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药娘》 第01章 【序言 都听你的!】 宠文女主角的标配是:爹娘是女儿控,兄长是妹控,无条件站在女主角这一边,男主角自然也是,女主角嫁进家里,有婆媳问题,必定是婆婆有毛病,有姑嫂问题,一定是小姑子有问题。 如果用上脑子和正常价值观来看,这什么都是女主角对的概念显然不对,可是纵使我们都知道,做人要讲道理,要懂得是非对错,然而谁不想要在自己遭遇困难、感到委屈难过时有这样的一个人陪伴自己? 毕竟在委屈的当下,谁耐烦听别人剖析道理?在跟人争执的时候,谁喜欢听到家人或恋人一本正经地分析谁对谁错? 这或许正是甜宠文这么受人喜爱的关系,即使自己再强悍再努力,也还是需要一个避风港。 在寄秋老师这一本《温家药娘》中,「都听你的」这句话代表的不是无脑宠,也不是男主角雷霆风妻管严,就是一种「我会站在你身边」的承诺。 故事中自认冷静理智的女主角温明韫,她能霸气的斩断贪财家人想要从她手中抢钱的念头,几乎可以自己面对所有难题,在少年时期,在她与雷霆风的关系中,她也是扮演着照顾者的角色。 可这样的她,也还是希望有个人站在她背后支持她。 所以当久别的雷霆风在此刻出现,表明会替她撑腰,她就变成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姑娘,也是在这个时候,真真正正的愿意嫁给他。 这样从互相陪伴,从守护中建立起的爱情,虽然不轰轰烈烈,高潮迭起,却是细水长流,而男主角的耍宝胡闹与女主角的吐槽也增添了轻松趣味。 大家一起放松心情看看这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吧。 【第一章 穿越成了药铺千金】 阳春三月,大地回春,远山青翠,小径也是绿意盎然,嫩绿的青草从地里冒出,蔓延成一望无际的草地,淹没了荒山小径,带来草木繁盛的景致。 在早春的山中,有一条崎岖的山道,在雾中忽隐忽现,直通人烟罕至的深山,微凉的雾气笼罩整片山头,在清晨的微光中几乎看不见令人心旷神怡的翠色,全是流动的雾岚,将山给遮盖住。 这里是望雾村,位于平源县桃花镇外三十里处的五行山山脚下,居民不多,约三十来户,不到一百五十人。 为何叫望雾村呢?因为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此处最少有两百多日山中浓雾不消,寅时左右起雾,到了卯时三刻才慢慢散去,还以翠绿山色,在这之前看不到五行相应和的五座主峰。 五行山因地形奇特才云雾缭绕,也因此孕育一种只在五行山中生长的药草——雾莲,它平日的模样就像一株不起眼的野草,长在湿润的山涧水泉边,丛生在水雾飞溅下的岩石中,葱葱郁郁。可是起雾之时,雾莲便会开出彷佛雾气凝结而成的银白色花朵,花朵不显,形状像是缩小了的莲花,一株雾莲只开三朵花,以垂挂式向下开放,每五日开花一次,花开两个时辰便凋零,如雾般消失无踪,不见凋落的花瓣。 雾莲的药用功效极佳,花露能治烧、烫伤,任何颜面上的伤疤加上少许花露便会淡化,恢复原先容貌。 花蜜以水冲泡饮入能改善妇科疾患,如癸水来时的腹痛、不孕、手脚冰冷等毛病,亦有使人容光焕发、肌肤回春的功效。 然后是花粉,养颜美容,与十数种珍贵药材辗成粉调和能制女子用的粉膏,抹在脸上白细水嫩,透着一层莹光。 最后是花瓣,晒乾了泡成花茶饮用,或是磨成细末加入米饭、菜肴中对人体有益,能教人强健。 不过它的块根更是救命良药,专治心疾,不管多严重的症状一服用便见效,三帖下去舒缓许多。 只是雾莲虽然一身是宝,可每次能采收到的量真的不多,那些花蜜、花粉、露水,能收集到的也就女子小指长的瓷瓶那么多而已。 一来是要先收集花露、花蜜,然后整株花都要采收,流程十分繁琐。 二来是雾莲数量稀少,虽然五行山全年多雾,但雾莲只开在春秋两季,山涧旁、泉水间,每处丛生不过十来株,且每处生长地都有些距离,要一次在两个时辰内全部采完十分困难。 三来是识得雾莲的人极少,符合采集条件的人更少,如今也就温家药铺的温明韫一人能够负责采收。 为何呢?因雾莲喜阴不喜阳,只能由属阴的女子采摘,且必须是云英未嫁的处子之身,曾有男子不信邪,试着采摘,但雾莲被碰触立即凋萎,化为手中湿润的水气。 这种现象无人能解释,只能归咎于五行山与雾莲的特殊。 此时,天蒙蒙亮,寅时过后接近卯时,两个小小的黑点在山雾中穿梭,是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带着雾气而来,两人的背后各背着一只竹筐,竹筐内满是各种药草,将这一老一少的背压得都有点弯了,手持竹杖缓行。 「囡囡,还背得动吗,要不要拨一些到祖父筐里?」老人家温和关切,只觉这孩子令人心疼,话不多但勤奋。 穿着藕荷色窄袖上衣,下着绑脚裤的少女咧嘴一笑,笑容衬着秀丽精致的五官,美得彷佛晨曦,光芒破开了云雾,「不重的,祖父,就是看起来多,我背得动。」 「瞧你才几岁就得在天没亮时跟着祖父上山采药,祖父真的不忍心。」好在附近山头没什么凶猛野兽,只要不深入山里就不会危险,否则孙女再孝顺,他也绝对不准孙女跟。 温老头是温家药铺的创始者,父亲早逝,家贫跟着一名道士学医,若非他是家中独子,有传宗接代的责任,差一点也入了道观成了小道士。 他有个瞎眼的老母亲,在他娶妻生子不久后便过世,他家产不丰,便一边上山采药,一边为人治病,慢慢地建立温家药铺。 他是望雾村出身的,因此知晓五行山上有种罕见的雾莲,就靠着卖雾莲制成的药他才存够开药铺的银子,将铺子开在桃花镇,是镇上第一人间供人买药、看病的药铺。 虽然后来镇里又开了几间药铺子,但是名气皆不如温家药铺,大家还是习惯上温家药铺,毕竟铺子里不只药材齐全,而且价格公道,温老头的医术也精湛,广为百姓赞扬。 几十年过去了,温家靠着卖药治病起家,也小有资产了,温老头在镇外陆续买了八百多亩土地,用来种植一年生或多年生的药草,渐渐地也富裕起来,成为地方上的富户。 温老头对现状已经满足,只是树有分枝,人的想法也会各有不同,他膝下的三子二女长大后,他就有些管不住他们了。 老大温时中没有学医的天分,但管起药铺是有模有样,因此嫌桃花镇格局小了,带着学医小有所成的二弟温离中去了县城,开了间回春堂药铺,一人当掌柜、一人坐堂,兄弟同心倒也干得有声有色。后来铺子开大了,人手不足,两房人把家小都带到县城里帮忙,把桃花镇的温家药铺留给老三温昭中看管。 第02章 温明韫是温时中的女儿,也是温家第三代中唯一的姑娘,连两个亲哥哥在内,她一共有八名兄弟,不过身为同辈中唯一的女性,她并非爹娘手中的掌上明珠。 父亲较看重男丁,认为能传承香火,为家业兴隆尽一份力,女儿以后是别人家的,不用太放在心上,日后备份丰厚的嫁妆便全了父女情分。 而母亲是以夫为天的传统妇人,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丈夫去哪里便跟去哪里,女儿刚断奶不久,便因照顾不来而扔给仆人照顾,自己跟着丈夫去了县城。 夫妻两个一年不见回来几次探女,因此温明韫也不在意父母在不在身边,时日久了,她对爹娘的亲情更没有太多需求。 倒是她和兄弟们的感情不错,不管在县城还是在桃花镇上的,温家男孩们都对她爱护有加,不时买些小玩意送她。 「祖父,我不小了,可以帮你干活了,你看我这胳臂都长肉了,身子骨比以前康健多了。」几年前她还是病秧子一个,连走个路都气喘吁吁,脸白唇紫,一脸病容。 「呵呵呵……是不小了,都十一岁了,翻过年就能说亲了。」温老头呵呵轻笑,抚着孙女紮着的丫髻。 「祖父,我还小呢!谈这事还早得很,你多看顾我几年,等我长大了再说。」表情一派天真的温明韫在心里翻着白眼,暗嚎:我的爷呀!你也未免操之过急,现在让我嫁人,是摧残幼苗。 「一会儿说自己不小了,一会儿说自己还小,你到底小还是不小?」温老头呵呵笑,其实他也舍不得孙女太早嫁,家里孩子不少,却也就这么个小人儿入他心,叫他晚年得点趣事,那些儿子、孙子都心在外,没人想着他年岁已高。 温老头五十有六了,说起来年纪不算太老,自家开着药铺,又懂得一些养生之道,因此少有病痛,外貌看来不到五十岁,干起活来不输年轻人。 只是他的身子骨还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再过几年腿脚就不行了,想走远点都走不动,要上山采药,只能靠着晚辈。 偏偏他的儿孙中没一个人肯接续他的衣钵上山采药,他们养尊处优惯了,吃不了苦,一听到要上山便个个溜得快。 唯独这个孙女,孙女当年才五岁,见他为了没人继承衣钵而长吁短叹,拉着他的手说要陪他上山,还自备小箩筐背在背后,看得他既欢喜又心酸。 可惜的是这孩子不能继承他的医术,在一次高烧中她伤了筋脉,人是救回来了,但手臂却会不时的抽搐,无法替人号脉,更别提针灸,虽然后来情况改善了不少,可也只是不影响生活而已,要行医还是不成。 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温明韫对药草的辨识能耐是温家最强的,她只要扫过一眼便知是何种药草,从不失误,以手一摸好坏立即分晓,更有过目不忘的强项,医书、药方一旦看过后便牢记在心,她在制药方面的天赋高人一等。 所以他每次上山都带上对药草有兴趣的孙女,祖孙俩一问一答的辨识山上的药草及其药性,老的教着小的什么药草能入药、要用多少分量,用哪个部位治病,如何炮制,用什么方式熬煮…… 日复日,年复年,日积月累下,在温老头的教导中,温明韫除了不能把脉针灸外,也是个小小郎中,她牛刀小试制成的药丸子能治病,成效颇佳。 温老头惊喜之下更加看重这个小孙女,将所知的医理毫不藏私的倾囊相授,希望有朝一日能培育出一名制药师。 但温明韫热衷制药的原因说穿了叫人捧腹,她之所以学着制药,是因为她有一段时日卧病不起,一天三次,喝了三个月苦到发麻的汤药,这让她下定决心要以药丸、药片取代让人头皮发麻的苦药。 「说亲还太小,你看我还没你肩高呢!可是我现在力气不小,所以说大到能为祖父分忧解劳了。」 「古灵精怪,就你嘴甜。」温老头笑哈哈的,看看孙女,个头小小的,还一脸稚气,确实是哪能为人妻? 大晋朝的女子十一、二岁开始相看亲事是常有的事,相看两年定下婚事,再走完六礼也差不多一、两年功夫,及笄就成亲的比比皆是,十六岁算晚了,十七岁是大龄,过了十八岁还不嫁人都成了老姑娘,乏人问津。 温老头是想多留孙女几年,他在镇上看来看去也看不到几个配得上他孙女的后生,打算过两年往县城里找找看,他宁可孙女晚嫁也不让她受委屈。 「人家说的是实话嘛!祖父你多担待,别太早把你孙女嫁出门,让我多孝顺你几年。」 她才不要七早八早嫁作人妇,身体都还没发育好呢,嫁人生子无疑是找死,她可不想又只短短活了十几年就又死了。 真正的温明韫在五岁那年就发烧过头,魂归阴司了,如今借用温明韫身体再次活过来的是一个异世灵魂,她是曾待过三年幼稚园的幼教老师,后来攻读森林系的大三生。 当幼教老师不代表喜欢小孩子,反而她十分厌恶学龄前孩童,认为他们不是天使,而是恶魔,来逼疯她的,可因为幼稚园是她母亲开的,身为园长的虎妈强迫女儿当一名幼教老师,从幼幼班教起。 一开始的她勉强叫自己以极大的爱心来教导三岁大的孩子,可是这些小王子、小公主们实在太难伺候了,撑了几年她发现自己撑不下去了,便偷偷的报考喜欢的系所,而且还考上了,虽然父母不支持,但幸好工作了三年存下不少钱,够她念完大学,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投入其中。 谁知一次的田野调查中,她和同学们深入大山,却遇上突来的大雨,一行人十来名借住山中民宿,可是大雨引发了土石流,她不知道有几个人逃过,反正她和几个出外探索的同学没逃过,被冲刷下来的土石往下推了几公里,最后埋在土里。 她没怎么感受到死亡的恐惧,窒息片刻便陷入黑暗,都来不及看完人生走马灯。 当她再睁开眼睛时,全身热得快要将她烤焦了,为了生存她爬到屋外求救,一名洒扫的老仆发现了她,这才有了她祖父的连夜抢救,用了不少上等的好药才把人救回来。 也就是那天起温老头才知道长子和长媳对女儿多疏忽,竟没人照顾一个五岁的孩子,连她受了风寒也无人知晓,孤零零地躺在屋子里任病痛折磨,差一点就没机会长大。 温老头狠狠的教训长子、长媳一顿,要他们夫妻俩带好孩子,温明韫因此被带到县城住了两个多月。 可是长房夫妻俩根本没把女儿当一回事,他们眼中只有儿子和赚钱,再一次将她弃之不理,一次温老头送药材到县城药铺时看到瘦了一大圈的孙女,眼眶一红便带了回来。 从那时起,温明韫和父母就越来越疏远了,也很少到县城,换了一个灵魂的她已经不需要亲爹亲娘了,她晓得谁才是真正关心她的人,谁又该敬而远之。 「不嫁人想吃垮娘家呀!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到那时候祖父让你留你都跟祖父急。」温老头取笑孙女,不时伸出手帮她托着筐,省得太重累着了她。 他们上山不只摘雾莲,看到合适的药草也没放过,这才摘采了满满一筐。 身为医者,无法看到药草不采,温老头不论用不用得上,每回上山一定背个竹筐,温明韫有样学样也会背个小竹筐,只是摘没多少小筐就满了,她还愣了愣。 「祖父,你小心点走,留心脚下。」雾气刚散去,地上有点湿滑,一滴一滴的露水尚未蒸发。 第03章 「得了,祖父从年轻走到老,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得比你顺。」来来回回不知走过几百回了,还输个毛头小娃? 老人家都爱说大话,聊两句当年勇,真要他闭眼行走还不摔个鼻青眼肿。 温明韫将背带扣紧,免得下滑,笑嘻嘻地跟祖父斗嘴,「可雾莲只有我能摘,你老人家再得意也碰不着。」 温老头一窒,讪讪地嘀咕道:「也不知这雾莲怎么长的,偏偏男子碰不得,太古怪了。」 顺着山路往下走,温老头远远望着望雾村,四处袅袅炊烟已然升起,早起的村民已经下田干活,家里就忙着做早饭,等着干完农活的人回来吃。 「所以祖父别太早把我嫁出门,我还能多为你摘几年雾莲。」 以前是村长的女儿在采,药铺每个月也能收一些,后来她嫁人了,生了两个孩子,想再上山摘雾莲却是摘不了了,会跟男子碰触一样,让雾莲凋谢。 这件事说来真的挺奇妙,但这世上神奇的事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雾莲这种植物,在穿越之前她根本就没听说过。 穿越到大晋后,为了不被揭底,她看了不少书籍,可是越看越迷糊,这个时空汉、唐是有,但与她穿越前历史的记载有所出入,唐之后不是宋,而是「雅」,有唐雅八大名家却无唐宋八大家,人也换了。 「雅」后头是传承十代的东水国,然后才是大晋,传至今已有两百多年,九位君王,国姓公羊。 温老头脸上的笑意却是淡了,叹气道:「雾莲越来越少了,再过几年也许就没了。」 「是因为采摘过度的缘故吗?」她也有这种担忧,所以她只收花,块根仍在,来年还能再开花,再说了,雾莲的块根要十五年以上方可入药,早收了有毒性,不能治病反而害人。 「不是,是雾气变少了。」他将手往上一举,手掌打开,感受着雾气的冰凉。 「雾气变少了?」她不解,在她看来,山里的雾浓到视线不清的地步,若没熟门熟路的祖父带路,她肯定很快就迷路了。 「祖父十来岁时候,雾浓得伸手不见五指,那时的雾莲是满山遍野的长,一丛一丛几十株,甚至是上百株,整个村子的少女都能来采撷。」 只是那时候没几人知晓雾莲的珍贵,贱卖了还当是占便宜,而今是有钱也买不到,只能制成药、制成美颜圣品,高价卖给少数的知情人。 以往本来就稀疏的地方现在已经找不到半株雾莲的踪迹,剩下那些泉水瀑布山涧倒是还有,却不复过往的茂密,看得他忧心忡忡,如果再这么下去,有几种心疾将无药可救。 他担心再过几年就采不到雾莲,因此才勤快些,每隔五天陪孙女上山多采一些,多囤些总无害处。 「为什么五行山的雾特别浓?」 「几百年来都如此,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也是学医之后才知道雾莲能治病,让人替他采摘。 温家药铺能在镇上站稳脚步正是因为有卖雾莲制的药,上山采药、辨识药草是立足的根本,可惜儿孙不懂事,野心勃勃,一心只想着赚钱,便往县城发展,一个个长了翅膀似的往外飞。 「祖父别忧心,我多来几回就能多采一些,咱们别再往外卖了,留着自个儿用,真的不多了。」去年她采了二十瓶蜜露,今年蜜水产得少,还不到十瓶,真要制药怕是不够。 看到孙女略白的脸色,温老头不忍心的拍拍她的头,「没了就没了,咱们不缺这银子,看你都没睡饱,顶着露水满山遍野的跑,你这小身板哪吃得消……」是他贪心了,想攒够基业留给儿孙,却累了小孙女。 「我成的,祖父。」她高声一喊,惊飞了林中鸟雀。 「好好好,你成的,别扁着嘴,咱们赶紧下山,别在山上受寒了,一会儿多喝两口姜汤暖暖身子。」虽然快要入夏了,山里的风还是有点凉,吹多了对身子不好。 「嗯!」她一点头,感觉日头晒在身上的暖意。 祖孙俩走得慢,到了村子快过了巳时,绑在树下吃草的大青骡吃个肚儿圆,套上骡车,两人竹筐一放车板上了车,温老头驾着车吆喝一声,和孙女一晃一晃的回了镇。 桃花镇人口不多,没了县城的车马喧譁,一入镇,一如往日的平和,岁月静好,风悠悠地吹着,温明韫靠在祖父身侧,不自觉昏昏欲睡,一双雾蒙蒙的眼儿微微合上。 快到家门口了,突地重重一声「砰」,似乎是有什么重物落地,她惊得双眼一睁,「祖父,怎么了,地动了?」 温老头摇摇头,目光看着不远处,她跟着看过去,恍然大悟—— 什么地动了?根本是小孩子顽皮,将装满书的箱笼由马车上往下一推,底下的人没接稳掉落在地,一个陌生的老爷子见状气得跳脚,举着拐杖要打把东西推倒的少年。 「臭小子,我说了多少回,叫你要玩去别处玩,不要瞎搅和,看你又笨手笨脚惹出祸了!」这小子没一刻安分的,猫狗都嫌,走到哪闯祸到哪,简直是魔星降世。 「哎呀!祖父,君子动口不动手,你打在我身疼在你心,咱们别动棍棒行吗?我皮粗肉厚打不疼的,小心你手疼。」少年猴子似的身影往旁边一窜,俐落又惊险的避开突然甩来的一拐杖。 「你还敢跑,今儿个我非得抽得你皮开肉绽不可。」毛孩子不打不成器,惯得他一身毛病。 「不跑是傻子,我又不傻!打疼了我你又咳声叹气,我得孝顺你,不能让你气结于心。」穿着紫缎窄袖袍的面白少年嘻皮笑脸的迈开腿跑着,一下子往东、一下子往西,腿脚真俐落,蹦蹦跳跳好体力。 气呼呼拄着竹杖的老者瞪大了眼,「你不气我已是祖上有德了,我不敢指望你孝顺,只求这把年纪让我过几日安生日子。」 人家是养儿防老,他是养儿孙不孝,一个个不听话,每个人都各有主见,满腹的野心,他岂能如他们的愿,藉着踩他的背往上爬,生儿如此还不如养头猪,至少还能宰肉吃。 「祖父,你这话说得不地道,又不是我要来这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你看看这四周多荒凉,一点声音都没有,我都要以为进入荒城古刹,安静得要入土为安了。」没有他熟悉的车马喧嚣,呼朋喝友的纵马疾行,全是陌生的街景和探头探脑偷窥的百姓。 v第04章[02.09] 老者重重哼了一声,「你以为打了穆王府的世子还能没事逛大街吗?要是被穆王府的侍卫逮住了,你有几条命挨得住他们的拳打脚踢,不是腿被打断了便是少条胳臂,这是你要的?」 少年面皮涨红,十分不甘愿的辩解,「那又不是我的错,是公羊和先对我朋友的妹妹出言不逊,说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又仗着世子身分想将人强行拉走,我才出手……呃!推了他一下。」顺便打掉他一颗牙。 「你是什么身分,世子又是什么身分,有你出头的分吗?你又怎知人家不是心甘情愿跟他走,就你傻驴子一头。」被人算计了还沾沾自喜,浑然不知为人搭了一回鹊桥,成了别人往上爬的登天梯。 「祖父,朋友之间要仗义,我怎么能眼睁睁看人受辱,你不知道阮卿的妹妹哭得多惨……」还直往他身后躲,让他胸口一热,不插手都不行,打抱不平才是真男儿。 「你才是傻小子,人家在你走后不久就一顶轿子抬进门,欢天喜地的当了世子妾。」 他一怔,「世子妾?」 「他们兄妹是笑着入王府,还扬言感谢你助了一臂之力,阮卿兄凭妹贵在穆王府当差,官居八品。」官小但靠山硬,横着走。 少年一脸错愕,「怎么可能,他才说不为五斗米折腰,立志科举,蟾宫折桂……」 「你看过阮卿用心做学问吗?」那小子是哪边山高往哪边靠,一张嘴能言善道,善于逢迎拍马! 「这……」阮卿似乎更专精于吃喝玩乐,他总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他什么都摸得透,唯独不摸书。 「他有拜过老师,钻研四书五经吗?」 姓阮的小子一个六品小官家的庶子不思努力上进,不走旁门左道哪有出头天?就他这孙子傻,人家吹捧两句便晕头转向,凡事代为出头,以为交友贵在真心,不在乎门第,殊不知有心人便是看上他的侠义之风,藉机攀上,拿他当敲门砖,敲开穆王府大门。 阮卿有先生吗?少年愕然发现自己不知。 老人家叹息道:「就你糊里糊涂的为他牵线,他早知那一日世子会在迎宾楼宴请知交好友,故意让他妹妹走错房门,让人以为她是唱曲的姑娘,以引来之后的调戏。」 他事后让人调查了一番,赫然发现一切是事前安排好的,连跑堂的都被收买了。 「祖父,是不是你弄错了……」少年纠结着,不想错怪朋友,很想跳上快马,抽鞭返回京城问个明白。 「有哪个女子会带着琴出门,看到雅间里面无一熟人还不赶快退出,反而嫣然一笑入内,这还不够明白吗?」即便是男子误闯旁人雅间也不会上前攀谈,何况是受有闺训的女子。 少年是单纯,是有侠义之心,却不是真的蠢,听到这里头一垂,脸上稍有悔意,「祖父,是孙儿交友不慎,以后绝不会再犯。」 老者一听满意地点头,「孺子可教也,还知道自己做错事。」 可他高兴不到一刻,孙子接下来的话又叫他气得暴跳如雷,差点亲手把亲孙子的腿给打断了—— 「祖父,阮卿的为人太让人失望了,你让我回去揍他一顿,我非打得他面目全非不可。」连他都敢拿来当踏脚石,是可忍,孰不可忍?若不打烂那张虚情假意的脸他气不平。 「你……你……朽木不可雕也,我们是文人之家,谁允许你打打杀杀了,分明是莽夫行径。」他雷家世代文官、谦和有礼,偏生了个以武论理的孽障,他都不知道怎么向列祖列宗交代。 「可是不揍他出气我堵心呀!我好歹是首辅之孙,岂可容他糊弄!」 「住口,我已告老还乡了,不再是首辅,你不能再拿我的名号出去招摇,朝廷的事也不归我管,以后莫要再提起。」他退出朝堂了,不再蹚入那一滩浑水之中。 「可是爹还在朝中……」靠着祖父的余荫如鱼得水,由正五品员外郎升至正三品侍郎。 老者挥袖一喝,「他做了什么与我无关,日后他能走多高就由他自个去钻营,我绝对不会插手。」哼!那个不肖子,不知天高地厚,皇上龙体康泰就想选边站了,妄想从龙之功,可笑!正是察觉儿子的异想天开,他才二话不说的辞官引退,不让儿子藉他的势替某位皇子拉拢官员。 他退得太快了,让人措手不及,打翻了许多人的布局,而他更狠的一招是不等人反应过来,多番挽留,立即拎着在京城胡作非为的小孙子离京。 在他看来,家里也就雷霆风这个小孙子本性不算太坏还能教导,虽然他是京城有名的纨裤,斗鸡走狗他称第一。 「祖父,你对我不公平,为何大哥能留在京里做他的公子哥儿,我却要陪你留在鸟不生蛋的地方,你偏心!」雷霆风不知道祖父的用心,只觉得祖父偏疼能做锦绣文章的大哥。 「他在国子监,你在干什么?」雷老爷子懒得解释,故意道。 长孙的心性肖父,有点急功近利,只看见眼前的利益,十六岁了,扳不回来。 「我……我在学武强身,日后好报效朝廷。」他讲这句话,自己都害臊,虽说他学武是认真在学的,可在京城时,他只是成天胡闹,根本也没报效朝廷。 「你大哥快成亲了,自然要留在京城准备,你也要我为你在京城定一门亲?」雷老爷子目光烁亮,说着孙子面色一变的话。 姜是老的辣,老奸巨猾,他早就知道小孙子还是孩子气,只觉得成亲就不能玩了,视成亲如畏途。 「不不不,我不订亲,我还小……」雷霆风吓得脸色发白,连连往后退了数步。 生得秀逸俊俏的雷霆风虽然不学无术,可为人正派,行事作风有侠气,对人对事都笑脸以待,从不仗势欺人,因此女人缘还算不错,在京城时身后常跟着一群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嚷着要嫁他为妻。 十四岁的小郎君烦不胜烦,整天跑给小姑娘追,这年纪的男孩儿满脑子想着玩,哪懂缠绵的儿女情爱,他觉得这世上能让他看上眼的女子尚未出生,不肯屈就。 「那你还回京吗?」雷老爷子冲着次孙一笑。 他犹豫了一下,闷闷的道:「暂……暂时不回。」 v第05章[02.09] 「风哥儿,不是祖父要吓唬你,这时你爹正为祖父的辞官而焦头烂额,万一他病急乱投医,拿你的婚事大作文章,京里能助你父亲青云直上的高门大户有哪些,他们的女儿秉性如何,相信你自个儿心里也有数。」越是出身不凡越是刁钻蛮横,届时只是家无宁日。 镇日在外跑的雷霆风哪会不明白京中哪户哪门的现况,他一想到父亲会看中的人家,顿时打了个冷颤,完完全全地打消回京的念头。 那些个眼高于顶的贵女他一个也不敢招惹,被她们黏上了很难甩得掉。以他对他父亲的了解,他爹真做得出这种事,为了高官厚禄,连儿子都能卖。 「祖父,你都上了年岁,怎能没人在身边照顾呢!孙儿虽不肖还能搀扶你一二,你赶我也不走了,就在这里替爹娘尽尽孝道。」他眼珠子骨碌碌转得快,见风转舵。 「没有埋怨?」雷老爷子打趣。 雷霆风大大的笑脸一展,「孝敬祖父乃人伦本分,哪来的埋怨?这是孙儿的福气,甘之如饴。」 「那还愣着干什么,搬行李。」当是来享福的吗?这小子心太野,还得花时间磨一磨。 「我搬?」他愕然。 「难道你要我一个老骨头动手?」雷老爷子瞪眼。 跟着雷老爷子多年的老管家绷着脸憋着笑,装出一副老得耳朵听不清、眼睛看不清的模样,未理会小公子的挤眉弄眼。 「可是我们不是带了几名下人……」他指向年轻力壮的小厮和服侍的婢女、厨娘,意思是哪有主子干活,下人纳凉的道理。 「一起做,快,别耽误了时辰,咱们的东西多,得搬上老半天。」雷老爷子指着后头的几辆马车,上面堆得满满的,还真不是一时半刻能搬完的。 「祖父,我不是来做牛做马的……」 雷霆风嘀咕了句,听祖父又说了句「送你回去订亲」,便赶紧挽起袖子,苦着脸的接过一个装满笔墨纸砚的箱笼。 那是他祖父的珍藏,他要敢弄出一丝损坏,那就等着被剥一层皮。 「喂!你们……」 听到小姑娘软糯的声音,十四岁少年一脸正直,打算好言婉拒小姑娘的接近,人长得太出色也是困扰。 「我们是刚搬来的,目前还一片凌乱,尚未整理好,请恕无法招待来客。」他眼一睨,瞧见说话的是个坐在骡车车辕上的小姑娘,眉清目秀、眼睛很亮。 「我是要说你们挡住路了,可不可以让让,我们住隔壁,你们的马车不移开我们过不去。」 清亮的嗓音带着湖水般的清冽,雷霆风瞬间有被搧了响亮一巴掌的感觉。 他一下子面容泛红,讪讪地看向面色平静的小姑娘,「请等等,我们很快就好了……」看小姑娘神色还是那么平淡,他忍不住道:「不过你不觉得我长得特别引人注目吗?」 「我眼睛没瞎。」她面无表情地看了雷霆风一眼,拿起祖父给她的医书背药方。 第二章 多了聒噪的朋友 「小姐,起风了,你要不要歇一下,喝口凉茶?」 听到丫鬟春草的话,翻着药草的温明韫抬头看了一眼天色,随即又继续手边的动作,将架上半乾的药草翻面,不假手他人。 这是一种怪癖吧!她不喜欢别人动她要配制成药的药材,每一样药草都要按照入药的先后排列,方便取用,弄乱了一样或被人碰触了,她都会觉得配制好的成药有瑕玼,不想往外贩售。 目前她配制的成药大多是一些治基本的头疼脑热,腹胀腹泻,肠胃失调的,毕竟她的身躯只有十一岁,表露出合乎年龄的才智,能避免招来不必要的祸事。 不论是前一世或是现今的温明韫都没有很大的野心,她更倾向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与花草为伍。 爹娘放手不理她反而乐在其中,因为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她想做的事,不用担心有人以「于礼不合」阻止,让她束缚在后宅之中,守在一亩三分地里。 她更庆幸自己有一个宠她、通情达理的祖父,不因她是女儿之身而拘束她,甚至提供她制药所需的一切,让她投入药理里,做一名出色的制药师。 「春草,让厨房煮锅绿豆汤,放凉后沉入井里冰镇一下,凉凉的才好入口。」 一转眼都入夏了,闷热的天气就要来了,她该用硝石偷偷的制点冰放在冰窖里,热到受不了的时候便取出来用。 在这个时空,夏天比冬天还要难熬,冰天雪地的时节有地龙,怕冷的她能整天窝在屋里,有时看看书、有时烤个栗子、松果,有时弄些药材磨细了,自制防冻霜、护肤膏什么的,自家的丫头、仆妇抢着要,惬意得很。 「是的,小姐。」春草转身去吩咐厨房煮绿豆汤。 春草只比她家小姐大两岁,可身形是天差地别,她个头偏高,十分丰腴,胸前波涛汹涌,主仆俩站在一块就跟大姑娘和小丫头一样,简直是没法比较。 温明韫虽不在意自己胸部的大小,可春草每每打眼前经过,她都会忍不住的瞧两眼,再低头看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琢磨着该吃什么好为自己补一补。 不过癸水未至前,补什么都功效不大,所以她往美肤嫩肌方面去下功夫,试着做出多款保养品。 她做了很多药,往外卖的是比较常用的、普通的,特殊的都没往外卖,留着自用或送人,她有时候制药是一时兴起,做出来的数量都不多,通常也只送给家里人,她从来不拿这些东西出去引人注目,尤其是平源县的爹娘,她并不想让他们知道,依他们爱财的德行,他们的「遗忘」才是对她最好的保护。 人心是贪婪的,一旦她的药丸子成了坊间的抢手货,只怕她将居无宁日,包括她的爹娘在内都会逼她做出更多的成药,让两间铺子大发利市。 v第06章[02.12] 她打七、八岁大就跟着祖父上山采药,有些药材她留下来了,有些卖给自家铺子,她三叔从未压价还多给了她一些,加上采雾莲赚取的银两、寄卖药丸的所得,满满一匣子的私房不比她娘少。 她不缺银子,所以不自找麻烦,这种诸事不管的生活才是她想过的日子,只要……某人不来烦她。 「明韫妹妹、明韫妹妹,今儿个天气不错,我们去湖边踏青,我给你摘花戴……」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没听见、没听见,她暂时失聪。 眼角一抽的温明韫取出一些晒乾的药草,放在研钵中细细磨成粉末,乾燥的药草一磨就细碎,她很想专心的继续制药,可是墙头上冒出的黑色头颅实在太刺眼了,声音也让人难以忽视,越不理会他喊得越大声,一点也不在意丢不丢人。 在一墙之隔的雷府里,和温明韫居处比邻的原本也是女眷的居处,谁知雷霆风这猴儿四处乱跑,到了荒芜的后院,好奇的爬墙探看,一瞧清墙后面住的是谁后,立即让人敲砖动瓦,将久没住人的院子重新整修,杂草尽除、种上花卉草木,搬几颗太湖石造景。 不过数日光景,荒废的后院成了公子居所,二明二暗的屋子还布置了书房,一丛翠竹立于书房外,庭园中还有假山、流水,一座石桥隐于淙淙水流间,十分雅致又不失大气,浑然是男子的下榻处。 若是不知隔壁住的是谁,他住进这个院子也就罢了,偏偏他明知隔壁住的是温家小姑娘,他这番举动就显得太逾礼了,既轻狂又失了分寸。 但他这大动作,身为祖父的雷老爷子竟无一句责言,如入定的老和尚一般由着他胡作非为,只要不杀人放火,闯下杀头的弥天大祸,浸淫官场数十年的前首辅还会摆不平吗?就连皇上也要卖他几分面子——孩子就是这么被宠出来的。 对雷老爷子而言,只求子孙平平安安,不求建功立业,整日无所事事,走鸡斗狗又何妨,首辅的官够大了,不需要锦上添花。 他如今急流勇退也是为了保全家族,谁知他的苦心子孙不理解,他的退隐反倒让儿子更加野心勃勃。 「明韫妹妹、明韫妹妹,你理我一下嘛!这墙顶高的,我爬得有点心惊胆颤,要是我一个不小心摔下去,你不要担心,我皮厚得很,摔不疼,哈哈哈……」 是挺厚的,脸皮厚。 一言不发的温明韫将磨好的细粉倒入一只青花瓷盅,她再取出另一种药材研磨。 「明韫妹妹累不累,要不要我下去帮你,我这人没什么长处,就是力气大,你看我翻墙……」不请自来的少年穿着一身雨过天青色缎袍,作势要翻过围墙。 「你给我在上面待着。」这人是少根筋还是脑子被驴踢了,听不懂别人的拒绝吗? 翻墙翻到一半的雷霆风定住,一脚跨在墙头上,一脚踩在木梯上,可怜兮兮的望着正在磨药的少女,「明韫妹妹,我脚酸,而且上头风大,吹得我东摇西晃。」 「没人让你爬墙。」自做自受。 「我来找你玩,老是闷在院子里多不舒坦,我们去湖边放纸鸢,我给你紮一只大大的南燕。」他用手一比,好像已做好了比人还大的燕子纸鸢,就等着线一放飞高。 「去找别人玩。」她没空。 「没有别人,他们嫌弃我。」他睁眼说瞎话,门房那边一堆拜帖,就为了求见首辅家的小公子。 雷老爷子在首辅之位坐了将近二十年,谁敢对他有丝毫不敬?就连当今皇上也要拱手尊称一声先生,可见地位何其崇高。 如今虽然辞官不在朝堂,他仍有门生故旧在朝,在朝廷犹有余威,不少当地官员想上门拜见,偏偏他以年岁已高,精力不济为由予以婉拒,至今尚未见过一位地方仕绅,让人既失望又惋惜。 而雷老爷子会拒绝这些应酬往来,是因为爱惜羽毛。 正因为他的身分对朝政影响甚巨,又适逢立储的声音如浪,为免被牵扯进皇子的纷争中,他顺应皇意引退,一来保有文人清名,二来全了气节,不让党派之争毁了一世名声。 要拉抬声望很难,累数年之力,但要毁掉极其容易,仅在旦夕之间,所以爱惜名誉的雷老爷子不轻易见人,他大多在自宅,鲜少外出,有点隐世意味。 不过山不转路转,那些官员乡绅想着,老的在家待得住,年轻小伙子在枯燥乏味的宅子里肯定待不住,藉着小辈的名义攀交情,不能深交也好歹留个印象,所以送给雷霆风的邀帖拜帖也是一堆。 但是雷霆风也没答应,一方面是祖父叮嘱过,与人交往要谨慎,一方面是没兴趣。 众人求而不得见的雷霆风盯上隔壁的小姑娘,只觉得她太好玩了,不找她打发打发时日,日子太难熬了,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对他容貌不为所动的人,是真的不为所动呢还是眼光有问题? 总之人家越对他不屑一顾他越要死缠烂打,他和她耗上了,不信人见人爱的他会踢到铁板,他认为有志者事竟成,铁石心肠也会化成一滩水。 要是温明韫知道他的内心想法,只会觉得他自虐,对一堆等着要认识他的人视若无睹,反而热脸贴人冷屁股,讨好对他无动于衷的小姑娘,因她的一句回话暗暗窃喜。 「乖,镇长的胖儿子很喜欢你,你去找他玩。」 「我比你大。」她那口气像在哄小孩,真叫人不快。 「可是你的言行举止看起来比我小。」幼稚又无脑,尽做些滑稽又叫人苦恼的蠢事。 「我是为了表现我的亲切,不让你感觉生疏隔阂才如此。明韫妹妹,今日风光明媚,不出去走一走太可惜了,我们还可以去划船、钓鱼,摘几片荷叶回来蒸鸡。」把握好时光,人生不虚度。 「你可不可以别叫我明韫妹妹。」温明韫不回应他的邀约,岔开话题,他说的事她都做过,没兴趣再来一回,而且这人太不值得信任了,谁知他会不会捉弄人,他看起来就是个顽皮小孩。 「不叫你明韫妹妹要喊什么?」踩在梯子的一脚往上提,他直接坐在墙头上,两脚晃呀晃,托着下颚看着她。 「温姑娘。」什么妹妹这种称呼太亲热了,让她不舒服。 「不好,太生疏了,还是喊明韫妹妹亲近些。」雷霆风笑着摇头,眼睛眨也不眨的打量她,疑惑她怎么都不笑,一张小脸没半点表情。 v第07章[02.16] 温明韫气得把药材当成厚颜无耻的雷霆风,越磨越用力,「于礼不合,我们不熟。」 「怎么不熟呢!我觉得我们熟得像自家人。」他笑眼一眯,说得彷佛两人是青梅竹马。 「雷公子……」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他,祸害自有天收。 「叫我霆风哥哥,咱们都这么熟了,何必客套。」雷霆风自来熟的抛抛眼神,可惜人家没回头。 「男女七岁不同席,你实在不该翻墙过来与我交谈。」 她说得很明白,送客的意味浓厚,偏有人故意装傻,听若未闻。 雷霆风笑着说:「我们两家是世交,不必介意世俗眼光,往来实乃理所当然。」 谁跟他们是世交,他到底懂不懂两家的差距有多大! 「高攀不上,小门小户有自知之明。」温明韫真想身怀武功,用脚踹墙,让墙面由下而上裂开,教墙上的家伙瞬间跌落,摔进一堆红砖里。 她也不过在雷家祖孙回老宅那日多说两句话而已,他们就像见到发光的金子似黏上来,老的神情很古怪,盯住肉骨头一般,小的是阴魂不散,一转头就看见他在不远处。 早知道会遇到两个瘟神,她当初就该闭紧嘴巴,让祖父上前交涉,她继续装鸟龟,不露头。 「我们不嫌呀!明韫妹妹,你看我祖父不时找你祖父下棋,谈天说地话当年,这铁打的交情是榔头敲不碎的,我们合该是失联已久的世交,如今又找回原来的情分。」他说得全无一丝结巴,声情并茂,让人听了都要信服七分。 雷老爷子早年也是桃花镇的人,雷家比温家早定居了几代人,但两家人事实上并无往来过,温老头搬来镇上时,雷老爷子已进了京城,所以何来世家之说,温家也没那脸皮硬要说与官宦人家有旧。 真是真、假是假,岂能混淆?温家人做不出自欺欺人这种事。 可是雷家祖孙真不愧出自一个家门,嘴皮子一翻把从未有的事说得头头是道,善用唇舌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连向来睿智的温老头都有些怀疑他打小和雷老爷子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只是他上了年纪忘却这段过往。 看雷家祖孙俩哄她家祖父,温明韫只想说好个狐狸之家,老狐狸、小狐狸一窝! 温明韫实在不明白他们温家有什么可图的,为何这两人像蝴蝶嗅到花蜜似,来了便盘桓不去,绕着温家上空飞来飞去,意向不明。 她受不了了,沉着声音问:「雷公子,你没别的事好做了吗?」她很忙,没空招呼。 「叫我霆风哥哥。」他笑得全无脾气似的,一双瞳眸黑幽幽的。 温明韫不理会,强迫自己专注在辗好的药粉上,想着配药的比例,想着等等以大的药罐调和,再加入蜂胶搓揉成丸。 「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雷霆风一声高过一声的喊着,声音含笑。 