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祥人》 第一章 望归镇,位於江南一隅。虽是小地方,却也算得上物产丰饶,自给自足。 这天,十三四岁的少年如往常般,弓著身子,蹲在家门口弄蚂蚁。 “葆初哥!葆初哥!!”邻家小妹晃著两根粗长的大辫子,跑到他身旁,伸手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兴致勃勃,“我爹杀猪呢,快跟我去。等爹杀完,我让他把最好的猪下水给你。” 少年抬起头,露出张比女孩子家还要精致俊俏的脸。他目光呆滞的看了看邻家小妹,慢慢笑了:“小、小妹……我不去……” “哟,怎麽不去?”葆初身後的门,在这时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个挺著大肚子,姿容有几分妖娆的女人。 女人走到葆初身旁,伸出手揪住他的耳朵,就狠狠往上提:“你这傻子,人家小妹好心,还不快去!” “姨……哎,您别这样、别这样……”小妹看著少年洁白贝壳般的耳朵,被拧得从红到紫,心中老大不忍。却又人小胆怯,不敢上前,只能站在原地搓手,小心翼翼的求著情。 八岁那年,葆初的亲娘去世,爹娶了後娘进门。从此,家中洗衣做饭,担水劈柴,大小杂事都落在了葆初尚稚嫩的肩膀。 十岁,因为一场大病,又没有得到及时的照顾治疗,葆初被烧坏了脑袋,变得痴痴傻傻,直到如今。 葆初好的时候,後娘尚对他嫌东嫌西。这三四年来,又只会蹲在家里吃闲饭,更是越看越不顺眼。 虽碍著左邻右舍和自家丈夫的面子,未曾刻薄葆初的口中食、身上衣,但动稽打骂,却已是常事。 葆初被提著耳朵站了起来。他显然是已经习惯了被这样对待,只垂下眼帘,一声不吭。 “蕙儿,阿初有病,别跟他计较。”葆初的父亲程倌推著卖货平车回来,正好看到这一幕,连忙放下车子,跑到他们身边劝解。 女人松开葆初,朝程倌忿忿不平道:“你在嫌我这後娘,教训得不是?” “哪能呢。”程倌陪著笑,走到女人身旁轻言细语,“我是怕你生气,对肚里的孩子不好。” 说完,他又转身走向葆初,揽住儿子瘦弱的肩膀:“爹现在正好有空,就陪你一起去。以後,别再惹你娘生气了。” 这後娶的填房,家里亲戚多,在镇上聚得人缘,生得又有几分姿色。除去脾气坏些,对程倌这种小商贩来说,还算得上称心。 所以,程倌心底虽疼著傻儿子,却也不愿开罪後妻。更何况,如今她腹中怀有自己的骨肉。 女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再无话可说,转身回了屋。 葆初摸摸被揪疼的耳朵,仰起脸望向程倌,不说话,黑亮的眼睛笑成两弯月牙儿,满脸喜悦── 爹心里是对他好的,他知道。 “阿初,瞧你那模样儿……”程倌揉了揉他披散至肩的细柔长发,爱怜的轻叹,“……笑得多招人疼。要不是有了这个病,若能多读些书,再长大些,怕是连高门绣户的小姐都配得上。” “才不要葆初哥娶小姐。等我长大了,要嫁给葆初哥。”小妹一边领著他们往自家走,一边对著程倌调皮的做鬼脸。 程葆初睁著那对清澈的黑眼睛,呆呆望向小妹,对她的话似懂非懂。 程倌勉强笑了笑,看看儿子,心底却开始有些发愁。 小妹年纪尚幼,才说得出这种话……过几年葆初就成人了,他又呆又傻,就算顶著张漂亮的脸,有哪家的女孩子愿意嫁? 说话间,三人已来到小妹家的前院。 家家户户若杀猪宰羊,按此间风俗,必将其下水分送给周遭邻居,算是件不大不小的盛事。 前院里聚满了人,一头活猪被倒吊在中间木架上,已割开颈部。猪身底下摆著个大木盆,哗哗的接著猪血。 往常遇上这种事,都是由程倌来拿赠物。葆初,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看著那白花花的猪剧烈扭动,看著它一点点安静,看著它的眼睛慢慢黯淡,葆初偏过头,愣愣的扯了扯父亲衣袖,直著嗓子问:“爹……猪、猪怎麽了?” 听了葆初的呆话,旁边围观的人一阵哄笑。程倌连忙垂下头,朝儿子解释:“猪死了。” “这、这就是死……”葆初慢慢转动呆滞的眼珠,在一旁的小妹身上停下,声音异乎寻常的清晰坚定,“那麽……明天,小妹会死。” 葆初这话,令周围众人一片哗然。程倌急了,伸手就给了儿子两记响亮耳光,又连忙对著周围打躬作揖:“这孩子有些毛病,就会胡言乱语。大家莫当真,莫当真。” 说完,程倌自觉没脸再拿人家的下水,拉了葆初转身便走。 葆初垂著深黑的眼,面无表情,任父亲扯著自己离开前院大门,嘴里却仍在不断呢喃── “小妹……明天会死啊……” 第二章 葆初归家後,晚娘知道没拿回猪下水的原因,自是少不得给脸色看。 但好在,有程倌插在中间打圆场,著意庇护儿子。这夜,也算无风无波度了过去。 到了第二日,葆初如往常般在门口玩了整天的蚂蚁。傍晚,全家三口围著桌子吃饭时,晚娘忽然闷闷的开口:“小妹死了。” 程倌的手一抖,筷子从指间滑落,掉到了地上── 他日里走街串巷,消息最是灵通。这件事,他比妻子知道的还要早。 中午的时候,小妹去附近小铺买点心。不知怎的,被绊了一跤,头磕在一块边缘锐利的大石头上。 顷刻间,血流满地。就这样,一个健康活泼的女孩子,再也不会睁开眼睛。 “当家的,葆初这孩子怕是邪性……不然,怎麽昨天在那麽多人面前,刚说小妹要死,今儿就应了呢?”晚娘看了一眼葆初,眼中稍许露出些,从未有过的畏惧。 葆初就坐在她身边,却似乎没有听到,仍然垂著深黑的眼,只顾扒碗里的米饭。 “别瞎嚼。自家孩子,哪有什麽邪性。”程倌俯下身,将地上的筷子捡起来,拿手边的抹布擦擦,又接著用来挟菜,“葆初有病,话自然是乱说,偶尔碰上一句两句,也是有的……小妹出事,是她的命。” 晚娘听程倌讲得有理,自己再坚持就显得过於刻薄,也就不再往下说。 但似乎,总觉得有些介意。 ********************** 原本,葆初家和小妹家,是来往极勤的。 但自从小妹出了事,两家人再也没有来往过。甚至,在街上迎面遇到,也只会擦肩而过,互不招呼。 说起来,也怪不得小妹家人。自己好端端的女儿,被人头天说要死,第二天就真的死了。 就算知道那人是个傻子,是误打误撞言中。心里,总还是横著根取不出、拔不掉的刺。 小妹家人念著从前的情份,没到程倌家砸锅掀屋找麻烦,已经很不错。 这些事,对永远懵懂的葆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他仍然每天蹲在家门口弄蚂蚁。