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郎》 序 书中自有真我 夏树薰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席慕容 对我来说,书陪我走过许许多多的日子,我的许多观念及想法皆来自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认定“颜如玉”与自己同为女性的我来说,上述两句中,黄金屋比较吸引人吧! 所以每个寂静的日子里,只有我、书及一些音乐。 每当我发现一个自己颇为欣赏的作者时,我便会挖出他所有的著作,挑选有趣的,一口气啃光。 也许有人说,这样的囫囵吞枣,根本不会获得任何益处,但一派优闲的我,实在不适合正襟危坐地读完一本书。 也许又有人说,只挑有兴趣的,那视野不会过于狭隘?但忠于自己癖好的我,啃没兴趣的书,不到三分钟马上见效——睡着,就如我高中时必读的三民主义,那时可真苦了我。 书,是会潜移默化的。 在我随兴翻阅的同时,我与作者时有共鸣,那共鸣深刻在我心里,从此成为我的一部分,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累积。 相信每个人在看到喜爱的字句时,皆与我有所同感吧? 这是我初次下笔,泄露出不少内心的想法。 有位作家曾说过,他觉得让人阅读自己的著作,就有如将自己赤裸裸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我也颇有这种感觉,虽然属于我的,尚不足称为著作,顶多能称之为拙作。 现在的我最需要的是各位看倌们不吝赐予的批评与指教,唯有如此,我才能不断鞭策自己,写出不令自己汗颜的文字。 可,这又好像违反了我闲散的本性。哦!不管了。 再次请各位看倌们不吝赐教。 于闷热的夏夜 楔子 “夫人,为了小少爷,求您再斟酌吧!人只要还活着总有希望,为了小少爷,求求您,快逃!” “不,我与老爷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既入江湖,又何怨江湖。鹊儿,云儿就拜托你了,我只要他平安快乐地长大,不要他报仇,因为仇恨会蒙蔽一个人的心,知道吗?快走!”语毕,美妇掌力一提,将丫环鹊儿及襁褓中的孩儿送至墙外。 “云儿,娘对不起你!娘只求能永远与你爹相伴,今生与你无缘,只盼来生再续此缘。”美妇倚于墙上,串串泪珠随风飘散。 ☆☆☆ 一名身着青衣布衫,身形挺拔俊秀的青年,虽负伤数处,鲜红色的血液不断地染红青衣,但他脸上仍无一丝惧色,只是印堂发黑,冷汗直流。 “啊!”又有一名黑衣客飞出屋外。 “毒性应该已经发作了啊,他应该五脏六腑绞痛难耐才对,为什么还这么厉害?”其中一名黑衣客不禁喃喃自语,要不是事先放药,这时死的人恐怕是自己。 众人惧怕得裹足不前,心想反正再一会儿毒性遍及他全身,他便会七孔流血而亡,自己又何必急着送死。于是众人团团围住青衫客,却没有人敢再前进一步。 “相公!”美妇施展轻功飞跃至青衫客身旁,看着不断流出的鲜血,蛾眉不觉深锁。 “娘子,你回来做什么?我不是叫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吗?”青衫客怒斥妻子。 “不,说什么我也不离开相公。”语气之坚决不禁令人动容。 “你……” 青衫客明了妻子眼中所表达的情意,千言万语尽在双眸中交流。 “滚!”他怒视围攻他的众人,众人顿时毛骨悚然,心生畏惧。 接着,青衫客又吐出一口鲜血。 反正毒已攻心,他将不久于人世,犯不着在这节骨眼上送上自己性命陪葬。黑衣客们忙着说服自己,且退居门外并在房子周围布满枯柴,一瞬间火势蔓延,就让他们做对亡命鸳鸯吧! “我们终于永远都不分开了。” 熊熊火焰中,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再也不分离。 ☆☆☆ 鹊儿没命似地逃跑,但在雪地里,一个弱女子又怀抱着婴孩,怎么跑也跑不过数名壮汉的追杀,她心里明白却怎么也想不出个办法。这时,她忽地撞倒一名小男孩,为了保护小少爷时所受的刀伤撕裂了开来,血流不止,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了。 “少爷……就拜托你了。”鹊儿把握住眼前唯一的希望,随即陷入无止境的黑暗中。 小娃儿似乎察觉到自己今后的命运,不禁嚎啕大哭了起来。 小男孩直盯着小娃儿,小娃儿也望了回去,但仍止不住哭泣。 “别哭了!我负责养你便是。”小男孩道。这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他赶紧找了个遮蔽处躲藏。 “人呢?”尾随而来的敌人踢翻鹊儿的身子。 “人呢?小娃儿不见了!这可怎么交代。”黑衣人急着四处寻找,但仍一无所获。 小男孩躲在黑暗狭小的缝隙中目睹这一切,一动也不动地等待黎明,而他怀中的小娃儿也很合作的不出一点声响,本来要离家出走的小男孩看向怀中小娃儿一双大眼,不禁暗叹了口气。走不了人,只好等天亮先行回家再作打算。 ☆☆☆ “二少爷,您昨晚跑去哪儿了?害我急得要死。唉!少爷,您倒是说句话啊!二少爷……咦?” “古伯,我要麻烦你一件事。”王仲将怀中之物揭示给眼前的老仆看。 “啊!这是个婴儿,你打哪儿抱来的?” 王仲把大致的情况说了一遍,“我一定要把他留下来!”语气很是坚决。 “让我想想。”过于早熟的二少爷从未执着于任何人事物,为了感谢二少爷对他的信赖,他一定要帮二少爷留住这个小娃儿,可是这可怎么办呢?他左想右想了一圈……啊!有了,就这么办。 “二少爷,您先回房歇着,这事交给我。”古伯下定决心,“二少爷,这娃儿先交给我。”啊!这娃儿真是可爱。 之后,古伯对外宣称他远房亲戚穷苦得养不起这娃儿,又可怜他一个老人孤苦无依,因此过继一个娃儿让他终养老年。在获得王家老爷夫人的同意下,这娃儿便被留了下来。 而王仲则就小娃儿雪白的肌肤及他胸前佩带的玉上所刻的字为他取名为古皓云,这命运乖舛的小娃儿从此便与他的救命恩人结下终生不解之缘。 在大宅邸中多了一个小仆人只是件小事,因此古皓云就在不引起外人注目的状况下安然长大,当然,只要他的主人不惹麻烦就没事。 浪花有意千重雪, 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 一竿纶, 世上如侬有几人? 南唐·李煜渔父 第一章 “住手吧!” “老头,别多管闲事,免得被我们打散了你那身老骨头。” 从这匪徒狼狈的样子看来,被他们抢走的小男孩大概做了非常激烈的反抗,而且看起来大概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脸上没有一丝惧色。 “让开!老头。” “我生平最讨厌人家唤我老头,把我徒儿还来。” 小男孩冷冷地看着他,心想:我有这么倒霉吗? 这位自称是他师父的人,扮相实在教人不敢恭维,身上花花绿绿的,全身散发着放荡不羁的气息。 “老头,你活得不耐烦……” 突然,一根树枝由下往上贯穿了他的嘴,封住他尚未出口的话。 “啊!”恶人惊慌得直打哆嗦。 其中一名更吓得拿刀抵住小男孩的脖子,狂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我喜欢有礼貌的小孩,徒儿啊!叫声师父,为师的就来救你。”童笑痴连哄带骗的打算拐个徒弟。他不是想要别人养他,是不想浪费自己一身好本领,这样他可是会抱着遗憾走进棺材的。 不过,小男孩并不领情,依旧不理他。 “叫一声嘛!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好啦!叫一声,乖!” 这小男孩真是不给面子,哄了老半天,他还是连吭都不吭一声,不过这使得童笑痴更想收他为徒。想他顽童老人扬名天下,多少人想拜他为师,他都不屑一顾,不过这小男孩愈是不想拜他为师,他就愈想收他为徒。 “老头,你别管。这样好了,等拿到赎金分你二成,这样够意思吧!”匪徒笑得贼兮兮的,自以为想到好办法。 童笑痴一运气,只见一名绑匪飞了出去。 众绑匪吓得呆祝 “那分你五成好了,不满意我们可以慢慢谈,不要谈不拢不动粗……不要过来!”匪徒手上的刀子更用力地抵住小男孩的脖子,眼看着就要渗出血来。 “不要过来,否则我一不小心把他给杀了,那我们谁都拿不到赎金。” “我才不要什么赎金,谁希罕。” “不然分你七成好了。”他手中的刀子忽地被身手极快的童笑痴夺走。 “我说我不要赎金的,你怎么都听不懂,真烦。” 呆住的匪徒童笑痴终于知道自己敌不过这老头,“给我记住!”他扶着受伤的同伴,快速地逃离现常 “谢谢。”小男孩轻轻一揖,便欲离去。 “等等,我救了你,你是不是应该报恩?” 要钱是吗?王仲心想。 其实他实在不太想搭理这老头,因为他本来已经想好要如何脱困,只是在等待时机罢了,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事,身为富家子弟,难免惹来恶人觊觎。 “喂!等等,是我救你的耶!”身后的呼唤声不停传来。 王仲停下脚步,“要钱可以,但如果要我拜你为师,抱歉,办不到。” 听这小男孩语气中的坚决,真是教人伤心哪!不过他不会这么容易就死心,看样子只好采迂回战术。 “我叫童笑痴,江湖人称顽童老人,不过,我对这称呼一直不太满意,一来我又不老,二来我才不顽皮呢,只不过好玩了点……等等!我还没讲完,在别人说话时跑掉,是很不礼貌的。” 王仲还是继续往前走。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今年几岁?喂——” 这小子很哦!没关系,他的韧性也很强。 “对救命恩人说出自己的姓名,这不过分吧?” 原本急急往前走的王仲停了下来,看来在没得到这人想要的答案前,他是不会放弃的。 “王仲。”一字不多,一字不少,真是惜言如金。 “家住哪?” 王仲不理他。 “喂!你家住哪?” 王仲穿过数条巷道后,在一幢大宅邸前停了下来。 哇!原来方才以为没有尽头的墙壁是这幢豪宅的围墙,难怪刚才那些匪徒会心生歹念。 “原来你是要请我作客啊!早说嘛,害我傻傻地跟在你后面,怕你会把我丢下,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 说什么童笑痴也要死缠着王仲,直到他答应拜他为师为止。 王仲不禁翻了翻白眼,这人的脸皮可真厚,不过算了,一来人好歹也有搭救之恩,虽然不是很必要;二来他知道就算不邀他入内,这老人也会想尽办法接近自己,直到达到目的为止,干脆邀他作客,如此也省得他胡来。 于是,童笑痴便成了王家的客人,暂住在别业中的清香居。 ☆☆☆ “小娃儿,你对当我的徒弟有何不满?” 你那身花花绿绿的装扮!年仅七岁的王仲心想。 童笑痴正欲以自己引以为豪的三寸不烂之舌展开游说时,突然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孩飞奔而来,瞧他那粉扑扑的小脸蛋儿,好想教人咬一口。 “二少爷,您去哪儿了?衣服怎么弄得又脏又乱的?”稚嫩的童音从王仲怀里传来。 “云儿,没事,我只是出去散散步。”王仲原本僵硬的脸庞顿时柔和下来,温柔地轻拍怀中古皓云的脸。 “二少爷,您每次说没事就一定有事。”古皓云气得鼓着小脸。 “真的没事,我几时骗过你?” 常常,年纪虽幼小但却机伶的古皓云忍不住狐疑。 “二少爷,我发现小鸡孵出来了,走,我带您去看。咦,他是谁?” 终于发现他了,童笑痴心想,等得可真久。 “不用理他。”王仲说完便揽着古皓云走开。 “这什么话,好歹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 “什么?二少爷您怎么了?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你有没有受伤?” “别听他胡说,只不过是我跌倒时,他多此一举的扶我起来,然后就厚脸皮地以恩人自居。” “什么……”接到王仲冷冷一瞥,童笑痴识趣的止住了话。 童笑痴自顾自的做起自我介绍,“我叫童笑痴,是你二少爷的师父,你叫什么名字?” 这小娃儿可真投他的缘,一般像他这年纪的小孩,不是哭就是闹,小恶魔似的,可憎得很,所以他并不喜欢小孩,可这小娃儿不同,一点都不怕生,看到人就直笑,害他忍不住伸出手想捏捏那粉嫩嫩的小脸。 “不许碰他,还有,我不是你徒儿。”王仲冷冷地说。 小娃儿从王仲怀里探头出来,兴味盎然地看着那一身的花花绿绿。 “我叫古皓云,今年四岁,是二少爷的侍童,你那么喜欢我们家二少爷吗?” 本以为被王仲宠成那样可能是他的亲弟弟,原来是侍童。 “对,你家二少爷天资聪颖,又冷又酷的样子很对我的味,而且我武功这么好,不教给你们二少爷太可惜了,不收他为徒我会抱憾终生的。” 童笑痴作势勒住自己的脖子,吐出舌头摇头晃脑的模样,逗笑了小皓云。 嘿嘿!射将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瞧王仲对小娃儿疼爱有加的模样,只要小娃儿喜欢他,多帮他美言几句,难保王仲不会答应拜他为师。 “你喜欢二少爷?” “嗯。” “你不会对二少爷使坏?” “当然。” “只要是对二少爷好的人,我也会对他好,走,我们一起去看小鸡。” 古皓云伸出小手,一手牵着王仲,一手拉着童笑痴,喜孜孜地往后院走去。 年幼的古皓云并没发现这句话对王仲所造成的影响,而年仅七岁的王仲目前也只想好好守住这份悸动,丝毫没发现这份悸动将来会泛滥成无法收拾的爱意。 ☆☆☆ 已在王府白吃白住十日有余的童笑痴正苦于无计可施,他能用的计谋皆已用罄,唉,真是令人苦恼。 突然,清香居外嘈杂声纷至沓来,让童笑痴心疑。原本他这外人是不应管他人家务事的,但他又止不住好奇心。以“既然这是徒儿的家,那他也就不算是外人”的这种烂理由来说服自己。 童笑痴施展轻功一探究竟,只见人群挤往藕花水榭去。藕花水榭不是徒儿住的地方吗?难道徒儿出事了?心下一急,他来到王仲的房门外,正欲闯入时,有数名婢女自房内走出,他也赶忙躲至假山后。 “想不到夫人这么狠心,竟然把二少爷打成那样。” “听说是那小仆人不小心踩到夫人掉在地上的手绢,夫人便打他,偏偏二少爷一心护着他,使得夫人更加气愤,说他们两人一起顶嘴,眼里没有她这个夫人的存在,便二人一起打。” “可是那侍童年纪还那么校” “所以那小娃儿根本禁不起打,现在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恐怕是熬不过今晚。” 什么!?闻言,童笑痴心下一惊。 “而且,我还听说二少爷不是夫人亲生的,难怪她下手会那么重,连他身边的侍童也不放过。” “我也可怜二少爷,但我可不敢对他好一点,免得被夫人排挤。” “对啊,我也是。” “唉!好可怜。” 待婢女们渐行远去,童笑痴立刻潜入屋内。 “大夫,求求你,救救云儿,求求你。” 满身是伤的王仲一反平日的冷漠,苦苦哀求大夫。 “我已经尽力了,再来就看他的造化,不过他伤及筋脉,恐怕……”大夫摇首轻叹,快步离去。 “都怪我,都怪我太慢去救你,要是那鞭子都打在我的身上,要是我平日不要与你太亲近,要是……云儿,我只有你而已,不要离开我。” 王仲小小的身子激动地抽搐,狂喊着古皓云的小名。 “我能救他。” 王仲猛一抬头,吃惊地望着童笑痴。 “但我有条件。” 其实,童笑痴不论王仲答不答应,都一定会救古皓云,但他知道王仲一定会答应,所以怎能不利用一下这个机会。 “随你开,只要能救云儿,我什么都答应你。” “拜我为师。” “我也有条件。” 童笑痴惊讶地看着他。 “我要带云儿一起走,如果独留云儿一人,难保今日之事不会再度发生,我绝不允许。”一直尽力保护他们的古伯已在去年因年迈过世了,他怎么可能留云儿一人孤苦无依。 “好。”想不到一箭双雕。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王仲随即跪下。 而童笑痴也证明了他医术的卓越,在古皓云伤好后,童笑痴便收他为义子,带着王仲与古皓云一同回山中石屋。 来时孤影一只,归时双璧相伴,堪称童笑痴人生一大乐事。 ☆☆☆ 不由自主的呼吸困难,吸进肺部的水引发剧烈的挣扎。 “娘?”模糊的声调混和着水声,恐怖的黑暗逐渐袭来,挣扎的幅度慢慢地愈来愈校 “去死,你去死!”面露狰狞的少妇,将他的头往更深的水处按去。“背叛我的人都该去死!” 愈来愈痛苦,愈来愈无法呼吸,沉重的黑暗即将吞噬他…… “少爷,少爷你怎么了?”温柔的声音中有掩饰不住的关怀。 然被呼唤的人恍若未闻。 “少爷,少爷……”愈来愈近的声音,犹如黑暗中的一点星光。 “我不是叫你不要再喊我少爷了吗?”王仲醒来,确认这里不是无止境的黑暗,而是山中石屋,自己在令人安心的地方、在有云儿的地方。 “可是,少爷……” “我不是说过这里不是王家,你我没有主仆之分,不许再叫我少爷。” 几番思虑后,古皓云迟疑地开启朱唇,“少……不,仲大哥,你还好吧?你流了好多汗,怎么了?要不要紧?”他一下子探探额头,一下子学大夫把把脉搏,一下子又帮他擦擦汗。 “我没事。” “可是……”他的双眸紧盯着王仲,眼底流露的真诚令王仲不禁动容。 “好了,睡吧!”说完他便理所当然地抱着眼前这个小自己三岁、且年纪尚幼的云儿欲往一个平静的梦乡寻去。 “可是我是仆人,不可以和少爷睡在同一张床上。”纤细的身体挣扎着要起来,却被圈得更紧。 “好吵!”咕哝一声,王仲完全不理会他的挣扎。 古皓云心想,今晚就算了,少爷心里似有着心事,明天再好好的跟他谈。放弃挣扎的他开始贪恋起王仲温暖的体温,毕竟在这天寒地冻下,有个温暖的抱枕也是相当不错的主意,虽然被当抱枕的人是自己。 外面的雪缓缓降下,寒意愈深,却惊扰不到这对紧紧相拥的少年。 ☆☆☆ “回旋剑式!拜海剑式!” “哈哈!不错嘛!为师离家这几天,可见你都没偷懒。”何必头的声音透露着得意。这小子不错,再过几年他这为师的就要被比下去了,哈哈! “是。”正在练剑的王仲就回答这么一个字。 童笑痴离开一个月,心想趁天刚破晓时回来,看看这唯一的徒儿有没有偷懒。 其实,他深知这是不可能的,他本来是想看这徒儿突然看到他会不会被他吓一大跳,会不会很高兴的欢迎他,想不到这小子仅是面无表情的望了他一眼,然后继续练他的功,仿佛他这为师的从未离去。看到徒儿这么的努力练功,做师父的不是不高兴,只不过好歹他也该牵动一下嘴角,带着大大的微笑,惊喜地欢迎他回家吧! 他继续与徒儿过招,招式愈来愈快,剑法亦愈来愈凌厉…… 铿!铿!声音不断传入屋内,扰人清梦。 “嗯,好吵。”睡梦中的人儿似乎仍不愿醒来,昨夜实在睡得太不好了,不但半夜被吵醒,还被重物压着,不想做恶梦也难,而那个始作俑者现在还在打搅他补眠。 “擎天剑式!” “咦?啊!”听到童笑痴的声音,睡梦中的人儿突然惊醒,往外冲去。“爹——”他边叫边往他呼唤的人的怀里冲去。 童笑痴强要古皓云唤他爹,他说这样听来比较窝心。 “云儿,我的心肝宝贝。”童笑痴掩不住兴奋之情,终于有人欢迎他,不然他回来做什么? 一分神之下,剑竟然被拨掉了,童笑痴惊讶地看着如今空无一物的手,“不算不算,不管不管,刚刚的不管,你竟然趁人不备。待会儿咱们再比一次,现在没空理你。” 童笑痴一边耍赖,一边冲过去抱紧方才呼唤他的小人儿,开心地抱着他绕圈。 “哈哈哈!小云儿,想不想我?” 古皓云在他怀里如小狗般磨蹭着。“爹,云儿已经不小了。”他生气地嘟起小嘴,惹得童笑痴哈哈大笑。 “爹,我们当然都很想您老人家。” “我们?这个‘们’字,还真教人看不出来。”童笑痴怀疑地望向他那唯一的徒儿,想不到他连看都不看他一下,就往石屋内走去,唉!真教人心酸埃 “爹?” “云儿,不要喊我老人家,我才离开你们一个月而已,没老得那么快,想不想知道我在这趟旅途中发生什么趣事啊?” “嗯。”古皓云用力点点头。 童笑痴看得很高兴,正要开始开口絮叨时,他唯一的徒儿自石屋内拿了一件外衣帮古皓云披上。 “不公平、不公平,只会对云儿好,那为师的呢?我好嫉妒,蔼—不公平!”正打算开始耍赖,他这徒儿竟不理他,继续被他打断的早课。 童笑痴怎能忍受被冷落,这样他这张老脸怎么挂得住,于是强拉徒儿往石屋走去。“为师的我一定要告诉你我在旅途中发生的趣事,免得你说我偏心,只告诉云儿一人,你一定非听不可。” 王仲根本一点兴趣也没有,反正一定是师父沿途所创造的“丰功伟业”、“光荣事迹”,每年都得被迫听好几遍,耳朵都要长茧了。唉,看来今天早上是练不成了。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拖往石屋。 尔后,石屋中洋溢着久违的笑声,连平日不苟言笑的王仲,俊脸上也浮上一丝微笑。 ☆☆☆ 天刚破晓,迷雾未散,古皓云又听到屋外练武的声音,啊!自己又比他们晚起,这实在太怠惰了,他心想。 一般人是不会这么早起的,而且习武也不能急于一时,但童笑痴非常急于将他毕生所学全传授给他那不苟言笑的徒儿,为什么会这么急呢?还不是因为童笑痴一方面怕浪费了自己一身的好本领,另一方面又想尽快卸下当一个师父的责任,云游四海,所以非常严格地训练徒弟。 练完早课,饥肠辘辘的师徒二人看见满桌的食物,精神不由得一振。 “好香,好吃。我这一趟去游杭州,南方人所吃的食物,我怎么吃都吃不习惯,还是儿子懂得老子的心,好吃。” “爹,您别一边吃一边说话,小心噎着……啊!” 说着、说着,童笑痴还真噎着了。 “咳!咳咳!” “来喝杯水。”