「你够了没?」连喊了十余声后,自认为耐性十足的温明韫将手中的药杵往墙头扔去,却被他接个正着。 「你几时喊我霆风哥哥我几时停,要不然我继续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不要脸!」 他还是笑嘻嘻,「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我祖父说过,能达到目的便是好方法。」 果然是狐狸,温明韫把话放在心中,表情很冷的瞪了他一眼,表示对其「家学渊源」不予苟同。 雷霆风也不知有无看出来,总之他笑容不改,继续乱叫,「明韫妹妹、明韫妹妹、明韫妹妹……」 「霆风……哥、哥……」她咬着牙,很是无奈地喊了,告诉自己当是听见疯狗吠,丢颗肉包子打发了。 雷霆风得意地一挑眉,「早喊不就得了,害我的腮帮子酸得都快没知觉了,明韫妹妹好心狠。」 「把我的药杵扔回来,我还要磨药。」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我帮你。」他一跃而下,全无顾忌,手里挥着药杵,好似拿着方天戟的大将军,千军万马我一人挡。 「不用。」她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 「自己人,不必跟我客气。」雷霆风回自个儿宅子一般,拉起坐在板凳上的温明韫,自己坐下。 「我不是跟你客套,而是接下来的活你不会。」配药的比例只有她清楚,这次要配的药叫做理中丸,需要用到乾姜、人蔘、白术、甘草等等药材,这药丸有温中祛寒,补气健脾的效果,主治脾胃虚寒造成的腹痛腹泻、食欲不振、胃寒肢冷。 「你教,我来做。」他眉一扬,佛像一般不移动。 看了看他坚决的表情,温明韫有种被克住的闷气,心思一转,有了藉机整他的想法,故作正经的道:「霆风哥哥既然有心相助,我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把这些药粉全都放进钵里,然后用手搅拌均匀……」 「用手?」他迟疑了一下。 「就是要用手,才不会影响药性,霆风哥哥嫌药味太重?」她信口胡诌,又用上了激将法,言语中似在嘲笑他虎头蛇尾,没法做到的事便不要随口应允。 「味道重了些,不过为明韫妹妹干活我乐意。」这点小事难不倒他,小瞧他的人得睁大眼。 v第08章[02.19] 「你不用勉强。」看他脸色有点发青,显然是在逞强了,温明韫有报仇成功的得意。 「我可以,不就做药嘛!明韫妹妹做得来,我也一样行。」雷霆风豁出去的道。 一开始的雷霆风是有些受不住,可所谓久在鲍鱼之肆不闻其臭,随着温明韫的指示制作,闻着闻着他竟也习惯了,反而还觉得药香味让他越干越起劲。 「好,搓成丸状,大约小指指甲片大小。」 雷霆风笑呵呵的伸出五指,他的手掌比女子小手大,「有我指甲片大的药丸子,很难吞得下去吧!」 看了他的手,再瞧瞧自己对比之下显得袖珍的小肉掌,她撇撇嘴,不跟他争执这种事,打算示范给他看,「我先搓一粒,你照搓即可。」 索性当他是长工的温明韫伸出素白小手,从药粉团上切了一块合宜的大小,开始示范。 刚刚她已经让雷霆风把药粉倒入蜂蜜之中,搅拌均匀放冷,像揉面一样揉成长条,现在只要取合适的分量搓圆就好。 混着蜂蜜的药粉被搓成一粒粒,原有的药味淡了,多了一丝蜂蜜的清甜,让人不由得口中生津,定形的药丸子不似药,倒像小娃儿吃的糖丸。 雷霆风手虽大却十分灵巧,依样画葫芦倒是做得有模有样,且也许是有学武,他竟然可以左右开弓,一手一颗,速度很快,没多久小圆筐上尽是圆滚滚的药丸,大小相差无几,叫人很难相信是一个生手揉捏出来的成品。 呵呵,他也不差嘛!谁说他只会闯祸惹事,真让他定下心来也有一番作为。 雷霆风对这成果自鸣得意,两道浓黑剑眉不可一世的扬起,好似他做了一件多了不起的事。 「明韫妹妹,不表扬我一下?」他笑露八颗白牙,一双眼眸黑得发亮,几乎亮瞎了人眼。 「嗯!做得很好。」她嘴角一抽,忍下拍拍他脑袋瓜子的冲动,真像一只爱表现的柴犬。 他一听,那笑容更是飞扬恣意,让他俊俏的面容更加夺目,就连温明韫都看呆了一瞬,回神顿觉这少年简直是走动的人形兵器,定性差的小媳妇、大姑娘都要被他勾得失了魂,才十四岁就已经是祸水,也不知道长大之后杀伤力会多可怕。 「以后这种小事尽管来找我,远亲不如近邻,我义不容辞,隔墙喊一声我就听见了。」 听他这么一说,温明韫都想哭了。 她不过想整治他一回,怎么倒引狼入室了,搬石头砸自己脚了? 「我就说要多出来玩一玩,瞧瞧这湖光水色的景色多宜人,绿波荡漾,水面清澈,山清水秀好风景,加上天晴云淡,一片湛蓝,真是出游的好时机……」 听着耳边雷霆风叽叽喳喳的聒噪声,温明韫心如死灰,她不知自己怎么招惹到眼前这只横着走的大螃蟹,他怎么就死命地盯着她,她的一举一动都难逃耳目,是什么样的孽缘呢?他非找上她不可,能不能找把剪子一把将这关系剪断,省得勾勾缠缠。 入夏了,桃花镇外的碧波湖开满一湖荷花,红的、紫的、白的、粉色,一朵朵独立水面,荷叶下躲着一尾尾的鲫鱼、鲤鱼、鲢鱼……大鱼后头跟着小鱼,鱼尾摆动着,溅起水花,生动而有趣。 对外地人而言,眼前的风光的确值得一看,湖水轻漾,碧色连天,好一幅充满诗意的图画,可是对本地人来说,去岁荷开满湖面招蜂引蝶,今日荷花依旧恋蝶影,岁岁年年都如此,早就看腻了,谁还有兴趣湖上泛舟,写两首酸诗自娱。 温明韫更是懒得多看一眼,她每回出镇陪祖父上山采药都会路经碧波湖,一开始她还会好奇的瞄上两眼,可隔三差五的路过,加上偶尔她也会陪祖父来钓鱼,一坐便是大半天,再好的景致也看得麻木了,不觉有何引人入胜之处。 「明韫妹妹,要不要去放纸鸢,你看那头的人放得多高。」 「不要。」温明韫不加思索的摇头,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她才不掺和。 两世加起来快四十岁的老灵魂哪还跑得动,望着远处高飞的纸鸢根本提不起劲,忘了自己的身体是十一岁大的小姑娘,只想着好动的少年能快点放过她,她宁可多看几页医书,调配自己用得上的药丸,也不愿像个毛孩子的胡跑瞎闹,太无聊了。 可是她的心声传不到玩兴大起的雷霆风心中,他正是贪玩的年纪,一看到好玩的就想试一试,桃花镇里没有京城那些和他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他想胡闹一番也找不到同行者,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些消遣。 「来玩,我帮你拿着纸鸢,你使劲地往前跑,很快就飞起来了,你试试。」自以为好心的雷霆风把半人高的纸鸢拿在手上,一边将线圈往她手里一塞。 「我说过我不玩,我只是出来陪你逛逛。」 是他一直跟前跟后的闹她,只差没亲手拉她出门了,被烦得什么事都做不了的她只好放下手边的活,勉强当一回老嬷嬷,陪公子游湖。 可是她忘了人会得寸进尺的道理,现在她已经非常后悔了,她最讨厌小、孩、子。 「就试一回,一回就好,当是陪我玩,明韫妹妹不要这么狠心,我对你那么好……」回头多送她一点京里的东西,她肯定会喜欢,姑娘家都爱珠花、佩饰…… 「闭嘴,你吵得我头疼。」 「玩不玩?」他眼睛一眨,笑得特别狐狸。 一见他又要使出无赖招式,狂喊她的名字,杏眼圆瞪的温明韫气在心中,有苦难言,郁闷的道:「玩。」 「不要不情不愿嘛!一会儿你就玩得停不下来,求我陪你玩。」京里的小姐、千金都爱放纸鸢,玩得乐不思蜀。 她一哼,抢过纸鸢,把线圈塞给他。「你放,我在后头拿着,你脚长,我脚短,跑太快我跟不上。」 一看她娇小的个头,雷霆风开心的点头,「好,我跑慢一点,明韫妹妹要跟上来喔!」 「嗯!」她别扭的应一声。 v第09章[02.22] 人家当丫头的是陪公子读书,红袖添香,她倒成了陪公子玩乐的小厮,墨香没闻着先出一身汗。虽说碧波湖畔微风徐徐,但禁不起日头晒呀!虽然有风也是带着闷热,盛夏的气候十分明显。 「我跑了,明韫妹妹拉好。」雷霆风在前头喊着,微微泛红的面颊是日头晒红的。 「……好。」她为什么要陪他放纸鸢,厨娘煮好的绿豆汤都放凉了,好想喝一口。 温明韫正在发呆,感觉手里的纸鸢被拉紧,她撒腿跟着跑起来,迎着风,慢慢放开手,一只纸鸢缓缓的升高,细细的线牵着它,纸鸢越飞越高,形成晴空中一抹黑点。 飞得真高呀,它能飞到她来的地方吗? 尽管她不愿承认,她还是想回到科技发达的世界,虽然有个强势的虎妈,管东管西的安排她的生活,但那才是她的家,她活了二十几年的自由天地。 不过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越飘越远的纸鸢如同她,飘荡无依。 「给你。」长得很高的雷霆风往前一站,遮住了头顶上的光,形成遮阳的阴影。 她一怔,望着手中的线卷,「给我?」 「你轻轻地扯动,纸鸢便会一直飞。」他示范地扯了扯线,拉动一下、两下,再放开。 望着天空中的小黑点,她莫名的感到鼻酸,「如果我想让它飞到九重天外呢?天之外是什么?」 没有人喜欢当被遗忘的那个人,祖父再疼她也只有一个人,若干年后他老了,头发白了,眼睛看不清楚,拄着拐杖也走不动时,谁陪她共度晨昏? 温明韫不想悲春伤秋,可是想到自己在这个时空孤孤单单一个人,她就忍不住难过。 「那有什么困难,你拉紧了。」雷霆风取出一把匕首,往拉直的细线划过,离线而飞的纸鸢骤地升高,不知去向。 「你把线割断了?」她愕然,但心里突然有股解脱了的放松。 「飞走就飞走了,我再买一个送你,不值什么钱的。」他不在意的挥挥手,收起线圈。 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而是…… 「我不喜欢纸鸢,以后别买了。」 忽然间,温明韫觉得他顺眼许多,年轻的脸庞上充满青春气息,带着阳光,彷佛那些阴霾无法驻足在他身边。 好吧!聒噪就聒噪,她也需要一个朋友。 「你不喜欢?我以为小姑娘都喜欢的。」他讶然,眉头轻轻一蹙,随手把怀中的线圈取出扔掉。「好,不买了,你看喜欢什么我买什么。」 「你干么对我这么好?」好得叫人受宠若惊。 他偏过头想了一下,笑嘻嘻地道:「投缘吧!」 「投缘?」真玄妙的字眼,令人无从反驳。 雷霆风自个儿也想不透为何第一眼瞧见她时,没来由地生出好感,想让她成为一同玩耍的伙伴,现在被问到,他认真的想了想后回答,「你的眼睛很乾净,我觉得你不会害我,和我在京里认识的人不一样,他们接近我是因为我有一个当首辅的祖父。」 他们接近他不是因为他个人,而是有利可图,他不笨,看得出来,只不过他假装不懂,这样相处起来也比较开心。 反正道不同不相为谋,把握住分寸就好,没必要说破了撕破脸,京城不大,还是会碰上面,谁知道届时对方会不会记仇找碴。 祖父说过,多一个朋友便少一个敌人,世事多变,谁也不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少个捅刀的人能多活两年。 温明韫点点头,想到他刚刚说的小姑娘都喜欢放纸鸢,又问:「你认识很多小姑娘?」看着他慢慢泛红的脸,她感到好笑,少年的心还十分纯情。 在她面前,雷霆风有一丝做了坏事的不自在,结结巴巴地说:「没有、没有,我才不想认识她们,都是她们自个儿跑过来,扯着我说东说西,我讨厌一张嘴讲个不停的长舌女……」 「她们?」看来他还挺吃香的,也是,光凭那张脸就教人芳心暗许。 「对呀!她们,有李尚书家千金、张侍郎闺女、国子监祭酒小姐,太常寺卿之女……」他板着手指一数,越数脸越沉,末了说了一句,「她们太烦人了,没有你一半好。」 闻言,温明韫轻笑出声,「我知道自己很好,不过也要谢谢你慧眼识人,看出我的好。」好听话永远不嫌多,每个人都乐意被赞美。 「你……」雷霆风看着她笑了,竟有几分失神,心头甜蜜蜜的,想再多说两句逗她开怀,谁知刚一启唇,身边多了只「鸭子」,呱呱的直叫。 一个俏丽的少女脸红的跟雷霆风打招呼,「哎呀!这不是雷公子吗?真是太巧了,能和你遇上,咱们真是有缘呀!千里不相逢,相逢在今朝……」多好看的人呀!桃花镇上找不到比他更出色的高门公子,叫人看了心口小鹿乱撞。 「这位姑娘,你怕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哪来的疯婆子,一上来就装熟,她哪根葱、哪根蒜。 少女含羞带怯的对他送了个秋波,而她身后是看直眼的丫头,「我爹是镇长,我是镇长的女儿,你们刚搬回来时,我和我爹还上门拜访过……」 只是没见到人,老爷子喜静,闭门谢客,她爹送了好几回拜帖都被拒于门外。 眼看对方走近,雷霆风连忙后退,被那异常浓重的香气刺激得维持不了风度,「你抹了几斤香粉呀!」 v第10章[03.01] 她脸一下子羞红,「我……我特意抹上的,公子闻闻香不香,一两银子才一小盒,我全用上了。」 雷霆风长相出众,加上衣袍华贵,碧波湖畔的游人多半都会注意到他,心思敏捷的人就算没看过他,想到最近镇上发生的大事——前首辅雷老爷子带孙子返乡,也就能猜出他是谁,这话一传再传,镇长之女也就听说了,急急忙忙打扮好要来「偶遇」。 「香?你鼻子坏了不成,快臭死本公子了。」如果她想下毒毒死他,这味道闻久了也差不多。 镇长之女越走越靠近,一向笑意挂脸上的雷霆风是越退越快,捏着鼻子往后跳,唯恐沾上她身上香粉。 「哪里臭了,分明是香,公子别取笑人家了,千般装扮都为君。」她矫揉做作的想扮大家千金,可一开口便知识字不多,说话半文半白的,不伦不类。 雷霆风打了个摆子,鸡皮疙瘩掉满地,「停,别捏着嗓子,好好说话,要是姑娘家都像你这样子,我宁可出家当和尚去,中元节还没到,别扮鬼出门吓人,吓死人也得赔命。」 「你……你欺负人,人家生气了,以我这样的容貌有多少人想上门求娶,公子若有意也别遮着掩着,我爹他……嘻嘻,不会为难你……」她掩面装羞,把他嫌弃的话扭曲成是少年郎脸皮薄,明明中意她却还要说反话。 「他不为难但我为难呀!你自个儿在那唱大戏,恕不奉陪。」他一说完就想走,拉起温明韫的手,浑然忘却人家跟他非亲非故,他这举动太逾矩了。 「等等,她是谁?」镇长之女打翻醋桶似的上前一拦,一双狭长的眼狠狠瞪着温明韫。 「与你无关。」雷霆风还不算太蠢,将身侧的温明韫拉至身后,不让人瞧清楚她的模样。 「只要是桃花镇的百姓都与我有关,我爹是镇长。」她仗势父亲是镇长耀武扬威。 「也可以不是。」一个小小的镇长他还不放在眼里。 「什么意思?」镇长之女忽地有些不安,她好像惹祸了。 「换个人做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当府衙是你家开的吗?」祖父的书信送上去,看她还能怎么猖狂。 「啊!不行,不能换,我给你做妻,不然妾也行,你别不近人情,我也是真心仰慕公子你……」她越喊沉着脸的少年走得越快,她急得泪花都冒出来了,不相信堂堂桃花镇之花竟得不到他的青睐。 第三章 雷二少上山历险记 「你要去哪里?」 听着背后正在变音的破锣嗓子,脚步一顿的温明韫又想叹息了,她是偷了神明的香炉,还是烧香拜佛时少了香烛纸钱,怎么这尊小佛老是请不走,一有动静就现身。 他不能换个人跟吗? 都来了大半年,为什么还不腻,这附近能逛的地方大都去过了,他就不可以放过她,找个同龄的少年一起混吗? 穿上耐磨耐脏的旧衣服,背上背个竹箩筐,略微抽条的小姑娘稍微转过身,一脸的无可奈何。 「雷爷爷,你管管你家孙子,让他看本书、打套拳,做些他应该做的事,不要一天从早到晚没事干似的老跟在小姑娘后头,太不像话了。」难道不用考个功名,走条门路捞个差事干么,转眼都要十五岁的人了,还能成天不务正业,就当个混吃等死的败家子。 拿温家当自个儿家的雷老爷子没在客气,一手提壶倒起茶,淡淡的菊花香味溢了出来。「人老了,老眼昏花气不顺,手也在抖了,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管不动这小子了。」 一旁的雷霆风咧着嘴笑,眼中不无得意,他们祖孙一条心,掰不开了,她白费心。 「雷爷爷,你这是无赖,你们一家都无赖,怎么赖得理直气壮了。」全然不顾他人的意愿,全凭一时的任性。 山上的野菊花刚开不久,花量还不算太多,她摘了一箩筐先蒸后晒,晒乾了还不到三斤制成菊花茶,本是孝敬她祖父的,明目清神,至少能喝上十天半个月。 谁知菊花茶一泡香气诱人,把隔壁的好茶客给勾来了,他就这么每天上门来喝茶,主人不在家也无所谓,他怡然自得,还自带茶点、银霜炭,一口香茗一口糕饼,浑然忘我。 好美食的雷老爷子要不是吃不惯她家的粗茶淡饭,只怕三餐也赖上了,直说温家的药香令人开胃。 温家的宅子和药铺是分开的,两处房产,温家药铺前面开着铺子,除了温三叔外还有一名坐堂大夫,他一边看诊,一边当掌柜,还要兼顾镇外的药田,后头的院落便是隔开当库房,放置各种药材,还有一间休息的厢房。 温家药铺雇用的伙计都是本地人,除却夜里留守的人,大多回自己的家,因此吃和住的问题省事多了。 而温家宅子可就大了,温老头有三个儿子便一房一座院落,院落内又分出几个小院,前院停放车马和他们家的大青骡,进出方便,一座小池塘养着鱼和水鸭。 「囡囡,不可对首辅大人无礼,来者是客,笑脸迎人。」温老头轻声责备,不希望孙女传出不好的名声。 「那也要他当自己是客呀!你有看过这么不拘小节的客人吗?主人都还没起身呢!他们就来敲门,这张紫檀木卧榻还是他们搬来的。」嫌酸枝木的椅子坐起来硌人,非要搬张大榻来,再摆上香楠木束脚小几。 温老头沉下脸,「囡囡……」这孩子脾气见长,不若往日温顺。 「不打紧、不打紧,别给孩子脸色看,我就喜欢她直来直往的性子,没心眼,我家那些小辈都养歪了,个个玲珑心窍,拐着弯儿给我下套呢!」老大、老二那几个女儿老打着他养老银子的主意。 雷老爷子有二女二子,全是嫡出,他就一名老妻未纳妾,妻死未再续娶,养着儿女盼他们成器,可是真成器了他又有操不完的心。 大女儿嫁进高门为宗妇,小女儿嫁给世族的嫡次子,有儿有女操持家务,地位是高,偶尔却也闹出不愉快,为的就是后院里的那些事,夫家皆是高门大户,女婿要纳妾进美,哪怕他身为首辅也是阻止不了。 他原本给女儿们找的是寒门子弟,凭他的官位,再多带些嫁妆过去,就算有了花花肠子也能压得住,可是两个女儿却不愿意,非要挑显贵之家,还和人私定终身,他再不愿也得点头,把她们风风光光嫁出门。 长子、次子心性不同,老二中了二甲第三名不想留京,他便让他外放,如今已是一地知府,官居四品、政绩良好、爱民如子,倒是一方好官,让他着实放心不少。 v第11章[03.04] 但老大心太大,眼高于顶,凡事都想争在最前头,做了正三品官员还不知足,居然想踩着老父往上爬,藉着首辅之名暗中站队,想捞个从龙之功。 他于是当机立即的断了长子的路,他为官数十载可不是为了落得满门抄斩,离京前还告诫门下学生不可有所偏失,他们的职责是只管向皇上尽忠,旁的事一概不理。 为此长子还抱怨连连,怪父亲做得太绝,将他升官发财的路全堵上,不给活路走。 「祖父,我没对你使心眼,你瞧我多正直、表里如一。」雷霆风赶紧表态,装出孝顺又诚恳的样子。 「哼!也就能糊弄人而已,正经事没干一桩。」要不是他还有几分良善,尚堪造就,他哪会带他离京,放在身边好好教导,若像了他父兄,长房这一房就完了。 「祖父这话太伤人了,我打算把武功练好去从军,当个大将军给你挣脸。」文的他不行,一看到之乎者也便脑子发胀,就兵书还看得下去,他喜欢行军布阵。 「你想去从军?」他目光一深。 「是。」 雷老爷子摸摸下颚,看向立于身后的中年男子,「那也是一条出路,替天子守国门,有空多和卢教头练练拳头,他是大内出身,能教你不少东西。」 卢教头原是四品带刀侍卫,雷老爷子身为首辅干得是得罪人的事,皇上特意赏下四名宫中高手以护安危,其中一人舍身相护,已经去世,另两名安家在京城不愿跟随他出京,所以他身边就剩下一个卢教头。 别看他已远离朝堂,明里暗里还是有不少人手保护,在皇上心中,这位前首辅大人还是很重要的,国之财富。 「好,我一定和卢教头多讨教。」他拱手行礼,两眼熠熠发亮,闪着年少轻狂的自信,想看看这人是否真有这么厉害,若能让他心服,拜师绝无二话。 听到雷霆风要从军,温明韫就瞪大眼,等看到雷老爷子还鼓励他,她顿时急了,「雷爷爷,我们谈的是管教问题,你怎么歪到从军那边去了,而且他才十来岁,你不怕刀剑无眼?」他们把打仗当成儿戏不成,那是会死人的,多少战功是踩着人血出来的。 「呵呵……他去军中你不是省心多了,没人跟前跟后的烦你。」他话中藏话的打趣。 「我没恨他恨到要送他去死。」温明韫正色回答,但尚未长开的小脸犹带三分稚气,这副模样反而可爱。 「那是喜欢罗!」雷老爷子眼带深意的呵呵笑。 他的傻孙子还一头雾水,听不出他的话中意,温明韫却听懂了,秀眉轻抽了一下,她语气软糯的嗔道:「为老不尊。」 他两手一摊,甚为无奈的倚老卖老,「老人家就这点兴趣,你好意思剥夺。」 「我还小。」您老别打我主意。 「过两年就长大了。」他不以为然的喝了口菊花茶,眸子精光闪闪,当了几十年的官,他看人精准,明白这个小姑娘能支撑家宅,而一个家族要兴盛,内宅的安定最为重要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没阻止孙子跟温明韫往来,顺其自然,最后若能两相情愿最好。 「雷爷爷,别人家的杏子不见得比较甜,至于我,我也不想吃你家的苦杏子。」她的意思是她看不上他的孙子,太蠢了。 「明韫妹妹,为什么我觉得你有点瞧不起我?」被暗地嫌弃的人还有几分机伶,马上跳出来说话,虽然他听不出这一老一少在打什么机锋,但一定与他有关。 「你想多了……」他不坏,但是……她不想高攀,门不当户不对,少打交道为妙,官场退下来的老狐狸精于算计,谁知道他暗地里打着什么主意。 「岂是有点,她根本是瞧你没出息,读书不成、学武不成,也就吃喝玩乐高人一等,你自个说说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雷老爷子一脸嫌弃,没半点好脸色。 「祖父,我其实是你捡来的,不是亲的吧。」满脸怨色的雷二公子叹了好大一口气,想从祖父口中听来真话,他好去寻找亲生爹娘。 闻言,雷老爷子气笑了,「去去去,快离家出走,少来碍眼,养到笨孙子是家门不孝,怎么不被狠叼了去。」 雷霆风一听就乐了,抢过温老头搁在墙边的竹筐往背上一背,「走罗!明韫妹妹,看你去哪我跟你去,我被祖父赶出家门了,以后你得收留我。」 「我不知道无耻还能代代相传,你们真是一家人。」温明韫气坏了,这祖孙俩分明是拐着弯坑她,让她气到得暗伤。 温老头怒道:「囡囡……」话留三分情。 「祖父,翻过年我都十二岁,适合身后跟个大家公子吗?」她不在意嫁不嫁得出去,但至少得留个好名声。 「这……」的确不太妥当。 看出温老头的犹豫,雷霆风连忙表明态度,「温老大夫,我视明韫妹妹为自家妹子,哥哥陪妹妹出门理所当然,明韫妹妹越长越漂亮了,万一半路上遇着登徒子可就不好了,打也打不过人家,跑也跑不过人家……」他说到跑不过时还特意瞄了瞄那双短腿,喻意分明。 有登徒子比你更肆无忌惮吗?拉着她的手像喝白水一样。温明韫立誓要长高,从喝骨头汤开始,身高一定要高人一等。 「我是要上山采药,不是去玩!」胡柴和藿香少了些,再看看去年留的茯苓如何了,前年那棵何首乌够年分了,该采来一用了……她跟祖父发现药草不会一次采摘,野生药材生长不易,她会留意记下地点,等有需要时再去采收。 「好好好,我跟你上山,我长这么大没见过采药人。」纯粹看热闹的雷霆风兴致勃勃,有好玩的地方就有他,他没想过入山的困难,满脑子想着猎来山鸡野兔,展展男儿雄风。 「可我不想让你跟。」没见过采药人?当她和祖父是死人不成。 「明韫妹妹说说罢了,我当没听见。」人口未过千的小镇真的没什么好玩了,再不弄点有趣的,他都要进城胡闹了。 遇到这种不要脸皮的家伙,温明韫不得不甘拜下风,从之前的几回交手看来,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她拦也拦不住,还不如索性放手,让他自个儿去吃吃苦头。 「雷爷爷,这是你孙子,我们只是同行,若有个万一,概不负责。」她把丑话扔在前头,无论从年龄还是从个头来看,她都不是保护别人的人,大家安危自负,遇到危险别怪她腿短先跑。 v第12章[03.10] 五行山很大,而懂药材的人并不多,会入山采药的更少之又少,越往深山野兽越多,相较下危险越高。 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她进山都会做足准备,祖父也放心让她带着春草进山,可她总是不会失去戒备,如非必要,太阳一落山铁定下山,若是赶不及回镇便在望雾村过一夜,村里还有温家的老宅子可住。 雷老爷子抚着胡须点头,「这是自然,也该让他开开眼界了,重活、脏活交给他,你还小呢!把他当骡子使唤。」不吃点亏是不知道自身的不足,天有多高,地有多宽,人在天地间有多渺小。 「果然不是亲的……」雷霆风小声的咕哝着,摇头晃脑,直叹自己爹不疼,祖父不爱,真是可怜。 出了门,一辆青骡车等着,一主一仆两个小姑娘已坐上骡车,想当然耳驾车的是雷二公子,想要少走一点路就得出些力。 可是雷二公子一看便是没干过粗活的富贵哥儿,他压根没赶过骡车,缰绳握在手上不知吆喝,傻愣愣的等骡子抬足,以为它会自己走。 等了一会骡车还没动,温明韫察觉他不会驾车,便提醒他一声,他这才讪讪然挥鞭。 由于是第一回赶车,车速慢得叫人想打盹,也是因为那欺善怕恶的骡子欺生,多次停下来吃草,不管驾车的人多气急败坏,它依旧故我,慢悠悠的散步。 这下子抵达望雾村时,比平日晚了快一个时辰,己经近午了,几块鸡蛋葱饼分着吃,又喝了竹筒里的水,三人脚步加快进了五行山。 对于温明韫来说,这才是灾难的开始—— 「啊!有蚂蝗,它咬我……天呀!好大的虫子,它会吃人吧!哇!蛇,真粗……蜈、蜈蚣……它是不是有毒……哇哇哇!这是黄蜂,会叮死人……」 温明韫一路上就听着某人一下子大惊小怪的哇哇大叫,一下子惊慌失惜的大喊蜂窝,一下子飞窜到树上叫人快跑,一下子又可怜兮兮地说他手上、脚上肿了好几个包,一下子又自告奋勇开路,结果一脚踩进刺蝟窝,得替他一根根拔刺。 总之,偌大的山区尽是一个人的声响,温明韫简直想把他一脚踹到山下去,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冷淡了,根本不想理会他。 「明韫妹妹,没有正常点的路吗?」这是人在走的吗?到处是割伤人的长草。 「我们走的是近路。」言下之意是被他耽搁太多时辰了,她只好走小路,好在日落前采齐她要的药草。 「你很赶吗?」刚刚被蚊虫咬的地方好痒,好想抓一抓。 「是谁驾车慢吞吞,还一脚踩进刺蝟窝?」要不是要等他,她和春草早到长满天麻的山谷,采一箩筐炮制后能卖上一、二十两。 「……我。」他声弱的低下头。 「自做孽就不要有怨言,半个时辰内要穿过那座山。」 看着个小的温明韫反倒是走得最快的人,她一年上山少说百来回,最是熟悉山势,闭着眼每一步也能踏得稳。 「你说那座山?」看着巍峨高山,雷霆风脑子一片晕眩,在心里大喊不可能,他一定爬不过去。 「有捷径。」就是不好走而已。 「别跟我说什么捷径,脚下分明是一堆草,杂树丛,哪来的落脚地。」下一次他要穿一身盔甲来,看哪只虫牙口好得能咬透,他的皮肉多矜贵呀! 「你不是没见过采药人,这便是了。」话说一半的温明韫忽地蹲下,取下系在腰上的小药锄,连根带花挖出七株野生芍药,她将小的重新栽好,拿配制好的肥料洒在根茎周围,顺手拔掉分肥的野草。 春草背的筐大,她便将带土的芍药丢进她的筐里。 他顿时无语,如今才明白采药原来是这么辛苦,他以为一入山就能瞧见满山任人采摘的药草,它们就长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想要什么就采什么,连人蔘都成排等人去收。 「拿去。」突然,她拿了一个香囊给他。 「你……你给我香囊?」明韫妹妹对他有意思?蓦地,雷霆风面上有些发红,想着该不该收下。 「我自己绣的。」怕闹出鸳鸯绣成水鸭的大笑话,她直接绣黄色小鸭。 「很……呃,别致。」不丑,可是看起来怪。 她轻哼一声,听出他话中的嫌弃,「它不是让你看好不好看的,里面我加入雄黄、冰片、薄荷等十几种药材,是让你防虫、驱蛇用,目眩头晕时拿起一嗅有提神醒脑作用。」 他一听,当下一张脸爆红,红得没脸见人,他把防虫用的香囊当是传情之物,谁知竟是自作多情。 「咳,你……你怎么才给我。」害他被叮咬得满身是包。 「忘了。」她气得忘了有个备用的,刚才拿药锄时无意间摸到,这才想到某人有需要。 雷霆风眼角抽搐,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能骂她粗心大意吗?毕竟是自己硬要跟的,没做好准备也不能怪她。 心里叹口气,他振作精神道:「我会好好收着,有了这个就不会被咬了吧!」 「万灵药,百毒俱避。」她也有一个,挂在颈子,春草的系在手腕上,每隔一段时日替换里面的药材,药物也是有保存期限,放置太久容易变质,反而产生毒素,所以她总是用多少制多少,免得浪费。 雷霆风故意问:「那超过一百种毒素呢!」凡事总是有意外。 「那是你命不好。」命中注定有一劫。 v第13章[03.14] 正在帮忙收郁金的春草噗哧一笑,不就是命不好吗,都给了他避毒香囊还碰到毒物,那真是神仙来了也摇头,她和小姐进进出出山里多少回,一次也没遇着敢近身的毒蛇、毒虫,要是他成了那个例外只能自认倒楣。 「……明韫妹妹,我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看着她们两人在忙着,感觉自己很多余的雷霆风讪讪地问。 祖父骂的对,光长个、不长脑,自以为是采药的主力,没想到是拖油瓶,药草在面前也不认得,一屁股坐下。 「嗯,有。」物尽其用。 「有?」他倏地跳起来,高兴得眼睛在发亮。 「把这个洒在方圆一里内,不用多,薄薄地往地上一洒,然后从这条路往前再走几步有一片丹蔘,你洒好之后就过来帮忙挖,尽量在一个时辰内弄好。」她抬头望天,似乎有风雨要来。 「明韫妹妹,这是什么?」雷霆风好奇的问,看着手中的白色粉末,这粉末味道很淡,不细闻根本闻不到,稍微闻久了有些站不稳的感觉。 「防兽用的。」她可不想采药采到一半,一头黄色条纹的大虫扑向身后,尖牙咬向她咽喉。 「防兽?」他惊讶地睁大眼。 「简单地说是迷药。」能迷倒一头大象的药量。 「迷药?」 此时的雷霆风还不知晓防兽药的药效有强大,他怕迷不倒大的兽类,本来可以用两次的分量他一次用完,让跟他要剩下的迷药却得知用光了的温明韫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塞了一颗解毒丸到他嘴里。 一刻过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懊恼不己地想把洒在地上的药粉收回来。 瞧瞧这些晕死在地上的动物,唉,这是多好用的迷药呀! 他兴奋地指着那头庞然大物说:「明、明韫妹妹,老、老虎……」好大一头,起码有四、五百斤吧!花纹真斑斓。 「别想扛。」 「……有豹子。」花色真美。 「看看就好。」做人太贪心会不得好死。 「那头公鹿总行吧!我好久没吃过鹿肉了。」瞧瞧后腿肉多粗壮,他能吃下一整条。 温明韫睨了一眼,思忖后点头,她也饿了。 「哇!有肉吃了,春草,你来抬腿,鹿头比较重我来,瞧瞧这对鹿角多雄壮。」可惜鹿血不能喝,这里就他一名男的,喝了会出事。 和温家走动久了,他也懂了粗浅的医理,鹿血壮阳、大补,血气方刚的男子一饮下,容易失控。 「我们吃不了太多,先把要吃的切好,留下我们带得走的,其他一律不准动。」剩余的就分给山里的动物,不能破坏山林生态,要让它们生生不息。 「是,听小姐的。」春草下刀很快,一刀割开鹿头,让血流在芋叶上,再一捧一捧地往外倒,然后先切鹿角,再把完整的鹿皮剥下,接着分割鹿肉,其余值钱的部位自然也没放过。 温明韫指挥雷霆风,「把火升大点,有点冷。」下回得带件厚一点的衣服。 山洞外,雨声滴滴答答,山里的雨来得又快又急,采着丹蔘的三人刚采完一批成蔘,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把他们浇了个透心凉,没一处是乾的,那衣角一拧还能滴出水呢! 见状的温明韫便带人躲雨去,附近几个山洞位置她都晓得,所以三个人躲进较近的洞穴里,而那头鹿就是在进洞躲雨之前发现的。 因为常常上山的缘故,知道山里气候多变,会有突发状况,所以温明韫和温老头会不时地拖些乾柴入内,留下打火石和少许的盐巴,以及替换的衣物和御寒棉被。 山里的人都会这样做,不只是祖孙俩,大家都觉得予人方便,同时也给自己一条活路,谁也不能预料自己会不会遇难,有备无患总好过求生无门。 瞧!今天不就用上了,有柴、有火、有盐巴,还有一把柴刀以及煮汤用的大锅子,几个木碗和木筷。 雨一下,什么也做不了,饥饿感就浮了上来,春草开始烤肉。 而这时也看出温明韫做出的迷药多惊人了,不只一里内、五里内的大兽、小兽全部放倒,在大雨的冲刷下,药性顺着雨水流布更广,更多的动物倒下。 猎人看到了一定会欣喜若狂,一场大丰收呀!不说兽肉卖到手软,光是兽皮的价格就叫人眼红,足足是两、三年的收入。 只是这也要有本事搬下山,迷药的药性一过兽群便会纷纷苏醒,反而有危险,巨大利益伴随着巨大风险。 若是先行将其宰杀再带下山,也要相当的人力,不耐放的生肉容易腐烂生蛆,浓郁的血腥味也会引来其他更多凶猛野兽争食。 因此温明韫一再提醒雷霆风量力而为,别只见眼前利益而忘了自身能力,想剥老虎皮、生烤熊掌的事就别想了,山洞外的雨势滂沱,凭他一己之力是成不了事,还不如做自己能做的事,放过那些野兽。来日方长,以后想吃还有机会,等他把身手练出来了,要吃什么没有,活生生的肉等他来猎。 事实上,把野兽迷晕的手法温明韫用过无数次了,在山里采药最怕无声无息靠近的野兽,所以她才配制令野兽止步的迷药,而且经一次又一次的改良,效果强得出乎她意料。 也是因为如此,她根本不缺肉吃,每回下山手里都会拎两只兔子、三只山鸡,重物她也拖不动。 几次以后她的祖父也十分放心,允许两个小姑娘独自进山,因为他晓得该逃得远远的是山里的飞禽走兽,他家的小孙女看来最无害,实则比老虎、豺狼更凶猛,不用刀箭便能要命。 第14章 「明韫妹妹,这雨要下多久,我看好像越下越大了。」刚宰了一头鹿,累得额头冒汗的雷霆风抬手抹汗,但手上有未乾的血渍,这一抹,脸上淌血似的一片红。 「最少两天吧。」 「什么,要两天?」他惊呼。 「这还不是你害的。」温明韫抬眸一瞪。 少年不满地嚷嚷,「这怎么能怪我,天要下雨又不是我召来的,我也淋得一身湿呀!」 「春草,告诉他为什么。」她懒得替人教子。 觉得冷的温明韫将手放在火上烤,她盛了雨水,拿出随身携带的姜糖放了水里煮,姜糖融化,姜的味道弥漫开来。 避免风寒,喝姜汤最有效,山里的气温一向比较低,女子性寒,她常备姜糖以防万一,饿时含一颗能驱寒暖胃。 「是,小姐。」春草正经八百的解说。「如果不是雷公子笨手笨脚的拖累我们,在雨落下前以我和小姐的脚程足以赶到山脚下,也许会淋点雨,但一定能避过这场大雨。」 小姐很聪明的,她会看天象,预估落雨时刻,走最近的小路直接下山,避开剧变的天气。 春草是直性子的人,说话不拐弯,老老实实地说分明,她不知道会不会伤人自尊,可雷霆风越听脸越红,分不清到底是他脸红,还是鹿血。 「明韫妹妹,给我留点面子嘛!我哪晓得山路难行,到处坑坑洞洞,一不留神就一脚踩空,跌得鼻青脸肿。」他伸出痛了一天的手臂,上头满是擦伤、割伤。 温明韫是想让他吃点苦头,但没打算害死他,一看渗血的伤处,她默不吭声的解下腰间的小药袋,里面放了一些常用的药丸、药粉。 「这好用,也给我做一个。」看到防水的羊皮药袋,上着药的雷霆风边呼痛边索要,有好东西就别放过,这是雷家家训。 温明韫杏眸横睨一眼,「你是耗子搬家呀!什么都不落下。」倒是不客气呀!都快改姓温了,给她祖父当孙子。 他咧嘴,「谁叫你老用新鲜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一羡慕就心痒难耐的想得到。」 先是一招就倒的迷药,而后是救急的药袋,他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包子,什么都想要,毕竟防人之心不可少,害人嘛,他考虑考虑,留些后手有备无患。 「先把你的脸擦擦,看了碍眼。」又不是魑魅魍魉,怪吓人的,上吊的厉鬼都没他可怕。 「我的脸没脏呀!」他又擦了擦,血污处增大。 「雷二公子,你脸上有血。」春草把自己的手绢放在洞外淋雨,等湿透了再拿回来拧乾递给雷霆风,并指出他脸上哪里有血,让他自个儿擦乾净。 「我脸上?」蓦地,他话语咽了回去,原本微乾的血碰到湿手绢被溶解,他的手现出鲜红色,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鹿血。 温明韫转头看山洞外,雨刚一下大天就暗了,山洞内就靠一堆火照明,火声剥剥作响,似在回应洞外的风急雨狂。 申时过后刚到酉时,在山下只是黄昏而已,尚能见物,可在雨势急促的山中已是昏天暗地,站在洞口往外瞧只能瞧见一片黑暗,眼力好的最多看见二十尺左右倒地不起的山鸡。 「春草,多拾两只山鸡野兔回来,要活的,别杀,雨不会那么快停,我们得确保两日内不挨饿。」鹿肉虽好也会吃腻,换换口味,煮鸡汤也不错。 「好。」 山洞内有件破旧的蓑衣,春草披在身上往外冲,山鸡、野兔的数量最多,就算视线不明,她用脚踩也能踩到几只,还一时贪心地抱了头獐子进洞,她很心虚地不敢看向自家主子,默默的添柴继续烤鹿肉。 一会儿,肉熟了,三人分食。 「嗯!真好吃,还是现宰的鹿肉鲜嫩。」大口一咬的雷霆风两眼晶亮,狼吞虎咽。 「喜欢吃就多吃点,今晚你守夜。」有得就得付出,天底下没白掉馅饼的好事。 「我守夜?」他一怔。 温明韫看看山洞外的大雨,回身将一綑綑稻草铺平。「不是你难道是我和春草吗?」 她暗指主仆俩是弱质女子,而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可是我困了……」 「将功补过。」他以为做错事不用受罚吗?若不是他非要跟来,她们何必遭难。 「嗄?」他一脸委屈。 「想想等不到你的雷爷爷有多担心,即使不是亲生的也把你养大……」她说这话时有几许幸灾乐祸。 「我是亲的。」