只是,不再有晃著两条粗辫子的邻家小妹,兴高采烈的来找他玩。 这天,葆初刚在地上砌好几条土沟,正准备引蚂蚁往里面爬的时候,一只穿著粗布鞋的脚,狠狠碾上了他的手背。 葆初听到了骨头硌硌错位的声音,看到鲜血从指缝间慢慢泌出。 他呆呆的抬起头,用一对笼著泪雾的漂亮眼睛,望向那只比他大上一两岁,却比他强壮高大许多的少年,嘴里发出断续的乞求:“不要……疼……疼……” 少年的身後,站著三四个和少年岁数相若的男孩子。 “疼?你也知道疼?!”少年狠狠的说著,脚下越发用力,“小妹对你那麽好,你却把她咒死了!要不是这几天爹关著我,我早就出来找你算账!” 少年就住在小妹家附近,偷偷喜欢了小妹好几年。葆初却不认识他,也听不懂他的话,只摇著头,泪水一颗颗似珠子般,不停沿著脸颊滑落。 “打他!今天就把他打死,给小妹抵命!”少年招了招手,身後三四个男孩子一拥而上,将葆初脸朝下,按倒在地。 顿时,拳脚如雨般,落在葆初的身上。 那领头的少年恨著葆初,平素又是个心狠胆大的。他捡了块砖头,重重砸向葆初的两条手臂。听到咯嚓两声脆响,知道折断了以後,又将葆初的十根手指砸得血肉模糊,指骨全部粉碎。 葆初先还仰起头,用力惨嚎了几声。到最後,只能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发出细细的,如猫叫般的抽泣**。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还是邻居太婆听到动静,拿了笤帚颤巍巍走出来,指著那群打得兴起的少年就骂:“小杂种们,欺负一个傻子,算什麽本事!!” 少年们瞒著家里出来做这种事,究竟情怯。见有人近前,连忙住了手,讷讷的退到一旁。 太婆见葆初卧在地上,全身是血,不停的颤抖痉挛,刚要去扶他,察看伤势,却见程家的门,吱呀一声打开。 葆初的晚娘挺著肚子,从屋里走出来,看了看周遭的情形,笑道:“孩子们打打架,是常有的。我看葆初这伤也不怎麽碍事儿,大家都散了吧。” 说完,她走到葆初身旁,伸手拍了拍他的背:“别在这儿挺尸现眼了,快跟我回去!” 葆初的手臂和指骨全被砸断砸碎,听了她这话,却仍旧强撑著身子,颤抖著,硬靠双腿的力量,坐了起来。 “瞧瞧,我说不碍事儿吧。”晚娘笑得一脸得意。 葆初俊俏的脸上,满是泥尘血溃。只有一对眼睛,仍然深黑清澈,望去令人惊心动魄。 他面无表情,慢慢转过头,望向站在一旁,神情仍忿忿不平的领头少年,声音坚定清晰:“三天後……你会死。” 说完,他低下眼帘,从地上站起来。垂著两条断了的手,摇摇晃晃,脚步不稳的走进家门。 却全不知,身後的所有人,都为他留下的这句话,心胆俱寒。 ********************************** 夜深人静,葆初在荒郊野地,抱住亲妈的灵位号陶大哭:亲娘~~~偶好想你啊。。。。 天上一个闪电落下,忽然有了回应的声音:初宝宝你真是辛苦啊。。。。某扉亲娘为你掬一把同情泪。。。。不过,偶都让自己早早牺牲了。。你在人间受点苦也8算啥吧。。。。。 葆初顿时黑线中。。。 第三章 三天的时间,转瞬而逝。 傍晚,程倌如往常般贩完货回到家中,不由得长长松了口气。 这几日,因为葆初的关系,领头少年的父亲将少年锁在家中,不让他有任何外出的机会。 这样就好。等今天过去,葆初能咒死人的传闻,就会不攻自破吧。 热气腾腾的饭菜已在桌子上准备齐全,葆初和晚娘坐在桌旁。他两条手臂吊在胸前,深黑的眼垂著,眼珠子动也不动的盯著鞋尖看。 程倌走到儿子身旁坐下,舀了碗骨头汤,端到儿子面前,一勺勺喂他。 葆初看到程倌来了,仰起脸望著程倌笑。然後,乖乖的一口口喝下父亲送到他嘴里的汤。 看著儿子这样,程倌心里忽然觉得一阵酸楚的。 三天前,他回到家中,发现葆初浑身是血,双臂和手指以不正常的角度扭曲著,窝在家里的墙根处不停的发抖。程倌当下什麽都来不及想,连忙扯了儿子去看镇上的大夫。 大夫说,葆初手臂倒是可以接上,但手指伤得太厉害,筋脉都被砸烂了。纵然长好,今後怕是连个杯子也握不住。 “葆初……爹在的话,还可以给你喂饭喂汤。等往後,爹必定走到你前头,又有谁能照顾你?”程倌边喂儿子,边长长的叹气。 葆初虽不知程倌为何伤心,但见他的神情,也不由得难过,扁了扁淡粉色的小嘴,黑亮的眼中慢慢泛上层泪雾。 正在这时,程倌一家三口,忽然听见了巨大的砸门声。 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看见一群提著扁担家火的大汉,从被砸烂的门外闯了进来。 後面跟著的一个清瘦男人,怀中抱著满脸鲜血,已经死去的领头少年。 “这是怎麽回事?诸位高邻,有话好商量。”程倌放下手中碗筷,连忙上前,对著那些人团团作揖。 “你家的傻子,终究把我大哥儿子咒死了!我们也不要别的,只要他偿命!”为首的大汉声若洪锺,恶狠狠望向坐在饭桌旁的葆初。 一连三天,这清瘦男人怕出事,都把儿子关在家里。谁知,就在第三天快要过去的时候,从前插在屋梁上镇邪的杀猪刀不知为何,掉了下来,堪堪刺入少年的头顶。 葆初偏过头,怔怔望著这幕,心内一片迷茫,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 大汉的话音刚落,就有人上前,一把抓住葆初细软的长发,将他从长条板凳上揪了下来。同时,带倒了饭桌,碗盆的碎裂声接踵响起,汤水饭菜淋淋漓漓洒了一地。 原本坐在葆初身旁的晚娘,连忙闪身,躲到屋角一旁。 “爹……爹……” 一根粗糙的麻绳,被挽了个活结,套入葆初的脖颈。他纵然痴傻,也隐隐知道要发生什麽事,在那些人的手中,如脱了水的鱼般挣扎。 “诸位!诸位!”程倌爬到抱著少年尸体的男人脚边,重重磕头,大声哭著哀求,“事已至此,我也不求高邻们放过葆初……只是天下父母心是一般,只求缓过这今夜,也好准备两个孩子的後事……” 男人见程倌哭得哀切,又见他将额头磕得紫红青肿,心中也不禁怜悯── 的确,天下父母心是一般。 “都住手吧。”男人仰起头,长叹一声,“纵然真是咒杀……也是肃儿有错在先……再说,就算杀了他,肃儿也活不过来……何必,再让另一家人伤心。” 说完,男人摇摇头,佝偻著身子,灰心的抱著怀中少年尸体,一步步,缓缓离开了程倌家门。 见那男人不再计较,那群大汉也无话可说,放开葆初,骂骂咧咧的砸了程家一些东西後,也就纷纷散了。 夜深人静。程家屋内,只余满地碎片狼籍。 