古皓云忙着拍他的背。 活该!王仲心想,但没说出口。 “好徒儿,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认为我是自作自受,对吧?” 知道就好,还问我。 “可恶!看你的表情就知道。”童笑痴越过餐桌抓住王仲的衣领,作势要打他,但王仲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住手!再不乖乖吃饭,就不理你们。”温柔的古皓云就只会使这一百零一招。 不过,天不怕地不怕的师徒二人组,就只怕心中的小宝贝不理他们,所以这一百零一招从未失效过。 “好,我吃,我吃,啊!好吃。”童笑痴连忙道。 “我要下山买东西。”古皓云说。 “我陪你去。”师徒二人异口同声。 “不成。” “为什么,你一个人太危险了。”童笑痴道。 “不会的,我马上就回来,而且爹您隔了这么久才回来,一定急着要传授仲大哥更多的武功。” “没差那一下下。” “如果没差那一下下的话,您会那么按捺不住,天还没亮就拉着仲大哥练功?” “这……”童笑痴辩不过,乖乖地接收王仲丢过来的白眼。 “就这么说定了。” 古皓云人虽温柔,但对已下决定的主意却也相当固执。 但古皓云那我见犹怜的容貌,充分散发着中性美,也正因他尚未成熟,使他看起来更像女性,一个美得令人无法忽视的少女,所以让他一个人下山实在太危险。 不是他们师徒过于担心,他们看着古皓云,映入眼帘那双灵活的翦水大眼,及那人如其名、如天上白云般的雪白肌肤,仿佛吹弹可破,美得教人不敢逼视,就连王仲虽然从小看着他长大,偶尔仍难免看得失神。 “爹,您难得回来,要好好地陪仲大哥练武,我去去就回来。” 童笑痴拗不过古皓云,呆呆地看着他远去。 “你看这样成吗?”他回过头欲找王仲商量,想不到却不见他人影,往前一望,他已在屋外。“你去哪?”童笑痴对着远去的人影喊道。 “采药。” 明明就是放心不下云儿,还编这什么烂理由。童笑痴笑看着跟随在古皓云身后的人影,心想,有仲的保护他就放心了,可以再回去睡他的大头觉。 ☆☆☆ 时值初春,寒意未尽消,微风吹来虽冷但未彻骨;暖阳下云雾尽散,登高可望万里远,山水连天共一色。步入森林,中间留有一条曲径,顺路而行,转过一个弯,在丛绿的枝叶间,阳光闪烁,好似在欢迎人们的到来;再转过一个弯,眼前有一巨木,据闻已然屹立百余年有,树间枝桠争向天际;再转数个弯,眼前豁然开朗,湖波水光潋滟。 林间花香鸟语,坡上苍松翠柏,湖间水波荡漾,空气中洋溢着清新的气息,在此山水间似乎容不下人世间一丝污浊,天色中飞舞着绰约一人影,如同仙人下凡轻舞衣衫,在此仙境中,更给人一种他或许就是仙子的错觉。有人在树梢上看痴了,也有人禁不住诱惑欲前去攀谈。 扰人的庸俗之辈正欲抬起脚步,寻向仙人处,啊!怎么被石头绊倒,跌个狗吃屎,没关系,爬起来再往前走,咦?怎么会被树枝打到,碍…仙子要走远了,迈开步伐往前冲,这次更惨,直往山坡下滚去。 看着那些为古皓云神昏颠倒的庸俗之辈,王仲冷冷地哼一声,继续尾随。 “咦?刚刚好像有什么声音。”古皓云四处望了望。 “大概是我多心了。” 他收起贪看美景的心,喃喃自语:“要买什么呢?天气逐渐转热,得帮仲大哥缝制新的夏装,多买些布料,顺便帮爹也缝一件,还要多买些补品,爹在外面一定没有好好地吃饭,仲大哥练功练得太辛苦,也该好好地补一补,还有……” 云儿,你怎么都没有想想自己,一身粗布衣虽不损于你的丽质天生,但总觉委屈了你,我知道你并不在意,如同你对我的好,我也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你,云儿……尾随着他的王仲心忖。 王仲年方十七,并不懂内心渐生的情愫,但一心只为对方好的思绪,从未停 过。 好不容易古皓云终于买完所有东西,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但却与人撞个正着。 “啊!” “那个混帐王八蛋敢撞本少爷,不知好死……咦?”好一个标致的姑娘。” 做贼的先喊抓贼,撞人的反而在叫嚣,一身锦衣的男子,一看就知是纨子弟,乍见眼前“美人”,惊艳得说不出话来,再仔细一瞧,原来美人好像是男的,没关系,不论是男是女,这种美人可是世间少有,养在家中,怎么说都赏心悦目。 “对不起,你有没有怎样?”古皓云连忙陪不是,毕竟是他不小心,只可惜他方才买的东西散落一地,有些还洒了出来。 “你弄脏了我一身衣服,这可是上好缎子做的,价值不菲,看你怎么赔我。” “对不起,不然我帮你洗干净。”古皓云诚心地道歉。 “嘿嘿!小美人,你要怎么洗?”纨子弟笑得贼兮兮的,“不然你同我回府,我把衣服脱下来,我们一起好好的洗一洗。” 周围淫笑声四起。 古皓云看着他淫猥的邪笑及渐渐向他逼近的众人,这才感到事态不妙,早知道就让爹或仲大哥陪自己下山,他后悔地想着。 “我是男的。” “没关系。”古皓云就知道会这样,从小到大,这种人多得如过江之鲫,以前总有爹或仲大哥帮他,这次该怎么办? “小美人,你这么漂亮,我一点也不介意你是女的或是男的。” “可是我得回去煮饭。” “小美人,我怎么舍得让你干粗活,动手!” “住手!”抢在王仲现身前,一个全身白得不像话的公子哥儿出现。 顿时,一群人好像变戏法般,淫猥的脸瞬间变得谄媚。 “上官公子,今儿个吹什么风,怎么有空出来走走?”为难古皓云的纨子弟一嘴令人作呕的语调。 “这位是我的朋友,有何得罪之处,还请赵公子看在我的份上,多多包涵。”他要不是存着息事宁人的想法,看到恶名昭彰的赵公子竟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早把他打得满地找牙……咦?男的? “不敢,不敢,既是上官公子的朋友,我又怎会同他计较,哈哈!”赵公子讪讪地笑了笑,带着众喽离开,可恶!到口的肉飞了。 “多谢公子相助。” 古皓云被这位上官公子看得浑身不自在,连忙低下身子,捡起掉落满地之物,心想还是快点回去,省得爹与仲大哥担心。 听声音果然是男的,可惜0对不起,我失态了。”上官公子出身王公之家,基本的教养自是不缺,察觉自己方才猛盯着人家瞧,确实有失礼数,本想要帮他捡东西以聊表歉意,但看着在眼前舞动的纤纤玉指,竟情不自禁地伸手握祝 “我叫上官思贤,敢问公子名讳?” 碍于方才相助之恩,古皓云不好明目张胆地挣开被握住的手,却被他愈握愈紧。 “放手!”突然出现的王仲拉回他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手里。 “仲大哥,你怎么来了?” 王仲捡起满地之物,二话不说便拉着他转身离去。 “仲大哥,不要走那么急,我的手好痛!” 王仲从愤怒中一惊,望着古皓云被自己握红的小手,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生气? “仲大哥?”望着在自己前方不发一语的背影,古皓云着实纳闷,“仲大哥,我没事,你怎么也下山来了,你不是要练武吗?”他心思一转,仲大哥一定是不放心自己,心里不禁一暖。“仲大哥,东西重不重,我也帮你拿一点,仲大哥?” 仲大哥怎么都不说话,一定是还在担心方才发生的事。 古皓云心底高兴王仲如此地关心他,也就静静地跟在后方,不再发问,直到撞上一堵肉墙——原来是刚才缠上他的赵公子。 王仲的心思被自己搅得一团乱,正当他理不出头绪,非常郁闷时,这些混蛋竟然还敢跟过来,是仗着人多势众吧! “云儿,你在这儿等我。” 语毕,王仲便将那些混帐修理得落花流水,平日他不屑与这种人动手,但现在他需要发泄,而他们正好自己送上门来,怨不得人。 ☆☆☆ 是夜,月光照着大地,王仲在这美好的夜里却无法成眠。他不懂为什么自己不是在气那些小混混的无礼,却是在气竟有别人胆敢握住云儿的手。只是握个手而已,自己为何如此激动,至今仍无法平息。 可恶!他恨不得将握住云儿的那一双无礼的手剁掉,除了他之外,他不允许任何人握住云儿的手。唉……他在想什么? 不懂得这就叫独占欲的王仲,为了使自己能冷静下来,在冷清的夜里兀自练功,直至深夜。 第二章 离开王家多年的王仲终究还是回到这充满儿时梦魇的地方,回到这对他可说是魔域之境的地方。 是的,只要是人,就有“魔”存在于内心深处,当心底的魔不再受压抑时,人便会变得比魔还恐怖、还可怕,王仲在小时便尝过那种滋味。 近日,王义理积劳成疾,似乎已病入豪肓,在王父思子心切下,王仲禁不起父亲的苦苦哀吝求,偕同古皓云回来王家。 古皓云是王仲的贴身侍童,他在王府被如何排挤,便会更加倍地加诸于古皓云身上;王仲知道那些只敢在自己背后说的冷言冷语,都会直接传入古皓云耳中;那些无法叫他做的粗活,都会叫云儿做,还有许多更低劣的手段。现在自己虽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保护两人,就怕暗箭难防,自己只能尽力地保护云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 “云儿,不许你去做那些家务,他们认为我们是客人,热情招待或冷言对待都随他们。” 王府训练出来的佣人极其势利,他们会依不同的客人而有差别待遇,他们看主人并不是很重视这两个人,也就跟着怠慢。 王仲心想,他对这个家的期望原本就不高;而且他也认为,纵使仆人们知道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竟是二少爷,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因而转好,人总是会靠向权势的。 回王府数日,见不着父亲,又不好离开王府,王仲乐得与古皓云在这假山假水间当食客。 “二少爷……” “不许叫我二少爷。”王仲很坚持这点。 “云儿今日是在王府,并非在山中石屋。” 看着古皓云眼底的坚持,王仲只好妥协。他知道云儿平时十分温柔,但有时却会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特别坚持。 “好吧!人前准,但人后绝不许再唤我二少爷。” 古皓云点了点头,续道:“仲大哥,将您伺候得服服帖帖是我的乐趣所在,请不要剥夺我在王府中唯一的乐趣。” 王仲被他那正经八百的模样给逗笑,在叮嘱他不可过于劳累后,也就随他。 古皓云心想,自己终于融化仲大哥回到王府以来,数日未曾解冻,如寒冰般的表情。不过,为何老爷召二少爷回家中已数日,仲大哥却至今尚未见着老爷,原因想必是出在夫人身上。 他心底感到疑惑,明明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夫人对仲大哥为何恨之入骨?难道真如下人间的传闻,仲大哥并非是夫人的亲生儿子?他不知其中端倪,只能在心中为仲大哥抱不平,他不曾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探问仲大哥的隐私,这是两人间的默契,古皓云知道只要他开口问,仲大哥必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不忍,他只要仲大哥是仲大哥就好,才不管仲大哥的身世为何。 其实,就连王仲本人也仅是隐约知道自己似乎不是母亲所生。虽然儿时幼小心灵也曾怀疑过谁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自从有了古皓云后,他的感情世界全被古皓云填满,除了他之外。可说是一片空白,他只要有云儿的陪伴即可,其他什么都不在意,对亲情淡泊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讶。 古皓云是王仲小时黑暗世界中的一道曙光,如今这道曙光成为耀眼的阳光,使在他之下的阴影显得微不足道。 ☆☆☆ 是夜,王仲收到一封密函,要他在子时至凌霞居。 他知道凌霞居是父亲养病的住所,看来父亲终于暂时支开母亲,要与他一谈。他打算在见完父亲后,随即带云儿回山中石屋。 ☆☆☆ 子时,王仲施展所学,轻巧地避开仆人,来到凌霞居外。轻敲房门数声后,屋内传出“进来”二个字,打开房门,果然只有父亲单独一人。为何要如此谨慎,令王仲觉得很不寻常。 “儿,坐吧。” 王义理满脸倦容,大病未愈,显得苍老许多,儿时记忆中,父亲那高大威严的样子似已然不复存在,让王仲不禁心头微酸。 “十二年不见了,这期间要你回家,你总推说学艺未成,无颜回家,这次要不是为父的生重病,看来你是打算终生都不回王家。” “孩儿不敢。” “罢了。” 这孩子仍旧不将任何情绪显现在脸上,算了,这也不能怪他。 接着,是长时间的沉默,长到令王仲不由得抬头望向父亲。 “你已经十九岁了,业已成年,是该让你知道事实真相的时候。” 王义理开始娓娓道出往事,表情显得相当沉重。 ☆☆☆ 十九年前 王家代代为官,声名显赫。 常言道,富不过三代。家境优渥、养尊处优下长大的小孩,会觉得一切得来太过容易,而不懂得去珍惜,容易变成只知享受、不懂付出的纨子弟,家道也因此中落。 到王义理这一代,仅此一单传,所以他自是倍受宠爱,纵使王义理的父亲想严加管教,亦力不从心。 王义理的祖父母极其宠溺他,凡是他想要的无不帮他弄到手。就如日前王义理直称赞城内第一餐馆醉仙楼的餐饮有多好吃,他的祖父母竟因此便重金礼聘醉仙楼第一大厨至王府掌厨,结果醉仙楼从此生意大受影响,但王义理仍成天在外头鬼混,没几餐是在王府内食用的。 王义理的祖父母是半点委屈都不舍得让他受的,包括来自父亲的严词,更遑论任何惩罚。所以王义理学会的是,只要向祖父母告状,一切都可以依他的意解决,直到发生了与郑府有关的那件事,才彻底改变了他。 一日,如同往常,王义理带着他的狐群狗党与众喽罗们在街上闲荡。 突然,他看到一位俏丽的姑娘带着婢女经过,他十分垂涎那名女子的美貌,遂色心大起,在同伴的怂恿下,设计接近她。 狐群狗党怂恿他支使下人当调戏女子的歹徒,自己再当那位姑娘的救命恩人,如此那位美人就非常容易到手。 一切果如他们计划中的进行,王义理赶走不肖之徒,并受了点小伤,这伤虽然是在计划之外,但更引来女子感激外加关怀的目光。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请受小女子一拜。” “快请起,小事一桩,何足挂齿。”王义理连忙一脸正经地扶起眼前这位美人,心下却想着:这妞的小手可真嫩。 姑娘娇羞地把手收回,留下一阵引人遐想的薰香。 “小女子名唤芙蕖,乃城西郑家之女,敢问公子……” “在下王义理,原来姑娘是邱部侍郎郑大人之女,失敬,失敬。” “快别这样,如果可以,还请公子至郑府疗伤,以聊表谢意。” 她的提议正中他下怀,真是顺利,不过还是要先假装一下。“不过……” “难道公子有何不便之处?” “这倒也不是,只不过这不会太过叨扰吗?” “哪的话,就请公子赏光。” “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 来到郑府,郑父一听王义理曾搭救女儿,又听闻女儿如何称赞他的英勇,自是以上宾对待,全家上下都对他解除了戒心,连他在外头所有不好的名声,如花天酒地、浪荡子、摧花手……等等,郑府内没一个将之当真,只当他是救命恩人。如此盛情,还真令王义理有些良心不安,不过那也只有一点点,与他的野心比起来根本就微不足道。 王义理为追求郑芙蕖,自此频繁地出入郑府,后来,竟如同出入自家庭院般,所有见着他的人甚至连问一声都没有。不知是郑府的人太过纯朴,亦或是王义理表现得太过正直凛然。 王义理承认他是挺喜欢郑芙蕖的,但要他这么早就订下终身大事,说真的,他还真是不愿意,不过是逢场作戏嘛,何必太认真,现在的他只想单纯地沉浸在被爱慕的滋味里,不想负任何责任。 但郑芙蕖却不是这么想。从王义理搭救她的那一刻起,她就认定今生非此人不嫁。聪颖的她也知道王义理还年轻,还相当贪玩,不想那么早就被婚姻束缚。但岁月不饶人,已届适婚年龄的她不想和姊姊般,因未婚夫身体状况不佳,而将婚事延宕至今仍无下文,不但落得被众人嘲笑,还得长期待在寺庙为未婚夫祈愿。而她也不愿随便屈就于任何她看不上眼的男人,如今,好不容易她找到一个符合理想的男子,她怎么可能放过他?她也怕情海生变,迟早有一天王义理对她的迷恋消退时,便会离她远去,所以她鼓起勇气,打算趁他还在身边时造就既定事实,依两家的地位,无论王义理怎么想赖也赖不掉。 这年轻的两人,说起来还真是相配,一样旗鼓相当的自私。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郑芙蕖让他潜进房内,给了他自己的身子,两人且交换信物,发誓今生永不分离。 有一天郑府显得特别热闹,府内张灯结彩,好似在筹办喜事,王义理不由得一惊,难道两人的事这么早就东窗事发了,他还没玩够呢! 他拦下两名婢女,想弄个明白。 “大小姐回来了?” “是啊!听说她在白马寺为未婚夫祈福,现在未婚夫身子好多了,所以就赶在出嫁前先回家里,多跟家人聚聚。” 一见俊帅的王义理同她们问话,两名婢女便高兴得口无遮拦。 “是啊!大小姐从去年起便至白马寺为未来的夫婿祈福,祈求他早日康复。” 另一个婢女为讨好他急忙抢着说:“小姐与姑爷从小指腹为婚,但彼此从未见过面,只知姑爷身子骨差……” 另一个又抢着说:“听说还差到不能人……”还好及时把“道”字咽了回去,因为这点迟疑,以致献媚的机会又让别人抢了去。 “听说如果姑爷的身子没转坏,年底大小姐便要嫁过去冲喜,今年大小姐已经二十岁,再不嫁就遭人笑话了。” 不甘话被打断,两名婢女拼命争夺发言权。 “大小姐名唤菱莲,人如其名,比花还漂亮,和二小姐有得比,但大小姐大概因为常在寺庙祈祷,显得文静多了。”“还有听说姑爷姓陈,家世也相当显赫……” 他小小一施展魅力,婢女们便全盘托出,王义理是很高兴,不过他可受不了她们的聒噪,得到想要的讯息,利用完后,他道:“你们不是要送东西?” “对喔!这是要送到大小姐房里的新衣,再不快点大小姐就要到了。” 两名婢女匆匆离去时,还不忘回首频送秋波。 王义理以迷人的微笑送走两人后,心想郑家原来还有一个旷世怨女,加上她又是美女,怎能不让她在结婚前见见世面。 男人嘛,食色性也。 世间太半男人皆以此种借口,原谅自己既为人就不应犯下的过错。 在得知郑大小姐是个美人后,忍不住想先一窥美貌的王义理,躲在树丛后,这一看之下,所有事先的计划便都走了样。 王义理深深地被郑菱莲所吸引,简直惊为天人。他第一次碰到如此令他动心的人,十七年来第一次。 他压根儿没考虑到郑菱莲已是罗敷有夫,自己也已有郑芙蕖了,他满脑子只想到该如何亲近她、该如何才能掳获她的心。只要他要,郑菱莲的婚约随时可以取消,以他家的财富有什么办不到,但极重面子的大户人家,哪丢得起这种脸,王义理倒是想也没想过。 在还没将郑菱莲弄到手之前,王义理是舍不得放下已经到口的肉。 他表面上仍对郑芙蕖一如往常,甚至更加深情,但私下他则利用自己不多的长处——俊脸又多金,买通了服侍郑菱莲的婢女替他传达书信。王义理虽不学无术,不过好歹他也是出身于富贵之家,即使祖父母再怎么宠爱,基本的学术修养还是有的,尤其是从他开始对男女之事好奇之后,长期的磨练之下,情书是他唯一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所以他那狐群狗党们也常以一壶酒、一顿饭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条件,请他代为书写,听说因此上钩的姑娘还不少。 对郑菱莲来说,她从小就生活在十分封闭的世界里;男人,她只见过与自己有血缘的近亲,如父亲、兄长等,以及在家里帮佣的一些长工们,每一个年龄都大她许多,根本无法成为幻想的对象。第一次遇到年龄相仿的异性,又长得如此英俊潇洒,书信又写得文情并茂,加上此人又如此热烈地追求自己,好像没有自己便没了活在这世上的意义,不禁令她心儿小鹿乱撞,想不动心也难。 郑菱莲深受传统妇女教育影响,虽谨遵三从四德,但仍抵挡不了情窦初开的感觉,她满足于因背德而内疚的刺激感。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可以活得这么的快乐。 随着王义理与郑菱莲幽会次数的增加,两人情意也愈加浓厚,原本没打算投入如此深厚情感的两人,也终究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 这次王义理是真的动了心,也真的打算娶郑菱莲为妻,但他不知该如何对郑芙蕖开口,于是他只是消极的继续与她虚与委蛇,以自己不忍心开口伤害对方为由安慰自己。 时已入秋,王义理知道自己再不表明心意,郑菱莲便要嫁作他人妻。他愈来愈焦急,他的不安终于使得郑芙蕖发现不对劲。 她发现,他拜访她的次数减少,虽然他总推说近日家里商务繁忙;但她发现,他在她的身边时总是心不在焉;她更发现,他的背上时有数道抓痕。她怀疑他有了别的女人,但他总说她胡思乱想,陷他于不义。 她派人四处打听,但并未发现王义理在外头另有别的女人,其实她又怎知她派出去的人早就被王义理买通;王义理虽早已做了万全的准备,但他只顾防范秘密被他人得知,却从未想过真的东窗事发后的窘境。 就在郑芙蕖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多心时,她察觉到平日甚少往来的大小姐变得愈来愈奇怪,随着大姐婚事的逼近,她却愈发忧愁,难道……不可能,大姐怎么比得过自己的婀娜多姿,不可能!