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不哭》 自序 热爱爱情 最初的时候,是暗恋。 还是刚念国中,小小少年,情窦初开,偏偏临桌又是个眉目清秀的孩子,便忍不住动了春心,悄悄地把他的面容在纸上画了一遍又一遍,把他的名字在心里念了一次又一次。 他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字叫瑞,从此喜欢所有叫瑞的人,偏偏在笔下,马瑞成了一个不太招人喜欢的角色,我对待爱人的别扭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国中的时候,念书很勤奋,年年考第一,惹得那小孩把自己当作偶像一样崇拜,心里的得意便一次次溢满。 喜欢他,喜欢他,喜欢他每个小小的笑脸,每个生气的表情,每个认真念书的模样。 可是,没有告诉他,只是暗恋。 高中的时候,真的爱上一名少年,戴着眼镜,很是清秀斯文,前后桌,他经常回过头来问问题,对英语一窍不通,傻得让人好笑。 于是,每次交换使用钢笔,借橡皮都成了美妙回忆,一起爬山,向上攀登时牵在一起的手,那像空气一样包围住自己的幸福,就永远刻在了记忆深处。 偏偏他爱叫自己『小孩』。 『小孩好聪明啊。』 『小孩又长高了。』 『小孩怎么病恹恹的?』 一句一句,都暖到心窝里,纵然百炼钢也不得不化成了绕指柔。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爱情。 后来,却不知怎么离开爱情。 回想起那段纯洁得不含一点点杂质的感情,心底就会一点一点的疼,一丝一丝的,不剧烈,却恒久不褪色。 在心情荒芜时,听着『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虚词的,叠韵的,恍惚间觉得那是柳永的别离,李清照的声声慢。苔藓散去,葱绿袭来。闭上眼,唐朝布衣,晚清才子,及至现代猎猎青春,谁没有在爱河里跳过,伤过,悲过,喜过? 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始,梁祝们就这样一路走来。 相爱的两个人,就像两个圆。 有的会逐渐接近,汇合,成为水乳交融的同心圆。 有的在光芒交汇后,像流星一样分开,越离越远。 无论哪种爱情,都让人刻骨铭心。 热爱爱情,胸口滚烫。 如此而已。 第一章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之计在于晨。 每天早晨六点左右,我习惯了晨跑,在那个颇为宽敞的体育场,绕着跑道慢慢地慢慢地跑。 每天和我一起晨跑的是小狼。 小狼又长高了一些,却依然张牙舞爪地很lovely,每次跑在清晨的路上,总有许多许多的人向他打招呼,他也总是笑着挥手:「hello morning!」 他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灿烂得宛如清晨第一缕阳光。所以,尽管这是个说鸟语的国度,我们还是认识了很多朋友。 这是我们到美国的第六年,我现在边工作边攻读博士学位,小狼是边玩耍边读大学。 我们成了哈佛的校友,一起住在布鲁克林镇。 我们喜欢这个有着『宝石项链之城』之称的波士顿城。 宝石是蓝色的水,项链是绿色的树,城是新大陆最古老最深沉的都市。 摊开北美的地图,美利坚本土的版图就仿佛一只昂首的龟兽,而波士顿就是这只乌龟吞云纳气的鼻孔所在。 再往北上,是大半年都白雪皑皑的枫叶之国,人烟杳杳;而南下几百英里,则是新世纪最繁华最热闹的纽约城,熙熙攘攘,每天都轰炸着新人类最火热的头版头条。 波士顿就这么静静地守着,承接着萧索和繁荣。 六年前,在一个风大雨大的黑夜,我们乘着飞机来到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城市,来到这个诞生了艾伦·坡神秘的小说,朗费罗空灵的诗句,还有爱默生赋予现代美国的那一段段睿智的宣言的城市。 在这里,我们一呆就是数年,做了城中刑期漫长的囚徒,年年岁岁地看,看潮涨潮退,看草青草黄,囚徒的眼中,蓝色的水是碎了的宝石流淌的泪,绿色的树是断裂的项链飘零的心。 飞来这座城市不久,现代科技的狂潮就从大西洋上凭空飙起,席卷了整座城市成为全世界高科技发展的旋涡,尖端人才汇集的中心。 这座人均智商可以傲居全世界之首的城市,这座每天都会发生无数个童话神话的城市,这座每分钟都会诞生天才,产生无数个千万富翁的城市,她的呼吸可以牵动整个世界的脉搏,从纽拜瑞大街到新工业园区,从麻省大道到数字化空港,每一方寸的土地上,都曾经有过人类某些巨人传奇的故事。 但是,一百年前,当现代景观建筑之父奥姆斯特德(f.l.olmsted)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这座新大陆最古老的都市,是满眼灰色的旧式建筑堆砌起来的一个死气沉沉的城堡。 游遍世界各地的犹太牧师masliansky不敢相信他眼睛里的波士顿,没有绿树红花,没有供人休息娱乐的空地。令人窒息的空气,令人迷茫的生活。 牧师的日记这么写道:「波士顿人的生活,永远没有周末。她让我联想起拥挤的维也纳,刚来这儿,几乎难以置信是在美国。」 景观建筑之父大胆的画笔轻轻地泼洒,将这座沉睡的老城点缀上绿色的树,蓝色的水。从富兰克林公园到波士顿大公园(bostonmon)再到牙买加绿带,蜿蜒的项链围绕城市连接了查尔斯河,构成了宝石项链之城的雏形。等到现代城市规划之父凯文·林奇(kevin lynch)在他的成名之作《城市意象》里描述这个城市的时候,宝石蓝得让人心动,项链绿得让人神怡。 前辈们一再告诉我们:风景是无价的。 是的,我选择了令周围所有的人都瞠目结舌的专业——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专业。 这是一个还不被大多数国人了解,横跨科学和艺术,交融了东方和西方文化的综合学科,追求一种知性和感性并存,科学和艺术相对和谐的境界。 六年前,为了不影响肖震宇的仕途,不干涉齐戈的教父之路,我们被双双驱逐出国,在一连串的打击中,我也几度沉沦,挣扎在堕落与毁灭的边缘,不知路在何方,不相信明天太阳还会再升起。 齐戈有意让我攻读经济,最好能进入哈佛的商学院,而肖震宇则希望渐渐清醒起来的小狼进入西点军校或者麻省理工大学。 但是我们在痛定思痛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设计师行业,小狼进了教育学院。 为我们的选择,两家人又是一场大动干戈。 可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自己走,任何人也无权干涉。 我知道,如果我想活得轻松一点,我大可以借齐戈之力乘荫凉,小狼也可以做个三世祖逍遥挥霍,但是不能! 我们知道那不是我们想要的,而我们想要的是他们不愿给也给不起的——平凡人的幸福。 我们是在一种近乎惶惑不安的心情之中飞来美国的,我们的恐慌不是凭空而生。 一个茫茫的国度,我们听过很多关于它人情淡漠的故事;一个威严的书城,关于哈佛的学习生活如何紧张,学生间竞争如何残酷的报导在这之前也看过太多太多。 打破我们这种不安的是一对美国夫妇,哈佛国际学生服务处帮我们联系的一个连谊家庭(host family),沃尔伯格夫妇(wahlberg),男的叫马克,女的梅西。 在临上飞机前,我收到他们的电子邮件,我惊讶地发现马克电子邮件的域名大学的。走之前的晚上,我急急忙忙地给马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了他我们去美国的时间和航班号。哈佛大学的假期还没结束,我甚至不敢奢望他在我们抵达美国之前看到这封电子邮件。 由于底特律等待办理入关手续拖延了时间,我们没来得及赶上转往波士顿的航班。等下一趟航班要晚四小时,到达波士顿时差不多都快晚上十一点了。 飞往波士顿的两个多小时,我觉得真成了一次仓皇逃窜的经历。 抵达波士顿的时候,一整天没有合眼,已是精疲力竭。下了飞机,黑沉沉的天还下着雨,淅淅沥沥,茫茫然地牵着小狼的手,经过安检信道,穿过长长的走廊,我脸上的表情,大概相似于机场外秋雨瑟瑟的天气。 忽然,我看见一个头发斑白的老人,手举着一块写着我的名字的纸板,颤巍巍地等候在侯机厅的出口,焦急地四下张望着。纸板上我的英文名字下还写着中文,不过大概是凭借音译的缘故,名字并没有写对。 我呆呆地立在那里,半天不敢接受这份意外的惊喜。 「嘿,我是马克。」老人伸开了双臂,紧紧地抱住了我,「欢迎你来到美国,中国的年轻设计师。」 霎时,我感到被一种异样的温暖包围,在我刚才还茫然无助的瞬间,在我刚踏上这个我一直认为人情冷漠的国土的第一刻。 后来我才知道,作为唯一的一名景观建筑终身名誉教授,无论是假期还是周末,马克几乎天天去哈佛的办公室办公,但是由于我航班延误让他侯了个空,从信息台他查出了我们改乘的班机号,竟在机场等了四个多小时。 那么多年了,我经常和朋友谈起这段经历,每当朋友说我太好运的时候,我的心头,却总是潮润润的。 不知是不是天命如此,在精神病院时,那个小实习医生给我的牛津大英词典帮了我大忙,那段时间的强化记忆,为我在北京为期半年的准备工作做了最好的铺垫,让我顺利通过了托福考试。 而在美国的前三年,我攻读完了原本在华大学习的电子工程本科专业,并同时取得了经济学学士学位,22岁正式攻读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的硕士专业,在此期间,我找到一份薪水相当丰厚的工作,不必再依赖齐戈的金钱支助。 今年我正式成为博士生,小狼的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已经是教育学院二年纪的学生。 哈佛的景观设计学博士每年只招收一名学生。 由于学科的实践性很强,被录取的学生一般都需要有足够的工作经验。录取委员会的几位教授对我的年龄很犹豫,马克知道后,为我写了一封长信,列举了包括日本设计师佐佐木英夫在内的很多位年轻时候就取得了成绩的设计师的例子。 几位教授终于被说服了,我成了他们录取的最年轻的博士生。 马克对我的恩重如山,对小狼的疼爱却发自天性。 沃尔伯格夫妇有四个孩子,其中最小的男孩是个同性恋者,却因在无意中感染了爱滋病毒而早早去世,夫妇两人最宠爱的就是那男孩,所以看到一样俊朗活泼纯真无瑕的小狼,就如同看到了自己的孩子。 在最初的三年中,精神状态欠佳的小狼受到了他们最多的照顾,尤其是梅西夫人,对他更是无微不至的体贴,让从小缺乏母爱的小狼第一次感受到了属于女性特有的温柔,小狼如今都直接称呼她为梅西妈妈。 我们的生活很平顺,有种淡淡的幸福。 每天的晨跑成了习惯,因为在强大的生活压力下,我们不能跨掉,就只有让自己强大、强壮、强健起来。 这几天,每次晨跑,都会看到一个大男孩在石阶上坐着,看我们。 「哎——你说他在看谁呢?」小狼扯着我的衣襟问,光滑的肌肤上汗珠晶莹莹地滚落。 我笑着:「那还用说,肯定是看我这个大帅哥。」 小狼打了我一下:「去!还大帅哥哩!真是马不知脸长。我想他一定是在我看才对,你瞧你瞧!」 我笑得跑不动了,干脆停下来:「我们直接问问他不就得了?」 「好!」小狼兴高采烈,拉起我的手就朝看台冲去。 那男孩的穿著很青春,在一件灰色带帽子的休闲衣外,套了一件在背上绣有『芝加哥公牛队』标志和英文的红色坎肩,一条水洗磨砂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袜和运动鞋,左耳朵上有一个很细小的银质耳环。 他的头上还戴了一顶棒球帽,皮肤很白,却不像一些粉白的欧美人那般吓人,湛蓝湛蓝的眼睛,嘴唇上有一层淡淡的绒毛,典型的乳臭未干的样子。 男孩看我们走过来,便咧开嘴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而且还有两颗特别逗人喜爱的虎牙。 不等我们打招呼,他就自顾自地说起来:「嗨!我叫安迪。」 「肖。」小狼很兴奋地冲他微笑,两个笑起来同样灿烂的大男孩是如此地投缘,三两句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出于一种奇怪的执着,我和小狼都没有起英文名字,熟悉的人们一般称呼我们的姓,韩和肖。 两分钟后,我便知道了安迪也是移民的后代,美籍希腊人。不过后裔这种东西对他们年轻一代并无多少影响,安迪就像一个典型的美国男孩,冲动、热情、开朗,并且有一种孩子式的天真。 小狼说:「你看吧!安迪一直看的人就是我!」 「是!是是!你最有魅力了。」我在他头上揉搓一把,含着宠溺的笑,看他因结识新朋友而燃亮的眼眸。 「呃……」安迪用一种清澈的目光打量着我们,挠了挠头,干脆摘下棒球帽,乌黑卷曲的头发散落下来,宛如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布偶,「肖,说真的,我觉得韩比较讨女孩子喜欢,因为他很高,很强壮,嗯,很man,你明白吗?我是指……」 我冲小狼得意地笑,小狼扮了个鬼脸,然后对安迪说:「安迪,可是你在看我呀!」 安迪粉嫩白晰的脸忽然有些微红:「是啊,因为你很像我崇拜的一个人,真的很像,第一次看到你我还以为是他呢!」 小狼一开始没听懂,听到最后忽然反应过来:「喂!喂!我可是短发耶!你说的是秦吧?」 「是啊,世界真是很奇妙,除了秦,居然还有你这样的中国男孩。」安迪依然有些羞赧,「你知道吗?我曾经去过好莱坞,专程去看他拍片。后来我告诉他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像他那样的优秀演员,他很耐心地听我的絮叨,并且告诉我许多专业的知识,呜嗯……他真的很棒,可惜我那时候只为了他美丽的长发而着迷,神魂颠倒的,他说的话反而没记住。」 「哈哈哈……」小狼放声大笑,「安迪你好色,好好色的小孩,哈哈哈……」 安迪也跟着笑:「no!no!我是为他的魅力而着迷,虽然他确实很sexy,但是气质更迷人,他穿著白衣服的时候是天使,穿上黑衣服就变成了恶魔,演技很棒!」 我想不到在这里居然遇到一个秦深的影迷,一时百般滋味齐涌心头:「安迪,那还不是演技的最高境界,穿著白衣是魔鬼,穿著黑衣是天使才更高一筹,即使什么也不穿,只是一个面部表情一个眼神,也能让人辨别出他是天使还是魔鬼的才是高手。」 安迪有些吃惊地看着我:「你很厉害,韩!」 「那是,成天抱着电影理论电影杂志看,不厉害也难。」小狼嗤嗤地笑着说,「安迪我告诉你啊,还有人请他去写电影评论专栏呢,他很拽地就拒绝了,你知道为什么?」 安迪瞪大眼睛:「为什么?多么好的工作呀!」 我拍拍小狼的头:「又胡说了。」 小狼咬着安迪的耳朵说:「他啊,他只给一个人写影评,其它人一概看不上眼。」 「那个人就是秦吧?」 小狼使劲地点点头,我无奈地苦笑。 小狼并不是不能接受我关注秦深的情况,但是偶尔他也会像现在这样酸溜溜的讲话,这个孩子……唉。 随着年龄的增长,秦深逐渐从如日中天的模特圈转入了影视一行,并且凭借一部反应青春骚动的影片走红好莱坞,在接下来的商业影片中也表现不俗,正逐渐从二流男星向一流男星的地位稳步迈进。 我知道他的影迷很多,且大多数是少女、女士们,美国版的时尚杂志《elle》甚至连续两期以他做封面人物,并且因对他的专访而让两期杂志狂销。 就像世界上大多数的地方与行业一样,好莱坞也是钟情并偏重男人的,虽然有愈来愈多的女星试图张扬个性,但仍然摆脱不了做花瓶的命运。大的导演大的制片公司依然钟情有号召力的男星,秦深很幸运,成为诸多有色人种中的宠儿。 他的才华一小部分来自天赋,绝大部分靠他的努力。 那些试图搜寻他的绯色新闻的狗仔队只能一次次地跟踪他去戏剧学院进修,去百老汇跑场实习,以及一场场地旁观其它知名演员的拍戏现场。 当然,在一颗耀眼的明星身边,还是少不了八卦内容,几乎每部影片拍摄完毕都会传出他与女主角假戏真做的恋情,结果却又都是不了了之。 于是有人抨击他花心,有人怀疑他是gay,对各种评论他只做过一次公开的表态:「别问我爱谁,真的,当你爱过一个人,那么其它的人,再多再好,是男是女,都已无所谓。」 小狼看了那期杂志,并且说:「我喜欢深哥哥。」 秦深留了一头长发,我想他六年中应该从未剪过,已经垂到了大腿部位,乌黑、亮丽、飘逸,衬托着他棱角分明俊美无俦的脸庞,真的是让美国佬们惊为天人。 可是,那满头长发,却如噩梦般一根根一丝丝地将我捆绑。 青丝三千丈,缘何是个长? @@@@@@@@@@ 那年,冬天很长,春天迟迟不来。 我把他的手插在自己口袋里,尽管已经戴上厚厚的毛绒手套,还是冷冰冰的。 两个人在十里长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完全不知该说什么,只好仰头看天上的星星,那夜星星好多啊,陷落在楼群砌成的峡湾中,就变成一条汹涌的银河。 他说:「好吧!就这样,再见!」 我拉住他:「等等!」 我把自己的围巾给他围上,伸手撩撩他短碎的黑发:「我喜欢你长发飘飘的样子,那是我一辈子再也得不到的……」 他最后一次吻我。 那时,在冰冷的北京城,璀璨的星光下,我闭上眼睛,感觉着一种锥心刺骨的痛,咸涩的液体滑过我们的脸庞,最终消融在苍白的唇齿间。 他说:「别忘了许诺过我的事情,我要一座海边的房子,不用太大,但一定要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种满一院的黄金葛、常春藤、鲜红鸢罗,还有,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蔷薇,蔷薇多美呀,那小小的柔美的带刺的花儿,哗啦哗啦盛开一地……即使没有你,我自己一个人住也满意了……」 我死死地抱住他,有抱着他从此消失在天涯海角的冲动。 可是他却摇着头,微笑着,泪流满面地:「好了,再见!勾过手指头了,不准回头!」 不准回头! 不能回头! 回不得头! 我和秦深都不是什么伟大人物,没有什么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怀,可是我们偏偏一样的重感情,这注定了我们只能再次分手。 所以,这个世界,用理智来理解,是个喜剧,用情感来理解,是个悲剧。 当我们双份的情感迭加,注定只会出演悲剧,而且是连续剧…… @@@@@@@@@@ 因为是周末,不必急着去上班上学,所以我们和安迪多聊了会。 最后要离开的时候,安迪追上来问:「我可以和你们做朋友吗?」 我和小狼都惊诧于他不算流利却说成整句的汉语,我笑着考问他:「你知道中国的『朋』字什么意思吗?这个字由两个『月』字组成,就是说中国人的概念是大家相处了两个月以后,才能决定是否成为朋友。」 安迪似乎在努力思索这话的意思,最后很肯定地说:「ok!我会等待两个月的!」 回去的路上,小狼慢悠悠地说:「他的眼睛怎么可以那么蓝呢?」 「你如果喜欢他,现在就可以回去,告诉他你想和他做『朋友』。」 「玺哥哥,你生气啦?是不是吃醋了?嘻!」小狼看起来很愉悦,不知是因为认识了新朋友,还是为了我所谓的『吃醋』。 我和小狼只差两岁,却恍若相差了整整一个年代,很多时候我跟不上他的思维,而更多时候,他会因为我『莫名其妙的逻辑』大为不解。 当然,这种差异性被我们极力掩盖了,毕竟,他很可爱,又很爱我。 爱情是不是令人盲目,暂且存疑,爱情会使人有了超乎寻常的包容力却是千真万确。 因为相爱,所以可以容忍对方这样那样的缺点,而当对方因一点点小事就对你横鼻子竖眼的,那这段爱情也就差不多走到了尽头。 小狼很懂事,我工作学业忙起来,他可以在我半夜三更回来的时候,亲自下厨热菜热饭而毫无怨言。 但他更喜欢撒娇,就像个不愿长大的孩子,在我悠闲时,他会故意嗲嗲地说:「玺哥哥,我饿——你喂我!」 说起他的任性挑剔,可以举一个攸关他人命运前途的例子。 我们来美国之初,在沃尔伯格夫妇那里借居了一周之后,就跑到布鲁克林镇租了一套房子,二室一厅,晴天时,有大片大片的阳光在客厅里铺展着。 房租虽高,我们倒也花得心甘情愿。 一开始我们天天吃takeout,终于有一天不想再虐待自己的胃,小狼善心大发地要自己下厨,结果证明他比我还没有做厨师的天赋。 当时的他状态还不甚好,平素我去上课时就把他寄存在梅西夫人那里,他吵着嚷着要吃中国美食,趁周末我带他去了唐人街,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唐人街的中华料理依然不是我们记忆中的中国味道。 最后,小狼说:「我要蒙蒙哥!」 不容置辩地,要就是要,不给就怄气,连续几天把我关在卧室外面,害我半夜偷偷撬门,惟恐他再出个散失。 一个月后,蒙蒙在肖震宇的安置下,以出国进修的名义来到美国。 在这之前,蒙蒙因为我的事已经失业,女朋友亦与他分手。 蒙蒙很惨,因为我。 我有时会想,我是不是也像《中华英雄》中的人那样,命犯天煞孤星? 当然,我是不信命的。 蒙蒙的到来,宛如给我们久旱无雨的沙漠生活带来了一片浓荫滴翠,脏乱不堪的房子变得纤尘不染,一日三餐也变得美味可口,小狼更有了专人照料,我也得以全力以赴跟上听起来如同天书的全英文课程。 那段艰难的日子里,蒙蒙做了我们全职的保姆。 每当我觉得对他充满歉疚时,他总会自嘲地笑笑说:「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国,更赚不了美金呢。」 人的命运,是如此的崎岖。 人与人的缘分,又是如此的微妙。 在小狼的状态好转稳定之后,蒙蒙也开始再次读书,我劝告他,以他谨小慎微的个性,不太适合做广告策划,倒不如从事企管或会计师行业。 最终,蒙蒙进了一家公司,从小职员做起,如今已是业内颇有声誉的职业经理人。 蒙蒙常笑着对我说:「败也韩玺,成也韩玺,看来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你摆脱干系了。」 我喜欢蒙蒙。 很喜欢。 因为和安迪的谈话,又牵引起我心底隐隐的伤,我一直劝自己相信时间和朋友真的可以磨灭一些伤痛,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或者被一个偶然的情景触及的时候,悲哀便如惊涛骇浪在一瞬间汹涌澎湃席卷而来,那时那刻我才晓得有些伤和思念已经被刻入骨髓,烙成了印记。 周末一整天我哪里也没去,看书,发呆,直到深夜。 房门被小心翼翼地推开,门缝里那张可爱的脸正露出一堆讨好的笑容,见我没什么表示,他便像猫一样蹑手蹑脚走过来,一溜钻进被窝。 「还在生气呀?」小狼歪着头,有些害怕地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伸手抚摸他柔顺的短发:「当我是气囊呢?这么久还生气。」 「那还是说你生气了。」小狼嘀咕一声,随即又腻上来,「我发誓,我再也不恶作剧了,笑一个?」 我笑了笑,没办法,我的怒火抵不过他的笑脸,虽然今天这莫名其妙的怒气和他毫无关系;我的伤神斗不过他的纯真,这甚至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种救赎。 「玺哥哥,你是不是在想阿深?」小狼把头靠在我的肩头,闷闷地问。 我说不出一句话,因为我不想骗他。 「你去看他吧。」小狼忽然抬起头来,眼神幽幽地盯着我,「我想他也一定还爱着你,只要你们——」 我伸手捂住他的嘴,我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但是我不能。 一想到把他一个人抛开,我就莫以名状地难受,那是几乎要窒息的感觉,连痛觉都没有。 我想,我是爱着小狼的。 小狼不再说话,紧紧地搂住我。 他的呼吸声急促,青春阳刚的身体环抱着我,紧紧的。 一盏孤独的灯火,光华弱而渺小;两盏紧挨的灯火,虽也照不远,但起码可以将对方照亮,能让两颗心真实地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我想,我是爱着小狼的。 从看到他霸道嚣张地站在狼群中央的照片起,从他双眼喷火地拿笔筒砸向我的鼻子起,从他站在窗口挥着手一声声地喊着「玺哥哥,我爱你!」的时候起…… 他英俊、帅气,有着男孩特有的卤莽和阳光;他偏激,但对自己的所爱,从不吝惜;他顽皮,但却深谙人情冷暖;他努力、认真、执着地对待他的追求,他是那么真心地陪在我的左右。 我快朦胧睡着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他用手指在我的胸膛上轻抚,体验着从指尖传来的真实,那是他以为我睡着了,所以悄悄地画出一个心型。 曾经在一本英文小册子上看到过的,属于恋人的魔法——在喜欢的人身上画出一颗心,他醒来就会爱上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小狼捏住鼻子弄醒,睁开眼,他正痴痴地看着我。 「小坏蛋!」我伸手去搔他咯吱窝,「想谋害亲夫啊?」 小狼最怕被别人搔痒,所以大叫着在床上翻滚,被我搔到求饶,我不怀好意地吻着他的脖子,顺着他光滑的肩,我的唇轻轻舔噬他粉红色的乳头,我听到他从开始的嗤笑变成长长的喘息声…… 「啊!」他突然紧紧地搂住我,身体有规律地一下一下震动着,脸上浮现出痛苦而又快乐异常的表情,我感觉我的手上粘上一股热流。 这个年纪的男孩精力的确够旺盛的,虽然昨晚我们已经做了几次,可一大清早的……又要洗床单了。 小狼却不急着穿上什么,笑吟吟地看着我:「玺哥哥,你爱我吗?」 「不爱。」我一边穿衣服,一边说。 「你爱我的!」他也不生气,拉起被子裹紧身体,「你昨天说你爱我爱我爱我爱我……」他天真地在那里爱个不停。 我俯身摸着他的脸:「好了,别爱我了,爱肚子吧,我饿了。」 「那你说爱我。」他瞪着我。 「我爱你。」我轻声说。 「那好,我起床了。」他迅速下床,光着身体冲进了浴室,不一会儿,就传出哗哗的水声。 在与我们共居了一年之后,蒙蒙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自己租了间房子。 他说,他不喜欢三人行。 可能没有人会喜欢。 这样也好,避免了尴尬事情的发生,因为小狼总是很热情,会在人们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拉住我缠绵。 我整理完床铺,把该洗的衣物和床单拢在一起。 虽然双宿双飞,但是为了保存体力用于工作与学习,我们尽可能的把sex时间集中在周末,所以……这个时候的床单总是很可怜,常常被蹂躏的惨不忍睹。 正准备热牛奶,蒙蒙打电话来:「今天出来吃个饭吧?」 「好啊,在哪里?」 「橡树人餐厅,快点来吧,有个神秘人物等着呢!」 「神秘人物?」我笑起来,「你什么时候也学得这么鬼怪了,是谁?」 「来了就知道。」蒙蒙笑着,「中午十二点,可别迟到了,带小狼一起来。」 第二章 我想蒙蒙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大人物呢? 毕竟,『橡树人』不是普通人会去的地方,而蒙蒙也只去过一次,还是我带他去的。 『橡树人』位于哈佛大学,是一些很有身份的人喜欢去的地方,这个传统由来已久。 在波士顿有个最有名的『星期六俱乐部』,早时包括大文豪爱默生、侯漠斯、哲学大师詹姆斯、诺顿,还有哈佛的数任校长查尔斯·艾略特、菲里普斯·布若克斯等人,几乎汇集了各个学科领域的精英,俱乐部每个月在哈佛大学的『橡树人』楼厅里聚餐一次,互相交流对社会时事、学科发展的意见。 现在的马克·沃尔伯格教授便是被选进『星期六俱乐部』的成员之一,最早便是他带领我见识了这个精英荟萃的地方。 蒙蒙的电话让我有些吃惊,看看表已经是十点多,开车到哈佛需要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我便赶紧收拾停当,和小狼先吃了点烤面包充饥,便匆匆出门了。 小狼很是好奇:「会是什么大人物?难道会是『星期六俱乐部』选你入会了?那也和蒙蒙搭不着边啊,再说,你也只是个在读博士,哪有什么卓越建树成为他们的会员啊?」 「那可难说,说不定他们是看上我年轻俊才、倜傥潇洒、少年有为、前途无量哪!俊才如我者在那群老头子当中一站,肯定会鹤立鸡群,哈哈……哎,你别掐我!」 「没见过像你这么厚脸皮的,你当那俱乐部是牛郎club啊?唉唉!如果我是你的导师,一定提前把你这个伪博士踢出局。」 