯上面,把吊灯当做秋千,在天花板上面轻轻晃荡着,一边荡秋千,还一边咿呀咿呀唱着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离开妈妈的怀抱,幸福哪里找?” 婴孩的歌声在凶宅里久久回荡,那含糊不清的腔调,令人头皮发麻。 第六百零九章 怨婴 相信这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大家从小就耳熟能详。 我也是听着这首歌长大的,每每听起,这首歌给人的感觉都是或感动,或悲伤,或无奈,但此时此刻,在这个深夜里,这首歌从一个布娃娃嘴里唱出来,我却感到深深的寒意。 我发誓,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歌声,也能让人毛骨悚然。 “唱够了吗?你到底是谁?” 我指着那个布娃娃,冷冷问道。 我不是傻子,很明显,布娃娃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那么布娃娃为什么会“复活”呢?那是因为有东西藏在了布娃娃里面,布娃娃只是他的一个“躯壳”而已,真正的妖邪之物,是在布娃娃的身体里面。 而我,表面看似在跟布娃娃说话,其实就是在跟布娃娃体内的鬼物说话。 布娃娃停止了唱歌,声音异常冰冷刺骨,他说:“你杀死了我的妈妈,你问我是谁?” “你的妈妈?!”我心中一惊,猛然想到一个关键,失声道:“你……你是阿莲的孩子?!”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所有的疑问在这一刹那,全部在我脑海里融会贯通。 阿莲当年死的时候,还怀着身孕,怨气达到鼎盛。 这个婴孩都还没来得及出世,便胎死腹中,而杀死自己的人,却又是自己的父亲。 所有的怨恨和愤怒,全都聚集在婴孩身上,令这个没有出世的婴孩,变成了一个怨气极重的怨婴。 这几年,这个怨婴和怨灵阿莲一起,整日整日在凶宅里飘荡。 我虽然收了阿莲,但是却漏掉了这个怨婴。 怨婴虽然也是怨灵的一类,但是婴孩的怨气是最重最重的。 这个怨婴,竟然一直藏在布娃娃里面,这确实是令人意想不到。 现在看来,这个布娃娃很可能是当年阿莲给孩子准备的玩具,所以怨婴才会寄宿依附在布娃娃的身体里面。 布娃娃的眼睛变成了恐怖的血红色,紧接着,两行血泪顺着布娃娃的脸颊滴落下来,令布娃娃的模样看上去非常狰狞。 布娃娃的声音变得极其尖锐:“我和我妈在这里生活的好好的,你们这些人,非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现在还杀了我的妈妈,你们该死!你们这些人,通通都该死!!” 怨婴一发怒,黑色的怨气就像潮水一样,从布娃娃的身体里面,源源不断的涌出来,气场异常强大,竟比阿莲的怨气还要强大好几倍。 大爷的,我今晚单枪匹马,好像有点失算了。 单独单面对阿莲,我可能都要费一番周折,现在这个怨婴比阿莲还厉害数倍,能不能战胜他,我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我暗暗捏了捏掌心,掌心里已经溢满冷汗。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碰上这么强大的妖邪鬼物了,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普通的公寓凶宅里面,竟然藏着一个如此强大的怨婴! 我突然无比憎恨当年那个阿毛,如果不是他对阿莲家暴,如果不是他杀害了阿莲,这个世界上,又怎会冒出如此强大的一个怨婴? 罪恶的根源就在于阿毛,但是这个阿毛,自己先去见阎王了,留下这一堆烂摊子,真是害人不浅啊! 怨婴已经发怒了,如果我今晚不能收了他,那么整座公寓,甚至整个小区,都会遭殃。 我不想当这种拯救苍生的超级英雄,但我每次都要被逼着去做一个英雄。 也许,这就是我的命! 这辈子,老天爷注定要让我成为一个英雄! “快把我朋友放了,也许我还会给你一个好的归宿!”我指着布娃娃厉声呵斥道。 谢强和沈冰应该是被挂在天花板上很久了,两人都已经支撑不住了,谢强刚才被我叫醒,激动了一会儿,此时又昏昏沉沉的耷拉着脑袋,而沈冰作为女孩子,体质要差一点,从头到尾都没有苏醒过。 所以,我不能再继续跟这个怨婴废话了,我必须抓紧时间救人! 怨婴一点也不惧怕我,反而恶狠狠的说:“你让我失去了妈妈,我要杀了你的兄弟,让你也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你敢?!”我瞪大眼睛,一声暴喝,先下手为强,手里的黄符直接朝着布娃娃激射而去。 布娃娃没有躲闪,我原本以为他是来不及躲闪,但很快我便发现我错了,布娃娃不是来不及躲闪,而是根本不屑于躲闪。 当黄符飞到布娃娃面前的时候,竟突然间燃烧成了灰烬,变成一缕飞灰飘落下来。 我大吃一惊,两只眼睛瞪得滚圆,尼玛,我的符咒居然这么轻易就被怨婴破解了,甚至都没有近身?! 我知道这个怨婴很强大,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强大到这种地步。 我急忙从袖口里抽出修罗剑,刚刚亮出修罗剑,还没出招呢,布娃娃突然张开嘴巴,一团黑色的球状鬼气,如同炮弹般向我飞来。 这颗鬼气弹非常浓郁,里面还有怨气结成的丝网状东西。 我来不及闪躲,只能举起修罗剑,横挡在面前,护住心脉要害。 砰! 一声爆响。 鬼气弹撞击在修罗剑上面,瞬间爆裂开来。 修罗剑虽然帮我挡住了鬼气弹,但是鬼气弹余威未减,震得我虎口发麻,差点没有拿稳修罗剑。 与此同时,鬼气弹里面白色的怨气丝,一下子尽数飞射出来,如同花蕊般怒放。 虽然修罗剑帮我挡住了大部分怨气丝,但仍有小部分怨气丝无法阻挡,瞬间钻进了我的身体。 “啊——” 我痛苦的跪在地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嘶吼,剧烈的疼痛令我无法忍受。 那怨气丝刺入肌肤,渗入骨髓,让我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块骨头都剧痛难忍。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感觉自己就像瘫痪了一样,整个人完全动弹不得。 布娃娃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你仔细看清楚了,你的兄弟,朋友,是怎样死在你面前的?那种滋味,会很美妙的!” “不——不要——” 我浑身发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是却无能为力,剧痛感还要在我体内持续好一阵子。 第六百一十章 怨气丝 “咯咯咯!咯咯咯!你们都得死!你们通通都得死!世上只有妈妈好……” 布娃娃坐在吊灯上面,居高临下的嘲笑我,竟然还唱起了歌。 伴随着布娃娃毛骨悚然的歌声,一根根白色的怨气丝,就像蛇一样,从谢强和沈冰手腕笼罩的鬼气里面爬出来,然后钻进他们的身体里面。 “啊——” 谢强和沈冰突然苏醒,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两人就像触电一样,身体绷得笔直,瞳孔也变成了血红色。 他们额头上的筋脉根根毕现,瞳孔里全是怨气在涌动,整张脸庞扭曲的几乎没了人样,看得出来,他们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布娃娃依然在唱歌,等到这首歌曲结束,谢强和沈冰的体内就会布满怨气丝,到时候他们两人就会被怨气丝控制。 我紧紧咬着牙关,脸颊的肌肉都在颤抖,喉头里不断发出低沉的嘶吼。 我很想去救他们,但我真的动不了。 我突然无比后悔,我不该托大的,应该让青青陪着我一起来的,以青青的身手,我俩联手对付怨婴,胜率至少过半。而且即使发生意外状况,另一人也可以施以援手,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孤立无助。 我的肠子都已经悔青了,还说明早回去给青青带叉烧包的,妈的,我现在能不能活到明早都是个问好。 老天爷,能不能让青青感应到我的呼唤,如果青青此时能够“神兵天降”那该有多好! 此时此刻,我的心里乱糟糟的,脑子也是一片混沌,无奈,愤怒,痛苦,自责,各种复杂的情绪充斥在一起。 突然,头顶上方传来砰的一声响,客厅中央的吊灯从天而降,落在地板上面,布娃娃的歌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我猛地抬头一看,就看见天花板上破了个窟窿,一颗蛇头从窟窿里探出来。 我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心里无比激动,嘿,真是神了,青青真的来了,她难道真的听见了我的呼唤吗? 我不知道青青为什么会从天花板上钻出来,我只知道青青出现的非常及时。 大青蛇从窟窿里钻出来,一团绿色的烟雾升起,大青蛇不见了,青青幻化成了人形,又变成那个穿着碧罗裙的少女。 青青手一扬,将谢强和沈冰放了下来。 谢强和沈冰跌落在地上,晕死过去。 然后青青快步来到我面前,我万般惊喜的看着她:“青青,真的是你?你……你怎么来了?” 青青的右手小指弹出一截长长的指甲,锋利的如同蛇牙。 青青举起蛇牙,对准我的后颈窝刺了下去。 青青说:“这么重要的战斗,你居然把招魂葫芦忘在了家里,我给你打了十多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所以我估计你出事了,立即赶了过来!为了赶时间,也没乘坐电梯,而是幻化成蛇,沿着外墙管道爬上来的,然后进入了天花板的隔层里面,怨婴没有发现我,我趁此机会偷袭了他……” “聪明!哈哈哈,我老婆就是聪明!”我心里高兴,忍不住纵声大笑。 “别说话,我帮你把体内的怨气逼出来!”青青说。 我闭上嘴巴,就感觉后颈窝传来一阵阵冰冰凉的寒意,寒意进入我的身体,沿着筋脉血液游走,所过之处,体内的剧痛之感也随之消失。 青青猛地拔出蛇牙,就看见蛇牙上面,缠绕着一大团白色的怨气丝。 刚才这些怨气丝都在我的体内,青青帮我把怨气丝逼了出来,所以我的疼痛感也就跟着消失了。 我身体刚一复原,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怨婴报仇。 吊灯落下来,蜡烛也洒落一地,有的熄灭了,有的没有熄灭,客厅里的光线一片昏暗。 我提着修罗剑,环顾左右,就看见布娃娃正想躲到沙发后面去。 布娃娃刚才遭受青青的偷袭,肯定受了伤,所以想要躲起来,暂避锋芒。 可是,我们肯定不能让他躲起来,等他缓过气来,我们也就不好过了。 所以,一定要乘胜追击。 我挥舞着修罗剑,一道凌厉的剑气贴地而过,唰地将沙发都斩成了两半。 我看了一眼昏迷的谢强,在心里跟他说了声对不起,今晚过后,他又得破费装修房子了。 布娃娃原地谈起老高,躲开我这一剑。 青青在边上掠阵,看得准确,长鞭发出啪的破空声响,正好凌空抽中布娃娃。 布娃娃横着飞出去,撞在墙上,又回弹到玻璃窗上,最后又跌落在地上。 我对青青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 布娃娃接连受到创伤,胜利的天平已经逐渐往我们这边倾斜。 多个人多分力量,局面完全不一样。 一剑,一鞭,我和青青的混合双打,令布娃娃防不胜防,完全被死死压制着,毫无还手之力。 我没有客气,从包里摸出各种各样的符咒,劈头盖脸,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布娃娃身上招呼,打得他面目全非,满地找牙。 只听砰的一声,布娃娃的身体里面,突然爆裂出一团黑气,整个布娃娃都被震碎了,在我们的穷追猛打之下,布娃娃里面的怨婴终于现出了原形。 那个怨婴的外形,就是小小的一个婴孩,看上去倒是挺可爱的,只是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婴孩,竟然具有超级强大的怨气。 怨婴飘浮在空中,那双充满怨恨的血色眼瞳,仿佛融入了人世间的所有愤怒,这让怨婴的模样看上去十分狰狞可怖。 死灰色的脸,脸上布满怨气丝,再配上一双血红色的眼睛,真的是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他的模样。 我和青青对视一眼,凝神戒备。 我对怨婴说:“小子,今晚你跑不掉的,送你八个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是主动投降,我们还能……” 一句话还没说完呢,怨婴突然掉头冲向大门,砰的撞飞了防盗门,逃到了外面走廊。 我和青青猛然一惊,立即拔腿追了出去。 这座公寓里面住着那么多人,怨婴要是发起疯来,后果不堪设想。 第六百一十一章 怨气笼罩 等我和青青追出去的时候,走廊里空荡荡的,早已不见了怨婴的踪影。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怨婴作祟,整座公寓竟然停电了,黑咕隆咚的,宛如地狱。 无奈之下,我只有和青青一左一右,分头追击。 青青沿着左边走廊追了下去,我沿着右边走廊追了下去。 走廊里一片漆黑,幸好我夜晚的视力不错。 因为小时候生活在大山沟里,经常赶夜路,所以练就了一双好眼力。 路过电梯门口,我看了看电梯,公寓停电了,电梯也停止了运行。 我和青青各自绕了半圈,重新在楼道口碰头。 怨婴没有在走廊里面,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沿着楼梯跑下去了,一种是沿着楼梯往楼上跑去了。 我和青青继续分头行动,青青往下追,我朝着楼上跑。 爬到二十几楼的时候,我突然看见楼梯上面趴着一个人,把我吓一大跳。 我小心翼翼的上前询问,发现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上次坐电梯碰到的那个太婆,我第一次听到“凶宅”两个字,也就是从太婆嘴里冒出来的。 太婆起码有七十好几的年龄,趴在楼梯上动弹不得,像是崴了脚。 我问太婆:“深更半夜的,你在这里做什么?” 太婆使劲揉着脚,哎哟哎哟叫唤不停:“家里停了电,本来想看看是不是电表出了问题,谁知道乌七八黑的,不小心崴了脚,回不去了!哎,小伙子,你来得正好,帮我这个老婆子一把,扶我回去好不好?” 我这人本就是热心肠,一个七八十岁的太婆半夜三更趴在楼梯上,就算她不求我,我也会把她扶回去的。 这刚刚开春的天气,夜晚还是有些微凉,太婆要是在这楼梯上面待一晚上,很容易生病。 虽然我急着追击怨婴,但是我又不忍心弃太婆于不顾。 我上前两步,背起太婆,问了她房间号码,然后将她送回家门口。 太婆还挺沉的,累得我汗流浃背,走到门口,就听太婆贴着我的耳朵,冷笑着对我说:“小伙子,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太婆的声音跟刚才完全判若两人,我一听这声音,脑袋嗡一声就炸了,这个说话的声音,不正是怨婴的声音吗? 我浑身的汗毛都在瞬间倒竖起来,妈的,我被怨婴算计了! 我拼命想把太婆从后背上摔下来,但是那个太婆死死挂在我身上,就像牛皮糖一样,怎么摔都摔不掉! 太婆对着我的耳朵吹气,一边吹气,一边发出咯咯咯的婴孩笑声。令我头皮发麻。 我把手伸进衣兜,刚刚摸到一张黄符,就在此时,忽感后颈传来一阵剧痛,背上的太婆,竟然狠狠咬了我一口。 这一口咬下来,我顿时两眼发黑,脚步踉跄了一下,贴着墙壁倒了下去。 当我倒下的时候,太婆从我背上跳下来,我看见她的脸,鹤发鸡皮的脸上,布满了恐怖的怨气丝,一张模糊的婴孩脸庞,在太婆的脸上若隐若现。 怨婴,上了太婆的身! 昏昏沉沉中,我感觉自己被太婆拖着往楼上走。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被太婆推下了深渊,那是一个看不见底的黑暗深渊,我在空中急坠,耳畔刮过凛冽的风,如同刀子般,割的我好疼。 我突然惊醒,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被捆绑在楼顶的天台边上,这里足有三十几层楼,高度超过百米,百米高空的风很大,在耳畔猎猎作响。 环顾四周,什么都看不见,天上地下一片浓郁的黑暗,怨气就像化不开的浓雾,整座公寓都被浓烈的怨气笼罩着,没有一丝光亮,惶惶然如同世界末日。 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太婆,她站在天台上面,张开双臂,滚滚怨气从她体内汹涌而出。 我惊诧万分,没想到怨婴体内的怨气,竟然强大到遮挡天地。 此时此刻,整座公寓都被笼罩在怨气之中,那么这座公寓里的所有人,也都在怨婴的控制之中。 我沙哑着声音问:“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太婆回头看了我一眼,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而残忍的笑意,她咧嘴笑道:“你们通通都得死!这座公寓楼里的所有人,通通都得死!” 怨婴的怨气已经达到了鼎盛,我试着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被怨气丝捆绑着,动弹不得。 我心中的那个郁闷,完全无法用语言形容。 一个晚上,我竟然两次败在怨婴手里,这让我感到非常的伤自尊,并且也感到深深的惭愧,特别的丢脸。 堂堂三清符咒门传人,竟然被怨婴压制的无法动弹,像个二百五一样被挂在天台边上,眼睁睁看着怨婴的杀戮,却什么都做不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真想从天台跳下去,但想了想,又觉得到了阴曹地府,没脸面对师父,所以也就打消了跳楼这个念头。 凌乱的脚步声从天台门口传来,我抬头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只见公寓里的人们,全都从睡梦中醒来,挨个挨个的走上天台。 有的穿着睡衣,有的穿着拖鞋,有的甚至只穿着一条内裤。 他们目光呆滞,神情痴傻,就像行尸走肉一般,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喂!你们在做什么?喂——” 我喊了几嗓子,但是没人搭理我,所有人都被怨婴控制了,如同“梦游”。 天台上的人越来越多,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整座公寓楼里的人们,在怨婴的怨气召唤下,全部聚集在天台上面,密密麻麻,黑压压全是人头。 这么多人,但是天台上却寂静无声,没有人说话,他们的行为意识都被怨婴操纵着,就像木偶一样,迈着机械性的步子往前走。 “喂!停下!快醒醒!你们快醒醒!!” 我大声疾呼着,喉咙都已经喊得沙哑了,却也没能叫醒一个人。 这些人一步一步的走向天台边缘,看样子,他们竟是要排着队跳楼! 我惊怒的看着太婆,她要做什么?她真的要杀了公寓里的所有人?! 第六百一十二章 空中飞人 那些人在天台边上排着队,只要怨婴动一动手指,他们就会成群结队的往下跳。 我扫了一眼,天台上至少有千人之众,一旦怨婴大开杀戒,后果不堪设想。 这里是百米高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没有人能够存活,所有人都会摔成肉酱,而公寓下面的花园,就会在一夜之间,变成乱葬岗。 我对太婆怒吼道:“喂,冤有头债有主,当初你胎死腹中,都是你爸干的好事,关他们什么事?你为什么要杀死这些无辜的人?” 太婆瞥了我一眼,阴冷冷的说道:“这些人,当初都跟我妈住同一座公寓,每个人都知道我妈遭受了家暴,可是却从未有一个人站出来,甚至都没有人过问过,我妈被打死那天,隔壁的人听见了我妈的惨叫,居然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冷漠,他们也配做人吗?所以,我妈的死,他们每个人都有罪,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染着我妈的鲜血,我要让这里所有人给我妈陪葬!陪葬——” 怨婴的每一句话,都像钉子一样,狠狠扎在我的胸口上。 我终于明白,为何怨婴会有如此恐怖的怨气,因为他憎恨的不止是喜欢家暴的父亲,更憎恨这些冷漠的“看客”。 他说的没有错,如果这些人不是如此冷漠,如果这些人有一点点的正义和善良,也许阿莲就不会死。 阿莲的死,阿毛虽然是最大的凶手,但是公寓里这些冷漠的看客,也都是凶手,是他们共同造就了阿莲的死亡,也是他们共同造出了这个可怕的怨婴。 我心里虽然这样想,但嘴上还是在努力劝阻,我说:“你说的这些,固然有一定道理,但还是太偏激了。你妈的死,终究是你爸造成的,怨不得别人。他们跟你爸你妈又不熟,怎么会轻易插手你们的家事?所以,你和你妈的死,只能怪罪两个人,第一是你爸,第二是你妈自己,是她的懦弱和忍让造就了这场悲剧,所以,住手吧!” 我的这番话,也许触动了怨婴的心灵,太婆低下头,仿佛在思忖着什么。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不知道怨婴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如果他能够停手,固然是最好的,如果他执意大开杀戒呢?我只有指望青青火速救援了。 所以我现在心里有两个期望,一是期望怨婴住手,二是期望青青赶紧救场。 现在怨气笼罩公寓,青青应该知道我们在天台上面,相信她很快就会赶回来。 突然,太婆抬起头,看着我,一字一顿的说:“你刚刚说的那番话,很有道理……” 我心中一阵暗喜,暗暗松了口气,怨婴认可了我的说法,她应该会放弃杀戮的吧! 可是,我才仅仅高兴了三秒钟,就见太婆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口吻森冷的说:“但是,他们还是该死!通通都该死!” 我的心狠狠一颤,猛地睁大眼睛,扯着嗓子大喊:“不!不要——” 我终究未能阻止怨婴的杀戮,站在天台边上的一对中年夫妇,在怨婴的操纵下,率先从天台上纵身跃下。 刹那间,我的心弦就像麻花般拧成一团,眼睁睁看着两个鲜活的生命在我面前陨落,而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的心里就像压着一块大石头,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半晌,我都没有听见重物落地的声音。 太婆也觉得有些不对劲,回头往天台边上看去。 就看见一道青色的光影,从天台外面升起,光影之中,晃动着一条大青蛇的影子。 大青蛇的蛇尾,缠住了刚刚跳楼的那对中年夫妇,将他们凌空托起,送回了天台。 我大喜过望:“青青!” 千钧一发之际,青青终于赶到了。 大青蛇从青色光影中冲出来,犹如一列火车头,凶猛的撞向太婆。 太婆猝不及防,被青蛇一头撞飞出去,挂在了天台边上。 青青替我解开怨气丝,我掉落在地上。 青青问我有没有事,我摇摇头:“不要管我,快去救那些人!” 太婆挂在天台边上,依然厉声嘶吼:“都得死!所有人都得死!!” 成群结队的人开始往天台外面跳,青青幻化成大青蛇,拦在天台边上,挡住那些人的去路。 但是青青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上千人如同浪潮般向前涌动,青青被人潮推动着,一点一点往外滑移,随时都有可能从天台边缘掉下去。 青青掉下去,当然不会有事,但是后面那些人,就会像下饺子一样,从百米高空扑簌簌往下掉。 大青蛇的蛇头高高昂起,发出低沉的咆哮,青青明显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 我深吸一口气,朝着太婆飞快冲过去。 青青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杨程,你做什么?回来!” 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唯一的念头便是,我不能让上千人的性命,毁在我的手里! 我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大脑里也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反正我是下意识的动作,飞身扑了出去,抱住太婆,和她一起凌空坠落。 太婆体内的怨婴,发出尖锐的嘶吼:“啊——” 我和太婆翻滚着,从百米高空坠落,我闭上眼睛,嘴角挂着笑意,空中飞人的感觉真是美妙啊! 小时候,看见电影或者书本上的那些英雄,心里特别不能理解,甚至认为有些英雄是不是虚构出来的,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出,那些人是有怎样的信仰,是有多大的勇气,才会拼上自己的性命。 在坠落的这一刹那,我才突然明白,其实英雄,不一定有多高的信仰,也不一定有多大的勇气,他们也许很平凡,但是他们心存正义,在危难发生的一瞬间,他们所有的英勇行为,都是内心深处自然而然冒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太多思考的余地。 就像此刻的我,为了上千无辜百姓的性命,也义无反顾拼上自己的性命,要和这个令天地变色的怨婴同归于尽。 第六百一十三章 还没有结束! 老天有眼。 善人终究有善报。 我也不知道自己坠落了多久,反正数秒钟之后,我突然被一个从半空中伸出的雨棚架子挂住了。 身体砸穿了雨棚,但是没有继续掉下去,而是挂在了雨棚上。 但是太婆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伴随着怨婴凄厉的惨叫声,太婆的身影迅速化成一个黑点,从百米高空坠落下去,很快便没了声息。 我气喘吁吁的挂在雨棚上,一动都不敢动。 这里的风很大,吹得我左摇右摆,有些头晕。 刚刚坠落的一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还真没有害怕的感觉。 现在劫后余生,回想起刚才那股不要命的冲劲,自己都感觉到阵阵后怕。 我长吁一口气,看着公寓上方的怨气渐渐飘散,露出远方的鱼肚白。 天色就快亮了,黑夜永远都无法战胜白昼,就像邪恶永远都无法战胜正义。 白昼会驱散黑夜,正义也会驱散邪恶。 青青把我救回天台,我才发觉自己腿肚子钻筋,连站都站不稳了,只能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 晨曦如同利箭般射下,穿透厚重的怨气。 怨气被光箭射得千疮百孔,在晨风中渐渐飘散。 朗朗乾坤终于重新回到我们眼前,而那些“梦游”中的人们,也相继苏醒过来。 当他们发现自己站在天台上面的时候,都非常惊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天台上。 有人说,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条大青蛇,但是大青蛇并没有伤害他们,反而还救了他们。 很多人都附和,说他们也做了同样的梦。 一些比较讲究的人,立即跪了下来,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跪拜梦中的蛇仙。 我和青青脸上挂着微微笑,牵着手从人群里面穿过。 青青说:“这种被人敬仰的感觉真棒!” 我笑着告诉她:“这就是英雄的满足感!” 青青说:“虽然这种感觉非常棒,但我也不希望你再当这样的英雄,你知道吗,如果不是老天开眼,你现在已经摔成一滩肉泥了!” “是啊!”我点点头,看着初升的太阳,心里默默感谢老天爷的救命之恩。 太婆死了! 这是唯一遗憾的事情。 怨婴在她的体内,我没法救她,怨婴入体的那一刻,太婆就注定了死亡。 太婆用她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了上千人的新生。 我们走出公寓楼的时候,楼下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警灯闪烁。 殡仪馆的车也来了,工作人员戴着口罩,在到处搜寻太婆碎裂的尸块,然后一块块装进尸袋里面,地面留下一大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我对太婆心存歉意,在心里暗暗做了个决定,以后的每年今日,都在这里来上一炷香,祭奠这个死去的太婆。 很快,警方就公布了消息,太婆是跳楼自杀的。 因为警察在太婆家里发现了遗嘱,还有很多病历单,遗嘱上清楚地写明,太婆要去跳楼自杀! 太婆患癌,检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癌症晚期。 为了不给家里人增添负担,太婆毅然决然的放弃了治疗,并且留下遗嘱,准备深夜里爬上天台,跳楼自杀。 现在想想,终于可以解释为什么太婆会半夜三更出现在楼道口了。 太婆原本是要去天台自杀的,结果公寓里面停了电,太婆只有走楼梯。 刚走到楼道口,碰上怨婴,然后被怨婴上了身。 最后阴差阳错,还是按照太婆的遗愿,坠楼身亡了。 听到警方公布的消息,我心里要稍微好过一点,这样来看,并不是我害了太婆,即使我昨晚没有碰上太婆,她也会自杀身亡,这是她的选择。 我伸了个懒腰,对青青说:“走吧,我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 回到公司,我整整睡了一天一夜。 醒来的时候,医院给我打电话,说王保长可以回家休养了,让我去医院接人。 王保长住院的这些天,日子过得相当滋润,整个人圆润了不少,腰围也胖了一圈,就像是一颗滚动的肉球。 路上的时候,我跟他聊起怨婴的事情,听闻我舍生忘死,居然从百米高空和怨婴同归于尽,王保长一脸震惊的看着我,然后震惊的眼神变成了仰慕,最后变成了崇拜。 王保长问我:“大师兄,你死了,那些人也不会记得你,你这样做,值得吗?” 我笑了笑,伸手指着自己的心窝:“值得!我不需要别人记得我,我只需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王保长点点头:“虽然你说这话的样子非常装逼,但我不得不说,你装逼的样子真的酷毙了!” 我说:“今天出院,想吃点什么,我让青青买点菜!” 王保长舔了舔嘴唇,张口便道:“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炉猪、炉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儿……” 我反手就是一巴掌:“你大爷的,说相声呢?” 王保长嘿嘿笑了笑:“最近躺在医院里没事做,相声节目看了不少,说顺嘴儿了!” “那你到底想要吃个啥?”我问。 王保长说:“火锅!火锅吧!麻辣的那种,我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我说好,拿起手机,给火锅店定了个位置,然后叫上谢强和胖子,让他们晚上一起吃火锅,一方面庆祝王保长大难不死,平安出院,另一方面庆祝凶宅的事情终于圆满结束。 刚挂了电话,手机又响了起来,一看名字,竟然是古法医。 我的心里隐隐泛起一丝不安,古法医是不可能无缘无故打电话的,他给我打电话,肯定是有事发生。 我抿了抿嘴唇,接起电话:“喂!” 古法医问我:“杨程,你在什么地方?” 我看了看旁边的王保长,说我刚刚从医院出来。 “古法医,有事吗?”我问。 古法医说:“昨晚那个太婆的尸体,刚刚被拉回殡仪馆,我在例行尸检的时候,发现不太对劲!” 我的心猛地咯噔了一下,立即问古法医什么地方不对劲,古法医说:“电话里说不清楚,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挂了电话,王保长见我脸色不太好,就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我扭头看着窗外,两条浓眉紧紧拧在一起:“你回家休息,我去一趟殡仪馆,事情……还没有结束!” 第六百一十四章 焚烧 我怀揣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赶到殡仪馆,事情难道真的还没有结束吗? 很快,我便在专门的尸检室里,见到了古法医。 古法医穿着无菌服,戴着无菌手套,依然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 对于他们来说,每天都要见到各种各样的尸体。 所以无论碰见多么恐怖的尸体,他们的心里都不会有任何波澜。 有无头的,有开膛剖肚的,有高度腐烂的,甚至还有像太婆这种,已经变成了尸块的。 我一进门就问古法医:“发生什么事了?哪里不对劲?” 古法医走到冷藏柜前面,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提出一个尸袋,放在解剖台上。 无影灯下面,尸袋的拉链缓缓打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差点把我熏昏过去。 我赶紧戴上一只口罩,这才强忍住了呕吐的欲望。 尸袋里面,是太婆四分五裂的尸体,确切的说,只是好几个血肉模糊的尸块,其状惨不忍睹。 我虽然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但是看见这一口袋尸块,我也禁不住浑身发抖,后背不停的冒冷汗。 只这一眼,我估计很长时间都会做噩梦。 庆幸的是,我的心理素质还是比较过硬,并没有当场呕吐出来。 古法医淡淡的说:“干我们这一行,经常都会碰上分尸案,有些案子等找到受害者的时候,尸块都已经高度腐烂了,看着比这恶心多了,我们回去以后,一样的吃饭睡觉!” 我摆摆手,说这种活儿我干不了,还是你们厉害。 “你看这里!”古法医冲我招了招手。 我好奇的把脑袋凑过去,鼓起勇气看向尸袋里面,问古法医:“你说哪里不太对劲?” 古法医伸出左手,指着太婆那颗如同血葫芦一样的脑袋:“这里,看见了吗,不太对劲!” 我皱起眉头,仔细看了片刻,也没发现不太对劲的地方。 就在这时候,古法医右手突然从腰间摸出一把解剖刀,凶狠地刺向我的脖子。 由于跟古法医靠的太近,再加上没有任何防备,面对古法医的突然袭击,我几乎没有闪避的时间,只是凭借着下意识的本能反应,伸手挡住了脖子。 刹那间,我只觉右手掌心微微一凉,并不觉得有多么疼痛,但是那把锋利的解剖刀,已经穿透了我的掌心。 也正是因为我伸手挡了这一下,解剖刀没有刺入我的脖子,只是刀尖刺破了脖子上的一块皮。 古法医猛地拔出解剖刀,一支血箭嗖的从掌心里飚射出来。 我一声痛呼,立即捂住右手,迅速向后退开,退到了解剖台的另一边,跟古法医拉开距离。 我惊怒交加的看着古法医,心中怄火到了极点,我非常意外,不明白古法医为什么会突然对我痛下杀手? 其实太婆的尸体根本就没有什么问题,古法医把我骗到这里,就是为了干掉我。 在短暂的惊慌之后,我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稳住阵脚,然后我随手扯起一卷纱布,胡乱缠绕在右手掌心,止住鲜血。 “古法医,你做什么?!”我厉声喝问道,面上的表情非常愤怒。 在我的印象中,古法医一直是个温文儒雅,知识丰富,严肃又不失温情的一个人,而且之前有过几次合作,我们跟他的关系一直都不错,我不明白自己哪里得罪了他,他竟然要对我痛下杀手! 古法医的唇角突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眼睛也泛起了血红色的光,他咧开嘴巴,喉咙里发出那个令我头皮发麻的笑声:“咯咯咯!” 这个笑声异常熟悉,我的虎躯猛然一震,失声喝问道:“你不是古法医!你是怨婴!你还没有死?居然附身在了古法医的身体里面?” 妈的,事情一波三折,果真还没有结束! 我非常震惊,没想到那个怨婴竟然还有最后一口气,在古法医抵达太婆跳楼现场的时候,俯身在了古法医体内。 换言之,并不是古法医想要杀我,而是怨婴布下的这个局。 怨婴在遭受重创以后,战斗力已经非常微弱,所以他才想借助古医生之手除掉我。 我的后背惊出一身冷汗,若不是我应变能力惊人,我差点就中了怨婴的毒手。 因为我跟古法医私交甚好,怎么也想不到,古法医会突然持刀杀我。 古法医狞笑着,模样很变态,跟平日里那副冷肃的法医模样,完全判若两人。 他举起解剖刀,一步步朝我走过来。 突然,古法医停下脚步,手腕僵硬的翻转一圈,挥刀插在自己的肩膀上,顿时血如泉涌。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自残。 古法医惨叫一声,脸上狰狞的笑容消失了,眼睛里的红光也随即暗淡了不少,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用一种决绝的眼神对我说:“杨程,那个怨婴在我的身体里面,你快杀了我,我不想害人,不想留下骂名,啊——” 古法医非常痛苦,他的大脑意识正在跟体内的怨婴作斗争,怨婴虽然占据了他的身体,但还没能完全控制他,这说明古法医的意识非常顽强。 咣当! 古法医将解剖刀丢在地上,拼尽最后力气,对我嘶吼道:“杨程,杀了我,我快坚持不住了,杀了我啊!” 我咬咬牙,捡起解剖刀,紧紧握在手里。 “杀了我——”古法医的瞳孔又变成了红色,他的脸庞下面,怨婴的鬼脸在若隐若现,两张脸重叠在一起,无比狰狞。 我看着古法医,不管怎样,古法医也算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能对朋友下死手呢?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古法医突然一声嚎叫,转身冲出尸检室。 我猛地一惊,赶紧追了出去。 现在的古法医意识不清醒,难免会做出疯狂的事情。 古法医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看见古法医一头冲进了焚尸房,几个工人正在焚尸炉前面工作。 我嘶声大叫:“拦住他!” 几个工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古法医撞翻在地上。 古法医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无比决绝。 我的心狠狠一颤,古法医的眼神已经告诉我,他要做什么了。 我想拦住他,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焚尸炉里升腾起熊熊烈火,古法医毅然转身,张开双臂,扑向了那团烈火…… 第六百一十五章 一门双杰 古法医死了! 和怨婴一起,投身跳进了焚尸炉。 上千度的高温,不仅把古法医烧成了灰烬,也让怨婴灰飞烟灭。 在古法医跳进焚尸炉的一刹那,焚尸炉里面陡然蹿腾起一团绿色火焰。 诡异的绿色火焰中,一个婴孩模样的影子在疯狂扭动,发出凄厉的婴孩啼哭声。 在场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死者家属,无不吓得脸色大变,仓皇奔逃,偌大的焚尸室里面,只剩下我一个人,呆呆站在焚尸炉前面,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得不说,古法医是一个英雄,顶天立地的英雄。 在他即将被怨婴控制的最后一刻,我拼尽残存的最后一点意识,和怨婴同归于尽。 这份勇气,足以撼天动地。 如果古法医不牺牲自己,殡仪馆的地面上,肯定会平添几具无辜民众的尸体。 古法医用自己的死,将凶宅怨婴这件事情,画上了一个悲壮的句号。 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始终忘不掉古法医舍身跳进焚尸炉里的那一幕,为此我悲伤抑郁了很久。 这天,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跟古法医的声音有些相像,有那么一瞬间,我还以为古法医复活了。 不过仔细听听,这个声音比古法医更加严肃。 他告诉我,明早九点,将会在xx墓地,举行古法医的追悼会,希望我能参加。 对方说完这话便挂断了电话,并没有询问我的意思,倒像是一种通知,或者一种命令的传达。 古法医是我的朋友,他的追悼会我肯定要去的。 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洗漱完毕,换上一身黑色西装,戴上墨镜,前往墓地。 来到墓地,现场的气氛庄严肃穆,前来参加追悼会的人并不多。 在场的人们,几乎都是清一色的黑西装,外加墨镜,女士也是黑色的裙子,帽子,以及鞋子,搞得就像在拍《黑客帝国》一样。 这是一个简单的内部追悼会,只有古法医的同事以及生前的亲朋好友参加。 因为对外宣布的消息,古法医是妄想症发作自杀而亡,所以并没有召开那种英雄的追悼会,也没有媒体记者到场,相对来说,比较冷清。 不过这样也好,没有人来打扰,也没有报刊媒体会胡说八道,就让古法医的英灵,在这青山绿水之间,安然沉睡。 前来参加追悼会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我就站在最后面,安安静静参加完追悼会。 追悼会没有什么仪式,很简短,然后依次给古法医献花,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支包装好的小雏菊。 我把小雏菊放在古法医的墓碑前面,看了一眼墓碑上面古法医的遗照,在心里默默说道:“别了,兄弟!” 我掌心的那个窟窿差不多快要愈合了,但是疤痕却永远留了下来。 我缓缓握紧拳头,感觉掌心还有些隐隐作疼。 追悼会结束,我正准备离开,突然一只手从后面伸出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一个陌生男子。 男子主动摘下墨镜,跟我问了声好:“您好,杨程先生!唔,或者应该称呼杨大师!” 面前这个男人我并不认识,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认识我。 听他的声音很熟悉,我立马反应过来,他就是昨天给我打电话的那个人。 我眯起眼睛打量他,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的模样,我自然而然想到古法医,这个男人无论是五官还是外形轮廓,都跟古法医非常相似,只是他刻意蓄起一撮胡子,显得老成一点。 男人见我在打量他,主动跟我握手:“我叫古天!” 古法医的名字叫做古飞,这个男人不仅模样跟古飞很像,而且名字也很贴近,他们难道是…… 古天仿佛看出我心中所想,不等我开口询问,自报家门说:“我是古飞的弟弟!” 顿了一下,又补充一句:“亲弟弟!” 我同古天握了握手:“对于你哥哥的死,我很抱歉,我当时在场,可惜……我没能及时救下他……” 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自从古飞死后,我每每想起那天发生的事情,心中都会泛起一丝自责。如果那天我能及时镇住古飞体内的怨婴,或者我能及时追上古飞,古飞也许都不会死。这也是我为什么会抑郁不振的原因。 古天倒很坦然,反过来安慰我说:“生死有命,你无须自责,干我们这一行的,本身就很危险,对于生死,我们都看得很淡!谢谢你能来参加我哥哥的追悼会!” “你……也是法医?”我好奇的问。 古天摸出一张证件,我看了看,原来他是警察,而且好像还是个级别很高的警官。 古天望着初升的晨曦,幽幽说道:“我哥从小就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我呢,则比他要笨一点,但是在运动天赋和体制上比他好。 我们的父亲是警察,我们从小的梦想也是做警察,因为做警察可以维护和平,伸张正义。 虽然父亲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但也没能阻止我们的梦想,反而让我们更加想要成为一个警察,去完成父亲没有完成的事情。 我如愿成为了警察,我哥在运动天赋上弱了一些,所以他成为了一名法医,也算是一名警务人员,在很多案件中,法医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前的邻居都很羡慕我们家,说我们两兄弟是一门双杰,警界里的人也称赞我们是警界的双子星。 只可惜,我哥这颗星,过早的陨落了!” 说到这里,一颗晶莹的泪水顺着古天的脸颊淌落。 阳光下,那颗泪珠闪烁着晶莹的光。 古天的脸型轮廓非常刚毅,从面相就能看出,古天是一个极为要强的人。 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掸,只是未到伤心处”,像古天这种人,也许断手断脚他都不会流一滴眼泪。 但是,他能流一滴眼泪,都足以证明他非常的悲伤。 古天可能不太喜欢别人看见他软弱煽情的一面,于是他重新戴上了墨镜。 第六百一十六章 诡案调查科 这时候,参加追悼会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墓地里很安静,只剩下我和古天两个人。 “抽烟吗?”古天摸出烟盒,递给我一支烟。 男人最好的交朋友方式,就是互递香烟,一下子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出于礼貌,我接过香烟。 古天点上烟,用力吸了一口,像是把心里的悲伤强压了下去。 古天突然问我:“我哥之前是不是让你帮警方做事?” 我点点头,之前匡家村红衣男孩的事情,就是在我和警方的联手合作之下,才顺利告破的。 古天说:“其实是我让我哥来找的你们!” 我微微一怔,疑惑的看着古天,原来古飞接近我们,竟然是古天安排的。 古天说:“我现在是警局一个神秘部门的负责人,我急需一批你们这样的人才,所以我找上了你们!” “神秘部门?!”我看着古天,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古天吐着烟圈说:“走吧,一边走,我一边慢慢跟你解释!” 我和古天沐浴着晨曦,沿着墓地里慢慢走了一圈,了解到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 古天是警局的一个高级官员,至于是什么官员,我也不太清楚,就算清楚,他的身份我也不方便透露,反正就是一个警官,很大的警官。 古天手下有一个神秘部门,这个部门叫做“诡案调查科”。 其实每个省的公安厅,都有这样一个部门,这个部门的权力很大,直属于国家。 这个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呢,顾名思义,诡案调查科,也就是专门调查奇诡案件的部门。 每时每刻,全国各地都在上演各种案件,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件都是认为,但还有百分之十的案件都是超自然的,也就是所谓的灵异案件。 这部分案件因为没法查找凶手,往往成为一桩桩神秘的悬案,如果不侦破的话,容易引起社会的恐慌和混乱。 虽然民间有很多正义的修道之士(比如我这种),在做这些事情,但他们都是独立行动的,并不为警局服务。 一旦碰上这种灵异案件,相关部门就需要临时去寻找我这样的帮手,费时费力,而且还不一定找得到。 所以,古天在掌管诡案调查科之后,就致力于发展一批可以长期合作的“有志之士”。 说的直白点,我们就是古天的御用侍卫,平时我们做自己的生意,一旦诡案调查科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放下手上的工作,全力配合警方破案。 当然,警方也是会支付我们酬劳的,而且酬劳相当优厚,绝对不会低于我们平时的出场费。 “怎么样,考虑一下?”古天问我。 我摸了摸下巴,其实古天开出的条件挺不错的,我们相当于挂靠在警局,每次帮警局出任务,也会获得报酬,这样的合作生意长久而牢固,多一条生意路子当然是好事,我没理由拒绝。 更何况,为警方做事,既伸张了正义,还能获得警方的庇护,何乐而不为呢? 短暂的考虑片刻后,我颔首道:“甚好,这样的合作模式,我很喜欢!” 古天那张严肃的脸上,露出难得的笑意,他说:“很好,有了你们的存在,我们肯定能携手侦破更多的案子,老百姓也会更加的安居乐业,欢迎加入诡案调查科!” 古天同我握了握手,然后从包里摸出一枚勋章模样的东西,让我收好,说这是诡案调查科的身份标识,遇上棘手的事情,需要支援或者帮助的时候,出示这个勋章,相关部门都会全力配合我的工作。 我听了以后感觉很刺激,这份工作就像是便衣警察。 我摊开掌心,看了看古天给我的勋章。 勋章的造型并不复杂,上面雕刻着一个精致的龙头,威风凛凛,很有身份的感觉。 古天告诉我,因为有这个龙头标识,所以这个勋章又名“龙头章”,或者“龙头牌”。 我收起龙头章,对古天说:“我还有几个朋友,也是跟我一起做事的,他们能够加入诡案调查科吗?” 古天面露欣喜之色:“当然!只要他们有足够的本事,而且身世干净,我绝对举双手欢迎。诡案调查科就需要你们这样的能人,越多越好!” 跟古天告别以后,我兴冲冲回到公司。 青青看我心情不错,好奇的问:“你不是去参加古法医的追悼会了吗?” 我说:“对啊!” 青青说:“参加追悼会不是应该难过吗?你为什么……还有种高兴的感觉呢?” 我摆摆手:“我不是高兴!” 我把遇见古天,以及加入诡案调查科的事情跟青青讲了一遍,王保长也凑了过来,羡慕的说:“卧槽,听上去这活儿不错啊,感觉跟钦差大臣一样,很拉风嘛!” 我说:“是啊,也算是多一条生意的渠道嘛。再说了,警方要我们合作,我们能拒绝吗?不给警方面子,以后怎么混下去?” 王保长搓了搓手:“对的对的,你这个思想觉悟完全正确!那个……你有没有跟古警官提到我们呢,我们也想加入调查科,也想弄个龙头牌在身上挂着,嘚瑟嘚瑟!” 我指着龙头牌说:“你嘚瑟个屁呢!表面看吧,这牌子是种权利的象征,其实你仔细想想,这是一种责任。有了这块牌子在身上,我们的责任也就更重了!” 王保长摸着龙头牌,爱不释手的说:“管他权利还是责任,反正这牌子挺好的,我喜欢,帮我弄一块吧!” “你大爷的!”我差点没把龙头牌塞进王保长的鼻孔里。 王保长放下龙头牌:“话又说回来,这个什么诡案调查科不会是忽悠人的吧?这么容易就进去了?不会让咱们每年交会费吧?” 我踹了王保长一脚:“人家可是警局的神秘部门,直属于国家管理,你当是传销组织呢!以后碰着古天,可千万别在他面前乱说话啊。你要是蹲大狱,我可不会来看你,丢脸!” 王保长嘿嘿笑了笑:“开个玩笑嘛,开个玩笑!下次你和古天见面的时候,记得把我也带上,我也想为社会的安定繁荣,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第六百一十七章 有朋自远方来 “妈的,现在的新闻记者,一点都不负责,又不了解内情,成天只知道胡说八道!气死人了!”王保长坐在电脑面前发着牢骚,最近王保长在家休养,搞得就跟坐月子的女人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每天还各种鸡汤海鲜汤补起,都快胖成一颗球了。 听见王保长把键盘鼠标摔得砰砰响,我对他说:“医生让你静养,所以请保持你的情绪!” “保持个毛线!”王保长气岔岔的站起来,双手叉腰:“大师兄,你自己去看新闻报道,看了之后你恐怕比我更激动!” “什么新闻?你喜欢的女明星又结婚了?”我随口问。 王保长成天都泡在网上,又不关心国家大事,每天最喜欢看娱乐八卦,对着女明星的照片喊老婆,跟个死变态一样。 王保长说:“不是女明星的新闻,是古法医的新闻!” 我一听“古法医”三个字,心里就没来由抽搐了一下,连忙问王保长什么新闻。 王保长说:“新闻上说,古法医工作压力太大,患上严重的精神抑郁,甚至还有被迫害妄想症。事发当天,因为受到尸块的刺激,古法医突然妄想症发作,挥刀伤人之后跳进了焚尸炉!” 我铁青着脸,走到电脑面前,强忍着愤怒看完了新闻。 新闻也不是空穴来风,因为这些消息都是相关部门告知媒体的。 虽然我知道,古法医真正的死因永远都不可能告知大众,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死后居然被塑造成精神病人,实在是有些悲凉。 而那些网民被新闻误导,下面的评论也更是扎心: “精神病人怎么能当法医?太可怕了!” “法医天天跟死人打交道,时间长了,是个人都得发疯!” “心理素质不过硬,还当什么法医,不如去医小猫小狗喽!” “很奇怪,这种人是怎么当上法医的,我猜八成是靠关系进去的!” 我紧咬着牙关,拉过键盘,在评论区爆了句粗口:“妈的,你们的嘴真臭!” 关上电脑,我感觉胸闷,点上一支烟,准备出去走走。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丁明回来了。 丁明过年的时候,去河南找赵霞,一走就是两三月,今儿个总算是回来了。 而且丁明还把赵霞带了回来,赵霞现在女人味十足,比刚认识她的时候漂亮了不少,明眸皓齿的跟我打招呼。 之前丁明就说过,等他在广州站稳脚跟,就把赵霞也叫过来,看来他已经实现愿望了。 “哟,终于抱得美人归啦,这次是不走了吗?”我递给丁明一支烟。 丁明接过烟,点上,吐着烟圈说:“不走了,郑州和广州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广州这边的发展肯定要好一些!” 我点点头:“回来就好,我还以为你乐不思蜀了呢,差点就发寻人启事了!” 丁明说:“赵霞这不从电视台辞职了吗,你知道辞职有很多工作要交接,很多手续要走,很麻烦的,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 顿了顿,丁明突然问我:“古法医出事了吗?” 我叹了口气,不置可否,问丁明怎么知道的。 丁明拿起一张报纸,说是刚在楼下报亭买的,头版头条就是关于古法医的新闻。 丁明说:“我也见过古法医好几次,他看上去不像精神有问题的样子吧?” 我皱起眉头:“报纸上都是瞎写的,别他妈听那些记者胡说!” “那古法医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跳进焚尸炉里面自杀呢?”丁明好奇的问。 我说:“你提着个大皮箱子不觉得累吗?先进屋歇口气再聊吧,这件事情有点长,需要点时间才讲得清楚!” 丁明点点头,左手拉着皮箱,右手牵着赵霞,一脸幸福的走进公司。 王保长也是个喜欢耍嘴皮子的人,一看见丁明,就很夸张的叫了声“哎哟!”,然后凑到丁明面前:“让我瞅瞅,这谁呀,稀客呀!” “滚你丫的!”丁明随手推了王保长一把,正好推在王保长的胸口上,王保长顿时疼得死去活来,倒在沙发上打滚。 丁明不明所以,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王保长,嗫嚅道:“我去,大哥,你的演技也太浮夸了吧?你是中了降龙十八掌吗?” 我赶紧告诉丁明,说王保长胸骨断了好几根,这还在将养呢。 丁明呀的惊呼一声,满脸担忧的问我:“他……他不会碰我瓷吧?” 丁明进屋放下行李,然后简单收拾了一下,把我叫到屋里,说跟我商量个事儿。 我看丁明神神秘秘的样子,还以为他要商量什么呢,结果他问我,能不能让赵霞一块儿住在公司? 我哑然失笑,说这点小事儿你有什么好商量的,赵霞是你老婆,她跟你一起住有什么问题,还需要向我汇报吗? 丁明跟我道歉,说以后等条件好了,如果公司里人多不方便的话,他们可以搬出去住。 我说大家都是自家兄弟,说这些就见外了,公司是大家的,你们想住多久住多久,而且这里又宽敞,大家住在一起还很热闹,何必到外面花那冤枉钱呢! 丁明握着我的手,连说了几遍好兄弟。 我说你丫的出去几个月,回来怎么变得这么生分了?正所谓“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青青以后也多了个可以一起逛街的女伴,我们当然是举双手欢迎。 我问丁明和赵霞想吃点什么,今晚定个地方,给他们接风洗尘。 赵霞说:“吃什么无所谓,只要大家在一起,吃泡面都很开心!” 丁明说:“外面的东西也不好吃,这边的饮食习惯咱也不太习惯,实话讲,我还挺喜欢楼下街对面的那家小炒,回郑州的这两月,我还挺怀念那家小炒菜的味道,要不晚上我们点几个菜,让店家送上来,再买些酒水饮料,咱们就在公司里吃喝,这样才有家宴的感觉嘛!” 我想了想,采纳了丁明的意见,在外面吃饭的感觉,永远没有在家里那样舒服。这个公司就是我们在广州的家,在公司里吃饭,就像在家里吃饭一样,其乐融融,很温馨。 第六百一十八章 灵异外卖(上) 晚饭很热闹,我,青青,王保长,丁明和赵霞,胖子,以及谢强和他的小女友沈冰。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至少有三件喜事值得喝酒。 第一件,凶宅的事情彻底搞定了,谢强和沈冰终于过上了安稳日子;第二件,丁明终于把赵霞从郑州接到了广州,完成了他的心愿,从今往后,他们小两口将在广州开启新的生活;第三件,我加入了诡案调查科,以后也算是一个钦差大臣。 我在楼下的小炒店点了一大桌子菜,小炒店的老板是个人才,能够做川菜,湘菜,粤菜,东北菜等各种菜品。 老板黑黑瘦瘦的,身材有些矮小,十多年前从四川来到广州闯荡,看这里写字楼众多,人流量大,于是在街边开了家小小的“苍蝇馆子”,凭借着出众的厨艺,以及亲民的价格,小炒店的生意一直不错。 广州汇聚着全国各地的人们,为了迎合不同地方人的口味,老板接连解锁新的技能,无论你是哪里人,在这家小炒店里面,都能吃到家乡味道。 老板姓周,大概四五十岁,我们经常在他那里点餐,熟悉之后,都叫他老周。 老周带着两个店里的小伙子,帮忙把菜肴和酒水送上公司。 送完菜以后,老周让那两个小伙子先回店子上,自己却没有走。 我看老周没有急着走,就热情的招呼他,一起坐下喝点。 老周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不喝了……店子上还忙着呢……” 老周不喝酒,但又不走,我看他的模样,应该是有什么事。 于是我走过去主动问他:“老周,还有什么事么?” 老周的双手在围裙上搓了搓,涩声道:“哎,确实有点事情想要麻烦一下你,不知道你现在方便不?” 我看了一眼谢强他们,让他们先喝,然后我带着老周来到公司的接待区坐下,对老周说:“大家也算是朋友,老周,你有什么事儿,直接说吧!” 老周说了声谢谢,在对面沙发坐下来,他沉吟了一会儿,抬头说道:“是这样的,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小炒店遇上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我习惯性的叼上一支烟,示意老周说下去。 “大概半个多月前,那天也是很寻常的一天,差不多入夜时候,我们正准备打烊,小炒店里的座机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信号不太好,电话里一直有沙沙沙的杂音。 电话那头的人就跟我说他要点外卖,我就问他吃什么,他说吃川菜,然后就点了回锅肉,土豆烧排骨,青椒肉丝,炝炒白菜,以及一份黄瓜皮蛋汤,并且说要四个人的饭菜。 我看这人点的东西也不少,一百多块钱的生意,不做可惜了。 那人给我留了个地址,让我做好以后把饭菜送过去。 我记下地址,亲自下厨炒菜,然后让店子上的伙计将饭菜打包,按照客人留下的地址给他送过去。 你知道的,因为小炒店的生意比较好,所以店子上专门有两个送外卖的伙计,两个年轻小伙子,一个叫阿宽,一个叫阿平,都是本地人,对这一带的道路都很熟悉。 那天是阿宽去送的餐,结果我们店子都打烊了,阿宽都还没有回来。 我担心阿宽路上出了意外,就给阿宽打电话,但是电话却打不通,一点声音都没有,好像是没有信号。 作为老板,下面的伙计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我不敢离开,只能在店子上等着,心急如焚的等待阿宽回来。 一直等到临近午夜的时候,才看见阿宽骑着摩托车回来。 看见阿宽没有事,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我很奇怪,问阿宽跑去哪里了,怎么送个外卖送了这么长时间? 阿宽满脸疲惫,说那个外卖的地址偏僻得很,在临近郊区的一片烂尾楼里面,找了半天才找到。四周黑咕隆咚的,还害得他摔了一跟头,这一跟头摔得他七晕八素,迷失了方向,兜了半天圈子,才从那片烂尾楼里转出来。 阿宽一边说,一边给我展示他手肘和膝盖上的伤口,都是摩擦伤,确实是摔了跟斗。 阿宽递给我两张百元大钞,说是客人付的钱。 我疑惑的问他,不是一百多吗,客人怎么给了两百块? 阿宽就说,嘿,客人有钱呗,送到这么远的地方,给点小费也是应该的嘛,反正他要给我这么多,我就接着喽,不要白不要。 既然是客人大方给的,我也没有多说什么,我收下钱以后,单独给了阿宽二十块奖励,让他去买包烟抽。 第二天上午,我在店里结算前一天的账单,结果从装钱的抽屉里面,摸出了两张……冥钞……” 讲到这里,老周眉头紧锁,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挑了挑眉头:“冥钞?!” 老周点点头:“对,冥钞!两张百元的冥钞,上面写着‘天地银行’,特别扎眼,这两张冥钞就放在我装钱的抽屉里面,跟其他钞票夹在一起!” “会不会有人恶作剧?或者……趁着你们不注意的时候,用冥钞代替真钞付了款?”我问。 因为之前我看新闻,就有骗子玩这种手段,专门趁着夜晚去便利店买东西,尤其是对那种老年人下手,老年人眼神也不怎么好,很容易就被骗子鱼目混珠。 老周面色凝重的说:“鱼目混珠倒是没多大可能性,因为店子上的所有钞票,都是经过我的手,我每张钞票都看得很清楚,我还没有到老糊涂的年纪吧,真钞和冥钞我还是分得清楚的!” “那就是有人恶作剧喽?”我说。 既然排除了第二个可能,那就只剩下第一个可能。 谁知道老周还是摇了摇头,他说:“也不太可能,装钱的那个抽屉是上了锁的,钥匙在我手里,谁都开不了那个抽屉,除非把锁弄坏,可是我仔细检查过,那锁也是好好的,并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况且,店子上的都是我自己的伙计,谁会吃饱了撑的跟我玩这种恶作剧?” 第六百一十九章 灵异外卖(中) 听老周这么一说,这件事情还真是有些古怪。 我相信这件事情肯定还有下文,否则老周也不会跑来找我求助。 我抖了抖烟灰,让老周继续说下去。 “这件事情虽然古怪,但我也没有往深处想,甚至都没有作声。又到了晚上要打烊的时候,座机电话再次响起,还是跟前一晚同样的沙沙声,电话里依然是那个含糊不清的声音,用撇脚的普通话向我订餐。 他点的还是川菜,只是换了菜品,我记得很清楚,他点的是‘蚂蚁上树’,‘麻婆豆腐’,‘尖椒鸡’,‘番茄蛋汤’,同样是四个人的饭,然后地址也是昨晚那个地址。 我下厨做好菜以后,就让阿平去送外卖。 因为昨天阿宽在送外卖的时候摔了个跟斗,所以让阿宽休息,换成阿平去送。 阿平也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但是去了以后也是半天没有回来。 我不敢关门,等到阿平回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午夜了。 我问阿平是不是摔了跟斗,阿平说没有,我就说那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呢? 阿平说,他也不知道,反正他按照地址送到烂尾楼去以后,回来的时候却迷失了方向,他还以为自己碰上了传说中的鬼打墙,于是他就按照老一辈说的法子,对着墙角撒了一泡童子尿,结果慢慢就转出来了。 末了,阿平还不忘骄傲的补充一句,幸好我还是个童子。 我听了以后就觉得很纳闷,阿平的遭遇怎么跟昨晚阿宽的遭遇差不多,两人去了烂尾楼以后,都找不到回来的路。按理说,他们都是本地人,不应该出现迷路这种情况呀。 而且,跟昨晚一样,烂尾楼里的客人同样给了阿平两张百元大钞。 阿平把两张百元大钞交给我,我仔细看了看,确定没有问题以后,才放进抽屉里。 我对烂尾楼里的客人产生了好奇,就问阿平烂尾楼里的客人到底是什么人。 阿平说他也不知道,反正他送外卖到门口的时候,里面的人没让他进去,只是把房门露出一条缝隙,让他把外卖放在门口。 我也不知道这几个客人是什么身份,住在烂尾楼里,又不见人,搞得神神秘秘的,我很担心他们是不是犯罪团伙! 打烊以后,我把抽屉里的钞票全部清点了一遍,没有问题,这才锁上抽屉离开!” 老周一口气讲了很多话,感觉有些渴了,指着桌上的啤酒问我:“我能喝一罐吗?” 我点点头,让他随便喝。 老周拧开啤酒罐,咕咚咚灌了一大口,擦了擦嘴角的水渍说:“我已经把钞票检查的非常仔细了,谁知道第二天打开抽屉,还是看见抽屉里面躺着两张冥钞,杨大师,你说我这是不是活见鬼了?” 我摸着下巴,微微沉吟道:“在那几个奇怪的客人点餐之前,店子里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老周颔首道:“没有!绝对没有!我在这里都开了十几年店子,从来没有碰上过这种情况。但是接连两晚给烂尾楼的客人送餐以后,抽屉里就出现了冥钞。 你看啊,客人每次给我两张百元大钞,第二天打开抽屉,抽屉里刚好是两张百元冥钞,一张不多一张不少,所以我怀疑,那两张冥钞是他们给的!” 我点点头:“但是你收钱的时候反复检查过,那并不是冥钞?” 老周挠了挠脑袋,苦着脸说:“是啊,最诡异的地方就在这里,我检查的时候没有冥钞,但是第二天打开抽屉,一对账,里面就有两张冥钞!” 老周拿起啤酒罐,又喝了一口,接着说:“连续两天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不得不对那烂尾楼的客人产生了怀疑,我怀疑他们不是……人!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当天晚上,外卖电话又一次响起的时候,我决定亲自去烂尾楼走一趟,看看那几个客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我装好外卖,然后骑着摩托车出了门。 出门之前,我对阿宽和阿平交代说,如果我午夜之前没有回来,你们就报警! 两个人都很奇怪,就问我说,老板,不就是送个外卖吗,你怎么搞得就像奔赴刑场一样?如果你不想送的话,交给我们去就可以了呀! 我很想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所以我还是自己去了。 客人的外卖地址在城乡结合部一带,那里有一大片烂尾楼,周围荒草丛生,显得十分荒凉。 我也听说过那片烂尾楼的一些传闻,据说之前有个开发商,本来准备在那一片打造一个高端的别墅社区。结果修到一半的时候,资金链断了,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老板前期投资的钱也打了水漂。 走投无路之下,开发商背负着巨额债务投河自杀了。 这个项目也没人接盘,渐渐变成了烂尾楼,成为了野猫野狗的栖息之地。 后来听说政府准备重新规划那片烂尾楼,出台过好几个方案,但是一直都在规划中,并没有展开实质性的工作。 那片烂尾楼想要真正的改造,估计还得等上三五年。 烂尾楼里黑灯瞎火的,道路也是坑坑洼洼,崎岖不平,完全还停留在当年的施工现场,好多别墅楼都是半成品状态,有些甚至还只是立了几根水泥桩子,最好的房子也不过是刚刚成形。 我骑着摩托车在烂尾楼里面穿行,越靠近送餐地点,心中的疑惑越重,这种鸟不拉屎的荒野之地,怎么会有人居住呢?而且还住在水电不通,门窗不封的烂尾楼里面,这好像有点说不太过去吧! 找了一大圈,终于找到订外卖的那个地址,摩托车在一座已经成形的别墅前面停下来。 但是这座别墅也仅仅是成形而已,都还是水泥墙面,很难看,而且别墅周围还长满了一圈半人高的野草,把这座别墅衬托的有些阴森。 别墅里面黑咕隆咚的,一点光亮也没有,这里没有通电,所以别墅里面不可能有灯,也不知道那几个客人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怎么用餐。” 第六百二十章 灵异外卖(下) “结果你进去了吗?”我好奇的问。 老周深吸一口气,脸颊都在微微颤抖,他说:“实话讲,当时我的心里还是有些毛毛的,但是已经找到了这里,只能硬着头皮去看个究竟。 我提着外卖,来到别墅门口敲门。 里面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问我是谁。 我说我是小炒店送餐的,然后别墅的大门就打开了一条缝,我也看不见门后有没有人。 好奇心涌上心头,我麻着胆子,就想推开门缝走进去。 里面的声音让我把外卖放在门口,我咬了咬嘴唇,说我还是给你们拿进来吧,结果我刚刚迈出一条腿儿,别墅里就吹出一股阴风,把我吹得往后踉跄了一步,别墅大门也随之砰的一声关上了。 我吓坏了,把外卖往门口一放,跳上摩托车,慌不择路的骑着车就跑。 奇怪的是,我骑车跑出一段路以后,却发现自己迷路了,找不到来时的方向了。 冷汗很快浸湿了我的后背,看来阿宽和阿平都没有说谎,因为我碰上了跟他们同样的问题,迷路了。 这片烂尾楼的地形确实是比较复杂,不过从总体来看,这里四通八达,也不至于让一个成年人迷路。 但话虽这样说,我却偏偏迷了路,环头四顾,到处都是半人高的野草丛,根本看不见路在哪里。 我骑着摩托车到处乱窜,不知不觉中,竟然又回到了那座别墅前面。 当时我非常恐惧,我怀疑自己撞鬼了。 我想起阿宽说的话,他说他迷路的时候,对着墙角撒泡童子尿,然后就成功脱身出来了。 我也很想撒泡童子尿,可是我他妈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怎么可能还有童子尿?” “那你后来是怎么出来的?”我问老周。 老周脸色阴郁的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来的,真的,我记不清楚了。当时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完了,肯定撞鬼了。 然后我脖子上不是挂着一块祖传的玉环吗,当时我就紧紧攥着脖子上的玉环,心里一直在喊老祖宗保佑,喊着喊着,我就看见前面出现了一条小路,沿着小路骑车出来,就发现已经走出了那片烂尾楼。 回头望去的时候,那片烂尾楼还笼罩着浓浓的黑暗中,特别的诡异!” “后来呢?后来还送过外卖吗?”我问。 老周重重的叹了口气:“送啊!每天打烊之前,那个订餐电话都会准时响起,我都是让阿宽和阿平轮流去送,两人虽然有些不太愿意,但看在加班费的份上,还是每天都去。而第二天的抽屉里面,必然会多出两张冥钞。我几乎可以肯定,烂尾楼里的客人有问题!” 我皱起眉头:“你明知道烂尾楼的客人有问题,那你为什么每天都还给他们送外卖?” 老周的脸都快成了苦瓜,他说:“我怕呀,那客人要真的是鬼,我没把外卖送过去,他们找我的麻烦怎么办?” 我一脸严肃的说:“如果烂尾楼的客人真的是鬼,你的两个伙计天天给他们送外卖,多多少少肯定也沾染了鬼气,这个外卖不能再送了,否则会死人的!对了,阿宽和阿平在什么地方,我看刚刚送餐的两个伙计,不是阿宽和阿平呀!” 老周说:“阿宽和阿平这两天都请了病假,说是遭了风寒,一直都在发烧!” 我披上外衣站起来:“你赶紧带我去看看,我怀疑他们不是风寒发烧那么简单!” 老周听我这样一说,也有些慌神了:“杨大师,阿宽和阿平……不会是……染上了脏东西吧?” “不排除这个可能!”我说。 谢强在里面叫我,问我在外面说什么呢,怎么还不进去吃饭? 我走进去,跟他们说我临时出去一趟,让他们先喝着,我待会儿回来再喝。 谢强说:“什么事儿这么重要?这个时候,还有比喝酒更重要的事情吗?” 我吁了口气:“人命关天!” 下了楼,老周骑上摩托车,载着我往阿平家里赶,他说阿平就住在附近,先去阿平家里看看。 阿平的家算不上富裕,爸妈都在外面务工,家里只有一个奶奶,还住在那种老巷子里面,虽然是两层楼的院子,但是破破烂烂的,门口还堆放着很多破烂玩意儿,说明阿平的奶奶平时都还在捡破烂维持生计。 老周告诉我,别看阿平他们家现在穷点,但是这一带的房子,已经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一旦政府开始动工拆迁,就是这座破破烂烂的二层小楼,也得赔个千把万,到时候阿平就是千万富翁了,哪里还会来店子里送外卖? 我暗暗咋舌,这就是城里人的福利,像我们大山沟沟里面,做梦也别想搞什么拆迁。 而在北上广这些地方,由于城市进展的步伐加快,很多老房子都面临着拆迁,而这些老房子大多都位于比较中心的地带,要想发展城市建设,这些老房子就非拆不可,拆迁赔偿自然也是不低。 很多城里人,原本生活的也不算富裕,却正好赶上城市发展的脚步,赶上了好政策,所以摇身一变,就从贫民变成了百万富豪,千万富豪,亿万富豪。鱼跃龙门,从一贫如洗的贫民,变成了坐拥万贯家产的土地主,从此改变了生活,改变了命运。 房间的光线有些昏暗,屋子里的灯还是那种老式的电灯泡。 老周带着我走进卧室,卧室里的摆设也很简单,床,衣柜,老旧的写字台,几乎没有其他东西。 阿平神志迷糊的躺在床上,他的奶奶坐在床边,不停地用冷毛巾给他擦拭身体。 老周跟奶奶打了个招呼,询问阿平的病情。 奶奶唉声叹气的说:“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风寒,打了好几天吊瓶,这都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身体烫的吓人,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老周走过去,摸了摸阿平的额头,回头对我说:“哟,跟烙铁一样,是真烫,要不赶紧送医院吧,迟了怕是把脑子烧坏了!” 第六百二十一章 退烧 我安慰阿平奶奶不要着急,然后走上前,摸了一下阿平的额头,确实很烫,就跟发高烧一样。 我扒开阿平的眼皮,就看见阿平的瞳孔里面,隐隐有黑气涌动。 老周低声问我:“真是沾染了鬼气?” 我嗯了一声,点点头。 老周跺了跺脚,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哎,是我害了他们,早知道这样,打死我,我也不会让他们去送外卖的。杨大师,现在怎么办?你肯定有法子救他们的对不对?” “这个简单!”我转身问阿平奶奶:“家里有糯米吗?” “有!之前做八宝饭,还剩了不少!”阿平奶奶说。 我让阿平奶奶去蒸一锅糯米,等到糯米蒸熟以后,我就用一张毛巾,包裹着蒸熟的糯米,直接敷在阿平的额头上。 老周大惑不解的问我:“退烧不是应该用冰袋吗?刚刚蒸熟的糯米温度这么高,你拿去放在他的额头上,岂不是增加他的体温?” 我摆摆手,示意老周不要说话,安静的看着便是。 不一会儿,就看见阿平额头上的毛巾变成了黑色。 我把毛巾放在蒸煮过糯米的滚水里面,浸泡了一会儿,又捞出来拧干,再次包裹上糯米,继续放在阿平额头上热敷。 如此反复再三,锅里的滚水都变成了黑色,就像墨汁一样浓郁。 我伸手扒开阿平的眼皮看了看,瞳孔里面的黑气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我吁了口气,取下阿平头上的毛巾,然后摸了摸阿平额头的温度,已经趋于正常。 我对阿平奶奶和老周说:“好啦,没事了,等他睡一觉,发一身汗便好了!” 老周不敢置信的看着我:“烧退了?” 我点点头,老周伸手摸了一下阿平的额头,顿时面露喜色:“烧退了!杨大师果真厉害呀!” 阿平奶奶一个劲向我鞠躬道谢,说我是阿平的救命恩人,他们一家子都不会忘记我的。 从阿平家里出来,我带上了没有用完的糯米,老周载着我,直接奔向阿宽家里。 阿宽的家庭条件也并不富裕,住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居民楼里。 相比阿平而言,阿宽更惨,阿平好歹还有个奶奶一起生活,而阿宽则是一个人独居。 老周告诉我,阿宽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然后父母双方又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谁也没有多余的心思来照顾阿宽,阿宽就在父母的夹缝中艰难生存。 为了活下去,阿宽早早就辍了学,到处打工挣钱,当过网吧管理员,发过传单,做过门童,年纪不大,也算是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老周认识阿宽,是因为阿宽一次到小炒店吃饭,老周无意中了解到阿宽的情况以后,就决定聘用阿宽来小炒店上班,有工资,有奖金,还有外卖跑腿费,外加包吃饭,对于阿宽来说,这是他干过做好的一份工作。 我们敲了半天门,屋里也没人回应,老周很担心,生怕阿宽一个人死在了家里。 我在墙上的小广告上面,找了一个锁匠,让他过来开锁。 开锁以后,我和老周快步冲进阿宽家里,就发现阿宽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双眼紧闭,已经失去了意识。 老周有些害怕的说:“阿宽……不会死了吧?” 我走过去,用力掐了掐阿宽的人中穴,然后探了探他的鼻息,回头对老周说:“还有一口气,你看着他,我去蒸糯米!” 我跑进厨房,迅速把糯米倒在蒸屉里面上锅。 等到糯米蒸熟以后,我如法炮制,用煮熟的糯米帮阿宽拔除体内积郁的鬼气。 前后忙活了两个多钟头,阿宽的气息才渐渐趋于平稳,体温也慢慢恢复了正常。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幸好烂尾楼里的几个鬼不是存心想要害他们!” 老周说:“他俩都成这样了,难道不是被那几个鬼给害的?” 我摇摇头:“那几个鬼如果真要害他们,他们哪里还能活到现在?他们体内沾染的鬼气是因为每天去送外卖,每送一次外卖,体内就会积郁一些鬼气,鬼气越积越多,他们的身体就会越来越差!” 老周苦着脸,唉声叹气的说:“我自问我这半辈子,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为什么这几个鬼缠上我呢?我老老实实做生意,怎么就把他们给得罪了呢?” 我对老周说:“想要弄清缘由,那就必须得进入烂尾楼别墅看看了!” 老周说:“可是,根本就进不去啊!况且……我也不敢进去……一旦进去,只怕就走不出来了!” 我拍了拍老周的肩膀:“放心吧,现在你是我的客人,这件事情交给我。明天他们给你订餐的时候,你就给我打电话,我亲自帮你送外卖!” 老周很激动,紧紧握着我的手:“谢谢杨大师,谢谢杨大师,只要你能帮我摆脱这几个鬼的纠缠,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我点点头:“好说!好说!那今晚暂时就这样吧,咱们明天再说!” 我摸了摸空洞的肚子,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老周让我先走,他要留下来照顾阿宽,阿宽家里没有人,万一有什么状况,他留下来还能有个照应。 然后老周把摩托车钥匙丢给我,让我骑车回去。 回到公司,谢强问我去哪里了,酒都要喝完了我才回来。 我就跟他们讲了一下“灵异外卖”的事情,丁明听了以后,自告奋勇的提出明天跟我一起去送外卖。 丁明说:“这都玩了两三个月,我需要找一找工作状态!而且这都是你们干活,我坐着分钱,内心也过意不去啊!”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给老周打了个电话,向他询问阿宽和阿平的情况,老周说情况良好,没有大碍,两人已经回小炒店上班了。 到了晚上,我接到老周的电话,老周说:“烂尾楼的订单又来了!” 丁明正在和王保长玩游戏,我招呼上丁明说:“开工了!” 王保长玩游戏玩得入迷,头也不回的对我们挥挥手:“一路顺风啊!” 第六百二十二章 烂尾楼 我和丁明来到小炒店,老周已经把外卖备好,外卖上面贴着一张纸条,写着烂尾楼的地址。 老周说:“三菜一汤,我已经备好了,清炒豆芽,干煸肥肠,仔姜肉丝,还有萝卜汤!” 我点点头,把外卖挂在摩托车上,然后载着丁明向烂尾楼进发。 等我按照地址来到烂尾楼的时候,天色已经黑尽了。 这里确实很偏僻,放眼望去,全是破败不堪的烂尾楼,犹如末日之后的废墟,格外的荒凉。 摩托车的光束只能照出十米左右,我和丁明骑着摩托车,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行驶。 四周都是半人多高的杂草,可以说是荒草丛生。 草丛里面,不时传来癞蛤蟆和蛐蛐的叫声,衬托的这里更加荒凉。 我们骑着摩托车,从成片的烂尾楼中间穿过,四面八方一片死气沉沉。 浓浓的黑暗就像潮水般涌动着,我们的摩托车,仿佛是黑暗浪潮之上的一叶扁舟,随时都有被海浪吞噬的可能。 转来转去,我们终于转到那座刚刚成形的水泥别墅前面,灰扑扑的,连外墙砖都还没有贴。 丁明说:“应该就是这里了吧!” 我停下摩托车,提着外卖来到别墅门口,叩响了房门:“你好,请问有人吗?” 别墅里面传来一个冷幽幽的声音:“做什么的?” 我拎起手里的外卖说:“我们是小炒店送外卖的,清炒豆芽,干煸肥肠,仔姜肉丝,萝卜汤,四个人的饭,这是你们点的菜吧?” 几秒钟后,别墅大门吱呀一声裂开一条缝。 那个声音又说:“之前送餐的好像不是你们!” 我说:“之前送餐的两个伙计生病了,店子上缺人手,我们是老板的朋友,所以周老板叫我们来帮帮忙!” 里面的声音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冷冷道:“把外卖放在门口,走吧!” 我把外卖放在门口,就看见门口地上有两张百元大钞。 别墅里的人说:“那两百块是点餐的钱,你拿走吧!” 我笑了笑,将钱揣进兜里说道:“这顿饭要不了两百块,咱们做生意讲究诚信,来,我补钱给你!” 我一边说,一边就要往门缝里挤。 那个声音说:“不用补了,多出来的当是给你的小费!” “不行,诚信为本,这钱必须得补!”我卡在门缝里,不让关门,今晚我是铁了心,无论如何都要进入这座烂尾别墅实地看一看。 我探出脑袋往里张望,黑漆漆的一片。 我笑嘻嘻的问:“老板,这屋里怎么没开灯呀,不通电的话,点支蜡烛也行啊,这伸手不见五指的,也不怕把东西喂到鼻子里去了吗?” 那个声音明显有些不耐烦了:“让你走你就走,哪来这么多话,赶紧滚!” 别墅里传出一声怒吼,一股阴风袭来,犹如一只无形的手,将我从门缝里推了出去,别墅大门也随之怦然关闭。 丁明说:“这几个王八蛋,真是太没有礼貌了!” 我冷哼道:“这座别墅,今晚我们必须要进去!” 然后我对丁明说:“把你的右手食指伸出来!” 丁明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但还是乖乖的把右手食指伸了出来。 丁明刚刚伸出右手食指,我就抓住他的手,在他的手指尖狠狠咬了一口,一下子就见了血,丁明疼得嗷呜一嗓子。 “卧槽,你做什么?!”丁明诧异的问我。 “借你的血用一用,画个符嘛!”我嘿嘿笑了笑,抓着丁明的手指,在别墅大门上画了个血色符咒。 丁明说:“你大爷的,你为什么不咬自己的手指?” 我说:“你问的不是废话吗,咬自己疼呀,我干嘛咬自己的手指?” 丁明一口气憋在胸腔里面,涨红了脸说:“你……狠……” 我扬了扬下巴:“好啦,别废话,进去吧!” 我上前用力一推门,别墅门应声而开。 房门一打开,里面的阴风就一个劲往外灌,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但即便如此,别墅大门也是纹丝不动,并没有受到阴风的影响。 我从衣兜里摸出好几张黄符,凌空一甩,厉声呵斥道:“破!” 数张黄符同时燃烧,就像数朵纷扬飘落的火花,屋子里的阴风瞬间消散,再也没有一丝波澜。 “掌灯!”我对丁明说。 丁明点点头,从背包里摸出一个古铜色的风灯,点亮,然后提着风灯跟在我后面,为我照明。 当风灯亮起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别墅客厅的地面上,散落着好几个快餐盒。 盒子全部打了开,里面的菜品我看得很清楚,就是我们刚刚送来的东西,清炒豆芽,干煸肥肠,仔姜肉丝,萝卜汤,以及四碗白米饭。 菜饭已经吃了一半,还没有吃完,但是吃饭的人却不见了踪影。 别墅里很简陋,四面都是光秃秃的水泥砖墙,地上堆放着水电管子,说明这里连水电都还没有通。 墙角扔着一台破烂的座机电话,电话上面全是灰尘,电话线也是断了的。 小炒店每晚接到的订餐电话,不会是从这台烂电话拨打出去的吧? 呀! 丁明突然低低惊呼一声,吓了我一大跳。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你叫什么呢叫,人吓人,吓死人!” 丁明紧张兮兮的说:“刚才有东西从我脚上爬过去了!” 我从丁明手里夺过风灯,往墙角照去,就看见墙角蹲着一只灰色的大老鼠。 “看清楚了,不过是一只老鼠而已,大惊小怪!我看你回去的这段时间,胆子都变小了!”我把风灯塞回丁明手里。 这里荒草丛生,成片的烂尾楼,正是野猫野狗,以及老鼠等动物的栖身之地,所以在这里看见老鼠,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那只灰鼠的个头还挺大的,也不怕人,蹲在角落里,津津有味的在咀嚼什么东西,咬得咯咯作响。 我突然觉得灰鼠嘴里叼着的东西有些奇怪,好奇的问丁明:“那只老鼠在啃什么东西?” “管它啃什么呢,好像是一块骨头吧!”丁明不以为意。 第六百二十三章 小手指 我勾了勾手指,示意丁明举起风灯走近一些。 这时候,我终于看清楚那只灰老鼠啃得是什么东西了,一根人的手指头! 丁明皱起眉头,倒吸一口凉气:“我擦,这是……这是人的小手指……” 我捡起一块石头扔过去,吓跑了那只灰鼠。 灰鼠跑了,手指头留在地上。 我走过去,用一张黄符包裹着手指看了看,手指已经乌黑腐烂了,散发着阵阵恶臭,露出里面森白色的指骨,指骨上全是老鼠留下的牙印子。 我放下手指,面色凝重的说:“这根小手指,明显是死人的手指!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附近有死人!”丁明的脑子还是转的很快。 我点点头,这附近肯定有死人,刚才那只大灰鼠,咬走了死尸的小手指。 我摸到兜里的龙头牌,突然想到了古天。 这座烂尾楼,很可能是一个诡异的命案现场,我想我应该通知古天,让诡案调查科来协助调查。 我掏出手机,却发现这里没有信号。 我还以为是手机问题,结果丁明摸出手机,也没有信号。 “算了!”我收起手机,招呼上丁明:“回去再说!” 这座烂尾楼里面,处处透露着古怪。 我和丁明退出大门,然后骑上摩托车离开。 离开的时候,我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别墅二楼,突然发现,二楼的窗户边上,隐约有一张苍白的脸庞一闪而过。 我和丁明骑着摩托车往回走,四周黑咕隆咚的,伸手不见五指。 丁明突然问我:“骑了这么久,怎么还没走出这片烂尾楼?” 丁明这话提醒了我,我停下摩托车,环顾四周,到处都是烂尾楼,荒凉的要命。 是呀,骑了这么久,怎么还在这片烂尾楼里面绕圈子呢? 我抬头看了看夜空,今晚灰蒙蒙的,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自然也没法辨别方向。 老周跟我说过,他说他上次亲自送外卖的时候,也是找不到路回去,在这片烂尾楼里困了很久。最后累的筋疲力尽,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出去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是碰上了跟老周同样的问题。 我问丁明带罗盘了吗,丁明点点头,从包里取出罗盘。 就看见罗盘上面的指针,胡乱的转动着,像是失灵了的感觉。 丁明使劲拍了拍罗盘,奇怪的说:“这是怎么回事?罗盘坏了?” 我沉吟道:“不是罗盘坏了,是这里有不同寻常的磁场,干扰了罗盘!” 丁明问我现在怎么办,我说:“到处逛逛呗,带你好好参观参观这片烂尾楼!” 丁明说:“烂尾楼有什么好参观的,我饿了,我想回家!” 我骑着摩托车,载着丁明在荒草丛里转悠,转着转着,草丛前面又出现了一座别墅。 这座别墅跟其他别墅不一样,因为这座别墅里面竟然透露出了微弱的光亮。 有光亮,就说明别墅里面有人。 我和丁明不清楚对方的身份,所以很谨慎的停下摩托车,关掉车灯,摸黑悄悄靠近别墅。 这座别墅跟我们刚刚送餐的那座别墅很相似,也是刚刚成形,水泥墙露在外面,很简陋的样子。 我们刚走到门口,就听见别墅里传来奇怪的哭喊声。 我和丁明猫着腰,悄悄靠近窗户边上,这下听得更清楚了,哭喊声中还带着严厉的打骂声。 这个窗台有点高,我踮起脚尖发现够不着,于是我让丁明蹲在地上,然后踩着他的肩膀,这样便能看见屋子里的景象了。 我让丁明站稳一点,别把我摔下来了。 丁明说:“你放心,我身体好得很!” 我趴在窗户边上,悄悄探头往里面张望,就看见屋子里面点着一些蜡烛,我们刚才看见的光亮,就是这些烛光。 屋子里面起码有二三十个人,有男有女,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人全都揪着自己的耳朵,沿着墙角跪了一圈,就像在忏悔认错。 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站在客厅中央,他的手里还提着一条铁链子,铁链子贴着地面滑落,摩擦出哗哗声响。 在皮衣男的身旁,还站着好几个凶神恶煞的纹身男,看上去像是这个皮衣男的打手。 皮衣男的面前,跪着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两个男人要稍稍年轻一点,另外一个男人和那个女人约莫三十岁左右,像是两口子。 四个人都被捆绑得严严实实,绳子勒入皮肉,都勒出了血印子。 四人鼻青脸肿,衣衫破烂,头发凌乱,嘴角还带着血,这副样子明显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和殴打。 皮衣男点上一支烟,潇洒的抽了一口,冷冷一挥手:“把他们埋了!” 我听见这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这四个人都还活着,皮衣男居然要把他们活埋了?! 两个年轻男子吓得呆若木鸡,那个年纪稍大点的男人,哭喊着说:“老板,放我们一条生路吧,我们再也不敢逃跑了,以后我们忠心耿耿跟着你,再也不跑了!” “是呀!我们也不跑了!”两个年轻男子附和道。 而那个女人早就被折磨的精神崩溃,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埋着脑袋哭。 皮衣男走过去,狠狠一脚将那个男人踹倒在地上,夹着香烟,指着男人的眼睛,凶狠的说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现在说不跑了,已经迟了!” 说完,皮衣男扬了扬下巴,几个纹身男走过来,用毛巾堵住这四个人的嘴巴,然后将他们拖走,四周跪着的人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拖走,却没一人敢吱声。 “哎呀——” 丁明突然脚下一软,我猝不及防,从窗台上摔下来,弄出了不小的声响。 我揉着吃痛的屁股问丁明:“你大爷的,你不是你说身体好得很吗?” 丁明不好意思的说:“我肚子有点疼,想拉屎,一憋气,腿肚子就哆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翻身爬起来,拉着丁明就跑。 丁明问我跑什么,别墅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我说一时半会儿跟你讲不清楚,反正现在很危险,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第六百二十四章 四具腐尸(上) 我和丁明绕到烂尾楼别墅前面,我当先跳上摩托车,催促丁明快走。 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若是发现我和丁明,肯定不会让我们离开。 丁明突然冒了句:“奇怪了!” 然后扭头对我说:“杨程,我们好像回到刚刚那座别墅了!” 我一听这话,心里就咯噔一下:“为什么?” 丁明坐上摩托车,说:“之前你不是用我的指尖血,在别墅大门上画了个血色符咒吗?我刚看见这座别墅的大门上,有一个同样的血色符咒图案……”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这是什么情况?按照丁明的说法,我们这是绕回之前的烂尾别墅了。可是,之前的那座别墅里面,空空荡荡,黑咕隆咚,一个人影都没有。而这座别墅里面,却突然多出几十号人,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但,如果不是同一座别墅,那么别墅大门上的血符怎么解释? 我深吸一口气,踩下油门,载着丁明飞快离开。 这一次,骑着摩托车行驶了没有多远,就看见面前出现了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我对这条土路还是比较有印象的,因为刚才进来的时候,就是沿着这条土路进来的。 果不其然,顺着这条土路往前走,很快我们就看见了城市里的星星灯火。 夜风微凉,我们终于走出了这片烂尾楼。 透过后视镜往后看,那片烂尾楼依然死气沉沉,没有一点生机。 回到公司,手机也有了信号,我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午夜。 但我还是给古天打了个电话,简明扼要说了一下烂尾楼的事情,尤其提到了那根小手指,我想让古天明儿个派人好好侦查一下,看看能不能在烂尾楼附近找到尸体。而且还有那突然冒出的几十号人,那明显是个犯罪团伙,看看警方能否追踪到犯罪团伙活动的痕迹。 古天听了以后,也觉得事情蹊跷,其中肯定还掺杂着命案,所以立马表示明天一早会带人去现场侦察。 第二天早上,我和丁明再次去到烂尾楼,古天也已经带着两车警察赶到了。 白天的烂尾楼看上去依然荒凉,但要比夜晚好得多,诡秘的氛围没有夜晚那么重。 警灯闪烁,因为人多,大家也不害怕,很快就来到那座烂尾别墅前面。 丁明上前看了看别墅大门上的血符,回头对古天说:“就是这里!” 古天挥了挥手,数名警察精锐从车上鱼贯而出,将烂尾别墅迅速包围,然后古天亲自带人冲进别墅。 晨曦从窗台斜照进来,别墅里有些昏黄。 跟昨晚我们看见的场景一样,别墅里什么都没有,只是角落里面扔着一台破烂的座机电话,地上还有些昨晚吃剩的外卖。 别墅的地面原本蒙了一层灰,我走了一圈,发现地上只有我和丁明昨晚留下的脚印,并没有其他人的脚印。 换句话说,这里不可能有几十号人来过,否则地上肯定会留下很多凌乱的脚印。 我皱起眉头,难道昨晚出现在别墅里面的……不是人?! 有警察戴着口罩,在别墅里提取证物,用镊子将那根小手指夹起来,放进无菌袋里面,然后又装了一些外卖的剩菜带走。 不一会儿,又有警察进来,带着比较先进的仪器。 一人往地上喷洒化学药水,一人关上窗户,拿着一个散发着蓝光的仪器到处照来照去,就看见蓝光所照射的地方,包括地面和墙上,都有大块大块斑驳的阴影。 我好奇的问这些阴影是什么,古天面色凝重的说:“是血迹!只要地上曾留下过血迹,不管处理的再怎么干净,我们的仪器也能照出来!你看看这些血迹,啧啧,用大拇指想想都知道,这里肯定发生过命案!” 说到这里,古天冲后面的警察招了招手,让他们把警犬带进来,开始搜查尸体。 警犬先嗅了嗅那根小手指的气味,然后就沿着墙角搜寻起来。 不一会儿,警犬在别墅的厨房里面停了下来,低头在地上嗅了嗅,然后狂吠起来。 古天迅速走进厨房,站在警犬所在的位置,蹲下身,敲打了一下地面,立即对后面的警员说道:“拿上家伙,从这里开始挖,这里的地板是空心的,下面肯定藏着东西!” 一阵乒乒乓乓的敲打之后,厨房的地面露出一个大窟窿,里面传来警察的惊呼声。 很快,有警员跑过来向古天报告,厨房的地下掩埋着四个编织袋,每个编织袋里面,都装着一具腐烂的死尸。 四具腐尸?! 我突然想起昨晚在别墅里看见的那一幕,三男一女跪在皮衣男面前,皮衣男让手下把这四个人拖去买了。 正想到这里,就听人汇报:“老大,死者是三男一女,尸体高度腐烂,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具体死因需要等待法医检查!” 那四具腐尸果真是三男一女,怎么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一座烂尾别墅里面,挖掘出了四具腐尸,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很快,整个烂尾楼片区都被警方封锁起来,大批警员进驻别墅里面,将这四具腐尸从地底下面挖出来,送到殡仪馆,等待法医进一步的检查。 古天走出来,摘下无菌手套,拍了拍我的肩膀:“这很可能是一件惊天大案,你小子可真行,刚加入诡案调查科,就搞了件这么大的案子,你先回去休息吧,有消息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几天以后,古天把我约到一家咖啡馆坐下。 我知道,古天来找我,肯定是有情况通知我。 古天递给我一份资料:“这是四具尸体的尸检报告,你先看看!” 我接过资料,迅速浏览了一遍,四具腐尸是三男一女,骨龄测试,两具男性尸体较为年轻,在二十出头,另外一男一女的年纪在三十岁左右。其中一个男性尸体有个显著特征,他的右手跟常人不太一样,竟然有六根手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六指儿”。 第六百二十五章 四具腐尸(下) 六指是一种基因上的变异,也算是一种畸形儿,正常人一只手是五根手指,他们却是六根手指,其实也不会妨碍他们做事干活。很多六指在生下来,或者很小的时候,就会进行切除手术,切掉那根多出来的手指。 但是这具死尸,并没有切掉多出来的手指,而是将六指保留了下来。 当然,这份尸检资料里面,最让我感兴趣的并不是“六指”,而是……四具腐尸的胃子里面,竟然检测出了新鲜食物的残留物。 有豆芽,肥肠,青椒等等东西,跟小炒店送去的外卖完全匹配。 换句话说,小炒店送去的外卖,都被这四具腐尸吃进了肚子里。 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每天点外卖的,竟然是四个已经死去的人,而且送去的外卖,还被四个已经死去的人吃掉了! “你怎么看?”古天问我。 我合上资料,说了四个字:“冤魂不散!” 古天说:“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寻常刑事案件,我已经将其归入诡案调查科,由我直接负责。所以,接下来,我希望你能配合我的行动,我们一起把这起诡案弄个水落石出!” 我点点头,说:“好!” 古天又说:“我已经让专家提取这四具腐尸的dna,然后去数据库作比对,等结果出来了,我再通知你!” 说完,古天一口喝掉杯子里的咖啡,夹着资料,急匆匆的走了。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我都没有接活,随时等候古天的通知。 说来也怪,自从将四具腐尸从地底下面挖掘出来以后,小炒店再也没有接到过来自烂尾楼的订餐电话,而老周也再也没有收到过冥钞。 我跟老周讲了四具腐尸的事情,然后告诉他,今后不会再有“灵异外卖”来骚扰他了,他可以像以前一样,安心做生意了。 老周对我感激涕零,专门在小炒店设了一桌酒席,宴请我们参加。 酒宴结束以后,老周递给我一个大红包,里面装着“感谢费”。 我回去打开红包,发现红包里装着好几万现金。 我想老周开个小炒店也不容易,于是回手就给了老周一万块。 老周问我这是做什么,我说反正经常都在你店子里点菜,我放一万块在这里,就当充值了。 老周知道我的心意,对我更加感激。 一段时间过去,我再次和古天相约在咖啡馆见面。 古天刚坐下来,开门见山的对我说:“回去收拾一下换洗的衣服,跟我去四川走一趟!” 我端起咖啡杯:“嗯?去四川?” 古天说:“我们在失踪人口的数据库里面,找到了一个四川人,那人也是六指,名叫黄波,于一年多前失踪。有专家提取了黄波父亲的dna,比对结果显示,黄波父亲的dna跟那具六指腐尸完全匹配。这说明,那具六指尸体,已经可以确定是黄波。所以我们决定去黄波的老家走一趟,把其他三人的身份摸清楚!” 第二天早上,古天开车来接我。 古天带了个警员,我们叫他曾警官,然后我和丁明,我们一起四个人,开着车前往四川。 经过两天多的千里跋涉,我们终于找到黄波老家,在四川南充的一个小山村里面。 我们见到了黄波的父亲,虽然才五十岁的年纪,但模样看上去却很苍老。之前在外务工的时候,受了工伤,腰椎出了问题,不能干重活,走路都费劲,更多时候都是躺在床上。 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所以这个家非常贫穷,住的还是以前那种黄土房,若是遇上大暴雨,很担心这房子会不会垮掉。 没有收入来源,黄波也只能早早辍学,背起行囊,前往广东打工。 提起自己的儿子,黄父老泪纵横,虽然自己的儿子一年多前失踪了,但是在没有听闻死讯之前,黄父一直都还抱有期望,但如今,期望变成了绝望,白发人送黑发人,人生最悲痛的事情莫过于此。 黄父告诉我们,黄波已经出门两三年了,自从出去以后,一次都没有回来过,之前还打过电话,但是一年多前就彻底断了联系。许久等不到儿子的消息,黄父这才向公安部门报了失踪案,但是黄波一直杳无音讯,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黄父抹着眼泪哭诉道:“大概三年前,他接到一个小学同学的电话,那个同学让他去广州做生意,说在那边混的很不错,短短几年,车子房子都有了。黄波听了以后就很心动,执意要去广州投靠他那个同学,出发之前,还立誓说不混出点名堂绝对不会回来!” 曾警官一边做着笔录,一边询问道:“当时黄波是一个人去的广州吗?有没有其他人一起前往?” 黄父说:“有啊,当时他们一起去了四个人,一个是黄波的表亲,还有两个是隔壁村的,有点沾亲带故的,是两口子!” 黄父这话一出来,我们几个的心头都猛地一跳。 四个人,而且还有一对两口子,这跟四具腐尸的关系相当吻合呀! 在我们的询问之下,很快便获悉了更多的线索。 在村子里,黄波有个表兄名叫黄磊,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偷红薯搬玉米,关系很不错。 黄磊家境也比较恼火,黄波想着自己要去广州发财,就把黄磊叫上了。 黄磊回去跟家里人说了外出务工这件事情,隔壁村的一个远亲正好听说了,于是提出想个黄磊他们一起南下冲广。 那个远亲名叫李军,娶了个媳妇叫李芳,两人的生活也比较困难,尤其是生了二胎以后,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已经不够吃了,所以让两口子生出了外出务工的念头。 听说去广州能挣大钱,两口子一合计,决定跟着黄波和黄磊出去闯一闯。 从黄父口中获悉重要线索以后,我们挨家挨户走访了一圈,然后查询了失踪人口档案,发现当年一起去广州的四个人,黄波和李军两口子都失踪了,只是黄磊跟家里还有点联系。 第六百二十六章 重大嫌疑 奇了怪了。 四具腐尸,我们经过调查,几乎确定他们的身份是黄波,黄磊,以及李军和李芳两口子。 但现在却说黄磊跟家里还有联系,也就是说,黄磊很可能没有死,那多出来的一具腐尸,又会是谁呢? 而且,四个人一起外出务工,死了三个,黄磊却偏偏活了下来,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许只有找到黄磊,才能查明事情真相。 黄磊跟黄波是表亲,两家相距也并不远,估摸着两三百米,站在黄波家门口,都能看见黄磊的家。 黄磊的家也很穷,但是相对黄波家来说,要稍微好一点点,至少不是土胚墙,而是红砖房。 黄磊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我们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煮猪食。 猪圈里的那些猪崽,是他们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 家里不忙的时候,黄磊的父亲还去城里的工地打临时工,补贴家用。 提起他们的儿子黄磊,老两口也是愁眉不展。 黄磊的母亲告诉我们,自从两年前黄磊跟黄波一同外出以后,便再也没有回家。 每次问黄磊,他都说很忙,最近半年,黄磊还经常发短信给家里要钱,前前后后给他汇了好几万块过去。 几万块钱也许对于城里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黄磊的家庭来说,几万块已经是笔不小的数目。 “等等,你们刚才说,黄磊跟你们联系,都是发短信?”曾警官突然问。 黄磊母亲点点头:“是啊,每次都是发短信,我和他爸文化都不高,发短信吃力的很,让他打电话,他不肯,说什么上班的地方不能打电话,如果被发现打电话,会被厂里开除的!” 曾警官皱起眉头:“也就是说,黄磊自从出去以后,也没跟你们通过电话,只是发短信联系?” 黄磊母亲颔了颔首,脸上的表情有些哀怨:“对,有时候真想听听他的声音!” “能给我看看手机吗?”曾警官问。 黄磊父亲从屋子里拿出一个老旧的手机,曾警官翻看了一下,发现黄磊跟家里联系的时间,也就是最近半年,之前的一年多,也没有什么联系。而且从不跟自己的父母汇报生活工作的情况,最多的话题就是要钱,各种理由要钱,每次三五千块不等。当父母问起他工作情况的时候,他总是避而不谈,或者一句话敷衍带过。 别说曾警官和古天,就是我和丁明,也看出黄磊这人不太对劲,像是隐藏着很多秘密。 曾警官立刻联系公安局的技术科,让他们追踪黄磊手机的地址。 曾警官把手机还给黄磊父亲,问:“你们知道黄波他们失踪的事情吗?” 黄磊父亲说:“知道!当时黄波,还有隔壁村的李军两口子,和我儿子,四个人一起去的广州。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听说黄波和李军两口子失踪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过,公安机关那边也没有消息!” “这件事情你问过黄磊吗?”曾警官问。 黄磊父亲说:“问过,我儿子跟我说,他们在广州待了半年多,后来因为琐事吵了架,我儿子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广州,前往东莞投靠同学去了,跟黄波他们一年多没有联系,所以对于黄波他们失踪的事情,他也并不知情!” 我们又跟黄磊父母聊了一会儿,这才离开黄磊家。 农村人很实在,离开的时候,黄磊父母留我们吃饭,我们婉言谢绝了。 古天也是个热心肠的人,自掏腰包,向黄磊父母购买了一头小猪崽子,塞进车子的后排座。 古天说:“他们养猪也不容易,买头猪帮帮他们!” 曾警官说:“我们要把这头猪崽载回广州?” 古天说:“啊,养一段时间,等它再长大些,过年的时候杀年猪,给警局的兄弟们一人分点肉回去,这可是正宗粮食猪,比饲料猪好吃多了!” 这一趟来四川,我们也不枉此行,获悉了很多重要线索。 其中最关键的一条线索:黄磊有重大嫌疑! 刚刚进入广东境内,古天就收到技术科那边的消息,他们通过追踪定位黄磊的手机,发现黄磊的手机信号,出现在东莞的一家足浴店里面。 我们没有回广州,而是马不停蹄的赶往东莞,直奔足浴店而去。 东莞的街头巷尾,有无数的足浴店和桑拿会所,这家足浴店规模很小,藏在街角,也不显眼。 “就是这里了!”曾警官说。 我们走进足浴店,一个贼眉鼠眼的年轻男子,趿拉着拖鞋走出来迎接我们,笑嘻嘻的问我们需要什么服务。 “我们有个熟人在店里,我先跟他打个电话!”曾警官笑了笑,从兜里摸出手机,拨通了黄磊的电话。 就在这时候,年轻男子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曾警官霍然抬头,目光如炬的看着年轻男子,大喊一声:“黄磊!” 年轻男子浑身一颤,惊觉不对劲,转身就想跑。 古天早有准备,一个箭步上前,拦住年轻男子的去路,同时一记擒拿手将年轻男子放倒在地上。 年轻男子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正想对着古天挥舞。 古天已经抢先一步拔出配枪,冰冷的枪口直接顶在年轻男子的额头上,年轻男子立刻就像霜打的茄子,萎了下去,赶紧丢掉折叠刀,双手高举过顶,做投降状。 古天从曾警官扬了扬下巴,曾警官掏出铮亮的手铐,将年轻男子押上了车。 年轻男子惊恐的问:“你们是什么人?要带我去哪里?” 古天冷冷道:“闭上你的臭嘴,否则我一枪打爆你的脑袋!” 面对古天的威胁,年轻男子抿了抿嘴唇,乖乖闭上嘴巴,不再吭一声。 车子开到一处荒凉的地方,周围只有野草,没有人烟。 古天将年轻男子拖下车,年轻男子诚惶诚恐的求饶道:“大哥,几位爷,咱们无冤无仇,素不相识,你们抓我干什么呀?” 古天扬了扬手枪,沉声说道:“老实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们便不为难你。但你如果想要耍花招,子弹可是不长眼睛的!” 第六百二十七章 黑桃k 年轻男子看了看我们,咕噜咕噜咽了两口唾沫,默默点了点头。 “你是黄磊?”曾警官眯起眼睛。 年轻男子含糊不清的呃了一声。 曾警官何等精明,立刻诈他道:“好,终于找到你了!” 曾警官掏出警官证,在年轻男子面前晃了晃,对年轻男子说:“黄磊,现在怀疑你跟一宗谋杀案有关,涉嫌杀死黄波,李军以及李芳三人,请你跟我们回警局接受调查!” 年轻男子闻言顿时脸色大变,惊呼道:“弄错了,你们弄错了,我不是黄磊,我真的不是黄磊!” 曾警官和古天对视一眼,古天一把揪住年轻男子的衣领,厉声呵斥道:“你是不是要跟我耍花招?” 年轻男子哭丧着脸说:“没有!我真不是黄磊,不信我给你们看我的身份证!” “身份证在哪里?”古天问。 年轻男子努了努嘴巴:“在裤兜里面!” 古天把手伸进年轻男子的裤兜,果然摸出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面确实是这个年轻男子的照片,上面的名字是“罗刚”,籍贯是湖北。 古天掏出年轻男子的手机,问他道:“既然你不是黄磊,为什么黄磊的手机会在你身上?” “我……我是黄磊的朋友……”罗刚狡辩道。 “朋友是吧?那麻烦你把黄磊叫出来,现在黄磊身上背负着三条人命,你涉嫌窝藏包庇杀人犯,罪名也是不小!”古天言之凿凿的说。 罗刚被吓住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半晌才嗫嚅道:“那个……黄磊……早就……早就已经死了……” 黄磊死了?! 其实在我们发现罗刚手持黄磊手机的时候,就已经猜到黄磊很可能遭遇了不测。 看来那四具腐尸果然是黄波,黄磊,李军和李芳四个人,并没有其他人。 而黄磊死后,罗刚顺走了黄磊的手机,冒充黄磊,向黄磊的父母索要钱财,这也给了黄磊的父母一种错觉,以为自己的儿子还活在世上。 罗刚担心穿帮,所以从不跟黄磊父母通电话,只是短信联系。 黄磊的父母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全都汇入了一个陌生人的腰包里面。 “黄磊是你杀死的?”古天问。 罗刚焦急的否认道:“不!不是!我没有杀过人!他们的死跟我无关,我真的没有杀人!” “那他们是被谁杀死的?黄磊的手机又为什么会落在你的手里?说!”古天厉声一喝,吓得罗刚狠狠打了个哆嗦。 罗刚低下头,沉吟片刻,向我们索要香烟:“警官,有烟吗?” 曾警官递给罗刚一支烟,塞在他的嘴里。 罗刚猛吸了几大口,一支香烟就见了底。 罗刚吐出一个大烟圈,对古天说道:“我可以把事情的真相原原本本告诉你们,但是你们必须得保护我的安全,因为我怕……被人报复……” 看来罗刚确实是个知情人,真相已经呼之欲出了。 古天点点头:“只要你提供的线索对我们破案有重大帮助,我以人格向你担保,我们警方,一定会24小时保护你的人身安全!” 得到古天的口头承诺,罗刚吁了口气,向我们缓缓讲述这起命案的真相。 几年前,一个名叫“黑桃k”的传销组织,悄然兴起于广东,发展非常迅猛。 黑桃k的创始人叫做“老k”,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最大的特征就是喜欢穿着一件黑皮衣,把自己打扮的很酷。 黑桃k里的纪律非常严格,成员进入组织,所有身份证件都要被没收,而且同吃同住,接受严格的集体管理。 每个成员都有一个代号,比如罗刚,他的代号是“骡子”,彼此间都用代号称呼,谁也不知道其他成员的真名,一旦有人落网,也没法向警方提供有效的线索。 老k的手底下有“四大金刚”,是四个蹲过大狱的社会人员,除了担当老k的保镖以外,也是黑桃k组织的打手,谁不服从组织命令,或者想要背叛组织,都会遭到四大金刚的严刑拷打。 两年前,黄波在同学的诱骗下,带着黄磊,李军夫妇加入了黑桃k组织。 刚到广州,四人就被黑桃k组织控制住了,身份证件被没收,二三十人全都挤在那座烂尾楼别墅里面,每天按照组织的要求,向自己的亲朋好友索要钱财,并且拉拢他们入会。 每个人每天都有任务,完不成任务,断粮断水都是很小的惩罚,有时还会被四大金刚毒打。 组织里的女人就更不用说了,老k在这里就是皇帝,每天都要求不同的女人陪他睡觉。 李芳自然也没能躲过老k的魔爪,在这烂尾楼里面,受尽了屈辱。 李军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老婆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辱? 李军也试图反抗过几次,但都招到四大金刚的暴打。 万般无奈之下,李军决定带着李芳,逃离黑桃k这个魔窟。 黄波和黄磊这两个年轻人也是待不下去了,他们怀揣着发财的梦想来到这里,却过着像囚犯一样的生活,他们迫切的想要回家,哪怕是回家务农,也总比在这里当奴隶的好呀! 于是四人一合计,找了个机会,想要逃离黑桃k这个恐怖的传销组织。 谁知道,四人的行踪终究还是败露了,刚刚跑出这片烂尾楼,就被老k带人把他们抓了回来。 老k对于叛逃成员非常狠辣,四人回来以后,不仅遭到严刑拷打,还被老k下了灭口令。 老k为了组织的保密性,以及自身的安全性,绝不允许有人逃跑。 于是在老k的授意下,黄波四人被生生活埋在别墅的厨房下面。 这片烂尾楼荒草丛生,苍凉恐怖,平时根本就没有人烟,所以四人的尸体埋在地下,一直都没有被人发现。 直到“灵异外卖”的事情,这桩尘封在烂尾楼里的传销血案,才重新浮出水面。 我们早就听闻传销组织为了控制成员,除了洗脑以外,还有很多变态残忍的手段,没想到这个黑桃k组织更加恐怖,居然杀人灭口,这已经不是一个传销组织了,而是一个恐怖组织。 第六百二十八章 情报 那为什么黄磊的手机会在罗刚手里呢? 罗刚初中就辍学了,跟着家里人来广东闯荡,一次偶然的机会,加入了黑桃k传销组织。 那时候黑桃k刚刚成立不久,罗刚跟着老k混,也算是元老,刚开始还混得不错。 到后来,随着黑桃k组织的迅速发展,罗刚已经不满足老k分给他的那点蝇头小利。而老k也是个非常狡猾的人,传销组织的大部分资金,都落入了他的私人腰包,他只拿出一小部分赏给下面的人。 天长日久,罗刚渐渐感到了不满。 一次酒后失言,罗刚当着老k的面,表述了自己的不满。 老k虽然当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罗刚知道,以老k的性格,绝对不会放过任何起了异心的人。 当罗刚酒醒以后,知道自己铸下了大错,他担心老k会杀他灭口,于是趁着一次机会,悄悄逃离了黑桃k。 逃跑之前,罗刚偷了一些手机和电脑,拿到二手市场去变卖,换了些盘缠。 就在他准备卖出黄磊手机的时候,却看见黄磊的父母打来电话,他不敢接,而后黄磊父母又发来询问短信,关心自己的儿子在外面生活的好不好,需不需要生活费。 这条短信一下子激发了罗刚的灵感,于是罗刚冒充黄磊的身份,开始不断跟黄磊父母索要生活费,每次三五千的要,前前后后要了不下五万块,这些钱都被罗刚吃喝嫖赌挥霍一空。 后来罗刚一路逃到东莞,身上的钱也用完了,只好在一家足浴店打工。 罗刚向古天哀求道:“警察大哥,我已经把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了,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放你走?!”古天摇了摇头:“你冒充黄磊身份,三番五次向黄磊父母索要钱财,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我怎么放你?” 罗刚转了转眼珠子,跟古天谈条件,他说:“这样吧,如果你不抓我的话,我就再告诉你一个重要情报!” “你有什么资格跟警察谈条件?!”曾警官很生气,一把揪住罗刚的衣领。 罗刚撇撇嘴道:“你们难道不想抓住老k,破获黑桃k这个传销组织吗?” 古天冲曾警官扬了扬下巴,示意曾警官松开手。 然后古天帮罗刚理了理衣领,严肃的说:“如果你提供的情报真实有效,能帮我们抓住老k,我可以答应你的条件!” 罗刚点点头,举起手铐说:“先帮我把这个玩意儿取走吧,怪沉的!” 古天给曾警官使了个眼色,曾警官忍着火气,替罗刚解开手铐。 以罗刚的三脚猫本事,根本就不是古天的对手,更何况古天身上还有钱,所以古天根本不害怕罗刚耍花招。 罗刚动了动手腕,笑嘻嘻的把手伸到古天面前:“警官,我告诉你这个秘密以后,肯定会有生命危险,你给我点路费,让我有钱跑路吧!” 罗刚还真是得寸进尺,不仅跟警察谈条件,居然还跟警察索要“开口费”,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你他妈……”曾警官挽起袖子,就要教训罗刚。 古天拦住曾警官,然后从钱夹子里抽出一叠钱,塞到罗刚手里:“我身上就这些,全都给你了,你跟我提供的线索最好真实可靠,否则我一枪毙了你!” 罗刚笑容满面的接过钱,把胸脯拍得咚咚响:“真实有效!绝对真实有效!” 顿了顿,罗刚凑近古天的耳朵,压低声音说:“据我所知,三天之内,老k会带着黑桃k组织回到广州,落脚地点就在那座烂尾别墅里面!” “他们在别墅里杀了人,居然还敢回来?”丁明诧异的问。 罗刚说:“老k这人奸诈的很,最喜欢看《孙子兵法》,反侦查能力很强,之前他们去了广西,广西那边可能正在调查他们,于是他们又悄悄潜回广东。兵法有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嘛!”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内部情况的?”古天问罗刚。 罗刚咧嘴笑了笑:“这个你就别问了,我在黑桃k里待了好几年,还是有自己人的!” 古天点点头:“好,但愿你没有骗我!” 罗刚笑呵呵的说:“我是良好市民,怎么可能骗你呢?好了,我现在可以走了吧?拜拜!” 罗刚把钱揣进兜里,高高兴兴的想要离开。 古天上前一步,抓住罗刚的肩膀,罗刚诧异道:“喂……” 咔嚓! 一副冰冷冷的手铐落下来,再次拷住罗刚的双手。 “你这是做什么?你们当警察的,难道说话不算话吗?”罗刚生气的叫喊起来。 古天说:“你现在还不能走,我们怎么知道你提供的线索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先送你回号子里蹲着,这样就能绝对保证你的人身安全,我们有警察24小时值班的,老k没法找你麻烦。等我们抓到老k,确定你的情报真实有效以后,再放你离开!” 古天的话句句在理,罗刚一口闷气憋在胸口里面,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气得说不出话。 曾警官冲古天竖起大拇指:“科长,你可真是厉害,果然老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呀!” 古天指着罗刚说:“先把他带回去,如果他提供的情报真实有效,可以酌情从宽处置。如果他提供的是假情报,那就罪加一等!” 曾警官把罗刚押上车,将他丢到后排座,和那头小猪崽挤在一起。 小猪崽正愁没什么可玩的,看见罗刚以后,立刻凑上来,撅起猪嘴巴,在罗刚的身上拱来拱去,臭烘烘的口水涂抹的罗刚满头满脸。 罗刚一脸想死的绝望:“走开!别碰我!走开啊!你这头臭猪!啊——” 罗刚越叫喊的大声,那头小猪崽就越是来劲。 我们懒得听罗刚的叫声,丁明直接脱下他的臭袜子,塞在罗刚嘴里,罗刚的两只眼睛顿时瞪得滚圆,想吐又吐不出来,翻了翻白眼,差点被熏死过去。 丁明揉了揉耳朵,往椅背上一靠:“这下清静多了!” 第六百二十九章 踩点 三天以后。 古天联系上我们,他准备亲自去烂尾楼踩点,看看黑桃k组织是不是悄悄潜回了广州。 我和丁明稍一合计,就说踩点这种事情,还是让我们去做吧。 我和丁明是外地人,两张生面孔,行动起来方便一点。 古天是警察,那些犯罪分子有可能认识他,容易穿帮。 经过一番讨论,古天同意了我们的请求。 临行前,古天发给我和丁明一人一件防弹衣,让我们穿在里面,以防不测。 我和丁明穿上防弹衣,感觉既紧张又刺激。 实话讲,在面对那些妖魔鬼怪的时候,我都没有现在这样紧张过。 因为在我看来,无论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没有人可怕。 我们这次要面对的,是一伙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的犯罪团伙,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传销组织,他们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恐怖团伙。 一个小小的疏忽,我们都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古天又在我的防弹衣里面,装了一个微型窃听器,一切准备妥当以后,我和丁明骑着小炒店的摩托车,带着几分外卖,再次进入烂尾楼。 天很黑,阴风惨惨,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针对这次行动,古天已经做了周密的部署,上百警力埋伏在烂尾楼的四面八方,把烂尾楼包围成了一个铁桶,没有人能够逃出来。 虽然身后有警方助阵,但我和丁明心里还是没底。 我低声叮嘱丁明,待会儿不管碰上什么危险,一定要镇定。 丁明显得很兴奋:“好刺激,以前看电影,做梦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特工,没想到这个梦想真的实现了!” 我说:“不是我打击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任务做好了,我们是特工,任务搞砸了,咱们就是炮灰!” 来到烂尾别墅门口,别墅里面黑压压的一片,鸦雀无声,不像是有人的样子。 我和丁明露出疑惑的神色,难道罗刚提供的情报有误?我们被罗刚耍了? 我俩拎着外卖,正准备上前敲门,突然有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我的腰眼。 我还没有说话呢,丁明便扭头问我:“杨程,你用啥玩意儿顶我?” 我奇怪的说:“不是你顶我吗?”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顿觉不对劲,回头一看,就看见后面站着两个黑衣人。他们手里各自拿着一把枪,黑洞洞的枪口顶着我们的腰眼。 我和丁明很没骨气的举起双手,其中一个黑衣人阴冷冷的喝问道:“你们是做什么的?” 丁明结结巴巴的说:“大哥,有话好说……我们是……是送外卖的……” 我附和道:“是呀,送外卖的!” 另一个黑衣人说:“那你们进去吧!” 我和丁明点点头,走进别墅,两个黑衣人跟在我们后面,堵住了别墅大门。 这时候,别墅的客厅中央亮起一支蜡烛,蜡烛的光圈里面,坐着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中年男子。 我蓦然惊觉,这个皮衣男子的扮相,跟那晚我在别墅里看见的“电影”一模一样。 为什么我说那晚看见的事情是一场“电影”呢? 因为这座别墅里面根本就没有人,我那晚看见的事情也不是当时发生的,而是当初黄波他们四人被老k惩罚杀死的场景。 说的简单一点,那晚我和丁明来别墅调查真相的时候,别墅里面播放出黄波他们那晚遇害的场景。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诡异的事情呢? 后来我分析,很可能是黄波四人阴魂不散,无论是点鬼外卖,还是放鬼电影,都是在向外人诉说他们的悲惨遭遇,希望他们的尸体能够重见天日,也希望他们遇害的事情能够大白于天下。 天网恢恢,也许老k做梦都不会想到,被他杀死的黄波四人,竟然会用这种灵异的方式,让这起凶杀案浮出水面。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都不会缺席。 “你们是给我送外卖的么?老k抬头看着我们。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老k,除了皮肤有点黑以外,老k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类型,也是一张大众脸,脸上也没有凶相,完全从他身上感受不到一点杀气。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只有城府极深的人,才能如此完美的掩藏自己。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看似寻常的中年男人,居然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作为传销组织的大头目,这么多年都没有落网,可能也得益于这张大众脸,让他能够躲过警方的追捕。 “是的,我们是小炒店送外卖的,老板刚刚接到一个订单,让我们把外卖送到这里,喏,地址都在这里,没错吧?”我一边说,一边递上记载着地址的纸条。 老k笑了笑:“没错!” 我把外卖放在老k面前,老k打开外卖盒子,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老板慢用啊,外卖已经送到了,我们也就走了,不打扰你吃饭的雅兴!”我给丁明使了个眼色,准备退出别墅。 结果走到别墅门口,就被两个黑衣人用枪指着,将我们逼退回来。 我假装很慌张的说:“老板,这是几个意思?我们不过是送外卖的,不用这样为难我们吧?” 老k气定神闲的喝了口汤,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很斯文的样子,但是口吻里却带着森冷的寒意:“菜的味道不错,很合我的胃口,但不好意思,我们从不点外卖,所以我猜你们应该是送错地方了吧?” 我在心里暗骂一声“老狐狸!”,面上却不动声色。 我摸了摸脑袋,装作很诧异的样子:“啊?送错了?不会吧?” 老k放下纸巾,笑脸吟吟的说:“没事,既然送错了,那就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老k嘴上挂着笑,袖口里却露出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不等我和丁明回过神来,老k已经冷酷的扣下扳机。 一颗子弹击中丁明的胸口,丁明向后飞出去,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我的心狠狠一颤,妈的,这个老k果真是个恶魔,说杀人就杀人,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第六百三十章 老k “你做什么?!”我惊呼道。 回答我的,同样是一颗冰冷的子弹。 一颗子弹从老k的枪口里面飞出来,击中我的胸口。 那一瞬间,我有种窒息的感觉。 剧烈的疼痛从胸口传遍全身,我只觉眼前陡然一黑,硬生生跪了下去。 我没有死,因为我的内衣里面穿着防弹衣。 没有想到,古天给我们的防弹衣,真的派上了用场。 防弹衣的质量不错,子弹镶嵌在防弹衣里面,并没有穿透。 但是由于距离太近,子弹的冲击力还是让我一时间缓不过气来。 我当然不会傻到坚持爬起来,要是被老k发现我穿着防弹衣,估计第二颗子弹就会打在我的脑袋上。 于是我将计就计,捂着胸口倒在地上装死。 老k走过来,踢了踢丁明,又踢了踢我。 丁明没有动,不知道是晕死过去了,还是跟我一样在装死。 老k挥了挥手,声音里不带一点感情色彩:“拖下去埋了!” 两个黑衣人正要来拖我们,一个马仔急匆匆从别墅二楼跑下来,结结巴巴向老k汇报:“老板,外面……外面来了很多警察……” 老k冷冷说道:“我就知道这两个送外卖的小子是来踩点的,通知兄弟们,从秘密通道撤离!” 秘密通道?! 这些王八蛋居然还有秘密通道?! 不一会儿,就有十多人在别墅客厅里面集合,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枪,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这十多个人在老k的带领下,排着队往别墅卫生间走去。 我心中诧异,这么多人总不会是排队上厕所吧,老k口中的“秘密通道”莫非在卫生间里面? 老k他们忙着撤离,自然没人管我和丁明这两具“尸体”。 等到他们全都走进卫生间,我才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胸口,呼出一口闷气。 我爬到丁明面前,喊了他好几声也没有反应,这小子不会真的死了吧? 无奈之下,我只好扬起巴掌,左右开弓,给了丁明两耳光。 丁明悠悠醒转,迷迷糊糊的问我:“天亮了吗?” 天亮个毛线啊! 我将丁明从地上拽起来,带着他追进卫生间。 卫生间里面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老k那群人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他们又没有瞬间移动,当然不会凭空消失,肯定是从所谓的秘密通道逃跑了。 可是,那个秘密通道在什么地方呢? 我迅速环顾四周,发现卫生间里居然摆放着一个浴缸,浴缸很久没用过了,满是灰尘。 卫生间里什么摆设都没有,这个浴缸放在这里,多少显得有些奇怪。 我走到浴缸旁边,伸手敲了敲浴缸底部,然后推了一下浴缸,发现浴缸可以移动。 我灵机一动,连忙叫丁明帮把手。 我和丁明呼哧呼哧移开浴缸,赫然发现,一个黑黢黢的洞口出现在浴缸下面。 那洞口足有一人宽,斜着往下延伸,看样子老k和他的手下,就是从这里逃出去的。 我不由得暗暗心惊,老k果然是老奸巨猾,不惜花费人力物力,悄悄挖掘了这条地道。这条地道很可能通往烂尾楼片区外面,一旦发生状况,老k和他的手下,就能在第一时间通过这条地道逃生。 我赶紧摸出胸口里藏着的窃听器,向古天汇报情况,让他们注意外围布防,老k一行人通过地道逃走了。 我和丁明对视一眼,两人笑了笑,相互勾搭着肩膀走出别墅。 外面的夜很凉,原本死寂的荒草丛里面,突然响起了枪声。 枪声此起彼伏,很快就变得激烈起来。 黑夜中,能够看见炽烈的火线在空中飞来飞去。 这片烂尾楼,可能从来没有像今夜这样热闹过。 我和丁明已经完成了我们的踩点任务,剩下的抓捕任务就交给警方了。 我和丁明骑着摩托车,哼着小曲,晃晃悠悠穿过这片烂尾楼,向着市区驶去。 警方人数众多,上百警力围剿十多个传销组织成员,应该没有太大的悬念。 回到公司,我和丁明脱下防弹衣,各自看着对方胸口,都有老大一片血淤。 防弹衣的质量虽然不错,但是近距离的子弹冲击力相当强大,胸骨没断都算是谢天谢地了。 青青和赵霞看见我和丁明负伤都很心疼,拿出化血祛淤的药膏给我们抹上。 第二天我还在睡梦中,古天给我打来电话,我问古天昨晚是不是大获全胜,但古天却跟我说:“其他人都被制伏了,也解救了十多个被困传销组织的人,但是,最重要的大头目老k却跑掉了!” 老k跑掉了?! 我抓了抓脑袋,老k是黑桃k传销组织的大头目,手上沾染着数条人命,此人极其凶狠,如果不尽快将其抓获,指不准他狗急跳墙会干出什么事情。 接了古天的电话,我便睡不着了,其他人还在睡,我一个人下楼去路边摊吃早饭。 我点了碗豆浆油条,正吃的带劲,无意中一抬头,就看见对面街上站着一个熟悉的人影,穿着一身黑色皮衣。 我顿时心头一震,老k?! 就在这时候,一辆公交车从面前驶过,挡住了我的视线。 公交车驶过以后,我再定睛看向街道对面,空空如也,一个人影都没有。 我狠狠咬了口油条,心中暗道:“莫非我看花眼了?” 下午的时候,古天约我见面,讲了讲昨晚的事情,说老k这个人极度危险,让我提高警惕。 就在我们聊天的时候,我突然看见远处的角落里坐着一个人,那人捧着一本杂志,挡住脸庞,但他并没有看杂志,一双狭长的眼睛里面,射出森冷的光,正注视着我们。 我心中一惊,脱口道:“老k?!” 古天立刻变了脸色,问我老k在哪里。 我指着远处的角落:“在那里……” 后面的半截话我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刚才坐在角落里的那个人,转眼就已经不见了。 我皱起眉头,妈的,这个老k阴魂不散吗? 古天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你可能是精神压力太大了,所以你现在知道,当警察有多辛苦了吧?走,我请你喝一杯,放松放松!” 第六百三十一章 自投罗网 我和古天喝完酒回家,已经是半夜了。 刚走进公司,我就觉着不太对劲。 太安静了,难道大家全都睡了吗? 我打了个酒嗝,也没有开灯,径直穿过办公室,朝卧房走去。 刚走没有两步,就听一个森冷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要去哪里?” 我微微一怔,迅疾转身:“什么人?!” 一团微弱的火光亮起,那是打火机的火焰。 在那团光亮的映照下,一张没有表情的扑克脸显现出来。 我眯起眼睛,心头猛地一跳:“老k?! 老k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很冷酷的样子。 我想起白天的事情,冷冷问道:“你一直在跟踪我?!” 看来白天我并没有眼花,也不是精神压力过大,我那两次看见的人影,确实是老k。 老k就像一个幽灵,一直尾随着我。 老k找上门来,肯定是找我复仇的,因为是我把警方带到烂尾楼的,也是我发现了老k的秘密通道。 “真是后悔那天没有一枪打爆你的脑袋!”老k淡淡的说,然后他摸出手机,放在桌上,居然还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坐吧!” 老k摸出枪,摆明就是在威胁我,我只好硬着头皮,在对面沙发坐了下来。 我对老k说:“现在全城都在通缉你,你还不赶紧逃离广州?” 老k冷哼一声:“我回广州,原本准备最后赚一笔,然后跑路去东南亚享受人生的,但是我所有的人生计划,都被你个王八蛋打乱了!” 我耸耸肩膀:“关我什么事?久走夜路必闯鬼,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 “住口!”老k拿起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反正我是跑不了了,临死之前,多拉几个人陪葬吧!” 我眉头一皱:“多拉几个人?!” 老k摁亮沙发边上的落地灯,在落地灯亮起的时候,我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沙发后面,丁明,赵霞,王保长,以及青青,四个人都被绑在板凳上面,嘴里贴着封条,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看来老k早就潜入公司,胁持了我的伙伴们,然后等着我回来。 老k问我:“我的行踪如此隐秘,你是怎么知道的?说!是谁告诉你的?” 我冷眼看着老k,没有说话。 罗刚虽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是出于做人的基本道义,我也不可能把“罗刚”这个名字泄露出来。罗刚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是我所操心的事情。 老k冷笑了一下:“你不说也没有关系,反正不管你说与不说,你今天都会死!” 老k的语气非常阴狠,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一下:“今天你应该没有穿防弹衣了吧?” 我紧咬着嘴唇,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老k,浑身的神经已经紧绷到了极点。 老k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上门来找我寻仇,肯定不会枪下留情。 砰! 枪声响起的一瞬间,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但是老k这一枪,竟然没有打中我。 如此近的距离,子弹居然飞到了天花板上,击碎了吊灯,玻璃碎片稀里哗啦掉下来。 老k突然惊恐的叫喊起来:“去你大爷,这是什么东西?!” 我定睛一看,一条猩红色的蛇信缠住了老k的手腕,所以令老k刚才那一枪失了准头。 在老k开枪的一刹那,青青从嘴里弹出蛇信,缠住老k的手腕。 老k回过头,看见青青嘴里居然吐出蛇信子,顿时脸色大变:“妖怪……妖怪……” 屋子里的人,除了老k以外,大家都知道青青的真身。 所以老k被吓得惊骇失色,其他人反而面带微微笑。 老k再怎么凶狠,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是一条灵蛇的对手? 青青刚才一直忍着老k,估计是想将计就计,看看老k到底想要搞什么名堂,直到老k掏出枪想要杀我,青青这才准备好好教训教训老k。 青青蛇信一弹,老k直接被抛到天花板上,就像肉球一样,重重撞击之后,跌落在地上,趴着一动不动,活像一只王八。 青青轻叱一声,身上的绳索应声而断。 老k也是倒了大霉,居然敢闯进公司找我报仇,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我随手拧开桌上的一罐啤酒,靠在沙发上,摇头晃脑的说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 老k刚刚抬起脑袋,青青一下子窜到老k面前,突然现出真身,一条体型硕大的青蛇出现在老k面前,蛇头高高扬起,张开血盆大口。 老k翻了翻白眼,直挺挺趴在地上,居然被吓得当场晕死过去。 我拿起手机,给古天打了个电话。 不出半个钟头,楼下来了好几辆警车,闪烁的警灯映亮了夜空。 老k直到被押上警车,都还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抓到老k,古天也非常高兴,这意味着横跨两广多年,残害数条人命的黑桃k传销组织,在今夜彻底覆灭。 等到老k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估计老k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的覆灭竟然如此的戏剧。 听古天说,由于黑桃k传销组织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上面很快批准了老k的死刑。 直到被送往刑场的时候,老k都还是疯疯癫癫,神志不清的样子,嘴里反复念叨着:“蛇……好大一条蛇……妖怪啊……有妖怪啊……” 枪声结束了老k罪恶的一生,也让埋藏在烂尾别墅下面的四具尸体,得到了安息。 黄波他们的父母和亲人来到广州认尸,然后抱着骨灰回到四川老家安葬。 古天对我初入诡案调查科的表现非常满意,也没有亏待我,直接往我的账户上汇入了一笔不菲的奖金。 既能伸张正义,又能赚钱,这种感觉挺好。 回头我买了些香蜡纸钱,叫上老周和他的两个伙计,专门回了一趟烂尾楼别墅,在别墅里点香烧纸,祭奠黄波四人的亡魂。 灵异外卖的事件结束,对此,我的感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第六百三十二章 走穴 这天,丁明请我吃日式料理。 餐厅还挺有特色的,中间是一个圆形大水池,一艘艘木制的帆船围绕着水池航行,帆船上面满载着各种食物。 食客们围坐在水池边上,想吃什么东西,直接从帆船上取。 这样的用餐环境相当高档,消费自然也不低。 我夹起一块生鱼片,蘸了些芥末,一边吃一边问丁明:“请我来这么高级的地方吃饭,是不是有事儿求我?” 丁明笑了笑:“瞧你说的,兄弟之间,吃顿饭多正常的事情!” 我喝了口清酒,摇晃着酒盅说:“拉倒吧你,有事儿直说,过时不候啊!” 丁明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嘿嘿笑了笑,终于说出了他的意图。 原来呀,他是想请我帮忙给赵霞找一份工作。 赵霞之前在电视台工作,现在来了广州,丁明知道八爷手眼通天,也知道八爷对我相当器重,所以想请我当中间人,看能不能通过八爷的关系,把赵霞弄进广州这边的电视台。 既然丁明开口求我,这个忙我肯定要帮。 我说:“行,为了你这顿饭,回头我联系下八爷,看八爷能不能帮帮忙,但是我不能百分百给你保证哈!” 丁明举起酒盅说:“这个我知道,但是以你和八爷的关系,八爷肯定会卖你这个面子的。来,兄弟,我先谢谢你了!” 从日式料理店出来,我给八爷打了个电话,让八爷帮忙给我的兄弟媳妇找个电视台的工作。 赵霞的学历以及资历都还不错,我把赵霞的情况给八爷讲了讲,八爷听了以后说问题不大,让我等消息。 “对了!”八爷在电话那头说:“我在深圳的一块地皮过两天举行奠基仪式,准备搞住宅开发,你跟我一起过去,帮我主持一下,顺便看看风水!” 我是八爷的御用师爷,八爷每年给我十多万工资,为他效劳是我的职责,我肯定不会拒绝。 两天后,一辆豪华商务车停在写字楼下,我和王保长上了车。 王保长已经伤愈复出了,又可以出来行走江湖了。 我穿着一身得体的中山装,而王保长则穿上了他的道袍。 谢强开着车,载着我们前往深圳。 八爷头几年在深圳购买了一块地皮,最近两年房地产蓬勃发展,房价也是一路飙升,于是八爷准备把这块地皮腾出来,开发高档住宅小区。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做什么工程,在开工之前,都会举行奠基仪式,这是一种传统,其目的就是祈福保平安,希望工程能够顺顺利利进行。 八爷的住宅小区,从动工开始就要赚足老百姓的眼球,所以这个奠基仪式也搞得非常隆重。 不仅请了很多黑白两道的大佬,还请了不少演艺明星前来助阵。 我和王保长抱着罗盘,绕着工地走了一圈。 实话讲,这里风水不错,正面有青山相对而开,如同两扇大门。一条河流从门口潺潺而过,有山有水,福泽绵长,呈“开门大吉”之势。 风水分九等,虽说这“开门大吉”算不上一等风水,但至少也是三四等的水平,在这里修建住宅小区肯定会大赚一笔。 八爷很高兴,拿着一把金剪子,带着公司一众高层领导剪彩。 我是八爷的御用师爷,虽然平时不在公司里任职,但是在公司里的地位很高,直接站在八爷身边,接受在场众人仰慕的眼神,也算是出尽了风头。 剪彩完毕,我又负责主持奠基仪式。 所谓的奠基仪式,就是在工地门口立个碑,石碑上面挂着红布大花,八爷拿着铲子,象征性的铲几下泥土,然后就开始放鞭炮。 炮声隆隆,一直持续了个把钟头,地上铺了一层红色的炮竹纸屑,非常的热闹喜庆。 奠基仪式结束,那些明星便开始登台演出。 工地门口搭了一个大型舞台,灯光音响都是一流的,现场也是人头攒动,气氛热烈。 明星们登台跳舞,献唱,好多明星之前都只是在电视上看见过,今天近距离看见真人,还是觉得挺新鲜的。 这些明星的出场费可不低,尤其是知名度越高的明星,出场费也就越高。 八爷也是大手笔,为了将这个住宅项目一炮打响,据说今天光是请明星表演,都花了好几百万。 小明星出场都是好几万,大明星更不用说,几首歌的时间,好几十万便揣进了腰包。 在行业中,明星参加这种商演活动,叫做“走穴”。 对于明星们来说,走穴并不是一件稀奇事儿。 很多明星都热衷于走穴,简简单单表演一下,大把大把的票子便到手了,钱来得很快。 所以走穴是明星们捞金的一种手段,尤其对于那种三四线的小明星来说,他们不像一线明星那样,有很好的资源,有拍不完的电影,排不完的公告,他们想要挣更多的钱维持生计,就要出来走穴。 走穴不仅是为了挣钱,也是一种接近金主的方式。 像一些有点姿色,但又不太出名的小女星,通过走穴,她们就能认识很多幕后的大金主,一旦有金主看上她们,千金一砸为红颜,随便扔点钱出来力捧这些小女星,她们也就有了更多走红的机会。 而且这些金主人脉关系很广,大导演,大编剧都得听他们的,金主也可以直接安排她们出演一些重要角色。一旦电影火了,她们也就火了。从此野鸡变凤凰,从三四流,甚至十八流开外的小星星,跻身一线明星的行列。 八爷这次砸重金,从香港请来了一个影视歌三栖全款爆红的女明星,这个女明星名叫蔡晶晶,听谢强说,蔡晶晶上台唱三首歌,走穴的出场费达到了惊人的七位数。 舞台上面,最大最靓的那张宣传海报,就是蔡晶晶。 很多人来参加奠基仪式,其实就是冲着蔡晶晶来的,这就是明星效应。 我对追星并不感冒,虽然看过蔡晶晶主演的两部电影,但是对她并没有太深的印象。 当然,不可否认,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第六百三十三章 众星拱月 轮到蔡晶晶登台献唱的时候,下面的人群几乎沸腾了,许多粉丝高举着牌子,疯狂挥舞,牌子上面写着“我爱你”之类的标语。 宣传海报上的蔡晶晶已经足够漂亮,没想到真人竟然比海报上还要漂亮,因为我们坐在vip席位上,所以看得比较清楚。 精致的五官,吹弹可破的肌肤,傲人的双腿,再加上灵动的台风,真的能把人的魂勾走。 蔡晶晶属于新晋的一线明星,沉寂了好些年,一直默默无闻,最近两年突然爆红,曝光率极高,人气也是飞涨,拿了好几个大奖,各种资源接到手软。 坊间有传言,蔡晶晶的背后有香港的大金主撑腰。 蔡晶晶最近两年接拍的电影和广告比较多,唱歌也还可以,但是并没有专属于自己的成名曲,基本上都是翻唱一些经典的粤语老歌,尤其喜欢翻唱“梅姑”的歌曲。 梅姑是香港八十年代红极一时的女明星,可谓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在影视歌三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而且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乍一看,蔡晶晶跟梅姑还长得非常相似,难怪很多粉丝都称蔡晶晶为“小梅姑”。 “晶晶,我爱你!晶晶,我爱你!!” 王保长情绪激动,声音都喊得沙哑了。 好几次蔡晶晶走到舞台边上的时候,王保长都爬上凳子挥舞双手,最后被我硬生生拽了下来。 我说:“你丫的,身上还穿着道袍呢,能不能注意下形象?” 王保长哦了一声,脱下道袍,兴奋的脸颊绯红:“蔡晶晶,我的女神啊,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居然能跟我的女神近距离接触,太激动了!” 我皱了皱眉头:“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追什么星呢?能不能稳重一点?” 王保长以前都不懂得追星,自从在家里养伤,每天上网打发时间以后,便开始接触娱乐八卦,然后爱上了一连串女明星,蔡晶晶便是其中之一。 蔡晶晶下场以后,王保长依然激动不已,拉着我的胳膊,也不管我爱不爱听,反正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你知道吗,蔡晶晶刚出的新歌,已经是全网下载第一了!” “对了,她最近又和著名的王导拍了部电影,口碑极佳,今年的金马奖应该稳了!” “还有啊,听说下半年她要在红磡开演唱会呢,你能不能帮我弄张票?” 我没好气的瞪了王保长一眼:“我可以去精神病院帮你弄张票!” 王保长嘟囔道:“嘁,你这人好没趣的,做人没有信仰,可悲!” 信仰?! 信仰你妹啊! 要不是这里那么多人,我早就揍你个瓜娃子了。 奠基仪式结束,傍晚的时候,八爷在深圳最高档的酒楼,席开二十桌,宴请各位名流用餐。 而我和王保长,则被安排在最高规格的vip包房里面,分坐在八爷身旁,就像八爷的左右二臂。 连谢强都没有资格坐进来,谢强对我们羡慕不已,还让我们帮忙找蔡晶晶签个名,说他的小女友沈冰非常喜欢蔡晶晶。 在vip包房里面的十多个人,全是顶级的上层人士,各种权贵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反正我也记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们竟然跟当红女星蔡晶晶,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蔡晶晶就坐在我们对面,脱下了演出服,换上了一件晚礼服,气质优雅,高贵迷人,尤其是她双手轻托下巴的模样,更是倾倒众生。 王保长一脸痴傻的看着蔡晶晶,都不知道自己流下了亮晶晶的哈喇子。 此时此刻,王保长的心里估计已经乐开了花,能够和心中的女神一起共进晚餐,这绝对是一生中最难忘最美妙的回忆。 酒过三巡,饭桌上的气氛便也慢慢热闹起来,大家相互敬酒,彼此寒暄。 我很少说话,其实我不太喜欢这种饭局,因为他们讨论的都是大生意,我根本插不上嘴。我在这种环境里吃饭很不自在,我还是喜欢三朋四友,坐在大排档,路边摊,吆喝划拳的那种感觉。 觥筹交错间,我有些恍然。 真的,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我一个大山沟沟里的农村孩子,竟然有一天,能坐在大城市最高档的酒楼里,和这么多的权贵明星坐在一起吃饭喝酒。 这一切,都像梦一样。 在场的人都知道我是八爷的御用师爷,也多多少少听说过我的一些传奇事迹,虽然我年纪小,但他们却一点都不敢轻视我,反而非常的尊敬我,频频给我敬酒。 实话讲,这种众星拱月的感觉还是相当棒的。 我突然就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当明星了,明星要的就是这种被大家追捧的感觉。 越是有钱人,越喜欢算命看风水,尤其是蔡晶晶这些港台明星,对我更是仰慕,主动起身跟我敬酒。 当她弯腰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她胸口下面的一片雪白,真是春光无限美。 八爷笑道:“晶晶小姐在外面很少喝酒的,能够让她主动举杯敬酒的人,杨大师,你可是第一个呀!” 蔡晶晶放下酒杯,笑了笑,露出好看的酒窝,娇滴滴的问我:“早就听闻杨大师本事高强,今天既然这么有缘分聚在一起,能否请杨大师给在座的各位看一看呢?” 蔡晶晶所谓的“看一看”,其实就是看相的意思。 对于我来讲,我是不太愿意的,看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关系到人生命运,怎能如此儿戏? 但是当着这么多权贵在场,我又不好拂了蔡晶晶的面子。 况且,蔡晶晶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其他人的热烈附和,在座的人都很期待我能给他们看一看。 我回头看了八爷一眼,八爷不动声色,微微颔了颔首。 我明白了八爷的意思,于是微微一笑,彬彬有礼的说道:“好,既然晶晶小姐如此雅兴,在下便献丑了!” 蔡晶晶笑了笑,很懂规矩的说:“多谢杨大师,我资历最浅,我排最后吧,在座的各位叔伯,你们先请!” 第六百三十四章 看相 八爷是今天的主角,很多人叫八爷先看。 八爷爽朗的笑了笑:“杨程是我的师爷,我还需要让杨程帮我看面相吗?” 一个白白胖胖,约莫五十岁上下的老头笑眯眯的站起来,让我帮他看看。 我的记性不错,这一桌十多个人,刚才在介绍的时候,我都把他们的名字和背景记了下来。 我知道这个白胖老头姓邝,在座的人都叫他邝老,是一个高官。 我收敛起笑容,扫了一圈在座的人,很严肃的说:“看相可以,但是在看相之前,我先说一句,我不是那种路边上的算命先生,专拣好话哄顾客开心,如果待会儿我在看相的时候,说了一些让你们不太舒服的话,你们可要有心理准备!” 八爷当先鼓掌道:“专业!不愧是我的师爷!有一说一,说二说二,做人做事都不昧良心!” 八爷很给力的捧场,其他人也纷纷附和,表达对我的敬仰之意。 邝老始终一副笑眯眯的样子,颔首道:“好,当然是实话实说,我在官场上,溜须拍马的假话听得太多,就是想听听实话!” 邝老笑起来的样子,让人感觉很亲切,就像一个邻家大爷。 但这种人,往往才是最厉害的。 这种人混官场,绝对是八面玲珑,左右逢源。 你最好不要招惹上他,一旦招惹他,笑里藏刀可是比谁都要狠辣。 我仔细看了看邝老的面相,脸庞比较宽大,而且很圆,尤其是两只耳朵,更是肉头肥厚,这种面相的人,像极了佛堂里面的“罗汉”,一看就是很有福相的人。这辈子顺风顺水,坐享荣华富贵。 但是仔细一看,他的鼻头上面,竟然有一颗小小的黑色肉痣。 这颗肉痣如果是红色的,那就是官运亨通,很有可能在晚年更上一层楼。 然而,这颗肉痣偏偏是黑色的,这就意味着邝老的身边潜伏着小人,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可能阴沟翻船,晚节不保。 我略一沉吟,心里便有了底,对邝老说道:“邝老这副面相,天生的福相,这辈子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是非常的顺利,而且命中不缺贵人相助!” “有理!”邝老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但是,据我所观察,邝老的身边最近可能有小人作祟,所以邝老一定要密切注意身边人,切不可阴沟翻船。如果能成功除掉这个小人,邝老的后半辈子便再无任何担忧,可以踏踏实实坐享荣华富贵!” 邝老眯起眼睛,脸上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然后,邝老冲我抱了抱拳:“多谢杨大师提醒,我的身边最近确实出了小人,杨大师真是火眼金睛,这都能看出来,佩服!佩服啊!” 邝老主动端起酒杯,敬了我一杯酒。 我一出手,立马征服了邝老,邝老德高望重,连他都对我赞赏有加,其他人自然更加心悦诚服。 “杨大师,给我看看呢!”说这话的人,操着一口撇脚的普通话。 这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皮肤黝黑,瘦高瘦高的,穿着复古的马褂,貌不惊人。 但是此人来头不小,他姓陈,绰号“刀王”,出生在香港贫民窟,因为家境贫寒,从小就出来闯荡江湖。 由于他头脑冷静,胆大心狠,很快就闯出了名堂。 十几岁的时候,就提着一把剔骨刀,当街追杀江湖大佬,一战成名。 从此以后,只要出门办事,他的腰上都别着一把刀,一言不合就动刀子,耍刀的功夫也愈发娴熟,所以江湖上送了他“刀王”这个绰号。 刀王在香港的江湖地位很高,旗下控制着好几家赌场,大型娱乐会所,近年来也往演艺圈靠拢,成立了影视公司,投拍电影之类的,生意做得很大。 刀王的面相,属于那种天生自带杀气的人。 他的容貌很凶,颧骨比较突出,脸颊狭窄,下嘴唇微微外翻,尤其是他的眼睛,狭长狭长的,两条浓眉倒垂下来,真是凶相逼人。 这种面相,注定是不平凡的人生,刀光剑影,活的比较艰苦。 但从目前来看,刀王的印堂还是比较明亮,气色不错。 于是我对刀王说:“你这一生刀光剑影,吃了不少苦头,很不容易才拥有了现在的基业。但是你杀孽太重,如果能尽早放下屠刀,还能在波涛汹涌的江湖全身而退!如果……如果你不肯金盆洗手的话……说句不好听的……横尸街头的可能性很大……” 听到“横尸街头”四个字,刀王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两下,表情就像吞了苍蝇般难看。 不过刀王毕竟是江湖大佬,知道我说这些都是为他好,心里不舒服归不舒服,表面上还是恭恭敬敬对我表示谢意:“多谢杨大师指点迷津,你给我的建议,我会好好考虑的!” 在场的人转了一圈,最后轮到蔡晶晶。 蔡晶晶伸出纤纤玉手,递到我面前,笑脸吟吟的看着我:“杨大师,帮我看看呗!” 我还没有说话,王保长噌地站起来,一把捉住蔡晶晶的玉手,笑嘻嘻的说:“晶晶小姐,我帮你看吧!” 我瞪了王保长一眼,这王八蛋真不客气,在这种场合下,都敢揩油。 蔡晶晶被王保长捉住玉手,脸上的表情一时间有些尴尬,但是她作为一个大明星,她的休养还是不错,她说:“请问道长,你是……” 王保长说:“我是杨程的师弟,我姓王,你可以叫我王道长。看相这东西,我比我师兄还在行。我的师兄已经很累了,所以,我来帮你看相吧!” 蔡晶晶用力抽回小手,婉言谢绝道:“多谢王道长好意,是我提出让杨大师看相的,所以还是杨大师帮我看吧!” 蔡晶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王保长也不好多说什么,悻悻地坐回位置上。 蔡晶晶再次把白嫩的小手递到我面前,一双眼睛勾魂夺魄的看着我。 我说:“不是看面相吗?晶晶小姐想看手相?” 蔡晶晶凑到我面前,眨巴着眼睛说:“那行,你看看我的面相如何?我能不能红一辈子?” 第六百三十五章 红颜醉 对于蔡晶晶提出的这种问题,我并不是很感冒,所以我很平静,也很严肃的回答她:“走红这种东西需要很多因素的,面相只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还是看一个艺人,本身有没有持续走红的实力,以及艺人的品德等等。其实艺人跟常人一样,也需要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充实和提升自己,才能保证自己在大浪淘沙的演艺圈里面不会被淘汰!” 我这番话说的很中肯,但是也有训斥的意味。 包房里的气氛略微有些尴尬,其他人都没说话,全都看着蔡晶晶的脸色。 蔡晶晶沉默了几秒钟,突然莞尔一笑,冲我竖起大拇指:“大师不愧是大师,随便一番话都能震撼人心。短短这一番话,令我受益匪浅,足够我受用一辈子!” 蔡晶晶带头鼓掌,在座的其他人也跟着鼓掌。 我仔细打量蔡晶晶的面相,她的五官长的很精致,天生贵人相,几乎没有什么缺陷。左边眉梢位置,还有一颗美人痣,这颗美人痣预示着她会得到很多贵人的相助。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打量蔡晶晶双眼的时候,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 我微微有些愣神,我很诧异,因为我在蔡晶晶的眼睛里面,竟然看不见一丝生机。 这是什么情况? 蔡晶晶的面相非常完美,但双眼里面没有丝毫的生机,怎么会这样?难道是我看错了吗? 见我半天不说话,蔡晶晶问我:“杨大师,你在想什么呢?我的面相有这么复杂吗?” 我暗暗吸了口气,把这个奇怪的发现强压回心底。 虽然我的心里充满疑惑,但我也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这个疑惑说出来。 我摇了摇头,勉强挤出一抹微笑,我说:“晶晶小姐,不是我恭维你,实话讲,你的面相非常好,属于人中龙凤的面相,几乎堪称完美。只要你能持续勤奋的努力,你在艺术领域的成就是非常高的,而且这一辈子都会活在璀璨的光环之下!” “哦?真的吗?”听了我对她的评价,蔡晶晶非常高兴,就连眉梢都洋溢着喜色。 “绝无半点虚言!”我微微欠身,很诚恳的说。 我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我的内心还是有所隐瞒的,我说过自己绝不会昧着良心说话,但我还是食言了,因为有些东西不能说出来,会惹上麻烦的。 为了明哲保身,我选择了把秘密烂在肚子里。 蔡晶晶举起酒杯,喝我碰了碰杯,眉飞色舞的说:“既然大家今天这么高兴,我提议咱们晚宴结束后,继续去唱k怎么样?” 八爷表现出东道主的大气,立即说道:“没问题,大家尽管嗨皮,所有东西我请客!” 晚宴结束,我们直接乘电梯上了顶楼。 酒楼的顶楼就是非常高档的ktv娱乐会所,八爷订了一个最豪华的包房,可以容纳好几十人,里面的装潢也是无比奢华,就连喝酒的酒杯,都是镶金用的。那些红酒洋酒全都是进口的,贵的吓人,标价全都在五位数以上,这种地方玩一晚上,随随便便十来万就没了,绝对是挥金如土。 但这就是身份的象征,那些有钱人,那些达官贵族,那些明星,就喜欢来这种地方摆谱。 王保长一副土包子的样子,拉着我悄悄说:“天呐,抢人啊,桌上这瓶红酒,一万八,妈的,喝了要成仙啊!” 我笑了笑:“这些全都是琼浆玉液,你多喝一点!” 王保长舔了舔嘴唇,拿出吃自助餐的气魄:“必须的,今晚我要敞开喝!” 说着,王保长还脱掉外衣,感觉要大干一场。 我们原本只有十几二十人,晚宴结束后,一些上了年纪的,比如邝老他们,也走掉了。只剩下十一二个人,稀稀疏疏坐在如此宽敞的包房里面。 暗淡暧昧的灯光照着蔡晶晶的脸,让蔡晶晶更显美艳绝伦。 蔡晶晶主动拎着洋酒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非要和我唱歌玩游戏。 我也不好拒绝她,只得跟她玩起了骰子。 也不知道蔡晶晶是不是故意让我的,几乎是把把输,喝了不少酒,脸颊红彤彤的,就像火烧一样。 刚开始还和我隔着一定的距离,后来越靠越近,再后来软绵绵的身体整个靠在我的后背上。 蔡晶晶早就脱了外衣,衣衫单薄,那丰腴的身体一靠上来,让我忍不住热血沸腾。 我又不是傻子,蔡晶晶的这些举动,或多或少都在暗示我,她对我有那么点意思。 不过我这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先不说我有没有蛇妻,哪怕我是单身,我也不会和蔡青青在一起,哪怕她美若天仙,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的生活方式,工作环境,包括我们的三观和人生追求,通通不一样。 当然,蔡晶晶对我可能也只是一时激情,毕竟演艺圈压力大,在这个圈子里混的人,都喜欢寻求刺激。 “晶晶小姐,你喝醉了!”我轻轻推开蔡晶晶,坐直身体。 谁知道蔡晶晶又靠了上来,对着我吹气如兰,哪怕她喝了酒,但她的小嘴还是很香很香。 作为一个正常男人,如果不是定力超强,只怕早就沦陷了。 蔡晶晶媚眼如丝,咬着我的耳朵问:“你喜不喜欢我?” 我的小心肝狠狠颤抖了一下,蔡晶晶的声音很勾魂,这句“喜不喜欢”杀伤力真的很强大。 我暗自吁了三口气,然后端起酒杯,往杯子里加了好几个冰块,将这杯冰镇啤酒一饮而尽,终于感觉脑袋要清醒点了。 我说:“喜欢!晶晶小姐德艺双馨,肯定深受大家的喜欢!” 纤纤玉手贴着我的肚子滑移到胸口上,阵阵暖气吹进我的耳朵,蔡晶晶勾魂的声音在我耳畔幽幽响起:“我说的不是这种喜欢,而是另外一种,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喜欢!” 我发誓,此时此刻,我他妈体内的火焰,都快把自己融化了。 蔡晶晶对我的诱惑,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 第六百三十六章 皮包骨 “那个……晶晶小姐,不好意思,我有些不胜酒力,需要回酒店休息了!”我推开蔡晶晶,有些慌张的站起来,然后拽着王保长就往门外走。 王保长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干啥呢?我这正喝的高兴呢,这么早回去做什么?” 我没有理会王保长的“苦苦哀求”,拉着他逃也似的离开了ktv。 走出ktv,凉风一吹,我登时感觉清醒了许多。 王保长还在回味一万八一瓶的红酒:“可惜了可惜了,还有半瓶没喝呢!” “喝喝喝,你丫的只知道喝,怎么不喝死你?我刚才那么尴尬的处境,你都没说过来帮我解围!”我白了王保长一眼,双手叉腰,气呼呼的说。 王保长说:“你和蔡晶晶在那里卿卿我我的,我怎么好意思过来打扰你们的好事?” “好你个屁,那女人就跟妖精似的,我才不敢招惹她呢!”我很严肃的说。 王保长摇了摇头:“大师兄,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这么漂亮的女人主动投怀送抱,你居然坐怀不乱,简直不可思议!” 我伸手拦下一辆计程车:“越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王保长跟着我挤进计程车:“蔡晶晶可是全民女神,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想把她拥在怀里。她主动勾引你,你都没有反应?大师兄,你是不是身体有什么问题呀?有问题早去医院啊,不要讳疾忌医!” “去你丫的蛋,老子身体棒着呢!反正呀,那个女人……不能碰……”说到这里,我又想起晚宴上,我帮蔡晶晶看面相的时候,看不见她眼里的生气,所以我总觉得这个女人怪怪的。 “为什么不能碰?嘁,我们想碰还碰不着呢!”王保长一脸郁闷的说。 第二天早上起来,谢强开车接我们去了工地,原来八爷请了个俊俏的男模,和蔡晶晶一起拍摄这个住宅小区的宣传广告。 蔡晶晶今天穿了一身比较典雅的衣服,让她看上去很有古典气质,又是另外一种美。 不得不说,蔡晶晶真的很漂亮,能够驾驭各种扮相。 那个男模也挺帅的,模样俊俏,皮肤白皙,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的白马王子。 男模和蔡晶晶走在一起,简直是绝配,金童玉女的组合令在场众人艳羡不已。 王保长揉了揉鼻子,哼哼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比我高一点,比我皮肤白一点吗?跟个娘炮一样,也不知道帅在什么地方,现在的人,审美观真有问题!” 谢强斜眼瞥了一眼王保长:“人家两个人在一起,那就是公主和王子;你要是跟蔡晶晶在一起,那就是美女和野兽!” “禽兽!”我纠正道。 王保长生气的瞪着我们:“你们就是嫉妒我的颜值!” 我拍了拍王保长的肩膀:“兄弟,你想多了,这个真没有!” “ok,完美,非常完美!”负责拍摄广告的导演满脸欣喜,对于蔡晶晶和男模的表现相当满意。 两人拍摄完广告,一大群工作人员便围拢上去,有的递毛巾,有的递水,有的帮忙换衣服,搞得就像皇太后出行一样。 王保长挥舞着手中的矿泉水想要冲上去,但是根本挤不进人群,只能在外面大喊:“水!晶晶小姐,这是我给你买的矿泉水,请接受我小小的心意吧!” 一个保安劈手夺下王保长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咕咚咕咚喝了起来,还不忘对王保长说一句:“晶晶小姐会感受到你的心意的!” 蔡晶晶和那个男模在一群工作人员的护送下,登上不远处的一辆保姆车,然后扬长而去。 蔡晶晶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鸟都没鸟我,估计我昨晚拒绝了她,让她很是生气。毕竟,作为女神级的人物,居然被我拒绝了,实在是有伤尊严的一件事情。 不过这样也好,我和蔡晶晶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也不希望她继续纠缠我。 在深圳继续待了两天,八爷处理好这边的事情以后,便准备回去了。 我刚刚从酒店出来准备上车,就接到古天的电话。 作为诡案调查科科长,古天不可能无缘无故给我打电话,他给我打电话,肯定是有事发生。 我接起电话,古天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说在深圳,古天说正好,让我在深圳等他,因为深圳这边发生了一起诡案,他正赶往深圳。 我和王保长留在深圳,谢强送八爷回了广州。 下午的时候,古天抵达深圳,然后开着车,载着我们,马不停蹄的赶往诡案现场。 诡案现场在郊外,这里已经被纳入规划开发的范围,很多人都已经搬走了,那些老房子基本上人去楼空,墙上长满爬山虎,死气沉沉的感觉。 在一座老宅前面,已经拉起警戒线。 古天出示证件,带着我们走进老宅,向正在办案的警长询问情况。 警长告诉我们,老宅里有一具男尸,男尸的死状非常奇怪,身上没有任何伤口,看上去像是自然死亡。但很诡异的是,这具男尸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如果不是这一层皮,这具男尸看上去跟骷髅没有什么区别。 “死者身份确定了吗?”古天问。 警长点点头:“已经确定了,死者名叫小智,今年二十一岁,还在上大学,不过因为面容俊俏,身材出众,在大学期间就开始t台走秀,在深圳的模特圈,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男模。这座老宅是小智奶奶的祖屋,奶奶过世了,祖屋没有人。小智喜欢安静,所以没有活动的时候,都会回到祖屋短暂居住!” 顿了顿,警长又说:“对了,小智死的头两天,还刚刚跟那个很有名的女星蔡晶晶合拍了一支房地产的宣传广告!” 我猛然一惊,和王保长对视一眼,这个名叫小智的死者,竟然是前两天跟蔡晶晶合拍广告的那个小鲜肉?! 世事无常啊,前两天见到他的时候,他都还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呢?而且还死得这般蹊跷? 第六百三十七章 第二个骷髅 我们走进祖屋卧室,卧室床上躺着一具尸体。 我只看了一眼,不由得脊背生寒,这具尸体真跟骷髅没有什么区别。 尸体只剩下一层皮,紧紧包着骨头,能够清晰地看见骨头的轮廓,看上去就像一具干尸, 我们都知道,尸体若要变成干尸,首先需要防腐处理,然后要经过漫长的岁月,等尸体慢慢风干。 但是,小智也就死了两三天时间,怎么可能变成干尸呢? 这具尸体明显不太正常! 我绕着卧室走了一圈,看见墙上挂着不少照片,全是小智走秀的海报。 很帅的一个小伙子,年纪轻轻遭此厄运,实在是有些遗憾。 墙角的椅子上,堆放着一些衣服裤子,小智死的时候,浑身赤果果的,很可能是在睡觉的时候死掉的。 问题就在于,小智睡觉的时候,到底遭遇了什么?会使得他变成一具皮包骨的干尸? “怎么看?”古天问我们。 王保长抬头看着我:“大师兄,小智的这个死状,像是被妖邪之物吸干了阳气!” 我点点头,小智体内的精血全都不见了,所以才只剩下一层皮。 古天皱起眉头:“什么妖物能够吸食阳气?” 我说:“只有阴邪之物,才会吸食阳气,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痕迹,所以暂时没法确定是什么妖物!” 古天向警长询问:“小智的尸体,是谁发现的?” 警长说:“是他的经纪人!” 不一会儿,经纪人来到我们面前,是个略微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 经纪人的脸色很难看,自己手下的艺人,发生了这样的怪事,而且还丢了性命,他怎么向公司交代?更何况,小智正呈上升趋势,是公司重点培养的一棵摇钱树,树苗才刚刚发芽了,这棵摇钱树便死掉了,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经纪人本身,都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经纪人说:“前两天,刚刚帮小智接了个综艺节目的通告,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接,发消息也没人回,甚至还缺席了通告的录制。在我印象中,小智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年轻人,他应该不会拿自己的星途开玩笑。所以我觉得不太对劲,就来祖屋找他,结果一进门,就看见小智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具骷髅……” 说到这里,经纪人打了个深深的寒颤。 我们一连查了好几天,这起诡异的案件都没有丝毫进展。 小智的人际圈很狭窄,除了参加活动和通告以外,最喜欢一个人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 而且这片郊区几乎都没有人居住了,所以也没有人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 我们所了解到的,便是前两天拍完广告以后,小智坐着蔡晶晶的保姆车回到祖屋,其后发生的事情,完全是一片空白,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了。 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古天又接到电话,又有一具骷髅出现了! 这具骷髅在元朗的一座公寓楼里,其身份竟然是一个偶像小生,人称阿麦,年纪也不大,才二十出头,有混血基因,外貌非常俊朗。 阿麦从小在国外长大,近几年刚刚返回香港发展,长得帅,唱歌跳舞还很在行,人气也是蒸蒸日上。最近也凭借超高人气,参与演出了一部重量级电影,跟他演对手戏的女主不是别人,正是蔡晶晶。 因为经常往返大陆和香港演出活动,所以阿麦在元朗区购置了一套高级公寓,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地。 公寓楼下有地下车库,里面停放着一辆阿麦的房车,阿麦的尸体,就在房车里面。 他跟小智的死状一模一样,同样被吸干了阳气,变成了一具骷髅。 令人奇怪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阿麦在房车里面,竟然也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 阿麦最近在演电影,莫名其妙就失踪了,结果剧务来找人,找来找去,最终在房车上找到了阿麦的尸体。 王保长托着下巴说:“看来这个吸食阳气的妖物,活动范围还挺广的啊!” 我点点头,眉头紧锁:“有一点很奇怪,两个死者都是娱乐圈人士,这个妖物难道专门对娱乐圈的人下手?” 王保长竖起两根手指:“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这个妖物专门对娱乐圈的人下手;第二种可能,这个妖物……很可能就藏身在娱乐圈里面……” 我赞赏的看了王保长一眼,不错,这老小子的脑袋越来越灵光了。 我说:“我认为第二种的可能性更大!” 王保长颔首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案子没什么明显进展,但现在至少确定了调查方向!” 这时候,古天走过来,他说:“我刚询问过剧务,剧务给我透露了一个情况,说这个阿麦生性风流,回来这几年,约会了不少妹子。而且就在拍电影的这段期间,还跟蔡晶晶有暧昧关系,曾有人亲眼看见蔡晶晶从阿麦的房车里面走出来,两人的举止非常亲昵!” 王保长说:“真是红颜祸水啊,为什么连续两个跟蔡晶晶合作的男艺人,都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呢?” 古天一脸严肃的说:“我刚就是想说这个问题,小智和阿麦有三个共通点,第一,他们都是娱乐圈的人;第二,他们都跟蔡晶晶合作过;第三,他们跟蔡晶晶之间,好像都有那么点意思!” “小智也跟蔡晶晶有暧昧关系?”王保长诧异的问。 古天说:“这件事情也是小智的经纪人后来告诉我的,之前拍摄宣传广告的时候,公司发了很多男模的照片让蔡晶晶挑选,蔡晶晶一眼就选中了小智。而且两人在合作过程中,蔡晶晶对小智也是格外照顾,甚至还有人看见蔡晶晶和小智共用一根吸管喝饮料!” 王保长的脸色很难看,我知道,他是不能接受心中的女神,私底下却是如此的放浪形骸。 我拍了拍王保长的肩膀:“所以我叫你不要追星不要追星!演员嘛,演戏是他们最擅长的东西,你在荧幕上看见的演员形象,并不是他们真实的一面。荧幕上的铁汉,私下里可能是一个娘炮。荧幕上的玉女,私下里可能是一个放纵的女人。荧幕上的狠人,私下里也可能是个非常正直善良的人!” 古天说:“走吧,梦醒了,就该认真做事了,我们去会会蔡晶晶!” 第六百三十八章 美人痣 古天开着车,载着我们来到蔡晶晶的经纪公司楼下。 远远地,我们就看见很多年轻人聚集在楼下,把出口围了个水泄不通。 但见那些人情绪激动,手里举着很多牌子和标语,甚至还有阿麦的黑白照片。 现场闹嚷嚷的,有很多保安在维持秩序。 从那些标语不难看出,这些人都是阿麦的粉丝,阿麦是近两年来最红的人气偶像,粉丝群体庞大。 阿麦的突然离世,令这些粉丝伤心不已,他们把矛头直指蔡晶晶,说蔡晶晶是害人精,扫帚星。前不久才克死了偶像嫩模小智,现在又克死了阿麦。 这时候,人群开始愈发骚动起来,有人在大喊:“她来啦!扫帚星来啦!!” 蔡晶晶在经纪人和保镖的带领下走出公司,却被情绪激动的阿麦粉丝层层包围。 那些人在看见蔡晶晶现身以后,变得更加疯狂,大喊着蔡晶晶滚出娱乐圈,还向蔡晶晶投掷臭鸡蛋等东西。 经纪人帮蔡晶晶挡住一颗臭鸡蛋,满脸都是蛋液在流淌。 许多粉丝已经失去了理智,开始冲击蔡晶晶,跟那些保安发生了暴力冲突。 经纪人顾不得擦拭脸上的蛋液,扯着嗓子大喊:“保护晶晶姐,这些人都他妈疯了!” 四个身强力壮的保镖,将蔡晶晶紧紧护在中间,艰难的穿过人群,一直护送到保姆车前面。 蔡晶晶戴着墨镜,全程一言不发,迅速钻进保姆车。 保姆车启动,那些粉丝还想拦车,经纪人破口大骂:“妈的,撞死这些神经病!” 保姆车就像一头咆哮的野牛,从人群里冲了出去,十多个粉丝都被掀翻在地上,场面一片混乱。 我们摇了摇头,这些人追星简直太疯狂了。 古天踩下油门,开着车跟上蔡晶晶的保姆车,一路跟到蔡晶晶的高档别墅。 蔡晶晶的别墅在半山腰上,是香港有名的半山别墅,风水很好,背靠青山,面朝大海,这里一套别墅价值好几千万。 别墅里停着数量豪华跑车,门口还有黑衣保镖24小时执勤。 怪不得这么多人削尖脑袋都想当明星,明星走红以后的生活,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 保姆车开进别墅,我们的车却被拦了下来。 古天出示警官证件,保镖很识趣的放我们进去。 刚刚走进别墅,就看见经纪人在大发牢骚,而蔡晶晶则一言不发的坐在沙发上,显得很疲倦的样子。 “喂,你们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经纪人冲我们喝问道,他脸上的蛋液都还没干。 蔡晶晶抬头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的说:“杨大师突然光临寒舍,不知有何指教?” 寒舍?! 这套几千万的别墅都叫寒舍,我们住的地方岂不是狗窝? “指教不敢,只是听闻晶晶小姐最近惹上了不小的麻烦,所以特意来看看!”我微微抱了抱拳。 “你谁呀?”经纪人很嚣张的走过来,想要把我推出去。 古天铁钳一样的大手抓住经纪人的手腕,然后摸出警官证给他看了看,经纪人的态度立刻软下来,皮笑肉不笑的说:“哦,原来是警官呀,随便坐吧!” 古天笑了笑,在蔡晶晶面前坐下,环顾了一下别墅:“晶晶小姐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地方?” 蔡晶晶莞尔一笑:“我喜欢一个人独处,当然,如果警官你愿意搬来和我同住,我也举双手欢迎!” 蔡晶晶果真是个放纵的女人,言语之间,老是充斥着一种挑逗的意味。 古天呵呵笑道:“晶晶小姐真是大方,只可惜,我没有这个福分!” 在古天和蔡晶晶说话的时候,我绕着客厅走了一圈。 电视柜上摆放着很多相框,里面都是蔡晶晶的照片,有她刚出道时候的青涩模样,也有她大红大紫后的明星照。 在这一大堆照片中间,还摆放着一个精美的相框。 我原本以为相框里的人是蔡晶晶,但是看见照片上的签名,才发现这张照片里的女主角,竟然是当年红极一时的梅姑。 我看了看蔡晶晶的照片,又看了看梅姑的照片,发现两人长得极其相似,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且她们的左边眉梢位置,都有一颗美人痣。 难怪很多人都称蔡晶晶为“小梅姑”,真的很难相信,世界上竟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 其实蔡晶晶刚出道时候的照片,并没有很像梅姑,那副青涩害羞的模样也谈不上多么漂亮,但是后面蔡晶晶却越长越漂亮,越长越像梅姑。 突然,我留意到一个细节。 蔡晶晶刚出道时候的照片上面,她的左眉梢位置是空的,并没有那颗美人痣。 但是后来的照片上面,她的左眉梢竟然又冒出了一颗美人痣。 这就奇怪了,难道这颗美人痣是后面才冒出来的? 或者说,这颗美人痣根本就是蔡晶晶造假做出来的,为的就是自己更像梅姑? 我正想得出神,却听见经纪人跟古天吵了起来。 原来是古天问了蔡晶晶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涉及到小智和阿麦的死,经纪人认为古天把蔡晶晶当成嫌疑人审讯,所以对古天的提问表示强烈反对,同时还电话联系了蔡晶晶的御用律师。 经纪人说:“古警官有什么问题,等我们的律师来了再谈,晶晶小姐有权保持沉默!” 蔡晶晶苦笑了一下,撩了撩额前的长发:“怎么?就连你们也怀疑我么?” 古天说:“谈不上怀疑,就是多了解一些情况,对我们破案有帮助!” 蔡晶晶的御用律师很快赶到了,戴一副金丝眼镜,头发梳得油亮亮的,额头宽,下巴窄,而且嘴皮极薄,一看就是个巧舌如簧,非常难缠的主儿。 果不其然,律师一走进别墅,就叽里呱啦讲了一大通法律,然后下了逐客令,将我们赶出别墅。 而且还很嚣张的威胁古天:“这里是香港,你在香港就要遵守香港的法律,你们信不信我可以把你们逐出香港?” 古天也不着恼,拍拍手站起来:“行!没问题!我们走便是!但是,临走之前,能不能让我上个卫生间?尿急!” 蔡晶晶冷冷道:“随意!” 第六百三十九章 祭拜 从别墅里出来,我对古天刚才的举动表示奇怪。 我问古天,为什么非要赖在蔡晶晶家里撒泡尿呢? 古天笑嘻嘻的说:“这么高档的别墅,卫生间一定也很高档吧,咱们这种乡下人,就想看看稀奇!” 顿了顿,古天又说:“蔡晶晶别墅里的卫生间又宽又大,都可以养猪了,不过她的卫生间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好像是某种药草味!” “咱们现在去哪里?”王保长问。 古天双手枕在脑后,眯起眼睛:“哪里也不去,就在车里睡一觉,24小时密切监视蔡晶晶!”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四周只有蛐蛐的叫声。 幸好车上还有些干粮,我们囫囵分着吃了。 然后古天从包里摸出一个比手机大一点的屏幕,竟然是一个监视器屏幕。 打开监视器,屏幕里渐渐出现了画面。 我和王保长凑上去一看,惊奇的发现,监控画面里的场景,竟然是一个宽敞豪华的卫生间。 我突然反应过来,脱口说道:“这是……蔡晶晶家里的卫生间?!” 古天没有否认,点点头:“正是!” 王保长瞪眼看着古天:“古警官,堂堂高级警官,你怎么能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你居然在卫生间里安装监控,想要偷窥蔡晶晶洗澡?你……你太变态了!” 我顿时恍然为什么离开别墅的时候,古天要借口去卫生间撒尿,原来他根本就不是去撒尿,而是偷偷去卫生间安装监控。 古天回答说:“我走进卫生间,闻到卫生间里有很奇怪的药草味,所以我就顺手在盥洗台下面装了一个针孔监控器,想要看看蔡晶晶到底在搞什么鬼名堂!” 王保长揉了揉鼻子:“想看人家洗澡就明说,还要找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嘘,别说话,她进来了!”古天目不转睛的盯着监视屏幕。 虽然我们的手段不太厚道,但是为了破案,我们也只能出此下策。 蔡晶晶在浴缸里放水,然后用手机播放音乐,全然不知道自己正在我们的监视之中。 等浴缸放满水以后,蔡晶晶不知从哪里拿出一袋子奇怪的白色粉末,抖落到浴缸里面。 古天说他闻到的药草气味,也许就是这袋白色粉末散发出来的。 蔡晶晶脱掉浴袍,雪白的身体就这样一览无余。 古天赶紧伸手捂住我的眼睛:“少儿不宜!” 我也伸手捂住王保长的眼睛:“要长针眼!” 王保长反手又捂住了古天的眼睛:“你也别想吃独食!” 等到监控里面传来哗啦水声,我们知道蔡晶晶已经躺入浴缸,这才各自松开手。 蔡晶晶浸泡在满是药粉的浴缸里面,微闭着眼睛,很惬意的哼着歌。 偶尔,蔡晶晶会伸出修长的美腿,用毛巾擦一擦,姿势勾魂,相当性感撩人。 古天一直看着监控屏幕,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和王保长却早已看得热血沸腾,一股狂躁之气直冲脑门,血脉贲张,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要爆炸了一样。 在浴缸里泡了一会儿,蔡晶晶站起来,裹着浴袍走出卫生间。 整个沐浴过程也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也就是往浴缸里放了一袋子奇怪的药粉。 我们都知道这些女明星最注重保养皮肤,这袋子药粉很可能是某种保养皮肤的东西,倒也不足为奇。 王保长说:“别看了,再看下去,我的血都要流干了!” 我扭头一看,不由得吓了一跳,王保长满脸都是血迹,两道热辣辣的鼻血就像潺潺溪泉,止都止不住。 古天说:“年轻人火气重我还能理解,你都三四十岁的人了,火气怎么还如此旺盛?这个男人嘛,还是要懂得调理自己的身体,一个人实在是憋急了,就拿钱出去享受享受嘛!” “哎,哎,你们看,奇怪,她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王保长一边用卫生纸堵住鼻孔,一边指着监控屏幕。 我们低头看向监控屏幕,发现蔡晶晶又回到卫生间,她的左手拿着一个相框,右手提着一个袋子,袋子里装着香蜡纸钱等东西。 我们互望一眼,大惑不解,蔡晶晶这是要做什么? 蔡晶晶把相框摆放在地上,我定睛一看,更是大吃一惊,相框里面,赫然是那张梅姑的签名照。 蔡晶晶难道在祭拜梅姑? 只见蔡晶晶掏出两支白蜡烛,点燃后立在相框两边,然后跪在相框前面,开始烧纸。 蔡晶晶刚才走进卫生间的时候,已经关掉了灯。 大半夜的,蔡晶晶跪在卫生间的地上,对着梅姑的相片烧纸,这场景还真是古怪。 火光忽明忽暗的,映照着蔡晶晶的脸,蔡晶晶烧着纸,模样很虔诚,嘴里还一直喃喃念叨个不停:“梅姑,原谅我……对不起啊……你不要来找我的麻烦啊……” 我们更是奇怪,蔡晶晶为什么要给梅姑烧纸?还要乞求梅姑的原谅?难道蔡晶晶做了什么对不起梅姑的事情? 不对呀,蔡晶晶还是个少女的时候,梅姑便已经因病去世了,按理说,蔡晶晶根本不可能跟梅姑有任何的交集,那她又为什么会对不起梅姑呢? 再说,今天也不是梅姑的忌日,就算是出于某种追思和怀念,今天也不是时候呀! 而且看蔡晶晶这副模样,应该也不是第一天祭拜梅姑了,之前我只知道蔡晶晶长得像梅姑,但现在看来,蔡晶晶跟梅姑之间,好像还藏着一些故事。 当然,这些事情我们不可能当面询问蔡晶晶。 一,蔡晶晶把秘密藏得这么深,肯定不可能告诉我们;二,我们监视蔡晶晶的事情,立马就会曝光,万一被人扣上偷窥狂魔,死变态的帽子可就麻烦了,不仅没法离开香港,可能还会面临牢狱之灾。 不过古天还是很有手段的,通过警方的关系,很快便查到,蔡晶晶还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奶奶,现在还生活在元朗乡下。 于是我们决定前往元朗,从蔡晶晶奶奶的嘴里探听消息。 第六百四十章 子欲养而亲不待 清晨的天,还飘荡着一些薄雾。 乡下的空气很清新,这里地势开阔,是难得的一片净土。 香港面积小,人口密度奇高,所以这里高楼密布,重重叠叠。 在这样的环境中待久了,让人心里特别的压抑,甚至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所以,香港虽然是国际大都市,但这里的人们生活压力也是相当的大。 元朗乡下,跟繁荣的街区比较起来,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阡陌纵横,农舍掩映其中,其间还有小桥流水,好一番世外桃源的光景。 我们按照门牌号,寻找到蔡晶晶的奶奶家里。 蔡晶晶从小跟奶奶相依为命,所以这里也是蔡晶晶的家。 其实蔡晶晶的人生还挺励志的,从一个乡下少女,一步步成为当红女星。 王保长正准备上去敲门,房门突然打开,一个头发花白,弓着背的老奶奶从屋子里走出来,手上拿着农具,一副要去干农活的样子。 老奶奶看着我们:“你们是……” 古天出示了一下证件,说要了解一下蔡晶晶的情况。 老奶奶顿时很紧张,小心翼翼的问我们,是不是她的孙女犯事了? 古天安慰奶奶说:“不用紧张,只是晶晶小姐身边的人出了事,我们例行调查!” 奶奶将我们迎进屋子里,沏了壶茶,古天招呼奶奶坐下,然后跟奶奶攀谈起来。 提起自己的孙女,奶奶的脸上满是骄傲和自豪。 奶奶说:“我的孙女很乖很懂事的,她爸妈走得早,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她小的时候学习成绩不算特别优秀,但是能歌善舞,经常去社区表演节目,很受街坊邻居们欢迎的,这里好多人都喜欢她。 高中毕业后,她就一个人出去闯荡,一心想要当明星。 她最崇拜那个……梅姑,房间里到处贴着梅姑的照片,说要成为梅姑那样的女明星。 其实她能不能当明星,我并不是很在意,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 晶晶很争气,后来真的进了演艺圈,现在也很红,我这个做奶奶的,真的打从心底为她感到高兴!” 古天说:“你孙女对你怎么样?” 奶奶说:“挺好的!” “挺好的?”古天环顾四周:“你孙女现在住在几千万一套的半山别墅,为什么没把你接过去?而是让你留在乡下呢?” 奶奶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一抹黯然的神色,她说:“不能这样说,我孙女真的挺孝顺的,以前刚刚进入演艺圈的时候,工资很低,但是每个月都要给我买各种补品,我说不要不要,但她硬是要买,宁愿自己喝粥啃馒头,也要把钱给我花,说我这辈子供她不容易。还说以后如果挣了大钱,一定把我接到城里住大房子!” “后来呢?”古天眯起眼睛。 奶奶叹了口气,眼神中带着深深的失落:“也许是成名以后,她太忙了吧,不希望我去影响她的工作生活。我看她很忙碌,有次就提出搬去和她一起住,可以帮她料理一下家务事,也可以让她回到家里的时候,有一口热饭吃。可是……可是她拒绝了,她说她喜欢独居,那么大的别墅,甚至从没有请过保姆,也不知道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哎!” 古天点点头:“奶奶,你的意思是,你的孙女……变了?” 奶奶抿了抿嘴唇:“有一点吧,大概在两年前,去了一趟泰国回来,整个人好像……说不上来,好像变得很陌生!” “哦?很陌生?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古天追问道。 奶奶摇了摇头:“不好说,反正就是一种感觉,因为我和她二十多年相依为命,已经有了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是那次她从泰国回来以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她有些陌生了,她是我的孙女,但好像又不是我的孙女!” 王保长插嘴道;“我记得她那时候好像刚刚走红吧?” 奶奶说:“之前还没走红,就是从泰国回来以后,才开始走红的!这两年我都没怎么见着她,她也很少回来,只是偶尔给我一些生活费,我感觉她离我越来越远。 哎,其实我们这些老年人,用不了几个钱,给我再多的生活费我也不稀罕。我只是想,能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多和孙女待在一起,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好像并不懂得我们心里的期盼! 如果可以的话,我倒希望她不是明星,而是一个普通人,每天下班回家,我们祖孙俩还能一起吃个饭!” 奶奶说到这里,情绪有些激动,嘴唇颤抖着,忍不住老泪纵横。 看得出来,对于蔡晶晶的变化,她的心里其实是很难受的。 奶奶的这番话很质朴,却表达出了所有老人的一种心愿,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敲打在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心上。 子欲养而亲不待。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繁忙的工作和沉重的生活当中迷失,忘记了在回家的路口,始终都有那一双殷切的眼神,等待着我们归家。 每个人都会老去,也许,只有当自己真正老去的时候,才能体会奶奶这种孤独的滋味。 老人要的,真的不是多么好的物质生活,她所需要的,只是陪伴。 可惜,我们很多很多人,都没法做到“陪伴”二字。 我插嘴问奶奶:“晶晶自从泰国回来以后,有没有什么古怪的行为举止?” 奶奶想了想,颔首道:“有!她从小就特别喜欢和崇拜梅姑,屋子的墙上全都贴着梅姑的海报,但是从泰国回来以后,她却把梅姑的海报全部撕下来,一把火烧了。我当时很奇怪,问她为什么这样做,她也没有回答我。反正从此以后,家里便再也没有任何跟梅姑有关的东西!” 照奶奶这个说法,蔡晶晶的行为确实令人费解。 她那么崇拜梅姑,却又亲手烧毁了梅姑的海报,而两年后的今天,她又对着梅姑的照片烧纸,那她到底是憎恨梅姑呢?还是缅怀梅姑呢?从她烧纸时候说的那些话来看,又像是在给梅姑赎罪,不明白她究竟想要做什么。 第六百四十一章 活死人 看来,蔡晶晶身上发生的所有古怪,都出现在她从泰国回来以后。 蔡晶晶去泰国是个关键点,她去泰国究竟做了什么?或者,遭遇了什么? 我问奶奶,两年前蔡晶晶去泰国的时候,是她一个人去的,还是和其他人一块儿去的? “三个人!还有小军和小海!”奶奶说。 我皱起眉头:“小军和小海是谁?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奶奶说:“就住我们隔壁,他们是两兄弟,从小和晶晶一起长大!” 从村屋里离开,我们前往隔壁小军和小海的家里,两家相距不过百米。 我们现在迫切需要弄清楚,蔡晶晶去泰国的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小军和小海是蔡晶晶的同行人员,他们应该知道蔡晶晶在泰国的经历。 王保长说:“蔡晶晶不会中了邪吧?我听说泰国那边的邪术很多,一不留神就会中邪!” 我说:“有没有中邪,等会儿问问小军小海不就清楚了吗?” 古天走在前面,叩开一座破烂的院门。 院子里很冷清,村屋也显得很破败,像是很久没有人居住的样子。 我们皱起眉头,小军和小海难道不在家里? 古天扯着嗓子,喊了好几声,就听见吱呀吱呀的开门声。 一个满头银丝,衣着褴褛的老妪,站在门后,一脸木然的看着我们。 大白天的,这个老妪却给我们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古天上前询问道:“奶奶您好,请问小军和小海是住这里吗?” 老妪点点头,没有说话。 古天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老妪推开半扇门,转身走进屋子,我们立即跟了进去。 屋子里的光线十分昏暗,阴气森森的,里面也没有什么摆设,刚刚走进去,我们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 因为屋子中央,竟然摆放着一口棺材。 棺盖半开着,探头往里看,可以看见棺材里放着被子和枕头。 老妪回头看了我们一眼,不冷不热的说:“这是我睡觉的地方!” 老妪银丝披散,满脸皱纹,眼睛里面也没有神色,看上去就像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死人,再搭配上她说话的语气,我和王保长差点就忍不住抄家伙了。 一个破烂的村屋,一口棺材,一个睡在棺材里的奇怪老妪,这一切,都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古天耐着性子,好奇的问:“老人家,你……为什么会睡在棺材里面?” 老妪点燃一盏油灯,冷冷回答:“人这一辈子,早晚都会躺进棺材里面,早躺进去和迟躺进去,有什么区别吗?” 老妪的话语里面,没有半点感情,而且透露着无比的苍凉,充满了深深的绝望,仿佛对生活,对生命,都不抱一丝一毫的希望,整个人就像一个活死人,没有一点生气。 也不知道这个老妪经历了怎样的伤痛,才会活成一具行尸走肉。 不过看这村屋的环境,老妪的日子过得应该很不好,甚至都用不上电了,只能用油灯照明。 不敢想象,这样的场景居然会出现在繁华的国际大都市里面。 老妪这副模样,活脱脱就是在等死。 古天咳嗽两声道:“那个……老人家……小军和小海是您孙子吧?他们在哪里?麻烦叫他们出来一下!” 老妪转过身,背对着我们,把油灯放在桌子上,冷冷说道:“我是他们的妈!” 闻听此言,我们都大感震惊。 面前这个老妪的模样看上去非常苍老,我以为她少说都有七十好几,没想到她竟然是小军小海的妈妈。 小军小海跟蔡晶晶差不多大,蔡晶晶现在也就二十出头,他们的母亲也就顶多五十。 天呐,这个老妪的模样,居然比她的实际年龄苍老了二十多岁,这太恐怖了吧!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副模样? 油灯放在桌上的一刹那,王保长低低一声惊呼,脱口道:“卧槽!” 昏黄的油灯光笼罩下,映出两个黑白相框,相框的左右两边,各自摆放着一瓶珍藏版的高档红酒。 相框里面,是两个年轻人的遗照。 两个年轻人的脸型轮廓非常相似,一看就是兄弟俩。 我们的心狠狠一抖,不用说,这两兄弟肯定是小军和小海,他们……他们竟然已经死了?! 我们原本还指望着从小军和小海身上寻求突破口,万万没想到,他们死了! 这也让我们对蔡晶晶产生了更大的怀疑,真是红颜祸水吗,凡是靠近蔡晶晶的人,竟然挨个挨个的死去! 古天吁了口气,问老妪道:“老人家,哦,不,大姐,那个……你的两个儿子,他们……出了什么事?” “出了什么事?!”老妪突然转过身,眼睛里迸射出恐怖的凶光,那模样就像是要吃人的野兽,她几乎是从嗓子眼里咆哮出声:“都是隔壁家的那个妖精!是那个姓蔡的妖精害死了他们!” 姓蔡的妖精?! 很明显,老妪破口大骂的人,肯定是蔡晶晶。 古天浓眉挑了挑:“你两个儿子的死,跟蔡晶晶有关?” 老妪用力一拍桌子:“废话!如果不是隔壁那个妖精,我的两个儿子也不会死!我的儿子虽然谈不上多么优秀,但两人都很努力,他们如果没有死,我们这个家怎么会变成这样?是那个妖精害得我们家破人亡!是那个妖精害得我们家破人亡啊!” 老妪情绪激动,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纸扎的小人,上面写着蔡晶晶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然后她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根针,对着小人一通猛扎,眼睛里燃烧着仇恨的火焰,嘴里兀自骂个不停:“扎死你!扎死你!扎死你啊!” 等老妪情绪平复以后,古天才继续问道:“为什么你儿子的死,跟蔡晶晶有关?” 老妪叹了口气,瞳孔里老泪浑浊,她说:“两年前的一个晚上,我的两个儿子从外面回来,还抱回一箱子高档红酒,一瓶酒都是好几万。我问他们这箱红酒是哪里来的,他们也不说。 两个人很高兴,一人喝了一瓶红酒,跟我说他们要去泰国玩一玩。 我就问他们和谁一起去,我担心他们被蛇头骗到泰国做苦力。 他们让我放心,说是跟蔡晶晶去泰国旅游,不会有事的。 我的两个傻儿子,从小就喜欢蔡晶晶,我知道他们两个都对蔡晶晶有意思,所以年轻人的事情我也没有多问!” 第六百四十二章 买凶杀人 “他们在泰国出事了?”古天问。 我们也以为两兄弟在泰国出了事,没想到老妪却说:“没有!他们在泰国没有出事,但是刚刚回到香港没两天,他们就出事了!” 古天点点头,示意老妪继续说下去。 老妪说:“回来之后,我问他们泰国好不好玩,他们也不告诉我,神神秘秘的,好像很不想让我知道他们在泰国的经历。 过了没两天的晚上,两人打扮很帅气的出了门,说是蔡晶晶约他们吃饭。 能够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去约会吃饭,他们高兴,我这当妈的心里也高兴,无论最后是哪个儿子和蔡晶晶在一起,我都开心。 没想到小军和小海这一出门,便再也没有回来。 他们在路上的时候,出了车祸,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冲向他们,连同他们所骑的摩托车,都被碾压得粉碎!” 王保长说:“如此说来,你的两个儿子是出车祸死的,为什么你会怪罪在蔡晶晶身上呢?难道就因为是蔡晶晶把他们约出去的?这未免有点牵强了吧!” 老妪看了王保长一眼,眼神愈发冰冷,她说:“如果他们真是出车祸死的,那我也认了,这是他们的命,老天爷不让他们活,他们也活不了。 但是后来通过警方调查,发现这起车祸有些蹊跷,那辆肇事的大货车平时根本就不跑那条路线。 而且当天那辆货车,原本应该去码头送货的,但却偏离了行程。 司机是个老司机,送货送了二三十年,是不可能跑错路的。 所以,警方当时就怀疑,这起车祸是有人蓄谋的,司机是被人花钱雇来的杀手,专门取我两个儿子的性命!” “那个司机呢?”古天问。 老妪说:“就在警方准备对司机展开突击审讯的时候,那个王八蛋在拘留室咬舌自尽了,从此死无对证,这起车祸也就不了了之。 后来还查到,这个司机患了癌症,欠了很多债务。 但是在他交通肇事的前一天,有神秘人帮他偿还了所有债务,让他的妻子和一双儿女能够安稳生活。 你们说,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他为什么要畏罪自杀?他肯定是收了钱,替人卖命,然后以自杀封口,让警方没法继续调查下去!” 古天摸着下巴问:“小军和小海,得罪过什么人吗?” 老妪摇了摇头:“小军和小海从小就在这乡下长大,虽然顽皮,但本性很老实,连社团都没有混过。谁有这样大的仇怨,要置我儿子于死地呢?所以我想来想去,只有蔡晶晶那个贱人的嫌疑最大,那晚的约会是她提出来的,只有她知道小军和小海的行踪!” 我们听得脊背阵阵发凉,蔡晶晶买凶杀人的嫌疑确实很大,只有她知道小军和小海骑车的路线,那辆大货车提前在路边埋伏着,等小军和小海现身,大货车便冲出来,夺走他们的性命。 等到大货车司机被抓,司机直接咬舌自尽,一了百了,中断一切线索。 不得不说,这个卸磨杀驴的计划,真的是非常高明。 可怜小军和小海对蔡晶晶一往情深,却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会惨死在自己心爱的女人手里。 动机! 蔡晶晶买凶杀人,除掉小军小海的动机是什么呢? 是因为小军和小海跟着她去泰国,知道她在泰国的一些秘密,所以被杀人灭口了吗? 老妪捂着沧桑的脸庞,泪水滚滚落下。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分析,蔡晶晶所有的古怪,都发生在从泰国回来以后,而她极力想要掩饰她在泰国的经历,甚至不惜杀人灭口,干掉自己最好的两个玩伴。 我们愈发好奇,蔡晶晶,到底在泰国经历了什么事情? “你们走吧!我累了!如果你们真的是警察,请你们还我一个公道,将真凶绳之以法!”老妪说着,爬进棺材里躺着,直接合上棺盖,屋子里陷入深深的死寂。 古天说:“这个蔡晶晶有古怪,兄弟们,这几天大家可能要辛苦一点,我们需要24小时跟踪监视她。如果她真的有问题,迟早会露出马脚!” 我们开车回到旺角,因为我们收到消息,蔡晶晶正在旺角拍夜戏。 我们把车停在路边,一人点了份照烧鸡饭,然后坐在车里,一边吃饭,一边看蔡晶晶拍戏。 蔡晶晶在工作上还是蛮拼的,一个摔跟头的动作都拍了好几遍,两个膝盖都磨破了,居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其敬业态度博得周围群众的一片叫好。 蔡晶晶完全给人呈现出一种年轻漂亮,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我甚至都觉得,我们对蔡晶晶的怀疑是不是搞错了,面前的蔡晶晶,怎么会干出买凶杀人这种事情呢? 一段戏拍完,蔡晶晶坐在路边休息。 突然,古天的手机响了起来,收到一条短信。 短信居然是蔡晶晶发来的,口吻依然充满挑逗的意味:“古警官,你成天跟着我不累么?要不今晚去我家喝两杯,放松放松如何?” 我们看向路边,蔡晶晶也扭头看向我们,嘴角扬起一抹风情万种的笑。 古天想了想,回复了一个字:“好!” 王保长揶揄的说:“哟,你还真不客气呢!” 古天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既然知道蔡晶晶有古怪,那我当然要趁此机会去她家里好好刺探一番了!” 我提醒古天说:“你小心一点,我觉得她可不是单独想要跟你约会这么简单。那女人的魅惑手段厉害得很,作为人民的好公仆,你一定要坚守信仰,把持住自己的底线!” “得嘞,我又不是你们这种年轻人,我会控制好自己的雄性荷尔蒙!”古天笑了笑,收起手机。 “对了,会用监控吗?”古天回头问我。 我点点头:“你放心去约会吧,有什么情况,我们会第一时间赶来支援你!” 这时候,一辆奔驰的保姆车开到我们的车子旁边停下。 车门拉开,蔡晶晶性感迷人的坐在车里,冲古天勾了勾手指。 古天理了理衣领,拉开车门走下车,迅速登上保姆车,和蔡晶晶一起离开了旺角。 第六百四十三章 骷髅(上) 保姆车开进半山别墅,我和王保长也开着车在外面的山道上停下来。 树丛掩映中,还能看见别墅里透露出的光亮。 跟别墅里的达官贵族相比,我和王保长现在就像两个乞丐。 幸好王保长智慧,在离开旺角的时候,从路边美食摊买了不少东西,什么鱼蛋啊,卤猪蹄,蚵仔煎,还有啤酒,我俩打开监视屏,一边喝酒吃东西,一边侃大山,感觉并没有很无聊。 古天也真是厉害,跟随蔡晶晶走进别墅以后,便在客厅里面悄悄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我们从监控屏幕上,能够看清整个客厅。 只见蔡晶晶脱下了外衣,只穿着一件性感的黑色内衣,如同一只黑暗中的妖精。 我扯了半卷卫生纸递给王保长,让他提前把鼻孔堵上,免得待会儿鼻血流的到处都是。 王保长浓眉一挑:“我是那种人吗?” 话音未落,一道热辣辣的鼻血便流了下来。 王保长将一个蚵仔煎塞进嘴里,愤愤的说:“这东西真是上火!” 别墅客厅里面,蔡晶晶给古天倒了一杯红酒。 蔡晶晶家里的红酒,跟小军小海遗照旁边的红酒同属一个牌子,看来小军小海家里的那箱红酒,很可能是蔡晶晶送给他们的。 但是两年前的蔡晶晶,也不是很火,只是演艺圈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她怎么消费的气如此昂贵的红酒呢?而且还一箱一箱的送? 王保长喝着啤酒说:“这女人真是装,其他方面模仿梅姑也就算了,没想到连红酒的牌子都要模仿梅姑!” “梅姑当年喜欢喝这个牌子的红酒?”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点点头:“对啊,梅姑特别喜欢喝红酒,而且只喝这个牌子的红酒,但凡稍微关注演艺圈的人,都知道梅姑这个喜好!” 蔡晶晶把高脚酒杯递给古天,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指尖轻轻划过古天的手背。 妈的,真是个妖精,撩人手法太娴熟了,正常男人根本把持不住啊! 古天端起高脚酒杯,一口就把红酒喝了下去,擦了擦嘴巴:“好酒!好酒啊!” “嘻嘻,呆子,哪有你这样喝红酒的?来,我教你!”蔡晶晶浅浅啜饮了一口,杯子边上留下她红色的唇印,然后她把酒杯递到古天面前,媚眼如丝:“尝一尝,现在更好喝!” 蔡晶晶说这话的时候,整个身体软绵绵靠在古天的胸口上,柔若无骨。 王保长说:“大师兄,你说古警官不会以公徇私吧?” 这时候,就见古天摸了摸蔡晶晶雪白光滑的脊背:“这酒有些醉人,我怎么想睡了呢?” 蔡晶晶笑了笑,伸出葱白的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古天的额头:“酒不醉人人自醉,古警官究竟是酒醉还是人醉呢?” 古天嘿嘿笑道:“你说呢?” 蔡晶晶旋即起身,在古天面前滴溜溜转了一圈,轻咬樱唇,声音撩人的说:“宝贝儿,你先去卧室等我,我洗个澡就来!” “好哇!”古天笑脸吟吟的说,然后起身走向卧室。 蔡晶晶抛给古天一个飞吻,转身走进卫生间。 看见古天和蔡晶晶在别墅里面“打情骂俏”,王保长一个劲的唾骂:“渣男!绝对的渣男!” 监控屏幕里面,很快出现了卧室里的景象。 有钱人的住宅就是不一样,卧室相当宽敞,里面的装潢也是无比奢华,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精美绝伦。还有欧式的雕花水晶灯,以及宽大的床铺。 王保长说:“卧槽,还真的进卧室了,待会儿他俩不会要给我们现场表演吧?” 我叉起一颗鱼蛋塞进王保长嘴里:“来,吃颗鱼蛋,净化一下你邪恶的大脑!” 古天掀起衣领,用藏在衣领下面的微型对讲机跟我们通话:“我现在已经进入蔡晶晶的卧室寻找线索,你们帮我看着蔡晶晶,她回来的时候及时通知我!” 说完这话,古天便像狸猫一样,在卧室里翻箱倒柜起来。 我们切换画面,监控屏幕上弹出卫生间里的监控画面。 王保长默默卷起卫生纸,塞进另外一个鼻孔里面:“又要偷看人家洗澡,好羞涩呢!” 王保长嘴里说着“羞涩”,但是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监控屏幕,生怕错过了什么精彩镜头。 卫生间里面,浴缸里水汽蒸腾。 只见蔡晶晶对着墙上的镜子,自我欣赏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脱衣服。 一件一件,连脱衣服的姿势都销魂的不要不要的。 脱完衣服,浴缸里的水也差不多满了,跟上次一样,蔡晶晶从柜子里提出一袋白色的粉状物,撒在浴缸里面,曼妙的身躯慢慢滑入浴缸,溅起的水花让人沉醉。 在浴缸里泡了一会儿,蔡晶晶突然坐直腰板。 这一刻,我发现蔡晶晶的眼神好像变了。 接下来,令人惊悚的一幕发生了,只见蔡晶晶双手高举过顶,锋利的指甲就像刀子,直接插进头皮里面。 我和王保长格外震惊,蔡晶晶在做什么?她疯了吗? 奇怪的是,蔡晶晶的脑袋顶上,并没有鲜血渗出来。 指甲连同手指,一起插进头皮里面,然后……蔡晶晶竟然硬生生撕开了自己的头皮! 即使隔着监控屏幕,我们仿佛也能听见头皮撕裂的“嘶嘶”声响。 我和王保长不敢置信的瞪大双眼,看着卫生间发生的诡异一幕,含在嘴里的鱼蛋都忘了咽下去。 不过片刻工夫,蔡晶晶的整张人皮,竟然一分为二的从她身体上分离下来,仿佛那不是一张人皮,而是一件皮衣。 蔡晶晶的动作非常娴熟,明显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我的心跳得飞快,我们的调查方向没有错,蔡晶晶果然是个妖物啊! 当整张人皮脱下以后,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架子泡在浴缸里面。 伴随着咔咔咔的声响,光秃秃的骷髅头转动了一圈,嘴巴裂开,发出两声轻笑。 我和王保长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天呐,蔡晶晶不是人,而是一具白骨骷髅! 第六百四十四章 骷髅(下)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然后各自撞开车门,冲下车,迅速往别墅跑去。 我试图跟古天取得联系,但是信号却已经断了。 但愿古天能够把持住,一旦被蔡晶晶魅惑,他的阳气就会被蔡晶晶吸走,死状就会跟之前的小智和阿麦一样凄惨。 蔡晶晶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蔡晶晶了,她是一个骷髅,外面披着一件人皮,只有靠不断的吸食阳气,才能保证她的人皮新鲜有活力。 来到别墅门口,两个黑衣保镖拦住我们的去路。 我很焦急,说古警官有紧急命令,通知我们进入别墅。 但是两个保镖却丝毫不为所动,说蔡晶晶下了命令,不准任何人进入别墅,否则就要炒他们的鱿鱼。 古天现在有生命危险,我们必须进去。 我给王保长递了个眼色,王保长会意,突然一记撩阴腿,命中一个保镖的裤裆。 那个保镖猝不及防,冷不丁被王保长击伤要害部位,顿时疼得五官扭曲,哀嚎着倒在地上。 “喂!你做什么?!”另一个保镖怒吼着冲上去,想要抓住王保长。 王保长吐了吐舌头,居然还扮了个鬼脸,然后转身便跑。 那个保镖一边通过对讲机呼叫支援,一边去追王保长。 我趁此机会,从倒在地上的那个保镖身上,搜走他的钥匙,起身往别墅大门跑去。 半山别墅的戒备相当森严,我刚刚跑到别墅门口,负责支援的保镖就赶到了,足足有十数人之多。 看见我就像一群狼看见了羊,大呼小叫的冲向我,把我包围起来,大声疾呼:“拦住他!拦住他!” 我咬咬牙,左手掏出招魂葫芦,右手摸出一张驱鬼符,啪一声拍在葫芦上面,大喊:“急急如律令,咄!” 五团鬼气在我面前炸裂,显现出五鬼兄弟。 我很久没有召唤五鬼兄弟战斗了,他们都变得慵懒了,我把他们召唤出来的时候,居然还有人在伸懒腰。 “老大,有何吩咐?”龙一问。 我指了指那些保镖说:“帮我搞定他们,但是不要弄死了,只要不让他们纠缠我就行!” “小菜一碟!”五鬼兄弟点点头,这些保镖虽然很厉害,但是五鬼兄弟可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那些保镖看不见五鬼兄弟,就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以为我在跟空气对话。 接下来,便听见哎呀哎呀的惨叫声响起,十多个保镖相继被五鬼兄弟撂倒在地上。当他们躺在地上数星星的时候,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候,我已经用钥匙打开别墅大门,冲进了蔡晶晶家里。 我飞身撞在别墅大门上面,原本想很帅气的撞开大门,没想到大门上居然冒出一团黑气,将我向后弹开。 我稳住身形,定睛一看,但见别墅大门上涌动着黑色妖气,那黑色妖气仿佛幻化成了一双手,将我挡在门外。 我冷哼一声:“雕虫小技!” 我从兜里摸出一张黄符,一个箭步冲上去,将黄符拍在大门上,没想到那张黄符竟然石牛沉海,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微微一怔,自袖口里拔出修罗剑,左手握着剑刃,轻轻一划拉,掌心立刻出现一道血口,鲜血涂抹在修罗剑上面。 修罗剑吸食我的鲜血以后,顿时战力暴盛,无穷杀气源源不断的从剑身里涌出来。 “看剑!” 我大喝一声,挺剑刺向别墅大门。 那双黑色妖手猛然张开,想要来抓我的修罗剑。 我挥剑凌空一斩,直接斩飞了半条妖手。 而另一条妖手却趁机伸过来,抓住我的腰。 我急中生智,用力咬破舌尖,一口滚烫的舌尖血喷在妖手上面。 妖手被舌尖血烧灼的滋滋响,猛地缩了回去。 我举起修罗剑,狠狠钉在别墅大门上面,大叫一声:“破!” 只听砰的一声炸响,大门上爆裂起一团浓郁的黑气,然后大门朝着两边缓缓开启。 我等不及了,一脚飞踹就把别墅大门踹开,然后提剑杀了进去。 我直接奔向二楼卧室,挥剑劈开门锁,撞开卧室门。 朦胧的光亮中,但见古天光着膀子躺在床上,而蔡晶晶正骑坐在古天身上,浴袍已经褪去一半,雪白迷人的身体若隐若现。 我怔了怔:“古警官,对不起,我打扰你的好事了!” 古天的意识还算清醒,他说:“好个屁,快把这妖精从我身上弄下去!” 我二话没说,举起修罗剑,大喊一声:“咄!” 修罗剑化作一道寒光,射向蔡晶晶后背,蔡晶晶发出尖锐的叫声,从床上滚了下去。 我飞快跑过去,看见古天只穿着一条火内裤,内裤里鼓鼓的。 古天自我解释道:“别误会,我只是藏了把枪!” 说着,古天竟然把手伸进内裤里面,掏出一把铮亮的小手枪。 卧槽,这古天的火内裤,堪比叮当猫的百宝袋啊! 不过,最让我震惊的,还是古天这条火内裤,让他看上去像个哪吒。 在我心目中,古天一直是钢铁直男的形象,完全没有想到古天竟然喜欢穿火内裤,这与他的形象气质完全不符啊! 对此,古天的解释是,火内裤能够辟邪! “别他娘的在意我的内裤啦,那妖精跑啦!”古天举起枪。 但见蔡晶晶翻身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表情相当愤怒,她转身就往落地窗前面跑去。 刚刚那一剑伤到了她,在她雪白光滑的后背上,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深可见骨,但却没有鲜血流出来,对她来说,只不过是皮衣被划破了而已。 “站住,否则我开枪啦!”古天大声说。 “你倒是开呀!”我在旁边急得脑袋冒烟。 砰! 古天刚刚扣下扳机的瞬间,蔡晶晶竟然飞身撞碎落地窗,从别墅二楼跳了下去,跌落在下方的草丛中。 我和古天追到落地窗前面,落地窗完全碎了,山上的风很大,夜风从外面倒灌进来,吹得窗帘左摇右晃,如同鬼魅般摇曳。 “追!” 古天只说了一个字,大鹏展翅,直接跳了下去。 这种时候我也不能输了气质,咬咬牙,也跟着跳了下去。 第六百四十五章 换皮 草丛里面,蔡晶晶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张丢弃的人皮。 古天拎起人皮看了看,惊叹道:“厉害呀,简直是一件极其变态,但又极其完美的艺术品!” 话音未落,忽闻头上劲风声响。 我正好站在古天身后,大喊一声“小心!”,一下子扑过去推开古天,两人滚到边上。 抬头一看,只见一具白森森的骷髅站在我们面前,空洞洞的眼眶盯着我们,充满死亡气息。 古天翻身爬起,半跪在地上,举枪对准骷髅,厉声呵斥道:“蔡晶晶……” 骷髅突然一抬脚,扫起漫天的泥土飞向我们,溅了我们满头满脸。 等我们抹掉脸上的泥土,那具骷髅已经翻出别墅围墙。 “追!别让她跑了!”古天跺了跺脚,立即追了上去。 我和古天追到别墅门口,就看见一辆车连车灯都没有开,歪歪斜斜冲到我们面前,险些撞到我们。 车窗摇下,王保长扬了扬下巴,很酷的说:“上车!” 我和古天也没多想,拉开车门跳上去。 王保长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就像一头疯牛,差点冲出了山道。 幸好古天眼疾手快,在间不容发之际帮着扯了一下方向盘,车轮堪堪从山道边缘碾过。 我惊出一身冷汗,十根脚趾头抓得紧紧的,刚才真是好险,生死就在毫厘之间,差点就去见阎王了。 我生气的质问王保长:“你到底会不会开车?” 王保长自己也是吓得不轻,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会一点,但是没有驾照!” 我和古天差点晕死过去,异口同声的说:“你没驾照?” 我胆战心惊的问王保长:“会一点是什么意思?你以前开过车吗?” 王保长说:“拖拉机算不算?”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在挡风玻璃上面,这个时候也不想多说什么了,只能一路叮嘱王保长:“哎,看路看路,往左边转一点,要掉下去啦!” 王保长明明不太会开车,但却把车开的飞快,车轮在山道上留下s形轨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玩漂移。 “她在前面!”古天说。 山道上一片漆黑,寂静无声,只有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尖锐声,在车大灯的笼罩下,可以看见那个白骨骷髅,正在沿着山道飞奔。 幸好半山别墅比较偏僻,半夜三更的,山道上也没有人,这诡异的一幕自然也没人看见。 一具骷髅架子在山道上飞奔,一辆小车在后面穷追不舍。 古天掏出手枪,半边身子探出到车窗外面,对着白骨骷髅开枪射击。 骷髅的反应极快,脑袋还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灵巧的躲开子弹。 古天说:“快一点!再开快一点!” 骷髅奔跑的速度惊人,我们开着车,竟然追不上。 王保长猛地把油门踩到底,险些把古天甩飞出去,幸亏我反应够快,在古天飞出去的一瞬间,又伸手把他拽了回来。 我们一路狂追,追着骷髅下了山。 山下有农村,一旦骷髅逃到村子里,我们要想抓她就很难了。 就在这时候,一束明亮的灯光从远处射来,就像刀子般划破黑暗。 刺耳的喇叭声响起,原来是一辆载货的大卡车。 我和古天顿时吓得汗毛倒竖,对着王保长大喊:“停车!停车!!” 王保长一脚把刹车踩到底,车轮跟地面都摩擦起了火花,终于硬生生停了下来,一股浓烟从引擎盖下面喷出来。 如果我们没能及时踩住刹车,这辆大卡车就会将我们的汽车,拦腰切成两截,或者碾压成铁饼。 只听噼里啪啦一阵爆响,我们惊讶的发现,那个骷髅竟然被卷入了卡车的车轮下面,被卡车碾压的粉碎。 我们刚刚打开车门,一颗白森森的骷髅头骨碌碌滚到我们脚下。 古天蹲下身,捡起骷髅头,就看见两颗红色泪珠,从空洞的眼眶里面流出来。 红颜已随香骨去,花落人亡两不知! 人生就是一场宿命的轮回,两年前,蔡晶晶买凶杀人,让小军小海两兄弟命丧卡车的车轮之下。而两年后,红颜枯骨,蔡晶晶自己也死在了卡车的车轮下面。 卡车司机发现碾压到了东西,下车想要看个究竟。 古天突然一记手刀,砍在司机的后颈上,司机翻了翻白眼,靠着车轮晕倒过去。 我们把压碎的骷髅从车轮下面拖出来,离开了现场,司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 经过警方后续的不懈努力,组合各种线索,终于大致还原整件事情的真相。 蔡晶晶出生在元朗乡下,家境清贫,和奶奶相依为命。 但是蔡晶晶从小便能歌善舞,展现出演艺方面的天赋,她把已经过世的女明星梅姑当成自己的偶像,拼命想要进入娱乐圈发展。 然而,娱乐圈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蔡晶晶的想象。 蔡晶晶辛辛苦苦摸爬打滚了好几年,都只是默默无闻的小角色。 一次偶然的机会,蔡晶晶听说泰国的降头师有一种神秘巫术,换皮! 只要你换上一个人的人皮,你就能变成那个人。 一心想要成为大明星的蔡晶晶,在贪婪的欲望驱使下,早已迷失了心智,她想要变成自己的偶像梅姑,也想像梅姑一样,成为娱乐圈的神话。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蔡晶晶叫上小军和小海两兄弟,悄悄掘开了梅姑的坟墓。 小军和小海是蔡晶晶的邻居,跟蔡晶晶同岁,从小就对蔡晶晶心生情愫。虽然两人知道掘人坟墓要遭天谴,但经不住女神的软磨硬泡,两人也是头脑发热,竟然充当了蔡晶晶的帮凶。 小军和小海家里,以及蔡晶晶家里的那些高档红酒,其实是梅姑的陪葬品,梅姑喜欢这款红酒,所以她去世的时候,很多圈内人士和粉丝,都给她送来了这种红酒。 坊间所传,梅姑为了保留自己的容颜,没有选择火葬,而是选择棺材葬,并且花重金从埃及请来高人,用秘传的防腐技术保她尸身不腐。 当蔡晶晶他们掘开坟墓以后,发现梅姑的尸体果然跟传闻中一样,栩栩如生,一点腐烂的迹象都没有,是非常难得的“换皮”材料。 通过蛇头,他们秘密把梅姑的尸体送到泰国,然后他们再假装旅游飞往泰国,找到降头师。 降头师用秘术剥离下梅姑的人皮,同时让蔡晶晶穿上梅姑的人皮,这样一来,蔡晶晶就变成了梅姑。 有了梅姑这个人形模子,蔡晶晶迅速蹿红,很快就从没有名气的十八线艺人,跻身一线明星行列,从此圆了她的明星梦,也过上了锦衣玉食的日子。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想要收获就必须要有付出。 蔡晶晶虽然穿上了梅姑的人皮,但自己却变成了一具没有血肉的骷髅,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脱掉梅姑的人皮外衣,她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 而且,为了人皮外衣能够保持鲜活,她必须不断的吸食阳气,要不然人皮外衣就会枯萎腐烂。 所以,蔡晶晶只能放浪形骸,不断的勾引年轻力壮的男人,通过吸食他们的阳气,来滋养这件人皮外衣。 为了走红而不惜给自己换皮,蔡晶晶的所作所为,让我再一次见识了人性的贪婪。 欲望是深渊,一旦陷入,万劫不复! 第六百四十六章 恐怖热线 从香港回来,我接到八爷的电话。 上次我让八爷帮赵霞找工作的事情有着落了,电视台旗下的午夜电台正好缺一个助理,薪资待遇各方面都还不错,赵霞愿意的话,随时都可以上班。 虽然近年来网络兴起,占据了很大的市场资源,但传统电台还是有很大一批死忠粉,尤其是那些老司机,开车的时候都喜欢收听电台。 所以,电台也是电视台旗下很重要的一个部门。 按照八爷的说法,赵霞先进入电台担任助理,有机会的时候,可以上位电台主持人。如果能够主持一两档火爆的电台节目,那就能在电视台站稳脚跟了。说不定还能成为主持明星,受到老百姓的热捧。 我询问赵霞的意思,赵霞很爽快的答应了,她说成天闲着也不是个事儿,女人不在乎能挣多少钱,重要的是必须得有自己的事业。虽然现在只是一个电台助理,但能在广州这边的电视台工作,她已经很知足了。 对于我的帮助,丁明很感激,要请我下馆子表示感谢。 我说大家都是生死兄弟,这么客气干什么?再说了,上次不是已经请过了吗? 丁明说:“赵霞这不是刚去电台工作吗?你也知道,去到一个新环境,首先就要跟新同事搞好关系嘛。关系搞好了,别人才不会给你小鞋穿。所以呀,我让赵霞请了她的两个电台同事,今晚吃个火锅,一起聚一聚,认识认识!” 我笑了笑:“你小子怎么也学会了腐败那一套?” 丁明一本正经的说:“这哪能叫腐败呢,这是正常的人际交往,说定了啊,晚上记得准时赴约!” 晚饭的时候,赵霞带来两个同事,一个叫韩非,一个叫张欢。 电台里面分了很多栏目,不同的栏目有不同的团队。 赵霞所在的这个栏目,是电台最新开发的一款新栏目,名叫《恐怖热线》。 栏目的开播时间在每天午夜,主要就是讲一些恐怖灵异的民间传闻。 因为赵霞之前有拍摄灵异节目的经历,所以进入电台以后,领导直接把她分到了这个栏目。 通常一个栏目团队当中,有一个主持人和两个助理。 在《恐怖热线》这个栏目里面,韩非是主持人,张欢是助理,之前原本有个女助理,但是前段时间辞职了,刚好腾出一个工作岗位。 赵霞也是运气好,正好填补这个女助理离开的空缺,这才有机会进入电视台工作。 大家都是年轻人,两杯酒下肚,自然也就熟络起来。 丁明摸出香烟递给韩非和张欢,张欢接过香烟,韩非却摆摆手,说他因为主持人这个职业的关系,不敢抽烟,抽烟会影响嗓子。 一副好嗓子,对于电台主持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我打量了一下韩非,小伙子大约二十来岁,打扮的比较新潮,模样还算小点小帅,戴着一顶鸭舌帽,像个说唱歌手。 作为主持人,韩非还是比较健谈的。 我和韩非聊了聊,韩非告诉我,他不是本地人,而是东北黑龙江的,因为老家那边太冷了,所以考大学的时候报考到了南方,想要感受一下南方的温暖。 来到南方以后,韩非还真就爱上了南方,毕业以后也没有回去,就留在广东这边发展,现在也算是个地道的广东人了,能说一口流利的粤语。 其实韩非也才进入电台工作一年多,虽然学的是播音主持,但是这一年多的工作时间,全都是在做杂役,根本就没有主持节目的机会。 但是有句老话说得好,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韩非在电台打杂一年多,也总算是等来了机会。 两个月前,电台开办了一个新栏目,也就是《恐怖热线》。 当时没人愿意主持这个节目,认为这种节目晦气,韩非却瞅准机会主动站出来,担任《恐怖热线》的主持人。 用韩非自己的话来讲:“有饭吃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敢挑挑拣拣?这碗饭放在地上没人吃,那就我来吃喽!” 韩非以前念书的时候,就对一些灵异的东西比较感兴趣,看了很多恐怖灵异类的书籍和电影,所以现在主持《恐怖热线》这档节目,也算是得心应手。 再加上城里人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喜欢恐怖猎奇的人们越来越多,《恐怖热线》每天午夜开播,现在才刚刚试播了几期,便已经非常火爆,人气甚至盖过了同电台之前最火的都市情感栏目。 而韩非也是苦尽甘来,凭借《恐怖热线》这个节目崭露头角,迅速蹿红,拥有相当高的人气。 张欢是韩非的搭档,播音主持不是他擅长的,他主要在播音室里负责各种设备技术,属于后勤工作者。 丁明给韩非倒上酒,半开玩笑的说:“回头有机会,你把我们杨大师请去当嘉宾,让他跟你讲讲真实的灵异故事,保证你们栏目的人气更上一层楼!” 韩非跟我碰了碰杯:“没问题,因为做节目的关系,早就听闻杨大师的名号,能够请到杨大师当嘉宾,绝对是我们电台的无上荣光。到时候杨大师也可以借这个节目宣传一下你们公司,肯定会有更多生意找上门的!” 韩非很会说话,虽然这番话有些拍马屁的味道,但是却拍得我非常舒服。 人嘛,都是爱面子的,谁不喜欢听赞美褒扬的好话? 赵霞的上班时间都在午夜,虽然辛苦一点,但她还是蛮开心的。 为了赵霞上班方便,丁明咬咬牙,买了一辆车。 平时赵霞不上班的时候,这辆车就是我们公司的商务车。 赵霞上班的时候,可以自己开着去,如果丁明不忙,也可以开车送赵霞去。 就这样过了大半个月,天气也从暖春渐渐走向炎夏。 这天,我和王保长正在公司里面吹着空调下五子棋,哮天在旁边观战。 下到关键时刻,却看见韩非提着一些酒菜走进来。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疑惑,今天是什么日子?韩非为什么会主动跑来请我们喝酒? 第六百四十七章 女人的哭泣声 “哟,什么风把我们的明星主持人吹到这里来啦?”王保长眼看这盘棋局要输了,立即放下棋子,笑脸吟吟的迎了上去。 韩非说:“今天休息,正好路过这里,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天气又热,就上来找你们喝两杯!” “得,喝酒吃肉,我从不拒绝!”王保长接过韩非手里的酒菜,摆放在茶几上。 我白了王保长一眼,心中暗骂:“癞皮狗!” 我取来酒杯,给韩非摆上,然后喂了哮天一只卤鸡腿。 哮天叼着鸡腿,笑得獠牙外露,屁颠屁颠跑到空调前面,一边吹空调一边啃鸡腿,日子惬意的很。 哮天自从来到广州以后,还没有跟我出过任务,每天吃吃喝喝睡睡,感觉慵懒了不少,体型也胖了一圈。 韩非喝了杯酒,左顾右盼,问我们:“赵霞跟丁明不在吗?” 王保长啃着鸭脖,含糊不清的说:“赵霞今天休息,小两口上街约会去了。怎么,找他们有事?” “没……没事!”韩非摇了摇头,又低下头喝酒。 我看韩非的样子,感觉他有些欲言又止,于是主动询问他:“兄弟,我可不想这顿酒喝的不明不白的,你有事儿就直说!” 韩非看了我一眼,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杨大师果然是火眼金睛!” “那你就说呗!”王保长把鸭脖咬得咔咔作响。 韩非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杨大师,其实上次吃火锅的时候,我本来就想跟你说件事儿,但是当时赵霞在场,考虑到她刚刚进入电台工作,担心吓着她,所以我才忍住了没说!” 我点点头:“到底啥事儿?” 韩非吁了口气,一口就把杯子里的酒吞了下去,然后重重放下酒杯:“电台最近好像……闹鬼!” 我摸了摸下巴,并没有感到很意外,韩非既然主动登门拜访,肯定是为了这方面的事情。 “说说具体经过吧!” 我顺手取过笔记本电脑,韩非一边说,我一边做记录。 这是我的一种习惯,每一笔生意我这里都有详细记录,同时这样做,也能给客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好印象。 当然,平时这种工作主要是丁明负责,今天丁明不在,我也没法指望王保长那个电脑盲。 从来不抽烟的韩非,竟然主动问我要了支烟。 烟雾缭绕,笼罩着韩非的脸庞,韩非大口大口吐着香烟,仿佛在强压自己的情绪。 事情要追溯到两个月前,那天午夜,韩非第一次坐上电台主持人的位置,开始主持《恐怖热线》的首期节目。 为了这个新节目,韩非已经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 所以《恐怖热线》刚刚推出,人气就迅速攀升,这也给了韩非很大的信心。 整个过程都很正常,韩非也表现得非常好。 临近结束的时候,韩非在电台里播放了一首歌。 这首歌的歌名很深情,名叫《夜夜痴缠》,是一首香港的粤语老歌。 这首歌比较冷门,其出处是一部恐怖电影的主题曲,很少有人听过。 韩非也是读大学的时候,无意中听过这首歌,这首歌的曲调婉转凄楚,尤其是在夜半无人的时候听这首歌,非常有感觉,就像有个女鬼睡在枕边,在你的耳畔如泣如诉的低声吟唱。 韩非当初听了这首歌,整整一宿没有睡觉,所以这首歌给韩非的印象很深刻。 等到韩非主持《恐怖热线》的时候,他便想起了这首歌,于是把这首歌安排在节目结束的时候播放,肯定会让听众特别有感觉。 歌曲播放出来,开始也很正常,但是在播放到一半的时候,歌曲却出了问题,开始变的沙哑起来。就像以前用磁带听歌,磁带有破损,里面全是沙沙沙的噪音响个不停。 可是,电台播放歌曲,都是用电脑,并不是以前的磁带,这些歌曲都是从网上直接下载播放的,理论上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韩非一时间也搞不清楚状况,向张欢求助,张欢也很无奈。 于是,韩非只好跟听众朋友道歉,准备关掉这首歌。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所操作的电脑竟然莫名其妙的死机了,就连鼠标都卡死了。 但奇怪的是,电脑虽然死机了,那首《夜夜痴缠》却在一直沙哑的播放着,给人一种很诡异的感觉。 韩非一个人坐在播音室里面,心里有些毛毛的,于是伸手去按重启键,想要强行关掉电脑。 但是,电脑依然不为所动,就连重启都没有办法。 突然,原本沙哑嘈杂的歌声里面,竟然传来女人的哭泣声。 韩非怔怔地看着电脑,不明白好好的一首歌里面,怎么会有这种诡异的事情? 女人的哭声刚开始还比较低沉,到后来,哭声越来越大,如泣如诉,甚至变得尖锐刺耳,就像有个女人在耳边咆哮,吓得韩非立马摘下耳麦,扔在桌上。 播音室里一片死寂,白炽灯把房间照得一片苍白。 韩非神色木然的坐在那里,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满脸都是冷汗。 这一次主持灵异节目就发生这种怪事,真是活见鬼了! 韩非在主持《恐怖热线》之前,他的朋友就跟他讲,如果能够推辞的话,尽量不要主持这种节目。有些东西不可不信,这种灵异节目本身就比较邪门,说不定主持久了,就会被不干净的东西找上门。 但《恐怖热线》是电台最新推出的栏目,韩非能不能站稳脚跟,就看这一搏,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这个机会呢?他每天都梦想着自己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电台主持,而不是一名打杂工。 并且,领导同意韩非担任新栏目的主持人,这是看得上他,他怎么可能拒绝呢?如果得罪了领导,被打入冷宫,那便永无出头之日了。 最重要的一点,韩非看中了这个《恐怖热线》的前景,这个栏目很适合当下的年轻人,必定会火爆起来,这是他最好的出头机会,于情于理,他都绝对不能错过! 第六百四十八章 播音室灵异事件 韩非摘下耳机,坐在位置上大口喘气,面如白纸,大脑里一片空白。 播音室外面的女助理,隔着玻璃看见韩非脸色不对,立马推门进来询问情况。 韩非擦了把冷汗,正准备开口说话,播音室上方突然传来滋滋滋的电流声响,像是哪里漏电了似的。 伴随着奇怪的电流声,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也跟着诡异的闪烁起来,把播音室映照得忽明忽暗,也把韩非和女助理晃得眼花缭乱。 啊! 眼前发生的诡异景象,直接把女助理吓得失声尖叫。 韩非本来心里就有些发毛,女助理的尖叫声更让他心慌意乱,他站起来就往播音室外面走。 这时候,一股阴风突然从外面窗户倒灌进来,那风来得好大,一下就把播音室的门吹来关上了,发出砰的一声响,震耳欲聋。 韩非慌忙伸手去抓门把,却发现门把纹丝不动,播音室的房门竟然莫名其妙的反锁上了。 韩非虽然是《恐怖热线》的主持人,本人对灵异事件也比较热衷,自认为胆子也很大,但是此时发生的事情,却真的把他吓懵了。 “开门!快开门!” 韩非拼命拍着门,心里极度恐慌。 外面的张欢好不容易找来钥匙,才把播音室的房门打开。 房门一开,韩非也顾不上那个女助理,当先踉跄着跑出来,一路跑到窗户边上,想要透口气。 刚才的事情太诡异了,吓得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韩非跑到窗台边上,正准备伸手拉开窗帘,然而,右手却突然僵在半空。 韩非的眼睛直勾勾盯着窗帘上面,浑身的汗毛刹那间倒竖起来。 窗帘上面,竟然出现了一个身材窈窕的女人影子。 这个女人的影子很明显是从窗户外面映照在窗帘上的,而播音室是在二十几层的高楼上,怎么可能有人悬挂在窗户外面? 韩非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是刚才心里太紧张,所以产生了幻觉。 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再次往窗帘上看去,却发现那个女人的身影愈发清晰,就像水波一样在窗帘上晃动。 窗帘后面有人?! 不!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韩非只觉得屋子里面寒气逼人,强烈的恐慌感让他想要嘶吼出声。 但韩非还是年轻气盛,抵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抱着横竖拼一把的心态,猛地拉开窗帘。 在韩非拉开窗帘的同时,窗帘上的那个影子一下子飞了出去,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窗帘后面,空荡荡的,只有冷冷的夜风吹进来。 迎着夜风,韩非顿时清醒了不少。 站在二十几楼的窗台望出去,能够看见璀璨的万家灯火。 看着穿梭的车流和闪烁的霓虹,韩非终于有了一种回归人世的感觉。 这时候,屋子里的白炽灯恢复正常,重新亮了起来,把四周的墙壁映照得惨白惨白的。 韩非曾在这间屋子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但此时此刻,他却觉得这间屋子非常陌生。 可能是看了太多小说和电影,大脑的想象力也变得很丰富,看着冰冷冷的墙壁,有那么一个瞬间,韩非感觉自己就像站在一座墓室里面。 韩非再看他的两个助手,张欢和女助理都是神情木然的站在原地,像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 那个女助理更是满脸挂满泪水,一直捂着嘴巴,吓得哭不出声。 韩非使劲搓了搓脸,喝了一杯速溶咖啡压惊,平复了好一阵心情,这才鼓起勇气,重新走进播音室。 桌子上,那台电脑陪伴韩非度过了好些个夜晚,在韩非眼里,这台电脑就是他最亲密的战友。 但是现在,韩非却一点都不愿意靠近这台电脑。 因为这个曾经的战友,今晚让他感到特别的恐惧。 他害怕,害怕一靠近这台电脑,电脑里面就会跑出一个面目狰狞的厉鬼。 短短两步的距离,韩非硬是整整磨蹭了两分钟,才慢慢挪到电脑面前。 原本以为电脑里面会钻出什么妖魔鬼怪,但令韩非感到意外的是,电脑竟然自动恢复了正常,也不死机了,那首沙哑的歌曲也已经停止了播放,而《恐怖热线》这个电台节目栏都已经结束了好一阵子。 再看节目的留言板上面,短短数分钟时间,起码有几千上万条留言,听众都在留言板里反映,说是刚才那首歌曲里面,出现了女人的尖叫声,不知道是灵异事件,还是主持人刻意为之的,反正挺吓人的。 还有些读者留言支持主持人,他们认为是主持人有意的“恶作剧”,鼓励主持人可以多搞些这种吓人的创意,给人的感觉非常刺激。 韩非苦笑无言,揉着太阳穴,瘫软在座椅上,后背都被冷汗浸湿透了。 难道他能告诉听众,刚才播音室里面真的发生了灵异事件吗? 自从那夜过后,韩非再也没敢播放过那首奇怪的歌曲《夜夜痴缠》。 说来也怪,自从没有播放那首《夜夜痴缠》以后,播音室里面也没再发生过恐怖的灵异事件。 而那个女助理受到严重惊吓,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没两天就主动请辞,离开了电视台。 讲到这里,韩非抖了抖烟灰,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面。 “既然没有再发生灵异事件了,那你为什么又来找我们呢?”王保长吐出一块鸡腿骨,疑惑的问。 韩非深吸一口气,脸颊抽搐了一下:“我是说播音室里面再也没有发生过灵异事件,可没说我的身上没发生过灵异事件啊!” 韩非就像在说绕口令,但我却很快反应过来,皱起眉头,看向韩非:“什么意思?!那晚过后,有东西找上了你?!” 韩非面色沉重的点点头:“是的,我原本以为一切都过去了,那晚发生的事情不过是场意外,结果……我错了……事情才刚刚开始!” 我点上一支烟,敲打了一下键盘:“说说那晚之后发生的事情吧!” 王保长给韩非斟上一杯酒,韩非一口饮尽杯中酒,又开始了他的讲述。 第六百四十九章 缠上了! 那夜过后,韩非原本也以为事情风平浪静了,在家昏睡了两三天,继续回到电台做节目。 女助理已经递交了辞呈,离开了电视台,所以播音室里只剩下韩非和张欢两个人。 由于那晚发生的事情给韩非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所以韩非也没什么心思做节目,不过听众朋友们都在讨论那晚的灵异歌曲事件,节目倒也很热闹。 好不容易拖到节目结束,韩非跟听众朋友再见以后,起身离开播音室。 虽然昏睡了两三天,但韩非还是感觉很困倦,眼皮一个劲地打架,考虑到待会儿还要开车回家,于是想着去卫生间洗把冷水脸提提神。 韩非来到卫生间,站在盥洗盆前面用冷水洗脸。 洗了冷水脸以后,韩非感觉脑子确实清醒了许多,当他抬起头来照镜子的时候,却突然冷不丁打了个激灵。 他从镜子里面看见,一个身穿大红色婚礼服的女人,竟然悬挂在他身后,就像个凌空悬挂的布偶娃娃,轻轻随风摇来摆去。 嗡! 韩非的头皮登时就炸了,他猛地转过头,却发现身后空空荡荡的,哪里来的什么大红色婚礼服的女人? 韩非摇了摇头,心中惊诧无比,刚才他在镜子里明明看得很清楚啊,难道是自己精神压力太大,产生了幻觉吗? 于是韩非又回过头去看镜子,这一看,镜子里面又倒映出那个大红色婚礼服的女人,就像刚才一样,悬挂在半空中,摇来摇去。 刹那间,韩非后背上的汗毛全部倒竖起来,如芒在背。 韩非用力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往镜子里看去。 但见那个女人身材窈窕,跟那天晚上出现在窗帘上的影子非常相似,应该是同一个人。 韩非努力想要看清楚女人的模样,但怎么都看不清楚。 他这才发现,女人的脑袋竟然是转向后面的。 也就是说,女人的脑袋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脸庞朝着后面,韩非所看见的,只不过是女人的后脑,脑袋上全是浓密的黑色长发。 韩非禁不住恐惧,再次回过头去,却发现身后还是空荡荡的,依然没有那个女人的影子。 反复再三,每次都是这般诡异,从镜子里面就能看见身后悬挂着的女人,但是当他转头张望的时候,却什么都看不见。 半夜三更的卫生间里,一片死寂无声。 电视台大楼本身就非常空旷,也是灵异事件的多发之地。 此时此刻,韩非以前看过的那些恐怖小说桥段,竟然像电影胶片一样,无比清晰的闪过他的脑海。 韩非终于坚持不住了,他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在极度的恐惧逼迫下,韩非大叫一声,扬起拳头砸在镜子上。 哗啦一声,镜子四五分裂碎了一地,镜子里面的女人也随之消失了。 张欢听见声响,急急忙忙冲进卫生间,就看见韩非瘫软在地上,脸色苍白,右手上鲜血淋漓,全是血口子,手背上还扎着碎裂的镜片,非常吓人。 张欢赶紧把韩非搀扶起来,询问韩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韩非有气无力,只对张欢说了两个字:“有鬼!” 从那晚上以后,韩非就感觉自己被那个穿红色礼服的女人缠上了,无论走到哪里,韩非都感觉自己身后像是跟了一个人似的,这让他时时刻刻都处于神经紧绷的状态。 更可怕的是,每晚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只要一关灯,韩非就感觉身旁像是睡了一个女人。这种感觉非常恐怖,折磨的韩非整晚整晚无法入睡,只能通宵开着床头灯,熬过漫漫长夜。 而且韩非这段时间都不敢照镜子,因为一看到镜子,他就会担心那个红色婚礼服的女人会出现在镜子里面。 他对镜子产生了强烈的恐惧,家里的镜子,以及凡是能像镜子那样反光的东西,都被取走了。取不走的大件东西,都用红布盖住。 “求求你们,帮帮我,再这样下去,我会崩溃的!” 韩非使劲揉着太阳穴,面露痛苦之色,情绪显得十分焦灼。 在长期的精神压抑和极度恐惧笼罩之下,确实容易心理崩溃。 我安慰韩非说:“放心,不要着急,既然你找上我们,我们一定会帮你解决困难!” 然后我冲韩非勾了勾手指,示意韩非凑近点看看。 韩非凑到我面前,我盯着韩非的脸庞仔细看了片刻,沉声说道:“眼眶乌青,眉心萦绕着黑气,确实是被脏东西缠上了!” 韩非从衣兜里摸出钱夹子,然后从钱夹子里面取出一张银行卡,递到我们面前。 韩非说:“我……我刚刚参加工作一年多,也没多少钱,卡里有三万块,不知够不够支付你们的出场费?如果不够,能先欠着吗?等我挣了钱再补上!” 其实以我们目前的收费标准来说,三万块确实比较低。 但韩非毕竟是赵霞的同事,大家也算是有点私交,三万就三万吧,当是做个顺水人情。 对于收钱这种事情,我们从来不会客气,也不会磨蹭。 王保长接过银行卡,递给青青,让青青去刷pos机。 收取三万出场费以后,王保长把银行卡还给韩非,笑眯眯地说:“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收了你的钱,就一定会帮你办好这件事情,你放心吧!” 韩非长吁一口气,像是心里终于踏实了的样子,点点头道:“谢谢!什么时候开始做事?” 王保长问:“你什么时候做节目?” 韩非说:“今天休息,明晚有节目!” 我点点头说:“好,明晚我们来电视台,跟你去播音室看看情况!” 韩非很激动,站起来同我和王保长握了握手:“行!一言为定!我的栏目是午夜零点正式开播,你们一定按时前来!” 韩非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跟我们又喝了一会儿酒,这才起身告辞。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第二天下午,我们准备了一些符咒以及打鬼的道具,静等着夜幕降临。 晚上的时候,我们去吃了一顿海底捞,酒足饭饱以后,这才晃晃悠悠往电视台赶去。 第六百五十章 夜夜痴缠 电台属于电视台的一个部门,在电视台大楼的顶层。 黑暗中,二十几层的电视台大楼气势磅礴,仰头望去,就像一座巨大的墓碑,巍然屹立在城市中央。 我摇了摇头,这个比喻好像有些不太恰当。 电视台下面是市区里面很繁华的街道,街上灯火通明,车流不息。 然而,走进偌大的电视台大楼,这里却是一片死寂,跟外面的街道比较起来,像是两个世界。 电视台大楼白天有很多人在里面工作,生机勃勃,喧嚣热闹。但是一到晚上,这么大一块地方,就只有寥寥几个加夜班的人在工作,所以显得非常空旷和冷清。 我和王保长走进电视台大楼,今晚我还带来了哮天。 负责巡逻的保安把我们拦下,问我们是来做什么的。 我随便编了个借口,我说我们是到电台做节目的嘉宾,保安也没有为难我们,把我们放了上去。 来到电台的工作室,房间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助理张欢,一个是主持人韩非。 看见我和王保长准时到来,韩非很高兴,亲自给我们一人冲了一杯咖啡,然后邀请我们进入播音室。 我和王保长平生第一次来电台,感觉很新奇。 播音室的隔音效果非常好,里面很安静,透过玻璃窗跟外面的人交流,都需要打手语。 我和王保长走进播音室以后,立马开始工作。 王保长左手捧着一个古铜色罗盘,沿着播音室的墙角走了一圈,对我摇了摇头,说:“挺安静的,没有检测到鬼气的存在!” 我点点头,给韩非做了个手势,让他开始他的工作。 午夜零点一到,韩非的《恐怖热线》节目又开始了。 说来也怪,当零点一到,《恐怖热线》开播的时候,播音室里仿佛弥漫出一层阴气,让人感觉脊背发冷。 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异常。 电脑没有死机,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也没有闪烁,一切都很正常。 我和王保长戴上耳机,听韩非在里面主持节目。 《恐怖热线》的时间并不长,大概一个钟头。 临近结束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于是在纸上写下两个字,递给韩非:放歌! 韩非会意,点击电脑上的音乐播放器,把之前那首发生灵异事件的歌曲再次播放出来。 《夜夜痴缠》这首歌是香港一个女歌手演绎的,一开始就是女歌手在轻哼:“呜——呜——呜——”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卧槽,这首歌确实够灵异啊,就凭这个调调,足以让人毛骨悚然。 尤其是在午夜时分听这种歌,更是有种说不出的诡秘氛围。 这是一首粤语歌,光是听歌,不看歌词,我们也听不懂唱的是什么内容,但是整首歌的曲调非常诡异,就像一个女人在幽怨哭诉。 即使我和王保长不是普通人,也同样听得心里直发毛。 听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怪异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原本好端端的歌曲突然卡顿了,然后里面传出嘶嘶的杂音,就像有人拿着什么东西在耳边磨来磨去,十分刺耳。 很快,歌曲里面竟然传来女人的哭泣声。 那哭泣声刚开始很轻微,但是在嘶嘶杂音之中显得非常突兀。 慢慢地,女人的哭泣声越来越大,几乎是带着哭腔在咆哮,竟然把杂音都压制了下去。 哭声直刺耳膜,直抵心灵深处。 我只觉耳朵一阵刺痛,忍不住摘掉耳机。 王保长也摘掉耳机,我们抬头看向韩非,只见韩非面色苍白,神情呆滞,冷汗如同珠子般滚落。 我见韩非脸色不太好,担心他出问题,赶紧一个箭步冲上去,帮韩非摘掉耳机,然后伸手握着鼠标,想要点击关闭这首歌曲。 谁知道,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鼠标竟然一动不动,电脑莫名其妙的死机了。 奇诡的是,电脑虽然死机了,但电脑里的那首歌曲,却在一直播放,女人的哭泣声一直在耳边萦绕,让人头皮发麻。 我心中一凛,此时发生的奇怪事件,跟之前韩非叙述的一模一样。 韩非吓得瘫软在椅子上,整个人已经成了一堆烂泥,嘴里颤抖着,不停的念叨:“她来了!她又来了!!” 滋滋滋!滋滋滋! 头顶上方传来电流声,白炽灯不停闪烁,播音室的气氛突然变得诡秘起来。 一直靠在墙角打盹的哮天,此时也睁开双眼,眼睛里精光爆射,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狂吠了一声。 王保长噌地站起来,指着罗盘让我看,只见罗盘上的指针飞快旋转,说明播音室里的鬼气此时非常浓烈。 “哼!” 我冷哼一声,从兜里取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黄符,走到电脑面前,念了一句咒语,举起黄符,将黄符直接拍在电脑屏幕上面,大喊一声:“破!” 黄符泛起一道金光,电脑上面立即蹿腾起一团黑烟。 与此同时,电脑里面传来一声尖锐凄厉的女人声音。 片刻以后,播音室里终于安静下来,白炽灯重新亮起,恢复了正常。 而那台电脑,也终于恢复了正常,这首古怪的歌曲也总算停止了播放。 《夜夜痴缠》这首歌曲调诡异,歌名也够诡异,看见“夜夜痴缠”四个字你能想到什么? 是不是想到一个女鬼,每晚跑来纠缠着你? 尤其是当你睡觉的时候,说不定还从背后抱着你,这不正是韩非最近的感受吗? 韩非说过,自从电台发生灵异事件以后,他总感觉有个穿着大红礼服的女人时时刻刻缠着她,韩非的遭遇正好对应了“夜夜痴缠”。 想到这里,我的心猛地一跳,难道说……电台所发生的灵异事件,竟然跟这首古怪的歌曲有关吗? 这时候,就看见电脑屏幕上,弹出很多听众的留言。 “怎么又是这首歌曲?好恐怖啊!” “那个女人又出来了啊!你们听见那个女人在哭了吗?” “是呀!是呀!吓得我都不敢睡觉啦!” “卧槽,刚才我在开车,吓得我差点把车开进沟里!” “我只想问,主持人还好吗?为什么不说话?” 在众多留言里面,我突然看见一条留言,留言者的网名很奇特,叫做“知情人”,他在留言板里留言说:“这是一首禁歌,不能再播了,再播下去,肯定会出事的!” 第六百五十一章 禁歌 我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知情人”话里有话,好像知道点什么。 于是我立马拉过键盘,在“知情人”下面留言:“这位朋友,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事情?” 但是,等了半晌,“知情人”都没在回我话,像是石沉大海一样,很快就被其他听众的留言吞没了。 韩非这时候才缓过气来,拿起耳机,匆匆忙忙跟听众说了句“本期节目到此结束,再见!” 就在韩非准备关掉电脑的时候,那个蒸发了的“知情人”却再次出现,给主持人韩非发来一条私信留言。 留言里面只有一句话:明早八点,绿心公园见! “明早八点,绿心公园见!” 我们怔怔地看着留言板上的这行字,字里行间浅显易见,这个“知情人”肯定掌握着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我指着屏幕跟王保长说:“明早八点,我们去绿心公园会会他!” 韩非回过神来,说:“我也去!” 我点点头,问韩非道:“你认识这个网名叫‘知情人’的人吗?” 韩非摇了摇头说:“虽然每天留言的听众很多,但是大多数活跃的听众我基本上都很眼熟,‘知情人’这么独特的网名,如果之前出现过,我肯定会有印象。但我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他应该是刚刚注册的新听众!” “知情人”究竟是谁? 他到底知道什么事情? 还有,他所说的“禁歌”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让韩非百度一下这首《夜夜痴缠》,通过查找网页,我们终于了解到,为什么这首《夜夜痴缠》被称作禁歌。 《夜夜痴缠》这首歌,原本是香港恐怖电影《灵气迫人》的主题曲,歌词如下: 蒙胧晚空,雨雾弥漫, 夜已半躺窗纱间, 在你臂弯裹,漫长夜晚, 有我的一张笑颜。 祈求你可继续留下, 让我爱多千几番, 但我知道,在晨雾裹, 我将孤单,你将消失,像这一晚。 惟求你知,此刻太短, 请将此身,尽铺以吻。 惟求你知,爱是难断,横跨一生泪痕。 如能再生于世间,愿再不须孤单, 若我他生又重遇你, 你可不可与我一起渡每一晚。 但我知道在晨雾裹, 我将孤单,你将消失,像这一晚。 惟求你知,此刻太短, 请将此身尽铺以吻。 惟求你知,爱是难断, 横跨一生泪痕。 如能再生于世间,愿再不须孤单, 若我他生又重遇你, 你可不可与我一起渡每一晚。 …… 这首歌是由香港女歌手麦洁文深情演绎,很多人以为这首歌被列为禁歌,是因为歌名涉及到某种方面,其实是你想歪了,这首歌被列为禁歌,是因为当年在香港午夜电台播放的时候,发生了一系列恐怖事情。 话说以前香港电台一播这首歌,当晚就会有怪异的事件发生,例如轮到播这首歌时,这首歌就会出现问题,只有开头哼唱部分“呜……呜……”在反复循环;还有就是播音室上方会有黑影闪过等等,这些怪异现象都发生在电台的深夜节目上。 例如香港新城电台晚上三点的《恐怖热线》,韩非主持的节目正好也叫做《恐怖热线》。 新城电台曾经因为闹鬼事件,专门采访过原唱者麦洁文,麦洁文自己都说,她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会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友情提示:究竟这首歌是不是真的那么邪呢,我也上网听过了,只不过我真的不敢在晚上听,只是在中午听了,哗!真的名不虚传,就算在中午听,听开头哼唱的部分都会有毛骨悚然的感觉。不信?你敢在深夜试听一下吗?胆小切勿搜索:《夜夜痴缠》!) 关上电脑,走出播音室,我们各自冲上一杯咖啡,走到窗台上吹风。 夜风迎面而来,站在窗台上,能够俯瞰这座城市的璀璨夜景。 脚下的城市依然灯火通明,但我们此时此刻却是睡意全无。 原来《夜夜痴缠》这首歌,本就是一首禁歌,难道这首歌里面藏着什么诅咒吗,为什么每当韩非播放这首歌的时候,播音室里就会发生灵异事件呢? 这背后肯定还另有隐情,兴许只有等到明天跟“知情人”见面以后,才能知晓了。 这晚我们也没有回家,一直待在播音室里面,好不容易熬到天亮。 差不多六点过的时候,外面天色亮起,我们走出电视台大楼,在附近找了家早餐店,吃了点豆浆油条,然后韩非开着车,我们三人一块儿去了绿心公园。 绿心公园距离电视台并不远,开车十几二十分钟就到了,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座地标性公园。 公园里面,一年四季都是绿色植被,郁郁葱葱,让人心旷神怡。 而且公园里面还有湿地,骑行道,休闲长廊等等,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来这里。 即使现在是清晨,绿心公园里面也有很多人,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来绿心公园晨练,跑步,打太极拳,或者遛狗,原本快节奏的都市生活,在这里变得十分悠闲缓慢。 绿心公园空气宜人,走进公园以后,我们都感觉神清气爽,哮天也十分欢快的跑来跑去,甚至还兴致大起,跟两条宠物狗玩了一会儿。 只可惜哮天高大威猛的体型,吓得那两条宠物狗浑身发抖,根本不敢靠近它,这让哮天觉得索然无味。 王保长环顾四周,皱起眉头:“这里这么多人,我们怎么知道哪个人是‘知情人’啊?” 王保长话音刚落,就看见一个小朋友跑到我们面前。 我们三人相互对视一眼,不是吧?难道这个小朋友是“知情人”? 面前这个小孩只有五六岁,要说他是昨晚留言的那个“知情人”,打死我也不会信的。 小孩开口,脆生生的叫我们:“叔叔,叔叔,那边有个老爷爷让我叫你们过去!” 我怔了怔,问小孩道:“哪个老爷爷?” 小孩指着一个练太极剑的老头说:“喏,就是那个老爷爷!” 我点点头,看样子对面那个练剑的老头,就是传说中的“知情人”了。 第六百五十二章 知情人 我们朝着“知情人”快步走过去,发现知情人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可能六十来岁,满面红光,气色很好,太极剑挥舞得虎虎生风。 我们也就没有打扰他,站在边上静静观看。 老头的太极剑舞得不错,我心想这个老头子还挺神秘的,居然叫个小孩来跟我们接头。 等到一套剑法练完,老头这才收起太极剑,把太极剑装进剑袋里面,朝着我们走过来。 我上前抱拳行礼:“请问前辈是‘知情人’吗?” 老头微微颔首道:“走吧,我们边走边聊!” 老头走在前面,我们跟在他后面,沿着绿心公园的休闲长廊慢慢往前走。 一路上,老头不停的跟路人打着招呼,看的出来,他已经是这个绿心公园的常客了。 我开门见山的问:“前辈,昨晚是你在《恐怖热线》里面留言吧?” 老头颔首道:“对!” “那么,前辈,斗胆问一句,你是不是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我抱了抱拳,行礼问道。 老头叹了口气,显得忧心忡忡:“那首《夜夜痴缠》是电台禁歌,不能播放的,自从得知电台出现灵异事件以后,我就知道,一定是《夜夜痴缠》引出的问题,这首歌让那个女人‘复活’了!” 老头说的非常深奥,他口中所说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是《夜夜痴缠》这首歌引出的问题?难道这首歌曲,真的有什么诅咒吗?而且,让那个女人“复活”是什么意思? 王保长说:“前辈,对于禁歌这件事情,我们来之前,已经在网上查找过资料。资料显示,当年香港电台播放这首歌的时候,发生了一系列的灵异事件,就跟目前电台发生的事情差不多,所以最后被列成禁歌,不得在午夜栏目播放!” 老头突然停下脚步,盯着王保长说:“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所说的禁歌,跟你所了解的禁歌不一样!”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老头所说的“禁歌”,跟我们在网上查找出来的信息不一样? 看着我们一脸困惑的样子,老头说:“我所说的禁歌,是发生在电视台里的故事!” 我早就猜到电视台里有故事,我也知道老头肯定掌握一些不为人知的秘闻,现在老头这样一说,我赶紧问道:“前辈,电视台里面,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这件事情是不是跟《夜夜痴缠》这首歌有关系?” 老头背着太极剑,缓缓走到前方一座凉亭里面。 老头坐下来,轻轻捶打着膝盖,我们也在他对面坐下来。 老头歇了会儿,突然抬头问我们:“你们是不是很想知道,那个在《夜夜痴缠》放到一半时候,在歌曲里哭泣的女人是谁?” 韩非就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抢先问道:“难道前辈知道那个哭泣的女人是什么人吗?” “她叫吕梦!”老头突然说出一个名字。 我们疑惑的看着老头,问他:“前辈,吕梦是谁?她的身上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情?” 老头沉默了一会儿,这才缓缓说道:“吕梦原本是电台的一个主持人,但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一听吕梦是电台主持人,韩非的脸色唰地就变了。 不过这也说得过去,吕梦是电台主持人,后来死了,所以她的鬼魂就在播音室里面作祟。 可是,她究竟是怎么死的呢?这背后应该还有故事吧,如果是正常死亡的话,她也不可能变成厉鬼啊! 换句话说,吕梦当年的死,肯定是有冤情的,所以吕梦阴魂不散,才导致了电台灵异事件的发生。 我们等着老头继续讲下去:“好几年前,电台有个午夜节目,是由吕梦主持的,叫‘都市夜话’,是一个情感节目,讲述都市里的男欢女爱。吕梦的声线清澈动听,能够渗透听众的心灵,当时主持都市夜话的时候,也特别火爆!” 老头提起“都市夜话”,韩非说他印象比较深,当时韩非还在上大学,晚上没事的时候就听收音机,那时候韩非还很迷恋女主持人的声音,没想到这个女主持人就是吕梦。 让人唏嘘感叹的是,当年让很多听众迷恋过的声音女神,居然已经死了。 而且,听老头这样一说,她的死还另有隐情。 于是我们向老头追问,吕梦当年究竟是怎么死的。 老头叹了口气,眯着眼睛,慢慢向我们道出吕梦当年的死因。 吕梦长得非常漂亮,在电台里的时候,就是电台里出了名的台花,受到很多男同事的追捧。 而且吕梦的声音也非常好听,所以她主持的“都市夜话”吸引了很多听众,也是当时非常火爆的一档节目。 长得漂亮,人气又旺,当时的吕梦风光无限,是很多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这首《夜夜痴缠》,便是吕梦很喜欢听的一首歌曲,她总喜欢跟人推荐这首歌,说这首歌唱腔空灵,能够让人在百忙的生活中,获得一丝内心的安宁。 虽然当时围绕在吕梦身边的追求者很多,但是吕梦那时候已经有未婚夫了,所以自然没有人能够得到女神的垂青。 吕梦的未婚夫也是很优秀的一个人,是吕梦大学时代的同学,读书时候成绩一直非常优异,不仅是班上的班长,而且还是学生会干部,两人走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非常般配。 那时候的吕梦眼看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太漂亮的女人自身也是很危险的,因为不仅会招来蜜蜂蝴蝶,还会招来豺狼毒蛇。 当时电视台的台长姓朱,大家都叫他朱台。 台长的官职是非常高的,而且很有权利,这个朱台长是个好色之徒,虽然已经年过五十,但色心不老。 这些年,台里被他潜规则过的女员工不在少数,人们都在私底下骂他“种朱(猪)!” 对于吕梦这样的漂亮女人,朱台长自然是垂涎三尺,日日夜夜都梦想把吕梦搞到手。 第六百五十三章 罪由 朱台长也对吕梦暗示明示过好几回,但吕梦并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所以面对朱台长的骚扰,吕梦都是义正言辞的拒绝,甚至有一次还打了朱台长的耳光,这让朱台长颜面扫地,心里也发了狠,非要把吕梦弄到手不可。 朱台长自以为自己在电视台里只手遮天,所以他色胆包天,一天晚上,在吕梦主持节目的时候,朱台长调走了其他工作人员,只留下吕梦一个人,等着吕梦主持完节目,朱台长就把吕梦堵在播音室里面,想要对吕梦欲行不轨。 怎奈何吕梦性格刚烈,一直在拼命反抗,最后朱台长草草了事,虽然没有直接侵犯吕梦,但也是相当严重的猥亵。 当天晚上,吕梦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第二天朱台长就被带走了。 吕梦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舆论的矛头却指向吕梦。 电视台里的同事不仅没有同情吕梦的遭遇,反而落井下石,在背后散布谣言,说吕梦跟朱台长有一腿,肯定是提出了什么升职加薪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所以才把朱台长捅了出来。 吕梦长得漂亮,名气又大,能力又出众,在电视台这种职场里面,背后嫉妒她的女人不在少数,所以人们很津津乐道散布和听从这些谣言,谣言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这件事情的版本到最后就变成,吕梦是个狐狸精,到处勾引男人,还跟很多男同事保持不正当关系。还说她读书期间就怀过孕,说她假矜持,跟外面很多达官贵族都有染。 各种流言蜚语漫天乱飞,让本就遭受创伤的吕梦雪上加霜, 吕梦的情绪极其低落,从一个美丽阳光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自闭患者,甚至开始精神恍惚,引发了严重的抑郁症,最后还出现了应激障碍症,不得不到医院接受治疗。 而压垮吕梦心理最后一根稻草的,不是别人,却是她的未婚夫。 她的未婚夫听闻这些谣言以后,不仅没有站出来支持自己的未婚妻,也没有帮助自己的未婚妻渡过难关,反而认为吕梦是一个不贞不洁的人,觉得吕梦影响了他的仕途,不仅退了婚,还跟吕梦分了手。 遭受多重打击的吕梦,最终有了轻生的念头。 当她在一个夜里勉强主持完“都市夜话”以后,她打开电脑,在《夜夜痴缠》的歌声中,换上早已准备好的红色嫁衣。 这件嫁衣本来是吕梦准备结婚时候穿的,但是却等不到那天了。 换上红色嫁衣的吕梦,带着对电视台,对电视台所有员工的无比怨恨,上吊自杀。 当吕梦的助手发现她的时候,发现吕梦已经悬挂在电台的窗户外面,脸色铁青,早已没有了呼吸。 夜风中,吕梦僵硬的尸体,就像悬挂在二十几层高楼上的木偶娃娃,随着风左摇右晃。 而播音室的电脑里面,《夜夜痴缠》这首歌一直在循环播放。 不得不说,吕梦是一个相当悲情的女人,原本有着美好年华和大好前途,却被朱台长这个人渣毁了,但令她寒心的却是周围人的落井下石,以及未婚夫的背后插刀。 尤其是这个未婚夫,吕梦把自己人生最好的年纪奉献给了他,没想到在最需要关怀和帮助的时候,却被他像皮球一样的踹开。 一个优秀高傲的女人,哪里承受的了这种打击,所以最后选择了自我毁灭。 自从吕梦死了以后,电视台里就经常传出闹鬼的传闻,说是半夜有鬼影出现在窗户上;走廊里传来女人高跟鞋的声音,出去一看,走廊里却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还有人在播放《夜夜痴缠》这首歌的时候,竟然听见吕梦在歌曲里面哭泣…… 从此以后,这首《夜夜痴缠》就成了电视台的禁歌,没有人敢播放,电视台里也秘密下了内部文件,不准员工播放这首歌,怕招惹出吕梦的鬼魂。 传闻愈演愈烈,搞得人心惶惶,当时传播谣言的那几个女人,都被吓得不敢待在电视台,相继从电视台辞了职。 其中一个女人还发生了意外,当时她也是个电台主持,但名气始终赶不上吕梦,主持的节目也没吕梦火爆,一直被吕梦压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对吕梦是非常的嫉妒,恨意十足。 当吕梦出事的时候,这个女主持看见了翻身的机会,第一个站出来传播谣言。可以说,她害吕梦害得最惨,当电视台传出闹鬼传闻以后,她也是最害怕的那个人。 在长期的恐惧状态下,这个女主持的精神也开始变得恍惚起来,刚开始是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后来需要安眠药定神,再后来变得疯言疯语,成天都说吕梦的鬼魂来找她索命来了。 有天半夜,做完电台节目以后,女主持不知道怎么回事,有电梯不坐非要走人行楼梯,结果发生意外,从楼梯上滚下去,当场头破血流。 后来被闻声赶到的助手急忙送到医院抢救,但还是无力回天。 女主持在陷入昏迷状态的时候,嘴里一直在念叨:“她来了……她来了……” 虽然此时青天白日,但是听闻老头的讲述,我们的脊背也是爬了一层白毛汗。 老头叹了口气,指着韩非说:“你千不该万不该,偏偏选取播放《夜夜痴缠》这首歌,我看呀,你八成是把吕梦的鬼魂惊醒了!” 韩非哭丧着脸,吓得声音都在发颤:“我……我不知道电台里面有这个禁忌……我在电台一年多,也从未听人提起过……我怎么知道《夜夜痴缠》是禁歌呀?我要是知道,打死我,我也不会播放这首歌的!” 老头说:“确实,这也不怪你,你只是运气不好,恰好播放了这首歌。吕梦死了都有好几年了,自从那几个造谣女人死的死,辞职的辞职以后,电视台闹鬼的传闻便渐渐消停下来,而后也再也没有闹鬼的传闻流传出来。 况且吕梦的事情,电视台高层早就下了封口令,任何人不得提起,谁再提起这件事情,就会被革职查办。 而且当时的闹鬼事件发生后,很大一批人辞了职,这几年电视台都进行了一次大换血,像你们这些年轻人,都是大换血以后才来电视台的,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事情!” 第六百五十四章 精神病人 韩非点点头,好奇的看着老头:“前辈,你……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我感觉你比任何人知道的都要清楚!” 老头理了理衣领:“当时朱台长在职的时候,我是……副台长!” 我们顿时恍然,怪不得老头对于吕梦的事情如此熟悉,原来老头当年是电视台的副台长。 韩非哦了一声,赶紧对老头行礼说:“副台长您好!” 老头摆摆手:“不用这么客气,我只不过是前副台长而已,我都退休好几年了!” 我顿了顿,想起一件事情,于是问老头道:“那个始作俑者朱台长呢,锒铛入狱了吗?” 老头点点头:“证据确凿,当然入狱了,堂堂一个电视台台长,居然干出这种下流不齿的事情,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他现在还在监狱里服刑吗?”我问。 老头说:“没有!其实他只在监狱里待了半年,后来精神上好像出现了问题,然后就被转送到精神病院去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出来!” 精神病院?!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赶紧追问老头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说:“虽然我很不喜欢朱台长这个人,但是在前两年退休的时候,我还是去看望过他,当时他已经在精神病院里面了。我跟医生询问过他的情况,医生说,朱台长在监狱里就已经疯疯癫癫了,经常一个人对着空气说话,老是跟狱警反应,说有人要害他,而且还是一个女人要害他。 到后来他的病情越来越重,不仅有被迫害妄想症,还出现了幻觉,在送到医院进行专业的精神鉴定以后,确诊有精神疾病,这才被转送到精神病医院!” 我点点头,跟老头握了握手:“前副台长,非常感谢你为我们提供的这些重要信息,麻烦你给我一个精神病院的地址,我去看看朱台长本人!” 老头给我说了个地址,我们跟老头告别。 老头凝视着我说:“我在电视台干了一辈子,电视台就是我的家,我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解决!” 出了绿心公园,我们直接开车前往精神病院。 这里是本市最好的一所精神病院,位于郊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有利于病人的康复。 来到精神病院,王保长伸了个懒腰,用鼻子使劲嗅了嗅空气中的花香:“唔,舒坦,鸟语花香,浸人心脾啊!” “看样子你很喜欢这里,要不要我帮你定个房间?”我笑着问王保长。 王保长说:“你大爷的,你才需要订房间呢!咱俩是兄弟,要不订两间房,我们做邻居好不好?” 韩非挠着脑袋,嘟囔道:“我都快急死了,你们还在这里耍嘴皮子!” 王保长扭头道:“急?有什么好急的?做事情要一步一步慢慢来,光是着急没有用,知道吗?” 我们走进精神病院,做了严格的身份登记。 我们说了朱台长的名字,说我们是他以前的员工,专门来医院看望他。 一个护士在前面给我们带路,穿过长长的走廊,我们看见花园里面站着一群精神病人,正在跟着医生做操。 他们表情各异,有的神情木然,有的咧着嘴巴,显得非常高兴,肢体动作也不协调,看上去非常僵硬,就像一群不听话的孩子在做操,各做各的,很滑稽。 护士告诉我们,这些能够出来活动的病人,都算是病情轻微或者已有好转的人,很快我们就会经过重症病人的看护区。 重症病人的区域是一个很大的房间,算是他们的活动室,为了避免他们伤人,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几十个穿着条纹病号服的精神病人,就像丧尸一样,在房间里来回游荡,毫无生气,看上去十分诡异。 精神病院真是一个恐怖的地方,因为里面的人都很不正常,你一个正常人待在里面,反而显得格格不入。 朱台长由于以前的身份特殊,所以他在医院里的待遇还是比较好的,住在一个大包间里面,采光很不错,房间里亮堂堂的。 隔着门上的窗户,我们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佝偻着背,背对着我们坐在床沿边上,直勾勾看着外面,犹如老僧入定,一动不动。 我问护士,我们能不能进去看看他。 护士说可以,但要求我们尽量不要说话刺激到他,因为这个朱台长有被迫害妄想症,具有攻击性。 我们跟着护士走进房间,房间里一片雪白,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张铁床,还是被固定的。 这里跟囚牢的唯一区别,就是这里的采光要好一些,不像监狱里那样阴暗潮湿。 护士唤了一声朱台长的名字,朱台长缓缓转过脑袋,只见他神情呆滞,神色苍老,就像一个垂垂暮年的老头。 堂堂电视台台长,本该有着丰富多彩的退休生活,却因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而葬送了自己的后半生,而且还落得一个疯疯癫癫的下场,也许这就是老天爷对他的惩罚。 护士问他:“昨晚那个女人还来找过你吗?” 朱台长咧嘴笑了笑,摇了摇头,那模样就像一个傻傻的小孩。 护士告诉我们,朱台长常常都会说,有个穿着红色嫁衣的女人,半夜三更来房间里找他。刚开始来医院的时候,病情十分严重,现在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有时候他已经不会再梦见那个女人了。 看了一下,朱台长的病情好像比我们预想中的更加严重,所以我们很快就退了出来。 我向护士询问朱台长在医院里的表现,护士说朱台长行为举止怪异,经常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还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用被子包裹着脑袋,吓得瑟瑟发抖,像是在害怕什么东西。 我点点头,其实朱台长这种病,就是做贼心虚的心病。 当他得知吕梦因他而死以后,他就非常害怕,害怕吕梦化成厉鬼来找他报仇,久而久之,就产生了精神分裂。 当然,也有可能是吕梦真的来找过他。 第六百五十五章 渣男 我们刚刚从房间里退出来,就听门后传来砰的一声。 回头一看,就看见原本坐在床沿边上的朱台长,竟然冲到门口,脸颊紧紧贴在门上,一双眼睛鼓成死鱼眼,喉头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她来了……一个都跑不掉……哈哈……她来了……” 朱台长一边喊,一边拍打着房门,就像一头发狂的狮子。 王保长问护士:“你不管管吗?” 护士说:“没什么好管的,见怪不怪了,等他自己闹腾一会儿,累了他就会睡觉了!” 护士还跟我们讲起一件事情,说有次半夜她巡房的时候,看见朱台长跪在地上,对着空气不停的磕头,像是在乞求什么人的原谅,还把脑袋磕得咚咚响,血都磕了出来。 从精神病院走出来,韩非愤愤的说:“刚才若不是护士站在边上,我真是恨不得冲上去暴揍那个死老头,妈的,如果不是这个死老头,哪里会搞出这么多事情,我可是被他害惨了!” 坐进韩非的车里,韩非问:“咱们现在去哪里?” “我还想去见一个人!”我说。 我和王保长心意相通,王保长立即知道我要去找谁了,他说:“吕梦的未婚夫!” 我摸出手机,给古天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查找一下吕梦当年的未婚夫。 很快,古天就给我们发来一个男人的详细资料。 吕梦的未婚夫,名叫陈江,在广州一家国有银行上班,而且是最年轻的行长。 而陈江之所以晋升的这么快,除了他自己的能力以外,还得益于他老丈人的提拔。 他老丈人退休以前,就是这所银行的行长,后来陈江娶了行长千金,仕途自然是扶摇直上,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连跳几级,坐上行长位置。 从此以后呼风唤雨,这个陈江才是电视上常说的:“当上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陈江和吕梦,当年曾是情侣的两个人,一个生活美满,有钱有权,而另一个则已经香消玉殒,令人无限唏嘘。 韩非骂道:“这个陈江,真是一个渣男!依我看,当年他就是想要跟行长千金在一起,才找借口跟吕梦分了手,而这也直接导致了吕梦上吊自杀!我看这个渣男,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如果当时他对吕梦有那么一点点关怀,吕梦也就不会死!” 我点点头,虽然我们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但是我觉得韩非的猜测应该很贴近真相。 这个陈江很可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才抛弃吕梦,转身娶了银行千金。 来到银行,韩非出示电视台的工作证,编了个谎言,说来采访陈江。 陈江的秘书让我们在办公室里等待一会儿,说陈江在开会,等会议结束了才能接受我们的采访。 秘书给我们倒上茶水,便退了出去,让我们在办公室里静静等待。 办公室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相框,我随便看了一眼,却突然呆住了。 我拉了拉韩非的衣服,指着照片问他:“你怎么在照片上面?” 韩非吓了一跳,接过照片一看,顿时惊讶得张大嘴巴:“不是吧?这是……陈江?” 照片上是陈江一家三口的合照,陈江搂着他的老婆,中间站着他的女儿。 其实我说韩非在照片上面,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是,照片上的陈江,居然跟韩非长得非常相像。 从外貌上看,就像两兄弟一样。 唯一的区别是,陈江年纪稍大,所以看上去要更成熟一些。 但如果只看外貌的话,他俩的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简直太神奇了。 韩非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气的发笑:“妈的,我怎么跟这个渣男长得像呢!” 王保长看着韩非说:“你以后不会也是这样的渣男吧?” 韩非皱起眉头:“怎么可能?我绝对不是这种人!” 我拿起相框再仔细比对了一下,像,实在是太像了! 但说句实话,陈江的老婆,也就是这个银行千金,其实长得一点都不漂亮。 按照我的审美眼光来看,甚至还有些偏丑。 毕竟我所认识的女人,个个都是顶尖大美女,这种姿色的女人放在我面前,我可能都没兴趣多看第二眼。 而陈江其实长得挺英俊的,并且他又很有才华,一个英俊有才华的男人,怎么会看上一个长相偏丑的女人? 难道是真爱? 别逗了,打死我也不信! 我觉得韩非的猜测很对,这个陈江就是为了自己的前途,才借口抛弃了吕梦,迎娶了银行千金。 同时,我也隐隐猜到为什么吕梦会缠上韩非,因为韩非跟吕梦生前的未婚夫陈江,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韩非自己也意识到不妙,看着陈江的照片坐立难安,他甚至问我,如果他去整容,吕梦是不是就不会纠缠他了。 王保长就说他,这是治标不治本,这么做就能摆脱厉鬼的纠缠吗?实在是有些天真。 在办公室里等了好一会儿,房门推开,一个年轻男人从外面走进来。 这个年轻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戴着金表,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 因为我们已经看过陈江的照片,所以当这个年轻男人走进来的时候,我们一眼就认出他是陈江。 不得不说,三十来岁就能爬上行长位置,陈江绝对是一个顶尖的人才。 当然,他的老丈人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但是他自身的才敢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陈江在我们对面坐下,脸上充满傲气,不过表现得还算是彬彬有礼:“你们是电视台的朋友?不好意思,我刚刚有个会议,让你们久等了!” 陈江喝了一口茶,问我们:“听说你们来找我,是要做一个采访是吧?” 我们点点头,但陈江却皱起了眉头。 陈江上下打量着我们,疑惑道:“几位出来做采访,怎么连采访设备都没有带上?你们就是这样做采访的吗?未免也太不专业了吧?” 韩非舔了舔嘴唇,递上自己的名片:“陈行长你好,我叫韩非,是电台主持!” 第六百五十六章 始作俑者 陈江接过韩非递来的名片,看了一眼,很不爽的扔在桌上,冷冰冰的说:“《恐怖热线》?你一个主持午夜鬼话的人,来找我做什么采访?我看着像抓鬼天师吗?你们来找我做恐怖节目的采访,我看你们是找错人了吧!” 陈江很不客气的挥了挥手,就要赶我们离开。 我们原本就不是真心要来做什么采访,眼看陈江要赶我们走,我直接对他说了两个字:“吕梦!” 陈江突然愣了一下,一脸震惊的看着我:“你刚才……说什么?” 我这次说的更清楚,声音也更大,我说:“吕梦!” 陈江的脸色唰地就变了,他猛地拍着桌子站起来,指着我们厉声喝问:“你们怎么认识吕梦?你们不是电视台的记者,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一提到“吕梦”这个名字,陈江就像变了个人似的,那副谦谦君子的模样顿时荡然无存,变得无比暴躁。 可见在陈江的心底深处,对吕梦这个名字非常忌惮,连提都不能提到。 反过来也说明,陈江当初确实做了亏心事,所以得知吕梦自杀以后非常害怕,吕梦这个名字也成了他心中的一个禁忌。 面对暴跳如雷的陈江,我们反而冷静下来,慢条斯理的喝着茶。 “电台又开始闹鬼了,你知道吗?”我看着陈江,淡淡说道。 陈江深吸一口气,脸颊明显抽搐了一下,重新坐回椅子上,冷冷道:“我又不是电视台的人,我怎么会知道?还有,电视台闹鬼关我什么事?我只相信科学,鬼怪之说实在是荒谬可笑!” 陈江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我冷哼一声,轻轻敲打着桌面:“陈行长大概是忘记了,电视台之所以会闹鬼,你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陈江脸色一变:“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我直视着陈江的眼睛:“陈行长心里很清楚我在说什么,当年吕梦在电视台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如果你当时站出来保护她,也许她就不会死,但你是个渣男,你不仅没有站出来帮助吕梦度过难关,反而落井下石,借此机会跟吕梦分手,压垮吕梦最后一根神经,最终导致吕梦满含怨念上吊自杀! 我告诉你,现在吕梦的冤魂就在电视台里游荡,要不要我亲自带你去电视台看看?” 我这一席话毫不客气,直接说的陈江哑口无言,抬不起头来。 不过,陈江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过错,狡辩道:“我怎么知道那个女人如此脆弱?只不过跟她分手而已,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她自己上吊自杀的,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逼她的!” “王八蛋!”王保长按耐不住火气,起身突然一拳砸在陈江脸上,陈江顿时鼻血长流。 陈江捂着脸,大声叫喊道:“你做什么?动手打人,信不信马上报警抓你?保安!保安!” 王保长指着陈江的鼻子怒骂道:“你这个人渣,吕梦把她最美好的青春给了你,你刚刚说的还是人话吗?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不是我吓唬你,你做的这些事情,都会有报应的!” 骂完这话,王保长拉着我就走,说不想再和这个人渣交谈下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陈江突然叫住我们。 王保长停下脚步,背对着陈江,冷冰冰的问:“还有事吗?” 陈江说:“你们坐下吧,我跟你们讲讲我和吕梦的故事!” 陈江的口吻明显缓和了许多,看得出来,王保长刚才对他的破口大骂,还是起到了很积极的效果。 我们走回去,重新坐下来,开始听陈江的讲述。 陈江扯出纸巾,堵住流血的鼻孔,脸上浮现出回忆的表情:“我和吕梦是大学同学,实话讲,吕梦确实非常优秀,学习成绩好,长得又很漂亮,当时是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很幸运的是,女神眷顾了我,我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大学时光。大学毕业以后,她去了电视台工作,我去了银行!” 说到这里,陈江叹了口气:“我从小到大,成绩一直都很优异,能力也很强,进入银行以后,我努力工作,拼命想要出人头地。但是不管我怎样努力,做出多大的成绩,我发现每次升迁的人都不是我,那时候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更多的并不是需要你的能力,而是需要你的背景关系! 可是,我的背景关系相当普通,爸妈都是工薪阶层,家里没有权贵之人,为此,我非常苦恼。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时任银行行长的女儿,向我求爱!” 我皱起眉头,指着照片上的那个女人说:“就是她?” 陈江点点头:“她叫露露,是行长的女儿,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十分刁蛮任性,并且自身长得也并不是很好看,但却眼高手低,一直想要找个有才有貌的青年才俊,所以年纪拖大了都还没有恋爱,直到她碰上了我,于是对我展开猛烈追求!” 王保长呵呵笑道;“陈行长,听你这口气,你对你老婆,好像有很多不满呀!” 我知道王保长是在挤兑陈江,陈江不是傻子,自然也听得出来,他默默摸出一支烟,点燃,然后一边抽烟一边继续讲了下去。 陈江说:“我从小家境贫寒,一直立志要成为人上人,所以我必须要出人头地。我知道,一旦攀上银行行长的女儿,我可以少奋斗十年或者二十年,她能给我带来的关系资源,是我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 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算吕薇这样的女神跟着我,迟早她也会成为别人的女人!我……我心里不踏实……” 陈江是个偏执的人,由于从小太过优秀,所以他的字典里面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的功利心太重,为了名利可以不惜背叛一切。 