他闷闷的说着,嘴里嚼着鹿肉。 「亲的才心狠,不闻不问,你确定是亲爹、亲娘吗?我觉得你更像是捡来的。」她再一次补刀。 火光中,雷霆风的神情晦暗不明,「你才是捡来的。」 第15章 「我是呀!你没瞧爹不疼、娘不爱,就我祖父心善,养着作伴。」 闻言,他信以为真,连忙道歉,「明韫妹妹,我不是有意的,你别难过,以后我的爹娘分你,你不会没人疼……」 「骗你的。」真好骗。她一吐舌,笑眼弯弯。 「啊!」骗……骗他的?他顿时傻眼。 第四章 跟三叔合作卖药 闷了整整两天了,柴火也快烧完了,一见雨势越来越小,只余轻微缓慢的滴答声,快要停雨的样子,脸色稍显憔悴的雷霆风兴奋的从木墩上跳起来,将手往外探,试试雨停了没。「雨停了。」没感觉到冰凉水滴,他立刻就要冲出去。 他脚步停了一下,回头一望,「没下雨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等地上乾些再说。」温明韬看了一眼山洞外的天色,日头已经破云而出,普照大地,此刻应是近午时分,太阳一出,地面乾得快,积水也会消一些。 「为什么不赶紧走,万一又下雨呢!」兽肉虽好吃,可是连吃五、六顿吃得都想吐了,他想喝燕窝百合粥。 吃了半只鹿腿后,他觉得还可以再吃下另外半只,隔了几个时辰再吃一顿,鹿肉还是一秋样好吃,多吃一点。 第三顿还是肉,再吃,但第四顿、第五顿,到了第六顿,他已经是见肉色变了,不能换换口味吗?他想吃鱼、吃青菜、吃米饭…… 堆了一肚子野味他才大彻大悟,原来一个人只有一个肚子,不能贪得无厌,吃多少、留多少,不要赶尽杀绝,让群兽活着回归山林,日后才有更多的肉吃。 被困了两天的雷霆风终于有所觉悟,心性也好像成长了一些,少了浮躁,多了沉稳,也比较听得进去人话,在山里,他听温明韬的,她是采药人。 「因为路面湿滑。」越急越容易出事。 「走慢点不就得了,难道你还要在山上多待几天?」他可不要,哪里也去不了,什么也不能做,快闷死人了。 雷霆风对药草不感兴趣,当温明韬和春草藉着火的热度烘乾和炮制药草时,他就在一边堆石头,跟自己的影子扮鬼脸,玩累了倒地就睡,睡醒了就吃。 他帮不上什么忙,最多是整理药草,不过他也知道自己不帮忙就是帮忙,因为他常把药草搞混了,或者太用力捏断了、不小心踢翻整理好的药草筐,绑成綑的药草散开来又要重新收拾,要不就是把雨水洒在半乾的药草上…… 诸如此类状况,不胜枚举,后来他什么也不做,坐着发呆。 「我和春草可以,你不行。」她把人带出来了,就要把人带回去,不然没法交代。 他不满,「你歧视我。」 她小脑袋一点,「我是鄙夷,对我和春草而言,这片山区像是自家后院,我们熟知这里的山形、山势,哪里有坑,哪里有坡、有水,哪里有大石头都了若指掌……我们对山的了解在你之上,从从容容的下山不成问题,可是你对整座山一无所知,天晴地乾时你都不见得走得顺,何况是下过雨的路面。」无疑是给人找麻烦。 看着个头才到他肩膀,小脸巴掌大的小姑娘在他面前侃侃而谈,句句在理,又羞又愧的雷霆风心里很不服气,他不承认自己有那么差,连小他好几岁的妹妹也比不上。 雨停了一会儿,地上还没很乾,他有些赌气地背起最大的箩筐,不顾人阻拦的往洞外走,可是他的气势只维持十五步,一出洞口,因为一片泥泞,他就脚一滑跌个四脚朝天。 「不听小人言,吃亏在眼前,你摔你的,别弄坏我的药草。」 好在她机伶,估算他又要帮倒忙,连夜用草编了盖子,盖在箩筐上头,又用稻草搓成绳子将盖子和筐绑紧,雷霆风再怎么摔也伤不着箩筐里的药草,顶多他一身狼狈罢了,爱逞能就该受到教训。 「明韬妹妹,你落井下石。」他还不如一筐药草。 「你快点起来,我可拉不动你,要是再拖拖拉拉下去,天黑了都走不到山脚下。」她明白地嫌弃,因为多了一个他,拖慢了她们的行程,没有他,主仆俩走得更快。 「瞧不起人,我才不是累赘。」一发狠,他气呼呼地双手撑地爬起,阔步走在前头。 可事实证明他真的不行,才走了三步又滑倒,屁股着地,衣服下摆沾满泥水。 不信邪的他又一鼓作气起身往前,然后再跌倒,又爬起,接着又摔,正面着地…… 反覆又反覆,实在惨不忍睹,他全身上下都是泥,好似在泥巴里滚了一圏,是一个长了眼睛的泥人儿。 看不下去的温明韬拾了根细长的树枝交给春草,让春草拉着他走,他跌跤的次数才逐渐减少。 越往下走的路面越平坦,泥土结实,雷霆风摇晃的身子也平稳了些,但脸上的苍白骗不了人,他是费了好一番心神才下了山。 这一次进山伤了雷霆风不可一世的自尊,在今日之后,他每隔三、五日便拖着温明韬上山,不管她要不要采药,如此过了一年,五行山成了他家后院,如履平地,他来回一天不嫌累,人也更强壮了。 只是这些都是后话,现在他还是刚下山的小泥人。 「嗅!骡子没被偷走?」地上还有青草、麦杆。 「放在老宅子里谁敢偷,村长会帮着看顾。」少见多怪。 温老头在村子里的人缘不错,每次一回村总是不收钱的替村民看诊,他们投桃报李,也帮他照看老宅子前后,给大青骡割点草。 身为孙女的温明韬也被照顾着,全村的人就认他们祖孙俩的脸,多加个温三叔,至于已到县城赚钱的温大、温二和两人的妻儿不常回村,村里人已经不记得他们了。 第16章 「我们要直接进镇吗?」看到朝他磨着牙的骡子,电霆风有些发慌,他担心它又给他装老大。 「不然你还想去哪里。」箩筐一放上骡车摆正,温明韬随后上车,而春草则坐在板车后头,两脚在车外晃。 「没……没有,回家。」 骡老大,给点面子,回去给你一筐萝卜,他在心里暗暗默念。 也许是大青骡听见他的心声,或是骡车驾得顺手了,回程很顺当,骡子没再闹脾气,一个时辰不到便入镇了。 一如往常,镇上人口不多,三三两两的百姓在街上行走,提着鸟笼的老太爷上茶楼喝茶听曲,卖柴火的小贩满街吆喝,摆摊的老板煮着馄饨招呼客人…… 「明韫妹妹,我饿了。」他肚子咕噜咕噜响。 「车上还有烤兔肉。」 闻肉就苦着脸的雷霆风小声求饶,「我想吃面。」 「想吃就吃,我还饿着你不成。」想起热腾腾的面条,原本不太饿的温明韬也有些馋了。 他一听就乐了,绳子一拉停下骡车,「就那摊怎样,我盯了好久,浇头真香,汤看来还有油花。」 「是王家面摊,口碑不错,料下得足,面多汤满。」她吃过一次差点胀死,每回都要王叔少下点面,但他给的分量还是几乎要把她吓死,害她吃面必带大胃王春草,她拨一半给春草,春草能吃下三大碗。 「那就走吧!」 给了三文钱让人看着骡车,三人走进面摊坐下。 「五碗面。」温明韬对老板说。 「嗳!小姑娘,来吃面呀!好久没见你了,老大夫好吗?」面摊老板瞥了三人一眼,暗暗想带了人呀!这小后生满俊的。 尽管身上的衣服脏了,有着乾泥巴脱落的痕迹,在村里洗过脸的雷霆风还是看得出长相俊秀、面如冠玉。 「好,一切安好,王叔生意兴隆。」都是相熟的邻里,她回应一声,与人为善。 「小姑娘会说话,我给你下一碗面足的,别跟王叔客气。」他回头下面,大掌一手捉满奶下锅,热汤滚沸。 「少一点,我吃不完……」 不等温明韬说完,满到快溢出来的汤面已经送到,两颗嫩黄的鸡蛋,几片盖住面的肉,还有青菜、豆芽、肉末、小鱼乾、咸菜…… 再看看雷霆风和春草碗里的,别说肉片和鸡蛋了,连小鱼乾也不见一条,就几根菜叶子和肉酱,明显的差别待遇。 不过不影响他们的好食欲,汤鲜、面条弹牙,好吃到叫人停不下箸,春草吃完第一碗面后又开始吃第二碗面,雷霆风第一碗面也快吃完了,眼睛盯着另一碗。 当两人一头汗的快吃完第二碗面时,温明韬还吃不到一半,她慢条斯理的吸着面条,把一颗蛋分成两半,分别给了吃得唏哩呼噜的两个人,肉片只吃了一片,其他也给人。 过了一会儿,春草碗空了,眼巴巴地盯着小姐碗里的面条,已经饱了的温明韬整碗推给她。 「吃。」 「是,小姐。」春草立刻大快朵颐,眼睛都幸福得眯起来,哇!好好吃喔!还有老板特制的卤肉……嗯!她还能再吃一碗。 「吓!她可真能吃……」一看春草还吃得下,饱到喉咙口的雷霆风目瞪口呆,他算是胃口大的,还有人比他更能吃,看得他觉得怎能输给一个丫头,太没面子了。 「能吃是福……」瞧瞧她的胸多波澜壮硕,反观自己……唉!看来还是吃少了。 「小鰛,你怎么在这里?」 听着有人喊她小名,温明韬抬头一望,笑吟吟的道:「三叔。」 「吃面呀!」看桌上几个空碗,看来已经是吃饱了。 「嗯!」她点头。 看到不远处的骡车,再瞧瞧小侄女一身轻便的装扮,温昭中面上微露怜惜,「又上山了?」 「是呀。」她数着铜板,准备付面钱。 「家里不缺你一口吃的,别老往山上跑,你都不小了,留在家中学学女红。」温家就她一个闺女,还怕养不大吗?他就想要这么乖巧的女儿让他疼宠。 「我攒嫁妆呀!」她笑着眯眼。 听着彷佛玩笑话的一句话,温昭中心口一酸,「缺银子来找三叔,三叔有钱,给你买花戴。」 她摇头。「我自己赚。」 第17章 他一听,脸上有些不快,「小姑娘家赚什么钱,家里又不是没长辈了,还能缺你三两银子花用吗?」 温昭中取出一串铜板,数都不数的丢向老王,算是付了面钱,他心里气恼钻进钱眼里的大哥大嫂,女儿丢下也不理睬,一年回来不到三回,家人之间都生疏了,还让小侄女觉得只能靠自己。 「三叔,我真的会赚钱。」她知道三叔是好意,可是她很清楚,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才不会有问题。 这几年来,温明韬跟着温老头生活,温时中夫妇从未给过银钱支付温明韬的基本花费,更别提零花钱了,他们认为温老头会给。 而温昭中夫妇知道大哥大嫂的冷淡,一心认为小侄女一穷二白,所以每每小侄女拿药材来卖时,他们都会多给点,贴补着她。 但事实上她不需要人贴补,她真的有钱,而且还不少,只是她从不对外说,给自己留着后路。 「三叔知道你有在采药,可那能赚多少钱,别胡闹了。」温昭中还当她在说笑,温家人大多习医,如果小侄女会医术他还相信她能赚钱,偏偏温家习医的人不包括她。 温明韬轻扯三叔袖子一下,「人多不好说,一会儿我到铺子找你,三叔别离开。」 「我还要看铺子呢,能去哪里。」温昭中说的好笑。 他是出来用膳的,过会儿就得回去,过几天还得去药田转一转,有些药草到了年分该收了,大哥他应该会回来收药材。 温时中的「收药材」不是下田采收,而是只负责把别人收成的药材运回县城,有些该炮制的就叫人炮制。 温时中一直都很自私,他收药材从不给种子钱,八百亩药田也没拿过一文钱雇药农,他就是坐享其成,认为温家的一切都是他的,使唤弟弟们他心安理得。 不过他从未管过药田一日,因此也不知药田收成的多寡,不知道他拿走的药草其实不到田里一年产出的一半,有的药材一年二收、三收,甚至有的一种下能多次采收,负责药田管理的温昭中并未吃亏。 「三叔等我。」 「好。」他摸摸小侄女的头。 温明韬笑着跟温昭中道别,雷霆风驾着骡车回家,他一下车就嚷着要下人备水,公子哥儿的习性还是改不了,要痛痛快快洗个澡。 在他还泡在浴桶里昏昏欲睡时,温明韬仍坐在骡车上并未踏入家门,她让春草回屋取来她配制好的药丸,两人又一身尘土的赶向温家药铺。 这个时候温昭中已经回铺子了,温明韬笑咪咪地拿出那些药丸。 「你要寄卖?」温昭中听了她的来意,拿起药丸嗅了嗅,总觉得这些药丸的名称、气味都很熟悉。 「是的,三叔,我以前也拿出一些让你试着卖,应该有人买吧?」她有拿到分成的银子,这就是她的生财之道之一。 「等等,你是说父亲拿来的药丸子是你配制的?」真的是她吗?爹爹当初拿药丸来卖时,说是新收了个徒弟,让他试试手。 「嗯,我让祖父帮我卖看看,看别人能不能接受。」 可祖父老是捉弄她,也不告诉她卖得好不好,一副苦大仇深的神情将银子交给她,而后不发一语的负手于后,在她的揣测中走开。 「你祖父呀!藏私。」果然是偏心眼,藏着能制药的好苗子秘而不宣,就怕宝贝小孙女太出锋头而受累。 「三叔,这是我自个儿的意思,与祖父无关,我打小就对医术感兴趣,对各种药材的功效倒背如流,可惜我这么个医药奇才却诊不出脉象,当不成传世名医,只好退而求其次从药理下手。」她的天分不在诊治,所以她也认了。 「调皮,哪有人像你这般自吹自擂,捧着自个儿。」 温明辍杏目一闪,躲开他拧鼻的手,「三叔,我长大了,你不能拧我鼻子。」 「哟!都成大姑娘了,会害臊了。」人还没三块豆腐高呢! 「三叔,不许逗我,我的药卖得好不好?」她吃亏在年纪,每个人都认为她还小,若是……唉!还真没有若是,她就是十一岁的小身板,再大也是别人眼中的小丫头、小萝莉的身体真会坑死人。 「好,我正经,这件事上三叔也不瞒你,只有四个字——」看到犹带稚气的小脸写满紧张,故意板起面容的温昭中又忍不住发笑。 「哪四个字?」又吊人胃口,真不厚道。 「供、不、应、求。」 温明韬一听先是怔住,接着双眸慢慢发亮,水一般的眸子闪着碎玉光泽:「真的这么好卖?」 「是因为量少。」 大部分的人习惯一帖一帖的熬药,只有少数人因为熬药麻烦,追求携带方便,或受不住药苦才买回去,这时候爹替小韫拿来寄卖的量还够。 然而这些少数人成了她的主顾客,因为定价不高,客人自个儿用得好了又买来送人,渐渐地买药的人越来越多,用不上也想买一瓶放着以防不时之需,那些数量就不够了。 她难为情的笑笑,「我小嘛!做不了太多,还要陪祖父上山采药,没多少空闲制药。」 看着自己一只手就能包住的一双小手,温昭中好笑又无奈,「一下子说自己长大了,一下子又说自己小,话都让你一个人说了。」 「三叔……」她娇嗔一声。 第18章 「呵呵……三叔也不跟你说虚的,要寄卖可以,但是数量上要翻倍。」要不是心疼她小小年纪怕累着了,他还会要求更多。 「翻倍?」她思索了一下,原则上她不想太引人注目,制药是兴趣,不是日后的生计,可是为了买一些不常见的药材来调配其他药物,她必须有银子,所以制药来卖是必然的,山上的药草虽多却不是她需要的都有,有的长在极寒之地,有的生长在炎热地带,各种药材有不一样的生存环境,并非单一地区便能找齐全。 「总不能让买药的人买不到药,整日催着三叔要药吧!别忘了我不只是药铺的掌柜,还是坐堂大夫。」他一人干两种活也是挺忙的,身为侄女的怎好增添叔叔的负担。 看他故作眉头深锁的样子,温明韬也不令他为难,爽快地道:「好吧!我赶一赶,夜里少睡半个时辰。」 「就半个时辰?」有银子赚时就别跟自己过不去。 「我懒。」银子够用就好,她不做钱奴才。 他一听,为之失笑,还真是别人哭笑不得的理由,小侄女的确是懒性子的人,不归她做的事一动也不动。 想了想,温昭中问:「你有没有想过把你的药拿到回春堂卖,城里的有钱人多,好的东西肯出高价购买。」 温明韬却没有立刻回答,小脸十分严肃地说:「三叔,我问你一件事。」 「问。」他会知无不答,言无不尽,自家人嘛,不说假话。 「拿到回春堂寄卖我爹会付我银子吗?」 「这……」他鼻子一摸,乾笑。 「若我爹知晓药是我做出来的,你说我还能想上山就上山,想打盹就打盹吗?」 他回答不出来,因为以长兄的自私,不会放任一棵摇钱树不生银子,只会想尽办法熬乾她的每一滴血,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闺女。 温昭中叹口气,不再多说了。 温时中、温离中两兄弟在平源县开的回春堂药铺足足有桃花镇的温家药铺两倍大,看诊的人多,来钱也快,一年的收入是温家药铺的数倍,说是财源滚滚一点也不为过。 因此去了县城的温家人就不想回桃花镇了,开始嫌弃桃花镇是出不了人才的小地方,他们更喜欢银子,享受小镇所没有的便利,渐渐沉迷于金钱利益,忘了开药铺的初衷。 济世救民——写着这四个字的匾额挂在温家药铺的正堂,任谁一走进铺子都会瞧见,温家药铺开设是为救人,而非沽名钓誉,因而诊金和药费都不高,赚的银子不多,没法和一帖药动辄十两、二十两的回春堂药铺相提并论。 可是回春堂药铺众人心里没有「济世救民」这几个字,在温时中的掌理下,没有银子不出诊,要看诊先付钱,开药方用上的药材必定选择价高的,哪怕有效果一样好却价廉的药材也绝对不会说,不管病人是不是快死了,银子拿不出就扛回去入土为安吧! 凡事以利为上,在温时中看来,医病也是一门本事,岂能白干,有钱请进门,无银乱葬岗,生死各凭天命。 身为温时中的女儿,温明韬太明白自个父亲的品性了,有利益的事绝不可能放过,所以她还没傻到作茧自缚的地步,把自己送到父亲跟前,让他吸她的血。 刚制药寄卖时,祖父也问过和三叔同样的话,祖父的原意是让一家同心,让她的爹娘能像重视儿子一样的重视她,别当女儿是外人,一副嫁妆就打发。 可她不愿意,那是一条死路。 一旦她爹知道她会制药,而且能卖出不错的价钱,他们并不会看重她,只怕她就此会成为被奴役的药工,从早到晚为他制药,不能生病、没有休憩的时辰,睁眼就只有制药一件事,没有其他。 这样的生活不是她要的,她不做笼中鸟,她是一只猫,一只只想躺在花墙下晒太阳的懒猫,不捉耗子不上梁。 「明韫妹妹、明韬妹妹,你要不要去县城玩,我要进城一趟,可以捎上你……」一颗头从墙的另一边探出来,无忧无虑的少年笑咧开一口白牙,叫人感受到他的好心情。 温明韬不想理他,但她其实也有事要去县城,于是无力轻轻一抬羽睫,有气无力地说:「你要去干什么?」 期待已久的癸水终于来了,她有些不舒服,腹部涨涨坠坠的,哪里也不想去,但是她那些炮制好的药材也该出手了。 好在今天小日子已经是第三日了,虽然有些累,但去个县城再回来不打紧。 她已经连续两年,每半年进一次城,将她在山上采到的名贵药草拿到城里卖,有炮制好的,也有未经炮制的,依其药性做处理。 「我祖父门下学生的儿子给他送礼,他让我代他送回礼过去,我就待那么一下说会儿话就出来,你不会等太久。」 雷霆风双手托着下颚,站在梯子上和人隔墙相望,不知情的人看了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人,四目相望喁喁细语,但事实上两人都没那种想法。 京里来的雷霆风尚未开窍,以往玩在一起的都是年龄相仿的少年,除了爱玩和淘气外,没想得太多,他上头还有个长兄挡着,事事不操心。 而温明韬内心是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几岁的女人,怎会看上孩子心性的小毛头,若非他时不时地来纠缠,她理都不想理。 「当官的?」雷老爷子的学生不可能是庶民,通常有功名在身,甚至是朝中大官。 「是。」明韬妹妹真聪明。 「县衙里的?」学生的儿子肯定官不大,外放不久。 「嗯!」以前见过一回,有些刚正不二,太无趣。 「知县?」对小老百姓而言是极大的官儿。 第19章 「对对对,大我六岁,还没成亲呢!说起话来老气横秋,活似三十多岁的老判官……」不苟言笑又整天捧书不放,开口闭口是圣人言,让他一见就想逃,不会想和他谈诗论文。 「不背后论人是非,能当上地方官都有他的才华,不然为何你只小人家六岁,他是官、你是民。」他哪来的资格笑人家。 「这……」他一窒,心口有点堵,不爽被人比下去,岔开话题,「明韬妹妹去不去?坐我家的马车。」 她家的骡子太难伺候了,他只慢一天给它送萝卜,居然用口水喷他一身,他洗了三次香浴还是很臭。 他家的马车……「去。」 一听温明韬要一起去县城,雷霆风手舞足蹈的差点从梯子上掉下去,幸好下头有小厮长顺扶着梯子。 「一会儿我去找你。」他挥着手傻乐,也不知在高兴什么,只知和明韬妹妹在一起做什么事都很开心。 「好。」 温明韬才回屋子准备出门,没想到雷霆风说一会儿真的是一会儿,还不到一刻,性急的雷霆风也不敲门,直接从敞开的大门走向后院,不管什么男女有别,他长腿走得快,连门房都追不上,气喘吁吁的在身后喊着「雷公子、雷公子,你走错地方了」…… 哪是走错了,再正确不过了,他的明韬妹妹在等他。 「明韬妹……」 雷霆风刚要喊人,一块白玉桂花糕塞入他口里。 「走了。」再不走她的名声就被他败坏光了。 虽然她不想嫁人,只想买几亩地终老田园,可至少要清清白白做人,而非身败名裂嫁不出去,被人指指点点当笑话,拖累一家大大小小。 「好,我家的马车停在门口,你见过的那辆,漆红缀南珠,平铺青帷盖……」他一张嘴停不下来,一颗心因情绪发胀,喋喋不休的谈起家中双马拉的马车。 「闭嘴。」来了快一年,怎么还那么聒噪。 怕人瞧见似,温明韬身子一低钻进马车,随后是带着一只大包袱的春草,慢人一步的雷霆风心有疑惑,她俩的身手真矫健,莫非也拜了师父习武?改天可以较量一番。 「明韫妹妹,你带的是什么?」好大一包。 「药材。」她不隐瞒,因为还用得着他。 「药材?」他想到的是弄得他满身是土的白术、川芎、生地、五味子、附子……他现在能认识一百多种药草。 「要卖……」 温明韬话还没说完,两眼发亮的雷霆风抢着开口。 「我帮你。」 温明韬噗哧一笑,眼前的少年真叫人讨厌不了,他的某些特质太可爱了,让人狠不下心欺负他,「好。」 「明韫妹妹不用担心卖不到好价钱,有我出马一定让你乐开怀,银子多到拿不动。」他拍拍胸脯保证。 看他的傻样她又想笑了。「不用多到拿不动,你换成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很轻的。」 「对喔!我怎么没想到,明韬妹妹个小细胳臂的,肯定提不动重物,我让人给你做小匣子装银票,你拿着也轻松。」他怀疑那些药材能卖多少银子,到时卖少了他给她多添几张,他娘才从京城给他几千两零花。 「咱们可以不提这个吗?」个小胳臂细又碍着谁了,他老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好,不提,我记着。」嘴上说不提,他眼神还怜悯地在她和春草身上瞄来瞄去,其间还连叹三次。 多可怜呀!吃得没人家多当然长不高,她还挑食。 「雷……二哥,盯着别人看的行为很无耻。」她真的只是还没长大好吗?并非天生娇小扁平,争气点,平胸,快快长成山峰,姊就靠你扬眉吐气了。 「叫我霆风哥哥。」显得他们亲。 「雷二哥,到了。」她和他没那么熟。 「什么到了?」他在五里雾中。 「县衙。」 「这么快?」坐了几回骡车后,他都习惯慢吞吞的速度了。 温明韬皮笑肉不笑,「你家的马好。」首辅家的马匹是皇家的赏赐,还能不好吗?跑起来又快又稳,还脾气温驯,他这是明晃晃的炫耀。 「这倒是,它是千里名驹,我爹倒想要一匹,我祖父踹了他一脚,叫他滚。」祖父气父亲不听话,自做主张,一气之下把御赐宝马当拉车马,拉着马车一路从京城到祖宅。 「家丑不外扬。」她没必要听这些吧,人知道越多死得越快,当官的一向不讲理。 第20章 「也对,我爹也瞪了我一眼,叫我滚。」当时他偏不滚,从窗子一跃而出,祖父笑、父亲怒。 抚着额,她觉得头疼,养了个浑不吝的儿子,她也想喊:滚。 「快进去,我们还要去卖药材。」 「好,你等我,我马上就出来。」 他让马车外的小厮抱上回礼,大步一跨下了车,真是县衙门口。 只要离了温明韬,雷霆风傻气全消,眉头一扬,目光沉着,有如一块美玉,蕴含光华。他走进县衙大门,守门的衙役竟被他傲然风采所折服而未阻拦,反而如见天人般恭敬,曲身相迎。 温明韬从车窗看见,微微愕然,这就是世家底蕴吧!不言而贵,风华自来,自有气度慑人三分。 不过雷霆风这回说很快,温明韬却足足等了一个时辰,身若修竹的身影仍不见踪影,等得她都睡着了,小身板似猫的蜷伏着,头枕在春草腿上,鼾声细微而可爱。 「快快快,快走,后头有狼……」 蓦地,一道慌张不已的人影飞扑进了马车,语气很急的叫马车快驶离衙门,他的惊慌呼声吵醒了睡得正熟的小人儿,揉着眼皮睁开眼。 「发生什么事……」 「雷霆风,下车,不要逼本官拘捕你。」敢做不敢当的浑小子,令老首辅蒙羞。 拘捕他?有这么严重……温明韬骤地清醒,双眼清亮如湖水照人。 「不下、不下、偏不下车,要不你来追我呀!一点小事活似天要塌了,你能不能大气点,开点玩笑也斤斤计较。」芝麻绿豆大的官耍什么官威,他连当今太子都捉弄过也不见他发怒。 「你那是玩笑吗?根本是冒犯,首辅大人没教过你要以天子为重吗?若在京城是杀头大罪。圣人有云……」 「拜托,别再圣人云了,我已经听了几十遍圣人云,我叫你大哥,你饶过我吧!再圣人云我都要和圣人作伴了。」头很晕,眼冒金星,耳鸣声嗡噏,满是圣人云…… 「你太顽劣,看我不捉你去背书……咦!你车上有小姑娘?」他造次了。 雷霆风一看他紧盯着他的明韬妹妹,顿时火冒三丈的抬起腿。「滚你的吧!江照舟,你眼珠子在看什么?」 第五章 情窦初开的征兆 他……他把县官大人踢下车?一闪而过的官服她看得一清二楚,是七品官服,还是崭新的,可见刚穿上不久,是新上任的父母官。 新官上任三把火,正要有一番大作为,看谁不怕死撞到刀口上,他就拿谁先开鰂。 雷霆风这个浑小子怎么敢,他祖父官至首辅也不敢当众出腿伤人,他哪来的胆气伸出该死的左腿,她记得他好像……踢中知县大人的脸,血喷了出来! 倒吸了好几口气的温明韬低头一看马车的踏脚,果然有几滴喷射状的血,红得让人心惊胆颤。 「明韫妹妹不怕,他再看你我一脚将他踢飞,都当了县官还这么不懂事,内有女眷不得窥探,我那一踹还轻了,应该踢爆他的头……」他的明韬妹妹是谁都能看的吗?还一脸色相。 雷霆风的误会大了,江照舟上车是为了逮他这个做了错事就开溜的小子,他没想过雷霆风马车上还有别人,因此一下子愣住了。 他回神发现是个陌生小姑娘想要退出,雷霆风一脚已经往脸面而来,措手不及的他就被踹出去了,还真叫英雄泪满襟。 踢爆……知县大人的头? 温明韬看他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还敢大放厥词,觉得头疼,咬牙道:「回去。」「回去?」什么意思。 「我不当从犯。」她干么上他的马车,这下子她都成了罪犯,无可辩解。 「什么从犯?」 发现他还是一脸迷茫,温明韬严肃地道:「伤害朝廷命官是一罪,畏罪潜逃罪上加罪,两罪并罚足以将你关到死。」而她倒楣被牵连了。 雷霆风一听,面无惊色反而哈哈大笑,「你想多了,我跟他很熟,他是我表哥。」虽然只见过寥寥几面,但彼此的母亲是亲姊妹,他姨父又是祖父的学生,他常听亲娘提起表哥的种种事情,所以熟到不能再熟。 「不管有多熟,做错事就是做错事,使人受伤便是你不对。」他是非不分、不知对错、打了人还引以为傲,若是不适时纠正,只怕日后会越走越偏。 「他看你。」他不认为自己有错,江照舟这样的登徒子挨打活该。 「我长得三头六臂还是奇丑无比,让人看一眼就会眼凸鼻陷、粉身碎骨?」他根本是无理取闹。 「不丑,好看。」 「那你冲动什么,被人看一眼又不会少块肉,而且他又不是刻意的,要不是你躲到马车上来,他会掀开车帘子吗?」说穿了他是罪魁祸首,还好意思怪罪到别人身上。 「我就是不让他看,他两眼像牛目,会吓到你。」雷霆风牛脾气上来,还是认为自己没错,方才江照舟直盯着明韫妹妹看,让他感到气愤,彷佛他珍惜的宝物被人觊觎了。 「回去道歉。」 第21章 「不要。」他头一扭,很倔强。 「你要是不回去我就在这里下车,自个儿走回去向大人致歉,以后你也不要再到我家了,我不见你。」温明韬说着火气也冒出来了,他冲动的脾气不改,日后定会闯下大祸,她虽然不愿意被扯进麻烦里,但是她也不愿眼睁睁地看邻家少年走错路,有些事做了还有挽回余地,有时候是痛不欲生的遗憾,十五岁的他还有机会走向对的路,而不是一错再错,绝了自己的后路。 他震惊,「我不许,不许你不见我。」 江照舟算什么,她居然为了他威胁自己? 「要不要回去,一句话。」 「明韫妹妹……」她显然在逼他,但他不想对江照舟低头,只能小声地唤她,希望她能改变心意。 「我明白了,我自己去道歉,以后你别来找我了,也别再这样叫我,你是什么出身,我怎么配让你喊一声妹妹,真是委屈你了,雷公子……」摆脱一个惹祸精她应该感到快活,为什么心头异常沉重。 「不要,我去道歉,我错了还不成,你不准不理我。」神情很慌的雷霆风拉住她的手,就怕一眨眼人就不见了。 「真的去道歉?」奇怪,怎么心情轻松了许多? 「……是。」一咬牙,他恨恨的点头。 「好,掉头回县衙,不管知县大人要不要原谅你,你的诚意要摆出来,让人看到你是真心悔改……」看到他肯认错了,温明韬忍不住多说了两句。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你不要一直在我耳边念……」小爷是为了你去道歉,你还在那边唠叨我。 「你嫌我唠叨?」她横眉一睇。 知道踩到猫尾巴了,雷霆风连忙露出百试百灵的讨好笑脸,「没有没有,你软甜软甜的声音最好听了,百听不厌。」 还软甜呢!睁眼说瞎话。 「刀剑、拳头是用在敌人身上,不是用在惹事生非上,我不指望你听得进去,但起码在下次动手前多想一想,会不会有人因为你的行为难过。」 拳头是用在敌人身上……他记下了。 顿了顿,他又问:「你会吗?」会为我难过吗? 「我会。」一说出口,她讶然,这才发现在她心中他已占有一席之地,他做错事,可能惹来惨痛的后果她会不舍。 雷霆风真是好哄,光是一句「我会」,他便喜孜孜地扬唇,像是得到极好的宝物,觉得就算向江照舟道声歉也不算什么。 「明韫妹妹,我要闻了神清气爽的香囊,你做给我。」 「好,过两天给你……」叹,不对!她为什么要替他做香囊,又不是他的丫鬟。 「说定了,不许反悔。」嘻!骗到了。 「等一下,我应得太快,你家……」雷府的丫头众多,又有一个针线房,根本轮不到她动手。 「啊,到了,明韬妹妹要陪我下车吗?」 他一张笑脸往前凑,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切都是错觉。 而任谁瞧见这样灿烂夺目的笑脸,那真是什么气也生不出来,有着片刻失神的温明韬樱唇微启,话到嘴边硬生生的消失,当下懊恼地想咬人一口。 「好……」 不好行吗?他得罪的是县太爷,不管这件事能不能靠前首辅雷老爷子的关系压下来,他们总是理亏的一方,而她又恰巧在马车上,不跟着赔礼哪说得过去。 于是乎,马车到了县衙门口,下车者三人,不情不愿的雷霆风、一脸无奈的温明韬、东张西望的春草。 「你还有脸来见本官。」 一入内,就见一名清如莲、静如月的男子仰面朝天,素净的帕子单绣了一杆秀雅青竹,捂着鼻,点点红梅染于帕上。 「嘻嘻,我的脸不就在这里,怎么会没脸?喏,你来摸摸,细皮嫩肉,恍若凝脂。」根本不当回事的俊美少年嘻皮笑脸,一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无赖样,笑得无比张狂的凑上前。 「滚开,世上第一厚颜无耻的名号非你莫属。」年轻知县将头撇开,不想瞧见得寸进尺的家伙。 江照舟和雷霆风虽是姨表亲,两人却不是同一挂的,年长数岁的江照舟好读书,整日浸淫在书中,从不与人结党结派、招摇过市,书院一待十年余,直到中了探花郎才略微在亲戚间走动。 雷霆风恰恰相反,他是一看到书就昏昏欲睡的人,没法安安静静待在屋里一刻钟,成日往外跑,他喜欢恣意大笑,畅快的跑马,与风为伍、星月为伴、不拘小节。 两人之间没有半点共通点,也玩不在一块,虽然同在京城却常常错身而过,江照舟天生有股儒雅之风,见不惯同辈人浑噩度日,不思上进,雷霆风则怕了他出口成章,孔孟言不尽,因此极力的避开。 一对表兄弟都对彼此知之甚详,却彷佛猫狗般的合不来,一人喜静、古板守旧,一人好动、顽劣不改,他们皆是家人口中常提的相反范本,因此多少互看不顺眼。 「哎呀,我也没否认呀!你何必气得脸色发紫、鼻孔肿大……啊!我眼花了,不是气出来的,是受伤了,何人如此大胆敢出手伤人,快拖出来打一百大板。」唉!真可惜,没毁容。 第22章 「你以为本官不敢罚你?」他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全是雷老爷子纵容的,养出个目空一切的霸王。 「敢,我几时怀疑了,你这人一板一眼不知变通,落在你手中哪能不吃苦。」这家伙最擅长的是说教,一开口能说上一天一夜,睡了一觉起来继续诲人不倦。 江照舟眼一眯,将沾了鼻血的帕子往他身上一扔,「你的好杰作,一脚抬起真威风。」故意装作听不出嘲讽的雷霆风不用人请自个儿落坐,还吩咐管事上茶,然后痞痞的道歉,「失误呀!表哥,我是要踢车门关上,谁知你的马脸大如桌,我一时来不及收脚只好得罪你了。」 「别叫我表哥,叫江大人。」这小子还没有一点反省之意,依旧故我,简直是朽木。 「是,江大人,您老还好吧?要不要请个大夫来瞧瞧,依照朝廷律法,颜面有损者不得为官,我看你鼻头肿如蒜,只怕不好见天颜。」 「在担忧本官之前,你倒是先担忧你自己,本官若是颜面有损,你就等着进牢里。」江照舟冷笑一声,「你为你现在还能靠着雷老爷子替你收拾善后吗?瞧瞧你成什么样了,站没站姿、坐没坐姿,雷老爷子的风范你一点也没学到,真为他老人家感到痛心疾首,你就不能学点人样,好好上进……」 以他的资质若能好生栽培,日后必是朝中栋梁,虽然顽劣成性,他还是看好雷霆风,越是淘气的孩子,一旦顿悟,奋发向上,越有一番成就,宝剑未炼成前也是一颗顽石。 「停、停、停,别再念经了,我这颗头快爆开了,你就饶过我吧!英明神武的江大人。」先前念了他一场还不够,现在还继续。雷霆风假意抱头,露出求饶的痛苦神情。 江照舟清俊面容为之一沉,「你不知悔改,本官晓以大义就该虚心接受,雷家人世代为官,不曾出一名纨裤子弟,你要令祖先蒙羞,全家抬不起头见人吗?」 一提到全家人,雷霆风的神情就冷淡了几分,收起了那装模作样的神色,「人活着只有为官一道吗?我爹是户部侍郎,长兄在国子监,高中入翰林是必然之事,父子同朝为官,难道不令人忌惮?」 身在官宦人家,他再纨裤也略知朝中之事,祖父为何辞官,还不是因为父亲太躁进了,意图靠着祖父的人脉帮扶皇子争储,祖父才退出朝堂,不让皇上有所猜忌,就怕君臣失和,惹来灭门之祸。 「你想多了,皇上是明君,他最不缺的是海纳百川的胸襟,有能力者不怕猜忌,为国为民都该竭尽心力。」大晋上下该做的事太多了,而会做事的人太少。 雷霆风不屑的哼了一声,「那你干么申请外放,不留在京里当你的翰林老爷,十年、八年也能熬出头。」历来储相出翰林。 一提到这件事,江照舟神色多了一丝恼意,「明知故问,还不是你雷家逼人太甚。」 「雷娉婷?」雷霆风眼睛转了转,想到大他两岁的胞姊对江照舟有多么的倾心。 一听到这名字他脸色都变了,「别提她,不然我立即拘捕你入狱,把牢底坐穿了。」 「公报私仇。」雷霆风气得跳脚。 江照舟一脸正色地道:「是公事公办,你公然袭官还不是罪?以本朝律法轻者三十大板,重者服役三年。」 「三年?」温明韬起初看这两人虽然唇枪舌战,知县大人却没有真的动怒,也就暂且没有插嘴,但此时此刻,听到这样的惩罚,她的心又提起来了。 听到这软软的低呼,一直吵吵闹闹的两人这才想起落下了一人,一个挑眉,神色高深莫测,一个连忙起身,把管家送上来的碧螺春转手赠人。 江照舟看着小霸王表弟与过往迥然不同的举动,只觉得耐人寻味。 「明韬妹妹,喝茶。」他怎么会忘了她,太混帐了,都是姓江的魔音传脑才令他头晕脑胀,满脑子浆糊。 看他让出的座位,温明韬还真不敢落坐,也不敢喝那好茶。 「我不喝茶,你忘了你是为何事而来吗?」她压低声音说出后半句。 雷霆风厚脸皮敢讨茶,她一个民女却没有这种勇气。 「明韬妹妹,你怎么偏心别人,你看看他有当一回事吗?还不是就当灰尘一样,手一拂便了无痕,就你挂怀在心,以为老虎下山非吃人不可。」他吃味了,她不哄哄他誓难罢休。「何事?」江照舟好奇一问。 「无事。」他回头一吼。 「本官问的是她不是你。」 「我代她答话。」面色一冷的雷霆风往前一站,挡在温明韬前头,不让狗官多瞧一眼。「你是她何人?」江照舟冷笑。 「我是,我是……呃,邻居。」他想了老半天才面红耳赤的挤出一句,可一说出口又十分不快,至于不快什么他也说不上来,就是感觉胸口压了一只大乌龟似的,想要把它搬走,它伸直龟颈嘲弄。 「非同宗族亲不得代为发言,你不过是邻居而已,哪有资格替她回话。」江照舟有意刁难。 涨红脸,雷霆风怒目横视,「就凭她是我的明韬妹妹,我们感情好得很,没什么我不能替她说的。」 此言一出,一旁的温明韬顿感头痛不已,什么叫感情好得很,他不怕别人误会,可是她怕呀,万一被人误会他俩有什么亲密关系,她就要倒楣了,世人对男子多宽宥,而对女子多苛刻,同一件事却有两种看法。 江照舟也是皱眉,「雷霆风,你在说话前不能先想一想吗?这是坏人名节。」幸好是他听见,否则传了出去定是一场风波。 「我才没有坏人名节,明韫妹妹别听他胡说八道,他这人心眼不好,最爱搬弄是非。」还不知自己错在哪里的雷霆风一味地怪罪江照舟,认为他不安好心,见不得人好。 然而温明韬却点明了事实,「你有。」 他愕然,满眼困惑,「我哪有坏你名节,你不要被他给骗了,他是在报复我。」 「我们只是比邻而居,别再妹妹、妹妹的乱喊,你要知道流言伤人,再让你高声嚷嚷几次,我只有出家当尼姑的分。」她一向把他当小孩看,加上他又擅长讨好人,对他总是有几分心软,任凭他高兴地称呼自己,可是实际上他已经是少年了,不好的习惯就该改。 雷霆风一见她面冷如霜,心慌地想去拉她的手,「明韬妹妹,我不胡说了,你打我吧!把我打成猪头。」 第23章 「她把你打成猪头有什么用,要是名节不在了,你死了给她填土人家照样踩她的坟。」啧!这小子也有怕的呀!还以为天老大、地老二,他排三呢!胆儿肥得很。 「你闭嘴,再拆我的台我让雷娉婷来治你。」以为他不知道他的弱点吗! 「别提你家的母老虎,我和她相克。」江照舟五官微微扭曲。 「是你先起头的。」一报还一报。 「好,我不教训你的任性妄意,你少踩我的痛脚,咱们扯平。」他不再本官、本官地自称,一扯到雷府千金,他一个头两个大,很想把这个名字从脑海中抹去。 雷老爷子的孙女雷娉婷从小就受尽宠爱,被人阿谀奉承地捧得高高在上,过度的吹捧令她迷失了本性,以为她是众星拱月中的那轮明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老当自己与皇宫中的公主不相上下,心高气傲。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没错,可是她更爱使鞭子抽人,今年十七正在择婿,而她相中的就是江照舟。 一听被雷娉婷看中,吓出一身冷汗的江照舟连夜上奏章,在最短的时日内外放,为的就是躲开人人退避三舍的雷老虎,娶妻当娶贤,谁乐意枕边人不是贤妻,而是不知温柔为何物的泼妇,动辄河东狮吼,跋扈易怒。 雷老爷子致仕也多少有孙儿、孙女的因素,首辅的地位的确权势滔天,但也令儿孙越来越肆无忌惮,扯着他这面大旗胡作非为,为免他们闹至无法收拾的地步,他才破釜沉舟的辞了官。 「我才不任性,你少抹黑造谣污蔑我,明韬妹妹,官有好坏之分,他肯定不是好官。」雷霆风还重重哼一声,表示唾弃。 怎么话题又转到这种地方来了?她垂目低语,「该做的事赶紧做一做,别再拖延。」 他一滞,面色沉郁,「真要道歉呀!」 「对。」不然谁有功夫陪他话恩仇。 「可不可以不要……」他才不要向姓江的低头。 「绝交。」