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负债情人》 序幕 「我们分手吧。」 长平说这话的时候,茶餐厅的窗外有一辆车飞驰而过。刚下过雨的路面上积了小小的水洼,水花被车轮溅起,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对他的台词感到奇怪,停下吮吸果汁的动作,问:「為什麼?」 「自然有很多杂七杂八的原因。」长平的手指放在玻璃杯上,轻轻擦拭杯子外缘的水珠,「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因為我不想拖累你。」 我暗自好笑,难怪他昨晚临睡以前颇费口舌地念刀什麼「是否爱一个人需要用时间去考量,有些人过个几年回头去看,会觉得当初爱上对方只是一时衝动」,又说「爱比恨更长久,对一个人的恨会随著时间而逐渐消逝,可是对一个人的爱却能够刻骨铭心」,当时还猜测他怎麼突然诸多感慨,原来是在给现下的诀别打预防针。 其实我不该问為什麼的。他既已下定决心,那麼总能编出一些理由来的,更何况从长平的回答来看,他根本就不打算浪费时间构思合理的解释,只是敷衍。 长平见我不说话,伸长手臂来握住我的手背轻轻一按,我只觉手背上一股冰凉的水汽,便听他说:「希佑,相信你能够找到比我更适合你的对象,保重。」 说罢,他起身离开座位。我闭起眼来向后靠在沙发背上,深深吸气。 说要在一起的是他,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也是他,霸道的家伙,从来不曾考虑一下我的心情。混蛋。 「请问……」有人来到桌边,试探著发问,「您是否认识刚才离开的那位先生?」 我应声睁开眼,一身红白相间的服务生制服落入视野。 「没错,我认识他。」当然我更希望我能回答不认识那个男人。 「那就好。」服务生的脸上旋即绽开鬆了一口气的表情,将帐单递到我的面前说:「刚才他走的时候打包了一些食物,可否请您一起结帐?」 我一愣,忙不迭地伸手接过帐单,待看清上头的数字之后,几乎没有气得翻白眼。 聂长平,最好你说的话是真的──对一个人的恨真的能够随著时间而逐渐消逝! 第一章 付了帐,性性地从茶餐厅回到家。 打开门以后,我习惯性地低头俯视地板,玄关的地毯上既没有今天的报纸,也没有胡乱摆放的鞋子,空无一物。 我叹息一声,心中失落,回身打算关上家中大门,谁知竟有人在此时「啪」的一声拍开门来,吓得毫无防备的我朝后倒退一步,这才立稳。 拍门的那人兄神恶煞,旧式牛仔裤洗得发白,上头配一件宽大的t恤衫,手裡还握著一把弹簧小刀指向前方。 「把钱交出来。」那人下令。 今天真倒楣。这是我脑海中窜过的第一个念头。半小时以前才被同性恋人莫名其妙地抛弃,此时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家大门之内遇上打劫。这世上真是再找不出哪个人惨过我的,至少他不会遇上这麼不合常理的倒楣事。 「好,你等一下。」我低头在口袋裡摸钱包,虽然裡头没剩多少现金。但愿对方只是求财,不要图财又害命。 匪徒显然是个急性子,见我左掏右掏慢条斯理,忍不住出声催促:「快把欠我们公司的钱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聂长平!」 闻言,我搁在钱包上的右手应声一顿,抬眼瞧瞧面前神色暴戾的男人,问:「你是来追债的?」 「没错。」那人的刀尖仍然指住我的鼻子。 「你找聂长平?」我又问。 「没错!」对方的口吻显得不耐烦。 