葆初晚娘一屁股坐在屋内硕果仅存的椅子上,终於忍不住放声大哭:“家里被砸成这样,日子没法过了!” “家里东西,终究还可以再置。”程倌走到葆初身旁,心里也著实有些恼恨,咬著牙,伸手就给了儿子两记耳光,然後将儿子提著衣襟,从地上拎了起来,“今後,我只把你这惹祸的东西锁在家里,看你再到哪里去咒人!” 葆初两边的脸颊渐渐红肿起来,呆呆的望著程倌。 自从亲娘去世,这是爹第一次打他。 ********************** 葆初被关进柴房,已有两月。 每天每天,他都只是在那一小片活动范围内,看从窗棂处照进的日光从东往西,又看著月光从西往东。 面前是一个灰黑油腻,装著食物的碗。他双手虽已长好,却如镇上大夫所说,连握住杯子的力气都没有。 所以,吃东西的时候,只能趴在地上,像家养的猫狗般,一口口舔食。 程倌平素在外贩货,怕晚娘看不住,让他逃出去惹祸,又请镇上的铁匠在他细细的脚踝上,焊了个厚重的铁环,连上粗大结实的铁链,锁在屋梁处。 但他还是会笑。 每天傍晚,程倌来看他,亲手喂他吃东西时,他都会对著爹爹露出喜悦的笑容── 爹爹是对他好的。他无条件的,相信这点。 *************************************** 话说初宝宝有天单独逛街。。。迎面,遇到了邻家小妹。 只见初宝宝忽然对她一直笑,小妹脸红到了耳根,心里不好意思的嘀咕:哎呀呀,平常葆初锅对任何人都呆呆滴,居然对著偶笑。。。看来8是偶单方面滴意思。。。。偶要不要也有所表示。。。 一秒锺的天人交战之後,小妹连忙迎上去,却见初宝宝绕开她,走向她後面的程倌,拉住程倌的衣角:爹……偶要吃糖糖。。。。 一滴冷汗从小妹头上流下。。。 某扉亲妈显灵飘过:初宝宝你~~~明显有恋父情结。。。。。 第四章 但晚娘再过三四个月就要临盆。近些时候,程倌忙里忙外,心思放在别的地方多了,照顾想到葆初也就少了。 这天从清晨直忙到深夜,程倌昏了头,回来便睡,竟忘了给儿子送水送饭。葆初晚娘如今身娇肉贵,自是更懒待动身。 葆初就这样,被锁在柴房里饿了一整天。 夜幕降临,饥饿感像火般灼烧著他的肠胃。然而,这并不是令他感到最难过恐惧的地方。 一天里,他眼巴巴盼望的,就是傍晚时,爹爹来到柴房给他送饭。那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天都黑了,为什麽爹爹仍然没有来?是像娘一样永远离开,还是不要葆初了? 他要见爹爹!他要去找爹爹!!他要…… 黑暗之中,葆初撕心裂肺的哭喊著,用手肘撑著身体,拼命朝柴房门的方向挣扎爬行。 脚踝上的铁环却束缚了他的行动,更因为他拼命的挣扎,渐渐将他细瘦的脚脖,磨得血肉模糊。 就这样,葆初朝著不可能触及的房门,足足挣扎哭喊了一夜。 直到次日清晨,程倌起床後,坐在饭桌旁准备吃早饭,才蓦然想起,他昨天一整天都没给葆初送饭送水。 “蕙儿,昨天你给葆初送饭了吧?”带著一丝希望,程倌望向身旁的老婆。 葆初晚娘对他翻个白眼:“你的儿子你不管,问我做什麽?!” 程倌连忙用大碗盛了粥,又拿了两个馒头,一碟咸菜,用提盒装了,忿忿道:“造孽呢!你纵然不怜他没了亲娘,也莫要欺他是个傻子!” 她自从进门,就没受过这样的重话,当下把筷子往桌上一拍,站起来,带著哭腔大声道:“你自己没做好事,倒会赖人!再说,一天没吃饭会死麽?!走走走,我随你去看!若他死了,我一尸两命赔给你!!” 程倌被她几句狠话说得没奈何,只有陪著笑脸:“是是……是我不好,你身子金贵,就别生气了。” 她却不依不饶,硬扭住程倌,一起去了柴房。 打开柴房的锁,只见葆初趴在地上,脸色惨白,**干裂,只有两只眼睛哭得通红。拴著铁环的一对细瘦脚踝,全是斑斑血迹。 “爹……爹……”就是这样的葆初,望著程倌进来,瘦瘦的小脸上,还是绽开了笑容。 程倌看见眼前的情形,连忙放下手中提盒,冲上去一把抱住葆初,泪流满面。 “怎麽样,人死了没有?”晚娘走进来,站在旁边说风凉话。 葆初听见她这句话,忽然触了电般,一下子直起瘦小的身子,将头慢慢转向她,眼眸深黑,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声音清晰坚定── “娘……肚子里的弟弟……两天後会死。” 她呆站在原地,如被施了定身术,动也不能动。 程倌听了这话,只觉得浑身的血,皆刻间都被冻住。他一把推开怀中葆初,站起来,跌跌撞撞後退了几步。 程倌和他後妻,两个人不知是怎麽走出柴房,又将柴房上了锁的。 快要走到主屋时,她忽然一把抓住程倌的衣襟,疯了般哭叫:“你给我听著!若我肚里的孩子死了,我也不要活下去!快去把你那妖怪儿子杀了!” 民间传闻,若要破解咒术,最彻底的方法,是将施咒人杀死。 “……蕙儿,再容我缓缓。”程倌眼眶发红,神色凄惶,“我这就去镇外的白仙观问问,看看能不能解……那里的大仙,据说是很灵验的……若实在不行的话,再……” 他哽咽著,说不下去,擦了擦眼角。他袋中尚有几吊铜钱,估摸著应该是够了香火钱,便转过身,直接一路小跑,出了家门。 葆初晚娘看著他的背影,朝地上吐口唾沫,狠狠跺了跺脚。 她这男人,只顾著自家儿子,纵然去道观求不到破解回来,也必定无法下手,是指望不上了。 只有在程倌回来前,把那小子彻底了断。 ********************** 葆初见过程倌,又安了心。他肚子饥饿,於是用手臂将不远处的食盒扒过来,却因为手指无力,怎样也打不开。 弄了不知道多久,正在犯愁的时候,忽见柴房门又被打开。接著,晚娘带著四五个青年走了进来。 这些个青年,都是她娘家表兄弟。招呼一声,自是比她那窝囊男人得力的多。 “表哥,把这妖孽带远些,再动手。”她拿了个红包,塞给身旁最高大的那名青年,“我当家的心软,我将要临盆,也见不得白事鲜血……这些钱,就给你们压惊买酒。” “承表妹的情,这件事我们必定做得稳妥。”青年拿过红包笑道,看了看坐在地上的葆初,“保管,叫谁也找不到他的骨头。” 说完,青年拎著斧子走上前,两斧砍断了葆初脚上的铁链。接著,用一块破布塞了他的嘴,又用一根粗糙麻绳将他绑得死牢。 整个过程中,葆初没有太挣扎,只是在弄疼他的时候,偶尔发出两声细细**。 “万事全靠表哥。” 看著青年们将葆初架走,远远离开自家门。晚娘靠在门沿上,长长松了口气。 终於,可以摆脱这个丧门星。终於,不必再担心什麽。 第五章 葆初睁著深黑清澈的眼,看著青年们将自己塞进一辆马车,带出了望归镇,来到鲜有人迹的荒郊野地。 