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心》 楔子 孤单 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 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 原来的开始是陪伴 但我也渐渐地遗忘 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 旅行 到处走走停停 也一个人看书 写信 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 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词/陈晓娟) 下雪了。 她推开窗,几片棉絮般的雪花飘落窗台。 为了等这场雪,她一口气休了五天年假,在这家民宿住了三天。 气象报告说,合欢山这场雪预计会下到清晨时分。依这情况看来,明天会有厚厚一层积雪吧! 想来真悲哀,活了二十七个年头,竟连个陪她看雪的人都没有。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她轻轻哼着,伸掌承接窗外雪花。 目光下意识又飘向某一处—— 他还在。 那个与她一样孤单的男人。 投宿的第一天就留意到他,三天以来,他始终蜷坐在巷子尽头的转角处,并不明显,入了夜后身影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 他的模样太容易被当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白天偶有人路过,还会丢些面包或零钱给他,但他从未拾起,一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巷子的那一头,固执地像在等待什么。 有好几次,她都想上前询问,他究竟在等什么?整整三天——或者更久,在她未来之前、甚至是她没有办法想象的漫长时光,他不曾离开过一步,是谁狠心让他在这里漫漫无际地等待? 有那么一回,目光与他衔接上,眸心深处的沧凉与孤寂,令她心弦重重一震,那眼神——让她想起小时候邻居家养的混种狗,小小只很可爱,后来愈长愈大,不像小时候玲珑讨喜,无法让小主人抱在怀里呵护宠爱,于是小主人试图将牠丢弃,但丢了好几次总丢不掉,牠太熟悉回家的路,会自己跑回小主人身边。 直到小主人不耐烦了,最后那回,将牠带到陌生的地方,走的是以前没走过的路,命令牠不许动,乖乖待在那里等。 这一次,大狗没再回来。 她每天放学走过校门口,都会看见大狗蹲踞在那个被遗弃的路口,眼巴巴地等着小主人回来接牠。 好久、好久。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见不到牠,听附近喂食牠的路人说,牠被酒驾的车子辗过,死了。 到死,牠都不晓得主人又养了一只比牠可爱、比牠漂亮的西施犬,早已忘记牠。 他的眼神像是被遗弃般的幽寂落寞,和那只到死都在等待主人的大狗,好像。 下了雪,入了夜,温度更低,再这样下去,即使明日新闻多了一则暗巷冻死男尸,也只是被淹没在成千上百条政治、情杀的耸动新闻中,渺小得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就像那只以生命等待的大狗一样,被人遗忘。 她犹豫了一整晚,手心牢牢揪握着保暖大衣,就在迈开步伐的那一刻,惊异的现象在她眼前活生生上演—— 男人趴卧在雪地上,属于人类的形体在朦胧雾光中蜷曲着,缓慢地转变为四足,光滑的肌肤被柔软绒毛取代,与莹白雪地同成一色,她几乎要以为是自己眼花。 隔着一段距离,阴暗不明的月光下,看不出是什么动物,但至少她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人类该有的形体! 她应该要尖叫,至少该吓得逃之夭夭,但是当下,她只是反射性地观望四周,确认除了她之外,无人看见这诡异的一幕。 而后,她拔腿朝门外狂奔,整条巷子冷冷清清,只听得见她凌乱杂沓的步调,直到在他面前站定,引起他的注意。 他抬起头,与她对视,那是一双完全不像兽类的眼。 她弯着腰喘息。也许是那一幕带给她的残余冲击,也许是方才跑得太急的缘故,心脏跳得太快,隐隐疼痛。 她蹙眉,按着胸口,另一手将大衣递出,落在毛色雪白的狼躯上。 一头白狼。 对,眼前蜷伏在雪地中的,真的是一头白狼,如果她没有精神错乱的话。 也许她真的疯了,同样的场景再度由她眼皮底下重现,只不过这一回是由狼转变成人,就像画面倒带一样,而她大气也没喘一下。 她也意外自己能如此镇定。 或许是再怎么怪力乱神的事都已经见识过了——她的房东小姐就是极致典范,她至今没搞懂过那位神秘又迷魅的美丽小姐究竟是什么来头,长期处在极度聊斋式的生活中,眼前这个几乎算是小儿科,短瞬间还会感到惊异,算她不济事。 「要不要——跟我走?」连她都陌生的嗓音由她喉间逸出,无法控制地伸出了手,才惊觉自己真的冲动地做了。 他盯着她伸来的细致掌心,足足有三秒,动也不动,而后,偎向她释出善意的手掌。 也许是动物表达友好的方式吧,她凝视轻蹭着温软掌心的面颊,并不感到惊慌,进一步解释:「我是说,今天会很冷,所以,先到比较温暖的地方去。」明天,他还是可以回来等待他想等待的。 他看着她,不说话。 她不晓得他听进去了没有,或者能不能接受。就像童年记忆里的大狗,她曾经想过要养牠,却带不走,动摇不了牠等待的信念。 她起身,走了两步,回头见他踩着生疏的步伐,有些笨拙地跟在她身后,她颇讶异。 回到旅馆房间,她放了热水,让他暖暖身体,趁这空档向柜台询问,要了楼上仅剩的单人房,在他泡完澡出来后,带他过去休息一晚。 她曾经料想过,也许他下一秒又会跑回原处等待,如同过去的每一日,也曾想过,隔日清晨便见不到他的人,但是,却不曾预料到,他会用那双深幽复杂的眼瞳,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直到她关上房门前,都没有移开过。 他很听话,她说进浴室泡澡,他会听;她带他去楼上房间,他也会听,除此之外,他的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她,像是在研判她的动机,又像是怕被她遗落似地将目光牢牢锁在她身上。 凌晨已过,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脑子里全是那个谜样的男人,困扰着她。 她轻巧地下床,掀开落地窗帘,长长的暗巷空无一人,他没有回去。 那么,他还在楼上的单人房内吗? 她的本意只是想确认他是否仍在,开了门却惊讶地发现,他抱着她给的那件大衣,蜷靠在她的房门边。 他仰起头,黑幽幽的瞳眸依旧注视着她,意绪难分,但是这一次,她读出了一丝清寂。 因为这一抹寂寥,她侧开身。 「要进来吗?」 他沉默。 「去楼上把被子抱下来。」她说。 他起身,一步,一回头,直到楼梯转角,再也看不见。 不一会儿,他抱着被子回来,递给她。 她摇头,指了指沙发。「被子给你,睡那边。」 这一回,他情愿了些。 很不可思议,但是她发现,她能由他眼中读出他真实的情绪。 这一点,她不是比谁都清楚吗?动物不若人类复杂,人类有语言可以沟通,却学会了言不由衷,掩饰真实的自己,动物无法以言语沟通,但是无伪而直接的眼神、举动,反而比人类容易了解。 虽然无法解释,但是她信任他,对她而言,与他同处一室,比任何一个人类都还要令她安心。 她一夜安睡。 醒来时,他仍窝在昨夜她要他躺的沙发上,维持着她最后看见的那个姿势,动也不动地瞧着她。 「早。你一夜没睡吗?」 并不指望他应声,而他也确实如昨夜般一径沉默。 她起身进浴室,梳洗完,他仍怔坐在那儿。 「我想四处走走,你呢?」顿了会儿,她又道:「你不想跟我说话也没关系,我没有一定要知道,那就各自珍重——」 忽地衣角被拈住,她回身,愕然发现他静立在身后。 「不是……」带些喑哑的嗓音,困难地启唇,像是许久未开过口,忘了该如何使用语言。「不是、别,不要我……」 很轻、很低的模糊音浪,她听出了其中的焦灼。 「我不是因为你不跟我说话才不要你。」她指了指窗外,巷子的尽头。「你不是在等待什么吗?不等了也可以?」 他张了张口。「跟妳走。」 她微讶。「什么?」 「妳说的。」 「对,我昨晚是这样说,但不是——」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她原意只是收留他一晚,不忍见他挨冷受冻,但、但她真的没想过,他竟会想跟着她。 那,原先的等待,那么执着、那么长久的等待,要放弃了吗? 那双明明极度固执的黑瞳、牢不可摧的信念,怎会三言两语、如此轻易便放下了跟她走? 她不懂。 「你——真的想跟着我?」 他坚定地点了一下头。 她垂眸沈思,没有立刻回答。 他也不催促,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安安静静的。 是啊,有什么不可以呢? 一个人吃饭旅行,自己与自己对话的日子,她过得厌了,如果可以有个伴,她这段单调乏味的人生,会有趣些吧? 他孤独,而她也需要一个人陪伴,那,带着他又有何不可? 「答应我几个条件。」她回过头,与他约法三章。 「我不晓得你对我的世界了解多少,但是没关系,我会教你,生活中的一切我会负责,但是我说的话你要配合,我说不可以的事情,就绝对不能做。」 他点头。 直到目前为止,他都有照她说的去做。 「你——应该是肉食性动物吧?」她无谓地笑笑。「就算有一天,你想将我生吞入腹都无所谓,但是一直到我死之前,你不可以先离开我。」 他张口想发声,又紧抿,再点一下头。 「那么,我叫朱宁夜,你呢?有名字吧?」 「我,临江。」 第一章 梦里村,绮情街44巷。 她想,对附近的居民而言,这条街里住的人都极其诡异吧! 一开始,听说巷子里54号的房子闹鬼。 再来,是妖魅作怪,还曾有道士来设坛作法。 到后来,陆续有地气属阴、冲神犯煞的言论传出,住在这条街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心神错乱,于是居民陆陆续续迁出,平日也没人敢靠近,整条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长了许多年蜘蛛网之后的某一日,突然来了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一一与屋主接洽,买下44巷里的每一间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与观望的态度,想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女生哪来的胆子,有勇气住进传说中的鬼巷,猜测她何时会吓得逃之夭夭。 但是,将近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她不仅财力惊人,连勇气也十分惊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陆陆续续将房子承租出去,或许是物以类聚,能够与鬼巷、迷魅俏房东相安无事的承租房客,也不会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类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尔还会不定期「捡」几只迷途羔羊回来,日复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离奇诡,却不再是空城,且逐渐有「开枝散叶」的倾向…… 出了火车站,转搭公车,在路口下车,步行约五分钟便可看到绮情街的路标。 再拐个弯,进入44巷内。 名唤临江的男子,安安静静跟在她身后,一路上除了替她提行李、处理琐事外,她开了口他才会应声,大多时候是沉默的。 不多话也好,她偏冷的性情也不需要舌粲莲花的人在旁边惹人心烦。 才刚走入44巷,美丽少女迎面而来,向她打了声招呼。 「嗨,旅行回来了,好玩吗?」 「还不错,谢谢。」 她的人际关系其实是不及格的,即使在这里住了三年多,与44巷的每一位邻居严格来说都不熟,最多便是路头巷尾遇上会打个招呼的那种。 她与少女反方向错身而过,经过52号门牌前,二楼窗户推开,那张一模一样、三十秒前才走出巷外的少女脸孔探出。「嗨,旅行回来了,好玩吗?」 这是……鬼打墙吗? 她神色自若地重复第二次。「还不错,谢谢。」 想到什么,连忙向后面的人解释,以免吓到他。「她们是双胞胎姊妹。」 不过大多数人看到另一张相同的脸孔,又是在绮情街44巷时,就已经抱头鼠窜了。 显然她的解释是多余的,他的表情毫无变化,别说惊吓了,连眉毛都没挑动一根。 再往前迈开三步,她本能先压住长发。 很怪,每次走到这间传说中闹过凶杀案的54号门前,都会有一阵风吹过。 「不要。」始终静默的临江突然出声,手伸向她,不晓得要做什么,又停了下来。 「咦?」他在跟她说话吗? 他指着她前方。「婆婆问,要不要吃元宝蜡烛。」他们家在吃晚餐,热情又好客。 朱宁夜看着空无一人的前方,想起那宗社会版轰动一时的灭门血案,莫名地头皮一阵麻。 「然后呢?」 「不要。」元宝蜡烛不是他的食物。他也帮她拒绝了。 「……」亏她原先还担心他不适应,怕吓到他…… 「那你的手……」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妳踩到了。」对方递来蜡烛时,他推开了,没接好的手臂掉下来,她一脚踩下去,他来不及拉住她。 她全身僵住。 往前踩也不是,移开也不是,整个人僵立在那里。 她一点都不想问她究竟是踩到什么! 他神色如常,弯身像捞空气似的。「还妳。她不喜欢,走开。」 阿婆没有恶意,只是很喜欢她,每次经过都会慈爱地摸摸她的发,但是她好像会怕,所以还是不可以。 「对……不起……」她吶吶地,不晓得在对谁说。 这次再跨出步伐,她显得极犹豫。 他奇怪地瞥她一眼。「前面没有。」她走路好奇怪。 「……」他看起来,适应得比她更良好。 很多时候,朱宁夜常常觉得,她是这条街里少数正常的人类。 不过现在多了他……站在58号门牌前,朱宁夜叹口气。恐怕她这一户也要脱离少之又少的正常行列了。 以钥匙开了大门,她让临江先去洗澡,自己大致整理行李,将待洗衣物丢进洗衣机,一面思索晚些带他出去用餐该顺道添购的物品。 这两日,她只在路上应急地买了两套衣服让他替换,家里多了个人——虽然不是完全的人类,但毕竟不像养猫养狗,该准备的东西少不了。 一思及此,她停下手边的事务,打开摆在窗边的书桌抽屉,翻阅存折约略估算了一下,到下个月领薪日应该不成问题。 叩叩! 玻璃窗传来两声轻响,她转头望去,一袭湖绿色的身影出现在窗边。 「嗨,旅行回来了,好玩吗?」非常缺乏创意的问候,这回是她谜样的美丽俏房东。 「还不错,谢谢。」第三度回答。 「有什么特别的旅行记趣要分享吗?」笑吟吟的房东一如以往,总是充满朝气、语调轻快。 「恐怕没有。」她抱歉地回应。 「是吗?」俏房东耸耸肩,似乎也不在意她的冷淡,目光越过她看向后头。「妳养了只很有趣的宠物,预祝饲养愉快了。」 她回身,看见沐浴出来的临江站在房门口,腰间围着她交代过的毛巾,一颗颗水珠由湿淋淋的短发滴落,沿着肌理分明的胸膛没入腰腹间,暴露在空气中的每一道线条充满力与美,完全男人的阳刚味,足以让任何一名饥渴熟女不顾一切扑上去。 她知道这一幕容易让人联想到什么,但是无论怎么联想,都不会将「宠物」与「饲养」等词汇,和此刻的他划上等号。 算了,她的房东小姐本来就不是简单的人物,真看出什么她也不意外。 她顺手拎了毛巾走向他,擦拭他滴水的发梢,擦了两下,她倏地定住动作,后知后觉地想起,她人在二楼…… 「怎么?」临江不解,深黑的眸与她对望。 她愣愣地回过头,窗边已不见房东小姐的身影,透过敞开的玻璃窗,隐约可看见前一秒才与她说过话的那个人,正蹲在巷口与几只捡回来的流浪狗玩耍,一头长过腰臀的黑发随风轻扬。能够将一袭湖水绿衣裙穿得如此飘逸出尘的,她想不出第二个人来…… 「没事。」她轻咳了下,重整面容,镇定地将毛巾交给他。「穿好衣服,等我洗好就可以出去吃饭了。」 过了一会儿,关闭的浴室门再度开启—— 「还有,生活公约第一条,在我看得见的地方,你得用脚稳稳地踩在地面上移动。」 稍晚,朱宁夜依照原定计划先去采买他所需的日常用品,他对于穿什么、用什么并没有太大的意见,一路上只是静默地跟在她身后,替她提购物篮。 离开购物中心,走在人行道上,她正在思索晚餐该吃什么,留意到他并未跟上来,回头见他正盯着马路的另一头瞧得出神。 他在看什么?电视墙的广告?还是旁边卖爆米花的小摊贩? 「你想看电影吗?还是吃爆米花?」 他拉回视线。「电……影?」那个……花,可以吃? 「就是——」他的样子像是没在这个年代生存过似的。 朱宁夜盘算了下带出门的纸钞,扣除掉购物后剩余的金额,应该还够。 「好吧,我们去看电影。」 她买了爆米花,电影选的是他驻足时电视墙正播放广告的那一部。 看完电影走出戏院时,他看起来更沉默了。 不是平日的安静,而是情绪低落的那一种,别问她为什么,她就是本能地可以感受到他情绪的变化。 「怎么了?」 「太短。」轻不可闻的低语逸出。 她很快领悟,他指的是男女主角的幸福,太短暂。 「你看得懂?」 「一点点。」不完全懂,但多少理解一些。 「也对。」第一次就看西洋片,虽然有中文字幕,也不见得能跟上电影跳跃的画面与叙事逻辑。 「等下个礼拜我休假,再来看一遍,直到你完全看懂为止,我们再来讨论。」 他唇角微勾,不明显,但似乎开心了些。 「走,前面有夜巿,我们去吃点东西。」她的手向后探,握住他的。他总是站在她左后方,她慢慢才领悟,那是一种守护的姿态。 他有些吓到,睁大眼瞧着被握住的掌。 坚定将他拉至身侧,她浅笑解释:「人多,牵着才不会走散。」 他微慌,手足无措地望她。 朱宁夜拉着他加入汹涌的夜巿人潮,有几次,相贴的掌心几乎被人群撞开,而后,她感觉五指被一种极坚定的力道牢牢回握住,无论人潮再拥挤,回头时,总是一眼就看见他。 她递了许多他没听过、也没吃过的食物过来,多到他记不住那些奇怪的食物名称,但她递来,他就吃,宛如培养多年的无声默契。 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手边这份公司新产品巿调数据预计半个小时内可以完成。 邻座同事去茶水间冲了杯咖啡,顺口问她:「要不要来一杯?」 「不,谢谢。」朱宁夜头也没抬,专注地完成工作。 咖啡对企划部成员而言,可说是必备饮品,但是基于身体因素,她从不喝咖啡,所有好意一律谢绝。 同事又说了什么,她没听进耳,工作时她全心专注,不想理会其它的事。 「需要帮忙吗?」另一名同事问。 这份数据太庞大繁复,接下来企划部还得仰赖这份巿调报告研拟行销方针,经理很看重这份数据,交代他们必要时相互支持。 「不用。」这回,连眼都没抬。 碰了个软钉子的同事,对上那张万年不变的淡漠脸孔,悻悻然走开。 稍晚,完成最后的制图程序,朱宁夜捏捏肩颈,拿起空水杯往茶水间去。 「妳都没看到她那个高傲、不屑别人帮忙的样子,有够瞧不起人。」 「能力强了不起吗?还不是被降级?」 「对呀,真不知道她在跩什么……」 「话又说回来,要真让她升上经理,叫我在她底下做事,我第一个想辞职!」 里头的对话,一字不漏地传进耳里。 朱宁夜收住步伐,转身往回走,不想教大家都尴尬。 她心知肚明,自己就是话题中的谈论对象。 高傲、冷漠、难相处……她听过太多类似的形容词,透过这些评论,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在旁人眼中是这样的。 她回到座位,盯着空水杯发呆。 不意外也不会特别感伤,她知道自己性情偏冷,一个人惯了,早就不会再企求有人能知她、懂她,伴她—— 脑海不期然地浮现一张脸孔。 她没想到会遇上临江,那个特殊的男人。 生活中多了一个人的感觉,还不坏。 至少出门用餐时,不必一个人占据大大的桌面,勾选完菜单去柜台结帐回来,位子已经被下一位客人占据;有时看到喜欢的食物,不必担心分量太多一个人吃不完,他会负责将剩下的食物都吃光。业者推出的「两人同行、一人免费」的优惠方案,她终于用得上;夜晚总觉得房子太静,多了一个人的走动声,死寂的空气都活了起来,起码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 他是个很好的伴,她想。 当她想安静时,他不会打扰她,有时甚至可以不说一句话地坐上一整天,那是长期惯于孤单的人才做得到的,像是忘记旁边有人,习惯无人对话。 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发了好一会儿的呆。 头一回,她难得在上班时间闪了神,只因为想起他。 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没问题吧? 他看起来像个初生婴儿,似乎对这个世界很陌生,早上她要出门前,还重复教了一遍微波炉的使用方法,再三确认他一个人真的没问题。 「等妳,回来。」早上出门前,他这么对她说。 本来他是想跟的,但是她说:「不可以,要乖乖在家里等。」 于是他硬生生收住步伐,站在大门口目送她离开。 等妳,回来。 头一回有人对她说这句话,等她回家。第一次,她觉得下班是这么值得期待的事情,难怪同事一到下班心情都特别愉快。 回家—— 细细低回品味这两个字,心,缓缓飞扬了起来。 傍晚回来时,他就站在同样的地方,等待她。 她牵着他的手,一同进屋去。 准备晚餐时,发现那份替他准备好、放在微波炉的午餐没有动用,问他,他恍惚思索了一下。「……忘了。」 忘了?连吃都可以忘? 一直过了好几天,52号的双胞胎姊妹告诉她,每天她出门后,他就站在那里动也不动,一直等到她回来。 一天晚上,她半夜醒来,下床喝水,打开房门,一团不知名物体堵在门口,她差点一脚踩上去。 定神一看,是他,狼形的他,趴卧在她房前。 他每晚都这样吗? 回到家的第一晚,她整理了隔壁的客房,铺好被子,一切都帮他打理得妥贴安适。 他瞧着她的那种眼神,一点都不陌生,但她还是在那样的注视下,故作不懂地关上了房门。 她房里没有沙发可以再让他睡了。 她不许他进来,他就不会进来,对她的每一句话从不违逆,但是他也有他的执着,她不是不知道,只是潜意识里不去思考罢了。 她蹲身,轻抚狼躯上柔软的皮毛,牠仰起黑幽幽的眸,无声与她对视。 说不上来为什么,牠眼底那抹不知名的情绪,带着一缕不明显的悲伤,她不是很懂,但已经足以让她软下心来,每每牠露出这样的眼神,她就会无法抗拒地妥协。 「去房间把枕头带来。」 牠一跃而起,往房门奔去,她几乎可以感受到牠快乐得想摇尾巴的情绪。 不一会儿,牠叼着枕头进来,在床边停住,放下枕头,两只前足趴上去,满足地侧着头,调整出可以看见她的角度,想睡了。 