我忍不住哼笑出声,一面收起方才掏出口袋的钱包,眼见对方满脸惊诧,好心地向他解释道:「我不是聂长平,我叫段希佑。假如你找得到聂长平的话,麻烦千万不要手下留情,就当帮我的忙,直接干掉他,谢谢。」 我在讨债人不知所措的目光下把他推出玄关,毫不犹豫地合上大门。 可恨的聂长平,同他扯上关系準没好事。 我俯身脱掉鞋子,视线不经意地停留在鞋柜顶层的圆形玻璃瓶上。 透明的瓶身裡装的全部是质量、大小相同的一元硬币。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那只瓶子忠实地充当著储蓄罐的替身,被安置在玄关的显眼处。 我将脱下的鞋子塞进鞋柜后打算进房去,走了几步停下。迟疑片刻,回到玄关处,从钱包裡翻出一枚一元硬币投进玻璃瓶,然后再度转身走向房间。 当我第二次由房间门口折返至玄关时,我将装著硬币的玻璃瓶一起带进了房间。 把玻璃瓶裡的硬币悉数倒在地毯上,我吸气又吐气,这才定下心来,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好!」算是给自己打气,盘腿坐下数起玻璃瓶裡的硬币数。 玻璃瓶裡原本有三百六十四枚一元硬币,加上我刚才放进去的那一枚,就恰好是三百六十五枚了。 我望住那堆硬币苦笑,仰躺在地毯上,看著天花板。 已经整整一年了,认识长平的时间飞快流逝,自己也不敢相信。 原来我根本就放不下。 「哈哈。」我笑。 不知什麼时候在房间的地毯上睡著的,醒来时,床头柜上的电子鐘已经响了快三分鐘。我爬起来关掉闹鐘,进盥洗室梳洗一番準备出门,再看时间,已经七点半,数字后头紧跟著的两个字母是pm。 出门的时候,我发现那位追债先生还不死心地窝在我家门前的走道上,见我出现,他立马浑身戒备,好像我才是那个前来要债的人。 麻烦。聂长平那个混蛋还说不想拖累我,他简直就是灾难的根源。 我熟能生巧,对追债先生视而不见,兀自赶自己的路,谁知那人竟亦步亦趋地跟了上来。 我不耐,带著他绕远路,在附近行过一圈又一圈,对方却丝毫没有要放弃的意思,终於把我惹火。 「你跟著我跑的这点工夫,聂长平已经逃出本市了。」我回过头去瞪住身后的男人。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留了你家的地址,就一定会回来!」对方的语气比我还肯定,真能活活气死个人。 「那你不如留在我家门口守株待兔。」我建议。 「我怎麼知道你一个人出来不是给聂长平通风报信的?」他倒还真是个大忙人,又要埋伏长平,又要看牢我。工作量这麼大,老板一定给了不少工钱。 「随你便。」我懒得搭理他,假如再与他理论下去,準会迟到。 说到我工作的地点,是一家名字叫做「大都会」的夜总会,档次不怎麼高级,进来娱乐的大多是些暴发户。而我在「大都会」裡担任的职务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生,立在门前替人拉门。 也就是在这裡,我与长平结下了一段孽缘。 他第一次出现在「大都会」的时候穿了一身得体的蓝灰色西服,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与眾不同的优雅气质,我為他拉门的时候,他甚至还会报以一句「谢谢」,这对於见惯了市侩气的暴发户的我来说,的确是够具有衝击性的出场了。 那天他要离开「大都会」的时候,突然毫无预兆地俯身到我耳边低语,说:「你愿意陪伴今晚孤独的我吗?」 我猝然心动,脸颊烧得滚烫,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心情。 长平答应用三万买我一晚,当时的我根本不介意自己一个晚上的金钱价值该有多少,那晚我的眼中只有他。 