「这你可就错了,我有三名导师(哈佛里每位博士都有三位导师),每个都很爱俊男美女(欣赏美景的后遗症),再加上马克教授的青眼相加,我连博士后都视若儿戏探囊取物一般,哈哈……你再掐我,车子就要翻了!」 「没皮没脸,没羞没臊,如果这样便能拿到博士学位,玛丽莲·梦露可以成为大学者了。」小狼做个鬼脸。 提前到了十分钟,意外看到蒙蒙已在,而另外一个人—— 「容天?!」我张大了嘴巴。 「hello!」容天张开双臂,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有没有想过我?」 「想!想死了!朝思暮想日思夜想,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想。」眼前的容天宛如脱胎换骨一般,挺拔、俊朗、意气风发。 「你小子!」容天哭笑不得地抱了一抱我,便去和小狼亲热,「小狼,你怎么能忍受得了他的油嘴滑舌?」 「没有没有,其实他很『深沉』的,像这样——」小狼摆了个沉思者的pose,三个人一起大笑。 「越来越没大没小。」我在小狼头上拍了一下,回头对容天说,「怎么有空跑美国来?工作狂也懂得度假了?」 「谁是工作狂了?」容天笑着说,「不知道是谁连个假期都要拿来学习、工作。」 蒙蒙点了酒水,坐下来说:「容氏在这边设立了分公司,就要在华尔街正式成为上市公司了,容先生可忙得很呢。」 「哟!越来越厉害,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不过,你们两个人什么时候勾搭上了?瞒着我发展地下情呢!」 「去你的!」容天一口酒喷出来,蒙蒙递餐巾过去,「真是的,自己风花雪月也罢了,还以花花公子之心度正人君子之腹,唉!唉!孺子不可教也,朽木不可雕也。」 小狼说:「容天哥哥,先恭喜你!不过——你是不是想让蒙蒙哥帮你忙啊?我总觉得这顿饭吃了,我们就要当你的说客了。」 容天惊诧万分地看着小狼:「你小子真是鬼灵精一个,难怪玺会栽到你手里。」 「什么跟什么啊,说得我像个阴谋家似的!」小狼嘟起嘴。 「小狼说的是不是真的?终于从地下情发展成光明正大了?我一定帮忙撮合,当然前提是我亲爱的蒙蒙心甘情愿。」 蒙蒙笑着说:「玺,容先生可是你的师兄,哈佛商学院的高才生,而且是『星期六俱乐部』的会员呢!」 我这下倒真的吃惊了,容天——果然不是池中之物。 六年前,容氏与联华一役,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容天住院并不是在设空城计,他只是设一个空城计的假像。 实则他在住院以前就已经获得了足够的现金反收购联华,但是他依然不动声色,摆出一个内空的假像,却又放言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和联华斗个你死我活,促使联华沉不住气着急出手,连带牵出了联华背后的支持财团,等所有的敌人都浮出了水面,容氏才挥出了致命的一拳,把联华除草拔根,上演了一出商界精彩绝伦却又残酷无比惊心动魄的歼灭战。 在这之中,我最想不通的是原本和联华势均力敌的容氏,从哪里获得了上亿元美金的现金流转? 我曾私下问过容天,他却笑而不答,我明白这属于商业机密,也不便多问。 容天城府极深,容氏联华一役已略见端倪。他曾经夸我是不可多得的商业人才,极力游说我加盟他的公司,我婉言谢绝了。 我告诉他,我意不在此。 他便极为惋惜,撇开公事,我们倒成了朋友,经常隔着大西洋通电话,一聊就是很久。 我对蒙蒙说:「与其给老美打工,不如给国人做事,容天不错的,加盟他应该会更有前途。」 蒙蒙微笑着:「我会仔细考虑的。你也知道,当一个人的事业达到一定程度,他往往不会在意金钱,而在乎工作环境以及上司的人格魅力等,就目前的接触来说,我对容氏还算比较满意的。」 小狼说:「蒙蒙哥,我觉得你很有大和民族的特性,美国人找工作最看重眼前利益,而日本人则注重企业荣誉,中国人么,不予置评。」 「中国还在发展之中,潜力最大,当然风险也大。」容天不愠不火地笑着,他拿出一沓报纸,递给我,「今天约你出来,其实是为了这件事,有何见教?」 我把报纸粗略浏览一遍,最后竟笑起来:「容天啊容天,看来你还真能惹是生非,这『东方实业』来势汹汹,又赶在容氏在华尔街上市之前发动攻势,看来势在必得,比当年的联华可厉害多了。」 容天优雅地啜了一口红酒:「东方实业在华尔街拥有蓝筹股(blue chips:稳而值钱的股票,指大公司的股票,其股利高于一般公司的股票,而且长期保持稳定,价格虽高,但被认为是短期投资的最好对象),这回容氏可是遇到难啃的硬骨头了。」 「现在容氏在香港股市的情形如何?」 「比东方实业低零点三七个百分点,你猜东方会不会就此收手?」 「东方与容氏有百年恩仇?这个我倒不晓得,这是家族恩怨吗?看柳晋依这个女人是要为祖上讨回个公道,义正词严地吞并容氏。」我越看越觉得悬疑,「赫赫威名的『东方实业』的总裁竟是个女人,的确让人吃惊不小,而且这是她第一次公开露面,看来是横下心与容氏决斗了。」 「《环球经济报》沸沸扬扬地赘述容柳两家的恩怨,标题你看到了没有——父仇血偿!似乎不出手则已,出手就是刀光剑影。」容天摇了摇头,脸上全是笑容,在灿烂的日光下特别的显眼。 「我关心的是,一个明智的生意人在格斗时分是把仇敌放前面还是把利益搁最前?如果说柳晋依想报仇的时间比想赢利的时间还要多一些,那么她绝对是个笨蛋。」 容天变了一下脸色,转瞬又消失了:「继续说下去。」 「现在我们来排一局棋,东方是黑容氏为白,东方开挑,容氏势必迎战,以现在容氏的实力,也有机会反扑,并且胜算不小,那么我非常想知道的是,柳晋依为什么要开战?」 「你的答案报纸上已经列得很清楚了,这是报仇的好机会:容氏要上市,而过多的资金又压在了固定资产上,柳晋依不惜一切代价借机复仇,纵使血本无归。」 「那我会可怜容氏和东方斗,因为——」 手提电话突然想起来,我停了一下先接电话:「玺,速回上海!齐戈被人暗杀了。」 晴天霹雳。 我整个人瞬间石化,连思维都停止了运作。 齐戈被人暗杀了?! 怎么可能!! 「玺?你还好吗?冷静点,我知道发生这种事情你会很受打击,但我希望你在这个关键时刻能够咬牙挺住。事件突如其来,大家都被打个猝不及防,现在组织内部一团混乱,极需一个精神领袖稳住大局,幸好齐叔三年前就立好了遗嘱,组织中的领袖由委员会来推选,但是齐戈名下的『天齐公司』将由你来接手。玺?你有在听吗?」电话中马瑞的声音低哑但清晰,临危不乱,他一贯的作风。 我竟笑起来:「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 「玺,这不是开玩笑的,你能马上回来吗?当然,你可以置之不管,但我担心敌人既然盯上了齐家,齐叔遇害,自然也不会放过你,到时就由不得你过太平日子,与其如此,还不如反被动为主动,查出敌手是谁才好。」 「你在威胁我?」 「我在实事求是。如果你不想更多无辜的人受牵累,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作为一个成年人,除了有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还有必须继承担负的义务。玺,几千号人的身家性命都赌在你身上了,别让我失望。」 我僵在当场,金灿灿的阳光洒在银质的杯盘上,闪着亮光,我一阵头晕眼花。 小狼不知何时挨到了我身边,抱住我的肩膀,蒙蒙与容天皆关注地看着我,我的心一寒,如果有一天,连累了他们…… 「我回去,马上。」我关掉电话,整个人犹如坠入一场噩梦之中,齐戈——我的生父被杀了?谁来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玺哥哥,」小狼忧郁地看着我,「发生什么事了?」 「齐戈——被杀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对于这个自称我生父的男人,除了最初他作为我的物理老师的时候,我对他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即使在上海居住的那两年,我也极力避开他,也许因为在他的帮派组织中,我似乎总是不够自信,不能泰然处之,显得缩手缩脚,优柔寡断。我的一言一行,我的所思所虑,仿佛都在他严厉的考验中,我们之间总有一定的距离,不像对待其它人那样的自由随意。 但是,我并不怕他,也谈不上敬仰。 我只是觉得单纯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评价,我会很欣赏他,但也仅仅止于欣赏而已。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觉得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好谈的,从初次会面到现在,弹指间已是九年,九年之中我们正经地会话都没超过九次。 我们是父子,血脉相连。 我们又是如此陌生,话不投机半句多。 可是今天听到这个噩耗,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被人硬生生切去一块。 小狼三人齐齐怔住,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也被这个消息震惊。 我站起身来:「今天的事就到此为止吧,我要立即飞回上海,容天,对不住了。」 「我和你一起回去吧?」容天也站起来,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目光坚韧,仿佛要给我注入力量一般。 「我也要去!」小狼的眼睛里已经漾起水花,「我不放心你。」 「别给玺增添负担。」蒙蒙牵住小狼的手,「我想这种时候,让他轻装上阵可能更好些,别忘了,我们是他的后防线。」 我看着蒙蒙,眼睛发酸,却只能强忍住转身离开:「蒙蒙,这段时间小狼就拜托你照顾了,谢!」 @@@@@@@@@@ 古北,在现今上海人的心中,曾是个智能和金钱交相辉映的地方,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它不断地被新的更张扬智能和财富的居住区所替代。 浦东的陆家嘴、世纪公园、滨江区域,浦西的重庆南路、长寿路、武宁路等,每一个新开发高级居住区的前身都是最典型的贫民棚户区、工厂区或者是荒凉的郊外。 这个东方大都市正理智地朝着更为人性化的方向发展,栽下梧桐引凤凰。 齐戈的别墅就建在古北区,一所不起眼的三层西洋式楼房。 当汽车开进小区,前后左右的建筑被眩目的灯光衬托得华丽巍峨,丛丛的灌木和大树被灯影涂抹得摇曳多姿,齐宅隐匿其中,极为暗淡无光。 一进门后,给人的感觉是空旷而冷漠,在亮若白昼的灯光照耀下,偌大的客厅里放着一圈弧型的、古铜金属色的羊皮沙发,沙发中间是一个庞大而低矮的不锈钢支架的圆形玻璃茶几,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不锈钢和玻璃组合成的搁架,搁架上陈列着各种文字的书籍和一些奥斯丁的金属雕塑。沙发的前方是一个金属色的50英寸的背投影电视机和一套同样色泽的音响器材。 在沙发的正中,坐着一个穿著白色浴袍赤着双脚的男人。 我怔怔地望着这个名为月苍华的男人,他也有三十几许了吧,却仍如九年前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样,他的浴袍只在腰间系了条松松的带子,露出胸前两块壁垒分明。 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深邃的眼眸,轻柔的发丝,乌黑而夹带着浅棕金的色彩,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砾金的光芒,仿佛夕阳下的海浪。 他的鼻梁挺拔,一双唇轻而薄,配合着立体分明的五官恰到好处,我忽然想笑,看来齐戈和我真是父子,我们都那么钟情于薄唇的男人,秦白、月苍华,马瑞、秦深、肖清朗…… 曾经,我认为做男宠的男人都很妖艳,可月苍华不是,他很男人化,不仅挺拔俊朗的外表,还包括性格,没有半点矫揉造作的,没有丝毫的sissy(娘娘腔)。 放好车子的马瑞也走了进来,走到我身旁,月苍华却仍盯着偌大的屏幕,聚精会神。 在巨大的屏幕上显示出从高楼远眺东京的璀璨夜景。 镜头拉近,阳台。 月苍华端着杯红酒对着镜头笑,那时他很年轻,穿著紧身的黑色背心,很健壮迷人。 镜头切换,室内。 齐戈赤膊坐在沙发上抽雪茄,健壮的高个,绝对的英俊迫人,而且成熟沧桑,有点颓废的致命的吸引力。齐戈站起来,他穿著紧身的黑色平角短裤,像在跳操的健美教练,胸部隆起结实的肌肉,很性感。他接过镜头外递入的一杯红酒,眼神迷乱地喝了一口。 切换,月色下的阳台上,裸体的月苍华和齐戈在拥抱接吻,双手不停地抚摩对方的下体。 再次切换,室内的床上,两人在上下翻滚。 远镜头,两人同时进行口交。 再次切换,齐戈从背后插入月苍华的身体,月苍华兴奋地大叫,齐戈在喘息,齐戈在不停地前后抽动。月苍华趴着剧烈地扭动,极其亢奋的表情特写,双手反过来抱住齐戈的大腿。齐戈更用力地摆动,在最后一声嘶吼之后倒下趴在月苍华的脊背上,呼呼地喘气。 切换,音乐,裸体的两人抱在一起跳狐步舞。 切换,日本料理店,两人在吃寿司。 切换,两人在寺院里敬拜烧香。 切换,两人背着行囊在蹬山。 切换…… 我和马瑞看得目瞪口呆。 月苍华等屏幕上已经雪花一片时,才缓缓地转过头来,淡淡地扫了我一眼:「玺,你不是曾经问过我为什么姓『月』吗?」 我无意识地点点头。 他凄迷地一笑:「我原本姓岳的,山岳的岳。可是,我遇到了他,我不顾一切地狂热地爱上他,自从邂逅的第一天起,他就成了主宰我的太阳,而我就是那轮必须依靠太阳才能发光的月亮。于是,我就成了『月苍华』。」 「苍华,我父亲的遗体呢?」 「已经火化了。」他淡淡地说,「瑞是知道的吧?」 马瑞点点头。 我没有愤怒的权利,虽然我连父亲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一枪致命,我想他也死得不算痛苦吧。 月苍华站起身来:「瑞,安排他去洗澡睡觉,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开堂会了。」 他经过我身边时,我扯住他的袍子:「这种时候,你应该看看战争片,比如《登陆诺曼底》或者《虎!虎!虎!》。」 他回头审视我,目光深邃而摇曳不定,然后微微一笑,走上楼梯。 @@@@@@@@@@ 「叩叩!」 「进来。」我坐在窗台上发呆,马瑞也换好了睡衣走进来。 「睡不着?」他顺手拿起一条大毛巾,抛到我头上,「别头发湿漉漉地坐在窗口,会着凉。」 「你看,那一丛丛的夜来香多美。」我有一下没一下搓着,他便径直夺过去细细地为我擦拭,指尖的温柔透过发梢流过全身,我麻痹了一般昏沉沉的,「可惜,他再也看不到了。」 「玺?」马瑞隔着毛巾捧起我的脸,目光烁烁地盯着我,「纪念先灵最好的方式是别让他担忧,要让自己快乐起来,让他的灵魂尽快得到安息。」 「你现在快乐吗?」我望着他愈发俊美无俦的脸庞,充满了困惑,在他秀美的身躯内到底有着怎样一颗坚强如铁的心? 他的理智是必须的,可是,让我觉得疏远而清冷。 「快乐缘自内心,就像忧郁悲哀一样,别放纵自己阴郁的情感,否则它会像猛兽一样吞噬掉你的斗志。」 「我觉得这个位置你来接替比较好。」我发自内心地说。 马瑞蓦地站起来,走到窗台另一边,我发觉他修长的身体在细碎的颤抖。 突然心生愧疚:「对不起,我知道你一切都是为了我,抱歉。」 「别太任性了。」他的声音很低,有些谙哑,他递过来一张纸,「这是叛变的首脑,原来组织的三爷——陶冶。目前确定判逃的人数约为50人,但有接近二分之一的人采取观望,真正靠得住的也就是三分之一的人。」 「对方的幕后主脑查出是谁了吗?」 马瑞摇摇头。 我看陶冶的图片,约四十几岁的年纪,有些发福,很憨厚的样子。 下面的资料上面,他所属的工作单位居然是海关高级主管?! 「通过他走私了很多物品吧?毒品?汽车?枪支?看来我应该要一份『翼』所有成员的档案。」 「都在计算机里,你过来看吧。」马瑞领我去他的房间,「玺,以前齐叔曾将『翼』比喻成一只翱翔天宇的雄鹰,他说你我应该成为他最理想的双翼,我们终于可以并肩飞行了。」 「可是身体没了。」他笑一声,「你去把月苍华叫过来,我要问你们一些事情。」 「叫他?」马瑞极为吃惊地看着我,「你没搞错吧?」 「没有。」我很平静地回望着他。 「他——」马瑞迟疑了一下,「不一定可靠。」 「有证据吗?」 「虽然没有,可是——」 「没有可是,把他叫过来,瑞,相信我。」 马瑞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不多会,月苍华和他一起近来,月苍华看起来平静似水。 我说:「坐。」 月苍华坐在我对面,瑞站在我身后,我指指另一把椅子:「坐吧,我问的事情比较多,可能要很久。」 马瑞也坐下。 三张椅子成等角之势。 我问道:「『翼』的宗旨是什么?」 马瑞和月苍华面面相觑,沉默了数秒之后,马瑞说:「混黑道的,大多是被逼走上这条路的,哪还有宗旨?大家物以类聚吧。」 月苍华淡淡地说:「谋财,谋大财;图利,图暴利。杀人的不想入狱,嫖娼的不想给钱,吸毒的不想戒毒,于是,有了黑道。」 「那么,天齐公司又是什么?」 「幌子,兼赚点干净的money以洗黑钱。」马瑞回道。 「那么,『翼』是一个乌合之众,内乱迟早会发生,天齐公司是朵毒花,迟早会化脓,我们趁早解散也罢。」 「玺!」马瑞瞪大了眼睛。 月苍华撩了撩半长的头发,扫了我一眼。 「ok!我明白你们的意思,『翼』是一个严密的组织,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严谨的人事任命,它就像一座漂亮的房子,从结构建造上挑不出一点毛病,但是,我们建这个房子是为了什么呢?」 月苍华笑起来:「书生意气!以你那套大理论来分析,这个社会每个人每件事每个组织都站不住脚,大家活着,为了活得更好一点,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因为环境造就的,没办法。白道有白道的规矩,黑道亦有黑道的道义,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说的不错!为了活得更好一点,为了更舒适更安逸一点,可是现在暗杀发生了,那是不是齐戈没有满足他『活得更好一点』的愿望?判逃的人,为了什么判逃?他最看重的,最想『好一点』的是什么?谋杀齐戈的人呢?」 马瑞、月苍华沉吟不语。 「我们再接着打个比喻,『翼』是栋房子,成员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家人,一家人也有争吵的时候,但这种争吵不会无限上纲,毕竟血浓于水,伤了哪根手指头都是连心的疼。可是外敌就不一样了,如果有人觉得我们的房子遮住了人家的阳光,人家就要拆了我们的房子。但是贾府那位伶俐的探春姑娘也说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果我们同心合力抵御外敌,是怎么也不怕他的,就怕是自己人跟自己人恼了,自己人把自己害了,然后外敌乘虚而入,眼看这雕梁画栋瞬间就墙倒屋塌,后悔莫及。我们现在面对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外敌?还是内乱?」 马瑞、月苍华再次沉默。 「瑞,你是我的兄弟,我们结拜过的,不是吗?」 马瑞点头:「不是为了你,我不会加盟『翼』。」 「苍华,论起来,我应该尊称你一声叔叔,毕竟你是和我父亲同一辈的。父亲这么多年来承蒙你的悉心照料,我看得出来,有你在他身边,他才那么年轻而有活力,父亲仙逝了,我亦视你如父,希望在以后的时间里多多提拔关照,不是之处你就当是自己的儿子,要骂就骂要打便打,不用客气。马瑞亦然。」 月苍华猝然低下头,随即擦拭了一下眼角,狠吸了两口气,抬起头来:「玺,有你这番话,我也安心了。」 我站起来,拉起两人的手,三只手紧扣在一起:「老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而科学亦证明三角型是最稳固的结构。从今天起,我们三位一体,为了『翼』更好,为了我们更好,为了先父之灵早日安息。」 「同心。」马瑞说。 「同心。」月苍华说。 「玺,早点休息吧,以后的挑战还多着呢,别累垮了自个儿。」马瑞说。 「是的,明天一役你要打起十足的精神来应付,休息一下吧。」月苍华拍拍他的肩膀。 「我马上就会睡的,真的很累了,不过,瑞,你帮我找一个人,必须今天晚上找到,明天开会时有用。」 「找谁?」 「他是——」 第三章 金茂大厦最顶层,天齐公司的办公楼。 从这座中国第一高楼的最高层望下去,看到的是一片片的楼顶,摩登的大楼,顶上多数荒芜黯然,像是着了盛装却秃了头顶。 我诧异这华丽上的荒芜和喧闹之外的冷清竟也是这繁华之都的一部分。 奔忙的人群有时也会抬头望一望头上的一线天空,不知道他们了不了解,整天向往的高处其实是这般的荒凉,拼命要钻进来,在高度上感受power,远离的却是一饭一茶的生活本身。 这是个空洞的高度,似自由的黄金牢笼,可这是人们自己选择的。 现在已是上午九点半,会议开了一个半小时,我依然站在窗前欣赏风景。 早晨接到小狼的电话,那小孩在太平洋的彼端活蹦乱跳笑语盈盈地说:「玺哥哥,快要放暑假了,你要快点回来哦,我和蒙蒙哥等你一起去夏威夷度假呢!」 他什么也不问,什么也没多说,我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小狼,可爱的小狼,没有了你的生活就像这都市的楼顶一样荒芜,我又何尝不想快点回去呢! 「玺,请你给兄弟们讲几句话吧。」马瑞过来拍我的肩膀。 我最后看一眼窗外的苍凉,转身走到主席台上,下面整整二十个人,全是『翼』和『天齐公司』的高级领导人员。 老的,少的,俊的,丑的,每个人的目光都不同,却又带着同样的不信任之色。 我说,说我正式介入齐戈掌控领域的第一句话:「我要做the godfather,『翼』和『天齐』全部接手。」 不仅那些手下,连马瑞和月苍华都震惊。 「龙洋。」 「到!」那名人高马大的中年男人霍然站起来,我笑着挥挥手示意他坐下。 「你是不是想说我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凭什么独揽大权,是吗?」我语调平稳地问。 「是!」龙洋倒也够个汉子,「你对『翼』了解多少?你对『天齐』了解多少?你对众位弟兄了解多少?你对整个黑道了解多少?你对组织的贡献又有多少?除了你是老大的儿子,我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资格担当重任!」 「好!说得好!」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直视着他的双眼说:「龙洋,男,四十二岁,原籍陕西省宝鸡市,一九八六年在老家与人发生口角,失手杀人,遂流窜至东北,被东北五虎收留,东北五虎素行不良,恶贯满盈,你看不惯与之发生争执,再次逃亡,在西藏认识了『翼』的分部负责人,经他推荐正式加入组织,后三年因在西部表现突出,被提升为西部总负责人,掌管五省两个自治区,九四年调任上海,目前是『翼』的刑事总负责人,手下六十六名干将,精通偷袭、绑架、暗杀、爆破、营救等技艺,为『翼』做出诸多贡献,是不是?」 龙洋不语,目光中却一片骄傲。 我轻声一笑,继续说:「九六年,在一起营救『翼』高级首领的事件中,故意失手,借刀杀人,事后又把那名手下偷偷处决,目的只是为了公报私仇,因那位高级首领阻碍了你的高升之路。是不是?九七年,遇一东京女子,迷恋伊,多次私挪公款满足取乐那名女子奢靡放荡的生活,后又经她之手向东京黑龙会转卖『翼』的海洛因,高达一千五百多克,巨款与那名女子一起侵吞。齐戈事件后,陶冶卷重金而逃,当时唯一知情的人便是你,你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翼』人力物力不可估量之损失。又是也不是?」 龙洋的脸色渐渐苍白,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众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怨憎的目光齐齐指向他。 「那么,我们尊敬的龙大哥,按照『翼』的规则,你当受怎样的处罚呢?」 龙洋开始全身发抖,嘴唇发青,会议厅静得能听到纸片落地的声响。 「革职,断臂。」龙洋终于咬牙讲了出来,众人一阵抽冷气。 我笑起来,从袖口甩出那把陪伴了我多年的蒙古匕首,掷在办公桌中央。 「你们面对面杀过人吗?就这样——face to face。」 一阵死寂。 我一个一个地问:「你呢?你呢?你呢?」 有的摇头,有的点头,却都一脸惶恐。 我说:「谁来砍掉龙洋的右臂,谁就可以取而代之,接替他『翼』第四把交椅的位置。」 龙洋的脸色越来越青白。 看得出来,有人蠢蠢欲动,有人伪装得面无表情。 我笑着拔起刀,走到龙洋身边,扬起匕首,龙洋猛然闭上了眼睛。 刀子高高地举,轻轻地落,最后贴在了龙洋的面颊上,他惊诧地睁开眼,眼眸中映出我淡淡的笑容。 「别怕,跟你开玩笑呢。」我用刀面拍拍他的脸,转身重新走到主席台,「各位兄弟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不容易,都为『翼』立下过汗马功劳。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是圣贤,也非完人。古人说:论孝,看心不看迹,看迹贫家无孝子;论淫,看迹不看心,看心天下无圣人。老话也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大家都有份私心,或者为了财,或者为了色,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乐,你们不用鄙薄龙洋,你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这样那样的过失,不要以为做过什么事就只有天知地知你知,别人都不知。齐戈不是昏君,相信我也不是,大家都看得明白,看得剔透,但是没有揭发出来,为了什么?为了在不影响全局的情况下,不伤了众位兄弟的和气!」 我点燃一支烟:「可以抽么?」 没有人表示异议。 「一些事情做过了,一些人伤害了,就像这烟,只剩下一堆灰烬,再计较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在可以容忍的情况下,你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给大家一定的权利与保障。但是——你们知道你们混了这么多年,还只是当个手下而做不了大哥的原因么?」 「愚蠢与贪婪。他们就像两块巨石,绑住了你们的双脚,迈不动步伐,懂吗?当然,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再多提,值此灾难之际,多事之秋,『翼』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齐戈时代的功劳,我都记着;齐戈时代的劣迹,我会一概抹消。从今天起,我看兄弟们的忠心诚心,亦看兄弟们的功绩表现,所谓的一个朝代一朝臣,已是古之迂腐之论,我不会因我接管了『翼』,就任人唯亲,原班人马不会改动,但我有一个条件,一个月内,让我看到你们的成绩,否则,革职勿论。」 众人的目光渐渐变得谨慎小心,以及有一些些的肃然。 我示意马瑞放幻灯片,大投影荧幕上出现了陶冶的图片,众人再次警觉起来。 「自古迄今,人们最恨最不齿的就是叛徒、汉奸、卖国贼,虽然各种战争各种竞争中,都需要这种人,但事后他们无一有好下场。这个道理相信大家都明白。但是,有时候事情也会有例外,比如陶冶——我们的三爷,从最初就跟着我父亲打天下,眨眼已是二十个寒暑,如今齐戈去世了,难道就真的人走茶凉,树一倒猢狲就散?你们认为呢?」 「那也难说,或许他想做一把手呢。」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 「叛徒是永远做不了一把手的,难道他不明白?难道你不明白?」 小伙子哑然。 