我冷冷说道:“你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你的自卑和不自信,是因为你自身的狭隘心理,你想想吕梦那么多年跟你在一起,她爱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你所谓的出人头地!” 第六百五十七章 凤凰男 陈江这种人,典型的凤凰男思想,可惜他自己根本不自知,还很骄傲的觉得自己是个成功人士。 其实,男人总把女人想得太复杂,很多时候,爱就是爱了,女人真的没有考虑那么多以后。 试想想,如果吕梦真的是陈江想象中的那种女人,那么,每天围绕在吕梦身边的富豪,公子哥千千万,吕梦为什么始终跟随一穷二白的陈江呢? 我不知道,这么几年过去,陈江到底有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陈江抿了一下嘴唇,继续说道:“那时候,正好吕梦在电视台,出了那件事情,外面到处都在传她的谣言。 其实我知道吕梦的性格,她根本就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 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决定选择露露,所以我借此机会,跟吕梦提出了分手。 我知道,也许分手对她的打击非常大,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她……她竟然会上吊自杀。 其实得知她自杀的消息,我也非常自责,非常伤心。 我知道都是我的错,我对不起她! 为了彻底断绝对她的思念,不出半年,我就和露露闪婚了。 这几年,凭借老丈人之前给我铺好的关系,我顺理成章坐上了行长的位置,可每次一想到吕梦,我这心里……” 陈江说到这里,眼泪滚滚而下,看得出来,此时的陈江,是真正的感到内疚和自责。 “你现在如愿以偿的当上了行长,如愿以偿的出人头地了,那么,我想问你一句话,你现在过得……快乐吗?”我盯着于江的眼睛。 陈江深吸一口气,掐灭烟头,他说:“我原本以为自己升官发财以后,肯定会非常快乐。可是,当我拥有了名利权势,当我住上了别墅,开上了跑车,出入各种高档宴会,我发现……其实……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快乐!实不相瞒,我过得非常不开心,真的很不开心!” 陈江擦着眼泪,掰着手指数落露露的种种不是,控诉露露刁蛮任性的小姐脾气,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控诉露露贪玩成性,从来不做家务,不照顾孩子。控诉露露一点都不尊重他这个行长,呼来喝去,有时候甚至还要还动手。最过分的一次,他在开会的时候,露露竟然冲进会议室,在他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 从办公室里离开的时候,我们对陈江并没有太多的同情,陈江今天的种种不快乐,都是咎由自取。 从银行出来以后,汇集“知情人”那边的消息,以及陈江这边的消息,我们对整件事情的背景已经非常了解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样把吕梦找出来? 我们总不能每时每刻都待在电视台吧,我们又不是电视台的编制人员,也不可能随便出入电视台。 而且我们是韩非请来抓鬼的,这种事情韩非也不能让他们领导知道,否则饭碗可能都会丢掉。因为吕梦这件事情,早已成了电视台的尘封档案,谁再提起这件事情,都不会有好果子吃。 我们只能告诉韩非,晚上他去主持节目的时候,如果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第一时间通知我们。 和韩非道别以后,我和王保长回到公司。 由于昨晚彻夜未眠,今天又跑了好几个地方,我们也是累得不行,直接倒在沙发上,扯起了呼噜。 这一觉睡下去,醒来就是午夜。 我和王保长饿得饥肠辘辘,一人煮了碗方便面,甩开膀子就呼噜噜的大快朵颐。 刚吃了两口,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接起手机,手机那头传来韩非的求救声:“杨大师……救救我……快救救我……” 我立即放下手里的筷子,询问韩非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候,手机已经挂断了,只剩下嘟嘟嘟的忙音。 我担心韩非出事,又迅速拨打回去,但手机却始终无法接通了。 人命关天,我俩就算再怎么饥饿,也不可能不管韩非的死活。 再说了,韩非是我们客户,我们收了客户的钱,但是客户最后却出事了,那对我们的声誉肯定会有严重影响。 我抓起车钥匙,和王保长抄起家伙,动身赶往电视台。 我吹了声口哨,哮天跟着我们上了车。 一路风驰电掣来到电视台,跑进电视台大楼,坐上电梯,直奔楼顶的电台。 电梯门刚一打开,我就和王保长冲了出去,迎面撞上一个男人。 定睛一看,原来是韩非的助手张欢,张欢一副急急忙忙的样子,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我赶紧拉着张欢,问他韩非在什么地方。 张欢急得脑袋冒烟,说:“我也正在找他呢,《恐怖热线》马上就要开始了,韩非还没有来播音室,听众都等着呢,这主持人要是不来,我们辛辛苦苦做起来的节目,可能就要黄了!” 我拍了拍张欢的肩膀:“这样,你先去播音室里顶着,我们去找韩非,韩非可能出事了!” 张欢脸色一变:“吕梦的鬼魂又出现了吗?” 我说:“你别管那么多,抓鬼的事情我们来应付,你先去主持节目吧!” 张欢苦着脸说:“可是,我从没主持过节目啊!” 王保长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你成天看着韩非做节目,多多少少也知道怎么弄啊,快去把!” 张欢咬咬牙,此时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跑回播音室主持节目去了。 我说:“韩非刚才打来的电话很诡异,我估计他很可能被吕梦的鬼魂缠住了,我们必须争分夺秒的找到韩非,时间一长,我怕韩非会有危险!” 王保长点点头,迅速从衣兜里面掏出罗盘。 很快,罗盘上的指针便开始转动起来。 我们不停往前走,罗盘上的指针转动的越来越厉害。 “找到了吗?”我很心急的问王保长。 王保长突然眉头一扬:“去天台!罗盘显示,天台上的鬼气十分浓烈!” 我和王保长拔足狂奔,电梯是不能直通天台的,我们只有跑到走廊尽头,沿着人行楼梯爬上去,来到天台。 第六百五十八章 鬼拜堂 电视台大楼高二十几层,天台上的风特别猛烈,刮得人睁不开眼睛。 我们刚刚跑上天台,迎面吹来一阵阴风,耳畔只听哗哗声响,漫天都是飞舞的冥纸。 再看天台中央,点着一大圈白蜡烛,看这阵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一个求婚现场呢。 在那群白蜡烛中央,竟然跪着两个人。 两人背对着我们,正在举行婚礼仪式。 其中一人穿着大红色的婚礼服,黑夜里,娇艳的红色显得异常刺目。 我和王保长微微一惊,那个穿着大红色婚礼服的女人,不正是吕梦吗? 吕梦身旁跪着的那个年轻男人,正是失踪的韩非。 我们到处寻找韩非,原来韩非被吕梦带到了天台。 我们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吕梦临死都深爱着陈江,没有跟陈江成婚,是她心头的一大憾事。 韩非跟陈江长得非常相似,所以吕梦把韩非当成了陈江的替代品,此时竟然拉着韩非在拜堂成亲。 韩非莫名其妙成了一个午夜新郎,他的手机也掉落在边上,摔得稀巴烂,难怪打不通。 王保长说:“不好,不能让他们成亲,一旦成亲,韩非就死定了!” 我也知道跟鬼拜堂成亲的利害,人有三魂,分别是天魂,地魂,人魂。 我们都知道婚礼上有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是夫妻对拜。 每拜一下,韩非就会被吕梦勾走一魂。 我们冲上天台的时候,吕梦和韩非已经拜完了天地,接下来是二拜高堂。 当然,他们是没有高堂的,所谓的高堂,只不过是两个丧葬用品店做的纸扎人。 眼看吕梦要拉着韩非夫妻对拜,我和王保长疾步冲上去。 王保长嘶声大喊:“不能拜!不能拜啊——” 但是,韩非此时已经被吕梦迷惑了心智,表情呆滞,根本听不见我们的声音。 千钧一发之际,哮天犹如一道黑色闪电,凌空飞扑过去,一下子把韩非扑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我袖口一抖,亮出修罗剑,朝着吕梦飞掷过去。 叮! 修罗剑飞到吕梦面前,发出叮的一声响。 剑芒一下子爆裂出来,惊飞了吕梦。 只见韩非趴在地上,双眼紧闭,已经不省人事。 韩非已经被吕梦吸走了两魂,只剩下最后一缕人魂尚在体内,勉强保留了一条命。 但他此时的状态,就跟活死人一样,如果不能把失去的天魂和地魂抢回来,韩非永远都不会苏醒。 吕梦飘浮在空中,尖着嗓子,厉声骂道:“你们两个臭男人,竟敢坏我好事!今天是我和陈江大喜的日子,你们这是要来砸场子吗?” 这是我和王保长第一次看见吕梦,不由得被吕梦的美貌所倾倒。 实话讲,吕梦真是一个美人胚子。 她不属于青青那种妖娆的美,也不属于谢梦萍那种恬静的美,她属于很有气质的那种美,看见她的样子,就让人生出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这就是女神的魅力。 我指着韩非说:“吕梦,我知道你心有不甘,但是请你看清楚,面前的这个男人,并不是陈江!他叫韩非,足足比陈江小了七八岁呢!” 吕梦看着地上昏迷不醒的韩非,满脸都是怜爱之意,她说:“不,他就是陈江!他就是我的未婚夫!” 说到这里,吕梦原本温柔的模样,突然变得冷厉起来,她尖声咆哮道:“陈江这个骗子,他跟我许下那么多山盟海誓的诺言,还说要跟我结婚,要和我厮守到老!结果呢?结果他欺骗了我!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竟然离开了我!今晚我把他抓回来,就是为了让他兑现以前的诺言,你们谁也不要插手!” 王保长皱起眉头,低声对我说;“这个吕梦看来是为爱痴狂了,居然把韩非当成了陈江,我们现在跟她讲道理应该没有卵用,直接干吧,把韩非的两魂抢回来!韩非是我们的客户,客户如果死在我们面前,我们今后都不用做生意了!” 我和王保长正准备冲上去,就听吕梦大喊一声:“来人!” 一阵阴风刮过,原本空荡宽阔的天台上面,突然出现了近百张宴会桌,每张桌子前面都围着一群鬼宾客,这近百桌宴席加起来,估计有上千个鬼宾客。 此时的天台,竟然变成了一个婚礼现场。 但这并不是活人的婚礼现场,而是一场鬼婚礼,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全都是附近的孤魂野鬼。 我和王保长一下子愣住了,没想到吕梦的人脉关系这么广泛,她生前活着的时候,就是知名女主持,获得很多人的喜爱和关注。死后化成厉鬼,没想到还拥有这么多的“粉丝”,这倒是让我和王保长有点措手不及。 我和王保长再怎么厉害,但是要跟上千个鬼魂战斗,还是相当有难度的。 王保长咕噜吞咽了一下口水,声音艰涩的说:“我们好像来错地方了!” 我捏了捏掌心里的冷汗:“是呀,没想到她居然请了这么多客人!” 王保长说:“要不我们给她包个红包,祝她新婚快乐?” 我很想笑,但又笑不出来,我说:“别他妈贫了,你看看四面八方,你以为你还走的了吗?” 环顾四周,就看见四面八方鬼影惶惶,我和王保长极其尴尬的站在一大群鬼宾客中央。 吕梦指着我们,冷冷说道:“今天是我的大喜日子,你们两个非要来砸场子是吗?” 王保长呵呵干笑两声:“这个……可能是有点误会……我们其实也是你的粉丝,也想参加你的婚礼……” 吕梦冷哼道:“粉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干嘛的吗?你们是想来抢新郎的吧?” 吕梦此话一出,那些宾客的情绪变得相当激动,上千个孤魂野鬼全都对着我们咆哮起来: “什么人敢来砸场子?好大的胆子!” “是呀,让他们有命来,没命离开!” “他们是活人,是来抢新郎的!” “我们都是吕梦小姐的粉丝,今天是吕梦小姐的大喜之日,如果有人来捣乱,我们绝对不会放过他!” 第六百五十九章 八卦锁魂 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身穿燕尾服的婚礼主持人,是个年轻男人,生前原本就是一个婚礼主持人,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英年早逝了。 婚礼主持人大声叫喊道:“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去你大爷的!”王保长拔出桃木剑,指尖一指,桃木剑朝着主持人飞射而去。 暗红色的剑芒一闪即逝,瞬间贯穿了主持人的胸口,将主持人钉死在地上。 主持人愣愣地看着我们,浑身冒起滚滚黑气,他指着我们,结结巴巴的说:“砸……砸场子……” 我哗地拉开衣服拉链,胸口一挺,沉声说道:“没错,我们今天就是来砸场子的,谁他妈不服气,下场就跟他一样!” 王保长看着我,一脸讶然:“大师兄,你这是不留余地啊?” 我说:“反正横竖都要打,说那么多屁话做什么,还不如先下手为强,震慑住他们!” 眼见我们杀了婚礼主持人,那些孤魂野鬼纷纷拍案而起,情绪激动,从四面八方迅速围拢上来,一个个杀气腾腾,一副想要把我们撕碎的样子。 吕梦厉声尖叫道:“朋友们,这两个混蛋不知天高地厚,居然来我的婚礼上砸场子,也搅了大家的兴致,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吕梦的号召力非常强,就这样一说,上千个鬼魂都振臂高呼:“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面对鬼群如此庞大的气势,我和王保长心里都有些发虚,但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首先迎上来的就是一个大胖子,一个熊抱就把我扑倒在地上。 那胖子起码有两百斤,跟个弥勒佛一样,肚子又大又圆,一下子把我压岔了气。 我眼睛一阵发花,就看见那个胖子骑坐在我身上,顺手抄起旁边的一把椅子,对着我的脑袋凶狠地砸下来。 王保长踏前一步,拔起地上的桃木剑,反手一剑,打飞了胖子手里的椅子,然后提膝撞在胖子的胸口上,胖子仰面倒了下去,就像肉球一样骨碌碌滚了开。 紧跟着,后面一大群孤魂野鬼围拢上来,这阵势就像打群架一样。 我顺势滚到修罗剑旁边,一把抄起修罗剑,对王保长说:“不管怎样,今晚都要把韩非的两魂抢回来!” 王保长点点头,沉声喝气,把桃木剑往地上一插,念起咒语。 桃木剑泛起暗红色光亮,一圈圈符咒围绕着桃木剑盘旋飞舞,熠熠生光。 只听惨叫声不绝于耳,凡是靠近桃木剑的那些野鬼,都被流光闪烁的符咒震飞出去。 “好家伙!修为大有长进啊!”我颔了颔首,对王保长的表现非常满意。 当然,我这边也没有闲着,甩出一张疾风符,催动咒语。 强劲的旋风刮过天台,以摧拉枯朽之势,横扫鬼群,直接把很多孤魂野鬼送上了天。 哮天也是非常勇猛,只见黑影晃动,在鬼群里来回穿梭,凶猛的扑杀那些野鬼。 只见哮天扑倒一个女鬼,锋利的獠牙直接咬下鬼头,女鬼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她的鬼体也被哮天的利爪撕成了碎片。 原本好好的婚礼现场,被我和王保长搅了局,一地的狼藉,那些前来参加婚礼的野鬼更是死伤无数。 正杀得性起,突然,我感觉有人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胳膊。 我想回身,但那人力气极大,我侧头一看,竟然又是刚才那个大胖子。 这个大胖子像是吕梦的死忠粉,居然大声嘶吼道:“保护我们的女神,跟他们拼啦!” “女神”这个词语,相当具有蛊惑性,刹那间,吕梦的死忠粉纷纷冲了上来,将我和王保长里三层外三层围困起来,一副要和我们拼死一战的样子。 这些野鬼虽然单兵作战的能力不强,鬼力也比较低,但是当他们合在一起的时候,攻击力还是很可怕的,因为他们数量众多,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继续跟上,源源不断,前仆后继,完全可以通过人海战术,耗尽我和王保长的体能。 不出片刻,王保长的脸上已经挂满冷汗,明显是坚持不住了。 我眼间局势不妙,看这种情况,不放出一个大杀招,是压不住场子了。 我的脑海里闪过《三清布衣符咒》里面的内容,我想到了一个大杀招:八卦锁魂阵! 在《三清布衣符咒》里面,有单个使用的符咒,也有用于布置法阵的符咒,这个“八卦锁魂阵”就是一个对付群鬼的大型法阵。 我让王保长掩护我,王保长点点头,拼尽全力,将桃木剑的法力提升到极致。 桃木剑上面的符咒飞快旋转,十分耀眼,那些野鬼根本就不敢靠近。 如此一来,王保长帮我制造了一片相对安全的真空地带。 我手持修罗剑,绕着四面八方走了一圈,在地上画出一个大型的八卦符咒,然后退到八卦阵中央,将修罗剑往地上一插,双手交叉于胸前,催动咒语。 地上的八卦符咒挨个挨个的亮了起来,当符咒生成的时候,整个八卦阵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浩然正气。 四周罡风激荡,就连天空中的云层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气漩涡。 漩涡急速旋转,天地之间的灵气,仿佛都汇入了这个八卦阵里面。 刹那间,所有卦象全部被“激活”,精光闪烁。 王保长在边上大叫:“大师兄,成了吗?我快坚持不住啦!” “成啦!”我大喊一声,猛地拔出修罗剑,剑尖直指苍穹,从喉头深处发出一声嘶吼:“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咄!” 王保长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瘫软在地上。 八卦锁魂阵启动,在这个八卦阵里面,隐隐传来风雷之声,凡是被困在这个法阵里面的孤魂野鬼,就像被装进了一个囚笼里面,无论他们怎样挣扎冲撞,都无法脱身。 这一锁,起码锁住了上百个鬼魂,他们在法阵里面痛苦的嘶吼咆哮,他们的鬼影就像水蒸气一样,迅速消散成烟。 不过一刹那的工夫,上百个孤魂野鬼就在我们面前消失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第六百六十章 诚意 王保长惊讶地看着我,竖起大拇指:“酷毙了!” 法阵对于施法者的要求非常高,施法者的修为越高,法阵的威力越大,持续的时间也就越长。 虽然我的修为比以前精进了不少,但施展威力如此巨大的八卦锁魂阵,前后也就持续了不到半分钟时间。 但就是这短短半分钟时间,却给鬼群造成了相当强大的威慑力,让他们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些鬼宾客见识我们的厉害以后,开始仓皇的四散奔逃。 对于这些逃跑的野鬼,我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些野鬼的鬼力并不强,收拾他们分分钟的事情,而且他们的杀气也不大,对社会的危害并不严重。 再说了,我只是把他们震慑吓跑了而已,要让我和王保长一次性收掉近千个野鬼,那也是非常艰巨的一个任务。 所以,能够吓退这些鬼群,我已经很满意了。 我踮着脚尖,到处寻找吕梦的影子,却发现吕梦也不见了踪影。 不过眨眼的工夫,天台上的鬼群跑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昏迷不醒的韩非。 我和王保长急忙赶过去,伸手探了探韩非的鼻息,呼吸尚有,没有死亡,但是缺了两魂,变成昏迷不醒的活死人。 我把昏迷不醒的韩非背起来,迅速离开天台。 回到播音室,《恐怖热线》刚好结束,张欢紧张的满头大汗,他说他使出浑身解数,终于把今晚的节目扛过去了,观众反响还可以,主持的中规中矩,没有出现纰漏。 张欢看着昏迷的韩非,好奇的问我们这是怎么回事,韩非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我说这几天韩非可能都不能主持节目了,让张欢顶替韩非主持。 张欢皱起眉头:“不是吧?这不是要了我的命吗?”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问题,我看好你!” 我们离开了电视台大楼,带着韩非回到公司。 看着昏迷的韩非,我和王保长都感觉头疼,怎样才能帮韩非找回丢失的两魂呢? 我俩商讨了一整夜,也没个定论。 我们也想过用武力夺取,可是吕梦如果一直藏着不出来,我们也是没有办法。 还有,魂魄离体的时间不能太长,一旦离体时间太长,魂魄就回不了体内了。 所以我们目前很棘手的问题是,不仅要找回韩非的两魂,而且还要在短时间内找回来,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让韩非苏醒过来。 一直商讨到了天亮,我们都觉得心浮气躁,于是开车去绿心公园透透气。 在绿心公园里面,我们又看见了耍太极剑的“知情人”。 他的老年生活过得悠然自得,雷打不动,每天清晨来耍一盘太极剑。 看见我们,老头主动迎了上来,向我们询问吕梦的事情解决没有。 我和王保长愁眉苦脸,摸出香烟,抽起了闷烟。 老头看了看王保长,又看了看我:“怎么?看你们这副样子,事情像是没有解决啊!” 我点点头,如实的告诉老头,事情确实还没有解决,而且比之前更加复杂了,因为吕梦勾走了韩非的两魂,我们现在很着急,琢磨着怎样才能把韩非的两魂夺回来。 老头想了想,突然冒出一句:“为什么你们只是想着怎样把韩非的魂魄夺回来?而没有想过把韩非的魂魄请回来呢?” “请回来?!”王保长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魂在吕梦手里,我们请不动的!” 老头正色道:“你没理解我说这话的意思,请不动韩非的魂魄,可以请吕梦出来啊,任何事情不是仅凭武力就能解决的,你们有没有想过,把吕梦请出来,跟她好好聊聊,兴许能解开她的心结,让她主动把韩非的魂魄还回来呢?”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面露讶然之色,老头的意思是,让我们跟吕梦谈判? 是呀,我们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 在我们以往的经验中,对付鬼都是直接上武力,从来没有跟鬼好好交流谈判过,老头这一番看似荒诞不经的言论,却指给了我和王保长一个新的方向。 为什么我们一定想着干掉吕梦,而不是想着跟她谈谈呢? 吕梦并非大奸大恶的厉鬼,她只是为爱痴狂,况且韩非也不是她报仇的对象,韩非只是陈江的替身而已。 看得出来,吕梦也并非是想伤害韩非,她只是想和韩非在一起,如果我们能够把吕梦请出来谈一谈,帮她解开心结,说不定真能解决这个问题。 我和王保长顿时豁然开朗,点点头,说我们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老头拍了拍我们的肩膀:“等着你们的好消息!” 我和王保长回到公司,把老头的建议跟青青讲了一下,青青也觉得可以试一试,毕竟目前为止,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好不容易等到晚上,我让青青留在公司照看昏迷的韩非,然后我和王保长前往电视台。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想了想,把身上的修罗剑,招魂葫芦等法器,全都取下来,放进柜子里。 王保长奇怪的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不带上法器,赤手空拳跑去电视台,胆子也未免太大了。 我正色道:“既然我们今晚是去找吕梦谈心的,那我们带上法器做什么?我们身上带着法器,吕梦自然不会信任我们,要想把她请出来,可能就很难!所以,我想的是,既然我们请她出来谈话,我们就得先拿出我们的诚意!” 王保长皱起眉头:“道理没错,可是……你昨晚也看见了,吕梦可以招出那么多野鬼,如果我们不带点法器傍身,万一又被鬼群包围了怎么办?” 顿了顿,王保长又说:“还有,我们现在只是单方面的认为吕梦是个好鬼,可是你敢保证她不会动手吗?万一呢?万一吕梦看见我们没带法器,趁机攻击我们怎么办?” 我点点头:“你说的这些道理,我都赞同,但是……古话说得好,置之死地而后生,今晚我就赌这一把,我相信鬼也有好有坏。如果你不敢赌,你就留在公司,我一个人去电视台。如果你敢赌,就放下法器,跟我一起走!” 第六百六十一章 特殊嘉宾 王保长咬咬牙,咣当一声,把桃木剑扔在茶几上,愤岔岔地说:“死便死了,妈的,好歹黄泉路上还有个伴!” 我笑了笑,知道王保长够义气,为了我这个大师兄,他宁愿陪着我去赌命。 青青嘱咐我们万事小心,我和王保长开车去了电视台。 来到电台播音室,看见张欢一个人在那里准备。 本来赵霞也是助理的,但是这几天为了对付吕梦这件事情,韩非故意放了她几天假。 我们的到来,让张欢很高兴,他说:“两位大师,我还以为你俩今晚是不来呢,没有你们在这里坐镇,我这心里始终感觉毛毛的!” 我拍了拍张欢的肩膀:“今晚我们准备请一个特殊嘉宾,待会儿你不管看见什么,不管听见什么,都不要害怕,也不要紧张,你的任务就是主持你的节目,其他一切事情,你都不要管,听清楚了吗?” 张欢疑惑的问我们:“什么特殊嘉宾?这个嘉宾有多特殊呀?” 王保长凑到张欢面前,咧嘴笑了笑:“来自阴间的嘉宾,你说特不特殊?” 张欢愣了一下,随即惊讶地张大嘴巴,上下牙关都在打颤:“大师,不是开玩笑吧,我的小心肝可经受不住惊吓呀,你们难道要请……要请鬼来当嘉宾?” 我点点头,一脸肃色的说:“你说对了,今晚我们要把吕梦的鬼魂请出来,所以你……” “啊呀呀——”张欢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王保长一把抓住张欢的衣领,恐吓他说:“叫什么叫,再叫就让吕梦来找你!” 王保长这招果然有效,一听见“吕梦”这个名字,助手立即停止了尖叫,但浑身却因极度的恐惧而颤抖不已。 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马上就要到零点了,于是我拉着张欢走进播音室,让他开始主持节目。 零点到来,《恐怖热线》准时开播。 可能是想到“特殊嘉宾”的缘故,张欢显得非常紧张,说话也是结结巴巴的。 有听众在留言板上留言,问主持人的声音为什么在发抖,张欢也算是聪明,解释说他今天感冒了,发着高烧,带病给大家主持节目。 这样的说法立即赢得了很多听众的好感,还纷纷留言表扬主持人。 随便聊了几句,我让张欢点击播放那首《夜夜痴缠》,张欢刚开始还有些犹豫,结果王保长直接冲到电脑面前,点击播放《夜夜痴缠》。 很快,那个幽怨的歌声就飘荡出来,在夜深人静的电视台大楼幽幽回荡,通过电台,传进千家万户,在每个听众的耳边回荡。 “蒙胧晚空,雨雾弥漫, 夜已半躺窗纱间, 在你臂弯裹,漫长夜晚, 有我的一张笑颜。 祈求你可继续留下, 让我爱多千几番, 但我知道,在晨雾裹, 我将孤单,你将消失,像这一晚……” 歌声一直在萦绕,我们谁都没有说话,静静等待吕梦的出现。 当歌曲播放到一半的时候,跟往常一样,歌声里面依然夹杂着女人的哭泣声。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知道吕梦现身了。 张欢浑身颤抖,满脸挂着豆子大的冷汗,看上去非常恐惧。 我摘下耳机,对张欢说:“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快,邀请嘉宾!” 张欢舔了舔嘴唇,反手擦着脸上的冷汗,对着麦克风说道:“今天晚上,我们《恐怖热线》请到了一位特邀嘉宾,她的名字叫做……吕……吕梦!” 张欢说出“吕梦”这个名字,都感觉无比艰难,如鲠在喉。 很安静。 长时间的安静。 我和王保长也不敢肯定,吕梦是否真的能够现身相见。 电台里是长时间的沉默,半天都没有人说话,很多听众都等不及了,纷纷留言:“嘉宾在哪里?还没有到吗?” 这时候,天花板上的白炽灯滋滋闪烁了好几下,忽明忽暗。 原本紧闭的播音室房门,在无人触碰的情况下,竟然自行缓缓开启,一阵阴冷的风从外面倒灌进来,给我们一种极其森冷的寒意。 张欢打了个冷颤,对着麦克风说:“嘉宾……来了……” 张欢话音刚落,一道红色的人影出现在嘉宾座位上。 来人一袭大红色嫁衣,长发飘飘,容貌娇艳,不是吕梦还会是谁? 此时,吕梦跟我们面对面坐着。 我和王保长神色平静,我们没有携带任何法器,也没有要对付吕梦的意思,所以我们的身上一点杀气都没有。 吕梦看着我们:“是你们约我出来的?” “不是!是听众!”我平静地说。 王保长说:“你有好几年没有主持过《都市夜话》了吧?今晚,你能否跟你最爱的听众朋友们,分享一下你自己的爱情故事?” 吕梦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好!”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张欢赶紧对着麦克风说:“今天我们邀请到的特邀嘉宾,想要讲一讲她自己的故事!” 吕梦正襟危坐,职业素养一下子体现出来,她的主持声音悦耳动听,直抵心魂,她就像生前那样,对着麦克风,熟练地跟听众朋友们打起了招呼:“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吕梦,今天有幸作客播音室,就是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故事!” 吕梦开始了她的讲述,从她小时候讲起,打小她就名列前茅,是个非常优秀的好孩子。长大以后,吕梦出落得亭亭玉立,进入了大学,在这里,遇见了她一生中最爱的人,陈江。 陈江是班长,才干突出,学习优异,而且还长得非常英俊。两人在一起,郎才女貌,当年也是轰动校园的一段佳话。 吕梦和陈江度过了甜蜜美好的大学时光,毕业以后,吕梦成了电台主持人,陈江进入银行工作。 吕梦的事业蒸蒸日上,再加上她的美貌,一时间红透半边天,拥有很多的粉丝,也招来了很多的野蜂浪蝶,不过吕梦始终深爱着陈江,从来不曾动摇,她拒绝了无数的诱惑,也拒绝了无数的潜规则。 第六百六十二章 放下执念 可惜,与吕梦的坚守截然不同,陈江发生了动摇。 陈江拼命想要出人头地,早已是名利熏心。 而后,吕梦受到电视台朱台长的猥亵骚扰,江湖上开始出现了各种有关于她的流言蜚语。 那段时间,是吕梦最痛苦,最灰暗的日子。 然而,在一个女人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她最深爱的男人,此时却站出来,背后插了她一刀。 为了所谓的出人头地,陈江跟吕梦提出了分手,转身迎娶银行行长的千金,从此踏上了人生的跳板,攀登上了梦想的巅峰。 而另一边,伤痕累累的吕梦,在无尽的绝望中,选择了自我毁灭,在电视台上吊自杀,她的冤魂藏在《夜夜痴缠》这首歌曲里面。 吕梦的故事让人十分动容,就连主持人张欢都忍不住潸然泪下,问吕梦道:“你现在跟陈江人鬼殊途,你还爱着他吗?” 吕梦沉吟片刻,用力点了点头:“爱!虽然他背叛了我,但我还一直爱着她!” 张欢说:“有听众电话打进我们的节目,我们一起来听听,这位听众朋友想要说点什么?” 电话接通,拨打电话的人一直在沉默。 张欢一连问了好几遍:“您好,请问有人吗?喂,这位听众朋友,为什么不说话呢?”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他的声音有些哽咽,只短暂的说了一句话:“吕梦,对不起!我……也……爱……你!” 说完这话,电话就挂断了。 我微微一怔,这个男人的声音好生熟悉,这个电话该不会是陈江打进来的吧? 我扭头看向吕梦,但见吕梦此时已是泪流满面。 张欢看了看时间,对着麦克风说:“好啦,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真是一段凄美的人鬼之恋。节目的最后,让我们在《夜夜痴缠》的歌声中,互道晚安!” “蒙胧晚空,雨雾弥漫, 夜已半躺窗纱间, 在你臂弯裹,漫长夜晚, 有我的一张笑颜。 祈求你可继续留下, 让我爱多千几番, 但我知道,在晨雾裹, 我将孤单,你将消失,像这一晚……” 我对张欢竖起大拇指,赞扬他今晚的表现非常棒。 张欢之前只是韩非的助理,不过每天耳濡目染,也算是有点功底,今晚的节目真心主持的非常棒。 果不其然,电台的留言板上很快就有听众发来留言: “这段人鬼之恋太凄美了,不会是真的吧?” “吓!刚才的嘉宾真的是鬼吗?” “虽然知道这是在做节目,但是这样的创意真的是超级赞!” 当然,所有人都以为刚才我们只是请了个女嘉宾来做节目,不会有人相信,播音室里的特殊嘉宾,真的是吕梦的鬼魂。 吕梦是一个痴情的女人,生前深爱着陈江,哪怕在死后,陈江一句“我也爱你!”,也能让吕梦瞬间泪流满面。 那些放不下的执念,那些放不下的情仇爱恨,都在这句“我也爱你”当中化为乌有。 是的,爱可以变成仇恨,爱也可以融化冰雪。 不管吕梦在走向自我毁灭的那一刻,对陈江有多大的恨意。但是在这一刻,在一句温柔的情话中,所有的怨念全都放下了。 我双手交叉在胸前,看着吕梦,尽量放缓语气,像个朋友一样跟吕薇聊天:“又回到熟悉的播音室,又回到熟悉的岗位,感觉怎么样?” 吕梦点点头:“很好!” 王保长说:“吕小姐,你爱的人是陈江!而你昨晚掳走的人,他叫韩非,他不是陈江,你不应该把他当成陈江的替身!如果你真爱陈江,那请你把韩非的魂魄还给我们,他只不过是一个无辜的人!他也是电台主持,是你的师弟,跟当年的你一样,大学毕业,意气风发,风华正茂……” “不用说了!”吕梦抬头看着我们。 片刻,吕梦站起来,向我和王保长鞠躬行礼,诚恳的说了一句:“谢谢!” 听见这声谢谢,我和王保长都松了一口气,知道今晚的谈判成功了,吕梦终于放下了执念。 吕梦说:“谢谢你们,让我终于聆听到了陈江的心声。你们说的很对,我爱的人是陈江,我不需要替代品!我现在就把韩非的天魂和地魂还给你们!” 吕梦手臂一扬,播音室的桌子上出现了一个戒指盒。 吕梦说:“这个戒指盒,是当年我和陈江订婚的时候,陈江送我的,里面原本装着一颗钻戒,现在装着韩非的魂魄,你们拿回去吧!” 顿了顿,吕梦又说:“如果可以的话,帮我跟他说声对不起!” 吕梦确实是个美丽漂亮,心地善良的女人,如果她还活着的话,绝对配得上“女神”二字。 只可惜,老天无眼,红颜薄命,愿她来生还是一个美丽的女神,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爱情。 吕梦离开了播音室,我们也起身告辞。 我对张欢说:“你今晚的表现非常出色,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你也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主持人!” 张欢满脸激动:“谢谢两位大师点拨!谢谢两位大师点拨!” 回去的路上,我用车载蓝牙连接车上的播放器,一路放着《夜夜痴缠》这首歌,整个人身心愉悦,忍不住跟着轻轻哼唱起来。 王保长眯着眼睛说:“其实这首歌蛮好听的,用心去聆听的话,一定能够听出不一样的感受!” 我点点头:“今晚过后,这首歌不会再是禁歌了吧!” 回到公司,我们摆了个小小的祭坛,然后点燃黄符,打开戒指盒,将韩非的天魂跟地魂重新引入他的身体里面。 翌日清晨,当天色重新亮起的时候,韩非终于从昏迷中苏醒。 他好奇的问我和王保长:“我记得自己不是在电台吗?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抠了抠眼屎,从沙发上爬起来,跟韩非讲述昨晚发生的事情。 我拍了拍韩非的肩膀,送他离开公司,告诉他,从现在开始,好好主持他的节目,吕梦不会再出来骚扰他了。 离开之前,韩非对我们千恩万谢,就差没有跪下了。 王保长颇有感触的说:“抓了那么多鬼,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虽然没有抓到鬼,但我的心里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舒服!” 第六百六十三章 爱入灵魂,爱入骨髓! 电台的事情解决了,我们也放松了两天。 这一天刚刚开门,就发现陈江找上门来。 王保长对陈江没有什么好感,冷冷道:“哟,这不是陈行长吗?陈行长春风得意,小日子过得那么舒坦,怎么跑到我们公司来啦?不会有什么脏东西找上陈行长了吧?” 面对王保长的冷嘲热讽,陈江也没有多说,他只淡淡道:“我正好路过,顺便上来坐坐,想跟你们聊两句。没事,如果不欢迎的话,我走便是!” 陈江转身欲走,我听见陈江的声音,赶紧叫住他。 我说:“陈行长,进来坐吧,我们打开门做生意,没有什么不欢迎的!” 王保长瞪了我一眼,我给了他一个眼神,王保长闷闷不乐的走开了。 做生意的大忌就是拒绝客人,不管陈江是不是有事求助于我们,既然他来这里,他就是客人,我们开门做生意,不能得罪客人。 我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陈江坐下。 王保长沏了壶茶,走过来,不悦的把茶壶放在于江面前:“陈行长,喝茶!” 陈江点点头:“谢谢!” 我在陈江对面坐下来,拎起茶壶,给他斟上茶水,然后问他:“陈行长日理万机,今天不用上班吗?怎么这么清闲,跑到我们这里来做客呢?” 陈江摩挲着茶杯:“刚刚从民政局出来,路过这里,想着上来聊两句!” 我微微有些讶异:“民政局?陈行长这是……” 陈江沉吟了一下,抬头道:“我离婚了!跟露露离婚了!” 王保长凑过来,笑嘻嘻的插嘴道:“哟,陈行长这波操作真牛逼啊,你要是跟你老婆离了婚,你这行长位置怕是保不住啦!” 王保长这话充满挖苦的味道,但不可否认,王保长说的是大实话。 我们都知道,陈江之所以能够坐上行长的位置,都是因为他的老丈人,露露是他老丈人的掌上明珠,现在他跟露露离了婚,肯定惹怒了他的老丈人,他老丈人哪里还会给他好果子吃,很快就会让他卷起铺盖滚蛋了。 陈江叹了口气:“实不相瞒,从我进入银行的那天起,我就立誓要坐上行长这个位置。但是,当我绞尽脑汁,坐上行长这个位置以后,我才发现,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乐,伴随我的,反而是深深的苦恼!” “当行长还苦恼?陈行长,你这是把我们穷人往绝路上逼吧!”王保长翻了翻白眼,对陈江这番话嗤之以鼻。 陈江说:“你们都知道,我之所以坐上行长这个位置,除了自身的努力以外,更多的是因为我老丈人的帮忙。但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他们一家人,总觉得给了我多大的恩惠,动不动就拿这件事情威胁我,稍不顺心就扬言把我从行长的位置上弄下来。而且成天对我呼来喝去,就像对一个下等人一样。无论我做什么事情,做什么决定,必须经过他们的同意。我真他妈受够了!受够了!!” 陈江情绪激动,解开脖子上的领带,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地放在桌上。 陈江胸口起伏,看得出来,他的婚姻并不幸福,这样带着功利性的政治婚姻,破裂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陈江虽然在外面是人人羡慕的青年才俊,但是在家里,他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家庭地位,他永远都被自己老婆一家人踩在脚下。对于从小心高气傲的陈江来说,他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侮辱。 我望着陈江:“你现在知道后悔了?” 陈江深吸一口气,红了眼眶:“其实自从吕梦出事的那天起,我就后悔自己当初做的决定。这么多年,我一直都过得不快乐。我对露露一点感情都没有,甚至是厌恶。我的心里很清楚,我最爱的人是吕梦,哪怕过去这么多年,我依然……依然爱着她……” “不!你不爱她!你爱的只是你自己而已!如果你真的爱她,当初你就不会放弃她!你爱自己,所以你选择了荣华富贵!”我口吻冰冷的说。 我的话就像针一样尖锐,一根一根刺进陈江的心窝。 陈江痛苦的抱着脑袋,眼泪不争气的滚落下来,不停地喃喃自语:“我该死!我是个混蛋!我是个人渣!我真该死啊!” 王保长摇了摇头:“陈行长,你现在来这里忏悔,未免也太迟了吧?” 陈江擦着眼泪说:“那晚,当我听见吕梦在电台里说她依然爱着我的时候,我崩溃大哭,后来我跟电台打来电话,通过电台,我告诉吕梦,我也还爱着她!你们知道吗?当时露露就在副驾驶位置上,她看着我,狠狠扇了我一巴掌,问我这些年把她当成什么?到底有没有爱过她?我摇下车窗,很诚实的告诉她,没有!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她!然后,我非常平静的跟她提出离婚!” 王保长说:“陈行长,我劝你考虑清楚,一旦离婚,这么多年你辛苦奋斗来的所有事业,可能全都会化作泡影!” 陈江笑了笑,淡然的说:“我考虑的很清楚,我不需要等着他们把我弄下马,辞职信我都已经写好了,我自己走,离开露露这家人!我相信,以我的能力,只要辛勤打拼,日子不会太差的!” 我点点头:“为什么几年前,你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呢?” 陈江低下头:“每个人都需要成长,成长就要付出代价!而我,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王保长说话的口气终于好了一点,他说:“希望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吧!” 陈江说:“其实我今天来这里,除了说一说我离婚的事情外,还想跟你们说一件事情!” “哦?什么事情?”我端起茶杯。 “我看见吕梦了!”陈江一脸平静的说。 我皱了皱眉头:“什么意思?” 陈江说:“这些天的每个夜晚,我都在梦里跟吕梦相会,我们在梦里再续前缘,我觉得很快乐,很开心!梦境非常真实,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吕梦就在我的身边,跟我缠绵,我和她再也不会分开!” 如果是其他人说出这番话,我肯定认为这是一个神经病,脑子出了问题。 但是陈江在讲这些话的时候,一脸诚挚,我相信他说的都是实话。 我突然想到了吕梦最爱的那首歌:《夜夜痴缠》。 吕梦的鬼魂也许真的去找了陈江,也许他们真的开始了一段人鬼情。 吕梦生前不能成为陈江的妻子,跟陈江夜夜缠绵,但是死后,她却化成鬼魂,跟陈江夜夜厮守。 夜夜痴缠,我爱你,就是要把你爱入灵魂,爱入骨髓! 陈江站起身,对着我们鞠了一躬,恢复了原本彬彬有礼的绅士模样,他说:“谢谢你们倾听我的心声,谢谢你们的款待!当然,我最谢谢的是你们帮我找回了吕梦,找回了真正的自我!山高水长,有缘再见!” 陈江走出公司,王保长坐下来,喝了口茶:“哎,你说这些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成天情呀爱的,在一起的时候不好好珍惜,现在死了还要夜夜缠绵,这不是逗吗?” 青青走过来说:“所以有句古话说得很好,很多东西,非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哎,我的屁股下面好像坐着了什么东西!”王保长伸手摸了摸屁股下面,竟然摸出一个牛皮信封。 我说:“这应该是陈江的东西吧!” 王保长把牛皮信封递给我,我追出去,想要还给陈江,但是一直追到楼下,都没见着陈江的踪影。 茫茫人海,车流不息,哪里去寻找陈江? 我只好捧着牛皮信封回到公司,正准备放下信封的时候,却发现信封上面写着一行端正的钢笔字:“赠予我的朋友,杨程!” 原来这个牛皮信封是陈江故意留下的,没想到他还赠送给我礼物,并且还把我当成了他的朋友。 看来,经历了这件事情以后,陈江确实换了一个人。 我掂了掂,有些沉手。 王保长凑过来说:“哟,陈江这厮挺浪漫呀,居然偷偷摸摸给你送礼物!哎,大师兄,你快拆开看看,这信封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不会是钱吧?” 我拆开信封,一摞人民币径直掉落出来。 紧接着,两摞,三摞,四摞…… 一连掉了十摞人民币在桌子上,一摞一万块,十摞就是十万块。 王保长瞪大眼睛:“卧槽,我这是出口成金啊,里面装的真是钱呀!” 看着桌上的十万块,我颇有感触的说:“陈江这人,还算是有情有义!知道我们帮了他,还专门带上钱来感谢我们!” 王保长点点头,笑眯眯地说:“这种有钱人,我是非常乐意跟他交朋友的!” 我白了亮子一眼:“算了吧,你他娘的都把别人撵走啦!” 王保长撇撇嘴,拿起一摞人民币亲了一口:“瞧你这话说的,明明是他自己走的好不好?他要是不走的话,我肯定留他下来吃顿饭,喝个酒什么的!啧啧,人民币的味道真好闻!” 第六百六十四章 入殓师 过了没几天,韩非主动找到我们,提出请我们吃饭喝酒,以表谢意。 我们也不好拒绝韩非的美意,准时抵达火锅城赴约。 天气已经有些冷了,吃火锅正好可以驱寒,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韩非笑着邀请我们坐下,他还请来了他的助手张欢,张欢临危受命,代替韩非主持了好几晚《恐怖热线》。 韩非告诉我们,自从张欢那晚请来“特邀嘉宾”以后,张欢的人气一路高涨,现在已经从助理直接升级为主持人,和韩非一起主持《恐怖热线》。而经历了上次的灵异事件以后,《恐怖热线》的人气更是暴涨,因为听众朋友都很好奇,播音室里面是不是真的会有灵异事件发生。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其实帮你做事,也是我们收了钱的职责,不用这么客气!”我说。 韩非打开一瓶啤酒递给我:“其实今晚除了答谢你们以外,我还想介绍一个新朋友给你们认识!” 说这话的时候,韩非看了看手表,自语道:“应该快到了吧!” 刚刚说完,就看见火锅店门口走进一个长发飘飘的年轻女孩,年轻女孩虽然穿着简装,但是长相甜美,一走进火锅店,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有个端着盘子的服务生,一时间竟然恍了神,一双眼睛牢牢粘在女孩身上舍不得离开,最后一头撞在柱子上,盘子里的东西碎了一地,引来周围食客的哄然大笑。 “嘿,说曹操曹操到!”韩非站起来,高兴的对着那个女孩招了招手:“萌萌,这边!” 当这个女孩走到我和王保长面前的时候,王保长的眼珠子差点落在火锅里面。 王保长看着面前的女孩,惊讶地张大嘴巴:“吕……吕梦……” 我们见过吕梦的模样,对吕梦的美丽容貌印象深刻,面前这个女孩,其容貌竟然跟吕梦极其相似。 不,不仅是相似,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像,实在是太像了! 虽然我们明知道这个女孩不可能是吕梦,但一个跟吕梦如此相像的女孩出现在面前,我们还是相当的震惊,始终有种看见吕梦的错觉。 韩非接过女孩的外衣,邀请女孩坐下,然后指着我们说:“萌萌,我来跟你介绍一下,这几位就是我跟你经常提及的,来自灵探咨询公司的大师,这位是杨程杨大师,这位是他的师弟王保长。还有这位是我同事,赵霞,赵霞的未婚夫丁明!哦,还有这位,美丽的青青小姐,是我们杨大师的女朋友!” 我们惊讶的看着“萌萌”,竟然都忘了跟萌萌问好,还是萌萌挨个挨个跟我们打招呼。 王保长挠了挠脑袋,指着萌萌问:“韩非,这位是……” 韩非亲密的把手放在萌萌的肩膀上:“这就是我今天要给你们介绍的新朋友,她叫吕萌,嗯,现在呢,是我女朋友!” 吕梦?! 我们吓了一大跳,以为这个女孩的名字都跟吕梦一样,结果仔细询问韩非才知道,原来女孩叫吕萌,发音听上去非常相似。 天呐,面前这个吕萌,不仅长得跟吕梦一模一样,,就连姓名都如此相似,只是相差一个字而已。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我甚至在想,这个吕萌不会是吕梦的转世吧? 而更让我震惊的是,吕萌竟然是韩非的女朋友。 看得出来,韩非很喜欢吕萌,吕萌对韩非也很有好感,当韩非介绍吕萌是他女朋友的时候,吕萌笑得很开心,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 韩非满脸挂着甜蜜的笑,跟我们讲述说,他和吕萌是在一款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当时两人互加好友之后,越聊越投机,就相约出来见面。当他看见吕萌的第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面前这个女孩,心中就像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这个女孩,就是他命中注定要寻找的人! 虽然韩非的语言相当肉麻,但是吕萌也说她和韩非有着相同的感受,她说命运真的很神奇,当她见到韩非的时候,仿佛有种见到旧情人的感觉,一点都不陌生,反而很熟悉,很亲切。 张欢在旁边捂着嘴巴,假装呕吐:“嗷嗷嗷,你们两个恶不恶心,这些情话还是留着回家慢慢讲吧,别影响我们吃火锅的心情!” 看着韩非和吕萌四目相对的甜蜜模样,我暗自在心里感叹,也许冥冥中真的有命数吧,韩非和吕萌的相遇,就像是上天的注定。 韩非之前差一点就跟吕梦的鬼魂拜堂成亲,他现在和吕萌在一起,就像是和吕梦缘分的延续。 命运,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 几瓶啤酒下肚,气氛也变得热烈起来。 吕萌让我们猜她的职业,丁明说:“不可能也是电台主持吧?” 吕萌摇摇头,笑着说:“当然不是!” 我猜她是一个幼师,因为她的笑容很甜美,很漂亮,能够温暖人心。 王保长很猥琐,流着哈喇子问吕萌是不是个小护士。 吕萌说:“为什么猜我是一个护士?” 王保长乐呵呵的说:“因为我觉得你穿上护士装一定特别性感!” 我白了王保长一眼,不知道这家伙的脑袋里面,怎么装了这么多垃圾废料。 我们猜了一大圈,猜了几十个职业,都被吕萌否定了。 最后,吕萌自己跟我们摊了牌,她说:“其实我的职业是一名化妆师!” 张欢说:“哟,化妆师不是很好嘛,干嘛搞得这样神秘?” 吕萌顿了一下,补充道:“我是专门给死人化妆的!” 张欢伸出的筷子僵在半空,瞪大眼睛问:“这么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入殓师?” 吕萌本身的名字就很萌,长相也很萌,谁也猜不到他竟然是一个入殓师。 吕萌点点头:“对!入殓师!” 然后她含情脉脉的看着韩非,说:“我们这个职业的女孩子,真的不好找对象,之前我认识好几个男生,结果一听说我的职业以后,直接就吓跑了。甚至还有一次,一个男生跟我握手以后,得知我是入殓师,连忙背着我去卫生间,用洗手液反复洗手,生怕沾染了晦气似的!所以遇上韩非,我真的很幸运,第一次见面我就跟韩非坦白了我的职业,韩非是唯一一个没有嫌弃我职业的男生!” 第六百六十五章 咸猪手 韩非摇晃着酒瓶说;“哼,那是那些男人不懂得欣赏!不过也多亏他们不懂得欣赏,才把美好的你,留给了我,哈哈哈!” 我说:“你这么漂亮,那些男生有什么资格嫌弃你?” 赵霞也说:“是呀!入殓师原本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不仅需要莫大的勇气,还需要一颗善良的心,能够干这种工作的人,心地都非常善良!你人又美,心地又善良,韩非碰上你,绝对是他的福气!” 我点点头说:“人终归都有一死,最后都要靠入殓师帮我们化妆,对于你这门职业,我们都很尊敬!当然,你自己也不要妄自菲薄,你这么漂亮,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吕萌不停的点头,满脸欢喜,她说:“之前韩非就跟我说,说你们都是大好人,现在跟你们见了面,才知道韩非在骗我!” 嗯?! 我们诧异的看着吕萌,一时间没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吕萌莞尔一笑,卖了个关子道:“你们不是大好人,你们是超级大好人!” 我们全都哈哈大笑起来,王保长举起酒杯说:“萌萌小姐真是幽默,来,我敬你一杯!” 韩非举起酒杯,跟我们走了一个,然后又提出几瓶啤酒,给我们挨个开上。 韩非说:“实不相瞒,今天带萌萌来跟你们认识,其实还有一件事情相求!” 我喝了口酒,说:“别这么客气,有事儿直说便是!” 韩非点点头,想了想,指着吕萌说:“还是让萌萌亲口跟你们讲吧!” 王保长笑嘻嘻的说:“好说好说,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地善良,只要是美女开口向我求助,我通常都不会拒绝的!” 原本以为吕萌找我们帮忙,是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因为她长期在殡仪馆那种阴气极重的地方工作,难免会碰上一些怪事儿。 结果吕萌却告诉我们,她想让我们帮忙找个人。 吕萌在殡仪馆工作,有时候会上夜班,比如半夜出了车祸送到殡仪馆的尸体。 有天晚上,吕萌接到殡仪馆的电话,披上外衣就出了门。 吕萌没有买车,以往半夜去殡仪馆,都是招计程车。 韩非晚上要主持节目,很忙,也没有时间开车送她。 吕萌就站在路边等车,那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啊等啊,等了老半天,一辆计程车都没有招到。 吕萌赶时间,自然是着急的要命,就在这时候,竟然驶来一辆公交车。 公交车上面挂着的牌子,明确标示着前往殡仪馆。 吕萌也没有多想,直接上了车。 她前脚上了车,后脚就跟上来一个醉醺醺的年轻男人。 那个男人浑身酒味,特别难闻,走路都在踉跄,看样子喝了不少酒。 午夜的公交车里十分冷清,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全车只有两个乘客,一个是吕萌,还有一个就是醉酒男。 吕萌厌恶的看了一眼那个醉酒男,就在靠近车门的位置坐了下来。 而那个醉酒男则偏偏倒倒,坐在吕萌后面一排。 浓烈的酒味直冲吕萌的鼻子,吕萌捂住鼻子,心里很恼火,车上到处都是空位置,那个醉酒男为什么偏要坐在自己后面? 但不管坐在哪里,都是别人的自由,吕萌虽然心里很不爽,但嘴里也不好多说什么。 公交车一路向前行驶,从头到尾司机也不说话,反正穿着一身黑衣,冷酷的坐在那里。 开出很远,路上也没有人上车,吕萌也乐得清静。 当时她就在想,在殡仪馆工作了两三年,还不知道有公交车直接开往殡仪馆,也许是刚刚开通的吧,那么以后上夜班可就方便多了,乘坐这班公交车即可到达,而且还很省钱,不用再叫计程车了。 为此,吕萌还特意看了一眼公交车的挡风玻璃,上面写着“301”。 原来是301路公交车,这应该是全市最晚的一班公交车了吧,而且目的地还是殡仪馆,司机的胆子也是够肥的呀! 殡仪馆在市郊的山上,过去还要花费不少时间,今晚还要给两具尸体化妆,任务艰巨,于是吕萌准备靠在椅子上打个盹。 她刚刚闭上眼睛,就感觉有什么东西碰了屁股一下。 刚开始吕萌没有在意,可是屁股连续被触碰几下以后,吕萌就觉得不太对劲,一下子就惊醒了,回头看见后排座那个醉酒男,正下流的伸出咸猪手触摸自己的屁股,脸上还挂着极其猥琐的笑容。 平白无故被一个陌生男人摸了屁股,吕萌的心里非常憋屈,她对那个醉酒男厉声呵斥道:“你做什么?!” 醉酒男可能是仗着车上没有其他乘客,所以胆子也大了起来,竟然笑嘻嘻的,摆出一副不要脸的样子,恬不知耻的说:“摸下屁股有什么关系?女人的屁股不就是给男人摸的吗?” 吕萌气得面红耳赤,但是车上也没其他人,吕萌觉得自己势单力薄,也不想跟这种人渣多费口舌,于是骂了句神经病,换了个位置坐下。 没想到吕萌的忍让,被那个醉酒男当成了懦弱,醉酒男竟然还蹬鼻子上脸了,就像牛皮糖一样跟了过来。 这次他更是胆大,居然一屁股坐在吕萌身边,毫无顾忌的抚摸吕萌的大腿。 吕萌被醉酒男纠缠不休的骚扰,本想给韩非拨打电话求援,但是韩非当时正在做节目,没法接听电话。 那个醉酒男越来越肆意妄为,伸手来摸吕萌的脸,一边摸还一边挑衅:“你叫啊,叫啊,叫破嗓子也没人理你!来吧,反正车上也没人,不如和哥哥玩个好玩的游戏好不好?” 面对醉酒男赤果果的骚扰,吕萌再也忍不住了,抬手就给了醉酒男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猛地推开醉酒男,冲到车门边上,大喊:“司机,停车!车上有流氓,我要下车!” 公交车车门打开,还没停稳,吕萌就跌跌撞撞冲下了车。 回头一看,那个醉酒男趴在车窗边上,指着吕萌喋喋不休的谩骂,脏话不堪入耳。 万幸的是,醉酒男没有跟着她下车,而是继续坐着301路公交车走远了。 第六百六十六章 幽灵公交车 半夜三更,吕萌蹲在偏僻的路边,忍不住流下委屈的眼泪。 说到底,吕萌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恋爱都没有谈过,却被一个毫不认识的醉酒男羞辱骚扰,心里肯定是极其难受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吕萌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是韩非做完节目以后,给她回拨过来的电话。 听见吕萌在电话那头哭,韩非连忙开车过去,护送吕萌到了殡仪馆。 吕萌抵达殡仪馆的时候,已经迟到很久了,自然被上司狠狠批评了一顿,还被扣了工资。 但是吕萌也不好解释什么,女孩子碰上这种事情,自然是羞于启口的。 韩非也很气愤,第二天拉着吕萌要去报警,但是却不被受理,说这种事情无凭无证,况且吕萌又没受到什么伤害,根本没法查办。 韩非怄火的很,还在派出所跟民警大吵了一架,差点还被拘留了。 讲到这里,吕萌说:“我听韩非说,你们跟警方那边的关系不错,所以我今天来找你们帮忙,就是想请你们联络警方,帮我找到那个醉酒男。那人太坏了,必须要将他绳之以法,要不然,肯定还会有其他女孩子受害!” 对于这种“电车痴汉”,我们也是很痛恨的,这种人不要脸到了极点,确实应该将其绳之以法。 我摸出手机,给古天打了个电话,跟他讲了讲这件事情。 这种事情对于古天来说小菜一碟,他只需要动用警方的关系,很容易就能查到当晚那辆301路公交车,从而查到那个醉酒男。 古天一口应承下来,让我等他的消息。 古天的办事效率也真够快的,我们这边还没吃完火锅呢,古天便已经打来电话,说信息他已经查到了。 我让古天把信息告诉我,谁知道古天却给我卖了个关子,让我过去找他,说这件事情有些不太简单。 我心想不就是抓个臭流氓吗,还搞得这样神神秘秘? 不过古天是我领导,他让我去找他,肯定有他的理由,我也不好反驳。 从火锅店出来,韩非叫我们一块儿去唱k,我让他们先过去,等我和古天谈完之后再去找他们。 我找到古天的时候,古天正在一家路边摊的大排档吃炒粉,呼噜呼噜的样子,根本看不出他是一个高级警官。 不过这也恰恰是我喜欢古天的地方,没有官威,接地气,活得很真实。 古天让我坐下,问我吃不吃炒粉。 我摆摆手,说刚刚吃了火锅,肚子还撑得要命。 古天吃完一盘炒粉,擦了擦嘴巴,竟然又点了第二盘。 韩非他们打来电话,给我说了个ktv的包间号,让我快些过去。 我说马上,挂掉手机,我就问古天:“那个臭流氓是什么情况?” 古天抬头看着我,慢慢眯起眼睛,说出一句令我震惊不已的话来,他说:“没有301路公交车!” “嗯?!没有301路?”我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古天点上一支烟:“我跟公交公司查询过,大概在五年前,301路公交车就已经停运了,而且即使当年301路公交车在运行的时候,也没有开通前往殡仪馆这条路线!” 我惊诧的看着古天:“301路公交车五年前就停运了?!” 古天点点头:“对,五年前就停运了,而且公交公司最近也没有推出新的末班车路线,所以根本就不存在301公交车!” 我默默点上一支烟,眉头拧成一个井字,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古天把我叫过来面谈了,这件看似简单的小事,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按照吕萌的说法,她专门看过公交车挡风玻璃上的数字,301,我相信吕萌二十几岁的人,这几个数字应该还是不会看错的。 所以,吕萌这是坐上了一辆早已停运的公交车,这怎么可能? 古天伸出两根手指:“一,你的朋友看错了;二,你的朋友可能乘上了一辆……” 后面半截话古天没有说出来,因为这时候老板端着炒粉过来了。 “会不会是有人偷偷开车了这辆停运的301路公交车?”我抱着侥幸的心里问道。 古天摇了摇头:“所有停运的车辆,都已经报废处理了!” 我抓了抓脑袋,用力吸了口香烟,大爷的,这是怎么回事?吕萌难道是坐上了传说中的幽灵公车? “那个醉酒男呢?查到醉酒男的身份没有?”我问古天。 古天喝了口汤,望着我:“你朋友吕萌最后下车的时候,那个醉酒男是没有跟着下车的是吧?” 我点点头。 古天耸了耸肩膀,压低声音说:“那我怎么查?那辆301路公交车根本就是不存在的,醉酒男没有下车,天知道他被公交车带去了哪里?” 我心头咯噔一下,对啊,古天这话倒是提醒了我,301路公交车本身就是不存在的,而当时那个醉酒男又没有下车,到哪里去找醉酒男呢? 也不知道这个醉酒男后来有没有下车,更不知道他被幽灵公车带去了哪里,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 古天叹了口气:“关于醉酒男的信息,我会继续跟进的,明天我再查一查那天晚上市区的监控,我们知道他上车的地点,应该能够找到他!” “好!等你消息!找到这种人渣,千万不要放过他!”我起身跟古天告辞,然后帮古天把炒粉的单买了,这才赶往ktv。 来到ktv,韩非先罚我喝了三杯酒,然后把我拉到角落里,问我事情进展怎么样。 我也不好跟韩非提起幽灵公交车的事情,只能委婉的说:“警方那边还在查,已经有些眉目了,但是你也知道,监控的信息量很大,他们查找还需要一点时间,耐心等等吧!” 顿了顿,我又说:“哦,对了,女孩子夜晚一个人乘车不安全,你跟吕萌说一声,让她以后还是坐计程车吧,以免又碰上这种臭流氓!” 韩非说:“放心,经过那晚的事情以后,吕萌肯定不会再坐301路末班车了,心里有阴影!” 第六百六十七章 交通事故 我们在ktv喝了不少酒,玩得很嗨,有些过头了,第二天直到傍晚才爬起来。 宿醉的感觉很难受,肚子里翻江倒海,打嗝都是浓浓的酒味儿,整个人也没有力气,软绵绵的瘫在沙发上,也没有什么胃口。 青青走进厨房,帮我煮了碗荷包蛋,刚刚吃了一口,手机便响了,接起来一看,原来是古天打来的。 “喂,查到醉酒男的身份了?”我接起电话问。 古天说:“查到了,他叫孙明,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喜欢醉酒闹事,之前已经进过两次派出所!” 我嗯了一声说:“像这种人,抓住了就不该把他放出来,危害社会治安!” “放不出来了!”古天顿了顿:“他已经死了,今天早上的时候,有人在郊外的一条水渠里,发现了孙明的尸体!” 我微微一惊:“孙明死了?!” 孙明是怎么死的? 他在那辆幽灵公交车上面,究竟遭遇了什么? 晚些时候,我和吕萌一起来到殡仪馆,跟古天见了面,在冷藏柜里面看见了孙明的尸体。 孙明的尸体已经严重腐烂,但还是能辨认出容貌。 古天指着孙明的尸体,问吕萌:“那晚在公交车上,骚扰你的是不是这个人?” 吕萌点点头,恨声说:“对,就是这个人渣,他化成灰我也认识!” 古天说:“人渣自有天收,他也算是遭到报应了!人都死了,这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你先出去工作吧!” 吕萌也没再多说什么,谢过古天,退出停尸房。 “这人怎么死的?”我问。 古天说:“经过法医鉴定,这个孙明是被……咬死的!” 咬死的?! 我第一反应孙明是被野兽袭击了,但转念一想,城市里怎么会有野兽出没呢?那他是被什么东西咬死的? 古天戴上无菌手套,左手掰开尸体的脑袋,右手指着尸体的颈部位置让我看。 我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但见孙明的左颈位置有两个明显的窟窿,窟窿已经变成了黑色,看上去很恐怖,就像是被什么尖锐的獠牙,贯穿了颈部。 古天说:“除了颈部的这个咬痕以外,他体内的血液大量流失,几乎减少了一半!所以,我怀疑……” “吸血僵尸!”我把古天剩下的半截话补充说完。 古天面色凝重的点点头:“那辆幽灵公交车真的有问题!” 半夜三更,一个吸血僵尸,开着一辆幽灵公交车在城市里转悠,一旦有人登上这辆301路公交车,便再也回不来了。 “查到那辆幽灵公交车的信息了吗?”我将孙明的尸体推回冷藏柜。 古天说:“五年前,一辆末班的301路公交车出了重大交通事故,一个名叫李松阳的公交司机突发脑溢血,结果开车冲下了高架桥,当时车上还有十多个乘客,连同公交车一起跌落高架桥。几十米高空落下,公交车都摔成了一堆烂铁,里面的乘客也全部死了。出了这样的交通事故,社会舆论很大,迫于压力,所有301路公交车全部停运,从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后来的编制里面,也再也没有301这个数字,认为不吉利!” 我点点头,摸着下巴说:“如此说来,这辆幽灵公交车,很可能是死去的李松阳还在驾驶!” 古天神色严肃的说:“不能再死人了,必须要让这辆幽灵公交车停下来!” 我说:“要想查出真相,只有亲自体验一把幽灵公交车了!” 古天说:“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办,对了,我约了李松阳的老婆,你要不要跟我走一趟?” “你约了人家老婆?”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古天。 古天怔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他这话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浓眉一挑,骂我道:“思想龌龊!” 我和古天开车去了李松阳家里,李松阳死了以后,只剩下他的老婆和女儿。 他的女儿头两年嫁人去了外地,很少回来。 现在只有他老婆一个人,租住在一间并不宽敞的出租屋里面,孤苦伶仃的,生活也很拮据。 李松阳的老婆还不到五十岁,但看上去却像六七十岁那样苍老,头发几乎全白了,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看上去骨瘦如柴。 一提到五年前的那场交通事故,这个小老太便红了眼眶,她说她丈夫李松阳原本是个老好人,基本上每年都会被评为优秀司机,为人也很热情,经常乐于助人,在公司里的口碑很好。但是这样一个好人,却没有得到老天爷的眷顾,李松阳死的很惨,直接摔成了肉泥,连尸体都找不回来。当然,那十多个乘客也很无辜,莫名其妙也跟着赔了性命。 顿了顿,小老太又说:“虽然是我丈夫开的车,但他也不是故意的对不对,突发脑溢血,那是谁也预料不到的事情!” 我点点头,世事难料,就连李松阳自己,他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在开车的时候,会突发脑溢血。那些乘客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登上了一班通往阴间的公交车。这场交通事故只是一个非常偶然的巧合,只能怪自己运气霉,撞上了。 小老太说:“公交公司给了那十多个死去的乘客家属,每人一笔数目不小的赔偿,我也站出来亲自跟他们道歉,但那些死者家属却始终不肯放过我们。他们经常来我家骚扰我们两母女,在家门口的墙壁上刷红漆,说我们是杀人凶手。 就连周围的老邻居,也在背后对我们指指点点,认为我们晦气,不跟我们来往。 而且,我女儿谈了几个对象都吹了,原因就是她爸爸带走了十多条人命。没有办法,我女儿两年前只有远嫁外地。我也搬离了原来的屋子,住到这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说到这里,小老太已是泪流满面,她哽咽着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我的丈夫也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揪着我们不放呢?” 从出租屋走出来,古天问我:“会不会是老李在报复?” 我点点头:“有可能!” 第六百六十八章 大棺材 半夜的站台,我和王保长无聊的抽着烟。 王保长吐着烟圈说:“我看今晚那辆幽灵公车是不会来了,要不咱俩喝酒去吧,肚子饿得慌!” 我说:“大哥,现在是工作时间,再饿也得忍着!上次吕萌上车的时间,就是在子时,这是一天当中阴气最盛的时候,现在已经子时了,相信幽灵公车很快就会出现,你要是饿了,就再抽一支烟吧!” 我俩正说着话,就看见一辆公交车从黑暗中悄无声息的驶出来。 那辆公交车的车灯十分昏暗,把路面映照得有些凄惶。 我和王保长伸手挡住眼睛,透过手指的缝隙,我们看见这辆公交车破破烂烂的,车灯也是忽明忽暗,而且样式十分老旧,跟现在街上行驶的公交车完全不一样。 车头的挡风玻璃上面,301这个数字显得格外扎眼。 301路幽灵公车?! 我给王保长使了个眼色,王保长会意,赶紧伸手招停公交车。 公交车果然在站台前面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一股阴冷的气息从里面倒灌出来。 理论上来说,公交车每天装载那么多乘客,理应是阳气最足的地方,但是这辆公交车,明显给人一种阴冷之感,不符合常理。 如果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公交车的车门以及车窗,很多地方都是锈迹斑斑,散发着老大一股霉味儿。 我和王保长也是艺高人胆大,明知道这是一辆幽灵公交车,但我们还是义无反顾的上了车。 前脚刚上车,后脚车门便关上了。 我们正准备找个位置坐下,就听见司机冰冷冷的说:“投币!” 王保长摸了摸衣兜,摸出一张十块人民币,投进币箱里面,还不忘大气的说一声:“不用找了!” 司机也没有说完,直接启动了公交车。 公交车继续沿着道路行驶,但是却非常安静,一点声音都听不见,整个车厢就像是一个密闭的空间。 我们环头四顾,车厢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有我和王保长两个人。 我和王保长索性就在距离司机最近的位置坐了下来,双手环抱在胸前,从后视镜里观察这个司机。 但见那个司机是个瘦瘦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黑衣。 仔细一看,却发现那是纸扎的寿衣。 司机脸色苍白,没有一点血色,看上去就像抹了一层厚厚的面粉。 眼眶乌黑,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模样看上去怪吓人的。 我只看了一眼,便可以确定,这个司机就是五年前,死于交通事故的李松阳。 我前天晚上在李松阳老婆的出租屋里,看见过李松阳的照片,虽然此刻的李松阳板着一张死人脸,但五官轮廓没有变。 这时候,王保长用手肘轻轻撞了撞我,示意我抬头看车窗。 我一抬头,就看见车窗上面,挂着许多白花,窗子上还贴着白色的“奠”字,整个车厢里面黑黑沉沉的。 有那么一瞬间,我竟有种置身在一口大棺材里的错觉。 不过我和王保长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虽然见此异象,但心中并不害怕。 忽听滋滋声响,公交车上的车载电视突然亮了起来,刚开始,电视里面泛起一片黑白的雪花,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不一会儿,电视里便飘荡出低沉的哀乐。 哀乐声响起的时候,电视里面竟然出现了一张张黑白遗照,一共有十多张,有男有女,那些遗照就像胶片一样,从电视里面缓缓掠过。 车厢里的气氛一下子诡异到了极点,一辆行驶在午夜的幽灵公车,车厢里面除了一个鬼司机,也没有其他乘客,而且车载电视机里面,还播放着一张张的遗照,再搭配上令人毛骨悚然的哀乐声,这让我和王保长的后背上,都爬上了一层毛毛汗。 电视上的那些遗照,应该是五年前那场交通事故的其他死者。 不知道是我眼睛花了,还是心理影响,我怎么看都觉着遗照上的那些死者,好像正对着我们微笑,笑容说不出的诡异瘆人。 “这是开到哪里去了?”王保长低声问我。 我扭头看向车窗外面,但见窗外一片黑茫茫的,四周好像飘荡着大团大团的浓雾。 真是奇怪了,现在又不是冬天,外面怎么会冒出这样大的浓雾呢? 我对广州本来也不是特别熟,更何况四面八方都是浓雾,能见度极低,我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这辆幽灵公车开到什么地方来了,凭借直觉,我认为是远离了市区,开到荒郊野外来了。 车载电视画面陡然一变,竟然出现了五年前的那场交通事故。 我们在电视上看得很清楚,当时301路公交车正行驶在一座高架桥上面,前方正好有一个大拐弯。 这时候,301路公交车突然失去了控制,应该正是李松阳脑溢血发作的时候,公交车并没有绕过那个大拐弯,而是直挺挺的冲向桥边护栏,就像一头失控的猛兽,轰一声撞破护栏。 然后头下脚上,如同一根大冰棍,从几十米的高架桥上掉落下来,笔直的倒插在下方的柏油马路上。 如此高的距离掉落下来,公交车直接摔成了一堆废铁,车里的所有玻璃全部碎裂,飞溅的满地都是,整辆公交车都变了形。 很快,警车,消防车从四面八方赶来,大量人员投入救援。 殡仪馆的运尸车也来了,救援人员切割开公交车车厢,从车厢里面,拖出一具又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哭喊声,尖叫声,嘶吼声,让现场变得混乱不堪。 李松阳的尸体是最后被拖出来的,已经面目全非,没有了人样,如同一堆烂泥。 我和王保长看的触目惊心,虽然我们知道五年前的那场交通事故,但此时此刻亲眼看见事故回放,心中依然震惊不已。 惨烈。 唯有“惨烈”这个词语,才能形容那场交通意外。 一场意外,夺走了十几条鲜活的生命,老天爷要收命,谁也挡不住。 突然,车载电视黑屏,公交车也随之停了下来。 第六百六十九章 纸扎人 “师傅,干嘛停车?”王保长问。 司机李松阳头也不回,声音还是那么冰冷,他说:“加油!” 李松阳打开车门走下去,然后又补充了一句:“不要下车!” 李松阳提着一个桶,慢慢走进浓雾中。 王保长问我要不要跟下去看看,我点点头。 起身走到门口,发现车门被锁住了,打不开。 王保长又去开车窗,回头告诉我,车窗也开不了。 我冷哼一声:“未必一辆破公交车还想困住我们吗?” 我将手指伸入衣兜,夹住一张黄符,贴在一扇车窗上面,催动咒语,大喊一声:“破!” 车窗怦然爆裂,就看见大团大团的黑色浓雾从外面灌进来。 我冲王保长招了招手,翻出车窗。 外面黑咕隆咚的,阴气很重,也不知道是什么鬼地方。 我们在浓雾里摸黑走了一段,就看见前方出现了一团微弱的光亮。 走近一看,路边竟然真的有个加油站。 这个加油站很小,而且非常简陋,看上去就像一座公厕,房子都像是纸板盖的,在这黑暗中显得十分怪异。 加油站很小,只有两个工作人员,一男一女,正在往一个铁桶里灌油。 两人也没有穿加油站的工作服,反而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给人一种相当诡异的感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唱戏的两个戏子。 两人脸上的表情也十分生硬,嘴角微微上扬,挂着奇怪的笑容。 看见我们到来,两人也不答话。 我看了看,却没发现李松阳的身影,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王保长主动问那两人道:“二位,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女人抬起头来,脸上画着很浓的妆,尤其是两个脸蛋,红的仿佛要溢出血来,吓得王保长情不自禁退后一步。 大半夜的,作为一个加油站工作人员,这样浓妆艳抹的,不吓人才怪咧! 问题是这个女人的审美观也太差了吧,这妆画的跟鬼似的。 女人的嗓音也很古怪,细细的,有些尖锐,刺的人耳朵疼,说话的调调就跟唱戏一样,咿呀咿呀的:“过了这座阴山岗子……你就看不见自己的影子……没有太阳……没有月亮……只有无尽的黑暗……” 王保长皱起眉头:“我就问你个地名,你咋还跟我唱起山歌来了呢?” 我悄悄拉了王保长一把,示意他往回走。 王保长问我拉他做什么,我压低声音跟他说:“这两个工作人员不是人,你看他们像不像丧葬店里的纸扎人?包括这座加油站,也像纸扎的一样!” “哟!”王保长低低惊呼一声:“你这一说,还真像,怪不得打扮的花花绿绿的!” 我们只顾着说话,没有注意脚下,不小心碰倒了那个油桶。 油桶翻倒,里面的油泼洒出来,我们登时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低头一看,我和王保长瞬间倒吸一口凉气,这个油桶里装着的根本就不是油,而是血,满满的一桶血,闻之欲呕,触目惊心。 王保长眉头紧锁,暗骂了一句:“卧槽!”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李松阳冰冷冷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我们回过头,就看见穿着黑色寿衣的李松阳,一动不动的站在我们背后,苍白的脸上,笼罩着浓浓的死人气息。 我吸了吸鼻子,鼻中闻到一股股腐尸味。 我故作轻松的耸了耸肩膀:“没什么,尿急,想来加油站找厕所!” 李松阳看了一眼地上被打翻的油桶,突然踏前一步,一把抓着王保长的衣领,厉声呵斥道:“你打翻了油桶?你为什么打翻了我的油桶?你赔给我!必须赔给我!” 李松阳的表情变得十分狰狞,王保长被一个老鬼抓着衣领,心头也是火大的很,怒怼道:“赔你大爷,赶紧给老子松手!” 李松阳不仅没有松手,反而把脸庞凑到王保长面前。 这时候,就看见李松阳的脸上出现数道裂痕,皮肉翻卷起来,整张脸变成了一张碎脸,能够清楚地看见皮肉下面的森森白骨。 王保长的喉头发出咕噜一声响,然后嘴一张,一口酸水从胃里反出来,直接喷在李松阳脸上。 李松阳张开嘴巴,露出两颗尖锐的鬼牙,就要对着王保长的脖子咬下去。 我已有准备,迅速摸出一张黄符,贴在李松阳的嘴巴上。 李松阳的嘴巴冒起一缕黑烟,痛苦的向后飘退,两只脚都没有沾地。 “李松阳!” 我大喝一声,就想继续追上去,没想到从背后飞过来一根绳子,正好套住我的脖子,背后生出一股力道,将我拽倒在地上。 我倒地的时候,听见一个男人在笑,笑声十分瘆人。 然后我看见那个纸扎男人,他的手里拽着绳头,转身拖着我在地上滑行。 王保长正准备救我,却不料遭到那个纸扎女人的偷袭,差点两只招子就废了。 “咯咯咯!咯咯咯!” 纸扎女人在夜风中扭动着身体,发出阴桀的笑声,她的手指甲又黑又长,甚至还有乌黑发亮的倒钩。 王保长的左右眼角分别被抓了一下,眼角破裂,登时鲜血长流,染红了他的脸庞。 王保长瞪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模样看上去很吓人,就像变异了一样。 王保长拔出桃木剑,抹了把脸上的鲜血,涂抹在剑身上面。 沾血以后的桃木剑,顿时迸发出一股浩然正气,暗红色的剑芒就像水波一样,在剑身上面流转。 王保长手腕一抖,提剑冲向纸扎女人,嘴里怒骂道:“八婆,看见!” 纸扎女人身影闪动,刚好藏身在油箱后面。 王保长这一剑刺下去,顿时把油箱刺了个窟窿。 等王保长拔出桃木剑的时候,一股股散发着腥臭味的鲜血,就像血箭一样,嗖嗖嗖从油箱里喷出来。 这个油箱里面,装着的不是油,全是血。 也不知道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反正鲜血横流的场景看上去格外吓人。 “八婆,今晚碰上你王爷爷,你是跑不掉的!”王保长一甩剑尖的血水,继续提剑追杀那个纸扎女人。 第六百七十章 鬼公交 那个纸扎男人用绳子拖着我,在血地里面跑来跑去,弄得我浑身上下血迹斑斑,肮脏不堪。 绳子紧紧勒入我的脖子,令我感到一阵阵窒息。 我的怒火也蹭蹭蹭地往上冒,好歹我也是堂堂符咒门人,怎么能被他娘的一个纸扎人像死狗一样拖来拖去? 我触摸到地上的鲜血,突然灵机一动,施展出“敛水咒”。 很快,我的指尖就出现了一块锋利的“刀片”,这块刀片并不是真正的刀片,而是鲜血凝聚形成的。 只要是流动的液体,敛水咒都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我的两根手指夹住“刀片”,在颈部用力一划拉,割断了套在我颈部上的绳子。 然后我一骨碌翻身爬起,手臂一扬,血色刀片脱手飞旋而出,一下子划过了纸扎男人的脖子,纸扎男人的脑袋耷拉下来,露出里面的破纸板。 我没有客气,继续施展敛水咒,地上的血液咕噜噜来回流动,凝聚成一块又一块刀片,悬空漂浮着。 我双手指向纸扎男人,大喊一声:“咄!” 所有的“刀片”齐刷刷飞向那个纸扎男人,瞬间穿透那个纸扎男人,让他千疮百孔,变成漫天的废纸飘落。 在我解决掉纸扎男人的时候,王保长也正好解决掉那个纸扎女人。 但见他左手抓住纸扎女人的头发,赶上一步,挥动桃木剑,一剑劈飞了纸扎女人的脑袋。 我揉了揉脖子,还有些火辣辣的疼。 看见我浑身是血的模样,王保长吓了一跳:“卧槽,大师兄,你怎么搞成这样?” “你管我做什么,李松阳呢?”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环顾四周,却发现李松阳不见了踪影,多半是刚才我们和纸扎人激战的时候,那老鬼悄悄溜走了。 我拉着王保长,急急忙忙离开这座古怪的加油站。 离开之前,我摸出火龙符,直接一把火烧掉了这座加油站。 加油站果然是纸做的,顿时冒起熊熊火焰,很快就烧成灰烬。 我们凭着记忆在浓雾里穿行,想要回到刚才下车的地方,但是浓雾里面根本分不清楚东南西北,我们有种迷路的感觉。 王保长骂道:“妈的,这是什么野山岗子,李松阳那个老鬼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来了?” 王保长正骂着呢,抬头一看,就看见浓雾里透露出两束昏黄的车灯光。 301路公交车的车身轮廓,慢慢从浓雾里显现出来。 幽灵公交车再次出现了?!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两人没有说话,但是眼神已经交流的很清楚:上车! 幽灵公交车停在我们面前,车门打开,仿佛专程等我们上车。 俗话说得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们明知道这是一辆幽灵公交车,但我和王保长还是义无反顾的爬了上去。 区区一个李松阳,不可能是我和王保长的对手,不是我自大,我还真没把这个老鬼放在眼里。 上了公交车,车门砰的关上。 “李松阳!” 王保长大喝一声,就要往驾驶位置走去。 刚刚迈开步子,我们立即发现不太对劲,这辆幽灵公交车上,好像多出了一些人。 迅速扫了一眼车厢,但见车厢里影影绰绰坐着十多个人。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坐了十多个鬼。 这些人的脸色跟李松阳一模一样,就像抹了一层厚厚的面粉,眼眶乌黑,嘴唇又带着一抹猩红,模样诡异的要命。 我挠了挠脑袋,这些人是什么时候上的车? 我记得很清楚,之前公交车上面,只有我和王保长两个人,这些人莫非是刚刚爬上来的? 再仔细一看,这些人的模样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 王保长最先反应过来,抬手一拍脑门,对我说:“哟,这些人不是那十多个发生交通意外的乘客吗?” 我顿时恍然,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呢,原来刚才在车载电视里面,见过他们的遗照。 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反应过来,糟糕,这些人肯定是李松阳请来帮忙的。 公交车上全是五年前死于那场交通意外的猛鬼,我和王保长这是乘上了一辆鬼公交,下不了车了! 窗外浓雾茫茫,感觉公交车开的飞快,也不知道开往哪里。 开车的李松阳也不说话,而那十多个猛鬼,此时已经齐刷刷站起来,杀气腾腾将我和王保长堵在过道上。 车厢内部空间狭小,我和王保长也不好施展拳脚,只能背靠背站着。 王保长抽出桃木剑,生气的说:“咋的?打群架啊?看看你们够不够格喽?” 我也从袖口里面缓缓抽出修罗剑,心中冷哼,不给这些混蛋一点颜色瞧瞧,他们怕是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此时此刻,应该有背景音乐响起: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 我和王保长同时发一声喊,主动冲向那群猛鬼,气势很足,绝对没有给符咒门丢脸。 好久没有这样激战了,我的肾上腺素蹭蹭蹭往上飙升,体内的热血咕噜噜沸腾起来,烧红了我的眼睛。 但见车厢里刀光剑影,我们的怒吼声,夹杂着那些猛鬼的咆哮声,让车厢里比赶场还要热闹。 车厢里空间局促,再加上对方人多势众,这样的混战对于我们来说十分不利。 虽然刚一开始,我们的气势占了上风,也劈飞了几个猛鬼。 但是后面的鬼群一拥而上,我们便顿感吃力。 我在同一时间,至少被七八个猛鬼围住,我又不是哪吒,没有三头六臂,实在是双拳难敌四手,险些修罗剑都被一个猛鬼抢了过去。 幸好我眼疾手快,先一步抓起修罗剑,挥剑剁掉了他的鬼手,然后反手一剑,劈飞他的鬼头,硬生生从鬼群里面杀出一个空隙。 我瞅准机会,身形一纵,如同泥鳅般从空隙里窜了出去,一下子就窜到后车门位置。 回头一看,王保长已经被群鬼的身影吞没了。 我大声叫喊王保长的名字,那些猛鬼返身朝我扑过来,王保长气喘吁吁的对我吼叫:“大师兄……你先走……别管我……走啊……” 第六百七十一章 失效 我跟王保长虽然平日里嘻嘻哈哈,插科打诨,但这么些年一路走来,两人之间的感情还是很深厚的,再加上又是同门师兄弟,而符咒门只剩下我们两个传人,所以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现在王保长身陷群鬼包围,危在旦夕,作为大师兄,我怎么能够独善其身呢? 所以,我根本没有太多的考虑,直接放弃了逃离的机会,反而掏出黄符,转身朝着群鬼冲了上去,试图解救王保长。 我催动咒语,想要放出三昧真火符,烧死这些王八蛋。 但是符咒刚刚燃起一簇小火苗,就嗖的一下熄灭了。 我微微一怔,这是怎么回事? 这么一耽搁,几个猛鬼已经窜到我面前,我只觉胸口一疼,被一个老太婆挠了一爪,胸口登时鲜血淋漓。 我吃痛,反手又是一张三昧真火符拍出,直接拍在那个老太婆的脑袋上。 按理说,这张三昧真火符足以让老太婆飞灰湮灭,但令我感到极其意外的是,跟刚才一样,三昧真火符刚刚燃烧,随即便熄灭了。 我大惊,符咒怎么施展不出来呢? 老太婆嘿嘿一声狞笑,又是一爪子扫过我的腹部,将我腾空扫起,重重跌落在过道上。 冷汗如雨点般落下,我终于明白,在这辆鬼公交里面,我们的符咒全部失效,根本发挥不出任何效果。 怪不得李松阳要把我们引诱上公交车,然后还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我们这是中了他们的圈套呀! 鬼公交是一个完全密闭的“鬼空间”,我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法子,使得我们的符咒和法术在这个鬼空间里面全部失灵。 妈的,这可不好玩了,没有符咒,没有法术,怎么跟这些群鬼战斗? 我所能依仗的,也仅仅只有手中的这把修罗剑而已,我甚至都没法召唤出五鬼兄弟,也没法召唤出战魂助阵。 “大师兄,你还好吗?”王保长被群鬼逼到公交车前门,而我则被群鬼逼到公交车后门。 我摸了摸腹部,手指上全是血。 我深吸一口气,忍着疼痛说:“暂时还死不了!” 王保长说:“我刚刚不是让你离开这里吗,你怎么又跑回来了?” 我说:“还不是为了救你这个白痴!” 王保长说:“大师兄,冲你这句话,今晚要是能够活着回去,我请你大保健!” “保你妹!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大保健呢!”我一边叫骂着,一边挥舞修罗剑,逼退那个老太婆。 我迅速观察了一下情况,后车门已经被猛鬼堵死了,车窗口也有两个鬼挡着,唯一的突破口在车顶上方。 车顶上方有个天窗,我只看了一眼,便暗自做了决定,要从这个天窗逃出去。 我正自想着,一个猛鬼扑上来,我侧身躲开,纵身跃到座位上,然后脚踩着椅背高高跳起,修罗剑劈砍在天窗上面,直接把天窗捅了个窟窿。 那些猛鬼大概发现了我的意图,叫嚣着围拢上来:“别让他跑啦!别让他跑啦!!” 我把修罗剑往腰间一插,咬咬牙,飞身跃起,双手挂在天窗上面,想要爬出公交车。 刚刚探出半截身子,就感觉脚下一沉,低头一看,竟然是刚才那个老太婆扑过来,抓住了我的脚踝,拼命把我往下拽。 我要是被她拽下去了,就别想再爬出天窗了。 于是我憋着一口气,猛地发一声喊,连同那个老太婆一起拖上了车顶。 车顶上劲风肆虐,吹得我东倒西歪,睁不开眼睛。 四面八方的浓雾就像海浪般涌动,公交车在浓雾里飞快穿梭。 我站立不稳,翻身从车顶上滚了下去,四脚朝天,摔成了一个大王八。 公交车的尾灯闪烁了两下,隐没进了浓雾当中。 我心头一紧,糟糕,王保长还没下车,他被鬼公交带走了! 我的腿突然一阵刺痛,低头一看,那个老太婆正在咬我的腿,尖锐的鬼牙插进我的肉里,看她那感觉就像在啃鸡腿似的。 我异常恼怒,挥剑劈向老太婆的脑袋,怒骂道:“滚开!” 老太婆的鬼头高高飞起,断颈处冒出一缕黑烟。 我疲惫不堪的瘫坐在地上,呼呼的喘着粗气,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透了,夜风一吹,背心冰冷冷的。 我用修罗剑支撑着身体爬起来,四周都是浓雾,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只能凭借感觉,一瘸一拐的在浓雾里行走。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浓雾渐渐散去,我发现四周都是农田,自己好像跑到哪个村子里来了。 后面突然传来嘟嘟嘟的喇叭声,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清晨卖菜的菜农,骑着一辆火三轮,风风火火的,差点撞到我。 那个菜农也算是个好心人,从我身边经过以后,又骑着火三轮倒回来,问我:“年轻人,没事吧?我看你身上都在流血,要不送你一程?” 我早就累得不行,也没拒绝菜农的好意,点点头爬上火三轮。 菜农说了句:“坐稳了!” 火三轮在乡野间飞驰,一辆三轮车,硬是被他骑出了跑车的感觉,在几个比较急的拐弯处,他居然还玩了两手漂移。 最后,火三轮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农贸市场门口停下。 菜农咧嘴对我笑了笑,露出黄金大板牙:“怎么样?我这秋名山车神的绰号不是吹牛逼的吧?” 我摸了摸衣兜,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菜农,刚张嘴说了声“谢谢!”,便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 我一边吐一边竖起大拇指:“赞,秋名山车神,牛逼的很,哇——” 拖着满身伤痕回到公司,丁明和青青看见我这副样子,赶紧将我迎进屋子,青青去拿医疗箱,丁明向我询问情况。 “不是吧,你怎么伤成这样?一个开公车的老鬼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丁明惊诧的问。 我把昨晚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讲到王保长的时候,忍不住悲从中来,红了眼眶,声音都变得哽咽:“老王……没有回来……” 第六百七十二章 圈套? 整整一天,我的心情都非常沉重。 王保长生死未卜,下落不明。 我想起之前那个醉酒男孙明,就是因为上了这辆鬼公交,最后找到他的时候,他体内的鲜血都被吸干了,尸体高度腐烂,王保长会不会遭遇同样的厄运? 我很害怕,害怕突然有一天,古天让我去认尸。 我联系了古天,让他通过技术手段,寻找王保长的位置,王保长身上带着手机,如果能够追踪到手机定位,兴许就有机会找到王保长。 但是古天告诉我,必须要王保长主动打电话,才有可能追踪到他的手机信号。 事情有些棘手了,王保长如果出了什么事,或者被群鬼控制了,那他还能主动打电话吗? 苦于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只能待在公司里面干耗着。 一天时间,面前的烟灰缸里面,已经堆满了烟头。 青青说我身上还有伤,让我少抽一点。 可我置若罔闻,还是一支接一支的抽,一旦停下来,我的心里就会很难受。 日落月起,夜幕再次笼罩大地。 摆在茶几上的手机依然没有响起,我已经无数次拿起手机,希望等到王保长的电话,但是希望却在时间的流逝中,一次又一次落空,渐渐变成了绝望。 青青走过来:“你去睡一会儿吧,从回来到现在,你都没有合过眼睛,这样下去,身体抗不住的!” 我揉了揉酸涩红肿的眼睛,倔强地摇了摇头:“睡不着!” 青青知道拗不过我,叹了口气,给我披上一件外衣,陪我在沙发上坐下来。 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一下子将我的心弦也扯起老高。 我抓起手机,一看来电显示,顿时欣喜若狂,电话竟然是王保长打来的,这老小子还活着! “喂!”我迫不及待的接起电话,漫长的等待,终于听到了王保长的声音。 “喂,大师兄……”王保长那边的信号不太好,时断时续的,还有不少杂音。 “你在什么地方?还好吗?”我问。 王保长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妈的,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见……” “看看你周围呢?”我说。 王保长说:“我像是被装在一个箱子里面,奶奶的,哎呀,我的手机快没电了,大师兄……” 王保长一句话还没说完,手机里面便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等我再次拨打过去的时候,提示王保长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虽然我不知道王保长为什么会被装在一个箱子里面,但暂时可以放心的是,王保长还活着,他还没有死。 只要没死,那就还有希望。 手机再次响起,我看都没看,接起来就喊:“王保长……” “是我!”手机那头传来古天冷肃的声音。 “天哥,刚刚王保长给我打过电话……”我情绪激动的说。 古天说:“我知道,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追踪到了王保长的手机信号!” “真的吗?”我喜出望外,连忙问古天:“他的手机定位在什么地方?” “殡仪馆!”古天说。 我心头咯噔一下,殡仪馆?! 我突然想起刚才王保长跟我说,他好像被人装在一个箱子里面,莫非……他在殡仪馆的停尸房里面? 我一把抓起桌上的车钥匙,青青问我要去哪里,我说殡仪馆。 下楼发动汽车,青青带着哮天也跟着上了车,然后一路风驰电掣往殡仪馆飞驶而去。 抵达殡仪馆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浓郁的阴气笼罩着殡仪馆,这里原本就是阴气聚集的地方,即使白天来到这里都是阴气森森,更别说晚上。 我联系上正在殡仪馆值班的吕萌,让她带我们去停尸房。 “三更半夜去停尸房做什么?”吕萌奇怪的问。 我说:“王保长可能被人藏在停尸房里面!” 之前我曾和古法医来过殡仪馆的停尸房,所以走进停尸房的时候,我情不自禁的想到古法医,心中涌起一阵难过。 停尸房里面亮着冷光灯,幽冷冷的,四周立着大柜子,柜子上面有很多抽屉,每一个抽屉外面都有不同的编号,这些抽屉就是用来存放尸体的。 我皱起眉头,这么多冷冻抽屉,王保长会在哪一个抽屉里面呢?要想把他找出来,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而且,如果抽屉里面开着冷气的话,王保长可能已经被冻成冰棍了。 我看了青青和吕萌一眼,废话不多说,直接开干吧! 我们三人分头散开,一边喊着王保长的名字,一边拉开冷冻抽屉。 我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是空的,没有装殓尸体的抽屉,也就没有开冷气。 我又拉开一个抽屉,一缕冷气冒出来,里面躺着一具出了车祸死亡的男尸,半边脑壳子都不见了,我强忍着恶心,赶紧关上抽屉。 就在这时候,停尸房顶上的冷光灯闪烁了一下,突然滋的一声,竟然熄灭了,整个停尸房都陷入浓浓的黑暗。 我微微一惊,连忙问吕萌怎么回事。 吕萌说:“可能是停电了!” “殡仪馆应该有应急电源的吧?”我说。 “啊——”黑暗中,吕萌突然失声惊呼,我心中一紧,发生什么事了? “吕萌,你还好吧?吕萌……” 我呼喊着吕萌的名字,但是却没听见吕萌的回应。 这时候,就听见哮天躁动不安的狂吠起来。 只听此起彼伏的嗤啦啦声响,四面八方的那些冷冻抽屉,竟然接二连三的自行滑开,冷烟萦绕中,一个又一个死尸从抽屉里面坐起来。 虽然停尸房里一片漆黑,但我的眼力不错,黑暗中也能隐约视物。 眼前这诡异的一幕,令我头皮发麻,这是怎么回事?停尸房里的这些尸体,怎么全部诈尸了?! 那些死尸已经被冷冻的十分僵硬,就像是提线的木偶,咔嚓咔嚓的从冷冻抽屉里面爬出来,歪歪斜斜的朝我围拢上来,那一张张苍白色的脸庞,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清晰。 我的心里突然掠过一个念头,干你大爷的,难道这是一个圈套? 第六百七十三章 剧情反转 来不及多想,那些死尸已经向我扑了过来。 我头也不回的对青青说道:“保护好吕萌!” 我不用担心青青,这点死尸还不是青青的对手,三人里面只有吕萌是个普通人,而且是我让吕萌带我们来到停尸房的,万一吕萌出了事情,我的责任可就严重了。 我还没有出手呢,哮天已经冲上来,一个漂亮的凌空飞扑,将一个死尸扑倒在地上,嘴巴一张,锋利的獠牙就要往死尸的脑袋咬下去。 “哮天,住口!” 我急忙喝止住哮天,这些死尸都是存放在停尸房里面,准备火化的。我们若是把这些死尸毁坏了,家属来认尸的时候,看见支离破碎的尸体,那还不得疯掉? 到时候,不仅会连累吕萌丢掉工作,还会让她吃上官司。 哮天立即闭上嘴巴,但没有移开爪子,魁梧的体格死死压着那个死尸,不让死尸爬起来。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右手中指和食指夹着一张定尸符,大喊一声“定!”,啪的将定尸符拍在死尸的额头中央,那个死尸立即停止了动弹。 我看了哮天一眼:“伙计,干得不错!” 得到我的鼓励,哮天的干劲更足,连续扑倒了好几个死尸。 死尸的动作比较缓慢,而哮天则快如闪电,在尸群里面左飞右扑,那些死尸根本连哮天的毛都摸不到一根。 我和哮天的配合非常默契,哮天在前面冲锋陷阵,我在后面补刀。 哮天每扑倒一个死尸,我就会紧跟上去,用定尸符定住那个死尸。 一人一犬,不出半炷香的时间,就把停尸房的几十个死尸全部定住了。 那些死尸或站着,或躺在地上,就像一尊尊雕塑,一动不动。 我擦了擦脸上冒出的毛毛汗,拍拍手,欣喜的说:“搞定!” “青青,吕萌……” 我回头去找青青,眼前的一幕却令我无比震惊。 青青竟然被一把铁剑钉在墙壁上,那把铁剑贯穿了青青的“七寸要害”,致使青青重伤昏迷,鲜血顺着墙壁,滴滴答答落下来。 吕萌趴在一滩血泊里面,也是人事不省,不知道是死是活。 我的心,在瞬间紧缩成一团,疼得我浑身抽搐。 我瞪红了眼睛,狂吼一声,朝着青青和吕萌跑了过去。 愤怒和恐惧充斥着我的胸膛,我愤怒有人向青青和吕萌下了毒手,我恐惧的是,青青和吕萌再也不会醒过来。 停尸房里藏着一个厉害的凶手,他故意设下这个圈套,趁我跟那些死尸激战的时候,伺机偷袭了青青和吕萌。 我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妈的,我也太大意了,竟然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我踉跄着冲到青青面前,从墙上拔出那把铁剑,咣当一声丢在地上。 青青的身体软绵绵的贴着墙壁滑落,我连忙将青青拥在怀里,但触手之处,全是温热的鲜血。 我抱着青青,粗着脖子嘶声怒吼:“王八蛋!出来!有种给老子出来!!” 我正自怒吼的时候,突然瞥见刚刚扔在地上的那把铁剑,目光一下子就被铁剑吸引住了。 这是一把古剑,剑身散发着幽幽冷光,阵阵寒气扑面而来。 仔细一看,剑身上面竟然密密麻麻刻着如同蝌蚪般的奇怪纹饰,像是某种古老的咒语。最诡异的是,这些符咒图案组合在一起之后,就像两条蛇交叉缠绕在剑身上面,给人一种极其阴邪的感觉。 这把古剑好生熟悉! 我猛然一怔,脱口惊呼:“双蛇剑!” 这是幽冥蛇门的邪门兵器“双蛇剑”,当初我在上海普陀公园的湖心底下,看见过一模一样的一把双蛇剑。 我的心狠狠一抖,藏在停尸房里的凶手,难道是幽冥蛇门的人?! 就在我微微愣神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哮天的一声呜咽,紧接着就听咚的一声。 等我回头看去的时候,哮天竟然也倒在了地上,浑身僵硬,脖子后面插着一根青铜针。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哮天又被偷袭了。 “王八蛋,躲着做什么?出来——” 一句话还没喊完,我突然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环顾四周,我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劲了,原本躺在血泊中的吕萌,竟然不见了踪影。 我心中一惊,大声喊道:“吕萌……” “我在你背后呢!”吕萌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怪异的感觉,猛然回头,就看见吕萌站在我身后的黑暗中,唇角挂着奸险的笑容。 我突然反应过来,怒吼道:“吕萌,竟然是你……” 我还没来得及动手,吕萌突然踏前一步,一根青铜针直接插在我的眉心中央。 我的眼前陡然一黑,登时晕死过去。 滋滋滋!滋滋滋! 冷光灯不停闪烁,将停尸房映照得忽明忽暗。 有人拔走我眉心中央的青铜针,我这才昏昏沉沉的醒转过来,感觉就像喝醉了酒一样,脑子都是迷迷糊糊的。 我睁开眼睛,看见吕萌站在我面前,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之前认识吕萌的时候,因为吕萌跟吕梦非常相似,所以我觉得吕萌很漂亮,笑容也很温暖人心。但她现在的笑容,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冷意。 我从头到尾做梦都不会想到,幕后的操盘手,竟然会是……吕萌! 那把双蛇剑,已经足以证明吕萌的身份,吕萌竟然是幽冥蛇门的人。 从头到尾吕萌都在演戏,都在欺骗我们,演技这么好,骗过了所有人,完全可以提名奥斯卡金像奖了。 我的脑袋一挖一挖的疼,不敢置信的看着吕萌,反复念叨:“怎么会是你……怎么会是你……怎么会是你……” 剧情反转的太快,令我猝不及防。 自从韩非带吕萌和我们认识,我们对吕萌的评价一直都很高,在我们眼中,她就是一个积极向上,人美心善,又没被世俗烟火所污染的清纯女孩。 结果,我们全都错了,错的非常离谱。 吕萌冲我阴阴笑了笑:“没错,一切都是我安排的,可惜……你们知道的太迟了!” 第六百七十四章 算计 刚才我还担心吕萌的生命安全,还担心吕萌会被炒鱿鱼,现在看来,我就像一个大傻子,被吕萌玩弄于股掌之上。 不得不说,吕萌的心机太深了,我们都被她算计了。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这辈子,我最怕的不是鬼怪,而是人心! 吕萌走过来,凑到我面前,对我笑了笑:“故事精不精彩?” “精彩!”我点点头,然后看着她:“上海普陀公园的事情也是你做的?” 吕萌不置可否,反问道:“你说呢?” “厉害!”我由衷的说道。 吕萌真是厉害,年纪轻轻一个女孩子,居然能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幽冥门里果然是人才辈出,只可惜他们没把这些智慧用在正道上。 吕萌的面色突然变得冷厉起来,她指着我,恶狠狠的说:“我在上海的计划原本就要成功了,没想到却被你破坏了。我知道自己碰上了一个很厉害的对手,所以我到处找你。终于,我查到你在广州的行踪,于是我来了广州!” “然后你主动接近韩非,做他的女朋友,其实是为了接近我?”我把后面的话补充完毕。 吕萌冷笑两声:“对!” “整个幽灵公交车事件都是你布的局对吧?李松阳和那些厉鬼,都被你操纵在掌心里!”我说。 吕萌点点头:“是啊,都是我策划的,你觉得我要是做编剧的话,是不是很有潜力?” 我讥讽道:“不,我认为你当演员才最合适,你没报考北影简直是影视圈的一大损失!” 吕萌没有理会我的嘲讽,继续说道:“我利用李松阳他们,闹出幽灵公交车事件,就是为了引诱你们上车。结果昨天晚上,却不幸被你跑掉了。为了把你引过来,我故意留下王保长的手机,我知道王保长苏醒以后,肯定会用手机跟你联系,到时候你就会找到殡仪馆,接下来的事情你也看见了,你,还有你的女人,以及那条笨狗,全都不堪一击!” 我看了一眼重伤昏迷的青青,心疼的厉害,我盯着吕萌,一字一顿的说:“如果青青有事,我发誓,我会将你碎尸万段!” “碎尸万段”四个字,是我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满满都是愤怒。 “啧啧!”吕萌瞥了我一眼,一脸不屑的说:“碎尸万段?就凭你?你现在都已经落在我的手里,说这些大话不觉得可笑吗?” 我抬头看着吕萌:“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我就想看看,这张人皮面具下面,有张怎样丑陋的脸?” 吕萌愣了一下,随即扬起嘴角笑了笑:“你确实聪明!” 吕萌跟吕梦,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世上没有如此巧合的事情,我既然知道吕萌是幽冥蛇门的人,心里已然猜到吕萌之所以长得像吕梦,都是精心策划来接近我的。所以,很大的可能性,吕萌是戴着人皮面具。 果不其然,只见吕萌低下头,手指抠着下巴,轻轻一扯,就听嗤啦一声,一张薄薄的人皮面具就从吕萌脸上揭了下来,面具下面,是一张陌生的女人脸庞。 实话讲,吕萌原本的长相也是挺漂亮的,还带着一种天然的呆萌感。 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又乖又萌的女孩子,竟然是幽冥蛇门的门主。 吕萌拎着人皮面具,在我面前晃了晃,戏谑的问我:“好玩吗?” “好玩!”我点点头,心里又追加了两个字:“你妹!” 我说:“吕萌这个名字也是假的吧?” 吕萌说:“你觉得呢?” 模样是假的,名字也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吕萌精心策划的,只可惜了韩非,至今都被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捡到了一个林妹妹。 我说:“真想让韩非看看你真实的样子!” “韩非?”吕萌不屑的笑了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居然还相信我是吕梦的转世,还相信爱情能够隔世延续?哈哈哈,真是傻到了极点!” 突然,吕萌收敛起笑声,神色变得极其冷厉,她举起双蛇剑,指着我,冷冷说道:“好了,你该知道的事情已经全部知道了,可以上路了!” 我没有胆怯,眼神冰冷的盯着吕萌。 吕萌举起双蛇剑,朝着我的脑袋当空劈砍下来,双蛇剑划破空气,发出凌厉之声。 眼看我就要去阴曹地府拜见阎王爷了,我突然一声喊:“天哥,你大爷的还没到吗?”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就在双蛇剑斩落的瞬间,停尸房门口传来砰的一声枪响。 铁门被人踹开,古天提着一把手枪,风尘仆仆出现在停尸房门口。 不得不说,古天来的非常及时,若是晚到几秒钟,我都已经人头落地了。 枪声惊动了吕萌,吕萌霍然转头:“什么人?!” 古天的回答也是霸气十足,张口便道:“你大爷!” 砰! 古天再次开枪射击。 枪声响起的同时,吕萌举起双蛇剑,横挡在胸口位置。 只听叮的一声响,子弹击打在剑身上面,火星四溅,吕萌蹬蹬蹬向后退开三步。 古天没有客气,半眯着眼睛,连续扣动扳机。 他的手指沉稳有力,射术也是一流。 再加上停尸房是个封闭式空间,吕萌根本没有躲避的地方。 虽然依仗着本事,连续避开两颗子弹,但不可能避开所有子弹。 很快,吕萌右肩中弹,发出一声惊呼,鲜血染红了衣服,双蛇剑也掉落在地上。 紧接着,吕萌的左腿又挨了一颗子弹,吕萌一下子半跪在地上。 而后,第三颗子弹旋转着没入她的眉心,透脑而出,钉在墙上。 一团浓浓的血雾在吕萌脑袋顶上爆裂开来,就像怒放的妖艳血花。 子弹差点掀飞了吕萌的头盖骨,白色的脑浆飞溅在墙上,斑斑点点。 吕萌睁着一双浑圆大眼睛,仰天倒在地上,鲜血在地上疯狂流淌。 这个长相可萌的女人,死的时候,肝脑涂地,模样相当难看。 我长吁一口气,刚才生死一线,后背心已经被冷汗浸湿透了。 “怎么样?没事吧?”古天收起手枪,走到我面前。 我摇摇头:“我没事,快……快带青青回去……” 第六百七十五章 遗嘱 幽灵公车事件终于结束,但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王保长和哮天受的伤不算严重,休养几天也就没事了。 最严重的是青青,“七寸”是蛇的要害部位,吕萌下手非常狠辣,双蛇剑直接贯穿青青的七寸。 青青没有死已经是万幸,但是伤了命脉,陷入长时间的昏迷,每天就像活死人一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面色也一点一点枯槁下去。 每天我都守候在青青的身旁,拉着她的手,眼泪都快流干了。 至于韩非那边,自然也是痛苦万分,他不敢接受吕萌欺骗他的残酷事实,更不愿意相信,这个漂亮的女孩,竟然是幽冥门的人。 遭到打击的韩非请了长假,可能是回老家休养去了,《恐怖热线》这个节目,交由张欢主持。 万般无奈之下,我联系上了龙虎山的徐道长,问他有没有办法救治青青。 徐道长在电话那头沉吟了一下,然后对我说了两个字:“龙魂!” “龙魂?!”我心头一跳,龙魂是什么东西? 徐道长说:“蛇的修为到了一定程度,就能飞升成龙,所以蛇是龙的最初形态,蛇和龙的魂是相通的。现在柳青青的蛇魂受到严重损害,只有找到龙魂注入她的体内,才有可能让她重生!” 我听得心神激荡,连忙问徐道长:“我要去哪里寻找龙魂?” 徐道长这一次沉吟的时间更久,半晌才幽幽说道:“传说,在昆仑山顶上,有一个终年不冻的天池,天池里面住着真龙,龙魂就在那条真龙的身体里面!” 昆仑山?!天池?!真龙?! 我使劲揉了揉太阳穴,感觉这一切都像是天方夜谭。 不过,为了救青青,哪怕是千万分之一的希望,我都愿意试一试。 那么多年,青青守在我的身边,对我不离不弃,无数次救我于危难之中,她是我的妻子,现在她命在旦夕,我又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即使走遍天涯海角,即使上刀山下火海,即使闯天宫下地府,即使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我也要救青青,因为她是我的女人! 我咬了咬嘴唇:“徐道长,谢谢你!” 徐道长在电话那头重重叹了口气,非常诚恳的说:“杨程,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说句实话,我非常欣赏你。其实我本不想告诉你这个传说,因为……我不想看着你去送死!” 我说:“徐道长,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别无选择!” 徐道长说:“昆仑山乃万山之祖,除了终年极寒以外,还有各种危险,即使你能成功抵达天池,你也不一定能够降服那条真龙,所以,恕我直言,你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你会留在昆仑山,再也无法回来,你一定要考虑清楚!” 我坦然一笑:“百分之九十九会死掉,那不还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能够活着回来吗?够了,百分之一已经足够了!” 徐道长说:“杨程,你是条汉子,等你回来,咱俩好好喝一顿酒!” 挂了电话,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我紧紧握着青青的手,有希望总比没希望的好,这趟昆仑山,我去定了! 我也知道这次去昆仑山凶险万分,所以在出发之前,我做了充足的准备,各种符咒画了一大堆,每天废寝忘食的钻研《三清布衣符咒》,这本古书都快被我翻烂了,而且我还写好了遗嘱。 徐道长说过,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长眠昆仑山,所以我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我的遗嘱内容也很简单,如果我死了,我的存款全部汇到父母名下,然后拜托王保长帮我继续照顾青青。至于公司这边,希望王保长和丁明好好做下去,日后有盈利,帮着孝敬一下我的父母。 此去经年,这一别可能会是永远。 也许我再也没法回到这座繁华的大都市,也许我再也没法回到美丽的大山沟沟,也许我再也没法和兄弟们一起喝酒唱歌。 所以,临走之前,我把大家招呼在一起,好好喝一顿酒。 丁明和赵霞,王保长,谢强和他的小女友,胖子,张欢,古天,全都聚在老周的小炒店里面。 不知道为什么,整个饭局的气氛很沉重。 我故作轻松的笑着说:“这是做什么,动筷子啊,大家难道不饿吗?哈哈!” 谢强说:“听说你要去昆仑山?”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 胖子说:“虽然老子成绩不好,不懂地理,但我也知道昆仑山非常遥远,那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地方!” 我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我要救青青!” 王保长开口说话了:“你要救青青,可以,但你为什么不带上我?咱俩是师兄弟,有事情一起扛啊,你要去昆仑山,我陪你!” 王保长一口喝掉杯中白酒,红了眼眶。 我看着王保长,很感动,真的,明知道此去很可能没法活着回来,但王保长依然想跟我一起并肩战斗,这才是真正的兄弟。 我也干掉一整杯白酒,对王保长说:“我是你大师兄,所以你得听我安排。咱们的公司好不容易走到今天,如果咱俩都不在了,公司不是垮掉了吗?我走了,你就必须得留下来,哪怕我真的没有回来,你还要和丁明一块儿,继续把公司做下去,完成我们的梦想,明白吗?” 王保长沉吟片刻,悄悄擦拭了一下眼角,然后抬头看着我,声音带着哭腔:“明白,大师兄!” 丁明坐我旁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咱俩从大学认识,一直到现在开公司,从郑州一起转战到广州,我们能有今天的生活,你的付出是最多的。既然你做出了选择,我也不会阻拦你,我只能跟你承诺,我和赵霞,一定会帮你照顾好青青,等你回来!” 赵霞跟着点点头:“等你回来!” 谢强和胖子也举起酒杯:“今年过年,咱哥三一起回家啊!” 古天说:“杨程,我相信你!” 老周也举起酒杯:“你要是还挂念着我老周的回锅肉,你就必须活着回来!” 我的目光从朋友们的脸上慢慢扫过,然后对着大家鞠了一躬。 兄弟们,谢谢! 第六百七十六章 昆仑山 昆仑山是中国西部山系的主干又被称作昆仑虚、中国第一神山、昆仑丘或玉山。 昆仑山西起帕米尔高原东部,横贯新疆、西藏间,伸延至青海境内,全长约2500公里。 昆仑山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史上具有“万山之祖”的显赫地位,古人称昆仑山为中华“龙脉之祖”。 这次出门,我只有一把剑,一条狗,一辆车。 我买了一辆越野车,从广州开车,一路朝着昆仑山进发。 我没有让任何人跟着我,只带上了哮天。 哮天坐在副驾驶上,是我最好的伙伴,因为有哮天的存在,我的路途才没有那么孤单。 城市的喧嚣和繁华渐渐远去,迎接我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一眼望不到尽头。 当我进入昆仑山的时候,几乎已经是荒无人烟,偶尔会看见一些野生动物,自由自在的奔跑,或者好奇的看着我的越野车呼啸而过。 斗转星移,实话讲,没有强大的内心,一个人真的很难在这样孤单的环境里熬下去。 唯一能够慰藉的是,这里的风景不错。 蓝天白云,巍巍雪山,大大小小的海子星罗棋布,就像是一颗颗散落在昆仑山的珍珠。 草海翻涌,各种飞禽走兽藏匿其中,这里是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偶尔停下来歇息的时候,哮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头扎进草海里面,追逐那些动物四散奔逃。 等它玩累了,就会给我狩猎野鸡狍子之类的小动物回来。 然后我就点上火,躺在星空下面,和哮天一起分食烤肉,这种感觉还是相当美妙的。 再到后面,越野车都没法行走了,因为没路了,只有蜿蜒曲折的山路。 顺着山路又走了两天,抵达昆仑山下的一个小村庄。 这里是昆仑山的最后一个村庄,也是最后一个人类栖息地,再往山里走,那才是真正的荒无人烟。 村子不大,也就几十户人,加起来可能有一百多两百人。 他们世代居住在这里,也不外出。 这个村子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扎西村”,取自藏语“扎西德勒”,也就是吉祥如意的意思。 据说在很多年前,他们的先祖是一支游牧民族,后来为了躲避战乱,几经辗转来到这里。 来到这里以后,他们就被昆仑山的美景吸引住了,再加上这里与世隔绝,非常安全,犹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所以他们便在这里停留下来,繁衍生息。 直至现在,扎西村都还保持着浓浓的原始风情。 因为与世隔绝,所以这里的生活全都是自给自足。 村里有很多经验丰富的猎人,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进山狩猎,带回很多食物。 这里气温很低,吃不完的食物稍稍用盐腌制一下,就能冰存很久。 村子里也不通电,用的还是很古老的煤油灯。 房子也是就地取材,用石块垒砌而成的,看上去别具风情。 走进扎西村,我竟有种穿越了时空的错觉。 大概这里很少有外人进来,所以我的到来,受到了村里人的热情欢迎。 村子里没有村长,只有长老,村里的大事小事都得经过长老的同意,所以长老是村子里权利最大的人,一般都由上了年纪,而且对村子有重大贡献的人担任。 长老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听不清楚,简单点,我叫他洛桑长老。 洛桑长老的房屋位于扎西村中央,是村子里最大的一座房子,相比其他房子而言,显得气派很多。 洛桑长老邀请我去他的家里做客,用烤肉,酥油茶,青稞酒等东西招待我,非常热情。 听说我要去天池寻龙,洛桑长老非常佩服我的勇气。 洛桑长老告诉我,天池真龙的传说自古有之,他们的先祖也曾看见过,还记载在羊皮古卷上面。 这么多年,想要寻找真龙的人非常多,包括村里一些勇猛的猎人,都曾前往天池寻龙,但结果都很残酷,迄今为止,都没人能够活着下山。 三年前,还曾来过一支国际探险队,这支探险队装备精良,队员们个个都是精英,信心满满的前往天池,结果还是全军覆没。 洛桑长老喝着青稞酒说:“我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见过想要寻龙的人多的去了,但是像你这种单枪匹马去寻龙的,我还是头一次碰上。年轻人,我钦佩你的勇气!” 我看了一眼边上正在埋头苦干一块腊排的哮天,笑着摸了摸哮天的脑袋,对洛桑长老说:“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伙伴!” 洛桑长老看了看哮天,笑了笑,说:“这不是一条普通的狗!咱们村有很多猎人,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猎犬,这些猎犬都非常厉害,能够跟猛兽搏斗,毫不胆怯。但是当你的狗走进村子里的时候,所有的猎犬竟然都成了哑巴,连哼都不敢哼一声!” 我点点头,颇有些自豪的说:“对,它是一条阴狗!” 看看哮天现在的霸气模样,谁能想到,当年它被几个破小孩欺负的可怜模样呢? 我救了它的命,所以哮天才会忠心耿耿追随我。 昆仑山的气温很低,外面的风呼呼吹着,洛桑长老告诉我,要不了多久,这里又要大雪封山了。 在这里,几乎一年四季都是寒冬。 所以扎西村的村民,常年都裹着兽皮,外面最炎热的时候,这里的温度也就只有几度,一到秋冬季节,这里的温度就会降至零下。尤其是到了寒冬,大雪封山,一封就是好几个月。 屋子里点着一盏煤油灯,昏黄昏黄的,中央烧着一个火炉,洛桑长老还给了我一件兽皮袄子裹在身上。 我和洛桑长老围着火炉,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不知不觉聊到深夜。 我跟他讲了很多外面世界的事情,洛桑长老也跟我讲了很多发生在昆仑山的奇闻异事。 洛桑长老问我:“你知道1983年的时候,军队曾经封锁过昆仑山吗?” 我摇摇头,能够惊动军队,那肯定是出了大事儿呀! 我望着洛桑长老,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第六百七十七章 地狱之门 洛桑长老捏了团粑粑塞进嘴里,说:“1983年的夏天,一个牧场的马因为贪吃,不小心进入了一座峡谷。马走丢了主人肯定会去找,于是这个牧民自己去山谷里找马,但是他一去好几天再也没回来。 牧民失踪以后,相关部门派人进入峡谷寻找,结果牧民没找到,派出的人也跟着失踪了。 上面得知情况以后,就派了考察队进入峡谷考察,结果峡谷里的景象把考察队吓坏了,峡谷里面,遍地都是动物的尸骨,而且还有那些失踪人员的尸骨,不过这些尸骨都变成了焦炭。 而且考察队在进入峡谷以后,峡谷里狂风四起,电闪雷鸣,夏季的天空下起了暴雪,整个山谷也是陷入了黑暗。在这种恶劣天气之后,整个山谷一夜之间变成了黑土,四周的植物也是尽数死亡,感觉非常的恐怖。 后来,考察队对外发布消息,说这个峡谷的磁场非常高,范围也是非常广,因此很容易发生雷暴天气,如此一来,在峡谷的植物动物也非常容易受到雷击,所以才造成这一系列的问题。 自此以后,这座遍布动物尸骨的山谷,就被人们称为‘地狱之门’,军方也是派遣了部队在这里看守,防止有人误入,造成伤亡!” 顿了顿,洛桑长老又对我说:“要想前往天池,就必须活着穿过地狱之门,大部分寻龙的人,都死在了地狱之门里面,再也没能回来!” 我望着洛桑长老,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别说地狱之门,就是阴曹地府我都去过,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我寻找天池真龙。 洛桑长老没再提及我的事情,而是把话题拉回到地狱之门上面,他说:“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军方派重兵驻守地狱之门,仅仅是为了防止外面的人误入峡谷?” 我摸了摸下巴,洛桑长老这样一说,我也觉得有些牵强,如果仅仅是提醒外人不要进入峡谷,完全可以立个警示牌,或者对外发布告示,为什么要派兵把守呢?那不是多此一举的事情吗? 我念头一转,就对洛桑长老说:“难道所谓的雷暴磁场只是一个借口,其实部队把守地狱之门,是为了防止另外的东西?” 洛桑长老看着我,笑了笑:“年轻人,你确实聪明,一点就通!” 我将火炉上的烤肉翻了个面,问洛桑长老道:“什么东西这么恐怖,竟然能够惊动部队?” 洛桑长老说:“实话讲,谁也不知道地狱之门里面有什么东西,但是祖祖辈辈传言,地狱之门里面,有很多很多不干净的东西,我们称之为‘阴灵’,大量的阴灵聚集在地狱之门里面,所以才让那个地方的磁场变得很不正常!” 我点点头,原来所谓的地狱之门,很可能是一个极阴之地。 “昆仑山不是道教圣山吗?为什么此处还会聚集着这么多的阴灵呢?”我问。 洛桑长老说:“昆仑山乃万山之祖,天精地华,灵气充沛,岂是其他地方能比的?自然会吸引众多的阴灵聚集在此修炼。年轻人,我知道你与众不同,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但是地狱之门里的阴灵,不仅数量惊人,而且个个修为高强,你若想要闯过地狱之门,还是多掂量掂量的好。人来世上走一趟不容易,别轻易丢了性命!” 洛桑长老是个好人,跟我讲了半夜的故事,依然在劝诫我。 我谢过洛桑长老的好意,敬了他满满一碗青稞酒。 巍巍昆仑,却也挡不住我救青青的决心。 一个男人,倘若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那他还算个什么男人? 第二天早上起来,洛桑长老给我一张古老的羊皮地图,上面画着前往天池的路线图。 洛桑长老说:“这张羊皮地图是我们的老祖宗留下来的,现在我把他送给你,勇敢的年轻人,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单膝跪地,双手捧过羊皮地图,对洛桑长老表示万分的感谢。 我把羊皮地图揣在身上,告别洛桑长老,准备离开扎西村。 还没走出房门,就听见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有村民在喊:“洛桑长老!洛桑长老!!” 洛桑长老打开门,就看见一个半大小孩站在门口,两眼哭得红肿,脸上挂满泪珠,像是有什么急事。 洛桑长老满脸慈祥的伸出手,替小孩擦了擦脸上的泪水,问他道:“阿卜,你怎么哭了?发生什么事了,你不要着急,慢慢跟长老说!” 这个叫阿卜的小孩情绪激动,抽泣哽咽了半天,这才用沙哑的声音憋出一句话:“我爹死了……” 顿了一下,阿卜又补充说了一句:“死的很奇怪!” 洛桑长老听了阿卜的话,一脸惊诧,急急忙忙出了门,让阿卜带他去家里看看。 扎西村突然死了人,而且还死的很奇怪,我若是坐视不理,好像有点对不起洛桑长老的热情招待。 于是,我冲哮天吹了个口哨,跟在洛桑长老后面,一路来到阿卜家里。 阿卜家的后院里,摆放着一床草席子,草席子里面,包裹着阿卜他爹的尸体。 一个中年女人跪在草席子旁边,撕心裂肺的哭着,应该是阿卜的母亲。 阿卜跑过去,那个女人将阿卜紧紧抱在怀里,两母子一起放声大哭。 扎西村本就是个弹丸之地,谁家发生什么事情,短短时间就能传遍整个村庄。 哭声惊动了周围的邻居,不过片刻功夫,几乎整个村的人都来到阿卜家里,里三层外三层,把屋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从村民们的议论中我得知,阿卜的爹叫大阿卜,是扎西村非常有名的猎人,拥有百步穿杨的绝技,擅长使一张重逾百斤的铁弓,这张大弓只有他自己能够拉开,其他人根本拉不动,可见大阿卜彪悍到了什么程度。 前两天,大阿卜才从昆仑山里回来,还带回了不少猎物,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非常好,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怎么突然就莫名其妙的死掉呢?实在是令人费解。 第六百七十八章 女疯子 洛桑长老问那个女人,大阿卜是怎么死的? 女人抽泣着回答:“我不知道……昨天都还好好的……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他……他躺在院子里……尸体都腐烂了……” 尸体都腐烂了?! 我皱起眉头,这怎么可能? 就算在广州那样温暖的气候里面,尸体也不可能在一夜腐烂,更别说在常年冰封的扎西村。猎物的皮肉扔在屋子里都不会发霉变质,更别说人了。 女人这话一出,周围的村民都很疑惑。 洛桑长老蹲下身,揭开包裹着尸体的草席子。 一股浓浓的腐臭味弥漫出来,围观村民不约而同发出啊的惊呼。 我捏了捏鼻子,仔细看向大阿卜的尸体。 正如大阿卜的老婆所说,大阿卜的尸体腐烂严重,而且呈现出诡异的黑色。 大阿卜的死状也很恐怖,肚子被人开膛剖腹,里面的五脏六腑全都掏了出来,一片血肉模糊。 顿时,四面八方传来此起彼伏的呕吐声。 很多心理素质稍差的村民,看见这血腥的一幕,当场便狂吐不止。 我的心抽搐了一下,什么人干的,好狠辣的手法! 围观村民瞬间炸了锅,有人说,大阿卜的死状,像是遭到了某种大型野兽的袭击。也有人说,大阿卜是被人用利器划开了肚子。 但是这两种说法都不太成立,第一,如果有大型野兽进村,村里那么多猎犬,为什么寂静无声?并且大阿卜家的后院里面,也没有发现任何野兽留下的足印和痕迹。第二,凶手是人,扎西村只有一百多两百号人,人丁稀少,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为了能够存活下去,他们都是抱团取暖,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亲如一家,而且大阿卜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是扎西村口粮的保证,谁会向大阿卜下死手? 况且,以大阿卜的体格,放眼整个扎西村,也没人是他的对手。 大阿卜的老婆也说,昨晚没有听见任何的打斗声,所以要说村里有人杀了大阿卜,好像也不太现实。 两种可能性都被推翻了,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谁也说不清楚大阿卜是怎么死的,而且也没人能够解释,为什么大阿卜的尸体会在一夜之间腐烂? 洛桑长老眼看大阿卜的死状非常可疑,为了以防万一,立刻让村民们在村后挖了个坑,把大阿卜的尸体放进坑里,点了把火,等尸体烧成灰以后,再用土掩埋。 大阿卜的死,确实非常古怪,直觉和经验告诉我,这件事不简单。 为了报答洛桑长老的恩情,我决定留在扎西村多耽搁几天,帮助长老把这件杀人案查个水落石出。 洛桑长老告诉我,扎西村从未出过这样的凶杀案,整个村子两百号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沾亲带故。 而且,因为人烟稀少,所以使得他们更加团结,没道理发生这种自相残杀的事情。 再加上大阿卜是个很厉害的猎人,在村子里备受尊崇,是扎西村的英雄人物,不可能有人会对英雄下毒手。 就算有人对大阿卜不满,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是不是大阿卜的对手啊,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就把大阿卜干掉了呢? 整件事情疑窦重重,洛桑长老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我带着哮天出了门,在村子里逛了一圈,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转到一户人家的院子前面,就看见院子里坐着一个女人。 女人的五官很精致,长得很漂亮,脸上也没有本村人那样的“高原红”,虽然她穿着本地人的衣服,但是无论长相还是气质,我都可以肯定,她不是本地人。 昨晚我跟洛桑长老聊天的时候,洛桑长老跟我说过,为了扎西村不被外界打扰,所以扎西村的人是不可以对外通婚的。 换句话说,不可能有外面的女人嫁入扎西村。 但是,院子里的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能在扎西村生活呢? 我正自疑虑的时候,那个女人看见了我,居然冲我友好的笑了一下,嘴角微微上扬,笑起来的样子很漂亮。 扎西村因为地处冰雪高原,气候条件比较恶劣,这里的女人皮肤都很差,长得也不好看。但是面前这个女人,与村子里其他女人都不相同,她的一颦一笑都非常迷人。 很难想象,在这与世隔绝的村子里面,居然藏着这样一个美人儿。 女人笑得很妩媚,我的小心肝也忍不住微微荡漾了一下,然后报以她一个友好的微笑。 然而,我旁边的哮天却一点也不友好,它冲着那个女人龇牙咧嘴,做出凶狠的样子,喉头里还不断发出低沉的嘶吼声。 我也不知道哮天为什么会讨厌这个漂亮女人,难道哮天是在吃我的醋吗? 我赶紧喝止住哮天:“哮天,不可以没有礼貌!” 哮天虽然被我喝止住了,但还是一脸不爽的样子,獠牙露在外面,继续恐吓那个女人。 我怕哮天伤到那个女人,于是准备拉着哮天离开。 就在这时候,那个女人的情绪突然变得十分激动,竟然双手抱头,发出尖锐的嘶吼声:“啊——啊——啊——” 女人歇斯底里的叫喊着,一头长发在风中乱舞,让她看上去像一个疯子。 女人这副模样,一下子把我整懵逼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哮天只不过凶了她两声,她居然有如此激烈的反应。 刚才我还觉得这个女人挺漂亮的,结果瞬间我对她的印象就只剩下两个字:疯子! 是的,这个女人的精神完全处于癫狂状态,而且手舞足蹈,尖叫连连,这不是疯子还是什么? 我担心女人的尖叫声惊动周围的邻居,到时候诬陷我调戏非礼她,我可说不清楚。 于是我不想再招惹这个女人,叫上哮天,想要迅速离开。 就在这时候,从屋子里冲出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穿着兽皮外衣,像个猎户,一副虎汹汹的样子,手里还提着一把雪亮的猎刀,急急忙忙冲到那个女疯子身旁:“老婆,怎么啦?谁欺负你啦?” 第六百七十九章 秃鹫 我皱了皱眉头,这个穿着兽皮的男人,一看就是扎西村本地人。洛桑长老不是说本地人不和外面的人通婚吗,为什么这个外地女人会是这个猎户的老婆呢? 我看了一眼这个猎户,实话讲,长得很不好看,样貌甚至可以说丑陋,头发也很稀疏,看上去就像是雪山上的秃鹫,一脸的凶相。 他的实际年龄也许并不大,但看上去却像个糟老头子。 这个组合真是奇怪,老婆这么漂亮,老公这么丑,按理说,这两人是不可能有交接的呀! “老婆,是谁欺负你了?老子砍死他们!”秃鹫恶狠狠的说。 女疯子缓缓举起手,指向我。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卧槽,你这个疯子,这不是明摆着诬陷人吗?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啦? 秃鹫抬头看着我,很生气的说:“喂,小子,你一个外来人,居然敢欺负我老婆,我看你是不想活着离开这里吧!” 秃鹫一边指着我叫骂,一边提刀走了上来,那明晃晃的猎刀有些刺眼。 这个秃鹫虽然凶狠,但我并不怕他,我只是不想惹事,毕竟这是在别人的地盘上面,万一得罪了村里人,全村人一起联手对付我,那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我跟秃鹫解释道:“这位大哥,我只是路过你家门口而已,我又不认识你老婆,怎么会欺负他?” 秃鹫平时可能在村子里横惯了,竟然不听我的解释,不依不饶的说:“谁他妈惹我老婆不高兴,我就剁了谁!” 我皱起眉头,看得出来,这个秃鹫很爱这个女疯子,几乎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哮天看见秃鹫想要伤害我,闪身挡在我面前,喉头发出低沉的咆哮,瞪红了双眼,做出攻击姿势。 实话讲,秃鹫根本不是哮天的对手。 只怕不出三个回合,秃鹫就会被哮天咬断脖子。 我担心闹出人命更不好解释,于是立即喝止哮天,让它保持冷静。 但是那个秃鹫却一点都没有冷静的样子,居然提刀指着哮天,怒骂道:“你这傻狗,竟然敢吼我,老子剥了你的皮,正好今天吃狗肉火锅!” 秃鹫叫骂着,挥舞着猎刀朝哮天劈砍过去。 我的脸上闪过一丝怒气,我最他妈讨厌这种不依不饶的王八蛋,再加上他居然对哮天动手,所以我有意挫一挫他的锐气,低喝一声:“哮天,上!” 哮天化作一道黑色闪电,从猎刀下面一闪而过,然后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在秃鹫提刀的手腕上面。 “啊——” 秃鹫发出撕心裂肺的嘶吼,哮天锋利的獠牙就像刀子,贯穿了他的手腕,疼得他脸庞扭曲变形,手里的猎刀也掉在地上。 我只需一个指令,哮天就可以咬断他的手腕。 但是我没有这样做,我不想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跟扎西村产生矛盾。 我喊了声哮天,哮天松开口,退回到我的面前。 秃鹫捂着受伤的手腕,跪倒在地上,鲜血淅淅沥沥滴了一地。 我对他手下留情,但他却一点都不懂得感恩,伸手捡起地上的猎刀,还想冲上来。 我眼神一凛,心中都掠过了一丝杀意。 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洛桑长老的怒吼:“秃鹫,你在做什么?!” 秃鹫?! 嘿,这个王八蛋的名字还真叫“秃鹫”呢! 洛桑长老在村子里拥有绝对的权威,这一嗓子非常有用,凶狠的秃鹫立刻变成了温顺的鸡,低下头,收回猎刀。 洛桑长老走过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秃鹫,问秃鹫道:“发生什么事了?你为什么要提刀杀人?” 秃鹫一脸不爽的看着我:“他!这个小子!欺负我老婆!” “长老,我……”我想要解释,洛桑长老摆摆手,让他不用说话,他心里清楚。 “他还放狗咬我!”秃鹫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 洛桑长老没好气的说:“咬你?你活该!没把你咬死,这都是杨程放你一马!” 秃鹫被洛桑长老一通数落,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洛桑长老指着院子里的那个女疯子,问秃鹫道:“那个女人,怎么还没送走?” “送去哪里?”秃鹫反问道。 洛桑长老压住火气说:“该回去哪里就回去哪里,送她回家!” 秃鹫脖子一梗,很硬气的说:“回家?这里就是她的家!” 洛桑长老说:“她不是咱们扎西村的人,她也不属于这里!” 秃鹫说:“我管她是哪里人,反正我喜欢她,我要留下她,让她做我老婆!” 洛桑长老是真的生气了,一把揪住秃鹫的衣领,低声怒喝道:“你这是在破坏祖祖辈辈立下的规矩!” 秃鹫也来火了,竟然一把推开洛桑长老,愤岔岔的说:“去他妈的规矩,我才不在乎呢!老子光棍了二三十年,好不容易捡到一个老婆,你们却要把她送走,送走了你们赔我一个老婆吗?哼,我告诉你们,谁敢让我没老婆,让我不好过,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说完这话,秃鹫不再理会洛桑长老,转身回到院子里,将那个女疯子抱在怀里,大踏步走进屋子,将房门摔得震天响。 周围已经闻讯聚集了不少村民,很多村民都义愤填膺,指着秃鹫,说他不守规矩,而且还敢杵逆长老。有几个猎人甚至主动请缨,说要去好好教训一下秃鹫,但是被洛桑长老拦住了。 洛桑长老叹了口气,摇头说道:“算了,随他去吧!” 回去的路上,洛桑长老跟我讲起秃鹫和那个女疯子的事情。 秃鹫是扎西村样貌最丑的男人,这都快四十岁了,村里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嫁给他。长久以来被人瞧不起,使得秃鹫的性格也非常古怪,脾气十分暴躁,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村里很多人都不喜欢他。 有天秃鹫从山上打猎下来,路上碰到了一个漂亮女人。 女人当时穿着一支探险队的衣服,像是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刺激,什么话都说不清楚,疯疯癫癫的,于是秃鹫就把这个女人带回了扎西村。 第六百八十章 一撮白毛 当然,秃鹫可不是出于好心,他是太久没有碰过女人了,哪怕这个女人是个疯子,对他也有强烈的吸引力,更何况这还是一个漂亮的疯子。 洛桑长老发动村里人,帮忙寻找探险队,但是一直都没发现探险队的消息。 也许,这个疯女人是探险队唯一的幸存者。 找不到探险队,也查不到女人的身份,秃鹫就大胆的占有了这个女人,把女人养在家里,当成自己的老婆。 讲到这里,洛桑长老也是一脸无奈,他说:“其实说到底,不管是秃鹫还是那个疯女人,都是可怜人!我是想把那个疯女人送出扎西村,可是能送到哪里去呢?在这里,她至少还有一个家!” 跟着洛桑长老回到家里,靠着火炉,又聊了聊大阿卜诡异死亡的事情,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一觉睡到天亮,就听外面人声鼎沸,犬吠声此起彼伏,像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翻身爬起来,洛桑长老也披着外衣走出门,有村民跑过来,告诉洛桑长老,昨晚……又死人了! “谁又死了?”洛桑长老的眉头已经皱成了一个“井”字。 “秃鹫!”那个村民说。 我一听“秃鹫”这个名字,心里登时咯噔一下,什么情况?秃鹫死了? 等我跟随洛桑长老风风火火赶到秃鹫家里的时候,还没进家门,就听见那个女疯子在嚎啕大哭,那哭声撕心裂肺,哭得人肠子都快断了。 秃鹫的尸体就挂在床边上,死状跟昨天的大阿卜一模一样,肚子被锋利的东西划开,五脏六腑流了一地,床下汇聚着一大滩鲜血,血腥味冲鼻。 最诡异的是,秃鹫的尸体也呈现出高度腐烂的迹象,腐臭味甚至都盖过了血腥味。 两天时间,连续死了两个人,而且两个人的死状都非常蹊跷,整个扎西村都被笼罩在恐怖的死亡阴影之中,搞得人心惶惶。 洛桑长老执掌扎西村超过二十年,也是头一次碰上如此蹊跷棘手的事情,一时间急火攻心,剧烈咳嗽起来。 有村民询问那个疯女人,问她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秃鹫为什么会死在床上。 但那疯女人,连自己的身份都说不清楚,怎么又说得清楚秃鹫是如何死的呢? 面对村民们的逼问,女人又开始发疯了,抱着脑袋疯狂尖叫,吓得村民们不敢接近她。 有村民提议赶走这个疯女人,他们说,这一切的灾厄都是这个疯女人带来的,以前扎西村一直风平浪静,自从这个疯女人来到扎西村以后,便发生了诡异的死亡事件,这个疯女人肯定是个不祥的人。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那个疯女人突然抬起脑袋,长发遮住了她的脸颊,两只眼睛瞪得血红,她咯咯咯的笑了起来,笑声让人不寒而栗,只听她用一种极其怪异的口吻说道:“你们都得死……咯咯咯……你们全部都得死……” 疯女人的模样加上她的语气,让在场的村民都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寒意,村民们的心里有些发毛,纷纷向后退开。 就在这时候,原本蹲在我身边的哮天,忽然发出低沉的怒吼,一下子蹿腾出去。 我没想到哮天不听我的指令,擅自行动,想要喝止哮天的时候,却发现来不及了。 只见哮天张开血盆大口,朝着那个疯女人飞扑过去,竟是要撕咬那个女人。 “呀——” 在场的村民全都惊呼出声,谁也不明白哮天为什么会突然“发狂”? 哮天一下子把那个女人扑倒在地上,疯女人推开哮天,翻身爬起来,踉跄着冲出屋子,反应也是相当迅猛。 哮天在地上翻滚一圈,迅疾爬起来,跟着追出屋子。 等我们跑出屋子的时候,看见疯女人和哮天,已经一前一后跑出了院门。 疯女人在前面尖叫奔跑,哮天在后面穷追不舍,很快便去得远了。 洛桑长老诧异的问我:“杨程,你的狗……疯了吗?” 我面色凝重的摇了摇头:“那个疯女人……有问题!” 我对哮天百分之百的信任,我相信哮天不可能无缘无故发狂,哮天是阴狗,它能够看见或者感受到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哮天两次见到疯女人,都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欲望,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女人有问题! 洛桑长老听我这样一解释,立即对那些村民说道:“快!快抓住那个疯女人,别让她跑了!凶手可能是那个女人!” 洛桑长老一声令下,村民们顿时倾巢而出,满村寻找那个疯女人。 扎西村并不大,但是疯女人却不见了踪影。 半晌,只剩下哮天独自走了回来,哮天的嘴里叼着一撮白毛,吐在地上,然后冲我吠了两声。 洛桑长老问我:“你的狗在对你说什么?” 我托着下巴说:“它在告诉我,这撮白毛是从那个女人身上咬下来的……” 洛桑长老不可思议的看着我:“疯女人的身上……怎么会有白毛?” 我目光炯炯的说:“这就更加印证了我们之前的猜测,那个疯女人有问题,而且她……不是人!” 看着地上的那撮白毛,村民们全都变了脸色,那个疯女人不是人,会是什么东西呢? 其实当我看见大阿卜的尸体一夜之间腐烂的时候,我就已经猜到凶手可能不是人,但没想到,问题会出在这个疯女人身上。 村民们情绪激动,有人把怨气撒到死去的秃鹫身上:“都怪秃鹫那个混蛋,真是想女人想疯了,来路不明的女人都往家里带,结果带了这场灾难!” 有人说:“我早就说过那个疯女人有问题,是个不祥的人,你们还不相信!” 还有人说:“只怪咱们太善良了,当初那个疯女人刚刚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坚持把她赶走!” “好啦,大家都别说了,消停一下吧,现在怪罪来怪罪去,又有什么用呢,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死人也不能复活,我们还是想一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吧?”洛桑长老真臂一挥,人群顿时安静下来。 第六百八十一章 雪妖 “是啊,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呀?” “那疯子不是人,我们斗不过她的!” “不是人是什么,不会是妖吧?” “长老,您见多识广,能不能跟大伙儿说说,那女人到底是什么东西?” 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大家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洛桑长老。 洛桑长老背负着双手,在人群中央来回踱着步子,人群很安静,没人说话。 足足过了一炷香时间,洛桑长老这才停下来,神色凝重的问:“听说过昆仑雪妖吗?” 昆仑雪妖?! 村民们摇了摇头,对传说中的昆仑雪妖表示很陌生。 洛桑长老说:“昆仑雪妖是昆仑山上的一种妖物,没有人知道雪妖是怎么来的。有传闻说,雪妖原本是西王母身边的侍女,因为偷吃了丹药而被贬为妖,在昆仑山里到处徘徊,因为通体雪白,所以被称作雪妖。 雪妖经常幻化成妖艳的女人,勾引进入昆仑山的男人,先吸走他们的阳魂,再将其残忍杀害!” 听闻洛桑长老这番讲述,在场男子无不心惊肉跳,这个雪妖专挑男人下手,村里的男人自然是人人自危。 “洛桑长老,你的意思是,那个秃鹫带回来的疯女人,很可能是只雪妖吗?”有村民问。 洛桑长老点点头:“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其他东西!” 村民们听说那个疯女人原来是个妖物,一个个更加恐慌:“长老,那女人若真是雪妖,我们没人是她的对手呀!” 洛桑长老挺起胸膛:“谁说我们没人?” 村民们满脸疑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认为自己没有那个捉妖的本事。 这时候,洛桑长老伸手指着我:“他!杨程,他有这个本事!”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洛桑长老说的人竟然是我。 人群一片哗然,大家都用一种困惑的眼神看着我,他们不敢相信,一个年轻人,竟然拥有捉妖的本事。 有人当面质问道:“长老,他年纪轻轻的,行吗?” 洛桑长老看了我一眼:“我相信他!” 顿了顿,洛桑长老又说:“你们谁认为自己能够降服雪妖的,可以主动站出来!” 人群一下子变得很安静,没有人站出来,因为没有人有这个捉妖的本事。 洛桑长老对我作揖道:“杨程小兄弟,拜托你了,希望你能帮我们扎西村渡过难关!” 洛桑长老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面对上百村民殷切的目光,我也不好拒绝。 于是我对洛桑长老颔首道:“尽力而为!” 整整一个白天的时间,我用了一百零八张黄符,在扎西村布下了一个巨大的法阵。 如果从天上往下看,这一百零八张黄符,正好组成了一个“困”字,一旦妖物闯入“困”字里面,就别想再出去。 然后我又让村民杀了几只大红公鸡,将鸡血涂抹在猎人的利箭上面,家家户户都做好战斗准备,就等着雪妖“大驾光临”。 入夜,黑幕笼罩大地,扎西村一片死寂。 村子里也没有点灯,一点生气也没有。 我裹着兽皮大衣,带着哮天,在村子里慢慢转悠。 这里的夜晚温度很低,有时候会低至零下,天空飘起了雪花,很快就把扎西村染成了白色。 我搓了搓手,往掌心里吁了口气,然后掏出酒壶,猛灌了一口青稞酒,喝酒御寒。 就在我喝酒的时候,哮天突然一阵狂吠,旋风般冲了出去。 雪妖来了么? 我把酒壶随手一扔,跟着哮天追了上去。 只见哮天纵身一跃,跃过了一道土墙,我跟着翻上墙头,还没有站稳脚跟,一股劲风旋转而至,卷起一道白色的雪浪,雪浪里面隐约还有人影闪动。 我被雪浪直接推下墙头,在雪地里翻滚了两三圈,屁股火辣辣的疼。 抬头一看,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自雪浪中穿梭而出,向我尖叫着飞扑下来。 我终于看清了雪妖的模样,她的面容还是疯女人的面容,一头雪白的长发,竟然到了脚踝,而且她浑身上下,竟然爬出了一层细密的白毛,看上去毛耸耸的,十分可怖。 最奇诡的是她的两只眼睛,泛着血红,仿佛要溢出血来。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卧槽,这是白发魔女传吗?” 雪妖刚刚扑到我的头顶上方,一道黑影斜刺里窜出,高高跃起,将雪妖撞飞在地上。 哮天抖了抖脑袋,从地上爬起来。 雪妖异常恼怒,对着哮天发出尖锐的咆哮,一团极寒之气从她嘴里喷出,所过之处,地上的雪花迅速凝结成冰,飞快蔓延至哮天脚下。 我刚喊一声“哮天!”,就看见哮天被瞬间冰封,成为一尊冰雕。 我蓦然一惊,一个箭步窜到哮天面前,一张火龙符拍在哮天的狗头上。 一条火龙燃烧起来,盘旋在哮天身上,就看见寒冰大块大块的融化,稀里哗啦落了一地。 刚刚解除冰封,哮天就长啸一声,以极快的速度狂奔冲向雪妖。 雪妖伸手一指地面,雪地里嗖的飞出一把冰剑。 哮天也是反应迅猛,凌空侧身,避开了这一剑。 而后,便听嗖嗖嗖的破空声响,雪地里接二连三飞出十多把冰剑。 哮天的速度快到肉眼难辨,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一阵腾挪跳跃之后,完美的避开所有冰剑,直接冲到雪妖面前,凶猛的利爪划过雪妖的胸口。 雪妖发出凄厉的嘶吼声,整个身体向后倒飞出去,贴着雪地滑行。 雪妖捂着流血的胸口,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她知道自己不是我和哮天的对手,于是萌生了退意,轻飘飘一个翻身,直接飞上屋顶,在屋顶上面飞快逃窜。 就在这时候,一盏又一盏风灯升上空中,如同天上的星宿,把村庄映照得灯火通明,雪妖的身影登时暴露无遗。 刹那间,只听破空声大作,呼啸之声响彻夜空,几十支涂抹着公鸡血的利箭,如同划破夜空的流星,从四面八方飞来,穿透了雪妖的身体。 雪妖瞬间变成一只血刺猬,就像喝醉酒一样,在屋顶摇晃了几下,翻身栽落下来。 第六百八十二章 步步惊心(上) 雪妖死了,全村人载歌载舞,通宵达旦的喝酒庆祝。 村民们把我当成大英雄,拉着我一起跳舞。 冰天雪地里面,熊熊篝火驱走了寒冷。 天空飘着雪,我们在雪地里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亦乐乎。 洛桑长老递给我一个木盒子,盒子上面的图案十分精美,一看就是贵重物品。 “这是什么?” 我打开盒子,发现盒子里面赫然放着一颗珠子。 珠子不大,跟小时候玩的玻璃弹珠差不多,冰蓝色的,晶莹透明。 洛桑长老说:“为了报答你的恩情,这是咱们扎西村送给你的礼物!” 我推辞道:“洛桑长老,你们这也太客气了……” 洛桑长老握着我的手,让我收下这颗珠子,他说:“这颗珠子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物,名叫御寒珠。昆仑山巅终年积雪,极寒无比,你只要把这颗御寒珠带在身上,就能抵御寒冷!” 我微微咋舌道:“这么神奇?!” 洛桑长老点点头:“年轻人,祝你好运,希望还能等你下山一起喝酒!” 我收下御寒珠,冲洛桑长老抱了抱拳。 我在扎西村多停留了一天,养足精神,这才告别洛桑长老,继续往昆仑山进发。 我带着哮天,一人一狗,孤寂的身影慢慢消失在白茫茫的山路上。 在这个雪白的世界里面,我几乎忘记了时间,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一个峡谷口。 但见峡谷口上立着一块石碑,石碑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 我呵了口气,伸手擦掉石碑上面的积雪,就看见石碑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地狱之门。 我抬头看了看眼前这条峡谷,原来这条峡谷就是传说中的地狱之门。 按照洛桑长老的说法,地狱之门里面聚集着数不清的阴灵,要想前往昆仑山天池,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活着通过地狱之门。 而之前那些想要前往天池寻龙的人,基本上都葬身在地狱之门。 我抖了抖精神,在峡谷口啃了一口肉干,补充体能。 哮天也吃了块肉干,我问哮天:“伙计,准备好战斗了吗?” 哮天扬起脑袋,就像狼一样,仰天长啸了一声,声音传入峡谷,在峡谷里面来回飘荡。 我左手夹着黄符,右手提着修罗剑,昂首挺胸,走进这条让人闻风丧胆的死亡峡谷。 不知道是不是阴气太甚的缘故,峡谷里的气温比外面更低,寒风呼呼刮个不停,就像刀子一样割着我的肌肤。 我想起洛桑长老给我的御寒珠,于是从背包里取出木盒子,拿出御寒珠,放在贴近心窝的内衣兜里。 说来也怪,这颗御寒珠真的神奇,我的身体立即不惧严寒,体内一点寒意都没有。 我抬头眺望了一下峡谷,但见峡谷两旁全是千仞绝壁,绝壁表面凝结着厚厚一层冰霜,连猿猴都没法攀登。 峡谷最宽处不过几十米,最窄的地方只有十几米,遍地布满嶙峋的怪石,到处都被白雪覆盖。 由于峡谷狭长的构造,使得峡谷里面寒风肆虐。 寒风一吹,卷起漫天雪花飞舞,白茫茫的一片,能见度非常低。 走在峡谷里面,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小心翼翼的向前行走,忽听咔嚓一声,脚下像是踩着了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我竟然踩碎了一颗白森森的骷髅头。 我赶紧对着骷髅头拜了拜,心中连声说着对不起。 放眼望去,这里果真遍地白骨,地狱之门这个名字,真是名不虚传。 很多白骨都被积雪掩埋了,但还有不少大型动物的白骨露在雪地外面,比如马的骨架子。 而且在这些动物的尸骨里面,还夹杂着不少人骨架子。 古往今来,地狱之门不知道吞噬了多少生灵。 寒风呼啸中,突然随风飘来一个女人低低的哭泣声。 我竖起耳朵,仔细凝听,发现哭声来自两点钟方向。 在这地狱之门里面,怎么还会有人? 我循声走过去,转过一块覆盖着积雪的大岩石,就看见雪地里坐着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当地的藏族服饰,看上去是一个藏女。 女人背对着我,坐在雪地里,哭得很伤心。 我好奇的走过去,问那女人道:“姑娘……” “姑娘”两个字刚刚出口,那个女人突然回过头来。 我猛然一惊,左手的黄符直接拍在女人脸上,然后脚尖一点,向后滑退开三米有余。 那个女人竟然没有脸! 只剩下白森森的脸颊骨,两个空洞洞的眼眶里面,流出两行黑血。 我心中一凛,蓦然想到,地狱之门里面根本就不可能有活人,我所看见的,全都是阴灵! 黄符拍在藏女脸上,蹿腾起一团火焰,藏女的脑袋被火焰笼罩,变成了一颗火球,发出尖锐的哭喊声。 我上前一步,扬起修罗剑,劈飞了她的脑袋。 脑袋在雪地里滚出老远,藏女的身体也随之爆裂成一团黑烟。 我深吸一口气,叮嘱哮天道:“打起精神,这里出现的东西都不是善类!” 话音未落,一股寒风席卷而过,卷起老高的雪墙,向我们拍打过来。 我沉声喝气,双脚立刻陷入雪地里面,就像扎了根一样。 雪墙拍在我们身上,轰然垮塌。 我只觉眼前一黑,半天才缓过气来。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飞扬的雪花里面,影影绰绰出现了好几个人影。 我皱起眉头,但见那几个人影穿着统一的服装,上面印着某某探险队之类的字样。 洛桑长老说过,每年都有探险队进入昆仑山,但没有探险队能够活着出来。 三年前的时候,还有一支装备精良的国际探险队进入了昆仑山,结果还是集体失踪。 我仔细看了看,这几个人影里面,有东方面孔的人,也有金发碧眼的欧美人,看样子他们应该是三年前那支国际探险队的成员。 他们一共有五个人,站成一排,直勾勾的看着我,也不说话,非常的诡异。 而且他们一个个面色乌黑,脸上还布满尸斑。 这些人,早已经死了! 第六百八十三章 步步惊心(下) 五个死人站在距离我们十米开外的地方,冰冷冷的盯着我们。 五个人里面,四男一女,三个东方人面孔,两个欧美面孔,一个高大的光头男子,以及那个金发女人。 五个死人的出现令哮天狂躁不安,哮天就像狼一样,拼命用爪子刨挖着面前的雪地,喉头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声。 “哮天,上!” 我大喊一声,带着哮天冲了上去。 哮天的速度很快,闪电般来到那个金发女人面前,凌空飞扑,将那个欧美女人扑倒在地上。 我微微一怔,妈的,色狗,四个男人一个女人,居然偏偏选择那个女人下手! 哮天很厉害,扑倒那个女人以后,锋利的獠牙直接割裂了女人的脖子,但是女人的脖子里面,却没有一点鲜血流出来。 我来到那个光头面前,举剑便砍。 光头用双手护住脑袋,他的尸身无比僵硬,这一剑砍下去,就像砍在水泥墩子上面,发出咣当一声响,竟然没有伤到他。 我微微一怔,光头趁机飞起一脚,正中我的小腹,势大力沉,将我踢得向后高高飞起,直接跪在雪地里。 我捂着吃痛的肚子,跪在地上,半晌都爬不起来。 肚子里翻江倒海的,十分难受,我张了张嘴巴,啊呜一声,将刚才吃进肚子里的肉干吐了出来。 我缓过一口气,用修罗剑支撑着身体爬起来。 这时候,就感到腹部传来一阵麻麻痒痒的刺痛感。 我掀起外衣看了看,发现腹部中央,有一个黑色的脚印,是刚刚那个光头男人留下的。 我咬咬牙,这可不是淤青,而是尸毒。 这些人都是死人,挨他们一下,就会感染尸毒。 幸好这次前往昆仑山,我准备充足,什么东西都有,直接从包里掏出一个黑驴蹄子,摁在腹部位置。 很快,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黑驴蹄子就把腹部里的尸毒全部吸了出来,腹部上面的那个黑色脚印也就不见了。 很多人只知道黑驴蹄子可以对付僵尸之类的邪物,但不知道黑驴蹄子也可以清除尸毒。 光头男人大踏步向我走过来,因为他是个死人,肢体动作十分僵硬,所以他走路的姿势也是特别的古怪。 我咬咬牙,再次提剑冲了上去,对着光头男人就是一通快刀斩乱麻的狂砍。 只听叮叮当当一连串脆响,光头男人还是丝毫无损。 我微微一惊,妈的,这是练了金钟罩神功吗? 光头男人突然伸出手,抓住了修罗剑,猛地将我连人带剑提起来,凌空扔出老远。 我重重摔在一块岩石上面,眼前一黑,差点背过气去。 后面那三个东方面孔的男人立即围拢上来,伸出满是尸斑的尸手来抓我。 我一时间未能缓过气来,立即大喊:“哮天!” 哮天本来还在跟那个金发女人激战,听见我的叫喊声,立刻冲上来护驾,直接从后面飞扑上来,将一个男人扑倒在地上,然后在雪地里翻滚撕扯。 我深吸一口气,也从岩石上面腾空高高跃起,跨坐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面,一张火龙符直接拍在男人的额头上。 男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嘶吼声,浑身上下很快被一条火龙缠绕起来。 我一个鹞子翻身,落在男人背后,回身踹了他一脚,将他踹翻在雪地里面。 男人趴在雪地里,很快变成了一个火人。 我不再理会他,刚准备转身,一只腐烂的尸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也没有多想,直接一记过肩摔,将后面一个男人狠狠摔飞出去。 只听砰的一声,那个男人一头撞在岩石上,头骨都碎了,摇摇晃晃的爬起来,走了没两步,便扑倒在雪地里,不再动弹。 我回头看了看,现在只剩下那个光头男人以及那个金发女人。 金发女人的脖子都快被哮天咬断了,脑袋耷拉在肩膀上,歪着脑袋走路,看上去无比怪异。 光头男人高大魁梧,还是那副杀气腾腾的样子,一步一步移动步子,在雪地里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 我心中腾起一团火气,区区一个僵尸,难道我还拿你没辙了吗? 既然光头男人刀枪不入,我也就收起修罗剑,双手插进裤兜,掏出来的时候,手指尖已经夹着好几张黄符。 来吧,让我用古老的华夏道法,迎战这个西洋僵尸! “哮天,那个洋妞交给你了,这个洋鬼子交给我!”我对哮天下达了作战指令。 哮天狂吠一声,再次冲向那个金发女人,而我则朝着光头男人冲上去。 光头男人虽然势大力沉,但他动作比较缓慢,我瞅准时机,在他伸出尸手的一瞬间,一张定尸符直接拍在了他的掌心里面,光头男人的右手立刻不能动弹。 我滴溜溜一个转身,来到光头男人侧面,在他还未伸出左手之前,一张定尸符又贴在了他的左边胳膊上。 光头男人的两只手都不能动弹了,急得他在原地不断转圈。 我又掏出两张定尸符,分别封住了光头男人的两只脚。 此时,这个光头僵尸就像一尊雕像,立在雪地里,一动也不能动。 不过这个光头僵尸也算是相当厉害了,居然耗费了我四张定尸符,才勉强将他控制住。 我祭起一张疾风符,一股劲风绕着光头僵尸盘旋飞舞,空气中生出一个无形漩涡,卷起漫天的飞雪,覆盖住了光头僵尸。 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我大喊一声:“滚!” 疾风大作,卷起漫天风雪,把光头僵尸卷到半空中,凌空飞出老远,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暗暗吁了口气,在这冰天雪地里面,我的背心竟然冒出了一层毛毛汗。 地狱之门,步步惊心,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每走一步都有脏东西缠着你,没点过硬的本事,还真的没法活着走出去。 其实整条峡谷并不长,顶多不超过十公里,但这短短的十公里路途,却是真正的死亡之路,我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才走出地狱之门。 我和哮天累得筋疲力尽,找了个山洞,呼呼大睡了一天,这才恢复了精神。 第六百八十四章 昆仑奴(上) 很多人都认为,天堂在天上。 但是当我抵达天池的时候,我才知道,天堂不在天上,而是在昆仑山上。 在白雪皑皑的群山围绕之中,一片天蓝色的湖泊如同宝石般镶嵌其中。 雪山倒映在湖面上,让天池充满圣洁之感。 而且这片天池非常奇怪,这里终年积雪,气温极寒,但是天池却永远都不会结冰。 天池里的水,刚好处于结冰与不结冰之间的临界点,看上去非常的晶莹剔透,十分瑰丽。 天上地下,一片空灵。 昆仑山不愧是万山之祖,但看这里的风水,就是天下罕见的“九龙飞升”之局。 环绕着这片天池,共有九座山头,如同九条想要翱翔苍穹的飞龙,气势磅礴,灵气充沛。 站在天池边上,张开双臂,闭上眼睛静静冥想,都能感受到一阵阵的灵气波动。 就在我闭目养神的时候,耳畔忽听哗啦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跃出水面。 紧接着,身旁的哮天便狂吠不止。 听这声音,也不是飞龙出水的声音,若是飞龙出水,那声音必然响天震地,排山倒海。 我睁开眼睛,看见天池的水面上,竟然悬浮着四个人。 这四个人就站在水面上,就像有超能力一样,也不会沉下去。 每个人都是两米出头的身高,体型壮硕,十分魁梧,如同四尊铁塔。 即使是在这样寒冷的雪山之巅,这四尊铁塔也丝毫不惧严寒,他们竟然光着膀子,露出棱角分明的肌肉,皮肤黑黝黝的,只是下身包括着兽皮,遮挡住隐私部位,这身行头就跟原始人一样。 再仔细一看,他们下身包括的还不是兽皮,而是某种奇怪的材质,像是……像是大蟒蜕下来的那种蟒皮,上面还有鳞状花纹。 我随即便反应过来,那是龙皮! 龙跟蛇一样,也会蜕皮,这四个威猛壮汉的衣服,竟然是用龙皮缝制而成的! 这四个从天池水底跃出的壮汉,明显不是普通人类。 我想到洛桑长老跟我讲过的昆仑山传说,他说昆仑山巅,生活着一群护龙使者,他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貌,本领非凡,在传说里面,他们被称为“昆仑奴”。 据说掌管昆仑山的神仙是西王母,天池就像是西王母家的后花园,而天池里的龙,不过是西王母家池塘里的宠物而已。 这些昆仑奴原本就是西王母的贴身侍卫,西王母把他们留在这里,看守天池,不准凡人闯入。 既然是西王母的贴身侍卫,昆仑奴的本事自然不低。 这一下子出现了四个昆仑奴,我的神经也瞬间紧绷起来。 这四个昆仑奴无论穿着打扮,还是外貌长相,几乎一模一样,为了区分他们,我在心里暗自给他们编了号,一号昆仑奴,二号昆仑奴,三号昆仑奴,四号昆仑奴。 只听那一号昆仑奴向我喝问道:“来者何人?” 昆仑奴的嗓音非常粗犷,声如洪钟,一句简单的问话,竟然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在下杨程,贵州人氏!”我抱了抱拳,客客气气的回答。 “天池禁地,你一个肉眼凡胎,跑到这里做什么?这不是你们凡人应该来的地方,速速退去,否则——格杀勿论!”二号昆仑奴口吻森冷,毫不客气的说。 他这话一出,我的心里就很不爽了。 第一,这是天池,又不是天宫,凭什么我们凡人就不能来了?还变成禁地了?你们这些神仙老儿搞圈地运动啊,随便画个圈圈,昆仑山就是你的了? 第二,格杀勿论四个字很刺耳,充满了威胁的意味,但我这人最讨厌别人威胁我。 我这趟来昆仑山,本来就抱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态度,所以我的心里什么都不惧怕。在没有取到龙魂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 我放荡不羁的笑了笑,对哮天说:“伙计,这几个黑鬼叫咱俩滚蛋呢!” 哮天不仅没有退缩,反而踏前一步,对着昆仑奴露出锋利的犬牙,冲他们低声怒吼,一点也没有服软的意思。 三号昆仑奴说:“速速离开天池,这是给你们的最后警告!” 我把心一横,指着那几个昆仑奴,冷冷说道:“实话告诉你,我来昆仑山天池,是为了寻找龙魂的。我需要龙魂,救我妻子的性命。所以,凡是阻挡我的人,格杀勿论!” 我这话说的很有气势,而且把“格杀勿论”四个字,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四个昆仑奴听闻我这话,齐刷刷变了脸色。 四号昆仑奴一声厉叱:“大胆!无知小儿,竟敢打天池雪龙的主意,口出狂言,饶不得你!” 四号昆仑奴这一声吼,竟然激荡起层层水浪。 四个昆仑奴脚踩水浪,大踏步走过水面,很快便来到我的面前。 一号昆仑奴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来抓我,我可没有跟他客气,手腕一抖,亮出修罗剑。 一号昆仑奴猝不及防,掌心瞬间被修罗剑贯穿,嗷的嚎了一嗓子,犹如平地上炸响了一记惊雷,差点没把我耳朵震聋。 我拔出修罗剑,一号昆仑奴的右手掌心留下一个血窟窿,鲜血就像箭矢一样,突突突的往外飚。 不等一号昆仑奴回过神来,我趁势飞身跃起,一记凶猛的膝顶撞击在一号昆仑奴的胸口上,一号昆仑奴闷哼一声,蹬蹬蹬连退数步,重新跌落回天池,飞溅起老高的水花。 我回头去看哮天,发现哮天也是勇猛异常,张口咬中了四号昆仑奴的手腕,四号昆仑奴拼命挣扎,想要甩飞哮天,但都没有成功。 无奈之下,四号昆仑奴返身扑入天池里面,想要充分利用自己在水里的优势。 即使跌入冰冷的天池,哮天也不甘示弱,一点都不落于下风,在水里疯狂扑腾,搅得浪花四溅,跟四号昆仑奴战得难解难分。 二号昆仑奴和三号昆仑奴同时向我逼近,他们自身后拔出武器,一把雪亮锋利,寒烟萦绕的三叉戟。 三叉戟一握在手里,昆仑奴的战斗力迅速飙升,强大的杀气瞬间从他们体内爆裂出来。 第六百八十五章 昆仑奴(下) 叮叮当当! 修罗剑跟三叉戟相互撞击,飞溅起点点火星,映红了我的眼睛。 经过这些年的历练,我也成长为能够独挡一面的三清传人。 即使面对两个昆仑奴的夹击,我也能从容不迫。 但是,毕竟双方历练相差悬殊,那两个昆仑奴都不是凡人,他们的力量不是我能比拟的。 这些家伙力拔千钧,一出手便是翻江倒海,虽然我战的虎虎生风,但是几个回合下来,我便有些扛不住了。 好几次修罗剑都差点脱手飞了出去,握剑的虎口被震裂了,鲜血长流。 当! 又是一记重击,二号昆仑奴和三号昆仑奴同时抢上,举起三叉戟,凶狠刺向我的胸口。 没有办法,我只能把修罗剑挡在胸前,硬抗下两个昆仑奴的合击。 一个昆仑奴的力量都相当强悍,更何况两个昆仑奴合体的力量,这凶猛的一击差点震碎了我的五脏六腑,整个人也凌空飞了起来,如同断线的风筝,向后飞出十数米,这才重重跌落在地上。 修罗剑终究还是脱了手,旋转着斜插入远处的雪地里。 幸好地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摔下来还不是很疼,但即便如此,我也差不多丢了半条命,眼眶一阵阵发黑,感觉整个苍穹都在旋转。 两个昆仑奴踩着积雪走到我面前,魁梧的身躯走过雪地,在地面上留下一串深邃的脚印。 见我还在喘息,二号昆仑奴举起三叉戟,对着我的胸口狠狠刺落下来。 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拼着一口气,贴地一滚,堪堪躲开这一击。 三叉戟贴着我的后背落下,深深刺进雪地里面,惊出我一身冷汗。 也得益于这一惊,顿时让我昏沉的脑袋清醒了许多。 三叉戟入地很深,二号昆仑奴拔了一下,没有把三叉戟拔出来。 我心中一凛,瞅准机会,如同泥鳅般从雪地里滑过去,穿过二号昆仑奴的裤裆,翻身站起,已然出现在二号昆仑奴背后。 不等二号昆仑奴转过身,一张闪电符已经拍在他的背心位置。 我双手捏着法诀,一边催动咒语,一边迅速后退。 只听噼啪一声响,冰蓝色的电流组成一张电网,瞬间将二号昆仑奴笼罩在其中。 电光闪烁中,二号昆仑奴浑身冒起滚滚黑烟,很快就被电得外焦里嫩,扑倒在雪地里面,就像一截被烧焦的木炭。 三号昆仑奴明显暴怒了,也许这么多年镇守昆仑天池,还没有人敢于挑战他们的权威。 但是,今天,挑战他们权威的人出现了。 那就是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 也许,在他们眼中,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但就是这样一个毛小子,今日却要从他们看守的昆仑天池里面,取走龙魂。 三号昆仑奴扬起粗壮的臂膀,投掷出手里的三叉戟。 三叉戟向我凌空飞射而来,气势惊人,发出尖锐刺耳的破空声响。 我急忙卧倒在地上,虽然很狼狈,但好歹还是躲过这凶猛的一击。 我正准备爬起来,就听怒吼声由远及近,三号昆仑奴迈开流星大步冲过来。 在距离我尚且还有五米远的地方,三号昆仑奴高高跃起,凌空朝我扑下来。 我赶紧往边上翻滚两圈,避开三号昆仑奴的攻击,三号昆仑奴犹如一颗人肉炸弹,沉重的落在雪地里,在雪地上留下一个大坑,震得雪花飞舞。 我看见不远处斜插着的修罗剑,刚刚抓住剑把,忽觉脚踝一紧。 回头一看,却发现三号昆仑奴已经伸长胳膊,抓住了我的脚踝。 三号昆仑奴猛地将我举起来,昆仑奴力大无穷,竟想硬生生将我撕成两半。 幸好我在离地而起的时候,顺势拔出了修罗剑。 我往剑身上面抹了一把鲜血,鲜血瞬间被吸入剑身里面,修罗剑发出嗡嗡之声,杀气破剑而出。 千钧一发之际,我反手一剑削出。 血光闪过,一条胳膊高高飞起,落在雪地上,鲜血弥漫开,如同绽放的花。 由于修罗剑太过锋利,三号昆仑奴刚开始还没感觉到疼痛,甚至都没察觉到自己缺失了一条胳膊。 愣了几秒钟以后,三号昆仑奴才发出痛苦的嘶吼,断手之处,鲜血狂喷而出,三号昆仑奴登时单膝跪倒在地上。 我肯定不会给他留下喘息的机会,回手又是一剑,斩飞了三号昆仑奴另外一条胳膊,然后翻身落在雪地里。 失去两条胳膊的昆仑奴,在雪地里痛苦的翻滚着,声音渐渐低沉下去。 我走到天池边上,看见哮天浑身湿漉漉的从天池里面爬出来,舌头长长的伸着,嘴里吐着寒烟,气喘吁吁。 水面上,漂浮着一些残肢断骸。 刚才跟哮天搏斗的四号昆仑奴,竟然被哮天撕扯成了碎片。 我走过去,摸了摸哮天的脑袋,抱着哮天,一起坐在雪地里。 经过这一番拼杀,我也是疲惫不堪。 我用纱布将受伤的虎口包扎起来,然后从怀里摸出一个酒袋。 酒袋是洛桑长老送我的,用雪山牦牛皮做成,坚韧耐磨,里面装着青稞酒。 我咕咚咚喝了一大口青稞酒,顿时感觉精气神恢复了不少。 我把酒袋递到哮天面前:“伙计,整一口?” 哮天极通人性,一口叼过酒袋,脖子一扬,就把酒袋里剩下的青稞酒,全部倒进自己的肚子里。 这时候,天色已经渐渐黑沉下去。 昆仑山巅的风很大,吹得人几乎要飞起来,我的衣衫在夜风中猎猎作响。 今天的天气不错,夜幕上竟然挂满了星星。 在广州的时候,永远都看不见这种满天星斗的美景。 浩瀚银河仿佛就倒悬在我的脑袋顶上,我只要轻轻一伸手,仿佛就能摘下日月星辰。 波澜壮阔,我站在星空之下,屹立在昆仑山顶,仿佛凌驾于众生万物,隐隐然竟有种俯瞰天下的雄伟胸怀。 而夜色中的天池,也更加的奇幻美丽。 那些星斗全部倒映在天池里面,就像是无数发光的宝石,光彩夺目,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第六百八十六章 斩龙 嘶—— 浩瀚星空下,一声粗犷的龙吟突然响彻昆仑山巅。 龙吟声悠长激荡,在九座雪峰之间来回萦绕,气势恢宏。 我和哮天同时站起,睁大眼睛往天池中央看去。 只听砰的一声炸响,水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漩涡,一道水柱自漩涡下面飞旋而出,一直冲上九天云霄,仿佛跟星空连接在了一起。 眼前的景象十分壮观,一道磅礴的水龙卷,如同一条飞龙,自昆仑山巅飞出,飞向星空,飞向银河。 水龙卷在空中飞旋翻舞,搅起排山倒海般的水浪,仿佛要跟星月争辉。 天池雪龙! 传说中的天池雪龙终于现身了! 但见那旋转的水龙卷里面,包裹着一道长长的黑影,赫然正是一条龙影! 空中传来轰然声响,水龙卷突然炸裂,变成无数的碎玉落珠,倾盆落下,就像下了一场大暴雨。 原本藏匿在水龙卷里面的龙影,此时此刻,便已经完全曝露在月辉之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真龙,两只眼睛瞪得又大又圆,生怕错过这旷世奇景。 天池雪龙体长超过了五十米,浑身覆盖着银白色的龙鳞,月光一照,更是白得耀眼,难怪会被称作“雪龙”。 强大的龙息散发出来,引得昆仑山上所有生物顶礼膜拜。 龙乃万物之尊,万灵之首,也只有昆仑山这样的天精地气,才能孕育出真龙。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有种想要下跪膜拜的冲动。 跟雪龙比较起来,众生都很渺小。 尤其是我们人类,更如蝼蚁一般。 我都不敢想象,我怎样用瘦小的身躯,去跟雪龙搏斗。 嘶—— 雪龙又是一声长嘶,天地都为之变色。 紧接着,雪龙从天而降,再次坠入天池,飞溅起的水浪几乎遮住了苍穹。 雪龙现身一次不容易,我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一想到躺在床上,如同活死人一般的青青,我的身体里面顿时爆发出无限勇气。 唰! 修罗剑出鞘,我猛地一咬牙关,冲哮天大喊一声:“哮天,上!” 哮天也是一声狂吠,跟着我冲向天池,然后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 天池里的水很冷,刚刚入水的瞬间,竟有种血液凝固的感觉。 幸好我身上带着御寒珠,御寒珠生出一股奇异的暖流,将我包裹起来,替我挡住了强大的寒意。 不得不说,洛桑长老送给我的礼物非常管用。 如果没有御寒珠,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天池里待上一分钟。 这也是我好人有好报,我帮扎西村消灭了雪妖,也得到了扎西村的馈赠。 我不用担心哮天,哮天本来就是阴狗,根本不惧寒冷。 我和哮天在天池里快速游动,哮天比我游得快,就像一艘冲锋舟,很快便游到雪龙的正前方,挡住雪龙的去路。 哮天虽然体格健壮,但是在雪龙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它也是非常的渺小。 但是哮天勇气惊人,一条狗,竟然敢挡住一条龙的去路。 雪龙停下来,从水里探出龙头,好奇的看着哮天。 作为万物之尊,雪龙可能也没想到,一条黑狗居然敢挡住自己的去路。 雪龙张开嘴巴,嘶的吼了一声,仿佛在说:“滚开!” 哮天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还向雪龙呲牙狂吠,仿佛在说:“不!老子偏不!” 趁此机会,我已经爬上雪龙后背。 龙背山很宽,只是龙鳞有些滑溜,我将修罗剑衔在嘴里,手足并用,很快来到雪龙的“七寸”位置。 龙跟蛇是同一品种,所以它们有着同样的要害:七寸! 对不住了,虽然雪龙是万物之尊,但为了救青青,我也要把万物之尊斩于剑下! 我站定脚跟,咬破舌尖,喷了一口鲜血在剑身上面。 修罗剑吸入我的舌尖血,瞬间爆发出强大的战斗气息。 我双手高高举起修罗剑,大喝一声,朝着雪龙的七寸要害狠狠刺了下去。 龙鳞很厚,如同盔甲般坚硬,但是修罗剑是何等神兵,再加上舌尖血的加持,威力非同小可,唰一下就刺破龙鳞,刺入雪龙的七寸要害,三分之二的剑身都没入雪龙体内。 “嘶——” 这一次,雪龙发出的嘶吼声明显较之先前不同。 先前是那种威武雄壮的嘶吼,而现在,却是极其痛苦的嘶吼。 七寸要害受到重创,雪龙登时疼得在水里翻滚。 雪龙的力道何等巨大,我站立不稳,一下子被甩飞出去,在空中翻滚数圈之后,以一个高难度的姿势落入水中。 我跌得七晕八素,眼前一阵阵发黑。 很不凑巧,雪龙在翻滚的时候,摆动的龙尾横扫而至,正好扫中我的后背。 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我的后背上狠狠拍了一下。 这一拍,我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仿佛在瞬间被震碎了一样,整个人嗖一下飞出水面。 飞得很高很高,像是要飞向浩瀚星河。 我口中鲜血狂喷,视线和意识都变得模糊起来。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自己就像变成了银河里的一颗尘埃,在天空中慢悠悠的飘浮着……飘浮着…… 当我醒来的时候,早已是天光大亮。 我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趴在天池边上。 哮天就守候在我的身旁,看见我醒了,哮天走过来,用它温热的舌头舔了舔我的脸颊。 面前放着一把剑,以及一颗拳头大小的珠子。 那把剑,是我的修罗剑。 而那颗珠子…… 龙珠! 我将那颗半透明的白色珠子捧在掌心,一股股炽热的龙息便从珠子里面流出来。 这颗龙珠,便是龙魂聚集的精华所在。 天池一片平静,还是像之前一样的冰蓝色。 那条雪龙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死没有,反正龙魂我是取到手了。 “伙计,我们成功啦!我们成功啦!” 我伸出双手,和哮天紧紧拥抱在一起,任由激动的泪水在脸上肆意横流。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和哮天这一路虽然艰辛,但我们成功取到了龙魂,有了龙魂,青青便可以复活苏醒。 我双手捧着龙珠,高举过顶,在天池边上跪了下来,虔诚的拜了三拜。 临走之前,我以剑代笔,在天池边上的一块雪岩上面,留下一行字:三清符咒门人杨程到此一游! 第六百八十七章 龙纹 取得龙魂以后,我马不停蹄赶回广州。 我在昆仑山巅的时候,恨不得生出一双翅膀,或者脚踩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一下子飞回广州。 风尘仆仆回到公司,王保长不在公司,公司里只有丁明。 当时丁明正在网上玩跑跑卡丁车,我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玩的很投入,头也不回的说:“哎,别影响我漂移!” 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原本这局游戏要拿到冠军的,结果被我这一拍就把冠军拍没了。 丁明气得大骂,推开键盘骂道:“你大爷的谁啊……” 丁明刚刚转过头,看见是我,足足愣了三十秒。 我咧嘴笑了笑:“怎么?不认识了?” 丁明突然嚎了一嗓子,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张开双臂向我扑了上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 “回来啦!你小子终于回来啦!”丁明眼眶泛红,声音都带着哽咽。 我被丁明勒得面红脖子粗,我说:“咱们两个大男人这样抱在一起,真的好吗?” 话音刚落,就听门口传来啊的一声,一个送快递的小哥站在门口,嘴巴大张着,惊讶的看着我和丁明。 丁明白了他一眼:“啊什么啊,大惊小怪!” 快递小哥赶紧放下快递,退出门口:“两位哥,不打扰你们了,我先走一步!” 好不容易挣脱开丁明的魔爪,丁明问我:“怎么样?取到龙魂了吗?” 我点点头,简单快速的讲了讲我这趟的经历。 丁明听得入了神:“龙啊……真的有龙……” 我问丁明:“青青的情况怎么样?” 丁明叹了口气:“还是老样子,活死人状态,就等着你回来呢!这段时间多亏了赵霞,每天都是赵霞帮青青换衣服,擦拭身体,你知道这些事情我们男人去做又不太方便!你回来就好了,青青有救了!” 我拍了拍丁明的肩膀,说了声谢谢。 “对了,王保长呢?出任务去了吗?”我问。 丁明说:“前些日子来了个台湾老板,王保长到台湾出任务去了,还没回来呢!” 我点点头,很欣喜,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知名度也越来越高,这是一件好事。 我让丁明给哮天弄点东西吃,哮天跟着我这一路风餐露宿的,魁梧的身躯都饿瘦了一圈。 我从包里取出龙珠,走进卧室。 卧室里十分安静,青青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毫无生气,整个人清瘦了许多。 我坐在床边,轻轻抚摸着青青的长发,心中涌起无限爱怜。 我贴着她的耳根,柔声说道:“青青,我回来了!” 昏迷中的青青,也许听见了我的声音,她的眼角竟然滚落两颗泪花。 我温柔的撬开青青的嘴巴,将那颗晶莹剔透的龙珠小心翼翼送入青青嘴里,然后我静静坐在一旁,等待奇迹的出现。 虽然龙虎山的徐道长跟我说过,龙魂能够复活青青,但是不是真的有奇效,我的心里也没有底。 我紧紧攥着掌心,紧张的浑身战栗,心中一直在为青青祈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整个卧室仿佛变成了一个真空环境,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一动不动的看着床上的青青,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青青突然直挺挺的坐了起来,猛然睁开双眼。 我蓦然一惊,随即喜形于色,成啦!青青醒啦!! “青青!青青!”我高兴的扑到床边,大声叫喊青青的名字。 只见青青娇躯疯狂的战栗起来,像是很冷的样子,肌肤表面很快爬满一层寒霜。 青青张开嘴巴,发出痛苦的嘶吼,从嘴里源源不断的吐出寒烟。 见此异状,我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给青青服食的龙珠,是天池雪龙的龙魂,青青现在这副状态,让我担心她是不是被龙魂反噬了。 我束手无策,也不知该如何帮助青青,牙关一咬,脱掉外衣,直接光着膀子将青青拥在怀里。 我抱着青青,就像抱着一块寒冰。 很冷,深入骨髓的那种冷。 我能清楚的看见自己的肌肤表面,也迅速爬满一层白色的寒霜。 我们明明身在气候温和的广州,但却像是置身在昆仑雪山之巅,整个卧室就像一个大冰柜,而我和青青就是冰柜里的两块冻肉。 “青青,挺住!有我在这里,挺住!挺住啊!” 我的牙关疯狂颤抖着,但我却一直在给青青打气鼓励。 就在我都快被冻得失去知觉的时候,青青身体表面的寒霜逐渐退去,就像碎裂的冰块一样,嗤啦啦掉落。 我能明显感觉到青青体内的温度,正在慢慢恢复正常。 我激动的泪眼模糊,挺过来啦!终于挺过来啦!! 龙魂注入青青的身体,令青青身上的所有伤口,全部愈合,也让青青从活死人状态中复活过来。 我听见青青在我耳边,轻轻喊了一声:“杨程!” “青青,你终于醒了!”我搂着青青的脖子,将她紧紧拥在怀里。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看见青青的脖子上面,隐约出现了一些奇怪的花纹,就像刺青一样,从肌肤下面显现出来。 而且那花纹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竟然顺着肌肤迅速蔓延,很快就遍布青青的整个身体。 刚开始我还以为青青的身体又出现了异样,可是当我后退一步,仔细观察这些花纹的时候,我禁不住失声惊呼:“龙纹!这是……龙纹!!” 青青低头看着自己身体表面的花纹,脸上也是惊诧不已。 我激动的说:“龙魂跟你的身体融合以后,你已经不是蛇了,而是一条龙!你现在是一条龙了!” 龙纹跟蛇鳞有着明显区别,我一看青青身上的花纹,就知道青青在吸收了龙魂以后,已经从蛇蜕变进化成了一条龙! 换句话说,青青这次因祸得福,依靠龙魂的力量,修为直接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现在的青青,已经不再是青蛇了,而是一条青龙! 以前,她是我的蛇妻,而现在,她是我的龙妻! 第六百八十八章 鬼火少年 “漂亮!真是漂亮!” 我的指尖轻轻划过青青的肌肤,忍不住啧啧称赞。 青青身上的龙纹非常漂亮,即使全身布满龙纹,但一点也没有违和感,就像精美的刺青一样,反而给青青增添了一种更加美艳的气质。 青青不仅成功复活,还蜕变成了一条龙,如此喜庆的事情,怎么能不庆祝庆祝呢? 我带着青青,叫上丁明,直接杀到楼下街对面的小炒店。 出去的这段时间,我最怀念的就是老周家的小炒菜,尤其是亮晶晶,肥而不腻的回锅肉,我一想起,口水都会流出嘴角。 我想起动身前往昆仑山的时候,我们在老周的小炒店里聚会,当时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生怕我长眠昆仑山。 但今晚去吃饭的心情,跟出发时候,那肯定是截然不同的。 看见我活着回来,老周也很高兴,二话不说,直接炒了几个我喜欢吃的菜,还开了一瓶好酒,等到饭店打烊以后,便坐过来同我一起喝酒。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我的心里不禁生出万千感叹,好久没有看见这样辉煌的灯火了。 在昆仑山的日子,每天都只能独自面对浩瀚星空,那种孤独之感实在是无法言说。 有时候,我们在城市里生活久了,就想找个寂静无人的地方,只有天地作陪,万物皆空。 但是,一个人在与世隔绝的环境里面待久了,心里真的要崩溃。 对此,我有非常深刻的体会。 刚开始看见浩瀚星空的时候,还觉得非常开心,但是一天,两天,三天,甚至更多天以后,我便无比的怀念城市的霓虹和喧嚣,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人间烟火。 “对了,你去昆仑山的这段时间,谢强来找过你好几次!”丁明对我说。 谢强找过我好几次? 我问丁明知不知道谢强为什么找我。 丁明摇摇头:“他没有说,但他来的时候,模样有些着急,像是有什么急事儿,我隐约听见他打电话,好像是为了工地上的事情!” 八爷在深圳的楼盘已经动工了,上次我还去帮他主持过奠基仪式呢,现在谢强是八爷身边的红人,工地那边的事情,好多都交给谢强打理,所以谢强如果没有重要事情,肯定是不会来找我的。 我掏出手机,正准备给谢强打电话,就听见小炒店门口传来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吵得人心烦意乱。 我皱起眉头,不爽的看向门口,就看见门口出现了一群鬼火少年。 所谓“鬼火少年”就是一群骑着鬼火摩托车的半大孩子,当然,也把一些骑着改装摩托的小混混,统称为鬼火少年。 最近,广州的街头冒出了很多这样的鬼火少年,成天不务正业,骑着摩托车走街窜巷,到处惹是生非,搞得鸡犬不宁,经常聚众斗殴,或者午夜飙车,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社会隐患。 鬼火少年通常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因为工作繁忙,缺少对子女的教育和关爱,放任自流。这些子女也大多来自内陆农村,家境贫穷,来到大城市以后,不仅遭受到同龄人的排挤和嘲笑,自身也感到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所以这群人往往很小就辍学,成天无所事事,沦为社会的边缘人,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这部分人也是犯罪率最高的人群。 还有一种就是当地的暴发户子女,这些原本是广州本地人,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他们以前的一些房子和土地拆迁,得到了巨额的赔偿,一下子富裕起来。 衣食不愁以后,这部分少男少女也就失去了上进心,他们也无需再为梦想而奋斗,守着家底吃喝玩乐,逍遥快活。 能买的气鬼火摩托的,往往都是这部分人。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这些鬼火少年就会倾巢而出,骑着各种改装摩托车,带着巨大的噪音和耀眼的爆闪灯从街上飞驰而过,有的摩托车后面还载着浓妆艳抹的小太妹。 在我们看来,这群人傻啦吧唧,没有未来。 而他们自己还不自知,还觉得自己是社会的弄潮儿,走在潮流发展的最前沿,拽得不得了。 这群鬼火少年在门口停下,男男女女约莫有十多个,他们穿着各种奇装异服,头发染成红绿灯,身上挂着各种亮闪闪的廉价佩饰。 那些年纪轻轻的小女孩也是让人不忍直视,打扮的无比清凉,就跟野鸡似的,真不知道他们的爹妈看了会作何感想。 老周皱起眉头,嘟囔道:“怎么又是他们?” 听老周这话,这群鬼火少年好像经常来光顾老周的小炒店。 两个伙计试图阻止这群少年,却被他们气势汹汹的给推开了。 一个染着夸张红发的少年,双手插在裤兜里,打扮的非常朋克,走着自以为很帅的猫步,来到老周面前:“老板,吃饭!” 老周明显露出不悦的神色,他说:“不好意思,本店已经打烊了!” 红毛一听这话就很不爽了,在我们桌子上重重拍了一下,非常嚣张的说:“打烊?!谁允许你打烊的?反正我的兄弟们肚子饿了,你看着办吧!” 红毛招了招手,那十多个男男女女呼啦啦涌进来,坐了好几张桌子。 小炒店本来就不太大,这十几个人一进来,立刻就把店子塞得满满当当。 老周很生气,但他又不敢表露出来,只是说:“你们走吧,我们真的已经打烊了!” 红毛冷哼两声,嘲讽般的笑了笑,拉过一张椅子,在老周身旁坐了下来:“随便你喽周老板,反正我的兄弟们是耗的起的,在这里坐到明天早上也没问题!” 老周憋得面红耳赤,指着红毛生气的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好手好脚的,每天什么事都不做,就跑到我这里吃霸王餐,真是没皮没脸,我要是你们的父母,我都替你们感到脸红!” 我看了老周一眼,又看了看那个红毛,心中对这群鬼火少年更加厌恶,怪不得老周这么生气,原来这群人隔三差五就跑到老周的小炒店吃霸王餐。 小炒店本就是小本经营,哪里经得起这么多人吃吃喝喝。 听闻老周的训斥,红毛不仅没有半点害臊的样子,反而对着老周骂骂咧咧:“老东西,你这个星期的保护费还没有交呢,快交保护费,要不然我砸了你的店子!” 红毛露出一副凶恶的嘴脸,后面的那些少年也跟着叫嚣:“交保护费!把保护费拿出来!” 第六百八十九章 龙魂的力量 保护费?! 这摆明是赤果果的明抢啊! 老周说:“这半个月,你们已经收了不下三次保护费了,我这样一个小炒店,能有多少钱给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老周是个老实人,有时候人太老实了,就容易受人欺负。 红毛冷笑两声,一副戏谑的嘴脸看着老周:“我的兄弟们没有吃的,只有天天来收你的保护费咯!” 红毛这话明摆着在威胁老周,你不让我吃霸王餐,我就天天来收你保护费,坏你生意。 老周被红毛纠缠的十分无奈,只好让我们等等,然后他起身准备给这群鬼火少年炒菜。 我一把拉住老周,让他坐下,冷冷说道:“菜是做给人吃的,不是做给垃圾吃的!” 红毛听出我在骂他,立刻拍着桌子道:“你他妈说谁是垃圾?” 其他人也纷纷拍着桌子站起来,一副要闹事的样子:“你骂谁呢?滚出来!” 丁明说:“谁在问谁就是垃圾呗!” 红毛挽起袖子,杀气腾腾的朝我走过来,伸手就来抓我。 我早有准备,一把抄起桌上的啤酒瓶,直接给红毛爆了头。 红毛抱着脑袋倒在地上,嗷嗷大叫:“兄弟们,给我弄死他!” 那些鬼火少年纷纷掏出“家伙”,有的手里提着铁链子,有的提着甩棍,包括那些小太妹,身上竟然也别着匕首。 一个打扮妖艳,染着紫色头发的小太妹冲上来,像是红毛的女朋友,满怀关切的把红毛搀扶起来,然后一边指着我破口大骂,一边扑上来。 我一把掐住小太妹的脖子,小太妹立即涨红了脸。 我抡起手掌就想给她一巴掌,但是这一巴掌却没有呼下去,面对这种十几岁的小女生,我实在是不想对她们下狠手。 岂料,我的好心却被小太妹当成驴肝肺,她竟然掏出一把匕首,刺向我的胸口。 幸好我反应快,及时推开小太妹,匕首才没有刺进我的胸口,但仍然划破了我的衣服,有鲜血从衣服下面渗出来。 我摸了一把胸口,心中又惊又怒,这些鬼火少年真是无可救药,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做。 我回头看了一眼,丁明已经抄起凳子,跟几个鬼火少年打成一团,盘子什么的洒落一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摔得稀烂。 老周欲哭无泪,只是一个劲的说:“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这时候,一直安安静静的青青突然站起来,身影晃动,一下子就到了那个小太妹面前。 小太妹也是凶狠,举起匕首刺向青青。 青青伸出两根手指,稳稳夹住了匕首。 小太妹大惊,用力想要拔出匕首,但青青的两根手指就像铁钳一样,纹丝不动。 小太妹急得满头大汗,青青却气定神闲的看着她,手指轻轻一发力,咣当一声,将匕首硬生生夹断。 小太妹吓得目瞪口呆,惊讶的看着青青。 青青也没有客气,一巴掌呼在小太妹的脸上,给了她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 小太妹直接被这一巴掌扇懵了,半边脸颊肿起老高。 不等小太妹回过神来,青青反手又是一巴掌。 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一连十多记耳光,把那个小太妹扇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径直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我错啦,姐,别打啦……别打啦……” “八婆,你敢动我马子,去死啊!” 红毛从地上爬起来,满头鲜血的模样很狰狞,他从背后抽出一根甩棍,狠狠砸向青青。 “青青小心!”我大喊一声。 青青猛然回头,也不动手,冲着红毛吼了一嗓子:“嘶——” 青青这一声吼,竟跟龙吟之声一模一样,宛如平地里炸响一记惊雷,震得那个红毛直接倒飞出了小炒店。 其他人也是纷纷捂着耳朵,痛苦的倒在地上,就连头顶上方的白炽灯都砰砰砰碎裂了。 卧槽,这就是龙魂的力量! 除了我和丁明以外,其他人都用一种惊恐的眼神看着青青,就像在看怪物一样。 有几个小太妹都被吓破了胆,指着青青,尖叫着喊:“妖怪……妖怪……” 青青走到那几个小太妹面前,冷冷说道:“以后你们还来这里收保护费吃霸王餐吗?” “不了!不了!再也不敢了!”几个小太妹吓得魂飞魄散,脑袋摇晃的像拨浪鼓。 “滚——”青青一声厉喝,几个小太妹慌慌张张爬起来,跑出了小炒店。 青青扭头看了一眼那些鬼火少年,那些少年的脸上也写满了惊恐。 有个少年甚至给青青跪下了:“姐,我们错了,放过我们吧,我们自己滚好不好?” 这个少年一边求饶,一边连滚带爬的逃离了小炒店。 青青伸手指了指那些个剩下的少年,那些少年全都连滚带爬的跑掉了,都没人理会那个红毛。 红毛直挺挺的摔在马路牙子上,一边惶恐的回头张望,一边往前爬,对着那些狐朋狗友大喊:“等等我……等等我……” 只听摩托车的轰鸣,眨眼间,那些鬼火少年便跑了个干干净净。 丁明放下板凳,端起桌上的啤酒灌了一口:“呼,世界终于清净了!” 老周还有些惊魂未定,我拍了拍老周的肩膀:“放心吧,这些王八蛋已经被吓破胆了,从今往后,他们不敢再到小炒店捣乱了!” 青青走过来,对老周说:“不好意思,把你的店子搞成这样,回头我赔给你!” 老周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你们帮我赶走了这群混蛋,我感激你们还来不及呢!来来来,坐下,我重新再去炒两个菜!” 我问老周:“这群混蛋都纠缠你那么久了,不是吃霸王餐就是收保护费,你怎么不报警呢?” 老周叹了口气说:“报过啊,可是没有用,警方那边也嫌他们烦,关不了两天就放了,出来以后他们还变本加厉的找我麻烦!” 我点点头,掏出手机:“我给谢强说一声,他那边的兄弟多,平日我让他帮忙找人罩着你的店子!” 第六百九十章 无魂症 我给谢强打去电话,响了很久,终于接了起来。 听见我的声音,谢强激动的说话都在颤抖:“卧槽,杨程,你……你可算回来啦……” 我本来想要跟他说一说小炒店的事情,谁知道我还没有开口呢,就听见谢强对着旁边的人说:“八爷,杨程回来啦!” 原来谢强跟八爷在一起,很快,我便听见八爷的声音,我喊了一声八爷,然后就听八爷对我说:“你终于回来了,赶紧来深圳,即刻!” 八爷的语气很着急,也没有给我商量和选择的余地,让我立刻赶去深圳。 我虽然是八爷的御用师爷,但八爷很少找我,一旦找我,肯定是有什么事情。 挂了电话,听说我马上要动身去深圳,老周立刻招呼上小炒店的一个伙计,让他帮我开车,送我去深圳,我喝了酒,不好动车。 “有急事?”青青问我。 我点点头:“应该是,要不然八爷不会这么着急找我!” 丁明说:“需要我们一块儿陪你去吗?” 我说:“不用了,你留守在公司,青青也需要多休息,我一个人过去先看看情况!” 广州到深圳也不算远,也就两个钟头的车程。 差不多午夜时分,我抵达了深圳,谢强在工地门口等我。 我一下车就感觉很奇怪,工地早已经动工了,按理说,应该是一副热火朝天,灯火通明的景象。 但恰恰相反,工地里面黑咕隆咚,死气沉沉,各种大型机械冰冷冷的伫立在工地里面,感觉就像是停工了一样,就连工地的大门都被紧紧锁上了。 我好奇的问谢强:“这是怎么回事?停工了吗?” 谢强打开车门,让我上车:“工地上最近出了点事!” 我坐进副驾驶:“出了什么事?八爷呢?” 谢强说:“八爷在医院,咱们先去医院看两个人!” 我点点头,没有多问,但是从谢强憔悴且紧张的神色,心里已然猜到,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工地上肯定发生了惊人的大事情。 我坐上谢强的车,谢强带着我去了医院。 来到医院,医生办公室里亮着灯,隔着门口的玻璃,我看见八爷也在医生办公室里,神色凝重,眉头皱成了一个井字,正在和医生谈论着什么。 八爷看见我,就像看见了救星,他拉着我,二话不说,走进了一间病房。 这间病房在走廊的尽头,门口还有八爷派出的专人把守。 我心中好奇,病房里住着什么大人物吗,搞得如此戒备森严的。 走进病房,出乎我意料的是,里面不止一个病人,而是有四个病人,他们穿着病号服,就像游魂一样在病房里走来走去,对我们的到来充耳不闻,没有任何反应。 我皱起眉头:“八爷,他们这是……” 谢强回答说:“他们四个是工地上的工人,最近陆陆续续得了一种怪病,不吃不喝,就跟僵尸一样走来走去,医院给他们做了详细检查,查不出病因!” 这四个病人,面无表情,像僵尸一样晃来晃去,确实让人有些发毛。 我走上前去,拉住其中一人的胳膊,然后将他摁倒在病床上,那人就像一个木偶,没有一点活人该有的反应。 我扒开他的眼皮看了看,又替他把了把脉,感觉他的脉象非常奇怪,只剩下一丝微弱的气息。 那人痴痴傻傻的盯着我,瞳孔里面也是黯淡无光。 八爷问我:“怎么样?” 我松开那人站起来,对八爷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们的症状很像是无魂症!” 无魂症?! 八爷和谢强对望一眼,然后满脸惊诧的看着我。 我点点头,掰着指头说:“简单来说,就是缺少魂魄。人有三魂,天魂,地魂,和人魂,一旦失去其中一魂,就会变成行尸走肉,我刚才看了一下,这四个工人的人魂全都缺失了,他们被人勾走了魂,所以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谢强说:“果然邪门!我就说他们不是普通生病那样简单!” 我问八爷:“工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八爷带着我退出病房,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下来。 工地停止施工,八爷的压力也很大,模样憔悴消瘦了不少。 “大概一个月前,工人们在挖地基的时候,挖到一块石碑,石碑上用鲜血画着一些稀奇古怪的图案,像是符咒之类的东西,工人们也不懂得其中奥秘,以为只是个破石碑,于是随手就把石碑扔到了边上。 因为在挖地基的时候,经常都会挖到古代的一些东西,挖到青铜器他们可能还知道上报,挖到石碑他们也就没有多想。 谁知道,随着地基的不断加深,从泥土下面挖出的石碑竟然越来越多。 等到我知道这件事情,赶到施工现场查看的时候,才发现这些石碑已经全部被挖出来了,我让人清点了一下,足足有一百零八块之多,每块石碑都有成年人那么高!”说到这里,八爷摸出手机,调出手机里的照片让我看。 我凑上去仔细看,发现这些石碑的造型就跟墓碑一样,灰白色的,上面刻着很多古老的符咒图案,那些符咒像是某种镇邪的禁咒,看上去森冷冷的,散发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这些石碑应该不是胡乱堆放的吧?”我问八爷。 八爷说:“不是,听工人们说,他们发现这些石碑的时候,这些石碑都是笔直插在地下的。我看过现场留下的痕迹,这一百零八块石碑原本应该是围绕在一起的,像是组成了一个方阵,只不过在挖地基的时候,被工人们破坏了!” 听八爷这么一说,我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神秘石碑应该是“镇魂碑”。 这个方阵确切的说,应该是一个法阵。 一百零八块镇魂碑组成的法阵,规模如此庞大,究竟是要镇压什么邪物? 更让人担忧的是,原本的镇魂法阵已经被工人们破坏了,镇压的邪物只怕已经跑出来了吧! 第六百九十一章 一口青铜钟 “除了这些镇魂碑以外,地底下面是不是还有东西?”我问八爷。 八爷摸出一盒雪茄,递给我一支,我摆摆手,这玩意太高级,我还是钟意普通的香烟。 八爷叼上一支雪茄,谢强给八爷点上火。 八爷吐了口烟雾说:“是的,还有东西!” 我点点头,追问道:“什么东西?” “一口钟!”八爷说。 一口钟?! 一百零八块镇魂碑组成的法阵里面,居然镇压着一口钟?! 难道说这几个工人失去人魂,竟然是跟一口钟有关? 我的好奇心被高高撩拨起来,连忙询问八爷,那到底是一口什么样子的钟? 八爷说:“一口青铜铸造的大钟,上面还刻着各种古怪的符号和文字,给人一种古老神秘之感。但具体有多大,暂时还不清楚,因为刚刚挖到一半的时候,负责看守的四个工人就出事了,我们也就没敢继续往下挖了!” 一口刻满古怪符号和文字的青铜大钟?! 这事儿还真有点意思。 谢强补充道:“那天挖了一半,夜已经深了,我便安排了四个工人看守那口大钟,准备第二天继续挖,结果第二天早上看见那四个工人的时候,他们就变得跟僵尸一样了。事出蹊跷,我们担心继续往下挖还会有人受害,于是逼不得已暂停了工地,就等着你回来处理!” 八爷点点头,向我投来恳求的目光:“那么多工人在工地上养着,一天不动工,我们的损失都很巨大,现在差不多快停工一个月了,再这样下去,我这钱包都快被掏空了。杨程,你回来就好,希望你能尽快帮我处理这件事情,让工程继续下去!” 八爷既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贵人,对于八爷的恳求,我自然是全力以赴,我颔了颔首,对八爷说:“八爷您放心,您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一定全力以赴!” 八爷抖了抖雪茄:“拜托了!” 为了抓紧时间,从医院出来以后,虽是半夜,但我们仍然马不停蹄的赶到工地。 胖子带着一群工人守着工地,谢强把胖子从工棚里叫醒,让他开了工地大门。 看见我回来,胖子也非常高兴,走过来和我撞了撞拳头,没有多余的话,千言万语都汇聚在这一个小小的动作里面。 谢强让胖子去开灯,说带我看看现场。 胖子立刻去叫那些工人:“起来!都起来!老板来啦!快去把灯打开!” 不一会儿,工地上的灯光全部亮起,几个探照灯把工地映照得灯火通明,如同白昼。 有灯光,有人声,原本死气沉沉的工地,总算是有了一丝生机。 胖子领着我们,来到工地的一片施工区域,这片区域的四周已经拉起警戒线,严禁任何人进入。 在探照灯的照射下,我一眼便看见,在一片土坑下面,掩埋着一口青铜钟。 那口青铜钟露了半截在外面,泛着幽幽冷光。 在光亮的照射下,青铜钟表面的那些神秘符号和文字,仿佛“活”了一样,在上面游来游去,令人啧啧称奇。 我看了看,那口青铜钟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说重逾千斤,几百斤还是有的。 在那口青铜钟的周围,还有很多凹陷的小坑,八爷告诉我,那些凹陷的小坑,就是之前用来安放镇魂碑的地方。 这样的布局一目了然,那一百零八块镇魂碑,就是用来镇压这口青铜钟的。 我对这口青铜钟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这口青铜钟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需要大费周章的镇压它?从这个法阵的规模来看,这口青铜钟绝非等闲的妖邪之物,那四个工人之所以会失去魂魄,是不是这口青铜钟的关系? 我让八爷和谢强留在上面,然后自己越过警戒线,下到土坑里面,近距离研究那口青铜钟。 我发现,离青铜钟越近,越感觉寒冷,可能是青铜钟里面散发出来的浓烈阴气。 我绕着青铜钟走了两圈,发现这口青铜钟,除了表面雕刻的那些古怪符合和文字,也没有什么好特别的,跟寺庙里挂着的那种大铜钟差不多。 我伸出手指,指尖触碰着青铜钟,心中没来由传来一种异样的感觉。 隐隐约约中,我看见青铜钟表面仿佛荡起了圈圈涟漪,一张又一张死灰色的脸庞从青铜钟表面浮现出来,甚至发出了凄厉的叫喊声:“啊——” 我猛然一惊,后退一步,一下子撞在一个人身上。 回头一看,原来是胖子。 胖子问我怎么了,我问他刚刚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胖子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没有啊!” 我又回身去看那口青铜钟,但见青铜钟表面已经恢复了正常,那些鬼脸全都消失了,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胖子问我:“杨程,你是不是太紧张了?”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但我知道自己的脸色不太好看。 胖子嘀嘀咕咕的抱怨道:“自从那四个工人出事以后,大家都说这口青铜钟有问题,其实我是不太相信的,这不就是一口钟吗,会有什么问题?难道钟还能吃人?八爷这次未免也太谨慎了点吧,为了这口钟,居然停工了一个月,工人们都等着吃饭呢,我的压力也很大,哎!” “别抱怨了,谨慎是好事,万一闹出更多事情怎么办?八爷是老板,你怎么比他还要着急?”我说。 胖子说:“我这不也天天等着吃饭吗?就算这口青铜钟真有问题,依我看,直接叫个挖车把它拖走不就得了吗?何必放在这里呢,像个定时炸弹似的,看着都烦!” 胖子说到这里,大概是为了宣泄怨气,抬脚就踹在青铜钟上面。 “别碰——” 我原本想要出言制止胖子的愚蠢举动,但是已经迟了,当我喊出声的时候,胖子两脚踹在青铜钟上面,青铜钟发出咣当两声响。 青铜钟的声响空灵悠棉,听在耳里,有种说不出的奇特感觉。 我伸手去拉胖子,就在这时候,我看见胖子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眼瞳里的神色瞬间黯淡下去。 第六百九十二章 胖子遭殃 我见势不妙,心中一沉,大喊一声:“胖子!” 胖子僵硬的扭过脑袋,一双眼睛直愣愣的看着我,瞳孔里面已经没有了生气。 我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糟糕!胖子丢了魂魄了! 此时此刻,胖子的模样就跟医院里的那四个工人一模一样,就像一个木偶,没有半点活人的气息。 我赶紧叫谢强下来帮忙,一起把胖子拖了上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口青铜大钟,心里嗖嗖的冒着寒气。 这口青铜钟真他娘的诡异,我亲眼看见胖子只不过踹了青铜大钟两脚,转眼就被夺走了魂魄。 胖子用“实践”证明,这口青铜大钟果真能够夺走人的魂魄。 是因为触碰青铜大钟就会被夺走魂魄吗? 好像这个推断不确切,因为我刚刚也触碰过这口青铜大钟呀! 难道是因为那奇诡的钟声? 好像也不尽然,刚刚我也听见钟声了呀,可我还是平安无事,胖子却遭了。 谢强看见胖子双目失神的样子,连忙问我怎么回事。 我叹了口气,说胖子手欠,跑去踹了青铜钟两脚,结果就中招了。 谢强又气又急,指着木偶人一样的胖子,破口大骂:“蠢材!你丫简直是个蠢材!” 八爷说:“你现在骂他也没用,他已经这样了,先把他送到医院去静养吧!” 我和谢强点点头,连夜把胖子送去了医院。 看着呆若木鸡的胖子,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没想到去看个现场,居然连累胖子也变成了这样。 安顿好胖子,从病房里退出来,谢强拉着我说:“杨程,胖子也是咱兄弟,你一定得治好他!” 我咬了咬嘴唇,颔首道:“我知道!这小子从小到大搞出那么多幺蛾子,哪一次不是我帮他擦的屁股?” 连续的奔波实在太困了,我靠在走廊的长椅上打了个盹。 刚刚闭上眼睛,我就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自己出现在工地里面,那口青铜大钟竟然不翼而飞,土坑里只留下一个大窟窿。 我正自疑惑的时候,忽听一阵奇怪的钟声从天空中传来。 我抬头一看,那口青铜大钟泛着诡异的光,旋转着从天而降,就像外星人的飞碟一样。 我吓了一跳,撒腿就想跑。 但是,一道奇异的光亮从青铜大钟里面射出来,正好把我笼罩在其中。 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浑身顿时绵软无力,想要逃跑却又迈不动脚步。 我就像被定住了一样,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青铜大钟朝着自己当头笼罩下来。 咣当! 青铜大钟将我罩在里面,我的世界陡然一黑。 我有些恐慌,伸手推了推青铜大钟,青铜大钟纹丝不动。 我又疯狂的拍打青铜大钟,就在这时候,一只惨白的鬼手从青铜大钟里面伸出来,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猛然一惊,想要挣脱已经来不及了,越来越多的鬼手从青铜大钟里面伸出来,有的抓住我的手腕,有的抓住我的脚踝,还有的掐住我的脖子,几十上百只手重重叠叠抓着我,令我无法动弹。 “啊——” 我突然大叫一声,从长椅上滚下来,摔在冰冷的走廊上。 “喂,杨程,你没事吧?”谢强端着一杯咖啡走过来,诧异的问我。 我摸了摸脑袋,发现自己坐在医院的走廊上,一缕晨曦从窗外照进来,正好笼罩着我。 这让我想到了梦中的场景,青铜大钟里面射出一道奇异的光,将我笼罩在其中。 “做噩梦了?”谢强问我。 我苦笑了一下:“可能太累了!” 谢强把手里的咖啡递给我,还递给我一个面包:“吃点东西,提提神!” 我打开咖啡,咕咚咚喝了一大口,问谢强:“八爷呢?” 谢强说:“在医生办公室呢,那几个工人的家属来了,找八爷闹呢!” 我三两口吞掉面包,和谢强一起来到医生办公室,就看见办公室门口围了不少人,办公室里面也站满了人,全都是那四个工人的家属朋友,什么七姑六婆二嫂子,足足有二三十人之多,闹闹嚷嚷的,一直围着八爷,讨要说法。 说的直接一点,讨要说法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讨要赔偿,有家属已经在跟八爷讨价还价了。 谢强挤进人群,生气的骂道:“这人都还没死呢,你们就要赔偿,能再不要脸一点吗?” 谢强这一嗓子,不少人都低下了头。 但也有那种特别不要脸的,还站出来说:“这人都成那样了,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这句话充分挑动了其他人的情绪,那些人纷纷附和道:“是呀,他们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认识了,也没有了劳动力,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不行,你们必须赔偿!” 砰! 八爷非常恼怒,抄起桌上的茶盅摔在地上,人群再次安静下来。 “够了!”八爷双手叉腰,凌厉的目光从这些人的脸上扫过。 八爷说:“我只说一句话,我谢老八做生意,从来都是光明磊落。他们几个现在还活着,医疗费我这里全包,每天的基本工资一分不差的给他们记着。如果真的死了,到时候我再一人赔付一笔抚恤金!” 我佩服的看了一眼八爷,这就是八爷令人尊敬的地方。 大多数人都点点头,对八爷的承诺表示满意。 但却还是有人不满意,一个黑黑瘦瘦的中年汉子呛声道:“你口说无凭,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八爷二话不说,抄起桌上另外一只茶盅,走到那个中年汉子面前,直接将茶盅拍在中年汉子的脑袋上。 中年汉子抱着脑袋倒在地上,满头满脸都是鲜血。 八爷满脸杀气的恨声说道:“这就是我的承诺,你不信也得信!” 八爷发起火来,那是敢杀人的主儿,看见八爷露出凶狠的一面,那些人登时噤若寒蝉,都不敢再说什么。 八爷抬头看着他们:“大家还有什么意见吗?” 那些人齐刷刷摇了摇头,谁还敢有意见。 “滚!”八爷大吼一声,那些人立刻如潮水般退出办公室。 第六百九十三章 考古队 那些人走了以后,八爷显得很疲惫,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揉着太阳穴。 自从发掘出这口青铜大钟以后,八爷都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昨晚胖子又出了事,八爷心里的积郁已经到了极点。 这群人清早就来找八爷闹事,八爷的火气正没地方发呢,他们正好撞在“枪口”上了。 办公室里总算安静下来,谢强给八爷买来一杯咖啡:“八爷,消消火,别跟那群刁民一般见识!” 八爷点点头,喝掉咖啡,正准备闭上眼睛眯会儿,手机却响了起来。 八爷皱起眉头,疲惫的接起手机:“喂——” 挂了电话,八爷对谢强说:“走吧,送我回工地一趟!” 谢强略显紧张的问;“怎么?工地上又出事了吗?” 八爷说:“没,省上来了一支考古队,说要调查青铜大钟的事情!” 谢强给八爷披上外衣,欣喜的说:“那太好了,那个邪门玩意儿,考古队能带走最好,帮我们搬走一颗定时炸弹,太感谢他们了!” 我插嘴道:“那玩意儿还不能带走!” 谢强回头看着我:“为什么?” 我说:“你别忘记了,那四个工人,还有胖子的魂魄都被困在青铜大钟里面!” 谢强拍了拍脑门:“哎呀,是啊,我脑子都糊涂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忘记了!” 回到工地,八爷带着我们接待了考古队的一行人。 考古队来了十个人,每个人的背囊都是鼓鼓的,里面装着各种专业仪器和设备。 八爷请他们吃饭,他们也拒绝了,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对青铜大钟的研究当中。 在他们进行考古研究之前,我们很郑重的提醒他们,千万不要敲响青铜大钟! 考古队长向我们询问详情,我们就把之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考古队长点点头,紧握着我的手说:“同志,谢谢你的提醒,我们会注意的!” 考古队在土坑里面搭起了一个工作棚,把青铜大钟都笼罩在里面,吃喝拉撒也全都在工作棚里,外面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在研究什么,反正他们日夜钻研,连土坑都没有爬出来过。 一连好几天过去,谢强照例给考古队送东西下去。 我也跟着谢强下到工作棚里,想要看看考古队的进展情况。 整个青铜大钟已经被完全挖掘出来了,有一人多高,还是比较大的。 青铜大钟表面的泥土也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泛着幽幽的青铜光芒。 那些古老的符号和文字,也更加清晰的出现在我们眼前。 我们向考古队长询问情况,队长指着青铜大钟告诉我们:“目前我们只知道,青铜大钟表面的这些文字,是古老的百越文字,具体是什么内容暂不清楚,猜测是某种咒语!” 从工作棚里出来,谢强问我:“他刚才说什么百越文字?” 我好歹也是读过大学的人,于是掰着手指头给谢强普及知识。 我告诉他,百越,是指古代中国南方沿海一带古越族人分布的地区。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百越的分布“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 也就是从今江苏南部沿着东南沿海的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及越南北部这一长达七八千里的半月圈内,是古越族人最集中的分布地区。局部零散分布还包括湖南、江西及安徽等地。 在此广大区域内,实际上存在众多部族,各有种姓,故不同地区的土著又各有异名,或称“吴越”、或称“闽越”、或称“扬越”、或称“南越”、或称“西瓯”、或称“骆越”,等等。 这些部族在先秦时期曾存在过璀璨的高度文明,当时的青铜器冶炼技术已经非常厉害。 广东这一带,以前就属于“南越”,这口青铜大钟既然出土于广东的土地上,那么它很有可能是当年南越留下的东西。 这些考古学家回去查一查南越的历史资料,说不定能够找到关于这口青铜大钟的一些信息。 这些天,考古队在土坑里面忙个不停,我和谢强却只能在上面的工棚里面干着急。 虽然我们知道蹊跷出在青铜大钟上面,但是我们目前为止,仍然找不到任何的调查突破口。 我们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只知道这是一口产自南越时期的青铜大钟,可能是用来祭祀之类的神秘器皿。 除此之外,我们一无所知。 最让我们着急的是,胖子跟之前那四个工人一样,成天都被关在病房里面,像个木偶人一样游来荡去,如果不能找回胖子的魂魄,难道忍心看他一辈子就是这样一具行尸走肉吗? 同时,我还背负着来自八爷那边的压力。 虽然八爷没有找过我,但八爷说的很清楚,他想尽快解决这件事情。 我这边迟迟不能解决,也没法跟八爷交差啊! 夜幕降临,我和谢强久久不能入睡,两人咕咚咕咚的喝着闷酒。 工地外面传来喇叭声,谢强放下酒瓶,说出去看看。 我和谢强来到工地门口,就看见工地门口停着一辆重卡,司机拍着喇叭,示意我们放他进去。 我问谢强这是工地上的车吗? 谢强说不是,工地上的车最近一个月都停运了。 谢强走过去,指着那个卡车司机喝问道:“深更半夜的,你吵个鸡毛啊,干啥的?” 司机说:“工地里面是不是有支考古队?他们叫我过来拉点东西!” 谢强揉了揉鼻子:“拉什么东西?” “是我叫的车,放他进来吧!”考古队长从工地里面走出来,老远跟我们打着招呼。 谢强就问队长:“你们考古队拉什么东西,需要叫一辆重卡?” 考古队长说:“青铜钟啊!我们准备把青铜钟拉回研究所去,组织更多的专家,对青铜钟展开更加全面的研究!” 什么?! 我和谢强对视一眼,考古队竟然要拉走青铜大钟?! 青铜大钟虽然是一颗“定时炸弹”,但我们却不能让考古队带走,因为四个工人和胖子的魂魄,都还在青铜大钟里面呢! 第六百九十四章 摄魂妖钟 “不准走——” 谢强大喝一声,张开双臂。 考古队长愣愣地看着谢强:“谢工,你这是做什么?” 谢强说:“那口青铜大钟,你们考古队不能带走!” 考古队长说:“我们这是研究需要……” 谢强粗鲁的打断了考古队长的话茬:“你们研究关我鸟事!我只知道,我手下四个工人,还有我兄弟的魂魄,全都被困在青铜大钟里面。你们要是把青铜大钟带走了,他们的魂魄怎么办?他们的魂魄要是回不来,一辈子都是一具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你懂吗?” 考古队长皱起眉头:“对于你兄弟的遭遇,我表示同情。但你们所说的这些,无凭无据。不可能仅凭你这几句话,我们就放弃对青铜大钟的研究。我跟你说,这口青铜大钟,对于我们研究南越文化和历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意义你毛啊,别跟我说那些我听不懂的,我说不能带走就不能带走!”谢强的江湖气一下子上来了。 考古队长接连被谢强粗暴的怒怼,心中也有了怒气,竟然威胁谢强说:“国家法律规定,凡是出土文物,都得上交给国家,你若是霸占着青铜大钟不上交,我可以告你!” “这块地皮是我们公司买下来的,这口青铜大钟是从我们的地皮下面挖出来的,凭什么给你?”谢强双手抱着膀子,耍起了无赖。 考古队长说:“凭什么?凭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我管你这口青铜大钟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只要是在华夏这块土地上,挖到的任何东西,都得上交给国家!” “在这里,老子就是法律!”谢强脾气上来了,伸手指着考古队长的鼻子,厉声怒吼。 这时候,其他的考古队员推着一个手推车走出来,手推车上面放置着冷幽幽的青铜大钟。 看我和谢强挡在门口,那些考古队员纷纷围拢上来,非要弄走青铜大钟。 争执中,已经有人打开卡车货厢,用手推车将青铜大钟推进了货厢里面。 谢强也急了,瞪红了眼睛,怒吼道:“老子看你们今天谁能走出这个门!” 谢强把手指放在嘴里,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不一会儿,几十号工人陆陆续续聚集在工地门口,挡住了考古队的去路,也挡住了重卡的去路。 谢强指着重卡司机说:“你他妈有脾气就开车呀,从这些工人身上压过去,我看你赔得起吗?” 重卡司机不敢轻举妄动,无奈的说:“你们继续吵吧,我只是负责拉货的,管我什么事!” 司机从车上跳下来,远远退开,点上一支烟看热闹。 然后谢强指着考古队长,对那些工人们说道:“这几个王八蛋,以搞研究的名义,成天霸占着我们的工地,不让我们施工。兄弟们,你们说应该怎么办?” “打死他们!打!!”工人们义愤填膺,轻易就被谢强挑起了怒火。 考古队长惶恐的看着愤怒的人群:“不要乱来啊!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谁敢动我,我就报警!” 嘟—— 双方正在激烈争吵的时候,刺耳的喇叭声突然响起,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 只见车厢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看那人的穿着打扮,也是工地上的工人。 他挂在车门边上,对着大家伙咧嘴笑了笑,然后张开嘴巴,用一种奇怪且古老的腔调唱起了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顽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一首歌唱完,在场所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人唱的是什么,只是隐隐觉得,这首歌充满古代韵味。 “喂,阿强,你他娘的发什么疯?哼哼唧唧唱的是什么玩意儿?”谢强对着车上那个工人吼道。 我看了看那个工人,长得也不是很突出,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就找不着的主儿。 我就问谢强:“那人是谁?” 谢强说;“前些天刚来的一个工人,可怜兮兮的求我,说给他一口饭吃。我看他造孽,而且名字里有个‘强’字,也算是跟我有缘,正好工地上需要一个守大门的,我就安排他去守门。我只知道他叫阿强,其他也不太清楚!” 顿了顿,谢强自语道:“这小子怎么疯疯癫癫的,之前没看出来呢!” 阿强从车门爬到车顶上,挺直腰板,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 我突然觉得,这个阿强的气质,不太像是普通工人。 “阿强,你爬那么高做什么,快下来!”谢强说。 阿强没有理会谢强,而是冷笑两声,带着一种讥讽的口吻,对在场众人说道:“一群傻子,连这口青铜大钟的来历都不知道,竟然在这里争个你死我活!” 我皱了皱眉头,听阿强这话的意思,他貌似知道这口青铜大钟的来历。 而且听他说话的口吻,哪像是一个工人说话的口吻。 谢强好歹也是他的领导,他居然敢说“一群傻子”,这不就包括谢强在内吗? 所以谢强听了这话,第一个表达不爽:“阿强,你他妈说谁傻子呢?你一看大门的,你牛逼哄哄啥呢,你难道知道这口青铜大钟的来历?” 阿强背负着双手,傲然立于车顶,冷冷说道:“废话!这口青铜大钟,全名叫做‘摄魂妖钟’,是当年南越的传世之宝。这口摄魂妖钟,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只要叩响妖钟,钟声就会夺走人的魂魄!” 我微微一惊,立即印证了心中猜想,这个阿强不是普通工人,他之所以来这里看大门,恐怕就是为了这口摄魂妖钟而来? 他是什么人? 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事情? 在场众人议论纷纷: “阿强,你知道的比考古学家还多,那你干嘛还在这里看大门?” “就是,吹牛皮的吧!” “反正大家不知道,你就可劲儿吹吧!” 我眯着眼睛,问阿强道:“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知道这些事情?” 第六百九十五章 怒发冲冠 阿强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诡秘的笑了笑,自顾自地说道:“千年之前,摄魂妖钟乃南越的镇国之宝,当年秦始皇率军攻打南越,南越祭出摄魂妖钟,致使秦军损失惨重。秦军的先锋部队全部被妖钟夺魂,变成行走的僵尸,而后又在妖钟的控制下,向秦军的主力部队发起反击。 无奈之下,秦始皇召集天下能人异士,一起对抗摄魂妖钟。 那一战杀得天昏地暗,日月变色,在付出沉重代价以后,那些能人异士终于用一百零八块镇魂碑,将摄魂妖钟封印起来。 最后,秦军这才得以攻破南越。” 阿强就像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跟我们娓娓道来这段不为人知的历史,在场的人,包括那些考古学家在内,竟然全都听得入了迷。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摄魂妖钟我带走了,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是根本不可能操纵摄魂妖钟的。这样的神器落在你们手里,也是浪费!”说到这里,阿强身手灵敏的翻身钻进驾驶室,发动了卡车。 谢强突然反应过来,大叫道:“喂,拦住他,别让他带走摄魂妖钟!” 几个工人试图去拦车,但是阿强极其冷酷,一脚油门踩下去,卡车发出如同野兽般的轰鸣,竟然凶猛的冲向人群。 蚍蜉怎可撼树? 在重卡面前,人们都是渺小的。 谁也没有想到,阿强竟会如此的丧心病狂,开着车冲撞人群。 几个工人被卷入车轮下面,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人群顿时一片慌乱,工人们尖叫着四处逃散,那辆重卡就像吃人的怪兽,碰着谁,谁就会死。 重卡朝着我们冲过来,我抄起地上的一块砖头,狠狠砸向挡风玻璃。 挡风玻璃冰裂开一团蛛网状的裂痕,但并没有碎裂。 玻璃后面,阿强的脸上挂着阴冷诡异的笑容。 强烈的车灯光射得我们睁不开眼睛,谢强冲上来,推了我一把:“闪开!” 我和谢强一左一右飞扑出去,幸好躲闪及时,才没有被重卡撞上。 当我们抬起头来的时候,看见重卡已经冲出人群,加大马力驶入苍茫的夜色中,想要追却已经追不上了。 那个重卡司机一脸懵逼,老半天才回过神来,自己的卡车被人开走了,于是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喂,我的车!神经病,还我的车!” 谢强拨打120,将那些受伤的工人送进医院。 谢强异常愤怒,摄魂妖钟没能拦下来,反而伤了十多个工人,这又是一笔庞大的医疗和赔偿费用。 八爷原本想要尽快解决这件事情,谁曾想到,事情没有解决,反倒闹出更大的乱子。 谢强拿着手机,半晌都不敢跟八爷汇报情况。 这时候,那个考古队长走过来,严厉指责谢强:“如果刚才不是你强加阻拦,我们早已经带走摄魂妖钟了。现在好了,摄魂妖钟被人抢走了,这样贵重的历史文物,我看你怎么负的起这个责任!” 谢强本就窝了一肚子火气,正没地儿发泄呢,考古队长不懂事,竟然在这个时候招惹谢强,一下子就点燃了谢强的怒火。 谢强一旦发起火来,那也是一头犟牛。 “干你大爷的!” 谢强直接破口大骂,抄起手机,狠狠砸在考古队长脑袋上。 考古队长猝不及防,惨叫一声,抱头倒在地上。 谢强怒发冲冠,瞪红了眼睛,对着考古队长就是一顿胖揍,手机都砸烂了,一边砸一边骂:“你个死扑街,如果不是你把摄魂妖钟带出来,怎么会被人抢走?妈的,老子刚才就应该打死你!王八蛋!” 考古队长被谢强揍得满地找牙,其他那些考古队员想要上前帮忙,被谢强一嗓子吼了回去:“谁敢过来,老子弄死谁!” 谢强此时的模样就像一头疯狂的狮子,两只眼睛红得仿佛要溢出血来。 那些考古队员看见谢强的模样如此可怕,都情不自禁的停下脚步,不敢上前帮忙。 考古队长在地上痛苦的翻滚,满头满脸都是鲜血。 我心里固然也很讨厌这个考古队长,但我毕竟还是有理智的,我看差不多了,赶紧上前抱住谢强:“强子,够了够了,快住手,再打下去要出人命了!” 我强行拉开强子,强子这才骂骂咧咧住了手。 考古队长已经被揍成了猪头,脸颊肿起老高,鼻血横流,唇角也破了,牙齿都掉了两颗,浑身上下更是淤青无数。 那些考古队员这才赶紧跑上来,搀扶起考古队长,逃也似的跑掉了。 他们看着谢强的眼神都充满了畏惧,谁也不敢招惹这个凶神。 经过前后这一番折腾,天色都快亮了,谢强心情郁闷,默默走回工地,找了个僻静地方坐下,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 我找到那个卡车司机,询问卡车的车牌号,然后我跟古天打了个电话,简单跟他讲了讲摄魂妖钟的事情,让他帮忙追查那辆卡车的去向。 我走进工地,来到谢强身旁,原本想要安慰他两句,没想到谢强抢先说道:“你不用安慰我,这都是我的错!” “为什么是你的错?”我摸出一支香烟,在谢强身边坐下来。 谢强咬着烟卷,重重的叹了口气:“我被阿强骗了,那个王八蛋扮猪吃老虎,根本就不是什么可怜虫,他混在工地里面,就是为了趁机抢走摄魂妖钟!” “那是阿强骗了你,你也是受害者,不是你的错!”我说。 谢强摇摇头:“怎么不是我的错?人是我招进来的,是我疏忽大意了!哎,你说那个阿强是什么人,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事情,而且还知道秦始皇攻打南越的这段历史?” 我抬头看了看远方泛起的鱼肚白,幽幽说道:“我也很想知道他是谁,可是,我们除了知道他叫阿强以外,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谢强看着我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把摄魂妖钟找回来,要不然,胖子……死定了!” 我用力点了点头。 第六百九十六章 圣诞僵尸夜 几天之后,我收到古天的消息。 古天告诉我,那辆逃跑的卡车找到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却又听古天说道:“可惜只找到了那辆卡车,但是那个阿强,以及摄魂妖钟,全都不见了踪影!” 我的心陡然沉了下去,阿强和摄魂妖钟都不见了,找到卡车又有什么用呢? 当然,对于卡车司机来说,找到卡车,他是值得高兴的。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如果阿强和摄魂妖钟从此隐没于江湖,我们可能真的没法救回胖子了。 然而,我最担心的事情并不是阿强隐没于江湖,而是他利用摄魂妖钟,在江湖上胡作非为。 我们都知道,摄魂妖钟能够夺人魂魄,将人变成僵尸,而且还能够控制这些僵尸。 阿强如果利用摄魂妖钟作乱的话,事情将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八爷发动了很多社会关系,到处寻找打听阿强的下落,但是阿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始终杳无音讯。 我甚至一度怀疑,阿强是不是已经离开了深圳。 就在这种焦灼不安的心情中,圣诞节悄然来临。 圣诞节原本是洋人的节日,但是在深圳这种国际化的大城市,圣诞节已然成为一个重大节日,街上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几乎每家商店门口都摆放着圣诞树和圣诞老人,那场面竟然比过春节还要热闹。 因为像深圳这种城市,有很多外来人口,每逢春节的时候,这些外来人口都回老家过年去了,偌大的城市就变成了一座空城,冷冷清清的,毫无生机,如同一座冰冷的,没有感情的石头森林。 所以相比而言,远没有圣诞节这般热闹。 我买了一颗红彤彤的大苹果,前往医院探望胖子。 圣诞节这天,物价飞涨,一个苹果经过简单包装以后,就能卖出一斤苹果的价格。 来到医院,看见像木偶人一样走来走去的胖子,我感到一阵阵心酸。 胖子是我兄弟,我真的不忍心看他一辈子变成这个样子。 说句难听的话,与其像僵尸一样痛苦的活着,倒不如死了干脆,还不用承受这么多痛苦。 我把苹果放在病床边上,心情沉重的退出病房。 我插着裤兜,独自行走在繁华的大街上。 街上人潮熙攘,喧嚣热闹,五彩缤纷的霓虹,把整个夜空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调色盘。 虽然街上有冷风吹过,但却无法阻挡人们的热情。 打扮潮流的小年轻,你侬我侬的小情侣,西餐厅吃饭的洋人,商店门口派送礼物的圣诞老人,街边兜售气球的小商贩,还有站在街头唱歌的流浪歌手,五彩缤纷的天空下面,是五彩缤纷的人生。 我被周围的气氛所感染,心情也变得好了一些。 我在奶茶店买了杯奶茶,翘着二郎腿坐在街边的长椅上,一边慢慢悠悠喝着奶茶,一边看着热闹的人群。 就在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奇怪的咣当声响。 声音很清脆,刚开始我还没有在意。 过了一会儿,那咣当之声更加清脆悦耳,而且渐渐变成了一段奇特的乐曲。 那乐曲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听了以后,便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奇妙的乐曲声就像来自于另外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时空,拉扯着人的灵魂在无垠的天空中飞来飞去。 我也沉醉的闭上眼睛,跟着乐曲轻轻拍打着节奏。 蓦然,我惊觉到不太对劲,因为在乐曲声响起的时候,四周的喧闹声竟然全都消失了,原本人潮熙攘的街头,竟然变得一片死寂。 我猛然睁开眼睛,环顾四周,惊诧的发现,周围的行人就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样,统统静止下来,一个个神情迷离,全都沉醉在奇妙的乐曲声中,无法自拔。 整条街道全部安静下来,所有的行人仿佛全都变成了雕像,只剩下那神秘的乐曲声在夜风中悠悠飘荡。 不对! 这个乐曲声有问题! 我凝神倾听了一下,心头突突乱跳,这个声音……是敲打青铜钟的声音?! 而周围这些人的脸色,也相继黯淡下去,变成了如同死人一样的惨白色,没有了生机。 他们这副模样,跟胖子一模一样,都是被夺走魂魄的典型特征。 我大惊失色,糟糕!摄魂妖钟!有人在敲打摄魂妖钟! 可是,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中招呢? 我想了想,猜测可能是自己命格奇异的缘故,我是天生的阴人魂,我的魂魄跟正常人不一样,所以摄魂妖钟对我竟然没有效果。 整条街上的人们都被摄魂妖钟控制了,我撒开脚丫子,穿过人群,一直跑到街道尽头。 远远地,我便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柜式小货车。 货车的车门敞开着,里面放着一口青铜大钟。 一个穿着圣诞老人服装的人,两只手里各自拿着一个奇怪的小锤子,在摄魂妖钟上面不断敲打,摄魂妖钟便发出勾魂夺魄的奇妙声音。 此时此刻,整条街上的人们全都变成了僵尸,他们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神色麻木的在街上走来走去。 如此恐怖的画面,原本只会出现在电影里面,没想到今时今日,竟然会发生在现实世界当中。 原本热闹的圣诞夜,却因为摄魂妖钟的出现,变成了圣诞僵尸夜。 如果那人操纵这些僵尸做坏事的话,整座城市都会陷入混乱。 我咬咬牙,手腕一翻,从袖口里亮出修罗剑,大喊一声:“阿强!”,然后手臂一扬,修罗剑化作一道精光飞射而出。 咣当! 修罗剑撞击在摄魂妖钟上面,发出沉闷声响,打断了诡异的乐曲。 圣诞老人抬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虽然他经过精心打扮,但是我仍然一眼能够认出,这个圣诞老人就是阿强。 万万没有想到,阿强这个王八蛋,竟然会选择圣诞夜这天搞事情。 我恨声说道:“找你这么久,你终于现身了!” 阿强眯眼看着我,露出一丝惊诧的眼神:“奇怪!为什么我弹奏的《安魂曲》,竟然对你无效?” 第六百九十七章 力拔千钧 阿强看着我很惊诧,我看着他也很惊诧。 我收回修罗剑,厉声问道:“你怎么会弹奏摄魂妖钟?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口摄魂妖钟乃千年之前南越的东西,阿强怎么会弹奏呢?而且看他手里的两个小锤子,竟也是青铜铸造,跟摄魂妖钟非常匹配,看样子它们原本就是一套乐器。 阿强笑了笑,颇有些骄傲的说道:“这口摄魂妖钟,是我老祖宗的伟大发明,我当然知道怎么弹奏它喽!” “老祖宗?!”我皱了皱眉头,骂道:“发明出这种害人的东西,还敢妄自称‘伟大’,真是不要脸!” 阿强冷冷笑了笑:“我苦苦等候了这么久,终于找回了属于我的东西,有了这口摄魂妖钟,我就要把这座城市变成地狱,变成僵尸之城,哈哈哈!谁也无法阻止我!谁也无法阻止我!!” 阿强笑的很猖狂,不得不说,他手里的摄魂妖钟,确实是一个大杀器。 但是这个大杀器,只能夺人魂魄,以及控制僵尸,并不能当做武器使用,这是摄魂妖钟的短板。 而恰恰,我是天生的阴人,不受摄魂妖钟的控制。 所以,就算这座城市全部沦陷,都还有我跟阿强决一死战。 “阿强,别高兴的太早,我可不受摄魂妖钟的控制!” 话音落下,我再次扬起修罗剑,朝着阿强冲了上去。 阿强知道弹奏摄魂妖钟对我无效,于是他利用摄魂妖钟,控制街上的那些僵尸来攻击我。 阿强冷笑道:“街上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你淹死!” 街上的行走全都变成了僵尸,被摄魂妖钟操纵着,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 人潮涌动,我独自一人,就像一叶孤舟,随时都可能被人潮淹没。 最无奈的是,这些僵尸都是无辜百姓,我又不能对他们痛下杀手。 我咬着嘴唇,恨声骂道:“卑鄙!” 一大群僵尸包围上来,对我进行围追堵截。 我数了数兜里的定尸符,不过几十张而已,但是街上的僵尸至少有几千上万,我这点定尸符不过是杯水车薪,起不到半点作用。 正如阿强所说,这么多僵尸,一人吐口唾沫,都能活活淹死我。 无奈之下,我只能且战且退,寻找突围的机会。 我收起修罗剑,双手夹着定尸符,转身便跑。 此时的场景非常可怕,也非常壮观,宽敞的街道上,我在前面狂奔,一大群僵尸在后面追,这种只有在末日电影里面出现的场景,现在却真实发生在我的身上。 前面也有僵尸跑出来,挡住我的去路。 我出手如电,定尸符一路拍过去,一口气定住了十多个僵尸,总算在包围圈里面打开了一个缺口。 我闪身从缺口里冲出包围圈,环头四顾,前后左右都是庞大的尸潮,我无路可逃。 前方是一家餐厅,我来不及多想,直接冲进餐厅,将餐厅大门反锁上。 虽然待在这里不是长久之计,但至少是个暂时的藏身之处,能够让我缓口气。 刚刚走进餐厅,餐厅里的那些客人也变成了僵尸,纷纷朝我围拢上来。 我一口气把兜里的定尸符全部用完,这才将餐厅里的局面控制住。 虽然是寒冬腊月,但我已累得大汗淋漓,汗水就像断线的珠子往下掉。 阿强的声音从外面遥遥传来:“小子,逃不掉的,不管你躲在那里,你都活不过今晚!”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面对成千上万的僵尸,又不能打又不能杀,我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餐厅外面传来猛烈的撞击声,一大群僵尸汇聚在餐厅门口,不停地冲撞餐厅大门。 餐厅大门虽然是钢化玻璃做成的,但也经不起这么多人的冲撞,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被尸群破门而入。 我瞥了一眼餐桌上,正好有一盘豆子。 我深吸一口气,抓起一把豆子,嘴里飞快的念起咒语。 就在这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响,餐厅大门被撞碎了一地,几十个僵尸一窝蜂从外面涌进来。 我猛地撒出手中豆子,大喊一声:“咄!” 豆子洒落在地上,立刻发出一连串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响,每一颗豆子都爆裂起一团黄烟,黄烟里面,陆陆续续走出身穿黄衣的武士。 那些武士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容貌,全都一模一样,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还是我平生第一次施展“撒豆成兵”的绝技。 但是我并不想伤害这些僵尸,所以这些黄衣武士出来以后,也没有跟那些僵尸战斗,他们就像木偶人站在那里,帮我吸引了尸群的注意力。 我趁机冲出餐厅,悄悄朝着阿强所在的那辆柜式小货车摸过去。 身后,那些僵尸正在疯狂围攻黄衣武士,黄衣武士相继“牺牲”,变成一团团飘散的黄烟。 我来到柜式小货车前面,估计阿强还不知道我逃出来了。 我摸出修罗剑,正准备冲进去偷袭他。 就在这时候,面前的柜式小货车突然猛烈的晃动了一下,然后整个小货车就像跷跷板一样,车头着地,车屁股一下子翘了起来。 里面的阿强传出惊呼之声:“什么人?!” 我怔了一下,这是怎么回事?我这都还没有动手呢?难道还有人比我抢先一步? 我定睛一看,就看见车屁股后面站着一个瘦弱的人影。 那个人影穿着黑色披风,很冷酷的样子。 而这辆柜式货车之所以会变成“跷跷板”,竟是因为那个瘦弱的人影,徒手将小货车的车屁股高高抬了起来。 我暗自一惊,好强大的力量,这个人影看似瘦弱,没想到却力拔千钧。 并且……并且……我怎么看……都觉得这个人影有些眼熟呢! “呀哈——” 瘦弱的人影猛然发出一声喊,竟然徒手掀翻了那辆柜式小货车,非常霸气。 我听见这个声音,再加上这个身形轮廓,脑海里顿时闪现出一个熟悉的名字。 我胸口一热,激动的喊道:“猴子?!” 第六百九十八章 兄弟重逢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面前这个穿着黑色风衣,瘦的像根电线杆子的男人,正是我的大学死党,生死兄弟,猴子! 自从大学毕业以后,猴子便跟我断了联络,听说他跟女朋友分了手,非常伤心,一个人逃避过往,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下落不明。 这些年我都试图寻找猴子,但始终没有猴子的消息。 有时候我甚至都会悲哀的想,猴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因为只有死人,才会音讯全无。 我知道当年读大学的时候,猴子用情至深,我生怕他想不开,一个人跑去跳了海。 此时此刻,我看见猴子还活着,心中的激动,实在是没法用言语形容。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和猴子两兄弟,竟然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重逢。 人生处处都是惊喜! 这么几年过去,猴子的体型依然没变,还是那样的瘦弱。 但是他为什么会拥有这么强悍的力量呢? 这个我是最清楚的,因为猴子的体内,有廉颇的战魂。 一旦使用战魂的力量,猴子就会拥有“超能力”。 至于猴子为什么会出现在深圳,又为什么会偷袭阿强,这些我确实不清楚,并且现在也没时间询问他。 猴子冲我咧嘴笑了笑:“还愣着做什么?干他狗日的!” 猴子伸手指着柜式小货车,就看见阿强满脸鲜血,晕乎乎的从翻倒的货车里面爬出来。 我快步走过去,对准阿强的手掌刺下去。 “啊呀——”阿强发出痛苦的嘶吼,修罗剑穿透他的掌心,将他的手掌钉在地上,他的手,再也没法敲打摄魂妖钟了。 我抓住阿强的衣领,一把将他从地上提起来:“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了吗?” 阿强紧闭着嘴巴不说话,猴子却说:“他是幽冥门的人!全名代阿强,幽冥马门的门主,我说的对吗?” 我微微一怔,随即哦了一声,原来又是幽冥门的人。 阿强看了一眼猴子:“你又是谁?你知道的挺多的?” 猴子冷冷笑了笑,从裤腰里摸出一块勋章,勋章上面有一个栩栩如生的龙头。 我猛然一惊,龙头牌?! 我一脸讶然的看向猴子,龙头牌是诡案调查科的身份标识,之前古天给了我一个龙头牌,跟猴子手上的这块龙头牌一模一样。 换句话说,猴子竟然也加入了诡案调查科吗? 阿强看见猴子手中的“龙头牌”,一下子面如死灰,默然闭上眼睛:“你杀了我吧!” 猴子说:“杀不杀你是局里的决定,暂时留你一条狗命吧!” 话音未落,猴子抬手一记手刀,劈砍在阿强的脖子上,阿强径直晕死在地上。 一辆越野车飞驰而来,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横亘在我们面前。 我下意识做出攻击姿势,车门打开,古天从越野车上跳下来:“是我!” 猴子跟古天打了个招呼,我没想到猴子跟古天竟然认识。 古天走过去,将阿强铐起来,扔进越野车里面。 “辛苦二位了!”古天笑眯眯的同我们握手。 猴子笑了笑,半开玩笑的说:“不用客气,为人民服务嘛!” 古天点点头:“我先走一步,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不打扰二位叙旧了!” 古天关上车门,继而又探出脑袋:“哦,对了,别忘了救这些老百姓!” 古天伸手指了指四周,那些无辜的路人此时失去了代阿强的控制,也不再攻击我们,但却仍然像行尸走肉般走来走去。 古天开车走掉了,只剩下猴子,以及一脸懵逼的我。 我摸出兜里的龙头牌,怔怔地问猴子:“你也是诡案调查科的人?” 猴子点点头。 “什么时候加入的?”我问。 猴子说:“此事说来话长,我们还是先救人,然后找个地方喝两杯再聊吧!” 猴子走到柜式小货车旁边,双臂发力,竟然将小货车硬生生翻转回来,然后钻进车里,一个人将数百斤重的摄魂妖钟扛了出来。 猴子很厉害,瘦得跟竹竿似的,胳膊上也没有肌肉,但就是力大无穷。 抬起货车,又扛下摄魂妖钟,都不带喘气的。 “借你的修罗剑用一下!”猴子伸出手。 我把修罗剑递给猴子,猴子退后两步,高高跃起,猛然一声大喝:“破!” 当! 修罗剑重重劈砍在摄魂妖钟上面,妖钟表面唰地出现了一道裂痕,然后裂痕迅速蔓延,伴随着一声脆响,摄魂妖钟登时被一分为二。 在摄魂妖钟破裂的瞬间,只听妖钟里面传来嘈杂的鬼啸之声,一大团鬼气从妖钟里面涌出来。鬼气里面,成千上万的游魂四处飘散,发出兴奋的叫喊声,不少游魂还对着我和猴子鞠躬行礼,表示感谢。 这些都是之前被摄魂妖钟夺走的魂魄,现在我们砸烂了摄魂妖钟,里面的魂魄就被释放了出来。 猴子冲那些游魂招了招手:“快回去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猴子将修罗剑递还给我,我愣愣地看着碎裂的摄魂妖钟,心中暗道:“妈的,早知道这么简单,我早就把胖子他们的魂魄救出来了,还不用搞出这么多事情!” 游魂回到那些路人的体内,街上成千上万的路人,很快便相继“复活”。 但是他们却根本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情,吃饭的仍然在吃饭,唱歌的仍然在唱歌,接吻的仍然在接吻,走路的仍然在走路,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仿佛刚刚只是时间静止了。 整条街道又重新恢复了活力,变得生机勃勃,热闹非凡起来。 看着那一张张充满生气的脸庞,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同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猴子伸出手:“兄弟齐心!” 我也伸出手,对应道:“其利断金!” 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那是浓浓的兄弟情义。 我和猴子哈哈大笑,两个大男人,无惧周围诧异的目光,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紧紧拥抱在一起,半晌都没有分开。 猴子搂着我的肩膀说:“走吧,事情已经解决了,咱俩兄弟找个地儿好好喝一盅!” 第六百九十九章 京漂 圣诞节的夜晚,狂欢依然在继续。 我和猴子找了个比较僻静的小店,点了一些烤肉串,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聊起了这些年发生的事情。 我们回忆了很多当年上大学时候的往事,笑得肚子疼。 后来还讲到“八仙女”,自然而然又聊到猴子和韩梅的爱情故事。 “我记得那时候你跟韩梅感情挺好的,后来怎么就分了呢?”我问。 提到韩梅,猴子的脸颊没来由抽搐了一下,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一闪即逝。 猴子喝了口酒:“大学恋爱的定律,毕业以后说分手!” “毕业以后,你不是追随韩梅去了吗?”我说。 猴子说:“是啊,我还见过她父母呢!” “见过父母,怎么还分了手呢?”我忍不住八卦起来。 猴子重重叹了口气:“哎,很多原因吧,大家对生活的理念不同,她父母都是公务员,给她安排了路子,也希望她进入机关单位,她也很听父母的话。而且他们那种从机关单位出来的人,很瞧不上我们这种没有政府背景的人,三番五次的要我离开韩梅,甚至还给韩梅安排相亲,让她嫁给同是机关单位里面的人!” “政治联姻?”我问。 猴子点点头:“对!政治联姻!呵,去他妈的!” “韩梅是怎么想的?她答应了?”我问猴子。 猴子点上一支烟,眯着眼睛,脸上再也隐藏不了痛苦和失落,他吐着烟圈说:“我让韩梅跟我一起走,但是韩梅却选择留下,所以……我便一个人离开了!”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我知道,这短短的一句话里,肯定包含了许多故事,只是猴子不愿意详说。 因为每揭开一次回忆的伤疤,面对血淋淋的过往,猴子的心肯定会多疼一次。 “后来你去了哪里?怎么不联系我呢?”我问猴子。 猴子抓起一串烤肉,用力咬了一口:“后来?我跟韩梅分手以后,心灰意冷,对生活对未来都挺绝望的。那段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每天昏天暗地的,睡过公园,半夜喝醉了在天桥上放声大哭,感觉自己像个疯子。突然有一天,我想要去看看升国旗,于是我就坐火车去了京城!” “这几年你都在京城?”我举起酒杯,跟猴子碰了一个,我能想象猴子为了爱情,在午夜的天桥上放声大哭,脚下洒落着满地的啤酒罐,那副景象令人心酸。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百分之九十的人,在通往爱情的这条路上,选择了向现实妥协。 美好的爱情,往往只存在于童话里面。 猴子说:“京城的冬天好冷,我就穿着一件单衣服,在那里看升国旗,看完以后我就大病了一场。那可能是我一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时光,每天我都睡在廉价的出租屋里面,出租屋是那种地下室,见不到阳光。如果住在地面上,价钱起码翻一倍。 我也没钱进医院,每天就喝点糖水硬扛着。最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肯定要死了,死在没有光亮的地下室里面。 我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这样瘦弱的身体,最后居然没有死,奇迹般的挺了过去。 等病好以后,我也没地方可去,干脆就留在京城,到处漂着呗。 我旁边有个邻居,是个三四十岁的流浪艺人,每天都去地铁站啊,地下通道等人多的地方表演,生活虽然很苦,但至少能够果腹。 为了吃口饱饭,我也拉下脸皮,跟着他去‘站街’。 我也没有那么多才艺表演,自我感觉唱歌还可以,于是就在地下通道里唱歌,面前的地上放顶帽子,人来人往,总有那些个好心人,会往帽子里扔点零钱。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看不见未来,也没有未来。 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收摊以后,叫上我的邻居,一起去烤两个羊腰子,喝两瓶二锅头,天南地北的神侃一通,然后回到地下室,继续过着卑微的生活。 他梦想着当一个演艺明星,但我什么梦想都没有。 终于有一天,我的邻居走了,走的前一晚,他请我喝酒,第一次去了像样点的大排档,而不是路边摊。 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他哭着跟我说,他的梦想碎了,活着,太难了,他想回家了,至少,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 第二天他就走了,义无反顾的离开了京城,离开了这个他曾经充满梦想的地方。 我没有问他的老家在哪里,可能在大山沟沟里,也可能在黄土高原里,或者在东北的雪原里。 也许有一天,当他抬头望着连绵起伏的大山,当他大汗淋漓的扛着锄头从田地里归来,当他裹着棉袄依偎着火炉,他可能会偶尔想起在京城漂泊的这段时光!” 讲到这里,猴子的脸上不知不觉挂上了两行热泪。 京城,一个充满梦想和机遇的地方。 无数的人怀揣着各种梦想,前仆后继的来到京城打拼。 他们就像一波又一波的海浪,前面的海浪拍死在了沙滩上,后面的海浪却还在继续往前冲。 他们睡过马路牙子,他们啃着老面馒头,他们用冷水泡面,他们遭受着数不清的白眼和嘲讽,他们只想活着,仅此而已。 我没有当过京漂,所以我没有猴子那种刻苦铭心的体验,但是从猴子的讲述中,我也能切切实实感受到,京漂的那种辛酸和无奈。 活着,真难。 “你是怎么加入诡案调查科的?”这才是我最关心的话题。 猴子说:“邻居走了以后,我一个人继续在地下通道卖艺唱歌,有一天,一个在后海开酒吧的老板找到我,递给我一张名片,让我去他的酒吧里上班,我就去他的酒吧里当驻唱歌手。 有天晚上,我从酒吧里出来,正准备回家,碰上几个酒醉鬼,故意找我茬子,甚至还动了刀子。 我异常愤怒,激活了体内的廉颇战魂,将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这一幕,正好被第七局的老大看见,他把我叫到一辆红旗轿车里面,递给我一块龙头牌,让我加入第七局!” 第七百章 浩劫 “第七局?!”我好奇的看着猴子。 猴子哦了一声,反问我:“你不知道第七局?” 不等我回答,猴子自问自答的说:“所谓第七局,其实是所有诡案调查科的统称。换句话说,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诡案调查科,都隶属于第七局管辖。中央共有六大局,而第七局是没有对外公开的一个神秘调查局,专门处理这些超自然的灵异案件!”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照这么说来,你是中央军,我是地方军,我还得叫你一声长官喽?” 猴子笑了笑:“你是我杨哥,永远都是我哥,什么中央地方的,见外了!我这身本事,在你面前,不过是三脚猫而已!” 顿了顿,猴子接着说:“第七局里面,全都是能人异士,每个省都设有第七局的分部,也就是你所说的诡案调查科。 人生的命运就是这般奇怪,我一个睡地下室的流浪歌手,转眼就进入第七局工作,生活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时候想想,这一切就像做梦一样!” 我给猴子倒上一杯酒,说:“现在韩梅的父母不会瞧不起你了吧?你也是公务员了,而且还是中央的公务员,级别不知道比他们大到哪里去了!” “呵呵!”猴子笑了笑,摇了摇头,故作轻松的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听说韩梅都快结婚了。最深的爱,也许就是祝福吧!各自安好,便是晴天!” 猴子虽然故意做出轻描淡写的样子,但他的眉宇间,还是藏着深深的痛苦。 每个人都希望和自己深爱的人在一起,所谓的送上祝福,不过是对自己一种无奈的安慰。 “来!”我举起酒杯:“各自安好,便是晴天!” “干!今晚咱两兄弟不醉不归啊!老板,再来二十个肉串!”猴子端起杯中酒,混合着眼泪,一饮而尽。 “对了,你怎么跑到深圳来了?有任务?”我问猴子。 猴子点点头,看着我:“对,有任务!” “为了摄魂妖钟而来?”我又问。 猴子摇摇头:“凑巧碰上而已,其实我这次的任务就是来找你的,我先到了广州,找到广东这边的负责人古天,古天说你在深圳这边,我便赶过来了,本来想邀请你一块儿过圣诞夜的,结果正好撞上幽冥门的人利用摄魂妖钟作乱,于是顺手帮了你一把!” “找我的?”我皱了皱眉头,笑着说:“京城到深圳,一个北一个南,跨越千山万水,你不会只是为了找我过圣诞节这么简单吧?” 猴子说:“当然不是,我说我专门飞过来找你过圣诞节,你相信吗?” “当然不信!”我说。 说完这话,我和猴子对视一眼,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给猴子开了瓶啤酒递过去:“你小子现在是京差了,日理万机的,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直说吧,找我有什么事儿?” 猴子说:“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想来找你的,但是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真的很忙,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人就像机器一样的连轴转。这次来找你,主要是京城那边有点事情,局里下了密令,寻找更多的能人异士进京。 我第一个就想到了你,我跟局里说了你的情况,局里就安排我来找你。 没想到这一查,竟然发现你已经加入了广东这边的诡案调查科。 所以我直接到广州找到古天,古天让我来深圳找你,我就过来了!” 我点点头,压低声音问:“京城那边出了什么大事儿?为什么要征调这么多人进京?” 猴子环顾四周,虽然店里没有太多食客,但猴子依然是一副很神秘的样子,压低声音对我说:“听说过帝魂吗?” “帝魂?!”我微微一惊。 猴子说:“也就是帝王之魂,紫禁城是帝王住的地方,帝王死后,魂魄便留在紫禁城里。最近第七局监测到紫禁城里出现了异象,我们推测,帝魂可能要趁‘天机’之日复活,所以局里立刻征调能人异士进京商讨对策,希望能够阻止这场浩劫!” 卧槽! 帝魂复活?! 我怔怔地看着猴子,没想到猴子竟然要我一起进京对付帝魂。 这个任务,只怕是迄今为止,我接到最棘手的任务。 这个对手,也是迄今为止,最强大的对手。 帝魂,帝王之魂,那可不是普通人的鬼魂,一旦复活苏醒,山河皆惊,天地都会为之变色。 而且,猴子竟然提到了“天机”。 自从库瘸子过世以后,我几乎都快忘记了天机这件事情。 提起“天机”,我应该比猴子更加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天机,我也不可能走上这条阴阳路,所以天机对我而言,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毫不夸张的说,我这一生的命运,缘起缘灭,都是天机! 百年一次的“天机”,届时阴气大甚,很多邪物都会趁机而出,帝魂也想趁这个机会出来,倒也不足为奇。 而传说中的“六道轮回阵”,也是在天机之日方可使用。 这些年一路走过来,也许是天意,也许是命运,六道法宝我竟然收集了其中的五件,包括我自己都是六道法宝之一,现在只差阎王令,如果能够找到阎王令,我就能集齐六道法宝,到时候启动六道轮回阵,想必能够阻止帝魂出世。 猴子是我过命的兄弟,现在又是第七局里的人,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将天机以及六道轮回阵全盘托出。 猴子听了以后相当激动:“我就说嘛,找你肯定有办法,现在上面对于帝魂复活这件事情忧心忡忡,没想到你一出马就搞定了!” 我竖起手掌道:“别!别给我戴高帽子!阎王令都还没有找到呢,何谈‘搞定’二字?你把我捧得这么高,到时候事情没有办妥,那我不成了全天下的罪人了吗?” 猴子咧嘴笑道:“瞧你说的,你可是全天下的大英雄,谁敢说你是罪人,我第一个捏爆他的蛋蛋!” 说这话的时候,猴子还动了动手指。 我笑骂道:“你小子现在可是国家公务人员,说话注意一点素质!” 猴子说:“咱哥俩坐一起喝酒,如果还讲究素质的话,那我是不是太装了?来来来,都别装大尾巴狼,走一个!走一个!!” 酒杯相撞,喝下的是浓浓的兄弟情。 第七百零一章 手掌印 深圳的事情处理完了,八爷的工地终于复工,轰鸣的机器,飞扬的尘土,忙碌的工人,一切都重新恢复了生机。 经历过这场“灾难”,工人们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工作。 胖子也恢复了正常,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指指点点,俨然一副“工头”的派头。 八爷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露出了久违的喜悦神色。 我和猴子前脚刚回到广州,王保长后脚便从宝岛(台湾)回来了。 王保长还是挺能干的,现在都可以单独出师了,这趟的收获也是颇丰,给公司挣了一百来万,而且整个人也“焕然一新”。 为什么用“焕然一新”来形容他呢? 因为无论是王保长的发型还是衣着打扮,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保长的头发输得光亮,头上扎了个小辫子,一副很潮流的打扮。 衣服裤子,包括鞋子,全是世界级名牌,看上去根本不像个道士,反而像个潮男,跟他以往的形象判若两人。 丁明诧异的问王保长:“哟,这是咋的?准备进军娱乐圈了吗?” 我点燃一支烟,挤兑道:“进军娱乐圈?我看他这是受到什么刺激了吧?” 王保长理了理衣领,一脸自信地说:“你们这些人,除了嫉妒还是嫉妒。哼,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晚上的时候,我们去比较高档的海鲜酒楼庆祝。 一是庆祝王保长凯旋归来,将公司业务做到了宝岛;二是欢迎猴子“归来”,和我兄弟重逢。 几杯酒下肚,气氛也变得热闹起来。 王保长一喝了酒,就关不住他的话茬子,“自告奋勇”的跟我们讲起他在宝岛的奇诡经历。 这次请王保长过去的,是宝岛一个大老板,经常往返于广东和宝岛,在广东这边有自己的加工厂。 老板姓陈,全名陈文博,很斯文的一个名字,名牌大学毕业,去欧美留过学,回来后创办工厂,现在也就四十岁出头,但已是身价不菲,很成功的一个年轻企业家。 最近这段时间,陈文博位于台北的家中,发生了一些诡异的事情。 陈文博的家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大别墅,陈文博早年离异,独自抚养一个儿子陈思宇。平时陈文博是“空中飞人”,到处接洽生意,很少回家,别墅里面通常只有三个人,儿子陈思宇,一个四五十岁的保姆阿姨,还有一个三十岁的保镖护卫,身手很好,宝岛的搏击冠军。 保姆负责陈思宇的起居生活,保镖负责陈思宇的人身安全,以及别墅的日常看护。 前些日子生意不忙的时候,陈文博在家里住了好几天,但是每天起来,陈文博都有些不太愉快,每当他出门准备换衣服的时候,就会发现他昂贵的衣服变得脏兮兮的,上面留下很多灰扑扑的手掌印。 一看那些手掌印,就是小孩子的手掌印。 陈文博认为是儿子陈思宇的恶作剧,严厉批评过陈思宇好几次,但每次陈思宇都显得很委屈,坚决否认是自己做的。 有一次,甚至还哭着摔了碗,说他根本就没有碰过陈文博的衣服。 对于陈思宇的否认,陈文博自然是不信的,因为家里只有陈思宇一个小孩,不是陈思宇做的,还会是谁做的呢? 陈文博对“死不认错”的陈思宇非常生气,认为七八岁的儿子进入了叛逆期,专门和自己作对。 陈文博私下告诫保姆,让保姆把陈思宇看紧一点,不要让他太顽皮。 老板的命令,保姆自然是不敢怠慢,每天都把陈思宇看得很紧,生怕出现差池。 尤其是陈文博出差的时候,保姆更是搬到陈思宇卧室对面的小书房里,一旦陈思宇半夜闹出什么动静,保姆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但奇怪的是,一连好几天,保姆都没有听见陈思宇半夜起床的动静,早上起来,看见院子里晾晒的衣服,全都脏兮兮的,上面布满肮脏的小手掌印。 保姆问了陈思宇好几次,陈思宇都是一脸懵逼,说他连卧室都没有出过。 保姆也不太相信陈思宇的说辞,为了守住陈思宇,她干脆在陈思宇的卧房门口打了个地铺,想要看看陈思宇究竟是不是在说谎。 这样一来,陈思宇半夜只要推开门,即使他再怎么小心翼翼,保姆都会醒过来。 并且,保姆还跟保镖打了招呼,让保镖夜晚睡在别墅门口,不要让陈思宇半夜溜出去玩。 保姆守在卧室门口,保镖守在别墅门口,相当于是上了双重保险。 这天半夜,保姆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隐约听见卧室里面,陈思宇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跟人对话,喋喋不休的说个不停。 保姆以为陈思宇梦呓,刚开始也没有太在意,至少她知道陈思宇还在卧室里面。 不一会儿,保姆听见陈思宇竟然在卧室里面傻笑,咯咯咯,咯咯咯,笑声令人毛骨悚然。 保姆被陈思宇的笑声吵醒了,她不知道陈思宇在做什么,于是敲了敲门,问陈思宇发生了什么事。 保姆这一敲门,陈思宇便不笑了,卧室里很快就安静下来。 保姆刚刚躺下睡了没有多久,卧室里再次传来陈思宇的笑声,竟然比刚才更加欢乐。 保姆心想陈思宇是不是发梦天了,于是爬起来,推开卧室房门,想要看看陈思宇半夜三更的到底在卧室里面做什么。 保姆打开灯,床上空荡荡的,陈思宇并不在床上。 保姆吓了一跳,赶紧环头四顾,很快便发现陈思宇坐在卧室的角落里,脸上还挂着古怪的笑容。 保姆问陈思宇在做什么,陈思宇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捉迷藏啊!” 保姆听了这话就觉得很奇怪,三更半夜的捉什么迷藏?而且卧室里只有陈思宇一个人,难道自己跟自己捉迷藏吗? 保姆也没有多想,迅速跑过去,将陈思宇抱回床上,叮嘱他盖好被子,不要感冒着凉了。 就在保姆给陈思宇盖被子的时候,保姆忽然发现,陈思宇睡觉之前刚换的睡衣,此时竟然变得脏兮兮的,睡衣上面,布满了灰扑扑的手掌印! 第七百零二章 一个人捉迷藏 看见刚刚换上的干净睡衣,转眼就被糟蹋成这个模样,保姆也有些生气,就训斥了陈思宇几句,然后让陈思宇乖乖睡觉,不准再顽皮了。 这一折腾,保姆也睡不着了,索性拿着弄脏的睡衣去了卫生间,准备把睡衣给洗了。 洗着洗着,保姆便发现有些不太对劲,但一时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当保姆把睡衣翻过来,搓洗睡衣背面的时候,保姆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劲了。 睡衣的后背上,竟然也有好些个手掌印。 仔细一想,如果手掌印是陈思宇自己弄上去的,那他是怎么弄到自己后背上的?当然,正常人是可以摸到自己后背的,不过这几个手掌印的位置,明显是有人站在陈思宇背后,直接按在陈思宇背心上的。 再联想到陈思宇之前在卧室里面自言自语,而且还不断发出毛骨悚然的笑声,保姆越想越觉得事情诡异,越想越觉得恐惧,难不成陈思宇的卧室里面还藏着一个小孩子? 保姆彻夜未眠,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早上,保姆帮陈思宇打扫房间卫生的时候,专门把衣柜和床底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其他孩子的踪影。 保姆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自己有些疑神疑鬼了。 如果卧室里真的还藏着其他孩子,保姆怎么可能不知道?况且,那人藏在卧室里面,难道不吃不喝吗? 保姆把这件事情给保镖说了,保镖也没有太过在意,说保姆肯定是精神压力太大,想太多了,因为保镖一整夜都守着别墅大门,不可能有其他孩子溜进别墅。 为了让保姆安心,保镖还跟保姆承诺,今晚他值通宵的班,眼睛都不眨一下,看看是不是真有外人跑进别墅。 又到了晚上,保姆照例哄陈思宇睡下,然后自己守在门口。 虽然劳累了一天,但保姆今晚却睡不着了,因为心里老是惦记着陈思宇的事情,所以神经没有放松,一直在凝神倾听陈思宇房间里的声音。 夜深人静,卧室里面果然又传出陈思宇的笑声。 而且陈思宇好像还在说话,声音不大,隐约听上去像是什么“你来抓我呀!”、“我藏好了!” 保姆突然想起昨晚进入陈思宇卧室的时候,陈思宇说了句奇怪的话,说他在捉迷藏。 半夜三更的,陈思宇一个人在卧室里面,他在跟谁捉迷藏呢? 保姆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在别墅里住了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害怕过。 但是一想到陈思宇的生命安全,再加上好奇心的驱使,保姆还是麻着胆子,起身推开了陈思宇的卧室房门。 保姆打开灯,卧室里亮堂堂的,一清二楚,什么东西也没有,连陈思宇也不见了踪影。 “思宇,你在哪里?出来!快出来!”保姆大声叫喊陈思宇的名字。 半晌,陈思宇才满脸不爽的从床底下爬出来。 保姆问陈思宇藏在床下做什么,陈思宇抱怨说:“人家在捉迷藏,正玩得开心呢,你进来做什么?” 陈思宇再一次提到“捉迷藏”,保姆不由得多留了个心眼,问陈思宇:“捉迷藏?你在跟谁捉迷藏?是不是还有小朋友在房间里?” 面对保姆的询问,陈思宇很爽快的点点头:“对啊!还有一个小姐姐,她每晚都来找我玩!” 保姆一听这话,鸡皮疙瘩顿时暴起,卧室里的景象一目了然,哪里来的什么小姐姐? 两种可能,第一,陈思宇看见了某种不干净的东西,第二,陈思宇脑子出问题了,有妄想症。 保姆就问陈思宇:“你说的小姐姐在哪里?阿姨怎么没有看见呢?” 不曾想,陈思宇伸手指着保姆身后:“她就在你背后啊!” 陈思宇这话一出口,保姆就感觉身后传来一股诡异的阴冷之气。 陈思宇的卧室里面,怎么会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小姐姐? 这个所谓的小姐姐,是什么时候进入卧室的? 保镖通宵执勤,自己也是彻夜未眠,怎么可能有个小孩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潜入陈思宇的卧室呢? 保姆猛然回过头去,身后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卧室里静谧的可怕,阴风从卧室门口倒灌进来,让保姆的鸡皮疙瘩掉落一地。 保姆长吁一口气,暗暗擦了擦脸上的冷汗,虚惊一场,原来是陈思宇的恶作剧,其实什么东西也没有。 如果保姆身后真的突然站着一个小女孩,肯定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 感觉自己被年纪小小的陈思宇捉弄了,保姆有些生气了,转过身来,双手叉腰,严厉的说:“思宇,你故意逗阿姨玩呢?哪里来的什么小姐姐?不会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吧?” 陈思宇一脸认真的说:“阿姨,我没逗你啊,那个小姐姐就在你后面呢!” 保姆吸了口凉气,霍然回头,背后还是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保姆指着陈思宇说:“思宇,你再胡说八道,阿姨可真的要生气啦!” 陈思宇还是那副认真的样子,一字一顿的说:“真的,小姐姐就在你后面!” 保姆正想发火,又听陈思宇补充了一句:“她挂在你的背上呢!” 一听这话,保姆瞬间就愣住了,整个人寒气遍体,如坠冰窖,陈思宇口中的“小姐姐”,竟然挂在自己的背上?那为何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陈思宇指着衣柜上的穿衣镜说:“阿姨,不信你可以照镜子啊!” 保姆看见衣柜上的镜子,心里突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恐惧。 她很害怕,不敢去照镜子,她怕自己的背上,真的挂着一个小女孩。 保姆还是认为陈思宇纯粹在胡说八道,但陈思宇小脸上写满认真,一点也不像在说谎。 保姆一边朝着镜子慢吞吞的挪过去,一边安慰自己说:“思宇,阿姨警告你啊,如果你故意吓唬阿姨,我可饶不了你!” 仅仅几米远的距离,保姆耗费了好几分钟才挪过去,越靠近镜子她的心里越是慌乱。 终于,她在镜子前面停下脚步,咬咬嘴唇,深吸一口气,抬头往镜子里看去。 第七百零三章 一疯一失踪 “啊——” 保姆发出一声惊呼,当场晕死过去。 第二天,当陈文博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陈思宇饿着肚子,打开了一包薯条,大把大把的往嘴里塞。 而那个保姆,表情痴傻,眼神呆滞的坐在角落里,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反复念叨着:“你拍一,我拍一,我们一起坐飞机;你拍二,我拍二,两个小孩梳小辫……” 保姆的声音略带着一丝沙哑着,这首童谣从她的嘴里唱出来,听上去莫名的诡异。 陈文博试图唤醒保姆,但保姆一直处于这种半癫半疯的精神状态,一句话都没法说清楚。 陈文博又问陈思宇,也是什么都问不出来。 无奈之下,陈文博只好去问保镖,谁知道找遍了别墅里外,都没有发现保镖的身影,保镖竟然失踪了。 当然,陈文博并不认为保镖是失踪了,他认为保镖是不辞而别。 别墅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把保姆吓疯?又为什么会把保镖吓跑呢? 陈文博把保姆送去了医院,初步诊断,保姆是应激性精神障碍,是突然受到刺激之后引发的。 陈文博叮嘱医生好好帮忙治疗,如果保姆的神智能够恢复正常,也就能告诉陈文博事情的真相。 没有了保姆,没有了保镖,陈思宇也没人照顾,陈文博只好把陈思宇送到花莲乡下寄宿,陈文博还有个堂哥在乡下,给了点钱,让堂哥帮忙照顾陈思宇。 陈文博年纪轻轻就创下了一番事业,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胆子也很大,竟然自己留在别墅里住了三天,想要亲自看看,别墅里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恐怖东西。 这三天,恐怖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有一件事情,却像鱼刺一样,如鲠在喉。 跟之前一样,陈文博每天起床的时候,都会发现自己的衣服被人动过,而且上面留下很多肮脏的手掌印。 陈文博一直以为,衣服上的手掌印是陈思宇的恶作剧,现在看来,他真的是错怪儿子了。这三天,陈思宇都不在别墅里,但是衣服上仍然留下了手掌印,这说明陈思宇没有撒谎,手掌印并不是他留下来的,而是另有其人! 陈文博倒吸了一口凉气,别墅里除了他,也就是陈思宇,一个保姆,以及一个保镖,怎么还会有其他人存在呢? 现在保姆疯了,保镖失踪了,这座别墅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邪门东西啊? 正好陈文博忙于出差,三天之后,也就离开了别墅,前往广州谈生意。 陈文博在广州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王保长。 现在的王保长,已经小有名气了。 听说王保长能够抓鬼降妖,陈文博就跟王保长提起了别墅里的诡异事情,王保长也欣然答应前往台北帮陈文博看看。 于是,谈完生意以后,陈文博带着王保长去了台北。 王保长抵达陈文博的别墅,走了一圈,从表面上看,这座别墅一切都挺正常的。 王保长问起这座别墅的情况,陈文博就告诉王保长,说这座别墅是一个名叫沈浩的老板抵押给他的。 前些年,那个沈浩差他一笔工程款,索性就把这座别墅抵押给他了。 王保长就问陈文博,能不能把那个沈浩叫出来,他想问问情况。 但是陈文博跟王保长说,叫不出来了,沈浩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王保长皱起眉头。 陈文博说:“沈浩在宝岛商界是出了名的风流人物,身边经常有不同的女人,有个性感漂亮的女秘书经常跟着他,两人成双成对的,也不避嫌。 后来他的家里出了事情,老婆和女儿失踪了,坊间甚至一度传言,说沈浩为了跟秘术长相厮守,杀了他的发妻和女儿。 有关部门也介入过调查,但是也没有结果。最后只能认定为,他的发妻忍受不了沈浩风流成性,带着女儿离家出走。 因为这件事情,那段时间,沈浩公司的股票大跌,公司也一度濒临破产。 沈浩变卖抵押了很多家当,然后带着秘书去了美国,这座别墅也就是那个时候抵押给我的。 再次看见沈浩的消息,是在新闻上面,新闻报道,沈浩在美国出了车祸,那个秘书也和他一起香消玉殒!” 王保长点点头,让陈文博这些天先回花莲乡下带带儿子,他独自留在别墅,帮忙处理事情。 陈文博跟王保长说了很多感谢的话,然后豪爽的摸出十万块,说是定金,这才离开了别墅。 王保长人生中第一次住进这样的豪华大别墅,兴奋的不得了。 虽然别墅最近“闹鬼”,但是王保长一点都不害怕。 别墅里的各种东西随便享用,当天晚上,王保长在浴缸里美滋滋的泡了个泡泡浴,然后裹着浴巾爬起来,在客厅里开了一瓶法国进口的高档红酒,点上一支古巴雪茄,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抽一口雪茄,喝一口红酒,时不时地还晃荡一下红酒杯,感觉无比的惬意。 用王保长的话来说:“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好呀!” 高档红酒的口感确实不错,王保长越喝越上瘾,喝着喝着一瓶红酒就见了底。 但是红酒的后劲很大,一瓶红酒下肚,王保长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客厅里突然吹过一阵阴风,王保长打了个激灵,浑身哆嗦一下,猛地睁开眼睛。 客厅里很安静,但是客厅里的水晶灯,却诡异的闪烁起来,就像接触不灵一样,把客厅映照得诡秘森森。 客厅的大门没有关,阵阵冷风从外面吹进来,白色的窗帘就像灵堂里挂着的布幔,不停的晃荡着,王保长隐隐记得自己是关了大门的。 更为恐怖的是,借着忽明忽暗的光亮,王保长看见客厅的地上,墙壁上,茶几上,甚至天花板上,竟然密密麻麻布满了鲜红夺目的血手印! 王保长虽惊不乱,翻身从沙发上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眼前的景象已经让他清醒了不少。 就在这时候,客厅里突然响起尖锐刺耳的电话铃声。 第七百零四章 午夜凶铃 叮铃铃!叮铃铃! 突如其来的铃声,震得人神经都在颤抖。 原本死寂的别墅,因为这串电话铃声,反而显得更加死寂。 王保长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凌晨三点。 半夜三更的,谁会莫名其妙打来电话呢? 就算是找陈文博谈工作的,那也应该拨打陈文博的手机啊,怎么会拨打座机电话呢? 王保长没有接,但是那电话铃声一点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王保长隐隐感觉到,这通电话就是找他的,只要他不接电话,电话铃声就会一直响下去。 于是,王保长伸手接起电话:“喂——” 电话里传来诡异的沙沙声响,像是讯号不好的感觉。 王保长又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个幽幽的女童声音,女童的声音不大,但是却异常尖锐,即使隔着电话,王保长也能感受到一丝丝森冷的寒意,从电话里面渗透出来。 女童说:“我们不喜欢你,快走!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王保长皱起眉头:“你是谁?” 女童没再说话,电话里的沙沙声很快变成了嘟嘟嘟的忙音,电话已经挂断了。 一个小女孩,竟然对王保长发出了“死亡威胁”,王保长也没想到,自己住进别墅的第一夜,就接到了这样一个“午夜凶铃”。 王保长闭上眼睛,细细回味刚才小女孩在电话里说的话:“我们不喜欢你,快走!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短短一句话里面,小女孩两次提到“我们”。 如果小女孩只有一个人,她肯定会用“我”,她用“我们”,就说明除了小女孩以外,还有其他人。 奇怪了! 这座别墅是陈文博的,陈文博只有一个儿子陈思宇,而陈思宇目前在花莲乡下。 电话里的小女孩是谁,为什么她要威胁自己离开陈家别墅? 这个小女孩会不会是别墅里的“脏东西”呢? 因为之前陈思宇每晚都说他和一个小姐姐一起玩耍,刚才打电话的小女孩,会不会就是陈思宇口中的“小姐姐”? 而吓疯保姆,吓跑保镖的,会不会也是这个小姐姐呢? 王保长也算是有点本事的人,怎么可能被区区一个小鬼吓跑? 受到威胁的王保长,心里很不爽,走到客厅大门口,摸出一张黄符,往门上一拍,倒灌进客厅的阴风登时就停了,白色的窗帘也不再摆动。 然后,王保长取出一个香炉放在桌上,点上一炷香。 那炷香燃烧的很快,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一撮香灰。 王保长抓起炉子里的香灰,嘴里念着“急急如律令!”,往空中一抛洒。 香灰纷纷扬扬,原本闪烁的水晶吊灯迅速恢复了正常。 客厅里一片通明,在灯光亮起的瞬间,王保长隐约看见一团黑色的阴影,从天花板上一闪而过。 他睁大眼睛,想要追踪的时候,却发现那团黑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与此同时,地板上,墙壁上,茶几上,天花板上,那上百个密密麻麻的血手印,也在迅速消失,就像蒸发了一样,很快就消失得干干净净,客厅里又恢复了正常。 王保长冷哼一声:“雕虫小技!” 经过这一折腾,王保长也睡不着了,钻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把身上的酒味儿冲洗干净,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在客厅里坐了会儿,吃了包方便面,外面的天色也就差不多亮了。 王保长给陈文博打了个电话,让陈文博托人查一下,昨晚的电话是从哪里打来的。 一个多钟头以后,陈文博给王保长回电,声音中带着一丝惶恐:“王道长,你……昨晚真的接过电话吗?” “当然!我亲自接的!”王保长很肯定的说。 陈文博在电话那头吸了口凉气,涩声说道:“我刚让通讯公司查询过了,昨晚我家的座机……根本就没有通话记录!” 王保长哦了一声,心里倒是没有太过诧异,昨晚那个午夜凶铃明显不正常,看样子那个电话来自阴间啊。 陈文博询问王保长,问他昨晚别墅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保长也没有多说,只说接了个奇怪的电话,其他事情没有透露,如果陈文博知道自己家里,满屋子都是血手印,估计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 王保长几乎可以肯定,别墅里有脏东西,而且还不止一个,其中一个是个小女孩,也就是陈思宇口中的“小姐姐”。别墅里的脏东西不希望王保长留下来,给王保长传递了死亡威胁,想要赶走他。 不过别墅里的脏东西,对陈思宇以及陈文博好像并没有太大的敌意,也就是跟他们玩玩而已,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他们,说明别墅里的脏东西,本性应该不坏。 晨曦从天边升起,阳光晒得人暖洋洋的。 别墅后面有个私家泳池,很漂亮,阳光落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 王保长伸了个懒腰,解开浴袍,哗啦一声跳进泳池里面,想要好好感受一下私家泳池。 