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到归时方始休》 楔子 江湖中风云变幻,人世间各色容颜。 时值龙尊皇朝景帝五年,平静了近五十年的江湖,忽然出现了一股势力,以破竹之势横卷大江南北,不过三年功夫,这股势力便后来居上。虽然名义上没有人愿意承认,但九成九的江湖人心中都认定:它就是武林中名副其实的霸主。 这股势力自称魔宫,除了神秘而不为人知的总宫之外,魔宫之下是由六大魔宫组成的,与总宫不同的是,这六大魔宫的地点是众所周知的。龙尊皇朝最繁荣的六大城市,每座城市内都有一座魔宫,占据了城中风水最好景色最美的地段,其辉煌华丽,竟可与皇宫相媲美。 六大魔宫不可谓不张扬,财富势力堪称天下之最,然而那显眼的魔宫之中,却鲜少有人能够出入。 黑白两道,魔宫谁也不接近,也从不邀请人至魔宫中做客,当然,也有一些好奇的,不甘的,不屑的所谓正道大侠邪道至尊之类的人在没被邀请的情况下大摇大摆的闯进去,然而就如同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一样,这里是只见人进去不见人出来。 没有人知道六大魔宫的宫主是什么样的人,只知他们的武功高深莫测,而且性格不一,许多人都好奇他们的相貌,不过却没有人可以为大家解惑。 然而,就在人们的视线思想都被十二魔宫吸引的时候,却没有人知道。月老已经将主意打到这六位优秀的魔宫宫主头上了,一根红线,牵住了天涯海角的两个人,他们终会相遇相识,进而相知相爱,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一章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正是深秋时节,京城的千枫山上,已是一片丹红,远远望去,如同一大片绚烂已极的红云赤霞,果然不负“京城十大名景”的美誉。 太平盛世里,游山玩水已不是文人墨客们的专利。枫叶红遍全山的时候,也有那些小康之家的百姓,放自己一天假,携家带口的来这山上赏枫观菊吃蟹,享受一天惬意美好的时光。更不用提那些达官贵人之家了,他们会事先派下人来这里打理,租下一个半山腰的亭子,在那里住两天,直到玩够了玩累了,才会下山回府。 就因为这个缘由,千枫山的半山腰上,到处都可以看见精致的亭子。只不过除了半山腰外,再想寻觅一个落脚亭子,就只有那高高的山顶上了。除了这两处以及几条山路小径外,千枫山上便全都是枫树和落叶。 山顶上的亭子共有五座,其实那已经不能用亭子来形容,简直就可以算作是一处小一点的行宫,而事实上,说它是行宫也不为过,除了正中央的那处行宫为皇帝所有,专门供皇上来赏枫游玩外,其余三座亭子便是当今三位最炙手可热权势熏天的王爷所有。 这三位王爷是皇上的同胞兄弟,最得皇上信任,手中分别握著军权,财政大权和吏部的人事大权,所以说他们权势熏天,的确是一点儿也不过分。 然而除了这四座亭子之外,却还有一座亭子,乃是归一个平民百姓所有。 说是平民百姓,当然不可能是真的平头百姓,达官贵人尚不能与皇上王爷毗邻了,何况寻常百姓人家,只不过因为这人没有一官半职,所以暂以百姓称呼他而已。事实上,这个人以及他周围身后的势力,一点儿也不比皇家差,他就是京城魔宫的宫主——上官千斩。 魔宫与当今的皇族一个统领江湖,一个统领天下,看似应该水火不容,但两大势力暗中却互为倚靠,魔宫宫主们与当今皇帝和这几位王爷也十分交好,更有一个倍受这皇家四兄弟宠爱的闲散王爷,与这魔宫几大宫主是莫逆之交,也所以,上官千斩能够与皇上王爷等人的行宫毗邻。 恰逢这几日无事,上官千斩在魔宫中待的太久,心想出去散一下心也好,于是带上了自己的心腹侍卫小卫和贴身仆人风凉,一起来到了千枫山上的“枫晚亭”,想著在这里住几天,赏几天枫叶,吃几回大闸蟹再回去魔宫。 千枫山下相邻的便是波洛湖,那里面的大闸蟹是天下闻名的。枫叶红时,大闸蟹也是最肥美的时候,来千枫山必然要吃大闸蟹,否则就算是白来了。这早已成为来千枫山赏枫叶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上官千斩虽是魔宫宫主,但为人却是放荡不羁,虽然未及弱冠,却早已是花丛老手,深沉心计和狠辣无情尽数被掩藏在嘻嘻哈哈的外表下,只看其人,你绝对想不到他的性子有多么冷酷。 