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香》 第一章 开始 空气里弥漫著藏香的味道,虽然,这屋子已经很久没有点过香了。 这藏香还是当初沈家老爷子——沈昭,不远千里,从大陆的敏珠林寺请来的。点了以后不得不承认,比香港货强上太多了。点燃一根,就足够荡漾这整个老宅,那懒洋洋的香味透著妖异,让人沉迷。 时间这事很奇怪,消磨了很多,却也留下了很多。比如这香味,好像一个烙印在这处老宅子里,把人包裹其中。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很多东西,陈年旧事如同那袅袅的香气,飘荡在半空里,经久不散,伸手去抓它,却从人们的指缝间溜走,不见踪影。 如今,物是人非。 冬日的阳光从紫檀木窗架子上斜照下来,不刺眼,照射著空气中的尘埃,好像一层薄薄的雾,笼盖在地面上。 这处宅子已经很久无人光顾,若不是为了取些遗物,阿战才不会带沈翔回到这里。 房屋内一片狼籍,只有床上这一处,撩起单子,下面是干净的。 这场做爱是从口交开始。 “照我说,读书有屁用?老子中学都没念完,你念了大学回来,还不是被老子操?”阿战一边仰著头享受著服务,一边愤愤地道:“不如趁早跟著老子混,能学那么一点半点。” 埋头于他跨下的男子名叫沈翔,他半跪在地上,半裸著身体。听到阿战的话,他抬起头来,眼神里满是哀求,似乎在祈求他不要再说下去。沈翔的整个人是润的,气质是弱的,唯有额上的那点香疤红的刺目。 的确是锈掉了,所以才会信阿战的话。“放过我吧。”沈翔哀求著。 “有什么代价?”一根手指伸了进去,而且在不安分的动著。 “我老爸留下的东西,我什么都不要的。” “你本来什么也没有。”阿战把沈翔翻过来,正面对著他。他喜欢看沈翔的脸,特别是这种有点委屈的表情,大大的眼睛带著茫然的湿气,让人想起了家养的猫。欺负他,从来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沈昭的死,可谓树倒猢狲散,无论是对于他所在的帮会还是整个香港黑社会,都是一个不小的动荡。所有的势力、资产,都被帮中有势力的几个人分了个一干二净,沈翔什么也没有得到。而且……他也好像成了被人鱼肉的遗物之一。 沈翔走在去公车站的路上,不由自主的收拢了衣服。他的右手在口袋里面玩弄著几枚铜板,硬币相撞发出轻微的声音,湮灭在周遭的嘈杂之中。 沈翔低著头,嘴角微微的勾起一丝玩味的冷笑,“没有一个好东西。” 是的,没有一个好东西。 但他也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双翼高层的人都知道,沈老爷子的儿子沈翔是个孬种,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上。 阿战是沈翔的父亲沈昭一手提拔起来的,从小弟做到沈昭的左膀右臂。等到沈昭一死,沈家没落下来,他也和别人一样,瓜分了沈家的产业。到现下,他反倒成了沈翔的靠山之一。 沈翔是从德国游学回来的,刚刚上到大四,就因为家里的事情被急召回来。除去老爸是个前任的黑帮老大这一点外。表面看来他只是一个二十二岁刚刚留学回来的普通青年,文雅、修长、漂亮、苍白、喜欢男人。 今天沈翔是出来见朋友的,一个在网上聊了三年的朋友。 车已经到了,缓缓停在车站处。 沈翔上了公车,车里很空,他坐在最后一排,窗户上结了一层密密的水雾,被前一个乘客画上了凌乱的涂鸦。透过这样的玻璃窗看到的香港有些奇怪的味道,水珠折射著浮华的颜色,变成大片的模糊的色,好像一切都变的陌生起来。 摇晃著,视线中划过的是陌生的景色,陌生的街道,以及陌生的人。 车一直开到新界的西贡,下了车以后,沈翔才发现天原来是晴的。 四处寻找,不远处有人摘下墨镜冲沈翔招招手。沈翔猜到那应该就是秦远了。他走过去,才发现秦远比他高了一截,头发半长,面孔干净,很清爽的样子,换件衣服就可以去做型男的广告。虽然第一次见面,但是两个人已经在网上处很久了,没有生疏,那种感觉好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友。 沈翔凑过去,很歉意道︰“对不起,久等了。”因为阿战的纠缠,他迟到了十五分钟。 “没关系,我也刚到不久。”秦远走到沈翔的身旁,“从德国回来怎么也没有告诉我?好去接你。” “嗯,有人接了我了。”沈翔揉揉眼睛,中午流过泪,那老房子的灰尘太多,现下眼睛觉得很干涩。 秦远继续道︰“这几个月你好像从网上消失了一样,突然一联系我,就是在香港,真是惊喜。”转头又问他:“吃过了午饭了?” “嗯。”沈翔低著头应道。 “那么我们去吃下午茶,带你去吃甜点。