太阳悄无声息的在头顶苍穹游走著,此时已接近中天。 青年们架著葆初,走到一棵不高的歪脖树前,把他以脚尖稍稍离地的姿势,吊在树上。 虽然很难受,但葆初还能忍。 这些人要做什麽呢……做什麽,其实都无所谓,只要在日落前送他回家。爹爹贩货回来,若找不到他,一定会著急。 “据说,杀人一定要等到午时三刻,才能压得住邪性。不然,难保他化成恶鬼寻仇。”领头青年擦擦汗水,看了看日头,“我们还要在这里,再等多半个时辰。” “没错,更何况是这种妖孽,更大意不得。”旁边略显富态的青年附合著。 “说起来,还真是可惜。”其中一个瘦高青年走到葆初身旁,扳起他惨白的脸,感慨道,“这麽漂亮俊俏的小模样儿。” “哈哈哈哈……得了吧。”领头青年忍不住,笑得弯下身子,“知道你有那癖好,想这程家小子不是一天两天了。要不是程倌看的紧,怕早被你得了手去……一听蕙表妹要我们做了这小子,你立刻死乞赖白的跟来,心里打的什麽算盘,还要人说?” 瘦高青年被揭破心事,顿时涨红了脸,尴尬的咳嗽几声。 “你要做,就赶紧些。”富态青年也笑得打跌,走到瘦高青年身旁,拍了拍他的肩,“等午时三刻一过,这小子连骨头都不剩了。再说,他现在嘴被堵得死死的,也不能咒人。” “得了,既是都知道……兄弟我也不怕笑话。”瘦高青年冲著在场的同伴拱拱手,“眼下让我称了心,明儿我就包艘画舫,接兄弟们进城去醉红院开心。” 说完,瘦高青年已迫不及待的直奔树下,来到被绑的葆初面前。 用力撕开葆初上身的衣裳,顿时露出大片白皙肌肤。胸口处两点粉色樱粒,楚楚可怜的点缀著属於少年的单薄胸膛。 葆初睁大了眼睛,看著那瘦高青年忽然扑到他身上,发疯般啃咬著他的颈项胸口。两只手,分别捏住他胸前的樱粒,拼命拉扯著。 他痛得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特别是胸口的两颗粉色乳粒,很快就红肿坚硬,那人却仍不住手,一次次将它们往外拉扯至极限,又用蓄著的指甲狠狠掐捏,直至见血。 “原本是想,让你不那麽难过的。但是,时间不够了。” 瘦高青年喘著粗气,一把扯掉葆初的裤子,将葆初两条细瘦的腿高高架起,然後猛然用三根手指插入那坚涩的後庭。 鲜血如细细的赤练蛇,蜿蜒从葆初不停颤抖的股间淌落,渗入歪脖树下的泥地里。 身体,似乎从那里裂成两半。 葆初的眼泪顿时掉下来,喉间发出沈闷的惨叫声。他边流泪,边缓缓转动那对呆滞深黑的眼,一心想寻到程倌的身影。 爹爹在哪里……很疼。 ********************** 程倌出了家门,立即用一吊钱雇了辆小马车,直朝镇外的白仙观而去。 这白仙观,是近两年兴起来的。据说,那里的观主颇有些道法,断人生死,占卜过去前程,无一不灵。 但有一点奇处。那里虽说是道观,却一不供奉老君,二不供奉三清,三不供奉吕祖,只供奉那观主的生祠牌位。 所以,也有人说是邪教一流。不过,周遭村夫村妇,只图个灵验,哪管真神假神,香火布施照样日日旺盛。 程倌是胆小谨慎的生意人,平素绝不踏足那种有非议的地方。但如今,为了自家儿子,病急乱投医,少不得试上一试。 马车在路上,大约行了一个半时辰,方来到白仙观外。 程倌下了车,便脚不点地的走向白仙观。 眼下正是农忙季节,朝神请愿的人要等到下午,才会渐渐多起来。所以程倌踏入大殿时,只看到有个青年男子坐在神案旁,拿本书翻著看。 那男子散著头及膝的乌黑长发,一身素白敞襟宽袍,没有佩带任何饰物。容华璀璨,令人不敢逼视,举动优雅,宛若谪仙之姿。 “敢问阁下……此间观主现在何处?”程倌见他并非道装打扮,心里疑惑,小心翼翼的凑过去问。 “我就是。请坐。”男子放下手中书卷,对著程倌轻轻一笑,声音清越似名琴拂弦,“找我有何事?” 虽说男子言语和蔼、态度可亲,程倌在这等人物面前,却顿觉自惭形秽。他在男子对面,小心翼翼沾著椅子边坐了,才开口道:“此番来求见观主,是为了我家葆初……” 程倌一口气将事情的经过说完後,男子看著他,轻轻笑出声来:“这件事,我可帮不了你。” “观主神通广大,为何不能?”程倌听他这麽说,出了一身冷汗。 “天道有一损,必有一补。这孩子三年前失去正常智识,却换来特殊能力……他并非是会咒人,只是说出即将发生的事实。”男子站起身,眉头轻蹙,缓缓走了几步,“他的眼睛能看到,七日之内,人的生死。” “而此种能力,不容於世,对这孩子有害无益。程倌,你终究养不活他,不若将他就此舍了我。” “这……”程倌垂下头,想起到家中问罪的邻居,想起後妻哭著要自己杀了葆初,终於点点头,“……好。不过,先待我回去收拾,再……” “不用。既是我要的人,我自己去领……程倌,你走吧。此後,你不会再与他相见。” 男子的话音刚落,程倌抬起头,想要再说些什麽,面前已不见人影。 只有神案上的铜兽,仍吞吐著袭袭嫋嫋的烟气。 ********************************* 雪白粉嫩可爱的老狐狸终於出场。。。鲜花彩带^o^ 初宝宝,你终於苦到头了。。。>_< 某扉亲妈声泪俱下托孤状:老狐狸啊。。。。以後你要好好对偶家初宝宝。。。。 狐狸正膝危坐:我一定会给小初幸福的。。。。 旁边的程倌头上流下一滴冷汗── 咦,怎麽听著不对劲。。。貌似邻居外甥侄女男朋友向她家求婚泥。。。。 第六章 沾了鲜血润滑的手指,在葆初体内毫不怜惜的挖弄辗转著。他痛得全身冷汗,每一根肌肉都绷紧了,脸色由白转青。 瘦高青年见那带血的**已能够吞吐四根手指,满意的笑笑,正待下步行动时,却忽觉胸口处一股大力侵袭。 整个人,顿时朝後飞了出去。直至丈余远,背脊重重撞到一棵大树,方停下来。 全身素白装束,有著潭水般深邃眼睛的男子站在葆初面前,解开他身上的绳索,脱下外衣裹在那赤裸的青涩身体上,将他揽入怀中。 男子带著淡淡水香的乌发,摩挲著葆初的面颊,有一点刺痒。 少年睁大了鹿般单纯黑亮的眼睛,望向男子的容颜。纵然口中破布已被取出,纵然股间仍旧疼痛难耐,却完全忘记了喊叫,甚至差一点,忘记了呼吸。 “你是何人,为何袒护这妖孽!”领头青年壮著胆子上前,朝白衣男子叱喝。 “市井愚夫……无知便罢了,心肠却又如此歹毒。”白衣男子看也不看他们,抱著葆初转身离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律循环,必有果报。” “你……等等!”领头青年咬了咬牙,顺手抽出杀猪刀,拔足便朝白衣男子追去。 谁知,他用尽全力追赶,那白衣男子看似步履不紧不慢,他们之间的距离却越拉越大。 