他潇洒倜傥英俊多金,身材高大挺拔,在某些事情方面的手段虽不能说是天下无敌,却也足以让他在花丛中无往不利,加之他生性风流,因此这一回到枫晚亭来,便带了京城中留凤楼和爱纱院的两大头牌花魁,想著面对美景佳人,过几天悠闲惬意的日子。 “上官公子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趁著夕阳凭栏远眺,只见远处红枫一片,波洛湖上鳞光点点,的确是美不胜收。上官千斩正陶醉间,便听身后响起了一个娇媚的声音,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是那娇美无匹的花魁凤来香了。 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凤来香和另一个花魁柔水只知道他是一掷千金的上官公子,她们身为花魁,纵然有著比别的妓女略高一筹的地位,但需要遵守的规则也仍然要遵守。 上官千斩又有钱又有貌,这便已足够,她们只要著意的服侍好了,便有的银子可拿,虽然心中偶尔也会有些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妄想,但只要看见对方偶尔流露出的冷冽眼神,她们也就知道,这个男人不是自己能够拥有的。 上官千斩回过身来,在凤来香的面颊上轻轻一吻,然后哈哈笑道:“我在看景啊,凭栏远眺,红叶归舟,这是多么富有诗意的画境啊,更何况,这画中还有我最中意的美人儿。”他揽过凤来香,惹得她咯咯娇笑不已。 两人一同倚在栏杆上向远处望著,上官千斩似乎不知是想起了什么往事,陷入沉思之中,而凤来香却对眼前美景不太感兴趣,她的目光四下里梭巡著,忽然“咦”的一声,接著就笑起来,推著上官千斩的身子,一边道:“上官公子你看啊,那人是个傻子吧?竟然闯来了这里,谁不知道这里除了皇上王爷和公子外,是不许有人进入的禁地啊。” 上官千斩回过神来,低头一望,果然就见在亭子下面很远处的石阶上,有一个身穿粗布衣服的仆人模样的人。想必是偶尔走错了路才过来这里的。他嘴角边露出一丝哂笑,也不打算和这人一般见识,反正现在皇上王爷们都不在这里,只要他不追究,这人就没事儿,虽然冷酷,但他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咦,我还以为他是个老头儿呢。”凤来香忽然又咦了一下,转身对上官千斩道:“上官公子,你看这人好奇怪,他头发都白了几缕,面容看上去却还年轻。” 这样的人世间也不是没有。上官千斩正想笑她大惊小怪,然而一转身,却正好看见那人茫然抬头四顾,居高临下,终于看清了他的面孔。 浑身一震,上官千斩不由得怔在那里,重新回到栏杆边,想出声喊住那人,却见那人又低下头去,步履蹒跚的顺著石阶下去了,身影不一会儿便隐没在如丹的红枫林中。 “是他吗?”上官千斩喃喃自语,嘴角边忽然染上了一抹玩味和冷森的笑容,他冷笑一声,转回身大步的走回屋里,只剩下凤来香浑身发抖的站在那里,她被对方刚刚的那个笑容吓坏了。 “小卫。”回到屋中,上官千斩唤来自己的心腹侍卫,心情愉快的笑道:“你去半山腰的那些亭子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从岭南调回来任职的官员,如果有的话,查一查他们家是不是有一个叫做‘李书白’的仆人,要是查到了,就回来告诉我一声。” 小卫答应一声,转身出去,这里风凉便凑上前来,嘻嘻笑道:“爷,你今次是怎么了?怎么倒关注起人家的仆人来?还是说,那李书白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等说完,上官千斩就笑骂了一句:“练功时不见你这么精神,一提到这些你就来劲儿了,滚,给我蹲半个时辰的马步去,真没看见你这样笨的人,蹲个马步而已,半年了还支持不到半个时辰。” 风凉碰了一鼻子灰,讪讪的退下去,苦著脸蹲开了马步。