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第一章 气温大概要超过40摄氏度了吧? 在这个火炉一样的山城的夏日午后,我在炎炎烈日下已整整煎熬了两个小时。 该死的! 我为什么非要像个傻瓜似的就站在花坛前,为什么不到阴凉中去? 该死的! 如果不是为了找份工作,如果不是对方临时变卦,如果我不是这么白痴…… 如果我一向引以为傲的光滑肌肤因此而被晒伤,如果我得了皮肤病,我一定找那个雇家教的神经病狠狠地索赔一大笔! 花坛对面两个五六岁大的孩子鬼鬼祟祟地很讨厌,卖冷饮的胖女人在“吧唧吧唧”地啃西瓜,可我兜里只有六角钱,是用来坐公交车的,即使热的要命,渴的要死,仍不敢买袋冰片吃。 气! 我再度挺起胸,等我有了钱我一定买下整个冷饮工厂。 我再次看看表,2:05,妈的!一个世纪长了,居然才过五分钟! 真想一走了之,可没见到雇主又不甘心,毕竟条件这么好的工作不好找,管吃管住,一个月还有一千块钱的工资,在这么多人下岗,很多人待业,不少人在生活线上挣扎的今天,能找到这份工作我应该阿弥托佛! “你叫丁宁吗?”那一直鬼鬼祟祟的孩子走到我面前问。 “是呀,你们是——”我发现两个孩子居然长的一模一样,都穿条吊带短裤和胸前有“大头儿子”图像的t恤。 “欧阳健”、“欧阳康”,两人几乎同时回答,所以我仍分不清谁是谁。 “是你们家雇家教的吧?你们的大人呢?” “你是男的吗?”其中一个孩子答非所问、满眼警惕地盯着我问。 这是什么问题?这孩子真有问题! “这用怀疑吗?”我有些生气,虽然我不太高(172公分),又有点瘦(50公斤),可我哪儿女人化了?我没留长发,我没嗲声嗲气,我穿着白衬衣蓝牛仔,这是男孩子最常见的穿着啊! “恩,还行。”刚刚说话的孩子大人似的又审视我一番,在那眼光下我觉得自己就像待价而估的商品。 我跟着两个孩子进了花坛后的公寓楼,乘上电梯一个孩子按下了最高层。 原来最顶层只有一家,站在富丽堂皇的客厅中间,我觉得自己就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 “现在我们饿了,你去给我们做饭吧!”又是那个孩子在说话,我注意到了。 “你是欧阳健吧?”我问。 “你怎么知道?”另一个孩子睁大了好奇的眼睛。 “笨!你一说话他不就明白了吗?”欧阳健恶狠狠地瞪那个孩子一眼,那个孩子立即扁扁嘴,委屈地红了眼眶。 “不许哭!像个女人似的!”欧阳康呵斥他。 我被这孩子的话震住。 女人! 他在说女人哪! 连我还在说“女生、女的”的时候,这个孩子居然会说“女人”了! “你还不去?”那个爱发号司令的欧阳康又在瞪我。 “你家大人呢?”我还是要问。 “不在家,晚上回来。”欧阳健很乖地回答。 “去做饭啦!”欧阳康很不客气地命令着。 “哦!”我真还没做过饭,可只能硬着头皮上,我必须得到这份工作,我已经失败了31次了,不能再有32次,我已欠下林枫二百,不能再赖在他那儿,住他的吃他的用他的,他只是个同学而已,我不能死皮赖脸地剥削他…… “你听到没有?厨房在最东边北面那间,对面是餐厅,做好放那儿就行。” “你们想吃什么?” “随便。” 我苦了脸,这孩子简直比大人还难伺候,随便?没有比随便再难做了! 我打开冰箱,里面只有啤酒和饮料,其他地方也没米没面没菜没速食,巧妇那为无米之炊,何况我这笨蛋! 面对着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的厨房,我双手无措。 “好了吗?” 那个爱哭的孩子推门进来怯生生地问。 我摊开手向他做个苦瓜脸。 他同情地扁扁嘴,蹑手蹑脚地组到我身边示意我蹲下,然后趴在我耳朵上说:“康康是个小坏蛋,他是故意为难你呢!” 我瞪大了眼表示惊讶,他认真地点点头。 “你们在干什么?”门“砰”地被撞开,欧阳康象领导视察一样目光炯炯地瞪着我们,欧阳健一看到他便急忙离开我跑向他,“康康,他说他没东西做饭。” “你!”欧阳康恶狠狠地瞪着欧阳健,“不要叫我康康,怎么老叫?恶!多讨厌!象叫个小孩似的!” “你不是小孩吗?”我诧异又好笑地问。 “当然不是!”他昂头挺胸的说,“我已经五岁了,爸爸说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只有健健才像个小孩似的老哭鼻子。” “你也不要叫我健健。”欧阳健小声地抗议。 “大人说话你不许插嘴!”欧阳康老气横秋地说。 “其实你是弟弟吧?”我忍不住要大笑了。 “哼!我只比他晚出生两秒钟。”欧阳康有些不认输地说,立即便转移了话题,“你为什么还没做好饭?” “没东西做啊!”我决定把他当成大人看。 “笨!你不会去买吗?”我发现他特别喜欢说“笨”。 “去哪儿?我没钱。” “不会跟我要吗?动动脑子嘛!”这讨厌的小孩真是很惹人嫌,在他眼里我像个大傻瓜! “你有钱?”我以为一个小孩不会有多少钱,谁知他一下从兜里扯出一张五十的票,我吓了一跳,不怕你笑话,到初中时我兜里装过的最大票也只有五元。 “去xx市场,要买营养高的食品,搭配要合理,我们正在长身体,需要全面营养!”欧阳康嘟嘟噜噜说了一大通专业术语。 我皱着眉出来,真想拿着这五十块钱偷偷跑掉! *** 了了草草吃过饭已是七点多了,两个孩子又看了一会“猫和老鼠”的碟,洗了澡便乖乖地睡下了。 我终于松了口气,全身散架一般,军训时练一天也没这么累。 我坐在沙发上喘气,给林枫拨了个电话,告诉他今晚可能不能回去了,明天我就会去取我的行李,林枫询问工作环境如何,受不受得了,真是!老当我风吹就倒似的。 就这一身衣服,洗完澡没的替换,我只好马上洗了用机子甩干,乘衣服凉着的时候我洗两个孩子的衣服,洗衣粉会刺激孩子幼嫩的肌肤,最好用肥皂手洗,我边干边回想妈妈照顾小侄子时的情景。 唉! 如果妈妈知道她上完大学的儿子给人家当保姆,肯定不会同意我再留在省城,她一定宁愿让我回家种田也不愿我干这种伺候人的“下贱活”。 可是我不能回去,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理由我注定要漂泊。 缪塞说每个人都是被抛入社会的无奈(是他说的吧?记不太清了,嘻嘻^_^),而我,可能是最无奈的一个。 我是文科生,又是历史系,是冷门中的冷门,在如今经济大潮席卷社会各个角落的时代,纯社会科学已沦为清水衙门,我又不想放弃本职随便应征个业务员什么的,只好先找个地方落个脚,然后写我长久以来想写的东西。 “喂!给我倒杯水。”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手里的肥皂滑落舆池里。 我回头,是一个男人,足足高出我两头,正靠在门上大口大口的喘气,脸红通通的,领带已被扯开,露着胸口,而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和裎亮的皮鞋都在显示着他的身份。 “欧阳先生?” 他不应,用手撑着额头似乎痛楚的厉害。 他喝醉了!我想。 我洗干净手、想出去给他倒杯白开水,经过他身边时却被猛然勒住,我心猛跳,抬头正好碰上他那双赤红的双眼,我几乎窒息,那眼中的欲望象烈火烧得我头晕。 “先生?”我想挣脱,那双臂膀却如铁一般锁住我,而疯狂的吻夹带着浓烈的酒气使我手脚发软。 为什么会这样? 我是来应征工作的,又不是来卖身的! 当那双手触及我的隐私时,我才想起自己只在腰间围了条浴巾,而浴巾轻易就被扯下了…… 在理智尽失前的最后一秒,我狠狠咬了他一口,他豁地推开我,用茫然而空洞的眼神看了我一下就踉跄着走到淋浴头下,他打开冷水,滑坐在地板上。 我迅速穿上衣服,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走!快点离开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古怪的孩子,还有色情的醉鬼! 当我扣上衣服的最后一个扣子时,不经意地瞥见他仍穿着衣服半卧在地板上,脸并未因冷水冲淋而变色,反而更红了,他的脸,他的四肢,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发抖,从他的喉咙里发出细微、模糊不清的申吟声。 这好像不仅仅是醉了。 我有点担心,走过去关掉笼头:“先生,你怎么了?是不是病发作了呀?” 会是什么病呢?我猜想,很有可能是羊角风,就像《边城浪子》里的傅红雪那样四肢抽搐,口吐白沫。 啊,他没吐白沫,那就不是了吧? 但愿不是,据说这种病很疯狂的。 “药……”他低喃着。 “什么药?在哪儿?”我以为是他要吃的药,便在他的衣兜了找,一般急性病人都是随身携带药品的。 “那个……女人……给我喝……春药……” 我的脑袋轰的一下,这就是富人糜烂的生活吗? 笨!既然知道干吗还忘家里跑?如果不想上那个女人,随便找个酒楼、歌舞厅就好了嘛! 难道他是个洁身自好的柳下惠?一心为妻子守忠?而把我错当成了他的妻子? 可我是男的哪!即使喝醉了,也不该搞错吧! “先生,你的爱人呢?”我想还是找个人给他灭火吧,否则,他铁定出毛病,他好像喝了不少。 “爱人?呵呵……”他笑起来,那笑声在寂静的深夜令人发麻,“我……哪有……爱人……” “我是说你的妻子。” “早……早离了……” 我哑然,这怎么办?打电话求医吧! “陪……陪陪……好吗?”我想起身,他却拽住我的手,心念瞬间转了千转,我终于蹲下身,开始解下他湿淋淋的衣服…… 我算是个早熟的孩子,初中时喜欢上班里的体育委员,当然只是默默注视着他,心里甜一阵苦一阵的,毕业后,他参军走了,就再也没见过。 高中时我的同桌是个帅气十足的阳光男孩,爱笑爱唱爱打篮球,女生说他像《灌蓝高手》里面的仙道彰,我住校,没看过那部动画,应该很好看吧?因为日本动画中的人物都很美形,我小时候非常喜欢《花仙子》。 如今,在我的梦中还有那么一朵可解除所有烦恼、带来幸福快乐的“七色花“。 那个男孩是城里孩子,优越的家庭环境、优秀的学习成绩和优美的外貌使他浑身洋溢着”上天宠儿“特有的魅力和自信,他的女朋友也走马灯似的一个接一个,而我那耻于告人的爱慕也只能在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凋落腐朽…… 大学里认识了林枫,而林枫啊…… 第二章 我想用任何审美的眼光来审视人的性行为,都称不上是一种美。那种机械式的抽动,疯狂的撕咬纠缠,为欲望所虏获而与平时截然不同的面孔和申吟,无一不昭示着人的动物本能。 与吃喝拉撒睡相比,性行为算是最不“人化”的一种行为了吧? 劳伦斯是位性学大师,也是位企图美化性行为的作者,可他的那些似乎美化了性行为的词句只显得矫柔造作,是他每篇小说中的败笔。 没什么意思。 性行为存在着,但也只是存在着,既不会因能繁衍子孙而显得庄重,也不会因两人相爱而变的神圣,只是一种行为而已。这是我在昨夜之前对性行为的认知。 在昨夜之前我没做过,我不知它有何魅力可言,在我的头脑中,性是等同于黄色书刊和a片的。这大概是中国教育的失败,到了22岁,我仍是个对性懵懵懂懂的处男,不光躯体上,精神上也是。 昨夜我们大概做了一夜,我不太清楚,因为到后来我已意识模糊了,从浴室到卧房,从站着到躺着,我记不清多少回了,只是记得那炽热的触感一直在我体内肆虐翻腾,我想着我要死了,就要被烧死了…… 我做梦也不会料到自己的初次会这么草率和疯狂,我曾幻想过浪漫之夜,柔情似水、飘飘浮浮的,和林枫…… 该给林枫打个电话了,我看着表针指向12点的挂钟。 我醒来时已是上午十点,房子里没有一个人,我想起身可浑身痛的不行,只好赖在床上不动,迷迷糊糊又睡过去,再睁眼已是现在了。 我一点一点地挪下床,淡蓝床单上的斑斑血迹令我难耐地别过头去。 床台桌上留着张纸条,上面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下面压着一遝钱,全是百元大钞,我数了数,整两千。 拿着钱,看着字,我的手不停地抖,他当我什么人了?午夜牛郎吗? 呵呵,如果这样的话,我真还不如卖身呢! 一夜两千,一月就是六万,一年就是七十二万。 七十二万哪! 光是说出这个数目就会把我家里一年累死累活也攒不了两千块钱的父母给震昏了。 呵呵,挣钱原来这么容易!怪不得那么多鸡姐鸡妹们前仆后继、勇往直前,呵呵…… “林枫?你好!我是丁宁。”拿起电话,听到对面那熟悉的声音,我才又恢复了那个一无所有的清贫书生。 “丁宁?你在家吗?晚上等我回去好吗?我现在很忙。” “不!我在工作的地方,林枫,今天我不能回去,麻烦你帮我整理一下书籍和衣服好吗?明天我会去取。” “干吗这么急?你即使工作了也可以和我一起住哪!这样两个人都有个照应,也能省下一笔房租和水电费。” 林枫在一家大型现代化企业担任企化部助理,月薪很高,我知道他这么说全是为了我着想。 “不用了,”我淡淡地说,“我工作的地方提供食宿,免费的,而且离你那儿很远,不方便。” “这样……” “那再见吧!有空再联络。” “哎丁宁!”