而事实上,第二天早晨醒来以后,我也并未看见对方应允的三万,只在自家玄关处发现一张字条,以及字条上压著的一元硬币。 长平在字条上写,他希望分期付款,直到还清所欠的数字,还问我是否愿意。 随后接下来的每一天,当我打开家中大门,就会在玄关处捡到一枚一元硬币。 当初的我天真的以為,这就是所谓的爱情。 好天真。 「喂,你叫什麼名字?」我换好服务生的制服,回过头去瞧那个不修边幅的讨债人。 那人防备地看我一眼,仍然还是回答道:「程风。程序的程,风格的风。」 「名字不错。」对於他自我介绍之详细,我倒有一些意外。「程风,一会儿我出去干活,你可不要靠得我太近,千万别妨碍我,知道吗?」 「那麼你把钱还来!」程风伸长手。 「喂!欠你们公司钱的那个人叫做聂长平,我说过了我叫做段希佑,除了字数相同之外,没有一点点关联,ok?」这个人真是麻烦。 「没有关联聂长平為什麼要留下你家的地址?」不愧是专业追债,抠人字眼不遗餘力。 「好吧,就当是我跟他有那麼一点关系。」我无奈承认这个见鬼的事实,使劲关上衣柜的门,转过头去看程风,「但是你缠住我也无济於事,要是有钱还你,我就不用到这种地方来做这样的工作。」更不用留得你跟在屁股后面到处晃。 「总而言之。」我向程风发出最后通牒,「你不要妨碍我赚钱!」 我立在「大都会」的门口為客人服务。这种工作要见机行事,因為来此的顾客多是暴发户,於是也有不少不识趣的客人不明白小费的给予对於服务生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励。故而对待那些出手阔绰的客人,我等服务生才会显得格外热情周到。 我面无表情地為一位客人拉开门,心中默数这已经是今晚第三十七位不识趣的暴发户,默默翻个白眼,视线就不经意地瞥到了坐在夜总会门外石阶旁的程风,他正一动不动地监视著我。 「喂!不要坐在那裡!」警卫员适时地走过去赶人,「你知不知道你妨碍到我们做生意啦?」 「我在等人。」程风拍拍屁股站立起来说。 「等人?」警卫员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程风一身休閒风格的造型,问:「你等什麼人?」 程风的目光於是向我这边投过来,我即刻事不关己地转头避开,并面带微笑地為下一位客人拉开门。那是一位出手阔绰的有钱人,直接将小费塞进我的外套口袋裡。 「欢迎光临。」我说。 「没有认识的人就赶快走开,不要挡在门口!」警卫员在那头嚷得烦躁。 这时一辆气派非常的黑色轿车在夜总会门口缓缓停下,我刚準备过去替客人开车门,谁料有个黑影「嗖」一声从面前窜过,不由分说抢了我赚钱的机会。 程风打开车门,学我的样子以不算熟练的姿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為客人引路,一路将客人领到「大都会」门前,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的举动,一时没了反应,眼睁睁看著肥美的猎物将一迭小费塞进程风的牛仔裤口袋裡。 这个王八蛋,不但妨碍我赚钱,还敢抢我生意! 我拿眼瞪住程风,他居然回以一个毫不客气的眼神,外带一声冷哼。 我顿时怒火中烧,转头去找警卫员,发现他竟已走远。 今天究竟什麼鬼日子,诸事不顺。 夜晚在程风的搅和中过了大半,每当警卫员走近时,他就装作临时服务生跟我争生意,叫人不由得恼火。很快的,夜总会内的餘兴节目即将接近尾声,客人们尽兴,陆续离去。 早晨四点的时候,有一名穿金戴银的客人摇摇晃晃地走近门边。 我為他拉开门,冷不防一股熏天的酒气袭来。 