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心先生》 第一章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教室。 老师不在,原本的国文课变成自修课,月考刚过,同学唸书的意愿不高,大部份都是几个几个围成一团,压低声音在说话,只有少数几个高分群的乖宝宝打开课本、参考书,为三个星期之后的模拟考做复习。 向秧秧是其中一个,她对未来有很多规划。为了她的规划,别人在上体育课,她在背快译通;别人在无聊讲八卦,她在研究数学和理化;别人在探讨偶像明星的私生活,她在写字形义测验,她的参考书写过一本又一本,她的全民英检刚刚拼过中高级,而她的多益拿到九百七。 她认识许多从哈佛毕业的人,所以哈佛是她的第一志愿,只不过她认识的哈佛人唸的是哈佛幼稚园,而她的目标是哈佛商学院。 「小安,我给妳介绍男朋友好不好?」坐在向秧秧后面的李淓刻意拉高嗓门。 她一开口,向秧秧就不自觉皱起眉头,她痛恨李淓谈论男朋友的夸张口吻,更痛恨她三不五时用脚踢她椅子、伸展四肢。 「好啊,妳要介绍谁给我当男朋友?」高中女生听到男朋友三个字,眼睛瞬间亮起来。 「我们家强强的邻居,他叫做赵孟廷,强强都叫他罩子。」 强强是李淓的男朋友,三十四岁了,家里很有钱,刚从国外回来,进家族企业当挂名经理,住在一坪两百五十万的高级公寓,这件事全班都知道,李淓已经炫耀过三百回合。 老师叫她认真唸书,不要成天谈恋爱,她老是把鼻子翘高,笑道:「谁会在意贵妇从什么学校毕业?会在意的,是她手上拿什么名牌包。」 「他人好吗?」小安把椅子拉近李淓问。 「他超温柔的,上个礼拜强强生日,我想给他一个惊喜,就故意不打电话,带著蛋糕直接杀到他家里,结果在强强家门口碰到罩子,罩子告诉我强强出去了,可能晚一点才会在家,罩子怕我无聊,把蛋糕拿进屋里后,还出来陪我。」 「这么好,他不会是对妳有意思吧?」 「不要乱说,我们家强强会吃醋耶。」她咯咯笑得很大声,好像脖子被割得半断不断的火鸡,噪音穿入向秧秧的脑袋。 这么吵,害她没办法专注!她不耐烦地翻了翻白眼,用力把数学参考书盖上,找出社会参考书,那是可以靠反射动作读的科目。 李淓注意到她的夸张动作,哼一声,转头对小安说:「告诉妳哦,罩子带我去吃法国大餐,我问他有关强强的事情,他都说强强的好话耶。我问他,强强以前有没有女朋友?他说,不管他以前有没有女朋友,最重要的是,目前,我是他最爱的女生。 「我问他,强强当经理那么累,还要找时间和我约会,是不是太辛苦了?罩子说,就是因为很累,所以才要时常和我约会,因为我是他的快乐泉源。妳看,罩子是不是很温柔的好男人?」 「听起来好像不错。」 「我会把不好的男人介绍给我的好姐妹吗?」 话说完,她从书包里面拿出名牌香水,当著小安的面前喷,一下子,香水分子传到前面座位,呛得向秧秧咳两声,她吹气,忍耐已经到达顶点。 「形容一下,罩子是怎么样的男人?」 「嗯……他的头发是名设计师的作品,他最爱穿的是armani,他开的车子是林宝坚尼,他很懂得时尚和浪漫,跟他在一起,妳会觉得——哦,原来爱情离我们这么近。」要不是她已经有强强,一定会考虑温柔的罩子。 「多近?」 「就像……电,,妳一压下按钮,随传随到的电就会点亮妳身边每盏灯,照亮妳的生命,照亮妳美好的青春。」她说得如痴如醉。 「这么棒,我也好想谈恋爱哦!」 「哪个女生不想谈恋爱?只有井底之蛙才会一天到晚唸书,以为唸到硕士博士就很了不起,哼,拜托,博士毕业后,到公司里面每个月顶多是五万块薪水,扣掉吃饭交通住宿费,剩下的钱连半个名牌都买不起。」说著,习惯性脚一踢,又踹上向秧秧的椅子。 李淓超讨厌向秧秧,每次她在形容她们家强强的时候,同学都向她投来羡慕,只有向秧秧,不但一脸冷漠,就算眼光勉强投过来,嘴角还会啣著一抹讥誚,好像在批评她很肤浅。 一个关在象牙塔的蠢女人! 她不晓得女人的一生是凭藉男人的身份地位才能决定幸福层次,也只有那些穷巴巴的老师,才会以为自立自强、拼命唸书才能出头天。 李淓的话让向秧秧很感冒,李淓的香水让向秧秧很过敏,而李淓这一脚挑衅得让她决定主动反击。 转身一百二十度,向秧秧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 说也怪,她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个冷艳女星,让人有距离,但她一旦笑起来,整个人倏地变成璀璨的发亮体,紧紧吸引别人的目光焦距。 她笑咪咪地对小安说:「就算爱情是随传随到的电,目前的妳,大概也缴不起电费,劝妳还是尽可能节约能源。至於妳……」身子从一百二十再扩大六十度,她与李淓正视。 「我怎样?」下巴抬得很高,只不过她脸上挤不出半个笑。 向秧秧说:「妳不要因为罩子的温柔感到高兴,妳不知道男人之间的情谊吗?他们会在彼此的女友大肚子时,互相介绍堕胎医院,并且热心凑钱;他们会一起上色 情ktv,并讨论哪个品牌的壮阳药最持久;朋友搞三角关系,他们不但不会规劝,还会互相遮掩、讨论,并且传承新经验。所以……妳怎么知道那个罩子在请妳吃法国大餐的背后原因,不是因为你们家强强的床上,正躺著一个裸露的性感美女?」 「妳在嫉妒我!」李淓激动的把铅笔盒往她身上甩去。 向秧秧身子一偏、躲开,铅笔盒地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 她更生气了,脸上笑容也更张扬而美丽。「是吗?我为什么要嫉妒妳?嫉妒你们是不同世界的人,还是嫉妒你们终究会劳燕分飞?」 「妳不要胡说,谁说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你们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吗?妳爱蔡依林,他只欣赏帕华洛帝;妳买hellokitty,他的随身物品只用lv;妳逛 101,发现只有地下室的餐厅消费得起,而他的眼睛,只看得见价位超过六位数的商品。 「好不容易,妳终於长大了、终於可以结婚生育,他却已经在挑选合适的轮椅或行动辅助器,妳和朋友讨论青春痘的治疗问题,他却为了自己的高血压四处寻找有效的保健食品;妳的人生目标是嫁给他为妻,而他的人生目标是骗尽天下女人的爱情……」 话还没说完,她可以讲出比这个更刻薄十倍的句子,但李淓抢话。 「妳乱讲,强强不是这种人!」 「哦,那么是我记错了,请问你们家强强在唸高中还是大学几年级啊?」她不断攻击强强的年龄。 李淓再也控制不住,扬手,一巴掌甩上向秧秧的脸,她使了力气,那青春无敌的脸马上浮起五根指印。 那个巴掌很大声,响亮清脆,全班同学都转过头来,向秧秧被打掉的笑容倏地挂回原位,笑道:「要证明他是不是这种人,唯一的方法就是时间。等等吧,等到他的门号从威宝换成中华电信,等他的祕书一听到妳的声音就说老闆还在开会,等哪天罩子告诉妳,他到美国做生意,并且两个人已经失去联繫,妳却在某间夜店门口发现他搂著某位小有名气的女艺人……妳就会知道,他是哪一种男人。」 话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往教室外面走去。 「啊∼」李淓突然发出尖叫声,下一秒,她抓起向秧秧的书包、课本,一个个全往地上丢。「向秧秧,妳这隻死笑面虎,至少我有男人可以抛弃,而妳,没有男人会瞎了眼睛!」 停下脚步,向秧秧深吸气,嘴角再加深几分笑意,善意提醒。 「妳说错了哦,不是抛弃而是被抛弃。p.s.:如果妳不希望卜老师问起我的位置发生什么事情,请妳尽快把我的东西恢復原位。另外,如果妳要喷强强送妳的香水,建议妳,先给全班同学一人发一个防毒面具。」 她是恶女,她的心很坏、嘴巴更坏,她知道。 教室外面,一个頎长身影佇立。 他叫做白聿鑫,明年将从大学毕业,他很早就不住在家里了,而父母亲都很忙碌,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繫多半是手机,或者……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找人。 他的母亲在这间学校当老师,今天他有意要带女朋友回家,想问问母亲有没有时间招待客人。 会停下脚步,是因为母亲是这个班级的导师,没在教室里看到母亲,他本想找到同学问清楚就离开,没想到一个女学生的脚往前座一踢,踢出他的注意力,再然后,他听见两个女生的争执,越听越有趣。 才高二的女生,竟然吵出那样的内容,可见得后生可畏,现在的小孩真早熟。 女学生在丢文具书本时,嘴里嚷嚷著,「向秧秧,妳这隻死笑面虎,至少我有男人可以抛弃,而妳,没有男人会瞎了眼睛!」 於是他知道,那个笑得很美丽的女生,名字叫做向秧秧。 向秧秧,很特殊的名字,而且这三个字,他从母亲嘴里听过很多次。 妈妈认为这个女孩是她教过最积极自律、最上进、最有责任感的女生,常预估向秧秧的未来,并下论定,「将来,秧秧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母亲很少看好某个学生,她是个相当严格的老师,多数时候,她讲的话是——「现在的孩子养尊处优,没有未来规划,程度低落、道德混淆……」 而尾声,常常以一句深深的、无奈的嘆息做结束,所以向秧秧能够让母亲一夸再夸、时常拿出来讲,他相信她有很不错的地方。 想到她那一长篇——等到他的门号从威宝换成中华电信,等他的祕书一听到妳的声音就说老闆还在开会……就忍不住想为她拍手喝采。 白聿鑫从窗口拍了拍同学的肩膀,问得母亲去开会的答案,準备离开,而向秧秧也结束吵架、走出教室,他看见她脸上的五个手指痕,很显然,那个三句话不离强强的女生用足了力道,在她脸上盖印章。 见她朝走廊一端走去,他不由自主地跟随她的步履,走在她身后约五步距离。 到了楼梯玄关处,若要找母亲的话,应该下楼,但向秧秧往上走,他考虑三秒,发现自己没有跟随她的理由,於是下楼、踩了五层阶梯,突然,他想起这里是最高楼层,再上去就是顶楼,那她上去那里做什么? 电视新闻里,高中生的坠楼报导倏地跃进脑海,他停下脚步、衝上顶楼。铁门没关,他轻轻地从门缝走出去。 向秧秧站在围栏边,围栏不高,只到她的腰下,风很大,把她的制服灌饱饱、把她的马尾吹上半空,她扶著围栏,身 体往前倾。 白聿鑫吓坏了,一个箭步衝上前,想把她抓下来,这时,他听见她的怒吼声。 「不准哭!向秧秧,流眼泪只是浪费情绪,要动泪腺不如动脑子。我不准妳为这种小事哭,李淓那巴掌不是打在妳脸上,而是抽在她自己心上,她知道她的爱情只是过眼云烟,而妳不过是戳中了她的弱点,该哭的是她、不是妳!」 说著,她倔傲地抹掉脸上的泪水。 「妳有妳的人生,妳要拼命努力,妳不要像那些被困在爱情里的凡夫俗女,爱情都是假的、骗人的,那是一时生理性衝动,是被商人包装出来的鬼浪漫,笨蛋会被骗,而妳,妳是最最聪明、最最伶俐、最最有智慧的女性,妳不会被骗……」 白聿鑫不自觉停下脚步,他没见过这么憎恨爱情的女孩。 莞尔,手伸进口袋,里面有一条项鍊,那是要送给交往多年的学妹,他爱她,不觉得这样的爱情只是一时生理性衝动。 他计划娶她、计划和她共组家庭,计划未来一起生两个小孩,计划一辈子牵手,突然间,他很高兴,他的爱人不是「最最聪明、最最伶俐、最最有智慧的女性」。 他想,这么「光明面」的女孩,应该不会轻易结束生命,走到铁门旁边,他从原路回去。 七、八年后,goho购物台,业务部办公室。 午餐时间,几个男人凑在一起聊天,当中唯一的女性叫做李淓,就是向秧秧的高中同班同学,甩了她大巴掌的那个。她正在用粉扑替自己补妆,她有很高明的化妆技巧,是靠几盒彩妆就能让自己麻雀变凤凰的那种女人。 其实她进goho时,是希望能够站到萤光幕前面当主持人、卖东西,没想到竟会成为窝在小小的业务部,每天在烈日下赶捷运、抢产品的小小业务员,这点让她感到不平。 至於以前三句不离口的强强—— 害!后来,她从强强身上赚到几个tiffany、几个lv,并在医院拿掉一个孩子后,得到一笔高额赏金,强强就对她说拜拜。