她上前去,抽起枕头放到床上,掀开床被,拍拍身侧的空位。「睡这里。」 读出牠眼中一抹诧异,她笑笑地补充:「冬天很冷,不可以睡地板。再说,有你在旁边,应该可以让我取暖吧?对了,你睡觉会磨牙吗?」 牠摇摇头。 「会也没关系,别磨着、磨着磨到我颈子上就可以了,没问题吧?」 没有。 这样,就可以了吗? 牠迟疑了一阵,缓慢地跃上床铺,蜷卧在她身侧。 她摸摸牠雪白的毛。「那么晚安,祝你有个好梦。」 她拉上被子,径自睡了。 牠思考好一会儿,缓慢地偎向她,如她说的那样,以丰润狼毛为她御寒,换她一夜好眠。 第二章 后来,宁夜开始带他一起去上班,可是还是不能进去她工作的地方。 公司楼下有咖啡厅、书店,他可以看一下报纸和杂志,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中午休息的时候,她就会下来找他,一起吃饭。 他喜欢这样,比起在家里等她,他比较喜欢这样。 快要中午了,他看着她买给他的表。她教会他怎么看时间以后,他就可以倒数看到她的时间。 他把报纸一张张折好归位,端坐好等待她的到来。 中午上班族的用餐人潮涌出,她还没来。 腕上指针走过预定的刻度,她还是没有来。 再晚的话,那家她最喜欢的烧腊便当就要卖完了。 于是他站起来,推开书店的玻璃门,开始奔跑,越过大街,再过两条马路,赶在美味的便当卖完以前,买到最后一个,然后,再跑回她工作的高楼。 他记得她有说过办公室在哪个楼层,要是有事的话可以找到她。 他也会搭电梯,她教他很多,他都有记起来。 她的名字,朱宁夜,问人的话,就会有人告诉他,她在哪里。 他看见她了,但是她好像很忙,他没有出声。工作的时候,不可以吵她。 一下有人叫她拿这个,一下又有人叫她做那个,难怪她忙得没有时间吃饭,然后那些人转身之后还说:“你能力很强啊,没有我们也可以一个人搞定,对吧?” 那应该是夸奖她,可是他听起来就是觉得怪怪的,那些人的笑容并不真实,他不知道工作原来是这样子,好辛苦。 还有个男人,对她说话的口气不会很糟,很像他昨天看的连续剧男主角在对女主角说话,好像是叫做温柔的东西,可是他很不喜欢。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那个位置,我还替你保留着。” 男人伸手想碰她,被她避开。“谢谢经理的好意,市调图表我下午会做好交给您。” 一转身,她看见了他。 然后,她那像是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很不真实的矜冷表情不见了,换上浅浅的笑容,快步朝他走来。 “临江,怎么来了?” “吃饭。”他说。 “啊,你饿了吗?再等我一下,我——”她迅速回身,忙碌地收拾桌面,一只精美便当盒忽然摆了上来。 她愕然,回头问:“哪来的?” “我买的。” “你怎么会有钱?” “你给的。”她忘了? 对,她早上给了他两百块,因为他现在还不是很有金钱观,她不敢给太多,让他身上放点钱只是因应不时之需,让他看到想吃或想要的东西可以买下来。 这家的便当走精致路线,不便宜,他把钱全都拿来买这个便当了? “这个时候,你应该换平价一点的,可以买两个便当。”果然还是很没金钱观。 “可是你喜欢。” 那只是很顺口的一句话,有一次回家,坐公车经过这间店,她告诉他这家的烧腊饭很好吃,不过价位有点高,离公司太远,中午休息时间不够,就会来不及买。 他记住了? “这个时候,你应该换平价一点的,可以买两个便当。”果然还是很没金钱观。 “不对吗?”他困惑地回望她,不懂她为何一脸想哭又想笑的表情。“买错了?” “没有。”头一回,有个男人满心只有她,只想买来她喜爱的食物,完全不思考其他,那样的心意,怎么会有错? 她吸吸鼻子,抽面纸替他拭汗,再拉来另一张椅子。“坐这里。我一个人吃不完,我们一人一半。” 后来,他来的次数多了,就会听到一些奇怪的话。 像是等她下班的时候,他去厕所,在外面听到几个女人的谈话,是她的同事。 有一个说:“她冷漠孤僻,难以相处。” 另一个就说:“她那高傲的样子,以为自己很行,老是别让别人帮忙,在主管面前抢表现。” 然后还说:“来这家公司这么久,从来没见她笑过,简直像是没情绪的机器人一样。” “可是那天中午你有没有看到?她居然对那个男人笑耶,还喂他吃东西,共用一双筷子,我当时以为活见鬼了。” “对呀,我也吓到了。我以为朱宁夜这个人没有感情,基本上也不会有男人受得了她那种冷冰冰的个性。” “喂,要不要赌看看,他们哪时会分?” “最多半年吧,我想……” 每次听到的,多半不是什么好话,她不跟别人虚与委蛇,别人就觉得她目中无人,把她说得很糟糕。 她好像永远有比别人多的事情,下班的时候,大家都准备走了,只有她还在忙,而他常常站在门口等她。 然后等的次数多了,她那些同事会过来找他说话,有些会约他去喝咖啡。 咖啡那种东西苦苦的,他不喜欢。 他没有认真听对方说了什么,很专心地等着。 然后,她忙完了,走过来。 他终于露出笑容,过去牵她的手。“回家。” “嗯,可以回家了。”说到要回家,他似乎特别开心。 朱宁夜望向他身后,同事僵住的花颜。“怎么了吗?”她问的是临江。 “不知道。” “我刚才好像听到谁要约你看电影?”走出办公大楼,直到等公车时,她才问。 “你吗?要。”他答得飞快。他喜欢和宁夜看电影。 她失笑。“不行,这个月快超支了,下个月领薪水再去。” “喔。”他看起来有些失望。 “别人约你的话,你可以去。”他那么喜欢看电影,这也是他唯一的喜好,她不忍心让他失望。 他不说话,专注地看时间等公车。 上车后,他投了零钱,在最后一排找到座位,先让她坐进去,然后才坐下。 “临江,我今天好累。”工作上的、同事间的、还有上司有意无意的骚扰,都让她日复一日、逐渐感到力不从心。 明知他不能理解,人际关系这种事对他来说还太复杂,她仍是想对他说。 临江偏头瞧她一眼,往内侧移近一些些,将她的头按向肩膀。 累了就休息,很简单的逻辑。 她因这简单的关怀举动,会心地笑了,胸房暖融。“那我睡喽?” “嗯。”他现在会认路了,到站再叫她。 有个可以倚靠、吐露心事的人,真好,她不必再时时《/<住自己,不容许自己放松。 她真的睡着了,颠晃不稳的公车将她的头由枕靠的肩膀震了下来。 他急忙接抱,瞧着她的睡容失神。 她睡着的模样很迷人,两颊会泛起自然的红晕,微微噘起的唇,柔嫩得像是有人采摘,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指腹轻轻拨动那两排羽扇般又长又密的睫毛,她无意识地嘤咛了声,脸容朝他胸口蹭去。 这迷人的模样,他看过很多、很多次了,每天早上醒来都会看见,可是每次都没有办法不瞧到失神。 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和她一起睡,可是入睡之后,他无法确实地以意识控制外在形貌,如果天气太冷,就像窝在她房门外的那几晚,他一入睡便会本能地回复狼形,以丰沛的皮毛御寒,那是动物本能的自我防护。 然而她床上那条蚕丝被太暖了,让他常常睡着睡着,就变回人形。刚开始有几次清晨,她有小小吓到,后来似乎是习惯了。 不必任何人说,他也明白这样非常不好,以前有人教过他,是人,就要遵从人世间运行的准则,像是忠孝节义、道德操守那一类的,一个男人光溜溜不着寸缕地与她同床共枕,在世俗的眼光来看,是不合宜的。 可是她什么都没说,顺着他、纵容他,他觉得假装不懂、欺骗她的自己,很卑劣。 他也开始有人类的心机了。 宁夜很漂亮,所以那个叫经理的,非常喜欢她。 宁夜说过,要他陪她死亡那一刻才能离开,可是人类是要结婚生子的,就像、就像那个人一样…… 宁夜以后也会结婚生子,和她的丈夫同床共枕,容纳后,就不需要他陪伴了…… 他抚着心口。许久以前,曾经很痛很痛的心,现在不痛了,以后,听到她要结婚也不会再痛。 “短短的,也没关系……”他低喃。 指腹轻触她透出浅浅嫣红的颊,忘情地凝视美丽容颜,等他察觉时,他已浅啄朱唇,采摘那抹荡漾心魄的诱人红嫩。 最后,他们还是坐过站了。 转了几班车再坐回来,这样一折腾,到家时已经过八点了。 她又饿又累,晚餐草草煮了汤面果腹,只想泡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而那个神不知鬼不觉做了坏事的人,正受道德谴责,整晚不敢面对她。 她好笑地瞥他。“我又没有怪你,你干么一脸心虚羞愧,不敢看我?” “……” “别躲了,过来睡觉。” “……”对不起。 他好像真的太欺负她了,可是又没办法制止这样的坏心眼,就算是使坏,他也想亲近宁夜。 他有的,也只是短短的现在而已。 傍晚时分,经过58号门牌前,孙旖旎收住步伐,再倒退两步,顺口向朱宅近期多出的人肉门神打招呼。 “嗨,今天怎么没跟去上班?” “房东小姐,你好吗?”临江弯身,小小回礼。 “噗,又不是不认识,干么那么多礼?”八成是韩剧看多了,最近说话韩味很重。 听说这个人是标准的电视迷,举凡卡通、影集、布袋戏、乡土剧、日剧、韩剧,连新闻都爱看,而且学习能力极佳。 “宁夜说,看到人要打招呼。”要有礼貌,不可以不理人。 “你倒是很听她的话啊!”孙旖旎笑睨他。 “对。”乖乖的,宁夜才会让他跟,惹她生气的话,晚上就不可以进去房间睡了。 “看来,她对你很好。” 朱宁夜多宠他,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明明生活并不宽裕,但是他只要露出一个渴望的眼神,她就会什么都满足他,不忍他严重的热切光芒失色,如果生在古代,朱宁夜搞不好就是点烽火台、撕丝帛、千里送荔枝的倾国昏君。 真难想像,明明看起来一副冷静又理性的样子,认识她三年,从没见她笑过,说话声音永远维持在不冷不热的26°c,居然会为了他做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宠溺举动,温柔地对他笑,想来都觉得匪夷所思。 “很好。”宁夜很好。 “那怎么又当起望妻石来了?” 宁夜不是他的妻…… 临江张了张口,发现自己没有那么想纠正。 “要跟宁夜去看电影。”今天不跟,在家里等宁夜下班。 “难怪早早就洗得香喷喷在门口等人。”炫耀得咧!说那句话时,嘴角眉梢净是愉悦。 “宁夜爱干净。”所以规定他每天都要洗澡,不然也会不给他上床。 “好了、好了,不要再闪了!”她一点都不想分享这种会让眼睛瞎掉的闪光好吗? 临江不以为意,唇角微扬。“你看过‘时空旅人之妻’吗?” “看过,怎么了?” “为什么……那个男主角会一直在不同的时空跑来跑去?”那是他和宁夜看的第一部电影,一开始画面跳来跳去,他看不懂,问她,她说下次再来看,一直看到他理解为止。 后来,这部电影他们总共看了四次,看到宁夜都在电影院睡着了,可还是一直陪着他看。 他知道她是不想破坏他摸索的乐趣。 他现在懂了,可是,有些逻辑还是无法理解。 “你不需要太去探究电影的真实性。” 所以是…… “假的吗?”他还以为问孙旖旎,她会知道。 见他仍是困惑,孙旖旎笑了笑。“好吧,我这样说。时空这种东西呢,其实你可以把它想象成难以计数的平行线条,每一条线都在它的轨道上往前运行,只是运行进度不一,这样你是不是比较能理解?” “所以,我也可以回到过去——只要跳到另一条行进速度比较慢的线上?”是这样的意思吗?所以男主角可以回到过去,在意外发生前,见到那时年轻、而且还活在世上的母亲。 “不完全对。有些人因体质特殊,确实是可以的,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从现有的这一条平行线跳到另一条上。”平行线之所以是平行线,就是因为它永不交集。 当然,另一种说法是,平行线延伸到后来,其实是会有交集的,刚好在那个交集点上的人,就会发生千万年一次的穿越时空。 另外,也会有少数的失误和特例。 “像她——”孙旖旎指了指他隔壁的芳邻。“就是那条时空线出了问题,无法前进,于是一直在同样的回圈里面打转,她自己也不想跳出来。” 他知道那位邻居,每天都在同样的时间,对他说同样一句话,很奇怪。原来,她的时空和他不是同一个,每天过的都是同一天。 回望他陷入沉思的面容,孙旖旎反问:“怎么,你想回到过去?想见“她”?”那个给了他名字、教他读书识字、告诉他人家百态,同时也领会喜怒哀乐的女子。 他摇头,“不想。” 现在这样很好,守着宁夜,其他的他什么都不想,也不求。 “是吗?我以为你会想见她。” “我有宁夜了。” “这样你就满足了?” “对。”这样他就很满足。 “那,你快乐吗?”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 快乐,超出自己所能预料的快乐。 是吗?他现在很快乐?那就好,没让她白忙一场。 那名下了班的女子正从巷口走来,人未到,他全副心神已然飞去,孙旖旎了然微笑,识趣地退开。 “晚上煮义大利面吃好吗?”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经过超市,朱宁夜询问身旁那个人的意见。 稍早只吃了两块葱油饼垫胃,现在应该差不多饿了。 “好。”宁夜煮的东西很好吃。 他在旁边帮她提购物篮,专注选购物品的朱宁夜瞧了他一眼。“临江,你去冷冻柜帮我拿一盒绞肉好吗?另外看看家里缺什么,或你有什么想吃的也可以顺便拿过来。” 他点头,踱至冷冻柜拿了她交代的绞肉,再绕到生活用品区,蹲下身认真研究、比较起各品牌的卫生棉优劣,一面换算单品与组合包的价格。 他现在会比较价钱了,宁夜说,这不叫小气,而是金钱要花在刀口上,该花的不能省,该省的不要当冤大头。 年轻女人走到这里,看见他一个大男人杵在女性隐秘用品区,羞红着脸跑开。 年纪稍长的婆婆妈妈们,则是大摇其头,以异样眼光斜觑他,还“嗞”了他一声。 他完全不受影响,经过一番比较之后,终于决定选择手中挑选的这个让她用用看。 他起身,正要回头去找宁夜—— “……44巷那个怪胎。” 咦?他住的地方? 临江好奇地停步,隔壁走道隐约的对话声浪传入耳中。 “住那个地方的人怪怪的。”说话怪,行径怪,连气质都怪得诡异,难用正常人的逻辑去理解。 “就是啊。好好一个大姑娘,长得漂漂亮亮的,不去谈场正常的恋爱,没事带个男人回来包养,真不晓得她在想什么!”婆婆a附和。 “一个正常人,本来就不会去住那个阴森森的鬼巷吧,免房租我都不敢!”妈妈b举证。 “那男人也一样啦!年轻力壮、好手好脚的,不去工作,赖着当小白脸让女人包养,羞耻心都到哪里去了。”太太c更投入,指正历历。 “她这样……负担应该不小吧?毕竟他们看起来生活也不是很宽裕的样子……也别指望男人会良心发现了……”突然佛心起来的婆婆a,语带不忍。 “临江,你好了吗?”不远处传来朱宁夜的叫唤。“要结账喽,你发什么呆?” “喔。”他快步上前。 看到他放进购物篮的物品,她扬眸,给他一抹笑,“谢谢。” 他搔搔头,不晓得该说什么,接过她手中的提篮,走了两步,又回过头,空出来的左手,轻轻勾住她的手指。 这是他独特的牵手方式,含蓄,温存暖意在心间浅浅荡漾。 第三章 周末午后,朱宁夜泡了壶柚子茶,坐在床边翻阅报纸。 那个一天到晚离不开她、其次是电视的电视儿童,十分钟前才被她赶去浴室洗澡。 他真的很爱看电视,吃饭、洗澡,至少得叫三次以上,才能让他将黏在电视荧幕的视线移开。 很多时候,她觉得对这个世界而言,他无异于初生婴孩,什么都好奇,学习能力也快。 这个时候,她真的相当感激电视分级制度,让她可以规范他什么能看、什么不能看、什么又只能纯娱乐,不得当真,以免他真以为动不动就说要送人蛋糕及番仔火在这年头是正常的社交行为。 她留意了一下时间,发现他在浴室待得过久,预备再过三分钟若是还没出来,她就要过去叫人时,一头雪白漂亮的公狼由浴室踱出,行径之处滴滴答答地制造出小水洼。 她挑挑眉,倒也没追问他为何两只脚进去,四条腿走出来,起身拎来大浴巾和吹风机,再坐回庭院前的阶梯。 “临江,过来。” 他缓步踱去,偎上她温软的大腿。 雪白长裙漾开一片水渍,她毫不在意,专注擦拭丰沛毛量间的湿意。 它舒服地低呜,往浴巾底下钻。 有宁夜的味道,好香。 朱宁夜拍拍它的脑袋。“别乱动。” 这次算乖了,上回顶着一头湿发出来,叫他过来头发擦干,他不晓得打哪学来的,居然甩甩发上的水珠,回她一句,“这才是豪迈的男人味。” 她差点一口茶喷出来,然后他还一脸无辜回视她。“不对吧?” 他真的会被电视教坏! 耐心将丰润的狼毛吹得柔软蓬松,它将头枕靠在她腿上,享受她纤细长指一下又一下的温柔轻抚,慵懒地半眯着眼。 今天天气不错,难得阳光露脸,少了前几日寒流入境的冷意,暖暖日光照拂得连她都昏懒欲眠了。 它伸出前足,抓抓她摆在旁边的报纸当磨爪子,她笑着抽出最上头的那张。“这还有用,别抓破了。” 它看着印刷铅字上那几个画出来的红圈圈,不解地歪着脑袋瞧她。 “只是想找个兼差的工作。”她淡淡的解释,折好报纸收在一旁。 为什么?她不是已经有工作了吗?为什么还要再找? 她似乎无意跟他解释太多,淡淡地转移话题。“晚上想吃什么?” 它蹭着她柔软的掌心,轻舔指腹那道细细的伤口,那是她上次做菜时不慎划伤的。 因为他看到美食节目教的蟹黄米糕,指着电视荧幕问她:“晚上可不可以吃这个?” 然后,他们去市场买了两只活蟹回来。他不知道蟹壳处理那么麻烦,害她割伤手指头,还有虎口、掌背。 她轻笑,懂得它没出口的忧虑。“别担心,这次不会了。” 结果,它还是没说要吃什么。 她煮好晚餐去叫它时,它蜷卧在靠墙属于她的床位上,整个身体埋在枕被间昏昏欲睡。 它从来没有维持狼形这么久,从下午到现在,一直呈现无精打采的状态,她原先以为它是一时贪懒,现在看来,似乎不是。 她坐在床边,拉开被子,忧虑地倾身打量它。“怎么了?不舒服吗?” 它撑起眼皮,因为她的靠近,舍弃有她气息的枕被,爬进她伸来的臂弯。 “临江,听得到我在说话吗?” 它抬了抬眼皮回应她。 “如果没事的话,变回人身跟我说句话好不好?” 安静了数秒,怀中逐渐产生变化,柔和微光散去之后,纤臂上枕靠的成了体魄结实、教人脸红心跳的裸男一名。 美景春光看多了,她完完全全能够处变不惊,何况她此刻正全新挂念他的健康状况。 他看起来真的很不对劲。 “我没事。”他回答。 “可是——你看起来没精神。”她想了想。“你起来,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 “困。”他枕着她的腿,将脸埋进她腰腹间,不再说话。 人体形貌维持不了多久,裸男再度变回慵懒狼躯。 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担心。 它看起来,格外地无助脆弱,不舍得在此时刻抽身远离,朱宁夜顺势躺下,将它揽进怀里,安静陪伴。 夜更深的时候—— 朱宁夜不确定是什么使她惊醒,也或是挂心着临江,根本睡不沉,睁开眼时,四周一片晦暗,连月光都没有。 现在——是几点了? 她坐起身,伸手扭开床头灯察看临江的状况。 这一看,她惊吓得心脏差点停掉。 他的外在形貌忽人忽狼,在她眼前不稳定地变换,全身不断沁出冷汗,掌下碰触到的肌肤完全凉透,没有一丝温度。 她吓坏了,无措地换她:“临江、临江!听得见我在叫你吗?” 她不晓得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曾遇过这种情况,整个人陷入慌乱之中。 “临江,你不要吓我,醒一醒,告诉我该怎么做?” 他无法回答她,甚至连意识都不甚清楚。 怎么办?要带他上医院吗? 可是这种情况完全超乎现代医学的范围吧?上医院有用吗?搞不好还会被当成稀有动物送上解剖台…… 混乱的脑袋厘不出头绪,心焦如焚之余,一抹身影跃入脑海—— 对了,孙旖旎! 她遇过太多千奇百怪的事,连临江的身份都能一眼就看穿,这种超自然的现象,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处理! 朱宁夜跃下床铺,没敢多耽搁一秒地往外冲,直奔巷子底那一间。 夜半时分,急促响起的门铃声,简直像是要打家劫舍,睡梦中的孙旖旎被扰醒,迷迷糊糊地前去开门。 “喝!”门外的人一袭雪白睡衣,一头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肩后,被她意志坚强的瞌睡虫给吓跑一点点。 “我见鬼了吗?”探探脑袋瞧上日历一眼以佐证,七月半明明过去很久了,现在是腊月天好吗? “抱歉打扰你休息。孙小姐,我们家临江怪怪的……” “怎么怪?”勉强打起精神,回问。 “他一下是人,一下又变回狼,我、我……” 孙旖旎真的很想给她捧个人场,无奈几只瞌睡小虫虫非常坚持要跟她培养感情,她忍不住打个大大的呵欠,漫应几句。“喔,应该是月圆吧,你没听说过狼人都是在月圆之夜变身吗?” “别开玩笑了!”现在是朔月,月光明明黯淡得很,哪里圆了?“他、他还是一直冒冷汗,全身僵冷……”她简直快哭了。 “冷就盖被子、多喝热开水咩!”这也要人教! “你给我正经一点!”她几乎失控得一拳挥过去。人命——不,狼命关天的事,能拿来开玩笑吗? 孙旖旎总算稍稍提起精神,懒懒瞥她一眼。“你很紧张?” 披头散发、惊慌失措、一脸苍白地半夜跑来猛按门铃,连鞋都忘了穿,纤白的雪足沾染尘土——她看起来完全像变了个人。 “废话!” 离奇!矜冷无波,情绪万年不变的朱宁夜不但发飙,还骂粗话。 “为什么?”孙旖旎颇富兴味地挑眉。 “因为他是临江!” 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他是临江,独一无二的临江,她的临江。 说好要陪伴她一直到她死,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欢笑哭泣……他不可以比她早走,她不允许。 孙旖旎似乎对她的反应颇满意,柔和了眸光,连唇畔都带着笑。“你放心,那只是小小的后遗症,你得习惯他每个月都会有这么一天气弱血虚,把它当成女人的mc看待就……好好好,我正经、我正经,拳头别挥过来。” “什么的……后遗症?” “这个……我目前没办法向你解释,以后有机会你自然会知道。” “可是……他全身都没有温度……”放任他这样下去,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怕他冷,就多抱抱他喽,我相信他会觉得温暖——这句是认真的!”别说我没照顾你的福祉,我可是仁至义尽了,临江! “对他好一点,否则你以后一定会后悔。”交代完最后一句,孙旖旎伸伸懒腰,回房补眠去。 被三两句话打发回来,朱宁夜坐在床边,忧心忡忡地凝视临江。 他目前以人身枕卧在内侧的床位上,她摊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颈际、裸肩,指尖传来的冷意令她打了个冷颤,完全没有一丝温度,她倾下身,张臂牢牢抱住他。 沉静的眼睫动了动,无力地抬起,他喃喃呓语了声,脸庞偎向她额颈际。 “凝……月……” 耳畔低荡着轻不可闻的呢喃—— 凝月。 谁?他喊的是谁? 那个在下雪的夜晚,也坚持等待的人吗? 凝月。 