我示意月苍华,他转身走出去,随即便带着一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和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走进来。 「陶老夫人,请这边坐。」我上前搀扶她到主席台落座,她却死活不肯,双手颤巍巍地抓着我的胳膊,泪眼迷蒙地说:「您就是我们一家的救命恩人吧?我半截黄土掩埋的人,死了也就死了,可老婆子还要叩谢您救了我家媳妇和宝贝孙子,谢谢!谢谢!」老夫人要下跪,被我架住。 「陶冶是我们的兄弟,他的母亲就是我们的母亲,他的家人就是我们的家人,一家人还说什么见外的话呢?老夫人,请坐,请坐!」 马瑞拿起手提电话,拨通,交给老夫人,老夫人听到对面的声音,立刻泪如泉涌:「冶儿,你在哪?你在哪儿呀?妈妈得救了,小宝和媳妇也得救了,是你的兄弟救了我们呀,你不要再听那个死婆娘的话,别再为她卖命,快点回来吧,儿啊……」 电话断了,老夫人哭得肝肠寸断,我示意月苍华把祖孙俩送出去。 「陶冶是个孝子,此番叛逃是因为敌方绑架了她的母亲与妻儿,『翼』费劲周折,终于于昨天将他们救了出来。我想三爷很快就会回来,他回来后依然是我们的三爷,请大家要如平常一般待他,俗话说百善之中,孝为先,我们的三爷值得我们尊敬。」 全场先是一片肃静,随即掌声四起,二十人几乎同时站起来。 「老大!从今天,我们誓死追随你!」龙洋声音亢奋地说。 「誓死追随!」众人齐声呼应。 我微笑着颔首致谢:「好了,不多耽搁大家的时间,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请大家各司其职,尽快让组织恢复正常运作,在此先感谢众位兄弟了!」 @@@@@@@@@@ 众人散去,等只剩下马瑞和月苍华的时候,我陡然瘫坐到椅子上,就像撒了气的气球,迅速瘪下去。 好累! 月苍华走到我面前,微笑着:「玺,果然不愧为齐戈的儿子,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我真想不到不动一刀一枪就能稳住军心。」 马瑞也说:「玺,你太让我意外了,陶老夫人之事你怎么想起来的?虽然昨夜你让我救人时我就猜个大概了。」 我懒散地笑笑:「知道诸葛亮收姜维的故事吗?我小时侯看连环画不下数十遍,要收拢人心,最见效的方式就是抓住他七寸,陶冶和姜维一样,大孝子一个。」 月苍华啧啧称赞,马瑞却眨了眨眼睛:「玺,你的七寸是什么?」 「我?」我笑起来,「我的七寸太多了,哈哈,随便你抓。」 「越随便抓越抓不着。」马瑞嘀咕一声,「什么时候这么狡猾了?」 电话响起,我接听,却怔住:「秦白?!」 「是的,这么久了,亏你还记得我的声音。」秦白在彼端轻声笑着,声音有些沙哑,却依然动听。 「当然记得!」我有些惊讶,因为很久没有联络过,一般是我打电话给秦深,大家谈两句最近还好吗,然后就是长长的沉默,相对无言。因为秦深的尴尬关系,结果和秦白也就很少联系,「最近还好吗?」 「不太好。」秦白沉默了片刻方说。 「怎么了?」我的心一慌,一种不祥的预感黑云压顶一样罩过来,「秦深他——」 「深儿他不太好,你能不能来一趟看看他?我担心他这样子下去——迟早会出事。」 我的心如坠谷底,果然!秦深果然出事了! 虽然每次通电话的时候,他都笑声朗朗,可是——在心里骂几十遍自己是猪头,急忙问:「你们现在在哪里?」 「老家。」 「老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没有听错,我现在居住在老家,深儿是看我而来,他——真的不太好,如果你能来,就尽快。」秦白的语气有一种令我越来越惶恐的感觉,那种无以排遣的苍凉啊…… 「我马上去!无论如何麻烦你先照看着他,拜托了!」 「我等你。」 我站起身来,马瑞问:「你真的要去?现在不是时候!」 「我非去不可!」我语气坚决地对他说,「而且立刻就去,组织里的事就先麻烦你和苍华照应着,有什么急事电话联系我。」 月苍华说:「秦深是你的情人吧?」 「不,情人二字太羞辱他了。我走了,再见。」 @@@@@@@@@@ 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的白云朵朵,陡然想起那次心急火燎地海南之行。往事如昨,历历在目,而岁月不再,青春不再,宛如发了黄的老照片,昔日的爱情是否还在? 从相识到相恋,从相恋到分开,从分开到相聚,相聚又分开,来来去去分分合合间,九年过去了,很快的九年,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流走。 九年,人生又能有几个九年? 中国的传说中,把九看作一个非常神奇的数字,至此再也无法攀越,所以有了九九归一。 在西方,九同样是个神秘的数字,那些大音乐家们,贝多芬、舒伯特等,一个个天才的灵魂,也都在第九交响曲中走到了尽头,再也无法创新超越。 人生的九年之坎,对于我们来说,又将意味着什么? 九年了,我已不复当年的我。 我游离于人世的稚嫩于沧桑之间,笑弹着香烟上星星闪闪的灰烬,而时间,就这样从灰烬的坠落中流走。 秦深呢? 想起那头乌亮的长发,我的心就会一丝一丝地作痛。 两小时的飞行,一小时的车程,感到老家时,天已黄昏。 联络秦白,他们居住在以前我和秦深同居过的房子里。在驱车前往的路上,往事如电影一幕一幕重现,眼睛发涩,却没有泪水可以滋润。 和秦深一起去看望爹娘吧,赴美国之后,一去便是六年,除了电话中的问候,再也没有亲眼见过爹娘,想必如今也是满头华发的人了。 走在那已经很显老旧的楼梯上,拖沓拖沓的声音如逝去的岁月一般令人心惊。 秦白在家门口站着,昔日风流倜傥的他如今消瘦憔悴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宛如迎风就倒虚弱不堪的样子,而印堂发青,更是一脸的鬼气,我竟怔在台阶上,一步迈不上去。 秦白看到我眼睛一亮,迎上来,见我止步他也止步,自嘲地苦笑:「就猜到你会吓着,每个见我的人都会吓着,呵。」 「你病了?」我走上来,脚底一阵阵地冒凉气。 秦白淡淡地一笑:「病了吗?应该吧,我很早就病了,很早很早,从遇到他的那天起就病了,无药可救的病。」 「秦白——」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我就要死了,不放心深儿,所——」 「什么?」我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他痛得皱紧眉头,我放松一点,「你到底在胡说什么?!」 「韩玺,你冷静点。我是真的病了,绝症,每年都是一大笔的医药费,已经拖累了深儿这么久,也该到了一个了结的时候。最主要的是我不想再忍受病痛的折磨,我想早日得到解脱,你能了解吗?我已了无生趣,即使活着,也只是行尸走肉活死人一个,既然如此,我还活着干什么呢?」秦白的语气低缓而没有抑扬,没有一丝波澜,而就是这种死气沉沉的绝望感让我惊悸。 「是因为我父亲去世的缘故吗?」我已隐约猜到一点什么了。 「他?!开什么玩笑!」一直面无表情的秦白忽然激动起来,握着瘦骨嶙峋的手,捏在胸口,似乎要喘不过气来的样子,我赶紧上前搀扶住他,他大口大口地呼吸,「开玩笑!我恨他!我恨他!我正恨不得他早早得死掉,死了多好!死了多好!这世上就少了一个祸害,哈哈!我开心还来不及呢!韩玺,你知道吗?我很久很久没有笑了,可是最近几天我连做梦都在笑,我早就希望他死了,他死了我才开心,他死了我才开心……」 他说到最后已是泣不成声,我震惊地搂着他,他的身体如寒冬的枯枝一样瑟瑟发抖,我一直不知道,秦白竟如此刻骨铭心地爱着齐戈。 「我天天缠着闹着要安乐死,我要深儿签字,他死活不肯,他说:『爸,我签字,我签了字就马上跟你一起死!』那个傻孩子!那个傻孩子!」秦白哽咽难言,「如果说我还有一点点遗憾,那就是深儿了,我以前一直以为瑞儿像我,现在才明白,其实深儿才是。他比我还傻,完全像他妈妈,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女人,齐弋啊,这辈子对不起她,下辈子我一定爱女人,让我们再做夫妻,深儿是她最宝贝的儿子,我却还要逼他如此……」 我听得心寒体冰,他们到底在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秦深呢?他在哪?」这样不把他逼疯才怪,可是又着实无法怪罪秦白…… 「他在屋里,你去劝劝他吧,你去劝劝他吧!」 脱鞋进去,屋子里是呛人的烟味,被子拖在地上,地毯上星星点点地散落着烟蒂,一个孩子抱着膝盖蜷缩在墙角,头发一披到地,他的身子看起来是如此的单薄。 「大哥!」站在窗子边的是大了两号的小丘,我知道这些年来小丘一直跟随着秦白,是秦深拜托他的,而小丘那张刀锋一样的脸上一道深深的疤痕,就是为了保护秦白而留下的永久的勋章。 小丘,为了一句话而搭上了自己一生的男人。 小丘走过来,看着我,再叫一声:「大哥,很久不见了。」 我想抬手拍拍他的肩,却被他猛然挥来的一拳打倒在地,嘴角一阵发麻,嘴内腥热的液体渗出来。 小丘瞪着双眼吼:「你他妈给我起来!我今天要好好教训你这个薄情寡义跟你老子如出一辙的混蛋!你他妈不配做我小丘的大哥!我的大哥是有情有义义薄云天的磊落男子,不是你这种窝囊废!」 小丘在我身上一阵脚踢拳打,最后这个将近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却泪落如雨:「你他妈让深哥吃了多少苦,往肚子里吞了多少血泪你知道吗?!shit!」 我任他打任他骂,挣扎着爬到墙角那个大孩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头,他动了一下,抬起头,看我。 我吃了一惊,胸口被什么撞了一下,那是什么样的一双眼睛啊,迷惘、绝望,没有一点点活气的呆滞目光。 我看见那大孩子挑衅的眼神,他说脱光了衣服跑十圈;我看见那大孩子欲望的眼神,他说跟我上床吧;我看见那大孩子焦灼的眼神,他说我要被你折腾疯了,我每天都想你;我看见那大孩子痴痴傻傻的眼神,他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秦深,不,那只有秦深躯壳的孩子看着我,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脸抽搐地看着我。 我笑笑,尽管泪水如决堤般崩溃:「深,我回来了。」 我把手放在他的头上,在那乌亮的头发中看到一根一根的白发如银,我颤抖着,最终还是抚摩着他的头,用我最温暖最体贴的姿势。 他哭了,无声地泪水狂涌,我伸手把他抱在胸口,泪水顺着我的胸膛流下来,我拥抱着他,把脸和他的脸贴紧,他的身子很冷,冰凉而潮湿。 不知过了多久之后,他在我的胸膛里安静地睡去。 「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合一合眼了。」秦白说。 我靠在墙角,他的头枕在我的小腹上面,我点燃一支烟,看蓝色的烟雾袅袅上升。 他睡得像个孩子。 小丘端着一杯水,站在旁边,看呆住,良久才闷闷地叹一口气:「人就是这么贱,轻易得到的便不不去珍惜,而我——倾其一生也得不到。韩玺,不管你多么混蛋,为了深哥,我会一辈子当你是大哥。」 秦白软软地倒下去,我叫小丘:「快扶住他。」 小丘说:「他又昏倒了,今天已经是第三次。」 小丘进行了急救之后,又打电话叫来了主治医师,医师最后叹口气,摇了摇头,走了。 秦深跪在床前,紧握着秦白的手,瞳孔睁得大大的,一副惊恐万分却极力克制的表情,那无助之至的模样让我心疼如绞,我从旁边揽住他的肩,他扭头看了看我,有些迷惘,似乎已认不得我的样子,这让我更难过,我刚想说话,他却将头轻轻靠在了我的肩窝,无声的,滚烫的液体很快将我的衣衫浸透。 「深儿……」秦白终于睁开了眼睛,反握住秦深的手。 「爸!」秦深挣扎着看向他。 秦白抬起手伸向我,我握住,他说:「答应我,替我好好照顾深儿,别再让他受委屈。」 我使劲地点头:「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不离开他半步。」 秦白虚弱地笑笑,眼神空洞而苍茫:「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男人爱上男人的事情?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爱,我们却要吃尽苦头受尽磨难?其实我也知道,拜托你也是没用的,有太多太多的意外会改变人的命运,即使没有意外,人们自己也会跟自己过不去,就像我……」 「爸!你休息会吧,不要太劳累了。」 「没关系,我难得这么有兴致说说话啊。」秦白依然笑着,伴随着轻微地咳嗽,小丘扶他半卧起来,喂他饮下一杯水,他喘了几口气,才接着缓缓地说:「玺儿,其实我不恨他,如果有恨的话,那也是恨我自己。我告诉你们啊,其实我也有过幸福的生活,那是在念大学的时候,我和戈是同学,我们在一起疯啊乐啊迷醉啊,青春飞扬笑语飞扬。有那么一些难得的清晨,我枕着他的胳膊醒来,我将自己的手伸出被子来看,他便取笑我:『这一双手,要是长在女人身上,不知要迷死多少男人。』我便感叹说:『可惜了这一双手,应该是弹钢琴的料啊。』他便骂我自恋狂,说着,却又握了我的手在嘴边蹭弄,我喜欢这种感觉便闭了眼睛不说话,他就痞痞地笑着说:『我给你洗脸!』说着便在我的脸上又吻又舔。不管怎么样,他的手总会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紧紧地,紧紧地,好象一辈子都不会放开……」 秦白从我的手中抽出他的手,举高,看着,痴迷着,而秦深已经跪不住趴在床头颤抖,我的眼睛湿了再湿,秦白却一直微笑着:「那个时候多好啊,没有社会责任,没有家庭压力,没有任何猜忌,完全的交融完全的相爱,可是后来为什么分开了呢?每天都像打仗一样,被各种预想不到的暗刀暗剑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连彼此也不再相信。我说告诉我你爱我,他却怎么也不说;他说别管那么多,跟我走,我去为你另打一片天下;我说你说你爱我我就跟你走,哪怕伤害所有的亲人;他说你跟我走我就说爱你;我跟他吵说你根本没诚意,他也跟我吵说我无理取闹;他说那个字顶个屁用啊,生在一起死在一起才是真实。我明白他说的对,却咽不下那口气,便开玩笑说你不说那就分手好了,反正大家到哪里也没个未来可言,结果……」 结果就是齐戈一怒之下只身远走他乡,而后悔莫及的秦白却又要强地咬紧牙关不肯让半步,一时的任性就酿成了一世的悲剧。 「玺儿,会背陆游的《钗头凤》吗?」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 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莫,莫,莫!」 「其实,我更喜欢唐婉的和词。」秦白低低地叹息一声,又开始咳嗽,然后低低地吟咏: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 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 咽泪装欢。瞒,瞒,瞒!」 「比起我们那一代,你们要坚强多了,韩玺,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多么地震惊啊,可是那时候我也已经有了预感,你太容易动情了,也太多情了,这样会伤了很多人,尤其是像你拥有这么出色的条件,更是会诱惑别人,即使你不去招蜂引蝶,那狂蜂乱蝶还是如闻花香一样缠了上来。如果有一点点可能,我都希望深儿能离开你,忘记你,因为他与你不同。可是他虽然离开你了,却无法彻底忘记,虽然他嘴硬不肯承认,可是知子莫若父,他的心思又怎能瞒得住我呢?有时候我会惊恐地发现在某些方面他和我是如此地相似,所以我更担心历史重演,明明相爱,却咫尺天涯,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希望看到的。」 我说:「您放心,我绝不会再让历史重演。」 秦白叹一口气:「对于某些人来说,从来都以为爱情是一次性的永恒,给过一个人,接下来就不会再有爱的能力,那样绝对而痴痴傻傻的感情才是爱情,极端地在一起,极端地分开,没有中间状态,没有妥协和退让,因为这种感情太过强烈,所以也最容易受伤。孤单的感觉总是很强烈,尤其当你爱着一个人,却发现那个人根本无法如你预想的付出,甚至把你逼到一个人更加难受的境地,可是你依然无法恨他,即使你会痛,即使你会伤,你依然无法恨他,无法与之彻底决裂,表面上说不想他,其实暗夜里辗转反侧孤独寂寞地想自杀。那种永远也无法满足的爱恋就随着岁月的流转一刀一刀把人凿得遍体鳞伤。也许这就是爱的代价吧?谁知道呢。」 我黯然,我听得出字里行间对齐戈的指责,对我的指责,齐戈已死,秦白将亡,那段感情便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而我们呢?我还能任由秦深再像秦白一样孤独地过一生么? 秦白从枕头下摸出一个东西交到我手上,是一个黑色的皮质钱夹:「这是九年前齐戈回来时,我偷偷留下的,现在还是交给你吧,麻烦你转交给月苍华,也一消他多年的怨气。」 「苍华?」 「是的,钱夹丝毫未动过,你打开看看就明白了。」 我打开,赫然看到月苍华的照片,照片中的他笑颜明丽,一脸的阳光灿烂。 「其实我都明白,所有的迫害行动都是月苍华暗中指使的,我们曾经有一次会面,他说非杀了我不可,因为戈在午夜梦回里总是呼唤着一个名字,一个让月苍华痛苦了十几年的名字。可是他太傻了,戈是那种喜欢付诸行动却不说出口的男人,这么多年一直让他陪在身边,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不管他做了什么,我不会怪他,因为我明白一个为爱所困,为爱所扰的人的心情,爱有多深,恨有多重,男女一样,并不会因为男人更多一点理智而有所不同。它会使人疯狂,再也看不清事实的真相,总是活在自己的假想的世界里,担心来担心去,总担心着一朝失去。」 月苍华…… 我低低地叹息。 问世间情为何物? 竟把这诸多的人折磨来折磨去,不得一刻的喘息。 「女孩子总喜欢送男人领带和钱夹,因为领带可以拴住他,而希望他的钱夹中可以放上自己美丽的照片,向所有的人宣示自己才是这个男人的惟一。现在戈把苍华的照片放在钱夹最显眼的位置,不就说明一切了么?把钱夹交给他吧,让他后半生也好过点,告诉他我已经原谅他。」 「我一定会转达你的意思。」 「谢谢。」秦白长长地喘了一口气,再次拉住我的手,「深儿很要强,有时候比我还认死理,你以后多担待着点,不管你以后还会遇到多少更好的男孩,别放开他,千万别放开他,哪怕只让他做你的影子,只是别放开他的手。这孩子从小到大吃了太多的苦,他不像你在一个普通而温馨的家庭长大,看问题可以采取理智而中庸的态度与方式,而他不同,他的性子很偏激,就像我们这些年的流亡苦难,他不向你说一个字一样。他从小失去母亲,让他很没安全感与归依感,而我这一离去,他更是除了你再没有任何一点点的依赖,我真的害怕他会步我的后尘,我真的怕……」 「爸!我不要你离开我!」秦深死死地抓住秦白的手,「你是我爸,没有人能替代你!」 「傻深儿,如果你真的疼爸,就早点自立,别让我担心,我能陪你一时,但陪不了你一世。」 「我会照顾深儿,你放心!」我揽住秦深,与他并跪在床前向秦白发誓:「我发誓,从此以后,除非死亡,没有什么能再把我们分开!」 秦白微微一笑,轻轻摆手:「我累了,要休息会,你们去准备晚餐吧,深儿,我想吃你烧的鲤鱼呢。」 「我马上去做!」秦深站起来。 秦白挥手,示意我跟上去,我为他掖好被角,熄掉灯,才走出来,让守在门口的小丘进去:「照看着他点,千万别大意了。」 小丘点点头。 第四章 经过这么多年,那小小的厨房依然干净如昔,纤尘不染,琉璃台上能照出人的影子来。 「最近还好吗?」 「还好。」秦深在切姜片,快速地,手脚麻利地不亚于一级厨师,边切边淡淡地回答,「你瘦了点,黑了。」 「老了。」我突然有一点唏嘘,今天的感觉不是很好,在飞机上时就莫名其妙地难受。 谁都没有提小狼。 「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我一声?」 「没必要。」他斩钉截铁地说,那语气让我心惊肉跳。 我打开窗户,空气呼啦一下冲进来,拉开衬衫的领子,闭上眼睛,回想秦白的话。 这是个倔强的孩子,倔强到不屑于向别人乞怜。 或者,是我不足以让他依靠?! 「你还不是一样?」他忽然低低地飞快地说了一句。 我一怔,随即明白他指的是齐戈的事,我苦笑:「那不一样,齐戈那边太复杂太危险,所以——」 「一样的!」秦深忽然把刀砍在案板上,拧开水龙头哗啦哗啦地洗脸。 我怔怔地站着,怔怔地想,是一样的吗? 面对失去亲人的悲痛,希望有个人与自己共同承担,我不告诉他,是不是也觉得他不足以让我依靠?! 我们…… 我们啊,我们。 秦深打开火,开始炒菜。 我伫立在墙壁上,看他傻傻的忙碌。 他偶尔会转过头来,不经意地瞥我一眼,笑笑,很不自然。 我突然心头一动,那年那月,也是这样,他穿著运动短裤和套头汗衫,忙碌着欢乐着,在小小的厨房里欢天喜地地做着饭菜,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做着天下最幸福的事。 我从墙上摘下围裙,靠近他,我看见他的颤抖和急速的呼吸。 「抬起手来。」 菜到了下去,油烟起来,他的手停在半空。 我把围裙给他系上,手从他的小腹穿过时触摸到他细腻润滑的腰,在薄薄的t恤衫下凸现出让人怜爱的形状,把带子在他的背后系好,打一个活结,我看得出他的颤抖,手半举着,不懂得放下。 他在烟雾中傻傻地站着,我在他背后呆呆地伫立。 曾经,我每天的幸福就是看他做完饭后满脸油烟的一笑。 我最爱看他的笑,因为平素他总是郁郁寡欢的模样,所以笑起来才格外让人心动。 或者浅浅的嘴角一动,像是偷笑;或者哈哈哈地大笑;有时候懒洋洋地皮笑肉不笑,像是做功课敷衍你;但是那清澈明亮的眼睛,却永远是那么真那么纯。 我终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那样死心塌地地跟着我,而他那时候的口头禅却是:「得了吧,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说的时候像是开玩笑,又像个怨妇,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 我踱到他身后,低下头在他颈项的低处轻轻咬了一口,就像以前,他没有挣开,于是我也像从前一样轻轻地顺着肩胛骨直吻到下巴。 我的泪水突然夺眶而出,不可遏止。 伸出手,我抱住他,把他拉过来,把我的头挤压在他的肩头。 他反手熄了火,然后把手放在我的头上,像个大哥哥一样拍了拍,然后说:「多久没染发了?发根又白了。」 我抱住他,泪水从他的脸庞流到胸口,他用舌尖舔噬我的脸,然后他的泪水又把我的脸打湿。 我把他的t恤扯开,听到扣子的脆响,可我已迫不及待地撕裂一切,把他的衣服向上拉扯,他的胸膛露出来,有些苍白,肌肉纹理清晰,我俯下身去,吮吸着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种淡淡的奶香扑鼻而来。 他沙哑着嗓子说:「不……啊……不……」 我把他抵在墙的边缘,疯狂地撞击,一下一下,他在呼唤着我的名字,一声一声。 我开始没节奏地叫喊,呼唤,却是音节模糊。 他的手不安地在我的背上游移,喉咙颤抖着,一声声不能自已的申吟。 我在高chao的刹那嘶喊:「即使你不再信我,我也要和你在一起。」 他紧紧地闭着眼,两行清泪缓缓地流下。 那天的晚饭吃得格外晚,已经十点多时,才做好全部的菜和汤。 秦白看起来兴致很高,精神也好了许多。 小丘只顾埋头扒饭。 秦深的眼睛湿润润的,脸红扑扑的,两颊的红晕如同霞染,如同熟透了的葡萄,晶莹剔透,诱人可口。 我不停地陪秦白说话,讲述在哈佛的所见所闻,以及美国的风土人情。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的手提电话突然响起来,和谐融洽的气氛陡然僵住,我犹豫了一下,干脆关了机,取下电池。 秦白说:「听说每两个美国人拥有一辆汽车,每四个美国人拥有一栋房子,每七十个美国人拥有一艘游艇,每八百个美国人拥有一架直升飞机,而每两万四千个美国人中才有一个拥有哈佛大学的毕业文凭,这是一种无法用财富来衡量的价值,你就这么白白放弃了?」 我淡淡地笑:「谁说我放弃了?我只不过是暂时离开几天,我的导师们还等着我回去交精彩的论文呢。哎——您倒是对哈佛知之甚详啊。」 「因为深儿经常看有关哈佛的资料呀,估计他现在不会比任何一个哈佛在校生对你们学校了解的少。」 我诧异地停下筷子。 秦深低下头扒饭,然后夹了块鱼肉放到秦白碗里:「爸!吃饭时不能说话。」 秦白笑起来:「是!厨师最大,不说话不说话,说话就挨骂。」 晚饭后,秦白又喝了秦深为他熬的中药,便早早睡下了,小丘一直守着他,便在他的卧室里打地铺。 秦深不想睡,说要看电视。 我坐在他旁边,看他把频道换来换去,不知怎么竟看到有线频道的家庭影院在播放《喜宴》,婚礼正进行的热闹,一堆不关疼不关痒的人拼命地把新郎伟同(赵文暄饰)和新娘威威(金素梅饰)按在一起。 「看过吗?」秦深拿了一颗瓜子,放嘴里嗑,半天一颗。 「听说过,一直没机会看。听说还不错,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老人有了孙子,新娘有了绿卡与饭票,男人也没有失去男人。」 秦深笑起来,一笑便不可收拾,直到笑出了泪水,躺在沙发背上抽搐:「中国式的喜剧!多么精辟的一句话,果然不愧是哈佛的高才生。中国式的喜剧,就是意味着抹灭个性抹灭人性,互相妥协,换来所谓的大团圆,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我不会成亲,哪怕是虚假的婚礼。」 「如果我是simon,我会告诉伟同,向父母坦白,要么完整地在一起,要么彻底地分开,我不会和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分享同一个男人的感情与rou体。《喜宴》中所有人的痛苦都是自找的,虽然每个人都显得受尽委屈,实则都是活该,活该!没有一个人无辜!」 我愈发吃惊,吃惊地说不出任何一句话。 秦深的脸上泛着一层薄薄的光,他的手在我的脸上抚摸,如丝般光华:「玺,你爱我吗?现在。」 他问,很认真地,看着我,等待答案。 我想说爱,却说不出口,也许我们之间对爱的定义已经有了偏差,而我对他的爱,亦早已不是他期望的那份感情,一切都已变了质,和他那种纯净到透明的感情完全不同。 电视里simon正在冲着伟同摔鞋子:「go out!go out!」 秦深的脸渐渐变白,苍白。 他似乎要哭,却忍了下来,转过头,眼睛盯着电视。 我把他的手拉过来,他抽回去,我再伸手过去,他缩回手,作出认真看电视的样子。 屏幕上的伟同在说着:「妈,我是个同性恋,simon是我的爱人,是你把我生成这样的。」 我把秦深的手拉过来,死死地抓住,他说:「你出去吧,看见你就烦。」 大门在身后重重地关上。 认识秦深以来,我第一次被拒之门外。 烟头落在雨后的街道上,黑夜的水面发出短促的声响,一点红色的亮光瞬间就被浸灭了。 硬硬的鞋底敲击着路面,长长的影子在街灯的倒影间断断续续地起伏。 我在雨中打着冷战,不知道该走向何方。 想去看望爹娘,已是午夜时分,怕惊吓了二老。 又实在厚不起脸面再去敲秦深的门,更不想去什么旅馆暂度一宿。 我选择在雨中伫立。 还记得在三亚的疯狂之夜,秦深在雨中守侯我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当我只顾着安抚自己小小的受挫感时,他又是怎么承受巨大的委屈? 『韩玺,你说,这种感情明明是没有未来的,为什么我还是放不开?』 秦深的目光遥远而模糊,他苍白的神色就像寂夜里的烛火,时时有跳跃的光辉,时时有毁灭的可能。 一种巨大的恐惧开始从我的心底攀缘而上,将我看似坚强的信心一点点击碎。 人是不是越成熟越窝囊? 十六岁的我也经常徘徊在黑夜,可那时我的心中充满了光明的向往,而如今,徘徊在雨夜,我只有无尽的凄凉。 突然想喝杯牛奶,热牛奶。 