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富娘子 上》 第1章 【正文开始】 丁岚是被冷醒的。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入眼就是破落的屋顶,正滴答滴答地往地上滴水。 这是哪里? 丁岚小心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间破的厉害的土屋。 等等…… 丁岚一脸不可置信地惊坐了起来。 她不是摔下了山崖了吗? 难道自己没死?那也应该躺在医院呀!怎么会待在这种家徒四壁的地方? 丁岚第一反应就是先开门出去看看,掀开那勉强算是被子的物体,立马就发现不对劲了。 她的身体…… 丁岚坐在床上,伸出自己的手仔细端详,这是一双饱经风霜的手,手掌和指腹中都是厚厚的一层茧。 这绝对不是她的手,她的手虽然说不上柔若无骨,但也绝对称得上白皙修长。 这情况实在诡异! 她不抱希望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粗糙,瘦的皮包骨。 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所以她现在是借尸还魂了? 丁岚强打起精神,准备先去看看外面的情况。正准备下床,突然一阵心悸让她眼前发黑,整个身体控制不住地往后倒,所幸她还没有下床,不然肯定要摔个大跟头。 她扶着脑袋躺在床上,一个陌生人的记忆突然在她的脑子里风速闪过,极大的信息量让她整个脑袋都处于刺痛的状态。 等到脑袋的痛意消失后,她才缓缓地扶着墙坐了起来。 丁岚开始慢慢梳理起脑袋里另一个人的记忆,等到她全部梳理完之后,再一次懵了。 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借尸还魂,而是穿越进前世自己看过的一本官场小说了,成为了里面那个被作者一笔带过的炮灰角色。 想当初她看这本小说,还是因为舍友的安利,小说中有一个炮灰角色和她同名同姓,这才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说起小说中的这个「丁岚」,就必须得提到丁景了,也是小说中男主发育阶段的小反派。 丁家有3个孩子,大姐丁岚,二弟丁景,小妹丁巧,丁景是丁家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唯一的宝贝儿子。 丁家父母是那种很常见的重男轻女的家庭,对这唯一的儿子丁景可是十分溺爱,想当年丁景刚出生时,丁父就抱着丁景去找道士算过命,那道士信誓旦旦地说丁景是一个当状元的命。 这一下子可就不得了了,丁父对这道士的话深信不疑,想他祖上三代务农,还没有出过读书人呢,一回家就四处宣扬自己的儿子以后要当状元呢!压根不管那个道士的话是否可信。 从此大姐丁岚的日子就难过了,家里只要有好东西那都是得给丁景的,好不容易攒点钱还得准备着给丁景读书。丁家这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一家人饭都只吃个半饱,而丁景每天鸡蛋不断。 后来因为丁景的一句想吃肉,丁父二话不说就上山给丁景去猎点肉回来,没想到人倒霉,山中撞见了黑瞎子,吓得转身就跑,这哪能跑得过呀,黑瞎子一爪子就往他腿上挖下了一大块肉,丁父当即就痛得嗷嗷叫。幸好山里的猎户听见声音赶了过来,这才给丁父救了下来。 等到村民们把丁父从山上抬下来时,丁父眼看着就快没气了,得到消息的丁母这才带着孩子赶了过来,一家子人都哭倒在地,而丁父最后的一句遗言就是嘱咐丁母一定让丁景上私塾。 丁父死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就没了,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丁母身上,何况当时的丁岚也才12岁,丁景8岁,最小的妹妹丁巧还没断奶呢。 很快就到了冬季入学的时间,8岁的丁景正好是入学的好年纪,但想上私塾,除了束修贵,读书人其他的一应物品价格更是高昂,幸好当时丁父死之前还是攒了点银子,丁母凭借这些银子成功把丁景送上读书的道路。 但丁父的那点银子哪能支撑多久,高昂的费用不是一个妇人就能承担的起,除了照料自家田地,丁母白天还得去镇上给人浆洗衣服。丁母记着丁父的遗言,就这么咬牙坚持了三年,直接被累倒了,这一倒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床榻上躺了一个多月就撒手人寰了,闭眼前又拉着丁岚嘱咐:「得让你弟弟继续读书,不然我到了地底下,也没有颜面见你爹了。」 丁岚也是个实诚人,接过母亲的重担继续送丁景读书,没有钱就只能卖田,遵从家里的家训,少啥不能少了丁景的。 而被家人长久溺爱的丁景也不是一个体谅的人,在私塾里喜欢和同窗攀比,别人有的自己也得有,一回家就是找丁岚要钱。 自从丁景上私塾以来,两个姐妹过得没有人样,饭都吃不饱。 丁岚想起了小说中原身的结局,是被活活累死的! 「丁岚」被作者写死,她也马上弃文了,弃文前她还在评论区愤愤不平地声讨作者君! 没想到如今自己竟然穿越进这本小说里,还成为了小说中的傻大姐「丁岚」。 丁岚冷冷地笑了:「既然身体我接收了,那这个老弟我就不惯着了!」 刚想到这,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穿着一袭白袍的半大少年进了屋,看见屋里的人正直直地盯着他,不耐地说:「大姐,我的束修该交了。」 丁岚搜索了下脑海里的记忆,这才想起眼前的人不就是那个「好弟弟」丁景吗? 没想到穿到这里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来找她要钱的,眼睛滴溜溜地一转,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丁岚神色哀伤,凄凄惨惨地望着他:「小景,我们家已经没有钱了。」 丁景皱着眉头:「我们家不是还有地吗?」 她大力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潸然泪下:「已经把能卖的都卖了,只剩几处卖不出去的荒地了。」 丁景观察着她的反应,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以前大姐听到他要钱,就算再为难也会给他凑到钱的。顿了顿才开口道:「你想想法子吧。」说完就转身出门了。 第2章 丁岚连忙喊道:「小景,大姐对不住你呀!」想想她一个21世纪的好青年,还怕糊弄不了一个12岁的小孩子? 等到丁景的身影消失后,丁岚才挑了挑眉,想从她身上抠出钱,那是不存在的。 虽然打发走一个「吸血虫」,但是她刚说的也是实情,家里的良田确实早已经被原身卖了,就剩两块荒地还种植着自家人吃的农作物,庄稼人没了田,这日子可就难过了。 丁岚思绪万千,还是决定先清算下原身的财产吧! 下床穿上鞋后,跟随着记忆打开了屋里面除了床,唯一的家具,一个陈旧的木箱子。仔细翻看了一下,里面就只有两三件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衣服的最下面压着一个小小的布袋子,丁岚把这个布袋子摸了出来。 把布袋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算了算,也就15个铜板,丁岚仰头,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细想一下,这好歹也算捡了一条命,就是穷了点,那也总比死了强! 丁岚把铜板又装回了布袋里,重新放进箱子里,这可是她仅剩的钱了,可得好好保存。 寻思着还是先出去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一出门就看到一个大婶正在院子里收衣服呢。 大婶看见她出来,和气地打了招呼:「小岚,病好了呀?」 丁岚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住在旁边的刘大婶,笑了笑:「刘大婶,好的差不多了。」 刘大婶手上的动作没停,拉家常道:「还是得多养养,我看你的脸都还是白的。」 丁岚只应了一声,也没多说。 刘大婶瞄了眼她憔悴的面容,悄声问:「是不是你弟弟又来找你要钱了?」 听到刘大婶的这句话,她装作很为难的样子:「是呀,家里实在是没有钱了。」 刘大婶忍不住过来劝:「我听说,你弟弟在私塾里不学好,每天在镇上吃喝玩乐呢。」顿了顿:「你看你为了你弟弟,人也病倒了,你也多给自己打算打算。」 丁岚知道刘大婶说的这话很是诚心诚意,笑着答应了。 刘大婶把院子里晒的衣服全部收好,打声招呼后就转身回屋子里做饭了。 天色渐晚,丁岚估摸着现在该是吃晚饭的时间了,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还是先给自己搞点吃的吧! 打量着自家的小院子,是十分传统的农家小院,院子的一角堆积着很多柴还有一些竹子,院子的正中间则是两间大一点的主屋,侧边则是自己住的那个土培屋和一间没有门的厨房。 丁岚径直进了厨房,打开米缸往里瞧,一粒米都没有,丁岚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家里还剩下了一点红薯和玉米面。 肚子饿的咕咕叫,丁岚想了想,玉米面不会做,还是先把红薯给煮了吧。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小女孩兴奋的声音:「大姐,我挖到野菜了。」 丁岚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那个最小的妹妹丁巧了,朝着院子应道:「小妹,我在这呢。」 过了一小会,丁巧就顺着大姐的声音进了厨房,瘦小的身板后面背着一个成年人背的竹篓,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面黄肌瘦,远看还以为是一个落魄街头的小乞丐呢。 她仔细想了想,这个最小的妹妹如今应该也才五岁吧。 转而又想起那个一袭白袍的丁景,再扭头看看这个小妹,丁岚撇了撇嘴,这家人真是偏心得不成样子了。 丁巧背着背篓,十分兴奋地凑上去给大姐看自己的背篓:「大姐,我在山上挖到好多野菜。」献宝似的又从竹篓里掏出两个鸟蛋,递给了丁岚:「还在山上捡到了鸟蛋,这个给大姐吃!」 丁岚看着眼前这个严重营养不良的小妹,心想自己哪好意思和小孩子抢鸟蛋吃呀。 接过两个鸟蛋,寻思着干脆和红薯一起下锅煮了吧。随即动起手来把锅刷了刷,往锅里倒了点水,把洗干净的红薯直接下锅煮。就是烧火这件事让丁岚忍不住犯了难,幸好站在旁边的丁巧已经十分有眼色地烧起火来了。 柴火很旺,红薯很快就煮熟了,两姐妹直接站在厨房的灶台上开吃。丁岚把那两个煮熟了的鸟蛋都夹了出来,直接递给了一旁的丁巧,丁巧脸红道:「大姐我不吃,你生病了你吃。」 丁岚看着这个懂事的小女孩,想起在现代社会,这么大的小孩子一个比一个熊,心里倒是对这个妹妹有几分怜爱:「小妹你吃。」 丁巧死活不肯,非要给丁岚吃。 无奈各退一步,两人一人一个才终于结束了鸟蛋的分配。 丁巧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的那个鸟蛋,犹豫了下,问道:「大姐,要不我的这个留给二哥吃吧。」 丁岚的眼神冷了下来:「不给他留,他不缺这口吃的!」顿了顿,语气渐缓:「以后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自己留着吃就行了。」 丁巧看着突然态度大转变的大姐,喃喃地答应了。 丁岚勉强解决了这没有一点油水的一餐,还不知道明天要吃什么呢?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吃完红薯后的丁巧主动收拾厨房,让大姐去休息一下。 丁岚只得溜达到厨房外,看着那两间亮堂的大屋,其中一间被丁景占据了,另外一间大屋就是原身父母住的地方,丁母半年前就死了,这件屋子就一直空在这里。 丁岚想了想,既然有地方住,没道理她和丁巧还挤在那个偏僻的小屋。 径直走过去打开那间没人住的屋子,还算干净整洁,反正比自己住的那个土培屋肯定是强多了。 虽然半年没住人了,但并没有积很多灰,看来原身还时不时会过来打扫。 她抬脚走了进去,入眼就是简单的一个四方桌和几根长凳,这应该是丁家父母平时用来吃饭待客的地方,里面还有一张木头床,甚至还有一个已经用了多年的衣柜。 第3章 丁岚对这个屋子还算满意,她郑重宣布这个屋子归她了。转身就去院子的大水缸里打了一盆水过来,现在第一要务就是搞卫生,她可不想今天晚上继续睡在她原来的那个破土屋了。 丁巧收拾完厨房就跑过来跟着大姐,好奇地盯着大姐的动作,丁岚指挥她去扫地,她就麻溜地拿了扫把开始认真扫地。 等到丁岚把屋子里面所有能擦的都擦了,就回自己的屋子里把那个木箱子给搬进来。 丁巧挠了挠头:「大姐,我们要住到这里吗?」 丁岚把箱子里面的几件衣服通通塞进了衣柜里,应道「我们住的屋漏雨,还是搬到这里来住吧!」 丁巧「哦」了一声就继续扫她的地了。 原来床上的被子倒是没有拿过来,实在是脏的没法看了,幸好原生父母的衣柜里还有一床还算干净的薄被。 等到把所有的东西都安置好,天已经黑了下来了。 农村的夜里十分安静,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所以两姐妹就早早地上床睡觉了。 丁岚之前吃的红薯早在干活时就已经消化一空了,肚子扁扁的丁岚躺在床上,内心吐槽,没想到她一个21世纪的好青年,还要尝试饿肚子的滋味。 翌日,丁岚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很明显是被饿醒的。 一夜无眠,醒来之后看着陌生的环境,一时之间还反应不过来自己现在在哪里。 过了半饷,才终于清醒,屋子里没人,丁岚穿上那双草鞋就开门出去了。 一开门就看见丁巧正乖乖地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双手不停地穿插在细线和竹条上。 丁岚凑过去看,别看丁巧虽然才5岁,那双手也很小,不过却非常的灵活,细细的竹条很快在她的手上变成一个灯笼的形状。 她拿着旁边已经做好的灯笼仔细打量,形状不大,但看起来有几分精巧。 丁巧笑出了一口大白牙,得意地说:「大姐,你去年教我做的灯笼,我还记得呢。」 丁岚想了想原身的记忆,还有点印象,好像是每年的中秋节、元宵节,原身为了赚点银子,都会提前做花灯好拿去卖钱。今年原身也早早地就开始准备了,竹子提前半个月就已经分割好放在小院里晾晒。 没想到突然大病一场直接死了,身体也变成自己的了。 看着满脸求夸的丁巧,丁岚笑着摸了摸丁巧的头:「很棒!」 丁巧听到大姐的夸奖,笑得十分开心。 丁岚从屋子里搬了个小板凳坐到院子里,拿起竹条和细绳,忍不住犯难,她还真没做过灯笼呢! 脑子里正在搜索原主的记忆,半饷没有动作。 丁巧奶声奶气地问:「大姐,你是不是忘了怎么做了?」 丁岚尴尬地一笑:「自从上次生病,我的记性就不太好了。」也不知道这种话能不能糊弄这个五岁的小姑娘。 丁巧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我教你好啦!」顺手接过她手中的竹条和细绳,小手翻腾着就编出了一个底,丁岚看着一个小孩子都比她会,不禁汗颜。 幸好之后都是重复性的动作,丁岚拿过编好底的灯笼,身体似乎是有记忆似的,上手非常快。 过了半饷,丁巧悄悄地瞄了一眼正认真编灯笼的丁岚,支支吾吾道:「大姐,你明天能带我一起去卖灯笼吗?」 丁岚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你小孩子家家的去那干嘛?」 丁巧委屈巴巴地说:「明天是中秋节,我还没看过放花灯呢。」顿了顿:「村里的大狗子老是笑话我。」 丁岚心想:明天就是中秋节了!看来今天得尽量多做一点,明天才能趁着过节多赚一点银子。 丁巧可怜兮兮地看大姐不理她,央求道:「就带我去嘛。」自卖自夸道:「我还能帮你叫卖呢,我的声音很大的。」 丁岚偷笑一声,假意思考了会才勉强答应了。 正当两人还在埋头苦干中,刘大婶在院子外面喊了声:「小巧,你姐醒了没?」 丁巧连忙应声:「刘大婶,我姐在呢!」 刘大婶随即推门进来,丁岚起身招呼着,又进屋搬了一根板凳出来。 刘大婶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把手中拿着的宣纸递给了丁岚:「这是你之前托我帮你去买的宣纸,我当家的刚刚才从镇上回来。」 大红色的宣纸看着特别的喜庆,丁岚细想了下,这应该是原身准备用来做灯笼的原料吧! 丁岚笑着接过宣纸,问道:「刘大婶,真是太谢谢你了,这宣纸要多少钱?」 刘大婶一脸肉疼地表示:「这大红色的宣纸涨价了,就这么几张纸,都花了10文钱呢!」 丁岚拿着宣纸放进屋子里,从衣柜里掏出那个小布袋,数了10个铜板后就出来拿给了刘大婶。 刘大婶把钱揣怀里,扭头说:「小岚,你明天下午坐我家的驴车去镇上吧,顺便晚上还能和我们一起回来。」 丁岚连忙答应:「那可真的是帮了我大忙了,」顿了顿,为难道:「明天丁巧和我一起去,不知道你家的驴车还坐不坐得下?」 一旁的丁巧忍不住把耳朵竖了起来,满脸期待地看着刘大婶。 刘大婶爽朗地笑了:「坐得下,坐得下,丁巧才多重呀,不碍事的。」 丁巧的眼睛都快笑没了,语调微扬:「谢谢刘大婶。」 刘大婶突然瞥了一眼丁景的屋子:「小岚,我当家的今天在镇上看见你弟弟了,他压根没有去私塾,别怪我提醒你,你可得长点心啊!」 丁岚当然知道小说中的丁景是什么样子,拿着家里的血汗钱在外挥霍,面上却只做出一副非常痛心的样子:「我知道的。」 刘大婶言尽于此也不便多说,起身告辞:「我现在还得去地里给我家那口子送点吃的,先走啦。」 第4章 丁岚连忙起身送人,送完人回来,想起自己和丁巧从早上起就还没吃饭呢,连忙去厨房弄一点吃的。 厨房里还剩下一些玉米面,丁岚拿了个大碗,把玉米面倒了进去,又往里面加了点水,混成面糊状,因为家里也没有什么油,不能炸,就只能烤玉米饼吃。 做出来的玉米饼又干又硬,实在难以下咽,丁岚一口水一口饼的就着吃完了。想她穿越到这里都快两天了,连顿米饭都没捞着,别人穿越还有什么金手指,到她这里连根毛都没有。 幸好小妹丁巧丝毫不嫌弃,对于从小就饿着肚子长大的她来说,只要有一口吃的就很满足了。 两人吃完玉米饼后,继续坐在院子里编灯笼。 丁岚的手法越加熟练,内心里也有一些新的想法,她们现在编的是那种非常传统的拿在手上的小提灯,如果做一点造型出来可能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效果。 说做就做,丁岚花了点时间琢磨出一个小兔子形状的灯笼,坐在旁边的丁巧眼睛都看直了,丁岚瞄了一眼丁巧的小表情,心里有了数,看来小女孩是很吃这一套的。 丁岚赶紧把这个方法教给丁巧,这个丁巧人如其名,手是真的巧,丁岚只稍微点拨了几下她就抓到诀窍了。 原本丁岚还打算再想几个造型,不过明天就是中秋节,这时间实在是太紧了,现在做也做不了几个,还不如干脆就先做这个小兔子形状的灯笼,只要能讨女人和小孩子的欢心就不愁卖不出去。 两人全力做小兔子灯笼,一直忙活到晚上,等到完全看不清了才作罢。 丁岚把今天中午剩下的玉米饼放在锅里蒸了一下,果然没有那么硬了,两姐妹凑合着解决了晚饭。 丁岚暗暗发誓,明天一定得吃顿好的! 第二天,村里的鸡已经纷纷开始打鸣了,正值夜与日的交替之际,丁岚从睡梦中醒来,一打开门,空气非常的新鲜,苦中作乐地想:这恐怕也是这里唯一的优点了。 看着天色,估摸着现在大概是凌晨3点多,也没叫醒还在睡梦中的丁巧,轻轻地关好门后,就提着家里唯一的桶子前往河边打水。 想她穿越到这里好几天了,还没有洗过澡呢,今天实在受不了,拿着方巾到了河边顺便把脸洗了洗,才提着一桶水回了院子。 丁岚把水提到当初她醒来的小屋,把门锁上,这里实在是不方便,只能这样凑合洗一洗澡。 快速冲了个澡,一身清爽的丁岚惬意地进了屋子。 屋子里堆着她们昨天做好的灯笼,虽然只有两个人做,但是这数量还真不少。 丁岚把宣纸铺在桌子上,准备给给灯笼糊上宣纸,这倒是不难,只要细心一点就行了。 之前做好的传统灯笼统一糊上了红宣纸,红纸一糊上,这灯笼还颇有几分现代过年的气氛。 不过这兔子造型的灯笼糊上红色的宣纸倒是有点怪异之处,要是能换个颜色就好了。丁岚灵机一动,她那个不成器的二弟既然在读书,房间里肯定还会剩宣纸的。 丁岚轻轻地关上房门后,就抬步去了丁景住的屋子。 推开门后,丁岚忍不住撇嘴,这丁家父母是真舍得,看这屋子里的家具一应俱全。还像模像样的弄了一个大书桌,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笔墨纸砚,这读书人的东西哪样不金贵呀! 丁岚忍不住心疼起银子来…… 这丁家父母还真以为自己家的儿子能考上状元呢,丁岚看了剧情,这丁景在私塾里可是没干过啥好事,总是针对同样是寒门学子的男主。后来还因为陷害男主,被学校里的夫子发现,直接被赶出了私塾。 就这样了还不甘心,之后还去找过男主的麻烦,结局当然是被男主角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丁岚不再多想,过去翻了翻书桌,只拿了一沓已经发黄的宣纸。 她这可不是客气,只是担心太白的宣纸恐怕会有什么不好的寓意,所以只从里面挑了些发黄的宣纸。 看到桌子上还摆放印泥,也顺手拿了起来,最后从笔架上随意取了一支毛笔才作罢。 回去时丁巧已经醒来了,一起床就坐在小板凳上继续编灯笼。 看到她抱着这么多东西回来,好奇地眨了眨眼:「大姐,你拿着什么呀?」 丁岚轻手轻脚地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我从丁景那里拿了一点东西,用来做我们的灯笼。」 丁巧惊讶地看着她:「二哥不许我们碰他东西,他肯定会生气的!」 丁岚挑了挑眉:「饭都吃不起了还怕他生气?」她可是很有底气的。 丁岚拿起一个小兔子形状的灯笼框架,因为其造型的原因,只能用宣纸比划着裁,等到裁好了,才用浆糊往上糊宣纸。 待整个兔子灯笼全部糊完了,她才拿起毛笔沾了点朱砂,给小兔子再添上两个红眼睛,眼睛一加上,这个小兔子的神态才惟妙惟肖起来。 丁岚又去院子里拿原身准备好的竹竿,不长的一根,用来做手提灯笼的手柄刚刚好。 把这些竹竿全部搬进房间,然后用细绳把灯笼吊在竹棍上,一个精致的手提灯笼就做好了。 丁岚看了看自己做出来的成品,还是非常满意的,等到了晚上,往里点上蜡烛,那效果肯定会更加的抢眼。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现在时间还早,她们是下午出发,还是趁着这点时间尽量多做几个吧! 两姐妹分工明确,丁巧继续编灯笼,丁岚则是把昨天编好的灯笼统一糊上宣纸,然后把手柄按上才算完成。 直到正午,丁巧饿的肚子咕咕叫,沉浸在工作状态的丁岚才反应过来,笑了笑:「肚子饿了怎么不说呀?」 丁巧满脸通红,不好意思道:「大姐,我不是很饿……」 第5章 丁岚眉尖微扬,信誓旦旦地说:「以后跟着大姐,不仅每天都让你吃饱,还有肉吃!」 虽然是这样说,但如今的丁岚还真买不起肉。 她转身进了厨房把红薯给煮了,还是先凑合着垫垫肚子吧。 吃完红薯的丁岚咂吧咂吧嘴,嘴里已经快淡出个鸟来了,满心满眼里都是想吃点肉,暗自发誓今天晚上赚到银子一定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两姐妹解决了午餐后,继续编灯笼。 过了半饷,刘大婶的声音从院子外传了进来:「小岚,准备好了没有,等会我们就出发了。」 丁岚在屋子里高高地应了一声:「好!」 丁岚把原身准备好的一小袋蜡烛放进背篓里,背篓的上面就叠放着做好的灯笼,她们做的数量还是挺多的,一个背篓还背不完,剩下的就让丁巧双手提着。 两姐妹出了院子,正好看见刘大婶和刘大伯赶着驴过来呢。 丁岚笑吟吟地和他们打了声招呼后,两姐妹才上了后面的板车。 板车上放满了东西,剩下的空间并不大,幸好灯笼的重量比较轻,直接压在上面就行了。 待两人坐稳了,刘大伯就赶着驴车向镇上出发。 刘大伯并不是本地人,他是十多年前闹饥荒流落到丁家村的,后来在村子里娶了刘大婶后,才算在丁家村安了家。平时除了种地,就是靠着这辆驴车去镇上卖菜赚点银子。 村口唯一的一条大路就是通向青山镇的,青山镇离丁家村也就10里路,如果步行的话也就半个时辰的路程。相比较起其他几个地处偏僻的村子,丁家村已经算比较富的村落了。 比如刘大伯,每天寅时就赶着驴车去镇上卖菜了,这样的地理条件,只要不是那种好逸恶劳的人,就不愁吃不饱饭。 丁家父母当初也不仅仅只是靠着家里的几亩良田,每天还去镇上打小工补贴家用,再紧紧自己的裤腰带,这不就供上丁景这个读书人的花销了吗。 下午的阳光又毒又辣,晒得丁岚头晕眼花的,路上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周围都是林子,偶尔能看见几块正在开荒的田地。 刘大婶看着丁巧手中提着的小兔子提灯,啧啧称奇:「小岚,你这灯笼的样式做得真好看,我都没见过这样的呢。」 丁岚浅浅一笑,十分大方地递给刘大婶一个:「刘大婶,你喜欢就送你一个吧,不值什么钱。」 刘大婶伸手推开,笑着说:「我就是瞧着怪好看的,你还是拿去多换几个钱吧。」 丁岚也没假客气,顺势接话:「那等大壮娶媳妇了,我再多做几个放在新房里摆着。」 这话说得刘大婶喜笑颜开,她儿子刘大壮今年正好14岁,明年就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了。 丁岚看着驴车上的锅:「刘大婶,你们去镇上卖什么吃的呀?」 刘大婶打开旁边的篓子,示意给丁岚看:「我去卖点春饼,正好攒点钱给我儿子娶媳妇呢!」 刘大婶的儿子叫做刘大壮,早年刘大婶身体不好,后来刘大伯好不容易老来得了这么一个儿子,当宝贝一样疼着,明年就要娶亲了,做爹娘的当然得为自己的儿子多攒攒钱了。 丁岚倒是远远地见过一次刘大壮,还是一个半大孩子,晒得非常黑,性格和刘大伯很像,都是寡言少语的那种老实人,笑起来非常的腼腆。 她适时地夸赞道:「大壮这孩子老实又肯干,肯定不愁找不到媳妇的。」 刘大婶听了丁岚的话,十分满意,念头一转,又想起了丁岚的事情:「唉……也是怪你爹娘突然走了,不然你和程家小子的亲事肯定不能黄。」 丁岚搜索了一下脑中的记忆,这才想起程家是怎么回事。 丁岚原来还和程家村的一个小子订了亲,没想到丁娘突然走了,程家还过来瞧过。虽然现在丁家一穷二白的,不过程家还算重情,对这个没过门的媳妇还是照样的娶。 不过原主表示就算自己嫁过去了,也要答应父母的遗愿,支持弟弟丁景继续考秀才,程家一听这话,那是肯定不愿意了,娶一个媳妇还得送小舅子考秀才?这桩婚事就被作罢了。 如今丁岚已经16岁了,在村子里已经是个老姑娘了,但依旧没有结成亲,主要是她的条件实在刁钻,这不就把自己的婚事给耽误了下来了吗? 丁岚作势黯然神伤:「也是没有没缘分。」说完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刘大婶看了她这番做派,忍不住提醒道:「还是多给自己打算打算吧,钱不能都给丁景了,他不是个有良心的!」 丁岚应了一声,就没有继续说话了。坐在旁边的丁巧听了全程,暗自发誓:大姐付出了这么多,以后钱不能给二哥了! 驴车的速度不慢,过了一会就看见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汗淋漓的庄稼人都挑着担子或赶着车进镇子,都是想趁着节日来镇上赚点血汗钱的庄稼人。 青山镇并不算大,丁岚探着头打量路上的商铺,各种店铺应有尽有,刘大伯径直赶着驴车往集市里去,虽然做的是晚上的生意,但要是现在不提前占好位置,过会显眼的位置就得被人占走了。 进了市集,丁岚发现已经有很多人在道路的两旁支好了小摊,各种叫卖声层出不穷,丁岚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场景,好奇地四处张望。丁巧也是头一次进城,眨巴着大眼睛四处瞧,看什么都新鲜。 刘大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位,停下了驴车后,几人赶紧一起把驴车上的东西搬了下来。 因为牲畜不能待在集市上,所以刘大伯还得赶着驴车去镇上相熟的友人那里寄放。 丁岚和丁巧先帮刘大婶把小摊子支起来后,才在旁边找了一块空地,也不需要多大的地方,把背篓往地上一放就算是个摊位了。 第6章 丁岚在车上时还特意看了看路边的灯笼铺,都是很常见的灯笼样式,好一些的无非就是在灯面上画了点花草亦或是题了一些字上去。 丁岚对自家的灯笼还是挺有信心的,只要等到夜幕降临,把蜡烛给点上,她就不愁没人买。 叮嘱丁巧坐在摊位上看着灯笼,自己先去市集上探探灯笼的价格,就摆着手走了。 丁巧听话地点头,丁岚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旁边就是刘大婶的摊位,不怕没人照应。 她人生路不熟的,也没到处乱逛,就顺着街道往前溜达。这条街上卖的大多数都是各种吃的玩的,只有几个摊位是和她一样卖灯笼的,不过他们都是用架子把灯笼给挂起来,顾客看着更加一目了然,丁岚暗叹自己失策。 丁岚没好意思到处问价,只竖着耳朵听小摊贩是怎么做生意的。直到把整条街逛完了,心里对于这里的物价也有了数。 常见的灯笼是6文钱,有字或者画的价格大概是在8文钱到12文钱之间,至于灯笼铺里的价格丁岚就没有过去了解了,肯定是只会更贵的。 等到丁岚回到摊位时,正好看见一个穿着体面的妇人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站在摊位前询问着什么,丁巧在摊位前急得团团转呢,看见她过来,才堪堪松了一口气。 丁岚一想就知道肯定是在问价,连忙迎上前去。 妇人的五官温和,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好说话的人,看见摊位的主人来了,和气地问道:「小姑娘,你这灯笼怎么卖?」说完就伸手指了指小兔子灯笼。 丁岚早在回来时心里就定好了价格,普通的灯笼就卖5文钱,小兔子灯笼则是10文钱。 满脸笑容地回答:「这个灯笼只要10文钱!」 妇人看着那个造型别致的小灯笼,心想这倒是不贵,便十分爽快地付了钱。 小女孩美滋滋地接过灯笼,看着小兔子十分满意,蹦蹦跳跳地提着小灯笼就走了。 丁岚没想到这天还没黑,就已经有了10文钱的进账,内心不免得意。 随着夜幕降临,出来游玩的行人也越来越多了。 丁岚看着在一旁乖乖站着的丁巧,心想这不就是活生生的模特嘛? 给小兔子灯笼点上蜡烛后,就直接让丁巧提着站在摊位前,这下子就不愁找不到顾客了。 很快就吸引了几位结伴同行的姑娘的注意,窃窃私语地打量着小兔子灯笼,过了一会,几位姑娘就来到了摊位前。 丁岚笑盈盈地主动招呼:「姑娘要点什么?」 一个身穿红衣的姑娘指了指丁巧提着的小兔子灯笼,问道:「这个灯笼怎么卖?」 丁岚语调微扬:「姑娘好眼光,这个灯笼只要十文。」说完就把点了蜡烛的小兔子灯笼递过去,给她仔细打量。 红衣姑娘一拿到灯笼,眼睛就亮了,喜欢得舍不得放手,立马掏钱买了下来。 其他几个姑娘不遑多让,对着丁岚喊道:「我也来一个!」「我也是!」 丁岚赶紧把背篓里的灯笼都一一点上蜡烛卖给了她们,这个时候的蜡烛还是比较贵的,为了控制成本,她灯笼里的蜡烛都是一小截的,也就能燃半个时辰。 丁岚把这单生意做完后,又是进账几十文。 很快就又有一个小女孩拖着大人的袖子,要来这里买小兔子灯笼。 丁岚的灯笼卖得非常的快,尤其是小兔子样式的灯笼,简直是供不应求。 等到两姐妹把所有的灯笼都卖完之后,已经饿得饥肠辘辘了。 丁岚算了一下,灯笼一共卖了320文钱,身怀巨款的丁岚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带着丁巧去吃一顿好的了。 她牵着丁巧的手顺着街道找吃的,正好看到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家馄饨摊,两人闻着那诱人的香味就已经走不动道了,丁岚干脆地带着丁岚到馄饨摊点了两碗馄饨。 卖馄饨的是一对老夫妻,一看混沌的分量就知道老板是个实诚人,一碗才2文钱,里面还包了肉,丁岚觉得非常划算。 馄饨摊里布置了桌椅,丁岚拉着丁巧顺势坐下,两姐妹就只等馄饨上桌了。 丁巧直勾勾地盯着老夫妻煮馄饨,这可是她第一次吃馄饨呢,老夫妻虽然年纪比较大了,但动作十分麻利。 片刻后,馄饨终于上桌了。 两姐妹也是饿得急了,不说话只顾着埋头苦吃。 这碗馄饨的分量十足,没想到最先吃完的是丁巧,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的。 丁岚看着瘦瘦小小的丁巧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么小的小女孩,还挺能吃! 丁岚抽抽嘴角,试探性地问:「小妹,要不再来一份?」 丁巧耳根子都红了,不好意思地摸着肚子:「这是我的肚子最饱的一天。」。 丁岚听了这话,心里不由一酸,沉默着从自己的碗里又挑了一些馄饨进丁巧的碗里:「大姐吃不完了,你帮大姐再吃一点吧。」 丁巧疑惑地看了大姐一眼,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会吃不完呢? 并没有思考太久,很快就被碗里的美味重新吸引了视线,继续埋头吃馄饨! 等到两人都吃完馄饨后,丁岚付完钱就拉着丁巧继续逛。 路边都是卖各种小吃的,丁岚买了好几样点心拿回家吃,可惜现在没有卖肉的了,不然还可以买点肉拿回去改善伙食。 因为节日的原因,街道旁边有好几家商铺还在开店,丁岚拉着丁巧进了粮油店,第一要务就是买米了,不吃米饭她还真遭不住。 幸好她们所处的地方是在南方,主要种植的就是稻米,丁岚买了二斗米还有一斗白面,其他的调味料也适量买了点。这些就花了85文,丁岚肩上的背篓也沉重了起来。 第7章 丁岚想了想,买了吃的那就是买穿的,看着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决定还是先去前面的布匹店,这里做好的成衣价格都很贵,普通人家都是直接买布,回家自己缝衣服。 丁岚还没进布匹店,就看见路边有个老妇人在卖布鞋,立马给自己和丁巧一人买了两双,现在的丁岚可谓是财大气粗! 进了布匹店,看着琳琅满目的布料,和一个赛一个的价格后,丁岚不仅咂舌,只扯了够给自己和丁巧各做两身衣服的粗棉布就出了布匹店。就这么点粗棉布就花了75文,丁岚忍不住吐槽这个物价。 等到两人收货满满地回到刘大婶的摊位时,刘大婶和刘大伯还在忙着呢,丁岚把背篓放下就带着丁巧一起过去帮忙。 直到把带来的春饼全部卖完了,几人才收拾东西准备回村。 刘大伯把存放在友人那里的驴车牵了过来,大家合力把东西全部搬上板车,丁岚抬脚正准备坐上驴车回村时,就看见了那个便宜弟弟丁景。 今天是中秋节,丁景下学了就和相熟的同窗一起在街上游玩,夜色昏暗,走近了才认出前面的人竟然是他大姐,正好他也有些事情要与她说。 和后面的同伴低语几句,就径直往丁岚这边走过来。 丁岚其实早就注意到丁景了,看着丁景和几个一看就不差钱的小公子哥在街上勾肩搭背的,哪里有读书人的样子,要不是穿着水墨色的长袍,还以为是街边的小混混呢! 丁岚挑了挑眉,也没吱声,只悄悄地把怀里的钱袋子往驴车上的背篓里塞。 藏好了钱袋子,假装没看见丁景,自顾自地准备坐上驴板车回村。 丁景不客气的声音传了过来:「大姐,我的束修怎么还没送来?」 丁岚暗自翻了个白眼,面上却装出一副窘迫的样子:「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实在是凑不出银子了。」 丁景气急败坏道:「那你不会去借吗?你把娘的遗言忘了?」 丁岚仿佛被遗言两字压垮似的,浑身没了力气似的跪坐在地上,仰头望天:「娘,我对不起你啊!」这嘹亮的一声很快就吸引了过路人的目光,纷纷围上来看热闹,八卦的眼神投注在两位主角的身上。 丁景被丁岚这一出给吓得呆住了。 丁岚才不管他呢,继续自己的表演:「自你走了之后,我一天做好几份活,只要能赚钱的我都去了,我的婚事也给退了,家里的良田都卖了,就是为了供二弟读书。」 丁岚声泪俱下地继续哭诉:「现在家里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拿不出一点银子,我也实在是没法子了。」 她嚎啕大哭:「娘,你把我带走吧!」刘大婶听着丁岚这话,竟然有寻死的心思,连忙想过去拉住她。 没想到,旁边一声更加凄厉的哭声也嚎了过来。 丁岚猛不丁被这一嗓子给吓了一跳,这嚎得可比她强多了,不仅声音大,主要里面饱含的情绪,十分的到位,瞬间路人的全部视线又集中在哭声的主人的身上。 哭声的主人已经扑在丁岚的身上,哭声震天:「大姐,你走了那我也不活了。」 丁岚嘴角抽动,这小妹之前说自己的声音又大又亮,还真没说错,可惜卖灯笼时没派上用场,结果在这里倒是发挥出作用了。 两姐妹跪坐在地上抱头痛哭,仿佛在比谁哭得惨似的,层起彼伏的哭声一个比一个嘹亮。 路人听到这里,再看着三人的穿着,哪里还会有不懂的呢? 丁景眼看着事态发展得越加不对,自己不就是找大姐要点银子吗?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局面? 看着路人对着自己的指指点点,就连和他一起过来游玩的同伴都在旁边小声议论,丁景大觉失了面子,甩着袖子就走了。 刘大婶连忙把跪坐在地上的丁岚和丁巧扶上驴车,等到大家都坐好了之后,刘大伯这才赶着驴回村。 两姐妹坐在板车上缓缓地平复着自己的情绪,丁巧可能是哭得太卖力了,坐在车上还在不停地抽泣。 车上的气氛有点沉重,没人吭声。 丁岚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膝盖,心里暗想:老是这么哭可不行,这也太费力气了,自己还是得想个法子,好好治治那个丁景。 刘大婶也没想到今天能闹这么一出,看着哭红了双眼的丁岚,轻声安慰道:「小岚,你也不要多想,你能做的都做了,是丁景不争气,你娘知道了也不会怪你的。」 丁岚哭得脸都紧绷起来了,只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今天让大家看笑话了。」 这个表情看在刘大婶的眼里,那就是强颜欢笑呀。 刘大婶拍了拍她的手:「这怎么是看笑话呢,你自己的苦处不说出来,谁会知晓你做了什么呢?」 刘大婶这话倒是说得没错,原身一直都是在默默地为这个家付出。 丁家父母去镇上做活时,家里的田地都是由原身一个人打理的,丁景那是一点忙都不会帮的,原身下地时还得把丁巧带过去照料,饭点时还得背着丁巧回来给丁景做饭。 就算是这样,丁家父母也从来没有来关心过原身一句半句,丁岚实在是为原身太不值了。 夜晚的山路不是太安全,就怕在回村的路上碰见狼,刘大伯赶着驴和村子里的人一起在青山镇外集合,大家一起赶路回去,在路上也互相有个照料。 之前围观的路人中也有丁家村的村民,大家都在小声议论着刚刚在镇里发生的事。 村子里的庄稼人为了以后不愁养老,都会在年轻时选择多生孩子,这也导致家里兄弟姐妹多,做父母的一碗水是很难端平的,难免会有自己更加偏爱的孩子。 但是像丁家父母这样的,还真是世间少有!村民们看着丁家两姐妹,神情中透着怜悯。 第8章 一个小女孩拉扯着爹爹的衣袖,童言无忌地说:「她们好可怜噢……」 小女孩的爹爹用眼神示意小女孩不要乱说话,尴尬地瞟了一眼坐在驴车中的丁岚。 丁岚当然听见了小女孩的话,不过她丝毫不在意,这样也没什么不好,都不用自己去村子里传播了。 等到明天一起床,恐怕全村的人都知道了,她倒要看看丁景以后怎么在村子里做人! 村民们在路上说说笑笑就进了村子,刘大伯把车停在丁家的门口,丁岚把背篓搬下车后,把早就准备好的2个铜板递给了刘大婶,笑着说:「刘大婶,这是我们的路费。」 刘大婶连连摆手:「顺路的事,哪能收你的钱。」 丁岚把铜板强硬地放进刘大婶的手里:「你不要,我下次都不好意思坐你家的车了。」 把路费给了刘大婶,生怕刘大婶等会又把铜板递回来,丁岚立马带着丁巧回了自家的院子。 刘大婶看着手中的铜板,叹了一口气:「这丁岚多好的一个人呀……」 刘大伯难得地发表了自己的感想:「确实是个实诚人。」 今天两姐妹都累得很了,丁岚把背篓背进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力气整理。 强撑起精神去院子里的水缸里倒了一盆水,两人把脸洗了洗,倒头就睡,不一会床上就传来轻微的鼾声。 次日,许是昨晚睡得晚,丁岚醒来的时间也比平日要晚一点,丁巧也还在睡梦中。 丁岚起身把昨天没有来得及归置的背篓给清理一下,打包好的点心就放在四方桌上,等会她们可以当做早餐吃,大米和白面还有一些调料,这些都是要放进厨房的。 对了……还有钱袋子,这可得藏好一点! 丁岚把铜板都倒出来数了数,一共有155文。为了以防万一,她把钱分成了两份,一份是55文,继续装进钱袋里,这就当做是明面上的,她随身携带。 至于另外100文钱,用一块破布包好,丁岚围着屋子转了转,放在哪里好呢?最后决定放在衣柜后面的夹层里,这就算是她的私房钱了。 藏好钱了,丁岚先把米面啥的都给搬进厨房,厨房里有一个米缸,米缸上面有一块重重的木板压着,这样就不用担心老鼠偷吃了,丁岚把米面还有调味料都收拾好,才回了屋子。 屋里的丁巧已经醒了,正痴痴地站在桌子前,看着点心流口水呢。 丁岚忍不住失笑:「买回来就是用来吃的,想吃就吃!」 丁巧笑得十分乖巧,先拿了一块点心递给丁岚,讨好地说:「大姐,你先吃。」 丁岚笑着接过点心后,轻轻地咬了口,忍不住皱眉,这口感和现代的完全不一样,反而更像是一种饼。 她暗自琢磨,难道这个时代,还没有糕点出现吗?哪天还得去镇上再打探打探! 两人把点心吃完了,也算是个早餐了。 丁岚拿起昨天买的粗棉布开始发愁,原身倒是做过衣服,但是她自己是从来没有做过的,只能一步步回想原身做衣服的细节。 拿起剪刀也迟迟不敢开剪,这可都是白哗哗的银子呀!要是剪坏了,得多心疼呀! 丁巧好奇地盯着大姐:「大姐,你为什么不剪呀?」 丁岚只得硬着头皮开始裁剪布料,这第一剪刀下去,后面的就很轻松了。 片刻后,一套衣服需要的布料全部裁剪完,现在就只要把这些布料全部缝起来,就算完成了! 丁岚把针线穿好,正式开缝,做针线活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 她是属于那种没有什么耐心的人,缝了一会后,突然想起她奶奶曾经说过的话。古时候的女孩子都是要从小就开始学针线活的,而且这还是衡量女孩是否贤惠的标准之一。 鬼使神差地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丁巧,丁巧正眼巴巴地看着她手中的针线呢。 很明显丁巧对针线活也是很有兴趣的,心思一动,要不教她缝? 丁岚把正在缝制的衣服举起来,诱导般的语气:「小妹,你想不想学这个?可以给自己缝好看的衣服噢……」 丁巧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我要学这个!」看得出来孩子非常开心! 丁岚假意咳了两声,她这可不是虐待童工,而是培养孩子的兴趣! 丁巧学着丁岚的动作就开始缝布料了,拿着针线的样子倒是像模像样。 待丁巧开始上手了,她就得了空闲,在一旁惬意地指导。 把丁巧已经缝好的袖子翻过来仔细看了一遍,这针眼又细又密,看起来非常的扎实,满意地连连点头,这比自己缝得可是强多了! 一旁的丁巧看见大姐点头了,内心十分得意,急着表忠心:「大姐,我一定好好学,以后天天给你缝衣服!」 丁岚听了这话不禁汗颜,不过看着丁巧这么积极,还是要鼓励几句的:「好!不愧是大姐的亲妹妹,以后大姐只穿你做的衣服!」 丁巧内心更是感动,一定不能辜负大姐的期望! 把手中的活推给了丁巧,丁岚心中徒生几分心虚,好生叮嘱道:「缝累了就出门玩一会,这衣服慢慢缝,不着急。」 丁巧头都没抬起来,只兴致高昂地应了一声。 丁岚也不再多劝,小孩子总是会沉迷于自己的新玩具,等到时间久了,劲头就没有那么大了。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天气很晴朗,清风徐徐地让人感觉不到热。 丁岚打算去自家的菜地里转转,从院子里的墙角处翻出一把小锄头,背了个背篓就出门了。 家里如今也只剩下下几块菜地了,位置不是很好,在丁家村背后的山顶上,离村子有点距离。 她沿着羊肠小道上山,看见许多村民都在自家的田地里忙活着,一个地地道道的妇人热情地和她打招呼:「小岚,上山打理菜地呀?」 第9章 丁岚看着说话的人脸熟,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怎么称呼她,只笑呵呵地应道:「是呀,家里都没菜了。」 妇人一听这话,立马指着自家的菜地:「我家今年种了很多韭菜,你摘点回去炒着吃吧。」作势要去自家的菜地里给丁岚摘菜。 丁岚一听这话,就想起她是谁了,这不就是以前时不时送点菜接济原身的丁大娘吗? 随着记忆的涌来,丁岚一脸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位淳朴的丁大娘,摆手道:「丁大娘,不用了,我家也种了,我正准备去山上摘呢!」 话说完也不敢再和丁大娘聊了,记忆里的丁大娘为人十分热心,从小就对丁家两姐妹很是照顾,虽然她自家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每次看见两姐妹,都要给她们送点自家种的菜。 丁岚心想,这丁大娘就是那种老好人的性格,可惜命不好,孩子还没下地就成了寡妇,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得替原主多多报答。 随着离村子越来越远,这乡间的小路也更加难走了。 丁岚顶着大太阳走了一会,那汗就扑簌簌地流,幸好原身的体力不错,身体也不至于太吃力。 这后山就是一大片林子,山上也就前面这一截被开荒成菜地,在往里面走就不行了,听说里面有大虫,还有黑瞎子。 丁爹当初就是想进林子打猎,运气不好撞见了黑瞎子,才把命给丢了。 越往山上走,这地也就越荒凉,这丁家的菜地正处于菜地和林子的交界处,经常会有被动物光顾过的痕迹。 这山上种的都是红薯和其他一些家常的蔬菜,稻米一般都在山脚种,因为离水源近,更方便庄稼人浇水。 丁岚暗自惋惜那些被原身卖掉的上好良田,现在就算想买,都不一定有人愿意卖。 丁岚气喘吁吁地终于看见了自家的菜地,因为地势的原因,山上的菜地并不是相连起来的,而是这里一小块那里小一块的。幸好相隔不是很远,不然照料起来就太麻烦了。 菜地后面就是森林,丁岚找了一颗大树,靠着先休息休息。 树木高耸,遮住了炎热的阳光,蝉鸣阵阵。 看得出来菜地被原身打理得很好,绿油油的叶子十分水灵。 菜地不大,只种了一些自家常吃的蔬菜,主要就是红薯,还有一些常见的莴笋、韭菜、冬葵。 丁岚先去挖了几株红薯,并没有现代的红薯饱满,可能是因为生长时间不够的原因,丁岚决定过段时间再来挖。 把红薯放进背篓里,就去摘了一把离她最近的冬葵,莴笋也拔了好几根。 莴笋好呀,就算是到了现代,莴笋炒肉也是一道老少皆宜的家常菜,而且叶子也能清炒着吃。 幸好她在的地方是在气候温暖的南方,不然这个时节哪里会有莴笋吃? 最后决定去割点韭菜,韭菜炒蛋也算一道名菜了。 韭菜的成长速度特别快,割了还能继续长,可惜她忘记带镰刀了,只能用手小心地揪。 把该摘的都摘了,丁岚又绕着菜地溜达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照料的。 可能是原身太勤快,连根杂草都没有,丁岚就背着背篓下山了。 到了山脚,丁大娘还在田里忙活呢,丁岚从背篓里掏出两根莴笋,笑眯眯地打招呼:「丁大娘,我给你拿两根莴笋。」 丁大娘听到声音才抬头看见丁岚:「哪能要你们小辈的,你们自己留着吃哈。」 丁岚把莴笋放在田埂上:「这莴笋长得可好了,你拿回去尝尝。」怕丁大娘还要推脱,说了声「我先回去做饭了」,就背着背篓快步走了。 回到家,就看见丁巧还坐在床沿聚精会神地缝衣服呢,丁岚摇着头就进了厨房。 为了奖励丁巧这么认真干活,决定今天得好好地给她露一手,一打开橱柜,丁岚就傻了。 没有肉!那能算菜吗? 而且村里是没有肉卖的,想吃肉只能去镇上的市集里买,但是现在赶去镇上买肉也太麻烦了。 丁岚还在思索着历史难题,今天吃点什么好呢? 就听见了院子外面传来「咯咯哒」的声音,从厨房探头往外看,原来是刘大婶家的鸡飞到了两家中间的围栏上了,那只母鸡还在用力地扑腾着翅膀。 她正想出去把鸡吓走,母鸡就「扑簌」一声又飞回了刘大婶家的院子。 丁岚踮起脚往刘大婶家的院子里看,发现院子里大概有十几个母鸡,估摸是用来下蛋换钱的。 眼睛一亮,她心中已经有了今天中午的菜单,尽管今天肯定是吃不上肉了,但买点鸡蛋也能凑合凑合。 可惜院子里并没有刘大婶的身影,丁岚估摸着可能是下地了还没回来。 丁岚回了厨房先把火点上,把饭给煮熟。 翻了翻橱柜里的调料,她上次去镇上买了挺多调料,但最致命的一点,就是这里竟然没有辣椒! 丁岚在现代每顿可是无辣不欢的,这寡淡的口味实在不对她的胃口,她现在就想吃点刺激味蕾的,比如火锅啥的。 她还在厨房里怀念着现代的火锅呢,隔壁院子就传来了响声,丁岚觉着大概是刘大婶回来了。 踱步到刘大婶家门口喊了声:「刘大婶,在家吗?」 很快院子里就传来刘大婶的声音:「在呢在呢,门没关,你进来吧!」 丁岚推开大门进了院子,一入眼就是满院子的鸡。虽然刘大婶已经很注意清扫院子了,但是那气味也实在难闻,不过丁岚倒是没什么好嫌弃的,她小时候是在农村长大的,奶奶也经常在家里养鸡。 