附近有一家甜品店,很不错的。” “哪一家啊?” “满记。” “在附近吗?我恐怕出去太久了很多地方都不认识了。” 秦远拍了拍他的肩膀,“有我在,在这里我是地头蛇。” 到了那里正是下午,客人不多,秦远自作主张的点了一桌子甜品,随后就掏出钱包付帐。 沈翔有些过意不去,“我们还是各付各的吧。”很快被秦远驳回:“早就说了要请你。” 等餐的时候沈翔有些习惯性的发呆。对面的秦远伸出手去,他没有防备,额头的发就被秦远用手指撂起。秦远凝望著他额头的那点红道︰“这里就是你说的那个疤了?” 那一点在两眉之间偏上的位置,平时被头发挡住,小小的,暗红色,在额中稍微有些偏左,透露著生命与灵气。让沈翔的脸也跟著生动起来。 “是被烫的?” 沈翔点头道︰“小时候被香烫的。” “呃!你家有人信佛?” “可以这样说吧,那香据说是藏香。”沈翔答道,开香堂,烧黄纸,斩白鸡,那还是二十年前香港黑社会会有的旧习惯。 沈翔现下还记得那关老爷的瓷像,上一次看到的时候落了浓浓的一层灰。 秦远笑道︰“我祖父过去也信的,出门之前都要拜拜,还要翻翻黄历,不过到我父亲那里,就是神鬼怕讹人了。不过我很喜欢藏香的味道,带点神秘的感觉。” 沈翔又是应了一声,中午的情事让他坐在座子上也会浑身不舒服,移了移身体。 秦远很快地发现了,“你没事吧?脸色看起来不是很好呢,是不是最近又熬夜了?” 沈翔勉强一笑,“没事,可能是坐车时间久了。”他又开始不自觉的揉眼睛,每一次听秦远说话都有一种快被温柔融化的感觉。 甜点很快上来,摆了一桌子,每一个看起来都好像是工艺品。精致到了让人只是看上去就胃口大开。沈翔尝了一口,甜度适中,不腻,很温暖的味道。 秦远介绍了把几个他认为必尝的甜品推到沈翔的面前介绍一番,又问他道︰“找到工作了吗?” “还没有,回来的两个多月,都在安顿。你工作如何了?” “还好,不是很忙,今天休假。最近的案子不是很多。昨天有人举报一处卖淫,所以加班到了半夜。”秦远说的自然而轻松。 两个人埋头吃了片刻,秦远自然的停下了勺子道︰“你比照片上看起来还要漂亮。” “呃……谢谢。”不止有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 秦远转入主题:“我记得你在德国没有找男朋友。” 话题到了这里,沈翔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绷紧了唇。 果然,秦远隐讳的问道︰“现下呢?” 沈翔有片刻突然默不作声。 秦远继续试探著问︰“你有了男朋友了?”眼神中一丝淡淡的失望。 “算是吧。”说著话,沈翔有些心虚的低下头,更为准确的说,那些人连性伴侣都算不上。 “可惜了。对你好吗?”秦远的话里明显是不愿意放弃的意思,眼睛直视著沈翔,不允许他说谎。 想起阿战,想起段三堂,想起很多人,看著眼前的秦远,沈翔的表情微微的变了变,“其实也不算是我男朋友。” 秦远似乎丝毫也不在意,欣喜道︰“这样啊,要不要试著交往下?” 沈翔抬起头看著秦远,这曾经是他很期待的话,到了如今无论答应与否都很难说退场门。 沈翔是适应了黑暗的人,从心到身。都在染缸里面浸泡过。秦远却好像是一束阳光,照得他睁不开眼。接近是他做出的选择,而在这之前,他并没有做好被融化的准备。 秦远并不知道沈翔的身世。 警察和黑帮,从来不是水火不容就是狼狈为奸。 一个小警察和一个前黑帮老大的儿子,注定开不出什么花,结不出什么果。 沈翔的沉默似乎只有很短的时间,又好像很长,他用手里的勺子搅动著加了杏仁奶的芝麻露,划出一圈宿命的螺旋。望著秦远,眉头微微的一动,他终于开了口:“好吧!我们交往一段时间试试。” 秦远松了口气的模样,凑过来吻去沈翔唇角的芝麻露。满记里面气氛和灯光好的让人堕落。沈翔不自觉的绷直了身体,秦远似乎发现了他的紧张,拍拍他道︰“放心好了,你不想要,我不动你的。” 秦远坐回自己的位置,提议道︰“吃完了东西,我们找个地方坐会吧。” 那一天,两个人在海边一直坐到很晚才回家。 爱是让人心情愉快的,过程却是短暂的。像是一场易碎的梦。 第三天的晚上,沈翔却躺在了段三堂的床上。 两个人做的时候用的是后背位,所以不太消耗体力。 一次之后,段三堂的那里就软下来,再没抬起头。沈翔躺在一旁,有些昏昏欲睡。 段三堂靠在床头,抽著烟问他:“你是不是不愿意陪我这种老头子?” 段三堂去年刚过的五十岁大寿,是双翼的老人,年岁比沈昭还要大上几岁,沈昭一死,他就当仁不让的作了双翼的老大。 沈翔侧过头来道︰“没有,你很好,很温柔。” “嗯,我已经老了,年岁不饶人,功利心小了,人也就温柔了。要是我年轻的时候,还不干死你这个小狐狸?”段三堂说著话,手指抚摸著沈翔的头发,眼睛里面有著年轻人所没有的安静而慈祥。 段三堂虽然岁数大了点,但是保养的很好,身材也没有走样,看上去只像是三十多岁的人,反而多了一些年轻人没有的气质。