直至,那修长挺拔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野内。 领头青年手中的刀落了地,双腿忽然完全失去力气,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时才惊觉到,一对掌心,已是冷汗淋淋。 ********************** “我……要去找爹……”葆初仰起脸,瞧著抱他在怀中的白衣男子。 “你找他做什麽呢?”白衣男子低下眼看他,轻轻的笑。 葆初虽痴傻,也觉得这男子俊美非常,容光逼人,脸上红了红,一对黑眼珠慢慢转向西方:“日头……要落了……” 两人这一路,也不知行了多久。只见此地翠竹丛丛,紫气烟霞氤氤。不时,有鸟鸣清啸破空。 一轮血色残阳,半隐在远方碧枝绿叶叠幛间,将落未落。 “你爹养不活你,已把你舍了我。今後,你再不能见他,只跟我一起。”男子将葆初抱进竹林深处,来到个热气蒸腾的天然温泉池旁,才将他放回地面,笑语晏晏,“记得我的名字,我叫百连。” 听完他这番话,葆初仍旧讷讷的,不明所以,只仍道:“日头……就要落了……” 百连知道无法跟他说通,索性一笑:“那就,让它落去吧。” 言毕,百连伸手除去葆初身上罩著的外衣,一把将他推进温泉池中。 葆初扑腾几下,呛了两三口温热泉水。但那水深终究只及小腹,他很快就站了起来,一头湿发有些狼狈的贴在颊边,呆呆看著岸边的百连。 “哈哈哈哈……”百连忍不住大笑,将自己身体上的衣物脱掉,步入池中,走到葆初身旁,用力揉了揉他的头顶,“这水是难得的消乏疗伤圣品,喝些进去,对你的伤有好处。” ******************************** 今天的量是少了一点。。。。但素,某扉亲妈实在是不行了。。。 一早上起床就上吐下泄,浑身发冷,抖得比初宝宝还厉害,然後裹著被子睡到现在。。。。。。。。 幸好昨天夜里写了一点存著。。。大家将就将就。。。。。嗯嗯,初宝宝已经被狐狸救了。。。。 留言我也都看了。。。8过,等到明天好点再来回复大家。。。。 明明昨天还好好的。。。。是谁滴诅咒,说!!!! 第七章 葆初看著百连笑,浅粉色的唇也不自觉的微微上翘。与此同时,他腹中长长的响了一声。 接近两日没有进食,早就饥肠辘辘。 “嗯,饿了吧。”百连伸出手,在半空中虚虚一划,热气氤氲的岸边,一只红底描金的托盘凭空出现,上面有西湖醋鱼、干扁四季豆、番茄鸡丝汤和一大碗碧粳稻米饭。 虽不是什麽名贵的菜色,却红绿相映得宜,干净清爽,香气袭人。 葆初看见食物,眼睛都发直了,连忙趟水走过去,俯下头,就开始舔食碗内的米饭。 “痴儿,你不会用筷子麽?”百连笑著走过去,一手拿起绿竹筷,一手持起葆初细瘦的右腕,“我来教……” 话尤未尽,百连的脸色变了变。 葆初的手指,全是成片的伤疤。好几处骨节丑陋突兀的扭曲著,手背凹凸不平,经脉大半被毁。 再持起左手,也是相同的光景。抱他回来的这一路上,竟未注意到。 “幸亏你是遇到了我。否则,这双手恐怕就真的废了。”百连轻叹一声,放开他的手,“还好没有继续留在那里……与人相处,你究竟无法生存。” 葆初咽下嘴里的稻米饭,抬起头,有些不解的望向百连。 “算了,我来喂你。”百连端了饭碗,夹块鱼脊,挑出刺,送到葆初嘴边,“若不然,看你也只顾扒米饭。” 葆初张嘴吃了後,带著些憨气,朝百连笑,黑眼睛化做两弯月牙儿。 他虽痴傻,却一直懂得看後母脸色,在饭桌上多吃饭,尽量少吃或不吃菜,特别是忌沾荤腥。 後母在爹爹和别人面前说他傻,他倒也不在意。 因为只要爹爹在家,就会夹菜在他碗里。或者,干脆亲手喂他吃。 隐隐约约中,他明白,爹爹离不开後母。所以,他不能不乖一些,不能成为爹爹的负累。 眼前这人,和爹爹一样……是对他好的。 百连舀汤的手顿了顿。少年的笑容於他,刹那间,有了片刻的眩惑。 ********************** 光阴一瞬,转眼就是两年过去。 两年前,葆初失踪。而二日後,正如葆初所说,程倌和後妻的孩子真的就此没了。 那日,後妻的表兄回来,说已完成她交待的事。话语态度间,虽有些支吾,葆初却从此真的没再出现。 虽说後妻哭得发晕,但想到自己瞒著程倌让人杀了继子,心里总是有些发虚,也不大敢闹出来。 从此,程倌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葆初。镇上的人都知程家小子有邪性,避之不及,隐隐从後妻表兄那里,得到葆初身亡的风声,个个拍手称幸。 後妻失去孩子後,过了一年,竟又有孕。十月怀胎後,产下一个健康活泼的男婴。 这夜,後妻在房中摇著蒲扇,给睡在小摇床内,满月不久的婴儿赶蚊子,满脸满眼的慈爱喜悦。 程倌走过来,看到这幕,发了一会子怔。 “你愣在那里做什麽?”後妻转过身,笑著娇嗔,“过来看,我们的宝宝多结实,多漂亮。” “蕙儿……这一年多了,我有句话一直想问。”程倌走过去,俯下身去,望著摇篮中婴儿熟睡的脸,“刚开始是还有些念想,後来你又有了身孕……蕙儿,你老实跟我说,两年前,你是不是让表舅,真的杀了葆初?” 顷刻间,後妻手中的蒲扇停了下来,全身都开始发抖。她知道瞒不过去,咬紧了下唇:“……没错。” “从前,我一直对自己说,葆初是被白仙观的观主接了去……即使是差人去观中看了,说没有葆初,也宁愿这样自欺。”程倌仰起脸,却阻止不了有泪潸然,“蕙儿,你好狠的心。” “那你要我怎麽办?!他咒死了小妹,咒死了打他的阿肃……最後,又咒到了我孩子身上……”後妻站起来,捂住脸痛哭失声,“我向来待他,不说事事体贴周全,也未曾故意刻薄他衣食……他若不是这般,我嫁了你,便这样养他一世也是该的……说起来,他虽死了,那孩子最终却还是没保住,这是不是报应!你说,这是不是报应!!” 须臾,後妻又放下手掌,露出哭得红红的眼来,望向程倌:“若真要我偿命,我也无话可说……只求不要再报应在宝宝的身上。” 她失子得子,更加爱若性命。这话,倒有多半是真心。 “别傻了,蕙儿。”程倌声音哽咽,“我失去了葆初,还能再失去你们母子麽?你当时的心,我能明白……葆初那样,纵然你不曾做,迟早也是要被别人……就当,是他的命。” “……当家的。”後妻听了这番话,只觉心中百感交集。望著他,竟不知再说些什麽好。 程倌擦去泪水,朝她露出个笑容:“就当没有葆初。以後这里,只有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窗外,上弦月如钩,已至中天。 