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 楔子 寇君谦这一生,都活在阴错阳差的……该说命运吗? 如果不能说是老天爷存心恶搞他,那只能说,他真的是活在阴错阳差的命运中了。 首先,呱呱落地时,被取名为君谦,足见父母对他的满满期许,从胎教到送他上才艺班,就是希望将自小徜徉在艺术殿堂的孩子陶冶成一名气质优雅、谦谦有礼的君子。 可——见鬼了!他打从娘胎蹦出来开始,根本没做过一天的谦谦君子! 学小提琴,弦不晓得被他拉断了几根,简直就是野蛮的暴力分子,搞得才艺班老师不得不将这尊破坏狂请出门。 因此,他才会被送去学绘画——据说是抓周时,他不管试几次都死抓着画笔不放。 关于这个说词,他强烈怀疑父母唬烂,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画画了! 结果那种为了交差随手涂鸦、连自己都看不出在画啥的鬼画符,居然被说有天分,生来就是要吃这行饭的,有够鬼扯! 为什么没人看得出来,他天生就是过动儿啊?送他去学柔道、剑道、跆拳道他都会快乐许多,那种沈静气质型的活动不适合他,ok?! 他早就下定决心,这辈子什么都干,就是不干画家这一行。 偏偏—— 他这辈子什么都没干成,就是走上画家这一途。悲哀的莫非定律。 至于,他为何会对画画这件事产生如此强烈的排斥,就得由幼年说起。 犹记得,国小一年级的回家作业是画「我的最爱」。 太简单了!他想也不想便画了当时饲养的小小九官鸟,隔天自信满满交出—— 白纸一张。 只有底下大剌剌签着寇大师的大名,其余什么也没有。 谁相信画好的图会凭空消失,干干净净连滴墨水都没留? 无论他如何解释,师长一律认定他没做作业,而且企图狡辩,罪加一等。生平第一次,小手心挨老师板子,就是因为画图! 那一年,德智体群美,就只有美育一科拿了大大的「丙」,外加导师评语:「投机取巧、诡辩饰非,请家长多注意孩子言行发展」,怎不教他小小心灵蒙受巨大阴影? 历年来,诸如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只要扯上绘画,从来没好事。 从此,恨透画图。 他不想画,却偏偏无形中似有力量,将他推向这条路。 大考完毕,自认考得并不算差的他填志愿卡时,从中文、外文、财经、企管、体育、历史……连农业发展、水利工程都填了,偏偏结果出来就是美术系! 他明明没有填那个啊!去种田都好过拿画笔! 可见鬼的,他就是以极细微的分数差距和那些科系擦身而过,然后上了眼残不小心填错的美术系。 明年重考?老爹在后头阴森森威胁要打断他的狗腿…… 他万般无奈,只好读美术系。 毕业后,投了千百张履历,录取的永远是美编、插画…… 除了命运,他真的不晓得该说什么。 认清了事实,他终于认命拿起那支丢了千百次仍丢不掉的画笔。 但—— 寇君谦依旧他妈的恨透了画图! 第一章 梦里村,绮情街44巷。 对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许,这条街里住的人都极其诡异吧! 一开始,听说巷子里54号的房子闹鬼。 再来,是妖魅作怪,还曾有道士来设坛作法。 到后来,陆续有地气属阴、冲神犯煞的言论传出,住在这条街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心神错乱,于是居民陆陆续续迁出,平日也没人敢靠近,整条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长了许多年蜘蛛丝之后的某一日,突然来了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一一与屋主接洽,买下44巷里的每一间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与观望的态度,想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女生哪来的胆子,有勇气住进传说中的鬼巷,猜测她何时会吓得逃之夭夭。 但是,将近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她不仅财力惊人,连勇气也十分惊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陆陆续续将房子承租出去,或许是物以类聚,能够与鬼巷、迷魅俏房东相安无事的承租房客,也不会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类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尔还会不定期「拣」几只迷途羔羊回来,日复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离奇诡,却不再是空碱,且逐渐有「开枝散叶」的倾向…… 「马的!给我回来——」 自从对面搬来那个怪人画家后,这样的怒吼声,临江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个人是在他住进来之后的半年,随后搬进绮情街的。 那时他在大卖场工作,这个人偶尔会来买包烟、补充一些泡面之类的日常用品,彼此算是有一点熟。然后有一天多聊了几句,知道对方在找房子,他很顺口地问他要不要搬到44巷来。 他记得旎旎还有一间空屋没租出去,如果要的话他可以回去卢旎旎。 在别人眼里,他们44巷的人好像都会被当成异类,以奇怪的眼光看待,虽然他不晓得为什么,他觉得绮情街的每个人都很好、很友善啊,为什么大家好像都不敢住进来…… 没想到这个人一口答应,而他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怎么说呢?是一种同类的直觉吧,觉得这个人就是适合绮情街,他们一定可以处得很融洽。 后来旎旎也答应了,他们正式成为邻居。 类似的吼叫听多了,有一次,他好奇问他在叫什么? 对方丢了一张图稿过来,教堂、水池、广场,构图是很赞,可是—— 「你还没画完啊!」 「完了。」 「可是——」纸上明明就有一大片空白。 「飞走了。」 「咦?」 「鸽子。」他懒懒地补上一句。「飞走了。」 所以他是说,这张图空白的地方是要画鸽子,但是画完,鸽子飞走了? 听起来很扯,就像上个月中元普渡,邻居小孩偷吃拜拜的饼干后赖给好兄弟是差不多的等级。 临江左看右看,「喔」了声,将图还给他。「那再画一次好了。」 小时候被当成没做作业扯谎,出社会后被总编当成拖稿时蒙混打屁的借口,寇君谦早就习惯了,第一次有人一脸认真地将他非常不认真的说词照单全收,他反而愣住了。 「你相信?」 「相信啊!」他又没有在开玩笑,为什么不相信? 这是哪里来的怪胎…… 寇君谦哑口无言地瞪了临江片刻,大笑出声,抡拳朝他胸膛一击。「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生平头一回遇到这种连谎话都不会说的傻大个儿,不将他列为保育动物好好看管,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喔……咳咳,好啊。」虽然临江不太懂,交朋友为什么要用打仇人的手劲……他好粗鲁…… 今天下班回来,看到那个粗鲁男又在狂踹二楼栏杆,临江很同情地仰头看向阳台上那个满眼血丝、不修边幅的男人。 他每次一赶起画稿就没日没夜、废寝忘食,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画图,但是临江觉得,他还是很热爱他的工作,只是沮丧而已。 他可以理解那种心情,任谁在劳心劳力之后,发现自己呕心沥血的得意作品转眼间不留痕迹,连滴墨痕都没有,就是毕加索也会怨恨地诅咒绘画这回事吧? 看他胡子也没刮、头发乱得像鸟巢,咸菜干都没他的衣服绉……好可怜,为了赶那张图稿,不知又几天没好好吃饭了。 这就是单身汉的悲哀吧,家中从里到外,能吃的食物除了泡面还是泡面,不像他,每天都有香喷喷的美食,被宁夜喂得饱饱的。 朋友在受苦受难,他顿时为自己的好命感到良心不安,于是扬声问:「我家晚上吃牛肉饭,你要不要来一碗?」 前一刻还在抓狂的男人,下一刻突然停止动作,急巴巴地点头,完全忘了前一秒钟的愤怒,只差没搭配吸口水的声音。 他家婆娘煮的东西很好吃! 「那晚一点我端过去。」 酒足饭饱了,寇君谦窝进工作室,认命地打起精神来干活,否则明天交不出来,总编会杀了他。 「那……你慢慢画,我先回去了。」心知他今晚又得熬夜了,临江没再打扰他,收拾好空碗盘,离开前还细心替他锁好门。 果然,隔天早上他出门替宁夜买早餐时,只见对面的阳台打开,一副只剩半口气的男人气息奄奄地爬出工作室。 「早安。我要去买早餐,需要替你买一份吗?」 「等我一下。」寇君谦迅速换了件衣服下楼来,五指顺势扒梳了几下声称那叫「乱中有序」的鸟窝头。「走吧。」 临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帮你买回来就好了啊。」寇君谦一点都不像会跟他客气的人,一夜没睡,还那么有精神地出来觅食? 「因为——算了,讲了你也不懂。」寇君谦挥挥手。 「喔。」点点头,临江完全没有被看轻的恼怒,乖乖地不再追问。 人类心思好复杂,他确实不太懂。 寇君谦斜瞥他一眼,暗叹一口气。 这愣头愣脑的家伙,究竟是怎么追到朱宁夜那种正到翻的的大美人? 这个疑问已经成为绮情街年度十大疑云排行榜之一,实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这点他可以举例说明—— 就在上个月,一同出来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声问:「我问你,女孩子要怎么追?」 虽然觉得问临江这种问题有点蠢,不过他能把到朱宁夜,应该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那个大美人,美则美矣,看起来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别提让大美人对他死心塌地,宠他宠得跟什么似的,光是这一点临江就值得被大大赞许一番。 「追?」彷佛首度听到外星球语言,临江双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鲜花、礼物、接送、请吃饭那一类的啊,不然你是怎么把朱宁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着她,然后她就答应带我回家了。这样算吗?」 「……」这样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还真找不到确切话语来形容了。 「原来……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双方说好就行了吗?他记得古代也只要请媒人去提亲,女方想要的话点头就可以了,原来之前还有一个叫做「追求」的程序,惨了,他好像忘记追求宁夜了…… 发问的极度无言,被问的皱眉沈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颈当中。 有鉴于前,实在不能怪寇君谦老是用「你不懂」来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东馒头?」 「又吃馒头?」不挑食的临江小有难色。 那家小店是一个外省伯伯开的,虽然他的馒头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弹性,再搭配一杯豆浆就可以吃得很饱,想吃丰富一点可以再夹烧肉和荷包蛋,宁夜也很喜欢,可是他们明明昨天才吃过,前天也吃那个、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经济实惠、营养又好吃,还是会想换口味啊……他怎么也想不懂,为什么寇君谦那么坚持要吃……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早餐回家,而她爷爷好像就是喜欢这一摊的刈包配豆浆…… 看看寇君谦违反常态的怪异举止,再联想到先前他突然问那么奇怪的问题……这一刻,临江好似隐约有些懂了。 买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馒头,而是想找机会和叶老师说话。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追求」?寇君谦在追求叶老师?! 和寇君谦合作过的人都知道,此人有个怪癖,叫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超讨厌画有生命的动物。 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爱。 非到万不得已时,他画,但不是巧妙避开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极浅。那只是极细微的部分,若不认真细瞧,很难发现瞳仁未点。 他没有告诉临江,要避免追着自己的画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画龙,点睛。 自从知道这句成语后,总算为他惨淡的人生找出一线生机。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屁股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牠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牠自己乱跑,我要给牠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征询他的意见。「可以放了牠吗?」 「呃…… 喔,好。」第一次,没有被人用鄙视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么也无法思考地任她接过手中的博美狗,然后在她绽开的那抹美丽笑靥下彻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风一样温暖,他第一眼就被那双秋水翦瞳给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心花朵朵开,铁汉猛男化为绕指柔。 这种相遇的开头明明就蠢毙了,可是他还是不可免俗地给她一见钟情了。 那日之后,他时时借机到这里绕,明明家里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时的公车到这里的卖场买包烟。 几次借故攀谈,他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 再后来,听临江说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虑地搬过来,管它什么极阴极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里去了? 他那时满脑子只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就算捞不到月,每天就近赏月他也甘愿了啦! 愈想愈是满腔爱意沸腾,满脑子只有她温声细语、巧笑嫣然的姿态,他当下热血地提起笔,一笔一划勾勒出记忆中佳人的模样。 画完了,左看右瞧,他对线条简单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满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绘他梦中情人的美丽于万一。 搬出画具,再一点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齿…… 最后,他将完成的画作移到卧房,一张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带着傻笑心满意足地欣赏。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脑袋有些许昏沈,寇君谦打了个呵欠,爬上床铺,目光依旧无法自画中美人身上移开,直到眼皮愈来愈沈,他缓缓跌入梦乡…… 「shit!」 寇君谦不确定是什么将他由深沈睡眠中唤醒。 初醒时的意识仍有些许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灯透进窗口,初步判断应该是晚餐时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厨房的方向传来一个异样声响,他听得不是很分明,接着乒乒乓乓的物体落地声随之响起。 有贼?! 不会吧? 据说这里是方圆十里当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门没探听的笨贼来44巷闯过空门,最后是一脸青笋笋、屁滚尿流逃出去,并且卧病在床十来天,之后一提到绮情街就浑身抖得说不出话来,因此有点脑袋的「资深前辈」都会教育后进们,宁可去偷警局都不要进到44巷来。 那——现在又是哪一尾不长眼的笨贼? 他循声探查而去,在靠近后阳台的地方,发现一团被掩没在衣服堆中蠕动的不明物体。 怎么会有人闯空门闯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贼——那果然很笨。 「喔,shit!」 这一声细嫩嗓音的诅咒,证实他早先听到的不是幻觉。 是女孩? 而且还是声音很好听的女孩?! 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张口结舌地看着那个在成堆衣服中缠斗的女孩挣扎坐起,再将陷在洗衣篮里的右脚拔出来,头上还顶着他穿了两天……(嗯,还是三天?)的汗衫,一头黑溜溜的长发披散,整个人看起来有够狼狈。 不过,这完全不是他惊讶的原因。 「叶、叶小姐?!」他错愕到发不出声音来。 一见钟情的暗恋对象就在眼前,而且还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头小鹿多撞了好几下,可是……他怎么不知道他们几时有好到可以夜半来访的交情了? 尽管脑中一瞬间曾闪过一堆古装戏里才子佳人、夜半幽会的戏码,「西厢记」、「相如文君寅夜幽会」……之类的,所有绮丽遐想也全在下一刻尽数幻灭。 「混帐,你到底几天没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谦来不及反应,忿忿的咒骂声持续冒出。「你是在里头藏了几条咸鱼?味道有够难闻!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齐一点吗?几大篮的衣服堵住阳台门口,摔死人你赔我啊!」 「对、对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这是他家、他的地盘耶!他衣服要几天洗、要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高也是他的事,她凶个屁?客人没事又不会绕到后阳台来,会从后阳台进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种手笨脚笨的蠢偷儿摔死也是活该! 而且——对,这个就是重点了,他的梦中情人气质绝佳,说起话来只会让人如沐春风,这种龇牙咧嘴的泼妇形象实在太不像叶容华了!再说…… 寇君谦瞇起眼,将她由头打量到脚,再由脚打量回去……是了,这就是重点中的重点,这身衣服实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着乘火箭筒的速度冲回卧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画作空空如也,只余白纸一张。 喔,shit!他就知道!他泄气地瘫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谦,你实在是蠢到放银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诫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这回更了不起,搞出个人来了!这下可不是飞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应他的懊恼,又踢到锅碗瓢盆的女孩,骂出与他一模一样的词汇。 不会吧?连绘者的个性也会一并copy吗? 「喔!」又是一串精采绝伦的咒骂,某「人」绊着风扇的电线仆街了。 很好,现在他确定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全是出自个人因素,他可没那么白痴。 「一号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垒,漂亮得分——」他还有兴致在一旁说风凉话,模拟体育主播的实况报导。 女孩仰头,怒目相视。「寇君谦,你这没良心的家伙,活该追不到女孩子,一辈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生活习惯差透了,早上起床从不折棉被,老是从同一个洞钻进去又钻出来、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内裤老是正面穿过换反面,所以为了省洗衣服的麻烦常常在自家屋内当遛鸟侠……」 寇君谦张口、闭口连续了几次,说不出话来,下意识往后退,抓住棉被挡在身前。「妳妳妳……闯进别人家里有什么企图啊?」还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帐!男人也是有贞操观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贞烈模样。接下来是不是要咬着棉被,在晕黄灯光下轻泣了?拜托她胃口没这么好好吗? 「谁闯进你家?