她做势要和他一刀两断。 万物相生相克,温明韬大概天生是专克张狂的雷霆风,她轻轻浅浅的一句话,落在他心中便有千钧重,一听到「绝交」两个字先是一惊,而后沮丧的垂头丧气。「那个……呃,表哥……不,江大人,我先前的所做所为无礼胡闹,您大人有大量别放在心上,宰相肚里能撑船,心宽方能成为一代名相。」 明韬妹妹,我说了,你不能不理我——雷霆风偷偷地碰了温明韬小手一下,露出「我很委屈」的神情。 「你在道歉?」江照舟一脸惊吓。 他眼一瞪,下巴抬高,「是又如何。」 「我得瞧瞧外头是不是下红雨了。」太稀奇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观。 「哼!小人得志。」雷霆风说完,将头甩向一边,没学乖的又叫道:「明韬妹妹,咱们走了,这里妖气冲天,不宜久留。」 见他又来牵手,温明韬拍开他的手,对着江照舟行礼,诚恳地道歉,「江大人,他脑子被骡子踢了,有点犯傻,还请您别跟他一般见识。」 「嗯,我晓得了。」忍俊不禁的江照舟看了一眼不快的表弟,破天荒的朝他一眨眼。 雷霆风被吓到了,事有反常即为妖,忍不住抓了温明韬的手,迅速往外跑。「明韫妹妹,我们走。」 「你到底对知县大人做了什么?」 见温明韬一出县衙就把他的手甩开,和他离得远远的,不和他亲近,雷霆风心情有点低落,觉得天空很灰暗,心头涩涩的。 再一听见她说「知县大人」,怒气又咻咻咻往上飙涨,沮丧的情绪化为戾气,全身笼罩在阴云当中,再过一会儿就要打雷闪电,劈空而落的银色光芒粗如石柱。 「我用他的官印砸他。」可惜没砸出个好歹,失手了。 「什么,你用官印砸人?」温明韬瞪大眼,他哪来的胆子,官印乃朝廷赋予官员的凭证,象征律法和权力。 「谁叫他一直念个不停,不肯放我走,还要我跟着他背书,我怕你等急了就随手从案桌上拿起一物扔他,叫他少说点话。」一扔出去他就发现不对了,四角方方的玉石章子一落地便磕出个小裂缝,吓得他衣摆一挽赶紧开溜。 「你做事从不经脑子吗?若不是你有个曾任首辅的祖父,这一灾过得去?」温明韬摇摇头,忍不住说他。 老是被提醒有个首辅祖父,他是受到庇荫的小辈,心情本就阴霾的雷霆风不快的扬高声音。「不是要卖药材吗?再不走天就暗了,城门一落锁,你今儿个就别想离城。」 「你对我使性子?」她也有气,若非他不识好歹、目无朝纲,她又怎会担惊受怕,他闯下弥天大祸。 「没……没有。」他由下往上偷瞧她,神态略带一丝不甘愿,他不懂为什么表兄弟之间一点小闹腾她就看不过眼,非让他低头道歉才算完。 温明韬讲的是理,没有灰色地带,人若连最根本的是非对错都不知,那就当生为猪和狗,为畜一生。 而雷霆风看重的是情,亲情、友情、人情,他和江照舟有亲,血脉相连的表兄弟,彼此闹一闹有什么关系,觉得温明韬太小题大做了,让他的面子荡然无存。 两人心中都有些气不平,认为他(她)该懂事点(体谅点),不要一遇事就赌气。 「算了,我自己去卖,不用劳烦你了,毕竟我只是小老百姓,不好事事麻烦高门公子。」她不该有他足以依靠的错觉,连亲生爹娘都靠不住了,他人又何必指望太多。 「我不是高门公子,我也一样要吃、要喝,自个儿穿衣沐浴,你要是刻意和我划清界线,我天天去你窗口喊人,喊得人尽皆知。」难得有个能入目的,他才不管他人如何议论,反正他一不偷、二不拐、三不行阴私事,谁管得着。 第24章 雷霆风是怎么顺心怎么来,此时的他还是心性直率的少年,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心态坦然、光明磊落,他认为心无邪念,为什么要有太多顾忌,藏头缩尾见不得人。 「你无赖。」「是,我无赖,你咬我呀!」他气她和自己不同心,偏着外人不帮他,可他还当她是自家的明韬妹妹,初心未变。 雷霆风性情虽顽劣了些,可能在处处是人精的天子脚下混了这么多年才出了差错,也不是蠢笨之人,聪慧如他也感受到一丝丝心境变化。 虽然他还不太清楚原因,可江照舟的出现刺激到了他,朦朦胧胧的,某人的形影在心底益发鲜明。 她还真想咬呀!可是她生肖不属狗!看着被抢走的大包袱,温明韬瞪着洋洋得意的明朗少年,心里想着肢解人体一十八招。 「你要没卖个好价钱,以后不要自告奋勇。」 「是,遵命。」 雷霆风将手中的大包袱交给小厮长顺,乐呵呵的带头走到前头,接着昂起下巴,一副富家公子张扬的模样走入回春堂药铺……的对头,和生堂药铺。 雷霆风很清楚温家的那点事,选进和生堂完全是故意的。 「没个正经样……」听见格格笑声,温明韬才知道她居然笑了,发自内心的欢喜。 毕竟心灵已经是个成熟女性,她很明白自己的心情,会为他而喜,因他而忧,对于这个前首辅的孙子呀,她怕是上心了。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她不想多想,顺其自然,一切交由老天安排。 顺臾,大摇大摆进去的大家公子,此时像偷养外室的地主老爷,蹑手蹑脚的靠近马车,参小眼神左飘右飘,似喜又似讶地闪着精光,风一阵的窜上马车。 「明韫妹妹、明韬妹妹,你赚了好多……」他笑得像偷吃灯油的耗子,打开巴掌大的雕花小木匣。 「多少?」瞄了一眼,她也不数,直接问。 银子再多她也不能明目张胆拿出来用,父母在、不析产,儿女的私产算是爹娘的,除非分家,或是过了明路,像簪子、手镯、布料,长者给的压岁钱等还可以收着,宅子田地绝对不行,一有置地买屋全归入公中。 这也是温明韬不热衷赚钱的原因之一,她平时用到银子的地方不多,赚太多钱她也怕无处藏,可又不想给对她无心的爹娘,因此她才半年卖一次药,所得又用在买药材上,她的院子里有一间屋子是专门收拾放置药材的,堆满半间屋子。 「五、五千多两……」比他娘让人拿给他零花的银子还多,让他有些惊讶卖药也能致富。 「差不多。」跟她估算的差不多,她挑选过了,有丹蔘、紫灵芝、肉蓰蓉,和她费心熬制的茯苓膏,量不多,但珍贵,自是能卖上好价钱。 「你一点也不惊讶?」 「我家也是开药铺的,我知道大概价格。」除非遇到黑心药商,见好还要压价、欺生,不然这个价格很寻常。 「那你为什么不卖给自家药铺,还要大老远跑到县城。」 他看过她卖板蓝根、连翘、金银花、甘草之类的药草给温家药铺,每次一大箩筐还卖不到三两银子,让他看了好不忍心。 在山上待了一天才赚少少的银子,实在是辛苦钱,他想给她银子她又不要,说是采药能让她感到快乐。 其实三两银子已经很多了,温三叔看在是自家侄女分上添了一些。 不过身在富贵窝的雷霆风不知民间物价,暗暗为他的明韬妹妹叫屈,还下定决心要帮她多采一些药草。 「不好赚自己人银子。」她这话半真半假,主要是不想让人知晓她有多少银子。 说来也可笑,二房的叔婶居然担心她掏光祖父的私房,祖父的偏宠众所皆知,因此他们反而比大房更常回桃花镇,不时打探老人家有没有私下给点金呀银的,或是买什么送给她。要是他们知道自己手上有这些好药材,不来吵才奇怪。 他一听也笑了,觉得很有道理。「以后你要卖药草尽管来找我,我家马车跑得快,一天便能来回。」 温明韬没一口应允,她将雕花小木匣往怀里一塞,考虑着要不要再到县城卖药材,她并不缺银子,而且也走明路在温家药铺寄卖药丸,这样拿钱出来用也不会让人觉得怪,目前而言已经足够了,不要太引人注意了。 她也担心在城里遇到她爹娘兄长,若是被人察觉异状,平静的日子不但不复存在还会惹来一身腥。 她刚这么想,耳边就传来不确定的轻唤。 「妹妹?」刚刚风吹过,撩开了窗帘,温希忠觉得窗边的小姑娘好眼熟,但又不知道是不是,下意识的轻唤。 温明韬掀开窗帘,看到外面的人一笑,「大哥。」 看见真是妹妹,温希忠腼腆的笑了,「你怎么来城里了,爹娘知不知道,你要不要回家住两天,大哥给你整理屋子。」 大哥温希忠忠厚老实,是肯脚踏实地苦干的人,跟着二叔学医,已能给人开药了,他对妹妹还算不错,虽然回去的少,但每次回镇上总不忘给她带些珠花、小首饰,城里才有的甜糕和绣花的花样子。至于二哥温希孝比较滑头,嘴也甜,他对学医没兴趣,但热衷在进货这方面,跟着父亲出过几次远门买药材,他觉得自己很适合药材买卖,打算日后当个药商。 「大哥,这位是刚搬到我们宅子隔壁不久的雷公子,他家老爷子和祖父很投缘,常往来与家中,今日他进城来送礼,我便搭便车来买个绣线,你回头别跟爹娘说太多,省得他们胡思乱想,我买好绣线就回去……」 温明韬刻意将窗帘掀得更开,让大哥瞧见她身边的春草,两人的身形差距甚大,明显的感觉出她还很稚嫩,不会联想到歪处。 想想她不知该哭还该笑,她最痛恨的矮个儿反而帮了她一回。 第25章 「温大哥好,我是雷霆风,你叫我霆风就好,我陪祖父从京城来的。」自来熟的雷霆风自报家门。 一听是京城来的,温希忠一双眼睛亮起来,满是崇拜和向往。 「雷公子是大家子弟吧!真不好意思还要你费心了,我妹妹很少到城里来,若有不对的地方请多谅解……」 「明……温姑娘颇为知礼,人也好相处,乖巧懂事又不吵人,我祖父很喜欢她呢,说要寄拿我跟她换。」 一向口无遮拦的雷霆风正要和往常一样喊声「明韬妹妹」,谁知明字刚滑出口,一只人手钳子往他大腿一拧,当下痛得他差点要喊娘了,但一看到手的主人是谁他就蔫了,中规中矩地收敛跳脱的性子,摆出正经公子哥的架式来。 「呵……妹妹一向很得老人家欢心,我家祖父也是疼她如珠似宝,让人看了嫉妒。」他们几个兄弟合起来都不及她一人受宠,爹娘还说妹妹的嫁妆不用愁了,祖父会出大头。 本来雷霆风看这人还算老实,对温明韬也和气,还笑咪咪的,但一听这句话,脸色就沉下来了,一时没忍住,将打从得知温明韬身世后就累积的不满一下子全爆发出来。「有什么好嫉妒的,你们有爹娘护着,不用为将来的出路忧心,温姑娘有爹娘生却没爹娘养,像个弃儿似,还得上山采药赚取微薄银两,你当大哥的没想过要帮她吗?」 「什么?」温希忠怔住,妹妹上山采……采药?为什么呢!不是祖父养着她…… 他不太明白,妹妹明明衣食无缺,有屋子住、有祖父亲传本事,还不用在爹娘面前尽孝,雷霆风为何替她抱不平,义愤填膺。 「大哥,别理他,他话本子看多了,我们一会儿要出城了,你自己多保重,我吃饱穿暖气色好,不必替我担心。」温明韬笑得明亮纯净,好似不知忧虑的小姑娘,并不因为爹娘不在身边而难过。 「妹妹你真的上山采药吗?」他小时候去过几回,太累了,也就没去,后来就搬来县城,要真是如此,妹妹确实是吃苦了。「没事做,采着玩的,我年纪这么小,陪祖父进山哪能走多远,不就采采益母草、咸丰草,婆婆丁熬一桶当茶喝,咱们以前不也这么做。」这些都是乡下人家消暑饮品,消热解毒。 「喔,这样是比闲着好……」小姑娘家也没旁的事好做。 不够关心妹妹的温希忠信以为真,还搔着耳朵呵呵笑着,浑然没看见雷霆风眼中的冷意和鄙夷。 第六章 口头定下亲事 「明韬妹妹,你真的不恨你爹娘吗?」 换成是他一定有埋怨,同样是爹娘生的,为何厚此薄彼,像他姊姊过得多惬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想要什么爹娘都会买给她,有穿不完的新衣服、戴不完的首饰、精致的吃食、婢仆成群。 娘说:「儿女是父母心中宝,修了三生才有缘来做亲,父母疼儿女是天生的,唯有惜福才能再得来世缘。」 即使他爹一心钻营也没忽略三个孩子,长子继承家业,所以在教管上稍微严厉些,次子调皮,那就放任他好好的玩耍,反正不求他上进,只要他不闯祸、不惹事,平平安安长大,日后娶妻生子就成。对唯一的女儿他也是娇养的,从不舍得让她吃苦,锦衣玉食养得娇嫩,即使凶名在外也盼她嫁得如意郎君。 反观他的明韬妹妹,就像没人要的小可怜一样,他搬到温家宅子隔壁已多时,却一次也没见着爹娘兄长回来探亲,好似死在外地了,对女儿实在无情,生个女儿还不如一块猪肉。 看着温希忠掉头就走,也没想过请妹妹吃一顿饭的表现,向来话多的雷霆风沉默了许久,他原本就心疼温明韬没爹娘照顾,看到一家人的冷漠对待他心都痛了。 「有什么好恨的,他们把我生下来就是最大的恩惠,让我能看到天、瞧见水,闻到花香,听见蛙鸣鸟叫声,吃到好吃的东西,遇见对我好的人……」她很满足了,不再强求。 像她前一世的老妈什么都管,太强势了,从她刚上幼稚园穿的衣服、小背包、鞋子袜子,到了长大后的发型、化妆品、包包的颜色,连手机都不能锁,方便她随时查看,通讯软体对话框里的一句话也要查问老半天。 不过在失去后她才想念老妈的唠叨和她处理事情的明快简洁,有虎妈在,当个妈宝也不错,省事多了,得罪人的事有人做,她安心当大小姐。 「对对对……我就是对你很好的人,你要把我牢牢放在心里。」雷霆风点头如捣蒜,直说自己是好人。 温明韬露齿一笑,整个人神采飞扬,像山顶上的宝石闪着莹光。「我会记得你。」 一听她会记住他,雷霆风又一番傻乐。「明韫妹妹,你这是要回去了还是再逛一逛,离城门关还有一段时间,我们让马车跑快些还能赶得上。」 看一看天色,又想起在城里的爹娘,她螓首一摇。「不了,抱了一叠银票不安心,早早寄回了省得提心吊胆。」 「好,都听你的。长顺,听见了没,让马儿跑起。」他也不太放心,那么多银子。「是!公子。」代替车夫赶车的长顺轻应了一声,扬起马鞭一挥,马车动起来了。 马头一转,是出城的方向,偏西的日头让云彩染上一抹霞红,成群的归鸟掠过天空,飞向彩云深处。 「对了,雷二哥……」 「是霆风哥哥,你又忘记了。」他不喜欢她的语气太疏离,之前明明还好得很,是谁又说了闲话。 雷霆风心里憋闷着,他不觉得自己与她过于亲近的行径有多引人侧目,反而认为身边的长舌妇太多,放着自家的活不干专嚼人舌根,若让他瞧见一个踹一个,瞧见两个踹一双,踹到没脸开口。 「别老惦记着这些无所谓的称谓,男儿当做大事,不记挂芝麻小事,你想一辈子无所事事吗?」她希望他有自己的事做,而非靠着祖荫坐吃山空。 雷霆锋还是只惦记称呼问题,「我还是喜欢你喊我霆风哥哥。」只有她才能喊的称呼。 她没顺他意,只是直接说明请托。「我有件事要托你做,帮不帮?」 「帮。」他回答的很快。 「你不用考虑一下?」虽然她想来想去只有他的身分最合适,假使他拒绝,她也会想办法说服他。 「不用。」他摇头摇得更快,好像她不让他帮忙就是对不起他。 「我想置地种药材,但不能挂在我名下。」一旦用了她的名字就留不住,她爹会据为己有。 第26章 他想了一下,「多大?」 「二十亩左右。」大了她没法管。 「太小了,祖父给了我一块两百亩的田地,还附了庄子,我给你……」一想到他的田地归她管,雷霆风忽地兴奋莫名。 「不行,我不能要你的,而且太大了我无法管理。」她才一个人,不能旁的事都不做只管往地头跑,她平日要上山采药,看医书、研究医书上药草的药性,还要调配药方,看看是否可用,接着是制作寄卖的药丸,每个月固定的量不能少。 「我叫人帮你管,你出嘴不出力。」也才两百亩而已,他在京城的田庄有两倍大,外祖母还说小了些,日后他成亲时送个更大的,让他在里头跑马,和三、五好友吃喝玩乐。 她还是摇头,「我没那么大的野心,二十亩足矣!」 他皱着眉头,「小了点,要不一百亩,我悄悄的办了,你契纸收了,自个儿藏好别让人发现。」 「二十亩。」她坚持。 「明韬妹妹……」别太固执了,只听过嫌少的,还没听过有人把银子拒之门外。 「你若办不好我请别人……」只是难保消息外流,管得住嘴的没几人,一旦说溜嘴就白费功夫了。 「不找别人,我来。」明韬妹妹太难搞定了,雷霆风心里虽有埋怨,可又冲劲十足地要将此事办好。 她抿唇笑看他埋怨又忍耐的神情,难得的解释几句,「田地太大瞒不住,人多口杂,肯定会传到我爹娘耳中,到时他们会理直气壮收走或变卖,或给我两个哥哥当娶亲的聘礼,反正到最后不会是我的。」 这二十亩田她要做为实验药田,实验栽培一些温家药田没有的药材,如果成功了,再大规模种植,供应药草市场。 「明韫妹妹,你爹娘太不应该,明明是你辛苦所得他们凭什么强取豪夺。」连买块田也要细细斟酌,小心翼翼的藏好,明韬妹妹太辛苦了。这是什么父母嘛!没让女儿过上好日子还要剥削她?简直猪狗不如。 「不算太坏,本来父母在就不置私产,以免不公,是我起了私心,想把山上的药草移至山下来,这样我也不用爬大半天的山才摘得到。」以此为理由比较容易说服人。 她还是会上山,只是次数比以往少一些,毕竟有些药草只适合在阴冷潮湿的山里生长,移至平地有可能一夕枯死,或是长得不好。 「好,我帮你办,一定让你满意。」他暗暗添个几亩地,她肯定看不出来,反正二十亩跟二十五亩差不多。 当时答应帮忙买地的雷霆风着实只想添几亩地而已,可是一添再添,忍不住添到五十亩,还多了一个小庄子。 当温明韬乘着雷家的马车来到镇外,看到三户十五口人的佃农在田里栽种药草苗时,她真的觉得自己眼花了,哭笑不得,她的实验田呢!她本来要一亩一亩的细分,一亩地只种一种药草,分批轮植,短期的先收成再种生长期长的……可是看到油绿绿的一片,她真狠不下心拔除,只好忍他一年了,至少这种上的药草价值很高。 「先说一声谢了,这银票给你……」 看完了田地,几人回到车上,她从雕花小木匣抽出五百两的银票,中等田一亩约七、八两,好一点的九两、十两银,这些应该是够了。 「拿回去,我有。」他不收。 「你有是你的,亲兄弟明算帐,如果你不拿银子我就不要了。」这种便宜她不能占。「明辍妹妹……」何必生分,他的就是她的。 「雷公子,不要随便碰我家小姐。」春草用力一推。 雷霆风又要依以往的习惯去拉小姑娘的手,想把银票塞回她手中,谁知尚未碰到手,一赛股重力推了他一下,他当下讶异得睁大眼,脸色铁青。 「这是在干什么,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明韫妹妹,我还会吃了她不成?」这丫头太不识相了,他恼怒在心。 春草愤愤地道:「你不会吃了小姐,但会害她名声受损,外面都在传……」 打从那天他们一起去县城再回桃花镇,镇上就多了许多不堪入耳的流言。 「春草!」别人爱说由他们说,伤不了她。 「说,到底在传什么?」雷霆风看了欲言又止的春草,又盯着神色淡然的温家妹妹,一双黑阵变得又黑又沉,深不见底。 「小姐你不难过,但奴婢替你抱屈,那些人什么有的没的乱传一通,这事不能瞒着雷二公子,他也有责任!」春草气愤地挥着拳头。 真的不在意的温明韬无奈的笑笑,她鲜少出门,只在后院里制药,别人说什么与她何干,嘴生在别人脸上,捂也捂不住,还不如任其说到累了,她不回应自然烟消云散。 可看她的丫头为她抱不平,好笑之余也有些感动,当初是看春草吃得多没人敢买才买下她,比一般丫头便宜了一半价,没想到捡到个忠心为主的,她的运气不错。 「雷二公子,你真该去听听那话传得多恶毒,说小姐占了一墙之隔的便利勾搭上你,不仅半夜翻墙过去私会,还把你迷得色令智昏、晕头转向,把个烂山芋当香饽脖,闻着香、吃得臭……」有些话她实在说不出口,太污耳朵了。 「是谁先传出来的?」他脸色铁青。 「还不是唐青青……」 「唐青青是谁?」 春草气恼地说:「镇长的女儿。」仗着她爹那点势,整日像蝴蝶似的飞来飞去,这边沾点蜜,那边说两句闲话,好人都被她说臭了。 「是她!」老在他面前转来转去,故意等在桥头上和他偶遇,他避开了,她又从后头追上来,邀他花前月下。 第27章 「她真的很不要脸,还跑到我家小姐面前叫小姐不要勾引她的未婚夫,天晓得她的未婚夫是谁,根本没听过她订亲了,结果她说雷二公子你是她看上的夫婿,别人都配不上你,只有她这个镇长千金才与你是天生一对,你们很快就要结亲了。」春草越说越气,气到往车壁上一捶,竟把车壁捶凹了。 「镇长千金?哼!等她爹不是镇长,看她还凭什么大放厥词!」养出个仗势欺人的女儿,镇长这位置也做到头了。 「镇长人还不错,就是有一点不好,怕老婆。」温明韬嘴角微扬,镇长是真怕老婆,镇长夫人一声「站住」,他整个人僵住不动,乖乖等她冲上来往他背上敲一棍。 而这个老婆万分宠女,自然唐青青也是个霸道性格。 「人再好有什么用,没教好女儿就是他的错。」雷霆风沉着脸说。 明天一早就跟祖父提一声,把镇长换了,要比权势,前首辅大人随便拉一个学生出来都比镇长官大。 「希望镇上能安静几天……」她也不想被人指着鼻头骂,尤其连祖父都被牵连了。 「明韬妹妹尽管高枕无忧,这件事我摆平,保管明天起什么杂音也没有。」敢多嘴多舌就全部捉起来,关上十天半个月再放出来,让他们反省反省舌头太长的下场。 她一笑,未再说什么,将头靠在春草肩头,这一幕落在雷霆风眼里,只觉得她小小的身子显得好瘦小,彷佛一阵风就能将她吹走。 他想要好好地把她护在身边…… 说话间,马车已经回到家门口,健壮的宝马狂驰撒欢,一眨眼功夫就到了,好马用来拉马车可惜了。 「明韬妹妹,我送你。」不觉得有什么不对,雷霆风跟着下车,若非春草站在门口一挡,他都要跟进去了。 「不用了,几步路而已,我还认识自家门。」温明韬没回头的走进家门。 随后防贼似的春草赶紧关上门。 看着阖上的门板,目光中多了一丝冷意的雷二公子快步走向自家府邸,眼底有着戾色。但他没发现天都暗了,屋内却还没点起一盏灯,雷老爷子眼神深沉的盯着窗外,似乎在遥望着什么。 「祖父,桃花镇镇长该换人了。」 「换了又该怎么做?」声音一出,竟有些沙哑。 「推新镇长上任。」 「你跟照舟说一声,让他来办。」县官出面名正言顺。 雷霆风一听,面露小小的不自在,「我不太想见他,可不可以换别人去?」雷老爷子回过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看得他心底发毛。 「你说要换的,自是由你去说明。」 「祖父……」他的语气为何有点沉重? 「霆风,你十五岁了,有些该负的责任还是逃避不了。」真快,孩子都长大了,快超过他的个头了。 「你是说……」雷霆风眉一蹙,以为父亲又来逼他了,想让他用联姻的方式拉拢朝臣。 「太子没了。」雷老爷子轻轻一叹。 他背脊一僵,双阵慢慢睁大,「祖父,我是不是听错了,你……你别开玩笑吓我……」太子怎么会没了,不可能! 「我也希望是一场笑话,但三天前在皇家马场上,太子与众皇子骑马玩乐,谁知马场上竟出现一条手臂粗的赤炼蛇,一口咬在马腿上,惊了马,太子从马背上摔下来……」他说得哽咽,老泪纵横。 「这样就死了?」太子又不是纸做的,一戳即破。 「他当场摔断颈子,太医到时早已断气。」那么年轻的生命呀,断送在争位的恶斗中。 「那些狗娘养的,连太子也敢谋害……」那么好的人居然还是逃不掉有心人的残害。 「霆风,不得胡言。」明知道的事也不能说出口,那是皇室的内斗,臣子管不着,只能三缄其口。 眼眶泛红的雷霆风憋着怒气,却憋不住眼底闪动的泪光,「太子还说要等我回去,他让我做先锋官,我们一起将北虏抢去的土地夺回来,他说过的,我……」他泣不成声,双膝跪地。 雷老爷子另一个身分是太子的太傅,他教了太子五年,在他还不是太子时,当时雷霆风年纪虽小却也当过两年伴读,在皇宫内带着年长数岁的皇子调皮捣乱,还曾把皇后的凤袍当画布,画出不成样的锦绣山河。 太子就像雷霆风另一个大哥,两人可说是打小玩到大的玩伴,他们以为这份情谊会延续很长很长,可是…… 「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更重要的是你爹打算让你回京,进京畿营……」那个被权势迷红眼的儿子,他太急功近利了,眼前看到的是封侯立爵,却瞧不见一地荆棘。 「他疯了吗?那是四皇子的地盘,他的野心众所皆知,害死太子的人一定是他。」雷霆风震惊地止住了眼泪,连他都知道四皇子不可信,而他爹居然向敌对阵营靠拢。 四皇子的母妃周贵妃乃当朝宠妃,在后宫的地位不亚于皇后,两人平分秋色,一度差点拿了凤印代管后宫,若非皇后的娘家是开国功臣,硬将此事压下,周贵妃早已是后宫最尊荣的女人。 「他的确是疯了,我便是看出他向四皇子卖好的迹象,才毅然辞去首辅之位,看能不能敲打敲打他。」谁知却是执迷不悟,越走越远。 「祖父,我要回京送太子一程,我不能让他孤零零的走。」皇子没有朋友,只有为利益聚合的幕僚,如今太子一死,那些人也就不会管他了。 第28章 「不行。」 「祖父……」他眼露恳求。 「你爹正等着你自投罗网,他不只要让你进京畿营,还为你安排了一门亲事。」他在京中留有人,他的眼线定时送来密信,告知他京里发生的任何事,他也才会这么快得知太子死亡的消息。 「什么!」他愕然,紧接着怒气升起,为父亲的无耻感到痛心。 「因为太子的缘故,民间一年禁笙乐喜庆,因此你大哥的婚事将往后推一年,你暂时不会定下婚事,至少能拖上一年半,不过年后你就走,我让陈将军带你。」跟在将领身边才能学到真正的行军布阵,而放眼目前有能耐的将领,也只有陈将军合适,其他人他不相信。 「西南军?」为何不是西北军? 看出他眼中的疑惑,雷老爷子苦笑的拍拍他的肩膀。「西北太苦了,风沙太大又少雨,夏天高温会热死人,冬季一到冻死无数人,粮食短缺,军衣供不上,物资艰难……」他心疼。 「祖父,我不怕吃苦。」他得替太子戍守边疆。 「吃不吃苦固然是我担忧的,更要紧的是西北军已在燕家人手上,那是六皇子的舅家。」 雷老爷子的意思是,西北军容不下前太子党的人。曾经身为太子的太傅,雷霆风又跟太子交好,落在那些人眼里,他们就是太子党。 「这些皇子手伸得真长,难怪太子斗不过他们。」雷霆风用手背抹去眼角的泪水,心里难受得要命。 「只有西南军信得过,陈将军是忠于皇上,没人收买得了,碧血丹心,铁铮铮的汉子……」 听祖父这么说,雷霆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祖父的话。 雷老爷子看孙子坚定的神色很是欣慰,但想想孙子此去怕就是要花几年的时间,心中又冒出一点担忧,他决定下帖猛药。 「说起来你去了西南也好,流言可以消停一些,为了这个流言,老温已经在替孙女相看亲事了。」雷老爷子抚了抚胡须说。 「明韫妹妹要嫁人?」 虽然不是现在,可是一听到有这个可能性,大惊失色的雷霆风内心有如烈火灼烧,痛得他背都挺不直,形同老叟般屈着身,茫然的按着胸口不知所措。 一别经年,这一去不是一年、两年的事,至少要三年以上他才能从西南回转,在军中寻一适当位置。 而三年后,温明韬已十五了,正是议亲年岁,到了那时即使尚未成亲,只怕也定下人家了,只等过门。 思及此,雷霆风的牙都快咬崩了,他没有办法想像她成为别人的媳妇儿,感觉有人从心头挖去一块肉,心口空落落的,痛到麻木而失去一切知觉。 到此刻,他要是还不晓得发生什么事就太蠢了,早在江照舟出现时,他的心其实就已经提醒了他,只是两人走得太近,始终在身边,他竟然没有立刻领会…… 「人家有爹有娘,时候到了不就要上花轿,不知道这杯喜酒你能不能喝到。」雷老爷子一脸笑呵呵,有意无意地朝孙儿胸上扎针,谁叫他太迟钝了,不扎上两针哪会醒悟。 「不成,明韬妹妹不嫁人,她是我的!」奋力一喊,雷霆风心中豁然开朗,没错,这就是他要的。 「哼!臭小子,开窍了。」分明天天绕着温老头的孙女打转,却只会做些傻事,一点也不晓得把握机会献殷勤。 「祖父,这事你得拦着,不能让明韫妹妹许人。」他急了,苦着脸求人,就怕搁在心上的人儿飞走了。 「怎么拦,我还仗势欺人不让人嫁不成。」 「要不然你先上门提亲定下这门亲事,等我回来再行六礼迎娶。」人是他的就不怕被抢走了。 「呸!你想得美了,三年不是三天,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变,要是你变心了,和个西南美人好上了,我拿什么脸面向温家老兄弟交代。」 这世上最不能信赖的是人心,他不能拿一个小姑娘的终身开玩笑,还是最得他欢心的小姑娘,万一出了差错,定下亲事就不是结亲,而是害人。 孙儿的品性他是相信的,三岁看老,不会变到哪去,他一认定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动。可是世事难料,谁敢赌那个万一,就算他无心也止不住别人的有心算计,西南多夷人,夷女多情、善养蛊,要是遇到看上眼的男人,不管是不是两情相悦,先回家再说。 「我不会变的,祖父,你要帮我这个忙,别让你的孙媳妇花落他家。」已经十五岁的雷霆风更为俊逸了,高大的身板足以和祖父比肩,却做小儿态拉着祖父袖子不放。 闻言,他气笑了,手指往孙子眉心一戳,「还孙媳妇呢!你要不要脸,连八字都还没一撇就白日作梦了。」 「脸不要了,能讨到老婆我连里子都扔了,是你说的,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我可是牢牢记住了。」他拿祖父说过的话说嘴,十足十的耍赖到底。 「啧啧啧!我还教出了个无赖不成。」他哈哈大笑,他的原意是成大事者能舍得下颜面,不管是求或是闹,能达到目的便是本事,管旁人怎么议论,没想到这句话会被孙儿用在这里,真是急得失了分寸,病急乱投医,把平日说的玩笑话当真。 「祖父,你想我在西南都不安心吗?我要是相思难耐跑回来你可怨不得我。」雷霆风半带威胁的说着。 雷老爷子一听,吹胡子瞪眼,「真长进了,连逃兵这种事你也说的出口,真给我长脸。」 「祖父……」他还想求一求。 雷老爷子手一挥,神色肃然,「罢了、罢了,我先和老兄弟谈一谈,定下口头婚约,以三年为限,若是你不能及时回来或传来音讯,婚事就做罢,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好,谢谢祖父。」得偿所愿的雷霆风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后了。 第29章 「别急着谢,人家尚未点头呢!老兄弟也是疼孙女的人,也不知看不看得上你。」 这小子平日太浑了,正经事也没干上一桩,他自个看了都嫌弃,何况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大夫,一生阅人无数。 「祖父出马哪有不成的道理,你可是舌战百官的老首辅,平民百姓哪是你的对手。」他拍起马屁来有模有样,为定下小未婚妻不遗余力,十八般武艺全用上了。 「少贫嘴,你爹那边还不知要出什么烂招呢!咱们得防着,要记住一件事,能力高的人才有说话权,连自己都无能保护又如何护住别人,只能任人摆布。」他语重心长地叮嘱孙子,又在心中希望儿子不会先斩后奏,为从龙之功而不管不顾。 「是的,祖父,我知道。」他爹跟沙筑的堤防一样不可靠,水一漫上来就散了。 「还有,不要常常往温家跑,现在已经有流言传出,你也该谨慎些保护人家的名节……等等,你要去哪里?」这小子不能安分一时片刻吗,他话还没说完呢! 「我去找明韬妹妹。」见一次,少一次,他得赶紧拢住她的心,别被野小子拐跑了。雷老爷子一听,气得都想打人了,怒喝,「回来。」 雷霆风臭着一张脸,不甘心地往回走。 「我刚说过的话你就抛在脑后了,先不碰面,等我明日过去和老兄弟说说,成与不成都不能失了和气,结亲不是结仇,要人顺了心意才是……」 「……是。」他垂着脑袋答应。 能不见面吗?对雷霆风而言当然不行。 不过才三天,在雷老爷子提过两家的亲事隔日,笑容满面的雷霆风又爬上墙头,冲着背对他磨药的小人儿直喊—— 「明韬妹妹、明韬妹妹,我来看你了,你好吗?」她连背影都好看,真不愧是他的明韫妹妹,她是他的、是他的了,温爷爷答应祖父的口头之约,三年内不与人议亲,等着他抬聘礼上门。 没病没灾能不好吗?头也不回的温明韬在心里叹息。 「下次你乾脆在这里开道门,省得爬上爬下。」 她是在嘲讽他三天两头翻墙,没半点规矩,可没听出深意的雷霆风却是双眼一亮,眯着眼睛笑。 「一会儿我叫人来敲墙,在这里弄个月洞门,门边种上你爱吃的葡萄,每回从底下走过时随手摘下一串,你肯定喜欢。」 闻言,她僵直着颈肩缓缓转头,狠瞪他,「你敢敲墙,我把你脑袋敲成筛子!」他当真无法无天,全然无视礼法。 「是你说的,我照做还不成。」他说得委屈,可澄澈眼眸可看出他的蠢蠢欲动,他真的觉得那面墙很碍事,让他不能时时刻刻瞧见明韬妹妹的身影。 「用耳朵听,用脑子思考该不该做,三思而行,凡事不一定能随心所欲,做事要对得起天地、对得起自己。」他不笨,只是少了磨练的机会,雷府这柄大伞把他保护得太好了。 「明韬妹妹,我祖父前几日来过了。」雷霆风一跃而下,一堵墙挡不了他,自个儿拉了张藤编小圆凳坐在她身侧。 「你祖父哪天不来。」一得空就往温家来,有时拉着祖父下棋,有时讨教医道,都当自个儿宅子了。 他欢喜又带了一丝紧张地碰碰她手臂,「我祖父是来说你和我的事,他是笑着回去的。」 「你和我?」温明韬脑海中空白了一下,随即听出他话中的意思,两家人坐谈小儿女之事,而且是笑着回去,结果如何还有什么猜不着呢! 看着笑得让人没法说他一句不好的少年,温明韬心里泛起小小的涟漪,虽然很轻、很淡,几无波纹,却是她老灵魂中久违的一抹悸动。 「你等我好吗?最多三年我就回来。」他一脸期盼,又有些叫人心疼的不安,不确定她是否愿意。 「你要去哪里?」 「西南。」他勉强的勾唇。 「去干什么?」一听西南,她蛾眉不自觉一蹙。 「参军。」这句话他说得有力多了,他确实怀着保家卫国的雄心壮志。 「参军?」她讶然,文官之首的孙子去参军?这是不是太莫名其妙了,他应该去考科举,为何雷老爷子会这样安排? 「参军没什么呀!你也晓得我平时就好动,又跟着卢教头学了一身功夫,不去阵前杀几个敌人祭旗太可惜。」他说得眉飞色舞,好像真砍下无数颗脑袋,正朝她炫耀辉煌战绩。 「我要听实话。」他的神情太假。 口沫横飞的雷霆风蓦地一顿,眼角抽了抽,但看她绷着小脸,终究不敢隐瞒,「因为我爹要安排我的婚事,我得跑远点让他逮不到,我爹是户部的,管不到兵部,一旦我入了军营他就没法把我捞出来。」 这理由听来很合理,可是……她还是觉得不太对劲,似乎有皇家二三不能说的事,如果他祖父不曾为首辅她会信,但只要牵扯到皇家就一笔烂帐,但这件事他既然不想说,她也没必要多问,再说了,多问她也帮不上什么忙。 「你知道西南有多远吗?」 他取过药材帮着切药,动作有模有样地,可见没少做,不知不觉中他成了温家一员。一边切药他一边说:「就是远才要去,要不然我爹三天两头派人去骚扰,藉故把我绑回去拜堂成亲我多冤呀!」 想像他说的那情景,温明韬都要同意这挺悲惨,为了利益,他都成了祭品。 「西南虫多、蛇多、瘴气多,他们当地以吃虫子居多,你能接受?」 第30章 「吃……吃虫子?」他脸色发白。 「对,吃虫子,竹虫、蠍子、蜂蛹……你知道的虫子都能吃,或烤、或炸、或炒,西南多泽地,耕地不多,粮食不足就用虫子代替……」其实不难吃,她喜欢吃炸得酥酥的,会爆浆的则敬谢不敏。 前一世的她曾跟同学进原始森林采集植物,在当地的村庄过夜,人家请他们吃虫子大餐,她是少数吃得津津有味的人,其他人的反应就像他……他这样去得了西南吗? 「不要说了,我……我要吐了……」太恶心了,虫子怎么能吃。 「你还去吗?」光听就受不了,他哪能去。 「……去。」他白着脸,眼神坚毅,「但是……明韬妹妹,你那些一撒就让动物倒成一片的驱兽散多给我一些,还有防蛇防虫、防水土不服,应急治疗疫病的药丸多准备些……不行,我回去开个单子,你什么药都要给我。」他扳着指头数,几乎想得到的药他都想带上。「西南也有大夫,还有巫医。」 他倏地脸色惊恐,「难道会用虫子做药?」 温明韬差点笑出声,「或许会。」 听了之后他面上惨白无血色,「明韬妹妹,我能不能活着回来就靠你了,我还要娶你,不能死……」 她一听,嗔瞪他一眼,不想理他了。 第七章 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这是丁桂散,主治头痛,每一次用少许,加在膏药里用,记住了没……」 「嗯!」 「还有这个越鞠丸,用了川芎、苍术、香附、栀子,神麹制成,功效是行气、活血、解郁……半夏露是止咳化痰,健脾益气丸补气健脾,益肝丸专养肝阴、疏肝气……」 温明韬就像出清库存似的将几年练手制的药全搬出来,每一种的数量不多,有的是药丸,有的是浆状,因为她是闲来没事试着做着玩的,而且手头药材也不多,所以没法多做。 当然其中也有不少失败品,浪费了辛苦采来的药草,她堆成一堆不予理会,没想到竟生成毒素,她废物利用制成毒丸,也放进给雷霆风准备的药箱,她还特用红色瓷瓶装,并且贴上纸条做标记。 不过数量虽不多,种类却多,仔细一数竟有上百种,每种二到三个瓷瓶,可真是装了满满一整箱。 只是想一想军营里有多少人,若是雷霆风不藏私地往外掏,那还真不多,可能一下子就分光了,他留不了几瓶。担心雷霆风,忙着替他准备药物的温明韬也忙糊涂了,居然把女子调理身子的温经丸、四物丸之类的也放进去,要不是跟她学过认字的春草发现放错了,及时取出,这要进了军营还不闹出天大的笑话。 温明韬尴尬的转开话题,继续介绍药品,「吃食不净容易有虫子寄生在人的身体里面,乌梅丸可以温脏补虚,泻热安蛔,可以制止蛔虫蠕动、驱虫,也可以治久痢和反胃呕吐,化虫丸、驱绦丸也是驱虫用……」 光是驱虫用的就有十来种,毕竟这个时代没有另一个时空驱除寄生虫的药可用,只好各种各样的都准备一点,总会多少有效。 她也不怕辛苦的翻遍医书,连着数日制药,多一份保障也少遭一份罪,日晒雨淋的从军向来不是简单的事。 温明韬不厌其烦的一一解说药丸子的用法,就连老首辅都频频盛赞有心了,更何况动容到眼眶泛红的雷霆风,他差点大喊「我不去西南了,我要留下来陪明韬妹妹做药,帮她卖药」。 只可惜京城的紧张情势由不得他儿女情长,太子一死,其他稍有势力的皇子纷纷冒出头抢那唯一的东宫之位,结党分派的朝臣们各有拥护者,明里暗里的交手已经不知多少回,波见利忘义的雷霆风之父雷鸿文已投到四皇子阵营,为了让新主子更看重他,居然主动提出用小儿子的婚事做为联姻,拉拢朝中权贵,修书一封要陪着老父返乡的儿子返京过年,年下便能定下婚事。 雷老爷子见信都气笑了,他也不等到年后了,腊八过后不久便催促孙儿提早启程,以免夜长梦多,谁晓得他那个狼心狗肺的长子会使什么诡计,早早离开他也没辙。 「……你上面有写,我看得懂,你多给我一些迷药,肯定用得上。」左手一撒倒一片,右手再撒没人站着,他只要负责收割就好了,多杀几个敌人建功。 闻言的温明韬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以为上山打猎吗?投机取巧最不可取,虽然我也做了一些,可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你要知道,打仗面对的不是几十人而已,而是千万军马,人数太多,范围太广,你没办法让所有人都中招,还有可能害到同伴。」 雷霆风从善如流,不再讨迷药了,转而讨别的,「那你多做一些其他的药,我有备无患。」 「你当我银子多呀!做药不用花钱吗?」养得精致的贵公子果然不知民间疾苦,制药的成本相当高,快掏光她一半私房。 「我有银子,给你。」雷霆风说着就要小厮把他本来要带去西南花用的银票给她,根本没想过自己没银子用该怎么办。 