如此低柔、缱绻,似是承载着千古相思,绸缪凄伤。 绕在舌尖,缠在心间,惦着,不忘。 凝月、凝月…… 在最虚弱时,他喊的是这个名字,不设防地流泄出压抑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渴求。 一声,又一声。 他喊了一夜,她也听了一夜。 她想,她错了,他从没放弃等待,不在于形式上,而是心臆间,不曾抛舍。 正如孙旖旎所言,他的异常只维持了一天,隔日清晨,朱宁夜醒来时,他已经衣着整齐,端坐在床位眼巴巴望她,等着吃早餐。 然后,他突然告诉她,不要跟她去上班了。 也好。 一开始,她本来就没打算带他去,如果不是拒绝不了他那让人心头发软的眼神,出门上班带着他确实有所不便。 可是,他突然不黏她了,她反而感到若有所失。 中午用餐时,她看着空荡荡的桌面,想起他急匆匆买了她喜欢的便当送来的那一天。 她拿起电话,没有犹豫地拨了家中的号码。 只响两声,另一头便接起。 “是宁夜吗?” “对。你吃饭了没有?”有了之前的经验,她不得不先确认一下。 “吃了,宁夜,你要交代什么?”她教他使用电话,告诉他这种东西是要联络事情用的,她有时会打电话回来,像是突然想起账单今天到期要赶快缴、提醒他下雨收衣服,还有她刚刚买了什么东西,晚一点会有人送来要他签收等等。 “唔……嗯……你现在在做什么?” “看报纸。” “不一定要待在家里,今天天气不错,你可以出去外面走走,要是有不懂的事情,可以去问孙小姐。” “好。” 又过了一会儿,她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与他闲聊。 “宁夜?”他还在等,要交代他做的事情还没讲。 “……没事,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她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做这种事,拨一通没有重点的电话,只是说几句“吃饱没、”“吃了”、“你在做什么”、“没事,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我会等你回来。” 虽然,他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可她就是能感觉到,他心情变好了。 “嗯。”感染了他的心情,她嘴角不自觉也挂上浅浅笑意。 挂上电话后,临江拿起看一半的报纸,坐到门口的阶梯上,这样她回来很快就可以看见他。 门口常常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经过,像是那个老邀他一起享用蜡烛元宝大餐的蔡婆婆、魂魄跑了一半,分不清到底算人还是鬼的家伙、上辈子是狐狸,带着极深的情孽转世的双胞胎姐妹、还有每天对他说同一句话的奇怪邻居和她身边那个绕着她徘徊不去的一缕男冤魂。 这些他都没有跟宁夜说,因为她是人,跟他们不一样,说了她会怕,没办法像他们那么理所当然地看待这些事,所以后来他也没再让她知道。 还有,常在巷子里走动的几只流浪猫狗,他也常和它们说话,从它们那里知道不少他还没来以前,关于宁夜的事。 她很孤单,在遇到他以前,一直都是一个人。 他希望自己可以早一点遇到她,这样她就不用孤独这么久,他还可以拥有更多跟她在一起的时间,这样等她要结婚的时候,他离开就能有更多快乐的事情可以回想。 可是他没有办法,孙旖旎说这是天命,二十七岁以前她没有情缘,红鸾星不动就不能相遇。 他其实不是很清楚他们要相遇跟宁夜的红鸾星有什么关系,他又不会跟她结婚,人类与他没有姻缘线,这些不都是她说的吗?所以许久许久以前,许仙和白娘娘才会被棒打鸳鸯。 “又有问题了?好奇宝宝。” 上方传来声响,他仰头,看见房东小姐坐在围墙上,一袭湖绿色衣裙随风摆动,裙下长腿晃呀晃,系在足踝的铃铛也叮叮作响。 此人非常地神出鬼没,好像总能在需要的时候适时出现。 “旖旎,午安。”因为她说,都认识这么久了,还装不熟喊小姐很见外,规定他要这样喊。 “想问什么,问吧。” “不是同类,真的不能有姻缘线吗?”这个问题憋在他心里很久了,真的一点例外都不可以吗? “唔,也不完全。”孙旖旎偏头想了下。“我记得——约莫是三百多年前吧,有一回月老喝醉酒,将女娃娃的红线绑在一头公鸡身上,然后女娃娃长大被卖到大户人家去,和一只带子鸡拜堂成亲。带子鸡你知道吗?那些大户人家盼着有小孩,于是先将媳妇娶进门,以公鸡代为成亲,媳妇得将公鸡视为丈夫好生照料,亲自喂食、打理一切,晚上和公鸡同房,一直到婆婆生下孩子给她当夫婿为止。但是婆婆终其一生都没能怀上孩子,因此媳妇和公鸡形同夫妻一起生活,直到公鸡死去。” 听起来好惨。 所以说……违反天理常规,会很不好,是不是? “怎么?想要宁夜的姻缘线吗?我可以帮你去跟月老讨喔。” “那样的话,就可以保障对方会和自己绑在一起一辈子吗?”就像女孩和公鸡那样? “不一定,要看她一生有几条红线、还有红线的长短。你要很长很长,而且坚韧不会断的那种?”很贪心喔。 临江想了好久、好久,轻轻摇头。“不要。” “不要?”孙旖旎意外地挑眉。 “不要。”他不要红线。 就算以后不想要了,也得和对方绑在一起,就像女孩到死都离不开,那会很痛苦。 宁夜也要他陪,他就会一直一直在她身边,不要的话,他会走开,所以他不需要姻缘线。 “如果不是为了姻缘线,那你找我什么事?” 咦?她知道他要找她?他根本连门槛都还没踏出去呀! “旖旎,什么是小白脸?”他考虑了很久,还是问了。 “谁说的?” 很多人。 动物的听力相当敏锐,耳语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只是很多地方他听了却无法理解。 “吃软饭是很不好的话吗?”可是米饭本来就是软的啊,谁吃硬硬的饭? 嗞,那些三姑六婆。“笨狼,这个世界本来就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你不必一一理会。” “不是,我只是想知道意思。”他只觉知道那不是多善意的言语,问宁夜的话,会让她难过。 “就是不是生产,靠女人吃饭,很废材很没用的那一种男人。” 他现在都是吃宁夜煮的饭,每天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家里等她回来。 所以那些人没有说错。 “你可不可以帮我找工作?”临江递出手中的报纸,很期待地看着她。 暖暖薰风吹起,将那张薄薄的纸吹落她手中。 找工作不是问题,不过他圈起来的部分—— 月入数十万,相貌端正,无经验可,待遇从优?! “你卖身哪?”这只初入社会丛林、不识人间险恶的懵懂小羔羊! “不对吗?”他看宁夜也是这样找工作,但是太专业的东西他不懂,没办法做她做的那些。 当然不对,大大的不对! “你知道什么是工作吗?你知道工作要面对的会是什么吗?讨生活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你确定你可以?” “我会学!”以前他以为,只要陪在她身边就可以,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生活,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例如—— 会有一些嘴里夸着,“你能力强,交给你好了。”然后一转身,自己跑去喝咖啡的人。 还有一些在旁边等着看她跌倒,一旦她表现出色,就偷她做好的工作,害她交不出去的人。 人心,原来有一部分的黑暗面叫嫉妒。 因为心性的贪婪,所以逐渐学会了算计。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可是见不得人好的心理,很多人都有。 凝月……没有教过他那些。 他困惑了很久,自己想通了、明白了。 宁夜漂亮、聪明、能力强,可是跟他一样不爱说话、不爱解释、也不擅与人往来,就会被当成高傲,其实她并没有瞧不起人。 然后现在多了他,就算受了委屈她也会忍耐下来,比原本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还要辛苦。 虽然他有跟她说过,“我不吃东西也不会死。”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是什么也没有吃的,但是也没有死,只是会有一点点难受而已。 宁夜只是笑笑地回答:“这样啊?” 可是下一餐,依然会准备好吃的东西给他。 她说:“吃东西不只是维持生命而已,品尝美食的过程也是一种享受,好比说我们不看电影也不会死,但你还是很爱,对吗?” 对。 所以宁夜是因为想对他好,才会这样做,虽然那样让她比较辛苦。 可是,他不想要宁夜辛苦。 最后,他有了结论—— “我也想要保护宁夜。”他要做的,不只是陪伴而已,还有守护。 而第一步,就是担起她肩上担的。 第四章 “我要出去工作。” 继主动表示不与她同进同出后,他再度这么说。 朱宁夜讶然。“为什么?” 临江张口、闭口无数回,发现每一种说法好像都会令她难过。 “想独立一点。”斟酌了半天,勉强挤出这句比较可以说的。 “可是,你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我——” “旖旎有教我,没问题的。”怕她反对,他连忙说道。 “那,我再帮你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工作?” “旖旎已经帮我找到了。”他露齿一笑,递出手中的报纸。 工作是旖旎一个一个陪他去面试、过滤的,她待在人间的时间比他多好几百年,懂得的事情也比他多,她点头应该就是没问题了。 朱宁夜笑容略失。 他都已经决定了,才来告知她,并非真要征询她的意见,即便她反对,也改变不了什么。 “宁夜,你不开心我去工作吗?”他灵敏地察觉到了,小心翼翼轻问。 “如果我说是,你会改变主意吗?” “……”他为难地沉默了,答不上话来。 不会。 看懂了他的意思,她笑笑地说:“开玩笑的,你想做什么就去,自己觉得开心就好。” “嗯。”他要帮宁夜做很多事情,这样就会很开心。 眼前的男子瞬间变回狼躯,往她怀里蹭去。 朱宁夜失笑,被他柔软的狼毛蹭得发痒。 他只要心情好,或者想索讨怜惜的时候就会这样,看来,他真的很开心可以独立自主。 虽然心里有点酸酸的,觉得不像最初那样片刻也离不开地被他重视仰赖,但是看他满足愉悦的模样……朱宁夜轻轻叹息,她还能说什么呢? 接下来的日子,临江开始早出晚归,每天比她还要忙,有的时候她回来了,他都还没到家。 因为他没有专业的技能,刚开始只能打打零工,哪里又需要就去哪里,不过孙旖旎都会帮他过滤,以免他一时不察卖了自己或傻傻被利用做违法的事情。 像是搬家工人、展览场地的临时工、餐厅的假日打工、街上发传单之类的,他都做过。 还有工地的临时工,虽然很累很辛苦,搬的东西都很重,站在高高的鹰架上他其实有一点点惧高,不过是领日薪,做一天就有一千块,可以让他和宁夜看一场电影再吃许多好吃的夜市小吃吃到撑,所以他希望天天都有这样的工作。 然后像是大卖场周年庆大量进货,临时需要多一些人力搬货,他也会去帮忙。他身强体壮,需要靠力气的事情,他可以做得到。 周年庆结束以后,卖场的店长突然问他要不要过来做正式员工?还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吃不了苦,像他那样肯做粗重的工作,而且又勤劳的人真的很难得,虽然沉默寡言,但是会默默地做事又勤快,所以想要聘请他。 如果是正式员工的话,就会有很多员工福利,薪水比较多,有固定的休假,也不用再到处找临时工,收入会更稳定。 店长向他解释得很清楚,但是向他没有身份证那种东西,就没办法成为任何一间店的正式员工。 领完薪水回家的路上,他来回思考,决定去找孙旖旎帮忙。 “喏!”门铃都还没按,一只牛皮纸袋越过围墙飘落,他接住,打开发现里头正视他要的东西,不仅有身份证,、健保卡,还有幼稚园到大学的求学记录,连医院的出生证明都有。 “本来连驾照也要顺便弄一张来的,不过想起你毫无技术可言的驾驶方式,还是别处去危害公共安全了。” 对,他最近刚开始学开车,学会的话就可以有更多的工作机会,但坐在副驾驶座的孙旖旎很吵,边教还一直尖叫,害他都不能专心开车。 我尖叫?我尖叫?!要不要数一数你撞烂我几辆车了?我尖叫?! 当他埋怨时,她不只尖叫,甚至可以说是嘶吼了,好恐怖,所以他以后都不敢再说了。 “咦?”看到户口名簿上的名字,他困惑的问:“为什么是孙临江?” 下一刻,大门被打开,怒气冲冲的娇颜逼近他面前质问:“你什么口气?跟我姓孙很勉强吗?当我弟弟委屈你了?!” 迎面挨一阵轰,不擅处理女人情绪的临江一阵头昏脑胀,愣愣道:“可是……我看起来比你大啊……” 而且,他比较想要跟宁夜姓朱……这句话含糊在嘴里,不敢吐出。 孙旖旎重重拍了下他的肩。“孩子,相信我,我的年纪当祖奶奶都没有占你便宜!” “喔。”他没去问这些身份证明怎么弄出来的,以她的能耐,就算要弄个博士学历来都没有问题。 抱着资料走了两步,他又倒回来,很慎重地弯腰行了个礼。“谢谢你,姐姐。我现在要回家了。” 目送缓步走回58号的身影,孙旖旎感慨地笑叹。 “你呀——”真是个惹人怜惜的家伙。 等了那么久的“家”,盼了那么久的幸福,要好好握在手中喔,笨弟弟。 打开大门,阵阵油烟味传来,目前还无法判定算不算是美味。 显然临江今天比她早回来,并且由厨房断断续续传来的锅铲碰撞声显示,他奋战有一段时间了。 朱宁夜在玄关换了拖鞋,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的美食教学。那是上个礼拜的节目,她看临江似乎颇感兴趣,看得相当认真,就顺手拿空白录影带录起来了。 他现在——就是在跟电视上这道日式可丽饼缠斗吗? 看来目前还没有烧掉厨房的疑虑,她也不急着去解救他,目光往旁移,留意到搁在桌上的牛皮纸袋,里头的证件滑出纸袋一小角,她打开,约略看了一下。 “啊!”是锅盖掉在地上的声音,还有他的惊叫声。 她移步前往厨房,正好看到他手忙脚乱,一边捡锅盖,一边关炉火,流理台上有翻倒的酱油、太白粉,瓶瓶罐罐凌乱地占据桌面,流理台下还有焦黑的锅子还没刷洗,整个厨房像经历一场世界大战,一整个惨不忍睹。 然后,换来的成果是餐桌上的开阳炒白菜、葱爆牛柳、滑蛋虾仁,还有一锅蛤蜊冬瓜汤。 察觉站在门边的她,临江本能地冲着她灿烂一笑,接着才看到她拿在手中的物品。 “那是旖旎给我的,这样我就可以跟普通人一样生活了,要是没有她的话,不知道要怎么办。”有了合法的人类身份,可以找工作,也可以帮宁夜分担很多事情了,这些都是旖旎帮忙的。 她想也是。 除了孙旖旎,谁有那么大的能耐帮一头狼制造身份证明?这些,她没办法为他做到。 “还有,我跟你说,前面那个大卖场的店长说要正式聘请我,这样我以后就不用什么都依靠你了。”他急着与她分享这个喜讯。这样的话,她就不会负担那么大,每天上班那么累还要找兼差的工作了。 连工作都有了,他越来越像个人了,在人类的世界里,生活得如鱼得水。 我不用再依靠你了。 一字一句,清晰地敲进心坎里。 察觉到她异常的沉默,他收住满肚子想跟她分享的话。“宁夜,你不高兴吗?” “不会,怎么会呢?”她笑了笑,他却觉得那笑容没到达她的眼睛。 她是不是心情不好?还是工作太累了? “那个……我做了晚餐……” 朱宁夜看了眼桌上的三菜一汤。“谁教你的?” 这不是初学就能完成的菜色。 “旖旎。” 怕会害她拉肚子,他学了好一阵子,才敢煮给她吃,然后也怕烧掉厨房,他都不敢在家里做,不过对旖旎比较不好意思就是了,害她要试吃,还要提供厨房给他搞破坏。 又是孙旖旎。 他现在不会需要她,任何事也不会想到她了。 也对,孙旖旎能给他更多的帮助,她不能。 要是没有她的话,不知道要怎么办。 他满口旖旎长、旖旎短,一天总要听个数回,他可以没有她,但是不能没有孙旖旎。 他连姓都跟她一样了,好似,他是孙旖旎的…… “宁夜,你要不要吃饭了?”她一直看着菜不说话,很奇怪。 “能吃吗?”她没什么表情地反问。 “呃……”他羞愧地低下头。“看起来是不太美味……”可是他尽力了呀,这已经是目前他能做出来的极限了。 “你吃饱撑着?没事把厨房搞成这样!” “因为……我想要学做菜……”宁夜下班回来很累,他想要学做菜给她吃,虽然现在还不是很好吃,可是一定会进步的。“之前在旖旎那边做的时候都焦掉了,现在真的有进步,不信我去叫旖旎过来尝……” “那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 他困惑地望着她,不明白。 “煮个菜也能把厨房搞成这样?你是做菜还是在找我麻烦?” 他知道了,因为他把厨房弄乱了,所以她生气了。 “我、我会收……”因为可丽饼还没做好,等做完他会整理干净的。 “不用了,你出去,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她背过身去。 身后,轻细的促音渐远,然后是大门打开、再关上的声音。 他应该是去找孙旖旎哭诉了吧! 朱宁夜动手收拾台面上的瓶瓶罐罐,一一将其归位,然后擦拭桌面、地板,再动手刷洗流理台上的锅碗瓢盆,一下又一下,将黏锅的块状物刷离,刷着刷着,也将她面无表情的假象刷出一丝裂缝—— 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他想学做菜,不是来找她教。 重点是,他第一次做菜的成果,不是来找她教。 重点是,他把孙旖旎看得比谁都重要,任何事,总是第一个想要去找她,如此不可或缺。 重点是,孙旖旎能为他做这么多,她却什么都没做,他明明……是她的!是她带他回家,说要当他的家人,那些事情该是她要做的! 重点是、重点是……她其实是在嫉妒。 她闭了闭眼,终于对自己承认。 就像邻居家那对每天都玩在一起,感情很好的小男生与小女生,突然有一天,小男生跑去和另一个刚搬来的漂亮小娃娃玩,然后小女生不开心了,对着无辜的男孩耍任性。 很幼稚,但是那当下,真的无法控制涌上心头,越来越浓的醋意与烦躁,对他发了脾气。 她不想如此小心眼,有事可以去请教孙小姐也是她说的,可是他现在事事都去找孙旖旎,当了她三年的房东,都没他和孙旖旎熟,比起她,他似乎更依赖孙旖旎,现在连姓都跟着她了,这让她……没有办法不介意。 先是不想再与她如影随形,接着是找工作,变得更自主,然后是积极学习更多生活上的知识,现在连做菜都学了。 他越来越独立,越来越不需要仰赖她,会不会有一天,他腻了与她在一起,说要离去? 怒气的背后,其实是心慌。 她害怕失去他。 停下刷洗锅子的手,她回到桌前,添了满满一碗白饭,坐下来缓慢地尝起每一道菜。 这是他替她煮的第一顿晚饭。 牛肉太老,有点咬不动,可是调味调得不错,有入味三分;滑蛋虾仁里的虾仁忘记去肠泥,可是蛋算是恰到好处,滑滑嫩嫩的;开阳炒白菜再多加一点点盐巴会更美味,蛤蜊没有先吐沙,所以锅底还有点沙,不过也是清甜爽口。 她很捧场地吃掉了一半,留一半饭菜给他。 然后,再将他没完成的日式可丽饼做好。 洗好碗筷,看一看时间,快八点了,他也差不多快回来了。 她先进浴室洗澡,洗完了,他还是没有回来。 于是她上网收一下邮件,多半是人力银行寄来的面试通知,不过她现在不需要再找兼差了。 删掉相关的面试邮件,再浏览了几个惯去的网页,看到几件衣服不错看,她顺手订购了适合临江的size,再去看看最近有什么新上映的电影评价不错,也订了两张票,星期天可以和临江一起去看。 关掉电脑,已经过十点了,他还是没有回来。 这么乐不思蜀吗?平日一天到晚往孙旖旎那里跑,现在连家都不想回了! 还是……现在在他心里,孙旖旎那里才是他的家? 她气恼地上床睡觉,连带锁上房门,赌气不等他。 既然不想回来,连房门也不用进来了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两个小时,睡不着。 也许是天气太冷,明明都初春了,突然下一场雨,入了夜更是寒风刺骨,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人偎靠着取暖,一张床怎么也睡不暖。 她坐起身,没骨气地旋开门锁,以为会看见窝在门边、用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神讨怜的身影,却只有凉飕飕吹来的冷风,门外空荡荡。 她屋里绕了一圈,没看见他的人。 十二点过了,他真的不打算回来了吗? 倒了杯热茶坐在客厅啜饮,一面挣扎要不要拉下脸先向他低头,到孙家把人给带回来—— 不对! 她突然停下动作,意识到不对劲。 临江现在虽然学会了很多,但还没学会耍脾气,尤其是从来没有对她耍脾气拿乔过,她说的话,他只会乖乖听从,而且从不打折扣。 就像上次跟他去逛街,她突然发现一袋物品结完帐忘记拿,叫他在原地等,她去拿马上回来,不要乱跑。 没想到突然下了一场午后雷阵雨,他还真动也不动地站在人行道上,任雨淋得一身湿。 她回来以后,心疼淋成落汤鸡的他,问他怎么不到附近有门檐的地方避雨? 他说——你叫我等。 因为她叫他等,他就乖乖地等,一步也不会走开。 他是这样的性子。 初见他时,下着雪也不肯稍离,等着心里的那个人。 答应要听她的话,就不曾违逆过她的意思,这样的人怎么会因为她一时情绪欠佳,对他说话口气不好就闹脾气不回来? 你出去,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脑海无预警地冒出稍早前对他说过的话,朱宁夜瞬间顿悟地惊跳起来,既懊恼又心慌地冲出去寻人。 都还没想好该从哪里开始找,大门一开,蹲靠在门上的身影没防备地往里头倒。 “啊!”临江连忙爬起来,但是蹲得太久,脚麻了,又跌坐回去。他仰起头,小心翼翼询问,“宁夜,我可以回家了吗?” 外面真的好冷,宁夜又说在外头不可以变回狼形,会吓到别人。 看到屋子里的灯全部都关掉,他想,宁夜是不是不小心忘记他了?他一直等不到她叫他回家…… 一阵热浪冲上眼眶,她弯身将那个在门外吹了一夜冷风的傻瓜用力抱住。“对不起……” 颈畔有热热的湿意,临江慌了手脚,笨拙地拍抚安慰。“不要哭,宁夜不哭——” “笨蛋!你这个笨蛋!” “喔。”他没有反驳,比起宁夜,他真的不够聪明。 以为她还在生气,可是她却抱了他很久,很用力地抱着,然后拉他进屋,叫他把留给他的一半饭菜吃光。 她坐在旁边陪他,告诉他说:“笨狼,以后不用那么听话。” “咦?”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听,这不是一开始就说好的吗? “这句不用,至少我叫你走开的这句以后都不用听。那是在赌气,不是真的不想看到你。” 他听得一知半解。“不是因为我把厨房弄脏吗?”所以惹她生气了。 “不是,和厨房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和什么有关系?” “是……”嫉妒。 这种话怎么讲得出口! “你为什么……想出去工作?