我本来就在这里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严格来说,她还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爱的答案,他居然从搬来的第一天就和一只鬼同居,从头到脚被看光光了还不自觉…… 看着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处,连个影子都没有…… 唉…… 他暗自叹一口气。 就说他讨厌画图嘛,什么鸟事都会遇到,这下连鬼都招来了,是要怎么收场啊…… 第二章 “那个……这位小姐……” “我叫曲采嫔。” “呃,曲小姐。是这样的,这间房子我已经承租下来了,所以……”他留了个话尾,后面的点点点不必说全,识相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吧? “这是我家。”曲采嫔懒懒瞧他一眼。 “那是以前。”他强调。“现在我花钱是大爷,于情、于理、于法,我都有完全的使用权。”包括轰一只长久赖在这里偷看他青春肉体的女色鬼出去。 “可是……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家人都已经离开了,我也找不到他们,你要是赶我走的话,我能去哪里……”她愈说愈小声,看似感伤地低下头,美人低眉敛眼时,那楚楚韵致看起来还真是无限凄伤。 对,这样听起来,他好像很禽兽,冷血无情又抿灭良知…… 寇君谦顿时羞愧地抬不起头来。 “对、对不起,我没想到这个……”他一时不察,又向她道起歉来。 “那我可以留下来吗?”低弱的声音听来无限悲情。 她……该不会是在哭吧? 他寇大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人哭啊! “留留留,你想留多久就留多久!”他想也没想,点头如捣蒜。 “那我想睡觉了……”嗓音可怜兮兮的。 “喔,请请请。地上杂物多,小心慢慢来。”他立刻自动自发扫开床上的杂物,清出一条康庄大道来恭迎美人上床就寝,然后规规矩矩地退到房门外。“有需要的话别客气,叫我一声就行了。” 直到房门关上,曲采嫔都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举动。一秒、两秒、三秒钟过去,她缓慢地将脸埋进枕头里,闷闷的笑声终于克制不住地逸出。 天啊,这个男人好可爱! 一直都知道他心肠软,向来吃软不吃硬,但是她没想到会软到这种程度。 明明看起来威武壮硕,却有一颗柔软的豆腐心,一眼看上去,说他会虐狗虐小孩、照三餐打老婆当消遣都没人怀疑,但事实上,女人小孩稍微软弱一点他就不行了,平日还会扶老人过马路,童子军都没他做得称职。 她一直觉得,这男人的外表和内心反差很大,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好玩的人了。更早以前的日子,她只是一抹飘荡在这间屋子里的魂,来去全由不得自己,什么时侯魂魄散尽也不晓得,她守在这间无人的空屋里,寂静着、孤独着、枯候着,在等待些什么,她自己也说不上来。 然后,他搬了进来。 他是为了一个女人,心思很明显。爱恋着,却说不出口,苦无机会表达,她在一旁看着他笨拙的求爱方式,常常暗地里笑得很乐。 却也有一丝丝的感动。 他爱一个人的方式虽然笨拙,却很纯情,全心全意用最赤诚的一颗心恋慕着那个人……爱情呀……她轻轻叹息。 如果当时接受了那个人,她也是有机会体验爱情,感受当中的酸甜滋味吧…… 天底下有没有像他这么猪头的人? 在沙发上窝了一晚,窝出一身的腰酸背痛及睡眠不足后,寇君谦已经不止一次如此自问。把舒舒服服的床让给一只鬼,自己将一百八十几公分的魁梧身材塞在沙发里,委屈兮兮过夜.他愈想愈觉得这种事太荒谬。 尤其隔天早上,看见她在他床上睡得四平八稳,原本还期望一早醒来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结果只证实昨晚的一切再真实不过,并非是他一时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 现在怎么办?总不可能真的无尽期地收留她吧?他根本不晓得她从哪里来,未来又该怎么处理,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哪! 话再说回来,他可是纯情男子汉,没结婚以前怎么可习随随便便跟女人同居?虽然对方根本不是人啦……可是,终究还是个女的呀!以前不晓得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总不可能还继续无视她的存在,穿着内裤满屋子晃。 于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过去,此人——不,此鬼依旧老神在在,没有消失、没有离开,偶尔冒出几句嫌弃,不间断地挑剔他的生活习惯,并且每夜稳稳霸占他的床。他终于决定,事情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私底下偷偷跑去问临江。“如果不小心撞鬼了,该怎么处理?” “蔡婆婆吗?”临江很顺口地回他。“你也看到了?” 咦?原、原来44巷还有另一只鬼? 一直知道临江不是寻常人,但是意外得知这种事,仍是令他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不是?”临江根据他的表情研判。“还是我家隔壁那个爱哭的鬼魂先生?” “……”还不止?! “那不然就是……” “好,停!”他一点都不想知道更多。 临江对他的表情很有意见,一本正经地训诫。“你不要排挤他们,其实他们人很好的,你只要跟他们相处过,就会知道……” 他……“们”?! 寇君谦的表情已经无法更扭曲了。 “像那个蔡婆婆啊,晚上都会帮忙留意居家安全,上次有小偷来,她都会帮我们赶走,还有我无聊的时候邻居先生也会跟我聊天,如果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他们会很伤心的……”还没训完啊? 临江这个人平日是很好说话,但是一旦他坚持起来,就会异常执着得让人头痛。“而且他们原本就住在这里了,以前有一些人搬进来以后,就急着请师公作法赶走他们,那样不是鸠占鹊巢吗?他们待得好好的,又没有妨碍到别人,还要把人家赶出去当流浪鬼,真的是非常不道德……” 他想,他不必再问下去了。 摸摸鼻子,寇君谦识相地把那些“不道德”的话吞回去。 终于讲到一个段落,临江才想起正事。“对了,你刚刚说要处理什么?” “……没事。”他都说成这样了,要是再开口问要怎么处理家里那只,连他都觉得自己丧心病狂、毫无廉耻,乞丐赶庙公。 默默地回到家中,才刚推开门,他就听到里头传来一阵鸡猫子乱叫。 “啊、啊、啊——救命啊,寇君谦,救我救我——” 他心脏咚地重重一跳,拔腿飞快冲了进去,几乎是用踹地踢开大门,但眼前所见,让他顿时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以为发生什么天灾人祸、恶徒闯进女子香闺,意图先奸后杀之类的社会案件,结果……他的幻想中止于她站在后阳台的洗衣机前,高举手臂又叫又跳的画面中。 他失笑。“你干么?”身上有跳蚤? “手手手——我的手快不见了啦!” 经她这一提,他才发现洗衣机旁晕开些许肤色颜料,而她左手掌肤色正逐渐苍白淡浅。“哇,怎么办怎么办啦!你快帮我想办法——”她毫无建树地满屋子乱窜,很鸵鸟地钻回还摆在房间的那张空白画纸上逃避现实。 画纸上,竟也晕开一片水渍。 纵是这些年来怪人怪事看得多,寇君谦当下仍不免呆愣了三秒。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这一段,他根本看不出这张图有何诡异之处。 他被她搞得头昏脑胀,也无暇多想,直觉抽了几张面纸吸拭画纸上的水气,再迅速搬来画笔、颜料补救。 画完最后一笔,他吐出一口气,回过神才想到—— 救什么救?寇君谦,你是猪啊!不是正一个头两个大,不晓得怎么处理这个烫手山芋吗?她自行消失不正好?既解决了麻烦又不必背负道德良知的谴责,干么还急急忙忙帮她…… “呼……”另一道幽幽的吐息声应和似地跟着响起。 哇咧——寇君谦差点由椅子上倒栽葱。 “你不要突然出声或出现好不好?会吓死人的。”他白了一眼由画中缓缓走出的女孩。曲采嫔看了看双手。“真的好了耶!” 寇君谦哼了哼,不小心骄傲了一下。 也不看看他是谁!寇大师别的本事没有,说到画图还难得倒他吗? “你也够天兵的了,没事去碰什么水?也不看看自己几两重。”当鬼都当得比别人还笨。这算是……关心吗? 虽然他嘴上没多说什么——大概又怕她哭吧—— 但曲采嫔也不是笨蛋,多少也看得出他收留她收留得非常不情愿,可是遇到她有状况,他仍会出手帮她,不管自身再怎么困扰,还是不希望看她出事。 他这个人——挺善良的嘛。 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飘飘荡荡,无所依据,她由最初的惶然恐惧,逐渐麻木无感,她没有形体,不敢有思想,不知道能去哪里,没有人看得见她,也投有人听得见她说话,她甚至不晓得这样的日子得过多久—— 然后,他出现了。 给了她形貌,凝聚她四散的魂魄,让她有了依附。 她不晓得他为什么有这样的能耐,但是比起更早之前那段无所适从的惶恐日子,真的好太多太多了。 严格来说,他是她的恩人,她应该要心存感激,对他好一点,不过—— 这和纠正他令人皱眉的生活习惯是两回事。 “如果你愿意自己料理那些堆了半个月的臭衣服的话,我也不想去碰水!” 又来了。 寇君谦挖挖耳朵。 他讨厌家里有女人就是这样,动不动就碎碎念。 曲采嫔撩起长裙,舒舒服服窝进沙发里。 素色长裙是寇君谦的梦中情人常穿的衣着,看上去真的乱有气质一把的,可是她自己从来没穿过,麻烦又绊手绊脚,那天晚上会绊倒,除了他那堆衣服山以外,长裙也是因素之一,不过她已经不能再要求更多了。 冬日午后,难得阳光露脸,她小小打了个呵欠,沐裕在阳光下昏懒欲眠。 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孤魂野鬼,不怕阳光不怕晒,就怕碰水。 寇君谦摇摇头,挽起袖子往阳台走去。 半昏睡的女孩硬是拒绝周公召唤,撑起眼皮望向阳台。他将刚刚弄了一半的洗衣机门关好,倒入洗衣粉,洗程设定完成,再拎起一桶水开始擦拭屋内,整理堆了满屋的杂物。虽然不爱人碎碎念,可他还是会乖乖照做,或许有一部分,也是怕她半夜又被什么东西绊倒吧! 这男人豪迈的外表下,心思其实颇细腻。 “还有角落那里,擦干净一点啊!”闲闲没事的某人,舒舒服服靠卧在沙发上,净出一张嘴。 “可以请你闭嘴吗?”寇君谦已经很不爽了。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生活环境有多糟,非常坚持那叫“乱中有序”,他随兴惯了,讨厌中规中矩过日子,反正他东西从来没有找不到过,谁规定所有物品非得规规矩矩摆在同一个地方、衣服非得天天洗?反正衣服够穿,为什么不能两个礼拜洗一次? 可是女人这种生物就很奇怪,见一次念一次,当初就是因为受不了老妈三天一小念五天一大念,他才会搬出来独居。 结果——遇到一个更爱念的。 拖把拖至脚边,曲采嫔自动自发抬高双腿,瞥了他不情不愿的表情一眼,笑笑地说:“如果我帮你追叶容华,这样有没有让你比较高兴一点?” 咦?他动作一顿。“你要帮我追?” “恕我直言,你那种追法,八百年都追不到她。” “嗯哼。”反正是实话,他也懒得抗辩。“难道你就有办法?” “我是女人,至少比你还懂女人心思吧。” 哼哼,说大话了。“请问你几岁?十五?十六?” 虽然目前有副成熟女子的身躯,不过那是他画笔功力了得,根据他的观察,此人言谈与不失单纯的性情,根本是稚气未脱的黄毛小丫头。 女人?根本就是女孩吧! “你少瞧不起人,我十八了!” 看吧。就说是小丫头! “而且我长得很漂亮,以前追我的人随便抓就一大把,好歹也能贡献几招他们用过的把妹招数,够你受用不尽了!” “是喔,磕瓜子吗?”还抓一大把咧,吹嘘谁都会。 “不信就算了。”好心被雷亲。 “信啦信啦!反正再怎么美,现在也不过是一具红颜白骨,死无对证了。”随她怎么说都行。 曲采嫔沉下脸。“寇君谦,你真的很过分!”不需要她帮就算了,何必嘲笑她? 被冷冷一瞪,他才留意到自己一时嘴快,似乎说错话了。 “那个——” “哼!”她一转身,又隐遁进那张空白画纸中。 不接受道歉就算了,他正好耳根清净,省得整理屋子时还要忍受有人在旁边唠叨。原是不甚在意,直到将屋子整理干净,她还是毫无动静。 他想了想,走到画前。 “喂,我要出去吃晚餐,你需要吗?” 他对这种事不了解,不晓得她是不是需要进食,听说鬼好像需要闻食物香味什么的……她显然还在生气,安安静静毫无反应。 他只好自己出去觅食。 填饱肚子回来,东摸西摸直到夜深人静了,她既没有突然发出倩女幽魂似的叹息声来吓他,也没像前三天那样突然跑出来霸占他的大床。 寇君谦开始良心不安了。 好啦,他是不该说什么红颜白骨的话,这玩笑确实开过头了。 于是他认命地再度走过去,开口道歉。“那个……对不起啦……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一向口没遮拦,你就不要跟我计较了……” 就因为女孩子心思太纤细,他又大剌剌的,很多时候常会不知该怎么跟异性相处,说实话,他其实是有些害怕女孩子这种娇娇柔柔、容易受伤的生物。 因为自认不是护花的那块料,他不够温柔、不够体贴,嘴巴又笨,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所以才会到现在仍是光棍一个啊…… “呃……人生自古谁无死嘛,凡是人都有这一天的,你只是比较早一点。”说到一半,他立刻唾弃自己。 更糟,简直像在火上加油。 “你走开!” 果然,她是出声了,不过听起来更怒了。 “……”他猪头。 看来……她好像还不太能释怀自己的死亡。 寇君谦完全拿自己这张笨嘴没辙,心知多说多错,他决定闭嘴不再废言。 “总之,对不起,我不是存心,就当我嘴贱,你……不要再难过了。”说完,他默默地拿起枕头,回到窝了三个晚上的长沙发,临走前还没忘记替她关好房门,拉上窗帘。 女孩子嘛,睡觉总是需要多一点的隐私。 他摆好枕头,才想起忘记拿个毛毯出来。 算了!反正眼一眯天就亮了,他壮得像头牛一样,吹点风怕什么? 正打算乔好姿势将自己塞进沙发,房间门轻轻开启。 曲采嫔步伐轻浅,表情僵硬地朝他喊:“喂,你进来睡啦。” 咦?“那你呢?” “我不需要啦!”她本来就没有实质的生命迹象,不吃不睡也无所谓。 只是太久没有形体,她怀念躺在温暖床铺上的滋味、怀念碰触每一项物品的感觉、怀念能够由喉咙发出声音……每一项她都想回味。 她知道这三天其实很委屈他,难为他一八三的壮硕身躯硬塞在沙发上,连翻个身都没办法,根本不能好好睡。 这人也真是笨蛋,明知道她在赌气,就算把房间让出来她也不会领情,可他还是自动自发到客厅去睡,一句抱怨也没有。 他就是这样的人,明明对她的存在难以接受,还是尽其所能地善待她。 虽然自认不是走温柔路线的体贴男,但是只要在他眼皮底下,从来不会让女孩子委屈。寇君谦抱着枕头回房,想到什么,又转过头,迟疑地问:“你……不生气了吧?”只要想到自己说出来的话刺伤了一个女孩子、令她难过,他就浑身不自在。 曲采嫔扬睫,似笑非笑地回他。“如果我说还很介意,你今晚该不会失眠吧。” “会。”连想都没想,他表情认真得不像在说笑。 “好,那我没事了。” “呼,谢谢。”寇君谦松了口气。今晚可以垂个好觉了。 “喂。” “干么?”他在门边停步,半回过身。 “我是说真的,你是个好男人,我会帮你追到你喜欢的女孩子的。” “唔嗯。”他沉吟半晌,迟迟不答。 “你还是不相信我?” “不是……”他吞吞吐吐,挣扎着难以启齿。 总不能说这种感觉好像在养小鬼……他的道德良知很难跨越…… 这句话要是说出来,保证她会收回之前要原谅他的话,并且将所有触手可及的物品都拿来砸死他。毕竟就他所知,这只小女鬼的脾气也不怎么好…… “不然你到底在龟毛什么?” “嗯……有点个人的心理因素……”他选择含蓄一点的说词。 “懒得理你。”她直接越过他,回房养精蓄锐去了。 “……”不是说叫他回房睡吗? 寇君谦正欲张口,发现她是回到画纸里头。所以——床留给他? 这样好吗?孤男寡女同处一室。 她看起来似乎毫不在意,而那张睽违了三天的床好似无声向他招手,发出诱人至极的邀请,最后他还是向腰酸背痛的筋骨投降,放下满脑子的忠孝仁义、四维八德,乖乖奔向柔软床铺的怀抱。 第三章 “寇君谦,起来!” 肩膀被人摇了几下,将寇君谦由睡梦中摇回现实。 他随手抓了床头闹钟瞥一眼——七点零三分。 “还早嘛。”持闹钟的左手无力垂落,睡性坚强地掩起棉被。 “想把妹就起来,不要再睡了。”曲采嫔硬是将他拉起来,趁他睡眼惺忪时,将衣物塞进他怀中。“衣服换一换,去找叶容华。” 寇君谦总算清醒了点。“现在?” “要想让她对你改观就把握机会,快点。” 寇君谦毫无头绪任由她摆布,她将他推出大门时不忘交代。“转角,路口的公车站,记住!” 可是卖山东馒头的早餐店不在那里啊…… 寇君谦一头雾水,听从指示快步来到公车站牌,终于懂了她的意思。 四、五名看起来像是高中生的男孩子,等公车时穷极无聊,玩起路边的流浪狗打发时间,而那种玩法——看得人极度火大! 用皮绳勒住狗脖子防止它逃跑,再用像皮筋比谁射得准,狗儿拼命闪躲、唉唉叫的可怜模样竟引得他们哈哈大笑。 这还有没有人性! 寇君谦看得一腔火气上扬,更让他火大的是,叶容华在旁边数度制止非但不得成效,还被他们捉弄调侃。 “阿姨,你年纪虽大了一点,不过保养还算不错,看在你长得还满正的,我们可以勉强请你喝杯咖啡喔!” 寇君谦决定了!他非常火大! 他的女神岂是可以任人随意调笑的?还阿姨!这些人瞎啦!明明就是成熟知性的娇花一朵,一群乳臭未干的死小鬼! “小鬼!想死啊!”寇君谦大步上前,本想威风凛凛地英雄救美,没想到几个高中生一见他立刻鸟兽散。 啧,真是的,他看起来有这么可怕吗? “有……”落跑速度慢人家半拍,不小心被拎住衣领的高一小男生,听见他喃喃的咕哝声,一脸快哭地回答他。 这位住绮情街的大叔很可怕、很可怕!身材那么壮硕,还有六块肌耶,一个拳头挥过来他们根本吃不消啊!而且常常看他踹阳台栏杆吼叫,看起来脾气就是非常差的样子,还一天到晚追着小动物以看它们惊慌为乐,大家都说他很爱虐猫虐狗虐小孩,他们也只是做跟他一样的事嘛,别人满口道德经他们可划理解,不过他生气好像没什么道理…… “是吗?”寇君谦露出狰狞的笑。“那就给我记牢可怕大叔的叮咛。以后有多远闪多远,要再让我遇到你们欺负小动物,我逮一次扁一次!还有,以后见到这位‘姊姊’给我客气点,不准对她不礼貌,听清楚了吗?是‘姊、姊’!” “听、听清楚了……” “来,现在跟着大叔说一遍——漂、亮、姊、姊、对、不、起!” “漂、漂亮姊姊对不起……”深怕那记铁拳挥过来,屈于淫威下的男孩惊慌含泪地被押着道歉,一待他松手,立刻溜得无影无踪。 这回逃命速度倒不马虎啊,寇君谦轻吟。 白痴.既然被当坏人就顺势吓吓他们而己,哪会真的对这些小毛头怎样?这种欺负弱小的事他可做不出来。 被绑在灯柱下的小狗吓得瑟瑟发抖,他弯身解开绑在狗脖子上的束缚,过紧的皮绳陷进肤肉,身上还有多处伤口……寇君谦当下哪还记得要向美人献什么殷勤,脱下外套小心翼翼包住小狗,抱起它迅速往附近的兽医院跑。 大清早想当然耳,兽医院还没开门,依然睡眼惺忪的兽医师甫见到门外的他,还以为是哪尊凶神恶煞来收保护费的。 “这只狗受伤了,快点!” 口气很粗鲁,但是安置小狗的动作却出奇温柔——简直就是温柔过头了,在这硬汉身上显得格外不协调,而且医生动作稍微大一点还会被他瞪。 处理好小黄狗身上的伤口,兽医打着呵欠睡回笼觉去了。 寇君谦抱着狗被赶出来,才发现站在门口的叶容华。 “咦,你——”怎么也跟来了!他都没发现。 叶容华不发一语,静静打量他,看得他开始不自在起来。 每次只要和她眼神对上,他就浑身不对劲,一堆事先想好的攀谈话题全忘光光,每次都言不及义,事后回想只觉得自己蠢到不行。 这一次,她没让他费尽心思苦思话题,轻浅地开口:“早餐吃了吗?” “还、还没。”他本能回答。 “那我请你吃早餐,就当答谢你今天早上帮我解围?” “喔,好啊。” 当然,一顿早餐绝对扯不上什么感情进展,尤其当她问他要吃什么时,他本能地说了刈包、豆浆,简直是要绝自己的生路。 刈包、豆浆是她最常买的早餐,本能地答出她偏好的食物没有错,他是猪头在根本没想到外省伯伯那个小摊子没有桌椅,他们也没熟到可以邀对方到家里来,说了只怕会唐突佳人。结果还是只得各自拎着早餐回家吃,完全放任与梦中情人共进早餐的机会从眼前流逝.左手抱狗,右手拎早餐,走进自家大门时,寇君谦迟疑了下。 曲采嫔用心良苦替他制造机会,是要他抱得美人归,不是抱只狗回来啊! 要是她知道他只顾着救狗,把心上人晾在一旁,人家请他吃早餐他还把早餐拎回家的话…他开始有点害怕了,好怕脾气也不怎么好的曲采嫔会冲动地出手揍他…… “回来啦?”里头的人瞄他一眼,又将视线移回电脑萤幕上。 “那个你会玩电脑?”他无意识瞎扯一句,争取缓刑时间。 她送上一记白眼,算是回报他这句废言。“这年头有谁不会?” “也是啦。”寇君谦凑上前看了一眼,她正无聊地在玩他电脑里的大富翁游戏打发时间。他听孙旖旎说,这条街上都是三十多年的老房子了,如果说曲采嫔一开始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出生、长大,那么应该也是近三+年内的事,加上观察她的言谈举止,操作滑鼠的动作比他还要优雅流畅……嗯,至少他可以肯定眼前不是什么明末清初之类的古董女鬼…… “对了,你妹把得怎么样?” 来了! 他闭了下眼,准备认命受刑。“那个……就……我去救狗……” “嗯,然后呢?”她一心二用,将一个角色玩到破关,一点挑战性都没有。曲采嫔关掉程式,改玩麻将,接续他先前玩到一半的关卡。 “那个……”他吞吞吐吐想阻止。 “怎样?” 那是脱衣麻将啊.这种事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算了,反正她不见得玩得了几关。 “继续啊,救了狗然后呢?” “就、就、就……” 就在他吞吞吐吐间,她已经连胡好几把。 “就……她请我吃早餐,结果我把狗和早餐都带回来了……”寇君谦心虚地说完,等待她发靓。 “喔!” 喔?!就这样? “你不会觉得我辜负了你的好意,害你白忙一场?” “没有白忙啊,她主动请你吃早餐了不是吗?”转眼间,能脱的都脱得差不多了,游戏主角正在与妙龄女郎火热翻滚,顿时萤幕上春色满满。 啧,宅男! 那声“啧”得让后头的寇君谦简直羞愧得想挖洞埋了自己。 曲采嫔兴致缺缺地关了电脑。“你什么个性我很清楚,本来就没指望过你会很情圣地把握机会和她谈情说爱,一夕间感情突飞猛进。