「不行,自个儿收着,所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用钱的地方多,不能带得少了,另外,钱财不可外露,不是每个人都会因为你的家世不敢招惹你,总有居心叵测、胆大包天的人可能会见财起意。」他仗义疏财的性情太叫人不放心,她就怕他被骗钱。 「好,都听你的。」听着她絮絮叨叨,雷霆风的心软成一片,越到分别愈加不舍,他眼眨也不眨地看着她,想把她秀气的容颜深深烙在心底,有数年之久不能再相见了。 京城这几年会非常乱,在没平静下来前他都没法回来,祖父在文人间的崇高地位让他无法置身事外。 「不是都听我的,是自个儿要有主见,不论是不是交付背后的生死兄弟都要多留三分心眼,要准备好后路,更要记住没有平白无故的好,别人莫名的接近你要多琢磨几分,看自身有没有被利用的地方……」讲那么多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她口都乾了。 「嗯!」雷霆风的嗓音在依依不舍中带着哽咽。 温明韬听出来了,左右看看,祖父跟雷老爷子在说话,他们今天是来雷家送行的,她悄悄挪步到了角落,对他招招手。 「你过来,这个给你。」温明韬小声的说,匆忙地往他手中塞进一物,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香囊?」他两眼骤地瞪大。 「这可不是什么定情之物,不许胡思乱想,这里面我装了二十几种防虫药材,大部分的虫子都不能近身,包括……蛊。」她特意强调「蛊」,要他多留心。 「蛊?」雷霆风一惊。 第31章 「蛊是西南最可怕的虫子,没有之一,无形无色,无所不在,不易被发觉,中蛊者也不会察觉有异,也许一阵怪风拂过,喝口茶就中了,你香囊不可离身。」能保一时安全。 「什么蛊都能防吗?」他拿起香囊一嗅,淡淡的清香摸鼻,不似药,有点像是提神醒脑的薄荷,令人精神一振。 温明韬摇头,「我不敢肯定,毕竟我也没见过蛊,没拿这香囊试验过,如果遇到了蛊王,恐怕就棘手了。」 前一世她因为好奇看过这类的书籍,也上网搜寻过蛊的介绍和解法,知道雷霆风要去传说有夷人善养蛊的西南,她努力回忆所知并查阅不少医书资料,才准备了这香囊,希望有用。 「不,你已经很厉害了,比我还强。」 微微一笑,她又悄悄地给了他一只小瓷瓶,没人瞧见,约小指长,「里面有三颗救命药丸,命悬一线时能拖上三、五日等人来救,你绝对不能给人,我专门为你做的。」 这救命药丸用了她好不容易发现的太岁为药引,那太岁才小儿手心大小而已,原本她还想让它多长几年,就算一年长一小指甲片的大小也行,这东西可遇不可求。 没想到会用在他身上,果真是世事难料。 温明韬并非未卜先知,也没想过有一天这药会真的救了雷霆风一命,她真是有备无患,盼他早日归来,偏偏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那一日,雷霆风带了一队五百人的先锋军想进谷埋伏,以便取下敌人首级,再建一功,谁知误入毒蛇虫犠密布的深幽沼泽,一行人在里面困了十来天走不出来,乾粮和水也快用尽了。 没吃的还能撑上数日,但没水肯定不行,所以他们极力寻找水源,只是在满布瘴气的沼泽中,所有看得到的草木鸟兽几乎都有毒,即便服用了解毒药丸,药效也只能维持三天,而他们不知何时才能走出死亡之地,只好省着点用。 就在众人饿得头晕脑胀时,眼前出现一片长满奇花异果的林子,大家见状疯了似的冲上前,想摘果子止饿解渴。 可雷霆风是领头人,他不能任由部下出事,他要带他们平安度过危险,回头建功立业,所以他喝止了其他人,以身试毒。 这一试,果然是剧毒。 腹痛如绞,口吐黑血的他服下三颗解毒药无效后,脑海中浮现心上人的千叮咛万嘱咐,毫不犹豫的吞下一颗救命药丸。 好在他用了,没有半丝迟疑,要不小命就没了。 事后他才感到害怕,根据当地人所言,那叫死亡果,可以做为引蛊的药引,但人一服下便只能活三刻,它会让人从内腑腐烂,肠穿肚破,最后只剩一滩血水。 另一颗救命药丸他则用在一名与他共过患难的袍泽身上,那人的背几乎被剖开了,露出森森白骨,人已奄奄一息,倒在血泊中,神智已然不清仍喊着要回家见爹娘,见刚出生不久未及足岁的孩子。 雷霆风心有不忍,感同身受,因为他也想念远在桃花镇的明韬妹妹,他要活着回去,回去娶她为妻,生儿育女。 而在这种强烈的求生意志下,雷霆风多次躲过重重危难,在重伤中一次又一次挺了过来,屡建奇功。 最后一颗药丸他留着以备万一,以及一个念想。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好。」一听是为他做的,雷霆风点头点得很用力。 「我是不是话很多?」一说完,一口憋着的气泄了,温明韬才惊觉自己太过唠叨了,几乎说了大半年的分量。 雷霆风笑着摇头,眼中有着丝丝情意,「我喜欢听你说话,甜得很,你多说一些我不在意。」 「什么喜欢,闲话家常罢了。」看着他炽热眼神,本来未多想的温明韬耳朵稍有热意。「可是我有一段时日听不到了……」他面露惆怅。 瞧他眼神一黯,温明韬有点不舍,他只是才十五岁的少年,如今却要离开至亲远去他乡,还要面对杀戮战场…… 她不想延续这种怅然的氛围,故意啐道:「傻样。」 「不傻、不傻,就想着你。」他呵呵直笑。 「也别太想,安危要紧。」 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呢,说不定今曰的牵挂会成为明日的笑话,他会变了心。 温明韬很理智,她对雷霆风是有动心,但还没到真的非君不可的地步,哪怕三年后雷霆风想娶别人,她也不会太过痛苦悲伤。 之所以对于这场口头婚事没有反对,是因为三年内不议婚嫁正是她所求的。 有祖父挡在前头,她的爹娘不敢擅自为她婚配,她至少有几年喘息时间,不用早早嫁作人妇,每日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打转、和婆婆斗、跟妯娌争、与小姑闹不和、跟丈夫没话说,更重要的是,就算三年后她还只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身子都尚未发育完全呢! 所以能拖一时是一时,拖过十七、八岁再做打算。 「肯定想的,只想你一人,你不能忘了我……」除了她,他还能想谁,她是他的命根子。 雷霆风十分后悔太晚发现对她的感情,若是能早点知晓自己的心意,他会对她更好,让她心里也有他,这样他就不会担心他一离开,她可能会忘了他是谁。 「不忘。」点头,怎么可能会忘了他呢。 「明韫妹妹,我可以抱你一下吗?」他只想感受她是他的,多年后依然不变。 第32章 闻言的温明韬脸色微变,严厉拒绝,「不行。」攸关名声。 「就一下,不会太过分。」他低声请求,一副她不同意就要两眼泪汪汪的样子,博取同清。 「男女授受不亲。」她没有心软。 雷霆风不放弃的上前一步,「我们订亲了。」 「口头上的。」她提醒,没有婚书,没有三媒六聘就不算数,她肯等他三年是看在自己的确动了心,还有对未来的考量上,不然哪个姑娘敢定下白首之约,就算之前迷恋他到不行的唐青青也不可能应允。 雷霆风这一去西南生死难料,与他结亲是一场赌注,敢赌的没几人,万一他回不来,被留下的人可要守望门寡,还有可能背上克夫的恶名,想再挑下一家难上加难。 「会成定局的,我只娶你当媳妇儿。」他语气很重,不顾她的抗拒双臂一搂。 「雷霆风,放手。」他力气怎么这么大,以前她都小看他了。 感觉到他炽热的体温,温明韬的脸也有些发烫,挣了一下没挣开她就不动,不白费功夫。 「不放,说你会想我。」她的身子好香、好软,真想抱一辈子不放手。 顿了顿,她樱唇微掀,「好,我会想你。」 「真心的?」 「真心。」她无奈的回答,总有人会在心上留下一道痕,他的身影太鲜明了,很难忘记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雷霆风安心的笑了,「我会想你的,真的想你。」 「知道了,可以放手了吧!你抱很久了。」抱得她肩膀都发麻了,也不知他哪来的力气,全用上了。 「不想放。」让他再感受一会。 「你该走了。」她是来送行的,不是和他痴缠不休。 「明韫妹妹……」她就不难过吗? 雷霆风此时心底酸涩得厉害,想反悔不走了,可想到他爹的心思,他又挣扎,他既不想成为父亲青云直上的踏板,又割舍不下刚萌芽的恋情。 「走,别再婆婆妈妈了,是男人就要建一番功业,封妻荫子名留青史。」温明韬趁他发愣时用力一推,用言语激励他,没有女人不希望丈夫功成名就,她以此让他清醒清醒。 「我……你等我回来,三年很快就到了……」噙着泪,他眼神中仍有眷恋。 温明韬没点头也没摇头,她对他没有非他莫属的深厚情意,因此不敢轻易应允,只给了两个字「保重。」 「嗯!你也要照顾好自己,等我回来娶你。」 她只能是他的,今生今世,他绝不放手,眼露坚定的雷霆风翻身上马。 和他同去西南的有小厮长顺,以及教他功夫的师父卢教头,三人三骑人高马壮,马声嘶嘶,一扬鞭,马蹄往前一迈,加大步伐地跑起来。 不愧是日行千里的宝马,一下子就跑得老远,不见踪影,只留下马蹄扬起的灰尘。 因为知道两家的婚约,春草刚刚才没阻拦雷霆风抱住温明韬,此刻纳闷地道:「小姐,你不难受吗?」怎跟没事人似的面无表情。 「难受什么,要不吃不喝,彻夜难眠?」没有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那些相思成疾,全是庸人自扰,她又不傻。 「可是雷二公子走了,他是你的未婚夫。」任谁亲人远行都会伤心难过,就她家小姐铁石心肠。 「走了就走了,你干么哭得淅沥哗啦的,又不是你男人。」温明韬无法理解,当事人无动于衷,看戏的泪湿三条帕子。 「呜……小姐,你在胡说什么,奴婢是为你忧心,雷二公子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万一他忘了你在等他怎么办?」小姐是好人,该有个受丈夫呵护的好归宿。 「不怎么办,该吃就吃、该睡就睡,日后再挑个更好的把他踩下去。」温明韬开着玩笑,但也的确不当一回事,她不是古代从一而终的女子,在她看来,君若无情我便休,谁会抱着一个空承诺到死? 「小姐……」春草脚一跺,认为小姐的话太不守妇道了,都已有婚约在身又哪能想着别的男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终身已定便是有夫家的人,理应一心为良人。 温明韬知道春草的想法便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她没有打算去改变,并不跟她争执,直接转开话题。 「走了走了,收拾一下,晚点还得上山一趟,这些年的存货一次掏空,你家小姐又穷了,不多采点草药囤积,用时方恨少。」 「又要上山?」看看天色,春草不放心。 「不上山哪来的药材制药,太频繁进城我爹娘都要打探了。」届时她藏有私房的事便瞒不住。 当然她也可以去温家药铺买,但她有些成药并没有对外贩卖,若是用了贩售的那几款药丸不需要用上的药材,她三叔会察觉端倪,到时又难说分明了,所以她还是自个儿去采才安心。 「小姐又不缺银子,干么要累着自己。」她知道姑爷给小姐买了庄子和地,一年的出息也不少。 第33章 「我做我喜欢做的事甘之如饴,个中滋味愚人不知。」不做药让她干什么,做女红?那才会生生熬死她,她坐不住的。 「小姐……」她就不能少往山上跑吗?都已经订亲了,也该静下心来绣嫁妆了,她那手艺不知道繍不绣得出一床鸳鸯被,春草已经开始担心小姐遭夫家嫌弃。 「喜欢做药就做药,老夫支持你,看你要什么药材开单子来,我让人替你寻来。」他最不缺的是为他跑腿的人。 「雷爷爷?」他不是在跟祖父说话,怎么又跑来凑热闹? 抚着胡子的雷老爷子目光精亮,眼底的睿智是多少年岁月的沉淀,「不要担心有人说闲话,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有这方面的天分就别藏着掖着,有我给你撑腰。」一看到她拿出那么多成药,而且都是派得上用场的,说实在的他十分惊讶,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她竟有此能耐。 原本以为她不时上山采药是为了供给镇上的温家药铺,没想到她居然会做药,做出来的药不马虎,他吃过几回是有其功效,一点也不逊熬煮出来的汤药。 如今她拿出来的药丸有些他以前都没看过,这才知道她会的比他原本以为的更多。 「雷爷爷,我本来就没藏着,只是做不多,只放在铺子卖,我要的量不多就不劳你费心了。」温明韬不喜欢麻烦别人,银钱好欠,人情难还,她可不想背负还不完的人情债。 「呵呵……不费心、不费心,雷爷爷也是有私心的,少了上山的时间你就能多制点药,好给我可怜的孙儿送去,他只身在外缺医少药的,总要你多为他设想一些才好。」老奸巨猾的老首辅不忘替孙儿盯住媳妇,还有制药师免费为其制药,一举两得。 闻言,她笑不出来,脸都僵了。 有完没完呀!真让这一家人赖上了不成,往后三年都要供药? 「雷爷爷,我只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而已,承受不了这重责大任。」 「不妨事、不妨事,我常常到温家下棋,一得空就去瞅瞅你,帮帮忙。」 他言外之意是,他会盯着她,她不做也可以,只要禁得起老人家的唠叨。 温如韫无言以对,只能暗暗嘀咕,果然是只老狐狸呀! 三年后。 「……小姐,小姐……」 忽地被推了一下,将满十五的温明韬看了看在眼前挥动的五指山,总算回过神。 她这一两年恍神的情形似乎越来越严重,老是一件事想着想着就走神了,顿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要做什么,失笑地揉揉没记性的脑门,继续干着手边的活计。 雷霆风刚离开的那一年,她真有彻底解脱的感觉,觉得天高任鸟飞,她不用再顾虑自己走到哪都有个人要跟着、时不时爬墙喊她,上山采药时可以撒腿狂奔、抄小路、爬岩壁、涉溪、走兽径,不必担心后面的笨小子有没有跟上。 那真是令人身心愉悦的日子,好到她想放声大笑。 可是渐渐地她发现不对劲了,看到长成的野生药材,或是瞧见少见的人蔘、灵芝,她都会不自觉地喊那个小尾巴,过了一会没看见熟悉的身影走近,她才恍然想起人不在了,没人会抢着替她采药。 人真的存有劣根性,常在身边不觉得有何重要,还这嫌那嫌的看不顺眼,巴不得对方离远些才好,省得碍事,等到人走了才处处惦记。 少了根小尾巴,她日子照过,却怅然若失,老觉得少了什么,越过越没滋味,提不起劲,好像没了个目标。 她早上不想起床,望着床幔发呆,夜里太过安静,墙头小猫瞄呜瞄呜,说来好笑,她却挺怀念那一声声「明韫妹妹」,却再也没有人这么喊她了。 当初说得淡然,觉得自己可以潇洒不惦记,等真正经历过这一段日子,才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小姐,回神呀!你别坐着打盹……」一动也不动地,真叫人操心。 你才坐着打盹!她是……是…… 温明韬说不出来自己在想念某人,信口说道:「我是在沉思,想着一个药方子的剂量是不是下对,差之毫蓝,缘以千里,分量错一点药就毁了。」 瞧她多急智,还能及时转回来,一提到做药谁能反驳,如今温家药铺里她制的成药卖得供不应求,抓药的人反而少了,大家习惯买药丸子,几粒服下便见效。 桃花镇原本还有两家药铺,如今只剩下温家药铺了,温昭中也落得轻松,看完诊也不必写药方,直接拿成药,几个小瓷瓶代替了大包小包,往怀里一放就妥当了。 不过她的供应量不多,买不到的人还是只得抓药,因为慢工出细活,药是用来救人的,而非害人,若是粗制滥造只会自砸招牌。 「是,小姐,那你沉思好了吗?知县大人正在等你呢!」翻了翻白眼的春草想,小姐来来回回就只有这一招,每回糊弄人嘴上就会说得冠冕堂皇,分明是正为某事困扰着。 知县大人?温明韬眼睛一亮,很快便准备好出门去酒楼跟约好的人碰面。 进了雅间,她看向含笑望着她的父母官,行了一礼,「江大人……」 「叫我江大哥,或照舟大哥就好,你老是跟我客气,都是自己人。」留了胡子的江照舟依然儒雅温润,目光清正。 「礼不可废,你可是我们小老百姓头顶上的一片天,若是逾越了,小女子怕天打雷劈。」谁跟你自己人,关系不能乱攀,她还想好生地过日子。 当了三年官的江照舟至今尚未有妻室,十分抢手,是城里富户眼中的一块肥肉,凡是家中有云英未嫁的闺女,每一个都两眼发红的盯上这位年轻有为的青天大老爷,盼着他当自家的乘龙快婿。 为免成为别人眼里的狐狸精,温明韬每一回进城都小心翼翼,以免让人发现她和县太爷交情匪浅。 第34章 「在我面前哪来的礼,自家人太客套就虚伪了,我也没有当你是外人。」 女大十八变,当年看她是瘦瘦小小的小姑娘,一手就能拎着她满天飞,如今都亭亭玉立,美得恬静雅致,落落大方。 人家都挑明说她虚伪了,那还装什么装。 温明韬也不客套了,直接问:「江大哥,今日相遨有什么事,又来讨药了?」 说到这件事温明韬就没好气,当初送雷霆风离开时,她明明收拾了一大箱的药,足够用上两、三年,省一点还用不完呢! 可是不到三个月,这位雷二公子就透过县衙来讨药,说是他带去西南的药丸太好用了,一下子就被抢光了,还想要拿一批。 不过这批不白拿,军营出钱购买,会派人去取回,不用制药人运送。 于是她双肩上的担子又重了,除了供给温家药铺的药丸子外,她还要加紧赶工应付军方,以免延误军情。 她知道士兵们保家卫国,损失越少对大晋越好,提供药品之事是重中之重,她也不敢怠慢,只是她一人没法调来那么多药材,还得靠知县大人帮忙。 索性一事不烦二主,收药、送药材就由江照舟的人负责,因而两人碰面的机会也增多,一年三、五回也不算少,有时他到桃花镇拜见雷老爷子,也会顺道绕到温家传达事情,或看她制药。 「是来讨药,顺便传一句话。」江照舟说时笑颜灿烂,看人的眼神让人觉得自己无比珍贵,很被珍视。 她刻意假装自己不在意那「一句话」,眉头轻轻一颦,「又要拿药?不是刚送过去一批吗?这么快就用完了?」 好歹让她喘口气,牛刚犁完田也要吃口草,没体力哪能下田去。 「主要是止血药和你说的消炎粉。」这两种药奇缺,有钱也买不到,只有她这才有。她一听,身子坐正,「又打仗了?」 「嗯,死了不少人。」两方各有损伤。 「我庄子里的三七才刚收了一回,如今你又要,我的药材哪够,再种上也要等它收成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要做药也要有药材,她不是神仙能变出来。 「这叫三七的药材没地方买吗?雷老爷子以密信跟皇上要了一笔银子,在银钱方面不成问题。」他的意思是原料多少钱都买得起,他只要看到制好的成药。 不是说辞官了吗?还通什么密信,老首辅不老实。 她收回心思,解释道:「三七是我意外发现的止血圣品,有迅速止血的作用,目前只有我大规模种植,其他是零星散卖,真要收也收不了多少。」 她没想到三七的药性在大晋尚未被发觉,药铺里并无这味药,当初她为了用三七制药给在前线拼杀的雷霆风,才请三叔进点货,谁知三叔却纳闷的问她这是何物。以前她做成药偏向日常常见的疾患,并未特意钻研外伤的项目,因此忽略了此事,她惊讶无人知道此物之余上山寻找,花了三个月左右才寻到一片野生三七,她看了看数量约能种十亩地,因此又请托知县大人代为置地,挂在他人名下。 哪晓得知县大人为人挺妙的,把一块抄来的地划给她,他还以权谋私地写上她母亲名字,然后再从她母亲名下转给她,那么她得到的便是母亲嫁妆,出嫁女的私房是不纳入公中的,她得到的是「嫁妆」而非私产。 那块地足足有百亩之多,让七户佃农种,还有一座庄子。 先前雷霆风为她添置的五十亩地也比照办理,因此她名下有一百五十亩药田、两座庄子,还有卖药得来的若干银子,算是小富婆了。 而三七最快三年才可收成,分成两期收,而今已收了一回,第二期还不能收呢。 「地里都空了?」江照舟眼神敏锐的问。 看了他一眼,她抿了抿唇,「第二期还不成,剩下的是要做种的,不到二十亩了,用了就得再上山找,否则明年会减产。」 温明韬的意思是不希望用上,全都挖空跟竭泽而渔有什么不同。 「用了,我以知县之名发布公告,让人全力寻找,一斤十文钱,找到的三七全归你所有,分文不取,如何?」 这几年打交道下来,江照舟知道这丫头吃软不吃硬,给点好处就心花怒放了。 她闻言,嘴角微勾,「好,月底给你。」 一斤十文钱听起来虽然不多,但一株三七绝对不止一斤,而且因为以前没人采摘,要是能找到,数量应该不容小觑,累积起来赚的钱也就多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众志成城,想必比她一人之力来得有效率,她也受益,能种更多的三七,而等到做成止血药或消炎粉卖往京城,那可不是几百文钱就能买得到,那是暴利,因为目前只有她能制这药。 「温妹妹爽快,我也给你透个话,你做的药深受欢迎,你为何不弄个药坊,招更多人来做,这样你也不会老被催促。」江照舟好意的说,怕她太累。 温明韬做的药,药方都在脑子里,她做药时往往一次收集齐所有的药材,一、两百种全部磨成细粉,除了她之外没人知晓哪个粉末是何种药材,而后再依配比一一调配,然后再请人做成药丸或片状。 除非她愿意,否则无人能拿走她研究多年的配方,虽然会做成药的人不是没有,可效果往往比不上她做的,于是使着手段想从她手中骗取,但她从没让人得手。 她也不是没想过办个药坊,但终究打消了念头,毕竟她爹娘那里实在是太麻烦了,一旦办了药坊只怕后患无穷。 她挑眉一笑说:「开办作坊我还收得到银子吗?别忘了我为什么偷偷置产,盖了作坊便是归温家所有。」 「原来如此,是我没顾虑到这点。」他该想个办法破除陋习,让她正大光明的当东家。 知县大人对她的欣赏之意越来越深了,简直想从宿敌手里……抢过来,作为如花美眷。 第35章 「大人还有事吗?没事我要回去做药了。」军方的,药铺的,她得赶一赶,还有她要制新药。 「又叫大人,不是说喊江大哥就好吗?」他苦着脸,对她的油盐不进感到无可奈何,她最难攻破的是心防,小表弟对她而言有那么重要吗? 「只是一种称谓,何必在意。」他在她眼中就是知县大人。 江照舟呵呵低笑,「我家表弟说他鞋子坏了,让你给做一双。」这便是顺便转达的一句话。 原本没什么表情的温明韬面容起了变化,多了气恼,「你们军中不发鞋子给人穿吗?」她哪知道他脚多大,分开三年,小树也该长大了。 「可表弟向来矜贵,只穿自家做的鞋子。」江照舟暗示她是半个雷家人,做做鞋子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那叫他用羊皮包着,扎洞用牛筋穿过束紧就行了。春草,走了,结帐。」什么玩意儿,嫌她不够忙吗?她的手是用来做药的,不是缝鞋的。 「我来付……」 江照舟话刚出,春草已快一步下楼跟掌柜结帐,随小姐走出酒楼。 第八章 家人讨药方 「小韬。」 身后传出熟悉的叫唤,刚走出酒楼的温明韬以手遮目,秋老虎的日头还是相当晒人,她微眯了眼,面无表情。 在这三年内若说日子有什么变化,那就是从青骡车代步变成平顶华盖马车,雷老爷子以照应自家孙媳妇为由拨了辆马车给她使用,车夫还是雷府的,但她想去哪里只要知会一声,随召随至,马上上路。 而她也由痩小的小女孩长成明阵皓齿的大姑娘,五官长开了,面如桃李,身形窈窕,婀娜多姿,最重要的是长高了,在一般女子当中算是高姚。 她能有现在的窈窕身形,还是归功于她自己研制的丰养丸,丰养丸在女子中是卖得最好的一种,看看制药者就知道成效,以十二岁到十五岁的女子服用最为有效,一年内就能看到令人称奇的转变。 但是只有桃花镇的温家药铺才有得买,一上架便被抢购一空,平源县一粒也买不到。 温明韬笑得温婉得体,「爹、娘、大哥。」好巧,一起来了。 「一个都快说亲的大姑娘了,怎么老往城里跑,到了县城也不回家,你想让人看我们温家笑话吗?」看重男丁的温时中一看见女儿就没好脸色,觉得她是来讨债的,日后还得给她一份嫁妆,分薄了儿子的家产。 「爹,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下,妹妹也没做错事,别在大街上嚷嚷让她失了面子。」温希忠是疼爱妹妹的,但是他看妹妹的眼神多了一丝心虚。 「哼!到李家小馆。」温时中直接拍板定案。 他是一家之主,走在最前头,其次是他的妻子,而后温希忠陪着走最后,他不时地看看温明韬,似有话说,可是一看到她低眉顺眼的乖巧样,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最后只能轻轻一叹,快步赶上前面的父亲。 温明韬自然把温希忠的神色看在眼里,但却并未主动关切,一家人像外人一样生疏。 李家小馆是一间小饭馆,和大酒楼无法比拟,里面摆了四、五张桌子就满了,生意兴隆时最多能坐十八个人,而此时只有温家四口人和一个春草,掌厨的老李和温时中是旧识,交情还不错,最重要的是嘴严。 几人一坐下,老李就送上几盘小菜,有眼色的不说一句就退开,端着一叠碗蹲在外头洗着。 温时中抢先发难,「你自个儿说说,有哪家的孩子有家不回,在外四处游荡,你把爹娘放在哪里了,难道要等人传出闲话你才知道怕。」 他每回都在铺子里等着看她何时出现,可她一次也没入铺,而是大摇大摆地走向和生堂,简直是吃里扒外。 怕?她轻轻一笑,「爹,我只问上一句,咱们家可有我留宿的屋子,你让我和春草睡哪里,我还姓温吗?」 「这……」他似乎……呃,忘了,家里人多,一人一间屋子安排下去好像没有空余了。 回春堂药铺后面是三进院,其中一进院做成库房,放置药材,长房、二房加起来有六个孩子,以及厨房和服侍的下人,原本的房舍就住不了这许多人,只能挤挤,哪天存够了银子再买大点的宅子。 而温希忠去年年底成亲了,因为家里住不下而在铺子附近租了一处小院,正堂两侧各有两间房,左侧一间是厨房、一间是放杂物的屋子,右侧则是夫妇寝室和放粮食的,下人住在新盖的一间独立屋子里,不大,是个通铺,就住三人,一个厨娘和两个陪嫁丫头。 试想这一家人都住得这么逼仄了,又哪能隔出一座院子给小辈中唯一的姑娘,她真要住下还真没地方。 温明韬这话一出太打脸了,连屋子都没准备,实在看不出他们想要她回家住,三个温家人脸上都有一丝讪色,可又恼怒她不该说出事实,家里逼仄又没亏欠她吃穿,她若懂事就不该提出来令父母顔面无光。 「没有吧!那里是我的家吗?我回去干什么,你们该以我体恤爹娘为荣,没登门造成你们的难堪。」 她若真去了,那她是客还是自家人呢!有她坐的位置吗? 她不恨他们,只是无感,毕竟她的内心深处也没当这几人是家人,唯有对她好的人她才会有所回报,其他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吧! 温时中讲理讲不过,就摆出父亲的架子以孝压人,「这是你跟爹娘说话的语气吗,有你这样的女儿太令人失望了!」 当初生下她就该活活掐死,省得气死自己。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教我有爹娘生,却没爹娘养,生而不养难免长歪。」她还要感谢他们的不理不睬,她才能无拘无束的做她自己,不因什么三从四德而足不出户。 「你……」恼羞成怒的温时中涨红脸,气得拍桌而起。 第36章 「孩子他爹,你歇歇气,别气坏了自己,好好跟她谈,不要坏了父女情。」温母小声的安抚丈夫,轻拍他胸口。 其实她对女儿是有感情的,想带在身边照顾,可她以父子三人为主,光伺候爷仨哪来空闲带个小的?于是在老迈的公爹愿意接手照料后,她就心安理得的撒手不管。 心中原本的愧疚早被岁月磨碎,久而久之便和丈夫一条心,跟着觉得女儿终究是别人家的媳妇,她一生的依靠唯有夫婿。 「你看看她那态度,有一丝对爹娘的敬重吗?说起话来句句尖锐,好像我们亏欠她许多似的,我们怎么会有这种女儿!」温时中继续说得不屑,养儿防老,是给他摔盆送终的,而女儿怕是来催命的,不知亲恩。 你们没亏欠吗?温明韬在心里冷笑。因为这两人的疏忽,他们真正的女儿早已不在人世了,他们欠她一条命。 「小鰛,你爹说的没错,当女儿就要有当女儿的样子,怎能冷嘲热讽,快跟你爹道歉,娘想你们都好。」温母和稀泥,认为父女哪有隔夜仇,骂过、吼过也就雨过天青。 温时中冷着脸,小酒一口一口喝,他等着女儿跪地磕头,他才有台阶下,可是……做惯自己的主人了,温明韬哪肯低头。 「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不要再做戏了,这戏假得令人啼笑皆非,父慈子孝的戏码我演不来,也别逼我作呕。」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好,干么要撕开那张窗纸,让自个儿难看。 「你说我们在做戏?」她怎么敢……敢如此忤逆。 「我说错了吗?你们心里想什么你们最清楚,我十五了,不是五岁,在我需要爹娘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在我哭着要娘时你们一家享天伦之乐,没人听见我的哭声。」她继承了小姑娘的记忆,实在是为那个孤独死去的孩子抱不平。 「妹妹,我们不是不关心你,而是铺子的事太忙了,我们忙得没空回去看你,你要体谅。」温希忠好言解释,他是真的这样认为,他们也有很多不得已,回春堂要在县城站稳了也相当不易,他们是外来者,想分一杯羹难免被排挤。 「你要五岁的孩子体谅,大哥,你这是哄小孩还是自欺欺人?你们有四个人,一人轮一回不成吗?老宅里不只是我,还有祖父,你们也是一年没人来见祖父一次,你们不孝不慈还有脸说忙得分身乏术,银子在你们眼中比亲人重要吧!」 温明韬神色冷漠,觉得这是一群无耻之徒,他们已失去做人最根本的底线,难怪祖父会说不用理会那家人。 「可……可你终究好好长大了,我们没有亏待你……」他语带结巴,不敢直视她平静如湖的双阵,那双眼太澄净了,照出他内心的污秽。 「我该感谢你们一开始的恶意遗弃吗?」生而不养最可耻,还给自己一大堆理由脱罪。 「我不是……」 温希忠还想和妹妹缓和一下兄妹之情,一旁被踩中痛脚的父亲已经拍桌大喊。 「你反了是不是,我们生下你给你性命你就该知恩图报,而非出言顶撞,你再敢说一句话,老子当场拍死你!」她说他不管她吗?他这会儿就来管教女儿。 见温时中已经扬起手,在一旁为小姐叫屈的春草当下挡在小姐面前,两臂打直相护,不让小姐受欺负。 「春草,走开。」春草的以身护主让温明韬有些鼻酸,轻轻将她推开,一个卖了身的奴婢都能挺身而出,而她所谓的亲人却容不下她,何其可笑。 「小姐……」她怕小姐受伤,坚持不让。 「放心,他们有求于我,不敢真的对我动手,要是惹恼我,我让他们一无所有。」她不是不会撂狠话,而是没必要,本想看在祖父的分上不撕破脸,可如今他们实在是欺人太甚。 「你有本事就试试啊!」温时中不认为她办得到,在他的骨子满是对女子的轻蔑。 「如果我求祖父在回春堂对面开一间温家药铺,不看诊、不卖药材,只卖我做的药丸,你想回春堂几时会倒?」她还有很多压箱底的宝贝没拿出来,想和她叫板得据量掂量。 「你……孽女!」他气到说不出话来。 「爹,你最好摸着良心说话,你们不来招惹我,我们就相安无事不是吗?继续忽视我并没有那么难,我也习惯没爹没娘了,你们就当少生一个女儿,我是祖父捡来的。」这种样子的爹娘她真不想认,要不是祖父在,她都不想姓温。 听了她的话,温时中气得脸色铁青,胸口大幅度的起落,温母拭着泪劝慰,要他别跟孩子意气用事。 「妹妹,你不要说得好像我们不要你似的,你好好想想,大哥不是常买些小玩意请人送回去给你,你还说我是亲的、最好的大哥。」温希忠试图以温情挽回妹妹的心。 「那是在你成亲前。」没有老婆前是手足情深,他会花点时间关照妹妹,有了妻子以后,那便是事事唯妻命是从。 闻言,他身子一僵,「妹……妹妹,你在说什么。」 「真当你不说别人就不晓得?咱们这位美丽贤惠的新嫂子不时怂恿,说她想要有自己的宅子,最好有个大圜子,好让你们将来的孩子有玩耍的地方,这买宅子的钱要从哪来?听说了温家药铺卖得好的成药原来是我做的,就把主意打到我头上。」 「你……你别听人胡说,哪有……哪有这种事……」他冷汗直冒,背都湿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大嫂出身刘家酱坊,从小娇生惯养,她原本以为嫁给你就能婢仆成群,当起掌家的主母,谁晓得咱爹咱娘不放权,一个月只给你五两的工钱,她觉得被欺骗了,所以嚷着要你给她一个交代。」于是他便想到利用自家妹妹,温明韬冷笑一声。 「你怎么知道?」他用见鬼的神情睁大眼。 「因为我有神仙相助。」 一点也不奇怪,知晓她会制药的可是有知县跟雷老爷子,他们会帮她盯着四方蠢蠢欲动的小鬼,她的药丸子太好用了,但她性情惫懒,不肯做多,所以要好好盯紧了,免得不长眼的人来分走少之又少的成药。 因为温希忠的妻子刘氏太得意忘形了,在温希忠哄着她说会从妹妹那边想办法后,便回到娘家向兄弟姊妹炫耀她要有新宅子了,到时候请娘家的人去温居,吃顿丰盛的。 不巧捕头住刘家隔壁,听见刘氏的大嗓门,正在为江照舟办取药送药这差事的捕头立即将此事上报,得知有人要虎口夺食,知县大人马上加派人手探查,把温希忠夫妇查个透澈,没多久温明韬便知情了。 「小鰛,你大哥住的那个宅子的确是小了点,若有了你的小侄子实在玩不开,要不你也把成药放在县里的药铺卖,他们攒够银子便能换间大宅子,你也能过去住不是吗?」温母终于忍不住帮儿子说话,她还是偏爱儿子。 第37章 温明韬一听轻笑一声,「你们为什么不叫我直接拿银子出来买间宅子给大哥,我很有钱,能买下十间回春堂。」 「什么?」三人齐吸了口气,错愕不已地瞪大眼睛。 「是不是很后悔太躁进了,如果缓一缓,好声好气的哄着我,也许我会看在一家人的分上,拿出几千两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买下五进的宅子孝敬你们。」 她原本是有这个打算,在她看来银子赚得再多也不如一家和乐。 有人亲缘浅,她也就不强求了,谁说一家人一定要亲如黏糕,各过各的,不要互相算计也没有不好。 可惜她想退一步,别人却想得寸进尺,把好脾气的她都惹毛了,一怒之下把所有肮脏事都掀了。 「妹妹,我……我们还是当你是亲人……」温希忠语气艰涩地说,但看着妹妹面无表情的脸,抚向妹妹头顶的手因胆怯又缩回。 「小韫,你有银子不给爹娘用给谁用,你一个姑娘家别拿太多钱,这外面坏人很多,你别信呀!」几千两银子,她是怎么赚的,光卖药丸子能赚这么多…… 温母一听见银子就疯魔了,想着要怎么用,她没想过那是女儿辛辛苦苦赚来的,反而认为那些银子应该是她的。 同样想钱想疯了的温时中不顾顔面向女儿索要银钱,「你娘说的没错,父母在不得有私财,快些上缴,免得落人话柄。」 有了银子他便能将回春堂药铺扩大,把两边的铺面买下,合而为一,那他就能赚更多的钱。 「我上缴了。」她看着纤纤素指,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缴给谁了?」温时中问,看着温母。 「我没收到。」温母忙摇头。 「谁拿了银子?」温希忠低声问。 夫妻、父子互不信任,你看我、我看你,猜测谁拿了那笔银子,他们又要用什么方式让人吐出来。 「祖父。」温明韬淡淡的解答。 「啥?」三人齐齐惊呼。 「我把银子交给祖父了,他才是我们温家的当家人,祖父说他代管我的胭脂水粉钱,不算在公中内,等我出嫁了就压箱底,当成嫁妆。」 祖父比他们大气多了,她上缴过,想孝敬真心疼爱她的祖父,但祖父没收,一脸慈爱的还给她,叫她存着往后用。 她应好,其实她缴给祖父的只是一部分,放在手上的更多,制药比想像中赚钱。 她并不是防着祖父,防的是如同今时今日温时中父子三人的嘴脸,财帛毕竟动人心,虽然她一点也不希望发生这种事,希望自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可人心太禁不起考验了,利字当前,血脉相连又如何,牺牲一人得以成全所有人,她又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哪有这么多胭脂水粉钱,你多大的脸,能抹一辈子不成,你跟……呃,要回来,娘给你买更多的香膏、螺子黛。」温母的眼睛中还是只有银子,没有什么比亮晃晃的银子更叫人动心,那是个可人儿,淡妆浓抹都诱人。 「要不妹妹你让大家帮你制药,你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做的不多,我帮你多找些人来,我们盖个大作坊,你这人一向是懒性子,大哥帮你管作坊,你不用太费心。」温希忠想的是妻子的娘家人,舅兄们刚好来帮手,有钱大家一起赚。 温希忠有了小家后早忘了大家,在妻子的小意温柔下,他什么都愿意顺着她。 温明韬低声地笑起来,笑声多么婉转悦耳,话语就有多么冷漠无情,「在这之前你们若好声好气地跟我谈,动之以情,也许我会看在稀薄的情分上给你们几张药丸子的配方,让你们自个儿琢磨,可我最恨逼迫,我想给的才是你们的,我不想给谁也得不到。」 「孽女,你敢对爹娘不孝,我们生了你不是让你忘恩负义!」温时中拍桌,就不信她敢忤逆不孝。 「小酝,你别跟我们赌气,你是娘十月怀胎的一块肉,娘不会害你。」温母柔声相劝,叫温明韬再心狠也要顾念那一滴骨血之恩。 一个耍狠、一个怀柔,温时中夫妇联手想让女儿退让,可是口都说乾了温明韬仍无动于衷,两人眼神一对望,又使出一招。 温时中冷笑道:「不用跟她说太多,这丫头的脾气就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我看她也十五了,不如早早把人嫁了,省得留在家里添恨。」 施压不成,便要在婚事上控制她,她的爹娘到底有多恨她这个女儿? 温明韬神色不变地淡道:「真可惜,你慢了一步,爹。」 「什么意思?」温时中有不好的感觉。 「祖父早已为我定下一门亲。」 「退掉。」温时中态度冷硬,不讲情面。 「退不掉。」温明韬心底有带着恶意的得意,等等看这些人灰头土脸的样子肯定很解气。 温时中一哼,「天底下没有退不掉的婚事,你说是哪一家,我亲自上门,多给些银子还不成吗?」 「老首辅的孙子。」 第38章 「什么老……」城里有姓老的人家吗? 「你们听不明白我再说一遍无妨,就是前任首辅的孙子,雷家门口站的是持剑的侍卫而非家丁,你敢去吗?」