刘大婶正在厨房里做饭呢,听见她进门的声音,喊道:「我在这!」 丁岚把院子里的门给关上,顺着声音进了厨房,刘大婶正在厨房里做蒸饼。 第10章 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是吃各种饼为主食的,也就南方这里,稻米饭才倍受青睐。 刘大婶做饼的手艺很好,她经常把自己做的饼拿去镇上卖,没有一点手艺那是肯定卖不出钱的。 丁岚闻着锅里的香味,真心诚意地夸赞:「好香呀!」 刘大婶呵呵直笑,听到别人夸她厨艺好,心情愉悦,大方地表示:「等会熟了,你拿个尝尝!」 丁岚闻着香味,忍不住直咽口水,听到刘大婶的话,这才想起自己是干什么来的。 抿着嘴笑:「刘大婶,你家还有鸡蛋吗?我想买点鸡蛋。」 刘大婶暗自奇怪,这小岚怎么舍得买鸡蛋了?难道又是给丁景买的,试探性地问她:「又是给丁景买的?」 丁岚摇头否认道:「我已经对丁景死心了,我这是买一点鸡蛋给自己和丁巧补一补。」 刘大婶这才笑开:「那是得补一补!」顿了顿,才想起自己家的鸡蛋已经被当家的带去镇上卖了。 刘大婶带着丁岚出了院子:「之前的鸡蛋都被你刘大伯带去市集上卖了,我去看看鸡窝里还有没有?」 丁岚点头应道,尾随着刘大婶去了鸡窝。 说是鸡窝,其实就是在院子的一角放了一个簸箕,上面铺了点稻草,鸡要生蛋时就会自发窝在簸箕里。 跟着刘大婶过去,发现窝里正好有今天上午新下的六个鸡蛋,虽然数量不多,但胜在新鲜呀。 丁岚拿在手里,还能感觉到蛋壳微微的发热。 丁岚双手都被鸡蛋占满了,问道:「刘大婶,这一共多少钱?」 刘大婶知道丁岚不是一个喜欢占人便宜的人,也没有故作推辞,爽快说道:「一共5文钱。」镇上的鸡蛋都是1文钱一个,给丁岚打了一个小小的折扣。 丁岚捧着蛋,也不好掏钱,说:「我等会让我小妹给你拿钱,我先回去做饭了。」 回到院子,捧着鸡蛋进了厨房放好,冲着里屋的丁巧喊道:「小妹,过来帮我跑个腿!」 丁巧一听大姐要吩咐她做事,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蹦跶着过来。 丁岚掏出6个铜板递给她,吩咐道:「把这钱送去给刘大婶。」 得了吩咐后的丁巧蹦蹦跳跳地就去了隔壁的院子,丁岚也正式准备做饭。 掀开锅一看,之前焖好的米饭已经熟了,把米饭先盛出来,今天就先做个韭菜炒鸡蛋吧! 把韭菜放进水盆里浸泡,然后把鸡蛋打进碗里,用筷子把鸡蛋打发。 很快丁巧就捧着个碗回来了,丁岚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刘大婶给的两个蒸饼,哑然失笑,等会再让丁巧送点韭菜炒鸡蛋过去吧! (捉虫) 丁岚指挥丁巧去院子前摘了点葱回来,自己则把韭菜切段备用,葱摘回来后同样洗净切段备在一边。 看到食材已经全部都准备好了,丁岚正式开炒。 首先就是把锅洗干净,待锅里的水分蒸发完的时候,丁岚大方地往锅里放了大大的一勺猪油。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植物油,大家吃的都是肥肉煸制的猪油,而又因为肥肉比瘦肉贵,所以这里的猪油是比较贵的。 一般人家里都是用小勺挖一小滴油用来炒菜,原身家里之前是没有的,现在的这一小罐还是丁岚上次在米粮店买的呢! 待油烧热后,放葱花爆香,然后把黄澄澄的鸡蛋液倒进去,锅内立马发出扑鼻的香味,正在烧火的丁巧不禁皱着鼻子使劲嗅。 稍微炒几下就把鸡蛋给炒碎了,把还嫩着的鸡蛋盛出来备用,用锅里炒鸡蛋剩下来的油继续下锅炒韭菜。 丁岚指挥丁巧:「现在要大火了!」 丁巧连忙往里面添好燃的树枝,火霎时就大了起来。 丁岚对这个大火很满意,韭菜炒蛋这道菜最重要的就是这个火候要大,快速翻炒了几下后,就把之前的鸡蛋一起倒进去一起炒,倒了一点盐和调味,这道简单的家常菜就算正式完工了。 丁岚把菜盛进盘子里,看起来不错,闻起来也特别的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丁岚拿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丁巧期待地抻着脖子看她。 鸡蛋特别嫩,一口咬下去口感非常的清爽,嘴里充满着韭菜独有的清香。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还没有被污染的原因,食材的口感甚至比在现代炒的还要好吃,丁岚满意地连连点头。 丁巧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仰头看丁岚:「大姐,我也来尝一下!」 丁岚揶揄地笑:「先把刘大婶家的碗送回去再吃。」 从碗里赶了一些韭菜炒蛋到刘大婶家的碗里,瞧了一眼正眼巴巴地盯着韭菜炒蛋的丁巧,失笑道:「算了,还是先给你尝一口吧。」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蛋送到了丁巧的嘴边,丁巧一口咬住,幸福地冒泡。 丁岚不禁感叹,小孩子的幸福就是这么容易满足,丁岚把装了小半碗的韭菜炒蛋递给了丁巧:「小心送过去,不要摔了。」 丁巧「哎」了一声,就急不可耐地捧着碗溜了。 丁岚把菜端进屋子里的四方桌上,又把之前盛出来的饭给拿了过来,刚把碗筷备好,丁巧就回来了,两姐妹终于开始吃一顿像样的中午饭。 这里的稻米和现代的米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口感要更加粗糙点,只能苦中作乐地安慰自己,吃粗粮更加健康! 丁巧连吃了3大碗米饭,吃得满嘴流油。丁岚每次看丁巧吃饭,都会不自觉地观察她的肚子,这么小的肚子,怎么这么能塞? 吃完饭后,丁巧一脸满足地洗碗,而丁岚则打算把院子里已经快空掉的水缸装满水。 根据记忆,丁家村外围就有一条小小的河流,原主以前都是早上去河边挑水回来的。村里其实也是有一口水井的,不过那个水井离丁岚家挺远,除非是冬天河里结冰了,不然原身都是在河边打水。 第11章 幸好小河离家里并不是很远,丁岚提着木桶去河边打水。 许多妇人正在河边洗衣裳呢,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聊得热火朝天的,看到她来了,都纷纷闭上了嘴。 丁岚挑眉,看这反应,聊的恐怕就是自己吧。 一个皮肤灰暗的妇人主动开口:「丁岚,听说你弟弟还没交上束修呢,你真不管他了?」 丁岚看着这个妇人,这不就是她的大娘吗? 自丁父死了之后,孤儿寡母的,这当大伯和大娘的,可是一点都没帮衬。 丁岚神色淡淡,开口道:「我就是想管都管不了呀,家里的地都卖了,也就咱们后山还剩几块菜地,可是这也没人买呀!」 顿了顿,丁岚突然把话头转向妇人:「大娘,要不……你买了吧,正好帮助帮助你的亲侄子进学。」 这后山的菜地不仅离村子特别远,而且林子里的动物经常会趁着夜色出来祸害庄稼,压根没人愿意买这种地方的荒地。 大娘内心讽刺傻子才买,面上却不显,只委婉拒绝:「我家哪买得起呀,你志文哥马上就要娶媳妇了。」 丁岚满脸笑容地劝说道:「志文哥娶媳妇可以慢一点嘛,等到我们小景将来考上状元了,肯定是不会忘了大娘曾经的帮助!」 村子里的人压根就没人相信丁景真能考上状元,只当丁父是傻了。 大娘暗自冷笑,我可不信你的鬼话,嘴上没好气地说:「我看秀才都不一定能考上呢!」 丁岚听了这话也不生气,只厚着脸皮:「你这个做大娘的,就帮帮你的亲侄子吧!我爹娘在地下知道了,肯定会保佑你的!」 这话一出,婶娘只想甩掉丁岚,把盆里的衣裳随便拧巴了两下,收拾东西就赶紧溜走了。 丁岚还看着她的背影,劝道:「大娘,丁景以后高中了肯定会报答你!」,大娘抱着木盆落荒而逃。 丁岚心里嗤笑一声,这种人就喜欢指点别人家的江山,别人家的事你管得着吗?咸吃萝卜淡操心! 其他的几位妇人也纷纷收拾东西走人,生怕被丁岚缠上买那后山的地。 待到大家都走了,丁岚反倒落个自在,慢悠悠地提水回家,一桶桶水慢慢注满了水缸,丁岚也累得不轻,摸了摸自己干枯打结的头发,真想一剪子把这一头长发给剪了。 当然这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只是这头发还真得仔细打理一下,去厨房开始烧水,打算趁着今天下午好好把全身打理一下。 瞟了一眼屋里同样是一头乱毛的丁巧,这也得洗个干净! 跟随记忆找到了存放在窗台上已经晒干的皂角,这可是丁岚第一次使用这个洗头,她其实也挺好奇的。 先把晒干的皂角捏碎,然后用一块纱布仔细把皂角包起来,放进锅里煮沸,等会水开了,就直接把里面的水舀进桶里,这就是用来洗头的天然洗发水了。 丁岚把煮好的水放在院子里让它晾凉,又往锅里继续加水煮沸,她今天可是要给自己搞个大扫除。 待水温了,丁岚直接站在院子里用瓢舀水往头上浇,这头发又干又涩,费了好一阵工夫才堪堪把头洗干净。 用布把头发擦了擦,就直接披散着头发,把正在房间里缝衣服的丁巧喊了出来:「小妹,出来把头洗了。」 丁巧磨蹭着出来,撒娇道:「大姐。我的头发才洗了没多久。」 丁岚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你的头发都臭了,再不洗你的头发里以后都是虫子。」 丁巧一脸被吓到的表情,害怕地说:「真的吗?那我还是洗吧。」 丁岚提着她之前剩下的小半桶水,去厨房里又兑了一些煮开的沸水,伸手摸了下,水温正好。 提着桶子到了小院里,冲着丁巧抬了抬下巴:「过来吧。」 丁巧犹犹豫豫地站在丁岚前,丁岚也不客气,直接把头上绑头发的麻布发带给解了,我滴个乖乖呀!如果她的头发之前只是打结了的话,丁巧这个头发都快结成块状了,丁岚一脸黑线地指挥:「低头!」 丁巧连忙弯腰低头,丁岚舀了一瓢水往丁巧头发里浇,等到把头发都浇透了,丁岚忍着洁癖伸手给她搓头发。 真的是得一根根地搓,丁岚耐着性子问:「小妹,你上次洗头是什么时候?」 丁巧懵懵懂懂地回答:「我忘记了……」 丁岚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叹了口气只能认命地给她搓。其中又去厨房给她加了两次水,才终于把丁巧那一头乱毛洗干净。 洗个头把两个人都洗累了,丁岚的手指都给搓皱皮了,忍不住嘱咐道:「小妹呀,以后要爱干净!」 丁巧散着头发仰头看她,天真地咧着嘴笑:「大姐,我的头好轻呀!」 那可不是,第一遍洗出来的几乎都是块状的不明物体了,丁岚深深地怀疑,丁巧从小就没有人给她洗过头! 反正头也洗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也给丁巧把澡也洗了吧。丁岚指挥丁巧把自己的衣服找来,厨房里的水一直在火上烧,今天绝对是一个大工程! 丁巧从屋子里找出自己的衣服,到了以前的那个土培屋,现在已经成为了她们的浴室了。 用皂角水给丁岚把澡搓完,丁岚自己也热得一身汗。 洗完澡的丁巧笑得十分开心,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是那种让人非常舒服的香味。 丁岚深吸一口气,看着眼前干干净净的丁巧,自己也是很有成就感的。 现在就只剩下自己没有洗澡了,丁岚提着皂角水进浴室,皂角的香味还是非常好闻的,气味清淡,是植物的那种天然清爽的香气,洗完后整个人都感觉升华了。 出来时,丁巧的头发已经晾干了,正坐在凳子上缝衣服呢,丁岚挑眉,没想到这小丫头还是挺有耐心的,比自己强。 第12章 丁岚拿着梳子帮她把头发给绑了两个小辫,看起来倒是怪可爱的,哪有当初自己第一眼看见的小乞丐模样! 内心得意,看来自己还是挺会养小孩的! 丁岚的头发要更加的长,还得再晾一会头发才能干。 头发虽然没干,手也不能闲着呀,丁岚开始准备起今天的晚饭,晚上就做手擀面吧! 手擀面是她小时候的回忆,她很小的时候就经常看见她奶奶做手擀面,直到现在依旧记得步骤。 丁岚进厨房找了个大碗,往里面倒了估摸着一斤的面粉,然后加入一个已经打散的鸡蛋和一点点的盐,这可是奶奶教给她的独门秘诀方。可惜她长大后都没有做过,一直吃的都是外面卖的成品。 一边揉一边缓缓地加水,待揉到软硬适中的程度,用一块纱布盖在碗上,再醒一会就可以开始擀面了。 擀面对手法就有一定的要求了,首先就是双手需要用力均匀,为了防止面片黏在案板上,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时不时地洒上一点面粉防止粘连。 把面片擀成薄薄的一层后,就要把面片一层层地叠起来,最后一步就是切面了,丁岚小心地把面切成一样宽度的面,这手擀面就算正式完成了。 锅里加水煮沸后,把面条下进去,等到手擀面浮了起来这面就算熟了。 丁岚把煮好的面条盛出来过了一遍冷水,这样夏天吃起来也不会觉得热了。 接下来就是做卤水了,丁岚想了想家里剩下的蔬菜,还是做一个大杂烩吧! 把剩下的两个鸡蛋小小地炒了一下,然后把莴笋切丝下锅炒熟,莴笋叶就只过了一下开水,这一碗手擀面是真的很素净,特别的养老。 食材有限,也就只能这样了,把手擀面和卤水拌了一下,吃起来的口感还是挺不错的,一点都不腻,正适合晚上吃。 吃完饭后,丁岚把头发梳理好,就去了刘大婶家的院子。 丁岚拍了拍院门,高声喊道:「刘大婶,在家吗?」 刘大婶「哎」了一声就小跑着过来开门了,丁岚进了院子,原来刘大婶一家人正坐在主屋吃饭呢,刘大壮也在,看见她腼腆地喊了一声:「丁大姐。」 丁岚笑着应了,扭头问刘大伯:「刘大伯,你明天还去镇上卖菜吗?」 刘大伯点头:「去,你明天也要去镇上?」 丁岚颌首笑道:「是呀,去镇上买点东西。」 刘大婶看了她一眼,好奇地问道:「你要去买什么?」 丁岚不好意思地笑道:「想去买点肉,顺便去镇上找找活干。」 刘大婶豪爽地笑道:「那行,明天你坐我家的车一起去。」 话头一转:「对了,小岚,你今天做的那个韭菜炒蛋是怎么做的?」刘大婶不是一个喜欢藏着掖着的人,坦言道:「我打算把它们做成饼,拿去市集上卖卖试试。」 没想到这刘大婶的心思这么活泛,自己只是做了一碗韭菜炒蛋,这刘大婶就想到了把它包进饼里,是谁说这古人性格古板?丁岚看来这古人最是聪明不过了! 丁岚淡然一笑,真心夸赞着:「你的手艺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要是拿去镇上卖,肯定是不愁卖!这个韭菜炒蛋很容易做的,我这就把做法告诉你。」 说完就把自己做韭菜炒蛋的做法事无巨细地一一告诉了刘大婶,刘大婶听了丁岚的话,心里也多了几分底气:「我今天就在家试试,过几天拿去镇上卖着试试。」 丁岚既然已经约好了明天和刘大伯一起去镇上,也不再多留,告辞一声就回自家的院子了。 现在天色越来越暗,这丁巧的眼睛和布也凑得越来越近,丁岚板起脸来:「天黑了就别缝了,以后眼睛得瞎了!」 丁巧乖巧地放下手中的针线,板板正正地坐在凳子上。 丁岚满脸黑线,和丁巧坐在凳子上面面相觑。 这古代的娱乐设施是真的少,天一黑,两人就只能干坐着,亦或是躺在床上睡觉。难怪古时候的生育力那么强,不就是晚上闲的吗? 过了没多会,安静的氛围很快就被打破了,院子的门被人拍得砰砰直响,丁巧被吓了一大跳,丁岚拍了拍丁巧的肩,站起来朝着院子外面喊道:「谁呀?」 「我!」丁景的声音传了进来。 丁岚挑眉,慢悠悠地过去开院门,看见丁景,脸上立马挂出一副关心的样子:「小景,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丁景没有搭理她,甩着袖子就怒气冲冲地回了自己的屋子,「砰」一声把门给甩上。 这发脾气的样子不就是做给她看的吗?难道还以为自己会和原身一样凑上去关怀他?她才不去招惹他呢! 丁景坐在自己的屋子里,等着自家的大姐来哄她,趁着大姐哄他的时候,自己正好可以找她要银子,没想到等了半饷,院外竟然连个动静都没有! 丁岚径直回了屋子带着丁巧睡觉了,明天她还得早起蹭刘大伯家的驴车,可没工夫哄一个半大的小子。 第二天清晨,隔壁家的鸡已经开始嘈杂起来了,丁岚耳朵一动,看来刘大伯应该起床了。 丁岚起来穿好衣服,把头发稍微打理下,就出了院门打水洗漱。等到把全身都打理整齐了,就前往隔壁的刘大婶家。 刘大婶正在把菜搬进驴车上呢,看到丁岚,笑得十分开心:「丁岚,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些韭菜饼,味道十分不错呢,我去拿几个给你尝尝。」 丁岚答应了一声就上前帮刘大伯把一些菜搬上车,刘大婶拿着两个韭菜饼递给她:「你尝下怎么样?」 丁岚打量着手中这不大的一张饼,外面的表层微微发黄,咬上一大口,不愧是做饼的专家,味道很好,不过…… 丁岚诚恳地提出意见:「这个韭菜饼确实好吃,不过要是趁热吃的话,味道会更好。」 第13章 刘大婶一脸认同地点头:「刚做好的时候,确实香得很,现在冷了,味道就不太行了。」 丁岚给她出主意:「要不带炉子去镇上,一边卖一边做。」 刘大婶的眼睛一亮:「这样好!还是小岚的脑瓜子灵活。」 刘大伯已经把菜都搬上车了,丁岚和刘大婶告别一声就上了后面的驴板车。 驴不安分地在地上刨爪子,刘大伯一鞭子过去,驴就老老实实地向镇上出发。 在路上,丁岚也没闲着,和刘大伯捞起了家常。 刘大伯虽然沉默寡言,但只要是和他聊起他儿子大壮的话,这话就不由自主地多了起来。 说着说着就到了镇上,丁岚和刘大伯一起进了市集后就分开了,丁岚到镇上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买心心念念的肉了,没有肉的日子,真的很难过呀! 刘大伯在路上的时候,就指点了她,哪家的肉铺价格最公道。 丁岚径直往刘大伯推荐的那家肉铺过去了,肉铺的老板是一个一脸横肉的彪形大汉,虽然看着有点凶恶,但是服务却很热情,招呼道:「要点什么呀?姑娘。」 丁岚问了问肉铺的价格,这里的猪肉很少有人吃,大家吃肉一般都是吃羊肉,牛肉是没有的,在这个朝代,杀牛是犯法的。 丁岚想了想,羊肉冬天吃还行,搞个羊肉火锅还是挺美味的,不过这大夏天吃羊肉,未免也太补了吧,随即决定还是买点猪肉和骨头吧。 骨头可以炖汤,正好可以给自己和丁巧补补钙,不能老是这样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顺便还买了一些肥肉,这是拿回家用来炼猪油的。 肉就买了70文钱,幸好今天把私房钱也给带上了,丁岚把肉放进背篓里,开始在市集上闲逛。 她注意到,自己前两天做的小兔子形状的灯笼,如今已经有好几家灯笼铺挂上了。 丁岚满脸黑线,虽然这幅景象她早已经预料到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仔细一想也释然了,毕竟当时这个小兔子形状的灯笼卖的就是一个新鲜,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做灯笼的行家只要看一眼,基本就知道怎么做了。 这就好比那个韭菜饼,如果是她做韭菜饼拿去镇上卖的话,也就做头两天的新鲜生意,很快就会有别的小商贩也跟着做韭菜饼。毕竟这个饼也就两种材料,韭菜和鸡蛋,其他商贩准备好食材,回家多试验两下也能做。 不过要是换成刘大婶的话,那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原因就是因为她本身做饼的手艺就很好,就算是被别人抄袭了,这手艺也比不上刘大婶,这韭菜饼的生意就能长久地做下去。 这也暗自给丁岚提了个醒,古人可是没有什么版权意识的,千万不要小看他们的智商! 这赚钱的事还得仔细琢磨琢磨,要做就做别人学都学不来的。 另一边,丁景昨天晚上发脾气,结果预想中的大姐没有过来哄他,直接是饿着肚子睡着的。 第二天,饥肠辘辘地起床后,想叫大姐给自己做一点饭,喊了半天,压根没有人理他。 等他出房间门后,才发现家里就剩一个丁巧,正专心致志地坐在凳子上缝衣服了,丁景没好气地问:「大姐呢?」 丁巧老实回答:「大姐去镇上了。」 大姐不在,那自己去哪里要银子呀?早知道昨天就不发脾气了,先要到钱再说! 丁景心想:大姐的银子应该藏在家里。 恶狠狠地盯着丁巧,威胁地问道:「大姐的银子放在哪里?」 丁巧有点害怕,呐呐地答道:「我不知道,大姐说家里没钱了。」 丁景冷哼一声:「没钱?那你手上的布是哪来的?有钱买布没钱给我交束修?」 丁巧害怕地把手里的布料藏在背后,丁景看了一眼自家的怂包妹妹:「不说是吧!我自己找。」话音刚落,他就开始翻屋里的东西,被子全部掀开,衣柜里的衣服全部拿出来翻看。 家里的一经物品都被丁景摔在地上,丁巧被这一出给吓哭了,尖锐的哭声让丁景的心里更加的烦躁,愤怒地冲丁巧吼道:「闭嘴,要哭出去哭!」 刘大婶正从地里回来,经过丁岚家时就听见丁巧的哭声,吓了一大跳,以为发生什么事了,急急忙忙推开院门往屋子里走。 一进里面的屋子,脸上的表情就绷不住了。 丁巧一见到刘大婶,仿佛找到支柱一样,害怕地往她背后躲。 刘大婶护住丁巧,斩钉截铁道:「丁景,你干什么呢?」 丁景翻了个白眼:「我在自己家想干嘛就干嘛,要你管!」 刘大婶被他气得不轻,牵着丁巧的手就往外面走,院子外面已经有许多村民听见动静过来了,站在外面对着屋子指指点点。 刘大婶也不想再多说,只拉着丁巧回了自家的院子,柔声安慰。 丁景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一个铜板都没有翻出来,气得直跺脚。 打开院子,就看到院子外面都是丁家村的村民,丁景「哼」了一声,就铁青着一张脸走了。 村民们议论纷纷,一些上了年纪的长辈指责道:「这丁景实在太不像话了。」 村民们纷纷附和:「就这种没良心的人,还上私塾呢!」 「这丁老二花了这么多钱就养出这么个玩意!」 「上次丁景在镇上也是逼他大姐给银子呢,丁岚被逼得都不想活了!」 「唉,真是苦了两姐妹呀……」 丁景没有弄到银子,心情更加烦闷,只得走路回镇上,太阳已经日上三竿了,炙热的太阳让他心里更是不耐,越像越是气不过。 想他昨天下午饿着肚子回来,连顿饭都没吃到,现在又饿着肚子回镇上,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想他丁景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第14章 以前他去镇上读书时,就是因为觉得清晨赶路去镇上太辛苦,大姐二话不说就给他在镇上租了一间房子,来镇上时还得帮他把屋子打理干净,走时把饭也给他做上。 如今,他那大姐竟然连一个铜板都不给他了,丁景觉得自己好不可怜。 这边的丁景还在编排丁岚,另一边的丁岚却还在镇上逛商铺呢,丁岚一边逛商铺一边思考着赚钱的法子。 早上的太阳已经很炎热了,丁岚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把背篓放下,先坐下来休息一下。 看着背篓里的肥肉,丁岚心思一转,要不做肥皂?这个东西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呢。 肥皂她是会做的,初中时候的课本里就教这个了,她当时回家还做过一个手工皂用来洗手呢! 不过这火碱去哪里找,难道自己还得自制碱?而且这做好肥皂后,还得等肥皂成熟后才能使用,现在她太缺钱了,实在是等不了。 余光瞥到前面有一家灯笼铺,外面竟然并没有挂着自己的小兔子灯笼,看来这个掌柜也是一个有节气的人,丁岚背着背篓走了进去。 一个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默默地打量着丁岚,看这个姑娘的打扮,也不像是会买灯笼的人,疑惑地问道:「这位姑娘,你是有事吗?」 丁岚笑了笑,凑上去说:「你们掌柜在吗?我有点事想找他。」 中年男子指了指自己,笑道:「我就是掌柜,你有什么事直接说吧。」 丁岚开始拍马屁:「原来你就是掌柜,我说看着怎么这么有气势呢!」 男子不禁失笑:「姑娘有话直说吧!」 丁岚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光,悄声说:「我是有个赚钱的法子想与你说,就看你想不想赚银子了!」 掌柜好奇心被提了起来:「此话怎讲?」 丁岚故作神秘,低下声说:「你可看到这两天灯笼铺上都挂上了一个兔子形状的灯笼?」 掌柜点头应道:「看是看到了……但是这和赚钱的法子有什么关系吗?」 丁岚得意道:「其实这个兔子灯笼是我想出来的,如今其他灯笼铺都是在学我,他们这银子可没少赚呀!」 掌柜一脸惊讶地看着她:「真是你做的?」 丁岚眼看这个胃口也吊够了:「当然是我,我还有很多其他图样的灯笼都没做出来呢。」 掌柜按捺着性子问:「你说的赚钱的法子是怎么回事?」 丁岚单刀直入:「我把我的图样卖给你,你可要?」 新的图样?这对灯笼铺绝对是一个新的开端,掌柜的态度大转变,语气急促:「当然是要了,」顿了顿:「不过这个价格……姑娘你准备要多少银子?」 丁岚思忖片刻:「一张图样一两银子,我只画图,你们自己研究怎么做,这个价格掌柜的可还满意?」 这个价格哪能不满意呢,这也太满意了! 掌柜也不是什么偷奸耍滑之人,略带犹豫地提醒:「你这个价格太低了……」 丁岚莞尔一笑:「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做这个生意?」 掌柜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丁岚解释道:「因为你这是唯一一家没有挂兔子灯笼的店铺,一看就知道这家掌柜是一个有道义的人。」丁岚不忘拍掌柜的马屁。 掌柜听了丁岚的恭维话,被夸得十分服帖,嘴上却只说着:「姑娘谬赞,实不敢当。」 丁岚顿了顿,才开口道:「而且我给了你图样,只要你一挂出去,其他的灯笼铺立马就会抄你的花样!」 掌柜浑不在意地挥了挥手:「这倒没事。姑娘,你那图样带来了吗?」 丁岚浅浅一笑:「哪里要带?都在脑子里,这里可有笔墨?」 掌柜的也不再多说,从柜台下拿出一副笔墨递给了丁岚。 丁岚用毛笔不是很熟练,只在纸上画出简单的图案,虽然画工一般,但掌柜却看得连连点头,没想到灯笼还能做出这样的形状! 丁岚给掌柜分别画了3张图样,分别是老虎、狐狸、还有一张是莲花图案的,挑的都是可爱和漂亮的造型。 丁岚把图纸递给他,笑着说:「要不了几天你就能研究出灯笼的做法吧?」 尽管都是简笔画,但是掌柜却丝毫不嫌弃,一脸痴迷地看着图样,尤其是那张莲花造型的,连说了3个好字。 这些形状奇特的图案打开了他新世界的大门,丁岚忍不住轻咳两声,掌柜才堪堪回神。 掌柜看着她,不好意思地说:「好,我现在就拿银子给你!」 拿着图纸进了后面的院子,过了一小会就拿着3两银子递给了她:「姑娘以后还想到什么花样,可一定要卖给我呀!」 丁岚把银子塞进自己的钱袋子,心情欢快:「好说好说!」 现在银子也赚到了,丁岚和掌柜告辞后就出了灯笼铺。 现在有3两银子傍身,这短时间内也不怎么缺钱了,看来那个肥皂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 钱包鼓鼓,丁岚花起钱来也是很有底气,首当其冲的就是买吃的了! 买了几份点心后,才终于冷静了下来,丁岚想起家里那个吸血虫丁景,这钱不能外露,还是得低调着过日子。 刘大伯一般都是到下午才能把菜卖完,所以今天她得自己走路回村。 八月份的太阳依旧炙热,何况现在还正好是正午,丁岚拿出背篓里的糕点垫吧了几下,赶路回去做午饭。 没想到刚出青山镇就在路上碰见了丁景,丁景看见她也是一脸错愕。 丁景顶着大太阳走了快半个时辰,现在又累又饿,没想到在路上竟然碰见了大姐,感觉自己找到了救星。 丁岚主动打招呼道:「小景呀,怎么不在家吃午饭呀」 第15章 丁景一听这话,就又想起自己还饿着肚子呢,忍不住发脾气:「我才不吃你做的饭!」 丁岚脸上立马挂上一副被伤透心的表情,丁景看着大姐的表情,心里有了一种报复的快感。 丁岚背着背篓仿佛被伤透了心一般:「好……那我回去了。」佝偻着背往回村的路上走去。 丁景:??? 以前这个时候,大姐不是应该给自己塞银子,让他去镇上吃的嘛?眼看着丁岚离自己越来越远,丁景急忙喊道:「大姐!」 丁岚只假装自己没听到,继续向前走。 丁景只得跑过来,埋怨道:「我刚叫你,你怎么听不见呀!」 丁岚凄切地望了丁景一眼,也没说话。 丁景看大姐不接话,只得主动开口:「大姐,我的钱……」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丁岚打断了。 丁岚的脸上显露出几分窘迫:「小景,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你那还有银子吗?」 丁景震惊地看着大姐,自己还没要钱,大姐竟然找他要钱了。 不等丁景拒绝,丁岚自顾自地谈起家里的状况:「上次你从大姐这里不是拿走一两银子吗?其实那个钱是我找别人借的。」她这话也不算骗人,原身确实是找刘大婶借过钱,后来还上了。 沉默了几秒,丁岚再次开口:「现在家里还不起了,你那还剩多少钱?」 丁景终于反应过来,张口就是拒绝:「我的银子早就花光了。」 丁岚一脸不敢相信地看着他:「那可是一两银子呀!你怎么花光的!」 丁景向来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哪里知道钱都花到哪去了,嘴硬道:「反正我现在没钱了!」 丁岚下了一剂猛药,唉声叹气道:「那没办法了,只能把家里的房子给卖了。」 丁景一听这话就急了,他是家里的独子,房子本来就是属于他的,这要是被大姐卖了,以后他就真没地方住了。 丁景气急:「那是我的房子,不能卖!」 丁岚大义凛然道:「你以为我是为了抢你的房子?大姐可是全心全意地为你呀!要不是因为娘的遗言,我早就嫁人过好日子去了!」 丁景被丁岚的一席话说得哑口无言,但心里却认定这个房子绝对不能卖! 丁岚一副为了丁景好的样子,好言劝道:「而且现在你束修也已经交不上了,家里又欠着别人家的银子,卖了也没有什么不好,好歹能换点银子。」 丁景气得直跺脚:「你不用多说了,这个房子不能卖!」 丁岚一副愁坏了的表情:「那欠别人家的钱怎么办?大姐可还不上。」 丁景:「那是你的事情,反正房子是我的,不经过我的同意你是卖不了的!」他身上确实还剩一点钱,不过他可不想还那一两银子。 丁岚作势还想劝他,丁景已经不想再和丁岚纠缠了,甩着袖子转身就走。 丁岚暂时把丁景糊弄走了,这短时间内,丁景为了不还那一两银子,应该不会再来找自己了,好歹这段时间能清净一点。 步伐轻快地回了村,一进村,就察觉到村民看着自己的眼神有点微妙,也没有多想,只加快步伐回了自家的院子。 一推开房门,忍不住惊呼出声,尖声道:「我家是遭贼了吗?」这地上一片狼藉! 隔壁院子的刘大婶听见动静,带着丁巧过来看看,一看是丁岚回来了,这才放下了心。 丁巧一把抱住大姐的大腿,仿佛找到了主心骨一般,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大姐……」 丁岚看向一旁的刘大婶,试探性地问:「刘大婶,我家是怎么回事?」 刘大婶义愤填膺地告状:「是丁景这小子干的!」 丁岚神色阴冷,冷笑道:「这可真是我的好弟弟呀!」 刘大婶把丁巧带过来后,就回去忙自己的事了,丁岚又好生安抚了丁巧几句,丁巧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丁岚看着这一团乱的房间,心里却始终有一团火发不出来。 看来自己是对丁景太客气了,瞥了一眼隔壁的屋子,心思一动,丁岚的嘴角诡异地上扬了起来。 反正自己觊觎丁景那间屋子也很久了!之前一直没有找到一个机会,干脆就趁着现在把房间给换了! 说做就做,丁岚直接进丁景的房间,把他的衣物从衣柜里腾走,指挥丁巧把两人的衣服收拾进丁景的衣柜里。 至于丁景的衣物,就直接塞进了原身父母的房间里。丁岚看着这个窗明几净的房间,心情终于轻松了起来。 这一顿收拾后,丁岚的体力大量消退,早上的那些点心早就已经消化完了。 想起自己去镇上买的肉,丁岚斗志满满地决定今天中午做一个硬菜,红烧肉! 丁岚把背篓里的肉给拿了出来,丁巧也跟着她进了厨房,自发地开始烧火。 灶上有两个锅,丁岚先把米饭给焖上,另一个锅就是专门用来做菜的。 首先是把五花肉放在凉水里洗了洗,然后把洗干净的肉切成块状,葱同样也是洗干净切成段,这材料就算备好了。至于八角等调味料这里也没有,丁岚就自觉省略了。 起锅开始放猪油,待油热了,把葱下下去煸香,香味出来后,把今天的重点五花肉放进锅中,不停地翻炒,猪肉随着翻炒微微出油,趁机倒入适量的酱油。 快速翻炒让肉块更加均匀地裹上酱油,颜色慢慢变成糖色,散发出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锅内加入刚好末过猪肉的凉水,大火烧开后盖上盖子,转成小火慢慢炖至五花肉松软,最后继续大火收汁,一份红烧肉就算正式完工了! 一旁等候的丁巧手疾眼快地拿着盘子递给丁岚装盘,而另一个锅里的饭早就已经熟了,两人乘好饭后正式开始享受这一顿美味的午餐。 第16章 一口咬下去,肉质软烂,汁水横流,肥而不腻,尽管并没有放那些调料,吃起来却丝毫没有一点腥味。 酒足饭饱后,丁岚舒服地只想打瞌睡。 丁岚饭后回房间睡了个午觉,别说,丁景这个床用的是好木材,睡起来也格外得舒服。 丁巧是没有睡午觉的习惯的,还坐在小板凳上继续缝手上的那套衣服,估摸着很快就要完成了! 待丁岚午觉醒来后,准备把今天中午买回来的肥肉都榨成猪油,毕竟现在是夏天,食物不易保存,还是早点处理了更加放心。 首先就是先把肥肉洗干净后切成小块,方便等会榨油,把锅先洗干净后,等到锅内的水分都被火烤干了之后,开始往锅内放猪油。 猪油化了之后,把小块的肥肉放进锅内,开始第一步的榨油。 原本白色的肥肉很快就被高温榨出了体内的油脂,肉的表皮被炸成金黄的色泽,待肥肉被炸得似乎一丁点油都不剩的时候,丁岚才把漂浮在热油上面的油渣子乘进碗里,开始下一波的榨猪油。 碗里的油渣子越积越多,这油渣子可是好东西,吃起来又酥又香! 很快,家里的油罐就被热油装满了,等到热油冷却了,就会变成奶白色的膏状物体。 酷暑天高,何况是大夏天在厨房榨猪油,丁岚被热得满头大汗,回了屋子才觉得好一些。 丁岚坐在雕花椅上,随手从从丁景的书案上拿了一本书,略微翻看了下,和繁体字十分相似,连蒙带猜地也能看懂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东西,不过如果要是让她写的话,那就犯难了。 趁着现在也没什么事,丁岚开始把这些字和自己所学多年的简体字一一对应,需要加深记忆的主要是一些常用字。幸好她还是有一定的学习基础,学习进度还是很快的。 过了半饷,丁岚正在看书呢,丁巧雀跃的声音传了过来。 丁巧小跑着到了她的眼前,举起手中已经缝了一段时间的衣裳,美滋滋地说:「大姐!衣裳我做好了。」 丁岚接过衣裳抖了抖,看起来倒是像模像样的,轻轻地扯了扯布料的交接处,缝得非常扎实,丁岚真心夸赞道:「小妹,你这衣裳缝得不错,你先穿上试试吧!」 丁巧之前的衣物都是穿家里人淘汰下来的,不仅年代久远,还很不合身。大的太大了,小的太小了,破烂得不成样子。 所以丁岚一买到布料,就先给丁巧裁剪了布料,这段时间,丁巧做得也一直是自己的衣服。 丁巧还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呢,一脸喜意地把衣服给换上,穿上新衣裳的丁巧,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干干净净的,哪有当初小乞丐的模样。 生怕自己不小心会把新衣裳弄脏,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了。 丁岚调笑她:「小妹,你这身衣裳真好看。」 丁巧有着穿新衣的羞涩,脸上迅速染上一片绯红。 丁岚伸手摸了摸丁巧的衣袖子,其实这布料还是有点磨皮肤,不过多下几次水应该能柔软不少。 丁巧仰头说:「大姐,我帮你缝一个比我这件更好看的衣裳吧!」 丁岚笑了笑:「那敢情好,我就等着你做的新衣服穿呢。」话毕起身把余下的布料找到,把布料裁剪出来,递给了一旁等候的丁巧。 丁巧接过布料后,开心地拿起针线继续开始缝起了下一套衣裳。 没想到这丁巧虽然年纪小,但做起事情来还是怪让人放心的。 丁岚也不再打扰,进厨房炖骨头汤,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辛苦做衣裳的小妹。 炖汤还是很简单的,只要把骨头洗干净后就可以放进锅内开始小火慢炖,丁岚往炉灶里加了两根粗柴后,就让它自顾自得在灶里燃烧,自己先去把家里的衣服拿去河边浆洗。 到了河边,好几个妇人正在河边浆洗衣物呢,其中就有从小多加照料两姐妹的丁大娘,看到她过来,热情地喊道:「小岚,到我这里。」 丁大娘给自己的旁边腾出了一个空位,丁岚笑着走了过去,把手里的木盆放在旁边,蹲下去把衣裳全部浸湿。 把在路上摘下来的皂角从中间撕开,往衣裳的脏污处涂抹,再用手搓了搓,衣裳就很快就又变得干净了起来。 丁大娘正在洗一个床单,用棒槌一下一下地砸在布料上,闲来无事和丁岚唠起了家常:「小岚,听说丁景又回家闹了?」 同样在河边浆洗物品的妇人们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偷听,其实她们早就想问了,但是这毕竟是别人的家事,也不好意思问当事人。 丁岚也没遮遮掩掩,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河边浆洗衣物的妇人们全都能听见:「把我和丁巧的屋子给砸了,今天晚上还不知道睡哪了。」话毕又悠悠地叹了口气。 丁大娘热心道:「这太不像话了,反正丁景也不回来住,你们就直接住到他的屋子就好了。」 丁岚另一边的一位妇人忍不住接话道:「是呀,这丁景一点都不把长辈放在眼里,上次我……」 这话一出,立马就打开了大家的话茬子,其他的妇人们都纷纷指责起丁景曾经的行为,好好的八卦交流地转变成一出批斗会,这是丁岚料想不到的。 丁岚偶尔附和上两句,待衣裳洗干净后也不再多留,拿起木盆又回了自家的院子。 把衣裳晾在院子里,进了厨房掀开锅盖看了一下骨头汤,用勺子舀了一勺尝味道,一口下去鲜香扑鼻,丁岚略微加了一点盐就把骨头汤盛了出来。 这一锅骨头汤分量十足,她和丁巧两个人肯定是喝不完的,丁岚找出两个大碗,各自盛了一碗带着肉的骨头汤,一碗就送给了隔壁的刘大婶,另一碗打算给丁大娘送去。 丁岚送汤前又往灶里添了一把柴火,把米饭给焖上,等她回来时大概就可以吃晚饭了。 第17章 丁岚端起碗往丁大娘家送去,丁大娘那口子8年前就病死了,家里只剩下丁大娘带着一个9岁的儿子丁守信过活。 所幸这丁守信从小就懂事,无论是地里还是家里,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去年开春还娶了一个媳妇,不过直到今年,这新媳妇肚子还没动静,这村子里有些风言风语。 这丁大娘住在村里的西边,和丁岚家隔得比较远,丁岚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碗,生怕汤水倒了出来。 到了丁大娘家门外,丁岚拍了拍门:「丁大娘,在家吗?」 一个年轻爽朗的女声高高地应了一声后就小跑着过来打开了门,看到她笑呵呵地喊了声:「是岚妹妹呀。」 丁岚看着眼前年轻的姑娘,是丁大娘的儿媳妇,叫做薛彩石,年纪只比自己大一点,是薛家村的,去年才嫁了过来。 丁岚满面笑容道:「嫂子,我来给丁大娘送点我炖的骨头汤。」 薛彩石连忙接过碗,笑了笑:「这太客气了,我娘和守信还在田里干活呢,刚好我在做晚饭,要不岚妹妹到我家吃点吧。」 丁岚好声好气地婉拒道:「家里的饭都做好了,下次再来吧。」话毕就想和这小嫂子告辞了,反正汤是送到了。 这年轻的小嫂子非常热情的拉着她:「那我给你拿点我做的酱菜吧,夏天吃起来最是开胃。」 丁岚真心实意地夸道:「我早就听丁大娘经常夸你做酱菜的手艺好呢,今天算是有口福了!」这也不算是假话,在河边洗衣服时,就听到别的村民夸这丁大娘的儿媳妇做得一手好酱菜。 薛彩石听到自家婆婆在外面夸她,心里自然更是高兴,给丁岚挖了满满的一碗酱菜,才放丁岚回了家。 丁岚收获满满地捧着酱菜回了家,灶上的米饭也焖好了,丁岚喊了一声丁巧吃饭,两人配着薛彩石给的酱菜和味道鲜美的骨头汤,饱饱的吃了一顿。 丁岚摸着自己的肚子,感叹着这酱菜确实开胃。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丁岚就带着丁巧起了床。 就着昨天剩下的骨头汤煮了两碗面,两姐妹吃完面后就背着背篓,拿着锄头去了后山。 丁岚上次去后山,就发现这红薯已经熟的差不多了,再不挖出来,就怕过几天下雨,把红薯给泡坏了。 今天和丁巧大清早上山去干活,就是因为这大夏天的太阳实在磨人。要是不趁着早上把活干了,大中午顶着大太阳干活,两人肯定得中暑。 两人上山时,大概还不到凌晨4点钟,村子里一片安静,许多人还在睡梦中。 两姐妹顺着山路爬山,裤子随着两人的走动,被草丛里的露水一点点浸湿。 村子和菜地毕竟相隔太远,这运输也是一个问题,只能全靠人力背下山。 丁岚没打算一天就把红薯给全部挖完,只计划着每天就靠着清晨这点时间,能挖多少是多少,分几天把红薯全部搬下山。 所幸这丁家的菜地也没多大,丁岚拿起锄头就开始辛勤劳动。 挖红薯也是有一定技巧的,不能乱挖,这一锄头砸下去可得小心,要是准头偏了,很容易就会把红薯给挖坏了。 庄稼人把红薯囤在地窖里,留着冬天吃,这挖坏的红薯不易保存,只能尽快吃完,吃不完的就只能用来喂家禽了。丁岚挖坏好几株才终于找到诀窍。 丁岚在前面把红薯挖出来,丁岚就跟在后面,把土给抖掉,把红薯给搬进背篓里。 至于这红薯叶丁岚是不要的,直接扔在田埂边,等会下山问问村民,谁家要就自己来山上把红薯叶捡回去。 很快丁岚的背篓就满了,丁岚打算先把红薯给背回去,丁巧用一个布袋子也抱着一兜红薯跟着她一起下山。 毕竟这里面的林子并不安全,丁岚也不放心丁巧一个人待在这里,还是和自己一起下山为好。 丁岚背着满背篓的红薯下山,这重量真的不是说说的,幸好这副身体常年劳作,倒是不至于太吃力。 来回爬了2次后,丁岚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了,丁巧跟着她搬了两次后,就被她留在家里了,自己今天只要把这最后一趟红薯搬回家就差不多了。 至于剩下的红薯地,估摸着明天再辛苦两趟就能全部收完了。 丁岚坐在田埂边休息,幸亏她今天起得早,现在的太阳已经晒得人都打不起精神了。 起身正准备把今天的最后一背篓红薯背下山,林子里突然出现了一行人,人数也就五六个人,都是一身简洁的短打装扮,正背着背篓下山呢。 丁岚定睛一看,这里面还有一个熟人呢,正是丁大娘的儿子丁守信。至于剩下的几个人丁岚倒是都没啥印象,看着不像是丁家村的人。 丁守信看到她,和那行人挥了挥手,就背着背篓过来了:「丁岚,挖红薯呢?」丁守信和丁岚从小一起玩,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说起话来自然十分随意的。 丁岚笑着应了一声:「是呀。」 这丁守信家里有好几亩良田,家里又只有他一个男人,平常在田里忙得脚不沾地,今天怎么有时间进林子了? 好奇地问:「你今儿怎么进林子了?」 丁守信答道:「最近镇上高价收药材呢,我和其他村的朋友一起进趟山,采点药正好能换点银子,现在正准备回村呢。」 看了一眼丁岚被装得满满当当的背篓,把自己的背篓放下,主动背起丁岚那个装满了红薯的背篓:「走吧,正好我们两个一起下山。」 丁岚看着丁守信,真心实意地道谢:「真是太感谢了,我实在是没力气了。」 苦笑着正准备把丁守信的背篓背起来,往背篓里瞟了一眼,顿时僵在原地了。 丁守信看她突然没了动作,暗自奇怪,顺着她的目光,解释道:「这个是我刚刚从山里抓到的野鸡。」 第18章 丁岚指着绑着野鸡双腿的树枝,强压下自己外露的情绪:「这绑在鸡脚上的树枝是哪里来的?」 丁守信挠了挠头:「我抓这只野鸡时就顺手拔了旁边的小树枝给绑了,可是有哪里不对?」 丁岚把树枝上绿油油的叶子摘了下来,仔细端详,这叶子看着也太像前世的辣椒苗的叶子了,难道这个时代已经有辣椒了?反正不管是不是,自己一定得过去看看! 天知道她现在多想吃辣椒呀,语气略带急迫地问道:「还记得这是在哪里拔的吗?」 丁守信想了想,不确定地答道:「那时候我正忙着抓这只野鸡,也不记得具体位置在哪里?」 丁岚的眼神立马黯淡了,丁守信话语一转:「不过我记得大概位置,或许可以再过去找找。」 丁岚这才松了口气,着急地问道:「那你明天还进山吗?」 丁守信颌首道:「这几天都要进山,不过我们出发得很早,寅时就得走了。」 丁岚点头笑道:「那没事,明天我在山脚下等你。」 终于有了辣椒的下落,丁岚如释重负地把丁守信的背篓背了起来,两人顺着山路一起下山。 丁守信的家离后山比较近,把自己的背篓放回自家的院子后,又帮丁岚把背篓给送回了家。 回到家后,丁岚想到明天就要进山找辣椒了,兴奋得有点睡不着,她之前还觉得人生没有辣椒了,那这日子就太难过了。 没想到黄天不负有心人,现在终于有了辣椒的下落。可惜今天看那个树叶,应该是一颗还没有结果的辣椒苗,不然要是结果了,直接尝一尝就知道是不是真正的辣椒了。 辗转反侧,丁岚终于睡下了。 第二天,隔壁院子的鸡一叫,丁岚就迅速起床了。 刘大婶家的鸡可以说是一个天然闹钟了,简直不能太准时了,随意打理一下自己,拿起昨天晚上提前准备好的油渣饼,背上背篓就往山脚下出发了。 丁岚到的时候,丁守信还没来呢。过了一小会,丁守信才姗姗来迟。 两人一起顺着山路上山,至于那些地里还没挖完的红薯,早就被丁岚置之脑后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辣椒了! 很快丁岚和丁守信就和隔壁村的人一起会和了,尽管一行人都是男的,但是对于临时加入的丁岚,倒是没有反对。 几人背着背篓进山,天才刚亮,视线还不是很好。 大家说说笑笑的往林子里走,从几人的对话中可以知道,这个队伍为首的正是丁守信的大舅子薛永年,镇上收药材的消息也是他带回来的。 除了他,薛家村里还来了一个头发半百的老大叔,也是这个队伍里最为年长的。年轻时曾经在药铺里当过抓药的小二,一些常见药材他都认得。 剩下的两个人都是别的村赶来的,都是年轻的小伙子。 几人走到了一颗似乎有点年代的老树这里,一行人就地散开,各自分开找药材,约定好正午时,大家在这棵树下集合。 丁岚跟着丁守信一起向前走去,径直前往昨天抓住野鸡的地方。 只是这山里的树木长得都差不多,正确辨认方向才是最大的难题。 丁守信大概确定了前进的方向,两人只能边走边摸索着找。 两人绕着这小树林走了好一会,始终一无所获。 丁守信抹了抹额头的汗:「这里我昨天来过,应该就是在这附近抓到的。」 丁岚跟着丁守信已经绕着这林子走了许久,整个人累得气咻咻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倚在树干上恢复体力。 丁守信看着已经快要累瘫的丁岚,提议道:「丁岚,要不……你先坐在这里休息一会,我再去周围看看。」 丁岚无奈地摆了摆手:「行,你先去,我实在没力了。」 把背篓里的油渣饼给丁守信递去一个:「你吃点这个吧,里面有油渣。」 丁守信自己也是饿了,家里准备的饼是没有馅的,随着自己的行动早已经消化一空了。接过饼后,一边吃一边继续向前查看。 丁岚自己也是急需补充体力,找了一块还算干燥的地方,坐在地上开始吃油渣饼。 把手里的油渣饼吃完后也没有到处走动,这山里树木繁多,一般人很容易就会迷失在林子里。 要不是自己的体力不支,她可是不愿意独自待在这里的。 进林子的时候,丁岚就一直亦步亦趋地跟着丁守信,就是生怕自己掉队了。 刚刚答应和丁守信分开,也是无奈之举,不仅自己体力不行了,最重要的是自己已经明显拖累了丁守信的进度。 坐在地上休息好之后,丁岚也没有敢随意动弹,只坐等丁守信回来接她。 过了小半饷,这丁守信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也不知道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周围的环境对她来说是非常陌生的,丁岚心里不免有些不安。 潜意识觉得这里的环境过于安静,丁岚捡起一个拳头大的树枝,背靠在大树的树干上,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很快就发现了前面不远的灌木丛里似乎有点动静,丁岚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可千万别是自己想的那样! 丁岚内心默默祈祷着,可千万不要是什么蛇或者狼之类的! 可天不遂人愿,怕什么来什么,灌木丛里突然蹿出一个似狼似狗的棕褐色动物,毛发厚密四肢短小,体型看着倒是要比狼小得多。 丁岚内心打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呀! 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迅速镇定下来,背靠着后面的树干不敢轻举妄动。 面上努力挤出凶狠的眼神,紧紧地握住刚才随手捡起来的树枝,这是目前唯一能够保护她的武器了,沉默地和眼前的动物对峙。 第19章 但是很快,丁岚的心理防线就迅速崩塌了。灌木丛里接二连三地又蹿出了几只同样的动物,呈攻击姿势包围着她。 这可怎么玩?一只的话丁岚还敢占着自己的体型和它拼一拼,这都有六只了! 丁岚拿着树枝的手微微颤抖,难道自己的小命今天就要交代在这了? 这群动物一开始只警惕地站在一边,暂时没有行动,直到为首的那只体型较大的动物开始慢慢向她逼近。 越到这样的时候,丁岚反而冷静了下来,左手摸了摸怀里吃剩下的油渣饼,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用,死马当活马医。想她好不容易有了辣椒的消息,这命可不能丢在这里。 说时迟那时快,丁岚把怀里的油渣饼用尽全身力气往她来时的路上扔去,自己则是往丁守信走的那个方向拔足狂奔。 被丁岚扔到一边的油渣饼某种程度对这些动物起到了干扰作用,好几只都闻着肉的香味去追油渣饼了。 体型较大的动物冲着自己的同伴一声嚎叫,过去追油渣饼的才反应过来,一起向着丁岚跑的方向奔去。 