程家的屋顶上,立著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 “痴儿,这样你就安心了吧。”百连叹息著,伸出手,抚过少年柔滑光洁的面颊。 葆初用深黑的眼凝望著他,点点头,不说话,笑得灿烂。 百连也笑了,伸手拥他入怀:“那麽,我们走。” 当百连抱著他,离开屋顶,腾空乘风的那一刹那,他唇边的笑意虽仍然未减,眼中却有泪水掉落。 是的,就当没有葆初……是的,请你们,今後幸福。 但为何,胸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百连低下头,看见了他的泪── 这些年的相处,他知道,葆初虽反应迟钝些,看待事物痴傻些,但情感的敏锐,绝不下於任何人。 今後,葆初真的,只有他了。 程倌见窗台上落下两点湿痕,连忙跑到窗口处去看:“落雨了麽?” 只见一钩明月悬至中天,无风无云,不由诧异。 第八章 傍晚,半个天空堆著层层落霞,红得灿烂灼目,似鹤顶那一点毒,层层叠叠自深蓝色中浸染漫晕,美不可方物。 百连胸部以下泡在泉水里,斜斜靠在热气氤氲的温泉池沿,端了杯竹叶青,笑望著在不远处戏水的葆初。 三个月前,葆初的手终於完全被他治好。没有半点伤疤,形状完美,不再连杯子都握不住。 虽然那双手还是没什麽力气,但日常琐事已经能够自己照料。而且经过锻炼,力气也会逐渐大起来。 葆初转过身,带起一溜水花,用那对笑成两弯月牙的黑眼睛看著百连。 因为心思的单纯,那双眼睛无论到了什麽时候,也不会老去,永远清澈明亮如婴孩。 片刻後,葆初忽然慢慢垂下眼帘,露出尴尬为难的神色。 “怎麽了?”百连放下手中的酒杯,站起身,趟著水朝他走过去。 “百连……那里,很奇怪……”葆初慌乱回答,手足无措…… 知道葆初只是在害怕身体初次的变化,只要笑著拍拍他,安慰几句,就可以过去。但这样的接近,百连头脑中的理智之弦忽然绷断。 这柏寄生般,只拥有他,只能依赖著他生存,只对他一个人笑的痴儿…… 似中了漫天妖落霞的毒,百连不管不顾的,吻上了少年的唇,又为了那美好的味道和触感,将舌深入进去一再探究。 葆初虽有些迷茫,却深深信任著他,不加反抗,由他予取予求。 “主人!!” 几乎要突破最後那道防线时,一个男子的声音骤然响起,令这场迷迭梦破碎纷飞。 百连放开葆初,站起身,望向声音的来源。 一身火红衣袍的英俊青年朝这边走来,行动如风,眉目中含著隐隐怒气。近得前来,他勉强朝百连躬了躬身,怒道:“主人所修,是天狐正道,比不得魅狐道专修采补术,绝不可犯了淫戒……我这来晚一步,主人岂非就要为这小子,废去百年道行?!再说,眼前就是主人九百年的天劫,我们这些年辛苦经营白仙观,都为此刻,怎能……” “司炎,我知道了。”百连清醒过来,望了望葆初,也有些内疚难堪。 没错,他是修行了九百年的天狐。来到人间,只为避劫。 五年前建起白仙观,立了自己生祠,做尽善法功德,受尽人间香火供奉,就是为了到时破解脱去这场浩劫。 天劫那日,他只需闭观不出,白仙观将替他挡住上天所降怒火雷霆。 之所以会起念救葆初,怜悯之外,也是为了往功德簿添上一笔……谁知两年朝夕相处,竟不知不觉间,为这单纯的少年,慢慢沦陷。 葆初听他们讲话,只觉一头雾蒙蒙,困惑万分,不停眨著黑亮的眼。 “看来……主人不宜再留他在身边。最起码,这段时间不可以。”司炎看了眼躲在百连身後的葆初,“天劫过去之前,请把他交给我。” 司炎是修行四百年的红狐,幼时便跟著百连,认他为主。红狐在狐族中,是资质最低、骨格最浊的一族,修行比之同类艰难何止十倍。 所以,司炎选的是最急功近利,力量霸道无匹,百无禁忌的魔狐道。而魔狐道的天劫,却也因此是最重的。 上次天劫,若非百连助他安然度过,恐怕他早尸骨无存。 百连於他,虽名为主仆,实则亦师亦友,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百连踌躇片刻,朝司炎点了点头。 司炎说得没错……的确,这是最好的办法。 ******************************* 嗯嗯。。。。终於揭开百连建狐狸窝的秘密^o^ 天劫,是每只狐狸都要躲滴。。。百连也不例外。。。。 不过,躲一次就可以逍遥自在三百年。。。貌似也不错。。。。摸胡子中。。。。 本来想让狐狸吃个爽的。。。但忽然想起狐狸修的是天狐道,而天狐道是个非常麻烦的修行方法,有很多禁忌。。。不能杀人,不能淫合。。。。。等等等等。。。。。(被暴扁中:你8是忽然想起,是早有预谋吧!!!) 所以喽,就不能像阿紫那样,想怎麽吃夏生就怎麽吃夏生,想什麽时候吃,就什麽时候吃。。。。。 某扉亲妈身缠绷带,手拄拐杖,讲得沫唾横飞之後,一转身,看到百连狐狸蹲在墙角,泪流成河:但素偶真滴真滴。。很想吃小初。。。。。。 第九章 就这样,百连一走就是半月。 葆初穿了身布衣,戴顶小帽,蹲在竹屋的门口。他呆呆望著远方,看那成片青竹连成的翠浪,若碧绿海般,在晨光中潇潇起伏不休。 屋檐下,百连为他编的竹风铃还在。有风掠过,它们便迫不及待地互相敲击,发出清脆和谐的一连串声响。 司炎虽是一直在照顾他的衣食,却性如烈火,显然没有百连的耐心体贴。一日三餐准时送到就算,其它时间绝对看不到人影,只让葆初单独待在这片绿竹林里。 不是不寂寞的。但好在,从昨夜开始,就多了个伴。 银紫色皮毛的小狐狸走到葆初脚边,轻轻一跃,趴在他的膝头,仰起脸,有些高傲不屑的看了看少年── 啧……要不是为了,等那传说中修行近千年的天狐,他阿紫才不耐烦和个人类两两相对。 一般而言,天狐是愿意亲近人类,对人类友善的。所以,他也只好暂时忍耐这什麽都不懂的傻小子。 “喂,上仙究竟什麽时候会回来?”狐狸趴在他膝上,没好气的口吐人言。 “百连……一定会回来。”葆初伸出手,摸了摸那柔软华美的皮毛,浅浅笑著。 阿紫翻了个白眼,抖抖耳朵── 果然不该问的。每次问他,得到的,都是这模棱两可的回答。 “喂,吃饭了。”司炎拎著个黑漆描金提盒,如团火烧云般来到葆初身边,看到他膝上趴著的阿紫,诧异出声,“好稀罕的毛色。” “嘿嘿,想必您就是上仙座下的司炎大人吧。”阿紫连忙从葆初膝上跳下,朝司炎使劲摇尾巴,“我是阿紫,修的是魅狐道,已有二百年的道行。这次来,是为了追随上仙修行……我虽然还没修成人身,但劈柴挑水煮饭,打扫屋子,偷东西,刺探情报什麽的,都可以做。而且,我已经有狐珠了哦。” 