王保长泡在泳池里面,头顶晒着懒洋洋的太阳,一晚上的疲惫和紧张统统被驱走,整个身体无比的舒服。 王保长仰躺在水面上,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条鱼,漂在水上。又感觉自己像是一只鸟,飞在天上。 就在王保长完全放松自我的时候,脚踝忽然一紧。 王保长刚开始还没在意,以为自己的脚踝被水草缠住了。 但是他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呀,自己是在别墅的私家泳池里面,怎么会有水草呢? 王保长刚刚反应过来不对劲,就感觉脚踝上缠着的东西越来越紧,并且生出一股大力,将他使劲往水里拉扯。 不等王保长睁开眼睛,他的整个身体包括脑袋,全都一起没入了水中。 咕噜咕噜! 王保长一时间被呛得头昏脑涨,他拼命挣扎着,想要摆脱脚踝上的东西,但是那东西滑腻腻的,如同一只无形的手,王保长越挣扎,它就抓得越紧。 王保长心中大惊,他太小看别墅里的脏东西了,居然没有任何的防备。 第七百零五章 血池 咕噜咕噜! 王保长沉入泳池下面,令他感到无比惊悚的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原本这一池碧蓝色的池水,此时此刻,竟然变成了一池血水,红的刺目。 王保长极其郁闷,而且非常后悔,自己本不该这么大意的,万万没有想到,别墅里的脏东西,大白天就敢对他下手。 因为在泳池里面游泳,所以王保长的身上光溜溜的,什么法器都没有带,顿时陷入了绝境。 挣扎中,王保长看见缠住自己脚踝的,竟然是一大团浓密的头发丝。 那头发丝就像从泳池底部疯长出来的一样,如同一大团怒放的花朵,不仅缠住了王保长的脚踝,还顺着王保长的双腿往上蔓延,仿佛要把王保长整个人都吞噬进去。 情急之下,王保长咬破舌尖,想要用舌尖血逼退头发丝。 谁知道咬破舌尖以后,王保长发现一个严峻的问题,人在水里,嘴里的舌尖血根本吐不出去,一张嘴巴,池子里的血水就倒灌进嘴里,把嘴里含着的舌尖血冲散了。泳池里的血水带着浓浓的怪味,腥臭难闻。 王保长本就耗费了不少力气,此时一张嘴巴,就连最后一丝力气都消散了。 偌大的别墅里面,只有王保长一个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有人会来救他,王保长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认为自己死定了。 缺氧状态下,人的大脑会变得混沌,意识也会逐渐变得模糊。 迷迷糊糊中,透过荡漾的血水,王保长隐隐约约看见,泳池边上站着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穿着一袭碎花小白裙,低着头,长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庞。 发丝的缝隙里面,仿佛有两只血红色的眼睛,正在注视着王保长。 “喂,把手伸出来!喂——” 突然,泳池旁边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紧接着,一支长长的竹竿伸入泳池,正好递到王保长面前。 王保长没有多想,一把抓住竹竿。 借着竹竿的力量,王保长用尽全力,迅速浮出水面。 哗啦! 外面娇阳当空,晃得王保长睁不开眼睛。 王保长大口大口呼吸着氧气,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 王保长游到岸边,回头看向泳池,却发现泳池里的血水已经恢复了正常,仍旧是碧蓝碧蓝的,清澈透亮。 而且泳池下面的那团头发丝也不见了,泳池下面空荡荡的,很感激,什么东西都没有。 王保长再抬头看向泳池岸边,那个穿着碎花小白裙的女孩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穿着背背裤,打扮很洋气,稚嫩的脸庞上带着几分帅气,看那气质,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 王保长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不堪的从泳池里爬出来。 小男孩直勾勾的看着王保长,王保长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穿。 因为别墅里没有人,所以王保长非常的随意,脱得光溜溜的,更好的体验私人泳池游泳的感觉。 王保长定了定神,扯过浴巾,挡住下半身,一脸淡定的说:“不用惊讶,不用羡慕,小鸟终究会变成雄鹰,只是时间问题!” 小男孩哦了一声,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王保长看见小男孩手里的竹竿,这才知道刚刚是小男孩救了他。 小男孩出现的非常及时,迟来两分钟,王保长都已经见阎王去了。 “你是谁?”王保长奇怪的问,不知道这个小男孩是怎么进入别墅的。 小男孩说:“我还想问你是谁呢?这是我家啊,你跑我家来做什么?” “你家?!”王保长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哦,莫非你是陈思宇?” 王保长想起陈文博有个儿子叫陈思宇,小男孩说这里是他家,那他肯定就是陈思宇了。 小男孩点点头:“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王保长说:“我是你爸爸在广州的好朋友,我叫王保长,你爸爸应该有提起过我吧!” 陈思宇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嗯,他是跟我提过王叔叔,原来是你啊!你不会游泳为什么要跳下去啊?万一溺死了怎么办?这可是我们家吖!” 王保长尴尬的笑了笑,又不好跟他说起刚才的诡异事情,只好讪讪地说:“我会游泳啊,只不过……只不过刚才突然小腿抽筋……” 顿了顿,王保长突然想起了什么,反问道:“哎,对了,你不是在花莲乡下吗?怎么回来了?你爸呢?” 王保长这才想起,只看见陈思宇,并没有看见陈文博,看来陈思宇并不是跟陈文博一起回来的。 陈文博知道别墅里有脏东西,在没处理干净之前,他应该不会把陈思宇带回来的。 王保长稍一动脑子就知道,陈思宇一定是独自偷偷跑回来的。 王保长问:“喂,小子,你是不是一个人偷跑回来的?” 陈思宇没有否认:“对啊,乡下一点都不好玩,我爸又不让我走,我就偷跑回来咯,回来找小姐姐玩!” “我跟你爸打个电话,你爸要是发现你不见了,肯定急死了!”王保长转身往客厅走。 陈思宇赶紧拉住王保长,哀求道:“王叔叔,你别通知我爸行不行?我爸要是知道我在家里,又要把我送回乡下去,我是一点都不想回去了!我刚才救了你的命,你帮我保守秘密,就当做报答我怎么样?” 陈思宇正在跟王保长谈条件,客厅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王保长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陈文博焦急的声音:“思宇从乡下跑了,我到处找他,他有没有回来?” 王保长也不好欺骗陈文博,就实话实说:“在家呢,刚刚回来,他说乡下不好玩!” 陈文博这才松了口气:“王道长,我现在有个紧急会议要去一趟公司,你帮我看着他,等我开完会再来接他,没什么问题吧?” 王保长回头看了一眼陈思宇:“好,没问题,我会帮你看着他的!” 第七百零六章 拍人头 王保长从来没有带过孩子,突然让他带着陈思宇玩一天,他还有些手足无措。 王保长刚才折腾的浑身没劲,肚子也饿得咕咕叫唤,就问陈思宇吃不吃东西,陈思宇说好啊,然后在外卖上面点了一大堆炸鸡牛排。 外卖送来了,味道还不错,王保长饿坏了,风卷残云就把自己那一份吃了,然后还眼巴巴的馋着陈思宇手里的。 王保长这厮也是个极品,居然跟小朋友争东西吃,但他不用硬抢,而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小孩子家家,吃这么多油炸食品,对生长发育不好,会得肥胖症的,以后你变成一个大胖子,都没有小姐姐跟你玩了!” 说完这话,王保长就悄无声息的把陈思宇的薯条塞进了自己的血盆大口。 “鸡肉不消化,尤其是这种鸡腿肉,哎呀呀,很不卫生的,你没看新闻吗?新闻里经常报道,这种鸡腿肉里面会长蛆虫的,白花花的那种,一咬下去,满嘴都是蛆虫……”王保长嘴里说的很“肮脏”,口水却一直哗啦啦的流。 “真的假的,好恶心!”陈思宇赶紧放下鸡腿。 小朋友总是天真单纯,容易上当受骗,陈思宇刚刚放下鸡腿,王保长就把鸡腿啃了个满嘴冒油,连鸡骨头都嚼碎了。 陈思宇说:“你不是说鸡腿里面有蛆虫吗?” 王保长不以为然的说:“没事儿,我们成年人,增加营养蛋白嘛!” 陈思宇摇了摇头,手里的食物都被王保长骗走了,只好拿起可乐。 没想到,王保长这个“人渣”,居然连陈思宇手里的可乐都不放过,陈思宇刚刚端起可乐,王保长就把可乐给抢了过来,义正言辞的说:“这个千万不能喝!” “可乐也不能喝?为什么?”陈思宇一脸认真的问。 王保长很严肃的说:“可乐是碳酸饮料,碳酸饮料里面有一种物质,是专门杀精的。你现在还小,可能还不懂杀精是什么意思,简单点说,喝多了可乐,会影响小鸟鸟的生长发育,以后你都生不出小孩!” 王保长满嘴跑火车,一派胡言,但他一脸严肃的样子,还是让陈思宇信以为真。 无奈之下,陈思宇只好放下可乐:“算了,我已经饱了!” 陈思宇独自离开客厅,王保长抱着可乐喝的滋滋作响:“你去哪里啊?” 陈思宇头也不回的说:“我去打电动!” 陈家有钱,而且别墅也够大,底楼专门有一间屋子,是陈思宇的电玩室,给他打电动玩的地方。 王保长昨天才住进别墅,很多房间都还没进去过,听陈思宇说在房间里打电动,感觉很好奇,喝完可乐以后,也屁颠屁颠跟了过去。 走到电玩室门口,王保长发现房门开着,里面的游戏机也开着,但是陈思宇却不见了踪影。 “陈思宇!喂,小子,你跑哪里去了?”王保长喊了几嗓子,却没有听见陈思宇的回应。 王保长找了一圈,都没有看见陈思宇,心里不由得有些慌了,陈文博让他照看好陈思宇,这还不到半天时间呢,陈思宇难道在他眼皮底下飞走了吗? 咚咚咚!咚咚咚! 通往地下室的走廊里面,响起古怪的声响,像是某种撞击声。 王保长回头看了一眼走廊,因为走廊通往地下室,所以光线比较昏暗,即使是大白天,这条走廊也有些阴郁。 借着朦胧的光亮走过去,王保长就看见模糊的阴影里面,有个小孩的身形轮廓,看上去应该是陈思宇无疑。 “喂,小子,你在这里做什么?不是说好打电动的吗?”王保长走到陈思宇身后。 陈思宇说:“小姐姐叫我来玩皮球啊,我正玩得高兴呢!咦,小姐姐呢?小姐姐去哪里了?” 陈思宇踮起脚尖,抬头四顾,像是在找人,他的手里还抱着一颗皮球。 王保长听见陈思宇提到“小姐姐”,整个人立马警觉起来,陈思宇所说的小姐姐,很可能就是那个披着头发,穿着碎花白裙的小女孩。 刚才在泳池的时候,那个小女孩差点杀死自己,王保长正一腔怒火没处发泄呢。 王保长悄悄把手插进衣兜里面,夹住了量张黄符,一旦那个小女孩现身,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王保长想要利用陈思宇把那个小女孩找出来,他问陈思宇:“小姐姐在哪里呢?我怎么没有看见呢?” 陈思宇说:“刚才还在地下室门口呢,你一叫我,她好像就被吓跑了!” 王保长说:“好吧,先不管她,叔叔陪你拍皮球怎么样,说不定小姐姐看我们玩得高兴,一会儿自己就跑出来了!” “好啊,叔叔,接着!”陈思宇把皮球砸在地上,反弹起来,王保长伸手接住皮球。 在接住皮球的一刹那,王保长忽然感觉不太对劲。 皮球应该是比较光滑的,有些皮球表面会有一些小凸点,但这颗皮球的手感跟其他皮球完全不同,竟然有些毛茸茸的。 王保长刚一触手,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王保长低头一看手里的皮球,浑身的汗毛在瞬间倒竖起来,因为没有心理准备,整个人吓得后退一步,双手狠狠一哆嗦,皮球也落在了地上。 王保长的脸色非常难看,一片死灰色。 如果不是陈思宇站在面前,王保长刚刚真的会失声大叫,为了面子,他硬生生把惊恐的心情咽回肚子里面。 陈思宇扔给自己的那颗皮球,根本就不是皮球,而是一颗……人头! 换句话说,陈思宇根本不是在拍皮球,而是在拍人头! 陈思宇也许是中了鬼遮眼,所以从他的眼里看出去,这颗人头就是一颗皮球。 陈思宇弯腰把人头拾起来,向王保长抱怨道:“王叔叔,你怎么那么笨呀,这么近都接不住?” 王保长定睛看向陈思宇手里的人头,从面容上看,此人年纪不大,约莫三十岁出头,脸上笼罩着浓浓的死灰色,眼眶里面还有蛆虫在蠕动,散发着阵阵恶臭,应该是死去多日了。 第七百零七章 无头尸 陈思宇根本不知道自己手中抱着的皮球,其实是人头,王保长也不好直接说出来,说出来陈思宇也不会相信的。 为了让陈思宇扔掉人头,王保长只能哄骗道:“喂,小子,你电动玩的怎么样?” 陈思宇说:“还行!” 王保长说:“我不信!我打电动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我单手都能赢你,你相不相信?” 陈思宇一脸不相信的样子:“王叔叔,你在吹牛皮吧?” 王保长说:“不信?不信咱俩练练啊!” 陈思宇看了看手中的皮球,有些不舍:“可我还是想跟小姐姐玩皮球啊!” 王保长说:“小姐姐肯定回家休息了,暂时不会出来玩了,你在这里等着也没用,不如我们先进屋打电动,等晚上再来找小姐姐玩皮球好不好?” 陈思宇想了想,点点头,扔掉手中的人头:“好吧,我们去打电动,我就不信王叔叔你能单手赢过我!” 陈思宇转身跟着王保长往回走,刚走了没有两步,就听见身后传来咚咚声响。 王保长皱起眉头,发现那声音竟然是从地下室里传出来的。 陈思宇也听见了这个声音,立马停下脚步,面露欣喜之色:“是小姐姐出来了吗?” “别管他,我们去玩电动吧!”王保长伸手去拉陈思宇。 然而陈思宇却转过身,高兴的往地下室走去,嘴里大声喊着:“小姐姐!小姐姐!” 王保长情急之下,一记手刀劈砍在陈思宇的后颈上,陈思宇翻了翻白眼,径直晕了过去。 王保长将陈思宇横抱起来,然后反锁在电玩室里面。 他刚刚退出电玩室,那颗人头皮球就骨碌骨碌滚到王保长脚下。 王保长低头一看,那颗人头突然咧开嘴巴,露出一个极其诡异的笑容。 不等王保长反应过来,人头张开嘴巴,一口咬在王保长的脚踝上。 王保长猝不及防,嘶的倒吸一口凉气,疼得脸颊都抽搐了一下。 “你个王八犊子!”王保长一边叫骂着,一边拔出桃木剑,对准人头,用力刺了下去。 桃木剑射出一道暗红色剑芒,唰的将人头钉在地板上。 王保长迅疾掏出一张黄符,往那人头的眉心中央一拍,人头立刻被定住了,半张着嘴巴,一动不动。 王保长赶紧卷起裤管看了看,发现自己的右脚脚踝肿起老高,上面还有清晰可见的咬痕,一大团黑气萦绕着脚踝,并且还有蔓延的趋势。 王保长正准备去找点糯米,地下室的咚咚之声愈发猛烈,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敲打着地下室的房门。 王保长忍着痛,倒提着桃木剑,一瘸一拐的走向地下室。 王保长来到走廊尽头,还没有走下楼梯,忽听砰的一声,地下室的房门突然被大力撞开,一团黑影从地下室里面滚了出来。 王保长定睛一看,不由得遍体生寒,从地下室里滚出的这团黑影,竟然是一个人,但是这个人竟然没有脑袋。 确切地说,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具无头尸体。 尸体身上穿着黑色劲装,隐隐可见肌肉轮廓,他的腰间,还斜插着一根甩棍。 王保长突然想起陈文博说过,自从保姆发疯以后,保镖也失踪了,而面前这个黑衣无头尸,会不会就是失踪的那个保镖呢? 王保长惊诧的后退两步,就看见那具无头尸,顺着地下室的楼梯,一步步爬了上来。 断颈处,血液已经凝固成了乌黑色。 无头尸爬上楼梯以后,竟然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跟王保长冷冷对持着。 此时的景象十分诡异,在昏暗的走廊里面,一具无头尸直挺挺的跟自己“对视”,即使王保长见多识广,心中也难免有些发毛。 王保长指着无头尸骂道:“我警告你啊,别惹爷爷,否则爷爷对你不客气……” 一句话还没说完,无头尸突然纵身一跃,一下子跃起老高,如同出笼猛虎,将王保长扑倒在地上。 王保长的后脑勺撞击在地板上,眼前一阵阵发黑,险些晕死过去。 无头尸伸长手臂,猛地卡住了王保长的脖子,王保长顿时呼吸一滞,吐出了舌头。 那无头尸的力气好大,两只手就像两把铁钳,仿佛要掐断王保长的脖子。 王保长抡起桃木剑,用力劈砍在无头尸身上。 每一剑砍下去,无头尸的身上都会滋地冒起一团黑烟,无头尸的身体也会跟着狠狠颤抖一下。 但即便如此,无头尸也死不松手,不掐断王保长的脖子誓不罢休。 王保长一张脸憋得通红,随着氧气的飞快流逝,他的力气也越来越小。 危急之下,王保长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咬破舌尖,一口舌尖血喷在桃木剑上,桃木剑的威力顿时提升数倍,王保长反手一剑刺出,桃木剑直接没入了无头尸的腰眼。 无头尸的身体痉挛了一下,翻身滚倒在地上,在地上痛苦的翻滚。 王保长趁机爬起来,背靠着墙壁,大口大口喘息,他的咽喉位置,留下十根触目惊心的手指印。 “你个王八蛋!”王保长一瘸一拐的走上去,抬脚狠踹了无头尸两脚。 就在这时候,无头尸突然伸手拔出插在腰间的甩棍,一下子抽打在王保长的脚上。 “哎哟!”王保长痛呼一声,抱脚倒在地上,倒在无头尸旁边。 如此近的距离,王保长看的很清楚,无头尸的身上早已布满尸斑,明显已经死去多日。 无头尸翻身爬起来,竟然骑坐在王保长身上。 王保长大骂道:“太恶心了,一个大男人,怎么用这种姿势?” 无头尸抡起甩棍,朝着王保长的脑袋狠狠砸下来。 那甩棍坚硬无比,这一棍子若是抡结实了,王保长肯定会脑浆迸裂,横尸当场。 王保长也是机智,抢先一步出手,将插在无头尸腰眼上的桃木剑,猛地拔了出来。 无头尸浑身一震,双手僵硬在半空,只听滋滋滋如同漏气的声音,大团大团的黑气从无头尸的腰眼处泄露出来,无头尸就像一个漏气的娃娃,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第七百零八章 糯米蛋糕 咣当! 甩棍掉在地上,无头尸也直挺挺的倒在地板上。 王保长伸脚踹了踹无头尸,确定无头尸已经死的透了,这才疲惫不堪的靠着墙壁坐下来。 休息了老半天,终于缓过一口气,王保长一瘸一拐的把无头尸拖回地下室。 地下室里有些昏暗,散发着阴冷的气息,即使外面是青天白日,地下室里面也如同黑夜。 地下室里堆放着一些杂物,角落里有个大铁桶,铁桶的盖子掉落在地上,这具无头尸很可能就是从这个大铁桶里面爬出来的。 王保长把无头尸塞回铁桶里面,盖好桶盖,这才退出地下室。 他的右腿已经肿胀起来,有些地方已经黑的发亮。 没想到人头皮球的尸毒那么厉害,只是被咬了一口,右腿就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 王保长在厨房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一小袋糯米,赶紧烧开水,把糯米放在锅里蒸熟了,然后取出滚烫的糯米,用布包裹着,热敷在右腿上,将尸毒一点一点拔出来。 右腿里的尸毒慢慢拔除,王保长手里的糯米也变成了黑色。 为了彻底拔干净尸毒,王保长还用小刀在腿上划了道小口子,放出了一些黑血。 等王保长做完这一切,想要去电玩室叫醒陈思宇的时候,却发现陈思宇早已经醒了,一个人站在地下室门口。 王保长吓了一跳,万一陈思宇进入地下室,看见那具无头尸体,可能会被吓得半死。 于是王保长赶紧跑过去,将陈思宇拖回客厅。 王保长问陈思宇在做什么,陈思宇说:“刚刚小姐姐来找我,说今天是她的生日,王叔叔,要不我们去买个生日蛋糕送给小姐姐吧?” “小姐姐的生日?”王保长眯起眼睛,顿时计上心头。 王保长在外卖平台上,订做了一个大蛋糕。 蛋糕很快就送到了别墅,陈思宇很高兴,王保长就跟陈思宇说:“你去邀请小姐姐,今晚我们帮她过生日好不好?” 陈思宇开心的拍手:“好啊好啊,今晚我们帮小姐姐过生日!王叔叔,你真是个大好人!” 到了晚上,王保长熄了灯,把漂亮的大蛋糕摆放在客厅桌子上,还有一些小吃和饮料,点上蜡烛,氛围营造的很好。 王保长对陈思宇说:“待会儿你邀请小姐姐吃蛋糕,叔叔就不打扰你们了!” 陈思宇问:“王叔叔不一起吃吗?” 王保长笑了笑:“不了,这是你们小朋友的事情,叔叔不方便参与,你和小姐姐好好玩耍吧!” 王保长退出客厅,但并没有离开别墅,而是守在客厅外面,隔着窗帘的缝隙,悄悄窥视着客厅里的一切。 墙上的指针滑向午夜,客厅里无故刮起一阵阴风,吹得桌上的烛火左右摇曳,原本明晃晃的烛火,瞬间变成了诡异的幽蓝色。 忽明忽暗间,就看见餐桌对面出现了一个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穿着碎花小白裙,在黑夜里格外醒目,她的长发披散下来,遮住脸庞,扮相看上去很瘆人,正是早上在泳池边上出现过的小女孩。 但是陈思宇却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还很高兴的样子,脸上绽放出笑容:“小姐姐,你来啦?你看我给你买了大蛋糕呢,祝你生日快乐!” 小女孩盯着桌上的蛋糕,幽幽说了声:“谢谢!” 陈思宇打开蛋糕盒,用刀子切了一块蛋糕放在盘子里,递到小女孩面前,自己也切了一块。 陈思宇说:“这家蛋糕店的生日蛋糕最好吃了,我每年过生日的时候,都在这里订蛋糕,你尝尝?” 小女孩点点头,端起盘子,咬了一口蛋糕。 “哎呀——” 刚刚要下蛋糕,小女孩就发出一声惊呼,浑身颤抖着倒在地上。 陈思宇吓得呆住了,连忙问:“小姐姐,你怎么了?小姐姐,你怎么了?” 小女孩在地上痛苦的滚来滚去,看上去就像癫痫发作一样,非常吓人。 陈思宇有些慌神了,扯着嗓子大叫:“王叔叔!王叔叔你在哪里?快来呀!” 其实陈思宇不用喊,王保长已经从客厅正门走了进去。 陈思宇拉着王保长,焦急的说:“王叔叔,你快来看看小姐姐,小姐姐这是怎么了?” 王保长笑了笑,云淡风轻的说:“没什么,她可能吃不惯蛋糕里面的糯米吧!” 王保长捡起地上的蛋糕,轻轻掰开,就看见蛋糕里面夹杂着雪白的糯米粒。 当然,糯米粒是王保长悄悄放入蛋糕里面的,王保长早就在蛋糕里面做了手脚,利用陈思宇把那个小女孩引出来,小女孩毫无戒心,吃下了“糯米蛋糕”,糯米具有驱鬼的神效,小女孩是个小鬼,一吃糯米,肯定出事。 “王叔叔,快救救小姐姐吧!小姐姐这是怎么啦?”陈思宇都快急哭了。 王保长不慌不忙,掏出一张黄符,拍在小女孩的额头上,嘴里说着:“好,叔叔马上救她!” “呜哇——” 黄符拍在小女孩的额头上,小女孩突然大叫一声,扬起脑袋。 长发散开,露出一张死灰色的脸庞,瞳孔里面布满血丝。 很快,小女孩化作一团黑烟,被吸入了黄符里面。 王保长抖了抖手腕,收起黄符。 “搞定!”王保长说。 陈思宇瞪大眼睛,惊诧的问王保长:“小姐姐呢?你把小姐姐弄哪里去了?是不是你害了小姐姐?是不是你害了小姐姐?” 陈思宇的情绪非常激动,脸上的表情也从刚才的焦急变成了愤怒。 王保长安慰陈思宇道:“思宇,你听叔叔跟你解释……” 噗嗤! 王保长一句话还没说完,忽觉腰眼一凉。 王保长怔怔地看着陈思宇,就看见陈思宇满脸愤怒之色,手里紧握着切蛋糕的刀子,半截刀子已经没入了王保长的腰眼。 王保长的脸颊抽搐了两下:“小子,下手够狠的啊!” 一万头草泥马从王保长的心里奔腾而过,妈的,自己居然被一个七八岁的孩童捅了一刀,这事儿要是说出去,多丢面子啊! 第七百零九章 天花板上的女人 “思宇,你在做什么?!” 客厅门口传来陈文博的惊呼声,陈文博开完会来接陈思宇,结果刚刚走到门口,就看见陈思宇捅了王保长一刀。 陈文博三步并作两步冲进来,一把夺下陈思宇手里的刀子,然后将王保长送去医院。 王保长运气不错,刀子没有刺中脏器,只是扎入了皮肉,伤口看上去吓人,但并没有大碍,缝了几针,上了药,折腾了半夜才从医院出来。 因为这一刀,陈文博又多给了王保长二十万酬劳。 陈文博将王保长送回别墅,一路上都在道歉,陈思宇才七八岁的年纪,居然就敢拿刀子捅人,他对陈思宇的举动感到异常的愤怒和惊诧。 陈思宇也不做声,黑着脸坐在后面,任由陈文博训斥他。 回到别墅,王保长跟陈文博讲了讲这两天别墅里的情况,然后带着陈文博去了地下室,见到了那具无头尸。 经过陈文博确认,那具无头尸就是失踪的保镖。 自家地下室竟然藏着一具尸体,陈文博很慌张,摸出电话想要报警。 王保长按住陈文博的手,说:“暂时不用报警,以免打草惊蛇,别墅里面确实有脏东西,而且还不止一个。不过你放心,我已经收了一个小鬼在手里,大鬼应该很快就会现身!” 陈文博点点头,告诫王保长保重,然后带着陈思宇,匆匆离开了别墅。 王保长也是累了,回到客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刚睡着没一会儿,迷迷糊糊中,王保长就感觉自己的脖子有些痒酥酥的。 王保长翻了个身,继续睡,那痒酥酥的感觉竟然如影随形。 王保长挠了挠脖子,突然觉着不太对劲,猛地睁开眼睛,就看见自己的脖子上,缠绕着一大团头发丝。 这团头发丝竟然是从天花板上面倒垂下来的,王保长的目光移动到天花板上面,就看见天花板上面倒挂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一身肮脏的白裙,就像一只大壁虎,以极其古怪的姿势挂在天花板上面,脑袋扭转一百八十度,翻转过来,看着床上睡觉的王保长。两只眼瞳里面布满血丝,迸射出诡异的血红色。 王保长突然想到昨天在泳池里面碰上的头发丝,看样子就是这个女人的“杰作”,当时王保长差点被头发丝害死。 女人看见王保长惊醒,怪叫一声,从天花板上凌空扑落下来。 王保长猝不及防,根本来不及躲避,眼睁睁看着女人凶猛的扑下来。 “呜哇——” 女人刚刚扑到王保长身上,被子里突然刺出一道红光,女人也是猝不及防,被那道红光贯穿了胸口,向后飞出去,挂在窗帘上。 “啊——啊——啊——” 女人发出连声惨叫,身上冒起缕缕黑烟,就像被什么东西烧灼了一样,异常痛苦。 女人这才发现,窗帘的背面,竟然挂满了黄符。 王保长爬起来,掀开被子,被子里面居然藏着桃木剑。 女人看着王保长,恨得咬牙切齿,她这才醒悟过来,自己中了王保长的圈套。 女人挣扎了几下,发出痛苦的嘶吼,但却无法挣脱,只能悬空挂在窗帘上面,很悲惨的样子。 王保长走到窗户前面,笑了笑:“唔,外面好像天亮了吧,感觉今天的天气还不错!” 王保长一边说着,一边拉开窗帘,晨曦从外面斜照进来,挂在窗户上的女人发出极其凄厉的惨叫,第一缕晨曦就像利箭般穿透她的鬼体。 第一缕晨曦能够驱走黑暗,很多邪物都害怕这第一缕晨曦。 等那女人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王保长这才关上窗帘,潇洒的点上一支烟,在床沿边坐下来,吐着烟圈问那个女人:“怎么样?要不要聊一下?” 女人看着王保长,眼神十分的愤怒,她喘息着说:“放了我女儿……放了我女儿……” 王保长哦了一声,原来昨晚收的那个小女鬼,是她的女儿。 “说说吧,你们什么来头?只要你如实告诉我真相,我自然会放了你的女儿!”王保长说。 女人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异常狰狞,她几乎撕扯着嗓子吼了起来:“那个贱男人,杀了我们两母女,贱男人,啊!” 王保长皱起眉头:“你和你女儿是被人杀死的?你口中的贱男人是谁?” 女人痛苦的闭上眼睛:“是我老公,沈浩!” 沈浩?! 陈文博跟王保长讲过沈浩的故事,这座别墅以前就是沈浩的,后来沈浩的老婆和孩子失踪,沈浩带着秘书去了美国,结果前几年出车祸死了,而他失踪的老婆孩子一直下落成谜。 坊间曾传闻,沈浩为了和外面的女人在一起,弑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 没想到,传闻竟然是真的,沈浩这个人渣,真的杀死了自己的老婆孩子! 王保长倒吸一口凉气,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老虎这样的猛兽,都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然而人性,却如此的残忍可怕! 幸好老天有眼,让沈浩这种人渣死于了非命。 所以,人在做天在看,恶人自有天收。 王保长问那个女人:“具体说说吧,好歹你们也是夫妻啊,沈浩怎么下得了手?更何况,还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下手?” 女人恨声说道:“所以他根本就不配做人,甚至连畜生都不如!我和沈浩认识的时候,沈浩还一无所有,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大学毕业的穷小子,而我是一个官员千金。当初家里人劝我不要和沈浩在一起,但我瞎了眼睛,偏偏看上他这头白眼狼。 和我结婚以后,沈浩利用我家官场上的人脉关系,迅速扩展他的公司业务,他确实聪明,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了亿万富豪。 沈浩有钱了,周围的花花蝴蝶便多了起来,成天围着他转,可恨这个王八蛋迷恋花丛,风流成性,早已把我们的夫妻恩情抛在脑后,哪怕是有了女儿,他也不知道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经常登上花边新闻头条。到后来,甚至和那些小三小四到了出入成对,毫不避嫌的地步!” 第七百一十章 装疯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话一点也没差!”王保长说。 女人点点头,开始低声啜泣起来:“我都记不得自己跟沈浩吵过多少次了,沈浩也几次三番的提出过离婚,但我始终放不下这段感情!” 王保长说:“你不是放不下这段感情,你是不甘心。当初你顶着那么大的压力,也要跟沈浩在一起,你付出了所有,所以你不甘心自己的付出变成泡影。而且沈浩是踩着你的肩膀爬上去的,现在飞黄腾达了,又想休掉你,你也很不甘心,不想沈浩把家里的财产,分给外面那些野女人,我说的对吧?” 女人咬着嘴唇说:“也许吧!如果我当初同意离婚,我和我的女儿也不会惨遭这个畜生的毒手! 那天晚上,我跟沈浩又爆发了激烈争吵,沈浩提着包就走,当着我的面,说要去他秘书家里过夜。 当时我很生气,拦着沈浩不让他走,我俩发生了拉扯,情急之下,我一口咬在沈浩的耳朵上,把他耳朵咬掉了一块肉,他的耳朵流了很多血,疼痛刺激着他,他瞪红眼睛,一把推开我。 结果,就是这一推,却将我从楼梯上推了下来,我的后脑重重撞击在楼梯上,当场就死在了楼梯下面。 鲜血从我的唇角流出来,我瞪着一双眼睛,死不瞑目。 这一幕,恰巧被女儿看在眼里。 女儿原本已经睡了,但被我们的打斗声吵醒了,她刚刚从卧室走出来,就看见沈浩把我推下楼梯。 女儿才十岁,受到严重的精神刺激,在极度的惊吓中,抱着脑袋,失声大叫。 女儿的叫声惊醒了沈浩,沈浩冲上去,捂着女儿的嘴巴,让她不要叫。 沈浩失手杀了我,内心也是非常的恐慌,一双手死死捂着女儿的嘴巴,完全不知道女儿变了脸色。 过了半天,等沈浩松开手的时候,却发现女儿已经被他捂死了,身体都已经凉了!” 沈浩虽然是个人渣,但应该还没有胆量杀人,至于害死自己的老婆女儿,完全是失手错杀。 “你们的尸体呢?沈浩把你们的尸体藏在了哪里?”王保长问。 “烧了!毁尸灭迹!烧成了骨灰,埋在别墅的地基下面,所以没人知道!”女人说。 王保长点点头,难怪外界会认为沈浩的老婆女儿神秘失踪,原来她们都被烧成灰了,还被深埋在别墅的地基下面,怎么可能有人知道? “现在别墅已经换了新的主人,沈浩也已经死在了美国,你们不应该再出来搞事情了吧?”王保长说。 女人说:“如果我们真要搞事情的话,你认为陈文博和他的儿子,还能活着吗?” “那你的女儿还天天缠着陈思宇?”王保长问。 女人说:“我女儿很孤独的,被压在昏暗的地下室下面,就想着找陈思宇玩一玩,没有其他恶意!” “没有恶意?好!那我问你,地下室里的那具无头尸是怎么回事?那个保镖难道不是你杀死的?”王保长问。 “我?我为什么要杀死那个保镖?”女人诧异的反问道。 王保长怔了怔:“那个保镖不是你杀死的?” 王保长一直以为,保镖是被别墅里的女鬼杀死的,但女鬼否定了这起凶杀,如果保镖不是被女鬼杀死的,那他又是被谁杀死的呢? 女人说:“我跟那个保镖无冤无仇,平白无故的,我为什么要杀了他?” “那保镖是被谁杀死的?”王保长皱起眉头。 女人说:“是被那个保姆杀死的!” “什么?!”王保长大吃一惊,屁股一下子离开了床沿,惊诧无比:“真的假的?” 在陈文博的描述中,那个保姆是个很勤劳朴实的人,做事非常用心负责,所以陈文博才敢把陈思宇交给保姆照顾。 但现在,女人却告诉王保长,保姆竟然是杀人凶手,这样的反转让王保长有些接受不了。 女人说:“我为什么要骗你?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真不是你干的?”王保长问。 “如果是我干的,我肯定会认!我说了,是那个保姆干的!保姆杀了那个保镖,割下了那个保镖的脑袋,把他的尸体藏在地下室。昨天我只是操纵保镖的无头尸体攻击你,但人绝对不是我杀的!”女人说完这话,闭上眼睛,一副你爱信不信的样子。 王保长抿了抿嘴唇,赶紧给陈文博打去电话,问陈文博那个保姆在哪里。 陈文博说:“在医院休养啊!” 王保长说:“你赶紧过来接我,咱们去医院看看!” 王保长起身走出客房,临走的时候,他对女人说:“如果你没骗我,等我回来便放了你!如果你骗我,你知道是什么后果!” 女人没有睁开眼睛,只是淡淡说道:“希望你遵守承诺!” 陈文博来别墅接上王保长,开车去了医院,陈文博很好奇,就问王保长,为什么要急着去找那个保姆呢? “找她问点事情!”王保长说。 陈文博说:“她受了严重的精神刺激,脑子不太正常,只怕你别想从她嘴里问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王保长一脸严肃的说:“她有可能是——装疯!” 来到医院,发现保姆竟然没在医院,询问医生才得知,保姆早就出院了,精神状况以及各项检查指标都非常良好。 王保长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说不好,然后让陈文博联系警方,不要让保姆逃离宝岛。 事实印证了他的猜测,保姆果然是在装疯,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应激性精神障碍。 陈文博很疑惑,就问王保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把那个保姆弄成了通缉犯呢? 王保长说:“对,那个保姆就是通缉犯,是她杀了保镖,还把保镖的脑袋割了下来,她是杀人凶手,不能让她跑了!” 陈文博听闻保姆杀了他的保镖,心里也是万分惊讶,他做梦都没想到,勤劳朴实的保姆,竟然会犯下如此罪行。杀人也就算了,还割下对方脑袋,这是有多大的仇怨啊?而且,堂堂一个保镖,怎么会被一个保姆杀死呢?难道他没有任何的反抗吗? 扑朔迷离的杀人凶案,只有找到保姆,才能找到真相。 第七百一十一章 京城 “后来呢?”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说:“幸好及时报警,宝岛警方在机场截获了那个保姆,经突击审讯,保姆交代了犯罪事实。只差一步,保姆就离开宝岛前往美国,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保姆为什么要杀害保镖呢?他们之间到底什么仇什么怨?而且还要把保镖的脑袋割下来?”猴子问。 王保长有些唏嘘的说:“这其中还有个故事!” 原来,那个保姆年纪不大,颇有几分姿色,保镖经常偷窥保姆洗澡睡觉,慢慢的竟然有了非分之想。 那晚保镖通宵值班,寂寞难耐,被欲望冲昏了头,对保姆欲行不轨。 其实那晚保姆在镜子里面,并没有看见什么脏东西,而是看见了双眼瞪得通红,如同野兽一般的保镖。 那天晚上,保镖强行玷污了保姆,折腾到天亮,这才心满意足的沉沉睡去。 看着伤害自己的保镖,浑身伤痕累累的保姆从地下室里翻出了一把斧头,对着熟睡的保镖砍了下去。 保姆用斧头砍掉了保镖的人头,把保镖的尸体藏在地下室的大铁桶里面。 为了掩盖罪行,保姆利用别墅最近闹鬼的传闻,假装自己被脏东西吓疯,骗过陈文博,趁机离开了陈家别墅,并且伺机逃离宝岛。 计划原本很完美,只可惜最后时刻,功亏一篑,在飞机即将起飞的时候,保姆被警方抓获了。 天网恢恢,没有人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 虽然保姆也是受害者,但她毕竟杀了人,现在已经被收监关押,等待法律的审判。 “那对悲情的母女俩呢?”我问王保长。 王保长说:“我让陈文博找来工匠,挖开别墅地基,果然在别墅地下室的梁柱下面,发现了两个骨灰坛,说明那个沈浩还是有一点点良知。如果当年沈浩抛洒了她们的骨灰,那就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 然后陈文博买了处风水宝地,重新给她们母女俩立了碑,将她们的骨灰安葬了。 安葬回来的那天晚上,陈思宇就哭着跟陈文博说,他说小姐姐今天来跟他道别,说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希望陈思宇快乐的活下去!” 顿了顿,王保长又一脸骄傲的说:“因为这件事情,我在宝岛那边一炮打响了咱们公司的名号,陈文博带着我在宝岛玩耍了好几天,见了不少政要和商人!” 说着,王保长从衣兜里掏出一大堆名片,名片的头衔都很吓人,非富即贵。 王保长说:“这些都是咱们的潜在客户和重要资源,好好干,咱们公司必将冲出国门,走向世界!” 在广州待了几天,猴子便催促我启程回京城复命。 我本来想叫上王保长的,后来想了想,王保长要是跟我一块儿走了,公司这边就没有顶梁柱了。 况且,京城那边的情况我也不太了解,还是先过去看看再说。 飞机在三万英尺的高空爬升,仅仅三个钟头以后,我们便已经抵达千里之外的京城。 北上广,中国最著名的三座国际化大都市。 其中“北”,指的就是京城。 自明清建都以来,京城就是华夏大地的政治文化中心。 虽然没有上海的现代繁荣,也没有广州的前卫时髦,但是京城却有着特殊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气息。 行走在京城的街头,就像是穿越了时空的走廊。 现代化的高楼林立,高楼后面又掩映着古色古香的历史遗迹,古老的京城胡同,庭院深深的四合院,红漆的高墙,以及镇宅的石狮子,一切的一切,都给人一种浓厚的古韵,这是其他城市所没有的感觉。 “没来过京城吧?”猴子问我。 我摇摇头,饶有兴致的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猴子说:“看,那里就是人民大会堂!还有那里,看见没有,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哎,那就是故宫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紫禁城,怎么样?是不是超级壮观?” 故宫是华夏的象征,没有国人不知道故宫,虽然在电视上看见过故宫的风采,但是当故宫真正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心里的那种震撼,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故宫位于京城中轴线的中心,为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现存规模最大的宫殿型建筑。 恢弘,壮观,天下一绝。 计程车在一个胡同口停下,猴子让我下车。 京城有很多这样的胡同,胡同里面分布着重重叠叠的四合院,老一辈的人,几乎都住在这种地方。 可别小瞧这种古老陈旧的院子,据说现在一个四合院都价值好几个亿,守着四合院的老京城人,大多都发财了,所以京城里的隐形富豪,多得数不清。 天色有些麻麻黑了,华灯初上,我们也有些饿了。 猴子带着我,在胡同口喝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碎汤,浑身上下都暖呵呵的,非常舒服。 吃饱喝足,猴子带着我走进胡同。 猴子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京城胡同天下闻名,第一次走在胡同里,还真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胡同两边栽种着高大的梧桐树,深秋季节,梧桐叶子都已经枯黄了,落了一地,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杈子。 许多宅院都还保持着古老的模样,青灰色的砖墙,红色的木门,门上还有锈迹斑斑的铆钉。一些娇花悄悄从墙上探出来,几只小猫在墙头屋顶上翻滚嬉戏,这里的一切,静谧而又安详。 时光在这里仿佛走得很慢,胡同里面跟胡同外面,就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胡同里面,时光悠悠,在墙上慢慢划过。 而胡同外面,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繁忙而又喧嚣。 十分难得,在这繁华的背后,还有如此宁静的一方净土。 走到胡同尽头,猴子在一座小院门口停下脚步。 “你住在这里?”我问猴子。 猴子没有回答我,而是走到木门前面,抓起门上的铜环,轻轻敲打起来。 猴子的敲门声很有节奏,就像发送电报一样,像是某种暗语。 第七百一十二章 第七局 我皱起眉头,疑惑的看着猴子。 原本我以为,这个小院是猴子在京城的住处,但现在却发现,我好像想错了,哪有人回自己家,还需要打暗号的? 猴子打完暗号以后,便站在边上静静等待。 不一会儿,门开了,门后站着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男人。 年轻男人冲猴子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猴子走进小院,招呼着我一起走进去。 院子的角落里栽种着高大的梧桐树,中央还有一口天井,四周种着许多花花草草,还有造型奇特的盆栽,看得出来,这里的主人很会享受生活。虽然置身在城市中,但又活在田园之间。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低声问猴子。 猴子冲我咧嘴笑了笑:“第七局啊!” 第七局?! 这里竟然是第七局?! 我惊讶得张大嘴巴,呆站在院子中央。 第七局,也就是诡案调查科的总部,华夏最神秘的一个部门,竟然……竟然藏在一个如此普通的胡同里面? 这简直大大超乎了我的想象! 在我的想象中,第七局应该是个非常庄严神圣的部门,四周肯定还有哨兵站岗,戒备森严。 结果,真实情况跟我的想象完全是大相径庭。 第七局不仅藏身在这样一座小院里,而且根本就没有任何戒备,跟普通人家差不了多少。 很难相信,这座小院子里面,竟然管理着整个华夏的灵异事件。 “走啊,愣着做什么呢?”猴子在前面叫我。 “这里……这里真的是第七局?”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猴子笑了笑:“俗话说得好,大隐隐于市嘛!” 猴子带着我走进里屋,推门而入,一股清新的茶香扑面而来。 “唔,好香!”猴子说。 一个爽朗的笑声传来:“哈哈哈,回来的正是时候,快来尝尝正宗的西湖龙井!” 我循着声音看去,就看见屋子中央摆放着一张木几,木几上放着茶具,茶盅里的西湖龙井飘散着清新的香味。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几乎全是木制的,却又给人一种清新雅致的感觉。 木几后面坐着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体型有些微胖,笑眯眯的,眉心中央有一颗红色的肉痣。那颗肉痣足有指甲壳大小,看上去就像是二郎神的第三只眼睛。 奇怪的是,这颗肉痣并没有让人觉得丑陋,反而给这个男人增添了一种尊贵的气质。 我一看此人的面相,就是那种人中龙凤的富贵面相,所以我断定此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我还没有开口说话,那人便微笑着望向我:“这位就是杨程吧?” 猴子把我拉到木几前面,介绍道:“对,佛爷,这位就是杨程!” 然后猴子又对我说:“杨程,这位是佛爷,第七局的局长!” 我就说此人面相非同一般,原来是第七局的局长。 第七局是中央直属的部门,第七局局长,掰着指头都不知道是多大的官。 我点点头,主动同佛爷握了握手,礼貌的问了声好。 佛爷倒也没有局长的架子,很热情的招呼我们坐下,给我们倒上热气腾腾的茶水,做了个请的手势:“早就听闻你的大名,今日一见,让我顿时想起了一句话,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面对佛爷的夸赞,我抱了抱拳,很稳重的说:“佛爷过奖了!” 佛爷端起茶盅,喝了一口,问我道:“这次请你来京城,想必猴子已经跟你说过情况了吧?” 我颔首道:“是的,猴子大概跟我讲了下情况,说是帝魂想要借‘天机’复活!” 佛爷摸了摸下巴:“距离天机到来,已不足一年时间。我们一直都在密切监测紫禁城的状况,最近我们发现,紫禁城里的阴气越来越重,京城里也是异象频发,波云诡谲,江湖动荡不安,京城下面的龙脉气息也是翻涌不息,一点都不平静!所以,我急招各路英雄进京,就是想让大家携手合作,一起度过目前的难关!” 我听得暗暗心惊,没想到京城的江湖,已经这般混乱了,看来情况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 尤其是听到“天机”到来已经不足一年,我的心也紧紧收缩了一下。 不知不觉,这一天,终究还是要到了。 提到“天机”这件事情,佛爷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忧心忡忡。 面对佛爷,我也没有隐瞒,开口说道:“佛爷,我有一个办法,也许能够封印帝魂!” 佛爷浓眉一挑,看着我,惊奇的问:“什么办法?” “六道轮回阵!”我一字一顿的说。 “传说中的六道轮回阵?!”佛爷面上掠过一丝惊讶,佛爷点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六道轮回阵能够逆天改命,理论上来说,确实能够封印帝魂。但是,施展六道轮回阵需要凑齐六道法宝。这六道法宝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神物,非机缘之人不可获得,有些人哪怕穷尽一生,也无法碰上其中一件。所以,要想凑齐六道法宝,谈何容易?” “你帮忙留意着‘阎王令’就行!”我自信满满的对佛爷说。 佛爷说的很对,六道法宝,非机缘之人不可获得。 然而,我正是那个被老天爷选中的机缘之人。 短短十年光景,六道法宝我便已经寻得其中五件,所以我很有信心能够凑齐六件法宝。 目前,我只差阎王令这一件法宝没有找到。 距离天机到来还剩下不到一年时间,如果能在这短短一年时间内,寻得阎王令,那就不怕帝魂复活了。 佛爷看着我,脸上闪烁着惊讶的神色。 他是个聪明人,自然懂我这句话的意思。 佛爷点了点头:“好,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寻得阎王令下落!” 顿了顿,佛爷又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相信老天爷,也会站在我们正义的这一边,不会眼睁睁看着天下混乱,生灵涂炭!” 说到这里,佛爷端起茶盅:“杨程,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我的心中热血沸腾,举起茶盅回应道:“生为华夏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第七百一十三章 灵异录像 佛爷放下茶盅,起身走到电视机前面,给我们播放了一段录像。 这段录像是真实拍摄的,地点就在紫禁城。 画面一开始,是在夜晚,整座紫禁城死寂无声。 镜头推进,这是一条长长的通道,荒草丛生,显得阴气森森,空气中飘荡着一层迷雾,两旁的红砂墙皮都已经脱落了不少,就像癞子的脑袋,一片斑驳。 从画面上看,这是紫禁城里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常年无人,应该是没有对外开放。 紫禁城里总共有一万多个房间,面向游客开放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开放,有些地方甚至封锁了起来,禁止进入。 当然,对外的说辞是,这些地方年久失修,不适合对外开放。 但我们知道,这些地方不对外开放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太过邪门。 古往今来,紫禁城里不知道聚集了多少冤魂,冤魂聚集的地方,邪门事情也就越多。 为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所以这些地方就被封锁了。 我很奇怪,是什么人胆敢半夜三更出现在紫禁城里,而且在这种被封锁的阴森地方拍摄录像,不怕死么? 佛爷没有给我太多解释,让我继续看下去。 画面里传来脚步声,镜头一直在移动,说明拍摄者在往前走。 脚下的青石路上,早已爬满了青苔和杂草,还有癞蛤蟆呱呱呱在草丛里蹦跶。 癞蛤蟆的叫声,反而衬托出更加荒凉的感觉。 不知不觉中,四周的迷雾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画面里传来说话的声音,但竟然是英文,我这才知道拍摄者是外国人。 从对话中不难听出,拍摄者不仅是外国人,而且还是两个外国人,一男一女。 我尖起耳朵,勉强能够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男的说:“怎么起雾了?” 女的说:“杰克,我什么都看不见了,我……我有些害怕!” 男的说:“不用怕,我带着十字架呢,神会保佑我们的!” 话音刚落,就听那女的一声尖叫(把我们都吓了一跳):“杰克,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画面一阵抖动,发出滋滋声响,像是受到了什么干扰,竟然泛起了雪花,一片模糊。 画面里传来嘈杂声,两个人气喘吁吁,应该是在奔跑,镜头晃动的非常厉害。 突然,摄像机掉在地上,镜头画面恢复了正常,正好拍到一双脚,脚下还掉落着一个十字架吊坠。 那双脚非常奇怪,脚上竟然穿着一双清朝宫女的旗鞋,高高的木头鞋底,大红色的绣花图案,在黑夜里分外夺目。 “啊——杰克——杰克——” 女人的尖叫声,从录像里面传出来,在房间里回荡,让人头皮发麻。 紧接着,女人的尖叫声戛然而止。 画面停顿了几秒钟,就看见浓雾里面,一抹影子隐隐约约的飘了过去。 猴子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皱起眉头:“好像是一顶轿子!” 就在我们凝足目力,看得非常专注的时候,镜头前面,突然贴上来一张苍白的死人脸。 我和猴子猝不及防,被吓了一大跳,条件反射,齐刷刷的站了起来。 还没等我们看清楚,镜头陡然一黑,什么都没有了。 我长吁一口气,重新坐下来,喝了口热茶压惊。 猴子问佛爷:“佛爷,这段录像……是从哪里来的?” 佛爷关掉电视机,往茶盘上浇了些热水,慢慢说道:“一周前,两个来自米国的游客,进入了紫禁城。他们是一对情侣,在米国的一家电视台工作,都是摄影爱好者,这次来到紫禁城,听说紫禁城有很多地方都被封锁了,可能两人一时兴起,想要探索紫禁城的秘密,所以他们没有遵从游客守则,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紫禁城,而是擅自进入了一个封锁的地方,藏了起来,等到天黑之后,再悄悄出来进行拍摄,刚才的这段影像就是这样来的!” “那两人怎么样了?”我想起刚才最后贴在镜头上的那张死人脸,忍不住心有余悸。 佛爷说:“工作人员第二天找到了杰克冰冷的尸体,面朝下趴在地上,两只眼睛瞪得滚圆,仿佛要撑破眼眶,表情非常惊恐。经过尸检,确认杰克死于突发性心肌梗塞,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被活活吓死的!” “那个女人呢?”猴子问。 佛爷说:“女的名叫瑞丝,神秘失踪了,地上只剩下这台摄像机,以及那个十字架吊坠!” 猴子瞪大眼睛:“那女的失踪了?!” 佛爷点点头:“是的,失踪了,工作人员反复查看监控,都没有发现瑞丝离开过紫禁城,所以瑞丝很可能还在紫禁城里面,估计是被脏东西带走了!” 猴子喝了口茶,摇头说道:“不作不死,这两个米国人,纯粹是自己作死,居然敢半夜在紫禁城拍摄纪录片!” 佛爷说:“两个米国人,在紫禁城里,一死一失踪,现在外交部那边的舆论压力很大,需要给米国一个交代!” 猴子皱起眉头,不爽的嘟囔道:“交代?咱们需要交代什么?明明是他们不遵守规矩,结果把命玩丢了,关我们什么事?” 佛爷捧起茶盅,吹了吹漂浮的茶叶,表情平静的说:“道理是这样的没错,但那两个米国人,毕竟死在咱们的地盘上,我们没法推卸这个责任!外交上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说到这里,佛爷放下茶盅,抬头看着我们:“我把你们叫回来,就是要交给你们一个任务,把失踪的瑞丝找出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点头道:“好!” 佛爷伸出三根手指,问我们:“三天时间够不够?” 猴子抿了抿嘴唇:“应该够了!” 佛爷一脸严肃的说:“没有应该,你只需要回答我,够还是不够?” “够了!”我大声说。 佛爷颔首拊掌道:“好!非常好!咱们第七局的人,就是要有这样的精神!三天以后,我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尘埃落定,给外交部那边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七百一十四章 鬼面锣和驱鬼杖 离开第七局的时候,佛爷给我们说了一个人名,他说这个人应该可以帮到我们。 佛爷给我们说的这个人名是:周斌。 猴子一听这个名字,表情就变了,我问他:“怎么?你认识这个人?” 猴子说:“废话!他是后海酒吧的老板,以前我就在他的酒吧里唱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他给了我饭吃,他对我有知遇之恩!” 猴子跟我讲过,说他以前在京城的地下通道里卖唱,后来被一个酒吧老板看上,成为了酒吧的驻唱歌手,总算没再颠沛流离,原来这个老板就是周斌。 佛爷怎么会认识周斌呢? 他让我们去找周斌做什么? 周斌不过是一个酒吧老板,能帮我们做什么呢? 细细一想,我顿感恍然,我对猴子说:“佛爷既然认识周斌,说不定当初周斌来找你,就是得到了佛爷的指示!” 猴子摸了摸下巴:“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挺有道理的,难道周斌也是第七局的人?” 我们拦下一辆计程车,前往后海。 后海其实是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旧时是皇家独享的一泓清池。对外开放以后,成为京城久负盛名的消夏游玩场所。 史书记载,暑夏时节,藕局、茶社、食品、商摊和曲艺等各式摊棚沿岸而设,吸引着仕宦官家、文人雅士、平民百姓纷至沓来,场面盛极一时。 如今的后海酒吧林立,霓虹闪烁,热闹非凡,吸引着无数怀揣梦想的年轻人。 听猴子说,很多大红大紫的歌手,都曾经在后海留下过驻场的足迹。 说到这里,猴子甩了甩飘逸的长发:“如果我继续在这里唱下去,没有加入第七局的话,说不定我现在已经成为超人气偶像歌手了!” 我皱了皱眉头,啐了口唾沫:“不要脸!超人气偶像歌手?啊呸!我看你是超人气呕吐歌手还差不多!” 猴子带着我走到一间名为“时光”的酒吧门口,停下脚步:“就是这里!” 我们走进时光酒吧,华灯初上,酒吧里已经是人头攒动,台上一个年轻的男歌手,正在撕心裂肺的唱着一首苦情歌,也不知道他经历了怎样的情感挫折,才能唱出这样动人的情绪。 酒吧里的服务生都认识猴子,热情的跟猴子打着招呼。 猴子带着我走到角落的一个卡座,猴子说:“喝点什么?我请!” 我笑了笑:“那就不客气了,随便!” 猴子点了一些啤酒和小吃,坐下以后,给周斌打了个电话。 啤酒端上来了,猴子把酒杯放到我面前:“先喝着,周老板说他一会儿就到!” 男歌手唱了几首歌下去了,酒吧里流淌着温柔的轻音乐,一个戴着眼镜,略显削瘦的人影走过来,在我们旁边坐下。 “周老板,好久不见!”猴子同这个眼镜男握了握手,毫无疑问,这个眼镜男就是周斌。 周斌戴着眼镜,显得很斯文。 “这位是杨程,我兄弟!”猴子介绍道。 我同周斌握了握手:“周老板,幸会!” 周斌举起一支啤酒,跟我们碰了碰:“今天怎么有空到我这里玩?” “是佛爷叫我们来找你的!”猴子开门见山的说。 周斌哦了一声,听见佛爷这个名字并没有很惊讶,看来他们确实是早就认识。 “既然是佛爷叫你们来的,说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周斌倒也洒脱。 “周老板应该知道最近发生在紫禁城的事情吧?两个米国人,一死一失踪!”我压低声音说。 周斌点点头:“知道!这么大的事,怎么会不知道呢?” 猴子说:“佛爷叫我们俩个调查这件事情,势必在三天之内找到那个失踪的米国女人。佛爷让我们先来找你,说你能够帮到我们!” 周斌喝掉手里的啤酒,对我们招了招手:“跟我来!” 周斌率先起身走出酒吧,我们跟在周斌后面。 穿过酒吧,没走多远,我们又走进了一条胡同。 胡同里小院林立,周斌带着我们走进一座四四方方的小院,这里是他的家。 小院的装潢非常别致,但仍然以古色古香为主,并没有太过富丽堂皇的感觉,也没有太现代化的感觉。 周斌让我们在院子里坐下休息,然后自己去了里屋。 片刻以后,周斌抱着一个铁皮箱从屋子里走出来。 铁皮箱是黄铜做的,上面雕刻着一些花纹,看上去还是有些年月了,表面都生出了一些铜锈。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都有些疑惑,不知道黄铜箱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周斌放下黄铜箱子,用一根小铁丝,撬开箱子上面挂着的一把小铜锁,然后吹了吹箱子表面的灰尘,看样子这个黄铜箱子已经很久没有动过了,都蒙上了一层灰。 打开箱子,我和猴子瞪大眼睛,伸长脖子,都很好奇箱子里装的东西。 却不曾想,周斌竟然从箱子里面,拿出了一面铜锣,跟铜锣配套的还有一支木头梆子。 啥玩意儿?! 我和猴子面面相觑,不知道周斌拿出一副铜锣是什么意思,难道准备给我们敲锣打鼓,鼓舞士气? 看见我们一脸懵逼的样子,周斌笑了笑,扶了扶眼镜说:“这可是我老祖宗留下的传家宝,对你们非常有用,拿去吧,用完了记得还给我,别整坏了啊!” 猴子满脸困惑的看着周斌:“这个铜锣,干嘛用的?” “这可不是普通的铜锣,这叫鬼面锣!这根木头梆子是阴沉木做的,名贵无比,名叫驱鬼杖!”周斌收敛起笑容,一脸肃色的说。 鬼面锣和驱鬼杖?! 我拿起铜锣看了看,铜锣也是黄铜做成的,表面铮亮铮亮的,在黑夜里泛着古老的幽光。仔细一看,铜锣表面竟然雕刻着奇异的鬼面图案。 再看那根驱鬼杖,阴沉木做的木头梆子,很沉,握在掌心里面,能够明显感觉到一阵阵寒意渗入肌肤。 驱鬼杖表面,刻着很多奇怪的符咒,密密麻麻,就像蝌蚪一样,一看就不是凡物。 第七百一十五章 皇城打更人(上) “知道我祖上是做什么的吗?”周斌坐了下来。 “打更的呗!”猴子说。 铜锣和木头梆子都摆在面前了,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是打更用的道具。 打更人又叫更夫,是古代的一种职业。 在古代,人们缺少精确的报时手段,晚上的报时就几乎全靠打更的,甚至很多农村城镇都有打更的。 那时候大家晚上少有文化娱乐生活,基本上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听到更夫的打更声,便知道了时间,按惯例该做什么,人们都过着一种按部就班的平静生活。 后来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钟表的普及,人们对时间的要求远非打更可以满足了。自然而然的,打更这门古老职业也就逐渐消失了。 周斌笑了笑,竖起两根手指:“说对了一半,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老祖宗可不是普通的打更人,而是……皇城打更人!” 皇城打更人?!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周斌颔首道:“对,皇城打更人,也就是在紫禁城里打更的人!” “公务员啊!”猴子打趣道。 周斌说:“你俩是行家,一眼便能看出来,这鬼面锣和驱鬼杖,都是对付孤魂野鬼的法宝,这也正是皇城打更人跟普通打更人不一样的地方! 普通的打更人是为了报时,而皇城打更人除了巡夜报时以外,最重要的职责便是驱鬼。 你们都知道,偌大的紫禁城里面,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宫斗,太监妃子们含冤而死的不计其数,所以紫禁城里的怨气很重。 一到天黑,就有很多的孤魂野鬼出来游走,皇城打更人出来巡夜,主要是为了对付这些孤魂野鬼,只要敲响鬼面锣,孤魂野鬼就会速速避让,不敢出来惹是生非。 所以别小看皇城里面的更夫,这个职业可是深受皇帝器重的,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 有幸,我周家老祖宗,便是一名皇城打更人! 鬼面锣和驱鬼杖就是他的护身法宝,虽然早已没有了更夫这个职业,但是这两件宝贝还是代代相传下来,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派上用场!” 听闻周斌这一席话,我和猴子受益匪浅,丰富增长了新的见闻。 在这之前,我们从来不知道,还有皇城打更人这种神秘职业。 说到底,皇城打更人等同于皇家阴阳师,专门帮皇家驱鬼辟邪,保护紫禁城平安。 猴子问周斌:“皇城打更人这个职业好酷啊,官位应该很高吧?” 周斌说:“不属于官员级别,但地位和待遇都不低,我现在住的这座小院子,就是当年皇帝赏赐给我老祖宗的。当时的后海可是皇家公园,能够在后海边上赏赐一套别墅,足以说明皇帝对皇城打更人的器重!” 猴子来了兴致,缠着周斌给我们讲一讲周家老祖宗的传奇故事。 周斌的老祖宗叫做周伟,前前后后担任皇城打更人超过五十年,是当时紫禁城里,最出名的一个更夫。 周伟十几岁出道,一直干到六十多岁,为紫禁城的平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这漫长的五十年岁月里,周伟几乎每天都在跟孤魂野鬼,精灵妖怪打交道,自然是碰上过很多诡异的事情。 这些事情原本都记录在一个小册子里面,内容比《聊斋志异》还精彩,只可惜传到周斌爷爷一代的时候,小册子被当做封建迷信的东西,被人扔进火炉里焚烧了。 周斌现在所知晓的一些事情,都是他爷爷讲给他听的。 因为事情太多,爷爷也记不完整。 再加上周斌当时年纪尚小,听过的好多故事都忘记了,所以记忆深刻的故事也不多,他就拣了一个跟我们说。 那年冬天,紫禁城下起了鹅毛大雪,红色的宫墙都被染成了白色,地面也铺上了厚厚一层积雪,整个紫禁城都被银装素裹起来。 有个太监头子,不知道犯了什么罪,反正被皇帝处以极刑。 他手下的那些小太监也遭到连累,前前后后被杀了十多个,全都拖到午门斩首。 十多颗人头在雪地里滚动,滚烫的鲜血泼洒在雪地上,如同恐怖的血色涂鸦。 这些太监生前受到阉割,不男不女,内心本来就积攒了很多怨气,再加上很多人莫名其妙掉了脑袋,怨气更甚。 在午门斩首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件怪事。 刽子手一刀砍下去,大太监血溅三尺,尸首分离。 但令刽子手感到惊悚的是,大太监的脑袋滚在雪地里,都离开了身体,居然还能张口大喊:“冤枉啊!冤枉啊!” 在场的人都被吓住了,就连杀人无数的刽子手,都被吓得说不出话来,提着鬼头刀的手,一直在疯狂颤抖。 更加恐怖的是,原本跪在地上的那具无头尸,突然窜了起来,在雪地里狂奔,一直冲到皇帝面前。 幸好御前侍卫及时开弓,才把这具无头尸钉死在雪地里。 皇帝受到严重惊吓,一连病了好些天。 因为这件事情太过诡异,这个大太监的尸体最后都不敢装殓进棺材,而是直接烧掉了。 这件事情过去了大概半月,一天夜里,皇城打更人周伟,跟往日一样的巡夜打更。 寒冬腊月的雪夜里,气温很低,那些宫女太监都在殿宇里烤火,外面几乎没有人影,所以周伟的背影在雪地里显得孤寂且苍凉。 走着走着,周伟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哭,那声音呜呜咽咽的,有些尖锐,似男非女,很像是太监说话的调调。 周伟循声走过去,就看见一个无头鬼,正围着一棵柳树打转转,没有脑袋,也不知道他的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反正就听见他一边哭,一边焦急地说:“我的头呢!我的头找不到了!我的头呢!” 这个无头鬼穿着太监服,周伟顿时想起了十多天前,被斩首的那个大太监,大太监后来尸身被烧成灰,就是埋在了一颗柳树下面。 面前这个无头鬼,应该就是大太监的鬼魂了。 大太监被斩首以后,怨气不散,他的魂魄竟然还在寻找他的脑袋。 第七百一十六章 皇城打更人(下) 周伟刚一靠近无头鬼,无头鬼一下子就把周伟给抓住了。 无头鬼紧紧抓住周伟的衣领,厉声大叫:“把头还给我!把头还给我!” 周伟心里直犯嘀咕:“你的头是皇帝砍下来的,冤有头债有主,你找皇帝要去啊!” 但是这种话周伟肯定是不敢说出来的,一边推开无头鬼,一边说:“又不是我砍了你的头,你找我做什么?” 无头鬼哪里听得进去,鬼手直接掐住周伟的脖子,尖叫着说:“你不还我头,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无头鬼怨气冲天,力气很大,周伟登时憋得脸红脖子粗,就感觉那鬼手如同刀子,一点一点切入肌肤。 这么多年,周伟遇到过各种脏东西,也碰上过各种诡异事情,所以此刻虽然被无头鬼袭击,但他毕竟是从业几十年的老更夫,虽惊不乱,单手从背后拔出驱鬼杖,用力敲打挂在腰间的鬼面锣。 咣当! 鬼面锣发出清脆声响,上面的两张鬼面泛起奇异的光晕,瞬间将无头鬼弹飞出去,挂在柳树上面。 周伟扭了扭脖子,又理了理衣领,用驱鬼杖指着无头鬼,骂道:“大胆孽障,碰上皇城打更人,你还不跪地投降?” 无头鬼的声音尖锐刺耳:“打更人又怎么样?就算你是皇帝老儿,也得把头还给我!” 无头鬼三番四次的纠缠,周伟也有些火了,其他孤魂野鬼看见他都躲得远远的,这个无头鬼却完全没把他这个皇城打更人放在眼里,难道这几十年都是白混的吗? 周伟左手摘下鬼面锣,右手扬起驱鬼杖,腰身一挺,气势一下子就出来了,他说:“我的人头就在这里,有能耐你就来取走!” “呜哇——” 无头鬼怪叫一声,凌空扑向周伟。 周伟看得准确,大喊道:“来得好!” 就在无头鬼扑下来的瞬间,周伟扬起手里的驱鬼杖,当成利剑一样刺出去。 驱鬼杖表面的那些古老符咒,齐刷刷泛起金色光亮。 砰! 一声闷响,驱鬼杖击中无头鬼的胸口,数个蝌蚪状的符咒,刹那间没入无头鬼的鬼体里面。 十数个符咒在鬼体里面,同时泛起金光,无头鬼登时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在这冰冷的雪夜里,无头鬼的惨叫声很快就被寒风撕裂。 伴随着惨叫声,无头鬼的鬼体渐渐变得透明,继而又变成一团氤氲的雾气。 风一吹,什么都没有留下。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周伟收起驱鬼杖,很冷酷的转身便走。 刚一转身,周伟就看见身后站着十多个太监的鬼魂。 这些太监都是那天在午门被斩首的冤魂,一张张死灰色的脸庞在周伟眼前晃动。 周伟也是艺高人胆大,直接说了句:“一起上吧!” 十多个太监的鬼魂踮着脚尖,以一种古怪的走路姿势,迅速朝着周伟逼近。 当当当!当当当! 周伟再次敲响鬼面锣,两个金色鬼面飞出来,凌空盘旋几圈,张嘴就朝着那十多个鬼魂咬下去。 周伟亲眼看见一个金色鬼面,一口咬掉了一个太监的半截鬼体,非常凶猛。 周伟一边敲打鬼面锣,一边厉声大喝:“孽障,还不速速退去?” 那些个太监的鬼魂,自知不是周伟的对手,没两三下工夫,全部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大片飘飞的雪花。 周伟回头看向那颗柳树,但见柳树都在瞬间枯萎了,树根下面流出一些黑水,就像墨汁浸染在雪地里面,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恶臭。 至此以后,这些太监的冤魂,再也没有出现过。 周斌讲的绘声绘色,我和猴子听得津津有味。 没想到庄严肃穆的紫禁城里面,竟然有这么多的传奇故事。 周斌轻轻拍了拍桌上的鬼面锣:“我能帮你们的,也就这些了,愿你们顺利归来!” 我点点头,连声道谢,小心翼翼收起鬼面锣。 这是周斌的传家宝,我们可不能搞坏了。 “哦,对了,你们稍等一下!”周斌起身,再次走进里屋。 片刻以后,周斌走出来,手里竟然拎着两件古代的衣服,衣服中央有个白色圆圈,圆圈里面写着一个黑色的“更”字。 我一眼便认出来,这是古代更夫的衣服。 但是这件衣服跟普通衣服又有所不同,衣服的袖口刺着祥云飞鹤,隐隐透露出一种高贵的皇家气息。 从衣服的图案样式,足以说明皇城打更人的地位高贵。 周斌说:“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皇家更夫服,你们拿去穿上吧!” 我和猴子谢过周斌,离开后海,直接去了紫禁城。 天色已经黑透了,我们出示了相关证件以后,工作人员便放我们进入了紫禁城。 白天的紫禁城庄严肃穆,人流如织,而夜晚的紫禁城则显得诡秘森森,给人一种阴森恐怖之感。 偌大的紫禁城里面,此时只有我和猴子两个人,面对高大的城楼宫殿,我们渺小的如同两只蚂蚁。 我们的脚步声在空旷的回荡着,显得无比孤寂。 天上地下,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紫禁城里就像是一个完全隔绝的世界,京城里辉煌的灯火,如水的车流,喧嚣的人群,都跟我们没有半点关系。看不到外面的灯火,也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死寂的让人心里发毛。 我和猴子换上皇城打更人的衣服,你瞅瞅我,我瞅瞅你,都有些忍俊不禁。 古代的衣服套在我们身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在拍古装戏呢。 不过这更夫的衣服还是挺贴身的,并不是很薄很软的那种,衣服里面有一层软甲,穿在身上很舒服,而且质地较轻,并没有沉重累赘之感。 换好衣服以后,我把鬼面锣挂在腰上,然后把驱鬼杖插在腰间。 从即刻开始,我也是一个正经八百的皇城打更人了。 当这身衣服穿在身上以后,我的心里就莫名生出一种责任感。 这个已经消失几十上百年的古老职业,今夜又将得以重现紫禁城。 第七百一十七章 阴阳道 灵异录像拍摄的地点,是在紫禁城里的阴阳道。 这条阴阳道很奇怪,据说当年修建紫禁城的时候,死了不少工匠,这条阴阳道,就是留给那些死去工匠走的路。 阴阳道是一条长约百米,狭长的偏道。 两旁是高耸的城墙,但是因为年久失修,城墙上的墙皮都已经剥落了,露出里面千疮百孔的墙体。 地面的道路,一半黑色,一半白色,是为阴阳。 有传闻说,如果你一只脚走在阴,一只脚走在阳,就有很大的几率看见鬼魂。 还有传闻说,阴阳道的地理位置虽然偏僻,但却是精心选址的,每当月华当空的时候,阴阳道的地面上就会洒满月光,月光之中,可见鬼影惶惶,仿佛有无数鬼魂要从地下爬出来。 当然,这些传闻到底是真是假,我们暂时也说不清楚。 我们只知道,阴阳道已经荒废了很多年,如今的阴阳道早已是荒草丛生,更显得苍凉可怖。 进入阴阳道,先要进入一道圆形拱门。 那道拱门是大红色的,拱门上面原本贴着“x”形的封条,但是封条早就被撕烂了,吊在木门上面,随着夜风一飘一荡的。 我和猴子同时伸手推开木门,伴随着吱呀声响,朽烂的木门缓缓朝着两边开启,落下扑簌簌的灰尘。 一阵古怪的阴风打着旋儿从阴阳道刮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啸音,我和猴子狠狠打了个冷颤,异口同声的说道:“好重的阴气!” 阴阳道里的阴气积蓄了几百年,非常浓烈,那种冷不是普通的寒冷,而是浸入骨髓的那种冷。 我们前脚刚刚走进阴阳道,后脚就听砰的一声响,也不知哪里生出的一股阴风,竟然将刚刚推开的木门关上了。 猴子提了提手里的风灯,就看见风灯里面的烛火摇曳得很厉害,突然就变成了诡异的幽蓝色。 再看风灯表面,隐隐约约仿佛掠过一张女人的脸,定睛看时,那张女人脸又已经看不见了。 四周一片死寂,虫鸣蛙叫声都没有,除了阴风之声充斥耳朵,什么声音都没有,我和猴子就像陷入了一个真空的世界里面。 更为诡异的是,我们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有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徘徊在我们身旁。 我的脸颊好像被人摸了一下,衣服又被扯了一下,还有人来薅我的头发。 我看猴子也不好过,在那里张着嘴巴骂:“哎呀,谁他妈踢我屁股?臭流氓,摸我裤裆做什么?” 我的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就像感冒了似的,意识也变得有些混乱模糊。 我心中一紧,觉得很不对劲。 我深吸一口气,抄起驱鬼杖,对着鬼面锣用力一敲。 咣当! 鬼面锣发出清脆声响,那么多年过去,声音依旧震撼。 锣声响起的时候,我和猴子同时一震,表面听上去,鬼面锣发出的声音,跟普通铜锣发出的声音,好像没什么两样。但是说不上为什么,鬼面锣的声音能够轻易的直击心灵。 原本昏沉的脑袋,刹那间清醒了许多。 我提高嗓音,朗声说道:“皇城打更人来打更,妖魔鬼怪速避让!” 喊完这话,我又敲了一锣,咣当! 周围的阴气明显减弱了不少,那种被脏东西纠缠的感觉也瞬间消失,说明鬼面锣还是很有效果的,普通的魑魅魍魉都被吓跑了。 我和猴子深一脚浅一脚的,在荒草丛中慢慢移动脚步。 走着走着,猴子突然拽住我的衣角,让我看前面。 我停下脚步,定睛看向前方,但见草丛里面闪烁着幽幽绿光,就像一双双阴冷的眼睛。 我下意识的握住驱鬼杖,厉声喝问道:“何方妖孽?” 话音刚落,只听“喵呜——”一声,一只黑猫从草丛里窜出来。 那只黑猫体型壮硕,两只眼睛绿的就跟翡翠一样。 它冷冷的打量着我们,说不出为什么,一只猫的目光,竟能让我们心生寒意。 在这只黑猫后面,又跟着窜出好几只花猫,那些猫呲牙咧嘴,冲着我们沙哑的咆哮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很不友好。 这些猫一看就是流浪猫,阴阳道里人迹罕至,自然也成了流浪猫的栖息之地。 我们被那群流浪猫拦住去路,而且流浪猫的目光让我们很不舒服。 猴子顺手抄起一块石头,朝着黑猫扔过去,也没存心打猫,只是想吓跑它们。 没曾想到,这个举动不仅没有吓跑黑猫,反而把黑猫激怒了。 黑猫一仰头,发出一声极其低沉的嘶吼,那声音撕心裂肺的,听着十分刺耳难受。 我和猴子微微一怔,就听四面八方传来嗖嗖嗖的声音,杂草晃动,有很多影子在草丛里奔跑穿梭。 猴子吓了一大跳,举着风灯照明道:“什么东西?” “猫!好多野猫!”我眯着眼睛说。 伴随着黑猫这一声吼,仿佛是下了召集令,四面八方冒出很多野猫,毛色各异。 不仅是草丛里面,就连两旁的宫墙上面,也有很多野猫在奔跑,声势浩大,很快就把我和猴子包围了起来。 那些野猫一点都不可爱,个个面容凶狠,那模样就像要把我们撕碎。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周围聚集的并不是野猫,而是一只只凶猛的豹子。 咕噜! 猴子咽了口唾沫,问我:“程哥,我刚刚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我看了猴子一眼:“你说呢?” 猴子一脸委屈和无奈:“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只是想吓唬吓唬它们而已,没想到……它们这么小气……” 我摘下腰间的鬼面锣,高高举起,挥舞着驱鬼杖,对那些野猫说道:“我们本无意打扰各位清修,刚才只不过是个误会,如有得罪,请多包涵!” “卧槽!”猴子说:“我的哥,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先礼后兵呢!” 我压低声音说:“能不动手尽量不动手,这么多野猫,咱俩应付的过来吗?” 猫科动物身手特别敏捷,而且它们的爪子就像锋利的刀子,我们的任何动作在它们的眼瞳里面,都是慢动作。 所以,这些野猫一旦跟我们玩命,我和猴子都会被撕碎了。 第七百一十八章 偏殿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不想徒增杀孽……”猴子嘀嘀咕咕在旁边念叨着。 但是大黑猫可没有理会他,喵呜一声吼,仿佛下达了进攻指令,数十只野猫一拥而上。 这些野猫长期栖息在阴阳道里面,阴气入体,性情变得十分凶残。 我拽上猴子,咣当敲打一声鬼面锣,撒丫子就跑。 只听背后传来嗖嗖声响,那些野猫就像利箭一样,如影随形。 我拼命敲打鬼面锣,那些野猫还是有点惧怕鬼面锣的咣当声,情不自禁放慢脚步。 如果那些野猫放胆来追我们,我们肯定是跑不过的。 跑到阴阳道中央的时候,猴子说:“哎,这里有座殿!” 阴阳道中央,有一座小小的偏殿,以前应该是值守士兵休息的地方,现在早已尘封多年,破烂不堪,门窗上面布满蜘蛛网,墙角还堆积着很多老鼠屎。 猴子抓住偏殿木门上的铜锁,铜锁也是锈迹斑斑,猴子用力一扯,铜锁应声而断,然后猴子用肩膀撞开木门,冲了进去。 我跟着跑进偏殿,猴子捡起地上的铜锁,关上木门,重新用铜锁缠住门后把手,将那些野猫阻隔在偏殿外面。 关上木门的瞬间,好几只野猫扑过来,咚咚咚的撞在木门上面,灰尘扑簌簌往下掉。 一大群野猫聚集在门外,撕心裂肺的吼叫着,还不断用利爪挠门,但终究没法破门而入。 我和猴子终于长松了一口气,寒冬腊月的,我俩的背心都被汗水浸湿了。 猴子举起风灯,我们这才逐渐看清偏殿里面的景象。 偏殿很小,估计只有几十个平方,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散发着老大一股霉味。 地面铺着厚厚一层灰尘,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是在墙角下面,有一溜软塌,应该是侍卫睡觉的地方。 冰冷冷的墙壁上,挂着两套侍卫服,侍卫服是两套软甲,软甲中央还有护心铜镜,很上档次的感觉。 但是偏殿里面,本就显得阴森可怖,这两件侍卫服挂在墙壁上,心里总有一种异样感,很不舒服。 猴子大咧咧的,一屁股坐在软榻上,擦着脸上的汗水说:“妈的,累死老子了!” 外面的野猫叫声渐渐散去,我走到门口,隔着木头窗户,想要看看那些野猫是不是已经走了。 我睁大眼睛看向外面,却发现外面飘起了厚厚的浓雾,白茫茫的一片,那些野猫的影子全都看不见了。 荒草丛生,迷雾飘荡,此时的阴阳道充满了古怪诡秘的气氛。 猴子问我:“杨程,你在看什么呢?” 我竖起手指,贴在嘴唇上,给猴子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因为这个时候,我看见浓雾里面,隐隐约约飘出了一顶轿子。 那轿子由远及近,经过偏殿门口。 我屏住呼吸,看得清楚,轿子由四个太监抬着,前面还有两个掌灯的宫女,宫女手中各自提着一个纸糊的白灯笼,灯笼上面用黑墨写着大大的“奠”字。 不管是太监还是宫女,他们的脸庞都白得吓人,就像抹了厚厚的一层白面儿,呈现出恐怖的死亡之色。 而且这些人全都是踮着脚尖走路,悄无声息的,景象诡异到了极点。 看见这顶轿子,我突然想起佛爷播放的那段灵异录像,此时此景,不是跟录像里面一模一样吗? 就在这时候,轿子上的布帘突然卷了起来,露出下面遮挡的窗口。 轿子里坐着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金色头发的外国女人。 我心中一凛,瑞丝?! 我们今晚来阴阳道的目的,就是寻找失踪的米国女人瑞丝。 没有想到,瑞丝竟然在一顶鬼轿子里面,她还活着吗? 鬼轿子里的瑞丝,仿佛感觉到了我的存在,她扭过头,对着偏殿,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布帘落下,眼看鬼轿子又没入了浓雾中,我咬咬牙,拔腿就要追出去。 “猴子,我看见瑞丝了,咱们走!”我说。 我伸手去解门把上的铜锁,发现猴子还没有上来,催促道:“猴子,在做什么呢?睡着了吗?” “呃……呃……呃……” 猴子没有回答我,反而发出古怪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 那盏风灯翻落在猴子脚下,幽蓝色的光亮透露出森冷的诡意,把猴子的脸庞,映照得惨白无比。 猴子背靠着墙壁,脖子上被一团浓密的头发丝缠得紧紧的,舌头露在外面,没法说话,只有喉头还能艰难的蠕动,表情非常痛苦。 而那团浓密且诡异的头发丝,竟然是从一件侍卫服里面爬出来的。 猴子刚才坐在软榻上休息,那团头发丝悄无声息的从侍卫服里爬出来,猛地缠住了他的脖子。 我倒吸一口凉气,妈的,刚才第一眼看见墙上挂着的侍卫服,我的心里就很不舒服,没想到这两套侍卫服真的有问题! 这座偏殿位于阴阳道中央,乃阴气交汇之地,是阴阳道里阴气最重的地方。 以前能够在这里值守的侍卫,肯定都是命理十分硬的人。 如果命理不够硬,在这种地方待久了,不是疾病缠身,就是暴毙而亡,下场非常凄惨。 猴子半张着嘴巴,我知道他在向我求救。 无奈之下,我只好放弃去追鬼轿子,三两步冲到猴子面前,掏出一张三昧真火符,拍在那团头发丝上面。 三昧真火符专烧阴邪之物,那团诡异的头发丝迅速燃烧起来,冒起缕缕黑烟,腥臭刺鼻。 三昧真火顺着头发丝一直蔓延,很快就吞噬了那件侍卫服。 侍卫服的护心铜镜里面,隐隐约约泛起一张模糊的鬼脸,耳畔仿佛还传来呜哇一声凄厉的叫声。 猴子摸了摸脖子,半晌终于缓过气来。 猴子很愤怒,跳上软塌,一把将另外一件侍卫服扯下来扔在地上,生气的一通乱踩,把侍卫服上的护心铜镜都踩碎了。 我说:“你跟一件衣服较什么劲呢,快跟我去追那顶鬼轿子,瑞丝在轿子里面!” 第七百一十九章 体内有邪祟 我转身跑向偏殿门口,刚刚推开木门,一股阴风席卷而过,让我狠狠打了个冷颤。 我和猴子走出偏殿,就看见宫墙上鬼影晃动,仿佛有很多人在墙壁里面跑来跑去。 我心中暗道:“这阴阳道果然邪门!” 我拔出修罗剑,疾奔几步,来到宫墙下面,举剑刺向斑驳的墙壁。 修罗剑的剑尖没入墙体,就听滋滋声响,浓浓黑烟从宫墙里面冒出来,同时居然还有一缕缕的黑血从墙壁里面流出。 突然,浓雾里传来一声怒喝:“大胆刺客,竟敢擅闯皇城,其罪当诛!” 我回头一看,脸上的表情一下就变了。 因为刚刚说话的不是别人,竟然是猴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猴子居然穿上了刚刚那件侍卫服,整个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眼睛里泛起诡异的血丝。 我微微一怔,不好,猴子这是中了邪么? 猴子盛气凌人的站在距离我十米开外的地方,面容冷肃,配上身上的侍卫服,俨然一副侍卫头领的架势。 他的身后,越来越多的鬼魂正在聚集。 不过眨眼的工夫,猴子身后便出现了数十条人影。 不,不是人影,是鬼影。 那些鬼影穿着清一色的侍卫服,手里斜握鬼头刀,眼睛全都是血红色,杀气腾腾的跟我对持。 “猴子!” 我试着喊了一声猴子,但是猴子已经不认识我了,说话的腔调都变得非常怪异,像是古人说话的那种调调,他说:“来人啊,给我绑了这个刺客!” 妈妈的,老子什么时候变成刺客了? 那些鬼侍卫从猴子背后闪身而出,齐刷刷的向我扑过来。 面对来势汹汹的鬼侍卫,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举起修罗剑,跟他们斗在一处。 这些鬼侍卫生前都是大内高手,武艺卓绝,我跟他们打起来,自然是非常吃力。 幸好手中的修罗剑还能让他们忌惮三分,否则我肯定早就变成他们的刀下亡魂了。 我依靠着修罗剑,左支右挡,面对一把当头劈下的鬼头刀,我突然就地一滚,瞅的准确,正好从一个鬼侍卫的脚下滚过去,一下子出现在鬼侍卫背后。 那个鬼侍卫刚刚转过身来,就被我手起剑落,一剑劈飞了脑袋。 砰! 鬼侍卫炸裂成一团黑烟,风一吹,什么都没有留下。 虽然我侥幸杀了一两个侍卫,但还是被逼到了墙角,再也没有退路。 即便如此,我也并不害怕,我左手握着修罗剑,轻轻一抹,手掌被划破,鲜血涂抹在剑身上面,修罗剑登时嗡嗡颤抖。 “白起何在?”我大喝一声,猛地一抖修罗剑,放出战魂白起。 一团浓郁的鬼气从修罗剑里面爆裂出来,紧接着,身穿战甲,威风凛凛的杀神白起,闪现在我的面前。 白起伸出手,正好替我挡住了迎面而来的一刀。 “末将白起护驾!”白起厉声大喝,鬼眼里迸射出两道血光。 刹那间,强大的战斗气息如同无形波浪,呼啸着卷过阴阳道,漫天荒草飞舞中,白起仅凭一只鬼手,抓住了一把鬼头刀。 伴随着一声雷霆怒吼,白起硬生生捏碎那把鬼头刀,然后抄起自己的斩马刀,径直将面前的鬼侍卫劈成两半。 紧接着,白起便开启杀神模式,只身冲入那群鬼侍卫中央。 那些鬼侍卫虽然都是大内高手,武艺不凡,但是在杀神白起面前,他们却像是一只只待宰的鸡,根本没有太多的抵抗力。 但见白起拖着斩马刀,疾奔几步,然后突然回身急转,抡起斩马刀向后劈出去,一记拿手的“拖刀斩”,唰地将后面的两个鬼侍卫拦腰斩成两截。 白起腾身飞起,在宫墙上面飞檐走壁,刀光剑影中,又有数颗鬼头飞到空中。 不过片刻工夫,白起竟以一人之力,杀得那些鬼侍卫屁滚尿流。 一个鬼侍卫跑回猴子身旁,猴子闪电般伸出手,一把掐住那个鬼侍卫的脖子,将其凌空提起,怒骂道:“废物!” 怒吼声中,猴子直接掐断鬼侍卫的脖子,鬼侍卫爆裂成一团黑烟,在猴子手里消散。 猴子扭了扭脖子,发出清脆的咔咔声响,只听他冷酷的骂道:“一群废物!白吃了那么多年皇家饭!” 猴子面容冰冷,大踏步向我走过来。 白起提着斩马刀,挡在我面前。 我担心猴子被白起所伤,为了避免误杀,我咬咬牙,还是将白起召唤回修罗剑里。 猴子依然是猴子,他只是被邪祟控制了而已。 我收起修罗剑,将腰间的鬼面锣摘下来,然后抽出驱鬼杖,对着猴子大喊一声:“猴子,还认识我是谁吗?” 咣当! 我抡起驱鬼杖,用力一敲鬼面锣,鬼面锣上的鬼脸泛起奇异光晕。 这一身锣响,犹如平地里响起的惊雷,惊得猴子猛地停下脚步。 我又试着敲打了一下鬼面锣,发现猴子的身体明显一颤,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看来鬼面锣,对付邪祟之物确实有奇效。 我一边敲打着鬼面锣,一边朝着猴子走过去。 咣当!咣当!咣当! 鬼面锣每敲一下,猴子的身体都会颤抖一下,连敲数下以后,猴子竟然抱头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嘶吼。 我知道猴子很痛苦,因为他体内的邪祟正在跟他自己的意识争斗,想要争夺他的肉身。 我必须狠下心来,帮猴子把他体内的邪祟逼出来。 我在心里默默念道:“猴子,对不住了!” 我围着猴子疯狂敲打鬼面锣,猴子在地上翻来滚去,我看见他的脸上笼罩着一团浓郁的黑气,黑气下面,仿佛还有一张陌生的脸在若隐若现。 “啊——” 猴子突然仰天长嘶,两只眼睛瞪得通红,里面布满血丝。 最为诡异的是,猴子的脸上竟然疯狂冒出一层细密的黑毛。 我微微一惊,没想到猴子体内的东西竟然如此邪性,立马将手伸入口袋,想要掏出黄符。 不曾想,猴子突然从地上窜起,怒吼着一拳向我的胸口轰过来。 这一拳力道极大,竟然还挟带着破空之声。 第七百二十章 哪里跑! 我来不及躲避,电光火石间,下意识将鬼面锣横挡在胸口位置。 伴随着咣当一声响,猴子这一拳,正好轰击在鬼面锣上。 一股奇大无比的力量穿透鬼面锣,我的胸口顿时为之一滞,就像挨了一记闷槌,一口气没有提上来,险些窒息。 然后我就像离线的风筝,从地上凌空飞起来,一直向后飞出去,哗啦一声撞碎了木头门窗,滚入偏殿墙角。 鲜血顺着唇角,滴滴答答落下,落在鬼面锣上,沿着铜锣上的鬼面纹路缓缓流淌。 低头一看鬼面锣,竟然坚硬无比,挨了如此重一拳,鬼面锣上一点痕迹都没有,依然光滑铮亮。 也幸亏鬼面锣如此坚硬,否则猴子这一拳,最次也得打断我的胸骨。 其实严格来说,猴子不是我的对手。 但是猴子是我兄弟,他只是被邪祟上身,我怎么忍心对他祭出杀招呢? 所以我非常收敛,连威力强大的符咒都没有施展出来,就是怕伤到他。 也正是因为这样束手束脚,所以我才被猴子压制着。 不等我缓过气来,只听轰的一声炸响,猴子一拳轰碎了偏殿大门,木屑纷飞中,从门外大踏步走进来,嘴里还在嚷嚷:“刺客在哪里?” 猴子扭头看见我,面上闪现出一抹森冷的杀意,一个箭步窜到我面前,伸手就来抓我。 我咬咬牙,再次用力敲打鬼面锣。 又听咣当一声脆响,这一次,一张泛着血色光芒的鬼脸,竟然从鬼面锣里飞旋而出,瞬间没入猴子身体。 “啊——” 猴子惨叫一声,向后腾空飞了起来。 我心中一怔,随即一喜,原来鬼面锣被鲜血浸染之后,竟然能够发挥出更大威力。 在无意中发现这个秘密以后,我把嘴里的鲜血,全都喷在鬼面锣上面,鲜血染红铜锣上的鬼脸,我能感受到,一股强大的能量从鬼面锣里散发出来。 我又看了看手里的驱鬼杖,突然灵机一动,又将鲜血喷在驱鬼杖上面。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那些血珠子全都被驱鬼杖吸入进去,然后驱鬼杖表面刻着的符文,相继泛起光亮。 符文是蝌蚪形状的,当符文亮起以后,仿佛有一群蝌蚪在绕着驱鬼杖游动。 猴子捂着胸口,甩了甩昏胀的脑袋,哼哼唧唧从地上爬起来。 此时此刻,我精神大振,左手高举鬼面锣,右手挥舞驱鬼杖,大喊道:“皇城打更人在此,妖魔鬼怪还不快滚!” 咣当! 驱鬼杖重重击打在鬼面锣上,一张血红色鬼脸再次飞旋而出,这一次,鬼脸的四周,还有一圈蝌蚪状的符文环绕,威力比刚才更甚。 砰! 不等猴子反应过来,血色鬼脸直接拍在他的胸口上。 血色鬼脸瞬间爆炸,猴子惨叫声比刚才高了八度,削瘦的身体几乎是贴地向后滑移,飞出了偏殿。 与此同时,猴子身上穿着的侍卫服也被炸裂成碎片。 猴子倒在荒草丛中,没有了声息,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而那件侍卫服,变成很多碎片,如同蝴蝶般在空中翩跹起舞,然后纷纷扬扬落下来。 在侍卫服碎裂的同时,一团黑影从侍卫服里面窜出来。 我眼疾手快,大喊一声“哪里跑!”,在第一时间敲响了鬼面锣。 血色鬼脸带着符文飞出去,如同一张网,一下子将那团黑影笼罩在其中。 黑影拖着“网”,向前窜了好几步,终于还是倒在了地上,挣扎了两下,没能爬起来。 我赶紧跑过去,抬脚踩住那团黑影,定睛一看,不由得暗吃一惊,这团黑影竟然是刚才那只大黑猫。 黑猫痛苦的嚎叫着,身上已是伤痕累累。 这只黑猫还真是个邪祟东西,我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藏入侍卫服里面的。 我啐了口痰,拔出修罗剑,想要结果了黑猫性命。 但这个时候,黑猫的眼角却流下两行血泪,露出一副极其哀伤的表情,修罗剑悬在半空,半晌都没有刺下去。 我想了想,黑猫是这里的野猫头子,万一杀了黑猫,惹恼了那一大群野猫,可能会后患无穷。 我将修罗剑,一下子钉在黑猫的脑袋旁边,把黑猫吓得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我指着黑猫,用威胁的口吻对它说:“念你修行不易,今日暂且放你一条生路,识趣的就不要再来招惹我,如果让我再见到你,恐怕就没那么好运了,滚吧!” 我收起修罗剑,踹了黑猫一脚,黑猫翻身而起,几个急纵,朝着宫墙飞扑过去,化作一团黑影,消失在了宫墙上。 我吁了口气,转身去找猴子。 猴子面朝下趴在草丛里,一动也不动,不知道是昏迷还是死了。 我紧绷着心弦,蹲下来,拍了拍猴子的后背,叫喊他的名字:“猴子!醒醒!醒醒!喂!猴子——” “谁?谁在叫我?”猴子一下子翻身坐起,反倒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打量着猴子,发现他脸上的黑毛已经不见了,眼睛也恢复了正常的色彩,只是眼神还有些迷惘,可能脑子一时间还没回过神来。 猴子摸了摸脑袋,怔怔地望着我:“杨程,咱们……咱们这是在哪呀?” 我指了指旁边的偏殿和宫墙,说:“在紫禁城呢,这里是阴阳道!” 猴子哦了一声,疑问的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睡着了吗?” 我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顺着猴子的话说道:“是的,刚才你太累了,所以打了个盹!现在怎么样,感觉精神好些了吗?” 猴子站起来,抖抖腿儿,甩甩胳膊,对我说:“没问题,我精神好着呢!” “走吧,我们去寻找那顶鬼轿子,失踪的米国女孩瑞丝,就在那顶鬼轿子里面!”我说。 猴子说:“鬼轿子?什么鬼轿子?” 鬼轿子经过偏殿的时候,猴子正好被侍卫服缠住了,所以他并没有看见那顶鬼轿子。 “反正就是一顶……”我一句话还没说完,就看见浓雾里面,幽幽飘出两盏纸糊的白灯笼,灯笼上面的“奠”字非常扎眼。 第七百二十一章 珍妃井 我心中一惊,鬼轿子来了! “快!快把轿子拦下来!”我拉着猴子冲上去,想要把那顶鬼轿子拦下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越是去追,那顶鬼轿子反而离我们越远,一直就在我们前面飘着,半天都追不上。 我掏出鬼面锣,正准备敲一下,却看见那顶鬼轿子幽幽飘出阴阳道。 我和猴子咬咬牙,继续往前追。 前面依然是白茫茫一片浓雾,我们在浓雾里穿行,能够看见那几个鬼太监的背影,他们踮着脚尖,比正常人走路都要快。 走着走着,那顶鬼轿子竟然消失了。 我和猴子面面相觑,站在浓雾里茫然四顾,睁大眼睛,哪里还有鬼轿子的影子? 不是吧,我们寸步紧跟,居然把鬼轿子跟丢了? 猴子突然说:“杨程,前面有一口井,我刚看见那顶鬼轿子,好像在井口那边消失了!” 我和猴子小心翼翼来到井边,就看见煞气冲天,大团大团的鬼气在井口上方聚集,变幻出各种形状。 我暗暗捏了捏拳头:“好重的怨气!” 那口井除了破败以外,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奇特之处,井口放置着一块井口石,中间横插着一根铁棍。 细细一看,井口石的内壁里面,竟然还篆刻着很多密密麻麻的符文。 很明显,这块圆形的井口石,是用来封印镇压水井里的邪物。 “杨程,这块封印石已经破损了!”猴子蹲在水井旁边,伸手指着井口石。 我顺着猴子手指的地方看过去,果然看见井口石边缘,有一道寸长的裂口,大量的煞气就是从这道裂口下面喷薄出来的。 站在水井边上,我和猴子都觉得寒意刺骨。 “这里还有一块碑!” 在距离水井不远的地方,猴子又发现了一块石碑。 石碑表面,用红砂刻着三个鲜艳夺目的大字:珍妃井! 石碑后面,是关于对“珍妃”这个人物的生平介绍。 我和猴子这才知道,原来这口煞气冲天的水井,竟然是传说中的珍妃井。 据史书所载,珍妃生得白皙无瑕,五官清秀俊美,而且聪明伶俐,性格开朗,是有名的美人,深受光绪帝宠爱。 但是光绪帝在慈禧太后的威慑下,无奈选择了隆裕皇后。 由于珍妃支持光绪帝的变法行动,因此她在得到光绪帝宠爱的同时,也遭到了慈禧太后的极度仇视。 光绪二十四年,慈禧太后以阴谋使得戊戌变法失败,再度大权独揽。 此后,慈禧太后便把珍妃禁闭在皇宫东南角花园的一个小院里,完全与外人隔绝,吃喝拉撒都在太监监视之下。 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京城,慈禧太后挟持光绪帝逃往西安,临行前不忘对珍妃下毒手。 她命大太监把珍妃从小院里放出来,以“珍妃年少,洋人入城,免受污辱”为由,命珍妃投井自尽。 太监总管来到小院,向珍妃传达了慈禧太后的旨意。 珍妃不服,到慈禧太后那里哭闹,慈禧太后恼羞成怒,说:“把她给我扔下去!” 大太监拖着珍妃来到八宝琉璃井,珍妃死死抓住玉石栏杆,没办法,只好把她架到秃井边,使足力气,头朝下扔了下去。 后世便把珍妃溺死的这口八宝琉璃井,称为“珍妃井”。 怪不得这口水井煞气冲天,原来这口井里,囚禁着珍妃的鬼魂。 珍妃当年死得如此凄惨,自然是怨气深重。 就在这时候,忽听井里传来女人的嗤笑声:“嘻嘻!嘻嘻!” 那笑声令人毛骨悚然,我和猴子同时回头看向那口水井,就看见一只惨白的手从井口伸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穿着古代宫廷旗服的女人,半挂在那块井口石上面。 我二话没说,摸出一张黄符甩了过去。 精光一闪,黄符飘然落入水井里面,井口石上挂着的那个女人,瞬时不见了踪影。 一阵阵寒意渗入脊背,我叮嘱猴子小心一点,然后朝着珍妃井走过去。 来到井边,我深吸一口气,睁大眼睛往井口下面看去。 我原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珍妃井肯定是干枯的,但是没有想到,珍妃井里面竟然有一汪井水,但是井水却是黑色的,浓的跟墨汁一样。 我正看得入神,忽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回头一看,拍我的人不是猴子,竟然是一个穿着宫廷旗服,模样可人的少女。 少女头上插着珍珠玉簪,脖子上挂着金丝吊坠,打扮的十分贵气,而且明眸皓齿,让人忍不住生出些许亲近之意。 “嘿,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少女问我。 我脱口便道:“我在这里捉……” 我本来想说“捉鬼”两个字的,结果刚说了一个“捉”字,我便发现不太对劲,这里竟然是一座清新雅致的小院子,院子里种满姹紫嫣红的花,虽然冷冷清清,但也有其独特的韵味。 再回身看那口珍妃井,井口并没有压着井口石,而且猴子也不见了踪影。 我的思维突然变得混沌起来,我记得刚才我和猴子明明是在水井旁边捉鬼的,为什么周围却突然变了景象呢? 还有猴子呢? 猴子跑去哪里了? 还有这个少女,她是谁?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喂,还愣着做什么呀?快过来,尝尝我做的西洋糕点。好久都没人来陪我了,我好寂寞啊,遇见你真好!”少女的声音清脆悦耳,就像黄鹂一样,她的一颦一笑,都能勾起我的心动。 看着少女婀娜的身姿背影,我一时间有些痴傻,这个少女身上有种无法形容的气质,让你忍不住想要靠近她。 “你是什么人?”我痴痴地问。 少女掌心里捧着一块糕点,笑脸吟吟的转过身来:“你不认识我?我可是皇上最宠爱的妃子呀!” 我怔了一下,皇上最宠爱的妃子?! 我嘶的倒吸一口凉气,失声说道:“你是……珍妃?!” 这时候,少女已经走到我面前,掌心捧着糕点往我嘴里送。 珍妃已经死去多年,怎么会出现在我面前? 她递给我的糕点,我更是不敢吃的。 我随手一挡,说道:“我不吃!” 珍妃惊呼一声,手里的糕点掉在地上,原本乖巧玲珑的脸庞,竟突然变了模样。 第七百二十二章 沸腾的井 吓! 但见珍妃那张白皙稚嫩的脸庞,突然间苍老几十岁,皮肤干裂,变成一块一块的碎皮往下掉。 紧接着,珍妃伸出如同树藤般枯老的手,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看似娇小柔弱的珍妃,力气竟然大得惊人,她拖着我就往井口走去,声音尖锐刺耳:“跟我一起走!跟我一起走!” 我想要挣脱,一时间却甩不脱。 眼看着就要被珍妃按下井口,耳畔忽听“咣当”一声响,珍妃发出啊的一声尖叫。 我听得很清楚,这是鬼面锣的声音。 关键时刻,有人敲响了鬼面锣。 珍妃消失了,小院子也消失了,我发现自己正趴在珍妃井的井口石上面,差点就头下脚上的栽入水井。 井下依然是黑气萦绕,阴冷的煞气让我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冒着冷汗。 我浑身浸湿透了,趴在井口呼哧呼哧的喘息着。 猴子提着鬼面锣走过来:“杨程,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揉了揉麻木的脸颊,脑子这才渐渐醒过来。 妈的,刚刚肯定是在不知不觉中魔怔了,差点就中了珍妃的毒计。 猴子告诉我,说我刚才站在珍妃井边上,探头去看井下,看了没有一会儿,我就趴在井口石上,做出想要投井的样子。 猴子吓坏了,赶紧来拉我,但是我却跟他拉扯不休。 猴子拼命呼唤我的名字,我置若罔闻,一心就要投井。 幸好猴子反应及时,看我精神状况不正常,知道我肯定是受到不干净东西的影响,于是摘下我腰间的鬼面锣和驱鬼杖,用力敲了一下。 当鬼面锣响起的时候,猴子听见珍妃井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声,然后我也随之清醒过来。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对猴子说:“珍妃的鬼魂在这里,今晚咱们必须把她收了!” 猴子嘿嘿笑了笑,模样很猥琐:“传闻珍妃是个绝色美人,好想把她收为己用啊!” 卧槽,我摸了摸猴子的额头,这家伙没事吧,这种时候居然还有如此雅兴。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井下的一汪黑水,突然沸腾起来,不断的翻滚。 井水里面,冒出一只只惨白的鬼手,那些鬼手如同雨后春笋,眨眼的工夫,遍布井底。 猴子惊讶道:“有东西要爬出来了!” 话音未落,就听哗啦声响,一个太监突然从井下冒出来。 脸色惨白如纸,嘴唇乌青,那模样就跟电影里的清朝僵尸一模一样。 太监攀附在水井壁上,就像一只大壁虎,一步一步爬上井口。 太监从井口探出脑袋,张开嘴巴,口吐浓烈煞气。 “去你大爷的!”我眼疾手快,反手拔出修罗剑,一剑劈飞太监的鬼头,太监惨叫一声,重新掉落进水井。 探头一看,只见井底下面,已经有好些个太监从黑水里爬出来,正沿着井壁飞快爬行。 猴子大喊一声“小心!”,一把推开我。 一个太监从井口飞出来,挂在井口石上面,冲着我们愤怒的嘶吼。 我暗暗握紧修罗剑,刚才若不是猴子推我一把,我就被这孽障偷袭了。 我皱起眉头,生气的说:“今晚我就守在珍妃井口,妖魔鬼怪,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 说着,我倒提着修罗剑走到珍妃井口,唰唰唰几剑下去,将刚刚爬到井口的几个太监,全部斩落下去。 “珍妃,你出来!”我对着井底喊道。 猴子一只脚踩在井口石上,举着鬼面锣,帮腔道:“就是,有种你就出来,喊些太监宫女的小喽啰出来送死么?” 井底下面冒出很多鬼头,有太监,有宫女,有侍卫,那一颗颗鬼头全都仰头望着我,眼神里射出怨毒的光。 “好!不出来是吧?那我便把你请出来!” 我摸出四张黄符,围着井口边缘贴了一圈,然后咬破舌尖血,往每张黄符上面都喷了一口血。 有我阴人血加持的黄符,威力瞬间暴涨数倍。 黄符上面的符文齐刷刷亮起,迸射出刺目的血光,血光一圈圈的“流淌”入井底,井底下面的那些鬼头,明显开始躁动不安。 我给猴子使了个眼神,示意猴子再加一把火。 猴子点点头,左手举着鬼面锣,右手挥舞驱鬼杖,一边绕着珍妃井转圈,一边“打更”,咣当咣当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格外清晰。 伴随着咣当声响,井底下面的黑水翻腾的越来越厉害,滚滚黑色煞气,如同浓烟般从井底涌出来。 只听嗤啦啦的声音,那块井口石表面迅速爬满裂痕,并且还在不断蔓延。 横插在井口石中央的那根铁棍,一直都在疯狂颤抖。 井口石上的封印符文全都亮了起来,但是冲天的煞气,让这些符文黯淡无光。 而且,这块封印石原本就破损了,上面的符文即使全部亮起,也没有以前的法力。 在煞气的影响下,那些符文很快便相继熄灭。 然后,就听轰隆一声炸响,井口石突然间四分五裂,爆炸成一堆碎石头。 我和猴子双手护头,被爆炸的冲击波弹开数米。 就在井口石炸裂的同时,一顶轿子突然从珍妃井下面飞出来。 四个鬼太监担任的轿夫,抬着轿子跑得飞快,眼看着又要没入浓雾之中。 “站住!” 我大喝一声,用力掷出修罗剑。 修罗剑化作一道精光飞出去,虽然没有追上鬼轿子,但却刺入其中一个鬼太监的后背心。 那个太监惨叫一声,爆裂成一团鬼气。 轿子原本是四个太监抬着的,现在死了一个太监,轿子登时往另外一边倾斜侧翻。 我见猴子离轿子要稍微近些,就对猴子喊:“猴子,快救人!那个米国女人在轿子里!” 猴子迅速跑到轿子前面,用力敲打了几下鬼面锣,那几个抬轿子的太监便吓得抱头鼠窜,弃轿子于不顾。 猴子掀起卷帘,伸手就去拖轿子里的女人,嘴里还喊着:“瑞丝!瑞丝!” 突然,猴子发出“啊”的一声吼,声音中仿佛带着巨大的痛苦和愤怒。 第七百二十三章 妃子怨 我猛然一震,抬头看去,发现猴子捂着胸口,踉跄着往后退。 鲜血从猴子的指缝里涌出来,猴子的胸口已经被染红了一大片。 我大吃一惊,迅速朝着猴子跑过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 猴子往后跌倒,我正好来到猴子身后,赶紧伸手搀扶住他。 “猴子,你怎么样?”我惊讶的问。 猴子捂着胸口,脸颊因疼痛而狠狠抽搐着,他说:“小心……轿子里……不是瑞丝……” 我心中一惊,什么?!轿子里不是瑞丝?! “嘻嘻!嘻嘻!”轿子里传来少女的娇笑声,但是这娇笑声听上去一点都不可爱,反而让人脊背发麻。 卷帘掀起,但见轿子里坐着一个少女,打扮的珠光宝气,长得也是极为漂亮。 我刚才“魔怔”的时候,见过这个少女,她便是传说中的珍妃! 我惊呼道:“珍妃?!” 珍妃冲我邪魅的一笑,一下子从轿子里冲出来,鬼影闪动,已然杀到我面前,长长的指甲就像利爪一样,“猛虎掏心”直接抓向我的心窝。 果然狠辣! 珍妃一出手便是杀招,间不容发之际,我侧身一让,珍妃的利爪贴着我的胸口划过去。 唰的一声,破碎的衣襟在风中飞舞,我的胸口至肩膀位置,一下子涌出血来。 看似轻轻的一划拉,没想到皮肉瞬间开裂,疼得我直冒冷汗,但庆幸的是,保住了自己的心脏。 珍妃一击得手,回身继续欺上来。 我心头火起,掌心里扣着一张黄符,待珍妃扑到面前,一记“掌心雷”拍在珍妃的胸口上。 只听轰的一声响,珍妃的胸口冒起一团黑烟,被炸得向后飞出老远。 猴子为我鼓气助威:“漂亮,杨程,干得漂亮!” 珍妃恶狠狠的看着我,那张美丽的脸庞上面,充满了暴戾之气,完全没有半点可爱模样。 “呜呜呜……我死得好惨呀……呜呜呜……我好恨呀……” 珍妃的喉头里发出呜呜咽咽的鬼叫声,她一步步朝着我走过来,鬼影却不断幻化,从原本的一道鬼影,幻化成十道鬼影,而后又从十道鬼影,幻化成二十道鬼影。 不过眨眼工夫,已经有几十上百个珍妃,重重叠叠的围着我。 然后这么多我的珍妃围着我不停的旋转,转的我眼花缭乱,头昏脑涨,根本分不清哪个才是珍妃的真身。 我摸出一张黄纸,咬破食指尖,以手做笔,用指尖血迅速在黄纸上画了一张符咒。 我手腕轻轻一抖,符纸嘶一下燃烧起来,我手指夹着燃烧的符纸,从自己的眼睛前面慢慢划过。 我的眼睛感受到一阵奇异的灼热,两只瞳孔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我刚才施展的是“开眼咒”,等我开了阴眼,珍妃这种高级别的厉鬼,也会无处遁形。 我环头四顾,一双眼睛就像精密的仪器,从重重鬼影身上扫过。 此时,在我的眼里,那些珍妃的“假身”,只不过是一团又一团的黑烟在跑动,而珍妃的“真身”就混淆在这些黑烟里面,我开了阴眼之后,一眼就把珍妃找到了。 一大群珍妃蜂拥而至,一个个凶神恶煞,仿佛要把我撕成碎片。 但是我并没有理会这些“假身”,因为她们只不过是珍妃的幻术,压根伤害不了我。 我如果被这些“假身”冲乱了阵脚,珍妃的“真身”就会趁机对我发起致命一击。 所以,无论这些“假身”怎样攻击我,我都不为所动,修罗剑出,对着珍妃的真身一剑刺过去。 珍妃顿时大惊,估计她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能一眼识穿她的真身。 珍妃来不及躲避,被我一剑刺了个透心凉。 “呜哇——”珍妃发出凄厉的鬼叫声,周围的假身瞬间消失,我用剑顶着珍妃向后飘退,最后将她钉在那块石碑上面。 珍妃的声音尖锐刺耳,但是任由她挣扎,我都没有松手。 珍妃满脸幽怨的看着我,血泪滚滚淌落。 珍妃本就是个苦命之人,我不忍看她悲伤的模样,于是别过脑袋。 珍妃的挣扎之声渐渐低弱下去,终于,她的鬼体慢慢飘散,如烟般消融,然后被吸入修罗剑里面。 收走珍妃的鬼魂以后,原本冲天的煞气,又迅速退回珍妃井里面,周围的气温明显没有刚才那般阴冷了。 我吁了口气,收起修罗剑,想起猴子受了伤,回头去寻找猴子,却发现猴子趴在珍妃井边上。 我猛然一惊,以为猴子也魔怔了,想要投井自尽。 “猴子!”我大喊一声,急匆匆赶过去,拾起鬼面锣,贴着猴子的耳朵就是一咣当。 猴子猝不及防,吓得一哆嗦,两只耳朵都直立了起来。 “我的姑老爷,你这是要让我变成聋子吗?”猴子揉着耳朵,抱怨道。 “我这不是看你魔怔了吗?”我解释道。 猴子撇嘴道:“你才魔怔了呢!” “那你趴在井口边上做什么?”我问。 猴子伸手指了指水井下面:“下面有具女人的尸体!” 我探头一看,珍妃井里的那一汪黑水消失不见了,井底下面是干枯的,有一些乱石。 猴子所说的女人尸体,此时就蜷缩在那堆乱石上面。 虽然她面朝下,看不见她的容貌,但是她那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却特别显眼。 我们连夜通知紫禁城的值守人员,将珍妃井下面的女尸拖了上来。 经过检查,女尸衣服里的身份证件,足以证明这具女尸,就是在阴阳道神秘失踪的米国女人瑞丝。 失踪的瑞丝终于找到了,我和猴子也完成了任务,只是谁也说不清楚,瑞丝是怎么投入珍妃井里摔死的,只能说她是失足掉下去的。 至于珍妃井的井口,也没有重新压上封印石,珍妃的鬼魂都已经被收了,这口珍妃井也就跟普通的水井差不多了,不会再害人了。 猴子命大,胸口露出那么大一个血窟窿,但是竟然没有伤及内脏,只是皮肉之伤,住了一段时间医院,便没有什么大碍了。 第七百二十四章 大烟枪 佛爷对我和猴子的表现十分满意,原本给予我们三天时限,结果我们一天就办妥了,佛爷一高兴,还给了我们一笔不菲的奖金,猴子很高兴,拉着我就去吃涮羊肉,说这些天在医院,什么东西都不能吃,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涮羊肉可是老京城的特色美食,一到冬天,家家涮肉馆都是人满为患。 猴子带我去的这家店,在一个小胡同里,门店不大,环境也很陈旧,看上去就像个路边摊,但是来这里吃饭的食客,却排起了长龙,一直排到胡同外面的马路牙子上。 幸好猴子跟这里的老板比较熟,早早就给我们留了一桌,我们才得以“空降”进入餐馆。 猴子跟我介绍,说这家涮肉馆非常有名,是真正的百年老店,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一家几代人都在经营这家店子,味道绝对正宗,所以很多人宁可在寒风中排上几个钟头的长队,也要守着吃这家店子。 店子的墙壁上挂着很多照片,有些照片都很古老了,还是黑白的。 这些照片,都是涮肉馆老板跟食客的合影,而这些食客全都是大有来头的人,比如一些知名的领导人物,还有外国政要,以及一些演艺明星等等,小小一家涮肉馆里面,可谓是“群星璀璨”。 老京城涮肉最有特色的便是这口铜锅,造型像个高尖尖的帽子,中间是空的,烧红的炭火就装在里面,这样可以一直保持铜锅的温度。 新鲜肥嫩的羊肉卷,用筷子轻轻夹着,在沸腾的汤锅里打几个滚,捞起来以后,再裹上特制调配的蘸酱碟子,入口满嘴都是余香,馋得人连舌头都要吞进肚子。 上了些年纪的人,还喜欢配上两瓶烧刀子,一口白酒一口肉,那感觉简直美滋滋。 落座以后,我看见桌上有三副碗筷,于是就问猴子:“还有人吗?” 猴子点点头,说:“一个老朋友!” 我笑着问:“女朋友吗?” 猴子说:“得了吧,经历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我现在已经对爱情死心了!” 我拧开烧刀子,给猴子倒上一个满杯:“话可不能这么说,俗话说得好,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只是没碰到适合你的女人而已,但你不能因为一段失败的恋情,而诋毁全天下的女人!” 我俩正说着话,从门外走进一个人,一米八左右的个头,面庞黑黑的,留着一个西皮头,穿着嘻哈风格的衣服,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造型奇特的项链,耳朵上戴着耳环,打扮的很前卫,也很叛逆。 此人一走进涮肉馆,就成功吸引了众多食客的目光,因为他的这副打扮,实在是与众不同,太引人瞩目了。 猴子冲那人招了招手,那人走过来,大咧咧坐下。 我心中暗道:“原来这家伙是猴子的朋友!” 猴子给那人倒上酒,然后介绍道:“这是大烟枪,搞乐队的,以前驻唱时候认识的兄弟,地道的京城人!” 大烟枪很爽朗的笑着说:“猴子,你小子现在混得不错啦,隔三差五都能下馆子了,还记得那时候咱俩出来吃夜宵,一个肉串能下五瓶酒,还是最便宜的那种啤酒,老板每次看见我们,脸都是绿的!” 猴子跟着笑了笑,说:“是啊,那时候的日子苦呀,吃顿好的就跟打牙祭一样。来,今儿个我请客,放开膀子整!” 大烟枪脱掉外衣,挽起袖子,兴奋地搓了搓手:“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猴子说:“甭客气,你能吃完一头羊都行!” 大烟枪竖起大拇指:“豪爽,够兄弟,来,先整一个!” 大烟枪端起酒杯,看见我坐在旁边,就问猴子:“呃,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猴子介绍我说:“这位是杨程,我叫他程哥!” “好咧!”大烟枪说;“你哥就是我哥!”,然后大烟枪举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来,程哥,咱们先走一个!” 话音刚落,大烟枪便仰起脖子,将一杯白酒全都吞进肚子里,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烧刀子度数不低,之所以叫烧刀子,是因为喝到喉咙里面的时候,火辣辣的滋味就像有刀子在割一样,可见这酒有多烈。 但是这个大烟枪,喝白酒却跟喝啤酒似的,一口一杯,这酒量也太吓人了。 大烟枪放下酒杯,抄起一盘羊肉卷倒进铜锅。 猴子说:“这羊肉卷不是涮着吃的吗?” 大烟枪咧嘴笑了笑,夹起刚刚烫熟的羊肉卷,吹了吹,在蘸酱里裹了一圈,迫不及待的送进嘴里,边吃边说:“一片一片的涮,那是娘们的吃法!咱们这些老爷们,就该一盘一盘的涮!” 三两下工夫,一盘涮羊肉全都进了大烟枪肚子。 猴子看大烟枪这种吃法,桌上的羊肉还不够他塞牙缝,于是直接点了十盘,垒成一座小山,放在大烟枪面前,让他慢慢吃。 对于男人来说,酒是联络感情的好东西,两杯烧刀子下肚,那都是相见恨晚的好兄弟。 大烟枪很健谈,又是个大嗓门,那嘴巴就像扩音喇叭一样,呱啦呱啦说个不停。 大烟枪跟猴子还是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两人讲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有欢笑,也有伤感。 猴子询问大烟枪近况,大烟枪说他每天在三个酒吧来回跑场子,挣的钱全都拿去搞乐队了,搞乐队一直是他的梦想。 大烟枪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而且最爱摇滚,一说起摇滚乐,他就唾沫横飞,滔滔不绝。 掰着指头从零点乐队讲到黑豹乐队,又从黑豹乐队讲到唐朝乐队;从《爱不爱我》讲到《无地自容》,又从《无地自容》讲到《梦回唐朝》,讲到兴奋之处,还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哼唱出声。 人家说,搞摇滚的人都是疯子,我确实在大烟枪的身上看见了疯子的影子。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疯子,为我们开辟了新的时代,开创了新的潮流。 人这一生,只要勇于追求梦想,哪怕成疯成魔,又有何妨呢? 第七百二十五章 老京城的邪乎事儿(上) 大烟枪讲的很来劲,面前的十盘涮羊肉很快便下了肚。 大烟枪满面红光,完全没有一点饱胀感,兴奋之时也没有客气,自己又让服务员端了十盘涮羊肉上来,还端上一大份羊蝎子,一股脑儿全都倒进铜锅里,把那铜锅塞得满满当当。 大烟枪咕噜吞了杯酒,拍着胸口,很有气魄的说:“虽然这些乐队都很牛逼,但是我一定会打造出一支比他们更牛逼的乐队!” 我问大烟枪:“兄弟,你的乐队叫啥名字?” 大烟枪双眼一翻,眼睛里迸射出两道精光:“疯——狗——乐——队!” 只听咣当一声,一个从大烟枪身旁路过的服务员,猛地笑得一哆嗦,手里的蘸碟都掉在了地上。 若不是当着大烟枪的面,我都会忍不住笑出猪声。 大烟枪问我:“程哥,这个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气势?” 我哪里好意思说不好呢,只能顺着他的话,颔首道:“好!非常有气势!搞乐队嘛,就要有疯狗一样的气势,我支持你!” 猴子看了我一眼:“程哥,你还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哎,对了,程哥,你是做什么的?”大烟枪问我。 我想了想,笑着回答:“风水八卦,驱鬼捉妖!” 大烟枪怔了怔,一脸惊奇的说:“卧槽,你是道士啊!” 我点点头,也不隐瞒:“算是吧!” 大烟枪端起酒杯,恭恭敬敬的跟我敬酒:“程哥,不瞒你说,我这人最崇拜道士了,一把桃木剑,一张黄符,腰间还别着个葫芦,行走天下,降妖除魔,简直是帅到炸裂!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看英叔拍的僵尸片了,你是不是具有英叔那样的法术呢?” 我夹起一块羊蝎子:“电影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小儿科,真实的世界,比电影里要可怕十倍百倍!” 猴子也附和着往我脸上贴金,他说:“电影里演的算什么法术,我程哥动动小手指,也能让你大开眼界!” 大烟枪好奇的望着我,能我能不能演示一手给他看看。 我摇摇头,说:“不能!道法又不是变魔术,只有真正需要的时候,我才会出手!” 大烟枪点点头,竖起大拇指,赞赏道:“专业!相当专业!” 大烟枪给我倒上酒:“我从小就喜欢听各种灵异故事,程哥碰上的稀奇事儿应该不少吧,能不能跟我讲讲?” 我点点头,一边啃着羊蝎子,一边讲了讲最近发生的几件事情,大烟枪听得入了迷。 大烟枪说:“其实吧,老京城作为皇家之地,这么多年以来,稀奇古怪的事儿也是不少。我爷爷跟我讲过很多古怪事儿,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好哇,你也说几件事儿听一听呗!”猴子说。 大烟枪一边涮着羊肉卷,一边打开了话匣子: “要说老京城的邪乎事儿呀,那可多的去了。我爷爷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因为我爷爷当年是茶铺里的说书匠人,肚子里装着一箩筐稀奇古怪的事儿。小的时候啊,我就喜欢搬着一把小椅子,坐在大树下面,喝着豆汁儿,缠着他给我讲故事。 有个菜市口刑场的故事,小时候一直是我的噩梦。 老京城东门那边,以前有个菜市场,是清朝的刑场。 古时候杀头,并不是像现在这样,拖到深山老林子里面去,而是把犯人拉到菜市口,斩首示众。 因为菜市口人来人往,在菜市口杀头,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威慑作用。 当时菜市口附近,有一家裁缝铺子,由于手艺好,生意很旺。 话说有一年夏天,有个飞天大盗在菜市口被执行了死刑,这盗贼也是胆大包天,居然敢盗窃皇宫之物,自然是被砍了头。 刽子手一刀下去,血溅三尺,一颗圆滚滚的脑袋骨碌碌滚出老远。 当天晚上,裁缝铺掌柜睡的正香,迷迷糊糊听见外面屋子里有人走动,他心里想,八成是闹贼。可又一想,这贼就让他闹吧,反正裁缝铺里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那些布料对他也没有用。 这贼摸索了一会就走了,而且出门还随手把门给关了。 第二天,掌柜的起床检查,一收拾,发现自己的针线笸箩不见了。 他想呀,这贼还真是奇怪,偷走针线笸箩做什么?难道拿回去自己缝衣服? 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喧闹一声,很多官兵神情肃穆的呼啸而过,后面还跟着很多看热闹的老百姓。 掌柜拉着一个熟人,就问他出了什么事情。 那个熟人说,听说昨天那个被斩首的大盗贼诈尸了,官兵正赶过去捉拿他呢。 大盗贼尸首都分离了,居然还能诈尸? 掌柜一听这事儿挺新鲜的,赶紧关了铺子,跟着街坊邻居一起,想要去瞅瞅热闹。 一群人最后在菜市场后面抓住了诈尸的大盗贼,掌柜一看大盗贼的尸体,脑袋嗡一声就炸了。 那个被斩首的大盗贼,脑袋竟然回到了脖子上,他的脖子上有一串密密麻麻的线痕,旁边就扔着裁缝铺的笸箩。 难道昨晚进入裁缝铺的盗贼,竟然是这个大盗贼的无头尸体?! 尸体偷走针线笸箩,然后把自己的脑袋缝回了脖子上? 这件事情过后,裁缝铺掌柜生了一场大病,后来关了铺子,回乡下养病去了,再也没有来过京城!” 一个故事讲完,铜锅里的羊蝎子已经被大烟枪干掉了大半,大烟枪吃的满嘴是油,又让老板上了两瓶烧刀子。 我和猴子虽然酒量不错,但是一杯一杯的整烧刀子,也是有点服不住。 老板拎上来的两瓶烧刀子,我和猴子合伙整一瓶,大烟枪一个人整一瓶,索性连酒杯都不要了,拧开瓶盖,用袖口随便擦一擦瓶口,就像我们小时候喝汽水一样,抱着酒瓶咕咚咚往下灌,这副喝白酒的气势,确实相当吓人。 “还整点羊肉卷不?”猴子问。 大烟枪打了个饱嗝,摇摇头:“整点素菜吧!吃饭得讲究荤素搭配!” 猴子点点头,以为大烟枪也就吃点素菜了。 谁知道大烟枪说:“等我整完素菜,再整十盘羊肉卷,也就差不多到位了!” 第七百二十六章 老京城的邪乎事儿(下) “整一支烟,润润嗓子!”大烟枪笑嘻嘻的伸出手指头,两根手指还夹了夹。 猴子递给他一支烟,帮他点上,大烟枪用力猛吸一口,一支烟几乎去了一半,这搞摇滚的人是不一样,肺活量这么猛! 猴子跟我说:“你知道他为什么叫大烟枪吗?因为他的烟瘾很大,而且吸烟很猛,一支烟顶多三口,一天要吃三包烟!” 我问大烟枪:“你这搞音乐的,嗓子非常重要,每天抽这么多烟,不怕嗓子出问题啊?” 大烟枪说:“我又不是唱流行乐的,不需要保护嗓子!咱们搞摇滚的,嗓子越沙哑越好,烟嗓,破锣嗓,听众就喜欢这种调调!只有破烟嗓子,才能呐喊出撕心裂肺的情感,才能咆哮出红尘俗世的沧桑!懂吗?” 我干笑了两下,大烟枪的歪理还挺多的,明明是歪道理,说出来却还一套一套的,他不应该搞音乐,应该搞传销。 大烟枪抽着烟,一副历经沧桑,看破红尘的深层表情,继续说道:“我再给你们讲个‘铸钟娘娘’的事情。 老京城以前有座钟楼,在北门那边,现在钟楼还在,古色古香的,只是上面的大钟不敲了。 听说当年敲钟的时候,尾音里总是带着隐隐的“鞋(邪)!鞋(邪)!鞋(邪)!”的声音。 年长的老人就会跟我们说,这是铸钟娘娘又在找她的鞋了! 明末清初的时候,老京城里有个铸钟师傅,家里有个小女儿,漂亮乖巧又懂事,深受老师傅喜欢。 有一天,小女儿来到铸钟厂给大家伙送饭,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一头栽进了化钟炉。 众人大惊失色,赶紧上前去拦,可惜全都晚了一步,只有爸爸抓住了小女儿的一只绣花鞋。 原本天真活泼的小女儿,瞬间消融在了化钟炉里面,而炉子里的铜水,竟变成了一种奇异的血色。 铸钟师傅为了纪念小女儿,强忍着悲痛,跟大家伙连夜铸造了一口大钟。 大钟铸成以后,比以往的大钟都更漂亮,质地也更坚固,而且钟声非常响亮悦耳,后来直接被皇家选中,将这口大钟挂在了北门的钟楼上面。 清朝灭亡,铸钟厂就被拆除了,后来在原址盖了一座铸钟娘娘庙,里面就供奉着那口大铜钟。 不过文化风暴的那几年,庙子也被毁坏了,那口大钟也不知下落!” 大烟枪讲的这些老京城故事,还挺有趣的,我和猴子都听得津津有味。 大烟枪看我们听得入迷,他也更是讲的有劲:“这样吧,反正酒还没有喝完,我再给你们讲一个!” 我和猴子点点头,大烟枪又继续讲了下去。 他说:“讲一个老京城人众所周知的事情吧,北新桥那边有个海眼知道吧?京城又没有海,那个地方为什么叫海眼呢?容我慢慢跟你们道来! 话说这海眼呀,其实是一口井,具体建于什么时候,也没人说得清楚。 最奇怪的是,井里挂着一条大铁链子,黑黝黝的,被磨得光亮,链子上面还刻着许多奇形怪状的文字符号,有人说那是某种古老的咒语。 大铁链子下面拴着什么东西呢? 有人说,下面拴着龙。 这龙呀就是老京城的龙脉,不能动,一动就要出大事,所以即使是清军入关,也没人敢去乱动海眼。 后来小鬼子侵华,进入京城的时候,听闻海眼的传说。 小鬼子不信邪,专门派了人去打探海眼的情况,还请了很多大力士,抓着大铁链子,哗啦啦往上拽。 那条大铁链子仿佛无穷无尽,怎么拉也拉不完,那些大力士累得筋疲力尽,足足拉出了一两公里,大铁链子也还没有到头。 这时候,一向平静的井底下面,竟然翻起了黄汤,咕噜咕噜的,就像煮沸了一样,而且还挟带着海风的声音,伴着浓烈的腥味。 这下子,小鬼子害怕了,知道传闻不是闹着玩的,赶紧把大铁链子放回井里。 原本以为,经过这件事情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动这个海眼。 谁知道文化风暴的时候,还是有不要命的红小将,嘴里喊着什么破除封建迷信,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然后一大群人聚集在海眼旁边,挽起袖子就去拉扯大铁链子。 结果,他们的遭遇跟小鬼子一样,有些人当时就被吓退了,回去就发起了高烧,还有些人硬着头皮继续往上拉,拉了一天一夜都没到头,晚上就在海眼附近留宿,准备第二天接着干。 谁知道当天夜里就有人离奇死亡,还有人变得疯疯癫癫。 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政府没有办法,只得出面赶走了这些红小将,把舆论给压了下去。 后来京城修建地铁,为了不破坏北新桥的海眼,地铁都绕行了好几十公里。要知道,修建地铁那都是以亿元计算的,政府宁愿多花几十亿,也不敢去动那口海眼!” 老京城的邪乎事儿确实多,用大烟枪的话说,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等到大烟枪吃饱喝足,从涮肉馆出来的时候都是深夜了。 大烟枪喝了酒,兴致很高,在超市里买了些啤酒小吃,非得拉着我们去他的工作室继续玩,说他乐队的小伙伴都在工作室,一起喝喝酒,唱唱歌,聊聊人生。 面对大烟枪的热情劲儿,我和猴子也不好拒绝,只能装作很期待和崇拜的样子,说要去看看他的疯狗乐队。 路上的时候,大烟枪脱下外衣,把里面穿着的一件短袖t恤展示给我们看。 大烟枪说:“这是我亲自为我们乐队设计的战袍,你们看怎么样?是不是很炫酷?” 大烟枪转过背来,就看见t恤背上印着一条正在张牙舞爪咆哮的疯狗,前面还有一个被疯狗撕咬的可怜人儿,下面写着英文‘疯狗’!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强忍着笑意,非常违心的对大烟枪说:“好创意!赞!这个乐队不火都没有天理!” 大烟枪并没有觉得我们在嘲笑他,反而一脸意气风发的样子:“有眼光,等我火了以后,一定请你们来当嘉宾!” 第七百二十七章 早衰症 大烟枪带着我们来到疯狗乐队的工作室。 其实,所谓的工作室,不过是一个邋里邋遢的地下仓库而已。 这里以前应该是用来堆放货物的地方,因为租金低廉,所以大烟枪将其盘了下来。 地下室估计有一百多平,四面都是墙,没有窗户,即使是大白天,这里也是伸手不见五指,进入地下室必须要开灯。 地下室里的排风系统也很差,闷热难耐,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霉臭味儿,空气中飘荡的烟雾,足以把蚊子熏死。 我和猴子一走进去,就被浓烟呛得猛烈咳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遭了火灾。 而且我们走进去的时候,乐队好像正在进行新歌的排练,摇滚声震耳欲聋,几乎要震破耳膜。 几个乐队成员正沉浸在忘我的世界里面,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正在弹贝斯,疯狂前后摇摆,让我很担心他会不会把腰折断。 还有个胖胖的光头,打着赤膊,脖子胳膊上全是纹身,他是乐队的鼓手,伴随着鼓点声,他胸口的赘肉也跟着一抖一抖的,比女人还要壮观。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吉他手和一个弹电子琴的女人。 那个吉他手扎着一条脏辫,穿着沾满油渍的破洞牛仔裤,略显疲惫的坐在角落里,手指上夹着香烟。 弹电子琴的女人年纪不大,模样应该还算周正,但是打扮的却很妖艳,涂抹着紫色的眼影,头发也染得五颜六色,穿着性感的紧身黑背心,还有一条黑色皮裙,就像是黑暗里绽放的一朵妖花。 看见我们走进来,乐队停止了演唱。 大烟枪将啤酒零食放在地上,招呼那几个成员道:“来来来,大家辛苦了,过来一起喝点酒,介绍两个新朋友给你们认识!” 那些人放下手里的乐器,围拢上来,也不客气,有的蹲着,有的席地而坐,拧开啤酒就喝。 大烟枪招呼我和猴子坐下,我和猴子看了半天,满地的狼藉,甚至还有发霉的快餐盒,我们都不知道屁股应该往哪里放。 最后大烟枪找来一张废报纸铺在地上,我和猴子才坐了下来。 我环头四顾了一下,到处都堆放着乐器,电脑,墙上还有稀奇古怪的涂鸦喷绘。 大烟枪一脸骄傲的问我:“程哥,我这里咋样?” 我又不能说不好,只能笑着点点头:“不错,充满了梦想的味道!” 大烟枪递给我一罐啤酒,又递给猴子一罐,挨个跟我们介绍道:“这是我们的贝斯手,张杰!这是我们的鼓手,大飞!还有我们唯一的美女成员,阿莎!以及我们的吉他手,脏辫小王子黄培!” 大烟枪介绍道黄培的时候,却发现黄培坐在角落里,并没有过来。 “喂,黄培,过来喝酒啊!”大烟枪瓮声瓮气的叫喊道。 阿莎说:“他最近几天好像都不太舒服!” 贝斯手张杰用手撩了撩长发,嘿嘿笑道:“天气冷了,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盖好被子,不要乱动嘛!” 阿莎的脸颊顿时一红,将手中的零食扔到张杰身上,啐骂道:“闭上你的菊花!” 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阿莎跟黄培是情侣关系。 黄培一瘸一拐,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过来,走到近处我才发现,这个黄培年纪很大,脸上都布满了皱纹,两鬓的头发也变成了银白色,脖子上吊着一块拇指大小的血玉,明晃晃的,非常夺目。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心中诧异道:“好家伙,这么大年纪了还在追逐梦想搞摇滚,这副身子骨也不怕被低音炮给轰垮了!而且……” 我扭头看了一眼阿莎,又看了看黄培,心里嘀咕:“现在的小女生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这个阿莎看上去不会超过二十岁,而这个黄培起码也有五十岁左右,年纪当阿莎的父亲都绰绰有余,年龄悬殊这么大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情侣呢?难道这个阿莎有恋父情结吗?” 大烟枪递了罐啤酒给黄培,黄培没有伸手去接,声音疲惫的说:“我有点累了,先回去休息,你们慢慢喝!” 说着,黄培抱着吉他,转身便朝地下室外面走去。 阿莎站起来,追了两步:“我陪你回去吧?” 黄培摇了摇头,冷漠的说:“不用,我自己回去休息,你玩你的!” 阿莎叹了口气,无奈的走了回来。 砰! 地下室的铁门重重关上,大烟枪问阿莎:“他没事吧?我看他的样子,好像病情又加重了?” 阿莎点点头,红了眼眶,猛灌了一口酒,擦着唇角说:“是啊,这两天白头发都长出来了,他今天本来都不想出门的!” 我刚才打量了一下黄培的脸色,气色确实很差,听他们这样一说,才知道他生了病。 于是我好奇的问大烟枪:“刚才这位朋友,得了什么病?” 大烟枪皱起眉头,喝了口酒:“很古怪的一种病,早衰症!” 早衰症?! 我微微一怔,早衰症,顾名思义就是过早衰老的一种病症,是遗传基因变异问题,身体衰老的过程比正常人快五倍到十倍,患者样貌像老人,器官亦很快衰退,造成生理机能下降。大部分都会死于衰老疾病。 但是早衰症几乎发生在儿童身上。怎么会发生在一个成年人身上呢? “黄培的真实年龄是多少?”我问。 阿莎抹着眼泪说:“他才二十五岁,又帅又有才华,怎么会莫名其妙得了这种怪病呢?” 我摸了摸脑袋,不应该呀,二十五岁早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早衰症患者通常都活不过二十岁,怎么还会有人在二十五岁才发病的?而且早衰症本就是遗传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早衰症患者一出生的时候就会有早衰症的典型特征,身体都没法正常发育,根本就不可能等到长大以后再发病。 “有去医院检查过吗?”我问。 阿莎说:“检查过,医生说治不好的,除了等死,别无选择!” 说到这里,阿莎突然掩面痛哭,地下室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沉重。 第七百二十八章 逐梦的人 大烟枪拍了拍阿莎的肩膀,阿莎说了句对不起,匆匆跑进卫生间。 隔着卫生间门,我们能够清楚地听见阿莎在卫生间里嚎啕大哭。 大烟枪也红了眼睛,粗着嗓门招呼我们喝酒。 我问大烟枪:“黄培什么时候患的病?” 大烟枪想了想:“也就一两个月吧!” 我皱了皱眉头,这早衰症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正常的早衰症,都能熬十来年,怎么黄培的早衰症,短短一两个月就变成这样了? 大烟枪重重叹了口气,红着眼眶告诉我们,黄培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如今身患这种罕见疾病,真的是天妒英才。 黄培是高学历的音乐才子,京城最高音乐学府毕业,他原本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过着优越的生活,但他为了梦想,宁愿放弃优越的生活,也要跟着大烟枪他们一起吃苦,一起搞乐队。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令阿莎对他非常着迷,两人很快成为情侣。 黄培是疯狗乐队里面最重要的创作人,目前乐队走的是纯原创路线,百分之九十的歌曲都出自黄培之手。 黄培身患早衰症,乐队的人都很着急,谁也不敢去想,如果乐队失去了黄培,以后的原创路线应该怎样走下去。 说到这里,大烟枪也流下了热泪。 大烟枪捏扁手里的啤酒罐,走上台,吉他手张杰,鼓手大飞也跟着走上台,阿莎走出卫生间,虽然脸上的妆容已经完全哭花了,但她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上台。 台下的观众只有我和猴子两个人,大烟枪非常动容的说:“下面演唱一首疯狗乐队的最新原创《逐梦的人》,由黄培作词作曲!希望听众朋友能够喜欢!” 大烟枪猛地一把撕开外衣:“哥几个,走起!” 强烈的电子乐在瞬间响起,大烟枪抱着麦克风,用他的破锣嗓子,撕心裂肺的嘶吼着:“一个人走在冰冷的夜……任寒风肆虐我的脸……在梦想的路上越走越远……什么时候才是我想要的终点……” 简陋的舞台,廉价的灯光,却也无法阻止大烟枪那具有洞穿力的声音。 我和猴子都被他们的音乐震撼了,跟着情不自禁的摇摆起来。 不得不说,无论是歌词,还是曲调,黄培这首歌都创作的非常到位,再搭配上大烟枪那饱经沧桑的声音,将追梦路上的艰辛淋漓尽致的呈现出来,同时又带着那种永不屈服,拼命进取的态度,我相信每一个人,尤其是在外追梦漂泊的年轻人,都能从这首歌里找到共鸣。 大烟枪就像疯狗一样在台上咆哮,其他人也是疯狂的甩动脑袋,他们真的是全身心在演绎这首歌曲。 一首歌唱完,台上的几个人抱头痛哭,我和猴子也禁不住热泪盈眶,紧紧拥抱在一起。 从地下室出来,整整一夜,我的耳畔都在回响这首歌的旋律。 我想,每一个逐梦的人,都值得尊敬。 没过两天,大烟枪给我们打来电话,情绪很激动,说黄培创作的那首《逐梦的人》,在一个原创大赛上获奖了,疯狗乐队也凭借这首歌,正式从地下转到地面,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大烟枪说要请我们好好搓一顿,感谢我们那晚的聆听,我们是那首歌的第一批听众。 听说疯狗乐队能够正式出道,《逐梦的人》也获了大奖,我和猴子也为大烟枪他们感到高兴,欣然赴约。 地点还是约在了那家老胡同的涮肉馆,大烟枪说要回请我们。 众人陆陆续续落座,但是乐队的灵魂人物,也是最大的功臣,黄培却一直都没有来。 大烟枪就问阿莎:“黄培呢?怎么还没有来?今天这顿饭意义重大,纪念我们正式出道,他昨天还答应过我,一定会出席的!” 阿莎说:“我也不知道,打他电话也没人接!” 张杰插嘴道:“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大飞摸了摸光头,站起来说:“我骑了摩托车,要不我载阿莎过去看看,阿莎有黄培家里的钥匙!” 大烟枪说:“行,快去快回啊,酒先给你们倒上,今晚不醉不归!” 门外传来摩托车的轰鸣声,大飞载着阿莎离开了。 大烟枪倒上酒,招呼我们先慢慢吃着等他们。 猴子端起酒杯,对大烟枪说:“兄弟,来,我先敬你一杯,可喜可贺啊,你们总算是熬出头了!” 大烟枪情绪激动的说:“是啊,前后得有五年了吧!整整五年啊,那是我们最美好的青春,没有人知道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们每天都窝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面,日复一日的练习,一直都在寻找出头的机会。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等到了!” 说着,大烟枪一口干掉杯中白酒,继续道:“说实在话,真的要感谢黄培,如果没有黄培创作的这首歌,我们还不知道要继续在地下室里窝几年呢!《逐梦的人》获得原创大奖以后,反响十分热烈,很快爬上热门金曲榜,已经有好几家唱片公司跟我们谈过签约的事情!” 作为疯狗乐队的创始人,大烟枪非常有感触,乐队能够走到今天,他也付出了很多很多,大烟枪滔滔不绝,跟我们讲了关于乐队的很多事情。 我和猴子听了以后,都很有感触,大烟枪他们经历的那些苦日子,可能我们都还没有经历过,我都不敢想象,那些苦难如果降临到我的身上,我是否能够扛下来。但是大烟枪他们扛下来了,所以他们成功了。 正应了那句话: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任何人的成功都不是偶然,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经过无数的苦难折磨,才会迎来成功。 大烟枪说到动情之处,忍不住潸然泪下。 张杰也红了眼眶,给大烟枪递过一张纸巾,大烟枪正擦着眼泪,突然手机响了。 张杰问:“大飞打来的?” 大烟枪点点头,接起手机:“喂,大飞,找到黄培了吗?” 也不知道大飞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我看见大烟枪握着手机的那只手,突然狠狠抖了一下,手机咣当掉落在桌子上,大烟枪的脸色刹那间变得十分难看。 第七百二十九章 破坏团结 我们一看大烟枪的表情反应,就知道事情不妙。 我和猴子还没有开口询问,张杰便抢先问道:“发生什么事了?找到黄培了吗?” 大烟枪哽咽了一下,声音干涩的说:“找到了……黄培在家里……已经死了……” 黄培死了?! 谁也没有想到,黄培竟然会走的这么快。 造化总是弄人,今天是疯狗乐队的庆功宴,然而在具有如此重要意义的一天,乐队的功臣人物却撒手人寰,他甚至都没有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就这样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原本的庆功宴变成了丧宴,谁也没办法吃下去了。 大烟枪饱含热泪,仰脖灌下了一整瓶烧刀子,红着眼走出了涮肉馆。 我们四人拦下一辆计程车,赶往黄培的住处。 黄培的家境还算不错,虽然在地下室搞乐队,但他在外面还是租有一套公寓。 走进公寓,就听见阿莎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黄培直挺挺的死在冰冷的客厅地板上,模样非常可怖,就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叟,鹤发鸡皮,瘦骨嶙峋,脸上甚至还有老人斑。 电视柜上摆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疯狗乐队的合影,照片上的黄培,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长得还有几分帅气,完全没法跟地上这具如同老叟般的尸体联系在一起。 阿莎扑倒在黄培的尸体上面,哭得几乎晕厥过去。 其他人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在边上站着,默默的擦拭眼泪。 疯狗乐队才刚刚起步,但是乐队的灵魂人物却走了,这对于乐队以后的发展来说,无疑是重大的打击。 大烟枪双手抱头,极其疲惫的坐在沙发上。 半晌,大烟枪红着眼睛,憋出一句话:“即使黄培走了,疯狗乐队也不会解散,我们会带着黄培的梦想,一直一直走下去,成为国内最好的摇滚乐队!” 说完这话,大烟枪把手放在桌上。 张杰迟疑了一下,走过来,伸出手掌重叠在一起。 大飞也走过来,伸出手掌。 大飞对阿莎喊:“阿莎!” 阿莎抹了把眼泪站起来,走到大烟枪面前:“烟枪哥,你说得对,疯狗乐队承载着黄培的所有梦想,我们要带着黄培的梦想,一直走下去!” 四只手掌重叠在一起,虽然每个人的表情都很悲伤,但是在悲伤之中,又带着一丝刚毅。 黄培的尸体很快就被送到了殡仪馆,他的家里人也从外地赶来,认领了尸体。 阿莎说,黄培患病以后,曾给她留下过遗愿,说他死后,请把他的骨灰撒在后海,因为他想音乐永远陪伴着他。 黄培的家里人同意了遗愿,把黄培的骨灰交给阿莎,让她和乐队的兄弟们一起,完成黄培的遗愿。 我们来到后海,租了一艘船,准备乘船到后海中央,抛洒黄培的骨灰。 上船以后,阿莎突然站起来,目光从我们每个人的脸上慢慢扫过。 大烟枪看阿莎神色不对,就问阿莎:“有事吗?” 阿莎说:“黄培丢了一件贴身东西,这件东西他很重视,我想把它当做陪葬品,之前因为忙着处理黄培的后事,我就一直没提这件事。今晚,黄培的骨灰就要下葬了,我希望能够找到这件东西,随着黄培一起陪葬!” 大烟枪问阿莎:“到底是什么东西?” 阿莎指了指胸口:“玉!黄培挂在脖子上的那块血玉!” 大烟枪说:“哦,是的,黄培的脖子上确实是有一块血玉吊坠。你说这话的意思是,有人拿走了那块血玉?” 阿莎点点头:“是的,当黄培的尸体送到殡仪馆的时候,我便发现那块血玉不见了。而当时正好是我们这群人把黄培的尸体送去殡仪馆的,所以,肯定是我们当中某个人,拿走了那块血玉!” 张杰插嘴道:“阿莎,大家都是朋友兄弟,这事儿可别冤枉,谁会拿走黄培脖子上的血玉?没有证据不要乱说!” 阿莎的面上浮现出一层愠色,阿莎说:“正因为都是朋友兄弟,而且又是一个乐队的人,所以我才不想撕破脸皮。无论是谁,只要交出这块血玉,我都绝不追究!” 大烟枪说:“嘿,哥几个,到底是谁拿了那块血玉,主动交出来,别因为一块玉佩破坏了内部团结!” 张杰有些不高兴的说:“烟枪哥,你这话的意思,好像窃贼就在我和大飞之间似的,你倒是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怀疑你呢?” 大烟枪性格直爽,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我他妈是贪图小便宜的人吗?” 张杰回怼道:“那我们就像是贪图小便宜的人吗?” 大飞也跟着说:“是啊,凭什么是我们拿的,我还怀疑是阿莎自己做的呢!” 张杰和大飞虽然说话不中听,但是话糙理不糙,这事儿确实没有证据,把帽子扣在谁的头上都不舒服。 原本是一块儿出来给黄培下葬的,结果搞得大家很不高兴,照这样下去,这个乐队怕是还没出道就要面临解散了。 我和猴子赶紧出来劝架,说:“不就是一块玉吗?没必要自己人怀疑自己人,也有可能是中途弄掉了呢?你们一起熬过了那么多苦日子,现在苦尽甘来,却搞内部矛盾,对大家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对不对?你们这样吵下去,若是吵散了,岂不是辜负了黄培的梦想吗?” 大烟枪作为乐队的话事人,也主动劝和道:“猴子和程哥说的没错,咱哥几个都是过命的交情,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怎么能因为一块玉佩坏了交情?而且,今天是黄培下葬的日子,我们在这个时候吵架,对得起黄培吗?” 然后大烟枪又对阿莎说:“玉佩没了就没了呗,毕竟你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没必要纠着不放!” 阿莎抹了抹眼泪说:“我也不是存心想要怀疑大家,我只是……我只是想帮黄培做点微薄的事情,因为黄培非常珍惜这块血玉,当成宝贝一样,连睡觉洗澡都不会摘下来。现在黄培走了,所以我想把这块血玉当成陪葬品,跟他一起下葬!” 第七百三十章 血玉 黄培的骨灰悄悄沉入后海,无声无息。 这里霓虹闪烁,音乐悠扬,想必黄培不会寂寞。 回去的路上,大烟枪又向阿莎问起血玉的事情,大烟枪说:“我记得黄培以前的脖子上,也没有戴着玉佩啊,也就最近一两个月才戴上的吧,他这块玉佩是从哪里弄来的?” 阿莎说:“我问过他,他说是祖传的!” 张杰幽幽说道:“玉这种东西,很邪的,尤其是来历不明的玉,更不能乱戴,会走霉运的!你们仔细想想,黄培自从戴上那块血玉以后,紧接着是不是就得了早衰症?” 大飞说:“哎,你这一说,还真是呢!以前黄培都是健健康康的,自从一两个月前戴上这块玉佩以后,就开始生病了!” 大烟枪说:“有没有你们说的这么邪乎,可能只是巧合吧!阿莎刚才不是说了吗,那块血玉是黄培祖传的东西,祖传的东西应该不会害人吧!” 张杰说:“虽然黄培是这么说的,但是不是祖传的东西,也只有黄培心里才清楚。反正我觉着不像,如果是祖传的玉佩,应该从小就戴在身上,怎么会前两个月才拿出来戴上呢?”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在车上说个不停,反正越说越玄乎,说到后来,敢情黄培是被脖子上的玉佩害死的。 其实玉这种东西,确实是比较邪乎的,因为玉能通灵,通灵之物都是有魂的,有些玉石经过天地精华的淬炼,就能生出精魂。 所以才有一句俗话:“冥器不能入屋,古玉不能上身!” 这句话的意思是,但凡从墓穴地底下面挖出的死人东西,是不能带进屋子的,否则会招惹来灾难。而来历不明的古玉,也不能随便戴在身上,万一里面的精魂不认你这个主人,那可就麻烦了。 而且,玉这种东西,也是需要人养的,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玉石便能跟主人心意相通,有灵性的玉石还会庇护主人。 我还曾听说有一种血玉,是用主人的鲜血饲养,每天在最阴的时辰喂食鲜血,那玉石喝了人血之后,就会渐渐变成血玉,变得十分邪性。 我记得黄培脖子上戴着的就是一块血玉,当时我第一次见到黄培的时候,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血玉就有些不太舒服,也不知道他那块血玉是不是用人血喂养出来的。如果那块血玉真是他的祖传宝贝,那黄培的祖上可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黄培已经死了,这些话我也就没说出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也没什么事,本来我想回广州的,结果广州那边也没什么单子,大家都闲着。 猴子就说,反正回去也没事,让我不如在京城多玩一段时间,他带着我到处逛逛。 我们每天睡到自然醒,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琢磨今天去哪里玩,什么颐和园,什么圆明园,什么八达岭长城,什么十三陵,我都玩了一遍。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去后海泡酒吧,打发时光。 而大烟枪那一边,疯狗乐队自从获得原创大奖以后,名气一下子就起来了,尤其是黄培创作的那首《逐梦的人》,更是成为近期的热门金曲,街上,计程车上,商店里,到处都在播放这首歌,这首歌在网上的下载量也高居榜首。很多人都为这首歌疯狂,因为每个人都在这首歌里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说白了,这首歌之所以成功,就做到了两个字:共鸣! 是的,共鸣,这首歌所传递出来的情感,所讲述的艰难苦难,所表达的奋力拼搏,每个人都能在这首歌里找到共鸣。 疯狗乐队一曲成名,成为一支横空出世的摇滚乐团,风暴席卷全国。 现在大烟枪他们也成了大明星,想要约他们喝酒涮肉也几乎不可能了,只能频繁的在电视上看见大烟枪的身影。 这天,我和猴子自己在家里做火锅,一边喝酒,一边看京城电视台的跨年晚会。 作为首都电视台,跨年晚会肯定办的非常隆重,如火如荼的疯狗乐队,也受邀参加了跨年晚会。 等到大烟枪他们登台演唱的时候,我和猴子坐在电视机面前尖叫鼓掌,就像看见了自己的偶像明星。 今晚大烟枪的打扮非常酷,居然没有露脸,而是戴上了一张面具,搞得非常神秘。而且一头银发在风中飞舞,猴子说:“这个发型不错,帅,够酷啊!” 我点点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能想到,这个站在缤纷彩灯下面,戴着面具纵情高歌,接受万人膜拜的男子,前不久还窝在一个小小的涮肉馆里,大口喝着烧刀子,大口吃着涮羊肉呢。 跨年晚会结束,桌上的酒也喝的差不多了。 我打了个酒嗝,嘴里咬着牙签对猴子说:“玩也玩得差不多了,过两天我就回广州了!” 猴子收拾着碗筷说:“你这一走,我他妈又得无聊咯!” 我笑着说:“你赶紧找个女朋友呗,每天策马奔腾,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猴子说:“卧槽,每天策马奔腾,你当我还是当年读大学时候的小野狼吗?” 我说:“小野狼?你好意思不?顶多只是一条小野狗!” 我俩正插科打诨的时候,就听门外传来敲门声。 猴子嘀咕道:“这么晚了,还有人来找我?” 我说:“该不会是你点的上门服务吧?需不需要我回避一下呢?” 猴子说:“去你大爷的,我才没有那种恶趣味呢,我去开门看看呢!” 猴子走到门口,开了门,发出呀的一声:“哎哟,我的大明星,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啦?” 我抬头看向门口,发现门口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刚才还在晚会现场登台表演的大烟枪。 猴子把大烟枪迎进屋子:“我说大兄弟,你该不是跑我这里跨年来了吧?我跟程哥吃火锅呢,酒还有一些,菜就没多少了,要不给你煮点面条下去?” 大烟枪声音沙哑的说:“我不是来喝酒的!” 猴子说:“那你来做啥?给我们炫耀你这一头飘逸的白发吗?” “我快死了!”大烟枪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第七百三十一章 换寿 我和猴子吓了一跳,以为大烟枪在说胡话呢,刚刚还在跨年晚会上纵情高歌,怎么一转头就说自己要死了? 大烟枪抓起桌上的一罐啤酒,咕咚咚灌了下去,然后把啤酒罐重重一甩,一把扯掉脸上的面具。 呀! 我和猴子同时发出一声惊呼,本能的向后退开两米。 但见面前的大烟枪,满脸布满皱纹,就连头发都花白了,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 我们这才知道,大烟枪那一头的白发并不是染的,而是真的。 他之所以戴着面具上台演唱,也不是为了装酷,只是为了遮掩他苍老的模样。 猴子惊讶道:“早衰症?!什么情况?你怎么也患上了早衰症?” 大烟枪抿了抿嘴唇,突然抬起手,左右各扇了自己一耳光,说:“不是早衰症!是那块血玉!全都是因为那块血玉!” 我和猴子猛地一怔,血玉?!大烟枪怎么又提到了黄培身上的那块血玉? 大烟枪把手伸进内衣兜里,摸出一件东西。 我和猴子定睛一看,不由得大为吃惊,大烟枪掌心里捧着的,竟然是一块拇指大小的血玉。 玉石晶莹剔透,里面隐隐有血水在流动,给人一种森冷诡异之感。 猴子惊讶的看着大烟枪:“这块血玉……是黄培丢失的那块?” 大烟枪点点头,满脸悔恨之色。 “是你偷走了黄培的血玉?!”猴子面露愠色,声音瞬间提高了八度。 大烟枪低下头,像个犯错的孩子,一脸懊恼的说:“都怪我自己,一时起了贪恋,那晚送黄培尸体去殡仪馆的时候,这块血玉落在了殡仪馆的车上,刚好被我捡到了。我原本想还给黄培的,但是……但是觉着这块玉品相不错,与其一起跟着黄培火化了,不如自己回头拿去卖了!” 猴子皱起眉头,伸手指着大烟枪:“你呀你,你说你,哎……” 猴子脸色铁青,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问大烟枪:“那晚在后海船上的时候,阿莎问起这件事情,你为什么不如实坦白呢?” 看来阿莎说的没错,乐队里面果然有“内贼”,但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这个内贼竟然会是大烟枪。 大烟枪可是乐队的领队啊,怎么能做这种事情? 大烟枪说:“我……我作为乐队的领队,要是承认自己拿走了血玉,那以后队员们会怎么看我?所以……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承认,只能把这件事情烂在心里!” 我眯眼打量着满头白发的大烟枪,追问道:“后来呢?是那块血玉让你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大烟枪把血玉扔在桌上,声音颤抖的说:“这他妈根本就是一块邪物啊!我想着程哥是道士,所以……所以今天上门找你们,是来向你们求救的!我还年轻,我的音乐事业才刚刚起步,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说到这里,大烟枪痛哭流涕,就要对着我跪下。 我赶紧拦着大烟枪:“你先坐下,大家都是朋友,出了事我自然会帮你!你冷静一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我讲讲!” 大烟枪一把鼻涕一把泪,跟我们讲起顺走血玉之后发生的诡异事情。 大烟枪顺走血玉以后,也不敢戴在身上,那毕竟是黄培的东西,一旦被其他队员发现了,他的面子就保不住了。所以大烟枪一直把血玉藏在家里的枕头下面,晚上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把玩,琢磨着找人卖个好价钱。 有天半夜,大烟枪突然被一阵冷风冻醒了。 大烟枪以为没关窗户,哆嗦着爬起来去关窗户,结果却发现窗户是紧闭的。 大烟枪当时就觉得很奇怪,窗户既然是紧紧关着的,刚才那股冷风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大烟枪心里嘀咕着,转身向被窝走去。 刚刚走到床边,大烟枪一下子就愣住了,他的床上竟然坐着一个人! 黑暗中,大烟枪隐约看见床上坐着一个白胡子老头。 老头笑脸吟吟的看着他,但是笑容却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大烟枪的卧房门是反锁的,他很诧异这个老头是怎么进来的? 而且大烟枪压根就不认识这个老头,深更半夜的,卧室里突然冒出一个陌生人,即使是五大三粗的大烟枪,此时的心里也有些发毛。 大烟枪哆嗦着问:“你是谁?” 老头笑着说:“玉!” 大烟枪很惊奇:“玉?!什么意思?你是玉?” 老头点点头,又说了两个字:“血玉!” 大烟枪看着老头,一脸懵逼,他实在没法将这个老头,和那块血玉联系在一起。 老头笑了笑,大烟枪只觉眼前血光一闪,老头瞬间没了踪影。 大烟枪十分惊讶,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环顾四周,卧室里哪里还有白胡子老头的影子? 只有枕头边上的那块血玉,在黑暗中幽幽泛着血光。 大烟枪屏气凝神,慢慢靠近那块血玉,突然,血玉里迸射出一团血光,那个白胡子老头又盘膝坐在床上,把大烟枪吓得险些摔倒在地上。 这一次,大烟枪对于老头说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 大烟枪对着老头,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嘴里大喊着:“神仙啊!老神仙啊!” 白胡子老头就对大烟枪说:“你我相见,皆是缘分,你有什么愿望可以告诉我,我尽可能的帮你实现!” 大烟枪非常激动,脱口说道:“我想成为大明星!” 白胡子老头颔首道:“我可以让你成为大明星!不过,作为报答,我也希望你能给我一点东西!” 大烟枪问:“什么东西?” 白胡子老头骨碌碌一转眼珠子,嘴里蹦出两个字:“寿命!” 大烟枪大吃一惊,没想到老头竟然会提出如此古怪的要求。 但是大烟枪一心沉浸在当明星的美梦里面,虽然有所顾忌,但还是没能抵挡住诱惑,答应了老头的要求。 其实当时大烟枪还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寿命在自己身上,哪里是其他人能够取走的?不如先答应下来,看看这个老头是不是真的能帮自己实现愿望。 第七百三十二章 二十年寿命 白胡子老头倒也挺讲规矩,他说帮大烟枪的愿望达成以后,再来收取寿命。 大烟枪就问他:“帮我实现当明星的愿望,需要多少寿命?” 白胡子老头说:“十年!” 白胡子老头真是狮子大开口,一下子就要收走十年寿命。 大烟枪想了想,还是点头同意了。 能够当上大明星,少活十年,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同意这笔交易。 十年换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大烟枪觉得值。 如果一辈子穷困潦倒,即使活上一百岁,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大烟枪同意以后,白胡子老头便让大烟枪划破手指头,把鲜血滴在血玉上面,就算是签订了契约。 白胡子老头临走之前,反复警告大烟枪不能反悔,如果不遵守契约,必然遭受严厉的反噬惩罚。 白胡子老头走了,一缕光亮照在大烟枪脸上,大烟枪从睡梦中睁开眼睛,看见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老神仙!老神仙!” 大烟枪爬起来,只摸到枕头边上的那块血玉。 回想昨晚发生的一切,大烟枪也分不清楚是梦境还是真实的。 大烟枪摸了摸脑袋,看着枕边的血玉,心里暗道:“可能是一个梦吧!” 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一方面,自己顺走了血玉,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另一方面,自己每天都在强烈的渴望着明星梦。 两种念想交织在一起,所以才衍生出了那样古怪的一个梦吧! 这个梦跟阿拉丁神灯的传说差不多,阿拉丁神灯里面住着一个灯神,只要召唤出灯神,灯神就能帮助你实现愿望。 大烟枪的梦如出一辙,血玉里面住着一个老神仙,这个老神仙能够帮你实现愿望。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疯狗乐队凭借着《逐梦的人》一曲爆红,各种合约,商演,活动让大烟枪接到手软。 大烟枪和他的疯狗乐队,确实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大明星,繁忙富足的生活,让他早已把白胡子老头忘记在了爪哇国。 这天晚上,白胡子老头又出现了。 大烟枪半夜醒来,看见白胡子老头就坐在他的床上,脸上还是挂着诡异的笑容。 “好久不见!”老头说。 大烟枪赶紧坐起来,毕恭毕敬的说:“好久不见!” 老头说:“我已经帮你实现了成为大明星的愿望,今晚,是你兑现承诺的时候了!” 大烟枪这才想起,白胡子老头是向他索要十年寿命来了。 大烟枪说:“我和我的乐队能够混到今天,那都是我们自己努力的结果,跟你有什么干系?你凭什么说,是你帮助了我们?难道就凭你一句话,我就要给你十年寿命?你当我傻呀!” 白胡子老头脸上的笑容逐渐冰冷:“年轻人,你反悔了?” 实话讲,大烟枪确实是反悔了,之前没成名的时候,他是真的愿意用十年寿命,换取一辈子荣华富贵。但是他现在已经成名了,金钱美女滚滚而来,谁不想多活十年呢? 而且,大烟枪认为,他们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那都是自身努力熬出来的,那个老头根本就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凭什么白给他十年寿命? 大烟枪很不爽的说:“老头,你说是你帮助了我们,那你得拿出证据来啊?没有证据,我凭什么相信你?” 老头冷冰冰的说:“我们之前签订过契约的,还记得我跟你说的话吗,一旦你反悔违背契约,必将遭受严厉的惩罚!” 大烟枪以为自己是在梦境里面,所以有恃无恐的说:“来啊,我就违反契约了你要怎么着?你还能吃了我?” 老头没有多说什么,化作一团血光消失了。 老头消失以后,大烟枪也惊醒着坐起来。 大烟枪环顾四周,卧房里依然是空荡荡的,并没有白胡子老头的踪影。 但是刚才的梦境实在是太真实了,大烟枪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枕边的血玉,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一时间竟不敢伸手去触碰那块血玉。 大烟枪摸出一支烟,猛吸了一口,安慰自己说:“没事的,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没事的!” 其实大烟枪都不敢确定是不是梦境,哪有一个梦境,间隔了那么长时间,还可以接着做下去的。 而且…… 大烟枪举起右手食指看了看,指尖还有一道没有完全愈合的疤痕,大烟枪记不起自己在哪里伤过手指,唯一只记得,他曾划破手指,用鲜血跟老头签订契约。 如果那是一场梦,这手指尖的疤痕又怎么解释? 大烟枪心里乱糟糟的,有些惶恐不安,于是跟公司请了两天病假,一个人窝在家里发呆。 三天后的清晨,大烟枪起床的时候,忽觉自己腰酸背痛,十分困乏。 当他走进卫生间洗漱的时候,突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大烟枪狠狠打了个冷颤,整个人顿时僵在镜子前面。 但见镜子里面,居然倒映出一张苍老的脸庞,脸上布满皱纹,两鬓都已经花白了。 大烟枪吓了一大跳,刚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镜子里那个苍老的男人,竟然是自己! 大烟枪不敢置信,颤抖着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他的手指都能清楚地感受到脸颊上深深的纹路。 大烟枪还不到三十岁,然而镜子里的自己,却像是五十来岁。 也就是说,大烟枪苍老了至少二十岁。 直至此刻,大烟枪才知道,那个白胡子老头并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 老头原本只收他十年寿命,但是他违反契约,受到惩罚,老头直接收走了他二十年寿命,所以原本还不到三十岁的大烟枪,看上去竟像是个五十岁的中老年男人。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二十年? 按照现在的生活医疗条件来说,寿命较长的人也就八十来岁,一般的也就七十岁。以八十岁的寿命计算,一夜之间,大烟枪就被抽走二十年寿命,相当于整个人生被抽走了四分之一,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没法承受。 大烟枪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打死他他都不敢违背契约,就算是抽走十年寿命,那也比抽走二十年寿命好啊! 第七百三十三章 玉精(上) 而,事情还没有结束。 更可怕的连锁反应还在后面。 大烟枪已经是五十岁左右的身体,各种老年疾病也随之而来,折磨的大烟枪苦不堪言,大烟枪的寿命也在飞快流逝着。 不出半月时间,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了。 大烟枪终于撑不住了,所以今天来找我,想让我帮他找回那丢失的二十年寿命。 猴子喝斥道:“大烟枪,不是我说你,你这纯粹是自作自受!” 大烟枪哭丧着脸说:“猴哥,我知道我错了,我都已经这副模样了,你现在骂我也没有用啊!” 说着,大烟枪转头看着我,向我哀求道:“程哥,你是有本事的人,求求你救救我,我的音乐事业才刚刚起步,我还不想死。我要是死了,怎么对得起其他乐队成员?” 我叹了口气,这一切都是贪欲惹的祸,如果大烟枪没有贪欲,他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现在看来,黄培的死,也是因为出卖了寿命。 那首《逐梦的人》之所以成功,很可能是黄培用寿命换来的。 作为一个词曲创作人,黄培也强烈渴望着成功。 说到底,黄培也是死于贪欲。 猴子看大烟枪可怜巴巴的样子,于心不忍,帮着大烟枪向我求情:“程哥,你看,大家都是兄弟,帮帮他吧!” 我点点头,拍了拍大烟枪的肩膀。 其实我还挺喜欢大烟枪这个人的,豪爽耿直,尤其是追逐梦想的那种精神,也是令人钦佩的。 虽然大烟枪做了一件错事,顺走了黄培的血玉,一时贪恋铸成大错,但也错不至死。 经过这件事情以后,大烟枪以后再也不敢贪图任何便宜了。 猴子问我:“那个住在血玉里面的白胡子老头,到底是什么东西?是妖吗?” 我想了想说:“是精!玉精!” 玉是通灵之物,一旦吸食了天地日月精华,或者在某种特定环境下,就能修炼成精,那个白胡子老头,就是这块血玉的玉精。 换言之,所谓玉精,也就是修炼成了精的玉。 玉这种东西,养好了能够护主,没养好,就会反噬其主,变成邪玉。 这个玉精老头让大烟枪用人血签订契约,明显就是一个喜欢嗜血的邪玉。 白胡子老头充分掌握了人性的弱点,那就是贪欲,然后利用人性的贪欲来跟大烟枪这类人做交易。 “玉精拿他们的寿命来做什么呢?”猴子问。 我说:“修炼!玉精用人的寿命来修炼,得到机缘成熟之时,玉精就会幻化成人!” 猴子一脸惊讶的说:“万物皆有灵,没想到玉石也能成精,真是开了眼界了!” 我说:“玉石成精的事情多得去了,我随便跟你讲两个吧!”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云南,云南靠近缅甸,那边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产玉基地。 玉石的兴起,自然也衍生出了很多行业,比如琢玉师。 因为开采出来的玉石,跟石头一样,都是一块一块的,需要送到琢玉师的手里进行加工打磨。经过琢玉师的巧手改造,这些玉石就变成了一块块精美的玉牌,玉坠,玉镯,玉扳指,以及各种栩栩如生的名贵摆件,玉石的价值也就翻了数倍。 一块玉石能不能产生巨大价值,取决于两个条件,一个是原料质量的好坏,还有一个就是琢玉师的手艺。 一个好的琢玉师,能够化腐朽为神奇,就像艺术家一样,雕刻出一件件精美的作品。 越是精美的作品,价值自然越高。 在众多的琢玉师里面,有个年轻的琢玉师名叫桑木,他家世世代代都是琢玉师,所以桑木天赋极高,从小跟在父辈的屁股后面,耳濡目染,学习了一身本事。年纪轻轻便是当地最为出名的琢玉师,经他之手雕刻的玉石,都能变得非常精美,价值也是翻倍的增长。 很多大老板都慕名而来,让桑木为其量身打造。 有一天,一个大老板送来一块极品美玉,委托桑木将其雕琢成一件精美的摆件。 桑木几经琢磨,最后突发奇想,竟将这块极品美玉,雕刻成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玉美人。 此件作品一出,顿时在当地产生了轰动,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上门拜访,就是为了一睹玉美人的风采。 而这个玉美人的价值更是一路疯涨,很多有钱人都开价想要买下这个玉美人,之前那个老板乐得合不拢嘴,并没有取走玉美人,而是给桑木说了个很高的底价,让桑木帮忙卖出去。 因为这个老板的标价实在太高,玉美人也没那么容易卖出去,所以就一直摆放在桑木家里。 那个玉美人确实漂亮,本身玉的质地就好,通透碧绿,再经过桑木的巧手加工,玉石就变成了一个侧躺着的睡美人,不仅是美人的眼眸,甚至是美人的头发丝,都雕刻得非常清楚,看上去栩栩如生,就像活得一样。 并且,在夜晚的时候,这个玉美人还能发出幽幽玉光,相当漂亮。 桑木对自己的这件作品也非常满意,没事的时候就捧在手里把玩。 有一天晚上,桑木喝了点小酒,就躺在院子的藤椅上睡着了。 等到半夜醒来的时候,但见月华满地,皎洁的月光如同流水般在院子里流淌。 而在院子中央,竟有一个身穿绿萝纱裙的妙龄女子,正在翩跹起舞。 女子的舞姿非常漂亮,踩着月华,赤着双足,宛如天宫里下凡的仙女,美艳不可方物。 桑木完全看的痴了,他越看越觉得女子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终于,桑木想起,这个跳舞的女子,竟然跟自己雕刻的那个玉美人一模一样。 一支舞跳罢,女子轻笑两声,一溜烟化作一团碧绿的影子,没入了那个玉美人的摆件里面。 桑木这才知道,这块极品美玉经过天长日久的修炼,早已有了精魂,桑木将它雕刻成玉美人,更是赋予了它的生命力。 这个跳舞的女子,便是这个玉美人的精魂。 从此以后,每到月华之夜,只要把玉美人的摆件放在月光下面,都会看见一个身穿绿萝长裙的妙龄女子在翩翩起舞。 第七百三十四章 玉精(下) 后来,等到那个老板来取玉的时候,却发现桑木和那个玉美人早已不知所踪。 有人说,桑木带着玉美人逃入老山林子,和玉美人一起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宛如神仙眷侣。 有人说,桑木早已经死了,被玉美人吸干了精元。 还有人说,桑木带着玉美人,逃往缅甸,卖了个天价,成为一方富贾。 传闻很多,真真假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江湖上从此再也没有玉美人,再也没有手艺如此精湛的琢玉师。 第二个玉精的故事发生在长白山,长白山也是华夏大地的一座神山,风水极好,所以这里也孕育出了很多的奇珍异宝。 比如长白山的人参,那是天下闻名。 但是好的人参都在深山雪林里面,寻找人参的危险系数很大。 为此,长白山也诞生了很多职业挖参人。 话说民国初年的时候,一支挖参队伍进山挖参,一行差不多六七人,都是经验丰富的挖参人。 这行人在雪林里走了三天三夜,这天晚上,停下来安营扎寨。 他们吃了点干粮清水,由于赶路太困,所以早早睡下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一个叫老牛的挖参人闹肚子,于是走出帐篷,在灌木丛里拉肚子。 正拉得欢快的时候,忽听林子里传来咯咯的笑声。 老牛刚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谁知道没过一会儿,笑声又传进他的耳朵,咯咯咯咯,很清脆,像是小孩的笑声,而且前后有间隔,听上去应该是两个小孩。 挖参的队伍里面,又没有小孩。 而且在这深山雪林里面,也不可能有小孩呀! 老牛突然想起了雪山老林子里面的一些恐怖传说,说林子里面有魅灵,魅灵可以幻化成人形,专门迷惑人。一旦被魅灵迷惑,那人便心甘情愿的掏出自己的五脏六腑送给魅灵,等找到尸体的时候,只剩下血淋淋的空壳子躯体。 老牛有些毛骨悚然,屎也不想拉了,提着裤子就往营地跑。 没跑几步,老牛突然被脚下凸起的树根绊了一下,整个人失去平衡,笔直的飞出去,摔了个狗吃屎,唇角都流出血来。 这时候,那咯咯咯的小孩笑声更加清晰,近在咫尺。 老牛抬头一看,就看见大树上面挂着两个小孩。 一男一女,穿着红肚兜儿,肌肤如雪,晶莹剔透,看上去就像两个瓷娃娃。 在这深山老林里面,突然出现两个小娃娃,老牛还是着实被吓了一跳,裤子都没拉好,屁颠屁颠跑回营地。 回到营地以后,老牛把其他人吵醒了,别人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老牛就把刚才的事情讲了一遍,其他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第一,这里人迹罕至,气温很低,他们挖参这么多年,从没见过有人在此居住,更别说小孩子了; 第二,根据老牛的描述,两个小孩穿着红肚兜,但是现在这里的气温都已经是零下了,他们这些挖参人全都裹着厚厚的棉大衣,两个小孩怎么可能只穿着红肚兜? 众人商议了一会儿,都觉得这两个小孩十分可疑,怕是什么邪门东西。 这些挖参人也是见多识广,刀口舔血的汉子,于是大家伙带上武器,点上火把,回到老牛刚刚拉屎的地方,去寻那两个小孩。 但是找来找去,除了找到老牛的那泡稀屎以外,并没有发现小孩的踪影。 找了好几圈,没有任何发现,众人准备回到营地继续休息。 就在这时候,头顶上方再次响起咯咯咯的笑声,那笑声在死寂的夜里,显得格外诡异。 众人头皮发麻,迅速抬头往上看,就看见两个浑身雪白,穿着红肚兜的小孩在树枝上面荡秋千。 两个小孩的身姿非常轻盈,轻飘飘的,跟猴子一样敏捷,抓着树枝轻轻一荡,就能飞到好几米开外的树枝上面挂着,这些动作哪里是正常小孩能够做到的? 其中一个挖参人,举起了猎枪,就要对着两个小孩开火。 带头的叫做李麻子,小时候脸上被走火的沙枪扫中,留下很多坑坑洼洼,就像麻子一样。 李麻子伸手拦下那把猎枪,不让那人开火。 那人着急的说:“他们不是人,肯定是什么邪门东西,让我把他们打下来!” 李麻子没有同意,说不要激动,看看情况再说。 于是一行人不紧不慢的跟在那两个小孩的后面,两个小孩一路洒下银铃般的笑声。 最后,两个小孩蹦到一棵大树上,身影突然就消失了。 众人遍寻不着,围在树下打量这棵大树。 这棵大树高达十多丈,就像一只巨手,直指苍穹。 树干非常粗壮,他们六七个人一起手拉手围成圈,才勉强能够合抱。 枝繁叶茂,形如伞盖,又像是在山顶上撑开的一把绿色巨伞。 周围的树木几乎都没有这棵树高大,所以这棵树算是这片林子里面的树王。 众人正在讨论那两个小孩跑去哪里的时候,李麻子突然掏出挖参的工具,蹲在树干下面,开始动手挖起来。 其他人不明所以,问李麻子这是在挖什么,李麻子也不细答,只是让大家不停地往下挖。 六七人挥舞着铲子,从半夜一直干到天亮。 突然,李麻子的手里的小铲子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李麻子扒开泥土,撅起屁股,往坑里看去,一声惊呼,就把手伸入坑洞里面,鼓捣一阵以后,竟然从坑洞里掏出两件物事。 众人定睛一看,李麻子手里捧着的,居然是两块巴掌大小的极品玉牌,而且是一对。 两块玉牌的做工都非常精美,一块玉牌上面刻着龙,一块玉牌上面刻着凤,两块玉牌还可以拼合在一起,寓意龙凤呈祥。 众人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刻着龙凤的玉牌,必然是皇家之物,这对玉牌价值连城,是多少人参都换不来的,他们这次绝对是发大财啦! 他们就问李麻子,为什么李麻子知道树下藏着宝物呢? 李麻子就说,这两块玉牌,其实就是那两个娃娃。 长白山风水藏龙,两块玉牌在这里吸纳天精地华,修炼成精,变成两个娃娃。 这群挖参人后来都发了财,祖祖辈辈都过上了富足的日子,时至今日,他们的后代都还是富甲一方,这都得益于当年那两个玉精娃娃。 第七百三十五章 以身试玉 “程哥,那现在怎么办?有什么法子帮助大烟枪?”猴子问我。 我抿了抿嘴唇:“把血玉给我!” 大烟枪把血玉递给我,我捧着血玉,明显感觉到一股莫名的阴邪之气,渗透指尖。 我走到茶几前面,拿起一把水果刀,直接划破指尖,温热的鲜血流出来,吧嗒吧嗒滴落在血玉上面。 血玉被鲜血浸润以后,泛起一圈圈奇异的血光,而且鲜血全部被血玉吸食,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猴子和大烟枪惊奇的看着我:“程哥,你这是做什么?!” 我面沉如水:“以身试玉!” “你疯啦!”猴子和大烟枪同时冲上来,一个抢夺水果刀,一个抢夺血玉。 大烟枪惊诧的说:“程哥,你用鲜血喂食了血玉,就是跟血玉签订了契约呀!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很平静的说:“我不亲自试一试,怎么能见到玉精呢?” 猴子关切道:“你这样做,万一出了意外怎么办?” 大烟枪也附和道:“是呀,我来找你帮忙,要是你也出了意外,我……我会很内疚的!” 我把玩着那块血玉,冷酷的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倒要看看,那个玉精到底有多大本事!” 其实我也想过很多办法,但是想来想去,唯有这种简单粗暴的法子,才能够直接了当的见到玉精。 当天晚上,我把血玉放在枕头边上,进入梦乡。 睡到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被一阵冷风吹醒。 我睁开眼睛,就看见床上坐着一个人,跟大烟枪的描述一样,这是一个白胡子老头,笑脸吟吟的看着我,他虽然在笑,但那笑容怎么看着都让人不舒服。 这个白胡子老头,就是血玉里面的玉精。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老头的真实身份,所以我并不害怕。 我打了个哈欠,揉着眼睛坐起来,跟老头面对面。 老头说:“年轻人,你已跟我签订契约,说吧,你有什么愿望想要实现,我可以帮你!” 我看着老头:“你想让我用寿命换取愿望?” 老头笑眯眯的说:“我帮你实现愿望,荣华富贵都可以实现,你用你十年的寿命作为报答,这不是很公平划算的一笔交易吗?付出才有收获,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我多说吗?” 我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笑着说:“有道理,周瑜打黄盖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老头颔首道:“对,你说的很对,看来你很明白事理!说吧,想要我帮你实现什么愿望,你只需用十年的寿命来换取。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我帮你完成愿望之后,才会向你讨要这十年寿命,诚信为本!” 我点点头:“听上去不错!不过,我现在衣食无忧,心情愉悦,也没有什么愿望想要实现,你先回去吧,等我想到愿望的时候再告诉你!” 老头脸上挂着的笑容消失了,他看着我,口吻冰冷的说:“你在耍我?” 我摇摇头:“怎么?我没有愿望还不行吗?” 老头说:“如果你违反契约,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我们已经签订了契约,倘若你说不出愿望,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依然要向你讨要十年寿命!” 老头的话让我很不爽,我冷哼道:“老头,你这做买卖就有些蛮横无理了,刚刚还说公平公正,现在却成了强买强卖!” 老头显得很愤怒,他说;“对于违背契约的人,我从来不会心慈手软。现在我只向你讨要十年寿命,如果你不肯,下一次,我将取你全部性命!” 面对老头赤果果的威胁,我咧嘴笑道:“不好意思,我这人吃软不吃硬,平生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你刚刚说要取我性命是吧?那就看看,是谁取谁的命喽!” 我和老头彻底谈崩了,两人都撂下了狠话。 老头点点头,化作一团血光消失了,他的声音还在我的耳畔回荡:“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我再次睁开眼睛,外面已经天色大亮了。 回想昨晚发生的事情,确实有些真假难辨,像是虚幻,但又非常真实。 大烟枪一夜都没有离开,看见我走出卧房,立即从沙发上爬起来询问情况。 我把昨晚跟玉精的谈判讲了一遍,大烟枪听了以后非常愤怒,抄起那块血玉就要往地上摔,嘴里大骂道:“让我把这块邪玉摔碎了,看它还怎么害人?!” 我赶紧伸手拦住大烟枪,让他冷静点,我说:“这玉不能摔,血玉一旦碎裂,玉精就会反噬我们!” 大烟枪悻悻地放下血玉,双手使劲抓扯着头发:“怎么办?现在怎么办?难道被它牵着鼻子走吗?” 我摸着下巴想了想说:“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这块邪玉永远封印起来!” 猴子问我:“怎么封印?” 我沉吟道:“以我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封印,所以我需要一些帮助!” 我贴着猴子的耳朵,跟他嘀咕了两句,猴子点点头:“好,我立刻去联系!” 猴子先走一步,我和大烟枪闲聊了一会儿,便差不多到中午了。 我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叫上大烟枪,一起出门吃饭。 刚刚走下楼,就听楼上传来一声惊呼,我和大烟枪下意识一抬头,就看见一个花盆呼啸着从天而降,如同一颗炸弹,朝着我们当头落下。 大烟枪推了我一把,我顺势侧开身子,那个花盆正好砸落在我和大烟枪中间,砰一声砸了个粉碎。 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幸亏大烟枪推了我一把,要不然这个花盆直接砸我脑袋上了。 高空坠物,一颗鸡蛋都能砸破脑袋,更别说一个花盆,我差点就脑袋开花,肝脑涂地。 大烟枪愤怒的对着楼上叫骂:“谁他妈干的?滚出来!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片刻以后,一个穿着睡衣的年轻女孩急急匆匆跑下楼,一个劲跟我们道歉,说花盆是她们家的,原本好端端摆放在阳台上,她正好走到阳台上晒衣服,突然就看见那个花盆莫名其妙的掉下了楼。 我们跟女孩素不相识,她不可能故意把花盆扔下楼砸我们,按照她的说法,花盆是自己莫名其妙掉下来的,那这事儿还真有些邪门了。 第七百三十六章 祸事连连 大烟枪原本就心情不好,指着女孩骂骂咧咧老半天,都把那女孩骂哭了。 我看那女孩也不是有意的,于是赶紧拉着大烟枪走掉了。 走出住宅区,来到马路牙子上,大烟枪摸出一支烟,愤岔岔的说:“肯定是她把花盆碰下来的,找些什么烂借口,花盆还能长了脚,自己掉下来不成?” 大烟枪刚刚喷出一口烟雾,就听急促的喇叭声响。 我抬头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只见一辆计程车,就像一头发狂的野猪,直接冲上马路牙子。 不等我和大烟枪反应过来,计程车径直撞上我们。 我闷哼一声,被车头撞飞五米多远,浑身就跟散架一样的疼。 我趴在地上,就看见大烟枪被压在车轮下面,手里的香烟飞出老远,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计程车司机慌慌张张跳下车,看见这一幕,他自己都被吓坏了,结结巴巴的说:“不关我的事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方向盘突然就失灵了……真的不关我的事呀……” 我甩了甩昏胀的脑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跑过去,抓住惊魂未定的计程车司机,怒吼道:“叫个屁啊,快救人!” 不一会儿,车祸现场周围聚集了很多人,一些热心路人纷纷出手相助,大家齐心合力,抬起计程车,将大烟枪从车轮下面拖了出来。 大烟枪已经晕了过去,满头满脸都是血,尤其是后脑勺还破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冒出来,染红了他的白发。 我蹲下身,脱下外衣,紧紧堵住大烟枪脑袋上的破洞,嘶声怒吼道:“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终于,在我的千呼万唤之中,救护车来了,将我和大烟枪一起送到医院。 我的伤势不算重,主要是软组织挫伤,还有就是皮外伤,身上到处都是淤青,医生给我上了些药,叮嘱我好好休息。 我一瘸一拐的来到手术室门口,门口的红灯亮着,大烟枪还在里面抢救。 那个肇事司机坐在门口的长椅上,依然是惊魂未定的样子,浑身都在发抖。 两个警察站在肇事司机面前,正在给他做询问笔录。 这时候,猴子赶到医院,问我怎么搞成这样。 我说我和大烟枪在马路牙子抽烟呢,那辆计程车就跟疯了一样,直接把我们掀翻了。 猴子满脸怒色,直接冲到司机面前,一把揪住司机的衣领,将他提起来,怒骂道:“你他妈是怎么开车的?眼睛瞎了吗?怎么会开到马路牙子上的?” 司机战战兢兢的说:“我也不知道啊,真的不知道,方向盘突然就失灵了……” 猴子扬起拳头,想要揍那个司机,却被警察拦下了。 猴子悻悻地说:“我兄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回头再找你算账!” 我把猴子拉开,片刻以后,手术室门口的红灯熄灭了,负责给大烟枪做手术的医生走了出来。 我和猴子连忙上前询问情况,医生摘下口罩说:“体征暂时稳定,但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需要送到重症监护室观察几天!” 大烟枪被推出手术室,双眼紧闭,还在昏迷状态。 看着大烟枪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浑身插满五颜六色的管子,我和猴子的心情都很难过。 肇事司机被警察带走了,带回去接受调查。 我和猴子守在病房门口,直到大飞张杰他们赶到,我和猴子才离开医院。 回去的路上,琢磨着今天发生的事情,我老是觉得不太对劲。 今天也太倒霉了吧,怎么祸事连连呢? 刚刚下楼就险些被花盆砸中,出门之后立马被车撞,我想如果躲开这场车祸的话,后面肯定也会继续有祸事发生。 而且祸事的起源也非常诡异,花盆的女主人说,花盆是自己掉下楼的,她连碰都没有碰过。计程车司机说,他开着车原本好好行驶在车道上,不知道怎么回事,方向盘突然就失灵了,然后不偏不倚,冲着我们撞了上来。 冥冥中,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后面操纵着这些祸事。 回到家里,我有些疲惫,饭也没吃,直接睡下了,浑身疼的要命,就跟死鱼一样挺在床上,都不敢翻身。 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我醒了。 睁开眼睛的时候,一个人影坐在床上,正是那个白胡子老头。 白胡子老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充满邪恶。 “感觉怎么样?”老头的话语充满挑衅。 我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很愤怒的说:“是你干的?” 老头淡淡说道:“我说过,违背契约的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你不愿意给我十年寿命,我只有取你性命了!” 我咬牙切齿的看着老头,之前我就猜到这些祸事的背后,有黑手在操纵,原来全都是这个玉精干的。 我忍着疼痛爬起来,对老头说道:“很可惜,让你失望了,我的命硬得很!” “哦,是吗?也许……下次你就没这么好运了!哈哈哈!”老头竟然猖狂的笑了起来,好像我只是他掌心里的一只蝼蚁,他想什么时候捏死我,就能什么时候捏死我。 “干你大爷的!”我深吸一口气,猛地扑向老头。 但是,我却扑了个空,老头消失了,只有猖狂的笑声在我耳边回荡:“年轻人,看来你还是执迷不悟啊!十年,我只差十年的寿命就能幻化成人了,你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我呢?太遗憾了……太遗憾了……” 我牙关紧咬,恨声说道:“老头,这十年寿命你永远也别想得到!我只要还有一口气,你就甭想幻化成人!” 我愤怒的吼叫着,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 听见我的叫喊声,猴子推门而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吁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对猴子说道:“我让你安排的事情安排好了吗,我们是时候行动了!” 猴子点点头,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眼神:“一切准备妥当,玉精逃不掉的!” 第七百三十七章 佛门圣物 灵山寺。 位于京城西山南麓的八大处公园,是一座历史悠久,盛名远播的佛教寺庙园林。 公园里总共有八座古刹,最早建于隋末唐初,历经宋元明清历代修建而成。 其中灵山寺为八座古刹中,最重要的一座寺庙。 因为,在灵山寺里面,存放着一件佛门圣物:佛祖释迦侔尼的佛牙舍利。 相传,佛祖释迦侔尼圆寂火化之后,只留下两颗佛爷舍利,而其中一颗舍利,就供奉在灵山寺里面。 据说每当晴朗干净的夜晚,隔着老远,都能看见灵山寺闪闪发光,那便是佛牙舍利散发出来的佛光。 这块血玉非常邪门,我想借助佛门的力量,将它封印在灵山寺,不再让它祸害人间。 于是,猴子通过第七局的关系,联系上了灵山寺,请灵山寺的高僧出马,共同完成这场封印法事。 我和猴子抵达灵山寺的时候,法场已经布置完毕。 灵山寺对这场法事也是十分的重视,竟然派出了九九八十一个高僧,全都穿着清一色的金丝袈裟,左手捻着佛珠,右手敲打木鱼,在庙宇里面围成三个同心圆。 一走进寺庙,那种庄严肃穆的气势便深深震撼了我们。 八十一个高僧神色冷肃,不怒自威,就像木头桩子一样,一动也不动。 同心圆的中央,放着一个很大的三足青铜香炉,香炉上面雕刻着很多梵文和佛像,泛着幽幽冷光。 寺庙的四个角落,还挂着金黄色的佛教布幔,上面用朱砂画满各种看不懂的符号。 庄严神圣之感扑面而来,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跪下来,顶礼膜拜。 我和猴子站在一旁等候着,只见八十一个高僧依次站起来,每人手里拿着一炷香,挨个把点燃的香线插在青铜香炉里面。 顿时,寺庙里香烟袅袅,弥漫着浓浓的香火气息。 寺庙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静静等待着。 直到八十一炷香全部燃烧完毕,香炉里落满香灰,我才走到香炉面前,掏出那块血玉,将血玉埋入香灰里面,然后退到角落里,剩下的事情,就交给这些高僧来完成吧。 八十一个高僧开始敲打木鱼,咚咚咚的木鱼声远远飘散出去,十分震撼人心。 在敲打木鱼的同时,他们开始念经,那些经文我们也听不太懂,但是听着很舒服,仿佛有一股无形暖流,缓缓汇入灵台,整个灵魂好像都被洗礼了一遍。 伴随着阵阵经文声,高僧手中的佛珠,也一颗接一颗的亮了起来,泛起熠熠金光。 金光就像水纹一样,在寺庙里面流淌,佛家的浩然正气,很快便充斥了整座灵山寺。 抬头看向中央的那个青铜香炉,但见青铜香炉已经被金光笼罩,一个个金色的梵文绕着青铜香炉盘旋飞舞。 原本静止不动的青铜香炉,突然开始摇晃起来,咚咚咚,咚咚咚,香炉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想要破炉而出。 这时候,八十一个高僧的诵经声明显提高八度,我看见很多高僧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金光越来越浓烈,就像一个金色帐篷,将青铜香炉笼罩在其中。 “呜哇——呜哇——” 青铜香炉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吼叫声,忽听砰的一声响,青铜香炉的顶盖被掀开,一道白影从盖子里面飞出来。 那道白影在空中盘旋飞舞,正是那个白胡子老头。 白胡子老头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厉声叫喊道:“我修炼了上千年,最后只差十年寿命,十年寿命啊,我就能与日月同辉,与天地齐寿!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你们这些臭和尚,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 老头异常疯狂,想要冲破“金色帐篷”的束缚飞出来。 这块血玉确实不得了,如此浩然的佛教正气都压不住它,它的精魂居然还能从香炉里面跑出来。 我和老头隔着十来米的距离,都能感受到老头身上散发出来的强大邪气。 就在这时候,只听一声“阿弥陀佛!”,八十一个高僧齐刷刷睁开眼睛,眼睛里精光爆射。 与此同时,一道刺目金光,如同利箭般射向白胡子老头。 刹那间,整座灵山寺金光流淌,熠熠生辉,非常的璀璨夺目。 那道金箭凌空射中白胡子老头,只听白胡子老头发出啊的一声惨叫,顿时变成一缕飞烟,就像蒸发了一样,什么都没有留下。 金光持续了足足一刻钟,这才渐渐散去。 能够迸射出如此威力的金光,不是别的东西,正是灵山寺的佛门圣物,佛牙舍利! 一个老僧,手里捧着一个檀木盒子,盒子开启,里面放着一颗如同大珍珠一样的浑圆珠子,这便是佛牙舍利。 老僧慢慢合上盒子,嘴里说着:“阿弥陀佛!” 佛牙舍利一出,玉精在瞬间灰飞烟灭。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邪,永远都不能胜正! 这个千年玉精,终究功亏一篑。 他一直在帮别人实现愿望,只可惜,他到最后都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玉精死了,那块血玉被埋在香灰下面,永远接受香火的熏陶洗礼。 我和猴子谢过灵山寺的住持大师,然后一身轻松的离开了灵山寺。 回头望去,阳光下的灵山寺,依然散发着浩然正气,庄严的寺庙,象征着永久的正义。 玉精死了,所有事情都往好的方向转变。 刚走出灵山寺,我们就接到医院电话,说大烟枪苏醒了,已经度过危险期,转移到了普通病房。 在普通病房待了几天,大烟枪便蹦蹦跳跳的出院了。 出院时候的大烟枪,已经恢复了三十岁的容颜,脸上的皱纹不见了,满头白发也变成了黑发。 恢复年轻的大烟枪,也重新恢复了生活的信心,变得更加自信,率领疯狗乐队登上更大的舞台。 这天,我和猴子正在电视机前,观看一年一度的音乐盛典,疯狗乐队摘得年度金曲以及年度最佳乐队的殊荣,猴子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第七百三十八章 潘家园 放下电话,猴子的脸色明显有了变化。 我剥着花生米,问猴子发生了什么事。 猴子说:“第七局那边传来消息,通过走访调查,他们发现那块血玉并不是黄培家的祖传之物!” 我点点头,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 之前我就猜测过,黄培所说的“祖传之物”,多半都是谎言,他只是不想告诉大家血玉的由来罢了。 我说:“我早就猜到黄培在说谎了,甭管那块血玉是不是黄培的祖传之物,反正血玉已经被封印了,这件事情结束了!” 我还没有说完,猴子便竖起手掌,打断我的话茬。 猴子一脸肃色的说:“不!还没有结束!调查组已经查到,那块血玉,是黄培从潘家园的一个古董摊子上买来的,所以佛爷要我们去查一查那个古董摊子,能够卖出这种邪玉的人,肯定不太简单!” 我点点头,还是佛爷想得周到。 古董摊子卖出血玉,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古董店老板并不知道这是一块邪玉,他把邪玉收回来以后,转手卖给黄培,酿成了悲剧;第二,古董店老板心里很清楚,那就是一块邪玉,他却故意把邪玉卖出来害人。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还好,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这个古董店老板的身份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佛爷就是担心是第二种情况,所以才让我们前往潘家园调查。 如果那个古董店老板有什么问题,我们肯定要在第一时间把他控制起来,不能让他继续害人。 第二天,我们早早起床,收拾一番之后,出发前往潘家园。 我们一人吃了两个庆丰包子,然后拦下一辆计程车。 潘家园全称“潘家园旧货市场”,位于京城东三环南路潘家园桥西南,占地4.85万平方米。 市场分为地摊区、古建房区、古典家具区、现代收藏区、石雕石刻区、餐饮服务区等六个经营区。 主营古旧物品、珠宝玉石、工艺品、收藏品、装饰品,年成交额达数十亿元。 市场拥有4000余家经营商户,经商人员近万人,其中百分之六十的经营者来自京城以外的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涉及汉、回、满、苗、侗、维、蒙、朝鲜等十几个民族。 市场坐店商铺全年365天开市,地摊每周末开市,每天的客流量能够达到六七万人,其中还有外宾上万人。 现在的市场形成于1992年,是伴随着民间古玩艺术品交易的兴起和活跃逐步发展起来的,现在已成为一个古色古香的传播民间文化的大型古玩艺术品市场。 计程车司机很健谈,听说我们要去潘家园,便热情的跟我们讲起潘家园的前世今生。 很多年前,潘家园本是京城一个并不太知名的地方,近几年来随着潘家园旧货市场的红火,这里便成了收藏爱好者“淘宝”的好地方,也使“潘家园”之名家喻户晓。 在解放前,潘家园只是京城外一个小小的村落,当时被称为潘家窑。 早年间,在护城河东边有不少砖窑瓦场,潘家窑是其中的一家,因窑主姓潘,于是窑场以窑主的姓氏而得。 据传这潘窑主是山东济宁人,年过五旬,原是烧琉璃瓦出身。 当初来到这里,他本想开家烧制琉璃瓦的窑场,但烧了几次之后,便不再烧了,因为这里的土质疏松,不适合烧制琉璃瓦,于是改烧小方砖。 当时这一带有七八家砖窑,彼此竞争很激烈,潘窑主初来乍到,又是改行烧砖的,所以生意一直不好。 但是潘窑主不想放弃,因为他看准了这里临近京城,地理位置好。于是他私下里在各个窑场转了几天,回来后就有了主意,一是要提高砖的质量,二是在经营上下工夫。 首先他严格把好每一块砖的烧制环节,绝不偷工减料,所以烧出的砖成色好,光洁度高,硬度很强,不易破碎。 同时在销售上,他也比别人技高一筹,当时卖砖是以“丁”为单位,一“小丁”砖是二百块,一“大丁”砖是八百块。但他在码砖时,一“小丁”要码二百二十块,一“大丁”要码八百五十块。价格上与别的窑场差不多,可数量上却暗自比别人多了一些。 然后又雇了三辆马车,凡买主在十里地之内的,一律免费送砖上门。 一些买主在他这里买了几次砖后,就发现他的砖不但质量好,而且数量比别的窑场多,还能免费送货,便经常来他这里买,不到一年的工夫,潘家窑场就红火起来,并很快出了名,甚至连一二百里地以外的人也慕名来他这里买砖。 于是这潘家窑场越开越大,据说最多时有二三百人在这里干活,车进车出的,很是热闹,而另外几家窑场因经营不善便相继关了张。 以后在潘家窑场附近形成村落,便依窑场之名,得地名潘家窑。 到了民国后期,这一带的土被用得差不多了,只留下许多大水坑和洼地,再取土烧砖很是困难,于是潘家窑暂时关闭,不久便迁到了房山一带。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这里的水坑和洼地被逐渐填平,并开始建设居民区,几年的时间就出现了一大片居民区,并以“潘家窑”之名而称。 但叫了没有多久,人们就觉得不雅,因为老京城人通常将妓院叫“窑子”,所以就改为“潘家园”,这个“园”字,便是“家园”的意思,并将附近新修的道路称为潘家园路。后来在修建三环路时,在潘家园东侧修建了一座立交桥,便得名“潘家园桥”。 1992年以后,在这里逐渐形成一个旧货市场,短短几年时间便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古玩旧货集散地,吸引着大批淘宝者和游客。 而今,“潘家园”已不只是一个街道或一个地域的名称,几乎已经成为古玩市场的代名词。 在计程车司机的唠嗑中,我们抵达了潘家园旧货市场。 刚一下车,我和猴子就被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吸引住了。 第七百三十九章 淘宝 潘家园旧货市场,前两年经过统一的整修,街道房屋全部翻新,打造成古色古香的风格,地上也铺着青石板路,走在潘家园里面,竟有种穿越时光的错觉。 潘家园的人气确实很旺,尤其是收藏区里面,更是人流如织。 我和猴子都是第一次逛潘家园,踮着脚尖,好奇的东看看,西看看,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什么都觉得稀奇。 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古董店,一家挨着一家,每家古董店门口都围着很多人,这些都是收藏爱好者,一有功夫就跑到潘家园“淘宝”。 我们逛到一家古董店门口,但见这家古董店门庭若市,人气最旺,几十上百人在店子里埋头苦干,就像在找财宝一样。还有人在争吵不休,因为几个人同时看中了一个盆,谁也不肯松手。 店小二在门口大声宣传吆喝,手里还拿着一个铜锣,说到兴奋处,咣当敲打一声。 这店小二也是巧舌如簧,就像个说书匠人,站在古董店门口叽里呱啦说个不停。 我和猴子大致听了一下,终于明白这家古董店的人气为何如此火爆。 因为最近一两年时间,这家古董店连续出了几件精品,几个有幸淘到宝的人,转身都发了大财。有人开着大众来,回去就换了辆宝马。还有的人,卖掉手里的精品宝贝以后,直接买了好几套房。 口口相传的广告效应,肯定比自己吹嘘的效应好得多,那些收藏爱好者听说这家古董店的东西容易出精品,所以一股脑儿都跑到这里来淘宝,谁都希望一转身变成百万富翁,千万富翁。 其实这个道理就跟街边的彩票店一样,哪家彩票店出个五百万大奖,庆贺的横幅往门口一挂,买彩票的人自然都会往店子里走,大家都会觉得这家彩票店买彩票,运气好。 我和猴子对古董方面的东西,了解的也不太多,只是抱着看稀奇的态度,在店子里随便逛了逛。 猴子拿起一个翡翠烟斗,把玩了一下,笑嘻嘻的跟我说,这个东西还不错。 我一看烟斗后面的标价,顿时吓了一大跳,上面一连串0,至少在六位数。 猴子看见标价,手也止不住地颤抖起来,我赶紧握住他的手,让他抓稳,别把烟斗摔坏了。 一个穿着蓝色小马褂的店小二走过来,热情地跟我们打着招呼:“二位爷,你们真是好眼力,一眼就相中了这个翡翠烟斗。古董这东西,讲究的就是个眼缘,既然二位跟这个翡翠烟斗很有眼缘,不妨把这玩意儿带回去?” 猴子摇摇头,嘟囔道:“眼缘确实有,不过你这价钱太贵了!” “不贵不贵!”店小二笑呵呵的说:“也就十万左右而已,我跟你说,这翡翠烟斗的来历可不小,是以前一个王爷的贴身东西,后来大清亡了,这个王爷也变得穷困潦倒,只能靠着变卖以前的皇家之物维持生计,这个翡翠烟斗就是这样流传到民间的。不是我吹,这东西二位淘回去,遇到懂行的,转手就能卖二十万,信不信?” 古董这东西,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我和猴子都是外行,自然是不敢随便下手的,任由那店小二吹得天花乱坠,我俩也没有动心。 虽然我不是很了解古董,但我也知道,在这个行当里面,水太深。 店小二这番话,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也许真假参半,但是不管他怎么说,淘宝最重要的,还是考自己的眼力劲儿。 虽说这里是古玩市场,但是假货,赝品,残次品依然很多,而且现在造假的工艺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有些专门研究古董的人,稍微看走眼都会上当,更别说我们这些外行人了。 确实,有的人眼力好,运气好,一口就能吃个金娃娃。 但是多数人都没那个眼力劲,也没那个运气,在这里栽跟头的也是数不胜数。 我和猴子只是抱着逛一逛的心态,压根就没想着淘宝,逛了一圈,满足了好奇心,然后就该做正事儿了。 据调查组那边发来的消息,黄培那块血玉是在一家名叫“古玩轩”的摊子上买的。 黄培也真是背运,一个人逛潘家园,结果买了块邪玉回去,害人害己。 当然,黄培很可能也是受到了古董店老板的蛊惑。 我和猴子绕着收藏区转了一大圈,都没找到古玩轩。 后来向一个老玩家询问,他让我们去摊位区看看。 所谓的摊位区就是没有店面的经营区,都不能叫做古董店,而叫古董摊,也就是地摊。 这里的地摊,每逢周末才开市,我看了看时间,今天正好是周末。 我们来到摊位区,但见这里人山人海,竟比刚才所逛的地方还要热闹,人流几乎是接踵而至,一不小心就会踩着前面人的脚跟。 实话讲,摊位区的货物品质,自然要比店子里面差一些。 相同的,摊位区的货物价格也没有店子里面那样高。 就像我们刚才逛的那家古董店,动辄就上万,那可不是普通人能够去的地方。 而这摊位区的东西,便宜的也就几百块,贵一点的也就几千上万,属于大众消费,所以客流量也就更大一些。 虽然这里的货物品质不是很高,但也不排除能从这里淘出精品,有些眼力好的老玩家,专门到摊位区淘宝,运气好的话,可能几百上千块,就能淘到一件精品,一旦出手,那可是几十倍的大赚。 对于一些新手菜鸟来说,他们也喜欢来这里淘宝,就算淘到一些破铜烂铁,亏个几百几千块,倒也不那么肉疼。 所以民间有句俗语:潘家园从来不缺国宝,而是缺发现国宝的眼睛! 我们沿着摊位区一路走去,这里的每个地摊都有自己的店名。 有个地摊名竟然叫做“皇家宝库”,牛皮吹上了天。 还有个地摊名故作文艺,叫什么“谈古论今”,令我和猴子笑到肚疼的,竟有个叫“淘到你欢喜”。 我们发现,多数地摊都开门营业,但也有少数的地摊关着门,没有摆摊,而我们所要寻找的“古玩轩”,也正好没有摆摊。 第七百四十章 鬼市 这里客流量如此巨大,居然还有摊主任性的关门闭客,这是嫌钱多了吗? 我和猴子都很不理解,如果我俩是生意人,怎么可能错过这种挣钱的好时机? 这种摊位区,原本就只有每个周末才开放,一周就做这一次生意,居然还有人偷懒,实在是想不通。 我看见旁边摊子有个戴老花镜的老头,约莫快六十岁了,穿着青布蓝衣,很复古的样子,跟周围人的现代服饰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一手扶着老花镜,一手转动着手里的古董,看了看这件,放下,又拿起另外一件,放下,最后摇了摇头,离开了摊子。 从老头的表现来看,肯定是个职业老玩家。 老头正好从我面前经过,我就跟他打了声招呼,向他询问道:“大爷,您是经常来这里淘宝吧?” 老头点点头:“是啊!一周一次,雷打不动!” 我给他递上一支烟,笑着问他:“大爷,我是个新手,还不懂这里的规矩,第一次来这里,就觉着有些奇怪,这青天白日的,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地摊没有摆出来呢?他们都不做生意的吗?” 老头接过烟,叼在嘴里,我赶紧给他递上火。 老头抽了口烟,说:“他们要摆摊的,只是还没到时间!” 还没到时间?!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都很诧异,现在都他娘的什么时候了。 猴子忍不住插嘴道:“这都日上三竿,快到正午了,还没到摆摊时间?” 老头笑了笑:“你们果然是新手,连潘家园最有名的‘鬼市’都不知道!” 鬼市?! 我和猴子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趣。 正好不远处有间茶铺,于是我便邀请老头去茶铺里坐一坐,让他跟我们讲讲“鬼市”。 老头拍了拍衣袖说:“甚好,逛了一上午,货没淘到,口却渴了!” 我们在茶铺里落座,很有古味。 我点了一壶好茶,还点了一些老京城的糕点小吃,五花八门摆了一桌。 老头喝了几口茶,润了润嗓子,我和猴子吃着糕点,津津有味的听老头讲了起来。 老头掰着指头说:“其实潘家园最出名的,便是‘鬼市’,鬼市是潘家园的精髓所在。 什么叫做鬼市呢? 要解释鬼市的由来,先要澄清一个概念——开市时间。 过去老京城的鬼市又叫夜市,也称为晓市。 此夜市非彼夜市。 现在的夜市始于黄昏左右,一直延续到前半夜,也有通宵的,用一句赶时髦的话说就叫‘夜生活’。 而过去的夜市指的是从后半夜开始,以天亮为限,天亮就收摊,百姓形象地称它为‘三更半夜撂地摊的买卖’。 因为正值凌晨拂晓时分,所以又叫晓市。 尤其是从晚清到民国这段时间,京城一些夜市很是有名。如崇文门外的‘东晓市’、宣武门外的‘夜市’和德胜门外的‘晓市’等。 而潘家园的鬼市,属于老京城鬼市,凌晨4点来钟就有人进入市场了!” 老头讲到这里,喝了口茶,拿起一块桂花糕,继续说道:“潘家园的夜市不叫夜市,而叫鬼市,这是为什么呢? 通常有两种说法,一说晚清时期,时局动荡,国之将亡,皇帝都保不住,何况臣子们。 许多清廷遗贵,破落富豪,家道败颓后无以糊口,只能靠变卖祖宗留下来的那点家产苟且维生。 但是,这些皇亲国戚总归曾经显赫一时,哪里放得下架子丢得起面子? 于是呀,这些人便趁着天亮前半明半暗的光线,拿了古董偷偷到街边摆摊贩卖,既躲开了熟人还做成了买卖。 京城是皇城,当年是官僚世家集中地,破败的显贵自然不少,久而久之,沿袭成市就是鬼市了。 又一种说法,是鬼市开市时间早,天还没亮,那时候又没有电灯,乌漆抹黑的,穷人打燃火石,富人提着灯笼,幽幽晃晃如同鬼火。 在简陋的照明设备下,人影穿梭停走,飘忽不定,鬼没半只,鬼气先有了。 再加上很多梁上君子,也到此脱手一些见不得光的玩意儿,更有造假者趁乱兜售一些赝品,两者又都是鬼鬼祟祟的。 反正呀,前前后后总之是离不开‘鬼’字,鬼市由此得名!” 我和猴子端起茶杯,给老头敬了一杯茶。 老头不愧是潘家园的老玩家,这些事情若不是从老头嘴里说出来,我和猴子哪里能够知道? 老头那副说话的架势,就像一个老教授,认认真真给我和猴子上了一课。 老头往茶盅里斟上茶,继续讲下去:“再往下就愈发带有传奇色彩了,话说鬼市开在阴阳交替之时,周遭又忽明忽暗影影绰绰,你看不清我我看不清你,所以不光阳世间的生人来往,更引得了阴间神鬼的兴趣,搞不好前脚从您处买下东西,后脚就躺回棺材里去了。 各种传说中,最为有趣的是相传慈禧太后过六十大寿,非得让手下的小太监们准备狐裘,那时正逢国难当头,上哪里弄狐狸皮去呀? 眼见着时限将至脑袋不保,小太监无奈之下烧香拜佛,还真有了回应,趁着夜色在鬼市上买来了极品狐狸皮,而卖家竟一个转身化作一缕青烟而去,再摸狐狸皮竟还是热的,小太监这才醒悟那卖家是狐仙化身,脱下皮来救他一命。 不管潘家园的鬼市到底是哪种出处,也不管可信度有多少,各种传说都为潘家园平添了神秘感,商户们乐意传,游客们也乐意听,反正双方都开心。 而潘家园鬼市更是成为了京城一景,在现代化都市里保持着古代的情趣,这也是潘家园作为文化市场的独特魅力吧!” “好,讲得好!”我和猴子忍不住鼓掌。 刚到京城的时候,就听猴子说京城人唠嗑很厉害,之前见识了大烟枪,今儿个又见识了这个小老头,都是唠嗑的高手。 我拱手作揖:“老人家怎么称呼?” 老头笑着说:“我姓应,叫我老应就成!” “应”这个称呼还挺少见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见这种姓氏。 第七百四十一章 人头青花瓶(上) 老应也是一打开话匣子就收不住的人,顺带就跟我们讲了讲应这个姓氏的由来。 他说应这个姓氏,有两个出处。 第一,应氏出自姬姓,周武王姬发之后。 周武王克商后,其第四子应叔被封于应(应国故都在今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为应侯,建立应国。应侯的子孙以封国为姓,遂为应氏。 第二,历史上,西域人的姓氏中有应氏,蒙古族中也有应氏。 猴子就问老应以前是做什么的,老应笑眯眯的说:“你们猜猜看呢!” 猴子说:“我猜你是个历史老师!” 老应说:“不是!” 猴子又让我猜,我想了想说:“不会是老京城的说书匠吧?” 老应打了哈哈,说他当年虽然喜欢听书,但还不够说书匠的资格。 我和猴子前前后后猜了几十种职业,都被老应否定了。 最后,我和猴子实在是猜不出来了,老应这才缓缓说道:“守陵人!” 啥玩意儿?! 守陵人?! 我和猴子吃惊的看着老应,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都没看出老应哪点像是一个守陵人。 守陵人,顾名思义,看守陵墓的人。 而老应接下来说的更让我们震惊,应家世世代代都是守陵人,他们守护的并不是普通陵墓,而是——皇陵! 位于京城昌平区境内的明十三陵,自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五月始作长陵,到明朝最后一帝崇祯藏入思陵止,其间230多年,这里先后修建了13座金壁辉煌的帝王陵墓、7座妃子墓、1座太监墓。共埋葬了13位皇帝、23位皇后、2位太子、30余名妃嫔、1位太监,是当今世界上保存完整、埋藏皇帝最多的墓葬群。 老应家镇守的,便是这明十三陵。 老应说,自从应家成为守陵人开始,这么多年,他们从来没有搬离过十三陵,一直都居住在十三陵附近,为的就是能够日日夜夜守护十三陵。 我和猴子听了以后都很感动,一个家族,为了一个信仰,一份承诺,竟然能够前赴后继数百年,这份忠诚难以想象。 我问老应:“你经常在潘家园转悠,对鬼市也这么熟悉,肯定也逛过鬼市吧?” 老应点点头,说:“其实真正懂行的人,专门逛鬼市,因为鬼市里面,经常能淘到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有的是梁上君子盗来的,有的是土夫子掘出来的,东西上面都带着泥腥味儿呢。当然,淘这些宝贝,除了眼力劲以外,还得有足够的胆子,否则,分分钟都可能掉脑袋! 实不相瞒,以前呀,我也经常逛鬼市,收获不少,淘到过几件皇家的东西,不过都没舍得卖,一直放在家里珍藏着,不为挣钱,只是一种爱好罢了。 后来发生过一件事情,我便很少逛鬼市,甚至不逛鬼市了!” 我和猴子都来了兴趣,于是追着老应问他当年碰上了什么事情? 这件事情肯定对老应影响重大,所以才使得老应退出了鬼市。 老应喝了口茶说:“撞鬼了!” 听到老应提到“鬼”字,我和猴子兴趣更浓,赶紧斟上茶,听老应讲了讲他当年在鬼市上撞鬼的事情。 那是一年冬天,北方的冬天很冷,外面还飘着雪。 按照惯例,老应半夜便起了床,裹上袄子出了门。 天气虽然冷,但也挡不住老应火热急迫的心。 这么多年,不管风吹日晒,老应总会准时准点的出现在鬼市上,足不停歇的逛到天光大亮,鬼市打烊,这才喝上一碗豆汁儿,吃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坐车回家。 世界上的人千千万,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老应的爱好就是淘宝,搞收藏,,用他的话说,每到鬼市开门的时候,如果不去逛一逛,那感觉就像毒瘾犯了似的,浑身难受,心里仿佛有只猫爪子,一直在挠啊挠的。 对于老应这个说法,我和猴子还是比较有体会的。 我和猴子的爱好算不上高雅,两人都喜欢好一口酒,每到那个点的时候,如果不喝上两杯,就会觉得这一天少了点什么,浑身都不自在。 那天,老应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鬼市,等着鬼市开门。 那么多年,鬼市一直沿袭了以前的传统,市场里并不开灯,到处都是黑灯瞎火的。 古董摊上,点着风灯或者蜡烛照明,把一个个摊子映照得凄凄惶惶,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 而逛鬼市的人,有人提着那种老式的煤油灯,有人提着古色古香的八角风灯,还有人更加复古,提着灯笼,里面映照出昏暗的烛光。 前来逛鬼市的人同样很多,人影穿梭,又没什么人说话,感觉还真像一群孤魂野鬼在游荡。 老应拢了拢衣领,往掌心里呵了口气,搓着手,挨个摊子看过去。 这时候,就听见后面幽幽传来一个声音:“大兄弟,到我这里看看,我这有好东西!” 老应闻声转过头,就看见朦胧的黑暗中,站着一个人。 老应拎着八角风灯凑上去,但见面前站着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穿着灰衣灰裤,打扮的很朴素。模样很普通,只是那一脸的络腮胡很是打眼,让他看上去颇有几分苍老的意味。 络腮胡的摊子很小,而且摊子上只有一件东西,一个约莫两寸高的青花瓷瓶。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老应经常逛鬼市,但是对这个络腮胡并没有任何印象。 络腮胡的胡子这么出众,如果以前来过,老应肯定有印象的。 老应很肯定之前没有见过这个络腮胡,所以这个络腮胡,今天很可能是第一次出摊。 而且其他摊子上,琳琅满目摆了很多东西,络腮胡的摊子上只有一个青花瓷瓶,说明络腮胡也不是想长期摆摊,可能是手头比较紧,所以想着把家里这个青花瓷瓶拿出来变卖了,换点银子回去。 当然,也不排除这个青花瓷瓶来路不明,络腮胡没有好的出货渠道,所以想着在鬼市上偷偷摸摸将其出手。 第七百四十二章 人头青花瓶(中) 鬼市上的人和货,虽然有些龙蛇混杂,但是在鬼市上做买卖,其实非常安全。 因为在鬼市上做买卖,有不成文的三条规矩,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第一,买卖双方都不能过问对方身份,比如买主不能过问卖主是什么人,卖主也不能询问买主是什么人,大家身份保密,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有的卖主可能是土夫子,盗贼,甚至通缉犯,而有的买主可能是官员,公众人物等等,各自身份保密,才是最安全的。 第二,买卖双方都不能过问东西的来历和去向,比如买主挑货的时候,不能过问卖主,摊子上的货物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有些货物是见不得光的。当然,卖主也不能过问买主,要把货物带去哪里,不管别人是收藏,转手,或者送礼,那都是别人的事情。 第三,买卖双方现金交易,严格履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留下任何交易凭据。这样一来,即使后面出了什么问题,也没法追查到对方头上,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也正因为有了这些规定,鬼市才得以沿袭至今。 老应在摊子前停了下来,蹲下身,仔细看了看这个青花瓷瓶。 以老应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个青花瓷瓶做工不错,表面的青花图案也很精美,是典型的明清官窑里的产物,市场价值很高。 老应看了第一眼,便有些爱不释手了。 于是他拿起青花瓷瓶,仔细把玩观察,看着看着,却见青花图案里面,竟然隐藏着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隐隐跃然于瓶身表面,仿佛随时都可能飞出来。 老应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打破青花瓷瓶。 老应的心里有些膈应,他定了定神,再次看向青花瓷瓶的时候,发现那双诡异的眼睛,不过是瓶身表面的一个跟眼睛相似的图案而已。 老应吁了口气,心想自己可能是起来太早了,所以有些眼花。 这时候,那个络腮胡就问老应:“大兄弟,怎么样?这可是明清时候的官窑瓷瓶,现在便宜出手,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说实话,老应也是对这个青花瓷瓶动了心,于是向络腮胡询问价格。 络腮胡伸出一根手,老应立马会意,络腮胡叫价一万块。 在那个还流行“万元户”的年代,一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但是老应的心里很清楚,以青花瓷瓶的价值来评判,一万块真心是白菜价,非常便宜,转手就能暴涨十倍不止,这个络腮胡想必很缺钱,否则也不可能一万块就出手。 老应摸了摸身上的现金,只有五六千块,幸好他还带了存折出来。 老应把五六千块全部付给络腮胡,然后让络腮胡等他,剩下的钱他去存折里取出来。 银行要天亮之后才开门,老应取到钱,回到鬼市的时候,鬼市都已经收摊了。 老应暗叫糟糕,他已经付了五六千块给络腮胡,万一络腮胡拿着青花瓷瓶跑掉了,那他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老应心怀忐忑的回到鬼市,那个络腮胡确实离开了,但是那个青花瓷瓶却给他留了下来。 也就是说,老应只花了五六千块,就买下了这个青花瓷瓶。 老应万万没有想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竟然会砸在自己头上,登时喜出望外,赶紧把青花瓷瓶装在皮包里,找了一家羊肉汤馆子,高高兴兴喝了顿早就,这才哼着小曲儿,乐滋滋的回到家。 老应也很奇怪,他不知道那个络腮胡为什么等不及了,剩下的几千块都不要了。 老应猜测络腮胡很可能是个走邪道的人,青花瓷瓶也是来历不明,他担心天亮之后身份曝光,所以赶在天亮之前溜走了。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这个络腮胡还是挺守信的一个人,其实他完全可以带着钱,再带上青花瓷瓶跑路的,但他却把青花瓷瓶留了下来,如此诚信,还是值得人敬佩。 老应回到家,把青花瓷瓶擦拭干净以后,取出来摆放在床头柜上,倒头便睡了过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睡梦中,老应总觉得卧室里有一双眼睛在冷冷盯着自己,让他如芒在背,睡觉都睡不踏实。 老应回过头去,就看见青花瓷瓶上,浮现出一双血红色的眼睛…… “啊——” 一声尖叫,老应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老应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半晌才回过神,原来自己做了个梦中梦,青花瓷瓶好端端的在床头柜上放着,也没有什么血红色眼睛。 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早上在摊子前面的时候,老应被青花瓷瓶上的“眼睛”吓了一跳,心里留下了一丝阴影,结果在睡梦中,这丝阴影又冒了出来。 老应开始莫名其妙的发烧,浑身滚烫,困乏无力,他想可能是早上出门的时候受了风寒。 一连几天过去,老应吃了几天药,感冒都没有好转。 有天,他老婆皱着眉头对他说,房间里好像有股奇怪的臭味,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之后的那种臭气,很熏人。 老应伸长鼻子闻了闻,果然发现,房间里满满充斥着一股腐臭味。 刚开始老应还以为家里有死耗子,但是找来找去,都没找到死耗子的踪影,最后却意外的发现,那股浓烈奇异的腐臭气息,竟然是从青花瓷瓶里面飘散出来的。 老应很是不解,青花瓷瓶买回来的时候都没有味道,怎么现在却散发出浓浓的腐臭味呢?这股味道明显不太正常呀! 没有办法,老应只有让他老婆,帮忙把青花瓷瓶转移到外面的小院里,院子里通风,也许臭气就没那么浓烈了。 晚上的时候,老婆起床上厕所,经过小院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把老应给吓醒了。 老应拖着沉重的病体,踉跄着跑到院子里,却看见了极其诡异悚然的一幕。 那个摆放在院子花架上的青花瓷瓶,竟然莫名其妙的往外流血,殷红的鲜血从瓶底渗出来,染红了花架子。 老应的老婆脸色惨白,瘫坐在地上,指着青花瓷瓶,惊恐的舌头打结,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第七百四十三章 人头青花瓶(下) “瓶子……瓶子……” 老应的老婆受到严重惊吓,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嘴里一直反复念叨着“瓶子”两个字,其他话则完全说不出来,就像痴傻了一样。 这么多年,老应淘的宝贝也不少,家里摆满了古董,一向都是好端端的,平安无事,没想到这次买个青花瓷瓶,却整出这么大的乱子。 而且,这件事情也太邪乎了,一个青花瓷瓶里面,怎么会流出鲜血呢? 看见老伴痴痴傻傻的样子,老应很是心痛,也很内疚,总觉得是自己害了老伴,如果不是他买回这个青花瓷瓶,老伴也不会变成这样。 老应也想过去找那个络腮胡问个究竟,虽然这违反鬼市的规矩,但出了这种邪乎事情,老应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了。 老应去了鬼市,络腮胡却再也没有来过了。 其实这也在意料之中,络腮胡明显不是长期摊主,只是为了出手青花瓷瓶才来临时摆摊的,青花瓷瓶卖出去了,络腮胡自然也就走了,兴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老应无奈的回到家里,他的感冒一直没有好,老伴又出了问题,这让一向乐观的老应,陷入了深深的沮丧。 老应原本想要扔掉那个邪乎的青花瓷瓶,但一想到这好歹是花了五六千块买回来的东西,扔掉也是可惜。 于是老应找来清水,把青花瓷瓶里里外外洗的干干净净,再放到太阳下暴晒,希望能够驱走青花瓷瓶的邪气。 但是,即使老应把青花瓷瓶清洗得干干净净,那股腐臭味却还是越来越重,根本无法阻挡,到后来,院子里的花草香味,都没法掩盖青花瓷瓶的臭味。 更令老应感到毛骨悚然的是,那个青花瓷瓶竟然开始腐烂了。 是的,腐烂,明明是一个瓷器,却像骨头皮肉一样的开始腐烂,一点一点的往下掉。 一夜起来,老应惊恐的发现,原本的青花瓷瓶,竟然腐烂成了一颗人头! 老应还以为自己眼花了,麻着胆子走上前,戴着手套,捧起那颗人头。 经过仔细辨认,老应完全可以确认,那就是一颗腐烂的人头,里面竟还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两只眼眶里涌出腥臭的黑血。 老应大叫一声,连忙将手里的人头扔出老远。 青花瓷瓶居然变成了一颗人头,老应活了好几十年,还是头一次碰上如此邪门的事情。 老应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是招惹上了不干净的东西,他久病不好,也许就是受到这个人头青花瓷瓶的影响。 老应赶紧去寺庙里烧香拜佛,并且找到一个高僧求助。 高僧听了以后,给了老应三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回去以后,找个好点的地方,把那颗人头给埋了;第二个建议,用糯米汤洗澡,早晚各一次,连洗三天,奇怪的感冒自然就会痊愈;第三,去农村里找个黑驴蹄子,把黑驴蹄子磨成粉,兑水给他老伴吞服,直到老伴呕出污秽之物为止。 得到高僧建议,老应哪里还敢怠慢,急急忙忙回到家。 十三陵原本就属于郊区,土地很多,老应家里还有好几亩地。 趁着夜色,老应用黑布包裹着腐烂的人头,带上一个小铲子,找了块四面通透的地方。 挖掘了半夜,老应挖了个深坑,然后连同黑布一起,将那颗人头埋入土地下面,再重新把土合上。 埋好土以后,老应还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纸钱蜡烛,一边烧纸一边跪拜,求求那颗人头放过他们。 回到家里,老应熬了一大锅糯米汤,跳进去洗了个澡。 我们都知道,糯米汤原本是雪白的,但是老应洗了澡以后,那一锅糯米汤就变成了黑色,如同墨汁一样,把老应吓得不轻。 老应一宿没睡,天一亮就联系上农村的亲戚,让他们帮忙留一个黑驴蹄子。 北方的驴子比较多,黑驴蹄子也很好弄到手,老应去了趟农村,弄了个黑驴蹄子回来。然后按照高僧的吩咐,将黑驴蹄子研磨成粉,冲在温开水里面,给老伴吞服。 老伴就像很口渴似的,又像是很喜欢喝这个黑驴蹄子水,咕噜咕噜,一口气连干三大碗,把肚子都撑圆了,如同一颗气球。 老应怕老伴撑破肚子,这才强行制止她继续喝下去。 老应尝了一口水,那黑驴蹄子的腥味令他胃酸翻腾,当场就吐了出来。 如此难喝的水,也不知道老伴是怎么喝下去的,而且还很爽的样子。 喝下去不一会儿,老伴的脸色就变了,变得跟纸一样白,大颗大颗的汗珠子往外冒,一直叫嚷着肚子疼。 老应知道,老伴这是要呕吐的节奏,于是赶紧拿来盆子。 盆子刚一放下,老伴变吐了,吐得哇啊哇啊的,昏天暗地,撕心裂肺,老应真担心她把五脏六腑都吐了出来。 老伴的呕吐物腥臭冲鼻,而且就像芝麻糊一样,黑乎乎的一大团,几乎吐满了一个盆子。 等到污秽物吐干净以后,老伴浑身上下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就像刚从水里爬出来一样,整个人仿佛都要虚脱了。 老应赶紧拿来毛巾,帮她擦干净身子,然后扶到床上休息。 老伴的两只眼睛里面明显恢复了一些神智,十多天来,她第一次叫出了老应的名字:“老应……” 看见老伴病情好转,老应的眼眶都湿润了。 老应伺候着老伴睡下,这才去收拾房间,当他端起那个盆子的时候,发现黑色的污秽物里面,竟然还有白色的蛆虫在缓缓蠕动,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钻进老伴肚子里去的。 经过这件邪乎事情以后,老应再也不敢去逛鬼市,更不敢去鬼市淘宝。 鬼市上的邪门东西不少,邪门的人也多,也许卖东西的摊主,或者买你东西的客人,他们根本就不是人! 后来过了很久,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证实了老应的猜想。 新闻上说,有个骑摩托车的农民工,上班途中出了车祸,脑袋都被削飞了,掉在臭水沟里很长时间才被人发现。 新闻上还刊登出了那个农民工的照片,那一脸的络腮胡非常眼熟。 第七百四十四章 林光头 我们跟老应聊了很久,临分别的时候,还互留了联系方式,约好有空去十三陵找老应,老应请我们喝酒。 我和猴子一直坐在茶铺里喝茶聊天,等到白天的店铺全都关了门。 然后我俩又一直坐到午夜,茶铺老板都关了门,惊叹我俩的超强“坐功”。 其实我和猴子是没地方可去,因为我们要等着凌晨的鬼市,要是打个车回家吧,凌晨又得打个车赶过来,来来去去,耽搁时间不说,还挺浪费钱的。 反正茶铺里喝茶是免费续杯,加水又不要钱,壶里的茶叶都快被我们泡白了,差点连茶叶都吞进肚子里。 好不容易熬到凌晨三点左右,鬼市开始陆陆续续的出摊了。 果真跟老应描述的一样,鬼市里面一片黑灯瞎火,没有人点灯,那些卖家的摊子前面,不是摆放着古老的风灯,就是很有年代感的油灯,昏暗的光亮把摊子映照得凄凄惶惶,那些古董在这种昏黄的光亮中,愈发显得神秘。 而进入鬼市的买家,也是手提灯笼,或者煤油灯,如同鬼影般在鬼市里来回穿梭。 鬼市刚刚开市没有多久,便涌入了很多人。 但是这里这么多人,却没有太嘈杂喧闹的声音,因为这里的卖家从不吆喝,各自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只有在买家询问的时候,才小声嘀咕几句。 所以,偌大的鬼市,竟然相当安静。 无论是环境还是氛围,我和猴子都深切体会到了——“鬼市”。 我和猴子一路走去,来到那个名叫“古玩轩”的摊位前面。 果然,古玩轩是一个鬼市摊,白天的时候不出摊,凌晨的时候便把摊子摆出来了。 古玩轩摊位上的东西并不多,老板是个光头,戴着一顶瓜皮帽,约莫三十来岁,穿着一件军大衣,裹得紧紧的,那模样和打扮像极了老京城八十年代的“倒爷”。 我们走过去的时候,光头正蹲在地上抽烟呢,烟头忽明忽暗的,映照着他的脸。 光头看了我们一眼,打了个招呼:“二位爷,挑点什么?我的货虽然不多,但全都是精品!” 我低头扫了一眼,随手拿起摊子上的一个黑陶人俑在手里把玩。 这个黑陶人俑差不多一寸大小,浑身乌黑,造型奇特,从他的服饰装扮来看,很像是东北一带的萨满。 做工也还可以,栩栩如生。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把这个黑陶俑人捧在掌心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股极其阴冷的气息从黑陶俑人的体内流出来,我的心里一下子变得很不舒服,耳畔仿佛有个奇怪的声音在咿呀咿呀的唱着听不懂的东西。 这种感觉只能意会,无法描述,应该是我多年的经验累积而成的一种直觉。 直觉告诉我,这个黑陶俑人是个邪门玩意儿。 “程哥,你在发什么呆呢?”猴子突然推了我一把。 我这才如梦方醒,赶紧放下黑陶人俑,发现自己早已是满脸冷汗。 猴子看我脸色不对,就问我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猴子,而是眯眼看着光头摊主,冷冷说道:“老板,你这摊子上的东西够邪性啊……” 话音未落,就听身后传来怒骂声:“干你大爷的林光头!” 鬼市里原本很安静,从没有人大声喧哗,所以这句怒骂声,就像是平地里炸响的一个惊雷,非常清晰,惹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那人口中的“林光头”,应该就是这个光头摊主了。 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人,怒气冲冲的走上来,蛮横的推开我和猴子,来到摊位前面。 中年男人四十来岁,长得白白胖胖,身材圆滚的就像一颗气球,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手上戴着金表,一身的行头全都是名牌,从外形上来看,就知道是一个土暴发富。 在这个胖球后面,跟着四个高高壮壮的年轻人,他们穿着清一色的黑皮衣,一脸的冷肃,看上去像是这个胖球的贴身保镖。 胖球一脸的杀气腾腾,明显是来寻仇的。 我和猴子也没做声,退到边上,看他们到底要做什么。 林光头看见胖球,先是怔了一下,然后丢掉手里的香烟,冲胖球咧嘴笑了笑,脸上堆砌着谄媚的笑容:“哟,庞老板,今儿个什么风又把你吹到这里来啦?” 这个被称为“庞老板”的胖球,满脸怒气,踮起脚尖,一口浓痰吐在林光头脸上,那嗓门就像高音喇叭似的,骂道:“别他妈跟我套近乎,你上次卖给老子的东西有问题,今天你不老实交代清楚,我他妈砸了你的烂摊子,拧下你的脑袋!” 庞老板发火的时候,脸上的肥肉都在颤抖。 他眼睛里的凶光绝不是装出来的,看得出来,这庞老板也是个暴脾气的主儿。 听庞老板这话的意思也很明显,他上次在林光头的摊位上买了件东西,结果这件东西可能有些问题,所以庞老板这是找林光头寻仇来了。 我冷不丁皱了一下眉头,庞老板在林光头摊位上买的东西有问题,之前黄培在这里买的血玉也有问题,还有我刚才拿起的那个黑陶俑人,明显也有问题! 妈的,这个林光头摊位上的东西,怎么全都有问题? 我可不信这只是一个巧合。 林光头用衣袖擦干净脸上的浓痰,面带愠色的说:“庞老板,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我的东西有什么问题?破了还是坏了?过手的时候都还是好好的,你现在跟我说有问题,你不会想要碰瓷吧?” “碰瓷?!去你娘的!老子缺你那点钱吗?” 林光头这句话把庞老板彻底惹火了,庞老板直接抬脚踹翻了林光头的摊子,摊子上的古董散落一地。 然后,庞老板从贴身的内衣兜里面,掏出了一双鞋子,直接拍在林光头脸上,怒吼道:“这双鞋子邪门的很,今天你要是不说清楚这双鞋子的来历,我他妈弄死你!” 我定睛一看庞老板手里的鞋子,竟然是一双小脚绣花鞋! 第七百四十五章 黑陶人俑 红色的鞋面,上面还绣着一对绿色鸳鸯。 这种鞋常见于民国时期,那时候的大家闺秀,很喜欢穿这样的绣花鞋。 不过,此时在这凄凄惶惶的鬼市里面,乍然见到这样一双绣花鞋,多少让人心里有些微微发毛。 这种绣花鞋一看就很邪乎,庞老板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把这种鞋子当成宝贝淘回去,不出事才怪咧! 林光头捂着脸,半边脸颊红肿起来,上面还有个清晰可见的鞋底印。 林光头说:“庞老板,你也不是第一次来鬼市了,你应该懂鬼市交易的规矩,买家绝不能向卖家询问东西的来历……” 林光头一句话还没说完,庞老板就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再次扑了上去。 别看他身材又矮又胖,打架斗殴还是很轻车熟路的,一下子就把林光头扑倒在地上,抡起巴掌,左右开弓,一连扇了林光头几个大耳刮子,打得林光头天旋地转,鼻血长流。 庞老板一边打,一边骂:“你他妈差点害死老子,你跟老子讲规矩,讲规矩,讲规矩……” 林光头被打得七晕八素,双手在地上一阵摸索,突然摸到了那个黑陶人俑。 林光头猛地抓起黑陶人俑,狠狠砸在庞老板的脑袋上。 “啊呀——”庞老板闷哼一声,抱着脑袋倒在地上,鲜血从庞老板的指缝里汩汩流出,庞老板的脑袋被黑陶人俑砸出了一个大窟窿。 林光头趁机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庞老板啐了口唾沫,还狠狠踹上两脚。 看见庞老板受伤倒地,四个保镖立即冲了上来,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就像四头野狼。 林光头见势不妙,转身便跑。 庞老板高声叫骂道:“抓住他!弄死他!啊——” 四个保镖追上去,林光头也顾不上那些散落的古董,跑了两步,回身就把手里的黑陶人俑朝着距离最近的一个保镖砸过去。 那个保镖侧身一闪,黑陶人俑砸了个空,直接砸碎在地上。 在黑陶人俑碎裂的时候,一团人形状的黑气突然从人俑里面飞出来。 我看得真切,猛然一惊,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那团人形黑气凌空飞旋一圈,扑向最后一个黑衣保镖。 “喂——” 我刚迈出脚步,就看见那团人形黑气没入了那个黑衣保镖的身体里面。 我的心狠狠一颤,暗叫一声:“糟糕!” 只见那个黑衣保镖往前跑了两步,突然硬生生跪在地上,瞳孔里的生气瞬间消失,脸上迅速笼罩上一层黑气,然后就那样僵直了身体,一动不动。 庞老板还不知道出了意外,对着最后那个黑衣保镖怒吼道:“你他妈小妞玩多了吗,关键时刻脚发软,站起来,给我追!” 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黑衣保镖面前,伸手一探保镖的鼻息,心中一凛,不好,这个保镖已经没气了! 我对庞老板说:“别喊了,他已经死了!” “死了?!”庞老板两只眼睛瞪得老圆,惊诧道:“怎么可能?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 我看了一眼地上碎裂的黑陶人俑,指着人俑对庞老板说:“那玩意儿有问题!” 庞老板气得浑身发抖,怒吼道:“那个林光头的东西,全都是他妈的邪物,他最好别落在老子手里,老子非死他不可!” 庞老板正说着话,那团人形状的黑气突然从保镖的尸体里面飞出来,凌空扑向庞老板。 我眼疾手快,袖口一抖,亮出修罗剑,斜地里斜向那团人形状黑气。 人形状黑气呜哇一声惨叫,被修罗剑的剑气所伤,放弃庞老板,转身跑向黑暗中。 庞老板瘫坐在地上,脸色惨白如纸,浑身都在发抖,但这次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因为恐惧。 庞老板也看见了那团人形状黑气,吓得语无伦次:“那……那是什么……什么……东西?” 我来不及回答庞老板,立即扭头对猴子说:“猴子,快去追林光头,那王八羔子有问题,别让他跑了!” 猴子点点头,转身朝着林光头逃跑的方向追出去。 我想了想,掏出招魂葫芦,黄符一贴,将五鬼兄弟召唤出来,齐刷刷在我面前站成一排。 “老大,好久不见!我们好饿……”五鬼兄弟说。 “下次能不能换句台词?”我翻了翻白眼。 尼玛,老子每次召唤你们出来,都是“好饿”,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你们好歹也是英雄人物好不好? 五鬼兄弟说:“我们确实很饿呀!老大,你很久没给口粮了!” 我拍了拍脑袋,这点确实是我失职,一忙起来,我就忘记给他们吃的。 我说:“现在给你们一个任务,把刚刚逃跑的一个鬼魂抓回来,不能让他逃出潘家园!做完这个任务,我请你们吃全聚德烤鸭!” 五鬼兄弟一听说“烤鸭”,哈喇子哗啦啦全都流了出来:“老大,说话算话呀?” “废话!一诺千金!”我说。 五鬼兄弟一声欢呼,瞬间化成五道黑烟,分别跑向五个不同方向。 我回头看了一眼庞老板,庞老板用一种极其仰慕的眼神看着我,瞳孔里都泛起了小桃心,嘴里喃喃念叨着:“高人!高人啊!” 我走到庞老板面前,问他:“能站起来吗?” 庞老板捂着流血的脑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 我帮他看了看伤口,还好,不是太深,但缝针是少不了的。 旁边有人送来纱布,我替庞老板简单包扎了一下,脑袋上顶着一大团白纱布,把他搞得就像是阿拉伯人。 我看了看,觉得造型不太好,于是又给他扎了两个兔耳朵,这下子看着可爱多了。 “谢谢!谢谢!”庞老板一个劲给我道谢。 我递了支烟给庞老板,庞老板接过烟,抽了一口,嘴里依然愤愤骂个不停:“狗日的林光头,没想到他这么邪,老子非弄死他不可!” 庞老板很生气,说他年轻时候都是提刀闯江湖的人,没想到今天居然被人打爆了脑袋,实在是奇耻大辱。 我点上一支烟,吐了个烟圈,问庞老板道:“那双绣花鞋是怎么回事?” 第七百四十六章 一双绣花鞋(上) 一提到绣花鞋,庞老板的情绪格外激动,在一通铺天盖地的乱骂以后,跟我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庞老板也是一个收藏爱好者,他的收藏兴趣比较广泛,什么都收,瓷器,青铜器,古木家具,但凡是一切带点古味的东西,他都喜欢。 之前他花几百块买的一张明清时候的木头桌子,结果是明朝官宦家中的高档家具,转手卖了好几十万。 而这次这双绣花鞋,是庞老板受人委托买的。 买家是个移居美国的有钱人,他的老母亲快要过世了,老母亲临终之前,突发奇想,想要在去世的时候,穿上一双绣花鞋离开。 因为这个老母亲,是当年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后来为了躲避战乱,辗转去了美国,她很喜欢穿这种绣花鞋,可惜现在这种绣花鞋已经绝迹了。 这个有钱人是个孝子,为了满足老母亲临终的心愿,到处找人张罗绣花鞋,甚至还专门请人按照复古的样式,给老母亲订做了绣花鞋,但做出来的鞋子老母亲都不满意。 无奈之下,这个有钱人只好找人去江湖上寻找,看看还有没有那个年代传下来的绣花鞋。 其他东西都好保存,但是鞋子这种东西,哪里有人保存几十上百年之久? 所以,寻找绣花鞋这件事情非常困难,如同大海捞针。 眼看老母亲距离死亡一天天逼近,心愿都还没有达成,有钱人心急如焚,专程赶回国内寻找绣花鞋。 正好庞老板有个朋友认识这个有钱人,这个消息就传到庞老板耳朵里,为了找到一双正宗的绣花鞋,有钱人开出了一百万的天价。 庞老板为了挣这一百万,一头就钻进潘家园寻找绣花鞋。 功夫不负有心人,庞老板竟然在林光头的摊子上发现了一双民国时期的绣花鞋,而且售价也不贵,才几千块。 庞老板喜出望外,兴奋的要飞上天,感觉这事儿纯粹就是天上掉馅饼,几千块钱买双绣花鞋,转手就能卖一百万。 买家因为有事先回美国去了,听说庞老板买到了绣花鞋,那个有钱的买家直接给庞老板支付了五十万,然后承诺三天之内亲自到京城取鞋子,确认鞋子没有问题以后,再支付剩下的五十万。 然而,就在这短暂的三天时间里,这双绣花鞋却出了问题。 价值一百万的绣花鞋,庞老板自然是奉若珍宝,把鞋子带回家以后,庞老板还专门找了个精美的盒子,把绣花鞋装在里面,放在自己的床底下。 庞老板早些年跟老婆离了婚,找了个小情人养在家里,当天晚上,庞老板想着一百万很兴奋,喝了点小酒,就跟小情人在床上翻云覆雨,弄得满身疲惫的沉沉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庞老板突然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吵醒了。 那声音不大,咿呀咿呀的,像是有个女人在唱戏。 庞老板心里暗自嘀咕,这他娘的是什么人,脑子有病吧,半夜三更在唱戏,真他妈烦人! 庞老板翻了个身,想要蒙上被子继续睡,但这一翻身,却发现身旁空荡荡的,原本躺在旁边的小情人竟然不见了。 这个时候,庞老板蓦然惊觉,那咿呀咿呀的唱戏声,好像是从自家院子里传来的。 庞老板披上外衣爬起来,蹑手蹑脚来到窗户边上,隔着玻璃窗看向院子里,院子里的景象令他相当吃惊。 但见那个小情人,在这寒冷的冬夜里,竟然不惧严寒,依然穿着睡前单薄的性感小睡裙,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婀娜的身段不断变换着姿势,嘴里咿咿呀呀唱个不停,那模样摆明是个唱戏的小花旦! 庞老板和小情人也不是认识一天两天,这么长时间,庞老板都不知道小情人竟然还会唱戏,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小情人只喜欢疯狂蹦迪,怎么可能有如此高雅的兴趣爱好? 就算她真的喜欢唱戏,也不至于在零下的冬夜里,穿着单薄的衣服在院子里蹦跶吧? 而且看这小情人的一举一动,也不止是兴趣爱好这么简单,好像还很专业的样子。 庞老板仔细听了一会儿,发现小情人唱戏的嗓音也跟平时说话的声音不一样,她现在的嗓音比平时更加尖细,竟像是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当庞老板的视线移动到小情人脚上的时候,他看见了更加诡异的一幕,他从鬼市里淘回来的那双绣花鞋,此时此刻竟然出现在小情人的脚上。 小情人穿着那双绣着鸳鸯的大红绣花鞋,穿着单薄的睡裙,在寒冷的冬夜里面唱戏,这幅景象真是说不出的怪异。 庞老板一下子就急了,那双绣花鞋可是价值整整一百万呀,小情人怎么这么不懂事,居然趁他睡着的时候,把绣花鞋偷偷穿上了脚,她要是把绣花鞋给磨烂了或者穿坏了,这已经到手的一百万岂不是打了水漂了吗? 庞老板怒气腾腾的冲进院子里,对着小情人吼了一嗓子:“深更半夜的,你唱个卵蛋呢,快滚回屋子里去,把鞋子脱下来,要是鞋子弄坏了,老子弄死你……” 庞老板一句话还没骂完呢,小情人突然停了下来,翻了翻白眼,咚的一声栽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庞老板吓坏了,还以为小情人冻坏了,赶紧把她抱进被窝里,又是灌水又是掐人中,累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才把小情人弄醒。 小情人睁开眼睛,很诧异的看着庞老板,问庞老板干嘛弄醒她? 庞老板愣了一下,说:“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你吃错药了吗,半夜三更跑到院子里唱戏,还把老子价值一百万的绣花鞋穿起走了,赶紧脱下来!” “唱戏?!”小情人满脸惊诧,竟然压根不知道庞老板在说什么。 后来她低头看见自己脚上套着那双绣花鞋,顿时明白庞老板所说的全部都是真的。 小情人忙不迭脱下绣花鞋,吓得花容失色,她告诉庞老板,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也不知道那双绣花鞋怎么会在她的脚上,而且她根本就不会唱戏呀! 第七百四十七章 一双绣花鞋(下) 庞老板看小情人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而且据他了解,小情人确实不会唱戏,甚至去唱k有时候都会跑调,难道小情人有梦游症? 但是庞老板跟小情人在一起好几年,从来没见小情人梦游过呀,怎么今天带回这双绣花鞋,小情人就开始梦游了呢? 想来想去,有着丰富淘宝经验的庞老板分析认为,问题肯定出在绣花鞋上面,小情人今晚很可能是中邪了。 这双绣花鞋是个“邪物”,但是庞老板也舍不得扔掉,毕竟这是价值一百万的东西,扔掉绣花鞋,相当于扔掉了一百万。 反正也就三天时间,庞老板把心一横,不管这三天内出现什么邪乎事儿,他都要稳住。三天过后,只要把绣花鞋交给买家,他便万事大吉了,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也不是他所担心的事情。 庞老板找来一个铁皮盒子,将绣花鞋装在了盒子里面,外面还上了一个挂锁。 确认无误以后,庞老板又把这个上了锁的铁盒子,放进一个带锁的抽屉里面,相当于上了两个锁,双重保险,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小情人昨晚受了惊吓,一整天都很不舒服,心情抑郁。 为了安抚小情人的情绪,庞老板带着小情人去吃西餐,然后去蹦迪,把她哄得开开心心,完全忘记了绣花鞋的事情。 两人回到家里,自然又是一番翻云覆雨。 睡到半夜的时候,庞老板突然觉得自己呼吸不畅,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箍住了,令他非常难受。 庞老板挣扎着睁开眼睛,顿时大惊失色。 借着朦胧的光亮,庞老板看见原本躺在旁边睡觉的小情人,此时竟然骑坐在他身上,双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脸上的表情极其狰狞。 庞老板惊怒交加,心想老子对你这么好,你居然想要谋害老子,难道是想独吞那一百万? 庞老板心头火起,一张脸憋成猪肝色,想要将小情人从身上推开。 没想到小情人的力气变得非常大,不管庞老板怎么用力,小情人都纹丝不动,而且她的双手就像铁钳一样,像是要夹断庞老板的脖子。 小情人一边掐脖子,嘴里还在一边嚷嚷:“你为什么把我锁起来?你为什么把我锁起来?” 庞老板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困难,大脑因为缺氧,开始一阵阵的晕眩。 对于小情人的问话,他的心里也很诧异,他什么时候锁过小情人了? 小情人死死压着庞老板,庞老板这一百六七的体重,竟然还不能推开九十斤左右的小情人。 庞老板非常惊慌,他不知道身材瘦弱的小情人,今儿个怎么会生出这么大力气?难道她吃了菠菜,变成大力水手了吗? 慌乱中,庞老板一阵乱摸,幸运的是,他摸到了枕头下面的手机。 此时的庞老板已经置身在鬼门关口,哪里管的了那么多,扬起手机,狠狠砸在小情人的脑袋上。 小情人闷哼一声,摇晃了一下,还没有摔下去。 庞老板已然瞪红了眼睛,知道今晚是个“你死我亡”的结局,于是下了狠手,用手机狠砸小情人的脑袋,连续重击数下。 小情人终于从庞老板身上滚了下去,直挺挺栽倒在地上。 庞老板终于缓过气来,靠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喘息,背心里全是汗水,脖子上一片淤青,留下清晰的手指印。 庞老板气不打一处来,又要动手去打小情人,却发现小情人已经晕死过去,满头满脸都是鲜血,模样看着很是吓人。 庞老板急忙探了探小情人的鼻息,发现她尚有呼吸,这才松了口气,将她从地上抱起来扔在床上。 就在这时候,庞老板一眼瞥见小情人的脚上,赫然穿着那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又是绣花鞋! 庞老板的脑袋嗡一声就炸了,他瞬间反应过来,今晚小情人的诡异表现,又是这双绣花鞋在作祟! 这双绣花鞋真是相当邪门啊! 庞老板浑身哆嗦了一下,踉跄着向后退开,撞在柜子上,险些摔倒。 庞老板扭头去看柜子,只见柜子中央的那个抽屉,早已经打开了。 不仅是抽屉,就连那个铁皮盒子也已经打开了,原本装在盒子里的绣花鞋,此时已经穿在了小情人的脚上。 但诡异的是,抽屉上的锁以及铁皮盒子上的锁,都没有插着钥匙。 也就是说,这个双重保险,竟然不是用钥匙打开的,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是绣花鞋自己从盒子里面爬出来的。 一个恐怖的画面浮现在庞老板的脑海里: 半夜三更的黑暗中,床上的庞老板和小情人都在熟睡,柜子上的那个抽屉,挂锁突然自动弹开,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缓缓拉开抽屉。 抽屉里面,铁皮盒子上的挂锁也自行解开。 盒子打开,那双绣花鞋便从盒子里面慢慢爬出来…… 庞老板一向胆大包天,此时也被吓得魂不附体,他大叫一声,冲过去脱掉小情人脚上的绣花鞋,然后打开窗户,将绣花鞋扔在了院子里。 庞老板端来清水,擦干净小情人脸上的血渍,然后替她包扎好伤口,将她扶到床上休息。 等忙完这一切,差不多天光大亮了。 庞老板歇了口气,正准备端着水盆出去,突然打了个趑趄,脚下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庞老板低头一看,眼圈顿时一黑,妈的,那双被扔到院子里的绣花鞋,竟然又回来了! 庞老板再也承受不住精神上的折磨,赶紧揣上这双绣花鞋,叫来自己的保镖,就等着鬼市开市的时候,前来找林光头问个清楚。 绣花鞋是从林光头的摊子上卖出来的,林光头肯定知道绣花鞋的来历。 这双绣花鞋已经缠上了庞老板和他的小情人,那一百万庞老板也不想要了,他怕自己有命挣没命花,所以他今儿个来找林光头,就是想问清楚这双绣花鞋的来路,然后好想法子跟绣花鞋做个了断。 刚刚讲到这里,就听见喧闹打骂声由远及近,庞老板眉梢一喜:“抓到那个王八蛋了!” 第七百四十八章 阴物商人(上) 三个黑衣保镖就像押犯人一样,两人拽住林光头的胳膊,一人按住林光头的脑袋,将林光头押到庞老板面前。 猴子跟在后面走回来,对我说:“这混蛋跑得还挺快的,幸好我在潘家园门口将他抓了回来!” 林光头的瓜皮帽已经掉了,身上的军大衣也不见了,冷得瑟瑟发抖,身上邋里邋遢的,到处都是红肿淤青,明显已经遭到过一顿暴打,左边眼角高高肿起,半眯着眼睛跟庞老板求饶。 庞老板左手托起林光头的下巴,右手连续几巴掌,扇得林光头眼冒金星,鼻血长流。 庞老板指着自己包扎的脑袋,恶狠狠的说:“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你他妈是活腻歪了吧?” “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林光头惶恐的说。 庞老板恨声道:“你个死光头,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的名号,居然敢卖邪物给老子,信不信老子扒了你的皮?” 凌晨的气温非常低,林光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内衣,双手紧紧抱着臂膀,冷得浑身发抖,脸上全是鸡皮疙瘩,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信……信……” 庞老板说:“老子问你,那双绣花鞋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林光头苦着脸说:“大哥,我不知道呀,我真的不知道……” 庞老板皱起眉头:“你他妈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绣花鞋是从你手里卖出来的,你会不知道绣花鞋的来历?你当我傻呢?” 林光头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说:“我真的不知道,这双绣花鞋是别人卖给我的……” “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庞老板勾了勾手指,其中一个黑衣保镖递来一瓶矿泉水。 庞老板指了指林光头,让两个保镖按着他。 然后,庞老板拧开瓶盖,将那瓶矿泉水,对着林光头光秃秃的脑袋淋了下去。 “啊呀呀——”林光头冷得头皮发麻,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喷嚏一个接一个,鼻涕顺着唇角哗啦啦往下喷,模样非常狼狈。 我和猴子抱着臂膀在一旁看戏,对于林光头,我们没有丝毫同情心。 就算庞老板不审问他,我们也会审问他的。 虽然庞老板的审问手段很“江湖”,但是对于林光头这种油条,可能也不失为最好的办法。 林光头实在是受不住了,咚的对着庞老板跪了下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大哥,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真不知道这双绣花鞋的来历,这双鞋子真是别人卖给我的,我发誓!对了,不止这双鞋子,我摊子上的所有东西,都是别人卖给我的,我真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邪性儿,冤枉啊!” 林光头反复提到另一个人,我和猴子对望一眼,如果林光头此话属实,说明真正的黑手还在林光头背后,这些邪门古董全是他提供给林光头的。 庞老板怒骂道:“我信你个大头鬼,你他妈的,不要挑战我的耐性!” 庞老板作势欲打,我走上前,拦住庞老板,然后用手戳了戳林光头的脑袋:“还记得之前你卖的那块血玉吗?” 林光头怔了一下,随即点点头,他说:“我记得买血玉的人……不是你吧?” 我冷冷说道:“对,不是我!买血玉那人是我朋友,但他已经被血玉害死了!所以,你应该清楚我们今天来找你的原因!” 林光头的脸上密密麻麻淌落很多水珠子,也不知道是刚刚的矿泉水,还是冷汗。 “原来你他妈的害了这么多人!”庞老板上前飞踹了林光头一脚,林光头捂着腹部蹲在地上,面露痛苦之色。 我抓着林光头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我说:“你摊子上的东西,全是邪物,那些东西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你刚说是有人卖给你的,那人是谁?” 面对我的炯炯目光,林光头低下脑袋:“那人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叫他老牛。之前我摊子上的货物不好,生意也一直不太好。后来有一天,老牛在鬼市上找到我,跟我谈合作。老牛说,他的手里有很多货,这些货都是精品,只要这些货一摆出来,绝对有人购买。并且,他可以源源不断的给我供货,而他只收取很低的批发价,大头让我赚!” “世上有这种好事?”我眯着眼睛问。 林光头说:“是真的,我没有骗你们。当时我还问他,既然手里这么多货,为什么不自己摆摊呢,非要让我赚这笔钱?老牛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告诉我,只要跟他长期稳定的合作,保证我能赚大钱!” 顿了顿,林光头瞟了我们一眼,继续说道:“老牛的货确实不错,当我的摊子摆上他的货物以后,生意确实红火了不少,我从中也赚了不少钱。但是,我渐渐发现,我卖出去的那些东西,最后都会出事,非常邪门。 后来……后来我才知道,老牛提供给我的东西,全是‘阴物’,那些出事的买主,全都是被阴物所害!包括我卖给你们的血玉,绣花鞋,统统都是阴物!” “你个混蛋!” 猴子怒不可遏,一拳砸在林光头脸上,林光头登时满面开花。 猴子很愤怒,还要动手,被我拦住了,我让林光头继续说下去,把他所知道的事情全部说出来。 林光头冷得不行了,连舌头都僵硬了,问我能不能给他一件衣服。 我给庞老板使了个眼色,庞老板让保镖把林光头的军大衣给他找了回来,林光头披上军大衣,一个劲地跟我们道谢。 我问林光头:“你既然已经知道这些阴物害人,为什么还要昧着良心一直做这个生意?” 林光头的脸颊抽搐了一下,咬着嘴唇,半晌挤出一个字:“钱!” “为了赚钱,你他妈连良心都不要了吗?”猴子愤怒的骂道,唾沫星子喷在林光头脸上。 林光头双手捂脸:“其实我一直很愧疚的,我知道我错了,可是……可是我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因为这些阴物,真的能帮我赚不少钱,我靠着贩卖阴物,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在京城买了好几套房子,还买了一辆宝马,过上了有钱人的日子。我……我实在舍不得这种生活,所以……所以……” 第七百四十九章 阴物商人(中) 在这个金元社会,毫不夸张的说,金钱,真的是一切万恶的本源。 世界上所有的罪恶,百分之九十都是源于金钱。 但是能说金钱是个坏东西吗,显然不能,最重要的还是人性。 就拿林光头的话来说,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能在寸土寸金的京城买车买房,这种一夜暴富的生活,搁在谁身上,谁都会为之沉迷,为之疯狂。 “你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猴子口吻冰冷的说。 林光头突然红了眼眶,声音沙哑的说:“虽然我表面风光,但我其实也很痛苦啊,如果……如果我不继续杀人……我就会被人杀死……” 闻听此言,我们忍不住皱起眉头,看来,这才是林光头选择继续贩卖阴物的原因,因为他怕死。 这个世界上,唯一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命。 “老牛要杀你?”我问。 林光头点点头,满脸无奈的说:“老牛说,一旦跟他合作,便没有回头路可以走,我永远都不能够停下来,一旦不听他的使唤,他便会杀了我。当然,只要我肯定听话,荣华富贵他都会给我!” “你没想过逃离他吗?”猴子问。 林光头摇了摇头:“逃不掉的,老牛不是普通人,他想杀我,只需要动动手指!他的家里还养着一个小鬼,我亲眼看见他弄来一具尸体,然后把尸体的肉一片一片切下来,喂给小鬼吃!你说这种人,我敢招惹他吗?哎,我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怎么就被老牛看上了呢?” 卖阴物,养小鬼,这个老牛邪门的很呀! “老牛住在什么地方?”我问林光头。 林光头说:“就在潘家园附近,他租了一个四合小院,一个人住!” “带我们去看看!”我说。 林光头的脑袋摇晃得像拨浪鼓,说什么也不肯去,他说:“如果老牛知道我带外人去找他麻烦,他肯定会杀了我的。与其被他弄死,我还是宁愿被你们弄死!” 林光头不肯去,我们只好让林光头给我们留了个老牛的确切住址,准备自己上门去会会老牛。 林光头唯唯诺诺的问我们:“各位爷,我……我已经把所有秘密全部告诉你们了,你们能放我走了吗?” 猴子咧嘴笑了笑:“当然,喏,你看,接你的人已经来了!” 林光头抬头一看,就看见几个警察向他走来。 林光头脸色一变,转身想跑。 猴子眼疾手快,伸脚将林光头绊倒在地上,然后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把林光头拎了起来。 猴子说:“林光头,你害了那么多人,是时候接受惩罚了!” 林光头低下头,被警察带走了。 庞老板上前给我抱拳行礼:“大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杨!”我说,并没有报上大名。 庞老板说:“杨兄弟,刚刚我看见你露的那一手,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大家相见即是有缘,你能不能帮我处理一下这双绣花鞋?我给你劳务费怎么样?你要多少,开个价吧?” “你不拿去换钱了?那可是一百万呢!”我反问道。 庞老板皱了皱眉头,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太好看,但他还是绷着笑脸说:“大兄弟,这种时候你就别拿我开涮了,一百万重要还是命重要?这点我还是很清楚的!这双鞋子再不处理,我怕那一百万有命挣没命花呀!” 我点点头,庞老板这个觉悟不错,知道挣再多钱,都没有保命重要。 如果这种时候,他还贪恋着那一百万,那我根本就没有帮他的必要。 我就跟庞老板说:“这样吧,你留个联系方式,先回去,等我处理完老牛的事情以后再来找你!” 目前,找到老牛是头等大事,至于这双绣花鞋,都是小事情。 庞老板面带苦色的说:“大兄弟,你让我把这双绣花鞋带回去?我……我不敢呀,万一它继续找我麻烦怎么办?” 我想了想,对庞老板交代道:“回去以后,你买点糯米,然后把这双绣花鞋埋在糯米里面,暂时封住它的邪气!” “能成吗?”庞老板不放心的问。 我说:“试试不就知道啦?” 庞老板咬了咬嘴唇,给我留了个联系方式,还是很担心:“大兄弟,你不会放我鸽子吧?” 猴子不悦道:“你说的啥话呢,我程哥处理的大事儿多得去了,你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会忽悠你?再说了,你得弄清楚,是你求我程哥办事儿,不是我程哥求着你!” “是是是!是是是!”庞老板连连点头,抬手扇了自己两巴掌:“我这嘴巴,不会说话,大兄弟千万别介意!我这就回家等你!” 庞老板冲我抱了抱拳,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问我:“我那个保镖……是不是真的死了?” 刚才在打斗的时候,林光头砸烂了黑陶人俑,结果人俑里飞出一个鬼魂,害死了那个保镖。 庞老板亲眼看见那个保镖是怎么死的,知道保镖死的蹊跷,所以都不敢去动那个保镖的尸体。 我眯着眼睛说:“看运气吧!” 庞老板怔怔地看着我,不知道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拍了拍腰间的招魂葫芦,心中暗自嘀咕:“五鬼兄弟怎么还没有回来?” 正想着这茬子事情,就看见五鬼兄弟押着那个人俑里的鬼魂回来了。 那个鬼魂很不老实,还在挣扎个不停。 我二话没说,摸出一张黄符,直接把那个鬼魂给收了。 我问五鬼兄弟怎么去了那么久,五鬼兄弟气岔岔的说:“这个王八蛋狡猾的很,鬼市里这么多人,他不停地上那些人的身,耍得我们团团转,我们花了老大力气,才把他抓住!” 我指了指躺在地上的那个保镖:“有没有找到他的魂?” 五鬼兄弟说:“找到了,在后面呢!” 我抬头看向后面,果然看见一缕幽魂飘飘荡荡的走过来,正是那个保镖的魂魄。 保镖的魂魄走到自己的“尸体”前面,疑惑地挠着脑袋,看样子他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拎起风灯走过去,摸出一张黄符,念了几句引魂咒,冲保镖的魂魄招了招手。 第七百五十章 阴物商人(下) 走出潘家园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我和猴子一人吃了一碗老京城炸酱面,填饱肚子,然后徒步前往阴物商人老牛家里。 按照林光头给的地址,老牛租住的院子,就在潘家园附近,走路不超过半个钟头。 林光头摊子上那些害人的阴物,全都是老牛提供的,这个老牛不简单,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搞来这么多阴物的。 而且按照林光头的说法,老牛贩卖阴物,好像根本不是为了赚钱,他的目的,就是要假借林光头之手,把这些阴物售卖出去害人,让这些阴物流传到江湖上去。 就像之前黄培购买的那块血玉,不仅害死了黄培,还险些害死了大烟枪。 这个老牛就像是一个“恐怖分子”,专门在江湖上挑起祸事,如果不尽快把他抓住,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阴物流入江湖害人。 猴子跟佛爷通了电话,汇报了有关于老牛的情况。 佛爷让我们先去看看情况,随后派人支援。 我和猴子按照林光头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老牛租住的小院。 我垫脚往院子里看了看,很安静,也没有什么异常,跟普通小院差不多。 猴子上前推了推门,院子门竟然应声而开,猴子冲我招了招手,当先走了进去。 这个四合小院全都被老牛租了下来,我们穿过天井,来到房间外面。 猴子假装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动静,看样子老牛可能不在家。 猴子推开门就要进去,我拉住他的手,叮嘱他小心一点。 房间里的布置很奇怪,四面都挂着厚厚的黑色窗帘,即使现在外面是大白天,房间里也是黑咕隆咚的一片,让人感觉非常压抑。 房间里放着几个大柜子,柜子上摆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古董,这些古董全都散发着阴冷冷的气息,把房间的氛围衬托的诡秘森森。 房间里只有一团微弱的光亮,那是一根插在香炉里的香线,静静燃烧着。 我和猴子走了一圈,来到那个香炉前面,猴子突然冲我招了招手:“程哥,快来看!” 听猴子的口吻,像是发现了什么令人惊诧的东西。 我赶过去,就看见香炉的后面放置着一个小小的青铜方尊,估计只有一尺长,青铜方尊表面布满诡异的图案纹饰,看一眼就足以让人心里发毛。 青铜方尊有四个足,四个足的造型是四个半跪着的小鬼,这个青铜方尊就是被四个小鬼扛在背上。 一股腥臭的气息从青铜方尊里面飘出来,让人闻之欲呕。 定睛一看,青铜方尊里面竟然蓄满血水,红艳艳的血水让人脑袋发晕。 更加诡异的是,在这蓄满血水的青铜方尊里面,竟然浸泡着一个木匣子。 这个木头匣子黑沉沉的,像是用名贵的阴沉木打造而成,只有巴掌大小。 “这是什么东西?”猴子好奇的伸出手。 “别动!”我低声喝止住猴子,面色冷肃的说:“这……貌似是一口棺材!” “棺材?!”猴子蹙起眉头:“你说这个巴掌大小的木匣子是口棺材?怎么会有这么小的棺材?里面不会装着老鼠之类的尸体吧?” “这是用来装鬼的!棺材浸泡在血水里面,也是为了养鬼!”我沉吟着说。 “养鬼?!”猴子后退一步,摸了摸脑袋说:“对哦,林光头说过,这个王八蛋老牛养了小鬼!” 猴子话音未落,就听吱呀一声响,房间大门突然关上了,一片漆黑。 “小心点,不太对劲!”我低声对猴子说,然后迅速和猴子背对背呈防御姿势站立。 黑暗的房间里面,隐隐约约传来古怪的声响,就像有人在磨牙齿一样,听的人心里难受,鸡皮疙瘩哗啦啦往下掉。 猴子是个直性子,顿时厉声呵斥道:“老牛,滚出来,别他妈装神弄鬼!” 猴子这句话刚刚骂出口,香炉里的那根香线突然就断折了。 我心中一凛,知道有事即将发生。 这时候,就听咕噜咕噜,青铜方鼎里面的血水,竟然像开水一样沸腾起来,那口巴掌大小的棺材也随之在血水里沉沉浮浮。 “退后!”我大叫一声,拉着猴子往后退。 在我们向后退开的瞬间,只听砰的一声炸响,那个巴掌大小的棺材突然炸裂,一团鬼气从棺材里喷薄出来,伴随着啊呜的鬼叫声,凌空扑向猴子。 那团鬼气速度很快,眨眼间便飞到面前,鬼气里面包裹着一颗鬼头,那是一个小孩子,但是面相却非常凶狠,鬼眼里充斥着无尽的怨恨,他张开嘴巴,朝着猴子咬下去,满嘴都是锯齿状的鬼牙。 猴子躲闪不及,只能抬起臂膀护住脑袋。 小鬼一口便咬在猴子的手臂上,锯齿状的鬼牙毫不费力的撕开了猴子的肌肤,然后疯狂吸食猴子的鲜血。 咕噜噜!咕噜噜! 我甚至能够清楚地听见小鬼吸食鲜血的声音。 猴子疼得大喊大叫,拼命挥舞手臂,想把小鬼甩开。 但是那小鬼却像跗骨之蛆,死死贴在猴子的手臂上,任由猴子怎么用力,都没法将他甩下来。 只听一阵稀里哗啦响,黑暗中,猴子乱闯乱撞,撞翻了两个大柜子,原本摆放在柜子上的阴物乒乒乓乓碎了一地,整个房间都被笼罩在一种阴森恐怖的氛围里面。 无奈之下,猴子只能向我求救:“程哥,快帮我把这个龟孙子弄下来!” 房间里一片漆黑,但我视力不错,即使是在混沌的黑暗中,我的两眼也能视物。 我袖口一抖,亮出修罗剑,直接朝着猴子冲过去,扬起修罗剑,凶猛的刺向小鬼后背。 小鬼迫于修罗剑的威慑力,终于松开口。 虽然他迅速躲闪,但还是被修罗剑的剑气所伤,一剑将他挑飞出老远。 小鬼凌空翻了好几个跟头,飘浮在半空中,眼神凶狠的盯着我们。 但见那个小鬼满嘴都是鲜血,模样显得更加狰狞可怖。 小鬼舔了舔嘴上的鲜血,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还对着我们发出森冷的笑声。 我询问猴子伤情如何,猴子左手捂着右手臂,疼得嘶嘶倒吸凉气。 朦胧的黑暗中,我看见猴子的脸色很白,一副失血过多的样子。 我低头看了一眼他的手臂,手臂上的肌肤被撕开一大块,留下一串触目惊心的血洞洞。 第七百五十一章 一口米缸 “猴子,退到边上去!”我见猴子受伤不轻,立即让他退开,我自己来对付这个小鬼。 这个小鬼明显不是普通小鬼那样简单,这是那个老牛专门用鲜血炼制出来的,鬼力起码是普通小鬼的十倍不止。 一些人为了升官发财,常常会去请小鬼,但这种小鬼的鬼力通常都不高,只是帮主人做些小事情,远远不及面前这个小鬼的鬼力。 小鬼吸食猴子的鲜血以后,鬼力更甚,飘浮在半空中,对着我疯狂叫嚣。 区区小鬼,竟敢挑战三清传人的权威?! 我心头火起,挥舞着修罗剑,率先冲向小鬼。 小鬼反应极快,唰地化作一团黑烟,闪现在我背后,张嘴咬向我的后颈。 角落里,猴子大声提醒我:“程哥,他在你后面!” 猴子的提醒非常及时,我迅速做出反应,右手持剑,也不转身,直接从左边腋下穿出,刺向身后。 这个动作非常隐蔽,而且省却了转身的步骤,小鬼猝不及防,刚刚张开嘴巴,就被我这一剑刺中。 “呜哇——”小鬼惨叫一声,触电般向后飘退。 我一剑得手,立即转身追击,修罗剑舞出朵朵剑花,将小鬼笼罩在其中。 小鬼被我逼退到墙角,避无可避。 我瞄准小鬼的鬼头,举起修罗剑,用力刺了下去。 原本以为,这一剑便能结果了小鬼。 谁知道那个小鬼化作一缕黑烟,没入墙壁里面,瞬间消失。 我这一剑登时刺了个空,狠狠钉在墙壁上。 我用力拔出修罗剑,厉声大喝:“出来!胆小鬼!” 小鬼估计知道我不是好惹的主,竟然再也没有现身,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也不知道躲哪里去了。 我提着修罗剑,绕着屋子走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小鬼踪影。 我很生气,这种感觉很不爽,一股子劲气完全没有挥发出来,就像撒尿撒了一半,硬生生憋住了。 我很火大,径直走到那个青铜方尊前面,一剑劈下去。 剑芒乍现,削铁如泥的修罗剑,嚓的一声,将青铜方尊,连同里面的阴木小棺材,齐刷刷一分为二,血水哗啦啦流淌的满地都是。 这时候,就听角落里传来一阵奇异的咔咔声响。 我眉头一挑,发现声响是从猴子藏身的地方传出来的,于是问猴子道:“这是什么声音?” 猴子的口吻中带着一丝惊疑:“咦?!我好像碰到了一个机关!” 机关?! 这间屋子里面竟然还有机关?! 我微微一怔,随即提高警觉,不停地转动脑袋,环顾四周,生怕黑暗中飞出暗器之类的东西。 足足过了半分多钟,房间里也没有什么动静,猴子惊奇的招呼我过去:“程哥,快来,这里有条暗道!” 暗道?! 我皱了皱眉头,快步走过去,果然看见墙角的一张桌子下面,露出一个方形洞口,洞口下面是一条石头阶梯,看来这间屋子的下面,还有一间地下室。 如果不是猴子无意中触碰到机关,我们还不知道这里居然有间地下室。 地面上都存放了这么多诡异东西,地面下又会存放着什么东西呢?会不会比地面上的更加恐怖? 其实在北方,很多人家都有地下室,这里有地下室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进入地下室,居然还需要用到机关,说明这间地下室里很可能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入的。 这个院子是老牛租下来的,以前这里也许并没有地下室,地下室可能是老牛自己搞出来的,也不知道老牛在地下室里藏着什么秘密。 我探出脑袋,往暗道下面看了看,发现地下室里竟然还有光亮传出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地下室里有人!那个古怪神秘的老牛,此时会不会就在地下室里面?! 俗话说得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此时此刻,通往地下室的暗道口都已经开了,下面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得下去看一看。 猴子要跟我一块儿下去,我想了想,还是让猴子留在上面。 第一,猴子留在上面,可以帮我望风;第二,如果我在下面遭遇了什么不测,至少猴子还能活着逃出去,我俩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猫着腰,正准备钻进暗道。 猴子在后面拉着我,我回头看着他,猴子咬咬嘴唇:“程哥,小心!” 我咧嘴笑了笑,比了个ok的手势,走进暗道。 我走的很小心,贴着墙壁,一步一步慢慢往下挪。 转过弯角,地下室便在眼前。 短短几米的距离,却搞出我一身冷汗。 我定了定神,屏住呼吸往地下室里看去。 地下室很小,估计也就十多平米,也没有太多的修葺,四面墙壁,包括地面都很粗糙,跟我猜想的一样,这间地下室明显是开挖出来不久的,泥土的成色都还很新,空气里充斥着老大一股泥腥味。 地下室里并没有人,只有一口大米缸。 这种米缸在北方也是很常见的,半人多高,圆滚滚的,农村里的人常用来装米盛水,或者用来做腌菜和泡菜。 我万万没有想到,地下室里竟然会放着一口米缸,这是几个意思? 而且,很诡异的是,米缸并不是放置在地面上的,下半部分掩埋在泥土里,只露出上面半截。 米缸上面点着一盏油灯,油灯静静燃烧着,我刚刚看见的光亮,就是这盏油灯发出来的。 地下室里虽然只有一口孤零零的米缸,但却给人一种无法言说的诡秘之感。 刹那间,我的脑海里掠过很多稀奇古怪的念想。 米缸里会不会囚禁着什么怪物? 一旦我打开米缸,里面的怪物就会跑出来! 或者说,那个古怪的老牛,会不会就藏身在这口米缸里面? 他会不会在在修炼什么邪功呢? 他也可能是个鬼,白天都不能见光,只有晚上才敢跑出来! “程哥,你还好吧?”猴子见地下室里半天没有动静,于是忍不住在上面问我。 “没事!下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米缸!”我回应道。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我,让我一步步朝着那口米缸靠近。 第七百五十二章 油灯尸 我走到米缸前面,黑沉沉的米缸散发出一股阴气。 我皱起眉头,就发现米缸被一团黑气萦绕笼罩,米缸里面也不知道装着什么邪门东西。 我试探着伸出手,摸了摸那个米缸,发现米缸竟然冰冷刺骨,竟如同一个大冰柜。 我定了定神,看向米缸上面的那盏油灯,油灯竟然是和米缸盖子连在一起的,油灯下面好像有一根细细的管子,通往米缸内部。 我越看越觉得古怪,于是抓着米缸盖子,小心翼翼的往边上挪动。 当我挪开米缸盖子的时候,米缸里的东西一下子吸引住了我的视线,我的两只眼睛瞬间就盯直了。 万万没有想到,米缸里面竟然蜷缩着一个小孩的尸体。 那个小孩浑身乌黑,显然已经死去很久,但是并没有腐烂,他蜷缩在米缸里面,双眼紧闭,像是睡着了。 米缸里面装着半缸子奇怪的褐黄色液体,小孩的尸身就浸泡在液体里面。 一股极其浓烈的腐臭味冲天而起,熏得我好一阵胃液翻腾。 我屏息凝神,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米缸里装着的褐黄色液体,竟然是尸油! 满满半米缸的尸油! 幸好我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强,换成其他人,估计早都吐得天昏地暗了。 更令人感到费解的是,小孩的肚脐上面,竟然插着一根细细的管子,这根管子跟米缸盖子上面的油灯连接在一起。 也就是说,那盏油灯竟然是和小孩的肚脐连接在一起的! 而且等我凑近了看,发现那并不是什么管子,而是一根长长的灯芯。 一股愤怒的火焰在心里燃烧,看这幅场景,那个老牛该不会变态到用小孩的尸体点灯吧? 这个小孩又是谁? 他是不是被老牛害死的? 老牛布置出如此诡异的地下室,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急促的喘息着,心里怒火陡升,忍不住纵声大叫:“老牛,你个王八犊子,滚出来!给我滚出来!!” 我的怒吼声在地下室里来回激荡,就在这时候,忽听咚的一声响,竟然从暗道口骨碌碌滚下一团黑影。 我猛然一惊,赫然发现,那团黑影竟然是猴子?! 猴子面朝下趴在地上,后脑汩汩冒着血,明显是被人偷袭了,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猴子?!”我大叫一声,松开米缸盖子,正准备跑向猴子。 米缸盖子翻滚一圈,砰的落在地上,原本放置在盖子上面的油灯,也随之倏然熄灭,地下室顿时陷入一片浓浓的黑暗。 在油灯熄灭的同时,暗道口传来“啊”的一声哀嚎,哀嚎声撕心裂肺,让人不寒而栗。 混沌的黑暗中,我的双眼依然能够朦胧视物。 我就看见一道人影,自暗道口冲下来,旋风般冲到我面前。 我想避开他,但是他的速度很快,我虽然极力躲闪,但唇角还是结结实实挨了一拳,整个人横着飞了出去,撞在墙壁上,然后又弹落在地上,骨碌碌滚了两圈。 我的唇角顿时就像吃了油泼辣子,火辣辣的疼,唇角高高肿起,鲜血长流,幸好牙齿还没被打飞,脑袋嗡嗡嗡的响,一片空白的晕眩。 那人一拳撂倒我以后,并没有继续攻击我,而是在那个米缸旁边蹲了下来。 片刻以后,那人重新点燃了油灯,微弱的灯光驱走地下室的黑暗。 那人背对着我,背影削瘦,笼罩在一件黑色长袍里面。 我甩了甩昏沉沉的脑袋,背靠着墙壁坐起来,唇角肿起,说话都不利索:“老牛……你就是老牛……” 黑衣人并没有回答我,但我知道他就是老牛。 奇怪的是,老牛抱着米缸,肩膀微微抖动着,像是在哭。 后来,他的哭声越来越大,变成嚎啕大哭。 我困惑的看着老牛,不明白他在哭什么,难道是为了那个死去的小孩?小孩不是他害死的吗?他为什么要哭呢?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老牛突然转过身来。 老牛的样貌很丑,满脸坑坑洼洼,像是出过麻子,鼻子又厚又大,就跟牛鼻子一样,配上他那张鬼一样的脸,着实有些吓人。 他瞪红一双眼睛,眼神如刀子般冰冷,令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 我想,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他如刀的眼神,可能已经将我的身体大卸八块了。 那种刻骨的怨恨,已经完完全全摆放在脸上。 老牛瞪着我,一步步向我走过来。 我摸到落在地上的修罗剑,心里踏实了不少,但面上还是装出很害怕的样子,身体都在瑟瑟发抖。 我在演戏,我要让他以为我很害怕,让他轻视我,这样我就能趁机反杀他。 三米,两米,一米…… 老牛已经来到我面前,我猛地一咬牙关,机不可失,这是偷袭他的最佳机会! 我猛地握紧修罗剑,双眼爆射出炯炯精光,脸上不再害怕,身体也不再颤抖,手臂一扬,修罗剑唰的刺向黑衣人腰眼要害。 因为我是坐在地上的,不太容易攻击他的胸口或者咽喉,所以攻击腰眼是最快最有把握的。 我满以为,这一剑必定会刺中老牛。 谁知道,老牛竟然闪电般出手,牢牢一把抓住修罗剑。 修罗剑的剑尖距离老牛的腰眼只有不到一公分,但是这一公分的距离,却像是一条鸿沟,竟然再也无法递进分毫。 老牛仿佛丝毫都不畏惧疼痛,修罗剑何等锋利,被他抓在手心,却已经划破了他的手掌,鲜血顺着剑锋滴滴答答往下掉,每一颗血珠子掉落在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我憋红了脸,想要从老牛的掌心里抽出修罗剑,但是老牛力大无穷,不管我怎样使劲,修罗剑都纹丝不动,仿佛跟老牛的掌心黏在了一起。 我有些急了,破口骂道:“你这个疯子!” 老牛低下头,恶狠狠的看着我,口吻冰冷的不像是人发出来的,他说:“你杀了我的孩子!你为什么要杀我的孩子?为什么?!为什么?!” 老牛连吼三声“为什么”,震得我耳膜嗡嗡响。 我满脸诧异的看着老牛,米缸里的那个小孩,竟然是老牛的孩子?! 第七百五十三章 续命灯 我刚一愣神,老牛突然发力。 我只觉虎口一阵剧痛,顿时皮开肉绽,鲜血长流,而手中的修罗剑竟然也脱手掉在地上。 老牛伸出那只血淋淋的大手,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拖拽到米缸旁边。 老牛体型削瘦,没想到力气却大得惊人。 我好歹也是一百多斤的重量,却被老牛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睁大眼睛看看,看看你干的好事,你为什么要杀我儿子?”老牛的咆哮声就像惊雷般,不断在我的耳畔炸响。 我一肚子纳闷,火很大,怒吼道:“你他妈神经病!我来的时候你儿子便已经死了,我什么时候杀过你儿子?” 我没有说谎,我打开米缸的时候,发现孩子已经死去很久了,尸体都黑了,之所以还没腐烂,很可能是泡在尸油里的原因。 “我儿子没有死!我儿子没有死!!”老牛嘶声吼叫道,然后伸手指着那盏油灯,对我说:“如果不是你打翻了这盏油灯,我儿子怎么会死?你看看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打翻了油灯?! 对,我承认,是我打翻了油灯。 可是,打翻油灯跟孩子的死有什么联系?! 我定睛看向米缸里的那个孩子,蓦然发现,孩子的尸体竟迅速开始腐烂,血肉大片大片的往下掉。 不过眨眼的工夫,那个孩子的尸体竟已经完全腐烂,变成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架子,漂浮在尸油里面。 近距离目睹这一幕,即使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再强大,此时也忍不住哇哇呕吐起来。 我心中一片惊讶,这是怎么回事? 孩子的尸体一直都没有腐烂,怎么突然就腐烂成了一具白骨呢? 我突然想起老牛刚才说的话,又看了看那盏和孩子肚脐连接在一起的油灯,霎时明白过来。 孩子肯定是早已经死了,但是老牛不愿意接受孩子既死的事实,这盏油灯,不是用来照明的,是孩子的续命灯,只要油灯燃烧着,孩子就还有一口幽魂悬吊着。 把孩子的尸体泡在尸油里面,是为了让孩子的尸体保持不腐。 而把米缸埋入地下半截,除了有取地底阴气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躲避阴差。 地府有专门拘魂的阴差,人死之后,他们的魂魄就会被阴差带走。 这些阴差的头头是两个很出名的人物,黑白无常。 为了孩子的魂魄不被阴差带走,所以老牛把孩子的魂魄藏了起来,这样阴差就找不到孩子的魂魄了。 当然,天地间的魂魄实在太多,阴差虽然每天都在忙碌,但依然会有很多漏网之鱼,变成孤魂野鬼满世界游荡,甚至有些还变成厉鬼作恶,鬼力强大的鬼,连阴差都无能为力。 所以说到底,我们的工作性质跟阴差没有区别,这些漏网之鱼就属于我们的工作范畴。 我刚刚打翻了续命灯,续命灯熄灭,孩子悬吊的最后那一口气也就散了。 老牛口口声声说我杀了他的儿子,原来竟是这个原因。 “呜呜呜——呜呜呜——” 地下室里突然传来小孩的哭泣声。 我循声望去,就看见刚才那个消失的小鬼,此时又冒了出来,飘浮在米缸上面,哭得很伤心。 小鬼身上的鬼气明显没有刚才那样浓烈,鬼气迅速消散,鬼体也变得越来越透明。 “爸爸……我走了……爸爸……” 哭喊声中,小鬼的鬼体消散成一缕黑烟,什么都没有留下。 爸爸?! 我愣了一下,这个小鬼居然喊老牛爸爸?! 我明白了,这个小鬼不是别人,正是老牛的儿子,老牛不仅把儿子的尸体保存了下来,还把儿子的魂魄炼制成了小鬼,一直跟随在他身边。 父爱是伟大的,但是老牛这样的父爱,未免也太变态了。 “啊——” 老牛一把将我甩飞出去,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人肉沙包,飞出老远。 失去孩子的老牛变得极其疯狂,但见他一巴掌拍在米缸上面,硕大的米缸,竟然再次陷入地下半寸。 只听嗤啦啦声响,米缸表面很快布满裂痕,然后就听哗啦一声,那口大米缸居然瞬间变成碎片。 我惊讶的张了张嘴巴,老牛这一身蛮力,完全可以跟猴子的战魂之力相提并论了。 只可惜猴子晕死过去了,要不然两个大力士比拼一下,估计能把这座小院都给拆了。 老牛还沉浸在悲痛之中,没有理会我和猴子。 趁此机会,我憋着一口气,硬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把猴子拖出地下室。 