给他再生三颗胆,只怕连台阶都不敢踏。 「啊!首……首辅……」那不是一品官员? 于是,在温家三人错愕震惊的神情中,温明韬安之若素的带着春草走出李家小馆,外面的日头好刺眼。 春草忧心地看着温明韬,哽咽道:「小姐,老爷夫人太过分了,他们怎么可以……」连女儿的胭脂水粉钱都想抢,比卖了她的叔婶更心黑。 春草的爹娘早亡,嗜赌的二叔欠了一屁股债,便卖了她抵债,在人牙子手中转了好几回才卖入温家。 「春草,子不言父过,算了。」不算了又能怎样,难道她能亲手弑亲,将他们砍上七八截? 「小姐,你太委屈了。」 「不放在心上就不会有伤害,你和他们气什么,不过是一群蠹虫。」 生气无济于事,早点看清他们的嘴脸也好,现在划清界线总好过日后吸她的血。 「啊——放手……」 马车一出城门,向桃花镇行约十里路左右,一匹快马忽地贴近车身,一身黑衣的男子身手敏捷地跳上车,他一把扯住正要放声大叫的春草往车外扔,再将车内的温明韬抱入怀。劫财?或是劫色? 温明韬不知道是前者还是后者,她一出城门就遭劫,怀疑是心有不甘的温家人使的坏,这事发生不早不晚,正好在他们谈崩之后,叫人无法不怀疑。 他们想逼她交出药方子,或是杀人灭口,以绝后患?她死后,她的一切就全都是他们的……不,她不肯认命,谁要强迫她她非与人拼命不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温明韬假意顺从,不动声色,悄悄拔了发间削尖的木簪,对准凶徒的颈项刺去…… 蓦地,天翻地覆,她被黑衣人压在身下,唇上被重重吻住,持簪的手被握在男人手里。「是我,下次看准人了再扎,你这一刺要是刺中了可就要守望门寡了。」为了她,他得长命百岁,只比她晚死一日。 「你……你是……」她仍握着簪,但少了置人于死地的狠劲,目光有一丝疑惑。 这说话的语调好熟悉,可是声音却是成熟男子的低沉,这张脸也让她感到熟悉,像是一别三年的那个人,依稀可以找出影子…… 「看仔细了,是我,我是世上最不可能伤害你的人!我想你了,明韬妹妹。」好想好想,想得肝肠寸断,人都消瘦了。 「雷霆风?」她问得很轻,似乎不敢相信。 黑衣人咧开一口白牙,对着粉唇又是一琢,「是我,明韬妹妹,我回来了,你的霆风哥哥。」 温明韬不知是否受惊过度太过意外,整个人呆呆地看他,一言不发。 「明韬妹妹、明韬妹妹,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你吓到我了,你……噢!好痛,你掐我……」被掐的雷霆风不怒反笑,开心地把怀里的人儿又搂又抱,脸对脸蹭来蹭去。 「放开!」温明韬怒道。 「不放。」雷霆风无赖的摇头,好不容易才抱到人,他才不当听话的傻子。 「让你吓我、让你吓我!你知不知道你突然一吓会吓出事的,你是看我日子过得太清静了才来使坏,让我和你过得一起水深火热是不是?」刚刚真的被吓着的温明韬忽然暴起,对他又掐又捏,拳打脚踢,哪里肉软就往哪里下手。 「明韬妹妹,小心手痛。」他皮厚,不怕她的花拳绣腿,只感觉跟搔痒一样,可是他担心她打痛了自己的手。 「打你不痛。」她这是出气、是泄愤,这三年等待的思念和不安也一起在此刻倾泄。 把力气用尽了,她人也缓过劲,舒坦了。 看她停手了,笑得傻气的雷霆风把脸凑过去,「尽量打,打到你高兴为止,我不痛,舒服得很,这表示明韬妹妹想我了。」 「呋,谁想你了,不要脸,往自己脸上贴金。」他想她打她偏不打,两手一收改拉他两颊颊肉,拉得俊顔都变形了。「呵呵,我是不要脸,要脸做什么,无法偷香。」说着他又啄了一下,十足的无赖。 「下流。」耳朵一热的温明韬轻啐。 「只对你下流,我想这么做想三年了,憋死我了。」他一直后悔未能一亲芳泽,万一他在战场上死了,不成了一生遗憾? 九死一生后的他下定决心,只要一遇到心爱的小姑娘就要使尽地耍赖,不管她摆出怎么样的臭脸推开他,他都要拿出战场搏杀的精神打死不退。 果然,他成功了,亲身实践后,亲吻的滋味多美妙呀! 他感觉晕陶陶,快要飘起来了,全身的骨头一下子全软了,融化在她身上,他心里美滋滋,喜悦快要从胸口溢出来。 「从军三年都学坏了,谁教的?」兵痞子,流里流气。 「我聪明,自学。」这种事哪需要人教,是男人都会,一碰上心上人无师自通。 温明韬没好气地以手一推,放大的男人脸才稍微退了一些,「学这些不正经事干什么,你几时才能长进。」 第39章 他呵呵直笑,「我是正五品武德将军了,给你挣脸了,我出息了,不是走鸡斗狗的纨裤。」 「正五品……武德将军?」她失神的喃喃自语。 「欢喜不,我让你当将军夫人了,虽然官小了点,但我还年轻,还能拼一拼,给你拼一顶凤冠……」她戴起来一定很好看。 雷霆风说的凤冠不是一般成亲用的凤冠,而是诰命夫人的凤冠,有品阶之分,是一种尊荣的身分象征。 「拼什么,你给我好好的活着,那些虚的要来做什么,没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金银买不到阎王手中一条命,人一旦没气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能重活一回,不是人人都像她一样幸运。 听出她的关怀,雷霆风心里满是幸福,「好好好,不拼命,都听你的,我还要陪你一生一世……」 还是明韬妹妹心疼他,舍不得他受苦。 听到那句始终不变「都听你的」,温明韬心口忽然酸得疼,不自觉泪如雨下,哭得不能自已。 「哎呀!明辍妹妹,你怎么哭了,别哭别哭,有我疼你,你哭得我心肝肺都绞在一块了。」不会哄人的雷霆风手足无措,手忙脚乱地替她拭泪。 「我被人……」她抽着鼻子,哭声凄婉。 「被人怎样?」他脸色骤变,杀气腾腾。 「欺负了。」她为什么不能告状,那些人敢步步进逼,不就是以为无人替她出头,可是现在雷霆风回来了,他没变,还是一腔真情的对她好…… 正是因为察觉到自己又有人挺了,不用再万事自己扛,她才会突然的脆弱起来。 「谁敢欺负你,爷灭他满门!」气愤填膺的雷霆风双手握拳,双眼布满冷意。 「我爹、我娘、我兄长。」她点名,一个也不放过,伤人之后还想全身而退,免谈。 「好,我立刻去灭……你爹、你娘、你兄长?」他一怔,狐疑地再问一遍,深怕搞错了。 「对,他们欺负人,不是好人。」她眼角挂着泪,楚楚可怜又动人。 「他们怎么欺负你了?」雷霆风的语气轻柔若风,似哄又似呵护,撑腰的意味不言而喻,他的明韬妹妹岂能容人欺辱,即便她的亲人也不行。 「每个人都想要我手上的药丸子配方,让我一文不取的替人做药。」日以继夜,不眠不休,只要能赚到银子,她累到生病也无妨。 「谁敢——」他怒喝。 「敢的人排一串。」天底下没有嫌银子多的人。 「太欺负人了。」以前他不在,她受委屈了,如今他回来了,看谁还敢柿子挑软的捏,他一拳将人打爆! 「是欺负人,我只能硬生生忍下。」 面对父母,她不能打、不能骂,还得敬着,这日子不能过了,不论他们做了什么都要咬牙吞下,不然不孝的大帽子一戴上去便无翻身之日。 雷霆风心疼地轻抚她玉白面颊,眼露深情,「明韬妹妹别担心,有我在,谁敢朝你伸手我就剁了那人的手,左手伸,剁左手,右手伸,剁右手,两脚再伸剁了当残废。」 「你不走了吗?」一旦入了军营,身不由己。 他一顿,没有瞒她,「还得回京覆命,这次死伤惨重,得看皇上的安排,我尽量想法子调到平源县当守备。」 「仗打完了?」她不希望再有伤亡。 雷霆风轻笑,「仗是永远打不完的,西南外敌只是暂时休养生息,也许过个三、五年又卷土重来,犯我国土。」 「你还得去吗?」她心下不安的问。 他摇头,「看情况,不过朝中人才备出,不少武将争功,应该轮不到我,僧多粥少。」他没说出口的是党派林立,但官职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各派都想让自己人占位,尤其是油水丰的地方更是抢破头,互不退让。 西南那边也有这种情形,几个皇子都想把西南军拿下,也有不少人想弄下他,但是一想到他背后的祖父,大家迟疑了一下就放下这主意了,没人愿意得罪至今皇上依然称赞有加的前首辅。 「你……受伤了吗?」 闻言,长成男人样的雷霆风神情温柔地将头轻靠她头上,「你的药很好,几次把我从危难中救出来。」尤其是止血的,一敷在伤口立即止血,为他们争取更有利的局势,反败为胜,追敌百里。 「伤得很重?」她几乎不敢问。 雷霆风爽朗的笑声响起,醇厚而低沉,「不妨事,我壮得像一头牛似的,被砍了几刀也死不了,还不是活愿乱跳。」 「雷霆风,你还笑得出来!」她气得用手背抹泪,气自己不能看看他伤得有多重,男女有别,只能心疼,想像当时的情势有多危险。 「为什么不笑,我活下来了,因为你的药,这场战役死了四万多人,受伤的两千五百人被救下了,包含我。」 第40章 「药太少了,是吧!」几十万将士,而她做的药杯水车薪,只能救急,没法广泛使用。 要是每十人能一个急救包,也许能救回更多的人,在战场上,失血和感染是丧命主因,而她的消炎药能杀菌消毒,虽然比不上前世的抗生素,但用得及时也很有用。 听说青霉素可以提炼,她该试试能不能做得出来,知易行难,还不知能不能成功。他苦笑,嘴边带着不甘,「是少了些,若是能供应得上,可以救回更多的人。」 「我尽力了……」药材就那么多,她不能一生二、二生四的变出来,她只能尽一己之力去做。 「不怪你。」她已经做得很好了,没有她,不知要多死多少人。 「春草呢!你把她扔到哪儿了?」温明韬心情平复后,便想起被抛到车外的丫头。他咧嘴,八颗白牙亮得晃眼,「长顺在外面,他会接住她,长顺如今是正六品昭信校尉。」 「当官了?」由小厮变成官,变化挺大的,温明韬心有感慨,也为之欣喜,要经历过多少战役,流多少鲜血才能换来一个官职,得之实属不易。 「我也升官了,你怎么不赞赞我。」他吃醋了,想要她眼里、心底只有他一人。 樱唇一扬,她眼里满是星星般的笑意,「你高升是理所当然的事,你献药便是一大功劳,不给你记功都说不过去,而且有你祖父的操作,功劳只能大,不会小,不过你的努力拼搏便是最大的功……」 第九章 婚事有变故 「你回来了。」 看到孙子变得高大精壮回来,雷老爷子不无欣慰,眼角笑出皱纹,不时赞许地点头。 孙子一去三年,他不可能不担心,即便有书信往来,身为长辈还是有着对小辈的关怀,唯恐刀剑无眼,又或者皇子夺嫡,波及了边关。 他看似安享悠哉的养老时光,实则无法不管暗潮汹涌的朝政,西南战役带给朝廷相当大的冲击,在他透过方方面面的人脉盯着下,粮草还是出了问题,他一手送上战场的孙儿差点回不来。 幸好他回来了,全须全尾,没少掉一块肉,否则他一把老骨头入了土也无法对雷府列祖列宗交代。 「祖父,我回来了。」一身肃杀之气的雷霆风当场跪下,朝一心为他谋划的祖父叩三个响头。 「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起来,让祖父好好看看你,瘦了没……」这孩子肯定吃了不少苦,那锐利的眼神有如刀锋,看来经历了很多生死,在鲜血中磨砺得成熟。 「没瘦,变壮了,你看我手臂粗得像树干,两个祖父都能扛着满街跑,不喘不累还能宰头老虎。」咧着嘴,雷霆风脸上满是见到亲人的喜悦。 「净说大话。」雷老爷子说着就两行泪下,既喜悦又心酸,还有更多的骄傲,他雷家总算出了个有出息的子孙。 「祖父,没糊弄你,我们被困山羊谷七天七夜,没吃没喝,一头牛大的公老虎给我们送肉来,大家看得两眼发光,顾不得手脚发软一拥而上……」因为那头老虎他们才有体力走出巨石林立的峡谷。 「没得吃、没得喝?」雷老爷子心口一阵抽疼。 「没事,祖父,年轻就是我们的本钱,以前明韬妹妹还跟我说饿了就吃虫,她列举了几种能吃的虫子,形容它们的样子让我记住,有毒的虫子要如何料理才能吃,我以为我一辈子都用不上,听她说时还吐了一地,没想到……」全派上用处了。 西南地区虫子之多超乎他的想像,山多、湖泊多,同样一去无回的沼泽也多,其中藏着难以计数的怪虫,有些他见都没见过,更分辨不出有毒无毒,要不是明韫妹妹找来西南方面的画册让他看过|遍,他真的要横死异乡了。 还有那些稀奇古怪的吃虫法还真受用,一开始他一口也吞不下,饿到受不到了才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几年下来他都成了吃虫老饕,看到肥硕的虫子不是拍掉它或是踩扁它,而是想怎么吃它。 「温家丫头是好姑娘。」安静不多话,却是个会做事的人,胸中自有丘壑,却难得的不忮不求。 一听祖父夸他的明韬妹妹,雷霆风比夸他还乐,连连讲起她还提醒了他什么,「明韬妹妹很好,她还告诉我在山林行走有三样东西不能少,盐巴、匕首、打火石,还说了无水时如何取水……」 那几日没水可喝的日子,他们便去砍竹子,嫩竹中有水,砍下的竹子做成竹筒盛接露水,还有某些草木的根茎有水分,可解渴也能当吃食。 就靠着那么一点点水和甜草根,他们撑过七天七夜,而后等到前来觅食的老虎,一人一口虎血,巴掌大的虎肉,就这样绝处逢生。 「好好,就知道她是个聪明的孩子,打小跟着老温在山里转,难怪能给你出主意。」 祖孙俩是山中常客,自是晓得如何让自个过得好,否则一上山就是一整天,甚至有时夜宿山上,没点保命诀窍的怎成。 雷老爷子不晓得温明韬说的那些只是野外求生自保常识,她重考上森林系时就要常往森林跑,山林气候多变化,她和同学被困山里是常有的事,因此她知道要准备什么以防万一。 「祖父,我十八了。」身强体壮的大男人涎着笑,那模样说有多谄媚就有多谄媚,看得很刺眼。 「嗯!十八了,想把官位再往上提一提,你自己说想要哪个位置?」他这张老脸还能卖上几两银子,不愁没人买。 「祖父,明韬妹妹也十五了。」您老别再装傻了,好歹给个准话,老绕圏子你好意思吗? 「还小,能再养两年……」 雷霆风求饶的一喊,「祖父……」 「这是老温透出的意思,可不是祖父要阻拦你,他说姑娘家的身子骨尚未长好,太早成亲生子对寿数上有碍。」老温是个疼孙女的,想让她养好了再生儿育女。 「祖父,你明明知道我在说什么,还故意为老不尊逗弄人。」 「什么为老不尊,你这门亲事没你祖父出面还不行,你还指望你爹来成全你呀!」被四皇子所画大饼迷惑的儿子越来越糊涂了,长了底气都敢跟他叫板了。 第41章 闻弦歌而知雅意,他立即两眼亮如两颗大日头,「祖父是说孙儿能心想事成?」 「还有得磨。」面对温家那|老一少得用水磨功夫,要有耐性,还要跟他们斗智,采迂回战术。 他一听,有些失望地垂下双肩,「连你出马也铩羽而归?」「臭小子,你当你祖父是神呀!也不想想你一走就是三年,再好的感情也疏远了,要拢住那姑娘的心,让她与你同心,这事就成了一半。」 胸口被用手指戳,雷霆风低头一看发现祖父老了许多,双鬓的白发由丝成片,他不禁说:「祖父,我不走了,留下来孝顺你。」 「说的好听,还不是为了隔壁那姑娘!西南那边的事了结了吗?」 「除了一些零星战役外,差不多收拾乾净了,若再打下去我方的兵源不足,后继无力,对方亦然。」所以两方同意休战,各退两百里。 「朝廷召你何时回京?」雷老爷语气稀松平常,似问他朝食吃鸡如何,其实一针见血,直捣黄龙。 他面上一讪,乾笑。「月底。」 「只余不到二十日了。」他胆儿肥了,也敢欺上瞒下,不乖乖回京,反而跑回镇上。 「我想祖父你了,特意向陈将军告假五日,我快马赶一赶能在十日内抵京。」只是中途不能休息,吃睡都得在马背上。 「你这话说来骗谁呀!自个儿信吗?」他没好气的一瞪眼,这孙儿在想啥他还不清楚吗,一颗心早飞到隔壁了。 「信呀!我不就是来看你了。」他脸不红、气不喘的说着,把祖父哄得心顺了,他还怕娶不到老婆? 雷老爷子喷笑,「你这脸皮厚的呀!不比我年轻时差,你祖母在时常骂我不要脸,你倒是尽得精髓。」 他的老妻四年前过世了,因此他大病一场,身子骨养好了体力却大不如前,正好皇上准备立储,皇子们竞争激烈,不想卷入其中的他便以此为理由告老还乡。 可皇上还是觉得老臣好用,可靠又忠心,表面上是放了他,私底下一有拿不定主意的政事还是会派人征询他的意见,听听他的解决方式,有时还把奏章往他这丢,让他看一看,了解京城所面临的局势。 身在局外的人比身在局内的人更看得透,不在任上的雷老爷子比以前更受皇上重用,因为他已不在朝廷,不会影响朝政,可以适时的为君解忧,在无形中成了助力。 「嘿嘿,明韫妹妹也骂过我不要脸。」她瞋目怒视的模样真可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黑貂。 「你还得意!」真是没救了。 雷霆风下颚一抬,「当然,明韫妹妹只说过我,这表示我们够亲近,不够亲的人她还懒得说,而我这不要脸可不是人人做得到。」 见不得孙子太得意,雷老爷子决定提醒他,「别太掉以轻心,小心大意失荆州。」人在得意时往往失去防备,被人挖了墙角犹不自知。 闻言的雷霆风立即目光一厉,「祖父,你在暗示什么?」 「嗯!警觉性高,尚可雕琢。」不枉他的提点。 「祖父——」他的声音一沉。 看孙儿急得要跳脚,雷老爷子反而得了趣味,哼嗤哼嗤的笑,「咱们的父母官真是爱民如子,怜老惜幼,不时地来看看我这个齿牙摇晃的前首辅。」 「然后呢!」雷霆风发出磨牙声。 「然后呢,顺便到隔壁拜访地方耆老,与老温相谈甚欢,最后再去看看小姑娘如何制药,稍有得空时还帮着搓搓药丸子,你用过的成药中说不定有他搓过的。」 「江照舟——」他仰头一吼。 正在书房中的江照舟忽觉背脊一冷,像被恶鬼盯上一样,他不自觉地看看左右,朗朗乾坤下,妖魔鬼怪应该不敢作祟。 此时的他正在写摺子打算为温明韬做药一事请功,可是写到一半又停笔。 以他对温明韬的了解,只怕是不愿得到这份功劳吧,向来谨慎行事的她只喜欢制药,再大的功劳对她而言全是虚名,不能给她带来好处,只有麻烦。 于是爱民如子的知县大人后来特意地询问当事人,温明韬果然如他所料不肯出头,他想了折衷的办法上奏朝廷,皇上得知有人为善不欲人知,便将原本的赏赐改为黄金千两、良田百顷,由江照舟用以照应治下贫苦百姓。 给他们银子,给他们土地,将这份善念施以大众,以示皇恩浩荡。 「他也是代表西南军来问问药做好没,之前的那批听说用完又来催,牵线的知县大人只好来瞧瞧缺了什么,温家药铺供不上的药材全由他补全了,功劳不小。」 「祖父,你为什么不拦着他?」分明刻意纵容,想让他多个竞争者。这老头太阴险了,根本是在看好戏,也不想想他孙儿就那么点念想,竟把煮熟的鸭子端到别人嘴边。 「怎么拦,江小子好歹也喊我一声师公,又是你的表哥,两家有亲,我就算不能做到一视同仁也不好给人使绊子,我这岁数了你想让我晚节不保?」雷老爷子气呼呼的吹胡子,一副子孙无能倒怪他的样子。 「祖父,你这是推卸责任。」分明是他从中放水,放虎入羊栏。 「我要是真推卸责任你现在就不会好好地待在这了。」雷老爷子呵呵一笑,「你爹这一年来是不是书信频繁,催促你尽早回京?」 「我没看,全烧了。」 他失笑,「难怪你不知道你爹为你定了一门亲。」 第42章 「什么?」雷霆风跳起来,神色狂怒。 「沉稳些,这些年还没磨平你急躁的性子吗?」 「我爹都要把我卖了你还要我沉稳,我没直接吐口痰在他脸上已经是我的孝道了,你看他都做了什么荒唐事!」 打从他去西南的第一年,他爹就要他想办法回京城,说凭祖父在朝的关系,此事不难办到,他可以把他安插在禁卫军里。 他拒绝了,以初到军中不宜调动为由,不料父亲竟派人到西南营区,拿了四皇子手书欲将他强行带走。 幸好陈将军出面,将来者重打五十军棍,又还以四皇子书信一封,表明自己忠君爱国,四皇子只是皇子,无权插手西南军务,若欲带人离开,就请皇上下旨。 也许是陈将军此举太过不给面子,态度强硬,致使四皇子颜面无光,因此消停了一年多,未再向西南边防伸手。 可是在军情最紧急那段时日,他爹又来信了,说的全是废话,说他年纪不小了,该订亲了,他和他娘相看了京中的几名贵女,觉得其中一位不错,若他无异议便定下。 当时他气急败坏的回了一封信,表明敌人未退前不言婚事,还特别言明爹娘若未经他允许私下订亲,这桩婚事他不认,他们再生一个去娶。 他父亲因而恼怒,之后的几封信不是骂便是劝,或是母亲的苦苦哀求,也有大哥疾言厉色的喝斥,说母亲因他的婚事病倒,要他返京侍疾,连外祖也婉言相劝,说什么天下父母心…… 全是千篇一律的内容,他索性不看了,免得心烦。 他心知肚明,远在京中的亲人如此安排并非看中他的能力,而是认为他好控制,谁都能压在他头上,牺牲他一个人联姻,所有人都得到好处。 因此,他对父亲更心灰意冷,更是不愿回京。 「也不算太荒唐,和他过去所做的事一比,还算是好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也是拳拳父爱,想为你觅一门好亲。」雷老爷子自个儿说着都笑了,他自己都不信雷鸿文这么为田霆风着想,为孙子的处境感到同情。 「祖父,你很看好这门亲事?」他恶狠狠的盯着,要是祖父一点头,他马上关门放狗。 笑岔气的雷老爷子咳了两声,「我便是觉得婚事不妥才去信责骂,还亲自写了致歉信退亲。」 绷着一张脸的雷霆风松了口气,顿时有了笑意,「祖父,这话得说在前头,莫要吓人。」 「容易摘的果实你会珍惜吗?我总要让你知晓惊心动魄的感觉,让你看清楚你祖父为你的事费了多少心,还为你得罪人,我这辈子是别想再踏入京城一步了。」他语带唏唬,虽然没有再回去的意愿,可自愿和被迫是两种心情。 「祖父又想朦我。」他不会上当两次。 轻轻一叹的雷老爷子看了孙儿一眼,「你知道你爹定的是哪户人家吗?」 「反正已经与我无关。」他没兴趣知道。 「长公主之女,双月郡主。」单论家世,连他也找不到更好的婚配人选,长公主乃当今皇上长姊,她的女儿尊贵堪比公主,娶了她可以平步青云。 雷霆风一怔,继而神色古怪地道:「长公主不是一向不介入皇室争储,怎么会同意父亲的提亲?」 闻言,雷老爷子也陷入沉思,沉吟半晌后说:「这件事我还真没仔细想过,只来得及请求皇上别赐婚,告诉皇上你不日便将成亲。」 皇上虽然也有心撮合孙儿和双月郡主,有意下旨赐婚,但他的密信送得快,皇上圣旨还未发出去。 皇上虽然卖他面子暂且不发赐婚圣旨,然而长公主和皇上都很满意这门亲事,回他的信中多有暗示娶妻宜娶宗室女,日后可飞黄腾达。 他当作没看懂,上书告罪,并列举孙儿条条劣迹,表明自己唯恐孙儿的顽劣心性坏了皇家声名,再三致歉教孙不力,不敢高攀,劣孙品性只当配小户女,而凤凰当栖梧桐树,怎能栖身落石坡,他怕郡主娘娘看见孙儿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不喜,一桩美好姻缘终成两相厌的恶果。 以他对皇上的了解,皇上见信顶多不快,气恼雷府祖孙的不识相,倒也不会为难他们非娶不可,毕竟皇上也爱脸面,强拆姻缘,那他明君之名便有了污点。 反而长公主才是最难应付的,会咬人的狗不会吠,平日不干预朝政的她安静得彷佛不存在,鲜少参加各府的宴会和邀约,静静在公主府莳花弄草,与驸马鹣鲽情深。 可事实上连皇上都忌惮她,没人知道她的底有多深,只知她只要想做一件事就没办不成的,在别人尚未反应过来前,她已让局势大改,叫人完全没有阻止的机会。 「难道她已投向四皇子阵营?」顺其自然地倒向呼声最高的一方。 「有可能。」雷老爷子脸色有点难看。 「祖父,有何应变之策?」祖父是功在社稷的老臣,应当更清楚那些人会使的伎俩。雷老爷子思忖了一下,抬头看着孙儿,「成亲。」 「成亲?」 若在之前雷霆风听到这两个字,他肯定会欣喜若狂,疯了似的对人傻笑,但此时他只觉心情异常沉重,似乎给他所爱的姑娘带来麻烦,危机四伏。 「尽快成亲。」这是唯一的办法。 「这对明韬妹妹不公平,她不会同意的。」她看起来柔弱,但骨子里比谁都强硬,她不愿意做的事谁也勉强不了。 「公不公平你要问过她才知道,这人生路上不会一直万里无云,偶尔也会有狂风暴雨,她比你聪明,自会衡量。」 「祖父,我到底有多愚笨,让你嫌弃个不停?」没一句好的,他便是发馊的饭菜、长不直的劣竹,别人家一块石头也比他有智慧。 第43章 「和你的明韬妹妹一比,你就是个蠢的。」不在一个水准上,没得比。 「嗯,明觏妹妹样样比我好,她的腰比我大腿还细……」一提到明韫妹妹,雷霆风的智力就一路下滑,降到惨不忍睹的程度,犯傻的拿人家的小蛮腰来比。 「咳咳,你去见过人了?」 这个孽孙,好的不学专学一些不正经的,他没抱过人家怎知腰细? 雷老爷子对这孙子的管教是有心无力,他太胆大妄为了,视礼教为无物,每每做的事都叫人哭笑不得。 「有……呃!没有没有,我一下马就直入府中了,一路上双脚尚未落地呢!」 他并未说谎,全是实话,一瞧见是自家的马车,看见车夫他就晓得里面是谁,一掀车帘子便低身而入,环抱心心念念的人儿,上马、上车,再从车上回到马上,他一步也没落地。 眼神闪烁,语不诚恳,他以为瞒得过人? 雷老爷子无奈,不想跟孙子吵这些,拉回正题,「霆风,祖父不是在吓唬你,越快成亲越好,否则这桩婚事会黄。」 他一听,心口发紧,「可我剩不到十日的时间。」皇命难为,他还得赶回京城。 「祖父替你向皇上请了三个月的假,你侍疾。」他拾人牙慧,学长媳装病,要孙子在病榻前伺候。 「祖父,你的身子……」雷霆风又惊又喜,又有一丝愧疚。 「好得很,无病无痛,我都不惜装病了,你给祖父争气点,三个月……不,最好两个月内就新妇过门,以免夜长梦多……」 一遇到长公主,他的计画全乱了套,只能谨慎再谨慎。 「明韫妹妹……」 难得看见温明韬这般悠闲,不看医书也不制药,静静坐在躺椅上,一手拿着绣有猫扑蝴蝶的团扇轻轻搨着风,一手是清香扑鼻的玫瑰花茶,小口小口的品茗。 风很轻,微送凉意,树叶发出沙沙声,竹制的小几上摆了一盘水果,苹果、水梨、枣子、柿子,摆上这四样,她挑着吃无比快活。 此时的她神情慵懒,看着绿色叶片中小小的金色桂花。 虽然离得远了,她却还能闻到桂花香气,等春草回来了,叫她摘下满树桂花,晒乾了做枕头、做香囊、做糕点,还能酿成酒,明年三月桃花树下喝桂花酒,一定很风雅。 风吹着、吹着,人的眼皮越来越重,小憩一下也是风雅,那就睡吧!自个儿的院子不会有外人来…… 正当这么想,墙头那边「又」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 很想忽略的温明韬轻叹了一声,拿起一颗枣子脆声一啃,又用扇子往脸上掮了一下,一片落叶被风卷起又落地。 「过来,老趴在那里真难看。」像是一只大虾蟆趴在上头。 「你让我过去?」喜出望外的雷霆风已经不用梯子了,双手一撑便上了墙头,身手俐落得适合去做贼。 「不想过来?」 「想。」作梦都想。 「那还在迟疑什么?」要她挂一串鞭炮列队恭迎吗? 「来了,明韫妹妹。」真好,就要过墙了。学了一身好武艺的雷霆风身若轻烟,落地无声,轻得脚下的小草都不曾动一下,身姿洒飒,可是他太紧张了,也可以说太雀跃了,才往前走一步,不知怎么地左脚绊右脚,右脚来不及收脚,两脚绊了一下,悲剧来了,他整个人落地滚动,正好滚到温明韬脚下。 她低头一视,嫣然一笑,用半月水波纹绣鞋轻推他趴地的脸面,发出的笑声似银铃。 「你死了没,死了请出声。」他的仗是怎么打的,耍猴戏吗?忍俊不禁的温明韬捂着嘴,看挺屍的男人慢慢爬起。 「死了还能开口吗?」雷霆风小声的咕哝着,绷着脸从下而上瞅着笑靥如花的佳人,心口扑通扑通的跳着。 「可以托梦。」她故作一脸正经的应着。 「我才不托梦,直接抱着多好。」 不愧是天下第一不要脸,才刚出了一个大糗的雷霆风很快重整旗鼓,脸皮厚得透不出羞窘的红,刚一爬起就想飞扑,将佳人抱入怀。 「等等,你想干什么?」她绣花鞋一顶,踩在他胸口,小巧的秀足不及男人巴掌大。 他眨着眼,故作无辜,「我想你了,明韬妹妹。」 「这话说过了。」不太动人。 「我天天想、时时想、盯梢的时候想、打饭的时候想、骑在马背上朝你飞奔时也想,想你没有日夜,无时无刻在想,唯有打仗的时候不敢想。」想她没有理由,她的一颦一笑自然而然在脑海中浮现。 他话中无一句虚言,他是想她,分别越久想得越厉害,几乎是相思难耐,好几回想从营区逃回来,千里夜奔见上一面再回营地,一解那噬心挖骨的思念之苦。 第44章 可是他一再告诉自己要忍耐,还不到时候,若是没能忍住就功亏一篑了,他要的是一生一世、天长地久,而非烟火的绚烂过后什么也不留下,独自望着寂静星空。 小不忍则乱大谋——他以这句话激励自己。 但是人心难以自控,他的忍、忍、忍到了极限,在最后一场战役后他足足养了三个月的伤,伤一好便死缠烂打的争取回京覆命的机会,顺道绕回桃花镇看心上人一眼。 没人知道他马鞭抽得有多急,多久没阖上眼睡一觉,只要一想到伊人就在前方,他什么疲惫都没了,只想策马狂奔,能更早一点见到人。 因为他只有二十日能赶赴京城,他拼着身体散架的可能性最多只能挤出十日光景团聚。 分开了三年,十天的相聚怎么够? 不过老天爷还是疼他的,成全他的心愿,他才踏进桃花镇的范围就看见自家的马车,车夫以眼神示意人就在车中,他二话不说的上了马车,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顺着心来。 「跟谁学的往嘴上抹蜜,甜言蜜语一箩筐,不会一到西南就调戏夷人姑娘,把嘴皮子练得利索了吧?」她才不想放过他,老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让人怀疑他话语的真假。 「没有、没有,我一个姑娘也没瞄,对你说的话全是出自真心诚意,心里有了你哪看得见那些庸脂俗粉,没有一个比得上你一根头发丝,我怕看了伤眼睛。」他指天发誓,好不真诚。 「真没人向你投怀送抱?夷人姑娘个个热情大方,为追男人从不畏畏缩缩,大胆的示爱,以曼妙的歌舞表达情意。」那些姑娘娇美如山林里的花,恣意开放,不受拘束的追求所爱,真有人能抵挡她们的魅力? 温明韬没发现她一提到夷人姑娘就有点酸意,虽然她认为自己很理智,可身为女人哪能不在意,她还是不经意的拈酸吃味,不信男人真能坐怀不乱。 雷霆风目光一闪,踌躇一瞬才又指天誓日道:「绝无此事,我们是去打仗的,哪来的闲心饮酒作乐,追求男女情事,军营重地不得擅入,驻紮营区清一色是臭烘烘的男人,连只母苍蝇都进不去。」 「说实话。」她用团扇往他脸上一拍。 「实话说了呀!」 他一副已把话说得一清二楚的样子,拿起盘子上的柿子轻轻剥皮,取出随身匕首割开八小片,拿了一片放在她嘴边,那眼神说有多炽热就有多炽热,似要生吞了她。 「不老实没肉吃。」她抛下诱饵。 他一听,狼眼发绿,把她抱起,让她坐在自己大腿上,两人一起躺上躺椅,这回总算说了实话,「是有那么一、两个胆大包天的,越不理睐她们越要朝我靠近,我每回一出营一定会带上长顺和卢教头……对了,卢教头也当上将军了,正五品。」和当年的大内侍卫一比,品阶差了一点,但却是他凭实力拼出来的,真正的浴血汉子。 「然后呢?」肯定还有下文。 「没有然后了。」 他是洁身自好,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岂会为美色所诱,那些全是要命的红粉黏髅——他脸上好似写着这些话,一派的大义凛然,严正的表明心迹。 「你以为我会相信?」她笑语轻浅,将爬上腰身的大手拎开,力道很轻却警告地拍了他手背两下。 一遇到谈话像审案的女青天,雷霆风气弱地双肩垂下,但又将双臂箝紧,怕她听到接下来的话气得跳开—— 「有一族的公主对我特别锲而不舍,都说了我是有家室的人她还不死心,三番两次的来纠缠,让我留在西南,她父亲以族长身分来说亲,说只要娶他女儿便整族归顺大晋。」 「很划算的买卖呀!」舍一人之身便能免去血流成河的战役。 他沉下脸,大为不快,「哪里好了,求亲不成居然想用情蛊来控制我,好在我身上随时带着你给我装了防蛊用药材的香囊,这才逃过一劫,当我低下头看到拇指大的蛊虫屍体,我差点砍了那对父女的脑袋……」 要不是身边的人提醒他,他还不晓得自己差一点中蛊,地上的蛊屍和一般虫子差不多,他乍然一看还以为是西南的特产竹虫,不过是黑色的,长了细螯。 「真的能防蛊?」她试着做,还未实验过。 雷霆风凝重的点头,「有用,我始终未受其害,但是我的一些兄弟却没我那么幸运,有的七窍流血而亡,有的像见到鬼物一般撕开自己咽喉,有的死时全身溃烂。」 想想他还有些害怕,若非有明韬妹妹专为他做的防蛊香囊,也许他也有可能满身血水,在生与死中挣扎。 「你还会去西南吗?」温明韬一听也是脸色微白,她思忖着若他还要再去,自己还要再添些什么,心存侥幸是最要不得的心态。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命只有一条,不能赌命。 他将手臂收紧,头枕在她肩上,细语轻喃,「不去了,我只想娶你过门,和你同床共枕,同盖一条鸳鸯被。」 闻言,眼前彷佛出现两人坐在喜床上共饮合卺酒的情景,温明韬倏地耳根发烫。「真不去了?」 「不去、不去,我还要留着命和你长相厮守,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他说得狠厉又深情,好像谁敢介入就灭了谁。 为之动容的温明韬扬眉低笑,「别想太多,咱们还没下聘过明路呢!再等两年……」既然在这个时代生活,没得选择必须要嫁,那就是他了! 至少她是喜欢他的,他孩子似的坦率明朗叫人轻易放下心防,不自觉就让他走进了自己的心,心里多了一个他。 只是虽然已经认定了她还是想着至少十七岁后再怀孕,不想那么早就成亲。 「不行,不能等。」他着急的大喊。 看他急得红了眼,温明韬秀眉一颦,「你要是等不及可以娶别人,我不会耽误你……」啊!他想勒断她的腰呀!一个劲的使力。她话才说出口,雷霆风就好似怕她逃走似的抱紧了她,让她险些喊出声。 「我只要你,没有别人,你要敢叫我娶别人我就办了你!」 第45章 他语气凶恶的说着,彷佛真要吃了她,她有点被吓到,但又窃喜他是如此在乎她。 「那你急什么,早晚会成亲,你能让我嫁给别人?」温明韬想,以他的霸道是不会有这个机会,只要是他认定的谁也别想来抢,否则真会咬人。 「别想,你是我的。」谁敢觊觎她,就等着被他砍了,他苦等了这么久不是为了看她为别人披嫁衣。 她喜欢他霸气的宣言,让人安心,只是她的疑惑还是没解决。温明韬于是又问:「那你说为什么,你看来急得像是被赶鸭子上架,不得不娶。」 在她面前他全无掩饰,她一眼就能看透。 「明韬妹妹……」她未免太聪慧了,他什么也没说,她就识破他的心事。 「说说原由,也许我会点头。」他肯为她夜奔千里,她为何不能因他退让一步,两情若要长久就得互相体谅。 「真的?」他怔愕,眼中有着惊喜。 「若有苦衷我没必要坚持,两人同心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一辈子还很长,不要因一件事而离心。」退一步不是委屈,而是让心更融合,两头倔驴子过不了独木桥。 「明韬妹妹,你真好……」雷霆风话未说先低下头,吻住垂涎已久的殷红小嘴。 第十章 大喜之日 「哎呀!要嫁人了,日子过得真快,记得当初见面时还是娇娇小小的小姑娘,安静地坐在快把自个儿陷进去的大椅中,两根细细小腿晃呀晃,捧着一本医书看,也不知识字了没……」没想到一转眼间小姑娘就长大了,也要嫁人了。 温家老宅张灯结彩,红喜字贴满四周,三大姑、六大姨都来了,话不嫌多围上前,你一句、我一句的攀着亲,好不热闹,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各家往来得多频繁,欢欢喜喜送嫁来。 事实上新娘子鲜少和一张嘴一口黄板牙的邻里亲戚闲话家常,她习惯独来独往,最多祖父、丫头为伴,攀关系、套交情这种事是做不来的,祖孙俩都喜欢医理,一坐下来看书大半天也不嫌累。 「瞧瞧这模样多喜人,眉不抹而黛,杏眸盈盈,鼻梁挺直会旺夫,将来是大富大贵的命,还有这小嘴多红艳,用了哪间的口脂,回头我也去买一盒,美上一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闯进屋里看出嫁女的婶娘、叔婆是一个接一个,挤得满满的,她们看见上了妆的新娘子美得像九天玄女下凡似,这个摸一下,那个捏一捏,又妒又羡几无瑕疵的水嫩面颊,不过一个个的老面皮是没得救了,那是岁月带来的痕迹,人老了就会长皱纹,皮肤乾燥又粗糙。 「都老树皮了还抿什么口脂,你想把九叔吓死呀!还是少费点心,早日替你儿子娶个媳妇,抱孙胜过抹胭脂……」 听到这调侃的话,一群女人掩口大笑,说着生子偏方,又不时提点新娘子早生贵子,生个儿子才好在婆家站住脚,夫妻和和乐乐…… 「就你这老货取笑我,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温家嫁女儿呀!姑娘的娘呢?怎么还没瞧见,她是忙什么去了,这是她家闺女最后一天待在家里,再回来就是客了,还不说两句体己话……」哪有女儿要嫁了不见娘,这母女是有多生疏。 三婶婆的大嗓门一喊,一个穿着随便的妇人被推了过来。 「在这、在这呢!在一旁帮女儿收拾嫁妆,看她忙得衣服都不换,一脸蜡黄,可真辛苦了……」推着温母出来的妇人话里带着讽刺。 嫁妆是早就准备好了,哪需要她张罗,更别提这女子在封好的箱笼里翻来找去,似在找什么宝贝一般,一点也不关心女儿一早起床梳妆打扮,累不累、饿不饿,就要出嫁了,紧不紧张。 这像是嫁女儿吗?根本是来防贼的,担心泼出去的水会搬光娘家的家底,先查查以免疏漏了。 「汝娘呀!这是怎么回事,闺女出嫁好歹穿得喜庆些,你这一身算什么,想给咱们温家丢脸不成。」一位辈分高的温家女眷出言指责,她实在没法忍受大喜日子没规矩,当人丈母娘的居然素着脸、发丝凌乱,身上的旧衣都洗得泛白了,这是来哭穷还是存心恶心人的?温母林汝娘眼神闪烁,讪笑的以手拢拢头发,「总是不放心,要再看一看嫁妆有没有备妥,心想时辰还早得很,不用急着梳妆打扮,铺子关了一天,她爹还得从县城赶回来。」 林汝娘不说不错,越说越错,众人看她的眼神微露鄙夷和不屑。 都快上花轿了,当爹的为了一点银子居然弃女儿于不顾,竟然直到婚礼当日才要回来,而且拖拖拉拉到现在也没个影儿。 真正疼爱女儿的人家早早就做好准备,别说提前三天回来,三年都嫌少,婚礼当日都嘛一早在门口迎客,装扮一新,谁来都笑脸迎人,茶水不断、瓜果直上,要有欢喜的样子。 可温家长房做了什么,听说没给女儿备嫁妆,没有压箱银,大半的嫁妆是温老头这些年置办的,有田、有地、有庄子,还送了装满药材的箱子十口,这才看得过去。 好事无人知、坏事传千里,来送嫁的亲戚多多少少知道温时中夫妇有多过分,隐隐嫌弃两人,因此林汝娘有意无意遭到众人排挤,好几回想接近女儿都过不去。 「不早了,就你们磨磨蹭蹭,不想嫁女儿是不是,人家花轿就快抬到门口了,一个不快去打扮,一个到现在都不见人,让闺女拜别谁?」