说完,阿紫张开嘴,献宝般把粉红的小舌头伸出来,让司炎看上面那颗尚未完全成型,隐隐透著些紫气的珠子。 “既是同族,我这就带你去百连那里问问。”极难得的,向来严肃的司炎竟被阿紫逗笑,放下提盒,弯腰将小狐狸抱起来,“看你这毛色骨格,是极难得的。将来若肯潜心修行,定会在我之上。” “司炎大人过奖。”小狐狸笑得眼睛眯成两条缝,尾巴摇得越发欢快。 毕竟,若是天狐真肯收他,修行事半功倍不说,一百年後的天劫,也完全不必再担心。 司炎朝葆初吩咐叮嘱一句:“早饭在提盒里,自己吃吧,中午我会再来。” 便抱著阿紫,说说笑笑的离开。 葆初抬起深黑的眼,看著司炎红色的背影,在视线中渐渐远去。淡色的**,忽然缓缓开启── “司炎……会死啊……” ********************** 司炎带著阿紫去了白仙观,兴兴头头的跟百连讲了,却见百连沈吟片刻後,对阿紫道:“跟我来内室。” 在外面等了一个时辰,不见百连,却看见阿紫夹著尾巴从内室走了出来。连忙凑上前问:“怎麽样?” “上仙向我传授了一些道法,还有魅狐避天劫时,要注意的地方,令我受益非浅……却说是无缘,不肯留我。”阿紫低下小脑袋,身子擦过司炎的腿,走出了道观。 直至阿紫彻底离开,百连方从内室步出,半张脸隐在珠帘下,望向怅然若失的司炎,唇边带著丝诡笑:“你喜欢那小狐狸,是不是。” 司炎的面颊红了红,伸手抓抓头,不加隐瞒:“他那麽漂亮,皮毛又是难得的银紫色……纵然我修为比他高上两百年,也绝不会看上我这红狐的。” 要是百连的话,倒极有可能。同族之间相爱媾合,不触犯任何天规……阿紫修的是魅狐道,若经百连好好指点,不过再十几年便可修成人身。 他带阿紫到百连面前来,也是找机会要百连放下葆初,移情别处的意思。 不说与人淫合,於百连是犯了天规。人类寿命短暂,最多再过百年,葆初也就该衰老死亡,进入轮回。 他们这种生命,对人类若用情过深,徒留遗憾永劫。 “司炎,我知道你的意思。”百连轻叹一声,撩开珠帘,走到他身边,“但有些事,勉强不来。” “不说别的了……明天就是你的天劫,我下午给葆初带去足够维持一天的食物後,准备为你护法。”司炎咧开嘴笑笑,“眼下,这件事最重要。” “嗯。”百连点点头,眉头轻蹙。 不知为何,他向来空明洁净的心中,有一点阴霾,似滴入清水的墨滴,瞬间扩散。 ********************************* 阿紫宝宝出现,司炎也要翘掉了了了了了了。。。。。。>_<|||||| 呃。。。有米人猜出司炎是谁泥。。。其实很好猜的。。。捏哈哈哈哈哈哈。。。。。 所谓必有前世因,方证今生果。。。一刹那的动心。。导致偶们英俊的司炎变成了。。。。 话音未落,某扉亲妈被司炎宝宝满地追咬中。。。。 第十章 傍晚,葆初来到温泉池畔,除下所有的衣物,散开头发,走进那一池漾漾碧波。 两年来,他和百连每天都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洗浴,已成了习惯。 俯下头,看见水面如镜,将漫天烈烈晚霞映照其中。一天一池的如火红,美得耀人眼目。 葆初垂著深黑的眼,瞳仁倒映著水中的霞光。平素深黑的两点乌眸,此刻透著近乎诡异的红。 他的眼里,清晰的映照著,冲天大火中,被烧成一片焦土的白仙观。 还有,百连的血。 第一次……他看到了分岔的命运。关於,他自己的命运。 “不去的话……百连会死……”葆初喃喃低语,手指划过水面,“我……一定要去……” 话音刚落,他看见自己水中倒映的面容,被汹涌而来的暗黑死气淹没。 如同,当年的小妹、阿肃……以及,今日的司炎一般。 ********************** 亥时,白仙观内一灯如豆。 百连盘膝坐在蒲团上,沈息闭眼,准备捱过这一夜一日。他能感觉到,妖力正迅速的从身体上流失。 只待子时一至,天劫来临,他便再维持不了人身。 谁知就在这关键时刻,他忽然听到,观外传进来大队人马的脚步声,人的喧哗声,松香火把燃烧的劈啪声。 而且,能强烈感觉到,其间有某种邪诡的强大道法存在。 司炎非那人敌手。 百连蓦然睁眼,站起身来,快步朝白仙观外走去。 他的妖力正迅速减少,等到子时天劫,更是接近於无。眼下说不得,只有速战速决一条路可走。 推开道观大门,只见白仙观被衣甲鲜明的上千名官兵团团包围,火把将半个天空映得彤红。 一名年轻道士带著两个僮儿,立在司炎对面,气氛剑拔弩张。 百连适才强烈的感觉,正是来自这道士。 “近千年的天狐,若有人吞其内丹,得长生不死。”年轻道士眼神锐利如电,望向百连,勾起一边的唇角笑,“我於天阙紫台,算出尔之所在,与度劫时间。在此地蛰伏两年之久,特来为我王取丹。” “原本,料定天狐不能杀生,所以才带了这许多人来助阵。”道士眼珠一转,又望向司炎,“没想到,竟有魔狐为你护法……哼哼,只可惜,这魔狐道行尚浅,非我敌手。而你,也已是强弩之末。” “司炎,你去对付官兵,把他交给我。”百连上前几步,白袍翻飞,拦在司炎与道士中间。 度劫时天地震怒,无人能近。只要在交子时之前,解决了这些人,回到道观,就不会再有事。 司炎应一声,已手持一对奇形弯刀,杀入敌阵,身手矫健,来去如电,若烈风卷动火烧云。 官兵们即刻间入了修罗场。四处飞溅喷薄的血,泼染了整个夜。 “我纵不能杀你,也要将你道术尽数废去!”百连怒叱一声,双手结印,身前的空气,渐渐扭曲幻变,化做一只碧眼利爪,硕大无朋的狰狞白狐。 眼前,只能速决。所以,百连一上来,就逼出体内原灵,使出最强的妖术。 “好狐妖,竟修成如此巨大的原灵……想用你的原灵,吞掉我的原灵,破我道法?”道士森森冷笑,双手往下一击,“幸好我早有准备。” 两个僮儿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被他双双击破天灵盖,脑浆迸裂的死在地上。 道士却握著两手污血,自顾自的在空中开始以血画符。 那些用血画下的符咒,浮在空中,似夜晚开放的红蔷薇,鲜得刺目。 画完最後一笔,道士打散发髻,大叫出声:“以鲜血与生魂供奉,恭迎通天教主驾下圣兽助阵!” 空中的血符,顷刻破散。一个与百连原灵大小相若,上半身为美女子,下半身为麒麟,手持长镰刀,遍体火红的兽咆哮著,从破散的血符阵中冲了出来。 百连生性慈悲,虽知道这道士绝非善类,却没想到,他会眼都不眨的杀了自己人,然後还使出这凶险万分,令施法者折寿折福的邪术来。 无法可避,无路可退。百连明知是两败俱伤,也只有咬著牙,驱使自己的原灵上前,与那魔兽硬拼。 麒麟女张开红润的樱桃口,发出的,却是属於兽类的咆哮。