我对你不好吗?” “啊!”讲到这个,他突然想起什么,跑到客厅,从橱柜里抱出一只玻璃瓶。“差点忘记了,这个要给你。” 那是之前买的瓶装腌渍青梅。吃完后,他把玻璃瓶洗干净说要用,原来是拿来当存钱筒了。 里头摆了各种面额的纸钞、硬币,有些用薪水袋装,有些是绉绉的几张钞票,一张一张都放了进去。 她愣愣地接过后,他心满意足地又坐回去吃他的晚餐。 “这、这——” “工作的钱。”他都没有乱花。 “你全交给我,那你自己呢?” “我不用。”反正他需要什么,宁夜都会给他。 所以……他去工作,不是想独立、不是想着以后没有她也可以生存…… “笨蛋!”她笑骂。“连藏私房钱都不会,每天那么努力工作,到底是为什么啊!” 为什么?他偏头认真地想了想。 “因为要给宁夜很多很多的快乐。”有了答案,心也踏实了,他满足地扒了一大口饭,再塞一大块冬瓜进嘴里。 很多很多的快乐,那叫做幸福。 他说,想让她幸福。 他是第一个对她说这句话的人。 朱宁夜动容地迎向他,凑上唇吻住他。 临江张大眼,瞪着近在咫尺的美丽容颜,完全反应不过来。 她、她在做什么? 这叫亲吻,他知道,可是那是亲密的伴侣才会做的事,而且、而且……他现在嘴里还有一块冬瓜,两颊鼓得像青蛙…… 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唇贴着唇,感受彼此的温度,然后退开。 他僵得像化石,愣愣地瞧着她。 原来亲到女孩子的唇是这种感觉,软软的,她的气味会留在他嘴上,然后……啊!他满嘴的油腻腻也沾到她唇上去了。 他急急忙忙伸手帮她擦掉。 她笑笑地,倾身再印一次。 他二度伸手,犹豫着擦也不是、不擦也不是。 如果再擦的话,她会不会再亲第三次? 他很想这么做,不过那太卑鄙了。 朱宁夜没多做解释,好温柔地倾身催促他:“快吃,别发呆。” 吃完饭,他被赶去洗澡,她洗好碗筷回房,留一半的床位等他。 临江洗完澡出来,要变回狼形上床,被她阻止。“不,就维持这样,睡前我想跟你聊聊天。” 可是……这样似乎不太好,以前凝月说过的……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 “那我修一百年,可以跟你一起睡吗?” 她轻轻笑了,芙蓉颊染上令他瞧着会失了魂的美丽红晕。“不行,那句话的意思,是说夫妻情分很难得。” 后来,有个男人用修了五百年的福分,换取那一世与她结为夫妻。 与她共枕而眠的,终究不是他。 他明白的,很早就明白了。 只有夫妻,才能一男一女同睡一张床上,共享百年修来的共枕福分,他和宁夜不是夫妻,永远不可能是。以狼形亲近她,他说服自己,不是一男一女就可以,即便睡着了变成人的形貌,他还是昧着良知假装是不小心所以没关系,可是现在他是清醒的,不能再装作不小心。 但……真的好想。 挣扎了很久,还是抗拒不过内心的渴望,慢吞吞地爬上床,睡得直挺挺的,一片衣角都不敢碰到她。 朱宁夜侧躺着,笑笑地打量他不自在的睡姿,也不纠正,迳自闲聊起来。“你以后可不可以少去找孙小姐?” “咦?为什么?”只有不好的人,宁夜才会要求他别接近,可是旖旎对他很好啊。 “我不是说她会害你,而是……我会介意。”她坦然承认。“虽然这样很小心眼,但是我会介意你依赖她比依赖我更多,只要我会的事情,我比较希望是由我来教你。”、 “是吗?”原来宁夜比较希望他依赖她,他还以为那会让她太辛苦…… “好,以后都不去了。”如果会让宁夜不高兴,他就不去找旖旎了。 她微微一笑,往他的方向靠近一些些,在被子底下握住他的手。“也不是叫你都不要去,只是……不要那么频繁就可以了。” “那……”如果不是因为厨房的事生气的话。“我以后还可以做菜吗?” 如果宁夜不吃,他学做菜就没有意义了,但是她有吃,那他是不是还可以继续做给她吃? 朱宁夜轻哼一声,将头抵靠在他肩上,调整出最舒适的角度,已有些微睡意。“下次虾子要记得去肠泥,蛤蜊买回来要先用清水让它吐沙……唔,对了,很好吃。” 他们先聊了一些做菜要注意的小细节,接着聊到生活琐事,直到完全睡着时,她已经舍弃枕头,枕在他的肩窝上,他的手臂横过纤腰将她抱得牢牢的。 迷迷糊糊入睡前,他记得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假日要去看电影…… 第五章 午休时间,朱宁夜买了便当,回到位子上时,先打了通电话给临江。 今天是他第一天正式上班,不晓得情况如何? 从他开始打工,她就买了一只手机给他,方便随时都能联络到他,确认他是否安好。 临江说,大家都对他很好。 “我会照顾自己,宁夜不要担心。” “嗯。”为了犒赏他,她答应晚上煎他爱吃的牛小排,自从上次吃到那道香煎牛小排,他就一直念念不忘,想吃又不敢任性开口卢她的模样实在可爱,捉弄够了,她才松口答应今晚下班做给他吃。 挂了电话,她安静地埋头吃便当。 会计部的同事利用午休时间,跑来确认团购事宜。办公室里常常会团购一些广受好评的物品,从保养品到各地名产小吃都有,她从来没有参与的欲望,不过这回好像是肉质很好的顶级牛小排——啊,对了,临江爱吃这个,如果买回去,他一定会很开心。 “那个……可不可以算我一份?” 一瞬间,办公室内鸦雀无声,主购人左看右看,才确定声音是从她这里发出来的。 “你——要参加?” “嗯,方便吗?” “呃……喔……可以呀……”同事一愣一愣地回答。 平时冷漠高傲,对他们的活动完全不感兴趣的人,突然用一脸企盼的口气拜托她们,也难怪一群人吓到要去收惊了。 东西送到的那天,同事虽然觉得应该是会拿热脸贴她的冷屁股,还是忍不住跟她说了一下料理的小诀窍,然后隔天,就看她提着一条蜂蜜蛋糕过来,慎重其事地道谢。 “我照你教的方法去做,肉质很嫩,他吃得好开心,非常谢谢你。” 以前怎么从来没发现她是这么一板一眼、凡事认真的人?还挺可爱的。 于是她又教了几种不同的牛肉料理给那个据说家里有男人狂爱牛肉的人,看对方认真做笔记的模样,突然觉得这个人其实没有那么冷漠难亲近。 往后,有团购的,也会顺道过来问问她:“我们要团购泰式虾饼,你要不要?” 她想了想。“你等一下。” 接着会见她打电话问另一头:“你要不要吃泰式虾饼?”然后挂了电话回覆。“他说好。我要两份。” 于是渐渐地,彼此也能聊上两句了,偶尔会相约出去吃饭。 “你好宠你家男人。”根据观察,她完全把着男人宠上天了。 她笑了笑,没反驳。 “你知道,为什么以前大家都那么排斥你吗?”同事突然说。“你从来不笑,也不跟人来往,会让人觉得你冷漠高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她仰头。“没什么事情可以笑。” 对,问题就出在这里。 有些人天生就是性情恬淡,寡情少欲,旁人不易与她熟络,因为寂寞,少有值得愉快的事,然后她不笑,旁人就更远离她,她就更寂寞,如此恶性循环。 但是,现在有了。 现在的她,有了能够温暖心房的人,生活有了目标,柔化的眸光、浅浅扬起的嘴角,在在都显示她的改变,她懂得快乐、懂得如何微笑。 “以前对你不了解,观察容易受外界舆论影响,后来慢慢发现,很多事情都不是以往以为的那样。你都不怨恨那个陷害你的人吗?” 那件事在公司里不是秘密。当年公司招考,朱宁夜以极高的分数考进行销部,所有面试主管都给了相当高的评价,这样就已经很招摇了,她后来的表现也确实出色亮眼,一路升到行销部组长,眼看经理之位唾手可得了,谁知后来会发生那件事…… 企划闹双胞,这是何其严重的事,尤其还是抄袭别家公司!所有筹备中的宣传活动紧急喊停,最后公司采用另一名同事的企划案,而她被降职为助理,但其实和打杂的没两样。 可与她接触过后,实在不相信她是那种会抄袭的人,一直以来,她的表现都是被肯定的,既然有那样的实力又何必抄袭?相信上头的主管也明白这一点,舍不得那么优异的人才,但出差错是事实,不能不论处,否则要真犯了抄袭这种部门大忌,早叫她卷铺盖走路了。 “没什么好怪的,不够谨慎是我的疏失,使公司蒙受损失也是事实。”她坦然接受惩处。 就是这样。 一直以来,大家都只听到那位因此而升职的同事怎么说,她本人又太淡然处之,不争不辨,被谁陷害也不想去探究,难免在旁人心中偏见变成定见,落实了罪名。 “我觉得你应该积极一点,以前一个人你可能不在乎,以后总要结婚吧?如果你有那样的实力,你难道不想让在乎的人有更好的生活品质?”同事反问她。 更好的——生活品质? 同事的话,让她陷入深思。 扯上“钱“这种东西,有时候真的现实得让人咬牙暗恨,她没有办法反驳着一点。 晚上,她坐在房里,一面思考,一面等临江回来。他今天加班。 八点过后,他回来了,进浴室洗完澡,围着浴巾出来,打开衣柜拿衣服时,她看见他肩后的瘀青。 “肩膀怎么了?” 他转头往后看,怎么也看不到。“大概是搬货的时候不小心撞到的吧。”三天就会消失了。 朱宁夜打开床头抽屉拿药膏,拍拍大腿唤他过来。 好一阵子没趴在她软呼呼的腿上了,因为要上班,在外面都是人形,不能变回狼的样子亲近她,少了很多时间可以在她身边磨蹭。他打了个呵欠,被她温柔的手劲揉得好舒服、好想睡觉—— 对了,今天发薪水。他揉揉眼,爬下床从外套口袋捞出薪水带给她,她看见掌心小小的破皮伤口。 这是难免的,搬重物时偶尔总会有些擦撞的小伤痕,她拉住他欲收回的手,将脸埋进他掌间细细亲吻。 “啊!”他脸颊一热,红了耳根,却没抽回手,僵窘无措地任她亲吻掌心。 “这个……是奖励吗?”他呆呆地问。上次好像也是这样,不过那次是唇,然后从那一天起,他一直都抱着她睡觉,每晚睡前,两个人会说一下话,她说,不用变回狼的样子。 所以努力赚钱,让她幸福果然是对的! “笨蛋,和钱无关。” 那,和什么有关? “因为你想让我幸福的心意。” “那不是应该的吗?”他答得理所当然。 她温柔地微笑,轻抚他的发、他的脸。“嗯,应该的。”就像她也想让他幸福一样。 有了想守护的人,是该积极一点。 “我今天不回家吃饭,冰箱有水饺,饿的话记得煮来吃,晚点再帮你带夜宵回来。” 这是宁夜在语音信箱里的留言。 一个人有点寂寞。他下了水饺,边吃边看电视等她。 墙上的短针快走到九的时候,她回来了,还替他带来了牛肉卷饼当宵夜。 “好吃吗?”她坐在旁边,看他吃得一脸满足。 他点头,将卷饼凑到她嘴边。“要吃吗?” 朱宁夜就着他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小口。“嗯,还不错,下次再带回来给你吃。” “不要,好贵。”他现在已经吃得出肉质的好坏了,这么精致的口味,一定不便宜。 “今天是经理请吃饭,不是我买单。”既然对方坚持不让她各自负担,她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下与他僵持不下。 “喜欢你的那个?”他记得那个叫经理的很喜欢她。 “只是谈公事而已。” “喔。” 看出他表情有些闷,于是下回遇上相似情形,她便决定不告诉他,可是上司送她回来时,还是让站在阳台的他看见了。 “上司请吃饭,我没办法拒绝。”这是她后来的解释。 那以前为什么可以? 他听得似懂非懂,却没问出口。 “临江,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助理而已。”如果直属上司有心打压,他是不可能有任何机会的。 “助理……不好吗?”可能他真的太笨了,还是听不懂她的话。 “助理没有不好,但是我的能力,可以得到比现在多双倍、甚至三倍还要多的报酬,你觉得我应该委屈吗?” 以这家公司的规模而言,离开这里她不见得能有更好的发展,若要留下来,她可以一直是整理市调数据、打打字、与合作厂商接洽协调的小助理,永远做可有可无的辅助性工作,也可以有机会重新参与企划案构思,回到她真正专业的领域发挥,人员的调配是上司的职权。 经理是聪明人,在合理与不合理之间掌握得很好。 “公司有个产品想换包装,我想你应该可以给它一个很好的形象定位,相关资料我放在家里,不过你不用太有压力,我家附近有家咖啡厅,我们可以边喝咖啡边谈细节。” 与她喝一杯咖啡,放松紧绷的压力,再无负担的环境下听听她的企划构想,谁能说他不对? 他确是巧妙地利用了职权,却又不足以构成骚扰。 这些职场黑暗面,她不想让他了解。 以前他可以不理会,反正一个人饿不死就好,可是现在她有临江,她想与他一起,想把现在的幸福延至更长、更久以后,她想要有未来,他懂吗? 后来,临江就再也没问过他这类似的话了。 她晚回家的话,他就自己弄来吃,叫她不用担心,然后乖乖地等她回来。 有时候,旖旎会叫他过去一起吃,教他玩线上游戏打发时间,不过不能太常去,他答应过宁夜了,不可以让宁夜不开心。 偶尔,一个人的时候,他会想,宁夜二十七岁了,在这个时代,是女孩子的适婚年龄,会有很多男人追她,经理追得很诚恳,然后慢慢地,说不定她就会心动…… 宁夜有她的姻缘,机缘到了的话,再怎么阻止还是会结婚的,他不晓得,是不是就是这个男人了。 坦白说,他还是会怕…… 他以为可以陪伴她更久的,至少、至少别这么快,半年都还不到……还是太贪心了吗? “笨狼,你是走哪门子的忧郁小生路线?”孙旖旎看不下去,吐槽他两句。陪她吃顿晚饭很委屈是不是?桌上一笼小笼包,眼前也皱成小笼包的脸,短期内她对小笼包可能会很反胃。 居然会想耽误宁夜的姻缘,害她变成老姑婆,他自觉心思太可耻,没脸说出口,只好一迳沉默。 “需不需要叫蔡婆婆去吓吓他?”显然孙旖旎也知道他在犹豫哪一条线,敢追他们绮情街的人,也得看那家伙够不够胆量,54号的蔡婆婆想和他“打招呼”很久了! “不要!”如果这是月老爷爷绑的红线,安排她嫁给经理才会幸福快乐一辈子的话,绝对不可以破坏! “你、你、你——”孙旖旎一脸恨铁不成钢,简直想捏死他。 瞧他委屈成这样,自己的女人被窥视也不吭声,是有没有那么猪脑? 被他闷到快内伤,一气之下,她整个乱迁怒。“你!都是你的错!人家精怪修炼成人,又是吸收日月精华又是采阴补阳的,个个不是美艳逼人就是俊魅惑人,可是你呢?!你呢?!你怎么会长成这德行,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啊啊啊——” “我、我也不知道啊……”他嗫喏,被她凶得一脸委屈,不敢跟发飙中的母老虎争辩。 他一变成人就是这个样子了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狐妖、蛇妖、花妖……连她都美的不可思议,就只有他长成这样…… 而且……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有修炼过。 “你、你这只迷糊的蠢狼!” 有没有这么笨的精怪?怎么修炼成人的不知道,叫他变几套小妖法来见识只会一脸迷茫,如果把他从阳台推下去搞不好还会摔到骨折,主要专长是由狼变人,次要专长是由人变狼,最拿手的事情是讨宁夜开心还有努力工作赚钱……没见过比他更失败的妖了,她总有一天会被他给活活气死! “我不觉得他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清浅的嗓音由门口传来,朱宁夜推开厅门,缓步走入。“抱歉,我来接临江,大门没关就自己进来了。” 然后刚好听见孙旖旎在批评他的长相。 那些修炼成人的精怪应该长成什么样她不清楚,但是她觉得临江很好,是她无论何时遇到都会动心的那种类型,相貌端正,目光清明,身材比例完美,即使不是俊美绝伦,走出去也绝对是吸引女孩子目光的型男一名,她不敢太费心为他打扮,怕引来一群狂蜂浪蝶,那是她耍的一点小心机。 宁夜来接他回家了! 临江放下吃一半的小笼包起身,被孙旖旎抓住手腕,他困惑地回瞥她。 坐好!吃你的小笼包,姐姐要乔事情! 她用眼神命令。 一看到朱宁夜眼睛整个都亮了,只差没变回狼形,开心地摇尾巴飞奔过去,有没有出息啊! “朱宁夜,我能不能请教一下,你现在在做什么?”明知道临江会难过还跟别的男人去吃饭,如果真有自己表现出来的那么在乎临江的感受,为什么还要做他不喜欢的事情? “我以为,你很清楚这个社会的潜规则,很多事情,不是以我们想不想要来决定的。”就算不愿意,还是必须做的事情很多,临江不懂,她也不懂吗? “那你有什么理由勉强自己?”有所求,才会受制于人。 朱宁夜笑了笑。“不就是那样吗?” 名、利,社会地位。 “我以为你不在意这些。”初见时,她对外在的欲求极浅,为什么今天会改变想法,甚至不惜伤临江的心? “不是不在意,是以前用不到。”以前,就算拥有了全世界,对她而言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可是现在她有临江,心,学会了贪。 “钱这么重要吗?” “现阶段来讲,确实。” “那好,本姑娘非常中意临江,把他卖给我吧!一千万够不够?” 你爱钱嘛,我让你爱个够! 朱宁夜无法置信地瞪她。“你把临江当成什么了!” “不够吗?我可以再加。”孙旖旎皮笑肉不笑。 “……” “那再加上你现在住的房子呢?”越说越故意。 临江在餐桌底下扯扯她衣袖,暗示她不要再说了,宁夜很生气。 朱宁夜冷冷瞥她一眼,直接转向他。“临江,我们回家。” “喔。”他慢慢走向她,任她牵起手掌返家,暗暗回头偷瞧了孙旖旎一眼。 旖旎明明没有这样的意思,为什么要故意说那种话激怒宁夜? 白目——他在电视上听到的词汇,宁夜那时没有解释得很确切,不过他现在觉得旖旎的行为完全就是在诠释这两字。 回家的路上,他感觉握在他掌上的力道紧了紧。 “临江,我不会卖掉你,再穷都不会。”她轻轻说。 “喔。”他知道啊。 她突然停下脚步,他不解地偏头正欲发问,柔软香馥的娇躯无预警地塞进胸怀,腰也被她抱得紧紧的。 他小小吓到。“宁夜——” “你对我,很重要。”揉进他胸膛的脸容看不清表情,模糊传出的低哝声,加强语气强调。“我绝对、绝对不会把你卖掉。” 胸口暖暖的,眼睛也热热的,他伸出手,很轻、很温柔地抚摸她的长发,学习她抚摸他的方式,一下又一下地安抚她。 “不然,我再去打工好了……”晚上还有时间,现在的工作也有几天休假可以利用…… 怀中的人仰头瞪他。“你不相信我?” “不是……”因为她说,钱很重要。 她和旖旎说的话,他大部分都没听懂,但是后来的这句有听懂了。 钱和幸福,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关联,他还是没有很懂,但是她还是不够幸福,所以很烦恼。 他想,他应该要努力…… “不准!这些事情我会处理,你乖乖的,把自己照顾好就可以了。” 他看着她,不应声。 “临江,你答应要听我的话的!” “……嗯。” 他答应过,所以,什么都会听她的。 第六章 那天晚上,她还跟他说了很多。 “工作归工作,经理归经理,我绝对不会喜欢他,所以你也不要再难过了。” “他不可能比你更重要,我是为了你才努力的。” “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你忘记了吗?” 她还说了很多,听完她的话,他比较安心了,这几天都睡得很好。她每天都会握着他的手睡,头也会枕在他的肩膀上。 这天下班之后,他提着一大袋的菜回家。 里面有些水果是同事送的,有些食物是卖场今天的特价品。 很奇怪,大家似乎对他特别好,可是他明明没有为他们做什么啊,连嘴巴都笨,聊天、说好听的话也不会,可是大家还是对他很好。 家里种水梨的同事常常塞又大又甜的水果给他,店长知道他常常和宁夜去看电影,有一些免费的招待券也会给他…… ——做事勤奋,不投机取巧。 ——不抽烟、不喝酒,一下班就乖乖回家。 ——同时约聚餐,一定会把女朋友带来,不能带的话就会回家陪她。 ——像他这么老实的男人,这年头找不到几个了。 ——他单纯朴实得让人忍不住想多照顾他一点。 这都是他们说的,其实他很心虚,他隐瞒了很多事实,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老实。 像店长问过他:“你对外面的世界似乎不太熟悉?”包括人际关系、社会上的生存法则,简直像与世隔绝一样,他以前都是怎么活过来的? 他说,因为以前身体不好,很少和外面接触,很多事情都不懂。 不能说他不是人,也不能说以前的事,旎旎说,人类有许多陋习,有时候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会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说谎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但是有因必有果,最终还是会有报应的。 他现在也学会说谎了,为了达到留下来工作的目的,欺骗了别人,可是大家还是对他那么好,他觉得自己以后一定会有报应。 不过现在,他真的很快乐。 左右两手各提着大大一袋食物,他转个弯进入44巷吗、,远远便看见家门口停了一辆车。他认出那是宁夜经理的车,他看过几次。 隔着一段距离,听不清楚他们说了什么,只见经理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递给她,她伸出手,他就把她拉进怀里,低头亲她。 胸口,闷闷的。 临江按住胸房,分不清算不算痛,只觉得掌心之下、那个原本叫作“心”的地方,变得好重,重得快要驮负不住、无法呼吸了—— 今天,是宁夜生日。 宁夜说,生日要和最重要的人一起过,然后,她让经理过来…… 那——这样他是不是不能去打扰她? 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往回走,提着两大袋东西,也不晓得要去哪里。 拥抱和亲吻是喜欢的人才能做的事,经理不但抱她,也吻她了。 宁夜明明说过,她不会喜欢经理、她说她是为了他才努力、还说他们要永远在一起……这些都是骗他的吗? 他知道人类会说谎,有的时候讲出来的不见得是真心话,但是他不相信宁夜会骗他…… 旎旎说得对,真的会有报应。他说谎欺骗别人,结果他最在乎的宁夜也骗了他…… 该怎么办?他完全不晓得,如果宁夜不需要他了,他还能去哪里?像以前那样,安静地等,等那个对他微笑,伸出手,温暖掌心牵着他,说要带他走的人到他面前来吗?那还要再等多久? 不知不觉走回工作的地方,他没有进去,在仓库进出口的墙旁边蹲了下来,混乱的思绪找不到出口。 胸膛之内浅浅的震动,变得沉重。 他没有心,不会痛,以为应该不会那么难熬才对,以前更痛的他都熬过了,可是还是好难受,难受得想继续沉睡下去,不要醒来…… 晚上十一点卖场打烊时,店长关了店门,例行巡视了下,才发现蹲坐在仓库门口旁边的他。 “临江?你不是早早就回去了吗?”下班前还心情很好地说今天是宁夜生日,要回去做菜给她吃,怎么又跑回来了? 临江仰头,对店长的询问恍若未闻,像是一瞬间不知身在何处的恍惚模样。 “你怎么了?忘记带钥匙?还是和女朋友吵架了?” 他不点头,也不摇头,仍是怔怔地仰望着。 店长立刻惊觉不大对劲,当下回头去翻找员工资料上填的相关联络人,拨电话通知朱宁夜来认领。 在家里头等了一夜的朱宁夜,已接到电话立刻赶来。 “走的时候还开开心心的,几个小时后就看他蹲在这里了,也不晓得发生什么事了,你再问问他吧!”店长与她打过招呼后,先行离去。 她缓步走去,蹲在他面前。