有爹像没爹,草草出了门,是要让人笑话温家嫁了个丧父长女是不是? 妇人骂得严厉,一根食指都快插入林汝娘鼻头。 「三婶娘你也别念叨了,我看大嫂是不放心温家的财产,担心疼孙女的大伯父把银子都给了明韬,她赶紧看看箱子沉不沉,若是银子多了还不取一些出来,充当自个私房,她哪来的功夫梳妆打扮。」算起来是温时中五弟妹的年轻妇人酸言酸语的数落。 啧!明韫这个娘,真上不了台面,尽做些丢人的事。虽然她看了丰盛的嫁妆也眼红,可她没想过抢别人的,那是女子在夫家安身立命的本钱。 「不是、不是,我没有,我就是瞧瞧,公爹把男方送来的聘礼也放入嫁妆中,我就怕混淆了,日后不好交代。」林汝娘缩头缩脑地乾笑,一副作贼心虚的样子。 「真的?」这话叫人真没法信服。 林汝娘笑得更夸张地以帕子掩口,「真的、真的,我自个儿的女儿我还能不疼她吗?只是常年在城里忙着,对她有些看顾不周,这才显得疏远,但毕竟母女连心,我自然盼着她好。」 「那好吧!我也不多管,管多反倒让人嫌,时间不多了,好好跟你女儿聊聊,我们先出去吃席……」 「是是是,三婶娘慢走,五弟妹多夹几口菜,别客气,六姨顺心,常来玩……」笑僵了的林汝娘一一招呼。 原先满屋子的人,这会儿走得一个不剩,人声一不见就显得空荡荡的,分外寂寥。 第46章 「小韫……」 林汝娘正想和女儿说两句贴心话,趁女儿快出嫁前拉拢拉拢母女感情,谁知她才一开口,女儿目光一冷,掩上玉露雪花膏盒子,讥诮地开口—— 「大嫂,出来吧!躲在那里不难受吗?我都看到你的裙子了,用不着塞呀塞你的身子,那点缝隙你是进不去的。」床缝边那点位置塞不了人,大红绣芍药团花衣裙露出一大半,一条人虫在那蠕动,想把整个身体塞进去。 她们还能更丢人吗?她以为在人前能收敛些,没想到无耻无极限,只能叫人惊叹一种米养百样人,人生百态,无处不惊奇。 「呃!那个……呵呵!小姑,我……我耳钉掉了,我找着呢!」刘氏乾笑的一扬手,想从夹缝中出来。 「摸摸你的两耳。」当她是孩子哄着呢! 「两耳……」她伸手一摸,脸为之一僵,她戴的不是耳钉,而是耳坠,两只都在。 「没丢吧!我可不想在这好日子喊捉贼。」意有所指的温明韬看看她惊慌失措的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刘氏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以为丢了,急得都慌了手脚,我……我……娘,我卡住了,你拉、拉我一下……」太丢脸了,她居然卡住了,动也动不了,明明看着这缝隙挺宽的才躲进来。 「怎么出不来了,再使点劲,我构不到你呀!」林汝娘伸直手,可惜媳妇钻得太深,都贴墙了。 「娘,痛痛痛……好像有耗子咬我……」呜……呜……她怎就挑了这个地方躲,没法动该如何是好。 「没耗子、没耗子,你放轻松,我找人帮忙……」林汝娘不好家丑外传,慌乱的眼神只能转向面无表情的女儿,一脸不自在的朝女儿走去。 「人在做、天在看,凡事太过是有报应的。」现世报来得真快,谁说世上没有神明,这不是来了。 林汝娘听得神色僵硬,但还是想掩饰过去,「小鼹,你帮帮你大嫂,她也是来给你送嫁的,只是人太多了,被挤到一旁。」要是一直没法出来,这脸可丢大了。 「是吗?听来不够可信。」谁会往墙角塞,人若光明磊落何必躲躲藏藏,分明有鬼。 林汝娘抖了一下,笑不出来,「先让你大嫂出来再说,这样……不好看,她是温家长媳。」 「娘也知道难看,但你们做了什么,在我的出嫁日翻箱倒柜,趁着人多的时候混水摸鱼,你们这是什么娘、什么大嫂!」比外人还不如。 「我……我们没有,是人多挤的,不小心碰到……真没动你的东西……」林汝娘的声音乾巴巴地,越想解释越结巴,根本不敢直视女儿明澈双阵,总觉得臊得慌。 「拿到了吗?」温明韬轻笑。 「什么……」林汝娘面色一白。 「想偷我的药丸子配方?你们可真天真,在这人进人出的日子,我会把挣钱的东西放在随手可拿的地方?」她一顿,看看两人,眼中满是讽刺。「我装在一个雕花小木匣里,让春草抱着。」 「春草?」原来是她!婆媳俩同时眼睛一亮,想着一会儿该用什么方法骗过来,一个卑贱的丫头而已,还拿她没辙吗? 把药方都记在脑里的温明韬这是让春草背锅,她手上捧着的木匣装的是四色蜜饯,是雷霆风交给她的,说一会儿给温明韬解解馋,花轿要绕桃花镇一圈,拜完堂后都饿了。 「好了没,轿子来了。」温希忠在门口喊一声,他等着背妹妹上花轿。 「好了、好了,你进来。」林汝娘在屋里回一声,想让儿子把长媳弄出来,免得让人看笑话。 「喔!我进来了,妹妹你……咦!娘,你的眼睛怎么了,一直抽呀抽的。」不会是生病了吧! 什么母子连心,这话根本狗屁不通,当娘的以眼神暗示儿子他媳妇夹在床缝出不来,当儿子的却不解其意,以为亲娘偏瘫了。 「娘的意思是大嫂卡在床缝了,大哥得让大嫂以后少吃点,别太贪嘴,看到什么都想往嘴里塞,别人的东西虽好也不是她能吃下肚的,小心撑死、涨死、噎死,甚至有可能被毒死,我最近在做毒药,专毒耗子,毕竟内贼难防……」拿错了害死人可与她无关,该去坐牢的是心怀不轨的人。 温明韬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听得懂她含沙射影在指谁,吓得心惊胆跳,这才知道原来她做的药不全是治病,还有要命的。 「妹妹,你大嫂她……」头皮一麻的温希忠打算先救妻子,让妹妹等他一下,但是…… 「时辰到了,送我上轿,大嫂她一时片刻死不了,反正卡着卡着也能消掉肚子上那块肥肉。」她冷漠讥诮。 「可是……」他舍不得。 「还不走,要祖父来请你?」温明韬心里叹口气,是非不分的兄长。 一听到祖父,颈子一缩的温希忠苦着脸,曲身一蹲。 好死不死地,母子俩一回头,正好和眼眶泛泪来送嫁的温老头撞个正着,一看两人心虚又难堪的神情,温老头当下目光一冷,知晓他们并非来尽一份至亲的心意,而是别有用心。 「昨儿夜里我就说过了,我给韬姐儿的是她该得的,你们当人亲爹、亲娘、亲兄嫂的不想着好好关照她,却三天两头地想吸她的血,真不怕苍天有眼,给你们报应吗?」 「爹……」 「祖父……」 几人面讪讪,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第47章 「如今鰛姐儿都要出嫁了,一旦嫁人便是夫家人,与娘家人无关,要是你们谁敢打她主意,不用我老头子出面,雷家人自会给你们好看,别忘了人家是当官的……」 温家人充其量是地方上小有名声的小老百姓,敢与官斗吗? 一提到雷家人,林汝娘等三人噤如寒蝉。 他们就是知道惹不起温明韬的夫家,这才千方百计想在她出嫁前先偷得配方,以免她全带到雷府,他们什么也没有,落得一场空。 「我不求你们对鰛姐儿好,我老了,管不动你们,但是谁敢为难她,只要我老头子还在的一天,肯定饶不了你们!别以为就你们聪明,别人愚笨不堪,连自己人都算计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今日过后就别回来,我还想多活些时日……」 温老头这话简直像是要断绝关系,这可严重了,林汝娘等人还想说几句话挽回,但温老头听都不想听,见温明韬拜别了自己,就催着温希忠把人背起,自己甩袖走了。 林汝娘顾不得儿媳妇,急忙跟了上去。 看着大红嫁衣的身影没入花轿中,温老头是感慨不舍地老泪纵横,她身为温明韬最亲的亲人却露出一丝不甘和怨慰,然而她也不敢冲到轿前指责温明韬不孝,终究少了一些底气。把妹妹送入轿中后退开的温希忠,想说几句关怀的话,但又说不出口,只能尴尬地站在一旁。 喷呐声呜呜咽咽,一长串的鞭炮点燃,烟硝味四散。 在喜庆声的吹奏中,锣鼓开道,坐上轿子的温明韬被抬高,别的新娘子手中捧瓶或捧苹,她搁在裙摆上的却是盛了杏脯、桃脯、梨片、山楂四色蜜饯的盒子,她用绡红指尖拈起一样放入口中。 酸甜可口的滋味,以及雷霆风的心意,让温明韬微微笑了。 花轿晃呀晃,喜糖漫天洒,小孩子追在花轿后面,一面捡糖一面嚷着看新娘子,追着追着追到雷府大门口。 「花轿到。」 「新郎踢轿门。」一、二、三,踢轿门三下。 「新娘下轿。」 温明韬脚才一下地就被人抱起,在旁人的惊呼声中跨过火盆,她的脸跟火焰一样红,羞得不敢见人,幸好有喜帕遮着。 她出门时,亲爹未到,所以未能拜别,只给祖父叩三个头,感谢他这些年的爱护和教养,到了雷府,雷父、雷母同样缺席,甚至兄长也未至,小俩口拜的高堂是雷老爷子,他老人家一身崭新的万字不断头的枣红色衣袍,笑呵呵地坐在上位。 「好、好,送入洞房,早点给祖父生个曾孙。」 小夫妻一个脸红、一个笑歪了嘴,在哄堂大笑声中走入喜房。 新房之中,小儿手臂粗的龙凤喜烛燃着红光,新娘坐在鸳鸯被上,周围是散落的红枣、桂圆、花生、莲子。 「明韬妹妹……」终于娶到她了。 「先掀喜帕。」都进了他家的门了,还急什么。 「是、是,都听你的,我掀喜帕,如意金秤呢?搁哪儿了……啊!在这里……」 又是「都听你的」,温明韬心里听得熨贴,一丝丝的浓情密意流向心底,这个有点直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了,从今尔后不论是锦衣玉食或吃糠咽菜都跟着他,夫妻有如针与线,无针难穿衣,无线衣难缝。 「明韬妹妹,我掀了。」手拿着金秤杆,雷霆风指尖轻颤,缓缓挑起了盖头。 喜帕一落地,露出一张绝美的脸,她笑吟吟地抬头一睨,雷霆风都看傻了,一瞬间四周都寂静了,他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怦评评的震耳欲聋。 「明韫妹妹真美……」此刻起,再也没人能入他的眼,唯她而已。 「还叫明韬妹妹。」 她杏眸一瞋,某人已经醉了。 「不叫明韬妹妹叫什么,我都喊了好几年,改不了口……」他苦恼的挠耳,身上的大红蟒袍衬得他清俊无比。 「叫明韬。」她已为人妻,「妹妹」二字便不合宜。 「不喊娘子吗?」他听很多夫妻都互称相公、娘子,感觉很……相敬如宾,太客气了。「你想喊哪一种?」她浅眉低笑,神色温柔。 「听你的,明韫,你的名字好听,我喜欢,明韬、明韫、明韬、明韬、明韬……」她终于成了他的妻子。 「又犯傻了,也不害臊。」听他连连喊着自己的名字,温明韬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浓聚成小女人的娇羞。第一眼见到他时,她只觉得这少年真孩子气,顽皮又讨人厌,太黏人了,根本是个跟屁虫,让她想远远避开。那时她还很同情他日后的妻妾,有这么个胡闹的丈夫,往后的日子怎么过,靠典卖祖产吗? 没想到那个「可怜」的女人成了她,而他也不再是个不事生产的纨裤。 「我脸皮厚,不要脸,臊不到。」 他一脸得意的承认自个儿厚颜无耻,还用行动证明——他朝她一扑! 「啊!小心,我头上的钗环簪梳尚未取下,你也该出去敬酒了。」要不闹腾的就来了。「不去,我陪你。」他拿开插得繁复的金钗银簪,解开梳得紧的发髻,轻轻按揉她的头皮。 第48章 「不是说都听我的?」男人的话果然是听不得,成亲第一日便言而无信。 雷霆风抱着她,对着诱人红唇深深一吻,「舍不得走呀!你太好看了,把我的人和心勾住了。」 「贫嘴,还不快去,不然一会儿人家要笑话我了。」 「谁敢笑你,我一拳把那家伙捶成肉饼。」 「每一张嘴。」这世上太多人会人云亦云,哪能堵住悠悠众口? 不是人,而是嘴,立刻知其意的雷霆风抱着美娇娘轻叹,「明韫,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早点回来陪你?」 「有。」 「什么?」他精神一振。 「让雷爷爷陪你去敬酒。」 「是咱们祖父。」他们成亲了。 她从善如流地改口,「嗯!是咱们祖父,他一出面,所有人都怕了,谁敢跟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家敬酒。」尤其他的另一个身分是前首辅,在座的人没有一个的官比他高。 这招虽然有点损,但不失敬意,给足了面子,相信不会有太多异议。 「好主意,你比我聪明,计谋信手拈来,相公我佩服佩服。」 他有智、她有慧,两个人将来生下的孩子肯定绝顶聪明、惊才绝艳。看着心爱女子,雷霆风想得长远。 「快走,别黏黏糊糊的。」她也得梳洗,再吃点东西填肚子。 「好,听你的,我马上回来,你不能睡着了,敢辜负我的洞房花烛夜我跟你没完。」他恶狠狠的撂下话,唯恐她一时疲惫睡过去,让他期待已久的饿虎扑羊落空。 温明韬没把他的话当真,当人一离去后,她立即唤来春草备水。 房间的左侧被一座屏风隔开,屏风后面便是可容两人净身的大木桶,有两条注水的黄铜管从屋外导入,一冷一热,出水口有个簧片挡住,将簧片往上推便出水,一按下又关住,十分便利。 将脸上的脂粉洗净,她又泡了一会儿花瓣浴,觉得身上的皮肤快泡皱了,她才踏出木桶,披上艳色寝衣。 蓦地,一只男人的手从后揽向她腰身,她惊叫出声,「啊!」 随即,雷霆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是你勾引我的,不能怪我情不自禁。」她好香、好软、好滑嫩,勾得他都馋了。 「放手……」她声音细碎。 「不放,你是我的,乖乖地服侍大爷,否则……啊!你怎么咬人,哼,见血了,我得让你知道男人可不能随便挑衅。」他要一展雄风,重振夫纲,让她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帷幔内,红浪翻搅。 男人的熊吼,女人的低泣,绵延了一夜。 「什么,你成亲了?」 正如雷老爷子所料,雷霆风还没赶赴京城,麻烦就先找上门了。 眼前的女子容貌甚美,以花为貌、玉为骨、秋水为眸、冰雪为肌,美得有如太液池中的白莲,让人感到自惭形秽,不敢直视,只能苦求她的悲怜,赐予灵露。 如此连女人都怜惜的美人却在看到雷霆风和温明韬的互动,得知两人已经成亲时一脸错愕,面如死灰,未语泪先流,让人内疚,好像欠了她什么,负了她多少,如今她来讨债了,欠债的人得割肉放血来偿还,否则难偿二一。 「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快成亲?你不是刚从西南回来,依常理而言应该在六个月至一年间才走完六礼。」她没有来迟,是他们不照规矩,一招釜底抽薪打得人措手不及。 看似弱不禁风的貌美女人一开口便是质问,好像雷霆风要做什么都要得到她的同意,她不点头,他便不能有任何作为,唯她是从。 可是雷霆风已是人夫,而他的正妻并不是她,这等态度就莫名其妙了,难怪向来无法无天的雷霆风一脸冷意。 「我想娶就娶,谁管你狗屁倒灶的规矩,在爷这里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一个外人管得着吗?」哪家的疯狗没拴好,跑到别人府里狂吠。 「我不是外人!」女人使出全力一喊,但仍旧细弱无力,彷佛嗓音再大一声就要断气。 雷霆风哈了一声,「不是外人难道是内人,你脑子有病就去看大夫,不要破坏我们夫妻的感情。」一转身,他又温柔体贴的搂住娇妻,怕碰碎水晶人儿似的小心翼翼,「娘子,没吓到你吧?这年头疯子特别多,你一定要离远些,免得受无妄之灾。」 「我没病,你也不该用嘲弄的语气对我说话,我的确与你关系匪浅,你叫所有人都退下,我要单独跟你谈。」这不请自来的女人洁白下颚一抬,命令道,张狂得彷佛她的话一出所有人都要听从。 「没必要。」她当她是谁呀!也敢对他颐指气使。 「有必要,你不能不听。」女人微微扬高声音,似在生气,可是平静的面庞上看不出一丝情绪波动。 第49章 雷霆风用小指挖挖耳朵,神色散漫,「你又不是我老婆我干么要听,真以为脸大吃香呀!你还没那么大的面子。」 「放肆。」女子身后的一名侍女高声喝斥。 「我还放五、放六呢!你什么东西,敢对爷大呼小叫,要不是爷不打女人,此时早已把你打成猪头,看你有哪个颜面面对爷的绝世美颜。」这辈子只有一个女人能对他吆来喝去。温明韬听得忍不住噗哧一笑。 「娘子,为夫取悦你了?」雷霆风一挑眉,频送秋波。 温明韬揶揄地看他,「绝世美颜?」他怎么有脸说出口。 雷霆风要为自己叫屈了,「如果不是你家相公我玉树临风,不然怎会有人慕名而来,对我多方纠缠,一副她才是正妻的模样,无视我家娘子的存在。」 「有道理。」听了他的歪理,温明韬忍俊不已。 「当然,你要相信你相公,我的话就是圣人言。」听者增长见识,顿悟世间因果。 温明韬又笑了,为他的厚顔感到敬佩,一个人的脸皮厚成他那个程度也不容易,千锤百炼也做不到。 被忽略的女人尖声道:「你……你们太过分了,恣意调笑,不成体统,眼中可曾还有我。」目中无人,从无人敢这般对待她。 雷霆风说话依然不客气,「你谁呀!可没人认识你,不请自来,哪里来、哪里回,不要让人赶。」 门口的侍卫太失职了,居然随便放人入府,万一是刺客呢!他们夫妻和祖父不就任人宰割?虽然这女子显然身分不凡,侍卫们不敢阻拦是正常,可是失职便是失职,该有的惩处不能少,扣三个月月银,各打二十大板。 「你不认识我?」女人一脸震惊。 「你长得还可以,但还不致于美得倾国倾城,不要以为表现出一副受伤的神情我就会怜惜你,爷成亲了,不会多看你一眼,我家娘子累了要休息。」他言下之意是送客。 「我们从小就相识,你怎么可能认不得我。」女人泫然欲泣,摇摇欲坠。 「从小?」雷霆风眼眸一深,由鼻孔嗤哼一声。「我小时候狐群狗党不少,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可爷的玩伴之中没你这种快要断气的,万一玩死了我吃罪不起。」 他是京中一霸,聚众打架是常有的事,上茶楼听书、包花船游湖、偷夫子的毛笔丢进粪池里、被罚抄书、偷看某侯爷养外室,再把此事报出去…… 他做过的调皮事罄竹难书,可里面绝对没有一条和此女扯上关系,他向来最讨厌哭哭啼啼,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名门之后、大家闺秀,所以绝无可能玩在一块。 扯谎也要扯得高明点,不要漏洞百出,让人一戳就破,他还没蠢到人家一说便信以为真。 「你太无礼了,快向郡……我家主子道歉,否则治你不敬之罪!」方才的侍女气焰高涨,一个下人比官老爷更威风,竟没将五品武将放在眼里。 「谁无礼,私闯民宅还敢在爷面前充大爷,立刻给爷滚出去,要不然爷一个个扔出去。」他在自个儿府里还怕她们吗?真把他惹毛了,留下一手一足算是客气了。 「你敢——」侍女猖狂到没边了,以为到了离京数百里的小地方还有人给她面子。 「你看我敢不敢。」他手心一转,多了一把匕首,朝她脸上轻轻一划,血立刻淌了出来。 「啊——我的脸、我的脸……」侍女抬手捂住脸,拿开手一看,顿时跌坐在地。 血,都是血,她的脸毁了……容貌有损者不能在主子身边伺候,她这辈子完了! 「下一个是你。」雷霆风看向娇柔的女子,脸上出现嗜血神情。 「住……住手,你不能动我。」惊到脸色发白的女子并未如外表柔弱,她还能一手托起侍女手臂,使其站起。 「给我一个不划花你脸的理由。」他想起那个想对他下蛊的夷人公主,她和眼前的女人一样令人痛恨,都为一己之私而不顾他人感受。 「因、因为我是你的未婚妻。」一说出来,她感觉有股冷风贴耳而过。 闻言,他哈哈大笑,「我都成亲了哪来的未婚妻,你是想嫁人想疯了才赖上我是吧!可惜爷没打算纳妾,你的姿色爷看不上。」他转头看温明韬又赶紧解释,「明韫,我可没背着你胡来,这没脸没皮的女子不知打哪里来的,咱们别沾上她的晦气,快走。」 雷霆风带小妻子就要往房间走去,却听一声娇喝「拦下他」,一行八名看来出身大内的男子忽然现身,站成一排拦住他的去路。 「想要拼个鱼死网破吗?」他冷声。 「我有你爹签名的婚书。」女子挥手让人退下。 原来她就是双月郡主?黑眸一闪,雷霆风冷然嗤笑,「那又如何,我有妻子了。」 「事有先来后到,我才是正妻,她必须让位,要不休了她,我容不下她。」双月郡主以为她这么说雷霆风便会休妻,改娶她为妻,从小到大都没人忤逆过她。 「我与妻子三年前便已订亲,我们原本就打算今年成亲,哪来的先来后到,一直只有她,我的妻子只能是她。」他说得铿锵有力,霸气护妻。 「什么,三年前?」双月郡主颤抖着唇,难以置信地说。 「从来没有什么婚书,我根本没听过这件事,至于我跟明韬是因为祖父重病冲喜才提早成亲,事急从权,故而未知会京城的亲友前来喝杯喜酒。」想算计到他头上,看最后倒楣的人是谁。 第50章 「不可能、不可能,怎么可能……」双月郡主喃喃自语。 双月郡主段凝雪和雷霆风的缘分起于她五岁那年,那时她胖得像颗球,圆滚滚的,但白嫩可爱,深受皇上和后宫嫔妃的喜爱,因为皇上和长公主的缘故,她不时进出皇宫,与宫里的皇子、公主打成一片。 可她不是公主,反而比公主更受皇上宠爱,想当然地引来若干嫉妒,在她还没学会到皇家子女再小都个个是人精前,她已经被算计了,为了一只猫爬上树,她上得去,下不来,抱着树直哭。 正当此时,身为皇子伴读的雷霆风打树下经过,不知事情来龙去脉的他接住了支撑不住摔下来的段凝雪,两人一起砰地一声跌坐在地。 从那时候起,雷霆风身后就多了一个小跟班,扬言以后长大了要嫁他为妻,不胜其扰的他只好骗她说:「你太胖了,等你瘦到美若天仙我再考虑要不要娶你。」 小孩子很天真的,段凝雪居然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为了要当雷霆风的妻子不断改变自己,让自己更美、更好。 她始终牢牢记住小时候的话,当是两小无猜的誓言,她以为只要长大了就能得偿所愿,没想过别人会骗她,随口一句话只是为了摆脱她,从没放在心上过。 因此当户部侍郎雷鸿文放出有意为嫡次子说媒的消息后,她便请母亲表达意愿,说出吾家有女初长成的事,一来一往两相合拍,水到渠成的定下婚事。 双月郡主的主动送上门让雷鸿文欣喜若狂,他正为四皇子拉拢朝中势力,长公主的加入无疑是如虎添翼,故而私自定下婚约并未知会乡下的老父,一纸婚书便把儿子卖了。 但段凝雪怎么也没想到,她听到的回答却是如此。 「没什么不可能,我娶的是我爱的人,我们两情相悦,有她为妻是我毕生所愿。」 明韬,感动乎,晚上多给我吃肉?雷霆风眼底带笑的看向小妻子,意思是入夜之后的夫妻事多担待了。 想吃肉?先斩桃花——温明韬抬阵一睐,意思很明显。 他爱的……他爱的……他爱……不,他只能爱她,他承诺过她。 段凝雪泫然欲泣地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有心仕途的男人都想得到她。 「你知道你自己是谁就好。」雷霆风已经猜到,但他不愿说破,这女人不是他想要的,他何必没事惹一身腥。 「我是长公主之女,双月群主段凝雪。」她昂起下巴,皇家气势立现,但是…… 小夫妻俩不为所动,细语喁喁、浅浅的笑声让人感受到两人的新婚燕尔、情意绵长。 「你没听见我说什么吗?我是双月郡主段凝雪,我娘是长公主,我在皇家地位崇高。」她高傲地挺起胸,睥睨着他们。 「要我们跪地请安吗?」他嘲讽。 「你是官,可免跪拜之礼,但她……就算有诰命之身也在我之下,不行礼于法不合。」她只想出口气,将人一脚踩入泥里,无法再与她争辉。 雷霆风、温明韬闻言同时脸色一变,他们互视了一眼,眼中都有怒意。 「拙荆身子不适,臣代拙荆见过郡主,恭祝郡主身体安泰、百事无忧。」雷霆风二话不说的行礼,不过是一跪,没什么了不起。 「你……你起来,我没叫你跪,你快起来,不许跪……」男儿膝下有黄金,岂能轻易下跪?看到在她面前矮了一截的男子,段凝雪慌乱地失了方寸,她眼眶发酸,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 「郡主若不免了拙荆跪拜之礼,臣就代替拙荆跪到郡主同意为止。」 「你……她对你就这么重要?」她泪盈于睫,柔弱到令人心疼,恍若一朵白莲遭风残。「是,她是我的命。」 感觉一只小手在他背上写了四个字——晚上吃肉,他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可雷霆风的欢喜在心中,面上仍冷冽无情,对她的惺惺作态毫无任何怜惜之意,他是顾家爱妻好男人。 「你的命……」她笑比哭还难看,面颊苍白。「你……你起来,我免她行跪拜礼。」 「谢郡主成全。」他一跃而起,在妻子手上划两横,表示最少两次,不然他吃不饱。别想,我会累死,你一次就弄很久,两次我要不要活了——温明韬果断地瞪他一眼,表示拒绝。 我为你下跪了,你不用弥补我?雷霆风又耍赖的划上一横。 夫妻本是一体,我好你好,我有难你敢视若无睹?温明韬的眼底布满杀气,她怒气冲冲的写了个「敢」字。 不敢、不敢,都听你的——雷霆风败下阵,夫人难惹。 两人的眼神交会好几回,心里难过的段凝雪全然无视,她不懂为什么抬出郡主身分,别人一听神色就变了,阿谀奉承、吹捧谄媚都来了,他们都想藉着她扶摇直上,而他却无动于衷,不想顺势攀梯。 段凝雪不自觉问出心中的不解,而她得到这样的回答—— 「因为我从来没想过高官厚禄,人死一口棺,也就方寸地埋骨,要那么多虚名、身外物何用。只要能得一个心爱之人为伴,便是世上最富有的人,再无匮乏……」 第十一章 到京城面对麻烦 「跟来没?」像做贼似的,雷霆风偷偷摸摸的往后瞧,唯恐某个黏人的身影又缠上来,叫人不得安宁。 第51章 「躲躲藏藏像什么样,咱们是明媒正娶的夫妻,还怕她一个半路跳出来拦道的?背挺直,正大光明,让人瞧瞧咱们的浓情密意。」她不喜争斗,但事儿撞上来了,正面迎击便是,没有逃避的必要。 「我是怕她找你麻烦,以她的身分咱们得敬着,没法和她硬碰硬,你看她每回一出现身后便挂了一串,有男有女,那些是宫里出来的,皇上赏赐的。」为她助阵,显出皇家的威严。 「你怕他们?」温明韬取笑。 「笑话,你家夫君是京中一霸,曾几何时怕过谁了,我是不想和他们纠缠不清,在这世上我唯一的软肋便是你,我不能让别人有害你的机会。」他说时目光一冷,有如一把出鞘的利剑。 「不是软脚虾?」她杏目一睨,顾盼生辉。 每回只要一见妻子笑吟吟的样子,雷霆风胸口便觉有股热火焚烧,直想把她压在身下恣意怜爱,他语带暧昧道:「要不多给我吃几回肉,你就知道软不软了,我可是蓄势待发。」 「肉吃多了容易上火,要节制。」好在这些年她汤汤水水的将自个儿身子调理得不错。要不哪能应付他的需索无度。 每每看到他高人一等的身形,温明韬心中便有太多的埋怨,怨上天的不公。 初识时他以她的个矮让她吃了几回暗亏,以致于她在发育期痛下决心,让自己努力长高,小毛毛虫脱变成蝴蝶。 谁知她努力增高的同时他也在长个儿,三年不见各有变化,在女人堆中她算是高个子了,和他一比又缩水了,不论她如何拉长身子,个头始终与他肩膀齐高,让她看了很是气闷,大为不快。 「不怕,男人肉吃多了才有体力,下回咱们再试试观音坐莲,肯定让你整晚睡得好。」他俯在她耳边轻语,顺便偷香,不管会不会引人侧目。 「雷霆风,你给我收敛点,天子脚下不是能任你张狂胡来的地方,你的靠山不在了。」她一掌推开他提醒。 温明韬口中的靠山指的是已致仕的雷老爷子,有他的时候,雷霆风大可如螃蟹一般横行,朝廷中人多半会卖老首辅几分面子,这助长了他的气焰,让他更加地我行我素。 可是雷霆风闻言想到的是已故太子,他顺风顺水的前十四年都是太子在罩着他,彼时太子还未被立为太子,可他一惹了事没法摆平便往二皇子府跑,有如兄长的二皇子便会出面,以皇家气势告诉所有人,这是本殿下的兄弟,若是对本殿下心有不满便来二皇子府喝个茶吧!本殿下扫榻以待。 他忘不了太子对他的好,也放不下太子的仇未报,尽管皇上已按下此事不许查,他还是和对太子忠心耿耿的人联络上,众人分头进击,终于查出太子的死与四皇子有关,是他让人暗下黑手。 此仇不报枉为兄弟! 再次回到京城的雷霆风一看到熟悉街景便触景生情,他偷偷带着太子逛遍京城大街小巷,处处都有回忆,当时的他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 「怎么了,看你情绪有点低落。」温明韬很快便发现他的不对劲。 他摇头苦笑,伸手握住她柔嫩小手,「没事,只是离开多年,有些不适应,京城景象太过太平了。」 没有漫天的厮杀声,少了马鸣嘶嘶,看不见屍横遍野,闻不着同袍身上的血腥味,以及怎么也不敢睡沉,随时等着战鼓响起……他真的觉得京城太安逸了,消磨男人的锐气和傲骨。 他和妻子半个月前出发上京,原本没打算这么快回来,拖过三个月的长假再见机行事,甚至他们想索性不回了,好好玩个一年半载再说,理由便是祖父的「病」时好时坏,他们得在榻前侍疾。 可是段凝雪来了,她阴魂不散的纠缠,一句「没地方住」便暂居雷府不走了,每天像不用睡觉似的,天还没亮就带着侍女、侍卫去小夫妻住的院落,让人叫门说她饿了,要府中的少夫人,也就是温明韬安排她的早膳。 她非要温明韬安排,其他人不行,明目张胆的刁难谁看不出来,她就是要折磨温明韬,让她知难而退,不再跟自己争夫,她会在银钱上有所补偿,只要人肯离开。 可是温明韬不在意早起,以前采雾莲起得更早,甚至整晚不睡,郡主再无耻也不可能整天跟着她,总有补眠的机会。 最后第一个受不了的是雷霆风,因为段凝雪不盯着温明韬的时候便来缠他,他走到哪便跟到哪,如影随形,过了亥时还不回房,非要和他秉烛夜谈。 他才新婚,刚尝到小妻子香软的滋味,怎么可能因为一个没事嗡嗡乱叫的小虫子而放弃,郡主不走他走,为了吃肉他会想尽办法。 于是两夫妻商量半夜开溜,两人只带少许行李和银票便启程,共乘一骑连夜赶路,等段凝雪发现他们已回京覆命了,两人一马已在百里外,相拥睡在客栈的暖床上。 被摆了一道的段凝雪怒不可遏,随后快马加鞭赶上去,以为将人甩下的小夫妻差点在某个小镇和她碰上,两个人真的冷汗涔涔,随即改弦易辙,绕道而行。 既然他们是提早出门的,那就慢慢走,不用赶,和双月郡主一行的急赶快行相比,两人悠哉多了,远远落于人后,等他们到达京城时,段凝雪满京城找人已有十天。 「太平有太平的好,百姓安居乐业,家有余粮,不生在乱世是我们的福气。」要是家里连一粒米都没有那才是叫苦连天,人要知福、惜福。 「对,遇到你更是我的福分,我的心得到圆满了,以后你得跟紧我,如同我心上的一块肉,我带你到处玩乐,吃香喝辣。」雷霆风又恢复无赖本色,向妻子频频眨眼,公然调情。「朝廷的事不做了?」他好歹还是个官,还颇受重视,整天不务正业,无所事事真的好 吗? 他哈哈笑着,大庭广众之下将妻子搂入怀中,「有我爹和大哥在朝中当官,我就不凑热闹了。」挂个虚职也好,反正他不打算留京,早晚要走。 「想避灾?」她轻声问,即使她不在朝为官也知道京城的乱象,来京的这几日跟着丈夫闲逛大街小巷,从所见所闻中已猜到一二局面,皇上老了,皇子大了,京城也差不多要开始乱了。 就如同她现在住的侍郎府,公爹对她有意见,看她不顺眼,多次明示暗示要她回桃花镇,婆婆则冷嘲热讽,处处挑刺,只差没叫人把她丢出去了,脸上的轻蔑和轻视连瞎子都看得见。 原因无他,就是他们还想和长公主府联姻,她的存在便是一个阻碍,把人休了便能为雷府次子挑一个合适的媳妇。 不是雷霆风,而是雷府次子,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两方势力,夺嫡之争相当激烈,四皇子需要长公主的支持,助其上位。 「嘘!自己知晓就好,不要说出来。」雷霆风笑看妻子娇顔,又心疼她因他受的委屈。「我想做药。」京城的开销太大,不多拢点银子在手边不安心。 第52章 「好。」他听她的。 「你不问为什么?」有时候她觉得他太顺着她,把她宠得越来越娇,有些气就忍不住了。 他一眨眼,面容愁苦,「家境困顿,卖药维生。」 「聪明。」原来他有脑子。 「那是,你相公才智过人、聪明绝顶,乃世上一圣人也,你能嫁我为妻实三生有幸,当寄知珍惜,日日给肉吃。」 脸皮薄的温明韬悄悄脸红,他三句不离「吃肉」,他不臊她都害臊了。 她立刻岔开话题,「咱们就卖荣养丸、美颜散那些,不卖市井小民,专走权贵世家,以粒计算,高价售出。」 在京城不愁没有钱人,只要药好用,多得是人送钱来,也不用弄个药铺子,就和春草在自个儿院子做,想做的时候多做一些,不想做便看书、放空,钓京中贵人胃口。 春草是两夫妻离开后才由长顺护送上京,可是雷霆风两人走得慢,边走边玩,因此在入京前一日入住同一间客栈,两方会合便一起上路,隔日午后进入侍郎府邸。 「你想帮我?」他为之动容。 她目光一闪,笑靥如花,「我是为了赚钱。」 「这情我收下了。」她是为了他才想打入权贵圈,为的是藉由卖药打探朝廷动向,探查谁是四皇子党羽,或是其他皇子一派,再从中挑拨,瓦解四皇子势力。 雷霆风的感动和感激难以言说,动容地看着温明韬,而她心知肚明他的心意,情在深处,不用言语。 「请我吃顿好的吧,我饿得慌。」不想他太在意的温明韬笑了笑。 「走!上满福楼,我请你吃他们最有名的五元神仙鸡,别好吃到把舌头都吞进去。」 「我才没你那么贪嘴。」她轻吐丁香舌,模样可人。 「我……」下腹一热,口发乾。他忽然不想去满福楼了,只想抱着她回府往床上一扔,大快朵颐。 「你又想躲哪去?」 耳边忽地响起一声高喊,雷霆风下意识想躲起来,避开阴魂不散的双月郡主,可是继而一想,这是男子的声音而非女子,他才放下心,抬头挺胸,昂首阔步地看向来者。 他这番态度变化,看在温明韬眼中十分有趣,她忍不住笑出声,引来丈夫一记责备的白眼。 他躲段凝雪是为了谁,还不是让她少受点罪。 「我说你这小子呀!回来也不说一声,这么多年去哪里了,京城少了你无趣多了。」 一只白皙的手搭上雷霆风肩头,温明韬看他没厌恶的拨开,明白这人和他的交情不错,算是朋友。 「疯子,你还活着呀!没被你家那群女人的泪水淹死。我可惨了,被祖父扔到西南,过得苦不堪言。」雷霆风装出往事不堪回首的苦样,似乎真的没好日可过,苦得滴胆汁了。 「呋!别提我家的女人,一提就头大,今日正好遇到了,不如去喝一杯。」家中姊妹众多的陶丹峰家里就他一根独苗苗,十几个女人一围上来实在叫人吃不消,故而他老想往外跑。 「不行,我成亲了,家里管得严。」他笑着看向身边的女子,眼中的深情密意满得快溢出来。 「什么,你成亲了?怎么这么想不开……啊!口误口误,恭喜、恭喜,得一如花美眷,嫂子……呃,好像不是京中人氏?」他瞄了一眼,感觉温明韬容貌虽然不俗,气质沉静,却少了一股京中贵女的骄傲,容貌也很是陌生,便问了出口。 但陶丹峰没说出口的话显然是——你怎么没娶个大家闺秀,此女看来出身小门小户,与你并不相配。 看出他眼里的不满意,雷霆风先前的热络淡了些,「没娶个夷人公主回来已经是不错了,她是我祖父看中的,品貌皆佳、贤良有德,娶她不吃亏。」 一听是老首辅中意的,陶丹峰的神色又是一变,热切了许多,老首辅的眼光谁敢说一句不好,「相请不如偶遇,这一顿我请,算是给你接风,不许说不。」 「有女眷在旁,不方便。」雷霆风相当护妻,不想妻子受到轻蔑。 「一起去,别说我小气,两个人而已我还请得起。」他真心邀约,他很识相,看出好友对妻子的重视。 他一顿,看了看妻子,见她颔首才答应,「好。」 可是这世上有很多事没法说得清,不知该说冤家路窄呢还是孽缘难断,越是想躲开的人越是避不开,撞个正着。 三人刚到满福楼,才要了一个雅间准备上楼,却碰上了段凝雪,与友聚会的她正好要下楼,她身后跟了几个公子、小姐,看其衣着非富即贵,簇拥着她恍若众星拱月。 「哟!瞧瞧这是谁,野鸡窝里飞出来的杂毛鸡,以为颜色鲜艳就当自己是凤凰了,还想飞到枝头栖梧桐呢!」一名身着白底绣牡丹衣裙的女子吊着眼睛,语气刻薄。 「你……」雷霆风正想为妻子出气,一只柔若无骨的纤手覆上他手背,示意他让她自己解决。 「相公,这是哪里来的耗子在吱吱乱叫?长得尖嘴猴腮、小头锐面,人丑不打紧,别出来吓人,相公,我吓到了。」温明韬小鸟依人的偎入丈夫怀中,还装出吓得不轻的样子,身子直抖。 第53章 「别怕、别怕,相公在,丑人一向多作怪,我们要原谅她,她这么丑不出来吓晕几个俊郎君,怎么把人拖回家当相公。」 雷霆风配合的轻拍妻子的背,假意安抚,夫妻俩一搭一唱,让人气得怒发冲冠。 「几个?」她故意捂嘴轻呼,让所有人都听见她跟丈夫的「耳语」,「京里的姑娘胃口都这么大吗?她一个人吃不吃得消,这是不是你们说的养相公,她好放得开。」 此相公非彼相公,另一说法是面首,女人养的小白脸。 「你……你们在胡说什么,敢污蔑我的名声,我撕烂你们的嘴!」穿着绣牡丹衣裳的女子气得跳脚,真想把人给撕了。 「来撕呀!来撕,实话还不让人说了,天老大、地老二,你老三不成,被人说中了还恼羞成怒,你不做别人怎么会知晓,全是立身不正。」他的意思暗指物以类聚,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她品性有缺,她身边的人也一样不是好货。 「你……你无赖……欺负小姑娘……」那女子气得眼圈都红了,眼里泛起一层淡淡水雾。 「全京城谁不知道我雷霆风是个不学无术的纨裤,我无赖还怕你告状不成,像你这种嘴上缺德又不贤不淑的掉毛鸡,给我媳妇捧屎盆子都不够格,别说摸一下梧桐木了,你连多看一眼都眼瞎,因为福气不够……」骂完了之后,他把胸一挺,轻蔑的目光把所有人都扫了一遍,活脱脱是玩世不恭的浪荡子,要比脸皮之厚,冠军在此,看谁来比厚。 他这么做的用意有二,一是护妻,让人知道得罪他可以,但别往他妻子身上泼脏水,他会放狗咬人,二是把他的不学无术表现出来,让人别打他主意,他就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主儿,扶不起,拉拢他跟捡个废物没两样。 京城的水深得很,他才不想被搅入其中,若是太子还在他二话不说是太子党,全心全意扶太子上位,可太子没了,他便是无主浪人,最好的归宿是当镇守一方的武将,而他也正为这个目标筹谋中,希望由一城守备做起,若干年后升为三省总督,成为一地霸主。 那女子呜咽哭出声,从小到大还没受到这样的羞辱,堂堂庆国公之女的脸面荡然无存。 「静姝,别哭了,霆风哥哥只是嘴坏,他没恶意,你也晓得他脾气坏,被人一挑拨就冲动了。」话语温柔的段凝雪看似在安慰被欺负的姊妹淘,实则暗指有人怂恿。 抽抽噎噎的江静姝一下子就听出话中的重点,恶狠狠的目光直视无辜中刀的温明韬。 「也不知哪来的野花野草,也妄想成为兰芷一般的名花,沟渠里的臭虫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静姝,你别这么说温姑娘,人家在乡下地方没见过世面,难免眼光局限了些,以为哄住了霆风哥哥便一家独大,殊不知家族才是最大的依靠,人不能脱离族亲而活。」