我悄悄皱了一下眉,便见那肥硕的暴发户突然回过头来拿手指住我的鼻子说:「段希佑……我知道你叫做段希佑!」 那人两眼猩红,半睁半合,圆滚滚的身子在晚风中前后摆动。 我不太喜欢他的醉态,於是笑笑道:「先生,这没什麼可稀奇的。我的胸前别著名牌。」 没想对方却认了真,奋力地一挥手,险些打著我。他含糊不清地说:「才不是,我才不是看了你的名牌……我中意你,呵呵!怎麼样,要多少钱才能买你一晚?」 他的话让我想起聂长平。 我面上肌肉变得僵硬,很难再笑出来,语气也不甚客气地回道:「这位客人,你搞错了,我只是个服务生。」 「哈!」暴发户怪笑一声,打断我说:「服务生跟牛郎有什麼区别!还不都是服务性行业!」 我更正他:「客人,服务生所从事的是服务性、行业,牛郎从事的是服务、性行业。」他显然中文不好。 「装什麼清高!谁不知道你是有钱就能叫出街的!」那暴发户老羞成怒,恬不知耻地伸手拧我的臀部,一面说:「你以為我没有钱吗?啊?老子有的是钱!」 我尝试推开暴发户的肥手向后退,却不料对方经验十足,一隻手臂夹住我的侧腰,另一手按住我的后臀,摩挲著往自己身上蹭。 我只觉一阵反胃,又碍於对方的客人身分,只好推辞道:「客人,我还在工作。」 那暴发户脸上露出一抹瞭然的神情,咧嘴笑出一排歪七竖八的黄牙,说:「我明白了,小宝贝儿。那就先亲一下,嗯~」说著噘起乾裂蜕皮的嘴唇紧逼过来。 我顿感背后阵阵凉意,胃裡翻江倒海。 眼见著暴发户就要亲上来,我心灰意冷,就听得耳边一声闷响,便见对面那臃肿的面孔向边上滑倒过去,摆在自己腰上的一双手臂也顺势鬆了开来。 高举拳头的程风出现在面前,面上的表情厌恶多过愤怒。 「噁心。」他说。 暴发户倒地发出的巨响引来眾人的瞩目,警卫员从远方奔走而至,近处的其他服务生见那暴发户口吐白沫,即刻训练有素地拨通医院的电话招来救护车。 「你做什麼!」我由震惊之中回过神来,气急败坏地质问,「那是我的客人!」 程风转过头来不屑地扫我一眼:「好心没好报。」 听闻这话,我几乎可以当场吐血给他看。这家伙是打算害我失业才来的吧! 果不其然,我被「大都会」的领班叫去进行两小时的专业辅导,告知作為一名优秀的服务性行业从业员应该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持久的忍耐力,然后為了证明自己绝对拥有持久的忍耐力,我又花了两小时时间来向领班解释,自己并不认识出手揍晕暴发户客人且不知所踪的那个野蛮人。 等到领班大赦天下,能够回家休息时,天空已是一片澄明。 传说中不知所踪的野蛮人在我步出「大都会」以后,又再重出江湖,自主自发地变成我的跟屁虫,尾随著一路来到我家门前。 「交出来。」我的脚步停在门口,回头说。 「什麼东西?」程风问。 「你今天抢我的小费。」 「那是我赚来的钱!」 「那是你抢我的生意才赚来的钱!」我知道自己此刻的太阳穴上一定有爆起的青筋。 程风不屑地白我一眼,道:「商场如战场,你没有听说过吗?」 我气急,愤愤地威胁道:「好啊,我偏不告诉你聂长平的下落,你就每天到『大都会』门口去赚足小费还给你们老板吧!」 天晓得我当时只是一时衝动破口而出罢了,假如知道这将造成后来层出不穷、纠缠不清的一连串麻烦,就是拿刀抵在我的脖子上,我都不会说的。 我的话音才落,程风当真从口袋裡掏出弹簧刀来指向我道:「你果然知道聂长平的下落。」 我当即明白不应该去挑衅那些随身携带兄器的对手。 「不是,程风,我开玩笑的。」我惊吓非常,乖乖举高一双手表示投降。 「我才不会把自己赚来的钱交给老板。」程风阴沉地道。 「啊?」我一愣,这才意识到他在回答我之前的那句话,於是只得乾笑,「哈哈,可见你们老板给的工资也不高。」 「做老板的都吝嗇。」