“临江?” 埋在双臂间的脸容抬起,迷茫眼神望向她。 “怎么了,临江?不是说好要一起过生日吗?我在家里等很久,为什么不回家?” 回家…… 她在……等他回家?! 他很专注地凝视她,想确认这句话是不是也是谎言。 朱宁夜见他一径沉默,又道:“你不想说也没关系,我们先回家好了。” 对,很晚了,要回家。 他站起身来,温驯地任她牵起手,走了两步,又顿住。 “怎么了?”她不解地回望。 那个人……还在吗?如果在的话…… “家里……有别人吗?”微哑的嗓子,低低问出。 “没有啊,会有什么——”她打住,瞬间领悟了什么。“你看见了对不对?” 他闭紧嘴巴不肯回答,顾左右而言他地说:“我要回家了。” “临江!” 他快步走在前头,回到家后,先是洗澡,又是洗衣服、擦桌子的,东摸西摸了一个小时,就是不肯正眼面对她。 “临江,你在生气吗?” 蹲在客厅桌前擦拭的临江,视线接触到摆在玄关鞋柜上的精美礼盒,又迅速移开。 她直接上前,夺走他手上的抹布。“看着我,不高兴就说出来,没关系的。” 他依言将目光移向她,认真凝视了好一会儿,轻声回答:“没有,没有生气。” 没有生气,只是胸口像压了一颗好重的石头,搬不开,沉重得不知道该怎么办。 没有。他说他没有生气。 临江对她从来不扯谎,他说没有,就是真的没有,又或者,他自己也不晓得该怎么形容那些情绪。 朱宁夜由他眼中读出好浓好浓的悲伤。 那不是愤怒,是悲伤,她这回真的伤到他了。 他外表看起来平和,是因为不懂得如何抒发情绪,没有人教过她,他只能一点一滴往心里堆积,痛得不知所措,连说都不知该怎么对她说…… 心房狠狠揪痛,她张手用力抱紧他。“对不起,临江,对不起!” 她向他道歉,只有做错事的人,才会说对不起。临江笑了笑,拍拍她。“没关系。” 那抹笑,看在她眼中更痛。“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喜欢的是你,临江。” “喔。” “我不知道他今天会来,他到门口了才打电话给我,我不能不开门,可是很快就打发他走了,我真的一直在等你,我说过生日要跟最重要的人一起过的。” “嗯。” “礼物我本来是要拒绝的,我也没有想到他会有那种举动,立刻就推开他了,我跟他说,这种行为是性骚扰,我可以告他。所以,以后也不会再有这种情形发生了。” 他点头,表示听进去了,揉揉眼,有些困了。 “我想睡觉了,可以吗?”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疲倦。 他没听懂吗?为什么她都解释得那么清楚了,他的眼神还是透出浓浓的绝望?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懊恼地跪坐在地板上,努力想了又想—— 情急之下,她跳了起来,追回卧房,二话不说捧住他的脸,迎面吻住他的唇。 “我要的是你,临江!” 正在铺被子的临江被她吓到,没防备地跌坐在床上,愣愣地瞧她。 “我喜欢你,我爱你,爱情你懂吗?那是独一无二的,这辈子只为那个人心动、心痛,怎么也离不开,这样你听懂了没有?”她倾身再掠一吻,不同于以往,她吻得很深、很重,用力吸吮他的唇瓣,甚至有一点点咬痛了他的唇,他觉得呼吸困难,张口想寻求氧气,柔软的舌纠缠而来,他凭着本能,轻轻舔舐了一下,她害羞地稍稍退却,又迎向他…… 这一吻,持续了很久很久,相濡以沫、追逐缠嬉,交融彼此的气息。 结束时,她脑袋缺氧,浑身发软地倒卧在他身上。 “你刚刚说,这叫性骚扰。”被推倒在床上的临江说。 “你想告我?” 他摇头。不想,而且,他喜欢被她骚扰。 偷瞧她湿润红肿的双唇一眼,好像都是他的口水…… 他赶紧伸手擦掉。 她微笑,浅浅啄吻他的眼、眉、鼻、唇,耳语般多情低喃:“如果你也喜欢,那就不叫骚扰……临江,你喜欢吗?” “喜欢。”他闭上眼睛,感受她软软的唇瓣,在脸庞落下无数细吻,心底隐约知道这样不好,会坏了她的姻缘,却一点也不想停止。 “喜欢什么?我?还是吻?” “吻,还有你。”喜欢她的吻,更喜欢她的人。 牢牢圈紧纤腰,他在心里说服自己:一下下就好,再一下下就好,反正没有人知道…… 她有耐心地以轻柔的吻一一消弭他眼中的阴霾,虽然不知道他深藏在心底的恐惧是什么,但是他很不安。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够关心他,表面上,他每天都过得很快乐,但那是浮面的、短暂的,隐藏在那之下的是更深的惶惑不安。 他从没认为自己能够拥有她、拥有现在宁静的幸福,他是抱着随时会结束的心情看待目前拥有的一切,本质上,他仍是那个在下雪的寒夜里,孤身等待的狼,这样的他,怎么会快乐?这样的幸福,怎么会真实? 她不晓得他究竟经历过什么,眼中怎会有这么浓的寂寥,这么深的忧伤,但是看在她眼底,极度不舍,想用更真实的体温、拥抱来温暖他—— 好像,越来越不对了,真的必须停下来了——临江轻喘出声,一路蔓延至颈际、喉头、胸前的细吻,令他浑身发热,意绪迷茫。 “宁夜……” “嗯?”他那无助又渴望的眼神,真惹人心怜。 “我、我们、你——” 不必说出口,她是女人,怎么会不明白抵在她腿间的压迫感是什么? 有人被挑起情欲了。 可偏偏只会挣扎迷惘地看着她,真是一头没有侵略性的笨狼! 她主动挑开他的睡衣扣子,柔嫩掌心抚过坚实热烫的体肤,稍稍安抚他体内躁动的火苗,他无法自主地贴近她,谈心地想索讨更多一点点的抚慰,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前,已翻身压制她,双掌由她的睡衣下摆探入,抚触似水般娇嫩的躯体…… “你流血了——”许久,理智稍稍回笼,他发现沾到腿间的血渍。他没有受伤,那就是她了? 毕竟是太私密的男女情事,没人教过他,一知半解的他微慌。 “没事。”她拉回他,安抚地吻了吻。“只是初次的证明而已。” 就是——落红吗? 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看过大户人家娶亲,炮竹连连,好不热闹,他也替新人觉得很开心,可是新婚之夜,新嫁娘没有落红做为贞节的象征,当晚就坐回头轿被夫婿送回娘家,娘家的人也觉得很丢脸,将这个不贞不洁的女儿关在房里一步都不许出门,免得被街坊笑话,后来听说没多久,新娘子就悬梁自缢了。 本该是欢爱后,依偎着说些温存贴心话,朱宁夜察觉他异常的沉默,请问:“怎么了吗?” “怎么办?”他闯祸了!他坏了她的清白!那应该是要留给她的丈夫的,这样以后,她要怎么对丈夫交代?他会坏了她原本的好姻缘! 他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失控,她一亲他、碰他,他就完全没有办法思考了,要是、要是下次再这样—— 他弹坐起身,抱着枕头下床。 “你去哪里?” “客房。” 以前宁可睡在她房门外,说什么都不愿意单独睡的人,居然自己乖乖说要去客房?朱宁夜颇意外,挑高秀眉,“为什么?” “我、我会欺负你——” “那就欺负啊。” “可是——” 朱宁夜直接夺回枕头,动手将他按回床上躺好,不等他再度发言,先一步阻断。“是我先开始的。临江,我很高兴那个男人是你。” “你不懂。”他皱着眉,忏悔又自责。“你有自己的姻缘线,就缠在小指上,和世界上的某一个人牵在一起,以后你就会后悔了。”如果她不幸福的话,都是他的错! “是吗?”她伸出小指瞧了瞧。“你看得到?” 他摇头。“我不行,但是旎旎应该可以,你想知道是谁的话,我明天去拜托旎旎找。” 找到以后,他就真的地走了。 “不用麻烦了。”她将身体靠回他肩窝。“有的话,也只能是你。” “不可能的。”他垂眸,黯然道:“我问过了,我们没有姻缘线。” 因为天地常规,人与狼本来就不可能有夫妻缘分,不能强求。 “那也无所谓。”她将小指轻轻缠上他的,模仿他平日的牵手方式。“就算没有月老的姻缘线,我们也可以自己缠得牢牢的,缠着其他人的红线,若是真有,我也会扯断它。” 他看着牢牢交扣的小指,又看看她。 “临江,你记住,这辈子我只想跟你在一起,有没有姻缘我根本不在乎。” 她说,不需要姻缘,只要他。 她说,她是他一个人的,他可以独占她。 目光缓缓移向她光裸的胸前,掌心随之覆上—— “你、你在乱摸什么!”她羞红了脸。这么快就学会不老实了! 他没有退却,身子往下移,贴上她胸口,倾听生命的律动。 他好高兴,这颗心仍然跳动着,那么规律地跳着,带给她健康,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她会用这颗心来爱他。 朱宁夜很快便发现,他没有任何情欲意图。热热的水液滴上胸口,意识到那是什么,她张臂怜惜地抱住他的头,一下下轻抚。 他将脸埋在她胸间,眨了眨热热的眼眶,把泪藏起来。 那么珍贵的爱情,还有一辈子的承诺,她都要给他,他真的——很开心。 “短短的,也没关系,对不对?这是你说的。重要的是不可以让在乎的人不开心。”看懂他们的第一部电影时,他说过的,也因为这样,她懂得他要什么,即使幸福短暂,拥有过、真正快乐过,就值得。 “礼物没丢,是因为明天要拿去还,你不喜欢,我明天就辞职。”她停了下。“不过,别人的礼物退回去了,你的呢?” 他下床,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两张皱巴巴的电影票。 没有经理那么精致的包装,也没有很之前,他是把家里的零钱凑一凑,还向旎旎借了四十八块钱才买到的。他的薪水全部都交给宁夜了,有需要才会跟她说,可是生日礼物这种事又不能说,左想右想只能买这个。 那么寒酸又不起眼的礼物,可是她却很开心地笑了,笑容比收到经理送的礼物时还要魅力一百倍。“啊,是我一直想看的那一部!” “还有两大袋的菜和水果……”勉强也归在生日礼物里,虽然水果是免费的,菜也还没煮。“只是……我忘记在店门口了。” “明天要记得拿回来。还有,你以后有什么事,直接告诉我,不可以乱跑,把自己藏起来,我找不到你,会很担心。” “唔——”他看了看她,犹豫地问:“真的可以吗?”他是指辞职。 “可以。”她可以重新开始,什么事都可以慢慢来,只有他的快乐,不能慢,不能等。她可以什么都放弃,舍不得他有一丝一毫的不开心。 “我会努力赚钱养你!” 她轻轻笑了。“好啊,让你养。” 第七章 天气慢慢回暖了,朱宁夜却在这时生了病。 递出辞呈,做完做完最后一天,隔天她就开始发烧,整整病了一个礼拜还没好。 或许是松懈下来的关系吧!五岁失去父母,在孤儿院中成长,一直以来她习惯凡事靠自己,从没有一天真正让自己休息过,连生病的任性资格都没有。 不过身边那个超级碎碎念的男人似乎不这么想。 数不清第几次进房探她额温,临江皱眉。“怎么还是这么烫?真奇怪,最冷的时候都没有感冒,反而在气候变好的时候生病……” 朱宁夜横他一眼,语调带些媚意。“要不要提醒你是谁害的?” 天气再冷,有暖呼呼的他可以抱,身边躺只毛茸茸的大狼,谁还会受寒?现在咧?动不动就剥她衣服,很多时候她根本不晓得自己是哪里招惹到他了,惹得他兽性大发,直接扑上来将她吃干抹净。 简直得寸进尺! “唔!”看,就是这样,又黏过来了!吻得她喘不过气来,钻进衣服底下的大手肆意妄为。 她完全不晓得,她一个眼神、一记眼角余光的勾挑,一记浅浅的微笑,甚至是温柔带媚的音律,都能让他着迷失魂—— 他跟着钻进被子里,身体缠着她,索讨慰藉。 她怜惜轻叹,伸张 肢体,默许他的索求,无底限地纵容他。 他直接进入她,随着原始的律动,喘息,共同攀上极致。 过后,他趴在她身上,微喘,摸摸她红晕的脸容,替她拭汗。 “你兴致有这么好吗?”她还在生病当中,而且连衣服都没有脱直接来,有那么急吗? “不是……因为旎旎说要让你流汗……”她一直反覆在发烧,他很担心,就去问旎旎,然后旎旎就说—— 那就陪她做点“激烈运动”,多流点汗,烧自然就会退了。 暗示得不怀好意,而他能想到、而且看过她流最多汗的,就只有这个。 他有很忍耐没脱她的衣服,虽然很想贴着她的肌肤,可是怕会害她病情加重。 朱宁夜简直哭笑不得。 这个孙旖旎根本就是存心要误导他去当禽兽! “要是这招有用,这世界的医生都不用混了。” “喔。”所以是白忙了吗?唔……也不算白忙,他非常非常喜欢和宁夜做这件事…… 朱宁夜柔柔地笑,轻吻他的唇。“谢谢你,临江。”她知道,他是真的很担心她。 结果,隔天温度真的降下来了。 量完体温,确定不到三十七度,他难得跟她小小顶嘴。“你看,还说没用!” “是是是,禽兽医生,快去上班啦,你要迟到了。” 临江又赖在她身边亲亲搂搂了还一会儿,才心满意足地出门。 他真的很黏她呢!平日满口宁夜长、宁夜短,不讳言告诉所以人:“全世界我最爱宁夜。” 除了上班,他哪里都不想去,一心想飞奔回她身边,要是太久没见到她就会想念,连午休吃饭时间都要跑回家看她。 无论他行为上再独立,情感上是全然地依赖她,要是没有她的话,他该怎么办?她连想都没有办法想象…… 直到确认他走远了,朱宁夜垂眸,按着心悸疼痛的胸房,露出甜蜜又苦涩的笑容。 “朱小姐,根据最新的回诊追踪,目前二尖瓣脱垂的情形很严重。你应该知道这个严重性,如果长时间血液逆流,很可能造成心脏衰竭,站在医生的立场,我建议你尽早开刀,接受治疗。” 领了药,走出医院,外头不知几时下起大雨,朱宁夜被困在雨中动弹不得。 拦不到车,眼前临江下班时间快到了,他回到家要是没看见她的话,一定会着急。 她本来想早去早回的,这些事,她还没有考虑好要告诉他。并非刻意想要瞒,只是因为贪看他满足幸福的笑容,一直不忍心说出口。 她的持续发烧,不是感冒,是细菌性心内膜炎。 她这颗心并不健康,是一种叫二尖瓣脱垂的心脏疾病,很早就诊断出来了,每年会固定两次回诊追踪。 她一直看得很淡,就算哪一天,这颗心的受损情况加剧,她也不会太难过。在这个世上,她没有太多依恋、牵挂难舍的事物,走的时候应该也不会有谁替她难过。 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孤零零的。 而后,她遇上了临江。 说实话,当时的感受很复杂,但并不包含害怕,没去考虑他的危险性,她甚至意外自己能读出那双比深潭更幽寂的眸子下的每一份意绪,并且受了触动。 很少有什么能够勾动她那么多的情绪,对那时的她来讲,如果有些什么,能够让她在这个世上多些回忆,丰富她死寂的生命,她愿意改变。 她想结束漫长的孤独。 就从这个比她更孤独的男人身上开始。 她只是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在乎他,一天比一天更牵挂,原本只是希望有个人能够陪伴她,现在却是深深依恋,舍不得他,也不愿意舍,开始希冀能将这些幸福延长—— 手机铃声响起,她看了下来电显示,果然是心里想的那个人。 下班时间才刚过五分钟而已。 家里离卖场大约五分钟路程,如果准时下班的话,估算他到家的时间就是下午五点三十五分,还真是一分钟都没耽搁啊…… 才刚接起,另一端便传来他的声音。“宁夜、宁夜,你在哪里?” 她想起,以前他曾经用不肯定的语气问她:“我太黏了吗?这样你会不会很烦?” 电视看得愈多,与人往来愈频繁,他开始思考很多事情,有自己的想发,唯一不变的是,他所有的思考仍以她为中心,一心一意想的永远是如何给她更多的幸福…… 直到她说了不会,她喜欢被他黏,他才又安心地继续将上班以外的时间,都用来专注看她。 听着另一端的连声叫唤,她想,如果她说的话,他应该会立刻飞奔过来吧?一如以往的每一回…… “我在……仁心医院门口,下雨了,我回不去。” 果然,他马上回她:“宁夜乖,不要动,我去找你。” 因为雨下得太大,接她回到家以后,两个人身上多少被淋湿了一些,他急忙赶她去洗热水澡。 洗完澡出来,她看见他拿着桌上的药包研究。 “宁夜,你感冒还没好吗?”不然为什么要去医院?这些药剂的名称像蝌蚪一样扭来扭去,他看不懂。 “不是感冒。”不可能一直瞒着他,总是要说的。“是一种心脏疾病,叫二尖瓣脱垂。” “那是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二尖瓣是位于左心房和左心室之间的瓣膜,负责心脏收缩时,心房、心室间血液的调节,所以脱垂情形严重的话,会造成左心室血液往左心房回流,长时间血液逆流就会出问题,严重一点可能需要开刀施行瓣膜修补手术,或瓣膜置换术。” 她先前一直想在职场上求发展,就是希望能陪他更久。以前,她从不特别拘泥生命的长短,现在,为了他想努力活下来,多存些钱下来,以备不时之需,至少需要开刀时,存款数字不会太难看。 她试图用最简单的方式说明,他仍是一脸困惑地望她。 “听不懂吗?”她笑了笑,柔嗓带着一丝涩意,之间轻指胸口。“这里,我的心生病了,它不是一颗完好的心。” 显然,这句话比任何的说明都有用,他脸色瞬间刷白。“那——会怎样?” “不知道,可能会好,也可能——” 会死,是吗? 他愣然望住她,仿佛化成了石,完完全全,无法动弹。 夜更深的时候,他蜷坐在阳台角落,思绪翻涌,无法入睡。 许久以前,有个人也对他说过那样的话—— 这里——就是我的心,它病了,终有一日,它会停止跳动。 它会停止跳动,然后,他再也听不到比春风更暖的温柔嗓音,看不到那双比夜里的星星还要亮的双眸,她不会动,不会思考,不会教他读书写字,更不会告诉他好多好听的故事…… 花颜凋谢,音容成杳,人类称它叫死亡。 这样的认知,敲击得他心口发痛。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痛,当他真的看到她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喊她不会回应,摇她也摇不醒时,他慌张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问了那个据说很有名、很有名的大夫,要怎么样才能救她? 大夫说,换心。 她的心坏了,所以要换一颗心给她。 那他的可不可以?他的心很健康,跳得很有力,把他的心换给她,她是不是就会好?是不是? 大夫好像是哪个叫什么佗的传人,什么佗的以前有帮人换过心,他的后世弟子翻了他留下来的医书,也决定试试看。 大夫告诉他,不能用麻沸散,因为还无法确掌控剂量,用多了,会影响到这颗心的健康,所以不能冒险,可没有了心,他会一直痛到死去,大夫问他是不是还要这么做。 他坚定地点头。 要,他要救她,很痛他可以忍,死也可以。 他清醒地看着自己的心取出,几次痛昏过去,又痛醒过来,但是只要想着,她会活过来,他的心会在她的身体里健康的跳动,就是没都无妨了。 后来,有一个很漂亮的仙女棒姊姊救了他,他才没死。没有心是不能活的,她在他空空的胸口放了一块珍贵的寒玉石,取代心的位置。 他以为没有心了,一块玉石不会让他痛,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好痛,当宁夜跟他说同样的话时,他真的痛到发慌。 他不知道要怎么办,这一会,他已经没有心可以救她了…… “怎么还不睡?”醒来见他没在身边,朱宁夜在阳台角落的暗处找到了他。 他仰着湿润的眼,与她对望了一会儿,她轻叹,正要移步走向他,他连忙跳起,伸出双臂护在她两侧,像是怕她随时会昏倒似的。 “我没有那么脆弱。”她怜惜地拭去他眼角残留的泪意。 但他仍是小心翼翼扶着她回房。 “睡觉了,好不好?” 他点头,先替她拉好被子,然后安安静静在她身边躺下来。 凌晨过了,她翻了个身,对上他目不转睛的凝视。 她无声叹息。“临江,你不要这样。” 先前不说就是怕会如此,扼杀了他无时无刻挂在嘴边的笑容。 他内心有太深的阴影,自从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后,就无时无刻活在恐惧中,不敢睡,不敢稍稍移目,像是她下一刻就会死去,再也看不到她。 若真要如此,她还宁可瞒他到底,至少能将他快乐的笑容保留到最后一刻。 他掌心轻轻贴上她心房,眼神竟有一丝胆怯,直到确认它仍在跳动,轻轻吐出一口气。 “临江,我不一定会死,你不要那么害怕?” 真的吗?“那……要怎么样才不会死?” “开刀。从这里切开,让医生把受损的地方补一补,补不了的话,就换一个人工瓣叶代替,让心脏继续正常运作。”她试图用最浅白的句子,解释到他懂。 “这样……就可以了吗?”他知道现在的科技和医学很发达,以前得了天花就会让一堆人惶恐,现在连很多病重得快要死掉的人都能救活,可是……真的这样就会好了吗? 当然不是。 天底下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这当中有太多的变数,都可能造成死亡,包括手术中猝死的风险,以及术后排除的可能……但她不打算让他明白这些,他已经够忧虑了。 “当然。所以我之前才会那么努力在工作上求表现,就是担心会有这一天,想多存一点钱,想让自己健健康康的,跟你永远在一起,绝对不是只爱钱,不在乎你的感受,懂吗?” 懂,他现在懂了。 都是他耍任性,用情绪困扰她,才会害她什么计划都做不成。 “不是你的错。”仿佛也看穿他的自责,她轻声说:“我是因为觉得自己体力愈来愈差,容易疲倦,才会辞职的,你说你要养我啊,我当然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对不对?” “嗯。”他现在会养她了,可是,如果生病的话…… 他没有那么无知,医学虽然很进步,可是身体真的出了问题,也是要花很多钱,尤其是在心脏…… 他很没有,没办法赚很多钱,所以宁夜才会那么烦恼。 他懂了。 以前,需要一颗活生生的心才能救凝月,现在,只要很多很多的钱,就可以让宁夜活下来,他真的懂了…… 他想了很久,整晚都没有睡,隔天,他去找孙旖旎,得到的待遇是—— “噗——”一口茶直接喷到他脸上, 孙旖旎跳起来,见鬼似地瞪着她。“你、你刚刚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要卖掉。” “卖掉什么?”一直等他的受词等不到,忍不住追问。那个要承受被卖掉的命运的受词是什么? “我。” 孙旖旎皱眉,再次确认。“所以意思是——你,要卖掉。” 真的不是人老了,耳背,他的确是哪个意思! “对。” “我能不能请教一下,为什么?” “是你说要买的。”她以前说过的,忘记了吗?“你要给宁夜钱。” “朱宁夜那个女人真没心没肝把你卖了?”她只是逗着他们玩的啊,现在一脸认真地跑来是在演哪一出? “是我自己要卖掉的。” 再跟他说下去,她一定会爆断脑神经!孙旖旎勾勾食指,直接命令他。“过来。” 她闭上眼,食指轻点他额心,读他的心音。 满满的“宁夜我爱你”、“全世界我最喜欢宁夜”,听的她鸡皮疙瘩几乎要全体阵亡。 “妈的!你想点有意义的行不行!一天到晚肉麻当有趣。” 骂他也没用,这些呈现出来的都是心底最真实的声音,好不容易,从交错的心音中,读出微弱的关键词。 我要宁夜……活下去。 原来如此。 这家伙还真是前年如一日,一点长进也没用,看得她一股气无处发。 “好啊。”她收手,双臂盘胸斜睨他。“我可以答应你,反正我也想要有个伴,但是你真的清楚卖给我的意思吗?” 他点头。“知道。” 以后,他就不是宁夜的了,要跟旎旎在一起,听她的话。 “这样,以后就不可以再去找宁夜了唷。”她说。 “……喔。” “也不能跟她说话、不能看她一眼,这样也没关系?” “……”他迟疑了一会儿。“没关系。”宁夜能活下来就好。 “哪天我想离开这里或她想离开这里,你就永远见不到她了。”欺负人似的,她存心看他为难的样子。 他双唇抿得紧紧地。 “怎么样,要卖吗?” 说再也见不到宁夜时,这人明明就一副难过得快要死掉的样子,却依然坚定地点了一下头。“要。” “……”混账! 第八章 “我要走了。” “走?去哪里?”她以为他只是去附近找邻居串串门子,有时候她不在家,他会跟54号那个传说中的蔡婆婆聊天,双胞胎姊妹花跟他也有点小熟,如果范围超出44巷的话,他就会带她一起去,没办法和她分开太远太久。 “旎旎那里。” 原来是去找孙旖旎。“喔,好啊,早点回来吃饭,我煎牛小排给你吃。”他这阵子迷上打wii常跑到孙旖旎那里,害她都要用美食来诱惑他。她有想过,等经济状况更宽裕些再帮他买一台游戏机,他应该会很开心。 他挣扎了一下。“那我吃完再走好了。”以后,就吃不到她为他煮的食物了…… 她失笑。“我明天做红烧狮子头,后天卤牛腱,大后天还烤蛋糕,你是不是永远不去找她了?” 不行的,他不能不去的……他明白自己只是在找借口,想在她身边多赖一些时间而已…… 依依不舍的模样逗笑了她。“快去吧你,晚了小心她不等你。” 临江回头又看她一眼。“你买给我的那些……可以带走了吗?” “可以呀。”她以为他指的是平日让他解馋的小零嘴,他非常奉行好东西要与好朋友分享的原则,有好吃的都不会忘了孙旖旎,看他们这么好,有时难免还是会感到吃味。 他又上前抱了抱她,将脸埋在雪嫩的颈项间蹭了蹭,他每次出门前都会这么做,不过这回也蹭得太久了一点,还有些热热的湿气。 “临江?”他怪怪的。 自从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后,他的心情一直都很低落,常常会做一些她不明白的奇怪举动。 他低头吻她。“我会去很久、很久,所以不用等我……” “多久?” 一辈子。 他放开她,进房间收拾物品。他整理得很仔细,每一样她买给他的东西,都没有遗漏。 出门的时候,已经没看见她了。 朱宁夜去超市添购生活用品,几乎都是以他喜欢的为主。回到家,她料理好晚餐,眼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他还没有回来。 想先添好饭等他,发现杯架上他专属的茶杯不见了。 她蹙眉,总算晓得一直以来隐约不对劲的感觉是什么。 你买给我的那些……可以带走吗? 她用最快的速度,查看衣柜、鞋柜、浴室——没有!属于他的物品,没有一样在那里面! 我会去很久、很久,所以不用等我…… 混账! 她火速冲出门,直接杀向巷尾孙宅,狂按门铃。 相较她的急切,前来应门的孙旖旎简直悠哉得可恨。“来交房租吗?离月底好像还有一段时间。” 没错,她朱宁夜就是做人失败,平日和44巷的邻舍少有往来,连房东小姐也从来没熟过,就算她家笨狼都和人熟到快焦了,她依然停留在只有交房租和火烧房子才会上门的阶段。 “我找临江。”她脸色和难看。 “喔。‘我家’临江啊。” 朱宁夜瞪她,她完全不痛不痒,发挥视而不见的最高指导原则,回头朝屋内叫道:“临江,你的‘前主人’来找你了,你要见她吗?” “我不是他的主人!”不管在别人看来,是饲养、包养还是其他,她始终认定他们是相知相惜的伴侣,地位对等,她从来就没有将他视作自己的专属物品,更没有支配他的想法。 “的确不是。”孙旖旎皮笑肉不笑。“现在已经不是了。” 什么意思?不待发问,临江踌躇的身影出现在门后。 “临江,回家吃饭了。” 临江退开一步,低垂着头完全不敢看她。“你……自己吃,我有说过不要等我。” 她放柔了嗓音。“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留饭菜给你。” “不、不用了,旖旎煮的饭很好吃,我已经、已经吃腻你煮的了……”不太擅长说狠话的人,几句话讲得零零落落兼结巴。 “是吗?那明天我再去买食谱学新菜色,你想吃什么?” “我、我……”词穷了。 他觉得自己已经讲得已经很可恶了,为什么她声音还那么温柔?再这样……他会忍不住想抱抱她,跟她说对不起……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回家再谈,好不好?” “我不要,旎旎对我很好,我要跟她在一起,不要你了。”鼓起勇气挤出话来,他闭上眼睛,完全不敢看她的表情。 气氛一阵死寂。 “你是认真的吗?”她声音出奇平静,一瞬也不瞬地凝视他。“你知道你现在的意思,是在提分手吗?分手的意思,就是从今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的意思,你曾经很怕我嫁别人,记得吗?你不要我,我真的会嫁给别人。” “没、没关系。” 是吗?他现在觉得没关系了? 朱宁夜笑了笑。“虽然我曾经很自私地说过,希望你陪我到死,然后才去找另一个能陪伴你的人,但是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想法,不是我的所有物,你想走、想过更好的生活,我也没有权利阻止,可是你一旦走了,就不可能再回来,我不会容许抛弃我的男人再回来。” 所以,就算他后悔,朱宁夜也不要他了。 他双手紧握成拳,怕被她看见,他无法自抑的颤抖。 “临江,看着我的眼睛,想清楚以后再告诉我,你真的想走吗?” 他心里明白,这是最后的机会,一旦点了头,他就真的失去留在她的身边的资格了,她会怨恨他、讨厌他,她刚刚说过了。 他看着她,久久、久久,轻轻点了一下头。“我想走。” “那好,从今天开始,我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你可以把我忘记,不用再挂念我的任何事,我祝你今后顺心如意。” 她转身,没有回头地离开了,临江蹲下身,不敢看她离去的背影,怕自己会反悔,耍赖不让她走…… 坐在阶梯上嗑瓜子嗑了大半包的孙旖旎,斜眼瞧那个缩在门边呜呜咽咽,活似被弃养的笨狼,再看一眼走远的身影,第一次觉得,那个打鸳鸯的棒子才是苦主吧?它打得也很累呀,怎么世人会一面倒地同情连自己的幸福也不懂得放手争取的笨鸳鸯? 叹了口气,她认命从看戏的观众席起身,将半包瓜子抛向他。“收好,我回来还要吃。” “喏!” 一张支票由半开的窗户飞入,唤回朱宁夜怔忡的神魂。对于某人动不动就出现二楼窗口的情形,她早已见怪不怪。 低头看清票面上的巨额数字,她回望窗边的身影。“这是什么意思?” “某只笨狼的卖身钱。”既然这个数字是她自己亲口说出来的,那就绝不打折扣。 “原来如此。”她还在百思不解,他的反常究竟是吃错什么药,原来啊吃的是这一味。 理解之后,她反而笑出声来。“他还真值钱。” 这样也好,原来还在想,要怎么告诉他,她不能再继续陪伴他的话,要他忘记她,寻找下一个能够给他快乐的人,别再一个人孤零零地蹲在暗巷里等待,现在他自己决定离开,反而简单多了。 “你会用心珍惜他吗?”她直视旖旎,无比认真地询问。 “那当然。” 她收下支票,往桌面上摆,镇尺牢牢一压。“好,我卖。” 她和他不同,人类有免不去的生来病死,不是今日也会是明日,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比他早离开这个世上,从前是自私地希望有人陪伴,现在却不能不顾虑,被遗留下来的他该怎么办?再一次流浪,十年、五十年、一百年地寻找下一个愿意待他好的人吗? 这些日子,他真的不快乐,这并不是她乐见的。 孙旖旎不是普通人,这早已是心照不宣的秘密,她有那个能耐长长久久地陪伴临江,不会抛下他一个人孤单伤心,连她都亲口承诺会好好对待他,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啊,对了,有件事我一直忘了告诉你。”像是突然有了聊天的兴致,孙旖旎跃坐在窗台外围。“你不是曾经问过我,临江每个月一次的虚弱是什么后遗症吗?反正以后跟你也没关系了,就让你知道吧——先倒杯水来。”刚刚嗑瓜子嗑得口好渴。 朱宁夜不晓得自己干么要这么听话,乖乖倒了茶孝敬上去。 “他以前喜欢过一个女孩子,那好似一千年前的事了,那是他才刚化成人身,呆头呆脑什么都不懂,像初生的婴儿一样,他是在那个时候遇上她。 那名女子对很好,耐心地教会他一切,你知道的,动物都有雏鸟情结,不知是将她当成了娘还是啥的,反正情感上极度依赖她。 有一天,女孩生病了,需要一颗活生生的心,你猜,那头笨狼会怎么做?”喝了口水,孙旖旎可以再关键处停顿下来,好整以暇地回视她。 “他——怎么做?” “他将他的心给了她。不喝麻沸散,切开胸口,活生生看着自己的心被取出,很笨吧?他拿自己数千年的生命,去换一名人类数十载的年寿,如果不是我用珍贵的寒玉石,施法代替那颗心,他早不知到阎王老爷的哪一殿寝宫报到了。 不过寒玉石是至阴至寒之物,在身体里放久了难免会有些小小的副作用,所以每个月他就变成你看到的那样了。” 原来……如此 “那……那个女孩呢?” 孙旖旎嘲弄地瞥她。“你期望我说什么?女孩被救活后,知晓他的牺牲,如同古书记载的聊斋爱情一样,与他生死相随、化蝶双飞,为这段凄美的人妖恋划上感人热泪的ending?你跟临江一样电视看多了!女孩康复后的一个月,立即下嫁当地富绅,俊美夫婿待她温柔又疼惜,夫妻婚后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还成为当地佳话一桩哪! 可怜的是那头笨狼,献上一颗真心,搞得自己元气大伤,必须封住元灵,整整一千年陷入深眠状态来疗养,才能保住小命。” “都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了,还学不会教训,居然在同一件事情上笨两次。第一次,活生生献出自己的心,第二次,没心可献了,就把人给卖掉。啧啧啧,这家伙为了爱情,还真的是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赔上去,一丁点都没有保留,如果不能叫情痴的话,就只能说他笨的很够笨,然后换来的不是心上人风光出嫁,就是潇洒地收支票卖掉他!” 朱宁夜安静地听着,完全不受她嘲讽口吻的影响。“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还有事吗?我觉得有些冷,想关窗了。” 孙旖旎耸耸肩,同样也不受她冷淡态度影响。“好啊,我也想回去了,现在家里有人等我吃晚饭了呢,我得对他好一点,说不定将来他也会为我挖心掏肺。”简直寻衅说来刺激人。 朱宁夜充耳不闻,身后的人几时离开的,她万千没留意,动也不动地静静坐在原处,许久、许久—— 一滴、两滴……愈来愈多的水珠滴落在那张支票上,钢笔字体晕开一片模糊墨色…… 傻瓜、傻瓜、真的好傻! 她从不晓得他经历过这些,难怪最初见到时,他眼中有好浓郁的悲伤,总是分分秒秒追寻她的身影,因为他曾经被抛舍下来,独自承受伤心,孤单寂寞了这么久…… 每回想一句孙旖旎的话,胸口的疼痛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早知道、早知道这样的话,她应该再对他更好一点…… 孙旖旎说,那女孩待他极好。 临江也总是见人就说,宁夜很疼我…… 他的愿望那么小、那么容易满足,只是一个微笑、一记拥抱而已,就让他开心得几乎捧上自己的全部……比起他付出的,他们算得上什么好! 她恨那个无情的女孩,更狠自己也必须在他的伤口上再划一刀……她不想再看见当她必须面对死亡威胁时,他着慌失措的惊痛面容了,她不是那个可以陪伴他到彼此生命终点的人,他无法看淡这些,就会一再受伤,她不忍他一再承受那样的折磨…… 也许……就放掉这一次,让他好好地陪着孙旖旎,久了,总会淡忘的,从千年前那个女孩,再到她。下一个……她希望是孙旖旎。 五点三十五分。 每天的这个时候,他会从这里经过。 朱宁夜倚靠在窗边,没意外地看见熟悉身影走来,但是现在,却不是拿钥匙开门,而是越过58号门牌继续往前走。 孙旖旎住在巷尾,他下班一定得经过这里。 果然,还是一下班就回家的好男人啊。 经过58号时,他的脚步明显停顿了一下,抬头往上看,一对上她的目光,又迅速挪开,视而不见地快步往前走。 在路上遇到时也是这样,毕竟同住44巷,他工作的地方时周遭最近的大型卖场,购物时难免也会碰到几次,他总是很快地避开,象同陌路。 他非常奉行视若无睹的原则。 以他的个性,要做到这么无情又绝对,应该是下定决心要放掉她了,他看起来适应良好。 虽然有那么一点心酸,不过看到他能重新开始,对他的挂念也能减轻些许,至少,不用太担心他了…… 一日,她开信箱取信,一包沉甸甸的物品掉了出来。 薪水袋。 对了,昨天是五号,领薪水的日子。 一如既往,那男人分毫未取,每一个铜板都老老实实地如数交到她手上。 那一瞬间,泪水溃堤,她再也无法自制,蹲靠在门边,任泪无法狂涌。 不是……都要放掉了吗?这个呆子…… 宁夜在哭。 虽然整个脸都埋在双臂间没让人看见,但他就是知道,她在哭。 好想抱抱她,搂住纤细颤抖的肩膀…… 挣扎了很久,临江还是没有迈出脚步,直到她进屋去、看不见她了,他才由藏身的大盆栽后走出来,心情低落地往回走。 旖旎规定他不准去找她、不准说话、不准走在一起、连看她一眼都不准,他忍耐得好辛苦…… 失魂落魄地打开大门,一记震耳狮吼迎面轰了过来,把他失落的魂魄全都轰了回来—— “孙临江!你这个吃里爬外的家伙!也不看你吃谁的、用谁的、姓谁的!居然拿薪水袋去孝敬外人?!你是骨折了吗?胳臂往外弯!” 头昏脑胀被她迎面训了一顿,迷迷糊糊抓到了几个关键字,挖了挖还有点耳鸣的耳朵低哝:“宁夜又不是外人……” “不是外人?不然她是什么?” 孙旖旎皮笑肉不笑。“不要忘了,是你自己亲手卖掉的。” 对,他卖掉了自己,也卖掉了他的爱情,让宁夜活下去。 临江沉默地低下头,无话可驳。 “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抗议的。” 没有。不能抗议或不满,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那……宁夜要开刀的时候,我可不可以去照顾她?”他小心翼翼征求同意。以免她反悔,不把钱给宁夜开刀了。 “不行。”连想都没想,驳回。 “可是,宁夜没有亲人,她——” “那也是她的问题,不是我的,更不是你的。” “你好无情。”他忍不住回嘴。 他觉得,最近的旎旎都好讨厌,好像存心要刁难他的感觉,一点都不像以前好相处又会体谅别人的她。 “因为我好说话,就可以吃定我吗?”仿佛看穿他的想法,也或许是他的眼神控诉得太铭心啊,孙旖旎不以为意地淡然道:“你卖、我买,这本来就是你必须舍弃掉的部分,凭什么来怪罪我不通情理?临江,你根本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究竟卖掉了什么。” “我……”他卖掉的不是自己吗? 孙旖旎摇头,缓缓吐出:“你卖掉的,是她。” 她顿了顿,凝视瞬间呆怔的他。“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想清楚,后悔的话,随时告诉我。” 说完,她越过杵成石雕的人性障碍物,步履轻浅地上楼。 他卖掉了她…… 旎旎为什么要这么说? 他卖掉的是自己,以及自由,所以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亲近她,明明知道她很伤心,却连抱抱她、帮她擦眼泪都不行……不是这样吗? 可是同时,也让她割舍掉难过靠在他怀中、睡觉时抱着她取暖、生病被他照顾、牵着他的手过每一天的权利……他凭什么卖掉她的权利? 爱情,不是他一个人的,是他们的! 他卖掉了她的爱情,而且没经过她的同意,这叫背叛! 难怪旎旎说,他卖掉的不是自己,是她,他出卖了她! 他豁然顿悟,并且为这样的领悟而慌了手脚。 怎么办?他犯了好大的错误…… 一瞬间,他几乎拔腿要追上去,告诉旎旎,他反悔了,他不卖了—— 但是下一刻,步伐在楼梯间顿住。 如果不这样的话,宁夜没办法开刀,就会死。 一时之间,他陷入两难境地,苦恼得无法抉择。 “抉择”这种东西,凝月教过他,一开始,他只能看着满桌的美食无法动弹,因为都很香,不知道从何吃起,很苦恼。 然后,凝月说:“往后,你会遇上很多很多的选择,当你不晓得该如何选的时候,就把它们放在左右两方,在心里秤一秤何者较重,就选那个。” 所以当凝月病得快要死掉的时候,把凝月和他放在左右两边,他很快就知道凝月比较重,要就她。 他一直记着凝月教过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也一直深信她是对的,可是——现在左边是宁夜,右边也是宁夜,两边都一样重,该怎么办?凝月没有教过他这个…… 左等右等,等不到那头笨狼来,孙旖旎决定,她真的火大了! 很好,你犹豫不决是吧?我来帮你做决定! 隔天,她在巷子里碰到正要出门的朱宁夜。 “孙小姐,请等一下。”朱宁夜迅速回到屋内,拿出那个薪水袋。“这个麻烦帮我还给临江,请他以后不必再这么做。” 既然要断,就得断得干干净净,让他一丝牵念都不留。 孙旖旎瞄了一眼,收下。 “对了,那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我有跟你说吗?” 结局?她停步。 “不是……已经说完了吗?女孩出嫁,夫妻恩爱逾恒,不是最终的结局? 孙旖旎勾唇,带些恶意地浅笑。“啧,人老了,记忆真的不行了,难道我也没有告诉你,那个拐了临江的心去嫁给别人的混账女子,是你?” 震撼十足的言语在脑海炸开,朱宁夜惊愕地回瞪她。:“你说什么?” “还真的没讲啊……” “不要……开玩笑了……”她浑身颤抖,语不成调。 怎么可能?她怎么会做出这么可恶的事,把临江伤得这么深…… 孙旖旎迅速在她面前比了几个繁复的手势,她还来不及看清及反应,对方食指朝她眉心一点,只觉与她相触的地方一阵灼热,脑袋恍惚晕眩了下。 “你……做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要向你证明我说的话而已。”饮下孟婆汤并不能消弭记忆,它会随着每一世的轮回转世,不断累积,只是潜藏在灵识之下,若非今世魂魄格外虚弱——比如身心遭逢重创之类的——一般而言是不会被释放出来的,她只是懂点小手脚,趁她恍惚失防时,碰碰运气看一集还残留多少。 她很意外,朱宁夜历经了七世,每一世重重叠叠上去的记忆,竟未消弭分毫那一世的一切,正确地说,是与临江相关的记忆,她仍完完整整地守住,再细微都不曾遗漏。 是说……她这么做,皮得绷紧一点。 转手走人时,嘴上模糊地咕哝:“孟婆婆一定会宰了我……” 第九章 他其实不是很记得过去的日子,开始比较有明确的记忆,是从那一天起—— 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雪,它好饿,找不到东西吃,有一颗红红的球掉在它住的洞穴外,它本来拿它当玩物,放在足间把玩,它很神奇,会发出热热的光,所以睡觉的时候,它会将它藏在肚腹间,热热的,就不会冷了。 但是今天,它实在太饿了,外面的雪还一直下不停,不能出去觅食,于是它舔了舔那颗球,假装它是食物,一下、两下,然后一不小心,就把它的玩具给吞下去了! 肚子热热的,全身胀得好像快要爆开一样,它难受得在洞穴四处打滚,滚来滚去,依然好热,热得快要死掉—— 于是它想起外面的雪,雪凉凉的。 它爬出洞外,在凉凉的雪地里滚,滚着滚着,依然好热。 它已经没有力气了,趴在雪地里一动也不动,它想,它应该快要死掉了。 不知道又过去多久,大概是雪快要把它的身体埋掉的时候吧,有个人类的脚步声传过来。 脚步踩在雪地里是没有声音的,但它就是知道。 人类很坏,看到就会猎杀它们,即使它什么也没做,不攻击人类、每天安安分分抓山里的野兔和小兔吃,冬天没有野兔和小兔就吃果子,从来不做坏事,可是他们看到还是要杀它,因此它也不喜欢人类,看到就会躲开。 可是现在它动不了了,这个人类会杀掉它。 “咦?”轻轻柔柔的声音响起,那是它听过最柔软好听的声音。 有一双纤细的手拨开埋在他身上的雪。“是受伤了吗?” 它掀了掀眼皮,没有力气回答她。 “好可怜……”她想帮它,它现在很虚弱,所以她不怕它,可是不确定它好了之后会不会反扑,兽类嗜血的野性往往难以预料。 女孩蹲在它身前,咬唇陷入苦思。 “我尽量帮助你,但是你可以答应我,不伤害我吗?” 它才不会!通常人类才会伤害它们。 它很想反驳,最后只是软绵绵地点一下头。 “真听懂了?好有灵性的狼。”她惊喜地轻呼,没再迟疑地抱起它。 前头有个洞穴,它的重量不轻,她几乎是使尽了全力才拖动它,幸好洞穴不远,进入山洞后,她很快找到没染上湿气的枯枝和打火石生了火,让洞穴暖和些,也方便她利用燃烧的火光查看它的伤口。 “原来是头公狼呀,生得真好看……”她轻笑。 哼,它才不接受人类的赞美,人类都是最虚伪的生物,诡计多端,一定有什么目的…… 不过……唔,她软软掌心顺毛挲抚的感觉真的好舒服,笑声像清脆的铃铛一样好听……它没有被收买,绝对没有,只是刚好这样让它身体的难受减轻一点点而已。 “没有伤口呀,那就不是被猎户所伤了……”她困惑地自言。 “那是冻着了吗?也是,昨晚那场大雪下得真大呢,若非要找娘亲留给我的玉佩,我也不会出来……对了,我是来探望姨娘的,他们就住在半山腰那儿,姨丈也是猎户,不过他不是坏人,只是为了要生存而已,正如你们为了填饱肚子也必须猎捕,懂吗。” 懂,不过它还是不喜欢人类。 她拍净狼躯身上的雪花,轻轻抱进怀中。“这样有没有温暖一点?” 它才不是因为太冷,是太热了。 不过她软软的身体比山洞舒服,所以它也没抗议,乖乖让她抱着。 “对了,你饿吗?我有带些肉干,要吃吗?” 肉干凑到它嘴边来,它舔了舔,味道还不错,张口吃掉,肉屑舔干净,留在她掌心上的肉干味道也舔干净。 “好痒。”她轻笑。“你在撒娇吗?” 这头狼真温驯。女孩无比喜爱地摸了摸它。 因为被摸得太舒服,它不小心睡着了,醒来以后,没看见女孩。她偷偷跑掉了! 哼,没关心,反正它本来就只有自己,才不稀罕。 但意外的是,隔天女孩又来了,除了好吃的肉干,还有烤得好香的大鸡腿要给它吃。 她每天都来,除了带食物给它,也会在山洞里待一阵子,抱抱它、摸摸它,跟它说好多心事。 女孩说,她是独生女,娘亲生了她以后没多久就死了,爹爹没有再娶,全心打理生意。 虽然家境宽裕,衣食无虞,爹爹也很疼她,可是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很寂寞,连说话的伴都没有。 她常常想念娘,有时候也会想,她其实不反对爹爹续弦的,能再生个弟弟或妹妹让家中热闹些也不错,可是爹爹太爱娘了。 爱?那是什么?有烤鸡腿那么好吃吗?为什么一定要爱? 然后有一天,女孩不来了。 它坐在山洞前面,从早上等到中午,再到天上那颗亮亮的东西不见了,都没有等到她。 