于是我徒步走遍了附近的街道,可惜小城还是落后,还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没有7-eleven。 我只能朝回走,雨水已经将我浇得头晕眼花,而且有愈来愈大之势,我想到走廊里避一避,一直低着头朝前冲,直到撞上一个人,我惊讶地抬起头来。 楼门口的秦深,已全身湿透。 我一把抱住他,恶狠狠地想吼他,却发现自己发不出一个音节。 他的手环到我的背后,整个把我抱住,我无法动弹,他疯狂地舔噬我的脸,眼睛、鼻子、嘴唇、耳朵…… 我挣扎着:「秦深……秦深……」 他抱着我的手渐渐松了,我挣脱开双手,反过来抱住他的肩膀,我一手抱住他,一手抬起他的下巴,在走廊的灯光下,他的双眼晶莹闪烁,他的眉毛还是那样挺秀,他的嘴角还是那样倔强,可他的脸上写满了痛苦,绝望般的痛苦。 我一撇一捺地为他拭泪。 他看着我,嘴唇颤抖着,最终才勉强成言:「如果这就是我的夙命,我认了。」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委曲都倾闸而出,我抱紧他,他伏在我的肩头,无声地泪流成河。 这才明白,所有的分析、回忆、理智、自责,都是多么地虚空,面地着这样一张生动的脸,只有心底涌上来的感情才是最真。 我爱他。 而且现在依然爱着。 我要他。 此时此刻,此生此世。 这种感觉无人能替代,这份心底巨大的空缺也无人能填补,只有他,只有他…… 这一刻,我感到了秦深身上奔腾的那种狂野的气息,感受到了他那沸腾的血液所涌起的火一般的浓情,我的全身好象被震撼了,我听见了心中原本就蠢蠢欲动的波浪的拍击声。 @@@@@@@@@@ 我们吻的时间很长,很长。 直到我发觉,我的衬衫他的t恤都已经被扔到了床外。 我狠狠地搂住他略显清瘦的身体,狂乱地吻着他的每一寸肌肤。 「玺、玺、玺……」秦深的声音在激烈的交融中震荡得发颤。 他说: 我寂寞。 我寂寞,我真的寂寞。 寂寞像我的情人,陪伴着我。 寂寞像我的敌人,吞噬着我。 寂寞是无眠的夜里思念的眼睛,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长长的叹息。 我不想。 我需要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然后死去。 贴紧的身体暖暖的,任由热量在彼此间积聚,慢慢包裹了整个人,安全而舒适。 他没有拉窗帘,夜色淡淡的,映衬着他颀长的手指,愈显青白。手背上交错鼓胀的血管,丝丝扣扣地撩人。欲望静静的在灵魂里轻漾,象泛起的涟漪,让心忽紧忽松,又绵延不断。 我睁着眼睛,仿佛想看清这种充实宁静和心安理得的欲望。它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幸福。干爽的床单还有背后他的呼吸轻轻抚弄我的耳垂,真实的像是在梦幻中。 微微蓝的夜光,像春情的火苗,我的热情他的需索是惟一的燃料,黑暗中的双手没有禁忌,我把血肉一点一点地交出,汗水和体味混合,激发着情欲。 我喘不过气来,任由黑暗从四面向逼仄的空间重重压下来,好象是到了生命的浸透,美好的感觉浮现,想喊stop,想让生命就此凝滞。 这是个疯狂的夜,是个解放的夜。 秦深很疯狂,他把我像个玩偶一样翻来翻去。 我任由他。 他含了小小的冰块,冰凉划过我的额头,顺着眉宇滋润着我的眼眸,冰凉划过我的胸膛,刺痛着我灼热的心,它冲撞蒸腾,心狂跳不已。冰凉停在我的腹,一圈一圈散开,一缕一缕渗入……然而我的肌肤却异常滚烫,我轻呼,我低吟,起伏的身体应对着汹涌的欲望。 然后那冰凉突然在瞬间包裹了我的欲望之剑,就是在那个瞬间,我停止了呼吸,头向极至仰去,我没了思维,叫喊着,迷乱着,就算是炼狱也让我继续吧。 最后的冰凉突然滚落,铺天盖地的滚烫却瞬即淹没了我,那灼热从最敏感的尖端流淌至我的腹我的背,我的灵魂已经出窍…… 我知道,那一刻我们是魔鬼,可我们到达的地方叫天堂。 夜里,醒来。 他从背后无声地抱住了我,身体一点一点贴近。 温柔从心里慢慢弥散出来,暖洋洋的,每一个细胞都感到舒服。 我们沉默着,用体温和心跳交换着默契。 沐浴后的体息,一丝一缕引发再一次的情欲,弥漫在周围,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谁也不动,仿佛一动,幸福就会滑落。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最容易溜走,最抓不住的有两样东西,一个是青春,一个是爱情。 这两样东西都很美丽,但却最容易破碎。 所以,在gay人群中,要么没有青春,要么没有爱情,当然后者占的比例远远大于前者。 但我们却不能没有性,性是一种可怕而可爱的火焰,任凭痛苦与磨难也浇不灭。 可是,我惊心:难道我们已没有青春,没有爱情,只剩下疯狂的sex? 无以排遣。 无以排遣的郁闷。 阳光透过窗帘,暗影中的他还在沉沉的睡梦中。 我痴痴地看着他,思考着以后的路到底怎么走,小丘砰砰砰地敲门:「深哥!大哥!快起来!不好了!」 @@@@@@@@@@ 天已将黑,墓园很荒凉。 丛生的杂草,凌乱地张着枝桠的树,远处凄凉地立着一面破落的墙,零零星星地散落着一些墓碑,两只黑狗在狂吠。 我没有走到近前,只是在离秦深很远的地方看着他的背影。他说他希望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和父亲相处一会儿。 他在风中默默地站了很久,直到西天熄灭了最后一丝光亮。 我蓦然发现,原来,秦深的背影是如此让人心惊的孤独,这样的背任凭怎样的转身也无法温暖。 秦白走了,走得很安详。 我们看到他时,晨光柔和地洒在他的头发上,泛起安详宁静的银色光泽,与惨烈的记忆形成强烈对比,他宛如沉睡在一个美妙的梦境里,再也不肯醒来。 秦深极尽克制,却还是泪流满面。 那天晚上,是小丘做的饭,我们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默默地吃。 秦深忽然说:「事情已经完了,你可以回到你想去的地方了。」 我吃了一惊:「你不跟我一起走?」 「跟你去哪里?」秦深淡淡地一笑。 「上海。」 「那里是龙潭虎穴,明知有危险还带我去?」他的笑意更深了。 「把你单独放在一边更危险,再说,即使上海有危险,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一起死也值得。」 「哈!」秦深吃吃地笑起来,「什么时候变成大情圣了?哦对了,你一直就是侬本多情嘛!不过,我怕死的很,还不想就这样早早死掉呢。」 「秦深?!」我看着他笑得七零八落的脸,心中莫名地恐慌,「你昨夜不是这样的!」 「昨夜?昨夜的事你还当真了?那不过是做给我爸看的,他固执地可笑,到死都一口咬定我只有和你在一起才能幸福。幸福?这是哪个朝代的词了?他居然还念念不忘,我不过是让他走得心安一些罢了。」 「我不信!」我放下碗,直视着他。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不会去上海的。」 「那你去哪里?」 「这是我的事,不劳你费心。」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怎么能不费心?」 「我的事我自己做主!你算老几?韩玺,这是个讲人权的年代,别以为我曾经爱过你,你就可以把我当成你的玩物,随意捏来捏去,丢来丢去!我不是玩具娃娃,你想要就要,想扔就扔!」 「我从来没把你当作玩具娃娃!」 「你放屁!」 我惊住,为他冰冷而多刺的态度震惊。 「先生尸骨未寒,你们就不能消停点?!」小丘终于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存心让他无法安心地走是不是?」 秦深低下头,我放下筷子长长地舒一口气:「对不起。」 半夜,睡不着,敲秦深的门。 他打开,看到我怔了一下,说:「进来吧。」 没有开灯,只有窗外的几盏灯火闪烁,我依在窗口,问:「打算去哪里?」 「不知道。」秦深重新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不回好莱坞了吗?」 「那里?也许吧。那是个太混乱的地方。」 「是。玛丽莲·梦露说的:它花一百万买你一个吻,却不愿花五毛钱买你的灵魂。」 「所以,我不想去。我再也不想过这种靠出卖皮相营生的日子。虽然有时我演得不错,大部分时间却常常灯枯油尽无比尴尬,表面上看做一名好莱坞演员是一种非常光鲜荣耀的生活方式,我甚至仅仅24岁时就获得了奥斯卡提名,可在我眼里,一切都是悲剧,因为我无论对模特还是演艺行业,都没有发自骨子里的热情,我并不爱它们。」 我点燃一支烟,静静地听他第一次讲述自己的心事。 「世界不断地改变,改变,我的心思却不愿离开从前,从前——时间不停地走远,走远,我的记忆却都停在那——1995年……」秦深轻轻地哼起黄舒骏的歌《改变1995》。 可是,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世事变迁,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我有些倦了,想歇息一阵子。反正现在赚得钱比普通老百姓十辈子都多。」 我捻灭烟头,走到床前,俯视着他的脸:「别再一个人孤独了,好不好?」 「三个人更孤独。」 「我会和他坦白,我无法和他再那样过下去。对于我来说,一生一世的伴侣只有你。」 「真的?」 「真的。」 秦深似乎想笑,撩一撩唇角,晶莹的泪珠却滑到了耳畔,我伸手为他拭去:「不要再哭了,泪水灌耳朵里会发炎的。」 可是他的泪水越来越多,我惟有将他抱起来,紧紧地抱在自己怀里。 「傻瓜。」我轻轻地吻他的耳垂,轻轻地叹气,「深儿,我们走了太多太多的弯路,如果不是托秦白之福,我真的不敢想还能见到你,更不能想你还能在我的怀里,我再也不允许你离开了,好么?深儿,别走。」我凝望着他的眼睛,吻上他瘦削的脸,将吻印在他的唇间。 他说:「好的,好的,我再也不离开你!」 渐渐地,呼吸在热吻中浓重起来,与秦深的身体已经紧贴得没有任何缝隙。 在充满秦深气息的夜里,我仿佛看到了记忆的重放,那些在校园的阳光中绽放的青春花朵,因为我的逃避而演绎的擦肩而过,而如今,这花朵终于重绽,让他的心房贴紧我的胸膛,我们在夜色中无声地做爱。 夜色如水,我感觉自己在快乐中浮起来,又在幸福中沉落下去,就那么在他的身体上沉浮着,可以挥手告别过去,也可以闭上眼睛忘记未来。 我们都很小心,虔诚地像举行一个仪式,向秦白告别的仪式。 我发誓,不会让上一辈的恩怨再重演。 风无声息地掀起窗帘,破晓的阳光溜进来,天亮了。 睁开眼,看到秦深趴在我的胸膛上,眼睛红红的,竟一夜未眠。 「玺,我想了很久,我还是不能跟你去上海。」 「哦?」 「那里太危险了,你也不要去了,虽然这样可能对不起舅舅,但他已经死于非命,你不能再步他的后尘,江湖不是好莱坞,不是演电影,你厌了,倦了,可以说不想玩了,想退出,可江湖不行!江湖是单行道,没有回头路,你不能,不能去!」 我笑起来,翻身把他压身下,在他俊俏的脸上狂轰乱炸:「你以为我会拿你的honest当儿戏吗?」 秦深的脸一层层地红起来,比朝霞更动人:「现在还耍流氓,我跟你说正经话呢!」 「我也跟你说正经话啊。」我爱怜地揪住他的鼻尖,还有什么比这样的清晨更幸福呢?为了保护这样的美好,我也必须单刀赴会,「放心吧,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我不能逃避,我并不是想去拯救什么,我只是为了自己,为了我们以后能够过上真正安稳的日子,不得不搏一回。」我叹一口气,「深儿,你别忘了,我是齐戈的儿子,不管我怎么否认,这是注定的命运,谁也无法改变血缘。可我不甘心,我不想自己的日子被他搅得一团混乱,所以我要跟他进行一次清算。」 「清算?」秦深惊讶地问。 「是的,清算。」我沉沉地笑,「因为,我怀疑——他并没有死!」 第五章 秦深很是吃惊,他长久地沉默,然后低低地叹息:「不管怎么样,只要你别成为上海的黄金荣或杜月笙就好,你有你的打算,我不想强加干涉,我只是告诉你,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生活了,也不想趟浑水,你要去上海便去,我想暂时在家里呆一阵子。」 「那也好,我会尽快处理完那边的事情,这段时间,一定要处处小心,知道吗?我也会叮嘱小丘多加防范。」 「瞧你说的,好象我成了柔弱无依的女人似的,别忘了我也曾经是道上混的。」秦深白了我一眼,秦深走向浴室。 「怎么会忘记?你可是威风八面的深哥。」我赤着身子跟上来,缠绕,「我今天就要走了,在家要乖,乖乖等我回来接你。」 「好了好了,怎么像老太婆一样啰嗦?」秦深热切的吻像火一样烧进我的唇,在水雾迷朦之中,秦深裸着的身体晶莹剔透,分外撩人。满房弥漫蒸腾的热气和着巨大夸张的水声,遮掩了我们急促的喘息。 秦深像是要哭了,带火的表情痛苦燃烧。 血流从我的脚底一阵阵地涌起,像电迅速通遍全身。 欲望无边无际,也许我们是借此来掩盖对未来的不确定。 欲望总是汹涌澎湃,似乎总也无法停息,可是我必须走,为了再见,必须分离。 于是,十一点钟的时候,我已坐在了飞机上。 临上飞机前,接到蒙蒙的急电,他说小狼私自回国了,也没说原因,只给他留了张便条说回国了,他很担心。蒙蒙说帮我们办完休学手续,他也会立即回来。 我的心悬在了半空,小狼回来了?是一时冲动吗? 希望是…… 今天的云很多,飞机很长时间都在云中穿行。 平时独自乘机时,我喜欢闭目假寐,闭着眼睛可以完成许多睁着眼睛无法做到的事情,是一种享受。 可今天不行,只要闭上眼,就有个少年在我的脑海里飘忽,就像摄影一样,那少年一会被拉得远远的,只有那双眼睛亮得灼人,一会那少年又被推到我的面前,长长的睫毛几乎戳到我的脸,那张面孔极其熟悉,却又辨别不清,似秦深,眨眼又成了小狼。 我努力想分清,想抓住他,一伸手,那少年御风而行,遁身而去。 我猛然间睁看眼,眼前一片雪白,四周是封闭的墙,身下是一张硌人的钢丝床。 罐头盒子——大脑几乎条件发射一样,我立刻就明白了置身何处,会把我关在这种地方的大概也就那么一个人。 我望着雪白的连一点点灰尘都没有的天花板,大脑像快速运转的齿轮,转啊转啊,却总有一些地方脱了节,怎么也连不上。 不管齐戈有没有死,好象突袭事件都和肖震宇有干系,上次绑我是为了他孙子,这次呢?会是为了他自己吗? 这次肖震宇并没有跟我捉迷藏,在我发呆不到一个小时之后,他就来了。 屋子里更加雪亮,映着他银白的头发,竟让我想起了汉时射箭入石的大将李广。 肖震宇未显老,依然精神矍铄的样子,虎目龙威,不寒而栗。 「韩玺,我们又见面了。」他已经让人把我扶起来,我坐着,他站着,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我。 「是的,幸会。」我看着手中的镣铐,觉得它无辜而多余,于是,肖震宇命警卫员打开我的手铐。 「知道我们为什么又见面了吗?」肖震宇并不如我想象中阴厉,语气甚至称得上和缓。 「不是很清楚,但也八九不离十。」 「你父亲去世了。」肖震宇说,「我很难过。」 「他不是你杀的吗?」 「我?」肖震宇一副很震惊的模样,「你怎么会怀疑是我?我很欣赏他的,虽然他最近很让我不快。」 「我知道,因为他派人搞臭了上海市长,而那年轻的市长正是你最重要的一粒棋子。」 肖震宇盯着我:「你倒是了解的不少么,看来真是虎父无犬子。」 「过奖了。」 我们的对话看似平静无波,实则我能感觉得到肖震宇的冲天怒火,我能理解。 在中国政坛,几乎有着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成为中央一把手的领导人,几乎都做过上海的市长,这也就是说,如果你成了上海市长,并且政绩不俗的话,那么整个中国也将握在你的手中了。 上海是中国最繁华生活的一个浓缩,更由于与外国的接触频繁,亦是外交的一个前沿阵地,治理好了上海,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拥有了足够掌控全国一局棋的能力。 前上海市长余某是肖震宇的心腹干将,如果他一路坦途地走下去,很有可能在明年的中央换界选举中打入中央最高层。可是,年前的时候,他突然被媒体批露私生活不检点,私养情妇又涉猎毒品交易,从而一夜间名誉扫地,一个月后被迫引咎辞职,案件仍在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齐力查办中。 其实,在齐戈的档案中显示,余某是一个真正清白廉洁的道德形象很好的政府官员。很多政敌都想搬倒他,却苦于抓不到他的把柄。没想到最终被人用国际上流行的,也很卑劣的『搞臭法』给硬拉下台。 中国已经全方位与国际接轨,还有什么不可以向西方借鉴的呢?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电影镜头:警察采用此法抓嫖客,警察买通妓女,引嫖客上钩,警察便黄雀在后逮个正着,嫖客自认倒霉,由警察几千几万地罚款。 如此『高明』的『搞臭法』,竟然也没引渡到了政界,真不知是谁把谁给糟蹋了。 「齐戈不是我杀的。」肖震宇说。 「好吧,我相信他不是你杀的,那你抓我来想干什么呢?」 「离开上海,乖乖回哈佛读书,不要和『翼』扯上任何干系。」 我笑起来:「肖将军,我想你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恐怕你就是因为知道才把我绑来的吧?齐戈去世了,全国组织里近万的人群寇无首,恐怕会祸乱频频,而上海更会像一枚随时会引爆的炸弹,难道你就可以置之不理?中国的教父没了,日本的黑龙会乘虚而入,他们垂涎上海这块肥肉已经很久了,岂会放弃这个大好机会?据我离开上海前的统计,他们已来了不少于一百人,恐怕人数还在陆续增多中,上海已经成了一个大旋涡,大家随时会被这场黑洞旋力吸进去。」 「韩玺,我知道你有才能,假以时日,你会比齐戈做得更好,你们这一代人,见了更多的世面,看问题的角度也比较犀利,但是出于我老头子一个私心,我奉劝你一句:别搅进来,我身在官场,早已在旋涡之中,还怕什么吸力?你不一样,我不希望你搅进来,其实——原本我是不会关心你的死活的,但是有了我的孙子,一切不同。」 我的心一颤:「小狼回来找你了?」 「那孩子——可能比你我所想的都聪明,他已经猜测到齐戈事件肯定与我有关系,哪怕我不是关键人物。他要求我帮助你,帮不了你也要放你一条生路。韩玺,我已经对你仁至义尽了,你好自为知吧。我告诉你,前途凶险,绝非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将军。」我站起来,「算我求你,这次你把小狼留在你身边吧,用捆的绑的都没关系,别再让他回到我身边,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全。」 肖震宇看着我,似乎在掂量着什么:「你还是回上海?」 我点点头:「有些时候,是路逼着人走,而不是人选择哪条路。」 肖震宇叹口气:「有道是『英雄到老皆皈佛,宿将还山不论兵。』我希望自己能早点解脱,也希望你也能。以后的路,你自己斟酌,从此以后,我们或许会成为对手。你走吧。」 「谢谢。」 「韩玺——你等等,最后提醒你一句,小心容天。」 @@@@@@@@@@ 上海的情形出乎意料的糟糕,对于我的姗姗来迟,马瑞有些沉不住气,认识这么多年了,我第一次见他发这么大的火。 他消瘦了许多,有些憔悴,看来组织里的事确实耗费了他的不少心力。 月苍华看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剪短了头发,却未见清爽,反而更显单薄,露出一张娃娃脸的男人乍看竟像个青涩少年,着实让我跌了几个跟头。 有些男人近妖,年龄愈大反而愈显真纯,看来此言非虚。 马瑞在我的印象中很聪明,非同一般的聪明,可现在的他却显得焦头烂额,难免让我又多跌几个跟头。 月苍华应该亦非寻常之辈,现在亦很狼狈,看到我,几乎看到神祉一样的狂喜,我却在他的瞳孔中看到齐戈的影子——有没有人说过现在的我很像齐戈呢? 起码外表上是很像的,月苍华在寻找一个影子。 我下意识地隔着衣服摸了摸口袋中的钱夹,里面是秦白转交给月苍华的『礼物』,交还是不交? 在从北京赶往上海的途中,我再次打开了这个钱夹,第一次仔细审视齐戈的秘密。我试着抽出月苍华的那张照片,却骇然发现这张彩照下还有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紧紧依偎着的两个年轻男孩,发丝飞舞,笑颜如阳——是齐戈和秦白。 我惊心地盯着这张黑白照片,可以确信秦白一定没有看到过,他大概在打开钱夹的瞬间便合上了,这一合就是九年。 什么是真实? 哪个是挚爱? 怎样的天涯咫尺却失之交臂抱憾终生饮恨九泉? 我惟有叹息。 惟有叹息…… 我把月苍华的照片重新放进去,把那张黑白合照取出来——事已至此,就按秦白的意思交给月苍华吧,已经有一个离恨而去,何必再惹生者伤悲呢? 我决定把钱夹交给月苍华,在合适的时候。 马瑞给我指派了保镖,再不许我单独行事。 他说我们的形势非常糟糕,随时有大厦倾于一霎的危险。黑龙会已经侵占了『翼』的几个地盘,其它地方又传来一些成员离会的消息,更重要的是——有人要收购『天齐』,而收购方是『东方实业』。 又是『东方实业』! 我还记得来上海前在『橡胶人』餐厅与容天的一席对话,那时候我只是匆匆浏览了一下『东方实业』的大体情况,没想到他们不仅野心勃勃地要吞并『容氏』,如今又将如意算盘打到了『天齐』的头上。 因为『东方实业』的关系,『容氏』推迟了在华尔街的上市时间,目前两家仍处在胶着状态。 稳坐亚洲房地产龙头地位的『东方实业』此番将兴趣转移到了两家电子产业——『容氏』与『天齐』上,究竟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平衡产业结构,也不至于下这么大的海口,它就不怕消化不良? 根据马瑞的资料显示,『东方实业』是想通过股权置换来控制『天齐』,居然藐视我们到了如此地步,想空纸狩猎? 呵!柳晋依这个女人坐镇幕后这么多年,将『东方实业』发展成为一个跨国大财团,如今一公开露面就是大手笔,寓意何为? 我担心她太爱做梦了点。 回到上海的当晚,我邀请了马瑞、月苍华去外面消遣消遣。于是我们到了被黑龙会抢占的,曾隶属于『翼』的夜总会『f』。 f是flower的缩写,高雅的色情场所。 花朵一样的美丽,花朵一样的怒放,花朵一样的矫情,花朵一样的卖弄,花朵一样的盛开,花朵一样的寂寞,花朵一样的雕零。 花朵一样——盛开地绚烂,寂寞地冶艳,雕零地凄美。 舞台上有花朵一样的男人乐队在歌唱,我拥了马瑞,裹进摇摇摆摆的人群中。 『看看我眼睛, 有没有欲望的堕落, 这个城市太多诱惑, 沉迷的我没办法生活……』 我在马瑞的耳边低语:「想好怎么对付黑龙会了吗?」 马瑞的眼睛在光影交错中璀璨闪烁:「你不是已经有了主意?我知道,你要耍赖皮!」 「哈哈,不要太夸奖我,我会害羞的。」 『在无边的城市沙漠, 我们在水泥丛林中走过, 明天我到底需要什么, 今天哪里能没有罪恶? 看看我的眼睛, 有没有欲望的堕落……』 「你觉不觉得这夜总会太陈旧了点?」我环顾着四周,对身边一位吃了摇头丸一般的女子说,同时马瑞绕着她跳极为诱惑的舞,女子傻傻地点头,我拿出一沓钱,抽出其中的一张:「砸东西乐一乐如何?砸一样东西给你一百美金。」 于是,女人的鞋子砸到了吧台上的酒瓶上,跟随来的小弟拿钱漫天洒,全是美国人头,所有的人开始疯狂,连乐手手中的吉他都没有放过。 唏哩哗啦。 咭哩哐啷。 破碎。 粉碎。 他们是新一批的破坏王。 在一团混乱中,我们悄悄退场。 月苍华正等在外面的车子里,向他比个v字,他也意气风发地说:「全上海丢失的六家店同时上演精彩戏码,够日本人收拾烂摊子了。哎——你们两个小子,这么损人不利己的主意是谁想出来的?」 马瑞说:「苍华,这你就笨了,损人不利己的活咱们绝对不会干,否则怎符合『翼』一贯的原则?」 月苍华笑起来,我也笑,这主意是我出的不错,当然结果也绝不会仅止于破坏,我等着看更精彩的后戏。 「『东方实业』那边你打算怎么办?」月苍华问。 「『东方实业』其实现金周转并不灵光,他们在泰国投资了三个星级酒店,耗资两亿五千万,包括环境建设以及给泰方的一些铺垫资金,加上耗费在与『容氏』斡旋的资金,其实算起来他们想收购『天齐』,也只有股权置换方式,只要我们掌握51%的股份,杜绝置换,他们就会收购无效。」马瑞说。 「『天齐』现在最大的股东是谁?」 「容天,31%的控股权。」 我大吃一惊:「容天?」 「是的,『容氏』新任总裁,你应该听过吧?」月苍华问。 何止听过? 我把头看向车窗外的夜景。 这是个喧闹的城市。 喧闹、闷、慌张、刻薄、善意,里面装着无数的悲欢离合灯红酒绿,三分的张扬七分的冷漠。 这就是上海,孤独的,高傲的,美丽的,一张网。 所有的人都一样,不过是这张华丽大网上的一个小结。 在人与人的交织交错中,我们分不清谁是敌谁是友,也许三分钟前还是刎颈之交,三分钟之后就真的把刀砍向了你的脖子。 齐戈走的真是时候,内忧外患,所有的对手似乎打算一哄而上宰割这头肥羊。 我一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马瑞就拿来报纸,在头版头条刊登出了劲爆新闻——『容氏』正式宣布收购『天齐』,与『东方实业』再次交手,三足鼎立,究竟会鹿死谁手? 我们三人静静地吃早餐,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马瑞说出去看看,一个声音清清亮亮地从楼下传上来:「玺哥哥,我来了!」 我站到窗台前,小狼看见了我,便开始大力地挥手,很大力度地笑,一种很青春很灿烂的笑容。 在老家和秦深在一起的两天,心底总有个活动的影子,他因为有着温暖的令人愉悦的笑容而让人牵挂。 想起他时,脑子里总会有一副画面,他站在洒满阳光的田园里,我牵着他的手,仿佛回到了童年,身边是天真童稚的小娃儿,他的笑容就在暖暖的阳光里氤氲着,荡漾着。 除了很少很少的时候,小狼总是爱笑的,灿烂的、阳光的、朝气蓬勃的、欢天喜地的笑脸总让人无法视而不见。 但是,我知道现在不是任那片阳光肆意挥洒的时候,也不是任那片温柔恣意荡漾的时候,所以,我只是站在窗子边,冷冷地看着,不动声色。 被带上来的小狼,在我的冰冷面前渐渐冻僵了微笑,他小心翼翼地问:「玺哥哥,你生气了?」 月苍华和马瑞退了出去,餐厅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说:「这不是你呆的地方。」 小狼挑起眉毛:「别总把我当小孩子,我知道你不让我呆在你身边是为了我好,可如果真地懂我,就该明白我即使死,也想和你在一起。」 「如果你已不是小孩,就也该明白这种时候有个人在我身边会让我多么地担忧困扰,你以为你真地死在我身边,我会高兴吗?是个大人,就要懂得什么时候攻,什么时候守,更应明白什么时候该耐心等待!」我不想火药味这么浓,可再不下重药,恐怕真的会将这个灿烂笑着的孩子拖进一个黑色的旋涡里。 「可是——」小狼忽然眼神凌厉地盯住我,「你能给我一个等待的承诺吗?并不是所有的等待都会有美丽结局,谁能保证我在等待时,你不会被别人抢走呢?」 一句话把我噎住,小狼总是如此直截了当,容不得半点虚晃。我该如何讲出口? 是时候摊牌了吗? 现实的刀锋终于要划破柔情似水的过往,如此残酷,如此残忍,他可消受得了? 小狼的嘴唇动了动,眼睛里的愤怒已经点燃。 空气僵持着,不再流动。 「你说实话,你爱我吗?」他逼着我的眼睛问。 「爱过。」 「现在呢?」 「不爱。」 「爱!」 「不爱了。」 「可我爱你!」他大声地喉,像一头受惊的小兽扑过来,一把扯住我的衣服,继而,却哭了:「玺哥哥,别,你别这样对我……」 我的心被放上了绞刑架,一下一下被勒紧。 「玺哥哥,我们别这样好不好?告诉我,告诉我你是担心我才赶我走开,告诉我,告诉我你心里依然在乎我……」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克制着自己感情的崩溃线,我说:「小狼,别再欺骗自己,我不爱你,从来没有。」 「你撒谎!你刚才还说爱过!你这个骗子!」 我看着脸色渐渐变青的小狼,只能继续雪上加霜:「是的,我是个骗子,以前的那些话都是假的,骗子只在最后才说一次真话,我说:我不爱你!」 小狼怔怔地后退,一步一步,摇摇欲坠。 「如果情欲也能称之为爱情,那么我是可以说爱过你,但也假爱情之名的情欲,我同样地爱过很多人,马瑞、秦深、秦白、齐戈,甚至蒙蒙。」 