如果你真的这么做,女孩子反而不会对你产生特别的印象。”对美女来说,这类献般勤的手法,她见识的还会少吗? “咦?”是喔?所以说她早料到了?没有失望?没有觉得他很逊咖? “我只是想让她对你改观而己,毕竟你的外貌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误印象,只要她注意到你,开始深入了解你,就没问题了。”他其实不丑,相貌端正,只是过于刚毅的五官,不笑时会让人觉得凶,离俊美还有一段距离。 既不能以外貌取胜,那就只能善用特色了。 他是个很有特色的男人,如果能够看清他本质中的独特,她相信没有女人会不受他吸引。 “好了,今天暂时就先这样了,你是不是有几张插图要赶?那换我去睡了。” “?……” 看她那么自然地往他床上倒,纤盈曼妙的身躯埋入他的床被中,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他的枕上,柔嫩细致的肌肤亲密贴合着他使用过的枕被,不知为何,那样的画面竟让他心房一阵说不出的痒麻骚动…… ?!想太多。 他甩甩头,抛掉莫名的绮思。快快吃完早餐,干活去吧! 他发现,曲采嫔是认真的,说要帮他追叶容华,就真的是全心全意。 隔天下午,他刚赶完一张插图,正想喝口水休息一下,门铃声响起。 她扔开翻了一半的杂志,小跑步到门口接对讲机。 自从她出现以后,他的生活品质改善了很多。以前帐单常常堆到过期忘记缴,现在她会替他整理好,提醒他缴费;如果他不在家,有客来访或重要讯息她会帮忙转达,甚至他忙工作忘记用餐时,她还会打电话替他叫外卖……总之家中琐事,她都会自动自发替他打理好。说实话,她其实是个满贴心的好女孩。 刚开始独居的私人天地被入侵的本能排斥感过去后,其实也慢慢适应了她的存在,他开始觉得,有个人做伴、无聊时可以说说话的感觉还不赖。 “……是,没错,麻烦您稍等。” 他一走出来,正好看见她挂下对讲机使唤他。“一千两百八十元,宅配在门口等了,去付账。” “喔。”他乖乖拎着皮夹去付钱签收,再捧着一只纸箱进门。“你这次又买什么了?”网路实在是非常好用的东西,不必出门也能购物,自从她发现这项乐趣后,三不五时便上网逛网拍,有时跟人家团购美食,虽然自己吃不到,可是看着他吃,问他口味如何,就显得开心满足,托她的福,最近他非常有口福,尝到不少地方特产美食,也不用老是思考三餐要吃什么。 另外,她也很爱买一些居家收纳的创意发明,最近非常热衷于发挥巧思,利用那些辅助用具,将他家打理得整齐情爽,然后成就感十足,得意地叫他来看,他快不敢相信自家也有这么赏心悦目、整齐得像样品屋的时候。 “书。”她答,一面拿美工刀拆纸箱。 “你这么有求知欲呀?” “不是我要看的,是你。”她将拎出来的书,一本本往他怀里塞。 “我?”低头再看一眼——《爱自己也爱孩子的33堂课》、《儿童莫扎特效应》。都是一些儿童教育心理学之类的书,他看这个干么?女朋友都还没追到手,现在想小孩要怎么教会不会太远了一点? “对,你得看完它,全部。叶容华是幼稚园老师,要追女孩子,就必须先了解她的生活环境、她的兴趣、她喜欢什么,从她最熟悉并且感兴趣的领域切入,下次见面才有话题聊。”有了共通的话题,才能互相迅速熟悉,两人关系大跃进。 这样说也对啦!不过她会不会动作太快了一点?他根本还没想到那里! “这个…你什么时候买的?” “就在你出去救狗的时候。” 是喔?他以为她一直在家玩电脑游戏耶,原来在他回来以前她就已经在准备下一步了? “你怎么知道它用得上?我觉得每次见面,她都没什么想跟我聊的样子。”她的态度不至于冰冷,只是一贯温淡如水的笑容,对路人甲乙丙丁都一样,不会失礼,但也巧妙地保持距离,根本没有和她聊下去的机会啊。 “你放心,以后会有的。” “是吗?”当是安慰,姑且听之吧。 寇君谦拿起第一本开始啃。 曲采嫔也够义气,抽出另一本先浏览一遍,帮他画重点,没闲在一旁纳凉。 “?,那个……” “怎样?”她用荧光笔画下一段重点,头也没抬。 “没有啦,我是要说谢谢你。”他真的感受到她的诚意,她那么用心在帮他,无论最终是否能追求到叶容华,他都由衷感激。 第一本书还没啃到一半,隔天寇君谦带狗回诊换药时,回程途中就遇到刚下班回来的叶容华。 “嗨。这两天都没看到你出来买早餐,很忙吗?” 没想到她会主动打招呼兼闲聊,他小小受宠若惊了一下,回神后连忙应答:“喔,有几张插图在赶,不过现在赶完了。” 工作的时候,他可以专注到一头栽进去,足不出户,很宅。当然另一个原因也是被曲采嫔团购的美食喂得很肥,不需要出来觅食。 “狗狗还好吗?”她伸手温柔地摸了摸被他护在怀里的小狗。他很细心,还用外套替它挡风。“医生说伤口不严重,复原情形还不错。” 或许,也因为他照料得好吧。叶容华嘴角嗜起浅浅笑意,首度正眼打量这名个头很高,但每次见到她总像幼幼班孩童一样手足无措的大男人。 “等它好了以后呢?”再放回街上当流浪犬,还是会被欺负。它看起来傻傻呆呆的,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 “我会养它。”寇君谦想也没想。救都救了,哪有再放手的道理。 她讶然。“我以为你不喜欢狗。” “是没有特别喜欢,但是并不讨厌。”而且曲采嫔很喜欢,他在赶图稿时常看她们一人一狗在床上玩翻滚游戏,玩得肚皮朝天,每次她比出枪毙的姿势时,这只狗还会很合作地往后仰倒,逗得她很乐。 虽然觉得她们的游戏好幼稚,但要是少了它,她的笑容会少很多。 “是吗?”叶容华沉吟。“以前你从不亲近它们,每次经过幼稚园门口,都会闪得远远的。”这难道不是厌恶的表现? 幼稚园养的几只小动物都很温驯,很亲人类,明明就很讨人怜爱,但他每次都会皱着眉头闪避,无论是猫、狗、兔子,还是小孩。 “那个喔,你不觉得,那种小动物看起来好脆弱,稍微大力一点就会骨折吗?我又粗手粗脚的。”无论是小孩子粉嫩嫩的肌肤,还是那些骨头比牙签还细的小动物。 “所以你是怕自己弄伤他们,而不是——”厌恶? “嗯。”接着,他告诉她—— 小学的时候他养过蚕宝宝,看着它愈长愈大,还颇有成就感的,然后有一次帮蚕宝宝清理小窝的时候,他将它捏起来,不小心手滑,待他下意识抓牢时,力道一时失去控制,活生生捏死了蚕宝宝。 养了两个多礼拜,也是有感情的,当时他还为枉死的蚕宝宝掉了几颗珍贵的男儿泪,放进纸盒、捧到家附近的空地伤心地埋了它。 当时阿娘还啐他:“要不要帮它立碑再写篇墓志铭呀!” 他完全无法谅解阿娘没心没肝的嘲笑,这件事可是造成他小小心灵上莫大的阴影啊!从此面对那些细致、弱小的动物,他总是免不了恐惧,总觉得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弄伤他们。但是他说给任何人听,总是换来哈哈大笑的反应,久而久之,他也懒得解释了。听完,叶容华讶然失笑。 很多事情真的不能看表面,显然,众人对他的观感有很大的偏误。 她不由得用全新的目光审视他。 这名男子,很不一样。 至少,和她从前以为的不一样,粗犷的外貌下,其实有着最温柔、最懂得怜惜的心。情况也不晓得怎么演变的,两人一句聊过一句,也没刻意找话题,但就是能接续。聊到肚子饿了,于是她理所当然提出晚餐邀约。 本来她是说要去路口的复合式餐厅,但他吃过,那家明明难吃得要命,只是装满美气氛佳而己,搞不懂为什么开那么久还没倒,他诚心地建议,其实隔壁巷的好妈妈自助餐店比较好吃,菜色丰富又美味,老板娘也真的是名符其实的好妈妈,怕他人高马大吃不够,每次都会给他加菜,人很亲切说…… 她微愕地瞧了他半晌,扬唇愉快地笑了。“好啊,就去吃好妈妈自助餐。” 第四章 当他回到家中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 踏进大厅,看见曲采嫔在门口替他留了盏小灯,而她纤细的身子陷入客厅的单人沙发里抱膝蜷睡,左手还抓着那本看了一半的《爱自己也爱孩子的33堂课》,一瞬间,他竟涌起一股莫名的心虚。 出门前明明说了两个小时就回来,结果一遇到叶容华就什么都忘光光,丢她一个人在家等门,他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就叫见色忘友。 他放下怀中的狗,缓下步伐走近她,想抱她回床上去睡,但还没碰到她,动作快他一步的小黄狗抢先一步蹭进她怀中。 “唔。”她被扰醒,眨眨眼,仰头。“回来啦?” ”?。”不知道为什么,寇君谦有些失望地收回手。 她抱起小狗审视了下。“你带它去看医生,状况还好吗?” “还好,医生说不要紧,预防针也帮它打了。我看我们就收留它好了,你也比较有伴。” “听到没有?小嫔,他要收留你了耶!”曲采嫔亲亲热热地以脸蹭它。 “……”没事把狗取个跟自己一样的名字,这到底是什么毛病?每次听她喊,他都会精神错乱,有时还会产生她在讲双关语的错觉。 “那个……”他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顿了顿,再度开口:“我遇到叶容华了,所以……” “那很好啊!”她懒洋洋地仰靠沙发。“能够到现在才回来,可见发展得很顺利,她对你印象不错。” “……我们聊了很多。”几乎把他小时候干过的蠢事都招供了吧。“她还主动邀我一起去看舞台居!到现在我都还觉得很不真实。” 他的梦中情人啊,就像当初画那幅画的心情,可望而不可及的画中仙子,怎么可能是他靠近得了的…… 结果,画中人走出来了,倾心迷恋的女子也提出约会……他怎么想都觉得难以置信,该不会他睡一觉起来,发现这全是他作的一场白日梦吧? “有什么好不真实的,她不但会跟你约会,还会成为你的女朋友、嫁给你、陪你共组家庭——我会帮你实现它。” “那……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她为他做这么多,让他很过意不去。 “帮我?”曲采嫔愣了愣,倒没想过这个。“我如果想到再告诉你。” 一如曲采嫔所言,他们发展得非常顺利,几乎每个假期,他们都会相约出游,感情进展迅速。 上个周末,幼稚园举办十周年园游会,叶容华也邀他来欣赏小朋友的才艺表演,一起同乐。欢乐的气氛容易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他被叶容华鼓吹,硬着头皮下去加入孩子们的游戏,一玩起来,哪还有什么陌生隔阂,孩子们也发现这个看起来很凶的叔叔原来不是坏人,还可以让他们骑在肩膀上玩耍,抛下最初的拘束后,全都玩疯了。 “怎么样,那些小东西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脆弱、容易受伤吧?”只要他放开心胸去爱、去接受,很多事没有他想的那么困难、可怕。 “是啊。”寇君谦接过她递来的冰凉矿泉水豪迈地灌了几口。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透过她,他才发现自己原来那么喜欢小孩子。 这段时间,经常与她同进同出,附近居民早把他们看成一对,连幼稚园的园长都对他说:“容华是个好女孩,要好好珍惜她。” 相对地,他在家的时间也就少了。 不过,每次回来,他都会向曲采嫔报告当天发生的事,曲采嫔也会教他一些和女孩子相处的小细节,如果不是有这个幕后军师,神经比电线杆还粗的他哪懂得如何讨女孩子欢心。 这一天,和叶容华约完会回来,他有些意外屋里头一片黑暗。入夜后,曲采嫔一向会留盏小灯给他。 他狐疑地推开厅门,屋里并不是完全黑暗,微弱的光源来自于开启的电视机,曲采嫔坐在地板上,曲起手臂倚靠着沙发,似乎已进入睡眠状态,一手还拿着电视遥控器。 每每和叶容华约会回来,总会涌现的莫名罪恶感又占满心房,寇君谦总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不该、很不该,不该在哪里又说不上来。 他打开客厅大灯,她立刻惊醒过来,揉揉眼。 “咦?我睡着了?” “我不是说过了,想睡到床上去睡。” “没有想睡啦,我是无聊看看电视。”哪知看着看着,意识逐渐恍惚…… “无聊的话,明天我陪你出去走走好了。”他不该老是丢她一个人在家,她又不是他家的帮佣兼看门奴才。 之前他也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出去走走?根据他的观察,她并不怕阳光,天气好时还会在阳台作日光浴呢。 她应该很久没有出去逛街了,难道她都不想看看现在外头变成什么样子、现在的年轻女孩又流行什么样的穿着打扮吗?她却老躲在屋子里,偶尔有客来访还会刻意避开。 她回答他:“会造成别人的困扰。” 他思考了好半晌,才领悟她的意思。 此刻她顶着一张叶容华的脸蛋,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被不知情的人误会,但她毕竟不是叶容华,不清楚对什么人该说什么话,她怕,自己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做了不该做的事,影响叶容华原本的生活! 再说,他们同居一个屋檐下被撞见,传出去对叶容华的声誉总是不好,最好是能避则避。她真的是一个很善良的好女孩,凡事总替别人设想,却委屈了自己。 如同之前的每一回,她拒绝了。 “不要啦,会吓到人。”绮情街已经有一对双胞胎在吓人了,她不想也来掺一脚,上演街头碰见叶容华,街尾再来个叶容华的戏码,不是人人心脏都那么强的。 “偶尔一次应该没关系,你一直待在家里不闷吗?而且……”他一直试图说服她,或许,他只是想减轻愧疚,缓解胸口那不知名的沉闷感吧…… 说着说着,只见她又恍惚起来。“采嫔!”他喊了声,伸手摇晃她。 “唔?啊?”像是恍然惊醒,她微讶地张大了眼。 “你不太对劲……”不知是不是客厅水晶灯的折射,她容颜有些许透明,他揉揉眼,以为是自己眼花,正要说点什么,遥控器突然自她手中滑落。 “你!”他瞪着落地的电视遥控器,狠狠惊吓。 不是自掌心滑落,遥控器是直接穿透她的手掌掉落地面。 “你干么?”表情一副活见鬼的样子。 “你——都没发现哪里不对劲吗?” “有吗?”她茫然伸出双手,透过掌心,竟能看见后头的摆设。 她——整个人几乎是半透明状态。 “你又跑去碰水了吗?” “没有啊!” 那为什么会这样?寇君谦慌了。 她就要消失了吗?就像当时出其不意出现在他的屋子里那样,消失得措手不及…… “你、你等我!再撑一下,要等我!” 无法解释自己为何如此惊慌,他手忙脚乱地拿出画具,仓皇又笨拙地摊开画纸。“进来,我帮你补色看看……”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心慌,脑子里无法多想,只知道不能任她消失……当初她出现时,明明就让他那么困扰,但这些日子下来,他真的把她当成家人,习惯屋子里有她的走动声,看她和小嫔玩得不顾形象、网罗一堆食物,托着腮笑问他好不好吃…… 他舍不得她走。 曲采嫔静静望着他,看他慌张冒汗的无措模样,浅浅笑了。 这重情重义的傻大个儿,他那么紧张她,光是这样,她便觉得这段日子为他劳心劳力都值得了。 她依言缓缓走入画纸,他紧张得连画笔都拿不好。 但是,他无论怎么看,整张画完好无缺,哪儿也没少。 怎么会?明明都好好的,她为什么会这样? “别紧张,慢慢来。真的不行我也不会怪你的。” 一直以来,她身处在寂静无声、没有人听见的空间里,虚幻地存在,因为他,她有了形体,能感受久违的一切,有人做伴,真的,她已经很开心了。 “不行!你替我做了那么多,我说过要帮你的,你还没告诉我要替你做些什么事!”怎么办?一幅完好无缺的画,他该从何补起? 任寇君谦想破了头,也想不出问题在哪儿。 四周悄寂,他紧张得冷汗直冒,她却再也没有发出过声音。 “采嫔?”他敲敲画板。“你还在吗?说句话好不好?” 她毫无回应,就像是没有她以前,那张没有生命力的寻常肖像画。 寂静的空间里,只有他,只剩他。 他知道,她必定还在这个空间当中,只是他看不到,她也无法传递讯息给他。 怎么办?该怎么办?如果这张图无法再让她依附,他该怎么让她再度出现? 对了!孙旖旎! 虽然他不以为那个看起来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有什么能耐,但是临江常常提起她,而且言谈之中是满满的崇拜。 “旎旎很厉害的,没有什么事她办不到。”他总是这么说。 既然临江这么说,好,他姑且信之。 “等我,不要走,知道吗?我会想办法的!”他连钥匙都忘了拿,直接冲出家门,直奔巷尾孙旖旎的住处。 “嗨,找我吗?” “……”他险险煞住步伐,在她家门前一公尺的距离,愕然仰头望向坐在围墙上的女子。“你在那儿干么?” “赏月,这里离月亮比较近。” 有这样的说法吗? “……你其实是忘记带钥匙,正在翻墙吧?” “这是笨小孩的专利,你待会儿会表演给我看。”不须她自己担纲演出。 “……”这条街的人,除了临江,每一个说话都好机车…… 没心思和她计较,寇君谦急问:“你知不知道,那个——” “知道。”她慵懒接口。 “……”他又还没讲,她怎么会知道? “看过蚕宝宝蜕皮没有?” “看过。”他养过,还捏死过呢!就在它蜕皮第四次,快要吐丝结茧的时候。 事实证明,他这辈子当不成养蚕达人,现在也不是交换养蚕心得的时候,快点回答他的问题啦! “就像蚕宝宝一次次蜕去无用的外皮来转换形貌,幻化成美丽的蝴蝶……” 听起来好富深意,他大概可习理解一点点,不过……那应该是毛毛虫吧?!这世上似乎没有一只蚕宝宝有能耐变成蝴蝶。 他怀疑,她若不是国小自然科学没读好,就是存心提蚕宝宝来耻笑他! “所以意思就是,旧的形貌失去作用,就再给她一个新的?可是……我不确定她回不回得来……”何况绮情街别的没有,最出名的特产就是鬼啊!除了采嫔,他一点都不想招来什么爱哭男鬼或老婆婆之类的…… “你只要心无旁鹜地想着她,放感情下去做,就行了。” “就……这么简单?” “她之所以能在你的画里重生,是因为你的画有灵气,有你的真心真意,才能让画栩栩如生,否则也不过就是一张寻常图像罢了。” “我想……我懂了。” “另外再提醒你,你那点微弱能力,只够支撑她一个月,真舍不得她,就要很麻烦地每个月让她蜕一次皮。” ……她可以不要把他家可爱的采嫔形容成蚕宝宝吗?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 得到答案,他迫不及待赶回家,一到门口摸摸口袋,糗了,他真的忘记带钥匙。采嫔还在等他,他不敢多作耽搁,卷起袖子就要翻墙。 “我就说会有笨小孩表演给我看的。” 身后,传来一个风凉的声音。 “……”真的!他非常认真在思考,这时揍人会不会太过河拆桥? 想着她吗。这一点都不困难。 这只小女鬼很笨,都说了不能碰水,依然会忘记,浇个花浇到唉唉叫向他喊救命。可是说她笨又不笨,看书速读、帮他抓的重点精确又利落,他相信她求学时的成绩一定相当优秀。 她日常生活有够唠叨,他常常想拿胶带贴她的嘴。 她个性直爽大方,笑起来的样子能将周遭的空气都感染了,让人不自觉随着她扬起唇角……还有她的贴心、她的善解人意……她有太多太多地方让他想念,有了她,他的生活整个丰富起来,再也无法适应一个人的冷寂了…… “我比较喜欢现在这样。” 喝!他再次狠狠吓到。才上完最后一道色,还来不及收笔呢,突如其来的声音再次把他吓得由椅子上跌下来。 他摸摸鼻子爬起,曲采嫔已站在落地窗前,藉由玻璃上的倒影打量自己。 早该习惯她的神出鬼没。寇君谦吁出长长一口气,分不清要安抚的是方才受到的惊吓,还是她突然消失的惶恐。 说实话,在这一刻之前,他真的担心她不再出现。 “你喜欢就好。” “你怎么知道我爱绑马尾?”她甩甩脑后长长的马尾,笑开了脸。 随着她笑容的弧度,他嘴角不自觉跟着微扬。“直觉。” 当时画那张图,是为了叶容华,这一次则完完全全是为她,直觉就是认为朝气活泼的马尾比较适合她。 还有长版棉t、粉色碎花小短裙,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甜美又俏丽,长裙从来都不适合她,只会害她被绊倒。 她摸摸脸庞,喃喃自言:“可惜脸不一样……”不然,真的会误以为自己又活过来了…… 寇君谦走上前,双手搭上她的肩,轻声说:“我不知道你长怎样,你形容给我听,下次我尽量画像一点。” “眼睛稍微再大一点点,圆一点,不是这种丹凤眼。” 叶容华是古典美人,她不是。 “还有鼻子……”她琐琐碎碎又说了些小细节。“对了,左边眉骨这里有一道浅白的疤,不是很明显,是高一那年发生一点小意外留下来的。早上等公车上课时,有个王八蛋不晓得和我有什么深仇大恨,狠狠瑞了我一脚,害我跌倒,那时留了好多血,医生还恐吓我说会破相。你知道,女孩子都很爱漂亮的,这道疤害我哭好久……” 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自己的事。 寇君谦小心翼翼不打断她。“然后呢?” “那时候医生还开我玩笑,说叫我去找那个踢我的男生负责,害我破相非得娶我不可。哼,你知道吗?那个王八蛋闯了祸就给我肇事逃逸,一句交代都没有!如果再让我遇到他,我绝对要狠狠回踹他一脚,让他也当街跌倒让路人免费看内裤。” “男人又不穿裙子,跌倒也看不到内裤。”他忍不住拨她冷水。 “你管我!”她高兴说来发泄怨气的不行喔?难道随便说说就真的会遇见吗? “还有喔……”以往对自己的事情绝口不提,今晚像突然打开了话匣子,主动对他提起一段又一段的往事。 他没有打断她,有耐性地听着。 站累了,就坐下来,坐累了,就回床上躺,挨靠着,长谈至天明。 一直以来,都是她在听他说,这一回,换他听她说,了解她的过去、她的喜好、她的生活,还有那些年少青春的往事…… 天色蒙蒙地亮了,靠在他肩上的曲采嫔说啊说地睡着了。昨晚一阵折腾,让重新凝神聚魄的她,看起来有点没精神,像他养的蚕宝宝刚蜕完皮也是很虚弱……?!怎么真受孙旖旎影响了? 寇君谦关掉床头灯,藉着清晨微光打量这张细致的脸容。 真奇怪,明明是同样的一张脸,他却从未将她当成叶容华,一次都没有。 即使最初苦追叶容华时,他也不曾对着她“睹脸思人”过,自她从画中走出来那一刻开始,再也不曾。 他脑子里,无时无刻都能区分她们,清楚地知道她们是不同的两个人。 她是曲采嫔,她有她的特色、她的个性,不是任何人的替身。 对他而言,成熟美丽的叶容华,是男人渴望的美梦,勾起他迷恋情动的感受,而纯真俏丽的曲采嫔则是家人,带给他的是一种回到家才能感受到的宁馨安谧,让他忍不住想疼惜宠爱的小妹妹。 一整晚,他都在想,他能够为她做些什么? 听她提起那些往事,他才发现,其实她很怀念还活着的那段日子,即使是夏天里一口八宝冰的味道、上学时匆匆忙忙赶公车、成群结伴夜游的疯狂、收到的第一封爱慕者情书、甚至是当街被踹跌露内裤的糗事……每一件,她都想念。 不去提,是再也回不去,所以避免让自己感伤。 当他问到,她还有什么遗憾,或者想做、当时却没来得及完成的事时,她这么告诉他——“有一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在我高二那一年,他每天都会请快递送来一份餐点,留一张纸条写些他的心情,字不多,就寥寥数语,但是他很真,赤裸裸地向我剖白心意。