丁岚用了她此生跑得最快的速度向前方逃遁,她这可是逃命呀,一个不小心,就得重蹈丁父的覆辙。 那些动物很快就追了上来,丁岚能感知到它们就追在自己的身后,求生欲让她不敢回头看,只努力向前狂奔,扯着嗓子呼救:「救命呀!」 整个身体的极限似乎已经到了顶点,丁岚跑得心肺都要跳出来了。 渐渐地,她感觉到后面追着她的动物离自己越来越近,仿佛一个跳跃就能咬上自己的脖子,内心更是着急,只恨自己的速度不能再快。 或许是因为她太急了,丁岚一脚踩空,一个踉跄整个身体向山坡下滚去。 粗硌的地面在她的皮肤上摩擦,各种树枝在她的身体抽打,丁岚整个人不受控制地从山坡上往下滚。 丁岚双手胡乱抓向两旁的树枝,想尽量控制住自己的身体。 也是丁岚运气好,还真让她抓住了一根粗壮的藤蔓,略微缓和了自己高速下滑的身体。 但她手臂的力量,根本无法继续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抓住藤蔓的手痛到极点。为了活命,丁岚拼命攥住藤蔓,不肯放手。 直到滑腻的藤蔓慢慢从她的手心里溜走,身体继续向山坡下滑去。 不过很快,一只有力且干燥的手攥住了她的手腕,丁岚下意识仰头一看,直直地看进了一双如鹰般的锐利眼神里。 一个身材伟岸的男子一手拉着一根结实的藤蔓,另一只手牢牢地把她的手腕抓住。 丁岚下滑的身体甚至带动男子也往下滑了一小步,幸好他拉着的藤蔓还算结实,才没有让两人一起向下滑去。 「别发呆,另一只手给我!」男子皱着眉头喊道。 丁岚立马用另一只手握住男子的手腕,男子的力气非常大,仅凭一只手就把丁岚整个人向上拖去。 尽管她的身体仿佛快要裂开一样,但终于有救了! 男子手臂使力把丁岚往上面拖了上去,丁岚也试着用双腿向上蹬,好不容易才终于被拖上了一块可以供人休息的平地。 这对两个人的体力都是巨大的消耗,这块平地暂时可以让两人有歇息的时间。 刚才在生死关头,丁岚也没来得及向自己的救命恩人道谢,如今有了喘息的地步,也顾不上自己的伤,低头向自己的恩人道谢:「恩公,刚才多谢你的仗义相助。」 男子听了这话,也不答话,只沉默着看着她。 丁岚没有听见恩人的回应,奇怪地抬头看他,一抬眼,又是那双深邃锐利的双眼,丁岚心里发慌,不敢再多看。 眼神不可避免地又转移到了恩人的身体上,身材健壮,皮肤是那种常年晒太阳的古铜色肌肤。还有那双救她于水火的双手,丁岚见识过那双手是多么的温暖且力量十足。 丁岚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就是穿得跟个野人似的,身上的短打麻衣已经十分破烂,或许是因为常年在林子里穿梭的原因,衣裳上到处都是被树枝挂坏的破洞。 她注意到恩人背后还背着弓箭,猜测他或许是一位在林中打猎的猎户? 丁岚之前被刻意忽略的痛觉,现在身体一得到放松就席卷而来,丁岚痛得想流泪! 丁岚现在感觉自己哪哪都不好,开始转移起自己的注意力:「恩公,来日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男子同样不回话,丁岚痛得已经没有力气思考了,强打起精神问道:「不知道恩公姓谁名谁?家住哪里?改天我一定过去感谢。」 恩人终于张嘴,嗓音是很久没有开口的低哑:「不用了。」顿了顿:「等会要下大雨,你还能站起来吗?」周围的空气非常湿热,正是要下暴雨的前兆。 丁岚现在脑子已经成一团浆糊了,听到恩人的问话。颤颤巍巍地扶着树站了起来,动了动自己的脚,幸好腿上只是一些擦伤,并没有伤及筋骨。 呆呆地点了点头,男子找了根木棍,把木棍的另一端递给她,丁岚愣愣地牵着木棍,男子借着这个木棍拉着丁岚往上面爬。 这个坡尤其的陡峭,只要从这里爬上去,这山里的路就还算好走了。 不过丁岚现在身上也使不上什么力气,两眼涣散地跟着男子的脚印走。 男子看了她一眼,催促道:「马上要下雨了,快点。」 丁岚听到话后,强迫自己赶紧清醒一点,加快自己的步伐,尽量不要拖累男子的行动。 把这最陡峭的一部分爬完了,剩下来的路还算好走。 男子背过身体弯下腰,冲身后的丁岚说道:「我背你。」 丁岚愣了愣,男子不耐道:「再不走就没地躲雨了。」 第20章 丁岚本就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听了这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立马覆上男子的背:「那就劳烦恩公了。」手挽住男子的脖子。 男子的身体一僵,背上丁岚就向前方走去,沉默了一会,开口道:「你住在哪里?」 丁岚老老实实地答道:「丁家村。」 男子犯难道:「那里离这里有点远……」 丁岚生怕恩人把她扔在这里,连忙解释道:「我和我同村的伙伴约好在一颗老槐树下会合。」 男子想了想,就知道她口中的老槐树是在哪里了。仿佛背上并没有背着一个人似的,步伐矫健地往那颗老槐树下赶。 然而夏天的雨总是说来就来,淅淅沥沥的小雨往两人身上砸去。 丁岚看了看天色:「等会肯定要下暴雨。」 话音刚落,这豆大的雨滴就噼里啪啦地下了起来,还伴随着阵势宏大的电闪雷鸣。 男子:…… 男子为难道:「我先带你去我的住处避一避吧,这个雨应该很快能停。」 丁岚当然没有什么好反对的,她这一身伤,要是还淋个暴雨,回去不死也得去了半条命。 男子背着丁岚,全力向自己的住处前进。 男子的住所离这里非常近,走了也就片刻就到了,丁岚探头看,是一间非常简陋的木质小屋。 外面还搭了一个简易的小棚子,上面是一个茅草的顶,棚里堆放着一些厨房用具,这个小棚子应该恩人用来做吃的厨房吧。 男子背着她进了屋,把她放在床沿上,把背上的弓箭放进屋子的一角后,就出了门。 丁岚坐在屋子里唯一的木头床上,环顾着屋里的摆设,屋里面唯一算大的家具就是自己现在坐着的这个木床了,屋子里还有一个斗柜和一套桌椅,除了这些就没有其他的家具了。 墙上倒是挂着一块虎皮,应该是男子打猎的战利品。 很快,小屋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男子端了一盆清水放在桌子上,从斗柜上面拿出瓷瓶递给她后,开口道:「你自己处理下伤口吧!」说完也不给丁岚反应,关上门就又出去了。 丁岚心里有几分感动,恩公虽然看着面冷,这做起事来倒是体贴。 起身先用水把自己手上的伤口冲洗了一下,现在已经痛得快没有知觉了。单手把瓷瓶的盖打开,里面是白色粉末状,闻了闻,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大概是止血用的药粉。 丁岚倒了一点药粉在伤口上,这药粉一接触上伤口,那伤口就被药粉咬得刺痛。 丁岚咬住自己的下唇,不让自己痛呼出声,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想着恩人大概还站在院子外面受冻呢。 丁岚忍着痛意,快速地把自己身上的伤口给处理完毕。 直到把药全部上完了,才对着门口喊道:「恩公,我好了,你可以进来了。」 男子进来后,立马转身把门给关上。 外面的风特别的大,吹得门板咯吱咯吱响,丁岚隐隐担心起这个小木屋究竟能不能撑住这个鬼天气。 风顺着屋子的缝隙往屋子里吹,男子从斗柜里拿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扔给了坐在床沿上瑟瑟发抖的丁岚。 丁岚接过皮草后道了一声谢,用皮草把自己裹住,这风就灌不进来了。 男子坐在屋子里唯一的板凳上,拿出一块干布仔仔细细地擦拭起自己的弓箭。 气氛有些沉默,丁岚没话找话道:「恩公,不知你怎么称呼?」 男子拿着弓箭的手指僵硬了一瞬,言简意赅地答道:「薛川。」 正在仔细观察他的丁岚,察觉到他细微的动作,眉毛微挑,猜测这里面或许有什么其他的隐情,也没再多问。 显然薛川似乎并没有和她唠家常的兴趣,但丁岚为了缓解自身的痛楚,转移注意般的开始和恩公说起自己为什么会摔下山坡,絮絮叨叨地说起当时追着自己的又像狼又像狗的动物。 薛川听了后,倒是抬了抬自己的眼皮,发表了一句感言:「那是豺狼,算你命大。」 丁岚如今脱离险境了,说起刚刚逃命的事,倒只把它当做成一件谈资。 听着外面风吹雨打的声音,又开始担心起和她一起上山的丁守信了:「也不知道和我一起上山的乡亲怎么样了?」 薛川只沉默地继续擦拭自己的箭筒,没有任何回应。 薛川的沉默,丁岚丝毫不在意。想这薛丁独自住在这里,这山上方圆几里,了无人烟,也难怪性子变得这么寡言了。 虽然身上的毛皮帮她挡住了外面的冷风,不过她身上穿的衣服早就已经淋湿了,湿哒哒地贴在皮肤上非常不舒服,丁岚难受地擦了擦自己的头发。 薛川抬眸看了一眼,过了一会后就开门出去拿了一个小铁锅,还抱了一些还没淋湿的干柴进了屋。 这屋子是木质的,屋里是不能点火的,薛川拿了一个铁锅进来,放在床边,目前只能先这样凑合着点火取暖。 火一升起来,整个屋子就立马暖和起来了。 丁岚暗自感叹:这能说什么好呢?这位恩公实在太体贴了!谁要是能嫁给他,可得乐坏了。 火点起来后,薛川又坐回了自己的板凳上。 丁岚凑到铁锅旁边,喊道:「恩公,你衣服也淋湿了,还是过来烤一下吧!」 薛川面带犹豫,丁岚当然知道他的顾虑,劝道:「反正我们孤男寡女地已经待在一个屋子里了,其他的俗礼还管它作甚?」 此话一出,薛川只能搬着自己的板凳,坐到了铁锅的旁边。 尽管铁锅的大小限制了火势,但对两个人来说也算足够了。 之前丁岚一直没来得及仔细打量薛川的长相,等到薛川坐近了,丁岚才开始偷偷摸摸地观察起薛丁的五官。 第21章 薛川的五官特别的深邃,尤其是那双眼睛,眼窝很深,一眼瞥过去,锐利地让人发慌。 或许因为他是一个常年独来独往的猎户,每天在林中捕猎,常年见血的原因导致他眼里总是透着几分戾气,普通人一看他会觉得他长得凶神恶煞。 尽管普通人会被他的气势给吓到,但丁岚是不会的。看着薛川,她的内心只有疯狂的弹幕:太帅了,帅得无可挑剔! 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荷尔蒙爆棚,实在太有男人味了。 这薛川绝对是丁岚来到这个时代上见过最帅的人,最重要的是人品还好,绝对是挑夫婿的不二之选。 不知道他这样的男人会便宜谁家的姑娘,丁岚的内心里又有几分挫败。 等等…… 这么好的男人,为什么不便宜自己呢! 丁岚看着眼前的薛川,越看越满意,忍不住连连点头,暗自发誓,她一定要把这个男人追到手! 薛川早就注意到丁岚打量的目光了,只是他素来不喜欢说话,也没多问。 丁岚刚准备和薛川再联络一下感情,这外面的暴雨就停了。 夏天的雨总是来去无常,刚刚还各种电闪雷鸣,阵势宏大,如今才过了一小会,这个雨说停就停了。 薛川起身把门推开,休息一段时间的丁岚已经恢复了部分体力,只能跟着薛川出了小木屋。 之前闷热的空气一扫而空,丁岚深吸一口雨后凉爽的空气,心旷神怡。 薛川扭头看了她一眼:「我送你出这片林子吧。」 丁岚点了点头,薛川就在前面带着丁岚往那颗老槐树走。 老槐树离小木屋距离有点远,雨后都是各种泥泞,一脚踏上去特别的滑,薛丁捡了一根树枝给她,让她撑着这根木棍走。 走了好一会,才终于到了老槐树那里,丁守信正站在那里急地团团转,看到她狼狈的身影,小跑着过来,问道:「丁岚!你哪里去了?」 丁岚只得把事情的经过再一一说出来,丁守信听到她的话也是吓了一大跳,说起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丁岚正准备向丁守信介绍起自己的救命恩人时,回头一看,早就不见薛川的人影了。 丁岚说完后,丁守信接话,说起自己的经历。 原来这丁守信去前面查看,一无所获,正准备回去时,就在前面碰见了一大片他要采的药材,才耽误了回去的时间。 待他回去接丁岚时,发现原地只剩下了她的背篓扔在地上。顿时觉得不好,生怕丁岚在林子里出了事。 连忙背起丁岚扔在原地的背篓,一边在林中喊她的名字一边往老槐树这赶,只能寄希望于丁岚已经回到这里了。 等了好一会,这就突然变天了,丁守信心里一紧,就担心这丁岚真回不来了,急地只能绕着老槐树转圈。 幸好雨停了没多久,这丁岚就回来了,丁守信这才放下了心。 片刻后,其他分开采药的乡亲们陆陆续续地回到集合地了。 原来这突然到来的一场暴雨,彻底打乱了大家的计划,各自都在林子里找地方避雨。直到雨停了,大家这才出来。 虽然今天大家差不多都一无所获,不过听了丁岚惊险逃命的事,乡亲们都打开了话茬子,纷纷感叹丁岚命大。 不可避免地再次提到了薛川,丁岚心思一动,这恩公既然姓薛,那很有可能就是薛家村里的人。 目光转向了丁守信的大舅子薛永年,问道:「这位薛大哥,这薛川可是你们村子里的人吗?」 薛永年和一位同是薛家村的老叔对看了一眼,才开口道:「不错,他正是我们薛家村的人。」顿了顿:「不过他10年前就和自己的父亲断绝关系,进了山后就再也没回过薛家村了。」 丁岚惊讶地想,这古人最是注重孝道,这断绝关系可是一件天大的事呀。小心地问道:「这……可是有什么隐情?」 那位薛家村的老大叔摸了摸自己发白的胡子,点了点头,娓娓道来道:「这事永年是不知道内情的,不过我倒是略知一二。」 老大叔一边向山下走去,一边向大家说起了10年前的往事。 提起薛川,首先就要提起他的父亲薛兴业了。这薛兴业家里世代务农,日子还算过得去。到了薛兴业这一辈,这日子就难过了,原因就是因为这薛兴业好吃懒做。 到了20岁还没娶上媳妇,这也难怪了,这薛兴业好逸恶劳的名声早就传到村子外面去了,没有哪家姑娘愿意下嫁到这里。 到了23岁才终于娶上了媳妇,这媳妇还是他老娘从外地托人买回来的。因为这买回来的媳妇脸上长了一块红斑,这薛兴业看着更为不喜。 这薛川的亲妈也是极为可怜的,前面说了,这薛兴业是个好吃懒做的,家里家外一直都是她来操劳。孩子都八个月打了,还在田里种地呢。 可能是累得紧了,生下薛川后,她的身体就一直不是很好。 而薛兴业平时对这个丑媳妇非打即骂,就算后来这个丑媳妇帮他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态度依旧没有好转。 过了6年,薛川的亲妈的身体实在撑不住了,很快就病死了,当时薛川也才6岁。 母亲死了后,这家里的事就落到了仅仅6岁的薛川身上,薛川也是一个闷头干活的,从来不抱怨。 两年后,薛兴业又娶了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寡妇,这后娘一进门,薛川的日子更是难过了。 家里的家务都是薛川做,有什么好吃的都躲着他吃。 就这么过了两年,薛川不知道为了什么和薛兴业大吵一架,当时还找了村长。这薛川也是一个倔的,当着村长的面和薛兴业断绝关系后,就直接跑到山里去了,这么多年都没回过薛家村。 第22章 不过倒是有村民在山上见过他的踪影,凶神恶煞地让人胆寒。 整个故事说完,气氛都沉默了,丁岚也没想到那个沉默寡言的恩人竟然还有这样的过往。 大家到了林子的边界处,各自回了自己的村子,丁岚拄着树枝和丁守信一起下山。 尽管经历了这么惊险的事情,但丁岚毫不胆怯,对着丁守信说道:「你们下次去山上的时候叫我一起吧!」 丁守信瞪着眼睛,惊讶地看着她:「你还去呀?」 丁岚挑眉:「人家救了我一条小命,总得带着东西过去感谢一下。」 丁守信点了点头:「这倒是应该的,你先回去养好伤吧,我进山就来叫你。」 丁岚挥了挥手后,就拄着树枝,一瘸一拐地回了自家的院子。 现在时间刚到正午,丁巧正在厨房里煮粥呢。 看到满身是伤的大姐,吓了一大跳,急道:「大姐,你怎么回事?」 丁岚轻松地笑了笑,安慰道:「在山上摔了一跤。」 丁巧扔掉手里的东西,立马上前扶着丁岚回了房间。 丁岚坐到了床上,指挥丁岚帮她从衣柜找出一身干净衣服后,就摆着手让丁巧回厨房继续做粥了。 她的伤口之前就已经处理好了,把衣服换了后,就静静地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也是累极了,原本还想着吃点东西再睡,没想到一挨到床,整个人就立马昏睡过去了。 直到外面传来的喧闹声把她吵醒,丁岚听到声音,眉头紧皱,这丁景怎么又回来了,还真是阴魂不散! 丁岚支起身体,靠坐在墙上,冲着门外喊道:「有事进来说。」 外面安静了一瞬,很快就有人推门进来了。 丁岚侧耳聆听纷杂的脚步声,这人数还真不少,难道丁景是来找自己兴师问罪的? 等到大家都到了床边,丁岚抬头望去,除了丁景,大伯父和那最喜欢管别人事的大娘都来了,还带着他家的3个儿子,就连那个才5岁的孙子都抱着过来了,一行人就站在床边,直直地看着一脸憔悴的丁岚。 丁巧也跟着一起进屋了,被这一出搞得有点害怕,身体往大姐身上靠,丁岚安抚性的拍了拍丁巧的肩,没有说话。 气氛沉闷了一瞬,丁景看着床上面色苍白的大姐,衣服露出来的皮肤上都是触目惊心的伤,这一时半会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大娘朝他狂使眼色,丁景这才想起了今天的目的,鼓起勇气说道:「大姐,我来拿钱。」 丁景这段时间在镇上的日子也是极为难过的,身上的银子所剩无几,大姐又欠了人家的钱,搞得他也不敢回家打秋风。 当他在镇上听到大娘说,大姐每天在家吃香的喝辣的,心里不是不愤怒的,这才兴师动众地跟着大伯一家人回来向大姐问罪。 丁岚当然瞄见了大娘的小动作,心里有了数,这丁景突然回来肯定是有好事之人在旁边挑拨。 目光转向站在床沿的丁景,声音干哑道:「小景,你也知道家里已经没钱了,你这是想逼死你大姐呀……」 丁景还没说话,后面站着的大娘倒是先开了口,冷嘲热讽道:「怎么没钱?上次不是还送了一大碗肉汤给丁大婶吗?也没说给自己的亲大伯大娘孝敬一下。」 原来是等在这里了,这丁大婶家里住得比较远,当时自己送汤时又正好是饭点,应该是路上被这村子里的人给看见了,之后说嘴到大娘的耳里,她心里不痛快,今天才搞了这么一出。 丁岚倒是被她给气笑了,讥笑道:「人家丁大婶在我们家困难时,都送了多少次菜了,你这当大娘的可是连碗粥都没施舍过。如今我就给人家端了一碗汤,你倒还记恨上了?」 大娘面上有了几分心虚,大伯的脸上更是无光,丁岚这话一说就等于直接下了他的面子,大伯冷哼一声,不再多说。 一旁的丁景听了这话,心里倒是有了芥蒂。这大伯大娘虽然嘴上经常关心他,但是活这么大,还真没叫过自己去他们家吃过一口饭。 丁岚今天也是没工夫和这小肚鸡肠的大娘掰扯,目光转向丁景:「小景,那天我大清早去镇上就是为了买点骨头给你炖个汤,大姐想着你在私塾读书费脑子,一定得好好补补。」叹了一口气后:「没想到那天你压根没在家里待。」 眼神又落在大娘身上:「而且那丁大婶还在爹娘在世的时候,就一直帮助我们家,那天你没回来,我把骨头汤炖好了,立马就给她家送去,也是为了还了这份恩情。」 大伯没好气地说:「那你有钱去镇上买骨头,怎么就不能把银子直接给小景?还不就是藏私!」 丁岚痛苦地说:「那几个铜板我怎么拿得出手,一想到我答应娘的话,我就心如刀割。今天早上想上山采点药,换点钱也好继续支持你进学……」 丁岚强忍着眼泪:「没想到……我从山里摔了下来……」呜咽的哭声传了出来:「我以后……都干不了重活了。」 丁景吓了一大跳:「怎么会这么严重?」 丁岚撩开自己的腿,腿上虽然都是擦伤,不过现在整个腿都肿了起来,看起来血肉模糊,尤为可怖。 把伤口展示出来后,丁岚凄惨地说道:「幸好在山里有贵人相助,不然你大姐都回不来了。」 一行人被丁岚腿上的伤势吓得倒退一步,丁景呐呐地说道:「那我以后可怎么进学?」 丁岚哀怨地看了丁景一眼,当着大伯大娘的面,开口道:「如今我虽然已经成为了废人,不过爹娘的遗愿也是一定要完成的。」 瞥了一眼站在丁景身后的大伯一家人,提议道:「既然是爹娘的遗言,这做亲大伯的也该尽一份力,小景,你就求求大伯大娘发发善心,继续支持你进学吧。」 第23章 丁景希翼的目光立马落在了大伯和大娘的身上,这大伯一听丁岚的话,就知道要遭,现在只恨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丁景向大伯行了一个礼,祈求地看着大伯:「如果大伯愿意继续帮助我进学,待我高中了,一定不忘大伯的恩情。」 还没等到大伯拒绝,这大娘就先沉不住气了,脱口而出道:「我看你连秀才都考不上,还等你高中,怕是我都进棺材了都看不到这一天!」 丁景没想到之前还和自己亲亲热热的大娘,怎么这么快就换了一副面孔,不死心道:「我爹说了,算命的道长说我是当状元的命!」 大娘迅速反驳:「那个道士压根就是个江湖骗子,也就你那个蠢货爹才相信他的鬼话。」 丁景仿佛承受不了这个打击般倒退几步,失声道:「怎么可能?」 大娘嘲讽道:「也就你这傻大姐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你去村里问问,谁会信你能考上状元?」 这大娘嘴快,还想再和丁景吵,被全家人拉着,唯恐避之不及地回了家。 大伯一家人走了之后,丁景的目光逐渐黯淡了下来,看向了一旁的大姐,求证般的问道:「大姐,大娘说得可是真的?」 看了一出热闹的丁岚瞟了一眼失魂落魄的丁景,想到在原着的剧情中,这丁景考了一次秀才没考中后,就开始自暴自弃。跟着镇上的同窗吃喝玩乐,后来还染上了赌瘾,大姐不堪重负被累死后,还把小妹丁巧卖掉还债。 丁岚算了算日子,染上赌瘾大概也就是明年的事! 但是这话肯定不能跟他讲,想到这里,丁岚决定再给他下一副猛药:「我听村子里的人说,那个道士因为骗到了有权之人身上,被人乱棍打死了。」 丁景心里一跳,丁岚趁机煽风点火:「大家都把咱家当笑话呢。」 活了这么大,这丁景一直把自己看成人上人,平时是不愿意搭理他们的。没想到,那些曾经被自己看不起的人,背地里竟然在看他的笑话。 丁岚趁热打铁,开始挑拨起丁景和大伯一家人的关系:「你还以为大伯他们都是为你好呀,都是为了你的东西呢!」 丁景大惊失色道:「他们想要什么东西?」 「咱们家还剩什么东西?不就只剩下这套院子了!」丁岚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 丁景呆愣愣地问:「他们家不是有房子吗?怎么……」 丁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是有地方住,可他还有好几个儿子呢,这不马上就要娶媳妇了,正愁没地方住呢!」 丁景哪能想到这么多的弯弯绕绕,丁岚一副为他着想的表情:「也就我了,我要是嫁人了,自然是有好日子过的。」 怒其不争道:「我这还不是为了小景你呀?你说说心里话,大姐对你怎么样?」 丁景心虚地偏过视线:「大姐对我向来是最好的。」之前自己还怪大姐对他太冷淡,现在想来,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丁岚满意地点了点头:「你想想,大姐害过你没?我做的哪一件事不是为了你!」 顿了顿:「今天也是大娘把话打破了,要我说,小景你还是别读书了,先让家里的好日子过起来,再说之后的事。」 其实丁景对读书是没有多么大的兴趣的,小时候只是因为可以正大光明地偷懒,这书如今也读了好几年了,也就每天在私塾里混日子。 往常别的同窗都在苦读,他自己是不愿意吃苦的,爹从小就告诉他是个当状元的命,一直觉得自己迟早会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这状元仿佛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压根没考虑过,你不读书,那个状元是直接从天上掉下来砸到你的头上吗? 没想到这个白日梦今天被大娘打破了,他也没有理由继续从家里拿银子了。 丁景沉默着…… 丁岚看丁景没有答话,开始胡说八道了:「就算你考不上状元了,但是等你有了儿子,让他替你考,这样也算替爹娘完成遗愿了。」这鬼话一出,丁岚自己都差点憋不住笑了。 丁景被丁岚这一连串话搞得晕头转向的,怎么就说到了自己的儿子? 安静了很久的丁巧去厨房端了一碗红薯粥过来,丁岚接过红薯粥,示意给丁景看:「看,大姐现在干不了活了,家里以后怕是连碗红薯粥都吃不上了。」 丁景也没想到这次回家,家里竟然出了这么大的变故。只得僵硬地点了点头,说道:「好,我不读书了。」 就等你这句话了,丁岚一掌拍向丁景的肩膀:「现在我们家就靠你撑起来了,小妹,快!给我们的一家之主端碗粥过来。」 丁景听到大姐说自己是一家之主,心里倒是有几分得意的。 丁巧听话的去厨房端了一碗红薯粥给了自家的二哥,丁景喝着粥,丝毫不觉得放弃读书是一件多么难受的事情。 丁景喝完粥后,丁岚摸着自己的下巴,满意地点了点头,既然吃饱了,那就有力气可以干活了! 丁岚的眼睛笑成一条缝:「小景,我现在下不了床了,你正好可以去山上把柴砍一砍。」 丁景急道:「这个我不会!」 丁岚笑着说:「不会可以学,小景,你可得争气呀,让村里那些说你没用的人刮目相看!」 听到这里,丁景毕竟也才12岁,正是不服气的年纪,斗志满满地拿着柴刀就要进山砍柴。 把丁景糊弄出去后,丁岚指挥丁巧去把家里剩下的粗棉布拿出来。 想到初见薛川的时候,他身上的衣裳上都是破洞,丁岚心里有了打算。 这薛川独自在山里打猎,对自己的穿着这方面肯定是不怎么在意的,她打算给恩人做套衣裳聊表下谢意。 估摸着薛川的身材,丁岚动手先把布料裁出来。 第24章 待布料都裁剪完毕了,丁岚开始犯难了。 既然是为了感谢人家,那肯定是自己亲手做才更有诚意。 但是自己的针线活一般,而这薛川是每天都要在林子里穿梭的,这衣裳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耐穿了。 丁岚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稀疏的针法,丁岚咳了一声,尴尬地把丁巧叫到跟前来。 丁巧正低着头帮她缝制衣裳,听到大姐喊她,就小跑着凑到床沿好奇地看着大姐。 丁岚摸了摸丁巧的头,语气窘迫:「小妹,我的衣裳暂时先歇一歇,先帮我把这套衣服做成吧。」 丁岚仰头问:「这是给二哥的吗?」 丁岚摇了摇头:「这是给我那个救命恩人做的,你可一定得缝扎实了,至于我的那套衣裳就交给我自己缝吧。」 丁巧眨巴着大眼睛,乖顺地说:「大姐,你放心,我一定好好缝!」说着就把手里缝了大半的衣裳递给了丁岚。 丁岚接过衣服,反正自己这段时间每天也得躺在床上养伤,正好可以再练练针线活。 两姐妹靠坐在床上开始专心致志地缝制衣裳,直到太阳下山,夜幕降临。 这丁景上山砍柴还没回来,丁岚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坐在床上缝了一下午的衣裳,丁岚整个下半身都僵了。伸了伸腰,捡起放在床沿边的树枝当做拐杖,打算到院子里活动下身体。 这丁岚手掌上有个大伤口,也不方便做菜,现在厨房的事都是丁巧一个人在捣鼓。 丁岚撑着拐杖进了厨房,打算帮点小忙,没想到直接被丁巧赶出厨房了。 丁岚只得站在厨房外,隔空指挥。 拄着树枝站在院子里,闲来无事,只得看看天看看地,真是难得的空闲日子。 在院子里站了一小会,腿就觉得有点累了,丁岚正准备转身回房间了,就看到丁景背着一背篓的柴回来了。 丁岚垫脚看了一眼丁景身后的背篓,只零零散散地装了一些木柴回来。 皱着眉头吐槽:这一下午的时间,就背了这么点的柴回来,就算是叫丁巧上山捡柴,恐怕也能捡个几背篓回来了。 不过看着丁景满身狼狈的样子,料想他今天应该也算是吃尽了苦头,现在也没必要继续打击他了,以后再让他多干点活,这干活的速度就能提上来了。 丁景今天上山砍柴也是极为不顺,首先就是因为今天上午刚下了一场雨,这山路就难走,他下山时还摔了好几跤。其次也是因为自己从小就没怎么干过农活,这上山砍柴更是人生第一次,砍柴时更是状况百出。 怨声载道地背着背篓下山,一路上都在编排这砍柴这活太累了,满腹怨言的想:回家就告诉大姐,以后他可不上山砍柴了。 结果一回家就看到自家的大姐正拄着树枝站在院门口等他呢,内心油然而生出几分感动。 嘴边的抱怨也都咽进肚子了,如今大姐干不了重活,丁巧也才5岁,这个家还是得靠自己,丁景突生出一种英雄的使命感。 丁岚倒是暗自奇怪,这丁景砍完柴回来怎么一脸感动的表情,料想中的抱怨也没有,别是给累疯了吧! 丁岚面上不显,询问道:「小景,累不累?」 听到大姐看到自己的第一句话,就是问自己累不累,丁景满脸感动:「大姐,我不累!」为了表示自己还有力气,骄傲地挺了挺自己瘦弱的小身板。 丁岚好笑道:「那好,我们就等你开饭了。」 丁景态度格外良好:「大姐,饿了你们就先吃吧!不用等我!」 丁岚挑眉,这丁景是转了性子了?面上却只装出一副不赞同的表情:「我们家的顶梁柱还没回来,我们怎么能开饭呢!」 丁巧已经把饭菜端上桌了,今天晚上只热了中午吃剩下的红薯粥,还炒了一个莴笋,正好上次那丁大婶的儿媳妇薛彩石送的酱菜还没吃完,丁巧也一并端上了桌。 丁景扶着丁岚坐到饭桌上,看着桌上的菜,突然发起脾气,「啪」的一声把筷子甩在地上,扭头凶巴巴地对着丁巧吼:「怎么回事?今天小景干了那么多的活,就做这么点菜?这他哪能吃饱!」 丁景被这一出给搞得有点懵,听到大姐话里话外都是在维护自己,连忙弯腰帮大姐捡筷子,好言劝道:「大姐,没事的。」 丁岚趁着丁景弯腰的时候,朝丁巧顽皮地眨了下眼睛。 这丁巧也是个老实人,看到大姐的表情这才反应过来,嘴上结结巴巴地解释:「家里就剩这点菜了。」 幸好丁景以为丁巧是因为害怕,说起话来才结巴。 丁岚沉浸在自己的表演中,狠狠地拍桌子:「小景作为我们家的顶梁柱,没有肉,他怎么有力气干活。以后每天起码一顿肉菜,不能少!」 丁巧支支吾吾道:「可是……我们家的银子不够。」 丁岚大义凛然道:「我们家就算再穷,也不能让小景跟着我们吃糠咽菜!」 丁巧连忙点头答应,丁景的眼圈都红了,没想到大姐对他这么好,就算家里再没银子,也得给他每天吃顿好的。 丁景攥着拳头发誓:「大姐,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努力干活,让你每天都吃上肉!」 丁岚入戏地紧紧握住丁景的手:「大姐相信你,我们家的小景干起活来肯定比其他人要强多了!」 戏演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丁岚招呼大家赶紧吃晚饭。 喝着红薯粥,丁岚暗自偷笑:这么大的小男孩就是好哄! 吃完饭后,丁岚径直回了丁景当初的那间房间,冲着身后的丁景说:「你现在已经成为了我们家的一家之主,主屋就让给你住。丁巧就和我挤在你以前的屋子里,以后等你娶媳妇了,正好直接住主屋。」 第25章 丁景只能转身回了当初丁家父母住的那件主屋,上次自己把这间屋子给翻了个底朝天,今天回来看,发现只外面吃饭的地方清理了一下,里面还是乱糟糟的。 丁景心虚地摸着鼻子,开始收拾起这间屋子。 ’ 第二天,丁岚起床时,丁景还在床上睡着呢。 丁岚站在门口扯着嗓子喊:「小景,起床啦!」 丁景昨天也是累极了,这一晚上睡得又沉又香,被丁岚这一嗓子吓得直接从梦里惊醒。 听到大姐的话立即下床穿鞋,看到院子外的大姐宛如监工一般盯着他,心里抖了抖。 丁岚语气温柔,好声好气道:「水缸里没水了,快去河边打水吧!」 丁景听话地提着水桶出了院门,麻利地去河边打水,村民们一脸震惊地看着平常一点活都不干的丁景,竟然在河边打水,可真是奇事一桩! 连续跑了好几趟,这水缸里的水才终于满了,丁景累得直喘气。 丁巧把早饭端上桌,依旧是红薯,兄妹3人开始吃早饭。 丁岚发话了:「小景,你吃完饭后就去镇上一趟,把租的屋子退掉,看看能退多少银子,然后从镇上买点肉回来,羊肉可能买不起了,猪肉还是能买一点的。」 丁景奄奄地点头答应,山路难走,他现在更想在家里休息一下。 早饭后,丁岚把背篓给他准备好,丁景原本还想再拖延一下的,如今也没办法了,只得背着背篓出发去镇上。 当时租房子时是交了一年的租金,算了算日子,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丁景好面子,房东只给他退了200文钱。 把自己的东西都收进背篓里,丁景径直去了集市,买了丁岚嘱咐的猪肉后就回家了。 至于私塾,他是没有脸面再去了。 家里的丁岚掀开裤腿,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幸好那薛川给她的药粉效果不错,伤口处并没有发炎,只略微有些肿。 休息了一天后,腿已经可以走路了,只是动作不能太大,很容易撕扯伤口。于是就干脆坐在屋里,和丁巧继续缝制衣裳。 丁景在正午时才赶了回来,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进了院子,喊道:「大姐,我回来了。」 丁岚在房间里应了一声,丁景就背着背篓进了屋子。 丁岚问道:「房子退了多少钱?」 丁景老老实实地把怀里的铜板拿了出来:「那房东退了200文钱,花了30文买了猪肉,还剩下170文。」 丁岚不露痕迹地接过了这些铜板,郑重地说:「这些银子就交给我来保管吧,早点把欠别人的银子还上。」 这欠的银子本来就是因为他借的,丁景也不敢有异议。 既然银子也拿到了,丁岚开始招呼起今天的午饭,看着丁景买回来的猪肉,打算做一个肉丝面。 手掌上有一个口子,也不能碰水,只能指挥其他人做。 丁岚安排丁景在院子里砍柴,丁巧则在厨房里揉面,丁岚坐在厨房门口指点江山。 砍柴也是一件累活,而且这丁景刚走了20里山路,竟然连坐都没来得及坐,就被大姐安排在院子里砍柴。 等到丁景在院子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丁岚终于把丁景叫进厨房了,丁景扶着门进了厨房。 他以前可是一直信奉着君子远庖厨,如今听到大姐喊他进厨房,简直求之不得,起码比在院子里砍柴强吧。 丁巧正在擀面,丁岚站在旁边指挥。 丁景听从大姐的吩咐,进了厨房后开始切肉,丝毫不敢抗议。 他从来没有进过厨房,第一次用菜刀竟然就是切生肉,这刀工自然是不行的,丁景拿着菜刀的手战战兢兢地下刀。 丁岚在旁边连连嘱咐:「小景,慢慢切,别把手给切了。」家里家外可是还有很多活没做呢,可不能让丁景有机会偷懒,这些心里话当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丁景听到大姐话里话外都是对自己的担心,心里原本那些不舒服的小疙瘩早已烟消云散,十分配合地开始干活。 这碗面在丁岚的指挥下,圆满完成,尽管面条有点粗,肉丝也切得太大块了点,不过这味道还是不错的。 丁巧和丁景两人吃起来也是格外香,或许因为是他们自己亲手做的原因,连连拍手称好。 吃饭途中,丁岚就开始指派起丁景下午要干的活。首先就是菜地那剩下的红薯地,丁巧带着丁景一起上山,告诉丁景自家的地在哪里?丁景则是去山上把红薯全部挖回来。 可能是中午饭吃得太满意了,丁景十分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饭后,丁景背着背篓就跟着丁巧上山了。 下午的太阳格外毒辣,不过丁岚可是不会心疼丁景的。丁巧把丁景带上山后,告诉自家二哥,那些地是自家的后,就在菜地里摘了一些自家要吃的蔬菜就回家了,丁景独自在山上挖红薯。 丁巧把大姐要求摘回来的蔬菜放进厨房后,就先把厨房里的碗清洗一下。 待家里全部收拾好之后,就回屋子继续和大姐一起缝制衣裳。 过了一会,院子里的门被敲响了。 丁巧放下手里的针线就蹦蹦跳跳地过去开了门,原来是刘大婶来了。 带着刘大婶进了屋,丁岚起身迎了一下。 刘大婶把手里提着的篮子放在桌子上,担心地问:「我听说你在山上摔了,赶紧过来看看你。」 丁岚笑了笑:「就是受了点伤。」 刘大婶看着上前迎接她的丁岚,奇怪道:「这不是能走路吗?那村里怎么都说你的腿断了?」 丁岚扶着额头,尴尬地笑了:「应该是传错了。」 错开话题道:「刘大婶,最近怎么都没看到你了?」这几天刘大婶总是早出晚归的,以前偶尔还能在院子里看见她,这几天旁边的院子都安静下来了。 第26章 刘大婶掩饰不住的笑意:「我现在每天都和我当家的一起去镇上卖韭菜饼呢。」 丁岚「噢」了一声,调侃道:「那看来这生意很不错!」 刘大婶笑着点头:「是呀,我现在每天去镇上做韭菜饼,不到中午就能卖完了,回来还能再干点农活。」看了看丁岚的腿:「你这真没事?」 丁岚解释道:「我腿能走路,就是以后不能干重活了。」 刘大婶这才放下心来,宽慰道:「只要还能正常走路就好,不过你这家里的活可怎么办?」 丁岚听见院子外面传来推门声,估摸着是丁景回来了,心里有了主意。 轻轻地咳了一声后才提高音量,答道:「是小景在做,知道我干不了重活了,二话不说就放弃进学了。现在可是一点重活都不让我干,还说以后要让我每天都能吃上肉呢。」 刘大婶惊诧道:「这丁景是转了性子了?」 「这小景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能吃苦的孩子,知道心疼大姐呢。昨天上山砍了柴,现在还在山上挖红薯!」丁岚开启狂吹模式。 刘大婶愣了会:「就是不知道他能坚持多久?」 丁岚信誓旦旦地说:「小景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做事情从来不会半途而废的,我相信他!」 门外的丁景忍不住红了脸,自己刚刚还想着偷懒不去了,没想到大姐这么信任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懒惰呢! 把背篓里的红薯倒进院里,不发一言地拿着锄头继续上山挖红薯,尽管肩上的皮肤都被背篓的带子磨破了,汗水也迷得他睁不开眼,但是他一定不能辜负大姐的期望。 和刘大婶唠了一会家常后,这刘大婶就得去田里干活了,现在她家的地里都是她儿子刘大壮在干活,每天只能趁着从镇上回来时,过去给儿子帮点忙。 刘大婶走前把篮子里的鸡蛋拿了出来,为人十分大方,拿了二十几个鸡蛋过来。 丁岚客气道:「这也太多了。」 刘大婶笑着说:「你教我做韭菜饼,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感谢你,这些鸡蛋你得收着,正好可以养养身体。」 丁岚只好点头收下,待刘大婶走后,把这些鸡蛋收进厨房里。 其实丁岚在穿越前,是不太喜欢吃鸡蛋的,她最喜欢吃的是咸鸭蛋,尤其是那流着油的蛋黄,简直是人间美味。 想起了那蛋黄的口感,丁岚忍不住狂流口水,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咸鸭蛋卖的。 等等…… 丁岚的眼睛一亮,这不就是商机嘛! 这咸鸭蛋她是会做的,方法自然是简单的,心里有了主意,干脆自己做咸鸭蛋,也能换点银子。 做咸鸭蛋的材料也是很常见的,也就是鸭蛋,高度数的白酒,再加上大量的盐。 丁岚上次在镇上了解过这里的物价,这些材料倒是都不贵,比起做香皂,现在做咸鸭蛋明显更实际一点。 既然已经决定要做咸鸭蛋了,丁岚开始思考起自己要准备的东西了。 首先就是鸭蛋的来源,丁家村外正好有一条河流,村子里面还是有很多村民在养鸭子,这鸭蛋一般都是拿去镇上卖的,如今倒正好方便她在村里收鸭蛋。 至于白酒的话倒是必须得去镇上买了,还有盐,家里的盐肯定是不够的,还有装鸭蛋的坛子,这也是要买的。 想了想,自己明天还是得亲自去镇上一趟,等刘大婶回来了,跟她说一声,明天蹭她家的驴车一起走,还能顺便驮着买回来的东西回村。 正想到这,院子外就传来了拍门声,听声音,正是丁大婶过来了。 丁岚起身应道:「在呢,门没关。」 丁大婶抱着一大捧菠菜进了院子,从上到下审视了一遍过来迎接的丁岚,暗自奇怪,这不是能走路吗? 看着丁大婶探究的目光,丁岚满脸黑线,这伯父一家是怎么传的话?自己只是想铺垫一下,以后可以正大光明地偷懒,这村里恐怕如今已经把她传成一个瘸子了。 丁岚无奈道:「我没啥大事,就是干不了什么重活。」当初随口撒的谎,现在硬着头皮也得圆下去。 丁大婶心想:这都干不了重活了,还不是大事呢,不过只要还能正常走路,就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丁岚那天下山时,丁大婶就已经知道丁岚受了点伤,她儿子说是没什么大事。结果今天一出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的,都说丁岚的腿断了,以后都站不起来,这才慌忙过来瞧瞧。 丁大婶放下心来,把手里的菠菜放进厨房里:「我过来给你送点菜,对了,守信要我给你带话,他们明后天都要去山上。」 丁岚心里一喜,笑道:「那行,我明天和他一起去山上。」 丁大婶皱着眉头,不赞同地说:「你这腿上的伤还没好,还是等养好了身子再去吧。」 丁岚哪好意思告诉丁大婶,自己这些都只是皮外伤而已。只得硬着头皮点头:「那我后天和守信一起去吧。」 丁大婶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约定好了去山上的日子,丁岚倒是想起一件事,这丁大婶家里好像也养了好几只鸭子,扭头询问:「丁大婶,你家里的鸭蛋还有吗?」 「还没来得及拿去镇上卖呢,你要吗?」丁大婶扭头问道。 丁岚颌首:「我打算买一些鸭蛋做小食,到时候拿去镇上换点银子。」 丁大婶笑道:「这也是个进项,你需要多少?」 丁岚考虑了一下:「先买个几十个吧。」 丁大婶估摸着家里的存货:「我家里应该还剩40来个鸭蛋,等会我都拿给你吧。」 「那这个价格……」 丁大婶摆着手笑:「1文钱1个给你吧,正好省得我还要拿去镇上卖了。」 第27章 鸡蛋在镇上是1文钱1个,这鸭蛋比鸡蛋大了不少,按理拉说,是应该是比鸡蛋贵。这一看就知道是丁大婶给的价格太便宜了,拒绝道:「这可不成,我这不就占了大便宜了吗?」 最后这鸭蛋还是定价3文钱2个,两人协商好价格后,这丁大婶就回家把鸭蛋拿过来了。 满满的一篮子,丁岚仔细数了数,一共48个鸭蛋,丁大婶还非要抹了零头,最后一共算了70文。 鸭蛋买回来后,就到了晚饭时间,丁大婶赶着回家做晚饭。 丁岚收拾好后,就去厨房看看丁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丁巧正在厨房做韭菜炒蛋,这个菜丁巧见大姐做过,步骤什么的都还记得,做起来也算得心应手。最后再炒了一个肉菜,把丁大婶送来的菠菜清炒了一下,这晚餐就算做好了。 丁景在天黑前终于赶回家了,虚脱般的把沉重的背篓放在地上,累得都爬不起来了。 丁岚倒了杯水递过去:「小景,红薯都挖回来了吧!」 丁景语气弱弱地:「还有一点没挖完,明天中午应该就能全部弄完了。」这红薯虽然难挖,但最累的其实是把红薯背下山,下山的路简直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 丁岚挑眉,虽然有点嫌弃这丁景干活的速度,但说话的语气依旧温柔:「没事,明天把红薯挖完,正好下午还可以去林子里再砍点柴回来。」 就连明天的任务也被布置好了,丁景心里有点后悔,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以前的生活是有多么的舒服。 恢复了一点力气后,上桌开始吃晚饭。 丁岚面带微笑,一直在给丁景夹菜:「小景你要多吃点,这样干活才有力气。」 丁景:…… 吃完饭后,丁岚就去了隔壁刘大婶家,和刘大婶约好明天早上一起走后,才回了自家的院子。 丁巧点着油灯还在缝制衣裳,丁岚看了看她的进度,这丁巧的手法越加娴熟,缝得又快又好,估摸着明天应该就能完工,这才放下心来。 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恢复得也很快,应该不会耽误后天去山上的行程,和丁巧洗漱一番,两人安心睡觉。 第二天,丁岚还在睡梦中就听见了驴吭哧吭哧的声音了,起床把自己打理干净后就去了刘大婶家。 正好刘大婶也快要出发了,丁岚上了后面的板车后,刘大伯就驾驴向镇上出发。 丁岚扭头看了眼这驴板车后面的东西,这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就连炭都带了。 进了镇子,这刘大婶要去支个饼摊,刘大伯要去市集上卖菜,3人就此分开。 丁岚打算先去酒铺把高浓度的白酒买了,正好看到前面有一家梁记酒铺,门上的招牌看着倒是有一定年代感了,应该是家老字号。 丁岚抬步进了这家酒铺,一进去就看见一位老熟人,这不正是当初自己卖图样的灯笼铺掌柜吗? 丁岚主动上前打了招呼:「掌柜的,好久不见。」 那灯笼铺的掌柜扭头一见到她,就满脸惊喜地喊道:「姑娘,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丁岚看着眼前过分热情的掌柜,奇怪道:「掌柜的,可是有什么事情?」 掌柜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开门见山道:「你上次卖我的图样,让我的生意重新好了起来,这不是还想从你这再买新的图样吗?」 丁岚笑了笑:「这也没什么问题,但是我今天有要事在身……」 掌柜有求于人,凑上前问道:「姑娘有什么要事?说不定我还能帮助姑娘一二呢!」 丁岚求之不得:「也就是想来镇上采买一些物品……」 掌柜接话道:「姑娘你可真是找对人了,我祖祖辈辈都在这青山镇长大,这里的商铺我都一清二楚,只是不知道姑娘需要采买什么东西?」 丁岚感谢道:「那是再好不过了,我今天主要是来采买烧酒、盐,还有装东西用的坛子。」 掌柜摸着自己的下巴:「这烧酒就在这梁家酒铺买好了,这家铺子也是老字号了。」 一旁的酒铺小二十分有眼色地迎了上来,自夸道:「我们家的酒铺在青山镇上已经开了几十年了,客官你大可放心!」顿了顿,「不知客官要买什么酒?」 这做咸鸭蛋就是要用酒精度高的白酒,思忖一小会后:「最烈的那种吧。」顿了顿:「价格最便宜的。」 听到丁岚只要最便宜的,但这小二丝毫不怠慢,依旧热情推荐:「那这款烧酒可好。」 说着就开了酒封,舀了一小勺给丁岚品尝,丁岚一闻这个酒味,就知道这度数不低了,小小地浅尝一口,非常辣嗓子,当即决定就这款烧酒了。 这一斗烧酒就花了100文钱,价格已经是这梁记酒铺里面最便宜的了,用来做咸鸭蛋也算合适。 买了烧酒后,掌柜的就带着丁岚去买剩下的东西了。 路上时,掌柜的和丁岚唠起了家常。 掌柜的问道:「不知道姑娘姓什么?」 丁岚答话道:「姓丁,家住丁家村,不知道掌柜的怎么称呼?」 掌柜笑容满面,心里有所求:「丁姑娘,鄙人姓陈。」 丁岚拱手道:「陈掌柜。」 两人边聊边走就到了卖坛子的商铺,商铺的掌柜和陈掌柜都是老熟人,有陈掌柜带着,丁岚以极低的价格买了好几个用来装东西的坛子。 接下里就是买盐了,丁岚需要盐的量还不少,这个时代官盐的价格其实并不高,但盐商都是限量供应的。幸好这陈掌柜跟在身边,免了一顿麻烦,丁岚买了一袋子的盐,这所有的东西就全部置办完了。 把东西送去刘大伯那里,正好回村时可以用驴车带回去。 事情办好了,陈掌柜上前一步:「丁姑娘,我在酒楼里订了一桌饭菜,你可一定得赏脸呀。」 第28章 丁岚笑道:「陈掌柜今天帮了我的大忙了,就算是请客也该是我请。」 陈掌柜直言道:「这可不行,丁姑娘上次的图样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丁岚倒是没有继续客气,这陈掌柜可是真心相邀,自己也是再推拒就有点不识相了。 跟着陈掌柜就上了酒楼,两人就坐在二楼的角落处,陈掌柜做主点了菜。 两人一边等上菜,一边就聊起了这图样的事。 陈掌柜话里话外的就是想让这丁岚再帮他画几张新鲜的图样,丁岚倒是并未推脱,不在意地挥了挥手说:「我当什么大事呢,这图纸我再给你画几张就行了。」 陈掌柜没想到这丁姑娘这么好说话,事情办成了,两个人饭间的气氛十分融洽,也算吃得是宾至如归。 饭后跟着陈掌柜回了灯笼铺,现在这陈掌柜的灯笼铺生意十分好。 陈掌柜带着丁岚进了后面的院子,在桌子上备好笔墨。 丁岚拿着毛笔思忖片刻,最终画了几张鱼鸟的图样,这些造型虽然在现代已经十分普遍了,但在这个时代还算新奇,最重要的是寓意好! 拿了新的图样,陈掌柜倒是非常喜悦。 拿了银子给了丁岚,这一下就给了10两银子,丁岚奇怪地看着陈掌柜,陈掌柜和气地笑:「上次我就算占你的便宜了。」 听了这话,丁岚还有什么好拒绝的,和陈掌柜道谢一声,也就告辞了。 这十两银子对丁岚来说,可以说是意外之财了。 拿着银子,丁岚打算再给家里添置一些东西,首先就是床上盖的被子。 家里的被子也不知道里面填充的是什么材料,闻着一股霉味,丁岚嫌弃地把家里的被子都放在草席下,当垫被用了。 只是如今这天气还算炎热,晚上睡觉用不着盖被子,不过要是等天气冷了,这家里的被子就明显不够用了。 村子里的人都是自己做被子的,只是这家中又没有材料,更何况如今丁岚财大气粗,决定直接买现成的被子。 进了之前买过粗棉布的布匹店,问了问这里被子的价格。 虽然这店只是开在小小的青山镇上,但也算得上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了。 店里价格最贵的就是鸭绒被,富贵人家在冬天通常都是盖鸭绒被的,盖起来不仅暖和,还非常的柔软舒适。 除了鸭绒被外,一些大户人家在冬天甚至会选择用动物皮草来保暖,包括虎皮、狐狸皮之类的,这些都是非常奢侈的做派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现代最常用的棉花,倒是有一种叫做木棉花的填充物,因为产量少,所以其价格不低,通常都是有些家财的才会选择购买木棉花的被子。 普通人家则是选择一些用柳絮填充的被子,保暖性肯定就比不上木棉花了。 至于那些揭不开锅的穷苦人家,也是有办法过冬的,直接睡在稻草上撑一个冬天,也能凑合着活下去。 丁岚了解了价格后,最后还是挑选了一床木棉花的被子。 顺便买了些深蓝色的火麻布,这种布料十分耐磨,这颜色也很耐脏。等天气冷了,刚好可以用这种料子做秋衣。 出了布匹店,丁岚为了腾出手,打算把这些东西先送到刘大伯那里,还没到市集,就在路边看到卖草鞋的了。 草鞋好呀,不仅穿着舒适,最重要的是干活方便,非常适合走山路,让丁景穿着去山上砍柴简直绝配,丁岚十分大方地帮丁景买了一双。 然后给丁巧买了两个小姑娘会喜欢的头花,这趟也就差不多了。 大包小包地把东西都搬到刘大伯的驴车上后,丁岚思忖片刻,明天要去山上给自己的救命恩人送谢礼,这礼恐怕还得再备一点,就一套衣服也实在太寒碜了。 转身再去买了一些吃食,无非就是一些点心和小食,杂七杂八地买了一些后,丁岚才提着东西回了市集。 回去时正好看见刘大婶收摊了,丁岚上前帮刘大婶把东西收拾好后,这刘大伯就驾着驴车赶过来了。 今日刘大伯的生意很不错,往常这刘大婶卖完东西后,还得等一个时辰,这刘大伯才能完事。 