林枫似乎还想再说什么,我已扣了机,这个时候听到他的声音只会使我更加软弱,从现在开始,我必须一个人面对生活了,经过昨夜的洗礼,我是个彻底的成年人了。 我把床单床罩放到洗衣机里洗,那套西装太名贵,我不敢动,还是让他送洗衣店洗吧。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不能再在这儿干了,必须走! 但走也要走的明白,我要再见他一面。 还有那两个孩子,去哪儿了? 我喝了碗速食面果腹,身体支撑不住倒在沙发上又迷糊过去。 “丁宁!丁宁!”脆脆的童声把我喊醒了,我睁开眼,两个小家伙背着小书包站在我面前,后面是他! 尽管有心理准备,我还是蓦地红了脸,我慌忙坐起来,脊椎骨处剧烈的疼痛让我丝丝抽冷气。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欧阳健用软软的小手摸我的额头,“脸好烫,爸爸,丁宁叔叔发烧了!” “吃药吧!”欧阳康像个小大人似的说,然后跑到低柜中找药。 “吃这个吧。”他也从兜里掏出两板药片,“消炎止痛的。” 我红红着脸服下两片药。 “欧阳先生,我想和你谈谈。”我说,我必须尽快把问题解决了。 “到我房间来吧!健康在这儿看电视,一会儿爸爸给你们做饭,知道吗?” “恩。”两个孩子在他面前出奇的听话。 “欧阳先生,我是……” “我叫欧阳丰,叫我欧阳或丰都可以,”他笑着说,在我对面坐下,点燃一根烟,点烟的姿势意外的漂亮,可我还是咳嗽起来。 “怎么了?”他惊讶地看着我,顺手捻灭了烟。 “没关系没关系!”我急忙说,“我只是气管有点不好,从小的老毛病了,没关系,你吸就是!” “吸不吸倒没关系,丁宁,你是叫丁宁吧?是来应聘家教的?对不起我事先不知道。”他说。 不知道?难到这是一个骗局? “这是健康私自登报做的广告,我也是刚刚从幼稚园接他们回来时才知道的。” 天!我完全晕了。 *** 三毛把现在的孩子叫塑胶儿童,完全是工业化的产物,真的很有道理。远离了绿水清山、黄土黑泥的这些孩子不会明白在一望无际的田地中奔跑是何等滋味,也不会清楚地瓜是地下的,黄瓜是爬架的,他们热中的是游乐场、电子游戏和千奇百怪的塑胶玩具。电视、广播、报刊、充斥大街小巷的广告使他们几乎从一出生就融入了商品化的行列,他们帮大人扫一下地,刷一个碗也会以报酬的多少而衡量值不值的做。 但是,不得不承认,他们在现代社会里很聪明,非常的聪明!譬如欧阳健和欧阳康。 “欧阳先生……” “叫我欧阳,”欧阳丰坚持地说,“你这样叫我先生,会让我觉得是个大资本家,呵呵,咱们毕竟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 “那好吧,欧阳大哥,我比你小不好意思叫。” “随你吧!” “我觉得健健和康康之所以会自己去登报,多少和你有关吧?” “我已经给他们请过七八个保姆了,安徽的,四川的,东北的,都是挺好的小姑娘,都被他们给撵跑了。”欧阳丰无奈地说。 小姑娘?我立即想起欧阳康刚见面时问我的话“你是男的吗”。 “他们是不是排斥女孩子?”我试探着问。 “我最后一次大发脾气,康康才委屈地说他讨厌那些女人,他们才不要那些女人做他们的后妈,你说,这哪跟哪儿啊?” 我沉默了,我知道,直至如今一提“后妈”两个字,人们还是会想起那首辛酸的歌谣“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事实上也是如此,真正好的后妈有几个? “不能怪他们。”我说。 “我知道,先不说这个,关于昨夜的事,我诚心向你道歉!” “没关系,我知道你身不由己,再说,我又是个男的,无所谓呀。” “不!”他伸手握住我的手,我吓一跳,“正因为你是个男孩子我才更愧疚,你没有过经验吧?我是说不光是和男人,也包括女人。” 我难堪地点头。 “那我的罪过就更大了,第一次的行为方式很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的!” “哪那么严重。”我笑着想缓和沉重的气氛。 “希望不会。”他面色暗淡的说,又坐回去。 其实昨夜我是有意的,我想说,但终未说出来,不知为何,我竟有点喜欢让他愧疚,让他误会我是个性向正常的男人。 “这是一千块钱还你,另一千我留下当我预支的薪水好吗?” “你还会留下来?”他双眼一亮,那瞬间的亮光让我的心象触电一般抖缩。 我有点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但我还是点了头,我想我放不下那两个没有妈妈的孩子,林枫曾说我有恋童癖,说不定是真的…… “健康进来!”欧阳丰打开门,两个孩子立刻蹦进来,我想他们一定也在等着这一声唤。 不过他们的名字实在取的好,欧阳健!欧阳康!而欧阳丰又喜欢连读,一叫就成了“健康”,喊一声“健康进来”,似乎就把所有的病魔驱散一空。 和他们在一起,说不定我真的会好起来,我暗暗地想。 我的身体不好,有些轻微哮喘,不能激烈运动,在大学里体育测试从来也没有达标过因此还影响了入党考核和就业选择。总而言之,无论躯体还是精神,我都不是健康的人,恐怕连亚健康状态都及不上。我喜欢健健康康的人! “丁宁答应了这份工作,从此就算咱们家里的人了,健康,快叫叔叔!”欧阳丰笑起来很好看,有点像布拉德。皮特,但比他更多了些沉稳。 沉稳,我认为这是一个好男人必不可少具备的条件,这点上,我比较喜欢梅尔。吉布森。 “丁宁叔叔!”欧阳健甜甜地喊。 我笑着抚摩他的头,“小健好乖!”我记得这两个孩子不喜欢被叫作“健健”、“康康”。 “为什么不能叫哥哥?”欧阳康是个问题儿童,我早已领教了。 “因为他比你们大的多,和爸爸是同一辈人,是你们的长辈呀!”看不出来,欧阳丰竟是个耐心的好父亲。 欧阳康看了我好一阵子。 “可我看他就像小鱼儿哥哥嘛!” “对呀,爸爸,丁宁叔叔和那个林智颖很像哦!” 我像林智颖? 第一次听说呢!说实话,我不太喜欢林智颖老也长不大的奶油娃娃脸,为什么说我像他呢?我比较喜欢乖乖虎一点,虽然他也总长不大。 “呵呵……”欧阳丰笑,也在审视我,这一家人很喜欢看人的脸吗?想起刚才他说的“从此就算咱们家人了”,我不由红了脸,他是无意中说的吧? “爸爸,丁宁叔叔害羞了。”欧阳健伸着小手让我抱,我把他抱起来,他在我脸上使劲地亲了一下:“小健好喜欢叔叔。” “拍马屁!”欧阳康非常气愤地瞪着他,“爸爸,健健是个马屁精,卖国贼!” “才不是!”欧阳健趴在我耳朵上小声说:“康康最喜欢打小报告,是个坏孩子。” 我“噗嗤”一声乐起来。 结果被欧阳丰抱起来的欧阳康很不以为然地看我们一眼说:“爸爸,你知道我为什么留下丁宁叔叔吗?” “不是因为喜欢吗?” “才不是!”欧阳康笑地像个小恶魔,“是因为呀,丁宁叔叔看起来非常好欺负!” *** 你能想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大人被一个五岁的孩子说好欺负的感觉吗?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二十二年来最大的失败,比体育测试不及格,入党申请被驳回,应聘工作未成功还惨。 我欲哭无泪的瞪着欧阳康,而他则得意无比地看着我,还不时地挤鼻子弄眼。 “呵呵……”欧阳丰居然也在笑,真不愧是父子!“这是你的荣幸啊!”欧阳丰非常开心地说。 荣幸?我一头雾水,被一个小孩说好欺负很光彩吗? “慢慢你就会了解了。”欧阳丰仍笑着,“走吧,咱们到外面去,我来给你们做丰盛的大餐。” “我来吧!”我这才想起这是我的工作,“你上了一天班也累了。” “没关系,我身体棒的很,倒是你,这两天还是多歇歇吧,我也会叫健康别累着你的。” 我为他话中的暗示而羞红了脸,抱着欧阳健抢先走出来,不想他看到我窘涩的样子。 欧阳健坐在我怀里看电视,欧阳康在一边使劲地瞪着他,空气中轻轻漾着一种令人沉醉的馨香,竟让我恍惚见有了家的错觉。 家啊……这个在一般人眼中普普通通的字眼,对homosexual来说却像个可望而比可及的空中楼阁或看的见摸不着的海市蜃楼。尤其像我这样传统保守的家庭出身的孩子,背叛父母、欺瞒家庭是我注定了的命运。 迫于种种压力我或许最终会和一名女子结婚吧? 可是因那样的婚姻而拼凑在一起的两个人一间屋能称为“家”吗? 家啊!最起码应该是个让人安心,感觉温暖的地方吧! homo这个词在牛津大词典上解释为man(人类),而sexual为性的,homosexual即指性向指向为同性的一类人。 相较于轻浮的gay,我比较喜欢homosexual这个称谓。 我是什么时候、认真考虑自己的性取向的呢?应该是大二那年吧?周末和林枫看了回通宵电影,其中一部就是曾红遍中国,搅地沸沸扬扬的《霸王别姬》,虽然里面的同性关系不怎么直露,但毕竟有那么个意思,回校时林枫讥讽地说:“那个xxx也一定是个gay,不然不会演得那么生动逼真。” “gay是什么?”说实话,我那时确实不知gay是什么意思。 “就是同性恋呀!你不知道吗?”林枫我的少见多怪好笑,从那时起我就认定“gay”和“同性恋”一样是个贬义词。 一直到后来看了方刚的《同性恋在中国》和《变性人在中国》以及其他一些文章,我才明白从严格意义上说程蝶衣不算是同性恋,他应该是性错位,他的心理是认同“虞姬”,认同女子的。 而我自认是个真真正正的男人,我喜欢自己是个男人,大不幸的我喜欢的性物件也是男人,不知这是遗传变异还是基因突变? 从弗洛伊德以来,医学界的态度也越来越趋于宽松和肯定,可这并代表我们就解放了,从此就有了一片明朗的天…… “大功告成!各位先生请就餐了!”欧阳丰从餐厅口喊。 “哇!”健康象兔子一般箭射而去,我却只能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而欧阳丰关切的眼神就像某种暧昧令我红了脸。 看着他190公分高大的身体,雕塑般精致的脸,标准的身材穿着前面有只爱心熊的粉红围裙实在是见很滑稽的事。我忍不住笑了,他也笑,“没办法,这是健康相中的,非买不可。” “以后还是我来吧!你实在不适合做这种事。”我说,我是家中的幺子,从小就是远庖厨的,我母亲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从来就认为做家务是女人的天职,而父亲则应是家中绝对的权威,所以上大学后到林枫家做客,看到他爸爸掌厨时我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不知为何,我认定象欧阳丰这样的男人应该像我父亲那样在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可是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厨艺是一流的,饭菜都很精美,既有饭店中饭菜的外观色泽,又有自家做的甜碱可口。 两个小家伙很有教养,静静地吃,不挑不拣也不说话。 “多吃点,你太瘦了。”欧阳丰不停地为我夹菜,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在我的印象中,城市中人都是自顾自,谁也不管的。 “宁宁,”他突然这么称呼,我吃了一惊,抬头看他,遇到他温暖的眼神,这称谓、这眼神让我恍若见到了母亲,虽然他是这样一位昂藏男儿,母亲只是位矮小平凡的农家妇女,可是──这种的感觉真的很像,一时我的鼻子有些发酸,急忙低头扒饭。 “宁宁,你大学怎么会念历史系呢?很喜欢吗?” “其实我第一志愿是中文,但分数没够就打到了第二志愿历史系里,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读史不是使人明智吗?”我淡淡地说,“再说,凡是隶属社会学科的我都感兴趣。” “哦?正相反,我对凡隶属于自然学科的都感兴趣,我是读建筑工程的。”他说。 “建筑设计师?”我感兴趣地问。 他点点头。 “怪不得你把房间弄的这么好,清新典雅又不失现代韵味。” “这房子倒不是我设计的,而是我一位朋友的杰作,他是室内装修设计师。”欧阳丰说。 “很有才华。” “哼哼!”欧阳丰摇头轻笑。 “怎么了?”我以为自己说错话了,“你不这样认为?” “不!我是在想如果卓越听到你的话会更狂傲的,那家伙,哼哼!”看欧阳丰无意多谈我也就不便多问了。 “宁叔叔,那个体育馆我爸爸是主设计师哦!”欧阳健忽然说。 “xx广场我爸爸也参加了。”欧阳康同样自豪的说。 “是吗?”这回我倒真是不加掩饰地敬佩了,“很了不起!”而且,又这么年轻! “当然!”健康异口同声地说,“爸爸是天下最棒的!” 我停下筷子,向欧阳丰竖大拇哥,欧阳丰爽朗地笑了,说:“我儿子们的赞美才是我最荣幸的事!” 有你这句话,你的儿子也是最幸福的,我想着。 第三章 预支的一千块钱稍微缓解了我的窘迫,还了林枫二百,给家中寄了五百,这是结束我纯消费者身份的一点证明。