刚刚爬出地下室,两把冰冷的铁剑便架在我和猴子的脖子上。 我心中一凉,妈的,老牛还有帮凶不成?! “是自己人,快带他们出来!”外面传来一个声音,有些熟悉,但我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两把铁剑从我脖子上移开,我这才发现,面前站着两个年轻小道士,两人身穿杏黄色道袍,手里各自提着一把冰冷的铁剑,剑身足有巴掌宽。 杏黄色道袍,再搭配上宽厚的大铁剑,这是典型的龙虎山弟子装扮。 面前这两个小道士,竟然是龙虎山弟子。 我突然就反应过来,刚刚外面那个声音是谁了,心中激动,扯着嗓子便喊:“外面可是徐道长?” 外面随即响起刚才那个沉稳的声音:“正是!又见面了,杨程兄弟!” 我没想到竟然会在京城跟徐道长相遇,我和徐道长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是一见如故,十分倾心,很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拖着昏迷的猴子走出房间,外面已是天光大亮,但是却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我眯起眼睛,在黑暗的房间里待久了,眼睛一阵刺痛。 徐道长站在院子中央,后面还跟着两个年长一点的道士,三人同样也是杏黄色道袍,背上背负着一把宽厚的铁剑。 徐道长很有大家风范,往那里一杵,气场自然就散发出来。 清晨的烟雨有些迷蒙,猴子淋了下雨,竟然苏醒过来,捂着流血的脑袋歪歪咧咧的骂着。 徐道长摸出一个瓷瓶,往猴子的脑袋上撒了点止血药粉,帮猴子止住血口。 猴子愤岔岔的叫骂道:“刚才是谁偷袭了我?是不是那个老牛?王八犊子的,他在哪里,老子要去收拾他!” 第七百五十四章 飞剑斩头 猴子话音刚落,就听屋子里传来砰砰两声闷响。 我心中一惊,回头就看见刚才那两个年轻道士从屋子里飞了出来。 两个年轻道士滚到我们脚下,嘴里鲜血狂喷,两人的胸腔都凹陷下去,明显是胸骨断了,受到了重击。 徐道长皱了皱眉头,抬头看向屋子门口,老牛削瘦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老牛阴恻恻的说:“我儿子死了,你们所有人,都得陪葬!” “好大的口气,你他妈早上是没刷牙吧!”猴子按耐不住心中火气,也顾不得身上伤势,当先冲了上去。 砰! 猴子一拳挥向老牛面门,老牛右手张开,五指成网,刚好兜住猴子的拳头。 猴子这一拳使上了战魂之力,力道相当强劲,没想到却被老牛单手硬接下来。 在两人对招的一刹那,一股无形劲气以两人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扩散,我们都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 猴子牙关紧咬,诧异的看了一眼老牛。 老牛沉声喝气,猛然发力,竟然将猴子反震开去。 猴子蹬蹬蹬向后连退三步,不等他反应过来,老牛突然启动,黑色长袍在劲风中猎猎作响,然后提膝撞击在猴子的肚子上。 猴子腾空向后飞出去,直接跪在地上滑行数米远,然后捂着肚子,哇的喷出一大口鲜血。 “猴子?!”我眼见猴子受伤不轻,立马想要上前搀扶他。 猴子背对着我,竖起手掌,冷酷的说:“不用!我还没倒下呢,老子还能跟他再战三百回合!” “猴子……”我本想劝说猴子退下来的,但是话到嘴边,我终究没有开口。 作为局外人,其实我看得很清楚,如果单凭力量,猴子有战魂附体,也许更胜一筹,但是论身手和经验,老牛甩了猴子不止一条街,所以猴子肯定会败下阵来的。 猴子是一个注重面子的人,我不忍心拂他的面子,这就是我没有继续劝他的原因。 猴子颤巍巍爬起来,一声怒吼,两只眼睛里面燃烧起可怕的怒火,这一刻,他的眼神就像变了另外一个人。 战魂的力量开启了! 猴子一步步朝着老牛走了上去,每一步都是那样的坚定。 猴子再一次扬起拳头,没有炫目的花招,就是那样直勾勾的一拳,简单粗暴,却又力拔千钧。 轰! 老牛跟猴子对上一拳。 这一次,猴子的强大力量占据了上风,老牛被这一拳震得向后滑退,撞碎了房间大门。 猴子乘胜追击,抬脚追进屋子里。 我刚想出口劝阻猴子,但是已经迟了,以老牛这种老江湖,怎么可能让猴子乘胜追击得手呢? 果不其然,猴子前脚刚冲进屋子,后脚就砰的一声从屋子里倒着飞出来,重重跌落在地上。 “猴子!”我快步来到猴子身边,但见猴子脸色惨白,脸颊因气愤而颤抖不已,他吐出一口血,断断续续的说:“那……混蛋……暗算我……” 一句话没说完,猴子再一次晕死过去。 我咬咬牙,眼神凌厉的看向屋子,屋子里面没有任何动静,老牛也没有要出来的意思。 这时候,面色沉稳的徐道长终于开口说话了,他说:“刚刚他们跟你比试了身手,现在我跟你比试比试道法如何?” 屋子里的老牛还是没有回应,徐道长却已经反手从背后拔出大铁剑。 但见徐道长右手持剑,左手捏个剑指,微闭着眼睛,嘴里振振有词。 一句咒语念完,徐道长猛然睁开双眼,瞳孔里精光爆射。 同一时刻,他将右手中的大铁剑抛向空中,左手剑指猛地向前一指,厉声呵斥道:“飞剑除魔!咄!” 大铁剑化作一道精光,朝着屋子凌空飞射而去。 空气中传来嗖的破空之声,卷起一阵猛烈的罡风。 飞剑所过之处,落下的雨点都尽数弹开。 飞剑击碎窗户,飞入屋子里面。 只听砰的一声响,一道黑影突然穿透屋顶,冲天而起。 那道黑影不是别人,正是老牛,藏匿在屋子里的老牛,被徐道长用飞剑逼了出来。 老牛身在半空,徐道长很潇洒的一勾手指,大铁剑凌空飞旋一圈,如同巡航导弹,再次飞向老牛。 不得不说,徐道长的飞剑术已经修炼到了非常高的境界,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 老牛为了躲避这一剑,只能狼狈的从半空中栽落下来,摔得不轻,哇的喷出一大口鲜血。 老牛咬咬牙,从地上爬起来,怒吼着冲向徐道长。 我看老牛的模样,大有拼命之势,于是将修罗剑横挡在胸前,凝神戒备。 徐道长没有理会老牛,嘴里再次念起咒语。 但见空中的那把大铁剑滴溜溜飞快旋转,伴随着不断旋转,铁剑也越变越大,越变越大,变成了一把巨剑,带着无可匹敌的气势,凌空斩落下来。 唰! 剑光乍现,那把巨剑从天而降,直接插在徐道长面前,如同一面冷光闪烁的墙壁。 巨剑倒插入地下,威力强劲,足足有半截剑身没入地下。 再看老牛,在距离徐道长不到三米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我惊奇的看见,老牛脖子上的脑袋竟然不见了,只剩下一具无头尸体杵在那里,就像一根人棍。 我这才反应过来,巨剑落下来的瞬间,竟然斩掉了老牛的脑袋,这一招飞剑斩头,真是帅爆了! 可能是巨剑斩落的速度太快,足足过了好一会儿,无头尸的断颈之处才开始喷血。 那血水就像喷泉一样,少说飞溅起三米多高。 片刻以后,无头尸体终于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我这才看见,老牛被斩飞的人头,竟然挂在了房顶上面。 雨依然淅淅沥沥的下着,地上的鲜血被雨水冲散,空气中的血腥味久久挥散不去。 老牛这个恶贯满盈的阴物商人终于死了,被徐道长一剑砍掉了脑袋。 惊喜之余,我好奇的问徐道长,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京城里面。 徐道长收起大铁剑,笑了笑,淡淡说了三个字:“第七局!” 第七百五十五章 船形古镇 经过深入交谈我才知道,原来徐道长也是第七局的人,奉佛爷之命,前往京城。 天机即将到来,被封印的千年帝魂开始蠢蠢欲动,各路妖魔古怪乘势而起,所以最近的京城十分动荡。 佛爷号召各路人马进京,就是让大家协助平定混乱。 第七局里面有多支人马,各支人马都在执行各自的任务。 比如我和猴子,我们执行的便是“深宫魅影”的任务,在紫禁城里面,收了珍妃的冤魂。 而其他人马,也分散在京城各处执行任务,徐道长他们便是其中一支。 来找老牛之前,猴子跟佛爷汇报了情况。 正好徐道长他们在这一带活动,于是佛爷密令徐道长,让徐道长来支援我们。 幸好徐道长来得及时,帮助我们干掉了老牛,否则我和猴子今日恐怕凶多吉少。 我问徐道长:“老牛是何许人也?” 徐道长说:“幽冥门听说过吗?” 幽冥门?! 我微微一怔,何止听说,我对幽冥门再也熟悉不过,我都干掉了好几个幽冥门的门主了,跟幽冥门可谓是结下了血海深仇,怎么会不知道幽冥门呢? “老牛是幽冥门的人?”我问。 徐道长点点头:“可靠消息显示,老牛是幽冥牛门的门主!这人非常阴毒,专门搜集和制造阴物,然后通过古董贩子之手,将这些阴物流传到江湖上去,害了很多人!” 我们回到第七局总部给佛爷复命,对于我们的表现,佛爷给予了高度赞扬。 佛爷告诉我们,通过审讯古董贩子林光头,已经从林光头那里得到了卖出阴物的名单,现在佛爷正组织人马,对那些流传到江湖上的阴物,全力进行追缴,这么多阴物流传到江湖上,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灾难。 虽然佛爷下达了追缴命令,但是我们都很清楚,这些阴物早已经流传到全国各地,甚至可能还出了国,要想完完全全追缴回来,谈何容易? 休息两天,我联系上了庞老板。 我这人一诺千金,无论做人做事都很讲信用,我答应过庞老板,要帮他处理绣花鞋的事情。 庞老板听见我的声音,在电话那头都快激动哭了,声音哽咽的说:“太好了!杨大师,我终于等到你电话了!” 庞老板对我的称呼,直接变成了“杨大师”,看来他已经把我当成他的救命稻草了。 我来到庞老板家里,庞老板按照我之前的叮嘱,将绣花鞋埋在糯米里面,这两天绣花鞋果然没有再出来找他麻烦。 只是当我们打开米缸的时候,发现了诡异的一幕,米缸里的糯米,竟然全部变成了黑色,就像被墨汁浸染过一样。 庞老板惊诧的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让他不用担心,把这些糯米找个坑埋了,或者烧掉便是。 米缸里的糯米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那是因为被绣花鞋散发出来的阴气染了色。 一双绣花鞋,短短两三天时间,竟能把一米缸的糯米全部染成黑色,可见这双绣花鞋的阴气有多重。 如果不尽快解决这双绣花鞋,庞老板肯定会遭殃。 庞老板哭丧着脸告诉我,因为这双诡异的绣花鞋,他的小情人非常恐惧,最终选择离开了他。 庞老板现在是鸡飞蛋打,不仅没有得到那一百万奖金,自己的女人还被吓跑了,肠子都已经悔青了,早知道当初就不趟这趟浑水的。 我取走了绣花鞋,然后将此事禀告佛爷,依托第七局的强大调查网络,最终确定这双绣花鞋的出处,竟然来自四川的一个小镇。 猴子在这次的任务中受伤颇重,他留在北京养伤,我独自起身去了四川。 已经快临近过年了,我琢磨着去四川解决掉绣花鞋的问题以后,便直接回黔南老家过年。 去年过春节就没回去了,心里挺挂念爹妈的,还有老爷子,还有那条小黄狗。 小时候,拼命想长大,然后去外面,看看外面的世界。 等真的长大了,去到了外面的世界,才发现想回一次老家,真的很难。 我们一路走一路走,走着走着,却发现再也回不去来时的路了。 那些青春,那些记忆,那些情怀,终究被埋葬在了梦里。 罗城古镇。 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境内,古镇因形似大船而得名,被誉为“东方的诺亚方舟”。 据说罗城古镇以前非常缺水,年年闹旱灾。 有一年,有个外地秀才来到此地,秀才懂一些风水门道,便带领当地百姓,建造了一条“大船”,而古镇便建在这条大船上面。 说来也怪,自从这里有了“船”以后,很快也随之有了水,当地百姓也因此摆脱了干旱。 船在水上行,古镇百姓的生活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富裕。 后来,那个秀才却不见了,百姓们遍寻不着,谁也不知道秀才从哪里来,也不知道秀才去了哪里。 再后来,有传言说,那个秀才其实不是人,而是山里的一个神仙,看见罗城古镇的百姓年年受旱灾困扰,生活贫苦,才化成秀才模样,来帮百姓排忧解难。 往后走,不管罗城古镇怎样发展,古镇的中心始终是那条“船形街”。 走进船形街,便能清晰的分辨出船头,中间的船楼,以及船尾。 现在的船形街非常热闹,两旁是老字号的茶铺,木头的方桌和椅子,每天清晨,便有许多人汇聚在此,三三两两的喝茶唠嗑,或者打牌看戏,一天的时光就这样悠悠然过去了。 中央的船楼是个戏台子,时至今日,都有专门的戏班子在上面唱戏。 这里的生活还保持着古朴的模样,跟北上广那样的大城市,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 从我个人来说,我更喜欢待在这种宁静悠闲的古镇。 这样的日子才叫生活,而在北上广,大多数人只能叫生存。 罗城古镇盛产羊肉,古镇的羊肉汤也是一绝,古色古香的瓷碗,盛着热气腾腾的羊肉羊杂,香气扑鼻,馋得人哈喇子长流。 我一人吃了几大碗羊肉,还喝了点小酒,吃饱喝足以后,这才开始着手调查绣花鞋的事情。 第七百五十六章 罗家大院 在古镇转了一圈,我钻进茶铺,跟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叟喝了一碗盖碗茶,了解到古镇北面有一座罗家大院,民国时期的时候,罗家大院很风光,镇上的盐业,布料等生意,几乎都被罗家垄断了。 但是后来,罗家大院竟然开始闹鬼,闹着闹着罗家大院也就衰败了。 我拿出那双绣花鞋,让几个老头看一看。 其中一个老头很肯定的说:“如果这双绣花鞋来自罗城古镇,那百分之百是罗家大院里的东西,在民国时候,也就只有罗家大院的女人,才能穿上如此精美的绣花鞋。寻常老百姓家里,都穿的是粗布麻鞋,甚至还有人光着脚丫子呢!” 既然确定了绣花鞋来自罗家大院,我便付了茶钱,只身前往罗家大院。 有个老头好言提醒我:“年轻人,那地方闹鬼,天黑之后,本地人都不敢进去,你可得小心点!” 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冬天的天黑得比较早,此时距离天黑大概还有两三个钟头。 不过,对于闹鬼这种事情,我才不害怕咧。 我信步来到古镇北面,这里果然坐落着一座大院子。 院子里早已人去楼空,荒凉萧瑟,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院子背靠着山,占地至少有二三十亩,虽然破败,但依然充满古韵,典型明清时期的建筑风格。 也正是因为罗家大院是明清古建筑,所以当地政府一直将其当做文物保护下来,并没有拆毁。 院子大门上挂着铜锁,锈迹斑斑,抬头有一块牌匾,牌匾上写着“罗家大院”四个字。 牌匾的成色比较新,应该是后人重新做的。 三米来高的院墙根本拦不住我,我贴着墙壁,就像壁虎一样爬上墙头,然后翻身落在院子里。 刚一走进院子,一股无名阴风席地而过,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 偌大的院子里面,我的身影显得异常孤独。 这里的荒凉冷清,跟船形街的热闹喧嚣,形成强烈的反差,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环顾四周,打量罗家大院,整个院子为四方形,分为前院,中院,以及后院,彼此之间有天井相连,三重楼阁,非常霸气,完全凸显出首富的地位。 这样的住房结构,普通官员的住宅都比不上,足见当时罗家在江湖上的地位。 前院里栽种着两棵大树,如同两个高大的卫兵,几十年如一日的守护着罗家大院。 冬天来了,树上的叶子枯黄了,风一吹,枯叶便扑簌簌的往下掉,漫天纷飞,如同飞舞的蝴蝶。 我在前院转悠一圈,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前院里面放着不少盆栽,还栽种着一些花花草草,算是罗家大院里面,唯一有生气的东西。 我仔细看过这些花花草草,并非野花野草,明显是有人精心栽培的。 尤其是那些盆栽,上面还捆绑着铁丝,专门给盆栽造型。 换言之,这里并非没有人进来。 相反,有人经常来到这里,栽种这些花花草草。 什么人这么无聊,居然跑到一座闹鬼的宅子里面栽种花花草草?! 我正自愣神的时候,一只枯瘦如柴的鬼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猛然一激灵,下意识就想拔剑,修罗剑刚刚滑入掌心,我便硬生生将修罗剑送回袖口里面。 因为我发现,站在我背后的并不是鬼,而是一个人,一个白发须眉的老头,估计已经有七八十岁了。 老头很瘦,皮包骨头,就像一根枯柴。 不过他的精神还是很矍铄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腰板也挺得笔直。 老头穿着一身黑衣黑裤,还穿着一双黑色的棉布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穿着寿衣呢! “年轻人,你来这里做什么?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本地人!”老头说话的声音并不大,有些飘幽幽的。 “呵呵!”我笑了笑,搪塞道:“外地来玩的,走到这里看见一座大院子,古色古香的,一时好奇,忍不住进来看看!” 顿了一下,我指着面前的花花草草,反问老头道:“老人家,这些花草是你种的吧?” “是!”老头点点头。 我眯眼看着老头:“刚才我在船形街喝茶的时候,听人说这座罗家大院闹鬼,天黑之后本地人都不敢进来,你竟然还在院子里面栽种花草,难道不害怕吗?” 老头伸手指了指四面八方,一脸平静的说:“这是我家的院子,我怕什么?” “你家的院子?!”我惊讶的看着老头,没想到罗家大院竟然还有后人。 我想了想,从怀里摸出那双绣花鞋,问老头道:“老人家,你给看看,这双绣花鞋是不是你们罗家大院的东西?” 老头怔了怔,随即接过绣花鞋,仔细看了半晌,然后略显激动的说:“不错,这双绣花鞋确实是罗家的东西,民国那时候,整个罗城古镇,也只有罗家大院的女人,才能穿上如此漂亮的绣花鞋。为了凸显身份,你看这鞋底下面,都还绣着一个‘罗’字!” 老头把绣花鞋的鞋底翻转过来,指着鞋底的“罗”字给我,我这才注意到,鞋底下面,果真有个“罗”字。 老头问我:“年轻人,这双绣花鞋你从哪里得到的?” “京城!”我说。 “哟!”老头显得很诧异:“咱们罗家的东西,居然跑到京城去了?!” 我点点头:“是呀,跑得挺远的!” 老头指着绣花鞋问我道:“年轻人,你拿着这双绣花鞋也没什么用,你看你能不能把鞋子送给我?或者,你开个价,我出钱买也成?这是我们罗家的东西,我想留下来做个纪念!” 我拍了拍绣花鞋,对老头说:“老人家,我有点事情想要问你,如果你能如实告诉我,这双绣花鞋我就免费送给你如何?” 老头不假思索:“好!你想知道什么?” “听人说,罗家大院闹鬼,这事儿是真的还是假的?”我问老头。 老头看着我,眼神里充满疑惑:“年轻人,你为什么对闹鬼这件事情感兴趣?” 第七百五十七章 民国往事 既然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没必要瞒着老头。 于是我对老头说:“老人家,实不相瞒,这双绣花鞋有点邪门,在京城差点闹出人命,我受人之托,前来调查,这才一路寻到罗家大院!” 听闻我这席话,老头情不自禁的皱起眉头,半晌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片刻以后,老头转身便走:“年轻人,你跟我来!” 我跟在老头后面,老头带着我穿过天井,一路来到后院。 后院里有假山凉亭,还有一口井。 也许是出于职业的直觉,一走进后院,我的注意力就被那口井吸引住了。 老头走到井边,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也走到井边,老头就让我往井里看,然后问我:“年轻人,你看见什么了吗?” 我探头看向井里,发现井里竟然有水,并不是一口枯井。 不过,看来看去,井里除了水以外,也没有其他什么东西。 我疑惑的回答:“井里有水!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呀……” 老头从怀里摸出一支旱烟杆,往里塞了些烟丝,在井边坐了下来,然后吧嗒吧嗒抽起旱烟。 老头拍了拍井边,示意我挨着他坐下。 我坐在老头旁边,老头一边抽着旱烟,一边跟我讲:“其实并不是罗家大院闹鬼,而是这口水井闹鬼!每年农历七月半的时候,这口井里面的井水,就会全部变成血水,散发出冲天的血腥味!而且,时常还能看见一个穿着红裙的女人,坐在井边,对着井里的血水梳妆,你说可怕不可怕?” 老头说话的声音飘幽幽的,非常适合讲这种鬼故事。 不知道是他的声音吓人,还是这个故事吓人,我的后背竟然爬了一层毛毛汗。 我定了定神,追问道:“那个穿红裙的女人是谁?罗家大院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老头吧嗒吧嗒抽着烟,沉吟半晌,烟雾缭绕中,他终于开口道:“这件事情,要从民国时候说起……” 原来,老头并不姓罗,也不是罗家大院真正的主人。 老头原本姓王,他的父亲就叫老王。 民国时候,老王在罗家大院里当长工,亲身经历了罗家大院的兴衰。 罗家大院那时候富贾一方,不仅在罗城当地,就是在方圆百里,都是很有地位的人家。 最鼎盛的时候,罗家大院垄断了盐业,布料,甚至还有水运,几乎以一己之力,养活了罗城古镇的百姓。 那时候罗老爷子过寿,寿宴能从船形街头一直摆到船形街尾,全镇的老百姓都来贺寿,免费吃喝三天三夜,戏班子也在台上唱三天三夜,比过春节都还热闹。 俗话说得好,男人有钱就变坏。 这句话无论放在以前,现在,还是将来,都非常适用。 当时的罗老爷子都已经六十高寿了,居然还想着纳妾的事情。 而他想要纳的这个小妾,已经是他的第六房夫人。 坊间经常传言,罗老爷子那么多姨太太,他每天都吃极品人参进补,才能忙乎的过来。 这个小妾名叫阿月,才刚满二十岁,出身低微,家里太穷,被卖到罗家大院当丫鬟,也是为了有口饭吃。 不曾想到,女大十八变,成年后的阿月面容姣好,身段玲珑,女人味十足,不知怎么的,就被这个罗老爷子给惦记上了。 作为阿月来说,她无力反抗,这就是她的命。 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能被罗老爷子看上,从此荣华富贵,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虽然罗老爷子比她大整整四十岁,虽然她对罗老爷子根本就没有爱情,但是能在乱世中安身立命,这是最重要的。 阿月不反抗不拒绝,但是其他几个姨太太却坐不住了,对于罗老爷子要纳阿月为妾这件事情,她们团结一致,表示强烈的反对。 因为这几个姨太太的来头都不小,有当地货运大王的女儿,有官宦人家的千金,最次的也是唱戏的名角儿,阿月以前不过是她们身边一个呼来唤去的小丫鬟,如今要变成跟她们平起平坐的姨太太,她们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但是罗老爷子决定了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改变,这几个姨太太不敢对罗老爷子发火,只能把火气和矛头转移到阿月身上。 趁着罗老爷子去外地出差的时候,几个姨太太一合计,商量出一条毒计。 她们花重金买通了家里一个身强力壮的长工,然后精心布了个局,将阿月和这个长工“捉奸在床”,污蔑阿月是个不知廉耻的狐狸精,居然背着罗老爷子勾引汉子。 而那个长工因为受了重金,也昧着良心,“承认”阿月跟他确实有一腿,还当着大家伙的面,绘声绘色的讲述阿月是如何勾引他,跟他在罗家大院里风流快活的。 阿月百口莫辩,而罗家的那些仆人,就算心里清楚阿月是被冤枉的,也没人敢替阿月出头。 阿月被那几个姨太太扒光了衣服,丢进柴房,等待罗老爷子回来审判。 而那个长工被鞭笞一顿之后,就被赶出了罗家大院,没过多久,就在河里溺亡了。 人们猜测,那是几个姨太太杀人灭口,找人弄死了那个长工,那个长工知道她们的秘密,而只有死人,才能永久的保守秘密。 后来,有个跟阿月很好的老仆人,实在不忍心阿月这样屈死,冒着生命危险,将阿月从柴房里放出来,让阿月连夜逃离罗家大院,逃离罗城古镇,再也不要回来。 谁知道,性子刚烈的阿月并没有离开,而是回到房间,穿上罗老爷子为她准备的那件红色婚裙,刚好在七月半的晚上投井自尽,以证清白。 临死之前,阿月用充满怨毒的眼神看了一眼罗家大院,声音冰冷的可怕:“我死了,这里的人也别想好过!” 阿月穿着大红裙子,在七月半的夜晚投井自尽,这件事情令整个罗家大院惶惶不安。 从此以后,罗家大院开始鬼事频发。 没有人敢去井里打捞阿月的尸体,甚至都没有人敢靠近那口水井,因为有仆人半夜起床看见,身穿红裙的阿月就坐在井边,长发披肩,对着水井梳妆。 第七百五十八章 井底沉骨 不出一月时间,罗家大院里的仆人跑了一大半,就连那些长工都跑得七七八八。 无论怎样加钱都留不住人,钱虽然重要,但是命更重要啊。 那些工人和仆人也只是被吓跑了而已,但那几个姨太太,却是真正的出事了。 最先出事的是大姨太太,因为这条害人的毒计就是她提出来的,所以她也是最害怕阿月报复的人。 谁也不知道大姨太太经历了什么,反正当丫鬟发现大姨太太的时候,大姨太太的身体都已经凉了,尸体僵硬,浑身上下衣服都没穿,挂在卧室的房梁上,看上去就像上吊自杀。 大姨太刚死没两天,棺材都还在院子里放着呢,紧接着二姨太又出事了,二姨太被人发现死在大姨太的棺材旁边,撞得头破血流,脑袋都开了瓢,当场一命呜呼。 三姨太吓得不轻,不敢在罗家大院继续待下去,连夜跑回了自己家里。 但是回到家里以后,三姨太就发起了高烧,不停的说着胡话,而且常常半夜从睡梦中尖叫惊醒,痛哭流涕,嘴里不停念叨着:“不要来找我……不关我的事……不要来找我啊……” 当地的郎中都给三姨太看过病,开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甚至各种偏方都用上了,还是没有效果。 不出半月,三姨太在尖叫声中断了气。 四姨太也跟随三姨太的脚步逃离罗家大院,但是她逃的更彻底,想要逃离罗城古镇,带上软金细银以及一些值钱的东西,装了一口大箱子,匆匆忙忙上了船,想走水路离开古镇。 谁知道船只刚刚行至河中央,四姨太就跟中了邪似的,就像木头桩子一样,一个人跳进了湍急的水流中,一个浪头打过来,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五姨太看见其他人一个接一个的惨死,知道自己躲不过这场灾难,于是选择了自杀。 她以前是唱戏的名角儿,最后用唱戏所用的红缨枪,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等到罗老爷子出差归来,看见家里出现如此巨变,院子里摆放着六口棺材,六个姨太太全部死绝,罗老爷子悲从中来,顿时一病不起,没过多久,也就撒手人寰。 罗老爷子风流了一辈子,可惜临死的时候,却没一个夫人陪伴,走的孤苦伶仃,也是悲哀。 罗老爷子死了,罗家大院的顶梁柱倒了,昔日繁荣的罗家大院,很快就走向衰败。 原本在罗家大院的那些仆人和工人,也全都散了。 罗家大院从此人去楼空,变成了一座闹鬼的鬼宅,很快就长满荒草,萧瑟破败。 讲到这里,老头幽幽叹了口气:“我父亲当年在罗家大院当长工,对罗老爷子十分忠诚,一直坚持到最后才离开,这些事情也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即使后来罗家大院破败成这样,父亲也经常来这里,种种花草,修缮一下破烂的门窗。父亲临终的时候叮嘱我,让我帮忙好好照看罗家大院,我答应了他,所以我接了父亲的班,一直在照看这座院子!” 我点点头,怀着敬佩的口吻说:“老人家,你父亲是一个非常忠诚的人!” 老头说:“是啊,所以善人得善终,我父亲没病没痛,健健康康活到九十九方才离世!” 老头在井边,磕了磕旱烟杆,对我说:“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年轻人,我所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了,你是不是也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老头的目光盯着我手里那双绣花鞋,因为我刚才答应过他,只要他跟我讲一讲罗家大院的事情,我就把绣花鞋送给他。 我说:“老人家,不是我不兑现承诺,我暂时还不能把绣花鞋送给你!” 老头收起旱烟杆,脸上掠过一丝不悦:“年轻人,出尔反尔可不好!” 我摇摇头,表情严肃的说:“不,不是出尔反尔,如果我现在把绣花鞋送给你,那是在害你,因为这双绣花鞋是件邪物,会带给你灾难。最重要的是,我要把这双绣花鞋物归原主!!” 说着,我伸手指了指水井。 老头突然明白了什么,他冲我点点头:“没看出来,年纪轻轻居然有这些本事。也好,如果能够平息阿月的怨气,这双绣花鞋我不要也罢!” 老头抬头看了看天色:“天快黑了,年轻人,你自己保重!办完事情,来我家喝酒,出罗家大院,左拐五十米便到,门上贴着一个倒着的福字!” 说完这话,老头便自顾自的走掉了。 我在罗家大院游荡了一会儿,天色便差不多黑尽了。 天黑以后,偌大的院子里,更是一片死寂。 而且现在又是深冬,四周连虫鸣蛙叫都没有,安静的让人心里发毛。 我百无聊赖的抽着烟,烟头忽明忽暗,映红我的脸。 我正抽着烟呢,忽然一抬头,瞥见井边竟然坐着一个女人。 跟老头描述的一样,那个女人穿着大红色裙子,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挡住了她的脸,她侧身坐在井边,对着井底梳妆,她的动作缓慢而又轻柔。 整个过程,女人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阿月现身了! 我丢掉烟头,摸出一张黄符,就朝着井边飞奔而去。 不知道阿月是不是发现了我,等到跑到井边的时候,阿月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低头看向井底,井底下面一片平静,并没有什么异样。 我收起黄符,将那双绣花鞋从怀里取出来,然后将绣花鞋扔进井底。 不一会儿,原本平静的井水,竟然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咕噜咕噜冒着泡。 而那双绣花鞋也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慢慢沉入井底。 绣花鞋沉入井底,我也离开了罗家大院,沿着青石板老街走了五十米,找到门上贴着福字的人家,叩响了老头的门。 老头孤身一人,已经备好了酒菜,拉着我一起喝酒。 “搞定了吗?”老头问。 我说:“明天找两个胆大的工人,先用水泵把井底的水抽干,然后把阿月的尸骨捞上来安葬了!” 第二天,老头按照我的吩咐,找来两个工人,在井边架起水泵,抽干了井水,然后我亲自拴着绳子下到井底,果然在井下发现了一具白森森的尸骨,而尸骨的脚上,赫然穿着昨晚我扔进井底的那双绣花鞋。 我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块大红布,小心翼翼将阿月的尸骨包裹起来,带出了水井。 而后,我在罗家大院背后的山上,选了个风水比较好的地方,将阿月的尸骨重新埋葬了。 第七百五十九章 三口棺材 绣花鞋的事情办妥了,我跟庞老板打去电话,说明了情况。 庞老板也很爽快,直接打了十万块在我银行卡上。 不错,这十万块就当是年终奖金了。 我看了看日子,还有几天就过年了,于是我跟青青他们打去电话,说我不回广州了,而是直接回黔南过年,我让他们跟谢强一路回来。 从四川这边回黔南很近,一天的时间我就到了。 回红旗村之前,我在城里买了一些年货,大包小包的提着,虽然有种土暴发富的意味,但这样才有过年的感觉。 我还给老爷子买了很多名贵补品,老爷子年纪越来越大了,应该多补一补身体。 爹妈他们平时比较节约,一辈子也没穿过什么名牌衣服,我记得老爹那一身旧西装穿了很多年,洗到发白都舍不得换,所以我给他们买了好些名牌衣服,花了上万块,但我一点都不心疼。 父母供养我们长大成人不容易,作为儿女,不能经常陪伴身边,也就只能花钱尽孝心了。 但是我把那些衣服的标签都给扯了,不让爹妈看见标签上的价格,否则他们会心疼舍不得穿。 我高高兴兴回到红旗村,这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是大城市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就连我们这种乡下农村,也是一年一个样,变得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富有了。 我记得小时候,村子里还是泥巴路,一到下雨天,泥泞不堪。 而且每次要去镇上,还得翻山越岭走上十多里山路。 现在可好了,柏油马路已经取代了以前的烂泥巴路,崎岖的山路也铺上了沥青,平整宽敞,虽然还没有开通公交车,但是已经极大方便了山里的村民,私家车,摩托车都可以自由进出,基本实现了家家户户通公路。 农村里最爱说一句话:要想富,先修路! 道路就像是人体里的血管,血液顺着血管,才能去到身体的任何地方。 农村一旦通了公路以后,交通运输方便了,村子里的瓜果蔬菜,以及肉类制品,就很方便的能够运送出去,外面的一些物资也能方便的运送进来,这样就能极大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日子自然而然就能慢慢富裕起来。 红旗村就是最好的例子,小时候满眼都是砖瓦房,甚至还有不少土胚房。 但是现在,凡是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两三层高的小洋楼,外观大气漂亮,不说家家户户有汽车,至少门口也停放着不少摩托车。 但是,不管红旗村再怎么变化,我对这里的感情依然亲切,因为这里是我的家。 唯一有些失落的是,现在的春节,一年比一年冷清了,没有小时候那样热闹。 小孩子的时候,最喜欢过年,天天都盼望着过年,因为过年就能吃好东西,穿新衣服,买玩具,放鞭炮,天上地下都是我们的脚板印。 然而现在呢,虽然人们的日子富裕了,却反而少了以前的那种温情,家家户户房门紧闭,连鞭炮声都没有听见。 村子里,我家那座造型别致的小洋楼,还是那样的醒目。 俗话说得好,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 我现在挣了大钱,自然要把家里的房子修好一点,爹妈辛苦了一辈子,也给他们挣点面子,那种被人羡慕嫉妒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我提着东西,气喘吁吁的来到家门口,扯着嗓子就喊:“爷,爹,妈,我回来啦!” 我喊了半天,里面竟然没人回应我,甚至连狗叫声都没有。 我心中惴惴,不会家里没人吧? 前脚刚刚推开院门,后脚我便愣住了,整个人就像木头桩子般杵在那里,两只眼睛瞬时瞪直了。 但见院子中央,竟然放着三口黑漆大棺材。 棺材上的漆色还很新,应该是刚刚才打造出来的,三口棺材呈品字形,静静地摆放在院子中央。 我愣了足足有一分钟,一阵冷风吹过,我脸上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身体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 大过年的,看见自家门口摆放着三口大棺材,这种感觉简直比吞了苍蝇还要难受。 在短暂的震惊过后,一种无形的恐慌笼罩着我,我浑身战栗不已,手里的东西也掉落在地上,心里就像被抽空了一样,空落落的,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家门口放着棺材,难道我家有人过世了吗? 而且,最令我恐惧的是,并不止一口棺材,而是三口棺材。 换句话说,家里有三个人过世,所以才需要用到三口棺材。 我的家里正好有三个人,爷爷,老爹,老妈,难不成这三口棺材是为他们准备的? 不!不!!这不可能!!! 我倒吸了一口寒气,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上次我跟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家里都还是好好的,我还特意询问过老爷子的身体状况,老爹都说很健康。 怎么……怎么一转眼……他们……他们全都死了吗? 刹那间,一股强烈的悲痛涌上心头,我的心口如同压了一块大石头,难受的喘不过气来。 而且我的脑袋昏昏沉沉的,就像吃嘴了酒一样难受,大脑里一片空白,踉踉跄跄的往里屋走去。 经过三口棺材旁边的时候,我很想停下脚步,掀开棺材盖,看看老爷子和爹妈他们,是不是真的躺在棺材里面? 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勇气打开棺材。 我相信他们并没有死,他们肯定在厨房里忙碌,准备年货。 可是,如果他们没有死,那院子里的三口棺材又如何解释呢? 我跌跌撞撞走进宽敞的厅堂,厅堂里的电视还亮着,茶几上摆放着水果和糖果,墙上还贴着福字,明显是一副欢度春节的氛围,根本就不像是有人过世的样子啊! 没有灵堂,没有花圈,没有香蜡纸钱,只有孤零零的三口棺材,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情况? 我正自愣神的时候,就听见身后有人在叫我:“程儿,你回来了吗?” 我浑身一抖,回头一看,就看见老妈站在我背后。 第七百六十章 两个朋友 “妈!” 我神情激动,一下子叫喊出声,声音都带着哭腔。 我一个箭步冲到老妈面前,抓着老妈的双手,她的双手明显还有温度,死人是不可能有温度的。 而且,老妈的面色虽然不太好看,但终归是有血色的,瞳孔里也有生气,所以我很确定老妈并没有死。 “老妈,你没事吧?”我上下打量着老妈,一颗心渐渐放松下来,趁老妈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擦拭掉快要涌出眼眶的泪水。 刚才我是真的急了,院子里的三口大棺材把我吓得不轻。 “程儿,还好吧?”老妈问我,满脸都是慈祥。 我点点头,问老妈道:“妈,外面……外面的那三口棺材是怎么回事?” 老妈愣了一下:“三口棺材?!不是你叫朋友送上门来的吗,我还准备问你是怎么回事呢?” 什么?! 我让朋友送上门的?! 我连忙摇了摇头,怎么可能,难道我脑子进屎了吗,竟然让人往家里送棺材?这是巴不得家里人早些去世吗? 我惊愕中带着深深的疑惑,连忙问老妈:“我朋友?什么朋友?” 老妈一边说,一边挥手形容:“一个又高又瘦,一个又矮又胖,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古怪,年纪也比你大得多,我和你爹都很奇怪,你到哪里去结交的这两个朋友?” 老妈这席话,更是让我一头雾水。 我绞尽脑汁,搜肠刮肚,也想不出来,我有两个这样的朋友。 而且,我对天发誓,我绝对没有定做过棺材,怎么会有朋友帮忙把棺材送上门呢? 我对老妈说:“棺材不是我弄回来的,我也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你说的那两个朋友我也没有印象,他们在哪里?” 老妈说:“在后面院子里呢,听说是你朋友,我就烧了一桌子菜,请他们喝酒!” 我皱起眉头,给我家送棺材的两个家伙竟然坐在后院里喝酒?! 呵,我倒要看看,他们究竟是哪门子朋友? 真正的朋友,会在大春节的时候,拉着棺材往你家跑吗? 事情有点蹊跷,我对这两个朋友的来头持怀疑态度,给我家送棺材,摆明是不安好心啊! 我连忙对老妈说:“带我去看看!” 老妈带着我来到后院,后院中央摆放着一张八仙桌,桌上摆满酒菜。 此时桌边坐着四个人,老爷子,老爹,还有老妈所说的“两个朋友”。 那两个朋友背对着我,看不清楚他们的长相,只能看见他们的背影。 正如老妈所描述的那样,这两个人简直是绝配,一个身形削瘦,就像一根高高的竹竿,而另一个则又矮又胖,就像一颗矮冬瓜。 我的记忆力非常好,脑子滴溜溜一转,确定我的记忆里面,绝对没有这两个朋友,甚至连一面之缘都没有。 老爷子和老爹陪着两个朋友喝酒,但是他们的心情明显不太好,脸色很阴沉,几乎没有动筷子,而那两个朋友倒也不客气,竟然在那里大快朵颐,小酒喝的吱溜溜作响,那态度就跟他们才是这里的主人一样。 看见我回来,老爷子和老爹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些,两人铁青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程儿回来啦?快过来坐下!”老爹冲我招了招手。 我走过去,挨着老爹坐下,坐到两个朋友的正对面。 老爹给我放上一个酒杯,一边倒酒,一边问我:“程儿,这两个是你朋友吧?” 我没有急着回答老爹的问题,而是正襟危坐,仔细打量对面的“两个朋友”。 两人的脸庞很陌生,我根本就没有见过他们,但是他们却冒充是我朋友,还给我们家送上三口棺材,这是几个意思? 我面色一沉,心里已经有了警惕。 正所谓“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这两个王八蛋给我家送棺材,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左边那人很瘦,真的很瘦,看上去就像一根火柴棍,穿着一身黑衣黑裤,长得也不好看,三角吊眼,两边的颧骨高高凸起,那脸瘦的跟鞋拔子似的,皮包骨头,就像那种吸鸦片的人一样。 而右边那人跟这人截然不同,长得又矮又胖,那张脸圆滚滚的,就跟皮球似的,感觉再吹一口气,他的脸都能爆炸。 这个矮胖子的衣着打扮跟瘦子一模一样,也是黑衣黑裤,就像穿着寿衣,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 两人的年纪差不多,大概四十多五十岁的样子。 两个自称我朋友的陌生人,在我家吃饭竟然毫不客气,两人推杯换盏,吃的满面油光,白酒也是一杯一杯的吞进肚子,完全把这里当成他们的主场。 看见我回来,两人这才停下筷子,擦了擦嘴巴,笑脸吟吟的望着我。 两人虽然对着我笑,但他们的笑容令我很不舒服,甚至让我心里发毛。 但是碍于我家里人都在现场,所以我并没有马上发作。 “杨程,好久不见!”瘦子说。 瘦子的嗓音有些低沉沙哑,嗓子里就像含着一口沙子,听在耳朵里面很不舒服。 我皱了皱眉头,这个王八蛋到底是谁,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心里暗道:“看样子这两人是早已经把我调查清楚的!” “好久不见!”我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老爹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我,有些不太相信的问我:“程儿,他们真是你朋友?” 我对老爹和老爷子说:“老爹,爷爷,这两位朋友远道而来,我跟他们许久未见了,很多话想对他们说,你们看……能不能让我们三人叙叙旧?” 我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我是在支走老爹和老爷子。 老爷子是个明事理的人,一看就知道事态不对,他看了我一眼,顿时明白了我的用意,于是站起来,对老爹说:“走吧,好朋友之间有很多悄悄话和知心话,我们不方便在场!” 老爹也不是傻子,在桌子下面伸手拍了拍我的腿。 虽然老爹没有说话,但是我知道老爹这个动作的潜台词是在叮嘱我小心点。 第七百六十一章 龙虎双煞 我警惕的看着对面两人,冷冷道:“二位怎么称呼?” 瘦子那张脸非常冷峻,仿佛从来都没有表情,他说:“龙啸天!” 胖子跟瘦子截然相反,一副弥勒佛的样子,笑呵呵的回答:“虎破山!” 这两人的名字都很霸气,充满了浓浓的江湖气息。 我强忍着心中火气,把玩着酒杯,沉声问道:“我跟二位素不相识,这大过节的,二位给我家送来三口棺材是什么意思?” 瘦子的声音很冷酷:“见面礼!” 去你大爷的见面礼! 我在心里暗骂一通,面上却不动声色。 这时候,又听那胖子笑呵呵的说道:“哎呀,老龙啊,咱们算漏囖,应该是四口棺材才对呀!他老爷的,他爹的,他娘的,还有杨程他自己的,我们还少准备了一口棺材呢!” 胖子虽然在笑,但是那笑容却非常毒辣,活脱脱一只笑面虎。 我心里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砰的一拍桌子,厉声呵斥道:“怎么?二位想取我一家老少性命?” 胖子这话已经非常明确了,他们今儿个来我家,就是来取我们性命的,所以才送来了棺材。 但是在我的印象中,从未跟这两人打过交道,实在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何要找我麻烦? 我都已经发火了,胖子还是那副笑吟吟的模样,他说:“杨程呀,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我们又不是只取你们一家人的性命,我们是要取全村人的性命!” 胖子的口吻非常嚣张,我的心狠狠咯噔了一下。 我冷冷一笑,不经意的抖了抖袖口,修罗剑已经悄悄握在掌心。 我冷眼看着胖子:“好大的口气!” 瘦子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直接问胖子:“现在动手吗?” 胖子笑眯眯的说:“老龙呀,你做事就是太心急了,月黑风高杀人夜,现在天都还没黑呢,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呢?罪过罪过!” 瘦子和胖子一唱一和,居然把杀人放火的事情说的如此轻描淡写。 瘦子端起酒杯,将杯中白酒一饮而尽,竟然还很客气的冲我抱了抱拳:“告辞!” 胖子也冲我抱了抱拳,嘻嘻笑道:“感谢款待!” 瘦子和胖子起身离开,我噌地站起来,喝问道:“敢不敢报上名号?” 瘦子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很冷酷的说:“幽冥龙门!” 胖子也停下脚步,对我回眸一笑:“幽冥虎门!” 什么?! 幽冥门?! 我猛然一惊,我跟幽冥门可谓是冤家死对头,万万没有想到,幽冥门的人竟然主动找上门来寻仇了。 幽冥门的人都不是善类,他们可是什么恶事都干得出来。 我咬咬牙,对瘦子和胖子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们若是来找我寻仇,直接来找我便是,何必伤害无辜村民?” 胖子仍然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令人极其恶心,胖子说:“龙虎双煞一出手,绝不会留任何活口!这是我们的原则!” “原——你——妹——”我的拳头捏得咯咯响,从喉头里嘶吼出声。 眼睁睁看着瘦子和胖子出了院门,我没有阻拦,这是我家,我可不想把自己家弄得千疮百孔,更不想波及家里人。 瘦子和胖子离开以后,老爹走过来问我:“你的那两个朋友怎么走了?” 我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愤岔岔的说:“他们不是我朋友!” 老爹叹了口气:“我一早便知道他们不是你朋友,朋友怎么可能送棺材上门呢?告诉爹,他们是不是上门寻仇的?” 我紧咬着嘴唇,我跟幽冥门的仇怨说来话长,一时间也不知道怎样跟老爹将起。 我只能说:“爹,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的,你不用担心!” “傻孩子!”老爹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我是你爹,不管你在外面做了什么,我始终都是你爹!有人上门找你麻烦,我这个当爹的哪有不出面的道理?程儿呀,如果他们真的找你寻仇,你还是出去躲一躲吧!家里有老爹在呢,他们胆敢再来找你,我就打断他们的腿!” 一向性情温和的老爹,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竟然迸射出前所未有的杀机。 可怜天下父母心,做父母的为了孩子,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我一下子红了眼眶,老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汉子,真要遇上龙啸天和虎破山,可能三招就得毙命。 但是为了保护我,老爹丝毫都没有惧怕,这一刻,我登时就明白什么是“父爱如山”。 我对老爹说:“爹,我不会走的,咱们老杨家,从古到今,还没出过缩头乌龟呢!” 老爹看着我,眼睛里有神色闪烁,但他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幽冥龙门和幽冥虎门联手行动,我担心自己有些招架不住,于是立马给王保长他们拨通电话,请求援助。 如果王保长和青青回来了,我还有信心一战。 王保长经过这些年的磨砺,修为不低,而青青体内有龙魂的力量,也是超强,他们是我的左右二臂,只要他们在身边,我绝对有信心干掉龙虎双煞。 可是,等待我的,却是漫长的死寂。 最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声音:“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你大爷的! 关键时刻怎么能关机呢? 我又赶紧拨打青青的手机,但是依然无法取得联系,青青的手机也是关机状态。 我拿着手机有些愣神,这是什么情况? 我想着王保长,青青肯定搭乘谢强的车回家过年,于是我又相继给谢强和胖子打去电话,所有人的手机全部无法接通。 我的冷汗唰地滚落下来,我的朋友们竟然全部失联了,他们……他们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了吧? 终于,我好不容易联系上了丁明,然而丁明却告诉我,青青他们确实乘坐谢强的车回家过年了,已经离开一两天了。现在广州那边只剩下丁明和赵霞两口子,他们也在收拾行李,准备回老家过年。 第七百六十二章 屠宰场 虽然我心急如焚,但我也没有任何办法。 我只能安慰自己,以王保长和青青的能力,就算发生意外,他们也能够应付吧。 左右二臂无法及时赶回,我也就没有了援手。 我本想过联系第七局的,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第七局在贵州这边肯定有据点,但是只剩下半天时间,第七局的人马也是赶不过来的。 思来想去,我竟然孤立无援。 不,不对,我还是有个援手的,我家不是还有保家仙九爷吗? 九爷是个鼠仙儿,道行也不算低,多少还是能帮一些忙的。 所谓保家仙,就是保佑家中平安的,现在有外敌入侵家园,正是保家仙派上用场的时候。 一念至此,我赶紧穿过后院,来到保家楼。 这座保家楼是我专门为九爷修建的,很漂亮,九爷住在里面也很舒服。 我没在家里的时候,老爹老妈他们对九爷也不错,有什么新鲜的瓜果,总是在第一时间送来保家楼。家里杀鸡宰羊,总是要给九爷留个鸡腿。偶尔还奉上两杯老爷子泡的鹿茸酒,九爷的小日子过得还是相当滋润的。 刚走到保家楼门口,我便发现不太对劲。 保家楼的大门虚掩着,浓烈的血腥味和死亡气息从门缝里飘出来,令人闻之欲呕。 我定了定神,一颗心莫名的慌乱起来,不祥的预感从我心里升起,我几乎是颤抖着伸出双手,慢慢推开保家楼的大门。 在大门推开的一刹那,保家楼里的景象惊得我目瞪口呆。 屠宰场! 这是我脑海里的第一反应。 原本干干净净,古色古香的保家楼,此时此刻,却变成了一座鲜血四溅的屠宰场。 地上,墙壁上,天花板上,房梁木柱上,全都是飞溅的鲜血,就像是一幅幅血腥的涂鸦。 到处都是尸体,但并不是人的尸体,而是动物的尸体。 有两种动物,一种是老鼠,一种是黄皮子。 很显然,在我回来之前,一大群黄皮子跟一大群老鼠爆发了激烈的战斗。 这场战斗天昏地暗,双方的伤亡都很惨重。 相比而言,鼠群的伤亡更大,保家楼里的死老鼠,都堆积成了一座座小山,满地都是血淋淋的零碎儿,以及残肢断骸,脱落的老鼠毛和黄皮子毛遍地都是。 一只老鼠被黄皮子的利爪开膛剖腹,里面的五脏六腑全都翻了出来;一只黄皮子被数只老鼠咬成了秃子,半边脑壳子都不见了;还有一只老鼠咬住黄皮子的咽喉,黄皮子的利爪同样刺穿了老鼠的脑袋,同归于尽。 我的心疯狂地颤抖着,万万没有想到,我家的保家楼,居然遭受到了黄皮子的偷袭。 看见那些黄皮子的尸体,我眉头直跳,十多年过去,没想到黄皮子终究还是复仇来了! 我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当年一大群黄皮子聚集在我家墙头上,对着月亮朝拜。 黄皮子拜月的场景历历在目,一直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 青青的话回荡在我的耳边:“黄皮子拜月,是它们对着月亮在起誓,跟你的仇恨永远都不会化解,它们一定会生生世世的纠缠你,直到你死去为止!” 黄皮子跟我的仇恨永远都不会化解?! 这是真的吗? 我踩着满地的尸体,一步步走进保家楼。 “九爷!九爷!”我一边走,一边呼唤九爷的名字,心里异常焦灼。 九爷是我唯一的帮手,如果九爷都遭遇了不测,那我岂不是成了光杆司令吗? 我的心抖得厉害,一直走到神龛前面。 神龛里面空荡荡的,并没有九爷的尸体,但是却有半截血淋淋的断尾。 我情不自禁的皱起眉头,鼠仙的修行全部在它的尾巴上,尾巴越长,修为越高,九爷的鼠尾都已经断了,说明九爷……凶多吉少了…… “九爷!” 我大声叫喊九爷的名字,突然,有一点黏糊糊的东西滴落在我的脑袋上。 我伸手一摸,竟然是血! 我抬起头,望向头顶上方,胸口顿时一滞,仿佛压了块大石头,令我无法呼吸。 我铁青着脸,瞳孔里的火焰熊熊燃烧。 九爷挂在保家楼的房梁上面,他的胸口上插着一只黄皮子的利爪,利爪贯穿他的胸膛,将他钉在房梁上,九爷低垂着脑袋,奄奄一息,鲜血从他的唇角渗出,然后从半空中滴落下来。 啊! 我一声怒吼,一拳砸在房柱上面,房柱顿时凹陷下去一大块。 我腾身跃起,爬上房梁,将九爷救下来。 九爷的身体已经开始发凉,鲜血从他七窍里涌出,止都止不住,胸口上插着的那只黑色利爪,格外刺眼。 “九爷,你怎么样?你怎么样?”我拼命按压九爷的人中,虽然我知道这样无济于事。 我和九爷从敌人到朋友,直至他归顺于我,成为我的保家仙,前后数年,不可能没有感情。 现在看见九爷的生命飞快流逝,而我却无能为力,这种感觉很难受,让我忍不住红了眼眶。 九爷悠悠睁开眼睛,他沙哑着对我说:“黄皮子来了……跟幽冥门的人一起来的……” 我的心狠狠一抖,妈的,没想到幽冥门的两个王八蛋,竟然拉拢黄皮子帮他们做事。 怪不得黄皮子有这么大的胆子来找我报仇,原来是幽冥门在后面给他们撑腰。 对方强强联手,而我却成了光杆司令,此消彼长,我的处境岌岌可危啊! 我长叹一口气,问九爷道:“你为什么不走?” 鼠仙最擅长遁地术,如果九爷真的想要逃走,想必那些黄皮子也是拦不住他的,但是他却选择力战而死,这让我很是感动。 九爷咧嘴笑了笑,唇角的两撇八字胡还很诙谐的抖了抖,他喘息着说:“笑……笑话……我是你们的保家仙……你们好酒好肉的伺候着我……关键时刻……我怎么能……怎么能掉链子呢?呵呵……呵呵……老爷子泡的酒……真香呵……” 九爷在我怀里,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他浑身的鼠毛,也在瞬间变成了白色。 第七百六十三章 黄皮子复仇 九爷死了。 我唯一的帮手也没有了。 我在屋后挖了个坑,将九爷好好埋葬了。 九爷尽忠职守,宁可战死,也要履行保家仙的职责。 这是一只令人敬佩的老鼠! 我心情沉重的抽着烟,在心里盘算着,以我的能力,拼死一搏的话,应该能够保家人安全,可是村里的其他百姓呢? 我一己之力,实在保护不了那么多人啊! 我是人,不是神,能力也是有限的。 现在幽冥门和黄皮子联手,龙虎双煞肯定会上门找我麻烦,而那些黄皮子,则会去找村民们的麻烦。 思来想去,我还是准备把这个消息先行通知大家,让大家做好准备,防止黄皮子入侵。 如果大家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也许还能保住红旗村。 想到这里,我丢掉烟头,准备去找余老爷子。 余老爷子是红旗村的“带头人”,德高望重,我得先去跟他讲清楚这件事情,然后由他出面通知大家。 十几年过去,余老爷子都快九十岁高龄了,但是他的身体依然很矍铄。 听老爷子说,余老爷子每天都还去田里转一圈,种种菜,浇浇水什么的,甚至挑几十斤的水桶都不成问题。 刚站起身,就听见老爹在院子里说话:“哟,余老爷子,什么风把您老给吹来啦?吃饭没?要不将就着喝两杯?” 我正准备去找余老爷子,没想到余老爷子就上门来了,正好。 我来到院子里,就看见余老爷子从外面走进来。 奇怪的是,老爹跟余老爷子打招呼,余老爷子竟然不回应,也不吭声,低着头走向老爹。 我皱起眉头,直觉告诉我,余老爷子好像有点不太对劲,但是哪里不对劲,我又说不上来。 老爹也看出余老爷子不对劲了,老爹问:“喂,老爷子,您没事吧?您……” 余老爷子突然窜到老爹面前,这一下速度很快,令老爹猝不及防。 余老爷子扬起脸庞,我和老爹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但见余老爷子的脸庞上面,竟然爬满一层黄毛,看上去异常恐怖。 我猛然一惊,失声惊呼道:“不好!他被黄皮子上身了!” 我大叫着,疾步朝着余老爷子冲上去。 老爹还没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余老爷子一把抓住衣领,顶在墙壁上,余老爷子就像一头饥渴的野兽,伸长鼻子,在老爹的脖子周围嗅来嗅去,嘴里哼哼唧唧的说着:“血……我要喝血……” 老爹满脸惊惧,拼命挣扎,想要推开余老爷子。 但是余老爷子的力气非常大,身强力壮的老爹,竟然推不动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 眼看余老爷子张开嘴巴,就要对着老爹的脖子咬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我正好赶到余老爷子身后,黄符出手,用力拍在余老爷子背心上,嘴里厉叱:“给我滚出来!” 伴随着砰的一声响,余老爷子的后背心上炸起一团黑烟,就听呜的一声怪叫,一团黑影从余老爷子的身体里面滚出来。 那团黑影赫然是一只黄皮子! 黄皮子在地上滚了一圈,翻身爬起来,知道不是我的对手,头也不回,直接就往院子门口跑。 我袖口一甩,修罗剑破空而出,寒光闪烁中,唰地穿透黄皮子的身体,将黄皮子钉死在院子大门口。 可能是因为九爷被黄皮子杀死的缘故,此时我心里的杀气很重,尤其是看见黄皮子出现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杀!” “余老爷子!”老爹惊呼一声,就看见余老爷子翻了翻白眼,径直往后晕倒,老爹眼疾手快,赶紧搀扶住余老爷子。 老妈和老爷子闻声赶过来,手忙脚乱的帮余老爷子掐人中,按摩太阳穴。 片刻以后,余老爷子总算是悠悠转转的醒过来。 余老爷子睁开眼睛,看见我们,眼神中露出一丝讶异:“怎么是你们?我……我这是在哪里?” 老爷子说:“老余啊,你这是在我们家呢!” “你们家?”余老爷子摸了摸脑袋,满脸困惑,惊讶的说:“奇怪!我……我记得自己在家里睡午觉啊……怎么……怎么跑到你们家来了?我该不会是梦游了吧?” 我走到院子门口,收起修罗剑,然后走回来,对余老爷子说:“不是梦游,是黄皮子!” “黄皮子?!”余老爷子微微一怔,随即看见门口那只黄皮子的尸体,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说:“黄皮子又来红旗村作恶了?” 我点点头,不置可否。 余老爷子长叹一声:“黄皮子是跟红旗村耗上了吗?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他们还记仇呢!” 我把黄皮子今晚可能会偷袭红旗村的事情告诉余老爷子,余老爷子听了以后,气得浑身发抖,他说:“我立刻去村委会,让村干部挨家挨户通知村民们做好准备,今晚关系到咱们红旗村的生死存亡,一点都不能马虎!” 余老爷子说完这话,转身急急忙忙出了大门。 余老爷子前脚刚刚出门,后脚就听见啊呀一声惊呼。 我和老爹以及老爷子对望一眼,不好,这是余老爷子的惊呼声,余老爷子出事了! 我们赶紧跑到门口,就看见余老爷子捂着脖子,踉跄着退了回来。 余老爷子的脖子上全是血,鲜血从他的指缝里面缓缓流出来,止都止不住。 老爹连忙问余老爷子这是怎么回事,余老爷子脸色惨白,眉头高高拧了起来,他喘息着说:“我被人咬了一口……那人……那人也变成了黄皮子……” 我抬头一看,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村民,村民的嘴上全是鲜血,他还津津有味的舔着血, “咯咯咯!”村民冲我笑了笑,模样十分狰狞诡异,笑声也令人毛骨悚然。 再看此人的瞳孔里面,根本就不是人类的神色。 满脸覆盖的黄毛,已经足以说明,他被黄皮子上了身。 我的心立即咯噔了一下,糟糕!情况不妙啊!那些黄皮子已经开始行动了!现在看来,被黄皮子上身的并不只是余老爷子一个人,红旗村的村民可能全都中招了。 第七百六十四章 白皮子 “咯咯咯!咯咯咯!你们都得死!你们全部都得死!!”那个村民发出极其狰狞的笑声。 我一时火起,直接拔出修罗剑,就要冲上去结果了他。 “程儿,住手!”老爷子在后面喝止住了我。 老爷子说:“他是红旗村的村民,只是被黄皮子上了身而已,你如果杀了他,就是在杀人呀!” 老爷子这句话提醒了我,是呀,我刚刚也是太冲动了,他不过是个普通村民,我不能杀了他。 看来修罗剑是没法派上用场了,我只能摸出黄符。 可是,当我摸出黄符的时候,发现那个村民已经不见了。 老爹在门口叫我:“程儿,快回来,看看余老爷子!” 我退回院子里,随手关上大门,又把挂锁上起。 我蹲下身,查看余老爷子的伤势,这一口虽然咬得深,但幸好是人的牙齿,不是野兽的那种利牙,余老爷子只是掉了一块皮肉,看着吓人,但其实是皮外伤,没有伤到动脉。 我让老爷子找来止血药粉和纱布,迅速给余老爷子包扎好伤口。 余老爷子神色颓然的说:“完了完了,看来咱们红旗村,已经被黄皮子全面入侵了!” 老爷子叹了口气,在余老爷子对面坐下来,点燃旱烟,幽幽说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红旗村注定有此一劫,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余老爷子回头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深切的乞求,余老爷子说:“杨程,当年库瘸子把所有本事都传给了你,你现在是红旗村最有本事的人,红旗村能不能安然度过此劫,只能靠你了!” 我点点头,一言不发的走到院子里。 我知道余老爷子并不是给我压力,他说的是实话,现在红旗村里,除了我以外,全都是普通人,他们连黄皮子都斗不过,更别说跟龙虎双煞斗了,那纯粹是去送人头的。 所有村民的身家性命,红旗村的生死存亡,全都压在我的身上,压力大的令我想要发狂。 红旗村是我的家乡,这里有我的所有亲人朋友,就算我现在孤身一人,我也会拼尽全力,战斗至死! “汪汪汪!汪汪汪!”小黄突然从狗屋里冲出来,对着院子外面狂吠。 刚才龙虎双煞来的时候,可能阴气太重,把小黄吓得窝在狗屋里不敢出来。 此时,小黄看见我回来了,才有勇气跑出来。 小黄毕竟只是普通的土狗,跟黑子不一样。 小黄狂吠不已,它的异常让我警觉起来,我快步来到院子门口,拉开铁门上的小窗户往外看。 这一看,我的脸色霎时就变了。 院子外面黑压压一片全是人,里面还有不少熟面孔,全都是红旗村的村民。 不仅如此,还源源不断有村民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如同潮水般,将我们家围得水泄不通。 跟我猜想的一样,所有村民都中了招。 他们的脸上全部爬满黄毛,眼瞳里失去了人性的神色。 全村的村民加起来,有好几千人,就算我大开杀戒,也不能以一己之力,干掉这么多人。 更何况,我连一个村民都不能杀。 砰砰砰!砰砰砰! 那些村民聚集在铁门外面,开始捶打铁门,那粗暴的敲门声让人心惊胆寒。 这么多人聚集在门口,竟有种要把大门掀翻的感觉。 原本还在龇牙咧嘴,狂吠不停的小黄,此时也不敢再叫了,夹着尾巴,一溜烟逃回狗屋里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退回厅堂,让老爷子他们躲到楼上去,我也跟着上了楼。 老爷子问我:“全部中招了?” 我点点头,面色非常凝重。 我们上到楼顶,放眼望去,在我们家的围墙外面,密密麻麻全是人,至少有上千之众,并且还有人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 目睹此情此景,余老爷子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悲恸的放声大哭:“完啦!全完啦!” 老爷子劝慰道:“老余,振作点,这不还有我们吗,还有希望的!” 冬天的天黑的比较早,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快要天黑了。 寒风在田野里呼呼的吹着,谁也不知道,红旗村,这个大山深处的小山村,此时正在经历一场浩劫。 我的目光从人群里面扫过,很快便看见三个人。 龙啸天,虎破山,他们中间竟然还有一个年轻女人。 那个年轻女人一袭白皮袄子,风姿卓绝,模样生得美艳绝伦,只不过眉心之间,隐隐有妖气萦绕。 我皱起眉头,这个女人是什么来头? 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女人突然抬起头,跟我四目相对。 我微微一惊,女人的眼神非常凌厉,如同两把利剑,想要刺穿我的身体。 我沉声问那女人道:“你又是谁?” 女人轻轻嗤笑道:“我姓黄!” 我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原来这个女人,竟然是老黄仙的千金。 换句话说,这个女人也是一只成了精的黄皮子! 不,确切地说,她不是黄皮子,而是白皮子! 俗话说,一千年一白皮,黄皮子要修炼一千年的道行,才能修炼成白皮子。 也有一种是天赋异禀,比如面前这个白皮子,她年纪不大,不可能有一千年修为,所以她应该是天生白皮,这样的白皮子也是相当厉害的。 我终于明白九爷为什么会惨遭黄皮子毒手,不用多说,九爷肯定是被这个白皮子杀死的。 我抿了抿嘴唇,这些黄皮子还真是不死不休,这都过去十多年了,还没忘记复仇呢,老的黄皮子不来了,他们的子女竟然前仆后继,真是令人头疼。 本来对付龙虎双煞都已经非常吃力了,没曾想现在竟然又多出一个白皮子,局面对我非常不利。 说句丧气话,我能不能活过今晚,我自己都不知道。 “是你杀了九爷?血洗了保家楼?”我情不自禁握紧拳头,恨声问道。 “九爷?!”白皮子轻蔑的笑了笑:“你说那只死老鼠吗?呵呵,就他那种道行,怎么有资格当保家仙呢?嘻嘻,要不请我做你家的保家仙吧?我保你全家平安……” 第七百六十五章 犯我家园者,死! 嗖! 白皮子话音未落,一支利箭凌空呼啸着射向她的面门。 白皮子反应也快,侧头一闪,利箭贴着她的脸颊飞过去,钉在地上。 这一箭的力道极大,利箭钉在地上以后,箭翎还在抖个不停。 白皮子摸了摸脸颊,右边脸颊上面,竟然留下一道清晰可见的血口子。 她的肌肤原本纯白无瑕,但是这道血口子,却像是一道丑陋的疤痕,永远留在她的脸上。 白皮子顿时变了脸色,嘶声厉喝道:“老东西,我要杀了你——” 白皮子非常爱美,老爷子刚刚射出的这一箭,直接让她震怒了。 老爷子以前也是村里有名的猎人,我小时候每年春节前夕,都要跟着老爷子进山狩猎,弓箭,猎枪都有。 后来猎枪这些危险武器上交了,老爷子只留了把弓箭作纪念。 此时,老爷子竟然取下了他的弓箭,保卫自己的家园。 老爷子佝偻的身板,此刻竟然挺得笔直,那一头银发在晚风中飞舞,如此英武不屈的老爷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面对白皮子的咆哮,老爷子没有丝毫惧怕,他再次取下一支利箭,熟练的拉弓开弦,瞄准白皮子,面沉如水的说:“犯我家园者,死!” 白皮子点点头:“好,很好!老东西,看今天是你死,还是我亡!” 白皮子举起右手,潇洒的打了个响指,那些被黄皮子上身的村民,像是得到了某种指令,更加疯狂的冲击我们家的院子,而且不少村民都已经爬上墙头,想要翻墙而入。 老妈脸色铁青的说:“早知道当初盖房子的时候,我们就该把围墙修高点!” 老爹瞪了老妈一眼:“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呢!走吧,敢不敢跟我下楼?” 老妈咬咬牙,顺手抄起一旁的铁锹,脑袋一扬:“走啊!” 老爹和老妈急匆匆下楼去了,他们挥舞着铁锹,也不伤害那些村民性命,凡是有人爬上墙头,他们就会抄起铁锹,将那人拍落下去。 但是时间一长,这始终不是办法,缓得了一时,缓不了一夜啊! 怎么办? 现在怎么办? 夜风吹乱我的头发,我的心里从没有像现在一样慌乱过。 修罗剑有好几次都滑入掌心里面,但是看见那一张张熟悉的乡亲面孔,我又逼着自己把修罗剑收回袖口里面。 我不能杀人,他们都是街坊邻居,这是我的底线! “对了,我想到一个法子,不知道行不行得通?”余老爷子突然说道。 “什么法子?”我问余老爷子。 余老爷子说:“祠堂!去村里的祖宗祠堂!祠堂里面供奉着老祖宗的灵魂,现在红旗村面临生死存亡,我们去求助老祖宗,老祖宗肯定会庇护我们的!” “真的有用吗?”我皱起眉头。 余老爷子说:“有没有用我不知道,反正村里一直都有这个传言,如果村里遭受灾难,只要去祠堂里,对着老祖宗的牌位磕头,就能把村里的那些老祖宗请出来。老祖宗的祠堂我们从不曾断了香火,现在我们有难,老祖宗不会见死不救的!” 老爷子说:“这个传言我也听说过,行不行得通,程儿,你去试一试再说!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丝希望!” 我点点头,反正现在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试一试再说吧,万一成功了呢? 我对余老爷子说:“好,我现在便去祠堂!” 然后我对老爷子说:“爷,你掩护我突围!” 老爷子点点头,举起弓箭。 我想了想,摸出数张黄符递给老爷子,我说:“爷,每一支利箭上,你都贴上一张黄符,有了法力的加持,这样射出去的利箭才会有效果!” “这事儿我来!”余老爷子自告奋勇,接过黄符,一张张贴在箭矢上面。 老爷子冲我点点头:“注意安全!” 我抱了抱拳头,翻身跃出楼顶,抱着水管滑了下去,一直滑到墙头上。 很多被黄皮子上身的村民,争先恐后的爬上墙头。 我飞起脚尖,一连将好几个村民踹下墙头,然后飞身跃入人群中,撒丫子便跑。 我这一跑,人群立刻骚动起来。 白皮子尖声叫喊道:“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一大群人扑上来,对我进行围追堵截,我卯足力气,一路飞奔。 那些村民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我正跑着,一个村民突然飞身扑过来,抱着我扑倒在地上。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胖子他爹。 我深吸一口气,说了句“叔叔,对不起!”,然后反手一记肘击打在胖子他爹脸上,翻滚着挣脱开去。 回头看了一眼胖子他爹,满脸都是血,好几颗碎牙从嘴里吐出来。 我爬起来接着往前跑,又有人扑上来,伸手抓住我的脚踝。 我心中一惊,下意识就想摸出修罗剑,斩断那人手臂。 但是我又不忍心下手,现在砍断他的手臂,等他清醒以后怎么办?落下终身残疾,岂不是赖我一辈子? 就这么一耽搁,又有好几个村民追了上来。 紧要关头,老爷子终于出手了。 只听嗖的破空声响,一支利箭旋转飞射而来,精准命中那人的手背。 为了不伤害村民,老爷子提前取下了尖锐的箭头,将箭头换成了黄符。 所以,当黄符钉在此人的手背上,立刻起了效果。 那人的手背滋滋蹿腾起黑烟,一只黄皮子哀嚎着从那人身体里滚出来,捂着爪子逃窜开去。 我得到解脱以后,继续爬起来奔跑。 我没有回头,背后相继传来破空声响,不断有人惨叫着倒地。 在老爷子这个神射手的掩护下,我成功跑到了祠堂。 我推开祠堂大门,冲了进去,反手将门关上。 那些村民穷追不舍,一直跟着我来到祠堂,很快就将祠堂围堵得水泄不通。 而后,那些失去神智的村民,开始疯狂的冲击祠堂。 这个祠堂是红旗村的信仰和希望,如果祠堂被摧毁了,那红旗村就真的完了。 祠堂里面的香火静静燃烧着,昏暗的光亮把祠堂映照得一片凄惶。 我二话不说,对着那些老祖宗的牌位跪了下来。 第七百六十六章 宗祠之魂 “老祖宗在上,受杨程一拜!” 我神情虔诚,匍匐在地上,对着祖宗牌位重重磕了个响头。 那些被黄皮子上身的村民,早已失去了理智,正在疯狂的冲击祠堂。 寒冷的冬夜里,祠堂开始摇摇欲坠。 一旦祠堂被摧毁,最后一丝希望也就破灭了。 我紧咬着嘴唇,咚咚咚的磕着头,额头都破了,有鲜血流出来。 我心急如焚,在心里不停地念叨着:“老祖宗保佑,保佑红旗村度过此劫!” 砰! 一声爆响,祠堂大门被撞开,一股冷风倒灌进来,几乎吹灭祠堂里的香火,祠堂里陡然一黑。 我的心瞬间沉了下去,心中暗叫糟糕。 然而,就在我沮丧之时,原本即将熄灭的香灰,又顽强的燃烧起来,祠堂里再次亮了起来。 与此同时,我惊奇的发现,那些老祖宗的牌位上,泛起奇异的暗红色光晕。 很快,整个祠堂都被笼罩在暗红色的光晕里面。 突然,一道红光从最上方的一个牌位里面射出来,如同一道利箭,唰的射向祠堂门口,没入人群当中。 刹那间,有六七个村民被红光击中,纷纷惨叫着倒飞出去。 几只黄皮子从村民们的身体里面滚出来,身上滋滋的冒着烟,发出痛苦的哀嚎。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但见一道又一道红光从那些祖宗牌位里面飞射出来,那些祖宗牌位如同机关枪,朝着四面八方的人群疯狂扫射,几十上百道红光穿透祠堂,将外面的人群成片成片扫翻在地上。 我的心里惊喜万分,激动的喃喃自语:“成功了!真的成功了!” 此时此刻,这座祠堂就像是一座坚固的堡垒,没有人能够靠近。 目睹这一幕,那只白皮子在外面气得大叫:“这是什么情况?!” 我起身来到祠堂门口,傲然而立,对着那白皮子冷冷说道:“这是宗祠之魂的力量!” “去你娘的宗祠之魂!”白皮子尖声叫骂着,跺了跺脚,朝着我迎面冲上来。 白皮子的速度很快,背后闪过一串残影。 等到白皮子再次闪现的时候,她已经出现在祠堂门口,距离我不到三米。 唰! 白皮子亮出锋利的爪子,对准我的心窝,她眼瞳里的神色,带着狂热的欣喜。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白皮子出手的瞬间,一道红光从祠堂里飞射出来,穿过我的身体,然后击中白皮子的胸口。 因为我站在祠堂门口,刚好挡住白皮子的视线,所以白皮子根本避之不及,被红光击了个正着。 红光虽然穿透我的身体,但是并不会对我造成伤害。 然而,白皮子却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胸口就像被烧灼了一样,滋滋滋的冒着烟,向后飞出老远,撞击在祠堂门口的一棵大树干上。 白皮子痛苦的捂着胸口,她的胸口竟然被宗祠之魂击穿了一个窟窿。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白皮子满脸的不敢置信,贴着树干缓缓跌坐在地上,脸色十分难看。 龙啸天和虎破山自人群中走了出来,看了一眼白皮子,并没有半点关心,反而冷酷的骂道:“真是个废物!” 白皮子很生气,狠狠剜了两人一眼,没有作声。 龙啸天和虎破山走到祠堂门口,一道红光飞射出来,但见那龙啸天反应极快,就像变戏法似的,手里突然多出一把黑纸伞。 纸伞黑沉沉的,伞盖上面画着一些稀奇古怪的符号。 纸伞哗啦一声撑开,挡在两人面前,将那道飞射而来的红光挡了下来。 我微微一惊,妈的,虽然黄皮子畏惧宗祠之魂,但是龙虎双煞却一点都不畏惧。 龙啸天不停地转动纸伞,飞射而来的红光都被纸伞挡了开去。 虎破山那个矮胖子,阴恻恻的笑了起来:“杨程,让你那些老祖宗别白费力气了!你有祠堂的庇护又能怎样?我们一样能够杀了你!” 虎破山这席话非常嚣张,我心中的怒火再次被点燃,修罗剑自袖口中滑出,一股无形杀气立即蔓延开去。 刚才对付那些村民,我不好亮出修罗剑,但是对付龙啸天和虎破山,我可没有那么多顾及。 “我命硬得很呢,想要杀我,呵,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我冷笑一声,突然目光一沉,闪电般出手,修罗剑刺破空气,带着呼啸之声,凶狠的刺向虎破山。 虎破山嘿嘿一笑,脑袋往后一缩,藏在纸伞后面。 我也没有客气,修罗剑直接刺向纸伞。 修罗剑锋利无比,乃削铁如泥的神兵,在我看来,这一剑足以让那把破纸伞全部散架。 但,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剑刺在纸伞上面,所有的力道竟然化为无形,如同石牛沉海,没有激起半点波澜。 我心中大惊,这是什么情况?堂堂修罗剑,居然刺不破一把……纸伞?! 别说是用剑,一把纸伞,就算是用手指,也能轻易戳个洞吧? 这把纸伞到底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天下间居然有如此坚韧的纸材料吗? 就在我震惊的时候,虎破山那张圆滚滚的肥脸又从纸伞后面露出来,他冲我嘿嘿一笑,突然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纸人,掌心一翻,吹了口气,小纸人凌空向我飞过来。 那个小纸人,竟然是用丧葬店的冥纸折出来的,约莫半寸大小,做工也很简单,就跟小孩子做的手工活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纸人身上,用朱砂画着诡异的符咒图案。 虽然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纸人,但我还是留了个心眼,没敢硬接,而是凭借下意识的敏捷反应,侧头一闪,躲开了这个凌空飞来的小纸人。 “啊呀——” 祠堂门口,一个村民刚刚清醒站起来,冷不丁这个纸人飞过去,正好贴在他的眉心中央。 我回头一看,但见纸人身上的诡异符咒忽然闪烁了一下。 那个村民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瞳孔里泛起一片死灰色,脸上失去生机,整个人仰天倒了下去。 第七百六十七章 烧纸人 村民倒在地上,面如死灰,一动不动。 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我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回头看向虎破山,虎破山脸上的笑容让我极度愤懑。 虎破山刚刚放出的那个小纸人,竟然能够吸魂! 小纸人吸走了那个村民的魂,所以那个村民当场便死掉了。 这门子邪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在深深愤怒的同时,脊背也是一阵阵生寒。 刚才我幸好及时躲开了,不然被吸魂的就是我自己。 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这个村民的死,我的心里是很自责的,总感觉是我害死了他。 虎破山阴阴笑道:“小子,下次你可就没这么好运了!” 我紧咬着牙关,扬起修罗剑,剑尖指着龙啸天和虎破山,一字一顿的说:“只要我杨程还站在这里,你们就休想踏入红旗村!” “啧啧啧,天真,天真啊!”虎破山摇了摇头,眯眼笑道:“你该不会是想拖延时间,等待你的小伙伴来帮你吧?” 我心中一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虎破山笑眯眯的说:“你的小伙伴们应该不会回来了,黄皮子半路安排了伏兵,早就把他们截下来了。我猜呀,现在他们应该连人带车滚到悬崖下面去了吧?啊哈哈!啊哈哈哈——” 虎破山笑的很猖狂,但是我的心却在发抖。 没想到龙虎双煞做事这么毒辣,不仅对付我,还要对付我的伙伴们。 怪不得我联系不上王保长他们,原来他们中了黄皮子的埋伏。 按照丁明的说法,他们已经出发两天了,理论上应该回来了,但是现在都还没有回来,恐怕真的凶多吉少了。 青青,王保长,谢强,胖子,他们几个,绝对是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如果他们真的遭遇了不测,我真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该如何面对未来的路?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龙啸天突然收起纸伞,伞尖悄无声息的弹出一根利刺,然后以伞做剑,朝我心窝阴狠的刺过来。 我不知道龙啸天的纸伞上面还有暗器,纯粹是凭借瞬间的反应,眼角瞥见那根利刺上泛起的一丝寒光,身体立即侧移了半寸。 半寸的距离虽然很短,但也正因为这半寸的距离,我成功逃脱死神的魔爪。 原本刺进我心窝的利刺,此时却刺进了我的肩窝。 我只觉左肩窝微微一凉,纸伞前端的利刺,竟然将我的左肩穿了个透心凉。 可能是利刺太过锋利,刹那之间,我竟没有察觉到疼痛。 我怒吼一声,提起修罗剑,反手削向龙啸天的手腕。 龙啸天如果不撤手的话,他的手腕就会被修罗剑齐刷刷斩断。 龙啸天不是傻子,他肯定不会拼上自己的双手,所以他还是撤了手,将纸伞抽离我的身体,向后退开两米有余,躲过我这一剑。 在利刺拔出肩窝的同时,一支血箭嗖的从肩窝里飞出老远。 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一阵钻心刺骨的疼痛。 我捂着流血的肩膀,踉跄着后退一步,靠在祠堂的大门上,脸上的气色瞬间垮掉了一半。 我强忍着疼痛,满脸挂着豆子大的冷汗,整条左臂垂吊着,根本没法再抬起来。 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原本我一个人对战龙虎双煞都已经足够吃力,现在还损失了一条胳膊,这他娘的怎么跟龙虎双煞继续战斗? 我是杨程,不是独臂大侠杨过呀! 杨过少一条胳膊,依然神勇无比,可我少一条胳膊,那就是少了一半的战斗力呀! 见我神情落寞沮丧,虎破山再次猖獗的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原来堂堂三清门传人,也就这点三脚猫本事!我真的很好奇,幽冥门的那几个废物,是怎么会被你这只三脚猫弄死的?” 虎破山的口吻非常轻蔑,看得出来,他非常自负,瞧不起任何人,不仅瞧不起我,甚至连幽冥门的同伴他都瞧不上眼,居然口口声声说他们是“废物”。 龙啸天目光一沉,满含杀机,冷酷的说:“时间不早了,送他上路吧!” “好嘞!”虎破山应了一声,再次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纸人,笑嘻嘻的对我说:“宝贝儿,站着别动啊,乖,听话,让我的小纸人收了你的魂!放心,不痛也不痒,几秒钟就完事了,你不会有痛苦的!乖啊——” 虎破山对着小纸人吹了口气,小纸人仿佛一下子“活”了,凌空向我飞过来。 别看那个小纸人本身轻飘飘的,但是速度却很快,一下子就来到我面前。 这时候,如果我想挥剑的话,可能来不及了。 于是我灵机一动,猛地咬破舌尖,待那小纸人飞到面前,看得准确,噗的喷出一口舌尖血。 滚烫的舌尖血喷在小纸人身上,小纸人竟然发出“呜——”的一声哀嚎,然后如同一只断翅的蝴蝶,飘然落在我的脚下。 我冷哼一声,抬脚将小纸人踩进泥土里,还用脚尖将其狠狠戳烂。 虎破山顿时变了脸色,指着我骂道:“你竟敢毁我纸人?!好,敬酒不吃吃罚酒,你既然不想舒舒服服的死去,那我就让你在极度痛苦中死去吧——” 虎破山的脸上第一次没有了笑容,但见他双手翻飞,不一会儿,掌心里已经变出了十多个小纸人。 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对着这些小纸人吹气,而是抖了抖手腕,这些小纸人便燃烧起来。 我奇怪的看着虎破山,不太清楚他在做什么,他为什么在烧纸人呢? 突然,我觉得背后有些凉飕飕的。 回头一看,顿时大惊,一个穿着碎花长裙的女人,正冷冷站在我背后,她低垂着脑袋,长发披散下来,遮挡住了她的面容。 什么鬼?! 我心中一惊,正准备动手,女人却突然扬起脑袋,她的脸色惨白如纸,眼瞳里翻涌着乌黑的鬼气,模样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我下意识后退一步,却感觉后背又莫名升起一股阴冷的寒意。 再次回头,发现身后又出现了一个壮汉,壮汉也是满脸鬼气,冲我狞笑两声,然后直接用双手撕开自己的肚子,从肚子里掏出一副血淋淋的肠子。 不等我回过神来,那个壮汉已经把肠子当成绳索,套在我的脖子上,猛然收紧。 第七百六十八章 元神出窍 “呃——” 我一下子变了脸色,这个壮汉的力气很大,我使劲挣扎,但却无济于事。 不过眨眼工夫,我的身旁影影绰绰出现了十几个鬼影,男女老少都有,全都伸出鬼手,在我身上乱抓乱扯。 我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虎破山烧纸人,其实是把纸人里面的鬼魂释放出来,他手里的纸人能够吸魂,燃烧之后又能释放鬼魂,如此吊诡的邪术,确实让人防不胜防。 我被十几个厉鬼围困着,手里的修罗剑也被抢走了,脖子被血淋淋的肠子缠得死死的,无法呼吸。 虎破山狞笑着对我说:“小子,刚才我好心让你舒舒服服的死,但是你不肯,非要选择痛苦的死,这可怪不得别人……哎哟……” 虎破山正说着话呢,一道黑色闪电突然从后而至,将虎破山掀翻在地上。 我睁大眼睛,瞳孔里流露出激动的神色。 掀翻虎破山的不是别人,而是我最忠诚的伙伴——黑子。 黑子是跟青青在一起的,现在黑子回来了,说明青青他们也会紧随而至。 小伙伴们没有死,他们平安回到红旗村,我的援军终于到了。 黑子张开血盆大口,死死咬着虎破山的胳膊不松口,虎破山疼得死去活来,鲜血喷溅的满地都是。 龙啸天举起纸伞,就要对着黑子刺下去。 一把桃木剑,拖着暗红色的光芒飞射而至,跟纸伞撞击在一起,令龙啸天向后退开好几步。 “大师兄,俺来也!” 王保长的声音由远及近,我第一次觉得,王保长的声音竟然如此的亲切。 王保长疾步而至,剑指一扬,桃木剑凌空滴溜溜旋转一圈,再次飞向龙啸天。 王保长以气御剑,操纵桃木剑,一口气连续刺出数十剑,打得龙啸天措手不及,相当狼狈。 只听砰砰炸响,围困我的十几个厉鬼,相继爆裂成一团团浓郁的鬼气。 风一吹,鬼气便飘散了。 青青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自从有了龙魂之后,青青更加冷艳动人。 “杨程,你没事吧?”青青问我。 我摘下脖子上那副血淋淋的肠子,扔在地上,啐了口唾沫说:“没事,你们回来的正好,我还担心你们出事了呢!” 青青冷酷的说:“黄皮子在我们回来的路上,设下了埋伏,差点就中了他们的诡计!不过,他们那点幻术,一眼就被我看穿了,杀得他们的伏兵丢盔弃甲!” “强哥和胖子呢?”我问。 四个人里面,我并不担心王保长和青青,因为他们都不是普通人,我最担心谢强和胖子。 青青还没答话,谢强和胖子便从后面气喘吁吁的跑上来:“咱们在这里呢,你放心,死不了!” 刚才的宗祠之魂,已经让很多黄皮子离开了村民们的身体,原本倒在地上的村民,此时也陆陆续续苏醒过来。 谢强和胖子也没闲着,两人把那些村民号召起来,抄起各种家伙,对那些黄皮子展开猛烈的反击。 空气中立刻弥漫开浓浓的血腥味,不少黄皮子都被愤怒的村民打伤打死。 不过转眼的工夫,这里的局势已经被我们扭转过来,龙虎双煞也没有刚才那样威风了惶惶然如同丧家之犬。 虎破山被黑子卸掉了一条胳膊,元气大伤,捂着血流不止的肩膀,想要逃离战场。 “哪里跑?!” 青青厉叱一声,提气追了上去。 幻影一闪,已然出现在虎破山身后。 虎破山一心只顾着逃命,背后空门大露,青青赶上一步,一巴掌拍在虎破山的后背心位置。 青青这一巴掌,看似轻描淡写,其实蕴含着龙魂之力。 砰的一声响,虎破山就像皮球一样弹飞出去,不偏不移,刚好飞身一头撞在大树干上,登时脑浆迸裂,血溅满地,当场就没了声息。 虎破山既死,只剩下龙啸天还在苦苦支撑。 龙啸天依仗着手里那把纸伞,且战且退,还顺带杀死了两三个村民。 我和青青见王保长一人拿他不下,于是一左一右扑上来助阵。 我们三人疯狂围攻龙啸天,就算龙啸天再怎么有本事,也逃不出我们的包围圈。 打着打着,我突然听见了一阵鼾声。 我暗自疑惑,回头一看,鼾声竟然是从王保长嘴里发出来的,而王保长居然倚靠着一大树干睡着了。 王保长睡着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在这激烈的生死战斗中,奇葩的王保长居然能够安然入睡?! 他娘的,就算再困,也不至于能在这种情况下睡着啊! 这种时候,居然有心情睡觉,这是嫌自己命太长了吗? 我正准备过去叫醒王保长,忽听龙啸天传来啊的一声惨叫。 我惊诧的回过头,就看见龙啸天的身体晃了晃,踉跄着向前走了几步,然后扑倒在地上,一汪鲜血从龙啸天的身体下面流淌出来。 青青还在距离龙啸天五米开外的地方,龙啸天肯定不是青青干掉的。 我揉了揉眼睛,惊奇的发现,龙啸天的背后竟然站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一身道服,不是别人,正是王保长! 我一脸懵逼的站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王保长不是在酣然入睡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龙啸天背后?给了龙啸天致命一击呢? 我看了看威风凛凛,手持桃木剑的王保长,又回头看了看倚靠着大树干,仍然在打鼾的王保长,脸上露出极其惊讶的表情。 这……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会有两个王保长?! 难道王保长练成了分身术? 在我惊诧的目光中,提着桃木剑的王保长,慢慢走到那个酣然入睡的王保长面前,然后上前一步,没入了酣然入睡的王保长的身体里面。 两个王保长合二为一,酣然入睡的王保长也悠悠睁开了眼睛。 苏醒后的王保长显得很疲惫,满脸困倦之色,靠着树干缓缓滑坐在地上。 我惊奇的看着王保长,好家伙!他竟然……竟然学会了……元神出窍! 我又惊又喜,伸手在王保长脑袋上一拍:“恭喜啊,居然练成了元神出窍……” 王保长被我伸手这一拍,两眼一翻,登时晕死过去。 第七百六十九章 放生 这……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 兄弟,我对天发誓,我真不是有意的! 青青走过来,看了看晕死的王保长,说:“不用担心,他刚才使出‘元神出窍’,耗费了大量修为,所以有些脱力,晕死过去了!” 我点点头,其实我也没有很担心,我也看出来他这是脱力的症状。 不过实话讲,王保长刚刚使出元神出窍,还是让我相当的惊喜。 元神出窍是非常牛逼的高级法术,施展这种法术,施法者必须要有很高的修为做基础,否则,元神出窍以后,一个控制不好,元神很可能就没法回到身体里面了。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我这才离开广州一两个月,没想到王保长居然练成了“元神出窍”,实在是难能可贵。 胖子走过来问我:“程哥,他们抓住了那只白皮子,你说应该怎么处置?” 龙虎双煞都死了,那只白皮子依然坐在树下,脸色愈发苍白。 村民们里三层外三层,将那只白皮子包围起来,群情激愤,高声叫骂,恨不得将那只白皮子杀之而后快。 白皮子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有村民说:“不用跟她废话了,她害得我们那么惨,理应杀了她!” 立马有村民附和道:“对!她害死了那么多人,我要扒了她的皮!”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愤怒的村民们振臂高呼,喊杀声在祠堂上空回荡不绝。 “杨程来了,怎么处置这只白皮子,还是让杨程来定夺吧!”谢强举起手臂,示意村民们稍安勿躁。 我用宗祠之魂拯救了全村人的性命,我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所以这些村民对我更加敬重。 人群自动分开,为我让出一条道路,我信步走到白皮子面前。 “感觉怎么样?”我问白皮子。 白皮子抬头看了我一眼,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 半晌,她终于缓缓低下头:“成王败寇,我输了,你动手吧!” 说着,白皮子默默闭上眼睛。 我沉默了一会儿,长叹一口气,开口对她说了三个字:“你走吧!” 此话一出,人群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用一种极其震惊的眼神看着我,他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放走白皮子。 就连白皮子自己都不相信,她睁开眼睛,满脸惊诧之色,怔怔地问:“你……你说什么?!” 我挥了挥手,有些疲倦的说:“你走吧!我不杀你!” 白皮子咬着嘴唇,一言不发的看着我,眼神极其复杂。 “为什么?”白皮子问。 我笑了笑,抬头望着漆黑的夜空,幽幽说道:“古语说得好,冤冤相报何时了,我杀了你又如何呢?黄皮子跟红旗村的恩怨依然会持续下去!我累了!” 白皮子沉寂半晌,点了点头。 “走吧,趁我还没改变主意之前!”我背着双手转过身,故意把背心空门留给白皮子。 但是,白皮子并没有动手,她站起来,对着我毕恭毕敬的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 就在这时候,有村民站出来,拦住白皮子的去路,那个村民情绪激动:“不行!不能放她走!我们好不容易抓到她,现在放她走,岂不是放虎归山吗?” 这人带头一吼,其他村民也闹闹嚷嚷起来: “是呀,不能放她走,她害死了我们的亲人,怎么能让她活着离开?” “等她回去养好伤,她又会带着黄皮子来搞事情,到时候又会死人!” 我的目光从村民们的脸上扫过:“相信我,她不会再来了!” 带头那个村民说:“凭什么不会?你能保证吗?杨程,我们敬你是一条汉子,你可不能被妖精迷了魂呀!” “你他妈瞎说什么呢!”谢强是个火爆脾气,衣袖一挽,就要冲上去揍那个村民。 胖子也火了,生气的说:“你们不要忘记了,你们的命,全都是杨程救回来的。杨程要放了白皮子,自然有他的理由,是不是还嫌今晚没闹够吗?” 谢强和胖子这一吼,村民们也就不做声了。 虽然有些人的心里还是不乐意,但他们还是尊重我的决定,默默让开一条路,目送白皮子离开。 人群慢慢散去,妇女老少先行回家,年轻一点的劳动力全部留下来,清理战场。 直到所有人全部离开,天空中已经飘起薄薄的晨雾。 我满身疲惫的在祠堂门槛坐下,摸出一支香,默默的抽着。 回想昨晚的经历,依然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青青他们及时赶回来,红旗村免不了遭受屠村的惨剧。 青青走过来,挨着我坐下。 我向她询问王保长的情况,青青说:“我已经让谢强和胖子送他回家休息了,他这次元神耗损的太过厉害,短时间内恐怕很难恢复!” 我点点头,心里涌起一丝感动,同时也夹着一丝难受。 王保长的修为虽然有了显著提升,但是我很清楚,以他现在的能力,施展元神出窍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场豪赌,赌赢了自然不必说,一旦赌输了,王保长输的可是自己的命。 但王保长明知有生命危险,依然执意施展元神出窍,攻其不备,干掉龙啸天,结束了这场战斗。 别看王保长平日里嘻嘻哈哈,满嘴跑火车,一副下流猥琐的样子,但是在他的内心里面,却装着满满的英雄情怀。 他是一个英雄! 一个值得人尊敬的英雄! 我回头看了一眼祠堂里那依然幽幽燃烧的香火,问青青道:“放走白皮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青青摇摇头:“我认为你做得很对,村民们不理解你,但我理解你。你放走白皮子,是想彻底化解红旗村跟黄皮子之间的仇恨。如果你杀了她,黄皮子肯定会继续纠缠红旗村,不死不休!” 我嗯了一声,伸手将青青搂在怀里,还是青青最能理解我。 其实我这样做,也是一场赌局。 我放走白皮子,会有两种结果:一,白皮子彻底被感化,再也不会带着那些黄皮子来闹事;二,放虎归山,白皮子养好伤以后,继续来找红旗村的麻烦。 我赌第一种结果,我相信,白皮子不会再来了! 第七百七十章 阎王令 红旗村终于安然度过此劫,这个春节,红旗村过得格外热闹,家家户户放鞭炮,摆大酒,村里还组织全村人吃了一顿“坝坝宴”。 劫后余生,让村里的每个人都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春节那几天一过完,余老爷子便找到我,跟我商量重新修缮祠堂的事情。 之前祠堂被黄皮子上身的村民们冲击,好多地方都被破坏了,千疮百孔的,四面都在漏风,老祖宗住在里面肯定不舒服。 因为这几天过春节,也没有时间维修祠堂,现在春节过完了,修缮祠堂的事情自然是头等大事,立刻被提上议程。 余老爷子通过村委会发出公告,挨家挨户征收维修祠堂的“份子钱”。 这个祠堂是全村人的祠堂,所以每户人家都有责任维修。 再者,这次也多亏祖宗祠堂,才帮红旗村度过一劫,所以大家对老祖宗非常尊重,每个人都很积极的缴纳“份子钱”,没有人赖账。 不出两日,维修资金便收齐了。 资金到位以后,维修工作便紧锣密鼓的展开。 村委会请来十多个工匠,夜以继日的维修祠堂,叮叮当当的敲打声不绝于耳。 开工之前,由我牵头,还是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开工仪式,全村老少都来了,黑压压跪了一片,给老祖宗磕头。 祠堂一天天的在慢慢恢复原样,从门槛,到窗户,再到梁柱,最后只剩下屋顶。 自从这座祠堂建成以来,还没有这样彻彻底底的维修过,现在正好趁此机会,把祠堂的里里外外全部翻新一遍。 这天,我正在灶房里炖鸡汤,谢强在门口叫我。 自从王保长元气大损之后,每天都给他炖一只老母鸡补身体。可是,王保长一连吃了我十多只鸡,身体却没有明显好转,依然是那副无精打采,恹恹欲睡的样子。 我把灶火关小,用小火煨汤,这样炖出来的老母鸡香飘四溢,非常够味。 我擦了擦手,走到门口,问谢强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谢强说:“工匠们在维修祠堂房顶的时候,发现一块奇怪的木牌,叫你过去看看!” “奇怪的木牌?!”我皱了皱眉头,向谢强询问那块木牌的奇怪之处。 谢强说:“工匠们维修屋顶,屋顶很多木料都朽烂了,那些朽烂的木料都被拆了下来,堆放在一边。昨天晚上的时候,工匠们就把这些木料当成柴火烧了,上面架个铁锅煮羊肉。 早上起来,有工匠收拾这些烧透的木炭,却发现木炭里面,竟然有块木头牌子。 很明显,这块木头牌子也是柴火的一部分,昨晚柴火燃烧的那么旺,这块木头牌子居然没有被烧毁,你说奇怪不奇怪?” 火都烧不烂的木头牌子?! 确实是有些稀奇。 我和谢强来到祠堂,谢强找来工匠,工匠把那块奇怪的木头牌子递给我。 木头牌子黑沉沉的,上面一点火烧的痕迹都没有。 今天正好有太阳,但是阳光落在木头牌子上面,立马就被木头牌子吸收了,一点光亮都没有泛起。 木头牌子约莫成年人的手掌大小,从造型上看,很像是一块令牌之类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这块牌子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似木非木,似铁非铁的,反正捧在手里感觉十分阴冷。 连我都感觉这玩意儿阴冷,其他普通人更是觉得这块牌子跟坚冰一样,谢强接过牌子看了看,不过短短一两分钟时间,他的手背上就爬满一层白色的寒霜,冻得他嗷嗷大叫,赶紧丢掉了这块奇怪的牌子。 “这玩意儿邪门的很,我看还是挖个坑把它埋了吧?”谢强对我说。 我没有说话,而是把牌子举起来,仔细观察。 我眯起眼睛,盯着牌子看了一会儿,隐隐发现牌子表面竟然有蝌蚪在流动。 我心头一跳,继续睁大眼睛,却发现那些并不是“蝌蚪”,而是某种古怪的符文,看上去像是黄泉纹。 一道闪电瞬间划过我的脑海,我激动的嘴唇颤抖,喃喃自语:“找到了……找到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里找到了……” 谢强好奇的问我:“什么找到了?你在说这块木头牌子?” 我点点头,激动之色溢于言表:“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这是阎王令!六道法宝之一的阎王令啊!” 谢强一脸懵逼,挠了挠脑袋:“阎王令是什么东西?” 谢强不是修道之人,自然不懂阎王令是什么东西,我也懒得跟他解释,把“阎王令”往怀里一揣,然后抱着谢强亲了一口,一路飞奔回了家。 回到家里,我把阎王令掏出来,反复摩挲,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天下人遍寻不着的阎王令,竟然会被当成一块木头板子,镶嵌在红旗村的祠堂里面。 这可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看样子,真正庇护我们的,应该是这块阎王令。 正是因为有了阎王令的存在,才能释放出宗祠之魂,击退那些黄皮子。 换言之,是这块阎王令救了全村人的性命。 在拥有这块阎王令以后,传说中的六道法宝我便全部凑齐了。 回想这一路走来,一场场奇遇,让我获得了一件又一件法宝。 别人穷尽一生,可能连一件法宝都找不到,但是我却以一己之力,搜集到了全部六件法宝。 冥冥中,好像这全都是上天注定的安排。 当天机降临,帝魂苏醒的时候,只有用这六道法宝才能跟帝魂抗衡。 如此看来,我是老天爷钦定的拯救世界的英雄! 在这之前,我是不太信命的,我很信奉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可是,现在我愈发觉得,很多东西,其实上天早有定数,也许我们的一生,都是被老天爷安排好的。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这个出生在大山沟沟里的孩子,有一天,竟然会肩负拯救天下苍生的重任。 但,命运如此,无论这份责任多么沉重,我也会义无反顾,迎难而上。 我不想成为英雄,但我不得不成为英雄! 第七百七十一章 灵参 呼噜噜!呼噜噜! 一只香喷喷的老母鸡,又被王保长吞进了肚子里。 王保长除了在吃东西的时候,能够焕发出一丝生气,其他时候都是死气沉沉的。 吃了这么多只鸡,理论上来说,王保长应该胖成球了,但截然相反的是,王保长的身体反而消瘦下去。 以王保长的能力,还不足以很好的驾驭“元神出窍”,但是为了打败龙啸天,王保长还是铤而走险,赌上身家性命,施展出“元神出窍”。虽然王保长赌赢了,但是却让自己的元气受到极大损耗。 除了身体消瘦以外,最明显的便是每天新增的白发。 这才短短半月的时间,王保长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他现在的模样就像是一个糟老头子,看上去令人难过和心疼。 王保长吃完炖鸡以后,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我叹了口气,对青青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青青说:“他伤了元气,一时半会儿没法恢复,除非……除非有什么大补的灵丹,能够快速补充他的元气……” 我点点头,大补的灵丹,我到哪里去寻大补的灵丹? 灵丹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全凭运气。 我摇了摇头,也没心情吃饭,随便扒拉了几口,便准备上楼休息。 就在这时候,院子里传来黑子狂吠的声音。 我一听黑子的声音就不太对劲,于是匆匆下了楼,来到院子里。 大门口传来敲门声,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色已经黑透了,这么晚了,还有谁来我家窜门呢?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黑子不可能发出这种声音,而且黑子背上的黑毛都倒竖了起来,可见来者不善。 我皱了皱眉头,已经有了戒心,然后冷冷对着门外喝问道:“什么人?!” 门外幽幽传来一个声音:“是我,黄姑娘!” 黄姑娘?! 我微微一怔,难怪这声音有些熟悉,所谓“黄姑娘”,不就是那个白皮子吗? 上次在祠堂门口,我放了白皮子一条生路,她今夜上门拜访是何用意? 白皮子不是我的对手,更何况家里还有青青和王保长,白皮子不会傻到一个人跑上门送死。 所以,白皮子来找我,应该不是上门寻仇。 想到这里,我便放下一半的戒心,背负着双手,对着大门口说道:“请进!” 也不见大门有什么东西,一缕黄色的烟雾穿门而过,出现在我面前。 烟雾散开,白皮子的身影缓缓显现出来。 她还是那样漂亮,尤其在黑夜中,她的眼神充满了一种妖异的魅惑。 我看了看白皮子的眼睛,她的眼神里带着友善。 黑子对着白皮子龇牙咧嘴,吠个不停,还是很有敌意的样子。 我喊了一声黑子,冲它扬了扬下巴,示意它退下。 黑子很听我的话,虽然心里万分不乐意,但还是呜呜咽咽的退下了。 当然,跟黑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黄,看见白皮子,黑子奋勇上前,跟白皮子硬刚,而小黄早就吓得钻进狗屋,脑袋朝里,屁股朝外,瑟瑟发抖。 “黄姑娘深夜拜访,有什么事吗?”我一脸平静的问。 白皮子说:“感谢你上次的不杀之恩,今日我来,没有其他意思,过节嘛,给你送个礼物!” “礼物?!”我看着白皮子,没有作声,心里有些警惕,不知道白皮子所说的“礼物”,究竟是真正的礼物,还是另有所指。 只见白皮子从怀里摸出一个长方形的紫木匣子,匣子的纹饰很精美,一看就是高档货。 用这样的木匣子装礼物,可见礼物应该也不是凡物。 白皮子打开紫木匣子,将匣子放在地上,然后伸出手指,围绕着紫木匣子画了一个金色的圆圈,把这个紫木匣子圈在里面。 一缕白烟从木匣子里面飘荡出来,那缕白烟渐渐幻化成了一个胖头娃娃。 但见那个胖头娃娃浑身晶莹剔透,肌肤胜雪,打着光屁股,模样憨态可掬。 胖头娃娃跳出木匣子,便撒丫子飞奔,但是无论他怎样跑,都跑不出白皮子为他设下的金色圆圈。 金色圆圈就像是一座牢房,将胖头娃娃困在里面。 胖头娃娃有好几次试着去冲撞金圈,结果都被金光反弹回来,疼得他龇牙咧嘴,在地上打滚。 “这便是你送给我的礼物?”我问白皮子。 白皮子点点头:“这是千年灵参,极品人参吸食天地精华之后,便会修炼成精,经过千年的修行,才能幻化成人形!你兄弟王保长元气大伤,用这千年灵参熬汤给他服下,三日之内,便能恢复元气,并且修为比之前更上一层楼!” 虽然我没有吃过千年灵参,但我也知道千年灵参是可遇不可求的天地灵宝,其贵重程度,千金都难买。 王保长现在元气大伤,正需要灵丹补充元气,白皮子送给我的这支千年灵参,正是治愈王保长的灵丹。 “黄姑娘雪中送炭,如此诚意,那我就不推辞了!”我冲白皮子抱了抱拳,表示感谢。 白皮子手指轻轻一扬,收起那个金圈,胖头娃娃也重新回到紫木匣子里面。 白皮子做了个请的手势,我走过去,捧起紫木匣子。 我问白皮子:“黄姑娘亲自上门,赠予如此贵重的礼物,是不是有事相求?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情,我能做到的,当作千年灵参的报答,我都会帮你做到!” 白皮子站在那里,轻轻咬着嘴唇,踌躇半晌,这才幽幽说道:“我……我可以成为你的保家仙吗?” 我怔了怔,没想到白皮子居然会提出这种请求。 白皮子解释说:“放心,我没有伤害你们的意思。之前你们的保家仙九爷是我杀死的,我只是想弥补自己的罪过。而且,也算是对你不杀之恩的一种报答!当然,你对我如若还有戒心的话,那便算了吧……” 白皮子对我微微一欠身,然后转身往门口走去。 “黄姑娘留步!”我叫住了白皮子。 白皮子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我冲她莞尔一笑:“大过节的,留下来喝杯酒吧!” 第七百七十二章 发死人财 我和黄皮子之间的恩怨总算是化解了,黄皮子的带头者“白皮子”,感谢我的不杀之恩,主动上门做了保家仙。 我主持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将白皮子请入保家楼,白皮子成为我们家新一任保家仙。 白皮子赠予的千年灵参也非常有效,我将灵参和老母鸡一起炖了,在炖汤的时候,还看见那个胖娃娃在沸水里翻滚,不过很快就化成一缕白烟,消融于鸡汤里面。 等鸡汤出锅的时候,鲜香四溢不说,而且鸡汤居然是亮白色,非常诱人。 王保长一口气喝了三大碗人参鸡汤,原本苍白的脸庞,很快就泛起了血色。 当然,这样的极品好东西,我也拉着全家人一起享用。 老爷子喝了以后,满面红光,我猜测至少增加了十年寿命。 老爹和老妈,包括家里的小黄,都能够延年益寿。 我和青青,黑子喝了这个汤,元气大增,明显感觉修为又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不出三日,王保长果然恢复如初,又蹦又跳,哪里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 大年十五一过,春节就算彻底结束了,全国各地开启了返城潮,那些在外务工的人们,又开始了新一年的忙碌奔波。 谢强和胖子要回公司了,我们也顺带回广州。 这天,我正在家里收拾行李,手机响了,原来是龙少爷打来的。 细细一想,自从去广州以后,已经很久没有跟龙少爷这帮兄弟见面了。 过年回来,红旗村又出了这档子大事,忙里忙外的,一个春节就已经没了,等到想起这帮兄弟时候,又该背井离乡讨生活了。 我接起电话,和龙少爷插科打诨了几句,龙少爷说:“程哥,你是不是在广州那边发大财了,都快忘记咱们这帮兄弟了?” 我说:“哪里话,我发什么财,不过是讨生活而已。前些日子村里发生了大事。所以也就没有时间跟兄弟们聚一聚!” 龙少爷问:“你什么时候回广州?” 我说:“快了,明儿一早吧,今晚陪爹妈吃个饭!” 龙少爷说:“这样,你现在待在家里,哪里也别去,我马上来找你!” 说完这话,龙少爷直接撂了电话。 以前山路还没修好的时候,从镇上徒步到红旗村,得半天时间,现在盘山公路开通以后,不出一个钟头,龙少爷便开着一辆小车出现在红旗村口,然后打电话叫我出去。 龙少爷不愧是富家公子,现在出门都开大奔了,一身高档貂毛大衣,十分贵气,手指上还戴着金戒指,腋下夹着一个包,一副成功人士的扮相。 龙少爷冲我招了招手,让我上车。 我说:“龙少爷,来都来了,不如到家里喝两杯?” 龙少爷一脸正经的说:“程哥,我这么着急来找你,可不是来找你喝酒的,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帮忙?帮什么忙?”我坐进大奔里面,伸了个懒腰,不错,豪车坐着就是舒服。 龙少爷发动大奔,风驰电掣的往镇上驶去。 路上的时候,龙少爷一边开车,一边跟我聊了起来。 最近两年,龙少爷他老爹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基本上把手里的生意,全权交给龙少爷打理。 龙少爷家里一直是做煤矿生意的,开了好几个煤窑,不过这些地方大多都是小煤窑,一个煤窑挖空以后,就要寻找新的煤窑。 前不久,龙少爷才在邻镇买了个小煤窑,在龙少爷之前,有很多煤老板来看过,但是都没人敢下手。 为什么呢? 原来这个煤窑,竟然是在一片乱坟岗子下面。 战乱年代,民不聊生,生命非常低贱,很多人死后,也没钱下葬,一床草席裹着,扔到乱坟岗,更惨的连草席都没有,就那样暴尸荒野。像我们小时候去的鬼哭沟,便是这样一种情况。 乱坟岗因为埋葬着很多尸骨,所以阴气很重,普通人根本不敢靠近,只有那些野猫野狗的,才会在乱坟岗里面刨挖骨头吃。 做生意的人很讲究,都不愿意触碰霉头,所以地底下面虽然储藏着煤炭,也没人敢来挖掘。 偏偏龙少爷初生牛犊不怕虎,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都敢做,用龙少爷的话说:“那乱坟岗子下面都埋着金子,不挖白不挖呀,谁还会跟钱过意不去呢?” 于是,龙少爷用一个很低廉的价格,将那块地皮买了下来,建起煤窑,开始采煤。 我看了一眼正在开车的龙少爷,这小子嘴里叼着烟,跟读书时候一样,依然是那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我说你真是勇气可嘉,这是发死人财呀,损阴德的! 龙少爷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俗话说得好,富贵险中求!这块地皮正因为之前是乱坟岗子,所以价格才会那么低。我算过了,五年的开采权限,一年就能回本,剩下的四年都是纯利润,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我怎么能错过?” 我点点头,语重心长的说:“从商业的角度来看,你确实没错,用最少的资金,创造最大的财富!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你很冲动,很冒险。你都说过,在你之前,不止一个老板去考察过这块地皮,难道那些老板不知道其中的利润?为什么他们最终还是不敢下手?他们是傻子?” 龙少爷摇下车窗,弹飞烟头说:“他们不是傻子,他们是胆小鬼!” 我摇了摇头:“别人胆小,有别人胆小的原因。你胆大,你确实胆大,但你不也碰上麻烦了吗?如果不是煤窑里出了事情,你又怎么会风风火火跑来找我?” 龙少爷扭头看了我一眼,尴尬的笑了笑:“程哥,大家都是兄弟,说话要不要这么直接?” 我一本正色的说:“正因为大家都是兄弟,我才对你实话实说。如果我提前知道这件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让你买下这块乱坟岗子的!” 龙少爷苦着脸说:“可是现在买都已经买了,说这些已经没用了!”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吧,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第七百七十三章 夜半女人哭 龙少爷一直想要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所以在买下那块乱坟岗子以后,立即召集工人入场。 机器的轰鸣声打碎了原本的寂静,挖掘机横行,很快就把原本的乱坟岗子清理的干干净净。 然后,大量工人入场,搭建起各种挖煤的机器设备。 很快,原本荒无人烟的乱坟岗子,转眼变成了一座人声鼎沸,生机勃勃的小煤窑。 煤窑上面,也搭起了一大片厂房和工棚。 龙少爷也算勤恳,虽然煤窑里的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搬入煤窑厂房,和工人们同吃同住,积极筹备前期工作,争取煤窑能够早日开业。 刚刚住进煤窑的那天晚上,便发生了古怪事儿。 天气冷,龙少爷跟手下喝了两杯白酒,早早便睡下了。 半夜的时候,睡得正酣的龙少爷,突然被一阵哭声给吵醒了。 那哭声隐隐约约的,像是一个女人在呜咽。 刚开始龙少爷也没有在意,被子把脑袋一蒙,翻个身继续睡。 但是那哭声渐渐大了起来,一直在龙少爷耳朵边上萦绕,吵得他无法入睡。 龙少爷骂骂咧咧爬起来,穿着裤衩子来到窗户边上,想要看看究竟是谁半夜三更睡不着,在那里呜呜呜的哭个不停。 小煤窑坐落在山脚下,周围黑漆漆的一片,三更半夜的,工人们都睡下了,只有厂房那边,零星的亮着几盏灯。 龙少爷瞪大眼睛扫了一圈,就看见其中一盏昏黄的挂灯下面,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那女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花衣服,背对着龙少爷的窗户,龙少爷也看不清楚她的样子。 龙少爷被那女人的哭声吵得心烦,披上外衣出了门。 这个小煤窑里面,暂时还没有女工,全是清一色的汉子,也不知道这个穿着花衣服的女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里距离镇上都还有半个小时车程,深更半夜的,这个女人也不可能是从镇上来的吧? 外面很冷,龙少爷裹了裹衣领,来到刚才那个女人所在的地方,却发现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时候,正好一个值夜班的工头出来撒尿,看见龙少爷,很奇怪的问他:“老板,这天寒地冻的,你半夜跑出来做啥呢?” 龙少爷皱起眉头,反问道:“女人呢?” 工头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压低声音对龙少爷说:“老板,这矿上的生活确实枯燥无聊,如果你想要花姑娘解解闷,明天到镇上给你找一个……” 龙少爷双手叉腰,低着头走来走去,喃喃自语:“奇怪!女人呢……刚才明明还在这里的……” 工头以为龙少爷想女人想疯了,一脸无奈的说:“老板,这个时间点,我到哪里去给你找女人啊,忍一忍,明天如何?” 龙少爷冷不丁踹了工头一脚,指着刚才女人坐过的地方说:“刚才,这里坐着一个女人,一直在哭,把我吵得睡不着,结果我走到这里,女人就不见了!” 工头一脸困惑的看着龙少爷,伸手摸了摸龙少爷的额头:“老板,你是生病了还是酒喝多了,咱们厂里全是清一色的莽夫,哪里来的女人?” 龙少爷浓眉一竖,问那工头道:“你刚才没有听见哭声吗?” 工头摇了摇头:“没啊!我们几个值夜班的,一直在里面烤火唠嗑,没听见什么哭声呀!” 龙少爷满脸诧异,女人的哭声那么大,把他都给吵醒了,这几个值夜班的工人居然说没有听见? 工头见龙少爷一脸怀疑,赶紧补充说道:“真的没有听见,不信我把另外几个兄弟叫出来,你问问他们!” 龙少爷说:“不要废话,叫上那几个值夜班的兄弟,到处找一找,看看那个女人是不是躲到哪个角落里去了。那女人披头散发,穿着一件花衣服,找到她就给我带过来!” 工头看龙少爷不像是看玩笑,虽然心里还是有些疑惑,但也不敢抗拒龙少爷的命令,立即进去叫上值夜班的兄弟,一人提着一个手电筒,分头散开,寻找那个花衣服女人的下落。 龙少爷翘着二郎腿,点上一支烟,挨着烤火炉坐下来。 以他的酒量,两杯白酒根本不算多,所以他很清醒,刚才自己绝对没有看错,也不可能是醉酒之后产生的幻听。 但奇怪的是,女人的哭声那么大,他在睡梦中都被吵醒了,但值夜班的工头却坚称没有听到女人的哭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支烟抽完,工头也带着人回来了。 龙少爷问:“找到了吗?” 工头摇摇头,说:“没有,我们围着煤窑找了三圈,也没有发现花衣服女人。我猜,那女人是不是跑到山里去了?” 龙少爷眯起眼睛,看了看黑暗中起伏的山峦,工头的猜测也许是对的,这座煤窑本来就坐落在山脚下面,四面都被大山包围起来,那个女人出了煤窑,很可能往山里去了。 算了,也许是哪里跑来的疯子吧! 龙少爷这般想着,也没再继续过问这件事情,打着呵欠回到自己的卧室,继续蒙头大睡。 不知道是不是半夜起来着凉了的缘故,反正这一觉龙少爷睡得浑浑噩噩,而且脑袋瓜子精痛,感觉就像要炸了一样。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龙少爷才醒转过来,浑身乏力,也没什么胃口,脸色白得吓人。 工头来跟龙少爷汇报情况,看见龙少爷这副脸色,又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他额头也是滚烫,说他肯定是遭了风寒,要送他去镇上看医生。 龙少爷不想去,工头就让食堂的伙夫,给龙少爷熬了一碗姜汤。 热辣辣的姜汤喝下去,身体由内自外都是暖和和的,还是很有效果,发了一身汗,身体轻松了不少。 晚饭的时候,龙少爷想起昨晚的事情,随口问了几个一同吃饭的工人,问他们昨晚有没有听见女人的哭声。 工人们的卧房跟龙少爷的卧房都在一起,只不过龙少爷的卧房是单间,工人们都是好几人住在一间。 所以,如果龙少爷听见女人的哭声,隔壁卧房的工人们,肯定也能听见哭声。 但无一例外的,这些工人们都摇头说昨晚睡得很熟,并没有听见什么女人的哭声。 第七百七十四章 天井 虽然这件事情很奇怪,但龙少爷也没有多想。 接下来的两三天,龙少爷都睡的很踏实,也没听见女人的哭声,这件事情渐渐都被他淡忘了。 可是,好日子不长,三天后的晚上,女人的哭声又来了,呜呜咽咽的就像电钻一样,龙少爷的脑袋一挖一挖的疼。 龙少爷心头火大,心想那疯女人怎么又来了,今晚一定要把她抓住问个清楚,这小煤窑都还没有正式动工呢,那女人天天跑到这里哭,就跟哭丧似的,晦气。 龙少爷翻身爬起来,抓了一件外衣,就准备走到窗户边看个究竟。 结果刚刚走到窗户边,就听啪的一声,一张惨白的人脸,一下子贴在窗户上。 龙少爷猝不及防,差点吓得丢了魂,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但见贴在窗户上的,竟是一张腐烂的女人脸,披头散发,穿着花衣服,正是那个半夜痛哭的女人。 女人的双手不停地拍打玻璃窗,像是想从外面爬进来。 龙少爷吓得魂不附体,一边大声叫喊,一边跑去开灯。 隔壁的工人,被龙少爷的喊叫声吵醒了,以为他出了什么事,纷纷跑到龙少爷房间。 灯光亮起,工人们问龙少爷发生了什么事,龙少爷不敢回头,一个劲的大叫:“窗户外面有鬼……窗户外面有鬼……” 工人们面面相觑,很奇怪的说,窗户外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啊! 龙少爷一回头,发现原本贴在窗户上的那张女人脸,果然已经不见了。 龙少爷来到窗户边上,那个花衣服女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经过这一吓,龙少爷再也睡不着了,他亲自带着那些工人,点亮煤窑里的所有灯,掘地三尺都要找到那个女人。 浩浩荡荡几十上百人,几乎都把煤窑的每一寸土地踩烂了,找了整整一宿,也没有找到那个花衣服女人。 花衣服女人就像幽灵一样,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又不知消失去了哪里。 瞎忙了一个通宵,大家都非常疲倦,龙少爷也是扛不住了,于是回到房间休息。 当他脱下外衣,掀开被子准备睡觉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吓得他呆若木鸡。 但见他的床单上面,竟然密密麻麻全是血手印! 这件事情太诡异了,龙少爷想了想,悄悄扔掉床单,没有对外公开,怕引起工人们的恐慌。 扔掉床单以后,龙少爷便给我打了电话,请我过去帮忙看看。 我坐着龙少爷的大奔来到煤窑,一走进煤窑,我就感觉这里的阴气很重。 这里原本是乱坟岗子,下面堆积着累累尸骨,乃阴气聚集之地,即使他们清理了地下的尸骨,但是阴气仍在。 我皱着眉头,背着双手,绕着小煤窑走了一圈。 走了一圈过后,我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龙少爷看我皱眉丧脸的样子,就知道事情不妙,小心翼翼问我:“兄弟,情况如何?” 我摇了摇头:“不如何!实话讲,你这里的风水很不好! 你看四面环山,山脉呈纵横走向,正好形成了一个‘井’字,而这座煤窑,正好在这个井口里面。 在风水学里,这样的风水称为‘天井’,乃凶煞之穴。 在这口天井里面,原本堆积着累累尸骨,导致阴气常年聚集在天井之内。 现在你们虽然清走了尸骨,但是阴气聚而不散,这里的阴气依然非常重,完全将煤窑笼罩在其中!” 顿了顿,我接着说道:“我也不是诅咒你,大家是兄弟,实话实说,如果你们在这里长期待下去,迟早会出事,运气好的阴气入体,体虚多病,运气差的精神错乱,暴毙而亡!” “这么严重?!”龙少爷的两颗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飞出来,他赶紧伸手捂住我的嘴巴,怕我说的这番话被那些工人听见了。 龙少爷拉着我,去了他的卧房,然后关上门窗,确保外面的人听不见我们的谈话。 “有没有解决的办法?”龙少爷问我。 “最好的办法就是集体搬离这里,远远离开这口‘天井’!”我说。 “开什么玩笑?!”龙少爷情绪激动,一蹦三尺高。 “你觉得我像开玩笑吗?”我一本正色的说。 龙少爷使劲揉了揉太阳穴,面容焦急的拉着我说:“兄弟,这座煤窑我前期已经投资了不少钱,如果不开采煤矿,就这样丢弃了,那我投资的钱全都打了水漂,我老爹要是知道了,我这总经理的位置怕是坐不稳了。 还有,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看我笑话吗,我弄这个煤窑,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要是搞砸了,哪还有脸面在外面混? 所以,不管是出于投资,还是出于面子,我都不可能放弃这座煤窑,你懂吗?” “哎!”我叹了口气。 “钱真的比人命还重要吗?”这句话我憋在肚子里,终究没有说出来。 不过转念想想,龙少爷是生意人,生意人做生意,自然是从钱的角度出发,诚如他所说,前期买地皮,搞机器设备,还有那么多人工,上千万都已经砸进去了,现在让他放弃这里,等同于扔掉上千万的资金,对龙少爷来说,绝对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可能从今往后,他老爹都不会再让他做生意了,而且也必定成为江湖上一大笑柄。 龙少爷伸出双手,按在我的肩膀上,目光炯炯的看着我:“杨程,咱俩是兄弟,一起喝过酒,一起蹲过牢,一起嫖过娼……” “哎,打住打住,谁跟你一起嫖过娼啊?你不要污蔑我的清白!”我说。 龙少爷说:“嗨,反正就是那么个意思嘛!我知道你现在的本事很大,肯定能帮我处理好这里的事情。你放心,酬劳方面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你该收多少收多少!” “不是钱的问题!”我摆摆手,龙少爷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管是出于朋友情面,还是兄弟情义,不帮他也说不过去,所以我只好点点头,说了句“尽力而为!” 第七百七十五章 锁仙阵 晚上,我留在了矿上。 我让龙少爷今晚跟其他工人一起住,我住他的房间,并不是我为了舒适,而是为了他的人身安全。 如果那个花衣服女人真的是孤魂野鬼,绝对不可能只是吓唬吓唬他这么简单。 我连晚饭都顾不上吃,随便煮了包方便面,便开始在卧室里布置起来。 我从包里取出一捆红绳,在卧室里横拉竖拽,用这捆红绳,编织了一张错综复杂的大网,然后我坐在床上,欣赏自己的“杰作”。 龙少爷推门进来,我让他小心,不要破坏了我的辛勤劳动。 龙少爷站在门口,看着满屋子交相错杂的红绳,一头雾水的问我:“兄弟,你这是在干嘛?” 我得意的扬了扬下巴:“这叫锁仙阵,一旦有脏东西溜进这间屋子,他就别想再逃出去了!” 龙少爷点点头:“哦,明白了,用来抓鬼的是吧,那不是应该叫锁鬼阵吗?” 我翻了翻白眼:“哎呀!锁仙阵听上去,高大上档次一点嘛!锁仙阵的意思就是说,即使神仙落在这个阵法里面,都会被锁住,懂吧?” 龙少爷抱了抱拳,关门退了出去:“辛苦,静候佳音!” 外面天冷,我关了灯,早早钻进被窝躺下,只是脱了外衣,万一发生状况,我也能第一时间爬起来。 春节这段时间可把我累坏了,所以最近我的瞌睡很好睡,几乎是沾床就打鼾。 睡到半夜的时候,屋子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将我从睡梦中惊醒了。 我爬起来,没有开灯,而是点亮一支蜡烛,放在床头。 烛光中,我看见一个小孩,确切的说,是一个小鬼,浑身都被红绳缠绕着,在房间里滚来滚去,拼命挣扎,他越挣扎,身上的红绳缠得越乱越死,鬼气滋滋滋的往外冒,令他非常痛苦。 我皱了皱眉头,按照龙少爷的说法,应该是一个花衣服的女鬼才对呀,怎么今晚变成了一个小孩?看样子这里的脏东西不少呀! “喂,小鬼,别挣扎了,越挣扎,你只会死的越快!”我对小鬼说道。 小鬼哼哧哼哧的爬起来,坐在墙角,很不爽的看着我。 不是我骄傲,以我现在的道行,还真没把这些小鬼放在眼里。 我瞄了一眼小鬼,穿着小褂子,戴着宝盖帽,扎着小辫子,一副地主家小少爷的打扮。 “你是什么人?放开我!”小地主恶狠狠的冲我喊,为了恐吓我,甚至还咧嘴露出他那一嘴的鬼牙。 在我眼中,小地主这副模样,跟一只发怒的小猫咪差不多。 “你甭管我是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放你走,若不然,你就别想离开了!”我淡淡说道。 小地主尖着嗓子道:“你威胁我?” 我笑了笑:“对,我就是威胁你!” 小地主一脸凶狠的说:“我家里人不会放过你的,你敢威胁我,那这里的所有人,都要给我陪葬!” 我收敛起笑容,面容变得冷峻起来:“年纪不大,口气还挺大!这里有上百号人,你家有多少人,能让这里的人全部给你陪葬?” 其实我是故意这样问的,就是想从小地主的口中,套出他们的底细。 小地主冷笑两声,颇为得意的说:“一百个人算什么,我们的人,至少是你们的十倍!” 我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暗吸了口凉气,如果小地主没有唬我的话,那这里起码聚集了上千个阴魂,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不过,这里既然是乱坟岗子,上千个阴魂也很正常。 哎,奶奶个熊,没想到龙少爷为了开采这座煤矿,居然捅到马蜂窝了。 如果仅仅只是一个花衣服女人,我帮他收了便是,但没想到,花衣服女人的背后,还有上千个阴魂,这事儿可真的不好摆平了。 见我半天没有说话,小地主以为我害怕了,奚落嘲讽道:“你是不是怕了?怕了就赶紧放了我,然后带着你们的人离开这里,滚的越远越好,永远也不要回来!” “如果不走呢?”我反问道。 “不走?!呵呵!”小地主脸上的表情很冷酷:“那就全部留下来吧!” 我当然知道小地主所说的“留下来”是什么意思,说句心里话,我又何尝不想带着这里的工人离开呢。可是龙少爷的态度也很强硬,离开是不可能的,投资了上千万巨款,谁也不忍心打水漂啊! 我想了想,对小地主说:“这样吧,放了你也行,但是在放你之前,你把你们管事儿的叫出来,我想跟他谈谈!” 小地主皱起眉头:“管事儿的是我家老爷子,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有什么资格跟他谈?” 我点点头:“你家老爷子疼你吗?” “废话!”小地主说:“我家就我一个亲孙子,老爷子不疼我疼谁去?所以我跟你说,赶紧放了我,天亮之后,老爷子若是看见我没有回去,必定血洗煤窑!” “我说了,你把你家老爷子叫出来,我就放了你!”我冷冷道。 “呸,不可能,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小地主一脸蛮横的说。 我摇了摇头,看样子他还不清楚状况,还以为自己是那个锦衣玉食,呼来唤去的地主少爷呢? “好吧,既然你老爷子这么疼你,就让他到我这里赎人吧!”我一边说,一边掏出招魂葫芦。 小地主顿时变了脸色:“你……你要做什么……快放了我……听见没有……我警告你……” 小地主骂骂咧咧个不停,很遗憾,我也最讨厌受到别人的威胁,更何况还是一个小鬼,所以这个小地主越是威胁我,越让我想收了他。 “小朋友,记住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出门在外,不要乱说话,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一本正经的教育了小地主一番,然后拔开葫芦塞,念起咒语。 招魂葫芦里飞出一团红光,笼罩着小地主。 “啊——”小地主发出凄厉的惨叫,被那团红光唰一声吸入葫芦里面。 小地主不见了,墙角只留下一堆乱糟糟的红绳。 我拍了拍招魂葫芦,重新盖上葫芦塞。 第七百七十六章 吕家庄 天色刚刚亮起,我就把龙少爷从被窝里拽出来,让他去镇上托人查一查这片乱坟岗子的来历。 摸清对方的底细,以便增加我们获胜的筹码。 对方想要撵走龙少爷和他的工人,但是龙少爷宁死不走,双方坚持不下,唯一的结果只能是武力解决,谁获胜谁就能获得这片土地的控制权。 所以,这一战,肯定是非打不可。 龙少爷去镇上转了一圈,下午的时候才回来,他问了镇上的一些老人,也查阅了一些档案,终于获悉了这片乱坟岗子的资料。 原本这里并不是乱坟岗子,清末民初的时候,这里还曾有一座很大的庄园,主人姓吕,附近的人都叫他吕财主。吕财主属于十里八村的大户,不仅有钱,还养了很多家丁。 但是,正所谓树大招风,腰缠万贯的吕财主,引起了附近很多山贼马匪的注意,那些山贼马匪都对吕家庄虎视眈眈,垂涎欲滴。 当然,也有不少贼人蠢蠢欲动,对吕家庄实施过好几次抢劫,但都没有成功,反而被吕家庄的家丁打得落荒而逃。 那些贼人并不甘心,吕家庄这块大肥肉就摆在面前,谁不想咬上一口? 于是,为了瓜分吕家庄这块肥肉,附近山头的贼人全部聚集在一起,签订了盟约,准备抱团作战,而且还制定了详细的瓜分计划。 这些贼人各个山头的势力并不大,但是十几个绿林帮派聚集在一起,战斗力一下子就提升上来,而且人数上也占了优势。 为了偷袭计划万无一失,这些贼人甚至还威逼利诱,拉拢了吕家庄的内部人员,与他们里应外合,干这票大事。 所有人马准备就绪,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深夜,浩浩荡荡几百个山贼,趁着大雨的掩护,从山上杀下来,犹如几百头饿狼,从四面八方扑向吕家庄。 与此同时,吕家庄里的内鬼也在庄园里面四处放火,惊乱了那些家丁的阵脚。 那些家丁忙于灭火的时候,数百头凶悍的饿狼已经来到庄园外面,等到家丁发现有山贼来袭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一方面忙着扑火,一方面还要抵抗凶悍的山贼,平时训练有素的家丁,在这样的高压之下,也是乱成一锅粥,根本没有组织起有效的反抗力量。 经过一夜血战,整个吕家庄都被山贼联军血洗,尸横遍地,血流成河,大雨把地上的鲜血冲的到处都是,把附近的土地都给染红了。 这些山贼一不做二不休,也懒得清理战场了,趁着雨已经停了,干脆又放了一把大火,原本漂亮奢华的吕家庄,就在熊熊烈火中化成了灰烬。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这种事情多得去了,吕家庄的后事也没人来料理,那些山贼将吕家庄洗劫一空之后,扬长而去。 一夜之间,吕家庄所有人都死了,山贼也死了不少,双方加起来超过上千人,没人料理这些尸骨,这里也就渐渐变成了一处乱坟岗子。 后来陆陆续续过了几十年,附近一些村民过世,家里没钱下葬的,也就把尸骨抬来扔在这里,这里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乱坟岗子。 这么多冤死的亡魂聚集在这里,即使那些老板再贪财,也不敢在这里开采煤矿,龙少爷偏偏与众不同,出类拔萃,谁都不敢接的摊子,他居然敢接下来,还准备大展宏图。 说句好听的,龙少爷初生牛犊不怕虎,胆大包天;说句不好听的,这叫做没脑子,完全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现在怎么办?”龙少爷问我。 我现在是龙少爷的救命稻草,他自己是没辙了,又不想损失金钱,又不想闹出人命,所以只有依赖我了。 “怎么办?先找吕财主谈谈囖,谈不过只能开打,反正我觉得谈妥的希望很渺茫,让工人们做好战斗准备吧!”我说。 这里是吕家庄的地盘,现在要让吕家庄的那些鬼魂搬走,肯定是不可能的事情,要让龙少爷退步,也不可能,两边都谈不拢,只有开战。 龙少爷一脸懵,问我道:“开打?跟谁打?” “你说跟谁打?当然是跟吕家庄的阴灵鬼魂打囖!”我说。 “跟鬼打?!”龙少爷两只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龙少爷,此时脸上也露出了一丝胆怯。 这也正常,对于普通人来说,谈鬼色变,更别说跟鬼斗了,估计看见鬼都被吓得双腿发软。 龙少爷嘟囔道:“兄弟,这里除了你以外,都是普通人,鬼是有鬼术的,我们怎么跟他们打?” 我背负起双手,幽幽说道:“放心,怎么打,我会安排的!我给你拟一份清单,你马上派人去镇上采购,镇上没有的就去县城,天黑之前一定要全部弄回来,我们如果不做好战斗准备,今晚只怕就要死人了!” 龙少爷咕噜咽了口唾沫,用力点了点头。 对于煤窑老板来说,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发生矿难,造成人员伤亡。 光抚恤金就要赔得倾家荡产不说,出了安全事故,即使有关系,可能也保不住你。 这种小煤窑,本身就不是很合法的,不出事故则罢,一出事故就会严查到底,到时候钱赔了不说,估计还得把自己一块儿搭进去。 所以龙少爷一个劲的对我说:“兄弟,千万不能死人!千万千万不能死人啊!我这煤窑还没正式营业呢,若是死了人,我都没钱赔呢!” 我点点头,找来一张纸,很快拟了一张清单,交给龙少爷。 其实清单上面的东西,还是比较容易弄到的,无非都是对付鬼的东西,譬如大红公鸡啊,牛的眼泪,大蒜等等,因为工人很多,所以需求量比较大一点。 除此之外,还让他们去丧葬用品店,买一些香蜡纸钱,金箔元宝,纸扎的大房子,以及美女之类的东西,算是送给吕财主的“见面礼”。 虽然和平解决的希望很渺茫,但还是得先试一试,先礼后兵嘛,真的谈崩了,再说开战的事情。 龙少爷不停地搓着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点激动,有点紧张,也有点害怕。 我问他怎么了,龙少爷说:“有点小兴奋,感觉就像小时候出去打群架一样,肾上腺素蹭蹭蹭的往上窜!” 第七百七十七章 备战 天黑之后,清单上的东西全部采购回来了。 清单上面的东西,除了牛眼泪以外,其他都比较容易弄到。 不过那两个工人还是挺给力的,居然弄了一大瓶牛眼泪,冰蓝色的,他们说正好碰上一户农家杀牛,那牛哭了,流了很多眼泪。 大红公鸡也买了十只回来,鸡冠子鲜艳夺目,全都是雄赳赳的样子。 在他们采购东西的时间里,我一口气画了近百张三昧真火符,分发给在场的每一个工人,告诉他们,这是“保命符”,当他们的生命遭受危险的时候,方可使用。 厂房里的气氛有些紧张,工人们都在窃窃私语,不知道要做什么。 我让人把那十只大红公鸡处理了,鸡血全部放干,装在一个个小小的气球里面,做成“鸡血弹”,这是对付鬼群的主要武器。 当然,那十只大红公鸡也不能浪费,交给厨房的伙夫,做了整整十大盆红烧鸡,还炒了些小菜,龙少爷也拿出私藏的高档白酒,请在场的工人们吃喝。 酒过三巡,那个工头终于按耐不住,鼓足勇气问龙少爷:“老板,今晚矿上是不是有事发生呀?” 龙少爷知道隐瞒不过去,点了点头,说:“是!” 工头问:“到底是什么事情?我看又是黄符,又是鸡血、大蒜之类的东西,这可都是对付邪物的呀!” 龙少爷提高声音道:“没错!今晚咱们对付的就是邪物,最近矿上冒出了一些脏东西,今晚咱们把这些脏东西给处理了,然后就能好好开工采煤了!” 一听矿上出现了脏东西,人群顿时变得蠢蠢不安,工人们都在交头接耳。 有人说:“这里原本是一片乱坟岗子,之前很多人都不敢接手这块地皮,原来真的闹鬼呀!” 有人说:“是啊,我还以为把那些尸骨清理了就没事了!” 有人说:“早就听说这里邪门的很,如果不是开双倍工资,我才不会来冒险呢!” 还有人说:“哎,都已经来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工头对龙少爷说:“老板,不是我们不帮你,但是打鬼这种事儿,我们真的干不了,前期的工资咱也不要了,我们现在退出行不行?” “不行!” 龙少爷还没说话,我从他身后走出来,冷冷道:“你们这里的每个人,都动过乱坟岗里的尸骨,所以你们谁也不能全身而退!” 工头一听这话就急了:“那你的意思是,我们只能留下来等死吗?” 我摇摇头,冷酷的说:“有我在这里,等死还不至于!咱们只要团结一致,按照我的命令去做,方能安然度过此劫!” 工头瞅了我一眼:“喂,你谁呀,要大家按照你的命令做,你会打鬼吗?” 工头一句话没有说话,龙少爷上前一步,一个大耳刮子扇在工头脸上,怒斥道:“你他妈怎么说话的?这是我兄弟,杨程!正经八百的三清门传人,职业抓鬼人,十里八村有什么事情,全都得找他,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就算你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师父你总应该知道吧,他的师父便是赫赫有名的库瘸子!” 龙少爷当众说出我的身份来历,人群里顿时一片哗然,很多工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崇拜,他们的态度也变得极为恭敬。 “杨程,原来他就是杨程,我听过他的名字,村里人说他是活神仙啊!” “库瘸子库大师我当然是知道的,没想到他竟然是库瘸子的徒弟,那想必也是个厉害人物!” “我也知道他,以前他来咱们村的时候,年纪还很小呢,一转眼都长这么大了,本事应该更厉害了吧!” 矿上的这些工人,大多都是十里八村招来的村民,所以或多或少都认识我,或者听说过我的名字。 那个工头也顿时变了态度,赶紧过来跟我握手道:“原来是杨大师,刚才多有得罪,失敬失敬!” 我点点头,对工人们说道:“大家先喝酒,喝完酒,我再跟大家讲解详细计划!” 有我这个“大师”在这里坐镇,工人们紧张的心情很快放松下来,愉快的开始吃吃喝喝,时不时还发出欢乐的笑声。 这顿晚饭一直持续到夜晚十一点过,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我站起来,绕着人群走了一圈,一边走,一边掐指算今天的黄历。 我停下脚步:“这里有没有属鸡和属蛇的,请站起来!” 话音落下,有好几个工人站了起来,其中龙少爷也站了起来。 我走到这几个工人面前,挨个看了看,选了一个身材矮小,容貌有些丑的中年汉子,然后又伸手指着龙少爷:“好了,就你们两个吧,待会儿作为我的护法使者,跟我一起去谈判!” “啊?!”龙少爷的下巴掉下一半:“谈判?!” 我颔首道:“对,谈判!” “杨大师,咱们……跟谁谈判?”中年汉子小心翼翼的问我。 我笑了笑,淡淡说道:“当然是跟对方的老鬼谈判囖!” 一听这话,中年汉子的脸都黑了,腿肚子都在抽筋,脚一软,差点没跪在我面前。 他的反应很正常,普通人提到鬼,都是吓得不行,更别说要他亲自去见鬼了。 我伸手搀扶住他,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别怕,有我在呢!” 工头问我:“杨大师,那我们其他兄弟做什么呢?” 我说:“你们每人领取几颗‘鸡血弹’揣在兜里,然后把大蒜串成串,挂在脖子上,待在厂房里,听我的命令,我叫你们出来的时候,你们再出来!切记不要害怕,看到脏东西,你们就用鸡血弹招呼,要是鸡血弹用完了,就用大蒜。如果出现生命危险,你们就掏出我给你们的保命符,听清楚了吗?” 工人们知道这是一场硬仗,全都收敛起了笑容,面容冷肃,听从我的调令。 我把牛眼泪递给工头,让他给工人们,挨个往眼睛里滴牛眼泪。 因为人数众多,我也不可能给每个人开阴眼,所以用牛眼泪是最简单的见鬼法子,滴入牛眼泪以后,他们自然就能看见脏东西了。 第七百七十八章 跟鬼谈判 工人们安排妥当,厂房熄了灯。 我带着龙少爷和那个中年汉子来到煤窑中央的空地上,四周黑咕隆咚的,一片死寂,只有冷风在倏倏穿梭。 不知道是因为天冷,还是因为害怕,龙少爷和那个中年汉子都抱着肩膀在哆嗦。 我问中年汉子叫什么名字,他哆哆嗦嗦的回答我:“杨……杨文……”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了笑:“原来是家门!你去帮我找一张桌子来!” 杨文应了一声,很快便找来一张方桌。 我取出一块红布,铺在桌面上,做成案台。 然后取出香炉,香烛,以及香线等东西,还有刚刚吃鸡剩下的公鸡头,在案台上依次铺开。 我把香炉放在桌子中央,点燃一炷香,然后倒着插在香炉里面,这叫做“请鬼香”。 接着,在香炉两边各自点上一支白蜡烛,烛光幽幽,映照着我的脸。 我找来一个盘子,将鸡头放在盘子里,在鸡头下面压了几张纸钱。 一切准备就绪,我叫龙少爷把从丧葬用品店买的东西提出来,有纸扎的美女人偶,有纸做的洋楼,汽车,还有一张张巨大面额的冥币,以及一盒一盒的“金元宝”,全部堆放在案台前面。 龙少爷和杨文也往眼睛里滴了两颗牛眼泪,我告诉他们,待会儿不管看见什么脏东西,都不要出声,也不要流露出害怕的样子,他们只需要分站在我的左右两边,不停的往空中抛撒纸钱即可。 龙少爷和杨文点点头,神情严肃的站在案台两边,我蘸了点公鸡血,在他们的额头上点了一下。 准备完毕,我摸出一张黄符,在蜡烛上点燃,嘴里念起“请鬼咒”,手臂一扬,将燃烧的黄符扔向空中。 突然,平地里卷起一股奇怪的阴风,那阴风来得甚急,差点把案台上的蜡烛吹灭。 我低头一看,两支蜡烛的烛火只剩下微弱的豆苗,而且已经变成了诡异的幽蓝色。 我冷哼一声,心中暗道:“好你个老鬼,想给我一个下马威吗?” 我猛地咬破舌尖,一口舌尖血喷在烛火上面,原本快要熄灭的烛火,一下子蹿腾起老高,变得十分明亮,诡异的幽蓝色也变成了正常的火焰色。 我顺手抄起案台上的盘子,将鸡头凌空扔向那股阴风,沉声说道;“老人家,既然来了,吃点东西吧!” 公鸡头飞到半空中,竟似凝固了,悬停在半空中。 慢慢地,一条鬼影从阴风中显现出来。 我听见龙少爷杨文的呼吸声都变得急促起来,他们很紧张,明显是看见这条鬼影了。 这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见鬼,我只希望他们稳住,不要搞砸了。 两人谨遵我的叮嘱,没有出声,自顾自地开始抛撒纸钱。 风一吹,白色的纸钱就像一只只白色蝴蝶,漫天飞舞。 但见阴风中站着一个老鬼,瘦瘦高高的,服饰和华丽,缠着玉腰带,十根手指上全都戴满玉扳指。 看样子,这个腰缠万贯的老鬼,就是传说中的吕财主了。 此时,吕财主伸出鬼手,抓住那个公鸡头,所以那个鸡头看上去像是悬停在半空中。 吕财主扔掉公鸡头,冷冷说道:“我不喜欢吃熟食!” 我笑了笑,伸出手掌,做了个请的手势:“吕财主,请坐!” 吕财主提了提他的长衫子,一张太师椅从地下冒出来,他正好坐在太师椅上面。 “小子,听说你在找我!”吕财主的声音很冷酷。 我点点头:“对,找你出来谈谈!” “谈?!谈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吕财主冷傲的很。 我并没有生气,反而微微一笑:“你孙子挺可爱的!” 吕财主愣了一下,随即尖声咆哮道:“你抓了我孙子?!” “不是我抓!”我摆动了一下手指:“纠正一下,是你孙子调皮捣蛋,半夜三更跑到我的房间里面,一不小心就滚进了我的葫芦里面!” 我面带微笑,轻轻拍了拍挂在腰间的招魂葫芦。 吕财主瞬间变了脸色,他眯起眼睛,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你威胁我?” 我笑了笑:“吕财主这副态度,看来是不想谈了,那好,时间不早了,我去睡了!” 说着,我假装转身欲走。 “慢着!”吕财主叫住我,冷冷道:“谈什么?” 我转过身,环抱臂膀道:“谈谈这块地皮的事情!我知道,这块地皮以前是吕家庄的地盘,不过吕家庄早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我朋友龙少爷买下这块地皮,想要开采地下的煤矿,也算是为民造福的事情。所以,还请吕财主不要插手,让我朋友的小煤窑,能够顺利开采下去!” 顿了顿,我又说:“当然,作为回报,我承诺,我会把原本的尸骨,转移到一个风水好的地方,重新安葬。另外,也可以让我朋友帮你们在这里修建一座祠堂,香火供着,也不用做孤魂野鬼,你看如何?” 吕财主冷眼看着我,面对我提出的优厚条件,好像不为所动。 半晌,吕财主冷冷道:“原来你是为这件事情来的!” “对!”我点点头,指着面前的那些金元宝说道:“美女,豪车,洋楼,金元宝,小小心意,一点见面礼,还请笑纳!” 吕财主拉下脸,长衫的袖口一甩,一团幽蓝色鬼火从袖口旋转飞出,落入那堆“见面礼”当中,一下子引燃了那堆东西,很快就把那些个纸人纸房子,烧成了光架架。 一看这阵势,我的心暗暗一紧,不好,看样子今晚的谈判失败了,这个老鬼根本就不买账啊! 如果吕财主收下了我的见面礼,那都还有回旋的余地,但是他直接放火烧了见面礼,完全不给我面子,说明他已经跟我撕破了脸皮,压根就不准备跟我继续谈下去。 我皱起眉头,没想到这个老鬼的性格居然如此之怪,以前活着的时候,应该没少得罪人吧。 我丢出一张黄符,熄灭了那团幽蓝色鬼火,然后抬头看着吕财主:“吕财主,你这是什么意思?” 第七百七十九章 打群架(上) 吕财主那张鬼脸显得愈发冷峻可怕,他指着我说:“小子,这是我吕家庄的地盘,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谁敢打这块地皮的主意,我都对他不客气!我给你一个晚上的时间,带着那些工人全部滚蛋,否则……一个活口都不留下!” 吕财主用力一拍太师椅的扶手,太师椅沉入了地下。 这时候,站在身后的龙少爷突然一跃而出,对着吕财主破口大骂:“干你大爷的,你个死老鬼,你都死了近百年了,还他妈站着这块地皮呢?你到外面去看看,现在是什么社会,你还以为自己是以前的土财主呢?啊?还以为自己能够只手遮天呢?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就是一个大——傻——叉!” 龙少爷从小就喜欢在江湖上摸爬打滚,现在当老板了,江湖气息虽然收敛了不少,但是在盛怒之下,他的暴脾气又上来了,哪怕对方是个老鬼,他也要过一过嘴瘾。 龙少爷这一骂,吕财主当即就火了,鬼影闪动,一下子出现在龙少爷面前,单手抓住龙少爷的衣领,将他拎了起来。 别看吕财主瘦瘦的样子,鬼力却很高,龙少爷被他拎在手里,就像拎着一只小鸡。 吕财主的脸上鬼气涌动,他凶狠的说:“臭小子,我们原本在这里住得好好的,是你来破坏了我们的安宁。你要在这里开采煤矿是吧?我先拧断你的脖子,看看你的煤窑还能不能继续下去!” 说话的工夫,吕财主鬼手加力,龙少爷立刻露出痛苦的神色,脖子都被捏得咯咯作响。 我见势不妙,赶紧冲向吕财主,怒斥道:“住手!” 千钧一发之际,龙少爷突然从衣兜里摸出那张保命用的“三昧真火符”,一下子拍在吕财主脸上。 吕财主猝不及防,没想到龙少爷的衣兜里居然藏着“秘密武器”,顿时发出一声惨叫,将龙少爷远远丢出去,然后捂着脸往后退开。 龙少爷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从我脑袋顶上飞过去,大叫道:“程哥,救我!” 我全力起跳,想要抓住龙少爷,但奈何身高不够,指尖刚好从龙少爷的屁股上擦过去。 卧槽!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兄弟,对不起……” 背后传来砰的一声响,龙少爷摔在案台上面,那张方桌顿时四分五裂,桌上的香炉蜡烛全都掉在地上,龙少爷捂着屁股,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反正龙少爷死不了,我也顾不上他的伤势,转头去看吕财主。 但见吕财主已经扑灭了脸上的三昧真火,但是刚才那团真火已经烧烂了他的鬼脸,他的脸上皮开肉绽,看上去非常骇人。 “我……我要杀了你们……”吕财主怒吼着,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吐出一缕缕黑烟。 只见吕财主高举双手,尖锐的鬼叫声划破夜空的宁静。 不一会儿,四周阴风大作,一团团黑色的鬼气从地下涌动出来,就像黑色的潮水,很快就把整座煤窑笼罩在其中。 刹那间,四面八方都是鬼叫声,影影绰绰的鬼影从地底下面爬出来,数量众多。 从那些鬼影的装扮来看,有当年吕家庄的家丁,仆人,也有战死的山贼等等,一张张惨白的鬼脸从我眼前掠过。 干你大爷的,说打就打呀,看来今晚这场群架是无法避免了。 见此状况,我振臂一呼,对着厂房方向大喊道:“兄弟们,出来!” 只听一声吼,厂房的大门被人群冲开,近百个工人从里面鱼跃而出。 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挂着一串大蒜,腰间还挂着一圈“鸡血弹”,就像挂着一圈手雷,一副要和敌人同归于尽的阵势。 我从兜里摸出一张黄符,指尖夹着黄符,轻轻一抖,黄符便在我的指尖燃烧起来,然后我一脸肃色,朝着吕财主走过去。 刚走两步,突然感觉脚踝一紧,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住了。 低头一看,地底下面伸出了一只白森森的鬼手,还有一颗圆滚滚的鬼头,是一个圆脸的妇人,露出一张猩红大嘴,容貌丑陋,看上去像是以前吕家庄的仆人。 你大爷的,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半夜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一时火起,指尖燃烧的黄符,直接塞进了妇人嘴里。 “呜哇——” 伴随着一声惨叫,妇人的整颗鬼头全部燃烧起来,模样痛苦而狰狞,眨眼的工夫,那颗鬼头连同妇人一起,都被火焰烧成了飞灰。 吕财主厉声咆哮:“王妈!” 吕财主瞪红鬼眼,脚不沾地的朝我扑了上来,他的十根手指尖前端,同时闪现出十团幽蓝色的鬼火,把他那张被烧烂的鬼脸,映照得更加恐怖。 吕财主速度很快,残影闪动,出现在我面前,伸出鬼爪,刺向我的心窝。 这个老鬼,一上来就对我痛下杀手,直取要害。 我侧身躲闪,鬼爪贴着我的左边肩膀擦过去,一缕鲜血也随之飞溅起老高。 我侧头一看,自己的左边肩膀被鬼爪扫中,锋利的鬼爪撕破了我的外衣,同时也撕裂了我肩膀上的皮肉。 可怕的是,吕财主的鬼爪上面,是带着鬼火的。 他的鬼爪扫中我的肩膀以后,鬼火在我受伤的肩膀里面幽幽燃烧着,迅速吞噬着我的皮肉,但我竟然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 我大吃一惊,慌忙掏出一张黄符,猛地往肩膀上一拍。 滋的一声,皮肉里的鬼火熄灭,一缕青烟冒起来。 鬼火熄灭以后,我这才感觉到了疼痛,剧烈的疼痛令我浑身战栗,豆子大的汗珠一颗颗从我的额头上蹦出来。 我倒吸着凉气,不敢去看肩膀上的伤口,整条左臂因疼痛而产生了麻痹感,几乎失去了战斗力,只剩下一条右臂还能活动。 我暗暗心惊,没想到这才刚一交手,我就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接下来的战斗恐怕更加艰苦。 吕财主站在不远处,冲我阴森森的嘿嘿笑着:“小子,滋味怎么样?” “很爽!”我咬着牙关说。 吕财主冷笑道:“你现在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怎么跟我斗?” 我往地上啐了口痰:“少废话,我看你上了年纪,所以故意让你一只手,现在让你看看独臂杨过的厉害!” 第七百八十章 雪月飞花 其实我的胳膊疼的要命,几乎丧失了一半的战斗力,但是我嘴上依然倔的很,面上也没有流露出半点畏惧的神色。 在经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战斗以后,我的性子早就磨砺的十分刚硬。 正所谓“百炼成钢”,经过千锤百炼,我的身子骨以及意志力,都像钢铁般坚硬。 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任何人能够摧毁我的意志力,任何人! 我轻轻一抖手腕,修罗剑从袖口里滑出来,泛着森冷的光。 吕财主明显感觉到修罗剑散发出来的杀气,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 我的瞳孔里精光爆射,一个箭步踏上,修罗剑直接刺向吕财主胸口。 吕财主虽然侧身让开,但依然被剑气所伤,长衫被剑气划开一道口子,原本缠在腰间的玉带也应声而断。 吕财主咬了咬牙,那张烂脸愈发狰狞,他怪叫一声,返身扑上来,指尖鬼火闪动,从我眼前掠过,传来一阵烧灼之感,让我陷入短暂的失明状态。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吕财主竟然不见了。 我心中一惊,迅速环顾四周,这时候,就听见头顶上方传来劲风声响。 抬头一看,吕财主竟然从天而降,尖锐的鬼爪凶猛的抓向我的脑袋。 这一下如果被吕财主抓中,头盖骨都得被他掀起来。 间不容发之际,我斜眼瞥见地面上爬了一层霜露,因为天气很冷,再加上这里又是群山丛林之间,一到午夜之后,地上便爬满一层白色的寒霜。 我虽惊不乱,急忙念起咒语,一股寒气从掌心传递至修罗剑,又从修罗剑的剑尖传递到地面。 瞬间的工夫,以我为中心,三米范围之内的寒霜,全部凝结成寒光闪烁的冰晶,四周气温陡降。 我大喊一声:“雪月飞花!” 之前我早已习得五行之术里面的敛水咒,所谓“雪月飞花”,其实就是敛水咒的升级加强版。 伴随着我的怒吼声,地上的寒霜全部变成碎裂的飞雪冰晶,形成一个白色的龙卷窜至半空,就像一条白龙,一下子就把吕财主的身影吞没了。 无数碎裂的冰晶,瞬间穿透撕裂了吕财主的身体。 “啊——”吕财主的惨叫声在煤窑上空萦绕不绝。 我高举右臂,修罗剑直指黑色苍穹,身影冷酷的如同一尊雕塑。 龙少爷揉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刚好看见这一幕,两只眼睛瞪得老圆,满脸的仰慕之色:“帅!太帅了!” 吕财主被我灭掉了,吕家庄顿时群龙无首。 那些鬼魂亲眼见识了我的厉害,一个个吓得抱头鼠窜,完全失去了之前的战斗士气。 士气这种东西,此消彼长,鬼群的士气低落下去,我们这边的士气便高涨起来。 只听工头大喊一声:“兄弟们,干啊!” 工人们士气十足,将手中的鸡血弹,纷纷砸向鬼群。 鸡血弹在空中飞来飞去,四面八方都是那些野鬼的惨叫声。 鸡血弹砸在一个山贼后背上,气球爆裂,里面的鸡血喷洒出来,那个山贼哀嚎着扑倒在地上,被那鸡血烧灼的滋滋冒烟,他的鬼体很快就和着鸡血一块儿消融了。 鸡血弹即使没有直接砸中野鬼,在地上爆裂以后,里面的鸡血四散飞溅,泼洒到野鬼身上,也足以让那些野鬼苦不堪言。 这场群架,渐渐演变成了一场追逐战,不是鬼追逐人,而是人追着鬼打,工人们有了底气,也不惧怕那些野鬼,不停的扔着鸡血弹,追的那些野鬼满地打滚。 地上洒满斑驳的鸡血,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鸡血弹用完了,工人们便摘下脖子上的大蒜继续作战。 大蒜迎来对付野鬼也是有奇效,只见龙少爷抓起一颗大蒜,用力塞进一个山贼的嘴里,那个山贼的鬼体立刻膨胀起来,然后砰的一声,变成一颗气球爆炸了,刹那间灰飞烟灭。 战斗一直持续到凌晨,吕家庄的野鬼被我们消灭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小半仓皇逃跑,全都没入了地下,再也不敢出来。 天色微明,一缕晨曦从云海中破浪而出,工人们振臂欢呼,庆祝胜利,整个煤窑都沉浸在喜悦的气氛当中。 龙少爷走到我面前,和我紧紧拥抱在一起,用力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嗷呜——” 龙少爷这一拍,疼得我一蹦三尺高,险些没有晕死过去。 龙少爷诧异的看着我:“怎么了?” 我指了指受伤的肩膀:“疼……你大爷的……你按着我的伤口了……” 龙少爷定睛一看,看见我的左肩膀被烧掉了很大一块皮肉:“卧槽,你怎么伤得这么重?” 龙少爷不敢怠慢,连忙开车载着我,一路飞驰到县城医院,在医院缝了二十多针,等处理好伤口,我早已是满头冷汗,气喘吁吁。 龙少爷将我直接送回红旗村,临下车的时候,龙少爷叫住我,然后从汽车的后备箱里面,提出一个皮箱子。 皮箱子啪的一声打开,里面码放着一摞一摞的人民币。 然后,龙少爷合上皮箱,将箱子塞到我手里,对我说:“程哥,你的酬劳!” 这一箱子人民币,少说也有好几十万,我推辞道:“咱俩是兄弟,帮忙是应该的……” 龙少爷摆摆手:“哪有义务帮忙的道理,我也知道你们这一行,办事儿得有‘红利’,要不然会触霉头的!” 我笑了笑:“就算是红利,也不用这么多吧,几千万把意思一下就是了!” “笑话,几千万把配得上你的身份吗?你现在可是程大师!”龙少爷咧嘴笑道。 我说:“真不是开玩笑,用不了这么多,你现在做生意,资金紧张,尤其是前期投资,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 龙少爷一本正色,打断我的话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处理完吕家庄的事情以后,煤窑很快就能正常营业,到时候财源滚滚,不差钱!” 见龙少爷态度坚决,我也没有继续拒绝,再推辞就显得有些假了,我笑纳了龙少爷的红利以后,对龙少爷说:“这事儿还没完全解决,三天之后你来找我,我再帮你做收尾工作!” 第七百八十一章 烧骨修庙 三天之后,龙少爷主动联系上我。 我问他这几天的情况怎么样,龙少爷很高兴,说矿上这几天很清静,再也没有孤魂野鬼前来打扰,而且煤窑已经正式开始采矿了。 我问龙少爷,之前清理乱坟岗子的时候,把那些尸骨扔到哪里去了。 龙少爷说:“我可是一个有道德的商人,那些尸骨没有乱扔,我让工人在树林里挖了个大坑,把那些尸骨全都填入了坑里!” 我点点头:“做得好,你知道吗,你这一个小小的善举,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 龙少爷疑惑的问:“真的假的?” 我说:“如果你在清理乱坟岗子的时候,对这些尸骨不敬,那个花衣服的女人可能早就弄死你了!” 龙少爷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善与恶的一念之差,就是生与死的一线之隔。 那个花衣服女人连续出现,都只是警告和恐吓龙少爷而已,如果龙少爷之前对待那些尸骨没有善心,花衣服女人第一次出现就要了龙少爷的命。 我对龙少爷说:“你叫上几个工人,把坑里的那些尸骨挖出来!” “啊?!”龙少爷一脸讶异:“那些尸骨现在不是埋得好好的吗?怎么又要挖出来?” “挖出来烧了!”我说。 龙少爷更是吃惊:“烧了?这么残忍?” 我说:“这不是残忍,你听我说完,这是让冤魂得到安息的一种方式。烧掉这些尸骨以后,你把这些骨灰和石料混合在一起,然后出点钱,在煤窑边上修一座祠堂,超度那些冤魂,以绝后患!” 龙少爷点点头,立刻带着我去了煤窑旁边的树林,找来十多个工人,挥舞着铁锹,经过一天的挖掘,把原本埋在地下的上千具尸骨,全都挖了出来,堆放在一起,白森森的,散发着腐臭的气息。 按照我的指令,工人们给这些尸骨浇上汽油,然后点了一把火。 熊熊烈火烧了整整一宿,终于把那些尸骨全都烧成黑乎乎的焦炭。 龙少爷让两个工人开着车,把这些烧焦的尸骨拉到镇上的一个砖窑厂,混合着石料一起烤制成方砖,然后用这些方砖来修祠堂。 不出一周的时间,祠堂已经成形,就建在煤窑旁边。 龙少爷每天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祠堂里面供香。 好心终有好报,龙少爷很快就接到了一笔大订单,小煤窑一炮就打出了名气。 这座煤窑开采出来的煤,质量非常好,一推向市场,就获得了不错的反响,很多老板络绎不绝的找上门来谈生意,谈合作,龙少爷的名气也在十里八村响亮了起来。 很多人都在背后赞赏龙少爷,说他年少有为,能力出众。 龙少爷他老爹也非常高兴,把更多的资源放手交给他,龙少爷的生意也越做越红火。 作为兄弟,我也为龙少爷感到高兴。 今时今日的龙少爷,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吃喝嫖赌的浪荡少年,他已经蜕变了,蜕变成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商人。 我很清楚,不管有一天,龙少爷的生意做得有多大,哪怕做到国外去,我们之间的兄弟感情,永远都不会变的。 因为肩膀受伤,所以我在家里将养了一段时间,没有着急回广州。 这段时间在家里待着,没事儿养养花,钓钓鱼,日子过得也挺休闲。 寒冬过后,春天也悄然来临,枝头发出了新芽,田野换上了绿装,暖暖春光普照大地,我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逗弄着小黄和黑子。 外面有人敲门,青青打开门,龙少爷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进来。 龙少爷西装革履的样子,很精神,手腕上那块金灿灿的劳力士简直亮瞎我们的狗眼。 “哟,龙老板,你现在日理万机的,今儿个怎么有空上我家坐一坐?”我拉过一把椅子,请龙少爷坐下。 龙少爷拎了拎手里的东西,将东西放在院子的矮几上,笑了笑:“今儿个天气好,自己给自己放个假,从开业忙到现在,我都快累死了,这人呀,又不是机器,机器坏了还能修,人累坏了,修个屁咧!在厂里闲着也没事,开车过来找你喝喝酒!” 龙少爷一边说,一边把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有烧鸡,烤鸭,凉卤菜,还有两瓶飞天茅台!” 自从肩膀受伤以后,为了伤口更好的恢复,我也很长时间没有喝酒了,龙少爷整来两瓶好酒,一下子就勾起我心里的酒虫子,我舔了舔嘴唇,如饥似渴的看着那两瓶飞天茅台,兴奋的两眼放光。 龙少爷问我:“你的伤口恢复没有,能喝酒吗?” 我瞪着眼睛说:“有酒有肉,不喝酒怎么行呢?那不是缺少灵魂的一顿饭局吗?” 龙少爷嘿嘿笑道:“对对对,咱兄弟之间吃饭,缺少女人都可以,就是不能缺少灵魂!来,把灵魂满上!” 龙少爷给我满上一杯茅台酒:“这可是八十年代的老酒,一个老板送的,我都没舍得自己喝,专门找你一块儿喝,尝尝,味道怎么样?” 我端起酒杯看了看,那酒并不是纯白色的,而是有些淡淡的泛黄,老酒就是这样的色泽,别说喝了,光是用鼻尖闻一闻,那味儿都香的让人沉醉。 我吱溜喝了一口,顿感浑身通泰,所有的毛孔都往外喷着热气,然后两眼一睁,大声说道:“爽!” 青青见我喝酒,也没多说我,只叮嘱我少喝一点,然后就上楼去了。 青青十分的善解人意,知道我们兄弟之间喝酒,有我们兄弟之间的话题,她不听,也不过问,更不打扰,留下我和龙少爷单独在院子里聊天喝酒。 春风和煦,美酒飘香,坐在暖暖的太阳下面,一口酒,一口鸡腿肉,这就是人生! 两杯酒下肚,龙少爷抬头看着我:“程哥,其实……我今天来找你,除了喝酒以外,还有一件事情……” “啥事儿?有事儿就直说呗,吞吞吐吐的!”我扯下一只烧鸡腿,漫不经心的问。 第七百八十二章 请柬 “还记得……张语馨吗?”龙少爷突然问我。 我怔了一下,鸡腿刚刚塞进嘴里,却没有咬下去。 我抽出鸡腿,反问道:“你说呢?” 张语馨,一个熟悉却又久违的名字。 我都已经好几年,没有听见这个名字了,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她,但是当龙少爷突然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很多回忆纷杳而至,塞满我的脑海,原本平静的心,也莫名的荡漾起了涟漪。 我这才知道,原来我并没有忘记这个名字,无论过去多长时间,这个名字早已刻在了我的心底深处。 我下意识伸手摸向脖子,我的脖子上挂着一个保平安的护身玉佛,这是张语馨当年送给我的,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摘下,而这个玉佛也确实救过我的命。 “我跟你说件事儿,你一定要稳住!”龙少爷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我不知道龙少爷为什么会突然提到张语馨,但他这副神秘的样子,却让我的心紧紧拎了起来。 尤其是龙少爷让我稳住的时候,我感觉到一阵莫名的恐慌,我怕听到某种不好或者是不幸的消息。 龙少爷停顿了三秒,做足了前戏气氛,这才对我说道:“张语馨……要结婚了……” 我愣愣的看着龙少爷,心里奔过一万头草泥马,轻轻哦了一声。 龙少爷说:“兄弟,稳住啊,你不会悲痛的说不出话了吧?” 我长吁一口气,放下紧绷的心弦,没好气的骂道:“人家结婚是一件大喜事儿,我悲痛什么?你大爷的,神经兮兮的,我还以为张语馨出了什么事呢!” “喂,她可是你的初恋呢,你的初恋要结婚了,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龙少爷一脸不可思议。 初恋?! 我笑了笑,张语馨什么时候变成我的初恋了?我和张语馨从头到尾都没有谈过恋爱! 当然,不可否认,年少时候,我和张语馨确实有过一段情,只差一步,我俩就牵手走到了一起。 但是,我们终究没有踏出那一步。 确切的说,是我没有踏出那一步,因为我的心里,一直都住着青青。 我说过,如果没有青青,我和张语馨肯定会走在一起。 在我的印象中,张语馨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女人,家庭条件好,自身也漂亮优秀,读书时候就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女神。 没能和她在一起,多少有点遗憾,但,若要怪,只能怪有缘无分,相识太晚。 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男女女,都像我和张语馨这样擦身而过,没有迈出的那一步,就成了一生的距离。 我端起酒杯晃了晃,问龙少爷道:“你觉得我应该有什么反应?痛哭?还是大笑?” 龙少爷翻了翻白眼:“嘁,来找你之前,我都还在想怎样跟你开口说这件事情,没想到你如此的无动于衷!哎,看来你已经练到了渣男的最高境界‘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我喝了口酒,放下酒杯,骂道:“滚滚滚!你才是渣男呢!你玩过的女人,两只手加两只脚都数不过来!” 顿了顿,我剥了颗花生米丢进嘴里:“纠正一下,张语馨不是我的初恋,我和她从来都没有恋爱过!” “拉倒吧!我不信!那时候谁不知道你俩的绯闻呢!”龙少爷翘起二郎腿,嘟囔道:“大爷的,校花都被你睡了,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说:“你小子嘟嘟囔囔说啥呢,敢大点声不?” 龙少爷说:“你小子当年都跟人家张语馨睡过同一个被窝,这事儿你敢不敢承认?” “我……”我点点头,解释道:“是,我是和张语馨一起睡过,但我那次是帮她抓鬼……” 龙少爷伸手指着我,一副逼供成功的得意嘴脸:“看看,看看,终于承认了不?没想到你那时候小小年纪,就如此的下流龌龊,居然打着抓鬼的幌子爬上小女生的床!” “神经病!”我两眼一瞪,严肃的说:“我发誓,我和张语馨清清白白,什么都没有做!” 龙少爷摇了摇头,环抱臂膀,一副审讯犯人的样子:“你都跟人家一起睡过了,还没发生什么吗?难道……你有不可告人的隐疾?” “你他妈才有隐疾呢!”我没好气的说:“打住!打住!人家都要结婚了,不要乱说,毁了人家清誉可不好!” 龙少爷笑了笑,从包里摸出一个请柬,递到我面前:“农历二月八,地点在县城里的太和大酒店!张语馨让我把这张请柬带给你!” 我接过请柬看了看,上面果然是张语馨清秀的字迹。 说实话,我没想到张语馨居然会邀请我参加她的婚礼。 自从高中时候的那次见面,这些年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后来念大学去了外地,我连龙少爷他们都很少见到,自然也就失去了张语馨的消息。 没有想到,我们再次见面,竟然是我去参加她的婚礼。 不过转念想想,也许,这也是最好的一种相见吧! 张语馨能够邀请我出席她的婚礼,说明她已经放下了年少时候的那段感情,既然她都已经放下了,我就更应该放下了。 见我半晌不做声,龙少爷还以为我心情难过,很仗义的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事!参加初恋的婚礼,这种滋味是挺不爽的,如果你不想去的话,我就帮你随个礼好了。到时候张语馨问起,我就说你在外地,外国,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我瞅了龙少爷一眼,拿开他的手:“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去了?” 龙少爷有些讶然的看着我:“你不介意?” 我说:“大家都是老同学,还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婚礼请柬都送上门来了,我不去岂不是太没有礼貌了?再说了,我和张语馨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不管是出于同学情谊,还是朋友情谊,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我都应该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啊!” 龙少爷点点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受教了!” 第七百八十三章 少年的你 “对了,这几年张语馨做什么去了,怎么都没有听说过她的消息?现在收到她的请柬,感觉还挺突然的!”我说。 龙少爷说:“她这几年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我也不太清楚,好像这几年她都没有待在镇上,可能是她家里前些年发生了变故吧!” “变故?!张语馨家里发生了什么变故?”我好奇的问。 龙少爷说:“嗨,她爸之前不是镇上当官的吗,后来调县里去了,原本混得挺好的,听说还能去市里的,结果……结果被人举报了,查出了一些贪污受贿的问题,然后就被双规了,身陷囫囵,现在应该都还没有出来!” 我皱了皱眉头,不曾想到,张语馨家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 以前在学校,龙少爷是出了名的富二代,张语馨则是出了名的官二代。 不难想象,张父身陷囫囵以后,张家必定走向衰败,想来这些年张语馨应该过得不是很好,她之所以不回来,可能也是因为觉得没有脸面。 官场斗争就跟宫廷斗争一样,帮派林立,非常复杂,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翻船,其中种种明争暗斗,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玩得起的。 只要有人想搞你,怎样都能找到你的破绽,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做到滴水不漏。 龙少爷又接着跟我讲:“我听人说,张语馨现在的老公,就是县城监狱长的儿子!也就是说,张语馨他爸,在他公公的手底下服刑,你说她会不会是受到了什么要挟啊?” 我瞪了龙少爷一眼:“隔墙有耳,这些屁话少说为妙!现在都讲究自由恋爱,谁能要挟她?难道她嫁给监狱长的儿子,她爸就能减刑不成?” 龙少爷说:“那可说不定呢!监狱长只要说她爸在狱中表现良好,她爸不就可以申请减刑了嘛!” 我翻了翻白眼,又和龙少爷东扯西扯了一会儿,一直喝到差不多日落西山,龙少爷这才跟我挥手道别,说农历二月八早上开车来接我,然后一起去县城参加张语馨的婚礼。 龙少爷走后,我拿着请柬回到房间。 老妈眼尖,看见请柬,就问我是谁结婚。 我说一个女同学,老妈拿起请柬看了看名字,回忆道:“张语馨……是不是你们班上……长得最漂亮的那个女生……”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问。 老妈说:“呵呵,看过你的毕业照嘛!” 顿了顿,老妈又说:“你也二十好几,老大不小了,算一算,你和青青也在一起十多年了吧,要不你俩也找个日子,把事儿办了?” 老妈这话猝不及防,杀伤力极强,吓得我一脑瓜子撞在门框上,疼得龇牙咧嘴。 老妈笑道:“瞧你小子高兴的……” 我…… 我扭头看向青青,青青正好端着碗筷从厨房走出来,听见老妈这话,顿时红了脸:“妈,你……” 老妈笑呵呵的说:“你看,你都叫妈了,还不赶紧把事儿办了?趁着我跟你爹手脚还能动,帮衬着你们带一带孩子!” “好!这事儿我同意!举双手双脚赞成!”老爷子声如洪钟,高兴的喝了一大口酒。 “老头子,你觉得如何?”老妈问老爹。 老爹说:“好事儿啊,不过婚礼大事不可儿戏,而且咱们杨程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结婚这件事情一定要好好策划,从长计议!” 然后,老爷子,老爹,老妈就凑在一圈,兴致勃勃的讨论我和青青结婚的事情。 我翻了翻白眼,极度无语,这不是张语馨结婚吗,关我什么事呀? 其实对于我和青青来说,从小我们就在一起,这都十多年了,婚礼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种形式罢了,在我心目中,一直都把青青当成妻子来看待。 不过我现在忙得很,还没去考虑婚礼这件形式主义的事情,不走那个形式也没什么,反正我小时候都已经和青青成过一次亲了。 我收起请柬,看了一眼,将请柬放进抽屉里面,锁上。 “你好像有点心事!”青青站在我后面。 我回头看着她,笑了笑:“老朋友要结婚了,挺高兴的!” 青青说:“她当年好像挺喜欢你的!” 我摸了摸脑袋:“没办法,谁叫我那时候长得帅帅惹人爱呢!哈哈哈!” 顿了一下,我问青青:“你觉得我应该去吗?” 青青说:“请柬都送来了,怎么能不去呢?你现在可是杨大师,不能让人家在背后说坏话!” 我点点头,走到阳台上,点上一支烟,仰望星空。 实话讲,我真的一点都不悲伤,而是发自内心的高兴,那个曾经喜欢过我的女孩,如今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我是真心实意的祝福她。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张语馨的时候,她出现在教室门口,漂亮的不可方物,她是男生们心目中的女神,却也是女人们共同嫉妒的对象。所以,她没有多少朋友,甚至被人误会为“冷傲”。 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去仙女湖野游,碰上狐妖,是张语馨给我的玉佛救了命。 后来,她把玉佛送给我,作为“定情信物”。 我还记得,她被鬼胎缠身的时候,我藏在她的闺房里面,帮她抓鬼,然后和她同睡一个被窝里面,差点就发生了羞羞的事情。 再然后,我去了外地上学。 再然后,我为了生活在广州拼搏。 再然后,她已嫁做他人妻,为这段青春画下了句号。 夜风轻拂我的脸庞,窗外的田野春意阑珊,山还是那座山,而人,已经不是那个人。 我突然想起了不知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遇到你。 黑夜渐浓,我闭上眼睛,朦胧中,我仿佛又回到了年少时候,又回到了镇上的学校,又回到了当年坐过的教室,看见张语馨站在门口,白衣胜雪,美的如同天使…… 再见了,少年的你。 再见了,年少的我。 第七百八十四章 重聚 农历二月八。 一大早,龙少爷便开着大奔停在我家院子门口。 天气不错,大奔沐浴在晨曦中,铮亮铮亮的,散发着有钱人的气息。 我也早早起了床,但是并没有刻意打扮,只是把自己收拾干净,披上一件得体的外衣,然后出了门,坐上龙少爷的大奔,来到县城的太和大酒店。 我们这里的县城不大,太和大酒店算是县城里最高档的一家酒店,本地稍微有点身份的人,通常都会把婚宴设在这里。 龙少爷刚把大奔停好,一辆奇瑞qq嗖的窜上来,贴着大奔停下,差点剐蹭到准备下车的龙少爷。 龙少爷正欲开口大骂,奇瑞qq的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庞,冲我们打着招呼:“龙少爷,杨程,好久不见!” 龙少爷定睛看了看,破口骂道:“你大爷的郝飞机!” 郝飞机从qq车上下来,副驾驶也下来一个妹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我看那妹子好生眼熟,想了半天,这才想起来,这不就是郝飞机当年做网管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小女朋友吗? 我刚认识这个妹子的时候,她还是一副小太妹打扮,现在居然变成了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这也太让人震惊了。 而且,万万没有想到,这两人从十几岁开始谈恋爱,居然谈到了二十多岁,而且……还有了孩子! 龙少爷指着妹子怀里的婴孩,诧异的问郝飞机:“这是……你儿子?” 郝飞机咧嘴笑道:“这不废话吗,难道是你儿子?” 我探头看了看,婴孩的样子还真像郝飞机,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说:“郝飞机,大家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你什么时候结了婚?什么时候生了孩子?怎么都不通知我们呢?” 郝飞机说:“还没结呢,结婚的时候肯定通知你们!” 龙少爷用手肘撞了撞郝飞机:“行啊,你这是先上车后补票啊!” 我们三兄弟正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就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好热闹啊!” 我们回头一看,来人一头飘逸的卷发,看上去很潮流的样子,但其实他的头发属于自然卷。 龙少爷走上去,抬拳砸在那人胸口上,激动的说:“卷毛,你大爷的居然还活着!” 龙少爷这话听上去像是在骂人,但这就是男人的情义,一句骂人的话里,包含着浓浓的兄弟深情。 卷毛甩了甩那一头卷发,笑呵呵的说:“那可不,你们都还没归西呢,我怎么舍得一个人离开呢?” 郝飞机的妹子插嘴道:“你们呀,真是一群损友,嘴巴一个比一个讨厌,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你们张口闭口都是归西,让人张语馨听见了多不好!” 龙少爷哈哈一笑,从兜里摸出香烟给兄弟们递上。 四兄弟彼此寒暄了一下,虽然多年未见,但是重新聚在一起,感情并不生分,依然像小时候一样说说笑笑。 郝飞机也早就没有做网管了,在爱情的鼓励下,郝飞机后来跑去跟人学修电脑,顺带学习了很多电脑知识。再后来,他在县城开了一家电脑店,维修,买卖,什么都做,两口子共同经营这家电脑店。 现在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在两口子的辛勤耕耘下,电脑店的生意也是蒸蒸日上。郝飞机两人,不仅在县城里买了个小区房,还买了辆qq车代步,也算是慢慢步入小康生活。 我还记得那时候的郝飞机,就是个混天度日的主儿,每天窝在网吧里,蓬头垢面的打游戏,渴了就喝点矿泉水,饿了就吃点方便面,对人生,对未来,完全没有任何的抱负和理想。 但是今时今日的郝飞机,却像是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对家庭充满责任的男人。 不得不说,这个小太妹的出现,让郝飞机的人生产生了重大转折,郝飞机也很感谢这个小太妹的不离不弃,一路相随,现在完全变成了一个宠妻狂魔,各种秀恩爱。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的奇妙,令人猝不及防,当年郝飞机对这个小太妹,本来只是想一睡了之,没想到却阴差阳错,携手走过了十年时光,现在想想,连他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 卷毛跟着家里人外出做生意,几经辗转去了江浙一带,后来又认识了一些人,在江浙那边搞了个纽扣加工厂,生意不算大,但日子也算是过得滋润。 因为生意需要,卷毛现在也很少回来,只是春节的时候才回来看看。 “好啦,咱们别光顾着聊天,今天张语馨才是主角,大家赶紧进去吧,找个位置坐下!”龙少爷挥了挥手,招呼大家伙一起往酒店走去。 酒店门口,我看见伴郎和伴娘在迎宾,给来宾分发香烟糖果,但是却没有看见新郎新娘。 我们都觉得有些奇怪,新郎新娘不应该站在酒店门口迎宾吗?为什么只剩下伴郎伴娘在这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伴娘和伴娘结婚呢! 我们在签到本上留下名字,然后递出红包。 我帮胖子随了一个礼,这些个朋友里面,就只有胖子缺席。 没办法,胖子和谢强目前都在深圳,守着那块工地,抽不开身,所以委托我帮他随个礼。 走到婚礼大厅,很热闹,宾客很多,席开五六十卓。 我们看了看,大多数人都不认识,应该都是新郎那边的宾客。 这也不奇怪,新郎的老爹是监狱长,人脉关系自然非同一般。 而张语馨这边,她老爹已经垮台了,正所谓人走茶凉,你都成为阶下囚了,谁还买你的账呢。 外面的朋友自然是指望不上了,新娘这边能来的,都是一些亲戚和关系很好的朋友。 张语馨当年读书的时候,也没多少好朋友,唯一的好朋友就是一个名叫“娟子”的大饼脸女生。 那时候,娟子还跟胖子传出过绯闻。 没曾想到,女大十八变,现在的娟子变漂亮了许多,身段也不错,而且很有女人韵味,据说在贵阳的一家大公司上班,还跟一个公司高管结了婚。 龙少爷看娟子女人味十足,正想凑上去搭讪,却看见一个半大小子跑到娟子面前叫妈妈。 龙少爷惊讶的问:“你孩子都这么大了?” 娟子说:“是呀,结婚的早,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们几个也要加把劲啊!” 第七百八十五章 一个人的婚礼 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婚礼正式开始,外面传来隆隆的礼炮声。 负责主持婚礼的司仪走上台,用华丽的辞藻堆砌了一长串关于爱情的美好句子,这些句子对他们来说,早都是滚瓜烂熟,张口就来。 司仪讲了一会儿,就邀请新人登台。 然而,令全场宾客愕然的是,台上空无一人,司仪连续喊了三遍,都没有看到新郎出现。 下面发出哗然之声,宾客们开始交头接耳。 之前在酒店门口,没看见新郎新娘迎宾我就觉得奇怪了,现在居然又没看见新郎登台,这是什么个情况? 郝飞机说;“我去,这新郎在做什么,不会逃婚了吧?” 卷毛一本正色的说:“不要乱说,如果要逃婚的话,应该早就逃了吧,何必等到婚礼这天,当着这么多亲朋好友的面搞事儿呢?依我看,是不是路上出现了什么意外?” 郝飞机白了卷毛一眼:“你大爷的,你嘴巴更毒,你才不要乱说话呢!” 龙少爷说:“没道理啊,张语馨当年可是咱们学校的女神呢,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这小子捡到张语馨,那比中了五百万还幸运,他有什么资格逃婚?” 我没有说话,一直眉头紧皱,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样的情况都是我不希望看到的。 我最希望看到的,是帅气的新郎出现在台上,穿着白色婚纱,美若天使的新娘张语馨,和新郎深情相拥,现场响起浪漫的音乐,让人感动落泪。 可是,我所希望看见的,一幕都没有发生。 我很担心张语馨出了状况,不管是婚变也好,或者是意外也好,这样的局面,谁也不想看到。 随着时间的推移,宾客们的交头接耳,已经变成了闹闹嚷嚷,质疑声此起彼伏。 司仪也有些镇不住场子了,估计当了这么久的司仪,这样的情况也是头一次碰上。 司仪脸上挂着尴尬的笑,一个劲的圆场子:“呵呵,大家稍安勿躁,这可能是新郎和新娘给大家开的小玩笑……” 谁都看得出来,这不是玩笑,这肯定出了问题。 在漫长的十多分钟等待以后,音乐终于再次响起,新娘张语馨终于出现了,穿着结白的婚纱,画着漂亮的妆容,就像下凡的天女,降临在舞台上。 所有的聚光灯全部打在张语馨身上,将她笼罩在其中。 此时此刻,她绝对是全场最美的天使。 那么多年过去,张语馨的模样几乎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褪去了一些稚气,更多了一分成熟的女人气息。 而这分成熟的女人气息,让原本就很美的她,更上了一个台阶。 张语馨站在舞台上,而我,坐在距离舞台一个较远的角落里,混杂在人群中,并不起眼。 全场宾客一下子安静下来,几百双目光,齐刷刷看向张语馨。 我也看着她,就那样,远远地,静静地,欣赏她的美丽。 张语馨一个人站在台上,显得无比孤独。 半晌,张语馨开口说话了,她说:“各位亲朋好友,非常抱歉,新郎罗阳,因为身体抱恙,今日无法和我一起同台,非常感谢大家光临我和罗阳的婚礼,婚礼仪式到此结束,希望朋友们能够喝的开心,玩的开心,谢谢!” 张语馨对着四面八方,各自鞠了一躬,然后迅速跑下了舞台,留下一脸懵逼的宾客和司仪。 原本平静的宴会厅,再次喧闹起来,在座的宾客也不是第一次参加婚礼,但是这样的奇葩婚礼,还是头一次见到。 我们也非常意外,原本以为张语馨这样的女神,她的婚礼应该会非常的浪漫动人,但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潦草收场。 我们都想看一看新郎官,看看到底是怎样英俊的男子,才能配得上我们心目中的公主。 然而现在,张语馨却告诉我们,新郎官身体抱恙?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新郎官到底生了什么病,居然连舞台都无法站上来? 经验丰富的司仪大概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尴尬了片刻,赶紧说道:“婚礼仪式到此结束,祝大家用餐愉快!”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奇葩状况,这顿饭我们都吃的不是滋味,那上等的茅台酒喝在嘴里,也跟喝白开水似的。 而且,从用餐开始到结束,新郎和新娘都没有出来敬酒,只是伴郎和伴娘帮忙完成了这个敬酒流程。 草草吃完饭,娟子提议道:“我很担心语馨,要不我们去看看她吧?” 娟子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望向我的,她也知道张语馨当年和我有那么一层关系。 我没有拒绝,说了声:“好!” 龙少爷他们几个也跟着站起来,我们一起前往酒店的休息室,寻找张语馨。 从我个人内心来说,我还是很担心张语馨的,原本幸福美好的一场婚礼,结果搞成这副样子,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疑问。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这是一件极其神圣而庄重的事情,张语馨以前好歹也是富家千金,罗阳也是监狱长的公子,两个有头有脸的人,应该不会搞出这种虎头蛇尾的事情。 所以我们很想知道缘由,今天的婚礼,到底是哪里出了状况? 经过询问伴郎伴娘,我们找到了张语馨所在的休息室。 刚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房间里传来张语馨呜呜咽咽的哭泣声。 我们叩响房门,隔了老半天,张语馨才打开门,虽然擦干了脸上的泪痕,但是双眼红肿,跟桃子似的。 看见我们,张语馨脸上的表情有些错愕,尤其是当她跟我四目相对的时候,眼神里闪过一丝异样,然后迅速低下头,她是不想让我看见她此时的这副模样。 我们走进房间,张语馨立即关上房门。 娟子主动走到张语馨面前,跟张语馨拥抱了一下,安慰道:“没事的……没事的……” 娟子的温柔安慰,让原本已经擦干眼泪的张语馨,再一次热泪盈眶。 龙少爷是个暴脾气,衣袖一撸,张口便骂:“姓罗那小子呢,把他叫出来,妈的,搞什么飞机,哥几个今天好好教训教训他!” 第七百八十六章 离奇的车祸 “稳重点,今天是语馨大喜的日子,怎么一开口就是打打杀杀?”娟子对龙少爷说。 龙少爷一脸不爽:“什么大喜的日子?你看她都哭成什么样子了?还大喜呢!” 张语馨听见龙少爷这么一说,哭得更加厉害。 我们能够理解张语馨的心情,浪漫的婚礼是每个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今天的婚礼,不仅毫不浪漫,还充满一种浓浓的悲凉意味,作为新娘子,张语馨一个人站在舞台上,面对宾客们的指点和质疑,心里肯定委屈伤心到了极点。 “行了!”我把龙少爷拉开,让他少说两句。 我说:“你都不了解真实情况,我们还是听听语馨怎么说吧!” 龙少爷双臂一抱,哼哼道:“语馨,有哥几个给你撑腰,心里有事儿你就大胆的说出来,别怕啊!如果真是姓罗那小子欺负你,我们绝对帮你报仇。妈的,不就是监狱长儿子吗,还能牛逼上天了?” 娟子掏出一张纸巾递给张语馨,张语馨擦了擦眼泪,说:“谢谢你们的好意,我的朋友不多,尤其是我爸落难以后,有些亲戚都不跟我们来往了,今天你们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我真的很感动!” 我点点头:“大家都是朋友,你结婚,我们都很高兴,肯定是要来的。可是今天的婚礼……到底怎么回事……你跟我们说说吧……” 张语馨颔首道:“你们关心我,我很感动,但这件事情,真的不关罗阳的事,罗阳他……他是真的病了……” “啊?!”龙少爷脸上的表情十分尴尬,他嘟囔道:“我不信,什么病这么严重,都没法上台?要死了不?” 娟子赶紧伸手捂住龙少爷的嘴巴:“大哥,你少说两句成不?” 张语馨幽幽长叹一声,跟我们讲起了整件事情的由来。 两年前,张语馨刚刚从大学毕业,原本是想通过张父的一些关系,进入市里的一所重点中学当老师。 结果,张父在官场斗争中败北,不仅丢了乌纱帽,还被人举报贪污受贿。 但凡当官的,没有哪一个是完全清白的,只要上面想查你,怎样都能找到你的污点。 很快,张父就被双规了,还被投进了大牢。 以往是人人羡慕的官员,现在却成了人人唾弃的阶下囚,张父的人生经历也是令人唏嘘不已。 家道中落,家里的财物全部被查封,张语馨和母亲的日子过得十分艰难,甚至连镇上的老宅都被封了,只能租住在城里的出租屋里面。 张母受不了这样巨大的打击,不出一年,便撒手人寰,只留下孤苦伶仃的张语馨。 张语馨一下子,便从千金大小姐,变成了举目无亲的孤儿。 人走茶凉,以往那些朋友亲戚,纷纷跟张语馨断绝了来往,生怕惹火烧身。 那时候张父被关押在县城背面的“城北监狱”,经常去看望父亲,一来二去,便认识了监狱长的儿子,罗阳。 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很浪漫,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英雄救美。 张语馨在前往监狱的公车上,被几个乡下痞子调戏骚扰,那天罗阳也正好乘车去监狱看望监狱长父亲。 看见张语馨被痞子调戏,罗阳挺身而出,一个人放倒了三个流氓。 罗阳对漂亮的张语馨一见倾心,而张语馨也对这个帅气且充满正义感的男人,产生了好感。 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张语馨才知道,罗阳是监狱长的儿子,但是罗阳并不是一个纨绔公子,他从小的家教就很严,长大以后参了军,在部队里表现优异,十分刻苦,后来又考取了军大,成为一名空军军官。 认识张语馨那天,罗阳刚刚休假回来,军事素质过硬的罗阳,轻轻松松便解决了三个小流氓。 刚开始面对罗阳的追求,张语馨还有些自卑。 在得知张父的事情以后,罗阳并没有嫌弃张语馨,反而给她更多的安慰和鼓励,这让张语馨非常感动,终于敞开心扉,接受了罗阳。 罗阳的监狱长父亲也很开明,他对儿子的爱情表示支持。 罗阳和张语馨的感情迅速升温,两人度过了一年多的热恋期,罗阳向张语馨求婚,无依无靠的张语馨,很想找到家的感觉,也就同意了罗阳的求婚。 两人开始兴高采烈的筹备婚礼,每天都沉浸在幸福和喜悦当中。 可能是筹备婚礼太过忙碌,张语馨病倒了,当时罗阳正在外地办事,听说妻子在家生病,无人照顾,于是顾不上疲惫,连夜开车赶回县城。 罗阳回来的当天晚上,张语馨就发现罗阳的精神状态有些不对,脸色也不好看,还时常走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张语馨以为罗阳是太疲惫了,也没有多问。 谁知道第二天醒来,张语馨发现罗阳竟然一宿没睡,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呆,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 张语馨跟罗阳认识这么久,从来罗阳都是一个积极阳光的人,没有像现在这般魂不守舍过。 在张语馨的再三追问下,罗阳在嗫嚅着告诉张语馨,昨晚回来的路上,因为担心张语馨的病情,所以他的车开得很快,结果在国道上,撞飞了一个小孩…… 张语馨听了以后大惊失色:“什么?!你撞人了?!肇事逃逸了吗?昨晚回来你为什么不说?不行,你可是军官呀,这事儿不能隐瞒!走,赶紧去交警队自首!” 张语馨心急如焚,然而罗阳却将张语馨按在沙发上:“你先别急,我还没有讲完!” 罗阳说:“当时国道上一片漆黑,能见度还是比较高的,我虽然心急赶路,但注意力一直都是高度集中,我明明看见前方是没有人的,但是车头却突然撞上了什么东西,狠狠颠簸了一下,我都没有看得清楚,隐约看见一道白影飞了出去……” 说到这里,罗阳的脸色就像浸水的抹布,很难看:“直觉告诉我,刚刚飞出去的好像是一个小孩!我赶紧把车停下,如果真的撞了人,我肯定会负责到底,但是我下车以后,却发现国道上空空荡荡的,压根就没有什么小孩的踪影。 我担心小孩是不是飞到国道旁边的灌木丛里去了,于是我还拧着电筒,在灌木丛里面来回找了三遍,都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那个小孩……那个小孩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第七百八十七章 僵尸新郎 “那到底有没有撞到人啊?!”众人听得云里雾里的。 “实话讲,罗阳他自己都不知道!”张语馨叹了口气,眉头紧皱道:“罗阳四处寻遍了,都没有找到小孩的踪影,他的车头前面,也没有撞击过的痕迹!” “那应该没有撞到吧!不过,我不太明白,车祸这事儿,关罗阳生病什么事?”龙少爷奇怪的问。 张语馨既然提起车祸,想必有其中缘由,我让龙少爷安静些,让张语馨继续把话说完。 张语馨接着说道:“自从发生这起莫名其妙的车祸以后,罗阳的情绪一直都很低落,可能产生了心理阴影。我还和罗阳回到事发地点去看过,都没有任何发现。这件事情成为罗阳的一根心头刺,每天茶饭不思,郁郁寡欢,还老是做噩梦,经常从睡梦中惊醒,大喊着‘我没有撞人’!” 龙少爷道:“这小子枉自还是飞行员呢,心理素质怎么这般脆弱?” 我瞪了龙少爷一眼,示意他不要乱说话,然后继续追问张语馨:“后来呢?” 张语馨说:“婚期将近,也为了让他尽管走出阴影,我每天便拉着他一起筹备婚礼。有一天,我们刚刚从糖果店出来,正准备开车离开,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太婆突然出现在车头前面,险些撞上她。 罗阳吓了一跳,赶紧摇下车窗,询问那个老太婆情况。 谁知道那个老太婆径直走到车门边上,伸手就戳在罗阳的眉心中央,高声叫骂,说罗阳撞死了她的孙子!” 听到这里,我们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罗阳真的撞死了一个小孩?可是,小孩的尸体去哪里了,罗阳为什么没有找到小孩的尸体?还有,如果真的有小孩被撞死,小孩的家人也应该报警才对呀,这些天也应该有警察找上门呀,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一个老太婆,提起这件事情呢? “那个老太婆长什么样子?”我问张语馨。 张语馨说:“披头散发的,穿着一件白衣服,一口黄澄澄的牙齿,容貌也很丑,半边脸像是被火烧过。当她趴在车头前方的时候,我看见她的样子,还以为大白天活见鬼了,吓得尖叫起来!” “那老婆子找到你们以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张语馨说:“那老太婆伸出乌黑的手指,戳了下罗阳的眉心,骂罗阳撞死了她的孙子,罗阳好像是受到某种强烈的刺激,一下子双眼无神,瘫软在座椅上。从此以后,罗阳便生病了!” “罗阳的病症是怎样的?”我摸着下巴问。 张语馨深吸一口气,泪水在眼眶里转动,她说:“说句不好听的,现在的罗阳就像一具僵尸!” “僵尸?!”娟子他们全都吓了一大跳。 张语馨掩面哭泣道:“对……僵尸……原本朝气蓬勃的罗阳……每天都像丢了魂似的,坐在家里一动不动,吃喝拉撒都需要人料理……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怎么就……怎么就变成了一根木头桩子呢?呜呜呜……老天爷咋就这么狠心呢?” 张语馨哭得很厉害,娟子拍了拍张语馨的肩膀:“带罗阳看过医生了吗?我在贵阳认识一个神经科的医生,医术很好,回头我帮你联系一下他!” 张语馨一脸悲伤,带着绝望的口吻说:“没用的,我们看了很多医生,医生都说没有见过这种病症,多数都说罗阳是一种突发的精神障碍!罗阳的精神障碍就是源于那场车祸,为了解开他的心结,我还专门去交警队询问过,最近并没有任何撞死人的车祸记录。你们想想,谁家小孩要是被撞死了,哪有不报警的道理?所以罗阳肯定没有撞死人。我每天在家里,反复的开导他,跟他讲这件事情,让他放下心理负担,但是罗阳的病不仅不见好转,反而还愈发的严重了……” “罗阳在什么地方?方便让我们去探望一下吗?”我说。 张语馨咬了咬嘴唇:“在家里!” 张语馨带着我们出了酒店,分乘两辆车前往她的家里。 车上的时候,龙少爷问我:“你是不是想去看看,你的情敌长什么样子?” “去你大爷的!你小子说话就不能正经一点吗?我只是出于朋友的关心,想要帮助张语馨而已!”我说。 龙少爷说:“好吧,说正经的,她老公现在都成‘僵尸’了,我觉得你还有机会……” 我白眼一翻,若不是看龙少爷正在开车,差点一脚踹他脸上。 县城不大,很快我们就来到张语馨家里,在一个县城最高档的小区里面。 这是新买的一套婚房,屋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崭新的,墙上还贴着大红色的“囍”字,电视柜上摆放着张语馨和罗阳的结婚照。 罗阳是军人,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眼神锐利,炯炯有神,从照片上看,确实是很帅很有男人味的一个小伙子。 不管从外形还是从条件上看,罗阳都配得上张语馨。 张语馨带着我们走进卧房,我们终于见到了穿着礼服的“僵尸新郎”——罗阳。 诚如张语馨所说的那样,罗阳就像一个没有意识的僵尸,身体僵硬,呆坐在床边,双眼无神,脸色异常惨白。 今天是罗阳大喜的日子,家里人给他换上了帅气的西装,可是他这副模样,却根本没法出现在婚礼现场,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坐在家里,实在是让人有些心酸。 我看了一眼张语馨,无法想象,当张语馨穿着婚纱,一个人走上婚礼舞台的时候,她的内心承受着多大的压力。表面要笑迎宾客,心里却在痛哭流泪。 我又看了一眼罗阳,虽然神色枯槁,但看得出来,没有生病的时候,绝对是一个英气逼人的小伙子,老天爷确实是有些残忍了。 我指着罗阳的眉心,问张语馨:“你是说,那个奇怪的老太婆,伸手戳了一下罗阳的眉心,然后罗阳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第七百八十八章 摄魂针 张语馨点点头,声音中带着一丝憎恨:“我都怀疑那个老太婆是不是个巫婆,要不怎么戳一手指,罗阳就变这副样子了呢?” “退后!”我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退后。 然后,我仔细看了看罗阳的眉心中央,但并没有看出什么问题。 “怎么了?”张语馨小心翼翼的问。 “去找点公鸡血来!快!”我头也不回的说。 “我去吧!刚才过来的时候,我看有个菜市场!”卷毛自告奋勇的说。 不一会儿,卷毛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矿泉水瓶,瓶子里装着公鸡血。 拧开瓶盖,浓郁的血腥味一下子飘荡出来。 我把公鸡血倒出来,一个劲的往罗阳额头上抹。 众人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也不敢多问,他们看我这样做,知道我肯定发现了什么。 抹完鸡血以后,我又让张语馨打来一盆清水,用帕子帮罗阳洗脸。 很快,罗阳额头上的鸡血全部擦干净了,而那盆清水也变成了一盆血水。 郝飞机好奇的问:“这一会儿把鸡血抹他头上,一会儿又擦掉了,这是几个意思?” 龙少爷说:“不懂就别问!” 郝飞机摸了摸脑袋:“我就是因为不懂才问啊!” 我没有理会他们两个,而是让张语馨拿来一个手电筒,近距离照着罗阳的额头,在他的眉心中央仔细搜寻。 终于,我找到了,罗阳的眉心中央,隐隐出现了一个芝麻大小的小黑点。 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当然,前提得是抹上了鸡血,没有抹上鸡血,这个小黑点也显现不出来。 “找到了!”我兴奋的嘟囔了一句。 众人全都围拢上来,好奇的看着我,不知道我找到了什么。 我掏出一张黄符,用手指蘸着没用完的公鸡血,飞快的画了一个符咒,然后翻转手腕,将黄符啪的拍在罗阳的眉心中央。 此时的罗阳,眉心贴着黄符,更像是一个僵尸。 我轻轻喊了一声:“给我出来!” 我猛地扯下黄符,一缕黑气从罗阳的眉心中央飞出。 众人惊奇的问我:“那是什么东西?” 我摊开掌心,就看见黄符中央,赫然出现了一根寸长的黑针。 这根黑针极细,很难想象,这么长一根针,居然会刺入罗阳的眉心里面。 张语馨一声惊呼,不敢置信的捂着嘴巴。 “我去!这么长一根针插在罗阳脑袋里面,不成傻子才怪咧!”龙少爷惊讶的说。 “问题是,这么长一根针,是怎么刺进罗阳脑袋的?”娟子无比诧异的问。 “是那个老太婆!肯定是那个老太婆!”张语馨失声尖叫起来,声音中满是愤怒。 我点点头,那个老太婆伸手戳了一下罗阳的眉心,便把这根黑针刺入了罗阳的脑门,致使罗阳变成了一具“僵尸”,这一手实在是有些毒辣。 龙少爷拍着我的肩膀说:“杨大师果然厉害,医院x光都照不出来的东西,居然被你找出来了!” “奇怪,脑子里的长针都取出来了,罗阳怎么还是没有清醒过来呢?”郝飞机问。 张语馨抓住罗阳的肩膀,喊了好几声罗阳的名字,但罗阳依然是刚才那副傻傻的模样,一点反应都没有,根本就没有好转的迹象。 “杨程,这……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罗阳还是这副样子?”张语馨望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期望。 黑针在我指尖慢慢转动着,我说:“那个老太婆不是普通人,她出手狠辣,用这根摄魂针,夺走了罗阳的人魂,所以罗阳才会变成这副样子!” “夺走了人魂?!什么……什么意思?”张语馨的声音都在发抖。 我叹了口气说:“人本有三魂七魄,现在罗阳被人夺走一魂,虽不至死,但如果不能找回被夺走的人魂,罗阳一辈子都会是这副‘僵尸’状态!” 一听这话,在场的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张语馨咬了咬嘴唇,终究没有忍住,抱着罗阳放声大哭。 龙少爷黑着脸骂道:“妈的,那老婆子什么来历,杀人不过头点地,这种夺人魂魄的做法,简直比直接杀人还要残忍,这是有多大的仇怨啊!” 我说:“这样的做法无非是两种目的,第一种,如同你说的那样,手段残忍,就是要活活折磨死你;第二种,夺人魂魄,用于修炼,我更倾向于第二种!” 正说着话呢,忽听咚的一声,张语馨竟然直挺挺对着我跪了下来。 张语馨这个举动,一下子把我整懵逼了,我愣在那里,手足无措。 张语馨咚咚咚对着我磕了三个响头,眉头都渗出了血迹,她哽咽着说:“杨程,我知道你的本事,不管那个老婆子出于何种目的,我只希望,你能帮帮我,帮帮罗阳,帮他找回丢失的人魂!我求求你!求求你……” 张语馨跟我下跪,我被震撼住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其实不用张语馨求我,出于道义,这件事情我也不会袖手不管。 娟子和郝飞机的老婆,赶紧去搀扶张语馨。 张语馨一脸倔强的说:“如果杨程不答应我,我就跪着不起来……” 娟子抬头看着我,拉了我一把,我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握住张语馨的双手,让她站起来:“你这是做什么?大家都是老同学,这事儿我肯定会帮你,你赶紧站起来!” “真的?”张语馨问。 我点点头,像哄小孩一样:“真的!我怎么会骗你?” “谢谢你,杨程!”张语馨一下子紧紧抱住了我,滚烫的泪水滴落在我的肩膀上。 张语馨在承受了这么多压力之后,她的内心是非常脆弱的,她很需要一个依靠,很需要一点希望。 张语馨把我抱的很紧,我能嗅到她的发香。 我的双手很尴尬,僵硬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本想顺势拥抱她一下,给她一点温暖,但是她的老公罗阳又坐在旁边,虽然是个没有意识的“僵尸”,但那双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让我心里膈应得慌。 第七百八十九章 白仙 从张语馨家里出来,原本明媚的天气,也变得有些阴郁,一如我此刻的心情。 原本高高兴兴参加张语馨的婚礼,却不曾想到张语馨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兄弟几个见面,自然是要聚一下的,晚上的时候我们也没留在酒店吃饭,龙少爷组了个局,我,郝飞机,卷毛一起吃了顿酒。 可能是心里挂记着张语馨求我的事情,那酒仿佛也变得不太可口,喝了没几杯,我竟然喝醉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 睁开眼睛,脑袋还有些疼,天旋地转的。 我强撑着身体坐起来,打了个酒嗝,满嘴的酒臭味,自己都觉得恶心。 青青走进来,端着一碗白粥:“你醒啦?好受点了吗?” 我点点头,说脑袋疼。 青青把白粥递给我,我喝着白粥,她伸手按住我的太阳穴。 不一会儿,我便感觉青青的手指变得温热起来,阵阵暖流透过太阳穴,让我感觉非常舒服,疼痛感也立马减轻了许多。 “很少看你喝的这样醉,早上龙少爷把你送回来,你都还没有醒。昨天是太高兴呢?还是太难过?”青青眨巴着眼睛问我。 我放下碗,搂着青青的脖子:“你想我回答高兴还是难过?” 青青笑了笑,伸手戳了戳我的心窝:“遵循你自己的内心喽!” “难过!”我说。 不等青青开口,我又接着说:“不是因为张语馨结婚难过,朋友结婚,我原本是很高兴的,但是昨天那场婚礼,却充满了悲情的意味!” 我靠在床头,把关于罗阳的事情,跟青青讲了一遍。 青青柳眉紧皱:“你说的那根摄魂针在哪里?能不能给我看看?” 我抓起掉落在地上的外衣,摸索一阵,从衣兜里摸出一张黄符,摊开黄符,里面包裹着那根摄魂针。 我举在手里看了看,其实这根黑针,又不太像针,硬硬的,没有金属的光泽度,倒像是某种利刺。 我把摄魂针递给青青,让青青鉴别一下。 青青端详着那根黑针,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 我试探着问她:“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青青说:“这不是针,而是一根刺!” “对!”我点点头,说:“我也觉得像刺!但不知道是什么刺!” 青青抬头看着我,一字一顿的说:“这是刺猬身上的刺!” “刺猬身上的刺?!”我皱了皱眉头,青青既然判断是刺猬身上的刺,那肯定没有错,毕竟青青是条蛇,蛇对于刺猬还是很熟悉的,她不会看走眼的。 “难道……那个对罗阳下手的老婆子,竟然是一只刺猬精?!”我摸了摸脑袋,嘟囔着说。 青青说:“什么刺猬精,罗阳这是招惹到白仙了!” 白仙?! 民间有五仙,狐黄白柳灰! 狐是狐狸,黄是黄皮子,白是刺猬,柳是蛇,灰是老鼠。 比如之前的九爷,就是灰仙儿,还有现在我们家的保家仙白姑娘,她就是黄仙儿,而青青就是柳仙儿。 青青刚才所说的“白仙”,那便是修炼成仙的刺猬。 我眨了眨眼睛,万万没想到,罗阳居然招惹到了白仙儿。 “那个老婆子,你知道她是什么来历吗?”我问青青。 青青说:“这一带,最厉害的白仙叫做顾三娘,我没见过她本人,但是听说过她的一些故事,张语馨对那个老婆子的外形描述,很像是顾三娘。尤其是张语馨说,老婆子的半边脸就像被火烧过一样,很丑陋,这便是顾三娘最大的特征。 据说顾三娘当年修炼的时候,遭受过天劫,她藏身在一个树洞里面,谁知道一道天雷劈落,天火引燃了那棵大树,顾三娘也因此被烧毁了半边脸。 在这之前,顾三娘是一个大美女,可是从此以后,就变成了一个容貌非常丑陋的女人。 正是因为这件事情,顾三娘开始憎恨老天爷,认为老天对她不公,她开始仇恨苍天,心里自然也变得扭曲,而后便在邪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哎,世间万物,有因有果,顾三娘原本一个大美人,突然被天火烧成残疾,遭遇了如此巨大的打击,她的心里和行为肯定会发生变化。如果换做是我,可能我也会仇恨苍天。 青青接着说:“顾三娘臭名远播,是因为她干过一件极其血腥的事情。 很多年前,山里有个小山村,因为交通闭塞,这里的发展相当落后,几乎还过着比较原始的刀耕火种的日子。 村子里的男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山打猎,这是他们唯一获取食物的途径。 几个猎人进山以后,无意中发现了一窝刚出生的刺猬。 这些猎人也没当回事,正好肚子饿了,就把这窝小刺猬扒拉出来,放在火上,烤着吃了。 这件事情后来被顾三娘知道了,盛怒之下的顾三娘,直接来到村子里,找到那几个猎人,将他们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慢慢折磨致死。而后余恨未消,一把火烧了村子。 这个村子原本就属于原始部落,房屋全都是木头制造的,而且又搭建在山林里面,这一把仇恨的火,直接烧红了半边天。 从此以后,这座小山村在地图上被抹去,只留下满地烧焦的枯木和尸骨。 当时这件事情闹得很大,很多仙家知道了以后,都说顾三娘如此荼毒生灵,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再后来,有几个强烈抨击顾三娘的仙家,竟然莫名其妙的暴尸荒野,明显是遭到顾三娘的报复。 从那时起,顾三娘的恶名便传播开去,很多人都不敢再提起她的名字!” 我听得一阵阵心悸,罗阳真是背运啊,怎么惹上个这样的凶煞?这件事情,看来比想象中更加棘手啊! 五大仙家都不是好惹的主,想当年招惹了黄大仙,这么多年过去,黄皮子都对我们怀恨在心。 现在碰上了比黄大仙更加记仇的白仙儿,只怕更加难办。 “顾三娘不好惹,不夸张的说,她绝对是五仙当中,最凶的主儿,你确定要帮罗阳?”青青问我。 第七百九十章 包裹 我抿了抿嘴唇,眼神慢慢变得坚决。 我说:“其实吧,我跟罗阳并不熟,谈不上帮罗阳,我是帮……张语馨!” 想到昨天张语馨下跪请求我的样子,我就暗暗发誓,这件事情不管多困难,我都要帮张语馨搞定。 哪怕是得罪顾三娘,我也在所不惜。 青青点点头,很善解人意的说:“明白,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有了青青的鼓励,我也挺起了胸膛,我说:“我堂堂三清门传人,你现在又是龙的传人,凭咱们夫妻二人,难道还怕什么顾三娘?顾三娘不惹我们便算了,她惹到我们,可没她的好果子吃!” 青青问我:“你准备怎么做?” 我想了想,说:“先跟她谈谈吧,兵不血刃是最好的,如果谈不妥,她想打,那就奉陪到底!” 青青说:“那好,我找人约她出来谈谈!” 我起了床,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去除身上的酒臭味,然后跟着青青往鬼哭沟走去。 很久没来过鬼哭沟了,如今的鬼哭沟,还是像以前那样,阴气森森的,即使是大白天,这里也是黑黢黢的,寒意渗人。 青青轻轻翻转手腕,指尖里夹着一片青色的蛇鳞,然后青青对着蛇鳞吹了口气,将蛇鳞埋入土里。 我和青青站在大树下面,耐心等待着。 我知道这是青青的一种召唤术,也没打扰她,坐在大树下面发呆,脑子里回忆着以前在鬼哭沟发生的种种事情。 片刻以后,只听灌木丛里传来一阵异响。 我循声望去,就看见地上冒起一个小土包,那个小土包慢慢移动着,在青青面前停下。 啵的一声,土包破裂,从土包下面探出一颗黑色的蛇头。 我看了看,这条大黑蛇足有成年人的臂膀粗细,应该也是有些道行了。 大黑蛇的嘴里,衔着一块青色的蛇鳞,正是刚才青青埋入土里的那片蛇鳞。 大黑蛇从土里爬出来,身体弯曲,就像在朝拜一样,毕恭毕敬的对着青青行了个礼。 青青说:“帮我找到顾三娘,约她见个面,我们想跟她谈谈有关于罗阳的事情!” 一听寻找顾三娘,大黑蛇好像有些犹豫,不停地摆动尾巴。 青青蹲下身,伸出手指,指尖按在大黑蛇的蛇头上面:“不用怕,你只需要传个信而已。我看你的道行还差那么一点点,作为奖励,我送你一点道行,让你能够幻化成人!” 话音落下,青青的手指尖泛起一团青色的光,那团青色的光就像流水一样,缓缓流入大黑蛇的身体里面。 大黑蛇的背上很快冒起一团黑烟,黑烟散去,大黑蛇不见了,地上半跪着一个年轻的黑衣男子。 这个黑衣男子,明显就是那条大黑蛇,青青助了他一臂之力,让他变幻成了人形。 青青笑了笑:“哟,挺帅的嘛!” 黑衣男子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又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脸上的表情从不可思议,渐渐转变到欣喜若狂。 他对着青青拜了三拜,激动地说:“谢谢仙家!谢谢仙家!” 青青说:“小事儿,大家都是本家,能帮便帮一下!奖励我已经给你了,事儿你可得给我办妥了!” 黑衣男子鸡啄米似的点头,一脸忠诚的说:“仙家放心,这点小事,我肯定给你办得妥妥当当!” 青青颔首道:“好,你去吧!” 黑衣男子转身欲走,青青又叫住他:“哎,你叫什么名字?” 黑衣男子说:“叫我小黑黑吧!” “小黑黑?这名字挺娘炮的!哈哈哈!”我在旁边忍不住笑出猪声。 黑衣男子面上一红,冲青青抱了抱拳,转身疾走几步,身上爆起一团黑烟,恢复了原本的大黑蛇模样,没入灌木丛中,窸窸窣窣游走了。 我和青青回到家里,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在等待小黑黑报信。 然而,一连三天过去,我们始终没有等到小黑黑的回音。 这天傍晚,我一边陪老爹喝着小酒,一边向青青抱怨:“这小黑黑是怎么回事?这都去了三天了,该不会收了你的奖励,却没办事儿吧?” 青青说:“这倒不至于,你当他蛇胆包天吗?” 我放下酒杯:“那是怎么回事?难道出了什么状况?” 话音未落,就听见门外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走到院子门口,门口停着一辆农用三轮车,骑车的人我认识,是咱们村里的一个肉贩子,每天他拉着一车猪肉到镇上去卖,也给镇上的一些餐馆供货。 正好他也姓朱,我们都叫他老朱。 我跟老朱打了个招呼,大家乡里乡亲的,都喜欢寒暄一下,我就问他吃饭没有,要不要进来喝两杯? 老朱说:“道谢了,我家那婆娘已经弄好了饭,不回去吃的话,她要发飙!改天吧!改天我请你!” 我正想问老朱是不是找我有事儿,老朱回头从他的三轮车上取下一个包裹,递给我:“给你的东西!” 我有些疑惑的看着老朱:“给我的?!” 我心想这老朱平日里也没串个门,怎么想着给我送礼物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相求啊? 老朱看我一脸疑惑,赶紧跟我解释:“这包裹不是我给你的,是有人托我带给你的,让我交到你手上就可以了!” “什么人让你送的东西?”我问老朱。 老朱说:“一个老婆子,长得有些吓人,应该不是你家亲戚吧,我从没见过她!” 我一听是个“老婆子”,一颗心就狠狠抽搐了一下。 妈的,老朱口中的老婆子,该不会是顾三娘吧? 我们正在寻找顾三娘呢,顾三娘反倒是找上我们了,还给我送来了东西?这是几个意思? 我跟老朱说了声谢谢,请他吃了一支烟,老朱便骑着三轮车,突突突走掉了。 我拿着包裹,疑惑的看了半天,外面是个麻布口袋,里面装着一个圆形的铁罐子。 青青走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她:“顾三娘给我们送了个包裹!” 青青听了以后也很惊讶:“顾三娘送我们东西?” 我一边说一边拆开麻布口袋,里面果然是一个铁罐子,看上去像是一个用过的铁罐头。 第七百九十一章 移魂 铁罐头开启。 我和青青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从震惊再到愤怒,我和青青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铁罐头刚刚开启的时候,我们便看见了一颗蛇头,那是小黑黑的脑袋。 除了蛇头以外,小黑黑的身体被剁成数段,做成蛇羹装在罐头里面,浓郁的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罐头里面还贴着一张字条: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你们的下场和这条蠢蛇一样! 毫无疑问,字条是顾三娘向我们发出的警告。 难怪三天都没有小黑黑的音讯,原来小黑黑已经惨遭顾三娘毒手。 这个顾三娘完全不讲江湖道义,两国交战还不斩来使呢,小黑黑只是帮我们约谈顾三娘,就惨遭顾三娘毒手,而且还被残忍的做成了蛇羹罐头。 我看了一眼青青,青青的脸上笼罩着一层黑气,我从未见过青青如此动怒。 青青深吸一口气,合上罐头,递给我:“把他安葬了吧!” 我点点头,在后院的一棵树下挖了个坑,把小黑黑的尸体埋葬了。 青青说:“顾三娘做事不讲规矩,小黑黑这笔血债,我必须得找她讨回来!” 我点点头,说:“顾三娘如此态度,摆明不想跟我们和谈,既然这样,我们也无需跟她废话,直接开打便是!” 青青咬了咬嘴唇,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打!” 此时春暖花开,正是万物苏醒的时候,这个时间段,也正是蛇类最活跃的时候,它们刚刚从冬眠状态中醒来,饥饿难耐,急需要寻找食物补充能量。 我和青青再次来到鬼哭沟,青青发出召唤,群蛇游动,不到一个时辰,已经聚集了数千条蛇,有的卧在草丛里,有的挂在树枝上,有的在石头缝里昂起脑袋,一个个聚精会神,凝神倾听青青的“战斗指示”。 青青给群蛇下达了战斗命令,要群蛇做好跟白仙战斗的准备。 听闻小黑黑的惨死,群蛇震怒,发誓要为死去的同伴报仇。 青青双臂一振,大声呐喊道:“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顾三娘找出来!” 又过去两天,这天,青青收到线报,顾三娘终于现身了,出现在一片偏僻的树林里面。 我们在一条小蛇的带领下,于天黑之时抵达了那片树林。 小蛇告诉我们,顾三娘就藏在一棵大树的树洞里面。 我和青青蛰伏在树洞口,耐心等待着。 差不多临近午夜的时候,树洞里冒出微弱的光亮。 青青给我递了个眼色,我俩悄悄溜进树洞。 树洞很大,这棵大树的树干内部,竟然是中空的,但是大树都还没有枯死,依然长得枝繁叶茂。 树洞里面,各种藤蔓植物和树根纵横交错,编织成一张张大网,显得诡秘森森。 树洞中央摆放着一个石台,石台上点着一支蜡烛,微弱的光亮就是这支蜡烛散发出来的。 烛光的映照下,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穿着白衣的老婆子半跪在石台前面。 这个披头散发的老婆子,正是我们要寻找的白仙顾三娘。 青青看见顾三娘,瞳孔一下子就红了,弥漫出森冷的杀意,直接就想冲上去为小黑黑报仇。 我悄悄握紧青青的手,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先耐心看看,这个顾三娘神秘兮兮的,到底想搞什么鬼名堂。 我们屏息凝神,就见顾三娘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盒子。 顾三娘摩挲着盒子,竟然落下泪来,眼泪一颗一颗滴落在盒子上面,看上去很伤心的样子。 一向狠辣歹毒的顾三娘,居然也有如此动情的一面,这让我和青青都感觉有些意外。 吱呀一声,顾三娘打开盒子,我和青青看得确切,盒子里面,蜷缩着一只拳头大小的刺猬,那只刺猬通体白色,一动不动,身体已经僵硬了,应该是死了多日。 只听顾三娘喃喃自语道:“你这小家伙就是调皮,刚刚才学会幻化成人形,怎么就溜出去玩呢?如果你不到处乱跑,又怎么会被车碾死呢?” 被车碾死?! 看来罗阳那晚开车回家,并不是撞到了人,而是碾到了一只刺猬。 这只刺猬刚刚学会幻化成人形,所以罗阳一直以为自己撞到了一个“小孩子”,其实那个小孩子,就是这只刺猬。 罗阳碾死了这只刺猬,结果招惹到顾三娘的报复,被顾三娘夺走了人魂。 此时此刻,我总算是弄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想想罗阳还是挺冤的,碾死这只刺猬,他也是无心之举,却没曾想招致顾三娘如此歹毒的报复。 顾三娘将白刺猬的尸体从盒子里捧出来,亲吻了一下白刺猬,然后抚摸着白刺猬说:“没事的,我的乖孙子,我已经帮你报了仇,那个撞死你的混蛋,现在活着比死了还要难受,你要是看见他那副倒死不活的样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顾三娘确实很变态,她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毛骨悚然。 这时候,顾三娘又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纸人,但见她用乌黑的指尖夹着那个小纸人,在烛火上面来回熏烤,一缕白烟从小纸人里面飘出来,慢慢汇聚成一个人形,飘浮在石台上面。 我定睛一看,这个人形不是别人,正是罗阳。 不,确切的说,是罗阳的人魂! 顾三娘抚摸着白刺猬的尸体,将白刺猬放在石台上,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我的好孙子,你很快就会醒过来了!” 顾三娘伸出手指,凌空画了个圈,一团黑气将罗阳的人魂包裹起来,然后带着罗阳的人魂,慢慢飞向白刺猬,将白刺猬笼罩起来,罗阳的人魂开始一点一点跟白刺猬的尸体融合。 我大惊失色:“不好!她想移魂!” 顾三娘的孙子白刺猬被罗阳开车碾死,于是顾三娘夺走罗阳的人魂,想把罗阳的人魂移到白刺猬的尸体里面,从而令白刺猬复活。 江湖上有些邪道,就是用这种“移魂”邪术,令死去的人“复活”。 没想到身为白仙儿的顾三娘居然也会移魂邪术,她是从哪里学来的? 第七百九十二章 发狂 移魂这种邪术是违背天命的,而且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复活”,尸体虽然复活了,但是体内却装着另外一个人的灵魂。 如果今夜不能救出罗阳,罗阳这辈子,就会成为一只刺猬了! 情况紧急,我来不及多想,袖口一甩,修罗剑化作一道精光,朝着那只白刺猬的尸体激射而去。 唰! 白刺猬的尸体被修罗剑钉在了石台上面。 罗阳的人魂还没有完全进入白刺猬的尸体,此时跟白刺猬的尸体分离开来,飘荡到半空中。 顾三娘失声叫骂道:“谁?!谁敢破坏我的好事?!滚出来——” 其实不用顾三娘叫骂,我和青青已经从藤蔓植物的阴影后面现身出来。 顾三娘看着我们,她的容貌确实很丑陋,尤其是被天火烧毁的半边脸颊,更是骇人。 顾三娘那一头银发飞扬起来,阴毒的眼神从我和青青脸上扫过:“又是你们?我已经警告过你们,不要插手这件事情,你们竟然还敢来找我?嫌命太长了吗?” 我笑了笑,耸了耸肩膀说:“我这人有个怪癖,最不喜欢受人威胁!” 青青上前一步,厉声说道:“顾三娘,你这人心理变态也就算了,一点江湖道义也不讲,小黑黑只是帮我们来约谈你,你却对他痛下杀手!这笔血债,今天你必须得还!” 顾三娘冷哼一声,面带不屑的说:“那条蠢蛇运气不好,他来找我的时候,正遇上我心情不好,所以我就顺带拿他发泄了一下!” 我指着飘浮在空中的罗阳人魂,说:“他跟你无冤无仇,也不是有意碾死你孙子,你便夺他人魂,下手未免也太狠毒了吧?” 顾三娘阴狠的说道:“我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他碾死了我孙子,我就要他偿命!” 青青摇了摇头,对我说道:“杨程,别跟这个疯婆子废话,这人心理扭曲,跟她是没道理可讲的!” “孙子!啊,我的宝贝孙子……”顾三娘突然痛苦的尖叫起来。 白刺猬被修罗剑钉在石台上面,修罗剑吸走了白刺猬体内最后的那一丝阴气,白刺猬的尸体也随之迅速枯萎。 尸体既腐,即使再移入人魂,也没法实现复活。 换句话说,顾三娘的移魂计划彻底失败了,她的孙子也永远不可能再复活了。 顾三娘嘶声大叫着,扑到石台边上,伸手去抓修罗剑。 修罗剑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拿走的,顾三娘的手指刚刚触碰到修罗剑,立刻发出滋滋的烧灼之声,顾三娘触电般向后弹开,右手五指颤抖不已。 顾三娘看了一眼白刺猬的尸体,咬紧牙关,再次伸手抓向修罗剑。 滋滋滋!滋滋滋! 缕缕黑烟从顾三娘的手指尖冒出来,顾三娘异常痛苦,一张脸都扭曲变了形,让原本狰狞的容貌看上去更加狰狞。 但即便如此,顾三娘也冒着右手被废掉的危险,硬生生将修罗剑拔出来,用力向我掷回来。 我伸出手,凌空接住修罗剑,抬头看向顾三娘。 只见顾三娘颤巍巍的伸出手,几乎是爬上石台,将那只白刺猬的尸体拥在怀里,放声悲号。 顾三娘的哭喊声尖锐刺耳,震得我们耳膜刺痛。 “你们害死我孙子……我要让你们陪葬……我要让你们陪葬……啊……”顾三娘伸出双手,仰头咆哮。 一团黑烟从顾三娘身上爆裂起来,刹那间,顾三娘的背上全部布满利刺,她的手里,也出现了两支半米多长的利刺。 顾三娘挥舞着利刺,从石台上飞跃而下,足不点地的向我们冲了上来。 我和青青对视一眼,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面对杀气腾腾的顾三娘,我举起修罗剑,青青亮出蛇皮鞭,两人一左一右迎了上去,在这树洞里面,跟顾三娘展开了一场激战。 一时间,树洞里面人影翻飞,杀气纵横。 石台上点着的半截蜡烛,一直没有熄灭,烛火忽明忽暗,树洞里的光亮也跟着忽明忽暗。 盛怒之下的顾三娘,手握利刺,以一己之力对抗我们两个人,竟然不落下风,她的修为比我们想象中还要高一些。 不过片刻工夫,我们三人都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三人的身上都挂了彩,我的胸口被利刺戳了个血窟窿,鲜血染红了胸膛。青青的身上也留下好几条血口子,衣衫碎裂。 不过我们也是伤到了顾三娘,顾三娘背上挨了一剑,正面又挨了一记蛇皮鞭,半张脸皮开肉绽,鲜血长流,跟另外半张被烧毁的脸互相映衬,组成了一张极其恐怖的碎脸。 顾三娘浑身发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厉声嘶吼道:“我的脸……你们居然毁了我的脸……” “你反正都那么丑了,也不在乎再丑一点!”我故意用言语刺激顾三娘,我知道顾三娘非常在意她的容貌,原本她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却被天火给毁了,这半张被烧毁的脸,就是她最大的心结。 果不其然,我嘲讽顾三娘容貌,顾三娘突然变得非常激动:“你竟敢说我丑?!” 青青插嘴道:“对,你就是丑!你不仅容貌丑陋,而且你的心灵更加丑陋!” 青青是我妻子,我俩在一起十多年,早就心意相通。 我开口一骂顾三娘,青青就知道我心里的小算盘,所以跟着我一起附和叫骂,不断刺激顾三娘内心最痛的那个点。 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顾三娘发狂,让她失去理智,这样她才能自乱方寸,露出破绽。 “啊呀呀——” 我和青青一唱一和的辱骂,深深刺激了顾三娘,顾三娘瞪红了双眼,就像一个疯婆子,不停的嘶声叫喊,叫喊声中,充斥着她对这个世界满满的恨意。 “我要把你们碎尸万段!” 顾三娘旋风般冲到我面前,挺起利刺,凶狠的刺向我的心窝。 我早有防备,伸手抓着倒悬在空中的藤蔓,在顾三娘刺向我的瞬间,借着藤蔓腾身高高跃起,从顾三娘头顶飞过,落在她背后。 第七百九十三章 幻蛇之瞳 顾三娘修为很高,如果她稳住阵脚,跟我们缠斗,一时半会儿我们还真的不好拿下她。 但是,顾三娘的弱点就是太过暴戾,一旦受到刺激,她就会发狂。 冲动是魔鬼,尤其是高手过招,情绪失控之下,弱点就会暴露出来。 顾三娘恼怒我嘲讽她,所以一心想要杀掉我,这一击使出了全部力量,根本没给自己留余地。 反过来,这便给了我机会。 当我落到顾三娘背后的时候,顾三娘的后背空门大露。 我肯定不会错过这种机会,掌心扣着一张黄符,蹂身而上,一记“掌心雷”轰在顾三娘的后背上。 砰的一声炸响,顾三娘被“掌心雷”轰飞老远,后背上的利刺都被烧焦了一大片。 顾三娘跌落在地上,哇的喷出一口鲜血,不等她从地上爬起来,青青已经出现在她面前。 顾三娘刚刚抬起头,就跟青青四目相对。 在这一瞬间,青青的眼睛突然发生了异变,变成两只猩红色的蛇眼。 蛇眼一闪即逝,青青的眼睛迅疾恢复了正常。 这时候,却见顾三娘缓缓瘫软在地上,神情呆滞,她的两只眼睛就像被传染了一样,竟然变成了猩红色。 顾三娘瞪着一双怪异的红眼,木然坐在地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紧接着,顾三娘突然发出惊恐的尖叫声,在地上爬来爬去,神色慌张,不时的抬头张望,仿佛在躲避着什么。 我知道,顾三娘刚才一定是中了青青的幻术。 青青走到我面前,对我说:“顾三娘中了我的‘幻蛇之瞳’,产生了幻觉,进入了她内心最恐惧的那个世界里面!” “她内心最恐惧的……应该是天雷吧?”我说。 青青点点头,指着在地上滚来滚去,不断尖叫的顾三娘对我说:“是的,她内心最恐惧的东西,正是天雷。当初,也是那一记天雷引发天火,从而烧毁顾三娘的容貌,改变了她的一生,给她留下永远也难忘却的心理创伤。我用幻蛇之瞳,让她重新‘回到’生命中最恐惧的时候。你看,她正在惊恐的躲避天雷呢!” 顾三娘不断抬头,双手捂着耳朵,就像疯了般嚎啕大哭,她完全沉浸在青青给她营造的幻觉世界里面,不可自拔。 其实这个幻觉世界也是真实的,那是顾三娘自己的回忆,青青只是将她放回了这段痛苦的回忆里面,进一步刺激她的精神创伤。 “啊!我的脸……我的脸……我的脸……” 顾三娘发出一阵阵悲鸣,她伸手摸着自己的脸,表情非常痛苦。 在回忆中,此时她应该是被天火烧毁了面容。 “啊——” 顾三娘仰天长叹,悲从中来,一声悲鸣过后,从嘴里喷出一大口鲜血,然后直挺挺倒在了地上。 顾三娘双目圆睁着,眼睛里的红光慢慢黯淡下去。 顾三娘死了,不是死在“幻蛇之瞳”,而是死在了自己的回忆,自己的心结里面。 顾三娘心病突发,七窍流血而死。 我走过去探了探顾三娘的鼻息,顾三娘已经死透了。 我摇了摇头,扯下一些藤蔓,将顾三娘的尸体包裹起来,埋藏在树洞里面。 其实顾三娘也是一个悲情人物,上天对她不公,致使她怨气横生,造下诸多杀孽。虽然她死有余辜,但是她确实是很悲惨的。 所以我埋葬了她,也算是尽一点善意。 顾三娘既然死了,我只需把罗阳的人魂带回去便可。 我摘下招魂葫芦,正准备带走罗阳人魂的时候,环顾四周,却发现罗阳的人魂竟然不见了! 你大爷的! 我惊出一身冷汗,刚才我们只顾着和顾三娘激战,完全没工夫顾及罗阳的人魂。 也许正是激战之时,罗阳的人魂趁机逃出了树洞。 如果找不回罗阳的人魂,罗阳的人魂就会变成孤魂野鬼。 而且,人魂在外面游荡的太久,沾染上很多污秽之气,也是没法回到人体的。 好不容易夺回罗阳的人魂,然而关键时刻却把罗阳的人魂弄丢了,我这办的是啥事呢?回头我怎么面对张语馨?怎么跟张语馨交代? 我心急如焚,赶紧带着青青跑出树洞。 外面的树林黑压压的一片,清冷冷的月光从枝桠的缝隙中倾泻而下,惨白惨白的,四野里一片死寂。 青青伸出双手,按在眼睛上,重新点亮蛇瞳,在树林里扫视一圈,帮我寻找罗阳的人魂。 “怎么样?”我焦急的问。 青青摇了摇头:“没有发现!”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青青的蛇瞳就像雷达般敏锐,如果罗阳的人魂还在这片树林里面,应该会被青青发现。 然而,青青都没有发现罗阳的人魂,说明罗阳的人魂已经不在这里了。 仔细想想,我们跟顾三娘也没有战斗太多时间,罗阳的人魂没理由跑得那么快呀! 罗阳的人魂只是一缕幽魂而已,根本没有什么鬼力,不可能就这样逃之夭夭的。 “难道是藏起来了?”青青说。 青青这句简单的问话,反倒是提醒了我。 是呀,藏起来了,罗阳的人魂只有藏起来了,我们才找不到。 但是罗阳的人魂肯定不是自己藏起来的,青青的蛇瞳,即使罗阳的人魂躲在树缝石头里面,也能找出来。 唯一的可能便是,有人把罗阳的人魂藏起来了! 一定是这样! “一定是这样!”我很肯定的说。 青青好奇的看着我,问我想到了什么,我说:“树林里还有其他人,这个人可能带走了罗阳的人魂,也可能藏起了罗阳的人魂!” 青青皱起眉头:“那现在怎么办?” 我想了想,赶紧掏出招魂葫芦,夹着驱鬼符在葫芦上一拍,将五鬼兄弟召唤出来。 “深更半夜的,大哥有何吩咐?”五鬼兄弟打着呵欠问。 看着五鬼兄弟呵欠连天,无精打采的样子我就来气,我喝斥道:“拜托,你们几个是鬼吖,怎么跟人一样的夜晚困觉?这个时间段,不正是你们精神奕奕的时候吗?快,打起精神,把这几座山头全部寻找一遍,哪怕是掘地三尺,也要把罗阳的人魂给我找回来!” 顿了顿,我又生气的补充了一句:“如果找不回来,你们也不要回来了!” 第七百九十四章 黑白无常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五鬼兄弟杳无音讯,我都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就算有人刻意藏起了罗阳的人魂,但是以五鬼兄弟的能力,不可能找不到呀。 刚才我也只是想“威胁”下他们而已,难不成他们真的不回来了? 我正准备喊青青搜寻一下五鬼兄弟的下落,突然看见龙五从树林里面跌跌撞撞跑出来,一边跑,一边慌张的回头张望,后面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追他。 而除了龙五以外,其他四兄弟,全都不见了踪影。 我对龙五喊:“喂,其他人呢?” 龙五气喘吁吁的说:“他们……他们都被抓走了……大哥……救我们……” 我眉头一挑,什么情况?!五鬼兄弟竟然都被抓走了?! 龙五话音刚落,就听嗖的破空声响,一道锁链从树林里飞出来,一下子套住龙五的脖子,伴随着一声惊呼,龙五被锁链拉拽着飞入了树林里面。 我大惊,手腕一抖,亮出修罗剑,快步冲进树林,厉声大喊道:“什么人,有种现身相见!” 我和青青一前一后冲进树林,就听窸窣声响,那道锁链拖着龙五,在灌木丛里穿梭。 龙五伸长了手,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他想要我救他。 我咬咬牙,卯足力气疾冲几步,然后飞身扑了出去,将修罗剑狠狠插入地下。 只听咣当一声响,那道锁链被修罗剑斩断,龙五也翻身滚到边上。 这时候,大树后面传来一声暴喝:“大胆!” 这一身暴喝非常响亮,犹如平地里炸响一个惊雷,震得我脑袋嗡嗡作响。 不等我回过神来,一道黑影突然闪现在我面前。 我顿觉手腕一凉,低头一看,自己的手腕上,竟然被拷上了一副黑沉沉的镣铐。 一股大力从镣铐上传来,我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倒挂在了树上。 我甩了甩晕眩的脑袋,发现青青已经赶了上来,正在大树下面,跟那道黑影激斗。 那道黑影穿着一件黑色长袍,戴着一顶黑色的高尖尖帽子,身形移动快如闪电,跟青青交手丝毫不落下风,显然是个高手中的高手。 那人腰间缠着一道黑色锁链,上面刻满各种奇怪的咒语。 黑色锁链就像一条黑蛇,绕着黑影盘旋飞舞,上面的咒语不时泛起暗红色光亮。 两人你来我往,速度很快,斗得非常激烈,四周卷起无形罡风,吹得我睁不开眼睛。 “精彩!真精彩!” 我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青青和黑袍人的争斗上,冷不丁树枝上面传来一个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猛然一惊,树上竟然还有人?! “什么人?!”我大喝一声,抬头看向树上。 只见树上横躺着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男人,脑袋上同样戴着一顶尖尖帽,他的打扮几乎跟下面的黑袍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衣服和帽子的颜色,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 这个白袍男人一脸慵懒,手里摇晃着一个酒葫芦,不时喝上两口,有滋有味的躺在树上看戏,也不下去给黑袍人帮忙,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 我的双手被镣铐锁得死死的,无法动弹,情急之下,我咬破舌尖,一口滚烫的舌尖血喷向白袍人。 白袍人哎哟一声惊呼,低头看了一眼白袍上的血迹,怒骂道:“你这娃子素质太低了,怎么到处吐口水呢?我才换的干净衣服,你又把我的衣服弄脏了!啧啧,恶心死了!” 我微微一怔,惊讶道:“你……不是鬼?” 舌尖血对鬼邪有奇效,但是我的舌尖血对这个白袍人没有任何效果,说明这个白袍人并不是鬼邪。 白袍人坐起来,扶了扶脑袋上的高帽子,一脸正色道:“什么鬼?老子可是专门抓鬼的神,枉你还是三清门人,连我都不认识,还好意思出来跑江湖?啊呸!” 我皱起眉头,仔细打量这个白袍人,白袍人体型削瘦,就像一根竹竿,脸色也是惨白惨白的,仿佛涂抹了一层面粉。嘴角上扬,一副喜笑颜开的样子。头上的帽子最有个性,又高又尖,而且帽子上居然还有四个字:“你也来了!” 我的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 我惊讶的张大嘴巴:“你……你……你是白无常?” 白袍人笑嘻嘻的说:“看来你也不瞎嘛!” 树上这人既然是白无常,那树下跟青青激斗的黑袍人,自然是黑无常了。 干我们这一行的,肯定听过黑白无常的大名。 但是行走江湖这么些年,我还是头一次碰上黑白无常,所以方才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白无常和黑无常人们并称无常二爷,最阴间有名的鬼差。 此二神手执脚镣手铐,专职缉拿鬼魂、协助赏善罚恶,为阎罗王、城隍、东岳大帝等冥界神明的部将。因其在城隍麾下地位仅次于文武判官,故又得名“七爷”、“八爷”。 白无常名叫谢必安,笑颜常开,头戴一顶白色长帽,上有“你也来了”四字。 黑无常名叫范无救,一脸严肃,不苟言笑,长帽上有“正在捉你”四字。 据说,谢范二人自幼结义,情同手足。 有一天,两人相偕走至南台桥下,天将下雨,七爷要八爷稍待,回家拿伞。 岂料七爷走后,雷雨倾盆,河水暴涨,八爷不愿失约,竟因身材矮小,被水淹死。 不久七爷取伞赶来,八爷已失踪,七爷痛不欲生,吊死在桥柱上。(所以白无常有一条长长的红舌头)。 谢范二人来到阎王殿后,阎王感其情深义重,遂封二人为黑白无常。 有人说,谢必安,就是酬谢神明则必安;范无救,就是犯法的人无救。 既然二人是黑白无常,我也就放下戒心,对白无常说道:“看来这是一场误会,能不能先把我放下来再说?” 白无常轻轻吹了一口气,我手上的镣铐突然解开了。 啊的一声惊呼,我径直从树上掉落下去,摔得屁股开花,半晌都爬不起来。 第七百九十五章 阴差令 “喂,老黑,住手吧!”白无常从树上一跃而下,掏出拘魂钩,架住了黑无常的锁魂链。 黑无常收起锁魂链,指着正在揉屁股的我,面无表情的说:“你弄坏了我的锁魂链,得赔!” “你先抓我兄弟,我才斩断了你的锁魂链,凭什么要我赔?”我爬起来,不满的嘟囔道。 黑无常面色一沉,一副又要动手的样子。 白无常长得又瘦又高,黑无常正好相反,又壮又矮,模样凶神恶煞的。 白无常赶紧拉着我,一个劲的给我使眼色:“赔给他……赔给他……” “好吧!怎么赔?”我问。 白无常说:“简单,给个十万八万的就行了!” “行!”我点点头,心想天地银行的面额全是几千万上亿,回头给他们烧两张冥币就行了。 白无常仿佛看穿我的心思,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们不收冥币的,我说的十万八万是人民币!” “人民币?!” 我怔了一下,去你大爷的,现在的鬼差都用人民币了? 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被坑了,斩断一截锁魂链,就让我赔十万,摆明了是敲诈勒索嘛! 心里虽然不太痛快,但我表面上还是很爽快的说:“行,十万就十万,我可以赔给你!说到底大家也是同事,今晚的事情是个误会,二位爷抓走我四个兄弟,能不能把他们放回来?” 五鬼兄弟原本也是孤魂野鬼,今晚运气不好,正巧撞上黑白无常,所以就被黑白无常给收了。 “对了!还有罗阳的人魂,麻烦一起还给我吧!”我补充说道。 在我看来,罗阳的人魂在树林里飘荡的时候,肯定被黑白无常抓住了,所以才会消失不见。 谁知道白无常对我说:“你那几个兄弟可以还给你,但是你所说的罗阳是谁,我们没有抓过这个人呀!” 白无常这话顿时让我大吃一惊,我一直以为我们之所以找不到罗阳,是因为黑白无常抓了罗阳,然而现在白无常却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抓过罗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其他人抓走了罗阳? “你们……你们真的没抓过罗阳?”我惊诧的问。 白无常从怀里摸出一本生死簿,查询了一会儿,然后对我摇了摇头:“我们抓人是很谨慎的,绝对不会抓错人,生死簿上没有罗阳的名字,我们自然是没有抓过他!” 我点点头,白无常既然都这样说了,罗阳肯定不在他们手上,那么罗阳去了哪里呢?他到底被谁带走了?在这之前,这片树林里面,肯定还有其他人! “小子,你是说,你要寻找的一个人魂,也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白无常问我。 我颔了颔首,心中有些奇怪,白无常问我的时候,为什么要加个“也”字? 白无常回过头,和黑无常对视一眼,说:“算上刚刚失踪的罗阳,是多少个了?” “第二十一个了!”黑无常口吻冰冷的说。 我很好奇黑白无常的对话,就问他们:“二位爷,你们在谈论什么事情?能不能跟我讲讲?为什么罗阳是第二十一个?” 白无常说:“是这样的,这些年城北监狱陆陆续续出现了怪事儿,一些死刑犯被执行枪决以后,我们奉命去拘捕他们的魂魄,但是我们抵达刑场的时候,却发现这些死刑犯的魂魄,竟然莫名其妙不见了。 随着失踪的死刑犯魂魄越来越多,我们的工作漏洞也越来越大。每隔十年,阎王爷就要进行一次工作巡检。这马上又要到阎王爷巡检的日子,咱哥俩必须得赶在阎王爷巡检之前,把城北监狱魂魄失踪的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我皱起眉头,死刑犯被执行枪决以后,魂魄怎么会无缘无故失踪呢?而且连黑白无常都找不到?这明显是有人把这些魂魄藏了起来。这个收走死刑犯魂魄的人,跟收走罗阳魂魄的,应该是同一个人吧! 我连忙问黑白无常:“二位爷查到什么了吗?” 白无常叹了口气,很为难的说:“没有,我们猜测是有人收走了这些魂魄,但是此人隐藏的极深,我们哥俩在这里转悠了三天,也没有发现!” 一向沉默寡言的黑无常,此时也忍不住补充说道:“我们怀疑,收走魂魄的人就藏在监狱里面,但是此人隐藏的很好,一时半会儿我们没法找到他!” 我点点头,赞同黑白无常的猜测,只有隐藏在监狱里面,才有机会在第一时间接触到那些死刑犯,趁机收走他们的魂魄。 此人会是什么身份呢? 是在城北监狱坐牢的犯人? 还是,在城北监狱执勤的狱警呢? 白无常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问我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杨程!”我说。 白无常笑嘻嘻的从怀里摸出一块令牌,走到我面前,将令牌系在我腰上。 “这是什么?”我好奇的问。 白无常说:“这是阴差令,我看你是个人才,所以特意将阴差令授予给你,从现在开始,你便是我们在阳间的阴差使者,负责帮我们地府做事!” “等等!”我诧异的看着白无常:“我有答应你们吗?” 白无常说:“阴差使者,多么光荣的职业,你难道不应该感到骄傲和自豪吗?” 我摇摇头:“并没有,我感觉你在套路我!” 白无常笑嘻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都是兄弟,说‘套路’可就见外了,我们看得起你,才让你当阴差使者,而且帮地府做事也是有好处的,只要你认认真真完成我们交给你的任务,你就能获得阳寿奖励!是不是很诱人呢?” 我警惕的看着白无常:“你想我帮你们做什么?” 白无常呵呵笑道:“很简单,潜入城北监狱,帮我们把那个收魂的幕后黑手揪出来,找到那些失踪的死刑犯魂魄!” 我怔了怔,去你大爷的,我说怎么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什么阴差使者,都是骗小孩的,黑白无常摆明了是想让我帮他们办事儿。 第七百九十六章 赶鸭子上架 “喂,你两个要不要脸?你们这是赶鸭子上架,都没遵循过我的意见!” 黑白无常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让我大为不满,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摘下阴差令,生气的将阴差令扔在地上。 白无常冷笑道:“小子,你已经和我们签订契约了,如果你扔掉阴差令,是会受到惩罚的!” “我他妈什么时候跟你们签订过契约?”我有些恼火。 白无常依然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从阴差令挂在你身上的那一刻开始,契约便已经生效了!” “你……”我指着白无常,真想吐他一脸口水,我把嘴边的脏话憋回肚子里,问白无常道:“如果我坚持不跟你们合作,会有什么惩罚?” “寿命立减二十年!”黑无常冷酷的说。 我嘶的倒吸一口凉气,娘咧,二十年寿命,这个惩罚也太恐怖了吧? 寿命长的人才活七八十岁,寿命短的人也就五六十岁,如果我撒手不干,直接减少我二十年寿命,相当于减掉我三分之一的寿命,这是什么概念? 算了,代价太大,我还是屈服吧,与其被减掉二十年寿命,不如老老实实跟他们合作,还能多挣一些寿命呢! 心里虽然窝着火,但此时也不好发作,我看了看白无常,又看了看黑无常,弯腰把扔在地上的阴差令,重新捡起来,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尴尬的笑了笑:“刚才嘛,我只是跟二位爷开个玩笑……呵呵……开个玩笑……” 白无常环抱臂膀,笑嘻嘻的对我说:“杨程,你可想好了呀,阴差使者是你自己决定要做的,可不是我们逼你的哟!我们完全遵从你的意见!” 你大爷的,用二十年寿命威胁我,这还不叫逼我?! 得了便宜还卖乖,我真想脱下鞋子,狠狠抽在白无常那张让人恶心的笑脸上。 白无常走过来对我说:“其实吧,你想开一点,你也不光是帮我们做事对不对?罗阳是你的朋友吧?你朋友的魂魄不也被收走了吗?难道你不想把你朋友救回来?” 白无常这倒说的是大实话,我就算不帮他们的忙,我也得帮罗阳啊!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好过了许多。 我对黑白无常说:“好了,我知道怎么做!” 白无常点点头:“抓紧时间哟,我们等你的好消息!” “哎,先把我的四个鬼兄弟还给我!”我对白无常说。 黑无常哗啦一抖锁魂链,四个鬼兄弟立即出现在我面前,哎哟哎哟的叫个不停。 黑无常收起锁魂链,四个鬼兄弟抱着我的腿,叫我:“老大……” 我冲黑白无常抱了抱拳:“多谢,后会有期!” 黑无常冲我抱了抱拳,转身便走是,十分冷酷。 白无常也紧跟上去,只留下一连串哈哈哈的纵声长笑。 黑白无常的身影没入树林,几个闪动,便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里面。 “老大,我们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五鬼兄弟伤心的说。 “没事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我摘下招魂葫芦,念起咒语,五鬼兄弟全部回到招魂葫芦里面。 我和青青回到家里,天色已经微微亮了。 我躺在床上,手里摩挲着阴差令,久久不能入睡。 阴差令是一块似木非木,似铁非铁的牌子,还没成年人的巴掌大,一面黑色,一面白色,两边对称刻着“阴差令”三个古体字,捧在手里冷冰冰的,一点温度都没有。 我苦笑了一下,现在我的身份还挺多的,三清符咒门传人,第七局成员,又是什么阴差使者。 有时候想想,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一个身份都不要,只想做个普通人,简简单单的生活,不用去承受那么多命运的压力。 只可惜,这么简单的愿望,对我来说,却是一种奢侈。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 洗漱干净以后,简单吃过午饭,我便乘车去了县城。 我找到张语馨,向她详细说明罗阳现在的情况,张语馨听说罗阳的人魂不仅没找回来,反而还被神秘人收走了,忍不住掩面痛哭起来。 等张语馨释放完悲伤的情绪以后,我让她立刻联系监狱长。 城北监狱的监狱长罗大海是罗阳的父亲,也是张语馨的公公,为了罗阳的事情,罗大海也是操碎了心。 我将目前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知给罗大海,当罗大海听说,城北监狱里,有人在暗中收魂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而且,最让罗大海愤怒的是,他儿子罗阳的人魂,还在那个神秘的收魂人手里。 “怎样才能把那个神秘的收魂人揪出来?”罗大海压低声音问我,牙关都要咬碎的感觉。 我想了想,说出我的计划:“你那边走个程序,帮我弄到监狱里面去,我从监狱内部慢慢调查,这个神秘人潜伏在监狱里那么久,不是轻易就能找出来的!” “好!那就有劳你了!不过……”罗大海看了我一眼,对我说:“把你弄进监狱很容易,但是监狱里面是非常黑暗的,里面有很多亡命之徒,你必须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到了监狱以后,你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我点点头:“这个我知道!” 罗大海说:“做戏做全套,这样吧,你找点人,演一场戏,比如故意伤人之类的,然后派出所那边把你抓了,再走法律流程,把你扔到城北监狱,这样一来,便没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我说:“行,我这便找人安排!” 我起身告辞,罗大海跟到门口,再三对我表示感谢:“只要你能救回我儿子,你就是我们罗家的大恩人,日后有需要,我罗大海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冲罗大海抱了抱拳,走出家门,走到楼下的时候,张语馨追了上来。 “我送你的那块玉佛,还带在身上吗?”张语馨问。 我笑了笑,将脖子上的玉佛拉出来:“一直都戴着呢!” 张语馨点点头,望着我,眼眸里似水柔情,然后突然踮起脚尖,在我的脸上飞快吻了一下:“谢谢你,杨程!你……你一定要注意安全!” 看着张语馨转身走进楼道,我摸了摸脸颊,她的吻,还留着余温。 第七百九十七章 做戏 当我找到龙少爷的时候,龙少爷正在镇上的一个饭店里面吃饭,跟他一起吃饭的,还有同一个镇上的“狐朋狗友”,两男一女,我不清楚他们的名字,但是对他们有印象,他们家里好像都是做生意的。 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小镇“富二代”的晚宴。 我走进去,模样很凶,一脚踹开了包间的房门,把服务员都吓了一大跳。 老板赶忙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恶狠狠的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今天我把饭店都给砸了。 房门开了,包间里的人也吓了一跳,全部放下筷子,齐刷刷抬头看着我。 我站在门口,左手叉腰,右手指着龙少爷,怒骂道:“姓龙的,给老子滚出来!” 龙少爷还没开口说话呢,坐他旁边的一个胖子突然就火了,砰的一声将筷子拍在桌上,指着我骂道:“你他妈谁啊?!”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一点都不客气的说:“滚一边去,没你的事,死胖子!” 我这句话不仅激怒了胖子,也激怒了同桌的其他人,另外一个穿着花格子衬衣的男人,和一个染着红头发的女人,也相继站起来,冲我叫嚣道:“你他妈瞎了狗眼吧,知道我们是谁吗?敢在我们面前指手画脚,看你是不想活了吧!” 红发女人问龙少爷:“喂,我记得这个人是不是你朋友啊?” 龙少爷双臂抱在胸前,冷冷道:“不认识,不知道是从哪里跑来的野狗,在我们面前乱吠!” 我冲到饭桌前面,隔着桌子,冲龙少爷怒吼道:“姓龙的,别他妈废话,你欠我的那笔钱,什么时候到账?” 龙少爷也火了,挽起袖子,将面前的碗筷全部扫到地上,摔得稀巴烂,然后他拍着桌子站起来,手指几乎戳到我的脸上,他说:“笑话!老子有的是钱,我他妈会欠你钱?!看在咱们以前还是朋友的份上,赶紧滚吧。再不走,老子打断你的腿!” 龙少爷一脸痞样,唾沫横飞,喷在我的脸上。 “好!”我咬了咬嘴唇,面色冷峻的说道:“你要赖账是不是?我就给你一句话,今儿个你要是不还钱,我跟你同归于尽!” “哟!”龙少爷轻狂的笑了起来:“好一个同归于尽,我倒想看看,你是如何跟我同归于尽的……” 砰! 龙少爷一句话没有说完,我已经挥舞着拳头,狠狠一拳砸在他的脸上。 “唔……”龙少爷捂着脸,仰天向后倒了下去。 龙少爷吐出一口血沫子,对着他的狐朋狗友喊:“弄死他!给我弄死他!” 其实不用龙少爷喊,我这一动手,那个胖子和花格子衬衣已经扑了上来。 这几个家伙都是镇上的“富二代”,从小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这个小镇上面,他们可以说是横起走的人物,没人敢招惹他们。 我今天单枪匹马来找他们,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在这个小镇上,居然还有人敢挑战他们的“权威”? 胖子抄起一张椅子,就朝我后背狠狠拍下来。 我眼疾手快,伸手抓住汤勺,一勺子热滚滚的鸡汤,直接泼在胖子脸上。 胖子发出啊呀一声惨叫,双手丢掉椅子,急忙捂住自己的脸。 他这一丢椅子,椅子落下来,又砸在他的脚背上,疼得他哇哇乱叫,活像一只肥青蛙。 花格子衬衣是个狠角色,他抄起桌上的一支啤酒瓶,敲碎了半边,剩下尖锐锋利的瓶口,当胸朝我刺过来。 我反应很快,侧身一闪,碎玻璃瓶贴着我的胸口划过去,划破了我的外衣,但是没有伤到我。 我心头火起,也没跟花格子衬衣客气,随手抓起一把菜盘里的辣子,用力抹在花格子衬衣的脸上和眼睛上。 花格子衬衣顿时被辣子辣的眼泪横流,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抱着脑袋,如同无头苍蝇般乱窜。 我不慌不忙的抄起一张椅子,等到花格子衬衣窜到我面前的时候,用力拍了下去。 花格子衬衣直挺挺的趴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再看那个胖子,一张肥脸上,被鸡汤烫出了好几个水泡,还在那里嚎叫不已。 红头发女人高声尖叫着,提起啤酒瓶向我冲来,我猛然抬头,恶狠狠剜了她一眼。 女人被我凶狠的眼神吓住了,立即停下脚步,慌忙扔掉手里的啤酒瓶,尴尬的冲我笑了笑:“哥,开个玩笑!” 我站起来,一步步朝着红头发女人走过来,红头发女人吓得一步步后退,一直被我逼到角落里。 红头发女人可怜巴巴的望着我:“哥,你到底要怎样?你给个痛快行不行?” 我扬起手掌,作势欲打,女人赶紧捂着脸,哭喊着求饶道:“别打我的脸……上个月才整了容……你这一巴掌下来……我的脸可就毁啦……” 我也没有真的要揍她的意思,纯粹只是吓唬吓唬她。 我没在理会红头发女人,而是走到龙少爷面前,龙少爷晃了晃手里的手机,咧嘴冲我笑道:“小子,你跑不掉的,我已经报警了!” “王八蛋!”我很生气,一拳打在龙少爷脸上,但其实这一拳很轻,龙少爷顺势倒在地上。 龙少爷捂着脸,张开指缝,对我眨巴眨巴眼睛。 其实,这一场打斗,是我让龙少爷帮忙做场戏,在过来的路上,我俩就已经在电话里沟通好了。 当然,这里面只有龙少爷知道是在做戏,那个胖子和花格子衬衣都不知道,这样才能达到最逼真的效果。 我没有说话,握了握龙少爷的手,向他表示感谢。 我又回头看了看那个胖子和花格子衬衣,在心里跟这两个倒霉蛋子说了声抱歉。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警笛声,一辆警车停在饭店门口,两三个警察冲进来,将我按在地上,警告我不要轻举妄动。 很快,我就被警察带走了。 在派出所接受审讯的时候,我也爽快的承认了自己暴力伤人等罪行。 没过多久我便被收监,在监狱长罗大海的运作下,我很快就被带到了城北监狱。 第七百九十八章 入狱 城北监狱。 这是本地一所戒备森严的监狱。 四面环山,高大冰冷的围墙将人与世隔绝。 被关在监狱里的人,就像井底的青蛙,只能抬头看见监狱上方的一片天空。 尤其是夜幕降临的时候,城北监狱被黑暗笼罩,死寂的让人心里发毛,只有岗楼上面的探照灯,在来回移动。 监狱长办公室里,我和罗大海面对面坐着。 罗大海说:“想清楚了,如果反悔的话,这是最后机会!” 我笑了笑,坦然的说:“我做事情,从不反悔!” 罗大海点点头:“作为父亲,我非常感谢你,等到罗阳醒来,我必带他登门道谢!作为监狱长,我还是要叮嘱你,从你走进城北监狱开始,除了我以外,便没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没有人能够帮你,你只能靠你自己。还有,城北监狱里面关押的犯人很多都不简单,重刑犯很多,人渣也很多,你务必要注意安全!如果查找到线索,你就向狱警申请见我,我收到你的申请,自然会来找你!” 我颔了颔首,将罗大海的叮嘱一一记在心里。 我感觉此时的自己,就像是潜入敌人内部的革命党人,一方面要刺探敌人的秘密,一方面还要保护自己的周全,想想还真是刺激。 很快,罗大海叫来两个狱警,将我带离了监狱长办公室。 当犯人的滋味真不好受,在真正进入监狱以后,那种刺激感荡然无存。 重重铁门,狭长的走廊,幽幽闪烁的冷光灯,没有温度的墙壁,都让人产生一种想要逃离的冲动。 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想要放弃了。 “编号1987!”狱警连续叫了三次,我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叫我的“名字”。 在监狱里面,犯人们都没有自己的真名,每个人一个编号,这就是他们的名字。 我被带到一个空旷的房间里面,几个狱警就像看猴子一样看着我。 “脱衣服!”一个狱警冷冰冰的命令道。 我咬咬牙,当着几个大男人的面脱衣服,这种感觉太不自然了。 “快一点!磨磨蹭蹭的做什么!”狱警不耐烦的说。 我脱得光溜溜的,身上的物件全部被没收了,甚至连脖子上的玉佛也被没收了。 “这些东西你清点一下,出去的时候再来领取!”狱警将我的东西装在一个盒子里,带走了。 然后,一个医生模样的人走过来,对我进行身体检查,居然连菊花都没有放过。 强烈的羞耻感,让我深刻的体验到,这人呀,千万不要做违反乱纪的事情,阶下囚的滋味真的不好受,在这里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尊严可言。你就是一个木偶,别人想怎么摆弄你,就怎么摆弄你。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便是监狱里最真实的写照。 检查完毕以后,我又被强行按在椅子上,给我剃了个光头,让我换上了一套黄色的囚服,囚服胸口上,是我的编号:1987。 我被戴上手铐,跟在狱警身后,穿过昏暗的长走廊,来到走廊尽头的一间牢房。 狱警说:“其他房间没空位了,你就住这里吧!” 我抬头看了看门牌号:101。 隔壁的一些囚犯还没入睡,就像看稀奇一样,全都凑到牢房门口来看我。 “哟,又进来一个!”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喂,你为什么进来?偷东西还是抢女人?” 那些犯人一个个污言秽语,时不时发出下流的嘲笑声,我没有理会他们。 监狱里的犯人每天的日子都很无聊枯燥,在这里关久了,都会变成这样,稍微有一点新鲜事物,都能引起他们的骚动。 狱警挥舞着警棍,将铁门砸得咣当响,厉声呵斥,让那些犯人滚回自己床上睡觉,睡不着的就出去跑圈。 狱警打开101牢房门,解开手铐,冲我扬了扬下巴:“进去吧!” 我走进牢房,身后的铁门怦然关闭。 我深吸一口气,稳定了一下情绪,抬头打量这间牢房。 牢房并不宽敞,但是里面却满满当当塞着六张上下铺的铁床,也就是说,一个牢房里面,竟然关押着十二个犯人。 最里面有一个卫生间,其他设施通通没有,简陋的不能再简陋。 而且牢房里散发着一股令人恶心的臭味,像是屎臭,又像是脚臭,还带着一点潮湿的霉味儿,各种气味交织在一起,真是让人无法忍受。 牢房顶上挂着昏暗的灯,牢房里的灯是通宵不灭的,方便预警监控,所以在牢房里睡觉,也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眼睛一直被灯光晃着,想睡都睡不着,很痛苦。 我的床位在最里面,靠近卫生间的一张床,里面的空气是最差的,牢头之类的人,通常都睡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因为这里通风效果最好,视野也最好,至少能够看见外面的走廊。 我走进牢房,牢房里的人全都醒了,一个个爬起来,像看动物一样的看着我。 这些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冷酷麻木,他们的目光让我很不舒服。 我跟这些人也没有太多语言,低着头,快步走到自己的床位上。 最里面是一张空床,上下铺都没有人,我懒得爬上去,索性爬到下铺。 这里的被子也是老大一股霉味儿,里面的棉絮都有些发黑了,生活条件真是恶劣。 我感到一阵恶心,用脚尖踹开被子,双手枕着脑袋,在床上躺下来。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靠近门口位置的上铺,一个略显肥胖的中年男子坐了起来,他的眼睛上还戴着自制的眼罩,睡觉的时候就把眼罩拉下来挡住眼睛,避免灯光的照射。 能够睡在门口最好的位置,并且拥有眼罩的人,想必是这间牢房里面牢头级别的人物了。 中年男子满脸横肉,两条臂膀纹着左青龙右白虎,脸上还有一些麻子坑坑,一脸凶相。 用我的面相术来看此人,此人天生凶煞之相,肯定是犯过大事情的人。 初来乍到,我也不想惹事,于是很客气的回答说:“我叫杨程!” 第七百九十九章 活阎罗 我原本以为回答完牢头的问话之后,就能安心休息了。 没想到这时候,一个三十岁上下,鹰钩鼻的男子从对面床上跳下来,二话不说,抄起拖鞋便往我的脸上招呼。 我猝不及防,登时被鞋板底抽了个大嘴巴子。 鹰钩鼻下手可真狠,我只觉唇角火辣辣的,嘴里立刻有燥热的鲜血。 平白无故被人扇了一记大嘴巴子,我的火气也噌地上来了,一脚踹在鹰钩鼻的肚子上,将鹰钩鼻踹得打了个趑趄,险些摔倒。 鹰钩鼻大怒:“你他妈的还敢还手?!兄弟们,给我好好教训教训这个新来的家伙,让他知道监狱里的规矩!” 鹰钩鼻这一声喊,牢房里的其他人全都爬起来,迅速将我围在中间,对着我拳打脚踢。 之前我听人说,新人进监狱,都要吃一顿“爆炒肉”,没想到这是真的。 这些王八蛋,打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他们纯粹是为了取乐而已。 我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就被打倒在床上。 我的心里也很清楚,今天这顿打是肯定要挨的,如果我还不肯屈服,继续还手的话,我只会被揍得更惨。 我又不是李小龙,不可能一人干翻十个人。 更何况牢房里空间狭小,根本没有躲闪的空隙,对方只要一股脑儿围拢上来,就算是李小龙,也得被干趴下。 想到这里,我也就没有还手,只是双手抱头,护住要害位置,默默承受雨点般的拳头。 咣当当!咣当当! 有狱警来到门口,用警棍砸门,喝斥道:“你们在做什么?” 满脸横肉的牢头,冲狱警笑了笑:“没事儿,跟新来的小朋友交流下感情!” 狱警明知道这群人在欺负我,但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冷冷说了句:“赶紧睡觉去,睡不着就起来跑圈!” 然后狱警看都没有多看我一眼,径直走掉了。 这个时候,我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满嘴都是血泡。 我被鹰钩鼻从床上抓起来的时候,眼睛还一阵阵发黑。 妈的,这潜伏的工作还真不好做呀,别他娘的线索没找到,我却把小命交代在了这里,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了。 牢头坐在床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一副帝王的样子。 监狱里,每一间牢房都有一个牢头,在这个不大的牢房里面,牢头就是帝王般的存在。 牢头冲我勾勾手,鹰钩鼻拖着我,来到牢头面前。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挨揍吗?”牢头问我。 我咬着嘴唇,摇了摇头:“不知道!” 话音刚落,鹰钩鼻提膝撞在我的腿弯位置,疼得我跪在地上。 鹰钩鼻冷冷道:“跪着说话!” 牢头笑了笑,笑容很阴冷,他说:“小子,你第一天进监狱,跟我说话,居然敢躺在床上?你刚才若是跪着跟我说话,就不必吃那么多苦头了!” 一听这话,我肺都要气炸了,情不自禁握紧双拳,这个王八蛋,居然要我跪着跟他说话?而且仅仅这个原因,他就把我狠揍了一顿,简直没有人性! 老话说得好,男儿膝下有黄金,堂堂大男人,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给人下跪?而且还给这种社会上的人渣下跪? 正所谓宁可站着死,也不能跪着活,我杨程这点骨气还是有的。 所以,我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我的这个举动,是一种无声的反抗。 牢头看着我,眼睛渐渐眯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森冷无比,他一字一顿的说:“小子,你有种!” “妈的,谁让你站起来的!跪下!马上跪下!”鹰钩鼻一边大声叫骂着,一边抬脚来踹我。 但我就像木头桩子一样,笔直地杵在那里,鹰钩鼻连踹了好几脚,我都无动于衷。 “你他妈找死!”鹰钩鼻感觉有些挂不住面子,恼羞成怒,再次抬脚踹向我的腰眼。 这一次我早有防备,突然一侧身,鹰钩鼻登时踹了个空。 与此同时,我闪电般出手,抱住鹰钩鼻踢出的右腿,借他的一踹之力,顺势将他甩飞出去。 只听咣当一声响,鹰钩鼻横着飞出去,重重撞在牢房的铁门上,继而又弹落在地上,疼得他嗷嗷大叫。 这一声响,惊醒了隔壁牢房里的那些囚犯。 听这动静,就知道我们这间牢房在打架斗殴。 监狱里的犯人无所事事,他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打架斗殴,于是全都凑到各自的牢房门口看热闹,甚至还有人吹起了口哨,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和助威声。 原本安静的牢房,顿时变得喧闹起来。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牢头的面子也是挂不住了,他亲自爬下床,伸手戳着我的鼻子骂道:“小子,我看你是活腻了,在城北监狱,还没人敢跟我‘活阎罗’叫嚣!” 原来这个牢头的绰号叫做“活阎罗”,光听这个绰号,就知道此人绝不简单,绝对是个心狠手辣之辈。 我心想既然都闹出这么大动静了,反正也是豁出去了,不如就趁机打点名气,好让他们知道我不是好惹的主儿,以免日后天天来欺负我。 想到这里,我没有任何犹豫,突然抢先出手,一把抓住活阎罗的手指,使劲往下掰。 “哎呀呀,你个兔崽子,老子的手指要断啦……”活阎罗估计没想到我敢对他动手,他还没有任何防备,就被我出招制胜。 活阎罗疼得脸色都变了,脸颊上的肥肉也一个劲的抖个不停。 我一不做二不休,用力一折,就听咔嚓一声响,活阎罗发出杀猪般的嚎叫,他右手的两根手指头,直接脱了臼。 活阎罗捂着手指,哭天抢地,对着牢房里的那些马仔,嘶声吼叫道:“都他妈愣着做什么,上啊,给老子弄死他!” 我接连撂倒了鹰钩鼻和活阎罗,牢房里的其他囚犯都有些愣神,一时间没搞懂我是什么来路。 活阎罗这一吼,这些人才如梦初醒,依仗着人多,重新向我围拢上来。 我摆开阵势,一副要跟这些人拼命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牢房里响起刺耳的警报声。 第八百章 全程马拉松 一场监狱恶战还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了。 十多个负责执勤的狱警,手持盾牌警棍,全副武装冲到101牢房门口。 狱警队长掏出钥匙,打开牢门,对着里面大吼:“全都给我蹲下,要反天了不成?” 活阎罗脸上挤出笑容说:“队长,没事,咱们自己人玩玩……” 活阎罗一句话还没说完,狱警队长手里的警棍便招呼在活阎罗的脑袋上,狱警队长根本就没买活阎罗的账,厉声怒骂道:“蹲下!” 活阎罗闷哼一声,肥胖的身体踉跄了一下,咚的跪在地上。 活阎罗双手捂着脑袋,脑袋被刚才一棍子砸破了,鲜血从手指缝里汩汩流出来。 活阎罗满脸都是斑斑血迹,模样看上去愈发狰狞。 但即便如此,心狠手辣的活阎罗,此时却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在监狱里面,是虎你得卧着,是龙你得盘着,饶你在外面多么风光,在这里都是没有尊严的阶下囚。 十多个狱警鱼贯而入,挥舞着警棍,对着牢房里的所有囚犯,不由分说,通通一顿胖揍。 我双手抱头,识趣的蹲在地上,可还是被狱警抽了几棍子,手臂乌青,疼的要命。 狱警队长走到我面前,踹了我一脚,指着我骂道:“小子,你挺能耐啊,第一天进监狱,就闹出这么大动静!” 我一肚子郁闷,解释道:“不关我的事,是他们一起欺负我……” “别跟我废话!”狱警队长冷冷打断我的话,抓着我的衣领子,将我从地上提起来:“你的精力很旺盛是吧?睡不着觉是吧?外面操场跑一百圈!” 一百圈?! 我张了张嘴巴,把骂人的脏话咽回肚子里面。 我知道,在监狱里,我不能辩解,更不能反抗,否则只会招到更加恐怖的惩罚。 活阎罗嘿嘿笑道:“队长,惩罚的好,这种不懂规矩的小朋友,就应该好好教育!” 狱警队长瞪了活阎罗一眼,恨声道:“你以为你是好东西吗?害的我们所有狱警没法睡觉!你,还有你,还有你们,通通滚出去,五十圈操场,跑不完不要回来!快去!” 我摇了摇头,妈的,在这里面,不仅牢头欺负新人,就连狱警都欺负新人,凭什么我跑一百圈?他们只跑五十圈? 但是五十圈对活阎罗这种胖子来说,也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活阎罗面上挂着笑,讨好似的跟狱警队长讲价:“队长,能不能少一点?” 狱警队长冷酷的转过身:“六十圈!” 活阎罗嚎叫一嗓子,捂着流血的脑袋,当先冲出牢房。 隔壁牢房的人都在起哄,发出哄然大笑。 狱警队长挥舞着警棍,从走廊中央走过:“都睡不着觉是不是?要不要全部起来跑操场?” 这句话一出,牢房里迅速安静下来。 初春的夜晚还有些微凉,再加上城北监狱位于大山里面,这里的气温比城里低了好几度,我们穿着薄薄的囚服,冷得瑟瑟发抖。 我的体质还算不错,绕着操场飞奔,就当是锻炼身体,跑着跑着,心里的怨气也就慢慢消散了。 我一个人在前面跑,活阎罗和其他人在后面慢吞吞的跑着,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 活阎罗一直在骂骂咧咧的,我隐约听见什么“弄死他”之类的狠话,我也没有鸟他。 我连恶鬼都能打趴下,还怕你一个恶人吗? 操场四百米一圈,一百圈就是40公里,相当于一个全程马拉松。 四周静悄悄的,一片漆黑,只有高墙上的探照灯在操场上来回晃动。 等我跑完一百圈,活阎罗他们还没跑完五十圈。 我被狱警带回牢房,虽然很累,但却睡不着,因为神经一直紧绷着。 直到天亮的时候,活阎罗他们才气喘吁吁的回到牢房,一个个累的就跟狗一样,几乎是爬进来的。 回到牢房,他们也没工夫理会我,各自回到床上,蒙头大睡。 睡了没一会儿,就听见紧急集合的哨音,虽然疲惫不堪,但也只能硬着头皮,顶着熊猫眼爬起来。 我们来到操场上,早上的晨雾还没有散去,几百名囚犯在狱警的监视下,分乘好几辆囚车,开始了新一天的“劳改”。 这么多囚犯住在监狱里面,不可能白白养着,也不可能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劳动力,所以监狱里的囚犯,几乎每天都要进行劳动改造,比如去周围的农场采茶叶,去矿上打石头,去缝纫厂织布等等,一方面是劳动改造,一方面也学习了生活的手艺,以免日后出狱的时候,什么都不会。 当然,劳动改造也是有工钱的,不过这种工钱非常低,连低保都不如,只能换购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比如牙膏,香皂,洗发水之类的东西,也可以换购香烟和方便面等“奢侈品”。 今天我们劳动改造的地方,是在一座矿山深处,我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打石头。 几十斤重的大铁锤子,抡不了几下,便腰酸背痛,要不了半天时间,满手都是血泡,手套上面全是斑驳的血迹。 负责运送石头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山路崎岖不平,走不了几个来回,脚底板都给磨破。 反正,打石头是囚犯们最痛苦的一项“工作”,相对来说,他们更喜欢待在厂房里面,织织布,绣绣花什么的,不用出来风吹日晒。 这种时候,监狱大佬的地位便凸现出来了。 通常那些牢头之类的“大人物”,都是不用干活路的,他们的身份就是“监工”,监督其他囚犯干活,时不时的还像狱警似的,喝斥你几句,那模样甭提有多得意了。 而其他囚犯也不敢多说什么,因为这些“监工”,都是狱警钦点的,有监工帮忙监督,那些狱警才好抽空去阴凉处休息。 我推着一个手推车,载着上百斤重的石料,咬着牙关一个人前行。 这份工作原本应该是两个人的,但是我在牢房里处于孤立地位,所以没人来帮我,我只能一个人干活。 这时候,就听见有人在叫我:“喂,小子!” 第八百零一章 七哥 我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周围几米都没有人,刚才那声音应该是在叫我吧。 “不用到处张望,就是在叫你!”那个粗犷的声音说。 我循声望去,就看见不远处的一座凉棚下面,坐着一个四方脸的囚犯,手里夹着烟,正悠闲的吐着烟圈。 能够坐在凉棚下面休息的,那绝对是牢头级别的人物。 还能在凉棚里面,一边休息一边抽烟的,那绝对是人物中的人物。 我心头咯噔一下,我昨天才进监狱,跟这个四方脸并不认识,他叫我做什么?不会以为我是新人,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玩玩吧? 我正踌躇的时候,那个四方脸又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四方脸身后跟着一个马仔,那个马仔黑黑瘦瘦的,但是很有肌肉,像是一个练家子。 马仔冲我喊道:“小子,七哥叫你呢,耳朵聋了吗?” 我暗暗捏了捏拳头,深吸一口气,走到凉棚前面。 光天化日的,到处都是狱警,我不信这个七哥能对我做什么。 出于礼貌或者规矩,我走到四方脸面前,还是客气的喊了一声:“七哥!” 七哥抬头看了我一眼:“你叫杨程?” 我微微有些诧异:“七哥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七哥笑了笑,吐了个烟圈说:“昨晚你小子一战成名,现在城北监狱,没人不知道你的名字!” “一战成名?!”我怔了怔,无奈的笑了笑,这种成名恐怕不是什么好事。 七哥冲马仔扬了扬下巴,马仔走上前来,递给我一支香烟。 说实在话,我有些受宠若惊,在监狱里面,香烟可是奢侈品,能够抽上香烟的人,都是很有地位背景的人。 我原本以为这个七哥是来找我麻烦的,没想到他竟然请我抽烟,好像很瞧得起我的样子。 “接着啊,不抽烟的吗?”马仔说。 我点点头,接过香烟,跟七哥说了声谢谢。 马仔帮我点上烟,监狱里的生活确实不好过,这才一个晚上,我的心里就郁闷得慌,手里夹着一支烟,忙不迭塞进嘴里,用力吸了一大口,这才感觉心情好了不少。 七哥指着我说:“杨程,你很有种,我很欣赏你,在城北监狱,你是第一个敢跟活阎罗‘雄起’的人!” 我很淡然的说:“我没想过这么多,他欺负我,故意找我茬子,我不过是自保而已!” “年轻人有这份勇气,已经非常不错了,你可知那个活阎罗是什么来头?”七哥问我。 我摇了摇头,我又不是社会人士,自然没听说过活阎罗的名号。 七哥狠狠吸了口香烟,将烟头扔在地上,啐了口痰,说:“那个活阎罗,根本就是个人渣!最以前是屠夫出身,在镇上卖猪肉。一次卖肉的时候,跟顾客发生了口角冲突,活阎罗拿着剔骨刀,追了顾客三条街,硬是把人砍成重伤,还按照割肉的手法,割掉了对方屁股上的两块肉,从此活阎罗的恶名一下子就在镇上传播开来。 当然,如此恶劣的行径,活阎罗肯定是被抓进了监狱。 进了监狱以后,活阎罗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在监狱里拉帮结派。 出狱之后,活阎罗召集这些在监狱里的难兄难弟,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开始横行镇上,强收保护费,开设赌场。 团伙越来越大以后,活阎罗开始不满足在镇上活动,决定把社团做大做强,于是带着人马去了县城,跟县城原本的帮派火拼了几次,拿下不少地盘。 活阎罗在县城站稳脚跟以后,便在县城开设ktv,酒店,洗浴会所等等,然后让手下马仔,到处去坑蒙拐骗无知少女,将她们骗到旗下的娱乐场所‘工作’。 这个团伙暴力控制了很多少女,毒打,恐吓,精神折磨,好端端的女孩在这些畜生的淫威之下,很快就会变得麻木不仁。 直到活阎罗被抓入狱,前前后后至少有上百名少女被他祸害,但是这个王八蛋,老奸巨猾,之前就做好准备,让手下的马仔去顶罪,很多起案子都因为证据不足,最终让活阎罗免于死刑,判了个无期徒刑。 以活阎罗现在的年龄,等到他刑满释放的时候,已经六七十岁了!” 我听得阵阵心惊,没想到这个活阎罗,居然罪行累累,简直是不可饶恕,无期徒刑对他来说,都算是轻的,这种人放在古代,就应该被五马分尸,凌迟处死。 七哥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睛里迸射出一道森冷的寒光,他咬着牙关,脸上的肌肉都在颤抖,只听七哥一字一顿的说:“但是,我不想让活阎罗活着走出监狱,我要让他死在这里!” 七哥说这话的时候,表情非常凶狠,寒冷的杀意毫不避讳的写在脸上。 我皱了皱眉头,听七哥这副口吻,看样子他跟活阎罗之间,像是有着什么血海深仇啊! 七哥突然抬头问我:“你知道我是怎么进来的吗?” 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在这之前,我连七哥是何方神圣都不知道。 七哥说:“我是因为活阎罗才进来的!” 说到这里,七哥的脸上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像是有着一段难过的回忆,七哥说:“我原本是一名特种兵,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现在应该在海外维和部队执勤,呵呵,可是,我的生活,我的家人,全都被活阎罗给毁了。我原本是五星红旗下面的战士,现在却成了一个阶下囚,可笑,可笑啊!人生真他娘的滑稽!”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七哥,没想到七哥以前居然是一名特种兵。一个受人尊敬崇拜的特种兵,现在沦为受人唾弃的阶下囚,这个人生反转确实太大了。 而七哥的人生变故,竟然全是因为活阎罗。 怪不得七哥如此痛恨活阎罗,原来活阎罗毁了他的一生。 我掐灭烟头,好奇的问七哥:“七哥,你跟活阎罗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七哥抬头看天,半晌,收回目光,眼神里充满哀伤的意味,他说:“活阎罗……害死了我妹妹……” 第八百零二章 不共戴天 七哥有一个亲妹妹,七哥还在部队服役的时候,她的妹妹刚刚初中毕业。 原本她的妹妹成绩还不错,是个乖乖女,初中毕业后也考上了市里的高中。 结果因为无良闺蜜,带她去参加了一个所谓的“朋友聚会”。 在那次聚会上,七哥的妹妹被活阎罗的马仔下了药,还被拍下了很多照片。 十几岁的小女孩,哪里经历过人世险恶,很容易就被活阎罗他们控制了。 被逼着从事了两年的特殊工作,七哥的妹妹终于经受不住恶魔的摧残,趁着看守马仔的不注意,从楼上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七哥听闻噩耗,从部队上赶回家里,见到的却是妹妹冰冷的尸体。 七哥只有这一个妹妹,从小和妹妹的关系非常亲密,小时候谁要是欺负了妹妹,都是七哥帮忙出头。 而如今,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尾巴不见了,还在花季的年龄,便草草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而且生前还遭受过这般非人的折磨。 七哥查清楚幕后黑手后,原本想寻找活阎罗报仇,这时候活阎罗已经落网了。 七哥原本以为,活阎罗的这样的恶魔,肯定会受到正义的制裁。 谁知道,活阎罗竟然躲过了死刑,虽然被判无期徒刑,但是十几二十年后,这个恶魔一样的会从监狱里出来,说不定还会继续祸害社会。 愤怒的七哥,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复仇,他不会让活阎罗走出监狱,不会再让这个恶魔祸害社会。 于是,七哥故意惹是生非,犯了故意伤人罪,如愿进入了城北监狱。 七哥是特种兵出身,身手很好,在监狱里打过几次架,很快便声名鹊起,拉拢了很大一帮小弟。 一年多时间下来,七哥俨然成为城北监狱最有势力的一个大佬,跟活阎罗分庭抗礼。 因为七哥对活阎罗的深仇大恨,两个帮派之间,进行过好几次斗殴。 但是活阎罗的势力也不小,几次下来,双方各有损伤,都不能将对方置于死地。 不过七哥始终没有放弃,一直在寻找干掉活阎罗的机会。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昨晚我跟活阎罗的那场抗争,七哥全部看在眼里。 七哥对我这个新入狱的年轻人很欣赏,对我的身手也比较满意,最重要的是,我现在是活阎罗的敌人。 七哥想要团结一切力量来对付活阎罗,我无疑是一个很合适的人选。 “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们?”七哥一扫脸上的阴霾,微笑着望着我。 我看了看七哥的面相,四四方方,棱角分明,而且浓眉大眼,一看就是人中龙凤,要干大事的人物。 现在被困监狱,不过是暂时的低谷,有朝一日,潜龙必定升天! 虽然我不想参与监狱里面的各种斗争,但是为了自保,我觉得加入七哥的阵营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七哥这个大靠山在背后,活阎罗对我也不敢这么放肆。 况且,我如果拒绝七哥的话,很可能会得罪七哥,活阎罗和七哥是城北监狱里面两股最大的势力,我若是把两股势力都得罪了,我可能是真的不想活着出去了。 脑子里念头一转,我便立马答应下来。 我冲七哥抱了抱拳:“承蒙七哥厚爱,七哥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我哪有拒绝的道理?” 七哥咧嘴笑了笑,对我的回答很满意。 那个黑黑瘦瘦的马仔跟我握了握手,很冷酷的说:“欢迎你加入我们!” 七哥跟我介绍道:“这位是猎狗,我最好的兄弟,他和我有着同样的目标,那就是干掉活阎罗!” 猎狗点点头,恨声说道:“我的未婚妻,也是被活阎罗他们拐卖害死的!我和他不共戴天!” 猎狗的眼神变得十分凶厉。 我叹了口气,愤怒的握了握拳头:“活阎罗这个人渣!” 远处传来集合的哨声,有狱警拿着喇叭在喊:“收工吃饭了!收工吃饭了!” 一听收工,囚犯们欢呼雀跃,赶紧丢掉手里的活儿,排好队去领盒饭。 