丁岚把手上满满当当的东西放到车的后座上,这驴车就晃晃悠悠地回了村子。 回去时,正值下午。 丁岚付了车钱后就搬着东西回自家的院子,刘大伯俩夫妻也一起下车帮丁岚把东西给搬进院里。 一进院子就看见了这院里正散落着一些还带着新鲜泥土的红薯,丁岚满意地点头,看来虽然没有她在家监督,但这丁景还算老实地把活给干了。 进了房间,丁巧正坐在桌子旁缝制衣裳呢,看到她回来了,开心地喊道:「大姐,你回来啦!」 丁岚点了点头,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棉被就收进柜子里,等天气冷了就能拿出来盖了。 凑过去看了看丁巧的进度,丁巧得意道:「大姐,我还有几针就能缝完了。」 丁岚夸奖道:「真不错,大姐没有看错你。」把买回来的点心放到了丁巧的面前:「这是给你的奖励!」 「大姐你最好了!」丁巧笑得傻呵呵的。 很快,丁巧手里的衣服正式完工,把衣服递给了在旁等候的丁岚后,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桌上的点心开吃。 丁岚拿起衣服抖了抖,仔细端详,这做工绝对没话说。就是这布料的颜色有点寡淡,当时自己为了和丁巧一起穿,只挑了素净的粗棉布。 想着薛川要是穿这个素色,可能会有点违和,也是自己没有提前预想到。今天买回来深蓝色的火麻布倒是能做,但是这时间肯定来不及了,丁岚只能无奈放弃。 看了看旁边吃得一脸满足的丁巧,丁岚打算给丁巧放个假:「小妹,你活干的非常不错,可以出去玩一下。」 第29章 丁巧十分贴心:「等我先帮大姐把那套衣服给缝完,我再出去玩。」 丁岚那套衣服她躺在床上也是缝了不短的时间了,但是因为不熟练,直到今天都还没缝完。 看着那套衣裳,丁岚也是很头疼的,丁岚求之不得地颌首:「那也行!」 丁岚把给恩人做的衣裳好好折起,放进背篓里,把一些准备的其他谢礼也通通整理好,明天清晨正好可以给薛川送去,丁岚可是非常期待的。 看着背篓里的东西,一些点心已经收拾进背篓里了,丁岚考虑自己要不要亲手做点什么东西,这样才显得足够有诚意。 这山里肯定是不缺肉的,要是能做点容易保存的,同时还能饱腹的就更好,最好能别有风味,这倒是让丁岚犯了难。 这咸鸭蛋倒还算符合,可惜如今也来不及做了,至于其他的……丁岚倒是想起了这丁守信老婆做的酱菜了,这倒是不错,这酱菜放进坛子里,也能长时间保存。 说做就做,丁岚拿了包点心,又带了一个大海碗就出了院子。这丁守信家正好在村子的另一边,丁岚要想过去,正好能穿梭整个村子。 想起最近这村子里也是谣言四起,都说她站不起来了,今天也是时候出去辟下谣言了。 一路上,丁岚十分热情地和遇见的村民打起了招呼,假装没看到村民们的惊讶,自顾自地和村民们唠起了家常。 村民们纷纷打探丁岚的伤势,听到丁岚说自己以后都干不了重活了,村民的眼神里都透着怜悯。原本看着丁岚老实能干活,还想给丁岚说亲事,这都纷纷歇了心思。 丁岚肯定想不到,自己随口的一句谎言,无意中还给自己减少了不少麻烦。 好不容易到了这丁守信家,丁岚的嘴巴都快说干了。 拍了拍门,丁大婶过来开了院门。 进去后才知道,原来今天是丁大婶在家做饭,儿子和儿媳妇都在菜地里干活呢。 丁岚把手里的点心递上去后,说起了自己的来意。 丁大婶笑着说:「一些酱菜哪好意思收你的钱呢。」 丁岚摇着头表示:「这薛嫂子做酱菜的手艺是一顶一的好,村里只要吃过她做的酱菜,就没有不夸的。」 丁大婶爽朗一笑,心里倒是很认同,点头道:「她手艺确实好,好多村外的还拿着碗专程跑到村里特意买的呢!」 「我也是想着买一点酱菜当做谢礼,明天上山去感谢我的救命恩人呢。」丁岚笑吟吟道。 丁大婶点了点头:「这确实,送点酱菜是不会出错的,我现在就给你装!」话毕就接过了丁岚手里的大海碗。 这装酱菜的缸就放在院子里,丁大婶拿着碗过去装酱菜,一个大海碗装得满满当当的,丁大婶还用勺子往下压了压,嘴上说着:「这送给救命恩人的可不能小气。」 丁岚哭笑不得地看着丁大婶的动作,倒是也没有拒绝丁大婶的好意。 这酱菜的材料本身不值什么钱,这么一大碗,这丁大婶死活只肯收3文钱。 丁岚无奈地捧着大海碗回了家,一进院子就看见丁景躺在地上,砍回来的柴扔在一边,整个人累得都放空了。 丁岚也没上前打扰,把碗里的酱菜倒进已经洗干净的坛子里面,盖好盖子后,就开始准备起今天的晚饭。 手掌上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这洗菜的活交给了丁巧,炒菜就由她亲自来做了。 丁岚看了看家里剩下的菜,还剩一点肉、菠菜、还有鸡蛋等……,丁岚打算用现有材料做一个三鲜汤。 之后再做一个莴笋炒肉,她做饭是从来不会小气的,做出来的分量永远都是满满当当的。 丁岚一直信奉的是,能吃多少吃多少,只要吃饱了能把活给干了,这顿饭就不算亏。 吃完饭后,丁岚把米给泡上,她打算明天提前做一些饭团带上山。饭团不仅饱腹,这味道也是很不错的,最重要的是吃起来方便,正适合满山跑的薛川。 把背篓都装满了,丁岚这才安心睡觉。 半夜时,突然下起了暴雨,睡梦中的丁岚被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吵醒,忍不住担忧起明天还能上山吗? 这场暴雨直到天亮了还在下,而且丝毫没有雨势减小的意思。丁岚急得在屋子团团转,过了一会,院子外面的门被敲响了,丁岚撑着伞过去开了门。 敲门的人正是丁守信,穿着蓑衣,戴着笠帽,匆匆过来就是为了通知丁岚,今天这么大的雨,肯定是不能进山了,只能等明天看看这雨能不能停。 这天公不作美,丁岚也没得办法,看着屋子里准备好的谢礼,心里烦闷。 把背篓里已经做好的食物拿了出来,今天要是不吃了,明天肯定得坏了,招呼着丁巧和丁景把这些东西都给吃了。 大家坐着把小食分着吃了,丁岚想起了昨日替丁景买的那双草鞋。 起身翻找了一番,才终于找到那双被压在最下面的草鞋,转身递给了丁景,嗓音温柔:「小景,大姐心疼你走山路总是摔跤,大清早就帮你去镇上买了一双草鞋。」 丁景拿着大姐替他买的草鞋,感念大姐还是一直记挂着自己的,转而又想到大姐昨天还是带着伤去的镇上,心里更是感动。 把自己脚下千层底的布鞋换成草鞋,踏脚踩了踩,一点都不会闷热。他这几天穿着布鞋上山,脚板上都起了水泡,这双草鞋也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感谢道:「谢谢大姐!」 丁岚拍了拍丁景的肩,鼓励道:「我知道你这几天也是非常辛苦的,但我们现在一时辛苦,是为了以后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丁景握紧拳头,直直地盯着大姐的双眼:「大姐,我不辛苦,我还能干活!」 丁岚一脸欣慰地点了点头,叹气道:「外面下这么大雨,我这个做大姐的可不舍得你冒着雨出去干活。」顿了顿:「你今天就在家干点轻松的活计吧。」 第30章 「大姐,我什么活都能干!」丁景仿佛被打了鸡血一般。 「那你把这些坛子还有鸭蛋都洗干净,洗干净后搬回屋子里晾干!」丁岚有点不放心,转身嘱咐道:「动作可小心点,千万别摔碎了。」 丁景没想到今天大姐只给他分配这么轻松的活,心里肯定是心疼自己干活太辛苦了,美滋滋地答应:「大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小心的!」 话音刚落,就披着蓑衣把屋子里的鸭蛋和坛子通通搬到院子里,这雨水不算干净,洗完后再用水缸里的干净水再冲一遍,然后把东西通通搬进房间里沥干。 丁岚其实就是见不得丁景闲着,给他指派了工作后,就回了自己的屋子。 丁巧也已经把她的那套衣裳做完了,正坐在凳子上无聊地吃点心呢。 这忙能忙死,闲能闲死,丁岚一进来,这丁巧就起身喊道:「大姐,还有衣服要缝吗?」 丁岚听到丁巧的问话,心里倒是有了想法,本来自己就嫌弃给恩公做得衣服太过素净了,今天正好有时间,不如趁着下雨,给那薛川再做一套深蓝色的麻衣。 丁岚把收拾在柜子里的布料拿了出来,咔咔开剪,如今丁岚用起剪子来也是熟门熟路,很快,一块块布料就分门别类地剪好了。 一旁的丁巧早就准备好了针线,只等丁岚把布料裁剪后,她就能正式开工了。 如今这丁巧也忙起来了,丁岚倒成了家里唯一的闲人。 丁岚正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丁景就进屋了,满脸都是骄傲:「大姐,鸭蛋和坛子我全部洗干净了。」 这丁景什么时候干活这么麻利了? 丁岚不放心地去里屋验收下丁景的劳动成果,坛子刷的干干净净,就连鸭蛋也整齐地铺在木板上晾着。 看来这鸡汤还是要经常灌的,丁岚暗自思索。 看着丁景一脸求表扬的神态,丁岚毫不吝啬地开始夸奖:「小景,你这坛子刷得真干净,而且一点磕碰都没有。我就知道你是个做事细心的人,要是别人来做这件事,我还真不放心!」 丁景被这一串夸奖弄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 丁岚话头一转,给丁景指派起新的任务:「小景,还有一件事也只有你能帮我办。」 丁景抬头,双眼中散发出神采:「什么事?」 丁岚假意犯愁:「我打算在村子里收些鸭蛋,我觉得……你去村子里收是再好不过了!」 这件事倒是让丁景犯了难,他以前从来都是看不上这些村民的,而且自从知道村民们经常在背后嘲笑自己,好面子的丁景恨不得绕着村子走。让他去村子里收鸭蛋,自然是一万个不愿意的。 丁岚挑眉,她当然看懂了丁景脸上的为难,但这么大的雨,她自己同样不愿意冒着雨一家家收鸭蛋。 嘴上开始劝道:「小景,你可是读过书的人,这事你去肯定没问题。」 丁景支支吾吾地不愿意去,丁岚退而求其次,好言安抚道:「我也不要你现在就收,只要把我收鸭蛋的事情通知到每个养鸭子的村户就行。」 丁景安慰自己,他只要站在外面喊一声,这事情就算做成了,无奈地点了点头。 丁岚告诉他鸭蛋的收价,和之前在丁大婶家里收的价格是一样的,3文钱2个,这个价格还算厚道。 丁景记住后,就穿上蓑衣,戴好遮雨的帽子出了院门。 外面的雨依旧很大,家家户户都紧紧地关上了门。 丁景两眼发怔地看着前面一排排的房屋,脸上都是忧愁,他从来就没有关注过村里到底有那些养鸭子的村户,这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先从哪家开始说起。 这外面的事,丁岚自然是不管的,把丁景送走后,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 这古代生活也没什么娱乐活动,何况是这样的下雨天,也就看书能消遣下,不过这古书看起来晦涩难懂,丁岚是不愿意看的。 丁巧还在缝袖子,想了想,也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给恩人做的衣裳还是尽快完工比较好。 担心时间太紧,丁巧一个人不一定能缝完,丁岚拿起另一只袖子,也开始跟着缝。 好半响后,院子外的门就被拍响了,丁岚放下针线撑着伞过去开了门。 原来是经常在河边洗衣时碰见的一个婶子,身上披着蓑衣,脸上都是雨滴,手里提着满满的一筐鸭蛋过来了。 丁岚连忙把婶子请了进来,直接带进丁景目前在住的主屋,才礼貌地打招呼:「婶子,你这是?」 「你弟弟说你这收鸭蛋,我这不是把家里的鸭蛋都给拿过来了。」婶子的嗓门很大,这下雨天,地里的活计都干不了,一家人都坐在家里闲着。一听丁景说丁岚这里收鸭蛋,连忙起身把自家的鸭蛋通通都拿了过来,换点银子也算是一个进项。 丁岚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来卖鸭蛋了,告诉大婶鸭蛋的收价后,把篮子里的鸭蛋给数了数。 这大婶篮子里满满的一筐,正好有70个,把家里的零碎铜板都找了出来,丁岚给了105文钱。 那大婶看丁岚给钱如此爽快,往常去镇上卖鸭蛋,总是会碰见非要抹零头的买家。 这卖给丁岚可是省事多了,兴奋地问道:「小岚,你家以后还收鸭蛋吗?」这丁岚要是长期收鸭蛋,那她可以在多养一点鸭子了。 鸭子比鸡可是好照料多了,每天早上把鸭笼打开,这鸭子自己就会成群结队地跑到河里,自己抓鱼吃。晚上鸭子自己也会回来,到时候只要再给鸭子喂一顿就好了。 丁岚对自己做的咸鸭蛋可是非常有信心的,点了点头:「以后肯定还会继续收的。」 大婶爽朗地笑道:「那我家以后的鸭蛋都拿过来跟你换银子!」 第31章 很快,院子里又陆陆续续地来了其他几家来卖鸭蛋的村民,自己的一些零散铜板很快就用完了,丁岚抽空去了隔壁刘大婶家的院子,又换了2000个铜板回家继续收鸭蛋。 很快,这主屋里面就堆满了鸭蛋,丁岚来者不惧,无论多少鸭蛋都照样收。 等到把所有的村民都送走了之后,丁岚算了算,这一上午的时间,竟然收了1000多个鸭蛋。 没想到这小小的村落里,这鸭蛋的存货可不少! 丁景把所有养鸭子的村户都通知到了,这才回了家,一看主屋里密密麻麻的鸭蛋,头皮发麻。 丁岚看着丁景,笑了笑:「小景,正好你回来了,这些鸭蛋都洗干净吧!」 丁景两眼发黑,恨不得现在就能晕过去。 虽然这鸭蛋已经收好了,丁岚只怕昨天在镇上购买的酒和坛子应该不够,这盐恐怕也得再添添。 丁岚撑着伞再次去了刘大婶家,刘大婶家的院门也没关,只虚掩着,丁岚喊了一声就进了屋。 刘大婶正坐在床沿上纳鞋底呢,刘大伯则带着儿子刘大壮坐在板凳上编背篓。 虽然外面下着大雨,没办法下地干活,但是这些辛勤的庄稼人都会抓住每一个时间,干活来换取家里人的生活保障。 丁岚把伞放在门外进了屋,刘大婶招呼她过去坐,丁岚坐下后就转身问道:「刘大伯,你明天还去镇上吗?」 刘大伯手上的动作不停:「明天雨要是小一点就去。」 听到丁岚的问话,刘大婶抬头好奇道:「小岚,你明天还要去镇上呀?」 丁岚摆着手否认:「我家里事一堆呢,我是想要刘大伯明天帮我再买一些东西回来。」 刘大伯尽管嘴上冷淡,但却是个热心肠:「你要去镇上买什么?」 「就是我今天买回来的坛子,还有白酒……」想着自己要买的东西都是重物,丁岚有点不好意思:「东西有点多……要不我还是跟着一起去吧。」 刘大伯倒是不在意道:「没事,你告诉我要买哪种就行了。」 丁岚现在倒真觉得太麻烦刘大伯了,刘大婶劝道:「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就多在家里休息吧。你刘大伯经常在镇上,这都是顺手的事。」 丁岚想着自己到时候再补偿一点辛苦费,这才说出那梁记酒铺和那卖坛子的店铺名字,幸好这两家店铺,刘大伯正好知道在哪里,丁岚这才松了一口气。 告诉了刘大伯自己要买的烧酒,和什么大小的坛子后,丁岚就回去着手准备做咸鸭蛋了。 一进院子,就看见丁景正蹲在水缸边吭哧吭哧洗鸭蛋呢,洗好的鸭蛋都晾在了丁景住的屋子里。 这做咸鸭蛋的第一要务,就是这鸭蛋和装咸鸭蛋的容器里面是不能有一点水和油的。 丁岚进了主屋,摸了摸已经晾了一上午的坛子,手上很干爽,再翻看了一下鸭蛋,水分也已经全部沥干了,看来自己可以开始做咸鸭蛋了。 昨天买回来的盐和烧酒都放在厨房里,丁岚进了厨房把盐和酒分别倒进了两个大碗里,幸好她昨天买的量不少,剩下的还不少。 重新把东西放进橱柜里,就端着碗进了主屋,放置在桌子上,这做咸鸭蛋的材料已经备齐了。 咸鸭蛋的做法还是很简单的,丁岚拿起鸭蛋先放进装着酒的碗里滚一滚,然后再放进盐里再滚一滚,让盐均匀地裹在鸭蛋的壳上。然后把裹上盐的鸭蛋小心地铺在坛子里,只要再等20天就可以拿出来吃了。 如果喜欢更咸一点的鸭蛋,就让鸭蛋多在坛子里待几天,这样盐分会更进去一点。 丁岚的手法麻利,把已经晾干的鸭蛋一个个按照同样的步骤裹上盐后,整齐地码放在坛子里。 丁岚手里的这个坛子容量并不大,也就装了四十几个鸭蛋,这坛子就装满了。 丁岚用布把坛子的出口封好,这个鸭蛋是要放置在阴凉通风处的,丁岚把这个坛子小心地搬到墙角处,担心坛口不牢靠,丁岚又找了一个重重的木板压在上面。 她买回来大一点的坛子直到现在还没晾干,丁岚等不及了,回房间找了一块干净的布,直接动手开始把坛子擦干。 坛子擦到一点水分都没有后,就开始着手擦鸭蛋了。 也是因为今天是个下雨天,不然直接放在太阳下晒一晒就完事了。而且据说这鸭蛋稍微沐浴下阳光,可以让咸鸭蛋的蛋黄更容易出油。 丁岚手脚麻利地擦了几十个鸭蛋后,就继续拿起鸭蛋在烧酒和盐里滚。她的动作非常快,很快这个大坛子也满了。 丁岚把正蹲在外面的丁景叫了进来,两人一起把这个缸给搬到角落,靠墙放着,把缸口封闭好,上面压着重物。 直到用完了一整碗的盐,丁岚才开始坐下歇一歇。 丁景洗鸭蛋也是洗得头晕眼花,还不小心磕坏了几个鸭蛋,心虚地瞄了一眼丁岚。 丁岚瞧见了倒是并不苛责他,毕竟这鸭蛋也确实不好洗,手上一用力就会把蛋壳弄破了。 休息一会后,丁岚拿着装盐的碗进了厨房,把盐再补充一下。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早上也就吃了一点点心,顺便把饭给蒸了吧! 把米淘洗后放进锅里,把灶上的火点上,放了两根耐烧的柴后,暂时就不用管它了,只要过一会记得再来厨房添下柴就行了。 拿着装满盐的碗回了主屋,继续拿着毛巾吸鸭蛋的水分。 这擦鸭蛋看着轻松,其实特别耗费心神,手一重这鸭蛋就毁了,还得时刻着注意轻拿轻放。 过了半饷,心神俱惫的丁岚朝院子外面喊了一声:「小景,你进来吧。」 丁景听到大姐的声音,身体吓得一抖,如今他可是十分惧怕丁岚喊他名字,只要一叫他,就代表自己现在又有活要干了。 第32章 尽管心里不乐意,但身体还是老老实实地进了主屋。 果然大姐给了他一块布,让他把自己搬进来的鸭蛋都通通地擦干净,丁景看着今天自己洗了一上午的鸭蛋只想哭,还不如上山挖红薯呢。 丁景坐在小板凳上,拿着布小心地擦鸭蛋,偷偷地瞄着大姐的动作,拿着鸭蛋在两个碗里滚?好奇地问道:「大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丁岚薄唇紧抿:「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呀!才找了个土方子做腌鸭蛋,好拿去镇上换钱,明年才能给你娶一个漂亮媳妇。」 丁景脸红道:「我明年才13岁,这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我得先给你把媳妇娶了,我才能安心嫁人,咱们家也就只剩下我们三姐弟了,不把你的大事解决,我可没办法向咱们的爹娘交代。」丁岚开始胡诌。 丁景想起大姐现在已经16岁,别的女孩子这个年龄早就已经嫁人了,结果因为自己的事,大姐的终身大事才耽误下来。 「大姐你放心,如果以后你被人欺负了,我一定帮你教训他。」丁景这话说得倒是有几分孩子气。 丁岚听到丁景的这句话倒是被逗笑了:「算你有良心。」 屋里的气氛难得地轻快起来,两姐弟坐在屋子里,一个擦鸭蛋,一个做咸鸭蛋,乍一看还真有几分的姐弟情谊。 过了一会,丁岚估摸着厨房里的柴应该快烧完了,放下手里的活,起身去了厨房。 把灶里的柴火往里面推了推,又加了几根柴,火势立马旺了起来。 打开锅盖看了一眼正在蒸的饭,用筷子戳了戳,应该熟了,把蒸好的饭端了出来。 丁岚也不想再花心思做饭了,为了省事决定随便做个炒饭吃吧。 做炒饭一般都是用隔天的剩饭,不过在这里是不可能会有剩饭的。首先就是丁景,每天干了重活回来,体力消耗巨大,吃起饭来狼吞虎咽的。再加上丁巧,这个大胃王也是不遑多让,无论丁岚做多少,家里每天都不会剩下任何饭菜的。 丁岚去院子外面摘了几根葱,然后把家里剩下的一些蔬菜都洗干净,切成合适的大小。 锅里放了大大的一勺猪油,下葱段爆香,然后把切好的蔬菜一股脑地全下下去,倒了一点酱油继续翻炒。 最后把米饭下锅,在锅里炒匀,加了适量的盐,这炒饭就做好了。 丁岚做菜舍得放油,每一粒米饭上都沾满了油光,让人食指大动。 在现代时,可能会有人嫌弃这炒饭太油了,不过在这里,完全没有这个顾虑,毕竟普通人家炒菜都是只用一滴油的,像丁岚这样的做法,只有殷实的家庭才敢这么炒菜。 饭炒好了,丁岚朝外面喊了一声「开饭了。」 丁景和丁巧听到大姐的声音,立马放下手上的活计,小跑着到了厨房。 平常他们吃饭都是在主屋的桌子上吃的,如今主屋里的空间全部被鸭蛋和坛子占据,所以姐弟三人直接端着碗站在厨房里吃,吃完一碗后直接从锅里装。 姐弟3人也是饿得急了,也不说话只专注于碗里色香味俱全的炒饭,丁岚心里也是备有成就感,看来自己的厨艺还是非常能打的! 吃完饭后,大家继续自己的工作。这雨终于渐渐的小了下来,丁岚回主屋继续做咸鸭蛋,丁景则跟着丁岚继续擦鸭蛋。 把鸭蛋都擦完后,又到院子里继续把还没来得洗的鸭蛋洗干净。这一下午就这样过去了,直到天色渐黑,大家这才歇下手里的活,剩下的明天再干,趁着还有点亮光,赶紧把晚饭做了。 各自都累了一天了,也就丁巧还有点精神,丁岚和丁景都只想吃口现成饭。 丁岚打起精神,安排大家一起动手,丁景切菜,丁巧烧火,自己炒菜,三个人一起做,这晚饭很快就能做出来了。。 丁岚为了省事,又是炒了个大杂烩,不过为了犒劳下辛勤工作的大家,特意给每人都煎了个鸡蛋。 晚饭后,各自洗漱一下后,各回各的屋子准备入睡。 如今这主屋里摆满了鸭蛋和坛子,丁景小心翼翼地爬上了床,迎着月光端详自己的手。原本是用来拿笔的一双手,如今被水泡得脱了皮,丁景心里也是百感交集。 不过想到大姐的那句:我们现在一时辛苦,是为了以后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丁景咬了咬牙,大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可不能再拖后腿了。 一身疲惫的丁景躺在床上没多久,就立马昏睡过去了。 丁岚睡觉前,外面还在下飘雨,也不知道明天究竟能不能放晴。 第二天醒来时,这雨依旧没停,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丁岚仿佛已经料想到了一样,并没有多大的失落。俗话说得好,这好事多磨。 把丁景叫起来后,丁岚在灶上煮了点红薯当早餐,吃完早餐后,丁岚继续回主屋做咸鸭蛋。 昨天洗干净的鸭蛋今天已经全部晾干了,丁岚动作熟练地把鸭蛋一个个腌制好收拾进坛子里。 丁景则是继续坐在水缸旁洗鸭蛋,过了一会后,院子里又陆陆续续地来了一些拿着鸭蛋过来换钱的村民,丁岚以同样的价格继续收鸭蛋。 丁景看着原本已经洗得所剩无几的鸭蛋,又渐渐地多了起来,欲哭无泪地继续干活。 丁岚估摸着这可能是最后一批了,家里有存货的应该都拿到她这来换银子了,之后的鸭蛋就是看鸭子每日的产量了。 到了中午,这天气终于晴朗了起来。难得的好天气,丁岚指挥丁景把洗好的鸭蛋都放在院子外面,晒会太阳。 下午的时候刘大伯赶着驴车回来了,只见后面的板车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坛子。 丁岚招呼丁景把坛子都给搬进院子里,酒则全部搬进主屋,自己带着银子去刘大婶家结账。 第33章 昨日丁岚不好意思让刘大伯给她垫付,自己带了银子想先把钱给了。结果刘大伯死活不要,说自己先垫付就好,等回来后再一起算账。 刘大伯把板车给卸下来,搬进院子里,驴被刘大婶牵去喂食了,丁岚拿着银子跟刘大伯一起算账。 这一趟一共买了6个及腰高的坛子,再加上4斗烧酒,算起来花了一两多银子。 丁岚在这个基础上又加了20文钱,这就当做是刘大伯的辛苦费。 银子结算完毕后,丁岚就回了自己家,丁景已经十分有眼色地蹲在水缸边开始刷洗坛子了,丁岚满意地点头。 下午的时候,艳阳高照,感觉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进山的行程就得提上前了,家里的事情可以暂时放一放,丁岚打算趁着今天晚上先把目前的这一批鸭蛋全部弄完。 丁景把所有的坛子清洗干净后,过来帮大姐打下手。 被太阳晒过的鸭蛋腌制好后都统一装进了容量最大的坛子里,丁岚还特意标了几个记号。 姐弟俩一个腌制,一个装坛,弄起来就很快了。 天色越来越黑了,丁岚挑着油灯,继续把这一批鸭蛋全部腌制完。 丁巧把衣服缝制好后,也过来帮忙。 直到把最后一个坛子都封好口后,3人才堪堪松了一口气。 丁岚起身准备做晚饭,今天也是累得惨了,大家凑合着吃了晚饭,丁岚回了房间,强打起精神把准备的谢礼都全部归置在背篓里,明天早上背上背篓就能走了。 翌日,丁岚被拍门声吵醒。 原来这两天丁岚的身体也是累到了极限,早上直接睡死过去了,要不是丁守信没在村口看见丁岚的身影,当机立断地过来敲门,不然丁岚这次又得错过上山的机会了。 丁岚应了一声后,火速打理了自己的仪容,背上昨日准备的背篓,开了院门和丁守信会合后一起向山上走去。 丁岚背篓的最上面是一坛子新做好的咸鸭蛋,虽然目前还不能吃,但好歹也算是自己的心意,而且只要再等个二十几天,这味道绝对杠杠的! 丁守信把这坛最重的咸鸭蛋放进自己的背篓里,给丁岚减轻重量。 如今丁岚再次走这条山路,心里也是百感交集。 连续下了两天雨,山上的小路一脚踏上去还是有点滑。在后山的交界处,和其他村的村民一起会和后,一起往深山走去。 和往常一样,大家到了老槐树就地分开,尽管相隔两天,但丁岚依旧记得那座小木屋的位置。 丁岚原本不想再耽误丁守信的时间了,上次自己意外走失,导致他也没有找到多少药材,自己今天要是再耽误他一天时间可就说不过去了。 丁守信倒是不在意,笑着说:「我把你送到那里吧,你这坛子着实重,再加上你身上的伤也没好,我送你过去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而且我一边送你过去,还能顺便在路上找些药材。」 丁岚这才点头答应,这丁守信和他娘一样,也是个热心的。盛情难却,再加上上次在林子里的惊险体验,她也是有几分后怕的。 和丁守信一起朝记忆深处的小木屋里走,丁守信时不时会停下脚步采药。丁岚也在一旁小心地帮忙,小木屋离老槐树的距离不近,两人走走停停了45分钟,才终于见到了小木屋的踪影。 丁岚加快脚步小跑着过去,一把铜锁从外面把门给锁上了,很明显,屋子的主人并不在家。 丁岚放下背篓,坐在门口的石头上,朝着跟过来的丁守信说道:「看来我那恩人并不在家。」 丁守信把背篓里的坛子搬到门口,扭头问道:「那你是在这里等你那恩人,还是把东西先放在这里。」 丁岚看了看自己辛苦背上山的谢礼:「既然是为了感谢,还是当面表示谢意更好。」她对那薛川可是有不可言说的想法,怎么能一面都没见上就走了! 扭头朝着丁守信说道:「别耽误你干活了,你先去林子里采药吧,我一个人在这等着就行。」 丁守信点头答应,毕竟他这来山上一趟就是为了采点药材换银子,和丁岚约好什么时间过来接她,就背着背篓往林子里走了。 待丁守信走后,丁岚百无聊赖地坐在石板上,幸好这里背靠着一颗大树,郁郁葱葱的树叶帮她隔绝了毒辣的阳光,丁岚只得耐心地坐在原地等着。 直到快要到正午的时候,恩公的身影还没有出现,丁岚这才开始着急起来。眼看和丁守信约好的时间就要到了,自己也得下山了,这次要见不到薛川,她下次上山还不知道要多久呢。 丁岚焦急地往林子里看,千盼万盼地终于看见薛川的身影了,肩上正扛着一只还冒着血的鹿回来了。 丁岚连忙小跑着凑到薛川的面前,兴奋地和他打招呼:「恩人,我终于等到你了。」 薛川看着言笑晏晏的丁岚,一愣。 丁岚朝薛川拱手道:「恩公,上次多谢你的救命之恩,我这次备了一些谢礼,特来感谢。」 薛川听了这话,如往常般惜字如金:「不用了。」 丁岚急忙表示:「这些都是家里人亲手做的,不值什么钱。」 听到丁岚急切的语气,薛川倒是没有再拒绝了。把扛回来的鹿扔到厨房门口,就开了小木屋的门。 丁岚亦步亦趋地跟在薛川的身后,看到薛川开了门,连忙抱起那一坛子的咸鸭蛋也跟着薛川的脚步进了屋。 薛川倒是也没赶人,丁岚有点不好意思道:「原本前日就要来了,没想到突降大雨,这才耽搁了。」 把那一坛子的鸭蛋放在屋子里的角落里,解释道:「这是我自己做的咸鸭蛋,在等二十几日就能吃了,你吃的时候先放在水里煮一下,味道特别好。」说着又去门口把那一背篓的谢礼也搬了进来。 第34章 丁岚把那两套衣裳拿了出来:「对了,这是我家里人为你做的衣裳,还有这些,这是酱菜,还有一些吃食,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薛川在山里生活了很多年,也在山中救了许多人,被救的人都说以后要来报答他,甚至还有人表示要把女儿嫁给他,之后却再也没有消息了。 这还是头一次真有人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进山特意来感谢他,看着丁岚絮絮叨叨地介绍自己带过来的东西,倒是也没拒绝对方的好意。 待丁岚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后,屋里唯一的一张桌子上已经被铺满了。 薛川一双沉静的眸子也有了三分暖意,开口道:「多谢。」 丁岚听到薛川的这句话,倒是红了脸,支支吾吾道:「要道谢的应该是我才对吧!」 突如其来的害羞,让气氛难得的微妙起来。 丁岚把桌子上的东西稍稍整理一下,待脸上的热意消退后,丁岚还想再跟他说点什么,丁守信的喊声就从外面传了进来了。 这个电灯泡…… 丁岚回应了丁守信一声后,把空了的背篓背上,正打算向薛川告辞。 薛川打断道:「你等我下。」话毕就出了小木屋。 丁岚好奇地跟在薛川的身后到了院子,就看见薛川正在用菜刀分解刚拖回来的猎物,手起刀落,一个鹿腿就干脆利落地切了下来。 薛川提着那只鹿腿过来,定在她的面前,丁岚甚至能闻到他手上的血腥味。 丁岚以为薛川可能是要跟她再说点什么,背篓一重,薛川就径直回了小木屋。 丁岚这才意识到,刚刚薛川是把那只鹿腿放进她的背篓里了,丁岚看透了薛川的本质,暗自好笑:这哪是什么沉默寡言,压根就是腼腆嘛! 丁守信站在远处并没有过来打扰,丁岚示意他再等一下,就又回身进了小木屋。笑盈盈地直视薛川的双眼:「谢谢你的鹿腿,下次我再来这里找你。」 薛川看着她的笑容,无意识地点了点头。 看到薛川点头了,丁岚的笑容就更大了,朝他挥了挥手就走了。 屋子里的薛川被她的笑容搞得耳根一红,看着屋里都是丁岚带过来的东西,突如其来地觉得有点心烦意乱。 起身朝门外走去,还能隐约看见丁岚的一点点背影,再过一会,这背影才消失在视线里。 屋子里的絮絮叨叨的声音消失后,头一次觉得这住了10年的小木屋,有点太过安静了。 丁岚心情愉悦地和丁守信一起向老槐树走去,看了一眼丁守信沉甸甸的背篓,调侃道:「看来今天的收获不错呀!」 「是呀,我就绕着那个小木屋旁边走走,没想到那附近有这么多的草药。」丁守信爽朗地笑道。 丁岚略略扬眉:「看来那还是个风水宝地!」如今丁岚无论是看那人,还是看那小木屋,哪里都觉得好。 说到这,丁守信倒是想起了一件事:「前两天上山,我找到我之前抓野鸡的地方了,但那里压根就没有找到我拔的那种植物。」 丁岚神色收敛,不太死心地问道:「能带我过去再找找吗?」 丁守信点头道:「就在这里没多远,我现在就带你过去看看吧!」 丁岚就跟着丁守信往那走,过了没多久,丁守信就指着前面的那块地,那种植物就是在这里拔的,丁岚弯下腰,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植物,压根没有辣椒的踪迹。 丁守信也蹲下来,指着脚下被翻出新泥的小坑:「我就是在这个坑里拔的。」 丁岚拿着石块,试探性地又往下挖了挖,看来这是连根拔起的,一点根须都没留下,只得无奈地摇了摇头。 尽管并没有找到辣椒的踪迹,但好歹在山里遇见了自己的梦中情人,也不算毫无收获了,丁岚自我安慰。 既然没有找到辣椒,两人也不再耽误时间了,赶往老槐树处准备下山。 等一起进山的人都到了,就往山下走去。在林子和村落的分界地,就地解散。 丁岚看了一眼自己家里的菜地,自从丁景把这红薯挖走后,这里的菜地就一直空着,还没来得及种农作物。 顺便从自家菜地里拔了一些冬葵和一些已经熟了的其他蔬菜,才和丁守信往村子里走去。 回到家中,正是饭点。 丁岚进了院子,家里被打理的井井有条,前院的竹竿上正晾晒着衣服,一看就知道是丁巧洗的衣裳,因为手劲小,衣裳还没扭干,哗啦啦地往地上滴水。 院子里的水缸的水也已经被人打满了,丁岚放下背篓,把那正滴着血的鹿腿给提进了厨房。 想她还没穿越前,可是从来都没有吃过鹿肉呢,没想到如今穿到这里,竟然还有这个口福。 丁岚又想起薛川屋子里的那块虎皮,浮想联翩,这要是嫁给了薛川,说不定以后还能吃到老虎肉呢,想到这里,丁岚忍不住嘴角上扬,诡异地笑了起来。 丁巧好奇地盯着大姐,大姐怎么从山上回来后怎么就这么古怪? 丁岚这才意识到,咳了一声收敛了自己的表情,勉强挽回自己的形象。 温柔地向丁巧招了招手,说道:「小妹,你今天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出去玩会吧。」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丁巧也是在家里憋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听到大姐的话有点意动。 丁岚笑着说:「去吧,等会记得回来吃饭。」 丁巧「哎」一声就连蹦带跳地跑出去玩耍了。 给丁巧放了假后,丁岚把厨房里的那条鹿腿用刀子切下了一块鹿肉,放在一旁。这块鹿肉她打算送去丁大娘家,自己这段时间也是耽误丁守信挺长时间的,这人情可不能忘。 念头一转,又想起上次自己只是给那丁大娘端了一碗骨头汤,就惹人红眼病犯了,这次,丁岚倒是有了心眼。 第35章 找了个竹篮子,下面放着肉,上面则是用自己今天在山上摘的一些韭菜盖着,这样掩人耳目地出了自家的院子,去了丁守信家。 到了丁守信家,这一家人难得的都在家呢。 原来今天这丁守信采了一背篓的草药,但混成一团也没有怎么清理,影响药店的收价。所以一家人拿着棉线,逐根清理,务必确认没有一根杂草。同样的药材,就一把把地用绳子绑起来,过会丁守信就会趁着草药还新鲜,去一趟镇上的药铺把这些给卖掉。 丁岚一进院子,那薛嫂子就眼疾手快地给她搬了一个板凳过来。 丁岚打了招呼后,就顺势坐下了,把篮子递给了薛嫂子。 丁大娘以为丁岚是过来送韭菜的,倒是也没拒绝,笑着说:「小岚,你太客气了。」 丁岚扬起唇畔:「哪是客气,这不是守信哥这几天带着我上山,耽误他不少时间了吗?」说着指了指篮子里面:「我那恩人给我拿了一个鹿腿,我也正好切点肉过来给你们尝尝。」 「这鹿肉可是好东西,外面买都买不到呢。」丁守信惊讶道。 丁大娘也知道这鹿肉都是富贵人家吃的,摆着手说:「这也太贵重了,小岚,你还是拿回去。」 丁岚笑了笑:「我家里还有呢,就是切了一点给你们尝尝。」顿了顿,扭头对着丁守信说:「这可是进补的好东西呀,尤其是守信哥,可得多吃。」 这丁守信还没听懂丁岚的言外之意,但是这丁大娘倒是听明白了,鹿肉最大的一个优点,不就是壮阳嘛。 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这儿媳妇肚子一直没动静,村子里一直有些风言风语,吃点鹿肉补补身体也好,倒是真不好拒绝丁岚的好意了。 丁大娘没说话,丁守信倒是还想再说点什么,丁岚调侃道:「行了,丁大娘都同意了,我先回去做饭了。」 话罢也不再多说,拿着菜篮子就回了自己家。 回到家之后,这丁景正好已经砍完柴回来了,正站在厨房里琢磨那块鹿肉呢。 丁岚调笑:「想吃呀?」 「这是什么肉呀,闻着这么腥。」丁景听到大姐的问话,迫不及待地问道。 丁岚撇撇嘴:「不识货,这可是鹿肉!」 丁景瞪大了眼睛,惊讶地问道:「这是哪里来的?」 丁岚开始吹嘘:「是我那恩人送我的,我去时正好看见他扛着一只鹿回来呢,那只鹿可有半个人高!我走时送了我这么一条鹿腿。」 丁景垂涎欲滴地看着那块鹿肉,这可是好东西,一斤难求,他以前曾经听同窗吹嘘过,这鹿肉的味道最是鲜美,自己却一直没有机会见识过。 急忙问道:「大姐,那我们今天中午就吃这个吧。」 丁岚打量着那条鹿腿,她以前只在餐馆里吃过鹿肉,但做还是真没做过。 要是把这么好的一块肉给做坏了,那就太可惜了。 按理说,这不会做的菜,丁岚一贯是以炒辣椒解决,可是这里没有辣椒。丁岚思考片刻,要不自己试着红烧着做,这恐怕也很难出错吧! 既然决定做红烧鹿肉,这就可以准备起来了。 不过这鹿的血确实太腥了,丁岚拿着盆子接了一盆水过来,鹿肉先放在里面多泡一下,把血水去了再说。 使唤现在还闲着的丁景去院子外面拔葱,为了去腥味,这姜蒜也是不能少的。可惜院子前面的那一块空地上只种了点葱,只能叫丁景再去刘大婶家借点。 丁景为了口腹之欲,放下自己的面子也就去了隔壁院子借姜蒜。那刘大婶也大方,直接让丁景去她家院子前面的地里直接拔。 丁景也没客气,拔了姜和蒜回来后,用水洗干净。 丁岚接过已经洗得干干净净地葱姜蒜,葱切段,姜切成片,这蒜就不用切了。 丁景蹲在灶前开始烧火,丁岚把米饭蒸上后,把已经在水里泡了很久的鹿肉拿了出来,直接切成小块。 这材料就算备齐了,丁岚正式开做红烧鹿肉。 首先锅里放冷水,然后倒入适量的烧酒,再加姜片,把切好的鹿肉下锅。 待大火烧开后,丁岚拿着锅铲把漂浮在水上的白沫捞走。把鹿肉乘出来沥干水分。 把锅子里的水倒出去后,丁岚往锅里倒油,待油热了,放姜爆香,然后把鹿肉下锅翻炒,倒入适量的酱油,和烧酒后搅拌均匀,盖上盖子焖煮一会。 很快锅里就冒出肉香味,丁岚加入大蒜和葱花,再翻炒两下,这红烧鹿肉就可以出锅了。 满满的一大碗鹿肉,香味扑鼻,勾得丁景直流哈喇子。 丁岚估摸着这鹿肉恐怕会太补了,打算再炒个冬葵。 一边炒冬葵,一边指使丁景去村子里把丁巧叫回来吃饭,这丁景一步三回头地就走了。 冬葵炒好了,丁岚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小碗,又分了一碗鹿肉出来,拿着碗又送到了隔壁的院子。 刘大婶一家正好坐在家里吃饭呢,看到丁岚端着一大碗鹿肉过来,喜笑颜开,刘大婶又回了不少的饼子回来。 回到家,这丁景和丁巧已经把饭菜都端到桌子上了,尽管两人都馋了,不过还是没动筷子,一看就知道在等自己呢。 丁岚穿越前是一个独生子女,从小就很羡慕那些有兄弟姐妹的家庭,如今穿越到这里,倒是真让她体会到了,这拥有兄弟姐妹是什么样的感觉,虽然有时候这个老弟也怪糟心的。 丁岚上桌发话:「开吃吧!」 一旁的丁景和丁巧早就已经拿着筷子,就等着这一刻了。 丁岚夹了一块鹿肉放进嘴里,一口咬下去,十分的鲜香,最重要的是意外的不腥,好吃的可以把舌头给吞下去。 第36章 丁景和丁巧的筷子在碗里飞速穿梭,然而那碗冬葵却无人问津,丁岚倒是多夹了几筷子冬葵,这鹿肉虽然好吃,但好吃的却没有灵魂,因为它缺少了最重要的一个配菜,那就是辣椒! 但丁岚屡屡伸向冬葵的筷子,看进了丁景的眼里,大姐把这么好吃的肉都留给他和丁巧,自己却吃那些没什么味道的冬葵。 丁景情深意切的看着大姐,丁岚好奇道:「怎么不吃呀?」说着给丁巧又夹了几筷子冬葵,这鹿肉太补了,丁巧还是少吃点,免得等会流鼻血。 转头又给丁景夹了两块鹿肉,嫌弃地想:丁景倒是得多吃,补一补,身体太虚了,干活没有劲。 丁景看到碗里的鹿肉,又看到了丁巧碗里的冬葵,大姐果然还是偏心自己的,好的永远都是留给他,看向大姐的眼神里就更加的「含情脉脉」了。 丁岚恶寒地抖了抖自己鸡皮疙瘩,犹豫道:「你多吃点?」 丁景郑重地点头,我不能辜负大姐的好意! 吃完鹿肉后,丁景感觉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拿着柴刀就要上山砍柴,他要为大姐减轻负担。 丁岚连忙拦住了他,这家里的柴已经足够了,最后丁景还是拿着锄头,去山上的菜地里松土去了,正好给下次种植做准备。 在山上卖力地松了一个多小时的土,这补太过的副作用就出来了。 丁景正在菜地里挥洒汗水呢,就感觉到一股温热在嘴唇上淌过,不在意地用手擦了擦,没想到一看自己的手,竟然是满手的血! 刺目的红吓得丁景不知所措,拿着袖子胡乱往脸上擦,但这鼻血仿佛流不尽似的,直往外冒,擦得整个袖子都沾满了血迹。丁景哪遇到过这样的状况,生怕自己会没了命,锄头都没拿,拼命往山下跑。 丁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穿过整个村落,径直往家里跑。 路上的村民一看一个满脸是血的人在村里狂奔,吓了一大跳,仔细一看这不是丁景吗?闲着无事的村民们也跟着去丁景家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景的眼泪和血混成一团,朝着院子里的丁岚喊道:「大姐,我快死了!」 丁岚闻声扭头看了一眼满脸血的丁景,凑近看才知道是流鼻血了,丁岚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语气淡定道:「先把脸给洗干净。」 听到大姐镇静的声音,丁景慌乱的心也渐渐平复下来。把脸上洗了洗,丁岚看着这鼻血似乎还在往外流,嘱咐丁景先仰着头把鼻血止一下。 丁景听话地仰着头,过了一小会,这个鼻血似乎真的已经止住了,丁景满脸都是后怕,总算小命还在。 转而又想起自己狼狈的举动,面上涨红。 有相熟的村民进了院子外问道这丁景怎么回事?丁岚只淡定地说:「就是上火了。」 村民们一听只是上火了,「哦」了一声后也就散开了。想起丁景鼻涕横流的模样,哪有当初眼高于顶的模样,大家互相挤眉弄眼一番,哈哈大笑。 待丁景的鼻血止住后,丁岚开始问话了:「你锄头呢?」 「我好像忘在山上了……」丁景心虚地答道。 丁岚面色冷了下来,呵斥道:「咱们家可就那一把锄头!要是丢了……」 丁景立马起身,呐呐道:「我现在就回山上拿。」 「你那地都挖完了吗?」丁岚定定地看着丁景的双眼。 「还没有……我把地挖完了再回来。」丁景犯错似的不敢直视大姐的目光。 「好,那你快上山吧,别把锄头给弄丢了。」听到这话,丁岚才终于有了笑模样。 丁景应了一声后,就悻悻然地回山上松土了。今天他出了这么大个洋相,也不好意思再在家里待了。 把丁景支去干活后,丁岚打算烧点热水洗个澡,摸了摸自己枯燥的头发,头发也该清理一下了。 蹲在灶前准备烧火,看到灶下的草木灰,丁岚倒是想起了肥皂这件事,这做碱也该提上日程了。 丁岚在心里搜寻着上辈子做碱的一些办法,她以前倒是听说过古代制碱的办法,那就是在柴火烧成灰的草木灰里面提碱,但是这个操作方法有太多不确定性,恐怕还得再多实验下。 去厨房的灶下用簸箕装了不少的草木灰,放在旁边备用,这才开始往灶里点火准备烧热水。 火燃起来后,丁岚开始琢磨起提碱这件事。 把那一簸箕的草木灰拖了出来,她以前没有提过碱,心里实在没有底,只能一步步摸索着来,但是大概的制作方法她还是知道的,只是一些细节问题可能需要以后慢慢完善。 草木灰里面还掺着一些大块的石头和其他杂质,丁岚在屋子里找了半天的东西,最后只找到一个竹子编织的篓子粗略的过滤了一下,剩下的都是一些细小的草木灰。 把过滤好的灰装进一个小缸里,里面添加适量的水,水分没过草木灰2厘米的程度,静置在阴凉通风处,丁岚把这个小缸搬进主屋里,提炼碱液的过程大概要一个星期左右。 厨房里的水已经烧开了,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后,把头发也给洗干净。 丁岚在灶里又添了几根柴,让锅里的水继续烧着,等丁巧回来了,正好也可以帮她把头洗了。 待锅里的水快开了之后,丁岚站在门口,朝着村口远远地喊了一声:「小妹!回来洗头!」 丁巧正在村口和其他小女孩在地上办家家酒呢,听到大姐的声音连忙高声应道:「哎!」 放下手里的东西,就小跑着朝自己家跑去,待丁巧到家后,丁岚帮丁巧把头和澡都洗了,这次就没有上次那么阵势浩大了。 给丁巧洗完澡后,丁岚也不限制她在家,随便她去哪里玩。 自己则是去了隔壁刘大婶家,找刘大婶分了一些红薯的幼苗,这红薯还能在冬天前再种一季,丁岚又从刘大婶家买了一些姜蒜,刚好可以种在前面的院里。 第37章 丁岚把姜蒜种在前面的院里后,就着手做晚饭,炒了个韭菜炒蛋,再做了一个简单的青菜,把刘大婶家送的饼热一下,这晚饭就差不多了。 丁巧倒是乖觉,一看天色晚了,就自己回来了,丁景也扛着锄头赶在在天黑前回了家。 饭桌上,丁岚扭头看丁景:「山里的地都挖了一遍吗?」 丁景一边吃饭一边点头。 丁岚说道:「那正好,明天把今年最后一季的红薯给种上,今年过年就不用担心没吃的了。」说着又悠悠地叹了口气:「可惜咱们家的良田都给卖了……」 丁景心虚地不敢说话,家里的良田为什么卖掉,他心里是再清楚不过了。 丁岚瞥了一眼不敢看她的丁景,开口:「小景,你可得多赚点银子,明天我去镇上给你找个活干。」 丁景听到这话,哪里还说得出拒绝的话。 第二天,丁岚坐着刘大伯的车就前往镇上了,她这次来主要就是为了购买一些做肥皂用的工具,其次也是为了给丁景找一份短工做。 如今家里没有地,咸鸭蛋目前也没做出成果来,想来想去还是帮丁景在城里找份短工做比较好,还能换点现钱。 丁岚先去打铁铺购置了一个用来炼制肥皂的铁锅,然后是用来装碱水的容器也是要买的,丁岚挑选了一个木桶。还需要一个可以用来过滤的网子,想来想去,丁岚最后选择去买了一块十分稀疏的纱布,应该也能凑合着用。 这做肥皂所需要的东西也就备齐了,估摸着明天那些村户,攒了好几天的鸭蛋又可以送来了,自己正好在镇上多补充一点东西,以免明天没有材料继续做咸鸭蛋了。 首先是去盐铺购买盐,幸好上次有过一面之缘的周掌柜也在盐铺,看在陈掌柜的面子上,让丁岚顺利地买到了一大袋盐,丁岚道了谢后就把东西全部放置进背篓里。 去了酒铺购置了几坛子烧酒,装咸鸭蛋的坛子也已经全部装满了,这次正好可以再多买几个回去。这一趟也是花费不低,目前家里还没有进项,都是在吃老本。 丁岚也是老顾客了,和掌柜的说一声后,小二就帮忙把东西搬到刘大伯那了。她一直都是用刘大伯的驴车拉东西,不过这个路费给得也不少,和刘大伯也算是互惠互利吧! 这些东西都购置齐全了,估摸着时间也才上午十点多钟,丁岚想着去给丁景找个活干,想来想去,突然想到了当初丁爹在镇上打短工的码头。 码头上每天都有人在那里招人打短工,而且当天就能结账,工钱是按搬的重物数量算。 丁岚想了想丁景那个瘦弱的小身板,也确实应该练练了。这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那码头随时都在招人,要去干活直接往码头里去就是了,也省得自己再跑一趟了。 正事都办好了,丁岚去市集上和刘大伯说一声,自己先走了,那些东西就让刘大伯回村时一起带回去就好了。 她也不再在镇上耽搁了,买了一点肉后,就背着背篓走路回丁家村了。 刚到村口,就看到丁巧正在那玩呢,如今丁巧全身干干净净的,那些同龄的小孩也不排斥她了,都愿意跟她玩。 丁巧看到大姐回来了,放下手里的东西,过来帮丁岚一起拿东西回去。一些坐在村口纳鞋底的老妇人看见她了,问道:「丁岚,你家今天还收鸭蛋不?」 丁岚笑盈盈道:「每天都收,直接把蛋送到我家去就行了。」 老妇人笑道:「等会儿就让我儿媳妇把鸭蛋给送过去。」 丁岚这段时间的阵仗挺大,村子里经常看见那刘大伯帮她家拉货。 一些家里没养鸭子的农妇好奇地问道:「丁岚,你买那么多鸭蛋做什么?」 「我买鸭蛋是用来做一种小食的,之后要拿去镇上卖呢!」反正他们也是要知道的,何不如自己大大方方地说。 「能赚钱吗?」妇人来了心思,问道。 丁岚也没掩饰:「能卖出去就能赚钱,卖不出去就只能烂在家里了。」 「你那东西怎么做?」妇人假装无意地问道。 丁岚笑容更大了:「那可不能跟你说,这可是秘方呢!」语气似在开玩笑一般。 听到丁岚说是秘方,妇人也不好再多问了。 丁岚倒是好脾气,和大家打了声招呼后就带着丁巧回家了。到家的时候,正好也快是饭点了。 丁景一大早就已经拿着红薯的幼苗去山上种红薯了,现在还没回来。丁岚开始捣鼓起中午的午餐。 尽管已经给丁景找好了活, 不过丁景还是过了好几天才去上工的。仅仅是在家种红薯就花了两天时间,之后又在家里洗了一天的鸭蛋,第四天才正式去镇上开工。 对于来镇上干活, 丁景其实从昨天起就开始万分期待了, 实在是在家里洗鸭蛋给洗怕了。 上工那天还是丁岚带着他过去的, 倒也不是担心丁景出事, 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临时溜号,自己跟过来监督一下。 到了码头外, 这里每天都有管事在这里招工,丁岚连忙带着丁景上前应聘。那管事的打量着丁景这小身板,语气嫌弃:「这么瘦一个能搬得动吗?」 丁岚大力拍了拍丁景的胸膛,自卖自夸道:「我弟弟就是看着瘦,这力气可是大着呢!」 丁景被大姐这一掌给拍得心口生疼, 面上却也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强忍着。 管事的看着丁岚一脸自信的表情, 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问了一声丁景的名字后,就把丁景的名字给添了上去,等会是要按名字来领工钱的。 丁岚悄悄地把丁景拉到一边:「小景, 我这可是费了老鼻子的劲才帮你找到的活, 你可得加油干!」 丁景信誓旦旦地说道:「大姐,你放心,我今天拿到工钱就给你。」他宁愿来这搬东西,也不愿意回去洗鸭蛋了。 丁岚当然知道他是什么心思, 看破却不说破:「好!那我在家等你拿着银子回来!」话毕, 朝丁景抬了抬下巴,示意丁景赶紧跟着管事进去上工。 第38章 丁景朝大姐挥了挥手, 就跟着管事的进去了。 如今丁景穿的还是丁爹以前的粗布麻衣,还是丁岚今天特意找出来的,他穿着倒是有点大了,反而显得丁景的身材更加的瘦弱了。 丁岚垫脚往码头里瞧,在里面搬运的工人什么年纪的都有,有头发花白的老头,还有很多像丁景这么大的小孩,丁岚甚至还看见了一个估摸着才八九岁的小孩。 看来在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在社会底层挣扎着生活。 丁岚倒是并没有打算让丁景在这干一辈子活,送他过来也就是想让他再多吃吃苦头吧!自己现在也是趁着他年龄小,还能再压一压他,以后要是他长大了,自己还真不一定能糊弄住他。 毕竟她所知道的剧情里,丁景长大后可不是一个善茬。 丁岚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阻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竟然丁景也送进码头了,她还是先回家吧。 到家了,丁岚正坐在屋子里缝制衣裳呢。这是丁岚早上给她布置的任务,给丁巧自己缝一套秋衣。 