我本想给父母买点营养品,但他们肯定不会吃,要么串门要么就会放的变质,还是寄钱吧,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不过我估计父亲会立刻就把我寄的前存起来,以备日后我结婚用。 爹娘啊……我把简单的一点行李从林枫那儿取了回来,我去的时候他不在,其实我是专门挑那个时候去的,我把钱和那张纸条压在了书桌上,留了个电话号码。 欧阳家的房子有三间向阳卧室,主卧房居中,健康的在西边,我就住在了东边那间,而且距离厨房、餐厅近,比较方便。关于我住的这间房子,我倒是非常喜欢。 墙壁是青花瓷中恬淡清雅的淡青色,而窗罩和窗帘是民间蓝印花布,墙头挂着几个青花装饰盘,在白木色家具案头摆着几个青花瓷玩具,整个房间沉浸在青花瓷的色调当中,加之床头上的一盏玫瑰红半透明灯罩的床头灯,书桌上一盏杏色半透明灯罩的台灯,既幽静又非常和谐。欧阳丰说这也是卓越设计的。卓越!怎样一个人呢?我真是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可是我本身的服饰,却大为欧阳父子所诟病。 “真土!”健康一针见血。 “不适合你的气质,牛仔裤也不利于健康。”父亲大人比较含蓄。 于是一个周末,他们把一向懒地出门的我硬拽出去各大商场逛了一遍,夏服秋装买了一堆,当然款是欧阳丰付的,他说会在我的薪水里扣,我琢磨以那些服装的标价来算,我两个月的薪水算是预支了。 首饰。我一直认为那是既繁琐累赘又容易引起皮肤病的东西,非要我选择的话,我只要两件。 一是手表。可是手表已是每个上班族的必备品,不算饰品了。我想要的是一只瑞士手工制作的华贵表,不用说你也知道,那只能是我的白日梦,别说价值百万几十万美圆的江诗丹顿、爱彼、莫托·罗依,就是较为便宜的名士表、萧邦表,也在几千美圆之上。至于名牌表和时尚表,我就认为进口的和一块国产的没什么区别,我不感兴趣。 另一件是戒指。唯一的一个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他的价值就不是取决于戒指本身的造价了,而在于他的含义……我天生不是会挣钱的料,而也不是个怎么讨喜的人。穷我一生,这两样,不知哪个更难得。 欧阳丰说我骨子里是贵族化的。可中国这块土地只出皇帝大臣、巨甲豪绅,是从没出过贵族的。我说我是个文人,而且只是半拉子文人,我很落魄,与这个时代不太合拍,既没资格搞研究,也没才华从事创作,我比较象孔已己。 欧阳丰大笑,说我体内绝对有自虐因数。可能大概或许……有点吧。当一个人心理不平衡时,往往会有肆虐的冲动,既然我不敢虐待别人就只好自虐了。我想,禁欲也算一种自虐吧?在未亲身体验之前,我对同姓只抱有一种纯情的浪漫幻想,想着和他说说知心话,牵牵手,亲亲嘴就是及至了。 可是经过那疯狂的一夜,当伤口痊愈,痛楚尽消时就只剩下那种火热和快感的余味在身体里叫嚣翻腾了。清醒时我可以以理智压抑自己,可是睡梦中已和那人翻云覆雨不知多少次了。我为这样的自己感到耻辱,可是更加感到欲求不满的痛苦,欲望的洪流一经决堤便开始肆意奔流。 我在想欧阳丰这个人,他会不会是同姓恋?他结过婚,有儿子,或者是双性恋?以那一晚的熟练和事后的平静坦然,都不像是对同姓之事一无所知的人。 想归想,我不敢有任何动作,我太怯懦了! 两个孩子白天在幼稚园,放学后会自己搭公交车回来,欧阳丰坚持不让我接送。所以,除了打扫一下卫生,洗洗衣服,买点菜,白天我是无所事事的。我觉得自己有点像骗吃骗喝兼带着骗钱的超级cheater。为了称职,我买了一堆烹饪书籍,学习常见的一些菜肴和面点的烹调制作,同时还要学习肉品、水产品、蔬菜、干货制品、果品、调味品的品质核对总和保管,还要学习各种饮食的营养搭配。如果我说为了做一顿饭而需要涉及到经济学、美学、营养学、水质学、价值学、卫生学……你能想像吗?欧阳丰笑我绝对是个出色的逻辑学家,因为我有本事把很简单的一顿饭弄成相对论、矛盾论,更糟糕的是出现二律背反。 幸好,两位少爷捧场,我做什么就吃什么,谢天谢地,没吃出什么大毛病,除了偶尔闹闹肚子。在学习上,健康宝贝出人意料的聪明,处理问题举一反三,教什么马上就会了什么,刚刚上幼稚园中班,可小学一年级的水平都有超越了。欧阳丰建议我多教他们一些中国古典文学和历史小故事,至于外语,在学校就足够他们学好了。中国的教育开始急功近利,文化传统越来越淡薄,他希望他的儿子长大后,首先是个中国人,然后才是某某学科的人才。惭愧的很,我虽自称爱好文学,看的却多是外国作品,对中国文化还真的知之甚少,《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明清戏剧》我得和两个小家伙一起学,要命的是,两个小家伙已倒背如流了,我仍记不住。我的记忆力一向不好,尤其是上了大学之后,我觉得我是未老先衰,如果我能活到五六十岁,也一定是个老年痴呆。 快到中秋节了,我打算回家一趟。健康死活不肯,欧阳丰也不说话。我很讶异,觉不出自己有多重要。最后欧阳丰说:“健康希望回家时有人等着,我也希望下班后能有热腾腾的饭菜和你的笑脸相迎。”他手里拿着烟,湮没有点。 我说过,我气管不好,有轻微的哮喘。欧阳丰从那再也没在家中吸过烟,烟瘾上来时,他会拿着一支烟在手指中玩弄,渐渐熟练得足以和李寻欢玩飞刀媲美了。 这样一个男人。这样一个男人对你说,他希望下班后能吃到你做的饭,能看到你的笑脸,你怎么办?如果他是对一个年轻未婚女子如是说,我会以为这是最美丽最诚挚的求婚语言。而我如果是个女人,我一定会小鸟依人地投入他怀里,感动地淌两滴珠泪,然后娇滴滴地说:“我一定会做到的。” 可是我什么也不能做,我生锈了的脑袋里“叽哩匡铛、彭嗤啪嚓”的象闹了十一级地震,震后是一片空茫茫。我当时一定是面无表情,林枫曾说我这个人缺乏人气,整天象戴着个面具似的,真是亏了那张俊俏的小白脸。可那不是面具,我的脸就是这样,没办法。我面无表情地点了下头,留了下来。 十五那天正值周末,我们到植物园逛了会儿,然后在书店又驻留了大半天,这多半是我的缘故,我生性懒惰,平时不逛街,只要逛街就一定是去书店,进了书店就拔不动腿。那天乱七八糟又抱回家一摞书,当然还是欧阳丰付帐,这是他坚持的,只要有他在,就一定是他付帐。可除了买菜,我难得出来,出来就一定是和他们父子在一起,有他在,当然就是他付帐了。怎么说,好像都是我占便宜。 人家说亲兄弟明算帐,我和他,雇员和老板之间倒成了一笔糊涂帐。我对欧阳丰说,现在流行企业文化,老板给员工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家庭般的温暖,以此让员工死忠,你是不是也在实行怀柔政策呀?他说,是呀是呀,我就是想和你签定终身合同。哇!终身合同呀!我生老病死你都管哪?生老病肯定是会管的,至于死嘛,还有待商榷,我比你大,很可能比你早翘辫子呀。那可不行,你独乐乐,忘了我这可怜的小兵,不算违约吗?那我们一起死好了,同赴西天共登极乐。越说越离谱了,怎么听着象“双飞”哪?其实我就是在说海誓山盟呀!你还没听出来吗?他不真不假的贫,我也不假不真的应和。我与他,他和我,似乎就那么薄薄的一层了……晚餐主菜只有一道“什景彩盘”,可单这一道菜就用去了整整两个小时,另外给健康宝贝一人考了一个小蛋糕。 “宁叔叔,你穿这件围裙真好看,很漂亮也!”欧阳健像个小尾巴在我屁股后面转,他是个很喜欢粘人的孩子,嘴巴特甜。 “是吗?”我有一句没一句的答。 “是呀!”欧阳康站在厨房门口气愤愤地说,他很喜欢欺负欧阳健,欧阳健粘我,他也看着我不顺眼,“就像新娘子一样,可是没有奶奶。”他用手比划着胸部,恶意地说。这个超级讨厌的小屁孩!真想把他大卸八块,摁带锅里炖上七七四十九天。 对面房间内坐在餐桌旁看报的欧阳丰乐出了声,觉得失态又用报纸把脸遮起来。他和欧阳康不折不扣是父子,全有恶魔基因。我偷偷想着明天买菜时,顺道买包砒霜……电视上的联欢晚会是越来越没意思,我们全移到阳台上赏月。我给健康宝贝讲“嫦娥奔月”的故事,半途健健说:“她是坐太空梭飞上去的吗?” “笨!她是乘太空船。”康康非常肯定地说。 “恩,她乘的是‘阿波罗号’”欧阳丰也跟着瞎参合。 “是呀!她还是美国人呢。”我生气了。 结果康康问:“不是苏联大鼻子吗?” 最后健健以一句话结尾:“反正嫦娥阿姨是男的,因为她有胡子,我在画册上见过。” 康康和丰丰都拚命点头。 我只想从这十二层楼跳下去。 九点一刻,两个小家伙终于睡着了,一人一个把他们抱到卧室小床上。 欧阳丰说:“他们会永远记得这个月夜的。” “是呀,因为今天嫦娥阿姨变成了男的。”我说。 欧阳丰笑了,揽着我出来,轻轻带上门,“再到外面坐坐吧。” “恩。”四周一片寂静,心跳过快让我快支撑不住了,我说:“想听首乐曲。” “什么?”欧阳丰的眼睛在月光下荡著令人迷醉的温柔。“月光曲,贝多芬的,真的很美,会醉人的。” “不用听我已经醉了。”欧阳丰的声音象天外之音,我强抑着一阵阵的悸动。 “月不醉人人自醉吧?”我笑着说。 “不!月不醉人,醉人的是别的东西。” “什么?” “your eyes。” “不懂,我的外语超烂的。”我说。 “你懂!”他猛然抱住我,我的一颗心快从胸口跳出来了,“你是这么的灵秀聪慧,你怎么会不懂?” “欧阳大哥!”我的声音听起来很飘渺虚弱。 “叫‘丰’!”他在我耳边说,热热的气息使我的脊梁骨抽冷气。 “丰!”我更虚弱的喊,“不要这样。” “你的眼睛很美,”他说,“笑起来更迷人,就像弯弯的月牙,宁宁!宁宁!你一定是月下老人馈赠我的小月牙儿……” *** 那一夜,在那张欧式古典铜床上,在他的怀里,我止不住的啜泣,他一遍遍地轻唤着:“我的人儿,我的小月牙儿,乖!不哭!不哭!” 可是我止不住。止不住地哭泣,为了体内重燃的火热和悸动,为了让人晕眩的快感,为了这似有似无、不可琢磨、莫可名状的幸福。紧紧抓着他的背,看着他随着剧烈的动作有节奏起伏的发旋,我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心情想着:我的男人!这一刻只属于我、只为我狂的男人!二十二年来我第一个唯一的情人啊! “我是不是很变态?”我问,泪水朦胧了眼睛,“我居然喜欢像个女人似的被男人抱,我很变态是不是?” “不!”他吻我,吻去不停滚落的泪珠,“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男孩子,是我最美丽的月牙儿,不许诅咒自己!” “丰!”我缠紧他,“那么给我!给我!给我吧!直到我死去!” “直到我们死去!”他低声吼,猛然强烈的力道使我在刹那间升至颠峰,迷失在灿烂辉煌的激情里。 那一夜我们做了三次,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就像轻悠和缓的序曲,带点试探的,力图安慰我激动慌乱的情绪,他温柔体贴地抽动;第二次是急风暴雨的狂奏曲,我们纠缠在一起,直至分不清谁的汗水,谁的呼吸,他以超过200马力的高速前进,我颠簸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第三次是一首完整的交响曲,从慢板、行板、快板到终曲,他是名出色的指挥家,我在他的指挥下或快或慢,或缓或急,或高或低,或俯或仰。 他的技巧如何,我无从比较,可是我知道,我荒芜已久的心灵、饥渴已深的身体都获得了满足。后来我想,我的潜意识里是认同女性式身份的,虽然我极力想否认,可无法抹去事实,欧阳父子调动了我体内所以的雌性激素,我很害怕自己是否会因此而变得娘娘腔。 同性恋者最恨娘娘腔,可是一个素质型的男同性恋者却无法驱除这种隐藏躯体、思想深处的,根深蒂固的,一有阳光雨露就恣意生长蔓延的气质,就像一个人无法驱除呼吸一样。这会使人想起普鲁斯特笔下的德·夏吕斯男爵,普鲁斯特是个天才,同性恋者所有的矫柔造作、虚张声势、色厉内荏以及表面的阳刚气概和骨子里的阴柔之气在夏吕斯身上一览无余。在他的身上,我也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本就有些文弱书生气,如果再阴阳怪气,女里女气……我一定会杀了那样的自己!我非常讨厌男艺人着女装,譬如乔治男孩,譬如香港那位天王。我讨厌他们,是因为内心惧怕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 在没有切实的性行为以前,我百分之百确信自己是个男人,虽然我意识中的性物件和一般男子不同,但我幻想自己是主动的施与者,或者是平等的互相施与承受者。可是事情发生了。我成了完全的被动承受的一方,最关键最要命的是,我不排斥,我不讨厌,我甚至喜欢、期待着被填充的那一刻,我为了那强壮炙热的触感而狂喜、颤栗、尖叫。我不知道,除了男人的xing器和外表,我和一个女人还有什么差别。 次日醒来已近中午,睁开眼便看到站在床头审视着我的健康。 “早啊!”我试图微笑,却不知该怎么解释为什么丁宁叔叔会睡在爸爸床上。 “爸爸说你已经是我们的新妈妈了。”