从小只知听从父母之命,一心一意只知要嫁给那不知什么时候会夭折的未婚夫的大姐……不可能! 直到有一天,当郑芙蕖开始注意郑菱莲后的没几天,她竟看到王义理来到郑府却没去找她,反而避人耳目地闪入郑菱莲房内时,她便明白了,这一切原来只是个谎言……她好恨! 她恨自己的亲生姐姐更甚于王义理,她觉得被比自己差的人比下去真是奇耻大辱,而且被与自己有血缘的亲人背叛,更令她恨得咬牙切齿。 但她还是不愿放弃王义理,他毕竟是她生平第一次的爱恋啊! 她下定决心,她一定要得到王义理,一定要让大姊郑菱莲悔不当初。 ☆☆☆ 一日,王义理如往常来到郑芙蕖房内,与她共赴云雨。突然—— “你们在做什么?”郑父依女儿所言来到她闺房,却看到这种场面,差点没气出病来。 他亲自押着王义理,一状告到王府,要王义理负责。 王义理跪在厅堂前,低头不语,心底十分慌乱。 “这是真的吗?”王父只知最近义理迷上一位姓郑的姑娘,没想到他还将人家弄上了床。 王、郑两家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而且攀上郑家这门亲事,对王父的事业是有利的,所以在双方家长的逼迫下,王义理吓得不敢说出与郑菱莲的私情,只能答应娶郑芙蕖,还妄想在婚后再纳郑菱莲为妾。 郑家要求王义理婚前不得再涉足郑府,这是为了挽救郑芙蕖出嫁前的名誉,而且婚事也要尽速举行。 王义理无法再进入郑府,而之前被他买通的人皆已不知去向,他亦无法将他的计划告诉郑菱莲,要她等他纳她为妾。 他天真的以为郑菱莲会傻傻地等着他,等他婚后就可以再见到菱莲,届时,他便可以跟她解释他最爱的是她,要纳她为妾,虽然委屈了她,但依她温柔的个性,一定会原谅他,一定会接受他的安排,因为他们是如此地相爱。 就在王义理以为一切已安排妥当时,郑府内却掀起一场大风暴—— “你说,孩子的爹是谁?” 郑父严厉地逼问跪在眼前的郑菱莲,真是家门不幸,一个比一个丢脸,他被自己这两个女儿气得濒临崩溃,平日的修养早已不复见。 “再不说,我就打死你,刚好连那小杂种一块儿打死,省得留下来丢脸。” “不,爹,求求您!您怎么对我都没关系,只求您饶过这个无辜的孩子。” 王菱莲拼命护着微凸的肚子,趴在地上哭喊。 “给我打!” 看下人们拿着棍棒不敢真的打下去,郑父气不过地硬是抢走棍棒,打算自己动手。 “住手!你这样打,会打死女儿的。”郑母挡在棍棒前,转而向郑菱莲采柔情攻势。“菱莲啊!娘可是非常心疼你,从小从未让你受过任何处罚,求你快说!不然你父亲真的会动手的。” “女儿不孝,女儿不能说。” “郑家怎么净出你们这些不守妇道的女儿!芙蕖还好,与王义理被当场活逮,百口莫辩,我看他也不敢不负责。可是,你呢?你死守着那男人的名字作啥?你肚子都这么大了,怎么嫁到陈家,年底的婚事怎么办?我们郑家丢得起这种脸吗?你说!要是这事传了出去,往后教我们郑家的脸往哪里摆?” 郑父忍不住又想鞭打郑菱莲,想逼出罪魁祸首一消怒火,幸而被郑母拦住,而郑菱莲仍是不发一语,只是掉泪。 后来,不论郑父、郑母如何逼问或软言相求,依旧问不出个所以然,就连郑芙蕖亦虚情假意地盘问一番,郑菱莲也只是垂泪。 王义理与郑芙蕖成亲之日,听着门外的喧嚣声,郑菱莲的泪流得更凶,她心腹丫环在前些日子不知去向,听说是回家供养两老,所以她现在连个知道事情真相,可以谈心的人都没有。 她也曾想过要自杀,但她舍不得孩子,舍不得她与最爱的人的骨肉,纵使他骗了她,她也只能怨他,却怎么也无法怨肚子里无辜的孩子。 而郑府则诓骗陈家,说郑菱莲生了重病,无法在年底成亲,只能等她病好再说。 而新婚的王义理陷入郑芙蕖的温柔乡里,加上郑家的重重阻挠,他一直都见不着郑菱莲,但他仍乐观地相信,她会等他,会痴痴地等他。 随着肚子里的小孩日益长大,郑菱莲却日益消瘦,就好似她欲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肚里的孩子,而自己却对这世间毫不眷恋。 同一个夜里,两姐妹几乎同时各生下一子,一个倍受宠爱且白白胖胖的,另一个却乏人问津且瘦瘦瘪瘪的。 郑菱莲用尽所有力气生下肚里的小孩,连替孩子命名的力气都没有,便虚弱得死去,她终究还是没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 而在郑芙蕖得知后,便将孩子要了去,说会将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 “我会将他当成我的亲生儿子。” 王义理在得知郑菱莲为了生这小孩已经去世时,伤痛得无以复加。他感恩于芙蕖的收留,一方面又怕总有一天她会知道事实真相,内心煎熬下,使得他再也无颜面对郑芙蕖,在她面前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而郑芙蕖对外则宣称自己生了一对双胞胎,心里却想着要好好地折磨他们背叛她所留下来的证据,她要王义理后悔一辈子。 第三章 王仲镇定地听完这一切,他终于明白为何母亲会这么对待自己,原来他真的不是母亲的亲生儿子,唉! “仲,为父的对不起你,我早该发现你的……” “母亲。” “是的,我早该发现你的母亲早已得知事实真相,早该知道她对我的恨有多深,但我都以工作繁忙为借口逃离这个家,我对不起你亲生母亲,也对不起芙蕖,只怪我当时年少不更事,所以我只能把自己埋在工作里,一直到你七岁那年,我刚好回家,知道你与你的侍童被毒打,府里上上下下竟没人替你说话,所有人都视而不见,要不是你师父搭救,说不定为父的就永远失去你。”王义理老泪纵横地道。 “仲,为了弥补你,在为父这风烛残年的身体还有力量时,我要将王家的一半家产给你,其中王府主院留给你母亲及其他兄弟,而这别业就留给你。” “谢谢爹的好意,但孩儿不要。” “你就算给爹一个赎罪的机会……咳!” “爹。” “别说了,咳咳……为父心意已决。” “爹。” 算了,王仲看着愈咳愈严重的父亲,心想等他身体好些,再好好地拒绝。 但万万想不到隔天醒来,这件事便已渲染开了。 一早,唯母命是从的大哥王伯雷便不平的表示,王府内兄弟这么多,所有家产怎能由王仲一人独得一半,而且这王府别业是大伙儿从小到大游憩的地方,怎能从今以后由王仲一人独享。不久连不务正业的三弟也跑来冷嘲热讽一番,说想不到离开这么久的王仲,一回来就不知对父亲灌了什么迷汤,令他言听计从。 看到这些平常极少来往的王家兄弟,今日一早却全到藕花水榭来,古皓云开口问道:“仲大哥,这怎么回事?” 王仲正准备好好地将来龙去脉全告诉古皓云,对他来说除了一件事,他与古皓云间是没有秘密的。这时却有侍者来报,说王夫人急欲召见他。唉!该来的还是会来。 “等我回来再告诉你。” ☆☆☆ “仲,怎么回来都这么久了,为娘的不说想见你,你就不会自己来探望娘,嗯?” 随即赶到桂子轩的王仲,仍是一脸冷然。 “孩儿惶恐,怕惹娘不高兴。” “不高兴?十年没见,我高兴都来不及了,哪会不高兴?”王夫人说得酸不溜丢的。“你没来见我,倒是先去见你父亲。” 王仲无言地等待母亲的下一句话,那必定是伤人的话。 “吾儿啊,为娘的对自己的儿女可是一视同仁,绝不会有任何偏袒,这你应该了解。” “是的。” 王夫人郑芙蕖原是个端庄贤淑的大家闺秀,但自从认识了王义理,知道了如何由爱生恨后,仇恨便蒙蔽了她的双眼。 王义理因深觉对不起已逝的郑菱莲,而选择逃避,埋首工作,长年不回家,这使得郑芙蕖恨意更深,完全发泄于王仲的身上。 后来,好不容易逼走王仲,想不到多年后他还是又回来了,王义理还非常偏袒地放任他争夺家产,这教她怎么咽得下这口下,她宁愿把王家毁了,也不愿分给王仲一丝一毫。 “那你也该知道,为了王府内的和平,是不能擅自分割、争夺家产的。”王夫人严厉地看着王仲。 “娘,您误会了,仲并不想争夺任何财产,爹想必是思儿心切,加上病魔缠身,一时间未经思索地脱口而出,做不得准的。” “但你爹他固执得很,是不是你从旁怂恿的?” “孩儿不敢。” “不敢?那事情怎会变成这样?” “娘,您多虑了,纵使爹坚持,孩儿也不会要王家一分一毫的财产。” “这么说,你是瞧不起王家微不足道的小家小业?” “孩儿不敢。” “又说不敢。” “孩儿自小离家,早已过惯草莽生活,等爹病情好转,仲会再仔细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携同云儿回山中石屋,实在无意争取家产。” 王夫人微微点点头,表示同意。 郑芙蕖在嫁入豪门后,在缺乏丈夫的支持下,家中的事全靠她一人打点,随着年事增长,心机便愈加深沉。她完全不能相信王仲,那对背叛她的人们所生的孩子她绝对不信,唯一能牵制王仲的王牌,就是古皓云,那个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古皓云;只要能控制古皓云,还怕王仲不听她使唤?而控制古皓云的最佳办法,便是留他身边就近监视。 “还有,我的婢女春禧,她对你的侍童颇有好感,为娘的就作主让他们俩成亲。” “不,云儿尚小,不适合这么早就成亲。”王仲急急地道。 “你自己要去过闲云野鹤的生活,我并不反对,但你又何苦拖着别人下水,难得春禧看上他,是他的福气,将来他留在我身边伺候着,你不用担心,我不会亏待他的,总比他让跟着你过穷苦的日子好得多。” “可是……” “不用可是,难道王家佣人的婚事,连我都作不了主吗?” “娘,我会询问云儿的意愿。” “不必多言,事情就这么说定,下去吧,我要休息。”说完她便往内屋走去。 王仲认为多说无益,总之,他会遵照古皓云的意愿,即使届时需带着云儿四处逃避也无所谓。 不过,为了云儿好,是不该让他跟着自己吃苦,如果云儿愿意,在王府中的日子至少富裕多了,也不用在石屋中忍受着天寒地冻。只要云儿自己的愿望,他会努力的说服自己放手。 但还是不舍啊!他就是舍不得云儿,千千万万个不舍! ☆☆☆ 古皓云担忧地看着王仲。仲大哥虽然平日就很冷漠,但今日除了冷漠外,似乎心事重重,有时直直地盯着自己,有时又望着天空叹气,仿佛陷于沉思中,周遭任何喧闹都传不到他的耳里。究竟老爷、夫人对仲大哥说了些什么? 王仲突然在热闹的洛阳市街中央停下脚步,搂住古皓云的肩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你觉得在王府内的日子过得如何?” “二……哦!不,仲大哥。”古皓云连忙改口,省得他又不高兴,“为什么这么问?” “你先回答我,与山中石屋的日子比起来如何?” 古皓云纳闷地望着他,“虽然王府住起来比较舒适,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在石屋里无拘无束的日子。”想到可能是可以回山上的家,他开心地问:“仲大哥,我们要回去了吗?” 王仲松了一口气又继续问道:“你想找个人陪自己过日子吗?” “仲大哥不是一直陪着我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想讨房媳妇吗?” “仲大哥,我才十六岁,从来没想过。” 人群不断往两人处挤来,王仲小心地护着古皓云。 “可以先找个姑娘家订下来,等你满十八时再迎娶。” “仲大哥……” 这时,人群中有人大喊着“闪开”。 来人非常鲁莽,撞倒人非但没停下来,还继续横冲直撞,连续撞倒许多闪避不及的老弱妇孺,眼看着便要撞上他们。 王仲搂着古皓云轻轻一跃,将那人踩在脚下,完全忽视地上喊痛的人,看着古皓云,要他继续往下说。 “我……” “小姐,捉到了,捉到了!” 有位衣着高贵的少女侵入两人的视线,打断他们的对话。 “小女子龚惜恩多谢公子相助。” 少女身旁的丫环走向前,从被踩的人手中抢回钱袋,顺便再他两脚。 “喜儿,不得无礼。” 王仲非常不高兴话题一直被打断,拉着古皓云走开,而被他踩着的窃贼见机不可失,便一溜烟地消失不见。 “喂!你怎么可以让他溜了?”名唤喜儿的丫环气愤地拦住两人,“万一他又招来更多的同伴对付我们,那我们怎么办?” 眼见王仲理都不想理他,她更加气愤,你不可以就这么走了,你必须送我们回家。” “喜儿,不得无礼。” “可是,小姐,这样很危险。” 两位姑娘就在王仲他们面前挡住去路,争论不休,而那位名唤龚惜恩的小姐还不时在说话空档间含羞带怯地偷瞄王仲,分明就是想请他送她们回家,还在假装矜持。 这一切都看在古皓云眼里,他知道仲大哥并不想甩她们,但好人做到底,送佛就送上西天吧! “请问两位姑娘家住何处?” 王仲望着古皓云,他早该硬拉云儿离开,依云儿善良的个性,不可能不管,而他也只能奉陪到底。 ☆☆☆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在这里?王仲气得一句话都不想说。 都怪云儿,送人送到门口就可以走人了,却又拗不过人家强力的邀约,不好意思拒绝,结果弄得连那位小姐的双亲都亲自出来道谢。 尚书大人,尚书大人又怎样!早知道那个小姐是尚书大人之女,说什么他也不会踏入这府内一步,省得云儿为他忌于权势,频频使眼色要他忍耐。 尚书大人夫妻俩,一看到平日骄纵的小女儿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就知道她看上人家了,眼光是不错。 瞧这公子一表人才,见义勇为,又是城内第一富商王义理之子,还算配得上自己的掌上明珠,不过就是少言了点,但女儿喜欢就好。 尚书大人夫妻俩平日就对这最小的女儿没辙,都怪他们太宠她了,才让她拒绝一次又一次的提亲,但最后竟带着心上人回来,真是的。 他俩观察的视线从王仲身上移到他身边的古皓云身上。 啊!真是漂亮!实在太漂亮了,难道是养来当娈童用的?算了,男人啊,年轻时玩玩也无所谓,有了妻子后便会收心,而且看喜儿垂涎人家的那副德行,刚好,好事成双,这个漂亮的侍童对女儿也就造不成任何威胁。 这场聚会,一直聊到尚书大人满意为止,才肯放王仲二人回去,这对二人来说真是难以忍受的煎熬,尤其是担心王仲翻脸的古皓云。 要不是他忌于尚书大人的身份,基于得罪高官贵人,只有惹祸上身、百害而无一利的想法,频频以眼神哀求王仲,恐怕王仲早拉着他,拂袖而去。 而王仲被这无聊事,气得忘了澄清他心中一直想解开的疑惑。 ☆☆☆ 平日与王家没什么交情的尚书大人龚恺夫妇突然来访,自是使王义理心下一惊,不得不抱病迎接贵客。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只是专程登门道谢前些日子贵公子对小女的救命之恩,而我们女儿对贵公子,可真是想念得紧。他们年纪相仿,刚好借此机会让他们年轻人多聚聚。” “尚书大人,您指的是……” “怎么?贵公子没同您提起过吗?他还真是为善不欲人知,就是贵府二公子仲。” 王义理心下有了底,他马上唤来王仲,要他陪尚书千金逛逛别业。 王仲不好当众与父亲丢脸,只能答应。 一下子,两家长辈便热络了起来,以亲家互称,甚至开始挑选下聘的黄道吉日,消息一下子传遍了王府上下,在不同人的心里,掀起不同的涟漪。 ☆☆☆ 龚惜恩静静地跟在至今仍未发一语的王仲身后,频频示意丫环喜儿帮她传达情意。 所以一路上只听见喜儿聒噪不休地,先是称赞王仲是个青年才俊,如何地出类拔萃、鹤立鸡群、武功盖世、学富五车…… 再夸耀自家的小姐如何地优秀,是个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都行、饱读诗书、遵从三从四德……说得有多昧着良心,就有多昧着良心。 再牵扯到两人是如何地登对,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双。 瞧喜儿那口沫横飞的样子,一旁的龚小姐也很配合地表演大家闺秀那娇滴滴、欲拒还迎的模样,要是被熟知她们本性的人看到,还真不得不佩服她们主仆俩唱作俱佳。 只不过她们俩努力了老半天,被大献殷勤的对象竟一点都不领情。 现在王仲满脑子只想到方才母亲召唤云儿不知有何事,要不是被这聒噪的女人缠着,要不是为了父亲,他早就同云儿一起去桂子轩。 王仲无视她俩的存在,竟连她俩到底是谁自方才聒噪至今都分不清楚,心里只觉得两人一样吵,枉费龚惜恩特地表现得娴静含蓄。 不知不觉间,王仲带领着尚书千金主仆俩来到桂子轩外。 突然,桂子轩内传出巨响,好似重物落地声。 王仲毫不迟疑地闯入屋内,却看到令他血液为之冻结的景象。 只见古皓云被春禧压倒在地,两人衣着凌乱,他捂着头、蹙着眉,方才那一跌,加上压在身上的重物,显然撞得不轻。 王仲气得差点丧失理智,那头母猪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的云儿。 在他忍不住就要动手打女人前,有人比他更激动地采取行动—— ☆☆☆ 喜儿粗鲁地拉起压在云儿身上的春禧开骂: “你这贱女人,怎么这么不知羞耻,竟然压在我的云儿身上。” “你的?你算哪根葱、哪颗蒜?” “我不是葱、也不是蒜,我是云儿的未婚妻。” “不要脸!我才是云儿的未婚妻。” “这是尚书大人作主的!” “我才是夫人作主的,既然云儿是王家的仆人,婚姻大事当然是由夫人作主才算得了准。” “错!尚书大人官位大,由他作主。” “贱人!由夫人作主。” 两个婢女争论不休,没人在乎当事人的意见,等她们终于想到时,主人翁早已不见踪影,只剩 龚惜恩兴味盎然地看她们表演。 ☆☆☆ 王仲将古皓云带回藕花水榭,心疼地用湿手巾冷敷他后脑勺的肿块。 “你还真受欢迎,两个女人为你争风吃醋。”王仲忍不住酸溜溜地说。 古皓云知道仲大哥在生气,却不知他在气什么。 王仲从事情发生到现在,都还没正眼瞧过古皓云,他怕自己会一时气愤,口无遮拦地责备古皓云为什么那么没戒心,竟然让那头母猪压倒在地。他知道错不在古皓云,却又止不住怒气,一时间忘了控制自己的力道。 “痛!” 呼痛的声音唤回王仲的注意力,他终于注意到散布在古皓云脸上的红色痕迹。 王仲恨恨地抬起他的脸,用力地帮他擦拭。 古皓云看着他的神情,也不敢再喊痛。 当王仲发现他粉唇上的一抹红后,冷冽的神情骤变,再也压抑不祝 “可恶,这是我的!” 狂吼一声,王仲用力覆住古皓云的唇,古皓云则吃惊地瞠大美目,任火热的舌窜入口中,长驱直入。 王仲用力地、愤恨地蹂躏他的红唇,狂喊着: “我的!” 一直到古皓云被这长吻吻得几乎不能呼吸,瘫软在王仲怀里,他才不舍地松开。 “我……” “别说话。” 王仲紧紧地将他锁在怀里。 “云儿,你喜欢春禧吗?” 不许他说话,古皓云只好摇摇头表示否定,可是,为何这么问? “那你喜欢喜儿吗?” “喜儿是谁?”啊!一不小心就说出话来,可,不许他说话,又要问他问题,这很难的。 “就是那回碰到的尚书千金的丫环。” 哦!是她。怎么又问这种奇怪的问题? “那你有没有任何喜欢的人?” “有啊!” 王仲脸色发青,没有发现的古皓云继续说道: “仲大哥、爹、还有山下的陈伯伯、他隔壁的吴三婶、吴三婶的小孙子,他好可爱喔!还有城里卖鱼的李伯伯……” “好了。”王仲松了口气,他知道云儿长得可爱,笑容又甜,深得所有人的喜爱,但他要问的不是这个。“我是问你,在你心目中有没有谁是你想跟他过一辈子的?” “有啊,仲大哥。” 古皓云说得理所当然,听得王仲十分窝心。 “你没想过为自己讨房媳妇,自由自在的过日子,不再当我的侍童?” “可是仲大哥又没将我当下人看待,难道仲大哥嫌我没用,不要我了?”所以才会有这种奇怪的举动,古皓云一脸悲凄。 “傻瓜,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可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应该要为自己好好的想一想。”已经下定决心终生不娶的王仲,为了古皓云的将来,努力地说服他以及自己。 “难道仲大哥要成亲了,嫌我碍事,所以想把我赶走?” 古皓云虽觉得不可能,可是自从回到王府以后,仲大哥便变得怪怪的,他一想到或许有一天得要离开仲大哥,不禁悲从中来。 “傻云儿,我只要有云儿就好,这一辈子我谁都不娶。” 云儿现在还不懂情事,他也就不再追问,等以后云儿想离开时,他会努力逼自己放手。 这句话终于使古皓云展开笑颜,但年少的他却无法体会这有如烙印般的誓言。 第四章 “孩儿不娶。” 一日,王义理找王仲至凌霞居私下会面。 一切都与尚书大人谈定的王义理,原本满心欢喜的告诉儿子这个他所认为的天大好消息,他万万想不到儿子竟当面泼他一桶冷水。 “儿啊!这是为你好,将来继承王家一半事业,需要有力的支持,而尚书大人是最好的选择,你母亲和其他兄弟再怎么排挤你,也会顾忌尚书大人的权势,不至于太过分。” “孩儿并不打算继承家业。” “我有没有听错?那一夜我们不是谈好了?” “那夜孩儿本想就此表明心意,但爹突然病发,所以孩儿……想等爹病情较稳定时再谈。” “继承家业有何不好?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孩儿已过惯草莽生活。” “仲,为父心意已决,不必多言。”王义理大怒。 “爹,我不会答应的。” “我已告诉所有的人,现在只是通知你,并不是要征求你的同意……咳!婚礼在下月初五……咳!由不得你拒绝,咳咳……” 王义理气得病情复发,适巧王夫人赶到,这话题也就无法继续下去。 日子之所以订得如此迫切,乃因王义理怕夫人从中阻挠,所以趁她回娘家处理事情时赶办,因为她每次回娘家必会花费至少一至二个月的时间,他原本希望再过些日子,就算她赶回来也来不及阻止。 但王夫人在府中的亲信特地通知她,所以王夫人急忙从娘家赶回,想尽办法一定要阻止这门亲事,正巧遇到王义理与王仲商议破裂,当下心念一转,示意王仲先行退下。 “老爷。”王夫人假装好意地拍了拍丈夫的胸口,柔声柔气地说,“你就别气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匹野马,一跑出去,这么多年后你好说歹说才肯回来,你这样逼他,没用的。” “不,我一定要他答应。” 王夫人恨恨地想,我为王府贡献那么多年,竟比不过你在外面偷生的野孩子。 “你这样会把仲逼走的,到时有新娘却没有新郎,脸可就丢大了。” “老父以死相逼,我就不信他不答应。” “老爷,你身子不好,万一弄假成真,那可就糟了。老爷,你可知全府上下,仲最重视的人是谁?” “当然是我。” 你还算不上呢!王夫人在心底嘲笑他。“是,除了老爷及过世已久的古管家之外,就是仲捡回来、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 “古皓云?”是啊,他怎么没想到。 “没错,捉住古皓云,还怕仲不对你言听计从,由我扮黑脸,你们父子俩也不会闹到撕破脸。” 王义理虽怀疑夫人的意图,但缠身已久的病魔也磨掉了平日的智慧。 “好,这事就交给你,务必让仲娶尚书千金,他们三兄弟平分家产,我不会再偏袒他的;而你,我自然也不会亏待。” 哼!平分,等他娶了尚书千金,得到了强力的帮助,没多久便能将原有的家产扩充数倍以上,以为我是女人家就不懂吗? “是,老爷。”王夫人表现得很高兴地接下任务。 王仲,我要你生不如死! ☆☆☆ 这日,王夫人背着王仲,唤古皓云至桂子轩。 “云儿,你希望你的主人能找个好归宿吗?” “当然。”虽然疑心夫人的目的,古皓云仍是率直地回答。 “那你可知道老爷已为仲找了一门亲事?” 古皓云心下一紧,怎么没听仲大哥提起过。 “看来你是不知道。”果然,王仲自以为只要他回绝便没事。“对象是尚书千金。” 果然是段好姻缘,古皓云的落寞感更深。 “可是,仲不肯答应。” 咦?为什么? “你可知为什么?” 古皓云迷惘地摇摇头,“也许仲大哥并不爱她。” “情感是可以待成亲后培养的,谁不是听媒妁之言,从父母之命。你可知当初仲离家习武时,唯一的要求是什么?” “是什么?” “你。” “我?” “对,他什么都不要,钱、衣服、食物、甚至亲情,他都不要,他只要你。” “那是因为仲大哥需要替他打点日常琐事的侍童。” “不,不是,他是怕我对你出手。” 啊?古皓云微愕。 “事已至此,我也不想再隐瞒什么,仲他不是我亲生的。” 古皓云噤声不语,传言与真正证实的冲击力还是大大不同的。 “我在年轻时,十分怨恨丈夫在外生的小孩却要由我扶养,心中非常不平,因而常犯些令今日的自己非常不齿的行为。确实,当初仲若不带你走,我可能会将对他所有的恨都转移到你身上,可见,当时仲重视你的程度。” 等待下文的古皓云,看着夫人优雅地啜一口茶,心里极为不安。 “云儿。”好声好气的语调,非但不能使人安心,反倒使人毛骨悚然。“可知我今日私下找你来的目的?” “云儿不知。” “可希望你的仲大哥幸福?”看到他一脸惊讶,王夫人续道:“我不小心听到你私下这么叫仲的,无妨,我不会责怪你僭越自己的身份。” 古皓云只能诚实地答道:“当然希望。” “在这个时代,男人爱上男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夫人?” “还不懂,小傻瓜,仲他爱上你了。” “夫人,请别折煞云儿!” “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仲看你的眼神,就如同当初我爱恋老爷的眼神一样。”王夫人凄楚地笑了笑,“有太多迹象可寻,只是你从未留心罢了。” 古皓云怔怔地看着她。 “一个朋友没事会对同性的你搂搂抱抱,凡事以你为优先,什么苦也舍不得你受,不管有什么危险一定挡在你身前,半个心仪的女性都没有,甚至一般男人对异性的那种好奇心也没有,却只关心你、呵护你、照顾你,两人形影不离,从未分开,甚至同榻而眠……是为什么,你还不懂吗?你以为仲他为什么吻你?” 啊!夫人怎么知道?但是,仲大哥……这怎么可能? “仲眼中只有你,你没发现吗?那仲可真是可怜哪!” 古皓云并不会觉得被同性的仲大哥喜欢是件恶心或不舒服的事,他可是从小陪着自己长大的仲大哥啊! 但若这是真的,自己根本配不上仲大哥,也会毁了他的大好前程,若这是真的,可是,这怎么可能? “你还不信?” 古皓云迟疑地摇摇头。 “不论如何,在这门亲事尚未办妥前,你是最大的阻碍,在这段期间内你必须消失,暂时不要出现在他的面前,况且老爷已经答应了这门亲事,要是仲悔婚,得罪了尚书大人,以官爷的权贵,一定会想尽办法断了王家的生路,甚至会要了仲的项上人头。” 古皓云被最后一句吓到,他心想,以官员们官官相护的恶习,怕就算明知凶手是谁,也奈何不了对方。“只要云儿消失,仲大哥便会娶尚书千金吗?” “是的,其实仲也十分烦恼自己爱上了你,他也想像一般人一样娶妻生子,但你又不断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干扰他的决心。只要你留下纸条,说明只要仲肯娶尚书千金为妻,你便会再度回到他的身边;你的话可是很有用的。”“可是……” “不用再可是了,万一你的仲大哥人头落地,那可就不妙了。” “我想回去确认一些事情。” “你想回去确认我方才所言是否属实?好,我答应你,不过,你可别笨到直接问他是不是对你有此想法,我想仲是打死也不可能会承认的。” 古皓云当然不会这么直截了当的问,而且他也不可能问得出口。 “还有,等你想清楚,我会替你安排藏身之处。一天,我只给你一天的时间,后天老爷要亲自押着仲至尚书府下聘,万一他当着大家的面反悔,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 ☆☆☆ 古皓云神情恍惚地回到藕花水榭,仲大哥要结婚,对象是尚书千金,悔婚会被杀;悔婚的原因是我,仲大哥爱着我! 他一想到仲大哥会被杀,便无法冷静下来,就算只有一点点的可能,他也不能冒这个险,要是原因真出于自己身上,那他就罪孽深重了,非但无法报答仲大哥数不尽的恩情,还会害了他,这…… 另一方面,王仲无意间听到古皓云被唤去桂子轩,至今尚未回来,于是他打算直接找母亲要人。 要付诸行动的王仲正跨出门槛,便瞧见古皓云一脸沉重地回来。 “云儿,娘有没有对你怎样?我方才才知道,原来是娘将你唤了去,害我担心极了。” 王仲忧心地望着对他的问话充耳不闻的古皓云,忍不住动手摇晃他的肩膀,想唤回他的神智。“你没事吧?” “我没事。”古皓云呐呐的回答。 “娘找你做什么?她对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 “没什么你会是这种表情?” “我……” “别想瞒我,你差不多是我一手带大的,你有心事,我还看不出来吗?” “听说少爷你要成亲了?” “我娘说的?” “少爷意愿如何?” “云儿,你一心虚,就会喊我少爷,还有,谁说我要成亲,我只要如同以往,只有你、我及师父三人一同住在石屋中,其他我什么也不要。” “可是老爷已经答应人家了。” “这你不用担心,我会亲自回绝他们的。” “可是对方是尚书大人,万一大人一怒之下要你的脑袋,这可怎么办?” “尚书大人是个知书达礼的人,相信应该不会如此。” “可是听说尚书大人脾气不太好。” “不会有事的,相信我,好吗?”王仲轻轻将满脸忧虑的他拥在怀里。 “仲大哥为何坚持不娶尚书千金?” 你这小傻瓜,当然是为了你,王仲心想。“因为我不爱她。” “那……仲大哥心中可有喜欢的人?” 王仲不发一语,仅是深情地看着他,数度蠕动的双唇,似乎想代替眼神传达无限情意,但终究还是作罢。 “没有。” 自从王夫人的那一席话后,古皓云就变得非常在意王仲的一举一动,他想藉由这些来判断夫人所言是否属实。 方才王仲望着他的眼神,不禁令他心跳加速,脸红不已,这个眼神……这个眼神为何自己从未注意过?从未留意过它所表达的意思。 不过,他怕真的从仲大哥口中听到他的爱意,一旦仲大哥说出口,他怕自己无法承受、无法回应,而且不论回不回应,他都对不起仲大哥,但没亲耳听到仲大哥说出来,他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仲大哥真的爱着自己? “夜深了,该歇息了。”为化解两人间尴尬的气氛,王仲只好开口。 ☆☆☆ 这夜,两人各怀心事,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王仲在王夫人提起要古皓云娶春禧时,他才想到古皓云也是会成家的,总有一天他也是会爱上别人,与别人共组家庭,总有一天也是会长大。就算在他心里目前并没有任何心仪的对象,但,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王仲一想到这里便心如刀割。 已与古皓云共度约十五年的岁月里,自从意识到自己对他不只是兄弟朋友之情的那天起,王仲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而是故意不去想、不敢去想,他一直逃避面对这个现实。 为了云儿好,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会强迫自己放手,他会的。 但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一直持续翻腾将近溃决,碍…好想将云儿占为己有啊! 另一方面,古皓云突然想起那天被春禧压倒在地后,仲大哥的狂怒,如今令他觉得很像是忌妒,而后的吻,如今想来,似乎充满着强烈的独占欲…… 事隔这么久,古皓云想起那个吻,才知要脸红心慌。 他开始相信王夫人的话,也开始觉得,也许这么做对仲大哥是最好的。 隔天一早所发生的事情,更加确认他心中的想法。 ☆☆☆ 辗转至深夜才成眠的两人,一早就被尖锐的女声吵醒。 一个女人看到仍半坐在床上还未完全清醒的古皓云,便有如恶虎扑羊般修地扑向他,正想乘机非礼时—— 砰的一声,那女人被往后丢了去,撞到桌子上,为了挡住跌势而拉住桌角,但桌子根本抵挡不住她的重量,顺势倒了下去,一瞬间,桌上所有杯具尽数往她脸上砸去。 拨开凌乱不堪的头发,原来那女人是喜儿,剧痛中的她开始破口大骂:“是谁有那么大的狗胆,敢将本姑娘丢在桌上,不,是桌下!” 王仲理都不理她,只是仔细查看古皓云有没有被那疯女人伤到。 “姑爷,我好歹也是小姐的丫环,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下手干嘛那么重?”没人回应,喜儿自顾自的往下说,“我是看到那回春禧压在云儿身上,嫉妒得忍不住,想如法炮制,谁知……” 喜儿看到王仲一副要杀人的样子,忍不住害怕,却又想到没关系,她有小姐替她撑腰。“姑爷,小姐非常惦记着你,你都没来看她,她就让我来请您到尚书府一趟。” 看到王仲非但不理她,还直搂着古皓云不放,喜儿不由得妒火中烧。 “姑爷,请您自重,不要一直搂着别人的丈夫不放。” 王仲脸色寒如冰霜地瞪视她,“第一,我不是你的姑爷;第二,云儿也不是你的丈夫。” 说完他搂着古皓云,打算远离这个疯女人,但王仲因为担心惹喜儿不悦,回头告上一状,便想挣脱王仲的怀抱,引得他不悦。 “你怎么可以说你不是姑爷呢?王老爷都已经答应了,你若是悔婚,小心尚书大人剥你的皮,拆你的骨。”妒火中烧的喜儿忍不住出口恫吓,还更积极地伸手想扯开他搂住古皓云的手。 “要就尽管来,我王仲不怕。放手,我也不会让云儿娶你的!” “不由得你说不,若是拒绝,不仅你没了生路,连王家都会受到你的拖累,今后也别想立足于洛阳商场上。”虽然被王仲瞪得全身发抖,但喜儿仍是努力地将恐吓的话说完。 “只要你娶了小姐,我就不信以小姐疼我的程度,会不让云儿娶我。” “你做梦,我绝不会将云儿让给任何人的,绝不!” 王仲搂着古皓云飞跃至隐密的地方,激动不已地紧紧抱住他不发一语。 全身被搂得隐隐作痛的古皓云,将头静静地抵在他的胸膛上。 原来,原来仲大哥对自己用情如此之深,要不是看到他又被女人压在身上,他也不会激动得情绪失控,不小心泄露他隐藏多年的秘密。 他好心疼眼前紧拥着自己、情绪尚未平复的仲大哥,他不值得仲大哥为他付出这么多,他不值得啊! 他不过就是没父没母的弃儿,因为仲大哥才能活到现在,而他却在还没报答仲大哥的恩情前,便陷他于万劫不复之地,要是他再留仲大哥的身边,只会带给他不幸。 他必须离开他,离得愈远愈好,只要时间一久,仲大哥便会将他忘记,他对仲大哥而言,便会变成淡如水的回忆,仲大哥会重新寻找他的幸福,也许届时他便会爱上尚书千金,夫妻俩便能恩恩爱爱地过日子。 一想到仲大哥会将自己忘记,他便难过地流下泪,眼泪沾湿了王仲的衣襟。 王仲误以为他是被喜儿的举动吓到,轻柔地抚去他脸颊上的泪痕。“别哭,云儿,今晚我带你离开这是非之地,反正我已经见过爹,也算达到此行的目的的了。” 他心疼地看着泪眼迷的古皓云,“好吗?云儿?” 古皓云泣不成声,只能点点头表示答应,但心中却有不同的打算,一想到从今以后再也见不着仲大哥,他的泪更是止不住,扑簌簌地直流。 “真有那么可怕吗?” 王仲紧抱着古皓云,任他哭湿自己的胸襟,温柔地安抚他,只求能止住他的泪。 ☆☆☆ 在房内等着说要出去准备旅途中所需物品的古皓云,等了大半夜,王仲开始觉得事有蹊跷,为何下午他会哭成那般,好似将要生离死别,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难道…… 冲至外厅,他发现桌上留有一封信,便双手颤抖地打开它。 仲大哥: 我想该是你我分道扬镳,各自寻找幸福的时候,我不能忍受因为自己而害了仲大哥,害了王府,我希望仲大哥不要因为顾忌我,而丧失了寻求幸福的机会。尚书千金是个大家闺秀,依尚书大人的权势,想必王府内部再也没有任何人会欺侮或看轻仲大哥,而且仲大哥的将来必定是一片坦途,前程也必定似锦。 为求仲大哥能履行老爷为你许下的承诺,在仲大哥完成终身大事前,云儿是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请你见谅。 皓云笔 云儿离开自己身边,他离开了,这怎么可能?下午他才答应要一同离开王府的,不是吗? 云儿原本不知父亲为自己答应亲事,为何一天后马上下定决心离开自己,王仲思忖,一定与娘有关,一定。 心急如焚的王仲连门都没敲,便闯进桂子轩。 王夫人看着失去平日冷静的王仲,心想果然只有云儿能威胁得了他。 她笑着支开被鲁莽的王仲吓到的春禧,好整以暇地整理原本欲就寝的衣衫,再慢慢地开口:“深夜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云儿在哪里?” 哼!还真是开门见山。“自己的人不见了,竟然来找我要人。” “娘,您就别再否认了,我知道云儿的失踪一定与您有关。” “没错,云儿是在我这儿。” “我要见他。”王仲激动地道。 “他不是留了封信给你?在你成亲前他是不会再见你的。” “不,我是不会娶任何人的。” “除了云儿?不,不对,他是男的,你不能娶他,所以你打算一辈子不娶,守在他的身边。” 对王夫人的冷嘲热讽,王仲只能咬牙忍祝 “不问我怎么知道吗?”嘲笑的目光直盯着僵立在门前的身躯,“太明显了,你自以为修养得宜,自己所有的情绪都能完美的隐藏于你那冷冷的表情下,殊不知,只要在云儿面前,你所努力的冷然便会产生破绽,只要是有过相同经验的人,都不难看出你眼底不经意泄露的情感。” 王夫人自嘲的想,这种无法获得对等回应的苦涩,她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你离开王府后,我就当没你这个人存在;但你回到王府后,你的一举一动全都脱离不了我的视线,毕竟现在王家是由我作主。” “既然您知道孩儿的感情,就请您将云儿还给我。” 王仲豁出去了,纵使所有的人都知道他这种异常的感情、都瞧不起他,也都无妨,现在的他只怕母亲将对他的恨转移到云儿身上,他只要云儿平安无事。 “想必你已经知道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以及我恨你的理由,那我又怎会顺你的意将云儿还你?更何况这是云儿自愿的。” “只要您肯将云儿还我,任何条件我都答应。”哪怕是要他去死,他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好,这可是你说的,第一,我要你放弃继承王家的一切。” “我本就无意继承。” “第二,我要你明天至尚书府正式下聘,我要你们有情人终不成眷属,哈哈哈!”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云儿?” “我条件都还没开完呢!你急什么,我累了。”说完,她便进入内室歇息。 王仲无可奈何,只能先离开。 与古皓云从未曾长时间分离的王仲,想到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他,内心就感到非常不安。 窗外的雨无辜地下着,滴落的水滴声仿佛在说,人世间的一切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可别说我加深了你的哀愁。 ☆☆☆ 翌日,天还没亮,王仲便开始练功,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好好地面对眼前种种困境。在经过一夜的纷乱后,他打算一方面听从母亲的指示,一方面暗中察访云儿的去处。 王家产业虽多,但总是有限的,只要逐一查看,相信应该不难找到,一定要在对母亲而言云儿还有利用价值前找到他,一定要在成亲前救出云儿,他不想背叛云儿,即使云儿不认为这是种背叛。 第五章 自从大哥王伯雷代替生病的父亲与王仲一同至尚书府下聘后,尚书千金便常不请自来地出现在王府中,而这时王伯雷也必定会克尽地主之谊,陪在龚惜恩的身边。虽然龚大小姐常为陪在她身边的不是王仲而感到遗憾,不过看在这小子知书达礼、温文儒雅、一副很好欺侮的样子,她也就宽宏大量地不计较那么多,反正十次有九次堵不着王仲,有人免费让她玩玩,总比没有的好。 “王大哥……”龚惜恩故意唤王伯雷一声,使得在前头带路的王伯雷回头看她的同时,一不小心撞上大树。 “哎哟!”最近不知怎么着,常常不是撞到东西便是跌倒,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会儿又多了一块,王伯雷纳闷地捂着撞得不轻的头。 “王大哥,你走这么快,惜恩跟不上。”傻二愣子,我无聊得发慌,看我不整死你。 王伯雷都没注意到,已经数天没见着王仲的龚惜恩正在气头上,连她的贴身丫环喜儿,也如避瘟神似的,躲在大厅等小姐回来,放弃说不定可以见到心上人的机会。 王伯雷听到觉得很不好意思,遂带着她到湖水旁的小亭稍作休息。 趁王伯雷望向她时,她故意不小心地让手绢飞过他的眼前。王伯雷反射地伸手想要替她抓住手绢,想不到身子探得太过出去,扑通一声掉下水。 龚惜恩掩嘴而笑,不好笑得太夸张。她是个聪明人,要不是见水还满浅的,也不敢放肆地玩,万一玩出人命来,可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我捡到了!”王伯雷高兴地想将手绢还给龚惜恩。 瞧他一副落水狗的样子,发髻要掉不掉,头发湿湿地黏在脸上、脖子上,外衣斜向一边,连里面的单衣都染了泥巴,看得她差点忍不住大笑。 “谢谢,可是好脏。” “对喔,待会儿我差人洗一洗,下回你来时再还你。” 龚惜恩看他将她随身的手绢一古脑儿地塞进衣袋内,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王大哥,你们这别业好宽,我又饿又累,走不回去了。”她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想藉以博得同情。 “我帮你拿点吃的。” 尔后,一整个下午,就看王伯雷在别业里跑进跑出,一下子千金小姐说这她不敢吃,会过敏,一下子又说口渴,一下子又喊冷,他的衣裤也就从湿的跑成干的,一走动,身上干掉的泥巴便崩落下来,乐得龚惜恩完全忘了没见到王仲而产生的怒气。 ☆☆☆ 明察暗访多日,仍一无所获的王仲,只能说他敌不过王夫人。 他摸索数日,仍不清楚王家有多少产业,而在这些产业中,哪里适合藏身。 “娘,云儿还好吧?”王仲不敢妄想她会因他的乞求而将古皓云释放,所以他只能先确认古皓云是否安然无恙。 “他很好,没人虐待他,只不过他可能太想你,整个人瘦了一圈。” 云儿瘦了,王仲听了好不心疼。 “再过三天,你便要成亲了,新郎倌,开心点,婚礼中我会再给第三个要求,你可千万不要让婚礼举行不下去啊!” 料事如神的王夫人,知道仲在无计可施之下,会设法让婚礼无法照常举行,但只是没了这场婚礼,龚家的脸丢得不够大,她的计划便无法执行。 离开桂子轩的王仲,在心底不停地呼唤古皓云,但只有风声回应他的呼唤。 ☆☆☆ 在这场婚礼中最忙碌的人,不是两位新人的父母亲,也不是新郎倌,更不是新娘,而是新郎倌的大哥王伯雷。 婚礼上,从头到尾就见王伯雷一个人忙进忙出的,客人是他在招呼,欠缺的东西是他去找,所有婚礼的步骤也是他在安排,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就是新郎倌。 