丁岚倒是没有硬性要求多久缝制完,她对丁岚的管教还是比较放松的,主要是丁岚实在太懂事,做事情也很主动。上次要不是自己特意给她放了假,她还真说不定就每天待在家里干活呢。 既然丁景去上工了,家里的鸭蛋就变成丁岚洗了,幸好每天送过来的鸭蛋并不算多,洗东西也算不上什么重活,而且丁巧缝衣裳偶尔眼睛缝累了,还能过来给丁岚搭把手。 丁巧的手脚是很麻利的,在很多方面上,干起活来比丁景还要像话一点。 待丁岚把家里的事情都料理干净了,打算去山上的菜地里转一转,也去验收一下丁景种的红薯怎么样了。 另一边,现在的丁景可正是苦不堪言的时候,他没想到从那船上搬下来的一件件物品会那么的重,扛在肩上,一双腿累得直打颤。 丁景颤颤巍巍地把东西搬到指定物品后,就得立马回到船上搬下一个物品。 这样来回两三次,他才知道洗鸭蛋是多么一件轻松的活计,这简直就是对身体的折磨,他好后悔呀!自己还答应了大姐回去把自己的工钱给她,如今他现在就想打退堂鼓了。 丁景正想到这里,就看到旁边一个比他个子还小的小孩已经扛着东西超过他了,到底是少年心性,咬着牙追了上去。 中午时,码头包一顿饭,一人两个素面饼子,丁景整个人的体力都似乎到达了顶点,毫无形象地瘫坐在地上。食不知味地嚼着干巴巴的饼子,开始怀念起大姐做的饭,时不时还有一顿大肉菜,简直是人间美味! 丁景靠坐在地上,坐在他旁边的就是那个个子比他还小的小孩,丁景听其他人都叫那个小孩叫做泥猴,身材还真挺像山里的猴子一样瘦小,难怪大家都叫他泥猴呢! 泥猴感觉到从旁边投注过来的目光,凑过来问丁景:「你看着我做什么?」 丁景没好气地问道:「你个子那么小,怎么背起来那么重的东西?」 泥猴咧着嘴笑:「你不要想着你背着的东西是有多么的重,你要想你肩上扛得都是钱呀,保证你跑得贼快。」 丁景还在琢磨泥猴说的这句话,泥猴就朝他挥了挥手,说道:「我不和你说了,我现在就要去上工了。」 丁景不服气地把那两个饼子尽快塞进嘴里,他可不能被比他个子还瘦小的泥猴给比下去! 丁景可以说只是为了拼那一口气才坚持到了最后,清算工钱时,丁景拿了12文钱,而那个个子比他还小的泥猴却拿到了18文钱,丁景满脸都是不服气。 泥猴拿到工钱后,满脸都是喜意,和他挥手告别:「好啦,我得回家洛!」话毕就连蹦带跳地跑了,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精神。 丁景揉了揉自己已经僵硬的双腿,强打起精神回家。 从码头到丁家村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丁景木讷地迈着酸痛的腿回家,他现在只想赶紧回家躺在床上,再也不动弹了。 而在另一边,丁岚也爬到了山上的菜地,绕着菜地转了转,这丁景这红薯种的太过稀疏了,丁岚不满意地摇了摇头。 但现在木已成舟,也不能把这红薯苗再挖出来重新种了,只能这样凑合着了,也怪自己没上来监督下丁景!回去可得好好念叨下! 目光悠悠地看向林子的深处,她又想起了薛川,也不知道他在林子里过得怎么样? 丁岚把菜地里已经成熟的蔬菜都摘了,放进背篓里背下了山。 到家了就又是到了做晚饭的时间了,丁岚感觉自己如今就是围着这个灶台上转,轻轻地叹了声气后,这饭还得照样做,真想每天回来能吃口现成的饭! 煮饭时,想了想丁景今天应该也是累死了,饭量肯定得增加,于是又往锅里多加了一些米。她可没有虐童的倾向,只要丁景老实干活,这个饭还是要管饱的! 把家里的菜归置着炒了3个菜,这丁景终于迈着沉重的脚步赶了回来,看着饭桌上的菜,丁景差点哭出声来,心里满腹委屈。 丁岚只当做不知道的样子,照常招呼丁景上桌吃饭。 饭桌上,丁岚不动声色地问道:「小景呀,今天赚到多少钱了?」 丁景连忙放下碗,把怀里的铜板拿了出来:「一共12文钱。」语气中透着几分心虚,他的工钱在码头里最低的。 按照原生的记忆,这丁爹当初每天可是能在码头上赚30多文钱呢,不过这丁爹也是用命在干活,一般一个成年男子在码头上的工钱大概是在25文左右,这丁景却才只拿了12文钱。 丁岚挑了挑眉,倒是也没挑明:「那很好,这可是小景第一次赚钱呢。」 听到大姐没有责怪他,丁景终于敢抬起头了,把手里的钱递给了丁岚:「大姐,这个钱给你!」 第39章 丁岚倒是也没拒绝,笑着说:「这个大姐给你保管,以后你娶媳妇也有彩礼钱了。」 丁景听到这话,倒还难得的有几分羞涩。 吃完饭后,丁岚想起上次在镇上买的一些伤药,回房间把药拿出来递给了丁景:「把身上的伤涂一涂吧。」 丁景的眼圈都红了:「大姐……」 这一声大姐可真够缠绵悱恻的! 丁岚暗自吐槽,但这个好人还是要演下去的,挂上圣母笑:「涂上这个药明天就没事了。」 言外之意就是小小的伤完全不耽误明天继续上工,你小子明天最好老实一点! 丁景接过药瓶,大姐果然是这个家里最关心自己的! 反正好人也做了,丁岚也就准备回房间睡觉了。 第二日,丁景一大早就出门了,拿着昨晚吃剩下的饼就独自去了码头上工了。 丁岚倒是挺意外的,原本还以为今早上还得费点工夫呢。 之后,丁景去码头上打短工的事情就定下来了,除非家里有农活,不然每天雷打不动地去码头上工,没过多久,这丁景的肌肉倒是紧实了不少。 晚上吃完饭后,丁景要去河边挑水回来。 丁岚看着丁景的背影琢磨,就是这个后背被压得有点弯了,丁景以前的站姿还是挺标准的,现在看着倒是有点高低肩,丁岚猜测应该是经常用右肩扛东西,后背的骨头被压弯了。 这么大的年纪的小男孩,身体还在发育,这样长期扛重物很容易长不高。 丁岚打算,等自己第一缸咸鸭蛋卖出去了,就让丁景别干了,以后要是真变成一个驼子,可就太难看了! 而且最近这段时间,丁景的表现良好,倒是也没在家发什么牢骚,每天赚到的银子也上交了,丁岚这才决定放他一马。 自丁景每日清晨去码头上工后, 家里做咸鸭蛋的活计就全部压在丁岚的身上了,幸好丁巧可以搭把手,所以她做得还算清闲。 毕竟村子里就这些村户养鸭子, 这每天的产量丁岚心里很快就有数了。如果以后要加大产量, 这村子里的鸭蛋就明显不够了, 不过目前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因为她第一批咸鸭蛋还没出来呢! 转而又想起了主屋里已经沉淀了一段时间的小缸,算了算日子, 这草木灰也放了一个星期了,这碱液应该也制作得差不多了。 怕碱液的浓度不够,丁岚拿了个鸡蛋进了主屋,把鸡蛋轻轻地放进碱液里,用筷子往下压了压, 这鸡蛋很快就浮了上来,这就代表碱液的浓度达标了。 把小坛子搬到院子里, 丁岚往里瞧了瞧,当初有半缸的草木灰,经过一个星期的挥发,如今也只剩这么小半缸的碱液了。 丁岚把上次在镇上买的制作肥皂的用具都拿了出来, 这些东西一买回来就让丁景已经清洗干净了, 如今都收拾在自己的屋里。 把东西都搬进院子里,在木桶上面盖着一层纱布,用绳子牢牢地把纱布的边缘处固定在木桶的外面,这是为了防止等会过滤碱液时, 纱布掉进木桶里了。 装碱液的容器已经准备好了, 丁岚把小缸抬起来,缓缓地倒进隔着一层纱布的木桶里, 很多杂质都遗留在纱布上,碱液顺着纱布的缝隙流进木桶里。 小半桶的碱液这么过滤一下,剩下的就更少了。丁岚小心地把纱布解开,扔进旁边早就已经备好的木盆里,这纱布洗洗下次还能再用。 丁岚往木桶里看,淡黄色的碱液堪堪铺满了桶底,晃了晃木桶,这桶买大了! 尽管数量很少,不过这碱液的浓度可是不低,丁岚一直注意着不要让自己的皮肤和碱液有直接接触。 这最难的碱液提出来了,丁岚开始着手做肥皂。 丁岚把上次自己特意在镇上购买的锅给放到灶上,她买的是非常小的锅,一般都是用来煮粥的。 因为目前还不能确定比例,她回房间拿好笔墨纸出来,这个做肥皂的比例她得记录好,一步步试出最优的配方。 丁巧已经烧起火来,丁岚转身叮嘱道:「小妹,这灶上的火千万不能大,你把柴火多撤一点。」 「好嘞!」丁巧麻利地把一些易燃的柴从灶里弄了出来,放进旁边的水里熄掉,只剩下两根比较耐烧的大柴,不徐不缓的燃烧了起来。 丁岚从橱柜里拿出早就备好的猪油,心里泛着一丝丝心疼,这些猪油可都是她辛辛苦苦炼制的,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为了赚大钱,前期的投入肯定是不能少的。 丁岚拿出大碗,豪气地往碗里舀猪油,丁岚目前暂定猪油和碱液的配比是2:1,但是目前也没有称重的工具,丁岚只能用碗来当做容器,确定好比例,就正式开始准备做肥皂了。 把碱液和猪油混合后,一起倒进锅里,随着锅里的液体越来越高,丁岚用木棍把碱液和猪油充分搅拌。 就这样一直搅,一直搅,待丁岚的手臂一点力都没有后,一直旁观的丁巧连忙补充上来,站在板凳上接手木棍继续在锅里搅拌。 直到锅里的水分都慢慢挥发了,里面的液体也越来越少,待里面的液体变成类似奶油形态的时候,丁岚这才停止搅拌,把小锅给搬了下来,这肥皂就算完成了。 丁巧看到大姐把锅搬下来后,十分有眼色地去把灶里的火给熄了。 丁岚找了一个碗,把锅里的液体倒进去入模,待温度冷却下来后,就能看看这个肥皂究竟成功了没有。 没想到弄了这么久,就做了这么点肥皂,丁岚的整个手臂都已经都快要废掉了,手臂上的肌肉隐隐作痛,丁岚捏着紧绷的肌肉让它放松。 一旁的丁巧把火熄灭了后,就凑过来问道:「大姐,这是吃的吗?」 丁岚听到这话倒是笑了,捏了捏她的鼻子:「就知道吃,这要是吃了,就得去找大夫咯!」 第40章 丁岚把后果说严重一点,以免丁岚嘴馋真去尝一口了。也不怪丁岚在这方面很不信任丁巧了,毕竟每次看着丁巧狼吞虎咽的吃相,丁岚都很怀疑要不是自己拉住她了,生怕她连屎都敢去吃。 其实丁巧当然没有她眼里的那么贪吃,只是小时候饿太久了,所以到了如今,只要眼前有吃的,她一定要吃进肚子里才会觉得安心。 丁巧听到大姐吓唬她的话,吓得也不敢再往碗里的东西瞧了。在她的记忆中,找大夫可是一件非常令人害怕的事情,当时娘也是生病躺在床上,后来大夫来了,没过多久娘就消失了。 丁巧不敢再好奇了,一溜烟地跑回了屋里,她最近和村口的老奶奶学会了纳鞋底,她打算给大姐纳两双最好看的鞋底! 丁岚把这段时间攒好的草木灰倒进小缸里,制作碱液是不能停的,这做肥皂是一件周期很长的事情,而且如今连肥皂的比例都还没确定。 之后确定好比例后,还得去找木工制作一些漂亮的模具。就算肥皂终于制成了,还得在家里放两个月,等肥皂成熟才能出售,丁岚摇着头,暗叹这路恐怕还长着呢。 丁岚倒不是急功近利的人,这钱还是要慢慢赚,脚踏实地的一步步把日子过好。 把装肥皂的碗放到屋里最上面的架子上,用笔墨写好自己的配比,然后把温度,时间这类资料都统统记录好。 时间匆匆而过,肥皂还没做成,转眼就到了验收咸鸭蛋的日子,丁岚对这一天也是期待已久。 把坛口压着的重物给搬开,轻轻地掀开封口,伸手从坛子里面掏了几个咸鸭蛋出来。 厨房里的火也早已经备好了,丁岚也没打算洗一洗咸鸭蛋,直接下锅开煮。 待咸鸭蛋漂浮在水上的时候,丁岚用筷子把咸鸭蛋捞出来,准备好菜刀。鸭蛋有点烫,丁岚小心地抵住咸鸭蛋,一刀快准狠地切了下去,鸭蛋整齐地被切成两瓣,黄澄澄的蛋黄还微微地向外冒着油,一眼看过去这个卖相就很诱人了。 丁岚拿出一个小勺,不客气地舀下蛋黄放进口中,一口下去,咸淡适中,味道鲜美,丁岚怀念地眯起了眼睛,这就是以前的那个味! 一直等候在旁的丁巧急了:「大姐,我也来尝尝!」 丁岚这才回过神来,把剩下的那一半鸭蛋递给了她,丁巧连勺子都不用,直接上牙往鸭蛋的中间啃,这样的味道她还是头一次吃到,满口生香,陶醉地感叹:「这也太好吃了吧!」 这第一批的咸鸭蛋就这么成功,丁岚对后面那些晒过太阳的咸鸭蛋倒是有更多的期待了。 把锅里煮好的几个咸鸭蛋拿了出来,准备等会用来当晚上的小菜。 丁岚从坛子里面拿了8个咸鸭蛋出来,装进篮子里,就去了隔壁的刘大婶家了,咸鸭蛋正好可以当人情送一送,也可以顺便调查下是否适合他们的口味。 到了刘大婶家门口,丁岚提着篮子上前拍了拍门,这刘大婶每天上午都要去镇上卖韭菜饼,现在应该在家。 很快,丁岚就听到院里穿来脚步声。 「谁呀?」是刘大婶的声音。 丁岚应了一声:「是我!」 刘大婶过来开了门,丁岚一看刘大婶的打扮,就知道肯定是在家做饼呢。 提着篮子进去,一边朝厨房走去,一边和刘大婶说话:「我上次做的咸鸭蛋好了,正好拿过来给你尝尝!」 刘大婶两手都是面粉,也不好接丁岚的篮子:「那可是件大好事!终于能换点现银子。」 丁岚哈哈一笑:「是呀,明天我就去镇上找买家,正好坐你家的驴车过去。」 说话间就到了厨房,丁岚把篮子里的8个鸭蛋放在厨房里的橱柜上:「鸭蛋我就给你放这了,我可不耽误你做饼了。」 刘大婶跟过来一看,嗔怪着看着丁岚:「哎呀!你怎么拿这么多来,这鸭蛋可不便宜呢。不行不行!留两个就行了,剩下的你快拿回去!」 「这都是自家做的,小小心意而已,你可帮了我不少忙!」话毕也不给刘大婶继续推脱的机会,提着篮子就走了。 刘大婶现在手上实在不方便,不然就拉住丁岚不让走了,看着橱柜上的鸭蛋,这丁岚真是最懂人情世故的。 回到家中,从坛子里同样拿出八个咸鸭蛋,这是准备给丁大娘家送去的。 想着在这丁家村里,唯一和她走得近的也就丁大娘和刘大婶两家了,这礼当然也得备齐了! 提着篮子就溜达着到了丁大娘家,敲开门后,是那薛嫂子开得门。 看到丁岚,薛嫂子连忙把丁岚请了进去,原来今天这丁大娘还没回来呢,今天是薛彩石在家做饭,她这段时间有点昏沉,干起活来提不起劲。丁大娘倒是很体谅她,只安排她在家做点轻松的家务,自己去地里帮着儿子干农活。 进了院子, 薛嫂子请丁岚坐下喝杯茶,丁岚摆手道:「嫂子,你别客气了, 我今天是来给你们送咸鸭蛋的。」 「咸鸭蛋?」薛嫂子一脸惊疑道。 「是呀, 我前段时间不是在村里收鸭蛋吗?就是为了做这个咸鸭蛋。」丁岚把篮子里的鸭蛋递给薛嫂子看:「今天刚刚做好, 这不就带来给你们尝尝吗?」 薛嫂子倒是知晓丁岚一直在村里收鸭蛋的事, 自家的鸭蛋也是卖给她家了。拿起篮子里的鸭蛋端详,看着倒是和平常的鸭蛋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倒是头一次见咸鸭蛋呢?」 丁岚笑了笑:「这也是我第一次做, 这个咸鸭蛋你煮熟后,用刀切成两瓣,当个小菜吃还是不错的。」顿了顿,丁岚仔细嗅了嗅空气中奇怪的味道:「这什么气味呀?谁家的菜烧糊了?」 薛嫂子这才回过神来,急道:「哎呀!我锅里还烙着饼呢!」话音未落, 人已经到了厨房里了。 第41章 丁岚也跟着进了厨房,薛嫂子不好意思地笑:「和你说话给忘了, 我锅里还在烙饼呢……」 「幸好只糊了几个饼。」丁岚凑到锅边瞧:「我也得回去做饭了,薛嫂子,你找个东西过来装一装咸鸭蛋吧。」 薛嫂子点了点头:「好,我这就去拿个碗过来。」话毕就从橱柜里找了个大碗。 丁岚把鸭蛋放进拿过来的大碗里, 薛嫂子问道:「小岚, 你家的酱菜吃完了没?我去给你装一点吧!」收了丁岚这么多的咸鸭蛋,心里也是很不好意思的,放下锅铲就从橱柜里又拿了个碗,打算去院子里给丁岚装酱菜。 丁岚也不拒绝她的好意, 语调轻快道:「那可就太好了, 我现在每天不吃点你做的酱菜,这饭都吃不香了。」 薛嫂子听了丁岚的话, 脸上一喜:「行,你酱菜吃完了,就来我家拿!」 薛嫂子把一碗压得紧实的酱菜放进丁岚的篮子里,笑道:「你以后有空过来串串门呀!」 丁岚笑着点头答应,才挎着篮子回家了。 到了家里,这天色已经逐渐昏暗了,正好是准备做晚饭的时间了。 丁巧早就已经把米饭给蒸上了,一看到她回来,就满面笑容地凑过来。 丁岚哪能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呀,不就是想赶快吃晚饭吗?这样就能吃到咸鸭蛋了。 她今天下午就煮了6个咸鸭蛋,自己和丁巧尝了一个后,就只剩下5个了。因为是夏天,这咸鸭蛋也不需要热一下什么的,直接切成两瓣就能上桌了。 丁岚麻利地做了个莴笋炒肉,然后再炒了个冬葵,这晚饭就做好了。 如今丁岚每天在家做咸鸭蛋,也没怎么去镇上了。平常买肉就直接让刘大伯帮忙在镇上带回来,所以如今家里几乎是每天都有一顿肉菜。 只是这刘大婶以为是丁景每天闹着要吃肉,隐晦地向她提醒过:这银子可得省着一点花!毕竟这庄稼人一年到头,也就趁着过年或节日能尝尝肉味。谁能像丁岚家一样,隔两天就到镇上买一次肉! 对于刘大婶的误会,丁岚只能摸着鼻子笑笑,她哪好意思告诉刘大婶,其实是自己每天不能不吃点肉,她吃肉吃得倒是不多,但是一定要尝点肉味,只能让无辜的丁景继续背锅了。 这菜刚做到一半,这丁景就满头大汗地回来了,进了院子:「大姐,我回来了!」 「在等一会就能吃饭了!」丁岚朝着院子外面喊道。 丁景脸上热得通红,站到水缸旁,舀了一瓢水直接泼在自己的脸上,凉爽的水滴终于让他的体温降了下来。 如今的丁景穿着丁巧亲手做的一套麻衣,在码头上,很多汉子直接裸着上身搬东西,丁景到底是读过几天书,衣不蔽体地实在不雅。丁岚知道后,就让丁巧帮他做了这样一套短衣,果然不会再影响他搬东西的动作了。 只是这丁景在码头上干了半个多月,以前还称得上是一个白面书生,如今整个脸都被晒黑了好几度,不过看着倒是比以前精神了不少。要是以前的同窗遇到他,肯定会认不出他来! 丁巧把菜和饭端上桌,丁景的注意力很快就被桌子上那被切成两瓣的鸭蛋给吸引。 「这是大姐做的咸鸭蛋,今天可以吃了。」丁巧解释道。 说起来这咸鸭蛋可都是丁景含着眼泪一个个刷干净的,对于它的味道丁景十分好奇。 丁景也没等多久,丁岚就端着最后一道菜上了桌。 等丁岚落座后,丁景和丁巧的筷子就齐刷刷地奔向咸鸭蛋的碗里,丁景用手拿住半边咸鸭蛋,用筷子把咸鸭蛋的蛋黄和蛋白都夹了一大块放进嘴里,一入口,唇齿间都是咸香味,简直比他以前吃过的任何东西都要好吃。 「这可是小景辛辛苦苦刷的鸭蛋,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小景的劳动成果。」丁岚发话了。 丁巧一边吃一边点头。 丁景听到大姐的肯定,感觉自己之前辛苦干的活,大姐都看在眼里,心里自然也是十分服帖的。 「我不辛苦,这些都是大姐做的,还是大姐最辛苦!」丁景表忠心道。 丁岚悠悠地看向丁景,担忧道:「小景,我看你最近都瘦了,是不是搬运的活太辛苦了!」说着就拍了拍丁景的肩膀,一掌下去,肉眼可见的结实…… 「大姐,我现在搬东西越来越快了!管事的还夸我进步很大!等我再高一点,就每天能赚18文钱了!」丁景沾沾自喜道。 丁景如今每天的工钱大概是16文钱,码头最近又新来了一个小孩,现在他的工钱在码头上已经不是最低的了。 丁岚哽咽道:「大姐实在不忍心你每天风吹日晒的,」顿了顿「而且你右肩上的伤,我……」说着说着,丁岚就背过了身子,假装抹眼泪。 丁景右肩上的伤是因为搬东西时要把东西扛在肩上,随着走动,这东西肯定是要和右肩摩擦的。从上工的第一天起,丁景右肩就被磨破了皮,之后又因为每天都在用同样的地方使力,这右肩上的伤就一直没好。 他还是有点好面子的,这半个多月一直强撑着,每天睡觉前自己涂抹点伤药在上面,没想到却还是被大姐发现了端倪,果然大姐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知道大姐这么心疼自己,丁景的心里暖暖的,强忍着眼泪:「大姐,我没事的。」 「看到你每天这么辛苦的干活,大姐实在心如刀割,要不……」 话还没说完,就被丁景打断道:「大姐,我知道你心疼我,不过我作为我们家唯一的男人,我一定要把咱们家给撑起来!」丁景紧紧攥着手心,信誓旦旦道。 丁岚一脸被丁景的话给感动到的样子,连说三个好字,紧接着又是一番彩虹屁,直吹得丁景恨不得现在就回码头上为家里挣银子。 第42章 既然目前丁景劲头正足,丁岚也没打消他的积极性,只是原本打算让丁景回来洗鸭蛋的事只得延后再提。 丁巧也不参与两人的谈话,只埋头吃饭! 吃完饭后,丁景为了表现自己一颗愿意为家里肝脑涂地的形象,主动要求收拾厨房。 对于这样的要求,丁岚又怎么会拒绝呢。 回到房间,心里开始琢磨起明天怎么找买家,丁岚倒是想起了唯一相熟的灯笼铺陈掌柜,这陈掌柜好歹和她也是有了一些交情,而且这陈掌柜在镇上扎根多年,卖咸鸭蛋的事还得从他这边入手。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从陈掌柜这边找买家,那这个礼就得备好了,丁岚打算给陈掌柜送点咸鸭蛋。 正想到这呢,这院门就被敲响了。 丁岚倒是奇怪,天都黑了,谁还会过来串门呀? 一开门就看见站在门外的刘大婶,连忙把她迎进去:「刘大婶,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我过来找你买点咸鸭蛋,今天我吃了你做的咸鸭蛋,可是好吃得紧呢!正好明天我要回趟娘家,打算从你这买点咸鸭蛋,回去送给老娘尝尝。」刘大婶爽朗地解释道。 丁岚哈哈一笑:「喜欢就好,你要多少个咸鸭蛋?我回屋给你拿。」 「给我拿8个吧,对了小岚,你这咸鸭蛋多少钱一个呀?」这么好吃的咸鸭蛋,这个价格应该也不便宜,不过既然是拿回去孝敬老娘的,刘大婶也不在乎这一点半点了。 丁岚进了主屋,用篓子装了8个咸鸭蛋出来,直言道:「我这价格还没来得及定呢,」 「你那咸鸭蛋味道这么好,这价格可不能太低了!」 丁岚算了算成本,这白酒和盐的价格可都不低,试探地问道:「要不算3文钱一个吧!」 「这也太低了,我那一个韭菜鸡蛋饼都卖2文钱一个,你这个太便宜了。要我说,这卖4文钱不好听,直接定价5文钱!」刘大婶开始出起主意。 听了刘大婶的话,丁岚倒是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个烧酒还好,消耗并不大。主要是这个盐,官盐的价格倒是不算贵,主要是太难买了,得有关系才能买到大量的官盐。 丁岚心里有了打算,如果是长期出货的话,这个价格就定在三到四文钱,要是散卖的话,5文的价格也不算太夸张。 丁岚把篓子里的咸鸭蛋递给了刘大婶,笑盈盈道:「卖给你的话,还是照3文钱给你。」 刘大婶也不矫情了,爽快地接过篓子,从怀里掏出银子付了钱。 收了刘大婶的银子后, 丁岚倒是想起了一件事,问道:「我之前看刘大伯在家编过小篮子,不知道如今还有吗?我想买几个。」 「有呀, 你是要大的还是小的。」刘大婶热情地答道, 这刘大伯每天空闲时都会编织一些篮子或者簸箕, 卖菜时顺便也能在镇上换点银子。 丁岚比划了一下想要的大小, 自己也就是想准备几个小篮子用来装咸鸭蛋,篮子小一点, 送起礼来也好看。 刘大婶一听丁岚的需求,直言道:「我家倒是还剩几个,我现在回去给你拿,你看看行不行。」 「那可太好了。」这刘大婶家里有篮子,可给她省事了, 明天也不用临时去买了。 毕竟就住在隔壁,刘大婶很快就拿了3个小篮子过来了。 小篮子做得倒是十分精巧, 这个大小用来送礼也刚好,丁岚满意地点头,看向一旁的刘大婶:「这篮子多少钱?」 刘大婶摆着手道:「你今天下午送来的咸鸭蛋我都厚着脸皮收下了,这几个篮子才值几个钱!」 丁岚想了想, 也没有再拒绝刘大婶的好意, 笑着道了声谢。 事情办妥了,刘大婶也不再多留。 丁岚送刘大婶出了院子,把院门关上后,才拿着篮子进了主屋, 丁景还没睡。 听到大姐推门进来的声音, 喊道:「大姐?」 丁岚应了一声:「还没睡呢,我过来拿一些咸鸭蛋, 明天好带去镇上找买家。」 把篮子放在桌子上,掀开坛子的盖,丁岚计划每个篮子就放八个鸭蛋,古人就喜欢这种吉利的数字。 丁景躺在床上,听见外屋传来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么晚了,大姐还在操心家里的事。 丁岚把8个鸭蛋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小篮子里,这个篮子的大小刚刚好,把明天要备的礼准备好,才关上主屋的门,回去睡觉。 翌日,丁岚背了个背篓出门了。 担心在路上把咸鸭蛋给碰碎了,于是只得先把鸭蛋铺放在背篓的底部,空篮子就盖在上面,等快到了镇上,再装进篮子里。 进了青山镇,丁岚把剩下的两篮咸鸭蛋都收进背篓里,自己手上只提了一篮咸鸭蛋。 和刘大伯夫妇分开后,她先顺着街道把镇上的酒楼都逛了一逛。 其他的小酒楼也就不提了,大的酒楼也就那么两三家。最大的那家酒楼叫做归云阁,看这个装修就知道是近几年开的,人来人往,出入的客人一看就知道都是家境殷实的。 丁岚也没进去,只远远地看了一眼,心里有了论断,这家酒楼消费绝对不低。 其次的就是自己上次和那灯笼铺的陈掌柜去过的同春楼,同春楼一看招牌就知道是家老字号的酒楼了,不过这生意倒是一般,被那归云阁压了一头。 青山镇上的酒楼丁岚都逛了一遍,心里有了数后,就背着背篓前往灯笼铺。 她这咸鸭蛋是想做长久生意的,所以更愿意寻找一个长期的合作伙伴。只是她对这镇上的酒楼背景了解不深,所以还是得找一个了解青山镇的人。 提着篮子径直去了灯笼铺,一到灯笼铺,只有一个小二在看铺子。 第43章 小二倒是还记得她,上前打了招呼:「丁姑娘,你可是来找陈掌柜的?他外出了还没回来。」 丁岚难掩失望地点了点头,正准备把手里的篮子递给小二,让他代为转交时。 一个温润的女声传了过来:「丁姑娘,且慢。」 丁岚闻声看过去,一位穿着藕色裙装的夫人撩开了里间的布帘叫住了她。 小二喊了声夫人,丁岚猜测这位应该就是陈掌柜的妻子。 陈夫人倒是没什么架子,过来牵住丁岚的手,说道:「我是陈掌柜的夫人,上次你和我夫君在花厅谈事的时候,我远远地见过你一次。」 丁岚大大方方地行了个礼,笑盈盈道:「原来是陈夫人呀。」 「你找我夫君可是有要紧事?他待会就回来了,要不丁姑娘随我去里间等一下吧!」陈夫人向丁岚提议道。 丁岚连忙颌首答应,顺势跟着陈夫人去了里间。 这位陈夫人也是个好相处的人,在路上十分好脾气地和丁岚唠起了家常。 谈及丁岚画的花样时,这位陈夫人也是赞不绝口,丁岚也笑盈盈地搭话。 陈夫人带着丁岚又坐到了上次和陈掌柜交谈的花厅里,给丁岚倒了杯茶。 丁岚放下背篓,把装着咸鸭蛋的篮子放在桌子上。顺势向陈夫人谈起了今天的来意,把篮子里的鸭蛋往前推了推:「这是我做的一道小菜,咸鸭蛋,特意带来给陈掌柜尝尝。」 「噢?这看着倒是和普通的鸭蛋没什么区别。」陈夫人的好奇心被提起来了。 丁岚不急不缓地解释:「这咸鸭蛋里面的味道是咸的,口感咸淡适中,味道也十分的鲜香。」 「我倒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知这咸鸭蛋怎么烹饪?」 「和寻常的鸭蛋是一样的做法,放进水里煮熟了,然后用刀切成两边就可以吃了。」丁岚耐心地解释道。 陈夫人虽然面相是个温柔的,实则是个急性子,迫不及待地站起来:「丁姑娘,你在这坐一会,我估摸着我夫君应该马上就要回来了,我现在先去厨房把这咸鸭蛋煮了。」 陈夫人此举正中丁岚的下怀,言笑晏晏地点了点头,把桌子上的篮子递给了陈夫人。 陈夫人走后,丁岚坐下喝了杯茶,这陈掌柜就到了花厅。 一见到丁岚,喜笑颜开道:「丁姑娘,可是有段日子没见了。」 丁岚起身行了个礼,陈掌柜连忙招呼丁岚坐下。 陈掌柜坐下后,丁岚开始说起了正事,笑眯眯道:「这次来找陈掌柜可是有事需要帮忙,我做了一些新鲜的菜式,准备在镇上找个酒楼合作,只是我对镇上这几家酒楼不甚了解,这次特意来找陈掌柜解惑呢。」 「丁姑娘,你这可是问对了人了,这青山镇大大小小的酒楼我都去吃过,掌柜我也大都认识。」 陈掌柜摸着自己的那一撮小胡子,爽朗地笑道:「青山镇上最大的一家酒楼就是归云阁了,这归云阁是前年才开起来的,背后的老板听说是从京城过来的,这家酒楼菜式丰富多样,我也偶尔过去打打牙祭。」 「其次的就是同春楼了,就是我们上次去吃的那家。在青山镇上开了20多年了吧。这家酒楼我经常去,做菜的手艺没得说,就是这个菜式自开张以来,就没变过,如今这生意也是大不如前了。」陈掌柜略带怀念地说道。 丁岚摸着下巴思索,陈掌柜看了丁岚一眼,提议道:「既然你做的是新菜式,还是往那归云阁那卖比较好。」 正说到这,这陈夫人就端着盘子来了花厅,丁岚连忙上前把盘子接过,放在桌子上。 这陈夫人也是一个细心的,这切好的咸鸭蛋旁边,还备好了小勺,正好可以用来舀着吃。 切开的咸鸭蛋色香味俱全,一下子就勾住了陈掌柜的注意力。 陈夫人朗声对丁岚说道:「我在厨房里尝了一小块,这个味道实在是好,也不知道丁姑娘是怎么做出来这样的好味道!」 丁岚谦虚地笑道:「陈夫人太过谬赞了。」 陈掌柜奇道:「原来这就是丁姑娘带过来的新菜,我先尝尝味道。」话毕迫不及待地拿着小勺舀了一勺咸鸭蛋放入口中,一入口,就是他从来没有体会到的新奇味道。 待吃完一整个咸鸭蛋后,点头道:「丁姑娘,你这咸鸭蛋确实好吃,肯定不缺人买!」 丁岚哈哈一笑,一旁的陈夫人听到这话倒是起了心思:「丁姑娘,你这咸鸭蛋可是要卖?」 丁岚点了点头,直言道:「我这次来镇上就是为了找一个长期的买家。」 「我这倒是有一个想法,姑娘是否有意将这咸鸭蛋卖给同春楼?」陈夫人问道。 听到陈夫人的话,丁岚倒是有几分好奇:「陈夫人为何这么说?」 陈夫人深深地叹了口气,才悠悠地说道:「其实那同春楼的掌柜乃是一位女掌柜,也是我年少时一起玩耍的友人。那同春楼乃是她和她的夫君一起创办的,只是她夫君和她一起经营酒楼没几年,染了风寒就走了。」 顿了顿:「丁姑娘你可能也知道这同春楼很多年没有新菜式了,其实当初厨房所有的菜式都是由那英年早逝的夫君拟的,他走了之后,我的这位友人也一直没想出更好的菜式,这才导致生意大不如前了。」 陈夫人的眼神看向丁岚:「丁姑娘要是目前还没找到买家的话,倒是可以去寻那同春楼的女掌柜谈一谈。」 一旁的陈掌柜也搭话了:「丁姑娘自己可以考虑一下,这咸鸭蛋无论是卖给哪家酒楼,都会抢着要的。」 丁岚倒是对那女掌柜起了心思,在这个时代,女掌柜可是难得一见的。 当即说道:「陈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倒是对那位女掌柜有点好奇,我打算先去找她谈一谈这咸鸭蛋的事!」 第44章 陈夫人喜上眉梢, 起身拉住丁岚的手:「正好我现在也无事,我带你一起去吧,正好给你们引见一下。」 有人引见那就更好了, 丁岚点头答应。一旁的陈掌柜反倒是成了旁观者, 没有说话的机会。 丁岚背上背篓, 正准备向陈掌柜告辞, 陈掌柜站起身道:「丁姑娘,我也与你一起去瞧瞧吧。」 丁岚只得点头答应着, 暗自奇道,这陈掌柜夫妇都这么闲的吗? 三人出了灯笼铺,径直往那同春楼走去。到了同春楼,有眼色的店小二一见陈夫人来了,连忙使唤店里现在还闲着的小二去后院通知掌柜一声, 又热情地招呼着一行人上了二楼的隔间。 待三人落座后,这店小二十分殷勤地开始倒茶。 丁岚对于这陈夫人介绍的女掌柜自然是很放心的, 她这么大费周折的找买家,实则是为了想寻一个品性好的,也是为了日后省些麻烦。 店小二给三人倒了茶后,就退了出去, 陈夫人一边喝茶一边向丁岚介绍起这同春楼女掌柜的性子。 「我那一起长大的友人叫做杜霜, 大家都称呼她为杜掌柜,性子有点泼辣,不过这人却是顶好的。」陈夫人对这个杜掌柜赞不绝口道。 丁岚心想,这性子泼辣倒是正常, 一个女人独自经营着这家酒楼, 性格要是再不强势点,这个酒楼应该也撑不到如今了。 大家正在隔间说笑着, 一声豪迈的声音就传了进来,可谓是人未到,这声音却已经传进来了。 陈夫人听到来人的声音,向丁岚解释道:「人来了。」 那杜掌柜推开门后,大步流星地进了隔间,爽朗道:「还在楼下就听见有人在夸我呢。」 陈夫人的脸上笑开了花:「不夸你夸谁呀?」 这陈夫人也是有段时间没有来同春楼吃饭了,对这杜掌柜自然十分挂念,上前亲热地拉着这位杜掌柜的手。 那位杜掌柜也是个开朗的性子,调侃道:「你今儿倒是有空来瞧我了。」 「我今天来可是给你带了一个大生意!」话毕就拖着杜掌柜来到丁岚这边。 丁岚从杜掌柜一进门就开始打量了,这位杜掌柜容貌虽然算不上美丽,但眉宇间却透着几分飒爽英姿,和陈夫人的气质截然不同。 陈夫人给两人简单介绍后,就拉着大家先入席。 待大家都入了座,丁岚从背篓里拿出一篮子咸鸭蛋,说起了今天的正题,这陈夫人和陈掌柜也在一旁搭腔。 这杜掌柜的表情随着丁岚的话也逐渐严肃起来,听完后沉默了一瞬,直言道:「这咸鸭蛋是否真有你说得那么好?我要先尝了才能知道。丁姑娘,你可介意我现在就先验验货?」 丁岚当然是点头答应了,对于杜掌柜的小心谨慎反倒更放心。做生意就怕没有章法,这杜掌柜做事粗中有细。也不会因为丁岚是自己友人带过来的,就先答应着再说。 听到丁岚同意了,杜掌柜把外面的店小二唤了进来,先把咸鸭蛋拿去厨房煮了。 咸鸭蛋被拿下去后,这杜掌柜严肃的神情就消散了,又变回了一进门时那豪爽的样子。 朝着丁岚笑道:「丁姑娘,今天既然来了我们同春楼,我作为东道主,诚心相邀你们今天在这吃顿中午饭。」 陈夫人眉开眼笑地说:「那是当然的了,以后都是合作伙伴了,这顿饭确实该吃。」话里的意思仿佛两人的合作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陈掌柜倒是拿起了旁边的菜单,嘴上说道:「那我今天可得大宰杜掌柜一次了,我来这里吃饭时,这杜掌柜可是连零头都不抹一下的。」 说到这里,大家哈哈一笑,气氛顿时就活跃起来了。 陈掌柜拿着菜单开始点菜了,杜掌柜心思通透,看丁岚的穿着打扮估摸着是不识字,为了防止丁姑娘尴尬,如数家珍地开始向丁岚介绍起同春楼的招牌菜。 丁岚侧耳聆听,这同春楼的招牌菜大多数都是汤或一些卤菜,菜式的种类确实是少。 仔细想想,这也是正常,这个时代主要的调味料也就是盐、酱油和醋,也难怪这里有这么多种卤菜。 上次丁岚从粮油铺子倒是听了一嘴,如今这胡人的胡椒已经传了进来,只是因为其数量稀少,价格十分昂贵,也就京城那些家世显赫的权贵们才能拿到这种调味料。 想到这,丁岚倒是想起了当初在后山失之交臂的辣椒了,她依旧确信当时那绑在野鸡上的树叶就是辣椒的叶子。 要是她真的能找到辣椒,那这钱恐怕都赚不完了,辣味的出现一定会打开味觉的新大门。 丁岚倒是没有点菜,只让陈掌柜做主,这陈掌柜好歹也是在吃遍青山镇各大酒楼的食客了,他来点菜刚好合适。 点完菜后,在后厨里煮咸鸭蛋的小二就端着咸鸭蛋上来了。依旧是切成两瓣,正好这菜还没上来,大家便把这咸鸭蛋当前菜尝尝。 一入口,这杜掌柜的眼睛就亮了,目光转向丁岚,问道:「丁姑娘,这咸鸭蛋的价格是?」 丁岚思忖片刻:「杜掌柜,我这咸鸭蛋主要是给普通百姓们吃的,所以这个价格并不高,我给你的价格是三文钱。」 「三文钱!」杜掌柜激动地站了起来,脸上都是狂喜。 「但是……我有个要求!」丁岚看向杜掌柜,认真地看着杜掌柜:「杜掌柜,你一吃应该就知晓了,我这咸鸭蛋主要是靠盐腌制的。但是我这有个难处,这个官盐难买,私盐又太贵。老实说,我这些咸鸭蛋还是靠着陈掌柜的面子上买的。」 杜掌柜平复着情绪,仔细倾听丁岚说话。 「咸鸭蛋我以三文钱的价格给你,但是你得给我供应足够的盐,相当于我就赚个加工费。」丁岚开口。 第45章 丁岚做出这个决定也是深思熟虑的,她自己在这里可是一点人脉都没有,也就靠着陈掌柜的几分面子行事,而且自己以后肯定要把这个咸鸭蛋给做大,这个盐的事必须得有人来帮她解决。 这杜掌柜在青山镇上开了这么多年的酒楼,没有一点人脉肯定是不可能的。 当听到丁岚让她供应盐时,杜掌柜心里倒是安稳了下来,买盐这件事杜掌柜还真能办成,她那兄长正好是那盐运使! 这个朝代的盐政是十分松弛的,这官盐的价格也不高,只要有商道,盐能运进来这平民百姓也就不会缺盐。高价的私盐大多数是因为位置太偏僻,这官盐运不进去,这才导致一些商贩恶意抬价贩卖私盐。 而且这一个镇上的官盐供应的数量都是确定的,盐量刚好能保证这附近的百姓都能买到。 不过这丁岚需要的盐数量不少,要是长期在盐铺大量购买,就会抢占大家的份额,这长久以往下去,肯定是不行的。 杜掌柜有了打算,她倒是能和兄长传信,把青山镇上供应的官盐份额增加,自己再和那盐铺掌柜商量好,自己把多出来的官盐预定着买也就是了。 杜掌柜心里有了底,看向丁岚:「丁姑娘,这事我答应了。只是你那里每天能供应多少颗咸鸭蛋?」 丁岚估摸着家里的存货,给了答复:「这腌制咸鸭蛋需要大半个月时间,你需要多少数量,我都可以提前腌制。现在我家里已经准备了许多存货,过两天还有一千颗咸鸭蛋可以出缸。」 杜掌柜听了这话,心里一喜:「那好,今天正好陈掌柜也在,就由陈掌柜做个见证,我们白纸黑字先定个契约吧!」 丁岚欣然同意,杜掌柜这话深得她心,契约对双方都是一个保障。 杜掌柜叫小二去拿了笔墨纸砚,由陈掌柜写下契约,深怕丁岚不认字,这杜掌柜逐字逐句地给她解释。 丁岚虽然能看懂繁体字,但写确实是不会的,只乐得装个文盲。不过回去后,练字这件事要尽快提上日程了,不然等她生意做大了,连字都不会写,那就真闹笑话了。 待两人补充完一些细节,把手印按了之后,这咸鸭蛋的事情才算办妥了。 大家如释重负地在隔间了吃起了早就已经上桌了的菜,陈掌柜还点了壶酒,大家边吃边聊。虽然丁岚的年纪小,但这杜掌柜和陈掌柜夫妇丝毫不会把她看轻,大家说说笑笑的,气氛良好。 饭吃饭了,这陈掌柜就带着陈夫人回了自家的灯笼铺。 丁岚和杜掌柜商量起什么时候过去拉咸鸭蛋,杜掌柜的意思是,今天下午就喊马车和丁岚回村子,先把咸鸭蛋拉过来,明天正好就能卖了。 丁岚颌首表示同意,这杜掌柜就让人下去安排马车。 既然已经有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家里做咸鸭蛋的坛子和材料什么的就得再补充一点。两人当即决定兵分两路。 杜掌柜立马写信,快马加鞭地让人送去兄长的身边,自己则带着丁岚准备的咸鸭蛋去了盐铺一趟,先和那盐铺的掌柜商量好,顺便再给丁岚买点盐回来。 这边的丁岚则是去了以前买坛子的商铺, 烧酒的消耗倒不算大,目前家里还有存货,只是这腌制咸鸭蛋的坛子恐怕还得再多买几个。 进了铺子, 丁岚一眼就看中了商铺门口那及腰高的大水缸, 容量非常大, 估摸着一次能腌制2000个鸭蛋。这样大小的水缸一般都是用来放在厨房或者院子里储水用的。 丁岚问了问水缸的价格, 这一个大水缸就要350文钱,刚谈成一笔大生意的丁岚, 财大气粗的买了5个这样的水缸,瞠目结舌的掌柜连忙去后院清点仓库,幸好还有些存货。 掌柜看丁岚花钱如此爽快,还送了好几个木质的盖子。 这么大的水缸也不好运回去,丁岚和掌柜商量, 让店里的小二帮忙把这些坛子送去丁家村,自己再添了一点路费, 这水缸就不用她来操心了。 待回了同春楼,这杜掌柜准备的马车也正好要出发了,看到丁岚,连忙招呼着她上车。 这头一次交易, 杜掌柜也是很有诚意的, 亲自带着一个小厮和丁岚一起回了丁家村。 从青山镇到丁家村,这路途不算太远,这马车跑起来就更快了。 也就两刻时间,这马车就进了村, 丁家村难得进来一次马车, 一些没下地干活的妇人和孩童们就跟着过来看热闹。 丁岚在前面指路,马车直接停在了院子门口。 丁巧正在家里缝秋衣呢, 就听到了自家院子外面传来踏踏踏踏的声音,连忙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一开门,就看到了自家大姐正牵着一位仪态端庄的妇人下了马车,丁巧躲在门后不敢上前。 杜掌柜瞥到了正在门口探头探脑的丁巧,笑着招了招手,示意丁巧过来。 丁巧扭扭捏捏地小跑着到了丁岚的旁边,好奇地仰头看着这位从未见过面的妇人。 丁岚向杜掌柜介绍道:「这是我小妹,丁巧。」,然后用手拐了拐一旁的丁巧,示意丁巧叫人:「这是杜掌柜。」 「杜掌柜。」丁巧倒是乖觉地喊了一声。 杜掌柜最是喜欢这些小女孩了,爽朗地应了一声。 丁岚邀请杜掌柜进去:「杜掌柜,寒舍简陋,先进去喝杯茶吧!」 杜掌柜倒不是那矫揉造作的人,看丁岚的穿着就知道她家里肯定不会多有钱了,点了点头,就大步流星地进了院子。 一入眼,这农家小院倒弄得干干净净的,可能是因为家里没有养家禽,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丁岚径直带着杜掌柜进了主屋,一打开主屋,屋子里到处堆放着大大小小的坛子。 丁岚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杜掌柜别嫌弃,这咸鸭蛋暂时都堆放在这里。」抽出一根板凳放在桌子旁边。 第46章 杜掌柜倒也不嫌弃,从善如流地坐下。 家里没有茶,丁岚只得给杜掌柜倒了一杯白水,看着杜掌柜身后的小厮,邀请道:「小哥也坐下喝口水吧。」 那小厮看了一眼杜掌柜,也就跟着坐下,丁岚连忙也给他倒了一杯白水。 丁岚放下茶壶,问道:「今日杜掌柜准备要拿多少咸鸭蛋回去?」 「今日暂时先拿1000颗咸鸭蛋试试水吧。」杜掌柜放下茶杯道。 丁岚颌首,起身往那各种大小的坛子上面瞧。 她在做咸鸭蛋时,就特意在坛子的外面写了字,把这咸鸭蛋的数量还有腌制的时间都写上了。 很快,丁岚就找到了一坛刚好1000颗咸鸭蛋的坛子,看这日子也刚好有21天了。 朝着跟过来的杜掌柜说:「这一坛里面总共有1000颗咸鸭蛋。」把坛口打开,扭头问杜掌柜:「杜掌柜,你要不要清点一下。」 杜掌柜倒是被丁岚这话给逗笑了,笑声尤其爽朗,直言道:「我要是连这都信不过,也不用做什么生意了。」 丁岚倒是被杜掌柜语气里的揶揄弄得有几分脸红。 杜掌柜止住笑意后,对丁岚说道:「这坛子我也一起搬走吧,下次过来搬咸鸭蛋的时候再给你把坛子送回来。」 丁岚点头答应,这样也省了麻烦了。 杜掌柜朝着跟在身后的小厮说道:「张全,你把这坛子搬上车吧!」 「这一坛子怪重的,他一个人恐怕搬不上去呢。」丁岚惊讶地说道。 杜掌柜倒是不在意,语气轻松:「没事,这张全从小力大无穷,我们同春楼搬货的事都是由他负责的。」 说着张全已经独自把这一坛子的咸鸭蛋给搬了起来,看着张全轻松的步伐,目瞪口呆地想道:这好歹也是有150斤呢! 待张全将这一坛子咸鸭蛋搬上马车后,杜掌柜爽快地给了丁岚三两银子,就得赶紧上马车回青山镇了。 丁岚把这三两银子放进怀里,心里十分安心,以后这咸鸭蛋会源源不断地给她赚银子。 丁岚站在门口目送杜掌柜的马车,院子外面的村民们好奇地问道:「丁岚,刚刚那是谁呀?」 丁岚赚了银子,脸上都是笑意:「那可是镇上同春楼的掌柜呢,这次过来可是来买我做的小食呢!」 一个曾经卖过丁岚鸭蛋的妇人倒是不关心丁岚的小食,她只在意丁岚家里是否还和以前一样收鸭蛋:「那你家以后还继续收鸭蛋不?」 丁岚点了点头:「实不相瞒,我那小食就是用鸭蛋做的,以后需要的鸭蛋会更多,村子里的鸭蛋可能不够,其他村子的鸭蛋我以后也会大量收。」既然村民们迟早要知道,何不自己先高调着说。 听到丁岚的话,一些没有养鸭子的村民们纷纷后悔起自己之前怎么没养鸭子,错过了赚钱的机会。不过虽然自家没有,但总有一些别村养鸭子的亲朋好友,这事情还得过去通知一下。 一些家里在养鸭子的村户们则是暗自高兴,这鸭蛋卖给丁岚可是省心多了,该是多少银子就是多少银子,还不用自己费力去镇上卖。 顿时,这村民们叽叽喳喳地互相讨论起来,这说话声更是噪杂了,丁岚也乐得有人帮她打广告。 大家还聚在这里说话呢,又是一辆驴车到了村口,赶车的车夫一边驾车一边问路,终于看到了前面那围着一群人的农家小院。 丁岚看到驴车后面拉着的大缸,就知道是自家的大缸到了。 驴车上过来送货的正是在铺子里见过的小二,看到丁岚,说道:「丁姑娘,我帮你把水缸搬进去吧!」 丁岚脸上挂上笑意:「那就辛苦各位了,放到院子里就好了。」 小二和车夫一起下车把车上的水缸卸了下来,帮丁岚把东西给搬进院子里。 「各位先进来喝杯茶吧。」丁岚客气道。 小二苦笑着说:「不了不了,再不回去这天就黑了。」话毕就上了驴车,还得趁着天黑前要赶回镇上呢。 看了看院子靠墙放着的5个大缸,丁岚心里十分满意。 这么大的水缸恐怕可以一次性腌制2000个鸭蛋! 丁景下了工一回家,就看到了院子里那五个巨大的水缸。 慌忙进了厨房,问道:「大姐,这院子里面怎么有这么多水缸呀?」 「这都是我买回来用来腌制咸鸭蛋的。」丁岚眼皮都没抬,只继续翻炒锅里的菜。 「这么大的水缸,得腌制多少咸鸭蛋呀?我们卖得出去吗?」丁景看着那么大的水缸,心里隐隐地有点发慌。 一旁烧火的丁巧接话了,得意道:「大姐已经卖了一大缸咸鸭蛋了!」 丁景的声音陡然大了起来:「大姐,你真的把咸鸭蛋卖出去了?」 「那是当然了,我大清早地去镇上找买家,腿都快跑断了,累死累活地到处找买家不就是为了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吗?」丁岚眼睛都不眨,这蒙骗小孩的话张口就来。 丁景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讨好道:「大姐你先回去休息一下,这菜我来炒!」 「算你有良心!」丁岚顺着丁景的话把手里的锅铲递给了丁景,就转身回屋休息了。 待丁景把菜炒好了,丁岚这才出房门吃饭。 丁岚吃饭吃得差不多了,就放下了筷子,对着一旁狼吞虎咽的丁景说话了:「小景,咱们家的咸鸭蛋我已经和镇上的同春楼掌柜写下了契约,以后我们的咸鸭蛋给同春楼长期供货,这样以后每天都会有银子进账。」 顿了顿:「这么好的营生,大姐打算把这件事交给你负责,做咸鸭蛋的秘方也一并传给你。 」 「大姐?这秘方为什么要传给我?」丁景一脸震惊道。 第47章 傻孩子,当然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偷懒呀! 丁岚咳了咳,抚摸着丁景的头:「大姐这段时间做这咸鸭蛋,感觉这手臂总是使不上劲来。而且你是我的亲弟弟,也不是什么外人,把做咸鸭蛋的秘方传给你,我也放心。」 听到大姐说自己的手使不上劲,丁景心如刀割,他当然知道大姐的手为什么受伤。当初自己混账,大姐为了赚钱上山采药,结果摔了一跤,后来更是为了让自己吃顿好饭,也没有好好养身体,苦撑着身体做咸鸭蛋,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如今他好悔呀! 丁景情深意切地看着丁岚,发誓道:「大姐……我以后一定什么活都不让你干!」 就等你这句话了! 丁岚深知自己不可能长时间就在咸鸭蛋上耗着, 但目前又靠着咸鸭蛋吃饭,这秘方一时半会也不能泄露出去。思前想后,还不如让丁景做, 自己当个甩手掌柜, 只要把银子抓在手里, 就不怕丁景搞小动作。 丁岚脸上露出感动的表情:「好!不愧是我的亲弟弟, 知道心疼大姐不容易!」顿了顿,语气中又带着几分心疼:「只是如今你年纪尚小, 这所有的杂事都交给你,那就太辛苦了。」 目光转向丁景,开口道:「这样吧,反正也是由我和那同春楼的掌柜签订了契约,这明面上的事情还是由我出面。免得别人看你年纪小, 欺负你去了。」 丁景点头答应,大姐连咸鸭蛋的秘方都给了他, 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十分上道:「大姐,我把我赚到的银子都给你!」 丁岚满脸都是不赞同,冠冕堂皇道:「那可不行!你的银子大姐只帮你保管到娶媳妇的时候, 等你有了媳妇, 这钱就得转交给你媳妇保管咯!」 丁景面上有了七分羞涩,三分恼意:「这银子就交给大姐管,大姐对我这么好,银子放在你这里我才放心。」 「小景, 听到你对大姐如此信任, 大姐的心里真是高兴。」丁岚一脸感动道。 埋头吃饭的丁巧听到大姐的话,后知后觉地抬起头, 连忙表忠心道:「大姐,等我以后也赚银子了,也让你保管!」 「好好好!」丁岚激动地连说了三个好字,「你也是我的好妹妹!」 旁边的丁景不给面子地撇撇嘴:「你能赚什么银子呀?」 「那我每天给大姐缝衣裳!」丁巧最近有丁岚偏袒,也不怕丁景了,不服气地撅起了嘴。 丁岚生怕这两兄妹吵起架来,转移话题道:「小景,你那码头上的活就别做了!明天白天我把做咸鸭蛋的秘方传给你,以后你就在家做咸鸭蛋!」 丁景脸上都是喜意,点头答应,得意地瞥了一旁正噘着嘴的丁巧,大姐对我才是最好的,连秘方都只传给我! 把家里的事安排妥当了,丁岚计划着从村子里再招一个洗鸭蛋的小工。既然丁景要开始腌制咸鸭蛋了,这洗鸭蛋的活肯定是得有人来干的。 这招人的事还得问问丁大娘,在村子里招个干活麻利的,最重要是要嘴巴紧的! 毕竟咸鸭蛋也就这几种材料,腌制起来也不难,就怕有心人特意打听。 翌日,丁景早早地就起了,先去河边把家里的水缸灌满,然后就重操旧业,坐在水缸旁开始洗鸭蛋了。 待丁岚起来时,院子已经被打理得干干净净,洗好的鸭蛋正铺在竹簸箕上晾着。 表扬了丁景几句,就进厨房开始煮粥,这个时代早晨一般都是喝粥的,还顺便煮了几个咸鸭蛋,这咸鸭蛋配粥,也算是不错的早餐了。 待吃饭早餐后,丁岚就带着丁景进了主屋,之前丁景给她打过下手,这做咸鸭蛋的步骤他倒是都知道,也没什么好讲的。 只把这做咸鸭蛋的注意事项给丁景仔细说明,比如腌制咸鸭蛋的容器和鸭蛋在腌制前必须无水无油等。 包括一些细节问题,丁岚也是倾囊相授。把洗好的鸭蛋放在太阳下略微晒一下,这样可以让腌制好的咸鸭蛋更能流油。 丁景一脸认真地记住大姐的话,这些小窍门他以前是并未注意到的。 待这些注意事项全部说明了之后,丁岚表示道:「如今家里的咸鸭蛋都由你一个人来做,大姐担心你太过劳累,我打算去村子里招个人帮你洗鸭蛋,也能减轻你的负担。」 听到大姐说要招人,丁景倒是想起了在码头上搬货的泥猴。泥猴比他小一岁,个子比他矮了半个头,不过干起活来可是要比他厉害多了。每天拿到的工钱不输成年汉子,竟然能拿到25文钱,他最多才拿到18文! 所以一开始不服气的丁景,在之后的日子里,渐渐地开始佩服起泥猴了,毕竟泥猴确实是要比他能吃苦多了! 丁景欲言又止地看着大姐,似乎是有话要说。 丁岚一眼就看到了纠结的丁景,直言道:「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扭扭捏捏像什么样子!」 丁景脸都涨红了,鼓足勇气开口道:「我在码头上干活时,认识一个比我还小一岁的小孩,干起活来很拼命的,要不……」丁景的目光投注在大姐的身上。 丁岚义正言辞道:「我当还是什么事呢!这招人本来就是我们家的大事,你作为我们丁家的一份子,当然可以举荐。」顿了顿「只是,我们家咸鸭蛋的秘方可不能外传,这人我得亲自见过才行!」 「那我现在就去码头上找他!」丁景起身准备去码头上叫人过来。 丁岚没好气地笑道:「我连工钱都没说呢,你怎么劝说他来干活?」 丁景这才反应过来,呐呐地看向大姐。 丁岚摸着下巴,思忖片刻:「这样吧,暂时先定在20文钱,如果干活确实卖力,我再给涨工钱。」一般成年汉子去镇上干活的工钱也就25文左右,她给一个半大小子开20文钱的工钱,可以说是很公道了。 第48章 丁景听见大姐开的工钱倒是很高兴,迫不及待地起身道:「那我现在就去叫他过来!」 码头距离青山镇也不远,丁岚看丁景这么大的劲头,再加上院子外面的鸭蛋也没晾干,同意道:「快去快回。」可别耽误下午干活了。 丁景一溜烟地就向那干了大半个月的码头上奔去,他对那泥猴自然也是十分佩服的,这才起了帮衬的心思。 待丁景紧赶慢赶地到了码头上时,泥猴正挥汗如雨地冲在搬运的第一线,看到丁景的身影,还忙里偷闲地朝他笑了笑。 