欧阳健少见的寒着一张小脸说。 一句话差点把我噎死,该死的欧阳丰!他到底给孩子说了什么鬼话? “可是叔叔不是男的吗?叔叔没有小鸡鸡吗?”欧阳健非常困惑地问。 我窘的张口结舌。 “笨!他当然是男的啦,他没有奶奶嘛!”欧阳康总是很聪明。 “那你会不会生小贝比?”欧阳健仍要追问。 “笨!女的才会生小娃娃啦!” “那你会不会让爸爸不要我们?” “笨!他才不会告诉你!” 健康宝贝一唱一和,演起了双簧,我一个头两个大。 我套上睡衣坐起来,示意他俩也坐到床上,我认真地对他们说:“我不知道爸爸对你们说了什么,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和你们爸爸在一起是因为我爱他,就像你们爱他一样,我也爱你们,就像爸爸爱你们一样,如果你们愿意,我会非常高兴成为你们的好朋友,就像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一样,丁宁叔叔永远也不会像恶毒的皇后那样抢走你们的爸爸,把你们赶到大森林里,我希望咱们永远在一起,除非爸爸或你们不想要我,明白了吗?” 健康宝贝不说话,像受惊的小鹿敌视着我。 “你说的是真的吗?”最后欧阳康半信半疑地问。 “我可以象孙悟空对唐僧一样的忠诚,不然,你们可以念紧箍咒。” 再瞪着我看两分钟,“那好吧,我们相信你了,如果你说谎,你就会变成丑八怪!”欧阳康说。 “我们要叫你妈妈吗?你会和爸爸结婚吗?你要穿漂亮的白纱礼服吗?我们可以做花童吗?”欧阳康忽鲁鲁冒出一大串问题。 “这个……等爸爸回来和爸爸商量好吗?” 忽然间,我好像真成了未婚妈妈,物件是带着两个拖油瓶的年方二十九的青年才俊。 上帝真是幽默!幽默的过火!我洗了个淋浴,仍然有些腰酸背痛,但较之上次是轻微多了,上次时的欧阳丰根本是个野兽,我想当时无论是什么人,他都会上的。虽然他矢口否认。他说他只是因为我的眼睛让他有归属感才抱我的。气!鬼信!如果男人的理性这么靠得住,男人的兽性这么容易被控制,那么泰森也成了节烈男! 我洗好出来,健健朝我喊:“叔叔,你的电话!” “爸爸吗?”除了他,还没有别人给我打过电话。 “不,是位叫林枫的叔叔。” “喂?林枫吗?”我拿起话筒,对面却寂然无声。 “林枫?如果不是你我就挂了。”从我出来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我一直没和林枫联系过。 “你敢?”对面终于传来一声低低的、咬牙切齿的声音。 “真的是你呀?你弄什么玄虚?”听得出他语音中的愤怒,我有些心虚。 “来见我。”林枫的声音怪怪的,似乎在刻意忍耐什么,我想是我真的把他惹恼了。 “有事吗?”我还是不想见他,尤其是在这种时候。 “来,还是不来?” “我……” “既然如此,以后永远别来找我了。” “哎──林枫!”我吓坏了,从没听林枫说过如此决绝的话,即使是我们闹的最不愉快的时候,我想解释什么,可是电话早已挂掉了。 我拿着话筒发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林枫生气了! “那个人真怪,是坏蛋吗?”健健用小手扯这我的衣服,仰这小脸问。 “不,他是个好人,大好人!是叔叔把他惹生气了。”我抱起健健,贴着他柔嫩的小脸,觉得自己如同他的小脸一样柔嫩的心,刚刚要痊愈的伤口又开始泣血。 真希望自己还是个小孩子,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哪有这么多问题呢? 第四章 林枫是我的同学,比我高一级,外文系的。 我们的相识缘于我在校报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绝域之花》。 当时我刚刚跨进大学校门,对学校对系别充满了失望,理想中的神圣殿堂失去了它神秘馨香的光环,重复的上课下课,熄灯起床,不同的是男女生可以公开的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寝室里的黄色笑话,课堂上的眉来眼去,处处散发着一股情欲的味道。 我寂寞,我孤独,我希望自己是开在无人可攀的绝顶之颠的一朵野花,傲视寰宇,孤芳自赏,不沾染人间的点点尘俗。我把林黛玉那句咏菊诗“孤标傲世携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狠狠批了一通,为什么一定要携谁隐,为什么要在乎开花迟,清清泠泠,孤孤冷冷,不也是一种美么? 我拚命地鼓吹尼采的“我就是太阳,我会给人间一切的光和热”,又为着身体的一点点不适而更加揽镜自怜,把自己想像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现在回头想想自己都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是荒谬而疯狂,真不知主编大人为什么会同意发表。 紧跟着的下一期报纸就在同样的位置刊登了林枫的文章“批《绝域之花》二三论”,言辞犀利,直击要害,把我文中流露出来的浓浓的颓废和病态的自美驳斥的七零八落,最后他引用了张楚的那句歌词“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看了两眼,随手就把报纸扔了,继续研究我亲爱的尼采。 隔了一星期后,我在教室上晚自习,同学喊:“丁宁,有人找!”他喊的特别大声,大概觉得有人找我实在是天下第一大新鲜事吧! 当时的我是个完完全全的“独行侠”,除了老乡聚会被硬拉出去一次外,再无他人找过我。 我满心不悦的走出来,因为我正看《百年孤独》看得沉迷,突然被人打扰真是浑身不爽。 “你找我?”我冷冷地打量眼前一身李宁服笑容可掬的高大男生。 “你就是丁宁?”他有点不可思议地盯着我瞧,像看着恐龙化石一样。 “还有别人吗?”我更为不爽了,我对这种高大自信,偏偏又有几分俊美的男生怀有一种不可解的憎恨,见了就想泼他们一身污水。 “哈哈,对不起,你就是《绝域之花》的作者丁宁吧?”他讪笑着,把两期报纸同时给我,“我是林枫。” “哦──”我不冷不热的应了声,“有事吗?还是不解恨要把我游街示众啊?” “你真幽默,”他闪着黑亮的眼睛,仍满脸笑容地说,除了儿童,我还真没见过那么晶亮纯澈地眼睛,成人的眼都被世俗玷污,变得浑浊不堪。 “我是校文学社的副主编,想邀请你加入文学社,怎么样?你很有潜力的。”他诚挚地说。 “有颓废堕落的潜力吧?”我可一点也不买帐。 “哈哈,你还在生气哪?我当时一激动,写得有点过火,你大人大量就多多海涵吧。” “算了,”既然挑不起战火,我也就变得意兴阑珊,“你回去吧,我无意加入任何社团。” “那真是遗憾。”他很老外式地耸耸肩。 又一个假洋鬼子! 我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进了教室。 从那之后,学校突然变小了,上课路上、餐厅、图书馆、微机房,到处闪着他的影子,而每次见到我,他都会很洋气地喊一声:“嗨,丁宁!”惹得四下的目光“唰”就聚到了我身上。 我本打算不理的,可是事态越来越讨厌,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丁宁认识外文系的高才生林枫,班里的女生更是不时地问东问西,春情荡漾得人心烦。 我写了封信狠狠骂了他一顿,把我所有曾听到过得,曾看到过得,能想得出来的恶毒的词全用上了,托人转交给他,他当天就回了信,只有五个字:“做个朋友吧!” 后面还划了个大大的笑脸。 我气得心窝都疼了,晚饭时却莫名其妙地和他坐在了一起。 元旦时他送我一张戏票,是他们系表演的英文话剧《罗蜜欧与茱丽叶》,请我一定去看。 我去了,才发现是他扮演“罗蜜欧”,穿上衣服站在台上,俨然一翩翩佳公子,我的心跳第一次不规律了…… 谢了幕不及卸妆他匆匆吧我拉到后台,问表演的怎么样。 我说还用说,明儿个准成了学校女生的头号白马王子。 他“呵呵”地笑,说女生怎么想倒无所谓,我是问你呢! 想我说真话?我故意问。 他点点头,我乐不可支地说:“只一个字好形容:sexwolf!” “臭小子,居然敢说我色狼!”林枫上来掐我的脖子,吓得我“吱哇”乱叫,我说:“还不承认?刚刚是谁拿着人家小女生白白嫩嫩的玉手没命地啃来着?” “我看你才花花心肠呢!什么不好看就注意那个动作了?是不是嫉妒了?”他开始搔我的痒,我最怕这个,拚命地闪躲,笑得快断气,“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叫你嘴巴坏!”他还在搔痒,我笑得蜷缩成一团窝进他怀里,他说:“叫哥哥,叫哥哥就饶你!” “不叫!还不知谁大呢?” “呵!小子,我可是你的师兄哪!怎么论都要叫哥哥!叫不叫?不叫──”他又加了劲。 “哥哥!哥哥!”我连连讨饶。 “不行,叫好哥哥!” “好哥哥!”这坏蛋居然得寸进尺,可是我又不得不认栽。 “哎!弟弟乖!”他令人肉麻地拖着长音,然后快速在我额上亲了一下,“哥哥疼你。” 他无心的一个动作,却让我整夜的辗转难眠,我想着那个吻如果落在我的唇上…… *** 知晓我体育成绩不及格,他追问缘由,我说我有轻微的哮喘,他问我为什么不开个病情证明呢,我说我不想被人当成病猫。 他气,强令我每天傍晚和他一起进行锻炼,在操场上慢跑一圈已是不支的我,每每要他半拉半拽着才能走完第二圈。 什么“生命在于运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所有的道理他天天在我耳边念叨。 可是,运动后的那种痛楚使我实在支撑不住,终于有一天我自暴自弃地说:“不练了!不练了!死就死好了!” 我不顾他的劝阻硬是要回教室,终于把他惹火了了,他勃然变色地吼:“好!你去死!谁也不会拦你!你这么点出息,真不知你活这么多年干什么!” 我也急了:“我活不活关你什么事?谁要你操心了?我就这么点出息,怎么着?碍着你犯着你了?看不顺眼,就滚一边去!” 我的话很重,很伤人,他气得脸红脖子粗的,瞪我两眼后甩手走了。 隔了两天,我扪心自问,觉得确实是自己不是,就写了封信向他道歉,他很快便来找我,说:“是我不好,太自以为是,以为运动对所有的病情都有帮助,这几天我查了医学书籍,才知道原来有些病是需要静养的,好弟弟,原谅我好吗?” 他揽住我,伏在他肩上,我“欷欷嗦嗦”地抽泣,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我说我太寂寞太孤独了,不习惯和别人相处,我怕他再也不想理我了,他笑我太信不过他,是个傻孩子。 天知道,如果能得到他的青睐和疼爱,我宁愿自己是个傻孩子…… *** 林枫的家就在本城,周末他都是回家去过,不知何时我也成了他家的常客。 他的爸爸是另一所大学的音乐系副教授,妈妈是实验中学的数学老师,良好的家庭环境,我尤为喜欢那种浓浓的书香味和恬淡的亲情氛围。 林枫是家中独子,父母自然格外疼爱,爱屋及乌对我也是青眼相加,每次去都有顿丰盛的晚餐。 那晚我在的他的房间里翻阅他的磁带和cd,发现全是舒伯特、柏辽兹、比才、华特费、古诺等,“真高雅啊,不愧是音乐世家。”我由衷的说。 “你喜欢什么?”他从《堂簧》上抬起脸问。 “摇滚,重金属的。”我眨着眼说。 “oh!my god!” 他夸张地喊,“我还以为你会说绵绵情歌呢!” “情歌怎么了?好听的我也喜欢,像王非啊,苏永康啊,蟑螂啊都挺好的。” “那你最喜欢什么?”他不太相信地问。 “戏曲。” “戏曲?”这回他完全傻了,“不会吧?” “为什么不?”我得意地笑,“我上初中时为了看赵志刚的《沙漠王子》,专门请了假躲到姥姥家去看,被我爹知道后狠狠揍了我一顿,不光越剧,黄梅戏、豫剧、评剧、京剧,我都喜欢,黄梅戏皇后严凤英,豫剧豫西调的常香玉,豫东调的马金凤,我有她们所有的磁带,我家没有影碟机,无法买影像制品,否则我──” “哇哈哈……”不等我说完,林枫猛然一把抱起我疯狂地笑起来,“哇哈哈……” “喂──”我掐他的脖子,“你疯了?快放我下来!” 他不听,干脆把我抱到客厅冲正在看电视的母亲喊:“妈,你快认干儿子吧!这个小古董也爱听戏呢!” 好死不死的,我学的恰好又是历史,于是凭他偶来的灵感,“小古董”就成了我的代称。 另一次他整理书橱,从最底层翻出了都德的《小东西》,让我乐得快晕过去,我从图书馆看过一回,就非常想自己也拥有一本,可是跑遍了大小书店也没找着,我几乎都绝望了。 “好哥哥!”我抱着他的脖子撒娇,“借我看看吧,不限期的。” 他笑了,“这个呀,我都忘了,你喜欢就拿着呗。” 可是一个星期后,他却不顾我的苦苦哀求,硬是要了回去,气得我要与他绝交。 第二天,他送我一件用缎带包扎的礼物,打开一开竟是一本崭新的精装版《小东西》,里面还附有原版时的插图。 扉页上写着:赠可爱的小古董:生日快乐! 