那时,强强捧住她的脸说:「淓,我真的很爱妳,但我给不起妳要的安定,因为我有个飘泊的灵魂,我怎能让我挚爱的女人受苦?分手吧,我要妳过得比我幸福。」 分手那天,她哭得淅沥哗啦,感动世界上竟有个男人这样爱她。 她想,当不成情人做朋友也不错,她眷恋强强的温柔。於是打电话给他,却发现他的手机换了号码,他的祕书说他生意做到西伯利亚,至少十年不会回家。她找到罩子,罩子看见她,眼睛瞠得比铜铃还大,呃呃几声后说:「妳不知道强强为了照顾奶奶,自愿搬到加拿大?」 为此她还特地去翻地图,看看加拿大和西伯利亚是不是在同一个地方,不然他怎么能一面做生意一面照顾奶奶。 但疑问尚未获得解答,她就在台北东区碰到了强强,他搂著一个大波浪长发美女,美女的衬衫上面打开两个釦子,隐约可以看见里面的bra和半球丰满,那胸部吸引著他的视线,所以当她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半点都没有碰到旧情人的自觉,而且那美女的裙子又短又窄,勾引他的手掌往下滑动,他的手指轻轻撩起美女的裙缘,公然在马路上进行挑逗。 於是她明白向秧秧是对的,虽然八年前她给了她一巴掌,但向秧秧是对的。 不过向秧秧的运气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她家里发生事故,高三没唸完就转到夜间部,当自己唸大学时,她早已经进入goho 购物台服务。 向秧秧从小妹一路做起,七年了,由於她的勤奋,表现积极亮眼,她慢慢爬上组长位置,带领五个组员,四男一女,女的是她的高中同学,其中一个男的是刚加入的菜鸟。 命运真有趣,想嫁入豪门的没嫁成,想出国唸书的没唸成,最后她们又兜在一起变成同事。 所以……平手,向秧秧没什么了不起。 业务部有三个组,每组加上组长有六到七名成员,向秧秧正在争取成为领导二十个人的业务部经理,因此午休时间,组员在吃饭打屁,而她在总经理办公室里,和总经理讨论她下一个要争取的产品。 「张大哥,我们的组长看起来很年轻,她几岁?」菜鸟夹著滷蛋问。 「二十五岁,可是她已经在这里待七年了,你要叫她一声老前辈。」回答他的不是张大哥,而是坐在对面的小蔡。 「比我还小,能做到组长真了不起。」 「看你那个表情,你想追她?」张大哥笑问。 「第一眼看到她的笑脸,我就知道她是我的梦中情人,我没见过这么美丽又这么聪明的女人。知道吗?当我听见她和外国客户聊天,发现她用的英文字彙比我这个唸美国学校、到美国拿mba的男生还要高深,我忍不住被她深深吸引。 「她在开会说话的时候,好像被领导的我们都是顶级社会菁英,她鼓励人心的话让我血脉僨张、怦然心动,我决定了,我要追她!」 「我劝你,不要。」 沉默的老李开口,他三十七岁了,头发有点秃,随便拨两下,地板就可以找到他的基因代码,他还没有结婚,仍然在爱情市场里浮浮沉沉。 听说十五年前,他的长相和菜鸟一样帅,而且那个时候头发的浓密度可以拍洗发精广告,但岁月摧残,磨出他的丰富经验,对於男女之间,他有一套精闢见解。 「为什么不要?」 「你懂得什么是女人定律吗?」 「说说看。」 「美丽的女人不聪明,聪明的女人不美丽。」 「可是组长既聪明又美丽。」两者兼具!菜鸟欣赏道。 「所以嘍,她不是有性向问题,就是香港脚没有洗。」 「你不要乱说,我看过她下班前换球鞋,她的十根脚指头又圆又美,但那不是重点,我喜欢她的自信,不是喜欢她的美丽。」 「哈哈哈。」老李仰头大笑三声。「男人说他不爱女人的美丽,就像说老虎是草食性动物一样没有说服力。承认吧,如果她的眼睛不是比赵薇圆、她的笑容不是比侯佩岑甜美、她的身材比例没有林志玲标準,你真的第一眼见到她,就会认定她是妳的梦中情人?老弟,哥哥是过来人,屁话拿去骗别人,别在我面前耍花枪。」 「好吧,就算我看上的是她的美丽又如何?我就是要追她。」 「姑且不说咱们组长不谈办公室恋情,就算她不介意,你追到她的机率就像……五的五次方是多少?」他突然抛出一个问题。 菜鸟接得很快,他的微积分拿到很高的成绩。「三千一百二十五。」 「很好,你追到她的机率,就和你在三十岁之前能存到三千一百二十五亿一样高。」 「为什么?」 「因为她是女强人。」 「女强人也是女人。」 「nonono,女人生病的时候会打电话给你,哭著求你陪她去医院打点滴;女强人生病,会下床换一双nike,吞两颗退烧药,再出门求医。女人看电影,不是会掩住眼睛尖叫,就是会哭得满脸眼泪鼻涕;女强人不会浪费时间去看电影,有时间她寧可上网看美股分析。 「女人需要男人给她们安全感;女强人只要看著存款簿里的数字就会找到安全感。女人为了让男人快乐,把自己打扮成仙女;而女强人打扮自己,是为了拿到下一笔生意。」 菜鸟反驳前辈的说法,「你错了!越是女强人,内心越空虚。她在办公室里面挺直背脊,回家却窝在沙发里看『蔷薇蔷薇,我爱妳』;她当然希望收到鲜花、巧克力,虽然她会故作无意,把上面写满爱意的卡片送进碎纸机,但她够聪明,只一眼,就可以记住卡片上的电话和姓名。 「被老闆骂的时候,她会想要有个宽宽的肩膀可以靠,生病的时候心想,要是有个男人可以喂我吃药不知道有多好;跨年的时候,想和男友租下101套房,看烟火在身边闪耀。结论是,女人需要男人,女强人更需要男人。」 他振振有词,好像他对向秧秧的内心空虚有深度瞭解。 同情心旺盛的张大哥拍拍菜鸟的肩头,语重心长的说:「我劝你,不要做徒劳无功的事,现在工作不好找,就算你从国外拿到学位都一样。」 这家伙人不坏,只是出社会太浅、看事情不深,他不知道上一隻菜鸟是怎么折损的,身为前辈,他有义务对他提点。 「你不必担心我,我的母亲是律师,我的父亲是立法委员,我们家在东区有十几个店面,光收租金就可以让我吃吃喝喝好几年,真的没工作,我还可以去当我父亲的立委助理,以我的长相,在电视里面亮相几次,就会有人提议我出来选下一届立委。」菜鸟自信满满。 小蔡听了,为他的自信感到悲哀。上一次离开的人也说他有家财万贯,住的是透天别墅,光地坪就有三百坪,还说他们家自备一台点钞机,好随时随地掌控自己的零用金。 「你知不知道谈恋爱是有禁区的?」 「禁区?」菜鸟不懂。 「朋友的女人不能爱;同性恋不能爱;三等亲以内的女人不能爱。」 「我知道。」菜鸟失笑,这么简单的道理谁不懂。 「太丑的不能爱;太高的不能爱;太笨的不能爱;太胖的不能爱。」 「我懂,但组长没这些问题。」 「她是住在另一个禁区里的。」 「哪一个?」 「同个办公室的不能爱;职位比你高的不能爱;可以决定你生杀大权的不能爱;英文说得比你溜、托福考得比你高,却因为她老爸不是立法委员、老妈不是律师,导致不能出国唸书的女人也不能爱。除非……你真的可以靠房租吃吃喝喝一辈子。」 已经把脸涂得比墙壁还精緻的李淓地盖上粉盒,扭著屁股走到菜鸟身边。从菜鸟提及自己家里在东区有十几个店面在收租金开始,她就用粉盒里的镜子对他照不停。 她的裙子很短,再加上十五公分的高跟鞋,让她的双腿在视觉效果上变长,她坐在菜鸟的办公桌上,交叠著双脚,两手十指交叉,手肘靠在膝盖处,下巴轻轻搭靠在指间,身 体微微前倾,她向前倾时,菜鸟先生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她的乳沟。 「前辈说的每句话都是为你好,相信吧。」李淓笑盈盈道。 菜鸟吞了口口水,很绅士地把头别到另一个角度。 她把他的下巴扳过来,继续分享春光。 「你追不到她,不是因为禁区问题,而是因为她和总经理有一腿,她正在积极争取下一任的业务部经理。」 「总经理……结婚了。」 「有的女人不在乎名份,有的女人看重事业胜於看重男人,有的女人可以为了前途交换一切,有的女人……她们看不起爱情,只看重金钱……」语毕,她在他脸上轻轻吹气。 李淓詆毁向秧秧时,她正好刚开完会走回办公室,於是双手横胸,静静靠在门边,听老同学怎么颠倒是非。 尤其李淓说得越过份,她脸上的笑意越是盎然。其实李淓是对的,她的确看重事业胜於看重男人,她的确看不起爱情,只看重金钱,而且,有个祕密办公室里没人知道,只有李淓瞭——她是笑面虎,越生气,她就笑得越凶。 终於,有人发现她的存在,小蔡轻唤一声小组长,阻止李淓的废话。 向秧秧敛起笑,走回自己位置,一面整理桌面卷宗一面说:「各位,从明天起,我会有一段时间不在公司里,我要去接洽一组货品。」 「哪组货品?」 「是上次开会时,经理提到的茂德茶。」 「我记得是吴组长在接洽。」 「对,别组都试过了,听说对方是个很难搞的人,经理要我亲自出马,再试一次。所以这段时间,组里的事要麻烦张大哥,我的手机随时开著,你们可以联络得到我。」 「知道了,我会在组长回来之前,把手上几组货都谈下来、签定合约。」 「我也希望大家继续寻找好的、新的产品。哦,对了,总经理承诺,如果我们的业绩持续维持目前状态,到了年终分红的时候,我们可以比别组的组员多拿四成红利。」 向秧秧话才说完,几个组员大叫一声、用力拍手。 「组长,妳知道我有多爱妳吗?」老李给她一个击掌。 「别用你爱人肉丛林的那种方式爱我就行。」她回道。 「组长,我老婆坚持要请妳吃饭。她说,跟著妳,我们家儿子出国唸研究所的学费就有希望。」 张大哥给了她一个热烈拥抱,这是他的特权,因为他已婚,身上贴了一张安全标籤。 「别急,你儿子连高中都还没毕业,你有得是时间存。」 「组长,拜托妳千万别结婚,我的未来幸福都捏在妳手里。」小蔡说。 「放心,我不结婚,我会把你们全带成重要干部。至於你……」话锋一转,她对上新手。「菜鸟先生,如果你还想留在我们这一组,除了勤奋认真,还有一个重要条件。」 「什么条件?」 「不准谈办公室恋情,不管是跟谁都不可以。」向秧秧说话的时候,刻意看了李淓一眼。 「谁规定的?这是民主时代!」她大声抗议。 「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如果妳想和菜鸟先生谈恋爱,当然可以,因为……妳已经不是我们这个办公室的人。」 「向秧秧,妳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淓的脸化得太白,不然可以发现她脸上血色尽褪。 「我已经跟总经理谈过了,人事命令明天会颁佈,妳把东西收一收,到总务部报到。」 够清楚了吧,她们不必再朝夕相见,她再不必怀疑她和谁有一腿,可以随时随地来钓他们家的菜鸟,只不过年终分红,没有她的份。 向秧秧笑得好甜,像十八岁的少女,也像夏天的太阳,灿烂明亮。 “你要把我踢走?”李淓怒瞪她。 “别说得这么酸,什么踢走?不过是换了个位置,薪水还是照领啊。” 只是没有竞争、没有红利,一辈子管整间公司的纸笔油墨和厕所里的卫生纸要不要补货,反正她喜欢补妆嘛,都有个“补”字,人应该把才能发挥在擅长的事情上面。 “我不要,我要去找经理!”李淓大喊。 翻出两手掌心,向秧秧做了个请的动作。“请便。” 明明说了请便,但小姐她反而不走了,恨恨地瞪着她,目光不转移。 向秧秧无所谓,假装李淓不存在,拍拍手,把众人的注意力调回来。 “张大哥,这次可能要请你面试组员了,人事部那里有资料,麻烦你去挑一挑,小蔡、老李,一口气多了两只菜鸟,你们要多费心。” “没问题。” “菜鸟先生,我希望回来的时候你已经进入状况,不然,我想李小姐会很欢迎你到总务部和她继续当同事,当然如果你要去当立法委员的助理,我也没异议。” 她笑着恐吓人,明明是很美艳的笑容,菜鸟却心一凛,清楚知道,她不是随便讲讲。 “我会尽力。”他必恭必敬,要追求向组长的念头已抛到九霄云外去。 “很好。”向秧秧坐下,开始整理包包。下午她还要把握时间和几个客户见面,本来想喊小蔡和自己一起去拜访客户的,但一抬头,看见李淓涨红的怒颜…… 她贼兮兮地笑开,下巴一仰,道:“菜鸟先生,跟我一起去拜访客户。” 她是恶女她的心很坏,嘴巴更坏,她知道。 第二章 白聿鑫买了杯外带咖啡,他是很少喝咖啡的,但昨晚睡得不好,此刻他需要咖啡来提神。 公司里的事大致处理得差不多,明天他将要放长假,一年两次、每次一个月的长假。 