当所有亲朋好友都已到场,连新娘子都已迎接到府,就独不见新郎,这时王伯雷可急了,弟弟怎么到现在还没出现? 原来当吉时已到,王仲被迫前往厅堂的路上时竟接到下人拿来的一封匿名信,里面写着古皓云现在在桂子轩的密室里。 是啊!他怎么没想到,藏匿云儿的最佳地点,就是母亲自己住的地方,只是他没料到,这么讨厌云儿的母亲,竟会愿意与云儿朝夕相处。 接到这封密函,王仲顾不得所有的事,当然也包括他原本就无心参与的婚礼,便跑去找古皓云。 独自一人在房里的古皓云,想着仲大哥现在应该已经拜完堂,从此成了一个有家室的人,不能再像以前随意带着他四处游山玩水,将他摆在第一位,或只是单纯地留在石屋中练功,这些都变成了一种奢求。虽然事情是自己造成的,但仍不免愈想愈难过,眼泪滑了下来也不自觉。 闯入桂子轩的王仲,映入眼帘的竟是静静垂泪的古皓云,他再也压抑不住数日来的思念,紧紧抱住古皓云。“云儿,不要再离开我了!” “仲大哥?”古皓云一时无法反应过来,这是梦还是现实,不应在此时此地出现的人,为何还能紧抱着自己?“不!仲大哥你的婚礼……”他努力地想挣脱王仲的怀抱,却被一双铁臂紧锁住,不得动弹。 “云儿不能害了你,你应该娶个美娇娘,过幸福的日子,而不是为了没父没母的云儿断送自己所有的未来……”古皓云哭得愈来愈难过,王仲只是紧紧抱住他,等他冷静下来。 半晌,王仲抬起古皓云的下颚,望进他迷的泪眼里。“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对你的情意,你会轻视、厌恶我吗?”他的声音竟害怕得发抖。 听见自己最敬爱的人竟如此贬低自己,古皓云急忙澄清,“不,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轻视或厌恶仲大哥,你是我心目中最重要的人,我只是不了解我怎么值得,我不过是个弃儿。”说着他又快哭出来。 “不许你再这么说!”王仲严厉的口气,成功地止住古皓云呼之欲出的泪。 “其实我很自私,我常在心底感谢你的父母亲,要不是他们让我捡到你,我可能连童年也熬不过去,我将会自己完全封闭,我的心可能早已死亡,要不是遇到了你,我不能想象没有你的日子,云儿。” 王仲看着被自己感动,却又不知该如何回应的古皓云。或许是自己太保护他,才令他至今仍丝毫不懂情爱。 “我知道你不懂这种感情,我也不奢求你受,我只求你让我待在你的身边,一直看着你,直到你长大、成亲、生子、老去,我只求能一直在你身边看着你。” “仲大哥……”古皓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不知道原来仲大哥对他用情至深,他不知道自己能否回应如此深情,他怎么承受得起。 “你别再逼我娶尚书千金,这婚姻会使两人都陷入不幸之中,你说这是为了我的幸福着想,但这样真能使我幸福吗?你可曾看过我在乎过世人的评价,世人的看法?”仲靠近他耳畔低语,“云儿,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人。” 此时无声胜有声,两人静静地分享彼此久违的体温与澎湃不已的心跳。 ☆☆☆ “我们龚家可丢不起这种脸!” 等不到新郎倌的双方家长及疲于奔命的王家长子,避开客人及其他派不上用场的家人,私下商议。 “我已经派人去接二弟了,他马上就会到。”可怜的王伯雷无辜的道。 “这句话你在半个时辰前就说过了,再等下去吉时就过了,等不到新郎倌,我看你们王家怎么交代!”龚大人暴跳如雷,揪住王伯雷的衣领。 这时,一个仆人冲进来,适时解除王伯雷的危机,但却也将他推向更危险的深渊。 “有人看到二少爷和另一个人骑着马走了,我们追了过去,但一下子便看不到二少爷的踪影。” 尚书大人又揪住方才才放下的衣领,比方才更使劲地将王伯雷揪离了地。 “逃婚!新郎倌竟然敢逃婚!” 众人急忙想拉开快将大少爷勒死的粗壮手臂,可是好像没什么作用。 “亲家公,冷静点。”王夫人终于出声,为了救自己儿子。 “亲家!新郎倌都跑了,还叫什么亲家!” 王伯雷被勒得快厥了过去。 王夫人原本想使王仲逃婚,从此两家结上梁子,她要眼看王义理一手创造的家业毁灭,她要王仲被追杀得走投无路,她已经替自己的孩子们安排好退路,一切对她来说,已无后顾之忧,但百密一疏,她没料到尚书大人一激动起来,会失去所有理智,眼看大儿子都快被他勒死,她得想个办法,想办法,碍… “不过是缺个新郎倌,眼前不就有一个?” 众人都惊讶地望着王夫人,连尚书大人都稍微松了手。 “不是我偏心,但我家大儿子的确比二儿子优秀得多。从小饱读诗书、知书达礼的伯雷,自是比从小至山上习武的村野莽夫要强得多,相信大人也是这么觉得。” 见尚书大人终于放开王伯雷,开始思索这件事的可行性,王夫人更努力地展开说服攻势。“这只是龚小姐一时糊涂,说不定以后她还会恨自己的父母亲,为何当初没阻止自己,没张大眼睛帮自己挑选夫婿,使自己赔上一辈子幸福。”看来尚书大人有些动遥 “帮自己女儿挑选夫婿,原本就是件天经地义的事,女儿看人的眼力总没做父亲的好,而且我们可以硬是对外说是帖子写错了,原本新郎倌就是伯雷。反正从头到尾忙着打点的人都是伯雷,一般外人也仅知我们两家要结成亲家,没人会追根究柢的,只要我们一口咬定,不会有人起疑。” “可是这可瞒不过惜恩。”龚夫人了解这是目前唯一的选择,但女儿的脾气,她不是不知道。 “这您放心,将灯火吹熄,生米煮成熟饭,时日一久,女人啊!哪个不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死心塌地的。” “老爷,现在也只能这样了,我们丢不起这种脸,而且伯雷确实也比仲适合咱们丫头。” 在取得龚家同意后,虽然王义理在一听到王仲逃婚时便气得昏了过去,对此事一无所知,但想必他也会无奈地同意。 在这种种压力下,失去发言权的王伯雷只能遵从母命。 他是不讨厌惜恩,但他很怀疑她会如他们所说的接受他,他只希望自己还能见到明天的太阳,没被大卸八块。只要他还完整无缺,他会努力地爱上惜恩。他想这或许并不难。惜恩俏皮的眼神替她亟欲伪装的矜持泄了底,这样的她煞是可爱;也许他早就爱上她了,才会心甘情愿地任她为所欲为,只能呆呆地在事后才发现自己原来被耍了。只是他一直提醒自己她是自己的弟媳,现在只能祈求上天保佑,他能再见到明天的太阳,他能好好地珍惜惜恩,她也能爱上他。 ☆☆☆ 王家与龚家经过一番波折,最后还是成了亲家,但龚大人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在亲家公的求情下,他才勉为其难地答应,王仲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 龚大人重金礼聘高手,要活捉王仲与古皓云。他知道古皓云的姿色不凡,必定免不了旁人注目的眼光,那他就容易掌握他们的行踪。 但龚大人万万没想到,那本该是女婿的王仲功夫十分了得,要杀他都很难办到了,何况是活捉。目前也只能知道他们的行踪是往南,却一直无法将他捉回来泄恨,气得他派更多人、花更多钱去捉拿王仲。 龚大人派过去的高手们,与王仲开打之初,都还会记得不能取他性命这件事,但交手过后不久,知道对方的实力,他们都卯起劲来努力对付,早忘了那层忌讳,不过终究还是奈何不了他,而且就算想先捉拿不会武功的古皓云也办不到。 既然技不如人,王仲又不取他们的性命,只要保护自己不被打成重伤,以他们人数之众来个车轮战,就不信王仲不会有油尽灯枯的时候,于是,他们日夜不分地骚扰王仲他们。 王仲自恃内力浑厚,连续几天下来的夜袭,他丝毫不受影响,但古皓云可就不同,连续这么多天的睡眠不足,早将他累得原本一双翦水秋瞳变得黯淡无光,还外带厚重的眼袋。看着古皓云受罪,最不舍的还是王仲。但再怎么不舍,也不能故意将刺客们杀掉,只因古皓云替他们求情,而且他知道这些刺客是谁派来的,所以更不能杀。 说实在的,王仲还真是疲于奔命,因为古皓云散发着中性美,引来不少人的注目,令王仲搞不清楚靠近他们的人,是只想近一点分辨这难得一见的美人是男是女,或是想觊觎古皓云的美色,亦或是龚大人派来的刺客,所以王仲总是紧紧守护他。 今天,又有个什么狗官的儿子,带着一大批喽想动古皓云脑筋,这位公子哥误以为他是女的,想强捉回去做妾,连仆人都看出来云儿是男的,他还是不愿作罢,这种无聊的人怎么到处都是。 女的?为什么他们都以为云儿是女的?其实仔细一看,云儿不过是清秀了点,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那些人分明就是色欲薰心,瞎了狗眼。 女的……对了!就这么办! ☆☆☆ “仲大哥,我一定要这样穿吗?” “为了躲开那帮人不分昼夜的追杀,只有这条路可行。”王仲说得很肯定,但其实是他自己想看装扮后的云儿。 他背对着古皓云,让他自己努力地与新装奋战。 “还有,为了掩人耳目,你今后就唤我就好了,我就唤你云,这样才像新婚夫妇。” 古皓云微愕,也只能嗫嚅地轻喊:“……” “什么?听不到,再叫一声。”依王仲的耳力,怎么可能听不到,自是贪爱他的莺声软语罢了。 面对着古皓云,除了不变的呵护外,更多了许多亲密的动作,不过最大的改变还是他变得十分爱逗古皓云,就爱看他羞得满脸红通通的模样。 “不要,我叫不出来。” 知道古皓云现在一定满脸绯红,王仲乐得咧嘴闷笑。 “大哥……”这是云儿的最大极限。“这样穿对吗?” 王仲回过头,被眼前如从画中走出的美人慑住,粉紫色绸缎衬得他更加妩媚,如同娇艳芙蓉,不,更像水中的粉荷,出淤泥而不染。 看到他怪异的眼神,古皓云忧心地问:“很怪吗?” “不,怎么会!”王仲强自镇定,“过来,我替你上点胭脂。” 云儿原本白皙滑嫩的脸庞,根本不用上妆,可是为求逼真,他还是决定为他上点胭脂。 帮心爱的人画眉、点绛唇、抹胭脂,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原本欲抹匀胭脂的手指,从缓缓抹动,变成轻柔爱抚,流连忘返。 王仲深情地望进他双眸,在此空间,时间仿佛停止,只有满溢的痴情。 “哎哟,抱歉,打扰你们夫妻俩的恩爱时光,我是来帮夫人梳头的。” 赵大娘进来的真不是时候,虽然是王仲说想学如何帮妻子梳头才请她来的。 “夫人啊,您真是幸福,你们一定是新婚对吧?哪像我家那个死鬼,婚前对我百般宠爱,婚后便把我当成黄脸婆,完全不像这位相公,还要学如何帮您梳头,哎呀!我好羡慕,这一定是您前世修来的福气,才能嫁到这么好的老公。” “不,能娶娘子为妻,才是我修了好几辈子的福气。” “唷!您听听,您可别让别的狐狸精把他给抢走了。” “不会的,今生今世我只爱云儿一人。” 许久没听到仲大哥表达情意,古皓云还是很不能习惯,尤其是在他人面前,十分忸怩。 “夫人,再听下去,我都要嫉妒死了,恨不得再年轻个十几岁,将您的老公拐跑。” 古皓云羞赧得不知如何回应,只是娇睨仲,怪他多嘴。 贪看他娇态的王仲,与赵大娘一搭一唱地糗着他,到后来,他窘得只差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只得钻进被窝里,以期能避开他们的调侃。 “再说下去,我怕今晚娘子会不理我。” “说的也是,那我就不打扰你们恩爱,晚膳时见。” 王仲隔着棉被轻拥躲在里头的人儿,“我说的都是真的。” 不知如何回应真情,古皓云儿探出头来。 王仲点住他欲言又止的唇。“我知道,我会等你。”凝视着染到胭脂的指尖,他粗嗄地问:“我可以吻你吗?” 想弥补无法回应痴心的愧疚,古皓云臻首微点。 王仲大喜,把握难得的机会轻轻地覆上他的唇,探出舌尖描绘地颤抖的唇瓣,双手也不得闲地来回轻抚僵硬的背脊,试图让对情事仍懵懂无知的古皓云忘记羞怯,只感受到他的存在。 为什么同样身为男人,仲大哥却长得比自己更加英挺、肩膀更加厚实、身形更加矫舰肌肉更加结实,浑身上下充满成熟男人的气息,而这气息目前正浓密地笼罩着自己,令自己晕眩。 王仲绵密地加深加长这个久违的吻,直到古皓云全身虚脱地倒在他的怀里,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已被他吻得红肿的朱唇,但仍贪恋他身上特殊的清香、一种清冽的味道,令他开始转移攻击的目标,移至他白皙的颈项…… 在自己的情欲泛滥成灾前,王仲好不容易找回自制力,他独自下楼带晚饭回客房食用。云儿现在这妖媚的模样,他可是不想给任何人看,只想独享。 第六章 古皓云非常不适应现在这身装扮,因为裙摆过长,他常常几乎被绊倒,但在这之前他总是会先跌进一个愈来愈熟悉的胸膛。这胸膛的主人都会乘机对他搂搂抱抱,粗壮的臂膀也会盘踞纤腰上,在在宣示他的所有权。 “仲大哥,你最近好像很快乐喔?” “是吗?” 跟他打哈哈,仲大哥唇角上正挂着的不是浓浓的笑意,是什么? “好像我越是跌倒,你就越是开心。” “哪有?”看古皓云嘟着嘴、稚气未脱的可爱模样,他不禁笑得更开心了,但看到古皓云逐渐生气的脸,他连忙宠起他的小爱人。 “都是你出的馊主意,不然我也不用受这种罪。” 古皓云愈来愈会对他撒娇,也愈来愈常不自觉地用眼神传达情意,这一切看在王仲眼里,他好不高兴。 有人曾说过,人要在可以撒娇的时候尽情地撒娇,在可以任性的时候尽情的任性;在可以被撒娇的时候尽情地被撒娇,在可以被任性的时候尽情的被任性,就好像在确认自己的版图一样,可以测量自己有多爱对方也可以测量对方有多爱自己。 “别生气了,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帮你买冰糖葫芦。” 古皓云倚在柱旁,笑看着王仲挤过街上人群,替他买他爱吃的甜食。 他开始觉得自己最近不知怎么着,每次看到仲大哥,心便会揪一下,看不到时会揪一下,想到时也会;有时他会发现自己竟望着仲大哥的脸发呆,在视线移至他刚毅的薄唇后,更是心跳加速地想起它停留在自己唇上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不熟悉的情愫令他心慌。 古皓云无意识地抚上自己的唇,又发呆地看着王仲的背影。 “哎哟!”他突然被撞倒在地,而罪魁祸首正压在他的身上。 “对不起,你……” 这罪魁祸首是名长得俏皮可爱、充满灵性的小男生。 “你好漂亮喔!”语气里尽是由衷的赞叹,他一时被“美人”迷住,忘记该有的礼仪,不但一直压在美人身上,还想伸手摸人家,其实他只是想确认脱俗的仙子是不是真的而已。 就在魔掌快到达目的地时,他被揪住衣领,毫不留情地往后丢去。 被王仲扶起的古皓云,急忙看着被无情扔出去的小男生可安然无恙。真是的,仲大哥每次都这样,只要是有关他的事,他便失去平日该有的理智,也不想想虽然他很不雅地被压在地上,可是祸首不过是个小男生,而且他感觉不到一丝恶意,还挺喜欢这个小男生给人的感觉,啊!还好,有人接住那个小男生,他毫发未伤。 “少主,您没事吧?” “别叫我少主。”冷沁不想搭理他的贴身护卫,他的兴趣全被眼前的一对璧人所吸引,他们还真是登对,是啊,美娇娘身边必当有勇士相伴,不过依他方才的触感,那美人真的是位“美娇娘”吗? “你竟敢对少主无礼!”冷沁身旁的护卫刘儒雅瞪向王仲。 “儒雅,住手。” 刘儒雅在少主出声制止前,早就人不如其名地攻向王仲,两人打得难舍难分。 冷沁见这两人武功不分轩轾,一时间也分不出高下,也懒得制止打得正在兴头上的两人,还是美人比较重要。他热情万分地拉住古皓云的手,开始自我介绍。 “我叫冷沁,是冷泉宫冷鹗的儿子,你呢?” “我叫古皓云。”古皓云很担心仲大哥。 “那个男子是你什么人?夫婿吗?” 一听到夫婿两个字,古皓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脸红。 “我知道有个办法,可以让他们住手。” “什么办法?” 冷沁笑着拉他离开是非之地,开始跟他讲些有的没的,像是今天的天气啦,哪里的餐饮好吃啦,哪里的风景漂亮等。 “我们就这样走开不好吧!”古皓云想挣开被拉住的手,想不到冷沁看起来人虽小,力气还满大的。 两人就这么愈走愈远,等卖命二人组发现时,差点就无法看见淹没在人群里的同伴。辛苦的他俩,很不满自己卖命的对象竟不体恤他们的辛劳,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连通知一声也没有,但还是将继续逛街的两人各自护在身旁。 “云儿,你没事吧?” “我没事,冷沁只是带我四处逛逛。”古皓云赶紧安抚又要动气的王仲。 “少主,您怎么可以丢下我,会害我被宫主责罚的。” “那正好,与其被你这个大老粗跟着,不如陪眼前的美人儿多聊聊。” 竟然叫他大老粗!说实在的很不公平,他刘儒雅,外表真如其名地温文儒雅,只是脾气冲了点。不过这个缺点,早被自己的少主治得死死的,这次要不是他不小心发现少主独自溜出冷泉宫,身边没带任何护卫,又劝不听,不肯回宫,还威胁他不准禀报宫主,他只有牺牲小我,充当少主在外鬼混的护卫,不然,他平日可是对这鬼灵精少主避之唯恐不及。 想他堂堂冷泉宫宫主第一护卫,却曾被少主一时兴起所饲养的毒蝎子拿来试毒,被命令去捡少主遗失在冰井中据说有特殊意义的石头而大病三天,教少主练武还被少主喂食来路不明的东西,在少主房中当成玩具戏弄十天半个月,拿他当箭靶…… 但诸如此类的恶行,少主只敢在宫主出宫时作恶,所以每次只要宫主出宫,他说什么也要跟去,美其名是护卫宫主的安全,其实是要保自己一条小命。 很不幸的,上个月宫主派他出宫办事,他好不容易达成任务返回宫中,却发现宫主日前正好外出,等他脚底抹油开溜至宫门外时,正巧发现也在开溜的少主。 唉!时也,运也,命也,刘儒雅还真埋怨自己时运不济。 “美人儿,这是我的笨跟班,名叫刘儒雅,刚才也同我的跟班一样粗鲁的人,是你的夫婿吗?叫什么名字?” “王仲。”看在小鬼认为他是云儿夫婿的分上,王仲就宽宏大量地原谅他的无礼。 “美人儿,我们继续逛逛,别理他们。” 原本不许的王仲,看到古皓云恳求的眼神,就算有再多的不愿也都依他,所以王仲也就落得与方才被唤为笨跟班的刘儒雅在后方,亦步亦趋地守着正开心逛街的两人。 “非常高兴遇到你们,唉!不怕你笑话,我的天敌就是我们家少主,遇到你们后,少主的心思就不会只专注在整治我上,所以我非常高兴,而且兄台武艺十分了得,改天我们找个不会被打扰的地方,再好好切磋切磋。”刘儒雅道。 “好。” 两人心中升起一股英雄惜英雄的友情。 ☆☆☆ 这天,古皓云说什么也不肯再穿回女装,他说他不想再欺骗他新交到的好朋友冷沁。 王仲是无所谓,反正过足了瘾,养足了眼,也就不再为难他了。 当古皓云再度向他们两人表明真实身份时,刘儒雅的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直嚷着这么美的人怎么可能会是男的,倒是冷沁没多大的反应。 “没关系,你有你的秘密,我也有我的,我这次溜出宫的目的在寻找勾魂果,很多人抢着要,你们应该也听过吧?我要拿它来医治我娘,她为了救我那花心的爹,中了断魂掌,虽然已先用保魂丹护住心脉,但看着一天比一天衰弱的娘,我担心那药丹顶多能再撑个一年半载……” 现今在江湖上盛传勾魂果又再度出世。 勾魂果,可杀人亦可救人,就看使用的方法;它可以杀人于无形,而且没有任何人能躲得掉;但救人时,不论是任何疑难杂症、奇蛊异毒,只要人还息尚存它都能救。 但听说勾魂果是非常有灵性的,它可以自由移动,甚至还可以挑选自己的主人,若不是被它挑上的,它还真如普通果实般,只能吃却没什么多大的作用。 想到母亲的情况,冷沁眼眶红了起来,突然往外跑去。 刘儒雅跟着不想在众人面前掉泪而往外冲进雨中的冷沁,他知道这些日子以来,少主心里一定不好受,但平日掩饰在嘻皮笑脸之下,让人忽略了,原来少主这么悲伤。 少主现在一定哭了,还好有雨水帮他掩饰,不然被自己看到少主竟像女孩子般落泪,等少主恢复正常后一定会整死他。 “少主,不要哭。” “谁在哭,这是雨水。” “那,不要一直抽动鼻子。” “可恶,那是雨害的!” 冷沁猛地抹去脸庞的水滴,分不清是雨还是泪。 “娘干嘛替爹挡那一掌,那是他自己在外头惹来的桃花债要自己负责,每天除了宫里的事就是周旋在一堆莺莺燕燕里,娘也不想想自己那三脚猫的功夫,哪受得住那一掌……可恶!” 冷沁全身颤动不止,狠狠地抱住刘儒雅,但他就是不哭出声。 心疼少主的刘儒雅任由少主抱着自己,他只能陪在少主身边,却无法安慰他。刘儒雅难得地怨起自己的无能,只要能让少主开心,今后他不会介意当他的出气筒、玩具,不过想起以往的经验,他还是有点害怕。 ☆☆☆ “仲大哥……”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帮忙找勾魂果,对吧?” “也好,反正我们此行也没特定的目的地。” 古皓云知道仲大哥一向不喜与他人多作接触、不喜欢与他人相处,都是为了他,才让冷沁他们同行,也是为了他,才会答应多管闲事。他好高兴,一种被爱的感觉满溢,让他兴奋地抱住王仲。 王仲迅即吻住盼了好几天的红唇。 这时,好不容易才平复激动情绪的冷沁走回破庙,却恰巧看到两人正吻得难分难舍,一时呆住地看着生平第一次看到的激情画面。 过好一会儿,古皓云才察觉到他们已经回来,他想离开王仲的怀抱,但王仲不顾他的挣扎,更加深这个吻,直到无计可施的古皓云捡起地上的木材,用力敲他的头,他才不甘愿地作罢。 古皓云真的很生气,仲大哥明知他们已经回来了,还不肯停止,但更令他忧心的是…… “你会觉得恶心吗?”他一脸担忧地问着冷沁。 “怎么会,只是对我来说太过刺激了。” “那你会看轻我们吗?” “这怎么可能!”冷沁终于从震惊中恢复,“就因为你们都是男的?