哥:枫 得到了期待已久的书,却搅乱了努力维持的平常心,想着枫哥哥终究只会是枫哥哥,他永远不可能知晓我对他的复杂情感,我又难过起来,从发梢到脚趾都充塞着浓浓的化也化不开的苦涩,而那颗心更像是黄莲做成。 书中的“小东西”有个哥哥叫雅克,非常疼爱“小东西”,“小东西”叫他“的的雅克妈妈”。 夜里我把《小东西》压在枕头底下,用手一遍遍摩挲着,在心中默默念着:“我的枫哥哥,我的雅克妈妈,我的枫哥哥,我的雅克妈妈,我的枫妈妈……” *** 我不知道普通男孩子之间的友谊是什么样的,我十二万分地努力着把林枫当成朋友,可是他的笑颜,他的拥抱,他的体贴,却不能不让我想入非非。 有一次看午夜场,下半夜时老板加映了一部3级片,满场充斥着女主角“恩恩啊啊”夸张的叫声,而那声音令我全身几近痉挛。 我假装疲倦了轻轻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不想看那令人作呕的画面,他问:“累了吗?” “恩。” 他把夹克衫给我披上,用手揽住我,我几乎已埋在他怀里,感受着他的体温,聆听着他的心跳,让我一时激动起来,我忍不住地说:“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呀,这么可爱的小古董。”不知他是真不懂还是假装的,反正他的身体有那么一下下的僵直,我相信那不是我的错觉。 “不!”也许是夜的黑暗给我了力量,你不得不承认,黑夜确实给了人做坏事或者大事的环境,在这时一切传统、一切即定规范都是可以抹杀的。 我执拗地非要把话挑明了:“我是说我爱你。” 寂静。 死寂。 影片中女人yin荡的叫声反而清晰无比地灌入我的脑子,似乎整个世界就是用来做爱的,可是那女人是永远也不会属于我的。 “我要出去走走。”我说。 苍白的街灯照着雾蒙蒙的灰尘,都市的夜仍然混混沌沌,十月的风冷飕飕的,我不停地颤抖。 “回去吧,外面太冷了。”林枫说,他的声音比这夜更苍白,比这风更阴冷。 我继续往前走,居然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诅咒着见鬼的上帝,我又往回走,偶尔有辆小车幽灵般睁着两只大眼睛扫我们一眼,转瞬即消逝了。 我开始静静地流泪,耳边竟一遍遍响着《人鬼情未了》中的主题曲,我想如果也有一个巫婆肯帮我的话,我愿意用生命做代价换来林枫真心诚意的一个吻。 “这是不正常的。”林枫很小声地说,似乎怕伤害了我,其实没有比他拒绝我更能伤害我的了。 我继续走,不说话。 “去做一下心理治疗或医学治疗吧,我可以帮你。” 我突然很想笑,觉得自己正在和一头驴或着一个et说话,我拚命使自己的思维正常点,我把逻辑学在脑中回想,然后我对他说:“如果有人让你去和一个男人上床,你会怎么样?” “宁宁……”林枫无限悲哀地看着我。 “那你就别试图强迫我去接受女人,想到录影上那样一个脂肪堆成的物体腻在我怀里,我就恨不得自己没生过没活过。” 林枫更悲哀了。 “以后别来找我了,我们不是朋友,永远也不会是。” “宁宁……” *** 大二,我度过了生命中最寒冷的冬季。 我像蛇一样蛰伏着,没有体温,没有阳光,我一度甚至想到了死,像鸳鸯那样悬梁,像安娜·卡列尼娜卧轨,或者像茱丽叶服毒,至于像维特那样高级的用枪自杀是不能的,因为我弄不到枪,我太穷了,即使有钱也没用,中国这个社会,如果你不是国家配给的,又不愿犯法的话,是弄不到枪的。 我知道大学校园里曾消失过很多像我这样畸形的生命,因为他们死了,所以我不死了。 因为这样死去不会有人为我们悲哀,那些活着的高尚的纯洁的人们只会鄙夷地看一眼更或连看也不屑一看这个僵硬的丑陋的躯体,继续在他们布满阳光鲜花的大道上潇洒前行。 那一年我很偏激,很愤世疾俗,也很消沉,从不参加学校任何活动,只是闷头读书,读那些含毒量非常高的书。 五一节放了四天假,同学回家的回家,找同学的找同学,宿舍只剩下了我一个,我躺在床上看三岛由纪夫的《潮骚》,觉得新治和初江的爱情纯粹是杜撰出来的童话,尤其是最后幸福的结局真让我受不了,我希望循着三岛一贯的风格让新治死去,死在大海里,让初江嫁给川本安夫好了…… 就在半梦半醒时有人敲门,我扯着嗓子喊:“进来!” 门开了,进来的是林枫。 死寂。 然后他咳了一声说:“我妈请你去我家玩,她新买了盘徐玉兰的戏碟,她记得你很喜欢徐玉兰,我爸从北京捎来一些法国作家的书,都是很少见的,有《维尼诗歌集》和《纪德散文集》什么的,我记得你提过他们──丁宁,原谅我好吗?” 我不语。 “真正的朋友不会因对方是什么人而不理他,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 “我不是你的朋友。” “丁宁!” “对我这种人来说,男人只有三种,父亲、情人和敌人,你认为你可以做哪一种?”我笑着,心里怀着对他深深的憎恨。 “丁宁,你为什么要这么偏激?你难道一辈子都不要一个朋友,孤独的过一生吗?” “孤独有什么不好?孤独是很少一部分人才享有的乐趣,想要,你有吗?” “有!我有!”他终于火了,“别把自己当成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学着去关心别人才会拥有真情,你──” “够了!”我努力压制猛烈的怒火,“对不起,尊贵的林先生,我已经接受了太多的感情教育,不用你为我操心,我喜欢孤独,这总行了吧?我孤独,我不要朋友,可是我这样觉得快乐,这也不行吗?孤独也是一种罪吗?我连享有孤独的权利都没有吗?如果你没有别的事请你回吧,我要看书了。” 我侧过身,被对他,又拿起那本《潮骚》。 “丁宁!”林枫大概也处在情绪的崩溃边缘吧,稍一受刺激也受不了了:“少唱你的高调了,喜欢孤独?哼哼!喜欢孤独的只有神和野兽!你不仅性指向有毛病,我看你连心理都不正常,还是那句话: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气得发梢都在颤栗,我赤着脚从床上跳下来冲着他吼:“我是不正常,我不正常还用不着你来教训,我可耻!好啊,我可耻!我可耻他妈的可没让你蒙耻吧?你给我滚蛋,滚!滚!滚!” 我不知自己怎么会这么失态,以我平素的冷漠,我大可视若无睹,可是,我完全失控了,因为他是林枫…… “丁宁!” 我疯了,把那些水果死命地往地上砸:“滚蛋!滚滚滚!” “宁宁!”林枫却意外的上前来抱住我,哭了。 我挣扎,捶他、抓他、踢他,他却抱地更紧:“好弟弟,哥哥错了,哥哥知道你苦,你有委屈,只要你高兴你就打我骂我吧!不要再苦自己了,弟弟,弟弟,你已经瘦的没人形了啊!” “你走啊──你这混蛋!”我骂着他,却痛哭失声,不再顾及门外探头探脑的好事者。 “宁宁,不要再闹了好不好?咱们和好好不好?你愿把我当什么都行,如果你愿意,我会做你的情人──” 我哭,哭,哭地昏天黑地,真的觉得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儿了,人是不能有人疼的,一疼就会过分娇弱,像我不是已经过的好好的吗? 他却要再来扰乱我,他是罪魁祸首,我恨他,我有理由恨他,为什么不让我就这样恨下去? 我哭着,一颗心像地上的水果伤痕累累,那是我自己跺的啊…… 林枫说的没错,我是在自己折磨自己,我是自己瞧不起自己,我何尝喜欢孤独?我何尝不希望伤心时有安慰,寂寞时有人相陪? 可是可以吗? 我很执拗,我很唯美,我要一生一世,我不要曾经拥有,我不要大街上花园里的一夜情,那对我对爱都是一种亵渎,我不要! 我坚决不要! 如果羽化不成美丽的蝴蝶,就让我保有我的茧吧,哪怕孤独,哪怕凄楚,那起码仍是本色我! 《蜘蛛女之吻》上的莫利纳说一个真正的同性恋者爱的是一个真正阳刚的男人,可一个真正阳刚的男人只会爱一个真正的女人,那么同性恋者就注定走爱却得不到被爱的单行道,永远和真正的男人没有交集…… 就像我和林枫。 他怀着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操来安慰我拯救我,只会使我更受伤更痛苦,他不会懂,无谓的柔情也是刀,会伤人哪! 什么碟什么书什么水果,全是他自己买的,我知道,我猜得到,我就像只刚爬出困境的飞蛾,蜘蛛一抬腿,就又重新落入了网里,再次坠落的蛾是注定了悲惨命运的…… 即使伟大的拿破仑也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而我这平凡的小人物就更不会兴风作浪了。 吵过闹过哭过后,我和林枫又走在了一起,但我们都知道以前那种快乐不再了,即使微笑时我们之间仍有一道隔膜,上空也有一片阴影。 林枫交女朋友了,是他们系一个很普通的女孩,普通的我都不忍嫉妒她。 她戴着圆圆的眼镜,圆圆的脸,短短的四肢,就像我们小时候用最简单的圆规和椭圆勾出的人形。 他们很快有了关系,林枫要求的,那可怜的女孩对他百依百从,为他买盒带,帮他洗衣服,甜甜的叫他“老公”,认为林枫冷漠的态度是天生的,因为他很酷。 哈!如果这世上还有比林枫更爱笑的男孩子,我宁愿一辈子倒立行走! 可是我仍然觉得委屈,忍不住要对他冷嘲热讽,故意惹他生气。 他不和我顶嘴了,这却更让我生气。 他毕业了,没考研,在一家大型企业找了份工作,每个周末都来找我,带一大堆好吃的。 我说不要女朋友啦? 他说对男人来说,朋友比女人更重要。 我想起那句话,朋友如手足,女人似衣服,手足不可断,衣物可常新。 我又为女人而悲哀。 林枫工作后在外租了间房子,一室一厅还带着个小厨房。 周末有时我会在他那儿过,他会早早准备好一桌子我爱吃的菜,再买两瓶啤酒。 酒,必要时我会喝点,只一点。 我不喜欢喝酒,无论什么酒,那种浓浓的苦涩都使我难以忍受,我比较喜欢喝饮料,甜甜的,小孩子的口味。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人的一生分不同阶段喝不同的饮品,小时侯、学生时代喝汽水,甜甜的,单纯的,充满梦幻的气泡;迈入社会喝咖啡,初尝人世艰难,工作、爱情、婚姻、家庭,在苦涩中是浓烈的氤氲香气;涉世深了喝酒,事业、情人、上老下小,难得清醒一回;老了品茶或者和喝白开水,清淡的,一切繁华归于从容,尽显真淳。 我爱喝饮料,说明我固执的停留在孩童时代,我在潜意识里拒绝长大,虽然我可能比很多同龄人更早的就明白了世事。 我通过一种特殊的角度明白了很多事,虽然这种认知和一般人可能有所不同。 我有些神经过敏,喝了茶或咖啡是休想再睡眠的,而一向难以安谁是我的顽疾,我不敢吃镇定药,怕造成药物依赖。 我最恨药,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没断过,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吃药过多才造成内分泌紊乱,才形成现在这种情形。 吃过饭我们一般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枕在他的肩上或腿上,就电视剧或广告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胡侃一通,往往上言不搭下语,谁也不管,只要舒服就好,其实语言是其次的,说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在一起。 我是这么想的,谁知他呢? 睡觉时挤在一张床上,他睡着了,我就细细欣赏他的睡容,忍不住在他恬静温和的脸上亲一下,想着不论多帅气的男人睡着了都是这么孩子气吧?这样的他更可爱,更令人心疼。 我不敢碰他的唇,手从的他的锁骨一直滑到大腿,感受那年轻健康躯体的温热触感,有几次他那儿勃起了,我却吓得不敢再动一下…… 他说他不是不爱我,但也不是爱我,应该是介于爱与不爱之间吧,他称之为超友谊亚爱情的“第三类情”。 甜蜜而苦涩的第三类的情就一直延续至今。 第五章 那天一直到五点多欧阳丰才回来,他说是卓越请了一些旧同学开了个party,疯了一天。 我说我得出去一下,同学有点事,晚上可能不回来了。 欧阳丰问什么同学,重不重要。 我说一般般。 到了林枫的住所,我敲门,原来我也有一把钥匙,我连钱一并还他了。 林枫打开门,头发乱蓬蓬的,衬衣只扣了两个扣子,而一进屋那刺鼻的烟味让我猛咳起来。 “该死!我以为你不来了!”他说着急忙忙去开窗子,又倒了杯开水,“快喝点水吧。” 我笑着表示没关系,“怎么这么落魄的样子?”我试图轻松地取笑他,“失恋了还是失业了?” 他在我旁边坐下,拿起茶几上的烟,又放下。 “我和孙莉吹了。” 孙莉就是他的那位圆圆的女朋友。 “怎么了?她终于不满足了?你这人也真是,多给人家一点温柔体贴什么,女孩子就要这个。” “是我提出的。”林枫沉沉地说,那严肃的样子使我也不得不正经一点。 “你对她不满意了?” “我从来就没满意过,在那方面也没有,每次她都是一副忍耐者的模样,我好不容易攒下点热情瞬间就消失了。” “男人总是不知足。” 其实说真的,孙莉那样简朴又识大体的姑娘真是挺好的,虽然可能缺乏一点浪漫,可是浪漫的小姐适合做老婆吗? 