不是出国旅行,只是进行另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但工作环境非常优,有个充满芬多精的度假别墅,有整片满是鸟语的森林,重点是,在那里他可以充份享受一个人独处的宁静。 有人说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很孤僻,他倒不以为意,也不认为自己的孤僻是因为那件事情。反正他孤僻不会伤人,孤僻让他不必和太多人接触,让他的心灵享受充份休息。 所以孤僻……有什么关系? 精神不好,没开车,白聿鑫拿着咖啡往公车站走,公车不到五分钟就来了,他上车、坐下。 他的位置后面有一对男女在对话,而他低头,慢慢品尝手中的咖啡香。 “菜鸟,我说的话都听清楚了?” 女人的声音清脆飞扬,有点像玻璃互相敲击的声音,他喜欢这样的音频,想过要做一组玻璃风铃。 “清楚了。” “我不在的期间,你要主动找张大哥、老李、小蔡好好学,我组里不收留无用之人,如果我回来,你还做不出一点像样的业绩,对不起,我砍人比砍树轻松。” “我知道,组长。” “至于李淓……” “我对她没有意思。”菜鸟急急澄清。 “那不关我的事。但如果你想要一段激情冒险的爱情,想要高级瑜伽的高难度姿势,并且不介意在信用卡刷爆后被一脚踢开,她倒是个好对象。” 自从被强强吃干抹净后,一朝被蛇咬,李淓学会了山寨版的倚天屠蛇术,现在杀蛇、凉拌蛇皮、清炖红烧,样样难不倒她。 说实话,这样的李淓和她很合,只可惜那位小姐太习惯把她当成假想敌,不然她们可以当一对屠龙高手,李淓用爱情,她用权力,宰遍天底下的男人。 “我追不起她。” “怎么说,你家里不是有十几间店面?”这样的男人可以让他的金融卡维持在健康状态,谁说追不起? “我是指她太自我中心。” “自我中心?”嗯,好像有一点。 “她爱买花,但是明知道张大哥的鼻子会过敏;她只喝茶,却不准别人的杯子里飘着咖啡香;她怕冷,天再热也不让办公室的冷气低于二十八;早上大家赶打卡,她对着电梯高声喊,大家把电梯按住等她,她却踩着高跟鞋,一步步走得像慈禧太后;她是那种天气冷,要整个世界铺上地毯迎合她、却不肯自己穿上鞋子的女人。” 向秧秧扬扬眉。没想到菜鸟先生看起来笨笨,观察力倒还仔细。 “可是她身上只穿香奈儿和gi,胸前衣襟永远低得能看见内衣,一个星期去美容spa做两次去角质,她的妆能够化腐朽为神奇,她会让你怀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美女,这种女人不是你们男人心目中的第一名?” 不是!白聿鑫在心底接话。他痛恨美女、对美女过敏,不管是天生美女,或是在脸上大兴土木、化腐朽为神奇,只要和美搭上关系,他都过敏。 明明没他的事,他还是把后面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皱眉,他更孤僻了。 按铃,他的站还没到,但他决定下面的路程找一部计程车。 银色的跑车从大道转入森林小径,这条路很小,只能让车子单向进入,路面没有铺柏油,而是铺了小石子,这让车子很颠簸,但他不介意,因为会开车子进入的只有他,多数人会用两条腿行走。 森林里面种的树种十之八九是樟木,从进到森林那刻,他就关掉冷气、打开车窗,让芬多精滋润他的肺叶。 这儿的树树龄都几十年了,树木参天,遮蔽所有的阳光,外面再热,一进入森林里就会觉得沁心凉。 车子开至小屋后面,他下车拿着行李绕到屋前,在屋檐下的花盆里找到钥匙。 屋子不大,只占地三十坪左右、盖两层楼,一楼是厨房和客厅,二楼是他的卧室和工作间,当初这房子是以砍最少的树木为原则盖的。 他叫做白聿鑫,三十岁了,这片森林是外公结婚那年种的,经过几十年,养木成林。 他把钥匙穿入孔内,打开门走进去,放下行李。 房子虽小,但建材都是最好的,当时他从台北请来一个知名设计师做设计,房子盖好后,许多村人都想进来参观,他拒绝了。 说他孤僻也没错,他是不爱与人打交道的孤僻男。 冰箱里装满食物,衣柜里的衣服已经送洗烫整过,屋里纤尘不染、整洁明亮,很符合他的要求。 他替自己倒了杯水,电话响起,是他的表哥。 “阿聿,房子没问题吧?”表哥问。 “没问题。” “春茶今天已经收下第一批,明天还会陆陆续续收,今年的雨水够,茶叶都长得很好,我估计可以比去年多收上千斤。” 外公死后,舅舅想到都市生活,便开始抛售手边土地,这些土地都是外公的心血,外公养了十几年的有机土地,一旦卖出,就会再度让农药污染。 于是他从舅舅手里买下二十几亩土地,连带把附近的土地也买下来,盖工厂、盖办公室,一整片山头都不喷洒农药,聘农业专家来指导表哥、表弟、表舅、表婶……一大堆表字辈的人种有机茶,也聘这些亲戚为他做茶,而每年生产的茶叶、花茶,皆以外公的名字命名。 茂德茶这两年在市场上成了抢手货,他也外销欧洲和日本,价格是在台湾的两、三倍。 “好。” “那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把茶送到你那里,让你品尝。” “检验……” “我知道检验很重要,我会把每一批茶都装袋送验。” “明天你不必上来,我下去。” “你要下来?真的假的,你不怕那些女人把你生吞活剥?” 他们家阿聿帅得像电影明星,每次到村子里,就会有许多女人借故接近他,到假日更不得了,只要阿聿回来的消息传开,那些离家到外地工作的女生都会赶紧回来。 可惜他们家阿聿有洁癖,不喜欢女人靠近,尤其是漂亮的女生,这点让表姑、表姑丈很伤脑筋。 可是有什么办法咧,以他的标准来看,到目前为止还没见到哪个女人配得上他们家阿聿。 “我只去你家,你先不要让别人知道我已经下来。” “来不及了啦,帮你整理房子的庆嫂早就把你要来的消息放出去了。” 他皱眉,说:“我一大早就过去。”在还没有人到表哥家“探亲”之前。 “好吧,就这样,我让你表嫂煮早餐请你。” “好。” 他挂掉电话,先上二楼打开电脑,接上网路,看了下盘面,压出几个键,买进卖出,然后让电脑继续跑。 接着他换上简单的工作服和牛仔裤,下楼,在储藏柜里找出一套工具带到屋外,从屋旁的小仓库搬出上次未完成的摇椅,拿出凿刀,一下一下,在椅子上面雕出纹路。 他的木工是外公教的,十岁以前,父母忙于工作,他在乡下这块土地长大,十岁之后,他回台北,大学毕业出国,过程像所有企业家栽培孩子那样,并没有什么特别。 毕业后,回到家里的贸易公司上班,他不喜欢与人接近,但下的指令精准又仔细,不常开会,部署也都能轻易了解工作方向。 他同时操作基金和股票,早期玩这个是因为留学的生活很无聊,后来玩上瘾,发现以钱赚钱的报酬率是上班工作的几十倍,于是这成了上班、经营茶业外的另一项工作。 *** 该死!这条路可以开进来,村民干么骗她,要她把车子停在森林外。 她想,那个白聿鑫一定很难搞,她一说要找白先生,人家就上上下下打量,好像什么不自量力的家伙找上门,她很不爽,所以笑得满脸桃花、万分客气,好不容易,对方在问了一堆她的工作、年纪、家庭背景之后,才替她指引方向。 森林里面很凉爽,但她走得满头大汗,高高低低的石子路折腾着她的窄裙、高跟鞋,走不到五十公尺,她的鞋跟就断了,她不得不掐紧拳头,用力扳断鞋跟,把断掉的鞋跟收进包包里面。 要不是她在不同时间、问了不同的三个村民,而他们给了相同的答案,她会觉得对方在整自己。 脱掉西装外套,甩掉额头上的汗水,她忿忿地吐口怨气。 “白聿鑫!我要是没有拿到你的茶叶,我就跟你姓!” 穿高跟鞋爬山有多累知道吗?何况是一只脚高、一只脚低的鞋子,她才走十五分钟,就累得靠在树干上喘气。 她是个自律的女人,再累,她也只给自己三分钟时间。 用西装外套抹去满脸汗水,把马尾掉下来的散发拂到额后,再吐一口气,她告诉自己,她可以。 挺直背、用力踹了两下鞋跟,把没断的那只也弄断,她的骨盆得到休憩——因为一双看起来很怪的平底鞋。 嘶的一声,听声回头,她看见自己小腿处的丝袜被勾破一大片。啊!这双是全新超弹力的耶!她真的很想尖叫,但她没有,只是笑得更阳光,从来她越是生气就笑得越开心。 她用宣示口吻,重复同样的话——“白聿鑫,我要是没拿到你的茶叶,我就跟你姓!” 提起包包,鼓起勇气,就算是再难搞的男人,她都要搞到他的茶叶不可。 向经理……微微收起嘴角,她喜欢这个称谓。 继续往前,这次只走了……她看看腕表,八分钟,看见小屋喽,同时看见屋前有个在修理椅子的年轻人。 向秧秧躲到树后、弯腰,脱掉破了大洞的丝袜塞进包包里,再从包包中找出面纸,擦擦满头满脸的汗水,再把用过的面纸塞回包包。 现在她的包包除了电脑文件、两只断掉的鞋跟、破掉的丝袜,还有一堆半湿的面纸团。 拉拉身上的窄裙、衬衫,顺便拉出自信笑脸,她把包包用力往上一提,继续往前走。 站在工人身前,群 聊 独 家,发现他不是在修而是在刻椅子。向秧秧客气问:“请问,白聿鑫先生在家吗?” 他抬头,瞄了她一眼,没答话,低头,继续他的工程。 只有一眼,很短、很浅、很迅雷不及掩耳的一眼,向秧秧就被电到了。 哇塞,怎么有这么帅的男人?他的眉毛很浓、他的头发很黑,额顶、发顶都是漆黑一片,没有落发的危险,若是到处都是这种男生,绝对会让他们购物台的生发液卖不出去……但她不得不承认,这种黑,帅得很耀眼。 他的眼睛下面有两道卧蚕,专门吸引女人上门的那种,他的鼻子又挺又长,他的祖宗一定很善待大象,才会导致大象来报恩,他的唇宽宽的、不厚也不薄,但没涂口红,却显现出好看的鲜红色,可见他的健康和他的体格一样棒。 这种男人不需要威而刚,就会让女人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 把他留在这种地方刻椅子太浪费,应该把他送到荧光幕前,好康大方送,让全台湾、全亚洲的女人,都因为他这张经典帅脸得到足够的精神安慰。 她看不起爱情婚姻,但如果和这种型的男人一起在床上消耗体力,她倒是挺愿意…… 干、干什么啊?向秧秧拍拍自己的脸。她来这里不是单纯为了让自己流口水,她是为了抢茶业、抢经理宝位来的。 “不好意思,我是goho购物台的员工,有重要的事要找白先生,如果他在的话,可不可以麻烦你……” 咦?他不但没理她,甚至直接转身走到小屋旁的仓库里。 他如果不是聋了、瞎了,双重障碍,就太没礼貌了。 做人不可以这样,就算他帅得不像话,就算他的基本条件比多数男人都优,也不可以对她视而不见。 向秧秧追上去,仓库里面没点灯,她差点儿撞上他的背脊,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这家伙超大只,至少也有一八五,两条手臂是练过的,如果心情不好,一收一张,就可以让她英年早逝。 “呃,对不起、很抱歉,我只想问问,白先生在家吗?”她摸摸自己的鼻子,确定不需要去找整形外科后,扬起笑脸,再问一次。 他还是没理她,找到要的工具后就往外走。 她加快脚步追到他面前,抢在他蹲下时对上他的视线。看见她的脸,他的五官板得更凶了,他讨厌美丽的女人,而她是。 她的五官像橱窗里的精品娃娃,每个部份的比例都是黄金比例,皮肤白得像嫩豆腐,身高是最标准的一六五,她的头发绑了马尾,细细黑黑直直,闪着黑亮光芒,男人看见她,想追求她的坚定信心,就像想要穿黄袍的赵匡胤,这种女人无疑是百分女性,但入不了他眼里。 他对美女过敏。 “不然,这样好不好?你告诉我白先生在哪里,我就不来烦你,我自己去找他?” 他不应。 孤僻男快把她搞死了!向秧秧气到脸上的笑容让太阳失色。 “不然,我可不可以托你带话?请你告诉他我今天来过,但很遗憾没见到他的面,不过别担心,我明天一大早就会出现,当然,如果你肯告诉我他的手机号码,我会更感激。” 她蹲在他身前不断说话,他连半句都不搭理。 “你可能不知道goho购物台,知道吗?我们购物台是目前所有购物台里销售成绩最好的一家,我……” 十分钟后,她已经吹法螺似地,把他们家公司膨胀成十倍大,他仍不为所动,继续做着他的事。 “你可能不晓得我们对白先生能够有多大的帮助……” 他们仍然僵持在原地,她已经说到口干舌燥,而他在地上刨出一堆木屑。 不行,她得自己想办法突破僵局。 “不然,我自己进屋里去找找看,可不可以?” 