我虽然不认识他,但是他的字里行间,总是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我相信他是真心喜欢我,可是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也来不及当面向他道谢,谢谢他对我如此用心……”然后,意外就发生了。如果可以,她其实很想见他,想问他,他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她。 如果可以,说不定,她真的会跟他谈起人生的第一场恋爱。 如果可以……她一点都不想连爱情是什么都不曾体验,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人生。是啊,如果可以。 如果可以,他也想帮她完成心愿,填补心里的遗憾。 可是都这么多年了,那个男孩如今人在哪里?他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更别说那人如今是否已经成家、还记不记得她…… 寇君谦叹息,动作轻缓地将她安置在枕上,拉好被子才由床上起身,简单梳洗完准备出门。他和叶容华约好吃早餐。她有晨跑的习惯,最近他在调整作息,逼自己早起陪她晨跑,以便亲近佳人。 为了追她,他也真是诚意十足了,应该不输给采嫔记忆里那个腼腆羞涩的专情小男生吧? 晨跑完拎着早餐回来,远远看见56号大门打开,他像躲瘟疫般迅速走避。 不是他不懂敦亲睦邻,实在是此妹太过麻烦,自己活在没人知道的诡异时空也就罢了,还会影响到周围的人,为了保住早餐,不得不如此。他不想像临江买个酱油要买三次,笨死了。 避开56号芳邻,正要回他59号的家,孙旖旎正好迎面而来。 “早,孙小姐,昨晚谢谢你。” “小事一桩。”她摆摆手,目光还留在远去的56号芳邻身上。 “如果有机会回到过去,你想做什么?” “咦?”正欲找钥匙开门的动作停住,寇君谦狐疑地回望她,无法立即判断这句是纯哈啦还是另有用意。 他想帮采嫔圆她的梦,让她不那么遗憾。 这个答案,几乎是立即地跳出脑海。 不过,不可能的吧!人怎么可能回到过去? 孙旖旎回眸笑了笑。“有机会的话。” 机会?什么机会? 没来得及问清楚,她已走远。 44巷真的怪人一堆,净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寇君谦耸耸肩,很快便将此事抛诸脑后。 第五章 他没想到,孙旖旎那句话不是纯哈啦而己。 那日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小蚕宝宝已经“蜕皮”过三次了,真的一次比一次更美丽…… 当然不是说叶容华不美丽,而是如今的模样比较适合她,总觉得属于曲采嫔的美丽应当如此。 寇君谦由杂志上抬眸,她正在和笨狗玩无聊的握手游戏。 养狗并没有造成他太大的困扰,她将它教得很好,狗狗的一切也都是她在打理,只除了和叶容华约会时也顺便带它出去散散步、打预防针、做个宠物美容什么的…… 基本上,他觉得狗狗认的主人应该是她而不是他。 “立正!投降!装死!” 明明是很蠢的游戏,她们还是玩得好开心,那只蠢狗还真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把她逗得哈哈大笑。 “采嫔,过来。”换他喊口令了。 “什么事!”闻声,她立刻转头,小碎步跑来,好乖巧地跪坐在他身侧。 “右手。”他说。 她乖乖伸右手给他。那模样和她养的狗还真有几分相像,他差点也要脱口接她的标准台词——握手!投降!装死! 他笑出声来。 “怎么了?”她疑惑地望他。 “没事。”他轻咳了声,掩饰笑意,低头审视她掌心的纹路。 “该准备画下一张图了。”这段时间,她会贪懒,昏昏欲睡。 他已经摸索出诀窍,一旦掌纹淡了,气色变差,就表示该准备下一次“蜕皮”了,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再像最初那样手忙脚乱,备受惊吓。 他就着窗边的温煦日阳打量她。 明亮慧黯的大眼睛、秀挺的鼻子、樱花色的粉嫩唇瓣、略圆的脸形,她笑的时候,两颊会浮现浅浅的小梨涡,发亮的脸庞像是全世界的星光都落在她身上,明亮而耀眼,她依然是个小美人,不过她的美,是让朝阳为之失色的明媚春光。 “下次画的时候,帮你换个发型好了。”那是他前几天翻杂志看到的,觉得很适合她。 “喔,好啊。”她打了个小小的呵欠,挪低身体,枕着他的腿慵懒欲眠。 更像角落那只呆狗了。 每次它贪懒讨怜、腻在采嫔身边撒娇时,完全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大多时候,她都是相当惹人怜爱的,不过某些时候,他会很受不了她,例如碎碎念他的生活习惯。 偶尔,当然也会有发生冲突,她拒绝跟他说话时,就会赌气躲回画里不理他,不过她有她的绝招,他当然也有他的。 “好,你尽量躲,下个月我若是不小心画歪你的鼻子,变成眼歪嘴斜外加32a的平胸妹你就不要怪我!” “寇君谦,你这个小人!”她气得哇哇叫。 女人最在意的,除了容貌就是身材啊!算他狠。 不过说归说,他从来没有实行过,还画得一次比一次更美,那双充满灵气的清澈眼眸,随便一个眼波流转都勾人心动。 他食指指腹轻拨了下她长长的睫毛,凝视她安睡的脸容,不自觉勾起浅浅笑意,思考这回要帮她搭配什么衣服好…… 外头隐约传来一阵骚动,这对向来宁静的绮情街可是有些不寻常。这里平日除了居民之外,小偷不敢光顾,连推销员也不敢来。 他轻轻移开腿上安睡的娇娃,起身到外头探个究竟。 “寇君谦,你不是想回到过去吗?搭他们的顺风车。” “……”这种事也能搭顺风车的吗? 他感受得到空气中诡异的气流,奇怪地看了一眼孙旖旎。她正专注地捻了几个手诀,掌心朝空中一画—— “快,到底要不要?” 他回头往屋内看了一眼,没多想,答案便脱口而出。“要!” 下一刻,他只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卷走,晕眩,是唯一的感觉。 眼前一花,意识转瞬间无法衔接。 视线再度恢复清明时,他甩甩头,发现自己仍站在自家门口,59号门牌。 靠!唬烂他啊! 他掏钥匙开门——不对,这钥匙开不了! 他定睛一看,大门是新的、建筑物也……不会吧?还真回到过去了?这是以前的绮情街? 尚未自冲击中恢复,里头传来开门声,他下意识侧身退避。 他可不想过去一日游,只留下私闯民宅的犯罪记录。 女孩由屋内走出来,看来约莫十五、六岁,体态纤细,束起的马尾在空中活泼跃动,大大的眼睛、小巧俏挺的鼻梁、粉樱色的唇,那精致讨喜的一张脸—— 正妹! 虽然还有些稚嫩,不过长大绝绝对对是迷倒千万宅男的大正妹一名。 他一眼便认出她是曲采嫔,十六岁的曲采嫔。 原来她没有吹嘘,她真的是标致的小美女。 她锁门时,侧首不经意瞥了他一眼,他正想打招呼,她已若无其事地转身走开。 是啊,这时的她,怎么会认得他呢? 寇君谦自嘲地笑了笑,想想自己也够冲动了,当时一心只想着有机会替她圆心底的遗憾,连考虑都没有就被丢回过去的时空,也没思考风险,这可不是搭飞机到日本泡个汤再回来那么简单啊…… 叹了口气,他快步跟上她。 既然来了,他就不允许自己什么都不做。 这个时刻,正逢上下班人潮最密集的时段,她和一群人站在公车站牌下等公车上课,手里拿着写上英文单字的纸片专注默背。他不敢太靠近,隔着一小段距离打量她。 也许因为她太专注了,对于身旁的小碰触并未特别留意,只当是不经意的人群推挤,但他可看得清清楚楚,后头那个中年啤酒肚的老猪哥在吃她豆腐。 笨蛋!你是没知觉吗?神经真大条! 他气闷地观察片刻,又无法过去告诉她,只好以眼神与猪哥厮杀。 老猪哥食髓知味,猪蹄几乎要摸上俏臀了。 这要摸下去还得了!他们家清纯甜美的一朵小花是这只猪能染指的吗?他眼神冒火,一时也没多想,本能就扬腿朝那尾猪哥瑞去—— 乌龙的情况发生了,猪哥虽色欲薰心,还懂得眼观四面耳听八方,逃命时手脚利落得很——简直就是利落得可恨! 顿时间,所有人只见他突然发神经,朝甜美可爱的女高中生踹过去,并且相当没人性地快、狠、准—— 女孩毫无防备,跌出人行道,额头撞上地面,顿时血流如注。 他傻眼。 不、不会吧?! 寇君谦呆滞地发了数秒的呆,完全反应不过来。直到人群中传出惊呼,才将他被雷劈到的神魂拉回现实,赶紧上前抱起她。 “怎么样?很痛吗?” 废话,流那么多血,谁不痛? 她捂住额上的伤口,粘稠血液流进眼睛里,痛得张不开眼。 “哪个王八蛋……”她咬牙恨咒,不晓得是受到惊吓还是疼痛所致,泪水混着血液,染湿了他胸前的衣物。 “是是是,我王八蛋,对不起,采嫔,对不起……”他回去立刻剁了那只闯祸的腿做成卤猪脚来向她赔罪! “呜……”好痛。她抽抽噎噎地猛哭,哭得他都快心疼死了。 “好好好,我送你去看医生,你再忍一下下……” 用最快的速度将她送到医院挂急诊,她缝了两针,当医生说可能会留疤时,她更是哭得不能自已,白目医生还自以为幽默地对她说:“没关系啦,真的嫁不出去的话,找外面那个害你破相的家伙负责,叫他娶你。” “呜……”她哭得更凄惨。“干、干么嫁、嫁他……是他做错事,我何必受惩罚?” “……”小采嫔,你这样讲就很不可爱了,什么嫁他叫受惩罚? 不过害人家破相,现在他根本没脸吭声。 她大概也哭累了,最后只剩下可怜兮兮的抽噎声。 医生处理好伤口,拉开诊疗床的隔帘走出来。“伤口没什么大碍,心灵创伤比较严重,让她躺一会儿再离开。”接着,一脸“请自己保重”地拍拍他的肩,悠然踱开。 他一时鼓不起勇气走上前去。 想了想,先去替她买个早餐赎罪好了。刚刚等公车时看她手里提着早餐,现在早不晓得遗落在哪儿了。 买完早餐回来,她已经睡着了。 寇君谦将早餐放下,走上前拨开她额前刘海,碍眼的纱布就贴在额头靠近左方眉骨之间。原来这道疤是这样来的…… 他还专注在思考等她醒来该怎么解释这一切时,眼前视线突然一阵花白,熟悉的晕眩袭来,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逐渐透明。 不是吧?别、别在这个时候把他拉回去啊……采嫔会怨死他的…… 他真的强烈怀疑,孙旖旎是存心要恶整他。 “我不想那么早回来!”他抗议。 孙旖旎似笑非笑。“你以为这是日本赏樱七日游吗?还能任由你决定时间行程。” “……”算了,事已至此,回来都回来了,肇事逃逸的混蛋也当定了,再多说又有什么用?他泄气不已。 结果搞了半天,他大费周章回到过去一趟,什么建树都没有,只是很猪头地留了道疤给她当纪念。 寇君谦垂头丧气地进入家门,曲采嫔已经睡醒,揉揉眼四处在找他。 “你刚刚去哪里了?” 他没回答,坐到她身边,轻轻拨开她额前的发丝审视左眉骨那道疤。 她要是知道,他就是那个肇事逃逸的王八蛋,会不会立刻一脚踹过来?她当时回忆这件事时,可是恨得牙痒痒的啊! 他这个俗辣完全不敢讲。 “你觉得,是历史造就时代,还是时代成就历史?”他小心翼翼,从最安全的角度切入。 “啥?”完全听不懂。 “就是……我也很难跟你解释……”在这之前,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她过去的人生中也参与了一页,这让他很迷惘。 他不晓得,是因为自己莽撞地闯入属于她的过去,才使得她人生改写?或者事件本来就存在,因为他回去过这么一遭,才有现在的她? 如果是前者,那么他可以假设自己还有努力的空间,但如果是后者,无论他再做什么,多年后都会是这样的局面。 愈想愈复杂,要搞懂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本来就是存心搞疯自己。 “算了,你当我没说。”他自暴自弃,躺在沙发上装死。 “你……那个……” “怎样?” 勇气再度龟缩回去。“没事。” 曲采嫔耸耸肩,继续玩她的线上麻将。 “呃……我是说……” “说什么?”她分神再瞥寇君谦一眼。 “说、说……是说你上次网购的那个奶冻卷不错吃,你哪时要再买一次?” “喔。你要吃等我玩完再订。” 又过了半小时—— “采嫔,我真的……” “又怎样?”一直被打断,她无法专注打牌。“厚!害我放枪了啦!” 她索性退出牌局,回头望他。“你到底要说什么,一次说完好不好?” 他整个早上心神不宁,坐也坐不住、站也站不好,如果不是有心事,那就只剩下便秘拉不出来这个选项了! 寇君谦深吸一口气。“我其实是有事问你。” “那就问啊!” “我怕问了……你会生气。” “如果问完你就可以让我专心玩电脑的话,我不会。” “那……我是想问……你……怎么……那个的……”他吞吞吐吐,想办法挑拣字眼,毕竟她对“死”很敏感。 “哪个?” “就是……往、往生……”这样讲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曲采嫔神情微僵。“你为什么想知道?” “就……关心一下嘛……”他偷偷打量她的神情,揣测地道:“是生病、事故,还是……” “事故。”她垂眸。“是毕业旅行,大家开开心心出游,中途游览车发生意外,连人带车翻落山谷。我被困在变形的车内,当时还有意识,我抓着手机,想求救,我一直等,一直等,不记得时间究竟过了多久……四周一片黑暗,没有任何的声音,我很害怕……” 人生中最后的记忆,只有眼前所见的黑暗,无限延伸…… 寇君谦走上前,张臂环抱住她微颤的身躯,她本能偎了过去,双臂往他腰际缠抱住。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过程中的疼痛、无助、恐惧,还有绝望,一点一滴吞噬掉活下去的渴望。那种等待死亡的凌迟,才是最残忍的,你知道吗?” 他拍拍她的肩,无声安抚。 “对不起,我之前不晓得……”她一开始就很坚持晚上一定要留盏灯光,因为她怕黑,他听到时差点啧饭,第一次听到鬼会怕黑的,还嘲笑她是名副其实的胆小鬼。 现在才知道,那种死亡的恐惧已深入灵魂,再过多少年,都无法淡去。 “你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最近,我一直在想,历史究竟可不可以改变?如果可以的话,那么,你是不是也不用死?” “你是说——”她讶异地瞪大眼。 他摸摸她秀致的脸庞。“你前两天不是说,我这次将你画了八分像,好像真的见过你一样。其实,我真的见过。” “啊?” “你的过去曾经有我的存在,只是你自己也忘了。原本我只是想,去见见那个让你惦记着的男孩,把他找出来,圆你的梦,可是现在,我有了不同的想法。” 他的心更贪了,想做的不只是安安静静地来去,而是试图救她。 “如果我能回到那个时候,在事故发生之前找到你,告诉你那些将会发生的事,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我应该会当你是疯子吧……”谁会相信那种鬼话?说不定还会臭骂他一顿,怪他触霉头。 他笑了笑。“没关系啊,就算当绑架犯也行,我会用尽办法阻止你参加那次的毕业旅行。” “前提是,你也要回得去才行。” “找孙旖旎。”她能做第一次,就能做第二次。 他拉起她,直接到巷尾找孙旖旎。 然而得到的回答却是—— “不可能。”斩钉截铁的一句拒绝。 “为什么?”他不服气。她明明可以帮这个忙的。 “定数是不可改的,会发生的就是会发生,即便你用尽心机扭转,它也会以另一种你所不知道的方式发生。” 所以……改变不了,是吗? 可是,既然他已经涉入了她的过去,必定是有某些他目前还不能理解的意义存在,绝对不仅仅是很蠢地造成她眉骨的那道疤而己,不尽全力试一次,他怎么也不甘心。 “你知道的,天意有时候不是我能掌控,你执意要去的话,结果如何我不能保证。”她自己可以在时空中任意穿校,但不代表也能让他这么做,上一次是因为他本来就注定该在那个时间点遇上她,她只是那股助力而己,她还没那么大的能耐改变历史。 “那么或许真的不只这样。否则她为什么这些年来一直留在这里?一定是我真的做了什么、或者是我可以为她做什么,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等着遇上我,只是现在的我们并不晓得。” “或许。但是你真的可以承受后果?即使是折寿?”而且,并不见得能改变什么。 什么?这会折损寿命?始终沉默的曲采嫔惊嚷出声:“那怎么行——” “不然你们还真以为这是港澳三日游,买个机票就行了吗?”孙旖旎没好气地白他们一眼。穿梭时空是要付出代价的! “可以!”他坚定地回道。 用几年的寿命换她往后五十年的人生,恣意挥洒青春与灿烂年华的权利,怎么算都是他们赚到。 “寇君谦,你不要——”曲采嫔心急地想阻止他,被他轻声阻止。 “采嫔,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可是、可是……”那要拿他的寿命来换啊! 他大笑,拍拍她的肩膀。“干嘛那个表情,小时候算命师说我会长命百岁,活个七老八十不成问题,少几年有什么关系,活太久会腻!” 孙旖旎似笑非笑地斜晚他。“你对她倒是情深义重啊!”连“活太久会腻”这种话都说得出口,想尽办法要安慰她,怕她心里难过,这样还死追活追叶容华,脑袋到底都在装些什么? 笨蛋的思维果然不是正常人可以理解的。 曲采嫔握住他的手不放,寇君谦好说歹说就是不被采纳,没辙,今日只好作罢,拐她回家时,他不忘以眼神加唇语暗示孙旖旎—— 我、会、再、来、找、你! 第六章 没想到,寇君谦还没来,她倒先等到了曲采嫔。 门外站着亭亭玉立的小美女,孙旖旎往后看了看,那尊守护神竟然没跟着,稀奇! “我是瞒着寇君谦来的。”曲采嫔好有礼貌地请求。“我可以进来吗?” 孙旖旎耸耸肩,虽然不觉得她们有什么好聊,但看在她手中提的芒果奶冻卷的分上,还是侧身让她进屋。 听说这人是美食雷达,网罗了不少地方美食,瞧瞧寇君谦最近被她喂得多肥,她早就觊觎已久了。 “我有一点问题想请教你。”听寇君谦说,她很厉害,那问她应该没错。 “你问啊!”孙旖旎很嘴馋地拿出小碟子及刀叉,等不及品尝美食。有好吃的,什么都好谈。 “你知不知道……如果一只鬼一直跟在他身边的话,对他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会。”孙旖旎也不啰嗦,答得直接。“人属阳,鬼属阴,短期可能不至于有太大影响,时间一长,多少会对他的运势造成影响。如果遇到流年不利、运势低迷时,还会有些小灾小病,轻则破财,重则血光。” 所以,如果她继续跟在他身边,他就会时运不济,气弱体虚? “没有……其他的办法吗?” “没有。”磁场不同,要不被影响是不可能的。 “那……我知道了,谢谢你。”得到想要的答案,曲采嫔起身告辞。 见她这样,孙旖旎也不忍心,好歹也是吃人嘴软。 “你不用想太多,那是他自己愿意的,反正他这个人也没大富大贵、飞黄腾达过,运气再背一点也没什么差了。” 曲采嫔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回家。 寇君谦已经睡醒,正在厨房煮粥。 从前天早上起来,他就觉得头重脚轻,看了医生,说是很跟得上潮流地搭上这一波感冒大流行的列车。 平日壮得像头牛,一年到头鲜少生病的男人,这两天都昏昏欲睡,瘫在床上当病猫。 “我来,你去休息——”她想要上前帮他煮,被他一眼瞪得收回手。 “你给我乖乖到客厅坐好,离水龙头远一点。” 他煮完粥,自己倒水吃了药,又窝回床上当病猫。 就在他快要入睡时,门铃声响起。 她由二楼卧室的阳台瞧见门外的人。 “寇君谦,醒醒,叶容华来找你了。”她赶紧回房摇醒他。 “唔,你去开门……” “不行啦!”曲采嫔坚决拉起他,伸手帮他理了理微乱的短发。“快点,醒了没?” 要是错过她,他一定会懊悔捶墙的。 “醒了……”寇君谦迷迷糊糊下床,被推着走下楼,连外套都是她帮他披上的。“嗨,容华。”神智有一半还在和周公拔河。 “听说你生病了,来看看你。”叶容华打量他。“你看起来气色很差。” “太久没生病了,偶尔病一下才能证明老天是公平的。” 叶容华没好气地笑睨他一眼。“口没遮拦。不舒服就快回床上去躺,我帮你炖了点汤,借个厨房热一下,待会儿帮你端上去。” “喔,好。”他还真听话地回房,态度自在地完全带没把她当外人。 他喝了热汤,逼出汗来,她到浴室拧了毛巾帮他擦汗。 “你煮的汤很好喝。”他没看错,她真的就是那种贤慧的好女人,被她照顾的感觉……好幸福喔! 他挂着一脸陶醉的傻笑。 她失笑。“快睡吧你!” 替他拉好被子,妥贴打点好病人,她这才有心思打量房内摆设,一眼,便被角落那幅裱了框的人物肖像画吸引目光。 那是她! 她走上前,细细打量。 他画得很好,每一道笔触都精准地捕捉她的神韵,用那么细腻、那么专注的心思在画,任何一个女人看了,很难不被感动。 她一直知道他对她有好感,也不排斥与他交往,若是感情水到渠成,就这么自然地走在一起也未尝不可,她相信他会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只是他一直没有正式对她表示过什么,而她的态度也没有很明确…… 该怎么说呢?是一种属于女人特有的直觉吧,她认为他并不是真的那么爱她,心里似乎抱持几分保留、观望的态度。 直到今天,看到这幅画……或许是她多心了,他眼中,一直全心全意地看着她。 附近居民早在谣传,说他与另一名女子同居,夜半时常可从阳台看见他的房里有女孩子的身影。 因为早已将他们视为一对,总会有些多事的人来向她嚼舌根,说他若不是另有女人,就是撞邪了,要她多留意。 如今看来,浴室所有盥洗用具都是单一存在,整间屋子看不到任何女性用品,很标准的男人独居住处。至少她肯定他并没有和谁同居,不过这个传言,确实又为绮情街增添了一丝迷魅色彩,以及茶余饭后的议论话题。 她回眸,望向床上沉睡的男人,温柔地笑了。 寇君谦生病这段时间,叶容华每天都来照顾他。 不是炖煮营养的汤品带来给他,就是在他家厨房替他张罗食物,他被照顾得无微不至。 虽然不晓得为什么,但是寇君谦觉得,他们之间那道隐约的距离好像消失不见了,她对他好到他都有点受宠若惊。 然后,就在他大致复原后的一日下午,她突然对他说:“下个月我爸妈结婚三十周年纪念,你要不要一起来?” 父母的结婚周年纪念,这是非常家庭式的聚会,她却开口邀他,所以意思是…… 他张大眼,不敢置信。“你、你的意思是……” 会是他想的那样吗?她答应跟他交往了?所以才让她的父母见见他,以得到长辈的许可,是这样吗? 她笑意浅浅,带些含蓄的女子娇羞。“嗯,愿意吗?” “当然愿意!”愿意到不能再愿意! 他开心地大笑,扑上前大力地抱住她。 “咳……轻一点啦!”粗鲁男,这种熊抱再多来几次她会内伤。 送走叶容华后,他雀跃地想与曲采嫔分享这则喜讯,发现屋子里里外外都找不到她,狐疑地回房四处找她的“小窝”。 画轴卷起,不晓得是啥时滚到桌底下。 啧,都绉了。 他摊开画纸,好舍不得地用掌心铺平,她这才幽幽地现身。 “我又哪里得罪你了?” 