她一头火焰般的长发在身後飘扬,欺雪的皓臂举起镰刀,朝白狐重重挥下。 白狐也不甘示弱,举起利爪,便凶猛的向她颈项袭去。 一团火,一团霜,缠斗在一处。彼此吼叫声震天动地,令观者心惊胆颤。 纠缠良久,还是白狐略占胜场,抢先将麒麟女的脖颈咬断。但它也已受了重伤,腹间的深长伤口间,可以看见蠕动的肠脏,仰起头哀哀悲鸣。 原灵是由施法者精魂凝聚,若其被杀,施法者将失去所有道行。百连见状,急忙收回原灵。 当白狐消散,回归体内的同时,百连张开嘴,吐出了一大口血。 与此同时,他全身脱力,蓦然跪伏在了地上。 原灵遭到重创,他也元气大伤。 道士踏过麒麟女的尸体,走到百连面前,笑道:“胜负已分。将狐珠交出,就饶了你。” 百连捂住剧痛的胸口,又吐出一口血,偏过头去不看他。 “是啊是啊……你天劫将至,这时候把狐珠交出来,也是个死。左右是死,不如硬气些。”道士握住一绺百连的黑发,在指间揉搓,声音瞬间阴狠,“若你死後再取狐珠,效力便不佳……那麽,我只有将你,活著开膛取珠。” 尾声 “住手!”司炎见状,急忙手持双刀,烈风疾火般从已死伤大半的官兵群中杀出,斩向道士。 道士轻蔑一笑,单手结印,一道无形屏障顿时罩住其方圆三尺,令司炎再无法前进半步:“我只要这天狐的内丹,不干你的事,去吧!” 下一刻,已将一柄锋利小刀半刺入百连腹间,笑道:“活著被开膛的滋味,可不好受。若现在反悔……” 话音未落,他听见司炎在屏障外发出声震天动地的咆哮。愕然转头,只见司炎将右手成爪,挖入左胸,将自己一颗血淋淋的狐心掏了出来。 “……司炎!!”百连看到这幕,泪水顿时将视线模糊,大叫出声。 司炎竟为他,使出这种以本身性命交换,同归於尽的终极法术。 “我虽修行浅薄,但这一招,纵是大罗金仙也未必能挡……贼道士,你的死期到了!”司炎右手死命一握,心脏在掌中化做一团血沫肉浆。 大地和天空顿时变了颜色,呈现出血样粘稠,缓慢流动的红。 道士满脸震惊的看著自己脚下,无数双血手破土伸出,抓住了他的小腿和脚踝,将他往地底拉去。 他拼命挣扎著,终究无法脱身,只能迅速地下沈。 直至道士的头顶也消失在地面,大地和天空才又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与此同时,司炎的身子倒了下去。 百连急忙上前几步,抱住了他。 司炎失去了心脏,左胸口处一个鲜血淋漓,深深的大洞,双眼的神采慢慢黯淡。他看著百连,张了张嘴,却终於说不出半个字。 司炎的身体周围,有一些血红色、趴伏在地上的小恶鬼,正等待他死去,分食他的身体与灵魂。 修行魔狐道,不仅天惩最重,而且一旦身亡,肉体和灵魂都不能存,将被地狱恶鬼分食。 这也正是魔狐道虽刚猛精进,百无禁忌,却鲜少有狐族选择修行的原因。 “司炎……我不会让你就这样,消失在恶鬼的口腹之间。”百连咬了咬牙,聚集了最後的法力,右手朝白仙观的方向轻轻一划。 一团五彩光华自白仙观的主殿中飞升,在空中划出条若彩虹般的长长痕迹,落在百连掌中。 此物,是百连近年来所积,用来避天劫的善事功德所化。 “几年来所受香火供奉,所积善事功德……应该足够替你消除业障,令你再入轮回。”百连将那团光华按入司炎的胸口,神情淡淡惆怅,“此番轮回在人间,虽可得荣华安稳,却只能是个女身了……对不起,司炎,我只能做到这里。” 五彩光华中,恶鬼们纷纷退散,司炎慢慢闭上了眼。须臾,他的身体在百连怀中化做团红色轻烟。 风一吹,便四散纷飞去。 已交子时。天与地,顷刻风起云涌,有滚滚雷声疾驰而来。 百连拔出腹间小刀,慢慢伏在地上,化做一只遍体雪白的狐狸。 残余的官兵见此阵仗,方从适才的斗法中回过神,全部丢盔弃甲的掉头逃命。 百连仰起头,看那银蛇金戈般的闪电划开乌云,心中一片凄然。 他将白仙观所积的功德善事,全给司炎抵了业债。纵使苦筹多年,眼前浩劫,终究是避不过。 刚想到这里,有一双温暖的手,将他抱了起来。抬眼,正正与那双深黑、笑成月牙儿的眸子对上。 “放开我!快走!!”百连见是葆初,心头大急,伸出利爪,狠狠将他的右手背挠出四道深深血痕。 痛一阵子,总比就此失去性命的好。 葆初倒抽一口冷气,收敛了笑容,摇摇头,将他拥入怀中:“不能走,不能放……如果这样,百连会死……” 说完,少年已迈开步子,走进那一片奔雷疾电交织的阴霾内。 ********************** 百余年後。青城山,三清观,夜。 年过九十的裴道士,入定时在蒲团上打了个跌,蓦然惊醒。背脊上,冷汗淋淋。 他看到,抱著白狐走进阴霾的少年,最终被天火焚身,丧了性命。但幸好,百连在少年的庇护下,得以安然的度过天劫。 他看到百连抱著少年烧成焦炭的尸体,哭得痛不欲生。 举起右手,将青筋绽露、枯树皮般的手背朝向自己。那上面,有四道抓痕般的鲜红胎记,清晰无比。 “道长,苏州一别,三十余年未见,过得可好。” 室内一灯如豆,百连踏著月色,来到了他身旁,朝他轻轻躬身。 “我大限将至,你是来送我的麽?”裴道士望著他,满是皱纹的脸上绽开个笑,眼神清澈,“从前,只知我们是有些因缘的……今夜,才算完全看到过去的事情。” 顿了顿,又道:“百连,我自幼清修,到大限这刻,居然还是放不下你,放不下这俗尘旧事。” “那麽,无论你去哪里,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会再去寻你。”百连躬下身,星眸半闭,吻了吻裴道士的唇,用那名琴拂弦般的声音低喃,“痴儿……我的痴儿。” 裴道士垂下眼帘,安心的浅笑。 当百连直起身,撤离裴道士的唇时,这九十余岁的老人,已然坐化。 “痴儿,你清修一世,积德行善,本有成仙之分……怎奈俗尘未断,来生仅能成半神半人之体。”百连将他白发苍苍的头颅揽入怀中,轻轻叹息,“等你自轮回中转生,我会去青羊宫寻你。” 一定,一定。 ************************* 啊啊啊啊。。。。终於又完结了一篇番外。。。。 撒花。。。。 看到这里,大大们应该明白了吧,介个人物关系表如下: 葆初=裴老道=青羊宫主 司炎=芊红 恶道士=锺老道(8过,这条想必也米人关心吧。。嘿嘿嘿。。。) 此後,青羊宫主因为是半神半人,也不容易老和死。。。所以和百连可以朝朝暮暮的幸福生活下去。。。。 总之。。。大家都可以幸福。。。鲜花彩带。。。。 某扉是亲妈啊是亲妈。。。。哦厚厚厚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