他连头都没有抬一下,拿出砂纸,椅子完成了,他要准备打磨上色。 “嗯……我先声明我不是小偷哦,只是进去找白先生,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找他。” 能有什么重要的事,不就是为了他的茶叶?他不打算把茶叶交给谁,他要自己经营外公留下来的有机农业,顺利的话,不只茶叶,他还要试着种瓜子、种中药,种许多现代被污染的植物。 “呃,那个……进屋要不要脱鞋?”她笑眯了眼问。 他一贯的不回答,向秧秧只好脱下那双半残的鞋子,进屋。 屋子不大,但很干净,窗台边摆着几盆开得很茂盛的石竹花,那组沙发看起来很舒服,让人有强烈欲望坐上去滚一滚、躺一躺……吸气,她克制强烈欲望。对她而言,没有什么比她升上经理更重要。 “哈罗,有人在家吗?白先生在家吗?哈罗……” 她在一楼逛完一圈,没看到半个人,只好往楼上走。二楼很浪费,这么大的空间只有一间很大的卧室、很大的书房、很大的床和一间很大的卫浴。 书桌上,电脑是开着的。 她一眼就可以确定,这里根本没人。 除非他躲在衣柜里面,但,不至于吧?虽然认定不至于,她还是打开了衣柜,没人。 “哈罗,白先生您好,我是goho购物台的人员,请问您在家吗?”这句话问得有些敷衍了。 她下楼,重新走出房子,走到会让人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的男人身边。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白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来?” 他没应。 “没关系,预料中。”她耸耸肩,继续展开笑颜。 他望她一眼。笑不累吗?他转开视线。 向秧秧是不打退堂鼓的,找了块干净的地上坐下来,脱掉外套,用外套盖住美丽的长腿,打算守株待兔。 “你很不喜欢外人打扰对不?没关系,我能理解,我也是迫不得已,这趟路,我再不高兴也得来,只要我仍然觊觎经理的位置,就非来这里对人弯腰鞠躬不行。” 她不笑了,决定释放满肚子火气,开始对他攀关系。上班多年,她学会骄傲只能让人吃瘪,唯有腰软、头低、口气卑微,才能替自己的升迁路创造奇迹。 他持续手边工作。 她也持续对不说话的男人说话。 “我二十五岁,在工作上很尽心,但我没文凭,只是个大专夜间部毕业的学生,我要往上爬,阻力倍数是别人的两百八,我爬了七年,爬到了组长的位置,猛地回头才发现,我的组员不是名大学毕业,就是国外回来的mba,我知道,下一次的征才,新入人员可能都完成国内外的博士班论文,如果我再不加把劲往上冲,我的组长位置将岌岌可危。” 他没回答,一磨二磨,把原木摇椅磨得平滑。 “这次我找白先生是要和他讨论茂德茶叶的代售问题,我知道茂德茶的品质很好,价格很好,每年的产量根本不需要我们购物台就可以销售完毕。 但有件事是不争的事实,它在国内的知名度太小,知道的人大概不到千分之一。如果交给我们购物台,或许一开始的获利没有那么高,但它可以在短时间内打响知名度,到时,人人都会知道茂德茶的故事。”向秧秧做过功课。 他没应她。 “我听说白先生对于茶叶的销售有自己的概念,这是好事,但这是个分工合作的社会,每个人都该做自己擅长的事,白先生擅长种茶,他该努力研发,如何让茶的品质更好、产量更佳,至于销售,他应该信任我们这些专家。” 放下砂纸,他拿起油漆刷,不上色,用木头原色,只上一层亮光漆,保护椅子的表皮。 “我猜,你是白先生的儿子吧?” 他刷油漆的动作顿了一下。 “我希望你可以帮忙影响你的父亲……至于你的椅子,刚刚我进屋绕过一圈,发现里面的桌椅、床铺都很有特色,是你的作品吗?如果是的话,我建议你,将你的设计图交给工厂大量生产,然后由我们来替你卖,你觉得如何?” 大量生产?这次,他停下手,抬起眉,眼光里出现了几分不耐烦。“这是艺术品。” 他开口了!她终于找到正确的钥匙,打开他的说话能力。 “艺术品是挂在博物馆里,放在某个特定位置,得用灯光去照,才照得出价值的东西,你不会躺在艺术品上面滚来滚去,不会在艺术品上面留下一圈冷水痕迹,更不会让你的屁股在上面放屁,所以,你这个不是艺术品。”她扬高音调,做出完美结尾。 他觑她一眼,双手横胸,对她的话不以为然。 她继续往下说:“你的东西比艺术品更好,它有功用,它的存在让人类的生活便利,它不只是美得有艺术价值,还在人类的演化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换句话说,它不是死的艺术品,不必躺在冰冷博物馆里接受买票进入的观众评语,它是活的、有生命的、与人类息息相关的……艺术文化。” 谄媚! 他嘴角撇了撇。她有三寸不烂之舌,这种人适合当说客,可惜他是孤僻男,对于多话的女人只会感到更厌烦。 “我有一本木雕摄影集,里面全是大师的作品,那个大师的名字叫做御心,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把那本书借给你。” 她也知道御心?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滑过眼角,他把椅子和工具收回仓库。太阳快下山,森林里的树叶会遮蔽阳光,因此外面暗得更快。 向秧秧起身,继续追在他的屁股后面。 “白先生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可以告诉我吗?”她加大声量问。 突地,他停下脚步,盯住她的双眼看半天,说:“我就是白先生。” “对不起,我指的是白聿鑫先生,不是他儿子。” “我就是白聿鑫。” 白聿鑫五十几岁,个子矮小、性格难缠……向秧秧恍然大悟。她又被吴组长耍一次,吴组长自己签不了约,也不让她顺利签约。 她不知道吴组长骗她的不只这个,他还刻意不给她白聿鑫台北的公司地址,若不是她的运气超好,她将守在没人的屋子外面傻等。 她露出灿烂笑脸。没关系,他们是竞争对手,被耍才正常。 向秧秧飞快恢复反应,飞快递出名片,飞快……在他把门当着她的脸甩上那刻,把鼻子缩回来。 第三章 白聿鑫在门后咧嘴大笑。当他说自己就是白聿鑫的时候,看见她的错愕表情非常逗趣,但那个表情还不及他当着她的面甩上门时,她受惊的脸。 美女是不会这样被对待的。 他低头,看一眼名片,上面的名字吸引他的注意力。 向秧秧。 他记得这三个字,有一段时间,在饭桌上,母亲经常提起这个名字,后来她转到夜校,母亲扼腕的模样,好像失去的不是学生而是女儿,母亲对向秧秧有很高的评价,他也记得那场吵架,记得她脸上的红印,记得他以为她要去跳楼自杀,却听见她瞧不起爱情的评语。 是同名同姓吗?机率不高,这不是个时常出现的名字,而且以年纪来算……差不多。 他想起她的学历,想起她向上爬的两百八十倍阻力,微微一笑。母亲失算了,向秧秧并没有成为她看好的那种人,不过,她倒是和多年前一样,战战兢兢、积极进取。 他没多看她两眼,却把她说的每句话听进耳朵里。 他同意她说的,可惜她做了功课,却没做够,她不知道,他和她一样,也是销售专家,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方法,而通常,他是坐在办公桌后面下指导棋的那个。 不过她竟然看过那本摄影集,他还以为那本书很冷僻……微晒,不想了,他把名片往垃圾桶一丢,上楼冲浴。 洗过澡,他换上纯棉背心和短裤,到厨房给自己煮面。 他的厨艺远远不如他的木工,煮出来的东西差强人意,但老天爷很公平,给他烂厨艺的同时,也给他一副强健的肠胃。 天全黑了,他把面端到客厅桌上,再把电脑放在桌旁,他习惯善用吃饭时间,打开网页,再看一次今日的全球股市。 尚未开动,门先一步砰砰响起来。 是谁?表弟、表哥?不会,他们知道他不爱被打扰。放下筷子、推开椅子,他走到大门边,一把拉开。 门外,有一个比刚才更狼狈的向秧秧。 她散乱的头发上有几片落叶,膝盖间有烂泥,右手提着一只歪得很厉害的鞋子,而她的衬衫窄裙已经找不到优雅味。 “呃、对不起,森林里面……很黑。”她笑得很巴结。 “要我借你一把手电筒?”他面无表情道。 “其实……我有更过份一点点的要求,能够说吗?” 他没反应。 向秧秧提起勇气,再把灿烂笑容发挥到淋漓尽致。“能不能请你……收留我一个晚上?” 白聿鑫淡淡扫她一眼、关上门,走进屋里,没多久后出现,手里真的拿了把手电筒。 所以,他认为她的要求太过份? “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很怕黑。”她越笑越可人,由此可证,她的愤怒已经抵达崩溃边缘。 他略过她的笑,细细端详她的脸。她的鼻头是红的、眼眶是红的,刚刚的森林奇遇的确让她吓破胆? 她见他不动如山,拿着手电筒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唉,至少吴组长在这点上头没骗她,他的确是性格孤僻到很难缠。 咬咬唇,没办法了,当自己没办法压榨出男人的同情心,能做的只剩下两件事情,第一,和他上床,达到目的。第二,扭头就走,别浪费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第二个。 颤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电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从屋里透出来的亮光中看见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伤。好吧,他承认,一个都市娇娇女就算有了电筒,怕也很难走出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电筒那刻,他改变主意。 她抬头望他,这一眼,让他发现她的眼底闪着泪光,而她的嘴角在发抖。如果不是她太会演戏,那么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没说话,转身进屋,没关上门。 他的意思是……邀请? 呼!向秧秧大大松口气,跟着进屋、关上门,把她惧怕的黑暗关在门外面。他上二楼、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从头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这样跟进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长痔疮。 “浴室在那里。” 简单交代,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堆东西,她接手、他下楼。 “谢谢。” 向秧秧低头,看着毛巾、牙刷、大号的衣服和……内裤,脸发红。这个男人虽然性格孤僻难缠,但其实,是个细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钟,连头发都洗干净了,她是个俐落的女人,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不是赚钱的事情上面。 下楼,他坐在沙发上等她,沙发一侧放着被子和枕头,而沙发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医药箱,他在她洗澡的时间里,已经将她需要的物品准备就绪。 他有点讶异,通常女人洗澡的时间可以让男人在操场跑上二十圈,而涂瓶瓶罐罐搞保养那套,又可以让男人看完电视新闻,虽然这里没有瓶瓶罐罐让她涂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让人惊艳。 “谢谢你的收留,我保证,明天就走。” 