每次惹她不高兴,她就会躲回画里,然后把自己卷卷卷地卷起来,滚到角落不理他,孩子气地表达抗议。 不过他最近都很安分啊,最让她嫌弃的衣服都洗了,叶容华要来,总不好让人看见壮观的衣服山。 “没有啊。”她抱膝缩到床上去,下巴抵在膝头,懒懒地不太想说话。 “那干么又躲起来不见人?” “被叶容华看到会误会。”所以每次叶容华来,她都会避开,连带将他替她画的每一张画都藏妥,塞进最不起眼的角落,以免被误会他心里有别人。 寇君谦摸摸她的头。让她如此委屈,还退避到将自己藏进桌底,让他想了就莫名不舍。以前居然没发现,她怎么会这么善解人意到让人心疼呢…… “我会找机会告诉她这件事,你以后不要再躲了。”他舍不得委屈她。 “不行!”她立刻否决。“你以为她有几颗胆?不怕吓跑她吗?” “可是……她邀我去她家,要将我介绍给她父母认识。”如无意外,接下来他们会正式交往,想得再更远一点,等到他们结婚以后,她能一直这样避吗? 她就像是他的家人,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身分比较特殊,但叶容华该要明白,往后他的生活中必定会有采嫔的存在。 “没关系,我会解决。”她说。 “喔。”他也没追问怎么解决,信任地交给她处理。虽然这样说很丢脸,但曲采嫔确实比他聪明许多,要不是有她,他根本追不到叶容华,难怪她老是说他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喔,shit!”自从和叶容华熟识以后,寇君谦多少也受到她的影响,不好意思太过“畅所欲言”,都觉得自己有气质很多。 但是今天,久违的脏话再度飙出口。 “马的!是有没有这么衰啊、啊、啊——”咒骂转瞬间成为哀嚎。“你慢一点,会痛!” “喔,对不起。”临江收小步伐,替他开了门,小心翼翼扶他进屋。 “我还要回去上班,你一个人可以吗?” “安啦,你回去吧。”还有可爱贴心的小采嫔照顾他,嘿嘿!不过这个不必告诉临江。 待客人走后,曲采嫔才现身。 “你不是去买酱油吗?怎么会弄成这样回来?”一只脚包成两只大,纱布捆得看起来就是很痛的样子,她皱紧眉头。 寇君谦一时玩心大起,伸手去捏她皱成毛毛虫样的秀眉,被她一手拍开。“你正经一点,到底怎么回事?” “这有什么好讲的,就刚刚不是说要去临江工作的大卖场买瓶酱油吗?我快到时就低头掏零钱,没注意到里面在抢劫—— “你去帮忙,所以受伤了?”以他热血男儿的性子猜测,可能性极大。 “要真是这样就好了!”至少英雄一点,流的是正义之血,他也不会那么闷。但事实是—— “我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什么事,一进门歹徒刚好被制伏,那把刀就这样从他手中被踢飞过来,割伤我的小腿,你说杜不杜烂、虽不虽小?”于是,他成为这场抢劫意外里唯一的受害者。 “你讲话很没水准耶!”还以为和叶容华在一起多少会受到薰陶,谁知这人的气质简直没救了,佛祖来都渡不了他。 “本来就是。连买个酱油都会被砍,算拎北衰啦!”他们绮情街一定和酱油犯冲! 曲采嫔神情僵了僵,产生一丝微妙变化。 偏偏神经比牛骨还粗的男人就是不懂看人脸色,迳自碎碎念:“结果感冒都还没完全好,又来个血光之灾,最近真他妈倒媚到自己都可以看见头顶那片乌云了,哪里有庙可明上我去改改运啊……” “其实……我消失就可以了……”她垂眸,自言似地低喃。 “啥?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寇君谦挖挖耳朵。干么突然学蚊子叫?他只是运气背,耳朵还没背,也用不着这样考验他的听力啊! “寇君谦,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你的运势?” 他瞪她。“你在说什么鬼话?” 果然没想过。这个粗线条的家伙! 她苦笑。“你都不觉得,你最近的霉运可能和我有关吗?你知道的,像我们这种……很阴的东西,多多少少会对人有负面的影响,像是有些人长年染疾,有些人家运不振,有些——” “好了,停!”他突然极有男子气概地一喝。“这关你什么事!你一直都在这个屋子里,我不知道你的存在以前也没怎样啊!” “那时我并没有靠你这么近,那么密切地生活在一起。现在不一样,你把我留下来,每画一次,都是用你的心神在喂养我,给我形体,说不定也是在耗损自己的福泽,毕竟这并不符合常规——” “没这回事!”他想也不想,否决。 “如果真的会呢?”是她害他倒媚的话,他还肯继续留她吗? “我说不可能!你也不准再想这些有的没的!”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这是孙小姐——”曲采嫔还想再争辩,但迎视他坚定的眼神,她突然懂了,消了音,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会又怎样?我会因为这样就抛弃你吗? 这才是他真正的心思吧?他不是不采信,是不能承认,怕她会难过、自责。 心突然一酸,好想哭,但是她没有泪,也哭不出来。 这男人,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呵护她,将她纳入他的羽翼之下,就算她的存在造成他多少困扰、灾难,他还是会留住她,衰一辈子就衰一辈子,无所谓! 可是一旦连他也不要她,她就无处可去了…… 他坚定的守护,强悍底下的温柔,狠狠触动了她的心。 “为什么……”她好埋怨,为什么不让她在更早之前遇到他? 她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男人,用这样的方式怜惜她。 她一直不愿面对心底隐隐约约的骚动,只允许自己去想,怎么帮他追求他要的幸福就好,每次一发现这男人的可爱与特别,就用那个念头狠狠压回去。 他有喜欢的人,他要追叶容华,所以她必须帮他…… 可是,一次又一次……他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用最平凡的举动、话语,让她心动。 如果在更早之前遇到他,她一定会坦然对他说出心中的感受,可是现在…… 别说他那么爱叶容华,她就连在他生病时替他煮个粥都办不到,还能说什么? 她只能将自己卷卷卷,缩到最墙角,不被任何人察觉,包括那分无法宣之于口的心意,然后安静地,看着他欢笑,看着他拥抱心爱的女子。 而她的心意,随着她,深埋黄土。 永不被知晓。 夜半,寇君谦睡得迷迷糊糊,不确定是什么让他醒来,他睁眼,瞬间—— “喝!”床边端坐着一道娉婷身影,不发一语,幽幽地注视他。 “你干么?”半夜坐在他床边,吓人啊!若不是他心脏被她训练得太强,醒来乍见她的那瞬间真的会吓得尿裤子。 “你睡你的,我又没叫你醒。” “被人这样盯着看,不醒才怪。”附近已经在谣传他这里闹鬼,夜半会出现女子身影在他房间晃来晃去了,她不回她的“窝”休息,老是半夜在他床边走来走去是在干么啦! “我在研究笨蛋的面相。你知道的,这年头每个人精明得跟什么似的,笨蛋不多见了。”她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看了,这个让人舍不下的呆瓜…… 怎么追女孩子不会,被偷偷爱着、眼中情意分明了,还傻愣愣地毫无所觉,真的是笨死了。 “……”算了,任她损。 他翻个身想继续睡,她却说—— “寇君谦,我要睡床。”很任性的要求,可是她知道他一定会纵容。 “喔。”他扒扒头发,乖乖把床让出来,坐起身想拿枕头去外面睡…… “不用啦,我可以睡旁边,你睡相好一点,不要把脚踢过来就好。” “好。”,千万只磕睡虫在脑子里跑,他也没思考那么多,挪了挪身体,空出一半的床位,倒头继续睡。“晚安。” 不到十秒,他发出轻微的鼾声。 真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好吃又好睡,一点烦恼都投有。 曲采嫔轻轻笑了,躺在他空出来的右边床位,轻轻枕上他肩膀。 半睡眠状态的寇君谦本能调整睡姿,张手将她搂进怀中拍抚,口中喃喃呓语:“采嫔乖乖……” 她笑了。 他的梦中,有她吗? 这样就够了吧?至少他连睡梦中,都没忘记她。 他曾经说过,他是独生子,没有手足陪伴他成长,他常在想,如果他有一个玲珑剔透、像洋娃娃一样精致讨喜的妹妹的话,他一定会很疼、很疼她,尽全力保护她不被外面的坏男人欺负。 然后,她的出现满足了他的渴求。 他也真的很宠她,把所有幻想中该给妹妹的疼爱都给了她。 他是真心对她好,就算有了叶容华、就算未来成家,也还是为她留了一席之地,无论如何也不曾想过要抛舍她…… 即使——只是妹妹。 第七章 “君谦、君谦?” “呃……啊?”寇君谦恍然回魂,呆滞的眼神由餐盘移到对座的女人身上。 “你盯着那块糖醋排骨五分钟了,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啊!”他赶紧挟起来,张口吃掉,湮灭证据。 “你有心事……”叶容华打量他。 他今天看起来不大对劲,时而皱眉,时而陷入恍神,像是为了什么而深受困扰的模样。 “算有吧……” “能告诉我吗?” “恐怕……不能……” 今早醒来时,怀里抱着软软香香的物体,因为抱得太舒服了,身体本能地蹭了蹭,张开眼,前方一寸是水嫩诱人的红唇、还有那张好甜美的睡容,于是很自然地吻了上去…… 他当时一定是被外星人附身了,脑袋完全不清楚,啄了几口还意犹未尽地把舌头伸进去,而她还傻傻地回应他,两个人吻得好尽兴,吻到他浑身火热,整个人才清醒过来,火速跳下床,直奔浴室冲冷水灭火。 他也不晓得自己当时怎么会亲得那么顺口,还一口接一口,今天一整天无论他怎么极力忽略,脑子里就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吻她的感觉及画面,而且无论再怎么想,就是觉得滋味对极了、也棒透了! 混帐!他怎么可以这么陶醉,这是不对的,他应该要觉得羞愧、觉得懊悔才对,怎么可以觉得她尝起来美味极了,好合他的胃口,吃了还想再吃…… 太下流了,寇君谦,你简直就是禽兽——不,连禽兽都不如! 那么幼齿的一朵清纯小花你也染指得下去,还说要把人家当妹妹保护咧!有哪个当哥哥的会像你这么人面兽心…… 他一面在心中唾弃自己,另一方面又忘不掉她柔软唇腔的触觉,今天一整天都在理性与兽性当中拔河,都快精神分裂了! 各位客倌说说,这怎么能告诉叶容华! “我看你气色真的不太好,要不然吃完饭,我再扶你回房躺一下好了。” “不要!”他一惊,想也不想地拒绝。 “啊?”被他突然扬高的音量吓着,叶容华愣愣地瞧他。“你那么激动干么?” 因为采嫔在房间! 他不准她再把自己藏进脏兮兮的桌底下,所以每当叶容华造访,她就自己躲在房间里,坚决不允许他向叶容华透露。 他实在很不喜欢欺瞒的感觉,可是又不敢不听她的话。比起欺瞒,他更怕采嫔不高兴。 “我、因为房间很乱,所以……”不擅长说谎的人,几句话讲得零零落落。 “不是房里藏了女人?” “啊?”她有神算吗?还是他表情真的太明显了? “呵,开玩笑的。”叶容华笑笑地动手收抬碗盘,起身时,不慎绊着桌角。 “啊!”凉呼声才刚逸出喉间,他便反射性地张臂接住,她惊魂未定地跌坐在他腿上。 意外获得投怀送抱的福利,寇君谦一开始确实是愣了下,回过神后,他发现彼此正以近得暖昧的距离相互凝视,他几乎看得见她每一根鬈翘纤长的睫毛,感觉得到她呼出的气息,柔软的女性体态,足以激起男人的雄性激素…… 所以这个时候,应该要吻了吧? 她没有退开,就是默许了,是男人就该上道一点,用力给她亲下去,为她的女性魅力做最强而有力的背书才是,但—— “啊娘喂,我的脚——”他惨叫出声,瘫倒在沙发上鬼哭神号。 “啊,对不起、对不起!”叶容华赶忙起身,察看他受伤的脚。“伤口不知道有没有裂开,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他摇摇头,依然很废地赖在沙发上装死。“不用了啦,你不用理我,过一下就好了。” 叶容华若有所思地瞧了他一眼,安静地收抬餐具到厨房清洗完毕,回来时又问了一次。“真的不需要去医院吗?” “不用了,你忙你的。” “那……我要回去准备明年小朋友的劳作教材,你有事的话再拨个电话给我。” “嗯,拜。” 叶容华凝思般的眼光在他脸上多停留了几秒,盯得他莫名心虚起来,才又移开,转身离去。 她走后,他才坐起身,苦着脸叹气。 为什么那一瞬间,他竟然迟疑了,完全吻不下去?然后脑海还很神经地浮现另一个人的身影…… 那瞬间,他完全无法多想,等他意识过来时,已经白烂地在靠夭脚痛了。 连他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够欠揍,可是、可是——他发现吻她真的会有心理障碍。 他不晓得她究竟有没有发现他一瞬间的迟疑,亏她还惦记着他脚伤不方便,贴心替他带来晚餐,他却净想着吻着另一个人的感觉、在她面前耍白痴…… 他摇头叹气,拖着“半残”的脚上楼。 “采嫔,容华走了,你要不要出来?” 没听见回应,他扭开门把,见她像毛毛虫似地把被子全卷在身上。记得今早吻她时,她就是睡在那个位置上…… 停!你这畜生!都知道不对了还回味再三,是有没有廉耻! 打住脑海的绮思,他上前查看。曲采嫔睡得正熟,他将手伸进被子里,捞出她的右掌心查看,确定掌纹清晰,她只是偶尔发懒,这才安下心来,坐在床边静静凝视她。 今早那个突发意外,她应该也还是半梦半醒,所以事后看到他时并无异状,更没有追着他打,可是他的良知不允许自己当没这回事啊,想向她招供,又提不起勇气…… 害她破相,又偷走她的初吻,光这两条就够判一百次死刑了! 而现在,光是看着她甜美的睡容,他的心就不由自主地怦动,有股冲动想…… 察觉自己的行为时,他已俯身吮住粉唇。 他在干么?!寇君谦瞪大眼,惊吓地立刻弹开,一时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床下栽,撞倒一旁的画架,杂物随之乒乒乓乓落地,其中一样还砸中他受伤的脚,痛得他几乎飙出一泡男儿泪,这回哀号得货真价实。 曲采嫔被扰醒,坐起身,困惑地望向狼狈不堪的他。“你在干么?” 没干么,就偷香的报应而己。 这当然不能说。 完了,他真的有病!该吻的时候不吻,不该吻的时候吻得啧啧作响、意犹未尽是怎样?! 可是对着叶容华他真的吻不下去,有一种亵渎女神的罪恶感,而采嫔——光看着她,他就像鬼迷了心窍,有拥抱她、亲吻她的冲动,好比看到喜欢的食物就有将它吞下去的渴望…… 等等,喜欢?! 仿佛被雷劈到,一瞬间的醒悟教寇君谦震惊得无法动弹、表情呆滞。 曲采嫔见他神情空茫,关切地上前,俯身打量他。“你没事吧……” 指尖才刚碰到他,他整个人立刻往后弹,惊吓不已地闪躲,然后又蠢毙了地撞到后面的衣柜,制造出更大的声响。 “你撞邪啦?”反应好夸张。 “是啊!”简直就跟撞邪没两样,怎么会发生这么不可思议的事啊……他糗大了…… 曲采嫔眸色一黯,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可惜陷在沮丧与强烈打击中的寇君谦并未察觉,茫茫然然地站起身,拖着“残脚”一拐一拐地往外走。 他需要一点时间冷静一下,厘清这诡异到极点的局面,究竟是他妈的什么鬼情况,完全没留意自己就这样抛下她,迫不及待逃离的态度有多伤人。 “撞邪吗……”曲采嫔轻不可闻的自喃消散在空气中。 他终于看清现实,开始害怕她的靠近、对她避之唯恐不及了…… 活到这么大,寇君谦首度面临人生最大难题。 究竟,爱情是什么? 没有人告诉过他,这世上也没有一本叫《爱情速成守则》的书让他参考,因此遇到叶容华,被她暖如春风的笑容感动,每次看到她,便惊艳于她的美丽,目不转睛看到整个人都呆了,他以为那就是爱情了,于是卯足了劲一头热地狂追。 然后,就在快追到手时,他才发现并没有原先以为的快乐。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束好美好美的花,他每天看着,由衷地喜爱,但是肚子饿了,他会吃冰箱的生菜沙拉,并不会想把花吞下肚。 花,只能远远看着,欣赏它的美丽。 叶容华,就像那束花。 那种喜爱,是欣赏、是仰慕,但——不是爱。 花即使不买回来,远远看着也是可以,并不会觉得可惜;但是生菜沙拉,是他真真切切想要吃的,吃不到他会念念不忘,扼腕可惜。 这样的比喻或许不伦不类,但却是他此刻最真实的心情。 叶容华的美丽,对他而言是一种不可亵渎的神圣,客观来说,十个男人有八个会视她如梦想,但是,不一定八个都会想将她娶回家,因为仰慕不一定等于爱情;仰慕可以很梦幻,但是落实在生活中的爱情,却没有那么唯美。 爱不是天上的虹,只是一道浅浅的溪流,或许平实,或许不起眼,却在需要时,能够掬起一掌沁心的清凉。 如果曲采嫔一直没有出现,在他心目中,那抹遥远的虹光落到他的生活中,或许可以成为踏踏实实的幸福,成就爱情,但是——来不及,在那之前,已经先有另一道小溪,浅浅在他心间流动,平凡得让他忽略了。 有个女孩,笑起来时会连带让他牵起嘴角的弧度,悲伤时会让他心揪,想提供胸膛让她依靠,明明不是那种婆娘性格,出门却会向她报备,不教她挂心,开心的、烦恼的,什么事都想与她分享,会怕她生气怕她不开心,什么都顺着她,讨厌被人碎碎念,却习惯了她的碎碎念,为她改掉所有她不喜欢的坏习惯,老是想着自己还能为她做些什么…… 这些心情他明明都有,爱情早就真真实实存在,只是他弄混了自己的感觉。 他可以想像被叶容华拒绝,却无法想像,没有采嫔会怎样! 糗了!他居然摆出这么大的乌龙,这下要如何收场才好…… 临江回家经过公车站,见寇君谦坐在站牌旁的长椅上吸往来车辆排放的废气,时而皱眉、时而叹气,摇头晃脑不晓得在做啥,于是关心地上前探问。 “君谦,你这么晚不回家,在这里干么?” 他一脸颓废,要死不活地抬眼,正好瞥见对方手中提的“夜安型”。“问你一件事。” “好啊,你问。”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会觉得她好顺眼、好甜美、好可爱、愈看愈想搂搂抱抱、亲亲秀秀,压在床上当禽兽,这是什么情况?”对人对事就是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问已经“出师”的人准没错。 “就是喜欢她啊!我看到宁夜都会这样。” 一语中的。 “非常感谢你中肯的回答,不耽误你买卫生棉回家了,一路顺风。”他摆摆手,继续颓废。明明已经知道会是这个答案,还是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 “你不一起走吗?” 要跟一袋卫生棉走在一起吗?寇君谦看看自己的脚,又看看对方手中的购物袋—— “也好。”只花三秒就克服了心理障碍,伸手搭上临江的肩,在他的扶持下走回44巷。 眼看家门在望,他反而迟疑了。 “你先请。我还需要再想一下,等等再进去。” 临江看了他一眼,没多问,转身回对面的家。好奇怪,君谦会这样问表示有喜欢的人了,喜欢是很美好的感觉,他为什么要一脸世界末日来临的悲惨样? 寇君谦坐在自家门前,继续苦恼。 这绝对不是喜欢上一个人,看清了、承认了就好这么简单的事,他之前做的蠢事难道不用负责任吗?连他都觉得自己很过分,像在存心耍人,他要是叶容华,一定会气得让他另一只脚也残掉。 不过这也还好,坦然认错、勇于承担,最多就是另一只脚也残掉嘛,没什么不能解决的,只不过再稍微严重一点的问题是,他喜欢的对象,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 当然看开一点的话,如果能够这样一辈子生活在一起,倒也还好,他这个人很容易满足的,但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她不一定愿意! 之前看她那么积极替他追叶容华,表示她对他根本就没那个意思,不吃醋不伤心不颓废,还会自动躲起来不破坏他谈恋爱呢! 关于这一点,他还是可以用力说服自己,不爱他也没关系,看得到她、能和她在一起就好,至少他可以很乐观地想,除了他身边,她哪儿也去不了,但但但——是,终极问题在于,他怎么能说? 让一个不爱他的人知道,他其实很爱她,爱到不在意她已经死了、不在意她爱不爱他,这样她会怎么想? 之前觉得自己带衰他的运势,采嫔已经难过内疚成这样了,她那么善良,要是知道他的心意又不能回应,她会有心理压力。何况目前她人在屋檐下,这样感觉好像他在拿收留她的恩与情胁迫她,他并不想这样。 所以结论是,他爱上一个人,但是以为自己爱的是另一个;弄清楚以后,变成他爱上这个女孩,而这个女孩是一只鬼,而且这只鬼还不爱他,他也不能追求、甚至不能让她知道……这样够不够糟糕? 他完全没有勇气回去面对曲采嫔。 他这个人,套句采嫔形容的,是单细胞生物,以往不知不觉就罢了,现在弄清自己的心意后,他真的很难掩饰,假装什么事都没有,万一他的表情透露出太多爱恋讯息的话,怎么办?万一、万一她觉得困扰,却无处可避,怎么办?万一…… 他想了很多,难得这颗简单的脑袋会主动思考这么多事情。但关乎到她的事情,他没有办法不替她想很多,结果就是让问题像叠罗汉,一层叠得比一层还高,一层比一层还严重,困死了自己。 他回来了,却不肯进来。 曲采嫔站在阳台,看着宁愿在大门口喂蚊子、冻露水,都不愿进自家大门一步的男人,心口的苦涩几乎满溢出来。 她心里清楚,是因为她。 是她,让他有家归不得。 虽然她老爱笑他是单细胞生物,脑袋结构只比草履虫强一点,但事实上,她从来就不认为他是笨蛋,他只不过是选择简单过生活,不愿把太多事情复杂化,并不是真的那么迟钝。他会如此,应该是察觉到什么了吧? 今早那个吻——她应该克制住的,但是当他睡得迷迷糊糊,将唇凑上来时,她没有办法不回应,即使,他当时眼中看见的人是叶容华。 他从头至尾,一直明确地表态,他爱的是叶容华、要的是叶容华,是她把一切都搞乱了,即使假装没这回事,这个正直的男人也是连作戏都不会,望向她的眼神不时透着懊恼、心虚和愧疚。 这不是她的本意,她真的无心为难他,害得他连面对她都不敢…… 结果,寇君谦还是硬着头皮进门了,因为想到自己如果没回家,她会替他等门,无论多晚。曲采嫔正坐在客厅地板上玩狗,装作一无所知。“去哪里呀?这么晚。” “喔,就四处走走……” 走?她视线停在他裹纱布的右脚。 “喂,你瞧不起掰咖喔!”他对那种眼神提出抗议。 她翻翻白眼,懒得在这种没营养的话题上打转。 寇君谦进浴室洗完澡,晚些就寝时,他调暗床头灯,留着些许光源让她不惊慌。 她似乎还不想休息,窝在椅子上练习他教的素描技巧打发时问。 “那个……要不要聊一下,帮助睡眠。” “好啊,要聊什么?”她头也没抬,回应得很随便。 “你……我问一下,要怎么做才能打动女孩子的心?我是说,有没有什么事情,会让你觉得有一点点心动…” “干嘛还问这个?不是已经帮你追到叶容华了?” 那时是叶容华,不过现在他问的是她,不一样好吗? “就假设一下,如果是你的话……” “真心。只要一心一意地对待,让我看见他的真心就可以了。”