虽然伙食非常差劲,无非就是两个馒头,一碟咸菜,外加一碗白米粥,但是对于劳累了一上午,饥肠辘辘的犯人们来说,能够填饱肚子的东西都是美食。 人在这种境况下,只有填饱肚子这个最低要求,至于口味如何,营养如何,那些都不敢奢望。 猎狗对七哥说:“七哥,集合了!” 七哥点点头,他们这些牢头虽然可以不干活路,但是集合还是得去的,要不然也太不把狱警放在眼里了。 七哥拍拍裤腿站起来,按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兄弟,条件有限,什么入会仪式也就免了,咱们也不是社会帮派,不兴那一套!反正你记住一句话,从现在开始,你是我兄弟,在城北监狱有任何事儿,或者有任何人想要欺负你,报我的名字就行。如果对方不买账,我自然会亲自教训他!” 我点点头,七哥这番话说的很有义气,让我在这冰冷冷的监狱里面,感受到了一丝暖意。 有时候,男人之间的情义,就是来的如此简单粗暴。 很可能,一句话,一件事,甚至一个小小的举动,我们就能成为朋友兄弟,然后一起赴汤蹈火。 七哥走了几步,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回头对我说:“哦,对了,你现在是我的人,要不要换一间牢房住?我跟狱警打声招呼就行!活阎罗知道你跟我在一起,回去肯定又要找你麻烦!” 我笑了笑,很淡然的说:“谢谢七哥好意,但我决定不搬,我若是搬离了牢房,岂不是向活阎罗认怂了吗?” 七哥看着我,咧嘴笑了笑:“好,有种,我喜欢,哈哈哈!” 七哥带着猎狗走了,我也去集合了。 工头开始给囚犯们派饭,我们吃的东西,都比不上那些矿工的伙食,别人至少还有油荤菜,大米饭,甚至还有提供粮食酒,而我们却只能啃着冰冷冷的馒头,就着一点咸菜,把白米粥当白酒喝,一口一口的啜吸着。 我坐在边上,独自啃着馒头。 突然,一个人从我面前走过,踢翻了我的白米粥。 第八百零三章 大乱斗(上) 我皱起眉头,这碗白米粥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却是我的口粮,囚犯的伙食原本就填不饱肚子,也许在外面这碗白米粥算不上什么,但在监狱里,绝对是很重要的东西。 我有些生气的抬起头,顿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踢翻我白米粥的不是别人,正是同一个牢房的鹰钩鼻。 很明显,刚才鹰钩鼻这一脚是故意的,看着流淌满地的白米粥,我心里的怒火蹭蹭蹭往上窜。 “又要找茬吗?”我冷眼看着鹰钩鼻,如果周围不是有那么多狱警,我一定蹦起来揍他。 鹰钩鼻的嘴角露出残忍的笑意,他举起右手,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恐吓我说:“小子,你死定了,你住在活阎罗的牢房里,却跟活阎罗最大的死敌七哥在一起,活阎罗已经放了话要弄死你,你没法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撂下这话,鹰钩鼻转身便走了。 看着鹰钩鼻远去的背影,我暗暗捏了捏拳头。 我命由我不由天,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都还活着,你这几个人渣想要弄死我,只怕没那么容易。 在矿上劳累了一天,直到黄昏时分,囚犯们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城北监狱。 干了一天的活儿,臭气熏天,监狱安排我们排队去澡堂子冲凉。 对于囚犯们来说,洗澡绝对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没有人不喜欢洗澡,牢房里又脏又臭,每天还要劳动改造,洗澡能够冲去疲惫,也能冲掉身上的臭味儿。 但是,可别把监狱里的澡堂子想象的太好,更不可能像外面一样泡澡。 监狱里是那种大澡堂子,一次性可以容纳几十个人,年久失修,经常没有热水,即使是大冬天,水龙头里放出的也是冷水。 而且洗澡还有时间限制,不能在里面耽搁的太久,影响后面人的洗澡时间。 即便如此,洗澡仍然是囚犯们最喜欢的事情。 我跟着人群走进澡堂子,打开水龙头,流出的水没有一丝温度。 幸好我并不怕冷,我穿着短裤,站在水龙头下面,冷水从头浇到脚,感觉真是爽歪歪。 为了抓紧时间,我飞快的搓洗着,搓掉身上的汗臭和污垢。 这里说个题外话,在监狱的澡堂子里洗澡,大家都是穿着短裤的,因为澡堂子里面,是最容易发生“捡肥皂”的地方。 人在监狱里关押的久了,各种欲望得不到正常的宣泄和释放,心里就会变得扭曲。一些囚犯常年见不到女人,欲望压抑扭曲之后,就会转而对一些长相可爱,皮肤白皙的年轻男囚下手。 据说流程是这样的,一个心理变态的囚犯,走到一个年轻囚犯面前,故意将手里的肥皂丢在地上,然后让年轻囚犯帮忙把肥皂捡起来。当年轻囚犯弯腰去捡肥皂的时候,心理变态的囚犯就会乘机而上,这就是捡肥皂的来历。 监狱里也不会有什么洗发水之类的东西,一块肥皂不仅洗头还要搓洗身体。 我往头上抹了点肥皂,闭着眼睛哗啦啦的冲水。 突然,我脖子一紧,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 那东西越缠越紧,我猛然惊觉,缠住我脖子的,竟然是一张浸水拧紧的浴巾。 一股森冷的寒意爬上后背,不好,有人趁我洗头的时候,对我痛下杀手! 我惊觉不妙,拼命想要回头,但是后面那人用浴巾死死缠着我的脖子,并且提膝顶住我的腰眼,迫使我无法转身。 刹那间,我便无法呼吸,冰冷的水哗啦啦打在我的脸上,我只觉一阵阵晕眩,挣扎的力气也越来越小,大脑因缺氧而陷入空白状态。 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光亮的世界,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人,前方有一扇门,门已经打开了,我一步一步朝着那扇门走过去…… 就在这时候,澡堂子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暴喝:“妈的,住手!” 然后就听见密集的脚步声,澡堂子里像是一下子涌入了很多人,叫骂声不绝于耳: “杨程是我的人,你他妈竟敢对我的人下黑手?” “你的人又怎么样?我不仅要弄死你的人,还要弄死你!” “干你大爷,你他妈跟谁说话呢?” “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兄弟们,给我干!” “干就干,谁他妈怕你呢,哥几个,往死里弄!” 我身后那人突然被踹飞了,缠住我脖子的浴巾自然也松了开。 我终于缓过一口气,扶着水龙头蹲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心中一阵后怕,好险,刚刚竟然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氧气重新填入胸口,大脑渐渐清醒过来。 我抬头看了一眼,刚才用浴巾暗杀我的人,正是那个鹰钩鼻。 鹰钩鼻被猎狗一脚踹倒在地上,猎狗把我搀扶起来,问我有没有事。 我摇了摇头,发现此时的澡堂子里面,已经陷入了一片混乱。 几十上百人在澡堂子里展开激烈的肉搏战,活阎罗这边有几十号人,七哥那边有几十号人,城北监狱里面最大的两个帮派,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混战。 七哥跟活阎罗之间,早已种下了血海深仇,两个帮派自然也是水火不容,平时小摩擦不断,双方都积压着怒火。 今夜,双方的怒火就像火山爆发。 此时此刻,在这澡堂子里面,所有的人都化身成了可怕的野兽,他们一个个瞪红了眼睛,用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相互搏杀。 置身其中的每个人都已经丧失了人性,他们心中唯一的念头,便是如何弄死对方。 猎狗拍了拍我的肩膀,贴着我的耳朵,对我说:“有七哥罩着,不用怕,今晚我们就是来取活阎罗性命的,你自己保重!” 说完这话,猎狗给了我一个鼓励的眼神,然后转身朝着活阎罗走过去。 我隐约看见,猎狗的手指缝里,泛起一抹冷光。 我咬咬牙,回头看见鹰钩鼻,火气瞬间充斥了整个胸膛。 妈的,这个王八蛋,三番五次想要弄死我,我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当真以为我好欺负? 第八百零四章 大乱斗(中) 猎狗是个练家子,刚才那一脚飞踹,正中鹰钩鼻的肚子,鹰钩鼻没有任何防备,伤得不轻,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此时的澡堂子里面一片混乱,两个帮派的人都在捉对厮杀,一时之间,这个原本是清理污垢的地方,却变成了人间炼狱。 监狱里面,囚犯们没有武器,大多都是赤手空拳。 但也有一些心狠手辣的囚犯准备了“凶器”,监狱是一个开发人智力的地方,比如,一把看似普通的牙刷,在经过精心打磨之后,便能成为一根足以致人死地的利刺;再比如,从废弃物里淘汰下来的铁皮,边缘打磨锋利,就能变成可怕的刀片;再比如,螺丝也能打磨成螺丝针,夹在指缝里,人挡杀人,鬼挡杀鬼。 哀嚎声此起彼伏,澡堂里鲜血横飞,不时有人惨叫着倒在地上。 哗啦啦的水流,不断冲刷地上的血迹,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我也顾不上其他人了,仇恨的眼神一直盯着鹰钩鼻。 鹰钩鼻喘息着从地上爬起来,嘴里骂骂咧咧。 我如同幽灵般,悄无声息来到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鹰钩鼻很不耐烦的回过头:“谁他妈拍我……” 鹰钩鼻刚刚转过头,我的拳头便朝着他的面门招呼过去。 这一拳我可没有留情,刚才鹰钩鼻都差点弄死我了,难道我还要对一个想要杀我的人客气? 鹰钩鼻闷哼一声,向后踉跄了一步,满脸开花,鼻子和嘴巴都喷出血来。 “你……你妈……”鹰钩鼻刚刚张开嘴巴,打碎的门牙便和着鲜血一起流出来,话都说不利索了。 我冷哼一声,又是一记勾拳轰在鹰钩鼻的肚子上。 鹰钩鼻登时抱着肚子,半跪在地上,把晚饭连同胃酸一起,呼啦啦全都喷出来。 鹰钩鼻跪在地上,半晌爬不起来。 我按住鹰钩鼻光溜溜的脑袋,问他:“我进监狱的时候,你不是要我跪着说话吗?现在谁给谁跪着?” 鹰钩鼻突然动了一下手指,我注意到这个细节,惊觉不妙,立即向后跃开。 在我跃开的同时,鹰钩鼻怒吼着爬起来,手指缝里夹着一块刀片,从我面前横扫而过。 我惊出一身冷汗,刚才若是慢了半拍,鹰钩鼻手里的刀片估计得割断我的脖子。 鹰钩鼻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血迹斑斑的样子看上去愈发狰狞。 他得意的扬了扬手里的刀片,冲着我嘿嘿冷笑,口吻调调十分变态:“小宝贝,来啊,过来陪哥玩玩,哥要割下你的小鸟,油炸了下酒吃!” 我皱了皱眉头,这个鹰钩鼻的变态狠辣程度,比活阎罗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应该算是活阎罗手底下最得力的干将了。 其实我也并不惧怕他,虽然他手里拿着刀片,但我脸上根本没有流露分毫恐慌的神色,反而很从容的用脚尖撩起地上的一条浴巾。 这条浴巾是鹰钩鼻刚刚用来杀我的“凶器”,监狱里的浴巾质量很差,硬得很,一点也不柔软,尤其是浸水之后,能够拧成一股绳,还挺耐磨的。 我把浴巾拧成一股,当做双节棍甩来甩去。 鹰钩鼻眼睛一瞪,怒骂着扑上来:“你他妈以为自己是李小龙啊!” 正所谓“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我很清楚,如果近距离肉搏的话,鹰钩鼻手里的刀片肯定具有很大优势,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很明确,绝对不能让鹰钩鼻靠近我,我手里的浴巾比较长,只要不近身搏斗,我还是有一点优势的。 我看得准确,侧身滑移半步,在躲开刀片的同时,抡起浴巾,狠狠抽打在鹰钩鼻的脸上,发出啪一声脆响。 鹰钩鼻捂着脸,蹬蹬蹬倒退三步,脸上登时留下一道清晰可见的红肿印迹,半边眼眶都红肿起来,不停的眨巴眼睛,很难受的样子。 “我他妈杀了你!” 鹰钩鼻恼羞成怒,扬言要杀了我,杀气腾腾的冲上来。 鹰钩鼻来势虽然凶猛,但他的暴躁冲动已经令他乱了阵脚。 我抓住机会,把手里的浴巾当成长鞭使唤,只听一连串噼啪脆响,鹰钩鼻没有伤到我半根毫毛,自己身上却留下一道道血印子,尤其是他的脸颊,上面交叉印着两道血印,就像是一个大红叉,十分滑稽。 鹰钩鼻累得气喘吁吁,而我依然从容淡定,双方的胜负已经比较明朗化了。 鹰钩鼻当然是不肯服输的,他再次冲了上来。 我瞥见他脚步虚浮,知道他用力过猛,体能消耗过大,造成下盘不稳,于是突然贴地滑过去,浴巾噼啪抽打在鹰钩鼻的脚踝上。 这里是澡堂,地上很多积水,比较光滑,我唰一下就贴着鹰钩鼻滑了过去。 鹰钩鼻还没回过神来,脚底失去重心,整个人腾空飞了出去,结结实实摔在地上,摔成了一张“人肉板子”,直挺挺的躺在那里,除了哀嚎,根本就爬不起来。 鹰钩鼻手中的刀片也掉落在地上,他拼命伸长手,还想去抓刀片,我踏前一步,一脚踩在鹰钩鼻的手背上,鹰钩鼻的手指尖距离刀片只有不到两公分,但是他怎么都抓不着。 这人已经坏到骨子里了,躺在地上爬不起来,心里都还想着捡起刀片来杀我。 我咬咬牙,脚底突然一发力,一脚下去,直接踩碎了鹰钩鼻的手骨。 咔嚓一声脆响,鹰钩鼻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抱着手在地上打滚,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我顺势用脚尖拨弄了一下,将刀片踢进了排水沟。 鹰钩鼻的手骨至少是粉碎性骨折,治疗及时的话,可能会休养好几个月,但以后都不能干重活,更没法打架斗殴。治疗不及时的话,也可能会落下终身残疾。 不过,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狠辣无情,对付这种人渣,留他性命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宽恕。 我站在水龙头下面,冰冷的水冲刷着我的脸庞,让我体内沸腾的热血逐渐平息下去,大脑也渐渐冷静下来。 监狱果然是个可怕的地方,能够把人变成野兽。 第八百零五章 大乱斗(下) 外面传来刺耳的警报声,大批狱警高声叫喊着冲进澡堂子。 这些狱警也没有客气,挥舞着警棍,对着这些囚犯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胖揍,下手毫不留情。 以暴制暴,是监狱里的准则。 面对全副武装的狱警,这些囚犯也不敢还手,老实的赶紧丢掉武器,抱头趴在地上,等着狱警上手铐。不老实的,直接被警棍砸得头破血流,哭爹喊娘,那场景比杀猪还惨。 很快,原本还在混战的囚犯们,就像割掉的麦秆,摧枯拉朽的倒了下去。 我也很识趣,赶紧趴在冰冷的地上,双手抱头,一动不动。 这时候,就听狱警在喊:“喂,放下手里的东西,赶紧趴下!” 循声望去,只见澡堂子里面,除了狱警以外,只有猎狗一个囚犯还站在那里,他的指缝里露出一点寒光,应该是一颗磨尖了的螺丝钉。 对于狱警的警告,猎狗置若罔闻,他单薄的身体站在那里,却显得无比高大。 猎狗面无表情,眼睛里充满杀意,森冷的盯着蜷缩在角落里的活阎罗。 活阎罗的腿受了伤,挪不动肥胖的身体,在那里气喘吁吁。 一步两步,猎狗朝着活阎罗走了过去,他的光脚掌,每一步都踩得十分坚定。 我的心里已经猜到猎狗要做什么了,不远处的七哥也忍不住叫起来:“猎狗,住手!猎狗……” 所有人的声音,此时对于猎狗来说,都不重要了。 这次报仇的机会一旦错过,恐怕就没有下次了。 为了给死去的未婚妻报仇,猎狗豁出性命,也义无反顾。 一向横行霸道,目中无人的活阎罗,此时此刻,他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神色,他也很清楚,猎狗肯定是来杀他的。 活阎罗拼命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是他腿上的伤不轻,再加上心里恐慌,好不容易站起来,脚下打滑,又跌坐在地上。 活阎罗望着那些狱警,拼命挥手叫喊:“喂,拦住他,他是个疯子,他想要杀我,快拦住他……” 那些狱警自然也想拦住猎狗,但是来不及了,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猎狗已经冲到活阎罗面前,左手按着活阎罗的脑袋,右手闪电般刺出,尖锐的螺丝钉直接没入活阎罗的脖子,活阎罗登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住手!快住手!!”那些狱警大惊失色,飞快冲了上去。 猎狗拔出螺丝钉,一支血箭顿时从活阎罗的脖子里激射而出。 猎狗根本没有住手,对着活阎罗的心窝,再次狠狠刺了下去,尖锐的螺丝钉完全没入活阎罗的心窝,活阎罗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 猎狗将螺丝钉刺进活阎罗心窝以后,并没有拔出来,而是用力扭转了一圈。 活阎罗痛苦的浑身抽搐,大量血沫子从唇角涌出来。 这时候,几个狱警已经冲到猎狗背后,警棍砸在猎狗腿上,猎狗跪了下来,然后两个狱警又把猎狗死死摁倒在地上,将猎狗的双手反拷在背后。 整个过程,猎狗都没有丝毫的反抗,他的脸颊贴着冰冷的地面,唇角却挂着开心的笑。 是的,开心的笑,那是复仇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开心。 猎狗是第一个被狱警带走的,从人群中走过的时候,猎狗高昂着脑袋,像个骄傲的胜利者。 在监狱里杀人,罪加一等,猎狗直接被关入了禁闭室。 其他囚犯也被狱警带离澡堂子,等医生赶到的时候,活阎罗已经没了声息。 医生扒开活阎罗的眼皮,掏出手电照了照瞳孔,无奈的摇了摇头。 猎狗虽然只对活阎罗刺了两下,但两下都是要害,一下在脖子大动脉,一下在心窝,活阎罗必死无疑。 这个逃过了死刑的人渣,终究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活阎罗死了,就像一滩烂泥,靠在澡堂的墙角,满墙满地都是他的鲜血,双眼瞪得又大又圆,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其他囚犯虽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但在这场乱斗中,死亡的也就活阎罗一人而已。 活阎罗既死,他手下的帮派自然也就分崩离析,原本跟着他的那些囚犯,全都树倒猢狲散,有的夹着尾巴规规矩矩做人,有的投入了七哥麾下,在综合了活阎罗的势力以后,七哥的势力在城北监狱一支独大,谁也不敢招惹。 而作为七哥的贴身兄弟,我也成了城北监狱的大红人,一时间风头无两。 101牢房里,活阎罗的那张床位空了出来,没有人敢去睡,因为那张位置最好的床位,是留给我的。 当我回到101牢房的时候,俨然成了新一任牢头,牢房里的囚犯对我毕恭毕敬,争着帮我打洗脚水,还赠送给我牢头睡觉专用的眼罩,竭力的讨好我。 而被我狠狠修理一顿的鹰钩鼻,以前是活阎罗身边的大红人,属于二号牢头,因为得罪了我,所以现在成了牢房里最没地位的囚犯,被赶到牢房最里面的角落里,之前被他欺负过的那些囚犯,没事就对他拳打脚踢,发泄以前被欺负的恶气。 在监狱里面,永远遵循“胜者为王”,我和七哥胜利了,所以我们是王者。 但是我和七哥心里都很清楚,我们今日所拥有的王者地位,都是猎狗用性命换来的。 这天中午,我和七哥在监狱食堂里吃饭。 当上牢头以后,伙食档次都不一样了,每顿饭里面都能有点油荤菜,甚至还能有好几片半肥肉,这是监狱最高规格的伙食了。而且饭量也很足,因为负责放饭的囚犯也想要讨好我们。 除此之外,还有免费的香烟,都是下面那些马仔孝敬给我们的。 吃完饭,七哥递给我一支烟,我点上烟,七哥自己也点上一支,吸了一口,七哥问我:“听说了吗,猎狗被判了死刑?” 虽然我早知道是这个结果,但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狠狠颤抖了一下。 我跟猎狗没有太多交集,但我很敬佩猎狗,他是条汉子,如果他能活着的话,我真想和他成为朋友。 “什么时候执行?”我咬着烟卷问。 “快了!十天半月吧!”七哥吐出一口烟雾,将烟头摁灭在自己的手心里面。 第八百零六章 禁闭室 由于七哥的关系,我和七哥得到去禁闭室探望猎狗的机会。 禁闭室是监狱里最恐怖的地方,再凶悍的犯人都怕被关禁闭室。 禁闭室里阴暗潮湿,而且非常狭小,里面只有一个马桶,吃喝拉撒都在这个几平米的空间里面,囚犯们形容禁闭室为“狗笼子”,身材高大一点的囚犯,在里面转身都困难。 进了禁闭室,至少都是三天以上,人在这种环境下,几个钟头都得疯掉,更别说三天,甚至更久。 而猎狗在监狱里犯下杀人重罪,在执行死刑之前,他是不可能被放出来了。 也就是说,他将在这个恐怖的禁闭室里面,度过人生最后的十多天时光。 我和七哥来到禁闭室外面,隔着铁栅栏看望猎狗。 跟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猎狗脸上的表情并不沉重,反而还有一些轻松和愉悦。 七哥点上一支烟,然后递进禁闭室,猎狗接过烟,盘膝坐在地上,背靠着冰冷的墙壁,猛吸了几口。 七哥又点上一支烟,也盘膝在禁闭室门口坐了下来。 七哥吐着烟圈,幽幽问道:“为了一个人渣,把自己也搭进去了,值得吗?” 猎狗笑了笑,抬起脑袋,反问七哥:“为了一个人渣,你从一个特种兵,变成现在的阶下囚,搭进去了自己的一生,你……值得吗?” 七哥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其实我们还有机会,我们还可以等,不用当着狱警的面干掉那个人渣……” 猎狗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等?我不想再等下去了!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未婚妻报仇,我在未婚妻的坟前发过毒誓的。我已经等了很久了,如果错过这次机会,活阎罗就会加强防备,想要再找机会干掉他,那就更难了。 而且,我没时间了,原本十多天后,我将刑满释放。所以,这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已经为未婚妻报了仇,实话讲,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和高兴,这几天晚上,我睡得甭提有多踏实了,呵呵!” 听见猎狗的笑声,我却感到一阵酸楚,原本十多天后,猎狗是要刑满释放的,但是现在,他却永远都没法离开了。 不过猎狗的笑,是真正发自内心的高兴。 七哥使劲咬着烟头,眼泪却不自禁的流了下来。 猎狗止住笑声,对七哥说:“哥,不用难过,你应该为我感到高兴才对,我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跟我的未婚妻团聚了!从进入城北监狱的那天起,我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说这座监狱有什么值得我怀念的地方,呃,那就是认识了七哥!” 七哥深吸一口气,掐灭烟头,右手穿过铁栅栏。 猎狗伸出手,跟七哥的手掌紧紧握在一起。 七哥强忍着内心的悲痛,咬着牙关说:“好兄弟!” “还有十多天呢!”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佝偻着背,戴着小毡帽的小老头,穿着一身黑衣黑裤黑布鞋,慢吞吞从外面走进来,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 七哥认识这个小老头,主动跟小老头打了声招呼:“何二伯!” 我很奇怪这个小老头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他能在监狱里自由行走? 小老头来到禁闭室门口,我这才发现小老头的左眼是瞎的,瞎眼驼背,挺可怜的一个人。 小老头从腰间取下一个袋子,然后从袋子里取出一套黑衣黑裤,还有一双黑布鞋,跟他身上的装扮几乎一模一样。 小老头的声音冷冰冰的,没有太多感情,他把衣服鞋子递给猎狗,说:“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猎狗咧嘴笑道:“不是还有十多天吗,何二伯,你这么早给我送东西来,是催着我上路啊?” 何二伯也不着恼,还是那副冷冰冰的口吻:“不合身的话,还可以早点带回裁缝店重做!” 猎狗随意将那双鞋子套在脚上,动了动脚尖:“行啦,合适的很!” 何二伯点点头,起身就准备离开。 “哎,何二伯!”猎狗叫住何二伯,把脸贴在铁栅栏上,对何二伯说:“给我收尸的时候,帮忙把我打扮的帅一点啊,我要去下面见未婚妻,样子不能太血腥了,怕吓到她!” 七哥也帮着猎狗说:“何二伯,麻烦了,做完之后,我给你一千块感谢费!” 何二伯应了句“成”,也没回头,慢吞吞的走掉了。 何二伯前脚刚走,狱警后脚就来叫我们,说我们的探监时间到了,该出去了。 七哥看了一眼猎狗,心情沉重的说:“兄弟,走好,临走之前,哥恐怕没机会再来看你了!等哥出去以后,一定去你的坟头,给你烧两柱香,陪你喝两杯酒。如果你在下面缺什么,就跟哥托梦,哥都给你寄过去,不要客气!” 说完这话,七哥抹了一把眼泪,转身离开禁闭室。 我叹了口气,这种生离死别的感觉真让人不好受,我对猎狗抱了抱拳:“兄弟,保重!” 猎狗也冲我抱了抱拳:“七哥这人不错,有他罩着你,在监狱里没人敢动你,以后出去了,有什么发财的机会,相互帮衬着点。另外你跟他说,以后出去了,早点娶个婆娘,别他妈三十岁了,都还是个老处男呢,哈哈哈!” 从禁闭室出来,七哥已经擦干了脸上的眼泪。 他是城北监狱的扛把子,不能让下面那些囚犯,看见他流眼泪的样子。 此时正是放风时间,囚犯们都在操场上,有的在散步,有的在发呆,还有的在打球。 春光明媚,给原本阴森森的城北监狱,带来了一丝温暖,也给里面的囚犯,带来了一丝新的希望。 七哥抬头看了看天,幽幽说道:“外面的天气这么好,可惜猎狗再也见不到了!” “七哥,刚才那个小老头是什么人,看上去神神叨叨的!”我和七哥沿着操场散步,询问其刚才那个奇怪的小老头。 第八百零七章 监狱收尸人 “他叫何二伯,他在监狱里的职业很特殊,是一个收尸人!我们都叫他‘监狱收尸人’!”七哥说。 监狱收尸人?! 这个职业确实特殊,七哥指了指篮球框,我跟着七哥走到篮球框下面坐下来,那些打球的囚犯都过来跟七哥打招呼,七哥挥挥手,让他们继续玩。 七哥靠着篮球框柱子,慵懒的晒着太阳,他说:“何二伯专门给那些被执行死刑的犯人收尸,所以犯人们都比较尊敬他!” 怪不得刚才猎狗跟何二伯说那些话,原来何二伯的职业这么特殊。 我心头忽然一跳,收尸人……专门给死刑犯收尸……那何二伯岂不是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死刑犯吗? 黑白无常说过,这些年城北监狱的死刑犯,在被枪决以后,他们的魂魄都被人收走了,黑白无常屡屡扑空,都不知道这些死刑犯的魂魄去了哪里,而我这次潜入城北监狱的目的,也是为了查清楚这件事情。 我皱起眉头,问题会不会出在那个何二伯身上? 何二伯是监狱收尸人,他是最先接触死刑犯尸体的人,而且还能利用收尸之便,神不知鬼不觉的收走死刑犯的魂魄。 何二伯,绝对是重要嫌疑人!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这个神秘的何二伯,我追问道:“死刑犯被枪决以后,尸体不是要送到殡仪馆火化吗?为什么殡仪馆的人不来拉走尸体呢?” 七哥举起右手,做成手枪造型,对着我的后脑开了一枪,说:“这一枪下去,你的脑袋就会像西瓜一样爆裂开来,里面的脑浆沫子和着鲜血飞溅一地,死状相当恐怖,凡是行刑的狱警,都会进行一段时间的心理辅导。 同样的,对于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也不愿意处理这样恐怖的尸体。 虽然他们也见过各种死状的尸体,但是对于死刑犯,他们也有自己的忌讳。 被执行枪决的死刑犯,生前基本上都是大奸大恶之徒,戾气很重,殡仪馆的人,也怕这些死刑犯化为厉鬼,缠上他们!” 我点点头,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心情我也可以理解,说的直接一点,他们认为这些死刑犯的尸体,晦气,没人愿意去招惹这种晦气。 “那个何二伯呢?他什么时候来的监狱?”我问。 七哥说:“有好几年了吧,我来监狱的时候,他就在这里面了,这几年,他至少都帮二十个死刑犯收了尸……” “二十个死刑犯?!”我心中咯噔一下,记得黑白无常告诉我,这几年,前前后后有二十个死刑犯被收走了魂魄,失踪魂魄的数量正好对上了。 “可能是常年跟尸体打交道的缘故,何二伯这人性格有点古怪,冷冰冰的,沉默寡言。不过嘛人还是不错的,尽忠尽职,每个死刑犯在执行枪决之前,何二伯都会给他们送去寿衣寿鞋。 等到死刑犯被枪决以后,何二伯就会给尸体裹上一床草席,然后用三轮车拉回去。回去以后,何二伯还要给死尸打扮整理,跟殡仪馆的化妆师一样。 别看何二伯又瞎又驼的,双手倒是灵巧的很,那些死刑犯被子弹打爆了脑袋,他也能将脑壳子一块一块的缝补起来,帮他们擦去身上的血迹,顺便画个淡妆,看上去不会那么的狰狞恐怖。 做完这些后,殡仪馆才会派人来拉尸体去火化。 正因为如此,监狱里的犯人们对何二伯都很尊敬,那些死刑犯对他更是尊敬,都希望何二伯帮忙收尸的时候,能够好好帮他们打扮一番,毕竟再穷凶极恶的人,也想走的体面一点,不想走的那么狼狈不堪!” 说到这里,七哥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招呼我说:“上去玩玩,天气这么好,锻炼下身体!” 我点点头,说了声好,跟着七哥走进篮球场。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还是经常打篮球的,想当年读大学那会儿,我们还战胜过篮球社团呢。 虽然我打篮球不是特别厉害,但多少还是有点底子。 七哥篮球打得不错,再加上他以前是特种兵,身体素质过硬,在场上飞奔起来,就像一辆小坦克,那些人都防不住,也不敢防,因为他是监狱里的扛把子,没人敢得罪他。 我和七哥联起手来,打的对方落花流水,毫无招架之力。 七哥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将篮球用力砸到对方手里,骂道:“都他妈没有吃饭吗?一点力气也不上,娘们儿打球吗?” 我看对方球员唯唯诺诺的样子,就对七哥说:“他们怕你,不敢抢你的球!” 七哥皱起眉头,对那些人吼道:“怕个屌,这是篮球场,上了球场,就没有大哥小弟之分,要玩就要玩得尽兴,你们不抢球,难道看我一个人表演吗?再说了,我是那种心胸狭隘的人吗?你们抢了我的球,我要报复你们?从现在开始,都他妈给我动起来啊,我要是再看见谁打假球,谁就死定了!” 七哥话都说到这个份上,那些囚犯也不敢再傻站着,都开始认真起来。 等到集合哨响起的时候,我和七哥都累得满头大汗。 七哥很高兴,对着那些囚犯说:“不错,这样才带劲嘛!” 回到牢房,我向狱警申请,我要见监狱长,有事向监狱长禀告。 虽然接受了我的申请,但狱警根本不相信监狱长会鸟我,临走还不忘挖苦我两句:“监狱长日理万机的,哪有工夫搭理你呢,你就慢慢等着吧!” 令那个狱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监狱长就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狱警把我从牢房里带出来的时候,惊讶的上下打量我,最后憋出一句:“小子,你行!” 监狱长办公室,只有我和监狱长罗大海两个人。 罗大海迫不及待的问我:“你终于来找我了,怎么样,是不是查到了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有些眉目,我现在正在查何二伯!” “何二伯?”罗大海微微一怔:“你说监狱里的那个收尸人?” 第八百零八章 计划 “对,就是那个监狱收尸人,何二伯!”我点点头。 罗大海一脸的不可置信,抱着膀子在办公桌前走来走去,自语道:“不会吧,那人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兢兢业业,看上去那么老实的,怎么会是他?” 我说:“罪犯的脸上也没写着罪犯两个字呀!” 罗大海停下脚步,问我:“杨程,你都查到了些什么?” 我屈起手指,轻轻敲打着桌子:“一,这几年来,城北监狱陆陆续续枪决了二十个死刑犯,这二十个死刑犯都是由何二伯收尸,而失踪魂魄的数量正好是二十个,你儿子罗阳是第二十一个; 二,除了狱警以外,谁能接触到这些死刑犯的尸体?狱警行刑完毕便会离开刑场,留下何二伯一个人处理尸体,他完全有充裕的时间来收走死刑犯的魂魄,并且神不知鬼不觉,根本无人知晓! 三,罗阳魂魄失踪的那片树林,距离城北监狱很近,而何二伯正好在监狱附近活动。 虽然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何二伯就是凶手,但他的嫌疑无疑是最大的!” 罗大海握了握拳头,愤懑的说:“该死!没想到这个老家伙居然深藏不露!不行,我得找人把他抓起来,好好审讯他!” “不可!那老东西如此狡猾,你这样做岂不是打草惊蛇吗?而且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在收魂?”我说。 罗大海咬着嘴唇,眼神凌厉的说:“严刑拷打,我有一百种方法弄死他,不怕他不招!”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这样做是最不理智的一种方法!”我说。 “不!你不能理解!”罗大海的情绪变得很激动:“你还没有做父亲,没法理解做父亲的心情,我儿子的魂魄还在他的手上……” 我噌地站起来,凑到罗大海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用高八度的声音打断他的话:“正是因为你儿子的魂魄还在他的手上,所以更不能轻举妄动,难道你想罗阳的魂魄永远都回不来了吗?” 罗大海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然后双手抱头,无奈的坐回椅子上。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明知道残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就在眼前,却不能抓住凶手,这种感觉确实很难受。 我走到罗大海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气馁,我有个计划,今天我来找你,就是跟你说这件事情的!” “什么计划?”罗大海霍然抬头,用一种充满渴望的眼神看着我。 “猎狗是不是被判了死刑?”我问罗大海。 罗大海点点头:“当然,在监狱里杀人,罪加一等,十多天后执行!你怎么问起这个事儿?” “猎狗被执行死刑以后,何二伯会去收尸,你安排一下,到时候让我跟着何二伯去收尸,我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名堂,也许能够发现他收魂的证据!”我说出了我的计划。 罗大海没有太多考虑,直接答应了我的要求:“好,这件事情我来安排!” 临走的时候,罗大海伸手按着我的肩膀,带着恳求的口吻对我说:“杨程,我儿子的事情……拜托你了……” “我知道,你放心,你儿子……” 我差点脱口而出“你儿子就是我儿子”,蓦然发现这话不妥,赶紧咽了下去,硬生生的说:“你儿子……一定会没事的……” 以前在外面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一天天嗖嗖嗖的过去了。 但是在监狱里面,才会真正的感受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 在外面的时候,不好好珍惜自由美好的生活,等进了监狱,才知道与世隔绝,失去自由的滋味是多么难受。 虽然我不是真正的囚犯,但这些天我的生活跟囚犯是一样的,这种体验太深刻了,真的,无论怎样,都要遵法守纪,不能触碰法律。 否则,你会很痛苦的。 十多天过去,终于等到猎狗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 狱警带着猎狗从禁闭室走出来,在禁闭室关了那么长时间,猎狗原本就比较瘦,现在更是瘦的脱了相,就像一具行走的骷髅架子。 不过,对于猎狗来说,也许他一直都在等待死刑的这一天。 说得残酷一点,死刑,是他解脱的最好方法。 猎狗吃了他在监狱里最好的一顿饭,两个大白馒头,两碟小菜,两只鸡腿,还有两壶老酒。 猎狗敞开衣服,狼吞虎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美美吃了一顿饱饭。 然后,猎狗换上早已准备好的寿衣寿鞋,被狱警戴上手铐脚链,带出了禁闭室。 脚链跟地面摩擦,发出哗啦声响,在空寂的走廊里回荡。 许多囚犯听见这个声音,都从牢房里跑出来,贴在铁栅栏上面,望着猎狗,为他送行。 几百双眼睛,就这样静静的看着猎狗,猎狗从一间间牢房前面走过。 气氛凝重而压抑,突然,七哥粗犷的嗓音从牢房里传出来:“兄弟,走好!” 牢房里的所有犯人跟着高呼:“狗哥,走好!” 猎狗回头望向七哥所在的牢房,红了眼眶,流下两行热泪。 猎狗大声喊:“兄弟们,再见,我走啦!” 很快,猎狗被狱警带出牢房,押上了囚车。 一个狱警把我叫出来,将我带到监狱长办公室。 我前脚刚刚走进办公室,后脚何二伯也跟了进来,何二伯还是那副奔丧一样的打扮,黑衣黑裤黑鞋子,连那张脸仿佛都是黑的。 何二伯问罗大海:“监狱长,你找我有事?” 罗大海指了指我,对何二伯说:“今天杨程跟着你一起去刑场,给猎狗收尸!” 何二伯看了我一眼,摇摇头说:“不用,这几年收尸的活儿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罗大海说:“何老,你看你年纪也大了,还能干的动几年?收尸这个活儿,还需要一个继承人,现在杨程主动报名,我觉得是个很好的事情。还有,老七让杨程给猎狗送个行,他现在是监狱的扛把子,为了监狱的安定,我还是卖老七一个面子!” 何二伯冰冷冷的说:“收尸自有一套繁复的程序,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我不喜欢外行人插手,免得坏了规矩!” 我赶紧说道:“不会的,我跟着你就好,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对不影响你工作!” 何二伯眯起仅有的一只眼睛,冷冷看着我,那眼神让我心里发毛。 半晌,何二伯说:“收尸人这份工作,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你得——命硬!” 第八百零九章 刑场 面对何二伯冷冰冰的眼神,我抿了抿嘴唇,说:“没事,我命够硬!” 何二伯突然笑了一下,笑容很短暂,一闪即逝,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何二伯说:“既然是监狱长的意思,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你自求多福吧!” 好一句自求多福,我倒想看看,你能有什么把戏! 罗大海大概也觉察出了话中意味,赶紧不露声色的说道:“老何,杨程是监狱里的犯人,你带他出去一定得注意安全,我可不希望监狱里的犯人发生意外,猎狗的事情已经让我头大了,别再给我惹一身麻烦!” 罗大海这句话表面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实际上是给何二伯一定的警告,我把杨程交给你,你不准让他出事。 几轮对话下来,彼此间已经博弈了好几个回合,何二伯依然深藏不露,而且不动声色。 这种感觉就像绝世高手过招,无招胜有招。 何二伯不再多说什么,只说了句:“时辰到了,该出发了!” 罗大海点点头,冲我挥了挥手,我跟在何二伯身后离开了办公室。 何二伯走在前面,也不搭理我,佝偻着背,看似慢吞吞的,其实也不慢。 很快,我们出了监狱,登上了监狱门口的囚车。 囚车后面就像一个铁笼子,此时猎狗就坐在这个铁笼子里面,闭眼养神,脸上没有任何的情绪波澜。 就凭这一点,猎狗绝对是个汉子。 有些人,平时一副要上天的样子,但是真的上了刑场,早就吓得两腿发软,屎尿失禁。 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会不惧怕死亡。 真正不怕死亡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怀揣着崇高的信仰;一种是生无可恋,看淡了生死。 但凡你对这世界还有丝毫的眷恋,你都会惧怕死亡。 猎狗很淡定,他在人世间已经没有任何牵挂了,此时他一心只想着到阴间跟死去的未婚妻团聚,所以他反而渴望这一天的到来。 手铐脚链把猎狗束缚的死死的,一左一右还坐着两个狱警,面色冷峻,就像两尊杀神,两人荷枪实弹,全副武装。 我扭头看了何二伯一眼,何二伯也在闭目养神,仿佛老僧入定。 今天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走出监狱。 别说,现在我才深刻的体验到,什么叫做“再世为人”。 真的,只要从监狱里出来,应该不会有人再想进去了。 我终于看见了外面的花花草草,看见了起伏的山峦,外面的空气都是那样的清新。 囚车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一直往刑场开去。 天色有些阴沉沉的,让人的心情也很压抑。 刑场在深山老林里面,是个很偏僻的山坳,四面环山,中间有个凹坑,里面乱石嶙峋,杂草丛生,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便是死刑犯的最后归宿。 想想也挺凄惨的,最后一程,没有亲人,没有温度,只有冰冷冷的子弹,以及荒无人烟的空谷。 我和何二伯站在刑场外面,这是规矩,行刑的时候我们不能进去,要枪声响过之后,得到狱警的命令,我们才能进去收尸。 几个狱警四面散开,持枪戒备,虽然这里没有人烟,但他们也要摆出庄严的姿势。 两个狱警押着猎狗走到一堆乱石中央,左边那个狱警说:“就这里吧!” 右边那个狱警点点头,让猎狗跪下。 猎狗跪下以后,左边那个狱警拔出手枪,顶住猎狗的后脑勺。 右边那个狱警摸出一块表,不时的低头看时间。 虽然我没有进入刑场,但是这里四面空旷,我和何二伯站在稍高的一块岩石上,依然能够清楚的看见行刑的场景。 我的心就像浸水的布条,紧紧拧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枪决犯人,感觉真的没法用语言形容,反正很不舒服,估计回去以后,很长时间都得有心理阴影。 终于,那个看表的狱警开口说话了:“时辰到,执行枪决!” 这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猎狗,突然抬起脑袋,大声嘶吼道:“下辈子,老子还是一条好汉……” 猎狗的嘶吼声在空旷的山谷远远荡漾,同时响起的枪声,让他的嘶吼声戛然而止。 在枪声响起的同时,我闭上眼睛,实在没有勇气去看猎狗被爆头的样子。 前后不过短短几秒钟时间,但我却感觉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猎狗已经扑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行刑的狱警蹲下身查看了一下,为了保险起见,又对着猎狗的尸体补了一枪。 片刻以后,狱警收起枪,走出刑场。 “何二伯,该你做事了!”狱警对何二伯说。 何二伯应了一声,提着一个裹尸袋,慢条斯理的走向猎狗的尸体,我赶紧跟在何二伯后面。 看着何二伯佝偻的背影,我莫名的紧张起来,关键时候到了,何二伯如果真是收魂人,那么等下他在处理猎狗尸体的时候,一定会有所动作。 因为,如果要收魂的话,刚刚死掉的时候,是收魂的最佳时机。 一旦时间耽搁得太长,魂魄离体,很可能就跑掉了,而且也有可能被阴差收了去。 所以,何二伯如果要收魂,必须现在就动手。 他一旦动手,我就会发现他的狐狸尾巴。 那些狱警跟何二伯交代了几句,转身开着囚车走掉了,空旷的山坳下面,只剩下我和何二伯两个人。 风吹动草丛,发出唰唰声响,四周的气氛变得有些诡秘起来。 何二伯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我说:“胆子那么小,枪决犯人都不敢看,你还想做收尸人?” “谁说我胆子小了,我从小就在乱坟岗子里面,跟那些死人骨头一起玩,我才不怕死人呢!”说着,我快步跟了上去。 何二伯来到猎狗的尸体旁边,指着猎狗的尸体对我说:“那好,今儿个给你练练胆,猎狗不是你朋友吗?你来处理他的尸体吧!” 我皱了皱眉头,来到猎狗的尸体旁边,只看了一眼,便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胃里一阵猛烈的翻江倒海,差点把早上喝的稀饭吐了出来。 第八百一十章 食尸 这么多年,我见过的死人也不少,但是,我自认我的心理素质都如钢铁般坚硬了,在看见猎狗尸体的时候,我还是差点没有稳住。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殡仪馆的人,都不敢来收被枪决的犯人尸体,因为被枪决的犯人尸体,真的是很恐怖,很恐怖。 因为是近距离的枪决,子弹的威力何等巨大,直接将猎狗的脑壳子轰成了两半。 猎狗的脑壳子就像被劈开的椰壳,肝脑涂地,飞溅的到处都是,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以前我还挺喜欢吃猪脑花的,今天看见喷溅的人脑以后,我估计很长时间都不会对脑花产生兴趣。 猎狗面朝下趴在地上,嘴角流出血来,脑袋下面的鲜血更是像喷泉一样,突突突的往外冒。 这些鲜血顺着石头的缝隙浸入泥土里,又滋养了那些野草,让这里的野草看上去都像是染成了血红色。 猎狗的双眼圆鼓鼓的瞪着,一直没有闭上。 “怎么样,敢收尸吗?”何二伯将黑色的裹尸袋递给我。 我咬咬牙,强忍着恶心之感说:“敢!” 我正准备伸手接过裹尸袋,何二伯却又将裹尸袋收了回去,冷冰冰的说:“收尸自有收尸的一套规矩,你什么都不懂,冒冒失失去收尸,只怕是坏了规矩,站到边上去吧!” 我怔了怔,随即站到边上。 我巴不得何二伯亲自动手操作,这样我就能看出他是不是在收魂。 何二伯取下自己身上的一个小背包,先从里面摸出一对白蜡烛,点燃以后,插在尸体两边的石缝里。 接着,何二伯又摸出三张冥纸,在烛火上点燃,随手扔在风里。 整个过程看上去都很正常,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我的心里暗暗焦急,难道何二伯早有防备,所以不准备当着我的面收魂了吗? 不可能呀,监狱里很长时间才会出一个死刑犯,何二伯不可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收魂机会呀。 如果错过猎狗,下一个死刑犯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何二伯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蹲在猎狗的尸体旁边。 “你看这里!”何二伯伸手指着猎狗的天门穴,慢悠悠的说道:“通常呢,人死之后的半炷香时间,就会灵魂出窍,人的魂魄呢,就会从天门穴这个位置飘出来……” “然后呢?”我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然后……嘿嘿……”何二伯突然诡异的笑了两声,指尖悄无声息的探出一支寸长的黑针,针尖顶着猎狗的天门穴,冲我说道:“你处心积虑的接近我,不就是想看我表演收魂吗?” 我的心里猛然一惊,好狡猾的老狐狸,原来他早就知道了! 不等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何二伯突然闪电般出手,我只觉眉心传来一阵刺痛,顿觉眼前一黑,全身的力气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整个人笔挺挺的倒了下去,耳畔反复回荡着何二伯阴桀的笑声。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感觉脑袋昏沉的厉害,就像患了重感冒一样,浑身乏力。 我试着动了一下,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原来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木头案台上,案台上血迹斑斑,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感觉就像是杀猪的那种案板。 腐臭味反而将我熏得清醒了一些,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座破烂的小木屋里面,这间木屋应该有前后两间房,我在里间,外面还有一间。 没有灯光,墙壁上挂着一盏老式煤油灯,灯罩已经被烟熏得黢黑,脏兮兮的。 墙角放着一口大缸子,农村里用来装水的那种大缸。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回忆在脑海里慢慢拼凑,半晌,我终于想起,我在刑场的时候,被何二伯暗算了,他为什么还没有杀我? 我沙哑着嗓子,吼叫道:“有人吗?何二伯?你个老王八蛋,是不是你把我弄到这里来的?滚出来!滚出来啊!” 我吼了半天,何二伯的身影终于慢吞吞的从外面屋子走进来。 何二伯的模样很瘆人,他的手里端着一碗夹生饭,夹生饭上面竟然倒插着五根人的手指头,手指都已经被滚油炸熟了,滋滋的冒着肉香味儿。 何二伯扒拉一口饭,然后架起一根手指,放在嘴里,咬得咔嚓作响,看他那模样,竟还吃得津津有味。 我的喉头哽咽了一下,哇的喷出一大口酸水,这个老王八蛋太变态了,不仅收魂,而且还有食尸癖。 这五根手指头是谁的? 我只觉心头一阵发毛,难道是……猎狗的? 何二伯走到案板边上,俯身看着我,冲我阴阴笑了笑,夹起一根手指头,问我:“饿了吧?要不要尝尝?很新鲜的,刚刚从你朋友身上砍下来的!嘿嘿嘿!” “你个死变态,你会遭天谴的!”我瞪红了眼睛,对着何二伯怒目而视。 何二伯居然在吃猎狗的手指,我心中的怒火已经燃烧到了极致,我拼命挣扎着,却发现四肢被捆绑得死死的,自己呈一个大字躺在案板上,根本就动弹不了。唯一能动的,就只有嘴巴。 “天谴?呵呵,我觉得我还怕天谴吗?我眼又瞎,背又驼,脚也快瘸了,老天爷待我不薄啊!”何二伯说到这里,噗的从嘴里吐出半截手指骨,那样子就像在啃一只鸡爪子。 我的心狠狠颤抖着,这个何二伯,绝对是迄今为止,我所见过最为变态的一个人。 “你斩了猎狗的手指,回头你把尸体送到殡仪馆的时候,看你怎么交代!”我说。 “交代什么?呵呵,殡仪馆的那些胆小鬼,根本不会过问被枪决的尸体,直接扔进火化炉烧了便是,谁会在乎这些尸体少了什么东西?” 何二伯一边说,一边咂吧着嘴巴:“实话讲,吃了这么多年的尸体,我还是觉得大腿肉比较细嫩,烤着吃不错。最有嚼劲的是小腿骨,但是耳朵才是最下酒的。至于这手指头嘛,马马虎虎,勉强当零食凑合吧!” 第八百一十一章 师父,徒儿来也! 把人的手指头油炸过后,当零食吃?! 这是人吗,这是魔鬼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你这人坏事做绝,活该你承受这身体残疾的天谴!”我愤恨的咬着牙关。 何二伯嘿嘿笑了笑:“你知道吗,就在刚才,我找到了一个躲避天谴的好办法!” “什么办法?”我皱起眉头,知道何二伯肯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何二伯伸出手指,粗糙的指尖按在我的天门穴上,然后慢慢移到我的脑后,露出一口黄澄澄的大板牙,阴森森的说道:“你说,如果我把阴人魂,转移到自己身上,给自己换个魂,是不是就能躲过天谴了?” 我浑身一颤,这个老东西,居然知道我是阴人魂。 “什么阴人魂?你在说什么?”我问。 何二伯根本就不理会我,翻转手腕,亮出了那根细长的黑针,然后把针尖放在舌头上,舔了舔,自言自语道:“阴人魂,啧啧,百年一遇的阴人魂,没想到居然被我碰上了,哈哈哈,天上还真有掉馅饼的好事呀!” 我深吸一口凉气,妈的,这个老混蛋想要收我的魂! 一旦我被收了魂,那我岂不是变成跟罗阳一样的“傻子”了吗? 你大爷的,我来监狱是帮罗阳寻找人魂的,没想到阴沟翻船,自己的魂都要被人收走了,这次可真是栽了大跟头呀! 昏暗的煤油灯下,何二伯手里的那根夺魂针,渗透着森冷的寒意。 “放开我……放开我……你个混蛋……”我拼命挣扎着,浑身大汗淋漓,但四肢捆绑着牛筋绳,用牛筋做成的绳子,没有刀子之类的东西,不可能挣脱。 我越是挣扎,何二伯越是兴奋,竟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很变态的说:“你叫啊,你叫救命啊,这里是我的家,在一个很偏僻很偏僻的地方,就算你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哈哈哈!” 我有些绝望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根本就不会有人来救我,除非天神降临! 脑海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就听哗啦一声响,一团黑影砸穿了屋顶,从天而降,带着一阵稀里哗啦的碎瓦砾,不偏不倚,直接将何二伯压在了下面。 这个老王八蛋虽然老奸巨猾,但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关键时刻,真的有天神下凡来救我吧! 我格外震惊的看着从天而降的黑影,天……天神?!这个天神好像有点面熟呢? 这时候,就看见那团黑影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屁股,回头就冲我喊:“师父,徒儿来也!” 你大爷的! 我惊得眼珠子都差点飞出眼眶,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天神”,竟然是……竟然是谢一鸣?! 谢一鸣是谢梦萍的堂弟,他不是远在上海吗,怎么会……怎么会出现在这西南边陲的丛林里面? 难不成这家伙会瞬间移动? 我使劲眨了眨眼睛,确定是谢一鸣无疑。 之前谢梦萍请我去过一次上海,那次去上海,就是为了救谢一鸣。 结果救了谢一鸣以后,谢一鸣对我特别的崇拜,先是叫我姐夫,后来又非得要拜我为师。 但说句心里话,我对这个“假徒弟”一点都不上心,我去广州这么久,也从没跟他打个电话,就连逢年过节,我都没有关心过他。 除了自身比较忙以外,还有个重要原因便是谢梦萍,我不想去打扰谢梦萍,如果我跟谢一鸣联系的话,又会惊扰到谢梦萍的生活。 张语馨和谢梦萍,都是在我短短二十几年的生命中,出现过的两个重要女人。 但是对于张语馨,因为那时年少,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和愧疚。 然而对于谢梦萍,不知道为什么,多多少少有些愧疚,她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用来喜欢我,但我却没给予她应有的回答。 看着如同天神般降临的谢一鸣,一时间百感交集,我竟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师父,你别激动,我马上帮你松绑!”谢一鸣返身跑进外面那间屋子,回来的时候,手里握着一把剔骨刀。 剔骨刀上面也是血迹斑斑,有些血迹都已经变成了黑色,这把剔骨刀,何二伯不知道用来切割过多少死尸。 剔骨刀很锋利,泛着寒冷的光,谢一鸣挥舞着剔骨刀,唰唰几下便割断了捆绑我的牛筋绳。 我直挺挺的坐起来,揉了揉发麻的手腕,刚才挣扎过猛,手腕都磨破了皮,一片红肿。 “师父,你没事吧?”谢一鸣问我。 我摇了摇头,对他说:“先别管我,看看那个老变态怎么样了?” 我夺过谢一鸣手里的剔骨刀,翻身跳下木头案台,就去瓦砾堆里寻找何二伯。 我现在怒发冲冠,脸上布满杀气,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何二伯这种魔鬼,绝对不能让他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 等我找到他,我肯定一刀要了他的老命。 谢一鸣也帮着我翻找瓦砾堆,一边找,一边喃喃自语:“咦,怎么会不见了呢?刚才我明明把他压在下面的呀,现在竟然不见了?!” 我也感觉很奇怪,因为何二伯那个老混蛋,真的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我很肯定,何二伯没有从门口跑出去,这间屋子也没有窗户,他也不可能越窗而逃,更不可能插上翅膀,从破洞的屋顶飞出去,那他到底去了哪里? 谢一鸣满脸困惑的说:“那老东西不会有遁地术吧?” 遁地术?! 谢一鸣一句话点醒了我,我赶紧弯下腰,扒拉开瓦砾堆,果然在地上,发现了一块极其隐蔽,而且可以移动的地板。 这是一个小小的机关,只要重物压在这块地板上面,地板就会翻转过去,将上面的东西瞬间转移到地底下面。 我趴在地上,用剔骨刀撬起那块木头板子,往下一看,下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嗖嗖的往外灌着阴风,还挟带着一股潮湿的泥腥味儿。 我让谢一鸣取下墙上的煤油灯,拎着往下面照了照,就看见地板下面,有一条四十五度的坡道,何二伯应该是顺着这条秘密坡道逃了出去。 第八百一十二章 千里寻师 何二伯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我咬咬牙,拎着煤油灯钻进了密道。 谢一鸣见状,也赶紧跟了进来:“哎,师父,等等我!” 密道并不宽敞,就跟老鼠洞一样,仅供一人进出。 顺着斜坡一路滑到密道底部,就看见底部立着一把木头梯子。 再顺着木头梯子爬上去,这便到了密道出口。 密道出口是一块木头板子,掀开板子,从密道里探出脑袋,发现这里竟然是一片茂密的灌木丛。 放眼四顾,茂密的灌木和丛林连绵不绝,不远处立着一幢孤零零的小木屋,我们刚才就是从那座小木屋跑出来的。 山风吹拂,何二伯早已不见了踪影! 妈的! 我抓起一把泥土,在地上狠狠砸了一拳,何二伯这个老混蛋居然逃走了! “现在怎么办?”谢一鸣问我。 我摇了摇头,问谢一鸣有没有带手机。 谢一鸣把手机递给我,发现这荒山野岭的地方没有信号。 我拿着手机,一路往高处走,走到山头位置,总算是发现了一点微弱的信号。 我拨通了监狱长罗大海的电话,听见是我的声音,罗大海在电话那头长松了一口气,他说:“杨程,你跑到哪里去了,音讯全无,我还以为你……” “差一点点!”我心有余悸的说,然后我看了一眼谢一鸣,若不是这个傻小子从天而降,现在我已惨遭何二伯毒手了。 “什么意思?你在哪里?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何二伯是不是凶手?”罗大海心急如焚,就像爆豆子一样,一口气问了我好几个问题。 我把我的遭遇简短跟罗大海讲了讲,然后告诉他小木屋的位置,让他带人过来看一看。 我有些疲累的坐在山头上,问谢一鸣:“哎,有烟吗?” “有啊!”谢一鸣随手摸出一包中华烟,递给我,不愧是富家子弟,这才十来岁呢,就已经抽上中华了。 我点上烟,吸了一口,疑惑的看着谢一鸣:“现在还没放寒假吧?你不应该在上海念高中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嗨,念什么书呢,师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头疼读书了,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谢一鸣摆摆头,一说起读书,满脸都是厌恶之色。 其实在十几岁的年龄阶段,我们都有过不想读书的一段时期,觉得上学就像坐牢一样,巴不得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玩一玩,哪怕是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待在学校里面。 然而,等成熟以后才发现,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文化,没有文凭,打工?打什么工?高级工种不要你,技术工种你做不来,跑来跑去,除了干脏活累活什么都干不了。 有句话说得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读书,读书不是万能的,但是不读书,却是万万不能的。 我伸手戳了戳谢一鸣的脑袋:“你们谢家祖祖辈辈都是书香门第,怎么出了你这个异类?” 谢一鸣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啊,我本就是异类啊,你不是说我有阴阳双瞳吗?” 我点点头,这倒没差,拥有阴阳双瞳的人,天生就是吃咱们这碗饭的。 “那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这一点是我最好奇的地方。 谢一鸣说:“嗨,我从学校偷偷溜了出来,一心想着来找你,我从我姐那里搞到你的家庭住址,于是跋山涉水一路到了黔南,可把我累的够呛,好不容易找到红旗村,却听说你在监狱里。 这可把我吓得不轻,我寻思着你犯了什么罪,正准备来城北监狱探监的,结果就看见你坐着囚车出来了。 我就跟在囚车后面,想要看看你去哪里,结果发现你被带到了刑场。 我还以为你会被枪决呢,差点就想劫法场的,后来发现被枪决的不是你,我这才松了口气。 我看见你跟着一个老头,好像准备给那个犯人收尸,正想着出来跟你碰面的,却看见那个老头突然袭击了你,然后你就昏倒了。 再然后那个老头就把你带到了这座小木屋,我也悄悄尾随而至。 我藏在房顶上,寻思着怎么救你,正自犹豫的时候,看见那个老王八蛋要对你下毒手,于是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直接从屋顶上跳了下来,你说我帅不帅?” 我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赞道:“相当帅!” 谢一鸣露出得意的笑容,随即叹气道:“可惜了,没有直接压死那个老王八蛋,还被他逃走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跑不远的!”我说。 我拍了拍谢一鸣的肩膀,心里很感动,这份千里寻师的执着精神,也证明了他拜师学艺的决心,看来日后我若不好好带着他行走江湖,于情于理都有些说不过去了。 我问谢一鸣以后有什么打算,谢一鸣一本正色的说:“还能有什么打算?我从学校逃出来,就是想死心塌地的跟着师父闯荡江湖!” 说到这里,谢一鸣露出一脸苦相:“我离家出走,现在也不能回去,我家的家规那么严厉,我回去我爸肯定会打断我的腿,下半辈子我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师父,你忍心看我变成残疾人吗?” “得嘞!得嘞!”我摆摆手道:“少跟我说这些飞天玄火的东西,我又没说不把你带着!” 谢一鸣怔了怔,随即满脸欣喜:“这么说,你是同意带我闯荡江湖喽?” 我点点头,望着远方起伏的山峦:“既然你一心求道,我就成全你吧,当是感谢你今天的救命之恩!” “太好了,师父,我真他妈爱你!”谢一鸣抱着我的脖子,用力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擦拭着脸上的唾沫,皱眉道:“恶不恶心?” 谢一鸣嘿嘿笑了笑,眯起眼睛,用一副能够看穿人心的眼神看着我,神秘兮兮的说:“以前我一直想不通一件事情,我姐那么漂亮,性格又温柔,为什么你就是不接受她?直到前两天我去了你家里,这个疑问我终于解开了!” “解开啥呢?”我翻了翻白眼。 谢一鸣说:“青青姐太美了,就跟仙女一样,我姐那样的美人儿,跟青青姐比较起来,一下子就成了庸脂俗粉!师父,我真是羡慕你,你说你长得还没有我一半帅,凭什么就能找到青青姐这样的神仙女子呢?” 我勾了勾手指,让谢一鸣把耳朵凑过来,悄悄告诉他:“凭……你妹!” 第八百一十三章 杜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何二伯虽然跑了,但是却上了通缉令。 有关于何二伯的人像照片,很快贴满大街小巷。 除非何二伯一辈子藏在大山深处不出来,只要他现身,就必定会进入警方的视线。 果不其然,仅仅才过去三天时间,便有何二伯的消息传来,说他出现在了贵阳。 何二伯的现身地点在贵阳的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主要以采矿业为主,诞生了很多有钱的矿老板,算是很富裕的一个小镇。 而何二伯这个老王八蛋,就出现在当地首富的家里。 首富自然是名声在外的大人物,随便一打听,就知道小镇上的这个首富姓杜,因为在家里排行老十,所以人们叫他杜老十,后来有点名气了,人们叫他杜十哥,直到现在成为首富,他的名号也变成了“杜十爷”。 跑过江湖的人都知道,矿产这个行业是很黑的,尤其是在以前,各路势力为了争夺矿产权,可谓是打得不可开交,没办法,这是一个暴富的行业,谁都想分一杯羹。 杜老十从小家里穷,没有读过什么书,一直在江湖上摸爬打滚,后来有了一点自己的势力,就开始跟人抢地盘,抢矿产。 杜老十做事心狠手辣,为了利益可以说是不择手段,甚至还将竞争对手赶尽杀绝。 当时在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也是个从小混江湖的,几乎跟杜老十同时出道。 杜老十想去人家的地盘分一杯羹,对方自然不干,杜老十一不做二不休,教唆人开着一辆大铲车,提前埋伏在山路上,跟对手驾驶的宝马车发生碰撞,竞争对手一家老小都坐在宝马车上,结果全部滚下悬崖摔死了。 虽然民间都知道这起车祸其实是杜老十蓄意谋杀,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杜老十是幕后凶手,最后只能按普通车祸处理。虽然杜老十赔了一大笔抚恤金,但是却趁机霸占收购了对方的矿产,壮大了自身实力,一跃成为首富。 所以,虽然杜老十是当地的首富,但是在江湖上的口碑很不好,很多被他欺负过的老百姓都在背后诅咒他,说他坏事做尽,总归是要遭报应的。 人在做天在看,老百姓的诅咒终于验证了。 杜老十有个儿子,二十来岁,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相当的飞扬跋扈,可以说是镇上最臭名昭著的一个恶霸,强占妇女,聚众斗殴之类的坏事没少做,甚至还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 杜老十不仅不管教,反而还觉得自己儿子能干,经常当急先锋,帮他清理障碍。 儿子每次犯了事,都由他出面擦屁股。 坏事做得越多,寿命就会消耗的越快,杜老十的儿子也是个短命鬼,年纪轻轻,一次酒后服食了江湖传说中的“大力丸”,结果死在了镇上的一家足浴店里面,死因是心肌梗塞。 这几天,杜家大门紧闭,门口挂着白纸灯笼,正在给儿子筹办丧事。 杜老十死了儿子,何二伯为什么会出现在杜老十家里? 事出必有因,何二伯不可能无缘无故出现在杜家,何二伯是一个专门收人魂魄的人,难道……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托人找到了杜老十儿子杜亮的生辰八字,然后跟罗阳的生辰八字一合计,居然发现两人的生辰八字,惊人的相似。 “原来如此!”我将面前的一盅热茶,咕噜吞进肚子里。 然后我拨通了罗大海的电话,告诉他:“我知道何二伯要做什么,他要给杜老十的儿子杜亮换魂,而这个魂,正是罗阳的魂!” 罗大海又惊又怒,用恳求的口吻对我说:“杨程,罗阳能不能活着,全靠你了,无论用什么办法,你一定要帮我把罗阳的魂魄带回来!我马上联络贵阳警方,让他们配合你行动,今晚势必要将何二伯这个恶魔绳之以法!” 挂了电话,我看了看天色,对谢一鸣说:“等天黑之后,我们去祭奠一下杜亮!” “祭奠杜亮?”谢一鸣摸了摸脑袋,不解的说:“师父,我们跟杜家素不相识,为什么要去祭奠他?而且杜家作恶多端,那个杜亮死有余辜,祭奠他个毛线啊!” 我屈起手指,给了谢一鸣一记“爆炒板栗”,说:“你是不是傻?就你这点智慧,还跟我跑江湖?我们又不是真的去祭奠杜亮,这种人死有余辜,我们怎么会去祭奠他?我们只是打着祭奠的幌子,混入杜府,趁机破坏何二伯的移魂计划,懂吗?” “哦,明白!”谢一鸣双眼一亮,兴奋的说:“这叫做‘浑水摸鱼’对不对?” 我挠了挠脑袋:“你大爷的,没文化就不要乱用成语好不好?” 天色渐渐黑沉下去,我们在小镇上用过晚饭,一人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老字号羊肉粉。 谢一鸣是上海人,第一次吃到贵州米粉,馋得哈喇子长流,把汤汁都喝了个精光,还额外加了一份羊肠子,咬得吧唧响。 吃完粉,我们便朝着杜府走去。 杜府并不是我们对杜家的尊称,而是杜家大院的外墙上,真的就挂着一个金字牌匾,上书“杜府”两个字,气派庄严,搞得就跟古代的达官贵族一样,门口还立着两尊石狮子,可以说是相当高调。 我抬头看了看杜府的金字牌匾,露出一丝嘲讽般的笑容,往往喜欢装逼的,都是没有文化的人。 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土霸王,还好意思将自己的贼窝命名为“杜府”,真的是贻笑大方。 因为死了儿子,此时的杜府笼罩在一片死亡的阴影中。 门口的两尊石狮子的颈部上,各自挂着一朵纸扎的大白花。 金字牌匾的左右两边,也各自挂着一盏白纸灯笼,灯笼上面用黑墨写着大大的“奠”字。 站在门口,也能听见从杜府里飘荡出的哀乐声。 谢一鸣问我:“师父,咱俩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走进去吗?” “废话!难不成你还想飞进去?”我指了指五米多高的外墙。 谢一鸣说:“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不需要伪装一下吗?” “不用,待会儿就说是杜亮的朋友就行了!”我很淡定的说。 第八百一十四章 压魂 叩开杜府大门,有佣人站在门口迎接。 杜府的佣人全都穿着粗布麻衣,臂膀上缠着黑纱。 我主动跟杜府的佣人说,我们是杜亮的朋友,今天是来吊唁的,说着抹了一把眼睛,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谢一鸣在旁边一脸仰慕的看着我,估计被我的演技征服了。 佣人看我都伤心的哭了,也没太多怀疑,就把我们放了进去。 路过登记台的时候,我随便编了个名字,还大方掏出一千块礼金。 谢一鸣说:“师父,你真大气,素不相识的人,你都赶礼一千块!” 我说;“你懂个屁,演戏演全套,这一千块钱如果能抓到何二伯,那也值了。对了,你回头转五百给我!” 谢一鸣眨巴着眼睛,满脸困惑:“我为什么要转五百给你?” 我停下脚步,一脸严肃的问谢一鸣:“今天你是跟我一块儿出任务对不对?” 谢一鸣点点头:“对啊!” 我拍了拍谢一鸣的肩膀:“那不就结了吗?这一千块属于工作消费,你跟我一起出任务,自然要承担一半囖!” 谢一鸣摸了摸脑袋,一脸懵逼:“还有这种说法?!” 我笑了笑,继续往前走,谢一鸣快步跟上来,夸赞我说:“师父,你真牛掰,真的,你的演技完全可以去拿奥斯卡小金人,眼泪说来就来,还流得哗啦啦的……” 我翻转手腕,摊开掌心,指着掌心里的两颗红辣椒说:“你用辣椒水抹一下眼睛,保证你哭得比我还要厉害!” 谢一鸣恍然大悟:“高!实在是高!” 刚才我从米粉店出来的时候,就顺手拿了两颗辣椒藏在手里,往眼睛上一抹,眼泪直接往外飚。 作为镇上的首富,杜府自然是很大的,据说占地有好几十亩。 穿过回廊楼阁,来到杜府的后花园,杜亮的灵堂便设在这后花园里面。 前来吊唁的人还是比较多的,我和谢一鸣走在人群里面,并不显眼。 何二伯是通缉犯,我知道他此时就在杜府里面,但他绝对不敢轻易露面,所以我并不害怕身份暴露。 灵堂里放着一口黑漆大棺材,漆面黑的发亮,明显是一口刚打不久的新棺。 棺材里铺着白布,洒满白色的小花,杜亮躺在棺材里面,棺盖拉开了一半。 我带着谢一鸣走进去,给杜亮上了一炷香,然后绕着棺材走了一圈。 棺材里面,杜亮双眼紧闭,此人生得黑黑瘦瘦,还有些尖嘴猴腮,剃着寸头,脖子上还有纹身,一看就是个飞扬跋扈的主儿。 突然,我哇的一声嚎啕大哭,上半身翻过棺材,扑倒在杜亮的尸体上面,嚎叫道:“呜呜呜,我的好兄弟,兄弟啊,怎么就走了啊……” 我的举动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谢一鸣赶紧将我从棺材里拉出来,跟周围的人解释道:“不好意思,我哥太悲伤了,他是亮哥的好兄弟,兄弟情深嘛,兄弟情深!” 我和谢一鸣前脚刚刚走出灵堂,传说中的杜十爷,一身黑衣,面容冷肃的走了进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身强力壮的贴身马仔。 杜十爷个头不高,黑黑瘦瘦的,像一只瘦猴,跟他儿子的模样非常相似,就连发型都是一样的。 唯一不同的是,杜十爷的身上有一种匪气,眼神中也带着一种凌厉的狠劲。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三角眼,脸上无肉,颧骨凸出,鼻子塌陷且短小,杜十爷如此面相,足以证明他是一个贪财到了极点的小人。 杜十爷走进灵堂,给他儿子上了一炷香,然后转头跟那两个马仔交代了几句。 两个马仔点点头,走出灵堂,开始清场,让所有前来吊唁的人,通通离开杜府。 一个马仔抱拳道:“各位朋友,实在是不好意思,十爷请了一个大师给亮少爷主持法事,需要各位回避一下。承蒙各位好意,隔日十爷自当摆酒道谢!大家请回吧!” 请了大师给杜亮主持法事?! 呵呵,我动动脚趾头都能猜到,这个所谓的“大师”,肯定是何二伯。 人群熙熙攘攘散去,我和谢一鸣随着人流往外走。 谢一鸣问我:“师父,你刚才又在演哪出戏啊?干嘛扑倒死人的身上去?不怕晦气吗?” 我压低声音告诉谢一鸣:“刚刚我塞了一枚五帝钱在杜亮的嘴里!” “这样做是几个意思?怕他死的不够彻底,所以塞一枚铜钱噎死他?”谢一鸣问。 尼玛,我差点没晕死过去。 我说:“噎你大爷,往嘴里塞一枚五帝钱,可以压住他的命魂。待会儿何二伯给杜亮换魂的时候,杜亮的魂魄被五帝钱压着,就不会从身体里跑出来,何二伯也就无法完成换魂!” 谢一鸣说:“他们现在赶我们走,明显是要开始换魂了,我们得想个法子留下来才行!” 我回头四顾,指着一个房间说:“那间好像是佣人房,快进去!” 趁着周围的人不注意,我和谢一鸣一前一后溜进佣人房。 谢一鸣先进去,我是后退着进去的,也没回头,就问谢一鸣:“安全吗?” 谢一鸣呃了两声,有些尴尬的说:“不是很安全?” 嗯?啥意思? 我心中一惊,慌忙回头看去,就看见佣人房里面,有一老一少两个女佣人,正用一种惊愕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尴尬的笑了笑,跟那两个女佣人招了招手:“嗨,我说我们是进来上厕所的,你们会信吗?” “会!”年老的女佣人点点头,年轻的女佣人张嘴就想喊人。 我和谢一鸣见势不妙,双双扑上去,我按倒了那个年老的女佣人,谢一鸣按倒了年轻的女佣人,伸出手掌,死死捂住她们的嘴巴。 不管三七二十一,看见床脚有她们的袜子,直接抓起来塞进她们嘴里,然后用衣服带子,将她们的双手捆绑起来。 两个女佣人,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们,可能以为我们是入室的强盗。 谢一鸣安慰她们说:“不用害怕,我们不是坏人!” 第八百一十五章 换魂阵 我说你是不是傻,你都把别人五花大绑起来了,你还解释说自己不是坏人? 谢一鸣想了想,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哦,不好意思,不要害怕,我们只劫财不劫色!” 我差点没背过气去,谢一鸣看我脸色不对,赶紧又说:“哎呀,说错了,我们只劫色不劫财!” 年老的女佣人一听这话,直接吓晕了过去。 谢一鸣指着晕过去的老佣人问我:“师父,她是激动过度吗?” “呃……也许吧……”我摆摆手,示意谢一鸣不要来纠缠我。 然后我走到窗户前面,注视着外面的动静。 前来吊唁的客人全都被赶走了,只剩下杜府自家的佣人。 一群黑衣马仔表情冷肃,将灵堂围起来,不准任何人靠近,就连杜府家里的佣人都没法靠近。 “一鸣!”我唤了一声谢一鸣,他没有回应我。 我回头一看,只见谢一鸣正气喘吁吁的站在一个大衣柜前面,原本捆绑在床上的两个女佣人,竟然不见了踪影。 我吓了一跳,指着空荡荡的床铺,赶紧问谢一鸣:“那两个佣人呢?” 谢一鸣指了指大衣柜:“她们睁着眼睛,看得我有些发毛,所以我把她们弄衣柜里去了,眼不见,心不毛!” 我摇了摇头,没有理会谢一鸣,继续隔着窗户打望。 不一会儿,就看见一个佝腰驼背的小老头,慢吞吞的走进灵堂。 那个小老头穿着一身黑衣黑裤,搞得就像奔丧似的,除了何二伯还会是谁? 这时候,就听见杜十爷跟何二伯的对话,杜十爷称何二伯为大师,他说:“大师,准备好了吗?” 何二伯阴阴笑了笑:“十爷,你放心,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我辛辛苦苦找来的这个魂魄,跟少爷的生辰八字极其相似,等今夜完成换魂。明日鸡鸣之日,少爷就会从棺材里苏醒!” “这样做,真的没问题?”杜十爷还是有些不太放心。 何二伯有些骄傲的说:“当然没问题,在这之前,我已经给十多个人换了魂,那些人现在都活得好好的。一旦魂魄进入少爷的身体,地府的阴差都找不到了!相信我,绝对安全!” 杜十爷说:“甚好!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如果你能让他复活,日后少不了你的荣华富贵!” 何二伯说:“多谢十爷!荣华富贵都是其次,给少爷换魂之后,希望十爷利用自身的路子,尽快安排我出境,现在到处都在通缉我,我必须尽快离开,要不然你给我的这几百万,我也是有命拿,没命花!” 杜十爷说:“这件事情包在我身上!” 杜十爷跟这何二伯狼狈为奸,何二伯帮杜十爷的儿子换魂,而杜十爷则帮助何二伯逃亡。 听何二伯刚才那番话,之前他收走的那些死刑犯魂魄,都被他拿去换魂了,说白了,这个老王八蛋,竟然做着买卖魂魄的生意,不遭天谴才怪咧! 生死有命,如果逆天改命,必遭天谴,何二伯帮人还魂,又是瞎眼,又是驼背,现在又变成了瘸子,他才是真正的为了钱,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 这时候,就听杜十爷说:“开始吧!” 何二伯端着一瓶无根水,围着那口黑漆棺材走了一圈,将无根水泼洒在尸体身上,用来净化尸身。 所谓无根水,就是不沾地气的水,比如晨露之类的。 无根水净化尸体以后,何二伯又在棺材的四面八方,点燃了七七四十九根蜡烛,每根蜡烛上面都缠绕着一匝红线,然后跟杜亮的尸体捆绑连接在一起。 等忙完这些以后,何二伯端出一碗事先准备好的鸡血,挽起袖子,拿起一支毛笔,蘸了些鸡血以后,开始在杜亮的眉心中央画符。 很快,一个鲜红夺目的换魂符就出现在杜亮的额头上。 惨白的脸颊,搭配着一个血红色的换魂符,看上去格外瘆人, 一切准备妥当以后,一个换魂大阵就布置好了。 现在只剩最后一步,也就是最关键的一步,换魂。 何二伯走到正北的位置坐下,从怀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瓷瓶,瓷瓶表面遍布咒文。 何二伯喃喃自语了片刻,伸手拔开瓶塞,咬破右手食指尖,挤了一滴血珠进瓷瓶里面。 只听滋滋声响,瓷瓶里面飘荡出一缕白烟。 紧接着,一团模糊的影子从瓷瓶里面晃晃悠悠的飘出来。 那团模糊的影子飘浮在何二伯头顶上方,渐渐变成了一个扭曲的人形。 我定睛一看,这团模糊的影子,正是罗阳的人魂! 那晚我们干掉了白仙顾三娘,这件事情原本就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从顾三娘手里夺下罗阳的人魂,却又被何二伯给收走了,导致这件事情拖了这么长时间。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顾三娘那晚原本也是准备给自己的孙子换魂,当时我还在想,如此邪术,白仙顾三娘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难道那只白仙儿的移魂术,竟是跟着何二伯学来的? 就在我微微愣神的时候,忽听灵堂里传来何二伯的声音:“咄!” 何二伯伸出滴血的右手食指,往棺材方向一指,罗阳的人魂在何二伯的“指引”下,缓缓飘向棺材,然后慢慢下沉,一点一点没入杜亮的尸体。 灵堂里的气氛十分凝重,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尤其是杜十爷,双拳紧握,掌心都像是要捏出水来。 杜亮能不能死而复活,就看这关键的一步了。 突然,就听何二伯疑惑的说道:“情况不对!” 杜十爷大惊,连忙问何二伯:“怎么不对?” 何二伯眉头紧皱,沉声说道:“杜亮的魂魄竟然不能从身体里面引出来,他的魂魄不出来,我为他找的这个替身魂魄,便不能进入他的身体!” 杜十爷急忙走到何二伯面前:“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万无一失的吗?” 何二伯的额头渗出了些许冷汗,他满脸困惑的说:“不应该呀,按理说,这个时候,杜亮的魂魄应该被引出来了,与此同时,罗阳的魂魄就会进入他的身体里面,完成换魂仪式。但是……但是杜亮的魂魄却像是被阻止住了,无法从身体里面出来,罗阳的魂魄自然也就无法进去!” 第八百一十六章 症结 看着何二伯满脸焦急的样子,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暗爽,看来我悄悄塞在杜亮嘴里的“压魂钱”起作用了。 但是,在场的人都不知道杜亮的尸体被动了手脚。 我掏出手机,给罗大海打了个电话,问他警方那边的情况。 罗大海说:“抓捕小分队即将抵达镇上,一定要拖住何二伯,不能再让他跑掉了!” 我点点头,说了声:“好!” 此时,何二伯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而杜十爷比何二伯更加着急。 杜十爷冲到何二伯面前,一把揪住何二伯的衣领,厉声呵斥道:“你他妈收了我好几百万,并且跟我承诺过的,如果我儿子没能复活,你就等着给他陪葬吧!” 何二伯推开杜十爷,急匆匆走向棺材,一边走一边说:“情况不对,杜亮的尸体肯定出了状况,容我先检查检查!” 杜十爷说:“我儿子的尸体一直躺在棺材里面,能出什么状况?” 何二伯面色阴冷,这老王八蛋终于发现杜亮的尸体不太对劲了,他探出半边身子,弯腰仔细检查杜亮的尸体。 突然,何二伯惊呼一声,对杜十爷说道:“找到了!” 杜十爷凑上前来,就看见何二伯的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枚五帝钱。 何二伯终究还是发现了“症结”所在,不过这样一来,已经完全拖延了换魂的时间。 杜十爷问:“这是什么?” 何二伯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咬牙切齿的说:“这是五帝钱,有人把这枚五帝钱塞进杜少爷嘴里,压住了杜少爷的魂魄,所以杜少爷的魂魄一直无法离开身体!” 杜十爷接过那枚五帝钱看了看,不可思议的说:“就这小小的一枚古铜钱,竟然能压住魂魄?” 何二伯点点头:“没错,这是有人蓄意为之,目的就是阻止杜少爷换魂!” 一听这话,杜十爷顿时面色铁青,脸上布满杀气,对着手下那些马仔大声呵斥道:“这事儿是谁干的?谁想让我断子绝孙?有种站出来,老子不弄死他!” 何二伯眼珠子一转:“十爷息怒,普通人根本不懂这种做法,这样的手法摆明是高手所为!” 杜十爷说:“你的意思是,有外人混了进来?” 何二伯说:“没错,有高手混了进来,往杜少爷嘴里塞了这枚压魂钱,想要阻止杜少爷换魂!” 杜十爷满脸黑气,对着那些马仔骂道:“废物!一群废物!你们的眼睛瞎了吗,居然让人混进了杜府!” 这时候,就见年轻妖娆的杜夫人跑了出来,对杜十爷说:“我想起来了,刚才有两个年轻人来灵堂吊唁,说是亮子的朋友,我看他们面孔很生,还以为是远方的朋友。其中有一个人,还接触过亮子的尸体,他趴在亮子的尸体上嚎啕大哭,后来被人给拉走了。现在想想,那两个混蛋很有可能是进来捣乱的,从头到尾只有他们接触过亮子的尸体,他们很可能趁机将压魂钱塞进了亮子嘴里!” 这个杜夫人跟杜亮的年纪差不太多,生得有些妩媚,明显不是杜亮的亲生母亲,应该是杜亮的小妈。 以杜十爷这种首富的身份,身边不带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那也说不过去。 杜十爷听闻杜夫人这番话,肺都快要气炸了,甩手就给了杜夫人一巴掌,骂道:“你这个蠢女人,怎么能让外人接触亮子的尸体?而且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现在才跟我讲?” 杜夫人捂着红肿的脸颊,哭哭啼啼:“我怎么知道那两人是混进来的?你们现在这么一说,我才想起这件事情,关我什么事呀,呜呜呜!” 杜十爷一肚子火气没处发泄,正好泼洒在杜夫人身上,指着杜夫人怒骂道:“滚!亮子要是死了,你也别想待在杜府了!” 杜夫人捂着脸,痛哭流涕的跑开了:“滚就滚,姓杜的,你不要后悔!” 何二伯对杜十爷说道:“那两个混进来的人,应该不会轻易逃走,快让兄弟们找一找,他们很可能还在杜府里面!” 杜十爷点点头,对着那些马仔厉声说道:“还他妈愣着做什么,赶紧去找人,找到那两个王八蛋,直接杀了!” 那些黑衣马仔得到指令,迅速散开,在杜府里进行地毯式搜索。 谢一鸣靠着我的肩膀,有些紧张的问我:“师父,现在怎么办,要不要藏起来,他们迟早会找到这里的!” 我说:“坚持一下,警方的人马上就要到了!” 谢一鸣苦着脸说:“等那些警察到了,咱俩的尸体估计都凉了,他们是来给我们收尸的吗?” “一鸣,你怕不怕死?”我问谢一鸣。 谢一鸣怔了一下,随即说道:“古往今来,谁不怕死?” 我眉头一扬:“你这么怕死,以后也别跟着我闯荡江湖了,你走吧!” 谢一鸣见我生气,赶紧改口说道:“古往今来,谁不怕死?我不怕死!” “好样的!”我拍了拍谢一鸣的肩膀,对他说:“现在你跑出去,吸引那些马仔的注意力,尽量拖延时间,切记别被那些马仔抓住,否则他们会打死你的!” “我去,这个任务好艰巨啊,师父,那你呢?”谢一鸣问我。 我指了指幽幽飘浮在灵堂半空的那团魂魄,对谢一鸣说:“你把那些马仔全部吸引过去,我趁机靠近灵堂,抢走罗阳的人魂,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你可不要搞砸了!” 谢一鸣咬了咬嘴唇:“师父,我明白了,你是要我去当诱饵对不对?” “什么诱饵?你又不会收魂,如果我去吸引对方,你能收走罗阳的人魂吗?”我一脸严肃的训斥道。 谢一鸣深吸一口气:“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有点害怕……” 我给了谢一鸣一个鼓励的眼神:“别怕,人生自古谁无死,我数三声你就冲出去!” 谢一鸣点点头,我说:“一!”,然后猛地将谢一鸣推出房间。 谢一鸣嗷的嚎了一嗓子:“师父,你个骗子,不是说好数三声吗?!” 第八百一十七章 天谴 谢一鸣现身,自然是吸引了那些黑衣马仔的注意。 刹那间,十几二十双刀子般的目光,齐刷刷射向谢一鸣。 谢一鸣趴在地上,挥了挥手,尴尬的笑了笑:“哈啰!” “哈你妹,给我弄死他!”杜十爷暴跳如雷,那模样恨不得把谢一鸣碎尸万段。 那些黑衣马仔大呼小叫的围拢上来,见这阵势,谢一鸣撒腿就跑。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谢一鸣吸引过去,趁着这个机会,我悄悄溜出房间,迅速靠近灵堂。 此时的灵堂里面,只剩下何二伯一个人。 何二伯重新回到正北位置上坐定,杜亮嘴里的压魂钱已经取出来了,他想要继续帮杜亮换魂。 我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迅速掏出招魂葫芦,拔开葫芦塞,飞快念起咒语。 罗阳的人魂受到我的召唤,在空中盘旋一圈以后,径直向我飞过来,嗖一下没入招魂葫芦里面,我赶紧封闭好葫芦嘴。 何二伯正准备继续操纵罗阳的人魂,却突然发现罗阳的人魂不受他的控制,飞出了灵堂,顿时大惊,厉声呵斥道:“什么人在外面?!” 事到如今,我也不藏着掖着,索性也现身出来,大声道:“你二大爷!” 何二伯一看是我,登时气得吹胡子瞪眼,脸上阴云密布:“你个混蛋,我就猜到是你,妈的,我真后悔之前没有直接杀掉你!” “少他娘的屁话!何二伯,你跑不掉的!”我指着何二伯说。 话音未落,就听刺耳的警笛声由远及近。 何二伯听见警笛声,顿时脸色大变,狠狠一跺脚,咬着牙关说:“小子,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撂下这话,何二伯起身便想逃跑。 “跑?!往哪里跑?!”我一脚踹翻了地上立着的蜡烛,飞身跃过棺材,凌空一脚踢在何二伯的后背上,何二伯闷哼一声,饿狗扑食般飞了出去。 这时候,身后传来杜十爷的痛哭声:“亮子……亮子……我的儿子啊……” 我踹翻地上的蜡烛以后,杜亮的尸体迅速发生变化,脸上爬满尸斑,开始出现腐烂的迹象。 四处翻倒的蜡烛,也引燃了灵堂,灵堂里有很多香蜡纸钱,都是易燃物,熊熊大火很快就把那口黑漆大棺材包围起来。 杜十爷抱着棺材,嚎啕大哭,这个作恶多端的地头蛇,终于遭到了报应。 有马仔跑过来,着急的对着杜十爷喊:“十爷,快走啊!快走啊!” 杜十爷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之中,抱着棺材不愿意撒手。 又有马仔慌慌张张跑过来,向杜十爷汇报:“十爷,不好啦,外面来了很多警察,全是防暴警察,兄弟们顶不住啦!十爷,快跑吧,被警察抓到就完啦!” 火光映红了杜十爷的脸庞,杜十爷咬牙切齿,老泪纵横:“走?往哪里走?这里是我的家,我所有的基业都在这里!” 杜十爷说话的时候,已经有很多马仔自顾自的逃跑了,没人愿意留下来陪杜十爷等死。 不过也有忠心的马仔在继续劝杜十爷:“十爷,走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杜十爷摆摆手,脸上露出颓然之色,他看了一眼棺材里杜亮的尸体,满脸的心灰意冷,他说:“我杜老十白手起家,纵横江湖那么多年,什么荣华富贵没有享受过,这辈子已经值了。没了这份基业,我什么都不是,何谈东山再起?罢了罢了,天命如此,就让我陪着儿子,一起上路吧!” 此时此刻的杜十爷,完全没有了昔日的雄风,也完全不像是一头恶狼,更像是一头垂垂暮年,牙齿掉光的老狼。 只听哗啦一声响,灵堂被大火吞噬,一下子塌陷下来,将杜十爷和他儿子一起笼罩在其中。 砰!砰!砰! 大量警察破门而入,对天鸣枪示警。 一些来不及逃跑的黑衣马仔,吓得抱头趴在地上;还有些马仔负隅顽抗,结果被防暴警察揍得满地找牙。 一边倒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大批马仔被警察带出杜府,塞进了囚车里面。 至于何二伯,很难相信,在强大的逃生信念之下,腿脚不便的何二伯,居然翻过了五米多的高墙,想要趁着混乱逃走。 但是何二伯万万没有想到,他遁逃的时候,正好被藏在墙角下面的谢一鸣看见。 谢一鸣的叫喊声惊动了警察,一群警察冲上来,大声呵斥着何二伯:“站住!再跑我们就开枪了!” 何二伯身上背负着那么多人命,他哪里敢落入警察手里,所以拼了命想要逃走。 黑暗中,有警察对着何二伯开了一枪。 何二伯啊呀一声惨叫,就像断翅的鸟儿,从墙头上栽落下来。 等抓捕到何二伯的时候,发现子弹击中了他另外一条腿,这样一来,他的两条腿都瘸了,被两个警察左右架着,就像拖死狗一样,从我面前拖过去。 我走到何二伯面前:“早跟你说过,你会遭天谴的!” 何二伯狠狠剜了我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对着我吐了口唾沫,但是被我躲了开去。 何二伯被警察抓走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很快封锁了杜府,并且在大火中找到了杜十爷和他儿子烧焦的尸体,一代恶霸,终于还是遭受到了老天爷的惩罚。 我连夜赶回县城,带着罗阳的人魂来到张语馨家里。 看见我风尘仆仆,满头大汗的赶回来,张语馨激动的红了眼眶,一下子扑入我的怀里,死死抱着我,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 我来到卧室,看见罗阳依然是一副痴傻的模样,而且比之前见到他的时候更加严重。 事不宜迟,我赶紧从客厅里搬来茶几,让张语馨找来一块红布铺在上面,便是简易的案台。 然后我打开背上的“百宝袋”,从里面取出香炉,香线,纸钱,红绳之类的东西,准备将罗阳的人魂引回到他的体内。 “还差一样东西!”我对张语馨说。 “差什么?”张语馨问我。 “无根水!”我说。 第八百一十八章 魂归体 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晨露之类的东西,并没有太大作用。 但是对于道家来说,晨露可是集天地灵气的无根水,没有沾染任何的地气,是世间最纯净的水。 所以修道之人认为,无根水能够洗净人世间最肮脏的东西。 罗阳的人魂已经在外面飘荡了那么长时间,早就被俗世红尘“污染”了,在正式回归本体之前,需要用无根水将人魂清洗干净,这样才能放放心心回到本体里面。 若不然,害怕人魂回归本体以后,会对本体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轻则疾病缠身,重则暴毙而亡。 其实也用不了多少无根水,毕竟又不是大活人洗澡,只是魂魄洗个澡,一个矿泉水瓶那么大的无根水,便已经足够了。 张语馨找出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和我一起下了楼。 现在是春天,到了夜未央天未明的凌晨时分,霜露还是比较重的。而且我们所在的小县城,又属于西南山区,湿气本身就很重,采集无根水相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我们在小区的花园里面走了一圈,差不多已经灌了大半瓶的无根水,那水很透亮,凉悠悠的。 我晃荡了一下,说差不多了,然后带着张语馨往楼上走。 回到家里,我让张语馨关上卧室的窗帘,拧开矿泉水瓶盖,将无根水放在案台上,然后往香炉里点了一炷香。 卧室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诡秘而又严肃,张语馨有些紧张的看着我,双手情不自禁的相互抓扯。 我掏出招魂葫芦,往葫芦上面贴了一张符,又在矿泉水瓶上贴了一张符,这才拔开葫芦塞。 咒语念完,一团人形影子,便晃晃悠悠从招魂葫芦里面飘出来,这就是罗阳的人魂。 当然,张语馨的普通肉眼,是无法看见这一切的。 张语馨好奇的看着我动来动去,却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想不想看看鬼魂?”我问张语馨。 张语馨满怀好奇的点点头,自己老公的鬼魂,也没什么可怕的。 我也懒得施法帮张语馨开阴眼,让普通人见鬼的最好办法,就是用牛眼泪。 传说牛眼泪是世界上最纯净的东西,能够看见所有肮脏的东西。 我摸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是幽蓝色的牛眼泪,上次我帮龙少爷办事的时候,让人搜集了一大瓶牛眼泪,还剩了一些。 我捏着小瓶,就像滴眼药水一样,往张语馨眼睛里左右各滴入了一珠,然后让她闭眼三秒,这才慢慢睁开眼睛。 “呀!上面有个东西!”张语馨睁开眼睛的第一时间,便惊呼出声,她看见了罗阳的人魂。 我告诉她,飘浮在天花板上的那团影子,就是罗阳丢失的人魂。 “好了。你现在站到边上去,不要做声,看个稀奇就行了!”我对张语馨说。 张语馨听话的站到我后面,我念了两句咒语,右手中指反扣掌心,捏了个法诀,往矿泉水瓶轻轻一指,飘浮在空中的魂魄得到了我的指令,晃晃悠悠飘到矿泉水瓶上面,化作一缕白烟,钻进水瓶里面,在水瓶里面“洗澡”。 趁着魂魄在无根水里泡澡的这个时间,我取出一支白蜡烛,点燃之后,在蜡烛上面缠绕了一匝红绳,然后拉扯着红绳,另一端系在罗阳的右手大拇指上面。 接着,我摸出一张黄符,在烛火上引燃,将符灰融入无根水里面,大声念道:“尘归尘土归土,魂魄自当寻归处!” 罗阳的人魂从矿泉水瓶里面飘出来,蜡烛上的烛火顿时变成了幽绿色。 然后,罗阳的人魂通过那根红绳的指引,慢慢回到了罗阳的身体里面。 等到人魂回到身体以后,烛火的颜色又再次恢复了正常。 张语馨小心翼翼的问我:“成功了吗?” 我长吁一口气,点了点头。 张语馨欢呼一声,激动的搂住我的脖子。 罗阳就坐在我们面前,这个举动多少有点不妥,我指了指罗阳,张语馨明白了什么,立即松开了手,对我说:“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对了,罗阳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 我走到罗阳面前,扒开他的眼皮看了看:“他太累了,让他好好睡一觉吧,等他睡醒以后,再炖只老母鸡给他补一补,很快就能生龙活虎了!” 人魂回归本体以后,罗阳惨白的脸色也迅速变得红润起来,我摸了摸他的脉搏,也再次开始了有力的跳动。 收拾好东西走出卧室,发现张语馨给我煮了一碗荷包蛋。 “你忙了一整夜,我给你卧了两个鸡蛋!”张语馨说。 我的肚子也恰恰在这时候咕噜噜叫唤起来,我笑了笑,也不客气,端起碗一通狼吞虎咽,填饱了肚子。 我放下碗,发现张语馨坐在旁边看我。 我擦了擦嘴角,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以为是自己的吃相不太雅观。 “呵呵,你看着我做什么?”我尴尬的笑了一下。 张语馨说:“你为了救罗阳,竟然主动进了监狱,在监狱的这段日子,你肯定过得不好吧?” 刚刚进监狱的那几天,确实不太适应,而且还被人欺负,但自从活阎罗被猎狗弄死以后,我就成了牢头,也成了七哥面前的红人,在监狱里的日子还是挺滋润的。 但是我并没有跟张语馨讲那些“监狱风云”,我怕她担心,笑了笑,云淡风轻的说:“还好吧,有罗阳他爸在监狱里罩着我,谁敢欺负我?每天吃好喝好,人都长胖了一圈呢!” 张语馨摇了摇头:“你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你看你,又黑又瘦的,憔悴了不少!” 外面传来鸡鸣声,有晨曦穿过窗户,我伸了个懒腰站起来:“事情终于结束了,我走了,回去好好睡个大觉!” 张语馨跟着站起来,走到门口对我说:“等罗阳醒了,我们再一起登门好好感谢你!” “感谢啥呢,举手之劳而已,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回过头,冲张语馨眨巴了一下眼睛。 张语馨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就像花朵一样慢慢绽放,她说:“是的,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第八百一十九章 拜把子 一辈子的好朋友! 也许,这是我和张语馨最好也是最后的定位。 经过调查,何二伯的身份也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何二伯原本就是一个乡野村夫,过着种田打猎的山林生活。 有一次打猎的时候,何二伯无意中捡到了一本破烂的古书残卷,残卷也不知道是何人所著,里面也没有太多法术,唯一记载着一个非常邪门的移魂术。 何二伯也算是有这方面的天赋,把那残卷捡回家里,闭关三月,看的是如痴如醉,本已破烂的残卷,被他翻阅的更加破烂。 三月之后,何二伯出关,从此掌握了这门移魂邪术。 与此同时,何二伯为了保密,将这份古书残卷丢进火炉中,烧成灰烬。 而后,何二伯便利用换魂邪术,做起了买卖魂魄的生意,有需要换魂的客人找到何二伯,何二伯就去寻找合适的魂魄,然后收走别人的魂魄,卖给需要换魂的客人。 后来,何二伯的胆子越来越大,像杜亮这种已死的客人,他也敢用换魂术将其复活。 何二伯的胃口也是越来越大,为了更加方便的寻找魂魄,他进入城北监狱,成了一名监狱收尸人,专门收走那些死刑犯的魂魄,神不知鬼不觉,连阴差都抓不住他。 不过,替人换魂毕竟是违背天命的事情,自然会遭到天谴。 何二伯生了一场重病,卧病在床一个多月,病好之后,腰板便直不起来了,成了驼背。 再后来,何二伯在家里烧炭,不知怎么回事,炭火炸了,火星沫子正好飞进何二伯的眼睛里,嘣瞎了他的左眼。 前不久,何二伯的腿脚也开始变得不利索了,走路一跛一跛的,差不多成了瘸子。 何二伯遭到天谴以后,非但没有收敛,反而痛恨老天不公,发誓要跟老天爷对着干,终于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成了一名死刑犯。 至于白仙顾三娘为什么也会移魂术呢,我猜测顾三娘可能也捡到过那本古书残卷,从中习得了移魂术。 那本古书残卷叫什么名字?是何方高人所著?其他残卷又落在什么地方? 这些问题,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回家睡了两天大觉,就准备动身去广州,古天给我打了几个电话,催着我过去,说有事找我。 临行的前一天,张语馨和罗阳专程来登门拜访我,向我当面表达谢意。 两人提了很多高档礼品,还给我封了一个大红包。 我好心推辞说:“礼品可以收下,红包就不用了吧!” 但是罗阳不肯,说什么也要我收下红包,甚至“威胁”我,说我不收下红包,他就在门口给我跪着。 张语馨说:“你们这一行的规矩,我还是懂的,收下吧,这是冲喜!” 既然罗阳和张语馨都如此执着,我也不好一直拒绝,说了声谢谢,收下红包,然后让老妈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招待罗阳和张语馨。 我看了看罗阳的脸色,已经完全正常了,满面红光,气色十足。 罗阳原本就生得英俊,现在精气神饱满,显得更加英气逼人。 不可否认的是,罗阳真的很帅,可能……呃……只比我差一点点…… 罗阳和张语馨,一个生得英俊,一个长得貌美,两人坐在一起,郎才女貌,非常般配。 实话讲,张语馨能够嫁给罗阳,我是打从心底为她感到高兴。 罗阳自身很有才干,而且长相英俊,再加上家庭条件也很雄厚,几乎是无懈可击的完美男人,有这样的男人照顾张语馨,我也就放心了。 罗阳端起酒杯跟我敬酒,很尊敬的称呼我“杨大师”,我摆摆手,说:“我和你老婆是同学,又是好朋友,你叫我杨大师,显得太生分了,换个称呼吧!我跟你老婆同年,你应该比你老婆年纪大一点吧,我叫你一声哥,你叫我小杨就行了,要不按照本地话,叫个程娃子也行!” 罗阳说:“哪能呢,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就算我年纪比你大一点,你也是我哥,我叫你杨哥吧!” 张语馨夹在中间,笑脸吟吟的说:“哎呀,你们男人真是麻烦,一个称呼而已,至于这么纠结吗?” 罗阳摸了摸脑袋,憨憨笑了笑,拿出军人的豪爽气质,端起酒杯说:“不说了,所有感情都在这杯酒里,杨哥,我干了!” 罗阳一仰脖,一杯白酒全都吞了下去,豪迈的擦了擦嘴角的水渍。 “好,干了!”我点点头,也把白酒倒进了肚子里,罗阳都已经干了,我也不能输了气场。 张语馨满怀关切的看着罗阳:“你慢点喝,你这才刚刚好起来两天……” 罗阳说:“大家高兴嘛,早就听闻杨哥大名,今日一见,心情激动得很,而且杨哥又是我的救命恩人,怎么也得好好喝两盅?再说了,我又不是生病了,怎么就不能喝酒了?” 这一晚,我和罗阳都很高兴,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白酒一杯接一杯的倒进肚子里,一人喝了一斤多,都有些飘了,罗阳更是满面潮红,搂着我的脖子,非要跟我拜把子。 我拗不过罗阳,再加上心里也比较认可这个豪爽的汉子,也就答应跟他拜把子。 罗阳很兴奋,从里屋搬出一张桌子当成案台,我们把桌上的剩菜端了两盘过来,一盘花生米,一盘鸡骨头,各自放在桌角两边,然后在中间摆上一个香炉。 我对罗阳说:“仪式是简陋了一点,反正有那么个意思就行!” 罗阳拊掌笑道:“有荤有素,相当丰富了,来来来,上香上香!” 我和罗阳一人手持三根香线,点燃之后,在案台前面并排跪了下来。 我打了个酒嗝,朗声说道:“皇天在上,日月可鉴,我,杨程!” 罗阳接着说:“我,罗阳!” 然后两人异口同声:“今日两人在此结拜为异性兄弟,从今往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若违背誓言……” 罗阳接口道:“谁就是小狗!” 我和罗阳对视一眼,哈哈大笑,将香线插在香炉里面,然后互相拥抱了一下。 第八百二十章 三天后,我和青青带着黑子回到广州。 古天给我打过好几次电话,催着我回去,像是有什么急事找我。 回到公司,王保长就跟我说,古天找过我好几次了。 我点点头,前脚刚放好行李,后脚古天就来到公司。 “杨程啊,你可算是回来了,你的春节假放的也太长了吧!”古天说。 我递给古天一支烟,笑了笑:“老家那边出了点事情,从春节一直忙到现在,屁股还没休息过呢!” 我摸出火机,给古天点上烟,问他:“出了啥事呢,找我找的这么急?” 古天说:“歇口气,换身干净衣服,跟我去趟湛江吧,车都在下面等着了!” 去湛江做什么? 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呢,就被古天稀里糊涂拉上了车。 越野车一路朝着湛江方向飞驰,古天塞给我一块面包和一瓶矿泉水,让我在路上充饥。 湛江也是隶属于广东省的一个地级市,是广东省很出名的港口城市,距离广州大概有五个钟头的车程。 路上的时候,古天跟我讲了此行去湛江的目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大约在一个月前,一艘渔船(暂且称为渔船1号)出海进行捕捞作业,原本计划十天左右的时间,但是却神秘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那些船员的家属,天天跑到港口,期望出现奇迹,但等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绝望。 大海苍茫,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故,在短时间内确实很难找到出事船只和人员。 渔船上面原本是有雷达的,但是不知遭遇了什么,船上的雷达失效了,巡航卫星都不能找到他们。 约莫在一周之前,另外一艘渔船(暂且称为渔船2号),在海上进行捕捞作业的时候,突然发现一艘渔船悄无声息的向他们靠近,也不变向,直挺挺的朝着渔船2号撞过来。 船长给那艘渔船喊话和发送信号,那艘渔船也没有任何反应。 船长觉得不太对劲,立刻紧急转舵,这才避免跟那艘渔船相撞。 但那艘渔船贴着渔船2号驶过去的时候,渔船2号上面的船长和船员们惊讶地发现,这艘冲向他们的渔船,竟然是一个月前失踪的渔船1号。 渔船1号早已熄了火,在海上随波逐流,船身变得破败不堪,看上去十分陈旧。 最令人感到诡异的是,渔船1号上面一片死寂,毫无生机。 船长回过神来,急忙驾船追了上去,用绳索挂住了渔船1号,然后亲自带人登上渔船1号,想要看个究竟。 船长带着人登上渔船1号以后,船上的景象令在场众人无不颤栗发抖。 渔船1号上面,甲板上,船舷上,船舱内部,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让这艘捕捞船看上去像是一个血腥的屠宰场。 大片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迹已经凝固成了黑色,就像是一幅幅恐怖的血色涂鸦,哪怕过去了那么长时间,船上仿佛都还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在这些斑驳的血迹里面,横七竖八躺着许多船员的尸体,这些尸体死状各异,有的被尖锐的鱼枪穿透了胸膛,钉死在船舷上;有的被锋利的锯齿刀开膛剖肚,血淋淋的五脏六腑流了一地;还有的被钢绳缠在脖子上,硬生生的勒死了,从现场状况来看,渔船1号上面,肯定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流血冲突。 这些尸体在海上漂泊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风吹日晒,早就开始腐烂,恶心的尸水从尸体下面不断的溢出来,有些烂肉里面,还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 再强心理素质的人,在看见这样的场景以后,都忍不住弯腰狂吐。 最后,他们在渔船1号的船舱里面,发现了渔船1号船长的尸体,船长坐在驾驶位置上,手里还紧握着一把雪亮的锯齿刀,这种刀原本是拿来剖鱼的,按照鲨鱼的锯齿形状设计,锋利无比,轻轻一刀就能划开鱼肚子。 但是现在,这把锋利的锯齿刀已经变得不再锋利,刀刃全都翻卷起来,上面沾满血迹,明显是用来刺杀过很多人。 让人大感诧异的是,船长的脸上,竟然戴着一张奇诡的青铜面具。 那张青铜面具是一张诡异的人脸,面具上的线条比较简单,但刻画出的人脸表情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渔船2号船长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看这阵势,就觉得渔船1号的遭遇不太简单,他赶紧带人回到了渔船1号,叮嘱船员们不要碰渔船1号上的任何东西。 渔船2号终止了捕捞作业,拖着满载着尸体的渔船1号回到湛江海港。 海港口,早就接到报警的警察和法医,全部严阵以待,闪烁的警灯映亮了夜空。 渔船1号上面的尸体被一具一具抬了下来,经过清点,出海的时候三十六人,船上正好有三十六具尸体,说明渔船1号上的人员“全军覆没”。 那些船员的家属赶到港口认尸,裹着白布的尸体在地上排了三列,家属们哭得死去活来,整个海港都笼罩在浓浓的悲伤之中。 然而,船员们死亡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难道他们碰上了海盗? 但是渔船上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也没有丢失什么东西,海盗难道只杀人不劫货? 再说,海盗又不是傻子,他们只会打劫商船,谁会打劫捕鱼船? 警方经过详细的调查,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渔船1号上的三十六名船员,全部死于自相残杀。 也就是说,他们是自己杀死了自己。 这个结论一出来,舆论一片哗然。 没有人知道渔船1号上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这三十六名船员为什么要自相残杀,这个结论看上去非常的荒谬,这些船员难道疯了吗,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 可是,警方在渔船1号上面,除了这些船员的足迹以外,并没有发现其他任何人的足迹。 除此以外,警方还有个奇怪的发现,他们在渔船1号的船舱里面,找到了一些并不属于渔船上面的东西。 第八百二十一章 亡灵之船 “什么东西?!”我好奇的问。 古天将车驶入高速服务区,打开车窗透了口气,回头对我说:“一批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 稀世珍宝?! 我惊讶的皱了皱眉头,一艘渔船上面,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出现一批稀世珍宝?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大胆的设想,一群原本是出海捕鱼的船员,机遇巧合之下,也许在海下打捞出了一批稀世珍宝。 贪欲是人最可怕的东西,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这些原本称兄道弟的船员,为了争夺这批稀世珍宝,从而爆发了激烈的内讧,最终酿成自相残杀的惨剧。 “那批稀世珍宝到底是什么东西?”我问。 古天说:“不太清楚,据说是一批古老的青铜器,还有些玉石珍珠之类的东西,反正挺值钱的!” “从海底打捞上来的?”我问。 古天抽了根烟,重新发动汽车,反问道:“不然咧?不是从海底捞出来的,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摸了摸下巴:“照这样说来,事情不是已经有眉目了吗?还让我去做什么?不会要我去研究那批青铜器吧?” 古天说:“那批青铜器是古文物,已经被保护起来,自然有考古方面的专家去研究,这个不用你操心!” “那让我过去做什么呢?”我奇怪的问,不可能让我公费旅游吧? 古天说:“渔船1号上面死了那么多人,而且死状极惨,所以请你过去做场法事,超度那些亡魂。你知道的,海边上的人都比较迷信,超度亡灵也算是他们的风俗习惯!” 我哦了一声,说:“原来是过去做场法事,这又不是高难度的事情,为什么非要等着我回来?随便请个人不就行啦?或者,让王保长去做也成啊!” 古天叹了口气:“如果随便哪个人都能搞下来,我就不用等着你回来了。这场法事,原本是交给当地一个道士做的,那个道士在湛江当地还是比较有名气的,但凡大事小事,或者祭海仪式,都是由他主持,算是那些渔民的御用法师。 那个道士夜里登上渔船1号做法事,也不知道他在船上经历了什么,最后屁滚尿流的从船上跑了下来,歇斯底里的尖叫不停,像是疯了一样。不管渔民们说什么,他都不愿意继续这场法事,说这艘船太凶了,他没法搞定这件事情,让那些渔民另请高明。 没过几天,那个道士就离开了湛江,不知去了哪里。 主持法事的道士都被吓跑了,可见那艘渔船有多么凶险,没有人再敢去碰那艘船,除了……你!” 古天说到这里,冲我咧嘴笑了笑。 我皱了皱眉头,看样子事情比我想象的复杂,三十六个船员惨死在渔船上,这艘渔船满载着亡魂在海上漂荡了一个月,煞气极重,已经变成了一艘凶船,道行不高的人,确实没法镇压住这些亡魂。 见我不做声,古天赶紧说:“放心,这是组织上交代的任务,完成任务之后,肯定会有经费补贴的!主要这事儿社会影响太大,上面下了命令,必须把这件事情处置妥当,安抚好这些渔民家属的情绪。我考虑到事情重大,就没让其他人接手,还是等你回来再说,毕竟我最信得过你!” 我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抱起臂膀,坐在副驾驶上闭目养神。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身在湛江。 古天咬着烟,一路开车驶向港口。 “你醒啦?”古天问。 我伸了个懒腰,感觉精神了不少,然后扭头欣赏窗外的风景。 越野车在一家小吃店门口停下,古天说:“肚子饿了,吃点东西再过去,空着肚子做事没力气!” 小吃店门面不大,生意倒挺火爆,招牌上面写着三个字:蛤蒌饭。 古天告诉我,蛤蒌饭是湛江地区常见的一种食品,这种饭油而不腻,并有一股特异的香气。 蛤蒌是湛江人耳熟能详的食材,蛤蒌饭的原料叫蛤蒌叶,而蛤蒌叶,是一种野生低矮植物,分布于湛江各地,尤其是丘陵地势明显的灌木丛中,本地人经常用蛤蒌叶做香料。 蛤蒌饭端上来,果然是奇香无比。 一碗油油的蛤蒌饭下肚,再来一杯冰凉的果汁,特别爽快。 吃饱喝足,我们这才驱车来到港口。 在一个偏僻的码头上,拉起了一大圈警戒线,有警察在站岗。 古天停下车,出示相关证件,带着我走上码头。 咸湿的海风吹拂着我们的脸,我远远便看见一艘渔船停泊在码头边上。 那艘渔船死气沉沉的,看上去有些破败,即使在阳光明媚的大白天,也给人一种阴森诡谲之感。 海浪拍打着船舷,发出沉闷声响。 在通往渔船的道路上,也有相关人员在站岗,不轻易允许他人靠近渔船。 毫无疑问,这艘渔船,就是满载三十六具尸体的亡灵之船。 许多遇难者的家属聚集在码头上,不时传来啜泣声,还有重重的叹息声,那一张张悲伤欲绝的脸庞,让人看了有些心酸。 这些遇难船员大多来自附近的渔村,家境并不富裕,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愿意在海上漂泊呢? 相对来说,船上的工资确实要高一些,但是船上的工作环境非常艰苦,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 比如,一出海就是十天半月,天天漂泊在海上,连块陆地都看不见,营养也跟不上,很容易患病;运气不好的话,还会遇上海啸和风暴,被死神追着跑;一旦开始捕鱼,便是昼夜不停的劳作;碰上炎炎夏季,船舱里的海腥味臭的要命,普通人根本没法忍受。 这些遇难船员原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整个家庭都靠他们的工资来维持生计,现在他们一死,顶梁柱倒了,家里的困境可想而知。 对于这些,我虽然同情,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超度这些亡魂,让他们能够得到安息。 古天双手叉腰,站在码头上,指着渔船对我说:“就是这艘船了!” 第八百二十二章 凶船 我点点头,让古天在码头上等我,我自己先上船看看。 古天原本想要一块儿上船的,却被我拦住了。 我告诉他,这艘船现在不是一艘普通的渔船,而是一艘凶船,那些遇难船员的亡魂全部在船上,普通人上船,指不准会发生什么事情。 古天听我这么一讲,也就没有争执,他说:“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我在这里原地待命,这个对讲机给你,如果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我!” 古天递给我一个黑色的对讲机,我说了声谢谢,转身登上这艘凶船。 奇怪的很,明明是大白天,这艘凶船上面,却仿佛笼罩着一层朦胧的黑雾,遮挡住了湛蓝色的天空和明媚的阳光,站在甲板上往船舱里看,一片昏暗。 我暗暗吸了口气,好重的煞气! 船上虽然被高压水枪冲洗过,但依然能看见一些凝固的血迹,已经变成乌黑色。 我回头望了一眼,发现自己已经被煞气“吞噬”了,竟然看不清楚码头上的人和物。 对讲机里传来古天的声音:“杨程,船上的情况怎么样?” 古天的声音并不连贯,有些沙沙作响,对讲机的无线信号像是受到了某种干扰。 我举起对讲机:“煞气很重,我再去船舱里看看!” “小心一点!”古天说。 穿过甲板,我进入船舱,船舱里的气味特别难闻,血腥味混合着经久不散的海腥臭,组成了一股特殊的臭味,熏得我差点把之前吃的蛤蒌饭吐了出来。 手里的对讲机传来嘈杂的沙沙声响,我举起对讲机晃了晃,发现对讲机已经完全失灵了,没有任何讯号。 看来船上的鬼电波挺强的,竟然能影响到这里的磁场。 这时候,就听沙沙作响的对讲机里面,竟传出呜呜咽咽的鬼哭声。 在这漆黑死寂的船舱里面,耳畔不停回荡着鬼哭之声,气氛诡异的让人心里发毛。 我皱了皱眉头,这古怪的声音让我很不舒服,于是我干脆关掉了对讲机。 突然,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搭上我的肩膀。 我猛地打了个激灵,一下子炸了毛,我的反应还是相当敏捷的,抓住那只手,弯腰一记过肩摔,一团黑影凌空翻转一圈,重重砸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然后我伸手摸出一张黄符,指尖一扬,黄符燃起,一个箭步撵上去,就要对着那团黑影拍落。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厉喝:“住手!” 此时,我的黄符距离那团黑影的脸庞只有不到五公分,在符火的映照下,我看见一张年轻的男人脸庞,下巴一圈爬满茂密的青茬子,他对着我,哎哟哎哟的叫唤着,刚才那一记过肩摔,可把他摔得不轻。 我暗暗松了口气,原来是个大活人! 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同样站着一个男人,但是年纪稍大一点,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像个老派的知识分子。 我吹灭符火,拍拍衣服站起来,喝问那人道:“你们是什么人?” 黑框眼镜警惕的看着我:“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吧,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船上来了?” “我叫杨程,组织让我来给这些亡魂做法事!”我说。 “哦,原来是个道士!”黑框眼镜上下打量我一眼。 我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你们又是谁?” 我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胆敢进入到凶船里面,这是嫌命太长了吗? 黑框眼镜从内衣兜里掏出一个证件,在我眼前晃了晃:“我叫柯振南,他叫帅飞,我们都是省上文物局的人,具体来说,是广东省文物局下面的考古研究所!” 我拉下脸,冷酷的说:“我管你们是文物局还是研究所,你们若想活命的话,赶紧滚下船去!” 我没有跟这两个人客气,我不知道他们跑到凶船上面做什么,我不希望看见他们惨遭横祸。 但是很显然,这两个傻叉根本领会不到我的好意。 面对我的喝骂,柯振南显得很不爽,扶了扶眼镜说:“我们在这里执行工作,你跑来让我们滚下去,谁给你的这个权利?” 帅飞哼哼唧唧从地上爬起来,刚才被我摔了个结实,帅飞满肚子都是火气,一脸不爽的说:“柯振南,你跟他废话什么,不过是一个江湖野道士,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我冷冷看了那个帅飞一眼:“是我不想跟你们废话,这船上有三十六个亡魂,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的身体,根本没法承受船上的阴煞之气。不是我恐吓你们,你们在船上待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出事!” 帅飞一脸的不以为然,翻了翻鼻孔道:“出事?呵,笑话,我们好端端的,出什么事?” 我摇了摇头:“轻则回去以后怪病缠身,重则……暴毙而亡!” 帅飞和柯振南一听这话,两人同时变了脸色。 柯振南皱起眉头,帅飞却已经叫骂起来:“好你个臭道士,满嘴胡言乱语,你这是在诅咒我们吗?啊呸!” 相比帅飞而言,柯振南要显得稳重内敛一点,他知道我是组织上请来的,自然不是什么野道士,肯定还是有点分量的人物,他说:“杨道长,我们在考古研究所工作,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请你不要在这里危言耸听,我们是不会被你们吓走的!” “危言耸听?!”我冷笑着说:“我吓唬你们做什么?好玩吗?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随便你们吧,两个傻叉!” 我实在不想跟这两个人沟通,转身便走。 帅飞满脸怒气,一把抓住我的衣袖,厉声喝问道:“你骂谁是傻叉呢?” 我瞪了他一眼,用力甩开他的手,冷冷道:“谁问我谁就是傻叉!” “哎,你这个臭道士,太嚣张了,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训教训你!”帅飞挽起袖子,一副要和我干架的样子。 柯振南赶紧拉住帅飞说:“算了,不要跟这种流氓一般见识,咱们还有任务在身。快走吧,还有最后一箱青铜器,我们把箱子搬下船去!” 第八百二十三章 超度(上) 柯振南和帅飞不再理会我,自顾自走到船舱角落里,两人共同抬起一口大箱子,呼哧呼哧的走出船舱。 我算是弄明白了,这两个家伙登上凶船,是来搬走船上的青铜器。这批青铜器是渔船1号从海上打捞回来的,对于文物局来说,有很高的考古研究价值。 不过,如果他们耐心一点,等我做完法事,再来搬走青铜器,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现在,谁也不敢保证他们回去会出现什么状况,自求多福吧。 我在船舱里转了一圈,然后退了出来,准备今日午夜的时候,再来给这些亡魂超度。 回到甲板上,正看见一道人影爬上甲板。 我皱起眉头,快步走过去,一把抓住那道人影的胳膊:“我的哥,你这是做什么?我不是让你在码头上等着我吗?” 这个爬上甲板的人影,不是别人,正是古天。 古天举起手里的对讲机晃了晃,说:“你和我失去了联系,我担心你出现意外,所以亲自来看看……” 我的心里暖暖的,古天担心我的安危,冒死爬上凶船,我也不好多说他什么,说了句“我没事”,然后拉着他下了船。 渔船1号被一层凶煞之气笼罩着,昏暗的很,一下了船,却见外面阳光明媚,跟船上的光景截然不同,像是两个世界。 回到码头上,就看见码头上停着一辆小货车,柯振南和帅飞,以及另外几个考古研究所的人,正把几个大箱子往车上搬。 古天见我目光灼灼的看着那辆货车,就对我说:“他们是省上考古研究所的人,对他们来说,渔船1号打捞上来的那些稀世珍宝,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我微微叹了口气说:“他们也太心急了,为什么不等我做完法事以后再上船?” 古天耸了耸肩膀:“谁知道呢,我们抵达这里之前,他们便已经上船了!” 那辆小货车突突突开走了,我收回目光,没再多说什么。 小货车开走之前,帅飞还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充满挑衅的对我说:“再见了,臭道士!” 古天疑惑的看着我:“他……是在骂你?” 我笑了笑,反问道:“怎么?难道这里还有其他道士?” 古天说:“他们好像跟你不太对付呀,你什么时候得罪考古研究所的人了?” 我说:“刚才在船舱里的时候,我看见他们在搬东西,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让他们赶紧滚下船去,但是他们并不领情!” 古天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嗨,这些研究古物的知识分子,脑袋是有点僵硬,你不用跟他们一般见识!” 我说:“我是那样的人吗?” 古天咧嘴笑了笑,问我船舱里面是什么情况。 我说:“煞气确实很重,今晚我便给这些亡魂超度,走吧,我们现在去准备一些晚上要用的东西!” 古天开着车,载着我去市区溜达了一圈,采购了一些香蜡纸钱之类的东西。 回来以后,我又让码头上的工人,做了一大锅夹生饭。 然后,我走访了三十六个死者家属,询问到这三十六个死者的生辰八字,将他们的生辰八字一一写在三十六张黄符上面。 准备工作完毕,我随便吃了点东西,便走到码头的工棚里休息。 一次性超度三十六个亡魂,工作量太大了,在这之前,我还从来没有接过这样庞大的任务。 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所以我必须养足精神,全力以赴,争取妥妥当当做完这场法事。 给一个亡魂超度,确实不是什么难事儿,有些三流道士都能做到,但是给三十六个亡魂超度,没有深厚的道行,根本不敢接这个活儿。 之前本地那个被吓跑的道士,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可能还是有点道行,但是道行并不深厚,偏偏要打肿脸充胖子来做法事,结果自己差点都被吓疯了。 一觉睡起来,外面已是月明星稀,海风吹拂着,带来阵阵咸湿的海味儿,海浪不断拍打着码头,发出轰鸣之声。 我伸了个懒腰,走出工棚。 刚刚走出工棚,眼前的景象就把我吓了一大跳,但见工棚门口的空地上,黑压压跪了一地的人,这些人全是死者家属,一个个就跟雕塑一样,静静的跪在地上。 我摸了摸脑袋,惊诧的问:“你们这是……做什么?” 古天走过来对我说:“这些渔民朴实的很,我拉都拉不住!” 看见我出来,前面一个头发花白的渔民说道;“杨大师,请你超度我儿子的亡魂,我感激不尽!” 老渔民这一喊,后面的人也纷纷跟着喊道:“杨大师,请你超度我丈夫的亡魂!” “杨大师,请你超度我爸爸的亡魂!” “杨大师,请你超度我兄弟的亡魂!” 我走到老渔民面前,将他搀扶起来,又对着后面的那些渔民说:“起来吧,大家都起来,我今天既然来到这里,就是来帮忙超度他们的亡魂,你们放心,这是我的分内事,你们不用请求我,我也会尽最大能力去完成!” 古天说:“听见杨大师的承诺了吗,大家现在可以放心了吧?起来,都起来吧!” 得到了我的口头承诺,这些渔民一边喊着“谢谢杨大师”,一边站了起来。 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临近午夜了,可以开工了。 我从包里取出一件道袍穿上,我行走江湖的时候,很少穿道袍的,今天这样的场合,我觉得可以庄重严肃一点,所以我把压箱底的道袍翻出来穿上,这样显得正规一点,免得大家以为我是个野道士。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 道袍一上身,我立马就像换了个人似的,那种道家的精气神一下子散发出来。 海风一吹,道袍猎猎作响,“战袍”加身,我自己都很有感觉。 古天对我竖起大拇指:“帅爆了!没想到你穿道袍的模样,居然还挺有味道的!” 我笑了笑,潇洒的一甩道袍,大步流星的走向那艘凶船。 第八百二十四章 超度(中) 上百个渔民家属自觉为我让开道,分站成两列,神色恭敬的目送我走上凶船。 上船之前,我给古天交代,让他通知负责警戒的那些警察盯紧一点,在我做法事的过程中,不能让任何人上船,更不能让任何情况打断我做法事。 法事一旦开始就不能停下,否则,一旦发生意外,我可不负责任。 古天信誓旦旦的向我保证,让我放心,绝对保证我顺顺利利做完法事。 我点点头,转身登上凶船。 这艘出了三十六条人命的凶船,白天的时候,都是煞气冲天,现在到了午夜,煞气更重。 踏上凶船甲板,我的身影瞬间就被煞气吞没了。 黑色的煞气就像潮水一样涌动着,我竟有种陷身在黑色海浪里面的错觉。 四周一片死寂,甚至连海浪拍打码头的轰鸣声都听不见了。 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黑暗世界里面,这种压抑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我摸出一张黄符,右手高举过顶,食指和中指夹着黄符,嘴里大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呔!” 黄符倏地燃烧起来,原本包裹着我的黑色煞气,立即向后退开数米。 黄符的那一点火焰,在黑暗中显得无比渺小,但却充满了浩然正气。 我高举着这一点微弱的火焰,一步步走到甲板中央。 刚才晚些的时候,古天已经在甲板上帮我布置好了道场。 甲板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自挂着一张三米长的巨型天师符,上面的朱砂符咒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显眼。 甲板中央摆放着一张案台,案台上面铺着一张红布。 案台中间摆放着一个香炉,左右两边摆放着极品,左边是个生猪头,右边是一只大龙虾。 指尖一扬,黄符随风飘到天上。 我取出三根香线,点燃,拜了三拜,将香线插在香炉里面。 我静默片刻,看那香线香烟袅袅,燃烧的速度十分平稳。 然后,我取出三十六支白蜡烛,在甲板上摆放成三排,将其全部点燃。 蜡烛全部燃烧,烛火把甲板映照得如同白昼。 但是在这片白昼的外面,还是包裹着一层厚厚的黑暗,烛光无法穿透。 我拿出搪瓷碗,打开那一锅早就准备好的夹生饭,开始盛饭,一共盛了三十六碗,挨个摆放在蜡烛面前。 接着,我把三十六碗夹生饭,一碗碗全部压实,然后倒过来,形成碗的形状,倒扣在碗口上方。 最后,我再取出三十六根香,点燃之后,依次插在一碗碗夹生饭上面。 这种夹生饭叫做倒头饭,是专门给死人吃的,吃饱了好上路。 准备工作全部就绪,我站在案台后面,右手取出引魂铃,轻轻一摇,叮叮当当的清脆铃声在深夜里飘荡出老远。 引魂铃用黄铜铸造,跟普通铃铛不同的是,引魂铃的表面刻着很多道家的符咒,而中央铃铛的下面,还挂着一缕黑狗尾巴上的毛。 道袍飞扬,我面容冷肃,一边有节奏的摇晃着引魂铃,一边振振有词的念道:“荡荡游魂何处留存……虚惊异怪坟墓山林……今请山神五道路将军……当方土地家宅灶君……查落真魂……收回附体……筑起精神……天门开地门开……千里童子送魂来……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咒语过后,阴风乍起,自甲板上席卷而过。 烛火瞬间黯淡下去,变成诡异的幽绿色,让四周的氛围变得莫名悚然。 阴风散去,甲板上渐渐出现了一团又一团模糊的白影。 我仔细数了数,一共三十六团白影,正是死去的三十六个船员的亡魂。 这些亡魂面色惨白如霜,穿着幽幽白衣,衣服上血迹斑斑。 我把引魂铃倒扣在案台上,对那些亡魂说道:“吃饭吧,吃饱了好上路!” 那些亡魂也不做声,各自走到一碗倒头饭前面,蹲在甲板上,埋着头狼吞虎咽。 等他们吃完倒头饭,我便对他们说:“不管你们生前有何怨气,今日过后,全都一笔勾销!” 我从兜里摸出事先准备好的三十六张生辰符,每张黄符上面,都写着一个亡魂的生辰八字。 我点燃一张生辰符,念出上面的名字:“张宝山!第一个上路吧!” 手指一扬,指尖的生辰符燃烧起来,我随手将生辰符丢进香炉里面。 生辰符很快燃烧成灰烬,只剩一缕白烟幽幽飘荡。 在生辰符燃烧的同时,张宝山的亡魂也跟着慢慢消散,如同烟雾般,慢慢变淡,变成一团氤氲的雾气,最后消失在风里。 “刘成成!” “王雷!” “赵小虎!” 一张又一张生辰符被我丢进香炉里,一个又一个亡魂在我面前消散。 其实,被送走一个亡魂,我都会消耗一分灵力。 刚开始还能承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明显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灵力在飞快流逝,就连体能也跟着迅速下降。 在连续送走十几个亡魂以后,我的额头渐渐渗出很多细密的冷汗珠子,脸色也变得越来越白。 我暗暗吸了一口气,继续咬牙坚持着。 细密的冷汗珠子,很快变成豆子大的热汗,连成串的顺着脸颊往下滚,我的背心也被汗水浸湿透了,道袍紧贴在身上,相当难受。 虽然任务艰巨,但我相信自己挺一挺,还是能够坚持下去的。 这些年走南闯北,我的修为精进了不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吴下阿蒙。 我年纪虽轻,但是因为天赋异禀,再加上各种机缘巧合,仅凭道行来说,我认为“杨大师”这三个字我还是能够担当得起。 然而,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超度仪式进行到如此关键的时刻,竟然发生了意外。 船舱里传来咚的一声闷响,紧接着,一道人影跌跌撞撞从船舱里跑出来。 那人一边跑,一边失声尖叫,像是疯了一样。 我大惊失色,没想到船舱里竟然有人。 这人黑黑瘦瘦的,一身渔民打扮,应该是附近的渔民,我并不认识他。 第八百二十五章 超度(下) 糟糕! 这个突然出现在凶船上的陌生渔民,让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我千叮万嘱在我举行超度仪式的时候,千万不要有人来打扰,然而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个渔民应该是在我之前悄悄上了船,因为我一直在甲板上,他若是在我后面上的船,我肯定能够知道。况且,下面还有古天带着警察在警戒,没有人能够上来。 我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这个王八蛋,如此关键的超度仪式,他跑到船上来做什么?! 黑瘦汉子的尖叫声,自然是惊动了那些亡魂。 那些亡魂齐刷刷的掉过头,循声看向黑瘦汉子。 我急得满头大汗,恨不得一脚将这个黑瘦汉子踹进海里。 那个黑瘦汉子疯疯癫癫,踉跄着冲过来,直接踩烂了好几支蜡烛,就像一头疯牛,最后砰的一声,直接撞翻了案台。 案台上的祭品洒落一地,生猪头骨碌碌滚出老远,那只大龙虾也被踩得粉碎,中央那个香炉更是凌空翻滚好几圈,里面的符灰漫天飞扬。 咣当! 香炉落在甲板上,发出清脆声响。 原本庄严肃穆的法场,此时被这个陌生的闯入者,弄得是一片狼藉。 我就像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一张脸阴沉的可以拧出水来。 实话讲,我现在连杀死那个王八蛋的心都有了。 那个王八蛋还在大喊大叫,我咬咬牙,左手薅住他的头发,右手一记手刀劈砍在他的后颈窝上。 黑瘦汉子翻了翻白眼,就像面条一样,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我看了一眼昏迷倒地的黑瘦汉子,这个混蛋惹出的麻烦,他倒是昏了过去,剩下的烂摊子却留给我收拾。 刹那间,阴风大作,原本燃烧的那些蜡烛,相继熄灭。 我的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我知道,大事不妙了! 不过眨眼的工夫,甲板上的蜡烛尽数熄灭,我再次陷入了浓浓的黑暗。 黑色的煞气从四面八方翻涌而来,仿佛要将我吞噬。 如果不是这个陌生渔民的闯入,这场超度仪式应该很顺利的完成,但是……但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出事了,我的心情实在是糟糕透顶! 那些亡魂受到惊扰,此时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竟然纷纷向我围拢上来。 原本惨白平静的面容,现在全都变得狰狞凶狠,鬼眼里迸射出强大的怨气。 黑暗中,好几只鬼手来抓我,有的抓我头发,有的抓我胳膊,还有的抓我小腿,森冷的寒意刺透我的肌肤,一直渗入我的骨髓。 虽然我拥有阴人魂,但我依然感到由内致外彻骨的寒冷。 倘若是换做普通人,只怕早已承受不住阴气的侵蚀。 我的身体越来越冷,越来越僵硬,就连思维意识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越来越多的亡魂围拢上来,不停的抓扯我,令我无法动弹,我试了一下,只有我的右手勉强还能动弹。 我怒吼一声,猛地咬破舌尖,滚烫的舌尖血一下子溢满口腔。 我用右手蘸着舌尖血,艰难的凌空画符。 破禁之咒! 破禁之咒起咒很简单,只需要自己的精血即可,而且威力大,见效快,非常适合在危急时刻使用。 但是,破禁之咒是用施法者的精血起咒,所以会对施法者的身体造成巨大损伤。施法者如果修为不精,不能承受反噬之力,很可能会精血枯竭而亡。 所以,在那本师父传给我的三清古书里面,破禁之咒的下方,都用红笔写着三个:慎之!慎之!!慎之!!! 说得直白一点,一旦施展破禁之咒,那就是拼命! 从我修道开始,迄今为止,我只施展过一次破禁之咒,那次是被千年狐妖纠缠,为了保命,才使出了破禁之咒。其他时候,我根本就不敢轻易使用。 目前情况危急,破禁之咒能够直接有效的帮我解决眼前的困境,所以我再一次铤而走险,施展出了破禁之咒!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咄!” 我大喝一声,两眼里精光迸射,一道血色符咒已然成形。 只听砰的一声响,血光闪耀,破禁之咒带着无可匹敌之势旋转飞出。 围困在我面前的那些亡魂,直接被破禁之咒轰得魂飞魄散,抓扯我的那些鬼手也齐刷刷的尽数消失。 我的周围,出现了一个三米左右的“真空地带”。 阴风声消失了,鬼叫声也消失了,世界突然变得安静下来,又变得跟之前一样死寂。 我气喘吁吁的站在甲板中央,就像从海里爬出来一样,浑身都在淌水。 过了老半天,我才缓过气来,感觉体内的精血起码亏空了三分之一,整个人就像被掏空了一样,虚弱的想要倒下。 对于后面的这些亡魂,我只能说声抱歉,因为我没能顺利的超度他们。 但是,这不关我的事,谁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谁也没有想到凶船上竟然会跑出一个王八蛋,他的出现,直接搞砸了这场超度仪式。 我从怀里摸出四张黄符,分别扔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黄符飞到四张巨大的天师符上面,引燃了天师符,四张天师符同时燃烧起来,很快便驱散了聚集在凶船上的煞气。 等到天师符燃烧殚尽,船上的煞气也全部散去,头顶上方露出干净清爽的夜空,有星星,也有月亮,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爽快感觉。 海浪的轰鸣声也能听见了,犹如千军万马在奔腾。 三十六个亡魂,我顺利超度的大概有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我灭了。 没有办法,那些亡魂受到惊扰后,已经变成了厉鬼,我不干掉他们,他们就会干掉我。 我重重地叹了口气,提着事先准备好的公鸡血,沿着凶船走了一圈,将鸡血泼洒在船上,然后在船头,船舱,以及船尾,分别留下一个血色封印,这才算完事。 回到甲板上,我看见那个王八蛋还在昏迷,一肚子的火气窝着,我直接飞起一脚,将这个王八蛋踹下了甲板。 第八百二十六章 活神仙 咚的一声,那王八蛋从甲板上跌落,直接摔醒了,但是有些摔懵逼了,坐在地上茫然四顾。 我面色阴冷的从甲板上跳下来,古天带着好几个警察赶过来。 古天指着那个黑瘦汉子问我:“这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冲上去,狠狠踹了黑瘦汉子一脚,骂道:“这个王八蛋,竟然一直藏在船舱里面!” 古天一听这话,登时就变了脸色,赶紧拉着我走到边上,低声问:“是不是出事了?” 我望了一眼漆黑的海面:“你说呢?” 古天叹了口气:“这事儿怪我,我应该提前检查一遍船舱的。我见过那个家伙,晚些时候,他和另外几个渔民,一起跟着我到甲板上布置法场。可能就是在布置法场的时候,他趁我们不注意,溜进船舱里藏了起来。结果我下船的时候,没有想到少了一个人!” 我拍了拍古天的肩膀:“算了,你也不用自责,他存心要藏起来,你也没有办法!” “超度的事情怎么样?”古天紧张地问。 我附在古天耳边轻声说道;“超度了一半!” “一半?!还有一半呢?”古天问。 “被我灭了!”我冷酷的说。 “被你灭……”古天惊讶的瞪大眼睛,可能觉察到自己嗓音有点大,赶紧硬生生收住话茬,压低声音问我:“被你灭了?真的假的?” 我努了努嘴巴,指着地上那个黑瘦汉子说:“我承认,这件事情我没能办妥。但是这事儿也不能怨我,全怪那个王八蛋,在超度仪式最关键的时刻,居然从船舱里疯疯癫癫的跑出来,撞翻了案台,破坏了法场,惊扰了那些亡魂,我没有办法,只好灭了那些亡魂!” 古天回过头,生气的瞪了那个黑瘦汉子一眼:“狗东西!” 我对古天说:“把他带回去好好审问一下,问清楚他躲在船上的动机!” 古天点点头,拉着我小声说:“你灭了一半亡魂的事情,待会儿千万不能说出去,这些渔民虽然质朴,但是一旦蛮横起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让你来超度亡魂,结果你来灭了一半的亡魂,这事儿他们若是知道了,非把你弄死不可。 所以,撒个谎吧,待会儿你可以不说话,我来帮你说,一来是保护你的人身安全,二来嘛,也算是给他们一个精神安慰吧,毕竟人都已经死了,他们只希望死者为安!” 我咬了咬嘴唇,无奈的点了点头。 古天说的没错,人都已经死了,那些死者家属请我来超度亡魂,无非也是希望死者能够安息而已。如果让他们知道真相,等同于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所以,为了让他们尽快走出失去至亲的阴影,善意的谎言还是很有必要的。 黑瘦汉子被警察带走了,我和古天回到码头上。 那些渔民一直都没有离开,全都聚集在码头上,等着我做完法事。 看见我和古天走过来,那些渔民立即围拢上来,向我们询问超度仪式的情况。 古天看了我一眼,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他走到人群中央,对那些渔民说道:“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超度仪式进行的非常顺利,所有遇难者的亡魂都已经成功超度。并且,杨大师还跟阎王老爷打了招呼,让阎王老爷好好照顾这些亡魂,尽快安排他们投胎转世,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去! 认识古天这么久,没想到这家伙胡说八道的本事这么厉害! 虽然古天信口胡掐,但是那些渔民却对古天的话深信不疑,爆发出一阵阵热烈的欢呼声。 那些死者家属的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 他们一拥而上,激动的跟我握手道谢,说我是“活神仙”。 我尴尬的笑着,事情搞砸了,“活神仙”三个字受之有愧。 古天对那些渔民说:“好啦好啦,超度仪式顺利完成,大家可以安心回家休息了。杨大师刚刚做完法事,消耗了很多修为,现在身体十足虚弱,需要尽快休息。所以我建议大家就不要打扰杨大师了,让杨大师好好睡一觉如何?” 我的修为确实消耗很大,脸色不太好看,有些惨白,并且还带着疲惫。 那些渔民见我这个样子,也没有继续打扰我,叮嘱我好好休息以后,各自散去。 码头上,很快只剩下我和古天两个人。 古天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笑了笑说:“你看,他们多高兴!虽然我们说了谎,但是很值得!” 我点点头,吐了一口烟雾,疲惫的走进工棚。 我对古天说:“这艘凶船不能再使用了,回头你让人把船拖走,将它报废了。我建议用火烧了,然后沉入海里。如果再有人使用这艘凶船,只怕还会出事!” 古天颔首道:“行,明天我找当地渔村的村长,跟他说说这件事情!” 我抖了抖烟灰,说:“我知道,船是渔民的生存之本,就像耕牛对于种地的农民一样重要,但是这艘船带走了三十六条人命,无论怎样,都不能再使用了!” 古天拍了拍我的肩膀:“好,你也累了,好好睡一觉吧,我去一趟警局,看看刚才那个王八蛋!” 第二天早上醒来,古天回来了,还给我带回了早餐,一碗热气腾腾的肠粉。 “昨天那个王八蛋招了吗?”我吃着肠粉问。 古天说:“招了!那个王八蛋叫王强,本地人,家里很穷,之前跟着渔船在船上做工,但是品行不太好,喜欢小偷小摸,后来被人发现,就被开除了,不准他跟船工作。没有了工作,王强就在家里游手好闲,混吃等死。渔船1号出事以后,他听说船上打捞起了几大箱稀世珍宝,于是动了歪脑筋,想要趁此机会偷点宝贝出来,发笔横财。 于是,在我们上船布置法场的时候,他主动站出来帮忙,其实就是想潜入船舱偷古物。 结果,这个二傻子压根就不知道,船舱里的古物早已经被省上文物局的人拉走了。 再后来,可能是受到煞气的影响和刺激,让他产生了幻觉,直到审讯的时候,他还口口声声说有鬼在追他!” 第八百二十七章 老古董 贪欲。 永远都是人类最大的祸根。 如果王强不是贪欲作祟,就不会悄悄爬上凶船船舱,也不会害得那十几个亡魂无法超度。 毫不客气的说,王强绝对是整个渔村的罪人。 王强虽然有偷盗文物的念想,但是却没有真正偷到手,警察那边审讯完毕后,也就将他释放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王强躲在船舱,试图偷盗文物的消息不胫而走,渔村里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了,还知道他影响了我的超度仪式。 幸运的是,渔民们并不知道王强的举动,导致十几个亡魂无法顺利超度。 即便如此,渔民们依然很气愤,认为王强不尊重死者,王强刚一回到村子,就被打了个半死。 头一晚原本就在船舱里受到了惊吓,结果又被人这一通胖揍,从此便开始神志不清,疯疯癫癫的,逢人就说船上有鬼,也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 古天按照我的要求,跟渔村的村长沟通以后,村长同意遵从我的要求,烧了这艘凶船。 当天夜里,一大群渔民来到码头,往凶船上泼洒汽油。 准备完毕,村长一声令下,亲自点火。 凶船上面很快燃起熊熊大火,并且迅速蔓延,刹那间火光冲天,映红了海面。 经过半夜的燃烧,凶船被烧成了一艘光秃秃的铁架子,冒着幽幽白烟。 村长带人驾着船,将这艘烧成光架架的凶船,拖到大海深处沉了。 事情总算结束了,算不上顺利,也算不上圆满,我也不好意思跟古天询问报酬的事情。 一路风尘仆仆回到广州公司,正准备好好睡一觉,就被丁明叫了起来。 丁明说外面来了个客人,指名道姓要找我。 来到外面办公室,就看见沙发上坐着一个小老头,穿着有些复古的中山装,腋下夹着一个八十年代的那种黑包,脚踩一双布鞋,打扮十分老旧,像个老古董。 最有意思的是他的发型,原本脑袋顶上就是光秃秃的,没有几根头发,但是小老头很倔强的将仅有的几根头发喷上发胶定型,还梳成五五开,相当拉风。 我穿着睡衣走过去,在老古董对面坐下。 我跟他问了声好,递给他一支烟。 老古董摆摆手,说他不抽烟,我把手收回来,将香烟塞进自己嘴里,然后问他:“你找我?” 老古董点点头:“你是杨程杨大师对吧?是古天让我来找你的!” 古天?! “说吧,有什么事?”我吐了个烟圈问。 老古董从怀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我,很有礼貌的说:“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姓李,叫李爱国,你叫我老李也行,我是广东省文物局考古研究所的所长!” 我接过老古董的名片看了看,上面写着“李爱国”三个字,头衔不少,既是考古研究所所长,又是某某大学的考古系教授。 我点点头,把名片放在茶几上,怪不得这个李爱国看上去像个老古董,原来是搞考古的,他这气质,俨然自己就是一个出土文物。 不过对于这种老知识分子,我还是非常尊敬的,所以我客客气气的问他:“李教授,有什么事情需要我的帮助吗?” 在我看来,这种搞研究的人,跟我们这种江湖术士,是八竿子打不在一起的。 李爱国说:“是这样的,最近我们所里发生了一件怪事,可能需要杨大师帮忙处理一下!” 我摆摆手道:“李教授不要这么客气,叫我小杨就可以了,你先跟我说说什么事吧!” 李爱国说:“这件事情其实跟之前的那艘渔船1号有关!” 渔船1号?! 我皱起眉头,怎么又是渔船1号?渔船1号不是被烧掉沉入海里了吗? 看我露出疑惑神色,李爱国继续说道:“一个月前,渔船1号出海捕鱼,结果在深海里捞到了几大箱古文物,里面主要是一些青铜器,以及一些珍珠玛瑙之类的东西。后来船上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听说是船员们内讧,死了三十六个人,还请你去帮他们做了场法事,超度这些亡魂!” 我点点头。 李爱国又说:“对于这些船员的死,我很遗憾,我找你也不是聊这个话题,我想说的是船上那批古文物的事情。你也知道,对于我们考古的人来说,那批古文物非常重要,于是在两天前,我的两个助手柯振南和帅飞,便去船上把那批古文物带回研究所……” 柯振南和帅飞? 这两个家伙我认识,不正是那天在船舱里跟我拌嘴的两个人吗? 我想起柯振南说过,他们是省上考古研究所的人,原来他们是李爱国的助手。 “是你派他们去搬运古文物的?”我问李爱国。 李爱国说:“对啊,那批古文物很重要,具有非常重大的考古价值,我们当然要尽快将其带回研究所,在船上放久了,万一被盗了怎么办?” 李爱国发现我正看着他,于是皱了皱眉头,问我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我摇摇头:“没有,你继续说吧!那批古文物带回去以后出事了?” 李爱国微微一惊,一脸惊讶的看着我:“杨大师果真是料事如神!” “出什么事了?”我问。 李爱国说:“确切的说,不是古文物出事了,是柯振南和帅飞两个人出事了。两人把那批古文物带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便让他们值夜班,负责看守那批古文物,结果当天晚上就出事了。 那个帅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戴上了一张青铜面具,那张青铜面具正是那批古文物里的东西,帅飞居然擅自拿了出来。不仅如此,戴上青铜面具后的帅飞,就像发疯了一样,居然又拿起里面的一把青铜匕首,刺伤了一起值夜班的柯振南。 等保安闻讯赶过去的时候,柯振南已经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目前已经被我们送到医院抢救,还在重症监护室里面,没有脱离危险。 保安控制住疯狂的帅飞,摘下他脸上的青铜面具,帅飞很快便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面对我们和警方的询问,他竟然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也不记得自己竟然用刀刺伤了柯振南。 帅飞跟柯振南私下的关系非常要好,两人一起上高中,一起念大学,又一起进入考古研究所,从未听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帅飞根本没有杀人的动机。 警方也用测谎仪测验过帅飞,结果显示,帅飞没有说谎,他真的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 这件事情太古怪太邪门了,所以古天让我来找杨大师帮忙,看看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八百二十八章 面具 青铜面具?! 又是青铜面具?! 我记得古天跟我说过,警方在检查凶船的时候,发现船长死在驾驶舱里面,船长的脸上,就戴着这样一张诡异的青铜面具。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戴上面具之后,人会发狂。 帅飞戴上面具以后,居然刺杀自己多年的好兄弟,但是他自己却对此一无所知。 渔船1号的船长,在戴上青铜面具以后,是否也是发了狂,在船上疯狂杀人,从而酿成了惨案呢? 难道蹊跷出现在青铜面具上? 可是,他们又为何要戴上青铜面具呢? 我沉吟片刻,然后起身去里屋换好外出的衣服,走出来对李爱国说:“帅飞在哪里,带我去看看他!” 李爱国夹着包站起来:“在医院里面,由警方看守着,这两天都在注射镇定剂,担心他又发狂!” 我和李爱国一起下了楼,我开着车,载着李爱国一起去了医院。 李爱国告诉我,帅飞和柯振南都在医院里面,帅飞住的是单间,柯振南还在重症监护室,生死未卜。 提起自己的两个助手,李爱国满脸忧愁,他说:“帅飞和柯振南都是我最得意的弟子,非常有才华,专业知识也很过硬,我真不希望看见他们任何人有事!”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李爱国并没有注意我这个摇头的小动作。 那天在凶船上面的时候,我好心让他们离开凶船,但是他们偏不走,我就知道可能会出问题。 来到单间病房,门口站着两个警察。 李爱国向警察询问情况,警察说:“刚刚医生才给他注射了镇定剂,在里面休息!” 李爱国点点头,带着我走进病房。 单间病房的住宿条件不错,但这并不是让帅飞来享福的,他现在是杀人疑犯,让他住单间是为了更好的看守他。 柯振南如果能够挺过来,帅飞的罪行都要轻一点,柯振南如果死了,那帅飞可就犯下了杀人罪。 帅飞坐在床上,穿着宽大的病号服,双手还被上了手铐,锁在床头上,没法自由活动。 此时的帅飞脸色苍白,头发凌乱,看上去十分憔悴,跟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判若两人。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如果那天帅飞他们听了我的劝告,哪里会造成今天的局面。 说的不好听些,这纯粹是他们咎由自取。 帅飞抬头看着我,惊讶道:“臭道士,怎么又是你?” 李爱国说:“住口,什么臭道士,叫杨大师!” 帅飞皱起眉头,对我还是很有敌意的样子,他问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李爱国指着帅飞说:“杨大师来看看你到底中了什么邪,怎么会拿刀捅自己的兄弟?” 一听这话,帅飞的情绪十分激动,他大喊道:“冤枉啊,教授,我跟振南的关系那么铁,我怎么会杀他?我也没有杀他的动机啊!你相信我,我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我有意识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医院里面了!” 顿了顿,帅飞又问李爱国:“振南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李爱国叹了口气:“还没度过危险期!” 帅飞面露痛苦之色,脸颊狠狠抽搐着,两行热泪夺眶而出。 帅飞哽咽着说:“是我对不起振南,如果……如果振南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我就把命赔给他!” 我走到帅飞面前,说:“你也不用这么悲观,上次我见过柯振南,面向不错,不像是短命之人,他应该能够挺过来的!” 帅飞看了我一眼,对我的态度有所缓和:“臭……道士……借你吉言……” “先不说柯振南,说说你自己吧,你仔细回想一下,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询问帅飞道。 帅飞皱起眉头,努力回忆道:“前天我和柯振南去了一趟码头,把渔船1号上面的古文物全都带回了研究所。回来以后,我们打开箱子,清点了里面的文物,以青铜器居多,还有一些珍珠玛瑙宝石,都很值钱。 但是做我们这一行的,并不在乎古物的金钱价值,我们更在乎古物的历史价值,所以我们看见这些古老的青铜器,一个个都很激动。 清点好文物以后,时间已晚,李教授便让我和柯振南两人留下来值夜班,看守这批珍贵的古文物。 当天夜里,我和柯振南就留守在研究所里。 大概是临近午夜的时候,柯振南去煮泡面,我闲着没事,又在那里打量那些青铜器。 在这些青铜器里面,有一张青铜面具。 青铜面具上的线条很简单,刻画出一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人脸表情,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我盯着那张青铜面具看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催促我:“戴上它!戴上它!!戴上它!!!” 然后我就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拿起那张青铜面具,戴在了自己脸上。 后面……至于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就真的记不起来了。 等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医院里,并且被当成犯人看守起来,他们告诉我,昨晚我用一把青铜匕首,刺伤了自己的好兄弟,我感觉难以置信。 我和柯振南认识了十多年,情同手足,除了女朋友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所有东西都是共用的,我怎么会杀他?而且我根本没有杀他的理由和动机啊! 但是,关于我持刀伤害柯振南的那段记忆,我的脑子里真的是一片空白!” 讲到这里,帅飞早已是泪流满面。 这个时候,李爱国的手机响了,李爱国接起电话,嗯了两声,然后对我和帅飞说:“太好了,柯振南苏醒了!” 听闻柯振南苏醒,帅飞长吁了一口气,激动得浑身发抖。 帅飞问:“我可以去看看振南吗?我想当面给他道个歉!” 李爱国摇了摇头:“你现在还是嫌疑犯,警察是不会允许你随意走动的,你好好休息吧,我和杨大师去看看柯振南!” 我和李爱国走出病房,帅飞在后面冲我们大叫:“李教授,杨大师,相信我,我没有说谎!” 第八百二十九章 青铜面具(上) 柯振南醒了。 但身体还很虚弱,周身都插着管子。 医生说他刚刚苏醒,让我们不要长时间打扰他。 我和李爱国点点头,走进重症监护室。 “教授……”柯振南看见李爱国,声音沙哑的喊了一声。 李爱国握着柯振南的手,关切的问:“怎么样?” 柯振南勉强挤出一抹笑容:“还好,死不了!” 李爱国问:“跟我讲讲,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柯振南叹了口气,幽幽说道:“那晚我和帅飞留在研究所值夜班,差不多午夜的时候,我肚子饿了,就去煮泡面。等我煮好泡面回来,就看见帅飞背对着我,蹲在地上,全神贯注的打量那批青铜器。 我喊了他一声,他也没有反应。 我觉得帅飞有些异样,于是放下泡面,走到他后面,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喊了他一声。 这时候,帅飞僵硬的转过脑袋,是的,他的动作非常僵硬。 当他转过头的一瞬间,我被吓了一大跳,不知什么时候,帅飞竟然戴上了一张青铜面具。 那张青铜面具上面,刻画的人脸有些诡异,大半夜的看上去相当瘆人。 帅飞戴着青铜面具,一动不动的看着我。 我被他看的心里发毛,定了定神,让他赶紧摘下那张诡异的面具。 第一,我们留下来值夜班,原本就是为了看守这批古文物的,这批古文物很珍贵,我们怎么能够擅自取出来呢?这是违反行为守则的,被组织知道,是要挨批的。 第二,这批古文物的来历尚不明确,并且做工诡异,就这样戴在脸上,只怕要沾染晦气。 第三,之前我便听说,渔船1号船长死的时候,脸上便戴着这张青铜面具,这张青铜面具邪门的很。 但是,不管我怎样苦口婆心的劝诫帅飞,帅飞置若罔闻,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帅飞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看见他犯错误,看他一副理都不理我的样子,我顿时就急了,上前一步,伸手就去摘他脸上的面具。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帅飞的手里竟然亮出一把匕首。 那是一把青铜匕首,也是这批青铜器里的文物,看上去黑沉沉的,但是却非常锋利。 帅飞举起青铜匕首,一下子就朝我的胸口刺了过来。 我猝不及防,万万没有想到帅飞会对我动手,虽然我竭力向后躲避,但还是被匕首刺中。 当时我只觉胸口一凉,整个人软绵绵的倒了下去,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我死定了!” 说到这里,柯振南舔了舔干燥的嘴唇,问李爱国道:“教授,帅飞……现在怎么样了?” 李爱国说:“帅飞涉嫌故意伤人,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了。但是……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对劲,他压根就不记得那晚刺伤你的事情,也不记得自己戴上过青铜面具,所以……我怀疑他中了邪!我请来了杨大师,就是让他帮忙查清楚这件事情!” 柯振南看了我一眼,咬了咬嘴唇,喊了我一声:“杨大师!” “你觉得帅飞这个人怎么样?”我问柯振南。 柯振南说:“我和帅飞认识十多年了,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参加工作,绝对的铁哥们。帅飞这人吧,除了性格稍稍暴躁了一些,其他都很不错的。以我对他的了解,我相信他是无辜的!” 顿了顿,柯振南又说:“杨大师,之前在船上的时候,若有得罪,请多包涵。帅飞这人并不坏,希望你能帮帮他,如果你能查清真相,帅飞就能洗脱故意伤人的嫌疑!” “好,我知道,你说了不少话,肯定累了,先休息吧!”我点点头,和李爱国离开了重症监护室。 从医院出来,我让李爱国直接带我去考古研究所。 我跟李爱国分析说:“帅飞之前的表现都很正常,但是在戴上那张青铜面具以后,便发狂刺伤了柯振南,我觉得问题很可能出在那张青铜面具上面!” 李爱国颔首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实话讲,我跟这些古文物打了一辈子交道,稀奇古怪的东西见过不少。我也曾遇到过一些成了精,带着邪性的古物!” 那些古文物深埋在地下,还有不少葬在古墓之中,千百年过去,有些吸食了地气,有些吸食了日月精华,也有些吸食了墓穴里的阴气,古物也就渐渐修炼成了“精”。最后有的变成了灵宝,有的则变成了阴物。 我推测,这张青铜面具,就是一件阴物。 文物局位于市郊的一座山脚下,背靠青山,环境优雅,里面绿树成荫,是这座繁华大都市里难得的一片净土。 文物局属于比较冷门的单位,冷冷清清的,也没几个人。 但是里面戒备森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很多地方都需要出示证件。 文物局里面存放着很多的奇珍异宝,为了防止偷盗,戒备自然森严。 考古研究所是文物局下属的一个独立单位,外观修建的古色古香。 走进考古研究所,就像走进了一座博物馆,各种珍贵的古文物陈列在玻璃橱窗里,灯光照在古文物上面,那些古文物泛着幽光。 穿过长长的走廊,我就像穿越了时空,领略了五千年华夏文明的风采。 偌大的办公室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李爱国告诉我,自从帅飞和柯振南出事以后,他便让其他人暂时回家休息,以免再生事端。 我一眼便看见办公室的角落里,堆放着好几个木头箱子。 那几个木头箱子已经清空了,我让李爱国把那张青铜面具给我看看。 李爱国打开一个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方形盒子,递到我面前说:“青铜面具就在里面,我觉得这玩意儿邪性的很,所以把它锁在了保险柜里!” 李爱国拉上窗帘,拧亮桌上的台灯。 这是一个古朴的木头盒子,是用珍贵的金丝楠木打造,光这个盒子就值不少钱,看来这考古研究所里,随处都是宝贝呀! 我伸出双手,捧着木头盒子,即使隔着盒子,我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一阵阵森冷的阴寒之气,从盒子里渗透出来。 第八百三十章 青铜面具(下) 好重的阴气! 我皱起眉头,在心里暗自戒备。 然后,深吸一口气,缓缓打开盒子。 盒子开启,一张“人脸”映入眼帘。 青铜面具泛着幽幽冷光,我的指尖触摸着面具,只感觉冰冷刺骨。 跟他们之前描述的一样,这张青铜面具上的“人脸”十分诡异,几笔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一张人脸,但是这张人脸既不庄严肃穆,也不和蔼可亲,有点像在笑,又有点像在哭,那表情透露出深深的古怪。 我只看了一眼,心里就觉得很不舒服。 但是这张青铜面具却仿佛有一种魔力,我的心里越不舒服,却越想盯着面具看,越盯着面具看,心里就越不舒服。 突然,青铜面具那双黑洞洞的眼眶里面,好像浮现出了一双血红色的眼睛。 我的脑袋也随之嗡的一声,一下子失去了意识。 与此同时,耳畔响起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他说话的声调十分古怪,他不停的催促说:“戴上它!戴上它!!” 男人的声音仿佛有种摄魂的蛊惑力,让人无法抗拒。 我在这个声音的蛊惑下,缓缓伸出双手…… “杨大师!”李爱国突然大喊一声,一下子冲上来,用力推了我一把。 我踉跄着后退了一步,撞在柜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这一撞,我登时清醒了不少,失声问道:“怎么了?” 李爱国快步来到我面前,在我眼前晃动着手指:“杨大师,醒醒,快醒醒!” 我缓过一口气,用力甩了甩昏沉的脑袋,竟有种吃醉了酒的感觉。 我使劲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问李爱国道:“教授,刚刚我怎么了?” 李爱国指着桌上的青铜面具说:“我还想问你刚才怎么回事?你盯着那张青铜面具出了神,我叫你好几声你都没有反应,然后我就看见你拿起那张面具,想要戴在自己脸上。我看你表情呆滞,明显不太对劲,所以赶紧将你推了开!” 我点点头,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那张青铜面具。 青铜面具冰冷冷的放在桌上,面具上的那张“人脸”,仿佛正在嘲笑我。 妈的!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早就料到这张青铜面具有问题,但没有想到它竟然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只看一眼就把我的魂勾了过去,连我都在不知不觉中着了道,更别说普通人了。 “杨大师,刚才你是怎么回事?”李爱国问我。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盯着那张青铜面具,无法移开目光,盯着盯着,面具上好像浮现出了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我只看了一眼,后面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李爱国说:“你刚才的状态看上去,估计跟之前的帅飞一样!” 我嗯了一声,之前我还在想,帅飞吃饱了撑的吗,怎么会戴上这张诡异的青铜面具? 有了亲身经历后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自己主动想要戴上这张青铜面具,而是被勾了魂,情不自禁的就戴上了这张诡异的面具。 现在几乎已经可以肯定,古怪就出在这张青铜面具上面。 我让李爱国退出办公室,我自己留下来对付这张面具。 李爱国问我:“杨大师,不需要我留下来帮忙吗?万一有什么状况,我还能搭把手!” 我摇摇头说:“不用,这张面具究竟有什么古怪,我们现在谁也不清楚,你在这里,我没法保证你的人身安全。你出去等我,我一个人留下来便是!” 我都已经这样说了,李爱国也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叮嘱我小心,然后退出办公室。 办公室里一片死寂,只剩下我独自一人。 孤零零的台灯映照着那张青铜面具,那张面具好像一直在对着我笑。 我暗暗吸了口气,重新走到桌子前面,然后从兜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 三昧真火专烧鬼邪之物,我怀疑有邪物附在青铜面具上面,所以打算用三昧真火将面具里面的邪物逼出来。 三昧真火符燃烧起来,我用指尖夹着燃烧的黄符,在青铜面具上来回烧灼。 很快,青铜面具上面冒起缕缕黑烟,带着刺鼻的臭味儿。 但见青铜面具上面浮现出一层黑气,黑气涌动,笼罩着诡异的人脸。 我冷哼道:“还不肯出来是吧?” 我用力咬破舌尖,喷了一口舌尖血在面具上,立刻发出滋滋滋的烧灼之声。 我伸出右手食指,蘸着舌尖血,直接在面具上画符。 很快,一个血色封印便已成形,我大喊一声:“破!” 血色封印瞬间没入青铜面具里面,就听呜哇一声尖叫,一团黑影自面具中飞出来,飘浮在半空中。 藏在青铜面具里的邪物,终究现身了! 我抬头一看,凌空飘浮着一团鬼影,青铜面具之所以能勾人魂魄,应该全是这团鬼影的“杰作”。 青铜面具本身是不害人的,害人的是面具里面的厉鬼。 这个鬼影脱离了面具以后,容貌也显现出来。 鬼影的衣着打扮非常古老,一看就是南方丛林里面的少数民族,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南蛮子”。 这个南蛮子的鬼魂,才是伤害柯振南的罪魁祸首。 南蛮子被逼出青铜面具,显得十分恼火,在空中旋转一圈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我扑下来。 “来得好!” 我大喊一声,等南蛮子扑到面前的时候,突然扬起手臂,一张驱鬼符拍在南蛮子胸口上。 一团暗红色光芒在南蛮子胸膛爆裂,南蛮子呜哇怪叫一声,向后飞出去,眼瞅着他想从窗户溜出去。 “哪里跑?!” 我大喝一声,修罗剑甩手飞出。 修罗剑凌空化作一道精光,刺向南蛮子后背。 只听当的一声脆响,修罗剑没入南蛮子的鬼体,同时带着南蛮子一起击碎了窗户,飞到了外面。 我急忙跑到窗口边上,就看见修罗剑钉在外面的一棵大树干上,南蛮子的鬼体也被钉在树上,痛苦的挣扎着。 这里是底楼,我直接从窗口跃出去,来到大树下面。 就看见修罗剑泛着幽光,正在吸食南蛮子的鬼魂,南蛮子的鬼魂渐渐消散,越变越模糊,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 第八百三十一章 船墓传说 一晃眼的时间,又过去了大半月。 广州的天已经越来越热了,这天我正在喝着凉茶,接到李爱国的电话。 李爱国邀请我去吃饭,说要答谢上次我出手相助。 我抵达饭店包间,发现包间里除了李爱国以外,还有古天,柯振南以及帅飞。 我出手帮忙处理了那张诡异的青铜面具以后,帅飞的杀人嫌疑也被澄清,所以帅飞把我当成了大恩人,对我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称呼也从以前的“臭道士”,变成了毕恭毕敬的“杨大师”。 帅飞主动站起来给我斟酒,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同时也向我道歉。 我本也不是小鸡肚肠的人,跟帅飞连干了三杯酒,心中的芥蒂也就消除了。 柯振南也主动跟我敬酒,我问他身体状况怎么样,柯振南说:“基本上已经痊愈了,虽然医生让我戒口,但在医院喝了这么多天的稀饭,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怎么也戒不住了,哈哈!” 我跟柯振南碰了碰杯,叮嘱他少喝一点。 觥筹交错间,李爱国跟我提到了那批青铜器。 提起那批青铜器,李爱国非常激动,那语言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 李爱国告诉我,他们经过数天的研究,终于确定了那批青铜器的出处,来自南越古国。 南越国,又称为南越或南粤,是约前203年至前111年存在于岭南地区的一个国家,国都位于番禺,也就是今天的广东省广州市,疆域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的大部分地区,福建的一小部分地区,海南,香港,澳门和越南北部、中部的大部分地区。 秦朝灭亡后,由南海郡尉赵佗于前203年起兵兼并桂林郡和象郡后建立。 前196年,赵佗向西汉皇帝刘邦称臣,南越国成为西汉的一个“外臣”。 约前183年,南越国与西汉交恶,赵佗开始称帝,其后,闽越、夜郎、同师等国皆臣属于南越国,南越国的势力影响范围扩张至顶峰。 前179年,南越国与西汉修好,赵佗再次向西汉皇帝汉文帝称臣。 前113年,南越国第四代君主赵兴因向西汉请求“内属”,而和丞相吕嘉发生争议。吕嘉杀死赵兴,立其兄赵建德为新君主,并与西汉对峙。 前112年,西汉君主汉武帝出兵10万发动对南越国的战争,并在前111年将南越国灭亡。 南越国的建立,对岭南地区也是有着非常积极的推进作用。 南越国是岭南地区的第一个郡县制国家,它的建立保证了秦末乱世岭南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来源于秦朝中原地区的统治者,带来了中原先进的政治制度和生产技术,使岭南地区落后的政治、经济现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南越国君主推行的“和辑百越”的政策,促进了汉族和南越国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并使汉文化和汉字得以传入岭南地区,改变了岭南落后的文化状况。 南越国共传五代王,共九十三年,开国君赵佗,人称南越武帝。 李爱国大致讲了讲南越的历史以后,又提到了那张诡异的青铜面具。 李爱国说,他们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和民间传说以后,终于得知,这种诡异的青铜面具,名叫“蚕魂面具”。 面具由巫师打造,戴在死尸的脸上,里面封印着死尸的魂魄。 蚕魂面具通常出现在陵墓里面,戴在用来陪葬的死尸脸上。 这种戴着蚕魂面具的死尸,灵魂不灭,通常被陵墓主人当做保护陵墓的“机关”,类似于僵尸之类的东西。 蚕魂面具来源于西南蛮夷之地,古时候的西南地区有很多神秘的少数民族,一些少数民族掌握着古老的巫蛊之术。 南越国当时统治着这些西南蛮夷,蚕魂面具也就流入了南越。 我个人对华夏历史还是很感兴趣的,李爱国口沫横飞的说着,我也听得津津有味。 讲完蚕魂面具,李爱国话锋一转:“接下来我要讲的才是重点!” 顿了顿,李爱国问:“刚才我说过,这种蚕魂面具,通常是戴在陪葬死尸的脸上,让死尸保护陵墓。换句话说,只有陵墓里面,才有这种蚕魂面具。渔船1号这次在南海海域打捞起了蚕魂面具,以及大量陪葬的青铜器皿,这说明了什么?” 我心念一转,骨碌碌转了下眼珠子,回答道:“说明……南海下面……有古墓?!” “聪明!”李爱国对我竖起大拇指,激动的说:“迄今为止,在广州市内发掘出的南越王墓,已经确认是南越第二任皇帝,南越文帝赵眜的陵墓,而有关于南越开国皇帝,南越武帝赵佗的陵墓,却一直没有找到。 民间传言,当年南越的航海技术已经非常发达,赵佗为了自己的陵墓不被盗掘,生前便秘密调遣能工巧匠以及风水大师,在南海之中,修建了一座巧夺天工的沉船墓。 大海苍茫,谁也找不到赵佗的沉船墓。 就算找到了赵佗的沉船墓,要想进入海底探墓,那也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到的。 所以民间一直有海底船墓的传说,但数百上千年以来,却从未有人找到过南越王的沉船墓。 甚至有人提出,也许所谓的海底船墓,根本就是一个骗局,大海下面的环境非常复杂,怎么可能把陵墓修建在海底下面?” 说到这里,李爱国的脸上闪烁着兴奋的神色:“渔船1号打捞起的青铜器皿,以及那张蚕魂面具,足以印证海底船墓传说的真实性,南越王赵佗的陵墓,真的就在南海下面!”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感觉李爱国就像在说天书似的,不敢想象,陵墓竟然能够修建在茫茫大海之下。 修建海底墓,就算是现在的科技水平也不一定能够办到,更别说在那个科技文明都还很落后的古代,古人是怎么做到的? 李爱国一本正色道:“你可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在历史文献中,都有沉船墓的记载,我们考古界经过缜密分析,认为沉船墓绝对是可行的!” 第八百三十二章 保镖? 李爱国也是来了兴致,掰起指头跟我们讲起了沉船墓。 李爱国说,沉船墓,顾名思义,是用沉船做成的陵墓。 因为海底的特殊环境,所以在海底建造陵墓,跟陆地上完全是两个概念。 陆地上建造陵墓,主要是选取风水,陵墓大多都建造在人迹罕至,风水极佳的山林地带,利用本身的自然环境,直接开山挖洞就可以了。 但是在海底下面,怎么去开山挖洞? 而且海水是流动的,根本不可能在水下直接修建一座地宫。 于是,古人脑洞大开,从海底沉船上面找到灵感,创造出了沉船墓这一伟大的发明。 虽然现在几乎还没人见过沉船墓,但是考古学家经过研究分析,大致弄清楚了沉船墓的奇特构造。 沉船墓通常是由一艘大船或者几艘大船组成,事先便在船舱里修建好墓室,然后把船开到指定海域,接着再把船凿沉,让其倾覆之后,沉入海底。 沉船就会像一只倒扣的大碗,扣在海底。 有些规模宏大的沉船墓,还会用粗壮的铁锁链,将沉船墓固定在海底下面。 当然,所有这一切说起来容易,真正操作起来,难度还是非常大的。 所以从古到今,即使是像秦始皇那样的千古一帝,也没想过把陵墓修建在海底。 古天插嘴道:“古人的智慧无穷无尽,很多东西我们现代人都自叹不如。就拿长城来说,长城被誉为世界第七大奇迹,在太空中都能看见壮阔的万里长城,你能想象出,在科技落后的古代,人们是怎样修建出万里长城的吗?” 柯振南说:“是啊,当年发现秦兵马俑的时候,二号俑坑内已出土有铜矛、铜弩机、铜镞、残剑等,其中还发现了一批青铜剑,长度为86厘米,剑身上共有八个棱面。 考古工作者用游标卡尺测量,发现这八个棱面的误差不足一根头发丝的宽度,已经出土的19把青铜剑,每支剑都如此。 这批青铜剑内部组织致密,剑身光亮平滑,刃部磨纹细腻,纹理来去无交错,它们在黄土下沉睡了2000多年,出土时依然光亮如新,锋利无比。 科研人员测试后发现,剑的表面竟然有一层10微米厚的铬盐化合物。 这一发现立刻轰动了世界,因为这种铬盐氧化处理方法,只是近代才出现的先进工艺,德国在1937年,美国在1950年先后发明并申请了专利。 清理一号坑的第一过洞时,考古工作者发现一把青铜剑被一尊重达150千克的陶俑压弯了,其弯曲程度超过45度。但是,当人们移开陶俑之后,令人惊诧的奇迹出现了。那又窄又薄的青铜剑,竟在一瞬间反弹平直,自然恢复。当代冶金学家梦想的‘形态记忆合金’,竟然出现在2000多年前的古代墓葬里,真是难以想象!” 柯振南不愧是考古学的高材生,旁征博引,信手拈来。 帅飞也不甘示弱,接着说道:“事实上,关于铬盐氧化处理的方法,绝不是秦始皇时代的发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国人就掌握了这一先进的工艺。 春秋五霸时期,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一举击败了吴王夫差,演出了历史上春秋争霸的最后一幕。 岁月的流逝,使这场惊心动魄的战争静静沉睡在历史的长卷里,忙忙碌碌的后人几乎把它遗忘了。 然而,一支考古队在挖掘春秋古墓时,却意外发现了一把沾满泥土的长剑,剑身上有一行古篆‘越王鸠浅(勾践),自乍(作)用剑’跃入人们眼帘。 当年,这一重大的考古发现立即轰动了全国,但是,更加轰动的消息却来自对古剑的科学研究报告。 最先引起研究人员注意的是,这柄古剑在地下埋藏了两千多年为什么没有生锈呢?为什么依然寒光四射,锋利无比呢? 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越王勾践剑千年不锈的原因在于剑身上被镀上了一层含铬的金属。 大家知道,铬是一种极耐腐蚀的稀有金属,地球岩石中含铬量很低,提取十分不易。 铬还是一种耐高温的金属,它的熔点大约在4000c。 中华文明中曾有过太多的秘密,谁能想象,20纪50年代的科学发明,竟然会出现在公元前二百多年以前?又有谁能想象,秦始皇的士兵手里挥舞的长剑,竟然是现代科学尚未发明的杰作?迄今为止,我们都不能解释这种超常规的科技早熟现象!” 我鼓掌说道:“不错不错,你们说了这么多,今天真是让我长见识了!” 李爱国对我笑了笑:“杨大师,还想不想长点见识?” “哦?”我挑了挑眉头:“教授,你好像话中有话呀!” 李爱国咳嗽两声,正色道:“杨大师,其实今天请你来吃饭有两个意思。第一个意思,确实是真心诚意的向你表示感谢。那第二个意思嘛,是想请你再帮我们一个忙!” 嘿,好你个小老头,居然给我下套子啊! 我笑了笑,也没多说什么,就问李爱国需要我再帮什么忙。 李爱国端起酒杯,躬身敬我一杯,激动的说:“我想请杨大师帮我们一起寻找南越王的海底船墓!” 噗! 一听这话,我刚喝进嘴里的酒,一下子喷出老远。 我满脸困惑的看着李爱国,我不过是江湖道士,跟考古专业八竿子都打不着,更何况我对考古这方面完全没有研究。 我擦了擦嘴角的酒渍说:“李教授,你不是开玩笑吧,考古这方面我可是一窍不通啊,我怎么帮你?” 李爱国放下酒杯说:“考古这方面的东西,不需要你操心,你的职责主要是保护考古队的安全。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请你来给考古队当保镖!” 当保镖?! 我十分不解,要说保镖,不是应该去请专业的保镖,或者去请职业军人吗?请我一个道士当保镖是几个意思? 李爱国一脸严肃的说:“其实组织上也考虑过,请特种兵来保护考古队的安全,但是我认为,十个特种兵都比不上一个杨大师。特种兵再厉害,他们能对付蚕魂面具吗?不能! 更何况船墓里肯定还有其他更加凶险的邪物,而对付邪物,是杨大师的看家本领,其他人都不能胜任!” 第八百三十三章 钦点 李爱国这句话倒是大实话。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虽然他们在考古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但碰上“蚕魂面具”这样的邪物,他们也是束手无策。 海底船墓里面,不可能只有一张蚕魂面具,甚至可能还有比蚕魂面具更加凶险的东西,所以李爱国想要我跟他们同行,帮他们对付海底船墓里面的邪门东西。 但是,说句心里话,我真的对去海底探墓,没有太大的兴趣。 大海苍茫,其中的凶险可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 说的自私一点,我现在的生活平平稳稳,幸福和谐,我为什么要提着自己的脑袋去冒险? 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婉言谢绝,还没开口说话呢,就看见古天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今天这顿晚宴,敢情是一顿“鸿门宴”啊? 我无奈的笑了笑,看了看李爱国,又看了看古天,说:“如果我说我不想去,你们也不会答应对不对?” 古天伸手指了指天花板,说:“这次可不是我们擅作主张,派你跟随考古队去南海,是上面的决定。说白了,是上面钦点你去执行这个任务的,明白吗?” 我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人怕出名猪怕壮,名气太大了也不好,什么事儿都要找上我。 李爱国说:“上面对这座海底船墓非常重视,一旦我们找到海底船墓,那绝对可以轰动世界啊!” 不同职业的人,有着不同的信仰。 对于我来说,铲除世间邪恶,那就是我的信仰。 而对于李爱国他们来说,发现历史,挖掘历史,那就是他们的信仰。 为了信仰,他们可以上天入地,不惧生死。 虽然我们表面上没有说明,但其实我们的心里都知道,要在苍茫大海里面寻找一座沉船墓,,危险系数极大,必定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情。 晚宴结束,李爱国有些不胜酒力,微醺着起身向我告辞,让我三天之后去考古研究所集合。 帅飞和柯振南也相继跟我告辞,他们走了以后,包房里只剩下我和古天。 古天递给我一支烟:“兄弟,这次又得辛苦你了!” 我带着无奈的口吻,开玩笑的说道:“谁让我红呢?” 古天说:“这次寻找海底船墓,属于是国家级的行动,上面欣赏你的能力,才让你为这支考古队保驾护航,换个角度想,其实这也是一种荣幸!” 顿了顿,古天又说:“但我也知道,这次的考古任务非常凶险,说句不好听的,也许会有人命葬大海。但是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能活着回来!” 我吐了个烟圈,咧嘴笑了笑:“放心吧,我命硬得很!” 我和古天走出包间,离开的时候,我问古天:“我能带帮手吗?” 古天沉吟道:“这次的行动非常机密,由上面的领导直接安排,每一个进队的人都需要审核。这样吧,我再帮你申请一个名额,你带一个人去吧!” 回到公司,我把这事儿跟大家一说,王保长第一个蹦了起来:“什么?!你要去盗墓?!” 我揉了揉太阳穴:“什么盗墓?!是探墓!拜托你发音标准一点好不好?” 王保长说:“探墓跟盗墓有什么区别?一个是官方行为,一个是私人行为,其性质其实都是一样的!” 丁明自告奋勇的问我:“杨程,把我带上呗?我本身对历史考古之类的东西就很感兴趣,读大学那会儿,我差点就报读了考古系,我很向往那种刺激的地底冒险!” “这次可不是地底冒险,这是比地底冒险更加危险的海底冒险!”我很严肃的说。 丁明还想说话,却被赵霞伸手捂住了嘴巴。 赵霞拖着丁明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你有啥本事呢,你要去海底冒险?都多大的人了,就算不对自己负责,也得对我负责呀……” 看见丁明被赵霞揪着耳朵的样子,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说句心里话,我压根就没想过带着丁明一起去,丁明和赵霞已经确定了的婚期,我不想让丁明再去冒险,第一,丁明不是考古专业人士,也没有驱邪抓鬼的本事,去了就是个拖油瓶,上面也不会同意。第二,丁明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赵霞怎么办?还没举行婚礼呢,就成寡妇了。 “大师兄,我陪你去吧,咱们师兄弟二人联合出马,什么妖魔鬼怪敢阻挡我们的步伐?”王保长意气风发的说。 我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王保长皱眉道:“大师兄,你不相信我?” 我一本正色的说:“公司还有那么多生意需要打理,如果你跟我都走了,公司的生意谁来处理?而且我听说你刚刚才接了笔生意,过两天就要出发去福建,你跟我去南海凑什么热闹呢?而且……我可不想咱们全军覆没……” 王保长不再多说什么,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是呀,万一这次去南海发生意外,就算我死了,公司至少还有王保长撑着,生意还能一直做下去。如果王保长跟我一块儿出去,咱俩都出事了,辛辛苦苦创建的公司,岂不就垮掉了吗? 丁明和王保长都不是最佳人选,我把目光投向青青和谢一鸣。 青青说:“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我和你一起吧!” 其实我很想青青一块儿去的,不过想了想,青青身份特殊,没法通过审核。 最后,我只能把目光投向谢一鸣。 谢一鸣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笑嘻嘻的说道:“现在没人跟我抢这个宝贵的名额了吧?” 王保长说:“臭小子,你当是去旅游呢,一个不小心就会没命的!” 谢一鸣挺起胸膛,一本正色的说:“自从拜师入门,我就不在乎生死,怕死就别干这一行喽!再说了,有师父罩着我,我怕什么呢?而且,师父出门办事,徒弟鞍前马后,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我拍了一下桌子,指着谢一鸣说:“好,就是你了!” 第八百三十四章 蛟龙行动队 三天之后,我带着谢一鸣如约来到考古研究所。 谢一鸣的身份审核很顺利通过了,一来,谢一鸣只是一个高中生,人生履历比较干净;二来,谢一鸣家庭背景强大,不仅是书香门第,其家人也担任多个要职;三来,谢一鸣是我的徒弟。 所以,上面对于谢一鸣加入考古队,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和谢一鸣抵达考古研究所的时候,里面已经站着好几个人。 看见我们到来,所长李爱国很热情的迎接我们,然后招呼大家集合。 我数了数,这支考古队加上我和谢一鸣,一共有十二个人。 李爱国详细的介绍了一下各人的身份,让我们彼此之间有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这支考古队,被命名为“蛟龙行动队”。 队长自然是由李爱国担任,李爱国是考古研究所的所长,从事考古研究工作接近五十年,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考古经验,都相当丰富,他是这次考古行动的总指挥。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爱国竟然任命我为蛟龙行动队的副队长,由我全权负责蛟龙行动队的人身安全。 而之所以让我担任副队长,是为了让队员们能够更好的服从我的命令。 对于我担任副队长这一职责,柯振南和帅飞他们自然是没有意见,并且举双手赞成,因为他们知道我的本事。 有人认识我,也有人不认识我。 有人尊敬我,也有人不把我放在眼里。 其中一个大块头的反对声音最大,大块头的名字很有特色,名叫“高兴”,但他那样子却不像名字那样可爱,他的面庞黑黝黝的,浓眉大眼,一脸冷酷,一副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感觉。 听李爱国介绍,此人是个非常出名的航海家,创造过独自一人,环海全世界的辉煌记录,航海经验非常丰富,对大海也非常了解,这次聘请他加入蛟龙行动队,主要就是让他掌舵,所以他在行动队里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高兴长得又高又壮,身体素质非常好,两条胳膊肌肉分明,结实异常,比一般人的小腿都还粗。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线条突出,很有肌肉美感。 此时他抱着膀子站在角落里,不冷不热的说:“一个年轻小娃娃,有什么资格当副队长?” 谢一鸣年轻气盛,一听高兴这话,谢一鸣立马就不高兴了,我都没有开口说话呢,谢一鸣便跳出来为我打抱不平,冲着高兴喊道:“喂,大傻个,你瞧不起谁呢?知道我师父的名号吗?” 谢一鸣也是个刺头,口不择言,直接骂高兴“大傻个”,高兴皱起眉头,冷哼道:“知道,不就一江湖神棍吗?” “神棍?!”谢一鸣呸了一口痰:“等你在海底墓碰上邪门东西的时候,可别吓得尿裤子,更不要跪着求我师父救你!” 办公室里的气氛原本还很和谐的,谢一鸣和高兴的争吵,打破了原本的和谐。 李爱国立即出来圆场道:“住口!一人少说两句!你们这是做什么?大家都是一个队伍里的人,还没出发呢就在吵嘴,如果大家的心都不能统一,怎么能够做好事情?出门在外,我们理应互帮互助,团结一致!” 看见李爱国发火,高兴也没有多说什么,自顾自走到边上。 谢一鸣翻了翻白眼,对高兴吐了吐舌头,也退回我的身旁。 帅飞和柯振南作为李爱国的助手,两人自然是要参加这次行动的。 除了李爱国,我,谢一鸣,高兴,帅飞,柯振南六人以外,办公室里还有另外六个人。 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卫衣,打扮比较时尚的年轻男子,名叫小智,是一个留美归来的电脑专家,负责通信联络,采集数据等等。 一个络腮胡,面容刚毅的中年男子,名叫周凯,是一名探险家。上过天,下过地,走过雪原,穿过丛林,还曾攀登过珠穆朗玛峰,无论是胆识还是勇气,都是业内响当当的大神级人物。 站在周凯身旁的,是一个两鬓花白的小老头,穿着一件复古的中式小马褂,手里还搓着两颗铁核桃,那模样就像一个土地主。 听李爱国介绍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小老头来历非同凡响。 这个小老头竟然是个盗墓高手,他们家有祖传的盗墓手艺,小老头自幼便跟着家里人下斗,学习了一身超凡本领,对于古墓的构造非常熟悉,六七十年代便走遍大江南北,被江湖人士尊称为“盗墓祖师爷”,姓齐,人称齐师爷。 后来齐师爷金盆洗手了,做起了正当生意,国家认为他是一个奇才,也就没有动他,反而聘请他为考古的名誉教授,但凡有下墓的行动,就会叫上齐师爷,相当于队伍里的技术顾问。 齐师爷还有个徒弟,真实姓名不知道叫什么,反正大家都叫他“耗子”,长得又瘦又小,跟耗子还真的有几分相似。话不多,但是一双小眼睛贼亮贼亮的。 队伍里还有个生物学家,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就是一个知识分子,虽然经常在野外工作,但却长得白白净净,约莫三十来岁,姓唐,有个惊天骇俗的名字,唐增! 因为发音的原因,我们听成了“唐僧”,谢一鸣忍不住哈哈大笑:“咱们这是要去西天取经吗?” 谢一鸣这话一出,众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我赶紧瞪了一眼谢一鸣,让他不要乱说话。 谢一鸣刚才提到了“西天”两个字,众人都觉得晦气,因为这是一种禁忌。 西天,在我们的认知里面,代表着“死亡”的意思,这是不吉利的。 尤其对于齐师爷这种江湖人士来说,更是讲究。 齐师爷眉头一蹙,满脸不悦,指着谢一鸣喝斥道:“年轻人,东西可以乱吃,但是话不能乱说!” 谢一鸣还没意识到自己错在哪里,面对齐师爷的呵斥,翻着白眼问:“我说啥子了?” 齐师爷摇了摇头:“谁把这个外行叫来的!” 谢一鸣还想说话,我赶紧把他撵走了。 最后一名队员是个女人,也是行动队里唯一的女同志,差不多三十岁的样子,长得很漂亮,很有女人风韵,穿着紧身衣,衬托出妖娆的身材轮廓,长发微卷,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显得漂亮而又干练。 李爱国笑着介绍说:“这是我闺女,李斐!” 第八百三十五章 海祭 这是国家级的绝密行动,只有上面的大领导知道蛟龙行动队的存在。 为了掩人耳目,由组织上出面,征用了一艘深海渔船,以及渔船上的十名船员。 我们这支行动队里面,除了航海家高兴以外,其他人都不会开船,而一艘大型的深海渔船,需要很多人协力合作,所以我们需要这些船员。 这十名船员,包括我们一行十二人,在上船之前,都签了生死协议,并且还写了遗嘱,搞得十分悲壮。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组织上为这些船员开出了很高的报酬。谁愿意跟着行动队出海,谁就能获得一份巨额报酬,就算是不能活着回来,这份报酬也足够家里人衣食无忧的活下去。 这些船员大多都是穷苦人家出生,家境不太好,说到底,他们纯粹就是用自己的性命去换这笔奖金。即使明知道此去非常危险,他们也要去,因为他们只想让家里人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从这点上讲,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失为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 要想探索海底船墓,除了足够的人手以外,还需要配置非常精良的装备。 不说别的,光是潜水套装都得用进口货,还有什么探测器等各种高科技仪器,虽然昂贵,但是一点都不能马虎。 船长派人采购了大量的清水和食物,确保我们在海上漂荡两三个月都不会断粮。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上面还给我们配备了充足的枪支弹药,海底船墓里有什么危险谁都不知道,而且大海里的危险也数不清,如果没有强悍的火力保障,那肯定寸步难行。 李爱国让我翻看老黄历,选了个良辰吉时正式出海。 海边有个习俗,出船远洋,或者要出海做什么大事的时候,就会举行“海祭”,也就是拜祭海龙王,请海龙王保佑平安,就跟我们拜佛保平安是一个道理。 其实不光是海上,大江大河里跑船的人,也讲究这样的风俗。 我们那边也有,跑船之前,在船头上摆放很多祭品,然后点一炷香,挂一串鞭炮。 鞭炮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十分热闹。 然后,船员们就将摆放在船头上的祭品,恭恭敬敬的倒入河里,这些祭品都是供奉给河神享用的,祈求河神保佑平安。 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据说是为了吓跑河里的那些脏东西。 大河里跑船的都很讲究这些习俗,更别说在大海里跑船的人了。 船长买来一只大红公鸡,还做了一碗糯米饭。 有个叫二莽的船员,长得五大三粗,脑子也很简单,但是非常勇猛,是队伍里出了名的莽汉子。 二莽话不多说,直接提刀在公鸡的脖子上抹了一刀,鲜血淅淅沥沥滴落下来。 二莽倒提着公鸡,绕着渔船走了一圈,把鸡血全都洒在船舷上。 大红公鸡血是纯阳之血,具有辟邪的功效,按照老祖宗的说法,把公鸡血洒在船上,就能防止海里的邪物爬上船。 走了一圈下来,大红公鸡早已断气了,二莽挥刀斩下鸡头。 船长接过血淋淋的鸡头,把鸡头放在热气腾腾的糯米饭上面,然后端着那碗糯米饭走到船头。 船长点上一炷香,当先跪了下来,后面的人纷纷跟着跪了下来。 这些风里来雨里去的汉子,平时大风大浪都不害怕,此时却一个个神色凝重,模样虔诚。 船长双手捧着香,高举过顶,拜了三拜,后面的人也跟着拜了三拜。 然后,船长把香插在糯米饭里,嘴里念叨着一些当地的俗语,感觉像是在唱歌:“海龙王保平安……热血男儿把家还……虾兵蟹将装满筐……采到金银献龙王……” 念叨完毕,船长把那碗装着鸡头的糯米饭丢进海里。 李爱国戴着墨镜,双手叉腰站在船头,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大手一挥:“出发!” 渔船缓缓驶离码头,推开波浪,朝着大海进发。 海风吹拂着我们的脸,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激动之色。 这种深海渔船可不比普通渔船,深海渔船通常都在大海深处进行捕捞作业,需要抵抗更强大的风浪,应对更加恶劣的自然环境。所以深海渔船的体积很大,而且船身很重,非常坚固。 用船长的话说,只要不是碰上大海啸,渔船都经受得住大海的考验。 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天气非常好,预兆着一个好的开始。 人们的心情都很好,在船上吹着海风喝着啤酒,听着怀旧金曲,喝到高兴的时候,船长还带领着船员们一起大合唱郑智化的《水手》: “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年少的我喜欢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 渔船渐渐驶向大海深处,蔚蓝色的大海就像琥珀,阳光落在海面上,波光粼粼。 谁也不知道层层翻滚的海浪下面,究竟藏着多少神秘的往事? 甲板上的空间很大,队员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在没有碰上危险之前,大家的心情都是非常愉悦的。 我和谢一鸣靠在船舷上吹着海风,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出海,感觉有些晕乎乎的,像是晕船的症状,胸口闷得慌,一口接一口的喝着酒。 海洋的威力是巨大的,即使是重达千吨的深海渔船,也被起伏的海浪颠来颠去。 谢一鸣一直侧着脑袋,眼光瞄向甲板的另一侧。 我用手肘撞了撞谢一鸣,问他在看什么。 谢一鸣努了努嘴巴,眼睛放光:“那个女人真漂亮!” 渔船上面一共有二十二个人,只有一个女人,那就是李爱国的闺女,李斐。 可能是受到父亲的言传身教,李斐从小就对古文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长大以后也顺利进入大学考古系,毕业以后,留在了大学里面任教,现在是大学里非常年轻的考古系教授,参与了多次重大的考古行动,也发表了很多专业论文,在国内外考古界的名气非常响亮,已经隐隐有了超越父亲李爱国的势头。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个集美貌和智慧于一体的女人。 第八百三十六章 带刺的玫瑰花 在我们固有的刻板印象中,喜欢考古专业的人,都是像李爱国这样的老古董,从里到外都透露出一股子古味儿,仿佛跟这个时代脱了节。 我上大学那会儿,也见过考古系的学生。 清一色的男生,一个女生也没有。 而且这些男生,几乎都是戴着眼镜,老气横秋的样子,根本不像其他专业的男生一样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考古系的男生,都很难找女朋友,因为没有女生会喜欢这种死气沉沉,整天跟古董,古尸打交道的男生。 用当时一个女生的话来讲:“要我跟学考古的男生在一起,万一他把我当古尸研究怎么办?” 所以,考古专业里面,能够走出李斐这样的美女,那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稀罕事儿。 李斐在考古界,就是一个另类的存在。 说实话,李爱国长的吧,只能算过得去,也不是特别帅,但李斐却“取巧卖乖”,刚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长得十分漂亮,身材高挑,再加上三十岁的年纪,女人味十足,随便站在哪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光看李斐的外形,很难将她跟考古联系在一起,不知道的人,可能以为她是个模特。 自从上船以后,谢一鸣的那双眼睛,就像被磁铁吸引住了似的,一直跟着李斐移动,李斐走到哪里,谢一鸣的目光就跟到哪里。那副小眼神,恨不得剥掉李斐的紧身衣。 我一本正色的训斥谢一鸣,说:“喂喂喂,咱们是出来办正事的,不是出来游山玩水看美女的,你刚才都签了生死协议,还写了遗嘱,难道一点紧张感都没有吗?” “有啊!”谢一鸣的目光依然停留在李斐身上,头也不回的说:“我紧张得很呢,你看,她看见我了……好紧张……她朝我走过来了……师父怎么办……你说我长得这么帅……她会不会主动约我?我应该答应她吗……” 谢一鸣就跟魔怔了一样,一个人在那里叽叽咕咕说个不停,不断的摆出自以为很酷的姿势。 李斐果然朝着我们走了过来,她步履轻盈,身姿婀娜,手里端着一杯红酒。 李斐穿紧身衣都这么好看,如果穿上性感的纱裙或者晚礼服之类的,肯定更加漂亮。 李斐走过来,完全无视谢一鸣,径直从谢一鸣身旁走过,看都没看谢一鸣一眼,来到我的面前。 谢一鸣姿势僵硬的站在旁边,满脸尴尬。 原来李斐根本不是冲着他来的,而是来找我的。 李斐站在我面前,海风一吹,她身上的香水味便飘入我的鼻子。 李斐左手端着酒杯,右手递到我面前,落落大方的说:“杨大师,你好,久仰大名,我叫李斐!” 我伸出手,同李斐握了握手,礼貌的回应道:“李小姐你好,叫我杨程就好了!” 李斐微微一笑,顿时笑靥如花,十分迷人,她说:“之前便听说过你的名字,前些天又听老父亲提起你的光辉事迹,心中对你充满了敬仰和好奇,一直想找机会见见你,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相遇了!” 李斐说到这里,举起酒杯,我也举起啤酒,跟她碰了一下。 谢一鸣一副落寞的表情看着我们,举起杯子,隔空假装跟李斐碰了一下,然后一仰头,闷闷的喝掉了一罐啤酒。 李斐浅浅喝了一口红酒,对我说:“旅途愉快!” 我笑了笑,紧张的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我也对李斐说:“旅途愉快!” 海风吹拂,李斐撩了撩额前的头发:“杨大师年纪轻轻,便有这么高的造诣和修为,小女子实在是佩服!” 我说:“李小姐长得如此性感漂亮,竟然是考古系的重量级教授,我也是佩服的很呢!” 李斐笑了笑,耸了耸香肩说:“没办法,家庭熏陶,从小就耳濡目染,自然也就对考古产生了兴趣!” 我点点头,一点也不夸张的说:“李小姐如果不是从事考古的话,现在肯定是个模特,或者是个大明星!” 李斐露出自信且开心的笑容:“不瞒你说,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我若是进军娱乐圈的话,估计也就没那些花旦什么事了,所以想了想,我还是去学考古吧,深藏美丽与智慧!” 跟李斐闲聊了一会儿,心情跟天气一样,很明媚。 在李斐身上,完全没有考古工作者那种死气沉沉的特质,李斐十分健谈,而且充满阳光,是个很吸引人的女人。 直到李爱国在船舱里叫李斐过去说事儿,李斐才依依不舍的跟我道别。 李斐喝完杯中最后一口红酒,笑脸吟吟的说:“杨大师,跟你聊天很开心,有机会再来找你,我原本以为,道士都是很严肃,很冷酷的人,没想到杨大师这么风趣幽默!” 我也喝掉最后一口啤酒,微笑着说:“我原本以为,考古工作者都是没有活力,死气沉沉的老古董,没想到李小姐这么阳光活力!” 李斐跟我挥手再见,转身往船舱走去。 经过谢一鸣面前的时候,李斐突然停下来,对着谢一鸣回眸一笑,谢一鸣当场愣住,一副傻傻的模样,就像被李斐勾了魂。 “这位小朋友,你从上船就一直盯着我,我有这么好看吗?”李斐问。 谢一鸣的脸庞顿时涨得通红,估计他万万没有想到,李斐早就知道他在偷看。 谢一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傻傻的点了点头。 李斐莞尔一笑:“你想泡我?” 谢一鸣的脸红得就跟猴屁股似的,再次傻傻点了点头。 李斐说:“那可不行,姐姐已经三十岁了,跟你年纪差距太大,而且……姐姐是跆拳道黑带,前不久一个不小心又拿了全国冠军。所以呀,脾气不太好,一个不高兴就会出手揍人,上次在地铁上,有个猥琐男偷窥我,结果在医院躺了两个月呢……” 李斐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谢一鸣满脸懵逼的站在原地。 直到李斐走进船舱,谢一鸣才缓缓收回目光,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转头对我说:“师父,这是朵带刺的玫瑰花,千万不能碰!” 第八百三十七章 老船长的奇闻异事(上) 渔船距离陆地越来越远,在近海海域的时候还能看见来往的很多船只,有时候还兴奋的跟对方挥手打着招呼。 到了外海海域以后,很长时间都难得看到一艘船,我们所乘坐的深海渔船,在苍茫大海上,也不过是一叶扁舟般渺小。 随着时间的推移,刚上船时候的那种兴奋劲儿完全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孤寂感,心里空洞洞的,又不知道做点什么,大多时候都是望着蓝色的大海发呆。 跑船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像这种深海渔船,一出海最少都是十天半月,甚至整整一月都在海上漂荡,日子非常难熬,有的人甚至会憋得发疯。 尤其像我们这种从没出过海的人,在海上航行一两天,都感觉受不了。 好不容易熬到夜幕降临,船长在船舱里安排了晚宴,好酒好菜的款待蛟龙行动队。 这种大型渔船的船舱十分宽敞,里面还有专门的餐厅。 除了几个值班的船员以外,其他人全都来到餐厅,围着两张长条桌坐下。 渔船上面最不缺的是什么? 自然是海鲜。 深海渔船每次出海作业,都会捕捞数量庞大的海鲜,像内地餐厅里的那些昂贵海鲜,在这里就像地摊货一样,根本不值一提。 什么帝王蟹,什么大龙虾,什么大海螺,什么极品海参,还有各种各样的海鱼,琳琅满目摆满了两张长条桌。 这顿丰富的海鲜大宴,如果在高档的海鲜酒楼里面,起码价值几十万。 然而此时此刻,这些美味珍贵的海鲜,却在我们面前堆成了小山,可以甩开膀子,尽情享用。 今夜的大海十分平静,海浪温柔的拍打着船舷。 漆黑的海面上,一轮明月缓缓升起,月光沐浴着我们的渔船,景色非常的梦幻。 良辰美景,也给我们这顿晚宴增色不少,我们吹着咸湿的海风,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喝酒聊天,一边欣赏海上的美景,氛围特别棒。 老船长高举着酒杯,满脸绯红的说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欢迎大家,干杯!” 船长姓阮,今年五十出头,但是常年辛苦的跑船劳作,让他早已是满头白发,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看上去十分沧桑,我们都叫他“老船长”。 这个老,不仅仅是指他的年龄老,更主要的是说他资历老,经验丰富,充满了尊敬的意思。 晚宴一直持续到午夜,席间陆陆续续有人离开,有人回寝室休息,有人不胜酒力,最后也没剩下几个人。 除了老船长以外,还有我,谢一鸣,以及李斐四个人。 我惊讶于李斐的酒量,她从开始喝到结束,依然是神采奕奕,脸上甚至连一点微醺的表情都没有显露出来,酒量就跟海一样深,实在是厉害。 我冲李斐抱了抱拳:“巾帼不让须眉,李小姐真是海量,佩服佩服!” 李斐笑了笑:“杨大师也挺厉害,这么多人都回去睡觉了,杨大师却连一点睡意都没有!” “哪能呀!”谢一鸣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着呵欠说:“我师父是晕船,所以睡不着!” 我皱起眉头,暗地里踢了谢一鸣一脚,你大爷的,瞎说什么大实话! 李斐捂嘴咯咯咯笑了起来,李斐喝了酒以后,模样变得更加妩媚动人。 老船长很高兴,又给我们一人开了一瓶酒,他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我很久都没像今晚这样开怀痛饮了,过瘾,哈哈,真是过瘾!” 在海上漂泊的日子非常无聊,所以很多跑船的船员,不出工的时候,都喜欢喝酒消磨时间,久而久之,就把酒量给练出来了。尤其像老船长这种在海上跑了三十多年的人,更是千杯不醉,无人能敌,就连他自己的船员都不敢跟他喝酒。 虽然老船长脸颊绯红,但是一点醉意都没有,毫不夸张的说,他喝酒比我们喝饮料还厉害。 我们一边喝着酒,一边跟老船长聊了起来。 老船长也是个很健谈的人,一旦打开了话匣子,便很难关上了。 老船长跟我们讲了航海途中的很多奇闻趣事,以及沿海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风土人情。 比如生活在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之间海域的巴瑶族,这是一支神秘的海上民族。 “巴瑶”在印尼语里是“海上之民”的意思,这个古老的海洋游牧民族常被比喻为“海上的吉普赛人”,因为巴瑶人数百年来,世世代代生活东南亚海域,甚少踏足土地。 巴瑶族人生活的地方是东南亚广大的珊瑚三角区,那里面积广阔,跨越东南亚6个国家,是地球上海洋物种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分布着全球约76%的珊瑚和岩礁鱼类,还包括蓝鲸、儒艮、侏儒海马等诸多海洋珍稀动物,所以这片海域是巴瑶族人生活的乐土。 巴瑶族人住在高高架起在水中的房屋中,生活中使用一种叫莱帕-莱帕的水上交通工具,也有许多渔民就常年居住在船上。 这种叫莱帕莱帕的小船,船体狭窄,船头高耸,一般长5米,宽度仅有1.5米。 巴瑶族人每天清晨,就早早起床,开始一天的航海和捕鱼,孩子们则在小船周围的海里潜水游玩。正因为如此,所以巴瑶族人人是自由潜泳的高手,他们能潜到30米甚至更深的海域捕鱼,寻找珍珠以及海参。 潜水时,他们都会佩戴镶着玻璃镜片手工雕刻的木质护目镜,手持利用船上废旧材料改制的渔叉。 由于潜水是每日必须的活动,巴瑶族人在幼年时就会故意戳穿自己的耳鼓膜,来减少潜水时水压带来的痛苦。 直到夜幕降临,忙碌了一天的巴瑶族人,就会把船只停靠在小岛附近的红树林里,有时候有五六艘,有时候一整个部落都汇集起来,会有四五十艘船。 他们在船尾生火,或炙烤海贝,或煮炖海鲜,有时候,还会有部落首领出来讲话或唱歌,欢笑声在海上整夜整夜飘荡。 第八百三十八章 老船长的奇闻异事(中) 我和李斐听得入了神,没想到世界上竟还有如此神秘的海上民族,终年在海上漂泊,未免也太浪漫了吧! 我记得大学时候看过一部美国科幻片,叫《未来水世界》,电影里的地球上没有大陆,全是海洋,人们只能终日生活在海上,日子非常艰苦,他们一生都在寻找和追求陆地。 没想到巴瑶族人的生活,竟然跟科幻电影里的生活一模一样。 老船长眯着眼睛回忆道:“我去巴瑶族人的海上村寨做客,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我记得当时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是他们的族长,看见我们的到来很热情,亲自下海给我们摸新鲜的海参吃,什么潜水设备都不用,就凭一口气,竟然能在海底下面潜伏十分钟,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们真的不敢相信。 那个族长浮出海面以后,我们都大为惊奇,纷纷去看族长的脸颊两侧,怀疑他是不是长了鱼鳃,亦或者是传说中的鱼人。 普通人憋气一两分钟都能憋死,这个老族长居然能够憋气十分钟,是不是不可思议?” 李斐说:“我知道我国古代的沿海地区,也有类似于巴瑶族的神秘民族,他们叫做胥人。胥人也是一支海上民族,跟巴瑶族人的生活习惯非常相似,也是常年住在海上,以大海为家,每个胥人都是‘浪里白条’,一些古籍里记载,这些胥人就是民间传说中的鱼人。 由于这些胥人非常精通水性,当时的朝廷还特意征招了这些胥人,让这些胥人帮朝廷下海采摘珍珠! 胥人的出现比巴瑶族人更早,我在猜想,现在的巴瑶族人,会不会就是当年的胥人,因为历史变迁等原因,迫使他们离开了南海,最后漂泊到东南亚海域!” 我说:“不是有生物学家说,我们人类可能是鱼类进化来的吗?以前的地球一片汪洋,最早的人类可能就是鱼人。后来地壳运动,渐渐有了陆地,一部分鱼人上了岸,最终变成了人。还有一部分鱼人一直生活在海里,他们跟鱼一样,身上长着鳞片,脚上有蹼,脸上有腮,眼睑还生长着跟鱼眼一样的薄膜!” 李斐点点头:“这并非没有可能,我们研究古籍的时候,常常在古籍里看见关于‘鲛人’的记载,所谓的‘鲛人’,大概就是民间传闻的鱼人。 一些野史上还说,当年秦皇统一华夏的时候,就抓住过两个鲛人。人们把两个鲛人当成怪物,关在大铁笼子里面,重兵押着送往咸阳。结果在中途的时候,两个鲛人大概因脱水而死,等送到秦始皇面前的时候,两个鲛人都成了人干。 秦始皇看见鲛人也非常好奇,就让人把鲛人解剖来看看,结果发现鲛人的身体构造,竟然跟鱼类非常相似。而且他们的体内,还有大量白色的膏状油脂。 有人取这鲛人的油脂来照明,发现一滴油脂都能经久不灭,十分神奇。 再后来,秦始皇修建始皇陵,传闻就把这两个稀罕的鲛人尸体搬进地宫陪葬,并且利用他们体内的油脂,将他们做成两盏长明灯,用来照亮始皇地宫!” 我看了一眼李斐,不愧是考古教授,知识渊博,各种正史野史都了解的非常清楚,跟她聊天,永远都不会感觉无聊。 我和李斐的附和,让老船长越讲越精神,自顾自地又打开一罐啤酒,润了润喉咙,继续说道:“地球上百分之七十的面积都是大海,所以呀,这大海上的奇闻异事,多得去了,真要跟你们掰扯,三天三夜都掰扯不完!再跟你们讲一件事儿吧,你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龙吗?” 李斐说:“我不否定,也不肯定!” 我倒是在昆仑山上见过真龙,但我不能说出来,我只是点点头,颔首道:“我相信!” 老船长摇晃着啤酒罐,缓缓说道:“事情已经过去了快四十年,那一年我大概十六七岁,第一次跟着渔船出海远行,准备去捕捞八爪鱼,那时候八爪鱼的市场很好,供不应求,能够赚不少钱。 我们捕捞了三天三夜,整整七十二小时没有休息,毫不夸张的说,站着都能睡着。 就在我们撒下最后一张网,准备再捞一网就返航的时候,原本平静的海面突然咕噜咕噜冒起了泡泡,整片海域就像开水一样沸腾起来。 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水手,也从来没有见过这般奇特的景象,全都趴在船舷边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紧接着,原本明媚的天空,突然间乌云密布,黑色的乌云就像幕布一样,遮天蔽日,明明还是白昼,但却像是漆黑的深夜。 一些水手害怕了,纷纷跪在甲板上,不断的祈求磕头,甚至还有人把捕捞到的八爪鱼,丢回海里,他们说这是龙王爷发怒了,认为我们捕捞的东西太多,必须退一点回去。 当时我年纪最小,又是第一次出海,见到这样的诡异景象,自然也是吓得不轻,趴在船舱边上,隔着玻璃看外面,一直都不敢出来。 突然间,就听砰的一声炸响,就像有炮弹在海面上爆炸了一样,与此同时,一道水柱冲破海面,一直冲到数十米高空,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根晶莹的大水柱,连接着大海和苍穹,如同传说中的定海神针。 船上的水手都被眼前的奇特景象所吸引,我也忘记了恐惧,情不自禁的冲出船舱,来到甲板上。 那道水柱在空中盘旋飞舞,气势惊人,就像是一条出海蛟龙。 常年在海上跑船的水手惊呼说,这是海龙卷! 海龙卷就是我们渔民俗称的‘龙吸水’,上端与天相接,下端延伸到海面上,一边旋转一边移动。 威力强劲的海龙卷,甚至能把海上的船只吸到空中。 当时,船上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一时间竟忘记了驾船逃跑。 不过后来想想,如果那道海龙卷真的追上来,我们驾船也来不及撤离了。” 第八百三十九章 老船长的奇闻异事(下) “后来呢?”我催促着问。 老船长喝了口酒,扭头看了一眼外面平静的海面,继续沉浸在回忆中: “庆幸的是,那道海龙卷并没有朝着我们的渔船移动过来。 正自震撼之时,一道红色闪电划破乌云,如同一把利剑,从天上斜劈而下,直接劈落进那道海龙卷里面,一下子照亮海面,也亮瞎了我们的眼睛。 就在红色闪电劈入海龙卷的瞬间,我们所有人都看得很清楚,海龙卷里面,竟然有一个巨大的黑影在飞舞! 这时候,就听船长第一个失声惊呼,龙!那是龙!! 其实在海上,从古至今都有关于龙的传说,但是并没有多少人见过真正的龙。 此时此刻,那道飞旋的海龙卷里面,真的有一条庞大的龙影在飞舞。 我们情不自禁的跪了下来,真的是情不自禁,黑压压在甲板上跪了一片,全部对着那道龙影磕头。 那道海龙卷前后持续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时间很短,但是对于船上的每个人来说,都感觉十分的漫长。 终于,那道海龙卷渐渐散去,其中的龙影也轰然没入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海龙卷消失,原本翻涌沸腾的海水,也逐渐平息下来。 天上的乌云如同碎片般散去,重新露出明媚的天空。 我们再次见到天上的太阳,竟有种重见天日之感。 紧接着,一场壮观的鱼雨从天而降,无数的海鱼,以及数不清的虾兵蟹将,如同雨点般,哗啦啦从天上落下来,非常的震撼。 有好几只大龙虾落在渔船甲板上,都被摔晕了,然后就成了我们晚上的大餐。 这些鱼虾都是被刚才的海龙卷吸上天空的,现在海龙卷消失,所以它们又从空中掉落下来。 船上的水手都很高兴,一个个对着大海磕头,嘴里念叨着感谢龙王爷赏饭吃。 后来,我们满载而归,那批八爪鱼赶上好行情,老板赚了不少钱,我们每人也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奖金。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十年,但是对我来说,绝对是一辈子都磨灭不了的记忆!” 老船长很会摆龙门阵,抑扬顿挫,我和李斐听得大呼过瘾,两人没有了睡意,缠着老船长继续跟我们讲故事。 老船长想了想说:“讲了趣事,也讲了奇闻,再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灵异事件吧!” 一听灵异事件,我更加来了兴趣,这不是我的老本行嘛。 我举起啤酒罐,敬了老船长一口酒,老船长继续开启了话匣子: “我在海上跑船四十年,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这件事情也是我的真实经历,因为太过诡异,我很少跟外人提起。今日跟二位有缘,并且这里还有一位杨道长,我也就把这件事情讲给二位听听! 那年我三十岁,刚刚生了第二个娃,是一艘渔船上的副船长,船长是我叔叔,他是主要的股东,分了一点小股份给我,日子算不上特别富裕,但是勤勤恳恳劳作,生活还是没有太大问题。 那天也是个平常日子,我们像往常一样出海作业。 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们捞起了一个大蚌壳。 那个蚌壳真的很大,我们这些渔民,经常见到蚌壳,但是从未见过那么大的蚌壳,足有一张八仙桌那么大。 船长一看这个蚌壳,顿时喜笑颜开,搓着手这次出海运气好,这么大一个蚌壳,多半是成了精的千年老蚌,里面肯定有许多名贵的珍珠,挖出来就发财了。 一群船员好奇的围着这个巨大的蚌壳,有人提议说把这个老蚌壳扔回海里去,体型这么大的蚌壳,八成都成了精了,不要去招惹这些海里的精怪。 但是船长不同意,说这是老天爷给的发财机会,不能白白浪费,说什么也要杀蚌取珠。 大部分船员还是赞成船长的意见,船员们猜测,如此巨大的蚌壳,里面的珍珠起码都有拳头大小,任何一颗都是稀世珍宝,如果有很多颗,那船上所有人都跟着沾光发财了。 在那些船员们看来,这可是改变命运的绝佳机会。 提议把蚌壳扔回海里的船员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早就被贪欲蒙了心,在一片喊杀声中,船长亲自拿起一把大锯,剖开了老蚌壳。 原本以为,当蚌壳打开的一刹那,里面肯定是奇光异彩,珍珠滚动。 谁知道,真实的情况令在场众人非常失望。 在蚌壳打开的同时,竟然从蚌壳里面流出一缕腥臭的血水,那味儿实在是让人受不了,海风一吹,满船飘荡,很多人当场就呕吐起来。 等到看清楚蚌壳里面的景象,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船长的反应最大,吓得高声尖叫,就像触电般向后弹开,手里的大锯也掉落在甲板上。 在那个老蚌壳里面,一颗珍珠都没有,甚至连蚌壳肉都没有,而是一具已经腐烂成血水的死人尸体。 那具尸体的皮肉都不见了,只剩下森森白骨,浸泡在充满恶臭的血水里面。 谁也不知道这具尸体是怎么出现在老蚌壳肚子里面的,是被老蚌壳吞进肚子的,还是被人故意装在蚌壳里面的,无从得知。 珍珠没有捞到,反而捞到一具如此恶心的尸体,船员们都觉得十分晦气,赶紧七手八脚的,将老蚌壳连同里面的白骨,一起扔回了海里。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当天晚上,亲手剖开老蚌壳的船长,无缘无故发起了高烧。 在他半梦半醒之间,他看见有个陌生人站在床边,那个陌生人很凶的问船长,说船长没有好好处置他的尸骨,让他的灵魂飘荡在海上,得不到安息。如果不能厚葬他的尸骨,他便要让船上所有人陪葬! 船长被吓醒以后,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他浑浑噩噩的起了床,准备去倒杯水喝,突然发现床脚下面竟然有一滩水迹,那是一双奇怪的脚印,从床头一直走到窗边,消失得无影无踪。 船长回想起刚才的梦境,顿时吓得睡意全无,他的房门是反锁的,不可能有人从外面进来,而且这双沾水的脚印,竟然是从窗外的海里爬出来的…… 船长在也睡不着了,连夜把所有船员喊起来,打着探照灯,在海上寻找捕捞那个被丢弃的老蚌壳。 谢天谢地,经过一夜的努力,终于在翌日拂晓的时候,找到了那个老蚌壳。 更庆幸的是,老蚌壳里面的白骨还没有丢失。 船长赶紧让人把老蚌壳和尸骨一起捞上船,然后返航回到村子里,找了块面朝大海的风水宝地,把老蚌壳连同尸骨一起烧了。 大火吞噬了老蚌壳,老蚌壳冒起滚滚黑烟,恶臭熏人,在村子上方萦绕了三天有余。 最后,船长把烧焦的老蚌壳和白骨一起埋了,还请了个法师做了场法事,船长的高烧才渐渐退去。 不过从此以后,船长再也不敢出海,索性就把那艘渔船转让给了我,我便当上了船长,带着船员们继续捕鱼,一直到今天!” 第八百四十章 楼船 我们在海上航行,一走就走了两三天时间。 这天,我们一群人正坐在船头上钓鱼。 钓鱼是渔船上除了喝酒以外,仅有的消遣方式。 高兴钓鱼很厉害,基本上一甩钩就能钓上一条海鱼,他一边钓鱼,一边骄傲的炫耀自己的本事,说他当年环海航行的时候,在食物短缺的情况,就是这样一个人在船上钓鱼维持生命。 轰隆隆! 天上突然传来滚滚闷雷声,一抬头,就见乌云密布,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挡住了阳光。 显然,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常年跑船的人,对大海上的暴风雨早已见怪不怪。 海面上风云突变是很正常的事情,之前还是耀眼大太阳,转眼乌云密布,一阵暴雨过后,又是大太阳,这变天就像女人变脸一样。 太阳一出来,大量水蒸气上升,很快就会在空中聚集成厚厚的乌云,乌云变成雨点落下来,又会露出太阳,如此反复。 我们的渔船体积庞大,普通的小风小浪根本没法撼动这艘渔船。 所以对于这样的暴风雨,我们并没有太多担心,只是兴趣索然的收起鱼竿,回到船舱里避雨。 不一会儿,雨点就像豆子一样,噼里啪啦砸下来,暴风雨说来就来,一点都不含糊。 海面上风浪加剧,层层海浪不断冲击着渔船,渔船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依然平稳的在风雨中穿行,随着海浪上下颠簸。 船上的那些船员,个个都是搏浪的好手,脸上毫无惧色。 没有经常坐船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胃液翻腾。 幸好我身体素质不错,这短短两三天时间,已经习惯了这种海上的颠簸,所以此时身体状况也没有出现太大反应。 只是上了年纪的李爱国有些支撑不住,一个人在船舱里躺着。 我能明白那种晕船的感觉,天旋地转的,比晕车的感觉还要难受。 船舱里待着很无聊,我和谢一鸣来到驾驶舱,好奇的想要看看海上的暴风雨。 老船长坐在驾驶舱里,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外面的暴风雨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心情,他甚至还开了一瓶红酒,一边抖着腿,一边摇晃着红酒杯,问我们要不要喝两杯。 谢一鸣刚刚接过红酒,还没喝呢,就听副船长冷不丁喊了一嗓子:“不好!前面有船!” 我们抬头看向前方,眼前的景象顿时令老船长骇然变色,就连那些面无惧色的船员,此时也忍不住失声惊呼起来。 穿过重重雨幕,我们清楚的看见,一艘体型巨大的木船出现在正前方。 虽然渔船的体型也不算小,但是跟这艘大木船比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突然出现的木船,犹如一座小岛,横亘在我们的渔船前面。 眼前这艘海上巨无霸,惊得船上众人目瞪口呆。 这艘大木船,足有数十米高,船上有多层建筑,外形似楼,就像一座在海上漂流的大楼房,就连经验丰富的老船长,也从未见过如此奇特构造的大船。 而且这艘大楼船是全木结构,无论是外形还是做工,都不像是现代的船只。 此时我们也来不及多想,外面风大浪急,渔船要是一头撞上这艘大楼船,后果不堪设想。 “转舵!转舵!”老船长急得大叫。 危急时刻,老船长也顾不上喝酒了,酒瓶一甩,冲到舵盘前面,一把推开副船长,自己亲自上阵。 船长冒着渔船可能被海浪掀翻的风险,奋力转舵,渔船船在起伏的海浪中,硬生生转了一百八十度,甩了个半弧,几乎是贴着大楼船驶过去。 船上的人和物全部朝着船体一侧倾斜,再加上海浪肆虐,最危险的时候,船身几乎翻转过来。 我伸手去拉谢一鸣,没有拉住。 谢一鸣此时相当狼狈,翻滚到驾驶舱的角落里,头下脚上,杯中的红酒全都泼洒在自己脸上。 老船长的技术确实好,再加上老天保佑,我们竟然躲过这一劫。 我趴在驾驶舱的玻璃窗上,看着那艘大楼船从眼前缓缓而过。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电影里面,还从来没有在现实中看见如此恢弘的大船,而且这艘船全部用木头打造,气势恢宏,就像一座海上的移动宫殿。 说不上为什么,我的心里此时闪过一丝很奇怪的感觉。 因为…… 这艘大楼船太安静了,死气沉沉,就像一艘空船。 待船身平稳一些以后,谢一鸣才从地上爬起来,回头看着风雨中的大楼船,恼怒异常,破口大骂对方船长是个瞎子,不会开船。 老船长长吁一口气,回头训斥副船长:“那么大一艘船横在前面,你刚才怎么没有看见?船上二十多条人命,差点都被你害死你!” 副船长一脸委屈的说:“刚才那艘船真的很诡异,我们……我们都没有看见……而且电子仪器上也没有检测到它,它就像……就像幽灵一样,突然之间就出现在海面上……” 旁边的几个船员点点头,证实副船长没有说谎。 二莾对老船长说:“老船长,消消气,实话讲,刚才我也没有看见!这么大一艘船,我们不可能看不见的。就算我们看不见,电子仪器总会看见吧,可是电子仪器上面也没有反应。它真的是突然出现在海面上的,太古怪了,我还从来没有碰上过这种事情!” 二莾和副船长所说的完全一致,看来这艘大楼船确实有些蹊跷。 老船长皱起眉头,摸着下巴,陷入了沉默。 我们冷静下来以后,也越想越觉得奇怪。 是呀,那么大一艘船,就像一座小岛一样,如果它在海面上航行,正常情况下,起码在上千米开外就能看见它的影子。 而且,就算刚才风雨交加,视线受到影响,但那么个庞然大物,也不至于完全看不见啊! 难道正如副船长所说,这艘大楼船就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出现在海面上的吗? 刚才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萦绕在我们心头。 第八百四十一章 幽灵鬼船(上) 我们回头往海上望去,这一望,不由得大惊失色,那艘高大恢弘的楼船竟然不见了踪影。 众人面面相觑,这不可能呀,这才短短时间,楼船就跑没了影,那么大一艘船,而且还是木制的,速度怎么可能这样快? 再怎么移动,都应该在海面上看见楼船的影子啊,但是那艘楼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船长赶紧让副船长给他拿来一副望远镜,老船长举着望远镜,在海面上扫来扫去,都没有看见楼船的踪影,那艘大楼船真的消失了! 这是什么情况? 莫名其妙的出现,又莫名其妙的消失,太不符合常理了吧! 有问题! 这艘大楼船肯定有问题! 就在众人困惑不解的时候,李爱国脚步虚浮,踉踉跄跄从下面船舱爬上来,刚一走进驾驶舱,就吐了个天昏地暗。 老船长赶紧把纸递给李爱国,李爱国擦拭着嘴巴,连声问我们:“看见了吗?看见了吗?” 老船长奇怪的问:“看见什么了?” 李爱国说:“刚刚那艘大楼船呀,你看见了吗?” 老船长点点头,那么大一艘楼船,渔船上的所有人应该都看见了,只要不是个瞎子。 “你们知道那是一艘什么船吗?”李爱国神情激动,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 老船长皱起眉头:“知道啊,大木船嘛!” “我不是问你这个!”李爱国摇摇头,随即说出一句令在场众人无比震惊的话来,李爱国说:“刚才……那是一艘南越国的楼船!” 南越国的楼船?! 李爱国这席话让在场众人震惊不已。 什么意思? 南越国这都灭亡多少年了,千年前的大楼船怎么会出现在21世纪的南海海面? 这也太离奇了吧? 帅飞提出了疑问,会不会是有人仿制了一艘南越时期的大楼船。 李爱国摇摇头,说:“楼船是南越国特有的一种造船技术,想要打造一艘这样的楼船,绝对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而且,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你们这些常年跑船的会没有收到半点风声和消息吗?” 顿了顿,李爱国让小智打开电脑,然后在电脑上查找出关于楼船的资料图片。 李爱国指着上面的一张图片对我们说:“你们看这张图片,里面的楼船,是不是跟刚才那艘大楼船一模一样?” 我们凑到电脑前面,发现图片上是一艘南越楼船,船身造型和刚才见到的楼船确实如出一辙。 图片下面还有关于这艘楼船的资料介绍: 楼船,我国古代一种甲板建筑特别巨大,船高首宽,外观似楼,所以被称作“楼船”。 船大楼高,可远攻近战,由于古代水战多以弓箭对射以及船只对撞和跳帮肉搏为主,舰船的大小直接决定单舰所能容纳的水手和战士的数量,以及舰船的撞击力,所以楼船在古代很大程度上担任了水战主力舰只。 我国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在汉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中就造船而言,汉代最为著名的船,便是楼船。 楼船之名最早始于战国时期南方的越国,越有楼船军,秦朝及汉朝都有官衔为““楼船将军”的军事指挥官。 驾驶舱里一片死寂,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惊讶的表情,一艘千年前的楼船,刚才怎么会出现在南海之上? 李爱国问老船长:“我且问你,刚刚那艘楼船是不是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 老船长点点头。 李爱国说:“你跑船的经验比我丰富,你觉得一艘船会无声无息的出现,又无声无息的消失吗?而且那么大一艘木制楼船,它的航行速度居然比快艇还要快,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这符合常理吗?” 外面风大雨急,一如我们此时的心情。 老船长脸颊上的肌肉突突颤抖着,脸色很难看。 老船长在大海上跑了四十年船,碰见的奇怪事儿不少,但今天这件事情,他恐怕也是头一次碰上。 谢一鸣突然说:“难道是我们穿越了?或者是……那艘楼船穿越了?” 关于时空穿越我们还是知道一些的,谢一鸣提出了一个假想,我们的渔船刚刚会不会无意间进入了时空裂缝,穿越回了南越时期,所以正好看见南越的古楼船在大海上航行。 李斐看了谢一鸣一眼,说:“小朋友,你这脑洞开的也太大了,听说过幽灵船吗?” 在海上跑船的人,相信百分之九十都听说过幽灵船的传闻。 幽灵船是迄今科学都没法解释的一种超自然现象,简单来说,幽灵船是指许多年前失踪或沉海的船,经过许多年后被发现在海上航行,而船里空无一人。就像幽灵一样,时而出现在这片海域,时而又消失,之后又神秘出现在另一片海域。 船长大多数人应该都听说过幽灵船的传说,但谁也没有亲眼目睹过。 李斐站出来,跟我们讲了一个幽灵船的故事。 20世纪最不可思议的一艘幽灵船是丹麦的航海实习船“戈毕哈芬”号。 这艘5桅大帆船在1928年载着80名年轻的未来海员进行一次环球航海实习。 这年的12月4日,它自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启航继续下一阶段的计划。 大约过了1个星期,“戈毕哈芬”已驶出了400m海里,基地还收到了它的一份电报,说是航海顺利,乘员状态良好。可这之后就再也没了消息,也一直没有回到母港哥本哈根。奇怪的是,在大西洋航行的多艘船只曾在不同的地点遇到了这艘满帆航行的船。 1929年1月英属特里斯但—达库尼亚群岛(在南大西洋)的居民见到该船在该岛与好望角之间的海域漂泊,当时正刮着大风。几天后,风停了下来,丹麦方面曾组织了搜寻,但一无所获。 这年的稍后一些时间,智利的渔民在作业时又见到了这艘船,接到报告后,当地的海难救助人员又进行了搜索,可仍是无功而返。 这艘船的失踪引起了丹麦社会的广泛关注,船上的实习生中有不少出自富家或名门,这些家庭对官方的搜寻很快失去了信心。于是自筹资金组织了搜索,当然是仍无结果。于是人们认为,“戈毕哈芬”肯定已经沉没,无人能活着回来。 可“戈毕哈芬”的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20年以后,1959年10月7-8日的夜间,一艘荷兰货船“斯特拉特?马盖汉斯”号正航行在非洲南端,船长比特?阿盖尔突然发现一艘大型帆船迎面驶来,对向它发出的信号和警告全不理会,阿盖尔船长只好紧急规避,才免除了一次撞船事故。很快,这艘满帆急驶的大船就消失在晨雾之中。 阿盖尔船长认为,它很像是失踪了多年的“戈毕哈芬”,若船长的推测正确,那么这艘船已在海上漂了20年,成了名副其实的“幽灵船”。 第八百四十二章 幽灵鬼船(下) 李斐讲完幽灵船的故事,回头看着老船长:“你看这艘荷兰货船碰上的事情,是不是跟我们刚才的事情一模一样?” “船长突然发现一艘大型帆船迎面驶来,对它发出的信号和警告全不理会,船长只好紧急规避,才避免撞船事故。很快,这艘满帆急驶的大船就消失在晨雾之中。” 这位荷兰船长的描述,跟我们刚才的经历确实是如出一辙。 老船长的额头上布满了冷汗,照这样看来,我们刚才看见的大楼船,真的是一艘幽灵船! 不过还好,那艘幽灵船已经消失远去了,算是虚惊一场。 幽灵船虽然不见了,但是我们的心里却蒙上一层不祥的阴影。 尤其是老船长,更是愁容满面。 就在这时候,负责掌舵的副船长,再一次惊恐的叫喊起来:“它又来啦!它又来啦!” 它又来了?! 副船长这话让我们心头一阵狂跳。 虽然我们已经猜到是什么东西,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问了一句:“什么来了?!” 副船长是个黝黑的汉子,见过不少大风大浪,但此时他的声音却在颤抖:“鬼船!幽灵鬼船!” 当我们听见“幽灵鬼船”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都变得很难看。 老船长几乎是从嗓子里怒吼出来:“那艘鬼船在什么地方?还是那艘南越楼船吗?” 副船长咕噜一声,艰难的咽了口唾沫:“是,就是它!它……它在我们旁边!” 在旁边?! 众人一惊,赶紧扭头一看,发现那艘南越楼船竟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渔船右边,跟我们的渔船齐头并进。 这艘南越楼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怎么说来就来了呢? 之前南越楼船出现在我们的正前方海面,然后突然消失,现在突然出现,又现身在我们的右侧,是个傻子都知道这件事情不正常了,船员们都忍不住开始骚动起来。 有些胆大的船员,纷纷跑到右侧船舷,好奇的打量传说中的幽灵船。 看见如此恢弘的南越楼船,不少人都发出哇喔哇喔的惊呼声。 我站在窗口边上,浓眉紧蹙,心里波涛汹涌,幽灵鬼船第二次出现,并且紧紧跟随我们,这恐怕不是一个好兆头。 那么大一艘楼船,几乎紧贴着渔船航行,居然没有传来一点声音,甚至连破浪前行的声音都没有。 整艘船非常安静,也非常平静,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而且,即使是在暴风雨中穿行,这艘南越楼船也行驶的相当平稳,就像是在海面上无声滑行,一点都不颠簸。 这一次距离近了,南越楼船上的情况我们看得更加清楚。 只见楼船的船舷上面,挂着很多的水草和淤泥,船身还爬着一层海藓,一看就像是从海底打捞起来的一样,又破又旧。 尤其是楼船的船尾,居然还破了一个大洞,但是并没有看见海水倒灌进洞里。 李爱国推测,这很可能是南越楼船当年沉没时候的样子,船尾可能触了礁,破了大洞,海水倒灌,最后引发船只沉没。 一向经验丰富的老船长此时竟然没了主意,老船长问李爱国现在怎么办。 李爱国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想了想,命令船长全速前进,看能不能甩掉这艘幽灵船。 老船长亲自掌舵,加大马力,渔船开始全速前进,船头如刀子般刺破海浪,把海浪拨到两边,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但是旁边的南越楼船却一直很安静,不声不响的跟着。 令人感到奇怪和沮丧的是,不管渔船跑的有多快,南越楼船始终跟在边上,也不超越,也不掉队,就像跗骨之蛆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渔船全速前进片刻,老船长终于无奈的向李爱国汇报:“那艘鬼船一直跟着我们,甩不掉它啊!” 李爱国略显焦躁的在驾驶舱里走来走去:“我看见了!” 想了想,李爱国又命令老船长关掉引擎,把渔船停下来,看那艘鬼船会不会自行离开。 老船长咬咬牙,按照李爱国的命令,关掉全部引擎,任由渔船随波漂流。 但是事与愿违,渔船不航行,那艘鬼船也不航行,反正始终跟渔船保持同等的距离,一副“跟定你了”的样子。 什么方法都尝试过了,还是无法摆脱南越鬼船,无奈之下,李爱国只好命令渔船继续正常行驶,那艘鬼船想要跟着就让它一直跟着吧,看它到底能跟多远。 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暴风雨很快也就过去了。 夜空中清冷冷的,海面上升起一轮明月。 月华如水,在海面上闪烁着粼粼波光。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在大海之中赏月,也是一种极美的享受,看着宁静祥和的景色,众人焦躁不安的心情也渐渐宁静下来。 那艘南越鬼船依然在渔船边上跟着,月光笼罩下的鬼船,显得更加阴森可怖。 就在这时候,有船员上来汇报,说是鬼船上面,有人从船舷边上放下了绳梯。 听闻这个消息,原本心情已经平静下来的船员们,登时又变得不淡定起来。 什么情况? 为什么鬼船上面会放下绳梯? 难道说鬼船上面竟然还有人存在? 如果真的有人,那又会是什么人? 是现代人被困在鬼船上面?还是南越的士兵在船上?亦或是说,是鬼魂在操纵这一切? 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渔船上的这批船员,都是刀口舔血的硬汉,看见这种情况,都主动向老船长请战,说要去鬼船上面探个究竟。 老船长把抉择权交给李爱国,因为李爱国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 从李爱国自身的考虑来说,他是不太愿意节外生枝的,因为我们这次的行动目的很明确,就是寻找南越王的海底船墓,他不想跟一艘鬼船较劲,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二莾凑到老船长边上,提议道:“我觉得我们应该上去看看,说不定船上还装着很多的南越国的宝贝呢!” 第八百四十三章 人间蒸发 老船长踹了二莾一脚,骂道:“滚蛋!我看你是猪油蒙了心!鬼船上的东西也敢碰?” 李爱国突然开口说道:“二莾这话倒是提醒了我,这艘古沉船上,肯定有很多的古文物,对于我们考古队来说,这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二莾嘿嘿傻笑,问李爱国:“教授,我们帮你去鬼船上找古文物,能不能考虑分我们一点?” 李爱国正色道:“这些都是国家级文物,我分给你,你也没命花,抓到就得被砍头。所以,鬼船上的古文物肯定是不能给你的,不过嘛,奖金肯定是有的!” 一听说有奖金,二莾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又亮了起来,其他船员也是蠢蠢欲动,脸上露出热切的表情。 李爱国和老船长简单商议了片刻,决定先派两名船员到鬼船上去探个究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众船员都争着想要登上鬼船。 老船长想了个公平合理的办法,让众人抓阄来决定那两个名额。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一胖一瘦两个船员成为了“幸运儿”,胖的那人绰号小胖,瘦的那个绰号柱子。 小胖和柱子点上一支烟,挽起袖子,一副要去干大事的样子。 抽完烟以后,老船长驾驶渔船,主动靠近南越鬼船。 小胖和柱子甩开膀子,通过船舷上伸出的平板,来到南越鬼船的船身下面。 抬头仰望,这艘楼船如同一座大山,小胖和柱子在下面显得十分渺小。 李爱国叮嘱两人小心,两人点点头,伸手抓住船舷上垂下来的绳梯,使劲拽了拽,感觉绳梯还很结实,于是两人抓着绳梯,小心翼翼往上爬。 其时,海面上风平浪静,没有风浪,也没有风雨,所以绳梯也没有什么晃动,小胖和柱子攀爬的都很顺利,两人越爬越高,渐渐变成两个黑点。 等待是漫长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鬼船上依然死寂无声,小胖和柱子就像消失了一样,半天都没有回来报告。 李爱国看了看时间,前后已经过去了一个钟头。 不就是去看看船舱里有没有古董吗,至于花费那么多时间吗? 如果有古董,立马就回来复命,如果没有古董,两人也应该返身回来了,还在鬼船上继续逗留什么呢? 李爱国点上一支烟,在船舷边上来回踱着步子,不时抬头看看旁边的鬼船,脸上隐隐露出焦急的神色。 又过了半个钟头的样子,小胖和柱子还是没有回来,船上的兄弟都开始议论纷纷,大家都觉得有些古怪。 “这是怎么回事,那两个家伙怎么还不回来?” “该不会被鬼船吃了吧?” “别乱说,我看那两个家伙可能是见到太多宝贝,所以挪不动脚步了!” “哈哈哈,说不定船上还有美酒美女,那两人正在温暖乡里乐呵着呢!” 老船长走到李爱国身边,低声说道:“教授,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啊,那两个家伙怎么上去那么久还不下来?哪怕是在船舷边上露个脸也行啊,但是现在……” 李爱国说:“他俩身上有手机吗?你给他们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老船长点点头,掏出手机,拨打小胖的电话,竟然传来无法接通的提示。 老船长微微一怔,又拨打柱子的电话,竟然还是无法接通。 这是什么古怪,无法接通跟关机是不一样的,无法接通是没有信号的意思,难道南越鬼船上面还能够屏蔽信号? 二莽走过来问老船长:“老船长,小胖和柱子不会搞什么鬼名堂吧,要不我再带人上去看看?” 老船长说:“你先别急着上去,另外安排两个人上去!” 二莽扭头看着李爱国,笑嘻嘻的问:“有奖金吗?” 李爱国点点头:“有!” “好咧!有钱好办事!”二莾很快就找到两个船员,让他们登上鬼船。 这两个船员是一对兄弟俩,家里很穷,据说还住的是茅草屋。这次跟随蛟龙行动队出海,就是为了挣奖金的,现在听说去鬼船还有额外奖金,两人都很高兴,二话不说,顺着绳梯爬上鬼船。 爬到鬼船上面的时候,他们还站在船舷边上,跟渔船上的兄弟们挥了挥手,然后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临走的时候,老船长特意叮嘱两人,上去以后立马汇报鬼船里面的情况,尤其是小胖和柱子的情况。 我们都想知道,这小胖和柱子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现在到底是死是活,怎么上去那么久,连个音讯都没有,跟他妈人间蒸发了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后面上去的这对兄弟,也像消失了似的,半晌都没个回音。 “妈的,都他妈死了吗?”老船长有些恼火。 渔船上的兄弟们也是待不住了,纷纷提议要上去看看。 “老船长,咱们也跟上去看看吧!” “是呀,他们不会搞什么鬼吧?难道想独吞宝贝?” “不可能,他们总不可能驾驶鬼船逃走吧?” “难道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要不要上去救人?” 二莽过来向老船长请示,老船长看了看时间,示意再等半个钟头。 如果半个钟头,上面的人还没有回应的话,他就亲自带人上去看看。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老子就不信四个大活人,会平白无故的消失了?那鬼船还真能吃人不成?”老船长双手叉腰,愤岔岔地骂道。 老船长很清楚这群船员的实力,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汉子,而且他们上去的时候,身上都带着武器,就算碰上什么危险,也应该反抗呀。不说别的,至少也能听见枪声,或者看见枪火吧? 奇怪的是,四个人上去以后安安静静的,什么动静都没有,就像被鬼船吃掉了一样。 短暂且漫长的半个钟头过去,刚上去的那对兄弟也没了音讯。 “哪些还敢上船的,跟我走!”老船长吼了一嗓子。 几秒钟后,基本上所有船员都站到他的身后。 人多力量大,再加上他们手里还带着武器,他们对自己很有信心,就算碰上再恐怖的东西,这些现代化武器难道还不能搞定吗? 第八百四十四章 四具尸体 李斐站出来,劝阻老船长,她说鬼船上面肯定有古怪,不要再派人盲目登船了,之前上去的人可能都已经死了。 老船长放不下那四个兄弟的生死,还是执意要上船。 老船长两只眼睛瞪得通红,咬牙切齿的说:“就算鬼船上真的有鬼,我也要把鬼撕碎了!” 现在老船长正在火头上,肯定是劝不住的,李爱国说:“这样吧,让杨道长跟你们一起去,如果鬼船上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杨道长还能帮忙处理了!” 老船长回头看了我一眼,颔首道:“行!那就有劳杨道长了!” 我们把人员重新分配了一下,为了日后的航行能够顺利,渔船上留下了老船长和副船长两个人,以及两个船员,剩下的两个船员跟着我登上鬼船。 谢一鸣想要跟着我去,但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我没答应。 李斐站出来,说要跟着我一起上船。 李爱国知道自己女儿的脾气,没有多说什么,摆摆手,让我帮忙照顾好李斐。 我对李斐说:“你胆子真够大的,已经失踪四个人了,上了鬼船可能就回不来了!” 李斐笑了笑:“有杨大师在,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说:“你可别高估我,我是人,可不是神!” 我,李斐,以及两个船员,准备妥当以后,开始攀爬鬼船的绳梯。 两个船员一个是二莾,一个叫牛蛋,名字都很清奇。 两人身上背着枪,目光炯炯,模样都很精干。 李斐也带着一把手枪,戴着战术手套,一袭黑衣劲装,很酷,像是《黑客帝国》走出来的女子。 四周风平浪静,皓月当空,我们一行四人踩着绳梯爬上南越鬼船。 这艘大楼船恢弘雄伟,站在船舷边上俯瞰,不由自主生出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其实华夏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足够的资格成为海上霸主,只是到了后来,闭关锁国,造成国力大幅度下降,再也没有生产出像样的远洋船只。 我沿着船舷边走了一遭,时而抬头看看天上的明月,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霸气,仿佛整片海洋都臣服在自己脚下。 在攀爬绳梯的时候,我心里还在猜测鬼船上会是怎样的景象,会有什么恐怖的东西等着我们。 然而,鬼船上面静悄悄的,什么恐怖事情都没有发生。 只是满地的狼藉,看上去有些凌乱。 我不禁纳闷,鬼船上面并没想象中那么可怕,刚才上船的四个人跑到哪里去了呢? 这时候,就听见二莾在喊:“道长!道长!快过来看呀!” 二莾的声音带着一丝惊慌,要知道二莽可是个十足的浑人,我听老船长说,二莾十多岁就敢提刀砍人。有个城管掀了他们家的鱼丸摊子,二莽提着刀跟着那个城管追了三条街,硬是在那城管背上砍了一刀,也因为这一刀,二莽被送进少管所。 出来以后,二莽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进进出出派出所就跟家常便饭一样,一直都在社会上摸爬打滚。 后来老船长看二莽一身是胆,就把他收到麾下,成为他的得力干将。 所以,能让二莽感到惊慌的事情,必定是一件大事情。 我赶紧循声跑过去,问二莽发生了什么事情。 二莽望着头顶上方,脸色铁青,伸手往上指了指。 我抬头一看,月光下,我们竟然看见了最先登上鬼船的小胖和柱子。 此时,小胖和柱子两个人挂在一面风帆的后面,低垂着头,一动不动,显得非常诡异。 二莾问我:“他们在上面干嘛?” 我还没开口说话,李斐便插嘴说道:“他们已经死硬了!” 二莾大吃一惊,赶紧摸出强力手电,手电射出的白光打在风帆上面。 此时我们终于看清楚了,小胖和柱子两个人确实是死了,两个人的脖子被风帆上的绳索紧紧缠绕着,悬空吊死在风帆上面,舌头伸出老长,都已经僵硬变紫。 风一吹,两具尸体还在空中轻轻晃荡着。 我们大感震惊,为什么小胖和柱子会被吊死在风帆上面? 是谁把他们弄上去的? 鬼船上一个活人都没有,肯定不是别人把他们弄上去的,难道是他们自己爬上去的? 那他们又是怎么挂在风帆上去的呢? 看上去很像是上吊自杀,但是我们心里很清楚,小胖和柱子绝对不可能自杀,他们是上来寻找古董的,为什么要自杀?没有理由对不对? 就在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鱼伢子又冷不丁的尖叫起来,他在另一个风帆后面,又发现了两具悬吊着的尸体。 这两具尸体都还很新鲜,正是后面上来的那对兄弟俩。 他们的死状跟小胖和柱子一模一样,都是脖子被绳子缠着,跟吊死鬼一样,挂在风帆上面,随风晃来荡去。 如果说小胖和柱子的死是个意外,那么这对兄弟的死又该怎么解释? 前后上来四个人,四个人都被吊死在风帆上面,这事儿也太他娘的诡异了吧! 怪不得这四人一直没有回来复命,原来他们早就遇难了,如果不是爬上鬼船亲眼所见,谁会晓得他们竟然是这样的遭遇。 这些船员都是风里来浪里去的汉子,每个人的本事都不小,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居然以如此诡异的死法死去。 他们究竟是被人害死的,还是其他原因? 难道鬼船上面藏的有人,故意引诱外人上船,然后将其猎杀? 但如果是这样,那死掉的四个人,怎么会一点反击都没有呢? 对方真有如此厉害,能让他们在瞬间被秒杀,不给他们丝毫还手的机会? 四具尸体的出现,让鬼船上的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我皱着眉头,沉默不语。 因为我想不明白,那四个人是怎么“飞”到船帆上面去吊死的。 二莽和鱼伢子慌慌张张走过来,询问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我舔了舔嘴唇,抬头看了李斐一眼,深吸一口气,说出八个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第八百四十五章 雾中鬼手 那四个船员已经死了,谁也说不清楚他们是怎么死的,这种时候也没工夫去处理他们的尸体。 出海的时候都是签订了生死契约的,对于死亡,这些刀口舔血的人也看得比较淡,既然要在刀口上挣钱,那么就要做好随时丢命的准备,所以这四个人的死,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心情。 二莾大概是为了壮胆,提着枪,哒哒哒扫出一梭子弹,在船板上留下一排冒烟的弹孔。 我们从甲板上开始慢慢搜索,甲板上很平静,什么东西也没有。 一路摸索到中间船舱,二莽走到船舱口,一句话也不说,抡起枪托就砸,把舱门砸出一个窟窿,带着大家走进去。 我和李斐对望一眼,二莽果真是个莽子,任何时候都是这样野蛮任性。 走进船舱,里面有很多水草,还有一些腐烂的箱子。 船舱有座楼梯,往上走就是主驾驶舱,往下走就是货舱和休息室。 为了节省时间,我和李斐决定往上走,然后安排二莽和鱼伢子往下走。 二莾和鱼伢子往下面走去,不一会儿,下面突然传来激烈的枪声,还能看见闪耀的枪火。 但是枪声很快就戛然而止,下面变得一片死寂。 我和李斐猛然一惊,不知道二莾他们碰上什么情况,我拉着李斐转身就往下面货舱跑,想要去支援二莾他们。 二莾和鱼伢子在跟谁发生枪战? 鬼船里面难道真的有其他人存在? 我和李斐冲到货舱口,没有贸然下去,就站在楼梯口喊二莾和鱼伢子的名字。 喊了半天,都没有得到二莾和鱼伢子的回应,我忍不住皱起眉头,直觉告诉我,二莾和鱼伢子很可能已经出事了。 李斐举起强力手电,照向下面货舱,想要看清楚下面的情况。 就在这时候,下面货舱居然升起莫名其妙的一团鬼雾,那雾又浓又黑,来得十分突然,就像墨汁一样在货舱里翻涌,并且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出来,如同一只黑色大手从楼梯口伸出来,做出各种诡异妖娆的姿势。 强力手电的光束打在鬼雾里面,根本就穿不透,光亮瞬间被吞噬得干干净净。 李斐吓了一跳,我拽着李斐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回来。 鬼雾来得好快,转眼就充斥了整个船舱,我和李斐被困在鬼雾里面,一时间竟然迷失了方向。 黑暗中,李斐突然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很凉,掌心溢出了一层冷汗。 李斐虽然见多识广,但是这样的诡异遭遇,她可能从没碰上过。 但是李斐性子倔强,即使心里很紧张,但面上也绝对不会表露出来。 船舱里面自然是不能待下去了,我牵着李斐,想要找到舱门口逃出去,但是四面八方都是涌动的鬼雾,根本找不到舱门口在什么地方。 翻涌的鬼雾里面,不断传来古怪的咆哮声,仿佛有无数的厉鬼幽魂,在鬼雾里尖叫呐喊,让人心烦意乱,头疼欲裂。 我冷哼一声,赶紧从衣兜里摸出一张驱鬼符,飞快念起咒语,然后大喊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扬手将驱鬼符扔进鬼雾里面,头也不回,拉着李斐往上面驾驶舱跑。 我在前面,李斐在后面,我先一步爬上驾驶舱,就听见李斐啊的惊呼了一声,拉着我的那只手也脱离开了。 我回头一看,鬼雾里仿佛有什么东西抓住李斐的两条腿,正把李斐往下面拉拽。 幸好李斐反应敏捷,一只手死死抓着木楼梯,一只手拔出手枪,尖叫着往鬼雾里射击。 我问李斐下面是什么东西,李斐脸色苍白的说:“我也不知道,有东西在拉我……” 李斐明显支撑不住了,五根手指一根接一根滑开。 “小心!” 我见状不妙,立马飞身扑过去,抓住李斐的胳膊,想要把李斐拉上来。 没想到下面的东西力大无比,不仅李斐被拉了下去,就连我也跟着李斐一点点滑了下去。 冷汗顺着我的脸颊大颗大颗的滚落,我的两条胳膊都在发抖,实在是有些坚持不住了,再这样僵持下去,我也会被拖下去的。 鬼雾里面,究竟藏着不知名的海洋生物?还是恐怖的怨灵鬼魂? “杨程,你快走……别管我……”李斐声音颤抖着说。 一句话没说完,李斐就被下面的东西嗖一声拽了下去,身影瞬间被鬼雾吞噬。 下面的船舱里,响起砰砰砰的枪声。 李斐?! 我大惊失色,李爱国把李斐托付给我,他们对我这个“杨道长”充满信任,如果李斐就这样没了,那我回去还怎么对得起“杨道长”这块金字招牌? 所以,我来不及多想,猛地一咬牙关,顺着木楼梯重新滚入下面船舱。 在翻滚的过程中,我拔出了修罗剑,滚入鬼雾以后,我立马爬起来,疯狂的挥舞修罗剑,左劈右砍。 修罗剑在鬼雾里闪耀着雪亮的剑光,鬼雾里不断传来呜哇呜哇的鬼叫声。 很快,浓郁的鬼雾竟然被修罗剑劈砍出了一个大窟窿。 透过这个大窟窿,我看见李斐蜷缩在船舱角落里,满脸惊恐之色,双手紧握着手枪,娇躯瑟瑟发抖。 我快速跑到李斐面前,李斐受到惊吓,条件反射般举起手枪。 幸好我眼疾手快,用修罗剑挑落了李斐的手枪,要不然李斐可能会一枪毙了我。 我把手枪拾起来,重新递回李斐手里,安慰道:“李小姐,是我!” 李斐看了我一眼,情绪激动,一下子扑入我的怀里。 丝丝发香让人沉醉,我定了定神,轻轻拍了拍李斐的脊背:“有我在,没事!来,站起来,我带你离开这里!” 李斐点点头,看见我的出现,她便安定了许多,不像刚才那样惊慌失措了。 李斐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心理素质不错,刚刚虽然受到惊吓,但很快便能镇定下来,这也让我安心了不少。 鬼雾继续蔓延,眼看就要填补上那个窟窿。 我提着修罗剑,一马当先,让李斐紧跟在我后面,加快脚步往楼梯口走去。 第八百四十六章 飞! 我和李斐跑到上面的驾驶舱口,探头往外眺望。 外面死气沉沉的,只有海风在呼呼的吹着。 看着空荡荡的大楼船,我也忍不住心里有些发怵。 李斐战战兢兢摸出手机,想要给李爱国汇报情况。 这一次,电话神奇的接通了。 “喂——” 李斐对着手机,几乎是从喉咙里吼了出来。 然而,令李斐感到万分失望的是,电话那头并没有传来李爱国的声音,而是突然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嚎叫:“啊——” 李斐顿觉耳朵一阵刺痛,突如其来的嚎叫声吓得她猛地打了个哆嗦,手机都掉在了地上。 李斐捂着耳朵,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刚才手机里的那声嚎叫,竟不像是人的声音! 李斐脸色苍白,俯身拾起手机,喂喂喂喊了好几嗓子,就听见手机那头传来滋滋滋的电流声,就像某种杂乱的电波,噪音很大。 在这噪音里面,不仅充斥着凄厉的鬼叫,还充斥着呜呜咽咽的哭泣声,以及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反正极其混乱。 李斐尖叫一声,抬手扔掉了手机。 这时候,浓郁的鬼气已经从下面船舱升了上来。 我回头一看,就看见鬼气幻化成一只可怕的鬼手,张开爪子,朝着我和李斐一点一点逼近。 我迅速打量了一下此时的处境,我们现在站在楼船的驾驶舱里,船楼很高,驾驶舱距离下面的甲板至少有六层楼那么高,要是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那不活活摔死吗? 倘若没有摔死,万一摔成残废怎么办?下半辈子难道在轮椅上度过吗? 要是没有摔成残废,摔成植物人怎么办,岂不是每天屎尿都会失禁? 我摇了摇头,感觉有些绝望。 这时候,那只乌黑的鬼手已经来到我们背后,眼看着就要抓住我们了。 我咬咬牙,拉起发愣的李斐,硬着头皮爬出驾驶舱,就像人体旗帜一样挂在外面。 风很大,吹的呼呼作响,就像刀子一样切割着我们的脸,脸上一片火辣辣的疼。 但是这种火辣辣的疼痛感,反而使我清醒了不少。 我挂在半空中左盼右顾,斜眼瞥见驾驶舱上面还有个瞭望台。 不管是现代的船只还是以前的船只,桅杆上面都有个高高的瞭望台。 我对李斐努了努嘴巴:“爬到上面去,别往下看,千万抓紧了!” 凛冽的风吹得我们左摇右晃,我的手指几乎都掐入木板里面,指关节因过度用力,而变得异常苍白。 我看了一眼李斐,她的娇躯就像钟摆一样晃荡着,她不敢低头往下看,六层楼的高度足以让她胆寒心惊。 鬼手并没有打算放过我们,竟然从驾驶舱的窗口伸出来,紧追不舍。 我和李斐使出吃奶的力气,咬紧牙关爬到驾驶舱顶上,飞身抓住桅杆。 两条胳膊又酸又痛,仿佛已经不是自己的胳膊了。 李斐一张脸憋得通红,不过她有武术底子,倒也不是很吃力。 “上去!” 我和李斐就像两只猴子,抱住桅杆蹬蹬蹬往上爬。 鬼手如同一条黑色大蛇,缠绕着桅杆,紧追不舍的跟着我们爬上来。 我和李斐终于爬上瞭望台,原本以为爬上瞭望台之后,就能摆脱鬼手的纠缠,没想到鬼手就像跗骨之蛆一样爬上来。 抬头仰望苍穹,清冷冷的明月挂在天上。 瞭望台上的风很大,此时此刻,我恨不得伸出一双翅膀,随风飞翔出去。 我的脑子里甚至还产生过一个更为疯狂的念头,直接从瞭望台上往大海里跳,也许还能捡回一条小命。 但是瞭望台距离海面实在是太高,从这样的高度跳下去,跟落在水泥地上没有区别,很可能五脏六腑被震裂而死。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 李斐看着不断爬上来的鬼手,急得两眼通红。 我看了看四周,突然灵机一动,看见了桅杆前面的风帆。 一个大胆的念头从我脑海里冒出来:纵身飞到风帆上面去,拽着风帆的绳子滑落到下面甲板上。 这个过程说起来容易,但是真正操作起来,也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我和李斐又不是空中飞人,也没有杂技表演的经验,这要凌空飞过去,无疑是在赌命。 我粗略估算了一下距离,我们跟风帆之间可能有三四米远。 “跳过去!”我李斐说。 “跳……跳过去……”李斐打了个激灵,惊讶的看着我。 鬼手已经来到脚下,我连续扔出两张驱鬼符,暂缓了一下鬼手的爬行速度。 然后对李斐说:“我数到三,我们一起跳过去!” 李斐深吸一口气,结白的贝齿咬着红唇,用力一点头:“好!” “三!” “二!” “一!” 三声过后,我和李斐同时大喊一声,纵身跃出瞭望台。 与此同时,鬼手刚好凌空伸出来,险些抓住我们的脚踝。 耳畔只听得呼呼风声,我和李斐搏命的纵身一跳,直接跳向对面的风帆。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身下竟然传来嗤啦一声响,年久失修的风帆竟然在这种关键时候……破了?! 你大爷的蹦叉叉!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然后整个人就像是一只断翅的小鸟,呼啦啦迅速下坠。 瞭望台比驾驶舱还要高出十几二十米,从这样的高度掉下去,估计会摔得七零八落。 强烈的求生欲望刺激着我,我在空中伸出双手,到处乱抓。 老天保佑,这一抓,竟然抓到了风帆上面的绳子。 绳子缠住我的身体,大大减缓了下坠之势。 一声惊呼,李斐正好从我身旁跌落,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一把抓住李斐的衣领。 但是李斐的下坠之势很沉,又带着我呼啦啦凌空翻滚下去。 最后,伴随着砰的一声闷响,我和李斐同时跌落在甲板上,摔得气血翻涌,眼冒金星,险些晕死过去。 李斐趴在我的胸口上,马尾都散开了。 我晕乎乎的看了一眼瞭望台,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我们竟然还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个奇迹了。 第八百四十七章 海龙柱 我感觉胸口上压着两团软绵绵的东西,忍不住一阵心潮起伏。 “李小姐……你……还好吧?”我喘息着问。 李斐支撑着坐起来,撩起散乱的长发,揉了揉昏沉的脑袋:“没事!多亏你当我的肉垫!” 我和李斐疲惫的爬回渔船上,众人围拢上来,询问南越鬼船上面的情况。 我和李斐把刚才的遭遇讲了一遍,众人面面相觑,十分惊讶。 得悉我救了李斐,李爱国一个劲跟我道谢。 可是,老船长却没有李爱国这样的好心情了,他神色颓然的回到驾驶舱,一个人喝着闷酒。 突然出现的幽灵鬼船,前前后后夺走了六个船员的性命。 渔船上原本有十个船员,一下子死了六个,伤亡无疑是巨大的。 而且这些船员跟着老船长常年跑船,都如兄弟一般,老船长一次性失去了六个兄弟,那种心情实在是无法用言语形容。 “鬼船不见了!”谢一鸣跑进船舱,兴奋的叫喊着。 我们走出船舱,发现一直跟我们并排航行的南越鬼船,在带走六个船员的性命以后,又神秘的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上。 令人叹息的是,那六个船员的尸体都没法找回来,只能跟着幽灵鬼船,永远在大海上漂荡。 渔船继续往东南方向行驶了两天有余。 船上突然少了六个船员,感觉变得冷清了不少。 我,李斐,谢一鸣,还有小智四人闲得无聊,就在甲板上吹着海风打麻将。 “哈哈哈,今天手气不错,自摸三家清一色带根,给钱给钱!”小智伸出双手问我们要钱。 小智是个电脑天才,智商很高,大脑就跟电脑一样运转,能够分析计算出我们手里有什么牌,非常厉害。 谢一鸣掏出几张百元大钞,拍在小智面前,没好气的说:“不就胡把牌嘛,至于这么激动吗,桌子都快被你掀翻了!” 小智摸着脑袋说:“我没有动啊!” 谢一鸣骂他:“放屁呢,你没动,这桌子怎么摇晃得这么厉害?” 小智怔了怔,一脸疑惑的说:“好像……好像是船在晃动!” 我们的渔船很大,小风小浪根本撼动不了,这是碰上了怎样的大风浪,船体才会摇晃成这样? 我们抬头看了看天色,天空晴朗的很,飘着朵朵白云,一点也没有变天的迹象。 奇怪的是,天空没有变天,但是大海却起了风浪,那浪头来得很猛,如此重的渔船都被浪头颠上颠下,大自然的力量实在是恐怖。 哗啦啦!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十多米高的海浪犹如千军万马冲过来,凶猛的撞击在船舷上,发出轰然声响,海浪散落在甲板上,把我们浇成了落汤鸡。 老船长赶紧催促我们回船舱里去,外面的浪头太大,当心被浪头卷进海里。 我们都没出过海,从来没有见过大海的威力,当下心里都有些害怕,变了脸色,抱着脑袋慌慌张张往船舱里跑。 船体摇晃得很厉害,一会儿被高高抛起,一会儿又重重落下,就像在坐过山车,非肚子里翻江倒海,异常难受。 我们大感诧异,看这天色,一点暴风雨的迹象都没有,怎么会突然掀起这么大的风浪? 这时候,就听见负责掌舵副船长在喊:“天呐!海龙柱!那是海龙柱啊!” 透过船舱,远远看见前方海面上,升起一道海龙柱。 海龙柱又叫海龙卷,如果在淡水湖泊江河里又叫水龙卷,民间又称为“龙吸水”或者“龙吊水”。 以前的人不知道如何解释这种神秘的自然现象,他们就认为是龙王爷在空中腾云驾雾,汲取下面的海水,龙吸水的俗称就这样不胫而走。 海龙卷的出现并不一定伴随雷雨天气,有些海龙卷形成在离雷雨区域很远的地方,甚至出现在相当晴朗的天气里,譬如我们现在碰上的这个海龙卷。 海龙卷旋转强劲,不仅能把海水吸入空中,甚至还能把海上的船只吸入空中,所以在海上行驶的船只,一旦遇上海龙卷都避之不及,以免发生灾难。 海上渔民还常常会目睹“鱼雨”的神奇景象,那就是海龙卷把海里的鱼吸入半空中造成的“杰作”。 我想起刚上船的那天,老船长跟我们提起过海龙柱的事情,没想到我们运气这么好,今日居然真的遇上海龙柱了。 但见海面上的那根海龙柱非常巨大,就像一根定海神针,一端顶着苍穹,一端插进深海,仿佛天与地就是靠这根定海神针支撑开的。 除了老船长以外,我们都是第一次目睹海龙柱的奇观,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 海龙柱的速度很快,犹如一条飞龙破海而出,在海面上盘旋飞舞,仿佛振翅飞上云端。 我们这才恍然,刚才海面上掀起的惊天骇浪,竟然是这海龙柱引发的。 如果那道海龙柱来到面前,只怕我们所乘坐的深海渔船,也会被轻轻松松卷到空中,弄不好还会被海龙柱直接解体。 船上的人们都开始惊慌起来,急忙喊副船长驾船躲避。 真的,如果你没有看过大海,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当大海发怒的时候,会有多么可怕,它能够吞噬一切东西! 一切! 老船长很快在雷达上搜索到这片海域的附近有个小岛,老船长当机立断,命令渔船全速前进,到小岛上去避一避风浪。 渔船划开波浪,一路跌宕起伏,片刻以后,终于看见雷达上显示的小岛。 茫茫大海之上,分布着数不清的小岛,这些小岛就像洒落在海面上的珍珠。 每年都有新的岛屿浮出海面,每年也有岛屿沉入大海,起起落落。 岛屿的形成有很多原因,一部分是由于地壳运动,一部分是海底火山爆发,还有一些由数以亿计珊瑚虫组成的珊瑚岛,而在南海之上,大部分岛屿都是珊瑚岛。 这座渐渐映入我们眼帘的小岛也不例外,明显是一座珊瑚岛,面积不大,岛上郁郁葱葱,倒也是个度假旅游的好去处。 但是这里没有什么海滩,靠近岛屿的地方全是礁石。船底跟礁石碰撞,发出猛烈的撞击声响在,震得我们的小心肝一阵乱跳。 第八百四十八章 海上荒岛 在一阵磕磕碰碰的撞击过后,渔船终于停了下来,搁浅在岛屿边上。 船舱里仪器闪烁,甚至还发出刺耳的警报声。 李爱国连忙问老船长怎么回事,老船长苦着脸,郁闷的说:“可能有设备坏掉了!” 我们听了这话就很担忧,要是这艘渔船不能继续行驶的话,那我们岂不是要被困在这座小岛上面? 现实的荒岛世界,可没有《鲁宾逊漂流记》那样精彩。 荒岛上没有淡水,也许还没有食物,说不定还有很多毒虫,我们也不知道能够撑多久。 不幸中的万幸,经过检查,老船长告诉我们问题不大,但是需要两三天的修理时间。 两三天的时间我们还能勉强接受,只要不是两三个月,或者两三年。 我们这次出海食物和水源准备的非常充分,多耽搁两三天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反正这座小岛这么漂亮,就当是度假嘛。 现在风浪很大,没法对船只进行维修,待在船上很危险,所以我们纷纷下了船,准备等风浪过去再去维修船只。 我们背上干粮和清水,还泅渡了一小段距离这才登陆。 海水冲击拍打着脚下的礁石,发出闷雷之声,水花四溅,洒落在我们身上,冷飕飕的,还带着老大一股咸味。 谢一鸣在泅渡的时候,呛了两口海水,差点没被咸死,想吐又吐不出来,一个人在那里抠喉咙。 我和小智也不走运,居然被藏在石缝里的海胆蛰伤了,小腿都肿了起来。 我们人生中第一次出海,就遭遇这样的变故,实在是苦不堪言。 不过登陆小岛的心情还是挺激动的,整座小岛散发着一种原始神秘的气息。 在阳光的照射下,小岛上空还飘荡着一圈圈迷雾,如同彩虹般绚烂。 也许从古到今都没有人登陆过这座小岛,我们可能是第一批来到这里的人。 回头看了看海面上,海龙柱还没有过去,海边上的风浪很大,逼不得已,我们只能往小岛里面钻。 小岛里面生长着很多参天古木,这里的植被没有受到过任何的污染和破坏,生长得非常茂盛。 但这座岛屿中央有很多怪石,可以说是“怪石嶙峋”,脚下的路很不好走,稍不注意就会崴脚。 而这些原始高大的古木,竟然就遍布在这些怪石中央,形成非常奇特的雨林景观。 一棵需要五人合抱的大树,生长在一块圆形如球的石头上面,大树的树根因为岩石的形状,并没有朝着四面八方蔓延,而是像爪子一样,牢牢的抓进岩石里面,在岩石上盘绕了一圈又一圈。那块球形状的岩石,反倒像是大树生的一颗蛋。 雨林里面还生长着许多我们不知道的植物,姹紫嫣红,十分迷人。 但可能林子里面不太透风的缘故,这里的空气并不是很好,总是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腥臭味,生物学家唐增说,这是动植物腐烂之后产生的腐臭气息。 灌木丛中,生长着很多红红的果子,跟樱桃差不多大小,红得像要溢出血来。 这些红果子多得如同天上的星星,漫山遍野都是,成片成片的,一眼望去,还挺好看的。 谢一鸣随手摘了颗红果子就往嘴里塞,我问他什么味儿,他说味道还可以,比较清甜。 那红果子的浆液很浓,谢一鸣吃了一颗,嘴巴里就跟吐了血一样,一张嘴说话就是血盆大口。 李斐就骂他,说外面的东西怎么能够乱吃,万一中了毒怎么办? 谢一鸣被李斐这样一吓唬,还是有些后怕,赶紧摘了颗红果子递给我。 我浓眉一竖,抬手就想抽小桂子:“我不吃!你想我跟你一起中毒而死吗?” 谢一鸣说:“师父,我没让你吃,你见多识广,你帮忙看下这是什么果子!” “我又不是植物学家,我怎么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扬了扬下巴,示意谢一鸣去问唐增。 唐增伸手把果子接了过来,捏在指尖端详了一下,扶了扶黑框眼镜,渐渐拧紧眉头:“这……好像是蛇果!” “蛇果?你是说,蛇喜欢吃的果子吗?”谢一鸣问。 唐增点点头,抬头看了一眼漫山遍野的蛇果,顿时脸色大变,急忙叫大家停下脚步。 李爱国过来问唐增怎么了,唐增情绪激动的挥着手说:“快……快离开这里……” 老船长说:“现在渔船还没有修好,外面的风浪也很大,难道出去找死吗?” 唐增急了,猛地把手里的蛇果扔在地上,怒吼道:“留在这里才是找死!” 我们一脸讶然的看着唐增,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唐增指着灌木丛里的那些红色蛇果说:“有蛇果的地方,必有蛇,因为蛇类最喜欢吃这种果子!你们看,这里漫山遍野都是蛇果,说明了什么?说明这里到处都有蛇啊!” 唐增一语惊醒梦中人,听他这样一说,在场所有人全都脸色大变。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蛇果,换句话说,这里漫山遍野都是蛇! 栖息在这种荒岛上的蛇群,百分之九十都是毒蛇,若是唐增的推论成立,我们岂不是登上了一座蛇岛? 一想到那些花花绿绿,成群结队的毒蛇我就心里发怵,恨不得立马插上翅膀离开这里。 谢一鸣可能想到群蛇出动的画面有些恶心,一个人在旁边呸呸呸,想把吃进嘴里的蛇果吐出来。 副船长嘲讽道:“胆小鬼!蛇有什么好怕的?有外面的海龙柱可怕吗?咱们有枪,有人,怕什么?” 唐增不悦道:“行!你们厉害!到时候若是死在这里,别说我没提醒过你们!” 副船长争执道:“你懂什么?你比我了解大海吗?现在这种情况,我宁愿待在蛇岛上,也不会回到船上去!” 两个人争论不下,各有各的道理,留在这里,又担心毒蛇出没。回到船上,又担心那要命的海龙柱,我们一时间有些进退两难。 李爱国拉着老船长,两人在旁边叽里咕噜商量了半晌。 终于,负责带队的李爱国出来说道:“别争了,今晚我们就在岛上过夜,等海龙柱过去了,明天一早我们再回到船上!” 第八百四十九章 毒蛇 李爱国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大家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反正也就是待一个晚上的事情,只要多加注意,应该没太大问题。 如果现在返回船上,确实很危险,海龙柱可不是闹着玩的。 谢一鸣战战兢兢的问我:“师父,这里……这里真的有很多蛇吗?” 我让谢一鸣跟紧一点,别被蛇咬了。 这座岛屿上面根本就没有路,我们在嶙峋的岩石之间爬来爬去,运气不错,竟然找到了一个山洞。 山洞通风干燥,容积也够大,李爱国很满意,决定今晚就在这里留宿。 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我们去灌木丛中拾了些干树枝和草根回来烧火,一是为了点火御寒,二是为了驱赶毒蛇。 李爱国催促我们动作快一点,尽量在天黑之前回到山洞里面去。 因为大多数蛇类都喜欢在黄昏和夜晚出来活动,这个时候,岛上的蛇群很可能是最活跃的时候。 我们都有些紧张,小心翼翼的拾着柴火,遇到茂密的灌木丛,我们就用树枝拨弄一下,试图“打草惊蛇”,看有没有毒蛇藏在灌木丛里面。 突然,唐增急促的喊了一声谢一鸣。 谢一鸣抬头问唐增什么事,唐增赶紧举起手掌,示意谢一鸣不要动。 只听唐增低声说道:“你头顶上方的树枝上,有一条蛇,你千万不要动,你一动它就会攻击你!” 谢一鸣一听这话,顿时脸色大变,身体止不住的哆嗦,哭丧着说:“唐僧哥哥,你不要吓我!” 我顺着唐增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见一条毒蛇倒挂在树枝上面,就在谢一鸣的头顶上方,那条蛇体形细长,浑身遍布绚烂的红黑色花纹,也叫不出来什么品种,一看就有剧毒。 谢一鸣早就吓呆了,一动也不敢动。 我们也不敢有所行动,怕惊扰那条毒蛇。 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等,等着那条毒蛇自行离开,谁也不去惊动它。 等待的时间是非常难熬的,不过一两分钟,谢一鸣已是满头大汗,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滚落,他都不敢伸手擦一下,只能用一种乞求的眼神看着我们:“那蛇……走了吗?” 那蛇终于动了,贴着树枝缓缓移动着。 唐增安慰谢一鸣再坚持一下,那蛇应该马上就要走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蛇虽然在移动,但却是往谢一鸣的身上移动,贴着谢一鸣的后颈慢慢爬到他的肩膀上,猩红色的蛇信就在谢一鸣的脸颊旁边滋滋作响。 谢一鸣整个人都僵住了,五官扭曲成一团,模样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谢一鸣声音颤抖的问我:“师父,我为什么感觉后颈窝凉飕飕的呢?”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安慰道:“没事儿!真没事儿!你可能产生了幻觉!” 谢一鸣脸上的汗水就像瀑布般哗啦啦滚落下来,谢一鸣说:“师父,我是不是要去见佛祖了?我……我不甘心啊!我还是处男呀!” 这时候,就看见探险家周凯,缓缓从裤袋里摸出一把军刀,寒冷的刀尖瞄准谢一鸣。 这时候,那条毒蛇已经慢慢扬起蛇头,仿佛要对着谢一鸣的脸颊“亲吻”下去。 谢一鸣闭上眼睛,一副决绝的样子:“周哥,来得痛快点!” 周凯说:“你别动,我他妈又不是杀你!” 我知道周凯想要飞刀斩掉那条毒蛇,于是问他有几分把握。 周凯眯起左眼:“以前玩扔飞镖,我最多扔过八环!” 原本谢一鸣听见周凯要飞刀救他,脸上已经露出了殷切的希望,但是听到周凯“最多扔过八环”这句话,谢一鸣再次绝望的闭上眼睛。 周凯说:“准备啊!一!二!三!” 数到三的时候,我都不忍直视,正准备闭上眼睛。 这时候,从后面飞出一道寒光,准确无误的穿透了毒蛇的脑袋,将毒蛇钉死在树干上。 谢一鸣睁开眼睛,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一脸狂喜的跑过来。 周凯手里还拿着刀,很明显刚才那一下不是他的杰作。 我们回过头,就看见李斐站在周凯后面,刚才那把军刀,是李斐扔出来的。 李斐露出自信的笑容,对周凯说:“我比你好一点,最多扔过九环!” 没想到李斐还有这手本事,在场的人都有些刮目相看。 谢一鸣喜极而泣:“神仙姐姐,我真是爱死你了!” 李斐走到树干前面,拔出军刀,毒蛇的尸体掉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李斐说:“我们已经被毒蛇包围了,快离开这里!” 谢一鸣劫后余生,脸色苍白,一个劲的抱怨:“妈妈呀,这是什么鬼地方,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待下去了!” 唰! 我亮出修罗剑,扬手一剑劈向正前方,一条毒蛇被劈成两截,从树枝上掉落下来。 我心有余悸的环顾四周,就看见四周的灌木丛中,树枝上面,隐隐出现了很多幽绿色的光点,那都是毒蛇的眼睛。 滋滋的蛇信吞吐声令人头皮发麻,白天这些毒蛇都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乘凉去了,一到晚上,大量的毒蛇跑出来,在树林里面到处游走,原本死寂的树林,在暮色降临以后,竟然变得非常热闹。 在连续斩飞十多条毒蛇以后,我们终于有惊无险的回到山洞。 满头大汗的走进山洞,来不及休息,唐增就喊:“快!快生火!” 众人七手八脚,迅速在洞口点燃篝火,火焰升起来,那些毒蛇不敢靠近。 借着火光,可以看见山洞外面蛇影晃动,数不清的毒蛇在外面爬来爬去,有很多毒蛇都在进食,它们在大口大口的吞噬蛇果。 唐增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埋怨道:“我早他妈跟你们说了这是一座蛇岛,你们不相信,睁大眼睛看看吧,外面全是蛇!” 副船长脸上的表情很淡定,冷冷说道:“你在紧张什么?天一亮,那些蛇不也就回去了吗?” “你……”唐增翻了翻白眼,气鼓鼓的在一旁坐下来。 副船长没有理会唐增,竟然孤身一人走出山洞。 我们疑惑的看着副船长,问他这是做什么,外面这么多蛇,出去找死吗? 副船长笑了笑:“出去弄点野味回来!” 第八百五十章 黄金蛇 不一会儿,副船长就走回来了,左右手各自提着一条毒蛇,蛇身软绵绵的,就像散掉的绳子。 副船长走进山洞,把毒蛇丢在地上。 我们惊讶的看着副船长,这家伙真是生猛,居然跑到外面抓了两条毒蛇回来。 副船长抓起一条毒蛇,直接用军刀斩掉蛇头,抬起大头军靴,将蛇头踩得稀巴烂,然后熟练的将毒蛇开膛剖腹,剥下蛇皮,直接将血淋淋的蛇身扔进火堆里面,烧得噼啪作响。 副船长如法炮制,很快就把脚下的毒蛇全部剥皮,把蛇身扔进火堆里面。 不一会儿,阵阵肉香就从火堆里面飘出来,我们很不争气的咽了下口水。 副船长拿着一根带叉的树枝,将烤熟的毒蛇从火里拨弄出来,蛇肉已经熟透了,冒着青烟。 副船长用军刀,把蛇肉切成一块一快的,看上去就像肉排。 副船长把烤熟的蛇肉递给我们:“尝尝吧,烤蛇肉在广东可是一道美味佳肴呢!” 我没有拒绝,烤蛇肉的香味实在是太馋人了。 蛇肉的味道挺鲜美的,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对于补充体能有很好的帮助。 我递了一块烤蛇肉给谢一鸣,谢一鸣接过蛇肉,双手都在颤抖:“师父,这东西能吃吗?” 我说:“你不是挺喜欢啃鸭脖子的吗?你把它想象成鸭脖就可以了!” 谢一鸣苦着脸说;“师父,我怕以后看见鸭脖我就会吐啊!” 两条蛇很快就被我们十多个人分着吃完了,大家狼吞虎咽的,还有些意犹未尽。 我们这才知道,副船长在成为船员以前,竟然是一个职业捕蛇人,从小就跟各种毒蛇打交道,到处抓蛇,然后贩卖给餐馆。广东人喜欢吃蛇,蛇肉馆的生意都很火爆。 吃饱喝足,留了两个船员去山洞口守夜,其他人躺在山洞里休息。 山洞外面不断传来窸窸窣窣的毒蛇游动声,让人心慌意乱的。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蛇信吞吐的滋滋声就会在耳朵里面萦绕。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外面的毒蛇游动声才渐渐消失。 