她没说天亮就走,是因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间再说服他几个小时,若他还是不同意,别担心,在未来的三个礼拜,她会天天来,将用国父推翻满清的坚定,拿到他的签名。 白聿鑫不应话,打开医药箱,拿出优碘和棉花棒给她。 她笑笑,说:“没事,只是小伤,几天就会自己好了,不必麻烦。” 小伤?他拧眉望住她的膝盖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刚刚他以为会听见从浴室里面传出哀叫声,但并没有,现在连上药也省,她是个对痛觉鲁钝的女人? 他把药瓶往前推,话简单扼要。“擦药。” “呃,好吧,你坚持的话。” 向秧秧拿过药水,铺两张面纸在桌面,把手臂放在面纸上,像浇花那样,把优碘浇在伤口上,没皱眉、没倒抽气,只上忙着把他坚持的事完成。 他瞪她。她的行为摆明了就是敷衍!拿过优碘和棉花棒,他接手擦药动作。 他靠她很近,他身上的沐浴乳和她身上的一样香,他穿着背心,让人对他满是肌肉的手臂和刚硬的胸膛目不转睛,她不是素食主义者,而且她的早餐、中餐,只有一个小小的蛋饼。 她那么饥饿、她的胃发出抗议,美食当前,她不应该抗拒,并且她的费洛蒙也催促她把他吃干抹净。 向秧秧的心跳加速、缓慢呼吸转变为喘气,看住他的眼睛写满春天的讯息,很可惜,白聿鑫对于她腿上的坑坑疤疤,比对她的美艳的脸颊更感兴趣。 把他扑到,享受生命里的最大乐趣? 她想、她想,她好想哦,但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比起把他吞进肚子里,她更想要抢他的茶叶,更想升上经理。 对他说一些言不及义的话语,语调成份多是诱拐意义? 好啊,可是他对她的美貌好像不怎么上心。 不然,用脚在他身上磨几下,促进他的费洛蒙跟着分泌? 啊,如果他天生有费洛蒙缺乏症咧,她会不会被一脚踢出大门?这个晚上,她得跟森林里面的魑魅魍魉一起开party? 满脑子胡思乱想时,他松掉她的脚,把桌上东西收拾干净,两手将锅碗拿到餐厅。 她下意识起身跟他走,再次,跟在他的屁股后头。 拿出新碗,他把自己的晚餐分给她一半。当碗推到面前时,向秧秧很为难地看着那一团糊糊的、像面又像大便的诡异东西。 抬起眉头,她发现白聿鑫正在注视她。“呃,谢谢你帮我擦药,呃、呃,谢谢你的……你的晚餐。”其实,她比较想说:谢谢你的#%*。 她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她得为了一碗馊水向人致谢。 “吃吧。”他说。 向秧秧脸上的为难让白聿鑫很乐意欣赏她吞面条的表情,他双手横胸,专心于欣赏她接下来的表演。 她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拿汤匙,比较像拿起一把警用九0手枪,颤巍巍的模样,很像得了阿滋海默症,她舀一口面,紧眯眼睛、把它们放入嘴中,发抖的牙齿打开、闭阖,只是轻轻咀嚼…… 忍不住了、忍不住了!她飞快冲进厨房,在洗碗槽里面吐。 这不是食物、不是馊水,而是一吃就会让人腐筋烂骨,从头到脚死到半点不剩的天下奇毒! 她吐到无力,不知道自己在受苦同时,有一个邪恶男人坐在餐厅里,咧开嘴笑得超开心。 白聿鑫已经很久没大笑过了,而向秧秧在短短的时间内让他大笑两回,让他记起来开心滋味,看着厨房方向,忍不住,他笑第三遍。 半晌,她气喘吁吁地走回餐厅。 要不是她出现之前,那锅馊食已经放在客厅桌上,要不是她确定他的工作不是通灵而是种茶,不可能算得出她会回头找他,否则她会认定他在恶意整她。 她对着他笑,嘴角拉出不自然的高角度,甚至用双臂夹了夹胸口、摆动自己的肩膀,假装自己很小女人。 “白先生,我非常感激您,没有您的收留,我得留在外面和野兽过夜,您不知道您的大恩大德对我有多重要……” 口蜜腹剑!她肯定对他有所求。 白聿鑫板起脸,把刚刚的笑容藏得不见半分。 她双手合掌,眼睛眨啊眨,装出一副善良天真。“如果、如果你不是太介意的话,我可不可以为了表达感激,为您做一顿晚餐?” 他没回答,却挑眉望她,当着她的面,把一瓢面条送进嘴里。 他、他吃了,他竟然吃得下去?他的体质与世人迥异,可以接受这样的荼毒,并且不让全身骨骼腐蚀殆尽? 向秧秧的眼睛睁得比牛还大,嘴巴张得可以吞下拳头,她很想扯出灿烂笑容,但……抱歉,这不在她的能力范围内。 于是,她又把他惹笑。 “我、我……呃,我没有别的东西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决定了,我决定替白先生做一顿饭,嗯,就这样决定!” 她飞快把话说完,飞快奔进厨房里,飞快地把他吃面条的画面delete掉。 十分钟后,白聿鑫闻到第一阵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面条。十五分钟后,第二阵食物香让他对碗里的东西完全失去欲望。 二十分钟,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摆上餐桌,有肉有虾,完美的香菜和蒜酥洒在面碗中央,使他半饱的胃又感到异常饥饿。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换上新碗筷,替两人各盛一碗面。 “白先生,尝尝看,味道还不错。” 她们家三姐妹,就她遗传到妈妈的好手艺,任何食材到她手里,就能变出一道道创意料理。 如果不是购物台的薪水不坏,她曾经考虑过到夜市摆摊。 他低头、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从来不曾这样被满足过……他不是没吃过五星级料理,但那些大厨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让,完全没有身为美女的自觉,解决一碗面的速度只输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满碗公的食物飞快埋葬在两人肚子里,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这个时候想到“经理”两个字,或者想到茶叶合约,就会主动把半碗面让出来,可是目前她没法想那么多,她已经饿了整整一天,开长途车、在森林漫游,她走坏了高跟鞋、弄破了丝袜,她今天过得太狼狈,需要完美的食物来自我安慰。 “我没吃饱。”难得地,孤僻男人主动发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锅面从桌角推回他面前,仰头,用七秒半时间,把碗里的面条吃光光。 够清楚吧,她煮饭,不是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顾自己的肠胃,至于他吃什么,说老实话,她无所谓。 她心肠坏吗?没关系啦,反正她的心已经坏了好几年。 在这个晚上过去很久很久以后,白聿鑫才发觉,原来远在他爱上她之前,他的胃已先爱上她的手艺。 一大早白聿鑫就起床,准备出门时向秧秧还在睡。 她的睡相很坏,至少不是公主式的那种睡法,她没盖被子,而是把被子卷成一条长棒、抱住,双腿扣在棉被棒上,那样子很像被原住民猎到的山猪,倒吊、手脚捆在木棍上。 但熟睡的她像个甜美的小宝宝,红红的嘴唇微微弯着,分明是没有表情的睡颜,可看起来就像在笑,弯弯的眉、弯弯的眼、弯弯的嘴角,弯出一个好心情。 再孤僻的男人看见沉睡的宝宝,也会不自觉卸下心防,跟着勾出一个弯弯笑意。 他的短裤穿在她身上变成七分裤,昨晚他还怀疑,她穿他的裤子怎么不会往下掉,现在他弄懂了,她用发束把过宽的裤头绑出一颗大肉圆。 其实她大可不必穿下半截,反正他的上衣套在她身上,自然而然会变成洋装,不过如果她真的只穿上半身的话……他望着她睡得往上撩、露出一截洁白肚皮的上衣,和因为裤管太宽也皱在大腿上方,露出的两条雪白美腿…… 许久没有唱国歌的下半身,有了举办升旗典礼的冲动,白聿鑫皱起眉头。做什么?他几时那么爱国过? 别开脸,他重申一遍,他对美女过敏。 拿出车钥匙,他要去表哥家里看看春茶的收成情形。 回到家的时候才八点半,早去早回是怕碰见村里的女孩,他讨厌美女,而他的表嫂、表弟妹都不是美女,而且他和她们有亲戚关系,所以勉强可以聊上几句,但如果她们硬是要替他安排一场“非常男女”……这是让人头痛的问题。 所以,他刻意把见面时间拉早,或者无预警出现。 打开门,他又闻到食物香,多吸两口气,他喜欢这个味道。 他母亲很会教育小孩,但做菜不是她的专长,不被毒死就该感激涕零,因此他从小养成不挑嘴的好习惯。 长大后,他不喜欢出门吃饭,一个人占一张桌子很怪,一群人陪他吃饭,更觉得有约束感,再加上懒,懒得收集餐厅电话、懒得叫外卖,在长期训练下,他的胃早对美食不做任何期待。 但她来了,只是一碗简单到不行的面,他开始对美食有了思念的感觉。 她的菜不油、不过度鲜甜,没有刻意摆盘或用高级食材,但入口,就是该死的对味。 加快脚步进屋子,沙发上的棉被枕头已经叠好、整好,走进厨房,他看见向秧秧正把两碗热烫的稀饭盛在碗里,抬起头,冲着他甜甜一笑。 “白先生早安,你去运动啊?难怪你的身材那么好,我们台北的男人可没有你的魔鬼身材和体力。”她的笑容像春天的太阳。 笑里藏刀!要不是她做菜的能力太高,他不会让她有说话机会,她说的话十句有八句假,能听的那两句还要花大把工夫才能找得到。 他没应答,但动手帮忙,把厨房里的菜一道道搬到餐桌上。 “先洗手吧,手脏会把细菌吃进肚子。” 不知不觉,她把老妈对晚晚说的话叨念出口,环境啊环境,环境造就人类的性情,早晚有一天,她会和老妈一样,变成唠叨的老女人。 她在管他?白聿鑫横她一眼。他就不洗手,怎样?这里是他的家、他的餐桌、他的碗盘,连她摆弄的食材都是他花钱买的,他还得听她指挥?她当自己是这里的女主人? 女人都是这样,对她一分好,她就进逼两寸,然后指使你、摆布你、利用你、直到哪天腻了,一脚把你踢开。 他想起朋友说的话,当时不是太认同,但……没错,向秧秧就是这种女人,本来只是求宿一晚,可天亮了又赖着不走,大摇大摆用他的厨房做早餐,接下来她肯定要说服他给她春茶,如果他点头,她就会要求冬茶,然后数量越来越多,慢慢的,她以为自己和你有特殊交情,便开始摆布你的生活。 看见他脸上的挑衅,向秧秧开始发挥她无与伦比的见风转舵功力。 “呃,其实不洗也没关系,白先生有很好的肠胃,这是天赋异禀,不是常人都有的能力,这样很好,省水环保,节省绿能源,如果大家都和白先生一样,地球就不会有正负2c的问题。”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满口谎言。他哼一声,坐下,拿起碗筷。 “稀饭很烫口哦,慢慢吃,吃不够锅子里还有很多。” 她在生气他的态度,生气他没对优秀的掌厨者表达出些许尊敬,因为生气所以她笑得很甜蜜,肚子里有满满的诅咒,诅咒他把稀饭吃光光,然后撑死、下地狱。 嗯,等等,先给她茶叶合约,再下地狱。她笑,春天笑成夏天。 他瞄她一眼。虚伪,话很假,连笑容都假得让人受不了。 把稀饭扒进嘴里,只是一小口,他讶异地看着自己的碗。 她得意。 “那是山药松子粥,米饭要用小火慢慢熬,山药也一样,电祸——”她的食指在他面前摇几下。“煮不出这种功力。” 他瞥她一眼,把筷子举向一盘看起来有点脏脏的山苏,视觉效果不怎样,但菜入口里,又是另一番惊喜。 她更得意了。“那是咸蛋炒山苏,你冰箱里面的咸蛋是低钠的对吧?拿来炒正对味,不甜不咸。” 他连看都不看她一眼,看她,还不如看盘子里的菜肴。白聿鑫一一尝了她加工过的五香花生、酸黄瓜鲍鱼片和烤杏鲍菇……好吃得让他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好,他讨厌美女,但她不是公主型美女,她是能干到不行的阿信,而他对阿信这种女人有几分服气。他看向秧秧,而她的眼睛望向饭祸,这时候的她没在脸上摆刻意性的笑容,看起来顺眼多了。 