它好失望。她明明说他们是朋友的,为什么突然不来了? 第二天,它还是坐在山洞前,动也不动地等,连眼睛都不敢眨,怕她来了,会少看到一下下。 它一直等、一直等,都不敢走开,也不晓得等了多久,她终于来了。 它开心地扑抱住她,前足扣住她细细的要怕她跑掉,但是又不敢太用力,怕利爪抓伤她嫩嫩的肌肤。 “嗨,你在等我吗?抱歉前两天生病了,姨娘不让我出门。” 生病?是像它之前那样,身体热热的,好难受好难受吗? 唔,那可不行。 它咬住她的裙摆要拖她进山洞,再用前足把最温暖的角落清出来,嘴巴咬住她带给它的软垫,它有睡过,那个很软很舒服。 快睡、快睡,我就在这里看着你。 女孩接受了它的好意,坐在软垫上,它一瞬也不顺地坐在她面前瞧她,不言而喻的守护姿态,让她心房暖融,情不自禁抱它入怀。 “我真的好喜欢你,可是我得回家了。” 回家?它歪着头瞧她。 “记得吗?我说过我家住在京城,来姨娘家作客的。” 京城?那是在什么地方?翻越两个山头会到吗?它脚力很好,可以换它去找她…… 许是相处多日,她竟能读出它眼中的意念。“不行,那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你是属于这座山林,城里是人类住的,你被发现会有危险,不被发现你也会不快乐,那里没有山,没有水,没有小兔子可以追。” 可是、可是它想跟她在一起啊,不是人就不能住那个叫京城的地方吗?好不容易有人跟它说话,摸它抱它疼它了…… 它好急,生平头一回,痛恨自己为什么是兽,不是人类,不能跟她走…… 那天,她走了以后,它难过地趴在山洞里好久好久,想到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想到她喂它吃东西的时候、想到她抚摸它的毛跟它说话的时候……想要好多好多,这些以后都没有了,它又只有自己而已了…… 对了,她娘亲的玉佩! 她说过玉佩是娘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它记得她非常想念娘亲的,现在她要走了,它要赶快帮她找到。 它的鼻子很灵敏,而且她身上的味道已经很熟悉了,它在山里一边闻,一边找,挖了好多地方的土,最后在一棵老槐树下找到了。 玉佩上有她淡淡的味道,一定是这个没错。 天亮她就要走了,它赶紧奔跑到半山腰,找到她说的那个猎户家。它认得这一户的男人,它有一些同类跟不同类都被他杀掉了,被发现的话它也会被杀掉,以前它会躲得远远的,可是现在它顾不得危险,在房子周围嗅了嗅,找到她味道最浓的窗口,用前足拍打。 窗户开了,她看到它颇诧异。“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别被我姨丈发现了。” 它从窗口跃入,女孩看见它咬在嘴上的玉佩,懂了。 “你找到它,还专程送来给我?”她感动地抱它,它贪心地直往她怀里蹭,以后就不能抱了…… 她没有赶它走,还让它睡她香香的床,一直说她也好舍不得它…… 为什么它不是人类!它忍不住这么想。 不知道要怪谁,它生下来就是这样了,以前觉得没有什么不好,可是遇到她之后,因为无法和她一起走,它头一回好希望自己是人类。 好想当人类、变成人类,可不可以? 它只记得那天晚上满脑子都是这样的想法,然后隔天早上,她就用惊慌失措的眼神看它,好像一瞬间不认得它一样。 是我啊,你不记得了吗? 它想如以前那样往她怀里蹭,她却惊恐地缩到床边,张着嘴极度惊恐到喊不出声音来。 它困惑地望住她,伸出前足,才发现自己变得好奇怪,爪子怎么不见了,毛也不见了,变得比较长的前足,好像……和她的一样。 “……手……”是吗?人类称它叫手? “你……”也许是太过熟悉的双眸,降低了她的恐惧,也或许是察觉他并无恶意,她试图让自己冷静。“你是谁?为何会……在我床上?” 他张了张口,沙哑地发出声音。“……月。”她的名字,他记得她说她叫凝月,江凝月。 看到床边掉落的玉佩,他急忙咬住,递向她。 “你说……你是那头白狼?”怎么可能?!这太荒诞了!她摇头,她怎么也无法相信。 “你……变一次给我看。” 这回,换他摇头。 不行,他也不知道怎么变的,一醒来就这样了,一定是它太想变成人的关系,如果变回去,万一不能再变成人怎么办? 不要,他不要变回去,他要当人,跟她走。 “月……”他可怜兮兮地望住她,几度试图挨近她身边,都被她避了开来。 “我……难以接受这种事情……” 一觉醒来,身边的白狼变成了身形健硕的成年男子,更糟的是浑身赤裸,她名节何存? 、 “月……”他不熟悉人类话语,词汇贫乏,只能重复喊着。 一声,又一声地喊,那语气、眼神,竟莫名地教她心软了。 她揉揉疼痛的额际,心乱莫名,一时理不出头绪。 “你、别动,待在这儿,我去找件姨夫的衣裳给你穿。”要教人瞧见有男人未着寸缕在她床上,她跳江都洗不清了。 取了衣裳回来,他仍维持着刚刚的姿势,听话地动也没动。 “快穿上。” 他拿着衣裳左瞧右瞧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把手穿到有洞的地方,东拉拉、西扯扯……见他与衣裳缠成一团,几乎给五花大绑,她叹息,上前解救他。 “看着,我只教一次。” 他果然很认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红红的。”像发现什么,他伸指戳了戳她粉粉的脸蛋,好漂亮。 “别胡说!”她羞窘地别开视线,尽可能不去瞧不该瞧之处。可无论她再如何说服自己,他只是一头狼,不可与世俗规范一概论之,执掌下碰触到的是强健的男子体魄总是不争的事实…… 后来,凝月还是带他走了。 那时他还不会说太多人类的话,只是一直喊凝月、凝月,紧紧拉着她的衣袖不放,然后她就很温柔地对他笑了笑,答应带他一起回去。 她对别人说,他是路上买回来的长工,因家贫而卖身为奴,众人没有怀疑地相信了。 刚开始,老管家塞一支竹扫帚在他手中,他发了好一会儿的呆,后来才知道,那是要用来扫地的。 凝月知道了,就交代说他不必做任何事,有空的时候,会教他写字读书,他现在会用的字语更多了。 人类都有名字,他现在既然要当人,一定要有名字,这是她说的,还替他取了名字,叫“临江”。 她说,临,有到来、接近的意思,江,是她的姓。 那时,他只是很高兴自己的名字有一个和她一样的字,直到好久好久之后,才真的懂了其中涵义。 那时的她,也是愿意被他陪伴,并不是单纯被他缠着,没有办法而已。 人类真的很坏,因为凝月待他好,让他和她吃一样的食物,又什么事都不用做,别人就不开心了,会偷偷欺负他。 刚开始不晓得,直到有一回,有人故意拿东西砸他的头时,他才知道原来这叫欺负。 “傻子。” 他知道,很多人背地里都是这样喊他的,还说不懂大小姐为何要买个脑子坏了的人回来。 他不知所措,被欺负时只知喊着最依赖的那个名字:“凝月,痛……” 他从来没看过凝月生气,那一次,凝月好生气,把府里那些欺负过他的人都赶出去,还说:“从今而后,临江地位如我一般。” 私底下,凝月问过他:“你后悔吗?” 在山上,他自由自在,闲来还可以追逐小动物,在山林间悠游嬉戏,来到人类的世界,太多的心计、城府,是他无法理解的,在这里,别人甚至当他是傻子,卑微得任人瞧轻欺凌。 “后悔,不。”山上,没有待他好的凝月。 在山上受伤时,只能自己舔一舔,睡一觉,不能像现在这样,额头上的血口子被凝月仔仔细细地上药包扎,用好舍不得的口气一直问他痛不痛。 不管要去哪里,他还是要跟着凝月。 如今,他已经可以随心所欲变换外形了。他后来发现,只要专注地想着那件事,就可以变成人或变回狼了,不过他也只会这个,其他的都不行。 午后,他最常做的就是溜进凝月房里午憩。凝月的床香香的,有她的味道,他喜欢变回狼形,在她的床上滚。 她从来不会赶他,他睡着的时候,她会坐在外室看书或弹琴,帮他守着不让别人撞见。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学到的事情越来越多,已经不会再有人背地里叫他傻子了,可是开始会指指点点,用奇怪的眼神看他和凝月。 有一天,他经过大厅时,听见她和她爹起争执,他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是因为不小心听到自己的名字。 凝月说:“无论如何,我绝不送走临江。” 她爹很疼她,事事都顺着她,可这回非常坚持,还提到名节什么的…… 是和那些人的指指点点有关吗? 最后,凝月似乎横了心。“好,真要送走他,我与他一道走!” “荒唐!这是一名千金闺秀该说的话吗?教人听见了,你还要不要嫁!” 、 “这不是荒唐,爹,临江也是我的家人,无论旁人如何看待,他遇上我,全心信赖,我就不能辜负他的信任,这世上,岂有弃家人不顾之理,请别教女儿两难可好,爹?” 后来,老爷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了。 一开始或许懵懂无知,但这些时日以来,他心里其实明白他给她带来很多困扰,但是他任性地假装不懂、不理会,只要凝月没有开口赶他走,他就要一直跟着她。 他跟着凝月,总共过了两次新年,她说他也是家人,让他一起上桌吃团圆饭,后来老爷也习惯了,没有再试图反驳她。 过一个年就长一岁,他自己几岁他也不知道,以前的事不太记得了,他只记得遇到凝月以后的。 其实那也无所谓,他只要知道凝月的年纪就可以了。遇到她时,她十六岁,所以过完这个年,就十八了。 老爷说,想替她找个婆家。 婆家?就是要嫁掉她的意思吗? 成亲他知道,上个月初前街王大娘嫁女儿,凝月有带他去凑热闹沾沾喜气,可是后来,新娘被送回来,还上吊自尽了,感觉很不好。 、 那这样?凝月为何还要嫁? 如果夫婿不疼她,她不就也会被送回来,受众人嘲弄? “不要嫁,凝月不要嫁,会被欺负!”他慌张地跑去找她,直说:“我陪你就好了,不要嫁。” 凝月偏头瞧他慌急的面容,微笑道:“不一定会被欺负,我爹选上的人,不会太差,你不必担心这个。” “可是、可是……”他说不上来那种感觉,闷闷的。 “好吧,我答应你会考虑看看,若是不好的人,我一定不嫁,这样好吗?” 不太好。 可是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好。 自从知道凝月要嫁人后,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一直沉沉地压在胸口,尤其明白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后,看到别人家夫妻恩恩爱爱,就会想到凝月以后也会被人这样搂着、宠着,同床共枕、同桌而食…… 闷闷的感受,慢慢变成了一种痛,像胸口里养了只小虫子,一小口一小口咬食他一样。 他怎么想也想不通。人类的情绪,他已经学会很多了,像是愉悦、难过、担心、生气……之类的,可是这个,他还没学会,不太懂。 他想着,明天要去问凝月,为什么只要一提到她成亲,他就会那样酸酸痛痛的,好难受…… 他的疑问,还没来得及问她,隔日她就病倒了,那样地突然。 老爷请来好多的大夫,都没有用,她一日比一日消瘦。 病了,就该吃药。他亲自替她熬药,都熬了好多碗了,她的病还是没有好。 那一日,他坐在床边看她,她难得精神不错,醒着与他说了一会儿话。 “别难过,临江。”纤细长指费力地抬起,轻抚他深蹙的眉心。“生老病死,是每一个人必经的历程,总要有这一天的。” “不可以!”凝月不可以死! 他不管别人会怎样,凝月就是不可以。 每次只要他坚持,不管是不是耍赖任性,凝月都会依他,他以为只要也这样,凝月这回也会依他。 “恐怕不行。”她虚弱微笑,好抱歉地说:“这回由不得我了。临江,你听我说,这里——就是我的心,它病了,终有一日,它会停止跳动,到时候,你就离开,去找下一个待你好的人,这儿已经没有人会疼你了,懂吗?” “懂。”他一向听凝月的话,她说什么,他从来没有违逆过,这次也一样,她病得那么虚弱,不可以再让她气恼,所以他很乖地点头。 他会走,凝月不要他留下,他就走得远远的。 等她死掉之后。 但是他不晓得,看着她死亡是这么痛的一件事,直到她听不见他说话、无法回应他浅浅的笑容,他才真正明白死亡的一一很痛,比自己承受还要痛,痛得不能喘气了。 大夫说,她需要一颗完好的心。 那就给她,把他的心给她,她活着,换他死。 凝月醒过来以后,到处找他,老爷说,他走了。 是他说要这样告诉凝月的,告诉她,他很听话走了,去找下一个对他好的人。 人类有一种特质叫自私,就是只为自己着想的那个阴暗面,老爷便是如此,瞒着凝月,因为怕爱女内疚自责。但这次他很高兴老爷护女心切的私心,和他一样,一心想保全凝月就好。 养好身子后的凝月,落落寡欢了好一阵子,她想念他,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老爷不愿她再为他惦念,于是替她说了一门亲事,女大当嫁,而且神医大夫是那个人找来的,那家的少爷倾慕凝月好久了,凝月觉得是对方救了自己的命,怎么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于是嫁了,报答再生之恩。 婚事办得热闹非凡,许多地方仕绅、乡里望族都受邀出席,比王大娘家的还要光彩…… 这些事情他都知道。换心那一天,他本来应该要死去才对,一个漂亮的仙女姐姐出手救他,跟他说,他元气大伤,要修养生息好久才能恢复,可是他放心不下她,想知道她的病究竟有没有好。 于是,仙女姐姐施法让他的元灵看到这些。 凝月成亲了,夫婿待她极好,他应该要替她开心的,可是……心好酸,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不公平…… 不是他用心来换回她的生命,所以不公平,而是他也好想跟她在一起,比任何人都想,为什么是那个人,什么都不用做,却得到他最想要的…… “看不开吗?” 仿佛看穿他的思绪,仙女姐姐告诉他—— “其实,他也有付出,他某一世苦恋着她,发愿修了五百年,才修得今世与江凝月的夫妻缘,她这一世注定是要还他的。” 修五百年,就能换一世的夫妻缘吗? 他好像有些懂了,又不完全懂。 那如果他也修五百年,可不可以也给他一世与她聚首的缘分?五百年不够的话,一千年也可以,再不行的话,不当夫妻也可以,只要能在遇到她…… “你有必要那么痴情吗?害我都被你感动到想哭了。” 痴情……原来这叫痴情,原来……他爱她。 来不及问她的疑问,现在终于懂了。 无法再看她与夫婿鹣鲽情深,将来又会有多少孩子,心太过酸楚,比伤口还要痛,他说,他不要看了。 “那么,你就安心地睡。如果你唯一的愿望是寻她,我会成全你,等醒来以后,她会去找你,容颜或许会变,你只要记得她腕间的朱砂痣,这是我替你留下来的线索,别忘了。” 这是仙女姐姐留给他的最后一段话,从此,他陷入长长的深眠中。 他不知道的是,江凝月十八岁出嫁,二十岁为夫婿产下一子,而后,日复一日,笑容逐渐沉寂,无人知晓缘由。三十岁那年,郁郁寡欢,无疾而终。 临终之际,她深知对夫婿有愧,待孩儿失责,可她没有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 声声诉了歉意,交代完人世间亏欠的,终于能够放任困锁心间许久的名字释放而出。 “临江……” “你还记得他?” 弥留之际,朦胧如雾的身影似轻烟一般出现在她眼前,看不真切。 “记得……”一直都记得。 心间,有个声音,诉说太多的心事…… 她感受到,一个男人用如何真切的心意,记忆她的一颦一笑。 她听得见,那个男人未曾出口的心事,酸酸的,疼痛的依恋。 只要凝月活下来,我的心给她。 她如何能够忘记? 听见这句话,她如何还能够在自己的婚姻里微笑,用他的心换来的性命过她的幸福日子?她没有办法! 凝月、凝月、凝月…… 每天,她都听见他在喊她,每一声都蕴藏着无尽情意。 凝月帮我上药,好快乐。 凝月握着我的手,教我写字,她的手好软。 凝月说故事给我听,可是我讨厌法海,为什么人不能跟蛇在一起? 凝月对我真好,我永远不要离开她。 凝月,不要成亲,心,会痛。 凝月,别,不要我…… 这颗心是他的,里头藏着太多属于他的心事,什么高人求来的灵药,全都是骗人的!他们怎么可以如此欺瞒她! “临江、临江……你在哪里?黄泉路上,你等着我吗?” “他还没死,我救了他。” 那道飘渺的白雾说:“你想找他?” 想。 只要能再见到他,不管在哪里,她都要去。 这十年来,她一句句地听,感受他的心意,也一点一滴看清自己的心意。 换你心,为我心,始知相忆深。 她要临江。 “他的伤,得耗去一千年,你也等吗?” 我等。 “那么,就一千年吧!” 能否请你——再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如果,你有办法救临江,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封住我的七情六欲? “是有这种法术,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请将解法……施在临江身上。 她要绝了对任何人动心的可能,莫欠情偿,不错爱了谁。 她等着,确保他出现时,能够一眼就感觉到不同,不再错过了他。 “可以。”白影干脆地答应了。 后来,接连七世,她孤身一人来到世上,离开时依旧单身。 她淡情寡欲,月老的红线总是脱落,怎么也系不上。 神秘女子说,临江想用千年等待,换与她一世相遇相知,如果不够,那么再加上她的,够不够? 她用七世的等待、七世的寂寞、七世的凄凉孤单,换取——这一世爱他的权利。 上天,允不允? 第十章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今天是旖旎给的最后期限,临江依然拿不定主意。 他想了很久,终于有了结论。既然这是宁夜的权利,那么是不是应该由宁夜自己决定要不要放弃才对? 可是……那天她就已经说过了,就算他日后后悔,她也不要他了,是他自己先走错第一步,抛弃了她,现在她还会理他吗? 在他家门前徘徊了一整晚,他就是没有勇气,按下那颗小小的电铃…… 惊醒时,颊畔一片湿泪。 朱宁夜恍惚地由沙发上坐起,摸摸孙旖旎指尖碰触过的额心,一瞬间还分不清现实虚幻。 从下午孙旖旎来过之后,她便一直昏昏沉沉到现在,脑中闪过太多的画面,她非常清楚,那绝对不是梦。 临江…… 原来与他之间的牵绊,这么深、这么远。 难怪见到她的第一眼,他会毫不犹豫地跟她走,不是放弃等待,而是已经等到了他相等的,足足用了一千年。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不提为她付出了多少,默默陪伴在她身边,等待她下一段姻缘的到来,再安静走开。 所以即使是经理的一个拥抱,都让他如此惊慌,不是小题大做,是真真切切见过她属于别人,承受过失去她的痛,那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他,她不是他的! 即便如此,他依然不曾后悔过,同样的事件再来一次,他还是心甘情愿为她付出所有能够付出的,从他的心,到他的人。 孙旖旎说的没有错,他真的很傻,为了爱情飞蛾扑火,一丁点都没有保留。 一千年前到一千年后,都只为同一个人执着,这样的他怎么还有可能忘掉她,重新来过? 她霍地惊跳起来,火速往门口冲。 门外的人第n次鼓起勇气转身要按铃,没料到大门会毫无预兆地打开,他顿时一慌,下意识想把自己藏起来,仓皇中,狠狠一头撞上门边。 “唉唷!”他本能痛呼,捂着额头蹲下身去。 “要不要紧?”朱宁夜担心地蹲在他跟前,拉开他的手查看。“糟糕,肿起来了。”还很大一个包。 她起身拉他进屋,拿了冰块替他冰敷。 他一瞬也不瞬地盯视近在咫尺的美丽容颜。她跪坐在他面前,专注的表情,像是依然很关心他…… 冰敷完,她拿化瘀血的药替他抹上,凉凉的,他可以感觉到她柔嫩指尖的温度,想起许久、许久以前,凝月也是这样帮他上过药……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她一直都对他很好。 摸了摸额头,他有些陶醉地傻笑。 “别揉。”朱宁夜抓住他手腕。“过两天我再帮你推散淤血。” 过两天?也、也就是说,他可以再来找她吗? “宁夜……”啊,对了,他想起她刚刚要出门,连忙起身,怕耽误她的事情。“你要出门的话快去,我没事了,晚一点再来找你……” 她微微一笑,将他拉回沙发坐好。“我刚刚就是要去找你。你呢?找我什么事?” 是吗?宁夜想来找他?那——她没有很生他的气了,对不对? “这个。”他拿出之前那个薪水袋,递给她。 旎旎还给他的时候,他好难过,他去工作本来就是为了她,可是她现在已经讨厌他讨厌到跟他有关的都不肯要了。 她没有多说什么,笑笑的收下,放在一旁。“还有呢?” “还有、还有……”他吞吞吐吐,不敢说出口。“你……不要我了吗?” “干么一副被弃养的样子?搞清楚,是你自己先离家出走的。” “我想回家……”他低低地,以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低嚅:“好想回家……” 一直都好想回家,她在阳台看着他走过去的时候、在路上遇到她的时候、看到她买的东西太重提不动的时候……每一次他都好想靠过去问她:“我可不可以回家?”想回到有她的地方,看得到她,被她疼惜。 “那就回来呀,要是你不是一直带在身上吗?”她理所当然地回应,仿佛他只是出去买了颗白菜一样。 “可、可以吗?”钥匙他有,宁夜给他的每一样东西他都有好好地收着,包括衣服、鞋子、茶杯、牙刷……全部都还在。 “我后来想了很久,觉得应该要问你的意思才对。如果我把自己卖给旎旎的话,你就有钱可以开刀活下去,可是这样的话,你就没有我了,所以、所以……你比较想要哪一个?” “你。”她连考虑都没有。他以为,她有办法用他卖掉自己换来的金钱延续生命吗?不可能的。 不管是一千年前,还是一千年后,一旦知晓,她就做不到。 “明天,把这个哪去还给孙小姐,告诉她,你是非卖品,千金不换。” 她选择收下他微薄的薪水袋,退回那张巨额支票,他是很开心没错,可是……“那你的病怎么办?” “临江,你必须明白一件事,我的寿命有限,就算你把心还给我或卖掉自己,早晚还是会有这一天,所以,你必须学会面对、接受这件事,我没有办法陪你到最后……” “宁夜……”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死亡能够让你忘记我吗?” 他摇头,连思考都没有。绝对不会的,他不会忘记她。 “那就等我。我们来做个约定,下辈子再来找我,如果你还是只要我,就每一世都来,直到你不想要了为止。” 他点头,用力点。“好,我要等。”宁夜肯跟他在一起的话,他就一直一直地等,没有关系。 她怜惜地轻抚他脸容。“很抱歉,让你一再等待。我没有漫长的寿命,只能这样。但是下辈子,我的容貌可能不会是现在这样,说不定会长得很丑,没有关系吗?” “没关系,你以前也不是长这样——”他收口,惊觉自己说溜嘴,心虚地偷偷观察她表情。 她笑笑地,一点也不惊讶。“你喜欢我以前的样子吗?” “喜欢。”