剩下上官千斩一个人在屋里,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 小卫的办事效率果然不是一般的快,不到三刻钟,他便回来了,对上官千斩恭敬道:“回爷的话,属下已经去查过了,在半山腰的枫叶亭中,的确住著一家半年前才从岭南调任回来的官员,现是兵部员外郎,官四品,在他们家中,也的确有一个仆人叫做李书白的,以前是正二品的大理寺侍郎,因为太过正直,直言上谏惹恼了先皇,寻了他一个莫须有的错处,将他贬为下奴,流放岭南,他的家里只有父母,都是年迈之人,因著这件事就都死了,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哦,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上官千斩看了自己的得力护卫一眼,笑道:“我只是让你去查有没有这么个人,你倒是将他的老底儿都给掀开了。”他忽然又冷笑一声,喃喃道:“正直吗?直言进谏吗?呵呵,当时的你恐怕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今天吧?” 他忽然又抬起眼来,冷冷道:“既然如此,小卫,你就去替爷办件事,到那个官员的府上,将那个李书白给我买过来,记住,要把他那张为奴的死契给买过来,让他一辈子都翻不了身。”他说到这里的时候,言语中充满了刻骨的恨意,小卫和风凉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狰狞的模样,都深以为异。 小卫不似风凉那样八卦,只是看了自家宫主一眼,便答应著去办这件事儿了。这里风凉对那个叫李书白的人更是充满了好奇,曾经的大官啊,宫主说他以前身世飘零,那他怎么会认识这个李书白?而且既然是一个正直的官员,那更不能干出什么仗势欺人的事儿,为什么宫主会这么恨他呢? 只是满腹的好奇宝宝探头探的脖子都酸了,风凉还是乖乖的蹲著马步,不敢去询问自家宫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虽然宫主平日里一副平易近人的表情,但是他若露出这样的神情,自己还是不要轻易去招惹的好,明哲保身才是为仆之道啊。 小卫办事的高效率再次得到了体现,不到半个时辰,他手里提著一个瘦弱的男人走了进来,将那男人放在地上,他拱手对上官千斩道:“启禀爷,你要的人已经带来了,因为他走路实在太慢,属下怕爷等的心急,所以就把他提了回来。’ “嗯,事情都办妥了吗?”上官千斩很少问这种废话,但这一次,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兴奋,竟然连这种废话也津津有味的问出口。他看得出来,自己的得力属下因为这句废话而露出很少见的怔愣表情,而旁边那个蹲著马步的,更是大叫一声,一个大马趴摔在了地上。 “都办妥了,他的死契在这里。”小卫从怀中掏出一张薄薄的纸递给上官千斩,他伸手接过,眼角余光不意外的瞥见那个男人身子微微一抖,但旋即就又归于平静。 “行了,你们都退下吧。”挥挥手,上官千斩淡淡的命令。小卫答应一声,迅速退下,风凉虽退到了门口,却还想在这里看看戏,不过下一刻,他就被等在门外的小卫给一把拽走了。这种时候还敢留在这里看戏满足好奇心,这白痴真是嫌命太长了。小卫一边拖著风凉离开,一边在心里不屑的想。 第二章 “李大人,一别经年,李大人的风采似乎更胜往昔啊。”带著深深讽刺意味的言语,让李书白疑惑的抬起了眼,然后他马上又垂下眼帘,不但如此,他还深深的低了头,多少年的折磨与艰苦生活,早就将他身上那份铮铮傲骨给磨光了。 “少爷,我……我不认识你……”李书白喃喃的出口,心里仍在困惑,这少年真不是普通的出色啊,但是为什么他会认识自己呢?如果自己以前见过这样神仙似的人物,是决计不会忘掉的。嗯,也说不定,这些年,自己的记忆力差了许多,也许只是一面之缘,真不记得了也说不定。 “当然,李大人一向是贵人事忙,怎还可能记得我这种卑鄙无耻的小人物。不过对于李大人的一饭之恩,我可是一直记到现在呢。”上官千斩嗤笑一声,然后快步来到李书白面前,沉声对他道:“十年前,你只收留了两个月的小叫花,难道你真忘的连影子也不见了吗?” 李书白身子一震,不敢置信的抬起头来,往事潮水般一下子涌上脑海,他张大了嘴巴,只能喃喃出“你……你……你……”字,因为太过震惊,以至于他不自禁的就抬起了手,颤抖著指向上官千斩。 “没错,就是我,怎么?很意外吗?”上官千斩开怀的笑著,下一刻,他的脸色倏然一变,如同寒冬里的冰块般冷冽森寒:“对了,如今你已经不是什么李大人了,想不到啊,你我竟有身份倒换的一天,李书白,我很讨厌人家用手指著我,你做了几年的下人,该不会连做下人最起码的本分都不懂吧?” 