有昨天的经验,向秧秧特地煮五人份的饭量,但一碗、一碗又……一碗,她看着锅子慢慢见底,祟拜的话含进嘴里,他是河马来投胎吗? “嗯。”她夹一筷子花生,心想该找个话题当切入点,她可不是来当菲佣的。 “那个沙发很好睡,比我家里的床睡起来更舒服。” “沙发是我做的。” “亲手做的吗?” “还能亲脚做?” “哇塞,你不但能够做木桌、木椅、木床,连沙发也能做?” 他随便丢出一个笑意,她,看呆。 没天良,帅成这样已经够过份,怎么可以笑得这么、这么……天诛地灭? 等等,花痴摆一边,业绩放中间,茶叶、茶叶,她的目的是茶叶,不是把这个帅到天诛地灭的孤僻男人拖进房间。 “我们老师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比方你很会做家具,做出来的东西又艺术、又好用,如果你往家具设计发展下去,我保证你一定会比御心更出名。” 他没回答,但猜得到,她胡扯是为了把话题引到茶叶上去。 “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做自己擅长的事,你有你的能力、我有我的能力,如果摆在错误的位置,一定很辛苦。比方你去当厨师,台湾的肠胃科门诊就会门庭若市,如果让我来敲铁钉、做椅子,明天台湾地区就会多个残障人士。” 他没应声,但瞄了一眼她的手指。她没贴上时下女孩最喜欢的水晶指甲,也没留长指甲,干干净净的十根手指头。而指甲处是健康的粉红色。 “白先生,你要不要考虑把手工家具扩大生产经营?放心,在销售方面,goho购物台一定会给你最大的助力。”她拍胸脯保证。 果然,越来越接近她的主题。 “不过呢,在你的家具之前,可不可以先考虑把这一季的春茶留下几百斤给我们购物台?你知道电视媒体的宣传力有多大吗?我保证知名度一旦打开,茂德茶将会变成台湾有机茶的代称,所有人一想到高级茶叶,不会想到别的,只会想到“茂德”两个字。” 她还有话说,但他吃饱了,把碗放下,起身上楼,她还没吃饱,但也跟着放下碗筷,追逐他的屁股。 他走出餐厅、她走出餐厅,他进入客厅、她进入客厅,他上楼梯、她上楼梯,他进房间、她…… 砰!门被当面甩上,她猛然后退,第二次,她在万分惊险中,救回自己的小鼻子。 吃饱就走,他还真当她是免费菲佣。 鼓起腮帮子,她不甘心,用力敲门。 “白先生,好歹你要想想我的建议,我不会害你的,我真的不会钉木椅,而我们购物台的销售能力不是盖……” 门被打开,她立刻换上一张亲切热情的甜美笑容,等着他说“欢迎光临,向小姐请进,我们慢慢详谈”。 谁知道,他没多看她一眼,只用胶带在门口贴上一张a4白纸 ,贴好后,砰,门又关上。 而她,除了乖乖阅读上面的简短文字别无选择,字很潦草,但她读懂了。 工作中,请勿打扰。 哇哩咧,农夫不是应该到田里工作?会在房间里工作的只有一种人,friday的牛郎先生啦! 她对着门扮了个鬼脸,气闷、下楼。 可向秧秧不死心,整理好厨房开始打扫家里,之后,再把中午要做的菜拿出来切切洗洗,看时间还早,又拿竹扫帚把外面的落叶扫成一堆,当中,她还接了几通从台北打来的电话,有老妈、张大哥和那个……给她错误资料的吴组长,她现在正在接。 背靠着樟木,竖起竹扫帚,她将手肘靠在上面,拿着手机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吴组长,真是谢谢你给的讯息,我已经住进白先生家里……是啊,白先生真是好客,不但请我吃晚餐、早餐、请我坐在千金难求、白先生亲手制造的沙发上,还说这里找不到民宿,硬要我留下来……是啊,人家当然有困难,你也知道茂德茶一斤难求,白先生早就答应了旧客户,做生意嘛,自然要讲求信用…… 没错,白先生正在替我想办法,他要我安心住下来,度个假,等待春茶收成的结果……不、不,白先生一点都不孤僻,他啊,脾气好、人温柔,热情又好客,我们呢,要理解他的为难,我保证,上次他绝对不是故意给吴组长难堪……” 当她睁眼说瞎话的时候,白聿鑫正斜靠在门边,听她的谎话一句说得比一句顺溜。 脾气好、人温柔、热情又好客?她不是擅长行销,而是擅长说谎。 被老师母亲带大、道德高标的白聿鑫满脸不以为然。 收线,向秧秧一吐胸中怨气。白聿鑫、四、五十岁、矮小秃头……哼,吴组长以为世上的男人都长成他那副模样? 转身,不期然看见白聿鑫,她吓到,差点尖叫出口,但她的直觉反应很快,下一秒,让笑脸冒出头。 “说谎让你很愉快吗?可不可以收起你那张虚伪笑脸,你不知道你笑起来的时候有多丑,我不知道你身边的人是怎么跟你相处的,但我确定的是,我不会对你这种女人温柔热情,更不会要你安心住下来,替你的茶叶想办法。” 话出口,他自己先吓一跳。他从没对哪个人这般疾言厉色,也没对哪个女人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不只他,向秧秧也吓坏了,她知道自己的笑容不真,但自以为演得很诚恳,错错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话,伤到她。 他不知道若非无从选择,没有人会选择虚伪,他不知道,如果不是虚伪,她爬不到今日的地位。 吞下口水,在他没说出下一句话之前,她抢走发言。 “没错,我就是坏心眼,我要他嫉妒眼红,要他今天晚上气到彻夜失眠,然后明天到公司散播消息,说我靠着和你上床拿到新合约。我无所谓,因为我和白先生不一样,我住在人吃人的世界、名声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的红利业绩永远跑在他的前面。” 她露出一个讥讽笑颜,嘲笑他的同时,也讽剌了自己。 糟糕,露出真心了,很危险,但她照管不到,抬高下巴,她像女王似地走进他的家,丢下一句话。“午餐,三十分钟之内做好。” 这个情况,他们是吵架还是没吵架?他犹豫地看着向秧秧的背影。 好吧,他承认自己太冲动了,她说谎关他什么事,他的心在乱什么乱?就算她总会让他真心笑开,就算她的手艺让他的肠胃很爱,就算……她还是个陌生女子啊。 第四章 他不知道没有肉的咖哩饭可以这么好吃,她用杏鲍菇代替鸡肉,因他的冰箱里没有鸡胸只有两根大鸡腿。 中午,她吃的不多,因为她在生气,但再气,她还是把力气投资在说服他卖茶上面,完全看不出他们在不久之前曾经吵过架。 吃饱饭,她继续追逐他的屁股,进门前,他敲了敲“请勿打扰”的纸张,她识趣,乖乖离开的他的“工作岗位”。 三点,他从楼上窗户往下看,不死心的向秧秧还在,她睡倒在他的摇椅上,风吹来,享受芬多精洗礼。 他下楼,踢了踢她的脚,冷酷道:“你再不走,天又要黑了,今天我不会收留你。” 撂下话,他转身上楼。 向秧秧跟着上楼,无视他的纸条,换回自己已干的衣服,把他的衣服洗干净、拿到阳台晾好,走回房间时,他正在打电脑。 走到桌边,她像对他下战帖似地,盖上他的电脑,逼他把眼睛放在她身上。 她没笑,因为他批评她的笑。“我走了,但是我明天还会来,我将每天报到,直到你肯把茶叶卖给我为止。” 白聿鑫以为她撂下狠话后,会直接离开他的房子,但她没有,下了楼还在厨房里磨蹭半天才走。 直到他听见大门开关声,确定她已经离开,才下楼、进厨房。看看她在里面做什么。 厨房里很干净,但餐厅桌上有个砂锅鱼头,还有一盘炸得金黄酥脆的泰式椒麻鸡。 旁边附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我明天还会来做菜,早餐是葱油饼、五谷米浆,午餐是什锦炒饭加玉米浓汤,晚餐是人参鸡,如果要出门的话,记得把钥匙留下来。 ps:做菜是因为同情你的胃,与合约无关。 白聿鑫把纸条放在一旁。那个说谎不必打草稿的小骗子,他会相信做菜与合约无关才有鬼! 不过,她要真有本事给他煮一个月的饭……表哥说过,今年春茶丰收,给她个五百斤也不是太困难。 现在是四点二十七分,还不到晚餐的时间,但她的食物让他感到饥肠辘辘,拿出碗筷,她的菜让人有浓浓的幸福感。 第一次,他吃饭,不必找电脑来做伴。 五十分钟过去,大门传过来敲叩声。 有了昨天的经验,白聿鑫都不猜就知道门外的谁,如果是表哥或亲戚们要过来,他们会先打手机,确定孤僻的他乐不乐意接待。 白聿鑫走到橱柜旁,从抽屉里找到手电筒,打开门,直接把手电筒塞进向秧秧的手里,二话不说,把门关上。 她又敲门,不死心地连续敲着。 五分钟过去,他不堪其扰,打开门,看见她垂头丧气地坐在门边地板,用手电筒有一下、没一下,敷衍地敲叩他的大门。 门打开,手电筒没地方敲了,她缓缓抬头,看见他、委靡得像战败的斗鸡,无精打采。 向秧秧全身力气被抽干,双眼呈现茫然,她手指向森林外头,气虚道:“我的车子被偷了!” “你把钥匙留在车子里面?” “没有,但是我的行李、电脑都留在里面了。”她是个穷光蛋,一部车,就算是二手货,她也要不吃不喝好久才存得到。完了……完了、完了……完了……这两个音节重复在她脑袋里面跳。 “你没把车门锁好才离开?” “呵,呵呵……你觉得,我看起来像白痴?” 不回答,他望住她,分辨她的话是真是假。 “早知道会被偷,我应该搭台铁下来,顶多下火车搭7号公车到其仔炮,再转203到村口,然后走两个小时的路就会到这片烂森林外头……我没事干么开车啊?这部车是我和大姐跑业务的商用车,除非是捷运到不了的地方,否则,我们舍不得把它开出来,丢了……我居然把它弄丢了,我要怎么跟大姐交代?我有什么颜面见江东父老……” 白聿鑫决定相信她一次,因为这次,她说话的时候没有伴随着笑颜,而是哭丧着脸。 “这里没有偷车贼。”他淡淡说。 “难不成是我的车子有人工智慧,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还可以自行环游全世界?”她冷声质问。 “刻薄。”他低低丢下一句话,进屋,拿起电话。“我是阿聿,你那里有没有一部……”他看她。 向秧秧连忙接话,“白色的小福特。” “白色的小福特。”他重复。 所以打电话给村里唯一的修车黑手,是因为只有他这种专业人士,才有本领在没有钥匙的状况下把车开走,他叫陈佑佃。 说到两人的关系嘛,陈佑佃太太的母亲是他的表姨,他该喊他一声表姐夫,才刚四十岁,儿子已经大到可以交女朋友、准备给他生孙子。 “是那个漂亮小姐开的那台车对不对?”表姐夫的口气很兴奋,好像中了乐透彩。 漂亮小姐?他看了向秧秧一眼。“你们见过面了?” “有啦,她昨天来问路,我给她带的路。” “车子呢?” “我把车子开回来了,我有问小姐哦,她说她会留在这里两、三个礼拜,等事情谈好之后再回台北。反正她没用车,我干脆给她开回来保养保养。” 陈佑佃的话证实向秧秧没说谎,说谎的另有其人。 “向小姐有请你帮忙保养?” “啊、啊……啊就她是你的客人嘛,不用开口,我应该主动帮忙,啊不然表姐夫在当假的哦。” “说实话!你没事把人家的车子开走做什么?” 表姐夫开始转移话题,“阿聿,你和漂亮小姐要谈什么?谈订婚、结婚吗?这样最好啦,你都不找女朋友,人家给你相亲你也不要,你表姨都快要担心死了,一天到晚烦恼你是同性恋,听说那个同性恋的男人都长得很帅……” 虽然被转开注意力,白聿鑫还是听懂了,表姐夫弄错他们的关系,自作主张,想替他和向秧秧制造机会。 “现在马上把车子开回来。” “车子……呵呵呵,我就知道你脸皮薄,不好意思留漂亮小姐在你家住下,我把车子开走,不就是给你借口?反正我们村里又没有人开民宿,谈事情嘛,住在一起谈比较快、比较好,呵呵。要是一谈二谈,谈出小孩子来,你表姨一定会办流水席请全村……” “我说,把车子开回来。”他的口气更冷了。 “啊车子啊,我就想向小姐又用不到,刚好阿坤啊,我们家那个老大,他想带女朋友去宜兰玩一两个礼拜,我就,就让他开去了。” 白聿鑫不回答,沉默让电话那头的表姐夫吓出一身冷汗。完蛋,表弟开始耍孤僻了,他是村里人的衣食父母,帮他做有机茶,收入比过去好很多,要是他孤僻起来…… “你叫向小姐不要担心了,等车子开回来,我会给它做一次免费的大保养。” 孤僻男保持安静。 “啊……那个轮胎啊,向小姐很少保养车子哦,轮胎都快磨平了,我、我免费给她换新轮胎。”表姐夫加码。 还是没说话。 “煞车皮和皮带也要换一换,不然开长途很危险。”