丁景向他招手,示意他先过来。 泥猴把脊背上的重物卸到指定地点后,用袖子擦了擦头顶上的汗,凑到丁景面前好奇地问道:「丁景,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来?」 丁景连忙解释道:「家里的活干不完,我以后都不来这里上工了。」 转头又与泥猴说起自己的来意,泥猴一听丁景说给20文工钱,心思立马动摇了。虽然他现在每天能在码头上赚到25文钱,不过他哥已经严肃地禁止他来码头上干活了。 如今去丁景家洗鸭蛋,这也算是个轻松的差事,他哥应该不会再反对了吧。 丁景看着还在思考的泥猴,急道:「这还想什么呢,我大姐说了,如果你干活卖力的话,她还会给你涨工钱!」 听到这话,泥猴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当即拍板决定,这活他应下了。 于是泥猴和那管事的先把今天上午的工钱给结了,就跟着丁景回了丁家村。 泥猴目前和他哥借住在远房亲戚在镇上空着的老房子里,丁景带他往丁家村走,这路程对泥猴来说不算远,反正只要能赚到银子,他就不会嫌累! 到了丁家村,丁景就带着泥猴进了自家的院子,丁岚正坐在院子里研究之前做好的肥皂,听见推门的声音,就扭头来看。 就看着丁景带着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孩进来了,看着倒是比丁景个头还要矮一些。 丁景喊道:「大姐,我把人带过来了!」 丁岚也没上前,随口问道:「叫什么名字呀?」 泥猴看着丁景的大姐,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丁大姐,我叫泥猴。」 泥猴! 丁岚一听到这个名字,立马目不转睛地盯着说话的小孩,心潮澎湃地想:不会这么巧吧! 那泥猴倒是被丁景陡然转变的气质给吓到,难道他是哪里说错了什么吗? 定了定神,丁岚装作不在意,只随口问了一句:「泥猴?你有大名吗?」 泥猴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大名叫做翟星。」 丁岚这才确认,眼前这位黑不溜秋的小孩,正是她穿进这本官场文里男主角的亲弟弟。在小说剧情中,男主角翟明和相依为命的弟弟翟星一同上京赶考,结果在路上,原本准备的路费被偷了,翟星只得干活赚银子,才得以让翟明成功到了京城。 男主角翟明进了京城,果然高中,这才走上仕途。在故事的前期,翟星的付出可是必不可少的。 想到这里,丁岚倒是觉得好笑,这丁景在私塾里跟着纨绔子弟欺负男主角,如今又和男主角的亲弟弟交好,这剧情走向实在令人费解。 不过这好歹也算是个好事,这翟星的出现正好是丁家和男主角关系缓和的契机,毕竟这男主角以后肯定是会飞黄腾达的。 自己穿越进书里这么久,一直没有刻意地去巴结男主角,就是因为丁景之前干的好事! 如今事情有了转机,这个大腿是必须要抱的! 丁岚的面上缓和了起来,和善地对着泥猴说道:「我这里的活计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就是负责把鸭蛋清洗好后,铺放在竹簸箕上晾干就行,然后就是一些杂事了。」 翟星震惊地看着丁岚,脱口而出道:「就这么简单?」 一旁的丁景倒是有了几分羞愧之意,当初自己洗鸭蛋时可是心不甘情不愿呢! 丁岚颌首道:「每日中午可以包一顿饭,工钱暂定是20文钱,之后看你干活是否麻利,到时候可以再涨。」 泥猴被这天下掉下来的好事给惊呆了,顿时感觉眼前的丁大姐浑身都散发着金光! 之后大家各司其职, 忙碌起来了。 丁岚往院子里搬了一套桌椅,坐在院子里收购鸭蛋。 收购的鸭蛋直接放在水缸旁边,方便泥猴清洗。看着泥猴干活, 丁岚是非常满意的, 不仅手脚快, 也有一把子力气。 今天上午除了丁家村的村民过来卖鸭蛋, 甚至还有一些生面孔,丁岚和他们简单聊了几句, 才知道原来是从附近几个村落听到消息过来的。 中午时,丁岚进了厨房随便做了几个菜。 待泥猴在丁家吃了一顿午饭后,整个人都呆滞了,他没想到丁景家的伙食竟然这么好,现在再让他回码头干活, 为了这顿饭他都舍不得走了! 吃完午饭后,其他村子的村民也都听到消息, 陆陆续续地提着鸭蛋过来换银子。 这丁家的院门大开,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这丁岚还在院子里忙着给村民清点鸭蛋的数量呢,这院子外面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昨天才见过的张全急匆匆地下了马车, 进了院子, 向正忙着的丁岚拱手道:「丁姑娘,我们掌柜派我过来拿货!」 看着一脸着急的张全,丁岚冲主屋里面的丁景喊道:「小景,出来收鸭蛋!」 丁景应了一声后, 就一边用帕子擦手一边小跑着过来。 丁岚把铜板交给丁景后, 就带着张全往主屋里走,随口问道:「我那咸鸭蛋卖得怎么样?」 张全喜笑颜开道:「那咸鸭蛋已经快卖完了, 现在我们同春楼都忙得不可开交呢,杜掌柜特意派我过来赶紧驾车再多拿点咸鸭蛋回去!」 第49章 已经快卖完了?这中午可才刚过! 丁岚问出自己心里的话:「1000个咸鸭蛋怎么卖得这么快?」 「这咸鸭蛋昨天一回去就添上菜单了,早上就有好奇的食客点了,这一吃顿时就爱上这个味道了,走时还让小二包了好几个咸鸭蛋带回去吃。」张全笑道,「这但凡尝过咸鸭蛋的,走时都会顺便打包回去。所以这才刚到中午,昨天带回去的咸鸭蛋就快见底了!」 听到自己家的咸鸭蛋大受好评,丁岚自然也是十分得意的,扭头问张全:「今天是拿多少个?」 「拿2000个!」 「得了!」丁岚带着张全进了放咸鸭蛋的主屋,俯下身子,查看这两天可以开缸的咸鸭蛋。 其实这咸鸭蛋也不是必须得腌制二十天,喜欢吃淡一点的人,可以提前几天把咸鸭蛋拿出来吃,喜欢吃咸的,就让咸鸭蛋多在缸里腌制几天也就是了。 丁岚算了算,找了3个缸才凑够了2000个咸鸭蛋,张全在里屋就把银子给了,就这么一会,丁岚又是6两银子入账。 张全开始把这些坛子给搬到马车上,外面洗鸭蛋的翟星看到了,倒是很有眼色,连忙进来跟着一起搬。 这咸鸭蛋一搬上马车,张全也不再逗留,急忙驾着马车往同春楼赶。 丁岚回来了,丁景就继续回主屋腌制咸鸭蛋。 今天一整天,无论是丁景还是泥猴,都忙得团团转。丁岚倒是还算好,只是苦了丁景了。 这泥猴洗鸭蛋洗得快,洗完之后就铺在院子里的竹簸箕上晾干,晾干了之后,就把这些鸭蛋统一搬进主屋里。 正在腌制咸鸭蛋的丁景看着越堆越高的鸭蛋,欲哭无泪。腌制鸭蛋的工序要比洗鸭蛋复杂,丁景眼看屋里已经快没有下脚的地了,却怎么都忙不过来。 丁岚瞟了一眼屋子里的丁景,终于过来解救了,冲着正在勤勤恳恳工作的泥猴说道:「泥猴,你先进去给丁景打会下手,洗鸭蛋先缓一缓。」 丁岚自从知道泥猴的大名是翟星后,倒是不担心泥猴的人品了,毕竟作为男主角的亲弟弟,品性是不用质疑的! 泥猴听话地进了主屋,这丁景有了帮手,这腌制咸鸭蛋的进度就快了起来。 丁岚早上也特意嘱咐了丁景,这腌制的时间和坛子里面的数量一定要写在纸上,封缸时,这张纸必须得贴在上面,这也是为了防止之后记混了。 丁景自从没有上私塾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碰过笔墨了,再次拿起毛笔,竟然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院子外面的丁岚则是继续收购鸭蛋,到了黄昏时,这院子才终于安静了下来,丁岚站起来活动下身子。 主屋里面的丁景忙得过来之后,这泥猴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继续洗鸭蛋。 直到天色较晚时,丁岚开始给泥猴清算下工资,因为泥猴是快中午时才过来的,所以丁岚只给发了15文工钱,另外再给搭了两个咸鸭蛋。 丁岚暗搓搓地想,中午吃饭时,这泥猴倒是喜欢吃这咸鸭蛋,那泥猴的哥哥翟明应该也会喜欢,两个咸鸭蛋也是为了拉拉男主角的好感度。 泥猴拿了工钱也没急着走,把院子里剩下没洗的鸭蛋都给收拾进屋子里后才回的家,明日再过来继续干活。 如今主屋里几乎已经没有下脚的地步了,丁岚思考着,要是每天都有这么多鸭蛋,光是丁景和泥猴两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要不再在村里招一个人,忙的话就做全天,不忙的话过来做半天也是可以的! 吃完晚饭后,趁着天色还没全黑,丁岚去了丁大娘家。 敲门时,这丁大娘也刚吃完饭呢。 一看到丁岚,丁大娘就美滋滋地拉住丁岚的手,说起了喜讯:「小岚,你薛嫂子的肚子里终于有了!」 丁岚的目光下意识地投注在薛嫂子的肚子上,惊喜地说道:「那可真是一件大好事呀!」 这薛嫂子嫁给丁守信这么长时间,这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可想而知这一家人心里多么着急,如今可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那薛嫂子脸上爬上几团红晕,甜蜜地看向自己的夫君。 丁岚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这个孩子生下来一定会非常聪明可爱的!」 丁守信笑呵呵道:「那真是借你吉言了。」 一旁的丁大娘倒是回过神来,这丁岚这么晚过来肯定是有事的,于是问道:「小岚,你今日过来可是有事?」 丁岚这才想起了今天的来意,笑盈盈道:「也不是什么大事,还不是我那里做咸鸭蛋忙不过,打算从村子里找一个干活爽利的,这不是想问问丁大娘这里可是有什么人选?」 丁大娘一听到丁岚那里要招人,如果是前两天,肯定就毛遂自荐,自己去了。只是如今这儿媳妇刚怀上孩子,田里的活肯定不能干了,家里的田地儿子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思考了片刻,才看着丁岚说起:「我倒是想起了一个人,就是村里的二哑巴,干活也卖力,就是不能说话。」 丁岚一听二哑巴这个名字,倒从记忆里想起了这号人物。这二哑巴一生下来就不会哭,又在家里排老二,所以才被大家称呼为二哑巴。 虽然不会说话,但他的爹娘对这个有缺陷的孩子还是非常心疼的。 但是家里不仅仅只有他一个孩子,这大儿子一娶了老婆,就硬是要分家。 家里本来就没有多少产业,三个儿子各自也分不了多少,何况这二哑巴也是吃亏在不会说话的份上了,糊里糊涂地就被分出去了。 家里的良田没分上,也就分了两亩菜地,就这样了,大嫂还时不时上菜地打秋风呢。 这丁大娘向她提起这个二哑巴,估计也是看那二哑巴怪可怜的,想帮衬一二。 第50章 不过这个人选倒是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 这二哑巴正好可以和丁景一起在屋里腌制咸鸭蛋,也不用担心他在外面乱说话,泥猴就只在院子里洗鸭蛋就行了。 丁岚当即拍板决定:「丁大娘,那还得麻烦你去帮我和那二哑巴说一说,这工钱就定在25文,包一顿午饭!」 一听丁岚的条件,连丁大娘都忍不住动心了,有点心疼地应下了:「行,我明天就去找他!」 之后,丁岚又在丁大娘家唠了会家常才回去。 第二天,这丁大娘一大早就带着那二哑巴过来了。二哑巴的身量不高,但见着人就笑,丁岚对这二哑巴倒是挺满意的,就让丁景带他进主屋,教他腌制咸鸭蛋。 过了一会,这泥猴也来上工了,丁岚也给他加了5文钱的工钱。 一大早,这丁家的院子就热闹起来了。 从上午起,陆陆续续来的都是别的村子的人,丁岚估摸着自己收鸭蛋的消息应该已经传遍附近的村子了,也难怪这两天这么忙,再过几天,等把鸭蛋的存货全部清空,就能稳定下来了! 如今主屋已经全部堆满了各种鸭蛋,吃饭的桌椅都搬到院子里了。 丁岚倒是想起那间如今用来洗澡的屋子,虽然漏水,但是把屋顶补一补用来当仓库倒是正好! 今天上午倒是比昨天要更忙一些,到了中午,丁岚还在院子里忙着接待村民呢,丁巧倒是进了厨房开始准备做中午饭。 如今丁巧做饭的手艺倒是越来越好了,有时候也会蹲在水缸旁,帮忙洗洗鸭蛋啥的。 过了大半个月, 这做咸鸭蛋的事也正式走上正轨了。除了刚开始那几天,这同春楼每日要从这拿2000颗咸鸭蛋,等到咸鸭蛋的热度褪去之后, 每日稳定从丁岚这里拿1000个咸鸭蛋。 在这期间, 丁岚也去过同春楼一次, 杜掌柜一见到她, 就眉开眼笑道:「岚妹妹,你这咸鸭蛋真是妙呀!」 丁岚这才知道, 原来这同春楼靠着咸鸭蛋,又重新带动了客流量,酒楼里的生意也越发好了起来。 这同春楼的生意好了起来,其他的酒楼就坐不住了,隔了几天, 其他酒楼的人还真找到了丁岚的头上。 其中开价最高的就是那归云阁的管事,一开口就是100两银子, 要买咸鸭蛋的方子。 不过丁岚是打算长期做这咸鸭蛋的生意,只好言拒绝。 之后的日子似乎也就风平浪静起来,只是泥猴倒是特意和她说过,回去的路上老是有人打探这里的事。这泥猴也算机灵, 只打哈哈糊弄过去了。 丁岚听了泥猴的话, 倒也不至于担惊受怕,毕竟同春楼这咸鸭蛋也就卖5文钱一个,这种价格倒是不至于让人铤而走险,也只敢在外面悄悄打听。 这么些天, 丁岚除了收鸭蛋, 就专注在肥皂的配方上,皇天不负有心人, 丁岚终于找出了肥皂的最优配方,只待她大批量的生产了。 随着天气开始转凉,丁岚准备从村子里找人把之前那间漏雨的屋子给补起来,吃午饭时在餐桌上说起了这件事。 二哑巴一听到这话就着急地指着自己,丁岚定定地看着他的动作,试探性地问道:「你会修屋顶?」 二哑巴连连点头,丁岚也是好笑。虽然这二哑巴不会说话,不过其他什么活都抢着干。上次丁景去给自家的红薯地去浇水,这二哑巴也非要跟着去。 其他的无论是挑水还是做饭,只要他现在手里没活干,就一定抢着干。 甚至上次丁巧坐在院子里做秋衣,他都趁着没事帮忙缝了个裤腿,什么事都做得像模像样的。丁岚哭笑不得地想道:这二哑巴也算是个人才! 既然这二哑巴说他会,丁岚也不用再去外面找人来修屋顶了。 去那刘大婶家借了个梯子,二哑巴就拿着黄泥和稻草上了屋顶,不仅帮忙把屋顶上破了洞的地方给补上了,就连那薄弱处都全部给加固好。 丁岚在下面看着正在屋顶上干活的二哑巴,心想自己这25文钱花得可真值! 既然这间屋子修好了,就成了如今存放咸鸭蛋的仓库,腌制好的咸鸭蛋也慢慢转移进这间屋子里。 主屋终于空闲了下来,有了待客的地方,以后也不用再在院子里吃饭了。 可惜的是洗澡的地方没了,丁岚打算等秋收过去后,这院子后面倒是可以再找人修一个洗澡的地。 正式步入秋天后,丁岚已经穿上了丁巧新做的秋衣,这边事情一尘埃落定,丁岚倒是想起了山里的救命恩人薛川,如今天气转凉,也该过去看看他了! 丁岚去了一趟镇上,心想这山里肯定有很多不便的地方,打算给薛川再添置一些东西。 猜测薛川应该还没有准备棉被,秋衣应该也没有。 丁岚进了那家买了多次的布料店,挑了一床木棉花的被子,还买了一些黑色的锦绸,这个颜色耐脏,就是这个价格让她怪肉疼的,不过摸着这柔软的布料,为了追男人她真是下了血本了! 只是没想到,这秋衣还没做好,薛川就自己下山了。 说来也巧,丁岚每日都在院中负责收购鸭蛋,那天上午正好也没什么事,和屋里的丁景说了一声后,就打算出门溜达一下。 远远地就看见了村口边围着一大群人,丁岚估摸着那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便过去瞧瞧热闹。 一过去,就注意到了人群中的焦点薛川。 只见那薛川穿着一件藏蓝色的衣裳,脚下踩着的是一只已经死透的大野猪,凶神恶煞地拿着砍刀站在村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过来寻仇的呢! 村民们只离他远远的,也不敢上前同他搭话。 丁岚站在人群的外面目不转睛地盯着薛川,感叹于自己的眼光就是好,不仅衣服好看,这人也好看。快两个月没见了,还是一如既往得那么帅! 第51章 薛川很快就从人群中扫到了丁岚,双眼锐利地直视着她。 丁岚和薛川对视了一瞬后,才终于回过神来,挤过人群站到了薛川的面前,凑上去问道:「恩公,你怎么来这了?」 薛川看着眼前说话的丁岚,倒是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丁岚已经忘记他了,面上却不露出分毫:「卖猪肉。」 丁岚满头黑线,这……卖得那门子猪肉,连杆称都没有! 和丁岚相熟的村民就问丁岚了:「丁岚,这人是谁呀?」 「这正是那位在山里救了我一命的恩公呢!」丁岚解释道。 听到丁岚说认识,村民们这才敢凑上来,有胆子大一点老阿叔就问了:「小子,你这猪肉怎么卖?」 薛川斩钉截铁道:「15文!」 听到这个数字,围观的村民们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个价格实在便宜,这镇上的猪肉都要20文钱,这也太划算了。 刚才问话的老阿叔倒是爽快:「那给我称两斤!」 周围的村民蠢蠢欲动起来,家里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吃肉了,平常不看见还好,如今这猪肉就在眼前,纷纷按耐不住地一斤两斤地买起了猪肉。 只是这薛川压根没有带称呀,丁岚打圆场道:「恩公,你没带称吧?我去帮你去村子里借个称吧!」 薛川皱着眉头,脸上不自觉得就板起脸来了。他平常打到的猎物都是直接拖去镇上的肉铺一扔,这次却鬼使神差地来了这丁家村的村口卖猪肉,这称的事还真给忘了。 幸好旁边的一位老太太说道:「我家里有称,我回家拿给你用下吧!」 薛川听到这话倒是点了点头,丁岚感谢地对着那老太太说道:「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和你一起过去拿吧。」 于是丁岚跟着老太太回家了,幸好老太太家离村口很近,丁岚一路小跑着拿着称赶了回来。 薛川拿了称,开始给之前的那位老阿叔切肉,薛川下手稳,这一刀下去刚好是两斤,薛川又给添了块小的。 其他的村民们一看薛川这么实诚,连忙一拥而上地喊道:「给我称一斤!」「给我来两斤!」 丁岚看薛川似乎忙不过来,就上前帮他把铜板给收了。 这估摸着有150公斤的野猪被村民们哄抢,就连那穷苦的家庭,也称了半斤猪肉或者买点猪下水,给全家人尝尝肉味。 直到野猪只剩一个猪脚的时候,薛川才发话了:「剩下的不卖了。」 把最后一斤猪肉挂在称上,不苟言笑地对着那老太太说道:「多谢你的称。」 那老太太白拿了一斤猪肉,倒是笑得十分开心。 丁岚眼睛滴溜溜地一转,把手里一大捧铜板递给薛川看:「恩公,你这铜板我给你都换成银子吧!」 薛川从旁边草地上拔了一大堆野草,用来擦砍刀上面的血迹,也不说话,只点了点头。 丁岚笑道:「但是我身上没带银子,劳烦恩公先随我回家一趟。」 薛川倒是也没拒绝,把剩下的那个猪脚提在手里,就跟着丁岚走了。 路上时,丁岚笑盈盈地看着薛川:「恩公,我原本还决定过两天去山上看你呢,没想到这次这么巧,竟然在村口遇见你!」 听到丁岚的话,薛川一直紧皱着的眉头这才缓和了下来,想他这两个月时不时去那老槐树处转悠,却压根就没有看见她的身影,他还以为这人当初说的要去山里找他是客套话。 今天早上在这丁家村的后山里打了一只野猪,突然想起她姓丁,这才把这只野猪拖到了村口,就是想看看这丁岚是不是早就已经忘了他了。 丁岚带着人进了院子,向薛川介绍起坐在水缸旁洗鸭蛋的泥猴:「恩公,这是在我这里干活的泥猴。」 泥猴好奇地朝着薛川打了招呼,只觉得丁大姐带回来的人很不好惹的样子。 丁岚带着薛川进了主屋,喜笑颜开地招呼他坐下,热情地给他倒了一杯茶。 那丁景和二哑巴正在里屋腌制咸鸭蛋,丁景听到外屋大姐似乎在和人说话,就探头出来瞧。 正好被丁岚抓住,把丁景叫了出来:「小景,这是在山里救了我一命的恩公,你快出来问好。」 丁景抬头看眼前的这人,只觉得气场十足,僵硬地站在薛川的面前,毕恭毕敬地向他行了一个礼:「多谢恩公救我大姐一命。」 薛川神情冷淡地朝他点了点头,惜字如金道:「无事。」 丁景被眼前这人的气场震慑住,苦笑着向他拱了拱手,就退回了里间继续做咸鸭蛋。 丁岚试探性地问道:「恩公,现在就是饭点了,要不在我家吃顿粗茶淡饭?」 薛川看着正期待地看着他的丁岚,把手里的猪脚递给了她:「好。」 丁岚挑眉,原本还以为自己要磨一磨的,没想到恩公这次这么好说话。看着手里的那只猪脚,恩公不会是早就准备好了要来她这吃饭吧! 恩公头一次来她家吃饭,丁岚准备大展身手,说道:「恩公,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先去厨房准备下午饭。」 薛川点了点头。 丁岚倒是觉得独自把客人放在这里实属不礼貌,冲着屋子里的丁景喊道:「小景,出来陪客人聊聊天!」 丁景一听大姐的话,只得硬着头皮出来了,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坐在薛川的对面,丁岚这才放心回了厨房。 待丁岚一走, 这屋子里的气氛徒然就尴尬起来了。 丁景用余光瞄了一眼正大刀阔斧地坐在凳子上的薛川,只缩着脖子给恩公斟茶:「恩公,请喝茶。」 薛川神情冷淡地朝他点了点头, 开始打量起眼前的人, 这丁景的五官和他大姐倒是有几分相似, 都是清清秀秀的, 但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第52章 丁岚看着落落大方,丁景身上反倒缺了一点阳刚之气。 丁景感觉到恩公投注在自己身上锐利的视线, 也没有勇气和他对视,只一股脑地坐在凳子上喝茶。苦不堪言地想:大姐这饭什么时候才能做好!我也已经待不下去了! 很快茶壶里的水就被丁景喝完了,丁景摇了摇空了的茶壶,尴尬地说道:「恩公,我再去厨房里倒点水过来。」 薛川起身, 也不给丁景拒绝的机会:「我和你一起去。」 薛川这一站起来,身高八尺, 气势看着更为骇人,看向丁景的眼神阴测测的,丁景只得僵硬着身体带着薛川往厨房里走。 丁景拿着茶壶进了厨房,对着看过来的大姐, 才松了一口气:「大姐, 我过来泡一壶茶。」 丁岚随意地指了指旁边的水壶:「那呢,刚烧好的。」目光落到了紧随其后的薛川,脸上立马挂上笑容:「恩公,厨房里油烟大, 你回屋子里歇息下吧。」 「没事。」薛川没动, 直挺挺地站在厨房门口。 丁景觉着大姐对恩公的态度有些奇怪,把茶壶里面的开水添上后, 也不想再和那骇人的恩公待在同一个屋檐下,便唯恐避之不及地捧着茶壶就回了主屋。 丁岚估摸着丁景不会待客,这薛川待在屋里许是觉得无聊了。便一边切菜一边和站在厨房口的薛川搭话:「恩公,上次我给你带去的咸鸭蛋可吃了吗?」 「你做得很好吃,我已经吃完了。」薛川开口道。 丁岚喜笑颜开道:「那就好,这次再从我这拿一些走吧!」 丁岚刚把猪脚上的毛发处理干净,正准备把猪脚给剁成小块。只是这野猪脚实在难剁,丁岚一刀下去也就把肉切开了,里面的骨头却纹丝不动。 一直旁观的薛川倒是过来了,拿过丁岚手上的菜刀:「我来吧。」 这几刀下去,这原本坚硬的猪脚很快就被薛川干脆利落地分割成小块了。 丁岚看着薛川下刀的手法,嘟囔道:「这刀功不当屠夫可惜了!」薛川专注在剁骨头上,似乎并没有听到丁岚的吐槽。 既然有人帮她切肉,丁岚就开始准备起其他的菜。 那薛川只沉默着在一旁帮忙打打下手,话还是一如既往得少,厨房里都是丁岚絮絮叨叨的声音。 也就在丁岚问话时,薛川才会回个一字半句的。 毕竟今天是要招待贵客,所以丁岚也是花了大工夫的,一大盆红烧猪蹄,还有玉米猪蹄汤,再加上清炒时蔬和韭菜炒鸡蛋,最后搭配小菜咸鸭蛋。 尽管菜的种类不多,不过这分量倒是实诚。 等到饭菜上桌后,薛川这才把丁岚一家人全部认全。 看着紧紧挨着丁岚的丁巧,倒是难得的对她表露出善意,只是丁巧一看见薛川,就害怕地直往丁岚背后躲,薛川板着脸也不说话了。 虽然这菜难得一见的奢侈,但是饭桌上坐了这么一座大神,大家都略显约束。只丁岚一个人谈笑风生,薛川也只沉默着答应几句。 吃完饭后,丁景生怕丁岚要他接待薛川,抢先收拾碗筷,主动请缨去厨房里洗碗。 丁岚倒是并没有发现丁景的反常,帮忙把薛川的铜板都给换成好携带的碎银子后,就带着薛川坐在院子里聊天:「这天气转凉了,前几天我去镇上给你买了点棉被和布,本来还打算过两天给你带去,没想到今天倒是赶巧了,你直接带回去就好了。」 顿了顿,丁岚语气有点可惜地说道:「只是那衣裳我小妹还没做完,恐怕明天才能完工。」 薛川听到丁岚的话,脱口而出道:「你那谢礼不是已经给了吗?」为什么还要对他这么关心? 当然是因为自己对他有非分之想呀!这话当然不能说出口了。 丁岚愣了一会,才笑呵呵道:「这可是救命之恩,怎么谢都不过分。」 薛川神情复杂地看着丁岚,倒是也没有反驳她的话。 丁岚扭头看薛川,问道:「恩公,你在山里住了多少年了?」 薛川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到以前的事了,沉思了一会才答道:「大概10年了。」 「你就没想过下山生活?」丁岚试探性地问道。 薛川沉默了一瞬,开口道:「本来没想过。」 这话的意思不就是现在有想过吗? 丁岚低首浅笑,也不再问这种问题了,只好奇地打听薛川在山里打猎的经历。只要丁岚问了,薛川就知无不言。 从厨房里出来的丁景看着这幅面面,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他自己看那薛川一眼,都直打怵,大姐却可以和他聊得热火朝天的,实在让人佩服! 和薛川坐在院子里聊了一会,丁岚灵机一动,想这薛川都在山里待了10年了,这山上他肯定很熟,不知道他有没有见过辣椒的踪迹。 想到这,丁岚就开口问了。先是形容了辣椒的树叶,和辣椒的样子,薛川只是摇头。 丁岚不死心,心想自己描述的肯定不够直观,还是画出来更容易让人联想到。 一不做二不休,进了自己的房间把笔墨纸砚拿出来。拿起笔墨,丁岚试探地在纸上画起了辣椒的树叶,还有辣椒的样子,尽管是简笔画,但是丁岚还是抓住了神韵。 薛川看着图纸上的植物,倒还真有点印象,点头道:「这种植物我确实在山里见过。」 丁岚一看薛川点头,就十分迫切地抓住了薛川的袖子:「真的?你可还记得在哪里吗?」 薛川看着抓在自己衣袖上的芊芊白指,脖颈僵硬地点了点头。 如今家里的活计丁岚基本都推给了丁景,再加上伙食搞得好,丁岚早已褪去了刚穿越过来时的面黄肌瘦,现在脸色红润,这样仰着头看人时,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诱人。 第53章 薛川背过身去,干咳两声:「前段时间我还在山里见过。」 丁岚此时正处于狂喜的状态,自然没有发觉薛川的不自然,祈求道:「恩公,你可有时间带我去山上看一下!」 薛川点头答应,察觉到自己的不对劲,也不敢在这里多留了,向丁岚告辞道:「我得回山上了。」 丁岚一听恩公要走了,脸上的喜意褪去,但是也不好再多加挽留,急急忙忙地喊道:「恩公,我给你带一坛子咸鸭蛋吧,还有我前几日给你买的被子,你也一起带回去吧。」 说到这里又想起了那没做好的秋衣:「就是秋衣还没做成,后天我上山时给你把衣裳带过去。」 薛川听到丁岚过两天要去山里,心里徒增几分喜意,看着丁岚正在招呼着给他带上山里的东西,眼底柔和了起来。 等丁岚把东西都给薛川收拾好了,丁岚站在门口目送薛川走。 薛川提着丁岚给他带的东西,正准备转身走,突然想起了丁岚后天怎么上山的事,扭头道:「我后天清晨过来接你。」 听到这话,丁岚眉开眼笑地接受了他的好意:「要不就在那林子的交界处等我吧,免得你还要下山。」 薛川只点了点头,就转身走了。 丁岚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才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就看到那泥猴正直直地盯着她。丁岚被他的眼神给弄得莫名其妙:「泥猴,你咋了?」 如今泥猴和丁岚也是混熟了,说起话来也不拐弯抹角:「丁大姐,你是不是心悦刚刚那个汉子。」 丁岚忍不住翻白眼:「小孩子家家的,这事是你管的嘛?」用手弹了弹泥猴的脑门:「快去洗鸭蛋!」 在丁岚心里,11岁的小孩在她眼里不就是个小屁孩嘛。 这说话的人无心,丁岚也没在意,结果正准备出来倒茶的丁景听到这些,倒是往心里去了。 一想到那一个眼神就让他犯怵的汉子要是真的成了自己的姐夫,那自己以后肯定就不会有好日子过了!丁景暗暗叫苦。 这边丁岚回了自己的房间,如今丁巧已经成为了家里的小裁缝,无论是衣裳还是被面,都是她缝制的,就连鞋她都学着给丁岚纳了一双。 丁岚凑过去问:「小妹,这套秋衣明天能缝制完吗?」 「没问题!」丁巧打包票。 丁岚这定下心来,下午时,张全驾着车来到了丁家门口,现在这同春楼每隔两天就过来拿一次货,一次拿2000个。 把空了的坛子搬进院里,喊道:「丁姑娘,我来拿咸鸭蛋。」 丁岚连忙出门招呼道:「好勒,又是2000个是吧?」 张全跟着丁岚进了存放咸鸭蛋的屋,说道:「丁姑娘,杜掌柜托我和你说件事。」 「哦?」丁岚好奇地盯着张全,静待下文。 「杜掌柜的一位朋友,在金水镇开客栈,想寻你买咸鸭蛋的方子,杜掌柜让我过来问问你的意思。」张全解释道。 丁岚倒是知道这金水镇,只是那金水镇离青山镇可是相隔非常远,这咸鸭蛋的消息怎么流传到那里了。 丁岚沉思片刻,倒是也没拒绝:「这事我得先考虑下。」 她后天就得上山找辣椒了,这事还得押后再议,等她回来后,再去同春楼找杜掌柜当面细聊。 清晨, 丁岚背着背篓脚步轻快地往后山上走,今天正是和薛川约好上山找辣椒的日子,等待总是万分难熬的。 背篓里除了那一件秋衣外, 丁岚还特意准备了一些可以带在身上的干粮。 家里的事情昨天也已经交代给丁景了, 如今的丁岚无事一身轻, 只心心念念着往后山跑。 还在半山腰呢, 丁岚就遥遥地看见远处正站着一个人,仔细一看, 这不就是薛川吗? 丁岚的脸上都是笑意,一路小跑着凑上前去:「恩公,你等很久了吧?」 薛川不自在地摆了摆手,说道:「刚来。」 丁岚注意到他的睫毛都沾上了露珠,一看就知道在这里已经等了好一会了。面上却不点破, 只忍俊不禁地笑笑。 薛川听到旁边的笑声,心里一慌, 只自顾自地迈着大步往前走。 「恩公,那种植物离这里有多远?」丁岚小跑着追了上来,好奇地问道。 薛川思忖片刻,言简意赅道:「不远, 就在后面的林子里。」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了, 迁就丁岚的步伐。 丁岚也不再多问,只跟着薛川的脚步往林子里走。 就这么径直走了许久,很快丁岚就觉得身上没力气,想她一起床就往山上赶, 也没来得及吃早餐, 体力这才跟不上。 薛川一直注意着她的状况,顿了顿, 停下脚步说道:「先休息一下吧。」 丁岚一听这话,就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薛川倒是依旧直挺挺地站在旁边,走了这么久山路,面上却一点汗都没有。 丁岚坐下休息了好一会后,想起了自己背篓里带的干粮,仰头冲薛川笑了笑:「恩公,你也坐下吧,我在家里做了一点肉饼,你也来尝尝!」说着就从背篓里掏出一个小布包,从里面拿出两个肉饼递给了薛川。 薛川定定地看着她的动作,沉默着从丁岚的手里接过。 丁岚也是饿得极了,两三口就解决了一个肉饼。待两人都吃饱后,就继续向林子的深处出发。 丁岚身上有了力气,心里就开始打起了小算盘,想哄薛川多说些话。无论在林子里看到什么东西,都要大惊小怪地问一下旁边的薛川。 薛川的耐心倒是不错,一点都不嫌弃丁岚的啰嗦,只要他认识的都会老实回答。 随着时间的过去,体力告捷的丁岚慢慢地也不再说话了。不是她不想说,而是提不起力气开口说话了。 第54章 丁岚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腿部肌肉,想起薛川口中的不远,默默腹诽:对他来讲,确实是不远… 薛川每往前走一段路,都要回去看一下丁岚是否还跟在身后,察觉到丁岚的脚步越来越沉,皱起眉毛:「背上的背篓给我吧。」 虽然后面的背篓并不算重,但对于精疲力尽的丁岚来说,这么点重量对丁岚来说也是致命的。 尽管有几分不好意思,不过丁岚还是把背上的背篓递给了薛川,这路也不知道还有多远,她还是得尽量保持自己的体力。 按理说原主的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只是丁岚这段时间在家里养尊处优的,这人一旦懒起来,这体力就大不如前了。 丁岚在心里给自己提了个醒,等回去了之后,身体还是要多多锻炼的。 这一路上在林子里穿梭,倒是也没碰见什么危险的动物,两人风平浪静地继续往林子的深处前进,丁岚估摸着现在可能已经走了快半个时辰了。 薛川伸手指着前面的小山坡说:「就在前面了。」 丁岚一听这话就打起精神来了,脚步也快了起来,辣椒可就在前面等她呀! 片刻后,薛川指着丁岚脚下踩着的草丛,低声说道:「这就是你说的植物。」 丁岚顺着薛川手指的方向,看向脚下绿油油的小苗,吃惊地倒退一步,这不是杂草吗?和现代见过的辣椒树不太像呀? 蹲下身子,丁岚仔细翻看这些小苗,这看着倒像是现代的草莓苗,丁岚仔细往苗里摸索,还真从里面找出一个小辣椒。 只是体型非常小,颜色还是青色的,丁岚拔下一根小辣椒,心里犯嘀咕:除了颜色,这外形倒是有点像是小米椒。 这究竟是不是辣椒,还是要尝过才能知道,丁岚顺手把就把这神似小米椒的东西放进嘴里。 一旁的薛川紧皱着眉头观察着丁岚在草丛里摸索,直到看到丁岚把那果子放进嘴里,心中颤了一记,两步踏过去捏住丁岚的下巴,急道:「快吐出来。」 薛川突然的动作吓得丁岚下意识地把口里的东西吐了出来,薛川一把把腰上挂着的水囊拿出来给丁岚漱口:「这东西有毒!你快漱口!」 丁岚拿着水囊把嘴巴漱了好几遍后,才一脸不解地问道:「有毒?」丁岚仔细回味了下刚才嘴里的味道,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东西确实有辣味。 薛川解释道:「我昨天尝过,这果子有毒。」 「那你没事吧?」丁岚一听薛川也吃了,急迫地追问道。 薛川这才解释起经过,原来这个时代的人判定植物有毒否,最原生态的办法就是取一点点植物放到舌尖,如果舌头感觉到麻痹或者刺痛,那这植物就是有毒的。这个方法还是一位老猎户教给薛川的,薛川一直记在心里。 听到这里,丁岚有点苦笑不得地想道:薛川很可能是没有吃过辣味,所以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个味道。 不过这让丁岚倒是放下了心,仰头看着薛川,试探性地说道:「我在书里听说有人把它做成调味料,应该没有毒吧。」 丁岚蹲下身子又摘了一个:「我再尝一下吧。」 薛川从丁岚手里夺去那个青色的辣椒,「我来尝吧。」话毕就放进嘴里紧皱着眉头开始咀嚼。 看着薛川毫不犹豫的动作,丁岚的心里倒是觉得有几分甜丝丝的。 薛川仔细咂吧那个味道,感觉口里火辣辣的,皱着眉头说道:「味道不好。」 丁岚估摸着薛川暂时是不会让她再尝辣椒了,也不和他对着来,蹲下身子继续摘草丛里的辣椒,语气轻快:「等会我用这个东西给你做个菜你就懂了。」 薛川看着自己身上暂时没有什么中毒的反应,也就没有阻止丁岚的动作。 待丁岚摘了一大把辣椒之后,看着剩下的苗,丁岚问道:「要不我们拔一些苗回去种一种?」 薛川不置口否,找了块有尖角的石头,就帮丁岚挖了好几簇小苗。 丁岚把辣椒放进薛川背后的背篓里,担心小苗的土把秋衣弄脏,就双手捧着小苗跟着薛川往小木屋走。 幸好这里离小木屋并不太远,两人走了一刻钟就到了。 薛川把背篓放进了小木屋, 丁岚拿着辣椒苗站在外面斟酌。 这东西暂时还不能公之于众,可她家院子人来人往的,带回去的话肯定是瞒不住的。还不如放在山里, 这里人迹罕至, 正是个隐秘的地方。等到可以大量栽种的时候, 再拿到山下大量培育。 而且丁岚心里也是有一点小算盘的, 这辣椒种在薛川这里,自己也可以借机过来和薛川多多联络下感情。 心里有了主意, 丁岚拿着小苗进了小木屋。 此时的薛川正在屋子里仰头喝水,丁岚的眼睛滴溜溜地一转,语气温柔地说道:「恩公,我有件事想求你。」 「什么事?」薛川扭头看她。 丁岚悠悠地叹了口气,把手里的小苗示意给他看:「我想把这小苗种在你这里, 家里实在人多嘈杂,种在你这里我才放心。」 不给薛川说话的机会, 丁岚再接再厉道:「以后我会时不时来山上照看它们的。」水灵灵的眼睛祈求地望着他。 刚准备拒绝的薛川听到这句话,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不说话就当成默认了,丁岚厚着脸皮往墙角处寻找:「这有小锄头吗?」 薛川靠打猎为生,他的一切生活用品都是在山下买的, 家里哪会有什么锄头啊, 他这里各种刀刃倒是一应俱全。 「我去帮你挖。」薛川放下手里的杯子,说道。 丁岚语调微扬的答应道:「好呀!」 丁岚诡异地笑了笑,暗搓搓地想:两人一起种辣椒,这四舍五入不就是等于是他们的爱情树嘛, 也怪浪漫的! 第55章 薛川从屋里翻找出一把砍柴刀, 出了小木屋后,问身后的丁岚:「在哪里种?」 「就在这里!」丁岚指着屋子前面的一块空地说道。这地方好呀, 但凡进小木屋都要经过这块空地,这样也能时时刻刻地提醒着她的存在。 既然已经确定好位置了,薛川也是个少说多做的性子。尽管没有锄头,不过一把砍柴刀在他手里,也不亚于锄头了,很快就在地上刨出了几个坑。 丁岚当时挖苗的时候,就特意让根上带了许多土,这也是为了提升辣椒的存活率。 把苗放进坑里,把土盖上后,丁岚看着地里的辣椒苗,只能让这些辣椒自求多福了。毕竟她在现代时也没有接触过农事,就连根上多带土能提升植物的存活率都是道听途说的。 辣椒苗种好了,丁岚想起了背篓里面的辣椒,看天色也快到中午了,丁岚打算用辣椒做个菜,让薛川感受一下新的味觉体验,消除内心的偏见。 不过毕竟是第一次用这样的辣椒做菜,丁岚的心里也是略显忐忑的。 进了旁边随意搭的一个小厨房,丁岚丝毫不见外地翻看了下厨房里的家伙事。厨房里的厨具也就一个大铁锅和一个锅铲,连个盖都没有。灶台上倒是还有两个小罐子,里面还剩了一点盐和少许猪油。 丁岚满头黑线的腹诽:薛川这日子过得也太糙了。 扭头看正站在厨房外的薛川,好奇地问道:「恩公,你平常都吃些什么?」 「打到什么猎物就吃什么。」薛川一本正经的答话。 这回答一点毛病都没有! 只是这厨房里连主菜都没有,就剩一把子辣椒能做什么菜?丁岚就是想大展身手,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薛川定定地看着无语望天的丁岚,开口道:「我去山里打点猎物吧。」话毕就回了小木屋,拿出弓箭就往林子里走了。 留在厨房里的丁岚左右无事,想着这薛川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就挽起袖子给薛川收拾起厨房。 厨房里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把锅刷洗干净后,然后再把灶台擦一擦,最后把地扫干净后,这厨房也就整理干净了。 一不做二不休,丁岚又端了一盆水进了小木屋,打算把屋子里也顺便整理下。 先把桌子和柜子擦了擦,出于对薛川隐私的尊重,丁岚只把柜子的外面用帕子擦了擦灰,然后把床铺也打理干净。 丁岚看着墙上那块毛茸茸的虎皮,好奇地伸手摸了摸,只感觉这虎皮怪扎人的。 收拾屋子到现在,丁岚心里倒是有点好奇心了。 按理说,薛川在山上打猎,凭他的身手,应该是不差钱的。这屋子里唯一值钱的也就是那块虎皮了,看着空空如也的家具,薛川这日子怎么就过得这么……朴素。 不再他想,丁岚最后把地扫干净,整个小木屋立马就变得干净整洁起来。 把屋子全部收拾完一遍之后,丁岚趴在屋里唯一的桌子上侧着头休息。 薛川今天的运气还不错,进林子很快就活捉了一只野鸡,薛川原本还打算再捕一些猎物,想起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就提着那只野鸡先行回来了。 一回来,就发现家里安安静静的,脚步不由加快了几步,厨房里没有人,难道她回去了? 薛川急匆匆地进了主屋,就看见丁岚十分乖顺地趴在桌子上睡觉,薛川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动作不由地放轻了。 视线投注在丁岚的睡颜上,一头乌黑的发丝略显凌乱地垂下来,眉头微皱地趴在桌子上,似乎是睡得不太舒服,正浅浅地呼吸着。 看到这里,薛川面红耳赤地连忙退出小木屋。站在外面愣了许久,直到手上正扑棱着翅膀的野鸡才让他回了神。 薛川进了厨房,开始烧水收拾起这只野鸡,手法娴熟地拔毛,一看就知道常干这种活。 直到听到厨房里哒哒的声音,丁岚才堪堪转醒。 出了小木屋,就看到薛川正在厨房里剁东西,连忙探头去看:「抓着什么了?」 「野鸡。」薛川没有抬头,只专注于手里的鸡。 一只大野鸡!看来今天是有口福了。 丁岚回了小木屋把摘好的辣椒拿进厨房里,放进水里洗干净。看着厨房里那贫瘠的调味料,丁岚开始琢磨起今天这只鸡怎么做。 要不就做一个简易版的大盘鸡? 丁岚试探性地问道旁边的薛川:「恩公,你这里有葱姜蒜吗?」 「没有。」薛川言简意赅的答道。 丁岚硬着头皮想道:既然没有,那也只能凑合着做了,希望今天不翻车! 丁岚把洗好的辣椒拿给薛川,丝毫不见外地说道:「这个也一起切了吧。」 薛川也不拒绝,把鸡切好了,就顺便把辣椒也一起切成小块了。 丁岚已经把灶台下的火给燃起来了,火燃起来后,丁岚往锅里倒入适量的油。待油热之后,把切好的鸡块放进锅里翻炒,然后下辣椒。 辣椒一下锅,厨房里立马充斥着一股呛鼻的味道,丁岚闻着这久违的香味,直冒口水。 同在厨房里的薛川似乎是无法忍受,被气味逼出了厨房,站在厨房外面咳嗽。 丁岚看到他的糗样,暗自偷笑。转而又想起了这鸡连葱姜蒜都没有,可能会腥,便喊外面的薛川:「恩公,家里有酒没?」 薛川点了点头,认命地往屋里走,翻出一瓶子用来处理伤口的酒,捂着口鼻递给了里面的丁岚。 丁岚拿着酒,往锅里倒入适量的酒后继续翻炒,最后洒上些许盐,翻炒均匀后这大盘鸡就可以出锅了。 丁岚小心地把大盘鸡盛进碗里,心里犯起嘀咕,这卖相看着倒是不错,但是因为没有调料,这个味道丁岚还真不确定怎么样了。 第56章 薛川这里竟然连米都没有,真不知道他的日子是怎么过得! 幸好丁岚来时备了挺多的肉饼,现在下锅热一下,这顿午餐就还挺像模像样。 把菜和饼端进小木屋唯一的桌子上,丁岚倒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热情的招呼薛川吃饭。 丁岚坐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薛川又从外面搬了一个木墩子进来,当做凳子。 薛川拿起筷子,朝那碗大盘鸡过去,尝试性的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中,丁岚期待地目光投注在薛川的脸上。 只见那薛川的脸上似乎并没有任何表情,只定定地看向丁岚,给出了简短的评价:「还可以。」 丁岚听到这里,心里倒是打起了鼓,这表情看着也不像好吃呀。 连忙拿筷子往大盘鸡里夹,把鸡肉放进嘴里,微辣中带着香,鸡肉一口咬下去十分爽滑,而且意外地不腥,确实挺好吃的。 她做大盘鸡的时候,特意只放了一点辣椒,就是担心薛川接受不了太辣,难道他是觉得太辣了? 丁岚斟酌着问道:「恩公,你觉得辣吗?」 「不辣。」薛川板着脸说道,手上的筷子频频往大盘鸡里夹。 丁岚看着薛川的动作,心里这才回过味来,这恩公别是不好意思说好吃吧…… 没想到恩公这性子还怪别扭的,丁岚内心的小恶魔发动,讨好地给薛川夹了一块辣椒,言笑晏晏道:「恩公,你尝尝这个吧。」 薛川看着碗里的那块青色的辣椒,毫不犹豫地放进了嘴里,一下口,火辣辣的味道刺激着舌根,脸上不由地涨红了起来。 丁岚连忙给他倒了一杯水,看着薛川慌忙喝水的样子,噗呲一声笑出了声来。 待薛川口中的味道被水冲淡后,听到丁岚银铃般的笑声,脸上不受控制得更红了。 待丁岚不再继续取笑薛川之后, 薛川的脸色才慢慢地恢复如常。 丁岚一边吃东西,一边随意地和薛川唠起了家常:「恩公,你一个人住在山上不害怕吗?」 薛川拿筷子的手顿了顿, 开口道:「刚来山里的时候会害怕, 习惯了就不怕了。」 那时候他刚从家里跑出来, 也没有地方可去, 只能往山里跑。夜深了之后,林子里都是各种动物的嚎叫声。他害怕地蹲在树下哭, 只隐隐期望他爹会来山上找他。 那天晚上实在难熬,他哭完之后就拿着棍子,警惕地观察着周围,丝毫不敢闭上眼睛。 可惜直到第二天天亮了,他也没有等到他爹来山里寻他, 却等来一个老猎户。 那老猎户独自在山上打猎,看着他一个人, 便把他当成半个儿子。教他如何打猎,如何辨认方向,如何生存在林子里。 那老猎户只陪了他3年,人就没了。之后的日子里, 薛川就像当初那个老猎户一样, 一个人孤单的在山里生活。 他也并不是完全与世隔绝,偶尔猎到了比较值钱的猎物,便拿去镇上换钱,这么些年就这样过来了。 丁岚听了薛川的话, 倒是怪心疼的。想她上次在林子里遇到豺狼, 都弄得那么狼狈,何况是一个仅仅10岁的小孩独自进山呢, 这其中的艰苦不为外人道。 为了不让薛川陷入不好的回忆里,丁岚转移起话题:「恩公,你为何不在山下置办些产业?」 「嗯?」薛川扭头看她。 丁岚俏皮地眨了眨眼:「不在山下置办些田地,哪有姑娘愿意嫁给你呀。」 我肯定是愿意的,毕竟我是被你的美色所迷,丁岚暗搓搓地想。 薛川愣愣地看着丁岚,脱口而出道:「多少田地你…」说到这里顿时哑然无声,脸色涨红。 丁岚看着脸红的薛川,她自己倒是没羞没臊的:「如果要娶我的话,首先是要漂亮的宅院一座,良田二十亩。」 「如果是我喜欢的人,我自己可以盖漂亮的宅院,再加上良田二十亩,招他入赘!」丁岚口无遮拦道。 薛川听得倒是入了神,良田二十亩,还有漂亮的宅院? 说到这里,丁岚心里有了小九九,又开始打探起薛川的情史。 故作正经地干咳两声,问道:「恩公,你为何还没成亲,可是有喜欢的姑娘?」 薛川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丁岚,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咽下去了。 看着薛川欲言又止的神情,丁岚心里敲起了警钟,不会是真有喜欢的姑娘吧? 丁岚假意好言相劝:「过去的事就如过眼云烟,如今可要珍惜眼前人。」语气特意把眼前人这三个字的尾音脱的长长的。 尽管面上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内心却在疯狂嚎叫。比如我呀!我就是那个你应该珍惜的眼前人! 这个话题在薛川始终如一的沉默中疾疾无终,丁岚只得专注在眼前的饭里。 丁岚其实算不上是个话唠,只不过和薛川待在一起,这话就不由得多了起来。吃饭间隙时不时要和薛川说笑几句,混合着辣椒的香味,丁岚隐隐觉着,现在倒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意思。 吃完饭后,丁岚也没有继续留在山里的理由了,只能悻悻然地回村了。 薛川送她到丁家村后山的交界处,酷酷地转身走了。 丁岚大声喊他,挥着手交代:「恩公,我种的辣椒你可得好好照料呀!」 「好。」薛川应道。 「过段时间,我就进山……看我的辣椒!」 「好。」听到这里,薛川的脸上终于挂上了笑模样。 尽管再有不舍,丁岚还是不得不和薛川告别,当务之急还是要多攒点银子。 顺着山路回丁家村,在地里忙活的村民们看到丁岚,纷纷打起招呼,丁岚好脾气地和相熟的村民们聊了会天。 第57章 正在菜地里摘菜的大娘看见一脸笑意的丁岚,冷哼一声:「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见到长辈都不知道打招呼。」 丁岚自然知道大娘这话是说给她听的,冷嘲热讽道:「只知道惦记别人家东西的长辈我可不敢打招呼,一不小心就会黏上来噢~」 正和丁岚说话的村民听到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 大娘站在菜地里气得直跳脚,丁岚可不打算和她对骂,径直回了家,对付这种人,不理她就足够把她憋死了。 一进院子,丁景正在院子里忙活着呢。丁岚把身上的背篓放下,随口问道:「小景,今天怎么样啊?」 丁景语气有点急,答话:「今天上午,那同春楼的掌柜过来找你,看你不在,才回了镇上。要我等你回来了,转告你尽快去镇上一趟。」 这杜掌柜亲自来了这里,恐怕是有要事相商,丁岚也不耽误,先往镇上去。 丁景看着自家大姐刚从山上回来,背篓刚放下,如今又要赶去镇上,实在是辛苦。 丁岚一到村口,正好撞见刘大伯赶着驴车回来,刘大婶坐在后面的板车上。看丁岚急急忙忙地往镇上去,停下驴车问道:「小岚,你要去哪里?」 「去镇上一趟。」丁岚停下自己急匆匆的脚步,答道。 刘大伯指了指自家的驴车:「你在这等会,我先回去把东西都放下再过来接你,你坐驴车去,这样也快一点。」 这坐驴车确实要比走路要快多了,丁岚如释重负地说道:「刘大伯,这可帮了我大忙了。」 刘大伯也不再和丁岚客套,驾着驴车往自家院子走,把驴车上的东西卸掉后,就赶着驴车过来了。 丁岚坐上后面的板车,再次感谢刘大伯给予的帮助。 刘大伯直接把丁岚送到同村楼的门口,丁岚估摸着这不知道要耽误多长时间,想着刘大伯家里应该也有很多农活,就让刘大伯先回村了。 丁岚在酒楼外对刘大伯道谢时,那有眼色的小二就叫人去后院喊杜掌柜了。 丁岚这段时间来同春楼,都是由杜掌柜亲自接待的,这小二自然知道丁岚是杜掌柜的贵客。一看丁岚进了同春楼,就热情地把丁岚带去二楼的隔间。 那小二给丁岚倒了一杯茶后,这杜掌柜就带着一位圆脸的中年男子进来了。 从杜掌柜的口中, 丁岚得知这位圆脸的中年男子名叫周福鼎,正是杜掌柜那远在金水镇的故友。 这周福鼎在金水镇经营客栈多年,遇到了和杜掌柜同样的困境, 前段时间和杜掌柜通信时, 就见她信件里提起了咸鸭蛋。 心里有了些许好奇, 这次才带着自己的妻子来了青山镇, 主要就是为了一探究竟,顺便还能和老友相聚。结果一尝咸鸭蛋的味道, 心里倒是势在必得。连忙请杜掌柜帮忙牵线,试试能不能买下这个秘方。 杜掌柜听了老友的请求,心里倒是犯难。她也不是不知道上次那归云阁可是开了100两的银子,这丁姑娘依旧不为所动。只答应老友,说尽力而为。 派张全特意去过一次, 丁岚回信只说要考虑一下。回客栈等了两天,那边依旧没有消息。 而那周福鼎明日就得回金水镇了, 这下倒是坐不住了。 