林枫沉默着。 “宁宁,还爱我吗?” 突如其来的问题使我措手不及。 “干吗?又要对我进行教育改造啊?” “还爱我吗?”他直直地看着我,不容许我的闪躲。 我只好老实而无奈的承认:“现在了还说这干吗?你知道我在你的面前是永远的输家。” “不一定。” “恩?”我诧异地看他。 “宁宁,咱们做一次吧。” 我的心猛跳起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干吗?失恋了想堕落呀?比孙莉漂亮会玩的女人多的是,凭你还不好找?别犯傻了!” “宁宁!”他不耐地抓住我的手,放到那儿,隔着西装裤仍能感到那儿鼓胀着,我的身体瞬间火烫起来,“我不是没试过,可是不行,我眼前总是晃着你的影子,耳边响着你叫‘好哥哥’的声音,我中了邪,只有想着你才能达到高chao。” 我简直要晕了,心已到了咽喉,说不出,也放不下。 “你会后悔的。” “我后悔这么长时间才发现自己的感情,我是个懦夫,一直不敢承认我也爱上了你。” 空气中微荡着他沉重的喘息和我激烈的心跳。 我终于听到了渴望已久的话,心中却泛起从未有的茫然…… 如果人生是一局棋,我是不懂走棋规则的,更惶论何为胜券在握了。 如果把爱情看作一场赌博,那么我从来就不是赌徒,我一直以为是一局定输赢的,从不敢奢望能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我的棋子和赌金都只有一个:心。 我把这颗和所有人一样滚烫跳动的心捧在手上,赤裸裸的,毫不懂修饰与掩饰地想奉献个某个人,那个人却被吓住了,连连闪避,当我心灰意冷,把它收回胸腔转身欲离时,那人却又拉着我的手说:“把它给我吧。” 我把手从林枫身上移开,看着他那副革命者赴刑场的决绝模样,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好了,好了,不要这么严肃,还以为你找我来什么事呢。” “宁宁?”林枫微微有些窘迫地皱着眉,瞪了我好一会也笑了:“臭小子,你是不是早就料到我会栽在你手里?” “有吗?你这不坐的好好的吗?几时栽倒了?” “好啊,你也学会耍贫嘴了?”林枫咬牙切齿地说,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敢拿你哥开涮?” “哈哈,我哪敢哪?不过是说实话呀!” “还贫?看我怎么收拾你!”林枫故技重施,又在我腰间搔痒,我不甘示弱地回击,一时闹得不亦乐乎。 “宁宁,还没回答我呢!”林枫就着搂着我的姿势耳语。 我的身体有些僵。 空气中原本沸腾的氧泡泡、氢泡泡瞬间冷却下来。 我呐呐地说:“不是说了吗,我在你面前是永远的输家。” “宁宁,”林枫盯着我的眼睛,不容我丝毫的闪躲,他就像是挣脱了重茧束缚,展翼飞翔的蝴蝶,那升华了的灼灼光华使我不堪负荷,我想躲,真的想躲了。 我睁着眼却垂着睫毛,眼光在他挺拔的鼻翼下打转,我迷惑了,我不知所措,我该狂喜啊,我该热情洋溢啊,我该激动地一塌糊涂啊! 我就是不该这么冷静哪! 我和林枫原来的隔膜消除了,却又横亘了新的什么,我知道,他肯定也已感觉到了…… “有人了?”林枫缓缓地坐回去,手又摸起了烟盒,抽出一根又压回去。 “我──”我不知该怎么说,找工作时只想着从林枫身边逃开,后来和欧阳丰走到一起显得那么自然而然,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缠绵悱恻,没有波澜起伏,一切就那样发生了,继续了,平平淡淡,水到渠成。 这也许不是爱情,但这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爱林枫吗? 无庸置疑。 爱欧阳丰吗? 不知道。 但我知道现在我是要回到欧阳那儿去的。 林枫看着我,我看着他,明明近在咫尺却总也做不到身心两合,怎么这样呢? 我想嘲笑这种三流肥皂剧似的情节,抽动一下唇角才觉出满嘴的苦涩。 不是欧阳丰的错,不是林枫的错,是我错了? 我在爱,我忠实于自我,这又有什么错? 谁也没错,这一切拼凑在一起却错了。 “他一定很出色吧?”林枫的脸色平静如水。 “恩,还行吧。” “哈哈,别这么说,我可不希望自己败在一个不如我的人手里,否则我不会死心的。”林枫笑着说。 他一向是爱笑的,阳光灿烂的,潇洒的,戏谑的,调皮的,孩子气的,恶作剧的,公式化的,这次却是最难看的。 “他叫欧阳丰,我在他家做家教。” “欧阳丰?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的那个?” “恩。”我毫不讶异林枫何以知道他,因为林枫一向是长袖善舞,交际广泛的。何况,欧阳丰好歹算个人物。 “男主人和美丽的家庭教师再加上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是爱情经典呢。” 我知道他指的是《音乐之声》,以前他陪我看过三四遍,我非常钟爱那名女教师,就像钟情于简爱一样。 林枫曾为此取笑我和小女生一样耽于罗曼蒂克,想想其实那时他就在宠着我,只是我一味认定自己是注定的单恋,才不敢多想。 又聊了一些生活工作中的琐事,深夜时分我告辞了,林枫也没挽留。 送我到站牌处,却误了最后一班车,只好打的,临上车前林枫突然说:“既然你愿意,我就把你托付给他临时照顾,只要他稍有差错,我会随时行使我的收复权。” “林枫。” 隐忍已久的苦涩终于在我的眼中氾滥成灾,不顾司机愕然怪异的目光,我吻上他的唇,结果泪水流入我们两人的嘴里,吻也成了苦涩的,“对不起,对不起,谢谢。” 车子在凄冷的黑夜中驰骋,受不了别扭压抑的司机把流行乐音调到了最大,顿时阿妹和雨生苍凉的歌声便席卷了整个世界: 我最深爱的人 伤我却是最深 教人无助 的深刻 点亮一盏灯 温暖我无悔的青春 燃尽我所有 无怨的认真 我最深爱的人 伤我却是最深 教人无助 的深刻 点亮一盏灯 温暖我无悔的青春 燃尽我所有 无怨的认真 *** 我现在面临着人生的一大挑战。 发难者是健康宝贝,不过我猜得出肯定是康康提出的坏主意。 健康宝贝大多时候是甜美可人的小天使,不过调皮捣蛋时就变成了十足的小恶魔。 有天晚上我给他们看星空图(健健喜爱文学,康康对现代科技感兴趣),顺便讲了几个民间的传说故事,康康对牛郎织女很着迷。 第二天起床时,我发现自己的衣服不见了,左寻右找,急得满头大汗,只好提前喊醒欧阳丰,对他讲这个离奇的“衣服失踪案”。 欧阳丰检查了现金、存折、收藏品,什么也没丢,虚惊一场。 吃早餐时,健健不时偷偷地瞅我,康康依旧死命地瞪他,我和欧阳丰很有默契地扮演福尔摩斯。 晚上我给健康讲华盛顿砍小桃树的故事,健健不住地扁嘴,康康黑着一张小脸。 到了十点多钟健健把失踪了一天的衣服送到了我的卧室,“康康说只要我们藏起你的衣服,你就不会丢下我们,妈妈不要我们了,我们是没人疼的匹普(狄更斯的小说《孤星血泪》的主人公,在一套儿童名著故事中有这个连环画,健康最喜欢看)。” 健健边说边抽搭,那模样就像黑夜里迷失的雏鸟,颤栗着寻求温暖和依靠,不由不让人心疼。 不管大人因何离婚,从某种意义上说,它都是一种犯罪,受害者永远是孩子。 现在社会上青少年犯罪率节节攀升,这和离婚率不断升高应该大有关系吧? 失去了父母的孩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荡,不顾东西,然后就是不停的下坠、下坠,也许就坠到了垃圾堆上。 健康的爷爷是省府要员,奶奶是省妇联主任,比着忙,大会小会不断地开,很少能挤出个时间陪陪孙子。 虽然欧阳丰相对于一些糜烂的男人算是个负责的父亲,他没有把金钱做为孩子唯一的食品,顾虑到了情感付出,可惜的是他本质上就不是那种体贴入微的人,身上没有那种属于“母性”的温柔细致,更兼工作繁忙,健康得不到满足是可想而知的。 我一时激动便向健康允诺要永远照顾他们,孩子是不懂“永远”这词的无限不现实性的,只是高兴,我答应他们想要什么就给什么(这话也是绝对不现实的)。 事实证明我不该说这句话,完全是自讨苦吃。 过了两天健康从幼稚园回来兴致冲冲地说:“叔叔,我们想要男子汉毛衣。” “什么男子汉毛衣啊?”我没听懂。 “今天我们老师穿了件白毛衣,很漂亮哟!”健健说。 健康的音乐老师是个刚幼师毕业的大男孩,大概因为幼稚园男老师少,孩子们对他马首是瞻,崇拜的不得了。 “恩,我们也要穿。”康康补充。 “小孩子干吗穿大人样的衣服,你们现在穿的‘多来米’不是很可爱吗?” “不行,我们就要那样的嘛,你答应我们要什么你就给什么的。”康康非常不满地说。 “怎么叫男子汉呢?是牌子吗?哪儿有卖的?” “不是,”健健坐在我腿上,“是毛衣上的花叫‘男子汉’,老师说的,他的毛衣是他妈妈给织的哦。” 我傻眼了,看报纸的欧阳丰(他总是在看报纸)一副有好戏的模样,一点也不帮忙,他似乎和儿子们一样,以捉弄我为乐。 “叔叔,怎么样呀?”康康着急地问。 “可是叔叔不会织毛衣呀,”我非常认真地表示我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咱们找人织好不好?” “不好!”康康断然拒绝。 “老师说‘妈妈织的毛衣暖和,买的衣服不亲切’。”健健很有文学色彩地解释。 可是,我哪是“妈妈”呀! 我翻遍卢梭的《爱弥尔》,查遍了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天才的教育家们,为什么不告诉我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呢? 无奈之下,为了否定康康的“大人说话不算话”的指责,为了证明我是个合格的保姆,我学起了编织。 我鼓励自己:世上一流的服装设计师是男的,一流的裁缝师是男的,一流的厨师是男的,那么出个男编织手也没什么惊世骇俗的吧? 虽然这样,我心里仍七上八下的,我终究是传统教育的产儿,我的“大男子主义”虽不比日本人严重,做这种织毛衣的“女人活”还是让我觉得丢脸。 我的手指虽然修长,却一点也不灵巧,光学反正针就耗费了一周,针紧得走不动路,针尖把手指肚都快戳破了,才把一个疙疙瘩瘩、坑坑洼洼的小得可怜的围巾织成,美其名曰“围巾”,实则是个毛线条子,细得像跟绳子。 即使这样,为了争夺它的所有权,健康还不惜大打出手,最后被欧阳丰夺了去,也不知他干啥用。 没有师傅,我只能照著书上一点一点试着来,我拿出爱迪生发明电灯泡的劲头,不断失败,不断的重试,最终织成“男子汉”图案时,健健还特意编了首儿歌以示嘉奖: 小毛衣,真美丽,朵朵花儿像飞机(图案像飞机双翼);小毛衣,真美丽,一针一线不容易;小毛衣,真美丽,叔叔,叔叔,我爱你。 周国平在《一个父亲的劄记》一文中这样说:“孩子是使家成其为家的根据,没有孩子,家至多是一场有点过分认真的爱情游戏,有了孩子,家才有了自身实质的事业。” 男人之间的爱情所以不稳固,难长久,和没有孩子的牵连有关系,而我走进这个家庭,被两个孩子接纳便是我最感快乐的事。 如果有一天我不爱欧阳丰了,那么我一定仍会爱着这两个孩子。 第六章 “围裙叔叔,爸爸为什么还不回来?”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嚼“旺旺雪饼”的康康有些焦急地问,今天的晚餐有他最爱吃的炸面包鱼排,爸爸不来便不许吃,气得他拿那些雪饼出气。 “康康,不要再叫围裙叔叔了,宁叔叔会生气的。”健健用手揪揪弟弟的衣服,示意他注意一下称谓。 “他就是围裙叔叔嘛!要不叫围裙妈妈?”康康小恶魔般微笑着说,我拿他最没办法,你越是交代他不要做什么,他就偏要去做,是个逆反心特别强的孩子。 就说这个“围裙叔叔”吧,是他们在看《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时得来的的灵感,自然,欧阳丰是小头爸爸,两位少爷自诩大头儿子,我呢,找来找去,发现只剩“围裙妈妈”一个空缺了,鉴于我的男性身份,两位很自动地改称“围裙叔叔”,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不知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悟性好,健康宝贝很自然地排斥那些暴力、怪诞的动画片,诸如变形金刚,圣斗士一类的片子他们看也不看,他们喜欢的动画片只有《一休》和《大头儿子小头爸爸》,都是画面清新隽永,人间气息浓郁,且富有小知识性的片子,特别是《一休》,百看不厌。 每次你让他们做什么事,而他们不想做时,就会学着一休的模样,一边用手点着脑袋,一边打着哈欠说:“不用着急,休息!休息!” 欧阳丰说我太宠着他们,可是这么可爱的孩子谁舍得对他们发脾气呢?虽然他们会做些恶作剧,恨得人牙痒痒的,真想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可是一看那张笑脸和那天真无邪的黑眼睛,饶是铁石心肠也不由软了下来。 “叔叔,我也饿了,你听,肚肚都“咕咕”叫了。”健健可怜巴巴地对我说。 我看看时钟,已经七点半多了,“好吧,你们先吃饭,一会儿就该睡觉了。” 待健康吃完洗刷完睡下后,已是八点半多了,欧阳丰还没有回来。 最近他们公司接了火车站候车大厅和宾馆的设计重任,为了如期交出令省厅满意的设计图,经常要加班工作。 欧阳丰初期古朴典雅且经济实用的设计图被驳回,上面指示要有现代感,再三强调现代感! 一向温文尔雅的欧阳丰被惹火了,冲着公司总裁摔了设计图,向他质问那些人究竟懂不懂何为现代,何为美感,只知道抄袭外国抄袭大都市,小脚太太穿超短裙,也不瞧瞧合不合适。 欧阳丰本来坚决不干了,老总亲自来家说和,希望两边各自做出让步,因为牵涉官方,老总也不好做,最后欧阳丰又返回了工作中。 而他是个不做则已,做就要追求最好的人,所以简直是玩命的工作。 和他相比,唉!根本就不能和他比,我其实和一个“家庭妇女”没什么两样了。 起初写作的打算也因投稿一再的失败而出现动摇,写作是件寂寞的事,当你的心血得不到认可时,那种滋味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了。 有一次欧阳丰看我把卧室扔地满地都是,一问才知我想从事写作,他很是诧异地问:“你还用稿纸写作呀?我还以为只有李敖才坚持传统写作呢!” 我怔了好大会才明白他说的是电脑写作,我苦笑:“我哪有那资本呀?上学时连买纸笔都要算计再三呢。” 上学时同学有自己买电脑的,我只有眼馋的份,同样历史系的,人家大学没毕业自己就学会了网页制作,轻松过了二级,你说,能不好找工作吗? “用我的吧,白天我上班时,你可以上网也可以打字,现代不懂电脑就像不懂英文一样,这是你走向社会的两只眼睛,瞎了一只都不好。” “那怎么行?要用我也会自己买一台。”我坚持,虽然我知道自己这坚持没什么意义,迄今为止我的哪一样花消不是欧阳丰的? 可是一开始那是工作,现在我却觉得自己就像被人包养的“小白脸”,这话我不知怎样向欧阳丰说,我也不知欧阳丰对我做何想。 我和他就像鹅毛和泰山,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那个一身傲骨的简爱在继承了遗产后回到了受伤的罗切斯特身边,以独立的姿态和他相爱,可是我上哪去给自己找这份自尊自立的“遗产”? 我打算出去找份工作,兼职的,保证我有时间照顾他和健康宝贝。 欧阳丰也是不能不照管的。 他有时就像个大孩子,和健康在房间里疯闹,把沙发垫、枕头、玩具弄得乱七八糟,然后躺到地板上充垃圾,非得我进行一下“垃圾处理”才能复活过来。 这“垃圾处理”不外是按摩按摩胳膊腿,拧拧耳朵,刮刮鼻子,最见效的是搔痒,一搔他们总会立刻来个“鲤鱼打挺”或“溜地十八滚”什么的复活过来。 欧阳丰会和健康一样把衣服搅地一团乱,然后这儿找上衣,那儿找裤子,临出门才大喊:“糟糕!袜子穿鸳鸯了。” 或许他的成熟稳重令我钦羡,可这不经意留露的孩子气才着实让我打心里割舍不下。 “叮铃铃……” 一阵电话急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起身接电话,以为是欧阳丰的,“喂?” “请问这儿有个叫丁宁的吗?” “大哥?”我诧异地低呼,“我是宁宁啊,怎么了?” “娘不行了,你快回家来吧!” *** 我没有赶上见娘最后一面。 娘最后仍叫着我的名字。 娘一直最疼我。 我是个孽子。 娘去了,我的心再没有一处归依…… *** “宁宁?宁宁?醒醒!” 我睁开眼,看到欧阳丰关切的双眸:“怎么了?”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你在哭喊!” “没事。”我坐起来半靠在床上,胸口是撕裂般的痛,“有些想我娘而已。” “宁宁,明天是周末,你出去散散心吧,找老同学玩玩,我来看健康,你不能总这样消沉呀!” “恩。” 植物园里人挺多,我坐在长椅上晒太阳,就像一些拄着拐杖的老年人一样。 初冬的阳光带着温和的笑容洒下银白的光线,泛黄的草坪上几个小孩子在做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小时侯,我经常是被捉住的那只可怜的“小鸡”,被罚哭了就抽噎着跑到娘的怀里…… 娘是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可是她是我的娘,所以对我来说,她是我儿时的一切,是我青年的依托,是我心灵永远的呵护者。 我刚毕业,我刚想好好报答她时,她却撒手离我而去了…… “嗨!怎么了?闷闷不乐的。”一个人坐到我的身边搭讪,是个年轻人,留着及肩的长发,有点像江口洋介。 我不喜欢留长发的男人。 我扭过头不理他。 “送给你的。”他把一件东西放到我的腿上。 一张肖像画。 “我?” 画上的人虽然有着一张和我一样的脸,却是笑得阳光灿烂,似乎笑远了冬的寒意和人世一切的阴冷。 “刚画的。我觉得这样比较适合你。”他笑着说,我这才注意到他脚边的画板。 “谢谢!”我觉得他有些可爱了,“学美术的?” “不,室内设计。” “你的素描很棒,光影明暗处理的真好。” “是吗?哈哈,第一次听男孩子夸奖我呢。” “男孩子?我觉得我比你大。”我发现和他聊天挺轻松的。 “会吗?我29了,你呢?30?不会这么夸张吧?” “22。”我老老实实的承认。 “哈哈,和你比我该算叔叔辈了。” “你占我便宜?” “哪敢哪敢!交个朋友好吗?卓越。” “丁宁。” 卓越?会不会是? “中午了,一起吃个饭好吗?”他站起来,“我请客。” “不,aa制就好。” 卓越身上有股天然的亲和力,很快我们就像多年的老友了。 “晚上去过那儿吗?”我们在火锅城里吃饭,卓越喜欢这儿热腾腾的气氛,他的衣服也是米白色和橙色暖色调的。 “哪儿?”我不解的问。 “你不知道吗?”卓越放下筷子颇为诧异地看着我。 “什么?”我正和烫嘴的蘑菇作战。 “植物园那个角是个点呀。” “什么点?”我越来越迷糊了。 卓越狐疑地凝视我好一会儿:“你知道homo吗?” 我点头。 “我是。”卓越说,“我想你也是。” 我再点头。 “植物园就是‘同’字辈朋友聚集的一个点。”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不小心撞到了禁区,“我没出来过,我不喜欢这种一夜情。” “是吗?”卓越脸上闪过一丝讥讽,“还在追求天长地久?” 我不语。 “有bf吗?” “算是有吧。” “奉劝你见好就收,莫等人踹的时候。” “他不是那种人。” “欧阳丰?哼哼!”卓越冷笑。 “你认识欧阳丰?你就是他的同学卓越?”我有被人涮的感觉,语气冷下来,“你也知道我?” “匆匆见过两回,在车上,你领着健康和他逛马路,一脸幸福的样子,小笨蛋,和我当初一样笨!”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全然没了口味,干脆也放下筷子,“我只是照自己喜欢的模式生活,笨不笨是我自己的事。” “当初我说过和你一样的话,我觉得你很像以前的我。” “但现在的你不会是以后的我。” “呵呵,那我只有为你祈祷了。” “不必!” “给你讲个故事好吗?我真的挺喜欢你。” “讲吧。” “算了,听欧阳丰说你在写小说,有机会把我日记给你看看吧,或许对你有点帮助。” “这样好吗?日记是私人的东西。” “昨日之事譬如昨日死,死了的东西有什么秘密可言?”卓越的声音中带着难以形容的凄惶,眼神不如笑容明朗。 当傍晚告别卓越回到欧阳丰家里时,只有健康宝贝在,“爸爸呢?” “有人打电话找他,说一会就回来。”健健说。 “哦。”我到厨房做晚餐,脑中翻来覆去都是卓越暧昧不清的话。 一直等到子夜时分,欧阳丰才回来。 第七章 卓越的日记(1) x月x日 星期六 晴 看了吴奇隆、杨采妮主演的《粱祝》,当杨的眼中泪已枯竭继之以斑斑鲜血时,明知是假的,我的心仍一阵阵地抽缩。 我对你说:“如果你结婚,我流的将不是血,而是我的命。” 你不语,你的沉默就像冰冷的铁墙隔开了你和我,不知从何时起,这墙越来越高越来越厚了,我的痴情被反弹回来堆积成山压在我的心头。 从电影院出来你就回家了,没有像往常一样和我回我的单身宿舍,回这个属于我们两人的窝。 我坐在苍白的灯光下,看着以前的甜蜜日记,为什么不让我当时出车祸或得疾病死去呢? 那样我就会一直幸福下去,直到永恒。 难道爱就像性一样,只有第一次才是最刺激的,日后会越来越平淡越乏味甚至厌恶吗? 你厌倦我了,我知道。 x月x日 星期四 小雨 现代人需要理性,不需要感情。 你这样对我说,就像一把剑刺进我的心窝。 我成了你的包袱。 你追求事业,我是你事业成功的绊脚石,我将会使你身败名裂。 放心,我会识时务的。 x月x日 星期天 多云 你终于结婚了,你说你将不再踏足这个圈子,你要对你的妻子忠诚。 我想杀了那个该死的女人。 凭什么?凭什么就这样独占了你? 就因为上天将她造成了女人!女人! 头痛欲裂,想哭,却流不下一滴泪,孤零零地站在角落,看着喜笑颜开的你们,诅咒此刻能天塌地裂,让全世界都毁灭吧! x月x日 星期天 晴 我蜷缩在被窝里一天,感受着你的余温,你的气息,泪水汩汩地滑落,湿热了枕巾又变凉。 你这是婚后第三次到这儿过夜了,我仿佛就只为等待这样的夜而活着。 你没有遵守你的诺言,你说你实在不能爱你的妻子,你无法忍受身心双重的煎熬,你需要放纵。 而我成了你纵欲的物件。 我昨天把这小屋整理了上千遍,洗澡理发修饰,买了你喜欢的水果,心煎如焚地等待我的神的到来。 你是我的神,左右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世界上能有几个,这样痴情地专注于一个人,终究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是可耻的第三者,面对你的妻子我只能自己钉上十字架。 你的妻子完全没有新妇的妩媚和光彩照人,反而日渐憔悴着,我看得出她是真心爱你的,她比我还可怜,可怜的爱上同性恋者的女人。 x月x日 星期五 多云 芸姐打电话来找你,可你并不在我这儿,芸姐说你整一周没有回家住了,你在哪儿? 芸姐是个好女人,待我像亲弟弟一样,热心地张罗给我介绍女朋友,我却不得不拒绝。 我不能接受女人,我做不到像你这样背着妻子在外偷欢,我憎恨纪德,他居然还有脸写《背德者》! 你嘲笑我假正经,嘲笑我是卫道士,我却以为即使gay,也必须有起码的做人的道德准则。 别人已经很看不起我们,将我们等同于“淫乱”、“毫无节操”,难道我们就真的如此堕落,如此不自爱? 芸姐怀孕七月,身子那么累,你应该多陪陪她呀,不为她想,也该为你的孩子想想呀! x月x日 星期六 晴 今晚终于去了植物园。 我已经闷了三个月,如同僧侣般的三个月。 那些人就像仓厢的老鼠一样猥琐,那肉欲的目光仿佛早已经将人的衣服剥光。 我孤独地坐在偏僻的角落,拒绝这些只会动手动脚的性欲生物。 我终于相信,那些高素质条件好的人是不会出来的,也是不屑出来的。 一个颇为妩媚的男孩子缠住我,他老练中残留的丝丝青涩打动了我,我第一次和你之外的人做爱了。 这孩子是个moneyboy。 我给他钱,他却不要,说想认我做哥哥。 好笑吗?一贯依赖你的我,居然也做别人的哥哥了! 他给我讲了很多事情,包括圈子里最红的人f哥,f哥年龄不大,却很有人气,因为他很会玩也玩得起。 这孩子以自己曾和f哥共度一个春宵而沾沾自喜,他说他还打听到f哥真正的名字:欧阳丰! *** “宁宁,你最近是不是经常和卓越在一起?”早餐时欧阳丰不时地看我。 “恩,他很有趣。”我淡淡地说。 “别和他走那么近,你不知道,他这个人有点不正常。”欧阳丰皱着眉说。 “是吗?我觉得挺好呀。” “宁宁,我不喜欢背后道人长短,但是卓越这个人你千万不能多接触的。” “我会注意的。” 欧阳丰和健康走了,留下我一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 最近我的情绪恶劣到了极点,觉得自己是个废物,是个白痴,是个多余的人。 卓越给我找了一大堆杂志报纸和写作指导方面的书,建议我投杂志所好写一些讨巧的文章,他看了我以前写的一些东西,觉得我要发表文章应该不成问题。 成问题的是我根本不想投人所好,我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可是哪有专门登载homo文学的地方? “宁宁,我弄到了《喜宴》,来看看吧!”我放下电话,觉得有些无聊,可是和卓越在一起会容易打发时间,他是个使人快乐的人,我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善解人意的朋友。 卓越的房子在单位宿舍三楼,非常整洁雅致,有很多可爱的小玩具和小装饰品,是浪漫的粉红色系组合,第一次进去时,我还以为进了哪个女孩子的房间。 