他再加码。 白聿鑫持续耍孤僻。 “哎呀,阿莎力,一句话,那个机油、电瓶,我通通给她换新的,连汽油我都给她加满再送回去。阿聿,你说好不好?”他几乎是哀求了。 “打电话给阿坤,叫他马上回来。” “你又不是不知道,阿坤那个孩子很节省,根本舍不得办手机,我一时半刻哪联络得上他?阿聿,对不起啦,你帮我跟你女朋友说对不起,说、啊就说以后你们结婚,我一定包一个大红包。 阿聿不要生气哦,我明天叫你表姐杀两只放山鸡给你送过去,啊、对,你帮我告诉向小姐,我明天顺便把她的电脑和行李一起送过去。” 这次陈佑佃不等白聿鑫回答,先一步把电话挂掉。 他转头看向秧秧,她满脸期待的问:“我的车子……还好吗?” “我表外孙开走了,你给我电话住址,两个星期之内,他会开去还你。”他可以说谎的,但他不说,他的道德标准很高。 “为什么要两个星期,现在不行吗?我要用车。”每天来来回回的,给他做饭做菜,她需要一部车子代步。 “他要帮你换机油、电瓶、轮胎、煞车皮……” 她又没钱! 向秧秧正要开口抗议,只见他缓缓接道:“都是免费的。” 于是,她张开的嘴巴也缓缓闭上,半晌后才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她干笑。 “因为他借你的车子开到宜兰。”他再次说实话。 “哦。”点头。这样讲就合理了,那些免费的东西叫做租车费。 白聿鑫起身,到二楼走一趟,下楼时,身上多了件外套,也丢了件外套给她。 “我先送你到我表姐家里拿你的电脑和行李,再送你去火车站。” “去火车站干什么?” “回台北。” “不行,我们的合约还没谈成,我不能回台北。这攸关我的名誉、我的升迁、我的面子问题。”她和吴组长赌上了,非拿下这纸合约不可。 他冷淡看她。“这里不是观光区,村子里没有民宿或饭店。” “那……我就住在这里啊。” “不行。”他一口否决。 当初盖这栋别墅,只设计一房一浴,就是为了远离尘嚣,一个人不受打扰,他并不打算招待任何客人,别说她,就连他那一脱拉库的亲戚,也没人可以在这里过夜。 “我可以帮你打扫家里。”向秧秧和他谈条件。 “不必。”他想都不想,直接反对。 “你做椅子的时候,我可以帮你上油漆。” 她祭出优惠方案。 “免。”她连上药都那么糟,还能上漆?不必了,他很珍惜自己的创作品。 “哦,我一定没告诉过你,我的打字速度是金氏纪录世界级。” “我不需要打字员。” “我会煮很好吃的三餐。” 这次他考虑五秒钟,考虑过后却没有告诉她答案,只用冷冷的孤僻脸望她,望得她头皮发麻。 “呃……你知不知道,不告而取谓之偷。我有权利告你的表外孙,十几岁、血气方刚的青少年就这样留下案底,你这个当表舅的,会不会觉得过意不去?”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么爱人家恐吓?好啊,她全力配合。 他没告诉她,阿坤不只十几岁、也不是血气方刚的青少年,但留下案底……这点,他不能不考量。 “你想要什么?” 哦,把竹杠送上门了,她当然敲得梆梆响。向秧秧笑道:“如果我说,我想要你几百斤茶叶,你会不会觉得我乘人之危?” “会。” “这样啊,那你只好让我留下,让我有机会说服你,而不是利用这个“乘人之危”。”她笑得灿烂无比。 “我只有一张床。”他的拒绝很无力。 “放心,你的沙发比我的床好睡。”她啊,最善于入境随俗了。 “你负责三餐。” “有什么困难,就当抵房租。” “我痛恨聒噪的女人。” 不聒噪怎么说服他?不过眼前,就算他的条件是要她去选立委,她也会笑着点头说:“没问题,竞选期一到,我马上去登记。” 所以她比了个ok手势。 见他再没其他意见,向秧秧笑着往餐厅方向走,一面走、一面说:“我们去吃饭吧,我做了砂锅鱼头和椒……” 她的声音在椒后面停顿。没了?空了?光了?他竟然能把那么多的东西吃光? 他的胃是什么做的啊! 她的惊讶让白聿鑫有扳回一城的得意,他垂眼看她,等着她不满、发作,但她的不满只升到胸口,尚未溢出之前,已经被顺利压下。 干笑两声,她笑着对他说:“嗯……那个砂锅鱼头还对味吗?” 他没应声,对她耍孤僻。 “那个、那个……哦,我记得冷冻库里还有土司,我打算做法国土司来裹腹,你要不要也顺便来一份?” 她要煮东西?他在笑容出笼之前,把嘴角拉回原处。 “好,我要两……三份。”白聿鑫酷酷道,走出餐厅。 向秧秧对着他的背影做鬼脸,转进厨房找面包,一面找一面唠叨。 “三份?地球就是这样被吃垮的啦,哼!什么嘛,那个砂锅鱼头都可以养活非洲十个饥荒难民了……” ********** ************* 白聿鑫和向秧秧开车到菜市场,这是个小地方,走到哪里都会遇见熟人。 他们先遇上的是两个在区公所上班、他的小学同学。她们很热情,远远看到他就直奔过来。 “阿聿,你回来怎么都不讲一声?我们要请你吃饭的。”穿红衣服的说。 他没应话。 为什么要请吃饭?向秧秧在心里问。但人家是老朋友叙旧,她这个第三人等,好像没必要多话。 “你有没有回学校?文老师很想你,她常常提到你。”黄衣小姐问。 他还是没答。 红衣服接话,“国小改建了,很多地方和以前不一样,小司令台变成以前的三倍大,我还记得那时候,你站在司令台颁奖的模样,好可爱耶。” 向秧秧可以清楚发现,她们相当努力找话和白聿鑫闲哈啦,但他看对方的眼神好像人家是路人甲。 他可以客气说:“对不起,我很忙,下次再聊。”或者说:“抱歉,我有要事待办。”总之,找个让彼此都可以下台的理由不是很好?但他不说谎话,宁可就这样僵在那里,直到对方感到无趣,主动离开为止。 她同意,和白聿鑫聊天根本是自找死路,她对他的小学同学深表同情。 在对方努力过十分钟后,终于挥手说拜拜,对这次的“偶遇”划下句点。 向秧秧扬眉。要她和冷男人搭讪,她宁愿冬天去泡冷泉。 接着,两人分道扬镳,他到农会谈事情,而她进菜市场买食材。 她做什么事都非常有效率,短短二十分钟后,她已经坐在农会对面的饮料店里喝绿豆汤。 正在心底盘算该怎么说服白聿鑫时,一个男人走来,和店员打声招呼后,坐在她的对面。 “向小姐,你好。” 她见过他,是阿坤的老爸,免费替她维修车子的好男人。 “你好。” “我可不可以问向小姐几个问题?” “哦,好啊。”反正除了等白聿鑫之外,她没别的事好做。 “你是不是我们家阿聿的女朋友?”他问得直截了当。 “不是,我是他的客户。” “哦。”他表情有明显的失望,但三秒钟不到,失望的脸庞再度燃起希望。“那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家阿聿人很好?” 好?孤僻算不算好?嘴闭得比蚌壳紧算不算好?算吧,如果他肯点头答应卖她茶叶的话,他,很好! “好!”她顺着他的话说。 “对嘛,我就知道向小姐和普通女人不一样,你能够看透我们家阿聿的内心,知道他是一个善良温柔、处处替人着想的好男人,我们阿聿能交到你这种女朋友真是太幸运了啦!” “什么?我不是啊……”她都已经解释过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了,况且到目前为止,她也尚未发现他善良温柔、处处替人着想的这一面啊。 陈佑佃压低声音,凑近向秧秧说:“其实我们家阿聿以前不是这样的,他对人很好,虽然不太爱讲话,但心真的很好,就拿他舅舅这件事来讲。你知道他舅舅的事吧?” “不知道。” “我就知道,阿聿到现在还在替他舅舅顾面子,不值得的啦。我告诉你,阿聿的外公死后留下了二十几甲地,他外公知道他舅舅是败家子,为了保留祖产,还特别在遗嘱上面注明把土地分成两份,阿聿和他舅舅一人分一半。 结果,他舅舅知道这件事,还在办丧事耶,就在灵堂里面大吵大闹了起来,说什么祖产不可以分给外姓人啦。哇咧,啊分给他,他不是一下子就把地卖给外姓人? 你知道吗?不是我在夸奖我们家阿聿,他不和他舅舅争,可是又舍不得外公养了十几年的土地再给人家灌农药,就出价跟他舅舅买,二十几甲土地,连外公留给他的那一半,全部用钱跟他舅舅买下来,他舅舅很夭寿哦,半点脸都不顾,还卖得比外面贵。” “后来呢?” “后来,土地全过户给阿聿啊,他舅舅拿着钱到外面花天酒地,没几年工夫就被骗光了。他舅舅很不要脸,还跑回来跟阿聿讨房子住,阿聿就把跟外公住的那个老家让给他舅舅、舅妈和外孙们,自己跑到山上森林里面盖新房子。” 听起来,他是个以德报怨的好男人。 “那他舅舅现在……” “在给人家工厂做茶啦!有一段时间他想回到我们茂德茶厂,可是他偷茶被我们抓到,阿聿想原谅他,是我们这些表哥表弟、表舅姨不同意,才算了。 就是搞不懂咧,这么好的男人,啊那个女人是给蛤仔肉糊到哦,居然把我们家阿聿给抛弃了。” “怎么会?”一钱二缘三水四少年,他每个条件符合啊,怎么还会被女人抛弃? “那个女的和他舅舅一样没良心啦!她家很穷,阿聿一直赚钱帮她,帮她养妈妈和弟弟,还帮她出钱拍照,请老师教她唱歌跳舞、进攻演艺圈,结果咧,人红了就翻脸不认人,那个女的和阿聿的舅舅一样,心肝是黑的啦!” 哇塞,明星耶,还是红的咧,这个大八卦,她很感兴趣。 “那个明星是谁?” “阿聿连这个也没跟你说?厚,我就说他很善良,人家对不起他的事,他绝口不说。”陈佑佃压低声音透露,“就是那个江x琳啦。” “唱“风舞”的那个?”向秧秧倒抽口气。那个很红耶! “对啦、对啦,就是她。以前她跟我们家阿聿感情很好,阿聿还常带她来看外公,那个时候都讲到结婚了,我就说女人不能宠嘛,要给她乖乖留在家里相夫教子比较好,阿聿就说,当歌星是她的梦想,他要帮助她完成愿望。 结果咧,才当歌星没几天,就和有钱人发生绯闻啦,一次、两次、三次,我们家阿聿每天都在等她回头,没想到,绯闻越多她越红,弄到最后,居然跟我们家阿聿分手。 这个女人啊,不可取啦,也不想想当初是谁帮她,她才有今天的,结果害我们家阿聿从小孤僻变成大孤僻,越来越不爱说话、不爱笑,我们家阿聿本来不是这样的,向小姐,如果你对他好一点,就会发现……” 陈佑佃还在大力推销他们家阿聿时,白聿鑫已经从农会里走出来。 于是表姐夫噤声,举手对他说:“阿聿啊,我在和你们家向小姐说话,哦,你们家向小姐又可爱、又聪明、又美丽,世界上找不到这样的好女人了啦……” 向秧秧是知道自己又可爱、又聪明、又美丽啦,但问题是,她什么时候变成“他们家的”? 第五章 向秧秧住下来了,她越住越习惯,习惯为白聿鑫洗衣做饭、习惯那张“请勿打扰”把她挡在门外,习惯他不说话、每次都要她热场的孤僻感。 同样地,白聿鑫也习惯她,习惯她一开口就停不下来的聒噪、习惯她的坏心眼、习惯她笑容底下必有背后的目的,习惯她是个坏女人,一个让他不花费力气就习惯她存在的坏女人。 她常常对他说话,十分之七八说的都是茶叶问题,但她会用不同的方法说,明示暗示各种方法都试过,但到目前为止,他尚未开口允诺,即使他的胃、他的心都已经同意给她她要的东西。 中午过后,天开始下雨,雨势不算小,但被树叶筛过,小了许多,一点一滴落下,不得很诗情画意。 正在洗碗的向秧秧看得心痒痒,丢下洗了一半的碗盘冲到屋外廊间,凉凉的雨水被风吹开、吹拂上她的脸,她仰头、深吸气,一股清新沁入脾肺。 好舒服哦,这是坐办公室的人永远享受不到的乡间野趣。 脱下鞋子,她裸着双足进入雨中,泥土被雨水打湿,她的裸足陷入软软的泥土里,一点点冰凉、许多刺激,她像埋在土中初萌芽的小种子,春雨浇大了它长大的欲望。 她唱歌、跳舞,她知道这种行为很像疯女十八年,可是有什么关系,难得解放心情,反正没人看见,这座森林隔绝了外面的人,而孤僻男人正在努力赚钱。 虽然弹力不好、跳不高,可是几个抬手、旋身,她觉得自己像舞台上的芭蕾舞者,好像落地就有一双强健手臂带着她转圈圈。 她引吭高歌,她的歌声相当好,没参加选秀节目是因为忙得挤不出时间。 如果这时候给她一把长笛,她可以吹奏出世界名曲。她的长笛吹得很不赖,她小学、中学都念音乐班,长笛是她的主修强项。 她的歌声引得白聿鑫从二楼阳台往下看,然后找到一个舞蹈精灵。她跳得不好,好几次左脚绊到右脚,但她跳得很尽兴,也……唱得很尽兴。 他从不知道,唱歌跳舞可以让人这么快乐,看她那样子,让他的脚底板跟着发痒。 多久没做过这种疯狂事情了? 