伴随着晨曦的升起,那些毒蛇重新归巢,全部隐匿了起来。 李爱国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招呼我们回到船上。 昨天的风浪已经过去了,我们终于可以回到渔船上休息,虽然还需要两三天的维修时间,但是在渔船上没有毒蛇,明显要安全许多,所以我们都迫切的想要回到船上。 我们熄灭了篝火,沿着原路返回海边。 走着走着,一条毒蛇突然从树枝上倒挂下来,那条毒蛇通体呈金黄色,鲜艳夺目,蛇嘴张开,冲我们滋滋的吐着信子,像是在威胁我们。 副船长闪电般伸出手,抓住黄金蛇的七寸,猛地把黄金蛇从树上拽下来,把黄金蛇当成鞭子,凌空甩了两圈,正准备把蛇扔出去。 忽然,黄金蛇的蛇尾缠住副船长的手臂,副船长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我们定睛一看,顿时汗毛倒竖。 这条黄金蛇居然没有蛇尾,蛇尾位置竟然还生长着一颗蛇头。 也就是说,这条黄金蛇竟然是罕见的双头蛇! 副船长哪里料到这是一条双头蛇,手臂登时被蛇头咬中,弯钩一样的毒牙刺入他的血管。 副船长的脸上迅速笼罩一层黑气,浑身剧烈颤抖,咚的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眼见是活不了了。 这个职业捕蛇人,可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被毒蛇咬死。 双头黄金蛇毒性如此猛烈,众人惊慌失措的迅速散开。 一个名叫阿泰的船员举起枪,对着黄金蛇就是一梭子弹扫过去。 没想到黄金蛇来去如风,犹如一道黄色闪电,居然瞬间窜回树枝上面。 阿泰这一梭子弹全部打在副船长身上,原本还在口吐白沫的副船长,登时就断了气。 激烈的枪声打碎了树林的宁静,在小岛上空久久回荡。 黄金蛇盘踞在高高的树枝上,两颗蛇头并排在一起,滋滋的吐着蛇信,就像一个居高临下的王者,血红色的蛇眼怨毒的看着我们这群不速之客。 突然,黄金蛇昂起蛇头,竟然发出如同鸟叫般的奇异声音。 片刻以后,就听树林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环头四顾,但见那些原本已经归巢的毒蛇,此时就像得到某种召唤,居然密密麻麻从灌木丛里面钻出来。 不过眨眼的工夫,四面八方就有成千上万条毒蛇。 我们惊讶不已,这才反应过来,黄金蛇刚才的叫声,居然是在召唤蛇群。 唐增说,这条双头黄金蛇在这座蛇岛上面,应该是蛇王一样的存在。 我们当然懂得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老船长指着树枝上面的黄金蛇,怒吼道:“打死它!” 众人齐刷刷举起突击步枪,密集的枪声骤然响起,就像过年时候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子弹如同暴雨般朝着树枝上面呼啸而去,打得枝叶飞溅,树枝扑簌簌落下来。 但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这样疾风骤雨般的袭击中,那条双头黄金蛇居然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藏身到哪里去了。 越来越多的毒蛇,源源不断从四面八方游出来,花花绿绿的,仿佛给整座岛屿铺上了一层五颜六色的蛇皮毯子。 这座岛屿完全是毒蛇的天下,岛上的毒蛇远远超过万条。 谢一鸣当场吓得脚趴手软,就像烂泥一样,拖都拖不动。 谢一鸣哭丧着脸说:“师父,我有密集恐惧症!” 我使劲拽了他一把,厉声说道:“我管你有什么症,你他妈要是不跑,你就在这里永垂不朽吧!” 谢一鸣愣了一下,猛地打了个哆嗦,触电般蹦起老高,跑得比我还快。 如果我们现在距离山洞较近的话,我们还可以回到山洞里面,利用山洞的地形抵抗蛇群的袭击。 但我们现在的处境很尴尬,几乎是在山洞和渔船的中间位置,回到山洞的距离跟回到渔船上的距离差不多,所以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往海边上跑。 第八百五十一章 海盗来了! 哒哒哒!哒哒哒! 枪声不绝于耳,在树林里来回激荡。 炽烈的火光闪耀中,将一条又一条毒蛇送上西天。 我们依靠着猛烈的枪火,硬生生杀出蛇群的包围圈。 但是小岛上怪石嶙峋,我们的逃跑速度始终提不起来,这样的地形,却非常适合毒蛇爬行,无数的毒蛇在石头缝里迅速游走,蛇鳞跟地面摩擦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跑着跑着,阿泰不慎摔了一跤,脚踝卡在石头缝里面,折断了脚,摔倒在地上,脚脖子已经变了形,爬都爬不起来。 “啊——啊——” 阿泰抱着脚脖子,发出痛苦的嘶吼。 另外一个船员明仔想要回身救他,却被老船长一把拉住:“你他妈不要命啦,快走!” 片刻以后,就听阿泰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群蛇包围了阿泰,阿泰完全被蛇群吞没了,浑身上下全部都是毒蛇,看上去就像一颗蛇球。 只听轰隆一声炸响,阿泰实在忍受不了痛苦,竟然引爆了腰间的手雷。 火球升起,阿泰被炸得四分五裂,尸块散落一地。 覆盖在他身上的那些毒蛇,也被炸得七零八落,到处都是冒着黑烟的毒蛇尸体,场面十分惨烈。 我惊出一身冷汗,哪里还敢怠慢,足下生风,拼了命的往前跑。 经过一番亡命狂奔,我们终于来到海边,还没摆脱双腿的疲惫感,我们又投入冰冷的海水中,朝着不远处的渔船游过去。 我们不敢回头,但我们知道,此时的海边礁石上,绝对全是涌动的蛇潮。 终于,我们爬上渔船,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样,再也站立不稳,直接瘫软在甲板上面。 天空一片蔚蓝,而我们的眼前却一阵阵发黑。 太阳炙烤着甲板,把甲板晒得滚烫,我们躺在甲板上,就像在晒咸鱼干。 在甲板上躺了一会儿,就觉背心滚烫,仿佛有烙铁在背心下面,逼得我们爬起来。 回头看去,就看见那条双头黄金蛇,盘踞在临近海边最高的一棵大树上,冷冷盯着我们。 两天以后,渔船终于修好了,我们终于可以扬帆起航,离开这座令人感到恐惧的蛇岛。 整整两天,我们都没敢下船,全部都在船上待着。 副船长和阿泰的死状在我们眼前挥之不去,成为可怕的梦魇。 尤其是阿泰,浑身缠满毒蛇的恐怖画面,令人终身难忘。 渔船离开蛇岛,往碧波万顷的大海继续进发。 我们原本以为,在经历这么多磨难以后,这一次终于可以顺利找到海底船墓,但是我们的美好设想,都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打碎了。 当时正是午夜,我们大多数人都在船舱里睡觉,宁静的海面上突然响起枪声,把我们从睡梦中惊醒。 不等我们回过神来,又是一连串子弹叮叮当当打在窗户上,火星四溅,吓得我们翻身而起,慌忙穿上外衣,抓起武器,跑出船舱。 船舱外面更是可怕,子弹横飞,从头顶上方呼啸而过。 刚开始我还以为我们碰上海警或者海上巡逻队,但是转念一想,就算碰上海警,怎么连例行检查都没有,提枪就开打呢? 李爱国冲到驾驶舱,问老船长:“这是怎么回事?” 老船长掌着舵,脸色铁青:“海盗来了!” 谢一鸣惊讶的问:“怎么南海上面都有海盗?” 老船长说:“世界各地都有海盗,你别以为只有索马里才有,东南亚一带的海盗也是很猖獗的!” 明仔说:“是呀,我们经常跑船的人就知道,海盗是很多的,经常杀人越货。大海无边无际,要想剿灭海盗,是很困难的事情!” 我们趴在船舱里,那些子弹就在船舱里蹦来蹦去,到处都是火星在闪烁,跟过年放炮一样热闹。 谢一鸣找来一副望远镜,我让他把望远镜给我看看,透过望远镜,我就看见正前方百米开外的海面上,有一艘大船,外面包裹着厚厚的铁皮,防护措施做的非常好,就像一座在海上移动的碉堡。 大船上面,枪火闪烁,映红了半边天空。 海盗的人数明显要多得多,而且火力很猛,最主要的是,他们所乘坐的铁皮船,是专门改装过的,就是用来战斗的战船,而我们的船只就只是普通渔船。如果我们不是用火力抵抗的话,估计那群海盗都懒得开火,战船直接冲上来就能把我们撞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这边明显处于劣势,海盗的战船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们的渔船却早已是千疮百孔,到处都是马蜂窝。 “船长,海盗……那群海盗想要登船!”明仔惊慌的大喊。 我们抬头一看,就看见两艘快船从战船上面放入海里,紧接着,两艘快船加大马力,犹如离弦的箭矢,朝着我们激射而来。 我们顿时大惊,这些海盗还真是嚣张,在遇到我们的顽强抵抗以后,不仅没有离开,反而还要冲上来跟我们死缠烂打。 我举起望远镜仔细看了看,两艘快船,每艘快船上面约莫六个人,脸上全部涂抹着迷彩,手里举着各类武器,迎着海风疯狂的叫嚣:“噢——噢——噢——” 快船划开波浪,转眼就到了近处。 李斐翻身爬起来,双手托着手枪,一枪精准的点射,将负责开船的一个海盗爆头。 那艘快船偏离方向,贴着我们的船舷边飞驰而过,在海面上划出一道白色的波浪,绕到船尾。 这时候,船上唯一的女人竟然比我们这些男人还要镇定决然。 李斐说:“你们几个赶快去船尾守着,别让他们登船!” 我,谢一鸣,高兴,以及周凯,迅速朝船尾跑去。 刚刚跑到船尾,就看见海盗从快船上面甩出钩子,钩住了船尾,其中一个身材矮小的海盗已经爬了上来。 高兴眼疾手快,抄起船尾的一个灭火器瓶,狠狠砸在那个海盗的脑袋上:“给我下去!” 咣当! 海盗脑袋飙血,惨叫一声,翻身跌入海里。 高兴是个肌肉猛男,轻松抡起灭火器瓶,扔向快船。 第八百五十二章 肉搏 快船上面的海盗不知道飞来的是什么东西,举枪就打,结果灭火器在空中爆炸,干粉飞洒的到处都是,在快船的玻璃上面覆盖了厚厚一层。 一个海盗气的大叫,跳到快船甲板上,端起ak-47,对着船尾就是突突突一通乱扫。 高兴赶紧抱头蹲下,迅速贴地滚开,猛烈的枪火压制的我们不敢抬头。 其他几个海盗在枪火的掩护下,强行登船。 这些海盗常年经历枪火的洗礼,实战经验非常丰富,很快就有两个海盗跳上船尾。 我和周凯对望一眼,我亮出修罗剑,周凯从裤腿里拔出军刀,朝着那两个海盗冲了上去。 周凯扑倒左边那个海盗,挥刀便刺。 谁知道那个海盗奋力反抗,一枪托甩在周凯的脸上,打得周凯满嘴是血,向后滚了出去。 海盗抬手就要开枪击毙周凯,谢一鸣嗷嗷大叫着从斜刺里冲出来,肩膀撞在海盗的枪口上,枪口偏移了位置,哒哒哒往天上打出一梭子弹,周凯侥幸捡回一条命。 我跟周凯几乎是同时冲出去的,但我要比周凯稍稍聪明一点,没有正面扑向海盗,而是贴着地面滑过去,修罗剑狠狠扎进右边那个海盗的小腿,那个海盗发出凄厉的惨叫,跪在地上。 谢一鸣跑过来,凌空飞踹在海盗的胸口上,直接把海盗踹回快船上,还把后面两个海盗一同撞入海里。 “干得漂亮!” 我冲谢一鸣竖起大拇指,激动地说。 谢一鸣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捂着屁股爬到边上,满头都是冷汗。 我见谢一鸣神色不对,连忙问他怎么了。 谢一鸣摸了摸屁股,伸出手,手心里面全是血。 我吓了一大跳,问他是不是中弹了。 谢一鸣点点头,一脸悲戚的看着我:“师父,我可能没法跟你一起走下去了,你……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我心中涌起浓浓的悲苦,红了眼眶,让他撅起屁股,帮他看看伤势。 谢一鸣把屁股撅起老高,我定睛一看,屁股根本就没有中弹,只是被流弹擦伤了而已。 我抬手一巴掌拍在谢一鸣的屁股上:“你他妈硬气点,死不了,只是擦伤了而已,别大惊小怪的,回去我给你上点红药水!” “师父……师父……你看……”谢一鸣的脸上突然露出恐慌的神色。 我回头一看,就看见三个海盗站在我们后面,每人手里拿着一把步枪,但是却没有开枪,而是在步枪前面插上刺刀,锋利的刺刀闪烁着寒冷的光,这是要找我们肉搏的节奏啊! 突击步枪原本就比较长,再加上刺刀以后,就变成一把类似于长刀一样的武器。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修罗剑,又看了看海盗手里的刺刀,脸上顿时露出尴尬之色。 周凯比我还直接,居然扔掉军刀,高举双手:“我投降!我投降!” 但是那几个海盗并没有因为周凯投降而放过他,其中一个海盗嗷嗷大叫着,举枪刺向周凯的肚子。 周凯侧身闪开,刺刀划破他的衣服,在肚子上留下一道血痕。 周凯气得大骂:“你大爷的,出来跑江湖,怎么一点道义都不讲?投降了都还打,你没学过《日内瓦公约》吗?” 那个海盗根本听不懂周凯在说什么,只知道周凯在骂他,立马举起刺刀,对着周凯连续攻击,周凯只能到处躲避,非常狼狈。 另外两个海盗朝着我走过来,我大喊:“高兴,一鸣,快来帮忙!” 但是我身后一点声音都没有,我疑惑的回头看了一眼,他妈的,高兴已经不见了踪影,谢一鸣也是捂着屁股跑得远远的。 我气得大骂谢一鸣:“你不是屁股受了伤吗?居然跑得比狗还快!” 谢一鸣说:“师父,你不要误会我,我没有跑,我只是去找人帮忙!” 我的眼前一阵阵发黑,这么无脑的理由,也亏谢一鸣说得出口。 看着面前这两个凶神恶煞的海盗,我咕噜咽了口唾沫。 对付妖魔鬼怪我不在话下,但是对付穷凶极恶的海盗,我可没有太大的底气。 我把手中的修罗剑挥舞得虎虎生风,装作很有气势的样子:“别过来啊!再他妈往前走一步,我就对你们不客气!哎,说你呢!” 我扬剑指着其中一个海盗,没想到那个海盗突然出手,刺刀在我的剑身上面轻轻一磕,我手里的军刀立马脱手飞了出去。 我怔怔地看着空荡荡的掌心,心里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两个海盗相视一笑,露出黄金大板牙,对着我举枪就刺。 我躲过左边那人的刺刀,却被右边那人一脚踹在肚子上,疼得我蹲在地上。 紧接着,左边那人挥刀又刺,我看见明晃晃的刺刀当头削落,心底冰凉到了极点,我想我今晚死定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准备闭目去见阎王的时候,一道寒光自海盗背后闪过。 就听噗嗤一声,一把雪亮的刀尖从海盗的胸口位置穿透出来。 海盗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他缓缓低下头,看着胸口穿透而出的刺刀,估计临死都还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就看见高兴站在那个海盗后面,满脸杀气。 “呀——” 另一个海盗眼见同伴惨死,怒吼着扑向高兴。 高兴挥舞着刺刀,迎着那个海盗冲了上去。 高兴的两条胳膊粗壮有力,不过三两个回合,海盗手里的刺刀就被高兴硬生生磕飞。 我趁机翻滚过去,抓起刺刀,猛地扎进海盗的肚子。 海盗闷哼一声,捂着肚子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我和高兴相视一笑,虽然之前话语上有些过节,但是在这危急关头,我们还是同仇敌忾,互帮互助,消除了心中隔阂。 不远处,周凯被那个海盗追得团团乱转,危急时刻,原本消失了的谢一鸣,突然抱着一个灭火器冲出来,对着那个海盗就是一阵狂喷,干粉把海盗喷成了一个雪人,海盗吸入许多干粉,一时间不能呼吸,双手扼住脖子,大口大口喘息。 谢一鸣抡圆胳膊,把手里的灭火器甩得虎虎生风,大喊一声:“看我的全垒打!” 第八百五十三章 再登鬼船! 当! 灭火器直接砸在海盗身上,把海盗打得腾空飞了出去,以一个极高难度的后空翻姿势落入海里。 船尾的海盗已经被我们干掉了,但是前面的枪声还没有停止,我们正准备去前面看看,突然看见老船长和李爱国他们,正朝着船尾狂奔,像是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后面追赶他们。 “趴下,全部趴下!”李爱国高声叫喊着。 与此同时,前面传来破空呼啸声,仿佛有一颗流星落在船舱里。 我的眼前炸起一道刺目的光亮,就听高兴在我耳边骂了一句:“卧槽,火箭弹!” 我的心陡然一沉,那不是流星,而是火箭弹! 刚刚卧倒在地上,就听轰隆一声炸响,船舱里升起一颗大火球。 火箭弹穿透船舱,把船舱底部炸出一个大窟窿,海水咕噜噜疯狂倒灌进船舱,整个船身立马开始倾斜。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就像一双无形的手,把我们全部推到船尾,一个个跌得七晕八素。 万万没有想到,这群海盗居然还有这么大威力的杀伤性武器,他妈的,这次可真是凶多吉少了! 我靠在船尾,耳朵嗡嗡作响,胸膛里也是气血翻涌,五脏六腑仿佛都被移了位置。 “噢——噢——噢——” 一艘快船围绕着我们的渔船来回绕圈,船上的海盗高举火箭炮,兴奋的叫喊不已,气焰十分嚣张。 李斐甩了甩昏沉的脑袋,从地上爬起来,举枪瞄准那艘在海面上疾驰的快船。 与此同时,船上的海盗再次举起火箭炮。 我们的心哇凉哇凉的一片,要是再来一颗火箭弹落在渔船上,我们避无可避,全部都会被轰上天啊! 说时迟那时快,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斐率先扣动扳机。 突击步枪喷出一团火焰,那颗子弹并不是奔着那个扛着火箭炮的海盗而去,这颗子弹准确无误的击中了快船的油箱。 油箱起火,发出轰的一声爆炸,正在海面上疾驰的快船瞬间变成一颗火球,腾空三米多高,翻滚着坠入海里,冒起滚滚浓烟。 船上的几个海盗都被炸得飞了出去,一颗火箭弹拖着长长的火焰状尾巴,呼啸着划破夜空,一直冲上九天苍穹,最后在夜空中发生爆炸,犹如放了一炮璀璨的烟花。 两艘快船的海盗都被我们消灭了,但我们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海水迅速灌满船舱,渔船正以极快的速度倾覆下沉,船体发生倾斜,我们全都滚在一边。 此时我们正在茫茫大海上,附近连座岛屿都没有,也没有过往船只,只有海盗的战船停在远处,我们总不可能爬到海盗船上去自投罗网吧? 就在我们万般绝望的时候,忽听明仔大声叫喊:“鬼船!快看呀,是鬼船!” 我们抬头一看,就看见一艘大楼船从远处急驶而来。 那艘大楼船气势恢宏,如同在海面上破浪而行的大海怪,又如一座在海面上漂浮的移动堡垒,很快就来到近处,跟我们的渔船并向行驶。没有一点声音,静悄悄的,如同悬浮在海面上。 鬼船再现! 没有想到,之前消失的南越鬼船,此时此刻居然会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 上次我们碰见鬼船的时候,根本就不在这片海域,看来这鬼船还真是幽灵,在海上飘来飘去。 我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种情况下跟鬼船相遇。 刚碰上海盗,立即又碰上鬼船,这可真是雪上加霜啊! 这时候,就听李爱国命令道:“到鬼船上面去!快到鬼船上面去!” 我们大惑不解的看着李爱国,什么?到鬼船上面去?这是去送死吗? 李爱国皱眉道:“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一个决定啊!渔船马上就要沉了,难道你们想葬身冰冷大海吗?我们爬到鬼船上面去,至少暂时能够保住性命!” 李爱国这番话很有道理,渔船马上就要沉没了,目前来说,鬼船是我们唯一避难的地方,至于鬼船上面有什么恐怖东西,我们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先把眼下的难关度过去再说。 鬼船的船舷边缘垂下两架绳梯,仿佛在欢迎我们。 我和李斐对视一眼,我和李斐是登上过鬼船的人,上一次好不容易从鬼船上面捡回小命,没想到今晚又要登上鬼船。 “走!” 船上的人争先恐后抓着绳梯,就像蚂蚱一样,串成一串儿,挂在绳梯上面往上爬。 回头看去的时候,渔船咕噜咕噜沉没入海,只剩下一个船尖露在海面上。 战船上的那些海盗看见我们爬上鬼船,嗷嗷大叫着,朝着我们疯狂开火。 我们挂在绳梯上,又没法腾出手来反击,只能顶着呼啸而过的子弹,冒险往上攀爬。 这种情况下,完全就是在赌运气,谁的运气不好,谁就会被子弹击中。 我们在枪林弹雨中穿行,心里其实没有害怕的感觉,神经绷得紧紧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早已忘记了恐惧。 万幸的是,没有子弹击中我们,我们成功爬上鬼船,那些海盗也就停止了开枪射击。 海面上明明没有风,但是这艘鬼船的风帆却鼓了起来,呈现出满帆的状态,载着我们快速驶过海面。 看见这样大一艘古楼船迎面冲来,战船上的那些海盗顿时吓得哇哇大叫。 他们的战船灵活度也很高,急忙转舵躲避,鬼船几乎是贴着海盗的战船驶过去。 我们在船舷边上看得很清楚,战船上的几十个海盗,全都瞪大眼睛,张着嘴巴,面露不可思议的表情,以注目礼的方式,目送鬼船的离去。 幽灵鬼船跑得很快,眨眼的工夫就已经看不见那艘海盗船了。 我们爬在船舷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幸好鬼船及时出现,我们才侥幸躲过一劫。 至于鬼船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我们暂时也懒得去考虑。 夜晚过去,晨曦降临。 茫茫大海之上,还是没有看见其他的船只和岛屿。 而且我们所在的这艘鬼船,貌似一直笼罩在一团氤氲的雾气里面。 第八百五十四章 南越王印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也许此时在航行的时候,其他船只根本就看不见我们。也就是说,这艘鬼船就像幽灵一样可以“隐身”,它想让你看见的时候,它才会现身相见。 一念至此,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可能被困在鬼船上直到老死,也不会有其他船只看见我们。 终于有人坐不住了,高兴第一个站起来说:“哥几个,依我看,与其坐在这里等死,不如去船舱里看一看!” 李斐闻言,摇头反对道:“不能去!上次二莾和鱼伢子,就是在船舱里面失踪的。船舱里有吃人的鬼雾,杨道长也是知道的!” 李斐扭头看着我,我思忖了一下,说:“再去看看!” 李斐怔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斐以为我会站在她这边,没想到我竟然同意再次进入船舱。 我对李斐说:“我知道船舱里很危险,但是我们坐以待毙也不是办法,趁着现在还有力气,总得想点其他法子!” 所有人把目光投向李爱国,等着他定夺。 李爱国沉吟片刻:“坐以待毙确实不是办法,去看看吧!” 我们点点头,踩着晨曦的光,朝着黑沉沉的船舱走去。 即使现在是大白天,但是船舱里面依然阴气森森,外面的光亮仿佛根本照不进去。 走进船舱,明显感觉到一阵寒意。 海上的气温很高,我们都穿的很凉快,但是船舱里的温度却出奇的低,感觉就像走进了一个大冰库。 我叮嘱大家说:“船舱里面明显冷的不正常,这是阴气,大家小心点!受不了的赶紧出去!” 我拧亮手电筒,当先往船舱深处走去。 这艘楼船很大,船舱自然也很大,我们行走在船舱内部,恍惚中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李斐跟在我的身后,我能听见她的呼吸声越来越沉重。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但见她小脸苍白,额头上冷汗涔涔。 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李斐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再次回到这里,感觉……有些压抑……” 我们走进下面船舱,令人意外的是,鬼雾并没有出现。 众人分头散开,不一会儿,就听见有人在叫喊。 我以为他们发现了二莾和鱼伢子的尸体,结果并不是,只见耗子不知从哪里提出一个青铜铸造的方形盒子子,盒子古色古香,泛着一圈淡淡的青色幽光。 我们凑上去,打量这个青铜盒子,都想知道盒子里面到底装着什么宝贝。 仅仅是这个青铜盒子,便是一件极其珍贵的古文物。 李爱国取出工具箱,从里面拿出一把小刷子,小心翼翼刷掉青铜盒子上面的尘土。 刷干净以后,青铜盒子变得更加幽亮。 盒子两边是很精妙的锁扣设计,锁扣样式独特,竟是两条人鱼。 南越国本就在广东沿海,他们的锁扣出现人鱼造型,也并不奇怪。 李爱国没有随便乱碰,而是让齐师爷出马。 齐师爷不愧是盗墓之王,伸手摸了摸锁扣,一字一顿的说道:“‘门锁必为鱼者,取其不暝守夜之意’。鱼锁因其鱼目始终睁,死不瞑目,可以日夜睁着眼看守门户。所以,这两个人鱼造型的锁扣,它们的机关,应该在它们的鱼眼上面!” 齐师爷一边说,一边伸出双手,按在两条人鱼的鱼眼上面,轻轻往下一摁。 这时候,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两条人鱼锁扣突然“活了”,竟然沿着青铜盒子游弋了一圈,最后在盒子的正前方碰头,两条人鱼嘴对嘴合在一起,像是在接吻。 我们这才发现,原来盒子的腰线位置,竟有一圈浅显的轨道,两条人鱼锁扣就是沿着这圈轨道移动的。 几秒钟后,只听嘀嗒一声响,青铜盒子缓缓开启。 齐师爷收回双手,双手笼在衣袖里面,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这一路上,齐师爷都没跟我们过多的交流,脸上时常都挂着笑,但是很少说话,最多只是跟自己的徒弟耗子说上几句,一副深藏不露的大师模样。 如今他露出这一手,确实让我们刮目相看。 这个浸淫盗墓几十年的大行家,其造诣绝不在李爱国之下,有些奇技淫巧,可能比李爱国更加精通。 青铜盒子开启,众人围拢上去,瞬间瞪大眼睛,有人发出低低的惊呼声。 但见盒子中央,还嵌入了一个阴沉木盒,木盒上面雕刻着一条金龙图案,做工非常精美。 既然出现了龙的图案,那这个木盒肯定是皇家之物。 李爱国非常兴奋,两眼放着光。 但是他眼神里的光,并不是贪婪的光,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和渴望。 众人七嘴八舌的催促着李爱国打开盒子,李爱国很激动,因为他也不知道盒子里装着什么东西,捧着阴沉木盒的双手都在颤抖。 等到这个黄金龙盒开启的时候,一团奇异的幽光如水纹般,从盒子里轻轻荡漾出来。 刚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夜明珠之类的宝贝,岂料,就连一向沉稳冷静的李爱国,此时都忍不住失声惊呼起来:“王印!这是……南越王印!” 南越王印?! 我们心中一惊,虽然猜到黄金龙盒里的东西很珍贵,但谁也没有想到,盒子里居然会装着南越王印! 要知道,王印其实就是玉玺,这是皇帝的“私章”,皇帝审阅批准的文件,都需要用王印盖章。所以玉玺又叫龙玺,古代有传“得玉玺者得天下”就是这个意思,谁能拿到玉玺,谁就能当上皇帝。 我们的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这块王印非常珍贵,绝对是无价之宝。 李爱国极其小心的将南越王印捧在手里,生怕摔坏了。 我们仔细观看这块王印,简直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其材质像是极其罕见的玉石,上面还盘着一条栩栩如生的玉龙。 这艘幽灵鬼船里面,居然藏着南越王印,这个发现令在场所有人兴奋不已。 看来这艘大楼船,其本身的来历也不简单啊! 说不定这艘幽灵大楼船,当年就是南越王的座驾呢! 第八百五十五章 粽子军团(上) 南越王印的发现很快便让我们忘记了危险,大家都变得兴奋和狂热,开始在船舱里面到处寻找,看看能不能发现更多的宝贝。 现在想想,我们还得感谢那群海盗,如果不是被海盗偷袭,击沉了我们的渔船,我们也不会被逼无奈登上这艘幽灵鬼船,更加不会发现鬼船里面的南越王印。 至于这个南越王印为什么会藏在幽灵鬼船上面,我们谁也无法知晓,是当时的南越王自己带出来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早已经无从考证了。 柯振南突然跑回来,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 我们问他是不是又发现什么宝贝了,柯振南苦着脸,使劲摇了摇头,郁闷的说:“找到了一大堆棺材!” 幽灵鬼船上面竟然还有棺材?! 柯振南带着大家来到隔壁船舱,走进去一看,好家伙,这个船舱就像一个藏尸库,密密麻麻堆放着几十上百口黑漆棺材,阴森恐怖,放眼望去,让人忍不住头皮发麻。 看见众人一脸苦闷,但耗子却笑了起来。 柯振南不解的问耗子:“你在高兴些什么?” 耗子指着密密麻麻的棺材说:“这些棺材难道不是宝贝吗?棺材里面可能装着死人,但也可能装着陪葬品啊!你们想想,这么多口棺材,里面的陪葬品不知道有多少呢!” 听耗子这样一说,好像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李爱国呸呸往掌心里吐了两口唾沫,搓了搓手,兴奋的说:“走,过去看看!” 我皱了皱眉头,劝阻道;“教授,我建议嘛,最好还是不要碰这些棺材,以免节外生枝!” 李爱国满脸放光,一门心思都在棺材里的陪葬品上面,此时哪里收得住手,他说:“杨道长,别担心,我们搞考古的,一辈子都在跟棺材打交道,没事的!来,我选这口棺材!” 李爱国走到一口棺材前面,把耳朵贴在棺盖上面,伸手拍了拍,那模样就像在挑选西瓜。 我知道我没法劝阻李爱国,索性不说话了,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着。 “耗子,过来开棺!”李爱国冲耗子招了招手。 耗子走过去,熟练的将军刀插进棺材的一个角里,刀尖往上一挑,一颗棺材钉咣当落地。 耗子绕着棺材走了一圈,地上便掉落了一圈棺材钉。 名师出高徒,有齐师爷那么厉害的师父,耗子的本事自然也不差。 耗子略显得意的说,这里的棺材根本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话音刚落,就听背后传来轰隆一声响。 我们诧异的回过头,就看见高兴站在一口棺材前面,一只脚踩着棺材角,手里提着突击步枪,一枪托砸碎了棺材盖。 那些棺材盖早已经腐朽不堪,枪托坚硬无比,一枪托砸下去,棺材盖直接被凿出一个大窟窿。 高兴咧嘴笑了笑:“这样做岂不是更简单?” 李爱国拉下脸,骂道:“莽夫!” 高兴砰砰砰,连续砸了好几下,把棺材盖砸得稀巴烂。 耗子快步跑过去,一把拽住高兴的肩膀:“住手!万一惊动了棺材里的粽子怎么办?” “嗨!”高兴满不在乎的说:“如果有粽子的话,我就把他吃掉!” 高兴在说这话的时候,一道人影突然直挺挺的从棺材里面站起来,跟高兴面对面,鼻尖顶着鼻尖,几乎触碰到一起。 高兴转了转眼珠子,脸色唰地没有了血色。 “妈呀,真的有粽子!” 高兴尖叫一声,触电般向后跃开老远。 与此同时,一团墨绿色尸气从粽子嘴里吐出来,粽子纵身跃出棺材,凶猛的扑向高兴。 高兴的反应也是极快,滴溜溜一转身,竟然藏到耗子背后,那个粽子径直朝着耗子扑过去。 耗子脸色一变,但虽惊不乱,千钧一发之际,手腕一抖,亮出一块黑驴蹄子,看得准确,一下子塞进粽子嘴里。 “呜——” 粽子立即停止动弹,就像根木头桩子站在那里,距离耗子只有不到一米。 黑驴蹄子是克制僵尸的法宝,耗子他们作为摸金校尉,也不是第一次跟粽子打交道,尤其是古墓里面,粽子更多,所以出门的时候耗子准备了很多黑驴蹄子,专门用来对付粽子,没想到在这幽灵鬼船上面,竟然派上了用场。 刚才的事情都发生在眨眼的瞬间,等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这才意识到,我们并不是进入了一个藏宝库,而是进入了一个粽子窝。 在这几十上百口黑漆棺材里面,装着的全都是粽子呀! 但见耗子面前的那个粽子,身穿盔甲战袍,一看就是当年楼船上的南越士兵。 这么多年过去,士兵的尸体竟然没有腐烂,只是脱了水,看上去像一根脱水的萝卜干。 耗子上前一步,反手握着军刀,噗嗤一声,直接把刀锋插在粽子的眉心中央。 这一刀插得极深,刀锋几乎全部没入进粽子的脑袋。 然后耗子用力拔出军刀,粽子干张着嘴巴,直挺挺倒了下去。 耗子擦了擦鼻尖上的汗水,回头告诉大家,对付粽子,一定要干爆粽子的脑袋,这样才能彻底的杀死粽子。 耗子话音刚落,忽听身后传来砰的一声响,一块棺材盖四散碎裂,一个粽子嗷嗷怪叫着从棺材里爬出来,刚好伸手搭在耗子的肩膀上,张嘴就朝耗子的脖子咬去。 饶是耗子反应再快,此时也避无可避。 当! 一声脆响,粽子的獠牙硬生生咬在了剑身上面,獠牙都嘣断了两颗。 危急时刻,幸好我及时出手,将修罗剑横亘在耗子的脖子上,粽子这一口咬下来,正好咬在剑身上面。 耗子惊出一身冷汗,说了声谢谢,就地一滚,迅速躲开。 粽子嗷嗷叫唤着,转身想要朝我扑过来。 我早有准备,左手掌心反扣着一张定尸符,侧身一闪,瞅准机会,啪的将定尸符拍在粽子的脑袋上。 粽子登时就被定住了,一动不动,眼珠子鼓鼓的看着我。 我吁了口气,赶紧对众人挥了挥手,大声说道:“快离开这里,回到外面甲板上去!” 第八百五十六章 粽子军团(下) 这时候,就听四面八方传来砰砰砰的炸裂声。 众人惊惧的四下张望,就看见一个又一个粽子破棺而出,耳畔充斥着粽子的嘶吼声,一团团墨绿色的尸气就像花瓣一样,在空中绽放。 我赶紧提醒大家:“快戴上防毒面具,以免吸入过量尸气!这些尸气都是有毒的!” 众人闻言,赶紧从背包里取出防毒面具戴上。 不过眨眼工夫,那些粽子就像雨后春笋一样的从棺材里冒出来。 我们大惊失色,刚刚寻找到南越王印的那种喜悦心情,登时荡然无存,心里只剩下浓浓的恐惧。 我使劲挥了挥手,对着吓傻了的人们喊道:“走啊!快走!” 那些粽子可能在棺材里憋得太久了,一放出来以后就跟疯狗似的,嗷嗷怪叫着朝我们围拢上来,前仆后继,势不可挡。 这个时候,耗子还不忘挤兑高兴:“喂,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不是说,如果棺材里有粽子的话,你就把他们吃掉吗?来,你现在快去把他们吃掉啊,要不要我再给你加点糖?糖粽子好吃!” 高兴脸色惨白,满脸都是冷汗,无言反驳,只能挤出一丝尴尬的笑。 面对来势汹汹的粽子军团,我们争先恐后的跑出船舱。 船舱里空间狭小,要是在船舱里动起手来,我们肯定会被粽子军团群灭。 所以我们只能往外面跑,只要把粽子军团引到外面,我们就有机会将他们各个击破。 哒哒哒!哒哒哒! 蛟龙行动队的队员们,纷纷举起突击步枪,对着迎面扑上来的粽子军团疯狂扫射。 还好这些队员们,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精英,面对危险,虽惊不乱,心理素质还很过硬,所以暂时还能稳住阵脚。 枪火闪烁,把原本黑咕隆咚的船舱映照得如同白昼。 金灿灿的弹壳叮叮当当落在地上,在地上密密麻麻铺了一层。 一个粽子扑到高兴面前,高兴举起突击步枪,架住了粽子的那双鸡爪子,乌黑发亮的指甲让人心生寒意。 高兴提膝顶在粽子的腹部,用力一甩,将粽子甩飞出去,撞翻后面的好几个粽子,然后提着突击步枪,高声叫喊着,对着地上的几个粽子哒哒哒一梭子弹扫过去,那几个粽子的脑袋尽数爆裂,立马就没了声息。 “啊——” 明仔慢了半步,被扑上来的粽子,一口咬在小腿上。 尖锐锋利的獠牙,瞬间贯穿了他的小腿。 明仔又是疼痛又是惊恐,在求生意志的支撑下,抬起另一只脚,狠狠踹在粽子脸上。 只听咔嚓一声,粽子的颈骨都碎了,脑袋耷拉到边上。 与此同时,明仔的左小腿也被粽子撕扯下一块皮肉。 粽子的脑袋即使已经耷拉到了边上,嘴里也依然在咀嚼着明仔的小腿肉。 明仔的小腿失去一大块皮肉,疼得撕心裂肺,隐隐可见白森森的腿骨,鲜血流得遍地都是。 血腥味弥漫而出,刺激着那些粽子,一窝蜂朝他扑上来。 老船长瞪红双眼,想要去救明仔,明仔是他最后一个兄弟,我能理解老船长的心情。 但是,我伸手拦住了老船长,把他强行拉出船舱。 我说:“走!救不了了,再不走,你自己都会把命搭进去!” 明仔的小腿遭受重创,根本无法站立,偌大的船舱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只能在地上艰难的爬行。 面对蜂拥而至的粽子,明仔举起枪,对着那些粽子疯狂开火,咆哮道:“来啊!你们这些怪物,来啊!” 飞泻而出的子弹虽然放倒了前面几个粽子,但是后面的粽子前仆后继,来到明仔面前。 枪里的子弹已经耗光了,明仔拔出军刀,胡乱挥舞,试图阻止那些粽子靠近。 但,他的努力是徒劳的。 一大群粽子围拢上来,瞬间吞没了明仔的身影。 队员们相继逃出船舱,那些粽子也紧跟着追了出来,就像猴子一样,在鬼船上四散奔跑。 我们很快便被冲散了,也只能四处散开,各自为营。 谢一鸣是我徒弟,这次也是我带他出海的,所以我必须负责他的生命安全,不能让他有半点闪失。 总体来说,谢一鸣这一路上的表现还算不错,面对凶残的海盗,他都没有惧怕过,这小子浑身都是胆,是个可塑之才。 我让谢一鸣紧紧跟着我,然后给了他几张定尸符,告诉他瞅准粽子脑门,直接将定尸符拍上去就行了。 正在跟谢一鸣交代的时候,一只粽子摇摇晃晃的冲上来,我猛地将谢一鸣迎面朝着那只粽子推了过去,大声说道:“干掉他!” 如果在这样的处境中都不能活下来,那谢一鸣就没有资格跟着我们走下去。 我相信,海底船墓里的危险,起码是现在的十倍百倍。 所以,谢一鸣必须学会自己活下去! “卧槽,师父!你冷酷!你无情!” 谢一鸣被我这一推,直接和那只粽子撞在一起。 谢一鸣懵了逼,粽子也懵了逼。 我对着谢一鸣喊:“定尸符!” 我这一喊,谢一鸣顿时如梦初醒,一抬手,扬起一张定尸符。 此时,那只粽子正好也回过神来,嘴巴一张,就要扑过来。 谢一鸣抢先一步反扑过去,将定尸符拍在粽子的脑门中央。 粽子刚刚启动,就被定尸符给定住了,浑身一僵,咚的栽倒在地上。 谢一鸣抹了把冷汗,回头问我:“师父,我的表现怎么样?” 我点点头,很满意的说:“非常漂亮!” 谢一鸣用力颔首道:“师父,我一定会再接再厉,不会让你失望的!” 高兴突然跑过来,在谢一鸣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小朋友,你这是在少先队员宣誓呢?看看后面吧!” 后面,粽子军团源源不断的跑出来,我们三三两两的退缩到甲板上。 一点人数,发现少了老船长。 抬头一看,老船长杀红了眼睛,以至于没有及时撤退,被一群粽子困住了。 我正准备返回去营救老船长,忽听啊的一声惨叫,惨叫声竟然来自老船长。 第八百五十七章 将尸 我打了个激灵,定睛一看,只见老船长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个将军模样的大粽子。 那只粽子穿着古代将军的战服,武装得严严实实,还戴着头盔,手里提着一支青铜长枪。 此时,这把长枪穿透了老船长的肚子,从后背而入,又从小腹露出。 那个将军单手高举长枪,就像挑着一只死鸡,径直把老船长挑在半空中。 老船长并没有立马断气,他的双手在空中乱抓,但却抓不住任何东西。 我们全都脸色一变,没想到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老船长,竟会死得如此凄惨。 这时候,就听耗子惊呼道:“卧槽,这是将尸啊!” 谢一鸣问耗子什么是将尸,耗子说:“就是古代的将军,变成了老粽子!这种将军以前活着的时候能征善战,战斗力非常强,死了以后变成粽子,战斗力肯定比普通粽子强得多!” 说到这里,耗子吐了口唾沫,骂咧道;“没想到船舱里还藏着这么一个玩意儿,这次可真是麻烦了!” 耗子说这话的时候,却见一道人影冲了上去,竟是李斐。 只见李斐弹地而起,双膝凶猛的跪压在将尸胸口上,把将尸撞击得后退两步,将尸胸口中央的护心镜都被她顶碎了。 我们暗暗喝了声彩,之前李斐说她是跆拳道黑带,看样子不是开玩笑的。 不过将尸好像并没有受到什么创伤,嗷嗷怪叫一声,又走了上来。 李斐咬咬牙,反手抽出军刀,再次腾空而起,凌空跃上将尸双肩,跨坐在将尸的肩膀上,手起刀落,军刀狠狠扎向将尸的脑袋。 李斐这几下兔起鹘落,反应非常迅猛,俊俏的身手让在场一众男人自愧不如。 当! 将尸的脑袋上飞溅起一团火星。 李斐这一刀,竟然没有扎破将尸的头盔。 将尸一声怒吼,两颗獠牙刺破唇角,从嘴里喷出一团尸气,后仰倒地,重重砸在甲板上。 李斐没有办法,只好松开腿,贴地滚了出去。 将尸直挺挺的从地上弹起来,长枪一甩,挂在枪尖上的老船长惨叫着飞向我们,重重跌落在我们面前。 但见老船长七窍冒血,嘴里咕噜咕噜冒着血沫子,肚子上穿透一个老大的血窟窿,血淋淋的肠子全都流了出来,眼见是活不成了。 将尸拖着长枪,一步步朝我们走过来,枪尖缓缓划过船板,在船板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 那种将军的霸气破体而出,气势逼人。 面对咄咄逼人的将尸,队员们情不自禁的往后退。 “开火!” 李爱国突然吼了一嗓子,队员们这才回过神来,齐刷刷举枪射击。 密集的弹雨全都招呼在将尸身上,满以为会被将尸打成一滩烂泥,没想到的是,这一轮弹雨过后,那个将尸竟然毫发无损,子弹壳落在他的脚下,几乎都快堆成一座小山。 众人面面相觑,这个将尸难道是金刚不坏之身吗? 李爱国用一种请求的眼神看向我,不等他开口,我已经主动迎上了将尸。 对付僵尸这种东西,也只有我们这种修道之人出马了。 将尸不知我是什么人,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大咧咧伸手来抓我。 我咬破右手食指尖,凌空画了个血色封印,大喊一声:“咄!” 血色封印飞旋而出,命中将尸胸口。 将尸闷哼一声,胸口冒起一团尸气,蹬蹬蹬连退三步。 谢一鸣在后面呐喊道:“师父好帅!” 将尸歪着脑袋打量我,我冲他勾了勾手指。 将尸被我的挑衅激怒了,大踏步朝我走上来。 “吼——吼——吼——” 将尸挺着长枪踏步前行,每一步踩下去,都会在甲板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李斐望着我,眼里满是关切之色:“杨道长,小心啊!” 不等将尸靠近,我抬手甩出一张定尸符,贴在将尸的脑袋上。 没有想到,定尸符居然对将尸毫无效果,将尸竟然当着我的面,将定尸符一把扯了下来,然后举枪向我刺来。 我微微一怔,但听青铜长枪刺破空气,发出清厉的啸音。 我急忙侧身一闪,长枪贴着我的胸口过去,虽然没有刺中我,但却刺破了我的衣服。 我倒吸一口凉气,好险! 毫厘之差,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嗤啦! 长枪一挑,我的衣服变成碎片漫天飞舞。 我不敢托大,顺势抽出修罗剑,剑身跟长枪撞击在一起,发出咣当一声响。 火星飞溅,我向后弹开两米有余。 我傲然挺立,右手持剑,左手摊开,头也不回的喊:“一鸣,伸手!” 谢一鸣听话的伸出手,我抓住谢一鸣的手,划了一剑,剑锋染上鲜血,修罗剑将鲜血吸食干净,顿时威力大增。 几秒钟之后,谢一鸣才反应过来,捂着手掌嗷嗷大叫:“师父,你为什么不划破自己的手掌?” “废话!难道我不知道疼吗?” 话音未落,我再次迎上将尸。 我的心里很清楚,将尸生前是南越国的大将军,如果单从武艺方面来讲,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估计不超过三个回合,就会被长枪钉死在甲板上。 所以,对付将尸,我只能用道法了。 出门之前,所有的符咒我都准备的非常齐全,关键时刻,直接拿出来就可使用。 我从兜里摸出一张惊雷符,左手掌心扣着惊雷符,在修罗剑的剑身上面轻轻一抹,惊雷符唰地燃烧起来。 风一吹,符灰飘散,只剩一个雷电形状的符咒图案落在地上。 我绕着将尸游走,将尸不停的向我发起攻击。 表面看上去,我一直在狼狈的躲闪着,其实走了一圈过后,我已经在将尸周围的甲板上,布下了七个惊雷符咒。 突然,我停下脚步,眼神变得如刀子般锐利。 嚓! 我倒转修罗剑,猛地将修罗剑倒插在脚下,双手交叉在胸前,十指捏起法诀,嘴里飞快的念起引雷咒:“引天雷之威……灭万千邪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呔!” 原本阳光明媚的天空,突然间乌云聚合,隐隐传来闷雷的轰鸣声。 第八百五十八章 七星惊雷咒 雷声炸响。 鬼船上的所有粽子,全都抬头张望,脸上露出一丝惊惧之色。 就连将尸也抬起脑袋,望向苍穹。 我的头发飞扬起来,赤目如电,一字一顿的喊道:“七——星——惊——雷——咒!” 只见九天之上,电光闪动,忽听噼啪一声响,一道刺目的红色闪电,如同刀子般劈开厚重的云层,一下子映红海面。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那道红色闪电一分为七,如同七只鬼爪,分别落在甲板的七个惊雷符咒上面。 刹那间,七张惊雷符同时炸响,伴随着炫目的电光,几乎亮瞎了人们的眼睛。 “呜——” 站在七星惊雷咒中央的将尸,仰天悲鸣。 威力强大的七星惊雷咒,瞬间把将尸轰成了齑粉。 只听叮当声响,甲板上掉落一颗将尸的獠牙,而那个将尸。连同将尸周围的那些粽子,全都一起灰飞烟灭。 海风一吹,甲板上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留下。 七星惊雷咒,是惊雷咒的升级版,是我在惊雷咒的基础上,潜心研究出来的,其杀伤力比普通的惊雷咒强大十倍不止。 即使是强如将尸这样的千年老粽子,也在七星惊雷咒里面粉身碎骨。 当然,使出如此等级的符咒,其消耗力也是巨大的。 我脸色苍白,扶着修罗剑,极度疲惫的坐在地上。 天上的乌云渐渐散去,重新露出明媚的天空,此刻竟已是黄昏时分。 火红的太阳慢慢沉入海平线,几只海鸥迎着夕阳振翅高飞。 我们是清晨登上的鬼船,没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一眨眼的工夫,一天就过去了。 足足过了一两分钟,李爱国他们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全都围拢在我的身旁,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神仙一样。 “师父,你绝对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帅的男人!”谢一鸣满脸激动的说。 李爱国也很激动,握着我的手:“我没有看错人,如果不是杨道长为我们保驾护航,今天我们都得变成粽子!” 李斐对李爱国说:“爸,你能不能让杨道长单独休息一会儿?” 李爱国打了个哈哈,看了李斐一眼,意味深长的说:“好,我去船尾总行了吧,不打扰你们!” 我和李斐都是成年人,李爱国这话中意思,我俩都听得出来。 不过,我只能装作没听懂的样子。 而李斐,却一下子红了脸颊,刚刚还骁勇善战的“女金刚”,脸上竟然还露出一抹娇嗔之色。 实话讲,李斐有点娇羞的模样相当好看。 尤其是此刻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映照着她的侧脸,真是妩媚到了极致。 李爱国一走,其他人也很识趣的离开甲板,给我和李斐腾出空间。 谢一鸣回头冲我握了握拳头:“师父,加油哦!” 我瞪了谢一鸣一眼,心中暗骂:“加你妹啊!” 众人刻意营造出来的这种氛围,反倒让我和李斐有些尴尬,我俩对视一眼,微微一笑,却又不知道说点什么。 “你……没事吧……”李斐憋了半天,整出这样一句无关痛痒的话。 我摇了摇头:“还行,睡一觉起来应该就恢复了!” 海风拂动李斐的长发,夕阳映红她漂亮的脸蛋,她说:“说句心里话,我对道家的东西不太了解,对一些江湖道士也不是很感冒,但是自从认识你以后,我对道士的认知有了极大的改观!” 我笑了笑:“什么改观?” 李斐略一沉吟:“道士,可能是全天下最伟大的职业!” “哦?为什么这么说?”我诧异的问,李斐这话让我受宠若惊,这样的评语是对我的最高评价了。 李斐说:“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们在暗地里斩妖除魔,天下会乱成什么样子?百姓是否还能安居乐业?为了社会的稳定,你们的付出,又不能公告于天下,所以你们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哈哈哈!”李斐的夸赞让我很高兴,毕竟,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如果我的付出,能够得到别人的尊敬和赞扬,那就是值得的。 我微笑着说:“李小姐过誉了,其实我们也是普通人,没有你说的那样伟大,我们行走江湖,斩妖除魔,那可都是要收费的哦!就像这次出海寻找南越王墓,我的佣金也不低哦!” 李斐笑了笑,露出结白的贝齿,她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做自己的工作,挣自己应得的酬劳,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再说了,就算是组织安排你来保护我们,其实你也可以拒绝的,但是你没有。你为什么没有拒绝组织的安排?不是因为钱财,而是因为你内心的善良! 你知道,无论是海上,或者是沉船墓里,都藏着巨大的危险。而这些危险,很多是我们普通人无法应付的,比如蚕魂面具,比如鬼船上的粽子,比如刚刚那个将尸。你不想看着我们白白送死,所以你站了出来。 明知道这一趟任务十死九生,你还是义无反顾的跟随我们出海。 这,就是我最欣赏你的地方! 虽然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英雄,但是在我的心中,你就是最伟大的那个英雄! 我说的对吗?” 李斐目光灼灼的看着我,反倒把我看的有些不好意思。 不得不说,李斐对我的了解非常透彻。 面对李斐的盛赞,我摸了摸脑袋,呵呵傻笑了一下,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突然,李斐凑近我,猝不及防,在我脸上落了一吻。 李斐的唇有些冰凉,但是这一吻,却让人感觉无比火热。 我愣愣地看着李斐,大脑一时间有些死机。 李斐倒是落落大方的冲我莞尔一笑:“英雄,自然配得上美人的吻!三十年来,你是我吻过的第二个男人!第一个男人,是我爸!” 李斐对我眨巴了一下眼睛,然后站起身来,走到甲板前面,张开双臂。 海风吹拂着她的长发,夕阳投下她的剪影。 海上落日,好美,如同一幅美丽的油彩画。 而李斐,则是画中的女子。 第八百五十九章 龙火 茫茫大海,日月星辰,也不知道鬼船会载着我们漂到什么地方。 我们在鬼船上生活了好几天,吃的倒没有多大问题,就算口粮吃完了,还有很多海鲜,一条大海鱼足够我们一群人吃上好几顿。 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最大的问题就是饮用水,我们出门时候携带的淡水越来越少。海水又没法直接饮用,如果没了水源,等待我们的便只有死亡。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心里也越来越是焦急。 每天的多数时间,我们都坐在甲板上眺望,看看能不能碰上过往的船只,哪怕是漂到一座小岛上,也总比一直困在鬼船上好呀。 就这样不知道漂了几天,我们的希望也渐渐变成绝望。 小智每天都在试着跟外界沟通,但是很遗憾,这艘鬼船就像是一个密闭空间,能够阻挡一切讯号,所以我们连求援信号都没法发出去。 这一日,又到了黄昏时分。 我们神情麻木的坐在甲板上,甚至都感觉不到饥饿,顿顿都吃海鱼,我们都快吃吐了,一想到那股子海腥味,我们都没有胃口。 忽听谢一鸣在喊:“哎,你们快看,海底下是什么东西?” 我们翻身爬起来,眺望前方海面,一幅奇异的景象映入眼帘。 在前方的海底下,竟然有幽绿色的火焰在燃烧,宛如一条长龙蔓延数里,把海水映照得诡秘森森,充满奇幻之感。 我们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发现那幽绿色的火焰在海下燃烧的很旺。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水和火是完全不相容的,所以海水下面,怎么会有火焰在燃烧呢? 谢一鸣惊呼道:“太神奇了,这下面该不会是外星人的秘密基地吧?我听说外星人的基地就修建在大海下面!” 高兴一巴掌拍在谢一鸣的脑袋上:“我看你才像外星人呢!” 谢一鸣摸着脑袋,嘟囔着说:“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 我问高兴:“你经常航海,这是种什么现象,你应该知道吧?” 高兴捏着喉咙,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说:“这个……这个……我当然知道,这是海底天然气在燃烧嘛!” 我们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哦,原来是这样。 海底储藏着大量天然气,说是海底的天然气喷薄燃烧,好像还是有点道理。 高兴话音刚落,一向寡言少语的齐师爷幽幽说道:“不懂装懂!” 高兴老脸一红,有些拉不下面子:“啊……这难道不是海底天然气吗?” 齐师爷看着海面下的火焰,眼睛里闪烁着激动的神色,他说:“这是龙火!” 龙火?! 什么是龙火?! 我们好奇的看着齐师爷,关于“龙火”这个词语,我们还是头一次听说。 齐师爷背负着双手对我们说,所谓龙火,就是海底的龙脉之气。 海底也有崇山峻岭,其龙脉之气外泄以后,就会形成龙火。 陆上摸金,看的是龙脉走势,而海上捞宝,看的就是龙火! 只要有龙火出现的地方,就是大海里的风水宝地,聚天地之气才能形成“龙”! 原来这水下面的幽绿色火焰,居然是海底的龙脉之气,今日我们真是大开了眼界,也增长了见闻。 李爱国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满脸喜色,很兴奋的说:“齐师爷,照你这说法,这片龙火区域的下面,很有可能埋着……” 齐师爷颔首道:“海底船墓!” 我们原本都已经昏昏欲睡,无精打采,突然听到“海底船墓”四个字,瞬间就来了精神。 我们这次出海,原本就是寻找南越王的沉船墓,但是上了鬼船以后,仪器全部失灵,都不知道鬼船把我们带到了什么地方。 做梦都没有想到,这艘鬼船漂来漂去,竟然把我们带到了海底船墓。 冥冥中,所有的事情仿佛都是注定一般。 李爱国背负着双手,海风吹乱他两鬓的银发,他凝目眺望着海面,嘴唇颤抖着,神色非常激动。 毕竟,对于李爱国来说,寻找海底船墓是他的梦想。 我说:“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如果我是南越王,我也会把沉船墓选在这里!” 幽绿色的龙火映亮了海水,隐隐约约中,好像真的有一艘古沉船在海里若隐若现。 令人奇怪的是,原本在海面上航行的幽灵鬼船,此时竟然停了下来,悄无声息的漂在海面上,仿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抵达目的地。 回想这一路的经历,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 一听海底船墓很可能就在这片龙火区域下面,队员们都很激动,一个个在旁边整理装备,时刻准备下海。 在经历了那么多危险以后,蛟龙队的行动也谨慎了许多。 海底船墓既然在脚下,我们也不着急下去,稍作商议后,决定先派一个水性好的队员,下去看看情况。 如果大家贸然下海,最后全军覆没,那可就不好玩了。 我的水性不错,但是我自问没有征服大海的能力,因为我从来没有在海里游过泳,在江河里游泳跟在大海里游泳,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 这种时候,高兴出马了。 高兴能够独自环海世界,他的水性肯定是非常好的,而且他对大海也很了解,所以他是下海探路的最佳人选。 夕阳一点一点沉下去,天色快要黑了,李爱国叮嘱高兴,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返回。 高兴点点头,迅速换好潜水装备,然后来到船舷边上,抓着绳梯往下滑了一段距离。 高兴也是艺高人胆大,竟然从半空中飞身跃入大海。 我们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全都探头往外看。 只见高兴在空中连续翻滚好几圈,就像在表演极高难度的高台跳水。 扑通! 高兴入水的角度和姿势都非常漂亮,他不去参加跳水比赛,真是国家队的损失。 看着高兴的身影被大海吞没,我们的心弦也跟着紧绷起来,大家心里都在为高兴祈祷,希望他能够顺利归来。 并且,更希望他带回好的消息。 第八百六十章 古沉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们都有些沉不住气了,在甲板上焦急的踱着步子。 队员们开始议论纷纷,小声嘀咕道:“不会出事吧?这都过去了十多分钟了!” 李斐走到李爱国面前,忍不住说:“爸,高兴已经下去了十多分钟,恐怕……” 李爱国竖起手掌:“他会回来的,我对高兴有信心!” 李爱国话音刚落,就听队员们欢呼起来:“出来啦!高兴出来啦!” 此时夕阳只剩下最后一道光亮,摇摇欲坠,海面变成一片绯红色。 高兴从水里冒出脑袋,如同一条海鱼,在海里肆意游走,最后抓住绳梯,身手敏捷的爬上鬼船。 高兴浑身湿漉漉的爬上甲板,脱下装备,气喘吁吁,一口气喝下一瓶矿泉水。 李爱国迫不及待的向高兴询问:“下面的情况怎么样?” “船!”高兴吐出一个字,顿了顿又说:“好大一艘船!” 队员们一听这话,兴奋之情登时溢于言表,海底果然有沉船,南越王的沉船墓这次跑不掉了吧! 在高兴的描述下,我们很快就了解到海底下面的景象。 海底下面有起伏的山脉,就像龙一样,在海底绵延数里。 一艘巨大的古沉船,如同一颗珠子,镶嵌在山谷里面。 古沉船的四面八方,分别有八条极其粗壮的青铜锁链进行固定,确保沉船不会被风浪带到其他地方。这八条锁链就像是八条大海蛇,把古沉船固定得死死的,一端锁住船身,一端没入海底山谷,任由海水的冲刷都巍然不动。 我们虽然还没有亲自下海,但听闻高兴的讲述,我们都能想象出,海底下面是怎样一番恢弘景象。 起伏的海底山脉,庞大的古沉船,巨龙一样的青铜锁链,所有的这一切,都强烈的刺激着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迫不及待的想要下去看个究竟。 我们换上潜水装备,带上武器和干粮,装在防水背包里面。 出发时候,武器准备的很充分。 下到海里不能使用突击步枪,所以专门装备有鱼枪。 这种鱼枪就像是在水里使用的弓弩,碰上危险的海底生物,鱼枪可以发射出尖锐的枪头。 谢一鸣小声问我:“师父,我可不可以留在船上?” 我还没说话呢,李爱国在旁边听见了,就说:“当然可以!但我不敢保证这艘鬼船还会不会继续起航,到时候你跟着鬼船四海漂泊,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李爱国说的倒是大实话,别忘记了,我们现在是在幽灵鬼船上面,并不是在深海渔船上面,万一幽灵鬼船继续航行,谢一鸣就再也回不来了。 谢一鸣咽了口唾沫,回头看了一眼漆黑的船舱,然后,一句废话都没说,默默换上潜水装备,而且穿得比谁都要迅速。 天色一点一点黯淡下去,湛蓝色的海面也变成了黑色,看上去有些吓人。 李爱国头顶着最后一缕残阳,慷慨激昂,做着最后的总动员。 他说了很多话,但我什么都没记住,唯一只记住一句话:置之死地而后生! 是的,置之死地而后生! 我们现在只想着进入海底船墓,至于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我们背着潜水装备,踩着绳梯,贴着船舷慢慢爬下去,在距离海面不算高的地方,松开绳梯,纵身跃入海里。 只听连续的噗通声响,一行人就像下锅的饺子,一颗颗滚入海里。 冰冷的海水包裹着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情激动的缘故,我都感觉不到寒冷,反而觉得海水热乎乎的,就像温泉一样,很舒服。 我就像鱼一样,在海面上扑腾了两下,然后一个猛扎沉入海里。 海下一片漆黑,我们纷纷拧亮头顶上的探照灯。 四周的黑暗,立即被数道白色的光束划破,大家相互竖起手指,表示ok,一切安全。 高兴往下指了指,示意我们跟着他往下潜。 我低下头,探照灯一扫,就看见高兴已经率先潜入海底,只留给我们一个背影。 海下很安静,安静到我们全然忘记了恐惧。 我们一直往下沉,一直往下沉,不多时,海底下面的景象渐渐映入我们的眼帘。 刚才高兴给我们讲述的时候,我们的脑海里已经对海底下的景象有了大概的画面,但是真正下到海底的时候,我们还是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 海底下面,山脉连绵起伏,就像盘踞在海底下面的长龙。 而之前我们所看见的幽绿色龙火,就是从这些山脉里面喷薄出来的。 其实近距离观看,发现龙火本身并不是幽绿色的,只是跟海水混合以后,泛起了奇异的幽绿色。 起伏的山脉就在我们身下,这种感觉太奇妙了,我们就像在山脉顶上自由飞翔一样。 从上往下俯瞰,我们一眼就看见那艘巨大的古沉船。 整个船身翻过来,就像是大海碗,倒扣在海底。 又像是一个庞大的海底怪兽,静静蛰伏在海底的山脉里面。 那艘古沉船非常大,幽灵鬼船都已经相当庞大,而那艘古沉船竟然比幽灵鬼船,还要大一个等级。 我的心里暗暗惊叹,我国古代的造船业真是太发达了,在那个年代,绝对遥遥领先世界上的其他国家。 再想想,拥有这么强大的远洋实力,清朝时期居然在海战中接连惨败,真的是不可思议。 只见古沉船四周,捆绑着八条极其粗壮的青铜锁链,在海水里浸泡了那么多年,这八条青铜锁链依然泛着幽光,坚韧无比。无论多大的风浪,都把古沉船牢牢固定在山谷里面。 不说别的,光是铸造这八条青铜锁链,就得花费多少人力和财力。 所以,沉船墓真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因为特殊的海底环境,沉船墓面临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怎样保证沉船墓不被海水冲走,怎样保证沉船墓经得起风浪,怎样保证沉船墓不会被海水腐烂,这些都需要极其严格的工艺,也需要大量的人力来完成。 毫不夸张的说,这座海底船墓就是一个奇迹,一个深埋在海底下面的奇迹! 第八百六十一章 墓之匙 在短暂的惊叹以后,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开始寻找沉船墓的入口。 围着这艘古沉船游了一大圈,最后终于在船尾位置找到了墓门。 墓门上面雕刻着一条气势磅礴的飞龙,飞龙浸泡在水中,活灵活现,仿佛随时都能破海而出。 探照灯打在墓门上面,我们看见,在这条飞龙的龙眼位置,有一个方形的凹槽,看上去像是一个方形锁孔。 齐师爷带着耗子游过去,对着锁孔研究片刻,然后回头跟李爱国比划着手势:“这道墓门需要钥匙才能开启!” 钥匙?! 我们顿时懵了逼,谁也没想到沉船墓的墓门居然需要钥匙。 我们身上哪有什么钥匙,难道费尽千辛万苦,只是来这里白跑一趟吗?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开启墓门的钥匙在什么地方?我们到哪里去寻找钥匙? 一种深深的失落感在众人的心头蔓延,高兴举起鱼枪,用力敲打墓门,但是墓门纹丝不动,将我们这群不速之客冷冷的拒之门外。 李爱国突然想起了什么,拍了拍防水背包,示意身后的李斐,帮忙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我看见李爱国比划的手势,他示意李斐从背包里取出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李爱国身上有什么方方正正的东西呢? 我的脑海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我想到一个物件,王印!那块价值连城的南越王印! 难道幽灵鬼船上找到的那块南越王印,竟然是开启沉船墓的钥匙吗? 果不其然,李斐帮忙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青铜盒子。 李爱国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了南越王印,脸上流露出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 李爱国当然舍不得,别说李爱国,在场所有人都舍不得,我们很清楚,如果南越王印真是开启沉船墓的钥匙,那么当王印放入这个方形锁孔以后,可能就再也取不走了。 也就是说,这个无价之宝,会被我们永远丢弃在海里,这可真是一件让人心痛的事情。 但是没有办法,要想进入沉船墓,就必须使用南越王印。 李爱国把王印拿在手里,瞅着墓门上的龙眼比对了一下,然后贴在墓门上,小心翼翼将王印塞进龙眼里面。 不偏不移,大小刚刚好。 王印四边跟龙眼契合的严严实实,大小非常完美,看样子李爱国的推测是对的。 李爱国试着转动了一下王印,没想到那个王印真的像钥匙一样,在龙眼里转动起来,同时还发出咔咔声响。 伴随着咔咔声响,原本密不透风的墓门,开始缓缓向上提升。 队员们的神情十分激动,此时此刻,我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在狂喊:“开啦!墓门开啦!” 伴随着墓门的开启,这座传说中的南越王沉船墓,终于在我们面前,慢慢摘下了它的神秘面纱。 墓门开启的同时,由于海水的倒灌作用,使得墓门口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吸力。 只听海水哗啦啦往里涌的声音,强大的吸力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把我们往墓道里拉扯。 墓门口就像有一个威力强劲的抽水马桶,嗖嗖嗖把我们全都卷入进去。 短暂的晕眩过后,我们进入了墓道。 墓道里面像是一条长长的水管,灌满了海水,我们背着氧气瓶,倒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就在墓道里顺水漂流。 实话讲,如果不是因为拥有先进的潜水装备,沉船墓确实是非常安全的。 先不说沉船墓的位置如此隐秘,你想想,古时候没有潜水装备,几乎不可能有人潜入这么深的海底。 所以,这都过去了上千年,南越王墓都没有被盗墓贼光临过。 我们也是运气好,居然在鬼船上面找到开启南越王墓的钥匙。 否则,就算我们找到这座沉船墓,但是穷其一生,可能也没法进入其中。 之前我就说过,这一切仿佛冥冥中早有注定。 在漂流的时候,我思考了一下关于鬼船的问题。 我是这样推测的,当年,这艘气势磅礴的南越楼船,是负责给南越王送葬的一艘船。南越王的棺椁放入沉船墓以后,楼船上的官兵们便将沉船墓永久封闭,然后带着墓门的钥匙(南越王印)离开。 但是在返程的途中,楼船发生了意外(也可能是南越王的秘密安排),致使楼船沉没于茫茫南海之中。 而后,这艘南越楼船变成一艘幽灵鬼船,在南海上面漂荡。 从我个人来说,我更支持第二种可能性。 这艘送葬的南越楼船,是人为破坏沉没的。 因为只有这艘楼船沉没,船上的官兵全部葬身大海,才能永久封存沉船墓的秘密。 没有人活着回去,沉船墓的秘密就会永远埋葬在大海之中。 这也不能怪古代帝王狠毒,没有办法,为了自己的陵寝不被盗墓贼光临,他们只能采取这种冷血无情的封口措施。 俗话说:只有死人,才能永久的保守秘密! 可怜这艘楼船上的数百官兵,原本还以自己能为帝王送葬而自豪,结果全都稀里糊涂成了南越王的陪葬人殉。 楼船沉没以后,船上的一些珍贵古文物,散落在海底。 结果前段时间,被渔船一号无意中捞了起来,南越王沉船墓的秘密这才浮出海面。 人算不如天算。 南越王机关算尽,也算不到千年之后,自己的陵墓会在偶然之间被后人发现。 在墓道里不知道漂了有多久,我们的双脚终于渐渐踩到了陆地。 我们沿着陆地走了一段距离,发现地势渐渐抬高,越往里走,几乎再也没有海水的痕迹。 这应该是一个巧妙的防水设计,墓门开启,海水从外面倒灌进来的之后,海水最多就流到这个位置。 我们通过这条墓道以后,才算是真正进入了沉船墓。 沉船墓的外形虽然是一艘大船,但是内部却是一座真正的陵墓。 我们深吸一口气,刚才的激动心情渐渐变成了紧张,未知总是让人恐惧,谁也不知道,在这深埋海底的沉船墓里面,会有怎样的危险等着我们? 第八百六十二章 龙婆(上) 我们关掉氧气瓶,摘下潜水装备,然后放进背包,又把背包里的战斗服拿出来换上,顿时感觉轻松了许多。 沉船墓这么大,里面肯定有空气流通,所以我们也不用担心没有氧气。 虽然这套潜水装备是高档的进口货,非常轻巧,但是穿的时间太长,终究还是有些沉重的。 现在终于卸下这些装备,所以感觉非常轻松。 我们舒服的伸展四肢,骨头关节发出噼里啪啦一连串响。 李爱国开始清点人数:“李斐,杨道长,谢一鸣,齐师爷,耗子,周凯,高兴,小智,唐增……” 李爱国每喊一个名字,被喊中的人都会回答一声:“到!” 但是李爱国连续叫了三遍唐增的名字,却都没有听见唐增的回应。 “不对,少了一个人!”李爱国一下子紧张起来。 我们互相清查了一下,发现队伍里只有九个人,唐增竟然不见了踪影。 李爱国问:“你们谁看见唐增了?唐增是不是没有进入沉船墓?” 李斐皱起柳眉,沉吟道:“不应该啊,墓门开启的时候,吸力那么大,我们全都被卷入进来,唐增不可能没有进来啊!” 李斐话音刚落,就听身后传来哗啦一声响,一道人影从下方积水的墓道里面站起来。 李爱国闻声,赶紧举起手电照过去,欣喜的喊道:“唐增?!你小子怎么那么久才从水里冒出来?掉队了吗?” 唐增低着头,没有说话,就像木头桩子一样杵在水里,一动不动。 周凯催促道:“哎,你他娘的愣着干啥呢,上来呀,大家都在等着你呢!” 唐增还是杵在那里,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周凯在说话。 周凯有些生气了:“喂,你耳朵聋了是不是?” “慢着!”我举起手掌,指着下面的唐增说:“我觉得他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啊!” “我去看看!”周凯走到下面墓道,伸手去拍唐增的肩膀:“喂——” 周凯万万没有想到,他的手指刚刚触碰到唐增的肩膀,唐增的身体便直挺挺往后倒下去,跌回积水里面,溅起老高的水花。 周凯低低一声惊呼,举着手电照在唐增脸上,惊惧的叫道:“唐增……死了!” 我们看得很清楚,唐增倒下去的时候,就像一块硬邦邦的人肉板子,确实已经死硬了。 一种莫名的恐惧在众人心头蔓延,唐增死的也太蹊跷了吧,他身上还背着潜水装备呢,所以不可能是溺死的,那他是怎么死的? 出师未捷身先死! 这才刚刚进入沉船墓,便莫名其妙折损了一名队员,不仅是李爱国,我们的心情都有些糟糕。 李爱国铁青着脸,让周凯把唐增的尸体拖上来,仔细查看一下唐增的死因。 周凯点点头,正准备伸手把唐增的尸体从积水里捞出来,就在这时候,水下突然冒出一团毛耸耸的水草,一下子缠住周凯的右手,哗啦一声,竟然把周凯拖入水里。 我们猛然睁大眼睛,那是什么东西?! 几支手电筒齐刷刷照过去,我们登时惊骇的发现,那团水草根本就不是水草,而是一团极其浓密的头发,在那团头发下面,一张惨白发泡的人脸若隐若现,格外渗人。 那是一具尸体吗? 这具尸体怎么还能主动攻击人呢? 唐增该不会是被这具尸体害死的吧? 李斐看见周凯掉入水中,连忙拔出手枪。 周凯在水里扑腾,李斐紧咬着牙关,迟迟不敢开枪,生怕误伤了周凯。 也幸亏周凯身手不错,危急时刻,趁着左手还没被头发缠住的时候,腾出左手,从裤腿里拔出军刀。 军刀非常锋利,周凯疯狂的挥舞军刀,将缠绕在手臂上的头发尽数斩断。 同时,周凯用力一脚踹在那张惨白的脸上,借助这一踹之力,向后跃出水面,狼狈的滚了两圈,头也不回,跑到墓道上面。 周凯浑身湿漉漉的,就像一只落汤鸡,心有余悸的喘着粗气。 李爱国问周凯那是什么东西,周凯吐着酸水说:“没看的清楚,感觉像是一具女尸!” 一具女尸?! 沉船墓里怎么会有女尸? 莫非是以前用来陪葬的宫女? “哎,快看,那东西爬出来啦!”谢一鸣突然大声叫喊起来,面露惶恐之色。 白色的手电光笼罩在那团黑影身上,我们这次看的清楚,正如周凯所言,那东西真的是一具女尸,头发很长,垂在地面上,就像扫帚一样的拖着走,挡住了她那张丑陋的脸庞。 但仔细一看,这具女尸跟正常人类,好像又有所不同。 女尸的四肢比较短小,而且肚子很大,圆滚滚的,就像怀了孕一样,最奇怪的是,她的肌肤表面,竟然爬满一层鱼鳞,看上去像个非人非鱼的怪物。 而且她并不是站立着用两条腿走路,而是在地上匍匐前进,就像一只大海狗。 我们惊愕的张大嘴巴,看着这个奇怪的生物,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本想询问生物学家唐增的时候,却突然想起,唐增都已经死了,只怕更没人知道这种怪物的来历了。 李斐把询问的目光投向齐师爷,齐师爷以前经常下墓倒斗,古墓里的怪物见过不少。 谁知道齐师爷也摇了摇头,他说他倒了半辈子斗,从未见过这样的怪物。 这时候,就听李爱国声音颤抖的说道:“这是……这是传说中的龙婆啊!” 龙婆?! 我们好奇的看着李爱国,没想到李爱国竟然认识这个怪物。 这个名字倒是挺稀奇的,我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李斐问李爱国:“爸,你见过这个怪物?” 李爱国摇摇头,说:“没有见过!之前研究那批南越古文物的时候,在一个青铜器皿上看见过这种怪物的图案,上面说这种怪物名叫‘龙婆’。后来我又查找过南越古国的一些历史文献,并在其中看见了一个故事,里面就有关于龙婆的记载。不过当时我也只是当故事来看的,没想到龙婆这种怪物,竟然真的存在!” 第八百六十三章 龙婆(下) 我们都知道,当年南越国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都已经非常发达,遥遥领先于世界。 这点从幽灵鬼船就能看出来,那么庞大恢弘的一艘楼船,即使放在现在,也是相当牛逼的造船技术。 所以,南越国的时候,便经常有船只出海远行。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其中一艘战船出海操练的时候。 战船出海操练,常常会捕捞海鲜海鱼,这样可以大大节省口粮,而且各类海产物的营养也很丰富,可以极大的改善士兵们的生活。 有天,船上的士兵也像往常一样捕鱼,一个大网兜下去,捞起了不少鱼虾。 在清点鱼虾的时候,士兵们在网兜里发现了一个稀奇的东西。 刚开始他们以为是一具女人的尸体,结果发现那是个非人非鱼的怪物,正是我们今日所见到的龙婆。 龙婆有着水草一样的头发,又浓又长,体型也很奇怪,四肢又短又粗,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就像一个孕妇。 面对这个奇怪的生物,士兵们都不知该如何处理,有人提议放生,有人提议杀死,甚至还有胆大的人,提议把龙婆炖来吃了,尝尝味道,说不定还是大补之物。 正自商议的时候,那个原本蜷缩在网兜里的龙婆,突然窜出来,飞快溜出船舱。 谁也没有想到,龙婆的爬行速度这么快。 一个士兵下意识伸手去抓龙婆,没想到那个龙婆十分凶悍,转身一口咬在士兵的手指上。 士兵发出啊的一声惨叫,顿时血溅三尺,右手的五根手指,齐刷刷被龙婆咬了下来。 而且,龙婆不仅咬断他的手指,居然还把咬下的手指吞进肚子里。 人们这才发现,原来龙婆嘴里长满细密的锯齿状牙齿,就像两把锯刀,攻击力相当可怕。 目睹这一幕,立马有人赶上来,提着鱼叉去戳那龙婆。 没想到龙婆那一身鱼鳞就跟护甲一样,竟然挡住了鱼叉,同时张开嘴巴,咬在鱼叉上面。 就听咔嚓一声脆响,钢铁铸造的鱼叉,居然被龙婆咬下一截。 如此一来,越来越多的士兵围拢上来,开始是准备生擒这个怪物,没想到却反而伤了好几个士兵。 最后士兵长一怒之下,命令士兵猎杀这个龙婆。 士兵们左手拿着护盾,右手拿着长枪朴刀,跟龙婆在甲板上展开了一场激战。 龙婆一声鳞甲刀枪不入,普通的兵器很难伤到她。 最后,还是士兵长瞅准机会,用弓箭射穿龙婆的一条后腿,将她钉在甲板上。 而后,士兵们一拥而上,各种兵器朝着龙婆身上招呼,终于搞定了这个凶猛的怪物。 士兵们后来用龙婆体内的油脂点灯,燃烧时间能够持续很久,用龙婆的鱼鳞皮做成的护甲,更是刀枪不入,十分坚韧。 操练结束,士兵们带着龙婆的尸体回到岸边。 士兵长请教了很多老渔民,最后在一个见多识广的老渔民口中得知,他们猎捕的这个怪物叫做“龙婆”。 老渔民说:“龙婆,顾名思义,是龙王的媳妇!” 原来呀,海上的很多古老民族,都有祭祀的风俗。 就像山里人祭拜山神一个道理,海上的人就祭拜龙王。 每年的七月十五,他们就要选出一个少女,装在蚌壳里面,把她放到大海里,将其献祭给龙王。 谁会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献祭龙王呢? 所以这些少女大多都是被逼无奈的,她们被人捆绑着塞进蚌壳,然后放到大海里面。 没有人能够想象,她们临死之前,经历了怎样的痛苦,经历了怎样的恐惧。 最后,这些少女惨死大海,她们的怨气必然是极重的。 怨气不散,死后变成龙婆,在大海里作恶。 听闻李爱国讲述龙婆的来历,我们都不甚唏嘘,没想到这种怪物,居然是人为制造的“产品”。 沉船墓里面为什么会出现龙婆呢? 我猜测,当年南越王航海的时候,在海里一定抓了不少龙婆,在见识了龙婆强大的杀伤力以后,南越王便把这些龙婆放进自己的沉船墓里面,用来当成沉船墓的“守护者”。 李爱国正说着话,那个龙婆已经从墓道下面爬了上来。 砰砰砰! 李斐当先举起手枪,对着那个龙婆连开数枪。 龙婆中弹,身上飞溅起一团团烂肉和脓水,但却没有鲜血流出。 龙婆毕竟是死尸蜕变而成,体内的血液恐怕早已经干透了。 李斐一口气打完一个弹匣,硬生生将那个龙婆打回下方积水的墓道里面,发出哗啦一声响。 李斐吁了口气,迅速更换上一个弹匣。 古代时候多使用冷兵器,龙婆这种东西确实很难对付,但现在我们手里都拿着现代化武器,龙婆自然没有那么难以对付。 我们也没有再去管那个龙婆,转身往沉船墓里面走去。 也不知在墓道里走了多久,我们的面前豁然开朗。 这是一间面积特别大的墓室,因为沉船墓是倒扣在海底的,所以上层的墓室属于沉船的底部,面积自然也是最大。我们如果不断往下深入,墓室的面积也就会越来越小。 在这个开阔的墓室里面,并不是空荡荡的。 墓室的四面八方,一共有十二根浑圆大石柱,就像十二个高大的卫兵,亘古不变的守护在这里。 我们举着手电,目光从这些石柱上面一一扫过去,但见大石柱上面雕刻着很多稀奇古怪的浮雕图腾。 李爱国看过之后告诉我们,说这十二根大石柱,代表着南越国统领下的十二个古代小国,比如有夜郎、毋敛、句町等等西南夷古国,这些古国的图腾都很有特色。 就拿句町来说,代表这个古国的大石柱上,雕刻着一条栩栩如生的大蛇,但是这条大蛇还生有双翼,仿佛随时都可能从石柱上飞出去。 硕大的蛇头居高临下俯瞰着,蛇嘴大张,蛇信吞吐,一副要吃人的可怕模样。 李爱国曾详细研究过南越历史,所以张口便道:“汉武帝元鼎6年,句町王亡波率部归附汉朝。汉昭帝始元5年,句町族首领亡波因协助平定叛贼有功而被封为‘句町王’,享受着国县并置的特殊待遇。凭此优势,句町的势力迅速发展,到西汉末年,句町国继滇国、夜郎国成为横跨桂西、云贵高原前沿的文明古国,其疆域十分宽广。而后被南越征服,成为南越的归属国!” 第八百六十四章 九星轮 其实,对于这十二根大石柱,我们也就粗略的看了一眼,听了听李爱国的介绍。 因为在这间宽敞的墓室里面,除了这十二根大石柱以外,还有一件更奇怪的东西,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 墓室中央有一个石台,那件奇怪的东西就放置在石台上面,泛着古老而神秘的幽光。 那件东西仿佛有一股奇怪的魔力,吸引着我们慢慢走过去。 但见这个石台上面,刻着很多奇怪的符号,像是某种古老的咒语。 我看不懂,李爱国也看不懂,这些咒语对我们来说,就像是天书一样。 石台上面,放着一件巨大的青铜器,我们围着这件青铜器转了一圈,细细打量,越看越觉得神奇。 从外形来看,这件青铜器是一个八卦形的方盒,宽度起码在三米以上,在这个八卦方盒的表面,雕刻遍布着很多细密的藤状黑色线条。方盒中央有一个可以转动的黄金圆盘,圆盘里面镶嵌着九颗乒乓球大小的翡翠玉珠。九颗玉珠的中心是一个圆形凹槽,凹槽深约三指,周围有细密的牙齿状嵌齿,似乎是用来固定什么东西用的。 我们暗暗称奇,都不知道这件古怪的青铜器是什么来头。 但是,这件工艺高超的青铜器既然摆放在沉船墓里面,想必也不可能是普通器皿。 我扭头看向李爱国,想要跟他请教,但是李爱国却像灵魂出窍一样,怔怔地看着面前的青铜器,我连喊他三声,他都没有反应。 半晌,李爱国变了脸色,一张脸因过度激动而显得有些扭曲。 只听李爱国发出沉重的喘息声,指着青铜器,几乎是从喉头里嘶吼出声:“九星轮!这是南越古国的九星轮!” 九星轮?! 我们疑惑的看向李爱国,等待他的解释。 李斐看见李爱国太过激动,赶紧从背包里取出一盒药丸,让李爱国服下。 李爱国缓过气来,声音依然在颤抖,他说:“九星轮是南越国用来占卜的圣物,是南越国的至尊之宝,通常由大祭司驱动!” 我们面面相觑,这样一件巨大的青铜器,竟然是南越国用来占卜的圣物。 古代人迷信占卜,无论大事小事,都会进行占卜。 而占卜这种事情,都是由部落或者古国里的大祭司来进行,据说这些大祭司也有通天彻地的本领。 这个九星轮,既然是南越国的至尊之宝,那肯定不是凡物。 不过这东西的造型非常奇怪,我们也弄不明白,当年南越国的大祭司,是如何利用九星轮占卜的。 李爱国告诉我们,关于南越国的历史文献上,曾出现过九星轮的记载。 九星轮并不是南越王自己打造的,它的来历有些奇幻。 据说南越王称帝的时候,广西境内连续下了一个月大雨,十万大山里面,一座大山在雨水的冲刷下塌了方,这个神奇的九星轮就从山体里面冲了出来。 每年,南越王都会举办一次盛大的占卜仪式,由最厉害的大祭司主持,占卜国运和国家大事。 除了占卜以外,据说九星轮还有某种神奇的力量,但具体有什么神奇力量,史书上也没有详细记载。 后世研究南越国的学者,也对九星轮产生过争论。 有学者认为,九星轮只是一个虚构的传说,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也有学者认为,历史文献不会骗人,九星轮是真实存在的,但它的来历确实没人说得清楚,也许是更古老的智慧文明创造的?也许是……天神创造的? 九星轮既然是南越国的国宝,那么放在沉船墓里给南越王陪葬,也是合情合理的。 只不过,九星轮摆放在这空荡荡的墓室中央,是何用意呢? 难道仅仅是为了摆设? 我们绕着墓室走了一圈,发现这间墓室,除了九星轮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也没有南越王的棺椁。 其实在我们进入沉船墓之前,我们就已经猜到,沉船墓绝不止一个墓室这么简单,按照船只的结构来分析,沉船墓很可能有好几层,我们现在位于沉船墓的第一层,在这里没有发现南越王的棺椁,倒也说得过去。 可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于,我们没有在墓室里发现其他通道。 也就是说,这是一间密闭的墓室,我们没有找到通往下一层墓室的墓道。 封闭的墓室里面,放着一个神秘的九星轮,这是几个意思? 李爱国双手叉腰,有些疲惫的说:“沉船墓肯定分为好几层,这才是沉船墓的第一层,肯定有继续往下走的密道,大家再仔细一点,看看是不是错过了什么线索,这里不可能是全封闭的!” 顿了一下,李爱国突然冲谢一鸣喝斥道:“喂,臭小子,你在做什么?” 只见谢一鸣站在九星轮面前,好奇的伸出手,在九星轮上面拨动了一下。 听见李爱国的怒斥,谢一鸣吓得赶紧收回手。 然而,谢一鸣这一拨,九星轮里面的那个黄金圆盘,竟然缓缓转动起来。 我们停下脚步,全都诧异的睁大眼睛,九星轮竟然……启动了?! 随着黄金圆盘的转动,镶嵌在圆盘上的九颗玉珠,竟也跟着骨碌碌滚动起来。 其中一颗玉珠突然离开圆盘,顺着藤状的黑色线条,转动几圈以后,准确无误的滚入中心的圆形凹槽。 玉珠滚入凹槽里面,立即被凹槽里面的锯齿“咬住”,一下子吞了下去。 刹那间,整个九星轮泛起夺目的幽光,九星轮里面传来沉闷的机械转动声,咔咔咔——咔咔咔—— 我们不由得大惊失色,这是怎么回事?发生什么情况了? 玉珠从滚动,再到进入凹槽,整个过程很快,我们都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九星轮散发出的奇异幽光,映亮了整间墓室。 由于幽光太过强烈,我们都忍不住抬手挡住了眼睛。 幽光持续了数秒,很快便暗淡下去,墓室里又恢复了之前的光景。 黑沉沉的墓室里,只有我们的手电筒还亮着,谁也不知道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八百六十五章 黑色海浪 死寂。 长时间的死寂。 我们环顾四周,墓室里很安静,和刚才比较起来,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但我们刚刚看得很清楚,九星轮启动了! 不是说,九星轮一旦启动,就会产生神秘的力量吗? 神秘的力量在哪里? 为什么墓室里面,一点变化也没有? 李爱国快步来到九星轮前面,冲着谢一鸣咆哮道:“小子,你刚刚做了什么?” 李爱国平时是很沉稳的一个人,很少像现在这样情绪激动。 面对李爱国的咆哮,谢一鸣嗫嚅着说:“没……没做什么啊……我就是……摸了一下而已……” 李爱国声色俱厉的说:“古墓里的东西,是随便乱碰的吗?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 谢一鸣转了转眼珠子,嘟囔道:“大惊小怪,这不是没发生什么事吗?” 李爱国气红了脸:“臭小子,你还敢狡辩?” 我走过去,踹了谢一鸣一脚,让他跟李爱国道歉。 谢一鸣这才不情不愿的跟李爱国说了句:“对不起!” 李爱国生气的说:“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杨道长徒弟的份上,我怎么可能同意你这个黄毛小子加入蛟龙行动队?” 谢一鸣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咋的?我这一路上难道没有出血出力吗?” 李斐走到两人中间,拉开李爱国说:“好了,爸,你也少说两句,年纪大了,不能激动!再说,现在不是没有什么事情吗?” 李斐话音刚落,就听身后传来“啊”的一声惊呼,耗子突然倒在地上,像是被什么东西偷袭了。 当我们闻声回头的时候,就看见有东西拖着耗子在冰冷的地面上滑行。 我暗暗握了握拳头,这间墓室果然不是表面看上去这样简单! “耗子!耗子!” 众人大呼小叫的追上去,在手电光的照射下,我们惊诧的看见,拖着耗子滑行的竟然是一团头发! 湿漉漉的头发里面,还有一张苍白肿胀的人脸! 队员们忍不住失声惊呼:“龙婆?!” 之前在墓道里的时候,我们干掉了一个龙婆,没想到在这墓室里面,竟然还有龙婆。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刚才我们绕着墓室寻找了一大圈,都没有看见龙婆的身影,这个龙婆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龙婆虽然四肢短小,但是爬行的速度很快,而且力量惊人,很快便把耗子拖到墓室的角落里。 队员们提着枪,想要解救耗子,却又怕误伤了耗子。 我追上去,从怀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将符咒拍在头发丝上面。 三昧真火专烧阴邪之物,头发丝很快就燃烧起来,真火飞快蔓延,头发丝变成一缕缕黑烟,散发出浓烈的恶臭。 耗子终于得到解脱,趁机从地上爬起来。 龙婆的头发丝都被真火烧光了,只剩下一张肿胀的人脸在火焰中翻滚,发出尖锐凄厉的嚎叫声。 看着龙婆在真火中化为灰烬,我们总算长出一口气。 耗子心有余悸的骂道:“妈的,这鬼东西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周凯说:“是不是从墓道里面跟进来的?” 李斐说:“有可能……啊……” 李斐一句话没有说完,突然尖叫了一嗓子,面露惊惧之色,像是突然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李斐抬起手臂,指着墓室中央的九星轮,声音有些发颤:“龙婆……好多龙婆……” 我们猛然一惊,齐刷刷抬头看向九星轮,这一看,顿时脊背发冷,头皮发麻。 不过眨眼的工夫,起码有几十个龙婆围聚在九星轮的四面八方,那一张张惨白肿胀的脸庞上面,流露出深深的怨恨。浓密的头发丝相互纠缠在一起,仿佛织成了一张大网,几乎把九星轮都给覆盖了。 我们惊惧交加,不知道这些龙婆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难道真的是从刚才的墓道里面跟进来的? 但我怎么感觉,她们就像是凭空闪现出来的? 几十个龙婆,如此浩大的声势,不可能跟在我们后面,我们竟然没有任何察觉吧! “干你妹!” 周凯大骂一声,举起突击步枪,当先扣动扳机。 其他人也纷纷举枪射击,突击步枪全部调到连发模式。 哒哒哒!哒哒哒! 激烈的枪声在墓室里来回激荡,震耳欲聋。 闪耀的枪火,几乎把墓室映亮成了白昼。 子弹如同暴雨般朝着那群龙婆泼洒过去,金灿灿的弹壳叮叮当当落在地上,很快便铺了一地。 面对猛烈的枪火,那些龙婆不仅没有逃跑,反而无所畏惧的迎着枪火往前冲。 子弹没入龙婆的身体,飞溅起恶心的黏液,一个龙婆倒下去,后面立马又有一个龙婆补上来,前仆后继,头发丝就像毒蛇一样,贴着地面飞快的爬行蔓延,就像是黑色的潮水,翻滚着涌动到我们脚下,逼得我们连连后退。 一轮弹雨过后,地上虽然留下了十多个龙婆的尸体,但我们也被逼退回墓室的角落里。 如果那群龙婆继续进攻,我们将没有办法继续退避。 “头发丝又来啦!”谢一鸣失声叫喊道。 众人惊恐的看着地面,数不清的头发交织在一起,组成齐膝高的“黑色海浪”,翻滚着来到我们面前。 一旦被这一波“黑色海浪”抓住,后果不堪设想。 而这恐怖的头发丝,也不是子弹能够对付的,队员们的脸上,刹那间写满绝望。 千钧一发之际,还是我站了出来。 队员们都已经挤在墓室的角落里,而我却独自一人冲了出来。 我左手掏出数张三昧真火符,右手拔出修罗剑。 左手持符,在剑身上轻轻一抹,数张三昧真火符同时燃烧起来,飞旋着飘落到地上,组成了一道“三昧真火墙”。 黑色海浪撞上三昧真火墙,立刻变成飞灰,腾起大团大团带着恶臭的黑烟。 而三昧真火墙被黑色海浪一撞击,也在瞬间熄灭。 后面的黑色海浪哗啦啦退回去,虽然暂时挡住了这一波黑色海浪,但我的心里却没有任何喜悦,如果黑色海浪再次翻涌过来,我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够挡住。 第八百六十六章 离奇 “师父,太帅了!” 谢一鸣兴奋的冲我喊道。 可我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因为我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黑色海浪退回去以后,不过几秒钟时间,那些头发丝又交织在一起,形成第二波黑色海浪向我们翻涌而来。 一波又一波,一点也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照这种情况下去,我们被黑色海浪吞噬只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就算我能再次挡住黑色海浪,但我迟早也会被活活累死。 此时此刻,我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队员们充满恳求的目光。 对付这些头发丝,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寄托在我的身上。 也就是说,我一个人,背负着十条人命。 我深吸一口气,再次摸出数张三昧真火符,就跟刚才一样,三昧真火符在修罗剑上一抹,尽数燃烧起来,组成一道三昧真火墙,抵挡气势汹汹的黑色海浪。 “大家不要傻站着,我们也来帮助杨道长啊!”李斐一边说,一边更换弹匣,举枪朝着那些龙婆射击。 李斐这一喊,众人这才如梦方醒,赶紧举起枪,对着龙婆开火。 连续的黑色海浪都让众人吓傻了,居然在角落里傻站着,都忘记手里拿着枪了。 数条火龙飞向那些龙婆,腥臭的黏液四散飞溅,又有好几个龙婆被子弹撕碎,黑色海浪也随之弱了不少。 我猛地一咬牙关,抓住机会,挥舞着修罗剑冲了出去。 修罗剑划出雪亮的剑光,自黑色海浪中硬生生劈出一条道路。 那些头发丝没法靠近我,刚刚靠近,就会被修罗剑斩断。 一声清啸,修罗剑迎面刺入一个龙婆的身体,直接将那个龙婆挑飞到半空中。 龙婆在半空中爆裂,零碎儿洒落的满地都是。 我反手又是一剑,劈飞了一个龙婆的脑袋。 我就像一个英勇无畏的战士,挥舞着修罗剑,在龙婆的阵营中来回冲杀。 也许是我的勇猛感染了其他人,他们终于忘记了恐惧,提枪冲上来,跟着我一起战斗。 哒哒哒!哒哒哒! 队员们近距离对着那些龙婆开火,那些龙婆就像气球一样,一颗颗爆裂。 我斜眼瞥见谢一鸣,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竟然凶猛如虎,骨子里的狠劲全都被激发出来。 但见谢一鸣被一团头发丝缠住脚踝,谢一鸣二话不说,也没求助于别人,自己毫不犹豫的拔出军刀,三两下切断了缠住脚踝的头发丝。 龙婆张开嘴巴,露出满口锋利的锯齿,怪叫着扑向谢一鸣。 谢一鸣侧身一闪,凌空抱住龙婆的脑袋,将龙婆抱摔在地上。 不等龙婆爬起来,谢一鸣翻身骑坐在龙婆身上,一边嗷嗷大叫着,一边用军刀狠插龙婆的脑袋。 谢一鸣瞪红双眼,陷入了疯狂状态。 一连十数刀下去,龙婆那张肿胀的脸庞上面,全是血淋淋的窟窿,脑袋就像一颗破碎的西瓜,早已死的硬了。 谢一鸣气喘吁吁,浑身都是黏液,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战斗,使人成长! 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此刻的谢一鸣,哪里还是那个在大上海养尊处优的公子哥? 经过一番血战,几十个龙婆被我们消灭得干干净净。 每个人都是大汗淋漓,浑身肮脏不堪。 高兴和周凯提着突击步枪,踹一踹这个龙婆的尸体,又踢一踢那个龙婆的尸体,查看还有没有漏网之鱼。 “太棒了,全都干掉了!”周凯高兴的说。 “你确定全都干掉了吗?”齐师爷突然开口说话了:“你们看后面!” 我们转过身,看向后面,这一看,我们的心顿时一片冰凉,就像是断翅的飞机,呼啸着坠入看不见底的黑暗深渊。 一种深深的绝望笼罩在我们的心头,我第一次感觉到无能为力的挫败感。 不知什么时候,又有几十个龙婆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们后面,一双双怨毒的眼睛,冷冷盯着我们。 我们浑身冰冷,刚刚燃烧起来的热血,就像被当头浇了盆冷水,瞬间熄灭。 “天呐!”周凯用力捶打了一下脑袋,流露出特别绝望的表情。 “这些怪物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源源不断,怎么杀都杀不完呀!”高兴那张脸,也已经拧成了一根苦瓜。 是呀,这些龙婆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她们每次出现都是无声无息,真的像是凭空里冒出来的一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我们惊魂未定,深感绝望的时候,那些刚刚冒出来的龙婆,再次对我们发起攻击。 这一次,头发丝组成的“黑色海浪”,竟比前两次更加凶猛,足足有半人多高。 我的瞳孔渐渐放大,黑色海浪溢满我的瞳孔。 就在所有人几乎都放弃希望的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一波气势汹汹的黑色海浪,在距离我们不到两米远的地方,突然凭空消失了。 是的,凭空消失! 倏的一下,黑色海浪瞬间消失不见,仿佛被某种神秘力量给抽走了。 更令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不仅是黑色海浪消失了,就连刚刚冒出来的那群龙婆,也紧跟着消失了。 除此以外,之前躺在地上的那些龙婆尸体,也在我们眼前凭空消失。 不过短短工夫,所有龙婆都不见了,墓室又恢复了之前的模样。 墓室里面,除了我们蛟龙行动队的九个人以外,就只剩下墓室中央的那个九星轮。 墓室地上干干净净的,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离奇的事情,就在我们面前上演,我们一个个惊愕的瞪大眼睛,完全没弄明白,墓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墓室里的东西,会突然出现?而后又突然消失呢? 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操纵? 这才刚刚进入沉船墓,我们便碰上如此诡事,沉船墓里的世界,竟完全超乎了我们的预估和想象。 “师父,你打我一下,我看看是不是在做梦?”谢一鸣不可思议的说。 我抬脚踹在谢一鸣的屁股上,谢一鸣哎哟一声扑出去,刚好扑在九星轮上面,就听咔的一声响,九星轮竟然又启动了! 第八百六十七章 第二颗玉珠! 死寂。 又是长时间的死寂。 谢一鸣回头看着我,一脸无辜。 我的脸上挂着一抹尴尬的笑,我哪里知道,一脚踹过去,竟然又让谢一鸣启动了九星轮。 众人也是面面相觑,尤其是李爱国,看看谢一鸣,又看看我,想骂也骂不出来。 谢一鸣嗫嚅着说:“师父……我……不是有意的……” 我揉了揉脸上的尴尬笑容,说:“我……也不是有意的……” 跟之前一样,九星轮泛起神秘幽光,刹那间照亮墓室。 九星轮中央的黄金圆盘开始转动起来,第二颗玉珠从黄金圆盘上滚出,沿着藤状的黑色线条,骨碌碌滚入凹槽。凹槽里面的锯齿一下子夹住玉珠,瞬间就将玉珠吞没了。 亮瞎人眼的光亮过后,墓室里又恢复了平静。 我们下意识的摸了摸浑身上下,身体很完好,没有什么异样。 李斐看着九星轮,疑惑的说:“这个九星轮到底是怎么回事?每次启动以后,泛起幽光,然后怎么就没有下文了呢?” 李斐话音刚落,周凯突然举起突击步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墓室角落,厉声呵斥道:“什么人在那里?!” 周凯这一声喝,把我们吓了一跳。 什么情况? 墓室里还有其他人? 我们互相看了看,九个人全都在墓室中央,不多也不少,如果墓室角落还有人的话,一定不是我们的人。 那人又会是谁呢? 难道有其他人悄悄跟着我们进了沉船墓? 不可能呀,这片海域人迹罕至,我们下海的时候,也没有看见其他人呀。 更何况,沉船墓的钥匙只有一把,那就是南越王印。 其他人也没有南越王印,怎么可能跟着进来? 那么,如果这人不是从外面跟进来的,难道他一直都在沉船墓里面? 这更不可能,沉船墓都有上千年历史,没有人能在沉船墓里面活下去,也不会有人活到上千岁。 所以,周凯口中的“人”,很可能并不是“人”。 周凯举起手电,一道白光唰的照向墓室角落。 白光笼罩下,我们确实看见一道人影,他穿着一件样式古老的黑色长袍,低着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就像一尊雕像。 我们都很惊讶,谁也不知道这道人影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们刚才还在那个角落里跟龙婆战斗过,所以我们记得很清楚,刚才那里是没有这道人影的,这道人影的出现,像极了刚才那群龙婆,无缘无故凭空闪现出来的! 这间墓室里面,到底藏着什么古怪? 为什么墓室里的东西,能够突然出现?又能突然消失呢? 我们为什么没有消失? 墓室中央的九星轮为什么没有消失? 我使劲抓了抓脑袋,对于目前的离奇状况,实在是想不太明白。 虽说我经历过的古怪事情也不少,但是这座沉船墓,确实超越了我的认知。 “喂,你到底是谁?说话!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周凯拨开突击步枪的保险栓,瞄准那个黑袍人。 高兴举起枪:“跟他废什么话呢,能够出现在这里的,会是正常人吗?先给他来一梭子再说!” 话音未落,高兴已经扣动扳机。 伴随着哒哒哒的枪声,一梭子弹已全部招呼在那个黑袍人身上。 黑袍人被打得后退到墙角,但是并没有倒下,甚至都没有鲜血流出来,这一梭子弹就像打在了一团棉花上面,没有任何反应。 高兴换了个弹匣,啐骂道:“看吧,子弹都打不死!” 这时候,黑袍人缓缓抬起脑袋,映入我们眼帘的,竟是一张诡异的脸庞。 这人没有什么表情,脸上说不清楚他是在哭,还是在笑,让人很不舒服。 我们这才发现,原来这个黑袍人的脸上,竟然戴着一张冰冷冷的青铜面具。 帅飞和柯振南率先叫喊起来:“蚕魂面具!” 我也看得很清楚,黑袍人脸上戴着的,确确实实是一张蚕魂面具。 之前帅飞被蚕魂面具勾魂,还是我出马处理的,而且当时我一不留神,还差点着了道儿,所以对蚕魂面具的印象非常深刻。 那么这个戴着蚕魂面具的黑袍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猜测,此人应该是沉船墓里的人殉,也就是给南越王陪葬的人。 可是,这个人殉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间墓室里面呢? 不等我们想清楚这个问题,就听李斐沉声说道:“他又来了!” 黑袍人就像一个没有生命的行尸走肉,一摇三晃的朝着我们走过来,那模样跟粽子非常相似。 高兴连开几枪,子弹打在黑袍人身上,除了打飞一点碎肉以外,好像并没有对黑袍人造成什么伤害。 黑袍人摇摇晃晃,距离我们越来越近。 高兴有些急了,皱眉道:“狗日的,怎么打不死他?” “看他的模样,跟粽子差不多,我认为应该瞄准他的脑袋!”说话间,李斐已经举起手枪。 我微微一惊,喊了声“慢着”,想要阻止李斐,但是迟了,李斐扣动了扳机。 李斐的枪法非常准,我们之前是见识过的,这么近的距离,直接将那个黑袍人一枪爆头。 子弹旋转着没入蚕魂面具,没入黑袍人的眉心,又从黑袍人的后脑飞出,顺带掀飞了黑袍人的后脑壳子。 但见那张蚕魂面具的眉心位置,被子弹穿透了一个窟窿。 只听嗤啦轻响,面具表面突然布满蛛网状裂痕,然后哗啦一声碎裂开来。 在蚕魂面具碎裂的同时,一团黑色的鬼影从面具里飞出来,以极快的速度,凌空扑向李斐。 李斐大吃一惊,她有些猝不及防,而且那团鬼影来势甚猛,李斐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说时迟那时快,幸好我早有准备,闪身挡在李斐身前,举起修罗剑。 那团黑影一下子撞在修罗剑上面,被修罗剑刺了个通透,发出呜哇一声鬼叫。 这时候李斐也看得清楚,这团鬼影,明显是一个南蛮子。 之前我在考古研究所的时候,就曾消灭过一个藏在蚕魂面具里的南蛮子鬼魂,所以李斐刚刚击碎蚕魂面具的时候,我便料到会有南蛮子从面具里面冲出来。 第八百六十八章 御鬼阵 “没事吧?”我问李斐。 李斐摇摇头,心理素质不错,很快恢复了脸色:“没事!” 这时候,谢一鸣在后面叫我:“师父,你别光顾着和李小姐谈情了,后面……后面来了好多人……” 好多人?! 谢一鸣这一喊,我们全部扭过头去,但见原本空荡荡的墓室里面,突然间出现了数十道人影,那是数十个戴着蚕魂面具的黑袍人,他们就像雕像一样立在那里,隐藏在面具下面的眼睛,阴森森的盯着我们。 太离奇了! 这些黑袍人又是凭空闪现出来的! 刚刚凭空出现了一群龙婆,现在又凭空出现了一群黑袍人,这间墓室怎么像个百宝箱,什么东西都能变出来? “你妹的,这些东西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周凯提着枪骂道。 “管他娘的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干吧!”高兴愤岔岔的说。 “不能瞄准他们的脑袋!”李斐提醒道。 周凯和高兴对视一眼,露出为难之色:“不能打脑袋?这些黑袍人其实就是一群粽子,脑袋才是他们的致命弱点,如果不打脑袋的话,怎么干掉他们?你刚才也看见了,子弹打在黑袍人身上,基本上是无效的!” 李斐皱了皱柳眉,扭头看着我。 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如果不瞄准黑袍人的脑袋开火,黑袍人就跟粽子一样,根本打不死,但是如果瞄准黑袍人的脑袋开火吧,势必会打爆黑袍人脸上的蚕魂面具,蚕魂面具一碎,南蛮子的鬼魂就会从里面飞出来攻击我们。 就在我们举棋不定的时候,那群“雕像”已经动了起来。 几十个黑袍人,慢吞吞的朝着我们走上来。 李斐咬着樱唇望着我,希望我能尽快做出决定。 我暗暗吸了口气,厉声道:“打!瞄准他们的脑袋,狠狠地打!” 没有办法,粽子的弱点就在于脑袋,如果不打脑袋,我们根本无法阻止这群黑袍人。 哒哒哒!哒哒哒! 队员们得到我的指示以后,顿时枪声大作,对着那群黑袍人猛烈开火。 只听砰砰砰的爆裂声响,那些蚕魂面具相继碎裂。 黑袍人的脑袋被子弹打爆,相继倒了下去。 黑袍人虽死,但是蚕魂面具碎裂以后,飞出了一团又一团黑色鬼气,一个又一个南蛮子飘浮在半空中,张牙舞爪,模样凶狠,不停发出尖锐的咆哮声,仿佛要把所有的怨恨全部发泄在我们身上。 我早有准备,迅速摸出几张驱鬼符,自队员们身后跑过,在每个人的后背心上,各自贴上一张驱鬼符。 这样一来,那些南蛮子便不敢轻易靠近他们。 队员们停止开火,那些南蛮子的鬼影自然不是现代化武器能够对付的,所以没必要浪费子弹。 几十个南蛮子就像乌鸦一样,在头顶上方盘旋飞舞,一声声尖锐的鬼叫,仿佛要刺破耳膜。 队员们伸出双手,紧紧捂着耳朵,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终于,那些南蛮子按耐不住了,即使队员们的背上贴着驱鬼符,他们也在跃跃欲试。 一个南蛮子从空中扑下来,伸出鬼爪,抓向谢一鸣后背。 谢一鸣后背上的驱鬼符,刹那间爆起一团暗红色光芒,一下子将那个南蛮子弹飞出去。 谢一鸣往前踉跄了几步,回头一看,南蛮子被驱鬼符弹飞,伴随着一声尖叫,在空中炸裂成一团黑烟。 虽然这张驱鬼符成功保住谢一鸣一条小命,但是这张驱鬼符也已经失效。 没有驱鬼符的保护,谢一鸣就像是脱下了防护盔甲,其他南蛮子见有机可乘,便纷纷朝着谢一鸣当空扑落下来。 谢一鸣顿时吓得抱头鼠窜,躲到我身后,大叫:“师父救我!” 那些南蛮子仿佛找到了我们的弱点,先是一批南蛮子主动赴死,跟队员们身上的驱鬼符“同归于尽”,给后面的南蛮子清除了障碍,后面的南蛮子便可以肆无忌惮的攻击我们。 队员们尖叫着仓皇逃避,普通人根本不是这些厉鬼的对手。 我咬咬牙,看来只能放个大招了,队员们四散奔逃,我又没有分身术,根本没法挨个挨个的保护他们。 我把修罗剑倒插在坚硬的地上,双手自怀里飞快甩出更多的驱鬼符,一边甩一边冲着队员们大喊:“快向我靠拢!” 听见我的喊声,队员们纷纷转身向我狂奔而来,聚集在我的周围。 谢一鸣也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虽然有些狼狈,但至少保住了小命,后背上一大片血肉模糊,留下触目惊心的鬼爪印。 我用光身上所有驱鬼符,有数十张之多。 这些驱鬼符被我甩出去以后,并没有飘落在地上,而是聚集在我们四周,环绕着我们盘旋飞舞。 数十张驱鬼符不断飞旋,渐渐形成了一个“保护圈”,而所有人都在这个保护圈里面避难。 我双手捏着法诀,嘴里飞快的念着咒语。 这是一个大型的防御法阵,名叫“御鬼阵”,在面对鬼群包围的时候,祭出此阵,可以大规模的杀伤鬼群,并且能够保护己方队友。 但是,我们都清楚,越厉害的法阵,所消耗的修为也就越大。 一颗颗冷汗就像豆子一样,顺着我的脸颊滚落下来。 我们置身在阴森寒冷的墓室里面,而我却出了一身大汗。 “来吧,你们这些垃圾!”我瞪红眼睛,粗着嗓子怒吼。 那些南蛮子尖声咆哮着,疯狂的冲击我祭出的御鬼阵。 南蛮子撞击在御鬼阵上面,御鬼阵立即爆裂起一团红光,南蛮子一声惨叫,化成飞灰,但是御鬼阵里的驱鬼符,也随之熄灭一张。 随着南蛮子的不断冲击,御鬼阵的光亮也越来越是暗淡。 队员们一个个紧绷着脸,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连口大气都不敢喘。 庆幸的是,当御鬼阵熄灭的时候,那几十个南蛮子也全部灰飞烟灭。 我疲惫的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息,汗水滴滴答答在我脚下汇聚成一滩水。 队员们也长松一口气,背靠背坐在地上,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第八百六十九章 鸡冠蛇(上) 墓室里连续出现的怪物让我们深感疲惫,我们坐在地上,取出干粮和清水,补充体能。 这次行动的干粮很不错,是国家最高级的行军粮,食物丰富可口,营养也很高,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补充能量。 谢一鸣吃着行军粮,对我说:“师父,我想起一个问题!” 我喝了口水,疲惫的说:“有屁快放!” 谢一鸣说:“你有没有发现,这两波怪物,都跟九星轮有关联。第一次我们启动九星轮的时候,墓室里便出现了一群龙婆。第二次我们启动九星轮的时候,墓室里便出现了一群南蛮子。但是在我们没有启动九星轮的时候,这些邪门东西是没有出现的!” 听闻谢一鸣这样一说,我突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细细一想,谢一鸣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之前没有触碰九星轮的时候,墓室里空空荡荡的,后来谢一鸣触碰了九星轮,九星轮启动,那群龙婆便像是凭空里闪现出来了。而后,我踹了谢一鸣一脚,谢一鸣无意中又一次启动九星轮,结果一群南蛮子又莫名其妙的闪现出来。 按照刚才发生的情况来看,龙婆和南蛮子的出现,好像真的跟九星轮有着紧密联系。 李爱国说过,传说中的九星轮,有着某种神秘力量,莫非九星轮的神秘力量,就是变出这一拨又一拨的怪物吗? 九星轮上面一共有九颗玉珠,每滚动一颗玉珠,就会出现一拨怪物,那岂不是我们要面临九拨怪物的冲击? 我越想越是心惊,赶紧问李爱国:“教授,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爱国站起身来,眉头紧皱,背负着双手来回踱着步子,他在思考。 片刻以后,李爱国停了下来,他说:“为了证明谢一鸣的推论是否属实,我想……我们不妨再启动一次九星轮试试?” 李斐第一个爬起来:“爸,你这……” 李爱国竖起手掌,一脸严肃的说:“墓室里除了九星轮以外,没有其他东西,所以我推测,进入第二层墓道的入口,必定跟这个九星轮有关。如果谢一鸣的推论属实,九星轮等同于一个闯关的机器,上面有九颗玉珠,意味着我们要连闯九关才能通过这里。我们现在才启动了两颗玉珠,还剩七个关卡!” 李斐扭头看着我,在她的心目中,我是最有能力带领大家活下去的人,所以她对我很信任,在做每个决定以前,都想听听我的意见。 我没有说话,颔了颔首,表示赞同李爱国的建议。 我们总不能困死在墓室里面,为了摸清楚九星轮的玄机,我们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勇敢尝试。 李斐点点头,咬了咬嘴唇说:“好,这次我亲自启动九星轮!” 李斐走到九星轮前面,伸手拨弄了一下,九星轮一下子泛起刺目的幽光,把墓室映照得如同白昼,强光令李斐情不自禁的眯起眼睛。 九星轮中央的黄金圆盘转动起来,第三颗玉珠从黄金圆盘里滚出,顺着一圈黑色的藤状线条,骨碌碌滚入中央的凹槽里面。凹槽里的锯齿就像牙齿一样,一下子咬住那颗玉珠,唰地将玉珠吞没了。 强光消失,墓室里又恢复了正常。 有了之前的经验以后,在李斐启动九星轮的时候,我们便提前做好了战斗准备,左顾右盼,看看九星轮启动以后,是否真的有怪物凭空闪现出来。 滋滋滋!滋滋滋! 死寂的墓室里面,突然传来一阵奇异声响。 那声音令人毛骨悚然,我后背上的汗毛都忍不住倒竖起来。 李斐举起手枪,面色冷肃的问我:“杨道长,听见什么声音了吗?” 我点点头,支起耳朵凝神倾听,幽幽说道:“声音……好像是从墓室顶上传来的……” 说完这话,我霍然抬头,在我抬头看向墓室顶的刹那,一道黑色闪电从墓室顶上飞出,令人防不胜防。 幸好,几乎在同一时刻,李斐大叫一声“小心!”,然后扣动了扳机。 李斐枪法很准,凌空命中那道黑色闪电,黑色闪电吧嗒一声,落在我的脚下。 我低头一看,浑身的毛孔瞬间紧缩,膀胱一阵抽搐,不怕丢脸的说,差点吓尿了。 蜷缩在地上的“黑色闪电”竟然是一条半米多长的黑蛇! 我们生活在大山里的孩子,对蛇肯定不陌生,而且我的妻子也是蛇,从小我对蛇就有种特殊的感情,所以我并不怕蛇,相反还跟蛇比较亲热。 但是,脚下的这条黑蛇,却让我第一次对蛇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这条蛇不过半米长,通体乌黑,这都没有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在于蛇头,在黑蛇的蛇头顶上,竟然长着一团红色的肉瘤,鲜艳夺目,从外形来看,很像是公鸡脑袋上的鸡冠子。看上去非常怪异,很是恶心。 就算用脚趾头想想也能知道,长相如此怪异的黑蛇,肯定是剧毒之物啊! 我感激的看了一眼李斐,幸好李斐眼疾手快,枪法精准,在半空中一枪点爆了黑蛇的脑袋。 若不然,这条黑蛇突然从天而降,咬我一口,后果不堪设想。 谢一鸣皱眉道:“这是什么品种的蛇?好恶心啊,脑袋上怎么还长着红色的鸡冠呢?该不会是公鸡和蛇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吧?” 齐师爷走过来,看了一眼地上的怪蛇,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我见齐师爷变了脸色,心中微微一惊,齐师爷走南闯北几十年,古墓里的什么怪东西没有见过,哪怕是刚才龙婆和南蛮子出现的时候,齐师爷也没有流露出这副表情。 一向波澜不惊的齐师爷,此时此刻,我竟然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恐惧,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 能让齐师爷都感到恐惧的怪蛇,其来头一定不小啊! 我问齐师爷道:“齐师爷,你以前经常出入古墓,有没有见过这样的怪蛇?” 齐师爷挑了挑浓眉,声音有些发颤,他说:“见过……三十年前……在秦岭……这是鸡冠蛇……” 第八百七十章 鸡冠蛇(中) 三十年前。 秦岭。 秦岭山脉,以前秦王朝的龙脉,华夏的风水宝地。 自古以来,在秦岭一带,就埋葬着数不清的帝王陵墓。 当然,这么多年来,只有千古一帝秦始皇的始皇陵,没人能够染指。 其时已是傍晚时分,山谷里一片死寂,偶尔有晚归的倦鸟,发出几声清啼。 夕阳摇摇欲坠,把这山峦绝壁,映照得无比恢弘。 如果从天上俯瞰,这肯定是一幅绝美大气的江山图。 就在这崎岖的山道上,渐渐走来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总计十数人,每个人都穿着军用迷彩衣,背着迷彩包,还戴着迷彩帽,在丛林里不紧不慢的穿梭。 他们的迷彩色和丛林色交织在一起,倘若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这队人马的踪影。 不难看出,这队人马拥有丰富的野外经验和伪装技巧,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进入这样的山谷丛林。 山谷里面,古木参天,高大的古树枝繁叶茂,就像一把把撑开的巨伞。 而在古木下面,灌木一片一片,非常茂密。 灌木丛中,散落着点点野花,还有各种叫不出名的藤蔓植物,就像是星星灯一般,点缀了丛林,让丛林散发出勃勃生机。 有调皮的松鼠蹲在树干上,一边啃着坚果,一边往下吐壳儿;有傻愣愣的獐子,在树洞里探头探脑,打量这群不速之客;还有丛林猴高高挂在古木上面,就像君王一样,俯瞰大地。 当然,这队穿着迷彩服的人马,并不是什么野战部队,他们的身份十分隐秘,因为他们是一群土夫子,也就是俗称的“盗墓贼”。 不过,他们自己并不认为自己是“贼”,所以他们自称自己是“土夫子”。 夫子是文化人的雅称,土夫子就是搞土的文化人,很明显是盗墓贼往自己脸上贴金,编了个如此“雅俗共赏”的称呼。 这群土夫子,都是从全国各地集结在秦岭的。 他们的带头人,是盗墓这一行的明星人物,姓齐,因为博学多才,对古墓颇有研究,江湖上都尊称他“师爷”,人称“齐师爷”。 那个时候的齐师爷才三十出头,也算是风华正茂的年纪。 年纪轻轻,就被人称作“师爷“,可见齐师爷确实是很有本事的人。 齐师爷出生在盗墓世家,从小就跟古墓打交道,学习了一身本领,据说他的祖上还是摸金校尉,本领超凡。 这次来秦岭,齐师爷召集这么多人马,就是为了来倒一个大斗。 秦岭一带虽然帝王将相的陵墓很多,但千百年来,都有土夫子光临秦岭,历代历朝,等到了近代,这些帝王将相的陵墓早已十之九空,好东西早就被人取走了,根本就没有什么油水。 唯一的油水就是始皇陵,但是始皇陵属于是古代陵墓的奇迹,即使用最先进的科学方法,也没法轻易挖掘,更别说一群土夫子了。 自古以来,也有不少技高胆大的土夫子光临始皇陵,但都是有去无回。 齐师爷那么聪明的人,自然不会去打始皇陵的主意,他的算盘,放在了一座战国时期的将军墓里面。 战国时期的陵墓,可能没有太多奇珍异宝,大多都是青铜器陪葬。但是,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是非常值钱的,一些做工精美的青铜器,在黑市上可是无价之宝,就算是送到博物馆,那也是国家重宝。 经过前期的风水堪舆,踩点,历史资料的研究,坊间传闻的搜集,齐师爷不仅勘探到这座将军墓的存在,甚至还大致确定了将军墓的地址范围。 齐师爷是个头脑精明,做是非常细腻的人,没有十成的把握,他不会轻易动手。一旦决定动手,那他就已经做好了成功的准备。 齐师爷召集的这十多个人,都是天南地北的盗墓高手,每个人都是刀口舔血的汉子。 因为齐师爷经过前期分析,这座将军墓里面,可能设置有很多战国时期的古老机关,这趟下斗肯定会经历很多凶险,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手,成功几率便会大大降低。 天色渐渐黑沉下去,队伍停了下来,在一条淙淙流淌的山溪边上,安营扎寨。 原始丛林里面多猛禽,夜晚行军危险系数很大,齐师爷他们非常谨慎,一到天黑,便停下来安营扎寨,绝不随便冒险。 营地搭建好以后,队员们便生火造饭,吃饱喝足,还在山溪里洗漱一番,这才舒服的回到帐篷里睡觉。 十多个人,一共搭了三顶帐篷,呈品字形排列,如果遇到危险,能够在第一时间互相支援。 留下两个人在外面守夜,其他人都回到帐篷里休息。 山路崎岖,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在秦岭里面徒步行走了三天,虽然他们的身体素质都很好,但毕竟是肉身凡胎,不是机器人,疲惫困乏让他们很快陷入沉睡。 约莫睡到半夜的时候,突如其来的枪声突然击碎了丛林的宁静,一群飞鸟仓皇而逃。 枪声自然也惊醒了沉睡的人们,这些人反应也很快,直接翻身而起,提着武器冲出帐篷。 这时候,就看见原本负责守夜的两个人,竟然不见了,只留下一堆篝火在静静燃烧。 难道有人偷袭了营地? 齐师爷正准备派人去寻找,就看见其中一个守夜人,踉跄着从灌木丛里跑出来。 有人要去搀扶他,齐师爷发现此人脸色不对,立即命众人散开。 那人来到齐师爷面前,双膝一软,跪在地上。 齐师爷一看此人,发现此人脸上笼罩着一层乌黑之气,像是中了剧毒,眼看是活不成了。 齐师爷连忙问他怎么回事,此人的七窍里便涌出血来,那血都是黑色的,他浑身颤抖着,用最后一点力气说了一句话:“蛇……长着鸡冠的蛇……” 说完这话,此人倒地暴毙,不仅是脸庞变成了黑色,浑身上下都变成了黑色,就像焦炭一样。 很快,齐师爷在此人的右手背上,发现了两个流着黑血的窟窿。 齐师爷经常在野外行走,一看这两个窟窿,就知道这人是被蛇咬了。 什么蛇的毒性如此猛烈? 短时间内就能让人暴毙? 并且,死亡之人竟然黑如焦炭? 还有,这人最后所说的那句“长着鸡冠的蛇”,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八百七十一章 鸡冠蛇(下) 这个守夜人的死状极其恐怖,齐师爷心里打了个冷突,带着一众兄弟,全副武装的走进灌木丛。 刚刚拨开灌木丛,就看见另外一个守夜人。 那个守夜人面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体都僵硬了。 一个胆大的兄弟戴上手套,将守夜人翻过身来,就看见守夜人浑身乌黑如炭,七窍流血,早已死的硬了。 在守夜人的脖子上,两个血窟窿触目惊心。 这个守夜人的死状,和刚才那人的死状一模一样,显然,两人都是死于“长着鸡冠的蛇”。 一个兄弟向齐师爷建议,说这种蛇很毒,只怕不容易对付,要不赶紧撤离营地,连夜赶路算了。 齐师爷心里本身也有这个意思,立即点点头,同意这个兄弟的建议,连夜撤离这里。 毕竟,他们这次的目标是那座战国将军墓,没必要跟蛇缠斗不休。 至于这两个死去的兄弟,算是他们命不好,这趟若是有收获,发了财,自然会给他们家里一些抚恤金。 众人迅速收拾好东西,准备撤离。 出于道义,也不能让那两个死去的兄弟暴尸荒野,所以众人挖了两个坑,准备把这两具尸体就地掩埋了。 这种脏活累活,齐师爷肯定是不做的,几个兄弟陪着齐师爷站在远处,只留下四个兄弟挥舞着洛阳铲,在那里挖坑埋尸。 很快,两个尸坑便已挖好。 就在这时候,灌木丛里突然传来一声喊:“嘿!” 四人吓了一跳,一下子警觉起来,这里怎么还有其他人?如果被外人发现他们掩埋尸体,那事情可就不妙了。 齐师爷也甚感疑惑,这里都已经接近秦岭腹地了,人迹罕至,除了他们这一伙土夫子以外,怎么还会有人在这里?难道是同行? 齐师爷扬了扬下巴,四个兄弟立即会意,倒提着洛阳铲,迅速逼近灌木丛。 其中一人拨开灌木丛,厉声喝骂道:“什么人?!赶紧滚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嘿!” 灌木丛里并没有人影,而是一条盘着身体的蛇。 那蛇通体乌黑,长不过一米,最奇诡的是,蛇头上面,竟然顶着一个鲜艳的鸡冠子,红得几乎要溢出血来。 长着鸡冠的蛇?! 原来这就是长着鸡冠的蛇! 这个兄弟从小到大,还是头一次见到长相如此稀罕的蛇,一时间有些愣神。 更让他愣神的是,刚才那“嘿”的一声喊,竟是这条鸡冠蛇发出来的。 这种鸡冠蛇居然能说人话,简直是闻所未闻,这是成了精吗? 就在此人发愣的时候,那条鸡冠蛇突然原地弹了起来,就像弹簧一样,身体凌空甩出一个“s”,一下子飞起来,快如闪电。 这个兄弟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被那鸡冠蛇一口咬在咽喉上。 其实大多数蛇类都没有多么凶猛,能够弹地而起,凌空飞扑的怪蛇,更是让人始料未及。 这个兄弟连叫喊声都没有发出来,那张脸唰一下就黑了,跌跌撞撞后退两步,当另外三人看见他的时候,发现他的七窍里已经流出血来,当场就翻了白眼。 在人们的认知里面,眼镜蛇就算是剧毒之王了,但即使被眼镜蛇咬伤,毒性也不可能如此猛烈和迅速。 看这鸡冠蛇毒发的速度,只怕是天下第一的毒蛇了。 另外几人不敢怠慢,几乎是本能反应,抡起洛阳铲,就对着那条鸡冠蛇招呼。 几铲子落下去,鸡冠蛇被拍成了肉酱,但是那个兄弟的尸体也被拍得面目全非。 三人面面相觑,正准备将这具尸体拖出去一块儿埋掉,这时候,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叫喊声:“嘿!嘿!嘿!” 不清楚情况的人,还以为灌木丛里藏了很多人。 外面的兄弟已经提枪戒备,冲着他们大喊:“对方有多少人?” 灌木丛里的三人早已吓得魂飞魄散,面无血色,因为他们知道,这嘿嘿之声并不是人发出来的,而是鸡冠蛇发出来的。 此时此刻,四面八方都传来嘿嘿之声,那便说明,灌木丛里到处都是鸡冠蛇,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三人也不敢处理这个兄弟的尸体,惊恐的狂奔出灌木丛, 他们这一跑,就听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很多鸡冠蛇在灌木丛里穿梭,头顶上的鲜艳鸡冠不停晃动着,就像一簇簇火焰在灌木丛里闪烁。 三人一边跑一边喊:“快跑!鸡冠蛇,是鸡冠蛇!!” 齐师爷闻言,知道情况不妙,立即让众兄弟撤退。 不过眨眼工夫,就听灌木丛里“嘿嘿嘿”的声音不绝于耳,就像是很多野人在呐喊。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会有能说人话的怪蛇。 齐师爷这一行人,放在江湖上,个个都是刀口舔血的汉子,就算是挨枪子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是此时此刻,面对这群头顶鸡冠的怪蛇,他们是真的惧怕了。 因为这鸡冠蛇的毒性实在是太猛烈了,一口下去,几秒钟人就没了,任你壮士断腕都没法自救。 众人大声叫喊着,掩护着齐师爷往外跑。 四面八方都是鸡冠蛇,枪火闪烁,照耀了这片原始丛林,也惊扰了秦岭腹地千年的安宁。 哒哒哒!哒哒哒! 震耳欲聋的枪声,一直在齐师爷的耳畔萦绕,直至多年以后,齐师爷都不忍回想起那晚的惨烈景象,每当想起,耳畔就会响起枪声,那枪声令他头疼欲裂。 具体有多么惨烈,齐师爷并没有跟我们细说。 他只说:“很惨,带去的人没有几个活着回来,全都埋葬在了秦岭深处!” 虽然齐师爷表面装作很“轻描淡写”,但是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颊抽动的很厉害,他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这件事情都过去了三十年,但是现在想起,齐师爷都还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可见当年秦岭腹地的鸡冠蛇,着实给齐师爷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当年跟着齐师爷进入秦岭的,都是有本事的人,几乎全军覆没,可见鸡冠蛇的厉害。 就在我们惊讶之余,沉寂的墓室四周,突然传来“嘿!嘿!嘿!”的叫喊声。 第八百七十二章 规律 嘿!嘿!嘿! 嘿!嘿!嘿! 墓室里面,仿佛有很多人在大声呐喊。 我们一个个脸色煞白,因为我们心里清楚,这声音不是人类发出来的,而是鸡冠蛇发出来的。 普通的蛇类我们并不害怕,但是听齐师爷说了鸡冠蛇的猛烈毒性以后,我们对鸡冠蛇非常的忌惮。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造物主,怎么会造出鸡冠蛇这样的恐怖东西。 队员们一个个凝神戒备,冷汗顺着脸颊滚滚落下,就连一向沉稳的李爱国,此时的表情都空前紧张。 “开火!开火!!” 高兴第一个大声叫喊起来。 刹那间,墓室里枪声大作,枪声在墓室里来回激荡,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闪耀的枪火,更是把墓室照耀的如同白昼。 我们惊惧的看见,墓室的四面八方,竟然凭空闪现出了大群大群的鸡冠蛇。 那些黑色的怪蛇,头顶鲜艳红冠,如同黑色海浪,朝着我们涌动而来。 在我们的认知中,蛇类是在地上呈s形游动,但是鸡冠蛇跟普通蛇类完全不一样,它们竟然是直挺着上半截身子,贴着地面,弹射着向前跃进,所以它们的爬行速度非常快,转眼就来到面前。 猛烈的子弹就像暴雨般,对着蛇群倾泻而下。 强大的火力组成了一道火力网,凡是触碰到火力网的鸡冠蛇,瞬间就被撕成碎片。 不过眨眼的工夫,地上已经堆积着大片大片鸡冠蛇的尸体,那些鸡冠蛇被子弹撕裂得七零八落,留下满地的残尸,有的被拦腰斩断,有的被打爆脑袋,还有的被子弹扫成肉酱,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腥臭味,让人闻之作呕。 虽然我们暂时阻止了蛇群的攻击,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困境,时间一长,蛇群终究会冲破我们的火力网。 而且,最令人感到绝望的是,一群鸡冠蛇被消灭了,另外一群鸡冠蛇又凭空出现在墓室里面,源源不断,杀之不尽,再这样拖下去,我们身上的所有弹药都会被消耗干净。 “怎么办?这些鸡冠蛇,怎么杀都杀不完?杀完一波,又会冒出新的一波?”李斐柳眉紧蹙,脸上已经露出疲态。 不等我开口说话,周凯便提着枪经过李斐面前,朝着九星轮走去。 李斐惊讶的问:“周凯,你要做什么?” 周凯气岔岔的说:“事实已经证明,墓室里的怪物,全都是这个古怪的九星轮变出来的,如果我们摧毁这个九星轮,这些凭空闪现出来的怪物,不也就随之消失了吗?” 乍一听,周凯这话很有道理。 但是,我们都很清楚,九星轮这个东西,绝不能随便触碰,如果摧毁了九星轮,指不准会发生什么更恐怖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我们都认为九星轮是开启第二层墓室的钥匙,九星轮一旦被毁,等同于钥匙被摧毁,那我们还怎么继续深入下面的墓室? 一念至此,我一个箭步跨过去,一把拽住周凯的胳膊,喝斥道:“不可鲁莽!” 周凯满脸不悦的挣脱开我的手,大声说道:“看看,你睁大眼睛看看四周,墓室里全是鸡冠蛇,我们都要死了,管那么多做什么,保命要紧吧!” 这时候,李爱国也赶了过来,阻止周凯道:“周凯,你也是蛟龙行动队的一员,难道你的心理素质就这么脆弱吗?九星轮是上古神物,岂是我们能够轻易摧毁的?我们都知道九星轮具有神秘力量,如果我们破坏九星轮,谁能保证能够控制九星轮的力量?” 李爱国这一番喝斥,令周凯作声不得。 周凯别过脑袋,闷声闷气的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说该怎么办?等着喂蛇吗?” 李爱国一脸严肃的说:“没我的命令,谁也不准碰九星轮,否则——格杀勿论!” 我从来没有见过李爱国如此冷酷严肃的样子,“格杀勿论”从一个宽厚温柔的教授嘴里说出来,极具震撼力,我们都知道,李爱国这句话,绝不是开玩笑的。 周凯悻悻地走到边上,一肚子火没处发泄,更换了一个弹匣,提起突击步枪,对着不远处的蛇群,又是哒哒哒一通暴雨梨花般的乱扫,一边扫,嘴里还一边嗷嗷大叫,像头狂暴的狮子。 这时候,齐师爷突然开口说话了,他说:“大家不要着急,只要坚持一刻钟的时间,这些鸡冠蛇就会自动消失!” 一刻钟的时间,那不就是十五分钟吗? 齐师爷为何敢这么肯定,十五分钟以后,蛇群会自动消失呢? 面对我们的疑惑,齐师爷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说:“相信我,绝对没错,连续三波怪物下来,我已经找到了九星轮的规律!” 规律?! 我们惊讶的看着齐师爷,九星轮有什么规律?! 齐师爷到底发现了什么蹊跷? 面对汹涌翻滚的蛇群,我们也没有时间细问,大家心里都抱着一个幻想,希望一刻钟以后,真如齐师爷所说,墓室里的蛇群全部会自动消失。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刻钟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对于此时的我们来说,却像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听身后传来李斐的惊呼:“杨道长,小心啊——” 我一听李斐的尖叫声,就知道大事不妙。 心中一惊,头顶上方已然传来轻微的呼啸之声。 我来不及抬头,眼角的余光已然瞟到,一道黑色闪电从墓室上方凌空落下,不偏不倚,正对着我的脑袋落下来。 几乎是在一瞬间,我浑身的汗毛全都炸了,心里一片冰凉。 由于事发突然,准备不足,我认定自己,肯定是没法躲过这一劫了。 那条鸡冠蛇距离我的脑袋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看见鸡冠蛇猩红色的蛇信已经弹出嘴巴,森冷的獠牙泛着冰蓝色的寒光。 就在我正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奇迹发生了! 真的,奇迹发生了! 那条凌空扑落的鸡冠蛇,就在距离我脑袋不到半米远的地方,突然……消失了! 瞬间消失,就像蒸发了一样。 我遍体生寒,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仿佛刚才看见的,只是一道幻影。 不等我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就听队员们在欣喜的大喊:“消失啦!蛇群消失啦!” 第八百七十三章 大海怪(上) 我低头看了看时间,正好一刻钟,蛇群果真消失了! 墓室里的“嘿嘿”叫喊声,戛然而止,那些鸡冠蛇消失得无影无踪,墓室里又恢复了之前的空荡,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们有些佩服的看着齐师爷,齐师爷果真是厉害,居然找到了九星轮的规律。 现在,我们对面前这个神秘的九星轮,终于有了一个大概的认知。 九星轮上面一共有九颗玉珠,每一颗玉珠里面都封印着一种“怪物”,每启动一颗玉珠,就会释放出里面的怪物,但是怪物的存在只有一刻钟的时间。 休息了一会儿,齐师爷问李爱国:“继续吗?” “还要继续?”周凯第一个叫喊道:“事实已经证明,这一波又一波的怪物,全都是九星轮变出来的,如果我们再次启动九星轮,岂不是又会变出一波怪物?我们之前没有死,那是因为我们运气好,谁能保证我们每次都有这样的好运?” 李爱国做了个安静的手势:“九星轮上面一共有九颗玉珠,现在已经开启了三颗,我认为,只有九颗玉珠全部开启,也许九星轮才会停止下来,我们才能够离开这间墓室!” 队员们点点头,其实李爱国的这个分析,我们心里也有数。 这个九星轮,相当于一个闯关游戏,一共有九哥关卡,游戏一旦开启,根本不可能中途停下来,无论多么危险,我们都要硬着头皮继续玩下去。 李爱国站起来,走到九星轮前面,亲自启动了九星轮。 游戏继续。 我们屏息凝神,静静等待第四波怪物来临。 刺目的幽光亮瞎我们的眼睛,黄金圆盘转动着,第四颗玉珠骨碌碌滚出来,落入中间的凹槽里面。 光亮消失,墓室里一片死寂。 我们深吸一口气,背靠背围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圆圈,围着九星轮慢慢转动着。 这样一来,不管怪物出现在哪个方向,我们都能在第一时间看见。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墓室里还是很安静。 突然,四面八方响起哗啦啦的海浪声。 我们面面相觑,在这墓室里面,怎么会听见海浪声呢? 耗子忽然惊讶的大叫道:“沉船墓……漏水了吗?” 只听哗啦啦的海浪声近在咫尺,我们睁大眼睛,赫然看见墓室的四周,竟然翻涌起了很高的浪头。 浪头来势甚快,如同千军万马,哗啦啦翻滚而来。 不等我们完全回过神来,翻涌的海浪瞬间将我们全部吞没,我们猝不及防,一下子陷入了冰冷的海水里面。 这是怎么回事? 不可能是墓室漏水了,难道这海水也是九星轮变出来的吗? 我们呛了几口海水,咸的人发齁,扑腾挣扎着,好不容易浮出海面。 当我们浮出海面的时候,所有人都怔住了。 因为我们发现,我们此时竟然置身在一片茫茫大海之上,水波淼淼,已经不在墓室里面了,我们该不会被海水冲出了墓室吧? 我们在海面上漂浮着,赶紧把枪械装进包里,然后正准备把背包里的潜水装备取出来穿上,突然,谢一鸣嗷的嚎叫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把众人都吓了一大跳,高兴不满的骂道:“小子,你在鬼嚎什么呢?” 谢一鸣的脸色十分难看,指着水下,嘴唇哆嗦着,结结巴巴的说:“怪……海怪……大海怪……” 我距离谢一鸣最近,所以我听得比较清楚,谢一鸣说的是“大海怪”。 我赶紧低头一看,不看不打紧,这一看,正好看见一个庞大的黑影,从水下游弋而过。 那黑影体型巨大,看上去像是一艘潜水艇。 从黑影的轮廓可以看见,黑影尾部长着很多粗壮的触须,就像大蟒在游动。 “水下有东西!”我立即出声提醒众人。 看来,下面的这个大海怪,才是九星轮变幻出来的第四波怪物。 我们在海里没法使用枪械,我这一喊,众人纷纷把军刀拔出来,紧紧握在手里,大有要跟海怪搏命的气势。 我们紧紧盯着水下的那团黑影,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谁也不知道,这团黑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还有十分钟!”齐师爷说。 齐师爷话音刚落,就听高兴发出“啊”的一声喊,然后整个人突然就从海面上消失了。 我们猛然一惊,就看见一条粗壮的触须缠绕住高兴,将高兴拉入海里。 虽然我和高兴之前有些不愉快,但是刚才我们已经冰释前嫌,我距离高兴比较近,看见高兴被海怪袭击,我几乎没有太多考虑,一个猛扎潜入海里,想要救援高兴。 当我潜入海里以后,我终于看清楚大海怪的真面目。 一只乌贼! 一只体型巨大的乌贼! 这只乌贼的体型,足以比肩一艘小型潜艇,我们的声音,在它面前显得格外渺小。 乌贼有很多粗壮的触须,就像怪手一样挥动着。 此时,高兴就被一条触须紧紧缠绕着,他虽然在拼命挣扎,但却无法挣脱。 我猛蹬双腿,如箭矢般追上去,然后抽出修罗剑,直接斩向那条触须。 修罗剑何等锋利,唰一声斩断了那条触须。 高兴成功从触须里解脱出来,我顺势将他托出海面。 我刚刚从海面上探出半颗脑袋,听见高兴对我说了声“谢谢”,突然间,我只觉腰身一紧,一条触须缠住了我,我心中一惊,正想举起修罗剑,那条触须力道极大,一下子将我重新拖入海里。 触须把我缠得死死的,就像一条紧紧缠着我的巨蟒,不停收紧,我只觉浑身的骨头都在噼里啪啦作响,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整个人渐渐软了下去。 我在海里无法呼吸,再加上触须的死缠,我胸腔里残余的那点氧气,都被挤压了出去。 大脑因为缺氧,眼前一阵阵发黑。 在这危急关头,我模模糊糊看见一道人影向我飞快游过来。 是李斐! 李斐嘴里衔着军刀,紧身衣包裹着她的身体,让她看上去就像是一条美人鱼。 第八百七十四章 大海怪(下) 李斐很快游到我面前,二话没说,小嘴一下子贴上来,嘴对嘴,往我嘴里输送了一口气息。 然后,李斐左手抓着触须,右手横握军刀,狠狠扎在触须里面,用力的来回切割。 腥臭的鲜血涌出来,染红了附近的海水。 终于,军刀割断了触须,李斐拉着我,迅速浮出海面。 浮出海面以后,我终于缓过一口气。 我摸了摸自己的小嘴,唇间仿佛还留有刚才的那一抹温热。 李斐看见我抹嘴的动作,有些害羞的扭过头。 李斐如此羞涩的模样,让我突然心生一个念头,这不会是她的初吻吧? 哗啦! 一声巨响,水柱冲天,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大漩涡,那只体型巨大的乌贼,从漩涡里浮出海面。 众人忍不住失声惊呼,这样大的乌贼,在场众人都没有看见过。 平时在生活中,乌贼算是一道很美味的海鲜,尤其是用来煲汤什么的,简直是鲜美无比。 但是在见识了这样一只巨大的乌贼以后,我想以后我们对乌贼这种海鲜都会敬而远之,心里都有阴影了,还怎么对它下口? 这时候,旁边的谢一鸣吸了口哈喇子,一脸馋相的说:“哇,这么大一只乌贼,一半用来炖汤,一半用来炭烧,肯定美味极了!” 我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在乌贼的眼中,你也是美味极了!” 乌贼连续被我和李斐斩断两只触须,显得有些恼怒,剩下的那些触须就像巨手,疯狂的拍打海面,溅起老高的海浪。 我们不敢靠近它,全都游到远处,万一被触须拍在身上,估计会被拍成肉酱。 “再坚持一下,还有五分钟!”齐师爷说。 平日里,五分钟的时间一闪即逝。 然而此时此刻,五分钟却异常的漫长。 乌贼发泄了一通以后,突然又沉入海里。 我们暗暗松了口气,以为乌贼是累了,不想跟我们继续玩下去。 谁知道,我们很快便发现自己想错了,那只乌贼并没有打算放过我们。 在潜入海里以后,也不知道乌贼搞了什么鬼把戏,海面上再次出现了一个漩涡。 漩涡飞快旋转着,如同一张怪兽的嘴巴,一下子把我们所有人全都吸入进去。 我们虽然试图挣扎,但是漩涡的吸力实在是太大,我们很快就被漩涡卷入大海下面。 刚刚沉入海里,那只乌贼突然喷出一大团墨汁。 漆黑的墨汁瞬间在海水里弥散开去,如同黑色的浓雾,吞噬了我们的身影。 我们陷入浓郁的墨汁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什么都看不见了。 四面八方一片黑暗,就连我的心里,都忍不住生出一丝恐慌。 而且我们此时又在海里,又不能张嘴说话,根本就不知道其他队员在哪里。 我急中生智,双手捏了个法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在心里默念起了“敛水咒”。 只要有水的地方,就能发挥出敛水咒的威力。 这里到处都是海水,一旦施展出敛水咒,这只大乌贼肯定逃不掉。 四周的水温越来越低,明显有寒气在水里涌动。 渐渐地,海水开始结冰,一点一点,将海里的一切全部冻结,不管是那只大乌贼,还是蛟龙行动队的队员们,甚至是我自己,只要是海里的东西,全都冰冻。 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只要能把这几分钟坚持过去,我们就能度过危机。 队员们,连同我自己,也会被冰冻几分钟,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很冒险的举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意识也渐渐变得模糊。 突然,就听身边传来“哎哟”一声喊,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我们已经没有置身在海里,而是回到了墓室。 五分钟时间,我们终于扛过去了。 大海消失了,大海怪也跟着消失了。 我看了看队员们,每个人的身上,都还凝结着一些冰晶。 我又回头看了看九星轮,九星轮的力量远远比我们想象中更加神秘,它不仅能变幻出怪物,还能够变幻出真实的场景。 我突然想,这个九星轮会不会是某种高科技仪器? 你看九星轮所变幻出的怪物和场景,是不是很像我们现在流行的3d,甚至是4d技术? 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个九星轮很可能是某个史前文明留下的科技产品。 在大多数人看来,所谓的史前文明都是很古老落后的文明。 但其实不然,在出土的很多古文物里面,发现如今的科学技术,都无法企及古代的一些技术。 这说明古代文明,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落后。 地球已有几十亿年的历史,然而人类出现才多少年,难道在几十亿年的浩瀚岁月里,都没有高等生物出现过? 不可能! 我认为,地球文明是一个周期循环的发展。 人类从蛮荒落后,慢慢进化到高度发达,然后可能因为天灾,可能因为核战争,最后导致灭亡。 然后又经过漫长的岁月,地球又滋生出了新的人类,然后又从蛮荒落后,发展到高度文明。 诞生,发展,灭亡。 一个又一个轮回,生生不息。 这也就解释了,我们为什么能够发现一些“上古神迹”,那些所谓的神迹,可能就是上一个地球周期里面没有被毁灭的产物。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把枪,埋在地底深处,没有被毁灭,保存的非常完好,一直遗留到了下一个地球周期里面。 在下一个地球周期里面的原始人,无意中挖出了这把枪,那么这把枪在一群拿着石头长矛当武器的原始人眼里,不也是一件神物吗? 我越想越兴奋,反正现在已经解除了危机,便拉着李爱国,将我心中所想讲述出来。 众人听闻我的讲述,脸上都露出惊讶之色,尤其是李斐和谢一鸣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李爱国拍了拍我的肩膀:“杨道长,这辈子你没跟着我做学问,真是可惜了!” 我摸了摸脑袋,呵呵笑道:“教授过誉了,我也不过是随口胡掐而已!” 第八百七十五章 铜甲尸(上) 游戏过半。 幸运的是,我们都还活着。 但是,游戏还得继续下去。 第五颗玉珠在黄金转盘上滚动起来,骨碌碌的声响,如同我们的心跳。 咚! 玉珠滚入中央凹槽。 九星轮,这台古老的高科技机器,第五次被启动。 幽光泛起,谁也不知道,这一次,九星轮又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 数秒钟后,幽光熄灭,墓室里又陷入一片昏暗。 黑暗中,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队员们紧握武器,侧耳倾听,发现这沉重的脚步声,来自墓室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我们举起手电筒,四下里一扫,就看见墓室的四面墓墙下方,各自立着一道人影,一共四道人影。 四道人影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朝着我们走过来。 “好像是粽子!”耗子说。 “那好办,跟之前一样,打爆他们的脑袋就行了!”周凯说着,第一个举起突击步枪,二话不说,对着粽子的脑袋就放了一枪。 谁知道,子弹打在粽子的脑袋上,竟然发出当的一声脆响,就像是打在了什么金属上面,弹飞到墓墙上,在墓墙上面擦出一串火花。 周凯愣了愣:“这……这是粽子吗?为什么子弹打不爆他的脑袋?” 帅飞说:“不会是机器人吧?” 虽然帅飞这话有开玩笑的成分,但不得不说,这四道人影,还真像是四个金属机器人。 他们的身体表面泛着金属色的幽光,而且坚硬无比,连子弹都无法穿透。 哒哒哒!哒哒哒! 眼见那四道人影距离我们越来越近,队员们再也按耐不住,提枪变打。 但是,子弹打在那四道人影身上,根本没有什么作用,就像打在了什么金属上面,叮叮当当一阵响,全都弹了开去。 我皱起眉头,仔细看这四道人影,发现他们的外形十分古怪。 其实耗子说的也没错,这四个家伙就是四个老粽子,尸体枯瘦如柴,如同脱水的萝卜。但是在他们的身体表面,却缠着一种奇怪的树藤,密密麻麻,缠了一圈又一圈,跟木乃伊一模一样。只不过木乃伊缠得是裹尸布,而这四个家伙缠得是树藤。 树藤上面像是抹了某种油性物质,所以他们的身体才会呈现出金属色的幽光。 缠着树藤的死尸,这是什么古怪来头? “师父,救我——” 谢一鸣突然大声喊叫起来,我扭头一看,发现从东面走来的那个古尸,竟然伸手掐住了谢一鸣的脖子,并且将谢一鸣离地提起。 谢一鸣的双脚凌空乱蹬,一张脸憋得通红,他挥舞着拳头,不断击打古尸的脸,但是那树藤非常坚硬,刀枪不入,更别说谢一鸣的肉拳了,谢一鸣挥出数拳,不仅没有伤到古尸,自己的双手反而肿起老高。 我见势不妙,耳畔隐约听见谢一鸣颈骨传来的咔嚓声响。 我提起修罗剑,一个箭步冲上去,寒光乍现,凌空劈斩在古尸伸出的右臂上。 按照修罗剑的锋利程度,我原本以为这一剑斩下去,古尸的右臂肯定会应声而断。 但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剑斩下去,只听咣当一声响,古尸的右臂非但没有断裂,反而令修罗剑反弹起来。 我猝不及防,握剑的虎口被震裂,修罗剑都差点脱手飞了出去。 我惊诧的后退两步,险些跌倒。 低头一看,虎口里流出鲜血,顺着剑把缓缓滴落。 再看谢一鸣,两只眼珠子都已经凸出在外面,舌头伸得老长,眼看就要断气了。 我咬咬牙,将虎口的鲜血蘸在指尖上,然后在修罗剑上轻轻一抹。 吸食了鲜血的修罗剑,顿时嗡嗡颤抖,威力大增。 我举起修罗剑,在心里默默说道:“兄弟,能不能救我徒弟,就看你了!” 我大吼一声,再次挥剑而上,修罗剑带着破空之音,唰地斩落下去。 这一次,古尸的右臂终于被修罗剑斩断,掉落在地上。 谢一鸣也跌落在地上,用力将掐住自己脖子的断手扯下来,然后远远扔了出去。 失去右臂的古尸僵硬的转头看着我,然后一步步向我走过来。 这时候,就听见四面八方都有人在叫我:“杨道长,快来帮忙!杨道长,快救我!” 我回头一看,但见队员们已经跟其他三个古尸缠斗在一起。 但是队员们明显落于下风,处境非常危险。 队员们全都拔出军刀,近距离跟古尸搏斗,但这些古尸连子弹都不怕,军刀自然也奈何不了他们。 军刀戳在古尸的身体上,只在身体表面留下一个小白点,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普通的兵器根本不可能伤得了这几个古尸,我看见高兴连续捅了一个古尸十多刀,结果古尸屁事没有。 古尸一拳轰在高兴的肚子上,高兴直接被轰飞出老远,跪在地上,哇哇的吐着酸水,失去了战斗力。 “啊呀呀—— 伴随着两声惨叫,帅飞和柯振南两个人也被古尸抡飞出去,双双撞在墓墙上,就像肉球般弹落在地上,径直晕死过去。 “杨道长,试试用火攻!”李爱国突然对我叫喊道。 我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 与此同时,那个断臂的古尸正好从后面扑向我。 我一回身,三昧真火符直接拍在古尸胸口上,我迅速后滑一步,嘴里飞快念起咒语。 一团三昧真火从古尸的胸膛上蹿腾起来,古尸突然显得很慌乱,拼命拍打自己的胸口,但是三昧真火不仅没有熄灭,反而飞快蔓延,很快就将古尸包裹在其中。 古尸变成了一个火人,在墓室里横冲直撞。 只听咚的一声闷响,着火的古尸当头撞在一根浑圆大石柱上,直挺挺倒了下去,停止了动弹。 我心中一喜,原来这四个家伙并非刀枪不入,他们怕火。 接下来,我如法炮制,一连摸出三张三昧真火符,分别拍在另外三个古尸身上。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三个古尸,很快便成为三个火人,在地上翻来滚去,渐渐停止了挣扎。 第八百七十六章 铜甲尸(下) 一刻钟时间到。 四个缠着藤甲的古尸在我们眼前消失。 我长松一口气,满头大汗坐在地上。 李斐查看了一下帅飞和柯振南的伤势,没有大碍,只是晕过去了。 我问李爱国:“教授,你怎么知道用火攻?你是不是见过这种东西?” 李爱国挨着我坐下来:“这种古尸不是普通的粽子,而是铜甲尸!” 我微微一惊,铜甲尸?! 李爱国颔了颔首:“对,铜甲尸!全称叫做‘西双版纳铜甲尸’!” “哦?西双版纳不是云南的地名吗?为什么叫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我好奇的问。 李爱国说:“因为我们当年发现这种铜甲尸的时候,是在西双版纳,所以叫把他命名为‘西双版纳’铜甲尸!” 顿了顿,李爱国又说:“所谓‘铜甲’,并不是说这种粽子穿着铜甲,而是说这种粽子就跟铜甲一样刀枪不入,坚硬如铁,所以取名铜甲尸!” “他们的身体表面为什么会缠着树藤呢?这一身刀枪不入的铜甲,是不是跟这些树藤有关系?”李斐走过来,参与到我们的话题中。 李爱国点点头,回答道:“你说对了!这种铜甲尸之所以厉害,其根源就在于他们身体表面缠着的那一层树藤。据说,这种树藤只生长在西双版纳的老山林子里面,用尸油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再放到太阳下面暴晒九九八十一天,树藤就会变得刀枪不入。当地的很多傣族猎人,都用这种方法制作树藤铠甲,套在身上以后,连花豹猛虎都不怕。 我想,当年南越王统领蛮夷地区以后,也吸收了‘铜甲尸’的制作技术,他把铜甲套在死尸身上,施以秘法,就成为了刀枪不入的铜甲尸!” “爸,你们当年是怎么发现铜甲尸的?”李斐问。 李爱国从背包里取出水壶,喝了一口水,缓缓讲了一段当年发现铜甲尸的奇遇。 大概是八十年代末,那时候的李爱国还比较年轻,但已经是考古界声名显赫的教授。 全国各地有什么发现,都会请李爱国莅临现场指导工作。 那一年李爱国正好在云南,帮助发掘考察一座云南的土司墓。 有一天晚上,李爱国正带领着助手们通宵达旦的工作,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西双版纳公安局打来的,说他们在老林子里面抓到一个奇怪的东西,想要请专家过去看看。而且这个东西涉及到好几条人命,所以事关重大。 李爱国不好推辞,有专职人员开车,连夜将他送到西双版纳。 到了西双版纳以后,公安局又安排人员,带着李爱国前往边境的一个傣族村寨。 那时候的警力还比较薄弱,尤其像这种偏远村寨,所谓的派出所也就是一个简陋的茅草屋子,里面配备四五个警员,那个“东西”就是在这个村寨被抓获的,然后关押在派出所里面。 李爱国他们抵达村寨的时候已是半夜,当他们走到派出所门口的时候,就发现不太对劲,派出所里黑灯瞎火的,风一吹,还有浓烈的血腥味从里面飘出来。 同行来的警察立马拔出配枪冲进派出所,点亮电灯以后,眼前的一幕令在场众人非常的震惊。 负责值班的两名警察已经死了,死状很惨,竟然被人硬生生扭断了脖子,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脸上呈现出惊恐的表情。 关押室的墙上破了一个大洞,原本关押在里面的“东西”,竟然逃之夭夭。 什么东西这么恐怖?! 李爱国连忙向同行的警察询问,同行的警察这才告诉李爱国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边境上有很多不法分子,有两个外地来的盗墓贼,潜入了这座傣族村寨,想要盗掘古墓。 两个盗墓贼也是厉害,经过前期的踩点,还真的找到了一座古墓。 这座古墓可能是古代时候的一座祭司墓,里面确实有一些值钱的东西,两人将古墓里的东西洗劫一空。 但是这个两个盗墓贼很贪心,洗劫古墓以后,又把目光投向古墓里的那口红漆棺材。 干这一行的人都知道,红漆棺材跟普通棺材不一样,里面可能镇压着某种邪物。 这两个盗墓贼明知道棺材里有危险,但是利益熏心,还是忍不住诱惑,合力撬开了红漆棺材,想要盗窃棺材里的陪葬品。 按照他们的分析,古墓里的东西都这样值钱了,棺材里的陪葬品肯定更加值钱。 果不出他们所料,当棺材打开以后,里面放着一具古尸,在古尸的周围,放置着黄金,玉石,夜明珠等宝贝。 古尸的外形很奇怪,竟然缠着厚厚一层树藤,在火光下面泛着金属色的幽光。 两个盗墓贼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古尸,心里都有些发怵。 但是那么多宝贝就在棺材里面,棺材都已经打开了,怎么忍得住不出手呢? 于是,两个盗墓贼麻着胆子,同时伸出了双手。 在他们伸出双手的一刹那,他们突然感觉,棺材里的那具古尸,仿佛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那具古尸伸出手,正好抓住其中一个盗墓贼的手腕,将那个盗墓贼拖入棺材里面。 不过几秒钟工夫,棺材里血肉横飞,那具古尸异常凶猛,竟然将那个盗墓贼撕成了碎片。 另外一个盗墓贼眼见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拔出随身携带的火药枪,对着古尸开火。 这种土制的火药枪,近距离威力还是很大的,但是轰在古尸身上,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古尸纵身一跃,便从棺材里跃出来,落在这个盗墓贼面前。 盗墓贼吓得弃枪而逃,古尸伸手在他背上挠了一下,登时挠下一大块皮肉。 盗墓贼的后背鲜血淋漓,但他顾不上疼痛,几乎是爬着从古墓里滚出来,一路哀嚎着往村寨里跑去。 令这个盗墓贼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古尸也从古墓里追了出来,一直追到村寨里面。 结果,村寨里的老百姓,无缘无故遭了殃,好几个村民都惨死在古尸手里,最后是闻讯赶来的警察,联同村寨里几个骁勇的猎人,挖了个坑,设计把古尸引入坑里,才把古尸给控制住了。 再后来,古尸就被关押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不敢怠慢,将此事汇报给上级,上级于是找了李爱国来考察这个古尸。 结果,当李爱国抵达村寨的时候,这个古尸却已经不翼而飞。 第八百七十七章 十二根虫柱 “后来呢?后来怎样了?”李斐问李爱国。 李爱国说:“后来,那个古尸又跑回村子里面。为了村民们的安全,警方向部队请求支援,部队调来两卡车士兵,还带来了火焰喷射器,最终把那个古尸烧死了。再后来,我们研究才知道,古尸身上缠着当地的一种树藤,刀枪不入,坚硬如甲,所以取名‘西双版纳铜甲尸’!” 李爱国讲完以后,回头看着九星轮,说:“好了,我们抓紧时间吧!” 我点点头,走到九星轮前面,再次启动九星轮。 幽光亮起,第六颗玉珠骨碌碌滚动起来。 我们现在已经摸清了九星轮的规律,所以并不像刚开始那样慌张,每个人都气定神闲的样子,有的在更换弹匣,有的在擦拭军刀。反正不管碰上什么怪物,只要能够扛过一刻钟,我们便能进入下一个游戏关卡。 这,已经是游戏的第六关了! 墓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等待怪物降临。 谢一鸣突然叫骂道:“踩死你丫的!” 我扭头看着谢一鸣,问他在做什么。 谢一鸣指着脚底板说:“嘿,墓室里面居然有蟑螂!我最恶心的动物就是蟑螂了!” 蟑螂?! 我让谢一鸣移开脚底板,就看见谢一鸣脚下踩死了一只虫子。 那只虫子的外形跟蟑螂很像,颜色也很相似,岔眼一看,还真像蟑螂。 但仔细一看,虫子的个头比蟑螂要小一圈,而且虫子的头部前面,竟然生着锋利的螯肢,看样子还有些凶猛。 这只虫子已经被谢一鸣踩扁了,里面流出黑色的水,看上去确实有些恶心。 耗子一看这只虫子,脸色唰的就变了,他说:“小子,你胆子真肥呀,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不是蟑螂吗?”谢一鸣天真的问。 “蟑螂?!”耗子捂了捂脸,有种快要晕眩的感觉,他说:“这是尸蟞!这是尸蟞啊!” 在场除了谢一鸣以外,其他人都变了脸色。 尸蟞是古墓里经常出现的一种虫子,自死尸里生长出来,也有墓主人刻意培养出来的。别看它个头小小,但却是最厉害的“护陵人”,也是土夫子最害怕的一种东西。 尸蟞因为生长在死尸体内,所以含有尸毒。 一只尸蟞也许不会致命,但尸蟞通常是群体出动,一出动便是成千上万只,密密麻麻,浩浩荡荡,如同军队一般,杀都杀不完。从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土夫子死在尸蟞手里。 大多数人也只是听说过尸蟞的可怕,但只有真正下过斗的人,才知道尸蟞究竟有多么可怕。 谢一鸣不以为然的说:“就这一只蟑螂模样的小虫子,有什么好怕的?” 耗子说:“你小子别嘴硬,待会儿你别吓得叫爸爸!”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墓室里突然响起一阵奇异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密集的爬行。 这声音令我们毛骨悚然,我们心里很清楚,肯定是尸蟞大军出动了。 几支手电筒举起来,在墓室里来回扫动,眼前的景象顿时令我们头皮发麻。 但见那十二根浑圆大石柱表面,已经被尸蟞大军覆盖,密密麻麻全是尸蟞,在石柱表面爬来爬去。 这十二根代表着十二个部族的图腾柱,此时竟然变成了十二根虫柱,我们忍不住后背心一阵瘙痒。 十二支尸蟞大军,盘绕在十二根石柱上面,就像十二条巨蟒。 不等我们回过神来,这十二条“巨蟒”已经离开大石柱,沿着冰冷的地面,窸窸窣窣向我们爬过来。 如此多的尸蟞在地上爬行,就像是一张移动的巨大虫毯,又像是翻涌的虫浪。 高兴第一个举起突击步枪,对着尸蟞大军哒哒哒一通扫射。 子弹在墓室地面上飞溅起点点火星,但却像石牛沉海,根本没有溅起什么波浪。 齐师爷伸手按住高兴的枪管:“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子弹打一只尸蟞,怎么打得完?” 高兴抿了抿嘴唇说:“那怎么办?我听说尸蟞很猛的,一旦钻进人的身体,能够顺着血管爬进大脑,然后吃掉活人的脑子!” “火!但凡毒虫都惧火,尸蟞也不例外!”齐师爷镇定的说。 得到齐师爷的指令,我们迅速打开背包,背包里有携带的固体燃料,每人都有好几罐,原本是用来生火用的,但是此时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这种固体燃料就像罐头一样,嘭嘭嘭全部打开以后,并排放在地上,围成一圈,点燃。 固体燃料可持续燃烧的时间比较长,坚持一刻钟应该没有问题。 十几二十罐固体燃料围成一个大火圈,火焰蹿腾起来,犹如一道火墙,挡住了尸蟞大军。 而我们所有人,都站在火圈里面,火光映红我们的脸,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紧张。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即使面对火焰的阻挡,这些尸蟞也毫无惧怕,就像是英勇无畏的战士,前仆后继的往前冲,一团团带着恶臭的黑烟滚滚冒起,令人闻之作呕。 前面的尸蟞被火焰烧成焦炭,后面的尸蟞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冲。 黑色的虫浪不断的冲击火墙,在跟火墙角力,原本蹿腾起来的火焰,竟然硬生生被尸蟞大军给压了下去,火墙低矮了一半不止。 齐师爷赶紧说:“快!不要藏着掖着,把剩下的固体燃料全部扔出来!” 情况危急,队员们都把剩下的固体燃料打开,再次投入火墙里面。 很快,原本已经低矮下去的火墙,一下子又拔高一米有余,火焰熊熊燃烧,数不清的尸蟞在火焰里面挣扎翻滚。 就这样,我们苦苦撑过了一刻钟时间。 尸蟞大军消失了,十二根石柱又恢复了原样,墓室里只剩下面前的一圈火焰在跳动。 我们长吁一口气,发现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透了。 齐师爷询问道:“有没有人被尸蟞咬伤?如果有的话,立刻站出来!” 队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继摇了摇头。 齐师爷眯起眼睛,一脸冷肃的说:“真的没有吗?被尸蟞咬伤,一定要及时祛除尸毒,要不然很危险!” 高兴说:“刚才大家都躲在火圈里面,应该没有人被尸蟞咬伤吧!” 齐师爷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李爱国说:“既然大家都没事,那我们继续吧!” 第八百七十八章 山鬼 第七颗玉珠开始滚动。 骨碌碌!骨碌碌! 我们站在九星轮四周,这已经是第七颗玉珠了,我们都很想知道,当九颗玉珠全部启动以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墓室里,莫名其妙的飘起了迷雾。 那雾很浓,就像鬼手一样,从四面八方涌出来。 浓雾来的很是古怪,我赶紧叮嘱大家小心。 浓雾里一片死寂,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怪物从浓雾里冒出来。 沉寂片刻,忽听柯振南说道:“帅飞,你拍我肩膀做什么?” 帅飞回答道:“没有啊!我动都没有动呢,再说了,我都看不清楚你在什么地方,干嘛拍你肩膀?” 柯振南道:“嘿,奇怪了,不是你拍的还会有谁,谁在开玩笑?” “哎哟!” 柯振南话音未落,又听李斐低低叫唤一声。 李爱国担心爱女安危,立即询问李斐怎么回事。 李斐的声音带着一丝愠怒:“有人……摸我屁股……” 李爱国一听这话,也是非常生气:“岂有此理,我要发现是谁的咸猪手,第一个剁了他的手!” 四周都是浓雾,我们近在咫尺都很难看见彼此。 我循着李斐的声音,正准备走过去说话,突然,好像有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猛地一怔,扭头看去,发现肩膀上的那只手又不见了。 不对呀! 这可不像是有人在恶作剧啊! 谁有心思在这样的环境下搞恶作剧呢? 我不动声色,悄悄摸出两张符,贴在左右两边肩膀上。 不一会儿,那只手又搭上了我的肩膀。 不过这一次,他可没有刚才好运了,左边肩膀上的黄符,突然泛起一团光亮,就听浓雾里传来啊的一声尖叫。 我听得很清楚,那声音来自头顶上方。 于是,我闪电般出手,一把抓住头顶上方的东西,触手之处,竟是毛耸耸的一团。 我咬紧牙关,用力往下一拽,就把头顶上方那东西给拽到面前。 这一拽,反而还把我吓了一跳,因为映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张大花鬼脸。 “妖孽!” 我大喝一声,几乎是本能反应,一下子将手里的东西摔在地上,那东西发出吱吱怪叫,贴地翻滚一圈,就想重新隐没进浓雾里面。 我的反应也是极快,反手拔剑,一剑劈在那东西背上,那东西吃痛,立即趴在地上。 我踏前一步,一脚踩在那东西身上,定睛一看。 脚下这东西,竟然是一个似猴非人的玩意儿。 怪物浑身上下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长毛,而且毛发还是红色的,看上去像一只红毛大猴子。但是这只大猴子,却又长着一张人脸,人脸是花色的,有点像唱戏的丑角,所以给人的感觉有些恐怖。 这玩意儿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的爪子,他的爪子非常锋利,乌黑发亮。 此时他后背挨了一剑,鲜血涌出来,染红了他后背上的毛发。 而且我把他踩在脚下,这让他非常愤怒,不断发出低沉的嘶吼,锋利的爪子弹出来,在地上疯狂的摩擦着,发出嗤啦嗤啦的声音。 冰冷坚硬的墓室地面,竟然留下一道道清晰可见的抓痕。 “嘿,好大一只猴子!”谢一鸣来到我面前,用脚踹了踹这个怪物。 “别碰他——”我一句话还没说完,地上的大猴子突然张开嘴巴,露出尖锐锋利的獠牙,一口咬向谢一鸣的脚踝。 幸好谢一鸣反应及时,立即收回脚,大猴子锋利的獠牙径直削飞了半边鞋底。 谢一鸣骂了句:“卧槽!” 我们穿的鞋子,是战斗靴,下面的胶底非常厚实,专门用来翻山越岭,如果正常穿法,可能穿十多年都磨不烂,但是这大猴子的獠牙,一下子就削飞了半边鞋底,可见其锋利程度,比军刀还厉害。 此时,浓雾中传来齐师爷的声音:“大家小心,这是山鬼!他们的獠牙和爪子是非常致命的武器!” “山鬼?这玩意儿难道是鬼吗?”周凯问。 齐师爷说:“山鬼并不是鬼,山鬼又叫山魈,确切的说,是一种山林间的精怪,外表跟猴子很相似,又有些像人,性情凶残,嗜血好斗,千万不能对他们手软!” 对于山魈的传说,我这种在大山里长大的孩子,也是有所耳闻的。 听说这种山魈不仅长得像人,而且非常喜欢模仿人。 以前有猎人在山里狩猎的时候,看见前方戴着斗笠,穿着纱裙的“人”,就走上前去打招呼,还以为是哪家的小媳妇走丢了。 谁知道走到近处,那“人”一转头,猎人这才发现是山魈假扮的人。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山魈一爪子就插进猎人的胸膛,挖走了猎人的心脏。 所以山魈在我们心目中,一直是比较邪恶的存在。 我咬咬牙,把心一横,翻转修罗剑,一剑下去,贯穿了山魈的身体,将他钉死在地上。 山魈吱吱叫唤两声,慢慢停止了挣扎。 这时候,就听浓雾里传来砰砰枪响,然后就听见柯振南在骂:“帅飞,你他娘的疯啦,四周都是浓雾,看都看不清楚,万一伤到自己人怎么办?” 帅飞就说:“我也不想开枪啊,你刚才也看见了,那只山魈的獠牙都快碰上我的鼻尖了!” 李爱国出言提醒道:“大家冷静一点,不要胡乱开枪,别没死在怪物手里,却死在了自己人枪下!” 西南山区里面多山魈,南越王统治西南蛮夷,自然也抓住了山魈这样的鬼东西。 山魈被封印在九星轮里,足以证明南越王对于山魈的重视程度。 李爱国告诉我们,说他查阅南越国历史的时候,发现历史文献中记载,当年南越王在西南蛮夷地区,建立了一支战斗力非常强大的神秘部队。 这支部队的主要成员,就是当地的山魈。 这支山魈大军帮南越王平定了很多战乱,也为南越国的统一安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之后的那些历史,都对这支山魈大军只字未提。 李爱国正自讲的眉飞色舞,浓雾里突然伸出一只毛耸耸的手,抓住李爱国的背包,将李爱国拽倒在地上。 第八百七十九章 山鬼(下) “教授——” 失声惊呼中,就看见李爱国被一只山魈拖入浓雾里面。 我舔了舔嘴唇,从怀里摸出一张疾风符,催动咒语。 符咒一甩,一股劲风平地旋转而起,风势甚大,聚集在我们周围的浓雾,很快就被劲风吹散,眼前的景象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 抬头一看,就看见一只体型硕大的山魈,正拖着李爱国飞奔,一直奔到墓室的角落里。 几只山魈凭空闪现出来,自墓室顶上跃下,甚至从墓墙里面跃出来,一副要把李爱国五马分尸的架势。 李爱国年纪虽大,但好歹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虽惊不乱,拔出军刀,拼命挥舞,几只试图靠近他的山魈,都被锋利的军刀逼了回去。 李爱国的举动,给我们创造了营救他的时间。 李斐救父心切,第一个冲了上去,连连开枪射击。 子弹打在那只山魈后背上,飞溅起朵朵血花。 山魈再怎么凶猛,但也挡不住接二连三的子弹,连中五枪以后,那只山魈也就轰然倒地。 几只山魈转头看着我们,眼睛里迸射出怨毒的光,那张花脸更是显得狰狞无比。 那几只山魈发出尖锐的嘶吼,非常愤怒的朝着我们冲上来。 哒哒哒!哒哒哒! 炽烈的火力网将几只山魈笼罩在里面,那几只山魈被子弹打得嗷嗷乱叫,还没冲到我们面前,就已经被放倒在地上。 我和李斐快步跑到李爱国身边,将李爱国搀扶起来。 李斐关切的询问他有没有事,李爱国伸伸胳膊甩甩腿,一副很健朗的样子:“没事,骨头虽然老了点,但是硬得很呢!” 高兴走到山魈的尸体前面,啐了口痰,更换上一个弹匣,吸了吸鼻子道:“妈的,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 话音刚落,就听头顶上方传来劲风声响。 几只山魈凭空闪现在墓室上方,呼啸着从天而降。 其中一只健壮的大山魈,直接扑落到高兴身上,将高兴扑倒在地上,高兴手里的突击步枪也飞出老远。 “啊——” 高兴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那只大山魈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在高兴的肩膀上,尖锐的獠牙就像铁钩,贯穿了高兴的肩胛骨,令高兴痛不欲生。 高兴疼得浑身发抖,几乎失去了战斗力。 大山魈抡起锋利的爪子,就要对着高兴的脑袋拍下去。 这一抓若是拍下去,高兴的半边脑壳子就没了,千钧一发之际,周凯从斜地里冲上来,把自己当成人肉炮弹,凌空撞在大山魈的背上,将山魈撞得翻滚了一圈。 周凯也是个狠角色,不等那只大山魈爬起来,周凯竟然顺势翻身,骑坐在大山魈身上,左手卡着大山魈的脖子,右手提起醋坛子大小的拳头,对着山魈的面门就是一顿胖揍。 古有武松打虎,今有周凯揍山魈。 那只可怜的大山魈,竟然被周凯揍得满脸飙血,嗷嗷乱叫。 大山魈的鼻梁骨被砸断了,满脸血肉模糊,剧痛之下的大山魈,也是疯了狂,一下子翻身跃起,反过来将周凯压在身下,利爪直接削飞了周凯肩膀上的两块皮肉。 周凯和这只大山魈疯狂的缠斗,打得不可开交。 其他人也没闲着,三两个人为一个小团体,分别和另外几只山魈战斗。 近距离搏斗,我们不敢用枪,以免伤到自己队友。 但是这样一来,我们的战斗力大打折扣,队员们手握军刀,很难跟山魈抗衡。 这里面,最厉害的当属李斐。 别看李斐是行动队里的唯一女性,但她却是跆拳道黑带高手,之前在鬼船上的时候,已经目睹过李斐的风采,此时此刻,李斐又展现出了极其精湛的格斗技能。 只听一声娇叱,李斐朝着一只山魈迎面冲上去。 在距离山魈还有两米远的地方,山魈挥舞出了锋利的爪子。 李斐灵巧的侧身躲过这一爪,抬脚踩在山魈的膝盖上,借助这一踩之力,高高跃起。 山魈刚一抬头,就看见李斐屈起双膝,凌空跪压下来。 山魈承受不住压力,硬生生跪在地上。 李斐顺势伸出剪刀腿,夹住山魈的脑袋,利用惯性,旋转了半圈。 就听咔嚓一声脆响,山魈的脖子被李斐拧断,李斐松开双腿,翻滚一圈,然后站了起来。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动若脱兔,可以说是相当帅气。 谢一鸣在我身旁嘟囔:“幸亏她不是我的菜,否则,我可能会被她活活打死!” “哎,小心——” 我和谢一鸣同时发出一声惊呼,一只山魈悄无声息的从墓室顶上扑下来,偷袭李斐。 因为李斐是背对着的,她的背后又没有长眼睛,根本不知道她已经面临死亡的威胁。 说时迟那时快,我摸出一张三昧真火符,在修罗剑上一抹,然后剑尖一扬,一条火龙凌空飞出去,一下子缠住了那只山魈。 那只山魈哀嚎着从半空中掉落下来,浑身上下都被真火包裹着,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山魈变成了一颗火球,在地上来回滚动。 滚着滚着,这只着火的山魈,突然不见了踪影。 目睹此情此景,我们已经没有太多的讶异,我们知道,这是九星轮的“规律”,一刻钟时间到,变幻出来的怪物也就自行消失了。 而正因为如此,周凯也侥幸捡回一条命。 当时,那只大山魈的利爪已经快要插进周凯的脑袋,周凯已经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就在这生死关头,一刻钟时间到,大山魈瞬间消失了,周凯躲过一劫。 周凯气喘吁吁的躺在地上,满脸茫然,显然还没有从惊吓中回过神来。 这一轮和山魈的激战,我们全都受了伤,每个人身上都挂了彩。 相对来说,高兴和周凯两人伤得更重。 高兴的半边肩膀血肉模糊,被山魈的獠牙贯穿了,留下一个触目惊心的血窟窿,鲜血不断从窟窿里涌出来。 而周凯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上下都是血口子,肩膀上的皮肉也被削飞了,幸好他身体素质过硬,而且皮糙肉厚,这才没有伤到骨头。 李爱国赶紧让李斐取出医疗箱,给两人处理伤口,先是帮他们止住鲜血,有些比较深的伤口,只能用针线缝合,两人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也不用麻药,就这样硬扛着,冷汗就像豆子般从他们的额头上蹦出来。 处理完以后,李斐还给他们分别注射了一针抗生素,以免伤口继发感染。 第八百八十章 尸毒发作 偌大的黄金转盘上面,只剩下最后两颗玉珠。 这场游戏已经临近尾声,但也是最为关键的时刻。 剩下的两颗玉珠里面,究竟还藏着什么怪物?会不会比之前的怪物更加可怕? 连续的闯关已经让我们筋疲力尽,我们实在是太困了,各自坐在原地休息打盹。 在墓室里也没有时间概念,更加分不清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 一觉睡醒,大家都恢复了体能,又啃了些干粮填饱肚子,准备迎接最后的挑战。 李爱国正准备去启动九星轮,齐师爷突然向他汇报:“耗子不见了!” 李爱国迅速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队伍里面确实少了耗子的声音。 耗子跑去哪里了? 不会人间蒸发了吧? 李爱国急忙让我们打开手电,搜寻耗子的踪影。 不一会儿,就听帅飞在喊:“耗子在这里!” 队员们围拢上去,就看见一个人影背对着我们,默不作声的蹲在角落里。 从背影和衣着打扮来看,这个人影就是耗子。 李爱国喊了耗子的名字,问他蹲在这里做什么,但是耗子对李爱国的询问充耳不闻。 帅飞走上前去,伸手搭在耗子的肩膀上:“耗子,教授在叫你呢,你——” 耗子突然回头,帅飞发出啊的一声惊呼,像是看见了极其可怕的东西,吓得踉跄后退了好几步,若不是柯振南扶着他,估计他已经摔倒在地上了。 帅飞指着耗子,结结巴巴:“耗子他……他……尸变了……” 当“尸变了”三个字从帅飞口中说出来,我们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几道手电筒的光束全部照在耗子脸上,耗子拼命捂着脸,神色慌张的想要掩盖,但我们还是看得很清楚,耗子的脸上,竟然爬满了一层细细密密的绿毛,而且出现了大片大片的尸斑,看上去异常恐怖。 “别靠近他!”齐师爷大喊一声,挥手示意众人后退,跟耗子拉开距离。 我们惊讶的看着耗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耗子是齐师爷的徒弟,徒弟变成这副模样,师父的脸色自然不好看,齐师爷阴沉着脸,独自站在耗子面前。 齐师爷冷声喝问:“你刚才是不是被尸蟞咬了?” 耗子哭丧着脸,让他的模样看上去更加骇人,他沙哑着声音说:“师父,我……” 齐师爷的声调提高八度,严厉的呵斥道:“我问你是不是被尸蟞咬了?” 耗子垂下脑袋,点了点头。 我记得齐师爷之前曾反复询问过,有没有人被尸蟞咬伤,如果谁被尸蟞咬伤,一定要早点说出来,否则会感染尸毒。 耗子作为齐师爷的徒弟,应该更清楚尸蟞的可怕,但是他刚才为什么藏着掖着,始终不肯承认自己被尸蟞咬伤了呢? 刚才大家都睡着了,万一耗子尸毒攻心,控制不住自己,反过来伤了我们怎么办?真是越想越后怕。 “给我看看!”齐师爷带着命令的口吻,不容抗拒。 耗子乖乖的挽起裤腿,我们定睛一看,刚才吃进肚子里的干粮,差点忍不住吐了出来。 耗子的右小腿已经开始腐烂了,乌黑肿胀,散发着一阵阵恶臭。 很明显,尸蟞不仅咬伤了耗子的小腿,还已经钻进了皮肉里面,不知道耗子伤成这样,还有没有救。 李爱国痛心疾首的问:“你刚才为什么不说?” 耗子动了动嘴角,挤出一抹极其苦涩的笑容:“说?刚才说的话,刚才就已经没命了!” 我们皱起眉头,耗子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爱国也很是不解,问耗子道:“如果你早说的话,我们还能想办法帮你把体内的尸毒逼出来呀……” 耗子摇了摇头,爬满绿毛的脸上露出绝望的表情:“我跟着师父这么多年,对于尸蟞这种东西,我难道没有你们清楚吗?师父刚才不过是诳你们的而已,谁要是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被尸蟞咬了,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拔枪将那人击毙了,对吧,师父?” 我们心头一惊,全都看着齐师爷。 李爱国问齐师爷:“耗子所说……都是真的?” 齐师爷叹了口气,用力点了点头:“是,他说的很对!尸蟞这东西,一旦钻进人体,那是根本没有办法施救的,为了避免尸毒发作的痛苦,但凡被尸蟞咬伤的人,我们都会帮他了断。刚才我所说的‘祛除尸毒’确实是骗你们的,不管是谁,只要被尸蟞咬伤,终究逃不过一死!” 听闻齐师爷这番话,我们不由得骇然大惊,幸好刚才没有被尸蟞咬伤,否则……此时就会变成耗子这副模样,半人半尸,格外恐怖。 齐师爷转头看着耗子,一字一句的说:“从你入行的那天起,我就跟你讲过一句话,生死有命,你还记得吗?” 耗子点点头,突然发出痛苦的嘶吼,这一次,不仅是脸上,他的手臂,腿上,浑身上下都开始有绿毛疯长,很明显,尸毒发作了。 耗子尸毒发作的模样很吓人,就像癫痫发作一样,在地上抽搐不停,两只眼睛翻着白眼,喉头深处不断发出痛苦的嘶吼,脖子上的青筋全都绷了起来。 “真的没法救了吗?”李爱国问齐师爷。 齐师爷摇了摇头,作为师父,看见自己徒弟如此模样,他的心里肯定比在场任何人都要痛苦。 齐师爷说:“这是他的命,没有办法!” 说完这话,齐师爷拔出手枪,拔开保险,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耗子。 “师父……我好痛苦……帮帮我……开枪吧……开枪……”耗子用仅存的一点意识,向齐师爷不断恳求。 师父亲自手刃徒弟,齐师爷心中的伤痛,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 作为局外人,我们都不忍心目睹这一幕,纷纷转过头。 然后,我们就听见背后传来砰砰砰的枪声。 枪声过后,耗子的嘶吼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齐师爷收起枪,一言不发的走到耗子的尸体前面,伸出手,替耗子阖上眼皮。 两行老泪,顺着齐师爷的脸颊缓缓滚落。 第八百八十一章 大boss 骨碌碌! 第八颗玉珠启动。 墓室里面一片死寂,只有玉珠滚动的声音。 幽光亮起,九星轮启动。 刺目的光亮渐渐散去,当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我们一行八人,竟然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地方。 之前九星轮曾把我们“瞬间转移”到了大海上,而这一次,九星轮又把我们“瞬间转移”到了一艘楼船上面。 这艘气势磅礴的古楼船,跟我们之前所乘坐的鬼船,几乎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艘古楼船并没有在大海里航行,而是在一条波光粼粼的大河里航行。 落日的余晖在河面上摇曳,河岸两旁的丛林散发着原始的气息。 我们站在楼船的甲板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艘古楼船,会把我们送到什么地方去。 突然,李斐叫了起来:“快看前面!” 我们举目远眺,就看见前方河面上,竟然也出现了一艘古楼船。 但是这艘古楼船是逆流而上,朝着我们迎了上来。 那艘古楼船同样是气势恢宏,就像一座水上堡垒。 离得近了,我们这才发现,迎面而来的那艘古楼船上面,旌旗密布,而且站着很多身穿铠甲,手拿冷兵器的古代士兵。 我们都有些懵逼,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我们穿越回了古代? 但见对方的一面大旗上面,写着“南越”二字,很明显,对面船上,是一支南越国的军队。 我们都感觉不可思议,我们怎么跟千年前的南越国士兵相遇了? “师父,这些人是活的还是死的?”谢一鸣问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你跟他们打个招呼不就知道了吗?” 其实我只是随口一句玩笑话,没想到谢一鸣还当了真,一个人爬得高高的,冲着对面船上的南越士兵,一边挥手一边大声叫喊:“哈喽,对面的朋友,你们好吗?” 话音未落,只听破空声响,一支利箭犹如闪电,朝着谢一鸣呼啸而至。 我大惊,赶紧踏前一步,一把将谢一鸣拽了下来。 谢一鸣落在甲板上,摔了个狗啃泥,嘴唇都破了。 但是这一摔是值得的,因为他捡回了一条小命,那支利箭贴着他的头皮飞过去,钉在了一根桅杆上面,力道极大,箭矢没入了一半,箭尾还在嗡嗡颤抖。 我吸了口凉气,抬头一看,就看见对面楼船的指挥台上,走出一个身穿龙袍的男人。 那个男人的衣着打扮非常华贵,不仅穿着龙袍,还缠着白玉蟒带,手里握着一把长弓,长弓上面竟还镶嵌着夜明珠。 刚才那一箭,就是这个男人开弓射出来的。 在那个年代,能够身穿龙袍的只有一个人,那人就是皇帝。 换言之,这个穿着龙袍,高高在上的男人,想必就是传说中的南越王了。 那南越王生得气宇轩昂,确实有几分威武霸气。 南越王射出的这一箭,一下子就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对面楼船上的南越士兵,全都是我们的敌人,而不是我们的朋友。 去你大爷的九星轮,居然把我们送回了古战场,让我们和南越王正面厮杀。 看来,在这个神秘的九星轮里面,南越王是游戏的最终大boss,我们最后是否能闯关成功,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战胜南越王。 但奇怪的是,九星轮上面一共有九颗玉珠,也就是说有九道游戏关卡。而南越王出现在第八道游戏关卡里面,剩下最后一道关卡,还会是什么东西呢? 我的脑海里刚刚闪过这个疑问,就听轰然声响,感觉就像地动山摇似的,队员们全都站立不稳,摔倒在甲板上。 原来,南越王所乘坐的那艘古楼船,逆流而上以后,径直撞上了我们所在的古楼船。两个庞然大物发生碰撞,威力自然巨大。 不等我们爬起来,就听震耳欲聋的喊杀声。 对面船上吹响了战斗的号角,那些全副武装的南越士兵,如蚂蚁般倾巢而出,疯狂的涌向我们所在的楼船。 眨眼的工夫,楼船甲板上全是晃动的人影,那些南越士兵满脸杀气,手里握着各式各样的冷兵器,有长枪,有矛,有刀,也有剑,甚至还有流星锤之类的东西。 面对这些来势汹汹的古代士兵,我们都有些懵逼,还有些摸不清楚状况。 轰! 一颗流星锤朝着我们呼啸而来,在甲板上砸出一个窟窿,这才令我们如梦方醒,纷纷爬起来,跟这些南越士兵战斗。 哒哒哒!哒哒哒! 队员们一边疯狂叫喊,一边开枪还击,现代化的武器对比冷兵器,自然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一轮弹雨飞泻而出,甲板上已经躺下一圈南越士兵的尸体。 飞射的子弹穿透他们的铠甲,穿透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撕得粉碎。 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人立刻又围拢上来。 “卧槽,我的枪没了!”周凯愤怒的叫骂道,他摊开双手,手心里空荡荡的,模样很无奈。 不知从哪里伸出一支青铜长矛,勾走了周凯手里的突击步枪,还划伤了他的手背,鲜血滴滴答答流淌下来。 周凯捂着手,连续躲闪迎面而来的刀光剑影,狼狈的往后退。 队员们刚刚组织起来的反击,也很快被南越士兵冲散了,大家各自为阵,纷纷被逼退进了船舱里面。 李爱国发号施令道:“死守船舱的入口!只要能熬过十五分钟,我们就是胜利!” 队员们不敢怠慢,按照李爱国的命令,每两人为一组,守住船舱的好几个入口,那些南越士兵前仆后继的想要冲进来,都被猛烈的枪火阻挡在了船舱外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们都在等待这一刻钟的“规律”,只要规律过去,一切都会消失,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梦醒之后,我们又会回到墓室里面。 好不容易,终于扛过了一刻钟时间,我们也差不多快要弹尽粮绝了。 “时间到啦!”队员们激动的欢呼起来,以为我们成功闯过了第八道关卡。 然而,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时间虽然到了,但噩梦还在继续,眼前的一切都没有消失,那些南越士兵还在疯狂的冲击。 我们就像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整个心凉到了谷底,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规律失效了?难道九星轮出故障了吗? 第八百八十二章 通关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不是已经到时间了吗?” 高兴刚刚用完一个弹匣,一个南越士兵冲到近处,高兴抡起突击步枪,用枪托砸碎了南越士兵的脑袋,然后转过头破口叫骂。 一刻钟的时间已经到了,按照之前的规律来说,面前的这些“幻象”,应该全部消失,我们也应该回到墓室里才对呀。 可是,之前的规律,此时为什么失效了呢? 这时候,帅飞提出了他的看法。 帅飞平日里比较喜欢打游戏,所以他从游戏的角度分析道:“这座沉船墓是南越王墓,在这个关卡里面,既然出现了南越王,毫无疑问,南越王肯定是这个九星轮游戏的最终boss。我们要想通关,就必须干掉南越王,所有的这些才会消失!” 我们点点头,觉得帅飞的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 柯振南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南越王,满脸忧愁的说:“我们现在连船舱都出不去,怎样才能干掉南越王?” 外面的南越士兵疯狂的冲击船舱,队员们手里的弹药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我咬咬牙,自告奋勇的站出来:“你们掩护我,我去对付南越王!” “师父,我跟你一块儿去!”谢一鸣不假思索的说。 我感动的看了一眼谢一鸣,并没有同意他的请求,我对他说:“你留在船舱里,这是命令!” 谢一鸣满脸不乐意:“师父……” 李斐站起来,对我说:“杨道长,要不我……” 我知道李斐想要说什么,我竖起手掌,打断李斐的话茬,很冷酷的说:“我自己去就行了!” 李斐抿了抿嘴唇,没再多说什么。 李爱国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一脸热切的对我说:“杨道长,劳烦你了!” 我深吸一口气,大踏步转身冲出船舱。 后面传来李爱国的嘶吼声:“掩护!” 哒哒哒!哒哒哒! 两条火龙自我的左右两侧飞出,放倒了围堵在船舱口的南越士兵,我抓住机会,提着修罗剑冲了出去。 外面的甲板上,密密麻麻站满了南越士兵,他们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大有一种要把我剁成肉酱的架势。 我不是哪吒,没有三头六臂,面对这么多骁勇善战的南越士兵,我也没办法坚持太久。 于是,我咬破舌尖,喷了一口滚烫的舌尖血在修罗剑上面,大喊一声:“白起何在?” 我已经很久没有召唤出白起战魂了,这样的古战场,应该是白起最熟悉的舞台。 白起战魂闪现在我的面前,白起一出,强大的杀气立刻席卷了整个甲板。 高大威猛的白起,穿着铠甲,手里倒提着斩马刀,一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白起狭长的眼睛里面,闪烁着血红色的光。 “主公有何吩咐?”白起问。 有白起助阵,我也顿时信心百倍,胸膛里热血沸腾,修罗剑直指指挥台上的南越王,对白起说道:“随我一起,砍下南越王的脑袋!” 白起提起斩马刀,凌空旋转两圈,沉声怒吼道:“吼!” 得到命令的白起,犹如一头出笼猛虎,提着斩马刀,一路疯狂劈砍。 那些南越士兵,哪里是白起的对手,白起的斩马刀大开大合,鬼挡杀鬼,佛挡杀佛。 一个南越士兵连人带盾牌被劈成了两半;一个南越士兵举起长枪挡在头顶,结果长枪,连同整个身体,都被斩马刀一分为二;另外两个南越士兵在远处扔出流星锤,缠住白起的斩马刀,白起一声吼,神威大发,刀尖一甩,把两个南越士兵凌空甩进河里。 嗖! 尖锐的破空之音骤然响起,南越王又一次开弓放箭。 不得不说,南越王的箭法非常精准,也是一个战斗力超强的帝王。 这支利箭,竟然直接命中白起的左腿,白起硬生生单膝跪了下去。 “白起!”我大喊一声,劈倒两个挡在面前的南越士兵,快步冲到白起面前。 那些南越士兵看见白起负伤,自然不肯放过这等好机会,迅速围拢上来。 白起也是勇猛无畏,即使单膝跪在地上,斩马刀依然挥舞的虎虎生风,没有人敢轻易靠近他,几个想要靠近他的南越士兵,都被斩马刀拦腰斩成两截。 白起嘶声大喊道:“主公,上!” 我一路疾奔到白起面前,白起伸出胳膊,我心领神会,腾身跃起,抬脚踩在白起的胳膊上,白起猛然发力,将我推到高处。 我借助白起的帮助,人如轻燕般掠起,一下子闪身飞上高处的指挥台,落在南越王面前。 南越王大惊失色,而且猝不及防,他身在高处,根本没想到我会突然“神兵天降”,落在他的面前。 我没有任何犹豫,这场战役,我只能赢,不能输,否则,我们就会被困死在九星轮里面。 为了活下去,我绝对不会手软! 修罗剑化作一道寒光,直刺南越王的胸膛。 惊慌之下,南越王将长弓横亘在胸前。 但是,修罗剑何等锋利,只听咯嘣一声脆响,弓弦断裂,修罗剑瞬间穿透南越王的胸膛。 一切都安静下来。 非常安静。 南越王被我钉死在楼船的桅杆上,他的双手紧紧抓着我的肩膀。 半晌,南越王的双手慢慢滑落。 那张气宇轩昂的脸庞,也渐渐变得模糊,然后化成一团白烟。 四周的景象也变得模糊起来,当白烟散尽,我发现,我们所有人,竟全部回到了墓室。 “回来啦!我们回来啦!” 队员们激动的呼喊着,帅飞和柯振南甚至相拥而泣。 白起负了伤,我让白起回到剑身里面,好好修养。 最大的boss南越王已经被我们消灭,九星轮的游戏,是否已经结束了呢? 李爱国说:“还有最后一颗玉珠!” 黄金圆盘上面,只剩下最后一颗玉珠,这也是第九颗玉珠。 南越王都被我们消灭了,第九颗玉珠里面还会藏着什么东西? 只有闯过这最后一道关卡,我们才算是真正的通关成功。 李爱国站在九星轮前面,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其他人,终于,伸出了手。 第八百八十三章 珊瑚龙棺 第九颗玉珠启动! 这是九星轮上的最后一颗玉珠! 骨碌碌!骨碌碌! 玉珠的每一圈滚动,都紧紧牵扯着我们的心弦。 终于,玉珠滚入了黄金圆盘中央的凹槽里面。 九星轮第九次启动呢,也是最后一次启动。 九星轮泛起神秘幽光,映亮了整个墓室。 光亮之中,只听九星轮里面传来沉闷的机括声响。 李爱国连忙示意我们退开,叮嘱道:“大家小心!” 九星轮里面传来一阵阵异响,我们提防里面有机关,所以赶紧远远退开。 幽光渐渐消散,沉闷声响也渐渐消失。 当我们再次看向九星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睁大了眼睛。 我们原本以为,这最后一颗玉珠里面,肯定藏着更加厉害的怪物。 但令我们大感意外的是,最后一颗玉珠启动,里面并没有怪物出现。 而最大的变化,竟然在于九星轮本身。 那个神秘的九星轮,在异响过后,竟然朝着八个方向裂开,中间露出一个八角形的密道入口。 我们的心头一阵狂跳,谁都没有想到,九星轮下面,竟然藏着一条密道。 毫无疑问,这肯定是通往第二层墓室的密道。 换句话说,九星轮就像是开启第二层墓室的密码锁,只有解开这个密码锁,通往第二层墓室的密道才会开启。 不得不说,古代工匠的技艺简直是巧夺天工,居然将这个神秘的九星轮,设计成一把“密码锁”,实在是超越了我们的想象,让人叹为观止。 我们按耐不住内心的兴奋,快步走到九星轮前面,举起手电筒往中间照过去。 雪白的光束就像刀子般插进九星轮中央的密道,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果真有一条旋转阶梯,通往下方墓室。 看来,我们刚才的推测没有错,第八颗玉珠里的南越王,确实是游戏关卡的最终boss,而这第九颗玉珠,则是用来开启密道的最后一把钥匙。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闯关游戏”以后,我们终于找到了第二层墓室的入口,一个个兴奋的大喊大叫。 李爱国紧紧握着我的手,不断的向我表达谢意,说这次如果没有我,他们肯定举步维艰,就算进入了沉船墓,恐怕也没能力闯过九星轮设置的闯关游戏。 齐师爷很有感慨的说:“这辈子我下过数百个斗,从古到今,各种斗都见过,但是这座南越王的沉船墓,却令我大开眼界。毫不夸张的说,这绝对是我这辈子,所见过构造最奇特,设计最诡异,机关最精妙的一座大斗。哈哈哈,哪怕是死在这里,我也死而无憾了!” “走!既然门都开了,我们下去吧,去看看传说中的南越王,是不是就躺在下面!”李爱国一马当先,矮身钻进密道里面。 我们跟在李爱国身后,依次进入密道。 密道呈一个螺旋形状,我们踩着旋转台阶,一步步往下层墓室走去。 下层墓室,并不是想象中的一片漆黑,墓室里闪烁着奇光异彩,让人大呼神奇。 当我们走进墓室的时候,眼前的景象令我们目瞪口呆。 在这间墓室里面,堆满了成箱成箱的奇珍异宝,珠光宝气映照出瑰丽鬼魅的色彩,晃得人眼花缭乱。 半开的箱子里面,堆满了金元宝和古钱币,各种翡翠玛瑙宝石堆积成山,夜明珠就像玻璃弹珠一样,丢弃的到处都是,还有做工精美的各种青铜器,以及从民间搜罗的奇玩之物,把整间墓室塞得满满当当。 这种只有在梦境里面出现的景象,没想到如此真实的出现在我们眼前。 沉寂了足足有两分钟,所有人就跟疯了一样,大呼小叫的冲进墓室。 虽然我们这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盗墓发财,但是这间墓室里的财富,却足以令人疯狂。 谢一鸣大喊着发财了,跑过去捧起一把夜明珠,开心的抛到天上。 周凯跑到一箱子金元宝前面,拿起两个金元宝,左亲亲,右稳稳,还张开嘴巴咬一咬,想要看看金元宝是不是真的。 高兴手捧着大把大把的宝石,激动的虎躯都在颤抖。 相比其他人而言,李爱国明显要冷静许多,他走到墓室中央,像是在打量什么东西。 我跟过去,发现墓室中央摆放着一个很大的珊瑚,看上去像是一个棺材的形状,而且棺材上面的珊瑚,还雕刻成了一条飞龙的造型。 李爱国激动的指着这个大珊瑚说;“看见了吗?珊瑚棺!这是珊瑚棺啊!” 齐师爷也跟了过来,抚摸着珊瑚棺说:“我这辈子,见过木头做成的棺材,石头做成的棺材,甚至水晶翡翠做成的棺材,但珊瑚做成的棺材,我还是头一次见到,简直太精美了!这哪里是一口棺材,这分明就是一件绝美的工艺品呀!” 我摇摇头,我见过的棺材确实不少,但是珊瑚做成的棺材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这口珊瑚龙棺看上去五彩缤纷,很漂亮,也很奇特,实在是别出心裁。 李爱国指着珊瑚棺说:“传说中的南越王,应该就躺在这口珊瑚棺里面沉睡!” 帅飞和柯振南走过来,询问李爱国:“教授,要开棺看看吗?” 李爱国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他说:“不了,让他继续沉睡吧,这里面的东西已经足够我们研究一辈子了!” 李爱国是考古教授,不是土夫子,他并不是为了财富而来,他只是为了研究历史文化而来,所以他尊重死者,不去触碰这口珊瑚龙棺。 当然,从内心深处来说,千辛万苦来到这里,没有开棺一睹南越王的风采,也许是一种遗憾。 李爱国冲帅飞和柯振南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展开考古工作。 柯振南刚刚一转身,突然唰的一声,竟然在帅飞身旁消失了。 帅飞大惊失色,一边大叫着柯振南的名字,一边举起手电往墓室顶上照去。 帅飞刚举起手电,一大团浓密的头发从天而降,掩盖住了手电的光芒。 这时候,就听帅飞惊恐的尖叫道:“龙婆!墓室里有龙婆!” 第八百八十四章 琉璃火 龙婆?! 我们大惊失色,纷纷举起手电照向墓室顶上。 龙婆的出现,就像当头的一盆冷水,浇灭了我们心中的激动之情。 队员们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纷纷掏出武器。 几道光束照向墓室顶上,就看见墓室顶上,有十多团黑色的毛球滚来滚去。 毛球中央,隐隐约约露出惨白肿胀的脸庞。 妈的,没有想到,在最后的墓室里面,竟然也有龙婆在此守护,看来南越王当年对自己的沉船墓绝对是费尽了心思。 柯振南被龙婆拖到了墓室顶上,浓密的头发丝将他团团缠住,让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蚕蛹。 为了营救柯振南,帅飞举起突击步枪,对着那群龙婆开枪射击。 “不要开枪——”李斐想要阻止帅飞,但却迟了一步,一梭子弹犹如一条火龙,凌空飞向墓室顶上,飞溅起一串星火。 哒哒哒! 枪声在墓室里回荡,震耳欲聋。 十多个龙婆迅速散开,别看那些龙婆挺着大肚子,四肢短小,体型怪异,但是爬行的速度却很快。她们倒挂在墓室顶上,就像十多只大蜘蛛,在墓室顶上飞快的爬来爬去,令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 一轮枪声过后,墓室顶上忽然传来嘭嘭嘭的爆裂声响,与此同时,还有如同翡翠一样的碎片,从墓室顶上扑簌簌掉落下来。 我们慌忙躲闪,以免这些碎片砸中脑袋。 帅飞怔怔地问:“这是什么东西?” 我们举起手电,往墓室顶上照去,这一照,不由得骇然变色。 我们看见,墓室顶上竟然蹿腾起了一簇小火苗。 不过眨眼的工夫,那簇小火苗迅速朝着四面八方蔓延,很快就变成熊熊烈火,如同一条火龙在墓室顶上盘旋飞舞,煞是壮观。 滚滚热浪扑面而来,炽烈的火焰映红了我们的瞳孔。 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呢,整个墓室顶上都燃烧起来,并且火势还在以极快的速度,向着四面的墓墙蔓延。 火光冲天,将墓室映照的如同白昼。 我们这才意识到,在这间墓室顶上,藏有火焰机关。刚才帅飞急于救援柯振南,结果子弹触发了墓室顶上的机关,引发了灾难。 帅飞深感自己做了错事,惶恐的说道:“对……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是有意的……我……” 李斐说:“这是琉璃火!墓室顶是用琉璃做成的,里面藏着火油,一旦琉璃顶破裂,就会引燃火油,这是古代墓室常用的一种机关!” 帅飞的脸庞即使在火焰的照耀下,依然是惨白如纸,他哆嗦着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李斐说:“现在不是道歉的时候,趁着火势还没有完全包围,大家快撤离这里!” 帅飞看了一眼倒挂在墓室顶上的“人蛹”,那里面包裹着柯振南。 帅飞说:“振南还在顶上……” 李爱国的脸上掠过一丝痛苦之色,他说:“来不及了,走!” “振南……不……振南……”帅飞哭喊着往回跑,还想去营救柯振南。 火龙蔓延过来,一下子将那个人蛹给吞没了。 我反手抓住帅飞的后衣领,使劲将他往外拖。 对于柯振南的死,我也很难过,但此时此刻,我们没有时间难过。 我们争先恐后的冲出墓室,回头望去,但见熊熊烈火包围了整间墓室,所有的奇珍异宝,连同那口珊瑚龙棺,全都葬身火海。 我们算是亲眼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玉石俱焚”。 没想到南越王这么决绝,谁敢闯入他的墓室,他就放火烧了这里。 李爱国捶胸顿足,却又无可奈何,在众人的搀扶下爬回上面墓室。 我们顺着来路一直跑回墓道口,迅速换好潜水装备,跳进积水的墓道里面,然后往外面游去。 谁也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竟然会是这样,遗憾,悔恨,各种情绪充斥着我们的胸膛。 等到我们浮出海面,外面已然是天光大亮,一轮金灿灿的太阳浮在海面上,阳光如箭,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艘南越鬼船早已不见了踪影,但是在原本停泊鬼船的海面上,却停泊了一艘大海船。 看见我们浮出海面,甲板上一个高大的人影对着我们兴奋的挥手。 那高大的人影不是别人,而是古天。 两架软梯贴着船舷放下来,我们抓着软梯,爬上甲板。 脱掉潜水装备,我们躺在晒得发烫的甲板上,感觉自己就像是脱水的海鱼。 我们在沉船墓里待了多长时间,谁也说不清楚,但此刻这种重见天日的感觉,实在是令人兴奋。 我们问古天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古天说数天之前,他们便失去了深海渔船的讯号,担心我们发生意外,古天专门带了一支救援队赶来。就在两天前,救援船捕捉到了小智发出的求救信号,于是他们赶到了这里。 如果我们再不浮出海面的话,古天会亲自带领救援队下海来找我们。 我们回到船舱,洗漱完毕,换上干净的衣服,来到船上餐厅。 餐厅里的大厨已经准备了丰盛的菜肴,我们这一路玩命,很久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看见这些美味佳肴,一个个都敞开肚子,胡吃海喝。 席间,古天问到这一次的出海经历,我们原本劫后余生的喜悦心情,突然又变得沉重起来。 李爱国喝着酒,向古天详细讲了这趟的出海经历,尤其讲到柯振南惨死,永远留在沉船墓里的时候,禁不住老泪纵横。 古天说:“没想到你们竟会有这般奇遇,原本以为,这种事情只会存在于电影或者小说里面。如此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回去以后记录成书,一定会非常精彩!” 出海的时候,我们蛟龙行动队加上渔船上的船员,一共二十二人,但最后仅存李爱国,李斐,我,谢一鸣,周凯,高兴,小智,齐师爷,帅飞九个人活着回来,想想还是挺惨那痛的一次经历。 而最让李爱国郁闷的是,这次的行动,竟然焚毁了这座藏于海底千年的南越沉船墓。 上千年来,都没有人光顾这座沉船墓,然而我们第一次光顾,就把这座巧夺天工的旷世神作毁掉了,实在是悔恨不已。 李爱国也只是带回了一小部分有价值的古文物,大多数文物,连同那些奇珍异宝,都跟随南越王同归于尽,葬于琉璃火海之中。 这次的南海行动算不算成功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逝者安息,生者如斯! 第八百八十五章 百鬼夜行(上) 经过数天航行,海船终于回到码头。 临别之际,李斐要了我的联系方式,说回头有空再约我出来坐坐。 谢一鸣羡慕的看着我:“师父,你真有魅力,这么冷酷的母老虎,居然都对你动情了!” 我屈起手指,在谢一鸣敲了一记暴栗:“人家还没走远呢,小心点说话!” 古天开着车,载着我们回广州。 回去的路上,古天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急着出海找你吗?” “有事儿?”古天这样一说,我立即猜到了什么。 古天面若冰霜的说:“你出海的这段时间,天下都已经大乱了!” 天下大乱?! 我微微一惊,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古天,不是吧?有这么严重? 我皱了皱眉头,急忙问古天:“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古天长叹一口气,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百鬼夜行!” 百鬼夜行?! 我猛然一惊,所谓百鬼夜行,便是指很多鬼在人世间游走。 鬼界和人界原本是分开的,一旦鬼界里的群鬼涌入人界,那就是百鬼夜行,天下大乱。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的问,难道鬼界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古天说:“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反正最近江湖上一下子厉鬼横行,各种灵异事件层出不穷,第七局的兄弟们忙的焦头烂额!” 回到公司,公司里只有丁明一个人,王保长和青青都不在。 看见我回来,丁明很高兴,又是泡茶又是递烟,说我出海这段时间,整个人瘦了不少,也黑了不少。 我喝了口茶,问王保长和青青去了哪里。 丁明乐滋滋的告诉我,说最近公司的生意好的不得了,受理的业务单子都有半米多高,王保长和青青每天早出晚归,忙得不可开交。 丁明说:“最近的鬼事儿挺多呀,一个月接的活,比之前两年的总量都还多!” 公司的业务不断爆单,我应该高兴才是,但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丁明说的这些话,侧面印证了古天所说的“百鬼夜行”,这是天下大乱的征兆呀! 如果天下能够太平安宁,我宁愿不要这些生意都可以。 丁明嚷着晚上要给我接风洗尘,给赵霞打了个电话,让她订了一家很地道的粤菜馆。 天色擦黑的时候,青青先一步回来,一个来月没见,感觉青青成熟了许多,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谢一鸣眼睛都看直了,流着哈喇子夸赞道:“师娘真是天仙下凡啊!” 不一会儿,王保长也回来了,他还带着黑子,一人一狗都显得非常疲惫。 黑子走过来,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它便气喘吁吁的趴在地上休息。 王保长脱下汗腻腻的外衣,重新换上一件干净衣服,抱怨道:“最近的活儿可真多,我都要累死了!” 青青说:“最近的情况,我总觉得有些不太正常,怎么会一下子冒出那么多妖魔鬼怪?” 丁明笑嘻嘻的说:“妖魔鬼怪多一点不好吗?我们的生意也就更火爆呢!” 我放下茶盅,站起来:“确实不正常,我听古天说,鬼界恐怕发生了变故,导致百鬼夜行,现在第七局的人全部出动了,全国各自到处抓鬼!” “卧槽!”王保长骂道:“百鬼夜行?!鬼界里的那些厉鬼,全都跑到人界来了?这可是过界了啊!这阎王老儿到底在搞什么飞机?” 顿了顿,王保长忍不住皱起眉头:“上一次百鬼夜行还是发生在明末清初的时候,距离现在都已经数百年了!” 谢一鸣来了兴趣,缠着王保长跟他讲一讲百鬼夜行的事情。 王保长说:“几百年前的事情,我怎么知道?反正吧,当时的清政府面向全国征调奇人异士,命令所有道派全部出动,前后耗时好几年,才把‘百鬼夜行’给压了下去。如果当时没有搞定百鬼夜行,估计清政府屁股还没坐稳,就得垮台了!” 丁明说:“差不多到晚点了,走吧,我们先去吃饭,边吃边聊!” 蒜蓉粉丝大虾、清蒸鲈鱼、梅菜扣肉、白切鸡、菠萝咕噜肉,琳琅满目的粤菜堆满了整张桌子。 虽然我在广州好几年,但是吃粤菜的时候比较少,因为粤菜比较清淡,不太符合我的口味。 不过,这出海一个月的时间,我的嘴里早就淡出鸟来了,看着一盘盘美味佳肴,忍不住食指大动,挽起袖子,好一通风卷残云。 众人看着我和谢一鸣,感觉就像饿狗扑食。 等到填饱肚子,这才开了瓶红酒,跟丁明他们推杯换盏起来。 席间,他们问起我这次的航海经历,我一边喝着红酒,一边跟他们娓娓道来。 听闻我们碰上南越鬼船,众人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等我讲到神秘九星轮的时候,众人脸上的表情,从不敢置信变成了不可思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讲天书呢。 丁明惊叹道:“没想到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神奇的东西,简直是超乎了想象!” 吃完晚饭,大家的酒兴才刚刚起来,赵霞提议去ktv唱歌,我也确实想要放松一下,于是大家又嘻嘻哈哈走到街道对面的ktv玩耍。 从ktv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 街道两旁的霓虹依然在闪烁,路旁的花坛边上,一个醉酒的年轻男人,正在弯腰呕吐。 我们从男人身边走过,男人擦着嘴巴站起来,瞪着眼睛骂我们:“看什么看?” 王保长挽起袖子想要教训他,我拦住王保长,让他不要跟醉酒的人一般见识。 那个男人骂咧了几句,见我们不鸟他,也就一个人摇摇晃晃的走到路边,准备伸手招呼计程车。 这时候,就听谢一鸣说:“那个女人在做什么呢?” 王保长转过头,奇怪的问:“女人?哪里有女人?你小子年纪轻轻,想女人想疯了吧!” 谢一鸣说:“穿红裙子的女人啊,就站在那个男人后面呢!” 我扭头一看,果然看见一个脚踩高跟鞋,穿着大红裙子的女人。 红裙女人低着头,披头散发,悄无声息的站在那个年轻男人背后,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给人一种十分诡异的感觉。 第八百八十六章 百鬼夜行(下) 一道明亮晃眼的光束从远处射过来,耀的人睁不开眼睛,光束的后面,是一辆在午夜街头飞驰而过的厢式货车。 就在这时候,那个诡异的红裙女人,突然伸出双手,想要将那个年轻男子,推向正在疾驰的货车。 如果年轻男子被推出去,肯定会被货车碾压身亡。 这是赤果果的谋杀呀! 虽然这个年轻男子刚才跟我们有过口角纷争,但我也不愿意看见一条鲜活的生命在我眼前消失。 那个年轻男子醉意朦胧,完全没有察觉到死神正在向他招手。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出手了,手腕翻转,一枚五帝钱夹在指尖,然后扬手一甩,五帝钱破空而出,飞向那个红裙女人。 “啊——” 五帝钱击中红裙女人的手臂,红裙女人一声惊呼,手臂上滋的冒起一缕黑烟。 五帝钱弹飞出去,骨碌碌滚入路边的下水道。 然而,红裙女人的尖叫着,却也没有引起年轻男子的注意,年轻男子仿佛根本就没有听见。 红裙女人回过头,恶狠狠的剜了我一眼。 我看见红裙女人的面容,白得就像一张纸,没有半点血色。 与此同时,那辆厢式货车飞驰而过,年轻男子躲过一劫。 后面开来一脸计程车,年轻男子拦下计程车,钻进车里,仿佛屁事儿都没有发生过。 红裙女人生气的跺了跺脚,掉头便跑。 我皱起眉头,说了声:“追!”,拔腿便追了上去。 谢一鸣在后面喊:“师父,注意形象,师娘还在呢,你怎么什么女人都敢追啊!” 红裙女人跑得飞快,我追着她跑过两条街,眼看前面有道围墙,红裙女人竟然不躲不避,直接穿墙而过。 见此情景,我急忙咬破右手食指,用指尖血在墙上飞快的画了一道符,喝斥道:“往哪里跑!” 墙上血光一闪,伴随着一声女人的惊呼,红裙女人从墙壁里飞出来,摔在地上,浑身颤抖不已。 红裙女人抬起头,满脸怒容,声音尖锐的呵斥道:“你为什么要破坏我的好事?为什么?” “好事?!”我皱起眉头,冷冷说道:“谋杀他人算是好事吗?刚才若不是我及时出手,那个男人已经被你害死你!” 红裙女人牙关紧咬,恨声道:“呸!那个人渣,死了也是活该!你为什么要救他?你们修道之人,难道好坏不分吗?” “他为什么该死?”我问。 红裙女人说:“那个人渣是个富二代,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他开着跑车来到学校门口,当着很多人的面,公开追求我。后来,他夺走了我的初夜,我还为他怀孕堕胎,结果他却一脚蹬了我。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人渣是有家室的,我莫名其妙成为了人人唾骂的小三。他的老婆还找到学校,对我殴打辱骂,校方认为我影响恶劣,还开除了我的学籍。为了这个人渣,我受尽天下人耻笑,甚至连学业都丢了,我一无所有,觉得没脸面对亲人朋友,于是动了轻生念头,从学校宿舍楼上面跳了下来……呜呜呜……呜呜呜……” 红裙女人想起这段伤心往事,眼眶流下两行血泪。 我点点头,一脸严肃的说:“这个男人,确实是个人渣!不过,人贱自有天收,终有一天,他会自食其果!我们修道之人,管不了你们的情感纠葛,私人恩怨,我只知道,这是人界,人界的事情自有人界的法律约束,你既成鬼,却还要伤人,那就是越界了。对不起,即使你有千万种理由,我也会收了你!” 说到这里,我摸出一张黄符,贴在红裙女人的额头上。 红裙女人发出呜哇一声鬼叫,身影渐渐变得模糊,化成一团烟雾,消失在我眼前。 “师父,你太残忍了吧!”谢一鸣从后面走过来,正好看见我收鬼的这一幕。 “残忍?”我没有否认,而是微微颔首道:“是有点残忍!但,我只能这样做!” 谢一鸣撇嘴道:“刚才那个男人就是个人渣,你应该让这个女人报仇的!” 我回过头,一脸严肃的盯着谢一鸣,也许是我的模样太过严肃,谢一鸣吓得后退了两步。 谢一鸣嘟囔道:“师父,你……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我一本正色的说:“干我们这一行,一定要有自己的职业守则。大多数人死后变成厉鬼,都是心中积聚着怨念和冤情。如果我们对这些厉鬼,都从同情的角度出发,任由他们肆意妄为,寻仇报复,那天下岂不是乱了套了? 人鬼殊途,鬼界有鬼界的规矩,人界有人界的规矩,切不可胡乱混淆,听明白了吗?” 谢一鸣挤出一抹尴尬的笑容:“呵,师父,你不要激动,我也就随口说说而已!放心,我是一个很守规矩的人!” 我和谢一鸣走出巷子,和王保长他们汇合。 王保长问我:“怎么?又收了一个厉鬼?” 刚才那个红裙女人现身的时候,只有我和谢一鸣看见了,我是阴骨童子,谢一鸣是阴阳双瞳,我们都能直接见鬼,而王保长他们则是看不见的,他们要想见鬼,需要开天眼才行。所以刚才谢一鸣说有个女人,王保长并没有看见,还说谢一鸣想女人想疯了。 不过,王保长看我扔出五帝钱,就知道我在打鬼了。 我点点头,看着霓虹闪烁的夜空,长叹一口气,忧心忡忡的说:“百鬼夜行,现在街道上都能遇上鬼了,这世道确实够乱的,再这样下去,各种厉鬼就该满大街跑了!” 本来我们还准备去吃夜宵的,但是这事儿一闹,也就没有了胃口,于是拦下两辆计程车,回到公司。 走进公司,刚刚关上门,突然刮起一股强劲的阴风,一下子把门吹了开,发出嘭的一声响。 这风来的古怪,所有人都察觉到不对劲。 王保长立即亮出桃木剑,对着门口厉声呵斥道:“哪路神仙?速速现身!” 我眉头一挑,也转身看向门口。 第八百八十七章 九泉镇魂碑 头顶上方的日光灯滋滋滋闪烁不停。 门口涌来的鬼气十分强大,我的手已经握住了修罗剑的剑把。 这里是公司,什么样的厉鬼,胆敢直接上门找我们的麻烦? 很快,门口显现出两道人影,其中一人哈哈大笑道:“杨程老弟,别来无恙啊!” 此人喊出我的名字,还称呼我老弟,我微微一怔,定睛看向那两道人影。 左边那人穿着一身白色长袍,满脸笑容,头上戴着一顶尖尖长帽,帽子上写着“你也来了”四个字。 右边那人身穿黑色长袍,不苟言笑,那张脸冷酷的就跟钢板似的,同样戴着一顶尖尖长帽,帽子上写着“正在捉你”四个字。 嗨,我握住剑把的手立马松了开,紧绷的心弦也放松下来,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黑白无常来了。 黑白无常是鬼界专门负责抓鬼的两个阴差,鬼力自然是相当强大。 王保长赶紧收起桃木剑,脸上赔着谄媚的笑:“哟,什么风把二位爷给吹到这里来啦?” 我冲黑白无常抱了抱拳:“两位兄台,别来无恙!” 黑白无常一迈腿,就像瞬间移动似的,一下子就坐在沙发上。 白无常说:“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我一听这话,就知道他们找我有事儿,一边给他们拿着贡品,一边说:“两位兄台日理万机,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突然登门拜访,必定有事吩咐吧?” 白无常嘿嘿笑了笑,抓起一支白蜡烛,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黑无常也没有客气,端起一炉子香灰,一口气全部吸进肚子里。 吃饱喝足,白无常摸了摸肚子,满足的打了个饱嗝,问我:“最近外面乱的很,你应该知道吧?” 我点点头,心里其实已经猜到,他们肯定是为了“百鬼夜行”而来。 我说:“刚回来就听说了,百鬼夜行嘛!” 王保长插嘴道:“二位爷既然来了,我也有个疑问,鬼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这些孤魂野鬼,全都跑到人界来了呢?” 白无常搓了搓手,一向笑嘻嘻的脸上,竟也露出一抹愁容,他说:“你们听说过九泉镇魂碑吗?” 王保长说:“略有耳闻!相传这九泉镇魂碑立在酆都鬼城,是专门用来镇压鬼界的孤魂野鬼!” 白无常颇有意外的看了王保长一眼:“你这胖子倒还有点学问!是的,酆都鬼城是人界通往鬼界的必经之路。九泉镇魂碑立在这里,鬼界的那些孤魂野鬼,就没法突破鬼界。换句话说,这块九泉镇魂碑,就相当于人界和鬼界之间的一把门锁,一旦门锁破了,大量的孤魂野鬼失去束缚,就会涌入人界作乱!” 王保长恍然大悟:“听你这么说,这把门锁……坏了?” 白无常点点头,叹气道:“是的,坏了!” 王保长道:“怎么可能呢?千百年来,九泉镇魂碑从来都没有损坏过,怎么突然就坏了呢?而且我听说九泉镇魂碑是用女娲补天的九块石头做成的,坚硬不摧,怎么会损坏呢?” 白无常道:“你知道的还挺多嘛!确实如此,女娲补天剩下十块石头,其中有九块,用来打造了九块镇魂碑,立在酆都鬼城,合称‘九泉镇魂碑’。女娲补天所用的是神界五彩石,坚硬不摧。但这一次,却是被人为破坏的!” 一向沉默寡言的黑无常,此时立马补充了一句:“贱人!” “人为破坏的?!”王保长惊讶道:“什么人有这般能力,居然能毁坏九泉镇魂碑?” 白无常说:“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找到了一把神兵,普天之下,也就这一把神兵,能够破坏九泉镇魂碑!” “什么神兵如此威力?”我好奇的问。 白无常说:“黄巢剑!” “什么?!黄巢剑?!”丁明激动的一下子扑在茶几上,望着白无常:“你是说那把传说中的天下第一魔剑?” 白无常看了一眼丁明:“哟,你等凡夫俗子,竟也知道黄巢剑?” 丁明嘿嘿笑道:“虽然我是凡夫俗子,但我喜欢研究这方面的东西!” 说到这里,丁明便口若悬河的讲起黄巢剑的来历。 传说黄巢进京考取了文武双状元,披红戴花在长安夸官三日,可谓春风得意。 有一天,皇帝老儿在金銮殿召见文武双状元黄巢,见他生得虽然人高马大,可是面目奇丑。皇上以为他是贿赂考官才得来的状元,废了他的功名,令其还乡。 黄巢感到朝廷黑暗,才华难展,报国无门,愤愤不平,于是他题了“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反诗,后来被官兵追杀。逃到老家冤句县北八里的南华山。 南华山是一座土山,是先贤庄子归隐修行的地方。山上树林茂密,便于隐藏。他在山上每日舞枪弄刀,苦练本领,准备造反。 一日,练武完毕,躺在山上小憩,有一个头戴凤冠,身穿霞披的仙女翩翩而至。对黄巢说:“黄王要干大事,不能没有神剑。今奉上天之命,送剑一把,请将军收下。” 黄巢大喜,接过宝剑一看,金光闪闪,寒光四射,摄魄夺魂,果然是一把好剑。 他对仙女说:“这剑是在南华山得到的,就叫南华剑吧。” 仙女说:“这剑是上天所赐,早已有名字在剑上,不可更改。它是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就叫黄巢剑。” 黄巢仔细一看,果然在剑柄上刻着黄巢剑三个梅花篆字。 仙女说:“剑到你手,你的魂便是剑魂。剑魂剑体已经合体,不可分离。此剑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此剑杀人,被杀者会魂飞魄散,毫无招架之力。你神器已具,可以下山平天下了。” 黄巢点头称是。等再抬头看时,仙女早已不见了踪影。 后来,黄巢下山,在冤句县西南八里寺四柳树前祭刀起义。祭刀时误杀了他的救命恩人卞律和尚。于是,杀红了眼,领兵纵横南北,夺州攻县,杀了不少大唐的贪官污吏。 据说黄巢剑杀人八百万,被杀者不但魂飞魄散,而且他存在的所有痕迹都会消失,就连他父母对他的记忆也会消失,简直就是杀人神器。黄巢用它一直杀到长安,最后做了皇帝。 由于黄巢剑杀人太多,所以被称为天下第一魔剑。 第八百八十八章 活地图 百鬼夜行的由来,我们基本上已经清楚了。 有邪恶之人不知从哪里找到了天下第一魔剑“黄巢剑”,然后携带着黄巢剑来到酆都鬼城,用黄巢剑毁坏了人界与鬼界的门锁“九泉镇魂碑”。如此一来,没有了九泉镇魂碑的镇压,鬼界里那些孤魂野鬼,纷纷涌入人界,让人界生灵涂炭,带来了非常沉重的伤害。 不难看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行动。 邪恶之人的目的,就是想搅得天下大乱。 说得不好听一点,此人的做法,跟恐怖分子没有两样,他就是不想让天下太平。 白无常抓起一支白蜡烛,塞进嘴里,咔嚓一口咬掉一半:“好了,言归正传,杨程,我们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九泉镇魂碑而来!” 我微微一挑眉头,这九泉镇魂碑跟我有何关系? 白无常一脸正色的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在天下大乱,人鬼两界都已经闹翻了天,作为一个修道之人,你是不是该在乱世之中勇敢的站出来?” 我说:“大哥,你别跟我戴高帽子,想要我做什么,直接说吧!” 黑无常插嘴道:“爽快!” 白无常面上又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他说:“要想平息这场灾难,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修复‘九泉镇魂碑’。所以,我准备让你去完成这件事情!” “什么?!”我正在喝茶,一口茶水径直喷了出来。 我擦了擦嘴角,惊讶的看着白无常,有没有搞错?我去修复九泉镇魂碑?我拿什么去修复? 白无常摆摆手道:“你先不要激动!听我跟你讲,之前我说过,女娲补天剩下了十块五彩石,其中九块,用来打造了九泉镇魂碑,是不是还剩下一块五彩石?其他石料都不能修复九泉镇魂碑,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这遗落人间的最后一块五彩石,才能成功修复九泉镇魂碑!” “我去!”我皱起眉头:“天下之大,你让我去哪里寻找这最后一块五彩石?岂不是如同大海捞针吗?” 白无常说:“我知道这最后一块五彩石在什么地方,来,我给你画张地图!” 白无常左手一翻,变出一张黄纸,右手一甩,一支毛笔闪现在他的手里,他伸出长长的舌头,在笔头上一舔,那毛笔就像浸了墨水似的,白无常拿着笔,唰唰唰画了几笔,然后把黄纸拍在我面前,对我说画好了。 我定睛一看,不由得惊为天人,这幅画实在是太牛逼了,寥寥几笔,勾勒出了起伏的山脉,山中还有一个神奇的梯形图案。 白无常正襟危坐:“我画的怎么样?” 我还没开口说话,旁边的谢一鸣已经忍不住捧腹大笑,指着地图说道:“哈哈哈,简直是鬼画桃符,比我幼儿园时候画的还要幼稚!” “放屁!”白无常瞪了谢一鸣一眼,长舌头唰地弹出去,啪啪抽了谢一鸣两个嘴巴子。 谢一鸣捂着红肿的脸颊,再也不敢嘲笑了。 我对白无常说:“我能看出这是一片大山,可是,你能否解释解释,中间那个梯形是什么意思?是指五彩石?” 白无常伸手按在地图上,很快,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幅地图仿佛“活”过来一样,变成了一幅活地图,就像在放映3d画面,让人身临其境。 地图上,几笔勾勒出来的山峦,竟然变成了郁郁葱葱的青翠山峦,而中央的那个梯形,也变成了一座古色古香的庙宇,门口的两根门柱上,竟然盘着两条石刻的大蟒,张着血盆大口,看上去诡秘而恐怖。 白无常说:“最后一块五彩石,便在这座老苗人供奉的女娲庙里面!” 我指着地图上的女娲庙问白无常:“这座女娲庙在什么地方?” 白无常说:“在云南文山州的大山深处,那里是老苗人的聚集地!” “不对呀!”我突然反应过来,问白无常道:“你既然知道五彩石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亲自去取呢?” 白无常说:“现在天下大乱,外面厉鬼横行,我和老黑一天24小时都在抓鬼,分身乏术啊,哪有时间去寻找五彩石。所以,寻找五彩石的任务,只能交给你去做了!” 我看着白无常“一本正经”的模样,真想一拳招呼在他的脸上,说的这么大义凛然,全都是狗屁,摆明就是把脏活累活交给我做嘛。 白无常还补充道:“明天就动身出发吧,早点找回五彩石,人世间也就少一点劫难。你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这可是关系到人鬼两界的大问题,万不可有半点闪失!” 我满脸不乐意的说:“我这才刚从南海回来呢,又要让我去云南,这事儿能不能找别人?” “不能!”黑无常面色冷酷的说。 白无常笑着说:“你别忘了,你身上还带着阴差令呢,怎么能抗拒命令呢?” 你大爷的! 白无常一提起“阴差令”,我就一肚子火气。 这句话表面上看,是白无常让我遵守命令,实际上,我心里清楚,他这是在威胁我。因为如果违抗他们的旨意,我就会少二十年寿命。妈的,整整二十年寿命呀,为了这二十年寿命,我也只能服从他们的安排。 说得好听点,我是阴曹地府在人界的代理人。说得不好听点,我就是他们的傀儡而已。 看我气岔岔的样子,白无常知道我心中不爽,赶紧安慰我说:“小子,为我们办事都是有好处的,事成之后,我们绝对不会亏待你,到时候生死簿上,再给你添十年寿命如何?” “当真?”我抬头看着白无常。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白无常笑嘻嘻的说。 哼,一点小恩小惠就想贿赂我,我是那种轻易屈服的人吗? “好!一言为定!”我掷地有声的说。 “走了,事情已经交代清楚了,我们还得继续去抓鬼呢!”白无常起身告辞。 黑无常也跟着站起来:“走了!” 白无常说:“地图留给你,它会指引你前往女娲庙的,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我们等着你的好消息!” 说话的工夫,白无常的身影迅速消散。 黑无常的身影也跟着消散,只剩下黑无常最后那一句:“好消息——” 第八百八十九章 老苗禁地 第二天一早,我便动身前往文山。 文山全称又叫“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这里世代都有苗人居住,是一个苗族聚集地。 这次寻找五彩石,事关重大,虽然嘴上有些抱怨,但心里很清楚,这件事情关系到人鬼两界,一点都马虎不得。 谢一鸣本来还想跟着我出门的,但是被我拒绝了。 我带上了王保长,上次出海就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如果有王保长跟我一起出任务,能帮我解决不少麻烦。 当然,我并不是嫌弃谢一鸣不行,谢一鸣还是相当的勇敢上进,只不过他没有王保长这一身本事,在很多时候没法给我提供帮助。 女娲补天的五彩石弥足珍贵,老苗人将其供奉在上千年的女娲庙里面,必然当做他们的“圣物”,要想取走老苗人的圣物,只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从广州开车出发,直接穿广西过境,抵达文山州。 国家富强了,交通网也比较发达,几乎是全程高速,用了十多个钟头,开的头晕眼花,终于抵达文山州。 因为这边靠近越南,所以在这边工作生活的越南小妹比较多。 王保长兴致勃勃的叫了两个越南小妹,美滋滋的做了个“马杀鸡”,休息一夜之后,继续赶路。 我们按照活地图的指引,出了市区,一路往大山里驶去。 连绵起伏的大山,就像是翻涌的绿色海浪,一直绵延到天边。 从繁华的大都市,突然来到这种人迹罕至的宁静大山,刚开始心情还很愉悦,而且一路上都醉心欣赏大自然风光,心情惬意。 但是时间一长,我们便开始视觉疲劳了,越野车在盘山公路上孤零零的开着,很长时间才会看见一辆汽车,偶尔还会看见原始的马拉车。 如果从天空往下俯瞰,我们的越野车就像是一叶扁舟,在绿色的海浪里奋勇前进,仿佛随时都可能被海浪吞没。 就这样,我们在山里整整开了一天,都快要开吐了,直到天色擦黑的时候,我们才把车停在一座孤零零的山间小加油站。 天都已经黑尽了,抬头远眺,大山一片苍茫,显得巍峨雄壮,那起伏的山脉就像是匍匐的黑色巨蟒,一眼望不到尽头。 我们给越野车加满油,然后给了老板一些碎银两,让老板帮我们操持一顿晚饭。 山里也没什么好吃的,不过都是些野味,这些野味若是摆在外面的餐馆里,我们给的碎银两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大概是山里很少有外人来的缘故,老板也寂寞的很,非常热情的招呼我们,还主动拎出自己酿造的粮食酒,和我们一起喝酒唠嗑。 老板是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皮肤黑黝黝的,双手很粗糙,独居,一个人守着这座加油站。 大山里的夜晚很凉,山风凛冽,呼呼的吹着。 但是我们却很暖和,围着一个火炕喝酒,火炕上面挂着一块腌制的五花肉,烧得油珠子一颗颗往下掉,掉进火里,滋滋的冒起白烟,肉香扑鼻。 除此之外,老板还烧了一盆鸡肉,两碟叫不出名的山间野菜,味道还挺可口。 我和王保长这两天长途跋涉,都在赶路,饭都没有好好吃一顿,这下子有酒有肉,胃口大开,吃的满脸红霞飞。 我和王保长编造了一个假身份,说我们是旅游杂志的摄影师,要去大山深处捕捉人世间最美丽的风景,推动文山州的地方旅游。 听说我们要去大山深处,老板放下酒碗,收敛起笑容,很严肃的对我们说:“跟你们认识也算是有缘,好心提醒你们一句,大山深处是老苗人的村寨,你们最好不要去,若是不小心得罪了老苗人,你们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王保长喝了口酒,说:“不是吧?这么夸张?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老板摸出一把小刀,把烧熟的肉割下来,递到我和王保长碗里,一边割肉一边说:“外面的世界虽然在变,可是大山深处的老苗人,却是一点都没有变的!他们要是发起狠来,凶残的很呢!” “不是说五十六个民族一家亲吗?”王保长咬着五花肉,满嘴流油。 老板说:“老苗人跟外面的苗族又有所不同,外面的苗族好多都已经汉化了,而且也接触了现代文明。但是老苗人不一样,老苗人世代居住在大山深处,不与外界接触,他们以苗族正统自居,上千年来,他们都保持着苗族最原始的风俗和一些奇特的生活方式,跟外界根本无法沟通。而且他们非常排斥外人,不喜欢有外人去打扰到他们宁静的生活,也不喜欢有外人闯入他们的‘世外桃源’!” 我默默喝了口酒,心里把黑白无常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 妈的,看来这次的任务,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困难呀。 老板给我们斟上一碗酒,继续说道:“以前呀,老苗人经常跟周边的部族发生战争,老苗人骁勇善战,而且擅长巫蛊之术,周边的部族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千百年来,只有老苗人的部族延续存活了下来!” “巫蛊之术?!”我看向老板。 老板点点头:“对啊,苗疆巫蛊天下闻名,你们也应该有所耳闻吧?但其实外面的苗人,现在会巫蛊之术的人非常少,真正的巫蛊之术源自于老苗人。老苗人自诩他们是女娲的后代,所以掌握了很多女娲的巫术。这也是我劝你们不要去老苗禁地的原因,万一中了巫蛊之术,那可是生不如死啊!” 顿了顿,老板又自我解释说:“老苗人的地盘,我们都不敢去,所以称为‘老苗禁地’!” 我颔了颔首,我知道老板是把我们当朋友,才跟我们讲了这么多。 从心底深处来说,我也不想去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冒险,但是没有办法,重任在身,我不得不去。 也就是那句老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很多时候不是英勇,而是,身不由己。 第八百九十章 巫蛊之术(上) 油站老板所说的“苗疆巫蛊”,我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我还没有真正见识过。 于是我问老板:“你有见识过老苗人的巫蛊之术吗?” 老板不假思索的点点头:“有啊,当年有件事情很轰动的,我们都有听说。而且也就是那件事情以后,当地人都对老苗人更加的敬而远之!” 老板往火堆里添了把柴火,缓缓跟我们讲起了一个关于苗疆巫蛊的故事。 那时候大概是七八十年代,有个北方的知青来到这里,这个知青很有文化,满腹经纶,在当地的村寨里,担任宣传干事。 这个男知青具体叫什么名字,老板也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只知道他姓许,姑且就叫他许干事。 许干事出生在京城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书香门第,父母都很有文化,所以许干事从小也是个多才多艺之人,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而且还会吹口琴,拉手风琴,唱歌等等。 而且此人长得还挺英俊,白白净净的,身材又比较高大,跟当地村寨里又矮又黑的男人比较起来,简直是男神一般的存在。 所以,许干事一来到大山村寨里,就受到众星拱月般的追捧。 大山里的姑娘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前来说媒的媒婆,几乎都快把门槛踩烂了。 村里也有水灵的姑娘,但是这许干事来自京城,有家庭有背景,自己还有才气,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极品,所以许干事也是自视甚高,哪里会把这些山里姑娘放在心上。 在那个年代,不知有多少大山姑娘,为了这个许干事魂牵梦绕,辗转难眠。 那个年代的老苗人,跟外界的接触联系更少,还过着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 组织上派人去老苗禁地做宣传工作,之前有好几个宣传干事,一听说要去老苗禁地,死活都不肯去。 最后这事儿被许干事听说了,许干事脑袋一热,怀着满腔的革命热情,主动申请去老苗禁地做宣传工作。 许干事精明能干,工作能力很强,组织上很欣赏他,既然他主动提出申请,组织上也是欣然允诺,并且向他许诺,等他从老苗禁地回来,就提拔他到县城的组织宣传部工作。 当时其实有很多人都劝许干事不要去,说老苗人不好打交道,当地人都不敢轻易踏入老苗人的地盘,更别说许干事这个外来人了。 老苗禁地,为什么称为禁地,肯定有个中缘由。 但是许干事那时候年轻气盛,而且满腔的革命热血,对自己的才干也是自信满满,他认为那些人不敢去,是因为能力不够,老苗禁地这块“难啃的骨头”如果被他啃下来,那就更加证明他的才干。 也有人跟许干事提起老苗人的巫蛊之术,许干事当时就把脸一板,训斥提醒他的村民,说现在国家正在破除封建迷信,怎么还有人提起巫蛊之术?所谓的巫蛊之术,不过是无稽之谈,都是愚昧落后的思想造成的。这里的人们还有这种迷信思想,正是他们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自己这次去老苗禁地,就是要让那些思想陈旧落后的老苗人,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见到许干事如此执着,也就没人再敢多说什么。 许干事意气风发,背上那个年代特有的黑色小挎包,带上宣传资料,独自动身,前往老苗禁地。 从小在京城长大的许干事,看腻了城市建筑,非常向往这种自由自在的大山生活,大山深处的自然风光,深深吸引了他,他一路哼着歌,心情愉悦的踏上征途。 翻山越岭,披星戴月,许干事终于抵达老苗禁地。 这里确实是与世隔绝,生活条件非常艰苦。 不过许干事却很喜欢这里的山山水水,在他看来,这里就是不可多得的世外桃源。 刚开始,老苗人确实是比较排斥许干事的到来。 但许干事确实很有才干,一段时间过后,那些老苗人便不再排斥他,反而跟他成为朋友,主动给他送来一些好吃好喝的东西。 跟老苗人接触久了,许干事渐渐发现,其实老苗人并没有传闻中的那样可怕,相反,他们有着山里人最质朴的热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干事已经完全融入了老苗人的生活。 而这个白净英俊的京城才子,也是打开了村寨里很多苗族姑娘的心扉。 许干事也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当地的苗族姑娘确实生得漂亮,而且热情似火,在孤枕难眠的夜里,总有一个漂亮的苗族姑娘来到许干事身旁,俊男美女,很快就好上了。 花前月下,柔情蜜意,京城才子的书生气息令苗族姑娘仰慕,苗族姑娘的热情奔放,也让许干事沉醉。 后来,工作任务结束,许干事要被调回县城,但是苗族姑娘却希望许干事留下来。 两人因为这个问题发生了争执,许干事虽然很喜欢大山里的生活,但他是个很有梦想的人,不想在大山里平凡一生,他还想着在仕途上展翅高飞。他跟苗族姑娘许诺,等他回到县城站稳脚跟以后,就把苗族姑娘接到城里一起生活。 但是苗族姑娘因为老苗人的传统观念,不愿意走出大山,更何况这个苗族姑娘,还是族长的千金。 不过爱情这种东西,确实是有魔力的。 在许干事的游说之下,苗族姑娘终究还是动了心,她不惜跟父亲和村里的长老们争吵,只是为了能够和许干事长相厮守。 许干事走了,临走之前,高举右手对着明月发誓,不出半年,一定把苗族姑娘接到县城里面一起生活。 苗族姑娘留在村寨里,满心期待的等着许干事回来接她。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于相爱的人来说,日日夜夜都是煎熬和折磨。 好不容易半年熬过去了,苗族姑娘按照约定,站在山谷口等待,然而她等了三天三夜,等来的却是一场空,那个高大英俊的身影并没有出现在山谷口。 第八百九十一章 巫蛊之术(下) 听老板讲到这里,我的心里已经隐隐猜到,这肯定是一个凄美惨烈的爱情故事。 王保长问老板:“那个许干事是毁约了?还是出事了?” 我摆摆手,示意王保长不要打断老板的话茬,让老板继续说下去。 老板又割下两块烧肉递给我们,自己喝了口酒,润了润喉咙,继续说下去。 那个苗族姑娘站在山谷口等待自己的情郎,左等右等,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整个人几乎都变成了一尊雕塑,后来是昏倒在山谷口,被人抬回村子里。 回去以后,苗族姑娘就像被抽空灵魂的活死人,每天躺在床上以泪洗面,原本美丽漂亮的一个姑娘,眼看着一天天憔悴下去。 父亲和长老都来劝她,说外面世界的男人不可信,让她忘掉许干事。 可是,真正爱过的人,又岂是想忘就能忘记的? 思念的煎熬,就像刀子一样割着苗族姑娘的心。 在床上躺了约莫半月有余,苗族姑娘趁着家里人不注意,悄悄离开村寨,独自走出大山寻找许干事。 曾经两人爱的那样轰轰烈烈,她永远也忘不了许干事在明月之下发誓的样子,她只想找到许干事,问清楚原因,毕竟爱过一场,不能平白无故的无疾而终。 其实,别说是这个苗族姑娘,就是换做其他任何人,都会想要一个答案。 虽然很多人都说,许干事肯定是变了心,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但是苗族姑娘一直不肯相信,在她的心中,她不愿意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她宁愿相信许干事只是工作太忙,或者发生了其他意外,所以才未能按时赴约。 那个年代的通讯很不方便,尤其是大山里面,更是落后。 整个县城只有几台电话机,普通老百姓通讯只能靠信件,而大山里面,甚至连信件都没有。 所以苗族姑娘想,可能许干事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没法及时跟她取得联系。 苗族姑娘一路跋山涉水,从未走出过大山的她,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第一次走出大山。 经过多方艰难的打听和询问,苗族姑娘终于找到了许干事。 而现实的残酷,却给了苗族姑娘当头一棒。 原来,许干事从老苗禁地回来以后,组织上为奖励他的功劳,按照之前的承诺,将他提拔到了县城里的组织宣传部。 是金子走到哪里都会发光! 不得不说,许干事确实是一块金子,当他来到县城的时候,又让县城里的姑娘们陷入了疯狂。 其中,最疯狂的一个姑娘,是当时县委书记的千金。 县委书记的千金是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学生,也是个知识分子,从小就热爱诗词歌赋,所以跟许干事非常谈得来,而且模样也生得很漂亮,是公认的美貌与智慧结合的女神,很多官宦子弟追求她,都被她拒绝了,但她就是对许干事上了心。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书记千金本就是个女神,她亲自出马,倒追许干事,哪有不成功的道理? 许干事很快便陷入书记千金的温柔乡,两人爱得轰轰烈烈,才子配佳人,在县城里一时传为佳话。 这时候的许干事,可能早已忘记大山深处的苗族姑娘,也早已忘记自己明月下的誓言,每天都跟书记千金柔情蜜意,你侬我侬。 苗族姑娘虽然给了许干事一时激情,但文化,生活,以及各方面的差异,都注定了他们不会有结果。 相反,书记千金却跟符合许干事的口味,两人都是知识分子,都有共同的爱好,而且在仕途上还能相互扶持,不管怎么看,他们都是最登对的。 苗族姑娘得知真相,伤心欲绝,自己夜夜厮守,等来的却是一纸荒唐的诺言。 苗族姑娘找到许干事,当面质问他,然而许干事最终还是选择了书记千金,并且冷冰冰的赶她离开。 这个时候的许干事,已经完全忘记村里人的叮嘱,不要招惹老苗人,否则会招来杀身之祸! 苗族姑娘的爱来得滚烫浓烈,她的恨,自然也来的滚烫浓烈。 爱与恨之间,其实只有薄薄的一层膜。 当爱到极限,冲破了那层膜,所有的爱意就会转化成深深的恨意。 爱到极致就是恨! 半年来,所有的思念,所有的期盼,全部转化成怨恨,苗族姑娘深深憎恨许干事这个负心汉,因为这个男人,不仅欺骗了她的身体,还欺骗了她的灵魂。 当然,客观来讲,许干事和苗族姑娘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动了真情的,不能说他是完全的欺骗,但是在苗族姑娘看来,这就是欺骗,不可饶恕! 于是,苗族姑娘在心灰意冷离开的时候,给许干事种下了情蛊,她要报复这个负心的男人,让他生不如死,感受到她所受到的痛苦。 天下最毒的蛊,便是情蛊。 苗族姑娘种下的情蛊,并不是让许干事死心塌地爱上她,而是让许干事从此失去爱情的权利。 这种情蛊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会让你丧命,却又一辈子如影随形。 平日里,许干事跟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当他靠近女人,或者想行那男女之事的时候,体内的情蛊就会发作,让他一看见女人就恶心想吐,如果强行触碰女人,他就会高烧不退,严重的时候甚至陷入昏迷。 许干事被折磨的痛不欲生,也因无法行那男女之事,从而受到书记千金的嫌弃和冷落,认为他是个没用的男人。 时间一长,书记千金对许干事完全失去兴趣,转而投入其他男人怀抱,并且出国深造。 许干事鸡飞蛋打,没有得到苗族姑娘,也没有得到书记千金,在爱情的游戏里,他一败涂地,而且还有情蛊终身跟随。 原本的男神,一下子从神坛跌落,受人嘲笑和奚落,尤其是周围那些嫉妒他的男人,都笑话他是没用的公鸡。 郁郁寡欢的许干事,在极度压抑和悲伤的情绪中,悬梁自尽,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他的一生,原本可以很辉煌,但是却因为一场错爱,让他如流星般飞快陨落,实在是令人惋惜。 这件事情后来在当地传开以后,老苗人的巫蛊之术也是让人闻之变色,从此,人们对老苗禁地更加敬畏,外面的人根本就不敢走进去。 第八百九十二章 迷人凼 “我去,这情蛊也太折磨人了吧,直接把人弄死都还好点,居然让男人不能触碰女人,这不是活受罪吗?我想任何男人要是中了情蛊,都没法活下去吧!”王保长说。 老板点点头:“是啊,相当于剥夺了一个男人做男人的权利,你说残不残忍?” 王保长喝了口酒,说:“这还不是那个许干事自找的,如果不是他始乱终弃,那个苗女也不会这样报复他!” 老板说:“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爱情这种东西,应该是自由自愿的,如果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就去伤害曾经的爱人,那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敢谈恋爱呢?” 老板虽然是个山里汉子,但还是个明事理的人,他这席话说的挺有道理。 王保长说:“早就听闻苗族姑娘热情大方,尤其对待爱情,非常的炽烈。来这里之前,我还琢磨着能不能走个桃花运,找个苗族姑娘当老婆,现在听你这样一说,算了算了,我宁愿孤独终老!” 老板笑了笑:“我也没有妖魔化苗族姑娘的意思,苗族姑娘还是很漂亮很热情的,只是她们爱的轰烈,所以被爱人背叛以后,她们的恨也就很轰烈!” 老板又跟我们聊了一会儿,酒意慢慢上来,我们靠着火堆,不知不觉睡着了。 这两天长途跋涉,我们本就疲惫不堪。 而且,老板自家酿造的粮食酒,虽然很爽口,但是后劲比较大,你上一秒可能还很清醒的说着话,下一秒可能就已经开始打鼾了。 一觉醒来,火堆已经熄灭了。 推开窗户,冷冽的山风一下子涌进来,我和王保长同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外面的天气不太好,厚厚的浓雾笼罩着群山,能见度非常低,从窗户望出去,白茫茫的一片,连大山的轮廓都看不清楚。 大山里的天气就是这样,天气好的时候,碧空万里,太阳就像火球一样挂在山峦之巅,美得如同仙境。天气不好的时候吧,浓雾锁山,阴风惨惨,仿佛有无数的魑魅魍魉都从大山深处爬出来,在浓雾里面尖叫嘶吼。 老板确实是个热情的人,等我们起床的时候,他已经给我们做好了早饭。 两碗玉米粥,两个土鸡蛋,以及两块当地特色的玉米粑粑。 我和王保长一边啃着玉米粑粑,一边看着外面的浓雾发愁,这样大的雾,注定我们今天的行程又十分艰难。 老板剥着土鸡蛋,跟我们说:“山里的天气就是这样,我们这里还有个传说,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有一条巨蟒出没。巨蟒身长几十丈,在山谷里游走的时候,群山震动。它抬头能够吞日,低头能够吐瘴。这大山里的浓雾呀,就是那巨蟒吐出来的瘴气。 后来有得道高人路过此处,见这巨蟒占山为王,祸害百姓。 于是祭出神兵,借助九天之威,飞剑斩掉了巨蟒的脑袋。 巨蟒身首异处,滚落的蛇头变幻成了一座山,后人取名叫做‘蛇头山’! 你们如果要去老苗禁地的话,就要翻越这座蛇头山!” 听老板这么一说,我想了想那张活地图上面的图案,女娲庙前面的那座大山,还真像是一颗高昂的蛇头。 当然,这些都是神话传说,当不得真的,不过这大山里面浓雾弥漫,也确实存在致幻致命的瘴气,这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事情。 见我们执意要去老苗禁地,老板也没有多说什么。 我们感谢老板的热情,又在他的加油站里面买了些干粮饮料的带上。 “对了!” 我们正准备发动越野车,老板走过来,靠在车门上,指着前方雾茫茫的山凹对我们说:“在接近蛇头山的时候,还有个地方叫做迷人凼(dang),那里常年聚集着浓雾和瘴气,只有当地的老苗人才最熟悉那个地方。那个地方相当于是老苗人的天然屏障,外面的人不清楚情况,很容易在迷人凼里面迷路。 前几年有几个驴友组成探险队进去,也是在我这里加油歇脚,我也劝不住。 后来进去以后,全部失踪了,救援队进去搜索一圈,什么都没发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有猜测说被野兽叼走了,也有猜测说被老苗人杀害了,或者是中了瘴气死了,要不就是掉进了沼泽地,反正音讯全无!” 顿了顿,老板又说:“我可不是诅咒你们,相遇即是有缘,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平平安安回来!不过那迷人凼你们确实要多加小心,据说飞鸟进去都会迷路!” 我们谢过老板,跟他道别以后,开车上路。 一路上,我和王保长都很少说话。 一个原因是,越往大山里走,道路越不好走,好多都是原始的土路,没有柏油路,坑坑洼洼的,非常颠簸,胃液翻腾的很难受,让人不想说话。也幸亏是越野车,若是小车,估计已经抛锚了。 第二个原因是,山路上浓雾弥漫,能见度不到十米,估计只有五米左右,我负责开车,紧紧握着方向盘,两只眼睛瞪得滚圆,直勾勾的盯着正前方,注意力高度集中,一点也不能分神,所以紧密绷着脸没有说话。山道的右边是山壁,左边是悬崖,一个不小心掉到悬崖下去,那就去见上帝了。 第三个原因是,心情不好,真的不好,很沉重。本来这种大雾天气,心情就已经不太美妙了,现在又听闻迷人凼这茬子事情,我们的心里都蒙上了一层阴影。迷人凼,连飞鸟都会迷路的地方,我和王保长能够平安无事的穿过去吗? 我们可不想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让尸体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慢慢腐烂。 而且穿过迷人凼进入老苗禁地以后,我们还要面对老苗人,面对恐怖的巫蛊之术,能不能平安回来,真的是个很大的问号。 他妈的,这次来寻找女娲石,真的是件苦差事啊! “给我一支烟,提提神!”我头也不回的对王保长说。 王保长摸出一支烟,点燃递给我。 我刚刚接过烟,正准备猛吸一口,突然,一道模糊的影子从车头前面飘了过去。 第八百九十三章 爪子 咔——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 我一脚踩下刹车,嘴里的烟差点飞出去。 王保长猝不及防,一头撞在挡风玻璃上,那张脸都挤变了形,疼得龇牙咧嘴。 王保长问我做什么,我眼睛不眨的盯着前面:“车头前面好像有东西!” “什么东西?!”王保长惊讶的问:“这么大的雾,你该不会撞死人了吧?” 我伸手给了王保长一记暴栗,骂道:“你大爷的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话?” 王保长捂着脑袋说:“什么东西,要不要我下去看看?” 王保长正准备打开车门,我拉住王保长的胳膊说:“算了,这么大的雾,要是真有什么东西,你下去也不太安全!” 王保长点点头,还把车门上了锁,我继续开车。 我紧绷着脸,一直没有说话,刚才的事情我对王保长有所隐瞒,我觉得刚刚从车头前面飘过去的东西,很像是一个人,但我没有对王保长提起。 越野车亮着应急灯,在浓雾里缓缓穿行,行驶了可能还不到二十米,忽听砰的一声闷响,像是有什么重物从天而降,砸落在越野车的车顶上,吓得王保长一屁股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什么东西?!”王保长大声叫喊着,抬头往上看。 只见车顶上方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凹坑,把车顶砸得变了形。 我大吃一惊,妈的,该不会碰上落石了吧? 在大山里行车,最大的危险就是碰上山体滑坡和落石,从山体上滚落的石头,借助着重力势能,小小一块石头,都能让人毙命。而且,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石头就会滚落下来。可能汽车正好开过去,又正好有落石掉下来,那就是点子背了。 王保长愣愣的眨了眨眼睛,说:“大师兄,咱们这是中奖了吗?” “中个毛哦,可能是落石,这雾天看不清楚情况,我们还是赶紧撤离!”我一边说,一边重新启动越野车。 就在这时候,忽听车顶上方传来嗤啦一声响,有锋利的东西一下子划破车顶,从上面抓下来。 我只听后脑生风,不及回头看,完全凭借着多年战斗的本能反应,身子迅速前倾,几乎扑倒在方向盘上面。 只觉后脑一阵凉风刮过,我所坐的皮椅直接被撕裂,留下几道触目惊心的爪子印。 刚才这一爪,若是削在我的后脑上,我的半边脑壳子可能都不见了。 与此同时,就听王保长大叫一声“什么东西!”,拔出桃木剑,回身刺向车顶,只听车顶上面传来呜哇一声怪叫,一条毛耸耸的胳膊迅速收了回去。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两人脸上都露出惊诧的表情。 显然,致使车顶变形的并不是什么落石,而是此刻趴在车顶上面的怪物。 我问王保长:“什么东西?!” 王保长舔了舔嘴唇说:“看不太清楚,毛耸耸的,好像……好像是一只红毛猴子……” 红毛猴子?! 我皱起眉头,在这大山深处碰上猴子也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猴子虽然凶猛,但也不至于有如此恐怖的力道,它的爪子竟然能够撕开车顶。车顶的铁皮非常厚实,怎么可能被猴子的爪子洞穿呢? 所以我的第一反应,那东西可能不是猴子,而是类似于猴子的某种怪物。 猴子站立行走的模样跟人很相似,看来之前从车头前面掠过的东西,也有可能是它。 “走,下车看看!” 王保长想要冲下车,却被我拦住。 我说:“冷静一点,如果我们贸然冲出去,很可能遭到那东西的偷袭!” “那怎么办?”王保长问。 我脑瓜子一转,指了指后车厢,王保长会意,跟着我悄悄爬到后车厢,打开后车厢的车厢门,趴着车顶边缘,偷偷往上看。 这一看,就看见一个红毛猴子,正背对着我们蹲在车顶上,举着爪子,贼兮兮的守在那里,只等着我们打开车门,它的利爪就会从天而降,斩断我们的脑袋。 我越看这东西越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你个死扑街,砸坏老子的新车!”王保长骂咧着爬上车顶,这小子在广州生活了一段时间,偶尔还要冒出两句广东话。 王保长骨碌向前一个翻滚,来到红毛猴子背后。 叫骂声惊动红毛猴子,红毛猴子回过身来,这时候,王保长手里的桃木剑已经递了出去,正好刺中红毛猴子的肚子。 红毛猴子哇呀一声怪叫,捂着肚子趴了下来,浑身抽搐个不停。 如今的王保长,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三脚猫道士了,而是一个很有修为的道士。 只见王保长手腕一翻,亮出一个墨斗,然后飞快的弹出墨斗线,将面前的红毛猴子缠了个结结实实。 我看得新奇,还不知道王保长有这等手艺。 自古以来,墨斗就是道家的法器之一,墨斗的作用是拉直线,寓意正直,所以可以克制邪恶。 只不过普通木匠所用墨斗,上面是黑色的墨线,而道士手里所持的墨斗,弹出的是红线。 据说这墨斗上面的红线,是在黑狗血里面浸泡过七七四十九天。 木工石工所用之墨线,古谓之绳墨,《记》云:“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是也。然权衡规矩,皆不足辟邪,惟木工石工之墨线,则鬼魅畏之,其故何也?邪不胜正也。 传言清朝时候,京城西门外曾有僵尸夜出为害。 一夕,有木匠数人登城,隐女墙窥之,果见棺中有僵尸飞出,其行如风。 匠人伺其去远,乃至其处,以墨线弹棺四周,复登城观其反。 俄而僵尸还,见墨线痕,不敢入,徘徊四顾,如有所寻觅者然。 俄见城上有人,踊跃欲上。 众匠急以墨线弹女墙,尸遂不能上,相持至天明,仆于地,乃共焚之。 王保长踩着红毛猴子的脑袋,兴奋地说:“大师兄,我抓住它了!” 我走过去,看见王保长脚下的东西,那东西浑身覆盖着厚厚的红色毛发,指甲锋利如刀,而且乌黑发亮,当它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它竟生着一张人脸,人脸是花色的,就像戴了张京剧脸谱。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这东西不是山魈吗? 第八百九十四章 又见山魈 之前在沉船墓里的时候,九星轮曾经变幻出了山魈。 山魈又叫山鬼,是山野里的精怪所化,性情凶残奸诈,经常在山野间化作人形害人。 我也见识过这东西的厉害,它的爪子和獠牙都是杀人的利器,不可小觑。 这里群山起伏,浓雾深锁,这样的风水,正是滋养山精野怪的地方,所以这里出现山魈也并非什么稀罕事儿。 听我这么一说,王保长道:“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山魈啊,以前我倒是听一些村民提起过,但今儿个还是头一次见到!” 那只山魈被王保长踩在脚下,哼哼唧唧的,咧着嘴,半露出锋利的獠牙,即使它不能动弹,但也要摆出凶狠的样子,可见这个孽障骨子里的凶性。 王保长抬脚踢了山魈两下,骂道:“凶什么凶?老实点!” 然后,王保长问我:“大师兄,怎么处置这玩意儿?” 我想了想,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示意王保长干掉它。 山魈不是什么好东西,留着它只会在山野间继续害人,既然撞在我们的枪口上,那我们就为民除害吧! 王保长点点头:“我也觉得这玩意儿不能留!” 王保长一边说话,一边慢慢收紧手中的墨斗线。 墨斗线一点点勒进山魈的皮肉,山魈的身上冒起滋滋黑烟,疼得它哀嚎不已。 缠绕在山魈脖子上的墨斗线,也渐渐收紧,山魈干张着嘴巴,连哀嚎声都发不出来了。 王保长很快就处置了这个山魈,我见没有什么问题,当先从车顶上跳下去,回到车里。 不一会儿,王保长也回来了。 我问王保长:“山魈的尸体呢?” 王保长指了指悬崖边上涌动的云雾:“丢下去了,让它临死前体验了一下飞翔的感觉!” 我抬头望着破烂的车顶发愁,这么厚实的铁皮,竟然被山魈的利爪撕开老大一道豁口,外面的冷风嗖嗖嗖往里倒灌,这要是在高速路上,车厢里面不得变成一个大风箱吗? 山道上杳无人烟,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想要维修都没有办法。 王保长别出心裁,找来两件厚外套,堵在车顶的豁口上,挡住外面倒灌的冷气。 我冲王保长竖起大拇指,然后发动汽车准备离开。 忽听砰的一声闷响,一张花色的人脸突然从浓雾里冲出来,一下子贴在车窗上面,力道极大,竟然将我们的挡风玻璃都给震裂了。 我和王保长大吃一惊,定睛一看,贴在车窗上的这张人形花脸,不正是山魈吗? 怎么回事? 刚才那只山魈不是已经被王保长杀死了,并且还丢下了悬崖吗? “妈的!这是另外一只!”王保长惊呼道。 另外一只?! 我心里一颤,糟糕,一只山魈都让我们够呛,这他娘的竟然又冒出一只。 这时候,又听砰的一声响,竟然又有一张人脸贴在越野车的侧面车窗上。 第三只?! 砰!砰!砰! 伴随着好几声闷响,越野车的车身都在颤抖。 我和王保长坐在车里,惊讶的张望,发现车窗外面,前后左右,出现了六张诡异的花色人脸,说明此时的越野车外面,足足有六个山魈在虎视眈眈的围困我们。 王保长说:“师兄,咱们这是惹上一家人了吧?” 我点点头:“有可能……” 话音未落,就听砰的一声响,一只毛耸耸的臂膀穿透了挡风玻璃,锋利的爪子刺了进来。 王保长反应很快,桃木剑的剑尖一挑,刺中那只爪子。 山魈怪叫一声,急忙将臂膀收了回去。 “再送你一个礼物!” 王保长另外一只手,自兜里摸出一块黑驴蹄子,从挡风玻璃的窟窿中央扔了出去。 山魈正在张嘴嘶吼,王保长扔的很精准,不偏不移,这块黑驴蹄子正好扔进山魈嘴里。 黑驴蹄子专克凶邪之物,算是道门的一大法器,王保长出门的时候,也准备了好几个,没想到此时派上了用场。 对于那个山魈来说,这块黑驴蹄子就像一块滚烫的烙铁,紧紧贴在他的嘴里,他张大嘴巴,拼命想要吐出来,但却吐不出来,只能痛苦的用双手卡住喉咙,嘴里喷着黑烟,仰天倒了下去。 眼见同伴倒地身亡,剩下的五个山魈就跟疯了一样,拼命敲打撞击车门,把越野车撞击得千疮百孔,车身表面全是凹坑,再这样下去,越野车都会被它们拆散了架。 前面还有老长的山路,如果损失掉越野车,那可就麻烦了。 我咬了咬嘴唇,对王保长说了句“下车!”,然后猛地推开车门,将紧贴在车门上的一个山魈撞倒在地上。 不等那个山魈爬起来,修罗剑的剑尖一挑,一张三昧真火符在剑尖燃烧,变成一颗火球落在山魈身上。 山魈在地上翻滚嘶吼,很快变成一颗大火球,在浓雾里横冲直撞,慌不择路,翻身滚下了悬崖。 我下手没有留情,原本是想吓退另外几个山魈。 没想到山魈的性情真的凶狠到了极致,我的反击不仅没有吓退它们,反而令它们更加疯狂,一下子冲上来三个山魈,瞪红眼睛,冲着我厉声嘶吼,仿佛要把我生生撕碎。 我看了一眼王保长,他还在跟剩下的一个山魈打得火热,暂时无法过来支援我。 我往地上啐了口痰,妈的,这不公平啊,为什么三个对付我?一个对付王保长? 王保长冲我喊:“谁让你是大师兄呢?能者多劳嘛!” 能者多劳?! 干你大爷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三个山魈虎视眈眈盯着我,不时冲我龇牙咧嘴,从喉咙深处发出愤怒的吼叫声,锋利的爪子不断在地上刨挖着,都把地面刨挖出了一个个小坑。 我缓缓呼出一口气,因为是浓雾天气,所以我呼出的气,就像是吐出的白烟。 然后我左手捏了个剑诀,右手慢慢握紧修罗剑,剑尖在地上慢慢绕着圈,摩擦出滋滋声响。 浓雾在四周涌动,我们就像置身在一片苍茫的云海里面,三个山魈的身影在浓雾里若隐若现。 双方就这样对持着,我连眼皮都不敢眨一下,哪怕眼睛都已经瞠得酸胀,我也没有转动一下眼珠子。 第八百九十五章 蛇头山 终于,那三个山魈按耐不住了,几乎是在同一时刻,三个山魈向我同时发起攻击,如同三道红色闪电,从三个方向扑上来。 我早有防备,刚刚在对持过程中,我的脑海里就已经反复排演过多次,每一个动作都在我的计划之内。 首先,我躲开正北方向冲上来的那个山魈,那个山魈飞身扑来的瞬间,我突然矮身,就地一滚,成功避开;然后,在我爬起来的同时,一剑刺向东面的那个山魈;与此同时,滴溜溜一个转身,左手甩出一张惊雷符,奔向南面那个山魈的面门。 这一套动作,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困难,每个步骤都不能有半点失误,一旦出现失误,整套动作就垮掉了,我自己肯定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这套动作,我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失败,等待我的便是死亡。 幸好,这套动作行云流水,完成度非常高。 北面那个山魈扑了个空;东面那个山魈被修罗剑刺中胸口,捂着胸口,吱吱惨叫着向后退开;而南面那个山魈最惨,被一张惊雷符拍在脸上,整个脑袋都炸没了,零碎儿洒落一地。 北面那个山魈反应也是很快,扑空之后,后脚在地面猛的一踹,身体又反弹起来,自北面向我扑来,一下子把我扑倒在地上。 我只觉后背一凉,山魈锋利的爪子已经划破了我的外衣和皮肉,鲜血一下子涌出来。 可能是山魈的爪子太过锋利,所以短时间内我竟然还没有感觉到疼痛。 山魈的身体很沉,就像一块磐石,将我死死压在地上。 呼哧呼哧! 伴随着沉重的喘息声,一股股腥风从山魈嘴里喷出来,喷在我的耳朵上,令我的耳朵火辣辣的。 我紧绷着脸,不敢呼吸,我怕吸一口气,都会被山魈嘴里的腥臭味儿熏昏。 我眼睛的余光,已经瞥见山魈的嘴角,露出了雪亮的獠牙,眼看着獠牙要对着我的脖子咬下,我的心中涌起浓浓的绝望,妈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难道今日该我命绝? “师兄,接着!” 在这间不容发之际,王保长从兜里掏出一块黑驴蹄子,径直扔到我面前。 危急关头,我一把抓起黑驴蹄子,往后一塞。 这时候,那个山魈刚好张开血盆大口,对着我咬下来,我一下子就把黑驴蹄子塞进山魈嘴里。 “哎呀——” 山魈惨叫一声,就像遭受电击似的,从我背上弹飞出去,痛苦的在地上翻滚,双手拼命抠着喉咙,想把黑驴蹄子抠出来。 不过,那黑驴蹄子就像烙铁似的,一进了山魈嘴里,就牢牢贴在山魈的舌根上,怎么抠也抠不下来。 渐渐地,那个山魈停止了挣扎。 我趴在地上,发现自己置身在浓雾里面,却已经冒出一身冷汗。 这时候,我才感觉到后背心火辣辣的疼。 疼痛刺激着我,让我怒火中烧,我提起修罗剑,就想去追杀那个胸口受伤的山魈。 那个山魈左顾右盼,看见自己的同伴都已经嗝屁了,它也无心恋战,捂着胸口转身狂奔,很快身影就隐没在浓雾里面。 我相信,那些山魈不敢再来招惹我们了。 王保长也解决了他对上的那个山魈,一根寸长的灭魂钉,刺进山魈的眉心,将山魈钉死在地上。 我走过去,看见王保长蹲在地上,掰开山魈的嘴巴,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问王保长:“干嘛呢?” 王保长摸出刀子,用力撬下山魈的一颗獠牙,捧在掌心把玩:“师兄,你看这孽障的獠牙,厉害呀,跟钩子似的,这中间还有血槽,一旦咬住猎物,就能给对方大量放血!” 王保长一边说,一边又撬下另外一颗獠牙,在衣袂上擦一擦,揣进衣兜里。 我问他这是干嘛,王保长笑嘻嘻的说:“这玩意儿拿回去打磨一下,串条链子挂在脖子上,可是上等的辟邪宝物,转手卖给那些老板,能卖不少钱呢!” 我怔了怔:“我去,你小子还真会做生意啊!” 我们回到越野车前面,取出药箱,把后背上的伤口处理了一下。 然后我们绕着越野车走了两圈,这里敲敲那里打打,并没有发现太大的问题,但是刚才被那些山魈一番疯狂冲击,越野车就像被炮弹炸过一样,浑身上下全是凹坑,车窗也碎了,几乎没一处完好的地方。 王保长把箱子里的衣服裤子全部拿出来,也堵不上车窗的漏洞。 我让他不要折腾了,回到副驾驶位置坐好,然后启动汽车。 王保长担心的说:“不会散架吧?” “乌鸦嘴,闭嘴!”我启动汽车,车身微微颤抖着,到处都在咣当作响。 好几十万的越野车,却开出了一种拖拉机的气势。 越野车继续在浓雾里穿行,白茫茫的寒气从破漏的车窗钻进来,冷得我俩直哆嗦。 万幸的是,越野车只是受了“皮外伤”,还没有受到内伤,发动机什么的都没有损坏。 四面漏风的越野车,一路咣当作响,开出了真正山地越野的感觉。 整整一天,我们都在这样恶劣的天气环境里穿行,冷风吹得我们鼻涕长流,连鸟毛都倒竖起来。 也不知道翻过了几座山,反正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在浓雾里面,隐约看见一座高大山头的轮廓。 从那座山头的轮廓形状来看,很像是一条盘踞的巨蟒,高昂着蛇头,气势恢宏,遮挡了苍穹,这漫天的浓雾,仿佛也是巨蟒嘴里喷出的毒烟。 王保长指着那座山头说:“那座山头应该就是蛇头山了!”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见蛇头山,我的心里就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那座蛇头山仿佛在我心里投下了一团巨大的阴影,我隐隐有种被巨蟒缠住了的压抑感觉。 按照加油站老板所说,在这蛇头山脚下,还有一处地方叫做“迷人凼”,要想进入蛇头山,还得穿过危机四伏的迷人凼才行。 第八百九十六章 巨蟒吞日 王保长双手拢着嘴,呵了口冷气问我:“今晚能够抵达迷人凼吧?” 我摇了摇头,说恐怕不行。 王保长有些意外:“迷人凼不是在蛇头山脚下吗?这蛇头山不是已经近在咫尺了吗?” “近在咫尺?”我笑了笑,对王保长说:“你没听说过‘望山跑死马’吗?你看见蛇头山近在咫尺,那是视觉原因,也可以说直线距离。我们沿着弯弯曲曲的盘山路过去,实际距离可是比直线距离远得多了!” “那多久能到?”王保长问。 我想了想说:“估计还得跑一天吧,明晚能到!” “一天?!不是吧?”王保长的屁股在座位上蹭来蹭去,嘟囔道:“他娘咧,我的痔疮都快坐出来了!” “这样的天气状况,夜晚肯定是没法赶路的,等到天色黑下来以后,我们就得停下来休息,等到天亮之后,才继续赶路!”我说。 这里的路况很复杂,崎岖不平,说是“羊肠小道”也不为过,本来路况就不好,再加上浓雾笼罩,能见度极低,而且到了夜晚,雾气更重,可以说是“寸步难行”,所以晚上很危险,我是不准备继续赶路的,万一掉到悬崖下面,那可就万劫不复了。 天色慢慢黑沉下去,远方浓雾里若隐若现的蛇头山,也慢慢隐没在浓雾深处。 从早上到晚上,整整一天,我们都在浓雾里穿行,这种感觉非常压抑,也非常难受。 毫不夸张的说,我们从早到晚,连一样东西都没看清楚过。 而且这一路上十分的荒凉死寂,没有人,也没有动物,真有种“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之感。 唯一出现过的东西便是山魈,但我宁愿孤独死寂,也不愿再碰上这倒霉玩意儿。 我找了个背风的山坳,把车停下来,告诉王保长,今晚就在这里过夜。 虽然这处山坳已经是个背风的地方,但还是很冷,因为我们的越野车四面漏风。 尤其是天黑以后,山风乍起,吹得呼呼作响,我和王保长坐在车子里打盹,冷得瑟瑟发抖。 王保长不断吸着鼻涕,我安慰他说:“熬一个晚上就行了!” 我和王保长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清水,两人都被冻得睡不着,蜷缩在车厢里面,咬着烟,有一搭没一搭的侃大山。 这里是大山深处,到了夜晚,万籁俱寂,安静得让人心里发毛。 而且浓雾锁上,四面八方一片漆黑,一点光亮都没有。 估计在这大山深处,唯一的光亮,就是我们手里忽明忽暗的烟头。 此时此刻,我们无比怀念昨晚在加油站的时光,那热和的火炕,那滴油的五花肉,那爽口的小菜,还有那清冽的米酒,光是想想,就足以令人哈喇子长流。 王保长说:“平时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广州的街头闲逛呢,或者坐在公司的落地窗前,一边喝酒,一边看夜景,那种感觉太棒了,怎么莫名其妙跑这大山沟里受罪来了?” 我点点头,很有感触,平日里在广州生活的时候,拥挤的街道,川息的车流,闪烁的霓虹,喧嚣的夜市,让很多人感到惶恐不安,想要逃离,去寻一处宁静的世外桃源。 但是,当你真正离开城市,来到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你才知道,每个人都是社会里的一份子,离开社会真的不行。 我自小都是黔南山沟沟里出来的孩子,但是这样的大山深处,连我都没法适应。 老苗人是如何在这样的大山沟里世代生活下来的,真的不敢想象。 就这样饥寒交迫,迷迷糊糊的熬了一夜,外面的天色终于慢慢亮起,但天气状况依然不好,还是浓雾锁山,一年365天,估计这里有300天都是这样的天气,让人心烦的要死。 这寒冷的一夜,我和王保长都差点冻僵了,醒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车晨练,打了一套拳,练了两个小周天,这才感觉热和了一点。 我们进山的时候还是春夏交替的时节,在广州的话,这个时候已经换上短袖了,但是在这里,早晚的温差很大,一到夜晚,就像进入了寒冬。如果我们是冬季进山的话,估计昨晚那种情况,已经被冻死在车里了。 越往里走,山路状况越差,越野车都快散架了。 好不容易又开了半天时间,前面的道路已经不适合行车了,我们只好背上背包,开始徒步前行。 徒步又走了半天时间,那座蛇头山才又渐渐从浓雾中显现出来。 此时我们已经来到蛇头山脚下,仰头看蛇头山,更觉气势恢宏,那条“巨蟒”头顶天地,仿佛随时都会一口咬下来,将我们吞掉。 我皱了皱眉头,这里的风水格局也太差了吧! 我摸出一个黄铜罗盘,左手捧在手心,上面的指针滴溜溜旋转个不停,一看就有异象。 王保长问我在做什么,我说在看风水。 “怎么个说法?”王保长问。 我摇了摇头:“凶!” 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大凶!” 我看了看罗盘,又看了看面前这座高耸入云的蛇头山,脸上阴云密布。 “这是一个大凶的风水局,名曰‘巨蟒吞日’,也就是说,蛇头山这座巨蟒,把太阳都给吞掉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终年都很难见到太阳,即使没有浓雾,也是阴沉沉的天气。 太阳象征着阳,没有太阳就没有阳气,所以这里的阴气很重。 阴气一重,就容易滋生各种邪物!” 王保长说:“师兄,你的意思是,这个迷人凼,是一个极阴之地?” 我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兄弟,马上就进入迷人凼了,我们得多加小心了!” 王保长也点点头,我俩都是道门中人,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极阴之地意味着什么。 没有点本事的人,哪敢轻易擅闯极阴之地? 如果是普通人进入极阴之地,基本上都会死在里面。 即使是我和王保长这样的修道之人,我们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能够活着回来,毫不夸张的说,九死一生! 第八百九十七章 大烟泡子 天色已经全黑了。 浓雾弥漫的迷人凼,显得更加阴森可怖。 这个迷人凼,其实是蛇头山脚下一处凹陷的山谷,因为地势低矮,阴气很重,所以这里长年累月积聚着厚厚的浓雾瘴气,根本无法消散,这也成为老苗禁地的一道天然屏障。 我和王保长站在迷人凼外面,可以清楚地看见迷人凼里面,除了飘荡的浓雾以外,还笼罩着一层黑气。 此时已经入夜,我和王保长不敢贸然进入迷人凼,只能在迷人凼外面留宿一夜,找来一些枯枝灌木,点燃篝火御寒。 一夜无话。 翌日一早,冷冽的霜露落在我和王保长脸上,我们打了个激灵,从睡梦中醒来。 身旁的篝火已经差不多熄灭了,睡袋外面凝结了一层白色的霜,用力一抖,白霜便稀里哗啦的往下掉。 我和王保长一人啃了点干粮填饱肚子,低头看了看时间,此时已是早上八点多光景,外面的世界肯定已经天光大亮了,但是迷人凼里面还是阴沉沉的,能见度只比昨晚好一点点。 我用脚踩灭最后一点火星,背起背包,提着修罗剑,当先走进迷人凼。 迷人凼是一处狭长的山谷,山谷里面是广袤无边的原始丛林,各类热带植物生长得郁郁葱葱,绿色的藤蔓下面,有五彩斑斓的野花。 古木参天,如同一把把撑开的巨伞,遮天蔽日。 这里的古木都有几百上千年的树龄,树干高大粗壮,需要好几个成年人手拉手才能合抱。 树干上面缠绕着很多粗壮的树藤,有些树藤从枝桠上倒垂下来,如同瀑布一样,又像是宽大的窗帘。 这些树藤和树根相互缠绕在一起,层层叠叠,构成一座座奇特的空中楼阁,让我们仿佛置身在一个奇幻的童话世界里面。 按理来说,丛林里面应该是生机勃勃,除了各种植被以外,还有各种动物,最常见的有松鼠,獐子,野兔,山雀之类的东西。 但是这里很奇怪,整片丛林死气沉沉,一点动物的踪影都看不到,让人感觉无比的沉闷和压抑。 而且,这里的阴气很重,一点炎热的感觉都没有,反而感觉冷飕飕的。 我本身就是阴人体质,所以这种阴冷我还是扛得住的。 但是王保长就不行了,他搓了搓手,冷得直跺脚,一边对着手心呵气,一边对我说:“前面是什么,萤火虫吗?” 我抬头往前面看去,就看见前方的灌木丛里,有点点星火在飘荡,数量还挺多的,就像满天繁星坠入了丛林里面,亦幻亦真。 我仔细看了看,对王保长说:“不是萤火虫,像是……鬼火!” 我和王保长走到近处,就发现面前是很大一片沼泽地,看不见尽头,也看不见边缘,那些大树郁郁葱葱地生长在沼泽里面,表面还覆盖着许多沼泽植被,浓浓的腐臭味经久不散,聚集成一团奇怪的黑气,飘荡在沼泽上面。 沼泽地里面,随处可见白森森的骨头架子,有各种动物的白骨架子,其中也不乏人骨架子。 这些白骨的数量很多,让这片沼泽地看上去就像一处乱坟岗子。 即使是我和王保长这种见惯了尸骨的人,目睹此情此景,也禁不住头皮发麻。 成百上千团鬼火在沼泽地表面幽幽飘荡,把沼泽地映照出鬼魅的光影,这些鬼火就像是从阴曹地府跑出来的幽魂,给迷人凼增添了更加神秘离奇的色彩。 按照科学的解释,骨骼里面含有较多的磷化钙,人或动物死后,尸体埋在地下腐烂,发生着各种化学反应,骨骼里的磷化钙经过化学反应之后,转化成磷化氢。磷化氢是一种燃点很低的气体物质,在常温下与空气接触便会燃烧。磷化氢产生以后,沿着地下的裂缝或者孔洞冒出到空气中,燃烧后发出幽蓝色的光,这便是磷火,也就是民间所说的“鬼火”。 沼泽地里的白骨堆积成山,这也解释了这里为什么会有数量惊人的鬼火。 迷人凼,这里的“凼”字,便是水凼的意思。 狭长的山谷中,横亘着这样一片沼泽地,自然就称为“凼”。 这个字也是个象形字,三面合围,像一个山谷或者大坑,中央一个水字。 我对王保长说:“原来传说中的迷人凼,竟是一个大烟泡子!” 原始森林里水汽很重,以至于地表过湿,积水常年不散,再加上腐烂的枯枝败叶铺了一层又一层,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沼泽。 这些沼泽由于下部中空,很多时候会自己冒出水泡子,就像山里人抽的那种水烟吐出来的泡子,所以被山里人形象地称为“烟泡子”。 原始森林随处可见这样的“烟泡子”,有些烟泡子很小,就算踩下去,可能也只有半截小腿那么深。 稍大一点的就像烂泥塘,这种就比较危险了,弄不好会把人吞进去。 比如我们面前的这个烟泡子,一望无际,所以我说这里是个“大烟泡子”。 我和王保长看着满是尸骨的大烟泡子,面露愁容,怪不得丛林里面死气沉沉,原来丛林里的许多生物,都被这片大烟泡子吞噬了。 大烟泡子里面究竟藏着怎样的凶险? 而我们,又该如何穿越过这片死亡沼泽呢? 我们不禁有些犯难了,现在怎么办?要想穿越这个大烟泡子,绝对是一件无比危险的事情。 不过,除了硬着头皮继续前进,好像也没有其他办法。 现实很残酷,要想走出迷人凼,就必须要趟过这片大烟泡子,根本没有其他选择。 王保长想了想,指着那些大树说:“大烟泡子里面不是生长着很多大树吗?我们试试能不能从树上爬过去?” 我摇了摇头:“从树上爬过沼泽地?不行,树上肯定有很多的毒虫,而且很可能还有要命的干尸蚊。巴掌大的蚊子,跟吸血鬼一样,几只蚊子就能把一个大活人吸成干尸!” 顿了一下,我又说:“就算不考虑这些隐藏的危险,试想想,如果这个烟泡子真的巨大无比,我们要在树上爬到什么时候?” 第八百九十八章 祭祀 王保长挠了挠脑袋,为难的说:“那怎么办?” 我沉吟片刻,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丢进烟泡子,就听咕咚一声响。 王保长不解的看着我:“大师兄,这种时候你还有心情玩打水漂?” 我拍了拍手,面带喜色的说:“这个大烟泡子里面有很多水,不是那种陷进去就拔不出来的烂泥塘,我想我们可以做个简易的竹筏子,这样省时又省力!” 王保长怔了怔,随即抱着我的肩膀摇晃道:“好主意,大师兄,你真是个奇才!” 做竹筏子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一门技术活,在选材方面尤其重要,否则做出来的竹筏子很容易散架。 还好,我们小时候在大山里生活,这些技能难不倒我们。 我和王保长转身走进丛林,砍下十多根比胳膊还粗一些的树枝,削掉上面的枝叶,使其变得光滑一点。 然后又在竹筏上面铺上一层树皮,这样可以防止水从竹筏的缝隙里面漫上来。 最后我们选取了一种非常坚韧的树藤,这种树藤喜欢缠绕在大树干上,顺着树干生长。天长日久,这种树藤甚至会吸取树干的养分,最后把大树活活缠死,成为一棵枯木。 这种树藤的习性就跟蛇一样,所以我们叫它“蛇藤”。 蛇藤坚韧耐磨,凭双手的力量都不能将其扯断,只有锋利的修罗剑才能割断。 我们割下一些蛇藤,将那些树枝并排起来,然后紧紧捆绑在一起,这样一个简易的竹筏子就大功告成了。 我和王保长一前一后抬着竹筏子,来到大烟泡子边缘,把竹筏子放下去试试水,感觉还不错,浮力很好。 王保长率先跳上去试了试,还故意跺了跺脚,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招呼我上去。 “开船喽!”王保长兴奋的叫喊道。 我说:“你小点声,非要把老苗人招来你才开心是吧?而且空气中的瘴气很重,最好少说话,少吸收一些毒气!” 我和王保长一人拿着一根长树枝,一头削尖,当做划船用的桨,分站在竹筏的前后两端,我举起树枝在一棵大树干上用力一点,竹筏子离开岸边,缓缓漂浮在大烟泡子上面。 浓郁的黑气扑面而来,带着一大股腐烂的气息。 大烟泡子里面死寂的可怕,偶尔能听见咕咚咕咚的冒泡声。 越往前走,光线越是昏暗,这才大中午的光景,给人的感觉却像是深更半夜。 到了后来,也不知道是枝叶太茂密的缘故,还是瘴气太过浓厚的缘故,四周一片黑沉,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不得已,我们只好打开强力手电,手电射出的白光瞬间划破黑暗。 这种强力手电在漆黑的夜里,能照亮百米开外的地方,但是在这里,却只能照出二三十米的距离。在二三十米之外,仿佛有一道厚厚的黑色墙壁,将光束硬生生挡了下来,怎么也无法穿透。 继续向前行驶片刻,四周的景象让我们越来越感到不安。 周围的树木生长得千奇百怪,不少树木的枝干都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扭曲状,如同一只只探出泥地的鬼爪,诡异莫名,让人生出许多恐怖的联想。 而且这里的尸骨逐渐增多,放眼望去,随处可见白色的骨头架子,就那样静静地浸泡在沼泽地里。 这些尸骨种类丰富,有人类的,也有各种动物的,数都数不清楚,数量惊人,就像是一座巨大的白骨坟场,最奇特的是,我们竟然还看见了一个牛头骨,空洞洞的眼眶直勾勾地盯着我们,让人心底发寒。 我突然觉着不太对劲,指着那个白森森的牛头骨说:“原始森林里面,怎么会出现牛头骨?森林里面有牛吗?” 王保长说:“会不会是老苗人的?” 我皱起眉头:“如果是老苗人的耕牛,他们为什么会把牛牵到沼泽地来?” 王保长说;“有可能是牛自己跑出来的!” 牛从老苗人的寨子里跑出来,然后钻进迷人凼,最后落入大烟泡子死掉了? 王保长的解释好像有点道理,但我总觉得有些牵强。 就在这时候,王保长突然将树枝插入泥地里面,控制竹筏停下,然后举起强力手电,照亮面前的一棵大树。 大树干上密密麻麻缠绕着树藤,我问王保长在做什么,王保长一言不发抽出刀子,三两下斩断树藤,里面露出一具白色的东西。 我们瞪大眼睛,没想到树藤里面竟然缠绕着一具干枯的人类白骨,树藤的根须紧紧抓着尸骨,在尸骨里面生长,已经融为一体,粗壮的树藤甚至从空洞的眼眶里面穿出来。 尸骨表面穿着一件迷彩服,迷彩服也差不多快要腐烂了,只剩下一些破布碎片挂在身上。 我和王保长简单分析了一下,猜测这具尸体可能是当初失踪的某个驴友。 我们划着竹筏子继续前行,沿途又发现一些猪、羊、以及狗的尸骨。 这些动物明显是家养的,而不是丛林里面的,但是它们却死在了大烟泡子里面。 我又联想起之前看见的牛头,越想越觉得奇怪,很显然,刚才王保长的解释也站不住脚跟了。 这些家畜牲口,明显是老苗人故意牵到大烟泡子里来的。 我们都知道,在老苗禁地这种偏僻落后的地方,猪牛羊可以说是他们赖以为生的牲口,他们不可能无缘无故把这些牲口杀掉,就算杀掉,那一定也是吃掉了,不可能无缘无故牵出来扔掉。 那么,他们是因为何种原因,要把赖以生存的牲口,扔到大烟泡子里呢? 他们为什么要用如此奇怪的方式,杀死这些牲口? 我的脑瓜子飞快运转着,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两个字:祭祀! 很多古老的民族,包括现代社会的人们,都保持着祭祀的传统。 比如祭祖,祭天,祭山,以及我们之前出海时候的祭海,其实都是祭祀的一种。 也只有在祭祀的时候,人们才会杀猪宰羊,把这些牲口奉献给神灵享用。 老苗人还保持着原始的生活习惯,祭祀应该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重要事情,所以他们才会甘愿把自家的牲口奉献出来。 第八百九十九章 大酒坛子 我连珠炮似的,把心中想到的东西,一股脑儿全都倾吐出来。 王保长听了以后,转了转眼珠子对我说:“大师兄,我也比较赞同你所说的‘祭祀’观点,但是,我见过祭天祭山祭海祭老祖宗,就是没有见过祭大烟泡子啊!” “笨蛋!我也没说过他们祭祀的是大烟泡子啊!老苗人为什么把牲口带到这里来?很可能他们祭祀的是藏在大烟泡子下面的东西!”我噌地站起来,情绪有些激动,竹筏子都跟着剧烈摇晃了一下,差点把王保长给掀下去。 “大师兄,你别激动啊!”王保长叫唤了一声,幸好反应很快,抄起树枝在树干上点了一下,这才没有摔下竹筏。 我平定了一下情绪,伸出两根手指,对王保长说道:“我们现在至少面临两个威胁!第一,来自老苗人的威胁,不过我们还没进入老苗人的村寨,这个威胁暂时不大;第二,大烟泡子下面,藏着一个可怕的东西,这东西会吞噬活物……” “什么东西能够吞噬活物?”王保长紧张的问。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能够让老苗人忌惮,为之奉上祭品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的话音刚落,就听附近的泥沼下面传来咕噜咕噜的水泡声。 刚才听见水泡声,我们还觉得没有什么,但是现在一听这水泡声,我们的心弦全都紧绷起来,举着强力手电在沼泽里扫来扫去,生怕有什么东西从沼泽下面突然窜出来。 原本就死气沉沉的大烟泡子,此时变得更加可怕。 之前不知道沼泽地里有东西,还不觉得害怕,现在知道沼泽地里有东西,反而变得提心吊胆起来。 王保长拔出一把短管猎枪,意气风发的说:“管他下面有什么东西,只要它敢冒出来,我就一枪轰爆它的脑袋!” 我看着王保长手里黑黝黝的短管猎枪,问他这把猎枪是从哪里弄来的,我记得我们从广州出发的时候,车上是没有带枪的。 而且这种猎枪一看就是自造的,以前在农村里很多,一般都是猎人用来打猎用的。 我小时候跟着老爷子进山打猎的时候,就看见过这种老式猎枪。 王保长贼兮兮的笑了笑,说这把猎枪是从加油站老板家里顺出来的。 “顺?你是偷的吧?”我皱起眉头。 王保长说:“我是正人君子,怎么能说偷呢?我顺走猎枪的时候,还悄悄给他留了好几千块钱呢!” 顿了顿,王保长还很骄傲的说:“这深山老林里面,难免会碰上猛兽,有把枪在手里踏实一些!怎么样,我考虑的周到吧?” 王保长这么一说,我好像还真不好继续训斥他,毕竟他也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 我看了王保长一眼:“把枪拿好,枪口不要对着我,当心走火!” 我们小心翼翼地划着竹筏,四周都很安静,只有划桨时候发出的哗哗水声。 我和王保长就像两尊雕像一样,腰板绷得笔直,神色说不出的凝重。 突然,我眼皮一跳,看见不远处的沼泽植被晃动了一下。 “有东西!” 我大叫一声,迅速举起强力手电,一道白光唰地射过去。 砰! 与此同时,王保长迅疾扣动扳机,枪声震耳欲聋,在沼泽林里面回荡不绝。 这种短管猎枪的枪弹基本都是铁砂,一枪打出去,就像散弹一样,到处开花,覆盖范围很广。 “好像打中它了,过去看看!”王保长说。 我划着桨,王保长拉了拉枪栓,发出清脆的咔咔声,然后他举起猎枪,瞄准那片沼泽植被。 竹筏渐渐靠拢过去,我举着强力手电,光圈笼罩着那一片沼泽植被,但见植被下面黑影晃动,翻起浑浊的淤泥,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往沼泽下面钻。 王保长再次扣动扳机,猎枪口喷出一团火焰。 短管猎枪近距离还是很有杀伤力的,一缕鲜血咕噜噜冒出水面。 我们正自庆幸打中它的时候,那东西突然发了狂,一下子从泥地里面翻起来。 泥浆飞溅中,一团黑影凌空扭动,撞击在我们的竹筏子上面,竹筏子猛然失去平衡,眼看就要朝着一侧倾斜。 关键时刻,王保长发一声喊,双脚发力,一记千斤坠死死将竹筏子压住,竹筏子仅仅只猛烈晃动了一下,便恢复平衡。 那团黑影撞击竹筏以后,又迅速沉入沼泽里面,很快就失去了踪影。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浆,问王保长看见那是什么东西没有? 王保长说有点像蛇,不过随即又摇了摇头,自我否定说:“好像也不是蛇,体型有点粗壮,像个大酒坛子!” 我皱了皱眉头,大酒坛子?!