李书白连忙垂下了胳膊,重新又低下头来,只是身子的颤抖仍未平息。上官千斩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嘴角边忽然又露出一抹微笑道:“行了,你先下去吧,爷我还没想好该给你派什么差事,不过呢,你也别指望我会大发慈悲的放过你,下人嘛,就是要做事,要伺候人的,是不是?” 李书白心里涌起一阵悲哀,但他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更深深的垂了头,倒退著走了出去。一直到走出屋外,看见了外面高高蓝蓝的天空和那漫山遍野的红叶,他才终于能吐出一口气,虽然只是一小会儿,但那个孩子的气势实在是太惊人了。不,他忽然想起,如今不能再叫对方孩子了,应该叫他主人。 怔忡了一会儿,便有一个小厮走过来,说是要领他去下人房,虽然是山顶的亭子,但这所谓的枫晚亭,却是各色房屋齐备,真真和行宫差不多。李书白跟著那小厮向东走,不经意间一抬头,便看到东边更高一点的一座垂著黄色纱幔的行宫。 他不由得站住了,曾经多少次,他对那座行宫的主人抱著期望,期望那比先皇要圣明不知多少倍的君王能够想起自己的冤情,替自己昭雪,让自己再有报效国家的机会,可是……五年都过去了,五年啊,他的豪情,他的才气,他的傲骨,他的棱角,都已经磨得半点不剩了,却最终却也没有等来那道昭雪的圣旨。 李书白苦笑一下,为什么还要想这些呢?原本就是自己心怀妄想不是吗?日理万机的君王,他有太多出色的臣子了,哪里就差自己一个,大概就算有人在他面前提起李书白,提起那个当初以弱冠之年高中状元的奇才,他也不会记得自己是谁了呢。 ※※※※※ 上官千斩坐在精致奢华的卧室中临窗的那一张榻上,从这里,正好可以看见李书白蹒跚的背影。风凉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身后,也伸长了脖子向窗外张望,明显一副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就不甘休的样子。 “风凉,你看著那个人,那个连走路都慢腾腾的像是一个老人的男人,你能想像得到,就在十年前,他还是龙尊皇朝历史上最年轻的状元,跨马游街无限风光吗?真的,我不骗你,那时候的他,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啊,容貌又美,才气纵横,一时间多少才俊无人顾,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就连当时权势最大的左丞相,都想将他招为女婿呢。” 风凉一下子瞪大了眼,指著李书白的背影:“就……就他?爷你别开玩笑了,他现在多大岁数了,就看那步子,也总有四十了吧?还历史上最年轻的状元,十年前他三十岁,这也算是历史上最年轻的状元啊?还左丞相的女婿,他要是左丞相的女婿,还用落到这么个地步吗?” “谁说的?他今年只有三十岁,十年前,他正是刚及弱冠的时候。那时候的他,真是又年轻又俊俏,多少女子在酒楼上挤破了头,就为了看他一眼。只可惜,这个人啊,太过死板,嗯,用他的话来说,是正直不阿……”上官千斩说到这里,嘴角边忽然弯起一抹讽刺的笑,自语道:“分明就是死板,非要说是正直,哼哼,连左丞相的招婚都敢拒,他不是死板是什么?弄到最后,为了公家的事连婚都没成,世间还有这样的傻瓜吗?” “那……爷你又是怎么认识他的?”风凉最好奇的还是这个,怎么看怎么觉得爷不应该和这李书白有交集,无论从哪里来说,他们两个都相差太多了嘛。风凉狗腿的替上官千斩端来了一碗茶,然后嘿嘿笑著在他旁边替他扇风。 “都秋天了,还扇,拍马屁也不会拍。”上官千斩哂笑,然后他问风凉:“你知道魔宫里这么多的仆人,我为什么选你做我的贴身仆人,又为什么对你这么好吗?” 爷对我很好吗?没觉得啊。风凉在心中对上官千斩的话持保留意见,嘴上却甜甜笑道:“是啊是啊,我也觉得爷对我格外好,就是不知道原因,爷今日索性就告诉了我呗。” 上官千斩喝了一口茶,微笑道:“其实很简单,每次我看见你的时候,就好像看到了过去的我。