他的书桌上有个雕塑令我很感性趣,是米开朗琪罗的《奴隶》的复制品,俊美优雅的青年脚下仆伏着一个衰老丑陋的人,据说这是米开朗琪罗生前唯一一件自己珍藏的作品。 卓越非常喜爱它,他说他就是这个伏在地上的奴隶。 我可以理解他的意思,在“爱”的面前我们都是奴隶,谁如果爱上一个同性那更是被打入死牢的奴隶。 正值上班时分,整栋楼静悄悄的,我的心情因即将看到期盼已久的影片而雀跃不已。 门半掩着,我正要敲门,突如其来的怒喝声吓得我缩回了手。 “卓越,我警告你,少去打丁宁的主意,如果他出了什么差错,我绝不会放过你。” “这么疼他?这么疼他那你还常常去点上转悠什么?” “我只是──” “丰!我爱你!只有我能包容你的一切,让他走好吗?我们还像以前一样,你说过你这一辈子只爱我一人,不是吗?只要有你这句话,只要你偶尔来看看我,我就知足了,为什么你要让他住进你的家里?” “够了!够了,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放手?我们完了,早就完了……” 我静悄悄地转身下楼,像看见猫的老鼠没命的逃,繁华的街道忽然见就成了默片,没有声音没有色彩,只有皮影似的人在晃动,我踉踉跄跄地前行,灰色的天灰色的地,灰色的楼房全浓缩成几个大字在我眼前晃: 也许路开始已错,结果还是错。 错!错!错! 爱又如何?连我的存在本身都是一种错,是上帝的恶作剧。 娘死了,我完全一无所有了,只剩下一条路…… *** 我睁开眼,上面是雪白的天花板。 “宁宁!” 我转过头,看到两眼红红的像兔子似的林枫:“你怎么在这儿?这是?” “医院,你已经昏睡了两天两夜了知道吗?快吓死我了。”林枫用手抚摩我的脸,“谢天谢地,你总算醒了。” “哦……”我沉默下来,“是医院给你打的电话吗?” “是呀,幸亏你兜里有联系簿,不然可没人管你了。” “林枫,我又要到你那儿借住了,我失业了,也失恋了。” “小笨蛋,什么时候让你走来着?早给你准备好了就等着你回去呢!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公司买了地皮正在盖商品房,到时我们可以买一套,爸妈会支援我们一点money。” “我们?” “你不会再拒绝我吧?”林枫紧张地看着我。 我不由苦笑,“怎么会呢?现在我哪有心情谈这些?” “好,以后谈,你先跟我回去住,这行吧?” “恩,你帮我把行李从欧阳丰那儿取回来好吗?” “已经取回来了,宁宁──”林枫的脸色暗淡下来,“欧阳丰也受伤住院了。” “怎么了?严不严重?” “你安静些听我说,没什么,他是被一个叫卓越的人刺伤的,卓越自杀了但也没死掉,法医说他患了偏执性精神分裂,还没收审。” 两天后,我和林枫去看卓越,他的目光涣散似乎看着另一度空间,他嘴里低喃着什么我们听不清,到最后我和林枫转身欲离开时忽然听到清晰无比的一句:“幸福!我很幸福哟!我很幸福哟!” *** 卓越的日记(2) x月x日 星期天 阴 给我一杯忘情水好吗? 带我走过忘川好吗? 我亲眼看见你搂着那孩子的腰,他才十七八岁吧? 那么令人嫉妒的年轻漂亮! 有一种传言说同性恋者都是漂亮的,屁话! 可是围绕着你的人真的是俊美漂亮,一个个绝不比那些青春偶像逊色,而这些人簇拥着你就像众星拱月,使高大俊挺的你愈显出色。 我躲在阴暗的角落任凭心一片片碎裂,一个灵魂因你而渐渐失去生命力你知道吗? 你骗我,你骗芸姐,你真的快乐吗? 是不是我们太痴心太多情而遭你的冷遇? 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homo都是一些没有责任感的男人? 欧阳丰,你是! 起码你就是! x月x日 星期二 晴 最近经常想到死。 死亡也是一种永恒吧? 永恒的寂寞,永恒的青春和爱恋。 啊,丰!丰! 我全部的要求只是:给我一滴泪 对爱情的头一次、末一次、唯一的酬答。 x月x日 星期五 晴 我企图用憎恨杀死对你爱意,可是你只要看我一眼就足以让所有恨意烟消云散,你的笑容更是让我心悸到绝望。 丰,告诉我,怎样减消对你的爱,怎样才能不爱你? 你是残忍的猎手,你给我一丝逃跑的希望,却又用迷醉的吻和滚烫的躯体把我诱惑回来,我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你的手掌心了么? x月x日 星期天 雨 又是雨!又是雨! 这讨厌的雨往我心里灌注了太多的泪,你不看我,你不理我,我的生活也是这样令人沉沦的连阴雨。 我抱着自己的双肩在寂寥的小屋中发呆,我一次次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打开门,却总也不是你,总也不见一个人影。 你答应我一个星期陪我一次的,丰,你为什么还没来? 天气好冷,我在阴冷的空气中无所依凭,丰,我多想靠着你温暖的胸膛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啊,然后就让我静静地睡去,睡去…… 再也不要醒来。 x月x日 星期四 多云 丰,今天我终于想到一个你我长相厮守的好主意。 我去做变性手术吧! 我成了女的咱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永远在一起了。 可是你说你不爱女人,更不用说假女人了。 你不爱我,你若爱我,你就会爱任何形态的我,无论男无论女。 可是如果你是女的,我也一定不会爱你! 天啊!我一定是疯了,脑子里怎么全是这些疯狂的念头! 我怀疑别人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处于同样的感受? 有没有哪怕一个像我这样的人? 我害怕孤独,我讨厌孤独,我拒绝孤独! x月x日 星期六 晴 芸姐终于生了,还是一对双胞胎,多么奇妙的小东西呀! 他们那乌溜溜的大眼睛和你多么像呀,芸姐允许我抱抱,刚满月的小家伙就会笑了,真是鬼灵精。 芸姐答应我做孩子的“干爸”,丰,你知道我有多么高兴吗? 不,是幸福! 我是多么爱着这两个孩子呀,因为他们血管里流着你一半的血。 如果那另一半血是我的…… x月x日 星期天 晴 你终于和我摊牌了。 丰,你就真的要亲手熄灭我的生命之灯么? 丰,我已不求你爱我了,只求你接受我的爱,允许我爱你而已啊! 如果我连这也失去,这尘世就真的毫无留恋了。 父母早已离婚,又各自有了孩子,我算什么? 你有妻儿,你有露水情人,我又算什么? 你说我带给你很大的精神压力,那只是你懦弱是你拒绝真爱是你推脱的借口! 丰,你当初的豪言壮语呢?咱们曾发誓要携手终老的呀! 丰,至今我还记得你常常在我身边说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丰,刚过去几年,你就忘了么? 忘了吧!忘了吧!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任它灰飞湮灭。 x月x日 星期六 阴 你和芸姐离婚了,你这一生再也不会遇到芸姐这样好的女人! 丰,你究竟在想什么? 你一天天寻觅着刺激,可是肉欲的刺激会令人彻底堕落的你知不知道? 丰,好好爱自己好吗? 你可以不爱我,不爱芸姐,不爱所有爱你的人,但我求你,爱自己吧! 好好爱自己好吗? 终曲 欧阳丰缓缓合上日记本,双手合十抵着眉心长叹一声:“是这样的,原来他的心是这样的。” 我坐在对面,林枫握着我的手,双手交握的温度消融了我的悲哀。 “宁宁,林枫,你们相信吗?从上大学认识卓越,到现在12年了,到分手时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个‘爱’字,如果不看这日记,我仍会当他是个冷漠、耽于肉欲的人,是个不把我当一回事的人。” “天!”我惊呼,“你怎么会对他有这种印象?虽然我们刚认识短短一个月,但我相信他是一个重感性、执着的人,不过他的表达方式可能有些不对,卓越曾对我说人家越喜欢你,你回报越不能多,否则长不了,就像《飘》那样,卫希礼明明处处比不上白瑞德,就因为他拒绝向郝斯嘉求婚,郝斯嘉才把白瑞德的深情踩在脚下,而把卫希礼当作稀世珍宝,而等卫希礼向她坦承自己不喜欢媚兰,而是爱着她时,郝斯嘉转而又去投向弃她而去的白瑞德,这就是爱情的游戏规则。” “至于这么复杂吗?”林枫插嘴,“我以为只有男女才有这么些恩怨纠缠呢,是男人爱就爱,不爱就不爱,玩什么斗智游戏?” 我瞪他一眼,心说你说的倒轻巧,当初还不知是谁懦弱不前呢? “是啊,是男人就该爱所爱,憎所憎,年少轻狂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卓越──”欧阳丰又叹了口气,“我们之间一言难尽……大二那年,我当选为学生会副主席,卓越是宣传部部长,他热情开朗,能说能笑,又长的秀美,很讨女孩子喜欢,那时我喜欢偷偷地看着他,就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后来接触多了,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都喜欢古希腊文明,喜欢中国的老庄之学等等,当时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特别轻松、开心。 现在想想,他表面虽然开朗,眼底却总有一丝悲凉,他没有完整的家庭,从高中就一直住校,每当他一个人坐着发呆时 总会给我一种不祥的感觉,我便快点唤醒他说些高兴的事。有一次喝醉了,他说他恨他的父母,他不相信世上有真情,然后就像孩子般趴到我怀里哭,那时我们第一次有了关系。 我觉得卓越不是那种性欲特别强的人,可是他却非常着迷于性爱,有一段时间甚至让我有点吃不消,每次做爱他都要吃了我一般,可是激情一过他又恢复过来,说说笑笑,云淡风轻,从不表示对我和对别人有什么不同,我曾一再地问他爱不爱我,他总是不置可否,只说‘我离不开你’。 工作后两年我们一直维持着rou体关系,但是我已经感到疲倦了,千篇一律的性爱模式也磨去了我的激情,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走向了社会,开始着迷于寻觅新的猎物,日渐沉沦下去。 我认为就像亨特所说的‘同性恋从本质上不可能促成永久的结合,从求爱到热恋便是同性恋最完美的形式。’可是这种‘最完美的形式’过后便是无尽的空虚失落和空虚感,只有回到他的小屋才能带给我片刻的安宁。 他从没表示过嫉妒生气什么的,包括我结婚时,他也只是笑着说:‘是吗?那么恭喜你!’我结婚多少是有点赌气的,哪怕他只求我一句我都会立即解除婚约,他从来没说过什么我结婚他就没命的话,他在日记上披肝沥胆,可是现实中从来没对我说过一句,真的,你可以问他是不是这样,我真的以为他并不把我当一回事。他和我的妻子很谈的来,常常有说有笑的,我觉得他和女性在一起比和我在一起快乐多了…… 其实这么些年我在感情上沉浮,和那么多的人接触,多的持续半年,少的就是一夜发泄而已,唯一牵绊难断的只有卓越。我想我们都是自傲的人,都在等着对方说那三个字,以致蹉跎了这许多年。看了他的日记,我才知道他是个心思如此细腻而敏感的人,他没有死缠着我,给了我无比的宽容,可是他的隐忍反而害了我们两个,你不觉得,有爱就要说就要做吗? 我再也不能错过了,我以后会对他说对他讲,让他不再犹疑不在害怕,不再那么孤独而绝望,既然是我害的他,理当由我照顾他。我们的事单位里早已传的沸沸扬扬,我递交了辞呈,准备到澳大利亚去,那儿有我父亲的一个朋友,也是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会带着他一起走,以看病的名义,精神分裂不太好治疗,但也不是不能治,我相信他会慢慢好的。 宁宁,你是个好孩子,但是不能如此浪费日子,写文章什么时候都能写,不应当成事业,你的气质太严肃太正统,不适合这个嬉笑怒骂以文字当匕首的圈子,继续考学吧!你比较适合搞点研究什么的,再说做个学者文人会更好些,你喜欢的余光中、张晓风等人不都是学者型文人吗?好好珍惜和林枫的感情,别学我和卓越误了彼此。健康由他们奶奶看着也行了,反正两个孩子懂事不用大人多费心,有空你就看看他们,他们打心眼里喜欢你呢!” *** 过了元旦,欧阳丰便和卓越飞往澳大利亚了,卓越的神智已清醒了不少,但是只认的欧阳丰,见了其他人只是傻笑,看得人心里难过。 从机场回来,路上张灯结彩的,大红的喜庆气氛已然有了春节的预示,看着明媚的冬阳,我有种劫后余生的错觉。 “怎么了?”林枫回头笑着问,那笑容比冬阳更暖心窝。 “没事,走吧!”我笑着挽起他的胳膊,不顾路人异样的目光。 幸福? 这种感觉姑且称之为幸福吧,当我拥有时且好好珍惜,如果终有一朝失去,那就让它成为回忆。 幸福的回忆同样会使人幸福。 只要懂得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