什么东西生得这么古怪?! 根据王保长的语言描述,我实在猜不出是个什么玩意儿。 “嘘!” 王保长突然举起猎枪,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伸手指了指竹筏下面,告诉我竹筏下面有东西。 我心中一凛,刚才的怪物又回来了吗? 我赶紧举起强力手电往沼泽地里照去,但见沼泽地里泥沙涌动,时而鼓起一个泥包,明显是有东西在淤泥里面钻来钻去。 那东西始终围绕着我们的竹筏子打转转,王保长举着猎枪跟着打转转,一时半会儿还不好瞄准。 我让王保长收起猎枪,然后反手举起削尖的树枝,目光一直跟着淤泥下面的东西移动。 小时候在大山沟里的时候,经常用这种方法捉鱼。 当那个突起的泥包移动到竹筏前面的时候,我看得准确,突然闪电般出手,削尖的树枝刺破空气,隐隐传来呼啸之声。 这一击我用尽了全力,去势甚猛,又快又急,瞬间刺中沼泽下面的怪物。 那怪物吃痛,在泥地里面疯狂狰狞,淤泥翻涌起来,水下一片浑浊。 缕缕血水从下面涌上来,血水混合着淤泥,乌黑乌黑的,腥臭扑鼻。 我面色冷峻,双手紧握树枝,臂膀上青筋毕现,无论那怪物怎样挣扎,我都没有松手的意思。 越来越多的黑血涌出来,怪物的挣扎也变得越来越无力,渐渐微弱下去,直至完全失去反抗。 第九百章 食人蛭(上) 沼泽下面恢复了死寂。 王保长小心翼翼向我询问:“师兄,死了吗?”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你丫才死了呢!” 王保长自知说错话,带着歉意的笑了笑:“我不是问你,我是问沼泽下面的东西!” 沼泽下面那东西已经没有反应了,我点点头说:“应该死了吧!” 为了预防万一,王保长还是举起猎枪对准水下的黑影。 “师兄,快把那驴日的东西提上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个怪物!”王保长说。 我沉声喝气,用树枝将沼泽下面的那团黑影挑出来,扔在竹筏中央,竹筏都被压得往下一沉。 我和王保长同时凑上去,只见那东西体长一米有余,浑身乌黑,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 我找了一圈,也没有看见这个怪物的五官,它就像一只软绵绵的大虫子,圆滚滚的,又粗又壮,真像是一个大酒坛子。 削尖的树枝穿透了怪物的肚子,黑血还在汩汩往外冒,十分恶心。 我抬脚踩着怪物的身子,猛地将树枝抽出来,一股黑血顿时飙升起两米高,怪物的肚子留下一个碗口大小的血窟窿,里面是血肉模糊的五脏六腑,看上去都被搅碎了。 王保长用脚尖踢了踢这只肥硕的死虫子:“这是什么玩意儿?又腥又臭,不会是什么远古生物吧?” 我皱起眉头,嘀咕道:“这东西好像是……食人蛭!” “什么食人蛭?你认得这东西?!”王保长好奇地问。 我没有回答王保长的问题,而是蹲下身,用刀子将大虫的一端切割下来,浓浓的黑血流得到处都是,看上去像是大虫的脑袋。 王保长看得直皱眉:“咋的?准备弄个刺身吃啊?” 我把那块大虫脑袋翻过来:“你看这里!” 王保长凑过来看了看,发现大虫的脑袋下面,竟然生着一个奇怪的吸盘,里面密密麻麻长满毛刺,看上去又恶心又可怖。 我抬起头,问王保长:“知道水蛭吗?” 王保长怔了怔,随即说道:“水蛭不就是蚂蟥吗?” 西南地区气候潮湿,田野间有很多蚂蟥,蚂蟥喜欢吸血,当你在田里劳作的时候,蚂蟥就会无声无息地贴在你的腿上,等它吸饱鲜血以后,就会鼓胀起来,而且会牢牢吸附在腿上。这个时候你还不能用手去扯,如果蚂蟥的脑袋断在肉里,那可就麻烦了,严重的还会引发细菌感染。 要想弄掉腿上的蚂蟥,通常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力拍打小腿,受到震荡,蚂蟥就会掉下来。但碰上那种吸附得很紧的蚂蟥,拍也拍不下来,只有用烟熏,点燃一把稻杆,用浓烟去熏蚂蟥,蚂蟥自然就会脱落。 王保长怔了怔,惊讶道:“什么意思?你说这东西是水蛭?!” 我点点头:“这可不是普通的水蛭,是食人蛭!” 王保长满脸不敢置信的表情,普通的水蛭大家又不是没有见过,还没有蚯蚓长。 而面前这玩意儿的长度起码超过了一米,重量也有好几十斤,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可怕的巨型水蛭? 我抬脚将那团乌黑的东西踢下竹筏,刀子在裤腿上随意擦了擦,淡淡说道:“信不信由你!” 之前和李爱国在一起的时候,李爱国曾经给我提起过中越边境上的食人蛭。 他说当年有个很厉害的考古学家,在中越边境勘察一座古墓。那里气候十分潮湿,最易滋生毒虫。那家伙命不好,还没下斗呢,就碰上一只足有半米多长的巨型食人蛭。后来当人们发现他尸体的时候,他的身体只剩下一层皮,血肉全都被食人蛭吸食的干干净净。 王保长看了一眼黑沉沉的沼泽,涩声道:“沼泽地里的那些白骨……” 王保长环顾一眼四周,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这半截话却让我不寒而栗。 很明显,沼泽地里那些白森森的人骨和兽骨,都是食人蛭的杰作。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老苗人祭祀的就是这些食人蛭! 说得好听点是祭祀,说得不好听点是喂养,他们是用活物来喂养这些食人蛭,想想真是让人头皮发麻。 我为什么会说“这些”食人蛭,因为食人蛭是群体性动物,有一只食人蛭,就会有两只食人蛭,有两只就会有一群。这片大烟泡子一望无际,泥地下面的食人蛭只怕数量惊人,要不然这里也不会尸骨如山。 我个人特别讨厌那种软绵绵的虫子,所以我从小就讨厌蚂蟥,再加上那些恐怖的民间传说,我更是对蚂蟥敬而远之。 没想到这人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如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蚂蟥。这种体积的蚂蟥,估计两三只就能把一头大象吸成空架子,更别说人了,一只蚂蟥吸食一个大活人绰绰有余,难怪这东西被称为“食人蛭”,真是名副其实! 咕噜噜!咕噜噜! 寂静的黑暗中发出此起彼伏的冒泡声。 我们微微一惊,立即环头四顾,但见周围的沼泽地泥沙涌动,一串串水泡接二连三的冒出来。 四面八方的沼泽植被都在晃动,泥地里黑影晃动,像是有什么东西正从四周聚拢过来。 “食人蛭!这沼泽地下面全是食人蛭!!”我只觉头皮发炸,忍不住失声叫喊。 王保长脸色铁青,这么多的食人蛭,数都数不清,就凭我们两个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应付。 哗啦!哗啦! 泥浆飞溅中,一只又一只食人蛭从沼泽地里钻出来。 这些食人蛭的体长都在一米以上,就像一条粗壮的蛇,半截身体在泥地里面,半截身体钻出沼泽,疯狂地扭动着身体,头上的吸盘大张,里面的毛刺齐刷刷倒竖起来,分外可怖。 放眼望去,几十上百条食人蛭聚集在竹筏子四周,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原本沉寂的大烟泡子仿佛一下子炸了锅,到处都在咕噜咕噜冒着泡泡,沼泽植被下面黑影晃动,说明还有更多的食人蛭潜伏在泥地下面。 第九百零一章 食人蛭(下) 王保长提起短管猎枪,拉了拉枪栓,对我喊道:“师兄,你负责划桨,趁着那些食人蛭还没有完全围拢上来,我们试试能不能突围出去?” 我咬咬牙,抡圆胳膊,举起削尖的树枝,在泥地里面用力一划拉:“咱们走!” 这些食人蛭最闻不得血腥味,一闻到血腥味,它们就会发狂。更残忍的是,连自己的同伴都不放过。 好几只食人蛭围着刚才那只食人蛭的尸体,拼命吸食尸体里面的血液。 不过眨眼的工夫,之前那只死掉的食人蛭就被掏空了躯体,里面的血肉内脏都被吸食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具空空的皮囊,如同泄气的皮球,漂浮在水面上。 我只看了一眼,立马恶心到不行,赶紧把头转开。 砰! 枪声在我的耳边响起,震得我的耳朵嗡嗡作响。 我冷不丁吓了一跳,不等我反应过来,一股黏糊糊的汁液飞溅在我的裤腿上,甚至还有少许飞溅在我的脖子上。 我回过神来,低头一看,只见一只食人蛭趴在我的脚下,脑袋开花,一片血肉模糊,但是身体还在使劲扭动。 我强忍着恶心,抬脚将这只半死不活的食人蛭踹回沼泽地。 血水飘荡开去,立马吸引更多的食人蛭围拢上来,贴着那只脑袋开花的食人蛭一通狂吸,很快就只剩下一层半透明的薄皮子在沼泽地沉浮。 王保长抓着我的胳膊,将我拉回竹筏子中央位置,问我有没有事。 我摇了摇头,心中蹿腾起一股火气,把树枝挥舞得虎虎生风,不断刺向水里。 一只食人蛭闪电般从泥地里窜出来,吸盘里的毛刺都已经刺破了我的裤脚。 千钧一发之际,我毫不犹豫举起树枝,对着它的脑袋狠狠刺下去。 食人蛭的脑袋瞬间开了花,黏液混合着鲜血四散飞溅,甚至还飞到我的脸上。 噗通! 食人蛭绵软无力地滑入泥地里面,它的尸体很快就被其他食人蛭给覆盖。 我伸手摸了一把脸上的血迹,水中映出我的倒影,那模样有些吓人。 “师兄,小心!”王保长突然出声惊呼。 我只觉一股劲风席卷而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几乎是本能反应,顺手掉转树枝,狠狠一将树枝钉进一只食人蛭的脑袋里面,我这一击用上了全力,那只食人蛭翻滚到了沼泽下面。 但我干翻了一只食人蛭,却来不及对付另外一只食人蛭,只觉双腿一紧,竟然被那食人蛭给缠住了。 不等我回过神来,只觉眼前一片天旋地转,然后就听噗通一声,瞬间陷入一片漆黑当中。 咕噜咕噜! 大量的泥沙和污水涌过来,我知道自己这是掉入了沼泽地,滋味特别难受。 四面八方传来滑腻腻的感觉,几团黑影朝着我围拢上来,我知道那是食人蛭。 沼泽地是食人蛭的地盘,它们在泥地里面行动的很快,我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我反而一下子冷静下来。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电光火石的瞬间,我拔出插在裤腿上的军刀,在沼泽里面疯狂地挥舞。 这把军刀还是出海归来时候,李爱国留给我当做纪念的,很锋利,我一直带在身上。 眼前血水喷溅,有两只食人蛭都被我刺出了血窟窿。 我也是发了狂,泥地里面什么都看不见,我紧握着军刀一阵乱捅乱刺,没想到这一番舍命搏杀竟逼得那些食人蛭暂时向后退开,给自己赢得了一丝宝贵的喘息机会。 我扑腾了几下,尝试着爬起来,但是脚下是沼泽,泥地十分松软,刚刚站起,两只脚就陷入泥地里面,感觉自己就像陷入泥下的萝卜,费尽力气都很难爬起来。 越来越多的食人蛭向我逼近,它们最喜欢吸食活物,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这些食人蛭的祭品。 而且此时胸腔里的氧气也已经消耗殆尽,我的眼前一片金星乱舞,就算不被食人蛭吞噬,我也会陷在沼泽里面活活憋死,心中不由得慌乱起来,再也无法保持冷静。 这个时候,就听见王保长的声音:“师兄,我来也!” 紧接着就是噗通一声,王保长好像也跳进了沼泽。 砰!砰! 头顶上方传来枪声,阻止那些试图靠近我的食人蛭。 很快,一根粗壮的树枝递到我的面前,然后就听见王保长在对我喊:“师兄,抓住啊!” 我从来没有觉得王保长的声音像现在这般动听,几乎是出于求生的本能,我伸出双手,如同瞎子般在水下一阵乱抓。 老天保佑,我很快抓住了那根树枝,并且紧紧抓住,如同溺亡的人抓住救命稻草。 王保长回身爬上竹筏子,呼哧呼哧,就像拔萝卜似的,三两下将我从泥地里拔出来,然后将我拉回竹筏子前面。 此时的我已经精疲力尽,身体瘫软的就像发霉的面团,连爬上竹筏子的力气都没有了,纯粹靠着一股求生的意志在支撑。 我的身体沉重得如同铅块,等到王保长把我弄上竹筏的时候,我就像一只大王八,四仰八叉地瘫软在竹筏上面。 枪栓里传来清脆的空膛声,王保长摸了摸衣兜,脸色很难看:“糟糕!没子弹了!” 啊?这么快就到弹尽粮绝的地步了吗? 这里食人蛭的数量太多,就算耗都能把我们给活活耗死。 王保长不敢恋战,翻身爬起来,就去划动船桨。 但是王保长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竹筏子竟然纹丝不动。 王保长苦着脸说:“泥地里面有东西拖住了竹筏子!” “是食人蛭吗?”我问。 王保长吸了口凉气:“应该是的!” 没想到这里的食人蛭就像成了精似的,知道强攻不行,开始采用迂回战术,它们钻到竹筏子下面,用吸盘黏住竹筏子,拖住我们,让我们无法冲出重围。 我和王保长有些犯难了,现在唯一的解救法子,需要有人下到泥地里去,解决掉竹筏子底部的那些食人蛭。 但这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先别说四周潜伏着多少虎视眈眈的食人蛭,就说那竹筏子下面,估计都有不下五只食人蛭,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吸成骷髅架子,这可是一件要命的差事啊! 第九百零二章 巢穴 “师兄,借你的军刀用一用!”王保长摊开手心对我说。 我刚把军刀递到王保长手里,就听王保长说了声“师兄,掩护我!”,然后将军刀衔在嘴里,也不等我反应过来,一个猛扎下到沼泽地里,留下一串泡泡。 “王保长!”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王保长竟然如此勇猛。 现在的王保长,哪里还是当年的三脚猫道士? 王保长这一下去,附近的沼泽地顿时沸腾起来,大量的食人蛭知道有活物落水,发了疯朝这边围拢,沼泽地仿佛都被翻了个底朝天。 “滚!滚开!” 我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举着削尖的树枝乱刺,阻止那些食人蛭靠近竹筏子。 那些食人蛭一旦靠近竹筏子,王保长的处境就会更加危险。 竹筏子一阵剧烈晃动,看样子王保长已经跟竹筏下面的食人蛭交上了手。 但见竹筏下面泥浆翻涌,不断有污血漂荡起来,冒出咕噜咕噜的血泡子。 不过短短一两分钟的工夫,竹筏子停止晃动,水面浮出好几只食人蛭的尸体。 食人蛭的尸体上全是血窟窿,甚至还有被军刀硬生生切割成两截的。 我心中一喜,知道王保长解决了竹筏下面的麻烦,但是半晌不见王保长浮出水面,我的心里又开始慌乱起来,对着水面大喊王保长的名字。 “王保长!王保长……” 哗啦! 一条黝黑的胳膊从水下伸出来,抓住竹筏子边缘,把我吓了一跳。 但见王保长满脸都是污血流淌,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一样,面目狰狞。 四周那些食人蛭,嗅到血腥味,不顾一切地冲上来,吞噬吸食自己同伴的尸体。 “快走!” 王保长伸脚踹在一只食人蛭身上,借力跳上竹筏,然后催促我划桨。 我抄起削尖的树枝,在附近的一棵树干上使劲一戳,竹筏子果然又能继续前进了。 王保长也抄起树枝,和我一前一后同时划桨,竹筏子迅速划开波浪,一点点挤出包围圈。 大量的食人蛭都被自己同伴的尸体吸引,在那里互相残杀,争抢食物,反而给我们创造了逃生的机会。 竹筏子渐行渐远,举着强力手电回头看去,但见后面的那片沼泽就像煮沸了一样,疯狂地冒着泡泡,不断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我长吁一口气,极度困乏的坐在竹筏子上面,感觉脑袋一阵阵晕眩,不知道是因为剧烈运动过后产生的缺氧反应,还是因为吸入了太多的瘴气。 王保长在后面提醒我:“师兄,掌控好方向,前面有一棵大树,咱们要撞树上了!” 我探头向前张望了一下,发现前面果然有棵大树,而且这棵大树巨大无比。 丛林里的每一棵树都有几百上千年历史,全都是参天古木,但是面前的这棵古木,竟比四周的那些大树还要巨大,在这黑漆漆的大烟泡子里面,就像是一座恢弘的宝塔,巍然耸立。 树干的直径起码超过二十米,而且树干是中空的,留下一个黑咕隆咚的大树洞,就像是怪兽的嘴巴,足以容纳四辆卡车并排通过。 巨树屹立在面前,挡住我们的去路,要想通过,我们就必须得从树洞里面穿过去。 我赶紧爬起来,调整了一下竹筏子的行进方向,竹筏子缓缓驶入树洞口。 我和王保长举起强力手电四下打量,感觉就像走进了一个鬼魅离奇的世界。 粗壮的树根虬龙盘结,如同一只只鬼爪露出水面。 树干中间全是空的,很高,一眼望不到顶,可以看见那些密密麻麻的藤蔓根须,就像瀑布一样,一大片一大片的倒挂下来。 强力手电射出的白色光圈,折射出那些根须的倒影,显得更加虚幻诡异。 树洞里安静的可怕,黑暗如同潮水一样涌动,我们只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王保长说:“师兄,这里的空气有点不太对劲!” 我伸长鼻子嗅了嗅,发现树洞里的空气好像是带着一股怪味,是一种经久不散的腐臭气息。 我皱起眉头说:“这是尸臭味!” 说完这话,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如此浓烈的尸臭味,这个树洞里面该有多少尸骨呀? “师兄,把手电光调低一点!”王保长说。 我把手电光调低,白色的光圈射在那些如同鬼爪般的树根上面,隐隐看见那些鬼爪中央,竟然堆积着大量白森森的尸骨,其数量之多,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我只觉头皮一阵阵发麻,后背心生出冰冷的寒意,这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尸骨? 整棵巨树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埋葬着累累白骨! 四周的景象看得我心惊肉跳,我心中暗自嘀咕:“我们该不会是碰上了一棵吃人的妖树吧?” 那些形状奇特的怪异树根,越看越像是妖怪的爪子,这棵巨树会不会就是靠这些鬼爪捕捉猎物,然后吸干猎物,所以这里才会有这么多的白骨架子? 我估算了一下,这个树洞里面的尸骨,比外面沼泽地的尸骨加起来还要多。 有些尸骨都跟树根长在一起,冷不丁会发现树根上挂着一颗骷髅头,着实有些骇人。 “这里该不会也潜伏着食人蛭吧?”王保长说。 其实我的心里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这里的尸骨跟外面的尸骨一样,这不是食人蛭的杰作是什么? 而且从这些尸骨的数量来看,树洞下面的食人蛭数量更加可怕。 难道这里是食人蛭的巢穴? 一念至此,我的额头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我率先关掉强力手电,然后叮嘱王保长也关掉。 如果树洞里真的藏着食人蛭,我们的光源肯定会吸引食人蛭前来。 四周顿时陷入浓浓的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和王保长在黑暗中划桨前行,我们各自沉默着,谁也没有说话,都不想惊扰水下的食人蛭。 黑暗让人感到恐慌,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身边的情况。 好几次我都想打开强力手电,最后还是忍住了。 树洞里很安静,还没有食人蛭冒出来,如果我们运气足够好的话,兴许能平安无事的穿过这个大树洞。 第九百零三章 母虫 树洞里面是一个空旷的黑暗空间。 我的双手紧紧握着划船用的树枝,掌心里全是冷汗,我一直在心里祷告,不要出状况! 我们现在没有弹药,身体也极度疲惫,若是再遇上一大群食人蛭,估计没有把握逃出生天了。 “师兄,水下有声响!”王保长突然说。 我迅速拧亮强力手电,白色的光圈落在水面上,就看见水下掠过一团巨大的黑影。 那是什么东西?! 我蓦然一惊,用力揉了揉眼睛,就看见那团黑影沉入沼泽下面,失去了踪影。 我挠了挠脑袋,心中暗自嘀咕:“难道是我眼花了吗?” 树洞里一片昏暗,能见度很低,再加上千奇百怪的树根倒影,有时候看花眼也并不奇怪。 如果不是眼花的话,那团黑影又是什么? 食人蛭好像也没有那么大的体型吧?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王保长突然大喊:“六点钟方向!” 我立即转身一百八十度,强力手电照向身后的广袤空间。 一片黑暗,什么东西都没有,虚惊一场。 我抹了把冷汗,刚吁出一口气,忽哗啦水声,碎玉落珠飞溅在我的脸上,一团超级大的黑影从泥地里钻出来,高高昂起身体。 那黑影来势甚猛,差点掀翻我们的竹筏子。 刚开始我还以为面前冒出了一个卡车头,当强力手电照出那团黑影真容的时候,我惊讶得张大嘴巴,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陡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庞然大物,真的是一只食人蛭,而且是一只体型巨大的食人蛭! 这只食人蛭的体表呈现出诡异的猩红色,体长起码超过十米,个头是外面那些食人蛭的十倍有余。 外面那些巨型食人蛭已经足以让人震惊,没想到在这树洞里面,居然还潜伏着一只巨型食人蛭。 刹那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呐,如此巨大的食人蛭,难道是在这大树洞里修炼成了精? 巨型食人蛭在泥地里直起身子,如同水桶般粗细的躯体,在空中扭来扭去,飞溅的泥浆扑簌簌落在我们的头上,就像下了一场泥浆雨。 想必树洞里的累累尸骨,都是填了这只巨型食人蛭的肚子。 “呜——” 巨型食人蛭突然张开吸盘,发出令人悚然的咆哮声,吸盘里的毛刺根根直立,让我们看得清清楚楚。 那针筒一样粗细的毛刺,倘若扎在身上,估计在很短的时间就能吸光体内的血液。 “这他娘的是母虫吧!”王保长说。 我点点头,水蛭是群居动物,就像一窝蚂蚁里面有只蚁后一样,一窝水蛭里面也有一只母蛭,负责繁衍生息。 看来这只巨型食人蛭确实是一只母虫,外面的那些食人蛭都是它的产物。 这个巨大的树洞,就是食人母蛭的巢穴。 外面那些食人蛭已经足够可怕,但是跟这只食人母蛭比较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我们在这只体长超过十米的食人母蛭面前,犹如蝼蚁般渺小。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两人心里都很清楚,这个树洞里面,只能有一方幸存者,要么是食人母蛭,要么是我们。 王保长鼓捣着背包,作为一个道士,他的背包里面,都是些降妖除魔的道家法器。 然而,这只食人母蛭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这些法器用来对付食人母蛭,肯定是没有意义的。 我让王保长拿着我的军刀,然后我拔出修罗剑。 要想对付这只食人母蛭,看样子只有肉搏了。 王保长啐了口痰,挥舞着手里的军刀,对食人母蛭挑衅道:“来啊,你这个丑八怪,信不信王爷把你做成水蛭刺身蘸芥末吃啊!” 我看了一眼王保长,牛逼,你比广东人还敢吃! 面对王保长的大呼小叫,食人母蛭的身体凌空一扭,以一个怪异的姿势自半空中扑落下来。 吸盘大张,腥风扑面,仿佛要把王保长一口吞进肚子里。 一股强大的吸力笼罩着王保长,王保长脚下一个踉跄,被那张吸盘给吸附过去,眼看着就要送入食人母蛭的嘴巴。 也幸亏王保长身手不凡,紧要关头使出千斤坠工夫,整个人犹如一块秤砣,笔直坠入水中,食人母蛭顿时吸了个空。 我瞅准时机,脚踩七星步,如蜻蜓点水般掠过竹筏,抡圆了修罗剑,使尽全身力气,往食人母蛭的脑袋削去。 我原本以为这一剑会削飞食人母蛭的脑袋,没想到关键时刻,食人母蛭突然侧头闪避了一下。 很遗憾,这一剑没有结果食人母蛭的性命,只是劈飞了食人母蛭的半边脑袋。 食人母蛭遭到重创,在空中狠命甩动身体,发出痛苦的嘶吼。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在好莱坞科幻片里面才会出现的场景,现在竟然会真实地出现在我的面前,这只食人母蛭就像科幻片里面的巨虫,咆哮声中,再一次当空扑下。 情急之下,我只有放弃竹筏子,飞身跃入沼泽。 只听轰然声响,竹筏子被食人母蛭硬生生撞散了架,变成一根根木头漂浮在水面上。 这里的水只有齐腰深,下面全是烂泥,不过烂泥里面密布着粗壮的树根,我们可以踩着那些树根,不至于陷入泥沼下面。 食人母蛭早已发了狂,就像一条巨大的水蛇,在泥地下面疯狂扭动。 是生是死就靠这舍命一搏了,我们也是发了狂,瞪红双眼,不顾一切朝着食人母蛭反扑上去。 王保长一马当先,挥舞着军刀扑上去,对着食人母蛭的后背狠狠一刀,刀尖齐把没入。 王保长发一声喊,手腕转动一圈,猛然拔出军刀,这样给食人母蛭造成的创口更大,一股腥臭的浓血立马飚射起老高。 一刀、两刀、三刀…… 王保长死死按着食人母蛭的后背,就跟疯了一样,一刀刀狠命插下,很快就在食人母蛭的背上开了十多个血窟窿。 我也没有闲着,从侧面冲上去,合力围攻食人母蛭。 修罗剑划破食人母蛭的肚子,恶心的零碎儿混合着鲜血涌出来,很快染红了水面,我们浸泡在水里,也不可避免的变成了血人,浑身腥臭无比。 第九百零四章 老苗寨 食人母蛭痛苦的在泥沼里翻滚,一下子把王保长给甩飞出去。 王保长凌空翻了个跟头,沉入了泥沼里面。 “王保长!王保长!” 我大声呼唤着王保长,那老小子坠入泥沼,老半天没有看见人影,我担心他会不会死掉了。 这个时候,就听一声:“俺来也!” 王保长突然从水下窜出来,猝不及防一刀递出,军刀直接贯穿食人母蛭的颈部。 食人母蛭大张着残余的半边嘴巴,想合又合不上,显得十分痛苦。 我躲闪不及,被食人母蛭的尾巴扫中背心,这股力道相当生猛,犹如一记重锤轰击在我的背上,我的后背传来一连串噼里啪啦的骨头声响,忍不住两眼发黑,向前飞了出去,跌落在一堆树根里面,摔了个四仰八叉,满眼都是星星在飞舞。 我的喉头一阵阵发甜,深呼吸半天,才把那股翻涌的血气压回肚子里。 抬头看向那只食人母蛭,受了如此严重的创伤,估计也撑不了多久了,用不着继续跟它较劲。 突然,我的脚踝一紧,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抓住了。 我猛地打了个冷颤,就看见抓着我脚踝的是一条鲜血淋漓的胳膊,几乎是条件反射,我举起修罗剑就想劈砍下去。 这时候,一颗脑袋忽然从水里冒出来,我硬生生收住修罗剑,王保长?! 王保长吐出一口血水,从泥地里爬出来,瘫软在树根上气喘吁吁。 血水混合着泥浆,此时的王保长看上去面目全非,身上的衣服也破了,就像烂布条一样挂着,显得十分狼狈。 “你的胳膊流血了?”我指了指王保长的胳膊。 王保长扯下一截烂布条,随意擦了擦胳膊,摇头说道:“没有,这是食人母蛭的血!” “抽支烟,缓口气!”我递给王保长一支烟。 王保长接过香烟,点燃叼在嘴里。 我俩就坐在树根上面,一边抽着烟,一边看那只食人母蛭,在泥浆里面载浮载沉。 等手里的烟抽完,那只食人母蛭也停止了动弹。 我抹了把脸上的泥浆,弹飞烟头,回头冲王保长咧嘴笑了笑:“怎么样?还能走吗?” 王保长挺了挺胸口:“放心,我的年纪虽然大了点,但骨头还是很硬的!” 我收起修罗剑,跟王保长商量接下来怎么办。 王保长说:“食人母蛭都被咱们干掉了,这片大烟泡子已经是我们的天下了,继续走呗!” 我点点头,指着脚下的这些树根说:“我看这些根须都很坚实,我们可以花点时间,用这些根须重新捆绑一张竹筏子!” 说干就干,我们砍下那些根须,重新捆绑好一张竹筏子,然后乘坐着竹筏子,慢慢穿过这片大烟泡子。 穿过大烟泡子以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蒙蒙亮了。 没有想到,我们竟然在迷人凼里面待了整整一宿,不过万幸的是,我们终究还是活着出来了。 回头望去,偌大的迷人凼笼罩在一层黑色的瘴气里面,哪怕外面已是天光大亮,迷人凼里面依然漆黑如夜。 王保长抠着眼屎说:“这个鬼地方,我可是一辈子都不想来了!” 穿过迷人凼以后,我们现在应该是进入了传说中的老苗禁地。 真正的老苗禁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毫不夸张的说,这里真的是一个世外桃源,没有任何污染,也没有任何打扰,一切浑然天成。 雄伟的高山,粽粽流淌的溪水,灌木丛里百花争艳,四周的一切,让我们仿佛置身在童话世界里面。 放目远眺,可见丛林中,掩映着古老的吊脚楼。 那些吊脚楼三三两两的簇拥在一起,全是竹子搭建而成,古色古韵。 此时天色亮起,依稀可见袅袅炊烟从苗寨里升起,一派宁静祥和的景象。 我和王保长疲惫困乏,现在既然已经到了老苗禁地,我们也不心急,准备养好精神再去女娲庙。 我们找了一处比较隐秘的灌木丛,打开睡袋,在钻进睡袋之前,弄了一些落叶覆盖在睡袋上面做伪装,然后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已是傍晚。 睁开眼睛,就看见绯红的晚霞如丝带般挂在天边,缠绕在起伏的山峦之上,呈现出大山落日的雄壮之美。 我和王保长爬到树上看了看,但见这座老苗人的村寨,散落在山谷之中,有大大小小的吊脚楼上百座,其中有一座非常独特的建筑,一下子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苗寨里的建筑都是竹子搭建的,但是那座建筑却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跟苗寨里的其他建筑都不一样,它的外形是一座庙宇,显得古老而神秘。 在这座庙宇的门口,两条石刻的巨蟒盘绕在两根门柱上面,高昂着蛇头,蛇信凌空飞出。 夕阳的光晕笼罩着庙宇,令这座庙宇看上去非常的神圣。 毫无疑问,这座石头庙宇,便是我们此行要寻找的女娲庙。 传说中的第十块女娲石,就供奉在这座女娲庙里面。 在华夏的神话传说里面,女娲是人头蛇身的形象,老苗人作为女娲后裔,他们对蛇非常的敬仰。 可以说,蛇,尤其是大蛇,就是老苗人的象征。 我和王保长商量了一下,贸贸然闯入苗寨,我们肯定吃不了兜着走。如果老苗人知道我们是来取女娲石的,可能会把我们生吞活剥了。 思来想去,这件事情只能偷偷摸摸的完成,不能惊动这些老苗人。 王保长纠正道:“我们这不叫偷,这叫顺!” 我皱了皱眉头:“女娲石是老苗人供奉的圣物,我们偷走别人的圣物,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感吗?” 王保长望着远方,一脸正色的说:“只要能够救天下苍生,就算把我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又如何呢?” 这一刹那,王保长在我心中的形象无比伟岸。 我内心澎湃,正准备好好褒奖王保长一番,却不料王保长话锋一转:“大师兄,你放心大胆的去偷吧,我会给你把风的!” 第九百零五章 假石头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 老苗寨里亮起点点灯火,这些灯火在漆黑的大山深处,显得那样微不足道,就像是天上的星星坠入凡尘,散落在山林之间。 灌木丛里一片死寂,我和王保长盘膝而坐,一边调理内息,一边静静的等待。 等我完成一个小周天和一个大周天以后,睁开眼睛,发现苗寨里的灯火已经全部熄灭了,夜已经深了,苗寨里的那些老苗人都已酣然入睡。 我戳了戳王保长,告诉他行动开始。 深更半夜的,应该不可能还有人待在女娲庙,所以我们现在前往女娲庙,理论上来说是非常安全的。 我和王保长当然不会傻到直接从苗寨里面穿过去,而是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绕过苗寨,来到了女娲庙。 之前从远处眺望的时候,并觉得这座女娲庙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来到近处,才感觉这座女娲庙有一种历史的雄壮之美。 女娲庙修筑的并不是特别恢弘,可能只比我们村里的祠堂大一点,但它就是能给人一种震撼人心的感觉。厚重的历史感和沧桑感扑面而来,女娲庙的每一块垒砌的石头上面,都幽幽散发着上千年的古老气息。 尤其是门柱上雕刻的那两条巨蟒,虽然是石头雕刻的大蛇,但看上去栩栩如生,威武庄严,就像是女娲庙的两个卫兵,千年以来,任凭风吹雨打,都在这里默默的守卫着女娲庙。 而且,这两条大蛇并没有给人邪恶之感,相反,它们雄壮的身姿更像是两条龙,透露出浩然正气。 我和王保长站在女娲庙前面,不知不觉呆立了半晌。 最后王保长说了一句:“这可真是神迹啊!” 是的,神迹。 王保长这句话说得好,也许,只有“神迹”二字,才能诠释出女娲庙的神奇。 看来老苗人自诩是女娲的后裔,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夜风微凉,我和王保长打了个激灵,迈步走进女娲庙。 女娲庙里面很空旷,左右两边各立着两排石头柱子,就像是两列站姿挺拔的卫士。 走在女娲庙里面,仿佛穿越了古老而神秘的千年时光。 在那些石头柱子上面,开凿有孔洞,孔洞里面放置着油灯。 即使是在黑夜里,这些油灯也亮着,虽不至于把女娲庙映照得如同白昼,但也给女娲庙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我和王保长踩着鬼魅般的光影,一直来到女娲庙中央。 女娲庙中央,伫立着一座高大的女娲石像。 女娲被称为大地之母,是上古神话中的创世神,相传人类就是女娲捏出来的泥人。 面前的这座女娲石像,跟传说中的女娲形象一模一样,人首蛇身,上半身是一个极其美艳的长发女子,而下半身,则是蛇的身体。 奇怪的是,这种人首蛇身的造型,并没有任何的违和感,你不会感觉怪异,也不会感觉妖异,反而会觉得,这副形象非常的美好。 我和王保长站在女娲石像面前,一时间心潮涌动,情不自禁的对着女娲石像跪了下来,连连叩首。 真的,说不出来为什么,面前的女娲石像,就有这样一种魔力,能让你俯首称臣。 这就是创世神的力量,女娲是创造人类的神,我们渺小的人类看见女娲,自然是顶礼膜拜。 等我们叩首起来,看见女娲石像的左手里面,有一块散发着七彩流光的东西。 那东西很漂亮,看上去像一块石头,流彩熠熠,一看就非凡物。 王保长低声惊呼道:“女娲石!” 我们所要寻找的女娲石,果真供奉在女娲庙里面。 经过这一路的艰难跋涉,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女娲石,心中的激动无法言说。 王保长踩着石像的底座,伸长胳膊,就想去把那块女娲石取下来。 电光火石的瞬间,我突然察觉到一丝异样,一把抓住王保长的胳膊:“等等!” 此时王保长的指尖,距离那块女娲石只有不到二十公分。 我的举动吓了王保长一跳,王保长回头看着我,满脸疑惑:“干嘛?” 我知道,女娲石近在咫尺,我也很想立即把女娲石搞到手,然后趁着夜色离开老苗寨。 但是,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我,这块女娲石动不得。 为什么动不得? 我问王保长:“女娲石又叫什么名字?” 王保长一脸奇怪的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问他这样一个问题。 王保长怔了怔,说:“五彩石!” “对!五彩石!”我点点头,然后指着女娲石像手里的那块石头问:“你仔细看看,这块石头有几种颜色?” 王保长皱了皱眉头,然后眯起眼睛:“赤橙黄绿青蓝紫……” 王保长扭头对我说:“七种颜色!哎,大师兄,咱们都没有见过女娲石,也许女娲石就是七种颜色呢?” 王保长听说我话中含义,这块五彩石有问题,但是这块五彩石明明供奉在女娲庙里面,谁也不愿意相信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是假的,老苗人为什么要供奉在女娲庙里面?这不是对女娲娘娘的一种亵渎吗? 我正色道:“你是不是傻?如果女娲石真的有七种颜色,为什么不直接叫‘七彩石’,而是叫‘五彩石’呢?女娲石肯定只有五种颜色,然而现在石像上的女娲石,却有七种颜色,所以我觉得不太对劲!” 也许是这些年行走江湖积累的经验,让我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仔细观察思考。 刚刚这个细微的小问题,可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会想到,然而我却想到了。 女娲石又叫五彩石,理应是五种颜色,但是这块女娲石,却出现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这个细微的小差异,就是让我感觉不太对劲的地方。 “收手!”我对王保长说。 王保长咬咬牙,悻悻地收回手,他还是有些不太愿意面对现实,毕竟我们花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来到这里,谁也不愿意相信这是一块假石头。 第九百零六章 七彩蜈蚣 王保长抱怨道:“大师兄,你说这些老苗人是不是有病?这里可是上千年的女娲庙啊!毫不夸张的说,应该是全天下最正宗的女娲庙了吧?女娲石作为女娲庙的圣物,这些老苗人居然也能作假,他们难道不怕亵渎神灵吗?” 我眉头紧蹙,其实王保长说的这番话,我刚才一直都在思忖。 按理说,老苗人对女娲娘娘的态度,应该比任何人都要虔诚,他们是不可能干出亵渎神灵的事情,而且也不可能在女娲庙里面供奉一块假的女娲石。 最大的可能性是,女娲庙里的这块女娲石,被人掉了包。 如果不是外人做的,那就是老苗人自己做的。 假设真的是老苗人自己做的,那为什么老苗人要把女娲石掉包,换上一块假石头呢? 那只有一种可能,老苗人已经提前知道,有人要打女娲石的主意,所以将真正的女娲石掉了包。 不好! 我眼皮猛地一跳,拉着王保长转身就跑。 王保长还没反应过来呢,我的声音几乎是从喉头深处吼出来的:“快走,这是个陷阱,咱们中计了!” 话音刚落,就听尖锐的破空声呼啸而至,几支插着翎毛的长箭从黑暗中激射而出,狠狠钉在我们面前,封住了我们的退路,长箭尾部的翎毛颤抖不已,可见劲道十足。 王保长脸色大变,骂道:“干你大爷的,我们被老苗人伏击了!” 女娲庙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呐喊声,黑夜中,出现了点点星火,全是燃烧的火把。 火光笼罩着女娲庙,我们看见很多老苗人的身影在火光里面晃动,那些老苗人穿着最古老的苗族服饰,手里拿着长弓,苗刀等原始武器,头上插着翎毛,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老苗语。 我和王保长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老苗人居然给我们下了这么大一个套,我和王保长就像两头傻狍子,掉进了猎人早就设好的陷阱里面。 几十上百号老苗人,已经把女娲庙围堵的水泄不通,我和王保长今夜是插翅也难飞了。 就在我们惶恐不安的时候,忽听嗡的一声响,女娲石像上的那块假石头,竟然动了! 我和王保长诧异的回头张望,就看见那块七彩石居然飞了起来,旋转着飞到半空中,而且,一对薄如蝉翼的翅膀,竟然从石头下面伸展出来。 一对,两对,三对…… 不过眨眼功夫,那块石头身上,竟生出了足足七对翅膀。 这时候,那块石头的模样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变成了一只蜈蚣?! 蜈蚣! 是的,千真万确! 一只长着七对翅膀,还能够飞行的蜈蚣。 蜈蚣身上的七对翅膀,分别闪烁着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 也就是说,方才我们看见的七彩流光,是这只蜈蚣身上的色彩。 王保长失声惊呼道:“七彩蜈蚣!苗疆传说中,仅次于金蚕蛊的一种蛊虫!” 我虽然没有接触过苗蛊,但金蚕蛊的威名天下皆知,金蚕蛊乃世间第一毒蛊,七彩蜈蚣仅次于金蚕蛊,可见七彩蜈蚣的毒性有多么猛烈。 蜈蚣又叫百足虫,因为它的足很多,足有上百对,在我们的认知中,蜈蚣都是在地上爬行的,从来没有见过长着翅膀的蜈蚣,而且一下子还长了七对翅膀。不知道老苗人花费了多少心血,才能炼制出这样的毒虫。 也幸亏刚才我留了个心眼,发现这是一块假的女娲石,若不是我及时阻拦王保长,王保长伸手抓上去,估计早已经当场暴毙而亡了。 老苗人也真是想得出来,居然用七彩蜈蚣伪装成女娲石,无论是谁偷盗女娲石,都必死无疑。 七彩蜈蚣在空中盘旋飞舞,翅膀振动,不断发出嗡嗡声响,感觉就像一架武装直升机,随时想要攻击我们。 面对这只七彩蜈蚣,王保长的脸上也禁不住露出畏惧之色。 王保长挤出尴尬的笑容,对那只七彩蜈蚣柔声说道:“兄弟,误会!一场误会!不要激动好不好?有什么事情大家可以商量嘛……” 面对喋喋不休的王保长,那只七彩蜈蚣才没有跟王保长商量的耐心,凌空飞旋一圈,发出嗡的一声响,以极快的速度从半空中俯冲下来。 我的个乖乖,如此毒物,触之即死,王保长叫了声“妈妈呀!”,转身抱头鼠窜。 这个王八犊子,你跑就跑吧,为什么要朝我的方向跑呢? 那只七彩蜈蚣跟在王保长后面,径直向我冲了过来。 说句心里话,如果此时我能腾出一只手,我真的很想抽王保长一个大耳刮子。 眼见七彩蜈蚣凌空飞来,我也不敢怠慢,一张火龙符甩手扔出,同时足下急点,整个人向后飘然退开。 火龙符凌空燃烧,变成一条小火龙,缠绕着七彩蜈蚣上下飞旋,也算是暂时阻挡住了七彩蜈蚣。 我见此招有效,于是连续扔出好几张火龙符,数条火龙围攻七彩蜈蚣,让七彩蜈蚣一时间无法脱身。 “快!离开这里!”我对王保长说。 王保长愁眉苦脸的说:“外面全是老苗人,我们能跑到哪里去?” 我叹了口气,我也知道外面全是老苗人,但面对老苗人,总比面对七彩蜈蚣好吧。 现在的处境非常为难,我和王保长只能硬着头皮往外冲。 女娲庙外面人影惶惶,我和王保长刚刚跑出女娲庙,还没拔出武器呢,两团黑影突然从天而降,一下子将我们笼罩在其中。 我和王保长还来不及反应,就听咣当一声响,发现我们各自置身在一个大笼子里面。 我大吃一惊,刚想挣扎,突觉浑身一阵刺痛,立即有鲜血流了出来。 我低头一看,这个笼子竟然是个古老的机关笼,笼子里面全是尖锐的利刺,不想受伤或者死亡,就只能僵硬的站在里面,一动不能动,如同一尊雕塑。里面的人,只要稍微一挣扎,就会被利刺刺伤,挣扎的越厉害,受伤也就越严重。 我刚才一阵挣扎,身上留下了十多个血窟窿,我仿佛都能听见鲜血咕咚流淌的声音,所以立马就不敢动了。 第九百零七章 蛇池(上) 王保长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机关笼的厉害,跟我一样,挣扎了两下,被利刺扎得浑身鲜血淋漓,很快便老实下来。 一大群老苗人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将我和王保长围堵得严严实实,火光映红我们的脸,我的心中一片冰凉。 妈的,终究还是栽了! 其实我的心里存着一个很大的疑问,老苗人为什么早有准备,将真正的女娲石换成了七彩蜈蚣,又在四周布下埋伏?他们是怎么知道我们要来盗走女娲石的?我和王保长的行踪这般隐秘,除了我们自己人,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些老苗人是如何得到消息的? 人群安静下来,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庞,冰冷冷的盯着我们。 一个族长模样的老苗人从人群中走出,此人约莫五十岁上下,是个削瘦的中老年男人,身上的穿着跟其他老苗人明显不一样,要气派许多,外衣都是用鸟类的羽毛做成的,飘然若仙。 他的脸上纹着刺青图案,像是某种古老的咒语,就那样密密麻麻的刺在脸上,看上去有些骇人。 族长走到我们面前,绕着我的机关笼转了一圈,又绕着王保长的机关笼转了一圈,用带着当地腔调的普通话跟我们对话:“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这里盗窃我们的圣物?” 王保长撇撇嘴说:“大哥,盗窃这个词语用的不是很准确,我们只是把女娲石借去用一用。我们是好人啊,跋山涉水来这里寻找女娲石,也是为了天下苍生……” “一派胡言!”族长冰冷冷打断王保长的话茬。 王保长说:“什么一派胡言?我是认真的!喂,你知不知道鬼界的大门都已经开了,现在急需女娲石补门,你把我们困在这里的每一分钟,外面都有人死去,你知不知道自己造了多少孽啊!” 族长皱起眉头,脸上的咒语刺青显得更加可怖,他说:“你觉得我很好糊弄是吗?你们这两个小偷,不仅冒犯女娲娘娘,还想偷盗女娲石,按照规矩,我要处死你们!” 周围的那些老苗人跟着大声叫喊:“处死他们!处死他们!!处死他们!!!” 王保长有些急了:“喂,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能滥用私刑呢?喂,你这样做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 族长很硬气的挥了挥手:“在这里,我就是法律!来人啊!” “在!”几个身强力壮的老苗人走出来。 族长指着我和王保长说:“把这两个蟊贼,扔到蛇池里面去!” 蛇池?! 我和王保长一听这话,脸都绿了。 蛇池,顾名思义,一个装满蛇的池子。 如果我们被放在蛇池里面,就会被群蛇一口一口慢慢吞噬,如此恐怖的滋味,光是想想就令人全身发软。 王保长扭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两个人的眼神都写满绝望。 那群老苗人拖着我们来到女娲庙后面,但见女娲庙后面有一个大坑,这便是他们口中的“池子”。 十多个老苗人协力合作,呼哧呼哧的将两个机关笼放入大坑里面,然后迅速爬了上去。 这个大坑约莫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放眼望去,但见大坑四周,全是密密麻麻的孔洞,就像蜂巢一样,随处可见半透明的白色蛇皮,夜风一吹,浓郁的腥臭味令人窒息。 这些蜂巢状的孔洞里面,住着数以千计的毒蛇。 我只觉头皮一阵阵发麻,这些老苗人太变态了,居然专门挖了个池子养蛇。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里的老苗人是女娲后裔,女娲本来就是半人半蛇的神,所以自古以来,老苗人都跟蛇有着紧密的联系。村寨里的老苗人,从出生开始,就跟各种蛇打交道。 “王保长!喂——”我看了一眼王保长,只见他呆呆站在机关笼里面,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傻了,一动不动,对我的呼喊也是置若罔闻。 这时候,蛇池四个角上的火盆全部点燃,把这片蛇池映照得如同白昼。 一大群老苗人围在蛇池上面,就像在看热闹似的。 族长走出来,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人,这个人刚刚隐藏在人群里面,我们没有看见。 但见那人的衣着打扮,跟这里的老苗人并不一样,嘴巴尖尖的,眼睛小小的,模样不太好看,从面相来看,绝对是一个奸佞小人。 我不由自主的紧锁眉头,心中暗道奇怪,此人是什么来头?他的衣着打扮,证明他跟我们一样,是从外面进来的。为什么这个外来人,会出现在老苗人的村寨里面?从表面上看,他跟族长的关系还比较融洽。 我们的“落网”,跟这个家伙是否有关呢? 族长问此人道:“罗大师,你果真神机妙算!如果不是你及时提醒,我们老苗人的圣物,今夜就被这两个蟊贼偷走了!” 罗大师?! 神机妙算?! 我惊诧的看向那个人,心中咚咚咚敲个不停,难道说,我们的行踪,竟是被这个罗大师泄露出去的? 可是,这个罗大师是什么人? 我压根就不认识他,他为什么会知道我们的行踪呢? 罗大师双臂一展,人如轻燕,轻飘飘落在蛇池里面,来到我面前。 我盯着他,他也盯着我。 “你是谁?”我紧咬着嘴唇,双目里燃起熊熊怒火。 “幽冥鸡门,罗汉!”这个罗大师直言不讳的报上大名。 我微微一惊,幽冥鸡门?眼前这个罗大师,竟然是幽冥门的人? “怎么又是幽冥门的人?你在这里做什么?”我一听“幽冥门”三个字,情绪立马激动起来,不由自主的往前走了半步,结果猛地被机关笼上的利刺扎中腹部,疼得我退了回去。 “啧啧啧!”罗汉摇了摇头,一脸嘲讽的看着我:“你叫杨程对吧?三清符咒门的小道士?” 我狠狠剜了罗汉一眼,冷哼道:“你倒是把我了解的很清楚嘛!” 罗汉笑了笑,冷傲的说:“听说你最近两年风头很盛嘛,我们幽冥门的兄弟,好几个都栽在你的手里。我原本以为你肯定是个厉害角色,一直摩拳擦掌想要会会你,结果呢?你太让我失望了,跟江湖传说根本不符合,你看看你现在,就像是一直待宰的鸡,怎么跟我斗?” 罗汉这副自信满满的嘴脸,真是令人作呕。 第九百零八章 蛇池(下) 我强忍着心中火气,沉声问道:“今晚这个局是你做的?” 罗汉嗤笑了一下,很得意的说:“不是我做的,难道是你做的?哈哈哈!一个雕虫小技,就让你上了套,你可真是丢尽了三清门的脸啊!” 我闭上眼睛,从头到尾把整件事情连起来想了一遍。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的面色已经冷峻的如同一块寒冰。 我说:“是你们!是你们用黄巢剑,毁坏了酆都鬼城的九泉镇魂碑,导致百鬼夜行,对不对?” “呵呵!”罗汉笑了笑:“怎么?现在才想明白吗?” 我深吸一口气,浑身因愤怒而剧烈颤抖,我几乎是从喉头深处咆哮喊出:“丧心病狂!” 是的,丧心病狂! 幽冥门为了扭转局面,竟然用黄巢剑劈开鬼界大门,搞得百鬼夜行,天下大乱,荼毒生灵,简直毫无人性可言。 人命如草芥,全天下的华夏子民,都是他们争夺江山的棋子。 罗汉一脸轻描淡写的说:“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些死去的人,能够成为我们的垫脚石,那也是他们的荣幸!” “混蛋!我一定会杀了你!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我体内热血沸腾,强烈的杀意涌上心头,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我现在已经让罗汉碎尸万段了。 “杀我?!呵呵!”罗汉带着讽刺的口吻说:“你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还口出狂言要杀我?” 我狠狠瞪着罗汉,眼神如刀。 “可惜了,没有和你正经交过手,你就要去见阎王了!”罗汉留下一抹轻蔑的笑容,纵身跃到蛇池上面。 此时此刻,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在我的大脑里融会贯通。 幽冥门残余的几个混蛋,为了扭转目前的颓势,他们竟然寻找到了传说中的魔剑(黄巢剑),然后前往酆都鬼城,用黄巢剑摧毁了九泉镇魂碑,砸开了鬼界大门,将无数厉鬼放到人间,导致百鬼夜行,天下大乱。 他们心里很清楚,要想修复九泉镇魂碑,就需要前往老苗禁地的女娲庙,寻找最后这一块女娲石。 于是,幽冥鸡门的罗汉早一步来到老苗禁地。 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迷药,竟然取得了老苗人的信任,成为老苗人口中的“罗大师”。 罗汉让族长换走了真正的女娲石,并且布下天罗地网,只要有人来寻找女娲石,就会落入他们的陷阱。 很不幸,我和王保长就是这样栽了跟头。 一阵悠扬的笛声随着夜风飘荡开去,只见那个族长摸出一支青竹长笛,放在嘴边吹奏起来。 我心里打起小九九,妈的,这是死亡进行曲吗?在弄死我们之前,还要给我们吹一首歌? 伴随着笛声,四面八方突然响起嘶嘶嘶的声音,一颗颗花花绿绿的蛇头,从密密麻麻的蜂巢中钻出来,吐着猩红的信子。 我这才恍然,原来族长吹奏的笛声,是指挥蛇群的。 在印度以及东南亚一些国家,有很多耍蛇艺人,这些艺人常常在街边放个背篼,然后吹奏长笛,伴随着笛声,就会有眼镜蛇或者其他毒蛇,从背篼里面钻出来,并且随着笛声的律动而摇曳舞动,就像在跳舞一样,十分神奇。 据传,这是一种古老的控蛇术,也算是一种巫蛊之术,作为女娲后裔,老苗族长会这一手,倒也不足为奇。 不过片刻工夫,数以千计的毒蛇便从四面八方的孔洞里钻出来,然后在土坑里爬行。 毒蛇的数量太多,花花绿绿的缠绕在一起,就像毛线团在地上滚来滚去。 虽然我不怕蛇,但是眼前这一幕,却依然令我头皮发麻。 各式各样的毒蛇从洞里钻出来,源源不绝,眼看着就要填满整个土坑。 群蛇在土坑里面涌动爬行,如同荡漾的水波,难怪这里叫做“蛇池”。 就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另一个机关笼里面,竟然传来了鼾声。 我一下子愣住了,不敢置信的挖了挖耳朵,鼾声?王保长难道睡着了? 我扭头看向不远处的王保长,只见王保长如同一尊雕像,直愣愣的站在机关笼里面,一动不动,然后发出均匀的鼾声,完全没有把眼前的危险当成一回事。 我大感惊讶,王保长可真是天下第一奇人啊,在这样的险境中,他竟然能将生死置之度外,酣然入睡,这是怎样的胸怀,才能有如此气质! 就在我震惊不已的时候,王保长的声音突然从我身后传来:“大师兄,我已经元神出窍了,现在救你出去,你保护好我的肉身,不要被蛇咬坏了,我上去收拾罗汉那个狗杂碎!” 元神出窍?! 我突然想起,之前在红旗村的时候,龙虎双煞上门找我寻仇,那次就是王保长使出了元神出窍的高级法术,才让我们反败为胜。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王保长施展“元神出窍”,今晚是第二次。 我是阴骨童子,自然能看见王保长的“元神”,但其他人是看不见的。 我表面上也没有露出任何异样神色,就看见王保长帮我撬开了机关笼的锁扣,然后王保长悄无声息的爬出蛇池,来到罗汉身后。 这个时候,涌动的蛇潮已经来到我的脚下。 我深吸一口气,一脚踹开机关笼的木门,挥舞着修罗剑,斩飞了脚下的几条毒蛇。 我的举动令上面的人大惊失色,罗汉大声呵斥道:“机关笼的门怎么开啦?快抓住他,别让他跑啦……哎呀……” 罗汉正在大声叫喊的时候,王保长的元神在后面飞起一脚,一下子将罗汉踹入蛇池。 罗汉的身影顿时被蛇潮吞噬了,他惨叫连连,在蛇池里疯狂挣扎翻滚。 我没有理会罗汉,一口气冲到旁边的机关笼前面,用修罗剑斩断锁链,背起王保长的肉身,往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转身便跑。 罗汉的惨叫声令人头皮发麻,在蛇池上空回荡。 但我没有回头,也没有理会他,这种恶魔,根本不值得同情。 第九百零九章 鹬蚌相争 我背着王保长的肉身,飞快的钻进树林。 王保长的元神紧跟在后面:“大师兄,你慢点,别把我的肉身摔坏啦!” 一口气跑了几里地,回头看看,那些老苗人并没有追上来。 我停下来,靠着一棵大树干喘气。 王保长的元神回到自己肉身里面,很快便从“酣然入睡”的状态中醒过来。 元神出窍非常耗费修为,王保长脸色苍白,有些疲惫。 我俩商议了一下,准备明晚再去女娲庙看看,好不容易来到这里,若是不把女娲石带回去,那么这一趟岂不是白来了?而且我们在这里耽搁的这么多天,外面已经不知道是啥情况了。 用王保长的话说:“实在没办法了,为了天下苍生,就算是抢,我们也得把女娲石给抢了!” 我咬着嘴唇点了点头,是呀,为了天下苍生,我宁可得罪所有的老苗人。 我们在树林里面待了一夜,这一夜很安全。 等到第二天夜里,我和王保长又从树林里钻出来,朝着星火点点的老苗寨摸过去。 我们又一次来到女娲庙前面,恢弘的女娲庙依然透露着古老的神圣之感。 我们正准备进入女娲庙,却看见一道黑影从夜色中闪出来,贴着女娲庙的墙角,鬼鬼祟祟溜进女娲庙里面。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两人都露出诧异神色。 刚刚那道黑影的轮廓看上去好生熟悉,王保长说:“好像是罗汉!” 我点点头,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罗汉昨晚不是被王保长踹入蛇池了吗?那个狗杂碎竟然大难不死吗? 王保长疑惑道:“半夜三更的,罗汉偷偷摸进女娲庙做什么?” 我眉头一挑:“女娲石!” 王保长也是一怔:“罗汉也为了女娲石而来?” 我看了王保长一眼:“你说呢?我们如果取到女娲石,就能修复九泉镇魂碑,重新封锁鬼界大门,这样一来,幽冥门的阴谋岂不破灭了吗?所以,幽冥门需要做的,就是不让我们取到女娲石。我猜罗汉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毁坏这最后一块女娲石,让我们永远无法修复九泉镇魂碑!” 王保长恨声骂道:“是啊,这狗杂碎太歹毒了,大师兄,走,咱俩进去收拾他!” “慢着!”我拉住王保长,转了转眼珠子,说:“现在老苗人对罗汉很信任,我们如果就这样贸然冲进去,惊动了老苗人,吃亏的还是我们,到时候罗汉反咬一口,我们还说不清楚!” 王保长有些着急:“那你说怎么办?” 我想了想,对王保长说:“我在这里守着,你去把那些老苗人引到这里来,让他们看清楚罗汉的真面目!” 王保长说了声好,转身跑进苗寨里面。 不一会儿,就听寨子里面人声鼎沸,不时有火光冒出。 王保长风风火火跑回来,后面还跟着一群凶神恶煞的老苗人。 我问王保长做了什么,怎么一下子惊动了这么多老苗人。 王保长一副很骄傲的样子:“没什么,我就放了几把火而已!” “卧槽!”我说:“你小子别引发火灾,把整座苗寨都给烧了!” 王保长说:“放心,我还没那么傻,就是几把小火!” 我和王保长一边说话,一边藏身在女娲庙外面的灌木丛里。 一大群老苗人全副武装跑过来,将女娲庙门口围堵得水泄不通。 这时候,刚才那道黑影正好从女娲庙里走出来。 我们一看那道黑影,果然是罗汉无疑。 昨晚掉入蛇池以后,应该是被老苗人给救了,不过即使如此,罗汉也遭受重创,遍体鳞伤,体无完肤,尤其是他的脸庞,到处都是蛇牙留下的痕迹,坑坑洼洼,已经被毁了容,看上去狰狞可怖。 此时,罗汉的手里拿着一块五彩流光的石头,正是供奉在女娲庙里的女娲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五彩石。 看来我们的猜测没有错,罗汉果然是为了女娲石而来。 罗汉满脸愕然,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多老苗人堵在女娲庙门口,然后亲眼看见他偷盗女娲石。 那些老苗人也愣住了,他们也没有想到,他们口中的“罗大师”,居然才是真正的偷盗者。 双方对持了约莫半分多钟,人群分开一条道,老族人神色冷峻的走到女娲庙门口,指着罗汉喝问道:“罗大师,你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罗汉的脸色渐渐变得阴冷,他没有说话,而是默默把女娲石揣入自己的衣兜里面。 老族长非常气愤的怒吼道:“那是我们老苗人供奉的女娲石,为什么会在你的手上?” 罗汉见事情败露,也没有过多的狡辩,反而摆出一副丑陋的嘴脸,冷冷说道:“这块女娲石,本就不应该留在世上!滚开,别挡着爷的路!” 罗汉一甩衣袖,两把造型奇特的兵器从袖口里滑出来。 他的两把兵器,竟然是两只“鸡爪子”。 但是这鸡爪子打造的非常锋利,而且上面的“指甲”相当尖锐,可劈可砍,可捅可刺,实在是刁钻古怪的紧。 面对罗汉的威胁,老族长没有示弱,反而踏前一步,喝斥道:“你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们就不应该相信你的屁话!这里是我们老苗人的地盘,怎么可能让你带走我们老苗人的圣物?” 老族长双臂一振,那些老苗人齐刷刷举起手里的武器,一个个神色冷峻,摆出要跟罗汉拼命的架势。 罗汉冷声道:“哼,老东西,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老族长一脸冷肃的说:“老苗人骁勇善战,从来不惧生死,为了守护女娲娘娘,守护女娲圣物,我们这些老苗人就算肝脑涂地,也在所不辞!所以,今晚我倒要看看,你是如何让我们吃下这杯罚酒的!” 罗汉恨声道:“老东西,就你他妈的最聒噪,我第一个就宰了你!” 看见双方剑拔弩张,王保长悄悄对我说:“大师兄,你这招借刀杀人实在是妙啊!” 我说:“不会用成语就不要乱用好不好?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这叫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别出声,好好当一个渔翁吧!” 第九百一十章 大开杀戒 “呀——” 只听一声怪叫,罗汉身形一纵,挥舞着精钢铸造的鸡爪子,凌空扑向老族长。 老族长是这群老苗人的主心骨,罗汉很聪明,如果能够率先杀死老族长,那么剩下的老苗人失去主心骨,群龙无首,很快就会乱了阵脚,他也就有机会逃出生天。 两个老苗人一左一右闪身挡在老族长面前,同时举起苗刀,挡住了罗汉的鸡爪子。 但听咣当声响,苗刀上面飞溅起两团火花,罗汉腾空翻转落回女娲庙门口。 两个老苗人蹬蹬蹬后退三步,面上气血翻涌,但还是硬生生扛了下来。 这两个老苗人都是身体精壮的汉子,打着赤膊,肌肤黝黑发亮,肌肉的线条也很有美感,一点都不输给专业的健身人士。 这两人应该是老族长的贴身护卫,死死护着老族长。 老族长发一声喊,几十上百号老苗人齐声响应,如同潮水般涌向女娲庙门口,看那阵势能把罗汉吞没了。 罗汉也是发了狂,出手毫不留情,如同一头猛虎,冲入羊群之中,大开杀戒。 刹那间,但见血光飞溅,染红了女娲庙的台阶。 这座庄严神圣的女娲庙,今夜,注定将被鲜血浸染。 罗汉手里的鸡爪子,飞旋出一个又一个雪亮的光圈,那些老苗人一时间无法近身,但凡想要靠近他的人,都被光圈劈翻在地上。 惨叫声不绝于耳,不过顷刻工夫,便有好几个老苗人命丧罗汉的鸡爪之下。 这些老苗人虽然骁勇善战,但比起罗汉而言,还是要差了许多,双方的战斗实力相差还是比较悬殊的。 但罗汉的处境也不是非常乐观,毕竟他只是单枪匹马,再怎样厉害的修为,也不可能做到以一敌百。老苗人这边就算是慢慢耗时间,也能把罗汉给耗死了。不过那样一来,老苗人也将付出比较惨重的代价。 所以这场战斗,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掉进蛇池都没有死,说明罗汉还是相当厉害的一个角色。 此时此刻,老族长估计连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昨夜就不该救他,让他被群蛇吞噬算了。 夜风习习,血腥味四处弥漫。 罗汉的身影在人群里面来回穿插,一个老苗人挥刀冲上去,却被罗汉灵敏的躲过。与此同时,罗汉回手一甩,鸡爪子勾住那个老苗人的后衣领,猛地将老苗人拖到自己面前,然后另外一只鸡爪子划破了老苗人的脖子。 老苗人倒在地上,浑身抽搐着,鲜血从脖子里疯狂流出来,很快染红了地面。 旁边一个老苗人,眼见同伴惨死,立刻红了眼睛,怒吼着扑向罗汉。 罗汉矮身避开,鸡爪子从那个老苗人的腹部一闪而过。 老苗人的身体一下子僵硬了,直愣愣的站在那里,不敢置信的低下头,看见一道红线自腹部两边蔓延,然后扩大成一道血口子,鲜血混合着零碎儿瞬间喷发出来,同时喷出来的,还有一副血淋淋的肠子。 老苗人缓缓跪在地上,想要把肠子塞回肚子里面,却始终无法塞回去,塞着塞着就扑通倒在地上死掉了。 如此血腥可怕的一幕,吓得后面的老苗人都不敢上来了。 罗汉站在那里,嘿嘿狞笑着,然后很变态的举起鸡爪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上面的鲜血。 罗汉指着老族长说:“老东西,给脸不要脸,今晚老子便把你们这座苗寨,屠个干干净净,然后一把火,将你们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 老族长气得浑身发抖,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个盒子,非常愤怒的说:“口出狂言,看看你能不能从七彩蜈蚣的口下活命吧!” 七彩蜈蚣算是老族长压箱底的宝贝,毒性仅次于金蚕蛊,昨晚我和王保长,差点就着了七彩蜈蚣的道儿。 一旦放出七彩蜈蚣,相信罗汉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份。 岂料,在众人期盼的眼神中,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空的?! 是的,空的,盒子里面是空的,哪里还有七彩蜈蚣的踪影? 老族长愣住了,身后的那些老苗人也愣住了,我和王保长也愣住了,盒子里的七彩蜈蚣怎么会不见了呢? 就在老族长目瞪口呆,失魂落魄的时候,罗汉却仰天大笑,笑的非常疯狂。 然后,就看见罗汉也从衣兜里面摸出了一个盒子。 盒子打开,七彩流光在黑夜里十分耀眼,嗡的一声,一只七彩蜈蚣从盒子里飞出来,在罗汉身边盘旋飞舞。 老族长愣住了,所有的老苗人也愣住了,我和王保长也愣住了。 王保长说:“怎么这个混蛋手里,也有一只七彩蜈蚣?” 我说:“七彩蜈蚣只有一只,老族长的七彩蜈蚣,被罗汉偷走了!” 王保长皱眉道:“奇怪,这种蛊虫,不是应该认主的吗?” 老族长叽里呱啦的念着咒语,想把七彩蜈蚣召唤回来,但是那只七彩蜈蚣根本就不听他的使唤。 看着满脸焦急的老族长,罗汉轻蔑的笑了笑:“我已经用我的精血饲养过它了,所以现在,我是它的新主人。这七彩蜈蚣不是你们炼制出来的吗?那今晚,就让你们自己尝尝七彩蜈蚣的滋味吧!哈哈哈!” 罗汉伸手一指,那只七彩蜈蚣嗡嗡嗡的振动翅膀,朝着人群飞过去。 那些老苗人自然深知七彩蜈蚣的毒性,一个个吓得面无血色,转身夺路狂奔,刹那间便乱了阵脚,陷入极度的恐慌和混乱。 面对此情此景,老族长没有办法,他勇敢的挺身而出,伸出双手挡在人群前面。 但是,那只七彩蜈蚣好像并没有认出他这个老主人,依然向他飞了过来。 那些老苗人急得大喊:“族长,快回来!族长!”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我甩出一张火龙符,凌空挡在七彩蜈蚣前面,将七彩蜈蚣逼退回去,救了老族长一命。 罗汉猛然一惊,厉声大骂:“妈的,什么人?!” 我和王保长同时从草丛里面激射而出,扑向罗汉,同时骂道:“我是你姥爷!” 第九百一十一章 大火龙 其实,我们刚才确实是想借老苗人之手,铲除罗汉这个混蛋。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们原本想一直坐在旁边当渔翁,但是眼前的局面,却没有按照我们的想象来进行。 首先,老苗人根本不是罗汉的对手,被罗汉一通劈柴砍瓜般的屠杀,死伤惨重,这已经让我和王保长有些内疚了,毕竟这场战斗是我们故意引发的,老苗人的伤亡我们也有责任,如果不是我们把老苗人引到女娲庙,老苗人也不会知道罗汉偷走了女娲石,这场血战也就不会发生。 其次,老苗人压箱底的秘密武器“七彩蜈蚣”,居然出现在了罗汉手里。 罗汉这个人,原本就是个坏到极致的魔鬼,现在七彩蜈蚣在他手里,他肯定会将苗寨里的老苗人,屠个干干净净。 而老苗人这边,连七彩蜈蚣都没有了,更不可能是罗汉的对手,等待他们的,只有鲜血的洗礼。 所以在老族长生死存亡之际,我和王保长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此时此刻,说句心里话,我们已经没有想过这块女娲石,最后是否会落在自己手里。 我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帮助老苗人对抗罗汉这个恶魔,减小老苗人的人员伤亡。 罗汉退后两步,七彩蜈蚣飞回去,停在他的手背上。 罗汉冷冷看着我们,那张被毒蛇“洗礼”过的脸庞,像极了一张鬼脸,哪里还有半点人样。 而他之所以会变成这副模样,全拜我和王保长所赐。 不过,我们也不会同情他,是他先想致我们于死地,我们不过是反击而已。 我们的出现,令那些老苗人也怔住了,所有人都看见,刚才在千钧一发之际,是我们冲出来救了老族长。 估计那些老苗人都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我们会帮他们对付罗汉? 王保长拔出桃木剑,指着罗汉骂道:“老天真是瞎了眼,没曾想到你这个混蛋居然还活着!” 罗汉看着我们,两只眼睛里飘荡着森冷的雾气,我们很清楚,罗汉心里,肯定把我们恨到了骨子里。 罗汉咬牙切齿的说:“今晚是你们两个玩的把戏对吧?好!很好!本来我还想着收拾了这群苗蛮子,再去找你们,你们现在主动送上门来了,正方便我一块儿把你们收拾了!” “呸!”王保长啐了口唾沫:“收拾我们?好大的口气!也不撒泡尿照照你现在的样子!” 王保长这句话,一下子点燃了罗汉心中的怒吼,罗汉冲我们咆哮道:“我的样子?我之所以会变成这副模样,都是你们害的!今晚,我要把你们的脸,慢慢,慢慢抓得稀巴烂!” 罗汉手臂一扬,挥舞着鸡爪子冲上来。 与此同时,停留在他手背上的七彩蜈蚣,也嗡的一声腾空飞起,跟着他冲上来。 我和王保长早有默契,我们分头迎了上去,王保长迎向罗汉,我迎向了那只七彩蜈蚣。 王保长跟罗汉缠斗在一起,别看王保长手里拿着的是一把桃木剑,但是这把桃木剑也算是一把神剑,无论罗汉的鸡爪子如何锋利,都斩不断王保长的桃木剑。 我没有工夫去关心王保长,我所面对的七彩蜈蚣,那才是最恐怖的存在。 我宁愿对付罗汉这样的高手,也不愿跟七彩蜈蚣对上头。 即使被罗汉的鸡爪子抓一下,也不会至死,但是被七彩蜈蚣咬中一下,立马就得交代在这里。 我不敢托大,对着七彩蜈蚣扔出一张火龙符。 七彩蜈蚣吃过暗亏,这次早有准备,灵巧避开。 但我也早有准备,一口气甩出三张火龙符。 三张火龙符同时燃烧,变成三条小火龙,首尾相连,组合成一条大火龙,盘绕着七彩蜈蚣上下翻飞。 七彩蜈蚣跟火龙凌空斗法,一时半会儿僵持不下。 火龙符的燃烧时间有限,眼看火焰渐渐低弱下去,我灵机一动,祭起一张疾风符。 咒语落下的瞬间,一股旋风平地而起。 旋风包裹着火龙,仿佛给火龙注入了新的活力,火龙一下子气势大涨。 在疾风符的辅助下,火龙不仅燃烧的更加旺盛,而且旋转飞舞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完全演变成了一道火旋风,将那只七彩蜈蚣笼罩在里面。 一阵疾风烈火过后,火龙消散,七彩蜈蚣也被火龙烧成了飞灰。 夜风吹过,一缕黑烟飘散,七彩蜈蚣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长吁一口气,面上露出欣喜之色。 这时候,就听王保长在不远处叫我:“大师兄,快来帮忙,这个下流胚子,专门摸我的屁股!” 我转过身,袖口一甩,亮出寒光闪烁的修罗剑。 此时,正好有半弯月牙从云海里升起,修罗剑反射着月光,杀气凛然。 我怒吼一声,右手倒提着修罗剑,朝着罗汉疾奔而去。 剑尖贴着地面划过,发出滋滋声响,在地面上留下一道炫目的银光。 “去死啊——” 在距离罗汉还有三米远的地方,我高高跃起,双手紧握剑把,修罗剑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在月光的映照下,对着罗汉当头劈落。 我和王保长根本不需要言语的交流,就能做到默契的配合。 在我出手的同时,王保长也朝罗汉扑了过去。 罗汉只能左手挡住王保长的进攻,腾出右手来招架我。 显然,罗汉低估了修罗剑的威力,也低估了我的战斗力。 我双手握剑,而且又有冲击之势和下落之势的加持,这一剑的力量自然非同小可。 而罗汉仅用一只手,怎么可能挡住我的攻击?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罗汉右手的精钢鸡爪,被修罗剑瞬间劈成两半,歪斜着插在地上。 罗汉虎躯巨震,整条右臂已经失去了知觉,惶恐的向后退开。 王保长趁此机会,用桃木剑挑飞了罗汉左手上的鸡爪子,罗汉两手空空,直接被我们卸掉了兵器。 不等罗汉回过神来,我飞起一脚踹在他的后背上。 罗汉凌空飞出去,以一个狗啃泥的姿势扑倒在地上,正好落在距离那些老苗人不远的地方。 那些老苗人见状,发一声喊,几十人冲上去,瞬间就把罗汉的身影吞没了。 第九百一十二章 赠予 苗寨中央,有一块空地。 据老族长所说,平日里,这块空地是老苗人聚会的广场,每到逢年过节,村寨里的老苗人都会聚集在广场上,点燃篝火,载歌载舞,好不热闹。 但是今夜,这个原本充满欢声笑语的广场,却成了一个停尸场。 冰冷的地面上,整齐摆放着十多二十具尸体,尸体用草席包裹着。 广场四周点着许多火把,火光把广场映照得如同白昼。 村寨里的所有老苗人都出来了,男女老少,把广场围得水泄不通。 人们的心情很沉重,脸上写满悲痛之色。 那些死者的家属,呜呜咽咽的哭泣着,不停地擦拭着眼泪。 老族长换上一件黑色长袍,戴上一张阴阳面具,在这些尸体面前走来走去,口中一直念念有词,我和王保长也听不懂。 不过我们能够看出来,老族长这是在进行传统的葬礼仪式。 一碗鸡血端上来,老族长左手端碗,右手用食指蘸着鸡血,在每具尸体的眉心中央,画了一个古老的符咒图案。 做完这一切,老族长显得很疲惫。 广场中央很快点燃熊熊篝火,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也照亮了整座苗寨。 那些死者的家属走进广场,相继把那些死者,抬进火堆,滔天烈火,很快就把那些死者吞噬了。 广场上一片哀嚎之声,有几个老苗人手捧长长的牛角号,吹奏出沉闷悠长的声音。 牛角号的声音在广场上空久久飘荡,在群山之间萦绕不绝。 天色渐渐亮起,我和王保长作为座上宾,坐在老族长的吊脚楼里。 晨曦从窗外斜照进来,矮几上的羊奶酒飘散着热烟。 老族长是苗寨里身份地位最高的人,他所居住的吊脚楼,也是寨子里面最气派的一座房子,这里既是他起居的地方,也是他主持会议,谈论村中事务的工作地。 老族长做了个请的手势,在我们对面盘膝而坐。 我和王保长各自端起面前热气腾腾的羊奶酒,吹了吹热烟,抿了一口,口感很好,羊奶的细腻和酒的香味完美混合在一起,顿时让整个身心都变得温暖起来,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往外透着热气。 王保长咂了咂嘴巴,只说了一个字:“爽!” 老族长端起羊奶酒,亲自跟我们敬酒,并且跟我们致歉,说之前听信了罗汉的谗言,差点误杀我们,实在是抱歉。万万没有想到,罗汉才是觊觎女娲石的罪魁祸首。也幸亏我和王保长出马,不仅留住了女娲石,而且还保住了全村人的性命。 “我代表所有村民,向二位道长表示感谢!”老族长匍匐跪地,对着我们拜了三拜。 “族长快快请起!”我和王保长赶紧将老族长搀扶起来。 外界盛传老苗人凶悍野蛮,把老苗人居住的地方形容成“禁地”,我觉得都是一种歧视和误解。在我深入了解之后,我发现老苗人其实非常的热情大方。对于朋友,他们绝对是肝胆相照,所谓的凶悍野蛮,不过是针对敌人而言。 而之所以会有“禁地”的说法,那也是老苗人不希望外面的人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每个人,甚至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有的人喜欢车水马龙的大都市,有的人就喜欢宁静怡人的乡村田野,有的人喜欢高楼大厦,有的人喜欢青山绿水,有的人喜欢花花世界,有的人喜欢世外桃源。 老苗人世世代代坚守在这里,也许是出于一种信仰,出于对女娲的信仰。 在交谈之中,老族长跟我们讲了很多关于女娲娘娘的故事。 尤其说到老苗人来历的时候,老族长相当的自豪,他说:“你们知道吗?女娲娘娘当初创造人类的时候,捏出来的第一个泥人,就是我们老苗人的祖先!所以普天之下,只有我们老苗人,才是真正的女娲后裔!” 既然大家已经坐在一张桌子上,我也坦诚相对,把我们这次来女娲庙的目的,一五一十的讲给老族长听,尤其是讲到天下大乱,百鬼夜行的时候,更是添油加醋了一番,声情并茂,极富感染力,差点都把自己给感动哭了。 听闻我的讲述,老族长果然眼眶泛红。 老族长叹了口气:“我一直窝在这大山深处,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若不是听杨道长讲述,我还不知道外面已经天下大乱了!” 我点点头,一脸诚挚的说:“是的,所以我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想用这最后一块女娲石,修复九泉镇魂碑,重新封印鬼界大门,这也是我们人界唯一的希望!” 老族长一脸正色的说:“我们老苗人,虽然极少跟外界接触,但我们也是人类。虽然我不懂得天下苍生这样的大道理,但我知道,女娲娘娘创造的人类世界,绝对不能让鬼界做主。倘若女娲娘娘在世,她也绝不会忍心看见华夏大地生灵涂炭! 这最后一块女娲石,虽然是我们老苗人的圣物,但是如果能够拯救天下苍生,我们非常愿意将其赠予杨道长。 我相信,女娲娘娘在天上,也会赞同这个决定!” 老族长一边说,一边从袖口里摸出一个小方盒。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头,表面有五种颜色的彩光在流转。 晨曦照在石头上面,泛起更加美丽的光晕。 我点点头,向老族长表示诚挚的谢意,然后小心翼翼收起这块女娲石。 这块小小的石头,承载着人界的全部希望,我捧在手里,感觉有千斤之重。 老族长说:“杨道长言重,该说谢谢的是我们,如果没有杨道长,我们这些老苗人,昨晚就已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杨道长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恩人提出的请求,我们怎么能够拒绝呢?” 顿了顿,老族长又说:“况且杨道长胸怀天下,以天下苍生为己任,自己甘愿以身犯险,寻找女娲石,光这份气魄和胆量,就足以令人佩服和崇拜!” 我们在老苗寨休息了一天,除了看山看水看风景以外,就是吃吃喝喝,对酒当歌。 尤其是晚上,广场上点燃篝火,热情的老苗人,邀请我和王保长一起载歌载舞,火光映红了我们的脸,空气中飘荡着令人沉醉的酒香,优美的苗族山歌在大山里飘荡,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真正的幸福。 看着眼前这一幕幕幸福的画面,我的心中更加坚定了守护华夏的决心和信念。 第九百一十三章 赶 翌日,我和王保长离开老苗寨。 老族长专门安排一个年轻力壮的少年,带着我们走一条隐秘的山路,绕开那可怕的迷人凼,走出了老苗禁地。 少年告诉我们,这条隐秘的山路只有他们老苗人才知道,外人想要进来,必须闯过迷人凼这个天然屏障。 我想起迷人凼里的那些食人蛭,就问苗族少年,那些食人蛭是不是他们喂养的。 少年说是,而且还定期投食蛊毒,所以那些食人蛭才会长得又大又凶猛。 我想了想,终究忍住了,没有告诉少年,迷人凼里面的那只母蛭,都已经被我和王保长给灭了。 王保长皱起眉头,说:“你们喂那恶心玩意儿做什么?” 少年说:“在很久以前,这边的部落和民族经常发生战乱,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迷人凼显然是不够的,正好迷人凼里盛产这种水蛭,所以我们的祖先就用蛊毒和牲口喂食这些食人蛭,让这些食人蛭成为我们的守护者!” 我点点头,这个道理浅显易懂,就像我们在家门口埋上地雷,不让敌人靠近一样,这些食人蛭,就是老苗人家门口的地雷,一踩就炸。 离开老苗禁区,我和王保长回到了过夜的山坳。 那辆千疮百孔的越野车还停在那里,这大山深处人迹罕至,没有人会来到这里,所以我们的越野车原封不动的停在那里。 这两天外面的天气好了许多,没有之前那样的浓雾,我们开着越野车,一路咣当咣当回到大山加油站。 加油站老板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们,不敢相信我们是两个大活人,伸手戳了戳我的胸口,又戳了戳王保长的脸颊,惊讶的说:“你们……竟然……活着回来了?” 王保长摸了摸脸,得意的说:“那是!早就跟你说过,我们哥俩的命硬得很呢!弄几个好菜,今晚咱们好好喝一盅,我他娘的这两天都快饿脱相了!” 加油站老板和我们一人拥抱了一下,满怀激动的做饭去了。 我的心里流淌着暖暖的感动,人生旅途上,能够得到来自陌生人的关怀,真的是一件很温暖的事情。 也正因为人世间有这些事情的存在,才更加让我坚定守护家园的决心。 人性本善。 我永远相信,这个世界没有谁是天生的恶魔。 所谓恶魔,都是被一些人和事逼成了魔。 如果人世间,多一份关怀,多一份温暖,没有那么多的戾气和怨念,天下间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魔”。 天色擦黑,我们又在房间里,围着火炉坐下。 今天,火炉上挂着烤鸡,还有云南特产的火腿肉。 我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回想起这一路的经历,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当然,我们不可能跟老板说实话,关于“女娲石”的事情,他们这些凡夫俗子是不会明白的。 我还是坚持之前的谎言,说我们是旅游杂志的摄影师,也讲了迷人凼,讲了老苗寨,反正没有讲女娲石。 老板听到老苗寨里如梦般的原始风光,非常好奇,让我们把拍的照片给他看看。 我皱了皱眉头,我们本来就不是什么摄影师,一路上差点连小命都丢了,哪里还有心情拍照啊? 但是如果拿不出照片,老板肯定知道我们在忽悠他,感觉有些伤害我们之间的友情。 幸好在说谎这个行当里面,王保长是一流的,嘴巴一张,火车就轰隆隆的驶来了。 王保长一本正色的说:“照片?还照片呢!我俩在迷人凼的时候差点都死了,后来侥幸保住了小命,但是摄影器材全都丢了,沉在了满是食人蛭的沼泽地下面,怎么找得回来?哎,不说还好,一说我心口就痛,我们路上最少拍了上千张照片,说没就没了,回去还不知道怎么跟杂志社交差呢?而且还把昂贵的摄影器材弄丢了,都没钱赔偿,估计要被炒鱿鱼啦!” 我扭头看了一眼王保长,大爷的,这张口就来的工夫,完全可以去当说书匠人了。 王保长冲我眨巴眨巴眼睛:“师兄,干酒啊!” “干!!”我端起酒碗。 老板也端起酒碗:“来,今晚必须喝醉,你们真是幸运,这些年我见过那么多人进去老苗禁地,唯独只有你们两个活着出来了!” 吃饱喝足,美滋滋睡了一觉,第二天起床跟老板告别。 我给老板留了一笔钱,当做昨晚招待的感谢费。 但是老板死活不肯收,他说把我们当朋友,请朋友吃顿饭是小事,如果我们还能记得他这个朋友,以后有机会,就回来看看他,三个人再一起喝顿酒。 说着说着,老板竟然红了眼眶。 老板孤家寡人,一个人坚守在这大山深处,一年都难得碰上几个人,也几乎没有朋友,所以在他的内心深处,我能感受到,他真的把我们当成了朋友。 我和王保长告别了老板,开着越野车,经过两天颠簸,回到了文山市区。 我们的车非常拉风,沿路吸引了不少群众的眼光。 越野车破成这个模样,没办法继续赶路,只好找了个修理厂,让他们夜以继日的赶工,终于把车上的窟窿全部补上,然后我和王保长开着车,马不停蹄的朝着酆都鬼城飞驰而去。 路上的时候,我接到古天的电话。 这些天在大山里转悠,手机没有信号,也没有电源。 这都是回到文山市区以后,才重新开启了手机。 电话那头,古天的声音有些焦急,问我情况怎么样,这么多天,有没有搞到女娲石。 听到我说女娲石在我身上,古天才长吁了一口气。 我听古天焦急的口吻,就知道外面情况不妙。 我问古天:“现在外面情况怎么样?” 古天说:“乱!就一个乱字!我都几天几夜没有合过眼了!现在外面乱的不成样子,酆都鬼城都快沦陷了,第七局的兄弟们,已经有好几批赶过去支援了!” 我点点头,对古天说:“放心,女娲石已经在我这里,让兄弟们再坚持一两天,我已经披星戴月的赶往酆都城了!” 第九百一十四章 渡船 酆都。 民间又称“酆都鬼城”。 因为整座城池,都是仿造阴曹地府修建的。 但鬼城里面,住的并不全是鬼。 这里是人界和鬼界的“交通要道”,所以这里人鬼共处,一半是人,一半是鬼。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边境口岸,两国人民在口岸通商贸易,相互往来。 原本,每天往来的人数都是有严格限制的,对于往来人的身份也是要严格审核的。 但是突然有一天,口岸被冲破了,邻国的大量不法分子冲破防线,涌入我国,造成我国的社会动荡。 为了社会稳定,我国必须要把这些不法分子赶回老家,还要重新修筑口岸防线。 夕阳摇摇欲坠,缓缓沉入长江。 王保长指了指长江对岸的山头:“对面就是酆都鬼城了!” 站在江边远眺,但见夕阳笼罩下的酆都鬼城,一片死气沉沉。 若想前往酆都鬼城,就得乘船渡江。 渡口停泊着好些船只,但是船上都没有船夫。 我和王保长觉得奇怪,看见距离码头不远处有一家小小的副食店,于是假装过去买烟,实则是想跟老板打听下情况。 老板是个干干瘦瘦的小老头,长得就像一截干豇豆。 听说我们要去对面的酆都鬼城,干豇豆立即变了脸色:“二位这是不要命了么?现在是特殊时期,你们居然还敢去酆都?” 我故意装作很诧异的样子,问干豇豆:“为什么不能去了呢?” 干豇豆说:“据说鬼城里面,那块用来镇压厉鬼的九泉镇魂碑,被别有用心的人摧毁了。九泉镇魂碑一毁,相当于打开了鬼界的大门,无数的孤魂野鬼从鬼界跑出来,现在的酆都鬼城里面,可能没几个活人喽!” 我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这么严重?” 干豇豆说:“可不是吗,以前酆都鬼城很出名的,每天都有很多外地游客慕名而来,你看看现在,哪里还有人?连本地人都跑了不少,你们这包烟,都是三天以来,我第一次开张!” 干豇豆一边说,一边叹息摇头。 “那你怎么不跑?”王保长问。 “跑?往哪里跑?我又没有子女在外面,一个人跑去哪里?再说了,这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索性也就不跑了!”干豇豆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腿。 我们这才发现,干豇豆的右腿是义肢。 我抽出一支香烟点上:“老板,我们去酆都鬼城有急事,能帮我们找一个船夫吗?” 老板说:“你们还真是不怕死!不过嘛,渡船的船夫可能找不到了,一些船夫都跑了,还有一些船夫躲在家里不肯出门,酆都鬼城出了那么大的事情,谁还敢在这里渡船?当真是挣钱不要命了么?” 我们缠着老板,帮我们连续拨打了几个船夫的电话,有人没有接电话,有人接起电话,听闻老板说明来意之后,连声拒绝,忙不迭挂了电话。 老板放下电话,对我们说:“喏,你们也看到了,出再高的价钱,也没人愿意接这活儿!” 我和王保长来到江边,一路东张西望。 王保长突然拍着我的肩膀说:“哎,渡船,那里有一艘渡船!” 我抬头一看,就看见江面上缓缓驶来一艘渡船。 心头一喜,这是个不怕死的主,现在还敢在江面上跑船,给他一些钱,他应该能送我们过江。 等那艘渡船来到近处,我觉着这艘渡船有些奇怪。 船舷表面涂抹着黑漆,看上去黑沉沉的一片,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 但是附近已经没有其他渡船了,确切的说,是没有其他船夫可以开船了。 我们又着急赶到对面的酆都鬼城,所以心里也没在意,等到渡船来到码头边上,我和王保长一溜烟就上了船。 船舱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人,死气沉沉。 河风一吹,耳畔飘来叮叮当当的清脆铃声。 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船舱四周挂满了黄色的铜铃,风一吹,那些铜铃就会发出声音。 “有人吗?”我喊了一嗓子。 一个穿着黑衣黑裤的老头从后面船舱走出来,他佝偻着背,一副皮包骨头的样子,衣服仿佛都是挂在他身上的,空空荡荡。 “找谁?”老头的声音很低沉,带着一丝沙哑,有种饱经沧桑的感觉。 “你是船老大吗?我们要乘船过江!”我对老头表明来意。 老头瞟我一眼:“小子,看你们不是本地人吧,难道不懂这里的行船规矩?” 行船规矩? 行船还有什么规矩? 我和王保长怔怔地看着老头,问他有什么行船规矩,老头指了指外面渐渐黑沉下来的天空:“日落之后不过江!” 日落之后不过江? 这是什么破规矩! 我问老头为什么会有这种规矩,老头指了指滚滚奔流的长江水,口吻冰冷的说:“这里是酆都,天黑以后,这水下会有不干净的东西!” 我微微皱起眉头,不干净的东西?水鬼吗? 王保长拔出桃木剑,杵在地上,不以为然的说:“管他有什么劳什子东西,爷爷这把桃木剑,都能将他打趴下!船老大,我们有急事,今晚必须得过去,你需要多少钱,开个价吧?” 老头看了看王保长,又看了看我:“我已经好心提醒过你们,你们还是坚持要过江吗?” 我点点头,王保长也点点头。 “好,这是你们自己的选择,待会儿如果出了什么事,可别找我!”老头撂下这句话,转身走进驾驶舱。 王保长看着老头的背影对我说:“嘁,装得神神秘秘的,无非就是想抬高一下价格嘛!” 我说:“现在是特殊时期,有人还能这样卖命挣钱,多给他一些也无所谓!” 王保长摸了摸衣兜,打开钱夹子数了数:“呃,我这还有一千块现金!” 我原本以为王保长要豪爽的给付一千块,结果王保长抽出其中九张百元大钞,揣回衣兜里面,屈指弹了弹最后一张百元钞票:“两个人过江,一百块,应该不少了!” 第九百一十五章 白蜡烛 “觉不觉得这艘渡船有些奇怪?”我问王保长。 河风吹乱王保长的头发,王保长伸出手指,梳理了一下发型,回头问我:“不就一艘船吗,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摇摇头,望着江面上摇曳的残阳倒影:“不知道,说不上来,直觉吧,就是觉得很奇怪!” 刚说完这话,无意间回头一瞥,就发现那个老头悄无声息的站在我们后面。 王保长吓了一跳:“船老大,你干嘛呢,一点声音都没有!” 老头拎起三刀黄纸,放在我们面前,冷冷叮嘱道:“出发之前先烧一刀黄纸,行驶到江面中央的时候再烧一刀,最后靠岸的时候再把剩下的一刀烧了,听明白了吗?”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好奇的问。 “哪里来得这么多为什么?我之前跟你说过,上了我的船,就要听我的招呼,反正你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就是了!如果不按照我的吩咐做,那就下船!”老头的口吻很生硬,容不得我抗拒。 “古里古怪的!” 我嘴里虽然犯着嘀咕,但双手也没闲着,还是按照船老大的安排,烧掉了一刀黄纸。 河风一吹,灰烬漫天飞舞,最终全部落在长江里。 我知道跑船的人都有很多奇怪习俗,刚才老头说天黑以后,水下会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些黄纸应该便是烧给那些东西的吧。 “船老大,黄纸烧完了,可以开船了吧?”王保长冲着驾驶舱里大喊。 我们现在心急如焚,一心只想着快点赶到酆都鬼城。 “叫我徐伯!”老头又从驾驶舱里走出来,递给我一支白蜡烛。 我诧异地问他这是干嘛,徐伯点燃蜡烛,让我拿稳了:“待会儿开船之后,就把蜡烛给拿好了,千万别弄熄了,一直要拿着过江,听明白了吗?” 拿着蜡烛过江? 这又是什么古怪规矩? “徐伯,难道你的船灯坏了,让我拿着蜡烛给你照明?”我半开玩笑地说。 谁知道徐伯脸色一板,很严肃地说:“记住,这是保你性命的东西,如果熄灭了……哼哼!” 徐伯冷哼两声,掉头便走。 我忍不住问他:“如果熄灭了会怎样?” “会死!”徐伯的回答简洁有力,震得我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我看了看手里的白色蜡烛,突然涌起莫名的恐惧,蜡烛熄灭了,我就会死? 我看了一眼王保长,默默地把白色蜡烛交到王保长手里。 王保长怔了怔,随即又把蜡烛递回我的手里;“那老头故弄玄虚,我才不相信他的屁话呢。也不看看我们是什么身份,这也能唬住我们吗?” 突突突! 徐伯发动渡船,临行之前他再一次跟我叮嘱:“路上不要东张西望,把蜡烛拿稳,无论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都不要说话!” 我把徐伯的交代一一记在心里,看徐伯一脸认真的样子,我都忍不住紧张起来。 我在船舱里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蜡烛,这就是一支普通的白蜡烛,但稍稍有些特别的是,这支蜡烛的表面竟然雕刻着密密麻麻的奇怪图案,如同蝌蚪状,看上去像是符咒,反正鬼气森森的,即使燃烧着,拿在手里仿佛也有丝丝寒意。 最后一缕残阳消融在江面上。 夜幕降临,天上乌云沉沉,可能是酆都城里的鬼气太重,连天上的月亮也害怕的藏了起来,耳畔只听得渡船的发动机声响,在夜里格外清晰。 船舱里没有灯,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船头亮着一盏孤零零的照明灯。 蜡烛静静燃烧着,烛火在晚风里轻轻晃动。 我左手拿着蜡烛,右手掌心窝起来护住烛火,挡住吹来的风。 这个姿势保持久了,双手又酸又痛,真他娘的累。 四周挂着的铜铃叮叮当当的响着,搞得我心慌意乱,船舱里的气氛说不出的诡异。 渡船渐行渐远,不知道是不是入夜的原因,我感到一丝丝凉意。 刚开始只有一点点,到后来越来越冷,坐在对面的王保长竟忍不住打起了冷颤,还能看见从他嘴里呵出的冷空气。 王保长使劲搓着手:“真他娘的怪了,怎么会这么冷呢?” 现在已是春夏交替的季节,按理说,气温不可能有这么低。 唯一的解释是,阴气! 我扭头看向船舱外面,就看见一大团一大团氤氲的阴气,在江面上翻涌,从四面八方朝着渡船笼罩而来。 “好重的阴气啊!”王保长脱口说道。 王保长话一出口,我的心里便咯噔了一下,糟糕!徐伯刚才告诫过我们,乘船途中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不能说话的。 但是,王保长却把徐伯的叮嘱抛之脑后,忘到爪哇国去了。 就在这时候,忽觉手中的蜡烛有异,我赶紧低头一看,就在我低下头的一瞬间,我赫然发现,那团烛火竟然变成了诡异的幽绿色! 风中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有很多的人在身边窃窃私语。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一双眼睛都被映成了幽绿色。 铃铛声越来越激烈,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宛如金戈铁马。 诡异的烛火摇晃得非常厉害,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徐伯交代过,乘船途中烛火一定不能熄灭,否则我就会——死! 我不知道徐伯这话是真的还是吓唬我的,总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我用手拼命护着烛火,努力不让烛火熄灭,很快就累得满头大汗。 这个时候,渡船差不多已经行驶到江面中央,但却缓缓停了下来。 王保长扯着嗓子问徐伯:“哎,这船怎么停啦?” 徐伯脸色铁青的走出驾驶舱,对我们吼道:“不是让你们不要说话吗,赶紧烧纸!快!” 王保长不满的嘟囔道:“凶什么凶!” 我拉了王保长一把,让他不要再说话了,然后提着一刀黄纸,快步来到甲板上。 按照徐伯的吩咐,我赶紧烧了一刀黄纸。 徐伯说:“把剩下的一刀也烧了!” 王保长提着剩下的那刀黄纸走上甲板,很快也把第三刀黄纸烧完了。 第九百一十六章 死人手 阴冷的河风吹过甲板,那些燃烧的黄纸灰烬漫天飞舞,纷纷扬扬。 “喂,船老大,我们已经烧完啦……”王保长回头去喊徐伯,但是这一回头,我俩却愣住了,刚才还站在船舱里的徐伯,竟然不见了。 我愣了愣,随即跑进船舱,船舱里空荡荡的,徐伯果然不见了踪影。 难道是回到驾驶舱里面了吗? 我快步走进驾驶舱,令我感到意外的是,驾驶舱里也是空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徐伯的影子? 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这是怎么回事?渡船就只有这么大,一个船舱,一个驾驶舱,徐伯还能藏到哪里去? 就在我惊诧不已的时候,忽听王保长在外面船舱喊:“蜡烛熄灭了!” 我心中一惊,连忙冲出驾驶舱,看见那支白蜡烛,果然熄灭了。 王保长问我:“徐伯去了哪里?” 我摇摇头:“不见了!” “不见了?!”王保长睁大眼睛:“怎么可能?除非……他不是人!” 其实我的心里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没有说出来。 我终于知道刚才我为什么会觉得这艘船不太对劲了,因为这是一艘鬼船,而徐伯也明显不是人,是鬼。酆都城发生变故,所有的船夫都不敢跑船,而徐伯却敢跑船,是因为他自己就是鬼,所以他才不怕。 王保长大概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破口骂道:“妈的,咱们这是上了一艘鬼船了!” 王保长对我说:“大师兄,你会开船吗?” “应该可以!”我一边说一边转身往驾驶舱走去。 这种渡船的操作比较简单,之前跟着他们出海的时候,我曾跟着老船长学过几天驾船技术,虽然还没有实践过,但是我想这种小渡船我应该还是能够应付的。 我来到驾驶舱,扫了一眼仪表盘,仪表盘没有多么复杂,我很快就启动了渡船。 发动机发出轰隆隆的声响,船屁股喷出浓浓黑烟,但是渡船却一动不动,仿佛被定在了水面上。 王保长在外面问我:“大师兄,这船怎么不往前走呢?” 我也觉得奇怪,发动机都已经启动了,渡船不可能一点也不移动啊,是不是水下有什么东西,阻碍了渡船的前行。 想到这里,我走出驾驶舱,取下船舱里那盏孤零零的照明灯,左手拎着手里,右手提着照明灯,趴在船舷边上往水里看。 在照明灯的映照下,我赫然看见水下漂浮着一张惨白的死人脸,而且那张死人脸正在缓缓浮出水面。 我只觉一阵头皮发麻,因为这张死人脸不是别人的脸,正是刚刚的徐伯。 王保长自然也是看见了,拔出桃木剑,飞快的念了句“急急如律令!”,然后唰的一剑刺向水里。 桃木剑刺入水里,水面立刻沸腾起来,咕噜咕噜冒着泡。 徐伯那张惨白的死人脸挨了一剑,迅速沉了下去。 我对王保长说:“我知道渡船为什么开不动了,一定是徐伯在下面作怪!” 王保长啐骂道:“大爷的,难道我们要下到水里去干他吗?” “等等!”我指着水下对王保长说:“水里的情况可不是那么简单!” 我从兜里摸出一张黄符,手腕一抖,黄符变成一颗小火球,我扬手扔进水里。 那张黄符入水以后,依然在燃烧。 借着黄符燃烧的光亮,我们惊讶的看见,水下竟然漂浮着密密麻麻的死人脸,有数不清的人影在水下走来走去。 混沌的黑暗中,那一张张死人脸看上去无比的狰狞怪异。 王保长皱起眉头:“水下居然有这么多的脏东西!” 王保长话音刚落,就听砰的一声,那盏照明灯竟然莫名其妙的爆裂熄灭了。 我吓了一跳,赶紧丢掉照明灯。 与此同时,船舱里忽然飘荡起一团古怪的黑雾,那雾来得十分怪异,如同涌动的墨汁,一下子就将我和王保长包裹在其中。 我环头四顾,四面八方都是浓郁得化不开的黑雾,我仿佛置身在一个完全陌生的黑暗世界里面,没有一丝光亮。 耳畔只听得阴风惨惨,四周传来奇异的啸音,如同鬼叫,令人心烦意乱。 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贴着脸颊滚落,我暗暗吸了口气,修罗剑自袖口里缓缓滑出,然后紧握在手里。 突然,我感觉有东西在摸我的脸,我下意识伸手捉住那东西,顿觉冰冰凉凉的,仔细一摸,那竟然是一只死人手! 那只手掌的表皮都已经泡胀了,像浸水的萝卜条,从那诡异的黑雾里伸出来,不停地在我的脸上摸来摸去。 我登时就炸毛了,一剑斩断了面前的死人手! 只听四周鬼叫声大作,越来越多惨白的死人手从黑雾里伸出来,在我的身上乱摸乱抓。 我下意识想要后退,却发现双脚不听使唤,低头看去,只见十多只死人手紧紧抓住我的脚踝,令我无法动弹。 我心头火起,大喝一声,修罗剑挥舞得虎虎生风,顿时将那十多只死人手齐刷刷斩断,然后我单手插进衣兜,扬手一甩,甩出十多张驱鬼符,口中念道:“神符既出,百鬼莫近!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十多张驱鬼符顿时化作十多道红光,分别射入浓雾之中。 浓雾里面,立即传来此起彼伏的鬼叫哀嚎声。 我咬破舌尖,喷出一口滚烫的舌尖血,然后修罗剑自血雾中穿出,凌空画了个圈,同时厉声大喊:“破!” 血色光圈旋转飞出,只听砰的一声炸响,光圈爆裂,船舱里的浓郁黑雾瞬间消散,又露出了空荡荡的船舱。 浓雾消散,那些死人手也跟着消散,刚才的一切仿佛都是幻觉。 但我知道这不是幻觉,因为船舱地面上,清楚地留下了一道道凌乱的指甲划过的痕迹。 王保长骂骂咧咧的走过来,他身上的衣服都被那些死人手抓烂了,碎布条随着夜风拂动,就像一件乞丐装,狼狈滑稽。 我吁了口气说:“现在渡船应该能够开动了!” 我收起修罗剑,迈步往驾驶舱走去,谁知道刚走了两步,我便愣住了。 驾驶舱里面,竟然多出了一个人! 第九百一十七章 水拔子 “谁在里面?!” 我下意识的停下脚步,修罗剑悄无声息的从袖口里面滑出来。 刚才驾驶舱里面都没有人,现在突然又冒出一个人,这个人明显不太对劲。 而且,借着驾驶舱的幽幽光亮,我看见那人映在驾驶舱窗户上的倒影,跟之前消失的徐伯非常像。 我小心翼翼的朝着驾驶舱移动两步,这一次看得清楚了,驾驶舱里站着的那个人影,竟然真的是徐伯?! 徐伯的后背对着我,我皱起眉头,喊了一声,但是他并没有反应。 这个徐伯刚刚不是平白无故消失了吗,怎么又凭空出现在了驾驶舱里面? 不对,这个老家伙肯定有问题! 我仔细看了看徐伯,但见徐伯浑身上下湿漉漉的,就像刚从水里爬出来似的,脚底下面已经汇聚了一滩污水。 我记得刚才趴在船舷边上的时候,我亲眼看见徐伯的尸体浸泡在水下,现在他浑身湿漉漉的模样,也证明我刚才没有看错。 不管眼前的徐伯是鬼还是尸,总而言之,他绝对不是人!不是活人!! 我缓缓举起修罗剑,就准备对着徐伯的后背刺下去。 就在这时候,徐伯突然转过身,冲我咧嘴笑了笑。 徐伯的脸庞肿胀惨白,已经呈现出腐败迹象,明显是在水下长时间浸泡过的。 他转过来的时候,嘴里竟然还叼着一条鱼。 徐伯嘴里生出两排细密尖锐的牙齿,将那条鱼咬得肠穿肚烂。 那条没有去鳞的鱼,就在他的嘴里吧唧吧唧作响,殷红的鱼血顺着他的嘴角流淌,嘴角还粘着一些鱼鳞。 我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恶心的吐了出来。 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想吃鱼,一看见鱼,我就会想起这一幕恶心的画面。 噗! 徐伯突然张开嘴巴,一颗鱼头朝着我激射而来。 我猝不及防,没想到徐伯还有“暗器”,那颗鱼头一下子击中我的左眼,疼得我眼泪长流,睁不开眼睛。 与此同时,徐伯哇的一声怪叫,一个箭步就跨到我的面前,伸出双手按在我的肩膀上。 我的左眼疼痛欲裂,但是右眼还能视物。 我用右眼的余光瞥见徐伯的双手,只见他的双手爬满了鱼鳞状一样的东西,既恐怖又恶心。他的指甲很长,乌黑发亮,而且还形成了弯钩。 徐伯张开嘴巴,一团墨绿色的尸气从嘴里喷出来,带着浓郁的腥臭味,以及刚刚那条死鱼的鱼腥味,熏得我差点晕厥过去。 我心中一凛,恍然明白,原来这个徐伯,竟然是一个水粽子。 我们都知道,粽子就是僵尸。 而所谓的水粽子,顾名思义,就是水下的僵尸。 不过按照民间的叫法,通常都把这种水粽子称为“水拔子”。 一些溺死的或者是被人害死沉尸江中的人,死后怨气不散,再加上特殊的地理环境和风水格局,让这些死尸变成了僵尸。 水拔子一般都不会上岸的,基本上都在水下活动,他们可以在水下直立着行走。 有时候他们也会倒插在水里,一动不动。 他们的头发会长得很长,就像水草一样飘散开来。 那些鱼虾之类的东西,会把他们的头发当做水草,在其中游来游去。 水拔子饿了的时候,就会捕食这些鱼虾。 跟陆地上的粽子一样,每当月圆之夜的时候,也是这些水拔子最为活跃的时候,他们会争先恐后的浮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吸食月华。 所以,在月圆之夜的时候,如果你看见河面上,有一大堆泡泡聚集在一起,你可别以为那是鱼群,那下面可能是一大群水拔子。 此时此刻,扑到我面前的徐伯,就是一个凶猛的水拔子。 也许徐伯在活着的时候,就是一个船夫。 结果不知道什么原因,沉尸在了长江里面,变成了水拔子。 但是他比其他水拔子更厉害的时候,他竟然能幻化成人,诱骗活人上船,等渡船行到长江中央,再把船上之人害死。 不知道这个徐伯已经害了多少人了,不过也算他运气不好,今儿个碰上我和王保长,也是他气数到头了。 我只觉双肩一凉,徐伯两只锋利的爪子,已经嵌入我肩膀的皮肉里面。 与此同时,徐伯张大嘴巴,对着我的脖子咬了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在徐伯咬向我脖子的同时,我右手翻转修罗剑,剑尖向上,猛地往上方一戳。 唰的一声响,锋利的修罗剑,瞬间贯穿了徐伯的下巴和嘴巴。 徐伯干张着嘴巴,两排尖锐恐怖的牙齿曝露在外面,想闭上嘴巴却又无法闭上。 我沉声喝气,卯足力气一记头槌,额头凶狠的撞击在徐伯的面门上。 额头这块骨头是人体非常坚硬的一块骨头,只要运用得当,不失为一件好武器。 一记头槌下去,徐伯的面门瞬间变了形,鼻子都塌陷了下去。 徐伯不由自主的松开双手,蹬蹬蹬后退三步,后背撞击在舵盘上面。 在他后退的同时,我也将修罗剑从他的嘴里拔了出来。 刹那间,徐伯的嘴巴涌出腥臭的黑血,整个下巴和嘴巴都被划开了一道豁口,几乎被分成了两半,根本合不拢了。 徐伯疯狂的摇晃着脑袋,不断发出呜呜的咆哮,嘴里的黑血甩得到处都是。 毫不夸张的说,此时徐伯的嘴巴,就像是一朵绽放的菊花,看上去就像怪物一样。 徐伯怪叫着还想扑上来,我左手摸出一张黄符,在修罗剑上一抹,剑刃表面唰地蹿腾起一道火焰。 我可没有对徐伯手下留情,双手握着修罗剑,疾风骤雨般一阵疯狂劈砍。 驾驶舱里面,剑光闪烁,火焰飞旋,碎裂的尸块和黑血四散飞溅,顺着窗户缓缓流淌。 等我停下来的时候,浑身上下污秽不堪,溅满了黑血。 而驾驶舱里面,也变成了一个血腥的屠宰场,徐伯这个水拔子,被我劈砍成了数个尸块。 我擦了擦脸上的血沫子,提着修罗剑走出驾驶舱。 王保长在外面看见这一幕,打了个干呕,惊呼道:“好暴力!” 第九百一十八章 幽冥灯笼 河风迎面吹拂,吹乱了我的头发。 渡船终于能够重新启动了,突突突划开波浪,驶向对岸。 我站在满是尸块的驾驶舱里面,掌控着舵盘。 王保长都不敢进来,一个人跑到前面甲板上去透气。 我也不知道刚才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暴力,也许身上背负的压力太重了,所以需要发泄。 渡船在码头边上靠岸,我和王保长下了渡船。 我从驾驶舱里面拎出一桶汽油,泼洒在船上,然后点了把火,将这艘渡船给烧了。 渡船冒起滚滚黑烟,慢慢沉入长江里面。 在渡船燃烧的时候,隐约还能听见很多厉鬼的嘶吼声。 我拍了拍手,说:“烧了这艘鬼渡船,让它不能再害人了!” 酆都鬼城原本就是依山而建,出了码头,需要爬上长长的石头阶梯,抵达山上,才能进入鬼城。 昔日里,这里游客如织,到处都是商贩的吆喝声。 但是现在,这里空无一人,死气沉沉,安静的让人心里发毛。 石头阶梯的两旁,挂着很多幽冥灯笼,灯笼是白纸糊的,上面用黑墨写着大大的“奠”字。 灯笼里面透出幽绿色的火光,显得诡秘森森。 上百盏幽冥灯笼挂在阶梯两侧,如同上百个在黑夜里飘浮的幽灵,把长长的阶梯映照得一片凄惶。 我和王保长拾级而上,仿佛置身在通往阴间的黄泉路上。 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和王保长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那些挂在阶梯两侧的幽冥灯笼,可能是感受到了我们身上的活人气息,竟然飘飘荡荡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如同莹莹之火,将我和王保长围在中央。 等到那些幽冥灯笼来到近处,我和王保长这才发现,每一个灯笼里面,都有一只鬼魅在游走,这些幽冥灯笼就是被这些鬼魅操纵的。 我暗暗皱起眉头,鬼魅算是鬼界里面,最低级别的存在,他们连鬼魂都算不上,是鬼的最低形态。 说句不好听的,碰上命火旺盛的人,这些鬼魅都无法近身。 但就是这样一群低级鬼魅,居然胆敢在酆都鬼城里面肆意游走,甚至还跑到鬼城门口吓唬人类,可见酆都鬼城里面的情况,已经非常恶劣了。 王保长抽出桃木剑,唰唰挥舞了两下,对着那些幽冥灯笼怒斥道:“滚开!别挡着爷的去路!” 桃木剑一出,一股浩然正气随之而出,原本想要靠近王保长的两盏幽冥灯笼,立即向后飘退。 王保长不屑的啐骂道:“就你们这点道行,爷爷都不屑跟你们动手!” 话音未落,忽听滋滋声响,那两盏飘退的幽冥灯笼,突然燃烧起来,变成两颗幽绿色的火球,呼啸着射向王保长。 王保长微微一怔,看样子他有些小瞧这些鬼魅了。 两颗火球破空而至,火球里面,各自浮现出一张狰狞的鬼脸。 王保长扬剑一挑,挑飞了其中一颗火球,而另外一颗火球却滴溜溜绕过桃木剑,贴着王保长的肩膀飞过去,瞬间引燃了王保长的衣服。 王保长抬手就去拍肩膀上的火焰,没想到竟然拍不灭,而且那火焰蔓延速度极快,很快就把王保长的衣服全部引燃了,王保长被一团幽绿色的火焰包裹着,烧得他呱呱乱叫。 “干你大爷!” 王保长捂着屁股,一溜烟往石阶下面冲去,很快就变成了一个黑影。 我扭过头,就看见那个黑影在码头边上高高跃起,以一个高难度的入水姿势,如同秤砣般坠入长江。 不一会儿,王保长狼狈不堪的从水里爬出来,就像落汤鸡一样,浑身上下都在淌水。 他的衣服都烧没了,只剩下一些碎布条挂在身上,嘴里一边吐水,一边吐烟,那模样活像一只大王八。 看见王保长变成这副模样,我自然是不敢怠慢松懈,迅速夹出及张黄符,凌空一甩,嘴里振振有词,最后大喝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只听砰砰声响,那些黄符全都变成一颗颗小火球,以我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飞旋而出。 刹那间,原本围困在我身旁的那些幽冥灯笼,全部被逼退开去。 那些火球撞击在幽冥灯笼上面,立即引燃幽冥灯笼,烧得灯笼里面的鬼魅嗷嗷怪叫,连同幽冥灯笼一起变成飞灰。 我回头对王保长喊道:“快走!” 王保长气喘吁吁的爬上来,满脸污痕的样子十分滑稽。 “跟在我后面!”我叮嘱道,然后扔出两张火龙符。 两条火龙在我们的身旁盘旋飞舞,就像两道护身符,但凡有试图靠近我们的幽冥灯笼,都被火龙挡了回去,有些甚至直接被火龙烧成了飞灰。 我双手交扣在胸前,捏着法诀,面容冷峻,沿着石头阶梯快步而上。 两条火龙在我的身体两旁来回飞旋,相当酷炫。 很快,我们突破了上百盏幽冥灯笼的包围圈,信步来到酆都鬼城的城门口。 而两条火龙,也在此时,戛然熄灭。 我和王保长站在酆都鬼城的城门口,一时间心潮澎湃。 鬼城的城门非常复古,是用青色的长条石垒砌而成,墙上爬满苔藓,古老的岁月在墙上留下斑驳的痕迹。 城门两边的石柱上,有一对石刻的对联: 阳世奸雄伤天害理皆由你,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 对联上的字体龙飞凤舞,充满浓浓古韵,当我们在心里缓缓念出这副对联的时候,都感到一种莫名的震撼。 城门建在山顶上,面朝长江,居高临下,气势磅礴。 即使在夜色的笼罩下,也遮掩不住那份恢弘之感。 在这座城门里面,便是人界和鬼界交流的“口岸”,酆都鬼城。 我和王保长深吸一口气,各自伸出一只手,按在厚重的石头城门上面。 两人同时发一声喊,厚重的城门缓缓开启,发出一阵阵沉闷声响。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聚集在石头阶梯上的幽冥灯笼,掏出两张黄符,贴在城门上面,那些幽冥灯笼便不敢轻易靠近了。 然后我和王保长昂首挺胸,走进酆都鬼城。 我们都不知道,鬼城里面,究竟会有什么东西等着我们? 第九百一十九章 天香楼(上) 走进鬼城,阴风扑面。 王保长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他说:“大师兄,我怎么感觉有些冷呢?” 我扭头看了王保长一眼,身上的衣服就像破烂的布条,两个屁股蛋蛋都露在外面,不冷才怪咧。 这副乞丐模样,让我忍不住笑出猪声。 王保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大师兄,我们先去找找有没有卖衣服的商店,我还是弄套衣服穿上吧,这样好像不太雅观!” 我点点头,和王保长信步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打量酆都鬼城。 在很多人看来,酆都鬼城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地方。 但其实真正进入酆都鬼城后,你会发现,这里就像是一座风格独特的古镇。 城里所有房屋,全是清一色的古建筑,廊角飞檐,青砖灰瓦,有以前留下的古老民居,也有后面修建的仿古楼宇。 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路面上,仿佛穿越回了古老的集镇。 街道两旁的商店鳞次栉比,往常时候,华灯初上,逛街的游客络绎不绝。商店里面,各种风味小吃,手工艺品琳琅满目,人们在商店门口驻足,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汇聚在一起,喧嚣热闹。 但是现在,街道上死气沉沉,安静的让人心里发毛。 那些商店也是关门闭户,一片萧瑟破败的光景。 鬼城里面的境况,跟迷人凼有些相似,四周飘荡着浓郁的鬼雾,阴气森森,遮天蔽日,天上地下一片混沌,什么都看不见。 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卖衣服的商店。 最后,王保长在一家丧葬用品店门口停下,让我等一等。 这家丧葬用品店是木门,王保长撬开木门,闪身钻了进去。 不一会儿,王保长出来了,身上竟然穿着一套黑色的寿衣。 我看着王保长,诧异的问:“你这是干嘛?死人衣服都穿上了?不觉得晦气吗?” 王保长说:“哎,没办法了,晦气就晦气一点吧,至少可以挡住我的屁股蛋蛋!” 酆都鬼城,是人界和鬼界的“通商口岸”,所以城里的丧葬用品店很多,这些东西都是卖给鬼的。 而且我们注意到,很多商店招牌上面,除了写着汉字以外,还写着一些奇怪的符号。 我和王保长分析,那些奇怪的符号便是传说中的“鬼文”,是写给鬼看的。 也就是说,但凡写着鬼文招牌的商店,里面除了卖给人的东西以外,也有卖给鬼的东西。 不难看出,在九泉镇魂碑没有被破坏之前,酆都鬼城里面,人和鬼相处的还是比较友好和睦的。 在浓雾里走了没多远,王保长突然对我说:“哎,师兄,前面有光亮!” 我抬头远眺,果然看见浓雾里透露出一抹光亮。 整座鬼城黑咕隆咚的,几乎没有半点光亮,那些路灯全部熄灭了,唯一可见的光亮,就是在鬼城各个角落里飘荡的鬼火。 所以,此刻我们突然见到这样的灯火,都感觉有些意外。 我们快步朝着光亮发出的地方走过去,走到近处,发现面前是一座酒楼。 酒楼有二层楼高,古色古香,门口挂着一块牌匾,上书“天香楼”三个字。 但见酒楼里面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食客络绎不绝,跟鬼城的死气沉沉形成鲜明对比。 王保长说:“嘿,这里面挺热闹的,咱们也进去看看!” 我和王保长走进天香楼,立马便有小二走过来,热情的招呼我们。 一楼已经没有位置了,我们跟着小二来到二楼,拣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 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肉香,我扭头看了看隔壁桌,但见桌上的菜品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我和王保长连日赶路,早已是饥肠辘辘,突然闻到浓郁的肉香,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了起来,哈喇子瞬间就从嘴里涌了出来。 隔壁桌坐着两个大汉,面前各自烫了一壶酒,一人抱着一块大肘子,啃得很香,满嘴都是油。 我又看了看另外一桌,桌上摆放着花生米,切片的卤牛肉,还有几个小菜,三四个人在那里猜拳喝酒,闹闹嚷嚷的。 王保长让小二拿来菜单,手指如飞,一口气点了好几个菜,然后催促小二快一点上菜,我们都快饿死了。 上菜速度果然够快,不一会儿,桌上就摆满了菜盘。 小二笑嘻嘻的说:“咱们天香楼的菜肴,绝对是酆都城最美味的,二位爷,慢用,要喝两杯吗?” 王保长伸长鼻子嗅了嗅面前的美味佳肴,对小二说:“如此佳肴,怎可没有美酒作陪?喏,就隔壁桌那样的吧,给我们一人烫一壶!” 小二应了一声,很快就烫了两壶酒上来,还告诉我们这酒的名字,叫做“血胭脂”。 王保长将酒哗啦啦倒出来,发现这酒果然像鲜血一样的红,很符合血胭脂这个名字。 王保长迫不及待,说了声“好香啊!”,然后捧起酒杯,美滋滋喝了一口,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欢愉:“这哪里是酒,根本就是琼浆玉液嘛!” 说着,王保长一仰脖子,就把杯里的酒全都吞进肚子。 我见王保长喝的欢快,忍不住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发现这“血胭脂”果然是酒香浓郁,那香味能够浸入每一个毛孔。毫不夸张的说,绝对是我喝过最美的酒。而且这酒仿佛有一种魔力,喝了第一口便停不下来,忍不住就要喝第二口,喝了第二口,忍不住就要喝第三口。 我也跟王保长一样,不知不觉,就把一杯血胭脂吞进了肚子。 我夹起盘子里的一块卤牛肉放进嘴里,咀嚼了一会儿,皱眉道:“这是什么肉?口感不像是牛肉啊!” 王保长吃得津津有味:“这肉挺嫩的,是不是嫩牛肉啊?” 这时候,隔壁桌一大汉,随意的吐了块骨头在地上。 我也是无意中瞥了一眼,顿时惊得汗毛倒竖,那个大汉吐在地上的骨头,竟然是一根人的脚趾头。 那个大汉嘴里正在啃的,就是我们刚才看见油光发亮的“肘子”。 第九百二十章 天香楼(下)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把地上那块骨头捡起来,仔细一看,确定是人的脚趾头无疑。 我大惊,正准备去喊王保长,抬头一看,发现王保长已经挽起衣袖,拿起一块“肘子”,递到嘴边。 “吃不得!” 我大喊一声,将手里的脚趾头弹飞出去,击中王保长的手腕。 哎哟,王保长叫唤一声,猝不及防,手中的肘子落在桌上。 王保长满脸心疼的看着那块油光闪亮的肘子,问我这是做什么。 我说:“看看你的碗里是什么东西?” 王保长低头看向面前的碗里,刚刚那根脚趾头正好落在碗里。 王保长夹起骨头看了看:“一块啃过的骨头而已……” 我说:“你再看清楚点,这是什么骨头?这不是人的脚趾头吗?” 我一语点醒王保长,王保长愣了一下,随即变了脸色,扭头看向隔壁桌的两个大汉,但见那两人已经把手里的肘子啃得干干净净,丢掉两根白森森的骨头,明显是人类的小腿骨。 这两个大汉吃的竟然是人肉,他们很可能根本就不是人! 我们又回头看了看面前的那盘卤牛肉,两人对视一眼,瞬间胃液翻腾,直接趴在窗户边上,嗷嗷的往外吐。 怪不得我感觉那盘卤牛肉的口感不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牛肉,而是人肉啊! 刚才王保长还吃得津津有味…… 再看那壶血胭脂,为什么跟鲜血一样红,因为那根本就是人血! 我擦了擦嘴角的酸水,对王保长说:“这里不正常,快离开这里!” 王保长点点头,也明白过来,啐骂道:“妈的,我们这是进入了一座鬼楼啊!” 回头想想,整座酆都鬼城都是黑灯瞎火,死气沉沉,唯独天香楼这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明显不太对劲嘛。 我们刚才也是大意了,完全被饥饿冲昏了头脑。 我和王保长正准备转身离开,就看见那个店小二突然站在我们后面。 店小二脸上也没挂着刚才那样的笑容,一脸冷冰冰的样子,问我们:“你们在做什么?” 王保长说:“老子在吐……” 店小二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吐?!我们天香楼的东西,那都是美味佳肴。你们把我们的东西从嘴里吐出来,这是在侮辱我们天香楼!” “侮辱你妹啊!”王保长吐了口唾沫,直接打翻了那盘“卤牛肉”,指着店小二骂道:“你们这天香楼里,卖的全是人肉对吧?好你个店小二,让爷爷看看,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王保长突然袖口一甩,藏在袖口里面的墨斗滴溜溜凌空旋转着飞向店小二。 店小二躲闪不及,墨斗击中他的胸口,他的胸口瞬间爆裂起一团黑烟。 店小二一声惨叫,腾空向后飞起,等他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然露出一张狰狞的鬼脸。 王保长骂道:“孽障,还敢迷惑你爷爷!” 我们这一闹腾,自然是惊动了四周的食客,那些食客纷纷站起来,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些吃人肉的食客,应该都是厉鬼无疑了。 我的脑子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就看见隔壁桌的那两个壮汉,各自从腰间抽出一把雪亮的剔骨刀,对着王保长刺了过去。 “王保长,小心!”我猛然一惊,赶紧出声提醒王保长。 与此同时,我也抢先一步跨了过去,一张驱鬼符直接拍在其中一个壮汉的后背上。 那个壮汉怪叫着向前扑倒在桌上,后背冒起黑色鬼气,驱鬼符熠熠发光,很快这个壮汉就化成了一团黑烟。 听见我大叫小心,王保长急忙转身,刚好迎上一个壮汉。 王保长手指一弹,墨斗上飞出的红线,唰唰唰缠绕住了壮汉手里的剔骨刀。 王保长嘴里飞快的催动咒语,只见那红线仿佛有灵性似的,沿着剔骨刀飞快蔓延,不仅缠住壮汉的手腕,还缠住了壮汉的胳膊。 不过短短眨眼工夫,那个壮汉浑身上下都被红线缠住了,浑身鬼气直冒,动弹不得。 王保长眼神一冷,大喊一声:“呔!” 只听砰的一声炸响,那个壮汉的鬼体瞬间爆裂,变成一团黑烟。 我和王保长背靠背而立,眼看着大群厉鬼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下面的厉鬼也源源不断的从楼梯口跑上来。 王保长意气风发的说:“古有武松血溅鸳鸯楼,今有我师兄二人血溅天香楼,快哉!哈哈哈,快哉!” 我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快你妹,这么多厉鬼,能不能活着杀出去都是个问号!” 王保长左手拿着墨斗,右手慢慢缠着红线,很冷酷的说:“怕他个什么鸟,这些小喽啰,就当是下饭菜了!” 王保长这话成功把我逗乐了,我笑了笑,心中也涌起一股豪气。 我说:“下饭菜?行,那就看谁吃的下饭菜多喽!” 话音未落,王保长已经一个箭步窜出去,屈指一弹,红线飞出去,登时扫飞了面前的两个厉鬼。 王保长咧嘴笑道:“这些下饭菜还不够我一个人吃呢!” “你个心机婊,我都还没喊开始呢!” 我跺了跺脚,对着面前的鬼群,扬手甩出一沓驱鬼符,同时手指捏着法诀,那些驱鬼符立即在鬼群里面“爆炸”,一大群厉鬼惨叫着倒了下去。 王保长也不甘示弱,他的身影在鬼群里来回穿梭,手里的墨斗呜呜转个不停。 片刻以后,王保长竟然用墨斗线,布下了一个“天罗地网”法阵。 这个天罗地网法阵,是由墨斗线相互交织组成的一个“八卦”。 放眼一看,这个八卦里面,起码困着近二十个厉鬼。 这些厉鬼张牙舞爪,尖声咆哮,但此时此刻,他们就像是被困在渔网里的虾蟹,任凭他们怎样挣扎,都无法挣脱这个“八卦”。 王保长拔出桃木剑,双手捏着法诀,嘴里飞快的念起咒语。 叽里咕噜的咒语念完,王保长咬破舌尖,一口滚烫的舌尖血喷在桃木剑上面,桃木剑瞬间亮起夺目的红光。 第九百二十一章 太极阴阳图 “消失吧——” 王保长瞳孔里精光爆射,反手将桃木剑倒插在地上。 刹那间,桃木剑上亮起一串串精光闪烁的符咒,缠绕着剑身盘旋飞舞。 面前的“八卦”也跟着泛起光亮,只听惨叫声不绝于耳,被困在“八卦”里面的二十个厉鬼,几乎在瞬间变成飞灰。 我和王保长联手战斗,很快就把聚集在二楼上面的厉鬼消灭得干干净净。 然而,不等我们高兴片刻,就听王保长说道:“师兄,你看外面!” 我扭头看向窗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但见天香楼外面鬼影惶惶,数不清的厉鬼从浓雾里面冲出来,聚集在天香楼外,并且源源不断的冲入天香楼。 我脸颊上的肌肉突突直跳,这些厉鬼想要搞“人海战术”吗? 杀了十个,又来一百个;杀了一百个,又来一千个。 我和王保长就算再怎么厉害,最后也得被这些厉鬼活活耗死呀! 王保长回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两人眼神交流了一下,没有说话。 但是很明显,我们两人的脸上,都泛起了杀意。 现在除了继续战斗,我们别无其他选择。 只听楼梯口传来粗犷的咆哮声,一个双手提着菜刀的厉鬼冲了上来。 这个厉鬼是个体格强壮的光头,光着膀子,面前系着围腰,浑身油光闪亮的,像是一副厨子打扮。 光头鬼声鬼气的叫骂道:“天香楼的菜品,酆都鬼城第一美味,你们居然敢说老子做的菜不好吃!” 王保长看了一眼桌上的“人肉佳肴”,皱起眉头冷冷道:“原来这一桌桌的人肉菜肴,都是出自你的手?” 光头举起手里的菜刀,摩擦的哗哗作响,只听他阴恻恻的说:“这段时间,前前后后宰了十多个道士,客人们都很喜欢我做的红烧肘子,今天的囤货差不多卖完了,你们两个臭道士,正好补充我的货源!” 我一听这话,心里就燃起了一团火。 听这光头沾沾自喜的口吻,他这话不像是吹牛,这也从侧面证实了那些人腿人骨是怎么来的。 酆都鬼城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肯定有很多道士从五湖四海赶到这里。 但是,酆都鬼城里的境况可能比人们想象得更加恶劣,很多正义之士来到这里,便把命永远留在了这里。 他们籍籍无名,却又是那么的伟大,为了“天下太平”四个字,奉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纳命来吧!” 光头厨子大喝一声,露出狰狞的鬼脸,同时掷出手里的两把菜刀。 两把菜刀旋转飞出,发出尖锐的破空声响,还有一圈幽绿色的鬼火跟着飞旋。 这个光头厨子能够宰杀十多个道士,其道行自然不容小觑。 我和王保长不敢托大,王保长举起桃木剑,我也举起修罗剑,各自挡在胸口前面。 只听咣当一声响,一把菜刀撞击在桃木剑上,一把菜刀撞击在修罗剑上,同时弹飞回去。 光头厨子大踏步冲上来,伸出双手,将飞旋回去的菜刀稳稳抄在手里,然后抡起菜刀,一刀朝着王保长砍下去,一刀朝着我当头砍下。 王保长纵身跃起,从一张饭桌上面滚了过去。 与此同时,就听哗啦一声响,那张饭桌被光头厨子一刀劈得四分五裂,力道相当骇人。 当! 我将修罗剑高举过顶,硬生生架住当头劈落的菜刀。 光头厨子力大无穷,刹那间,我只觉泰山压顶,仿佛有一股千斤之力压在我的手臂上,整个人被逼得单膝跪了下来。 我的虎躯狠狠颤抖了一下,虎口破裂,鲜血长流,修罗剑险些脱手而出。 光头厨子顺势飞起一脚踢在我身上,我闷哼一声,单膝跪在地上,贴着地面滑行,一路滑过去,撞在一根木头大柱子上面。 霎时间,只觉天旋地转,胸口气血翻涌,眼前一阵阵发黑。 我反复深呼吸三次,硬生生把涌到喉头的气血吞了下去,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来。 抬头一看,那个光头厨子正挥舞着双刀,追砍王保长。 光头厨子的力气很大,王保长不敢于之硬刚,只有跟光头厨子展开缠斗。 只听稀里哗啦的爆裂声响不绝于耳,光头厨子一刀下去,不是一张餐桌散架,就是地板上多出一个窟窿。 这个莽夫杀得兴起,竟然连那些挡在他面前的“食客”也不放过,性情相当凶残狂暴。 刚刚冲上二楼的两个食客,因为挡住了光头厨子的去路,光头厨子二话不说,手起刀落,左右各一刀,径直劈飞了两个食客的鬼头。 如此凶残的作为,使得那些鬼群都不敢贸然靠近,整个天香楼二层,都成为光头厨子一个人表演的舞台。 我暗暗心惊,没想到这才刚刚进入酆都鬼城,就碰上这般厉害的光头鬼厨,看样子酆都鬼城目前的情况,确实比我们想象中更加糟糕。 千千万万的厉鬼从鬼界中跑出来,像光头鬼厨这样的厉鬼,肯定还有很多很多。 我咬咬牙,翻身从地上爬起来,剑尖指地,以剑代笔,在地上飞快的画出一个符咒图案。 很快,一个直径足有两米的太极阴阳图,显现在地面上。 我抄起修罗剑,在自己的左手心划了一道口子,鲜血一下子涌出来。 我蹲下身,将流血的手掌,贴地按在太极阴阳图上面。 鲜血顺着太极阴阳图的线条飞快游走,不过眨眼工夫,地上呈现出一个血红色的太极阴阳图。 我飞快的催动咒语,但见这个太极阴阳图里面,不断有血色的咒语显现出来,太极阴阳图的血光也越来越盛,把我的脸庞都映成了血红色。 我对王保长嘶声喊道:“快把他引到这里面来!” 王保长会意,奋然反击,左手摸出黄符,在桃木剑上一抹,黄符凌空飞出,轰击在光头厨子的胸口上,发出砰的爆裂声响,光头厨子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半步。 王保长一连飞出七八张黄符,累得冷汗涔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逼得光头厨子连续后退了好几步。 终于,光头厨子的一只脚,踩在了太极阴阳图上面。 第九百二十二章 帮手 “干得漂亮!” 我兴奋的喊了一声,与此同时,地上的太极阴阳图“启动”了。 其实,这幅太极阴阳图,是一张太极阴阳符。 只不过,我是用修罗剑作笔,刻画在地上的。 再以自己的血加持这张太极阴阳符,增加它的威力。 一旦有鬼物踩在太极阴阳符上面,这张符咒就会启动。 只见血光一闪,耳畔听得呼一声响,太极阴阳符突然从地上旋转飞起,如同一张大网,一下子将光头厨子网在中央。 太极阴阳符缠绕着光头厨子不断飞旋,每飞旋一圈,光头厨子的身上就会爆裂起一团鬼气。 “啊啊啊啊——” 光头厨子连声嘶吼,左突右撞,想要挣脱太极阴阳符,但是都未能成功。 刚开始,光头厨子的表现还很疯狂,挥舞着菜刀,不断劈砍太极阴阳符,但是他手里的菜刀,也很快被太极阴阳给吸走了。 太极阴阳符不断飞旋,一点一点吞噬光头厨子的鬼气。 此时此刻,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光头厨子,却像是一条落入网兜里的螃蟹,无论他怎么挣扎,他都无法脱身。 终于,太极阴阳符在飞旋了九九八十一圈以后停了下来,随着空气直接消散了。 而那个光头厨子,也被太极阴阳符吞噬了所有的鬼气,在太极阴阳符里面,化成一团黑烟,最后只剩“呜哇——”的鬼叫声,在我们的耳畔回荡不绝。 解决掉光头鬼厨,我和王保长都长出了一口粗气。 王保长面色泛白,显然已耗费了不少修为。 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刚才施展“太极阴阳符”,再加上自己的血气做引,我也是耗费了大量修为,一时间内体空虚,额头上冷汗密布。 然而,一个光头鬼厨倒下了,却依然有源源不断的厉鬼冲上来,一波又一波,如同潮水般翻涌不息。 我和王保长对视一眼,又同时抬头看向楼梯口,一颗心都缓缓沉了下去。 实话讲,此时我的心里一片苍白。 我的脑子里没有任何其他念头,只有麻木的两个字:“战斗!” 是的,战斗。 只要我身上的鲜血还没流干,我就要继续战斗下去。 我挤出一个笑容,冲王保长笑了一下:“兄弟,还行吗?” 王保长也冲我笑了一下:“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哈哈!对,男人怎么说不行!”我大笑两声,用修罗剑顶着地面,支撑着重新站起来。 这一刻,我的腰板挺得笔直。 也许是我的气势鼓舞了王保长,王保长也走过来,和我并肩站在一起。 我们目光炯炯,同时看向楼梯口源源涌出的厉鬼,大喊一声:“杀!” 我和王保长各自提剑冲了上去,成百上千个厉鬼,将天香楼围堵得水泄不通,仿佛要把我们的身影吞噬。 我和王保长就像两叶轻舟,随时都有可能被潮水(鬼群)倾覆。 也不知道战斗了多久,我和王保长冲不出鬼群的包围,鬼群一时半会儿也干不掉我们,双方进入僵持阶段。 但是,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突然从天香楼外面飞来一道精光,穿过窗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飞了数颗鬼头。 我和王保长面上一喜,这是什么情况,有人在帮助我们?! 再看那道精光,竟然是一把飞剑,在斩飞数颗鬼头以后,滴溜溜凌空飞旋两圈,倒插在地上,发出轰然声响。 我心头一跳,莫不是龙虎山的兄弟? 之前在京城的时候,龙虎山的徐道长便施展过飞剑绝技,而且看这把飞剑宽宽厚厚的样子,也跟龙虎山弟子所使用的兵器非常相似。 我回头从窗口望出去,就看见一道魁梧的人影自浓雾中大踏步走出来。 此人生得高大魁梧,穿着杏黄色道袍,一看这副打扮,就是龙虎山的弟子。 杏黄色的道袍,外加宽大的铁剑,这是龙虎山弟子的标准配置。 我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来人的身份,但还是礼貌性的问了一声:“外面来的可是龙虎山的兄弟?” 那人朗声回答道:“我乃龙虎山徐道长的师弟,特意奉徐道长之命前来救援!” 我听此人提到“徐道长”,心中再无疑惑。 酆都鬼城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徐道长肯定早就率领龙虎山的兄弟赶到了。 那人也是厉害,竟然纵身跃上天香楼屋檐,足尖一点,飞身闯入窗户,一把抄起地上的大铁剑,呼呼挥舞两圈,对我们说道:“二位兄弟,快走!” 此人是个高手,有了此人加入,我和王保长顿感压力减轻了不少,我们也燃起了杀出重围的信心。 我们三人互成掎角之势,如陀螺般旋转,一直杀到楼梯口,又从楼梯口杀到天香楼门口,然后奋力杀出大门。 那人对我们喊道:“跟我走这边!” 我和王保长紧随其后,跟着那人在浓雾里面奔跑,一路气喘吁吁,终于摆脱了鬼群的追杀。 不知跑了多久,那人终于在一口水井前面停了下来。 水井里面没有水,是一口枯井。 我咽了口唾沫,冲那人抱拳行礼道:“多谢兄台出手相助,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那人摆摆手:“大家都是一起并肩战斗的战友,不用客气!” “对了,徐道长也在这酆都鬼城里面吗?”我问。 那人点点头:“是的,现在酆都鬼城的情况你们也看见了,非常糟糕,我师兄他分身乏术,只能让我来救援你们!” “请问徐道长他们在什么地方?”我迫切的问。 现在我非常想要找到组织,人多力量大,这样单枪匹马很容易出事的。 找到组织以后,我们再商量如何修复九泉镇魂碑的事情。 “你们找到女娲石了吗?”那人问。 王保长胸口一挺:“那不废话吗?没找到女娲石,我们跑到酆都鬼城做什么?” 我看了王保长一眼,示意他对我们的“救命恩人”说话礼貌一点。 我冲那人歉意的笑了笑,对他说:“兄台,徐道长在哪里,我们先去跟他们汇合如何?” 那人指着枯井道:“鬼城里面厉鬼横行,我们的人已经转入了地下藏身,我师兄徐道长和其他兄弟,就藏身在这口枯井下面!” 第九百二十三章 断臂 没想到这口枯井下面,竟还有藏身之处。 我伸长脖子,探头看向枯井下面,但见下面是一堆乱石,看不出像个藏身之处的样子。 我正准备问那个龙虎山道士,忽听身后传来一声惨叫,然后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飞溅在了脸上。 我心头一颤,因为这声惨叫,是王保长发出来的! 我伸手摸了摸脸颊,发现飞溅在脸上的,竟然是鲜血! 我慌忙回头,就看见王保长跪在地上,面色惨白如纸。 一只血淋淋的断手落在地上,王保长的整条左臂都没了,断臂处血如泉涌,空荡荡的袖口刹那间就被鲜血染红了。 刚才那个龙虎山道士,提着那把大铁剑,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发出阴恻恻的狞笑声。 一缕鲜血顺着铁剑的剑刃滴落,毫无疑问,就在刚刚,这个龙虎山道士,趁王保长不备,一剑斩断了王保长的左臂。 变故发生的太过突然,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嗡嗡作响。 当我回过神来,怒吼着想要冲上去的时候,那个龙虎山道士的身影,已经隐入黑沉沉的浓雾里面,飞快远去。 我追出十几米,想到王保长身负重伤,于是咬咬牙,只能无奈的放弃追击,急匆匆赶回枯井旁边。 王保长用右手捂着断臂,背靠着枯井,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扑簌簌往下掉。 剧烈的疼痛,令王保长的身体一直都在颤抖。 “你怎么样……你怎么样……” 面对王保长的遭遇,我又气又急,一时间竟有些乱了方寸。 我们一直以为,那个龙虎山道士是来帮助我们解围的,做梦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对我们突施冷箭。 如果刚才我没有探头去看井里,那么现在被砍掉臂膀的人,很可能是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龙虎山的兄弟,不应该和我们在同一条阵线上吗? 为什么会对我们痛下杀手? 我心念急转,思来想去,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和王保长都被那个混蛋给骗了! 那人根本就不是真正的龙虎山道士,他只是换上龙虎山的装扮,骗取了我们的信任,然后趁机对我们发难。 真正的龙虎山道士,怎么可能对自己人痛下毒手? 所以这个混蛋,肯定是个冒牌货。 只不过他的穿着打扮像龙虎山的人,而且又把徐道长给搬了出来,所以成功蒙蔽了我们。 妈的! 我握了握拳头,指关节因过度用力而发白。 等我再次碰到这个混蛋,我一定要砍下他的双手,为王保长报仇。 “冷……真他妈冷……” 王保长迷迷糊糊,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这是典型的失血过多的症状。 我有些急了,王保长受到这么严重的创伤,肯定是得送到医院做手术,但是如今的酆都鬼城,连活人气息都没有,哪里去找医院?哪里去找医生? 这些年在外闯荡,我也受过不少伤,但是我受的伤,跟王保长今日所受之伤比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我不是专业医生,面对王保长的伤势,确实有些手足无措。 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必须第一时间帮王保长止血,一旦失血过多,王保长会有生命危险。 王保长的身体不断战栗,我脱下外衣,替王保长裹上。 然后我打开背包,取出医药箱,用医疗绷带死死扎住王保长的断臂,减缓流血的速度。接下来,我把所有能用上的药品,一股脑儿全都给王保长用上,这才暂时减轻了他的痛苦。 我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有些发懵,因为这手上的血迹,全是我兄弟的血啊! 这些年,我和王保长一起经历了不少事情,早已是过命的交情,现在看见自家兄弟伤成这个样子,就算渡过难关,这辈子也成了残疾人,我的心里就像有刀子在扎一样,生疼生疼。 如果可以,我真的宁愿帮王保长挡下这一剑。 然而现在,说什么都已经迟了。 我深吸一口气,用力擦了擦红浸浸的眼眶,低头看了一眼王保长,王保长已经陷入昏迷,背靠着枯井一动不动。 我摸了摸王保长的手腕,一片冰凉。 不行,我们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如果王保长不能及时接受治疗,他肯定熬不过今晚。 “兄弟,坚持住啊!一定要坚持住啊!!” 我蹲下身,将王保长背起来,大踏步往前走。 我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走去哪里,反正我一直朝着酆都鬼城里面走。 我相信,徐道长和其他兄弟,都在鬼城里面,只要我不断往前走,肯定能遇见他们。 我没有能力拯救王保长,所以我必须要找到组织,只要找到组织,王保长便有存活的希望。 昏迷的人浑身没有半点力气,就像一块大秤砣,沉甸甸的压在我的后背上。 走了不知道多远,我的后背已经全部被汗水浸湿透了,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两条胳膊都快受不住力了。 但我依然没有停下,咬着牙关,一直往前走,往前走,全凭心中的一股兄弟信念支撑着。 我的耳畔一直回荡着一个声音:“兄弟,坚持住!我不会让你死的!我绝对不会让你死的!” “站住!” 前面黑暗中,突然出现一抹光亮,光亮后面,显现出两道人影。 我抬头一看,那两道人影穿着杏黄色道袍,背着宽厚的大铁剑,正是龙虎山道士的扮相。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刚刚才被一个龙虎山假道士给骗了,一看见龙虎山道士,我的神经便在瞬间紧绷起来。 这两人的扮相虽然是龙虎山道士,但我不敢确定他们的身份,万一他们又是假的呢? 我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这两个道士。 左边那个道士年轻一些,右边那个道士年长一些,两人都是气宇轩昂,正气凛然,看不出半点邪性。 只听那个年长的道士喝问道:“来者何人?” 我咬咬牙,挺起胸口说道:“三清符咒门,杨程!” 听见我报上大名,左边那个年轻道士的脸上顿时露出仰慕之情:“杨程?原来是杨道长!快,大家都在等着你呢!” 第九百二十四章 血色月亮 年轻道士做了个请的手势,但我没有动。 年长的道士又问我:“杨道长,女娲石找到了吗?”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年长的道士露出激动之色:“太好了,我们已经等候你多时了,快请跟我们走吧!” 年长道士做了个请的手势,但我还是没有动。 年长道士看见我这般反应,不由得有些讶异,问:“杨道士,你这是……” 我一脸警惕的说:“你们如何证明自己是龙虎山的人?” 年长道士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杨道长年纪轻轻,心思缜密,佩服!” 年长道士一边说,一边从腰间取下一块牌子。 年长道士说:“杨道长请过目,这是龙虎山弟子的身份牌!” 年长道士走上前来,想要把身份牌递给我过目,但我喝止住了他:“不用给我看,毕竟身份牌也是可以弄到的!” 年张道长愣愣的看着我,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年轻道士走出来,对我抱拳行了个礼,彬彬有礼的说:“杨道长,你背上背着的,是你朋友吧?我看你朋友浑身是血,身负重伤,如果继续在这里拖延时间,恐怕……凶多吉少……” 年轻道士很聪明,一句话直接说中我的软肋。 不过我还是有些不太放心,正在犹豫的时候,远处传来一个厚重而熟悉的声音:“杨兄弟!” 我循声望去,就看见一个仙风道骨的中年道士,道袍飘飘,自黑暗中快步走出。 我面上一喜,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去。 这个仙风道骨的中年道士不是别人,正是徐道长。 其他人我不认识,但是徐道长我是认识的,而且颇有些交情, 那些混蛋什么人都可以伪装,但是不可能伪装成徐道长,所以这个徐道长肯定是真实的。 我心里的那口气一松,整个人便有些发软,双膝不由自主的跪在地上。 年轻道士和年长道士慌忙赶上来,一左一右搀扶着我。 我气喘吁吁,几乎带着哀求的口吻说:“救人……快救人……” 说完这话,可能急火攻心,再加上疲惫不堪,我也一下子晕了过去。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复古的厢房里面。 外面依然是一片漆黑,鬼气笼罩,根本没有白昼,就像是极夜一样,漫长的黑暗,让人心烦意乱。 我只是晕了过去,本身并没有什么大碍,这一觉睡醒,我已经恢复了不少精气神。 我担心王保长的安危,立即披上外衣走出厢房。 外面是一座小院,有假山有池塘,庭院深深,像是古代达官贵人住的大宅子。 当我推门而出的一瞬间,我一眼便看见池塘的水面上,有一弯月亮的倒影。 但是,这弯月牙并不是我们熟悉的皎白之色,而是血红色的!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是的,血红色的月牙,我没有看错。 残月如血,就像一把血红色的刀子,划开黑云,露出滴血的刀尖。 我心中一惊,抬头望向苍穹。 苍穹一片漆黑,只有那弯血红色的月牙挂在天上,显得无比妖异。 在各种异象里面,血色月亮是最恐怖的一种异象,因为它代表着死亡,是一种大凶之兆。 从古到今,血色月亮总共出现过三次。 第一次,是在秦始皇登基的时候;第二次,是在日军发动侵华战争的时候;而第三次,就是现在,鬼门大开的时候。 想想前两次血色月亮的出现,哪一次不伴随着巨大的死亡? 我正自愣神的时候,忽听身后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回头一看,正是徐道长。 我冲徐道长抱了抱拳,喊了一声“徐兄”。 徐道长走到我面前,问我休息的怎么样。 我点点头:“还好!对了,我兄弟怎么样?” 徐道长叹了口气说:“你兄弟伤得很重,看他的伤口,应该是被人用利器,一下子斩断了胳膊。创口很平整,这个比较好处理,就是失血过多,还在给他输血抢救,只要他能扛过今天,应该就没事了。不过,下半辈子都只能是个断臂的残疾人了!” “残疾人”三个字,就像一根刺,狠狠刺痛我的心窝。 往事如电影胶片般,一帧一帧从我眼前闪过,我和王保长插科打诨,我和王保长奋勇杀敌,我们举杯对饮,我们手搭着肩膀大喊着兄弟,而从今以后,王保长却变成断臂维纳斯,,别的不说,这让他的战斗力,起码下降了一半。 “这里是我们在酆都鬼城的大本营,除了龙虎山的兄弟,还有青城山,武当山等其他道派的兄弟,以及第七局调派来的各路兄弟,共计有数百人!这些天,我们连续作战,早已疲惫不堪,虽然杀鬼无数,但我们付出的伤亡代价也不小。你应该清楚,古往今来,鬼界里的厉鬼数量肯定多到数不清楚,怎么杀也杀不完,继续战斗下去,最后败北的肯定是我们。所以,唯一能够封印这些厉鬼的办法,就是修复九泉镇魂碑!”徐道长给我介绍目前的情况,满脸忧色。 我对徐道长说:“徐兄放心,最后一块女娲石我已经找回来了,我们现在就去修复九泉镇魂碑吧!” “慢着!”徐道长拉着我说:“杨兄弟不要着急,虽然女娲石在手,但是修复九泉镇魂碑,还需要从长计议!” “为何?”我皱起眉头。 徐道长说:“修复九泉镇魂碑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等兄弟们回来,我召集所有人开个会再做决定!” 徐道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像是有所隐瞒,但他没有主动说出来,我也就没有问。 “走吧,你这一路风尘也是极为辛苦,我让人做了几个小菜,烫了两壶好酒,陪你喝两盅!”徐道长做了个请的手势。 之前一直担心王保长的安危,完全忘记自己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徐道长这样一说,我顿感饥肠辘辘,肚子也非常配合的咕咕叫唤起来。 我捂着肚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第九百二十五章 坚强 我跟着徐道长来到隔壁房间,房间里摆放着一张矮几,矮几上放着几样小菜,摆着两壶酒。 徐道长邀请我相对而坐,给我斟上酒说:“你也看见了鬼城的情况,现在这里的条件很艰苦,菜肴可能比较简单,也就只能将就了!” “甚好,有酒就行!”我点点头,端起酒碗。 两杯酒下肚,徐道长问起我这次的苗寨之行,我也就把那一路的奇闻异事一五一十讲了,徐道长听完以后,连声赞叹,说我是民族英雄,老百姓一定会永远记得我。 我笑了笑,我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天下人能够记着我,我只是出于一种民族信仰,因为我是华夏人,我有责任和义务,守护我的家园。 国破山河碎,谁又忍心看着自己美丽的家园在黑暗中沉沦? 比如龙虎山的兄弟,青城山的兄弟,武当山的兄弟,他们在这里日夜奋战,把命留在了这里,哪一个不是英雄呢? 徐道长又问我王保长是怎么受的伤,我就告诉他,说有个人假冒龙虎山弟子,趁我们不被,偷袭了王保长。 听说有人冒充龙虎山弟子行凶,徐道长非常生气,激动之下,竟一巴掌拍碎了桌角,骂道:“大胆狂徒,竟然辱我龙虎山声誉,实在是可恨!” “那人是什么来头?我看那身手,不像是普通人!”我问徐道长。 徐道长说:“听你的描述,那人应该是幽冥门的人。你知道的,幽冥门找到黄巢剑,并且用黄巢剑摧毁了九泉镇魂碑。所以在这酆都鬼城里面,不仅有数不清的厉鬼,还有幽冥门的那些混蛋。领头的有两个,分别是幽冥马门的胡犇,以及幽冥羊门的路飞。你说那人体型高大,孔武有力,那应该是幽冥马门的胡犇了!” 我暗暗捏了捏拳头,其实我的心里,早已猜到那人是幽冥门的人。 我一仰头,饮尽杯中酒,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手刃胡犇,为王保长的断臂报仇。 如今的酆都鬼城被鬼气笼罩,根本没有白昼,我们的生理时间也没有白天黑夜之分,喝完酒我便回厢房休息。 但是我并没有躺下睡觉,而是坐在床上盘膝打坐,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又运行了一个大周天,念起心法,打通全身经络,然后再把师父留给我的符咒门古书拿出来,温故而知新。 外面一片漆黑,我也没有时间概念,不知道修炼了多久,就听有人扣门,徐道长在外面喊我:“杨程,你的兄弟醒了!” 王保长醒了?! 我一听这话,激动的从床上腾跃而起。 做我们这一行的,命确实够硬,王保长大难不死,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小命。 我披上外衣,冲出厢房,让徐道长带我去看看。 徐道长引着我上了二楼,来到走廊最里的一个房间,刚刚走到门口,就听见王保长的声音:“有酒吗?给我整壶酒!” 徐道长和我对视一眼,我也有些无语,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刚刚捡回一条命,居然就想着喝酒。 我和徐道长推门而入,就看见王保长斜靠在床头,床边站着之前那个年轻道士。 和徐道长闲谈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这个年轻道士的名字,叫做姚磊,是龙虎山年轻一代的翘楚,非常有天赋,也是徐道长的重点培养对象。 王保长的断臂位置,缠绕着厚厚的白色绷带,一张脸也是白的吓人,没有血色,一看就是重病初愈的样子,居然还在那里嚷嚷着要喝酒。 姚磊满脸愁容,苦口婆心的劝道:“王道长,刚刚才处理好你的伤口,你现在身体虚弱,不适合饮酒!” 王保长眉头一挑,一副很有道理的样子:“我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这么好的事情,难道不应该喝两盅庆祝庆祝吗?” 我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断臂的心情,但我也能感受到王保长心中的那份痛楚。 我对姚磊使了个眼色,让他帮王保长烫一壶酒进来。 姚磊困惑的看着我:“杨道长,这……” 徐道长扬了扬下巴:“去吧!” 姚磊没再多说什么,点点头离开厢房。 我走到床边,王保长冲我咧嘴笑了笑,声音沙哑的说:“还是师兄你懂我!” 一句“师兄”,让我倍感心酸。 我咬咬牙,看着王保长空荡荡的袖口,难过的说:“对不起,我这个师兄不称职,没有照顾好你!” 王保长忽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你恶心不恶心,大家都是男子汉大丈夫,什么照顾不照顾的,我又不是娘们,需要你照顾什么?” 我摸了摸王保长空空的袖口,涩声说道:“断臂之仇,师兄我一定会帮你报的!” 王保长摇了摇头:“这个仇我自己会报,那个混蛋偷袭我,真不要脸!对了,查到那个混蛋的身份了吗?” “幽冥马门的胡犇!”我说。 王保长点点头:“奸诈小人,等老子碰见他,一定把他削成人棍!” 说这话的时候,王保长的脸上闪现出森冷的杀意。 平日里,王保长都是嘻嘻哈哈的一个人,很少见到他有这样冷酷的表情。 我叹了口气,安抚王保长的情绪:“你先养伤,心情很重要,报仇的事情日后再说!” 这时候,姚磊提着一壶烫好的酒走进来,看了看徐道长,又看了看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把酒壶递给王保长。 王保长说了声谢谢,单手接过酒壶,我本想帮他拧开瓶盖,却看见他张开嘴巴,用牙齿拔掉瓶盖,然后扬起脑袋,张大嘴巴喝了起来。 咕咚咕咚,王保长的喉头不断颤动,那壶酒被他一口气喝了个精光,酒水顺着他的唇角流下来,王保长反手擦了擦唇角,哈哈大笑道:“过瘾!真他娘的过瘾!” 我看着王保长,他比我想象中的坚强。 断臂残疾,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肯定是重大的精神打击。很多人都会长时间沉浸在失去手臂的痛苦中,不愿接受身体残缺的现实,无法走出阴影。 尤其是像我们这种江湖人士,少一只手臂,战斗力至少减少一半,还怎么行走江湖? 第九百二十六章 舍生取义 王保长放下酒壶,抬头看着我:“师兄,你是不是觉得我失去一条手臂就不行了?” 我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王保长一脸正色的说:“放心,我还没有那么脆弱,人生已过半载,我也经历了不少事情,尤其是我们这一行,时也命也,这都是命,没什么好悲伤的!” 顿了顿,王保长又说:“你看人家杨过,失去一条手臂,不是变得更加厉害?依然潇潇洒洒行走江湖,最后还抱的美人归?” 王保长这话成功把我逗乐了,我很想说,杨过只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那是不真实的。但是回头想想,王保长能有这样的信念何尝不好呢? 于是我顺着他的情绪说:“好,以后我们就喊你过儿好不好?回头再给你找个姑姑!” 王保长说:“年纪大的我可不要啊!” 几句话下来,气氛也变得轻松起来,我们又聊了一会儿,王保长躺下休息。 我和徐道长退出厢房,就听姚磊说:“兄弟们已经全部回来了!” 徐道长点点头,让姚磊传令下去,召集兄弟们在大厅里开会。 半个时辰以后,大厅里面聚集了很多人,我也来到大厅。 徐道长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无论江湖地位,阅历,以及修为,他都是不二人选。 徐道长来到大厅中央,人群安静下来。 徐道长把我拉到面前,跟众人介绍:“这位便是杨程杨道长,是他冒着生命危险,从苗寨帮我们带回了女娲石!” 原本安静的人群顿时沸腾起来,尤其是众人听闻我带回了女娲石,脸上全都露出欣喜之色。 修复九泉镇魂碑的女娲石找回来了,这便意味着,这场人鬼大战,很快就能结束了。 “原来他就是杨程啊,这几年他的名字经常被人提起!” “厉害呀,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辈有新人出!” “三清门唯一的传人,不容易呀!” 面对众人的褒奖,我都有些不好意思,抱着拳头连连作揖行礼。 然后,我打开贴身衣兜,取出一个木盒子。 那块巴掌大小的女娲石,静静地躺在盒子里面,五种颜色的光芒流转不息。 沸腾的人群再次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息凝神,望着盒子里的女娲石。 徐道长激动的说:“女娲石又名五彩石,五种流光溢彩,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我用掌心托举着女娲石,对徐道长说:“女娲石已经取回,我们什么时候修复九泉镇魂碑?” 徐道长说:“这便是今日开会的主题,我们得选举一个人,去完成这个光荣的使命!” 光荣的使命?! 这话表面听上去没什么,但直觉告诉我,徐道长好像话中有话。 我疑惑的说:“徐道长,我可以去完成这个任务!” 徐道长摇了摇头,眼神复杂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朗声说道:“修复九泉镇魂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九泉镇魂碑的能量过于强大,所以……去修复九泉镇魂碑的那个人……几乎不可能活着回来……” 徐道长此话一出,大厅里顿时一片死寂,气氛沉闷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我心头一抖,终于明白徐道长为什么会有那种眼神了,也明白我主动请缨,徐道长为什么一直没有正面回应我,原来修复九泉镇魂碑,竟是一次必死的任务。 我相信,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冲锋陷阵的勇气,但是明知道必死无疑,还敢主动站出来请缨,那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事情。 没有站出来的人,不代表他们是懦夫,这个任务,实在是对人性的一种残酷考验。 我咬咬牙,一股热血直冲脑门,迟疑了三秒钟,霍然抬头,那个“我”字正准备脱口而出,就听大厅门口传来铿锵有力的声音:“我!” 我猛然一怔,随即看向大厅门口。 与此同时,大厅里上百双目光,也齐刷刷看向大厅门口。 只见王保长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他的身体还有些虚弱,脸色苍白,但是他却把腰板绷得笔直,那只空荡荡的衣袖也缠在腰间。 刚才这一声“我”,便是王保长喊出来的。 所有人都看着王保长,眼神里充满敬佩和仰慕,这个“我”字,谁都想喊,但谁都不敢喊,唯独王保长有勇气喊了出来。 王保长从大厅门口一步步走进来,在场众人都自觉为王保长让开一条通道。 王保长来到徐道长面前,又重复说了两个字:“我去!” “你?”徐道长看着王保长,眼神闪烁:“你刚听见我所说的吗?此去没有生还可能,说白了,谁去谁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王保长脖子一梗,一脸肃色的说:“徐道长,我王保长虽然是个无名小辈,但我怎么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呢?” 说到这里,王保长回过身,扫了在场众人一眼,一字一顿的说:“虽然我现在是个残疾人,但我相信,我绝对能顺利完成任务,对不对?” 我的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头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在场众人都被王保长舍生取义的精神感染了,徐道长带头鼓掌,很快,大厅里便响起排山倒海般的掌声。 “你真的做好决定了?”徐道长再一次跟王保长确认。 王保长点点头,转身向我讨要女娲石。 “师弟,你……”这是我第一次称呼王保长“师弟”。 王保长冲我笑了笑:“师兄,女娲石是我们两人一块儿取回来的,一直放在你身上好像不太好吧,你让我也感受感受呀!” 我一下子红了眼眶,我知道王保长不是真的怼我,他只是让我把女娲石给他。 “我是你师兄,其实这个任务应该我……”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王保长便挥手打断我的话茬,他说:“师兄,凡事讲个先来后到,这个任务我是第一个接下来的,谁都不能跟我抢。这里有徐道长,还有这么多兄弟作证,你可不能用师兄的身份压我啊!” 第九百二十七章 残碑 我僵在原地,捧着女娲石的手,一直在颤抖。 王保长伸出手,取走我掌心的女娲石,紧紧握在手里,然后高举过顶。 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跟着王保长举起手臂,振臂高呼。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修道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参悟什么是“道”。 也许在这一刻,王保长让我终于明白,什么是“道”。 降妖除魔是不是一种道;助人为乐是不是一种道;天下太平是不是一种道;舍生取义是不是一种道。 王保长将女娲石放进衣兜,问徐道长:“什么时候出发?” 徐道长拍了拍王保长的肩膀:“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吧!” 王保长点点头,义无反顾的转身便走。 “等等!”徐道长突然叫住王保长,然后对姚磊说道:“备些酒菜,为王道长送行!” 所有人高喊:“为王道长送行!” 这是一种对英雄的呼喊,然而这一声声呼喊,却像刀子一样,狠狠插在我的心窝。 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兄弟去送死,但我却无法阻拦,也不能阻拦,这种痛苦几欲令我发狂。 然而,王保长主动去送死,是为了全天下的百姓去送死,他的决定是崇高的,是令人钦佩的,我又怎么能去阻止他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抉择,这是王保长自己的抉择。 也许,失掉一条手臂的王保长,迫切的想向世人证明,他虽然是个残疾人,但他不是废物,他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他的名字。 酒菜很快就送了上来,这是为他践行的酒,但却像是赶赴刑场的酒,因为喝完这壶酒,王保长就将踏上死亡之路。 如果是突然降临的死亡,也许还没有什么,人最怕的,就是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而且还是自己主动去赴死。 每个战争时期,都会涌现出无数这样的英雄。 我们今天的太平盛世,便是这些英雄舍弃自己生命换来的。 华夏大地,自古便不缺乏英雄,而王保长,无疑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英雄。 很多人觉得我是英雄,因为我取回了拯救人界的女娲石。 但是在我的心目中,我这个英雄,压根不及王保长的十分之一,王保长才是真正的英雄,用一人之死,换取天下太平。 王保长抓起一只鸡腿,三两口啃了个精光,满嘴是油,然后他拎起酒壶,用牙齿咬开瓶盖,一口气喝光一整壶酒,酒水四散溅落,他胸口的衣襟都已经湿了。 但是整个过程,都没有任何狼狈不雅的感觉,我们能够感受到的,是一种英雄的豪迈。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然后……一路好走! 王保长喝完最后一口酒,猛地摔碎了酒壶,大踏步走了出去。 徐道长大喊一声:“出发!” 在徐道长的带领下,上百人浩浩荡荡冲入浓墨般的夜色之中。 中途跟几波鬼群有过短暂的遭遇战,但是我们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那些鬼群打散了。 “前面便是鬼门关了!”徐道长停下脚步,指着前方说道。 我们顺着徐道长手指的方向看出去,就看见前方朦胧的黑暗中,巍然矗立着一座城门。 那座城门远看跟长城竟有几分相似,镶嵌在一段山脉之中,如同一条静卧的长龙,气势恢宏。 城门不知是用什么黑色石头修筑而成,上面刻画着很多鲜红色的鬼文符号,看上去诡秘森森。 城门中央的牌匾上,用鲜血刻着三个醒目的古文:鬼门关! 牌匾两边,挂着牛头马面,气氛悚然。 鬼门关。 人界与鬼界的分界线。 每一天,这里都有很多鬼进进出出,热闹非凡。 同时城门下面也有鬼卒站岗,严格把守。 然而现在,鬼门关的大门竟然敞开着,无人把守,浓郁的鬼雾如同黑色潮水,不断从鬼界涌出来。 鬼雾里面,隐约可见很多鬼影闪动,那些鬼群就是这样源源不断的从鬼界来到人界。 虽然我听说过很多鬼门关的传说,但是今日第一次来到鬼门关,心中也是充满了震撼。 民间常说“去鬼门关走了一遭”,说的就是这里。 有的人被阴差带到鬼门关,但因为阳寿未尽,所以又被送了回去,这就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但阳寿已尽的人,在办过手续以后,就会被阴差押着走进鬼门关,从此遁入鬼界,下地狱或者轮回投胎。 距离鬼门关不远处,立着一座高大的石碑,同样是用黑色石头修筑而成。高十丈有余,气势磅礴,如同一把直指苍穹的宝剑。 石碑上面刻画着密密麻麻的封印,原本那些封印都是鲜红色的,但如今已经变成了一片暗红,说明封印的法力已经非常微弱。 石碑上面,镶嵌着九块女娲石,就像是九只眼睛,一直紧盯着鬼门关。 石碑中央,有一道明显的裂口,裂口就像一只张开的鬼爪,穿过了其中一块女娲石,导致了那块女娲石的碎裂,原本的九只“眼睛”,看上去明显瞎了一只。 滚滚黄烟就像泉水一样,从石碑的裂缝当中涌泄出来,如同瀑布般源源不断的飞泻而下。 这便是传说中的“九泉”,而这块残缺的石碑,便是镇压鬼界亿万鬼魂的“九泉镇魂碑”。 即使这块九泉镇魂碑有所残缺,但依然能够感受到它的恢弘气势。 如果九泉镇魂碑没有被破坏,上面的封印全部泛着血光,跟九块女娲石的流光交融在一起,肯定是无法形容的壮丽。 远眺这块顶天立地的九泉镇魂碑,我胸腔里的热血一直咕噜咕噜沸腾着。 不得不说,九泉镇魂碑,就是一个神迹!一个古人留下的神迹! 也就是这样一块石碑,保证了华夏大地几千年来的安宁。 然而现在,这块镇魂碑,却被幽冥门的混账用黄巢剑劈碎了。 镇魂碑碎裂,九泉流出,封印解除,鬼门关自然经受不住亿万鬼魂的冲击,短短时间便沦陷了。 我估测了一下,我们距离九泉镇魂碑至少有五十米开外的距离,但即便如此,我也能感受到镇魂碑散发出来的巨大能量,这确实不是人类身躯能够抵挡的力量,怪不得徐道长会说,谁去修复九泉镇魂碑,谁就没法回来。 不管是谁,在这种恐怖的能量范围内,都会灰飞烟灭。 第九百二十八章 王道长! “徐道长,我应该怎么做?” 王保长面沉如水,望着远处的九泉镇魂碑。 徐道长说:“用你手中的这块女娲石,替换掉镇魂碑上那块碎裂的女娲石。替换以后,镇魂碑上的封印就会重新开启!” 王保长点点头:“好,我明白了,这个简单!” 徐道长说:“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我们隔着这么远,都能感觉到镇魂碑上散发出来的强大能量。一旦进入镇魂碑的能量范围,你肯定会感受到巨大压力,希望你能顶住压力,顺利完成任务!” 王保长摸了摸怀里的女娲石,走到我面前。 我看着王保长,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我的胸口仿佛压了块大石头,堵得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兄弟踏上死亡之路,我却什么都做不了。 反倒是王保长来安慰我:“师兄,我走了!很遗憾,不能再和你,青青,一鸣,以及丁明,还有强子他们一起喝酒了!” 我的心痛苦的抽搐着,泪水情不自禁模糊了双眼。 王保长又说:“这件事情忙完以后,你还是尽快回公司,公司是咱们辛辛苦苦打拼的基业,不能丢!” 我咬了咬嘴唇,强忍着泪水,哽咽着说:“我知道!” 王保长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啦,那我就先走一步,下去陪师父他老人家喝两杯酒。以后逢年过节,你多给我烧点纸,听说下面花销很大的,万一我还讨七个八个老婆呢,哈哈哈!” 虽然王保长在哈哈大笑,但是我的眼泪却在无声滑落。 他笑得越厉害,我也就哭得越厉害。 王保长笑着笑着,眼泪也跟着流了下来,他踏前一步,用仅剩的一条手臂,和我拥抱了一下。 他说:“杨程,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事情,就是认识了你这个兄弟!保重,符咒门就靠你发扬光大了!” 王保长抹了一把眼泪,坚定的转过身,朝着九泉镇魂碑的方向,迈出了脚步。 王保长的声音随风传入我的耳朵,只听他说:“以前我一直被人瞧不起,大家都说我是个三流道士。但是从今往后,我希望世人能叫我一声‘王道长’!” 王保长的背影逐渐远去,浓郁的黑雾滚滚而来,转眼就把王保长吞噬了。 黑雾里面,鬼影惶惶,数不清的厉鬼在纠缠王保长,想要阻拦王保长的去路。 徐道长当先拔出大铁剑,大声说道:“兄弟们,掩护!” 在场所有人,齐刷刷亮出兵器,嘶声怒吼着冲入浓雾当中,跟那些厉鬼激战在一起,掩护王保长前进。 见我还愣在原地,徐道长回头喊我:“杨程,快去掩护你兄弟。这么多厉鬼拦路,我们必须为他开辟出一条通道,将他送到镇魂碑那边!” “啊——” 终于,我忍不住仰天长啸,所有的悲苦和愤怒,在这一刹那全部爆发。 长啸声中,我的双眼变成了一片血红色。 铮! 修罗剑出手,强大的阴气如潮水般从剑尖涌泄而出,附近地面迅速凝结了一层冰霜。 徐道长略感诧异的看着我,估计他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有这么强大的能量。 我倒提着修罗剑,一步步走入浓雾之中,剑尖贴着地面划过,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响。 “滚开!” 我一声暴喝,修罗剑凌空划出一道寒光,一个挡在我面前的厉鬼,瞬间被劈成两半。 我丝毫没有手软,一路走一路劈,凡是挡在我面前的厉鬼,不是被劈成两半,就是被砍飞鬼头。 我就像一台坦克车,在鬼群里面来回冲杀,谁也挡不住我。 暴走! 是的,我现在已经进入了暴走状态。 我手握修罗剑,杀得那些厉鬼屁滚尿流,在我身旁五米范围之内,全部变成真空地带。 就连自己人都纷纷躲避,生怕杀红眼的我误伤了他们。 在几百号正义之士的冲杀之下,那些从四面八方聚集上来的厉鬼,很快就被我们给打散了。 王保长的身影从浓雾里面顺利穿过,已经来到九泉镇魂碑下面。 但是在他靠近九泉镇魂碑的时候,他明显有些寸步难行了。 因为九泉镇魂碑所散发出来的能量十分强大,王保长被强大的能量笼罩着,区区肉身承受着强大的封印之力,这份压力不敢想象。 王保长的脸上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他被这份无形压力,硬生生压得跪在地上。 我们所有人都紧张的看着王保长,一颗心紧紧悬在嗓子眼。 能不能成功,就看这最后一步了。 所有人都在心里给王保长加油鼓气:“王保长,加油,不能倒下啊!” 此时,在这种高压之下,王保长竟然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坚强。 王保长趴在地上,就像冒着炮火冲锋的战士,一点一点,艰难的匍匐前进。 他只有一条手臂,而且还是重伤刚愈,所以他每爬行一米,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但是至始至终,王保长都没有发出半点痛苦的喊叫,他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很快,他的膝盖磨破了,手肘也磨破了,掌心里满是鲜血,而且断臂位置的伤口也撕裂了,他不停的往前爬,地上便留下一道清晰可见的血印子。 我们都被王保长的坚强精神,震撼的说不出话来。 王保长刚才那番话反复在我耳畔回荡:“以前我一直被人瞧不起,大家都说我是个三流道士。但是从今往后,我希望世人能叫我一声‘王道长’!” 一股热血破胸而出,我忍不住放声喊道:“王道长!” 我这一喊,所有人都跟着我齐声大喊:“王道长!王道长!!王道长!!!” 我们的呼喊声响彻鬼门关,在鬼门关的上空来回激荡。 一弯血红色的月亮,如同一把滴血的刀子,悄悄从黑云里面刺出来。 大地之上,投下无数魑魅魍魉的斑驳光影。 眼前的景象,惨淡的如同世界末日。 听见我们的呼喊声,王保长明显停顿了一下。 然后,他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匍匐前进,这一次,他的速度明显比刚才更快。 他不是王保长,他是——王道长! 第九百二十九章 名垂青史 在数百双眼神的殷切注视下,王保长靠着镇魂碑,顽强的站了起来。 然后,王保长用仅剩的一条手臂,一步步,极其吃力的往高处爬去。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能不能关上鬼界大门,成败在此一举。 王保长伸手抠出那块已经破碎的女娲石,掏出随身携带的那块女娲石,对着那个窟窿,一点点嵌入进去。 这一刻,是无数的正义之士用生命换来的。 时间仿佛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我相信,此时此刻,在华夏大地的各个地方,都有人殷切的眺望着酆都鬼城的方向。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一道黄光从远处飞来,朝着九泉镇魂碑激射而去。 那道黄光带着惊天地泣鬼神的强大杀气,隐约可见,黄光里面包裹着一道剑影,无数的鬼魂缠绕着剑身飞旋。 浓雾里的那些鬼影,呜呜怪叫着飞向天空。 那道黄光就像是一块大磁铁,所过之处,将浓雾里的那些鬼影,全都吸入了剑身之中。 有了这些鬼影的不断加持,黄光的威力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强,眨眼的工夫,便达到鼎盛。 人群中,有人失声惊呼:“黄巢剑!那是黄巢剑!” 我心头一凛,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第一魔剑,黄巢剑。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黄巢剑一出,天下间的所有阴魂,都要俯首称臣。 九泉镇魂碑就是被这把黄巢剑给劈碎的,可见黄巢剑有多么威力。 徐道长大喊一声:“快拦住它!”,然后自人群中疾步而出,第一个祭起手中铁剑。 在场众人纷纷祭起长剑,齐刷刷飞向半空,合力围住黄巢剑,想要将黄巢剑凌空拦截下来。 王保长正在修复镇魂碑,最后这关键一步,在场众人就算拼上性命,也要阻止黄巢剑。 叮叮当当! 半空中火星闪耀,清脆之声响彻苍穹。 那把黄巢剑无坚不摧,普通长剑,根本没法跟黄巢剑抗衡。 黄巢剑势如破竹,以一己之力,从上百把长剑布下的“剑阵”中间穿过,所过之处,那些长剑纷纷断裂,从半空中稀里哗啦的落下来,如同下了一场银光闪烁的剑雨,断剑全部倒插在地上,嗡嗡颤抖。 没有任何一把剑能够阻挡黄巢剑,只听哀嚎之声此起彼伏,那些道士都被剑气震伤,成片成片的倒了下去。 不过眨眼工夫,我周围的那些道士,便像麦子一样,齐刷刷倒在地上。 砰! 最后,黄巢剑迎上了徐道长的大铁剑。 饶是徐道长那样修为的高人,也阻挡不住黄巢剑的冲击。 黄巢剑只在空中和大铁剑碰撞了一下,这把跟随徐道长几十年的大铁剑,瞬间布满裂痕。 徐道长双手捏着御剑的法诀,人剑合一,大铁剑受损,徐道长的虎躯也跟着受损,他被震得向后倒退了一大步,面上气血翻涌,一阵白一阵红。 但是徐道长也是个硬汉,即便如此,他也死死操纵着大铁剑,跟黄巢剑抗衡,为王保长争取时间。 短短几秒钟后,就听咣当一声响,大铁剑实在是承受不住黄巢剑的威力,刹那间变成碎片,如同流星般漫天飞舞。 与此同时,徐道长虎躯巨震,被震得向后飞了出去,哇的喷出一大口鲜血,面色惨淡无比。 我环头四顾,但见全部的人都倒下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屹立不倒。 虽然剑阵被黄巢剑轻松击破,但终归给王保长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而王保长也不负众望,在大铁剑碎裂的同时,成功将女娲石嵌入镇魂碑。 “啊——” 王保长贴在镇魂碑上面,嘶声呐喊。 成功了! 九泉镇魂碑终于成功修复了! 刹那间,只听风雷之声响起,九泉镇魂碑上的封印,齐刷刷亮了起来,一道血红色光柱直冲九天云霄,犹如一把利剑,一下子刺破了厚重的黑云。 无数的封印血咒在空中飞旋,浩然正气冲破天际,冲上宇宙。 刺目的光亮,几乎亮瞎我们的眼睛。 时间仿佛很漫长,但其实很短暂。 当血色光亮消失的时候,沉甸甸压在鬼城上空的黑云,全部消散,如同被撕碎的纸片。 天空中万里无云,夜色通透,一轮皓月当空,恢复了人世间原本的良辰美景。 伴随着沉闷声响,脚下的地面都在微微颤抖,鬼门关城墙上的那些鬼文也全都泛起奇异的血色光亮,鬼门关的巨门缓缓关闭。 而鬼门关里面,仿佛生出巨大的吸力,将飘荡在外面的鬼雾,以及鬼雾里那些数不清的魑魅魍魉,一股脑儿,全都吸入回了鬼界。 鬼门关轰然关闭,将所有厉鬼,所有罪恶,全都封印回了鬼界。 酆都鬼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鬼雾消散,四周的青石板路,以及鳞次栉比的古建筑,全都清清楚楚呈现在我们面前。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片刻以后,安静的世界又在瞬间沸腾起来。 “成功啦!我们成功啦!哈哈哈!我们成功啦!!” 人们呐喊着,欢呼着,互相拥抱在一起,脸上流淌着激动的泪水。 而只有我,一个人站在原地,脑海里一片空白,没有喜悦,也没有悲伤,仿佛听不见任何声音。 半晌,我虎躯一颤,对着九泉镇魂碑,硬生生跪了下来。 人们都沉浸在喜悦之中,全然忘记了为之付出生命的王保长。 九泉镇魂碑上面已经没有了王保长的身影,当封印重新启动的时候,强大的能量已经让王保长灰飞烟灭了。 我跪在地上,两行热泪夺眶而出。 我哭了,放声痛哭,很伤心,但周围没有人注意到我的伤心,人们都陷入胜利的疯狂之中。 不知何时,一双脚出现在我面前。 我泪眼婆娑的抬起头,看见了脸色苍白,唇角还挂着血迹的徐道长。 徐道长看着我:“你的兄弟王保长,他,是个英雄!华夏民族的英雄!人们不会忘记他,历史也不会忘记他,他必将名垂青史!” 我紧咬着牙关,一字一顿的说:“他不是王保长,他是王——道——长!” 徐道长点点头,回身望着九泉镇魂碑,幽幽说道:“是的,他是王道长。也许,在这一刻,他真正参悟了什么是——道!” 第九百三十章 百人大战 事情结束了吗? 没有! 九泉镇魂碑虽然修复了,但是还有那把“黄巢剑”。 黄巢剑不灭,镇魂碑就还有再次被摧毁的可能。 心中刚刚掠过这个念头,就听远处传来惨叫声。 霍然抬头,只见几个道士血溅三尺,横尸当场。 其中一个道士捂着胸口,踉跄着后退,他的胸口位置,十分骇人的一道血口,白森森的胸骨都露了出来。 没跑几步,道士咚的跪在地上,但见他的脸色一片惨白,两颗眼珠瞬间陷入眼窝里面,瞳孔翻白,仿佛所有的生机都在刹那间被抽走了。 我猛然一惊,好歹毒的手法,不仅伤人性命,还吸走了魂魄。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黄巢剑的“杰作”。 但见不远处的房屋顶上,影影绰绰出现了几十号人影,这些确实都是人,并不是鬼。 这些人穿着清一色的黑色长袍,整个身体,包括脸庞,都笼罩在黑色长袍里面,给人一种诡秘森森的感觉。 长袍随风摆动,发出猎猎声响,这几十号人就像几十尊雕塑,散发着阴冷冷的气息。 在这几十号黑袍人里面,站在前面的两人最为醒目,因为这两个人穿着的并不是黑色长袍,而是红色长袍,凸显出他们地位的不同。 左边那人生得高大魁梧,健壮如牛,脸上挂着阴恻恻的笑容,肩上扛着一把大铁剑,正是斩断王保长胳膊的那把铁剑。 这个人是胡犇,幽冥马门的门主。 我第一眼看见胡犇,眼眶便红了,当然不是感动,而是愤怒。 王保长死了,我把王保长的死怪罪到胡犇头上,我曾发过誓,一定要手刃胡犇,替王保长报仇。 另一个穿着红色长袍的人,体型削瘦,个头中等,下巴留着一撮山羊胡,应该是幽冥羊门的门主,路飞。 此时,那把号称天下第一魔剑的“黄巢剑”,就在路飞手里。 路飞脸上挂着森冷的笑意,翻转黄巢剑,剑尖朝下,当成拐杖般杵在地上,一缕鲜血正顺着剑刃缓缓滴落。 我终于见到了这把魔剑的真面目,它的剑身非常诡异,竟然是用白森森的人骨铸造出来的,而剑把,则是一颗露出黑洞洞眼眶的骷髅头, 传说这把骨剑里面,封印着八百万阴魂,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个数字。 八百万阴魂聚集在一起,能量惊天动地,非同小可,全天之下,可能再没有第二把剑能够与之抗衡。 而更加可怕的是,这把魔剑还能收魂,每杀一个人,就会收走别人的魂魄,用来增强魔剑自身的力量。 也就是说,杀的人越多,这把魔剑的威力也就越大。 胡犇和路飞,带着几十号幽冥门徒现身,就像几十只豺狼,虎视眈眈盯着我们。 徐道长虽然受了创伤,但是并没有退缩,他的大铁剑已经被黄巢剑摧毁了,即使赤手空拳,他也毫不畏惧的走到人群最前面,彰显领袖风范。 徐道长指着那群幽冥门徒,厉声呵斥道:“九泉镇魂碑已经修复,华夏大地,朗朗乾坤,岂容你们这些魑魅魍魉胡作非为?” 面对徐道长的呵斥,路飞阴森森的笑了笑,唰地扬起黄巢剑,剑尖指着远处的九泉镇魂碑,狂妄的说道:“黄巢剑在手,我能摧毁镇魂碑一次,就能摧毁第二次!” 徐道长沉下脸来:“狂妄之徒,要想破坏镇魂碑,除非踩着我们的尸体过去!” “呵呵呵!”路飞笑了起来,很轻蔑的那种笑,他说:“你可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试问,你们这群蝼蚁,谁能挡住黄巢剑?谁?” 徐道长面容冷峻:“就算我们死了又何妨?全天下还有千千万万的正义之士站出来,我就不信你能把天下之人,全都杀光杀绝!” 路飞收敛起笑容,冷酷的说:“你们这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满嘴屁话,既然你提出这么下贱的要求,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到这里,路飞举起黄巢剑,从牙缝里冷冷挤出一个字:“杀!” 几十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幽冥门徒,如同箭矢般从远处激射而来,他们的袖口里寒光闪烁,明显藏着兵器。 面对这群豺狼之师,我们自然也是奋起反击,上百个道门中人,如同潮水般迎了上去,在这青石板路面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百人大战。 那些幽冥门徒都是幽冥门里面的精英,个个凶悍如虎,战斗机极强。 不过,我们这边也不弱,能够来酆都鬼城的,都是各大道派中的佼佼者,修为都很强,如果是一对一放手单干的话,我们这边也不吃亏,甚至还在人数上隐隐占了上风。 乒乒乓乓,双方人马你来我往,斗得异常激烈。 每个人的心里都很清楚,这是一场生死搏杀,所以谁都没有留情,施展出浑身解数,就是为了将对方置于死地。 最原始嗜血的杀戮,就在此时此刻上演着,场面堪比史诗级大片。 因为双方不相伯仲,所以其战况也异常惨烈。 一个幽冥门徒,亮出袖口里如同月牙状的奇特兵器,一刀割断了一个道士的喉咙。颈部大动脉断裂,滚烫的鲜血飞溅起三尺多高,那个道士捂着喉咙倒了下去。 这时候,旁边的两个道士见状,纷纷怒吼着冲上来,为同伴报仇。 两把七星剑,一前一后没入那个幽冥门徒的身体,将那个幽冥门徒刺了个透心凉。 一股热血直冲胸膛,面对一个迎面冲上来的幽冥门徒,我不再沉默,修罗剑铮的一出,倒提着修罗剑,大踏步迎向那个幽冥门徒。 他的速度很快,而且来势凶猛,大有要把我秒杀的架势。 但是很明显,他低估我了。 在那个幽冥门徒距离我还有五米远的时候,我突然松开握剑的五根手指,嘴里大喊一声“呔!”。 修罗剑脱手激射而出,化作一道剑光。 那个幽冥门徒估计没料到我会使出这一手,一下子猝不及防,雪亮的剑光从他的胸口贯穿而过。 与此同时,我也跟他错身而过,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后,五指张开,刚好接住了修罗剑。 第九百三十一章 魔剑vs神剑 惨烈的战斗持续了约莫半个时辰。 我们这边毕竟人数占优,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幽冥门徒渐渐有些招架不住,势头眼看着弱了下去。 就在这时候,一直站在屋顶上冷眼旁观的路飞,终于按耐不住,一声长啸,手持黄巢剑冲入战团。 有了黄巢剑的加持,幽冥门的战斗力迅速提升。 我们这边的道门弟子,其实战斗力都不弱,但是在黄巢剑面前,也像是被砍瓜切菜一样,根本就挡不住。 很快就死伤了一大片。 最为可怕的是,黄巢剑不仅杀人,还要收魂。 不过眨眼的工夫,十多个道门弟子的魂魄就被黄巢剑收走了。 在收走这些魂魄以后,剑身上的鬼气愈发强盛,更是无可匹敌。 如果没有黄巢剑,我相信路飞不会是徐道长的对手,但是黄巢剑太强了,强大到没有人能够阻挡。 路飞非常得意,一边狂妄大笑,一边杀人如麻。 当他举起黄巢剑,对着姚磊当头劈下的时候,徐道长闪身挡在姚磊面前,伸出手,抓住了黄巢剑。 周围的人都被徐道长不惧生死的气场震撼了,竟然用手去对抗黄巢剑,可真是不要命了。 姚磊红了眼眶,望着徐道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徐道长没有回头,冲着姚磊大喊:“快走!” 路飞笑道:“呵呵,纯粹是找死!虽然挺让人感动的,但是很遗憾,今天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里!” 路飞加把力,黄巢剑往下一压,强大的阴气几乎冻结了徐道长的手臂,我们能清楚地看见一层寒霜,沿着徐道长的手臂蔓延,迅速扩散到全身。 徐道长就像一尊石雕,没有动弹,也无法动弹。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修罗剑,此时此刻,能够对抗黄巢剑的兵器,也许只有我手中的修罗剑了。 修罗剑乃是六道法宝之一,是一把实实在在的神剑。 而黄巢剑是天下第一的魔剑,当神剑遇上魔剑,不知道会摩擦出怎样的火花? 实话讲,我的心里也没有底。 但是,我不能让路飞继续杀戮下去,黄巢剑里封印着八百多万鬼魂,我们这里才区区上百人,还不够黄巢剑塞牙缝的。 眼看徐道长即将死于黄巢剑下,我出手了,提着修罗剑,怒吼着冲上去。 上百双目光,齐刷刷看着我。 我的身影自人群中穿过,大步流星来到路飞面前,高高跃起,双手紧握修罗剑,从半空中斜劈而下。 咣当! 修罗剑跟黄巢剑撞击在一起,发出震耳欲聋的脆响。 修罗剑绝对是天下最为锋利的神剑,按理说,这一剑劈砍在黄巢剑上,足以将黄巢剑劈碎了,因为黄巢剑是用人骨拼凑而成。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剑下去,黄巢剑的剑身上面,连一点剑痕都没有留下。 不过我这一剑还是劲道十足,震得路飞蹬蹬蹬后退了好几步。 路飞提着黄巢剑退开,原本覆盖在徐道长身体表面的寒霜,也随之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徐道长得到解脱,一下子跪在地上,脸色惨白如纸。 我喊了一声姚磊,姚磊会意,立即冲上来,搀扶着徐道长,将徐道长带到边上休息。 此时的战场上面,双方人马都已经停止打斗,全部看着我和路飞,等待着修罗剑和黄巢剑的对决。 我们的人不敢靠近黄巢剑,幽冥门的人也不敢靠近修罗剑,所以我和路飞的四周,出现了一个真空的圆圈。 圆圈中央,我和路飞冷冷对持,眼神如刀,互相看着对方。 我们的心里都很清楚,我俩谁胜谁败,直接决定了幽冥门和道门之间的胜败。 我告诉自己,这场对决我不能输。 一旦我失利,天下间可能再没有人能够阻挡黄巢剑,那么刚刚修复的九泉镇魂碑,又将会被黄巢剑摧毁。全天下正义之士耗费的心血,都将付之东流,而人界,又将面临鬼界的冲击,天下大乱,再无人可以扭转乾坤。 路飞的心里大概也很清楚,他肩负着幽冥门的使命,千百年来,幽冥门统领华夏的希望,全都在这一刻,寄托在路飞身上。 而路飞,又把所有希望,寄托在黄巢剑上。 路飞指着我喝骂:“黄毛小子,你是谁?” 我正色回应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三清符咒门,杨程!” 听到我的名字,路飞的浓眉明显挑动了一下:“原来你就是杨程!好,太好了,我们一直都在找你,没想到你倒是主动送上门来了。我们幽冥门的兄弟姐妹,不少人都死在你的手里,今日我定让你血债血还!” 我指了指清冷冷的夜空,一脸肃色的说:“不是我杀了他们,是他们坏事做的太多,所以老天爷都要收他们!” “不要屁话,受死吧——” 路飞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冷酷起来,一团阴气在他的脸上若隐若现。 只见路飞缓缓举起手臂,黄巢剑笔直的指着夜空。 一股强劲的阴风平地而起,在路飞的身旁盘旋飞舞,吹得路飞的红色长袍猎猎作响。 阴风之中,仿佛有无数的阴魂在游走咆哮。 刹那间,鬼影惶惶,一股黑色鬼气冲天而起,就像一条黑色巨龙,在半空中飞旋,龙头连接着天上的月亮,龙尾连接着黄巢剑,气势壮观到了极点。 八百万阴魂的鬼力,我能够阻挡吗? 我不知道。 面对如此强悍的黄巢剑,我也没有退缩,我也不能退缩,因为我的身后,有着人界的全部希望。 剑随身动,但见我身影翻飞,修罗剑在地面上,飞快的画出一个太极阴阳。 而我,就站在这个太极阴阳的中心点上。 很快,在这个太极阴阳里面,强大的剑气形成了阴阳双鱼,一黑一白两条鱼,在我的脚下飞快游动。 阴阳双鱼不断游动,便不断吸收天地精华,将天地之间所有的能量通通吸收。 “啊——” 路飞一声大喝,黄巢剑凌空劈落,那条黑色巨龙带着毁天灭地之势,朝着我扑落下来。 我也没有半点犹豫,同时发一声喊,单膝下跪,修罗剑倒插在太极阴阳的中心点上。 一瞬间,阴阳双鱼飞向半空,迎上那条黑龙。 第九百三十二章 牛头马面 这一幕,足以载入史册。 在场所有人,都目睹了这一场神迹。 那条不可匹敌的黑龙,在半空中跟阴阳双鱼碰撞在一起,爆炸出一团惊天动地的巨大能量,连天地都为之颤抖。 阴阳双鱼碎裂开来,变成无数的符咒,如同飞蝗般,密密麻麻钻入黑龙体内。 黑龙体内的那些阴魂,顿时一片鬼哭狼嚎。 后面的画面我不知道了,在阴阳双鱼爆裂的一刹那,我的眼前陡然一黑,一口热辣辣的鲜血喷在太极阴阳上面,然后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在倒下去的时候,好像有很多人在喊我的名字:“杨程……杨程……” 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整个人仿佛沉入了一个看不见底的黑暗深渊,如同一只断线的风筝,一直往下坠,往下坠,不知何时才能着地。 这种感觉很难受,一片混沌,就像是回到了天地初开的那种状态。 “杨程!杨程!” 有人喊我的名字,我非常疲惫的睁开眼睛,就看见面前站着两个人。 这两个人长得非常奇怪,一个长着牛一样的脑袋,一个长着马一样的脸庞,手里各自拿着一条锁链,在我的眼前晃来荡去。 “何方妖孽?” 我大吃一惊,挣扎着就想爬起来。 那两个妖怪突然扑上来,一左一右将我摁倒在地上,令我动弹不得。 我正欲脱口大骂,忽觉胸口一凉,低头一看,就看见一条锁链,从我的锁骨穿了过去。 不等我回过神来,那两人猛地一拉锁链,骂咧道:“看你还老不老实!” 锁骨处传来一阵剧痛,一股极阴之气从锁链里渗透出来,几乎将我冻结。 无奈之下,只能跟在两人后面,不敢肆意挣扎。 只听那个牛头说道:“枉你还是修道之人,竟然连地府的牛头马面都不认识!” 那个马面说;“牛哥,咱们现在的江湖名气这么低吗? 牛头说:“哎,看来以后要多在江湖上走动才行!” 两人一言一语,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两人竟是地府的差役,牛头马面。 牛头马面的工作范围主要在阴曹地府,很少去到阳间,要去阳间办的事情,那都是大事,需要黑白无常亲自出马。 不过牛头马面在地府里的地位也不算低,仅次于黑白无常,也算是非常厉害的角色了。 听闻两人的身份,我的心中更是惊讶,这是什么情况?牛头马面为什么会来抓我?难道我到阴曹地府来了? 一念至此,我浑身冷汗直冒,立即问那牛头马面这是什么地方。 牛头说:“什么地方?能够看见我们两个,你心里没点逼数吗?” 我猛然一惊,卧槽,这里还真的是阴曹地府,我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难道……我已经死了? 回想起之前,我还在跟路飞战斗,我的修罗剑迎上了他的黄巢剑,然后我就来到了这里。 这么说来,莫非我失败了吗? 我死了,说明我真的失败了,那天下间再无人能够阻挡黄巢剑,那阳世间,岂不是又要天下大乱了? 我一阵心慌,连忙对那牛头马面说道:“二位爷,赶紧把我送回阳间去,我现在还不能死!” 马面喝斥道:“笑话!这里是阴曹地府,岂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你能不能返阳,得阎王爷说了算,我们哪敢轻易放了你?” 我是真的有些急了,大喊道:“喂,你们不能这么对我,我好歹也是个阴差!我的身上,还带着阴差令呢!” 牛头马面停下脚步,好奇的回头看着我:“阴差令?!” “阴差令”三个字搬出来果然有用,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连连点头道:“是啊,阴差令,就在我的衣兜里面,我没有骗你们,你们自己取出来看看!” 牛头马面对视一眼,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紧接着,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这一笑,反把我笑懵了,我没好气的说:“你们在笑什么?你们认为我在讲冷笑话吗?” 牛头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指戳了戳我的胸口:“小子,你连衣服都没有,我们一眼就能将你看穿,请问阴差令藏在什么地方?菊花里面吗?” 什么?! 我大惊,赶紧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竟然没有一块遮羞布。 我这才想起,也许是修罗剑和黄巢剑撞击的能量太过强大,所以把我的衣服都震碎了。 不仅是我的衣服,就连我衣兜里的那些东西,也应该一并震碎了。 我原本以为亮出阴差令,还能救自己一命,现在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因为我根本拿不出阴差令。 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牛头轻蔑的笑了笑,拉了拉锁链,拖着我继续往前走。 我低着头,脑子里一片木然,心如死灰。 怎么会这样? 师父不是说过我的命很硬的吗,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死,没想到终究还是死了。 我一点一点挪动脚步,就看见前面出现了一座桥。 这座桥鬼气森森,泛着阵阵惨白的光,仔细一看,竟然是用无数颗白森森的骷髅头搭建而成。 桥头立着一块骨碑,上面写着三个血红色的大字:奈何桥。 黄泉之水从奈河桥下奔腾而过,非常湍急,飞溅起一团团黄色烟雾。 这座桥既然是奈何桥,那桥下的黄泉,便是传说中的忘川河了。 无数的阴魂在忘川河里挣扎咆哮,被忘川河带向远方。 这些都是活着时候作恶的人,死后他们的魂魄入不了轮回井,只能被扔进忘川河,日日夜夜遭受煎熬。 牛头马面带着我走上奈何桥,牛头指着桥对面说:“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这人世间的情仇爱恨,恩恩怨怨,就全都忘了吧!” 忘了?! 我还有父母,还有兄弟姐妹,还有朋友,还有爱人,我怎么能说忘就忘呢? 奈何桥头,蒙着黑色面纱的孟婆坐在那里,看不见她的面容,身前摆放着一个桶,桶里装满黄汤。 当我走到孟婆面前的时候,孟婆用碗舀出一碗黄汤,递给我,声音没有温度:“喝了!” 第九百三十三章 特赦令 孟婆汤。 喝了孟婆汤,就能让你忘记人世间的所有爱恨情仇,抹去你生前的所有记忆。 每个走过奈何桥的阴魂,都要喝一碗孟婆汤,忘记前世的记忆,这样才能重新投胎转世。 “喝了!” 孟婆的声音依然冰冷无情。 我看着那碗黄汤,始终不愿意伸出手。 人世间,我还有太多的东西没有放下,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完成,如果我就这样走了,我实在是不甘心。 牛头马面看我杵在那里,半天没有反应,两人不耐烦的推了我一把,凶神恶煞的说:“快喝!” 我咬咬牙,还是不肯伸手。 这时候,牛头对马面使了个眼色,一个扭转我的胳膊,不让我动弹,一个接过孟婆汤,就要硬逼着我灌下去。 就在这时候,只听奈何桥的另一边,传来一声大叫:“汤下留人!” 牛头马面停下手里的动作,诧异的望向奈何桥头。 我心中一喜,也抬头看向奈何桥头。 只见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唰唰唰,便过了桥,闪现在我的面前。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黑白无常。 看见黑白无常,我便长松了一口气,他们既然来了,我这条小命应该是保下来了。 我没好气的说:“你们两个再迟来一步,我就翘辫子了!” 黑无常说:“不急!” 白无常对我赔着笑脸:“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外面的游魂太多了,我们也是工作繁忙,一时间疏忽大意了,不过我们发现你出了事,还是第一时间赶了回来!” 看见我和黑白无常套近乎,牛头马面都有些懵逼。 “松绑!”黑无常冷酷的说。 牛头不敢怠慢,赶紧抽走锁链,我甩了甩膀子,总算是恢复了自由。 马面看着手里的那碗孟婆汤,怔怔地问:“那这碗……汤?” 白无常扬了扬下巴:“你自己喝了吧!” “自己喝?”马面尴尬的笑了笑,端起孟婆汤,一饮而尽。 反正牛头马面都是地府的阴差,孟婆汤对他们没有什么影响,就当喝了一碗啤酒解渴。 看到我和黑白无常的关系,牛头马面知道我刚才没有装逼,我真的是阴差。 牛头马面冲黑白无常抱了抱拳:“二位爷,杨程他……” “阎王爷念他舍身为民,所以给了他一张特赦令,免他一死,可以速度返回阳间!”白无常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摸出一块牌子,那块牌子黑漆漆的,上面也不知道写着什么鬼文。 牛头马面见到这块牌子,扭头看了我一眼,露出惊讶与仰慕的表情。 然后,牛头马面冲我抱了抱拳,对我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非常客气的对我说:“杨兄弟,刚才实在是不好意思,阎王爷能够用特赦令免你一死,足以见你是个伟大的人才,我们错怪你了,抱歉,这就随我们返阳去吧!” 我听说能够让我返阳,心里自然是无比高兴。 我本就不想喝那孟婆汤,入那轮回井,现在正遂了心意。 我很高兴的对黑白无常说:“有机会见到阎王爷,我得当面谢谢他!” 说完这话,我觉得好像有些不妥,谁愿意见到阎王爷啊,要想见到阎王爷,那岂不是死了吗? 想到这里,我赶紧改口道:“二位兄弟回头见到阎王爷,帮我说一声谢谢啊!” 白无常说:“不用,阎王爷公私分明的,他让你返阳,并不是你跟他有什么私交,是因为你自己的努力和付出,让自己换取了这次返阳的机会!” 我点点头,高兴的跟孟婆说了声拜拜,然后跟着黑白无常,还有牛头马面一起往回走。 路上的时候,我向黑白无常询问:“我在阳间,是不是真的死了?” 白无常看了我一眼:“介于死和不死之间吧,如果你再不返阳的话,估计你的身体就已经凉透了!” 我皱起眉头:“照这个说法,我……跟黄巢剑的对决,最后是我败了吗?” “没有!你赢了!”白无常说。 “真的?”我停下脚步,惊喜的差点一蹦三尺高。 白无常说:“当然是真的,要是黄巢剑不灭,你认为我们还有时间在这里陪你闲聊吗?” 也是,如果我失败了,路飞肯定会用黄巢剑,再次摧毁九泉镇魂碑,无数的阴魂再次逃出鬼界,黑白无常肯定忙的不可开交,哪有时间还来这里找我。 “路飞呢?那些个幽冥门的混蛋呢?”我追问道。 “魂飞魄散!”黑无常冷冰冰的说。 黑无常说话铿锵有力,而且非常简洁,有时候莫名其妙来一句,我还有些摸不着道道。 白无常补充解释道:“路飞和黄巢剑一起毁灭了,灰飞烟灭!至于其他幽冥门徒……黄巢剑都已经毁了,他们自然也成不了气候,很快都被灭了!” 听闻白无常这样说,我顿时开心的眉开眼笑:“也就是说,外面现在天下太平了是吗?” “对!天下太平了!”白无常点点头,非常赞赏的对我说:“小子,这一次你功不可没啊!” 我打了个哈哈,谦虚的说道:“大家的努力!都是大家的努力!” 白无常说:“别高兴的太早,天下太平不过是暂时的,‘天机’就要到了,熬过天机,天下才会真正的太平!” 我的心里原本非常开心,白无常突然提到“天机”,一下子又给我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是呀,天下太平只是暂时的,天机就快到了,如果我们能够熬过天机,华夏大地才会真正的太平。 “好啦,前面就是火车站了,你从这里上车,一直乘车到阴市,然后就可以返阳了!”白无常停下脚步,指着前面对我说。 我抬起头,果然看见前面有一座火车站模样的建筑,之前我曾来过一次阴曹地府,所以对这里也并不算特别陌生。 我跟牛头马面握了握手,说了些感谢之类的客套话,然后又跟黑白无常拥抱了一下。 白无常说:“走吧,这里有什么恋恋不舍的,你再不回去,你家里人该哭瞎啦!” 第九百三十四章 诈尸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狭小的木头盒子里面,浑身困乏无力,昏昏沉沉的,就像从昏睡中醒来,脑海里一片混沌。 隐隐约约听见外面有人说话的声音: “嫂子,你别哭了,你看眼睛都肿成什么样子了!” “大兄弟,你已经好长时间没合眼了,人死不能复生,儿子虽然走了,但你还是得坚强的活下去啊!” “滚!滚!滚!你们胡乱说些什么?我师父他没有死,他也不会死,他只是睡着了,很快就能醒过来!” “一鸣,你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可是杨程他……都已经没有呼吸了呀……” 外面吵吵闹闹的,反倒让我清醒了不少。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鼻子里闻到一股烧纸的味道,头顶上方,这个木头盒子还有一个盖子,盖子盖上了一半,能够看见外面跳跃的火光。 我蓦然惊觉,天呐,我这不是躺在棺材里面吗? 这也难怪,我都去阴曹地府走过一遭了,现实中的我就是一具没有呼吸,身体冰凉的尸体,亲朋好友以为我死了,肯定要为我准备丧事。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果然冰冷的跟死人一样,一点温度都没有。 看来我已经“死”去好几天了,诚如白无常所说,我再不返阳的话,家里人都要哭瞎眼睛了。 这时候,就听见老爷子重重叹了口气:“好了,安静一点,事已至此,也许这就是程娃子的命,谁也无法改变。棺材师傅,麻烦你帮忙把棺盖钉上吧,按照之前约定的时间,入土安葬了吧!” 老爷子说到最后,声音都已经哽咽了,完全带着哭腔。 而老爷子说完这番话以后,四周便传来悲痛欲绝的哭喊声,那哭喊声就跟刀子一样,扎在我的心头上,让我很难受。 我深吸一口气,挣扎着准备爬起来,但可能躺的太久了,四肢都有些酸软无力,刚刚坐起来,又贴着棺材壁滑倒下去。 一个棺材师傅来到棺材前面,伸手抓住棺材盖,准备合上盖子,然后钉上棺材钉。 我一看这阵势,顿时就急了,也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力气,一下子就从棺材里爬起来,伸手抓住棺材盖。 我的心里一阵后怕,幸好我返阳及时,若是再迟回来片刻,我就会被封死在棺材里面,等到埋入地底,我就会在棺材里活活闷死,这种死法也太憋屈了吧。 我的手抓住棺盖边缘,棺材师傅看见我伸出的手,顿时就愣住了,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整个人就像石化了一样。 这是个年轻的棺材师傅,原本皮肤就有些黝黑,在看见我从棺材中坐起以后,那张脸更是黑得像浸泡了墨汁一样。 我冲棺材师傅眨巴眨巴眼睛,挤出一个笑容,跟他打了个招呼:“师傅,别急,我不睡了!” 棺材师傅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从惊诧变成了惊恐,就像踩了高压线一样,触电般高高向后跃起,不,应该是弹出去的,嗖一下飞出老远,然后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喊:“诈尸啦!妈妈呀!诈尸啦——” 我抓了抓头发,这也不能怪棺材师傅大惊小怪,毕竟在他们看来,我已经死透了,结果我现在又从棺材里爬起来,肯定认为诈尸了。 我知道这个棺材师傅肯定吓坏了,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敢帮人钉棺材了。 棺材师傅的叫喊声,惊动了外面所有人。 那些前来吊唁的乡亲百姓,听到棺材师傅在喊“诈尸”,全部吓得一窝蜂跑出灵堂。 虽然我生前是受人敬仰的道士,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诈尸这种事情,还是相当可怕的。 当然,对于乡亲们来说,诈尸是件恐怖的事情,但是对于亲朋好友来说,诈尸反而让他们感到惊喜,他们没有逃避逃跑,而是从外面跑起来,都想看看我到底是什么情况,会不会有奇迹发生。 我摸着脑袋,从棺材里挣扎着爬出来。 只见这是我们家的院子,院子里搭建着灵堂,白色的布幔在夜风中拂动,我所置身的棺材,就放在这灵堂中央。 正对着棺材摆放着祭台,上面放着一些水果和香烟,点着香烛,最为打眼的就是我的那张黑白遗照,我自己看着都特别不舒服。 一个火盆放在祭台下面,火盆里烧着纸,火光闪烁。 老爹老妈,还有老爷子和青青,全都穿着粗布麻衣,除此以外,我还看见了谢一鸣,丁明两口子,谢强,以及胖子。看来他们得知我的死讯以后,全都从广州赶回了红旗村。 我的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他们全都痛哭过,一个个双眼红肿的跟桃子似的,看上去特别吓人。 尤其是老爹老妈,短短几日,人都消瘦了一大圈,两鬓爬满白发,可见这些天他们有多么伤心。 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情。 我心中一酸,正准备说点什么感动的话,刚刚张开嘴巴,就看见谢一鸣从后面冲上来,手里挥舞着一个黑驴蹄子,嗷嗷大叫着,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塞进我的嘴里。 我猛地瞪大眼睛,两个腮帮子鼓鼓的,想要骂又骂不出来。 那黑驴蹄子又腥又臭,恶心的我胃酸翻涌。 我极度无语的看着谢一鸣,这小子还真以为我诈尸了,把我当粽子处理。 胖子问谢一鸣:“你做什么?” 谢一鸣煞有介事的说:“快,快找点狗血来,算了,公鸡血也行,再迟一点,我师父他可能要尸变了!” 这时候,外面还真有一个人跑进来,递给谢一鸣一碗鸡血,说是刚刚晚饭杀了鸡招待出殡的亲朋好友,鸡血正好没有倒掉。 我的心里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一个声音在心中狂喊:“不要——不要——不要啊——” 哗! 谢一鸣端着鸡血冲上来,对着我当头泼了下去。 实话讲,此时此刻,我连撕碎谢一鸣的心都有了。 谢一鸣把碗一扔,冲我啪的一抱拳,然后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根灭魂钉,说了句“师父,对不住了!”,举起灭魂钉,就要对着我的脑门拍落。 第九百三十五章 死而复生 “住手!” 我打了个激灵,闪电般出手,一下子抓住谢一鸣的手腕,那根灭魂钉就悬在我的脑门上方,惊出我一身冷汗。 “你大爷的,想要欺师灭祖吗?”我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骂道。 我这一说话,谢一鸣就愣住了,在场众人也全都愣住了。 按照常理来讲,诈尸的人是不可能说话的,我能开口说话,说明我并没有死。 几秒钟后,谢一鸣面露惊喜之色,扔掉手里的灭魂钉,冲上来和我来了个熊抱,激动的大喊大叫:“师父,太好啦,我就说你不会死的!你真的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啊!” 谢一鸣抱着我拼命摇晃,我说你丫再不放手,我得被你勒死了。 谢一鸣这才松了手,我看他早已激动的满脸泪花。 “别哭,哭啥呢,老子还没死!” 这种复活的感觉真好,尤其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一瞬间,真有种再世为人之感。 也幸亏回来的及时,差一点就入土为安了。 我掀开棺盖,翻身爬出棺材,活动了一下筋骨,跟谢强胖子他们挥了挥手,打了声招呼,戏谑的说;“嗨,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我就说咱们程哥命硬,死不了!”胖子走过来,和我来了个拥抱。 谢强挤兑胖子道:“妈的,这口棺材不是你去订做的吗?” 青青迎了上来,一段时间不见,青青消瘦了许多。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看见青青这副模样,心里酸酸的,青青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和我抱了抱,这一抱,包含了所有感情。 我和青青算得上“青梅竹马”,一个小小的肢体动作,就能表达千言万语。 我走到老爹老妈,以及老爷子面前。 老爹老妈惊奇的看着我,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他们的儿子“死而复生”,可能这里面,他们的心情是最激动的,终于不用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苦。 老妈哇的一嗓子,双手捂脸,嚎啕大哭,我知道,她流下的是喜悦的眼泪。 而我老爹,平时那么坚强的一个汉子,激动的嘴唇颤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老爷子在老爹背上拍了一下,让老爹去把祭台上我的遗照扔了:“娃儿都活过来了,照片还摆在那里做什么,扔了扔了,一点都不吉利!” 老爹点点头,三两步冲到祭台前面,将那张黑白遗照扔进火盆里面,很快就被烧成了灰烬。 老爷子又对老妈说:“娃儿他妈,去联系一下乡厨,明天在家里,好好摆几桌酒席,冲下喜,也答谢答谢亲朋好友,父老乡亲们!” 老妈应了一声,激动的跑出灵堂,跟外面的乡亲们说明天吃饭的事情。 外面的乡亲们,听说我没有死,一个个都很高兴,不断的跟老爹老妈说着庆贺的话。 我在这十里八村还是很有名望的,乡亲们有个大事小事儿都要找我,所以我要真的死了,乡亲们也很难过,因为这就意味着,以后村子里再出点什么怪事儿,可能没人能罩着他们了。 毕竟,库瘸子死了,王保长死了,我也死了,谁来保护乡亲们的安全? 我走出灵堂,外面已是深夜,清冷冷的夜风吹着我的脸,很舒服。 我抬头看了看苍穹,天空中繁星点点,一轮明月如同小船,轻轻漂荡在云海里面。 万籁俱寂,人世间宁静而又安详。 我伸了个懒腰,深吸一口气,一时间心潮澎湃。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我还能很骄傲的跟别人吹牛逼,这个朗朗乾坤,是我,杨程,替全天下的百姓打下来的! 外面的那些乡亲看见我走出灵堂,纷纷对着我跪了下来,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我赶紧招呼大家起来,虽然我知道这些乡亲们都很敬仰我,但没想到他们对我的敬仰竟然这么深。 这一刻,我也好像瞬间明白了什么是“道”。 眼前的这一幕,不正是每个修道之人梦寐以求的吗? 我们为什么修道,就是为了维护正义,赶走邪恶,为了千千万万普通百姓,能够幸福安定的生活。 我不懂什么大道理,也没想过修道飞升,我杨程修道,为的就是黎明百姓,仅此足矣。 以前,我籍籍无名,还没有多大的抱负,毫不掩饰的说,我走这条路,一是为了保命,逼上梁山;二是为了挣钱过日子。 但是随着在这条“道”上越走越远,我才知道,很多事情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冥冥中,老天爷早有安排。 所以,我的信仰也在慢慢的改变着,从解决自己的温饱,到心系全天下的安危。 乡亲们渐渐散去,只留下几个很好的兄弟朋友。 老妈问我饿不饿,我摸了摸肚子,发现自己的肚子就像是泄气的皮球,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这才想起自己昏迷的这些天,什么东西都没有吃,甚至滴水未进,就连嘴唇都干裂了。 我点点头,让老妈多做点夜宵,招待朋友们。 夜宵很快就做好了,一人一碗醪糟蛋,里面的卧鸡蛋香气扑鼻,大家都夸赞老妈的手艺。 我也是饿极了,一口气吃了五碗醪糟蛋,肚子终于有了一点饱胀感。 胖子就笑我,说我是不是怀孕了,只有孕妇才吃这么多呢。 吃完醪糟蛋,在老爷子的带领下,众人七手八脚,很快就把灵堂给拆除了。 我看着自己的灵堂被拆除,心里感觉怪怪的,有些滑稽,感觉自己就像搞了一个大乌龙。 “这口棺材怎么办?”胖子问。 谢强说;“烧了呗,咋的,你还想睡里面啊?” 胖子给谢强竖了竖中指,然后从墙角提了把斧子,对着那口棺材乒乒乓乓一通砸。 众人忙碌的时候,丁明走过来问我:“程哥,王保长呢?王保长不是跟你一块儿出去了吗?怎么没看见王保长回来?” 丁明突然提到王保长的名字,我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想到王保长的舍生取义,我的心里很难受,脸色也变得很难看,虎躯止不住地颤抖。 第九百三十六章 白蛇传 丁明察觉到我的异样,低声问我:“王保长……他……出事了?” 我点点头,眼前闪回那一幕: 王保长拼尽全力,爬上九泉镇魂碑,将手里的那块女娲石,嵌入镇魂碑里面,镇魂碑爆发出极其强大的能量,王保长的凡骨肉胎,瞬间灰飞烟灭,什么都没有留下。唯一留下的,便是那一世的英名。 “他……死了?”丁明露出难过的神色,他是个聪明人,看我的表情就猜到了结果。 我背负着双手,仰望漆黑的夜空,正好看见一颗流星飞过,在夜空中留下一道璀璨的痕迹。 我叹了口气,幽幽说道:“舍生取义,为天下苍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是个英雄!” 丁明也叹了口气:“前几天你被人送回来的时候,我没有看见王保长,就猜到他出事了!” “谁把我送回来的?”我问。 丁明说:“一群龙虎山的道士,带头的叫徐道长,当时你昏迷不醒,徐道长对着昏迷的你,拜了三拜,这才离开的。离开的时候他说,如果你能醒来,有机会就去龙虎山做客。如果你不能醒来,他会亲自来送你最后一程!还好,谢天谢地,你总算是醒过来了!” 我这昏迷了好几天,本身又从阴曹地府回来,虽然捡回一条命,但身子骨还是虚得很,不一会儿就开始犯困,丁明看我脸色不对,赶紧把我扶回卧室里休息。 迷迷糊糊睡到半夜的时候,感觉有一具冰冷的娇躯钻进我的被窝。 片刻以后,那具冰冷的娇躯渐渐变得火热滚烫起来,就贴在我的后背心上,一股暖流就从后背心,源源不断汇入我的身体,这种感觉令我说不出的舒服受用。整整一夜,我都像泡在温泉池子里一样,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仿佛都舒展开来,怎一个爽字了得。 直到外面传来鸡鸣之声,我才从舒服的睡梦中醒来。 我伸展了一下四肢,感觉四肢百骸的经络全部畅通,昨晚那种气血亏空的感觉全都不见了。反之,整个人精神饱满,就像是胀气的气球,精神状态格外的好。 按理说,受了这么严重的创伤,没有十天半月我是起不了床的,而且亏空的精气神,没有一年半载也是恢复不了的,但是很奇怪,我竟然一夜之间就全部恢复了。 我突然想到昨晚汇入身体的暖流,赶紧伸手摸向被窝,就摸到一具冰冷冷的娇躯,娇躯表面,还有鳞片状的触感。 我心中一惊,青青?! 我连忙掀开被窝,就看见青青躺在我的身旁。 青青微闭着眼睛,脸色苍白,一看就是亏损了元气。 而且,此时此刻,青青除了还有一张美丽的人脸以外,脖子以下,全部变成了大青蛇的原形,看上去十分虚弱。 只有在受到重创,伤到元气以后,青青才会显现出真身。 在我的印象中,青青已经很多年没有现出真身了,尤其是青青体内拥有龙魂之后,更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我顿时恍然,昨晚那股暖流,其实是青青的元气,青青把自己的元气渡给了我,自己却落得个元气大伤,甚至连真身都显现了出来,她完全是用命在帮我呀! 我一下子红了眼眶,转身紧紧抱着青青的蛇身。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看见身旁睡着一条大青蛇,估计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 但是对于我来说,身旁这条大青蛇是我的妻子,我一点都不会感觉害怕。 我紧紧抱着青青,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她的脸上。 青青微微睁开眼皮,眯着眼睛问我:“傻子,你在哭什么?” 我俯下身,把脸颊贴在青青脸上,耳鬓厮磨:“你好意思说我是傻子,你才是傻子,把元气全都渡给了我,你自己怎么办?” 青青笑了笑:“没事,我修炼个一年半载,也就复原了。但是你不行,你是干大事的人,你可不能卧床休息一年半载,你必须满血复活,因为外面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呢!我的大英雄!” 青青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抱着青青,哽咽着说不出话来,这一辈子,能够有这样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夫复何求? 俗话说得好,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成功的男人,我只知道,我的女人,一直在我背后默默的付出着。 很多人说,蛇是冷血动物。 其实不然,万物皆有灵,作为地龙的蛇,更是灵性十足。 你不招惹它们,它们也不会招惹你;你对它们有恩,它们也会报答你。 我想,我和青青的故事,就是一部现代版的《白蛇传》。 当年青青还是一条小青蛇的时候,我救了她一命,而后这么多年,青青来到我的身边,就是为了报答我当年的救命之恩。 很多时候,人,还没有这样纯真而炽烈的感情。 青青迷迷糊糊的说:“我困了,先睡一会儿,别喊我……” 一句话还没说完,青青便沉沉睡了过去。 我看着青青,在她的额头上青青落了一吻。 这时候,老妈在外面叫我,于是我披上外衣出了卧室。 出去以后,我把房门反锁上,不让任何人进入卧室,等青青在里面好好休息。 当然,我也怕外人误入卧室,看见一条大青蛇卧在被窝里,估计会被直接吓死。 老妈见我容光焕发的走出来,嘴角浮现出一丝古怪的笑意:“咋的?青青还没起床?” “呃,不用叫她,让她好好休息休息!”我很认真的说着话,还没领悟老妈笑容里的含义。 老妈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还年轻,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省着点,身体要紧!” 省着点……老妈要我省着点什么?! 我满头雾水的愣在原地,脑回路一时间转不过来。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老妈已经走远了,只在楼梯拐角处留下一个背影:“程儿,快点下来吃饭,客人们都来了!” 我脸颊一红,跺了跺脚,跟着下了楼。 第九百三十七章 摆宴 因为昨天给乡亲们放了话,让大家今儿个来我家吃饭,庆祝我“死而复生”。 老妈专门去镇上,请来十里八村最好的乡厨,在我家院子里,一字儿排开二十桌,人头攒动,十分热闹。 除此之外,老爷子居然不知从哪里请来了一个戏班子,中央搭了个台,挂着大红布幔,咿呀咿呀唱歌不听,锣鼓喧嚣,唢呐齐鸣,搞得跟结婚一样热闹。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家里在摆婚宴呢。 很多人都围着看戏,现在这年代,像这样的戏班子已经不多了,大家都觉得稀奇,如果是城里人,更是觉得稀奇。 不过在我们大山沟沟里,还保留着这些古老的风俗。 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儿,只要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困难的家庭,都会请个戏班子来唱一唱。 如果是红喜事儿,戏台就装扮的喜庆一点,挂上大红布,乐器上面也系上大红巾,唱得都是欢快道贺的戏曲。 如果是白事儿,就挂上白色的布幔,戏子们也是披麻戴孝,唱的都是凄楚悲凉的曲子。 刚走下楼,老爹就走过来招呼我,说是给我买了一件新衣服,让我换上。 我一看,是一件大红色的礼服,鲜艳夺目。 我有些不好意思,说不用这么夸张吧,这穿上就跟新郎官似的。 老爹说:“让你穿上就穿上呗,这是冲喜!走,快把衣服换上,然后过来跨火盆!” “等等?!什么情况?跨火盆?!”我拉住老爹,一脸懵逼。 不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人,回家才会跨火盆吗? “跨火盆消除晦气呗!”老爹一本正经的说。 我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毕竟这是老爹他们的心意,我自己都是干这一行的,他们搞得比我还懂行似的。 换上老爹给我买回来的大红礼服,左看右看,自己真像是个新郎官,就差少个女人拜堂成亲了。 戏台子前面摆了个火盆,里面烧着火。 乡亲们围在四周,帮我加油鼓励,我提着衣服,在火盆上跨来跨去三次,这才算结束。 这时候,老爷子示意戏班子停下来,让我上台说两句话。 我走上台,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说的最多的就是对父老乡亲们的感谢,然后大手一挥,示意开席,让大家吃好喝好。 欢庆的戏曲又唱了起来,琳琅满目的菜品流水般送上桌子,乡亲们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这样的大喜日子,谢强和胖子他们这些铁哥们,自然是不会放过我的,拉着我大口喝酒,所有的情谊全都汇聚在了酒杯里面。 正喝的欢畅,老妈突然过来叫我,说门口来了个大姑娘,哭着要见我。 我一听这话就懵了,啥意思呢,怎么会有大姑娘找我?而且还哭着来找我? 老妈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我赶紧解释说:“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在外面拈花惹草过,老妈你可不要想多了!” 胖子和谢强都用一种坏坏的笑容看着我,模样相当下流。 我懒得理他们,正准备去门口看看,这时候,就听门口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她在叫我的名字:“杨程!” 我一听这声音,一下子就愣住了。 这个声音很大,还带着一丝哭腔,穿透力很强,竟然穿过滚滚喧闹之声,钻进我的耳朵,震得我差点蹦了起来。 周围的食客也在瞬间安静下来,一个个停下筷子,齐刷刷的看向院子门口 只见院子门口站着一个女孩,跟我年纪差不多,二十来岁,衣着打扮比较新潮,一看就是大城市里来的。她长得很漂亮,但是也许是因为赶路,风尘仆仆,面容有些憔悴。 我的脑子转了几转,惊讶的张了张嘴巴,谢梦萍?! 站在院子门口的这个女孩,竟然是谢梦萍?! 谢一鸣噌地站了起来:“哟,那不是我老姐吗?” 谢一鸣高兴的朝着谢梦萍飞奔而去,我愣愣的站着,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谢梦萍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里。 谢强说:“兄弟,厉害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啊!” 胖子接口道:“彩旗都找上门来了,我估计这次红旗要倒了!” 我没好气的瞪了一眼这两个混蛋,敢情他们在说相声呢。 丁明替我解释道:“你俩别瞎说,这是谢梦萍,我们的大学同学,同时也是谢一鸣的姐姐!” 谢强摇了摇头:“谢一鸣这小子,为了拜师学艺,居然把自己的姐姐都赔上了,太狠了!” 胖子笑嘻嘻的搓了搓手:“谢一鸣还有没有其他姐姐?如果没有的话,就这个我也不介意!” 赵霞在旁边骂道:“渣男!” 突然出现一个年轻美貌的女人,乡亲们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我,好多人的脸上都带着莫名的笑意。 老爹走过来,悄声问我:“娃,这个大姑娘是怎么回事?” 我尴尬的笑了笑:“没事儿,同学,我徒弟的姐姐!估计是听闻我的死讯,所以来看看我!” 老爹将信将疑的看着我:“真没事?” “真没事!”我说。 老爹点点头:“但愿如此!反正我跟你说,这些年我和你老妈,早就认可了青青这个儿媳妇,外面的姑娘长得再漂亮,我和你老妈也是不会同意的!” 我一脸的欲哭无泪,老爹啊,你这扯到哪里去了呀! 我快步走到院子门口,看见谢梦萍,自从上海一别,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 在我的印象中,谢梦萍是属于那种可爱型的美女,比较文静乖巧。 现在再次见到她,发现她更多了一分成熟的女人味,比以前更加漂亮吸引人,而且很有那种文艺气质。 但细细一看,她脸上的妆容花了,眼睛也红肿了,明显是哭过,人也憔悴的很,一张脸深陷下去,很长时间没有休息过的样子,给人我见犹怜的感觉。 “你……你怎么来了?” 半晌,我才从嘴里憋出一句话。 谢梦萍咬着嘴唇,哽咽了一下,眼眶突然又湿润了,她说:“我在家里,接到一鸣的电话,说你快死了……所以……我就不休不眠,不吃不喝的赶了过来……” 我看了谢一鸣一眼,我就知道是他通知的谢梦萍。 第九百三十八章 情字太重 看着谢梦萍的模样,我还是很感动的。 一个女人,一个被我“负心”的女人,在得知我的死讯以后,崩溃痛哭,跨越千山万水来见我最后一面,这份情谊,还是非常深厚的。 只可惜,我恐怕这辈子都还不了她的情谊。 为了安抚谢梦萍激动的情绪,我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哪有,你弟他就是乱说的,我这不活得好好的吗……” 话音刚落,谢梦萍一个巴掌呼在我的脸上。 她呼巴掌的动作看上去很吓人,但其实这一巴掌呼过来,根本就没有任何力气,只是轻轻的在我脸上剐蹭了一下。 然后,谢梦萍哇的一声痛哭起来:“杨程,你混蛋!” 谢梦萍站在门口放声大哭,后面上百号乡亲看着,我都感觉不好意思,今天这事情肯定是解释不清楚了,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我前女友找上门来了。 我伸手去拉谢梦萍:“别哭,再哭就不好看了,你看这里这么多人,大家都在看着我们呢……” 一句话还没说完,只觉谢梦萍的身子一软,已经软绵绵的倒在了我的怀里。 低头一看,谢梦萍双目紧闭,已然晕厥了过去。 她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从上海一直来到黔南,几乎跨越了整个华夏大地的版图,这其中的煎熬和艰辛,我们谁也无法体会,她太疲惫了。 “姐!姐,你不要吓我!”谢一鸣看见谢梦萍晕厥过去,顿时吓得手足无措。 我探了探谢梦萍的鼻息,安慰谢一鸣说:“你姐没有大碍,只是一路奔波太疲惫了,需要好好睡一觉!”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抱着谢梦萍,迎着火辣辣的目光,自人群中穿过,将谢梦萍带到客房休息。 恰好宾客里面也有卫生院的医生,替谢梦萍把了把脉,然后去卫生院拿回两袋葡萄糖,给谢梦萍把点滴挂上。 宴席结束,宾客们纷纷告辞,只留下很好的一些朋友。 我也没有外出为那些宾客送行,老爹老妈去做这些就可以了。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待在房间里面,陪着谢梦萍。 谢梦萍现在可是在我的家里,她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可脱不了干系。 我坐在床边,看着脸色苍白,打着点滴的谢梦萍,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让谢一鸣打来一盆温开水,浸湿毛巾,替谢梦萍轻轻擦拭掉脸上的风霜。 这时候,就听见谢梦萍迷迷糊糊的在说梦话:“杨程……你不要死……你不要死……你等着我……等着我……” 乍然听到这话,我禁不住想笑,但笑了笑,却又感觉心里有些发酸。 我辜负了谢梦萍这么多年,但是她的心里却始终惦记着我,这份情,我该用什么去偿还? 大学时期的那些画面,此时就像电影胶片似的,从我眼前一帧帧闪烁而过。 当时可能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细细一想,原来我和谢梦萍竟然有那么多的回忆。 谢一鸣看着谢梦萍的模样,作为弟弟,他的心里自然是难过的。 我把毛巾递给谢一鸣,谢一鸣将脸盆放在地上,问我:“师父,你看我姐对你情深义重,你真的……就没考虑过她吗?” 谢一鸣这话问得我一愣一愣的,我最怕别人提到这个问题,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但谢一鸣偏偏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让我好生尴尬。 幸好丁明出来帮我解围,丁明给谢一鸣使了个眼色:“嘘,瞎说什么呢,你师娘还在楼上呢!” 是的,青青在楼上昏迷着,谢梦萍在楼下昏迷着,情字太重,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样应付。 谢一鸣说:“师父,你看我姐为了你,都憔悴成什么样子了?说句实话,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见她这样,你也知道的,她是我们家的掌上明珠,一直都很快乐开心的长大。直到遇上你,喏,你看看,她就跟魔怔了一样!” “喂,臭小子,爱情是讲究缘分的,你这是在斥责你的师父吗?”丁明问。 谢一鸣摇摇头:“不是斥责,我哪敢斥责我的师父。我也知道爱情不能勉强,我也知道师父和师娘的关系,只是,这毕竟是我姐,我不想看见她为了师父,如此难过!” 我长叹一口气,站起身来,看着昏迷不醒的谢梦萍,心里很难受,幽幽说道:“我也不想她这样的伤心难过,更不想她为了我无怨无悔的付出。我为什么离开上海,为什么自此以后,再也没有联系她。说到底,我就是为了断绝和梦萍的关系,让她重新振作起来,开始新的生活!” 谢一鸣虽然年纪好几岁,但此时却一副过来人的架势,语重心长的跟我说道:“师父,话虽这样说没错,但是爱情这种东西,是没有理性可言的。我姐她也想开始新的生活,可是她做不到啊!我都知道家里人为了让她走出这段感情,陆陆续续,前前后后给她介绍了好几个对象,家庭条件自身条件都好的不得了,全是牛逼哄哄的公子哥,又帅又多金,但我姐就是不喜欢啊,她就迷恋你,有什么办法?” 胖子打了个哈哈,在旁边挤兑道:“听你这个说法,你是在暗指你师父,又丑又穷是吧?” 谢一鸣瞪了胖子一眼:“你这人就是喜欢挑拨离间,我什么时候这样说我师父了?我姐她爸妈经常问我,是不是师父给我姐吃了什么药,或者下了什么咒啊,要不然我姐怎么那么多公子哥不喜欢,偏偏喜欢一个神棍呢!” 说完这话,谢一鸣自觉不妥,赶紧抽打自己的嘴巴子:“师父,不是我说你神棍啊,是我姐他爸妈说的,我只是照搬原话而已!” 谢强说:“小子,你觉得你师父是神棍吗?” 谢一鸣胸膛一挺:“当然不是,我师父可是正经八百的大英雄!” 谢强笑了笑:“那不就结了?这就是为什么你姐对你师父恋恋不忘的原因!因为,你的师父是个英雄!自古美女爱英雄嘛!” 第九百三十九章 心跳声 晚些时候,谢梦萍苏醒了。 我去厨房给她熬了一碗瘦肉粥,谢梦萍绝对是饿坏了,接过碗,也顾不及形象,好一通风卷残云,差点把碗都吞进了肚子里。 “姐,好点了吗?”谢一鸣问。 谢梦萍看了谢一鸣一眼,伸手指着床边,让谢一鸣站过去。 谢一鸣以前虽然顽劣,但是对这个姐姐还是很顺从的,而且现在他的性格已经收敛了不少,看见谢梦萍脸色一沉,谢一鸣老老实实就站到了床边。 谢梦萍揪着谢一鸣的耳朵,骂道:“你不是说你师父要死了吗?你骗我做什么?我从大老远风尘仆仆赶过来,一路上眼泪都哭干了,就想着能在他下葬之前看他最后一眼。结果呢?结果看见你们在家里喝酒划拳?逗着好玩吗?啊?你知不知道老姐为了这事儿跟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假,我直接辞职拍桌走人了,你们这是要气死我吗?” 谢梦萍虽然在骂谢一鸣,但是我知道,她这话也是同时说给我听的。 我的心里很感动,也带着深深的愧疚和歉意,谢梦萍为了我,不惜辞职走人,直接从上海赶过来看我,尤其是刚才那句“就想着能在他下葬之前看他最后一眼”,真的让我红了眼眶。 谢一鸣被谢梦萍一通臭骂,满脸委屈:“姐,你先消消火,师父他确实是要死了……” “嗯?”我扭头看着谢一鸣,你大爷的,诅咒我?! 谢一鸣拍了拍嘴巴:“哎,不是,说错了!我的意思是说,师父他之前是真的死了,但是就在昨晚上,他又复活了,这样说你懂了吗?” 谢梦萍看了看谢一鸣,又看了看我,上下打量,脸上露出惊疑之色:“死了?又复活了?” 我点点头,尴尬的笑了笑,谢一鸣的描述虽然不是很详细,但大概也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确实是死过一次,结果命好,被阎王爷送了回来,但是这种事情说出来,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啊。 谢梦萍看着我:“那……你现在到底是人呢……还是僵尸?” 我哑然失笑:“我若是僵尸站在这里,还能和你说话吗?” 谢梦萍勾了勾手指:“你过来!” 我上前一步,站在床边。 谢梦萍撑起身子,伸出双手,抱住我的腰,然后把脸颊贴在我的胸口上,声音轻柔的说:“你过来,让我听听你的心跳声!” 谢梦萍抱着我,我顿时有些僵硬,但我又不好意思动,更不好推开她,只能任由她抱着。 谢一鸣笑嘻嘻的伸手捂着眼睛,其实张开手指在那里偷窥,一边偷窥一边笑着说:“哎呀呀,好浪漫,少儿不宜,少儿不宜,要不要我出去,帮你们腾出二人空间啊?” 我一听这话,连忙对谢一鸣使眼色,示意他留下来。 房间里就我们三个人,谢一鸣要是走了,留下我和谢梦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那岂不是好生尴尬。 到时候这事儿传出去,我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谢一鸣明明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但却像是存心捉弄我,居然嬉皮笑脸的问我:“师父,你眼睛进沙子了吗?怎么一直对我挤眉弄眼呢?我没懂你的意思!你是让我赶快出去,不要影响你和我姐的二人世界是不是?好,我这就走!这就走哈……” 我一脸懵逼的看着谢一鸣,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他已经被我犀利的眼神秒成渣了。 谢梦萍没有理会谢一鸣,她的脸颊紧紧贴在我的胸口上,眼泪不断流出来,浸湿了我的心窝,一直流进我的心底,让我也感受到了谢梦萍心中的那种酸楚和无奈。 只听谢梦萍如同梦呓般的自言自语,但我知道,这些话她并不是自言自语,而是说给我听的。 她说:“杨程,你知道吗?接到一鸣电话的时候,他在电话里跟我说,说你死了,我当时在电梯里面,一听这个消息,两只眼睛都黑了,腿都站不稳,幸好同事扶着我,我才没有倒下。我问一鸣是怎么回事,他说你受了重伤,被人送回家的时候,身体都已经凉了,他们全部从广州赶回红旗村老家,为的就是送你最后一程。 你知道吗,当时电梯里好多人,挂了电话,我就抱着手机在电梯里崩溃大哭,电梯里的那些人,全都以为我是疯子。 公司老总正在开会,我不顾一切的闯进去,向老总请假,话都说不利索了,我说我朋友过世了,我必须要去看看他。 老总很不耐烦,说朋友死了有什么好看的,赶个礼不就得了。 我一听这话就火了,当着很多人的面,痛骂了老总一顿,然后直接辞职走人。 当天晚上我就去了机场,买了一场半夜的机票,好不容易抵达贵阳,然后辗转奔波,终于来到这里。 这一路上,不吃不喝,连一刻钟都不敢停下,就怕错过见你最后一面。 走进村口的时候,我差点就放弃了,我不敢进来,我怕看见你躺在棺材里面的样子,我怕我见着你以后,就算我发了疯的叫你名字,你也不会醒来。 结果…… 结果你倒好,居然在家里喝酒作乐,还大宴四方宾客,你……你真是气死我了……” 谢梦萍抬起脑袋,满脸都是泪痕,激动的浑身都在颤抖。 我叹了口气,拿起纸巾,一边替她擦拭眼泪,一边安慰她说:“这件事情说来话长,实不相瞒,我真的已经死过一次了,只不过还有任务在身,阎王爷放了我一马,让我返阳,我这才回来了,昨晚才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闹了一场诈尸的大乌龙,把乡亲们吓得不轻。所以今天摆几桌酒宴,一方面冲冲喜,另一方面也是答谢一下乡亲们!” “死过一次了?”谢梦萍伸手摸着我的脸。 这段时间,满世界的奔波忙碌,拼了命的战斗,我也是憔悴消瘦了许多。 谢梦萍说:“这一行太危险了,没想过做点别的吗?” 我露出一抹复杂的笑容,摇了摇头。 一日入道,终身修道。 修道之路非常漫长,岂可半途而废? 再说,现在我的肩上,背负着全天下的使命,这些又岂是谢梦萍能够理解的? 第九百四十章 既然无缘,何必眷恋? 谢梦萍就这样抱着我,客房里的气氛一时间有些暧昧。 我正不知该说点什么的时候,房门突然开了,老妈出现在门口:“娃,我给你同学煮了碗荷包蛋……” 老妈的出现,让谢梦萍立即触电般放开手。 我看了一眼老妈,心中一万个感激涕零,这碗荷包蛋来的真是太及时了。 “梦萍是吧?辛苦你了,这是阿姨给你煮的荷包蛋,你尝尝!”老妈把碗递到谢梦萍面前。 谢梦萍拂了拂额前的秀发,说了声:“谢谢阿姨!” 我趁机“仓皇而逃”,对谢梦萍说:“那个……梦萍……你这两天辛苦了,吃了我妈做的荷包蛋,早点休息哈!” 当着老妈的面,谢梦萍又不好多说什么,只得听话的点了点头,然后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我逃出客房,长松了一口气,看见谢一鸣站在墙角抽烟。 我走过去,没好气的踹了他屁股一脚,刚才这小子故意撂下我,可把我害的够呛。 谢一鸣丢掉烟头,笑嘻嘻的问我:“怎么样师父,和我姐擦出什么火花了吗?” “和你姐没擦出火花,但是和你擦出了火气!”我说完这话,又踹了谢一鸣一脚。 谢一鸣捂着屁股说:“师父,说句实话,你对我姐也不是一点意思也没有,对不对?” 我皱了皱眉头,谢一鸣这小子人小鬼精,这话还真说到我心坎上了,我和谢梦萍这辈子属于有缘无分,我说过,如果没碰上青青,我会答应和谢梦萍在一起,因为谢梦萍真的是个很好的女人,这么些年,我就没在她身上找到过什么缺点,堪称完美。 但是,没有青青,我杨程早就死了,青青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的妻子,我说过,不管外面世界的诱惑有多大,我都不可能放弃青青。 看我半晌不做声,谢一鸣贼兮兮的笑了笑:“师父,我是不是说中了你的心思?不是吹牛,我姐那么完美的一个女人,男人不可能不动心的!” 我白了谢一鸣一眼:“你小子鸟毛长齐了吗,成天跟我讲情啊爱的,你师娘就在楼上了,不要胡说八道!再说了,我跟你姐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 谢一鸣摸了摸下巴,一本正经的样子:“师父,刚才我在外面想的很清楚了。你看啊,反正我师娘呢,是蛇,是龙,是吧,反正她不是人,你们就算有婚约,那也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不合法的对不对?你看能不能把我姐给收了,我想我姐那么爱你,她应该不会介意当老二的,况且那样一来,她还是你法律上的正牌妻子……” 不等谢一鸣说完,我呼的扬起拳头,顶住谢一鸣的脑袋:“你说你年纪轻轻,成天脑瓜子里想些什么东西,你师父是渣男吗?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一夫多妻的事情?” 谢一鸣说:“那有什么嘛,自古到今,不都是一夫多妻吗?就算是现在,法律上规定一夫一妻,其实呢?哪个男人在外面没有小三小四小五的,很正常嘛!” “得了,滚回去睡觉,你再掺和这事儿,我让你滚蛋回上海!”我佯装发火的说。 谢一鸣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屁颠屁颠回屋睡觉去了。 不一会儿,老妈端着碗,从客房里退出来。 “怎么样,睡了吗?”我向老妈询问谢梦萍的情况。 老妈瞪我一眼:“咋的?你还想进去聊会儿天啊?” 我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连连摆手道:“没,没这个想法,就是单纯的问一下梦萍她休息没有,毕竟千里万里赶过来,落下病根可就不好了!” “哟,梦萍梦萍,你还喊的挺亲热的嘛!”老妈居然开口怼我。 我抓了抓脑袋,尴尬的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老妈缓和了一下口气,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娃呀,你有魅力是好事,妈也为你高兴。但是这做人吧,咱们不能忘本,青青对你的付出有多少,你应该比谁都要清楚。说实话,梦萍是个好姑娘,有文化,有礼貌,知书达理,长得跟那电影明星似的,这样的媳妇儿谁都喜欢。可是吧……缘分这东西,你干这一行,比妈更明白,你自己掂量着吧!” 说完这话,老妈端着碗头也不回的走掉了,根本都没有给我半点解释的机会。 我一脸懵逼,老妈这番话说得非常在理,可是……我压根就没有别的想法啊,老妈这是误会我了吧,平白无故把我训一顿。 夜风吹过,我是真有些欲哭无泪。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下楼来到客房外面,正准备叫谢梦萍起来吃早饭,心里还琢磨着别人大老远来一趟,要不要带她去山里玩玩,让她这个从小在大都市生活的人,领略一下我们这里的大山风情,自然风光。 结果我刚走到门口,就看见谢一鸣从客房里面走出来,愁眉苦脸的样子。 我问谢一鸣:“你姐呢?” 谢一鸣说:“走了!” “走了?!”我微微一惊,走进客房,但见客房里面空空荡荡的,床上的被单也叠放的整整齐齐,像是从来没有人住过,很明显,谢梦萍真的走了。 “她……她什么时候走的?”我惊讶的问,心里很不是滋味。 谢一鸣耸了耸肩膀:“师父,这是你家,你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我哪里知道?反正我起床下楼来叫她,就发现她已经走了,应该是伤心绝望,一个人回上海去了吧!” 我揉了揉脸颊,对谢一鸣说:“要不要跟出去看看?你姐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我不太放心!” “算了吧师父!”谢一鸣拉着我,撇撇嘴道:“既然无缘,何必眷恋?就这样了结了,不也挺好的吗?你要是再去找她,我姐说不定心态又崩了,到时候又得徒增伤心难过。你既然不想看她难过,就让她随风而去吧!” 我惊奇的看了一眼谢一鸣,小小年纪居然说得出这么深奥的道理,看来最近的偶像剧没白看呀。 虽然谢一鸣这番话说的文绉绉的,不过细细一想,也挺有道理。 我咬咬牙,把心一横,也就没再追出去。 谢梦萍,这个名字,就让她永远埋在我的心底深处吧。 也许来世,会开出灿烂的花。 第九百四十一章 喜丧 吃午饭的时候,老妈听说谢梦萍走了,还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做父母的,哪个不希望自己子女的生活幸福美满呢? 老妈虽然是个农村妇女,但有些道理还是很懂,她昨晚一席话说得很好,谢梦萍真的是个好女孩,只不过和我这辈子可能缘分没到吧。 我扒拉了一口饭,这才发现老爷子没有出来吃饭。 我问老爹:“爷爷去了哪里?怎么没出来吃饭?” 老爹喝了口酒,重重叹了口气,面有忧色的说:“你爷爷他最近身体不太好!” “嗯?”我有些担心的问:“是不是生病了?要是生病赶紧送医院,送市里的大医院也行啊,咱家现在也不缺钱是吧?” 对我来说,老爷子是很重要的一个人,一直陪伴我的成长,我小的时候,老爷子还经常教我做人的道理,长大以后回来的次数少了,每次回来,看见老爷子的两鬓多添了一些白发,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可是我能做些什么呢? 只能陪他唠唠嗑,喝点小酒,我没办法像小时候一样,天天跟在他的身边。 突然有一天我才想起,时间一直是向前走的,人也终究会有老去的那一天。 老爷子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他也会面临生老病死。 老爹说:“做过检查,身体没啥毛病,医生说可能是心情问题!” “心情问题?”我怔了怔,咋的,老爷子八十来岁了还有抑郁症啊? 老妈插嘴道:“是这样的,前段时间,余老爷子走了……” 我的筷子僵在半空中,惊讶的说:“什么?!余老爷子走了?!” 余老爷子是红旗村最有威望的人,德高望重,深受村民们的爱戴。 村里有个大事小事,都会把余老爷子请出来主持公道。 我记得小时候惹出祸事,也是余老爷子请来库瘸子,帮我们度过一场生死大劫,我的人生也因此而改变。 所以毫不夸张的说,余老爷子对我人生的影响非常大,我也一直很尊敬他,没想到今日却听到他过世的消息。 回头想想,昨天我家摆宴席的时候,好像确实没有看见余老爷子的身影。 余老爷子跟我们家关系不错,跟老爷子的关系也很好,按理说,昨天那种情况,他肯定会来我家喝酒的。 因为昨天宾客太多,我也没有在意,确实把余老爷子给忘记了,没想到余老爷子已经过世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走的?”我放下筷子追问道,心中泛起一丝难过。 “就在你昏迷的前两天!走的很安详,属于喜丧!”老妈说。 我点点头,余老爷子这辈子为人正直,走的时候应该不会有什么痛苦,喜丧,也算是老天爷给他的一个圆满结局。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无法避免。 但是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在过世的时候都很痛苦,常常被伤病折磨而死。 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能够碰上“喜丧”。 所谓喜丧,就是自然死亡,自然老死。 没有病痛,没有任何原因,可能一觉美梦,便再也不会醒来。 不用承受任何的病痛折磨,也不用给子孙后代造成负担,所以算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这在丧事里面叫做喜丧,是值得庆贺的。 而能够喜丧的人,都是得到老天爷眷顾的,走的非常坦然舒服。 在农村里,碰上喜丧,往往都会摆酒请客。 老爹说:“余老爷子走的时候,他家里人找上门,本来想让你帮余老爷子主持葬礼的,结果那时候你都还在昏迷!” 我嗯了一声,心中虽然难受,但听闻余老爷子是喜丧,自然也好过了许多。 我三两口吃完饭,放下碗,就去卧室里看望老爷子。 进去的时候,老爷子卧在床上,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浓茶,手里拿着旱烟杆。 这支旱烟杆跟了他一辈子,表面都被打磨的光亮。 旱烟杆里的烟丝燃烧着,屋子里一股浓浓的烟草味,走进去差点把我给呛晕了。 我走过去,看见老爷子靠在床头,神色萎靡,精神状态很不好。 “爷,少抽点烟吧,对身体不好,你看你这就像是要烧房子似的!”我关心的从老爷子手里夺下旱烟杆。 老爷子笑了笑,笑的有些无力。 借着窗外照进来的光,我迅速打量了一下老爷子的面相,心弦狠狠抽搐了一下。 因为我在老爷子的脸上,看见了死亡的气息。 但是这团死亡的气息并不是那种浓郁的黑色,而是隐隐泛着淡淡的红光。 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老爷子应该时日无多了,但幸运的是,老爷子的面兆看上去像是喜丧。 老爷子这辈子也算是个正直豪爽之人,再加上我这些年行善积德,老天爷也眷顾他,分给他一个喜丧的名额。 看样子,老爷子很快就会追随他的老伙计余老爷子而去了。 我虽看出了老爷子的面兆,但我不会说出来。 老爷子像个小孩子似的,向我讨求道:“烟丝还没抽完呢,让我抽完好不好?” 我拗不过他,只好把旱烟杆又递给他。 老爷子接过旱烟杆,美滋滋的吸了一口,可能只有在腾云驾雾的时候,他的身体状态才是最舒服的。 “爷,我给你弄点吃的进来吧?”我说。 老爷子摇摇头:“不了,吃不下!” “烟丝也不能当饭吃啊!”我说。 老爷子笑了笑:“不要紧,反正爷也抽不了几天了!” 老爷子这话一出,我的心莫名地疼了一下。 我眼眶一酸,赶紧转过身,用一个很隐蔽的姿势,飞快的揉了一下眼眶,把想要夺眶而出的泪水,使劲逼了回去。 我不能在老爷子面前哭,也不能表现出任何伤心的情绪。 我努力强装出笑颜,对老爷子说:“爷,瞎说什么呢,你身体倍儿棒,绝对能长命百岁的!” 老爷子的嘴角露出一个苍老的笑容:“我都八十好几了,也算是长命了,而且这辈子顺顺利利,从没有什么大灾小难,老天爷算是待我不薄!” 顿了顿,老爷子指着床边对我说:“娃,坐吧,爷好久没跟你唠嗑了,再不唠唠,爷怕没有机会了!” 第九百四十二章 三日大限 我咬了咬嘴唇,靠着床边坐下。 老爷子也放下旱烟杆,就像小时候那样,露出慈祥的面容,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娃,这几年都没怎么见到你,突然看见你长这么大,都有些生分了!”老爷子笑呵呵的说。 一听老爷子这话,我的心里更不是滋味。 我哽咽了一下,说:“爷,对不起,这几年都在外面漂泊,很少回来看你,也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 老爷子打了个哈哈,一本正经的说:“爷虽然是个山里人,大道理不懂,但也不完全是个文盲,‘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些话我还是听过的!” 老爷子顿了顿,又说:“娃,你已经足够优秀了,我们老杨家都以你为傲。年轻人嘛,这个年纪就应该在外面打拼。你没啥对不起我们的,你对我们足够好了,没有你,你爹妈和爷爷,哪里能够住上现在这样气派的新房子?哪里能像现在这样吃好喝好?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说实话,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什么苦痛都不怕,就怕听见家里人一句贴心的安慰。 这些年,我承受的压力确实不小。 从开始创业,到后来打出名堂,再到加入第七局,以及现在背负天下苍生的生死存亡,我肩上的压力与日俱增。 很多时候,我都辗转难眠,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从一个浑浑噩噩的无名小辈,一路跌跌撞撞变成了一个“大英雄”。 当我身上戴着大英雄这块牌子的时候,我才知道,英雄这个牌子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的。 我红了眼眶,紧咬着嘴唇,使劲把压力和委屈吞回肚子里。 我勉强挤出一个微笑:“爷,我懂得,你不用担心我,这些年我什么都经历过,刚刚不是连死亡都经历过吗?没什么压力能够打倒我!” 老爷子点点头:“嗯,我们家杨程是最强大的!以后爷走了,你有空还是抽时间多回来看看,现在交通便利了,高速路也快修到家门口了,你们自己也有车,常回家看看,毕竟你的爹妈也老了!” “爷,别瞎说,好好活着!”我抓着老爷子的双手,心里很难受。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爽,心里就像压了块大石头,难受的让我无法呼吸。 我明知道老爷子没有几天可活,但我却依然要笑脸吟吟的对他说:“爷,你会长命百岁的!” 老爷子反而笑的比我坦然,他浑浊的瞳孔里面,透露出一种看尽人生沧桑的眼神。 老爷子幽幽说道:“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长命百岁?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 我抿了抿嘴唇,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接话。 老爷子说:“对了,娃,跟你商量件事儿,等我走了以后,把我和你余老爷子葬在一起吧,这是我老哥俩的约定,到了下面也有个伴,说不定一起喝喝小酒,一起找老太太跳个舞,哈哈哈!” 老爷子很开心的笑着,但是我的心里却是满满的苦涩。 我说:“爷,能不能别说这种晦气话……” 老爷子收敛起笑容,正色道:“这哪是晦气话呢,娃,爷没跟你开玩笑,真的,到时候你好好安排一下!对了,我那余老哥哥前几日走了,这事儿你知道了吧?” 我吁了口气:“知道,刚才吃饭的时候,听老爹老妈说的!” 老爷子眯起眼睛:“自从我那老哥哥走了以后,这几天晚上我天天梦见他来找我,一会儿找我钓鱼,一会儿找我喝酒,一会儿找我下棋,让我快点跟他一起走,说他一个人孤单的很呢!我就跟他说,稍等我一下,我很快就去找他!” 老爷子絮絮叨叨的说着话,说着说着竟然靠着床头睡着了。 我替他打开窗户,把房间里的烟草味释放出去,然后关上门窗,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怪不得老爷子这几天的精神状态这么差,原来他在梦里已经答应随余老爷子一起去了。 看见我出来,老爹就向我询问老爷子的情况:“你爷怎么样?是生病了还是咋的?” 我看了老爹一眼,欲言又止。 老爹见我红了眼眶,感觉事情不妙,于是拉着我追问,老爷子到底咋的啦。 我叹了口气,这才如实对老爹说道:“去镇上准备一口上好的棺材吧,老爷子他……大限将至了……” 老爹闻听这话,脚下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老爹喃喃自语,一个大男人,眼泪止不住的唰唰往外流。 我赶紧把老爹拉到客厅里面,虽然我的心里很难受,但我也不得不安慰老爹说:“生老病死,很正常的,我看过老爷子的面相,喜丧,很吉利的!” 老爹抹了一把眼泪,平复了一下情绪,说:“还有多长日子?” 我咬了咬嘴唇,伸出三根手指:“三日之内吧!” 老爹没再多说什么,默默摸出摩托车钥匙:“我去镇上,给老爷子订做一口上等棺材!” 我说:“好!” 老爹又问:“这是喜丧,要摆酒吗?摆酒的话,我又去联系昨天那个乡厨!” 我本来想说不摆的,因为昨天才摆了酒,庆祝我死而复生,不出三天又摆酒,老爷子过世,总觉得不太对付。 不过想来想去,我还是说:“摆吧,该怎样走流程就怎样弄吧!” 老爹点点头,出了家门。 三日过后,老爷子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确实是喜丧,走的头一天晚上,他破天荒的起了床,胃口倍儿棒,吃了老妈做的烧鸡,还陪着我和老爹喝了整整一斤白酒,整个席间都是满面红光,看上去精气神很足,一点也没有要离开的样子。 但我知道,这是死亡之前的一种回光返照。 老爷子喝完酒以后,还去冲了个澡,抽完烟,这才躺下睡觉。 这一睡,便再也没有醒来。 早上老爹去叫他吃早饭的时候,老爷子没了气息,一摸身体,已经凉了,但是他走得很安详,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第九百四十三章 出殡 接下来的几天,都在忙老爷子的后事。 老爹请来了乡厨,还请来了戏班子,吹吹打打,热热闹闹了三天。 灵堂里面,停放着一口崭新的大棺材,漆黑发亮,确实是上等木料。 虽说现在基本上都是火葬了,但是在我们这些大山沟里,还是喜欢按照老祖先的传统土葬。 老爷子生前在红旗村还是比较有威望的,再加上我的身份地位,所以前来吊唁的人很多,络绎不绝,都快把我家门槛踩烂了,老爷子的后事也算是办的体体面面,风风光光。 三天过后,按照时辰,应该下葬了。 毫无疑问,老爷子的葬礼,自然是我这个亲孙子亲自主持操办的。 出殡下葬的时辰是在卯时,也就是凌晨的五点到七点。 卯是兔,老爷子的属相是羊,跟卯时比较吻合。 如果再提前一个时辰,那就是寅时,寅是虎,老爷子如果在寅时下葬,那就是羊入虎口,不太吉利。 凌晨五点钟出殡,凌晨三点钟,送葬的队伍便在院子里集合。 按照规矩,出殡之前,主人家要请送葬队伍吃顿饭,虽然是半夜三更,灶台也烧得很旺,乡厨队伍忙忙碌碌,摆了几桌好酒好菜,热情款待那些前来送葬的人。 谢强和胖子自然也在其中,两人本来要回广州的,结果走到半路,听闻老爷子的死讯,又急急忙忙赶了回来,只让丁明先回去了,公司那边还有很多事情要等着处理,现在王保长又不在了,丁明的责任重大。 谢强和胖子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爷就是我们的爷,需要帮什么忙,你尽管开口!” 我点点头,心里很感动,虽然这两个混蛋平日里插科打诨很不靠谱,但关键时刻,还是很讲义气的。 我想了想,两人既然这么诚心,还是安排一点事情给他们做。 于是我给谢强交代:“最后你来点炮仗!” 谢强听了很高兴,连声说行,放炮他最在行了。 胖子看了谢强一眼,揶揄道:“每次大保健,三分钟就出来,还敢说放炮你最行?” “滚你个蛋蛋,严肃点!”谢强踹了胖子一脚。 胖子揉了揉屁股,问我道:“程哥,那我做点什么?” 我说:“扔纸钱吧,会不会?一路走一路扔!” “嘿,这个简单!没问题哈!”胖子应和着说。 出殡之前,戏班子还唱了首凄凉婉转的送别曲,送葬的宾客们也吃饱喝足,等着我的吩咐。 “属龙,属牛的兄弟站出来一下!”我站在灵堂门口,对着宾客们说。 不一会儿,陆陆续续走出来七八个人。 我看了看,挑选了四个看上去身体比较强壮的人,让他们四个负责抬棺。 当然,红包是少不了的,一人封了他们一个大红包,每个人都很高兴。 负责抬棺的人很重要,这里面也是有讲究的,首先抬棺人的属相不能跟死者相冲,其次,抬棺人自己的命格也要够硬。 所以,并不是什么棺材都能抬的,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胜任抬棺匠这份职业。 我记得以前农村里都有职业的抬棺匠,里面自有一套繁复的规矩,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土葬的人越来越少,抬棺匠这个职业也就慢慢消失了,毕竟是个苦活累活,挣的钱也不多。 “属虎的朋友出来一下!”我又说。 人群中走出几个属虎的朋友,我冲他们抱了抱拳,一人封了个红包,感谢他们前来送葬,但是因为属相相冲,就好心劝他们回家,不让他们给老爷子送葬了。 听我解释清楚,那几个属虎的朋友也不着恼,吃吃喝喝,还拿了红包,心里自然也是高兴的,对我道谢之后离开了灵堂。 我搓了搓手,招呼上工匠,让他们准备封棺。 但是在封棺之前,我还是做了点法事。 我让老妈去院子里采了些无根水,之前说过,无根水就是露水,没有接触地气的水,这种水是最纯净的东西。 我用手指蘸着无根水,泼洒在棺材里面。 然后抹了点公鸡血,在老爷子的手心里面画了个符。 到了下面,如果有懂行的鬼卒,看见这个符,就知道是我道门里的亲人,看能不能多照顾一些。 按照习俗,还挨个剪下老爹,老妈,以及我的一片衣角,塞在老爷子手心里捏着。 最后,将陪伴老爷子半大辈子的旱烟杆放在他的胸口上,当做是陪葬品。 再沿着棺材边缘,撒上一圈糯米,扔了几张黄纸,最后让工匠封棺。 工匠提着小榔头,一手拿着棺材钉,手脚麻利的绕着棺材走了一圈,咚咚咚,咚咚咚,三两下就把棺材给封上了。 四个负责抬棺的汉子走过来,用粗麻绳捆绑着棺材,然后将一根龙骨从绳索中央穿过去,将棺材悬空吊起来。 在抬棺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这根龙骨。 为什么叫做龙骨,就是脊梁骨的意思,这根龙骨就是棺材的脊梁,所有的力道都需要这根龙骨来承受。 所以龙骨很粗,有成年人的胳膊那么粗,而且都是上等木材打造出来的,经久耐磨,刀劈斧砍都不容易折断。 而有些龙骨,还专门找高人开过光的,有过法力加持,甚至在一些龙骨上面,还能看见一些道门的符咒图案。 并且我以前还听说,职业抬棺匠,平日里都会用香灰供奉龙骨,只要不接工作的时候,就把龙骨供着,不仅吸食香火之气,适当的时候还拿出来吸食日月精华。 总而言之,在整个抬棺的流程中,龙骨是很重要的东西。 如果在抬棺送葬的过程中,龙骨断裂,那就必然是大凶之兆。 只听吱呀吱呀一阵响,四人合力把那口黑漆棺材,从长条凳子上抬了下来。 之前说过,棺材在下葬之前,是不能接触地气的,在农村里,通常都是用两根长条凳放着,然后把棺材架在凳子上。 棺材有点沉,四个汉子各自抬着棺材的一角,上面的绳索顿时吃紧。 我看了一眼绳索中央的龙骨,还不错,很稳。 第九百四十四章 龙渊 “上路喽——” 我大喊一声,抱起老爷子的黑白遗照,走在最前面。 胖子跟在我后面,左手提着一袋纸钱,右手抓起一把纸钱,洒向空中。 与此同时,院子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谢强点燃了鞭炮。 炮声隆隆,哀乐声也吹响,送葬队伍护着棺材,缓缓走出大门。 送葬队伍有好几十号人,每个人的臂膀上都缠着黑纱白花。 我抱着遗照走在前面,老爹和老妈一身孝衣,眼眶含泪的跟在后面。 老爹手里捧着一坛酒,老妈手里端着一盒烟丝,这是老爷子生前最喜欢的两样东西,等会儿给他一起葬在土里。 棺材跟在老爹和老妈后面,再后面就是送葬的乐队,然后陆陆续续跟着一些送葬的亲朋好友和乡亲。 我们凌晨五点过出的家门,天都还没有亮,空气中飘荡着一层薄雾,隐隐能够看见起伏的大山轮廓。 公鸡的啼叫声响起,仿佛在给老爷子送行。 对了,忘记说了,送葬的时候,黑子和小黄也去了,一左一右跟在我的身旁。 它们虽然是狗,但是充满灵性,对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感情。 尤其是老爷子走的那天,小黄还偷偷在狗窝里流下了眼泪。 这几天因为太多琐事了,忙的不可开交,所以都没怎么照顾黑子。 我听老妈说,我昏迷的那几天,黑子就在棺材边上,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的守着棺材,谁也叫不走,谁也拉不走,一天瘦一圈,最后晕倒在棺材旁边,青青把它给救了回来。 我当时听了心里很感动,黑子的所作所为,比人更有情义。 当年我是出于一时悲悯,救了流浪的黑子,但是救命之恩,黑子也是用命相报,用它的一生守护着我。 送葬队伍出了红旗村,沿着山路往大山顶上走去。 按照老爷子的遗愿,他要在死后跟余老爷子葬在一起。 这件事情,我跟余老爷子的家人提前做过沟通。 余家人也没有反对,反而很积极赞成这件事情,人家老哥俩感情好,就按照他们的意思办吧。 所以今天的送葬队伍里面,也来了不少余家的人。 我没去过余老爷子下葬的地方,不知道在哪里,只知道埋在了一座高高的山头上。 当时我在昏迷状态,没有主持余老爷子的葬礼,所以下葬的地方也不是我选的,是余家人请了个风水大师来选的,风水大师说这座山头风水好,他们就把余老爷子葬在了这座山头上。 这座山我没有来过,山高路陡,路况不太好,而且人迹罕至,只有一条小径上山,平常几乎很少有人光顾这里。 就连那条小径也是荒草丛生,荆棘遍布,如果不仔细辨认,还容易走岔路。 这样的路况对于我们来说倒还没有多大问题,反正我们从小在山里长大,翻山越岭习惯了。但是对于抬棺的几个汉子来说,那就有些吃力了,一路上歇了好几口气,一个个累得面红筋涨,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浸湿透了,站着都在淌水。 而且碰上山路太陡的拐弯处,还得众人齐上阵,一起帮忙抬棺调头。 就这样慢慢往上爬,等爬上山顶的时候,都已经天光大亮了。 刚才在爬山的时候,倒没看出这里有什么上佳风水,甚至连风景都没有看见。 但令人意外的是,在爬上山顶的一刹那,竟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仿佛推开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 一轮晨曦正从云海里升起,慢慢爬上山头,红色的霞光在群山之巅流淌,雄美壮阔,一时间千言万语,都不能形容我此时的震撼心情。 金灿灿的太阳,正好从我们所在的这座山头爬出来,仿佛近在咫尺,一伸手就能抓住红日。 云海苍茫,霞光万丈,天地之灵气就像龙一样,在山峦之间游走。 光是这份强大的气场,我便可以肯定,这座山头,绝对是一座极佳的风水宝地。 见我默不作声,余家人赶紧跑来问我:“杨程,这里的风水咋样?我们也不懂风水,那个风水先生帮我们找了这座山头,还问我们要了一万二千块钱!” “哈哈哈!”我背负着双手,朗声大笑。 余家人被我笑得一脸莫名其妙,小心翼翼的问:“你是不是笑我们太傻,被那个风水先生骗了?” 我收起笑容,满脸兴奋的说:“不不不!我笑,是因为我想说你们赚大了,这块风水宝地,就算给那风水先生封十二万的红包,你们也是大赚特赚啊!” 余家人愣了一下,随即激动之色溢于言表,拉着我兴奋的问:“真的吗?这块地真有那么好?” 我把遗照放在棺材上,然后背负着双手,走到山崖边上,任晨风吹拂我的头发,眺望巍巍群山。 但见脚下“龙息”奔涌,在山峦之间游走不止,仿佛天地之间的灵气,全都汇聚于此。 我深吸一口气,只感觉精神饱满,那空气中的灵气,让人相当振奋。 风水之气对人是有相当大的影响,有的人为什么霉运连连,那就是家居风水出了问题。像在这种极佳的风水宝地,修炼个一年半载,那绝对是事半功倍,成效是外面世界的好几倍。 余家人追问我:“杨程,这里的风水到底有什么名堂?” 我缓缓吐出一口气,眼睛里精光矍铄,看着脚下的群山,幽幽说了一句:“在风水学里,称之为‘龙渊’!” 龙渊?! 此话一出,余家人都惊呆了,虽然他们不精通风水,但他们都知道,名字里带“龙”的,那肯定相当牛逼。 毕竟我们号称龙的传人,在华夏民族的世界观里面,龙是最强大最牛逼的存在。 所以,自古以来,皇帝都自称为“真龙天子”,凡是皇家的东西全都要烙印上龙的痕迹。 这里既然叫做龙渊,那么风水肯定不一般。 解释太多,他们也不能领会,于是我摇头晃脑的说道:“龙渊,顾名思义,这里是龙居住的地方!” 第九百四十五章 血灵芝 听说这里是龙居住的地方,在场众人激动的都快沸腾了,像这样的风水宝地,绝对是百年难得一见。 没想到在这崇山峻岭之中,居然还藏着这样一处绝佳的风水。 我缓缓收回目光,心里对这片风水很是满意。 龙渊,聚集天地之灵气,把人葬在这里,风云调和,万灵滋润,对于后人的时运来说是非常好的。后世之中,必出大富大贵之人,或者必出龙虎猛将。 余家人带着我来到余老爷子的坟前,在这山顶之上,也就只有余老爷子一座孤坟,一眼望去,还是很好找到的。 余老爷子的坟墓修筑的中规中矩,不算特别大,也不算特别小,不算特别奢华,也不算寒碜,四四方方,面朝红日升起的方向。 坟前立着一块墓碑,墓碑比较高档,是用那种黑晶石打造的,阳光落在墓碑上,熠熠发光。 因为是新坟,所以坟头也比较干净,没有杂草荆棘,很清爽。 余老爷子过世以后,我还没有拜祭过他,既然来到他的坟前,我就给他上了一炷香,算是给他打过招呼。 谢强和胖子也跟了上来,给余老爷子上香烧纸,表示尊重之意。 余家人在坟前摆上水果,还放上两瓶酒。 我对着余老爷子的墓碑说:“余老爷子,今儿个打扰了,按照你老哥俩的约定,今日我就把我家老爷子葬在你的坟墓边上,你老哥俩到了下面也有个照应,没事儿一起喝喝酒,一起找老太太跳个舞。当然,各找各的老太太啊,不要抢……” 原本沉重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了不少。 我绕着余老爷子的新坟走了一圈,用脚步丈量了一下距离,迈出七大步以后停下,然后踩了踩脚下的土地,对后面的人说:“就这里吧!” 余家人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送葬队伍里面本来就带着几个专门修坟的工匠,他们扛着锄头走出来,按照我指定的地方开始挖坟。 挖坟之前还是有个小流程的,我在地上立了一炷香,烧了几张纸,算是给地下的一些打过招呼,如果有什么山野精怪,孤魂野鬼的,让他们赶紧让开。说白了,这炷香就是告诉他们,这块地现在是我的,“闲杂人等”赶紧离开。 我一直守在那炷香前面,那炷香顺顺利利的燃烧干净,中途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妥的事情,我满意的点点头,这才让那几个工匠正式开工。 这些工匠对于修坟是很有经验的,他们往掌心里各自吐了口唾沫,甩开膀子,抡起家伙,就开始乒乒乓乓的挖坑。 四个负责抬棺的汉子,把棺材放在两根长条木凳上,满头大汗的在旁边休息。 两根用来架棺材的木凳子,是一路上随行携带的,因为这一路上停停歇歇,棺材又不能接触地气,所以只能把凳子带着。 我询问了一下工匠,这座山头的土壤不算硬,下面也没有什么乱石,还是很好挖的。工匠估算了一下时间,估计一个多时辰就能把坑挖好。 刚好一个时辰,一个工匠过来喊我,说是坟坑已经挖好了,让我过去看看。 我走到刚才那个地方,中央已经被挖出一个大坑,长有三米,宽约两米,长长方方很规整,确实挖的不错,而且挖出来的土壤全部都清理走了。 “怎么样杨大师?”那个工匠问我。 我点点头,说;“挖的不错!” 那个工匠说:“好,那你稍等,我们再把坑给你弄平整一些!” 说完,工匠招呼上另外两个同伴,几个人下到坑里,进行最后的修整工序,把地面填平压实,把土坑的四壁全都修整一遍。 其实,如果讲究一点的话,这土坑里面还可以铺砖,那种方形的青花砖,不过我们还是按照从简原则,没有搞得太复杂。 等工匠修整完毕以后,我让他们爬出来,然后自己跳入坑里。 我让谢强杀了一只大红公鸡,然后提着滴血的鸡头,绕着土坑走了一圈,殷红的鸡血在土坑四周勾勒出一道血线。 鸡血可以冲煞,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压住坑里的煞气。 做完这些以后,我又分别在土坑的四个角落,各自点燃一支白蜡烛,烧了点黄纸,然后爬出土坑。 送葬的人便围拢上来,蹲在土坑边上烧纸,等他们把那些黄纸烧完,就可以下棺土葬了。 我寻了一眼,发现大家在这边烧纸的时候,胖子还在隔壁余老爷子的坟后,蹲在那里不知道做什么。 我走到胖子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他在干嘛。 胖子指着坟头,好奇的说:“这是什么野生菌,好奇怪,血红血红的,是不是灵芝啊?” 灵芝?! 我皱了皱眉头,凑上前去看了看,发现余老爷子的坟头上面,果然有一片巴掌大小的野生菌。 在我们这大山沟沟里面,野生菌类非常丰富,有很多可口的菌类。我们没事就去山里采摘,回来洗净之后,用来炖汤,或者做一锅蘑菇鸡,那都是绝味。野生菌的自然清香,能够馋得人把舌头吞进肚子里。 但是,我见过许多野生菌,这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血红血红的菌类。 这片野生菌是从墓碑后面冒出来的,刚才我也没有注意。 胖子伸手将那片野生菌给拔了出来,捧在掌心里面翻看,一边看一边说:“这玩意儿看上去很妖艳啊,不会是毒蘑菇吧?” 顿了顿,又自言自语道:“应该不是毒蘑菇吧,这里风水这么好,怎么会长毒蘑菇呢?我看这就是一朵灵芝仙草,只有这里的天地灵气才能孕育出这个东西。喏,刚才不是杀了一只鸡吗?待会儿回去以后,我们就把这朵血灵芝用来炖鸡好不好?肯定大补!” 胖子一个人叽里咕噜说了半天,见我没有说话,于是回头看我:“喂,程哥,你在发什么呆呀?” 我的眉头突突突跳个不停,脸上的神色也渐渐变了。 我盯着胖子,一字一顿的说:“如果你想死的话,就拿回去炖鸡!” 第九百四十六章 煞果 胖子直勾勾的看着我,估计是被我这话吓住了。 “赶紧丢掉!”我指着胖子手里的“血灵芝”说。 胖子怔了怔,随即触电般丢掉手里的那朵“血灵芝”,疑问的问我:“这不是灵芝?” “谁他娘告诉你这是灵芝了!”我说。 胖子皱眉道:“我看它长得这么可爱……” 我深吸一口气,拾起那朵“血灵芝”,只感觉一股森冷之气直透手心。 我站起来,抡圆胳膊,将手里的“血灵芝”扔下了悬崖。 “这玩意儿,你在手里拿久了都得出问题,还想炖鸡吃,坟头上的东西,能随便乱碰吗?”我没好气的呵斥胖子。 胖子一脸懵逼的望着我:“那……那你说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抿了抿嘴唇,脸色沉重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煞果!” “啥玩意儿?什么果?山果?!”胖子掏了掏耳朵。 我舔了舔嘴唇,用普通话重新说了一遍:“煞果!” 这次胖子听清楚了:“煞果是什么东西?” 我吁了口气:“煞果,阴煞之果,阴气太重,以至于结成了果实!这种煞果你若是放在身边,不到两个时辰,你就会被阴气入体,轻则疾病,重则死亡。如果像你说的回去炖鸡,吃了必死无疑!” 胖子张了张嘴巴,一脸后怕的样子,随即问我:“程哥,不对呀,这里不是风水宝地吗?怎么会有这么重的阴气?而且还生长出了煞果?” 胖子这句话,也就是我刚才在心中一直思考的问题。 这里的风水我确信没有看错,绝对是百里挑一的极佳风水。 但换言之,在风水极佳的地方,怎么会有如此重的阴气呢? 我想了想,对胖子说:“这颗煞果是从余老爷子的坟里长出来的,这说明阴煞之气不是在外面,而是在坟墓里面。不对劲,余老爷子的坟有问题!” 这时候,谢强走过来告诉我,说纸钱已经烧完了,准备下棺。 我头也不回的竖起手掌:“等一等!” 谢强不解,困惑道:“不是算好了时辰吗?还要等吗?” 我站起身,神色肃穆的说:“我家老爷子的棺材暂时不要下葬!余老爷子的坟出了问题,我还不清楚问题是在坟里还是在土里!” “啊?余老爷子的坟出了问题?”谢强惊讶的叫了起来。 那些送葬的人一听这话,纷纷围拢上来,尤其是余家人,情绪更是激动,赶紧问我余老爷子的坟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我背负着双手,站在余老爷子的新坟面前,从外面观察,确实看不出任何问题,但是刚刚那颗煞果又确实是从坟头冒出来的,坟里肯定有问题,要不然不可能有这么厚重的阴气。 我言语上安慰余家人先不要着急,然后把刚才的事情告诉他们:“我们在余老爷子的坟头背后,发现了一颗煞果。简单讲,煞果便是阴煞之气太重,凝结而成的果实。换句话说,现在余老爷子的坟墓里面,阴气非常重!” “怎么会这样?!”余家人面面相觑,一个个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余老爷子的大儿子都六十岁了,赶紧过来拉着我:“程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我老爹下葬的时候,不都好好的吗?而且你刚才也说过,这里是极佳的风水宝地,怎么还会有这么重的阴气呢?” 我很认真的答复说:“余大叔,这里的风水确实没有问题,龙渊,风水宝地。所以很明显,阴煞之气是来自于坟墓内部,或者是地底下面。但具体是什么原因,我暂时不能断定,除非……” “除非什么?”余大叔问。 我咬了咬嘴唇,指着余老爷子的新坟说:“挖坟!” “挖坟?!”一听这话,余家人全都急了。 自古以来,我们都讲究入土为安,不能轻易去惊扰埋葬的死者,更不能轻易去挖别人的坟墓,否则是会遭受天谴的。 余大叔的脑袋摇晃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老爹他前几日才入土,这都还没有睡踏实呢,又要把新坟挖开,这不是……这不是……” 余大叔涨得脸红脖子粗,也不知道怎么说,最后一屁股蹲在地上:“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我……我做不出来……” 余大婶算是个明事理的人,站出来安慰道:“老头子,你先别急,程娃子在这里,看看他怎么说吧?人家是懂行的人,他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 说着,余大婶递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 我深吸一口气,一脸正色的对余大叔说:“余老爷子这个坟,必须得挖!” 余大叔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脸色很难看,抬头望着我:“没有其他办法吗?” 我摇了摇头:“如果不挖开弄清楚里面的情况,不出三天,会出大事的!” 余家人一听要出大事,一个个脸色都变了,赶紧向我询问情况。 这话我绝非危言耸听,我告诉他们:“现在余老爷子的坟墓下面,阴气极重,尸体被如此浓郁的阴气包裹着,不出三日,必定会发生尸变。到那时候,棺材板都压不住余老爷子了!难道你们忍心看着余老爷子发生尸变吗?” 余家人全都怔住了,想想那个画面:余老爷子变成僵尸,吐着尸气破棺而出,然后从坟墓里爬出来,一路蹦蹦跳跳下了山,回到红旗村里面…… 余大婶推了一把余大叔:“老头子,程娃子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还在犹豫什么呢?挖坟这事儿虽然有些不太妥当,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呀!难道你想看见咱家老爷子变成僵尸吗?” 余老爷子德高望重,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看见他变成僵尸。 如果发生尸变,一个是余老爷子死后不得安生,一个是给我们造成人身威胁,到最后我还得花费更多力气去消灭制伏他。 既然如此,把他扼杀在摇篮里面,那便是最好的结局。 在场的人,听见余老爷子会发生尸变,不管是出于对余老爷子的尊重,还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都纷纷站出来劝慰余大叔,让他同意我的挖坟方案。 余老爷子点燃一支烟,猛吸了几口,然后丢掉烟头,使劲踩了两脚:“挖!现在就挖!” 第九百四十七章 坟墓流血 余大叔既然同意了挖坟,其他余家人自然没有什么异议。 其实听我刚才说余老爷子可能会发生尸变,余家人都是愿意让我挖坟看个究竟的。 毕竟,前几日下葬的时候,坟墓都是好好的,怎么过了几日,坟头就长出了煞果,这个问题不弄清楚,别说是余家人,在场所有人可能都没法睡个安稳觉。 我冲那几个修坟的工匠招了招手,跟他们商量挖坟的事情。 那几个工匠听说要把余老爷子的坟墓挖开,都有些不太愿意,这种断子绝孙的缺德事,他们都很忌讳。 一座坟墓,一旦埋葬了死者,就不能轻易挖掘,否则会遭天谴的。 那些在江湖上行走的土夫子,大多都会遭到报应,缺胳膊断腿都是小事,有些怪病缠身,还有些断了香火,没有子嗣。 我耐心的跟那几个工匠讲解,说这不是缺德事,我们挖开坟墓,是为了帮助余老爷子,所以是在做功德,而且挖坟的工钱每个人额外单给一大笔。 最后我说:“怎么?不相信我吗?有我在这里守着,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那几个工匠自然是知道我的能耐,再加上重金的诱惑,半推半就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我摸出几张黄符,一人赠予一张,让他们戴在身上。 别小看这几张黄符,其实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 能够挖坟的人,必须要命格够硬,我看了看他们的命格,都还不错,再有黄符的加持,应该没什么问题。 挖坟比修坟稍微复杂一点,修坟简单,一个劲的挖坑就可以了。 但是挖坟的话,很有讲究的,需要掘进式推进,呈四十五度角斜着往下挖,这样才不会导致坟墓塌陷。 几个工匠在那里挖得热火朝天,挖着挖着,就听其中一人惊呼道:“血!坟里有血!” 他们赶紧把我叫过去,我走到近处探头看了看,但见余老爷子的坟墓已经挖掘了一半有余,但见那泥土里面,真的有殷红的鲜血流出来,空气中飘荡着老大一股血腥味,令人作呕。 坟墓里流出鲜血,就算是个外行,也知道这肯定是不祥之兆。 在场的人们开始骚动起来,有些人已经隐隐有了退意,尤其是余家人神情紧张,全都围着我,问我现在怎么办。 我眉头紧皱,一字一顿的说:“你们也看见了,这血水明显不正常,已经证实了我的推论,坟墓里面确实出了问题。现在坟墓已经挖了一半,不可能半途而废,继续挖吧!” 现在除了继续往下挖,也确实没有其他办法,明知道坟墓里面有问题,谁不好奇想要看看呢? 几个工匠继续挥舞着锄头铁锹往下挖,越往下挖,流出的血水越多。 如果这座坟墓比喻成一个人,感觉就像是挖破了此人的大动脉,导致血水源源不断的流出来。 片刻以后,几个工匠已经站在一个血水坑里面,坟墓下面积蓄着起码半米高的血水,那几个工匠都没有落脚的地方,只能硬着头皮站在血水里面,那浓郁的血腥味让他们苦不堪言。 “糟糕,棺材完蛋了!”余大叔突然哀嚎一声。 坟墓里面足有半米深的血水,装殓着余老爷子尸体的那口棺材,就浸泡在这血水中央。 棺材泡水,是非常忌讳的一件事情,因为棺材是木制的,泡水之后就会腐烂,里面的尸体也会跟着腐烂。如此一来,煞气滋生,原本比较好的风水都会变成很差的风水凶局。 余家人其实应该感谢我家老爷子,如果不是遵照老爷子的遗愿,把他带到这里挨着余老爷子安葬,我们也就不会来这里,自然也就不会发现余老爷子的坟墓出了问题。 时间一长,余家的子孙后代都要受到影响。 轻则疾病缠身,重则天降横祸,十分凶险。 “快,快帮忙把棺材抬出来!”余大叔着急的对那几个工匠喊道。 那几个工匠掏出绳子,刚刚套住棺材,那口棺材竟然莫名其妙的颤动了一下。 我猛然一惊,立即冲那几个工匠喊道:“别去碰那口棺材,快上来!” 那几个工匠也不是傻子,看见棺材无缘无故颤动了一下,知道坏事了,当下争先恐后的爬出坟墓,浑身湿哒哒的,狼狈不堪。 围观的人群都知道出事了,一个个惊恐的往后退,就连余家人,也拉着余大叔往后退开好几米。 “谢一鸣!”我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到!我在这里师父!”谢一鸣屁颠屁颠从后面挤出来。 “跟我下去!”说完这话,我头也不回的跳下坟墓,双脚落在血水里面。 谢一鸣怔了一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不可能认怂。而且,他毕竟是我徒弟,这种时候我不叫他干活,难道叫别人吗? “师父,我来啦!”谢一鸣大叫一声,高高跃入坟墓,哗啦一声,溅起老高的血花沫子。 我让谢一鸣站到棺材的另外一边,和他分别扯着一个绳头,用力拉紧。 绳子在棺材上缠了好几圈,缠得紧紧的,但是那口棺材却相当不安分,竟然比刚才颤动的更加厉害,棺材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想要挣脱出来,不断发出咚咚咚的声音,犹如密集的鼓点,一下一下敲打在众人的心头。 就算是个傻子,也明白此时此刻发生了什么事情。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尖叫了一嗓子:“尸变啦!余老爷子尸变啦!” 刹那间,人心惶惶,围观人群一片惶恐,人仰马翻的往后退,慌慌张张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摔倒在地上。 余家人一个个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余大叔的脸色极其难看,刚刚他还不想挖坟呢,结果余老爷子已经尸变了。 那棺材里的东西力气很大,几乎都快压不住棺材板了。 我和谢一鸣死死拽着绳子,麻绳把我们的掌心磨得火辣辣的疼,有鲜血流了出来,就像有刀子在掌心划来划去,疼得发麻。 第九百四十八章 蜕皮 谢一鸣涨得脸红脖子粗,一张脸就跟番茄一样,沙哑着嗓子对我说:“师父……我……我快撑不住啦……” 话音未落,就见棺材上面的绳子猛然紧绷,一股极大的力道从棺材里面反冲出来。 只听砰的一声响,粗壮的麻绳也压不住那股力道,棺材板一下子飞起老高,缠绕在棺材外面的绳子,刹那间寸寸断裂。 其中一截绳子断裂弹起的时候,如同鞭子般抽打在谢一鸣的脸上。 顿时,谢一鸣的半边左脸一片鲜血淋淋,肿起老高,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估计这小子从今以后破相了。 谢一鸣痛呼一声,捂着左脸向后摔出去,跌倒在血水里面,满身血污。 我也被这股力道向后弹开,后背撞击在坟墓的坑壁上,背心就像挨了一记重拳,闷得心慌。 抬头一看,那块冲飞的棺材板翻滚在血水里,斜插在泥土上。 余老爷子的尸体正从棺材中缓缓坐起…… 除了我和谢一鸣以外,在场其他人全都吓懵了,全都呈鸟兽状仓皇奔逃,一边跑一边惊恐的大喊:“尸变啦!真的尸变啦!” 我看了一眼余老爷子,这个生前面容慈祥,德高望重的老爷子,此时的模样非常狰狞。因为已经下葬了好几日,所以他面容乌黑,脸上布满尸斑,并且皮肉已经开始了腐烂迹象,容貌实在是有些骇人。 他刚才从棺材里坐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一块皮肉掉落下来。 我看了一眼棺材里面,但见棺材内部,密密麻麻爬满了血红色的“煞果”,就像野生菌一样,几乎把整口棺材都给塞满了,可见棺材里的阴煞之气浓烈到了什么地步。 谢一鸣吐了口嘴里的血水,冲我喊道:“师父,现在怎么办?” 我脸色一变,大声说:“不能让他爬出来,必须把他扼杀在棺材里面!” 此时此刻,在我眼里,棺材里的这个“东西”,已经不是我尊敬的余老爷子,而是一个会给大家带来灾难的邪物,我必须消灭他! 而且,此时的山顶上面,有几十上百号人,一旦余老爷子跃出坟墓,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拼尽全力,也不能让他离开这座坟墓底部。 我手腕一翻,亮出一张黄符,一个箭步冲上去,拍在余老爷子的胸口上,想要让他重新睡回棺材里面。 但是没想到,这张黄符竟然没有奏效。 黄符拍在余老爷子的胸口上,仿佛泥牛入海,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时候,就看见余老爷子冲我咧嘴一笑,一道血口子就从他的下巴蔓延开去,撕拉一声,连皮都破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骨。 我微微一惊,就看见余老爷子的身上裂出许多条血口子,那些血口子飞快蔓延,很快将余老爷子切割的“支离破碎”。 我惊讶的发现,余老爷子竟然在……蜕皮?! 他身上那一层布满尸斑的人皮,稀里哗啦的脱落下来,就像在剥橘子一样,很快就剥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具血淋淋的躯体。 所有的肌肉骨骼,以及筋脉血管,全都看得清清楚楚,感觉就像是医学院里面的一具人体标本。 我只看了一眼,便差点吐了出来。 谢一鸣自然是忍不住的,扶着坑壁,吐得天昏地暗。 浓烈的血腥味飘散出来,一具没有人皮的尸体,就那样立在棺材里面,冲我诡异的笑着。 我打了个激灵,倒吸一口凉气,没曾想到,短短几天时间,余老爷子竟然变成了血尸! 一具死尸,要在极凶的风水环境里面,经过漫长的岁月洗礼,阴气侵蚀,才有可能变成血尸。 余老爷子这才死了几日而已,葬在这里就变成了血尸,可见这坟墓下面的阴气浓烈到让人不敢想象的地步。 血尸比普通的粽子更难对付,毫不夸张的说,我宁愿对上十个普通粽子,也不愿对上一个血尸。 血尸相当凶残,而且战斗力极强,没有高深的修为根本无法降服。 不过我还是有一半的把握,因为余老爷子这个血尸刚刚成型,就像是刚刚孵化出来的小鸡,羽翼未丰,战斗力还不是很强。 这个时候,是制伏血尸的最佳时机。 我猛地一咬牙关,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墨斗,对着外面大喊:“来点鸡血!” 出门的时候,这个墨斗原本是修坟用的,此时我直接拿出来当成法器对付血尸。 但是普通墨斗效果不是很好,如果加点鸡血的话,威力会更强。 我连喊了两声,根本就没有人回应我,人们都跑得远远的,不敢靠近坟墓,更没人敢把鸡血递给我。 我有些急了,正准备喊谢一鸣出去拿鸡血,忽听犬吠之声,抬头一看,一道威武雄壮的黑影闪电般窜至坟墓边上。 原来是黑子! 我心中一喜,冲黑子叫道:“黑子,快把刚才那只大红公鸡带过来!” 黑子没有动,我以为它是没有听懂我的话,又喊了它一声,却看见它低头转了一圈,来到一把丢弃的锄头前面。 刚刚那几个工匠仓皇逃出坟墓,把吃饭的家伙都丢弃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黑子伸出爪子,在锋利的锄头边缘剐蹭了一下,鲜血很快便从爪子里面涌出来。 黑子也不嫌疼,举着爪子对我狂吠两声。 我突然明白了黑子的用意,黑子没去取公鸡血,而是用黑狗血为我进行法力加持。 黑子可是六道法宝之一的阴狗,它的血是阴狗血,天下无双,镇邪效果极好,自然是普通大红公鸡血不能比拟的。 “黑子,给!” 我站在坟墓下面,将墨斗抛给黑子。 黑子用爪子将墨斗踩在下面,爪子上的阴狗血,飞快地涂抹在墨斗线上面。 