我记得收留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叫花子吧?嗯,十年前的我,也是一个小叫花,我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是靠著野狗的奶长大的,从三四岁起就在这个城那个城之间流浪,有好几次都差点儿饿死,一直到八岁那年,我遇见了他。” 风凉知道这个他说的就是李书白了,不由更伸长了耳朵,却见上官千斩似乎是陷入了回忆之中,喃喃道:“我饿昏在他新科状元的马前,被他收留,他那时候还真是个很好的人,把我带进府里,给我饭吃,让我洗澡,还给我换衣服,那时候我真感激他啊,觉得他是世间最好的人了。” “的确是很好啊。”风凉也点头同意上官千斩的意见:“那后来呢?后来他为什么就不好了呢?难道他其实是人面兽心,先把你拐来,然后卖给别人做奴才吗?”在他的心里,也只有这件事是罪大恶极的了。 “没有,他那样正直的人,怎可能会做出这种事。”上官千斩声音忽然拔高,然后他握紧了拳头,过了好半天才慢慢松开,又恢复平静的语气道:“他后来就按例去做了知府,我也跟著他一起去,因为我机灵,所以他就让我做他的贴身仆人。他当了知府后,十分的清廉,又喜欢接济那些穷人,虽然整个平川城被他治理的欣欣向荣,但是他那点微薄的俸禄,却渐渐的连养他自己都办不到了,更何况他上头有多少贪官,都在瞪大著眼睛等他的孝敬呢。” 风凉点点头:“哦,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啊,那后来呢?他就把爷给卖了换钱吗?”这一回不等说完,他就被上官千斩瞪了一眼:“卖了卖了,你以为天下人都和你一样是被卖的吗?笨蛋。” 不理会身边对拐卖二字有著深刻心理阴影的小厮,上官千斩自顾自的道:“我那时候虽然小,却是最明白这些人情世故的,看见他的样子,就很为他著急,正好一个财主的儿子强奸了一个农妇,他便来贿赂李书白,谁知却被他赶了出去。我就追上那个财主,收下了那五百两银子,教了他一个脱罪的方法,天地在上,我只是想帮李书白解一下当时的困境,可是……可是……“ 上官千斩说到这里,又不由得握紧了拳头,风凉便知道重头戏来了,果然,就听自家宫主接下来的话完全可以用咬牙切齿,一字一恨来形容了:“可是那个不知好歹的,正直廉明的东西,他竟然在知道这件事后,说我小小年纪便会这些作奸犯科的手段,长大了也成不了什么好人,竟然……竟然把我赶出了他的府衙。” 果然就是这样。风凉在心里暗暗道:难怪爷恨这个李书白恨成这样呢,是他让爷过上了安定的生活,让爷知道了美好生活的滋味,结果最后也是他,重新将爷打回之前的地狱,这份落差导致的恨,难怪爷到今日也接受不了。 却听上官千斩又喃喃道:“我重新过回了以前的日子,好在这一次没过多久,我就被夺虹的父亲发现了,他把我捡回去,因为我根骨好,得以成为魔宫的宫主人选,可以和夺虹,惊涛,寂寞他们一起练功习武,还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奢华生活。我知道那个李书白不会有好下场,却没料到他因为办了一件大案,得以回京述职,变成了京城中的府尹,又因为办理了一件妃子出宫被杀的大案子而被先皇赏识,一下子就升了他很大的官,可那又怎么样?他那个性子,是绝对不能在官场上立足的,到最后,他到底还是因为直言进谏而获罪,落得个流放千里为人下奴的结果。哈哈哈……真是报应不爽啊。” “那爷今日将他弄过来,是打算怎么做呢?”风凉低眉顺眼的问,为了表现自己并不是八卦,他又加了一句:“我只是问问爷的意思,将来也好知道怎么对他,爷你知道,我一向都是很笨的嘛。’ 怎么办?上官千斩沉默了,他还真没想过该怎么办,他只是想看看李书白现在的倒楣落魄样子。嗯,要报复吗?可是又能怎样报复,一个高高在上满腹才情的人,忽然间就变成了别人府中的奴仆,还是最苦最累最窝囊的下奴,这对于他来说,本身就已经是最严厉的惩罚了不是吗? “嗯,再说吧,反正我买他来,决不是为了给他养老让他享福的。”上官千斩挥挥手,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斜眼看向风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那半个时辰的马步还没有蹲完吧?” “啊……”风凉惨叫一声,再想脱逃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在宫主锐利的视线下走到一边,苦著脸重新蹲起了马步。 ※※※※※ 由凤来香和柔水一起服侍著吃完了晚饭。又去枫林里练了一会儿剑,那天色便渐渐的黑了。 回到枫晚亭,却不经意在亭脚下看见一个蜷缩著的人影,上官千斩一怔,然后不自禁的停了脚步。 那个人就是李书白,如今枫晚亭里没有下奴,论规矩他是不能和其他的奴仆同桌吃饭的,想必是有人随便给了他一碗饭,他便过来吃了。 就如同凤来香所说,那人的头发已经有几缕白了,混在黑发中,说不出的斑杂难看。上官千斩不知怎的,便想起了十年前,那时候的李书白,正是年少轻狂,功成名就的时候,他记得他的发是如同墨色一般黑的,而且如丝缎一般滑,有时早起,自己看著丫鬟们给他梳起那一头柔滑的发,就会忍不住上前摸两把,而这时候,他便会微笑著拍拍自己的脑袋,说一句:“等千千长大,也会有这样的头发,到时候你就可以摸自己的了。” 记忆中的他,真的是天人之姿,尤其笑起来的时候,就更为好看。上官千斩恍惚陷入回忆中,然后他很快的回过神来,默默看著面前那张现实中的面孔。比起曾经的俊秀,现在这张脸孔上,只余下了暗黄的不健康肤色,还有那说不出道不明的不尽沧桑。细长的眉毛虽然没变,却不再飞扬,就连双眼中也失去了往日那股凛然的正气和无限豪情,甚至,已经没有了什么生气。 看见那一碗粗糙的米饭,却被他大口大口的咀嚼吞咽著,似乎是在吃什么美味佳肴一般,上官千斩心里不由自主的就是一阵酸楚,想必他在别人的府里,吃的东西还不如这碗糙米饭吧,虽然这碗饭在自己看来已经是连猪狗之食都不如了。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开什么玩笑,酸楚?这种自己都八辈子没再出现过的感觉怎么会因为他而重现,更何况把他买回来,不是要可怜的。他有今天,还不是咎由自取,自己在这里替他叹息什么。 上官千斩想到这里,刚要离开,冷不防对面的李书白却抬起头来,看见上官千斩,他明显的一怔,然后又深深垂下头去,下一刻却又像是忽然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似的,连忙局促的站起来,弯腰鞠了个躬,低声道:“爷有什么吩咐?” “没有,你继续吃吧。”上官千斩迈步上了枫晚亭的台阶,明明把他叫过来,揭穿自己的身份,看见他震惊的那一刻,心里是充满了快意的。但为什么现在看见他这副样子,听到他这句恭敬的话,心里竟然会升起一丝惆怅。 “真他妈的太莫名其妙了。”上官千斩喃喃低骂了一句,然后大步流星的过了台阶来到亭里。在他身后,李书白久久凝视著他的背影,最后摇摇头叹了口气,又蹲下去吃他的饭了。 风凉抱著几本传奇小说,踏进了枫晚亭的大门之内,然后他便瘫坐在那里。 太……太累了,他抹抹头上的汗,欲哭无泪。 做人奴仆就是命苦啊,就因为自己早上抱怨了一句“蹲马步好累”,那个无良的主人就以“买书”为名,将他一脚踢下山,然后让他在半个时辰内回来,高高的千枫山啊,站在山脚下的那一刻,他连死的心都有了,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在上官千斩面前抱怨了。 一个人影有些慌张的奔跑过来,然后一双形状修长优美,只是皮肤粗糙的手扶起了他,并替他捡起了散落在地上的书册,然后有一个沙哑的声音问道:“小哥儿,你……没事儿吧?” 风凉抬头,入目是一张俊秀的脸孔,只是眉眼之间历尽沧桑,看起来显得有些苍老,他记了起来,这个人就是李书白,是爷恨得牙根痒痒的仇人。 “哦,没事儿没事儿。”风凉接过书,心想这时候要是被爷看见我和他的大仇人说话,又不知要怎么折腾我呢。他害怕被连累,回身就走。却听身后脚步声响,回头一看,原来是李书白跟了上来。 “你跟著我干什么?让爷看见,再让我去买一趟书的话,我会累死的。”风凉有些著急的吼,吓得李书白立刻停了脚步,犹豫著在地上站了半晌,又慢慢退了回去。 风凉松了口气,又觉得人家好心帮自己,自己却这么对待他有些说不过去。算了,找个时间再好好的谢谢他吧,现在不行,谁知道爷在哪个角落里趴著呢,万一被发现了,真是吃不了要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