段凝雪始终不承认雷霆风和温明韬这门亲事,刻意以温姑娘称呼,是在广而告之这不过是露水鸳鸯,她才是正主,得到家族的认同方为雷府媳妇,温明韬不配。 一说完,她又看向温明韬声音轻柔地邀约,彷佛她们之间不曾因一个男人而闹不和,她为人宽厚,对温明韬礼遇有加。 「温姑娘,三日后长公主府有个荷花宴,你会来吧?我给你下帖子。」她美丽的眸子闪过一丝冷意。 温明韬淡淡地道:「第一,我不是温姑娘,请称我雷二少奶奶,老爷子可是喝过我敬的茶,他是雷氏族长。第二,不会有下药、溺水、丫头带错路、屋里有男人这种烂剧码吧?只要郡主敢保证我就去,毕竟你想抢我男人,我可不能示弱。」当她是无牙的猫吗? 抢男人?这句话一说出口,威力惊人,每个人看向段凝雪的眼神都有些异样,让人猜测她有多缺男人,连别人的丈夫也咬住不放。 段凝雪一口血气得吐不出来,紧咬后槽牙。 「你……你们……一个个存了什么心呀!不活活把我气死不甘心是不是,跪下,都给我跪下!我今天非执行家法不可,每个抽上一百藤条,不见皮开肉绽不准停手……」 这是多大的仇恨呐!一百藤条抽下去还有命在吗? 雷霆风带着娇妻回府,立刻就被叫去雷大夫人住的正院,才进门,迎接他们的就是雷大夫人的怒吼质问。 其实雷大夫人罚的是她不承认为二儿媳的温明韬,最好一次把她抽死了,省得祸害她雷家人,她还能给儿子说一门好亲,迎个她中意的媳妇,一家人不用因为一个狐狸精而弄得府里乌烟瘴气。至于儿子哪会真给他罪受,府里的下人都知眼色,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做做样子就是。 「娘,我们错了什么事,你好歹说个理由,平白无故叫我们跪,还要挨打受罚,做儿子的不服,我们不能白背黑锅。」雷霆风眼神冷厉,段凝雪的手伸得真长,才一会儿功夫就把消息传回府中。 没看见儿子眼中的冷意,只瞧见他故作小儿状的胡闹,本来就偏宠小儿子的雷大夫人心一软,就想放过儿子。 可温明韬是必须要罚的,这女人扰得府里不安宁,刚一来就大事小事不断,还把京中的贵女都得罪光了,雷府再容她闯祸生事,偌大的宅子不就给她拆了? 这女人太厉害了,不仅儿子护得紧,不许她动一根寒毛,而且还伶牙俐齿,时不时将公爹这座大山挂在嘴边,压得她无能为力,不得不允其入门,错过了这次机会,她哪还有机会对付温明韬? 偏偏两人一起出门惹祸,她如果放过儿子只罚温明韬,恐怕会显得她为人不公,不配为当家主母,受个人情绪所影响。 「你还敢问我为什么,自个儿摸摸你们的良心回答,府里可有缺你们穿、缺你们吃,你们干什么天天往外跑,没一日待在府中,还去福满楼欺压国公府千金……」 「娘,你说错了,是满福楼。」这就是不常出门的结果,连京里最出名的满福楼也不认得。 话说一半被打断,雷大夫人神色不悦的瞪向儿子,「我不管是福满楼还是满福楼,你欺负人就是不对,你自己说有没有这件事?」 「没有。」雷霆风大声喊冤。 「你没害人家哭了?」她不信。 「娘呀!天地良心,她爱哭关我什么事,我可是连她一根头发都没碰到,还离三尺远呢!是谁在你耳边造谣生事,儿子打掉他三颗牙!」他拳头一握做势要揍人。 「你真没碰到?」她脸色微僵地以指抚发。 「这种事还需要问真假吗?大丈夫光明磊落,俯仰无愧于天地,有就是有,无就是无,没必要为了一个外人说谎吧!」他说得理直气壮,振振有词。 雷大夫人想了想,以二儿子平时的处事作风,真打人了确实也不会隐瞒。 第54章 「那她为啥哭了?」真是的,没事哭什么哭,没发生什么事就别来告状,好像他们欺人太甚似的,没给个公道不罢休。 他肩一耸,「你得去问告诉你这话的那个人,我是你儿子,又不是人家养的狗,知道主子的心思,召来唤去便汪两声。」 雷霆风真的汪了两声,把他娘亲气得倒仰。 温明韬倒是在内心闷笑,他可真是能屈能伸,不顾脸面地彩衣娱亲,什么丢脸的事都做得出来。 「叫什么叫,你还要不要脸呀!回来都几天了,还不找个正经的差事,要不让你爹帮你问问……」整日游手好闲该如何是好,四皇子那等着用人呢。 「不必,祖父会安排。」他娘真是糊涂了,他可是有官职在身的人,找什么差事啊!但是和他娘多说只是更麻烦而已,拿祖父这座大山堵住他爹娘的任何计画便是。 雷大夫人表情僵了僵,忍着怒气道:「你祖父老了,怎能还劳烦他老人家。」 又是那老头,他怎么还不死,不是说重病吗?为什么又活蹦乱跳的尽搅局。 雷大夫人最痛恨的人莫过于自己的公公,她既要利用雷老爷子过去的人脉为自己的丈夫、儿子铺一条锦绣大道,又恨他挡着丈夫的路,使其走得不顺遂,因为有公爹的珠玉在前,显得做儿子的太过平庸。 更惹人厌的是,雷老爷子一点也不想着帮助雷鸿文,辞官归隐不说,还牢牢把握着原本累积的人脉,又作主让雷霆风去西南,让他成了亲。 所以她才要公爹死,他一死,他留下来的资源全归丈夫所有,夫婿便能藉此再上一层,坐上首辅之位指日可待。 「祖父桃李满天下,只要祖父一句话,自然有人替他忙,累不着他。」若是祖父说他老了办不了事,那肯定是他老人家不想插手,好比夺嫡那些事。 「你……你呀!一根朽木,娘不知把你生下来干什么?」他为什么这么顽劣不堪,和他大哥没得比。 「孝顺你呀,让你长命百岁!」雷霆风嘻嘻哈哈地替母捶腿。 这没出息的样子让人叹息,一看他眼眯眯的笑脸,雷大夫人想气也气不起来,只觉得疲惫,儿子是她生的,她也没辙。 可是看到儿子带回来的那个女人没事人似的站在一旁,不会哄人、嘴也不甜的说上两句好听话帮腔,雷大夫人本来消下去的怒火又往上窜,整个人快要烧起来。 「你,跪了」 被指的温明韬没动作,倒是正在做孝子的雷霆风开口了,「娘,你叫我媳妇儿跪什么,她又没做错事。」 娘是太闲了,闲到整天找人麻烦,哪天给他爹弄个年轻貌美的小妾让他娘忙宅斗,他阴险的想着。 雷府家训是年过四十未有子方可纳妾,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至于他爹要不要……他爹可不是什么洁身自好的君子,不只有逢场作戏,还养过一个戏子三年,要是送个撩人的,肯定马上晕头,四皇子那家伙就用过这一招。 雷霆风目光森寒,他爹一开始便是中了美人计,这才上了四皇子那条船,被他抓住了把柄同流合污,到后来他食髓知味,被富贵迷了眼,更是不想回头了,打算一条路走到黑,成为任凭使唤的狗。 「我叫她跪就跪,没有理由,她敢不跪就给我滚出去,这个家我还做得了主。」雷大夫人态度强横。 「娘……」她还讲不讲理。 「请问夫人用什么身分叫我跪?」温明韬低着头对雷霆风笑了笑,示意他别担心,仰起头,眼神清亮地直视雷大夫人。 「凭我是雷府的当家主母。」她理直气壮,当家十年,从来没人质疑她说出的每一句话。 「那我又是什么身分?」温明韬问。 「你……」她没法回答,她并不承认眼前人是自己的儿媳。 「如果你认我为雷府媳妇,以婆婆身分自然能管教媳妇,我这一跪绝无二话,可你不愿认我为媳,凭什么以婆婆身分叫我跪?雷府的规矩是没有是非对错、无视礼仪吗?对客人也当下人使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雷大夫人最看重的是礼法,一切依礼而行,她最怕被人说没规矩,连府邸也管不好,只因当年的老夫人对她要求甚严。 也正是因为如此,多年媳妇熬成婆后,她常常端着架子,摆出一家主母的气势。 今日温明韬的一番话打得她脸啪啪响,正经的高门大户不会将客人当乞丐看待,即使是打秋风的亲戚也好生款待着,让人说不出一个不好,好声好气的将人送走。 就如同温明韬所言,她若不视温明韬为媳,凭什么摆婆婆的谱儿叫人做这做那,她敢用同样的态度去为难娘家的侄女吗? 不,她不敢,因为规矩,因为礼教,因为她还要贤淑之名,在夫人之间博取美名。 雷大夫人被气得发抖,「你……你敢对我无礼……」这女人应该百依百顺的跪地求饶,伏低做小的低眉顺眼,怎么敢、怎么敢字字如针扎着她的心窝,把她的脸面丢在地上踩? 「我只问夫人一句,我是不是雷府媳妇?」温明韬要求正名,而不想像如今下人嘴上喊着二少奶奶,看她的眼神却是鄙夷。 「这……」雷大夫人口中塞了一团棉花似的,吐不出来又不能吞,难受的滋味只有自个儿晓得。 「所以不能怪我对你不敬,虽然我很想叫你婆母,可你不愿意,我又不像你儿子脸皮那么厚,人家打他左脸他又把右脸贴上去,求人家打个痛快……」 「你打我,我绝不还手。」雷霆风笑呵呵的把脸靠过去,他心甘情愿挨巴掌。 第55章 别闹!温明韬把丈夫的脸推开,他却又像哈巴狗似的一直蹭她的手。 「风哥儿——」雷大夫人看得太阳穴直跳,隐隐泛痛。 「娘,我家娘子没说错,你干么不承认她是你媳妇,她的名字已上了祖谱,为雷氏祖先所认同,你在这儿死咬着不松口有什么用,满京城都晓得她是我媳妇。」 他进宫向皇上覆命,交代了西南军情后得了假期,这些日子才能在外闲晃,只是当他这些日子出去闲逛真只是单纯出门玩耍吗?他是要让人知道他已有妻子。 能从西南战区活着回来不会没有一点本事,只不过大家记得的是他纵马街头的纨裤身影,没想过他也有谋有勇,舍去半条命才立下了战功。 雷大夫人恨铁不成钢地往他肩头拍了一下,「你这个不长进的东西,中了她什么迷魂药,被迷得晕头转向、魂不守舍,每一句话都向着她,娘真是白生你了……」 「娘,你几时看过儿子长进了,我本来就是吃闲饭的,你不能指望我像大哥一样能干,事事都听你的,我是个浑不吝还变得了吗?」他自污以维护妻子,把自己说得很不成器。 「你你你……」雷大夫人连说了三个「你」之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脸上一片疲色。 「双月郡主有什么不好,出身好,人又长得漂亮,还是长公主之女,你再浑长公主也能把你抬得高高的,让你做大官,手握重权。」 明明是步步高陞的一条路,还有人替他劈荆斩棘,把路铺平,为什么他偏不走,宁可踩在一堆烂泥里? 对雷大夫人而言,温明韬就是那滩烂泥,不但对儿子的前途毫无助益,还会拖累他往前走的脚步。 「娘,你觉得段凝雪像不像尊水晶做的人儿?」雷霆风狡猾地将母亲的思路往歪路带。她不知儿子此言何意,略想了一下回答,「像。」出尘脱俗、人间绝色。 「娘,你儿子是人,你塞块水晶给我,我敢碰吗?我怕一用力她就碎了。」他露出惊慌的神色,怕成了罪人。 「啊!」她怔愕,忽然觉得好像、似乎、可能……不太好,水晶人儿是形容美人的,可真让儿子娶了那样脆弱的美人,曰后还不得高高供着,若出了什么事儿子岂不委屈……她打个哆嗦,觉得双月郡主这媳妇人选也不是那么好。 「夫人,我做了几颗荣养丸,你夜里盗汗、多梦,惊悸,用了能有所改善,一天一粒,三天后见效。」温明韬趁机送上自己做的药,缓和两人之间的对立。 「荣养丸?」她神色恍惚的收下。 「一瓶二十粒,夫人服后若觉得好再跟我说,我再做给你。」一说完,她福了福身,退出厅堂。 见妻子走了,自认为没用的雷霆风欢欢喜喜跟上去。 「咦!我怎么拿着这个?」 回过神的雷大夫人想把手中的瓷瓶丢掉,服侍的嬷嬷连忙阻止。 「夫人,不能丢呀!这是荣养丸。」扔了就太暴殄天物了。 「为什么不能丢?」不过几颗药丸子而已。 「它一颗价值一百两,听说只有平源县那儿的一个镇子买得到,但供不应求,价格飙涨,老奴是从江夫人身边的嬷嬷那儿听说的,江少爷送了些给江夫人,听说吃了会回春,脸色红润,气血健旺,手脚冰冷的毛病也没有了,没想到居然是二少奶奶做的,外边为了抢荣养丸都快抢疯了……」 雷大夫人张口欲叫她不许喊二少奶奶,但是看到手里的瓶子,她怔了一下又收回嘴边的话,倒出一颗荣养丸往嘴里放。 药一入口,淡淡的药香溢满口中,没有苦味,反而带着一丝甜味,以及耐人寻味的气味,而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老是泛疼的胃似乎暖了起来…… 第十二章 护妻大丈夫 因为是皇帝唯一的长姊,同母所出,又自幼受她照顾,因此长公主府建得又大又宏伟,占据一整条街,里头有湖,还有一条溪流。 一进长公主府直到正厅最少要走上两刻钟,腹地之大相当惊人,因而公主府中备有一辆驴车接送客人,坐在驴车上速度快多了,没多久就到了厅堂。 温明韬前世看过不少宫廷剧,去过电影城,也曾到名胜古蹟游玩,还爬过最有名的雁门关城墙,可她怎么也想像不到长公主府是如此奢华,放眼望去,屋瓦尽是琉璃瓦,每间廊下挂的不是放了蜡烛的灯笼,而是镶上夜明珠的六角宫灯。 所谓的荷花宴不只有女宾,也有男宾,以湖为界分成两边,通常是一对夫妻带着儿女赴宴,母亲和女儿归女眷那边,父亲和儿子则留在男宾这边,各自有各自的活动。 像雷霆风和温明韬这样的小夫妻单独前来比较少见,原本要同行的雷大夫人临行前忽然腹痛如绞,便让两人先行,言明若依然不适就不去了,让他们好好玩,别冲撞到贵人。 小俩口一到湖边就被分别带开了,放不下心的雷霆风想跟着妻子走,他不相信双月郡主办这宴会别无居心,祖父在他临行前交代一定要提防长公主母女,藏得深的毒蛇不会轻易现形。 可是他一跟过去,十来个膀大腰圆的妇人拿着比人高的长棍,排成一排将他拦住,制止他上前,表明男宾止步。 气到想抡拳头的雷霆风沉着脸走开,有些不安地频频回首,就怕妻子遭到暗算。 而他的担忧没多久就成真了。 虽然他俩花了一夜的功夫去设想会发生什么事,譬如赏荷要乘小舟,舟翻了,或舟底被凿了洞渗水,也有可能被人推进湖里,丫头故意把热汤倒在她身上,衣服脏了要换衣,在更衣的处所埋伏歹人…… 他们心想,最糟的状况也就毁容受伤、名誉被抹黑,还不敢要人命吧? 但他们错了。 第56章 看到二十多名身形壮硕的黑衣人走过来,手中拿着冷光闪闪的三尺刀锋,温明韬便知他们是来取她性命。 她的脸色微白,手心在冒汗,心跳比往常快了一些。 面对生死,人还是比较想活下来。 「段凝雪,你还真看得起我,对付我一个小女人居然派了这么多人来送我最后一程!」她故意朝着四周喊话,她是在赌,赌幕后主使者会现身。 果然,女人的细细嗓音从树林中传来—— 「段凝雪是你能叫的吗,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只能尊称我双月郡主。」 哈哈……这女人就要死了,再也没人能跟她抢霆风哥哥,说出的话是要实践的,当年他说当她变美要娶她就该娶她。 「我不是东西,你才是东西。」她好好的当着人,何必当东西。 「不要跟我耍嘴皮子,不管是不是东西你都得死。」 一棵结满果子的石榴树后面,走出一名比仙子还美的女子,眉儿弯弯杏仁眼,点绦唇色艳如火,一口贝齿洁白如玉,透着酡红的双颊宛若吹弹可破。 但那双眼比毒蛇还阴冷,黑黝黝地,没有亮光,只有一丝恶意在游动。 「既然我只有死路一条,那么我在死前问一句,我的丫头在哪里,她还活着吗?」这是她唯一在意的。 在众人围成圈玩击鼓传花时,有人递了春草的随身物品给她,让她出来,她看到上头有着血迹,担忧春草遇上危险,便找了藉口跟随那人离去。 她猜想过这是陷阱,可她还是大意了。 在园子里一个转弯后,那人不见了,接着她发现自己进了迷魂阵,花草树木似乎以五行八卦排列,她左弯右拐就是走不出去,生生被困住,四处望去皆是相仿的景物,看得她目眩眼花。 这个阵会令人丧失心智,头晕脑胀,她差一点要陷入迷茫中,不知何去何从,后来她想到怀里有一颗清心丸,赶忙吞下,人才稍微清醒些,也才有机会思索该如何自救。 阵,她破不了,但可以找人来帮她。 因为迷魂阵布置在圜子里,因此四周有不少乾叶子和湿草,她曾告诉雷霆风盐、匕首、打火石,野外求生不可少,她自己为防万一,今日也都带在身上,她取出打火石点火,点燃了生平第一道狼烟。 圜子烧不掉,可远远升起的狼烟一定会有人瞧见,如此她就有机会可以逃出生天。 只是黑衣人来得太快了,一下子便把火灭掉了,她也不得不面对凶恶的歹徒。 「死了。」 「死了?」她讶然。 担心陪了自己十来年的丫头,春草不聪明,但忠心,是个只要吃饱就觉天下无难事的傻姑娘,她不该遭难。 「哈哈,你竟然会为一个丫头难过,太可笑了,你都自顾不暇了还在意别人的死活,你实在愚蠢呀!」段凝雪笑声如孩童,清脆而乾净,但是给人毛骨悚然的感觉,白莲染墨,再无原色。 「都要死了总要问清楚,只是不想欠下一条人命而已。」温明韬说得云淡风轻,好像并不看重生死。 「呵!我不会告诉你的,等下了阴曹地府再去问阎王爷吧!也许她还能再伺候你一回。」故弄玄虚的段凝雪往后退了一步,似要从迷魂阵离去。 「你太不了解霆风了,今日我丧命长公主府,明日他血洗长公主府,你看过满天的红花在风中飞舞吗?那是你的血,你亲人的血,你府中所有人的血……」 「住口、住口,霆风哥哥不可能这么做,你少在那妖言惑众,他怎么可能杀我们公主府的人。」段凝雪嘴上说着不信,身子却还是回转,面带怒色的冲向出言恐吓的女人,脸上有着惊恐,深怕一语成真。 她是郡主,她娘是长公主,她们有皇家侍卫保护着,不会有事,她不能把别人的危言听当真。 「不然你以为他如何从西南回来,他是杀光挡路者,踩着血走回来的。」 每每看见雷霆风身上的伤疤,温明韬都能想像他浴血奋战的身影,在生与死之间勇往直前,那总令她落泪,他身上刻划了战争的残酷。 她也庆幸自己会做药,而且会做好药,一次又一次将丈夫从死亡深渊拉回来。 「你……你这话吓不倒我,等你死后,霆风哥哥就会娶我,他会把你忘掉,不会再记得,我们会住在郡主府,他会是我的丈夫。」她眼露笑意,作着无比欢愉的美梦。 「你作梦。」温明韬冷冷讥讽。 「你是死人了,死人不会跟我争,你就去死吧!我给你造个坟,叫你生生世世不得超生。」她要困住她,不管人或魂魄,锁在阴暗的地底里,日日夜夜与冰冷为伍。 「错了,死人才永远不死,活在他的心里,他的亏欠是至死方休,他会记得是谁害死他的妻子,十年、二十年……他都会折磨杀妻凶手,让她痛苦的活着。」这个郡主可恶又可恨。 「不……不会的,我做得很隐密,霆风哥哥不会知道是我下的手,你……你都要死了为什么还要扰乱我,我只是想要我要的人。」段凝雪尖叫道,她从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娘说她是天家宠儿,理应得到最好的。 「隐密?」温明韬冷笑,眉宇轻抬走向剑锋。「他身上还挂着四皇子府令牌,这么大的破绽谁没瞧见。」 第57章 「不可能,我向四表哥借人时就让他……」不许留下任何象征身分的物件。 「郡主!」一名黑衣人大喝。 蓦地一惊的段凝雪怒不可遏,「你套我话?」 「长公主府和四皇子府有所勾结,你们想干什么,是谋反还是逼宫?」温明韬仔细看了众人反应,在说到「逼宫」两个字时,有几人眼神闪了一下,对她的杀意更重。 「你知道的太多,该去死了。」死人才不会喋喋不休,让她心里慌乱,段凝雪厉声道:「动手——」 「是。」 黑衣人一起向前,面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人,要她的命太容易了,一剑便能刺穿她的心窝,可是…… 剑尚未举起,黑衣人们忽然像喝醉似的左摇右晃,没一个人站得稳地跌坐在地,呵呵地开始傻笑,手里的剑拿都拿不稳,纷纷落地,眼神开始涣散,就连段凝雪也站不稳…… 段凝雪眯着眼看向温明韬,「发……发生什么事……」头好晕,是地动了吗?为什么站不稳,摇摇晃晃,眼前出现叠影。 「有没有人告诉你我会做药?」温明韬轻拍手指,将指上的药粉拍散,微细的粉末带着一点浅褐。 「做药?」什么意思。 「我会做很多很多种的药,防风寒的、去骨头酸痛的,补中益气的,益心养血的,消食去腻的……最近我做了一种药,能使人全身酥软无力,我叫它软骨丸,今儿个刚试用过。」 「你……你是说……」段凝雪小鹿般湿漉的双眼突地睁大,想起身又晕眩在地,身上没有一点力气。 「没错,我刚才故意和你说话便是为了拖延时间,我把软骨丸捏散了,它便会散发一股淡淡的清香,你没发觉我站在上风处吗?捏成粉状的软骨丸便会随风四散。」 她又不是傻的,没有一点准备就来赴宴,尤其对方是蛇蠍女,有备无患好过事后诸葛,被人当傻子宰了。 她身上随时带了一个香囊大小的药袋子,里面林林总总三十几种药,外观相似却药性不同,但她闭着眼睛一闻味道便知是何种药丸,从未拿错。 随着那个传递消息的人过来时她便做了防备,除了软骨丸还有见风倒的迷药,手一洒粉倒一地,点了狼烟时她二话不说的捏碎药丸,宁可先小人后君子,也不要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你想干什么?」段凝雪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多了一种颜色,发青。 「咦!这句话我刚才好像问过,你是怎么回我的?」她居高临下,俯视想逃又逃不了的小鸽子们。 段凝雪又气又急,「你想杀了我?」因为她只想她死,屍骨无存。 「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把你的肉剔了做人肉包子吗?太费劲了,剩下的骨头我往哪里扔?」她轻描淡写的说着,却给人阴风阵阵的感觉,似乎屠夫在身旁磨刀霍霍,等把刀磨利了便能宰。 「我是双月郡主,你不能动我一丝一毫,皇上是我舅舅,他绝对不会放过你,你敢动我,诛你九族。」段凝雪即使面色乍青乍白,仍不知死活的威胁人,以为皇室血缘便是护身符,动了她之后只有一种下场——死。 「你说的有道理,我还真怕,不过有些事比死更可怕,宁愿求死也不肯赖活着。」比如把他们抓起来试药。 听她一说,段凝雪真的怕了,娇弱似柳的身子抖个不停。「你……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放……放过我……」 「放过你……」温明韬轻笑,眼中无波澜。「你有想过放过我吗?为了得到一个男人就杀掉他的妻子,还摆出这么大阵仗等我入网,郡主好算计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我是郡主,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你一个贱民凭什么夺我所爱,我要你死是为了你好,免得日后被迫让位痛苦一生。」她是在帮她解脱,她该感谢她的大仁大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来你不懂。」温明韬看着段凝雪,心里的怒火腾腾升起。 若不是她会做药,段凝雪是不是得手了,为一己之私残害人命,「皇家」这块金字招牌真的这么好用? 她是不能杀郡主,可是能令她身败名裂,从此皇家以她为耻,连她身为长公主的娘也救不了,眼睁睁地看她永沉炼狱。 「你……」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千里必诛。」她取出一粒药丸,令人一见不由自主的颜抖。 「你不要过来,不……不要……」为什么她动不了…… 段凝雪第一次后悔,她太大意了,不该以身涉险。 她太自以为是了,以为万无一失,以她高高在上的郡主身分捏死一只蝼蚁何其容易,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谁知她把长牙的长虫看成无害的虫子,在她得意忘形之际被反咬一口,痛得她无法忘记这一口有多痛。 「我不过去,因为帮手来了。」她才不弄脏自己的手。 「帮手?」段凝雪低喃。 段凝雪正想着她口中的帮手是谁,纷乱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道高大的身影现身。 「明辍、明韬,你没事吧!别吓我,人吓一回少活一岁,本来能活一百二十岁,如今只剩一百一十九了。」握着妻子的肩膀上下打量,看她完好无缺,没掉一块肉,雷霆风大大松了一口气。 第58章 是他?双眼瞪大的段凝雪恨意凝阵,大喊道:「杀了她,快杀了她,本郡主命令你立即杀了她,她犯了滔天大罪,意图谋害长公主之女,我要你将她碎屍万段……」 她喊得声嘶力竭也没人在意,人家小俩口照样在那你侬我侬、情意绵绵。 「你怎么……」这副模样?想笑又不能笑的温明韬忍得辛苦,看着眼前的……美人儿,满肚子的笑意快爆出来了。 「我美吗?娘子。」他搔首弄姿。 那些婆子说什么男宾止步,他穿上花裙子,涂脂抹粉,掐着嗓子说话,不就人人以为是个女的,随便一装扮就美若天仙,终究是让他混进女眷这儿。 「美极了。」她倒没有说假话,光看脸四大美女都得靠边站。 「那倒是。」他自恋地抚抚娇艳无比的脸,朝看美女看傻眼的黑衣人轻抛媚眼。 「别犯傻了,快帮我把他们搬进无人的屋子。」 「好,都听你的。」看着倒了一地的黑衣人,雷霆风挑了个最壮硕的男人扛起,丢沙袋似的往肩上一甩。 实在很恶寒,看了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瞧瞧他眼儿含春,玉染脂粉的娇颜,身着女装的身影艳丽无双,整个人恍若那盛放月季花,带刺而娇艳,可动作粗暴堪比码头的搬运工,一肩一袋,健步如飞。 「他怎么知道你在这里?」这个迷魂阵寻常人进不来。 「心有灵犀一点通咯!你是不会明白的。」顶着一张美人脸的雷霆朝妻子表爱意,嘲讽段凝雪不懂情。 「引蝶香,我在点燃狼烟时丢入引蝶的香丸,他的鼻子很灵敏,能嗅到三里内的气味。」真把「蝴蝶」引来了,还好大一只。 「引蝶香……」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温明韬看了一眼四周后说:「剩下你了,郡主。」她不会以为自己会放过她吧! 闻言,段凝雪心头一惊,「你敢对我不敬?」 「走了九十九步,不差这一步,霆风,把她和黑衣人放一起,自己种下的果子自己收。」就算她不做这位蛇蠍心肠的郡主也不会放过她,她为什么要给人断她生路的机会?「你敢——」她真的感到害怕了。 然而她的叫嚣没有用,夫妻俩一个发话、一个行动,妇唱夫随配合得天衣无缝,很快地,园子里打扫乾净了,只剩他们两个。 两人走进段凝雪等人待着的屋里,温明韬拿出一颗药,「把这个丢进熏炉中。」 「这是什么?」雷霆风刚要拿到鼻下一嗅,纤纤素手将其拦下。 「迷情丸。」不是好东西,她不慎用错药材配出来的。 「迷情丸……」他想了一下忽地了悟,嘴角一弯,「明韬,你想色诱我呀!」 「想多了,快去。」她需要色诱他吗?她根本什么也不用做,色中饿狼便扑过来,把她吃得一乾二净。 「是。」 不一会儿,清香缭绕、盈盈扑鼻,不一会儿,令人面红耳赤的呻吟由那主口中溢出,她面色潮红、眼神迷离,不断的拉扯身上的衣物。 迷情丸顾名思义是意乱情迷,一旦吸入迷情丸散发的香味便会不由自主的全身发热、产生幻觉,以为正在和喜欢的人欢爱,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高过一声的呻吟。 当她被人发现时正衣衫不整的抚摸自身,嘴里高喊着「我还要,别走……再给我,我不能没有你」…… 虽然没有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但段凝雪衣不蔽体的情况被那么多人看见,太丢脸了,众目睽睽之下还能喊冤吗? 众人都知道段凝雪这下是完了。 而出了这种事,宴会也就结束了,雷霆风夫妻俩回到府里,小小声地商议之后的事。 「长公主宠女,不能留。」为了替女儿报仇,她会毁掉害了爱女的人,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四皇子不能留,他准备逼宫。」他若知晓她知道此事,必定赶尽杀绝。 「他要逼宫?」雷霆风一脸错愕的看向妻子。 「嗯!大概和他母妃联手,里应外合,在皇上的飮食中下点药什么的,趁皇上受制于人时逼迫禅位让贤。」历史上这样的事层出不穷。 「他得死丨」黑眸冷如冰。 「他不死我们就得死。」她想活着,只好对不起四皇子了。 「没错。」 身为臣子的他不可能眼睁睁看四皇子夺位弑君,因此四皇子必败无遗。 第59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vip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而他爹太想要从龙之功了,是实打实的四皇子党,一旦四皇子谋逆,雷家九族难逃,也许在祖父的全力周旋下能保下几个,但他的父兄肯定只有一死。 为了他爹和大哥,四皇子必须死。 「我有一种药,刚做好不久,也许能拿来一用,四皇子和长公主都是尊贵人,这特制的安养丸最适合他们了,会一天天的衰弱下去,缠绵病榻……」 十年后。 「大赦天下了。」听了雷霆风说的话,温明韬慨叹道。 「嗯!大赦了。」雷霆风搂住妻子,反正是在书房里,没人瞧见,当然,就算有旁人在他也不介意。 「真快,以为还会拖上几年。」新君还太年轻了,多磨练几年才有能力掌控朝臣,为之所用。 「哪快了,再不登基我胡子都要白了,咱们煞费苦心等的就是为了今天。」不枉他们助其一臂之力。 因为雷霆风差点中招,留在西南当夷人女婿,温明韬对西南蛊毒起了莫大兴趣,她试着捉了一百多种毒虫放在一个瓮里让它们自相残杀,活下来的便是蛊王。 她想养的是金蚕蛊,没想到阴错阳差养成噬心蛊,当初她将尚未孵化的虫卵包进安养丸送进长公主府和四皇子府,由内应让他们吃下,成为宿主。 噬心蛊喜食鲜血,尤其是心头血,便爬到心口处住下了,当虫子开始吸血后,人会一天天虚弱,食欲不振,提不起劲,做什么事都懒洋洋的嗜睡,最后浑浑噩噩记不得事。 谁也没料到第一个撑不住的会是四皇子,不到三年光景便瘦得皮包骨,形容枯槁,吐了一口血之后便死在皇上面前。 而长公主也好不到哪去,在她想对雷霆风、温明韬下手之际,忽地心痛如绞,身娇肉贵的她承受不起这种痛,惨呼一声便晕了过去,从此就没下过床了,虚弱得连筷子也拿不住。 太医看过一个又一个,皇上还张榜求天下名医,她喝下肚的药所熬出的药渣都足以堆成一座药山了。 可她还是好不了,身子骨一天比一天差,但是为了女儿她勉强自己活下去,因为她知道她一旦死了,女儿也活不成,皇家容不下名节尽毁的女子。 只是再拖也拖不过五年,全身溃烂的她浑身恶臭难当,在皇上同意段凝雪见她最后一面的第三天,人就僵硬了。 至于段凝雪还算是好的,当初她被削去封号,送入皇家寺庙,在寺庙内虽然过得清苦些,但至少未受到母亲之事的牵连,母亲死后没了靠山,她也沉寂了许多,日日茹素,专心向佛,差一点要剃度为尼。 但她的驸马爹不忍心女儿受苦,便以为母守孝为由接回府中,在府里为她建了座小佛堂,从此长伴青灯古佛。 而伤心欲绝的皇上将长公主送入公主陵墓,没多久也病倒了,皇子们侍疾也不见好转。少了四皇子,皇上又倒下了,其他皇子蠢蠢欲动,开始布局了,等着时机成熟时一举出手,但谁也没想到最后荣登大宝的是九皇子。 先前江照舟升任户部尚书一职,因供应边关药物一事升官了,不再为平源知县,和雷霆风都蹚进了朝堂风波,九皇子能当上新君,跟两人也有几分关系。如今,十年过去,雷霆风已经成为一方总督。 「不要脸,你又在干什么,一把年纪了还色欲薰心,你就不能长进点吗?老干些下流事。」他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救了,药石罔效,到了七、八十岁还耍流氓。 「呵呵,要脸做什么,要你就好,来,再来一回就好,咱们试试这张案桌……」书房真是亲热的好地方,闲人莫近。 温明韬哪里抵挡得住雷霆风,终究被他得逞了。 「堂堂总督大人太不应该了,白日宣淫有失体统。」云雨过后的温明韬桃腮晕红,美得诱人,她理理衣裙,从案桌上滑下,拉拉被压皱的百花裙下摆。 「总督大人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什么不能及时行乐,当官这么多年不就为了活得舒心,不必事事劳碌,不然谁还干这苦差事?」 她娇嗔,「你的脸皮到底有多厚,这种话也说得出口,你难道不知多少人想爬到你这个位置却终身无望。」 闻言,他得意地搂爱妻入怀,在她光滑玉颊上一啄,「你摸摸,一点也不厚,吹弹可破,光滑如玉。」 温明韬一听笑出声,「的确光滑如玉,这让我想起多年前的长公主府,你比女人还娇美的模样……」 被她取笑,雷霆风低下头吻住红艳小口。 为了闯进女眷所在的园子救妻,他粉墨登场化身成绝代风华大美女,除了太高外,没人怀疑他不是女人,事后听说许多宾客纷纷探问他是谁家的闺女,居然还有人为他作媒,要迎他当正妻。 「唉!真没想到当年的九皇子会是新君。」十年前若有人说有一日他会为帝,只怕她会嗤之以鼻。 听了妻子的感慨,雷霆风哈哈大笑,「怎么会没想到呢!有了你、我的支持,小豆丁也能长成参天大树。」 她想了一下,自个儿也笑了,「当年才十三岁的九皇子实在太稚嫩了,加上皇后娘娘的保护过度,我都不晓得能不能扶得起来,一直战战兢兢的,希望心血不会白费。」 「你该改口称太后。」他提醒,失帝已仙去了。 她横了他一眼,「要不是太后,咱们会被放逐到这个偏远地区吗?哼!还防着咱们呢!也不想想她儿子是谁推上去的。」 上位者生性多疑,即便太后亦然,千般算计只为儿子的千秋大业,雷霆风夫妻虽然有功,但太后也忌惮雷家的势力,更忌惮温明韬的制药技术。 「还气着?」雷霆风取笑。 「我心眼小。」记这笔帐一辈子。 第60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vip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我们当初说好了不参与政事,避于一隅过自己的小日子,如今得偿所愿了你还有怨言?」官居总督世上有几人,天高皇帝远,他能做一方土皇帝,尽情宠爱所爱之人已是万幸。 「你该看看她小人得志的嘴脸,被逼和自愿是两码子事,在我们尚未提起前她便迫不及待的暗示我们该走远些,免得君臣相忌,我当时真想一脚踹过去。」卸磨杀驴也不用那么快,至少等皇上坐稳那个位置再说。 「你最近脾气变大了呀!」他喜欢她张牙舞爪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她。 「还不是你宠的。」她笑道。 拥着妻子,雷霆风面色柔和,「是,是为夫的错,不过一看到九皇子,我以为太子又活过来了,两人长得实在太像了,我没办法不帮他,太子的死一直是我心中的遗憾。」 他常想他若不避祸离京,太子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在太子落马时他一定能拉住他下坠的身子,挽救太子一命。 「都过去了,不要再想,一触及到那个位置,总是危机重重,防不胜防。」前太子就是太自信,以为他已经是太子,离皇位只有一步之遥,没有人敢动他。 「嗯,都听你的。」娶得贤妻半世闲,凡事不用挂心。 再一次听到「都听你的」,已为人母的温明韬心口涨满对这个男人的爱,她觉得这一生已经足够了,不再有缺憾。 她和相公带着孩子,祖父和雷老爷子尚在人世,两人比邻而居,偶尔还能上山走走,祖父的腿脚还行,但已经不采药了。 温家药铺和药田还是三叔打理,生意一如往常的好,口碑不坠。 城里的回春堂药铺一分为二,在她大嫂刘氏的怂恿下,大房和二房已经分家,各自管着各自的铺子,但是在刘氏的偷斤减两下,大房这边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她又打起温家药铺的主意,让发了火的祖父严厉制止她踏进桃花镇一步,过年围炉时独缺她一人。 夫妻两个相拥着,满室温馨时,门被推开了—— 「爹,你管管弟弟,你再不管他就要变成小流氓了,他今天又打人了,实在太坏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嘟着小嘴,边走边念的走进书房,看见母亲也在,不高兴的小脸才有一点笑意。 雷霆风放开妻子迎上前去,「哎呀!爹的小心肝,你今天又更漂亮了,来,让爹抱一抱,爹的小美人……」不愧是他的种,打小就是美人胚子,简直天下无。 小姑娘一闪,躲到母亲身后,用嫌弃的眼神瞪着亲爹,「男女七岁不同席,爹,我长大了,你不可以再抱我。」 她义正词严,一脸浩然正气,好像正在审案的大老爷,一丝不苟,不容许犯任何错误。 「你再大也是爹的女儿,爹的心头肉,你瞧瞧爹都为你相思成疾了。」欸!他的女儿怎么看怎么好看,若是再捧着一本医书就跟她娘小时候一模一样,母女长得很相像。 因为女儿长得像母亲,又是长女的缘故,雷霆风疼女儿是疼入骨了,要月亮不摘星星,叫他往东绝不往西,被两母女吃得死死的,再无翻身之日。 不过他甘之如饴,宠女护妻是出了名的,满朝文武百官只有他一人敢承认「我是妻奴」,甚至对瞧不起他妻子的官员饱以老拳。 小姑娘眉头一皱,「娘,爹是傻子吗?相思成疾不能用在女儿身上,我以后不嫁傻子。」 「玥姐儿……」他心碎了。 「爹、爹,姊姊打我,你快打她,帮我报仇,有仇不报是小人,我要当君子……」拿着木剑冲进来的男童约六岁大,一身的泥巴和草屑,小胖脸也脏兮兮的,像刚和猪打过架似的,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乾净。 「小脏猪。」小姑娘看不惯弟弟一身脏。 「臭姊姊。」小男童顽皮的扮鬼脸。 「爹,弟弟太顽劣了,你一定要好好管教他,不然日后会是欺男霸女的纨裤。」小时不教好,大了成匪类。 一听到纨裤两个字,雷霆风感到特别怀念,「小胖墩,听见姊姊的话了没,不许打人。」 看到爹管弟弟了,小姑娘满意的点头。 「可是那个人欺负小狗,我才用手中的剑教训他,我是在行侠仗义。」小胖墩回答得振振有词。 「嗯!该打就打,有些人不打不长进……」 「爹!」小姑娘气吼。 小姑娘的娘瞪向脖子一缩的父子俩,「身教重于言教,咱们是讲道理的人,不可以随便动手。」 「对,讲道理。」小姑娘鼓起腮帮子。 「是,都听你的。」 「是!都听娘的。」 看着一大一小两张相似的脸,温明韬嘴角一扬,笑了。 【全书完】 注:本作品由豆豆网提供,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网,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 …… 【注】 本作品免费连载共分【60章节】。 豆豆网vip作品,本作品已完结。豆豆网将不定期进行免费连载(部分情节删减)。 需要直接阅读完结无删版请咨询官方客服。 官方客服qq7:2369026116 官方客服qq6:2357146918 请您理解作者辛勤劳动并给予支持;作者离不开您的支持。 豆豆vip作品,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