程风并不受我的笑容影响,依旧板著面孔对我下令,「开门!」 我只得转身,掏出钥匙开门请程风入内。 我先程风一步进入玄关脱鞋,习惯性地低头查看地毯,上面依旧不见今天的报纸和胡乱摆放的鞋子,更没有熟悉的一元硬币。 「你在找什麼?」程风跟在身后多管閒事地问。 「找自卫的工具。」我没好气。 程风也并不含糊,刀尖直接戳在我的腰上,以行动来告诫我不要随便开无聊的玩笑。 我於是笑得生硬:「找钱还给你。」 程风是个专业追债人,我一开始就知道。他一进我的房子便似入无人之境,先由客厅开始检查起,一路搜到卧房与盥洗室:茶几上成对的杯子、床头柜边摆放的照片,以及梳洗檯旁款式相同的牙刷,统统没有逃过他的火眼金睛。 拜他所赐,否则我都不知道家中竟有如此之多和长平相关的物品。 「我只是还来不及丢掉。」我看著那些代表伤痛过往的证据说。 「不必丢,他会回来的。」程风这一回的口气比上次提到长平还更篤定,我简直要把他的职业错记成算命先生。 我们绕房子转了一圈,最后回到客厅。 「这裡面你还没有检查过。」我一手搭在冰箱上,另一手将冰箱门拍得啪啪作响,嘲弄程风道,「说不定我已经把聂长平剁成一块一块的碎肉冰冻起来。」 程风於是斜过眼白来瞧我,我以為他不欣赏这种笑话,谁料他径直走到我面前,果真打开门来仔细察看了一番,确定道:「显然你还没有来得及把他剁成一块一块的。」 至此我非常肯定自己讨厌面前这个家伙。 我决定无视程风,自顾自从冰箱裡掏出一包速食麵,放在碗裡倒上开水等待进餐。整个通宵没有吃东西,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 「你和聂长平是什麼关系?」程风坐到我的对面开始喝罐装啤酒。 「不要随便拿别人冰箱裡的啤酒!」 「你想转移话题吗?」看来他对这个问题相当执著。也难怪,平常人看到长平留下我家的地址,多少都会对我们俩的关系產生点好奇。他能憋到现在才问,好奇心可算是弱了。 「反正我现在说我跟他毫无关系你也不会信。」刚才那一番视察根本已将我们之间的关系暴露得一览无遗,何必要多此一举。 「假如你说是朋友,我也许会信。」程风又喝一口啤酒。 「你就当作是那样好了。」 我揭开碗盖,拿筷子撩起麵条抖了一抖,正準备塞进嘴裡,忽听得对面传来「咕嚕」一声。我停下动作,抬头看向手握啤酒罐而面无表情的程风,他的肚子於是相当应景地再次向我示威一番。 我哭笑不得,回头也给他泡上一碗速食麵,用力敲在桌面上:「吃吧。」 吃死你! 程风颇有不满地质疑:「你给我吃速食麵?」 「你也看到冰箱裡只有速食麵了吧。爱吃不吃!」真是人善被人欺,在别人家白吃白喝的家伙还敢诸多挑剔! 程风很有风骨地彻底轻视我家的速食麵,走到冰箱边翻出一块五花肉与两颗鸡蛋。他的确是个人才,连我都不记得自家冰箱裡竟有这样的食物,虽然我很怀疑那东西究竟还能不能吃。 「吃坏肚子我不负责。」我好心提醒。 程风不理,进了厨房。 「调味料好像一个月以前用完了。」我提高嗓门,无人应答。 「还有,这个月的煤气也断了。」 话音才落,程风从厨房出来,面色比进去之前更加显得阴霾。他坐到桌对面开始埋头咀嚼泡烂了的速食麵。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幸灾乐祸。 「我决定住下。」程风没来由地吐出一句。 我被嘴裡的一口汤噎到,捂著脖子咳嗽好一阵,这才勉强能够说话:「你,咳咳,你说你决定……什麼?」 「我决定留在你家等聂长平回来。」程风抬眼看我。 我的咳嗽於是来得更猛。 喂!不要擅自做决定,这房子的主人可没有同意,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