全世界的女人都一样。 “听起来不难……”这个他做得到。 寇君谦又偷瞄了她一眼,故作不经意地提议。“你要不要……坐到床上来比较舒服?” 房间只有一张藤椅,硬邦邦的不好坐,而且靠床这边光线比较充足,绝对不是他别有居心……他很理直气壮地替自己找借口辩解。 她随意瞧了他一眼,移坐上去。 看她那么信任自己,全然不设防,他小小心虚了一下。 趁这机会试探一下好了。 他继续假装不经意,一副我只是随便聊聊的样子。“采嫔,你很希望我和容华在一起吗?” “是你自己很希望,我只是顺你的意去做。” 是这样说没错啦,就是他这颗连爱情是什么都没弄清楚的猪脑袋把事情搞成这样的……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和她在一起的话,你要怎么办?你都说这种事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她又没有两颗胆……”呃,这样听起来会不会很像威胁?好像她非接受他不可,否则他和叶容华在一起,她就没有容身之处了…… 于是他赶紧再追加几句。“我不是说不要你了,你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像现在这样也很好啊,如果她真的不能接受的话,我……可以放弃她。” 说完,他注视着她,屏息等待她的反应。 放弃叶容华,再也没有别人,就他与她,一辈子。 她呢,愿意吗? 曲采嫔漫不经心在纸上涂鸦的笔一顿。“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那是叶容华,他这辈子最渴望的梦。 “我知道。反正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也追不到她。”为她放弃他本来就无法得到的梦幻,有什么好可惜? 她始终静默着,低着头,光影挡住了脸容,他瞧不清她真正的神情。 寇君谦等得心慌。“好不好?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明天就去跟她说清楚——” “不需要。” “啊?”他愣住。 “我说不需要,你就好好和她在一起,我无所谓。” “你……无所谓?”他仍是怔愣,一时无法解读那几个字的涵义。“即使她不容你,也……无所谓?” 她合上素描本,移身下床,踱出房门前,轻浅地丢回一句。“无所谓。我会自己消失。” 无所谓,我会自己消失自己……消失…… 寇君谦缓慢地消化完这几个字。她宁愿消失,都不要跟他在一起? 短短一句话,像把利刃插进心口,他被狠狠打击到了。 她要他和叶容华好好在一起,而他跟她,两个人的日子,她不要。 她说她不要……宁愿消失 很痛,痛得无法反应、无法上前追问她,他真有这么糟糕吗? 她的拒绝,好狠,干净利落。 寇君谦闭上眼。原来,真正的爱情,会让人如此伤心。 第八章 一整晚,曲采嫔都没再进房来。 隔天,他一大早便起床准备出门。 正蹲在庭院前喂狗的曲采嫔朝他望去。“你去哪儿?” 每次出门都会报备的人,这回很反常,一声不响拎了钥匙就走。 “去找容华早餐约会!”寇君谦说得很故意。 她要他和容华在一起嘛,好啊,这是她说的,他就去!反正她无所谓。 他承认,这样真的很幼稚,所以话才说出口就后悔了,张口想补救—— “喔。”她低应了声,转回视线玩狗。 还真的很无所谓…… 他很闷地把话吞回去,低哦:“晚一点就回来,不会太久。” 他是要去找叶容华没错,只是很赌气地没告诉她,他是要把话说清楚。 既然厘清自己的心意,就不能再错下去,虽然采嫔不见得会接受他,他还是得这么做。爱情不是选择题,没干面就吃汤面,而是是非题,只有爱与不爱而己。至于说清楚以后,叶容华要踹要揍,他都会认命承受,一切全是他的错,是他没弄清楚自己的心意就贸然追求,被怨恨被追杀也认了。 他和叶容华约在附近的早餐店,她已经先到了,还替他点好了平日常吃的玉米煎饼加红茶。 “你刚刚在电话中说,有话要跟我说?” “呃,对。”他看了看眼前的红茶,衡量是要先喝光它再说,还是现在就说。这顺序关系到这杯红茶是被喝下肚还是泼上脸…… “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事。”不然他的表情不会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叶容华失笑。“你就说吧,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听起来,她已经准备好屠刀就是了?“我是想说……你父母结婚周年,我恐怕没办法去你家做客了……” “临时有事?” “不、不是……”寇君谦暗暗吸一口气。“是关于我们……我想了很久,觉得我们还是当朋友就好,有些事情,我以前没有弄清楚,所以……” “所以现在弄清楚了,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爱上我?”相对于他的含蓄,她回得可真是快狠准,直接命中目标,反而是他被吓到了。 “我、我不是说你不好,相反地,你很好,就是因为太好了,没有男人会不喜欢,所以才……你知道的,我嘴巴笨,不太会说话,你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人,我以前没有过这种感觉,以为那就是爱情,但是我后来知道,爱情不是仰望天上星星的亮度,而是身边真实拥有的温度。” “言下之意,是你终于领会到真正的爱情了?” 他心虚地低下头,连吭都不敢吭一声。 接下来,她应该要暴走了吧? 他已经很认命地准备奉上眼前那杯红茶了,谁知—— 低低地,叶容华笑出声来。“不必那么视死如归,我不会把你怎样。” “咦?”她没有觉得被耍?没有愤怒?没有抓狂?修养会不会太好了一点? “我承认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毕竟我真的看见你的好,也喜欢你这个人,才会慎重考虑与你培养长远的关系,但是——”为什么没有想像中的愤怒?她想,是因为潜意识里她其实察觉得到,他并不是真的爱她。 心中那分保留依然存在,或许正如他所说,爱情只是一种温度,她看见了他的诚意,却没有感受到真心的温度,她比他更早看清他的心。 真正爱上一个人,会渴望亲近,尽管只是再细微的碰触,不会时时保持着君子风度,连她的手都不会乱牵,人都在他怀中了,他却连一个吻都迟疑,她从他眼中,看不见燃烧的狂热。 也因此,今天他会说这些话,她其实一点都不意外。 “总之,我没事,你也不必良心不安。” “那——我们还是朋友吗?” 她挑眉,反问:“不然呢?” 总之,这乌龙事件确实是以他无法理解的平和与顺利,悄然地落幕了,不过既然他从来没懂过女人心,当然也就不会在这当口和自己的好运气作对,探究自己为什么没被端几脚、泼几杯水之类的事。 应该要把这件事告诉采嫔的,不过因为她持续表现得很无所谓,于是他一股无聊的男性尊严作祟,也硬是ㄍ1ㄥ着没告诉她。 一开始,是那夜被她拒绝,情窦初开的玫瑰少男心受创,小小呕了一下气,故意对她爱理不睬的,出门也不告诉她了。 她不是笨蛋,自然感受得到寇君谦刻意的冷淡,慢慢地也不再主动靠近他,拉开距离不烦扰他。 当他发现她在家中愈来愈沉默,不再带着甜甜的笑容挨近他身畔、听不见她清甜的笑语、唠叨他生活琐事的声音,甚至夜里不再进房时,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有几次,他鼓起勇气想对她说些什么,企图恢复往昔的快乐,却被她淡漠疏冷的态度隔出长长的距离。 他不是一个善于言词的人,少了她灿笑以对的神情,他连话都不会说,她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她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拒绝他。 直到这一晚,他在房间等了很久,她一直没有进来,他终于放弃,自己默默拎了枕头到外头去睡。 以前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所以她坦然,但是现在,他的感情已经不纯粹了,既然她现在已经开始觉得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好,那他也很识相。 看到自行窝到客厅来睡的他,她还是没有说什么,但是默默地回到房间去了。不必说她也明白,他是要将房间留给她。 她很喜欢滚床,所以她来了以后,他增加最多的大概就是洗床单的次数,将床被洗得香香的,晒出阳光味,可以换来她很甜的笑容。 她以前很好讨好的,随便做一点小事,她就会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可是近来,似乎无论他做什么、如何努力想要向她示好,她都视而不见,连话都不太想跟他说…… 他想了一个晚上,失眠了一个晚上,思考了很多事情,天一亮,他看着紧闭的房门,终于下定决心,趁着她熟睡,出门去找孙旖旎。 上一回,他是搭别人的顺风车,是那人特殊的命格本就如此,对他的影响并不大。但是这一回,他若真坚持要逆行时空、违反常态的话,是要折损自身阳寿的。 这是孙旖旎说的。 然后她问他,是否还是决定要这么做? 要。寇君谦毫不迟疑。 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想办法改变采嫔的命运,如果别人可以,那么没有道理她不行。 只要她可以活在这个世上,折他几年寿都没有关系,不接受他也没关系。 第二次回到这里,是向晚时分,他站在公车站牌下,想起上一回的乌龙事件,摇头苦笑。一班公车到站,他靠边退开,乘客三三两两地下车,她也是其中一个。 年轻女孩仰头,与他四目交会,便又若无其事地移开,往绮情街的方向走去。 她不记得他了。或许说,他从没在她的记忆中停留过。 不过她记不记得他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最大的症结在于——马的!他来错时间了! 短短一秒的交会,已经够他看清她胸前制服的横杠只有两条,她才高二! 他明明是要去她高三毕业旅行的那一天啊!这样才能阻止她出事……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或者……真的是天意? 既然来都来了……他快步跟了上去。 她从进家门后,就没再出来。 他仰头望向二楼的方位,那里是他的房间,不过现在是她的。 稍晚,家家户户飘出饭菜香,是晚餐时刻了。她房内的灯光亮起来,看来像是没有打算出来觅食。 他想起她曾经跟他说过,她是独生女,家中环境不错,有好些年,父母都忙着打拼生意,她一个人在家,连吃饭都没有食欲,也懒得思考下一餐要吃什么,或者一不留神过了用餐时间,也就可有可无地任它去了。 难怪她这么瘦,一定是营养不良。 他想想好心疼,赶紧到路口替她订了烤海鲜饭。她说过她爱吃这个——虽然七年后,这家店已经不在了。 他请外卖工读生送到她家,她来开门时,似乎很惊讶。 “我没有订餐点。” “这是一位先生帮您订的,请放心,款项已经付清。” 她表情半信半疑,签收之后捧着餐盒回到屋内。 他这才从藏身的盆栽后走出来,想像她满足大映美食的表情,感觉比自己吃了更快乐。采嫔那时网购一堆食物来塞他的胃,是不是也是这种心情? 他开始努力回想,然后找一家网咖,上网搜寻所有她订过的美食,那些她说看起来好像很好吃,但是她已经来不及去品尝究竟是什么滋味、要他形容给她听的食物…… 睡梦中醒来,曲采嫔怔怔望着天花板。 她已经很久没想那些事情了,为什么今天又突然浮现那些早己湮没在岁月洪流中的记忆? 那些过往,被她压在深沉的意识下,刻意地不去想、不去回味,甚至催眠自己不曾存在过,是怕太浓的遗憾与落寞袭来,徒惹心伤,久了,也真的想不起了。 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没机会把握的、在手中流逝的…… 但是,生活中是真真实实出现过这么一个人,暗地里关心她、疼惜她,在晚餐时刻为她订一份餐点,写下一张“准时吃饭,不许再忘记”的字条,甚至每日固定请快递送来一种点心到家里,那段时间,她几乎北、中、南的着名美食都尝遍了,被养得最肥的就是那个阶段。 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但其实它一直存在记忆最底层,她下意识替寇君谦订购一模一样的点心,将那些生命中最温暖、最珍贵的记忆延续到他身上。 有个人,曾经那么用心对待过她,一日一份餐点、一张纸条,以及一朵放在信封里的雏菊。 他说—— 我曾经倾慕地仰望天上的虹,到头来却发现,心里最依恋的是围绕在身边,那一湾浅浅的溪流。我并不恋栈彩虹的美丽与消逝,但我永远不会忘记,曾掬起的那一掌沁入心脾的清凉。 我这辈子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爱上你。这辈子最猪头的事,是居然现在才发现爱的人是你。这辈子最遣憾的是,永远无法亲口告诉你——采嫔,我爱你。 我们之间的错误在于,我不存在于你的过去,而我的未来中,已经没有你。我无法守在你身边,请你一定要好好善待自己,好吗? 我现在说的你或许不懂,但是请相信我,无论如何别去毕业旅行,你才能够有未来。即使永不相遇,我也希望你能好好的,在那个我无法参与的未来里,拥有你曾经错失的一切。 他说了很多,一天留一段话给她。刚开始,她只觉莫名其妙,他说的每一句话她都无法理解。 为什么他字里行间会带着那么深的绝望?他们之间连开始都还没有,他又怎知她不会接受他?他们没有未来? 她在脑海中编织了太多情节臆测,诸如他患了绝症不久人世、他是受人蔑视的私生子,家境不好,自卑情结作祟只能暗地里看着她……所有八点档她看过最洒狗血的剧情都在心中演过一遍。 死党说,那是男人的欲擒故纵,伤春悲秋,想引起她的注意。但她知道不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给她答案,成了她心中永远的悬念。 虽然不懂,但她相信,他是真心喜欢她,他甚至没让她知道他是谁,那些曾经打动她的真挚情感,始终深埋在心中。她一直很感谢,这世上曾有那么一个人,用一颗最诚挚的心,不求回报地喜欢她、关怀她。 记忆一旦开启,那些曾被刻意封锁遗忘的过往片段,全如潮水般涌回脑海,她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那些食物的滋味,甚至想起她最逃避、最不愿回忆的事故片段……蓦地,她浑身一震,一瞬间的恍然震慑得她动弹不得。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她想起,为何她死后一直徘徊在这里,不肯离去的原因。 她知道,那个费心为她准备餐点,一日一封信、一朵雏菊送到她手上来的男人是谁—— 原来,他既不是私生子、绝症患者或欲擒故纵,他字里行间的绝望,是来自错失的、无法交集的时空…… 许多年以后,那个人向她抱怨:“女人真难讨好。” 是她告诉他:“女人不难讨好,至少我不难,只要有真心、一朵雏菊、一句暖心的话语就够。” 于是,他用雏菊讨好她,送上他的真心…… 这个傻瓜——他真的回去了!即便会损阴德折阳寿,他还是去求孙旖旎,让他回到过去,对她提出警告,试图改变她的命运,用每一封短笺向她表达心意,然后在信末一次又一次提醒她,别去参加毕业旅行。 只要不去,她就会好好活着,他们也不会相遇,她可以快乐地享受青春、品尝美食、体验爱情,最后在某个男人怀中被疼惜,共组家庭,而她永远不会知晓,他为她牺牲了什么…… 这个笨蛋,笨得……让人好心疼…… 她闭上眼,将脸埋在掌中。为什么,都那么痛了,她还是没有泪…… 他错了!她现在什么都想起来了,他只是在白费心机,以为自己可以改变历史,其实历史早己为今日之事记上一笔,他们从来都没有逃出过命运的掌心。 她的死是必然,不管他再回去几次,结果终究会是如此…… 进屋之前,寇君谦做了好几次的深呼吸,自认心理准备充足之后,才开启大门。 进到屋内,一室静悄悄。 果然,她不在了。 他整个人像抽光了所有的力气,瘫坐在地板上,分不清涌上心头的是欣慰还是失落…… 这样很好,她有乖乖听他的话,不去毕业旅行就不会出事,不出事的话,这屋里哪还会有一只碰了水就唉唉叫“寇君谦快救我”的笨女鬼,她会好好地在这世上某个他不知道的角落生活着,不枉他为她忙得团团转。 虽然他无法在那个时空停留太久,但是这世上有句话叫做“山不转路转”,还有另一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他网罗了各种想让她也亲口品尝的美食,感受他当时感受到的幸福,每一种食物,他都写下一些想告诉她却开不了口的话,请快递人员在他指定的日子寄达。 这样一来,即使他不在那里,她也能每天收到他想传递给她的关怀,让她知晓有人一直将她惦记在心里。 如果没死的话,她现在也二十四岁了吧?可以想见,她会是多么颠倒众生的大美人,有多少追求者跟在她身后,她会很幸福、很幸福,只是,她的记忆中已经不再有他了,那么平凡的他,就算路上经过,她也不会多看一眼…… 这样很好,她幸福就好了。 明明是这样想的,可心里还是免不了一股深浓的失落,空荡荡的屋子少了她的身影,什么都不对劲了。 寇君谦直接仰躺在地板上耍颓废。以后,就算光着屁股在屋子里当遛鸟侠、衣服堆得比富士山还高,都没人会碎碎念了…… “起来!地板几天没拖了,昨天的餐具还没洗,是要说几遍?吃完顺手洗起来是会要你的命吗?还有后阳台那堆衣服,要不要我买几包盐巴直接腌起来?” 呜……好怀念,原来这些琐碎的叮咛,也是一种幸福的声音。采嫔,我好想你…… “装什么死?起来拖地啦!” 咦? 某人脚尖踢了踢他,他倏地睁开眼,无法置信地瞪着眼前的身影,爆吼出声:“你怎么还在?!” 曲采嫔瞪他一眼。“不然我应该去哪里?” “你应该——混帐!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叫你不要去毕业旅行还去,是有这么爱玩吗?!”气死他了! 一直等到他飙完,她才凉凉地回他:“你什么时候叫我别去了?” “就——”他一窒,心虚地噤声。 “都叫你不要去找孙旖旎你还去,真的嫌命太长、活很腻吗?” “我这是因为——” “没有用的,不管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的。” “可以,我只要—— “寇君谦,我的事,不需要你插手。” 她的事,不用他插手…… 所以,他的关心是多余的,他的着急是多余的,他的……爱情,也是多余的。算他鸡婆,她不要。 他明明知道,她应该是刻意这么说,不让他再做傻事,损了自己的福寿,可是乍听此言,还是会受到打击。 她没有告诉他,她根本没有参加毕业旅行,拒绝死党一次又一次的邀约。虽然当时的她并不明白,毕业旅行与她有没有未来有何关系,但是想起他的叮咛,她就是不想拂逆他的心意,宁可被同学埋怨。 多得了几日连假,父母又因长年工作总是不在家中,她一个人守着空寂的屋子难免寂寞,于是决定回花莲老家探望祖父母。 对于国内旅游而言,花莲常是不会错过的景点,学校毕旅团当然也有,同学开口要她尽尽地主之谊,她想毕旅已经放人鸽子了,只是陪她们玩一天而己,自然也没有拒绝的理由。而事故,就是发生在那一天。 “与其在那里瞎忙,不如去把那堆衣服山洗一洗,给我好一点的居住品质就可以了。”说完,曲采嫔转身回房去,没再搭理他。 她背身而去的身影……好冷漠。从什么时候起,她对他说话连一点表情都没有,淡漠得一点都不在乎他的感受。 他承认,心真的被伤了,可他又不能说,怕极了再听到她说“不爽就让我消失”之类的话。 对于比海还要深的女人心,他从来就没辙,以前有她帮忙,他才有勇气去追叶容华,可是现在,面对不假辞色的她,没有人教他该怎么做才能讨好她,让她再对他露出一丝丝笑容。 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九章 午后,曲采嫔坐在阳台上,暖暖薰风拂面而来,花台上,朵朵雏菊迎风摇曳。 她伸手,指腹轻触小巧稚嫩的花瓣。 这盆白色雏菊,是他前两天抱回家的,就放在阳台上,他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彼此心里都清楚,那是为了讨好她。 他又怎么会知道,她爱雏菊,是因为许多年前,他曾经送到她手中的一朵雏菊,她惋惜来不及萌芽便告夭折的感情。 她起身悄悄打量楼下的情形。寇君谦正蹲在后阳台埋头搓洗衣服,他现在变得好乖,居然做得到每天自动洗衣服,但是—— 喂,洗衣服不必这么用力扯,这种蛮劲是在对待杀父仇人吗?还有那件牛仔裤会褪色,不能和浅色t恤浸泡在一起…… 她及时吞回欲出口的碎碎念,忍住不上前纠正他。 不能流露太多的关怀,他会留恋的。 她无数次提醒自己,硬生生收住想靠近他的步伐。 洗完衣服,他再拿出拖把拖地。 拖完地,继续擦窗户,把家里打点得明亮整洁。 这完全不是他的个性,她心里也清楚,这还是在讨好她,怕她不开心,他努力做到她要他做的事。 她不姓寇,也不叫君谦,所以她不是笨蛋,他的心意,她怎么会不清楚? 他那张脸从来就瞒不住心事,一开始或许不懂,但是她不会感受不到,他将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被带衰也无妨、折寿更不放在心上,甚至为了她回到过去,试图改变她的命运,这些不单单是善良、重义气就能做到的—— 他的心,早就不在叶容华身上了。 这从来就不是她的本意……她希望他幸福,所以极力成就他的幸福,偏偏却也是她,破坏了他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 他居然真的为一只朝不保夕的女鬼放弃了男人心目中的梦想,这种事也只有他这笨蛋做得出来。 她哪里比得上叶容华,一般女孩子能做的,她都做不到,甚至还会给他的人生制造更多的麻烦与混乱…… “唉唷喂呀,哇?咖蹭……”听到这声可笑的哀号,她赶紧下楼察看,发现窗台垮成一堆木屑,某一枚笨蛋跌下去了,还弄倒一整桶的污水。 好夸张!怎么所有衰事都让他遇上了…… 寇君谦揉揉膝盖,很狼狈地站起身。从他走路的异样姿势看来,似乎是扭伤脚了。右脚刀伤未愈,左脚再扭伤,看起来真的好惨,走路完全不知该怎么使力…… 她还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帮他,他已经扶着桌椅、家具移动步伐,自己找出医药箱,很可怜地自己动手拆掉湿透的纱布,还不时偷瞄她一眼。 他这个样子,完全就像想索讨怜爱,又不敢任性开口胡闹怕惹妈妈生气的小男孩,看得她心都软了。 “我来啦!”她克制不住地上前,接过他手中的棉花棒。 