「蒙蒙?」小狼这回真的被吓住,「难道你和他——」 他明亮的双眼开始迷蒙,泪珠在眼眶中滚动,他却昂起头,不让它落。 我、说、的、都、是、真、的。 从来没有如此真实。 「小狼,我从来没玩过像你性子这么激烈的小孩,就像一些男人喜欢玩处女一样,很刺激,也很棒,但是,处女膜一破,就没那种新鲜感了,懂吗?」 「懂妈,还懂爸呢!」小狼终于野性爆发,轮起拳头朝我脸上狠狠地挥过来。 一拳。 两拳。 三拳。 「啪!」我扬起手,也重重地给了他一记耳光,「你还打上瘾了!」 小狼楞住,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捂着发青的脸颊,眼光中的泪水再三打转,嘴角抽动地瞪着我,那种委屈,那种委屈…… 我怎能让他委屈如此? 我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分手就分手好了,我怎么回让他如此委屈如此不堪? 韩玺,你果然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男人! 「小狼——我——」 「你人渣!」小狼终于不顾一切地怒吼出声,「徒有其表的人渣!不管你今天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都会鄙视你!韩玺,我——看——不——起——你!孬种!」 我沉默地立着,任他宣泄。 他却忽然冷笑起来,边笑边擦拭眼中似乎永远也擦拭不完的泪水:「是我自己笨!笨到拿自己的青春做赌注,整整六年,却换来这么一个结果。那我当年装疯卖傻救你又是为了什么?为了骗过爷爷,我一刀一刀地往自己身上划,你看!你看!这些永远也消不去的疤痕!」 装疯卖傻?! 肖震宇果然没说错,肖清朗不仅聪明,而且聪明得过了头,我是不是该为自己感到荣幸呢?值得他牺牲如此! 昔日的军事天才孙膑为了自救才装疯,而这倔强的可爱的聪明的痴情的小狼居然为了我装疯,我真该感动得涕泪横流。 小狼说:「玺哥哥,我是不是个坏男人?」 小狼说:「为什么我会这么爱你呢?为什么你却不爱我?为什么你不爱我却要那么温柔地对我?韩玺,你知不知道你恩赐我的这六年才是最残忍的?我忍受着随时失去你的可能,你却笑着说永恒。」 小狼说:「如果我明天死了,你会不会哭泣?」 他忽然笑起来,呵呵地笑着,像淡淡的水波漾在空气中。 小狼说:「我是不是告诉过你我最爱的一名女子?」 我说我知道,她是莫文蔚。 小狼问:「知道我为什么爱她?」 不知道。 「因为她唱过一首歌,她说『他不爱我』。我走了,我本来也没想在这里驻留,只是想看你一眼,确定你无恙,这是我答应爷爷的条件,呵呵……没想到我还没落坐,就已这样。看来,我当真不该来。人一别,就会面目全非。」 在玻璃窗后,看小狼高高瘦瘦的背影在路口拐弯的地方消失,我嗓子被什么堵住,想叫,叫不出口。 孤独的潮水汹涌而来,像浸泡在有盐分的水里,浑身上下被冰凉和撕裂的疼痛围绕,在苍白的日光中,我的影子是如此的孤独。 曾经,极度思念秦深的我也是如此的孤独,好长好长的孤独。 那时,小狼却拉着我的手,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玺哥哥,你别难过,你别难过,还有我呢,还有我呢……」 附录: 他不爱我 唱/莫文蔚 他不爱我 他不爱我 牵手的时候太冷清 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 他不爱我 说话的时候不认真 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 我知道他不爱我 他的眼神 说出他的心 我看透了他的心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他的回忆清除的不够干净 我看到了他的心 演的全是他和她的背影 他不爱我 尽管如此 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第六章 露台上的风很大,不是个好天气。 从金茂大厦的高层望下去,人们穿梭在楼下浓荫遮挡的小道上,像一只只琐屑的蚂蚁。 我站在露台上抽烟,旁边是马瑞,马瑞的头发稍微有些长,在风里面扬起来,像一面黑色的旗帜。 「风很大。」马瑞说。 「挺大的。」我眯起眼,看远处微弱的阳光和灰色的云彩,「有没有什么新的消息?」 「还没有。」马瑞转过身,脸上露着笑容,「一切都在预定掌握中进行,改组进行得很顺利,黑龙会控制的地盘已经被警方全部查封,大概会被狠狠宰上一笔。玺,其实这种争斗说紧张够紧张,说平淡也挺乏味的,可是只要和你在一起,也不紧张了,也不乏味了,只觉得很开心,你呢?」 我没有再说话,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看烟圈慢悠悠地升腾扩散。 马瑞背对着我,把手摊在栏杆上,脚和脚交叉站立,瘦瘦长长的身体,匀称结实的后背流动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魅惑力,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回头看看我,笑了笑:「因为你是我的兄弟吧,并肩战斗的感觉真的很high。」 远处的云迅速地运动着聚集着碰撞着,看起来转眼间就会是一场大雨了。今年的雨水特别多,说来就来,火暴狂烈。 「玺,其实你很爱肖清朗吧?」马瑞问,想了好久似的。 我难以回答,这是个太复杂的问题,千缠百绕:「他很可爱,很惹人爱。」 「那你到底爱什么样的男孩子?秦深和肖清朗虽然外表上有些相似,其实个性完全不同。」 「干吗啊你?有兴趣关心我的终身大事了?」 「说来听听嘛,你不也需要借机梳理一下思绪?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感情冲动的人,可是你又往往在最紧要的关头作出最理智的判断,真不知你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 「我想我喜欢一个人,他有长长的头发,高高的个子,很干净,散漫天真可爱放松自在温柔,依赖我,能满足我大男子主义的心理,也能让我依赖,在我脆弱时,他又足够坚强。」 马瑞的笑容停了下来,痴痴地,慢慢地流淌到耳朵边,然后凝固。 「在聊什么呢?」月苍华走过来,「陶冶派人送来了磁带,过来听听吧,他已经遇难了。」 我和马瑞对视一眼,相继走进办公室,封好门窗。 「韩玺,我是陶冶。 在你去北京读书之前,我们见过几次面的,还记得吗?你那时候还没染发,仍然是半银白的,当我知道那是你为了救养父而一夜愁白头时,我就已经完全被你折服,我想,这个孩子将会是『翼』的希望。 可是,你走了,不想走这条充满荆棘的黑道,我想你的选择是明智的。如今的『翼』满目创痍,我也终于成了他人手中的棋子,虽然明知叛徒的下场,我还是做了最对不起齐戈的事。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回来,也没想到你会救出我的母亲与妻儿,谢! 我已经背负了太多的罪孽,虽然有些过错可以原谅,但有些不行,比如背叛。这对混黑道的人来说,是天大的耻辱。我知道你期待我回去,但我实在没那个脸,我只能在临终前,再次恳请你,帮我照顾好我的母亲与妻儿。」 磁带沙沙地转着,一段长长的沉默。 「事到如今,我就把我知道的所有内幕告诉你,这次组织内大混乱,并非矛盾突如其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齐戈这许多年来累积的夙敌联合起来整他。记得当年容氏与联华的商战吗?容氏之所以反败为胜,并且胜得漂亮彻底,是因为『天齐』资助了他们太半的现金。容天与齐戈是如何认识的,我不知道,但我想容天不是个普通人物。果然,容氏越来越强大,购买了天齐将近三分之一的股份,而联华的游兵散将很多依附了『东方实业』,『东方实业』试图将容氏与天齐一起吞并,尽管这在经济学家的眼中,是多么的不合情理。但『东方实业』就是敢做,因为他们看穿了如今的容氏与天齐实际上就是一家,『东方实业』与容氏和天齐有什么恩怨,我不明了,但他们的敌意是明明白白的,我担心的是容天—— 我怀疑他会从『天齐』入手,进而将『翼』也收为其名下,那么他就可以轻松将齐戈的位置取而代之,甚至做得更好。小心这个人!另外,组织里还有一颗定时炸弹,你要小心,切记!切记!」 陶冶的磁带就这样嘎然而止,据秘密送带子来的小弟说,陶冶是自杀的。 「现在怎么办?」月苍华问。 「容氏与东方实业在互相较劲,看起来都牛气冲天,只有天齐像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马瑞无奈地说,「没办法,本来天齐就是一个相当于架空的空中楼阁,如今『翼』一有危机,自然天齐也跟着硬不起来。」 我笑着:「我们把天齐拍卖了怎么样?」 「拍卖?」马瑞挑起眉毛,「你当这是古董呢?」 「其实股市和古董市场的拍卖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我们应该把天齐在它看起来还有一些价值的时候卖出去,否则留在口袋里就会发霉变烂。」 「玺!」月苍华有些激动地站起来,「天齐怎么说也是齐戈的一番心血,你怎么能说卖就卖了呢?我一直很倚重你,本以为你会将它经营管理得头头是道,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耸耸肩膀,摊开双手:「很遗憾,我已经江郎才尽了。」 月苍华僵住,转头问马瑞:「你的意思呢?」 「一切听玺的安排。」 月苍华不再言语,只是神色有些悲哀,我想他也明白,我们现在面对的最大问题不是齐戈的突然逝去,而是他未去世之前就已造成的内部巨大亏空,因为在拉斯维加斯的几次豪赌,齐戈几乎赔了血本进去,饶是教父,终也无能力挽狂澜。 没有钱的公司,就像阳痿的男人一样,只要找不到那唯一的解药,就永远无法坚挺,只有疲软、疲软、持续的疲软…… 于是我给容天打电话:「嗨,我是韩玺。」 「韩玺?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容天的声音听起来沉稳磁性,「我正想打电话找你呢。」 「找我?什么事?」 「蒙蒙去上海了,呃……应该马上就到了,你去接他吧。」 「他以什么身份来?蒙蒙?还是容氏的经理?我以什么身份去接?朋友?还是天齐的总裁?」 「去你小子!跟我玩绕口令呢?」容天笑起来,「不错啊,几天不见就成了总裁,厉害厉害!」 「比起容兄我是小巫见大巫了。跟你说点真格的,我打算卖掉天齐,你出个价吧,要现金。」 「啊?」容天有些惊愕,「你开玩笑呢?」 「不,我很认真。容氏不是已经正式宣布要收购天齐了吗?大家敞开天窗说亮话,没什么好忸怩的,比起一无所知的东方实业,我个人更倾向于容氏这一边。」 「谢谢。」容天笑得有些尴尬,「玺,容氏欲收购天齐并非是想乘人之危,而是形势所逼,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我明白,大家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你也有意的话,尽快找个时间来上海吧,我们仔细探讨一下天齐的事。」 「好的,没问题。蒙蒙应该到了,你去接他吧,那孩子好象是第一次去上海,别让他迷了路。」 「ok!ok!」我挂了电话,却忍不住莞尔,什么叫那孩子?蒙蒙比我还大,却从不见他叫我孩子! 正巧,蒙蒙发短信过来,我对马瑞说:「车钥匙给我,我去接个朋友。」 「我和你一起去吧?」 「不,办公室需要有人守着,和苍华多沟通沟通,我很快就回来了。」 天终于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我泊好车,去约定好的地点寻找蒙蒙。 蒙蒙站在走廊下,依然是一身板板正正的西装,看到我,笑着向我挥手:「玺,这里!」 我正要小跑过去,突然从蒙蒙背后闪出两个枪手,将蒙蒙挟持着拖向外面等候的汽车,我还没来得及追赶,已经被另外两个人捉住,在一阵疾风般地奔跑过后,我也被塞进一辆淡棕色的小汽车里,汽车飞驰咆哮在越来越猛烈的大雨中。 @@@@@@@@@@ 我的心脏有些沉重,似乎被什么压迫着,我觉得是一只猫蜷缩着它小小的身体,甚至撒娇的蜷在我的怀里,它是如此的柔弱,我享受着它柔滑的触觉。 「从今天起,你回来了,你不会再走了是吗?你说过i am your first,i am yourst。」 我一惊,抬头看到秦深熟悉的眼神,忧郁地看着我,却又带着无尽的迷醉。 他的这种眼神是我最不能抗拒的,于是我想抱住他,紧紧地,紧紧地抱住,搂住,纠缠住。可是他只是若远若近地飘忽着,一道如空谷的声音萦绕不散:「我是你的,我是你的,我是你的……」 我始终抓不到他,他像只猫一样地逃开,在一片绿色的草原上奔跑,那里的天是无比的蔚蓝,水是清澈的潺潺,花开着淡淡的香,有鸟鸣,有蝶飞,有清脆的笑声,以及两个奔跑追逐的少年。 跑累了,我们躺在柔软的青草上,随手摘一根嫩草含在嘴里,是青青的气息,天空里徜徉着各式各样的云彩。 「秦深,你看天上的薄云,青天好高。」 可是我听不到秦深的回答。 「秦深?秦深?」我站起身寻找,却发现他已经像云霞一样地消失了,我焦急地呼喊着,远远地闪烁着一个模糊的身影,他挥着手:「来追我呀!来呀!快来!」 我追上去,那影子却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远…… 我猛然间惊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只是一个梦。 我醒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间紫色的房间里,一切陈设都是淡淡的紫,梦幻一般的。 随着紫色迷雾一起映入我的眼帘的是一位风姿绰绰的女子,她穿了黑色的套裙,晃一眼,却见三处雪白:她的脸,以及双手。白得宛如栀子花,那是一种洁白而清香的花,开在夏季,栀子花本是微显淡黄的,本浓郁的绿叶簇拥着,便雪一样白。 女子望着我,浅浅地笑,远远地伸出手来。 我坐起身,下床,与她握手。 她的眼窝有些深,眼睛却格外明亮,眼神又有些迷离,很美丽的女子,三十几许的模样。 「柳晋衣。」 「久仰!韩玺。」我心里有些发怔,真实的柳晋衣比报纸上的年轻许多,我更意外的是这种见她的方式。 「请坐。」柳晋衣很优雅地做了个请的手势。 「谢谢。」 檀木桌子上放着一深蓝锦缎裹着的木盒子,柳晋衣掀开锦缎,里面是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四个闻香杯,青花细瓷,造型古雅,绘的是缠枝莲花纹,甚是清丽。 「喜欢喝茶吗?」柳晋衣微笑问。 「还可以。」 「可知这是什么地方出的茶具?」 「明慧佛院吧?」我端一个茶杯细细观摩,在研究景观设计时,曾有一段时间专门钻研中国的园林设计,与之相匹配的物什也稍有涉猎,比如唐三彩、景泰蓝,各种茶具等等。 「哦?」柳晋衣抬头看向我,「眼光不错,这套茶具原是一位故人所喜欢的,除他之外,你是第二个用它来招待的客人。」 「不胜荣幸,惶恐之至。」 「明慧佛院的茶、茶具和茶道久负盛名,佛家最懂用茶之道,茶道见佛性。」 我笑起来:「我本俗世中人,恐怕领略不了此等高深佛理。」 柳晋衣也笑:「请你品茶吧,这是上好的台湾冻顶乌龙。」 「好喝吗?」 「我习惯了喝咖啡。」我笑着举杯,「所以喝而不知其味。」 柳晋衣的笑容凝固了一下,随即说:「你们这一辈年轻人,都彻底西化了。」 「也许,怎么让自己舒服怎么过吧,不一定为了所谓的中华五千年传统而憋屈了自个儿。」 「你是个直爽的人,那我们就敞开天窗说亮话吧,我希望和你谈一谈天齐的事。」 「如何?」 「东方实业很有诚意收购天齐,为了不闹得两败具伤,确保双方的最大利益,我希望你能在这份合约上签字。」柳晋衣把一式两份的合约推到我面前。 我拿起来,扫了两眼,放下:「很抱歉,我们已经有了更合适的买主。」 「是容氏吧?」柳晋衣挑了挑凌厉的眉,「你不认为他只是条小鳗鱼么?迟早会被我们吞并的。」 「会不会被吞并,那是容氏该烦恼的问题,与天齐无关。」 「你意已决?」 「是的。」 「韩玺,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柳晋衣站起身来,「其实我并没有恶意,只是天齐如果再不进行整改,立即就会被市场所吞没,好好一个公司,这样消亡了挺可惜的,并且,我很欣赏你,我也四十几许了,没结婚,没子女,我希望有个继承人。」 「继承人?」我这回是真的诧异了,「柳女士,你不会打算让我做你的继承人吧?」 「正有此意。」 「我可真的不胜惶恐了,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哭笑不得,这世界是怎么了?有人会平白无故给你送馅饼吗? 「不是开玩笑,只要你与我合作。」 「天齐不是我的,我做不了主,所以我无法与你合作,我只是秉承先父遗志而已。」 柳晋衣盯着我,忽然笑起来:「韩玺,本以为你是个识时务的聪明人,现在看起来也不过尔尔。你既然意已如此,我也不便勉强,你既来了,我也要略进地主之宜,小葳,带韩先生去好好玩玩。」 一个高挑的白衣女子走进来,邀请我。 我站起身,头很晕,脚步已经踉跄,回头望柳晋衣,只看到她斯文优雅的笑容。 她在茶里做了手脚! 这个卑鄙无耻的女人! 白衣女子带我走入一个昏暗的大厅。 我勉力睁着眼扫视四周,大厅里很沉静,只有一束如月光光柱般的荧光照射着一个朦胧的人影,那男子正全神贯注地吹着金色的萨克斯管。 他上身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如同由月光做成的晶莹外衣,隐隐约约地露着诱人的肌肤色泽。而他的下身竟然什么也没有穿,光滑而匀称的双腿舒缓地张着,在柔光的抚慰下散发着眩目而肉质的性感。 金色的萨克斯管在月光下反射着夺目的光芒,恰倒好处地遮盖住了他的si处,让人产生更为yim靡的遐想。 男子的脸看起来极为熟悉,我却怎么也分辨不清,他有长而翘的睫毛,微微闭着的双眸,如黑夜般深沉的垂发,如玫瑰般火红的双唇…… 我的呼吸越来越重,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疯狂的想得到他,占有他,那男子就像一个永不能醒来的梦,我想抓住那个梦。 就像得知我的意念一般,那男子走向我,他有一张完美的脸,用一种忧郁而痴迷的眼神看着我,他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 我用最快速而狂躁的动作把他拥进怀里,一种疯狂的快感从不知名的地方迅速地辐射全身,我感觉到了他的热度,是一种可以烫伤皮肤的热度。 我用最粗暴的力度给予对方最狂乱的爱抚,我想控制自己,可以肢体已经不是我的。 我听见他因为疼痛而发出的低沉申吟,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一种强烈占有的感觉。 这是不同于和秦深与小狼的任何一种满足,一种兽性的满足。 男子的声音有些温柔,他虽然一副要哭的表情,却搂着我说:「不要哭,很快就好了,很快就会好了。」 我粗暴的抱着他的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刺激伤到,发出嘶哑的喊叫,夹杂着混乱的言语。 在一种天地皆混沌中,我终于眼前黑去…… @@@@@@@@@@ 当我醒来时,周遭安静而空旷。 我望着房顶发呆,在过去的时间里,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好象一个梦接着一个梦,然后就是无尽的晕眩。 我仔细回忆那个男子,竟然不记得他的模样,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也许笑起来还唇红齿白。 我叹口气,想起身,伸臂触到一个温热的物体,我一惊,转头看,看到沉睡中锁紧双眉的蒙蒙。 阳光从西斜的窗子照进来,有点刺眼,已经傍晚时分了。 头痛的厉害,我轻轻地翻身,蒙蒙抱着枕头斜趴在床上睡得不太安稳。 我的脑子有点发木,揉着眼睛,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昨夜的事——难道那个白衣小子是蒙蒙? 天杀的! 如果我会犯这样低级低俗的错误,我真希望自己下十八层地狱。 冲完凉,感觉好了很多。 从洗浴间出来,蒙蒙已经醒了,正趴在枕上发呆,看到我走出来,干脆坐起来,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冲我傻笑。 那笑容宛如哭泣。 我的毛巾定格在头发上,无法再多擦拭一下。 他说:「早。」 「不早了,已经傍晚了。」 窗外五彩缤纷的晚霞跳跃闪烁,不安在半明半暗的深处绽放着它们的璀璨。 我深深吸了口气,只有隐隐约约的月亮能窥见我眼中的寒意:「蒙蒙,对不起,我——」 「怎么了?为什么道歉?」蒙蒙突然打断我,脸上有一丝丝的困惑。 我垂下头:「昨晚——我不知怎么回事,像发了情的野兽,我——对不起。」 蒙蒙怔楞了半晌,从床头抓起一根烟点燃,嘴角牵动,似乎想说什么,可带出来的只有无奈的苦笑。 「我先去躺洗手间。」他站起身来走出去。 我走到窗台边,打开窗子,让外面清凉的风透进来,吹在我的脸上,我长长的舒一口气。 暗灰的天空下,都市依然年轻灿烂充满活力,再过几分钟就会华灯齐上,又一个旖旎的夜要开始了。 回头的时候,见蒙蒙的脑袋埋在臂弯里,趴在桌子上,像一个遭人遗弃的无助孩童。 望着他孤单的背影,我的心『簌』地抖了一下,那一瞬间我发现自己居然是如此的冷漠无情。 「你想怎么骂我打我都成,别憋屈了自个儿。」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鼻子里酸酸的,却在颧骨上努力堆出笑容。 他缓缓地抬起头来,脸色因为忧郁而显得有些苍白:「玺,你是真心想道歉吗?」 「是的!」我大声回答,却掉过头避开他那令我愧疚的目光,「蒙蒙,我是一个不值得做朋友的人,禽兽不如。」 「你说实话,你曾经喜欢过我吗?我是说像秦深清朗那样的喜欢。」 我诧异地回过头,看见他如星辰般清亮的瞳眸,那眼神中没有半点的犹疑。 「蒙蒙……是的,曾经。在我们同居之初,我曾经有一阵子的淫乱念头,对你的身体想入非非,但后来,我已将你当作了我的手足兄弟,再没有任何的非礼之念,那样的想法对我们之间的感情来说,是一种亵渎。蒙蒙,我希望你能了解,我并不是万年发情兽,我也需要一些平和的,不会带给我生理心理压力的普通意义上的朋友,到目前为止,你是最让我亲近的一个,除你之外就是沃尔伯格夫妇了。」我悲哀地发现,我的朋友寥寥无几,而最好的朋友又——我的头一阵晕眩,有些窒息,鼻子一酸,泫然欲泣。 「如果,你依然把我当作朋友,就忘掉那夜的事,一切都没发生过,ok?」蒙蒙站起来,端着一杯红酒,手擎在半空,有一种苍凉的意味,「来,为韩玺与雷蒙的友谊干杯!」 「蒙蒙?」我看着那杯酒,甚至无法估量它到底有多重。 「怎么?信不过我?」蒙蒙挑起了眼角。 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望着他说:「谢谢!」 「呵呵,拿什么谢我?」他的嘴角忽然咧开,露出诱惑的笑意,「想不想再来一次?」 一开始我还没明白他的意思,等反映过来之后苦笑着把他推开:「去!再来还以为我怕你?跟我来这一套,你还嫩了点吧?」 他轻轻地笑了,慢慢地合拢双唇,那厚薄适中优美如玫瑰花瓣的双唇,他凝望着,跨前一步揽住我说:「也许这是上天注定的吧,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开始……一切也总算有了一个了结。」 我怔怔地听着,心底一阵阵波涛汹涌,这到底是怎么了? 「好了好了,别穷紧张了,我的第一次早给了纽约大美女,还以为我是当年那个贞操至上论者啊!」 我傻傻地笑:「我倒真希望是。」 「花心鬼!两个帅哥已经让你自顾不暇了吧?」蒙蒙长长地叹息一声,「等下次见到容天,我就答应了他的求婚算了,虽然老了点,也算人模人样,又比你专一。」 我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抱住他的双肩,几欲要吃了他:「你在说什么?容天追你?有没有搞错?什么时候的事?」 「很久了,你刚出院不久,我来美国之前就开始了吧。」 「shit!」我踢了桌腿一脚,结果踢疼了自己的脚,跌在地板上雪雪呼痛,「容天这只老狐狸!我竟没看出来他的野心!好痛!shit!」 「你在气什么啊?」蒙蒙蹲在我面前笑眯眯地问,如今的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么笨笨傻傻的社会新鲜人了,成熟了许多,也有魅力了许多。 「如果你跟一个女人结婚也就罢了,可是你要和一个老男人在一起?!我无论如何也不甘心!」 蒙蒙笑起来,拍拍我的肩头,像对待一只宠物狗:「舍不得我?可是你有几只胳膊呢?即使一只手抱秦深,一只手抱清朗,也没能力再抱我了吧?别傻了,像个任性的孩子。」 我叹息一声,抱住他:「好蒙蒙,找个好女人结婚吧,你不是说不爱男人的么?别趟这个浑水。」 蒙蒙的眼珠转来转去:「我是不想,可不知为什么自从认识你之后,好象总在认识这样的人,而且还都很有魅力,比女人更吸引我的注意,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使劲地揉搓自己的头发:「我不甘心!」 蒙蒙拉我坐在椅子上:「你如果真的喜欢我,尊重我,就快点和东方实业签约,快点回去,你知道你已经被困在这里多久了吗?」 「多久?」 「半个月。」 「这么久了?」我瞪大了眼睛。 「你看你自己这身子骨,已经瘦得一把骨头了,还没觉出什么异样吗?」蒙蒙的眼睛突然红了,「是我答应了他们的一切要求,他们才让我照顾你的。」 我诧异地望着他,身体的虚弱我感觉得到,刚才在洗澡时,已经快站立不住要昏倒,我却不知已经被困这么久了。 「你不知道吗?他们在你睡着的时候强迫你吸毒,给你注射毒品,如果你再不离开这个魔窟,死在这里都有可能,不管柳晋衣要求什么,你都答应了吧,身外之物管那么多做什么?」 「毒品?」一阵阵的凉意如寒风沁骨,在这六月,竟让我一阵阵地发抖。 「是的!柳晋衣是个魔鬼,这种无耻的手段也使得出来,可见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别再跟她抗挣了。」 「为什么马瑞、容天他们不来救我们?」 「我想不是不来,而是救不了。」蒙蒙长叹一口气,「不是畏惧他们的力量,而是畏惧他们的人质啊,就怕伤到了你……这一次,不是自家人内讧,问题要严重得多,柳晋衣大有将齐氏产业置于死地的决心。」 「毒品……」我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被送进精神病院时也没有如此令人从心底发寒。 蝎子尾黄蜂针,最毒莫过妇人心。 是么?是么? 只怕是真的。 第七章 天齐终于折价卖给了东方实业。 价值六亿美金的天齐,以三亿的现金交易卖给了柳晋衣。 尽管我们口口声声称天齐已经徒有其表,但是十几年累积的科研成果,以及奠定的市场信誉与客户群体都是无形的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讲,柳晋衣做了一笔极为划算的买卖。 我又返回了齐宅,蒙蒙熬得比我还消瘦。 我成了一个地道的瘾君子,痛苦时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砸坏,更是把侍侯在身边的蒙蒙咬得遍体鳞伤。 蒙蒙哭着说,玺,你戒了吧,你戒了吧,我相信你,我相信你! 可是,没有上过天堂的人是无法想象天堂的,那种舒服,那种畅快,那种自在,那种忘我,那种飘逸,是没法用语言描述的,只感觉全身无处不消受,就连指甲缝里,头发尖上,都舒服死了,爽死了。 发作起来时,却又难受得要死,全世界的蚂蚁都在我身上爬,全世界的蛆虫都在我皮肤里钻,身上的肉一块块地掉,化成灰,化成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我最大的幸运在于我不用为毒粉发愁,『翼』经营着众多的毒品走私与贩卖。 