周福鼎在客栈里坐立不安,突然回过味来,不禁直拍脑门。心说不好,自己有求于人, 怎么还等着人过来商议, 连忙磨着杜掌柜抽空陪他跑一趟。 去了丁家村,结果这位丁姑娘压根不在家,只得无奈回去。 听到这里,丁岚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她这还真不是甩脸色, 不好意思道:「这几日家中有事,今早又上山一趟, 一下山就听见我弟弟说你们找过来了,便急忙赶过来了。」 「但公是公,私是私,这个秘方的事,我…」说到这里,丁岚的语气中透着几分犹豫。 周福鼎摆了摆手,宽慰道:「丁姑娘,咱们做生意的,主要就是为了一个利字。价格好商量,我也是诚心来买这个秘方的,条件你放心提,咱们商量着来。」 听到周福鼎讲话这么直接,反倒是合了丁岚的心意,她也就不再拐弯了:「实不相瞒,青山镇的归云阁出价100两来买我这个秘方,只是当初我早已经和杜掌柜签订了契约,这才作罢。」 听到这里,周福鼎急忙站起来,语气急切:「丁姑娘,我愿意出120两!」 丁岚摇着头说:「这不只是价格的事,这门手艺我已经传给了我的弟弟,将来这也会成为他安家立命的本领。」 一直沉默在旁的杜掌柜,看着自己的故友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终于开口:「丁姑娘,我这友人实在诚心,你可有什么法子?」 丁岚笑了笑:「我那弟弟性子拙,这生意在他手上也就估摸着在青山镇这一亩三分地里谋生,那金水镇离这山高水远的,这秘方也不是不能卖,只是我这有个小要求。」 「什么要求?」周福鼎一看还有希望,连忙追问道。 丁岚老神在在道:「那就是做好的咸鸭蛋只能在金水镇卖,这个咸鸭蛋的秘方自然也不能流传出去了。」 杜掌柜点头称是:「这个秘方要是弄得人尽皆知的,这咸鸭蛋的生意自然也做不成了。」 周福鼎拍了拍桌子,信誓旦旦道:「好!这些条件我答应了。」 「空口无凭,我们得立一个契约。如果方子从周掌柜这边流传出去了,那么就赔偿白银千两,周掌柜可答应不答应?」 听到这个赔偿,周福鼎心里颤了一记,有点犹豫。 一旁的杜掌柜提醒道:「周掌柜,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丁岚之前说得口干舌燥的,如今淡定地喝了杯茶,那周掌柜瞄了一眼丁岚,一脸肉疼地答应了。 第58章 于是这次又是杜掌柜做见证,丁岚和周福鼎把这契约给定了。 丁岚言笑焉焉地拿着沉甸甸的银子,十分好脾气地安慰着眉头紧皱的周福鼎:「周掌柜,你放宽心,你绝对不会后悔的。」 周福鼎苦笑地摇了摇头:「丁姑娘,你做生意可是一点亏都不吃呀。」 丁岚听到周福鼎的评价,乐得哈哈大笑。一直旁观的杜掌柜看着自己的故友一脸吃瘪的样子,同样笑声爽朗。 待丁岚笑完后,也不忘正事,说道:「周掌柜,我先把咸鸭蛋的秘方写给你,如果你需要的话,也可以去我家仔细观摩一下咸鸭蛋的做法。」 周掌柜自然点头答应:「这好!」 那心思玲珑的杜掌柜早就吩咐小二把笔墨纸砚摆到桌子上,因为是秘方,出于避嫌的原因,很快就出了隔间。 丁岚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正好验收一下最近的学习成果,拿起毛笔行云流水地开始写咸鸭蛋的秘方。 旁观的周掌柜自然诧异,读书在这个时代还是一件困难事,更何况是一个农家女子呢。便好奇地开口问了:「丁姑娘,你竟然会写字?」 丁岚谦虚地笑道:「吾弟在私塾里读了好几年书,我也是这段时间临时学的几个字,才疏浅薄,登不得大雅之堂。」 把秘方写好后,就把它交给了周掌柜。 周掌柜端详着手里薄薄的一张纸,纸上的字虽算不上大气磅礴,倒难得有几分秀丽,称奇道:「丁姑娘太过谦虚了。」 丁岚悠然一笑,说起了正事:「周掌柜,你什么时候去我家观摩?」 周掌柜连忙把手里的秘方仔细折好,放进了自己的怀里,思索道:「我明日就要回金水镇了,不知现在可方便不方便?」 「自然是方便的,趁着时间还早,我们现在就走吧。」丁岚笑呵呵地提议。 那周掌柜也怕耽误明天的回程,连忙起身找杜掌柜。 杜掌柜很快替两人安排了马车,把两人送往丁家村。 丁岚带着周掌柜进了丁景的主屋,二哑巴和丁景正热火朝天地做咸鸭蛋呢。 听到推门的声音,丁景仰头看着大姐带了一个陌生人进来,隐隐觉着奇怪,这做咸鸭蛋的方子不是不能泄露吗?大姐怎么会…… 丁岚指了指正在腌制咸鸭蛋的丁景说道:「周掌柜,这就是我弟弟丁景,如今做咸鸭蛋的事都是由他一人做主的,一些细节问题,你直接问他吧。」 「哟,真是青年才俊呀!」周掌柜很会来事,一上去就是套近乎。 丁景虽然不知道大姐为什么要他教外人腌制咸鸭蛋,但总不会害他的,对于周掌柜的问题,他有求必应地答道。 待周掌柜了解的差不多了之后,丁岚又带他去了自己存放咸鸭蛋的库房,这120两银子可不能白收,得让周掌柜觉得花得物超所值! 直到所有腌制咸鸭蛋的流程全部介绍完毕后,眼看着天色就要黑了,周掌柜连忙坐上马车赶往青山镇。他明日还要前往码头赶五更天的船,这可不能再耽搁了。 待周掌柜坐上马车走了后,丁景就踌躇到丁岚的面前,支支吾吾地问道:「大姐,我们为什么要教他腌制咸鸭蛋?」 傻孩子,大姐当然是为了那120两银子呀。 当然这个话肯定不能当面跟他说,只故作高深道:「大姐自然有大姐的用意,总不会害了你的。」 这笔银子丁岚是打算当做私房钱的,她准备在镇上购买些产业,而且不能让丁景知道。 她心里也是有点小算盘的,无论以后是她嫁人,还是丁景娶亲,这个家肯定是要分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现在她明面上买的产业,到时候和丁景怎么分?还不如自己在镇上悄悄地另起炉灶,也省了之后的烦心事。 村子里,目前也不适宜太过高调,闷声才能发大财。 也是丁景年纪小, 才能被丁岚这么三言两语就糊弄过去了。 关于家里的两个孩子,丁岚心里一直是有把称的,自己既然占了原身的身体, 自然也要承担起这个做大姐的责任。 丁景, 她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阻止他走入歧途。至于丁巧, 无论是出阁前还是婚嫁之后, 她都会成为丁巧身后最坚固的避风港。 至于那个「傻大姐」丁岚究竟去了哪里,是像她一样穿越了?丁岚也无从得知。 想到这里, 丁岚忽而觉着有些伤感。 连忙回了房间,准备把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清算一下。 如今家里没有需要缝制的东西,丁巧就被丁岚大清早放出去玩耍,毕竟是个6岁的小孩,而且本身就很乖了, 丁岚一直是放养的家长姿态。 房间里就只剩丁岚一个人,把藏在衣柜后面的银子拿了出来, 全部倒在床榻上。仔细数了数,没想到这段时间已经攒了一百五十多两的私房钱。 丁岚心里大喜,不过既然已经赚了这么多钱了,那现在就得开始琢磨这银子怎么花了。 沉思片刻, 丁岚倒是想起了这院子里还得再建一个洗澡的地方, 然后就是那四面环风的厨房也该再重新捯饬下了,否则要是等到冬天到了,就有得苦头吃了。 如今秋收也早已结束了,正是庄稼人闲着的时候, 此时正是修建房屋的大好时机。 把银子放回衣柜的夹层里, 丁岚打算等吃完晚饭后,自己再去丁大娘那一趟。 泥猴这个时间已经下工了, 二哑巴和丁景还在把院中晾晒的鸭蛋给收拾进屋子里,如今丁岚慢慢地把收鸭蛋的活转交给丁景做了。 就算现在她不在家里几天,这丁景也能把家里的事料理得井井有条。 丁岚吃完晚饭后,就从家里拿了些咸鸭蛋,前往丁大娘家。 第59章 如今薛嫂子的肚子已经显怀了,估摸着来年夏天这孩子就能生下来。 现在的丁大娘在村子里可是扬眉吐气,每日又是鸡蛋又是肉的给薛嫂子进补。 因为这薛嫂子好不容易怀上孩子,丁大娘担心万一有个闪失,所以田里的活都不让她插手了。 薛嫂子也是从小做活做惯了,这一时半会闲下来还真不能适应。每日就在家里料理些家务,顺便给未出生的孩子做点小衣裳。 由于丁岚一直长期收鸭蛋的原因,这丁大娘家里又多养了十几只鸭子,这薛大嫂每日就守着这些鸭子,等着它下蛋赚钱呢。 丁岚过去时,一家人正和乐融融地坐在院里说话。 这秋收结束后,丁守信也彻底闲了下来,天气好的话,就上山挖点草药换点银子。 丁岚把咸鸭蛋放下后,就说起了自己打算在院子里再盖两个屋子,准备招人来干活。 丁守信听了倒是很开心,这丁家村里可是有不少汉子都闲在家里呢,现在能有活干正合他的心意。 丁岚来找丁守信,除了看中他是自己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盖房子杂事诸多,她把事全权交给丁守信,自己就不用操心了。 丁岚笑了笑,说起自己的打算:「守信哥,你明日帮我把木材买了。顺便帮我再从村里找几个会造房子的人来,每日的工钱就定在25文钱,你就算30文钱。因为都是村子里的人,这中午就不包饭了。」 村里盖房子的木材,通常都是由自家人去山里砍的,只是丁岚家里也没有什么劳动力,自然也没有木料存着。 现在去现砍肯定是来不及了,这木材砍回来可是还得晾干后再做一些防虫处理,所以丁岚建房子的木材都得去村子里买。 丁守信听了这个工钱,哪还会拒绝,这么好的差事可不能错过。 把房子的要求和丁守信说清楚后,丁岚从怀里拿出5两银子交给丁守信,多退少补,毕竟只是两间房,丁岚估摸着五两银子也该够了。 丁守信找了活干,自然十分开心,迫不及待地抹着黑就去各家各户买木材,顺便把搭房子的人也给找齐,争取明日就能开工。 因为只是在院子里加盖两个小房间,也不兴那些风俗,自然是越快越好了。 事情交代完了,丁岚和那薛大嫂又聊了一会后,才转身回家。 回家后把家里要再搭两个屋子的事情告诉了丁景,自己明天要去镇上一趟,嘱咐丁景在家好好配合丁守信建房子,丁景连忙点头答应。 第二天,丁岚坐着刘大伯的驴车去了镇上。 进了青山镇,丁岚就下了驴车,身揣巨款在镇里转悠,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在镇上买个商铺。 这买商铺最重要的就是位置了,同春楼所在的那条街道正是人流量最大的地方。丁岚顺着这条街道往同春楼走,进了同春楼,丁岚也没去二楼,只在一楼大堂坐下来了。 一进同春楼就发现了,同春楼的生意已经没有像上次那么火爆了。毕竟咸鸭蛋的价格也要5文钱一个,对于富贵人家当然算不得什么了,但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这5文钱花起来还是有点肉疼的。也只在节日时才会过来购买几个,改善下家里的伙食。 不过让丁岚没有料想到的,如今这咸鸭蛋竟然成为了平民百姓串亲访友的必备礼品了。 丁岚拿着小二递过来的菜单琢磨,这杜掌柜正好从楼上下来了,看见丁岚坐在大堂里,连忙招呼丁岚去楼上坐坐。 原来那灯笼铺的陈掌柜夫妇也在楼上呢,来得好不如来得巧,丁岚正好也有事想问问他们,便跟着杜掌柜去了二楼。 丁岚落座后,那陈夫人就笑道:「丁姑娘,可是有段日子没见了。」 杜掌柜调侃道:「丁姑娘如今可是个大忙人呢。」 丁岚只抿嘴笑,一旁的陈掌柜倒是显得有些急切,迫不及待地问道:「丁姑娘,你这段时间可想出了新的图样?」 丁岚摸了摸鼻子,窘迫道:「我这段时间每日在家做咸鸭蛋,暂时还没有想出新的图样。」 闻言,那陈掌柜的情绪明显失落下来了。那陈夫人掐了把陈掌柜手臂上的肉,提醒道:「之前的图样你都还没做完呢。」 幸好,外面的小二端着菜上来了。 席间,那杜掌柜知道这丁岚平常没有什么事情,可是不会轻易来镇上的。 问道:「丁姑娘,你今日怎地来镇上了?」 丁岚放下筷子,说道:「我打算在镇上买个商铺。」 陈掌柜倒是来了兴趣,「哦?」了一声后问道:「你打算做什么生意?」 「我打算做一些小食。」丁岚倒是也不隐瞒。 杜掌柜思忖片刻,说道:「做吃的话,这附近的商铺倒是不错,只是最近似乎并没有听说有人要卖铺子呀。」 丁岚来同春楼前,已经把这附近的商铺逛了一遍,也确实没看到有人卖商铺。 一旁的陈掌柜含笑不语,丁岚的目光投注在他的身上:「陈掌柜,你可是有什么消息?」 陈掌柜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摇头晃脑道:「我还真知道哪里卖商铺,上次去那归云阁吃饭时倒是不小心听隔壁桌的人说了一嘴。那商铺的位置我也知道,只是商铺的主人还没有拿定主意,这消息还没放出来呢。」 丁岚追问道:「陈掌柜可能带我去一趟?」 「可以是可以,不过……」陈掌柜顿了顿,撑着自己的额头说道:「我最近为了新图样可是头昏脑涨,这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那商铺的地点了。」 丁岚哪能不知道陈掌柜的言外之意,哭笑不得地说道:「这图样我来想,陈掌柜可要多多注意身体。」 听到丁岚答应了,陈掌柜的精神立马好了:「我现在想起来了,丁姑娘,我们也算得上是朋友了,这商铺的事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找个风水宝地。」 第60章 丁岚只能无言以对…… 陈掌柜吃完饭后, 就带着丁岚找去了那家商铺。 在路上,陈掌柜介绍道:「那家铺子原来是做饼的,生意一直不错, 不过铺子的主人搬去临城做生意了, 缺了点银子这才打算把这青山镇的铺子折点现银。」 陈掌柜指了指前面一家正开着门的商铺, 示意道:「就是这家!」 丁岚仰头看去, 还是个小二楼,门口挂着幌子, 写着梁记饼店四个大字,倒是清晰夺目。 陈掌柜带着丁岚进了商铺,这个商铺不大,估摸着也就二十个平方,靠墙放着一些桌椅, 现在还有人在店里吃饼呢。 丁岚踮脚往后看,这商铺后面应该还带着一个院子。 陈掌柜和丁岚找了个位置坐下, 那小二很快就过来招呼了:「客官,要点什么饼?」 陈掌柜摆了摆手,问道:「你家掌柜在吗?」 小二点头道:「在后面呢,客官你可是有事?」 丁岚笑盈盈道:「确实有点事, 劳烦小哥帮忙喊一声。」 那小二也是个好说话的, 招呼两人先在店里坐下,就去了后院找掌柜。 待小二走后,丁岚就站起来四处打量这个铺面,虽然铺面的面积不是不大, 但卖个麻辣烫应该也足够了。 丁岚也是在家考虑了很久, 才决定做麻辣烫。这也是眼看着冬天就快到了,尽管目前还做不了麻辣口味的麻辣烫, 不过做清汤的麻辣烫也不错,用鸡骨头和猪骨头炖的汤做汤底,不怕没有市场。 待以后辣椒的产量上来了,这真麻辣烫和火锅都能搞起来。 而且最终让丁岚下定决心做麻辣烫的原因就是,这做麻辣烫也不需要什么大厨,只要把汤底熬好,然后把食材全部清洗干净,客人想吃什么拿什么,压根不需要人太费心。 正琢磨到这里,那小二就带着一个身量不高的男子过来了,细看倒是怪年轻的,不过身材倒是已经开始发福了。 陈掌柜连忙站起来,拱手道:「这位是梁掌柜吧。」 那梁掌柜好奇地看着面前的两个人,问道:「正是,不知两位找我有什么事?」 陈掌柜笑眯眯道:「我上次听一个朋友说,你这商铺要卖了,今天特意过来询问一番。」 那梁掌柜这才知道两人的来意,连忙把两人迎进后院里,这商铺的后面果然有一个小小的院子,墙角处紧挨着砌了几间小屋。 院中有一颗大树,树下摆放着石桌石凳。 梁掌柜把两人招呼着坐在石凳上,给两人斟了一杯茶后才说道:「我确实准备把商铺卖掉,不过这个消息我都还没散出去呢。」 陈掌柜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笑眯眯道:「我也是偶然听见的,不知这个商铺的价格是多少?」 丁岚一听来正题了,连忙集中起注意力。 那梁掌柜思忖片刻,开口道:「不二价100两银子,这铺子里面的东西全部包含在一起。」 陈掌柜目光转向了丁岚,毕竟不是他要买,就看丁姑娘中意不中意了。 丁岚撑着下巴思索,这个铺子的位置和大小都挺合她的意,就是这个价格丁岚实在摸不准。 看着陈掌柜看向她的眼神,丁岚对那梁掌柜说道:「梁掌柜,我们再商量一下。」 毕竟也是一大笔银子,商量一下也是人之常情,那梁掌柜点头答应后,就往店里走了,也是给两人一个商量的空间。 待梁掌柜走了,丁岚急切地问道:「陈掌柜,你觉得这个价格怎么样?」 陈掌柜毕竟在青山镇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自然比丁岚见得多了。说话也不模棱两可:「这个价格倒是正常,只是如今商铺难求,何况是这么好的一个位置。」直言道:「这个商铺我觉着可以买。」 「有陈掌柜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丁岚当即拍板决定,就定下这个商铺了! 转而又想到今日身上只带了10两银子过来,倒不是她不愿意多带点钱在身上,只是银子不像现代的纸币,带在身上太重了,实在不方便。 扭头看着陈掌柜:「陈掌柜,你今日恐怕得借我点银子了。」 这陈掌柜为人倒是大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没问题!」 丁岚哭笑不得地想到:幸好在这青山镇上有熟人可以借钱,才避免了给不了银子的尴尬。 丁岚起身去把那梁掌柜叫了回来,说道:「梁掌柜,这个铺子我要了。」 梁掌柜倒是有点意外,他原本还以为买家是陈掌柜呢,没想到买商铺的主人竟然是这位穿着普通的农家女子。不过能够这么爽快地找到买家,也是意外之喜了。 梁掌柜点了点头,问道:「我们什么时候交易?」 丁岚笑盈盈地看着陈掌柜:「那就要麻烦陈掌柜帮我跑这么一趟,帮我把银子带过来吧。」 这陈掌柜只得认命地回灯笼铺拿银子了,丁岚对着梁掌柜说道:「我刚刚只粗略看了下铺子,现在梁掌柜带我仔细把这里给转一转吧。」 这个要求自然不过分,那梁掌柜立马带着丁岚先从后院介绍起。 后院除了一个大厨房外,还有3间紧凑的住房,目前只有小二和做饼的师傅住在这里。 最后面是一个茅房,旁边开了一个后门,通向青山镇卖菜的市场。厨房的外面打了一个井,平常的用水都是在这里取的。 那梁掌柜又带丁岚去了商铺的楼上,这楼上倒是没怎么打理,全都是灰尘。丁岚上去看了看,倒是有好几个窗,丁岚把窗户打开往外看,远处的风景还不错。 以后把这二楼好好收拾下,摆上几盆花,倒还称得上几分雅致。 两人顺着楼梯下来,虽然这商铺算不上大,不过也是五脏俱全了,丁岚越看越满意。 第61章 两人又坐回了后院,随意聊了几句,这陈掌柜就风尘仆仆地拿着包袱回来了。 把包袱径直递给了丁岚,这一百两银子足有八斤重,丁岚费力地把包袱放在桌子上,打开包袱正好是100两银子,说道:「梁掌柜,咱们这就交易吧。」 那梁掌柜这两天一直把商铺的地契带在身上,听到这话,把怀里的地契了掏出来,递给了丁岚,说道:「这是地契。」 丁岚看了一眼,又把地契转交给一旁的陈掌柜检查,等到陈掌柜点了点后,这才放下心来。 小心地把地契放进自己的怀里,尽管欠了陈掌柜100两银子,但看着眼前这个商铺归她了,心里自然是十分快活。 那梁掌柜带着丁岚又去了一趟衙门,整治交接好各种手续,这商铺就正式换主人了。梁掌柜恐怕自己也没有料想到,这次交易竟然这么顺利。 看着这家已经被卖出去的铺子,语气略微感伤:「这铺子现在是我店里的小二和做饼的师傅在这里住,我让他们把东西收拾一下,明日再把商铺的钥匙交给你可好?」 现在这地契都在自己的身上了,丁岚自然也不介意晚这么一天了,大方道:「没事没事,我不急,我明日过来拿钥匙。」 此时的丁岚心情十分愉悦,和梁掌柜告辞一声后,就跟着陈掌柜回了灯笼铺。她可还没忘记之前答应陈掌柜的图样,而且今天幸好陈掌柜在场,不然今天这个铺子哪会有这么顺利。 进了灯笼铺的后院,这陈夫人正坐在花厅里吃点心呢。 丁岚跟着陈掌柜进了花厅,那陈夫人问道:「商铺可买了下来?」 丁岚笑容满面地点头:「幸好这次有陈掌柜鼎力相助,不然今天还真不一定能这么快买下来。」顿了顿,扭头对陈掌柜说道:「陈掌柜,我明日就把那100两银子带过来还你。」 陈掌柜此时正在一旁磨墨,听到这里,开玩笑道:「丁姑娘,你不还也可以,你就帮我多画些图样,把这100两银子给抵了也行!」 这怕是得画到口吐白沫吧,丁岚苦笑着摇头:「那可真遭不住。」 拿过陈掌柜递过来的笔,丁岚此时满脑子空白,她上次画得是花鸟鱼虫,这次要画什么呢? 绞尽脑汁,才终于下笔。她这次决定画一些比较普遍的水果,桃子、李子、甜瓜等。 虽然只是平常水果,丁岚涂了些彩墨后,就显得有几分可爱。这种造型的灯笼一定要做得精致小巧,并不具备实用性,也就是富贵人家的孩童买着把玩一下。 丁岚放下笔墨后,把图样拿起来吹了吹,才递给了一旁等候的陈掌柜,说道:「这次就不收你钱了,这些图样聊表下谢意。」 「明明是随处可见的东西,怎么在你手里,竟这么惹人喜爱。」一旁的陈夫人看着图样感叹道。 丁岚摸了摸鼻子,浅笑道:「也就是画个新奇吧。」 陈掌柜拿着图纸就往做灯笼的工坊去了,丁岚和那陈夫人又聊了会天,这才告辞准备回村。 回丁家村前,丁岚忍不住又转悠到今天刚买的商铺,只站在外面看了看,才心满意足地回了家。 一边走一边开始琢磨,这商铺要怎么装修,哪些东西要重新添置,还有开店前要准备的东西,用什么食材。 这么一想,这一大摊子的事都等着丁岚做呢。 回村的路上, 正好赶上刘大伯家的驴车,运气不错,丁岚又搭了一程顺风车。 刘大婶看着一脸喜意的丁岚, 好奇地问道:「今天怎么这么高兴呀?」 这买商铺的事也不好与刘大婶明说, 只道:「家里这不是打算再重新盖两间小屋嘛, 心里高兴, 这房子还是丁景出生那年弄的呢。」 「我家也准备再新盖几间房呢,大壮的亲事已经定了, 明年就成亲了。赶紧给他们盖个新房,明年正好让小两口住。」刘大婶笑呵呵道。 看刘大婶的神情,似乎对定下来的亲事十分满意,丁岚好奇地问道:「大壮定的哪家的姑娘呀?」 「是程家村的姑娘,那姑娘我去看过, 能干着呢。」刘大婶语气中都是满意。 丁岚笑着点了点头,婆媳关系自古是个难题, 这刘大婶对未过门的媳妇有眼缘,以后相处起来日子也好过。 刘大婶发现丁岚突然没说话了,以为自己戳到了丁岚的痛处,小心地问道:「小岚, 你没事吧?」 走神的丁岚这才反应过来, 嗯?这什么意思? 丁岚诧异地看向刘大婶,下意识地说:「我没事呀。」 刘大婶安慰性地拍了拍丁岚的肩膀:「我上次去程家村时,听说和你定亲的那个程家小子已经成亲了。」 顿了顿,语气中都是同情:「如今你弟弟已经没有读书了, 以前的事你也不要多想, 自己抓点紧。我给大壮找的那个媒婆就不错,要不然……」 听到这里, 丁岚连忙打断道:「刘大婶,你这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呀,我正想给丁景找门亲事呢!」 刘大婶满头雾水,试探性地说道:「你弟弟?他还小了点吧?」 这村里的小子一般是十四十五岁先把亲事定了,来年再正式过门,家里穷的娶不起媳妇的小子甚至会拖到十八岁娶亲,这丁景估摸着也才十二岁吧。 「不小了,明年可就13岁了。虽然爹娘都不在了,但我这个做大姐的,丁景成亲的大事可不能含糊!先把亲事给定下来,要不然晚了,好姑娘都被人抢走了!」丁岚义正言辞道。 「这……」刘大婶看着此时正兴致高昂的丁岚,剩下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只觉得这丁岚当大姐当得快魔怔了吧,自己的婚事倒是不着急,倒是已经开始准备给12岁的弟弟寻门亲事了,当大姐当到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 第62章 下车时,丁岚还意犹未尽地回头和刘大婶聊媒婆的事,丁景正在院子里翻鸭蛋呢,无意中听了一嘴,媒婆?难道大姐终于准备给自己找门亲事了? 看着大姐进了院子,丁景开口问了:「大姐,你找媒婆做什么?」 「还不是想给你找门亲事吗?隔壁的大壮明年可就成亲了。」丁岚语气中透着一丝揶揄,瞥了一眼脸上已经涨红的丁景。 丁景被这话激地说不出话来,支支吾吾道:「我?我不要……」说话中还带着些许孩子气。 丁岚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这丁景也才12岁,在她眼里压根就是个小学生。她刚刚和刘大婶说给丁景找门亲事,自然是为了给自己开脱才这样说的。 丁岚暗地翻了个白眼,这么小的小男孩娶哪门子媳妇?毛都还没长齐呢! 看着院子里已经放置了许多木材,也没继续之前的话题了,问道:「守信哥呢?」 「守信哥去村子里搬木头了。」丁景话音刚落,这丁守信和一个村里的汉子就扛着木材回来了。 丁岚笑盈盈道:「辛苦了,先喝口水吧。」赶紧给两人把茶倒上。 那丁守信现在正渴着呢,便带着那个汉子坐在台阶上,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水。 喝完水后,丁守信报备起进度:「今天把需要的材料都买齐了,明日就可以正式开工。」 丁岚浅笑道:「那家劳烦守信哥了,我明天不在,你有什么事就和丁景说。」 丁守信点了点头,歇息了一会后,就和一起干活的汉子各自回家吃晚饭了。 那二哑巴和泥猴早已经下工,院里就只剩下姐弟俩人,丁景磨磨蹭蹭地到了丁岚的旁边,说道:「大姐,今日那同春楼的张全还没来咱们家拿咸鸭蛋呢。」 这同春楼的张全一般是两天过来一趟,一次性拿2000个鸭蛋过去 丁岚思索片刻,也就想通了里面的门道。今日去那同春楼,这咸鸭蛋的销量显而易见地已经降下来了,这同春楼一直没有新菜式,始终是个短板。 自己那咸鸭蛋毕竟只是个小食,只能短时间地带动酒楼的销量,如今这后劲明显已经不足了。 自己也不能在家坐以待毙,丁岚摸着下巴开始琢磨。 瞥了一眼正眼巴巴地等着她的丁景,这办法也不能自己一个人想呀,丁景好歹也是读了几年书的人,开口试探道:「家里咸鸭蛋的生意要是做不下去了,你怎么办?」 「那我还回那码头搬货去。」丁景不假思索道。 听到这个回答,丁岚还算满意,她不怕脑子笨的,就怕脑子不仅笨还懒的。 思忖片刻,丁岚倒是想起了皮蛋,皮蛋的主要原料同样也是鸭蛋。在现代时,皮蛋因为铅含量超标,所以制作工艺有了很大的改革,如今在这里,倒没人管这些。 只是在现代时她看见过别人做皮蛋,但都是用变蛋粉做的,这里自然是买不到变蛋粉了,只能用传统的土方法做。 思及此处,心里也有了章程。做皮蛋需要的材料有鸭蛋、生石灰、盐、碱、茶叶、草木灰、黄丹粉。其他的材料倒是都能买到,只是目前找不到天然碱,那碱还得从草木灰里提取。 需要的材料都想清楚了,丁岚就转身回了主屋,把需要的材料和已知的做皮蛋的步骤写了下来。 特地把黄丹粉给省略去了,这黄丹粉本身就是为了那皮蛋上的松花纹,但是这含铅量太高,丁岚为了以防万一,就把这一步给省略了下来。 待写完之后,把这张纸交给了丁景。这皮蛋她只见过别人用变蛋粉做过,土方法她也只了解个大概,具体的做法不可能就等着她一个人来试,把单子给了丁景,让他自己私下好好琢磨。 丁景拿着大姐递给他的纸, 满脸都是诧异:「大姐,你怎么会写字?」 「我在镇上干活时认的字,之后一直用你剩下的纸练习写字。」丁岚语气淡淡地开口。 丁景一听, 脸上浮上一层心虚, 自己读了四年书, 这字写得还没有大姐的好。 仔细看那纸上的内容, 心里更是大惊,问道:「这皮蛋是什么?」 「我以前遇到了一个从北边过来的行走商, 这皮蛋就是从他那听过来的。据他说,这是蛮荒之地的特产,而且这皮蛋的口感非常鲜滑爽口。」丁岚胡编乱造道,压根不怕丁景发现她说谎。 说到这里,丁岚的语气顿了顿:「可惜这做法我已经记不太全了, 小景,秘方你拿下去, 仔细琢磨琢磨,看能不能把这皮蛋的做法还原。」 丁景兴高采烈地应了一声,就拿着那张秘方找地方研究去了。 秘方交给丁景了 ,这事她就不操心了, 如今就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商铺上。 第二日, 丁岚特意背了个背篓,去了青山镇, 背篓里不仅放置着自己全部身家150两白银,还特意带了一些咸鸭蛋压在上面, 径直往那陈掌柜的灯笼铺去了。 先把昨天欠的100两银子还上后, 顺便把背篓里的咸鸭蛋一起给了陈掌柜后,就转身去了梁记饼店, 一看店铺压根没开门,又绕到了后院去敲门。 只拍了几下门,那梁掌柜就过来开门了。 丁岚笑呵呵道:「梁掌柜,可等久了吧?」 梁掌柜连忙把丁岚迎进去,和颜悦色道:「我也是刚来,这屋子里的私人物品已经都清走了,这就把钥匙交给你。」说着就把钥匙郑重地递给了丁岚。 丁岚接过钥匙,心里顿时安稳了下来。 那梁掌柜家中有事,也没有再和丁岚闲聊,告辞一声就回去了。 丁岚把后院的屋子都打开转了转,里面的床和桌子倒是齐全,直接就可以让人入住了。 第63章 把门关上后,丁岚从后门出去,前往青山镇的奴隶市场。 青山镇毕竟只是一个小镇,这里的奴隶市场不大,就在刘大伯卖菜的市场旁边占据了一条小巷子。 丁岚当初坐在刘大伯的驴车上,远远地见过一眼,却也不敢细看。她对于把人像商品一样贩卖还是十分抵触的,没想到今天的自己就走上了买奴隶的道路上。 尽管心里不适,丁岚还是进了奴隶市场,一进去就感觉到阵阵恶臭,忍不住开始皱眉。 那些奴隶贩子一看来的是一位穿着朴素的农家女,难免在心里看轻丁岚几分,只觉这生意做不成,自然也就不太热情。 丁岚只蹙着眉往里走了几步,余光打量着被奴隶贩子锁在路边的奴隶,除了一些年轻女子,为了卖个好价钱,这身上打理得还算干净。 至于其他的奴隶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全身脏兮兮的,也难怪这里的空气如此难闻。 丁岚注意到在路旁还蹲着好多瘦骨嶙峋的孩子,不由地想起了小说里的剧情,丁景欠债还不起钱之后,也把丁巧也卖到了这里。 那时候的丁巧是不是也这样眼巴巴地蹲在路边,就等着一个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人把她买下。 丁岚偏过头,不忍心再看,只自顾自地闷头又往里走了几步。 很快,旁边一声尖细的「客官」让丁岚停住了自己的脚步,闻声看去。 一个身形瘦小的男子叫住了她,长得尖嘴猴腮的,此时正一脸讨好地看着她:「客官,看看我家的奴隶吧,干起活来麻利着呢,饭也吃得少,包你满意。」 丁岚犹豫了下,僵硬地往那说话的奴隶贩子走去。 那奴隶贩子一看丁岚回来了,就知道这生意还真有可能会成,此时的笑容就更加热情了,立马向眼前的这位客官如数家珍地介绍起自己贩卖的奴隶。 丁岚过去仔细一看,发现这里竟然还有昆仑奴。 眼看着那奴隶贩子越说越热情,丁岚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道:「你这有没有会写字的?」 那奴隶贩子一怔,为难道:「有是有,就是年纪有点大。」 「那先带给我看看。」丁岚也不在乎年纪大不大了,只想赶紧把人买回去,她已经在这快呆不下去了。 那奴隶贩子从最后面拖出一个身形消瘦的中年男子,吹嘘道:「客官,就这个,以前还做过管事呢!」 那中年男子一看就知道在大户人家待过,一见丁岚就行了一个礼,尽管衣服上都是破洞,但还算整洁,起码比其他的一些奴隶要干净多了。 丁岚审视了一遍中年男子,问道:「你以前做过什么?」 中年男子窘迫地把身上的衣服往下拉了拉,说道:「以前我在府里做过一段时间仓库的小管事,后来家主家道中落,我们这些奴隶才被变卖出来了。」 丁岚点了点头,问道:「会算账吗?」 「会!」中年男子连忙点头。 丁岚是个看眼缘的人,看这中年男子的面相也不像是大奸大恶之人,点了点头后就问了旁边的奴隶贩子:「他多少银子?」 「15两银子。」那奴隶贩子估摸丁岚不懂市价,狮子大张口道。 丁岚听到这里冷哼一声,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粗布麻衣:「你看我像是冤大头的样子嘛?」话毕转身就走。 奴隶贩子暗想要遭,来这买奴隶的客官大多数都是想要买一些年轻力壮的,亦或是貌美的女奴隶。 这好不容易盼来了不懂行的挑了一个老货,怎么能放过,连忙拉住丁岚,说道:「客官等等,10两银子!」 丁岚头都不回,仰着下巴往外走。 那奴隶贩子急了:「8两,不能再少了!这可是会写字的呀!客官!」 丁岚这才停下脚步,转身回来,看着此时正一脸肉疼的奴隶贩子,没好气地说道:「我又不是就买这一个。」 那奴隶贩子变脸变得十分的快,连忙讨好地讪笑:「客官,你还要个什么样的?」 这厨房里还缺一个洗东西的,外面缺一个跑堂的。随即开口:「有没有干活麻利一点的女人。」 奴隶贩子连忙点头答应:「有!客官要年纪多大的?」 一旁的中年男子张了张嘴,鼓足勇气地说道:「主子,我媳妇干活就很麻利。」 丁岚「哦?」了一声,问他:「你一家人都在这里?」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丁岚心想:干脆把一家人都买了,也省了自己再挑了。 扭头对那奴隶贩子说道:「把他一家人都叫出来吧。」 一旁的中年男子一脸感激地看着丁岚,原本以为自己一家人注定要分开了,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转机。 很快,那奴隶贩子就从后面拖出两个人来,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妇女,还带着一个和丁景差不多大的男孩。 丁岚抬了抬下巴,问那奴隶贩子:「多少银子?」 奴隶贩子看丁岚一眼,怕丁岚故技重施转身就走,也不敢开高价了:「女人5两,小孩6两。」 丁岚也没继续讨价还价了,之前也是因为这奴隶贩子把她当冤大头宰,不然自己还真不好意思还价。 丁岚心情沉重地把银子给付了,三条活生生的人命竟然只值19两银子。 待奴隶贩子带着丁岚去把手续办齐后,丁岚就带着这一家人回了商铺,肩上的背篓早就被那中年男子抢过去背着了。 把三人安顿在后院的屋子里,里面家具都有,只要再添置一些被子就能住人了。 毕竟自己也不是做慈善的,把三人喊去院子里准备开一个短会,主要就是为了安排下各自的工作。 看着正老老实实地站在她面前的三人, 丁岚清了下嗓子,才开口道:「先说下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吧?」 第64章 那中年男子和自己的媳妇互看一眼,说道:「主子, 小人名叫崔顺, 我媳妇叫金小谷。」指了指旁边的小男孩:「这是我儿子崔六, 大家都叫他小六子。」 丁岚点了点头, 语气减缓:「那我就叫你们崔叔和金婶吧,虽然你们是奴籍, 但是在我这,倒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我把你们买下来,就是为了让你们帮我好好经营这家商铺。」 强调道:「当然了,这个工钱肯定不会少了你们的。」 听到这里,那崔顺仿佛不敢相信一般, 经营铺子? 他原本只以为眼前这位穿着朴素的主子买下他,只是为了让他下地干重活。 但一想到一家人只要在一起, 这苦日子就不会难过,所以才自作主张地在奴隶市场提了一嘴自己的家人。 没想到主子竟然真的把他们一家人都买下来了,当时自己在心里不知有多感谢主子,发誓以后一定要当牛做马地报答。 如今主子竟然告诉他, 他们只需要在这里经营铺子, 甚至还有工钱拿,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事! 崔顺强忍住眼泪,千恩万谢地说道:「主子,你能让我们一家人不分开, 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 这工钱我们怎么能要。」 那金婶认同地连连点头,紧紧地攥住了旁边小六子的手。 丁岚安抚道:「这工钱就按这个铺子里的收入来算, 你们只当做赏银罢。」 说到这里,丁岚的语气加重:「但我丑话说在前头,这要是有人趁我不在谋取私利的话,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眼前的三人连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崔顺对天发誓道:「我崔顺对天发誓,只要我一家人有异心……」 这一出倒是把丁岚给吓到了,这人怎么说跪就跪呀?连忙把这一家人都给拉起来,打断道:「发誓就不用了,只要你们用心帮我把生意做起来就好!」 那金婶信誓旦旦道:「主子,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干的!」 「我也会勤快干活的。」那小六子也跟着表忠心。 丁岚听到大家一口一个主子的,只觉得怪异:「你们就叫我丁岚吧。」 「小人怎么能直呼主子的名字。」崔叔惶恐地摆手道。 这里的奴隶制度已经是根深蒂固的,丁岚也入乡随俗,退而求其次道:「这个铺子明面上不能说是我的,有别人在时就叫我丁姑娘吧。」 崔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隐瞒铺子的真实主人,但主子说的话,他们只需要听着就好了,只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听明白了。 丁岚这才说起了正题,声音不徐不疾地安排起三人的工作内容。 「现在我说一下你们之后要干的活,等铺子开张以后,这崔叔就作为掌柜,这个账你一定要一笔笔地写清楚了。金婶则是负责厨房里的工作,小六子就当跑堂的小二,哪边忙不过来,其他人就过去帮忙,你们听懂了吗?」 一家人如捣蒜般的连连点头,丁岚看了看3人蓬头垢面的样子,估摸着三人现在肯定还饿着肚子呢。 干咳了一声后,缓和道:「现在铺子还没开张,你们倒不用急,先把自己打理干净,然后吃顿饱饭,我再安排你们这几天的活计。」 听了丁岚的话,三人这才散开,那金婶先去厨房里做饭,那崔叔就带着自己的儿子先去把身上给打理干净。 丁岚倒是不担心厨房里没吃食,她去奴隶市场前就进厨房查看了一番。那梁掌柜走得急,厨房里还剩下不少没带走的食材,目前这一家人住在这里,倒是不用愁吃喝。 那金婶应该以前就是在厨房里做活的,这菜炒得麻利,很快就端了3菜1汤上桌。 丁岚招呼着已经打理干净的三人坐下一起吃,一家人惴惴不安地互看一眼,就是不敢上桌。 「不用在乎那些虚礼,只要给我多赚点银子,也就是报答我了。」丁岚安慰道,比起把这一家人当奴隶,她更偏向于把他们当员工管理。 那崔顺这才正襟危坐地坐在凳子上,这金婶也才拉着小六子跟着坐下。 吃完饭后,丁岚就安排起几人现在该干的活。 金婶就带着小六子负责打扫卫生,丁岚特意提了下商铺的二楼,必须仔细弄干净。 那金婶立马带着小六子开始收拾起来了,丁岚满意地点了点头。 目光又转向了崔叔:「崔叔,你既然以前管过仓库,这采买的事你应该都懂吧?」 「这些我会!」崔叔急忙点头。 「那行,你现在跟我来,我把需要添置的东西告诉你,你去镇上帮我把东西都给买齐。」丁岚对着跟在身后的崔顺说道。 进了铺子,那梁掌柜还剩下了很多桌椅,只是这时间久了,难免有些陈旧。 丁岚从那柜台后面,翻出一套笔墨纸砚,那崔顺十分上道,已经自发地开始磨墨。 「你用纸记一下,以免等会有所遗漏。」丁岚说道。 那崔顺连忙把笔拿起来,丁岚开口道:「首先就是这些桌椅,找个木工过来翻新一下,还有这上二楼的楼梯,踩上去都嘎吱嘎吱响,全部重新加固。」 包括一些卖麻辣烫所需要的木签子,煮底料的锅等等,这些都得提前购买,丁岚絮絮叨叨地开始嘱咐。 那崔顺的手就没停过,以最快的速度把丁岚的话给记录下来。 等到把需要添置的东西说得差不多的时候,丁岚才想起了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外面的招牌。 「对了,还有外面的招牌,这得重新做一个,布幌子也得换,这招牌一定要尽快!」 崔顺把笔放下,抬头问:「主子,那这招牌写什么?」 丁岚思索片刻,心里有了主意,说道:「大千食府,就写这个吧!」 第65章 心里暗想:这名字古往今来一直常驻在餐饮界,而且读起来大气,选它肯定没错。 那崔叔立马把这四个字郑重的写下来,给丁岚确认无误后,才说道:「好,我立马就去办!」 丁岚拿出10两银子递给了崔叔:「铺子里缺什么自己补齐,还有你们房里的被子,包括你们身上的衣裳,通通备齐。开张前不仅得让铺子焕然一新,你们作为伙计也不能太过寒酸。」 崔叔没想到主子竟然连后院没有被子都替他们想到了,心里又是感动又是妥帖。 丁岚把事情全部交代完毕后,就准备回丁家村了。 把钥匙交给崔顺后,说道:「铺子里有什么急事就去丁家村找我。」 崔顺连连点头答应,待丁岚转身走了,看着这偌大的一个院子,宛如隔世。 今天上午还在奴隶市场像畜生一样被对待着,如今自己不仅和家人待在一起,还不用愁吃喝,甚至还有工钱,这真是天大的造化呀。 这一切都得感谢主子的大恩大德,崔顺心道:以后一定尽心尽力的为主子做事,绝不怠慢。 此时的丁岚并不知道崔顺的想法,她既然有了他们的卖身契,就不用担心他们会背叛自己, 悠哉悠哉地回了丁家村,家里已经大变样了。原来的厨房已经被拆掉了,那丁守信正带着六七个汉子正在给新建的厨房盖屋顶呢。 没想到这房子盖得还挺快的, 丁岚和丁守信打了声招呼后,就背着背篓回了房间。 把所剩无几的银子藏在衣柜的夹层里,丁岚琢磨着还得想办法再挣点快钱。 那咸鸭蛋的方子要是有好的机会, 也得赶紧卖了, 不能烂在自己的手里。 倒是那皮蛋, 因为工艺比较复杂, 而且最重要的是保质期特别长,倒是能把技术攥在手里, 做一个长期的产业。 不过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尽快挣钱,也不知道那10两银子够不够让铺子顺利开业,过两天她必须得去镇上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丁岚把门关上后就去院子看丁守信他们盖屋顶。 因为院子里被各种木料和盖房子的材料所占据,那泥猴只得把鸭蛋搬去河边洗了。洗好的鸭蛋就晾晒在院子外, 这人来人往的倒是也不怕丢。 丁岚早上出门前,特意在院子里备好了茶壶和碗, 主要就是为了给来干活的村民们有茶水喝。 坐在桌边,正准备给自己倒杯水时,才发现茶壶里早就空空如也了。丁岚暗叹这丁景做事不牢靠,这种小细节还是顾及不到。 连忙提着茶壶去刘大婶家接了一壶, 现在厨房还没建好, 目前家里也开不了火,这两天只得叨扰下刘大婶了。 把茶水接回来后,给正在屋顶上干活的汉子们把水给倒上,热情地招呼着:「大家先来喝点水吧, 守信哥, 你也先下来休息一会吧!」 屋顶上的人正是口渴,听到丁岚的话也就齐刷刷地从屋顶上下来, 到桌边喝起了水。 丁岚端了一碗茶水递给了姗姗来迟的丁守信,问道:「守信哥,这厨房今天能弄好不?」 丁守信一口就把这一碗水喝干净了,丁岚连忙拿着茶壶再给他添上。 「这么多人呢,肯定可以在天黑前弄完。」 「对了,厨房里面的灶台要不要再重新弄一下?」丁守信扭头问丁岚。 丁岚沉思道,目前家里这么多人要吃饭,这厨房弄好一点,做饭也方便,点头道:「那还是弄下吧。」 丁守信把空了的碗放在桌子上:「我今天晚上就给你把灶台给砌上,明天再晾一天,后天就能用了。」 丁岚眉开眼笑道:「那就辛苦你了,帮我赶工了。」 丁守信摆了摆手,又招呼大家一声,这些汉子们就又继续上房顶干活了。 如今只要丁岚不在家,小妹丁巧就拿着要做的衣裳去丁大娘家,陪薛嫂子做些缝缝补补的活,天黑前才会回来。 丁岚左右无事,就回了屋里开始列起麻辣烫的菜单。 那厨房的屋顶果然在天黑前就完工了,因为丁岚这里不提供饭,所以干活的汉子们临走时,丁岚又特意给每人送了两个咸鸭蛋。 这些朴实的村民们,拿到咸鸭蛋倒是异常开心,咸鸭蛋拿回去正好也能改善下家里的伙食。 丁守信还在厨房里忙着给丁岚砌一个新的灶台,丁岚使唤现在空闲着的丁景进去搭把手。 过了一会,这丁巧就蹦蹦跳跳地回来了。冲着大姐喊道:「大姐,丁大娘叫我们去吃饭呢。」 因为厨房这两天不能开火,所以丁岚这一家人都是在丁大娘家蹭饭。 丁岚也没给饭钱,给银子显得有点见外了,倒是提了肉和米过去,这样也不算白吃,丁大娘家的伙食也能改善下。 正好这丁守信也快砌完了,待灶台弄好后,大家便说说笑笑地一起去吃晚饭。 吃过晚饭后,丁景就一溜烟地钻进自己的主屋,研究起那皮蛋的做法。 目前这咸鸭蛋的销量肉眼可见地减少,但每日的咸鸭蛋还是要照常做的,也只有在晚上时,丁景才有时间慢慢研究。 材料倒是都备好了,丁景根据大姐的方法,准备好纸笔,慢慢调试不同的配方,做出各种各样的皮蛋试验品。 因为做皮蛋的周期很长,所以要小心的在鸭蛋上标注好信息,方便之后确认最成功的配方。 翌日,这丁守信一大早就带着干活的人来了,今天是要在院子里砌个小小的浴室。 昨天拿了咸鸭蛋回去的汉子,一见到丁岚,就眉开眼笑道:「丁岚,你家那咸鸭蛋可真好吃,这价格肯定挺贵的吧?」 丁岚爽朗地笑了笑:「我家这咸鸭蛋主要是卖给镇上的同春楼,它那是卖5文钱。」顿了顿:「村里人要的话,价格就是4文。」 第66章 村民心道:这个价格虽然没有想象中的夸张,但要买的话也狠不下这个心来。 丁岚自然知道这个价格对于勤勤恳恳的庄稼人来说,还是比较贵的。村里可是还有好几户吃不饱饭的,曾经丁岚家也是其中的一户。 中午时,那张全驾着马车过来拿咸鸭蛋,这些活丁景已经做得熟门熟路了,把库房里大缸上的日期确认下,就让张全把咸鸭蛋搬走了。 这银子依旧是心照不宣地给了丁岚,丁岚收好银子,思忖片刻,对张全说道:「张全,你替我转告一声杜掌柜,明日有事找她详谈。」 张全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就赶着马车回了青山镇。 丁岚明日去找那杜掌柜,不是为了其他事,正是为了想赚点现银,还有顺便把那咸鸭蛋的方子给卖了。 第二日,丁岚到了青山镇径直赶往自家的商铺。拍了拍后门,那小六子过来开门,一见到她,就高声喊道:「主子,你来啦!」 丁岚笑了笑,抬步进了院子,小六子连忙把门给关上,跟了上来。 一进这院子,就感觉这里变了个大样,墙角处的青苔都被刷的干干净净,丁岚转身问身后的小六子:「你爹娘呢?」 「我爹正在铺子里监督木工干活呢,我娘还在铺子的二楼收拾。」小六子老老实实地说道。 丁岚颌首,吩咐小六子跑腿:「你去把你爹叫过来。」 小六子得了差事,一路小跑着进了铺子喊人。 丁岚进了厨房,看了看厨房里的环境,不禁连连点头。 这金婶干活确实卖力,这灶台上的陈年油垢都被除了下来。如今整个厨房的地上一点灰尘都看不见,就连柴火,都被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墙角。 来不及再感叹, 想起了今日过来的目的,连忙翻了翻厨房里剩下的食材,看看缺什么东西。 铺子里的崔叔一听小六子说主子在后院里等着他呢, 连忙小跑着赶了过来。看到厨房的门大开着, 进去喊道:「主子, 可有什么需要吩咐的?」 丁岚回头瞧了一眼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崔叔, 宽慰道:「崔叔,没什么大事, 就是我今天要在这里做点吃的,你去帮我跑一趟,把食材给准备好。」 崔叔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问道:「主子,你需要什么食材?」 丁岚摸着下巴:「给我买一只鸡、米酒、粗盐, 还有一个瓦罐。瓦罐不能太小了,要能塞下两只鸡, 暂时就这些吧。」 崔叔忙点头:「我现在就去买,主子你先在院子里休息一下吧。」 丁岚摆了摆手,让崔叔先行离去。 崔叔昨日就把青山镇上大大小小的店铺给逛了个遍,丁岚需要的东西也很普遍, 挺好买的。 过了一刻钟, 崔叔就大包小包地提着东西回来了。 把东西搬进厨房里后,心思通透的崔叔就去把二楼干活的金婶喊了下来。主子既然要在厨房里做吃的,那自己的媳妇肯定可以帮上忙。 丁岚正拿着菜刀和崔叔带回来的那只大活鸡大眼瞪小眼呢,她可没杀过活鸡, 正无处下手时, 就瞄见金婶进了厨房。 堪堪松了一口气,说道:「金婶, 你帮我把这只鸡给杀了吧。」 金婶「哎」了一声后,就从丁岚的手里拿过菜刀,一把掐住鸡的双翅控制住鸡的行动,把鸡抓去院子里处理。 小六子也早就被丁岚打发到井边去洗姜和瓦罐了,丁岚在厨房里把需要的调料通通备在灶台上,方便等会使用。 这小六子很快就把洗干净的东西拿进厨房了,丁岚看了一眼被洗得锃亮的瓦罐,心道这小六子和他娘倒是挺像,活干得漂亮。 丁岚把姜给切成碎末,这是等会用来给鸡去腥味的。 瞄了一眼正站在一边旁观的小六子,丁岚是个干起活来就不能见旁人闲着的人。 她得给小六子找点事做,看了看灶台上的瓦罐,吩咐小六子去把洗好的瓦罐给擦干。 小六子听到主子给他派活了,倒是很乐意,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后,就拿着帕子去擦瓦罐了。 丁岚心里这才舒服,刚把姜切碎,金婶就把已经处理干净的鸡提了回来。 「金婶,你再去帮我找块干净的白布吧。」丁岚把鸡接过,放到菜板上,咔咔几刀就干脆利落地把鸡的头、脖子、还有鸡爪都给剁了下来,放在旁边的碗里。 金婶点了点头,就出去找白布了。 丁岚用帕子把鸡表面上的水分全部吸干后,就把米酒和切好的姜末均匀地涂抹在鸡的身上,鸡腹同样也不能放过。 把收拾好的鸡放进碗里腌制一段时间,让它能更好的入味。现在就等白布回来,把这鸡裹好就能上锅开煮了。 丁岚伸了个懒腰,溜达到院子里活动下自己的身体。 那小六子就像个小跟班似的,她走哪他就跟到哪里。 丁岚无奈扭头问道:「小六子,你老是跟着我干嘛呀?」 「我爹说让我机灵一点,要勤快干活,给主子分忧!」小六子满脸都是无辜。 听了之后,丁岚也拿他没办法,只得无视后面的小尾巴在院子里闲逛。 过了一会儿,丁岚心里倒是奇怪,这金婶怎么还没回来。正准备去敲屋子里的门时,金婶就推开后院的门进来了。 金婶看到丁岚正等在院子里,生怕主子发怒,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家里没有找到白布,我刚赶去铺子里临时买了一块。」把买回来的布递给丁岚看:「不知道能用吗?」 丁岚接过白布,又宽慰了金婶几句:「金婶,辛苦你了,这刚好可以用。」 那金婶这才放下心来,看主子也没有什么别的吩咐,就继续回铺子里干活了。 第67章 丁岚则是拿着布进了厨房,把布平铺在菜板上。 把那只已经腌制了一段时间的鸡放进白布里,丁岚又往鸡腹里倒入不少的米酒,才用布紧紧地把鸡给裹了起来。这时就需要一点手劲了,鸡是一定要裹严实的。 把鸡裹好后,丁岚往瓦罐里倒入大量的粗盐,她用手指试了试盐的高度,差不多有5厘米的样子。于是把包好的鸡放进瓦罐里后,又继续往瓦罐里添加大量的粗盐,直到把整只鸡给没过。 