他十三岁入行,混了这么多年,已经是人精了。 沈翔知道,面子对两种人最有用,一种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一种是快要隐退的老人。中年人不可靠,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忍辱负重,懂得牺牲自己所爱换来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沈翔在帮派中选的靠山大多是这两个年纪的。 但是像段三堂这样的人也不好,他已经过于精明,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对一切都很吝啬,包括感情。 歇了片刻,段三堂又吸了一口烟道︰“等我死了那一天,总会留好处给你的。” 沈翔抬起眼睛,他好奇是什么好处。但是段三堂的话却到此为止,他拈灭了烟,舒服而满意的闭上了眼睛,老头子就是老头子,话说得滴水不露,感觉上他什么都给了你了,但是其实什么也没有给你。 等了半天没有答覆,沈翔忍不住说:“我老爸死前也是这么说的。” “那是你没本事拿不到。” 沈翔哼了一声,毫不避讳心中的不服。“我在德国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冻结了沈家的资金,我当时就在想,是跑路还是回来?最后决定回来,出了机场就被人盯上,真是受到了盛情款待。我不屈服还能做什么呢?难道要去抗争去争取?” “那就是你命不好。” 的确命不好,沈翔低头不语,似乎已经认命了。 段三堂说著话低头看了看沈翔,手从头上收到了沈翔的脸上,“你这只小狐狸精,眼睛真漂亮。对于男人来说,征服感带来的快感有时候会增强性欲。”他伸手在枕头底下摸著,“想不想玩点别的花样?”沈翔开始还以为是跳蛋、手铐或是按摩棒。可是没有想到,段三堂掏出一支枪来。 沈翔还没有见过有人把枪作为情趣用品,半眯著眼睛笑了。“三叔,你是开玩笑的吧。里面没有子弹是不是?” 段三堂晃了晃手里的枪,枪口对著沈翔,笑容沉稳而神秘,“没有吗?你试试?” 沈翔突然想起他父亲对他说过的一句话︰大部分想杀你的人,是对你笑的人。这也算是人道了。他摇摇头,不敢试,惜命,试不起。 段三堂拉下了保险,瞄准桌子上的红酒杯,伸手扣了一下板机。有颗子弹飞了出去,击碎了那酒杯,玻璃飞散出去,杯子里面的红酒好像血液一样流淌下来,弹壳落地,响声不大,但是足够惊心动魄。 段三堂扭过头来继续道︰“你要小心啊,走火了可不怪我。” 沈翔身子没有动,脑子里迅速的衡量杀了他对段三堂的好处与坏处。想了片刻背后不由自主的出了冷汗。 第一,他是个拖油瓶。 第二,段三堂有妻室,不缺男宠女爱。 第三,段三堂和阿战之间不合。 第四,杀了他对生意有好处。 似乎除了上床,他对段三堂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所以,杀了他也不是不可能。香港这地方,杀了个人,装进塞了石头的真空袋,再往海里一扔,那是干净利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段三堂用枪挑挑沈翔软下去的性器。枪管子是热的。他的声音沉稳。 “把两腿张开。” 沈翔一边想著把枪踢开的可能性,一边乖乖的听话照做了。  还好,枪里是只放了一颗子弹的。 “怎样?刺激吧?”段三堂返老还童般哈哈笑了起来。 沈翔疲倦的笑了,他被一把枪强奸了。躺在床上,比做了十次的爱都要累。刚才段三堂扣动扳机的时候,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生与死,就是一念之间。 这只是一次试探。段三堂刚才至少给了他三次夺枪的机会,可是要是抢过来这空枪,他现下就真的是一具尸体了。 那手枪被塞到沈翔的手里。“这东西,三叔送你。”沈翔压对了宝。这是一场赌博,那把枪就是他赢得的。 沈翔适合演戏,但是戏路和他老子沈昭完全不同。 他父亲更会演的是兄弟情谊,忠贞不二,其实却比谁都聪明,什么事情都看得清清楚楚。沈翔却走另一条戏路,阿战面前的顺服与柔弱;秦远面前的文静忧郁可怜;段三堂面前带点机灵的孩子气。 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呢?有时候连他自己也糊涂了。 握了握手里的枪,沈翔想︰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包括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