其实也不是真的喜欢那张脸,是因为凝月用那双眼看他、用那张嘴说话、用哪个身体活着,所以他很自然地就是喜欢那些组合起来的身体、脸蛋。后来遇到宁夜,她的眼睛和凝月一样,凝视他的时候像水一样柔柔的,他很本能地就喜欢那一切组合起来的宁夜,感觉都一样。 “你怎么知道是我?” 他低头,细细亲吻她腕间的朱砂印记。 那是仙女姐姐施法的印记,将她对他的感情锁在里面,那时,他就感受到凝月对他的思念。 虽然他很努力地想记起仙女姐姐的脸,向她说一声谢谢,可是怎么努力都想不起来。他只记得她的声音,请冷冷地,像泉水流过山涧——啊! 他弹坐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 “怎么了?”朱宁夜关切地询问。 “旎旎、旎旎她……”她的声音、还有足间似曾相识的铃铛声…… 会吗?会是他想的那样吗? 朱宁夜陪着临江,一起将支票还给了孙旖旎。 “终于想清楚了?”孙旖旎似笑非笑瞥了临江一眼,并不急着收回支票。 “嗯。”他想得很清楚。“宁夜是我的,我要陪着宁夜,就算她死掉了,我也会等她投胎再去找她,跟宁夜在一起我才会快乐!” “孩子,等你这句话很久了!在我被你气到脑溢血之前,总算让我听到这些话了!”孙旖旎拍拍他的肩,有种吾家有子初长成的欣慰。 想要幸福的人,就必须要有扞卫自身权益的魄力与决心,他老是一遇到事情就先牺牲自己去保全对方,为什么不能有那种“无论如何都要守住自己的幸福”的念头呢?两全的办法不是没有,但是他试着努力过吗?如果他一开始来找她商量时,不是卖了自己,而是请她帮忙,她会帮,二话不说地把钱借给他。 这个人实在是欠教育,害她这个坏人当得好累。 临江似乎有些懂了。她这几天以来的刁难,其实不是刁难,是在激他,教会他应该要勇敢守护属于自己的一切。 “旎旎——”他感动地扯了扯她的手。“你对我真好。” “少来。”她将支票塞回他手中。“拿去救你的心肝宝贝,先说好,每个月十分利,要连本带利还给我!” “好!”他中气十足,答得好快乐,后头的朱宁夜只能苦笑。他到底知不知道十分利是多少?根本是做到死也还不完好不好?这个吸血鬼!抢钱程度一点都不逊于地下钱庄…… “临江说……是你救了他?”她凝思着,轻抚腕间的红色印记。“这些,都是你吗?” “被发现啦?”说归说,孙旖旎一点都没有被看破的懊恼,大大方方承认。“对,都是我。” “真的吗?”他真的没有猜错!虽然那时看不见她,只认得她的声音,还有移动时的铃铛声响,但他没有忘,一直记得牢牢的,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向她道谢。要不是她,他早就死了,要不是她,他没有办法找到宁夜,要不是她,他再等几千年都不可能和宁夜在一起,她真的帮了他好多好多的忙…… 朱宁夜反倒没有猛道谢的临江那么兴奋,更为沉定的眼神瞅视她。 临江心思直来直往,但她不同,她多了一分细腻,以一名毫无交集的陌生人而言,她做的未免多到可以,这当中包括撮合人与狼的情缘、腕间所施的法……她不认为这些都是合乎天地常规的,那么,她为什么要味临江做这么多? “别这样看着我,我本来是不打算那么早说的,好好好——事情其实是这样的,临江身上有我遗失的东西。” “咦?”临江停止兴奋。 有吗?他一样一样回想,怎么也想不起来,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宁夜买给他的啊! “不是现在,是一千年以前。他吞了我——不,正确来说,是我家主子的元灵丹,也因为这样他才能不必修炼就化为人形。” “不是因为心诚则灵吗?”他还以为是他太想变成人的关系。 她差点吐血!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 “本来,在他取心救你的时候,我可以直接取走元灵丹的,可是我总觉得很对不起他,要不是我遗失元灵丹让他捡到,化成人形,就不会有与你的这一段情缘,现在还自在地在山林间嬉戏,不会把自己搞得那么惨。” “不是这样!我很高兴又那颗珠子,让我可以遇到凝月……”不然他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快乐,什么是爱情,少活几年也无所谓。 “我明白你的心愿,既然你唯一想要的,是与她谱一世情缘,那我只好拿这个当补偿。”害她为此得罪了一挂人,包括七世都绑不住朱宁夜红线的月老,都气得想拿拐子来追打她。 “那……我要怎么把那颗珠子还给你?”他呐呐地问,不小心侵占别人的东西让他感到很不好意思。 那颗红红的珠子他还记得,是在山洞外捡到的,一开始被他当玩具,后来又舔一舔,虽然没有跟电视广告一样,转一转再泡一泡牛奶,不过他真的有吞下去,接着,他就遇到凝月了。 “不急,你是因为我家主子的元灵丹才能化成人形,这个时候还给我的话,你就再也没有办法化成人形了。我说过,我会成全你和朱宁夜一世情缘的心愿。” “喔。”所以是要等宁夜走完这一生的寿命吗?那是几时? “别担心,我提着好酒去地府灌醉文判官套话,朱宁夜这一世有七十九年的寿命。不过很抱歉,我得戳破你们那个等她投胎,让你一世一世去找她的美好幻想。失去元灵丹,你的寿命早就该结束了。” 一头狼,活不了一千多年。 “没关系,可以和宁夜一起结束生命也很好。”临江笑得很释怀。 本来就是因为他们的生命长短不一,他才要等她、寻她,现在不用等,也不用找了,他们可以手牵着手一起离开。 到了地府以后,他会求阎王老爷让他转世成人,这一千多年来,他没有做过坏事,应该可以和宁夜一样当人吧?只要他们都是人类,那月老就没有理由不给他们红线了。 他们可以一起来到世上,一起找到对方,一起—— 他回首,目光与她相接,十指交扣。 一起,牵手白头。 ——全书完 番外之一 <皮夹> “宁夜,要记得帮我买皮夹。” 基本上,临江的物质需求很低,通常都是她观察到他需要什么,自行替他添购,只要是她买给他的,他就会很高兴,倒是极少主动要求什么。 月初时,他突然提及想买皮夹,也难怪她意外了。 过没几天,又提醒她第二次,可见他真的强烈希望拥有一个皮夹。 不过——他要皮夹做什么? 他平日出去工作都是钥匙拎了就走,了不起她会固定在他裤子后口袋塞张纸钞,不过通常都没有机会使用,证件什么的也都是她在收放,那……他要皮夹究竟有什么实质用处? 既然被要求了两次,向来该是很急着要,于是她利用一天进市区去时,到百货公司选购,并且认真地过滤品牌,挑选质感和款式。 这是他第一次强烈渴求的东西,她不希望轻率地选择。 晚餐时间,皮夹交到他手中时,他显得很开心,嘴角整晚都挂着笑。 这件事情过后的几天,她送午餐过去给他,因为住处离他工作的地方近,有时他会回来吃午餐,有时则是她煮好送过去陪他一起吃。 问了他几个同事,对方指了指坐在栈板旁的身影。“赢又在看你的照片了吧,他只要一有空,就会拿皮夹出来看。” “皮夹?”好像抓到什么关键字了。 “喔,就上个月底吧,我们几个人中午吃饭打屁,聊到彼此的另一半,就顺手拿皮夹出来照片交流一下,他那时候表情好像有点闷,都不说话,于是我们就安慰他:‘大家对你家宁夜都很熟,知道她漂亮又体贴,这个话题你不必参与。’然后过几天,他就有随身携带皮卡的习惯了,当然,我们都知道他没有炫耀的意思,不过异空间就偷偷躲起来看照片的举动,还是闪得我们眼睛好痛。” 终于领悟前因后果的朱宁夜讶然失笑。 大家都了解临江那种朴实的性子,哪会懂得与谁比较或炫耀,只是单纯觉得很郁闷,发现原来可以把女朋友的照片带在身边,大家都知道,只有他没想到,他也想要随时都可以看到她。 她悄悄走到他身后,探头瞧见他带在身边的,是她大学社团的照片,都快有十年历史了。 她很少拍照,家里有的照片不多,大部分都是团体照,独照几乎是没有。 那天晚上入睡前,她顺口说:“你下次排休时,一起出去走走吧!” “好啊。”宁夜开完刀后,调养的状况不错,每天气色都很红润,可是刚开始的半年,他还是不敢让她太劳累,太远的地方不敢去,电影院也不敢去,怕空气品质不好,影响她的健康。 虽然旎旎说,她这一世的寿命会到七十九岁,但还是要好好爱护身体,说不定可以活更久。 算一算,他们好像真的有一段时间没有一起出去玩了,每天待在家里,她应该会觉得闷。 休假那天,他们先去吃了意大利面当午餐,价位不会太高,而且还有宁夜搜集到的折价券,打折下来更省。 下午,他们手牵手逛商圈,沿路上也有买一些小吃两个人分着吃,没有花很多钱,但是买到了很多快乐,有约会的感觉。 然后宁夜拉着他走进一家拍大头贴的店,投了五十元的硬币。 大头贴他知道,可是从来没有拍过,而且那个好像是年轻的小男生和小女生比较常做,他们不算年轻人了吧? “宁夜,这——” 她凑过来,吻住他的嘴。 耳边听见喀嚓声和闪光灯,他一开始就没心理准备地愣住,后面整个也只是呆呆地被她摆布,一定会拍得很糟糕……他悲惨地响。 宁夜很忙碌地在照片上加一堆装饰,他全程呆呆地站在旁边。 “喏——放进皮卡吧。” 宁夜递给他时,他眼睛整个都亮了。 宁夜好漂亮,怎么拍都好看,他觉得自己看起来有点呆,但是宁夜依偎在他身边让他觉得自己变好看了,每一张都让他爱不释手,有些事仰头亲他、有些事从后面搂住他、有些事靠在他肩膀上,边边还有好多闪亮的泡泡小花星星,就跟他的心情一样。 于是他觉得——他要喜欢上大头贴这个发明! “每个月都要来拍一次喔!”他向她要求。 拍大头贴成了他们之间固定的甜蜜小约会,他的皮夹从此之后,每个月都有热呼呼的新货上架—— 番外之二 <婚礼> 年关将至,通常每到这个时候,就会受到不少红色炸弹,多少年没联络或交情普普的,都会浮出水面。 朱宁夜坐在床边,似乎很专注地在思考什么,临江没有吵她,刷完牙准备就寝,她突然抬起头,开口说:“衣服脱掉。” 原本在打呵欠的人,瞬间眼睛一亮,中气十足地回答:“好!” 接着,以完全符合当兵标准的速度脱光身上的衣物,上床扑向她。 朱宁夜失笑,避开狼吻。“我不是那个意思。” “喔。”好可惜。某人明显感到失望,前后脸部表情落差之大,直可媲美川剧变脸。 她假装没看到,推推他起身,抖开床头折放整齐的衣物,往他身上比了比。“试穿看看合不合身。” 他乖乖爬起来穿衣服,再自动自发转一圈给她看。 “嗯,我眼光不错。”朱宁夜满意地点头。她的男人真要打扮起来,也是会帅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的。 “为什么要买新衣服?”衣服还够穿啊,他并没有非常想打扮很帅给别人看,他只想要宁夜一个人喜欢就可以了。 “下个礼拜我以前的同时结婚,你跟我一起去吃喜酒。” “是哪个后来对你不错的人吗?” “嗯。” “好,那我们去。” 他要去跟对方说——谢谢你照顾我们家宁夜。 朱宁夜帮忙他解开扣子,换下试穿的新衣服,笑中带些浅浅媚意—— “好了,你现在可以扑上来了。” 很久很久以前,凝月带着他去看新娘穿着凤冠霞帔,与夫婿拜堂成亲,很久很久以后,宁夜牵着他的手,看一千年后,穿着白纱、在教堂结婚的新人,婚嫁礼俗不尽相同,但新娘想牵着身边那个人的手共度一生的祈愿,再经历几千年都是一样的。 新娘刻意将捧花抛给宁夜,笑着问她,几时轮到她当新娘? 宁夜没有回答,只是笑笑地回头握住他的手。 他从旎旎那里知道,宁夜是自愿选择孤独之命,每一世都父母早逝,不然就是被爹娘抛弃,每一世都没有姻缘,孤孤单单一个人来到世上,再孤孤单单回去,用每一世的福分,换取和他相遇。 为了他,她情愿不做新娘,舍弃眼前这种属于新娘的美丽笑容—— 参加完同事的婚礼过后,临江突然变得很忙。 以前,只要下班时间一到,他几乎会准时进家门,现在,却三天两头不见人影,问他也是说和同事有约。 他愿意拓展人际关系倒也不错,她并没有非要二十四小时与他黏在一起不可,以前是一心只容得下她,现在他想开发自己的交友圈,让生活丰富些,朱宁夜倒也乐观其成,只是他说得支支吾吾,表情心虚,分明就是有鬼。 他其实是个很不会说谎的人,尤其是对她说谎,会有罪恶感,言辞闪烁。 那他究竟是去了哪里?一直以来,对她总是坦诚以对的人,突然之间有秘密了,学会隐瞒她,不得不承认,这让她有些小失落。 “临江,你去哪里,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在他回答前,她抢先道:“别又推给同事,我知道你没和他们出去。” 这种借口,一次两次还可以,怎么可能每晚都和同事出去,连假日也不放过? 今天帮他送午餐过去,同事说,他哪肯单独跟我们出去啊,临江对她死忠的很,没带着她哪里都不会去。 可是他近来时时不见人影是事实,他究竟在忙什么,神秘到不能让她知道? “唔,好累,我想睡觉了。”他直接翻过身,拉起棉被装死。他只要答不出话来,就会用这招逃避她的追问。 有鬼,真的有鬼! 留意到他手掌上有伤口,她正欲细问,他已经呼呼大睡。 她想了很久,怎么也想不出,他到底瞒着她在做什么,又为什么手上会有伤? 那晚过后没几天,他一休假就兴冲冲地拉着她出门,问他要去哪里,他只是回她:“去了你就知道了!” 他看起来心情很好,嘴上一直挂着笑容,她也就由着他,不再追问。 转了一班公车,再走上十多分钟路程,答案揭晓—— “你就是要带我来教堂?”这是上次她同事结婚的地方,带她来这里让他心情这么好? “嗯。” 站在教堂中央,他拿出口袋里的银戒,直接往她无名指上套。 她讶然。 “刚刚好。”抓起纤细的五指审视了下,他很满意地点头,递出另一只男戒。“换你了。” 没有求婚过程,没有一句牧师证词,更没有宾客祝福,但是他将戒指套进她无名指的动作,比什么都还要来得慎重。 他是那种从来不会说好听话的人,所有做出来的,就是他心里想的。 她动容微笑,将对戒的另一只套入他指间,然后听见他倾身在耳边轻轻喊了一声:“老婆。” 他等着喊这一声老婆,等很久了。 她眨眨眼,掩饰眼中的湿意,扬扬右手。“怎么会有这个?” 别说有事去找孙旖旎借,他们目前已经债台高筑了。 “我去打零工赚钱买的。” “你怎么有时间——你是说那些晚上、还有假日总是跑得不见人影,是去打工?” “对呀。像是清晨去渔港帮忙搬渔货、附近的餐厅有事需要帮忙我也会去,还有一些人要看时辰、半夜搬家的,那个很好赚,可惜没有人天天搬家……”说到最后,他声音愈来愈小。“还是没有办法买像你同事那么漂亮的钻戒。”目前这样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还是很委屈她。 那天看到她同事站在这里,有名分,有神明的允许和祝福,那是每一个女人的愿望,他希望她也可以…… “你从婚礼那天过后,就想着要这么做了?” 他搔搔头,干笑。“我想说,既然月老不给我们姻缘,那中国神明不行,我们就试试看西方神明嘛!” “……”这个墙头草叛徒! 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葱买错了可以退回去换成蒜吗? 朱宁夜闭了下眼。东方、西方、如来佛祖、耶稣基督、以及过往的各路神明,我家男人口没遮拦,如有得罪之处,请睁只眼闭只眼,原谅他小孩子不懂事,当然,之前向你们祈求的那个来世情缘还是要算数,千万别一气之下就不允我们在一起了…… 番外三 <开端> 找不到! 怎么也找不到! 寻遍了高山林野、川流湖泊,就是找不到! 曾经有一段时日,明明感应到它的存在了,寻至这座山时,又断了,完完全全地消失不见,一丁点都感应不到。 怎么办?再这样下去,主子完蛋,而她会死得更难看! 又过了两年,她又再一次感应到主子的气息,一路追踪而来,发现它竟是藏匿于一头狼的身躯里,难怪这两年她怎么也感应不到! 这头笨狼!什么不好吞,去吞人家的元灵丹,啊你是有这么饿吗?! 而现下,也是因为它胸口开了个大口子,透出元灵丹的仙气,才能让她追寻而来。 这头狼完全没有修炼过,身上却有着人类的气息,还有人类的七情六欲,倒是挺稀奇的。 它看起来好惨,胸口开了个大洞,空荡荡的,原本应该存在的心不翼而飞。遭人所害吗?那为何它身上读不出一丁点的怨气? 她一时好奇,指尖轻触它眉心,读了它的意绪。 凝月、凝月、凝月…… 它满脑子都是这个名字。 片片断断,两年间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清楚记着,将她对它的每一分好,牢牢收在心间,连她替它缝了双鞋这种小事都让它雀跃好几天。 凝月,不要死…… 凝月,你是第一个疼我的人…… 凝月,我可不可以不要走,我不需要别的人来对我好,那些都不是你…… 不然……换我死可不可以?你活过来…… 她读得心都酸了。 笨狼,你又不是人类,跑来当什么人、学什么人类情感?!还学得有模有样,比人更多情! 学得再像,你还是一头狼啊,在人类眼里,畜生就是畜生,性命永远不会比人更值钱,你懂吗?何苦把自己搞成这样啊…… 她知道自己应该取走元灵丹直接走人,这是它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他人,可是…… 她没有那么铁石心肠! 它会那么惨,她得负上一半的责任,要不是她闯了祸,它也没机会化身成人,继而爱上江凝月,活生生挖了自己的心。 要不是有元灵丹护体,它哪还有命等到她来! 听着它脑中一声声的凝月,连小命都玩掉了依然痴执不悔地想和那名女子在一起…… “好啦、好啦,算我欠你的,不要再叫了啦!”叫得她心都软了。 唉……为了这段脱轨的人狼恋,她有预感会被很多人追杀,包括迟迟等不到元灵丹的主子…… 番外之四 <偏食> 朱宁夜很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 近来,她开始正式这件事的严重性——临江挑食! “我不挑食。”每当她指正这个行为时,他会相当正经地陈述这句话。 对,他不挑食,他只是不吃青菜而已。不是不喜欢,就是单纯不吃。他只吃肉类,有肉时他绝对不会碰蔬菜一下,出此之外,其实他也不太挑食物,这样应该也不算挑食吧? 好吧,他不挑食,只是极度偏食而已。 每次挟青菜到他碗里,他会不开心地皱眉。“我为什么要吃草?” “不是草,那是芥蓝菜。” “一样。”长得就像草啊,苦苦的、涩涩的,有草味。 她要他吃,他还是会吃,只不过会瞪着碗里的青菜许久,直到最后一颗饭粒都吞进去了,才甘愿解决它。 也是,毕竟她养的是肉食性的狼,可不是羊,不该指望他当草食性动物的。 一开始她不甚在意,到后来开始忧心健康方面的问题,才会纠正他,不过饮食习惯这种事,她还是比较希望是个人自发性的行为,她实在不想每次餐桌上都要上演类似对话—— “我是狼,不是兔子。” “我知道啊。” “那为什么要吃这个?”他瞪着碗里那坨切成丝也不会因此就不认得的东西。 “没有人规定只有兔子才能吃红萝卜。” 有时看他不太情愿的样子,她常常会心软,想了又想,她改换另一种方式,施行利诱手段。 “临江,你吃一种青菜,我就答应你一件事。” “真的吗?”可是他有什么事情需要求她答应的? “像是……”她努力抑制脸红。“你上次拿回来,被我没收的那片光碟……” 光碟?就是旎旎给他,说可以增进夫妻情趣,叫他好好学一下的那盒……啊,对了,片子一开头贱看到一男一女光着身子抱在一起滚来滚去又亲来亲去再摸来摸去…… 有些姿势他想都没想过,看起来似乎很有趣,问宁夜可不可以试试看,被她巴了一下后脑勺,并且没收一整盒的光碟。 朱宁夜躲到厨房去切水果藏羞,待脸颊热度稍退、回到餐桌上,整个人傻眼了好几秒才回过神。 盘中的豆芽菜、高丽菜、番茄炒蛋、还有他最讨厌的花椰菜都消失得干干净净,连根葱都没留! “你其实是偷偷端出去倒掉吧?”质疑的眼神瞄向他。 “啊——”他张嘴,让她验收最后一口刚塞进嘴巴还没嚼的花椰菜。 “……”这个人其实是小孩子吧?这跟你做一件好事,老师就给你一个红苹果贴纸,集满十个换奖品的幼稚班孩童有什么差别? 再然后,她发现临江每餐只吃蔬菜了! 她是希望修正他偏食的问题没错,但没要他吃素啊! 一头吃素的狼?!传出去会笑死人的! 接下来,她开始担心他营养不良。 “临江,你可以吃点肉。”现在连煎他最爱的牛小排都诱惑不了他! 到最后,她不得已只能说:“你肉和菜各吃一半,我什么都随便你啦!” 饮食是均衡了,不过,他依然是偏食的。这一次,他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这个偏食的毛病是一辈子都改不了。 因为,他真正偏食的那一道佳肴,名叫—— 朱宁夜。 后记 楼雨晴 这是一个新系列……呃,这好像是再明显不过的一件事…… 好,那重来。 这是一个新系列,但是老话一句,我也不知道它会有基本,搞不好这一本写完就阵亡了…… 等等,先不要打我的左边脸——当然也不是说右边就可以……(砰!呜……我流鼻血了,编编,作者需要寻求庇护……) 每一本书在写之前,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触发点,而这本书最初的来源,应该是某一日,晴姑娘逛书店,顺手抽了本《中国神话故事》,无巧不巧看到的就是这一则——<扁鹊换心>。 这则故事,相信许多人不陌生,剧情很简单,齐婴与公扈二人,一位是深谋远虑,只可惜个性优柔,易坐失良机,另一位是头脑简单,偏偏个性强势冲动,于是神医扁鹊认为两者交换便完美无缺,于是替他们交换了心。 手术之后,却发生齐婴回到公扈家,而公扈回到齐婴家的状况,两家妻儿与他互不相识,一番波折后,双方妻子接受了这个有丈夫发的心的陌生男人。(听起来似乎不太精彩,真是一个不会说故事的人……?) 既然它叫“神话”,也就不必太探究其合理性,以及两千多年前的医学有没有神奇到换心的地步,晴姑娘想说的是,换了颗心,真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与性格吗? 这个主题倒挺吸引人的。 于是,有了这个故事。 乍听之下,书名很惊悚(不小心抖了两下的读者们,晴姑娘对不起你们),可能也因为太耸动了,编编在听闻“换心”二字时,曾在电话另一头诡异地沉默了几秒。 当然,晴姑娘也不是混假的,自是在否决声浪出现之前,抢先一步洗脑兼催眠对方:“你不要把它想得很恐怖啦,我这次真的没有要作怪,它其实很浪漫、很符合言情小说,真的、真的!” 永夜抛人何处去?绝来音。 香阁掩,眉敛,月将沉,争忍不相寻?怨孤衾。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顾夐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这句就是催眠咒语,晴姑娘简直像师公念经一样,努力向阿编洗脑。 而我,只是把诗反过来写,换你心,为我心,始知相忆深。 这句话成了全书的中心思想。(路人甲:你以为你在念三民主义还是国父思想啊?还中心思想咧!) 怎么样,听过我的解说之后,是不是没有那么血腥的感觉了,对吧?对吧?!(什么?还是有抖两下?催眠不成功,继续念咒:换你心,为我心……) 本书解说完毕,想揍人的,全都一起上吧!(遮脸) 接下来,应该是2010年的国际书展的档期了吧,感谢诸位看倌今年度的支持,咱们明年再会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