瓦罐的盖子盖上后,在上面放了一块湿掉的方巾,这是等会用来判断鸡肉熟没熟的依据。 丁岚使唤小六子去生火,小六子高高地应了一声,斗志满满地往灶里添柴。 丁岚一看小六子的动作,连忙提醒道:「这火可一定要小,等到上面的方巾干了之后,就来喊我。」 小六子连忙把灶里的柴火又抽出几根,点头表示知道了。 丁岚来这铺子这么久,还没来得及去前面看过呢,左右无事,便溜达着进了前面的铺子。 进了铺子,那木工正在翻新桌椅,崔叔也站在一旁。丁岚也没出声,只悄悄地往楼上走。 这楼梯应该是昨天就加固好了,踩上去已经没有嘎吱嘎吱的声音。一进去就看见金婶正拿着布擦二楼的窗户呢,看那动作,似乎每一条缝里的灰尘都不放过。 丁岚看着焕然一新的二楼,心情不由自主地愉悦起来,语气轻松道:「金婶,你这擦得够干净的呀。」 埋头干活的金婶这才发现丁岚的身影,朴实地说道:「主子,我就喜欢把东西都刷得干干净净的,看着亮堂。」 丁岚赞同地点点头,这二楼经金婶这么一打扫,确实像是新的一样。 这二楼目前还没有安置桌椅,丁岚只站在窗边看了看远处的风景,就下楼了。 楼下倒是没什么变化,木工还在铺子里翻新桌椅呢,地上都是被刨出来的木料,让人没有下脚的地。 丁岚只得坐回院子的石凳上,悠闲地享受着喝茶的时光。 过了一会,远处就传来小六子咋咋呼呼的声音:「主子?主子!那方巾好像干了!」 丁岚这才起身往厨房里去,站在灶上边一看,瓦罐上盖着的那块方巾果然已经干透了。 丁岚指挥旁边的小六子先去把火给息了,自己拿了两块抹布把瓦罐从灶上搬了下来。轻轻把盖子给揭开,丁岚闻了闻,倒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 把最上面的盐弄出来后,丁岚用筷子小心地把里面的鸡挑出来放在菜板上。 因为是刚出锅,这白布还挺烫手的,一旁的小六子自告奋勇道:「主子,我来弄吧!」 「那也行。」听到小六子的话,刚准备上手的丁岚就退到一旁了。 小六子凑上前来,慢慢地把这裹得紧紧的白布揭开,很快,这香味越来越浓郁。 小六子咽了咽口水,下意识地问道:「这是什么呀?怎么这么香!」 「盐焗鸡。」丁岚闻着这香味,心里也就有了底,仅是这香味就已经成功一半了。 待白布全部揭开,小六子惊叹地「哇」了一声,金黄色的鸡肉引入两人的眼帘,色泽诱人,香味扑鼻。 这卖相已经属于非常顶级的了,丁岚拿过菜刀轻轻地切下一只鸡腿,用手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一入口就感觉到鸡肉的细嫩爽滑,咀嚼之后,鸡肉里面淡淡的香味慢慢地散发在唇齿之间,骨肉鲜香,让人越吃越想吃。 「好吃吗?」小六子痴痴地问道。 丁岚这才反应过来今天的正事,把剩下的鸡腿递给了在一旁正垂涎欲滴的小六子:「你拿着吃吧,对了,先去帮我找个小篮子。」 「好勒!」那小六子拿着鸡腿一路狂奔地去了后院,瞬间就帮丁岚找了一个小竹篮回来。 丁岚接过篮子,把又重新包回布里的盐焗鸡放进篮子里,和小六子交代一声:「我先走了。」话音未落,丁岚的身影就急匆匆地从后门离开了。 担心篮子里的盐焗鸡凉了会影响它的味道, 丁岚大步流星地赶往同春楼。 可能是丁岚昨日让张全带过话,所以杜掌柜已经给店里的活计提前交代过。一进同春楼,那小二就直接领着丁岚上了二楼隔间。 丁岚刚把篮子放下, 就听见门外杜掌柜越来越近的说话声。 杜掌柜推开门一见到她, 就开玩笑道:「丁妹妹, 我可是从早上等你等到现在了。」 丁岚低首浅笑, 指了指桌上的篮子:「杜掌柜,这不是为了给你带些美食, 才晚了一些嘛。」 「哦?」杜掌柜诧异道:「什么美食?」 丁岚把篮子里面的盐焗鸡拿出来,外面摸着倒还有些余温,把白布揭开,露出里面黄澄澄的盐焗鸡。 杜掌柜早就好奇地凑过来看了,一见这卖相, 心里就打起了小算盘。 丁岚笑吟吟地用手把另一只鸡腿撕了下来,递给了一旁的杜掌柜:「杜掌柜, 你先尝尝?」 杜掌柜接过鸡腿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香味倒是诱人,咬下一口鸡肉放进嘴里,眼睛蓦的一亮。 丁岚一看杜掌柜的反应, 心道:稳了!从容地坐在凳子上, 细细品味桌上的茶。 杜掌柜只觉这鸡肉十分奇妙,细细咀嚼之后,鸡肉里那股香甜的味道让人停不下嘴。待杜掌柜吃完一整个鸡腿后,才想起了正事。 拿帕子擦了擦嘴, 问道:「丁妹妹, 这道菜叫什么?」 「盐焗鸡,是我这两天研究出来的一道菜, 特地拿来给杜掌柜尝一尝。」丁岚挑眉,问道:「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杜掌柜毫不犹豫地夸赞道:「那可是太好了,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鸡肉,肉质滑嫩,堪称一绝。」 第68章 丁岚捂嘴偷笑:「这要是再配上一些蘸料,口感更加的风味十足,不过这都是我的独门秘方。」 杜掌柜一看丁岚的反应,哪能不知道丁岚这是在给她下套,但她还是得往这个套里钻。 「丁妹妹,明人不说暗话,这盐焗鸡的秘方怎么卖?」杜掌柜心里早就有了大出血的准备,这次要是不下重金,肯定拿不到这个配方。 丁岚摇了摇头,义正言辞道:「这秘方我可不卖!」 「不卖?」杜掌柜惊呼出声,脱开而出:「不卖你拿来我这干嘛?」 丁岚知道杜掌柜肯定是急了,只在心里暗爽,嘴上却不饶人。 「这可不能卖,像我这个独门秘方,不仅可以做盐焗鸡,还能做盐焗鸭、盐焗鸡爪、盐焗鸡翅、盐焗鸡腿等等,我这一下子就把秘方给卖出去了,得有多傻!」 丁岚暗搓搓地加大法码,给之后自己的要求做铺垫。 听到还能顺便做这么多道菜,那杜掌柜深吸一口气,语气缓和下来,哄道:「我的好妹妹哎,你就告诉我吧,这秘方怎么才能给我?」 丁岚眼看气氛也烘托得差不多了,这才说出了今日的来意:「虽然秘方我不卖,但我是要找人合作的。」 「怎么合作?」杜掌柜眼看有话口,连忙追问道。 「我要酒楼里的三成红利!」丁岚双眼直视杜掌柜,语气淡淡地说道,仿佛她要的只是几十两银子一般。 从一开始丁岚就打着入股的心思,毕竟她对盐焗鸡的前景非常看好,盐焗鸡也完全可以做成招牌菜,还能做那么多的附加产品,这生意不愁没钱赚。 杜掌柜心下一沉,三成红利?这……她得再好好考虑下。 一旁的杜掌柜并没有说话,只沉默地坐在一旁沉思,丁岚倒是也不打扰,这么大的事情自然是要点时间考虑,才能做出决定。 丁岚喝了喝茶,才悠悠地又加了一句筹码:「我家里最近还在研制新的小食,如果我拿到了同春楼的3成红利,自然也会优先给同春楼供货。」 杜掌柜和丁岚打了这么久的交道,自然不怀疑丁岚的本事。想想当初要不是丁岚把咸鸭蛋放在同春楼卖,自己这酒楼如今说不定还半死不活地吊着呢。还不如现在赌一把,说不定这同春楼还真能枯木逢春! 杜掌柜心里有了主意,郑重地冲丁岚点了点头:「丁妹妹,你的条件我答应了!」 丁岚这才眉开眼笑,赞道:「杜掌柜好胆识!」 杜掌柜一直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了下来,苦笑道:「丁妹妹,我现在才知道你的厉害之处。」 丁岚连忙起身给杜掌柜捏了捏肩,宽慰道:「杜掌柜,咱们合作就是为了双赢,你肯定不会后悔的。」 「罢了罢了,我们现在就来拟个契约吧。」杜掌柜摇着头说,吩咐门外的小二拿了笔墨纸砚进来。 还缺个见证人,杜掌柜又让小二去把灯笼铺的陈掌柜给请来,只说是请他来品尝美食。 丁岚听到这里,倒是「噗呲」笑出声来。 杜掌柜解释道:「不这样说,那陈掌柜恐怕要拖到下午才能到同春楼了。」 果然,陈掌柜一听小二说让他去同春楼品尝新做的美食,忙不迭地就赶往同春楼了。 一进包厢,就见那杜掌柜一脸肉疼地在写着什么,那丁姑娘倒是在一旁笑得像只狐狸。 心下好奇,不是说让他来品尝美食的吗?开口问道:「不是说让我来品尝美食的吗?美食在哪呢?」 丁岚看到陈掌柜,晒然一笑,指了指桌上:「陈掌柜,在这呢,我新研究出来的美食。」 那杜掌柜一边写契约,一边苦哈哈道:「为这桌上的美食,我可是卖了三成的同春楼呢。」 这话倒是让陈掌柜更加好奇了,凑到桌边,就看见了桌上的盐焗鸡。 直接上手撕了一个鸡翅,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尽管这盐焗鸡已经冷了,但咸香依旧。 过了一会,陈掌柜开口道:「杜掌柜,这可不亏呀!」 杜掌柜听到陈掌柜的话,心里倒是安慰不少,点头道:「确实不亏,今天叫你来就是为了让你帮我和丁妹妹的契约做个见证。」 陈掌柜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也行,不过……这只鸡我得带回去。」 杜掌柜扶着额头,无奈道:「行…」 契约写好了,两人就当着陈掌柜的面把这契约给签了。从今天开始,同春楼的三成红利就归丁岚所有了,杜掌柜的心里倒是五味杂陈。 丁岚详细地把这盐焗鸡的做法写了下来,还附赠了一些写着盐焗鸭和盐焗鸡爪的食谱,力要让杜掌柜觉得这钱花得物超所值。 事情办妥之后,丁岚婉拒了杜掌柜相邀的午饭。 出了同春楼,径直赶往了青山镇上生意最好的归云阁。如今她最缺的就是钱了,得换个地方继续挣银子! 丁岚转身去归云阁做生意, 自然是为了归云阁背后的东家了。 据陈掌柜当初所说,这归云阁的东家是突然从京城过来的,那京城里说不定还会留有其他的人脉。 丁岚自然知道自己的短板, 那就是乡下丫头一个, 一点背景人脉都没有, 唯一称得上是人脉的还就杜掌柜这一条。 要想赚钱, 那就得先积累人脉,最优质的客户基本都扎堆在京城里。 这归云阁背后的东家才是她今日此行的目的, 为的就是搭京城的那一条线。 进了归云阁,这里面的气氛和同春楼截然不同。 那同春楼虽然价格不低,但酒楼里不乏有着平民百姓的烟火气。 归云阁的整体风格就很高端大气了,奢华中透着雅致,一看就知道是达官贵胄才敢进来的地方。 第69章 丁岚今日特意穿了一套嫩绿色的棉缎衣裳, 相比较起其他人的绫罗绸缎,自然是不够看。不过因为气质加成, 进了这归云阁倒是也不算违和。 随便找了个空着的位置坐下,那跑堂的小二就拿着菜单过来招呼了。 丁岚在一旁看菜单,那小二就十分殷勤地给丁岚倒茶,嘴上也不得闲, 给客官介绍起归云阁的招牌菜。 丁岚一看后面的价格, 眼皮子一跳,立马兴趣全无,顺手又把菜单还给了小二。 那小二还以为自己是哪里出了错,惹得客官不高兴了, 好声好气地问道:「姑娘, 你需要点什么?」 丁岚悠然一笑,说道:「我找你们的掌柜有点事, 劳烦小哥帮我通传一下。」 小二听了这话,倒是也没拒绝,只让丁岚在这再等一下,就去后院和掌柜通报了。 归云阁的掌柜出来后,顺着小二示意的方向,往丁岚这个方向瞧了一眼。心下倒是奇怪,找他的人他也没见过呀,也不知有什么事情。 打发小二继续干活之后,那掌柜就迈着年迈的脚步往丁岚这边来了。 归云阁的老掌柜走到丁岚的桌边,问道:「这位姑娘,不知你找老朽可有何事?」 丁岚看着眼前这位年近半百的老掌柜,见人自带三分笑意,解释道:「掌柜,我是卖咸鸭蛋的丁岚,你们归云阁之前还让人来找过我买秘方呢,不知你还记不记得?」 归云阁的掌柜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这事他确实有印象,只是这位丁姑娘不是已经拒绝他们归云阁了吗? 老掌柜语气中透着疑惑:「是丁姑娘吧,可是你当时不是拒绝我们归云阁了吗?」 丁岚惋惜道:「那咸鸭蛋之前我就和同春楼的杜掌柜签好了契约,自然只能忍痛拒绝归云阁了。」 话说到这里,老掌柜倒是更加的费解了,问道:「那这次丁姑娘过来是?」 「这次我依旧是过来卖咸鸭蛋的方子的,只是并不是卖给归云阁的,而是想卖给京城。」丁岚目光直视老掌柜,说起话来十分的大胆。 归云阁的掌柜神色微顿,思忖片刻后才答道:「那就请丁姑娘随我去见东家一面吧。」 丁岚连忙起身,开口道:「那就多谢掌柜了。」 丁岚自己都没想到竟然能这么顺利,原本还以为自己要多费一些口舌。丁岚暗道:估计那位东家是在京城里出了什么变故,不然自己哪会这么容易就见到正主。 老掌柜带着丁岚出了归云阁,示意丁岚跟上他的脚步,沿着街道往里走。很快丁岚就看到了一处府邸,上面挂着云府两字。 老掌柜去拍了拍门,丁岚候在一旁。 过了一会,门从里面打开一条缝,一个约莫16、17岁的年轻人从门后探出头来,一见老掌柜,就低下头喊道:「秦管事。」 那老掌柜嗯了一声后,问道:「主子在哪呢?」 年轻人低眉顺眼地说道:「主子应该还在院子里晒太阳呢。」 老掌柜也不再多问,带着丁岚就往里面走了。 丁岚跟着老掌柜的步伐往里走,只觉得这府邸太大,里面的结构弯弯绕绕,丁岚头都快转晕了。这老掌柜才停下脚步,对身后的丁岚说道:「丁姑娘,你在这里止步,我先进去通报一声。」 丁岚乖顺地点头答应后,那老掌柜就独自往院子里走了。 独自等候的丁岚心里不由得发毛,按理说这么大的府邸,下人应该也不会少的。只是她进来这么久,竟然只见到了一位开门的年轻人。 也不知这东家在京城里是什么背景,隐居在青山镇里又是何故,这府邸哪哪都透着诡异。 丁岚腿都快等到发麻了,这老掌柜才出现,请丁岚和他继续往里走。 进了里面的院子,只见一位穿着绛紫色襦裙的女子正半躺在亭子里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听到声音就远远地往这里瞥了一眼,这一眼看过来皆是风情。 丁岚跟着老掌柜进了亭内,仔细打量那位貌美夫人,眼角带了一些皱纹,猜测她应该也是三十几岁的样子,但依旧风韵犹存,美不可言。 老掌柜介绍道:「主子,这位就是丁姑娘。」 丁岚这才从这位夫人的美貌中回过神来,行了个礼道:「夫人。」 美貌女人「嗯」了一声之后,嗓音娇媚:「小姑娘,听说你想把咸鸭蛋的方子卖到京城?」 丁岚双眼直视美貌女人,不卑不亢道:「是的,夫人。」 「你想卖多少银子?」 「150两银子。」 夫人听到这话,笑得风情万种:「你倒是好大的口气。」 丁岚言笑晏晏,开始推销起自家的咸鸭蛋:「夫人,这可不贵,尝过我家咸鸭蛋的人,就没有说不好的。」 这话倒是让那夫人起了好奇心,疑惑地问站在一旁的老掌柜:「老秦,真是这样?」 老掌柜点了点头,肯定道:「那咸鸭蛋我也吃过,确实别有风味。」如今他每天的早饭都是用那咸鸭蛋搭配着吃,只是这话说出来涨他人志气,也就没有开口。 「那好,小姑娘,我就信你一回。」美貌女人对旁边的老掌柜说道:「这事就交给你处理了,你和这位小姑娘协商吧。」 老掌柜点头答应后,向夫人行了个礼就带着丁岚出了院子,转头去了书房。 丁岚暗搓搓地想:这宅子大了就是这点不好,想拿个纸笔还得绕着府邸找老半天书房。 进了书房,丁岚和老掌柜商量起契约的具体内容。 两人把契约签好之后,丁岚把早已经准备好的咸鸭蛋秘方从怀里掏出来,交给老掌柜,老掌柜也拿出15两金子,两人的交易正式完成。 老掌柜送丁岚出了云府,就拿着秘方又回到那美貌女人所在的院子。通报了一声:「主子,事情办好了。」 第70章 女人颌首道:「老秦,把方子快马加鞭送去京城。」 「是。」老掌柜应道。 而另一边的丁岚摸了摸怀里的金锭子,心情很是快活,感叹这京城过来的人就是大气,她可还是头一次见到真的金锭子呢。 正准备回自家商铺,就听到了旁边有人在叫卖箭囊,出于好奇便过去瞧了一眼。 那叫卖的小贩嗓音尖锐,一看丁岚被吸引过来了,连忙招呼道:「客官,我新做的箭囊,上好的皮质,来一个呗!」 丁岚一听到箭囊,就想起了远在山中的薛川,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薛川总是背着的那个箭囊似乎已经磨损得非常厉害了。 要不…给他买一个? 心随意动,往摊子上摆放着的东西查看,各式各样的箭囊整齐地摆放在木板上,一时之间只觉挑花了眼。 如今的丁岚身怀巨款,说起话来自然也是十分有底气的,对那小贩说道:「最贵的是哪个?」口气中尽显土豪本色。 卖箭囊的小贩在这叫卖好一会了,好不容易看见一位财大气粗的顾客,自然是不能放过。 喜上眉梢的从里面拿出一个价格最贵的箭囊递给了丁岚,自卖自夸道:「姑娘,这个可是我花费一个月的时间精心制作的,只要500文!」 路过的一位路人听到小贩口中的价格,十分鄙夷地看了小贩一眼,嘴欠了一句:「这么贵,怕不是来抢银子的吧!」 俗话说,这断人财路等于杀人父母,小贩怒火中烧地骂道:「上面可是镶着黄铜的,你懂个屁呀!」 丁岚倒是没搭理小贩和路人的争吵,只仔细拿着箭囊端详。做得确实十分精巧,箭囊的4个角都缝制了黄铜的装饰品,皮质摸起来也很不错。 那小贩还在和那妇人吵嘴呢,两人骂得脸红脖子粗,势均力敌,谁都不肯饶谁。 丁岚打断了两人的争吵,插话道:「这箭囊还能便宜吗?」 眼看要谈生意了,那小贩这才暂时停止了战斗模式,也不再搭理那路人,脸上立马变了一副面孔:「姑娘,那你给400文吧。」 丁岚也没讨价还价,爽快地给了400文钱,就拿着箭囊走了。 待她回到自家的铺子时,铺子里所有的桌椅都已经重新翻新了一遍。那小六子带着丁岚去了后院的房间,说道:「主子,我娘把最好的那间房间打扫了一遍,你要去看看吗?」 丁岚便跟着小六子进去了,后面的房间她也只粗略地看了一眼,没想到经过金婶这一打扫,倒是真的亮堂多了。 如今这丁岚对这一家人倒是真的挺满意的,有他们在,这铺子她也就不用操太多心。 只是那招牌还要几日才能制成,所以这开店的日期恐怕还得延后一段时间。 丁岚便坐在房间里继续拟菜单,主要这个价格不能太贵了,也不能太过便宜,让她难免费神。 吃完金婶准备的午饭后,丁岚坐在院中继续拟菜单,好不容易把菜单全部拟好了,便递给了崔叔看看。 两人在院子里商议了挺长一段时间,把一些不合理的价格修改了之后,终于确定了最终的定价。 如今天气越来越冷,丁岚也不再耽搁,准备回丁家村了。 回村前又特地去买了两床棉花被子,搭着刘大伯家的顺风驴车回了村。 丁岚原本也在考虑要不要给家里添置一辆驴车,只是家里没人会赶驴,这才无奈放弃。 回村的时候已经到下午了,家里的那间浴室已经砌好了,干活的人都散了,就只剩丁守信在院子里等着她。 一看到她,丁守信如释重负地过来了,把剩下的银子掏了出来:「小岚,你之前给的5两银子还剩2两,还给你吧。」 丁岚好奇道:「怎么才花这么点呀?」好歹也是砌了两间屋子,怎么才花了3两? 「都是在村子里买的木头,乡亲们暂时也不用砌房,就通通便宜卖了,倒是没多花什么钱。」丁守信解释道。 丁岚笑了笑,把银子收下,心道:丁守信在砌房子这事上恐怕帮了不少忙呢,以后等他儿子出生了,再给他补个大红包。、 第二天,丁岚大清早地起了床,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丁岚昨日就打算今天就去山里找薛川。 她和薛川虽然相隔不远,却硬是有了一种异地恋的即视感。 昨天晚上特意从刘大婶家里订了一只鸡,让刘大婶帮忙把鸡处理干净了。 知道山上物资的匮乏,丁岚的背篓里面不仅放着一只已经处理干净的鸡,还带了许多调料,甚至连米都带上了。 隔壁的刘大婶家今日也要盖新房了,丁守信一大早就赶去她家干活了。 丁岚也不好意思再麻烦丁守信,决定自己独自上山,但是却遭到了丁景的强烈反对。 丁景一脸不赞同道:「大姐,你上次去山里不是还摔成重伤吗?你可不能再独自上山了。」 当初为了偷懒撒的谎,哭着也要圆下去。 丁岚一副知恩图报的样子:「我那恩公独自在山里生活,过段时间恐怕就会下雪了,我要是不去山上看一下,实在放不下心来。」 丁景心道:大姐就是太善良了。 但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自然要保护好全家人,大义凛然道:「那我和你一起去!」 丁岚看了看刚到自己肩膀的丁景,抽动了一下嘴角。 暗自腹诽:就你这小身板,要真在山里遇到危险了,真不知道是你保护我,还是我救你呢。 虽然心里吐槽,不过丁景的这份心意还是值得表扬的,丁岚也不打消他的积极性,勉强点头:「那好吧。」 于是肩上的背篓顺理成章地到了丁景的背上,丁岚倒是落个轻松。 第71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两人难得一起上山,想着当初丁景第一次被她哄得去山里砍柴时,苦头可是没少吃呢。 丁景经过丁岚这段时间的摧残,这身子骨确实硬朗了不少。虽然还是个瘦小的模样,但起码没有像以前一样,走个山路都连滚带爬的。 好不容易到了老槐树下,丁岚指着前面的小道说道:「再沿着这条小道往前走就到了。」两姐弟并肩往林子的深处走,一脚踩下去都是树叶的飒飒声。 天气已经彻底转凉了,走在山中只觉得湿冷,幸好这恩公的小木屋并没有太远,两人走了两刻钟,就见到了小木屋。 丁岚带着丁景到了小木屋的门口,一看门是上锁的,对着跟过来的丁景说道:「恩公可能去林子里打猎了吧,你把背篓先放下吧。」 丁景连忙把背篓放下,他背上的背篓着实不轻,这又是爬山又是走山路的,他的体力也迅速告急了。 两人就地坐在石头上休息,待休息的差不多了,丁景提议道:「大姐,这恩公不在家,你把东西放在这里,我们先下山吧。」 丁岚连人都没见着,怎么可能愿意下山呢,听到丁景的提议,一心只想打发丁景走:「我在这里再等会,家里还有许多事,你先回去吧。」 丁景只觉得大姐的举动很是奇怪,却又没有想到是哪里奇怪。 还在琢磨时,丁岚已经给他找了个棍,开口道:「草丛里有蛇,你拿着这个棍赶一赶。」 丁景接过棍,还没来得及劝大姐和他一起回去时,丁岚就和他挥了挥手:「回去小心点。」 拿着棍的丁景在路上沉思,还是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劲的样子。脑中灵光一闪,突然开窍道:我那大姐可还没成亲呢,怎么老想着往山里跑,不会是…… 丁景想起了那个全身戾气的男人,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连忙安慰自己:可别瞎想!大姐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吧? 此时的丁岚可不知道她那傻弟弟已经看清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她正站在小木屋前面的空地上观察着前段时间在这里种好的辣椒,看着倒是和当初没什么变化,但是也没打算结果的样子。 只要能活就行了,不再他想,丁岚熟门熟路地进了小木屋旁边的厨房,打算给薛川做顿好吃的。 她特意带了一只鸡过来,就是为了给薛川做顿盐焗鸡,她可是一尝到盐焗鸡,就觉得恩公或许会喜欢。 丁岚把背篓里的食材都搬了下来,知道薛川这里基本什么调料都没有,所以这次她自备调料。就连瓦罐都带了一个过来,立志要让这顿盐焗鸡尽善尽美,让恩公彻底爱上自己的厨艺。 她在穿越前就是一个外貌主义,好不容易在这里见到一个完全按着自己喜欢的样子长的男人,自然得主动些。 把带过来的食材放进那勉强算是个厨房的小棚子里,就开始做盐焗鸡。 因为是第二次做了,丁岚这次熟门熟路地开始腌制,动作麻利地把包好的盐焗鸡放进瓦罐里。 点好火之后,接下来就只等盐焗鸡熟了。 薛川还在林子里打猎呢,就远远地望见远处有炊烟,仔细一看,竟然是自己家的方向。 心里有了隐隐的期待,再也无心打猎,大步流星地往家里赶。 到了小木屋前,就看见门前放着一个熟悉的背篓,厨房里炊烟袅袅,薛川听到厨房里有些许声音,平复下呼吸,脚步缓和下来往厨房里走。 薛川的身影一出现在厨房的门口,正蹲在地上烧火的丁岚就察觉到了。 见到薛川,丁岚的眼睛蓦的亮了,眉开眼笑地说道:「恩公,你回来啦。」 薛川看着眼前笑得眉眼弯弯的女子,心里思潮起伏,想说点什么却最终闭上嘴。 丁岚倒是没察觉到这些,美滋滋地凑上前来,自来熟地问道:「今天打了什么猎物?」 一听这话,薛川暗自脸红。他在山里盯了一只狍子很久,正准备下手时,就发现自家这里有了炊烟,顾不得其他,着急忙慌地便赶了回来。如今两手空空,倒是觉得有点没面子。 丁岚探头往院子里看,一看没有猎物的踪影,只以为薛川今日恐怕是失手了。拍了拍薛川的背安慰道:「没事,幸好我今天带了吃的上来,不然你今天可就得饿肚子了。」 薛川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自己的背上,只觉得那块的皮肤十分炙热,也不敢再回头看丁岚一眼,拿出钥匙开了小木屋的门。 丁岚左右无事,便跟着薛川进了小木屋,顺便把门外的背篓一起拿了进去。 从背篓里掏出那个箭囊,递给了薛川:「恩公,这是我给你买的箭囊,你喜欢吗?」 薛川看着丁岚手中的箭囊,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丁岚的脸上,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喜欢。」话一出口,脸上却立马涨成猪肝色。 丁岚眉毛一挑,自己没看错吧,送个箭囊就脸红了?恩公这么纯情的吗? 丁岚凑上前去,坏笑道:「恩公,你觉得我怎么样?」希望自己没有会错意,眼睛期待地看着薛川。 脸上涨红的薛川一听到这话,咻地一声就站了起来,浑身僵硬。 丁岚暗自吐槽:不喜欢也不至于这么大的反应吧。 刚准备贴心地错开话题,薛川低哑的嗓音溢出:「你很好。」 「很好?是哪方面的很好?」丁岚忍不住追问道,是指长得很好,还是人很好? 薛川的脸越来越红:「哪里都很好!」 丁岚长长地「噢~」了一声之后,笑得十分开怀。 听到这个回答,丁岚倒是还算满意,看来恩公对自己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正准备和薛川捅开这层窗户纸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厨房里还在做盐焗鸡呢,连忙往厨房里奔走,屋子里的薛川这才有了些许喘息的空间。 第72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丁岚到了厨房,幸好这灶下的火已经熄灭了,不然灶上的盐焗鸡估计得玩完了。 用帕子把瓦罐端了下来,把之前煮好的米饭盛了出来,就把做好的食物端进屋子里唯一的桌子上。 桌子上多出了一个大瓦罐,应该是薛川刚刚拿出来的。那薛川还一动不动地坐在凳子上,似乎正思考着什么。 丁岚也没多想,把碗筷摆放整齐后,就示意道:「恩公?恩公?可以吃饭了。」。 回过神来的薛川把瓦罐往丁岚前面推了推,丁岚把罐子上面的盖子打开,随口问道:「给我的?」 「嗯。」薛川应道。 丁岚往瓦罐里瞧,这一看给吓了一大跳,里面装的全部都是钱,有银锭也有铜板,诧异地问道:「这是你攒的钱?」 「嗯,你帮我在你们村子里砌一个漂亮的宅院。」 丁岚失笑道:「我们村子里的地是不卖给外村人的,除非……」 薛川自10岁就离开了村子,一切的社会认知都是那个老猎人教他的。对于一些习俗和制度都不甚了解,恐怕还没有丁岚这个穿越者懂得多,自然想不到这茬。 薛川蹙着眉问:「除非什么?」 「除非你入赘。」丁岚活泼地向薛川眨了眨眼。 入赘? 薛川的目光中都是疑惑, 这个词他隐约有些印象。 丁岚看他满脸认真的样子,怕他真往心里去了,入赘的男子在这个时代是被人非常看不起的, 也会遭受别人的白眼。 连忙解释道:「你可以买庄稼人私有的地, 也可以用来砌屋子。」 薛川点了点头, 指了指瓦罐:「那你买, 然后砌宅院。」 丁岚思忖片刻,提议道:「我也不知道村里有没有人家要卖地呢, 如果有人卖,我就来通知你下山去看看。」顿了顿,提醒道:「里面的银子都是你攒了多年的,可不能随随便便拿出来。」 薛川眉头紧皱,抿着嘴, 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丁岚看他情绪不佳,给他夹了一块盐焗鸡, 说道:「这是我特意给你做的盐焗鸡,你尝尝?」 薛川看着丁岚夹进碗里的那块鸡肉,便不再他想,专心吃起饭来。 果然不出丁岚所料, 薛川确实喜欢盐焗鸡的口味, 吃到后面就只剩他一个人在吃了。 丁岚眉眼弯弯,笑道:「好吃吗?」 「好吃。」薛川毫不犹豫地说道。 「那你下次下山来找我,我再给你做点其他的好吃的。」丁岚挤眉弄眼道。 薛川把这话听进了心里,仰头看了她一眼, 郑重地点了点头:「我以后住在你家附近, 每天去你家里吃饭。」 丁岚听到他这傻里傻气的一句话,噗呲一声笑出来了。 内心感叹这恩公表面上看着倒是挺冷的, 实则性格纯真自然,具有赤子之心。 薛川以为丁岚在取笑他,不由自主地板起脸来。 丁岚连忙哄道:「我求之不得你来我家吃饭呢,一定会好好招待你。」 薛川这才满意,继续吃起盐焗鸡。 丁岚早就已经停了筷子,起身随便走走,还能消消食。 站在门口,看见前方的辣椒苗,回身问薛川:「对了,我上次种的那些辣椒苗有什么变化吗?」 薛川摇了摇头,蓦的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指了指小木屋唯一的柜子,说道:「我在林子里摘了辣椒。」 他知道丁岚似乎对这辣椒很是看重,所以打猎时,也会特意收集这些辣椒。只是这辣椒也挺难找的,所以这段时间,才只攒了这么一点。 丁岚走过去打开柜子,一打开就闻到了一股辣椒的气味。柜子里面的空间很小,除了自己送的那几套衣裳,还有一个用柳枝织的一个小筐,里面满满地装满了一筐辣椒。 丁岚把辣椒拿了出来,奇怪薛川为什么要把辣椒给放进衣柜里,于是开口问道:「怎么把辣椒都放在柜子里?你的衣服都沾上味道了。」 「放在外面就被别的动物给吃了。」薛川老老实实地答话。 丁岚满脸黑线,翻了翻辣椒,幸好还没起霉:「以后这采回来的辣椒就直接放太阳下晒晒,晒干了再收回来。」 薛川一边咀嚼食物,一边点头应道。 丁岚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趁着还有些太阳,便拿着这一篮子辣椒铺在石头上晾晒,等到没有太阳了,再收回来就好了。 薛川也已经把桌子上所有的饭菜一扫而空,起身把桌子上的碗筷通通收拾进厨房。 看到丁岚正蹲在院子里看那些辣椒苗,便凑过去说道:「你什么时候下山?」 丁岚仰头看他,不自觉地撅着嘴:「刚吃完我做的饭,就要赶我下山了?」 薛川急忙摇头,语气慌张:「我是想去山里给打点猎物,不知道时间还来不来得及。」 「那带我一起去吧,上次那林子里的豺狼可是害得我好惨。」丁岚的眼睛里都是祈求。 看着丁岚的眼神,薛川怎么还好意思拒绝呢,只得回小木屋拿好打猎的工具,领着丁岚往山里走。 丁岚背着背篓,心情愉悦地走在林子里,完全就是游客的心理。跟在薛川的身后,咋咋呼呼地和他说话,片刻也不停歇。 林子里面的动物哪个不机敏,就算丁岚嘴上不发出声音,这脚踩在树枝上的声音都足够让动物退避三舍了。 丁岚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了,她和薛川在林子里走了这么长的时间,一个动物都没碰见过。 悻悻然地说道:「恩公,我是不是话太多了,耽误你打猎了?」 薛川回头看她:「难得有人和我说这么多话。」语气虽然冷淡,但话里宽慰的意思还是显而易见的。 第73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丁岚这才眉开眼笑,笑嘻嘻道:「那我再多和你说点话?」 「好。」薛川点了点头。 事实证明有这么一个絮絮叨叨的人跟在身后,纵有薛川这样一位技艺纯熟的猎户,依旧什么猎物都打不到,因为猎物早就跑光了。 丁岚安慰道:「没事,今天就算打不到,也不会饿肚子,我给你在厨房里备好了吃食!」 虽然猎物没打到,不过丁岚的背篓却越来越重。原来薛川一边带着丁岚往山里走,一边给丁岚摘了不少路边的野果。 丁岚捧着各种没见过的野果,吃得嘴唇红润,嘴角还带着嫣红的汁水。 眼看着薛川还准备给她摘野果,丁岚摆手拒绝道:「恩公,果子够了。」 薛川听到丁岚拒绝,情绪有些低落。 丁岚巧笑倩兮地从后面凑上来,扭头看薛川:「下次你再帮我摘吧。」 薛川这才「嗯」了一声。 丁岚眼看天色渐晚,在山里也待了一段时间了,说道:「下午了,我得下山了。」 薛川闷着头道:「我送你下山。」 「好!」 薛川又是把丁岚送到林子和丁家村的交界处,不发一言地凝视着丁岚。 丁岚嘱咐道:「外面晾晒的辣椒记得收回去,有太阳的时候再拿出来晒。」 薛川只连连点头。 这情景倒是有一种夫妻短暂分开的时候,妻子不放心地嘱咐家里老公的即视感。 想到这里,丁岚笑得很开心,调侃此时正闷闷不乐的薛川:「恩公,你怎么不笑呀?」 薛川的眉头肉眼可见地皱了起来,丁岚直接上手,用手指把薛川的嘴角往上面戳,很快嘴角就被丁岚诡异地弄出一个上扬的角度。 丁岚憋笑:「好,就维持这个表情,非常的帅!」 薛川知道丁岚在逗他,但还是很给面子的保持住那个奇怪的表情。 看着眼前这位乖乖配合她举动的薛川,丁岚扬起唇畔,揉了揉薛川的耳朵,轻声道:「真乖。」 薛川的脸上瞬时爬上红晕,就连耳尖,都红得近乎透明。 丁岚不再捉弄他,和薛川挥了挥手,就往山下走了。 薛川脸上的红晕似乎会传染,很快就蔓延到了颈后,主人却毫不在意,只凝神注视着远处的袅袅身影。 丁岚回到丁家村之后, 倒是把要帮薛川买地的事放在心里了。 一下山就特意去村子里打听了一番,只是目前还真没有听说有人要卖地或者卖房子的。 不过这也实属正常,毕竟这房子和土地都是庄稼人的命根子, 如果不是被逼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 自然是不可能卖的, 而且丁家村已经是附近比较富的村子了。 丁岚暗叹:看来买地的事还真急不得, 只能慢慢等了。 只拜托了几个还算相熟的村民,如果有哪家想卖地或者卖房子的, 一定提前通知她。 村民们只点头答应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如今有钱了,就想着买地买房子,也不说供自己的亲弟弟读书。可惜我那早逝的小叔子呀,死的时候还心心念念着让小景考个功名呢。」 丁岚听到这句酸里酸气的话, 才发现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女人, 想起这不就是那个喜欢管别人家事的亲大娘嘛! 严格来说,丁岚并不是一个喜欢和人当面撕破脸的人。只是这大娘实在可恶,三番两次的冷嘲热讽,今天要是不治治她, 还真把自己当软柿子捏了。 丁岚也不生气, 只嗤笑一声:「如今我家日子好过了,有些人就眼红了。我家小景现在可懂事了,可不会被那居心叵测的人三言两语就给挑拨了。」 这话说出来可一点都没给大娘留面子,那大娘气急了, 尖声道:「你说谁挑拨了?」 「你可不只是挑拨, 我那无辜的亲弟弟可什么事都和我说了,若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丁岚故意这么说话,就是为了给围观的村民们创造一个遐想的空间。 不知内情的村民们听到丁岚的话,心里难免对大娘私下做的事有些揣测。 发现村民们投注在身上的奇怪眼神,大娘气疯了,她也就在丁景面前说了几句丁岚的坏话而已,说她挑拨她可不认。 手上的菜篮子猛地往地上一扔,冲过来就想抓住丁岚。 丁岚可一点都不虚,附近的村民们这么多,大家不可能不拉住那宛如泼妇的大娘。就算真动起手来,自己也不一定会输给她! 果然围观的村民一看大娘要动手,连忙一起把大娘给拖住了。 那大娘身体被人制住,嘴巴却不停歇,冲着丁岚破口大骂。 丁岚看着这位口出恶言的大娘,冷哼道:「别人家的事要你操心了吗?多管管你自己家的事吧!」 而另一边,丁景还在家中做咸鸭蛋呢,就有村民们在院子外给他通风报信:「丁景,你大姐和你大娘在村口打起来了!你快去看看吧!」 丁景一听这话,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往村口跑。 刚到村口,就看见大娘被村民们拉住,正用那些不堪入耳的难听话骂人呢。 而自己那善良的大姐被骂得不发一言,应该是伤心了。 丁景想起自己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怎么能容外人这么欺负自己的大姐呢。心里有了火气,站出来冲那大娘骂道:「你这个泼妇,快闭上你那臭嘴吧!」 丁岚也不知这丁景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过见他维护自己,心里倒是感动。如今闹到这个地步,她也不想继续和那大娘扯皮了。 拉着丁景准备回去了,走时又悠悠地来了一句:「大娘,我看你是个长辈,有些话我就不当大家的面说了,也是给你留点面子,你好自为之吧。」话音刚落,两人就走了。 第74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被留下来的大娘看着村民们审视的眼神,更是百口莫辩。 回去的路上,丁景问道:「大姐,你怎么会和大娘吵起来?」 「我那恩公不是要在村子里买地买房子嘛,我便在村口问问,哪家有房子卖。大娘也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就在一旁冷嘲热讽。」丁岚淡淡地解释了几句。 话头一转,丁岚的脸上都是感动:「小景,你真的长大了,竟然也会维护大姐了。」 丁景挠了挠自己的头,傻呵呵道:「我们是一家人嘛。」 丁岚还真想不到这话竟然是打从丁景的嘴里说出来的,想她刚穿越过来时,丁景还是自己每天都要对付的讨债鬼,如今却说两人是一家人。 不过…这句话倒是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讨厌。 丁岚会心一笑,大不了,以后对这个傻弟弟好一些咯! 一旁的丁景当然不知道大姐的想法了,只觉得今天的大姐似乎更加的如沐春风了。 大娘吃了那么大的亏,自然是不肯放过丁岚,死活要来找丁岚掐架,不过还没行动就被自己的男人给阻止了。 「你还不嫌丢脸呀!跟个泼妇似的!」大伯指着自家媳妇的鼻子怒骂。 大娘没想到自己的男人不仅不帮自己,还嫌自己丢脸,于是还没来得及找丁岚麻烦,又在家里和自己的男人闹起来了。 大伯家的事丁岚并不知情,就算知道了,也只乐得看热闹。 日子风平浪静了两天,那小六子就找上丁家村了。 原来是招牌已经做好了,那崔叔派小六子过来就是为了通知一声,让丁岚选个黄道吉日,这铺子就能正式开业了。 丁岚对铺子的事自然看重,便跟着小六子去了一趟青山镇。毕竟这麻辣烫可还没试菜呢,正好趁着今日,还能一起把菜给试一遍。 到了铺子,那崔叔就拿着两个黄道吉日供丁岚挑选,丁岚毫不犹豫地就选了最近的一天,毕竟这铺子早一天开,也能早一点给她赚钱。 于是这开店的日期就定在后天,十月份的二十八号。 既然要试菜,这该准备的食材就得先准备起来了。 丁岚早就把汤底需要的食材给写在了纸上,便直接把它递给了崔叔,当然菜单上的食材也得通通准备一份。 叮嘱了崔叔一句:「因为是试菜,这分量尽量少一些。」这也是为了防止买多了,以免过两天,这食材就不新鲜了。 崔叔走了之后,丁岚就逛了逛铺子,如今整个铺子都大变样了。丁岚还特意挑选了一些花放在二楼的桌子上,看起来倒是怡人。 等崔叔买回来之后,这金婶就先去厨房里把该清洗的食材统统洗干净。 丁岚选了两种麻辣烫的汤底,一种是羊肉汤底,羊肉在当地可是比猪肉受欢迎多了,而且在冬天,谁能拒绝一碗暖洋洋的羊肉汤呢。另外一种就是现代最常见的用猪骨和鸡骨熬制的清汤锅底。 麻辣烫最重要的就是汤底了,因为调料的局限,所以丁岚选择了这两种不太容易出错,但味道上佳的清汤汤底。 丁岚读大学时,就是麻辣烫店的常客,她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麻辣口味,让人意犹未尽。只是偶尔上火了,才会不得不选择清汤的麻辣烫。 大学暑假的时候,丁岚甚至还去麻辣烫店里兼职过,也跟着师傅学过怎么煮汤底。她对自己的水平还是很有信心的,就算只是做清汤,她也能做出花样来。 丁岚看了看厨房里备好的食材,便挽起袖子,准备干活了。 这次是由丁岚当主厨,金婶在旁打下手,小六子的工作则是负责烧火。 丁岚早就让崔叔去定制那种专门用来熬汤的汤锅,主要是那个底必须得深,才能一次性多熬点汤。 这次是为了试菜,倒是用不了那么大的锅,所以只选了平常家里用的铁锅。 丁岚准备先做羊肉汤底,为了节省成本,丁岚只选择了羊骨和鲫鱼的搭配,这样的搭配会让汤底更加的鲜美。 鲫鱼早已经被金婶去了鳞片和内脏,丁岚用盐、姜片、蒜,再倒上少许的黄酒腌制一段时间。 把鲫鱼上面的姜蒜用水冲去,锅里放油,把鲫鱼下锅煎至两面金黄后,加入水,大火熬制鱼汤。 直到汤的颜色呈奶白色时,这鱼汤就熬制成功了。此时的鲫鱼基本已经不成形状,鱼肉都四分五裂了。 丁岚小心地用锅铲把鱼肉和鱼骨头打捞出来,只留鱼汤在锅内。 为了去除羊骨里的血水,羊骨也在水里泡了很长一段时间。 丁岚把提前泡好的羊骨拿了出来,用菜刀把羊骨一截截的砍断,然后倒入鱼汤里面。 锅内放入猪油、姜片、葱段和陈皮,把锅盖盖上。此时只需要保持大火继续熬制一个时辰,这羊肉汤底就算完成了。 丁岚一边做羊肉汤底,一边跟旁边的金婶详细说着汤底的做法。 金婶从来不知道熬一个羊肉汤竟然有这么多的步骤,在一旁早已看得目瞪口呆,对丁岚更是佩服至级。 丁岚趁热打铁,手不停歇地又开始继续做起猪骨和鸡肉的清汤底,都是滋补的汤,最适合冬天用来补身体了。 猪骨和鸡骨的做法就比较简单了,因为也买不到鸡骨,所以熬汤时就只能放下一整只鸡。 丁岚换了一个锅,先把猪骨的血水去了之后,就直接往干净的锅里加入清水。然后把姜片、黄酒、葱段、鸡和猪骨一股脑地放入锅内,待它小火慢炖一个时辰后,这猪骨汤底就算完成。 厨房里有小六子在看顾火势, 丁岚便放心地出了院子,坐在院中悠闲地喝起茶来。 刚坐下没多久,那崔叔就拿着这段时间的账本, 给丁岚查看。 丁岚粗略地翻看了一下, 上面井井有条地写清楚了每一笔银子的支出。 第75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这羊骨和猪骨都定好了吗?」丁岚看着账本上的羊骨两字, 倒是想起了这件事, 便抬头问崔叔。 崔叔有条不紊地答道:「昨天已经和肉铺商议好了,每日卖肉剩下的骨头通通低价卖给我们。」 丁岚点了点头, 这倒是能省下一大笔钱。继续翻看账本,显而易见的是,崔叔把价格已经最大程度地压低了,就算是丁岚自己都不一定能用这个价格买到。 又问起了蔬菜的来源:「店里的菜是从哪里拿?」 「有好几户农户每天清晨过来送菜。」崔叔解释道。 知道崔叔已经把事情都安排得很是妥帖,丁岚满意地连连点头。有个这样的掌柜, 可给自己省了不少的事了,赏银自然是不能少的。 那金婶把厨房里等会要煮的菜都清洗干净后, 也从厨房里出来了。 丁岚连忙朝金婶招了招手,示意她先过来坐下歇歇:「金婶,我之前熬汤的步骤你都记住了没有?」 金婶肯定地点了点头,回话道:「主子, 我都记住了。」 现在铺子里目前没什么事了, 除了小六子还在厨房里苦哈哈地烧火,剩下的三人便难得悠闲地坐在院子里唠了会家常。 如今崔叔两夫妇见了丁岚也没有之前那么拘谨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都知晓丁岚并不是一个难伺候的主子。 等时辰一到, 丁岚就带着崔叔夫妇回了厨房, 看看这汤的味道究竟怎么样。 金婶把碗拿了出来,把锅盖揭开, 先给丁岚舀了一碗羊肉汤出来。 一开锅,这羊肉汤的香味立马充斥着整个厨房,香味着实抓人的食欲。 丁岚拿着羊肉汤打量,颜色呈乳白色,汤的上面泛着丝丝油光。吹了吹,丁岚捧着碗浅尝一口,味道极其鲜美,也没有那一股子的膻味,一口喝下去,感觉整个身体都暖了起来。 暗叹:这汤也太滋补了吧! 丁岚又连喝了好几口后,才想起正眼巴巴看着她喝汤的崔叔一家人,连忙招呼道:「大家快一起尝尝吧,也提提意见!」 那小六子早就等急了,金婶刚盛出羊肉汤,都没来得及吹下,就端起碗迫不及待地开始喝,被羊肉汤烫的呲牙咧嘴的。 崔叔和金婶虽然也被锅里的羊肉汤诱惑得厉害,但还是矜持地吹了吹,才小心地喝了一口。羊肉汤的鲜香立马盈满齿间,崔叔开口赞道:「这汤妙呀!」 看到大家都很满意的表情,丁岚这才放下心来。 待大家一碗羊肉汤都喝得差不多了,丁岚才对着一旁的金婶说道:「现在放点蔬菜下去煮吧。」 之前清洗干净的蔬菜这才派上用场,金婶早就已经用竹签把蔬菜都给串上去了,特意订做的竹漏斗也早已经备在一旁。 把菜放进漏斗里,这样就不用担心等会下锅煮的时候,蔬菜会沉到锅底了。 因为都是些比较好熟的蔬菜,金婶只略微煮了下,就把漏斗拿了出来,丁岚拿了一串荠菜尝尝。 丁岚忍不住蹙眉,这荠菜一点味道都没有,如果只是喝汤的话,这羊肉汤的味道倒是刚好。如果做麻辣烫的话,这汤里必须得再加些料。 丁岚转身又尝了尝另外一锅猪骨汤,都是同样的问题,盐不够。 这问题倒是好解决,往锅里再添点盐就好了。如果有口味重的,便在铺子里备好盐罐,让顾客自己在碗里加盐也就是了。 总得来说,丁岚对这两锅汤底还是满意的。 试菜完成之后,丁岚就把铺子里的事全权交给了崔叔,转身去了布庄。 随着气温越来越低,丁岚不由得开始担心起冬天会不会难熬。买不起皮草,便决定买一些木棉花,让丁巧试着给家里人做几件棉衣,也能更大程度的保暖。 还没走到布庄呢,就看见路边支了个卖字画的小摊子。丁岚被吸引其实是因为其字体,一笔一划苍劲有力,力透纸背。 仔细一看,那坐在后面的主人却是一位脸嫩的少年,估摸着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丁岚暗暗称奇,别人都说这字如其人,这摊子的主人倒是和自己的字实在不相符。 想了想自家铺子的墙面上确实单调了些,便抬步去了摊子前。 卖字画的少年坐在摊位后,一心只读圣贤书,似是没有注意到丁岚的到来。 丁岚倒是也不怪少年的怠慢,自顾自地打量起摊位上的字画。 就算丁岚只是个半吊子,也不得不赞叹这每一个字的线条粗细变化明显,跌宕有致。 相比较起字,丁岚倒是更为喜欢少年的画,丁岚拿起一副山水画观察,泼墨成云,美不胜收。 目光转而落到了左下角的落款,心下一颤,落款竟然是翟明,难道这就是小说里的男主角翟明! 丁岚猛然抬起头,仔细观察着正低着头看书的少年,这容貌相貌堂堂,身材颀长纤细,倒真是个清朗才俊的模样。 丁岚炙热的视线终于让那正专心致志看书的翟明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位一脸复杂地看着自己的姑娘,奇怪道:「姑娘?可是有事?」 丁岚这才收回视线,不动声色地问道:「你这除了山水画,还画其他的吗?」 「其他的也能画,不知姑娘想画点什么?」翟明问道。 「画一些吃食,比如汤面、蔬菜等等。」 翟明还是头一次听见这种要求的,在心里琢磨了一下,才答道:「没问题,我能画。」 丁岚开口问:「一张画是多少银子?」 因为这画画用的是上好的纸,翟明试探性地出价:「小幅的150文,大幅的300文。」 翟明看着今天这位唯一的客人说道,只希望她不要一听到价格就转身就走。 第76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丁岚挑眉,男主此时还名不见经传,字画自然也没什么人买了,这个价格也并不算高。 丁岚也不还价,只让翟明帮她画几幅能让人勾起食欲的画。听到这样的要求,翟星倒是犯难了,怎么才算是能勾起食欲的画呢? 丁岚只得指挥道:「你先画个碗。」 翟明便举起笔在纸上涂抹几下,一个碗的轮廓就出来了。 丁岚在一旁补充着碗里放些什么蔬菜,翟明不愧是男主角,脑子活泛,很快就懂丁岚的意思了,一副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图顺利出图。 看着倒是可喜,线条或重或轻,勾勒出一碗热气腾腾的麻辣烫。 翟明还是头一次做这样的画,在下面落好款之后,才递给了等候在旁的丁岚。 丁岚接过画之后十分满意,又让翟明画了几幅不同种类的麻辣烫,才付了银子。 翟明没想到今天能来这么大的一个生意,拿着沉甸甸的铜板,暗喜:明年参加乡试的路费有望了。 丁岚把画拿回去后,就交给了崔叔,让他裱好后就挂在铺子里。 因为在路上遇见了男主角翟明,这棉花倒是忘了买了。丁岚只得再重新去一趟布庄,购置了一些棉花,才回到了丁家村。 大千食府开张那天,丁岚担心第一天开业,店里没什么人气,于是大清早带着丁景、丁巧、泥猴、二哑巴这一群人去了青山镇。 美名其曰是团建,其实主要是为了给大千食府充充场面。 很快,丁岚带着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站在街边,大千食府早已经座无虚席,人满为患了。 这条街道都是骨头汤的香味,还有许多人和他们一样站在路边,就等铺子里面的位置空下来。 因为做的是麻辣烫,所以这个汤底必须一直处于沸腾的状态,这个火自然也是不能断的。 如果是在铺子里面煮麻辣烫的话,这柴火烟大,炭又太贵。 最后还是丁岚出了个主意,直接在铺子外面再砌两个灶台,汤底在厨房里熬制好后,就搬到门口的灶台上煮麻辣烫。 这才导致如今的局面,羊肉汤的香味杀伤力太猛,整条街都飘荡着这股香味。从这路过的路人被这香味勾起了馋虫,铺子里的座位很快就被坐满了。 崔叔看着这么多人还等在门外,也是想了办法了,把后院所有的桌子和凳子通通搬到街上,这样也能凑合着挤下不少的顾客。 丁岚原本以为大千食府是会慢慢地红火起来,如今判断失误,看着崔叔一家人忙不过来的样子,店里的活计明显太少了。 回头看了身后的几人,丁岚的心里有了打算。 对着丁景一行人说道:「你们在这等会,我先进去问问。」 丁景就看见自家的大姐上前对那管事的掌柜悄声说了几句,那掌柜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就点了点头。 丁岚向他们招手,示意他们跟过去。 丁巧连忙跑上去,拉着大姐的袖子问道:「大姐,你和那个掌柜说了什么呀?」 丁岚解释道:「那个掌柜叫做崔掌柜,我之前帮他们干过活。我刚刚是在和他商量,咱们这些人帮他干点活,等得了闲,店里的食材随便咱们吃!」 泥猴听见了这话,忍不住欢呼出声来,丁景和二哑巴自然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竟然还会有这么好的事情。 眼看着店里越来越忙,丁岚就招呼大家进了后院,崔叔很快就过来安排了各自的活计。 【上集完】 注1:相关书籍推荐: 01、《农门富娘子》上 作者:木姜子 02、《农门富娘子》下 作者:木姜子 注2:本作品由豆豆提供,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