可这也是我最大的不幸。 我知道马瑞与蒙蒙商量着把我送到戒毒所,可我的身份又太特殊了,他们不敢冒冒然行事。 我说你们把我捆上吧,把我绑上吧,这个毒我必须得戒,哪怕痛苦死也要戒。 于是我被绑在椅子上,满脸的泪水和鼻涕,面目扭曲。 偶尔清醒时,会看到蒙蒙伤痕累累的手背与手臂,我知道发作时的我就像条疯狗。 整夜整夜我都在凄厉地叫喊,我哭我求饶我说爹娘啊马瑞啊蒙蒙啊,如果你们疼我爱我就给我粉吃,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我哭着:「秦深!秦深!秦深!我要秦深,秦深呢?秦深呢?」 秦深真地来了,隔着玻璃门看见他,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跌倒在地,痛苦地在地上扭曲成团,我说,不!我不见他!我死也不要见他! 我不能让他见到我这个丑陋委琐的样子! 第三天,我第一次被注射了丁丙诺啡,是肖清朗带来的军医亲自为我治疗。 在迷迷糊糊中,我听到蒙蒙问医生:「请问王医生,有什么最好的戒毒药吗?可以尽快,又少些痛苦。」 王医生似乎在笑:「开句玩笑,你说的这种药,恐怕只有江湖郎中那里才有。」 中午时分,我的情绪稳定了些,却没有胃口,见了饭菜就恶心,勉强喝了汤,又吐了出来。 王医生嘱咐我午睡,我说睡不着,他说:「你睡不着也得躺着,你得听医生的。」 下午,医生找我谈话:「韩玺,你自己愿意戒毒吗?」 我点点头。 「这就好,我看了你的履历表,从你的学识来说,毒品的危害性就不用同你多说了,你需要明白的是,戒毒过程是非常痛苦的,你得有这个思想准备。」 我再次点点头。 「首先是让你脱毒,脱毒会产生戒断症状,就是你刚才经历的那样,有些人的反应比你还严重,总之非常痛苦,我们会适当用药,减缓这种痛苦。」 「谢谢。」 「但是我们用药也得非常小心,因为这很容易造成戒毒之后的另一种药物依赖,你要知道,脱毒尽管痛苦,更难戒除的是人对毒品的心理依赖,也就是俗称的心瘾。身瘾易戒,心瘾难除。安全脱毒之后,你还要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就是同自己内心的敌人较量,因为就中国目前的统计资料显示,高达95%的人戒毒之后还会再犯,特别是遇到痛苦、伤心、不顺的境况时,更容易产生对毒品的向往。」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 「是的,当年张学良将军年轻时也不慎染上了毒瘾,他硬是凭着自己的钢铁意志戒掉了,他是硬戒,俗称冷火鸡法,那种痛苦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你现在不一样,有药物,有医生守着,有亲戚朋友守着,韩玺,你一定要坚强。」 我喃喃地说:「是的,我要坚强,我要坚强。」 这样一遍一遍地念叨着,意识与十六岁的少年影像重叠,那个离家的少年也一次次自我催眠地说:「韩玺,你要坚强,秦深,你要坚强。」 医生说:「在戒毒期间,我们特许有一位至亲好友陪着你,你希望是谁呢?」 秦深、马瑞、小狼、蒙蒙、月苍华的脸逐一闪过脑海,每个人都有一双真诚真挚的眼睛。 我说:「我要蒙蒙。」 头两周,王医生和两名护士都住在齐宅。 第三周,白天三人都在,晚上只留一人值班,戒断症状慢慢消退了。 每天晚上,都是蒙蒙陪着我睡。 蒙蒙小心翼翼地陪护着,我也许总是在做梦,有几次我在呼唤着妈妈的时候醒来,凌晨时分,睁开眼看着黑黢黢的夜,夜色中蒙蒙的泪水闪亮得滚烫。 蒙蒙说:「玺,快点好起来,快点,你可知道多少人为你消得人憔悴啊。」 这期间容天来过一次,把我和蒙蒙纠缠的录像带丢给我,狠狠给我一拳,然后说:「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蒙蒙却丝毫不介意地说:「这是我的私事,与你无关吧?」 我与容天单独谈了一个小时,然后,他再次飞回美国。 容天告诉我,蒙蒙曾说过,他仍然是要结婚的,找个女人,生个孩子。 他无法爱男人。 蒙蒙拒绝容天拒绝得很干脆。 我发觉自己成了千古罪人。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终于戒掉了毒瘾。 蒙蒙依然留在我身边,不敢离开我半步,我笑他天生奴才命,他也只笑不语。 蒙蒙陪着我健身,游泳、打网球、郊游。 马瑞告诉我『f』等四家夜总会已经从黑龙会手中夺回,并且是四座被重新装修得美仑美奂的楼宇。 黑龙会在政府、军方、警方的三重压力下,终于灰溜溜返回东洋,毕竟,今日之中国已非昨日之东亚病夫。 如果我没中毒,本来还打算趁他们把主力调到上海的时候,乘机直捣他们的日本老巢,现在夺回失地就算了事。 我的生活在一个多月的糜烂之后,终于开始正常运转,感觉有点再世为人。 自从我选择了蒙蒙之后,秦深、小狼就再也没有露过面,我不知他们是远离了,还是对我避而不见。 尤其是小狼,我愧对他太多。 王医生是应该是肖震宇介绍来的,如果在古代,算得上御医的水准了。 王医生和护士全体撤离的那一天,下着大雨。 蒙蒙去做pizza饼,我哼着小调收拾房间。 有敲门声,我以为是pizza做好,兴冲冲去开门。 门口出现的,不是蒙蒙,是秦深。 他穿著雪白的t恤,两个手提箱摆在脚边,全身都湿透了,头发搭在额头上,发着抖。 他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我呆了一下,一种悲喜交加的感觉。 我一把把他抱住,他的脸冰凉冰凉的,蹭着我的耳根,我清清楚楚地听见他说:「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即使你要死,我也要亲眼看着。」 他说,这两个手提箱就是全部的家当,他哪里也不去了,除非那个地方有我。 我看见一个男子撤下保护,扔下犹疑,仿佛一个将自己最脆弱的一面交给我,折翼的,不再飞翔的天使。 我只能怔怔地看着,搂着,战栗着,说不出一句话。 那晚,我们做爱做得很激烈,长久的分离让我们对彼此的需要无比强烈。 秦深轻柔地为我服务,然后起身,在我的坚挺上坐下去,我能看到他的疼痛,但是我也看到他眼中燃烧的快感与幸福。 我闭上眼看见了满天的银河,恒星正在悄悄燃烧成灰烬。 我开始配合着他的动作,向上挺进,一次比一次深,一次比一次的快感更加强烈,终于,我奔涌的快感决堤,在他的体内一发不可收拾。 在崩溃的刹那,我恍惚听见他说:「我恨现在的你,恨死了,可如果这就是你选择的路,即使是死路一条,我也陪你走下去……」 @@@@@@@@@@ 我懒懒地在床上躺着,看着秦深裹着条大毛巾在地毯上走来走去——当然,他不是在表演模特走秀,他在拣地上丢得乱七八糟的衣服。 我们总是迫不及待的撕扯彼此的衣服,迫不及待的亲吻彼此最原始的状态,所以那些衣服只能可怜的零落一地。 「干吗裹那个碍眼的毛巾?」我摸起桌子上的香烟,点燃,在烟圈之中看秦深,有些朦胧的美,他的头发格外野性,长长的,像夜一样的颜色。 他回过头看我:「以为都像你是暴露狂?」 「这里又没有别人。」我笑着说,然后拉了毛毯盖在自己身上,「唉,你都不喜欢看我了,一定是因为我现在不够强壮吧?」 他吃惊地看着我,绯红一层层地晕染了他的肌肤,不仅脸蛋,连身上的肌肤都这样绯红起来,他总是这样,身体的反应比别扭的性格可爱。 「你还不够强壮?」他走上前来,捏住我的鼻子,把烟按灭在旁边的烟灰缸里,「昨天你折腾了几次还记得吗?」 我摇摇头。 他叹了口气:「如果你生在古代,一定是个荒淫无道的昏君。」 「你可愿陪在朕左右?后宫佳丽三千,朕保证独宠你一人。」我托起他的下巴轻佻地说。 秦深在我头上狠狠敲了一记:「白痴!」 「白痴很爱你。」我亲吻他的嘴唇,一点一点的挑逗、研磨、吸啜。 他的身体轻轻地发颤,在呼吸紊乱前却一把推开我:「你的江山都不保了,还在这里纵情享乐?」 「乐不思蜀兮。」我还是笑着,只要他在身边,心情就能奇迹般地平静下来,真是怪事。 他再瞪我,色厉内荏的模样:「你都三天不出门了,这可不成。」 我叹口气:「出去又怎样?」 「瑞很生气。」秦深的头微微低下去。 「他找你了?」 「他说组织里一团混乱,因为『天齐』被卖掉,人心涣散。」 我又摸起香烟,被秦深的手按住:「不要再抽了。」 「我戒了毒,还要戒了烟不成?」 「可你今天已经抽两包烟了!」 「秦深——」 他叹口气,手拿开:「你真的就这样放纵自己?是谁说要彻底戒毒的?如果你真的栽这上头,会让大家太失望。」 我冷笑一声:「到今天这个地步,谁爱说什么就说什么。」 「玺,不管怎么说,事情发展到今天的地步,你也要负一部分责任,难道你就这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混下去?你放着那帮兄弟如何自处?或者,你干脆再也不理这些烂事情了,也给他们撂个话,让他们知道你韩玺是个知难而退的孬种!」 我下床,走到窗子前,伸个懒腰,回头对他笑了笑:「天气不错,觉得这房间里有些寂寞,去买个音响吧?」 「韩玺!」 「我这不是要出门了吗?还是你不去?」 「你怎么变这样?」韩玺的眼眸黯沉下来,「是因为我来的缘故吗?如果这样,我离开。」 「秦深,你也不知我?」我叹口气,从身后抱住他,「你说我韩玺什么时候孬种过?地上还是床上?」 秦深回头看我,忽然笑了:「真的?」 我啄一下他的唇:「真的,相信我。」 「不是不相信你,是担心。」 「我知道。」 「知道还让我担心?」 「我喜欢。」 「你丫欠揍!」秦深回头把我按在床上,一番纠缠,然后他气喘吁吁地说:「行了,不闹了,既然你说要去买什么,我们就出去转转吧,别让人以为你上了一次当,被人绑架了一次就怕了。」 @@@@@@@@@@ 阳光有些刺眼,夏日突如其来,热气一浪一浪袭得人头昏眼花,把车泊好,在大街上走了几步,隐约觉察后面的跟随,秦深笑起来:「瑞真的很体贴,只是这些保镖可靠吗?」 「保镖如果可靠,这世上就不会有暗杀事件了。」我故意牵着他的手,在大街上嚣张地行走。 我们进了一家外资音响行。 或许做模特和做演员都和艺术有些关联,在音响行秦深很是兴奋,在玲琅满目的音响里穿梭。我站在一边听manager介绍,一边饶有兴致地看他挑。 他从小就习惯了孤单,经历了很多事情,因此与人交往时也养成了距离感,特别是经历了t型台与好莱坞的洗礼后,平时对人他总是那么有礼貌,微笑着,但很疏远。 可是看着这些音响他有些兴奋,那些本来的矜持也不见,连着几个月的精神折磨使他瘦了一些,但是依然结实。我很喜欢看他的双颊,在脸颊到耳根的地方红润润的,健康得能看见里面的毛细血管,吻上去的感觉更是奇妙无比的好。 最近我老是有吻他的冲动。 他好象挑来挑去都没有合适的,皱皱眉头、咬着手指,我很是想用摄像机把他的平时看不见的小孩样拍下来,以后慢慢地看。 「玺,再等我一下,东西太多,我挑得花眼。」秦深说话的样子依然带着孩子气的兴奋与愉悦。 「那你看中什么没有呢?」我不会拒绝他任何的选择,虽然这是一家很不错的音响行。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光对于我都是诗篇,是我生活中珍贵得不能再珍贵的记忆。 「这套bose的lifestyle50还可以,就是有点贵,5万多,lifestyle25要便宜一点,但是低音不太好……」 在他犹豫的当儿,我对manager说,「please make sure to deliver that bose lifestyle 50 this afternoon to this address.」我掏出名片和信用卡。 他喜欢我就买下,这是俗得不能再俗的表达,可是我情愿流俗。我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坐在地毯上,靠着落地窗,看海,用他选的音响播放我最喜爱的歌。我在信用卡单据上签名的时候,手在发抖,但决不是因为5万rmb,是因为想象让我不能自拔。 我真的很想抱着他。听音乐,看日落。 在那座属于他设想的房子里,一座海边的房子,不用太大,但一定要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种满一院的黄金葛、常春藤、鲜红鸢罗,还有,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蔷薇,蔷薇多美呀,那小小的柔美的带刺的花儿,哗啦哗啦盛开一地…… 最近的我经常会陷入这种玄思梦想当中,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 谁都知道,目前我最需要的是理智以及才干。 回去的路上,由秦深开车。 我很喜欢看他开车的样子,一本正经的,平常正面看他的时候,俊美帅气,内敛文雅;可是在伴着夜幕从侧面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英挺的鼻梁和翘翘的嘴角有一股野性,那最初激发我内心奔涌的征服欲望的野性。 男人还是有些野性才够吸引人。 他穿的是一件银灰亮色的紧身高领套头衫,伴着从窗口射进来的月光,我清清楚楚看见那件薄衫刻画出来的银灰色的轮廓。我突然想到了古希腊神话里的男神,就如他——他微收的下颌,修长的颈项,肌肉结实匀称的胸部。 「你在想什么?」他扭头看着我,「最近你的眼神总是怪怪的。」 「在想怎么吃掉你。」我不敢太看他的眼神,我的分身已经在在冷气十足的车内热气四溢英姿勃发。 他白了我一眼:「堕落的男人,除了性,你还能想些什么?」 「想你。」我把手轻轻地落在他的大腿上,感受着他身体的突然紧绷,心情愉悦起来,「你有没有也时时刻刻想着我?」 「没。」秦深把我的手拍开,「整天看着都够腻味了,还想才怪。想点别的还成,比如音响店那个帅哥。」 「秦深!」 「你再招我就非翻车不可。」秦深威胁我。 「我也能想些大事啊,只是……」我坐好,眯起眼看着前方,收起莫名其妙的欲望,「中国有句古话:『自古亡国,未必皆有愚庸之君也,其祸乱之来有渐积,及其大势已去,适于斯时,故虽有智勇,有不能为者矣。』」 阳光从树阴的间隙中洒落下来,落下斑斑驳驳的光影,这是条古老的路,还是西方殖民者入侵时修筑的,宛如一个古旧的贵族,虽然气质仍在,也难掩饰老态龙钟之感。 时间能改变任何事物,从外表到本质。 「你已无力回天了吗?」秦深的声音低低沉沉地传来,「大势已去,再难挽回?还是你根本就有力无心?」 我笑起来:「你说话还是这么直接。」 「柳晋衣的仇不报了?那女人忒毒了点。」说这话,他咬紧了下唇。 「人们为了自己的疯狂念头,无所不用其极,她也许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吧。」我叹口气,「本来么,这是黑道,你还以为是什么?哪里没有阴险狡诈,哪里没有阴狠毒辣?」 「也许没有男人爱怜她,那女人就变态了吧。」这样说着时,秦深吃吃地笑起来,然后勉强收敛起笑意,「不好意思,耻笑别人不好,只是觉得那女人不太正常。」 我的心一动,说起来,柳晋衣四十几许的人了,没成家,身边没男人,还真属罕见,还是她和齐戈有过什么恩怨纠葛? 中途又到一家咖啡馆消磨了半天,回到家的时候已是黄昏。 刚走到大厅,碰到马瑞从楼上走下来,他看到我先是一怔,随后就笑起来:「大少爷也肯出门了?」 「我又不是千金小姐。」我还他一句,「在忙什么呢?」 「忙着给你擦屁股。」 「去!」 马瑞笑起来,然后对秦深说:「哥,在这里住还习惯吧?」 「蛮好的。」秦深淡淡地应。 「多给这家伙吹吹耳边风,他有点颓废。」马瑞看着我说,「而且,现在不是他颓废的时候。」 我揽住秦深的腰,对着马瑞笑:「怎么?你吃醋了?」 马瑞点点头:「说起来这个,还真有点,你们都成双成对的,我还是孤家寡人一个,真有点寂寞。」 秦深说:「别理玺,他最近有些疯疯癫癫的。」 马瑞笑道:「跟你们说正格的,今天晚上是我的订婚宴,希望二位能够赏个脸捧捧场。」 我大吃一惊:「你说什么?你的订婚宴?」 「怎么?你一点也不知道吗?」马瑞撩了撩额头的散发,「对方可是个大美人哦。」 「你什么时候认识的?」难道三日闭门不出,外面还真换了个世界不成? 「前阵子。」马瑞无所谓似的笑着,「反正也老大不小了,想有个温暖的窝,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就这样决定了。」 「叫什么?」 「舒畅。」 「哈,够怪的名字。」 「够靓的美女就行了。」 「几点?」 「我现在就去,一起吧。」马瑞看了看表,「女人就是麻烦,把仪式看得比男人还重要。」 「在酒店?」 「请她的长辈一起吃个饭,交换订婚戒指。」 「看你并不太积极啊?」秦深忽然插嘴道,「真的喜欢她吗?」 「她喜欢我就足够了。」马瑞笑起来,「你以为像你们这样郎有情妾有意的很多吗?感情也就是这么回事吧。」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风花雪月,也够可以的了。」我边说边朝楼上跑,「我去冲个澡,换套衣服,马上。」 「就臭美吧你!」马瑞笑起来,「再说,我的风花雪月还不是跟你学的?这个时候,你还不是乐不思蜀?那我干吗充冤大头干活?」 秦深跟着上来,又回过头说:「你们都够可以的,天齐败落在你们手上也不冤枉。」 马瑞大笑:「快点,苍华还在外面等着呢!」 @@@@@@@@@@ 舒畅让人惊艳。 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乌黑的直发如瀑布搭在肩上,低胸的白色长裙,配上左手上一串金色的,印度风格的小手镯,即典雅又不失活泼,很适合那天晚上的气氛。 如果我是直人一个,我想我也可能会追她。 她倒是对我颇为介意,乌黑的眼珠滴溜溜在我身上打转,我咬着马瑞的耳朵说:「你再不看紧点,你老婆要归我了。」 在桌子底下,马瑞狠狠地踩了我一脚,却笑逐言开地对舒畅说:「你说,为什么看着这家伙,不告诉他他还以为你是花痴呢。」 舒畅笑起来,像花朵一样,嘴角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甜蜜醉人:「我在想,黑道大哥会是什么样子的,小时候,总以为他们会三头六臂的。」 我心里再次发怔,马瑞什么都对她说了?她知晓我们真实的身份? 「可是一见才发现是个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后悔选择瑞了吧?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张开双臂,作势要搂她:「随时欢迎你的投怀送抱。」 舒畅尖叫着躲到母亲身后:「你不是什么大哥,倒像个大流氓。」 「我是流氓大亨。」 举桌都笑起来,舒畅的父母很可怜的模样,脸上的笑容都僵成了疙瘩,还好月苍华陪他们聊几句,权当男方的家长。 总之当时的气氛是乱七八糟的好,我们就像正常人一样,为了婚姻大事而嬉笑欢乐,直到两名黑衣女子突然来临。 我们在一间包房,女人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没有注意,以为是女服务生,直到她们走到近前,掏出枪支,我才抬起头。 马瑞一向行事小心,他随身都携带着保镖,而这两个持枪女子进来,是不是就意味着那保镖已经被干掉? 一把枪对着舒畅,一把对着马瑞,我有些想笑,拿枪的女人比较适合演电视,而不是现在这种场面。 舒畅的脸色忽然变得雪白:「你们想干什么?」 「大小姐,我们想干什么你最明白。」其中一名女子冷笑着说,「夫人想你了。」 「她答应过放了我的!」舒畅站起来,纤细的身体有些颤抖,「难道出尔反尔?」 「她是允许你找一个男人,但绝不是他!」另一名女子的枪贴近了马瑞的太阳穴,却直视着舒畅说,「你太差劲了吧,枉费夫人多年疼爱你。」 「那并不是我想要的。」舒畅低下头,黑发遮盖了她的脸,看不出什么表情,「我说过我不会背叛她,就永远不会,这和我选择什么样的爱人没什么关系。」 「你错了!那关系可大了!尤其他是夫人的死敌的时候!」女子用鼻音发出鄙视的冷笑,「跟我们回去吧。」 舒畅猛然抬起头来,目光决绝:「好,我跟你们走,但是不许伤害瑞与他的朋友,否则——」她冷笑一声,「我自有办法处理了你们这些狗腿子。」 「你跟我们走,我们就不会伤害任何人。」女子似乎在强忍着怒意,对舒畅保持着礼遇。 本来就觉得这突然冒出来的舒畅不简单,现在更验证了一点。 马瑞拿餐巾擦嘴,很绅士的样子:「真是扰人雅兴,少爷我不高兴了。」 语音未了,两名黑衣女子已颓然倒地,都是一枪致命,正中心脏。 舒畅的脸色苍白,看向马瑞,马瑞把餐巾叠好,重新放在桌子上:「还想点些什么菜?」 「瑞,她们罪不致死。」舒畅的脸色由白转青。 「可她们想要我们死。」这样说的时候,马瑞的面无表情,看向地上的目光冷然肃杀,「我知道柳晋衣不会善罢甘休的,只是,她们太看不起我了,那些保镖就是那么简单被处置的么?看不见的杀手才是最厉害的。」 「瑞,你布置了几层保镖?」我笑起来,「还是你根本就是虚晃一枪,等着这些傻瓜自动送上门来?」 「我的保镖可以暗杀任何一个国家领袖。」马瑞笑着说,像似开玩笑,却让舒畅越发笑不出来。 「瑞,你什么都知道了?」舒畅问。 「从一开始就知道。」 「那——你还要追我?」 「因为我爱你。」他盯着她,目光隽永,舒畅的目光中渐渐盈满泪水,「一个好女人,是要男人来爱的,我才是你的归宿,不是吗?」 舒畅扑到他的怀中,痛哭。 我和众人面面相觑,秦深俯到我的耳朵边说:「瑞又在玩什么把戏?美男计吗?」 我笑起来,我的深果然不愧是混出来的,眼光依然这么敏锐。 虽然舒畅在他怀中哭得淅沥哗啦,可我们都不相信他对她所说的甜言蜜语,我,秦深,月苍华,都不信。 因为他的目光深处根本没有爱。 爱过的人,懂得那欠缺的是什么。 可怜的舒畅,你到底是谁? 居然可以令马瑞舍身勾引…… @@@@@@@@@@ 那天晚上,马瑞把舒畅带到了我们的居所,包括她那可怜的平凡人父母。 老两口显然被枪杀案件吓坏了,走路时都无法走稳,手脚哆嗦,可是他们更不敢违抗他的任何一句话,或许在他们心目中,俊美无俦的准女婿突然变成了面目狰狞的魔鬼也不一定。 上海的夜晚充满了斑斓的色彩,疾驰过去的车辆带起喧嚣的噪音,空气中充满了蛊惑的因子,人们的脸全都浑沌一片,被溶入这个危险而迷人的城市之中。而时间,如洪流一样奔涌而过,肆意地倾轧着所有被卷入的灵魂,甘心或不甘心,全都无处可逃。 任由瑞安置舒畅一家,我和秦深先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天真是他妈的热!」我把衣服丢在地上,赤裸地走进浴室,「深,要不要来一起洗?」 「没兴趣。」秦深坐在沙发上,开始摆弄音响店早已送来的音响,当我走出来的时候,如天籁的声音已经充盈了整个房间。 「你说,瑞到底在想什么?」秦深从冰箱中取出几罐啤酒,丢给我一罐,盘腿坐在沙发上问。 「他自己知道喽。」我用毛巾继续擦拭湿漉漉的头发。 「我觉得他在玩火。」秦深皱紧双眉,「那个舒畅不是什么简单的主儿,搞不好会把他给毁了。」 「谁毁谁还说不定呢。」我『啪』一声拉开拉环,大口的喝啤酒,「好爽啊,酒就是个好东西!」 「别一副老头子的口气,真是受不了。」秦深嗤笑起来,「你不觉得瑞是在牺牲自己吗?」 「有吗?他绝对比你现实。」 「可他是我弟!」秦深固执起来,「我不想看到他不开心。」 「做自己想做的事,有什么不开心的。」 「就怕这未必是他的真心。」 外面传来『扣扣』的敲门声,我问:「什么事?」 「玺,你过来一下吧。」是马瑞的声音。 我找了件浴袍套上,走过去开门,马瑞看到我的样子微微吃惊,随后说:「到我房间来吧,有事情讲。」 「这么晚了?」 「很重要的事。」 「哦。」我把啤酒放回去,跟着马瑞走出来。 「什么事?」 「舒畅说有话要讲。」马瑞的神色凝重。 「跟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些吃惊。 「难道你不是『翼』的老大吗?」马瑞的眉毛挑起来,「别说了,进去吧。」 舒畅正正规规地坐在沙发上,手指握着边沿,有些泛青,看到我进来,猝然站起来,我抬抬手,示意她坐下。 「怎么了?瑞欺负你了?」我笑着说。 她摇摇头,想笑,却有些勉强,乌溜溜的眼睛盯着马瑞看了一下,又投向我:「瑞对我说了所有的事,包括柳晋衣强迫你吸毒。」 我坐在她对面,略显惊讶了一下,耸耸肩:「可惜瑞什么都没对我说,所以我对你一无所知,真是遗憾,如果早些知道,我会追你的。」 她笑起来:「瑞说你很难正经,原来是真的。」 「我一向都是很认真的啊,瑞你怎么可以这样败坏我良好青年的形象?是不是嫉妒啊?」我冲马瑞握握拳头,被马瑞从背后给了一巴掌。 「听舒畅讲。」 「什么事?」我直视着舒畅问。 「我……曾经是柳晋衣的义女。」舒畅说。 「哦——」原来如此! 「但是……并不是我自愿的,可能我太软弱了,所以……」这样说着时,舒畅的头低下去,身子小小的颤抖,马瑞从背后拥住她的肩膀。 「那些不愉快就忘了吧。」马瑞轻声说。 舒畅点点头,静默了片刻猛然间又抬起头来:「虽然我不想背叛她,做个令人厌恶的叛徒,但是是她先……算了,我还是说最重要的吧,其实『翼』的败落不是一昔两昔的事,也不仅仅是领导或者属下的工作不利,因为,你们这里有内奸。」 我轻轻吹了声口哨:「内奸?」 「是的。」舒畅严肃地点点头,「这也是你们一步步沦陷,毫无回天之力的最大原因吧?」她锁紧了纤细的柳眉,似乎还在考虑要不要说到根底。 「是谁?」我问 「你们没有一点感觉吗?」舒畅又回头看马瑞,「还是他真的隐藏得那么好?出了那么大的事,出了这么多可怕的事,你们还没有意识到?」 马瑞也耸耸肩:「我们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轻易不会怀疑一位兄弟的忠诚度。」 舒畅叹口气:「你们还以为是古代江湖义气呢?现在的社会……唉!」 「容天吗?」我说。 舒畅摇摇头:「不是。」 「你总不会说是深吧?」我笑起来。 她再摇摇头。 马瑞说:「你还是直接说了吧,这里又没外人。」 「我担心窃听。」舒畅再次叹气,「给我张纸吧,我把他的名字写出来。」 马瑞转身拿来纸笔,舒畅看着洁白的纸发了一会呆,最后快速在上面写下一个名字,我和瑞凑上前去,看到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那上面清晰无比地写着:月苍华。 我看着掌心中的照片,那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二十岁的样子,高个子,穿了白色的背心,露出结实的肩膀和手臂,是好看的古铜色,墨蓝色的长裤两侧是一指宽的红白两色的条纹,脚少的便鞋配着紫红的鞋底,鞋面正中是一条鲜艳的红色。 奇异的是站在沙滩上,青春逼人的他居然还带着一顶线帽,煞是矛盾。 「他很帅吧?」我拿给秦深看。 秦深很是认真地端详了一阵,然后点点头,忽然又说:「他和月苍华有些像耶!」 我大笑着在他脸上啃一记:「本来就是他嘛!」 「哦!」秦深再次拿起来看,「真的很帅!不过,现在的月苍华更有味道,就像历经了岁月氤氲的醇酒,魅力越来越纯粹醉人了。」 「你就不吃醋吗?」我盯着他说。 他笑起来:「我要吃醋可多了,怕酸死我,真的,我的牙齿不好,很容易就倒牙的。」 我苦笑:「你是越来越会说话,是不是演戏的时候台词念多了,所以人也成精了?」 「有吗?」秦深笑得很是神秘,「对了,怎么今天对他感兴趣了?好歹他也是你老爸的情人吧。」 「呵呵……」我笑着,不知道话该怎么说。 月苍华。 祖辈原籍大陆河北省人,解放前迁居到香港,他本人在香港出生,在香港长大,不过,到底还是保留了北方人的骨胳与面貌,不似南方本地人的眼窝深陷与黝黑。 港水大学应届生,大三的时候因为父母双亡而放弃学业,期间因生活压力还曾拍过av片,因此到了日本,在日本邂逅齐戈,天雷勾动地火,就这样一发而不可收拾,自此便一直跟随在齐戈身边,须臾不曾别离。 『翼』的壮大与『天齐』的成功运作他都有一份功劳,算是『教父』身边身份最特殊而有握有实权的人,不过,他从来没有擅自使用过这些特权,所以,虽然他的身份特殊,却没有普通意义上的小白脸那样惹人讨厌,组织里的兄弟虽然对他称不上必恭必敬,却也没有什么流言蜚语困扰过他。 从这个意义上说,月苍华是成功的。 古龙大师曾在为数不少的小说中提到过男宠,可惜,他笔下的男宠都是阴阳怪气看了便让人恶心的形象,不知是大师故意丑化之,还是对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了解,其实很多男宠,甚至比一般男子还具有男人的魅力。 月苍华便是如此。 只不过,十几年来他一直跟随着齐戈,也算是深情痴心吧。 