你也太瞧不起你这个新交的朋友了。不是我夸自己聪明,从第一天看到你时,我就知道你是男的,我想你一定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会作女装打扮。我觉得爱是没有界限的。只要你们真心相爱,我不会瞧不起你们,这总比世间许多如泡沫般不能持久、也不够真实的男女之爱,要来得高贵许多。” 冷沁真诚地握住云儿的手,“你这么漂亮,要不是你身边已经有了一根大冰柱,我还真想把你抢走,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对你非常有好感,我从不曾这么想。” “我也是。” “喔?是对我有好感,还是也不曾有过这种感觉?” “都有。” “哇!那我们一定要当好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 窗外的雨终于停了,四人行又开始出发。 “你觉不觉得一直有人跟着我们?” 年纪较大的二人开始低语,而年纪较轻的二人则在前头开心地聊天。 “嗯。” “找你们的?还是找我们的?” “不知。” 这人就不会多说几个字吗?刘儒雅心想。虽然三天相处下来,他知道王仲本性少言,但还是忍不住在心底稍稍埋怨,算了,等他们动手,就会知道他们要找的人是谁。 果不其然,等到他们来到一处空地时,歹徒便按捺不住,开始攻击,可能歹徒们想,在空地上一目了然,他们的猎物也就不易脱逃,却没想到,一旦失败,自己也将难以脱身。 要一面保护人,还要一面应战,其实挺累人的,所以劳动是较年轻的人的义务,抱有这种想法的刘儒雅将冷沁与古皓云护在身后,然后一派优闲地在旁观望,还不时克尽当一个观众的义务,为王仲发出发喝彩声。 “喂!老弟,不错喔。刚刚那记回马枪真不赖。对!把毒粉再撒回他们身上!” “竹本,你不去帮忙吗?” “少主,你叫我吗?” “不是叫你,不然叫谁?你不是说请不要再骂你笨,我勉强同意,因为一直骂你笨,好像连我这个主人都会被你拖累,所以改唤你竹本,你可要虚心地接受。” 可恶!原来是拐个弯骂他笨。“少主,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请您记住我叫刘儒雅。” “啊!”冷沁闪过射过来的飞镖。可恶,故意不帮我挡,害我闪得有点狼狈,现在是看戏的时刻,下次再找你算帐。王仲因为顾忌毒粉会伤及同伴,所以他花费更多的时间制伏歹徒,他抓住一个似乎是带头的人物后,其他人眼看头头被抓便军心涣散,开始抛弃同伴,四处逃窜。 “说,是谁派你来的?” 这歹徒还挺有骨气的,不说。 “你方才撒的是百断散吧?会让人筋骨寸断,我自是知道你早已在身上涂满解药,才敢如此嚣张,如果我逼你吞下去,那后果……我是没看过吞下去的效果,但想必毒性更强。”冷沁睨着他道。 捡轻松的刘儒雅自歹徒怀中拿起百断散,撑开他的嘴巴。 “我说,我说!是买玉的人出高价要我们杀死前几天我们在大街上捡来的玉的主人,其他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真的。” “啊!我的玉不见了!”古皓云听到玉,这才发现唯一与他身世有关的玉不见了。想必是前几天在大街上不小心遗落,而被捡走。 “买玉的人是谁?” “我不知道,他蒙住脸,只留下钱,说事成之后再付另一半。” “玉呢?” “被他买走了。大爷,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请饶命,求求您!”歹徒不停的哀求。 放走他后,刘儒雅看着王仲。 “有底吗?” “没有。” “他们方才提到玉。” 古皓云道:“我从小是个弃儿,被仲大哥捡到,当时我身上就有这块玉。” “抢走那块玉的人,或许知道你的身世。” “我的身世?” “对。” “说不在乎自己的身世是骗人的,但有仲大哥与义父那么疼我,我已经很满足了。” 王仲与古皓云二人深情相望,看来云儿对他的感情愈来愈接近他的期望。 “云儿,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但我们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来惹我们,看来我们是摆脱不掉了。” “没错。”冷沁开口道,“既然是云儿的事就是我的事,这附近有一个冷泉宫的堂口,冷秦堂,云儿,你将玉画下来,我派所有冷泉宫的人帮你找。” 冷泉宫除了是武林上极享盛名的功夫世家,也有许多商行,在中原布满各个分部,依冷泉宫的势力,假以时日必能有所斩获。 “可是,冷沁,你不是必须去寻找勾魂果吗?” “云儿,我就知道你心肠好,你不必替我担心,反正现在也查不到勾魂果的下落,而且说不定在帮你调查身世的同时,会有意外的收获也说不定。” “少主所言甚是,云儿你们就不要再推辞了。” “谢谢你们的好意,那云儿就恭敬不如从命。”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冷秦堂。” “少主,除了冷秦堂,我们可不可以去别的堂口?喂,少主!” ☆☆☆ 冷秦堂秉承冷泉宫的习性,做事一向不喜太铺张奢华,所以江湖上消息不够灵通的人,还以为冷泉宫不过是秦岭山间的一个功夫还算了得的武林小小派别,却不知,原来冷泉宫事业做得这么大,要不是听冷沁提起,他们还真的不晓得。 “唷!少主,您终于出现了。” 冷秦堂堂主秦萱萱这话虽然是对冷沁说的,但眼神却不时多情地飘向刘儒雅。 唉!要不是冷秦堂这堂口离他们最近,刘儒雅还真不想见到秦萱萱,并不是因为她长得丑陋不堪,相反的,她长得还相当美艳,勾起不少男人的色心,而且她十分擅于利用自己的美貌来达到目的,可说是相当聪明的女人。那刘儒雅对她究竟有何不满?说穿了,他喜欢含蓄一点的女人,不是紧紧缠着他不放的女人。 无法对女人恶言相向,更别说是动粗的刘儒雅,一遇到秦萱萱,可说是莫可奈何,好几次他都差一点脱离不了她的魔掌,所以她也算是他的克星,唉!他真是个没用的男人,到处都有他怕的人。 刘儒雅百般不愿地来到冷秦堂,他只能祈祷他的天敌能替他挡住他的克星。 眼看秦萱萱就要如八脚章鱼般缠住刘儒雅,冷沁好笑地看着如临大敌的他,慈悲地帮他脱困,哈哈!欠我一次。 “秦堂主,这玉玉的图交给你,传给各个堂口,我要有关这玉的所有资料。” “是。” “这事很急。” “是,属下马上去办。” 冷沁之所以会来到冷秦堂,除了它距离最近之外,还有它的堂主消息最为灵通。 “吁!”见秦萱萱走了,刘儒雅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 “看你这没用的样子。”冷沁嘲笑他。 “是,属下没用。”只要克星走了,任何冷嘲热讽他都无所谓,“果然,天敌有抑制克星的作用。”他嗫嚅道。 “你说什么?” “没有。” 这该死的刘儒雅,竟然不知感恩,看我怎么整你。 古皓云看这对冤家又要吵起来,赶紧出来打圆常“冷沁,这事麻烦你了。” “没什么,我要是再不回来报告行踪,万一被我娘发现,她是会担心的。” “对哦!既然少主已经来到冷秦堂,那我也就可以卸下护卫的身份。”刘儒雅好不开心,克星走了,又可以离开天敌。 “是吗?那我去通知冷秦堂堂主你要走了。” 可恶,要是被秦萱萱知道,那他还走得掉吗?看来只好委屈地继续留在天敌身边。 “你们俩真是有趣。” “有什么有趣的!” 两人还真有默契,异口同声,使得古皓云笑得更大声。 “明明都关心着对方,却也都忍不住恶言相向。” “哪有!”又是异口同声。 “还说没有,而且还默契十足。” 古皓云笑着与王仲走出屋外,留下两人继续拌嘴。 “仲大哥……” “嗯?” “这样做真的好吗?” 王仲牵起古皓云的双手,凝望着他。“我知道你心里不安,”轻得仿佛微风掠过一般的吻,拂过古皓云额际,“不论发生什么事,不管你的父母亲是谁,我都会在你身边,你不会是只有一个人。” “谢谢你……”他的话被王仲吻祝 “我不想再听你向我道谢。” 虽然已经被吻过很多次,但古皓云还是非常不能适应,常会忘了要呼吸,而且在别人庭院做这事,万一被人瞧见……啊!那多不好意思。 但王仲不知是没发觉他的顾虑,还是故意的,仍继续表达他的爱意。 “我喜欢你。”吻落在唇边,“好喜欢你。”落在鼻尖,“非常喜欢。”拂过眼睑,“我爱你。”掠过耳际,“爱你。”又回到唇瓣。 古皓云发觉自己快溺毙在这浓得化不开的爱意里,王仲的火舌在他的口中肆虐,他的爱怜中断古皓云的思绪,让他只能用力攀住他,以防自己沉入无尽深渊…… 第七章 对冷沁来说,他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看惯这种激情级画面。自从第一次看过后,他每次与刘儒雅斗嘴,都会变成盯着他那形状美好的薄唇发呆,不知那薄唇如果也那样覆在自己的上面,会…… 啊!够了!停止! 冷沁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干脆找一天真拿儒雅来试试,或许他的心思就不会……唉!心好乱!他不知如何面对这种莫名的情绪。 明知他们来了,也看到了,竟还不停止,这王仲也太那个了吧! “咳!”实在不好意思再看下去,刘儒雅忍不住打断他们。 “啊!”古皓云猛地推开王仲,羞怯地躲到他身后,而王仲还一副好事被打断,老大不爽的样子。 “两间厢房准备好了,我们是想应该要尽一点地主之谊带你们过去,想不到来的不是时候。” “没错。” 王仲竟然说得理直气壮。 “看来是我们不对,我们应该只准备一间厢房就好,干嘛如此多事。” “正确。” “仲大哥!”古皓云听得又羞又气,拉着他,想阻止他不要再说下去。 “只要一间厢房就好,还有,记得来访时要敲门。” “是啊,以免看到太养眼的画面。” “是的。” “我会记得在门外等你们整理好衣服再进去的,你放心好了。” “谢谢。” “够了!”古皓云真拿他们没办法,仲大哥与儒雅一搭一唱地逗着他,弄得冷沁红着脸愣在一旁,他多不好意思。 他索性拉着冷沁离开。“冷沁。” 没反应。 “冷沁!” “啊!”终于有反应了。 “对不起,让你看到我们……” “啊!不,我只是……我只是……啊!太刺激了。”从惊讶中回神的冷沁,开始显露他顽皮的本性。“感觉很好吗?”“啊?这……” “云儿,我可是很纯情的,从没看过如此香艳刺激的热吻,害我一脸茫然地呆住,多糗!等会儿碰到刘儒雅肯定会被他耻笑一番。所以为了补偿我,你一定要解决我的疑问。” 这两件事好像有点八竿子打不着,不管,为了解决盘踞心中数日的苦恼,他一定要搞清楚。 “嗯。” “你答应了!哇!太好了。那……刚刚的感觉好吗?” 问的人不好意思,回答的人更甚。 “嗯。”几不可闻的回答。 果如他所想的,他决定一定要拿儒雅来试试。“他常常这么做吗?” “嗯。” “他喜欢你吗?” “嗯。” “那你喜欢他吗?” “……” “云儿!你答应我要替我解惑的!” “其实我搞不清楚自己对仲大哥的感情,我对他一直是敬爱之情,一直到仲大哥对我表白我还是分不清楚我对他的感情是只有单纯的敬爱,或是还有其他的成分,我分不清……” “他喜欢你。” “是的,一直到有人点破,我才知道原来仲大哥是这样看待我,仲大哥在我心目中一直占有非常重的份量,但我从不觉得自己值得他……” “你值得的,要对自己有信心。” 古皓云很高兴有人能真诚地听着自己说话,“我最不希望伤害仲大哥,但我不知道,我怕自己最后还是辜负了他的一片痴情。” “傻云儿,你说你不知道,那搞清楚不就得了。” “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 “今晚戌时到后院亭子,我会跟你知道,事情其实就这么简单。” 冷沁一眼便看穿古皓云对王仲的情意;从他看王仲的眼神、表情、动作、言谈,在在都显示他已经爱上王仲,可是他好像还有些迟疑。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小美人竟然还说不知道。 唉!仲还真是辛苦。没关系!有他在就搞定了。 但一下子便能理清别人感情的冷沁,却一直无法解开心中情感纠葛的结,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 ☆☆☆ 戌时一到,古皓云果真来到后院。 冷沁示意他不要出声,拉他躲到草伍,借着月光偷看远处另一个亭子。 坐在亭子里的人影不是别人,正是王仲。在这样的凉夜里,他独自一人,不知是在等谁。 为什么要瞒着我?古皓云感到有些怪异。 “云儿,你静静地在这里看,我送了一个礼物给你的仲大哥,免得那天他欲求不满,对你下毒手。” 不久,有一名穿着清凉,薄纱内似乎只着肚兜的女子来到。 这女子愈来愈靠近王仲,最后竟几乎整个人挂在他身上,看来是身体不舒服、站不住,才倒在他怀里,可是那明明是装的,根本就是装的,太明显了! 见状,古皓云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王仲与那女子又发生一些拉扯,不知是谁的错,那薄如蝉翼的轻纱嘶的一声竟破了! 那几乎未着寸缕的女子,乘机瘫软在王仲怀里,眼看着就要吻上他…… 古皓云突然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冲了出去。 “云儿?”云儿怎么会躲在那里,难道他都看到了?糟了,云儿一定误会了! 王仲毫不怜香惜玉地甩开那名女子,急忙追向古皓云,好不容易抓住一直极力挣扎的他。 “云儿,你误会了。” “误会?你们都抱在一起了,还说误会!”古皓云失控地大喊。 “那是她站不住,我才扶她的。” “骗人!明明是背着我和她幽会!你不必顾忌我,仲大哥,你一定是可怜我,同情我孤苦伶仃,才会一时迷惘,以为自己喜欢我,现在你弄清楚了,还是女人比较好。没关系,为了你好,你就把我忘了,好好去找别的女人,不要再管我了!”他用力推开王仲。 “你说的都是真的!?”王仲不曾用如此严厉的口气对待他。 “唔……”原本就很伤心的古皓云,一听到这么严厉的语气,忍不住哭了出来。 一看到他的泪水,王仲怎么可能不心软。“唉!那你为什么哭?”他轻轻将古皓云搂在怀里。 古皓云好像突然想到什么,又奋力挣开王仲的怀抱。 “不要用刚刚抱过女人的手抱我!” “为什么?”听到他这么说,王仲瞬间转怒为喜。 古皓云看到仲大哥竟然在笑,他就更生气。“走开!” “你还没回答我。” “不知道。” “不知道?” “对,不知道,可是我就是生气。” “傻云儿,你这就叫作嫉妒。” “嫉妒?” “对,当你看到我抱着别的女人就生气,就表示你在嫉妒,我好高兴。” “我才没有。” “那我再去抱那个女人。” “不可以!”一想到王仲会去抱别人,他全身就起鸡皮疙瘩。 “为什么?” 对啊!为什么?他凭什么不准,他凭什么? “云儿,你再不说,我就去吻刚刚那个女的,相信她会十分乐意。” 啊!怎么可以,一个拥抱他就受不了,更何况是吻,不可以! 古皓云在情急之下吻住王仲,他顾不得一切,只想阻止他去吻别的女人,任何人。 原本主动的他,一下子便变成被动的一方,反而瘫软在王仲臂膀里,气喘吁吁地。 “云儿,你会嫉妒就表示你喜欢我,我好高兴,我终于等到你的回应,我真的好高兴。” 原来,这就是喜欢,这就是爱。好甜、好腻,浓得化不开。 心,被填得满满的,再也塞不下其他的感觉。 古皓云觉得自己好幸福! ☆☆☆ 这个诡计的成功,要归功于两人,冷沁负责带古皓云躲在草丛偷看,并诓骗王仲说,既然他帮古皓云儿寻找玉之谜,就表示他们欠他一份情,他要王仲到凉亭,帮刘儒雅婉转地拒绝痴缠他的女人。 而刘儒雅的任务就单纯多了,他负责找个女人配合他们表演,牺牲色相地诱惑王仲。这当然不能找秦萱萱,要是欠她人情,他恐怕会被啃得尸骨无存,只好私下找她的部属商量。 得逞的两人,跟在王仲后头,怎肯放弃看好戏的机会,一见王仲与古皓云热吻,冷沁又看呆了,吻一个人,感觉真的那么好、那么幸福吗? 王仲却朝他们这方向一瞪,两人知道自已被发现,为不惹人嫌,只好放弃继续看戏的机会闪人。 “儒雅。” “少主,请你叫我刘大哥,好痛!”可恶!竟然揍他,果然要少主敬老尊贤,是不可能的。 “你……” “我怎样?” “你……” “少主,想不到你也有话说不出口的时候啊,好痛!”唉!话多必失。 “你有接吻的经验吗?”豁出去了!今天我一定要把烦恼解除。 “当然,我是大人,当然会有身为大人该有的经验,小孩子是不会懂的。好痛……” 可恶!再打我头,我就给你好看。当然,刘儒雅只敢在心里嘀咕。 “我要你吻我。” “什么?”刘儒雅震惊万分,他有没有听错? “脱毛粉、狂泻药、软骨散、吸血蛭、毒王蜂、白巨蟒你选一样。” “啊?” “如果你不照做,我就拿其中一样用在你身上。” “什么!?”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我要学习人生经验,将来喜欢上其他姑娘才不会太丢脸。” 冷沁红着脸,破坏了他努力所要呈现的理直气壮,但这使他变得十分可爱。 从来没见过这般可人的少主,害刘儒雅的心漏跳一拍,奇怪?怎么会这样? “喂!你到底答不答应?” 看来,若不答应,少主肯定跟他没完没了,只好牺牲了。 刘儒雅抬起冷沁的脸,由于两人身高相差一个头以上,姿势还真的有点难度。 “眼睛闭上。”说完,他温热的唇拂过冷沁的。 “就这样?原来吻就只有这样,看那小俩口一脸幸福,害我以为吻是件很舒服的事,还是,你的技术太差?” 可恶!竟然怀疑我的技术,看来不施展数年来在女人堆里磨出来的成果,是会被看扁的,看我把你吻得天昏地暗,让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刘儒雅先是轻轻吸吮冷沁的芳唇,从嘴角到唇瓣,无一处遗漏,同时大手抚摸着他的身躯,滑过背脊时,引来一阵轻颤,原来这是冷沁的敏感带。他的舌亦乘机滑进他口中,缠住冷沁让他无法逃脱。 吸吮、啃啮,尽情在冷沁口中放肆,而双手当然也没闲着。刘儒雅发现,用舌轻舔冷沁的耳朵时,平日古灵精怪的少主就像小猫般,在他怀里颤抖。 啊!他爱死这种感觉。平日,自己是饱受欺压的对象,想不到,今日终于可以一反常态,好好地回敬难得如此乖巧的少主。 吻,滑过纤细的颈项,停留喉头,最后在肩胛骨上留下热度的痕迹。 “碍…”刘儒雅看着被自己吻得意乱情迷的冷沁,他看呆了,好冶艳碍… 怎么也不想结束的吻,持续着。 直到有脚步声出现,他急忙拉着冷沁扑倒在草丛后。 糟了,怎么紧拥着的身躯与自己的如此契合?惨了,我怎么会有反应!我怎么会对这小恶魔…… 刘儒雅看着乖乖待在自己怀中,仍旧沉浸在方才的吻中,显得非常可人的冷沁。 啊!我过去的二十七个年头。啊!我的未来…… ☆☆☆ 他们住在冷秦堂期间,仍有为数不少的小贼不怕死地想闯入,欲掳走古皓云。王仲不明白,那些人为何现在不杀云儿,反想掳走他? 从不速之客口中依旧问不出个所以然,如同破庙附近遇袭那次,他们只说都是由一个蒙面人给他们银子,派他们来的,他们也不知道对方是谁。 既然无法从“人”下手,那就从“物”下手。 冷沁命秦萱萱开始着手调查蒙面客给的银子,那些银子虽然从外表上看来与现今流通的并无不同,但由铸工、熔化后的成分开始调查,发现与十五年前遗失的官银十分相似。 当年,由天下第一镖——威镇镖局的柳擎天夫妇亲自押镖,后来,听说柳擎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家里突然失火,夫妇俩一同被烧死屋内,而那批官银从此不知去向,这事在当时喧腾一时。 但为数庞大的镖银,没理由就这么凭空消失,官府查了很久,目标锁定柳擎天胞弟,也是副镖头的柳擎际,他是唯一能使武功高强的柳擎天夫妇放松戒心,身中剧毒而亡的人。 但当时有不少人证明,柳擎际于事发当时人在西域,事后柳擎际的财产虽有所增加,但数量却远不及官银遗失的数量,加上他又说他的财富是来自于西域经商所得,因此,此案成了一桩悬案,延宕至今。 而柳擎天夫妇俩被烧死的屋内,找不到他们未满周岁的儿子,如果还活着,那年龄不就与云儿相仿? “我是在洛阳别业附近捡到云儿的。”听著有何特长萱萱向冷沁报告调查结果,王仲也开始怀疑起古皓云的身世。 “与当年柳擎天夫妇出事的地点相近,这么想便说得通了,为何柳擎际没有大富大贵?因为他找不到大部分遗失的官银,原本以为找到云儿的玉,就能解开谜底,所以想杀云儿灭口。” “后来必是解不开玉之谜,所以想掳走云儿,这柳擎际也未免太瞧不起咱们冷泉宫了。”冷沁怒道。 “可是怪就怪在依属下调查,目前柳擎际与友人人在西域,日前去西域途中还曾亲自拜访许多官员,好像是刻意让人知道,他是真的前往西域,就如当年一样。” “难道不是他做的?” “不,依属下的调查,那银子确实出自柳擎际府中,这银子下面多出一细微凹痕,每一个都一样,必定是铸模沾黏杂质所留下的痕迹。” “难道他府中另有高手。” “属下查过,柳擎际疑心病很重,从不把重要事情交予他人,包括自己的家人。这事关未寻获的大批官银,他更不可能冒险。” 想必柳擎际认为自己曾背叛亲大哥,所以其他任何人也可能会背叛自己。 “这么说来,就是他有身份!”冷沁略加思索后道:“秦堂主。” “属下在。” “我命你马上派人前往西域,将那位易容的假柳擎际押回。” “是。” “还有,马上招集人手,今晚子时围攻柳府,只要抓住柳府内每一个人,不怕找不出易容的柳擎际。” “是。” “仲,借云儿一用,可否?” 王仲认为这计谋太过危险,但古皓云怎么可能让自己置身事外,尤其在大家都为他的事如此卖力时。 “当然。”