就这么一次,只有这一次而己,应该没关系……吧? “猪头!你都随便涂一涂吗?”没盯着他换药,他就给她随便抹抹敷衍了事,难怪伤口复原速度这么慢。 她换药的动作好温柔,感觉好像以前那个善解人意、会担心他、对他碎碎念的可爱小甜心。他着迷地望着曲采嫔倾身挨近的娇躯,几乎闻得到属于女子特有的馥柔馨香,他一时意乱情迷,心脏怦动狂跳,于是不自觉再次做出鬼遮眼的事—— 好软,她抱起来的感觉比想像中还舒服,如果压在身下一定会更销魂,软软的嘴唇就跟上次尝起来的感觉一样好——不,是更好……他忍不住深入品尝,勾住柔软丁香,舔舐深缠,尝尽唇腔之内的每一处甜美…… “唔……”她细细的呻吟稍稍拉回他的神智,这才惊觉—— 他什么时候把她压在沙发上的?手还覆在女人胸前最柔软的那个位置,如果假装是不小心跌倒可以说服观众吗?可是热烫勃发的男性某部位正色情地卡在她腿间,这么禽兽的姿势说服力有点薄弱吧…… 他还在思考要怎么找下台阶,或者干脆招供算了,坦承感情总比胡乱非礼女人来得好吧?最多再多澄清一下他没有要给她压力的意思,要不要接受她可以慢慢再考虑个十年八年都没关系。 “其实,采嫔,我喜——” 啪! 显然,她也考虑好该怎么回应了—— 一掌直接往他脸颊轰上去。 采嫔现在完全不理他了。 闯了祸的寇君谦自知理亏,这几天都不太敢烦她。 虽然他事后用力回想,她好像也没怎么挣扎,而且……明明就很有反应啊,如果她真的不要的话,应该一开始就要抗拒、而且态度更明确一点,那样他就不会浑然忘我,沉醉到忘了自己是谁…… 不过这么无耻的话他说不出来,那种“嘴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台词,是男人用来推卸责任的,一般隶属于小说中俊美邪佞男主角的专利,他没那个本钱、更没那狗胆。 她甩他一巴掌了,不是吗? 女人就是不愿意、不喜欢、不舒服,才会打他啊!虽然他觉得那是很美好、很珍贵的感觉,但是她只觉得被冒犯。 哀怨的目光追随曲采嫔,看着她从眼前走过,瞧都不瞧他一眼。 他现在两条腿都带伤耶,怎么出去觅食?她好狠的心,真的不管他死活了…… 最后还是孙旖旎来探望他,知道他状况那么惨,“啧啧”两声为他的衰运聊表惊叹后,总算还有点良心,稍尽了下房东照顾房客的义务,帮他送吃的、陪他去中医诊所推拿,反正住同一条巷子,走几步路就到了,很方便。 再来就是洗澡的问题。之前他伤一只脚已经很麻烦,现在两只一起来,怎么洗他都不知道了.好不容易洗完,还在浴室滑了一跤,头上撞出一个包。 如果用星爷的电影来形容,他都想吐血吐成一个“惨”字了。 “你还好吧?”曲采嫔硬邦邦的声音传来,看似探问得不情不愿。 “没事没事,你不要过来,浴室都是水。”他急急忙忙阻止她。 她欲言又止了半晌,最后停在原处不动。 寇君谦好不容易自行撑起身体走出来,她这才上前搀扶。回到房间,她从衣橱拿了衣服给他替换。 “对了,下一张图是不是该画了?”算一算差不多快一个月了。他顺手拉住她的右掌就要察看—— 曲采嫔迅速甩开,退了几步。“你不要碰我!” 他的手还僵在半空中,一脸尴尬。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在她心目中,他已经成了那么低级的人吗?连他的靠近,都嫌恶得无法忍受了…… “总之,你离我远一点,时间到了我会自己告诉你。” 她冷冷说完,背身而去,却在离开他的视线后,卸下防备,流泄脆弱。 不是没看见他受伤的神情,也不是不心疼……但是,她能如何?把他害得这么惨后,连他在浴室跌倒时扶他一把都做不到…… 这个人,实在是老实得惹人心怜,就因为她那一巴掌,便认定自己强迫了她,一副自责得想切腹向她谢罪的模样。其实女人若真不愿意,岂会任他尝尽甜头、里里外外都吻遍了才想到要反抗,她是……不得不打啊! 女人心哪……依他的等级,或许终其一生都无法知晓她的心意吧! 她抬掌,看着逐渐淡浅的掌纹,逸出几不可察的眷恋笑容。 真的,好舍不得他… “那个……我出去一下。” 虽然采嫔现在已经不太理他了,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报告行踪。 他要陪叶容华挑选送给父母结婚周年的礼物,不过在这敏感当口,他当然不敢在她面前提叶容华来自绝生路。 虽然没有缘分当情人,但他们还是不错的朋友,会彼此关心,他去推拿的那家中医诊所还是叶容华介绍的,陪她挑个礼物也是应该的。 “你脚好多了吧?抱歉,你受伤还让你出门。” “好多了啦!”不过是扭伤而己,推拿个几天其实就已经可以正常行走,右脚的伤口也在复原,其实走慢一点、别让伤口裂开的话,正常行走没什么问题,何况只是在这附近逛逛而己。 叶容华说,她与妹妹讲好,她挑选父亲的礼物,妹妹挑母亲的,听说她父亲身量与他差不多,她想送套西装,就开口请他帮忙出借“身体”了。 买好礼物,他们在附近顺道吃了晚餐。 餐点才刚上来,外头便滴滴答答下起雨来。 寇君谦一边吃,目光不由自主地频频往窗外瞄,心神不宁。 下雨了,采嫔最怕水了,不晓得有没有躲好? 她很爱在阳台做日光浴,万一不小心睡着了没及时进屋……还有他昨天洗了衣服,贤慧又心思缜密的她可能会跑去后阳台收衣服,然后不小心被雨淋到……甚至连屋子不晓得会不会漏水,害她吓到这类天马行空的夸张想法都冒出来了。 他也知道这样心不在焉的表现,对和他一起吃饭的伴很不礼貌,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脑袋里的思绪,挂念家里的那个人。 她一个人,会不会怕? “你告诉她了吗?” “啊,什么?”对面抛来的问句让他熊熊回神。 “我说,那个让你真正认识爱情的人,你向她表明心意了吗?” “没有。”因为想开口的时候,她就赏来一巴掌了,哪还说得下去? “这不像你的个性。”他是那种喜欢上一个人,就会靠一股蛮劲勇往直前的人,不怕受伤、不怕拒绝,就算不被爱着,他也可以一个人爱得很快乐,用一双眼全心全意看着那个人。 “她的情况比较复杂一点……”需要考量的问题很多,她的心情也要顾虑,不能让她困扰、不能给她压力,担心得愈多,他愈开不了口。“而且她还帮着我来追你……” 这样怎么可能还会对他有意思?真要开口了,那叫白目。 “怎么不可能?有一种爱情叫做‘祝你幸福’,没听过吗?”要真没有心,何必花那么多心思来帮他追求所爱? 他只听过有一种爱叫放手啦!“你抄袭歌词。” 叶容华绝倒。“算了,你这种单细胞生物,没有慧根参悟女人心。” 第二次被女人如此评价,寇君谦识相地埋头解决餐点,不去抗辩权威。 “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出来用餐的孙旖旎,甩甩身上的水花嘀咕:“雨下真大……” “不然我该在哪里?” 孙旖旎停下抽面纸的动作。“她应该就这一、两天了,保险起见,你不该在家里守着吗?”一口花枝丸忘了咬下去,寇君谦震惊地仰头。“什么?” 他每次问,她都说还早,而且老避着他,一副很不想跟他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感觉,所以他才会出来,让她有空间透透气…… 孙旖旎打量他的表情,恍然大悟。“难怪昨天她来找我,态度怪怪的……”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连告别的机会都不给他,她不知道这会让寇君谦多伤心吗? 寇君谦猛地站起,打翻了桌上的水杯,发出不小的声响,引来邻桌客人的侧目,但他管不了这么多,拔腿往外飞奔。 双腿传来阵阵抽痛,因过于剧烈的动作而扯裂伤口,但他跛着脚,朝家门方向飞奔。如果就在这一、两天,她为什么不说?他出门前明明就告诉她,她为什么不说?!她明知道没有什么会比她更重要,只要她一句话,他就会留下来陪她,她为什么不说! 她真的这么讨厌他吗?讨厌到宁可消失都不想留在他身边…… 用最快的速度返家,他跌跌撞撞冲进屋内,双脚痛得几乎站立不稳,他没来得及喘息,着急地找遍屋内每一个角落,没见到她的身影,却看见飘落在落地窗边,被雨水打湿的画轴…他伸手摊开,画已不是画,糊成一团的颜料己辨不出原貌。 剧痛无预警地椎入心扉。 “采嫔……”他怯懦地轻喊了声。“采嫔,你在吗……不要这样吓我……” 她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开他?一如来时的悄然,让他无从防备,他甚至、甚至还来不及亲口告诉她……他爱她…… 尾随而来的孙旖旎,静静站在门边,一时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他——该不会在哭吧? 一个这么高大的男人,哭起来很怪耶! 孙旖旎搓搓手臂冒起的鸡皮疙瘩,走上前。“你……” 他毫无反应,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是受到太大的打击,呆了吗? 她张口正想说点什么,他突然惊跳起来,像发疯一样搬出所有的画具,开始狂画曲采嫔。好熟练!孙旖旎叹为观止。每一分神韵、每一寸曲线、脸容的勾勒又快又准,显然这张脸已经深烙记忆,他太熟悉属于她的每一部分,忘都忘不掉…… “没有用的啦,她如果不愿意,你画到死都画不出她来。” 这本就是两相情愿的事,他愿给,她愿受,才能成立,不是单方面强求就可以的。 “不愿意?”他茫然抬眼。她为什么不愿意?她不是说怕了无依无据、寂寞无边无际的日子吗?他想陪她,他可以跟她对话啊,她为什么不要? “我又没有强求她要爱我,我自己爱就可以了,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改掉所有她不喜欢的生活习惯,我什么都听她的,我不交女朋友,一辈子陪着她,只当朋友就好,她为什么还是不要?!”不懂,他真的不懂…… “她就是不忍心让你为她牺牲这么多才走的,你是猪吗?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我没有牺牲什么!”有她相陪很快乐,哪是牺牲? “那是你的想法。连她都知道养一只鬼在家里是要付出代价的,她很难过害你左脚受伤——” “我碰到抢劫,关她什么事!”他抢着反驳。 “从窗台跌下来又扭伤另一只脚……” “那是提醒我变胖,该减肥了!”窗台和她都是无辜的。 “在浴室跌倒,头上撞出一个包……” “我自己白痴大意,又干她屁事!” “原本偏财运还不错,现在连张两百块的发票都对不中……” “中个两百块就能大富大贵吗?不能的话,中不中有什么差别?要钱我自己赚,不稀罕意外之财!” 孙旖旎挑眉,似笑非笑。“你对她倒是情深意重。”维护成这样。 很多事情,相信他不是一无所觉,却自始至终,不曾动摇过信念。 “那是——”本能要再反驳,听清楚她的话之后,寇君谦弱了气势,软软点一下头,可怜兮兮地承认。“对,我很爱她,可是她不要我……我长得不帅、不了解女人心、不有钱又不邪佞,所以她不要我……” 前头还有模有样,但到后来…… “邪佞?” “她说女孩子就喜欢那一种。”就在他不顾旁人侧目,到租书店扫了一大堆言情小说回来给她打发时间之后,她看完的结论。 他这种型的,通常都是男配角的命,就算埋头苦干追个十年八年,女主角最后还是会以不可思议的光速,瞬间被邪佞男主角吸引。 他真的好惨…… 不知道这时候笑出来会不会很没同情心?孙旖旎轻咳了声。“都说她不是不爱你,是不想连累你为她弄得一身伤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曲采嫔选择自行消失,这样他就不必背负良知谴责、道德压力,她是用心良苦。 “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一点都不能安慰他。采嫔知道他的心意时,明明就不高兴,完全不想理他。 “她没有不理你,你受伤她很心急,跑来请我帮你,暗地里关心你,她只是不想留给你太多的遗憾。”单恋都已经难过成这样,要是知道她的心意,他会更痛苦,更难忘。 “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更不应该离开他。 寇君谦不再说话,埋头专注地画她,一张不行,就画两张,两张不行,他画三张……总有一天可以把她画回来。 这个死脑筋的家伙!孙旖旎懒得再跟他说,该让他知道的她都说了,看不开她也没办法。 天色亮了。 寇君谦一夜无眠,画了不计其数的她,但是没有一张,能让活灵活现的她再次出现。孙旖旎不是说他的画有灵气吗?他有满满的感情,很真心地画,很用心地想她,就算不刻意这么做也满脑子都是她,为什么还是画不出来? “采嫔,我知道你在这里、听得见我说话,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回来陪我……” 到后来,等不到她,他也想通了。 既然她不来找他,那就换他去找她。 他收拾满地的画,叠起,收成卷筒状,抱着它们去找孙旖旎。 孙旖旎听了他的话,一口茶差点喷出来。“你、你、你——说什么?” “我说,她不见我,换我去见她。” “不是吧?我说寇君谦,虽然你很痛苦,但是殉情真的是不好的示范,你千万别——” “谁要殉情了?”他奇怪地瞥她一眼。“我想再试一次,回到七年前她出事的那一天找她。”真要殉情,还会来找她废话一堆吗? “原来……是这个意思喔?”她干笑两声,旋即神色一整,吼他:“你真当这是国际旅游团了是不是?还玩了又玩,去过还想再去?''” “我要去。”他神情未变。无论任何代价,他要去。“我有好多话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就算命运改变不了,就算我得付出代价,我还是要去,把那些该说的话亲口对她说。你不是我,你不会明白那种想抓住什么却没抓住,懊悔的伤痛有多痛……” “谁说我不懂……”她咕哝。就因为懂,才想极力弥补,四处奔波让自己累得像条狗一样…… “如果你真的懂,那就帮我,我不想一辈子都活在这样的懊悔与遗憾当中。” 分不清究竟是哪一句话打动了她,总之——她一定是疯了,居然答应陪他一起做蠢事—— 第十章 她只能尽力,但不保证结果。 最后,孙旖旎是这么跟他说的。 站在熟悉的街道,寇君谦终于懂得,天意果然不是寻常人可以挑战的。 仰头看着街道上的电子时钟,今日气温——13c,马的,他冷毙了!采嫔没告诉他是这种鬼天气! 路人全用诡异的眼神瞄他。 再来,他相信孙旖旎真的尽了全力,上一次来是去年的今天,这一次来对日期了,可是——日期下头显示的时间让他忍不住再一次脏话乱飙。 去他的担担面.下午四点二十五分,这怎么来得及啊. 他顾不得别人会不会将他当成神经病,直接跑去她家狂按电铃,按了十来分钟无人回应,倒是斜后方54号的大门打开了。 “年轻人,你是要找曲家的女孩吗?”小嫔长得漂亮,常有年轻小伙子在巷子附近站岗献殷勤,将来不得了,去当大明星一定会红的。 寇君谦回头,那是一名年约六、七十来岁的老妇人。原来临江口中的蔡婆婆长这样啊“对。她这几天毕业旅行对不对?她去了吗?” 老婆婆想了想。“她好像是说要去花莲陪爷爷奶奶住几天。” 所以她没去吗?那怎么会…… 寇君谦惴惴不安。“婆婆,您知不知道她的手机号码,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立刻联络到她。” “这样啊……”婆婆上下打量他,似在评估该不该相信他。 “拜托你,婆婆,我不是坏人,我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帮她,要是错过这一次,就再也没机会了。” 或许是因为他表情太诚恳,也或许是眼神里的焦虑触动了她,婆婆凝思了会儿,终于决定相信他,回屋里抄下曲采嫔的手机号码给他。 手中握紧了救命纸条,他赶着去搭车赶往花莲,可临走前想到什么,他又回过头来。“婆婆,如果可以的话,尽快全家搬离这个地方吧!”或许,能够避掉隔年那桩惊动社会的灭门血案。 他到路口拦计程车,请司机尽可能以最快速度将他送到他想去的地方,期间他不断地狂打手机,就是没有人接。 内心焦虑愈积愈深,就在这时,他听见广播传来的整点新闻—— 今日下午四点半,xx公路发生疑似游览车爆胎的意外事故,游览车车身打滑失控翻落山壁,目前已知该辆游览车内乘客为启英高中毕旅学生,救难人员正在抢救中,详细乘客名单请锁定六点钟的整点新闻…… 寇君谦的心凉透了。 还是……来不及了吗? 费尽心思,依然无法扭转既定的命运。 采嫔,你究竟在不在那里?在不在?! 这一刻,她曾经说过的话无预警地跃上脑海。 她说过什么?对了,她说她抓着手机想求救,一直等、一直等,她很害怕如果她真的被困在那里,现在应该还有意识。 他颤抖着手,拿出手机,改传简讯。 采嫔,你还好吗?如果没事的话,拜托让我知道。 等了半晌没有回应,他几乎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 你出事了吗? 我一直想办法要让你避开这个局面,它还是发生了?记得吗?我一直要你别去毕业旅行的……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问,其实我也有。 是不是命运真的不可改?那么我希望能在你还活着的时候,尽情体验那些来不及体验的事物,包括美食,包括——爱情。 那样,你的遗憾至少可以少一些。 所以,我一天送一道点心给你,以及一朵纯白雏菊,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被爱过。 他不知道她究竟看到了没有,只记得她说的,四周一片黑暗,没有声音,她很害怕……她说,她很害怕。 他拼命传简讯,让简讯微弱的声音、光亮,还有他的心意,传递给她。 不要怕,我在这里陪你,你一定要勇敢,我会等你。 采嫔,我很爱很爱你,我长得不帅、不有钱又不邪佞,是标准的男配角,但是我有真心,这样够不够当你的男主角? 我一直想问你这句话,却一直没说出口。 即时新闻插拨,更新了最新悄息,已救出的名单中,迟迟听不到她的名字,随后念出的旅客名单中证实她在其中,他几乎已然绝望。 原来……命运真的不是一般凡夫俗子能挑战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撑不过来,那么,你要记得,哪里都别去,留在家中等我,好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相遇。 我知道我现在说的,听起来相当荒谬离奇,但请你相信我,六年后我会住进你现在住的地方,如果你对我有心,请你等我。 我不在乎你是人是鬼,就算让我再选择一百遍,我还是想跟你相遇,画出你的形貌,然后爱上你…… 他传了很多,多到数不清,到最后,甚至只能心痛地一遍遍重复那句说不出口的真心——我爱你…… 手机按键上移动的指节开始泛白模糊。这次的时间特别短,他大概撑不到目的地了。 因此,他尽可能用最平和的态度,将那叠抱在怀中一同带来、为她而画的图稿留在座位上,并且很有道德地留下车资,声调力持平稳地说:“司机先生,麻烦你一件事,你到事故现场之后,将这些东西交到一个叫曲采嫔的女孩手上,无论她是否还活着。另外——请先做好心理准备,千万别吓得去撞安全岛……” 他声音渐稀,然后在运将大哥愈张愈大的眼睛中—— 砰!撞车了。 一人,一车,和一叠画稿。 喔,当然,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凭空消失的男人所留下的千元钞,并没有戏剧性地变成冥纸。 干!他要去行天宫收惊。 一切,像是作了一场长长的梦。 寇君谦环顾悄寂的屋内,除了一幅幅为她而绘的画像,什么也没有。 “采嫔,你还在吗?”他现在终于懂了,她始终徘徊在这间屋子里不肯离去,是为了等待与他相遇。 她一直记着他说过的话,所以她对他绝对不像表面上的无情,否则不会花那么长的时间等他。 他甚至不清楚,她是不是还活着,那一日——她有撑下去吗? 回来之后,他跑遍各大图书馆去查当年的报纸,查到了旅客名单,但对于那桩意外事故,后续追踪报导却不多,他完全无法得知她的后续情况。 有一回,他问临江:“你看得见——我屋里有什么吗?” 临江环顾屋内,一脸困惑。“该有什么吗?” 是他也看不见?还是——她真的不在了? 日复一日,他仍在画着,但是她再也没出现过。 他真的不得不承认,她不在了。 这一次,彻彻底底离开他。 他依然住在这里,老娘来过几次,对他的决定不以为然,老是叨念他在外头不懂得照顾自己,以前说要追女朋友还勉强可以说服她,现在既然追不到就乖乖搬回家来住…… 但是他没有。旁人不懂得他对这间房子的感情,他也没有多做解释。采嫔在这里出生、成长,他们也在这里相遇、相知,这间房子每个角落都有她存在的痕迹,有时耳边隐约听得见她清灵的笑语,仿佛他一转身,就能看见她。 那种依恋与不舍,没有人会懂的。 也许这样想有些傻气,但他总觉得他这一走,就真的和她断得干干净净,再无牵扯了。 他不想要那样。 就算是追忆、缅怀、奢望,什么都好,他就是不想放弃她,只要守在这里,或许有一天,她还会再回来。 万一他走了,她找不到他,怎么办?她会心急、哭泣…… 他愿意等,也甘心等,无尽期。 尾声 半年后 “君谦,你快一点!”门外,叶容华扬声催促。 “真的要这样吗?”寇君谦别别扭扭,迟迟不肯走出来。 “是你自己亲口答应的,难道你想失信于小朋友,看他们失望,当个无情无义、缺乏信用的人,为孩子立下极坏的示范,将来他们人格发展偏颇全是你的错。” “……”有这么严重吗?所以他现在不走出去,就是戕害国家幼苗的人格发展,刺激社会治安败坏的凶手? 基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情理念,他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 一站出来,叶容华瞪大眼,嘴角一瞬间失去控制地抖动…… “你在笑!”他悲忿指控。 “不,我没有。”她旋即神色一整,正经八百。“你瞧,我多严肃。” “是吗?”他质疑地瞄她一眼。 “没错,就是这样。想想小朋友纯真无那的笑容——你还不快点,我们快来不及了!” “喔,好。”被这一催促,寇君谦也顾不得迟疑,拎了钥匙迅速被她拉出门。 他们一走出巷口,另一名女孩下了公车朝这里走来,错身而过的瞬间,忍不住回眸多瞧一眼——其实不只她,路上行人全都多瞧了他们好几眼。 那个人,好怪。 女孩打量那道火红得招摇的身影,皱皱鼻,旋即抛诸脑后,步履轻快地朝44巷走去。最后,她停在59号门牌前。 伸手按了按铃,没有回应。 她又按了一次,再等三分钟,确认了主人真的不在家后,她从包包里拿出记事本,迅速写下一行字,塞进门缝边缘。 您好,我是这间房子的前任住户,因为某些原因仓促搬离,留有重要物品尚未携出,晚些我会再来拜访,或者您哪时较为方便,麻烦请拨以下电话—— 0982一526918曲采嫔 他到底为什么要干这种蠢事? 寇君谦第无数次问自己。 “不是不是,你不是小红帽,小红帽没有那么粗的腿毛……” 呜,孩子,这是雄壮威武的男人味,念在你小小年纪不懂,就原谅你嫌弃的口吻好了。“不不不,奶奶我是小红帽,你看你看。”太白粉拼命往脚上涂。唉,他好牺牲…… “可是我的小红帽也没有那么粗的嗓音。” 这明明就是三只小猪的对白吧?剧本到底谁写的? “唉呀!奶奶、奶奶被大野狼吓昏了,奶奶最心爱的小红帽快点回来吻醒她……” 这群人疯啦,这什么剧情?! 总之,他依然配合着演了一出乱七八糟,完全丢进一锅搅成大杂烩、不知所云的戏剧,可喜可贺。 可喜的是——他居然演完了而没有神智错乱。 可贺的是——他终于能换掉这一身可笑的小红帽装! “寇先生,感谢你来参加幼稚园一年一度的园游会,小朋友都很开心呢!” “哪里,我也很喜欢和他们一起演出。”只要别让他穿上这身白色蕾丝小白帽、红色女仆装、外加夸张到不行的蓬蓬裙,中规中矩扮演他的大野狼的话,他会更喜欢的。 结束了欢乐的园游会,他抱着“最佳笑果奖”(全体小朋友一致表决通过)的奖品——一箱乖乖,以及一身招摇的小红帽装走上回程。 幼稚园离家里并不远,他低着头快速通过马路,走在红砖道上,心中暗自祈祷别碰上熟人,否则他一世英名全毁了…… 快步经过公车站牌时,一道奇异的凝注目光让他不自觉地慢下脚步,因着难以言说的心灵触动,他缓慢地收住步伐,回身——望进一道熟悉的明眸。 她注视着他,一瞬也不瞬。 他……眼花了吗?! 寇君谦用力揉了几下眼,眼前倩影依然婷婷而立,越发专注的眼神定定凝望着他。 采嫔……绕在舌尖的思念,迟迟不敢吐出,他不晓得,如今的她究竟是人是鬼,是不是——还记得他? 而后,她有了动作——开始移动双脚、一步、两步、三步……逐渐加快的步伐,再无迟疑地朝他奔来。 她记得他!寇君谦吐出憋在胸腔的一口气,露出笑容,放开怀中那箱乖乖,张臂等待她再度盈满空缺已久的怀抱。 仿佛等待了一世纪之久,她飞奔而来,露出大大的笑容,朝他—— 踹出一脚! “你还好吧?” 坐在人行道的长椅上,曲采嫔关切地俯视他。 寇君谦仰头,两指捏着鼻梁试图止住鼻血。 “最毒妇人心。”他低哝埋怨。 还以为会是多浪漫美妙的重逢,他都已经在脑海中自行模拟背景樱花飘落、女孩长发飘扬,被他抱着转圈圈的久别重逢场景,结果—— 只被她一脚踹得仆街,小红帽装的蓬蓬裙整个掀开,露出海绵宝宝四角裤供路人大肆观赏。 她双手插腰。“别以为我认不出你,这是你自找的!”八年前那一脚之仇她可没忘记,无缘无故踹了她一脚之后又落跑,害她破相这笔帐不找他找谁算? “你还给我助跑!”是有没有这么怨恨?亏他还以为她是要开心地扑进他怀里……呜呜!最痛的伤不在鼻子,而是他碎了一地的少男心。 “不然力道哪比得上你。”他就知道他当时踹得有多用力了,她校服百褶裙上都留下他的大脚印。 她当时就想,要再让她遇上他,她一定要如数奉还,这一幕已经在她心中想像很久,这下心里舒坦多了。 ”……我有说对不起了嘛。” 她拍拍双手。“好,扯平了。”接着朝他伸出手。“我叫曲采嫔。” 他迟疑了下,握住眼前的细嫩柔黄。“寇君谦。” “喂!”见他握住她的右手不放,一脸恍惚失神的模样,她另一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不会真被她给踹傻了吧? 他仍是愣愣地仰望她。“你……还活着吗?” 一般人听到这句话,不再补他一脚也会破口大骂,幸好她修养颇佳,眨眨眼反问他:“不然呢?”被他踹一脚还不至于往生吧?他又想出什么怪招了? 她抽手,防备退开一步。“敢拿黑狗血泼我,你就死定了!” “我没有。” 她的手是温热的,阳光下,地面的影子清清楚楚,所以她真的撑过来了?不愧是他的小采嫔,好勇敢。 可是……她也不记得他了。她没死,那一段过去对她而言便不复存在,他除了是踹她一脚后落跑的混账之外,再也没别的了…… 如今的他,只是一名陌生人。 “你住哪儿?要不要我陪你回去?”刚刚好像真的踹得太用力了,他膝盖也有点擦伤,她开始愧疚了。 “好……”利用她的善良虽然有点无耻,但是他们已经是没有关系的两个人,能够与她相处的机会是如此稀少,如此珍贵,他不想放弃。 曲采嫔替他抱起那箱乖乖,看他走路还算稳,但是不知为什么,总是下意识想伸手去扶他……怪了,明明只是膝盖擦伤而己…… 她一面走,一边打量寇君谦。“你这身穿着,非常地……嗯,品味独特。” 他一窘,尴尬得想死。“不是、我不是……我……” “我喜欢。”有够童心未抿,好有娱乐效果。 “呃……”辩解的话卡在喉间,被她浅浅扬起的笑意电得晕头转向。“你喜欢的话我天天穿。” “啊?”没料到他会如此回应,曲采嫔怔了怔。 这傻大个儿……挺有趣的。 他失神地凝视她,伸出手,想起陌生人不能再帮她将被风吹乱的发丝往耳后勾,又僵硬地收了回来。 “你家到底在哪?”走到巷子底了耶。 “呃……”猛然回神望了望。“过头了。” 于是,两人再往回走。 “这里?”她讶异地挑眉,看着59号门牌。 “对。”为了证明他这次没走错,也没私闯民宅,他掏出朝匙打开大门。看见地上的纸条,他弯身拾起看了遍,偏头瞥她。“你什么东西在这里?” 她食指朝楼上指了指。“那里,以前是我的房间,后来我出了一点意外,在医院昏迷了好几年,医生说可能会变植物人,那时,我父母为了照顾我,把房子卖了,搬家时有些东西没有带走,他们不晓得那对我很重要,我必须找回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自己上去找吗?” 寇君谦点头。 她要住进来都欢迎了,找个东西算什么。 “你先等一下,房间很乱,我收抬好你再进来。”他赶紧上楼,把那些画了她的画纸藏好。东一张、西一张,平常不觉得,真要收抬起来还真不少。 这半年当中,每当想念她,便会顺手画她,都画成习惯了。 要藏哪里好呢? 他张望了下,搬来一张椅子,将卷起的画纸全往当初装潢时,天花板上做的斜照式嵌灯空间里塞。 这么高,她绝对看不到。 “好了,你可以进来了。” 她一进来,就直接搬来那张椅子,往墙边的位置一放…… “?——”他张口欲言。 “怎么了?” “呃……没事。”他硬着头皮吐出话。 她转回身,踩上椅凳,伸长了手往天花板的空间边缘摸素。 指尖摸索到一只铁盒,她踞高脚尖,缓缓将它拨了出来,落入双掌。她露出欣喜的微笑,掌心拂拭上头堆积的灰尘,小心捧着。 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她如此在意,还露出那么甜的笑容,真嫉妒。 寇君谦不是滋味地想。 她正欲跳下椅凳,眼尾余光忽然瞥见露出来的纸张边缘,好奇地伸手—— 糗了! 他闭上眼,简直不敢看她。 “原来你和我一样,喜欢在这里藏东西。”她的手伸到一半,便觉不妥地缩了回来。那是个人隐私,外人不该随意闯入,就像她铁盒内的心事,如果被外人知道,她也会不开心。 “你……那些是什么?”他忍不住,好奇追问。 “和你一样,只是几张纸。” “……什么纸?”这么宝贝。 “我不问你的,也请你不要问我的。” “……”碰了个软钉子,他乖乖闭上嘴。 “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今天谢谢你。” “?……你不坐一下吗……”这么快?他都还没看够,补足半年的相思。 “不了,我家人还在等我回去吃晚餐。” ”……喔。”寇君谦没再开口,甚至不敢问她,她还会不会再来。 应该不会了吧!这里又没有什么好让她留恋的,她来干么? 送曲采嫔离开后,他落寞地回到房间,呆坐了好久,想念以前有她在时的总总,现在她看他的眼神是陌生的,保持着距离,用拒绝所有追求者的方式在拒绝他…… 她真的好美,褪去青涩,多了几分妩媚韵致,以及女孩的聪慧灵透,裙下忠臣必然多不胜数。他一直都知道,他那么平凡、嘴巴又不甜,凭什么让她另眼相待?如果不是因那种特殊的方式相识,她根本不会多看他一眼,要是重新再追求她一次,她应该也不想理他吧…… 想起方才匆忙之下塞上去的图纸,他赶紧拿下来。 “对了——”突然发出的声音,将寇君谦吓得手一抖,成叠画纸飘然撒落,散了一地。 去而复返的曲采嫔呆站在门边,看着飘落脚边的纸张,怔然。 那是一张素描,简单几笔便勾勒出形貌与神韵,足见绘者十分熟悉笔下所绘之物,那是……她。 散落一地,满满的她。 “你——”她仰头望他,哑了声。 寇君谦赶紧弯身收拾,避开她的目光。“你怎么又回来了?” 不是存心回避,而是那段过往真说出来,也只会被当成骗徒,让她更加瞧不起这种不入流的追求手段吧! “这个——”她指了指攀在她胸前的小黄狗,神情有几分无奈。“是你养的狗吗?” 这只狗在庭院看到她就兴奋地扑上来,死巴着不放,又叫又舔的,她实在没办法。 而此刻,狗头正偎偎蹭蹭地停留在众多男人求之而不可得的柔软部位,寇君谦看得都快窘死了。 身为主人,他既汗颜又羞愧地大喊:“小嫔!” 感受到她投射过来的视线,他更窘,赶紧指了指她胸前。“我是叫它——还蹭,快点给我下来。” 狗儿理都不理他。 “呃……”他好尴尬。“它平常不太听我的……” 基本上它只听采嫔的,他又不能伸手往她胸部“拔”狗,一点主人的威严都没有。 “这个名字……” 他涩涩地笑。“女主人取的,她才是老大,通常她说了才算数。” 也不能怪狗儿,半年多不见,它一定很想念她,跟他一样,只是他不能任性地蹭上去…… “是吗?”曲采嫔低头,拍了拍狗儿。“小嫔乖,先下来,我有事要忙,晚点再陪你玩。去那里,嗯,很乖,坐好。” 还真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看得寇君谦自叹弗如。 “我一直很想找一个人——”她的声音,将他的视线从狗身上拉回来。“刚清醒的这半年,我都在医院做复健,我不希望我那么丑的样子让他看到。我本想,找回了铁盒子里的东西,接下来就要去找他——” 她从包包里取出手机,按下几个键。 哗哗!简讯铃声从他床头的手机传出。 八成又是垃圾简讯。他只瞄了一眼,没理会它,专注听她说话。 “出事的那个晚上,我很害怕,是这个声音,还有简讯响起的微弱光亮陪着我,让我不至于被绝望与恐惧淹没,最重要的是——那个人要我撑下去,他说,他很爱我,他在等我。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想,如果不是他,我熬不过那一天。” “你找他——”他声音微哑。“是想道谢?” “不只。”她盯着手机,又按了几个键,继续说:“他送了我半年的雏菊,写了半年的情书,我从医院醒来、还有做复健的那半年,都是看着他辗转请人送到我手中的那些画做为心灵支柱,我早就已经决定好要问他——” 哗哗!又一声简讯铃声。 很烦耶! “别吵啦!”他神经大条地挥挥手,以为这样手机就会听话。“你继续说。” “你不先去看手机吗?” “八成是垃圾信件,那不重要。”她比较重要啦!他正屏息听到重点片段。 “去看。”她很坚持。 好吧。他打算用最快的速度瞄完再回来—— 咦?正欲移开的目光又粘回手机萤幕。 谢谢你,一直默默陪着我。 这是第一封。 他飞快点下第二封。 如你所愿,我活下来了。你还在等我吗? 他狐疑地抬眼望她,她回以鼓励的笑容。 于是他颤抖着手,紧张地按下回传键。 我在。一直都在等你,就怕——你忘了回家的路。 哗哗——前方响起的简讯铃声,回应他的等待。 她看了一眼,按下—— 那现在,是你要走过来,还是我走向你? 雾气,瞬间模糊了眼眶。 他收起手机,一步步走向她。 她递出那个铁盒子。“我把你写给我的一字一句,都收藏在这里,一朵朵雏菊做成了押花,将你的心意好好保存着。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会告诉你——不要爱得那么绝望,其实,我们可以试着交往看看。” “可是……”声音哽了哽,他咽回淡淡的酸意。“我不帅、不有钱、又不懂得甜言蜜语,还不——” “不爱我?” “爱!”他答得飞快。只有这一点,清清楚楚,毋庸置疑。 她浅浅笑开。“那还有什么问题?” 他动容,张臂让那道温软馨香填塞胸怀。 这半年来,总是看见她在他怀里渐渐透明、消失,好几次从睡梦中惊醒,然后看着满屋子的画像,独坐到天亮。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拥抱她了。但是,她却自己走回他身边,是真真实实的她,有温度、有心跳,不必时时心惊胆跳,害怕她又从怀里消失…… 这一次,他再也不放手。 番外之一<恍悟> 许多年后的某一天—— “啊!”夜半时分,即将入睡的寇君谦突然惊叫一声,弹坐而起。 “你干么呀?鬼压床?”睡意浓厚的枕边人连带被扰醒,低哝着抱怨了几句。 “你你你——”他抖着手指向枕边人,说不出半句话来。 “到底怎么了?”被他搞得无法安心培养睡意,已经是寇太太的曲采嫔坐起身,打算好好给他开示一下。她这个老公,偶尔会脑神经突然给他打结。 “你……我……难怪……可是……好玄……” 上帝,她发誓,她真的很努力地听,试图扮演好贤内助的角色,但是—— 她叹了口气。“你要不要说得再清楚一点?” “我有!可是……不会吧……那这样……” 额上青筋不小心跳动了一下,她再吸一口气,力持温和地与他打商量。“还是你想吃我的拳头比较快?” “你没死!”他慢了非常多拍地吼出来。 废话。 曲采嫔翻翻白眼,很忍耐地将她老公搂进胸前拍抚。“乖,那件意外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现在好好地睡在你身边,出门大家都叫我寇太太,记得吗?” 即使是成为夫妻之后的现在,采嫔依然不具有那段属于幽魂的记忆,她一直以为,他是对她一见钟情,暗暗守护,他也从没提起过那些她不记得的事。 可是—— 若真如孙旖旎所言,历史是不可改的,那么,采嫔应该是从一开始就没死。 这说明了临江明明看得见蔡婆婆和绮情街的每一条鬼魂,可是进出他家那么多次,从没察觉过她的存在,因为她不是鬼,只是灵魂离体。 她的灵魂又为什么会离体,守在这里多年?因为他叫她留在这里等待与他相遇! 所以、所以—— 总结归纳起来,是他害她有体无魂,昏迷了好几年吗? 那可是……这样到底是他们先相遇,他回到过去叫她在这里等他?还是她先在这里等他,他们才会相遇,接着才有他回到过去叫她等他?然后才又相遇…… 停!转来转去,他脑袋快打结了! 到底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哪只鸡、不,哪颗蛋……也不是!是哪个人来告诉他好不好? 眼看他快要崩溃,曲采嫔赶忙出面解救他。“来,老公,看着我。” 她用极度催眠的口吻,捧着他的脸,放缓音律一字字说:“看,我在这里,我们相遇了,我们恋爱了,我们结婚了,所以,那些过去的事情一点都不重要。”她倾前,啄了下他的唇。“看,我找到了全世界最棒的男人,我非常非常爱他,你只要知道这个就行了。” “你非常非常爱他——” “爱你。”她纠正。 “喔,爱我。所以鸡跟蛋有什么恩怨一点都不重要。” “没错,就是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他点头附议。 “很好,结案。睡觉去。” “好。”果然,命运与食物链一样,都是环环相扣的,无解。 嗯,无解,睡觉去。 他点头,在床上躺平,乖巧地将棉被拉高高。“老婆晚安。” 看着重新培养睡意的丈夫,曲采嫔怜惜笑叹。 那次生死交关的事故,带给他的阴影似乎比当事人的她还要深,虽然她不清楚为什么,但是直到现在,他偶尔还会从睡梦中惊醒,惊疑地望着枕边的她,无法确认她是真实存在,仿佛下一刻便会从他身边消失。 他一定有些秘密没有告诉她,他不说,她也不逼他,但那不表示她一无所知,她又不是丈夫那个单细胞生物,这当中有太多疑问了,例如:他为什么知道她毕旅会出事,一次次叫她别去?他传的那些简讯,一封比一封诡异…… 但是无论如何,六年后他确实在她的旧居等待她,她宁愿将它看成一则关于一见钟情与等待的浪漫爱情故事,她只知道,她的感情是从与他交往的那一天开始,一日比一日加深浓度,每每多发掘一分他的好,就更爱他几分,这男人,是她这辈子最不愿错过的。 至于她不知道的那一段,他若不愿说,她也不是非知道不可。 因为,如同她对他说的—— 他们相遇,也相爱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番外之二<买单> 就在寇君谦顿悟后的隔天,孙旖旎上门来,劈头便说:“该买单了吧?” 买单?他每个月都有按时缴房租啊,要买什么单? “不要装傻,本姑娘劳心劳力,你能有今天,抱得美人归,不用表示一下诚意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孙旖旎确实在他与采嫔的故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如果没有她的话,他也无法回到过去,严格说来,能够占尽先机让采嫔对他另眼相恃,她真的功不可为没。 但是一向直线思考的脑袋今天突然精明起来,多拐了几个弯。 “可是,我有一点点疑问……”他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 “什么疑问?” “你早就知道——采嫔没死吗?” 咦?这家伙脑袋今天管用了。 孙旖旎耸耸肩,答得干脆。“知道啊。” “所以就是说……你知道她不是鬼,她应该也不会带衰我……” 她说养鬼会带衰他只是陈述一件事实,可没说采嫔会。 他也从来没听过出窍的灵魂会带衰人的! “是不会。” “所以我脚受伤,跌下花台……” “自己猪头,要怪谁呀!” 对,是他耍智障,可是—— “采嫔是因为你说了那些话才离开的……”害他痛苦了好久,他不得不阴谋论地合理怀疑,她是存心误导人! “我不这样,她有办法回到她的身体吗?你想要她再昏睡多久?” 听起来很有道理,他不小心就心生感激了一下下。“可是……你还是可以跟我们说清楚的……” 不用让他这么痛苦,还有,只要想到采嫔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他,他就觉得好心疼。“是谁一再灌输她,她已经死透了的?” ……是他 寇君谦心虚地闭上嘴。 从一开始,他就认定了她已死,于是让她也直觉认定自己会死,乖乖听话在这里等他,再然后…… “所以是谁的错?”她进一步质问。 “是我。”一时不察,低头忏悔。 “那你要怎么补偿我的辛劳?” “什么……补偿?” 孙旖旎顿了顿。“我要你画魂的能力。” “画魂?”是因为那个能力,他才能画入采嫔的魂?也因为这样,他才会老是很蠢地追着自己画的东西跑…… “怎么,舍不得吗?其实那本来就是我家主子的东西,我只是要回来而己,就算你——” “好好好,快拿去快拿去,我求求你拿去!”没等她说完,他点头如捣蒜,恨不得立刻双手奉上。 开玩笑,这样他以后就不用截稿日逼近还要一天到晚重画了,他求之不得好不好! “呃?”她愣了一下,被他的干脆惹笑。 早知道就不用拐那么多弯,直接开口不就得了? “不过……孙小姐,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它存在我心中很久了……” “嗯?” “那个……嗯……你……”他支支吾吾。“到底是人是鬼?” “……” 【全书完】 编注: *关于临江如何“追”到朱宁夜的故事,请看【绮情之等待篇】橘子说789《换心》。 *邻居是只爱哭的男鬼,又是有怎样的故事?请看【绮情之时空篇】橘子说810《易命》。 后记 楼雨晴 画龙,点睛。 如果有人疑惑这本书的书名太怪,我直接亮出这句耳熟能详的成语,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没错,正解。这本书真的用四个字就可以说完。(从以前的十个字内,进化到现在四个字就能够长舌成一本书,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层楼了。) 这本书,真的是非常童年时期的印象,记得晴姑娘前一本书所说的“木偶戏”吗?答对了,就是这部晴姑娘六、七岁时看的儿童戏剧,引发写这本书的灵感。 故事本身,是一只纸鹤鸟要求书生替它“画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后书生却没有办到,害得纸鹤鸟摔得伤痕累累……(怪了,明明是优质儿童戏剧,怎么看起来好阴郁忧伤,一点都不欢乐?) 它其实是告诉各位小朋友,承诺的重要,和本书的爱情搞笑剧(咦?!)一点都扯不上关系。 可、是——真正的重点来了,那个“点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脑海里,多年来始终忘不掉(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个故事太悲伤,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灵承受不了)。于是,决定要写【绮情】这一系列时,几乎是本能地想起那个关于纸鹤的故事…… 所谓眼睛是灵魂之窗,点睛,便等同赋予生命。 于是,关于“点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来,插播一则关于书中的小小剧情。 记得那个粗手粗脚、连养个蚕宝宝都养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吗?(啥?不晓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后记了,快,先回头看故事去。) 对,你没有猜错,那真的是真人实事搬上戏棚实地演出,领衔主演的女主角——还能有谁?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呜……) 相信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过养蚕宝宝的经验,不过我可不是“粗残”地把蚕宝宝给捏死,而是学校那时放连续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将它留在教室里,待三天后再回学校去……想当然耳,咱家蚕宝宝已经魂归西天。 当时,晴姑娘还为它掉了好几滴珍贵的女儿泪,养到蜕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说…… 当时也不晓得哪根神经打结,还真的做出将蚕宝宝放入纸盒里,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让它“安息”的举动,可惜当时晴姑娘文笔不佳,否则搞不好还真会写篇感人热泪的“祭蚕二郎文”出来,被后世文坛并入抒情文第四杰…… 好啦,以上纯属痴人说梦,请不要理会发疯的某人晴,我们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