但是,今天舒畅却说,月苍华原本就是柳晋衣的人?! 相信马瑞的惊讶不会少于我。 月苍华是不会爱女人的,这件事情即使他没有认识齐戈也不会改变,他怎么会是月苍华的人? 或者,柳晋衣是爱着他的? 世界太小,太小,太小了。 凌晨三点,我还是无法入睡,秦深趴在我的胸口,睡得像个孩子,不时还咕哝两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神秘话语。 电话铃声响得惊天动地,秦深惊得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怎么了?」 我接起电话,恨不得把这个扰人清梦的家伙大骂一通:「喂?」 对方没有答话,我皱眉,难道是恐吓电话?看看对方号码,居然是小狼的手机号码。我突然有点不安,小狼虽然任性,但绝不是一个会无聊到半夜打骚扰电话的人。 自从上次从这里怒气冲冲地离开,即使我戒毒期间,他也只是身影乍现就消失了,也许,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毕竟,三个人的世界太痛苦。 秦深看着我,目光中充满疑问,我拍拍他的头,走出卧室,还是觉得不妥,干脆走到楼下:「怎么了?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医院。」半分钟后,那边才回答,声音很小,似乎强忍着什么。 「医院?」我的头一蒙,可是他能打电话来,说明没什么大碍吧?! 「玺哥哥,我想,那个……」他仔细而艰难得选择着合适的词汇,「我没事!」似乎想说明什么,他突然声音大起来,然后又低沉下去,「只是突然很想找人说说话。」 曾听说过他又回到了哈佛,继续念书,这对他来说是最好不过的选择,可是,今天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选择沉默。 「很抱歉,打扰到你,还有深哥哥吧?」这样问的时候,小狼的声音愈加低沉。 我的心里宛如有一只蚂蚁在窃窃地爬动,说不出的难受:「小狼……」 「还记得那个安迪吗?」他问。 「当然。」 那个我们在体育场遇到的男孩子,健康活泼开朗,真的等待了两个月,与我们成为好朋友。 「他真的去拍电影,但是只能给别人当替身,昨天从楼顶上摔下来,脊椎骨折,好惨。」 「啊……」我怔住,「你在医院陪伴他?」 「嗯。」轻轻应了一声,那边就传来了呜呜咽咽的啜泣,「我好怕……为什么人的生命这么脆弱……他说,他昨天差点死掉……」 顺着手机,我好象听见了医院里来来去去的护士们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噔噔噔噔,还有那些消毒水的刺鼻味道,一阵阵地,涌过来。 「不知道为什么……」小狼的语速很慢,声音微弱,「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想起你,很想……现在就见见你。」 我的心脏咯噔一下。 我似乎可以看见那个孩子正坐在医院的走廊长凳上,低车头,垂着肩膀,强忍着悲伤,紧紧握着那只手机,近乎乞求地对着我说:「玺哥哥,我现在很想见你。」 几乎是不可遏制地,我产生了一股想要到他身边去的冲动,他那孩子气的啜泣声让人心悸。 可是,飞过去又怎么样?拍拍他的头,抱抱他的肩,像安慰孩子一样地安慰他?或者对他说,哦,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自嘲地摇摇头:「小狼,生老病死是人之常事,要看得开。」 对方没有再回答,彼此沉默着,空间寂静得诡异,像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战斗。 「不知道为什么……」终于,他似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说,「觉得你心里很焦躁,你现在还好吗?」 我顿了一顿:「还好吧。」 「那就好,希望你加油,快点摆脱那潭污水吧,我相信,凭你一定可以做到的。」小狼突然笑起来,带着点刻意的轻松。 「谢谢。」 「那这样,再见。」 「再见。」 我回到房间,看看闹钟,已经3点15分。 秦深居然又睡着了。 我为他盖好被单,在他身边躺下,再一次在黑暗中摸到他的手,握得紧紧的。此时我对他没有凡俗的欲望,只有一种说不出感觉的体验,似乎只有握住他的手,我才不至于在这漫漫黑夜中沉没,尽管他不知道,尽管真实的情况让我心痛,可是,我依然要感谢上苍,此刻有他在身边。 小狼的伤需要他自己来疗吧。 心隐隐的痛,毫无办法。 第八章 那年的夏天,天空蓝得可以滴出水,白云就在头顶,伸出手,可以摸到太阳。 我命人把所有的窗帘都打开,阳光肆无忌惮的闯进来,照着这一屋黯淡的无精打采的人。 今天是组织里的例会,却反常的沉默,大有乌云压顶,暴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马瑞坐在左首,派克笔在手心里滴溜溜地转,宛如表演杂技;月苍华在右首,手握着一份卷宗,微微低着头,似乎陷入了沉思。 我微微眯着眼,阳光有些太强烈,这份晕眩正好契合我的心情,所以我咳了一下,走到正前方:「事到如今,我不得不采取最极端的方式了,『翼』的情况大家也都清楚,随着『天齐』主权的丧失,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财务与客户,还有许多原本忠诚的兄弟。」 我停顿了一下,目光缓缓扫视全场,有人面无表情,有人却默默垂下了头。 「树到猢狲散,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得,所以,我也不会责怪谁,更何况良禽择木而栖,另谋高就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翼』也不想耽误了各位的远大前程,所以——从今天起,『翼』将大幅度裁员。」 空气愈加沉闷。 「是的,我曾经说过,我不会改朝换代般剔除开国功臣,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考验,『翼』的运作不尽理想,我们不得不出此下策了。我们手里已经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面对的却是即将到期的贷款与手下兄弟的钜额生活费。『翼』已经折了一只翅膀,要想翱翔恐怕很困难,但,虽然我们是黑道组织,我也希望它能像一个企业那样地正常运转,所以,就目前的情形来说,大幅度裁减一线职员成为当务之急。大家可以自己决定去留,然后在明日把决定递交上来,当然,如果走,我们也会奉上一笔不赀的遣散费。」 宛如听到大厦倾于一刹的声音,所有的脸上表情不一:惊诧、深沉、愤怒、惋惜、冷笑、沉默。 「这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翼』的指导方针,去芜存精,卷土重来。原来的王朝彻底土崩瓦解,我们必须在废墟上重建。具体的实施将由马瑞与月苍华来负责,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以提出来,我们共商大计。」 「玺,等等。」月苍华慢慢地站了起来。 「什么事?」我故作惊讶地看着他。 「谢谢您对我的器重,不过,既然您先前说了,每个人都有权利自行决定去留,那么——」他顿了一下,把一直紧握在手里的卷宗递交给我,「这是我的辞职书,戈已不在,现在已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所以我想隐退了。」 他的语速缓慢,不慌不忙,毫无破绽。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我抽出卷宗的文件扫了两眼,然后递给马瑞:「瑞,你的意思呢?」 马瑞笑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话都说了,难道还要强行阻止别人不成?」 我点点头,看向月苍华:「暂时先这样吧,具体的移交手续以后再谈。」 「谢谢。」月苍华向我伸出手,「既然这样,从现在起,我将避开所有内部会议,告辞。」 「再见。」 月苍华拉开椅子,转身朝外走,鞋子踩在地毯上,几乎没有声音,只是背影如山岳一样笔直而坚实。 待他离开,关上门,静默了两秒钟,我问:「各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众人摇摇头。 「ok!今天的会议就到此为止,明天八点,请把各自的去留意向呈上来,然后再决定下一步如何继续。散会。」 众人点头致意后,三三两两地离开,马瑞也起身的时候,我伸手拉住他:「留下,我们好好谈谈。」 他皱皱眉:「什么事?」 「你能确定舒畅说的话都是真的吗?」 「现在一切都在不确定之中。」他笑笑,「只是月苍华突然辞职倒是有些让我意外,如果他不是心虚,又是什么呢?」 「我觉得有必要和他面对面地谈谈。」我坐下来,点燃香烟,「他不是那么简单的男人,恐怕舒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女人,他们之中,未必一定就有一个人在说真话。」 「你的意思是——」马瑞用笔敲着自己的鼻子,煞是滑稽,「他们两人可能同时在撒谎?」 「对。实际情形很可能是月苍华既不忠于『翼』,却也不是柳晋衣的傀儡,而舒畅也绝没有因为爱情而被冲昏了头脑,揭露月苍华真实身份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引起我们内部的更大混乱。」 马瑞笑起来:「玺,你说怎么办?我们到底该信任谁?」 「自己。」我拍拍他的头,「起码我是信任你的。」 马瑞的目光盯住我,深深的,执拗的,然后,笑容像水面的涟漪慢慢地漾开来,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握住我的手,紧紧的。 正午的阳光照在我们的脸上,照在我们的全身,在房间内投落下片片闪亮的影子。 我慢慢得闭上眼睛,感受着那些阳光亲吻面颊的温暖,这个夏天如此冷,阳光才显得如此可爱。 这里是上海,这里是我们每个人赌上了人生的竞技场。 要么赢,要么死。 再没有第二条退路。 @@@@@@@@@@ 回到家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秦深,抱一抱,亲一亲,我的压力就会陡然间变轻松许多。 可是,他不在我们的房间里,我急匆匆地跑下楼来,后花园也没有,四处找遍都没有,我的心悬起来,问帮佣的许妈,她说:「秦先生?他跟月先生出去了,说是午饭不在家吃了。」 我的头轰一声:「你说什么?深跟苍华出去了?去了哪里知道吗?」 许妈摇摇头。 听到我的吼声,马瑞走过来问:「怎么了?」 「月苍华把深绑架了。」 马瑞脸色一变:「什么?」 「许妈说他被月苍华带走了,我担心……」 万一月苍华绑架了秦深做人质…… 我的心开始狂乱,千算万算,没算到月苍华歹毒如此! 马瑞伸手轻轻地搂搂我的肩膀:「别急,情形不一定如你所想的那么恶劣,深不是有手机吗?给他打打看。」 「拨不通,月苍华的也关机了。」 「这样……看起来确实有些不妙,糟就糟在深一点也不知道月苍华目前有多么危险。」 「瑞,你马上派所有的弟兄去查,看他们现在到底在哪里?无论如何也要把深带回来!」 「我马上去!」马瑞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千万别乱了章法,否则结果会更糟。」 我点点头,觉得浑身发软。 我正处于泥泞沼泽当中,所以这些日子以来,即使秦深在我身边,我的感情也没有原来那样狂热,只是似乎习惯了睡觉时能够搂着他,醒来时能够看到他的笑颜,就觉得一直压抑的胸口畅通了一些。 我一直一直被身边大小的事情所困扰,几乎忘了秦深对我有多么重要! 我坐在沙发上,浑身冰冷。 也许,这是我长这么大所经历的最冷的一个夏天,每天都在寒彻心骨中挣扎。 我知道我的命门在哪里,我那些书生气的仁慈与在大学中被熏染出来的人文主义情怀,让我即使置身齐戈的位置,也无法如他一般演绎出一阕铁血传奇。 我还不够坚强。 或许,我还没领略什么是真正的仁慈。 或许,至仁与至恶之间,只不过是手掌的正反面。 我一直看着自己的掌心,现在,我必须把手掌翻过来了。 必须! 我带了三个手机,全部开着,所有兄弟的信息不间断地传来。 我开着车在偌大的城市里奔驰,却没有一点点好的消息,午夜时分,我回到家,全身几乎虚脱。 前脚刚迈进门内,后面就有人喊:「秦先生回来了!」 我的心几乎在那瞬间窒息,立在原地动也无法动弹,直到秦深走到我面前。 「玺?你怎么在这里?」他问我,一脸的安宁。 心头的怒火就突然燃烧起来,如森林失火一样,我在狂喜愤怒交加之中,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抬起手。 『啪』的一声,清脆的撕裂夜的死寂,秦深的左脸颊慢慢浮起掌痕与五道指印。 从楼上走下来的马瑞惊住:「玺,你做什么?!」 秦深吃惊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我无法解读的仿徨与忧伤。 在自己的泪水就要决堤之前,我转身朝楼上走,那只宛如中了魔的手握成了拳头,握得骨头几乎碎掉。 我无法忍受自己如此窝囊,我无法承认自己如此在乎一个人,我无法忍受他竟然丝毫不懂得我的惊骇。 一想到可能失去他,我就无论如何也无法平静。 当我快走到楼顶时,秦深说:「玺,你知不知道我也同样担心你?」 我怔住,脚步陡然顿住,却没有回头。 「你是在为我和月苍华出门担忧吗?我不是有在房间的桌上留了纸条吗?」 纸条?! shit!我哪里还有心思去找什么纸条?! 「你为我担忧,我很开心,真的,可是,你知不知道,你每次出去,我都比你现在担心十倍?」 我回过头来,看到他眼中的泪水,在苍白的灯光下盈盈欲滴,他也紧握着拳头,脆弱到要崩溃却又死死坚持的模样。 「我不是埋怨你现在所在做的事,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也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你什么都不对我说,我对你所处的环境一无所知,我对你面临的危险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你哪次出去是要面临血战,哪次又会……被人掳劫,你能体会到我的担心吗?我每天窝在房间里,坐不能,睡不能,吃不下,喝不下,那些音响有什么用?我一天天的快要发疯了,你知不知道?」 我怔怔地看着他,诧异于他的突然崩溃。 「玺,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仅仅是性伴侣吗?」 我的手击在栏杆上,痛得几乎断掉。 我愤怒。 可是秦深似乎只有悲哀:「我也是男人,我不是温室里的花朵,我想和你并肩作战,你能理解吗?有时候我会很嫉妒瑞,你知不知道?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瑞很久以前说的话,最终,你还是他的。」 「秦深!」我开始咆哮,「你到底哪根弦不对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成了你的依附,这似乎成了理所当然,不仅你这样待我,连我自己似乎也承认了,可是,我发现这样的结果就是失去了自己。韩玺,你知不知道来到上海的这些日子,我为此痛苦思索了多少回?昨夜是清朗给你打电话吧?你也要避开我……好吧,这是你们的私事。『翼』呢?我依然只是个旁观者。」他痛楚得弯下腰去,靠在墙上,似乎不如此就再也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 「我是秦深,我也是个男人,我也充满了血性,什么时候成了那种必须依附男人过日子的蠢货?」 「你知道你不是。」我嘶哑地说,「再说,依附我让你觉得羞耻吗?」 「可是,我就不能让你觉得也可以依靠吗?」他猛然抬起头来,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秦深——」 「我觉得自己陷在一个泥沼里,无法摆脱这种令人无力的状态。」秦深闭上眼,深深地吸气,再叹息,「我成了一个无用的废物,除了在这里为你祈祷,别无他法。」 「秦深——」 「好想哭。」他看着我,嘴唇在颤抖,「这是不是也是我变得软弱的证据?人们说:男孩不哭。」 我走下来,抱住他:「你知不知道,你能站在这里,就是我最大的依靠。」 他抬起头来,目光再次闪烁晶莹起来:「玺——」 「你看,你感觉身陷泥沼,我也是,我们不是很心有灵犀吗?在这个黑暗的时期,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和这些莫名其妙的危险斗争,有时候命运的齿轮决定了自己的轨道,我们无力逆转,可是在逆水行舟中,你就是我最坚定的目的,知道吗?」 「我、是、你、的、目、的?」他一字一句地说,缓慢地,沉重地。 我重重地点头。 他终于伸手环抱住我的颈,滚烫的泪水也终于落在我的皮肤上,灼伤一般的感觉。 「对不起。」他小声说,「这种时候,我还跟你胡搅蛮缠。」 我笑了,在他耳边轻轻地吹气:「欢迎你任何时候对我撒娇。」 他猝然抬起头来,瞪我。 马瑞说:「深更半夜,还是先去休息吧,打情骂俏有的是机会。」 秦深的脸红了起来,他推开我,径直朝楼上走:「瑞,你也过来吧,到我们房间来。」 马瑞挑挑眉毛:「要三人行吗?」 秦深飞起一脚踹他,被他跳着闪躲开:「老哥,你的功夫真的退步了耶。」 「去你的。过来吧,今天月苍华跟我谈了许多东西,有必要和你们好好说说。」 「月苍华说,舅舅是他的杀父仇人。」 秦深开篇第一句就把我和马瑞震住。 只是我们互相看了一眼,都没有说话,继续听他说下去。 「大约二十年前吧,舅舅刚到上海不久,参加了一个小帮派,并且成了首领,在争夺地盘时发生枪战,当时月苍华父母刚参加完派对回旅馆,不幸目睹了这次混战,并且被误杀。」 「他们为什么在上海?那时候大陆还未开放对外经济吧?」 「据说是来探亲。我认为在当时的混乱局面下,很可能是误杀,但月苍华坚持认为是杀人灭口。」秦深端来两杯清茶,我接在手里,当作暖手的用具,却也没心思喝。 「这也不无可能。」我叹口气,「不管怎么说,他父母就这样去世,也确实太可怜了。」 「在他最孤独无助的时候,遇到了柳晋衣,香港一家富商的独生女。柳晋衣说,她也和舅舅有不共戴天之仇。」 「哦?柳晋衣与齐戈到底有和冤仇?」这是我最感兴趣的,到底什么样的仇恨可以搭上她的一生来消耗? 「月苍华也不清楚,好象是因为情场上的恩怨吧?」 「哈。」我笑起来,「齐戈原来也是风流情种,只可惜种孽太深吧,居然身边的人都要杀了他才甘心。」 「风流也会遗传吧。」马瑞忽然说。 刚想喝口茶的我,茶杯一斜,水洒在我的膝上:「瑞,你在说什么?」 「我有说什么吗?」马瑞挤挤眼。 秦深扯了条毛巾来给我擦拭,我牵住他的手:「你也觉得我很风流吗?」 「对了,今天蒙蒙有来电话哦。」秦深却也避而不答,忽然这样说。 蒙蒙…… 呜……深深,你是故意刺激我的吗? 「他说什么?」马瑞问。 「容氏面临被东方实业全面收购的危险,华尔街上市被无限期延迟。」 我抿抿嘴巴:「不容乐观。」 「这容天宜敌宜友,真实意图还很难摸清。」马瑞说,「在这种时候,他能和我们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吗?」 「不能。」我摇摇头。 「为什么?」秦深很是诧异,「你原本不是和他蛮好的吗?」 「估计他现在恨我都来不及。」 「又怎么了?」马瑞问。 「还不是因为蒙蒙的事情。」我摊摊手,「真是一团混乱。」 马瑞忽然笑起来:「你啊,还真是齐叔的儿子,都不知该怎么抱怨你了。不过,你以前曾经说过,男人事业为重,如果容天因为儿女情长就放弃与『翼』合作的机会,那岂不是那愚蠢了?」 「他当然不愚蠢。」我冷笑,「只是他现在估计又在寻找新的合作人吧,『翼』大势已去,他肯定比谁都看得清楚。一个真正的商人,会理智得让你害怕,蒙蒙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借口而已。」 「好一个借口!既让他显得无辜,又显得他愚笨无能,还真能混淆视听。」马瑞苦笑。 「对了,月苍华还说了什么?」不知怎么竟跑题了,还是言归正传的好,我问秦深。 「他说他现在很累,他本是听由柳晋衣的意思接近舅舅的,结果……呆了二十年,终究还是没能下得了手。」 哦…… 想来他才是最辛苦的吧。 「齐叔被暗杀,和他有关系吗?」马瑞问。 「这个,我有问他,他说他一直知道柳晋衣要对付舅舅,只是以前的无数次危机都化解了,这次却因为一时麻痹大意……」 「齐戈被杀的时候,他在当场?」我惊讶地问。 「没有。」马瑞立刻说,「当时他和我在一起。」 「那么齐戈到底被谁暗杀的,到现在还是没有定论喽?」 「是的。」马瑞点点头。 「也不一定就是柳晋衣。」秦深说,「听月苍华的意思,柳晋衣比起杀掉他,更想的是活活的折磨他。」 「这个毒辣女人。」 「苍华呢?」马瑞问秦深。 「他说他回香港了。」 「你怎么不给我们说一声?」马瑞有些急了。 「我觉得他现在在哪里都一样,他很可怜的。」秦深说,「如果他的身份没有揭露,或许还可以呆在舅舅生前呆的地方,却因为半途杀来个舒畅,他连这里也无法容身了,他说他也不会回去柳晋衣那里的。」 「这很难说。」马瑞冷笑,「你又怎能肯定他不会两面三刀呢?」 「他不会!」秦深忽然激动起来,「因为我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倒想起来,他原来是派人追杀过你和秦白的元凶,虽然是借助的齐戈的力量。」我说,「深,你倒真让我吃惊,难道这些恩怨你都忘了么?」 「我没忘。」秦深靠着窗子,手里捏着一根烟,发呆,神情意外的忧郁,「可是我无法怨他,尤其是接触更多之后。他是个可怜人。」 「可怜人?!」马瑞蓦地站起来,显得格外激动,「你可知道,你就这样放他逃走,他所掌握的『翼』的内部,如果全部告诉柳晋衣,足以让我们全军覆没!到时候,谁来可怜我们?你到底知不知道事态多么糟糕?!你到底明不明白现在的局势恶劣到什么地步?任何一点点差错都可能陪上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你可以不想我,甚至不想你自己,可是你好歹也为玺想想吧?!」 他走到窗前,无奈地用手揪着眉心,身体在剧烈的颤抖。 秦深脸色苍白:「如果月苍华想告密,这二十年他早就告了,何必等到现在?」 「你到底有没有用脑子啊?你也说他可怜,那是因为他爱着齐叔所以无法下手,可是现在齐叔不在了,你说他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秦深哑口无言。 我走过去抱抱他:「没事的,相信你的感觉没错的,月苍华不是那种绝情的人。」 「玺……我……」 马瑞转过身:「以后你还是好好的呆在这个家里,在所有的危险解除之前,不要再擅自行动了,即使是组织里的兄弟也不行,你不了解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定时炸弹。」 秦深低下头,手指扭绞在一起,泛着青青白白的颜色。 马瑞出去的时候,给我使了个眼色,我跟着他出来,一直走到他的房间,他关上门,叹了口气:「我哥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混混了,他现在太心软,竟然总感情用事。」 我沉默不语。 「舒畅在我隔壁,我想送她回去,看她是不是会和柳晋衣再联系。」 我点点头:「她的事情你看着办吧。也许那女孩真的爱上你了。她的眼神……」 「怎么了?」 「让我觉得有些像深。」 马瑞吃了一惊:「你是说她看着我时,像我哥看着你?」 「算是吧。」 马瑞也沉默下去,过了许久方说:「不管如何,以后关于组织里的事,都不要对我哥讲了,难保他会对月苍华说些什么,又或者做出像今天这样擅自出门的傻事。还有,你想好怎么对付柳晋衣了没有?除非击败她,否则我们无法获得生机。」 我从口袋摸烟,结果却空空如也,马瑞递过来一根,我接过来,忽然想起什么又丢在桌子上。 马瑞笑了:「怎么?隐君子也会放弃到手的诱惑了?」 「一天不能超过20根,否则他不会让我上床。」 「嘎?」马瑞宛如被噎住,吃惊地看着我。 我摇摇头:「没办法。」 「韩玺啊韩玺,你真是没出息。」马瑞摇摇头。 我站起来,朝外走:「不早了,该休息了。柳晋衣那边,等待吧。」 「还要等?」 「等。你若打击一个人,若不能把握第一个机会,就只有等到对方已松懈时,只不过要等那么久简直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罢了。」 马瑞笑起来:「玺,你总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我拍拍他的肩:「休息吧。」 回屋的时候,秦深正死死抱着自己的肩膀站在窗子前,窗外是泛着朦胧白雾的夜色。 我从后面轻轻搂住他:「在想什么?」 「你看,在城市里,连夜色都变得那么不纯粹。」他推开窗子,一股风吹进来,粘粘的,带着潮湿的腥气。 「别想瑞说的那些话了,他是在气头上。」 「没。」秦深叹口气,「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除了增加你的负累,没有任何作用。」 「又自我贬责了。」我用手指压住他的唇。 「我知道,我想,我现在明白你真的很珍惜我。」他用手环抱住我,「如果我能化成你的血肉就好了,和你完完全全融合在一起,身体,灵魂,思想,都在一起,也许,那样我就不会难过了,我也就不会成为你的负累。」 「说傻话。」我揉揉他的头,「再相爱的两个人,即使某一部分融合在一起,却还是独立的个体,你自己也在这样说不是吗?如果你丧失了自主性,就不再是有魅力的那个秦深了。」 「怎么样都不能完全融合在一起吗?」他执拗地说。 我摇摇头。 「你好残忍,难道就不能敷衍我一下吗?」 「聪明如你,应该明白敷衍才是真正的残忍,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明明那么相爱却无法完全融合呢?」他似乎在问我,又像是喃喃自语,「我觉得好不甘心,因为只要你一不在我面前,我就觉得自己很无力,那种感觉……很难受。」 正当我不知该如何安抚时,手机铃声响起,我松了口气,接电话:「喂?」 「玺,我是雷蒙。」 「蒙蒙!」我再次松口气,雷蒙总是能让我得到最大程度的缓息,「有什么事吗?你最近在美国那边还好吧?」 「容氏的上市不太顺利,不过没什么大碍,我们也不急在一时,找你是另有急事,你能马上飞来美国吗?」 「嗯?」我的心陡然沈入低谷,「是不是小狼他——」 蒙蒙笑起来:「唉!还是关心老情人哪!难道就不能是我想让你来吗?」 「蒙蒙,好蒙蒙,如果你说你想我,我马上就飞到你面前。」我笑着说。 「去你的吧,我算什么啊。」蒙蒙的心情听起来还不错,「你明早就坐班机来吧,快点,急事。」 「能透漏些什么事吗?否则我的心就一直悬着。」 「你来了不就知道了吗?」蒙蒙依然笑着,「成大事者如果沉不住气可就要玩完了。」 「好你个蒙蒙,连你也开始涮我了?」 「哪敢得罪我的玺少爷,我实话告诉你吧,确实和小狼有些关系,不过,也和『翼』有关,或许是你们起死回生的一个契机,你就快来吧。」 「好,我明早第一时间就赶过去。」 「那就不打扰了,一切等你来了再详细谈吧,早点休息,对了,这种时候,你可别在贪恋床上游戏了,保持体力哦。」 「雷蒙!」 「哈哈……bye!」 关掉电话,回头看到秦深,也正拿着话筒,他笑笑:「我已经帮你定了机票。」 「谢谢。」 「出门要万事小心,我去告诉瑞,让他帮你多派两个人。」 我拉住他的手:「明早再找他吧。现在,我们要准备休息了。」 他略微吃惊。 我用手抚摩他的下颌:「都有很多胡茬了,今天我来帮你刮吧。」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亲昵的举动,当我的手在他的面颊停留的时候,我能看见他眼里依稀闪动的泪光。 那是难得的一个晚上,我抱着秦深坐在浴缸里,替他慢慢地刮胡子。秦深的身体软软的,这些天他明显地瘦了下来。