然后,黑子爪子一弹,将墨斗扔回坟墓里。 我大叫一声冲上去,伸脚在坑壁上使劲一点,腾身跃到半空中,接住墨斗,然后对着那具血尸,凌空弹出墨斗线。 唰唰唰!唰唰唰! 我的身影围着血尸左右翻飞,很快,血尸的身体表面,就缠绕上一大圈密密麻麻的墨斗线。 第九百四十九章 烧了 滋滋滋!滋滋滋! 浸染了阴狗血的墨斗线,威力自然极大。 当墨斗线缠绕在血尸身上以后,血尸身上就像被灼烧了一样,冒起缕缕黑烟,空气中顿时弥漫出老大一股焦臭味,同时还夹杂着浓郁的腐烂气息。 血尸显得很痛苦,拼命挣扎,试图挣脱墨斗线的束缚。 他张着嘴巴嗷嗷大叫,喉头里发出如同野兽般的咆哮。 坟墓里面,除了我和谢一鸣,其他人根本不敢靠近半步。 就连余家人都不敢过来看一眼,自己的老祖宗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血尸被墨斗线缠着,一时半会儿不能脱身。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袖口一甩,亮出修罗剑。 同时,另一只手从怀里摸出一张黄符,默念咒语,黄符在剑身上面轻轻一抹,唰的燃起一团火焰。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助我降妖除魔,荡尽世间魑魅魍魉!” 我大声疾呼着,修罗剑凌空画了个圈,刺破空气,带着尖锐的啸音,直接穿透了血尸的脑门。 这具血尸,我已经无法将他再当成德高望重的余老爷子。 血尸的嘶吼声戛然而止,谢一鸣在旁边拍手称快。 我拔出修罗剑,一股血水从血尸脑门中央喷溅起老高。 与此同时,血尸直挺挺的后仰栽倒回棺材里面。 我甩了甩修罗剑上的血沫子,探头往棺材里看了一眼,血尸僵硬笔直的躺在棺材里面,浑身缠绕着墨斗线,一动也不能动了。 我吁了口气,让谢一鸣把棺材盖合上,然后精疲力尽的爬出坟墓。 我和谢一鸣浑身都是血污,就像是从血池里面爬出来的一样,那些村民见到我们,都有些害怕,不由自主的往后退。 谢一鸣嘟囔道:“怕个鸟哦,死人也怕,活人也怕!” 谢强和胖子走过来,询问我有没有事,我摇了摇头说:“还好,已经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谢一鸣来了精神,叽里呱啦吹嘘了一番,把自己吹嘘的无比英勇。 余家人搀扶着余大叔走过来,余大叔问我:“程娃,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将余大叔带到坟墓边上,指着下面的棺材说:“余老爷子已经变成了血尸,幸好我们及时开棺,这才没让他爬出来。把那几个抬棺的汉子叫过来,将棺材抬上来。这个地方是不能葬人了,只能放火把棺材烧了,以绝后患!” 我提出要把余老爷子的尸体连同棺材一起烧了,余大叔也没有异议,毕竟刚才那恐怖的一幕他们全都看见了,他们巴不得快点摆平这件事情。 余大叔连连点头,忙不迭的说:“好的好的,你怎么说就怎么办吧!” 余大叔知道事态严重,哪里还敢多说什么,赶快把事情全权交给我处理。 我把那四个抬棺的汉子叫过来,让他们帮忙把余老爷子的棺材抬出来。 但四个人都不肯,害怕棺材里的血尸伤人。 我告诉他们棺材里的血尸已经摆平了,不会出问题,四个汉子还是不太情愿。 无奈之下,余大叔只好采用金钱攻势,一人一个六百块的红包。 只需要把棺材从坟墓里抬出来,就是六百块劳务费,四个汉子一想,这事儿还是划算,看在钱的面子上,顿时忘记了恐惧,相继跳入坟墓,用麻绳将棺材捆上,然后呼哧呼哧抬了出来。 在他们抬棺材的时候,我让其他人去找了点柴火。 棺材放置在平地上,点燃柴火,把棺材连同里面余老爷子的尸体,一起烧了。 棺材燃烧的时候,冒出的都是滚滚黑烟,腥臭难闻。 在场的人们,不约而同出现了头晕目眩,恶心呕吐的不良反应。 我叮嘱在场的乡亲们,回去以后,每人喝一碗蒸熟的糯米水,方可减轻症状。 烧完以后,余大叔问我接下来怎么办,我说:“里面应该还有些余老爷子的骨头,你们找块红布,把骨头抱起来,重新找个地方埋了吧,这里肯定是不能葬人了!” 听我说这里不能葬人,老爹走过来问我:“娃,这里不能葬人,那你爷爷怎么办?”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口崭新的棺材,对老爹说:“先抬回去吧,等我重新选个风水,选个良辰吉日,再行安葬吧!反正这座山头,是不能下葬了!不管是谁,只要葬在这座山头上,都会像余老爷子一样,变成血尸,祸害后人!” 棺材不能按时下葬,肯定是不太吉利的事情,但是没有办法,难道明知道这座山头有问题,还把老爷子葬在这里吗? 老爹无奈的叹了口气:“也只好这样办了!” 余大叔问我:“程娃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这座山头有问题呢?” 我背负着双手沉吟道:“刚才我已经说过,从外观风水来说,这里没有任何问题,绝对的龙渊宝穴。但是余老爷子的坟墓里,却充满了浓烈的阴煞之气,所以我猜测,这阴煞之气是从山体内部涌出来的。换句话说,问题出在余老爷子的坟墓下面!” 余大叔恍然道:“我明白了,山体内部可能有问题,但是我们看不见!” 我点点头:“就是这个道理!” 余大叔跺了跺脚,愤愤骂道:“妈的,我们被那个风水先生害惨了,明儿个我找他算账去!” 我竖起手掌,严肃的说:“我不认识你们找的那个风水先生,所以我也无意帮他说话。客观的讲,这件事情不能怪罪在那个风水先生的脑袋上。这跟道行无关,他也没有忽悠你们,这里确实是一处极佳的风水宝穴。只不过山体内部的东西,看不见也想不到。就算是我,也会被这里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如果不是余老爷子坟前结出的煞果,我也不可能想到山体里面有问题!” 余大叔重重叹了口气,面色颓丧,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等到柴火熄灭,余家人找来一块红布,在灰烬中捡出几根烧成焦炭的尸骨,小心翼翼抱起来,带下山去,重新找个地方安葬。 第九百五十章 朝阳坡 原本,一次喜丧的送葬,结果搞成悲剧收场。 余老爷子的新坟被挖,棺材和尸骨被烧,被迫重新埋葬。 而我家老爷子的棺材也没能下葬,只能原路抬回红旗村,重新放置在院子中央。 天气已经比较热了,尸体也不能长久放着不下葬,会臭的。 回到村子以后,我马不停蹄,走遍村子四周的山山水水,为老爷子寻找新的下葬之地。 寻来寻去,最后选在了一处山坡上。 我没有去大山里寻找风水,有两个原因: 大山里龙脉很多,普通人如果葬在龙脉之上,可能会起到反噬的作用,不太好,通俗点说,就是你承受不起那个命; 第二个原因,以后去上坟太麻烦,跋山涉水的,一座孤坟立在大山里,没有太大的必要。 我给老爷子选的这个风水,算不上太好,但也不差,中规中矩,匹配他的命理。 这个山坡有个不错的名字,朝阳坡。 顾名思义,山坡面向太阳升起的方向,朝阳。 我亲自观察过,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就会泼洒在这片山坡上。 山坡上青草茵茵,野花如同星星般点缀其中,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老爷子葬在这里,杨家后代不说大富大贵,但至少福泽安康,没有大灾大难。 当然,我也没有忘记余老爷子,在征得余家人同意之后,我让他们把余老爷子的尸骨带来,和老爷子一起葬在朝阳坡,也算是了却他们老哥俩的心愿。 然后我重新选了个黄道吉日,抬着老爷子的棺材去了朝阳坡。 在下葬之前,我已经请工匠挖好了两座新坟。 等到清晨的阳光沐浴在新坟上,我提着大红公鸡走了一圈,将鸡血洒在坟头,然后往坟里撒了些糯米,还烧了些纸钱,这一步叫做“暖坟”,又叫“暖坑”。就像活人睡觉一样,需要先生火暖和一下被窝。 死人也是这样,把坟先暖和一下,驱走阴寒之气。 最后,我再插上两炷香,一个坟墓插一炷,等到两炷香顺利烧完,我看了看时间,喊了一嗓子:“时辰到!” 四个抬棺匠,呼哧呼哧将老爷子的棺材,缓缓放入坟墓里面。 而另一边,余家人也把余老爷子的尸骨放入坟墓。 这一次,他们还是重新打造了一口棺材,只不过棺材里装着的并不是余老爷子的尸体,而是一堆烧黑的尸骨。 等到棺材放好以后,两边的亲朋好友便开始点上香蜡拜祭。 拜祭完毕,我们往坟里放入了一些陪葬品,然后喊挖坟的工匠把墓填上。 这些挖坟的工匠都很专业,手脚麻利,三两下就把坟墓给填平了,还多添了一些土,堆成一个小土包。 土包后面,插着一根竹竿,上面是一大串纸钱,然后连同竹竿一起插在坟包上。 风一吹,上面的纸钱就哗啦啦的响,这种叫做“标坟钱”。 一切顺利,最后上碑。 石碑都是提前刻好的,找的镇上一个老石匠刻的,字迹工整,很有力道,而且石料质量也很好,表面还有些黑晶晶的,看上去比较华贵。 埋好墓碑,我们在墓碑前面点上一炷香,放了点祭祀用的水果和烟酒,对着老爷子和余老爷子各自拜了三拜,葬礼的事儿至此才算是告一段落。 当天夜里,我收拾了一些道具,背上一个包,将谢一鸣从被窝里拖出来,让他跟我出去一趟。 外面虫鸣蛙叫,一片漆黑,谢一鸣一脸的不情愿,问我道:“师父,这么迟了,你要带我去哪里?” 我懒得跟他废话,随口说道:“抓青蛙!” 谢一鸣一听抓青蛙,立马来了精神。 农村里的娱乐活动有限,谢一鸣每天跟着我,除了一些必修课以外,其他时候他都是无所事事,找不到有趣的活动,今儿个听说要去抓青蛙,就像找到了多么好玩的一件事情,一下子就从被窝里爬起来,催促着我赶快出门。 一路上,谢一鸣都在美滋滋的说个不停:“师父,我跟你说,我最喜欢吃青蛙了,不过现在只有乡下才有青蛙。城市里那都不是青蛙,全是养殖的牛蛙,肉质虽然很厚,但是口感不好,一点也不鲜美。 还是青蛙好,田野里的青蛙,大自然的美味。 哎,对了,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 我最喜欢那个跳水蛙,火爆也不错,小时候我爸做过一次,那味道简直令我终身难忘。 大火一爆,青蛙的骨头都是脆的,啧啧,尤其是腿关节上面那一块白色的脆骨,咯嘣响,别提有多香了。 一会儿抓了青蛙回来,咱们就做火爆青蛙好不好? 田里的小辣椒,再加点小野菜,放进油锅滚一圈,那香味闻着就诱人。 哇,不能说了,不能说了,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师父,家里有酒吗?火爆一盆青蛙,剥几颗花生米,今晚咱们好好喝一盅啊! 哎,师父,等等我,你走那么快做什么?这不是出村的道路吗?我们这是要去哪里抓青蛙?” 谢一鸣聒噪的要死,我懒得理会他,低着头快步前行。 谢一鸣没有办法,气喘吁吁的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我脚下加劲,谢一鸣都来不及说话,一说话就被我甩开老远,又得气喘吁吁的追上来。 就这样日月兼程,等到谢一鸣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之前出事的那座山头上。 站在山崖边上,此时一轮皓月当空,万籁俱寂,星星散落在巍巍群山之中,景色美得醉人。 低头俯瞰,能够看见白色的“龙息”,在山峦间来回萦绕,月光融化在龙息里面,天地精华十分充沛。 不得不说,这里确实是一处风水宝地。 谢一鸣一脸讶然的问我:“师父,不是说好抓青蛙的吗?这里来抓青蛙?感觉被你忽悠了呢?” 我说:“你觉得事情就这样完了吗?不把山体里面的秘密挖出来,日后还会有人葬在这里,早晚还得出事!今天来这里,就是来彻底解决这件事情的!” 第九百五十一章 棺材压棺材 万籁俱寂,皓月当空。 山顶上面空无一人,只有阴冷的山风在盘旋。 自从出了之前血尸的事情,估计这座山头再也不会有人来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子时。 我和谢一鸣站在那座被挖开的坟墓边上,坟墓里空荡荡的,余老爷子的棺材已经被拖出来烧掉了,只留下一坑的黄土,血水依然齐膝那么深,一点也没有干涸。 我点燃一盏风灯放在地上,幽幽火光把坟墓映照得诡秘森森。 谢一鸣问我:“师父,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想了想,指着坟墓下面说:“我怀疑古怪出在坟墓下面,那阴煞之气是从下面渗透出来的!” 谢一鸣点点头:“师父,那你的意思是……” “继续挖!”我目光炯炯的说。 之前挖坟的工具还扔在坟墓边上,有锄头,有铁锹,有铲子,我和谢一鸣一人选了件称手的家伙,然后挽起裤腿,跳进坟墓。 天气已经不凉了,但是坟墓里的血水很凉,双脚浸泡在血水里面,就像踩在冰水里面一样,寒气直往腿骨里钻。 我甩开膀子,抡圆锄头,开始继续往下挖。 我毕竟是山里长大的孩子,这点农活还难不倒我,但是对于谢一鸣来说,却有些困难。 谢一鸣挥舞着一把铲子,没铲几下便累得气喘吁吁,两条臂膀又酸又软,都快抬不起来了。 我也没有多说他什么,他是大城市的少爷,能够在这里挖土都已经很不错了。 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不知不觉便过去了一个多两个时辰。 我早已是浑身大汗,脱掉了外衣,贴身内衣都被汗水浸湿透了。 谢一鸣唉声叹气,两条臂膀就像灌了铅似的,每动一下仿佛都要耗尽全身力气。 “师父,咱们能歇一会儿不?”谢一鸣满脸痛苦的问我。 我看谢一鸣确实快撑不住了,我也有些累了,掌心都被磨出了水泡,于是拉着谢一鸣爬出坟墓,透了口气,抽了支烟,然后继续开工。 我重新回到坟墓里,谢一鸣在上面赖着不愿意下来:“师父,咱们这得挖多久啊?” 我低头看了看,这座坟墓比之前余老爷子躺着的时候,又要往下深入了两米有余,不过暂时好像还没发现什么问题。 我抿了抿嘴唇,回答谢一鸣:“不知道,反正一直挖到发现问题为止!” 谢一鸣一脸苦相:“什么?!那若是问题出在山体中央呢,难道我们把这座山头都要挖穿?师父,咱们这是愚公移山啊?” “移你妹!”我往掌心吐了口唾沫,抡起锄头说:“烟抽完了赶紧下来!我估计应该很快就能发现问题了……” 一句话还没说完,锄头落下,就听泥地下面传来咯嘣一声响,锄头像是挖在了什么东西上面。 我心中一动,赶紧冲谢一鸣喊道:“有发现,快把风灯递下来!” 谢一鸣提着风灯,贴着坑壁吱溜滑下来,然后举着风灯照向脚下。 借着火光,我一眼便看见,泥土下面像是有什么木头的东西,正好被刚才一锄头砸烂了。 我用锄头扒拉了几下,将下面的泥土翻起来,发现下面还有更大一块木头,我刚刚砸到的,不过是木头的一个角。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棺材!泥地下面竟然还有一口棺材! 没想到余老爷子的棺材下面,竟然早已埋葬着一口棺材,余老爷子下葬的时候,坟墓没有挖这么深,所以并不知道这下面还有棺材。 下葬最忌讳的事情,就是把棺材放在别人的棺材上面,把坟墓修建在以前的老坟上面,这是要出大问题的。 这里是极佳的风水宝地,我们既然能够看中这里,之前肯定也会有人看中这里,所以在这山体里面,发现其他人的棺材并不奇怪。 但奇怪的是,就算下面压着一口棺材,也不至于产生这么重的阴煞之气,导致短短几日,余老爷子就变成了血尸吧? 换句话说,以单单一口棺材的阴气,是达不到这么严重的效果。 余老爷子坟墓里的煞气无比浓烈,能够产生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在余老爷子的棺材下面,埋葬着很多很多棺材,绝不止一口棺材这样简单! 我暗暗吸了口气,脑海里自行脑补了一个画面:在一座空旷的山体里面,密密麻麻,全部堆满了棺材,重重叠叠,重重叠叠,就像是一座棺材堆积起来的大山! 谢一鸣推了我一把:“师父,你在想什么呢?” 我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继续挖,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口棺材!” 谢一鸣脸上的疲惫感一扫而空,反倒是有些兴奋起来,他搓了搓手:“好刺激!这可比抓青蛙好玩多了!你说这古代的棺材里面,会不会有很多值钱的陪葬品?” 我没有搭理谢一鸣,挥舞着锄头,将棺材四周的泥土翻上来。 谢一鸣在旁边铲土,一边铲土一边跟我摆龙门阵:“之前上海郊区挖出一座古墓,说是什么明代的,还从里面拖出一口棺材。我有个叔叔在政府里面当官,他去了现场,回来后跟我们讲,说那口棺材的主人,很可能是个明代的官员或者大商贾,棺材里面全是玉器翡翠之类的陪葬品,脖子上挂着玉珠子,手腕上戴着玉镯子,嘴里还含着一只玉乌龟,啧啧,老值钱了!” 谢一鸣喋喋不休的说着,倒也给死气沉沉的氛围增添了一丝生机。 终于,一整口棺材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口棺材也不知道埋在泥土下面多久了,黑沉沉的,散发着老大一股阴气,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棺材保存的比较完整,棺木也没有腐烂或者虫蚁咬过的迹象,唯一缺了块棺材角,都是刚才被我用锄头砸烂的。 普通棺木在泥土里埋得久了,大多都腐坏了,但是这口棺材应该采取了一些防腐技术,没有腐坏,也没有遭到虫蚁的侵蚀,所以保存的比较好。 “师父,你看这边,这里好像有字!”谢一鸣提着风灯,站在棺材另外一边冲我招手。 第九百五十二章 冰山一角 我走过去,谢一鸣指着棺材上面让我看,在风灯的映照下,果然看见棺材上面刻着一串奇怪的字符,像是某种象形文字,又像是某种古老的图案,结构简单,却又透露出一种神秘久远的气息。 “这不是汉字吧?”谢一鸣说。 “倒像是某种古文字!”我皱起眉头,脑海里突然想到一个人,连忙摸出手机,对着棺材咔咔拍了两张照片,然后翻开手机通讯录,把照片给“李爱国”发了过去。 李爱国是这方面的专家,我把照片发给他,也许他会回馈我一些有用的消息。 “要开棺吗?”谢一鸣摩拳擦掌的问我。 我想了想,摇了摇头:“暂时不要节外生枝,我们继续往下挖,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发现!” “可惜了,万一里面有玉乌龟呢……”谢一鸣的眼神恋恋不舍,一直在棺材上面停留。 我说:“你就光想着玉乌龟,万一里面有粽子呢?” 一听“粽子”,谢一鸣立马不做声了,尴尬的笑了笑:“我就是随口说说而已,我才不会去开棺呢!” 我和谢一鸣继续往下挖,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过后,就听谢一鸣喊道:“师父,快看,这里又有一口棺材!” 我心头一跳,又有一口棺材?! 莫非……我之前的猜测是对的? 我快步走过去,只见距离刚才那口棺材不到三米远的地方,又露出了一个棺材角。 等到我们把这口棺材挖出来,发现这口棺材的外形特征,竟然跟刚才那口棺材一模一样! 同样的乌黑色,阴气森森,造型做工也明显出自同一种工艺。 最重要的是,在这口棺材上面,我们又发现了刚才那种古老的象形文字。 种种迹象说明,这口棺材跟刚才那口棺材,是同一批下葬的。 “跟刚才那口棺材一样,这是不是夫妻墓呀?”谢一鸣说。 我沉吟道:“我估计……这下面不止两口棺材……继续挖挖看!” 我和谢一鸣挖掘了一个通宵,从深夜一直挖到黎明,直到远方的天空露出鱼肚白,我俩才筋疲力尽的爬出坟墓。 经过一个通宵的努力,这座坟墓我们已经挖的很深了。 仅仅一个晚上,我们便从泥地里面挖出了五口棺材。 这五口棺材无论是外形,做工,以及棺材上面的古文字,全都是一模一样,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产物。 五口棺材的排列也并没有什么特定的规则布局,反正就是重重叠叠,凌乱无章的相互压着,就像是乱葬的一样。 看着这五口一模一样的古老棺材,谢一鸣皱着眉头问我:“师父,咱们这是不是挖到别人家的祖坟了?” 我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只是冰山一角。我估计在我们的脚下,也就是整座山体里面,全都是这样的棺材,数目不可估计!” 谢一鸣惊讶的瞪大眼睛:“哇靠,照你这个说法,这下面……岂不是一座棺材山?” 棺材山?! 我微微闭上眼睛,谢一鸣的说法,跟我脑海里的画面一样:山体里面,是一座棺材密密麻麻堆积起来的棺材山! 正因为有数以万计的棺材堆积在一起,所以山体里面才会产生如此浓郁的阴煞之气。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里就太有考古价值了,我相信李爱国他们一定会感兴趣的。 “师父,你说这些棺材都是什么来头?”谢一鸣坐在坟墓边上,抽着烟问我。 晨风一吹,烟圈在风中慢慢飘散。 我也点上一支烟,望着从云海里缓缓升起的晨曦,眯着眼睛说:“呃,我怀疑是某个古老的神秘部族,这里可能是他们的埋骨之地,部族里的所有人死了,全都埋在这座山头上。后来部族在历史的长河中灭亡了,也就没人知道这个地方了!” 在古代的时候,云贵一带有很多的神秘部族,有的延续了下来,有的消亡在历史的进程中,所以我的推论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历史依据的。 咕噜咕噜! 谢一鸣的肚子叫唤起来,他看着我说:“师父,挖了一个通宵,又困又饿,咱们能回去了吗?” 实话讲,我也是人困马乏的不行,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红旗村,煮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我点点头,站起来。 谢一鸣指着挖开的坟墓问我:“这里怎么收拾?” 我想了想,说:“不用收拾,回头李教授他们肯定会过来的!” 一句话还没说完,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大清早的,除了李爱国,谁还会给我打电话? 我摸出手机一看,电话果然是李爱国打来的,李爱国平时的生活很规律,早睡早起,而且还要晨练,估计是早上醒来,看见我发给他的照片,所以他一下子激动了。 我接起电话,跟李爱国打了声招呼,就听见李爱国声音高亢,精神饱满的在电话那头大声说道:“喂,杨程,你在什么地方?” “在家!”我估计装作很平静的样子,钓一下李爱国的胃口。 李爱国迫不及待的问:“在家?那你发给我的照片是怎么回事?” “你认识上面的文字吗?”我问。 李爱国说:“不能说全部认识,但我敢肯定,这是一种古老的象形文字,你是在哪里发现的?” “对于你们考古的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重大发现!我在老家红旗村,你若想要了解详情,直接过来找我吧!”说完这话,我没有给李爱国任何商量的机会,直接挂了电话。 很简单,这一次我需要李爱国的帮助。 所以,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我都要让李爱国过来一趟。 我心里很清楚,这座山头下面的棺材,可远远不止五口十口那样简单,下面的棺材数量,可能难以估计,所以我需要一支强大且专业的队伍,来帮助我一起探寻这座山体里面的秘密。 只有找到山体最深处的秘密,才有希望彻底消除这里的阴煞之气。 李爱国是考古界的专家,他的能力毋庸置疑,跟他合作我很放心,所以我第一时间想到了他。 我也可以十分肯定的说,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李爱国无法拒绝这个巨大的“诱惑”。 第953章如约而至 不出三日,李爱国果然如约而至。 李爱国一脸风尘仆仆的样子,明显是日夜兼程赶到红旗村的。 除了李爱国以外,我又见到了李斐,她还是那样的性感干练,跟我握手的时候,唇角微微上扬,勾勒出好看的弧线,真是个迷人的小妖精。 三十岁的女人最具风韵,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最美丽。 同时见到的还有帅飞,不过我第一眼差点没把他认出来。 因为帅飞变了,不是模样变了,而是整个人的感觉变了。 以前的帅飞,年轻气盛,充满活力,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是现在的帅飞,蓄起了胡子,沉默寡言,感觉一下子成熟稳重了不少。 李斐告诉我,柯振南的死给帅飞很大的刺激和打击,从南海回来以后,帅飞就变得沉默寡言,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不止。 这次来红旗村,鉴于帅飞的精神状况,李爱国原本不准备把帅飞带来的,但是帅飞主动请求要来。 李爱国,李斐,帅飞,除了这三个老熟人以外,另外还有七个人,六男一女,是李爱国临时搭建的一支考古队。 听李爱国说,他们这支十人考古队,只是“探路兵”,如果真的确定这里有大型墓葬,后期肯定会有更多的考古人员来到这里,进行发掘和保护工作。 对于这些外面来的客人,我们自然是热情接待的。 老爹和老妈在厨房忙碌一下午,杀鸡宰羊,在院子里摆开两张大圆桌,充满农家风味的菜肴令这些外面来的朋友垂涎三尺,一个个夸赞老妈的厨艺不错。 李爱国这次带来的人马,基本上都是年轻人,几杯酒下肚,大家也就熟络起来。 先介绍那个女孩吧,除了李斐以外,队伍里唯一的女孩。 考古专业通常都是“和尚班”,清一色的男生,很少有女生报考这个专业,所以考古队里出现女人,是一件很稀奇的事儿。 李斐,又漂亮又博学,居然还是考古专家,所以她一直都是奇葩的存在。 这个女孩没有李斐漂亮,大概是中等偏上一点的长相,放在其他专业里面可能不太起眼,但是放在考古专业里面,那就是系花之类的存在了。 女孩姓周,名天武,活脱脱一个男孩名字。 我很好奇她为什么叫这个霸气的名字,周天武说:“我爸原本想要个男孩,名字早都取好了,结果生下我这个女孩,也不知道他出于什么心理,就把这个男孩的名字强加在我头上,小时候还送我去学武呢,所以我从小就是男孩子性格,胆子大的不得了,结果稀里糊涂就来考古了!” 周天武是个山东女孩,说话爽朗大气,喝酒也不含糊,跟她交谈了几句,我对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周天武旁边坐着一对双胞胎兄弟,大西北来的,两个的脸颊都有高原红,面膛黑黑的,也不怎么说话,很憨厚的样子。 西北人的体格不错,两人都生得很强壮,完全是两个肌肉男,就像两个健美教练,哪像是两个考古的文化人。 但是李爱国对他俩的评价很高,说他俩最能吃苦,而且踏实肯干,肯专研,日后绝对有所成就。 简单聊了几句,知道哥哥叫马海龙,弟弟叫马海虎,真正的龙虎兄弟。小时候家里特别穷,但是两人学习很刻苦,深信知识改变命运。 而之所以后来报读考古专业,是因为当时考古专业缺生源,老师为了拉拢他们,许诺给他们充足的生活费和奖学金,两人想到有饱饭吃,于是就屁颠屁颠学考古去了。 当然,在这种文化人的队伍里面,肯定少不了眼镜男。 这支队伍里面有两个眼镜男,两人正好是两个极端,一个高高胖胖,一个又矮又瘦。 高高胖胖的那个是东北人,有个很响亮的名号“柱子”。 我以为这个名号是根据他的外观体型叫出来的,没想到他的名字更拉风,叫“王二柱”。 柱子说:“俺们那边乡下人,都是这样给孩子取名字的,名字取的越土气,才越容易养活!” “为什么叫二柱呢?还有个大哥?”我问。 柱子摇了摇头:“不是,在生我之前,我家养了条土狗,叫大柱!我出生以后,就只能叫二柱了!” 柱子一句话说完,全桌人都笑趴下了,我一口酒呛在喉咙里,差点没缓过气来。 另外一个矮矮瘦瘦的小眼镜名叫“兔子”,湖南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长着一对兔子牙,门牙又大又长,模样有些滑稽。 还有两个男生坐在隔壁桌,年龄都是二十出头,很年纪,比我还小一点,刚刚毕业出来,第一次出任务,就接手这么大的考古工程,很激动,也很紧张。 一个男生不太爱说话,很腼腆,大家说笑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赔着笑,问他什么,他就回答什么,不跟他说话,他也就不说。 我问他名字,他才说他叫“沈浩”。 还有个男生跟他相反,名叫王刚,大大咧咧的,话很多,就跟话痨一样,叽里咕噜说个没完,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刻,因为他的绰号叫做“小钢炮”,话又多,声音又洪亮,说话跟放炮似的,“小钢炮”的绰号实至名归。 李爱国,李斐,帅飞,周天武,马海龙,马海虎,柱子,兔子,沈浩,小钢炮,这支十人的年轻考古队,不知能否和我一起探出“棺材山”的秘密。 因为第二天还要工作,所以也没多喝,吃饱喝足以后,我便安排他们下去休息。 我家现在是三层小洋楼,十多个人住在家里也不会觉得拥挤。 虽然没有那么多床位,但是天气已经比较热了,打打地铺也是可以凑合的。 一夜无话。 翌日早上,当公鸡发出第一声啼叫的时候,我们便早早起床收拾。 考古队带上各种仪器装备,那些年轻的考古队员一个个摩拳擦掌,就像即将要奔赴前线的战士,紧张,激动,各种情绪交织在脸上。 老妈给我们一人煮了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吃完早饭,众人谢过老妈,走出大门。 老妈叮嘱我千万注意安全,我让老妈照顾好青青,然后带着谢一鸣出了门。 加上我和谢一鸣,这支队伍共计十二人,沐浴着晨曦和微风,往棺材山进发。 第954章大工程 经过半天跋涉,我们抵达棺材山。 爬上山顶,众人都被眼前的风水气运所震撼,连连惊叹这是一处风水宝穴。 学考古的人,多少也掌握一些风水命理的知识。 我跟李爱国讲过血尸的事情,李爱国很奇怪的问我:“这里风水这么好,怎么会发生尸变呢?” 我拧紧眉头说:“这就是我找你们来的原因,携手合作,挖出这座棺材山最深处的秘密,只有进入山体内部,才能找到真相!” 李爱国点点头,很振奋的搓了搓手。 对于李爱国来说,他也很重视这次的考古行动,也许这一次,他能够发掘出震惊华夏,乃至震惊世界的古代文明。 李爱国他们确实很专业,抵达山头以后,马不停蹄的立即投入工作。 他们取出便携式帐篷,在山头上立起三顶帐篷,其中两顶帐篷用来住宿起居,剩下的一顶帐篷用来放置仪器装备,以及作为临时指挥所。 这次的考古行动不是两三天能够搞定的,少则半月,多则数月,大家都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换洗的衣服,口粮,全是一箱子一箱子的码放在那里。 布置好帐篷以后,李爱国便让帅飞带着马家两兄弟出去“踩点”,先把棺材山的大体情况勘探出来。 现在考古的设备都非常先进了,我看见他们拿了一个探测仪出去,其他人各忙各的事情。 我和谢一鸣闲着无聊,就坐在帐篷里闭目养神,练习打坐。 我传授给了谢一鸣一些修炼的口诀,让他跟着我修炼。 谢一鸣现在还有些浮躁,毕竟不像我一样,有天赋,而且从小修道,他之前十多年,沾染了太多世俗尘埃,心还没有完全定下来,如果以这种状态修道,也修炼不出什么境界。 所以,修行的第一步,必须静心,抛弃一切世俗杂念。 当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我问谢一鸣感觉怎么样,谢一鸣闭着眼睛不做声。 我推了他一把,他才猛然惊醒,打了个呵欠问我:“天亮了吗?” 我一口老血闷在胸口里,指着他一通臭骂:“我带着你修行,你大爷的居然睡着了?” 谢一鸣尴尬的笑了笑:“师父,这阳光暖人,山风习习,睡个午觉真是舒服啊!” “懒得理你!”我摇了摇头,甩手走出帐篷。 刚走出帐篷,就看见帅飞带着马家兄弟走回来,手里还拿着一台很洋气的机器。 我很好奇,就问帅飞这是什么东西。 帅飞跟我简单解释说,这是一种测绘仪器,通过超声波探测山体内部,然后反馈回来的信息会在仪器上形成图像,从而能够大概了解山体内部的构造。 这种测绘仪器是目前很先进的一种仪器,考古队几乎都有配备,用来探测古墓非常有实用效果,可以提前预知很多危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帅飞带着仪器回到帐篷,天色擦黑的时候,李爱国叫我们进去,一边吃饭,一边开会。 晚饭很简单,一人一桶泡面,外加一根火腿肠。 在这山头上面,吃一桶热乎乎的泡面,还是挺有感觉的。 不过这玩意儿不能天天吃,吃多了就想吐。 泡面是个神奇的东西,长时间不吃会非常想念,吃的太频繁,又会想吐。 帐篷上面挂着应急灯,把帐篷里面映照得亮堂堂的。 帅飞站起来,在桌上铺展开一张图纸。 这是一张手绘的图纸,上面的线条很清晰,一目了然,我看得很清楚,这是棺材山的结构图,应该是帅飞对照着仪器上面的图案绘制出来的。 帅飞的手指按在图纸上,跟众人讲解道:“经过我们前期的探测,绘制出了这座山体的大概结构。跟之前杨道长分析的一样,仪器显示,这座山体的中间是空的!” 对于这个结论,我并不意外,因为我早就分析过,山体中央被挖空了,埋葬了数以万计的棺材。 听到山体中间是空的,众人都很兴奋,知道这是一件大工程。 帅飞说:“山体中央,确实埋着很多棺材,数量多到……难以想象……可能是一个部落的埋骨之地,但凡部落里的人,全都埋葬在这里!” 顿了顿,帅飞又说:“利用探测仪器,我们找到了一条通往山体中央的密道!” “在这个位置!”帅飞指着图纸,一脸严肃。 我们探头看了看,但见图纸上画着一条“z”字形通道,弯弯曲曲,一直通往山体内部。 有人下葬的时候,负责送行的人就会抬着棺材,通过这条z字形密道,将棺材送到山体内部,然后里面的棺材越堆越多,越堆越高。 所以,那些古老的棺材是从内部堆积起来的,而不是跟我们一样,是从山顶挖坑埋葬下去的。 “密道入口在什么地方?”李爱国问。 帅飞说:“在一处背阳的地方,不过……” 帅飞话说到一半,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李爱国追问道:“不过什么?” 帅飞说:“密道口有机关,需要破解机关才能进入,我刚才研究了一下,没有头绪,回头还得教授和杨道长亲自出马,也许只有你们的智慧才能破解!” “嘁,不要忘记了,我才是破解机关的高手好不好?在沉船墓里的时候,不是我启动了九星轮,大家能发现九星轮的秘密吗?”谢一鸣环抱着双臂,一脸洋洋得意。 在沉船墓的时候,他只是无意中启动了九星轮而已,包括九星轮的运行规律,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他居然还能强行邀功,相当不要脸啊! 本来帅飞的脸色还是好好的,一听到“沉船墓”三个字,脸色唰地就变了,脸颊突突的抽搐着,表情很痛苦。 我看帅飞脸色不对,知道“沉船墓”三个字让他想起了不开心的往事,于是赶紧给谢一鸣使了使眼色,让他不要说话。 柯振南的死给帅飞的刺激很大,在帅飞的心底深处,他很想忘却有关于沉船墓的记忆。 谢一鸣提起沉船墓,就像揭开了帅飞血淋淋的伤疤,让他又痛苦一次。 谁知道谢一鸣这个二货,竟然傻乎乎的问我:“师父,你眼睛不舒服吗?干嘛一直对我挤眉弄眼?” 第955章阴阳镜 “好了,这是我们目前探测出的大体情况,接下来请教授为我们做一个补充说明!” 帅飞关上仪器,重新坐回位置上。 李爱国站起来,从文件袋里抽出几张照片,在桌上一字儿排开。 那几张照片里面的内容,无一例外,全都是棺材。 乌黑的棺材,上面那一串串奇怪的古文字清晰可见。 李爱国说:“我请古文字专家研究过,棺材上面的这些古文字,是一种古老的象形文字,在秦汉时期曾广泛流传于西南的少数民族,在一些出土的青铜器上面,也可以见到类似的文字。 后经讨论分析,这些棺材很可能来自于一个名叫‘且兰’的古国!” 且兰?! 在场众人对这个古国名字都很陌生。 李爱国点上一支烟,娓娓而谈:“且兰古国,是2000多年前与夜郎同时存在的部落酋长国。且兰始见于《后汉书》卷一百一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第七十六载:初,楚顷襄王时,遣将庄乔从沅水伐夜郎,军至且兰,琢船于岸而步战。既灭夜郎,因留王滇池。以且兰有琢船处,乃改其名为。地多雨獠,俗好巫鬼禁忌,寡畜生,又无蚕桑,故其郡最贫。可见庄乔灭夜郎后,以且兰有琢船,而将且兰改为了,即为古且兰。 在司马迁著《史记》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传》第五十六载:“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乔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乃至南越反,上使驰义候因键为发南夷兵。且兰君恐远行,旁国虏其老弱,乃与其众反,杀使者及键为太守。 最有权威的《汉书.地理志》诠释:沅水出,东南至益阳入于江,过郡二、行二千五百三十里……。无水首受故且兰,南入沅。 又《水经注.无水》载:沅水出故且兰县,南流至无阳县,无水又东南入沅。非常明确地阐明了舞水(无水、沅水)发源于且兰,第一个经过地且兰。” 听李爱国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谢一鸣一脸晕眩:“教授,你能不能说的通俗易懂一点?” 李爱国笑了笑,吐出一个烟圈说:“简单来说,这一大片山头,全是当年且兰古国的势力范围,所以我们推测,这些棺材都来自且兰古国!” 顿了顿,李爱国又说:“这里是风水极佳的龙渊,按理说,不是普通人的埋骨之地,所以我猜测,在这座山体里面,可能埋葬着帝王将相之类的大人物!” 听说山体里面可能埋葬着帝王将相,队员们都显得很兴奋。 对于从事考古这门职业的人来说,他们平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寻找挖掘出一座极具影响力的大斗,从而蜚声海内外。 其实他们对寻找大斗的狂热和执着,一点都不比那些土夫子差。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挖掘,挖出来的东西并不是为了买卖,而是为了科研。 正当众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时候,李爱国不忘给大家一记当头棒喝:“你们别激动的太早,这次的考古行动相当危险。通过我们前期对且兰古国的研究,发现且兰古国的人非常善于巫鬼之术,也就是令人谈之色变的巫术或者蛊毒,这些邪门玩意儿,都不是现代科学能够解释的,所以大家必须格外的谨慎小心!” 听闻“巫鬼之术”,在场众人无不变了脸色。 在古代的时候,西南地区非常流行巫鬼之术,很多部落的酋长都精通这些邪术蛊毒,不管是战国时期的楚王发兵,还是后来的秦汉攻打西南,都曾吃过巫鬼之术的大亏,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 巫鬼之术并不是危言耸听,这都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巫鬼之术都失传了,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现在能够掌握这些邪术的人,已经少之又少,所以我们不常见到。 但是这座棺材山,建成于且兰古国时期,那时候巫鬼之术还非常盛行,所以棺材山里藏着什么邪门东西,也不足为奇。 说完这话,李爱国扭头看着我:“杨道长,老规矩,我们的生命安全就交给你了,我们这些队员,全都是凡夫俗子,碰上邪门歪道的东西,是没有办法的,只有你才能搞定!” 我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我和李爱国心里都很清楚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他利用考古学的专业知识,带我进入棺材山内部。而我则利用我的专业知识,替考古队保驾护航。 开完会议,我们走出帐篷,帅飞带着我们找到密道入口。 密道入口在一片灌木丛中,马氏兄弟抽出工兵铲,将周围的灌木杂草全部清理干净,让入口完全的曝露出来。 只见入口处压着一块圆形的青色石板,直径约有三米,就像是一个大井盖。 但仔细一看,圆形石板表面并不是光滑平整的,而是镶嵌着一面铜镜。 我一眼便认出,石板上面的铜镜,竟然是一个阴阳太极图。 我不禁皱起眉头,看来天下间的神鬼之术,都脱离不了“阴阳”。 谢一鸣也看出来了,好奇地问我:“师父,这不是阴阳太极图吗?” 我点点头,摸着下巴说:“嗯,确切的说,是一面阴阳镜!” 帅飞说:“我们刚才找到这个密道入口的时候,就发现这面阴阳镜很是古怪,所以不敢乱碰,只有回来请教授和杨道长定夺!” 李爱国让马氏兄弟各站一边,手里掌着应急灯,把这面阴阳镜照得透亮。 然后,李爱国从包里翻出一面放大镜,蹲下身来,眯着眼睛,用放大镜一寸一寸,慢慢观察这面阴阳镜。 我们没有作声,也不去打扰李爱国,就抱着膀子在边上等着。 过了约莫一炷香时间,李爱国终于停了下来。 我问李爱国:“教授,有什么发现?” 李爱国脸色凝重的摇了摇头:“什么发现都没有!这面阴阳镜表面,没有任何的机关!” 没有机关?! 听李爱国这样一说,我们都有些犯难了,如果没有机关,那密道入口是怎么开启的? 第956章钉尸 柱子围着阴阳镜走了一圈,敲敲打打好一阵子。 柱子说:“这面阴阳镜,严密无缝的镶嵌在圆形石板上面,而圆形石板又严密无缝的镶嵌在地上,我估计得使用炸药了!” 李斐插嘴道:“之前我们分析过,山体里面数以万计的棺材,不可能是一次性送进去的,那是经过长年累月的堆积,所以说这个密道入口也不可能是一次性的,而是可以重复使用的,就像一扇门,往里送棺材的时候,就会打开这扇门。出来的时候,又会关上这扇门。难不成古人每进去一次,都得炸一次?” 李斐这席话,把柱子说的很不好意思,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李爱国对柱子说:“柱子,考古是一件逻辑严谨的事情,不是想当然,一切的分析都要有理有据,你明白了吗?” 柱子尴尬的摸了摸脑袋:“是,教授说的是,我刚才确实有些武断了!” 李斐继续说道:“这里是密道入口,这面阴阳镜其实就是一扇门,这扇门不可能无缘无故做成阴阳镜的模样,其中必定有什么蹊跷。所以我敢肯定,这就是一扇机关门,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找到机关而已!大家耐心一点!” 李斐口齿伶俐,思维清晰,简单几句话就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这绝对是一扇机关门。 其次,门上的阴阳镜也绝不是为了好看的装饰效果,开启密道的机关,应该就在这面阴阳镜里。 好了,明确这两点以后,我们的所有思维都集中在这面阴阳镜上。 阴阳镜,一面镜子,镜子的作用是什么呢? 谢一鸣无意中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他蹲在地上,盯着阴阳镜,随口说了句:“哟,这镜子里面还能照出我的样子呢!” 我的心突地跳了一下,对,镜子是用来照东西的。 这面阴阳镜镶嵌在地上,镜面所照的方向,正是……天上! 我心头一跳,猛然抬头,就看见一轮明月悄悄爬上山峦,银色的月光如同轻纱,披在山头之上。 阴阳镜……月亮……黑夜……阴…… 我的脑海里面飞快掠过很多的念想,低头看向阴阳镜,只见阴阳镜上面,“阴”的那一面镜子里,果真出现了月亮的倒影。 我仿佛抓住了什么关键,激动的嘴唇颤抖。 谢一鸣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问我怎么了。 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他不要打断我的思路。 李斐轻声问我:“杨程,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我点点头,深吸一口气说:“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我们需要……等……” “等?等什么?”李斐好奇的问。 我收回目光,抬头望着夜空:“等到夜未央天未明,月亮未落,太阳初升的时候。那个时候,密道入口应该就能开启了!” 李斐对我很信任,看见我信心满满的样子,她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用力颔了颔首。 其他人自然不明白其中的奥妙,纷纷向我讨教。 我说:“现在暂时跟你们解释不清楚,等到事实印证了我的猜测,那时候我再跟你们解释!”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才刚到子时时分,距离天亮还有好几个时辰。 这几个时辰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开棺。 开棺是李斐提出来的,之前的坟墓里面,我和谢一鸣已经挖出了好几口棺材,但我们没有动过。 李斐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打开其中一口棺材,先看看究竟,等到进入棺材山以后,面对那么多的棺材,我们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大家一听,觉得李斐说的有道理。 虽然我们现在推测,这些棺材来自且兰古国,但也只是推测,除了棺材上的古文字以外,并没有其他实质性的证据。 打开棺材以后,棺材里的尸骨以及埋葬品,也许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线索。 我们这都马上要准备进入棺材山内部了,连棺材里面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确实好像少了个步骤。 于是我们来到那座坟墓边上,马氏兄弟身强力壮,这种粗活他们都抢着做。 两人带着绳索滑入坟墓里面,将其中一口棺材套牢,捆绑好以后,上面的人就一起使力,将那口乌黑的棺材拖了上来。 我们把棺材拖到指挥部里,然后点亮灯,围着打量这口棺材。 棺材乌黑乌黑的,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木料做成的,一点都不反光。 有光亮照在棺材表面,仿佛都被棺材给吸收进去了,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黑沉阴冷。 我们戴上口罩,以及手套,穿戴的整整齐齐。 棺材在地底下面埋了那么多年,里面还有腐烂的尸骨,一旦开棺,里面的有毒细菌就会曝露在空气中,所以我们必须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 准备完毕,李爱国给马氏兄弟打了个手势,马氏兄弟提着工兵铲,一人分站在棺材的一头。 那工兵铲薄如月牙,锋利的亮眼,两人屏息凝神,将工兵铲小心翼翼插进棺盖与棺材的缝隙里面。 只听马海龙喊了声:“起!” 马海龙和马海虎两兄弟同时发力,工兵铲往上一翘,就听咯嘣一声响,两颗寸长的棺材钉同时蹦起老高,翻滚着落在地上,发出叮当脆响。 紧接着,两兄弟又用同样的方式,将剩下的棺材钉全部翘了出来。 最后,只听咣当一声闷响,棺盖翻落在地上,空洞洞的棺材曝露在空气中。 为了安全起见,在棺盖翻落的一瞬间,马氏兄弟同时向后退开,避免棺材里会有暗器飞出。 棺盖开了以后,李爱国也示意大家不要着急围上去,静静等待了半分钟,确定棺材里没有任何动静,这才走到棺材前面,探头往里打量。 棺材里的景象令我们大感诧异,我们平时也见过不少棺材,但是这口棺材里的布局,却完全不合常理,超出了我们的预料。 棺材里的那具尸体,竟然是面朝下趴着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腐烂成了一具白骨骷髅。 正因为他是白骨骷髅,所以我们看得很清楚,一根寸长的青铜钉,从尸体的后脑插入,将其钉死在棺材底部。 第957章钉尸下 看着那具被钉死在棺材底部的尸骨,在场众人无不露出惊诧的表情。 别说我没有见过,连李爱国这些见多识广的考古专家,也从来没见过如此诡异悚然的下葬方式。 从古至今,我们都讲究“入土为安”,对待死者都是非常的尊敬。 所以在我们的印象中,装殓在棺材里面的死者,都是很庄严,很有仪式感的。 然而面前的这具尸骨,却跟传统的棺葬风俗背道而驰。 谢一鸣皱起眉头问我:“师父,这是什么手法?好残忍,居然用长钉穿透了死人的脑袋!” 李斐插嘴道:“不仅是脑袋,你们看他的四肢,手掌心,以及脚底心,都被钉上了长钉!” 听闻李斐这样一说,我们赶紧把应急灯提到棺材上面,以便能更好的看清楚棺材里面的情况。 灯光笼罩着棺材,棺材里的一切事物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明显看见尸体的手掌和脚掌上面有反射的光点,仔细一看,正如李斐所说,尸体的手掌心和脚底心,都被钉上了长钉。长钉穿透手心和脚心,钉死在棺材底部。 我们越看越是心惊,这具尸骨此时的模样,活像是一只被钉死在墙上的大壁虎。 他的脑袋,以及四肢全都被长钉固定死了,整个人面朝下趴在棺材底部,一动也不能动。 如果不是李斐建议开棺的话,我们哪里知道棺材里会有这样的古怪。 那些个年轻队员第一次出来执行任务,就碰上如此诡异的下葬方式,一个个神情复杂,都向李爱国讨教。 李爱国扶了扶眼镜,摇了摇头,说这样的下葬方式他都没有见过,甚至都没有听说过。 帅飞说:“把尸体钉在棺材底部,这样的方式……好像……不是礼葬啊……而是一种……惩罚?” 我站在棺材旁边,一只手摸着下巴,沉默不语。 李斐用手肘轻轻撞了我一下:“哎,大师,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你的业务范畴吧?你来说说这个中的蹊跷吧?” 我沉吟了一会儿,脸色凝重的说:“依我看,并不是人死之后,将尸体钉在棺材底部,而是……人还活着的时候,就被残忍的钉在棺材底部,让他在棺材里面慢慢死去!” 听闻我这样一说,在场众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甚至有人发出低低的惊呼声。 “不是吧?把活人钉死在棺材里面,这么残忍?” “为什么要这样做?好变态呀!” “岂止变态,这种做法也不怕遭天谴吗?” 李斐皱起柳眉问我:“你说这人是活着的时候被钉死在棺材底部的,有什么证据吗?” 我指着棺材里面的尸骨说:“你们把这具尸骨取出来看看!” 李斐点点头,指挥兔子和沈浩将尸骨身上的青铜长钉缓缓拔出来,那青铜长钉没入骨头的时间太久,当长钉拔出骨头的时候,能够听见长钉和骨头之间嚓嚓的摩擦声,令人头皮发麻。 两人将五根长钉全都拔出来,已经累得满头大汗。 小钢炮在旁边桌面铺上一块白色的裹尸布,兔子和沈浩一人抬着尸骨的脑袋,一人抬着尸骨的双脚,将尸骨抬出来放在裹尸布上。 这时候,可以清楚的看见,尸骨的后脑和四肢位置,都有长钉留下的窟窿,看上去实在是有些骇人。 再看那棺材底部,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但依然可以看见干枯的血印,都渗透进了棺材的木头纹理里面,就像是一幅血色的涂鸦。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残忍的画面: 一个大活人,被人硬生生的面朝下按倒在棺材里面,任凭他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这时候,有人拿着青铜长钉,对着他的脚底心狠狠扎下去。 这人浑身颤抖,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两条腿登时不能动弹。 然后,两根长钉又穿透了他的手掌心,将他的双手钉死在棺材底部,他的四肢都被固定,除了惨叫,根本动弹不得。 大量的鲜血涌出来,染红了棺材底部。 最后,那些负责“行刑”的人,无视此人的痛苦哀求和嘶吼,举起一根青铜长钉,对准他的后脑勺,用力扎了下去。 长钉从后脑进入,从前额穿透出来,将此人的脑袋钉在棺材底部。 但是此人并没有立马死去,他干张着嘴巴,嘶吼声戛然而止,两只眼睛瞪得又圆又大,七窍里全都涌出鲜血,带着无尽的怨恨离开了这个世界。 等到此人慢慢死透以后,外面的人才合上棺材盖。 “师父,你看这棺材底部还有字呢!”谢一鸣举着应急灯,指着棺材底部对我说。 我仔细看了看,发现棺材底部确实刻画着很多古怪的字体,但又不像是且兰古国的象形文字,更像是某种古老的咒语,如蝇头大小,密密麻麻,布满整个棺材底部。 我之前看这具尸骨埋葬的方式,就觉得这里面有古怪,此时又看到棺材底部的古老咒语,心中更加印证了自己的猜想。 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是让马氏兄弟,再去一趟坟墓,把另外几口棺材全部抬出来,打开看看情况。 我想看看,这些棺材里面的尸骨,是不是统一的下葬方式,这样才能作证我的推测。 忙乎了半夜,马氏兄弟将坟墓里剩下的几口棺材,全都抬了出来,在山头上一字儿排开。 其他人负责开棺,只听乒乒乓乓一连串声响,面前三口棺材的棺盖,全都被撬了起来。 谢一鸣提着应急灯,从棺材上面一一照过去。 我们既惊讶,也不惊讶。 惊讶的是,这几口棺材里的尸骨,跟刚才那具尸骨一样,都是面朝下被钉死在棺材底部的。 不惊讶的是,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早有心理准备。 我之所以把这几口棺材全部打开,就是为了看一看,他们是否都是同一种诡异的下葬方式。 事实证明,他们都是一样的死法,后脑和四肢,一共五根青铜长钉,活活钉死在棺材里面,死状凄惨。 第959章腐肉墙 如果墓墙是石头做的,那刚才的军刀肯定是没法扎进墙壁里面的。 柱子和李爱国都已经用实践证明,墓墙真的是用腐肉做的。 而且这墓墙里面,竟然还藏着夺命的尸手,沈浩就这样莫名其妙中了招。 出师未捷身先死! 虽然在行动之前,每个人都清楚这次行动的危险性,但谁也想不到,这才刚刚进入墓道,就有队员稀里糊涂丢了性命。 当然,在没有看见沈浩的尸体之前,我们的心里还是抱着一丝侥幸,但愿沈浩还能活着,即使这个希望微乎其微。 我沉着脸,叮嘱众人道:“大家尽量走墓道中央,离墓墙远一点,以免发生沈浩那样的意外!” 其实不需要我提醒,在沈浩发生意外以后,大家都自觉走到墓道中央,不敢再靠近墓墙。 这座用腐臭砌成的墓墙,必定会成为队员们这一生都挥之不去的噩梦。 小钢炮一路走一路骂,那张嘴巴就跟放炮似的:“蛮夷之地的人,不仅古怪,而且还很变态。之前我们也下过墓,但那些古墓都很正常。这座墓,可能是这辈子下过最恐怖的一座墓!人殉也就算了,人骨浮雕这样的变态艺术我也忍了,把人肉割下来剁成泥,当混凝土一样砌墙,这他妈我实在是不能忍!” 小钢炮的叫骂声在墓道里面来回激荡,墓道原本是一片死寂,却因小钢炮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起来。 走了一段距离,我们通过第一个拐角。 就在这时候,兔子突然停下脚步,拧亮随身携带的强力手电,一道白光照在墓墙上面,紧接着,便听见兔子失声惊呼起来。 兔子的叫喊声把我们吓了一大跳,我们纷纷围拢上去,就看见兔子伸手指着墓墙,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墙上…沈浩…墙上…” 兔子从牙缝里挤出“沈浩”这个名字,我们猛然一惊,立即抬头看向墓墙。 在白色光圈的笼罩下,我们一眼便看见,墓墙上面竟然映出了沈浩的脸。 沈浩的面容变得十分狰狞,整张脸都已经僵硬了,身体镶嵌在墓墙里面,就像一具人肉浮雕。 跟那些白骨浮雕唯一的区别是,他的身体还没有腐烂成白骨,因为他死的时间还不长。 沈浩毕竟是我们的队员,而且又这么年轻,如果弃他的尸体于不顾,于情于理好像都说不太过去。 李爱国咬咬牙,沉吟片刻,让马氏兄弟取出工兵铲,把沈浩的尸体挖出来。 马氏兄弟点点头,各自抽出一把工兵铲,轻轻一使力,锋利的工兵铲便插进腐肉墓墙里面。 两兄弟配合默契,不过半炷香工夫,两人便在墓墙上面挖了个窟窿,将沈浩从墓墙里面挖了出来。 我们探了探沈浩的鼻息,早已没了呼吸,身体也僵硬了,那张脸更是僵硬发紫,十分恐怖。 兔子跟沈浩的关系比较好,看见沈浩这副死状,兔子跪在尸体旁边,不停的抹着眼泪。 李爱国的脸色也很难看,他带来的这些年轻弟子,都是他很器重的精英人才,假以时日,他们都是考古界的翘楚,都能在考古这一行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作为教授,作为导师,他最不忍心看见哪个弟子离开。 李爱国强忍着心中悲痛,叹了口气,伸手替沈浩阖上眼皮。 阖上眼皮以后,沈浩的面容要显得平和许多,没有刚才那样狰狞恐怖了。 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未知的危险要面对,沈浩的尸体我们不可能背着上路,只能把他暂时留在墓道里面,等我们回去的时候,再把他带出去。 由李爱国带头,所有人依次跟着,绕着沈浩走了一圈,算是给他送行。 做完这一切,我们忍着悲伤,继续上路。 拐过弯角,没走多远,李斐忽然凑到我的耳边,用极其微弱的声音对我说了句:“看墙上的影子!” 应急灯的光亮,将队员们的影子全都投射在墙壁上。 我不知道李斐为什么让我看墙上的影子,我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李斐见我没有明白她的意思,又低低说了句:“数量不对!” 数量不对?! 墓墙上面,影子的数量不对?! 李爱国他们一共十人编队,加上我和谢一鸣,共计十二人。 刚才沈浩已经死了,所以队伍里面现在应该剩下十一个人,也就是说,墓墙上面应该留下十一道人影。 我在心里默默一数,后背心登时生出一股森冷的寒意。 诡异! 太诡异了! 此时的墓墙上面,竟然倒映出了十二道人影! 我们队伍里面只有十一个人,怎么会有十二道人影?多出来的一道人影是怎么回事?他是什么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一连串的疑问就像炮弹般,在我心头炸响。 墓墙上,十二道人影一起前行,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但是在这平静的氛围下面,我的心里却早已掀起了惊涛骇浪。 我的脑子飞快运转着,这座棺材山人迹罕至,应该不会有其他人上山,所以多出来的那道人影,理应不是从外面跟进来的。 如果不是从外面进来的,那就是从墓道里跑出来的。 我们一直在墓道上行走,墓道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唯一的可能性,多出来的人影,是从墓墙里面跑出来的。 我突然想起之前从墓墙里面伸出的那双尸手,虎躯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我和李斐相互使了个眼色,突然停下脚步,后面的队员也跟着停了下来。 我和李斐同时转身,举起强力手电,照向队伍的最后面。 在强力手电的光亮笼罩下,那道诡异的人影无处遁逃。 我们倒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跟在我们的队伍后面。 两束白光射过去,跟在队伍后面的那道人影,一下子映入了光圈里面。 我和李斐猛然一惊,同时发出一声惊呼。 跟在队伍后面的诡异人影,不是别人,正是刚刚已经死去的沈浩! 第961章傀儡蛊 沈浩?! 沈浩刚刚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自探过他的气息,也摸过他僵硬的尸体,他不可能还活着,更不可能还跟在我们的队伍后面啊! 我一时间有些愣神,感觉有些匪夷所思。 相对于我的“淡定”,其他队员可就没那么淡定了,尤其是走在队伍最后的柱子和小钢炮,两人在回头看见沈浩的时候,都吓得尖声惊叫起来,纷纷向后退开,柱子脚下一滑,居然还摔了个大跟头,十分狼狈。 其他人面对“死而复生”的沈浩,也全都吓得汗毛倒竖,一个个紧绷着脸,气氛变得十分凝重。 “沈浩!”李爱国喊了沈浩一声,但是沈浩没有任何反应。 李斐压低声音对我说:“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谢一鸣插嘴道:“师娘,你说的不是废话吗?沈浩刚才都已经死了,现在又跟在队伍后面,谁都知道不对劲啊!” 李斐皱起柳眉:“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呃…你刚刚叫我什么来着?” “师娘啊!”谢一鸣说。 “打胡乱说!”李斐嘴里虽然在嗔骂,但是脸颊却微微红了一下,然后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不过我的注意力全都放在沈浩身上,也没在意谢一鸣和李斐的对话。 李斐慢慢走到沈浩面前,连续喊了沈浩三声,沈浩也没有任何反应。 如果沈浩还活着,他不可能没有反应。 突然,李斐闪电般出腿,正中沈浩的肚子,踢得沈浩后退两步。 与此同时,李斐厉声呵斥道:“什么东西?” 李斐正准备追上去,沈浩突然腾身飞起来,扑向李斐。 “小心!”我眼疾手快,一个闪身冲上去,从后面抱住李斐,和她一起滚到边上,躲过沈浩的攻击。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沈浩僵硬的尸体直挺挺摔在地上,就像一块人肉板子。 沈浩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明显已经死硬了。 我和李斐同时抬头一看,就看见一道白色影子,正往腐肉墓墙里面钻。 原来,沈浩并不是自己行动的,而是那道白色影子在后面操纵他的尸体。 “想跑?没那么容易!” 柱子也是个狠人,刚才被沈浩吓得摔在地上,模样狼狈,感觉失了面子。 此时,为了挽回面子,柱子一个翻身从地上爬起来,伸出手,正好抓住那道白色影子的脚踝,硬生生将白色影子从墓墙里面拽出来,狠狠摔在地上。 我们定睛一看那道白色影子,顿时就愣住了。 那道白色影子竟然是一具白森森的骷髅! 骷髅身上没有一点皮肉,就跟解剖室里的人体骨架一样。 我们全都愣住了,谁也没有见过如此古怪的事情,一具没有生命的白骨骷髅,竟然能跑能跳,并且还能攻击人,这他娘的是什么情况? 众人面面相觑,就连一向见多识广的李爱国,此时也是一脸懵,以他几十年的考古经历,都没有碰上过如此诡异的事情。 我皱起眉头,看见这具白骨骷髅,仿佛还有生命力似的,竟然在地上挣扎,柱子愣了愣神,估计刚才他也没看清楚这是一个骷髅怪,等到看清楚以后,他也不敢肆意妄动。 “你准备这样抱着我多久?”李斐问我。 我哦了一声,尴尬的笑了笑,这才反应过来,我还一直抱着李斐呢,而且两只手紧紧搂着她的小蛮腰。 悄悄说句心里话,这抱着的感觉还挺舒服的,以至于我竟然忘了松手。 我松开手,李斐从我怀里滚出来,我也跟着站起来。 这时候,那具白骨骷髅也从地上爬起来,李斐疾冲两步,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直接抽在骷髅脸上,把那具骷髅踢得腾空翻滚两圈,重重摔在地上。 李斐也没手下留情,皓齿一咬,抬脚凶狠的踩在骷髅头上。 只听咯嘣一声脆响,李斐穿着高帮战靴,一脚就把骷髅头踩得稀巴烂。 就在骷髅头碎裂的同时,我突然瞥见一只黑色小虫从碎裂的骷髅头里爬出来。 我急忙对李斐喊道:“抬脚!快让开!” 李斐反应也是很快,立即抬脚向后跃开。 几束白色光圈照向地面,将那只黑色小虫笼罩在其中。 那只黑色小虫约莫指甲壳大小,通体乌黑,有点像是某种甲壳虫,甲壳里面,隐隐泛着一点暗红。 我们也不是昆虫专家,自然不知道这只虫子是什么来头,不过令人诧异的是,这只虫子怎么会从白骨骷髅的脑袋里面钻出来? 白骨骷髅已经在墓墙里面埋葬了上千年,莫非这只古怪的虫子,也跟着白骨骷髅上千年了吗? 我心中一动,掏出一个防风火机,上前一步,将虫子踩在脚下,然后用火机一烧。 令人诧异的事情发生了,那只虫子被火焰一烧,竟然滋的一声,化成一缕黑烟消失了。 按照常理来讲,普通虫子被火一烧,应该变成一团焦炭吧,怎么会…消失了? “师父,这不是普通虫子吧?”谢一鸣跟着我这么长时间,脑子也活络了不少。 连谢一鸣都能看出这只虫子有古怪,李爱国他们自然也看出来了。 我点点头,印证了心中猜测,缓缓说道:“确切的说,这不是虫,而是…蛊!” 蛊?! 且兰古国的人精通巫鬼之术,蛊术也是巫鬼之术的其中一种。 所以,在且兰人的古墓里面,发现蛊虫,也不算是什么稀奇事儿,反而很合乎情理。 谢一鸣好奇的问:“这蛊虫为什么会在骷髅的脑子里面?” 我看了看不远处那具已经不能动弹的骷髅,幽幽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只蛊虫是被人刻意种在骷髅脑袋里面的,骷髅之所以能动能跳,都是这只蛊虫在操纵!换言之,只要取走骷髅脑子里的蛊虫,骷髅就会失去动力,直接瘫痪!” 用蛊虫操纵一具白骨骷髅?! 这件事情听上去匪夷所思,但是却真实存在的。 蛊毒之术太过神秘,不仅能操纵活人,也能操纵死人。 比如我所知道一种“傀儡蛊”,就是种在活人的脑子里面,操纵活人,让活人变成木偶一样,完全听从操纵者的命令。 当然,骷髅脑子里的蛊虫可能也是一种傀儡蛊,能够操纵死尸和骷髅。 这时候,就听腐肉墓墙里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第962章烤猪蹄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腐肉墓墙里面传出的声音,令人头皮发麻。 队员们举起强力手电,纷纷照向墓墙,就看见墓墙里面,隐隐约约像是有人影晃动。 所有人的心弦一下子紧绷起来,李爱国立即提醒大家小心。 李爱国话音刚落,就听哗的一声响,一双白森森的手从墓墙里伸出来,一下子卡住了李爱国的脖子,将李爱国拉向墓墙。 刚才沈浩就是被拉入墓墙里面死掉的,李爱国如果被拉入墓墙,其下场肯定跟沈浩一样。 说时迟那时快,我袖口一抖,唰地亮出修罗剑,对着那双尸手狠狠劈砍下去。 修罗剑何等锋利,直接砍断那双尸手,救下李爱国。 李爱国将卡在脖子上的断手扯下来,扔在地上。 我问李爱国有没有事,李爱国揉了揉脖子,只是有点淤青,并没有大碍。 我立即招呼众人加快脚步,速度通过这条z字形墓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墓墙里面藏着很多白骨骷髅。此时此刻,这些白骨骷髅全都“苏醒”了,争先恐后的要从墓墙里面冲出来。 我看得准确,猛地一咬牙关,修罗剑出,一下子刺入墓墙,然后用力一挑,一道白色影子随之飞出来,正是刚才偷袭李爱国的那具骷髅,他的双手已经被砍断了,修罗剑直接刺入了他的脑袋。 我刚才这一挑,骷髅的脑袋被修罗剑劈开,里面果真爬出了一只黑色蛊虫。 谢一鸣赶紧掏出防风火机,蹲下身,将那只黑色蛊虫给烧了。 李斐带着队员们沿着墓道往前跑,我提着修罗剑在队伍后面殿后。 李爱国这次来的匆忙,并没有携带很多的武器装备,考古队里的枪支弹药并不太充足,如果有大量的白骨骷髅跑出来,只怕有些招架不住。 一双,两双,三双,四双…越来越多的尸手从墓墙里面伸出来,在空中乱抓。 放眼望去,这些尸手就像是从墓墙里生长出来的一样,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 “妈的,让你们尝尝烤猪蹄的滋味!” 柱子停下脚步,从包里取出一个火焰喷射枪。 这种便携式火焰喷射枪是考古队里,威力最大的一件装备,用来对付粽子之类的东西很有效果。 柱子打开保险栓,对着右边的墓墙扣动扳机,嘴里厉声大骂:“烧死你们这些混蛋!来啊,东北烤猪蹄,上菜喽!” 呼呼呼!呼呼呼! 一道烈焰如同火龙般飞射而出,贴着墓墙横扫而过,瞬间把墓道映照得如同白昼。 喷出的烈焰温度很高,我们即使隔着一定的安全距离,也明显感觉到热浪扑面,灼烧的还有些疼痛。 火攻的方式非常有效,火龙贴着墓墙飞过去,所过之处,那些尸手纷纷避之不及,大部分都缩回了墓墙里面,还有一部分没得及收回去,直接被火焰给烧成了焦炭,墓墙表面也留下一大片被火烧过的黑色痕迹。 柱子转过身,又对着左边墓墙扣动扳机,一条火龙贴着左边墓墙飞过,同样吓得那些尸手收了回去。 柱子这两下非常奏效,一下子为我们清理出了前进的道路,队员们趁此机会,几乎是连滚带爬的通过了第二个拐角。 经过第二个拐角以后,只剩下最后一段长长的墓道,通过最后这条墓道,才算是正式进入山体内部。 然而,就在众人满怀希望和信心,准备一鼓作气通过最后这条墓道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却让众人傻了眼。 最前面的李斐当先停下脚步,举起强力手电扫了一下,便不敢再动。 我和谢一鸣由于在最后,看不清楚前面的情况,发现前面的人停了下来,于是就问他们为什么不继续前进? 李斐的语气有些异样:“人…墓道里有很多人…” 墓道里有很多人?! 谢一鸣举起强力手电,白色的光圈从墓道里扫过,墓道里的景象相当骇人,很多队员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脸上露出极其难看的表情。 墓道里确实站着很多人,但并不是活人,而是一具具白骨骷髅,估计有上百具之多。 这些白骨骷髅都是从腐肉墓墙里面钻出来的,就在此时此刻,还有不少的白骨骷髅,正源源不断的从腐肉墓墙里面钻出来。 你能想象,一大群白骨骷髅,就像活人一样,全部站立在你的面前吗? 李爱国和李斐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但是这一幕景象,也是令他们有些手足无措。 就在众人愣神的时候,后面又传来清脆的脚步声,那是光秃秃的脚骨跟地面碰撞的声音。 队员们惶恐的回头张望,就看见一大群白骨骷髅,正从墓道的斜坡上走下来,密密麻麻的影子全都倒映在墓墙上面。 前有白骨骷髅拦路,后面也有白骨骷髅的追击,我们现在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谢一鸣紧张的看了我一眼,问我:“师父,现在怎么办?” 我抿了抿嘴唇,缓缓举起修罗剑,冷酷的说:“还能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杀出重围,难道我们现在还有回头路吗?” 李斐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动作熟练帅气的装上弹匣。 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李斐的心理素质肯定比那些年轻队员要高很多。 在短暂的愣神以后,李斐及时调整状态。 只见李斐左手举着强力手电,右手端枪,强力手电的光圈迅速移动,刚好移动到一个白骨骷髅的脑袋上。与此同时,李斐的手指迅速扣下扳机,子弹脱膛而出,非常精准,正好从强力手电射出的光圈中间穿透过去,同时也穿透了那具白骨骷髅的脑袋。 白骨骷髅的脑袋瞬间就被击碎,身躯晃动了一下,黑色的蛊虫从脑袋里掉落下来。 失去傀儡蛊控制的白骨骷髅,立刻就像泄气的皮球,哗啦啦瘫倒在地上。 李斐随手又是一枪,竟然用子弹点爆了地上的那只傀儡蛊,如此精湛的枪法,实在是令人佩服。 第963章一夫当关 “走!” 李斐大喊一声,如同巾帼英雄般,一马当先冲向那些白骨骷髅。 砰砰砰!砰砰砰! 枪声在墓道里来回激荡,震耳欲聋。 只见那些白骨骷髅的脑袋就像气球爆裂开来,我们也无暇顾及掉落在地上的那些蛊虫,反正硬着头皮往前冲。 一个白骨骷髅迎面朝李斐扑上来,由于距离太近,李斐来不及开枪。 我的心弦一下子提了起来,正自担心李斐的时候,忽见李斐的反应也是极快,侧身一闪,肩膀放低,不避反迎,对着白骨骷髅反冲上去,用香肩顶住了白骨骷髅的胸口。 没想到李斐那看似瘦弱的香肩,居然蕴藏着大大的能量。 只听李斐一声娇叱,肩膀猛然发力,单手自白骨骷髅的腋下穿过,顺势旋转腰身,一记漂亮的过肩摔,将白骨骷髅凌空抡了一圈,重重摔在地上。 然后李斐伸出剪刀腿,夹着白骨骷髅的胳膊使劲一扭,咔嚓一声,白骨骷髅的胳膊被李斐卸了下来。 李斐也是厉害,将就手里的那根胳膊,直接戳进白骨骷髅的脑袋里面,白骨骷髅立即停止了动弹。 看见李斐一个女孩子都如此勇猛,其他人也被激发出了强大的斗志,有的使枪,有的用刀,在墓道里和那些白骨骷髅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肉搏战。 我提着修罗剑,直接冲到最前面,和李斐并肩战斗,一个用枪,一个用剑,默契配合,为考古队拼杀出一条血路。 谢一鸣在后面嗷嗷大叫:“师父,你别顾着师娘啊,别丢下我啊!” 我和李斐之间,有种天然的默契感。 远距离的白骨骷髅,李斐开枪射杀,碰上近距离的白骨骷髅,便由我出马,用修罗剑将其斩杀。 在我们的奋勇冲杀之下,几十米长的墓道眼看着到了尽头。 回头张望,墓道的地面上,全是白骨骷髅的残骸。 但是后面仍然有不少白骨骷髅,他们被傀儡蛊控制着,没有任何意识,不知疲倦的追击我们。 好些白骨骷髅都是从上层墓道跑下来的,再加上这条墓道里的骷髅,数量惊人,在我们后面穷追不舍。 “让我来!” 柱子大喊一声,主动停下脚步,留在队伍末尾断后。 只见柱子蹲在地上,举起火焰喷射器枪,等后面那些如同潮水般的白骨骷髅冲到近处的时候,柱子怒吼着扣下扳机。 炽烈的火龙凌空横扫而出,把空气都烧得滚烫。 那些白骨骷髅瞬间变成了火人,但是他们并不知道疼痛,依然带着火在奔跑,就像是一颗颗滚动的火球。 有些白骨骷髅跑着跑着就倒在地上,直接被烧成黑乎乎的焦炭。 不过,只要没烧死骷髅脑袋里的傀儡蛊,这些骷髅即使是变成了焦炭,也不会轻易停下。 一个浑身着火的骷髅径直冲向柱子,柱子躲闪不及,一下子被那个骷髅扑倒在地上。 “柱子!” 我看见柱子发生意外,转身就想冲回去救他。 李斐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面色沉重的说:“别回去,救不了了!” 确实是救不了了,浑身着火的骷髅扑倒柱子以后,柱子身上也着了火,在地上痛苦的翻滚哀嚎。 柱子这个东北汉子,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表现得相当勇猛。 只见他抡起火焰喷射枪,用枪托狠狠砸碎了那个白骨骷髅的脑袋,虽然浑身着了火,但他依然顽强的站了起来。 一身是火的柱子,就像一根真正的柱子是,死死钉在墓道中央。 面对潮水般涌过来的白骨骷髅,柱子拼尽最后力气,再次举起火焰喷射枪,怒吼着扣下扳机。 “啊——啊——啊——” 柱子的怒吼声在墓道里回荡,炽烈的火焰把墓道映照得如同白昼。 烈火焚身,烈焰滔滔,在翻滚的火浪中,柱子跟那些白骨骷髅一起灰飞烟灭。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柱子用他年轻的生命,给我们创造出了生命的通道。 火焰在我们的瞳孔里跳跃,烧红了我们的眼睛,有些队员甚至流下了眼泪。 有人说,人性是丑陋懦弱的。 其实不然,在每一个危急时刻,总会有人站出来,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更多的生命。 所以,在我看来,人性是勇敢坚强,且又光辉善良的。 李爱国抹了一把老泪,将悲伤吞进肚子里,脸上的肌肉都在颤抖,大手一挥,吼道:“我们走!” 这还没有抵达棺山内部呢,仅仅通过这条z字形墓道,考古队便折损了两名队员。 两条鲜活而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长眠在了棺材山里面。 有时候想想,学考古的人,都是勇敢的人,一只脚踩在阳间,一只脚踩在阴间,随时都有可能为了考古事业而付出生命。 因为地下世界藏着太多未知的危险,一旦进入地下世界,任你再博学多识,也得老祖宗保佑才行。 换句话说,干这一行跟倒斗一样,一定要八字过硬。 地下世界里面的阴气太重,八字不够硬的话,很容易被阴气压垮,从而长眠地底。 我们收拾起悲伤的心情,掉头跑出z字形墓道。 那些白骨骷髅好像只能在z字形墓道里面活动,当我们跑出墓道以后,那些白骨骷髅并没有继续追出来,我们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哇靠,这是什么地方?太…太震撼了吧?”谢一鸣突然发出夸张的惊呼声。 我们举起强力手电四下打量,这才发现我们已经进入了山体内部。 山体内部,是一个极其空旷的巨大空间。 但是山体内部并不是一片漆黑,在那些高大陡峭的山壁上,竟然密密麻麻燃烧着很多长明灯,数都数不清,如同天上的点点繁星。 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一抬头就看见了星空。 这座山体的整个内部基本上都被挖空了,也不知道古人是怎么完成如此巨大的工程。 山壁上面挂满了棺材,就像悬棺一样,悬挂在山壁外面,一眼望去,其数量之多,足以令人头皮发麻。 那些棺材重重叠叠,重重叠叠,形如一座座小山。 而每一口棺材上面,都放着一盏长明灯。 所以,这里有多少盏长明灯,就有多少口棺材。 第964章棺山上 这里的棺材很多很多,数量难以计算。 用李爱国的话说:“这里的棺材数量,比他这一辈子见过的棺材还要多!” 虽然之前帅飞使用探测仪器的时候,我们便已经知晓山体内部有着堆积如山的棺材,但是直到此时,真正进入山体内部,亲眼目睹以后,那种震撼之感确实是之前无法想象的。 几十米高的巨大空间里面,悬挂着至少上万口棺材,密密麻麻,堆积成一座座棺材山。 这些棺材的外形跟之前挖出的那几口棺材一模一样,明显是出自同一批工艺,棺材全是乌黑色的,看上去诡秘森森。 我们站在中央的空地上,举着强力手电四下张望,感觉自己非常的渺小。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没法想象,这样的神迹,竟是一个古代部落打造出来的。 且兰古国存世的时间,大概是春秋战国以及后来的大汉,毫不夸张的说,修建这样的神迹,对当时最为鼎盛的大汉来说,都是一个极其巨大的工程,更别说一个小小的且兰古国,确实是令人惊讶惊叹。 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被眼前的壮观景象震撼的说不出话来。 经过刚才的一番突围,队员们消耗了巨大的体能,都已经非常疲惫,又困又渴。 于是,李爱国示意队员们原地坐下休息,喝水,吃东西,补充体能。 谢一鸣早就饿坏了,掏出一个牛肉罐头,吃得稀里哗啦。 吃着吃着,谢一鸣突然对我说:“师父,那些长明灯的颜色怎么变了?” 长明灯变了颜色?! 我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抬头看向棺山上面,我的脸色也唰地变了。 之前说过,每一口棺材上面,都有一盏长明灯在燃烧着,站在下面仰望,就像是洒落在山壁上的点点繁星,有种奇怪的诡异美感。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油灯发出来的都是淡黄色的光,而现在,棺材上的那些长明灯,正在一层一层飞快的变化着,原本淡黄色的火焰,全都变成了一簇簇诡异的幽绿色火焰,四周的山壁也一下子变成了惨绿色。 幽绿色的长明灯,就像是一只只幽灵鬼眼,搭配着乌黑的棺材,让这里的气氛瞬间变得诡异莫名。 然而,大多数队员都还在吃东西和打盹,根本没看见这些长明灯的变化。 我的心里很清楚,长明灯的火焰变成幽绿色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里的阴气越来越重,意味着有很多脏东西正在聚集,所以影响了这里的气场。 我立即放下手里的罐头,对众人说道:“大家快醒醒,有事发生!” 我这一喊,有人放下手里的食物,有人从困倦状态中惊醒,纷纷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还没有回答,谢一鸣便抢先说道:“你们是瞎子吗?看看那些长明灯!” 众人抬头看向棺山上的那些长明灯,一个个露出惶恐之色:“这是什么情况?那些长明灯…怎么全都变成了幽绿色?” 谢一鸣说:“这有什么好问的,火焰变成幽绿色,说明这里有脏东西啊…” 谢一鸣话音刚落,仿佛是为了印证他这句话,忽听轰的一声响,一口悬挂在山壁上的乌黑棺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从山壁上滚落下来。 几十米的高空,棺材自身的重量,再加上重力势能的作用力,下坠之势相当暴力。 棺材凌空翻滚了好几圈,就像是一个高难度的跳水队员,我们还来不及捂住耳朵,就听砰的一声闷响,震耳欲聋,地上的尘土都飞扬起来,那口棺材不偏不移,竟然笔直的立在地上,岿然不动。 沉闷声响过后,一片死寂。 没有人说话,在场所有人全都用一种惊诧的目光,盯着那口从半空中自行滚落的棺材,耳膜嗡嗡响,半晌回不过神来。 这是什么情况? 棺材为什么会从半空中自己落下来呢? 难道只是一个巧合吗? 我举起强力手电,白色光圈照向棺材之前所悬挂的位置,山壁上的木头桩子并没有断裂的痕迹,也就是说,这口棺材原本是摆放在木头桩子上面的,但是木头桩子没有断裂,也没有任何人把它推下来,它竟然自己滚下来了?! 我还没想的明白呢,就听嗤啦一声裂响,那口立在地上的棺材表面,突然间出现了一道裂痕,然后一眨眼的工夫,那道裂痕就蔓延到棺材的四面八方,就像是一张网。 接着,那口棺材四分五裂,破碎的木头板子碎裂了一地。 我们举起强力手电定睛一看,这么高的地方掉落下来,就连棺材里面装着的一具尸骨也摔成了粉碎,一缕黑色的鬼气从棺材里飘荡出来。 我们原本以为,这口棺材只是一个突发的意外,谁曾想到,这竟然只是开始! 仿佛是一种“骨牌效应”,当第一口棺材落下以后,悬挂在山壁上的那些棺材,就像是“着了魔”的,前仆后继,跟前撵后,棺材一口接着一口往下掉。 刹那间,一座座恢弘的棺山就像是发生了山体崩塌,数以万计的棺材如同潮水般哗啦啦倾泻而下,那景象堪比世界末日。 我们浑身的神经,一瞬间紧绷到了极点。 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种只会出现在好莱坞大片里面的镜头,竟然会真实的在我们眼前上演。 无数口棺材如同密集的雨点,漫天砸落,声势相当惊人,整座山体仿佛都在晃动,就像发生了一场强烈地震。 那些棺材从高空坠落的时候,那些幽绿色的长明灯也跟着坠落下来,宛如下起了一场诡异而又绚烂的流星火雨,但是这场流星雨,却是幽绿色的。 四面八方的棺山都在坍塌,就像是山体滑坡,那些翻滚落下来的棺材,就算不把我们活活砸死,也会将我们掩埋在下面。 我们呆立在原地,还是李斐率先喊了声:“跑!” 队员们这才如梦初醒,从极度震惊中回过神来,然后尖叫着撒丫子狂奔。 第965章棺山下 砰!砰!砰! 棺材从高空坠落下来,那声音震得人心肝乱颤,头皮发麻,就像是放鞭炮似的,此起彼伏,源源不断。 那声音就跟催命似的,我们拼了命的向前奔跑,只希望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回到墓道里面是不可能的,棺山下面还有一条路,我们也不知道通往哪里,此时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反正沿着这条路一直跑下去,先躲过这一劫再说。 此时这种情况,完全就是在赌命,看谁的八字够硬。 运气不好,八字不够硬的人,就会被落下的棺材砸中。 这是最让人难过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们无法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一切都交给老天爷,老天爷点兵点将,想要谁死谁就得死。 整个地面都在晃动,山崩地裂,扬起的尘灰几乎模糊了我们的视线,我们在棺材雨的猛烈袭击下,艰难的求生。 这些棺材原本好端端的悬挂在山壁上面,为什么会突然间崩塌呢? 我们没法想通其中的缘由,只能肯定一点,这些棺材的掉落并不是意外,也许这是建造者精心设计的陷阱,只要有外人闯入山体内部,棺山就会坍塌,将外来者永远埋葬在山体里面,从而保住山体里面的秘密。 地面晃动,再加上神经紧绷,以及需要不停的抬头张望,躲避从天而降的棺材,所以我们不仅跑得很慢,而且脚步不稳,踉踉跄跄,非常艰难。 我这个常年跑江湖的都跑不稳,更别说其他人了。 跑着跑着,就听哎哟一声,兔子摔倒了,像块人肉板子,直接扑了出去,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嘴里满是鲜血,也不知道两颗大门牙摔断了没有。 “兔子!” 我们回头准备去拉他起来,这时候就听见李爱国面红筋涨的大声叫喊:“别过去,小心头上!” 脑袋上面传来呼呼呼的劲风声响,一口棺材翻滚着落下,如同一颗深水炸弹,不偏不移,对着兔子所在的位置砸落下去。 兔子自己也抬起脑袋,脸上露出绝望的表情。 所有事情都发生在电光火石的瞬间,普通人在摔倒的情况下,几乎很难再做出第二反应。 我们的心弦刹那间紧绷起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兔子必死无疑的时候,一道身影从斜刺里冲了上去。 我们惊讶的睁大眼睛,没有想到,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周天武竟然冲向了兔子。 周天武冲到兔子面前,突然一个翻滚,抱住兔子的双肩,利用冲击之势,就地一滚。 周天武这个山东小妞的体格比较强壮,再加上小时候习过武,有点武功底子,这一瞬间的反应,充满展现出她的武功底子还不错。 但即便如此,在死神降临的瞬间,就算是盖世的武功高手,也不敢轻易做出周天武这样的救人举动。 就在周天武抱着兔子刚刚翻滚过去的一刹那,那口棺材砰然落地,正好笔直的砸落在刚才兔子躺着的地方,在地上留下一个清晰可见的坑印。 虽然躲开第一口棺材,但是第二口棺材又接踵而至。 周天武这个丫头片子的思维非常清晰,而且心理素质相当过硬,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的大脑还能保持冷静。 在冲上去救人的时候,她的脑子里应该已经有了明确的躲避线路。 所以,当周天武抱着兔子躲开第一口棺材之后,周天武没有半点停留,一骨碌翻身而起,抓着兔子的衣领,用力往后一扯。 兔子的体型并不高大,所以周天武并没有耗费多大力气,如果是个大汉,可能周天武还不敢这样做。 周天武把兔子往后一扯,第二口棺材正好落下,如同炸弹般落在地上,轰的一声,四分五裂。 紧接着,周天武在兔子的屁股上使劲推了一把:“快走!” 兔子借这一推之力,翻滚一圈以后爬起来,踉跄着继续往前跑。 跑了没有两步,兔子突然发现周天武没有跟上来,回头一看,周天武已经陷入了困境。 周天武如果不回去救兔子的话,她应该早就跑出了那片棺材掉落的密集之地,但是她现在救了兔子,自己却被困在了里面。 至少有十多口棺材相继落下,周天武不敢乱动,也不能不动,完全依仗着超强的反应能力,在棺材的密集轰炸之下翻滚躲避。 周天武的每一次躲避,都是险象环生,像在渡劫一样,惊出我们一身冷汗。 她每成功躲避一次,我们就会发出一声惊呼。 但即便如此,周天武还是很难逃离死神的追击。 周天武一连串的躲避动作非常漂亮,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周天武自身却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她的体能消耗非常大,如果换做普通人,早已经趴在地上起不来了,周天武还紧咬着小嘴苦苦支撑着,满头满脸都是尘土,就像是从土里钻出来的灰姑娘,模样十分狼狈。 终于,周天武疲惫的再也爬不起来,在一次翻滚以后,她有好几秒钟都无法站起。 我们看见她挣扎了一下,却没有成功站起。 这时候,一口棺材已经从天而降,所有人都暗叫糟糕,周天武可能很难躲过这一劫了。 就在这生死关头,我大喊一声冲了上去。 谢一鸣在后面惊呼:“师父,别去,危险!” 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根本就没有“危险”这两个字。 实话讲,人在高度紧张的时候,大脑里其实是一片空白,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周天武身上,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考虑其他。 眼见那口棺材已经降落到周天武头顶上方,我一声怒吼,双手紧握修罗剑,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一下子窜至周天武面前,而后高高跃起,修罗剑凌空划出一道寒光,径直劈砍在那口棺材上面。 哗啦! 一声脆响,修罗剑将那口棺材凌空劈成两半。 棺材一分为二,刚好完美错开周天武的脑袋,落在周天武的身体两侧。 我的身影也从周天武的头顶上飞过,自棺材中央穿过去,飘逸的落在周天武背后。 第966章败家徒弟 “哇!师父好帅,师娘好爱你!” 谢一鸣在后面手舞足蹈的大喊大叫,这小子脑袋挺滑,还玩了个语言陷阱,把李斐弄得满脸通红,娇羞无限。 “杨道长…”周天武看着我的眼神,满满都是仰慕。 我回过身,一把拉起还在愣神的周天武,带着她一路跌跌撞撞往前跑。 终于,在一连串险象环生中,我们从上万口棺材的狂轰滥炸中成功突围。 直到背后那沉闷的轰隆声响停止下来,我们都还不敢相信,这场灾难终于结束了。 过了很久,直到所有的长明灯全部熄灭,直到四面八方陷入浓浓的死寂,我们这才相信,灾难结束了。 更令人惊喜的是,这群人的命格都足够刚硬,这一番山崩地裂,竟然没有人丢掉小命。 我们奇迹般的从这波猛烈的“棺材雨”里面冲了出来,当然,挂彩是在所难免的,每个人都挂了彩,只要还活着,就已经足够幸运了。 刚才浑身的神经紧绷着,什么都感觉不到,现在一松弛下来,才发现整个身体就像要散架似的,酸软无力,哪儿都疼。 我们点亮应急灯,然后围着应急灯坐下休息,处理伤口。 大家受的伤都是皮外伤,最严重的也就是胳膊肘缝几针,然后注射抗菌药,以免伤口继发感染。 相比能够活下来,这些伤都不算什么事。 我们冷静下来以后,举着强力手电往回照,眼前的景象如同地震过后的废墟。 之前那几座壮观恢弘的棺山全都崩塌了,满地都是棺材的残骸,空中飘荡着数以万计的黑色鬼气,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叫声。 且兰国王处心积虑,耗费巨大物力和财力修建的棺山,就这样坍塌了? 一刻钟之前,这里还是令人仰慕的神迹,而一刻钟之后,这里已然成了废墟。 我们看着那片满目疮痍的废墟,心中不由得有些怅然若失。 兔子的唇角上了药膏,说话就像含着一颗鸡蛋,模糊不清:“这里…是被…我们…毁掉了吗?” 对于我们修道之人来说,这种阴邪的地方,我是巴不得它毁掉的,能够毁掉最好,反正留着也是害人。 但是站在考古队的立场来看,这是一座规模庞大,充满神秘挑战的古墓,其中的一些发现如果公诸于世,可能会引起考古界的震动。 换句话说,如果能在这座棺山里面有所收获,这支考古队的每个人走出去,都将声名鹊起。 可是现在,棺山崩塌了,而考古队都还没有来得及着手对这里进行考察,所以考古队的队员们自然是闷闷不乐,脸上丝毫没有劫后余生的欣喜。 谢一鸣翻了翻白眼说:“毁了就毁了呗,这些都是害人的东西!咋的,你们还心疼啊?活下来都已经不错了,你还想着搞研究呢?读书读傻了吧?” 谢一鸣心直口快,直接把兔子怼的无言以对。 这些话我也想过,但我不好意思说出来,觉得伤人,没想到谢一鸣一股脑儿全都吐了出来。 李爱国正色道:“小子,不懂就不要乱说话。我们是做考古的,这是我们的信仰!你没资格嘲讽别人的信仰!如果不是我们这些人,上刀山下火海,出生入死,这些秘密又怎么能被世人知晓呢?没人去研究历史,研究文化,我们华夏民族的文明又是从哪里来呢?算了,你还年轻,这里面的道理太深,跟你说,你也不一定明白!” 李爱国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谢一鸣也不好多说什么,我给他使了个眼色,他也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休息了一会儿,我们重新整装出发。 出发之前,李斐有些担忧的问我,空中飘荡的那些鬼气到底是什么东西。 “阴魂!”我回答她。 空中的那些鬼气,全都是棺中尸骨的阴魂,这些阴魂原本都是被封印在棺材里的,现在棺材破碎,阴魂自然飘荡出来。 “阴魂?!”李斐皱了皱柳眉:“他们…会对我们造成什么影响吗?” 我耸耸肩膀,如实回答:“暂时还不清楚!” “那你…不准备把这些阴魂收了吗?”李斐“天真”的问。 我苦笑了一下,有些无奈的说:“你真当我是神仙啊,这么多的阴魂,凭我一己之力,怎么收的完?现在这些阴魂并没有要找我们麻烦的意思,我也就没有去打草惊蛇,万一惊扰了他们,反而引来麻烦!” 李斐点点头,同意我的观点:“也是!” 谢一鸣一副冒充大头蒜的样子:“师娘,这一招就叫‘敌不动我不动’,知道吗?” 李斐红了一下脸颊,嗔骂道:“就你多嘴,我还‘山不转水转’呢!” 谢一鸣随口接到:“男不动女动…” 李斐一下子就石化了,脸上的表情极其尴尬。 我听着这话都觉得不好意思,这小子好歹是我徒弟,这么下流,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是我教他的呢。 我一把捂住谢一鸣的嘴巴,硬生生将他拖走。 谁知道,谢一鸣还挺倔强的掰开我的手指,从手指缝里补充喊道:“女不动男动也行啊…” “臭流氓,你能不能闭上嘴巴!”我拖着谢一鸣,非常不好意思的往前走,故意跟李斐他们拉开距离。 谢一鸣嘿嘿坏笑:“我是你徒弟,这些东西不是你教我的吗?” 我忍不住骂道:“滚你丫的蛋,我平时都是教你修炼,你别诬赖我啊!” 谢一鸣笑眯眯的问我:“师父,问你个问题,修道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我挠了挠脑袋,谢一鸣突然问我这么深奥的问题,我这个当师父的居然一时间回答不上来。 我只好反问谢一鸣:“你认为修道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谢一鸣咳嗽两声,背负着双手,一副老沉的模样,眼神里还带着一种看透世俗的沧桑,很深沉的说道:“最高境界是——阴阳双修!” “滚——” 我一脚飞在谢一鸣的屁股上,将他踹出老远,我这辈子作了什么孽,居然收了这么个败家徒弟。 第967章尸海上 “前面…好像是个湖…” 队伍的前面,李斐突然低低的惊呼起来。 几束光圈射出去,就看见山体中央竟然真的有一个湖。 山中有水,长命百岁,这在风水里面,是一种极佳的风水。 但是这座山体内部不是被人为掏空的吗,这里怎么会有湖呢?这是什么奇怪构造? 当我们走近以后才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天然存在于山体内部的湖泊,而是一个人工湖,当年且兰国王掏空山体的同时,在山体内部打造了这样一个人工湖。 其实这个湖并不是很大,直径也就五十米左右。 说“湖”呢好像有点算不上,更像是一个大池子。 看来且兰国王是一个非常擅长风水的人,不惜耗费人力物力,在山体内部造了这样一个大池子。 我们惊讶的并不是这个池子,而是池子里的水。 池子里的水并不是普通的水,竟然泛着诡异的血红色。 换句话说,池子里的水就跟血一样,浓稠血红,甚至还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和腐烂的味道。 李斐蹲在池子边上,伸出手指在血水里蘸了一下,放在鼻尖嗅了嗅,面色沉重的对我们说:“是血!” 我们听了以后就很震惊,这里居然是一个大血池,池子里全是鲜血,这得杀了多少生灵,血水才能装满这个池子呀! 这个血池的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给予我们的震撼程度,丝毫不亚于刚才的棺山。 挖个池子很容易,但是要用鲜血把池子装满,想想都觉着可怕。 这时候,就听马海龙说:“你们快看血池中央!” 我们举着手电往血池中央照去,这一看,就看见一口巨大的石棺悬浮在血池上面。 为什么说这口石棺巨大呢? 因为这口石棺的体积,至少是那些乌黑棺材的三倍有余。 也不知道是用什么石料做的,又黑又沉,但是很奇怪,这么大一口石棺,居然不会沉入水中。 李斐推测,这口石棺下面可能有什么东西托着,所以石棺才不会沉下去。 李爱国说:“这很可能是一口棺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套棺,外面有一个大的石棺,中间有隔层,里面还有一口小的石棺,那才是真正的棺材!这么大一口石棺,毫无疑问,应该是且兰国国王的棺材了!” 这口石棺就像王者一样,傲然浮在血池之上,彰显出它尊贵不凡的地位。 看来,这座棺山里面的所有秘密,都在这口巨大石棺里面了。 “怎样才能过去?船都没有!”谢一鸣嘟囔着说。 “还想坐船?游过去呗!”马海虎说。 “这血池里面会不会有毒啊?万一有危险怎么办?”谢一鸣担忧的说。 不过,再怎么担忧也没有用,现实摆在眼前,除了从血池里游过去,不可能有第二个选择。 众人稍作商议,李爱国便通知队员们做好下水的准备。 经过分析,这就是一池子血水,并无其他异样。 扑通扑通! 队员们就像入锅的饺子,相继跃入血池。 实话讲,这些考古队员们真的勇敢,有时候觉得他们就跟特种兵似的,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谢一鸣跳入血池以后,回头叫我:“师父,快下来啊!” 我深吸一口气,脸上的表情有些凝重。 以血养棺,这绝对是一种邪门奇术,再加上棺山里面囚禁了那么多的阴魂,我总觉得这里不像是一座陵墓那样简单。墓穴主人费尽心思,好像在做一个局,但是我一时之间还不能参透。 直觉告诉我,事情绝不是表面看见的这么简单。 如果仅仅是一座陵墓,墓主人也不需要这么多人陪葬吧? 而且这些人都不是陪葬,而是用敛魂术钉死在棺材里面,囚禁他们的魂魄。 我们刚才经过棺山的时候,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那些棺材全部掉落,放出棺材里面的阴魂,感觉就像是有人在背后操纵似的。 总之,这里的一切都透露出神秘和古怪。 为了不影响队伍的士气,我并没有把心中的念想说出来。 我甩了甩胳膊腿,跃入血池。 冷! 阴冷! 这是我跃入血池以后的第一感觉。 我本身就是阴人体质,如果连我都感觉到阴冷,其他人可能是刺骨的寒冷。 果不其然,就听谢一鸣牙关打颤的说:“妈的,这里面好冷啊,跟他妈跳进了冰窟窿似的!” “动起来!动起来就会感觉暖和一点!”周天武甩开膀子,哗啦啦从谢一鸣身边游过去。 谢一鸣抹了把鼻子,笑着道:“嘿,妹子别跑,我来追你…” 谢一鸣扑在水里,拼命划了几下,但却没有任何向前移动的迹象。 我有些无语的摇了摇头,就这水平还追妹子,看他刚才的架势,还以为他是个王者呢,结果是他娘的青铜。 “你到底会不会游泳?”我对谢一鸣的表现感到很丢脸。 谢一鸣眉头动了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 我察觉到谢一鸣的神情有些不太对劲,连忙问他怎么了。 谢一鸣苦着脸说:“师父,下面好像有东西…抓住了我的脚踝…” 谢一鸣这句话的声音不大,但是却让我猛然一惊。 我突然意识到,谢一鸣之所以游不动,是因为水下有东西抓住了他的腿。 “师父,救我…” 谢一鸣突然惊呼一声,身子猛地往下一沉,半边脑袋都沉入血水里面。 我距离谢一鸣不远,这一幕看得很清楚,水下像是有一股怪力,正在拼命拉扯谢一鸣。 水下果然有东西! 谢一鸣呛了一大口血水,挣扎着把脑袋探出水面,剧烈的咳嗽。 可是,不等他缓过一口气,那股怪力又把谢一鸣扯了下去。 我一看情况不妙,立即抽出修罗剑冲上去,对着水下就是一通乱刺。 血水很黏稠,所以能见度很低,也看不清楚水下是什么东西。 反正我一通乱刺以后,那股怪力顿时松了不少,我赶紧拽着谢一鸣的胳膊,将他拉出水面。 在谢一鸣浮出水面的同时,居然还有一条被斩断的胳膊跟着浮出水面。 第968章尸海下 呀! 我吓了一大跳,还以为刚才那一通砍,不小心把谢一鸣的胳膊给砍断了。 后来仔细看了一眼,才确定那条胳膊不是谢一鸣的。 因为那条胳膊已经肿胀腐烂,上面挂着恶心的碎肉,一看就是从腐尸身上砍下来的。 我的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不好,水下有粽子! 刚才抓着谢一鸣脚踝往下拽的,肯定是一具腐尸,能够攻击人的腐尸,不是粽子是什么? “大家小心,快回来,回到岸边上去!”我大声疾呼,却发现我们刚才这一耽搁,其他人已经游的很远了,都差不多到了血池中央。 李斐听见我的声音,急忙回头问我什么情况。 我双手比划着,焦急的说:“水下…水下有粽子…” 仿佛是为了印证我的话,话音刚落,就听哗啦一声响,一颗腐烂的人头从水里探出来,一下子跟我近在咫尺,那张嘴巴差点都快贴在我的脸上。 我浑身的神经在瞬间紧绷,几乎是出于本能反应,我一拳砸在那张已经腐烂到看不清五官的脸上,直接轰飞了一大块碎肉,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谢一鸣在旁边帮我加油助威:“师父,刚才就是他抓我,干他!干死他!” 我白了谢一鸣一眼,你个王八犊子,不过来帮忙,居然在那里打口水仗。 腐尸本来就是一具尸体,就算你把他的脸揍得稀巴烂,他也不会有半点痛感。 腐尸挨了我这一拳以后,脑袋后仰,重新跌回水里。 不过这玩意儿相当“执拗”,居然一下子又从水里弹了出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飞身扑到我的面前,伸出双手,哦,不,他刚才被我砍掉了一条胳膊,现在只剩下一条胳膊。仅剩的这条胳膊勾住我的脖子,整个身体贴了上来,张嘴便朝我的脖子咬下来。 谢一鸣吓得失声惊呼:“师父小心,他想强吻你!” 吻你妹啊! 这是吻吗?这他妈是要咬我脖子呀!你个智障! 千钧一发之际,我也没工夫搭理谢一鸣,只能侧头一闪,翻转手里的修罗剑,挡在脖子前面。 这一下反应极快,完全凭借着这些年行走江湖磨砺出来的经验,成功让自己躲过这一劫。 修罗剑非常锋利,那个腐尸一口咬在修罗剑上面,下巴都被削掉了一半,白森森的牙齿也被崩飞了。 不等腐尸反应过来,我提膝撞击在腐尸的肚子上,将他向后顶飞出两米,与此同时,修罗剑凌空划出一道飞旋的寒光,那个腐尸的脑袋顿时高高飞起,扑通落入血池中。 失去脑袋的腐尸在水面上晃了晃,然后摇晃着沉了下去。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正想招呼谢一鸣上岸,就听四面八方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 低头一看,整个血池的水面上全都在冒着泡泡,那咕噜声响就是这些泡泡发出来的。 不过眨眼的工夫,整个血池就像是煮沸了一样,到处都在冒着泡,血水翻滚着,变得诡异而又恐怖。 整个血池如同一口大锅,大锅里的血水沸腾着,我们就是泡在大锅里的肥肉,再不上岸估计就得被炖烂了。 可是,我们现在想要回头上岸已经来不及了,只见一颗又一颗腐烂的人头从水里冒出来,密密麻麻,很快就占据了整个水面,我们被困在尸群里面,就算是插翅也难飞了。 这样的场景我倒是经历过,所以我虽然有些惊讶,但是内心并没有特别慌张。 其他人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那些个年轻队员,更是吓得不知所措。 放眼望去,血池里面起码有几百具腐尸,密密麻麻,将我们里三层外三层,围堵得水泄不通。 毫不夸张的说,此时此刻的血池,简直是一片尸体的海洋。 棺山尸海! 棺材山,腐尸海! 这座墓穴的主人,到底在玩什么花招? 他布的这个局,究竟是个什么局? 谢一鸣的声音带着哭腔:“师父,现在怎么办?咱们回不去啦!呜呜呜,我还年轻,长得又这么帅,关键我还是个处男,我不想死在这里啊!” 我咬咬牙,回头看了一眼,四面八方全是腐尸。 目前这种情况,想要回到岸上肯定是不可能了。 我把心一横,妈的,反正都回不去了,索性直接杀到石棺前面,把这墓主人的棺椁给开了,就算是死,也要搞清楚墓主人在玩什么把戏。 一念至此,我立即大声嘶吼道:“到石棺那边去,把石棺打开!” 李斐对我非常信任,听我这样一说,李斐立即招呼那些队员,让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往血池中央那口石棺靠近。 “一鸣,跟我走!” 我大吼一声,高举修罗剑,一路狂砍,朝着石棺奋勇前进。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们此时的行为举止,简直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古语。 那些腐尸其实并没有多难对付,他们攻击的套路只有两种,一种是用指甲抓,一种是用牙齿咬,跟狗的攻击一样,不过他们还没有狗那样灵敏。 所以,我们只需要注意不被抓伤和咬伤就行。 如果被抓伤的话,容易感染尸毒。 如果被咬伤的话,那可能就比较严重了,一旦被咬住动脉,就得一命呜呼。 这些腐尸若是在陆地上,我们的胜率更大一些,因为泡在血池里面,我们的行动严重受限,大大限制了发挥。 不过,我的修罗剑削铁如泥,一路寒光闪烁,凡是想要靠近我的那些腐尸,不是被修罗剑斩飞了脑袋,就是被修罗剑削飞了胳膊,反正没有一个腐尸能够全身而退。 我一鼓作气,硬生生从尸海中央开出了一条通道,一直冲到李斐面前,跟他们汇合。 “师父,等等我…” 谢一鸣的声音从后面遥遥传来。 我心中一惊,连忙回头,发现谢一鸣还在十多米开外,已经被尸群围住了,几个腐尸拽着他,拼命把他往水下拖。 你妹,我一阵晕眩,这个笨蛋,我不是让他紧跟其后的吗?怎么掉队掉的那么远? 第969章大毒蝎 没有办法,谢一鸣是我徒弟,我不可能见死不救吧。 于是我让李斐他们去开棺,我回头去救谢一鸣。 可是面前的腐尸实在是太多,要想杀回去谈何容易。 我灵机一动,念起敛水咒的咒语,很快,血池表面飘荡起一层寒烟,然后面前的一片水域,开始迅速冻结。 血水成冰,泡在血水里面的那些腐尸,很快就被冻住了,千姿百态,就像一尊尊雕像。 我知道这种状态没法持续太久,于是挥舞着修罗剑,一路破冰来到谢一鸣面前。 谢一鸣也被冻住了,浑身僵硬,只有一双眼珠子还能转动。 我劈开冻住谢一鸣的寒冰,将谢一鸣拖了出来,自尸海中央穿过,来到那口石棺下面。 这时候,我看见马海龙和马海虎两兄弟,已经爬上石棺,正在用工兵铲开棺。 石棺如此巨大,棺盖自然也是相当沉重。 不过马海龙和马海虎兄弟俩蛮力惊人,两人呼哧呼哧一阵吼,脸红脖子粗,硬是将那沉重的棺盖给撬了起来。 在两人开棺的时候,李斐告诉我,在血池下面,有四根青铜锁链,每根青铜锁链约莫成年人的胳膊粗细,就像四条大蟒,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跟石棺连接在一起,从而使得这口千斤之重的石棺能够漂浮在血池表面,不至于沉下去。 扑通! 沉重的棺盖被马氏兄弟撬开,翻滚着落入血池,溅起三米多高的水花,还直接将两具腐尸给砸沉了下去。 马氏兄弟等了片刻,没有发现异常,于是举着强力手电往石棺里面照去,这一照,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惊呼。 我们以为出了什么事,赶紧抓着青铜锁链爬上去,全都探头往棺材里看去。 李爱国之前的分析没有错,这么大一口石棺,确实是一口棺椁,外面是一口大棺材,里面还有一口小一些的套棺。 在大棺材和小棺材中间的缝隙里面,竟然密密麻麻爬满了蝎子。 那些蝎子通体乌黑发亮,尾部的毒针十分骇人,它们的个头很小,被封印在石棺里面上千年,居然还活着,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存活下来的。 棺盖被打开以后,这些蝎子仿佛受到了惊扰,它们开始变得躁动不安,在石棺里面爬来爬去,看得人头皮发麻。 能在石棺里存活上千年的黑蝎子,肯定不是什么善茬,马氏兄弟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 两人向李爱国请示,李爱国说:“用火!我记得准备了两把火焰喷射枪,柱子那里有一把,还有一把在哪里?” 兔子说:“在小钢炮那里!” 李爱国转头喊小钢炮把火焰喷射枪拿出来,小钢炮有些失魂落魄的,李爱国喊了三声,小钢炮才回过神来。 我们这才想起,从墓道出来以后,小钢炮一直都没怎么说话,我们以为他心情不好,还沉浸在沈浩和柱子死亡的悲痛中,所以也没有太过在意。 李爱国鼓励了他两句,就让他用火焰喷射枪对付石棺里的毒蝎子。 就在这时候,谢一鸣突然说:“这些蝎子在做什么呢?” 我们定睛一看,发现这些毒蝎子密密麻麻,全都爬到里面那口小棺材的棺盖表面,并且在棺盖表面迅速聚集,很快组成了一个大蝎子图案。 数以千计的毒蝎子,就像有组织有纪律的军队,组成一只“大毒蝎”趴在小棺材上面,呈现出凶猛的模样,看上去像是在守护里面的那口棺材。 面对如此奇异的景象,我们都很惊奇。 巫鬼之术千奇百怪,操纵毒虫也是西南少数民族的拿手好戏。 我猜想这些毒蝎子恐怕不是普通蝎子,而是被蛊术“洗礼”过的。 就在众人愣神的一瞬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趴在小棺材表面的那只“大毒蝎”突然凌空飞起来。 马海龙猝不及防,完全没有任何反应,那只大毒蝎直接飞到他的身上。 刹那间,马海龙的脸上,胸口,全部爬满密密麻麻的毒蝎子,密集的让人头皮发麻。 马海龙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那么多的毒蝎子同时攻击马海龙,马海龙所承受的痛苦,我们根本无法想象。 李爱国见势不妙,立即红了眼睛,对着小钢炮大喊:“开火!” 小钢炮举起火焰喷射枪对准马海龙,咬咬牙,说了句:“兄弟,对不住了!”,然后扣动了扳机。 “不——” 马海虎的叫喊声被火焰喷射出来的声音吞没了。 一条炽烈的火龙飞向马海龙,一下子缠住了马海龙的身体。 马海龙发出极度惨烈的叫声,瞬间变成了一个火人,而他身上的那只“大毒蝎”,也在猛烈的火焰中灰飞烟灭。 马海龙惨叫着翻滚下去,落入血池里面,在血池里痛苦的挣扎了两下,很快没有了声息。 片刻以后,只剩一具烧焦的尸体浮出水面。 马海龙的尸体面朝下漂浮在水面上,看不见他的脸,给人的心里要好受一些。 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有些残忍,但我们都知道,李爱国的命令是对的。 马海龙被“大毒蝎”附体,绝没有生存的希望,那么多毒蝎蛰他,他只会死得更加痛苦。而火焰喷射枪,不仅替他解决痛苦,还灭掉了“大毒蝎”,消除了这个危险的隐患。 否则,大毒蝎在搞死马海龙以后,又会飞起来攻击其他人。 但是对于弟弟马海虎来说,可能从情理上有些不能接受,毕竟他是看着自己的哥哥,活活被烈火烧死。 血浓于水,我们作为旁人,谁也没法体会马海虎心中的痛苦。 马海虎瞪红了眼眶,眼泪大颗大颗滚落。 “小虎…”李爱国正想说点什么,却听马海虎怒吼一声,扑向小钢炮,一拳砸在小钢炮的脸上。 小钢炮没想到马海虎会对他动手,来不及躲闪,鼻子都被打歪了,鲜血突突突喷出来,满脸鲜血的样子很是吓人。 小钢炮莫名其妙挨了一拳,被砸得眼冒金星,心中怒火陡升,指着马海虎骂道:“你他妈发什么神经?” 第970章稳定军心 马海虎情绪非常激动,他心里很清楚,这不是小钢炮的错,怪只能怪马海龙运气不好,刚才在场那么多人,大毒蝎却偏偏攻击了马海龙。 但是,马海虎需要发泄,发泄内心的痛苦,所以,负责开枪的小钢炮,自然成了马海虎发泄的目标对象。 马海虎还想攻击小钢炮,小钢炮也火了,直接提枪对着马海虎,骂道:“马海虎,你他妈再敢动一下试试?” 火焰喷射枪的威力非同小可,小钢炮若是扣下扳机,马海虎肯定会被烧成焦炭。 气氛一时间变得十分紧张,马海虎西北汉子的倔脾气上来了,脖子一梗,不怕死的说:“来啊,反正你烧死了我哥,你有种把我也一块儿烧死啊!” “你以为老子不敢吗?”小钢炮也不甘示弱,手指竟然真的摸上扳机。 这一路被死神追击,碰上一件又一件诡异事情,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众人的神经就像是满弓的弦,一直紧绷着,一件小小的突发事件,都有可能使得紧绷的神经断裂,从而爆发冲突。 尤其是这些年轻队员,他们的心理素质还是不够刚硬,情绪很容易受到重压的影响,以至于做出各种冲动的事情。 “够了!” 一向好脾气的李爱国,此时一声厉喝,面色十分严峻,明显是动了肝火。 “马海虎,你给我住手!你哥哥是我下令烧死的,刚才所有人都听见了,是我下的命令,你来找我报仇啊!来啊!” 李爱国盯着马海虎,大声说道。 李爱国这一声吼,让情绪激动的马海虎冷静下来。 马海虎瞪了一眼小钢炮,悻悻地收回拳头。 李爱国又冲小钢炮吼道:“你他妈用枪口对准自家兄弟,觉得很威风是吗?” 在我的印象中李爱国文质彬彬,儒雅厚重,没想到李爱国此时竟然爆了粗口,可见巨大的压力之下,每个人的心情都很不好过。 这一路上,沈浩,柱子,马海龙,相继死了三个年轻队员,李爱国作为领队,他的精神压力比任何人都大。 但是他还不能发泄自己的压力,他只能紧咬牙关默默承受,因为他很清楚,作为领队和队伍的主心骨,谁都可以倒下,唯独他不能倒下,一旦他倒下了,整支队伍就垮了,到时候所有人都得死在这里。 小钢炮被李爱国一通臭骂,红了脸颊,赶紧放下火焰喷射枪。 剑拔弩张的气氛得到缓解,李爱国的神情这才缓和了一点,语重心长的对马海虎说道:“即使我刚才不下令开火,你哥他也活不了,那么多毒蝎子在他身上,他有多痛苦你知道吗?所以,我下令开火,一是为了解除他的痛苦,二是为了烧死那些毒蝎子。如果那些毒蝎子不死,下一个死的就会是你,或者是你,你,还有!” 李爱国伸出手指,挨个挨个指了指。 马海虎冷静下来以后,还是坦然接受李爱国的批评,他紧咬着嘴唇,看了一眼马海龙烧焦的尸体,用力抹了一把眼泪,跟李爱国主动道歉:“教授,对不起,刚刚是我太冲动了,我…我只是心里难受…” 李爱国点点头:“他是你哥,也是我的助手,也是大家的兄弟,你难过,我们何尝不难过呢?但是难过不是发气的借口!我知道,这一路走来,每个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因为这座古墓里的所有东西,都超乎了你们的想象,也超出了你们所知的知识范畴。这种时候,是最考验心理素质和一支队伍凝聚力的时候,一旦心理崩盘,那你就别想活着走出去。所以,要想活着离开这里,我们更应该团结一致,一起去战胜困难,明白了吗?” 李爱国这一番发言并不长,但是每个字都说进了队员们的心坎里面。 听了李爱国的这番话以后,众人的心理压力顿时轻松了不少,所有人异口同声的回答:“明白!” 我很佩服的看了李爱国一眼,原本意志涣散,战斗力丧失的队员们,此时又重新点燃了战斗的勇气,重新凝聚了团队的力量。这才是一个领导者,真正的风范! 稳定了军心以后,我们重新把注意力投入到里面那口小棺材上。 李爱国还没有说话,马海虎便自告奋勇的说:“我来开棺!” 李爱国点点头,表示同意。 小钢炮也跟着站出来,说:“我也来吧!” 小钢炮此举很明显,是向马海虎表达一种善意。 马海虎不是傻子,自然明白小钢炮的心意,冲小钢炮感激地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 李爱国的脸上重新舒展开笑容,满意的看了两人一眼:“很好,这才是一个团队应该有的精神!” 小钢炮把火焰喷射枪交给兔子,并对兔子说:“待会儿如果发生什么意外,直接对我开枪,不要手下留情,我不会怪你!” 兔子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他说:“没事的,不要说这些晦气话!” 小钢炮回头看了马海虎一眼,马海虎冲小钢炮点点头,两人抽出工兵铲,携手合作,将里面那口小棺材的棺盖一点点撬了起来,撬开棺盖以后,内棺里面的景象顿时映入我们眼帘。 只见内棺里面躺着一个人,当然,是一具尸体,不像外面棺材那样,里面都是白骨。 棺材里的这具尸体保存得非常好,可能是采用了某种神秘的防腐技术,经过上千年时光的洗礼,这具尸体依然栩栩如生,看上去不像死去,而像是在沉睡。 尸体是一个男性,从面容来看像是五十岁上下,方脸,肌肤很白,没有血色,身上的衣着雍容华贵,还有金丝玉帛穿插其中,一看就是地位不凡的帝王将相。 这具男尸,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且兰古国的国王呢? 最为奇特的是,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翡翠铠甲,碧绿色的,泛着荧荧之光。 翡翠铠甲紧紧贴附在男尸的身体上,非常奇特,我们对这件翡翠铠甲相当惊奇,就连李爱国都说他没有见过用翡翠制作的铠甲。 我们推测这件翡翠铠甲是件价值连城的超级宝物,李斐甚至还推测,这具男尸之所以千年不腐,很可能是因为这件翡翠铠甲,有着不为人知的神秘保护作用。 “取出来看看!”李爱国说。 第971章虫甲 帅飞应了一声,伸手就想把那件翡翠铠甲取出来看看。 然而,马海虎出手的速度要快一些,抢先一步抓住了翡翠铠甲,自告奋勇的说:“我来吧…” 话音未落,马海虎突然嚎叫了一嗓子,就像触电似的,连忙松开手。 我们吓了一跳,连忙问马海虎怎么了。 马海虎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嘴唇哆嗦着,已然说不出话来。 我们惊讶地发现,马海虎的脸庞表面,迅速笼罩了一层黑气,然后他的整个嘴唇都变得乌黑发紫,面容变得十分可怖,一看就是中了剧毒的症状。 小钢炮靠近马海虎,急切的问:“小虎,你怎么了?” 我一把拉住小钢炮,冲他摇了摇头:“别过去!” 我的话音刚落,就见马海虎浑身抽搐,五官一下子变得扭曲,紧接着,几缕殷红的鲜血从他的七窍里流出来。 马海虎就在我们眼前,七窍流血,暴毙而亡! 扑通! 马海虎翻身栽入血池里面,尸体和他哥哥马海龙并排漂浮在一起,两兄弟殊途同归,最终都没能摆脱死亡的宿命。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刚刚马海虎那副恐怖的死状。 马海龙还戴着战术手套的,隔着手套触摸了一下翡翠铠甲,居然身中剧毒而亡,这件翡翠铠甲到底有什么古怪?为什么会有如此霸道的毒性? 帅飞的脸色很不好看,脸颊突突抽搐着,如果刚才不是马海虎抢先出手,现在死的人就是他。 说到底,马海虎成了他的替死鬼。 李爱国的脸色也很不好看,是他下令取出那件翡翠铠甲的,马海虎的死跟他有着直接关系。 考古队刚刚才凝聚起来的士气,因为马海虎的死,又一下子被打击了不少。 “大家别轻举妄动,这件翡翠铠甲有问题!”我一边说一边举起修罗剑,用剑尖试探着触碰那件翡翠铠甲。 就在这时候,我惊奇的发现,那件翡翠铠甲竟然“动”了起来。 是的,动了起来。 刚开始我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但定睛一看,那件翡翠铠甲确实在动! 上面的那一片片“铠甲”,竟然一片片的移动着。 我心头一跳,蓦然反应过来,这件翡翠铠甲并不是真正的铠甲,而是某种…虫子?! 我让谢一鸣把强力手电举得近一些,在光圈的笼罩下,这次我看得清楚了,这件所谓的翡翠铠甲根本就不是什么铠甲,而是一只只古怪的毒虫串联起来的。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竟然是一件无比诡异的“虫甲”! 几十上百只毒虫,串联在一起,变成了这件虫甲。 刚才这些毒虫全都停止不动,如果不是仔细观察,真的很难发现,甚至想都想不到,这件铠甲全是虫子。 而且这种毒虫非常奇怪,居然浑身泛着半透明的翡翠色,是一只只绿色的小虫,外形有点像萤火虫。 我猜测,这可能是棺中人饲养的某种蛊虫。 正想到这里,忽听嗡的一声响,那件虫衣一下子飞起来。 幸好我的反应超级快,一把抓着谢一鸣的后衣领,带着谢一鸣翻身滚入血池里面。 当我们坠入血池的同时,就听棺材边上传来一声惨叫。 我心中狠狠一抖,知道又有人遇害了。 我和谢一鸣从血池里探出脑袋,就看见这次遭殃的是帅飞。 帅飞虽然刚刚躲过了一劫,但这一次却没有躲过。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阎王要你三更死,不会留你到五更! 这一次任务,注定了帅飞会命丧于此。 只见那件虫衣“套”在了帅飞身上,帅飞“穿”上了这件翡翠铠甲,不仅是脸庞,就连手指甲,都在瞬间变成了恐怖的乌黑色,整个人看上去形如焦炭。 “啊呀呀——” 兔子带着无尽的悲愤,举起小钢炮交给他的火焰喷射枪,对着帅飞扣动扳机。 炽烈的火龙凶猛的飞出去,紧紧缠住帅飞。 在滔滔烈焰中,帅飞和他身上的那件翡翠铠甲,一起被烧成焦炭。 看着帅飞被烧焦的尸体漂浮在水面上,我们的心里反而出奇的平静。 不是我们冷酷无情,是接二连三的死亡,让我们的内心都已经麻木了,悲伤到了极致,内心便是空荡荡的,已经丧失了悲伤的感觉。 “滚蛋!”李爱国气得浑身发抖,一巴掌拍在石棺边缘。 李爱国这么大年纪,我们都很担心他会因悲伤过度而晕厥过去。 幸运的是,李爱国比我们想象的更加坚强,即使考古队遭遇这么大的打击,但李爱国的腰板依然挺得笔直。 李爱国黑沉着脸,一言不发,默默从怀里摸出一瓶药丸,往嘴里吞服了一把,半天才缓过气来。 李斐看了一眼李爱国,关心的问他有没有事。 李爱国摇摇头,表情十分坚定,说出的话也令人动容,他说:“我就算是死,也要把这个混蛋的老底查清楚!” 李爱国指着棺材里的那具男尸,他称呼这个男尸为“混蛋”。 作为专业的考古人员,李爱国他们对死尸都是非常尊重的,是怎样的愤怒,才会让李爱国称呼这具死尸为“混蛋”。 不过我也认为棺材里的家伙是个混蛋,死都已经死了,还非要搞这么多邪门歪道的玩意儿,不仅残害了那么多的百姓,还炼制了这么多的蛊虫,此人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暴君。 天道有轮回,这个暴君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的棺材还是被人打开了。 “教授,现在怎么做?”李斐问李爱国。 虽然两人是父女关系,但是在工作场所中,李斐还是尊称李爱国为“教授”。 李爱国浓眉一挑,非常坚定的说:“再大的危险和困难,我们也不能半途而废,继续,把这具尸体弄出来!” 顿了顿,李爱国又说:“我亲自来弄!” 说到这里,李爱国自顾自地从背包里取出一对钢爪,用钢爪勾住男尸的两条胳膊,然后手里拽着绳索,准备把男尸从棺材里拖出来。 这时候,站在李爱国旁边的李斐,突然“啊”的尖叫了一声。 第972章死尸睁眼 李斐的心理素质非常过硬,能让李斐失声尖叫,绝对不是小事情。 “师娘的叫声真动听!”谢一鸣冲我下流的笑了一下。 我懒得理他,赶紧抓着青铜锁链爬上去,想要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眼睛……男尸的眼睛……睁开了……”李斐结结巴巴的说着,脸上露出极度震惊的表情。 什么?! 尸体睁眼了?! 死尸睁眼,这是大凶之兆啊! 我心头一紧,立即探头看向棺材里面。 但见棺材里的那具方脸男尸,此时此刻竟然真的睁开了眼睛,眼神十分空洞,就像是人刚刚睡醒之后的那种状态。 男尸身体表面的那件翡翠铠甲已经不见了,我这才注意到,男尸的右手竟然握着一支青铜权杖。 权杖长约一米,青铜铸造,泛着冰冷的幽光。 权杖上面刻着很多密密麻麻的奇怪图案,最上面是一颗拳头大小的青铜骷髅头。 就在男尸睁眼的时候,我正好瞥见那支青铜权杖里面,好像飘出了一缕黑气。 与此同时,男尸的两只瞳孔里面,也瞬间布满黑气。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具男尸竟然直挺挺的从棺材里坐了起来。 李爱国大吃一惊,连忙松开绳索,两只钢爪还勾在男尸的胳膊下面。 男尸张开嘴巴,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啊——” 一具沉睡千年之久的男尸,此时竟然能嘶声怒吼,这他娘的是什么情况? 我不是没有见过诈尸,但是这一次,绝对是最劲爆的一次诈尸。 一向镇定的李斐,此时也是花容失色,惊呼道:“尸变了……尸变了……” 谢一鸣对我说:“师父,这家伙是不是修炼成了一只老粽子啊?” 我也意识到情况不妙,棺中男尸如果复活,那就是一只千年老粽子,我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对付他呢。 事不宜迟,我甩手扔出一张定尸符,修罗剑出,剑尖穿透定尸符,连同定尸符一起,刺向男尸眉心中央。 就在这时候,男尸嘴里突然喷出一团浓郁的鬼气,一下子包裹住了修罗剑。 我心中一惊,发现修罗剑竟然无法刺透那团鬼气,软绵绵的,就像刺在一团棉花里面。 我咬咬牙,既然刺不过去,那我便想着收回来。 谁曾想,不管我怎样用劲,我竟然无法抽出修罗剑,修罗剑被那团鬼气紧紧缠绕着,前不能进,后不能退,境遇非常尴尬。 更让我感到危险的是,那团鬼气幻化成一条黑蛇,缠绕着修罗剑的剑身游弋而上,来到手腕近处,“黑蛇”突然昂起蛇头,对着我的手腕咬下来。 这条黑蛇虽然是鬼气幻化出来的,但若是被黑蛇咬中,估计也得中毒。 无奈之下,我只能松开手,放弃修罗剑,先保住自己的小命。 黑蛇成功让我撤手,蛇身一卷,竟然卷走了修罗剑,只听咣当一声,修罗剑被男尸抢过去,掉落在棺材里面。 我看着空荡荡的双手,心里一阵心惊。 这具男尸是个相当强悍的对手,他在没有完全苏醒的情况下,就能夺走我的修罗剑,等一下他完全苏醒以后,我能不能对付他,我自己心里都没有底。 就在我心里琢磨怎样对付他的时候,男尸突然高举右手,举起了那支青铜权杖。 紧接着,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只听空旷的山体里面,四面八方都传来凄厉的鬼叫之声。 飘荡在棺山那边的阴魂,仿佛受到了某种召唤,争先恐后的往棺材这里飞过来。 上万个阴魂从空中飞过,场面非常震撼。 刹那间,整座山体内部的阴煞之气,一下子达到鼎盛。 与此同时,原本稍稍平静下来的血池,又开始疯狂的沸腾起来,一具又一具腐尸从血池里冒出来。 无数的腐尸浸泡在血池里面,高举双臂,疯狂的振臂嘶吼,就像是在进行某种欢庆仪式,大团大团的尸气从腐尸嘴里喷出来。 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中,就看见那些阴魂,全都飞入了那支青铜权杖里面。 不,确切地说,应该是那支青铜权杖,将山体里的所有阴魂,全部吸了进去。 直到最后一个阴魂被吸入权杖,整个青铜权杖表面的那些符咒图案,全都齐刷刷亮了起来,泛起诡异的暗红色。 那些密密麻麻,如同蝌蚪状的符咒图案,全都从青铜权杖上面飞出来,盘绕着青铜权杖飞旋,将空气中那些残留的阴气,全部吸收的一干二净。 最后,这些暗红色的符咒图案,就像飞蛾,唰唰唰全都飞入那具男尸的身体里面。 男尸在吸收了如此强大的阴气以后,缓缓从棺材里站起来,两只眼睛里面泛着血红色。 突然,男尸睁开血眼,瞳孔里的血丝清晰可见,格外恐怖。 我只看了一下男尸的眼睛,心里便狠狠打了个冷突,连我这种阴气不侵的人,居然都感到一阵阵刻骨的寒意。 我发誓,这绝对是迄今为止,我所见到最邪恶的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仿佛有一种魔力,能够将活人的魂魄都给吸进去。 我定了定神,扭头看向其他人,发现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全都痴痴的看着那具男尸,眼神迷离,脸上隐隐露出一种诡异的崇拜之色。 不好!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们全都被勾魂了! 男尸慢慢张开双臂,青铜权杖凌空画了一个圈,一个暗红色的光圈浮现出来,正好将男尸笼罩在里面。 红色光圈笼罩男尸以后,缓缓向上飘浮,男尸被那个光圈托在其中,也跟着飘浮到了半空中。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感觉这具男尸就像在施展魔法一样,居然能够飘到半空中。 男尸飘浮在半空中,居高临下的俯瞰着我们,就像是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男尸仿佛活过来了,竟然振臂狂笑,那笑声震耳欲聋,如同滚滚闷雷,整座山体好像都在颤抖。 男尸身上的衣服片片碎裂,如同蝴蝶般纷扬飘落,露出里面枯瘦的身子骨。 第973章聚魂棺 那些暗红色的古怪符咒,密密麻麻,就像蝌蚪状的纹身印在男尸身上,仿佛还在隐隐流动,让人头皮发麻。 男尸原本枯瘦的身子骨,在吸收了浓烈的阴气以后,竟然慢慢变得“鲜活”起来,尸体的皮肤和肌肉都开始重获新生,不过眨眼工夫,这个男尸竟已从一具尸体,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复活了! 沉睡千年的男尸竟然不可思议的复活了! 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过来,棺中人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原来是打造了一个聚魂法阵。 这口棺材是一口聚魂棺,放置在聚魂法阵的阵眼之上,日夜受到阴气的滋养,以保尸身不腐。 然后在某个特定的时刻,聚魂阵启动,大量的阴魂被吸入聚魂棺,棺中之人得以复活。 这种复活之术我曾听闻过,但万万没想到,今日竟然能够亲眼目睹。 我只知道,在黑巫术里面,有一种复活术,原本以为是传闻,没想到是真的。 这个棺中人,为了让自己重获新生,竟然不惜杀害那么多黎明百姓,用他们的阴魂做引,此人的行径简直是逆天命,共人愤。 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规则,没有人能够躲开天命。 然而此人竟然妄想瞒天过海,在千年之后重生,实在是疯狂到了极点。 如此狂人,又精通可怕的黑巫术,他的苏醒,对刚刚安宁的华夏大地来说,绝对是一场灾难。 不行!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今日哪怕拼上这条小命,也不能让此人离开这座山洞。 正自寻思的时候,忽听此人一声惊雷般的暴喝:“跪下!” 我只觉虎躯一颤,就连灵魂都跟着颤抖了一下,不由自主的就想跪下去。 这人的话语里面,蕴藏着不可抗拒的魔力。 我翻转手腕,修罗剑咣的一声插在地上,迫使自己没有跪下去。 扭头一看,但见其他人就跟魔怔了似的,非常听话的跪了下去,而且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对着那人顶礼膜拜,模样迷离而又虔诚,动作姿势整齐划一,就像是被邪教洗了脑。 我定了定神,深知此人厉害,赶紧伸手在剑刃上一抹,掌心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感,整个人一下子清醒了不少。 掌中血顺着剑刃流下,修罗剑在吸食鲜血以后,发出嗡嗡嗡的兴奋之声,充满强烈的战斗欲望。 “破!” 我大喝一声,举起修罗剑,凌空画了个天师封印,剑尖一指,血色的封印急速旋转,挟带着雷鸣之声,迎面撞向飘浮在半空中的男人。 砰! 血光乍现,爆发出震耳欲聋的炸响。 包裹着男人的那一个红色光圈在受到天师封印的冲击以后,光圈表面瞬间出现了一道道裂痕,然后就听一声脆响,红色光圈顿时变成“碎片”,飘浮在半空中的男人一个跟头栽落下来,哗啦一声坠入血池中。 我啐了口唾沫,怒骂道:“装神弄鬼!” 我回头看向谢一鸣他们,发现他们此时已经从迷离状态中清醒过来,一个个面面相觑,彼此诧异的打量对方,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完全记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双手交扣在胸前,做出诡异的祭拜姿势。 “师父,那具尸体呢?”谢一鸣问我。 我潇洒的甩了甩发型,正准备邀下功,忽听背后传来哗一声响,那具男尸从血池下面破水而出,手中的青铜权杖化作一道青光,脱手飞出,朝着我的背心闪电射来。 妈的! 居然还没死! 谢一鸣因为是正面对着我,刚好能够清楚地看见我的身后,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冲我大叫:“师父,那个龟孙偷袭你!” 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已经把我磨砺成一个宠辱不惊的江湖老鸟,我也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吴下阿蒙。 所以,就在刚才发出哗啦一声响的时候,我已经有所准备,仿佛脑后长了眼睛,也不回头,修罗剑直接回手画了个半弧,刚好撞上青铜权杖。 只听咣当一声响,我的虎口被震得一阵剧痛,那支青铜权杖也改变了方向,歪斜着飞向石棺,轰的一声,青铜权杖竟然把厚重的石棺凿出了一个窟窿,其势之猛,令人瞠目结舌。 我回过头,就看见那个男人就像会魔法似的,竟然悬浮在血池水面上,摆出一副蜻蜓点水的姿势。 男尸“复活”了,所以我现在都不称呼他男尸,而是称呼他男人。 我眉头一挑,大叫一声,左手捏起一个剑诀,在空中画了个圈,伸手指向那个男人。 与此同时,修罗剑自右手掌心激射而出。 御剑术,这是利用咒语,控制剑身的一种法术。 但是这种法术对施法者的修为消耗很大,多用精血控剑,才能与剑魂心意相通。 修罗剑刺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锐啸音。 那个男人来不及躲避,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修罗剑贯穿了胸口。 我心中一喜,被修罗剑穿胸而过,管你什么厉害角色,这次应该死透了吧! 修罗剑旋转着飞回我的手里,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自己都自己刚才的表现都很满意。 谢一鸣也不失时机的在后面捧臭脚:“师父好棒!师父好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狞笑声突然从身后传来,我虎躯一震,连忙回头看去,就看见那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聚魂棺上面。 一股奇诡之感扑面而来,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出现了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一个在血池表面飘着,一个在聚魂棺上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两个男人都在放声大笑,动作姿态,连模样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众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的表情,一时间都弄不清楚状况。 大笑声中,悬浮在血池上面的那个男人,他的身影越来越淡,越来越淡,最后渐渐消失不见,只剩下立在聚魂棺上面的那个男人。 我顿时恍然,这根本就不是两个男人,而是那人的分身之术,只是他的分身幻影术十分高级,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境界,不是单纯的幻影那么简单。 第974章大祭司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扬起修罗剑,寒冷的剑尖笔直地指着飘然立在聚魂棺上面的男人。 男人咯咯笑了笑:“尔等凡人,看见大祭司竟敢如此无礼?” 大祭司?! 且兰古国的大祭司?! 我们之前推测,这座古墓的幕后主人,是且兰古国的国王,因为只有一国之君,才有权利主持修建规模如此恢大的陵墓,普通人根本没有这样的待遇和资格。 在古代少数民族的部落里面,最高权力是国王,而大祭司则属于国师之类的人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利仅次于国王。 当然,祭司这个位置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坐的,更别说大祭司。 古代的人非常崇尚神灵,但凡能够成为祭司的人,都是精通巫鬼之术的人,而大祭司,则是所有祭司当中,最厉害的那个祭司。 如果一个国家比作一台机器,大祭司就是机器上最关键的那颗螺丝钉。 无论大事小事都要请求大祭司出面处理,各种大型的祭祀活动,也由大祭司主持,国家的风调雨顺,百姓的幸福安康,所有事情都是大祭司掌管。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大祭司的实际权力,其实比国王更大。 不过,就算大祭司再怎么厉害,他也不可能在国王的眼皮底下,布置如此巨大的聚魂法阵呀,除非他帮助国王复活差不多! 对呀,我突然想到且兰古国的国王,一个大祭司的陵墓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按照常理分析,国王的陵墓岂不更加恢弘? 且兰古国也不算什么大国,只是当年的一个蛮夷小国,能够修建这座山中古墓,已经是远远超乎我的预料了,以且兰古国的国力,根本不可能再修建一座规模比这里更加宏大的陵墓。 那么,国王去了哪里? 我们都知道,大祭司的权利再怎么大,也不可能大过国王。 国王都没有享受到这座山中古墓,大祭司却享受到了,这是什么道理? 这时候,李爱国突然说话了,满脸严肃:“在古代,一个国家的兴盛衰亡,黎明百姓的生老病死,都属于大祭司的职责范畴。并且,历任大祭司都肩负着一个最最重要的使命,那就是帮国王堪舆风水,修建陵墓! 这座山中墓的规模如此宏大,以且兰国当时的国力来说,必定是调动了全国之力,不可能再修建出比这里更大规模的古墓,所以我没猜错的话,这座墓应该是当年给国王修建的,对吧?” 李爱国目光炯炯的看着大祭司,脸上并没有畏惧之感。 大祭司微微扬起嘴角,脸上流露出邪魅的笑容,没有否认李爱国说的这番话。 李爱国所说的这番话,跟我刚才的分析是一样的。 李爱国问大祭司:“大祭司,敢问这座陵墓里面,躺着的为何不是且兰国的国王,而是你呢?” 大祭司并没有回答李爱国的问题,而是环抱起臂膀,饶有兴致的看着李爱国,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李爱国扶了扶眼镜,慢条斯理的说:“大祭司有没有听说过‘鸠占鹊巢’这个成语呢?斑鸠不会做巢,所以经常强占喜鹊的巢。这个成语常指那些强占别人住处或者别人位置的人!” 顿了一下,李爱国继续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大祭司便是那只斑鸠对吧?” 大祭司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但是却越来越寒冷。 李爱国不愧是教授级别的人物,脑子着实比普通人聪明活络,他这句“鸠占鹊巢”,一下子就点醒了我,解释了刚才我想不通的问题。 我顿时恍然,这座山中墓,这座邪恶的聚魂法阵,全都是大祭司的设计的阴谋。 大祭司因其特殊的身份,肯定深受国王的信任。 当年选择墓址的时候,大祭司便用外面龙渊的风水宝穴,成功欺骗了国王,同时还给国王灌输了“复活”“永生”之类的邪恶念想。 国王被大祭司洗脑以后,丧失理智,为了追求“复活”,他不惜残杀大量百姓,和大祭司一起,在山中墓里布下了这样一个巨大的聚魂阵。 从头到尾国王都被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大祭司手里的一颗棋子,耗费巨大心血,受尽天下人唾骂,只是为大祭司做了件嫁衣裳而已。 等到国王死去,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如愿躺进聚魂棺里,殊不知大祭司一直在等待这一天,以大祭司的权利和手段,轻轻松松“鸠占鹊巢”,调换了国王的尸体,自己躺进聚魂棺里面,真是好一招“狸猫换太子”,骗过了全天下的人。 想想且兰国国王也是悲催,落下了一生骂名,最后却被大祭司占了便宜,国王的尸体只怕早就被大祭司处理干净了。 一念至此,我忍不住破口骂道:“你真是个歹毒的人渣!” “歹毒?!呵呵呵!”大祭司不屑的笑了笑,露出一脸轻蔑,用一副自认为很有道理的口吻说道:“人这一生,短短数十载,多么短暂,这世上的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渴望永恒?” “你的长生和永恒,就是建立在上万人的生命基础上吗?”我愤怒的喝问,感觉大祭司满口都是谬论。 大祭司一本正经的说:“上万人?哪怕十万人又怎样?他们都是凡夫俗子,活在这个世界上,纯粹是浪费粮食,浪费空气!人生几十年,已经是老天爷对他们最大的恩赐了。但是像我这样的天才,为什么要死?这是不公平的事情!” “天才?!我看你是魔鬼,是变态!” 对于大祭司的荒唐言论,就连李斐都忍不住破口大骂,我点点头,说:“生老病死,乃是自然界的轮回法则,谁也逃不过六道轮回!就算你是天才,你也有死去的那一天!你用这样的邪恶法术逆天改命,难道就不怕天谴吗?” “天谴?!呵呵呵!”大祭司疯狂的笑了起来:“我在千年之后重新复活,已经跳出了六道轮回,阎王爷的生死簿上都没有我的名字,谁有能耐定我生死?你吗?还是你?或者是你?哈哈哈!” 第975章黑巫术 大祭司笑得整个人都在颤抖,老半天才停止下来,冷冷的目光从我们脸上扫过,摇头自语:“凡夫俗子!” 最后,大祭司的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小子,这群人里面,也就你是个人才!我看你也是修道之人,可惜你道行浅薄,估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悟出什么是道吧?” 我心中一凛,皱起眉头,反问道:“你悟出道了吗?那你告诉我,什么是道?” 大祭司张开双臂,右手虚空一抓,那支青铜权杖凌空飞回他的手里。 大祭司轻轻一挥青铜权杖,在面前画了个圈:“天下无敌,即是道!六道轮回都囚不住我,即是道!超越生死,即是道!” 大祭司越说越是亢奋,不断用青铜权杖画圈,圆圈里面,无数的鬼头在尖锐咆哮,那鬼叫之声让人心神激荡。 我冷冷啐骂道:“呸,你所说的这些,全都是歪门邪道!” 大祭司手臂一扬,青铜权杖突然向我一指。 蓦然间,鬼叫声大作,一颗又一颗鬼头从圆圈里面飞出来,缠绕着我盘旋飞舞。 那些鬼头张开嘴巴,疯狂的噬咬我。 我只觉浑身上下一阵火辣辣的疼,不过短短眨眼工夫,我身上的衣服便被咬得稀巴烂,到处都是鬼头留下的牙印,乌黑发紫,看上去非常吓人。 “给我滚开!” 疼痛激发了我的怒火,我将修罗剑插在地上,双手交扣于胸前,飞快念起咒语。 只听唰唰声响,修罗剑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幻化出重重叠叠的剑影。 我双臂一振,那些剑影齐刷刷冲天而起,缠绕着我的那些鬼头,一瞬间就被那些剑影消灭得干干净净。 大祭司看着我,冷冷说道:“小子,你也算是个天才,倘若你我联手,定能干一番大业!” 我轻轻一弹手指,修罗剑铮的飞到半空中,滴溜溜转了个圈。 然后我屈手一指,修罗剑化作一道寒光,朝着大祭司激射而去。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是我的行动却已经表明了我的态度。 对于我的突然袭击,大祭司显得十分恼怒,他用青铜权杖,挡住了修罗剑。 但听咣当一声响,修罗剑反弹上了半空,唰唰唰急速旋转。 趁此机会,我纵身跃向石棺,双手自兜里掏出数张黄符,一股脑儿全都往大祭司身上招呼。 砰!砰!砰! 那些黄符在大祭司身上,炸裂起一团团鬼气,直接把大祭司轰的跌入了血池里面。 谢一鸣问我:“师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我还没说话呢,谢一鸣又说:“我知道了,这种时候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我会帮你照顾好师娘的,你放心去战斗吧!” 我转过身,背对着谢一鸣说:“你们全都回到岸上去!” 这个大祭司是个相当厉害的角色,其他人都是凡夫俗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战胜他,但是谢一鸣和李斐他们在这里,对我而言就是一种负担,我时刻都担心大祭司会突然向他们发难,只有他们暂时离开,我才能全身心的投入战斗。 大祭司从血池里面探出脑袋,然后哗的一声,整个人站了起来。 我定睛一看,才发现大祭司的双脚,踩着两具腐尸的脑袋。 大祭司冲我露出极其阴邪的笑容:“有趣,相当有趣,已经很多年没有人陪我这样玩过了!” 大祭司将青铜权杖举到面前,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念着什么咒语,听的人头疼。 只见那支青铜权杖里面,伴随着咒语声,缓缓飘出几缕黑气,那几缕黑气就像蛇一样扭动着,没入了血池里面。 我皱起眉头,凝神戒备,不知道大祭司在搞什么鬼把戏。 那几缕黑气没入血池以后,开始疯狂扭动,搅得满池子血水哗啦作响,血色的水花飞溅起五米多高,整个血池就像沸腾了一样。 在那翻涌的血水中,我看得真切,那几缕黑气竟然变成了几条身体粗壮的大黑蛇,凶猛的朝我扑过来。 我大吃一惊,传说中的黑巫术果然可怕! 我扫了一眼,一共有三条大黑蛇,幸好我刚才早有防备,当第一条大黑蛇朝我扑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慌张,扬起修罗剑,一剑劈飞了那条大黑蛇的蛇头。 但是不等我有半点高兴,腰间便被第二条黑蛇的蛇尾扫中。 刹那间,仿佛有一条钢鞭抽打在我的腰上,我横着飞了出去,翻滚着坠入血池,感觉整个人的骨头就像散架了一样,气血翻涌,眼前一阵阵发黑。 不等我缓过气来,第三条黑蛇窜至我面前,蛇尾一卷,一下子缠住我的身体,登时令我无法动弹。 大黑蛇缠住我以后,拼命将我拖入血池下面。 大量污浊的血水咕噜噜倒灌进我的嘴巴,呛得我差点窒息。 目前的处境对我非常不利,我整个人都在血池里面,完全不能呼吸,随时都可能溺亡。 我也算是老江湖了,如果换做以前,我可能不知所措,只有等死。 但是现在,在短暂的慌乱之后,我迅速冷静下来。 我发现自己的手指头还能动弹,于是张开嘴巴,用力咬破手指,然后,用带血的手指在大黑蛇的身上画了个血色符咒。 破! 精光闪烁,血色符咒没入大黑蛇体内。 几秒钟后,就看见一道道血光从大黑蛇的身体里面迸射而出,就像数道利刃,将大黑蛇的身体寸寸切割。 那大黑蛇并不是真正的蛇,而是阴气凝幻而成的。 当身体寸寸断裂以后,大黑蛇也变成一团团黑气,消融在了血池里。 我终于挣脱大黑蛇的束缚,双脚猛地一蹬,整个人迅速上浮。 一团黑影笼罩在我的头顶上方,正是第二条大黑蛇。 我可没有跟它客气,修罗剑在它的腹部横着一剑划出去,顿时将大黑蛇开膛剖腹,然后从大黑蛇的身体中间穿过,嗖一声窜出水面,凌空一剑劈向大祭司。 大祭司举起青铜权杖,架住了修罗剑。 修罗剑与青铜权杖撞击在一起,发出刺耳的清脆声响。 与此同时,我大喊一声:“白起出来!” 第976章疯了 刚才我在血池里面的时候,脑子里便已经想好了这条“声东击西”的计谋。 我从正面攻击大祭司,只是一记虚招,纯粹是为了吸引大祭司的注意力。 而真正的杀招,我是把希望寄托在白起身上,由白起来完成最后的致命一击。 “末将在!” 白起铿锵有力的声音出现在大祭司背后。 大祭司猛然一惊,当他回头看去的时候,高大威猛的白起战魂已经凌空闪现在他的背后。 白起抡圆斩马刀,呀的一声大喝,斩马刀凶猛的劈向大祭司。 白起的出现非常突然,大祭司猝不及防,根本没有半点反应,斩马刀直接劈在他的后背上,从左边肩膀斜劈而下,划过了整个后背。 大祭司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背上的皮肉嗤啦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显现出来。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大祭司浑身颤抖,喃喃自语半晌,瞳孔里的那一丝活气也迅速消散。 “为什么?我…不甘心…” 这是大祭司说的最后一句话。 说完这话,大祭司的身体一分为二,他所幻想的复活之梦也随之戛然而止。 大祭司处心积虑布下的这个聚魂法阵,最终还是没能让他长生不老。 看着大祭司的尸体缓缓沉入血池,我收起修罗剑,冷冷说道:“没有人能够逆天改命,生老病死,顺应天意,方为道!” 我浑身疲惫的从血池里爬上岸,谢一鸣赶紧过来搀扶我。 我摆摆手,就像瘫软的鱼,艰难的说了一个字:“水!” “水!快拿水!”谢一鸣大声喊。 李斐快步走过来,从背包里取出水壶,拔开壶嘴,将水壶塞进我嘴里。 咕咚咕咚! 我一口气就把一整壶清水都喝光了。 “师父,感觉怎么样?”谢一鸣拍着我的背心问。 我点点头,终于缓过一口气。 我抬头看了看大家伙,出发时候的十二个人,现在只剩下八个:我,谢一鸣,李斐,李爱国,帅飞,兔子,周天武,小钢炮。 经过这一趟探索,我们也终于窥探出了棺材山的真相。 在很多很多年前,黔南这一带诞生了一个古代文明,且兰古国。 且兰古国精通巫鬼之术,也许还创造过一时的辉煌。 且兰古国里面,有个非常厉害的角色,擅长黑巫术的大祭司。 大祭司在黑巫术里面发现了一种“复活”的秘术,为了实现自己的复活美梦,大祭司打着为国王修建陵墓,复活国王的幌子,在山体里面,布下了这个聚魂法阵。 等到国王真正离世的时候,大祭司却鸠占鹊巢,自己躺进了聚魂棺里面,实现自己复活的美梦。 只可惜,世上万物,没有任何生灵能够真正的超出六道轮回,也没有任何生灵能够逆天改变。 如果这个世界真能够改命,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休息片刻,我们商议着准备原路返回。 李爱国的心情很差,坐在地上,盯着血池和那口聚魂棺,久久不愿离开。 李斐去劝说李爱国,李爱国捂着胸口,一脸心伤的说:“这次任务,好像什么收获都没有,白白折损了四条人命!四条人命啊!一无所获!哎!!” 李爱国这一说,李斐也觉得不好过,跟着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走到李爱国身边,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递给他:“也不是一无所获,整座陵墓里面,这件东西最为珍贵,你带回去,也是一件相当不错的成果了!” 我递给李爱国的东西不是其他,正是大祭司手中的那支青铜权杖。 聚魂棺里面,并没有其他陪葬品,这支青铜权杖是大祭司的身份象征,也是大祭司的贴身法器,不管是研究且兰文化,还是研究巫鬼之术,都有着重大意义。 所以,我把青铜权杖赠予李爱国,这也是考古队这次行动的唯一收获。 李爱国紧紧握着青铜权杖,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事情到这里总算是告一段路,这座旷世奇作的聚魂法阵终于被摧毁,规模庞大的棺山尸海毁于一旦,但我一点都不后悔这样做,这些害人的东西,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拔除了这颗毒瘤,我的心里也就踏实了,十里八村的乡亲们,也就可以继续安居乐业了。 四个年轻队员的牺牲,是有意义的,四条人命换取数万人,甚至整个华夏的安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绝对是值得的。 有些人死的轻于鸿毛,有些人死的重于泰山。 而这四个年轻队员,虽然没有人记得他们,但他们就像是四座泰山。 我们一起沿着来路返回,李爱国一边走一边说:“等我们出去以后,我立马将这里的情况上报,最好能够出动军队,将这里永久性封锁…呃…” 李爱国突然低低惊呼一声,后面的半截话还没说出来,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 “教授,你怎么了?”我回头看着李爱国,发现李爱国神情不对。 李爱国伸手捂住后背,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然后他的整个身体都开始抽搐,不断有鲜血吧嗒吧嗒滴落在地上。 “呀!血!教授,你…你怎么流血啦?”周天武惊骇的叫喊起来。 “小钢炮,你他妈做什么?!”帅飞一声暴喝,一下子冲到李爱国身后,将小钢炮扑倒在地上。 我们赶紧跟上去,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李爱国的腰眼位置,插着一把锋利的军刀,刀身入体很深,只留下刀把在外面,鲜血已经染红了李爱国的外衣。 短暂的震惊过后,我们迅速反应过来,刚刚竟然是小钢炮对李爱国下的毒手。 我们又惊又怒,这是怎么回事?小钢炮为什么会对李爱国下毒手? 变故来得非常突然,我们的大脑一时间都有些当机,完全反应不过来。 小钢炮又不是外人,是李爱国钦点的助手,能够加入这次行动的考古队员,无论是自身能力还是身份背景,都经过了严格的考核。 所以,没有人想得明白,小钢炮为什么会做这种狠毒的事情,除非…他疯了! 第977章蛊人 李爱国捂着腰眼,浑身软绵绵的瘫软下去。 我们急忙搀扶着李爱国,围着他大喊:“教授…教授…” 李斐紧紧抓着李爱国的手,红了眼眶,一向刚强的女人,此时的声音带着哭腔:“爸…老爸…” 李爱国的眼神开始涣散,这把刀子直接插在他的腰眼要害,眼瞅着是不行了。 李爱国眼神虚弱的瞟了我们一眼,最后颤抖着伸出手,将那支青铜权杖交到李斐手里,用最后一点力气对李斐说:“坚持这条路…走下去…你以后…一定会超过我…” 话音刚落,李爱国也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一缕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 “教授!” “老爸!” 李斐哭喊着扑到李爱国身上,紧紧抱着李爱国尚有余温的尸体,她的手里紧紧握着李爱国交给他的青铜权杖。 对于李斐来说,这支青铜权杖并不是一件古文物,青铜权杖承载着李爱国的全部信仰,以及对她的所有希望。 我的心狠狠抽搐着,疼得很厉害,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受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和李爱国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也算是莫逆之交,我们也曾共同经历了南海之旅,面对诡异无比,超出想象的沉船墓,李爱国都活了下来,没想到最后却死在了自己的队员手里。 老天爷真就这么心狠吗? 为什么好人都不能得到善终呢? 我伸出手,替李爱国阖上眼皮,柔声安慰李斐说:“教授他累了…所以他睡着了…” 这时候,就听见帅飞在疯狂的叫骂:“混蛋!我杀了你!我要给教授报仇!!” 只见帅飞骑坐在小钢炮身上,双眼通红,就像一头发狂的狮子,两只拳头雨点般朝着小钢炮招呼,砰砰砰砰,拳拳到肉,绝对是要把小钢炮揍死的架势。 帅飞是最早跟着李爱国的助手,按照资历来说,他算是小钢炮他们的大师兄,所以他跟李爱国的感情是最深的。 在沉船墓的时候,帅飞因为“大意”而害死了好友柯振南,这让帅飞一直郁郁寡欢,但是李爱国并没有放弃帅飞,而是一直激励他,让他跟随自己继续执行考古任务。 帅飞嘴上虽然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在他心里,他一定是非常感激李爱国。 李爱国是他的恩师,亦师亦友,有时候也像父亲,但是现在却死在一把冰冷的屠刀下面。 帅飞心中的怒火被彻底点燃,整个人就像是一座爆发的火山,就算用九头牛也没法拉走他。 面对帅飞狂风骤雨般的拳头,小钢炮被揍得满脸开花,血肉模糊,但是这个混蛋却没有半点愧疚的意思,居然变态的咧着嘴角,嘿嘿嘿笑个不停。 “你他妈竟然还敢笑?老子弄死你!”帅飞也是彻底愤怒了,伸手就去裤袋里摸刀子。 谁知道,帅飞这一摸,却摸了个空,插在裤袋里的刀子竟然被小钢炮抢先摸走了。 帅飞蓦然一惊,愣神的时候,小钢炮已经举刀刺向帅飞胸口。 眼看帅飞就要命丧刀下,砰的一声,枪声响起。 间不容发之际,李斐突然站起来,拔枪扣动扳机,这一枪正好打在小钢炮的手腕上,刀子掉落在地上,小钢炮的手骨都被打断了,半截血肉模糊的手掌倒挂着,看上去十分骇人。 但令人惊诧奇怪的是,受到如此严重的创伤,小钢炮居然没有半点痛苦的表情,脸上依然挂着诡异的笑容,不断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嘿嘿阴笑。 这种状况,任谁都能看出来,小钢炮有些不太对劲。 李斐伸手将帅飞拉回来,然后用枪指着小钢炮,红着眼睛厉声呵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 小钢炮盯着黑洞洞的枪口,一点也不害怕,依然在笑,笑着笑着,小钢炮突然倒在地上,疯狂的抽搐,这副模样就像羊癫疯发作似的。 “退后,他不太对劲!”我皱起眉头,命令众人退后。 只见小钢炮的脸上,迅速笼罩出一层黑气,他的瞳孔一下子瞪得老大,瞠目欲裂,额头上的青筋全部暴起,血管也清晰可见,面容看上去极其恐怖。 “开枪!”我对李斐说。 李斐怔了一下,我又对她说:“瞄准他的脑袋,开枪!” 虽然李斐还没弄清楚什么状况,但她非常信任我,我用这种命令的口吻跟她说话,她立即意识到事态严重。 李斐咬着嘴唇,对准小钢炮的脑袋,扣动扳机。 砰――枪声响起,子弹穿透小钢炮的眉心,肝脑涂地,众人都不忍再看,周天武更是回头靠在兔子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小钢炮谋害了李爱国,虽然他死有余辜,但是这样一枪爆头的死状,还是令人有些心悸。 尤其是李斐,脸上神情复杂,看得出来,她很不好过。 手刃了杀父仇人,李斐的脸上却没有半点喜悦。 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静静等了一会儿,然后指着小钢炮碎裂的脑袋瓜子说:“你们看!” 众人举着强力手电照过去,小钢炮的死状很惨,那颗脑袋就像爆裂的西瓜,大家强忍着恶心,就看见一只黑色小虫,从那一滩血肉模糊的浆糊里面,缓缓爬出来。 帅飞惊诧的叫喊起来:“蛊虫!好像是…傀儡蛊!” 我点点头:“对,就是傀儡蛊!” 说起傀儡蛊众人并不陌生,之前在那些骷髅的脑袋里面,我们已经见过很多傀儡蛊,之所以骷髅、死尸那些东西能够攻击人,都是因为受到傀儡蛊的操纵。 那么,小钢炮的脑袋里面,为什么也有傀儡蛊呢? 我猜测,之前在通过骷髅墓道的时候,便有傀儡蛊钻进了小钢炮的身体里面,可能是出于自保,小钢炮并没有老实坦白,直至傀儡蛊钻进脑袋,变成蛊人,才酿成了现在的惨剧。 我突然想起之前在血池里面的时候,我看见小钢炮表情不对,李爱国喊他拿火焰喷射枪的时候,小钢炮也是失魂落魄,可能那时候小钢炮就已经感觉到自己不对劲了,只可惜我们当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腐尸和聚魂棺上,没有留意小钢炮。 悲剧已经酿成,我们终于弄清楚小钢炮“发疯”的原因,但遗憾的是,李爱国却再也醒不过来了。 第978章一生守护的人 从棺材山回到红旗村,李斐和剩下的几名考古队员在我家休整了几。 出发时候十二个人,只剩下六个人活着回来,伤亡率百分之五十,就连李爱国也把命搭了进去,这次的任务不可谓不惨痛。 但是,我们的成就还是非常大的,用六条人命,摧毁了且兰古国大祭司布下上千年的聚魂法阵,光凭这一点,这六个牺牲者就能够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李爱国走了,李斐便成了这支考古队的领导人。 在李斐的多方联络之下,几之后的夜晚,一支部队秘密抵达红旗村。 然后在我和李斐的带领下前往棺材山,经过一个昼夜的奋战,炸塌了棺材山,彻底封锁了前往棺材山的山道,将那些累累白骨全都埋葬在了黄土下面。 部队撤走,考古队的队员也陆续返程,只留下李斐没有走。 李爱国的死,对李斐的打击很大,李斐的心情状态很不稳定,于是我让她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山清水秀的环境有助于她走出阴霾。 这些我都带着李斐,黑子和黄跟在我们后面,一起在红旗村附近游山玩水,带她去感受自然风景,领略大山之美,想让她忘记忧伤。 不过,李斐在我面前表现的还算坚强,每次我安慰她的时候,她都会套用我的话:“你过,世上万事都是命中注定,我爸死在棺材山,那便是他的命。老爷让他有此一劫,他躲不过去的!对吧?” 我点点头:“如果你能这样想,明你也悟道了!” 李斐伸手拂了拂秀发,眺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峦,幽幽道:“悟没悟道我也不晓得,我只晓得,有些人,值得我一辈子去参悟!” 这话的时候,李斐扭头看了我一眼,嘴角扬起一抹极其迷饶微笑,然后迅速别过头,继续眺望远方。 李斐方才那一笑,犹如春风拂面,差点把我的魂都给勾出来了。 夕阳勾勒出李斐玲珑的身段剪影,她的脸颊一片绯红,美艳不可方物。 尤其是当她俏立在山峦之巅,张开双臂的瞬间,真如女下凡,令百花失色,令万物失魂。 我盯着她的背影,愣神片刻,这才慢慢缓过神来。 李斐刚才扭头看我的那一眼,眼神里饱含深意,我能读懂她眼神里的一些东西,可是我只能假装不懂。 我的心跳得很快,不敢再看李斐,而是找了个很烂的借口,跑到不远处的大树下面,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实话讲,以李斐自身的优异条件,世上百分之九十的男人都不能进入她的法眼,三十出头便是鼎鼎大名的考古专家,更难得的是还拥有倾国倾城的美貌,而且还是个跆拳道高手,无论是文化修养还是美貌气质,都是超一流的,这样的女人堪称完美,简直就像是希腊神话中的“女神雅典娜”。 但,也是李斐太过优秀,所以时至今日,她都一直保持单身,那个配得上女神的男人,迄今都还没有出现。 对于我而言,我自认自己配不上李斐。 我是一个山野村夫,一个游荡于地间的修道之人,李斐跟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不敢有任何奢望。 但是刚才李斐的眼神告诉我,她好像对我……上了心。 我这辈子不知道何德何能,经常会受到一些女神的青睐,在外人看来,这可能这是老爷对我的一种恩赐吧。 因为我做的都是行善积德之事,老爷为了“奖励”我,于是安排了很多女神来我身边。 但是对于我而言,这反而是一种折磨。 这些女神,最后都跟我一一擦肩,于她们于我自己,都是折磨。 所以很多时候我宁愿自己就这样孤身一人,我不喜欢谁,谁也不要喜欢我,就让我独自一人,孑然于地之间,对我来,也许才是最愉快的安排。 “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不知什么时候,李斐走到我面前,轻轻对我。 这话的时候,李斐有意无意的做出一个想要挽我手臂的动作,我咬咬牙,装作没有看见,转身便走。 我不敢回头,怕看见李斐失望的眼神。 回到家里,老妈已经做好了丰盛的晚餐,吃饱喝足,我让李斐去院子里乘凉休息,我帮老妈收拾碗筷。 李斐本来要收拾的,但是老妈死活不肯,李斐是客人,这种脏活累活怎么能让她做呢? 等到李斐去了外面院子,老妈拉着我进了厨房,一副狗仔队的八卦样子,低声问我:“这个女孩又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老妈突然的反问,让我有点懵。 老妈:“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朋友啊!”我苦笑了一下,大概猜到老妈想要打听什么了,于是我主动交代:“老妈你别乱猜啊,真的只是朋友,她是李教授的女儿,李教授死了,我看她难过,于是让她在这里住一段日子,调养下心情。你想啊,李教授是我叫过来的,李教授的死,我自然也有责任,所有我觉得我有责任照顾好他的女儿!” 老妈听我这样一解释,这才松了口气,不过仍然叮嘱我:“照顾归照顾,不要越界就行了,你你年纪,那么多女孩子,你照姑过来吗?你爹以前也不风流啊,你这是继承了谁的基因呢,真是奇怪!” 我一脸的欲哭无泪,老妈呀老妈,你儿子哪里风流了?这么多年,我都一心一意对青青啊,我要真的风流,现在早都是韦宝了,每个老婆都是如花似玉,女下凡。 我退出厨房,来到院子里,跟李斐打了个招呼。 李斐仰头看着空,我以为她在看月亮,结果却不是,她在看我家楼顶的卧室。 李斐问我:“你的卧室里面是不是藏着什么秘密?从早到晚都锁着门,偶尔还会看见阿姨上去送东西?” 因为青青伤了元气,露出了青蛇真身,我怕吓唬到外面的人,所以一直没有对外人提起过这件事情,即使李斐在这里住了好些,我也从没告诉过她。 李斐突然问到这件事情,我想了想,一字一顿的告诉她:“那间卧室里面,住着一个值得我用一生守护的人!” 李斐哦了一声,像是明白了什么,幽幽了句:“她很幸福!” 我摇了摇头,纠正道:“不!是我很幸福!” 第979章集结令 第二早上,我刚从卧室里出来,就看见李斐提着行李站在门口,她是来跟我告别的。 “不再多住些日子了吗?”我问她。 李斐摇了摇头:“不用,已经给你们增添了很多麻烦,非常感谢你的照顾!” 从我内心深处来,我当然知道李斐是因为什么离开。 我呃了两声,不知道点什么,最后只能挤出一句:“我送你出去吧!” 李斐点点头,没有拒绝。 我送李斐一直出了村口,走到了村口的那棵大树下面。 李斐停下脚步对我:“好了,就送到这里吧!现在的交通已经很便利了,我往前走几步,去村口坐个‘乡村面包’就能出去!” “保重!”我。 李斐看着我,嘴角绽放出笑容,但是笑容里却又隐忍着苦涩。 李斐突然:“杨程,你能抱抱我吗?” 我怔了一下,对于李斐的这个要求,我不是抗拒,也不是羞涩,只是有些……无所适从。 李斐笑了笑,:“别紧张,只是一个拥抱而已,朋友的那种拥抱!” 听李斐这样一,我的紧张情绪确实消除了不少,我张开双臂,李斐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紧紧抱住我。 李斐的身材一级棒,当她紧紧抱住我的时候,胸口贴着我的胸口,饱满的令我喘不过气来。 我的双手不知道放在哪里,放在臀部上面,放在后背心,好像都不太合适,最后只能轻轻挂在她的肩膀上。 李斐的娇躯里面,燃烧起一股熊熊烈火,她的身体就像火烧一样,仿佛要和我一起灰飞烟灭。 李斐把头埋在我的胸口里,良久都不动弹。 我又不忍心直接推开李斐,只能任由她把我抱着。 “杨道长,你的包裹……” 一个邮差大叔突然走过来,李斐受到惊吓,赶紧松开手,满脸通红的站到旁边。 邮差大叔递给我一个包裹,看了看李斐,又看了看我:“杨道长,你们继续,对不起,打扰了!” 临走的时候,邮差大叔还悄悄问我:“杨道长,你又换了个?之前你家摆酒宴的时候,我记得不是这个呀!” 我一脸的黑线,赶紧对邮差大叔:“大叔,你的火三轮后面全是包裹,你很闲吗?” 我把邮差大叔推上火三轮,转身再去看李斐的时候,却发现李斐已经走了。 如此女神,就这样悄悄消失在了我的世界,我的心中还是有些怅然。 一个人独坐在大树下面,翻弄着手里的包裹,心中暗自奇怪,这个包裹是送寄给我的?我记得自己好像没有买过什么东西呀? 我把包裹翻过来,仔细看了看上面的便签,发现包裹竟然是从京城寄来的。 我一下子警觉起来,三两下拆开包裹,包裹里面是一个文件袋。 我微微一怔,撕开文件袋,从袋子里抽出一张文件。 文件上面印着三个醒目的红色大字:集结令! 我的心蓦地一跳,迅速浏览了一下文件内容,文件最下面落款是:第七局。 这是第七局发来的集结令! 集结令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大概是:机将至,帝魂即将苏醒,现在的京城已到了危难关头,各路妖魔古怪齐聚京城。尤其是紫禁城里,更是风云变幻,阴气笼罩。不知道情况的老百姓还以为现在是太平盛世,其实华夏民族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所以第七局发出集结令,号召下英雄,共同奔赴紫禁城,保家卫国! 我收起文件,这一张薄薄的纸,此时捧在掌心,却像是有千钧之重。 我默默点上一支烟,掐指一算,这才蓦然惊觉,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将迎来七月半。而今年的七月半,正好是机开启之时,届时,华夏大地的阴气将会达到鼎盛,而封印在紫禁城里的帝魂,也会借此时机,冲破封印,重新苏醒。 一旦让帝魂苏醒,整个紫禁城,京城,乃至整个华夏大地,都会面临灭顶之灾。 所以,就算是拼尽全力,牺牲千千万万的人,我们也不能让帝魂苏醒。 只有众志成城,才有希望挺过这场灾难。 抽完手里的香烟,我把集结令揣进胸口,朝着家里的方向迈出坚定的步子。 回到家里,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三夜,准备大量道具,尤其是符箓,画了几百上千张,这次我一点都不敢马虎,因为我知道,这场战役非常艰难,这次的对手空前强大,一个不心,可能我就回不来了。 第四的清晨,我瞪着通红的眼眶走出房间,背上背着行囊。 老爹和老妈都很担心我,这几看我足不出户,他们的心里已经猜到了什么。 “娃,你又要出门?”老妈问我。 我点点头:“去一趟京城!” “是不是有大事发生?”老爹又问。 我没有否认,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什么大事,因为我不想让老两口担心。 老爹和老妈也是明白人,知道我做的事情需要保密,所以也没有多问。 老爹拍了拍我的肩膀,几乎是用一种恳求的口吻:“娃,你一定要回来!” 老妈转头骂老爹:“哎呀,你这糟老头子,没文化就少话嘛,咱们家杨程是去京城做大事,你怎么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娃,妈给你做了一碗荷包蛋,你吃了再出门哈!” 老妈一边一边转身往厨房里走,我看见老妈转身的时候,悄悄擦拭了一下眼角。 吃了老妈做的荷包蛋,我的整个心窝都是暖暖的。 放下碗的瞬间,我突然有些心酸,也不知道日后还有没有机会吃到老妈做的荷包蛋。 临出门之前,我去了一趟保家楼,将保家仙白狐叫了出来。 白狐在香火的供奉之下,那一身的白皮长得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漂亮。 “主人,你要去京城了?”白狐摇晃着尾巴问我。 “不到一个月,机就来了!”我。 白狐点点头:“需要我跟你一路吗?” 我:“不用!我来找你,就是想告诉你,如果……如果我这趟回不来的话,日后请你保护好我的家人!” 白狐挑了挑柳眉,有些动容的:“主人心慈仁厚,老爷自会庇护你的!” 我笑了笑:“好,借你吉言!” 我从怀里摸出师父留给我的那本破烂古书,交到白狐手里,让她替我保管好这本书,然后转身出了门。 第980章截杀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这句话。 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透露出豪迈的英雄之气。 而现在,这句话则伴随着我一路前行。 火车轰隆作响,犹如长龙般在崇山峻岭之间蜿蜒穿梭。 我靠着窗户,望着窗外的巍巍群山,胸腔里涌动着豪迈的热血。 “叔叔,你在想什么呢?”一个清脆的童声将我的思绪拉回车厢里面。 只见对面坐着一个小男孩,看上去五六岁模样,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双手捧着一颗红富士苹果,啃得咯嘣响。 我乘坐的是软卧,车厢里的环境很舒适。 软卧只有四张床,比较宽敞,这个车厢里面,除了我以外,还有一家三口,正好四个人。 小男孩,以及他的爸爸妈妈。 他的爸爸妈妈看上去也很年轻,约莫三十来岁,长得还不错,为人客客气气的,也很温和。 爸爸让小男孩请我吃苹果,小男孩很懂事,把红富士苹果递到我面前:“叔叔,请你吃苹果!” 小男孩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我感觉很温暖,我没有拒绝,接过苹果,然后友好的跟这一家三口攀谈起来。 经过一番交流,我知道小男孩姓鲁,叫鲁安,他们一家三口也是去北京,说是去探亲。 晚饭的时候,鲁爸爸还热情的邀请我共进晚饭。 我推辞不掉,只能跟着他们去餐厅车厢,还和鲁爸爸喝了好几瓶酒,这才回到软卧车厢休息。 不知道是太累了,还是酒精作用,一躺在床上,我就觉得脑袋有些昏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鲁爸爸叫我出去抽烟,我也没有去,无力的摆摆手,然后就睡了过去。 睡的时候我的脑海里还在想,不是吧,我的酒量怎么变得这么差? 昏昏沉沉中,我感觉脑门心一阵刺痛,顿时从睡梦中惊醒。 我睁开眼睛的瞬间,下意识就想坐起来,却惊讶的发现自己无法动弹。 我甩了甩昏沉的脑袋,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竟然被尼龙绳捆绑得严严实实,我整个人就像是案板上的一块肉,捆在床上不能动弹。 我惊骇莫名,脑袋里一片空白,一时间还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叔叔,你醒了么?”鲁安那孩童般的声音从对面床上传来。 我猛然抬头,看着鲁安,但见鲁安的脸上挂着一抹诡异的笑容,这个诡异的笑容出现在一个几岁大的小孩身上,给人一种莫名的悚然之感。 再看鲁爸爸和鲁妈妈,两人各自站在我的床头和床尾,面色阴冷,跟之前的那种热情简直判若两人。 此时两人的脸上,挂着冰冷冷的杀意,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头待宰的猪。 在短暂的惊慌之后,我迅速冷静下来。 此时的情况已经很清楚,我中计了,车厢里的这一家三口根本不是善类,他们也不是去北京探亲的,很有可能,他们就是专门为我而来的。 不是我太天真,是这一家三口设计的这个圈套太完美了,几乎是天衣无缝,让人防不胜防。 其实在经历这么多事情以后,我独自出门在外,警惕性还是相当高的,但可能是因为对方带着小孩的缘故,所以大大消除了我的警惕性,再加上小孩纯真烂漫的笑容,左一口叔叔,右一口叔叔,让我彻底被他们迷惑了。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我问鲁爸爸。 鲁爸爸和鲁妈妈都没有做声,反倒是鲁安那个小孩子开口说话了:“我来找你之前,听说你非常厉害,今日一见,也不过如此!” 我心中一惊,听这鲁安说话的口吻,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五六岁小孩说出来的。 “知道我名字的人多得去了,敢问你们是哪条道上的?”我的情绪慢慢冷静下来,一边跟鲁安他们周旋,一边思索对策。 鲁安眼神一凛,凌冽如刀,根本不是小孩子的那种眼神。 鲁安说:“杨程,你是到不了北京了,因为你今晚,必定死在我幽冥猴门的手里!” 幽冥猴门?! 我顿时恍然,原来鲁安他们,是幽冥猴门的人。 我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看来幽冥猴门是有备而来的,他们就是半路冒出来截杀我的,为的就是防止我进入京城。 面对我平静的反应,鲁安反而显得有些惊讶,他问:“你不觉得惊讶吗?” “有什么好惊讶的,这是你们精心设计的圈套,我认栽。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应该不止三个人吧,可能这一节火车全都是你们的人吧!” 鲁安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赞道:“你确实很聪明!” 我自嘲的摇了摇头:“我若是足够聪明,早就识破你们的诡计了!” 说到这里,我抬头看着鲁安:“你是幽冥猴门的门主?” 鲁安笑了笑:“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应该不是小孩吧?”我又问。 鲁安也不掩饰,冷笑着说:“侏儒!” 我点点头,鲁安的这个回答我刚才已经猜到了,原来幽冥猴门的门主是一个侏儒,而鲁安正是凭借侏儒的这个奇特条件,才成功瞒骗了我。 刚才我在问话的时候,全是鲁安在跟我对话,鲁爸爸和鲁妈妈根本没有插嘴,这说明鲁安比他们更具有发言权,同时也说明鲁安的地位更高。 但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就算是天赋异禀,也不可能坐上带头人的位置,所以我这才想到了侏儒。 鲁安实际年纪肯定不小,只是身材跟小孩一样没有发育,再加上故意伪装的天真烂漫,使他看上去就只是一个孩子。 “你想怎么样?”我问鲁安。 鲁安伸出手指,指了指四面八方,露出阴恻恻的笑容。 我的四肢虽然被捆绑,但脑袋还能转动,我迅速环顾四周,心中一阵阵发紧。 妈的,刚才在我昏睡的时候,鲁安他们已经将这间小小的车厢,布置成了一个法阵。 车厢门上贴着黄符,墙上用鲜血画着鬼咒,中间的桌子上还放着香炉,正飘着缕缕香烟。 第981章截杀中 内容正在添加中,请稍后访问...... 第982章截杀下 轰隆!轰隆! 火车的轰鸣声在漆黑的山谷里回荡不绝。 列车厢里一片死寂,只有浓浓的血腥味在飘荡。 这些年,我杀过的妖魔鬼怪不少,但在今夜,我杀的不是鬼怪,而是人! 饱饮人血的修罗剑,一直在嗡嗡作响,强大的杀气从剑身里面迸发出来,连同我握剑的手臂,都忍不住跟着颤抖。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不少人,斑驳的血迹几乎染红了车厢。 我站在黏稠的血泊中央,一颗颗血珠子顺着我的脸颊滚落。 在距离我十米开外的地方,二三十个人影冷酷的立在那里。 车灯滋滋闪烁,映照着那二三十个人影,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他们的眼睛里面,只剩下冰冷的杀气。 当先那个幽冥门徒,举起月牙刀,后面的那些幽冥门徒,也跟着举起月牙刀。 火车呼啸着进入了一个长长的山洞,车厢里的光亮陡然一暗。 与此同时,就听一声喊,那二三十个幽冥门徒如同潮水般向我冲了过来。 “白起将军!” 我左手握着修罗剑,掌心自剑身上面抹过去。 掌心出现了一道血口,我的鲜血瞬间染红了剑身。 粗狂豪迈的声音如同闷雷般在我耳畔炸响:“末将在!” 白起高大威猛的身影闪现在我的面前,只见白起抡起斩马刀,迎上了那些幽冥门徒。 我紧跟在白起身后,跟随白起的步伐,一起往前冲杀。 唰!唰!唰! 啊!啊!啊! 呀!呀!呀! 人影交错,鲜血飞溅。 谁也不知道,在这一列看似普通的火车厢里面,正在上演着一场生死大战。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却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当火车从山洞里驶出来的时候,最后一抹鲜血飞溅起来,染红了车窗。 我摸了摸脸颊,半边脸颊火辣辣的,有鲜血流了下来,脸上有一道血口子,但我没有死。 在我和白起的联手冲杀之下,那二三十个幽冥门徒全部成为了刀下亡魂,整个车厢的走道上,横七竖八全是尸体。 放眼望去,整列火车厢就像是一个屠宰场,斑驳的血迹令人触目惊心。 晨曦缓缓爬过山峦,第一缕阳光从车窗外面斜照进来,落在我的脸上。 我靠着车窗,疲惫的坐在地上。 白起回到了修罗剑里面,我松开手,修罗剑咣当躺在我的身旁。 我右手的五根手指,因为一直紧握修罗剑,而变得僵硬,过了好一会儿,肌肉神经才慢慢松弛下来。 我的双手沾满鲜血,点燃一支烟,大口大口的抽着,满地的尸体让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屠夫。 这些幽冥门的人,原本想要半路截杀我,不让我抵达京城。 只可惜,他们低估了我的战斗力,不仅没能截杀我,反而被我将他们团灭。 一支烟抽完,我摸出手机,拨通了古天的电话。 傍晚的时候,火车在一处极其偏僻的山岗停下。 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站台上,车牌是京城来的。 越野车上走下两个神情冷峻的黑衣人,亮明身份后,邀请我上车,他们是第七局派来接我的人。 当两人登上那列火车厢的时候,都被车厢里的血腥场景惊呆了,半天都没缓过神来。 其中一人问我:“杨道长,这…这是…你…的杰作?” 我疲惫的咧嘴笑了笑。 那人冲我啪地一抱拳,一脸仰慕的说:“佩服!” 我指了指地上的尸体:“这些尸体…” 另一人说:“杨道长放心,后面的事不用你操心,我们有专人会处理的。走吧,佛爷已经等你很久了!” 我换上一身干净衣服,登上越野车,囫囵吃了几口干粮,就在越野车的后排座躺下来休息。 昨晚的血战,我的修为消耗很大,整个人又困又乏,越野车在山路上颠簸,我却昏昏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可能是紧绷的神经没有放松,闭上眼睛以后,我就开始做梦,而且梦境非常的杂乱。 梦境的背景还是在火车厢里面,那些血腥的画面就像胶片一样,一帧一帧从脑海里闪过,不断的切割着我的神经,让我头疼欲裂。 咔――刺耳的刹车声响,一下子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越野车的车轮突然抱死,我向前滚了一圈,脑袋撞在椅背上,彻底清醒了。 我捂着脑袋坐起来,只见外面的天色早已经黑尽了,此时应该是半夜了。 越野车孤零零的停在一条偏僻的山道上,两旁都是茂密的树丛,萧瑟冷清,一派荒郊野岭的景象。 外面的雾气很重,白茫茫的一片,浓的化不开,几乎把山道都给吞噬了,能见度极低。 越野车的车灯光照进浓雾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 开车的黑衣人比较年轻,叫小赵,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叫老谢,年纪稍大,两人都是佛爷身边的保镖。 我把情况汇报给古天以后,古天迅速跟佛爷取得联系,然后佛爷就派了小赵和老谢来接我。 我揉了揉吃痛的脑袋,问小赵怎么回事。 小赵说:“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起了大雾,完全看不清路了,我怕出事,所以赶紧停了车。照这个情况看,今晚怕是走不了了!” “我下去看看情况!” 老谢推开车门走下去。 我叮嘱老谢,让他小心一点,不要走远了。 老谢拍了拍腰间的配枪,应了一声,身影很快就没入了浓雾里面。 小赵嘟囔道:“真是奇怪,现在又不是冬天,这大夏天的,山里怎么会冒出这么大的雾?我们来的时候,景色漂亮的很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老谢半天都没有回来。 我和小赵坐在越野车里,心里都隐隐有些焦急起来。 终于,小赵忍不住了,对我说:“杨道长,咱们要不要跟上去看看?这老谢半天没回来,该不会出事了吧?” 我点点头,说了声好,正准备开门下车。 这时候,就听见小赵说:“哎,不用了,老谢回来了!” 只见老谢从浓雾里走出来,抖了抖衣服上的雾水,钻进副驾驶,对小赵说:“再往前面开一两百米,那里有座客栈,我们可以去客栈歇脚,明早等雾散了再走!” 第983章荒野客栈上 在老谢的指引下,小赵慢慢开着车,越野车在浓雾里缓缓穿行,一两百米的距离足足开了两三分钟。因为能见度实在太低,车灯光照进浓雾里面,一下子就被吞噬了,什么都看不见。这一两百米的距离,几乎是一点一点挪过去的。 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竟然真的坐落着一座客栈。 客栈的建筑风格比较古老,是那种木头结构的房屋,很有年代感。 虽然这座客栈看上去有些陈旧简陋,但在这种地方,能有个歇脚的地儿就算不错了,没有挑剔的余地。 老谢对我说:“杨道长,这里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只有这一家客栈,条件确实简陋了一些,但也只能将就应付一晚上了,总比睡在车上好!” 我点点头,冲老谢微微抱拳道:“不碍事的!” 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地方没有睡过?就算是乱坟岗子,我也能够呼呼大睡。 老谢叩响客栈的木门:“有人吗?” 不一会儿,木门开了,木门后面站着一个年轻女子,手里提着一盏油灯。 这座客栈不仅简陋,而且还很古朴,这都什么年代了,深山老林里没有通电吗,居然还用油灯。 昏暗的油灯光映照出那个年轻女子的面容,不得不说,这个年轻女子还颇有几分姿色,尤其是她的眉梢之间,透露出一种浓浓的风尘味,显得格外妖娆。 我见过的美女不少,但是在看见这个年轻女子的一瞬间,心里也不由得触动了一下。 老谢年纪偏大,对美女的抵御力要强一点,小赵明显有些失魂落魄,目光一直停留在女子胸口那片雪白上面。 天气炎热,女子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黑色轻纱,黑色纱衣衬托着雪白的肌肤,曼妙的身姿若隐若现,显得非常性感。 “几位爷,住宿吗?”女子嘴角扬起一抹魅惑的笑意。 小赵一脸痴笑,鸡啄米似的点头:“对对对!住店!住店!” 女子转过身,说了句“跟我来吧!”,然后扭动着纤细的腰肢走进里屋。 老谢拍了拍小赵的脑袋:“小子,你看什么呢?” 小赵慌忙收回目光,不好意思的说:“没…没看她的屁股…” 老谢打了个哈哈,当先走进客栈。 客栈里黑咕隆咚的,老板娘简单做了个登记,就领我们走上二楼客房。 客房倒也干干净净,没有摆设,没有卫生间,只有床,十分简约。 小赵说他肚子饿了,询问老板娘能不能做个宵夜。 老板娘说可以,不过得单加钱。 小赵也不二话,摸了几百块塞进老板娘手里,这小子贼得很,趁机摸了一下老板娘的手。 “够吗?”小赵问。 老板娘笑了笑,用手戳了戳小赵的胸口:“等着啊,宵夜做好叫你们!” 老板娘扭着屁股下了楼,小赵这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我和老谢躺在床上休息,窗外是白茫茫的浓雾,什么都看不见。 房间的墙上挂着一盏油灯,点亮油灯,房间里一片昏黄光景。 “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我揉了揉鼻子,问老谢。 老谢伸长鼻子嗅了嗅,皱眉道:“有一点…臭味儿…” 我越闻越觉得不对劲,因为这股臭味对我来说非常熟悉,我绝对不会判断错误,这是一股尸臭味。 这些年,我经常跟死尸打交道,所以对尸臭味非常敏感。 尸臭的臭味很特殊,不同于其他臭味,只要熟悉的人,很容易就能区别出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客房里面藏有尸体,于是我翻身下床,仔细看了看床下,空荡荡的,并没有尸体。 我又绕着房间走了一圈,最后把臭味锁定在墙壁上。 那尸臭味竟然是从墙上传出来的,我摸了摸房间墙壁,整座客栈都是木头结构,墙壁也不例外,是用木头板子隔出来的,尸臭味就是从木头板子里面散发出来的。 “杨道长,你在想什么?”老谢问我。 我心中隐隐猜到了点什么,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暂时没有说出来。 这时候,老板娘上来敲门,说宵夜煮好了,让我们下楼。 小赵早就饿得吞口水,听说宵夜好了,一声欢呼从床上爬起来,当先冲下楼。 底楼大厅的一张木桌上,摆放着一盏油灯,油灯四周摆放着四碟小菜,一碟卤牛肉,一盘花生米,一盘叫不出名字的绿色野菜,还有一壶温热的老酒。 老板娘说:“荒郊野外的,而且又是半夜,没什么好招待你们的,将就吃点喝点吧!” “有肉有菜有酒,已经非常完美了!老板娘,你不一起喝点吗?”小赵说着,夹起一颗花生米,就要往嘴里送。 我伸手按住小赵的手,笑着说:“别着急嘛,老板娘都还没有坐下呢!” 老板娘笑了笑,那笑容相当勾魂,她说:“我就不喝了,我怕你们都喝醉了,嘻嘻!你们慢吃慢喝!” 看着老板娘离开的背影,小赵摇头晃脑的说:“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女人,怎么在这深山老林守着一座破客栈,真是可惜了!” “咋的?难不成你还想把她娶回去呀?”老谢开着小赵的玩笑。 小赵嘿嘿笑了笑,摸着脑袋说:“只要老板娘愿意,我就把她带回京城去!” “可能还没走到京城,你的尸体都已经发臭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一脸严肃,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小赵愣了一下,疑惑的看着我:“杨道长,你…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呵呵,这座客栈的老板娘,压根就不是人!”我皱起眉头,啪的放下筷子。 小赵和老谢同时吓了一跳,瞪大眼睛,一脸的不敢置信:“不是人?!那…那她是什么?” 小赵惊讶的下巴都快掉到了桌上,那个妖娆的老板娘是他心中的女神,我突然说他的女神不是人,他的心里一时间难以接受。 我从兜里摸出一张黄符,指尖一抖,黄符燃烧起来,然后我拧开酒壶的盖子,将燃烧的黄符扔进酒壶里面,神情严肃的说:“你们睁大眼睛看清楚,这一桌都是什么‘可口’的菜肴!” 第984章荒野客栈中 我抓起一只酒碗,放在桌上,然后另一只手拎起酒壶,将壶里的老酒哗啦啦倒出来。 油灯光下,小赵和老谢都看得很清楚,在那碗老酒里面,聚集着大量如同黑芝麻一样的虫卵,看得人头皮发麻。 如果这碗满是虫卵的老酒被我们喝下肚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老谢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小赵捂着嘴巴,弯腰呕吐。 但是他的肚子里空荡荡的,没有东西,只是吐了一滩酸水。 我面无表情的说:“这就要吐了吗?更恶心的东西还在后面呢!” 我拎起酒壶,将酒壶里的老酒泼洒在那三盘小菜上面。 因为老酒里面有融化的符灰,泼洒在那三盘小菜上面的时候,三盘小菜全都滋滋的冒起黑烟。 黑烟过后,三盘小菜也露出了真实的面目。 我定睛一看,连我的心肝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更不要说小赵和老谢,两人几乎触电般向后弹开,惊呼声打破了客栈的沉寂。 那盘卤牛肉,根本就不是什么牛肉,而是一片片腐烂的人肉,全是从死尸身体上切下来的,肉里还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 而那盘花生米,也并不是花生米,而是一只只指甲壳大小的黑蜘蛛,密密麻麻,相互重叠在一起,还在盘子里爬来爬去。 小赵脸色铁青,刚刚幸好我阻止他吃花生米,否则,他就把这种恐怖的小蜘蛛吃进了肚子。 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那盘不知名的绿色野菜,看上去像海带一样,其实,是数条纠缠在一起的绿色小蛇,还在盘子里滚来滚去。 “老板娘,滚出来!” 见识了这一桌恐怖的菜品之后,老谢受到严重惊吓,盛怒之下,一脚踹翻了木头桌子,拔出配枪。 小赵的面色极其难看,弯着腰在旁边吐个不停。 老谢问我:“杨道长,这老板娘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的掌心里暗暗反扣着一张天师符,冷冷说道:“暂时不太清楚!能把客栈开在这荒郊野外的,可能是某种山野精怪吧!” 话音未落,就听老板娘的声音从头顶上方传来:“你这年轻小道士,倒是有些眼力劲,我喜欢!嘻嘻嘻!” 我和老谢抬头一看,不由得脸色大变。 我见多识广,虽惊不乱,老谢没有我这样的心理素质,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但见客栈的房梁上面,赫然倒挂着一只黑色的大蜘蛛,蜘蛛浑身长满黑色的绒毛,它的背壳上面密布着几十只血红色的眼睛。 背壳下面,一颗脑袋缓缓探出来,正是刚才那个老板娘。 那张妖娆性感的脸庞,搭配上黑蜘蛛的身体,让她看上去无比的可怖狰狞。 “小赵同志,现在看清楚了吗?你的女神…是蜘蛛精!”我对小赵说。 小赵受到严重惊吓,就跟疯了一样,拔出配枪,对着房梁上的蜘蛛精疯狂射击。 砰!砰!砰! 枪声震耳欲聋,在客栈里回荡不绝。 子弹穿透了木头房梁,房顶上留下数个窟窿。 直到一梭子弹全部打完,小赵这才大口大口的喘气,冷汗顺着他的脸庞流淌,就跟瀑布似的。 这一梭子弹,竟没有一颗子弹击中蜘蛛精。 不是小赵的枪法太臭,是那蜘蛛精的移动速度很快,在房梁上飞快的爬来爬去,成功避开了所有子弹。 蜘蛛精轻松躲避着子弹,又不忘笑嘻嘻的跟我聊天:“小道士,你是怎么看出端倪的?” 我冷哼一声,说:“实话讲,你确实伪装的很好,但是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产生了怀疑,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怎么会在这荒郊野岭经营一座破旧的客栈?你就不怕被劫财劫色吗?后来进了客房以后,我闻到了一股尸臭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用装殓死人的棺材板来搭建的这座客栈吧?” “哈哈哈!不简单!确实不简单!小道士,看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修为,不知你来自何处呢?”蜘蛛精笑嘻嘻的问。 “行不改姓,坐不改名,三清符咒门,杨程!”我挺起胸膛,朗声说道。 “杨程…杨程…原来你就是杨程…”蜘蛛精的口吻露出一丝惊疑。 我冷笑道:“怎么?你听我的名字?我的名气已经这么大了吗?” 蜘蛛精说:“酆都鬼城一战,杨程这个名字也算是天下皆知了!我们虽然常年在深山老林里面修炼,但也不是孤陋寡闻!” 听蜘蛛精这么一说,我的心里隐隐泛起一丝自豪感,没想到酆都一战,我的名字竟然已经传遍了华夏大地,连这些山野精怪都知道我的大名了。 不过,提到酆都一战,我又想到了王保长,心里不由得涌起一阵悲伤。 俗话说得好:“山野多精怪,深穴藏龙狐!” 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经常会有修炼成精的野怪,倒也不足为奇。 万物皆有灵,在特定的环境下,或者受到一些风水影响,万物皆可成精。比如我们所遇到的这只蜘蛛精,还有以前碰上的黄皮子,以及耗子精,甚至是树精,还有石头精。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就是石头成精孕育出的灵猴。 这只蜘蛛精既然已经能够幻化成人形,说明道行已然不低。 老谢和小赵不会道术,碰上这种山野精怪根本没辙,说得不好听一点,他俩的战斗力几乎为零。 为了避免伤亡,所以我本无意跟这只蜘蛛精纠缠。 我试图用自己的威名恐吓蜘蛛精,让她知难而退,所以我指着蜘蛛精喝斥道:“看你也有数百年道行,既然你已知道我是谁,你便自行滚蛋吧!我还有要事在身,暂时不想伤你!” 我原本想用这番话唬住蜘蛛精,没想到这只蜘蛛精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反而笑嘻嘻的对我说:“你这小道士,年轻有为,长得又帅,用现在的话说,那可是一枚小鲜肉呀!姐姐每天在这深山老林里面,好寂寞好空虚的,你不留下来陪陪姐姐吗?我记得上一个陪我的男人,都是三年前了,而且那男人身体很虚的,一个晚上就死了,我还没过瘾了,真是无趣!” 第985章荒野客栈下 蜘蛛精满嘴的污言秽语,魅惑性相当强,定力稍差的人,肯定会被她迷惑。 我见蜘蛛精没有主动离开的意思,于是懒得跟她废话,直接亮出天师符,厉声呵斥道:“少他妈屁话,如果你再不滚,别怪我不客气!” “哟,小哥哥发火了吗?我就喜欢你发火的样子,特别有男人味,嘻嘻!”面对我的愤怒,蜘蛛精依然笑个不停,一副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的样子。 我堂堂三清传人,怎甘心受到一只蜘蛛精的侮辱,就算你是一只千年道行的蜘蛛精,今天我也要收了你! 我本不想跟她纠缠,但是这只蜘蛛精不放手,我也只能撕破脸皮了。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助我降妖除魔!咄!” 我手臂一扬,天师符朝着蜘蛛精激射而去。 蜘蛛精像是早有准备,一根莹白色的蛛丝飞射而出,缠住不远处的一根木头柱子,嗖一下飞了过去,躲开了我的天师符。 天师符贴在房梁上面,我冷哼一声,双手捏起法诀,再次施法。 只见一圈金光从天师符上面流泻出来,就像水纹一样,沿着梁柱飞快蔓延,很快就在房梁顶上结成了一张“大网”,朝着蜘蛛精当头笼罩下来。 蜘蛛精被大网当头笼罩,浑身滋滋作响,冒起滚滚黑烟。 我指着蜘蛛精冷冷说道:“自作孽,不可活!” 蜘蛛精的脸上露出诡秘的笑意:“小道士,你太天真了,雕虫小技,能够困住我吗?” 话音落下,蜘蛛精后背上的那些红色眼睛,齐刷刷亮了起来,妖异无比。 一股股黑气就像喷泉一样,从红色妖眼里面喷出,原本笼罩在蜘蛛精身上的那张“大网”,很快就被黑气冲击得支离破碎,蜘蛛精轻松从大网里挣脱出来,然后贴着地面飞快爬行。 “小哥哥,我来啦!”蜘蛛精大笑着冲过来,八只长满绒毛的爪子,速度惊人。 砰!砰!砰! 老谢举起配枪,对着蜘蛛精疯狂开枪,一边开枪一边大喊:“妖怪!妖怪!!” “你这臭男人,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蜘蛛精嘴巴一张,一股莹白色的蛛丝飞出去,唰唰唰,一眨眼的工夫,就把老谢缠绕的严严实实,就像一只白色的虫蛹,嗖地挂在了房梁上面。 我面色一沉,从怀里摸出几张火龙符,对着蜘蛛精劈头盖脸的扔过去。 火龙符变成一颗颗火球,噼里啪啦在蜘蛛精的身上爆裂。 但是那蜘蛛精很厉害,竟然喷出一团莹白色蛛丝,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火球砸在蛛丝上面,并没有伤到她的身体。 我微微一惊,蜘蛛精已经冲到我面前,嘴巴一张,一股黑气喷在我的脸上,顿时迷住了我的双眼。 蜘蛛精喷出的黑气肯定有毒,我屏住呼吸,眼前一阵阵发黑。 不等我反应过来,突然感觉天旋地转,整个人头下脚上,一下子被凌空吊在了房梁上面,就像钟摆一样晃来晃去。 “啊――啊――啊――” 小赵受到惊吓,一边尖叫着一边失心疯般的往外跑。 刚刚跑到客栈门口,一股蛛丝飞过来,粘住大门,砰地关上大门。 另外一股蛛丝紧随其后,就像粘苍蝇一样,将小赵粘在了门板上面。 蜘蛛精咯咯咯的狞笑着,一副放浪形骸的模样:“一次性抓住了三个男人,太好了,足够我好好玩上几天了!” “玩你妹!” 我怒吼一声,袖口一抖,亮出修罗剑,剑光闪烁,直接划破了缠绕着我身体的蛛丝,然后斩断挂在房梁上的蛛丝,凌空落下来,正好踩在蜘蛛精的背壳上面。 蜘蛛精大惊,不等她回过神来,修罗剑唰地戳穿了一只血红色妖眼。 这一次,蜘蛛精终于笑不出来了,而是痛苦的惨叫一声,将我从她后背掀落在地上。 我在地上翻滚一圈爬起来,就看见蜘蛛精嘴巴一张,竟然从嘴里吐出密密麻麻的小蜘蛛,这些小蜘蛛就是刚才盘子里的“花生米”,数量众多,如同潮水般向我涌过来。 我一口气祭出三张三昧真火符,呈一个品字形摆放在地上。 咒语念起,三昧真火符就像一个燃烧的“品”字,迎向那些小蜘蛛。 三昧真火符专烧邪物,只听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三昧真火符所过之处,那些小蜘蛛全都被烧成飞灰,就像爆豆子一样,成片成片的爆裂成灰。 “啊呀――” 三昧真火符冲到蜘蛛精面前,蜘蛛精大叫一声,惊恐的向后退。 三昧真火烧伤了她的脸庞,还烧掉了一大把头发。 蜘蛛精捂着自己的脸颊,惊怒交加:“我的脸!我的脸!我的脸!啊啊啊!” 蜘蛛精非常在乎她的容貌,三昧真火烧伤了她的脸,令她几乎发狂。 我提着修罗剑,一步步走向蜘蛛精:“刚才已经警告过你,让你不要招惹我,只可惜,你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扬起修罗剑,一道剑光贴地斩向蜘蛛精。 蜘蛛精飞射出一股蛛丝,缠在房梁上,动作迅捷如电,嗖一下从地上腾空飞到房梁上,那道剑光顿时斩了个空。 蜘蛛精知道她不是我的对手,所以萌生了退意,飞上房梁以后,她几乎没有半点逗留,蛛丝飞射上客栈房顶,然后整个身体砰的撞破房顶飞了出去,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本来想追上去的,想想还是算了,这只蜘蛛精道行虽然不浅,但也翻不起太大的波浪,况且我现在也没有工夫去追她。 老谢和小赵都被蛛丝缠着,还不知道是死是活。 我提着修罗剑,来到大门口,唰唰几剑,切断了蛛丝,小赵的身体贴着大门,软绵绵的滑倒在地上。 我看了看小赵,只是神情呆滞,生命并无危险。 我又回头看见挂在房梁上的老谢,已经成了一个白色虫蛹。 我扬手放出修罗剑,斩断蛛丝,虫蛹从房梁上掉落下来,砰的立在地上。 我走过去,迅速劈开虫蛹,就看见老谢倒在地上,脸色发青,几乎快要窒息了。 我蹲下身,给老谢做了老半天胸压,老谢这口气才总算是顺了过来。 我将老谢拉起来:“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快走!” 第986章自杀式飞机 我们走出客栈,小赵还有些失魂落魄,我只好让老谢去开车。 外面依然是浓雾茫茫,蜘蛛精已然不见了踪影。 如果她还想活命的话,她应该不会再回来找我们麻烦。 我想要尽快离开这里,是我担心除了蜘蛛精以外,这里还有其他的山野精怪出没。 距离天机越来越近,华夏大地的阴气也越来越重,许多妖魔鬼怪趁此机会冒出来,搞的天下不得安宁。 能见度很低,老谢谨慎的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的驾驶着越野车。 开了片刻工夫,突然间,一团黑影从浓雾里闪电般掠出,老谢猝不及防,呀的一声惊呼,下意识踩下刹车。 那团黑影凌空飞来,撞在越野车的挡风玻璃上面,发出砰的一声响。 我们吓了一跳,定睛看去,但见那团黑影竟是一只蝙蝠,蝙蝠刚才的撞击很凶狠,直接撞死在挡风玻璃上面,把挡风玻璃都撞出了一丝裂痕,鲜血飞溅在挡风玻璃上,异常的血腥。 蝙蝠的死状很狰狞,咧着嘴巴,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獠牙。 蝙蝠的尸体顺着挡风玻璃慢慢滑落下去,在玻璃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老谢吁了口气,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我安慰:“没事,没事,只是一只蝙蝠而已……” 老谢话音刚落,坐在副驾驶上的小赵突然尖声惊叫,伸手指着正前方,张着嘴巴说不出话。 只听浓雾里传来此起彼伏的啾啾叫声,一大片黑云从浓雾里冲出来。 我们的脸上登时露出惊讶的表情,那根本就不是什么黑云,而是数以百计的蝙蝠,一大群蝙蝠汇聚在一起,看上去像是一片黑云。 那些蝙蝠就像英勇无畏的战士,前仆后继的往前冲。 即使坐在越野车里面,我们也能清楚地听见蝙蝠扇动翅膀的声音。 这些蝙蝠就像疯了似的,如同一架架战斗机,围着我们的越野车,发起源源不断的轰炸。 这让我想起了二战时期,小鬼子的自杀式飞机,不要命的撞击美军航母。 砰!砰!砰!砰! 那些蝙蝠就像人肉炮弹,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雨点般的轰炸越野车。 越野车表面,被蝙蝠撞出密密麻麻的凹坑,地上掉落了一层蝙蝠的尸体,原本黑色的越野车,此时都被蝙蝠的鲜血染成了妖异的红色。 尤其是越野车的挡风玻璃,在蝙蝠的冲击下,早已是裂痕遍布,千疮百孔,蝙蝠头骨爆裂的恐怖死状,在我们的眼前挥之不去。 一只蝙蝠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但是十只蝙蝠,一百只蝙蝠的力量加起来,足以撼动我们沉重的越野车。 小赵被眼前的景象吓得目瞪口呆,老谢也是着了慌,一脚踩下油门,越野车发出野兽般的怒吼,一下子冲了出去。 车轮从那些蝙蝠的尸体上碾压而过,地上一片血肉模糊。 由于太过慌乱,老谢也是慌不择路,再加上浓雾阻挡视线,越野车只冲出了十余米,便被一棵大树挡住了去路。 我大惊,连忙出声提醒老谢:“小心——” 老谢一脚踩死刹车,越野车的车轮瞬间抱死,在地上滑出一道清晰可见的黑色胎印。但即便如此,越野车还是一头撞在大树干上,车头完全凹陷下去,布满裂痕的挡风玻璃也哗啦一声全部碎了,引擎盖翻起来,里面冲出滋滋滋的白烟。 老谢扑在方向盘上,满头满脸都是血,幸好安全气囊弹了出来,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我在惯性的作用力下,脑袋重重撞在椅背上,磕起老大一个包,疼得我头晕眼花。 “老谢,你没事吧?老谢……”小赵解开安全带,转身推了推老谢。 老谢昏昏沉沉的爬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半晌回不过神来。 我看越野车撞成这副模样,明显是开不了了,万一着火爆炸更恐怖,于是赶紧让小赵下车,等我们下车以后,再把老谢拖下来。 小赵点点头,正准备去开车门,突然发出啊的一声,像是受到严重惊吓,一下子瘫软在椅子里面,面如死灰,浑身疯狂颤抖。 我微微一惊,扭头看向小赵,但见小赵的目光穿过挡风玻璃,望着大树上面。 大树上面有什么可怕东西,竟会让小赵吓成这般模样? 我顺着小赵的视线慢慢移动到大树上面,突然,我的心狠狠一抖,因为我看见大树上面,赫然挂着一个人! 那人就像蝙蝠一样,穿着一袭黑衣,头下脚上倒挂在一棵粗壮的树枝上面,那棵树枝距离地面有十多二十米,普通人肯定吓得不行,但是这人倒挂在上面,却一副稳如泰山的安然之态。 就在我愣神的一瞬间,那人突然松开双脚,如同炸弹般从天而降。 在下降几米之后,那人张开双臂,这时候我才发现,此人身上并非穿着什么黑衣,而是长着跟蝙蝠一样的蝠翼。 蝠翼一展,此人以一个极其潇洒的滑翔姿势,平稳落在车头上面。 然后,他闪电般探出右手,我清楚地看见,他的右手粗壮有力,布满黑色绒毛,没有手指,而是锋利如钩的爪子。 他从落下到出手,整套动作行云流水,非常迅猛,几乎就是一眨眼的事情。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小赵一声惊呼,那个怪物的利爪穿过挡风玻璃,凶狠地掐住了小赵的脖子。 我大惊,正准备扑上去,却见小赵一下子从副驾驶位置飞出挡风玻璃。 其实并不是小赵自己飞出去的,那个怪物力大无穷,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猛地就把小赵拽出越野车。 “小赵!” 我大叫两声,转身想要去开车门,却发现车门在撞击以后竟然锁死了。 我惊怒交加,抬脚狠狠踹在车门上,发现车门还是纹丝不动。 无奈之下,我咬紧牙关,抬起臂膀,用手肘狠狠撞击车窗,等到撞碎车窗以后,我把手伸出去,从外面拉开车门。 这一来一去耽搁了不少时间,等我冲下车的时候,看见那个怪物抓着小赵,已经飞回了刚才那棵粗壮的树枝上面。 第987章千年蝠王上 唰! 我亮出修罗剑,指着树枝上的那个怪物,厉声呵斥道:“放开他!” 我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里不止一只蜘蛛精,这他妈还来了一只千年蝠妖啊! 这只挂在树上,半人半蝠的怪物,其实是一只修炼成精的大蝙蝠,他的修为也不低,整个外形已经修炼的跟人一模一样,只是背上还有那对标志性的蝠翼。 蝠王咯咯笑了笑,笑声很难听,就像锯子切木头的那种声音。 他说:“好啊!” 蝠王突然松开手,小赵发出啊的一声惊呼,从二十余米高的空中自由落体。 砰! 可能也就短短两秒钟的时间,小赵已经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我的心狠狠一颤,就看见小赵在地上痛苦的爬行了两三米,七窍里都流出血来,然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此时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虽然我和小赵没有很深的交情,但小赵毕竟是死在接送我去京城的路上,我的心里自然是非常难受。 我看了看惨死的小赵,又抬头看向树枝上的蝠王,蝠王倒挂在树枝上,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充满挑衅和蔑视的看着我。 我缓缓握紧修罗剑,眼神渐渐变得冰冷。 不等我出手,满脸是血的老谢突然冲下越野车,举起配枪,对着树枝上的蝠王连开数枪,一边开枪一边嘶吼,小赵的死深深刺激了他。 枪声在树林里飘荡,蝠王猛然展开蝠翼,如同滑翔机一样,没入浓雾里面,一下子失去了踪影。 那些子弹自然没有打中蝠王,全都打在树枝上面,树皮飞溅,留下一串串冒烟的弹孔。 我担心老谢重蹈小赵的覆辙,于是赶紧招呼老谢,让他回到越野车里面去,我一个人来对付这只蝠王。 岂料,我话音刚落,就看见一团硕大的黑影从浓雾里斜掠飞出,正是刚才消失的蝠王。 我猛然一惊,一边朝着老谢冲过去,一边大喊:“老谢,快回车里去!” 只见蝠王展开巨大的蝠翼,蝠翼展开以后,起码有三米宽,一下子就把老谢笼罩在里面。 我赶到近处的时候,蝠王抓着老谢,正准备腾空而起。 说时迟那时快,我飞身扑过去,修罗剑的剑尖刚好从蝠王的后背上划过,蝠翼上面顿时出现了一道血痕。 蝠王吃痛,凌空翻滚一圈,险些栽落在地上。 无奈之下,他只能将老谢丢弃在地上,然后忍着剧痛,振翅飞到树上,挂在了大树干上面。 鲜血顺着蝠翼,吧嗒吧嗒滴落下来。 受伤的蝠王十分愤怒,冲着我张嘴咆哮。 蝙蝠的模样本就很可怕,当它发怒的时候,尖锐的獠牙曝露出来,那张似猫非鼠的脸变得极其狰狞。 蝠王的咆哮声卷起了强劲的阴风,大树上的树叶扑簌簌落下来,原本柔软无力的树叶,突然变得像铁片一样坚硬,如同密集的箭雨,当空嗖嗖嗖激射下来。 我大吃一惊,贴地翻滚到老谢身旁,抓着他的衣领,使劲将他塞进越野车,自己也跟着钻进车里。 只听车顶上方传来叮叮当当一连串脆响,那些树叶就像是威力强劲的刀片,嚓嚓嚓的插在越野车的车身上面,尤其是越野车的车顶,更是千疮百孔,有些树叶甚至穿透了车顶。 老谢瘫软在后排座上,瞪圆了眼睛,一脸的不知所措。 我叮嘱老谢不要下车,然后我爬到后备箱,从越野车后面翻滚出去。 这时候,就听浓雾里传来扑棱扑棱的声音,就跟闷雷似的,抬头一看,就看见数百只蝙蝠挥动翅膀,从白茫茫的浓雾里飞出来,在我的头顶上方盘旋。 这些蝙蝠仿佛得到了某种指令,从半空中呼啸而下,对着我发起疯狂攻击。 我从地上爬起来,唰唰唰狂舞修罗剑。 修罗剑在空中划过一道又一道寒光,剑气纵横,每一道寒光划过,必有数只蝙蝠吱吱惨叫着栽落下来,空中爆裂起一团又一团血雾,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 但即便我如此骁勇,那些蝙蝠也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它们前仆后继,完全不畏牺牲。 蝙蝠的数量实在是太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体能消耗很大,出剑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这一慢下来,那些蝙蝠便找到了攻击我的空当。 一只蝙蝠扑到我的后背,狠狠抓了一下。 这个季节穿着本来就很单薄,蝙蝠的爪子何等锋利,我的后背顿时鲜血淋漓,皮肉都翻卷了起来。 紧接着,我的肩膀又火辣辣的一疼,一只蝙蝠落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肩膀被咬掉了一口肉。 一口,两口,三口……防洪大堤一旦缺了口,洪水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自从一次失守以后,便再也守不住了。 这些蝙蝠约莫拳头大小,一口下去不至于致命,但却会咬下一块皮肉,或者留下一个深邃的血印子。 一口不至于,那么十口呢?一百口呢? 数量如此庞大的蝙蝠群,如果一只蝙蝠咬我一口,不出一刻钟,我就会变成一副光秃秃的骷髅架子。 不过短短工夫,我已是遍体鳞伤,堂堂三清门传人,竟然被一群蝙蝠追杀的满地打滚。 我心中的怒火如同火山喷发,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把火龙符,呼地往蝙蝠群里一扔,然后挥剑凌空一划,嘴里大吼:“给我滚开!” 嗤啦一声。 扔出的十多张火龙符全部燃烧,变成十多条小火龙在空中飞舞,烧得那些蝙蝠吱吱惨叫。 空气中弥漫开浓浓的焦臭味,不断有烧焦的蝙蝠落下来,还有一些蝙蝠变成火球,在空中惨叫着到处乱窜。 一颗颗“火球”落下来,如同下了一场流星雨。 我左手捏着法诀,右手扬起修罗剑,雪亮的剑尖笔直地指向树枝上的千年蝠王。 空中飞舞的小火龙迅速聚合在一起,变成一条大火龙,朝着千年蝠王凌空飞去。 第988章千年蝠王下 呼啦啦! 大火龙穿过白茫茫的浓雾,带着炽烈的火焰,飞向千年蝠王。 千年蝠王大吃一惊,虽然它在第一时间飞离大树,但还是被大火龙烧中,半边身体都烧糊了,黑色的绒毛如雨点般纷扬落下,疼得它在空中嗷嗷怪叫。 大火龙缠绕在大树干上,围绕着树干盘旋飞舞,半晌之后,才渐渐散去。 千年蝠王恼羞成怒,蝠翼一展,如同一架轰炸机,从空中俯冲下来,速度快如闪电。 我举起修罗剑,护住脑袋,贴地翻滚想要躲避。 但是那只千年蝠王来势汹汹,我虽然竭力做出躲避动作,却还是没能成功避开,只觉后背一凉,千年蝠王利用俯冲之势将我掀翻在地上以后,尖锐的爪子趁机勾住我的后衣领,一下子将我提离了地面。 耳畔只听得呼呼风响,云里雾里,就像在游乐园乘坐云霄飞车的感觉,一眨眼就到距离地面十几二十米的高空。 不等我回过神来,千年蝠王展开双翼,竟然拎着我,用力撞向一棵大树。 生死攸关的瞬间,我整个人完全清醒过来,这要是一头撞在树干上,那我不得脑浆迸裂而亡? 千钧一发之际,我的临场反应还是相当不错,举起修罗剑,反手一削,削断了衣领,成功从千年蝠王的爪子里挣脱出来。 我此时此刻身在二十余米的高空,虽然挣脱开千年蝠王的爪子,但我整个人也随之自由落体,从半空中跌落下来。 其实在挣脱的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并没有考虑那么多,我只是一心想着,我绝对不能撞在大树干上,先想办法度过这一劫再说。 我在空中翻滚了两圈,这样的高度掉下去,其结果肯定跟小赵一样,摔成一滩烂泥。 但是,我命够硬,老天爷不让我死,我并没有直接掉落在地上,而是在半空中被几棵树枝给拦截了下来。 虽然衣服被挂的一片破烂,身上也到处都是血痕,但至少捡回了一条小命。 我趴在树枝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刚才的一瞬间,我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惊出一身冷汗。 可惜,还不等我产生劫后余生的喜悦,那只千年蝠王再次朝我俯冲下来。 我下意识的想要举起修罗剑,但是当我举起手的时候,我才发现手心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刚才凌空翻滚的时候,我手里的修罗剑已经脱手掉了下去,此时正斜斜的插在大树下面的泥地里。 我微微一怔,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眼看千年蝠王俯冲而来,我竟没有任何应对的法子。 就在这时候,树下传来砰的一声响,我听得很清楚,这是枪声。 一颗子弹精准的击中了千年蝠王的右边眼睛,一团血雾随之爆裂而起,千年蝠王发出一声惨叫,从我的身旁掠过去,歪斜着栽落下去,栽进了下方的灌木丛里。 我低头一看,就看见老谢从车窗里伸出手,对我比了个ok的手势。 刚才这一枪,是老谢放的,老谢的枪法不错,竟然在千年蝠王飞行的过程中,开枪击中了千年蝠王的眼睛。 虽然这一枪没能要了千年蝠王的命,但是失去一只眼睛,对千年蝠王来说,也是一记重创。 我缓过一口气,顾不得身上火辣辣的疼痛,抓住机会,抱着树干滑下来,拔起插在泥地里的修罗剑,只身走进灌木丛,寻找受伤的千年蝠王。 大片的灌木都被千年蝠王压倒下去,地上还留下一些斑驳的血迹,但是千年蝠王却已经不见了,应该是受伤逃走了。 我悻悻地收起修罗剑,走回越野车前面。 老谢问我情况怎么样,我说那只千年蝠王被你一枪打跑了,暂时没事了。 老谢推开车门走下来,我俩商议了一下,在大树下面挖了个坑,把小赵的尸体简单处理了。 小赵趴在一片血泊中,年轻的生命定格在这里,我们的心里都很难受。 而且小赵的死状很骇人,睁着浑圆的双眼,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老谢伸出手,说了些一路慢走之类的话,帮小赵阖上眼皮。 我们把小赵的尸体埋了,老谢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插在小赵的坟头。 处理完小赵的尸体,我们又检查了一下越野车,越野车损坏严重,确实没办法再开了。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放弃越野车,沿着山道继续步行。 山道上黑灯瞎火的,浓雾弥漫,我们拎着从客栈里拿出来的油灯,在山道上缓缓而行,两盏微弱的煤油灯光,此时却像是两盏希望之光。 走了一段路,忽听老谢在我耳边说:“墓碑……墓碑……” 我暗自奇怪,山林里面有墓碑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以老谢的阅历,不可能连墓碑都害怕吧? 我环顾四周,果然看见山道两旁有很多墓碑,新的旧的都有,一些墓碑上面爬满树藤草茎,一些墓碑表面沾满泥土,还有些墓碑破败不堪,布满裂痕,或者缺失碑角。 我小时候在鬼哭沟的乱坟岗子,见多了这样的场景,所以并没有什么感觉。小时候都不害怕,现在也更不会害怕了。 但是老谢的表现却让我非常奇怪,因为他一直在我旁边絮絮叨叨的念着“墓碑!墓碑!”,听口吻像是很害怕的感觉。 我忍不住问老谢:“墓碑有什么可怕的?” “不是!”老谢的脸色很难看:“杨道长,你看四周的那些墓碑,是不是越来越多?” 越来越多?! 老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谢咽了口唾沫,艰涩的说:“那些墓碑都是从土里……源源不断……冒出来的!” 啥玩意儿?! 墓碑从泥土里面冒出来? 墓碑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怎么会自己从泥土下面冒出来? 我心存疑惑,眼神直勾勾的看着山道旁边的灌木丛,我越看越是心惊,因为眼前的景象正如老谢所说的那样,一座座破旧不堪的墓碑,竟然自行从泥地下面冒出来,那画面就像是雨后春笋一样,眨眼的工夫,灌木丛里的墓碑就比刚才多出了一倍不止,并且还在不断增加。 第989章万蝠拜月 这些墓碑肯定不是自己冒出来的,墓碑是没有生命的,不可能自己移动。 所以,唯一的可能是,有人在施法。 “老谢,不要到处走动!”我低声叮嘱道,修罗剑缓缓滑出袖口,握在掌心。 老谢舔了舔嘴唇,紧张地摸出配枪,换上一个新的弹匣。 “杨道长,你看天上!”老谢突然战战兢兢的说。 我抬头一看,忍不住皱起眉头。 但见那白茫茫的浓雾之中,竟然缓缓升起一弯月亮。 那白茫茫的浓雾如同云海,而那弯月亮,就像是一艘银色的小船,画面有种妖异的美感。 当那弯月亮完全升到天上以后,浓雾渐渐消散,我们就看见一轮玉盘挂在树梢顶上,银色的月光把树林映照得一片凄惶。 千奇百怪的树影倒映在地上,呈现出一个个扭曲的姿态,就像是从地底下面爬出无数的魑魅魍魉。 山林里的气氛变得无比诡秘,就听扑棱扑棱翅膀扇动的声音,刚才消失的那群蝙蝠,又从树林里面飞出来。 老谢对那些蝙蝠心有余悸,不停地往我身上靠。 我摸出几张黄符塞到老谢手里,告诫他,等会儿如果有蝙蝠攻击他,就把黄符扔出去。 相比而言,对付邪物,我给他的这些黄符,比他手里的配枪更加管用。 老谢接过黄符,收起配枪,忙不迭的跟我说谢谢。 当我们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那些蝙蝠全都站在了那些墓碑上面,它们就像训练有素的士兵,一块墓碑上面,站着一只蝙蝠。 接下来,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这些蝙蝠竟然收拢蝠翼,做出磕头的姿势,整齐划一的对着天上的月亮参拜。 眼前的景象非常悚然,上万只蝙蝠居然在拜祭月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 老谢惊诧且恐惧的问我:“杨道长…这…这是什么情况?” 我皱起眉头,沉吟道:“万蝠拜月!这些蝙蝠拜祭月亮,是在吸食月亮的精华,等到它们吸食月华之后,肯定会变得更加疯狂!” 老谢打了个冷战,啊了一声道:“那…那怎么办?” 我没有说话,就听树林里传来一声尖锐的咆哮,一团巨大的黑影从树林里面飞出来,凌空盘旋一圈以后,振翅飞往月亮的方向。 “蝠王!是那只千年蝠王!”老谢失声叫喊道。 我看得清楚,那团振翅飞向月亮的黑影,确实是刚才那只逃跑的蝠王。 千年蝠王张开巨大的蝠翼,几乎“拥抱”住了整个月亮。 只见千年蝠王张开血盆大口,在空中盘旋,尽情吸食洁白的月华,模样十分陶醉。 山林里的这些生灵,大多都是依靠吸食日月精华来增强修为,所以每当烈日当空,或者明月高悬的时候,这些生灵都会跑出来,争相吸食日月精华。 我心中一惊,暗叫不好,等到这千年蝠王吸食足了月华,那它的妖力又会大增,到时候再想打败它,就会更加困难了。 一念至此,我让老谢留在原地等我,然后提着修罗剑,快步冲上去,想要阻止千年蝠王。 跑着跑着,我不由自主的放慢脚步,最后不得不停下脚步,因为前面已经没路了。 其实,我的脚下原本是有路的,但是刚刚我在奔跑的时候,脚下冒出了一座又一座墓碑,悄无声息,如同幽灵一样,很快布满了整个路面,彻底挡住了我的去路。 我低头一看,四面八方全都是墓碑。 我试图绕过这些墓碑,但是绕来绕去,最后竟然回到了原地。 我这才知道,这些墓碑是一个迷魂阵,我这样绕来绕去是不可能走出去的。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千年蝠王,千年蝠王一脸沉醉,在吸食月华以后,它的眼睛已经变成了一片血红色,浑身上下的黑色绒毛都竖了起来。 我有些急了,挥剑劈向面前最近的那块墓碑,怒吼道:“别挡我的路!” 修罗剑一出,登时将那块墓碑劈成两半,墓碑上面的那只蝙蝠飞起来攻击我。 我手腕一翻,一记醉里挑灯,将那只蝙蝠凌空挑落,猩红的蝙蝠血飞溅在墓碑上面。 滋滋滋! 蝙蝠血飞溅在墓碑上面,墓碑上面立刻起了反应,一缕鬼气从墓碑里面窜出来。 我微微一怔,不等我回过神来,鬼气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太婆,老太婆伸出鸡爪似的双手,就想掐我的脖子。 幸好我反应足够敏捷,脚下一点,向后滑移半步,跟老太婆拉开距离,同时一张驱鬼符拍在老太婆的胸口上。 砰! 驱鬼符发出爆裂声响,在老太婆的胸口上炸裂起一团红光,老太婆一声惊呼,连同那团鬼气一起在我面前消失。 妈的,我立即醒悟,这些墓碑才是真正的“杀招”,一旦蝙蝠血飞溅在墓碑上,就能激活墓碑的“主人”,也就是墓碑里的厉鬼。 没想到这只千年蝠王如此厉害,居然能够让这么多的阴魂厉鬼惟命是从。 千年蝠王的这一手确实厉害,不过,作为堂堂三清门传人,我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我可是闯过阴曹地府,闯过鬼门关的男人,怎么会被一只妖蝠困住? 我咬破舌尖,喷了一口舌尖血在修罗剑上,修罗剑顿时迸发出强大的杀气。 伴随着一声厉叱,我如同陀螺般,滴溜溜原地旋转一圈,一圈汹涌的剑气以我为中心,如同海浪般,朝着四面八方澎湃翻涌。 只听砰砰砰,几十座墓碑相继炸裂,汹涌的剑气将这些墓碑统统拦腰劈成两截,同时劈死的,还有站在墓碑上面的那些蝙蝠。 蝙蝠血飞溅在墓碑上,“激活”了墓碑里面的那些厉鬼,各种各样的厉鬼一窝蜂从墓碑下面涌出来,发出尖锐的咆哮声,仿佛有一种要把我活活撕碎的感觉。 我眯起眼睛,冷冷扫了这些厉鬼一眼,各种形态都有:没有腿,在地上爬行的老头;浑身是血,根本看不清楚五官的小孩;穿着白纱,脖子上还挂着麻绳,上吊而死的长发女人;以及生了疾病,背上全是烂疮的男人。 第990章雷击 如果换做以前,我肯定会被吓得尿裤子。 但是现在的我,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我左手插进衣兜,一把摸出数张驱鬼符,咒语念起,扬手一甩,只听噼里啪啦一连串爆响,围在我四周的那些厉鬼,全都惨叫着变成飞灰,我的面前终于露出一块空地。 我看了看飘在空中的千年蝠王,它的双眼已经变成一片血红色,蝠翼越来越丰满,就连背上的那道血口,也正在慢慢愈合。 不行,再过片刻,这千年蝠王吸食足了月华以后,只怕更不好对付了。 所以,我必须阻止它! 我掏出一张天师符,啪的拍在地上,天师符陷入地里。 然后我翻转修罗剑,剑尖朝下,直接插在天师符上面。 紧接着,双手捏起法诀,交叉在胸前,飞快念起咒语。 一股强劲的罡风平地里卷起,将好些个试图靠近我的厉鬼全都送上了天。 “三清老祖,助我神威,荡尽世间魑魅魍魉……” 我的声音不大,但却在山林里远远散开。 一字一顿,就像子弹般铿锵有力。 天师符慢慢亮了起来,上面的符咒图案泛起红色的光。 我猛地抬头看向夜空,同时拔起修罗剑,举剑指向那只千年蝠王,嘴里大叫一声:“咄!” 红色的符咒图案离开天师符,泛着极其刺目的红光,旋转着飞向空中。 天师符的红色符咒不停旋转,越转越大,越转越大,起码是原本的百倍有余,变成一张巨大无比的天师符,就像一张大网,几乎遮住了整个月亮。 “呜哇——” 千年蝠王发出一声尖锐的咆哮,天师符变成的大网,将千年蝠王紧紧笼罩在其中。 千年蝠王在空中痛苦的嘶吼翻滚,身上不断冒起黑烟,天师符就像一张电网,烧得那只千年蝠王滋滋作响。 我原本以为,凭借这张加强版的天师符,就能够搞定这只千年蝠王。 实际证明,我有些低估了这只千年蝠王。 千年蝠王发出尖锐的啸音,像是对着那些蝙蝠发号施令,那些蝙蝠齐刷刷飞到半空中,就像死士一样,对着千年蝠王冲过去。它们不顾生死,疯狂的冲击那张天师符。 那些蝙蝠一旦撞在天师符上面,立刻就被滋滋烧成焦炭。但后面的蝙蝠依然不死不休,不断有蝙蝠冲上去,也不断有被烧焦的蝙蝠掉落下来。 扑簌簌!扑簌簌! 数不清的蝙蝠从空中落下,像是下了一场蝙蝠雨。 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在那些蝙蝠不要命的冲击之下,那张天师符已然是千疮百孔,估计撑不了多久,那张天师符就会完全破碎。 我咬咬牙,必须要赶在天师符破碎之前,搞定这只千年蝠王。 我迅速摸出七张惊雷符,在地上摆出北斗七星的法阵,这个七星惊雷咒,我曾在幽灵鬼船上用过,杀伤力极强。 嚓! 我站在法阵中央,倒转修罗剑,猛地将修罗剑倒插在脚下,双手交叉在胸前,十指捏起法诀,嘴里飞快的念起引雷咒:“引天雷之威……灭万千邪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呔!” 原本明月高悬的苍穹,突然间乌云聚合,隐隐传来闷雷之声。 雷声一响,天空中的那些蝙蝠,明显变得惶恐不安。 轰! 雷声炸响。 我的衣襟飞扬起来,双目如电,一字一顿的喊道:“七——星——惊——雷——咒!” 但见苍穹之上,电光闪动,刺目的电光将月亮都给笼罩了起来。 忽听噼啪一声响,一道红色闪电如同利剑般穿透云层,自九天之上落下来。 紧接着,那道红色闪电一分为七,变成七把利剑,分别落在七张惊雷符咒上面。 刹那间,七张惊雷符同时炸响,伴随着炫目的电光,映亮了整座山头。 “呜——” 七道惊雷齐刷刷往千年蝠王的身上招呼而去,威力强大的七星惊雷咒,瞬间把那只千年蝠王轰成了齑粉。 与此同时,就连围绕在千年蝠王身旁的那些小蝙蝠,也全部在惊雷中灰飞烟灭。 雷电慢慢消失,天空中什么都没有留下,那轮明月又重新露出山尖。 再看四面八方,那些如同幽灵般冒出的墓碑,也全都消失了,原本的山路终于又显现出来。 我长吁一口气,有些疲惫的收起修罗剑。 我回头去叫老谢,却发现老谢跪在地上,对着我顶礼膜拜。 “早就听闻杨道长英名,今日一见,果真不同凡响!”老谢对着我不断的磕头行礼,我劝说了几句,才把他拉起来。 此时皓月当空,所有的魑魅魍魉通通消失,我们脚下的山路也清晰明朗起来。 往前走了没有多远,我们看见一座比较大的坟墓。 坟墓比较破旧,周围长满杂草,明显是有些年生了。 在刚才的惊雷轰击之下,坟头上面的墓碑都裂成了两半。 令人奇怪的是,坟头上面竟然冒着黑烟,莫非这座坟墓还有什么古怪? 我们寻了一圈,在坟墓后面发现了一个洞,我们在洞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不是人类的尸体,而是之前那只蜘蛛精的尸体。 那只蜘蛛精,在刚才的惊雷轰击之下,也被轰得里焦外嫩,变成了一对焦炭,往外冒着烟。 我稍稍一想,便清楚了个中缘由。 这只蜘蛛精跟那只千年蝠王,很可能是一伙的,这些墓碑其实不是千年富翁操纵的,而是蜘蛛精操纵的。 蜘蛛精在客栈里面吃了亏,但是贼心不死,逃出客栈以后,竟然联合千年富翁一起对付我。 谁知道,两个妖孽不仅没有占到便宜,反倒被我把它们一块儿灭了,这才是真正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几百上千年的修为,占个山头也能称大王了,偏偏要来惹我,真是该死! 我和老谢走了一夜的山路,天明时分终于看见了村庄。 我们走进村庄讨了碗水喝,然后出了点钱,坐着村民的拖拉机去了县城。 路上的时候,我问起开拖拉机的老农,有关于荒野客栈的事情。 但是老农一问三不知,老农抽着叶子烟说:“那老山林子经常闹鬼,很少有人敢上去,怎么可能有人在上面开客栈?我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从来不知道山林里有什么客栈啊!” 第991章全城戒备 两日之后,我们抵达京城。 京城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华夏的首都,其繁华程度自然不必多说。 之前我来京城的时候,就已经领略过京城的热闹和喧嚣。 但是这次来到京城,那些热闹和喧嚣仿佛全都藏了起来,街上几乎看不见什么行人,车辆也很少,也没有什么游客,冷冷清清的,街面十分空旷,宛如一座死城。 整座城市散发出一种萧瑟冷肃的凝重之感,给人的感觉非常压抑。 佛爷告诉我,天机降临的时间越来越近,天地间的阴气越来越重,藏匿在城市各个角落里的邪门歪道,全都趁机而出,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严重威胁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所以现在的京城,已经进入全城戒备状态。 “事态确实越来越严峻了,紫禁城也全部封锁了,禁止一切游客造访参观!”猴子从外面走进来,握着拳头,和我碰了碰拳。 兄弟之间不需要太多的客气和寒暄,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蕴含着很深的情谊。 猴子原本体型就很瘦,这段时间任务繁重,就像机器一样连轴转,看上去又瘦了一大圈,整个人皮包骨头,感觉跟营养不良似的。 佛爷将一叠资料在桌上展开,跟我们介绍说:“你们看,这是昨天刚上报回来的案子,已经积压了这么多,现在第七局的人手全部出动,每天跟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仍然忙不过来!” “不是发送了集结令吗?”我问。 佛爷说:“哪有那么快。我们的人手散落在全国各地,有的还没出发,有的还在路上,只要能赶在天机之前抵达京城,就已经不错了!” 我随手翻看了几个案子,眉头情不自禁皱成了一个井字。 第一个案子:一辆夜间公交车,午夜行至公主坟站点,公交车上空无一人,但是站点却有一个人招手。 公交车停靠过后,那人上了车。 司机发现,那人穿着一身清朝的太监服,瘦骨嶙峋,像是一个太监。 京城经常都有拍戏的人,司机也没有在意,以为是哪个扮演太监的群众演员。 一路行至终点,那个太监都没有下车。 司机停好车,回头去叫那个太监下车,却发现车厢里空空荡荡的,一个鬼影都没有。 自从太监上车以后,司机沿途没有停过车,车窗也全部关闭着,但是那个从公主坟上车的太监却不见了。 司机记得很清楚,他亲眼看着那人上了车,还亲眼看着那人投了钞票,那人怎么就不见了呢? 公交车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并且一直都在行驶中,那个太监难道还能蒸发不成? 除非……除非是遇鬼了……想到这里,公交车司机浑身发毛,赶紧去查看公交车上的监控。 监控一放出来,司机彻底被吓懵了。 监控显示,当公交车行至公主坟的时候,公交车停下,车门打开,却根本就没有那个太监的影子,公交车司机对着空气说了两句话,然后关上车门。 司机吓得六神无主,打开投币的箱子,在一大堆零钱里面,找到了一张非常醒目的冥钞。 冥钞上面,还印着那个太监的头像。 司机啊的一声大叫,丢掉冥钞,当场晕死过去。 后来这个司机发起了高烧,被送到医院,医院也查不出病因,每到午夜的时候,这个司机还会做出诡异的举动,在病房里面走来走去,夹着嗓子,跟太监说话的口吻一模一样,尖声尖气的,还做出跪拜的动作,嘴里喊着“格格吉祥”。 第二个案子:两个在京城上班的年轻男子,搞it的,工作比较辛苦,常常加班到深夜。 这天晚上,两人又加班到深夜,驾驶着车辆回家。 时至半夜,街上几乎没有行人,车辆也很少,两人的车速也比较快。 在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因为路边亮着绿灯,所以负责开车的男子也没有踩刹车,车速较快的通过红绿灯。 刚刚行驶到十字路口中间的时候,坐在副驾驶的男子突然惊叫,说前面有人。 负责开车的男子这才猛然发现,在这十字路口中央,不知从哪里凭空里冒出了几个人,他们穿着比较老旧古板的衣服,扛着一顶大红花轿,正好站在车头前面,那顶大红花轿在深夜里显得格外醒目。 开车的男子记得很清楚,刚刚通过红绿灯的时候,十字路口中央绝对没有一个人,这几个人就像是从地下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相当诡异。 但是出于本能反应,开车的男子受到惊吓,条件反射的一甩方向盘,汽车虽然避开了前面的大红花轿,但却失去控制,歪斜着撞在路旁的围栏上面。 由于车速过快,这一下撞得不轻,围栏全部被撞烂了,整个车头也翻了起来,零碎儿散落一地,引擎盖都全部冒起了白烟。 安全气囊弹出来,坐在副驾驶上的男子没了声息,不知是死是活。 负责开车的男子满脸鲜血,挣扎着打开车门,踉踉跄跄的走了两步,跪在地上。 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看见大红花轿的帘子升起来,里面有个古代模样的女人,一张脸涂抹的雪白,对着他诡秘的笑了笑。 年轻男子大叫一声,当场晕死过去。 后来,这个开车的年轻男子在医院里醒了过来,然而坐在副驾驶上的那个男子却伤重不幸离世。 有人死亡,自然是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警察来给年轻男子做询问笔录的时候,年轻男子口口声声咬定他当时是为了躲避一顶大红花轿。 但是,当警察调出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却根本没有找到男子口中的那顶大红花轿。 监控显示,一辆小车驶到十字路口的时候,非常诡异的突然甩了个圈,然后撞上旁边的围栏,最终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警察不相信司机的口供,控制了这个肇事司机,然而不出三天,肇事司机却在医院里跳楼身亡。 在跳楼之前,他咬破手指,在雪白的床单上留下血书:大红花轿来接我了! 第992章花魁 “佛爷,有什么案子需要我帮忙的?”我放下桌上的那些文件,心情很沉重,没想到一向太平盛世的京城,现在都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可见这天机对华夏的影响力有多大,大到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国运。 佛爷说:“这些都是小案子,下面的人都能处理,以你的能力,处理一个大案子吧!” “大案子?什么大案子?”我点点头。 佛爷递给我一个文件袋,我打开文件袋,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很漂亮的一个年轻女人,无论是长相还是穿着打扮都很有气质,而且不失性感风韵。 我刚拿到照片的时候,还以为是哪个女明星。 我问佛爷这个女人是什么来头,佛爷说:“这个女人叫胡小月,是京城天堂会所的头牌!” 头牌也就是花魁,在古代的青楼里面,人们往往把最漂亮的女人称为“花魁”。 花魁是青楼的台柱子,吸金能力超强,许多公子哥和富家少爷一掷千金,就是为了和花魁共度春宵。 到了现代,虽然没有了青楼,但是也有夜总会,慢摇吧等各种娱乐会所,佛爷所提到的“天堂会所”,不仅在京城很有名气,就是在全国各地,都知道它的大名。 天堂会所号称国内最高端的夜总会,它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三点:第一,天堂会所的消费相当昂贵,听说入门费都要上万,在里面一夜消费十几万,几十万都是常事,是全京城乃至全国的名流贵族聚集之地,普通老百姓,只能在门口看下闪烁的霓虹灯;第二,天堂会所里面美女云集,在这里上班的美女,全是万里挑一,颜值和身材俱佳,不输任何女明星,而且还全都是高学历,天文地理样样精通,能够服务好各种档次各种行业的贵客。也就是说,这里的美女,并不是街边那种廉价的野鸡,而是光彩照人的凤凰。相对的,这些美女的出场费也相当高,从几千,几万,到十多万不等,尤其是这里的花魁,就算你身上揣着钱,也不一定能够排上号,完全是可遇不可求。 第三,神秘,天堂会所的管理神秘,幕后老板更加神秘,能够在京城里面经营这样的门面,没人知道是怎样的大人物,所以坊间经常有传幕后老板的神秘身份,但迄今为止,依然是个谜。 我问佛爷:“这次的任务是什么?” 佛爷指着照片上的女人说:“我要你接近这个胡小月!所有开销,由局里报账!” “哇!”猴子兴奋的叫喊起来,无比羡慕的说:“佛爷,这样的好差事,你怎么不派我去?我保证完成任务,人称京城第一霸王枪……” 佛爷白了猴子一眼:“你能不能严肃一点?这是出任务,不是去玩女人!” “佛爷,这个女人有什么问题?”我问。 佛爷一脸肃色的说:“有问题,很有问题!你也知道天堂会所不是一般人去的地方,所以能去天堂会所的人,非富即贵。京城里有很多高干子弟,有钱有权,是天堂会所的熟客。以前这个胡小月并不是天堂会所的花魁,她才刚来两个月左右,就一举成为天堂会所新的花魁,无数的富家公子为她倾倒。 最近我们接到几笔棘手的案子,好几个高干子弟神秘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知道这些高干子弟的家庭背景,他们的失踪肯定是国家级的大事。 我们第七局接手以后,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这几个高干子弟的共通点,就是跟这个胡小月接触过。 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的神秘失踪,跟这个胡小月有着密切关联,这个胡小月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杨程,你所要做的就是,接近胡小月,不管用什么办法,侦查出那几个高干子弟的下落,哪怕是尸体,你也要给我找回来!” 从内心来说,我这个人不是很愿意为权贵服务,说句不好听的,这几个高干子弟也是活该,如果他们不喜欢寻花问柳,如果他们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正经事上面,那他们也不会落得现在这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悲凉下场,这样的结果都是自己做出来的,怨不得别人。 不过,作为第七局的一员,这是局里交给我的任务,我不可能拒绝,也不能够带着个人感情色彩我接下了这个任务,对佛爷说:“佛爷,这个案子我去办,但我需要一个帮手!” 说这话的时候,我瞟了猴子一眼,猴子登时欣喜若狂。 佛爷自然明白我的意思,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猴子,叮嘱猴子说:“记着,你是去办事的,不是去寻欢作乐的,这件事情要是办不好,对上面可不好交代!” “我知道!我知道!”猴子拍着胸脯,笑嘻嘻的说:“放心吧佛爷,这件事情我们一定办得妥妥当当!” 佛爷递给我一张“黑卡”,对我说:“出去消费的时候,刷这张黑卡!” 我带着猴子走出第七局,猴子勾搭着我的肩膀:“程哥,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我笑了笑:“我们又不是去玩女人,你这么高兴做什么?” 猴子巴巴的说:“嗨,从小就听闻天堂会所的大名,但却从来没有去过。这次终于能够去看看传说中的天堂,还不用自己花钱,不值得高兴吗?” 猴子带着我上了车,这小子换了一台红色的牧马人,挂着京城的牌照,风格硬派,典型的男人座驾。 我说:“你小子现在混得不错呀!” 猴子一副老成的样子:“男人嘛,就该对自己狠一点!” 牧马人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飞驰,一路往王府井开去,为了晚上去天堂会所,我俩必须先得换一套行头,好好打扮一下。 我问猴子:“有没有联系过韩梅?” 猴子摇摇头:“没有!” 我说:“你现在混得不错了,没想过回去找她吗?” 猴子苦笑了一下:“找她干啥呢,好猴不吃回头草!前不久,我听人说,她好像……结婚了……” 我哦了一声,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僵硬的说了句:“那成,祝她幸福吧!” 猴子叼上一支烟,打火机在裤子上一擦,潇洒的点燃香烟:“她幸不幸福跟我有何关系?天堂会所里的美女那么多,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第993章夺魁上 华灯初上。 原本这个时候,整座京城霓虹闪烁,车流如织,非常漂亮。 然而现在,白天都很难看见人影,更何况天黑以后。 不过,在天堂会所的门口,依然停着很多豪车,这里面的任意一辆车,都是普通老百姓穷尽一辈子都遥不可及的梦。 猴子的红色牧马人,在这里就像是廉价车。 即使现在全城戒备,也阻挡不了那些豪门公子寻欢作乐的欲望。 用猴子的话,真是一群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家伙! 天堂会所修建的富丽堂皇,从外面看,就像是一座城堡。 此时霓虹闪耀,给这座城堡更增添了一丝梦幻之感。 不过,在这冷冷清清的京城里面,天堂会所的霓虹就像是一朵孤独的烟火。 走进天堂会所,我们终于感受到一丝生机。 外面虽然冷冷清清,但会所里面依然热闹喧嚣,这里的人们跟外面的人们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第一次来到这里的人,都会有一种深深的震撼之感。 什么是天堂,这里就是天堂! 天堂会所绝不仅仅是一个空洞的名字,它真的能让每个来到这里的人,感觉到这里就是天堂。 那些顾客感觉这里就是天堂,他们就会挥金如土,尽情的享受快乐,无法自拔。 首先,这里的装潢就无比奢华,给人一种强烈的梦幻感觉。 其次,这里的美女全都是古装打扮,装着半透明的性感纱裙,带着浓浓的古风,不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是一流水准。 我和猴子走进天堂会所的一瞬间,还以为来到了天宫,而这些全都是天宫里的仙女。 猴子的眼睛简直无处安放,哈喇子都快流到地上了,兴奋的左顾右盼,一会儿说这个不错,一会儿又说那个性感。 我小声提醒猴子:“能不能矜持一点?不要搞得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惹人笑话!” “放心,我会注意形象的!”猴子刚刚说完这话,旁边走来一个美女,热情的跟我们打招呼,猴子的口水一下子就喷了出来,两只眼睛死死盯着美女的胸口,就像一头饥饿的野兽。 美女将我们引到一个卡座坐下,光是这个座位费都是好几千。 猴子也不客气,直接把美女拉着坐下,开始跟美女神侃起来。 一个服务生走过来,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来的客人,如果是第一次来的话,需要充值会费。 来这种场子玩,该装逼的时候一定要装逼。 我理了理昂贵的休闲装衣领,从衣兜里摸出那张黑卡,递到盘子里,声音平和的问服务生:“还需要充值吗?” 服务生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他很清楚,能够拥有黑卡的人,都是深藏不露的大人物。 服务生没有多说什么,接过黑卡,问我怎么安排。 我让他看着安排,服务生点点头,给我安排了一个好几万的酒水套餐,然后问我需不需要美女作陪。 我笑了笑,抽出一支古巴雪茄点上,吐了个烟圈,幽幽问道:“听闻你们这里新来了一个花魁很不错?” 服务生点点头;“是的,她叫胡小月,是我们这里新进的头牌,老板是冲胡小月来的?” 我递给服务生一支雪茄,问道:“她在哪里?有劳小哥帮我叫一下!” 服务生说:“是这样的,胡小月是不能点台的!” 我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服务生解释道:“因为追求胡小月的客人实在太多,胡小月也应付不过来这么多客人,所以,我们每晚都会举行一个‘夺魁’活动,在座的客人都可以竞价,价高者,就能获得和胡小月共度良宵的机会!” 顿了顿,服务生又说:“我相信老板定能夺魁!” 我笑了笑,扔了一千块小费在盘子里,这个服务生挺会说话的,我喜欢。 服务生走之后,我端起高脚杯,慢慢品了一口红酒,这个胡小月真不简单,居然能让京城的公子少爷为她竞价,价高者才能和她共度良宵,看样子想要接近她还挺不容易的啊,我倒是低估了这个胡小月的本事。 坐在猴子旁边的那个美女开口说话了,她的艺名叫“追月”,这里的每个女人,都有一个很仙气的艺名,听着就很上档次。 追月说:“两位老板,这里的美女多如过江之鲫,闭着眼睛挑一个也不比嫦娥(胡小月)差啊,为什么一定要追求嫦娥呢?” 原来胡小月的名字叫做嫦娥,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嫦娥可是鼎鼎大名的仙女,是无数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胡小月作为天堂会所的头牌,嫦娥这个艺名用在她的头上,也算是合情合理。 我抖了抖烟灰,笑着说:“你都说她叫嫦娥,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谁不想当一夜的吴刚呢?” 追月撇撇嘴,有些酸溜溜的说:“也不知道嫦娥施了什么魔法,把你们这些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不过,你们不觉得可笑吗,把自己当成商品,在台上任人竞拍,看着都令人恶心!” 这个追月话里话外都在针对胡小月,看得出来她对胡小月极其不满。 其实她的心情我也理解,大家都在天堂会所上班,但是胡小月的待遇跟她们比起来,简直是天上和地下。虽然她们的价钱也不低,但是胡小月一夜的竞拍价,估计她们挣一年也抵不上。 而且,自从胡小月来到这里,那些富家公子就跟着了魔一样,全都围着胡小月打转转,大把大把的金钱往胡小月身上砸去,其他女人的生意自然下滑的厉害,她们的饭碗都被胡小月给抢了,风头也被胡小月抢了,妒恨胡小月自然也是情理之中。 猴子喝斥追月道:“我大哥追求什么样的女人,关你什么事,少说话,多喝酒,你把我陪开心不就行了吗?” 在这里上班的女人都成了精,最懂得察言观色,阿谀奉承。 猴子这一番喝斥果然起了效果,追月没再多说胡小月这个话题,赶紧给我们赔了个不是,然后端起酒杯,不停的哄猴子开心。 我慢慢摇晃着高脚杯,一边喝着红酒,一边等胡小月出现在舞台上面。 第994章夺魁中 不知过了多久,会所里的宾客们突然欢呼起来。 但见数道炫丽的灯光照在舞台上面,一个身段婀娜,穿着淡蓝色纱衣的女人,缓缓走到舞台中央。 舞台四周喷出大量白烟,把氛围营造的非常好,让这个女人看上去,就像是从天宫里走出的仙女。 看见那些宾客忘情欢呼的激动模样,毫无疑问,这个站在舞台上的女人,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胡小月。 只听追月酸溜溜的低声骂道:“这些男人就跟神经病似的!” 不过追月这话没有骂错,舞台边上的那些男人,确实跟神经病似的,就像一群疯狂的追星族,如果不是有保安阻拦着,估计他们已经冲上台,将胡小月生吞活剥了。 实话讲,这个胡小月确实是个美艳动人的女人,她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妩媚的气息,能够轻松撩动起男人心里的那根神经。 胡小月如同明星般站在台上,很有礼貌的欠身行礼,那温柔的姿态足以令人融化。 很难想象,这个妖娆娇媚的女人,居然跟一系列高干子弟的失踪案有关。 很快,“夺魁游戏”开始了,为了和胡小月这样的极品女人共度春宵,台下的这些男人视金钱为粪土,一掷千金,都在炫耀“我才是最有钱”的那一个。 能够来天堂会所寻欢作乐的男人,不是权贵就是土豪,一个个都是腰缠万贯,财大气粗,谁也不服谁。 而胡小月的身价也一路狂飙,从十万的低价,瞬间涨到二十万,三十万,五十万。并且依然还在攀登。 竞价的声音此起彼伏,将会所里的气氛推向高潮。 在这里,能够看见人性最丑陋最疯狂的一面,这些西装革履,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男人,此时全都变成了一只只野兽。 不知道他们在面对自己家人的时候,会不会有那么一丝愧疚,自己居然把大笔的金钱花费在一个青楼女子身上。 竞拍价已经高达七八十万,价格越来越高,参与竞拍的也越来越少,不少人都被淘汰出局,没有相当殷实的家底,都不敢再报价了。 虽然坐在这里的都是有钱人,但是花费近百万,跟一个女人睡一晚上,实在是太奢侈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里美女如云,七八十万能找三四十个美女陪伴了,又何必花费在一个女人身上。 “一百万!” 一个并不响亮的声音从墙角里传来。 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一百万”三个字却像是一颗重磅炸弹,一下子炸得四座皆惊。 就连舞台上的灯光也齐刷刷照向墙角,映照出那个报价人的模样。 那个报价人的模样很年轻,长得白嫩白嫩的,像个在校大学生,穿着也很随意,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很有钱的样子。 他的身旁围坐着三五个跟他相同年纪的人,当这个“大学生”报价一百万的时候,这几个小子都在为他加油呐喊。 四周的宾客议论纷纷,向这群屁大的小孩投来怀疑的目光。 “这几个小子是谁呀?小小年纪这么有钱?” “该不会是存心来捣乱的吧?” “他们能拿出一百万,我才不信呢!” 这句话可能被那个大学生听见了,大学生转过头,对着说这话的中年男子,冷冷说道:“我再出一百万,买你狗命!” 中年男子顿时变了脸色,刚想发作,旁边的服务生赶紧走过去,贴着中年男子耳语了几句,中年男子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但他什么也没说,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吞下了这口闷气,然后略显狼狈的离开了天堂会所。 如此一来,周围的宾客更加惊奇,都在猜测这个“大学生”究竟是什么来头。 猴子嗤之以鼻道:“这几个小子狂得很嘛,一群拿着爹妈钱挥霍的富二代!” 追月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对猴子说道:“老板,小点声,这群人我们惹不起的,他们可不是什么富二代,而是一群大院里的高干子弟。那个报价一百万的年轻人,江湖人称‘小王爷’,他爹据说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将军!” 猴子露出鄙夷的表情:“将军的儿子居然是这副德行,真是让人失望!” 主持人的声音显得非常激动:“一百万!我们的小王爷今晚出价一百万,有没有人加价?还有没有人加价?” 主持人环顾四周,刚才那些狂热的宾客,此时全都鸦雀无声。第一,一百万的价码,实在是太高了,这个价码足够搭上真正的女明星了;第二,很多人已经知晓了“小王爷”的身份,即使有钱竞争,但碍于小王爷背后的势力,也不敢吱声了,现在要是继续加价的话,摆明就是跟小王爷过不去,一般人还没有这个胆子开罪他。 小王爷气定神闲的坐在那里,很老练的点上一支雪茄,然后喷出烟雾,嚣张的四下打量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 在他看来,今晚他已经挣足了面子,不仅显示他有钱,还显示了他的势力,这里那么多权贵,都没人敢招惹他,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小王爷身旁的那几个狐朋狗友,已经站起来开香槟庆祝了。 从内心深处讲,我真希望胡小月能够跟着这个小王爷走,也许明早起来,就能听到小王爷神秘失踪的消息。 像小王爷这样的纨绔子弟,活在世上真的是害人害己。 但是出于我的职责,我又不得不出手救他,我是来调查胡小月的,所以今晚,我必须抢下胡小月,谁也带不走。 “一百万第一次!一百万第二次!一百万第三……” 主持人手里的那个铜锣正准备敲下去的时候,我晃荡了一下高脚杯,冲猴子使了个眼色。 猴子一下子高举右手,张口喊道:“两百万!” 两百万?! 比小王爷开出的一百万,直接翻了一倍。 为了跟一个女人过夜,居然花费两百万巨资,这绝对是疯了! 猴子话音刚落,整个会所一片哗然,所有人都向我们投来惊诧的目光,就连主持人都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我和猴子一下子成为了整个会所的焦点。 第995章夺魁下 “这两人是什么来头?好像之前从未见过吧?” “哪里来的神秘土豪,不懂规矩吗,这是京城,他们居然敢如此放肆?” “这两人的胆子太肥了,竟敢公然跟小王爷叫板,今晚有好戏看啦!” “那个小王爷是个大恶人,惹到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看这两个土帽今晚没命活着离开这里了!” “说什么呢,我挺欣赏他们的,大家对那个小王爷都是敢怒不敢言,这两个人不怕挑战权贵,我支持他们!” “支持什么?支持两个花圈吗?” 各种流言蜚语传入我们的耳朵,猴子一脸的不以为意,旁边的追月早已吓得浑身发抖,都不敢再陪伺猴子了,赶紧开溜,跟我们划清界限。 我没有说话,依然轻轻摇晃着高脚杯,气质扮演的非常深沉,让人捉摸不透。 其实,我现在是赶鸭子上架,只能装逼到底了。 我的心里也是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我和猴子真的太有“默契”了,按照我的想法,小王爷出价一百万,我出价一百一十万也就行了,没想到猴子这厮,竟然完全不懂我的心思,张口就是两百万,一点也不给小王爷面子,这记无形的巴掌,打得小王爷的脸啪啪作响,连我都感觉疼。 佛爷虽然说过,黑卡里的资金随便我们怎么使用,但是猴子也真是不把钱当钱看呀。 这一声两百万,不仅震住了主持人,震住了宾客,也震住了小王爷。 小王爷咬着雪茄,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估计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在这个场子里面,居然有人敢跟他公然叫板,而且还用这么大的手笔来砸死他。 半晌,主持人终于回过神来,小心翼翼的追问了一句:“这位先生,你确定是两百万?” 猴子砰的打开一瓶香槟,一副庆祝胜利的样子,咧嘴笑道:“确定啊!不就两百万嘛,小意思!” 猴子的这句话非常“狂妄”,一下子捅了马蜂窝,那些宾客看我们的眼神,从惊诧变为仰慕,但是小王爷看我们的眼神,却饱满杀意。 小王爷的眼神冰冷如刀,身旁的那几个小子已经按耐不住火气,抄起桌上的酒瓶,骂骂咧咧朝我和猴子走过来。 “他妈的,哪里来的两个土包子,不认识小王爷吗?” “居然敢跟小王爷作对,弄死他们!” “小王爷一句话,就能让你们在京城消失!” 那几个小子仗着小王爷给他们撑腰,充当小王爷的打手,杀气腾腾的走向我们。 我和猴子从来不怕干架,哪怕今晚的对手是小王爷,那又怎样呢? 猴子说:“喂,你们这些小朋友,真是不讲道理,这不是公平竞拍吗?” 虽然在座的人都知道小王爷这群人不讲道理,但是包括会所经理在内的人,都不敢出来阻止。 我微微叹了口气,我这是救了小王爷的命,但是他却一心跟我抢女人,真是头疼! 小王爷将雪茄摁灭在烟灰缸里,冰冷冷的发号施令:“别把他们弄死了,手脚打断扔出去就行了!” 小王爷这句话说的轻描淡写,在他看来,打断别人的双手双脚,好像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看来之前他可没少干这种恶事。 一想到这里,我的火气腾地窜起来。 不等一个小子走到面前,我抄起桌上的烟灰缸,闪电般出手,直接砸得那小子头破血流,惨叫一声,晕死在地上。 四周的宾客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们对小王爷这群人敢怒不敢言,现在我和猴子敢出头教训小王爷他们,正是顺了“民心”,所以那些人都为我们加油助威。 猴子跳到桌子上,举着香槟乱喷,喷的后面两人睁不开眼睛。 等到香槟喷完,猴子倒拎着香槟瓶子,跳到那两人面前,就像打地鼠一样,在他们的脑袋上各自敲了一下,砰砰两声,两人应声倒地。 剩下的两个小子吓坏了,知道碰上了硬茬子,转身想要开溜。 “想跑?再陪爷玩玩!”猴子伸手抓住其中一人的后衣领。 没想到那个小子十分凶狠,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一把弹簧刀,回手刺向猴子的胸口。 众人爆发出一声惊呼,幸好猴子反应够快,迅速退后半步,弹簧刀贴着他的胸口划过,没有伤着他,但是把他的衣服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猴子一下子就火了,这几个小子也太狂妄了,不知天高地厚,出手就要杀人。 猴子原本只是想简单的教训教训他们,但现在脸上却布满了杀气。 虽然这几个小子死有余辜,但他们毕竟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也不想闹出人命,以免节外生枝,所以当猴子出拳的时候,我迅速冲上去,挡住了猴子的拳头。 我冲猴子摇了摇头:“不要搞出人命!” 猴子气岔岔的点点头:“我知道!” 那个耍刀的小子以为我们怕了他,居然叫嚣着冲回来,弹簧刀挥舞得虎虎生风。 这一次,我没有跟他客气。 虽然没有伤及他的生命,但是我可以让他断手断脚。 等他冲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侧身一闪,双手交扣,扣住了那小子握刀的手腕,然后顺势一绞,就听咔嚓一声,那小子的右手手腕瞬间骨折。 我松开手,那小子捂着断手,疼得在地上哭爹喊娘,完全没有了刚才的“英姿”。 我冷冷瞟了一眼最后的一个小子,问他:“你还想来试试吗?” 那小子摇了摇头,满脸惊恐之色。 猴子吼了句:“滚!” 那小子浑身一颤,就像被吓破了胆似的,忙不迭转身就跑,由于太过恐慌,跑了没有多远,还重重的摔了个跟头。 小王爷看见自己的打手全部被放翻,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他一边往外走一边不忘跟我们撂下狠话:“你两个混蛋有种,你们等着,三天之内,我让你们在京城里消失!” 咣当! 在小王爷仓皇退出天堂会所的同时,主持人敲响了铜锣,激动的大喊:“恭喜两百万成功夺魁!” 第996章人皮衣橱 京郊。 一座独栋大别墅里面。 房间里春意阑珊,热情似火,这是所有男人都梦想的堂。 这是胡月居住的大别墅,一晚那么多钱的进账,让她在短短时间内,就拥有了这样的豪华大别墅。 我现在所在的这间大卧室,足以当很多家庭一套房子的面积。 卧室里面亮着暗红色的灯光,将卧室的氛围衬托的暧昧而又浪漫。 胡月将我按压在床上,那果冻般性感诱饶嘴唇,近在咫尺。 “你真是个迷饶妖精!”我。 胡月笑了笑,对着我吹气如兰:“你也非常迷人,我在堂会所那么久,从来没对任何一个男人动过心,你是第一个!” “因为我出了两百万吗?”我笑着问。 “不不不!”胡月莞尔一笑,手指在我的胸膛上轻轻划拉着,用充满魅惑的口吻:“你是第一个敢于挑战王爷的人!我不喜欢那群子,如果今夜我落在他们手里,非得被他们玩死不可!谢谢你替我解了围!” 我一把捉住胡月的手:“你怎么知道,落在我的手里,不会被我玩死呢?” 胡月妖媚的笑了一下,咬着我的耳根,用一种怪异的口吻轻声:“因为……从来只有我玩死男人……不可能有男人玩死我……” 我表面虽然挂着笑容,但心中一直在提防着胡月,所以当胡月出这话的时候,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一丝不祥的预感,我几乎是下意识的,一把推开胡月。 也正是因为这个下意识的举动,我救了自己一命。 在推开胡月的一刹那,我只觉脸颊一凉,紧接着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我翻滚到床边,伸手一摸脸颊,脸上一道血口子,半边脸颊都被鲜血染红了。 我倒吸一口气,抬头看向胡月。 只见胡月穿着性感的睡衣,露出雪白的大长腿,以一个妩媚的姿态坐在床边,冲着我阴冷的笑着。 她的长发披散下来,遮挡住了半边脸颊。 而她的嘴里,隐隐闪烁着一点寒光,舌头翻卷,竟然露出半截刀片。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心中暗道好险,这个胡月,哪是什么宫仙女,纯粹就是一条美女蛇啊,刚才幸好我的反应足够敏捷,要不然她嘴里的半截刀片,已经划破了我的脖子。 我摸了摸脖子,感觉脖子上隐隐约约泛起一丝凉意。 “你做什么?!”我冷眼看着胡月。 胡月吐出刀片,对我暧昧的笑了笑:“我这个饶占有欲很强,对于我喜欢的男人,我都要把他们留下,永远陪在我的身边!” “看来之前失踪的那几个高干子弟,也是被你留下来了吗?” 谈话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我也没必要和胡月藏着掖着了。 但是现在的情况,跟我之前的设想还是有些偏差,我没想到胡月的警惕性这么高,而且伪装能力也很强,她竟然早就识破了我的身份。 胡月冷笑道:“你果然是来调查我的!呵呵,我就知道,普通人怎么能够豪掷两百万?又怎么敢跟王爷硬刚?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第七局的人吧!” 我没有正面回答胡月的问题,但是心中还是暗暗惊叹了一下,这个胡月果真是个厉害角色。 胡月嘻嘻笑了笑:“之前你们第七局也派洒查过我,不过……他们现在还在我的衣橱里呢,你要不要看看他们?” 完这话,胡月下了床,走到一个大衣橱前面, 打开衣橱门。 只见衣橱里面,挂着好几张半透明的皮,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张张人皮。 更恐怖的是,那几张人皮竟被胡月做成了衣服造型,挂在衣橱里面。 胡月笑呵呵的:“我这人没有太大的爱好,就喜欢缝缝补补,怎么样,这几件衣服好看吧?” 我在心里狠狠打了个冷颤,这个胡月太可怕了,外表虽然靓丽,但却是个蛇蝎女人。 胡月撩起大长腿,用一个性感的姿势关上衣橱门,然后伸手解开睡衣。 我微微一怔,以为她想使用美人计,谁知道她解开睡衣以后,里面竟然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腰间缠着一条长鞭,长鞭上布满密密麻麻的钢刺。 胡月轻轻一抖,长鞭哗哗作响,就像一条带刺的毒蛇,缓缓扭动。 突然,胡月眼神一冷,伴随着一声厉叱,胡月伸脚在床边一踩,整个人凌空飞起来,如轻燕般向我掠来,手中长鞭挥出,带着破风的尖锐声响,唰! 长鞭上面全是钢刺,我不敢硬接,只能侧身翻下床躲避,长鞭贴着我的头皮掠过,抽打在不远处的一张矮几上面,但听砰的一声爆响,那张玻璃矮几瞬间碎裂成渣。 别看胡月一副身娇体柔易推倒的样子,实际上她的力气很大,这条长鞭被她挥舞得虎虎生风,就像灵蛇一样舞动。 一击不中,第二波攻势又紧随其后,直接对我兜头抽打下来。 这一次,虽然我尽力躲避,但后背还是被长鞭的鞭梢刷中,我只觉后背一疼,就像被火烧一样,一下子被扒下了一块皮。后背鲜血淋漓,布满细细密密的血口子,全是长鞭上钢刺留下的杰作。 我回头一看,那张床都已经被长鞭抽得稀巴烂。 我下意识想要从袖口里抽出修罗剑,却蓦然想起,为了不引起胡月的怀疑,我并没有随身携带修罗剑,修罗剑还在外面车上。 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猴子在牧马人车上等我,我下车之前就跟猴子约好,十分钟之后,猴子从外面进来,和我里应外合,一起擒住胡月。 妈的,现在还有两分钟,按照约定,猴子得两分钟以后才会进来。 可是我此时两手空空,没有修罗剑,甚至连符咒都没有,我拿什么跟胡月斗?胡月明显是经过严厉训练的杀手,光凭拳脚工夫我都不是她的对手,更何况她手里握着一根要命的长鞭。 第997章覆灭 “躲!我看你往哪里躲!” 胡小月杀气凌人,手中长鞭凌空飞舞,整间卧室很快就变得一片狼藉。 那些高档的家具摆设,在长鞭的扫荡下,粉碎了一地,但是胡小月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一点都没有心疼的样子。 一轮疾风骤雨,我气喘如牛,满头满脸大汗淋漓。 我没好气的骂道:“你他娘的这么喜欢搞破坏,怎么不去搞拆迁啊?” 胡小月恶狠狠的说:“等我抽烂你的嘴巴,看你还是不是这么多话!” 胡小月手腕一扬,长鞭破空而至,抽向我的嘴巴。 这一下若是被抽中,估计我的嘴巴都得废了,其结果就是满地找牙。 千钧一发之际,我用脚尖挑起地上的一个矮凳,双手抱住矮凳,挡在面门前面。 几乎在同一时刻,就听噼啪一声响,长鞭狠狠抽打在矮凳上面,直接把矮凳抽散了架,我也被震得向后飞出去,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庆幸没有受伤。 胡小月提着长鞭,凌空翻身,从床上掠下,几个起落扑到我面前。 长鞭迎面激射而来,我在间不容发之际侧头一闪,长鞭贴着我的脸颊飞过,身后传来哗啦一声爆响,原来是卧室的落地窗被长鞭击碎了。 我扯下外衣,随手卷起几块碎裂的玻璃片,朝着胡小月回身掷去,然后头也不回,直接从落地窗翻了出去。 胡小月的鞭法炉火纯青,啪啪两鞭,飞在空中的玻璃片相继爆裂,胡小月轻轻一抖长鞭,紧跟着追出卧室。 胡小月的卧房在别墅二楼,我从落地窗翻出去以后,撒丫子在别墅一楼的房顶上飞奔。 胡小月对我穷追不舍,光着雪白的脚丫子,也跟着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挥舞长鞭。 砰!砰!砰! 胡小月手里的长鞭就像跗骨之蛆,一直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几个起落,把房顶都砸出了好几个窟窿,碎石和瓦砾漫天飞舞。 我站立不稳,身体失去平衡,惨叫着从房顶上栽落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在我掉下去的同时,一辆越野车开到楼下,不偏不移,我从天而降,正好摔落在越野车的车顶上面,变成了一张人肉饼子。 哎哟哟,我的老腰吖! 我捂着腰眼大声叫喊,猴子从下面车窗探出脑袋:“程哥,我来得及时吗?” “及时,相当及时……”一句话还没说完,胡小月挥舞着长鞭从天而降。 我使劲往边上一滚,就听哗啦一声响,长鞭抽打在越野车的车顶上,密密麻麻的钢刺直接剐蹭了老大一块车皮,还在车顶上开了好几个窟窿。 这可是猴子刚买不久的新车呀,猴子一下子就着恼了,脑袋挂在车窗外面,指着胡小月大骂:“啊,我的新车,你个臭三八……” 猴子一句话还没骂完,胡小月一记长鞭甩在车窗上面,就听哗啦一声响,车窗也被打碎了。 猴子从车里跳下来,气得七窍冒烟,随手就将修罗剑丢给我:“程哥,你的剑!” 我趴在车顶边缘,刚刚接住修罗剑,脑袋顶上传来劲风声响,长鞭已经凌空而至。 我来不及躲闪,这一鞭落下来,铁定让我脑袋开花。 生死一瞬,我拼着同归于尽的想法,猛然刺出一剑,这一剑没有任何保留,直接奔着胡小月的胸口而去。 如果胡小月不收手,长鞭击爆我的脑袋,修罗剑也在同时穿透她的胸口。 但是,我赌胡小月一定会收招。 果不其然,胡小月变了变脸色,凌空一翻身,避开修罗剑,从我头顶上方掠过,落在地上。 不等胡小月站稳脚跟,牧马人突然发出沉闷的轰鸣声,一尾黑烟从车屁股后面喷出来,牧马人猛然启动,一个“神龙摆尾”,直接将胡小月扫倒在地上。 砰的一声,胡小月猝不及防,被车尾扫飞五米多远,直接趴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胡小月抬起脑袋,面露痛苦之色,两道刺目的车灯光径直照在胡小月脸上,亮瞎了胡小月的双眼,胡小月的眼前顿时一片晕眩。 猴子猛地一踩油门,由于惯性作用,我都从车顶上滚落下来。 当我抬起脑袋的时候,发现牧马人已经停了下来。 胡小月被卷入车轮下面,趴在一片血泊之中,露出半截雪白的小腿,还在僵硬的抽搐着。 猴子从车上跳下来,趴在地上,看了看,回头问我:“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残忍?” 我看了一眼胡小月,身体扭曲,七窍里流出血来,一双眼睛睁得圆滚滚的,一脸的不甘心。 可惜了一朵娇花,最后竟然以这般悲惨的方式香消玉殒。 “不残忍,她不是人,是魔鬼!除掉一个魔鬼,何谈残忍?” 我想起衣橱里的那几件人皮尸衣,心中对胡小月再也没有半点悲悯。 任务结束,我和猴子回到第七局。 之前失踪人员的尸体最终也没有找到,经过检测,证实衣橱里的那几件人皮尸衣,确实来自那几个失踪的高干子弟。 对于这些人的死,我并不同情,他们的死都是自找的,贪图美色,放纵欲望,其中有两人早都已经成家立业。 胡小月的神秘身份也浮出水面,她果然不是普通人,而是幽冥猪门的门主。 天机即将来临,帝皇即将苏醒,趁着人心惶惶之际,胡小月潜伏在京城,伺机行凶作恶,一方面满足自己的变态杀人癖好,一方面转移第七局的视线,拖住第七局的人手,给帝魂的苏醒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 随着胡小月的死亡,幽冥门这个潜伏在华夏大地的毒瘤,终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十二门主全部身亡,旗下的门徒也作鸟兽状,短时间内成不了气候。 幽冥门,终于走向覆灭。 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好消息,接下来,我们总算能够集中全部力量来对付帝魂。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伴随着日升月落,看着那一页页撕掉的日历,最后的决战终究悄然而至。 传说中的天机,来了! 第998章大决战 天空阴霾的没有一丝光亮。 苍穹之上聚集的不是乌云,而是大团大团浓厚的阴气。 阴气挡住了太阳,挡住了光亮,挡住了人世间的所有光华。 这幅场景,恐怖的如同世界末日。 整个京城的街道上,不见一个人影,没有一丝生机,到处都是空空荡荡的,宛如鬼城。 其实,不仅是京城,此时此刻,华夏大地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寸土地,都被阴气笼罩着。 平日里,那些见不得光的邪物,却在今日倾巢出动,大行其道。 如果,这个天机我们扛不过去,天下就该大乱了! 从古至今,华夏大地历经风风雨雨,承受了数不清的灾难,我们能够度过每一次灾难,不是因为运气,而是因为在每一次灾难来临的时候,总有一群勇敢的“逆行者”,是他们用自己鲜活的生命,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命运。 今时今日,我,便是这群逆行者的其中之一。 紫禁城,王权的象征,也是整个华夏民族的象征,这里封印着帝魂。 倘若帝魂趁着天机苏醒,那整个民族就会从这里开始坍塌。 所以,紫禁城是第一战场。 我们必须守住紫禁城,不让帝魂出世。 近千名奇人异士聚集在紫禁城门口,他们都是从四面八方赶到这里的,全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今日过后,华夏民族是太平还是崩塌,希望全都压在这一千人的身上。 这是一千个勇士,也是一千个死士,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很清楚,今日一旦踏进紫禁城,很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也许,没有人会记得他们的名字;也许,他们的事迹会被吞噬在历史的长河里。 但是,他们依然昂首挺胸,义无反顾。 这些勇士的背后,也有自己的亲人朋友,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是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子为人女。但是,没有大爱,何谈小爱,没有大家,何谈小家。 这一千人聚集在紫禁城前面的广场上,一个个面容冷峻,站的笔直,如同一千根石头柱子,鸦雀无声,气氛冷肃到了极点。 不知道是不是阴气太重的缘故,原本炎炎夏季,此时竟然飘起了鹅毛飞雪。 那雪下得很大,不过顷刻工夫,庄严恢弘的紫禁城便已银装素裹,天上地下,一片白色苍茫。 雪花飘落在我的发梢,飘落在我的肩头,飘落在生与死的缝隙里面。 不知站了多久,就听佛爷用高亢洪亮的声音说道:“英雄无悔,各安天命!” “英雄无悔,各安天命!” 这不是一句响亮的口号,而是一种使命,一种信仰。 厚重的城门缓缓开启,仿似地狱之门缓缓开启。 这一千名勇士无所畏惧,如同一波澎湃的潮水,汇聚在一起,涌入城门。 进入城门以后,这波潮水又迅速一分为三,分别冲向紫禁城的各个角落。 我夹杂在人群里面,紧紧握着修罗剑,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着,沸腾着。即使天空飘着鹅毛大雪,我的身体却像是一颗滚烫而炽热的火球。 只有置身其中,才能深深感受到那种置生死与度外的豪迈,我体内的热血,从未像现在一样,燃烧的如此疯狂。 天机来了! 大决战,也来了! 喊杀声震天动地,原本死寂的紫禁城,一下子变成全京城乃至全天下,最最热闹的地方。 囚禁在紫禁城里的那些魑魅魍魉,妖魔鬼怪,也全都从地底下面跑了出来。 从古到今,偌大的紫禁城里,埋葬着数不清的冤魂。 而所有的冤魂,都在今日倾巢而出,他们试图阻止我们,保护帝魂能够顺利苏醒。 刹那间,兵戈铁马,天昏地暗,紫禁城内,鬼影幢幢,数不清的厉鬼从四面八方冲上来,仿佛要将我们这一千个勇士全部吞噬。 不过,我们这一千个勇士,都是从全国各地调来的超级精英,既然敢深入虎穴,那必定本事超群。 我的左右两侧,是两个年轻人,一个白衣少年,一个青衫少女,年纪轻轻便能得到第七局的召集,可见他们都是天赋异禀的翘楚。 但见那个白衣少年撑开一把阴阳伞,那伞像是纸糊的,一半是黑色,一半是白色,伞盖上面正好是一个太极阴阳图案。 白衣少年哗地撑开伞,一拨一拉,姿势潇洒帅气,一下子就将面前的两个厉鬼卷入阴阳伞中。 我暗暗赞叹:“好俊的身手!” 再看那个青衫少女,竟是一个机关术高手,她的袖口里面左右各自藏着一个机关匣。她举起双手,长发飞扬起来,只听叮叮当当一阵响,一颗颗宛如子弹般大小的灭魂钉,便如暴雨梨花,没入前方的鬼群里面。 在青衫少女猛烈的“扫射”下,十多个厉鬼瞬间变成飞灰。 青衫少女的这一手功夫,就连白衣少年都忍不住出声称赞。 看见两个年轻后生优异的表现,我自然也不敢示弱,,火龙符在修罗剑上一抹,一条火龙登时盘绕在修罗剑上。 我右手举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往前一指,眉目如电,口中大喊:“咄!” 火龙盘旋飞出,一下子冲入鬼群里面,烧得那些厉鬼哇哇乱叫。 白衣少年和青衫少女同时扭头看向我,他们的眼神中都充满了一种崇拜。 白衣少年开口说道:“天下间,能把符之术施展的如此炉火纯青,怕是只有三清符咒门的高手才能做到!” 我听到白衣少年提到“三清符咒门”,心中泛起深深的自豪感。 看来我们三清符咒门在江湖上还是很有名号的,连这样的年轻后生都知道三清符咒门。 青衫少女接过话茬道:“听说三清符咒门近年来出了一个百年难遇的天才,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便是杨程杨道长吧?” 看这两个年轻后生,想必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是高傲冷酷之人,没想到他们却对我如此推崇。 一股自豪骄傲之感油然而生,我纵身大笑着冲了上去:“没错,我就是杨程!杨程就是我!” 第999章帝魂 杀!杀!!杀!!! 无数的厉鬼在我们面前灰飞烟灭,也不断有同伴倒下去。 这些勇士,倒在了紫禁城冰冷的雪地里。 但是,血会冷,他们的信仰和精神却永远都不会冷。 一个勇士倒下去,还会有十个勇士,百个勇士站起来,为了国家和民族,继续往前冲。 我们没有停下过脚步,我们也没有时间去悲伤,每跨过一个同伴的尸体,我们就会燃烧起更高的战斗欲望。 战火,从紫禁城大门,一直燃烧到“太和殿”。 太和殿,是紫禁城的中心,是古代帝王每日上朝的地方,而传说中的帝魂,就被封印在太和殿里面。 以前的太和殿,恢弘庄严,金碧辉煌,是整个华夏最至尊无上的地方。 然而此时的太和殿,却是一片天昏地暗,黯淡无光,浓郁的阴气源源不断地从太和殿里涌出来,就像火山爆发,阴气盘旋着冲上九天云霄,宛如一条黑色的巨龙,盘踞在太和殿上空,龙爪踩着太和殿,用君临天下的气势,俯瞰整座紫禁城,俯瞰整个天下。 经过浴血拼杀,最后能够抵达太和殿的勇士,较比出发之前,减少了一半有余。 可见,这场战斗有多么的残酷。 而抵达太和殿的五百勇士,并不是最后的幸运儿,他们还将面对更大的挑战,还将迎战更强大的敌人。 只见一队禁卫军从太和殿里冲出来,这些禁卫军身穿护甲,左手持盾,右手持刀,动作整齐划一,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精英部队。 这些禁卫军,古代时候是帝王身边的贴身侍卫,生前全是高手中的高手,即使是死后,也是厉鬼中的厉鬼。所以,这队禁卫军的战斗力绝对不可小觎。 我沉声叮嘱道:“做好战斗准备!” 白衣少年和青衫少女面色冷酷,用力点了点头。 “杨道长,我叫白枫!”白衣少年突然说。 青衫少女也跟着说:“我叫如烟!” “白枫,如烟,都是好名字!祝好运,活下来!”我说。 因为我知道,待会儿能不能活下来,我们只能各凭本事。 那些凶猛的禁卫军,沿着白玉阶梯冲下来。 我们自然也不甘示弱,发一声喊,迎了上去。 太和殿前面的广场,登时变成了人鬼厮杀的修罗场。 五百余个华夏勇士,跟数百个禁卫军厉鬼,在这里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生死搏杀。 我往前疾冲数米,便跟一个禁卫军士兵交上了手。 那个禁卫军士兵非常凶猛,我一剑刺出去,士兵突然收起盾牌,护住自己的鬼体,就地一滚,我登时刺了个空,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闪现在我的背后,抡起弯刀,凶狠的劈向我的后脑勺。 幸好我的战斗经验也颇为丰富,在间不容发之际,拼命向前扑倒在雪地里,虽然狼狈,但好歹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刀,只是衣服的后背被弯刀划破了。 我在雪地里滚了一圈,翻身爬起来的时候,将一张闪电符埋在雪地里。 那个士兵不知是计,依然怒吼着冲上前来。 当他踩在闪电符上面的时候,我大喊一声“呔!”,一道冰蓝色的电流自雪地里窜出来,犹如一条锁链,瞬间缠住了那个士兵的身体。 滋滋滋!滋滋滋! 电流交织成一张电网,将那个士兵笼罩在网里。 短短几秒钟工夫,那个士兵便在电网里面灰飞烟灭,砰的爆裂成一团飞灰。 我抹了把冷汗,环头四顾,众人激战正酣,有鲜血飞溅在我的脸上,我的眼前如同放电影般,闪过一幅幅画面:我看见白衣少年白枫倒在雪地里,一个禁卫军士兵抡刀向他砍去,他撑开阴阳伞,用伞盖架住了弯刀,然后他在雪地上腾跃而起,阴阳伞凌空横扫而过,卷起漫天飞雪,连同那个禁卫军士兵,一起卷入阴阳伞中。 白枫落下地来,单膝跪在地上,气喘吁吁,一缕鲜血吧嗒吧嗒滴落在地上,他那一袭白衣,也渐渐染上了血色。 我看见如烟,虽为一介女流,但是巾帼不让须眉,她的头发凌乱了,青衫碎裂了,依然在跟那些禁卫军士兵厮杀。 一个禁卫军士兵挥刀向她砍去,她突然双膝跪地,娇躯后仰,贴着雪地从弯刀下面滑过去,瞬间滑至士兵面前。 然后,如烟举起机关匣,顶住士兵的腹部,怒吼着扣动扳机。 “呀呀呀――” 伴随着如烟的厉叱声,数枚灭魂钉没入那个禁卫军士兵的鬼体,将那个厉鬼生生撕裂成灰。 当然,其他人也许没有白枫和如烟这样的好运。 我看见一个年轻道士,被禁卫军的弯刀劈飞了脑袋,人头落地,殷红的鲜血溅落在雪地上,就像绽放开的一朵朵血花。然而,他强壮的身躯却没有倒下,犹如柱子般钉在地上,巍然不倒,如同泰山一样伟岸。 我还看见一个老叟,耗尽了所有力气,已到了强弩之末。 但是,即使是生命的最后关头,他也无所畏惧的扑向了一个禁卫军士兵,然后引爆了身上专门用来对付厉鬼的炸药,伴随着轰隆一声巨响,老叟跟那个禁卫军士兵一起灰飞烟灭。 终于,经过一个多时辰的激战,在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伤亡以后,那些禁卫军士兵被尽数消灭。 冰冷冷的雪地里面,到处都是斑驳的血迹,以及支离破碎的尸体。 悲壮的场景,令在场不少人痛哭失声。 这里面,有他们的好友,有他们的兄弟姐妹,怎能不让人难过? 轰!轰!轰! 不等我们缓过气来,就听太和殿里传来沉闷声响,整座太和殿都开始摇晃起来,广场地面也在震动,就跟地震了似的。 众人顿时变了脸色,失声惊呼:“帝魂醒了!帝魂快要苏醒了!” 话音未落,但见一道金光冲破太和殿,刹那间,瓦砾纷飞,廊柱冰裂,太和殿摇摇欲坠。 那道金光直冲上黑色的九天云霄,一股无比强大的气息在天空中蔓延开来,将整座紫禁城都笼罩在这片金色的光晕里面。 第1000章六道归一大结局 帝魂苏醒! 无论是苍天还是厚土,都在这一刻变了颜色。 太和殿前面的广场震动得越来越厉害,很多人站立不稳,纷纷摔倒在雪地里。 人们惊慌失措的喊叫着:“帝魂醒了,快拦住他!快拦住他!” 几个勇士挣扎着从雪地里爬起来,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法器,踉跄着冲向太和殿。 但是,在强大的帝魂面前,他们的声音就像蝼蚁般渺小。 而蝼蚁,又怎能撼动大象? 他们冲上白玉阶梯,还没抵达太和殿门口,一道刺目金光从太和殿里激射而出。 惨叫声响起,我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那几个冲上白玉阶梯的勇士,便在金光里面化成了飞灰,连一点骨头渣子都没有留下。 帝魂的力量,相当可怕! 这些勇士,再怎么厉害,都只是一群人,他们不是神,怎么能跟帝魂抗争? 但是,你永远想象不到人性的伟大。 即使明知道飞蛾扑火,也不断有人从雪地里爬起来,视死如归,怒吼着冲向太和殿。 然而,一个又一个勇士,他们的身影都消失在了通往太和殿的白玉阶梯上面。 有人流着眼泪哭喊:“不要再去啦!不要再去啦!” 可是,依然有人源源不断的冲上去,仅仅是想用血肉之躯,来拖延帝魂苏醒的速度。 最后,就连哭喊的人也冲上去了,他的哭喊声也很快成为世上最悲壮的绝唱。 我跪在雪地里,眼泪无声落下。 这世间,哪有什么太平盛世,那都是无数勇敢的逆行者,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呀! “杨程……杨程……布阵……六道轮回阵……我们最后的希望……六道轮回阵……”不远处,佛爷趴在雪地里,拼尽全力,冲我断断续续的叫喊,他受了很严重的伤,身下的雪地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对! 六道轮回阵! 现在只有六道轮回阵才能拯救华夏! 我紧咬牙关,从地上爬起来,厉声叫喊道:“白枫!如烟!掩护我!” 白枫和如烟满脸血迹,听见我的召唤,没有丝毫犹豫,翻身爬起来,跟随在我的左右两侧。 我们就像三只不要命的飞蛾,再次冲向太和殿。 我没有回头,我知道所有人都在看着我们,他们的眼睛里面,充满希望。 刚刚冲上白玉阶梯,一道金光射出来,就听如烟传来啊的一声惊呼。 如烟虽然没有被金光直接扫中,但整个人还是被震得向后飞出去,跌落在雪地里,生死未卜。 白玉阶梯上,留下一个深邃的,冒着黑烟的鬼爪印,竟然把坚硬的白玉阶梯生生撕裂了。 我和白枫只是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冒着生命危险,继续往上冲。 冲到一半的时候,又是一道金光射出。 白枫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撑开阴阳伞,替我挡住这道金光。 “白枫!” 我红了眼眶,看见白枫的身影就像断线的风筝,无力的飘向后方,而那把阴阳伞也在强劲的阴风中被撕成碎片,如同漫天飞舞的蝴蝶,轻轻落在雪地里。 我趴在白玉阶梯上,艰难的喘息着,豆子大的汗水滚滚落下。 抬头望去,但见天上的金色光晕,正在飞快的汇聚成一个人影。 杨程! 站起来! 你必须站起来! 我顾不得浑身疼痛,用修罗剑支撑着身体,颤颤巍巍的站起来,一步一步贴着白玉阶梯往上爬。 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是爬,我也要爬进太和殿,布下六道轮回阵! 突然,一声清厉之声破空而至。 那声音好生熟悉,一下子震动了我的灵魂。 我惊讶的抬头,就看见一条青色龙影飞入紫禁城,来到太和殿上空,跟盘踞在太和殿上方的那条黑龙缠斗在一起。 一青一黑,两条龙相互纠缠,在苍穹之上翻滚厮杀,令众人变色,令群鬼皆惊,全都匍匐在地上,俯首称臣。 但是,那条青龙明显不是黑龙的对手,它一直处于劣势,但却不屈不挠,我知道,它在为我争取时间。 我的眼泪喷涌而出,青龙啊青龙,它是我最爱的青青呀! 这次我来京城,没有叫上青青,只想让她在老家好好修养。 没想到在这决战的最后关头,青青还是来了,并且祭出了她那刚刚成型的龙魂,跟帝王的龙魂浴血奋战! 一个不小心,青青就会魂飞魄散! 汪汪汪! 犬吠声响彻天地,一道黑色闪电飞快窜上白玉阶梯,我最亲密的兄弟,黑子也来了! 黑子冲到我面前,张嘴咬着我的衣领,拖着我冲上白玉阶梯,冲入摇摇欲坠的太和殿。 青青,黑子,最亲密的爱人,最亲密的伙伴,我们这一人,一妖,一兽的奇妙铁三角,肩负着华夏民族最后的希望。 我取出六道法器,将它们一一摆放在太和殿里面。 天道:菩提泪;阿修罗道:修罗剑;畜生道:阴狗血(出发之前,我取了一点黑子的狗血);饿鬼道:旱魃心:地狱道:阎王令;最后,人道:阴人魂,我自己,站在了阴人魂的位置上。 我是阴人魂,这是上天注定的使命。 我不知道,六道轮回阵启动以后,我的魂魄会不会跟着灰飞烟灭。 但是,此时此刻,我的心里一片平静,就算是死,我也要阻止帝魂苏醒! 黑子趴在不远处,双爪跪地,对着我呜呜哭泣,眼瞳里流下两行血泪,我知道,黑子怕我再也无法回来! 一切都是天意! 老天要我死,我便死;老天要我活,我便活。 六道轮回阵启动,我的声音不卑不亢,铿锵有力,萦绕在太和殿上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六道归一……天下太平……” 后记:黔东南大山。 一湖碧潭,湖水如同镜子般平静,倒映出苍翠的山峦和斑驳的树影。 一叶轻舟缓缓悬于湖面。 船头,立着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 船上坐着一个男子,年纪不大,但却满头银发。 他身披蓑衣,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湖面,仿佛在等待什么。 突然,他笑了,将手伸入水面,一条青色小蛇摇头晃脑的从水下游出来,亲昵地盘绕着他的手臂,红色的信子温柔地亲吻他的掌心。 男子的声音慢慢在湖面上飘荡开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原本平静的湖面,突然缓缓转动起来,整个湖面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太极阴阳。 而那叶轻舟,那人,那狗,那蛇,就随着那叶轻舟,在太极阴阳的中心,慢慢旋转,慢慢旋转,直至跟天地灵气融为一体。 (全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