古皓云抢着回答,“只要我派得上用常” ☆☆☆ 当晚,冷沁率冷泉宫众人夜袭柳府,将所有柳府中捉到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全数集中在中庭,只剩数名壮丁仍在与之缠斗。 眼看那数人已快撑不下去,又有人回报冷沁说找到柳擎际藏银子的密室,内有铸具,及部分还未改造的官银。 “柳擎际!你大势已去,出来吧!”冷沁喊道。 被俘虏的老弱妇孺中,有人见古皓云单独一人立于石柱后,认为机不可失,马上施展擒拿手抵住他的脖子。 “柳擎际,原来你易容为一个佝偻老人,其实不久后我也会让你变成这样,你用不着那么心急。”冷沁显出超乎年龄的冷静。 王仲盯住柳擎际,虽然有冷沁的保证,但他还是生怕古皓云有所不测。 “情势逆转,你把人都放了!”柳擎际大喊。 冷沁只是好整以暇地掏出玉道:“这,你不要了吗?” “玉!怎么会?” “你那小儿科的机关还难不倒我。”想他冷沁,为了躲避恶作剧后的惩罚,冷泉宫里大大小小的机关,哪个他没闯过,有的机关他还故意弄坏,因为他玩腻了,想换个新鲜的玩玩。 “玉给我,你不怕我把他杀了。” “杀了云儿,你就找不到剩下的官银,你舍不得的。还有,你没感觉到手指开始发麻吗?” 柳擎际脸色骤变,“你下毒!”他被逼急之下,想痛下杀手,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 “这不过是我平常拿来整人的僵定散,不会死人的,你不用吓成这样。” 冷沁扳开他的手,拉回古皓云,并替他撒上中和剂,再送他回一旁一脸心急的王仲怀里。 这小俩口,真教人羡慕。 刘儒雅看到柳擎际的惨状,不禁想起他以前的经验,头皮开始发麻。 有一次,少主拉他的手摸他的衣服,正当他纳闷少主在干嘛时,他整个人就突地僵住,像木头人般定住不动一整天,立在外面任风吹雨打,苍蝇蚊子缠身,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直到宫主回宫,命少主帮他撒上中和剂,他才得以脱困,不用继续喂蚊子。但只要他稍微一动,全身即麻痛难耐,一直到七天后情况才好转,一想到那几天的梦魇,他还是心有余悸。 他还是赶紧离开这小魔头。对!离开,趁小命还在时,赶快! 第八章 被冷沁一行人押回冷秦堂的柳擎际,原本还死鸭子嘴硬,什么都不肯说,但在经历过比刘儒雅更惨不忍睹的经验后,他终于跪地求饶。 他现在正如万箭穿心般,痛苦不已,且全身奇痒难耐,令他生不如死。 冷沁命人给了他解药后,便要他说出事实真相出来。 “当年,大哥夫妻俩在江湖上极享盛名,而我武功虽不差,名声却远远不及大哥,别人也总仅知我是柳擎天的弟弟,我从小到大被大哥的光芒压得抬不起头来。当时我迷上一名歌妓,想替她赎身,但身边没钱,向大哥借,他不但不借,还在大嫂面前将我数落了一顿,更说诗诗不是什么好女人,使我非常难堪,后来听说另外也有人要赎走诗诗,我一急,便先偷走官银应急,这事后来被我大哥发现,大哥说他无法包庇我,要官府查办我,我一不作二不休,就下毒将他杀了。我没有错!只恨我当时没有将他的儿子也给杀了,要是大哥当时肯帮我,我也不会痛下毒手,诗诗也不会怕被我牵连而逃走,要是他肯帮我……我不能原谅,不能原谅!诗诗!呜……” “他疯了吗?” “还不能确定,再观察些时日,怎么,儒雅,你好像很害怕?” “怎么会?不!我一点都不怕。” 离开阴暗的地牢,刘儒雅仍旧止不住全身起鸡皮疙瘩。 冷沁当着古皓云的面,也不方便嘲笑他。“云儿,你今后将怎么办?” “我想我该去祭拜父母。” “那儿离洛阳太近,没关系吗?” “没关系,仲大哥会保护我。” “既然你这么说,云儿,你不想去找剩下的官银吗?” “不想,依我猜测,要解开谜底,可能要破坏这块玉,否则柳擎际应该早解出来,我不想破坏父母亲唯一留给我的东西,所以遗失的官银,就让它继续消失吧!” “也好。” 古皓云对钱财并不执着,冷沁也一样,所以两人并不觉这样有何遗憾之处。 “冷沁,谢谢你。” “哪儿的话,要走了?” “嗯。”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的好兄弟,可别忘了我。” “嗯,我真的很高兴认识你。” “好,今晚我一定要和你喝个够,来人啊,备酒!” “是,少主。” 冷沁好不容易交到一个想真心对待的朋友,而且这个朋友又温柔得令他倾心,和他在一起好似整颗心很简单就平静下来。从小到大,他从未遇过这种人,在冷泉宫里根本找不到不怕他的人,只有刘儒雅还敢跟他斗斗嘴,其他人都避他如蛇蝎,虽然这也是他自己造成的,但不免有些寂寞。好不容易遇到古皓云,只可惜他有心上人了,不然说什么也会将他留在自己身边,细细呵护。 “云儿,要是将来仲欺侮你,你一定要跟我说,我一定把他整得死去活来,以泄你心头之恨。” “少主,不要吧!”刘儒雅想到少主的绝招,不禁冷汗直流。 “又不是要整你,你怕什么!” 刘儒雅那夸张的惧怕模样,惹得众人哈哈大笑,秦萱萱还乘机将他的头按在她丰满的胸前,“不怕,姐姐安慰你。” “唷!艳福不浅。”有人艳羡地说。 但刘儒雅可不这么觉得,他努力地想挣脱她的同时,却看到少主投射过来的目光,少主虽在笑,可是没笑到眼底,他这样的眼神最为可怕,这表示他正在想什么鬼主意。 冷沁不了解自己为何如此不悦,也许是因为云儿明天就要离开。不管,他今天要好好跟云儿喝个过瘾。 “云儿,你要到冷泉宫找我。”原本酒量就很差的冷沁,几杯黄汤下肚,便回复符合他年龄该有的稚嫩。 “云儿,我好舍不得你。” “冷沁,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一定喔。” “一定。” ☆☆☆ 前脚送走王仲与古皓云,刘儒雅后脚也跟着开溜,终于走出属于冷秦堂所有的林子,好不容易吁一口气,一想到已经脱离少主的魔掌,他高兴地忍不住手舞足蹈,不过那舞姿可真丑啊! “你要去哪儿?” “啊!”刘儒雅吓得以怪异的姿势僵祝 “要去哪儿?”冷沁早料到这家伙打算开溜,但他怎么可能让他最心爱的玩具跑了。 “少……少主,没……没有。” “没有,那正好,我闲着没事,冷秦堂我又待烦了,你陪我到处走走。” “啊?”救命啊!不会吧! “不愿意?” “不……” “那就走吧!” 刘儒雅只得乖乖地跟在冷沁的后面。要是他有勇气说不就好了,可是……怎么可能,只有乖乖地认命了。唉! ☆☆☆ “仲大哥,我从来没想过我也会有亲人,虽然他们已经去世了。” “云儿。” “这种感觉很不一样,好像落叶终于归根,我不是父母亲不要的小孩,而是跟他们没有缘份的小孩。” 王仲紧紧抱住他,想给他一些安慰,“不要哭。” “我并不难过,我真的很高兴,真的。” “云儿,你真的不想给柳擎际一点教训吗?” “由公理去裁决他吧!仲大哥,我知道你懂的,恨并没有用,只是苦了自己。对我来说,父母只是个遥远的血缘羁绊,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实在的感觉,但我真的很高兴知道自己原来姓柳,原来也是有父有母的。” 是的,他懂,他从小就为另一人的恨意所苦,之所以会变得冷漠,是因为怕被恨意刺伤,为了保护自己,只好先筑起一道心墙,但,很幸运的,有一道暖流渗入他的心,使他感受到,原来人世间也是有温情的。 他很庆幸自己拣到了云儿,为了云儿,要他舍弃所有,他也在所不惜。 他知道善良的云儿,不希望有恨盘踞在他的心中,所以他舍弃;他知道云儿过不惯王府中勾心斗角的日子,所以他舍弃;他知道云儿会不习惯拥有财富后随之而来的困扰,所以他舍弃。 只要是为了云儿,他什么都可以舍弃。 ☆☆☆ 因冷泉宫的阻挠而蛰伏多日的刺客再次找上王仲。 “别逼我动手。”王仲冷情地道。 刺客们猛然顿住,但为了重金,为了杀掉江湖传奇人物童笑痴唯一的传人之后可能随之而来的名声,他们豁出去了。 但因为古皓云不希望有人因他而死,所以王仲在下手时并无尽全力。 看出这点的刺客们,出手招招狠毒,他们人数众多,王仲终于被逼至悬崖边。 古皓云知道再这样下去,只有仲大哥抱着自己跳下悬崖,才能摆脱他们的纠缠,但,这是不可行的。“仲大哥,你不用顾忌我。” 得到他许可的王仲,开始展开凌厉的反击,因而负伤的人也逐渐增加,哀号声此起彼落。王仲为了避免打杀波及古皓云,因而远离他与众人相斗,但在这混乱之际,有人乘机从另一方向扑向古皓云,刀划过他臂膀。 “啊!” “云儿!”王仲在分心之下挂了彩,他心惊胆战地看着古皓云极力闪躲一个披头散发、全身脏污的人,恨不得马上飞奔到他身旁。 古皓云根本不会武功,怎么躲得过对方招招欲置人于死地的攻击,为了闪躲袭向要害的一击,他一脚踩空。“仲大哥!”他就这么沉向无尽深渊。 “云儿!”王仲毫不迟疑也跟着往下跳…… ☆☆☆ “仲大哥,吃饭了!” “仲大哥,想不到你也会赖床,起来,快起来!” 碍…好甜的声音,真想再多听听。 云儿一定煮了丰盛的早餐,他仿佛闻到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仲大哥,仲大哥……” 咦?声音怎么愈来愈远? 别走,云儿,别走!奇怪,身体怎么动不了? 云儿,云儿…… “你终于醒了。” 王仲还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差距,“云儿呢?” “仲……” “冷沁,云儿呢?” “当秦萱萱来通知柳擎际逃狱时,我们马上赶去找你们,想不到还是晚了一步。我们赶到时,正好看到你们俩双双落下悬崖,连忙派人下去找,却只找到满身是血的你,再沿着河流往下游找,三天了,还是找不到云儿的踪迹。” “不,云儿,我要去找云儿,云儿!” “仲,你不要激动,你的肋骨断了。” “云儿!” 冷沁压住王仲,“儒雅!” “是。”刘儒雅点住仲的穴道。 “对不起,你必须养伤,我不会放弃寻找云儿的。万一我带着云儿回来时,却让他看到你这副颓丧的德行,他会责怪我的。”说完,冷沁用药让王仲睡去,对现在的他来说,睡着比醒来时要幸福得多。 但因为担心,不肯放弃任何希望的冷沁,终于忍不住哭倒在刘儒雅怀里。 “呜……云儿一定还活着,对不对?” “他一定会没事的,你别哭、别哭。”刘儒雅从没看过如此脆弱不设防的冷沁,他痛哭在自己的怀里,而他只能不知所措地抱着他。 与其看他哭得那么难过,倒不如让他继续整自己。“别哭碍…” ☆☆☆ 冷沁不断用药、点穴留住王仲疗伤,却也只能留他三天。 三天后,再留他,他便说要自杀追随云儿。 可恶!说不定云儿没死啊! 算了,以他们两人间的羁绊,也许仲会比他们更快找到云儿。 冷沁看着拖着重伤仍硬撑着去找古皓云的王仲,忍不住心中的酸痛。 “云儿,你可要没事,不然你的仲大哥也会撑不下去的。” 近日,抱着少主,让他在怀里哭,似乎快变成刘儒雅的一种习惯。但,刘儒雅心想。他还是比较习惯那个小恶魔的形象,这样的少主令他心痛。 ☆☆☆ 王仲连日来不眠不休地找寻古皓云的下落,但至今仍只能与他在梦中相会。所以当古皓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反而以为是在梦中。 “云儿,我终找到你了。”他将古皓云紧紧锁在怀中,高兴得没有注意到怀中人儿不寻常的颤抖,“云儿!我真是太高兴了。” “你是谁?”怀中人儿流露出陌生而害怕的眼神,激动地挣脱他的怀抱,投向另一个人。“爷爷!” 云儿怎么会不认得他?只见云儿一身破衣,身上、脸上沾满污垢,现在搂着他的人也和他一样,二人静静地窝在墙角。他内心不断自责着。 被古皓云唤作爷爷的人年约六十,脸上写满岁月的风霜,他仔细打量着王仲。 “乖!云儿,你去那边坐着,爷爷有事要跟这位公子谈谈。” 古皓云虽心存余悸,但仍听话地走到另一头窝着。 “敢问这位公子如何称呼?”老叫化子盯着王仲猛瞧。 “在下王仲,你怎么知道他叫云儿,既然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就没有理由不认得我。” “原来他真叫云儿,我是看他身上戴的玉才这么叫他的。一个月前,我在溪边看到他,便带他回去,帮他疗伤。我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只留下那只玉。在他醒来后,我才发现他丧失所有记忆,你是他的亲人?” 王仲猛地跪下,拜谢他对古皓云的救命之恩,一想到他可能永远失去云儿,他的感谢之心益发难以言喻。 “公子快请起,别折煞老叫化子。” 老叫化子连忙扶起他。 “敢问恩公名讳,您的大恩大德,晚辈愿意做牛做马来报告。” “喂!我救的是云儿又不是你,还有,别喊我恩公恩公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 “云儿是我养弟,我已四处寻找多日,幸好,终于让我找到云儿,多谢恩公。” “别再谢了,谢得我浑身不自在。云儿现在丧失记忆力,对一切都感到不安,不过看你这番诚意,云儿想必会没事,那云儿就交给你了,老叫化子我要云游四方去了。为了云儿老是待在同一个地方,实在不合我的个性,我走了。”“恩公您还没告诉我尊姓大名!” 王仲对着快速远去的背影喊着,但对方大手一挥,便再也见不到人影,果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王仲轻轻地走到古皓云身旁,生怕又吓到他,这可是他好不容易才又寻回的宝物。 “你认识我?”古皓云怯生生地开了口。 “嗯!你叫古皓云,但本姓柳:我叫王仲,我们是结拜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王仲实在不想说他曾是自己的仆人,虽然他从不曾这样看待他,但他怕他会顾忌起主仆的身份。 “我有家人吗?我家在哪儿?我今年几岁?我……” “别急,对于你所有的问题,我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你现在饿不饿?我可是饿了。” 这时,古皓云的肚皮不给面子地咕噜一声,羞得他耳朵都红了。 看着他如往常般羞赧的模样,王仲心底放下一颗大石。 果然没变,他仍是他的云儿。 王仲将古皓云带回客栈好好梳洗一番,并在用餐时回答他所有问题,顺利赢得丧失记忆的古皓云全盘信任。 在客房内啜着茶的古皓云望着王仲说: “那我们是好兄弟?” “嗯。”王仲忍不住伸出手摸摸古皓云的头,痴痴地望着他,手指不自觉地把玩着古皓云的发丝。 对古皓云来说,他可是今天才刚认识的陌生人,他实在不习惯这么亲密的动作。哥哥会把玩弟弟的头发吗? “睡吧!明天我带你回我们的家。”王仲扶他上床,帮他脱下鞋袜,盖上被子,放下床帐。 古皓云在抗议无效下红着脸让他替自己服务,哥哥会这么服侍弟弟吗?哥哥会抱着弟弟入睡吗? 可是,他实在太累了,从见到王仲后,他的精神就一直在亢奋状态中,如今夜已深,他只能带着这些疑问进入梦乡。 王仲盯着他,仍不敢完全相信云儿终于回到自己身旁。他暗自发誓再也不会让他离开自己,再也不要再尝锥心刺骨般的痛、寝食难安的日子。一个月,仅仅一个月而已,他已痛苦难熬,他无法想象永远失去古皓云的日子要怎么过,他绝不愿古皓云离开他,纵使牺牲一切,不择手段,他也在所不惜。 ☆☆☆ 他们的动作实在太过亲密了,仲大哥都不觉得吗?仲大哥说怕他忘了怎么骑马,所以两人要共乘一骑,这就算了,他还紧紧搂住他的腰,自己的背紧贴着他的胸膛,近得可以感觉到彼此的心跳。 他觉得很不自在,但仲大哥又说这是怕他摔下去,所以他也完全没机会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骑马。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仲大哥老爱靠在他耳际轻言细语,害他羞窘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红着脸蛋,张大眼睛望着他。 仲大哥还老爱玩他的头发,在指上绕了一圈又一圈,有时一不注意,起身一动,头皮便被扯得发麻。 还有,当他羞得直往地上瞧时,仲大哥便勾起他的下巴,两人近得不能再近地交谈,这分明是在考验他的定力,这时他根本听不清仲大哥在说什么。 每当这些时候,仲大哥都会高兴得咧嘴大笑。不过,他真的好爱看他笑,好似以前从未见过,所以现在百看不厌,有时还会看得失了神,便会被仲大哥乘机在脸颊上偷香一口,他真的觉得仲大哥非常喜欢逗他,尤其喜欢逗他逗得满脸通红,羞得恨不得找洞钻进去。 “你在想什么?” 现在仲大哥又在他耳边呵气,他不知道这是他的弱点吗?每次仲大哥这么做他都会羞得虚软无力,瘫软在他怀里。不,他觉得仲大哥一定是故意的,难道他在气自己把他忘了?他又不是故意的,他连自己都忘了,又怎会记得结拜大哥,气得他开始奋力挣扎。 “你在干嘛?”一个不小心,王仲护着古皓云跌下马,在草地上翻滚数圈,才停了下来。 “仲,你没事吧?”古皓云的纤手轻拍王仲的脸庞。 王仲突然兴起逗他的念头,索性装死,一动也不动。 “仲大哥,你没事吧?” 几句忧心的呼唤后,水滴滴了下来,咦? 王仲睁开眼望着那梨花带泪的绝世美貌,忘了原本想逗他的念头。世上所有的喧嚣在这一刻都静止下来,只剩 彼此的心跳,他终于忍不住内心压抑已久的悸动,翻身吻住红润的朱唇,再撬开他的贝齿,缓缓探进他的口中,肆无忌惮地吸吮他口中的蜜汁,直到他察觉怀中人儿的异样,才终于放松了口,不禁笑了笑。这小东西显然忘了呼吸,瞧他捂着双唇大口吸进新鲜氧气的模样,王仲天性中的劣根性似乎被挑起。他优闲地靠近古皓云耳畔,轻声呢喃:“下次接吻时,要记得呼吸。” 下次?还有下次?古皓云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脸热得像只煮熟的虾子,脑袋轰隆隆的一片混乱。仲大哥吻了我,他吻了我……他现在满脑子只剩下这个认知,连如何被王仲重新扶上马儿,如何走进客栈客房也浑然不知。 ☆☆☆ 此时,古皓云泡在温热的澡盆里,充分放松僵硬的身躯,脑中又再次浮现下午的情境,他知道自己脸又红了。他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和仲大哥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何他会这样吻自己,兄弟间会这般热吻吗? 而最令他吃惊的是,自己竟然一点都不讨厌这个吻,心再这样狂跳下去,不知道会不会跳出胸口。为了解除心中的疑问,古皓云决心要问个清楚。 第九章 “进来!”该来的还是会来,不用问王仲也晓得来访者是谁,他只是还在盘算该怎么让古皓云完全接受他,又不会伤害到他。他怕自己的情欲一发不可收拾,特地订下两间客房,想暂时不见古皓云,让自己下午的吻中冷静下来,但他知道他必须给古皓云一个答案。 他抬起强迫埋首书中,却一个字也没读进去的双眼,就看见一幕令他为之屏息的画面——被热气熏得嫣红的小脸,鲜艳欲滴的粉唇,而他氤氲的翦水大眼正迟疑地望着自己。 王仲好不容易压抑下即将涌出的欲望,心疼地拉过他,仔细地帮他擦拭仍在滴水的发丝,怕他着凉。 窗外清澈的月光洒了进来,房内仅有王仲温柔地为古皓云擦拭秀发所发出的声。两人都没有开口,怕破坏这如同被下了魔咒般暧昧的气氛,真希望时间能就此停祝 “我……”两人同时犹疑地不知如何开口。 “你先说。” 王仲宠溺地看着古皓云,就这么久久地望着,久到令古皓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不想开口。“就如你猜测般,我们不是结拜兄弟。” 什么,那我们是…… “我们是一对恋人。”他怕极了失去云儿的那段日子,为了得到古皓云,为了留住古皓云,他打算不择手段。 如青天霹雳般的话轰得古皓云大脑无法正常运作,可是……可是…… “对,你我都是男人。” 那…… “可是那也无法阻挠两颗真诚相爱的心。” 真的吗…… “真的。”看出他眼中的怀疑,王仲坚定地说。 可是…… “你还在怀疑?” 这教我怎么相信,古皓云在心底呐喊。 “那我问你,今日下午的吻,会令你觉得恶心想吐吗?”王仲不惜冒险,想探出他的真心话。 古皓云扪心自问,除了狂乱的心跳,他真的不觉有半丝作恶的感觉。 “是吧?因为那不是第一次。”王仲开始大言不惭地说,“以前你总是温驯地窝在我的怀里,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吻遍你的朱唇、你的双眼、你的鼻翼、你的柳眉、你的头项、你的……” “不要说了!”古皓云满脸绯红地捂住他的嘴。 王仲深情地望着他。如果眼睛能完全传达情意…… 他解开衣带,任由衣物纠缠古皓云的手臂。 古皓云真是敏感,轻轻一抚都能引来娇喘连连。王仲轻笑,唇移至他颈间,舔过不停上下轻颤的喉结,舌尖挑逗已被手指玩弄得发红的突起,他原本白皙的肌肤,如今染上一层薄红。 王仲好不容易拉回仅剩的一点理智,他警告自己要慢慢来,不可太过心急,以免吓跑他钟爱的宝贝。是的,今生不可能再有别人令他如此心动,不可能再有别人比古皓云更加重要,他的终生伴侣非古皓云不可,其他人的陪伴对他而言根本无意义,他是如此地重视古皓云,所以他告诉自己要以退为进。’王仲帮古皓云整理被自己弄乱的衣物之际,古皓云仍眼神迷地望着他,像在抗议为什么停止了,害他差点忍不住想当场要了他。 王仲带着古皓云回他的房间,道:“早点睡,明天一早还要赶路。”他好不容易忍住想吻古皓云额际的冲动,怕自己会把持不住,好不容易终于放开了他,步回自己房内。 是夜,激动不已的两人,带着对彼此的思念入梦。 寂静的夜,传来远方不绝于耳的阵阵虫鸣,和着不断蔓延的思绪,编织着浓浓的夜色。 ☆☆☆ 一早醒来,古皓云担心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仲大哥,但见仲大哥仍如往日般待他,使他一方面松口气,一方面又不禁怀疑难道那是一场梦;心里一边希望那是假的,一边又希望那是真的,搞得他心中一片混乱,连前方有一面墙也没发现。 咚!古皓云撞痛了鼻子,不自觉地摸上那害他隐隐作痛的罪魁祸首。 咦?怎么墙会凹凸不平,怎么墙温温热热的,怎么墙还会说话? 王仲抓住在他胸膛上非礼的手,他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表演亲热戏码,却忍不住又想逗逗他,于是靠在他耳旁,轻声说:“云儿,你这么喜欢摸我这么主动,我是很高兴,但观众这么多,不太好吧?” 古皓云吓得猛抽回双手,捂住耳朵,红着脸颊,连脖子都红了,不敢抬眼望望四周的人们,恨不得当场消失。 “哈哈哈!”王仲开心地牵着古皓云离开客栈,往他们今天的目的地出发,沿途不时哈哈大笑。 可恶!他究竟要笑多久,看到他出糗,竟然那么开心,他也太会笑了吧!最近也太常看他笑,仿佛仲大哥一辈子都没这几天来笑得多,可是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感觉?疑云浮上古皓云心头,想得他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 云儿真是太可爱了,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足以让他沉醉痴迷,他再也不放开云儿,他要用一辈子好好地呵护云儿,王仲暗自许下诺言。 王仲凭藉师父曾逼迫他们洗耳恭听的旅游趣事的记忆,带着古皓云寻找师父曾留下的足迹,穿过层层林荫,终于听到潺潺水声。他想与古皓云分享世上所有的美,古皓云忘却的记忆,他可以再重新帮他制造,他可以花一辈子的时间,再帮他重新打造。 水从高处流泻而下,形成一个水洼,如同阶梯般通往天际,水奇妙的弯度,造就戏于水云间的一抹彩虹,氤氲的水气,不绝的鸟语,这美景如同仙境。 “哇!好美!” 王仲微笑地看着为浑然天成的景色所着迷的古皓云,搂着古皓云的蛮腰,施展蜻蜓点水的轻功,点过一阶一阶的水梯,如仙人踩着云梯,登向天庭。 古皓云紧抓王仲衣衫,张大双眼,恨不得将所有美景尽收眼底。 他痴痴地望着美景,而王仲则深情款款地望着他,两人沉醉在山水美景间,久久不能自己。 王仲手指又卷上他的青丝,恋恋不舍。 “走,咱们去找师父所说的那间竹屋。” 不一会儿,根据师父的描述,王仲找到了竹屋。 竹屋藏于枝桠间,立于水畔旁。打开窗子,瀑布就在眼前,其中或有鱼儿奋力向上跳跃,好似伸手一捞,即可捕获。微风徐徐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仲大哥,我们在这儿多住几天,好吗?” 王仲虽担心那些人不会放弃追杀他们,但心想此地如此隐密,应该不会那么快便被发现,而且只要是古皓云的要求,他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古皓云兴冲冲地四处打扫,还赶他出去捕鱼。 这下他可成了渔夫,不过只要是为了古皓云,一切的一切,他都不在乎。 黄昏时分,古皓云如变戏法般,用有限的材料做出美味的料理。 餐后,王仲轻吻古皓云香唇,拉着他踏着月色,欣赏迥然不同于白天的景致——一轮明月倒挂水中,淘气的鱼儿四处泅游,弄皱一池春水。 ☆☆☆ 这天,王仲外出打猎,顺带查看自己布下的陷阱有没有遭人破坏。自从柳擎际将古皓云推落至悬崖后,一直找不到他的踪影,而离开冷秦堂时,冷沁曾警告他,柳擎际似乎已经疯了,将古皓云误认为柳擎天,以为当年的冤魂一直缠着他,所以他一定还会设法将古皓云除去,如果云儿还活着。 云儿当然还活着! 柳擎际可能以为,只要找到他们,就能找到遗失多年的官银,殊不知他汲汲营营的东西,古皓云竟连找都不去找,根本不放在心上。 巡视所有陷阱,王仲拎着猎物往最后一处机关走去,啊!绳子断了,难道…… 他连忙施展轻功,急急往竹屋飞去,一定要来得及,一定,云儿你等我,一定要等我…… “啊!”竹屋里传来凄厉的叫声。 难道,云儿……王仲冲进竹屋时发现古皓云倒在地上。“不!” 他完全丧失理智,瞪视完全疯了的柳擎际,出手狠毒。 “唔……” 听到古皓云的申吟声,王仲微一分心。 柳擎际也在此时乘机逃跑。 “不要追了。” 古皓云只希望王仲在这个时刻,能陪在他的身旁。 “云儿,我还以为……我迟了一步。” 所以你打算杀了他,再尾随我自杀,对吧,古皓云心想,却无力说出口。 “……不要……”不要为了我而自杀。但尚未出口,他就昏了过去。 ☆☆☆ 接下来的日子,对王仲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古皓云还是没醒,而他现在就如鬼魅般,蓬头乱发、满脸胡髭,平日潇洒的模样已不复见。他飞鸽传书寻找师父,因为古皓云身上的奇毒,遍寻名医皆不得解,也许师父能救他,但三天了,再不见师父的踪影,他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与云儿生不能同日,死也要同时。 “唉!怎么变成这副德行,害我差点认不出来。” “师父!快……”王仲终于盼到师父,随即拉他进入竹屋。 童笑痴经过一番仔细的诊断后,不禁摇摇头,脸上蒙上一层阴影,不发一语。 “师父,求求您救救云儿。”王仲苦苦哀求。 “傻孩子,云儿是我的义子,我哪有不救他的道理,只不过他身上中了西域的奇毒,我恐怕……” 童笑痴知道,要是自己救不活古皓云,那他也将会失去唯一的徒儿,一次失去两个,还真是不划算,当然他一个也不想失去。 “不过……” “师父,快说!” “哎!你先别急,你先想想,如果云儿醒来发现他的命是用你的命换的,你想他会高兴吗?” “师父?” “你又不是不知道云儿的为人,这样比教他死还痛苦。” “师父!”王仲跪在童笑痴面前。 “你这是做什么?” “师父,只要您不告诉云儿,云儿便不会晓得。您就骗他,说我以为他死了,所以变心地娶了尚书千金,让他不要再来找我那不就成了,师父,我求求您。” “仲,你……” “求求您。” “好吧!”童笑痴无奈地答应,自怀袋中取出一颗闪耀着黑色光芒的果实。“这叫勾魂果,是为师的前些日子无意中获得的,它从天而降至我的袋中,必是与我有缘,它之所以称作勾魂果,乃因它必须吸取大量年轻的血气,才能发挥作用,而被吸取血气的人,通常……唉!我也不是很确定。” 王仲点了点头,走到古皓云身边,轻轻烙上一吻,“云儿,但愿来生再续此生缘。” 语毕,王仲挑断自己的动脉,逐渐沉往黑暗深渊。 云儿…… ☆☆☆ 在连续三天三夜的高烧后,古皓云醒了过来,也恢复了一切记忆,但他发现守在他床边的人竟不是仲大哥,而是义父,便觉事有蹊跷。听了义父的话后,他简直不敢相信。他想相信仲大哥,却又不愿怀疑义父。 他渐渐恢复元气,也开始会对童笑痴展开笑颜,但童笑痴知道,他根本就不快乐,看他强颜欢笑的样子,童笑痴屡屡忍不住想将事情真相告诉他,想劝他为了王仲好好地活下去,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唉!这对苦命的鸳鸯。 童笑痴是何等人物,他的人生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浪,岂会看不出他们间的情愫,或许他比他们更早就发现,在他们还未理清自己的思绪前。 童笑痴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这对他从小看到大的人儿,他们间的真挚情爱可是世间少有,只是刚好他们同一性别而已。而且他们间互补得刚刚好,一个似钢,一个似水;一个阴郁,一个开朗;一个冷酷,一个柔情;王仲少了皓云就不是王仲,反之亦然,傻徒儿你怎么不懂呢?唉! 这天,古皓云以想一个人静一静为由,并保证不会寻短之下,童笑痴同意让他一个人在河边散散步。 边走,他的思绪边转着…… 仲大哥真如义父所说,以为他已死,所以在心灰意冷下娶了尚书千金吗?就这么简单,就这么快,难道他以前的所作所为都只是一时兴起的?他不相信仲大哥对他的所有情意都是假的,不相信只为了好玩仲大哥会那样吻他,仲大哥真的因为太伤心,而变心吗? 可是义父是不可能骗他的,义父他又不晓得他们之间的情愫,古皓云心里一阵绞痛,泪又滑了下来,仲大哥…… 被水花溅到,古皓云惊得回神,自己怎么会走到瀑布前,冥冥之中好像有谁在呼唤他。仔细一瞧,竟有一条歪斜小径可通到瀑布后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非进去不可。穿过瀑布,只见有一洞口,深不见底,他弯身穿梭过阴冷黑暗的甬道,走了许久,在他开始担心无法找回原来的路,回不了竹屋。 打算返回之际,他看到光线透过黑暗传来,愈靠近,光线也就愈加明亮,原来是依附在沿壁上的青苔。他四处看着洞内,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像人形的物体,忍不住向前一望。 “碍…” 冰湖上躺着的竟是王仲。他动也不动、脸色惨白地躺在冰上。 “啊,仲大哥!” 古皓云仅存的一线希望在探了探王仲的鼻息后,消失殆荆为什么自己从鬼门关溜了回来,仲大哥却留下他独自往阴间去?难道,仲大哥是为了救云儿才……不,好不容易才理清自己对你的感觉,你怎么可以抛下我!云儿走了你绝不独活,那仲大哥你走了,云儿怎么能独活……所以你才请义父说那种谎言欺骗云儿,云儿太笨了,竟然怀疑你…… 他趴在王仲身上嚎啕大哭,哭声之凄厉,仿佛足以撼动天地。 仲大哥,你知道被留下来的人的痛苦吗?你怎能如此狠心,你怎么忍心?古皓云轻轻地吻上王仲,染红王仲苍白的唇,原来激动得连咬破自己的唇亦不自知;而如珍珠般的泪滴更不断自哭红的双眼滴落在王仲的脸上。 纤纤玉指抚上安详的脸庞,“仲大哥,你是因为自己能够救了云儿,所以才走得这么安详吗?” 他轻抚被自己的血染红的唇,“我爱你!是的,我爱你,你竟然在云儿还没表达自己的情感之前先走了,那你之前的努力不全都白费了吗?你醒醒碍…你醒醒碍…” 古皓云想起仲大哥那拙劣的谎言,狂热的吻,他的冷,他的温柔,他的呵护,他一切的一切,往事历历如在眼前。 小时天冷时,仲大哥总是强拉他一起窝在炕上,生怕他着凉;在他彻夜背读医书时,仲大哥甚至会端碗热汤慰劳他,虽然那味道实在教人不敢恭维,不过真的好窝心。在王府时,孤立无援的仲大哥仍费尽心思,不愿他受一点委屈;后来两人一起旅行时,他怕他过于劳累,走走停停,使得他们的行走速度简直可跟蜗牛 比美,不过只要能与彼此相伴,不论天涯海角都是美好的,相信仲大哥也是这么想的,是的,只要能在一起。 珠串似的泪滴不停地滑下,古皓云不自觉地狠狠咬住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陷入疯狂之中,这使得伤口更加扩大,血水染红了王仲,使他看来似乎又鲜活了起来,让古皓云痴迷地望着他。“仲大哥,云儿要永远在这儿陪你。” 他被深切的悲伤淹没,没发现自己的生气正一点一滴地流失,没发现二人四周,被异常的红光笼罩,更没发现他的仲大哥脸上竟有逐渐加深的红润。在他昏倒在王仲身上前,只想到要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离开他心爱的人,仲大哥…… 潺潺流水声和着阵阵虫鸣鸟叫,嗯……好熟悉,好像又回到竹屋,又回到与仲大哥两人似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对了,我一定是到天堂了,所以我睁开眼睛一定可以见到仲大哥,可是眼皮好沉重,怎么睁不开,快点睁开,我要看仲大哥……谁在叫我,碍…是我的仲大哥。 ……”古皓云又沉入黑暗中。 ☆☆☆ 再度张开眼睛时,已又过了三天。 古皓云呆呆地望着房间,望着窗框,望着窗外流水,和竹屋好像哦!他脑中一片混沌,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儿? “你醒了。”像梦一般的温暖声音传来。 古皓云双眼迷地望向他朝思暮想的人。 “又哭了,再哭就要哭瞎了。” 没关系,瞎与不瞎都没关系,只要有你就好,只要有你。 古皓云张大双眼,一瞬也不瞬,生怕一瞬眼,仲大哥就会不见。 王仲坐在床沿,端起药碗,“来吃药。” 古皓云傻呼呼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傻瓜,眼睛不累吗?”王仲伸手要帮他擦拭眼角残余的泪水,“别躲,我不会再离开你,再也不会。” 轻触脸庞的大手,虽然粗糙,但是很暖和,落在唇上的吻,虽只是浅尝,但也是热的……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来,先把药喝了。” ☆☆☆ 原来勾魂果的功效是吸收一个人的血气再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加以增幅,扩大效用,所以他可以救人,亦可以杀人,端看使用者而定,而且它对同一对人们可以重复使用,直到有一方死亡。 一个勾魂果只能使用于同一对人们身上,只有这对人们的血气能相互交流,彼此救助,对其他人完全无用,当然,也可将其中一人的所有血气全转移至另一人的身上,所以才说它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 当时,因王仲过于急于传送所有血气给古皓云,才会呈现假死状态,否则依勾魂果的强大增幅作用,王仲不用割断动脉,也可以救古皓云,可能只是多花些时日罢了。 还好童笑痴将王仲置于这集聚天地之气的精华地带,留住王仲仅存的一点元神,否则纵使勾魂果有再大的增幅效果,也回天乏术,童笑痴也是事后才完全弄清楚,原来勾魂果有这么大的功效。 童笑痴在古皓云醒来,确认两人身体状况后,便又丢下他们,继续他的游山玩水,只留下一句话:“不打扰小俩口恩爱了。” 第十章 古皓云在王仲仔细的呵护下逐渐恢复健康,在这段日子里,同一个念头在他的心中酝酿了许久。他终于在一个清凉的夜提起勇气,从后方紧抱住王仲。 “抱我。” 王仲怜惜地看着着火的小脸,“可是你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 “没关系。” “可是……” “我再也不要和你分开。” 王仲了解古皓云的心意,但他更心疼他的身体。“云儿,不急于这一时。” “哼!我就知道仲大哥嫌弃我了!” 古皓云趴在床上哇哇大哭。 咦?云儿怎么会这样?“云儿,别哭,你知道我最舍不得你哭了。” “真的?那你就答应我嘛!” “可是……”古皓云哭得更大声了。“好,我答应你就是了,别哭。” 心急的王仲托起他的下巴,这才发现自已被耍了,他脸上根本没有任何泪痕。 “云儿,既然你这么想哭,待会儿我会让你哭个够。” 王仲扑倒古皓云,唇缓缓覆在他的唇上。 古皓云怯生生地伸出粉舌,笨拙地学着王仲之前给他的吻。王仲被挑逗得加深这个吻,与他窜入的舌嬉戏着。 古皓云在他放松时,粉舌逃了回去,但他的火舌迅速追了过去,直捣他的口,时而粗暴,时而温柔。 “嗯……” 好不容易松开芳唇,却引来古皓云抗议似的申吟,王仲只好从善如流地又回到他方才恣意爱抚的朱唇,将其染得更加嫣红。他引诱粉舌跟着他的火舌移动,继续与他缠绵。 “碍…” 开始转移战地的火舌缠绕一串银丝,王仲将它一一吻净。 “喔……” 王仲爱听古皓云的申吟,轻笑地将自己的唇往下移,决心要引来更多的吟哦…… 看着失去意识的他,王仲深感歉意地将他轻搂在怀里。 淡淡的月光洒在紧紧相拥的两人身上,陪伴着他们进入美好的梦乡。 ☆☆☆ 好重,是什么压住自己的腰?睁眼一看,是一条光滑黝黑的手臂,沿着手臂往上看,自己竟躺在光溜溜的胸膛上。 “早。” 头顶传来的声音,令古皓云惊得跳了起来,身体却痛得令他跌下床。 “云儿,你没事吧?”王仲急急地下床抱起他。 看着王仲伟岸的胸膛,古皓云羞得不敢将眼光往下飘,却又见仲大哥竟也未着寸缕。 啊!他想起来了,他想起昨夜的一切,脑中倏地又变得乱轰轰的,而且目光也不知该往何处摆。 “不要动,好好休息,我去弄些早点。” “不要吧……” “什么?”王仲望着欲言又止的古皓云,“难道你嫌我的手艺差?” “这……” 王仲转身走出去。 “等一下……” “嗯?” “我只能说……” “快说。” “没错,真的太差了。” 王仲听到这句话,面露狰狞地走向他。 “不要过来!”王仲笑着拿床上唯一可当武器的枕头丢他。 “喔?你竟敢攻击我。”王仲挑起一边眉毛,“我来了!”他跳到古皓云身上,展开搔痒的地狱攻击。 古皓云努力扭动身体,却怎么也躲不过那双魔掌,终于忍不住求饶: “住手……哈哈……啊!不要嘛,仲大哥。” 撒娇又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勾起王仲的欲望,但他不能放纵自己把古皓云累得不成人形,只好赶快收手,托起他纤柔的下巴,收起嬉闹的表情,认真地望进那双令他痴迷已久的翦水美眸,“云儿,我爱你。” 古皓云娇羞地垂下如扇子般的眼睫毛,艳红满脸,鼓足勇气直视王仲。 “我也爱你,仲大哥。” 轻轻落下的吻,代表着一生一世永不分离的誓约。 ☆☆☆ 王仲与古皓云在竹屋内过着甜蜜又幸福的日子,完全忘了该对担心他们的好友交代一声,省得他们操心。 还好冷泉宫也不是简单的角色,找人对他们来说还算不难,只要人还没死。 对!只要人还没死。 王仲当初只差人告诉冷沁说他已经找到古皓云,要冷沁不要担心,人就不见了。 冷沁又急于摆脱来自父亲的纠缠,所以他连担心至极的古皓云都没见到面,人就躲到塞外去了,只留话要冷泉宫加以注意他们俩的行踪,以免将来他一时兴起,想拜访好友时找不到人。 当冷沁接到古皓云病危的消息时,他人远在塞外,正打算返回冷泉宫,一听到消息连忙与刘儒雅赶回中原。 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将得到的唯一一颗勾魂果用在古皓云身上,要是他没将另一颗弄丢就好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连欣赏沿途美景的心情都没有,火速赶到竹屋时,竟看到这小俩口正甜甜蜜蜜地在恩爱着,气得他当场打断那令人艳羡的画面。 “我说你们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记得通知我们一下。”冷沁在听了古皓云的解释后,仍旧忿忿不平地说。 “你们不也是。”王仲不悦地开口,他讨厌被他俩打断好事。 “什么意思?” 冷沁真是气不过,这家伙不但抢走他的好朋友,还从他们进门后到现在,连一点好脸色也不给。 “看看你自己脖子上的痕迹吧。” “什么?”冷沁自己看不到,所以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古皓云会红着脸笑看着他,又为什么儒雅会一副做错事,想开溜的表情? “啊!”他终于想到为什么,平日极其嚣张的他竟也有脸红的时候。“刘儒雅!” 古皓云连忙拉住打算杀人的冷沁,而刘儒雅也赶忙识相地拉着王仲往外逃。 “可恶!” “你跟儒雅……”古皓云不说破,只是笑着。 “讨厌,不许你取笑我。” “是是是。”古皓云好心地不想令他更难堪。 冷沁将脸埋在他胸前,好不容易想到正经事。 “云儿,我们找到柳擎际了,他走火入魔而死,手中还握着这块玉。” 冷沁将玉拿给古皓云看。“这是你的。” 古皓云看着玉,想着由它引起的风波,不胜欷吁。 咦?系着玉的结好像有点奇怪,中间有一条线的颜色好像有点不同,古皓云抽了出来。 “原来谜底在绳结上,而不在玉上,云儿,你打算怎么做?” 古皓云微微一笑,拉着冷沁,在流水边找到正在捕鱼准备晚餐的刘儒雅与王仲,道:“仲大哥,我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 王仲宠溺地看着心爱的人,“你说,只要我办得到。” “我知道遗失的官银在哪里了,我希望将这件事告诉尚书大人,让他去找回这笔钱。这是件大案子,只要能让他立件大功,做足面子,他就没有理由再为难我们。况且这原本就不是属于我们的,能利用它消弭纷争,不也是件好事。” 王仲知道古皓云心肠好,又没什么欲望,而且凡事以他为优先考量,让他好感动,他疼爱地抱住古皓云。 “喂!可不可以不要在我们面前热情的表演。”冷沁抗议道。 “看不下去,不会走开吗?” “才不要,我好不容易才见到云儿呢。”说着便要抢回被王仲抱住的古皓云。 两人就这么拉扯着无辜的人儿。 “喂!儒雅,你也不管管你们家的人。”王仲喊道。 “我可不敢管他,不过,我倒是可以乘机香一口。” “刘儒雅,你敢!” 就看冷沁一面拉扯着古皓云,又要一面躲避狼吻,好不忙碌。 古皓云挣脱两人的束缚,跑到前面,“来捉我啊!谁捉得到,我就吻他一下。” 听到这话,两人无不卯起劲来互相阻挠,连儒雅也趁隙加入战场,打算来个渔翁得利。 “刘儒雅,你敢!”原本争斗的两人一看情势不对连忙追了上去。 美人的香吻谁不要。 一时间,欢笑声洋溢于水塘边,好不幸福。 —本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