我将他湿湿、柔顺的头发梳到脑后,轻声问他要不要跟我出去散散心? 他不回答。 我说:「你的那些美国影迷们不定怎么挂念你呢,让她们一睹玉容也好啊。」 他还是不说话,浴室里只有哗哗的水声。 「玺,你说,我算不算一个罪人?」半晌,他讲话的时候好象很艰难,这句话好象有千斤重,一直压在他的胸口。 我能感到他光滑的背脊突然变得坚硬,贴在我的胸口。 「我们不去想那么复杂的事情,好不好?你这样子我真的很心疼。」我在水里将他的手握住。 「你知道,我最近想清楚了很多事情。你本可以好好活着的,如果最初你没有认识我,或许就不会闹到现在不可收拾的地步。」他说。 「可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而现在呢,小狼如果在你身边,会给你很大帮助,他爷爷可以是你最大的依靠。」 「秦深——」 我又开始发火,我想告诉他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说会让我很受伤害?你就不怕伤了我?我咬了牙将这句话咽到了肚子里,和他的手一直紧紧扣着。 秦深从浴缸里站起来,擦干身上,然后对着镜子梳湿漉漉的头发。 我坐在浴缸里看着他。浴室里面有弥漫的水雾,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有这样欣赏他的身体。在朦胧的热气中,那个最近一直忧郁的男人不见了,我看见的是一个如男神般完美的身躯。秦深宽厚的肩膀、结实的臀部和笔直修长的的腿其实一直出现在我的梦中,我又是多么渴望秦深能将这些烦恼剪掉,回到从前。 然而,那时秦深定不知道我是如何热切地在注视他,我也感应不到秦深在想些什么。他将白色的大围巾围在腰间,出了门去。 当我听到他浴室的门带上的时候,脑子突然如受了电击一样,茫然一片,感到窒息。 那天深夜,我怎么也不能入睡。 秦深侧卧在床上,能听见他重重的、均匀的呼吸声。书桌上的灯还没有关,黄黄地照着桌上零乱的资料。 我坐起身来,突然对这些东西感到好奇。 多少天来,虽然秦深总说在家里看书听音乐消磨时日,我都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只要看见他,其它的事物都会忘掉。 那是一些学校的申请表格,花花绿绿一厚摞。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世界持续发展)、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国际发展援助)还有一些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以及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打印文件。 我看着看着心里发酸,这么可爱的一个大孩子,怎么就会认定自己是一个罪人?他要到底怎么赎自己的罪? 我将台灯关掉,轻轻走到他的床前。月光从窗口照进来,我看见他梦中的脸上依然有挥之不去的忧愁。 我弯下腰,吻了他的面颊。 我的深,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庆幸自己认识你,因为你,我才觉得自己不枉来这世界走一遭…… 这些天,秦深总是轻易就能入睡。 当然,是靠着药物的作用。 只是,当我吻他的时候,他却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他用迷离的眼神打量着我,似乎有些困扰与恍惚,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迷乱,当他的脸变得越来越柔和,我紊乱的心弦也被他拨动得更加凌乱。 终于忍不住再次吻了他的唇,火热柔软,散发着沁入骨髓的诱惑与性感,我的手开始慢慢游移,从颈项处轻轻滑入睡衣下。 他的浑身火热,甚至有些颤栗的感觉,但是我想我体内的火大概也足够把他燃烧殆尽了。他身上那股特殊的香味儿强烈地刺激着我。我闭上眼,将唇吻上了他的耳际。他的周身发烫,也闭上眼迎住了我的嘴唇。 他被我压在身下,双腿夹住我汗淋淋的背脊,我们的手在空中紧紧扣着,莫名的忍受和饥渴让我疯狂。我动作的幅度很大,在彼此身体的冲击碰撞中我体验到无与伦比的巨大幸福。在我射了之后,仍兴致勃勃为他口交。我很温柔地舔着他,但他看我时表情几乎要把我灼烧。最后他也抽搐着喷了出来,我满头满脸都是。 互相擦拭干净以后,我靠着床头,点燃香烟。秦深如同以往,将脸贴在我的胸上。我徐徐将烟吐出,手指缠绕在他的发际。 「我想,我会慢慢想得开。」秦深缓缓地说。 我没有应声。 「其实,能守在你身边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我却还胡思乱想的,真不知自己前一秒在烦恼什么。」他说着,自己就笑起来,「我想,如果默默的陪伴在你身边就是给你最大的支持,那我也会很开心,毕竟,个人情况不同,我确实不了解舅舅这边的任何事,比不得瑞,我承认是我在乱吃飞醋,不过,我保证以后不会了。希望以后能够风平浪静了,我们就退出这个是非之地,来个环球旅行也不错。」 「那就当作我们的环球蜜月之旅好了。」我闭上眼,想着如果真有这么一天,那将是多么美好的事。 我心里感到温暖,于是将他紧紧地抱住,手在他光滑的背上划着圈儿。 「你在想什么?」秦深轻轻地问我。 我注视着他的眼睛,笑着摇摇头。 其实我是在想,果真有上帝和天堂的话,却为什么总要藏起天使背上的一双翅膀,让我们无法在爱的世界里任意翱翔? 第九章 达到美国后,按照约好的,先去哈佛接还在上课的小狼,然后驱车沿着查尔斯河的纪念大道向南开,很快就上了那条很有名的公园大道,刚折上牙买加平地大道,天就下起了毛毛细雨,雨雾中两边的树木模糊成流动的直线,在车窗两侧飞速地后退。 细雨在亲吻后退的树林,亲吻着前行的车身,就像响着时间流逝的声音,小狼却一直默默地坐在一边,反常地安静。 短短时日,小狼显得沉稳成熟了许多,那些恣意的青春飞扬全部收敛进了眉梢眼角与紧抿的唇畔,如果真把他比喻为一匹狼,那么原来的他是个喜欢奔跑追逐的小家伙,如今的他却好象成了潜伏草丛的真正猎者,风不动,草欲止,那个猎者也屏息宁气。 不知何时,他身上竟也隐隐有了一种威压之感。 这正和秦深身上愈来愈纯粹的清澈背道而驰。 我一时之间也不知该说什么,车子就这样静静地向前飞驰。 驶入布鲁克林区没几分钟,绕过几条弯弯曲曲的山道,我们的车在一条极其僻静清幽的小道旁停了下来。下车走进一个四周砌了木篱笆墙的小院,踏着青石板的小道,曲折通向一坐幽雅的乳白色小楼。 我观察一番,说:「和我们的房子离得很近啊。」 小狼似乎微微吃惊,看看我,片刻方说:「『我们的』……房子早就退了,我搬到学校去住了,方便。」 啊…… 我们早已不是当时的『我们』,那个在布鲁克林阳光下的房子里的两个人。 淋着雨,匆匆冲进玄关,门没有锁,迎上来一个黑人女俑,递上干毛巾,然后对小狼说:「夫人马上就下来。请稍等。」 我咳了一下:「这里是?」 「我妈妈的乡下别墅。」小狼笑笑,「她大部分时间会住在纽约长岛,但是,偶尔也会到别处转转,选择这个地方,是觉得看望我方便,再说,我也很喜欢布鲁克林。」 「你妈妈?」我的吃惊绝对不亚于通知我去见白宫的主人。 「怎么?蒙蒙哥没对你讲么?」 「没。那混蛋,说要送个惊喜,原来是这样。」 「对了,蒙蒙哥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他说忙完纽约那边的事情,立即赶过来,大概是和容天一起吧。呃……」坐在沙发上,我刻意压低声音问,「你和你妈妈关系不是很不好么?」 小狼笑起来:「可是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是会变的啊,恩怨情仇,原本就在转念之间。」 「你小子可真长大了。」我叹口气,「也说起这么充满哲理的酸词。你妈妈叫杜玫吧?做什么生意来着?我可是记得你爸爸说她双博士什么的,学问不小。」 「那是,我妈是女人中的超人。」 我大笑起来,真是奇怪的形容:「今天会见她,是什么事?」 「关于融资问题。」小狼的回答简单扼要,「蒙蒙曾经跟我提过,我想也许我妈会感兴趣。」 「融资……蒙蒙都对你说了什么?」雷蒙啊雷蒙,看来你还真是喜欢小狼,干吗什么事都对他提? 「我知道你现在最急需的就是现金,可是容天也无法一下子提供那么多,原先的那些贷款银行追债都来不及了,哪里还肯帮助你们?所以,我想我妈也许会有些办法。」 我开始不说话,但是通过他这只言词组中就能猜出,事情绝非他所说的那么简单,他有多么憎恨他的母亲,我比谁都清楚,这个有着感情洁癖的小孩,轻易不会向他的母亲靠拢,更别提主动求她施舍些什么。 「小狼……」 「如果没有利益可图,我妈也是不会轻易点头的。」小狼抢先把我的话堵死,「还有,我妈不喜欢那种油腔滑调的人,所以你要乖点。」 我苦笑,我什么时候油腔滑调来着? @@@@@@@@@@ 杜玫是个端庄的女子,约一百七十五公分的窈窕身姿,一点也不像早已过了不惑之年的妇人。 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kenzo,素面朝天,未施粉黛。所以,连眼角细细的皱纹都美丽得那么真实。 她在我对面坐下,指指自己的脸:「习惯了上妆,毕竟岁月不饶人。不过,今天不施粉黛,是为了让你见见我的真实面目,当然,我也希望能见到你的。」 一个不简单的女人! 我下意识中更加坐正身体:「我叫韩玺,不过,生父是齐戈,所以还有个名字『齐飞』,因为这个我命定的名字,只有在黑暗的旋涡中挣扎,现在我需要一些外援。」 「为了什么?我听雷蒙讲述过上海的情况,既然那是个黑暗的旋涡,为什么不跳出来远离他?你要明白,这个世界已不在流行子承父业那一说。」 我沉默了许久,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这一切的胶着都是为了什么? 她认真地看着我,目光灼灼。 「为了人生的尊严。」最后,我这样说。 既然命运把我推到了这个风口浪尖上,我就绝不能灰溜溜地跑掉,人生的尊严,说重不重,却也说轻不轻。 杜玫点点头:「能够把你们现在所有的资产状况给我一个明细表吗?我要知道你们最后的底线。」 我摇摇头:「不能。」 「你没有合作的诚意!」 「那么你肯把你所有资产的明细表给我看吗?」我放松了整个身体的紧绷状态,慢慢地靠在了沙发背椅上,「关于融资,我们可以拟订合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可说的。」 她笑起来,正要说什么,女佣说:「雷先生与容先生来了。」 容天与雷蒙走进来,看起来风尘仆仆,精神却不错。 只是,容天对我有些冷眼以待,没了以往的热情,一个大男人,也会吃醋成这样子,我实在无话好说,只有苦笑。 送给雷蒙一个大大的拥抱,惹来容天的白眼,雷蒙偷偷对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忽然转为严肃:「我们谈正事吧,希望今天能够达成最终协议。」 杜玫看看我,再看看容天,挥手退去女佣,小狼也跟着站起来离开。 我喊:「小狼?」 他回头笑笑:「你们三方会晤吧,我出去转转吧,难得有了淋雨的心情。」 会谈进行得很顺利,但是等一切琐碎细节商讨好,也到了深夜,我们在杜玫的别墅住下,定了第二天最早的航班回程。 小狼坚持跟我一起回去,同行的还有蒙蒙。 「我知道,到了目前的形势下,我必须去找我爷爷。」小狼的目光灼灼,容不得我的反驳。 蒙蒙也说:「要想给柳晋衣致命一击,必须排除掉她身边支持她的重要力量,肖老爷子的武装部队如果撤了,呵……想她就会已经失掉半条命。」 我叹口气,依肖震宇那倔强脾气,会被说服才怪。 但杜玫也答应由小狼做她的代理人,我就没有任何理由再拒绝。 @@@@@@@@@@ 因为上海也在下雨,天气极为不好,飞机延迟了两个多小时才降落。 适时,夜已深沉。 秦深带着两名保镖来接我,让我煞是讶异,因为我身边已经有两名随身的保镖。 看到小狼,他似乎并没什么意外,笑着和小狼打招呼,并和蒙蒙握手,然后才面向我说:「哎,别又怪我擅自出来,我是迫不及待想见你了,这不会成为罪过吧?」 不顾行人怪异的目光,我在他唇上轻啄了一下:「还是先回去再说。」 然后,又用极小极小的声音补充:「看我回去怎么惩罚你。」 他笑逐言开,回我一句:「我等着!」 秦深开来了两辆车,一辆是我的车,一辆是马瑞的。 我的车子是原来属于齐戈的加大型林肯车,马瑞的是经过了改装的法拉利跑车。 在我坐进林肯车后,前行了大约五分钟,秦深突然叫停,强迫我改坐了法拉利,车子上除了我,还有司机与两名保镖。其余的人全部改坐了林肯。 我的公文包里,有着刚刚和杜玫签下的合约,再加上容天那边的投资,手上陡然多了两个多亿,尽管如今的上海繁华似锦,价值愈亿的富翁却也不是多如繁星,这样的资本再加上『翼』本身的能力,足以让我和柳晋衣好好玩玩。 外面的夜色迷离,穿过急雨,霓虹也变得支离破碎,我静静地看着,反击指日可待,或许,明天吧…… 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法拉利跑车在前面开道,林肯车在后面,所以,等到爆炸声传过来,我才意识到出了事故,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甚至无法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吼:「把车停下!把车停下!」 可是,司机反而越发加速,两个保镖把我死死按住:「大哥,现在情况危急,保护你的安全才最重要,救援的兄弟马上会赶过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已经看不到任何痕迹,后面是黑漆漆的路。 我在车里挣扎咆哮,我不相信,怎么会突然发生这种事情?! 怎么会? 怎么会?怎么会? 怎么会?怎么会?怎么会? 就在我以为胜利在望,旭日就要升起时,为什么会?! 「大哥,车里还有专职的保镖,他们会保护好深哥和其它人的,别担心!」保镖死死地扣押住我,却不得不我安抚我突然间崩溃的情绪。 怎么会…… 怎么会,怎么会啊!!! @@@@@@@@@@ 医生与急救人员已经等在别墅里,看着他们匆匆忙忙地准备,我宛如梦游一般失神。 马瑞焦灼得走来走去,舒畅被他捆绑在了一角,他怀疑是这个女人做了手脚。 可是,现在不是审讯罪魁祸首的时候,秦深,秦深,秦深他到底怎么样了? 小狼呢?蒙蒙呢? 天啊…… 我用双手蒙住脸,觉得全身的鲜血都被抽空。 蒙蒙是被抬着进来的,小狼的肩膀和大腿也都血流不止,我惊恐地看着,无法相信眼前这一幕是真的。 蒙蒙已经昏迷过去,皮肤有些烧伤。 我走到小狼面前,他的脸色蜡黄蜡黄,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就像一个惊恐之极的噩梦,我嘶哑着问:「他呢?他呢?他呢?」 小狼双眼瞪着我,嘴角抽搐着,终于泪水滂沱而下:「他……他扑在了我身上……」 我发疯一般地向外跑:「深!深?深!秦深!」 在门前,三个担架上,两名尽忠职守的把别人推下了车,可是,自己已经被炸得面目全非,我挥挥手,白色的布缓缓盖上。 我几乎是瘫软在最近的那个担架边,秦深静静地躺在那里,唇角渗出的血丝刺目的妖艳,他甚至在笑着,嘴角高高的挑着,那么的宁谧与安详。 他那样好好的躺着,宛如没有一点伤,可是下面的担架早已血流成河,他的背上留下了无数的子弹。 我痴痴地抱起他,他的肌肤还是温热的,我抱着,看着,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走入属于我们的房间,把他平放在床上,去浴室拿了毛巾为他擦拭。 马瑞一直在旁边看着,最终上前拽住我的胳膊:「玺,你清醒点!」 我抬起头,看看他:「嘘……小声点,他经常失眠,不要打扰了他。」 「韩玺!」马瑞叫,泪流满面,「你不要这样!我哥他死了!他死了!」 我怔怔地看着他:「你不要吼好不好?他睡着了,明天早晨就会醒来的。你怎么可以诅咒他?」 「玺……」马瑞一把抱住我,「你别这样,别这样……」 「你知道吗?他甚至吃你的醋,我明明和你没怎么样的,不是吗?」在马瑞的拥抱中,我才发现自己颤抖得无法自已,「他应该讨厌小狼的,他怎么会去救他?为什么?为什么?瑞,你说,为什么?」 「玺……」 「他说,如果他能化成我的血肉就好了,和我完完全全融合在一起,身体,灵魂,思想,都在一起,我的血肉啊,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我的思想,我的深……他睡着了……你不要打扰他,不要……」 「玺,你太激动了,好好睡一觉好吗?乖。」马瑞轻声说。 「不……不要……」我趴到床边,看着熟睡的秦深,「他看起来真美,是不是?连睡着了也一样。」 两个强壮的男人按住我,注射了什么,可是我不在乎,我只是痴痴地看着我的秦深,你不会离开我的,不是吗? 你是我的血,我的肉,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我的思想,我的一切的一切啊…… 睡吧,像个玩累了的孩子,好好的睡一觉,然后再告诉我,你有多爱我,睡吧,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我会告诉你,我有多爱你,永远,永远。 goodnight, my shen, my dearest shen, i am always with you…… @@@@@@@@@@ 天气并不晴朗,太阳好象也有些忧伤,躲在厚厚的云后面不肯出来。 我坐在阳台上,一种潮湿阴冷的感觉在心里缠绵不去,那里的孤寂与幽暗就像黑夜一样粘稠,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与梦幻,只是在原地痛楚地发呆。 我的大脑经常处在一种空白状态,我不能用它来思考任何东西,否则……否则,那种突如其来的情感的浪头就会翻江倒海,它们总是来得如此迅速猛烈,我甚至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一瞬间它已渗透了血液,一瞬间它已麻痹了全身,心脏开始抽搐,身体开始痉挛,心里盛不下的情感波浪已经化做眼泪夺眶而出,嗓子却被哽住不能出声。 悲哀已经捉住了我,以人世间最可怕的饮泣作为惩罚。 当它来临的时候,我只能像一个弱小无依的孩子一样无能为力的被它摆布,只盼望它尽早结束,尽快过去,哪怕以我在人世间的阳寿折损作为代价。 然而,即使它仁慈地在空白的时间里放过了我,还有绵长的余波将在接下来的岁月里纠缠,无休止的噩梦,神经质的头疼,酸痛的身体,憔悴干枯的面容,神光尽失的双眸,以及周围人们的不安如影随形。 ——只要能够少一些刻骨的悲哀,我愿意立即放弃这再也不值得留恋的生命。 马瑞说:「按照你的意思,反收购东方实业的计划进行的很顺利。因为小狼受伤的缘故,肖震宇退出了柳晋衣的联盟,并且提供了我们一部分武器。舒畅不是事故的元凶,但是她彻底交代了东方实业的秘密,包括柳晋衣的。」 我面无表情地听着,世界上的一切都已无法再激起我任何的感觉,他们只不过是一批冰冷的符号,等着我去把这些丑陋的东西砸得粉碎。 「舒畅说,柳晋衣深爱着一个女人。」马瑞缓缓地说,「那个女人……可能是你的生母。」 我猝然抬起头来。 马瑞点点头:「十有八九是真的,舒畅也并不是全部了解,她只说柳晋衣爱她爱得发疯,她们曾经是世交,可是,后来女子认识了齐叔……离开了柳晋衣。」 「我母亲呢?」 「去世了,生你的时候身体已经很虚弱,又知道了齐戈并不是真心爱她,很伤心,所以回到了柳晋衣那里,大概柳晋衣想把你弄死,却因为她的苦苦哀求,才把你丢弃在了荒街上。」 「可是,她们那时在香港吧?怎么会丢到大陆来?」 「最意想不到的地方,才最不可能被找到。柳晋衣当然不想你被齐叔找到。」 乱七八糟。 「舒畅也曾是柳晋衣的爱宠吧?」我冷笑。 「据说,舒畅和……你的生母长得有几分相象。」马瑞苦笑,「你没发现吗?我觉得舒畅在眉眼间和你有些相似的。」 我怔怔地看着他:「你不会因为这就追她吧?」 「为了击败柳晋衣,什么都可以做。」 我站起来,拍拍他的肩:「和东方实业签约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两点,金茂大厦。」 「知道了,给我准备身白色礼服,我会好好迎接她的。」我眯起眼,看向低沉的云层,天气不太好,就像我一样生了病。 深夜,下起了瓢泼大雨,在霹雷闪电中,我矗立在窗子前发呆,在一道亮光中,看到奔跑到草坪上的人影时,我的心一颤。 那个受伤的小兽包扎着绷带在狂雨中仰天伫立,宛如一棵僵化的树。 本能的,我跑下来,冲进大雨中:「小狼,你疯了!」 他慢慢地回过头,黑色的眼睛美丽得惊人,眼睛深处像有无名的火焰在燃烧。那些雨水汇成了细流在他的身上流淌,他的手握成拳头,握得很紧,而雨水就顺着那几乎冒出青筋的手臂怦然滑落。 「我听到他在对我说话。」小狼说,「我听到了,我听到了,我听到了……」 那些支离破碎的语句包围着他,像是无数的锋刃要将他撕碎。 他的嘴唇始终在颤抖着,却挣扎让自己显得镇定。 我们站在雨中,就那样互相看着。 我向他伸出了右手,他猛地一惊,踉跄着后退了一步。 在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见他眼中比狂风暴雨更浓重的悲哀。 「他说,他抱着我的时候,说的惟一一句话,」小狼再度抬起脸来,不知是雨水,还是什么的液体从他的脸上滚滚而下,「他说:『小狼,他是这样叫你的吧?小狼,我喜欢你,所以,你不能受伤。』」 我跪在草地上,无法支撑自己的身躯。 「我说你不应该是恨我的吗?他笑着摇头,那时候的他,好美啊,他说……『只要是玺喜欢的,我都珍惜,包括你。』」 就好象被荆棘刺到了指尖,一阵细微而尖锐的疼痛迅速窜过我的心脏。 小狼忽然哭起来:「我好想死,我好想死……为什么,为什么把我留下,我好想死……」 我上前抱住他。 「你这个残忍的男人,为什么不能好好的保护他?」小狼的哭泣无法抑制,浑身冰冷,颤抖个不停,「如果我有他这样的爱人,我不会再看任何人一眼,韩玺,你这个坏蛋!」 「小狼……」 「我好想死……是我害死了他……」 「他没有离开我,没有离开我们。」我说,「他没有死,没有……」 「玺哥哥……」小狼的哭泣越发强烈,「我好难受啊,为什么,为什么这么难受……」 一直站在旁边的马瑞终于看不下去,命令手下把小狼强行抱进屋,然后走到我身边:「玺,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 静静地看着他,我转身朝房屋的方向走:「可是,我的时间只剩下忧伤。」 @@@@@@@@@@ 作为商界的一次超大规模的反收购,吸引了众多的媒体。 作为官方代言人,马瑞做了几分钟的演讲,当姗姗来迟的柳晋衣到来时,记者群再次骚动起来,恨不得都采得独家新闻。 微笑,微笑,再微笑。 大势已去的柳晋衣依然风度翩翩光彩照人。 握手,落座,签字,交换文件。 再握手。 再握手的时候,我没有举手,我举起了手枪,就这样在镁光灯不停的闪烁中,一枪击在这个女人的眉心。 我知道,她现在把自己掩藏得比乌龟还严密。 我知道,不是公开场合,她绝对不会出现。 我的机会只有这么一次。 我的深只有这么一次雪冤的机会。 我必须用自己的手,手刃。 我听见兵荒马乱的声音,警笛的声音隐隐传来,可是,面对着镁光灯的我,第一次露出了微笑。 尾声 齐戈真的没死。 只是,下肢瘫痪了而已。 月苍华一直陪在他身边,生死恩怨就这样捆绑住了这个可怜的人。 面对齐戈,我没有一个字可说。 什么怨恨啊,憎恶啊,可怜啊,愤怒啊,统统远去,看了他一眼,我转身离去,从此,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马瑞接管了『翼』,容天掌控了与『天齐』、「东方实业」有关的所有产业,雷蒙陪在他身边。 原来的教父事业就这样由两个男人继承。 韩玺已经死了。 韩玺会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他完完整整的爱情。 我现在的身份是齐飞。 其实,我现在可以是任何一个人。 要想死去很容易,可是,为了感受那份刻骨铭心的悲哀,我宁愿选择苟且偷生。 只是为了享受那份完整的爱情,那份悲哀,我选择了继续活下去。 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是瑞典的首都——斯德哥尔摩,3年前我从北京乘坐10个小时的飞机来到这里。 我建了一座海边的房子,不太大,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种满了一院的黄金葛、常春藤、鲜红鸢罗,还有,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蔷薇,在春天,那小小的柔美的带刺的花儿,哗啦哗啦盛开一地…… 斯德哥尔摩由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小岛组成,绿树成荫,整洁干净。这里的民风非常质朴,但是却开放到同志们可以自由通婚。 我将小窗打开,看见了无边的云海和满天的霞光。 在这所他梦想的房子里,我能强烈地感觉到他的存在,只要闭上眼,我就能看见他笑的模样,耳边依稀还有他说话的声音。 沉沉地,我不知不觉睡去。 等我再醒的时候,看见小狼在看我。 见我醒了,他轻轻地问我是不是做了梦,都叫出了声。 我没说话,扭头看着窗外,因为一时间我分不清楚刚才经历的是梦境还是现实:在一望无垠的海边,有一个白衣的少年迎着风向大海走去。我离他很近很近,却抓不住他。我轻轻叫他的名字,他回过头来对我微笑,向我挥别。 阳光下,一切竟然那么的璀璨,那么的真实。 小狼的手抚摩着我的脸颊,无名指上有一枚和我手上一模一样的戒指。 我的戒指内侧刻着一个字:秦。 他的戒指内侧刻着一个字:深。 秦深。 情深。 深几许。 他说:男孩不哭。 可是,泪水终于沿着我的脸庞缓缓滚落,一滴,一滴,又一滴。 【全剧终】 后记 首先感谢您一直读完这本书,嗯,非常感谢。 因为作为一名读者,我也非常不喜欢那种连载的模式,一个完整的故事,必须切割成众多零星的小块来阅读,中间的等待实在非常辛苦,对于剧中人物的命运,往往会做了千百种揣摩,总担心他们再遭遇什么不幸。 作为一名作者,我也是第一次尝试写这种长篇的小说,三本耶,回过头来自己看,都觉得哑然失笑,以我这种急性子脾气的人,怎么会耐下心来写完的呢? 说实话,《野蛮青春》的三部曲,前两部是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一口气写完的,到了第三部,就突然卡壳,大概是在第三部写了一半的时候,突然卡壳,对着计算机,经常几个小时里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实在痛苦万分。 这中间,足足间隔了两个月的时间,第三部一个字的进展都没有。 沮丧的我甚至想让它作为无底坑就这样雪藏起来算了,笑,真是不负责任的想法。 第三部的结局,可能不太符合大家看惯的大团圆式结局,但是,对于三位主角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在写文章的时候,特别是快到最后结尾的时候,在我的大脑里,只要想起秦深的名字,就会想哭,写文这么久,对于自己笔下的人物,还是第一次有这么深刻的印象,真是值得骄傲啊,笑。 曾有人问我是不是特别偏袒小狼,没有啊,我谁都喜欢,韩玺啊,秦深啊,小狼啊,蒙蒙啊,每个人都很可爱,所以,我对他们都很喜欢。 如果真的非要选择其中一个的话,我比较喜爱秦深耶! 一本书的诞生,是融合了众多智能的结晶,当我把字写完,其它的编校、美工,最后包装,就不是作者的功劳了,他们是鲜网众多编辑们的辛苦所得,在此,对他们献上最真挚的感谢。 各位编辑大人,辛苦了。 在《野蛮青春》三部的制作过程中,因为我的急性子,曾多有得罪,还望多多见谅,也希望以后还能有合作的机会。 还有各位一直支持我的读者大人们,谢谢你们对这部作品的喜爱,如果有什么心得或者不满,也欢迎来信与我探讨哦。 再次感谢大家,献上最诚挚的祝福。 丁宁敬上 200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