他不是一出生就孤僻,或许他没有一张多话的嘴巴,但是他的人缘一向不差,直到……直到他不再相信人性,不再天真认定付出便会得到等量收获为止。 抬头,向秧秧发现靠在落地窗边往下看的男人,挥手向他招呼,“喂,要不要一起下来发疯?” 他没应声。 她扬了扬眉毛,恶意浮上心头。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忘记你是用纸糊的,不能碰到雨水。” 她在激他,他知道,但他不为所动,让她的激将法起不了作用。 “快把门窗关上,要是雨水跑进去,把你融化了,我的合约要找谁要?” 向秧秧笑得很贼,但这个笑容……他不讨厌,因为那里不是全然的虚伪。 可他,仍然不予理会。 真激不出他来?她不信邪,弯下腰,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在手上滚成球,笑着对他说:“啊,我记错啦,白先生不是用纸糊的,而是用泥巴做的。来,你兄弟来找你喽!” 见她扬高手,白聿鑫瞪着她,终于做出反应。“你敢!” 他有严重洁癖,不管任何时候,家里都保持得干干净净,幸好她也是个爱干净而且自律的女生,不然,老早被他活埋在后院的樟树下。 “为什么不敢?了不起我帮你洗窗户加拖地。”小事啦,要是能把他抹得满身脏污,那才有意思咧。 “向秧秧,我警告你……” 他的警告未出口,啪,一坨泥巴打在他的窗上。 真可惜,没中!她弯腰,做第二团泥球。 “向秧秧……” 他的警告还没成形,泥球先一步朝他飞来,啪!打在他的脸部正中央。 向秧秧不怕死,也没躲起来,反而嚣张地拍手大唱,“泥娃娃、泥娃娃,一个泥娃娃,也有那眼睛、也有那嘴巴,嘴巴不说话,他是个假娃娃,不是个真娃娃……” 白聿鑫不是那种会随之起舞的男人,但她冒犯了他的洁癖。 冷冽目光射向她,可是身为恶女,哪有在怕这种小事情的?弯下腰,向秧秧继续做泥球。今天,宾拉登一定要战胜欧巴马。 砰!白聿鑫用力关上落地窗,大步下楼,连室内拖鞋都没换下,直接走入雨里,拦腰抓起她。 她不算矮,但被巨人两手一抓,两条腿登时悬在半空中,正常女人会尖叫、会恐惧,但她是恶女,所以不但不怕,反而继续把手上的脏污往他脸上抹。 “哇,好帅哦,白先生用泥巴敷过脸之后,皮肤又细又白的,可以去当模特儿了耶!” 好,不怕死,是吧! 右手勾住她的腰,白聿鑫弯下身,也朝地上抓起泥巴往她脸上抹,泥巴很粗,中间又夹了些小石子,正常美女会想到每年花大把钞票保养的皮肤就要被磨坏了,不哭两声至少也举双手求饶吧? 可惜她美则美矣,却没有身为美女的自觉,只会拳打脚踢、放声大叫,“不公平!要玩,就把我放下来!” “谁要跟你玩?我是在报仇!” 她挣扎得很厉害,他松了手,但下一刻,他把她压在地上,跪坐在她的大腿上,不是要强暴她,也没意思把她埋在树根下,只是要让她清楚冒犯别人会得到什么下场。 “放开我!放开我!”向秧秧一面挣扎,一面把满手泥巴涂在他身上,她没学过害怕两个字要怎么写。 白聿鑫被她激怒。“我疯了才会放开你!” 她会害怕他发怒?不要开玩笑了。她一手抓住他的领口,一手抓住泥巴往他衣服里面丢。 “向秧秧!” 他大吼一声,把她的双手扣在她头顶上,抓起一把泥土涂在她脸上、一把抹在她发梢、再一把……他高举右手,准备等她嘴巴打开,就把它往里面塞。 这下子向秧秧终于有吓到的感觉,猜到他的意图,她眼睛睁大大,鼻孔瞠大大,就是嘴巴打死不说话。 白聿鑫看着她脏兮兮的脸、脏兮兮的头发、脏兮兮的嘴巴,还看见……她眼里藏着一抹慧黠笑意。 他定身,许久许久,她爆出一阵笑。 没把泥巴往她嘴里塞,他的眉毛反而弯弯地,先附和她的笑意,然后,嘴弯、眼弯,再也控制不住的松下高举的右手,捧腹哈哈大笑。 她更是大笑,笑得不可遏抑。 白聿鑫笑得滚到一边,和她并肩躺在地上,雨水自天空降下,一点一点冲刷着两人,两个人的胸膛起伏不定,都是不擅长打架的人,才两下子就气喘吁吁。 “笑了喔,怎样,是不是很过瘾?”向秧秧用手指头戳戳他粗粗的手臂。 他没说话,只是把她东戳西戳的手指头抓住。 她收回手,不戳人了,但捏了捏他很可爱的帅脸,“对嘛,何必每天绷着脸,好像全世界都对不起你。” 他眼角眉梢还残留着些许笑意。“不要碰我的脸。” “了不起哦,是镶金嵌银的哦,碰几下会怎样?” 白聿鑫没回答,她翻过身,用手肘撑住地面,不介意满地泥泞把她弄脏,从上往下俯视他,态度认真。 “世界上,哪个人没碰过几件悲惨的事?如果就此封住自己的笑觉神经,那你就是输了,输给老天、输给上帝、输给那个对不起你的人。” 他皱眉,转头看她。她知道了些什么? “要不要玩泥巴摔角?” 转开话题,她一跃身,翻坐到他身体上面,这动作很暧昧,可她半点没感觉。 弯下身,用手肘架住他的脖子,问:“怎样,投不投降?刚刚是我让你的,我是空手道的黑带选手。” 选个头啦!他翻身,又把她翻压到身下,右掌一压,把她的脸压进了泥巴里。 “黑带?哼!” “你在嘲笑我吗?白先生?” “我没练过空手道,没想到黑带高手这么好摆平。” “你的体重是我的两倍半、身高是我的两倍!” “夸张。” “夸张有什么不好?至少我成功地夸张了你的胜之不武,今天的事传出去,所有人都会同情我的处境。” “别人的同情能帮助你什么?” “多了,以后你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吐口水,说你欺负女人,不是好男人。” “我被吐口水,对你有什么好处?”只有无聊的女人才会觉得快乐。 “没好处啊!不过我会很爽,因为世界站在我这边。”说完,她又抹了他一脸脏。 他放开她。她不懂,就算全世界都站在她那边,也于事无补。 向秧秧推开他的手,起身笑道:“不玩了!再玩下去会感冒,我先去洗澡。” 白聿鑫跟着起身,并在进屋之前一把拉住她,说:“我只有一间浴室。” 他的意思是——主人先洗。可惜,她是奥客,才不理会主人的心意。 “然后呢?”她猛地贴到他身上,双手很开放地揽住他的腰。 他的肌肉瞬间紧绷。她不知道诱惑男人会遭到什么下场吗? 扒开她的手,他警戒问:“有什么然后?” “你……想和我洗鸳鸯浴?”她刻意用舌头在嘴唇上舔一圈。 他被惊吓,连退好几步,退回雨中。她则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伸右手,对着后头的主人挥两下,说:“谢啦,谢谢你让出浴室。” 恶女,她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女人! 但这话,孤僻男没骂出口,反而对着她嚣张的背影,露出喜乐笑意。 *** *** *** *** *** 举头三尺有神明,这话不是古人编来骗小孩的,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坏女人一定会惨遭报应。 下午的小雨到了晚上变成雷电交加的大雷雨,突地一个雷击,打坏了山区的变电箱,电源断了,屋里变得漆黑一片。 窗外没有路灯、月光,伸手不见五根手指头,怕黑的向秧秧吓坏了,而且是严重惊吓。 她扯开嗓门,放声尖叫—— “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她不知道自己蒙着头喊过几次白聿鑫,只知道他拿着手电筒来到她身边时,昏黄光线映出她满脸泪水。 他皱眉头,问:“发生什么事?” 向秧秧很想挤出一点笑容,可是挤半天,才发觉自己办不到。 吞下哽咽,她说:“停电了。” 所以她不是骗人,是真的怕黑? 她耸肩,抹掉泪水,问“可不可以……今天我在你床边打地铺?” 白聿鑫定望她。她的惊慌不是造假,恶女的气势不见了,她像流浪狗,无辜的黑眼睛望住他。 任何人在这种状况下都会伸出援手,即使对方不是真正的流浪狗。 所以他伸出右手,她想也不想的连忙握住。他发现她的手心濡湿,她的泪水不只留在脸上。 他勾起她的枕头被子,她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几乎是紧密贴着。 走完最后一层阶梯,他们来到他床边,下雨的山区有凉意,躺在地上会更冷,但他没有其他被子,早说过了,这个屋子他没打算拿来招待客人。 “你要睡在哪一边?”向秧秧问。 他疑望着她,随手指了指床右边。她点头,迅速把被子枕头铺在靠床右下处。 “可以了吗?”他问。 “可以。” “我关掉手电筒了,家里没有多余的电池。” “好。”她应声后,他关掉手电筒,上床。 两人都没睡,张着眼睛,细听对方的呼吸。 白聿鑫闭上眼,翻身,翻到床的另一边。 向秧秧很想把他拉回来自己这边,可是……他会怎么想?想她这个坏女人要以身色诱,诱他与她签合约? “我不是演戏。”很久后,她说。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没打算利用停电营造出暧昧,没打算在这个晚上对你献身,明天早上起床要求你负责任,更没计划装弱扮可怜,让你自愿提供我一张漂亮合约。”她解释自己的立场。 “我没这样想。” “骗人!你绝对是这样想。如果你不是同性恋,如果不是你的感情受过创伤,正常男人会把我的举动解释成一夜情邀请。” “我不是同性恋。” “我知道,你是感情受创。”她回答。 表姐夫把绯琳的事情告诉她了?他终于弄懂,为什么她要说——世界上,哪个人没碰过几件悲惨的事? 这没什么,他和绯琳的事,村里人人都知道,是绯琳的知名度加强了八卦的传播速度。 “我父亲在我高中时候搞外遇,我妈妈大学没毕业就嫁给爸爸,一口气生下三个女儿,从此相夫教子,她的世界只有女儿和丈夫,碰到这种事,她除了哭,什么都不能做。 后来爸的外遇怀孕了,超音波很早就照出来是个男孩,祖父母很开心,不但不指责儿子不忠于婚姻,反过头来指责我母亲。那天,爸带着离婚协议书回家,逼迫母亲签字,小妹还小只会躲起来偷哭,大姐冷漠地看着父亲、一语不发,只有我,我最叛逆,指着父亲的鼻子大骂,骂他没道德、没担当,爷爷给我一巴掌,奶奶看不下去,把矛头指向母亲……” 话说不下去了,她吸吸鼻子,把头蒙进棉被里。 白聿鑫坐起身,打开手电筒,看见棉被下的女人,把自己缩成一颗球。 他下床推推她,她拉开棉被。 “要不要上床?天气有点冷,而我的床够大。” “不必,我不是在演弱女子。” “我知道,你没对我发出一夜情邀约。”他看着她的眼神里有坦诚、有澄净,没有半点猥琐或者其他。 向秧秧看了看床,还是说:“不必,我躺在这里,很好。” “那好吧。”他不勉强她,回到床上,两手支在后脑勺,但这次,他没把手电筒关掉。 她又接续方才的话题,“我们没输,因为我爸爸拿不到离婚协议书,但奶奶很恶毒,她骂我妈妈说:‘肚皮不争气就算了,整天闲在家里,连孩子都管教不好,好好的一个女孩教成泼妇,没用的女人,难怪我儿子要和你离婚。’那次之后,爸就留在大陆,再没有回来过,而妈……还是哭,尤其是在深夜里哭,我的房间在妈妈隔壁,每晚,我都能清晰听见妈压抑的哭声,尤其关掉电灯之后,那个抽抽噎噎的声音一下下打在我心上。是我的关系吗?因为我太坏,我太没家教,导致爸要和妈离婚?” “不是这样的。”他忍不住出口。 “我知道,但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不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怕黑,灯一暗,我就会冒出许许多多说不清楚的罪恶感,那个罪恶感会压迫得我没办法呼吸,医生说这个病叫做创伤症候群,但我没钱也没时间医,只好自己替自己医,我告诉自己,只要我更坏一点、凶一点、奸诈一点,心机多一点,只要我从骨子里面坏到外头,那么,那个小小的罪恶感就不会来和我为难。” 要是人可以自己医病,那么医院开来做什么?“但你的罪恶感还是在。” “所以喽,结论是,我太善良、不够坏。” 白聿鑫失笑。也只有她敢自己说自己善良了。 向秧秧也跟着笑了。“白聿鑫,虽然你不爱说话,但我明白你是好人,你很慷慨,收留我住下来,没有和我计较食宿、水电,你明知道我留在这里有目的,也没对我表现出一脸憎厌,我逼迫你、要胁你,其实你大可以不必理会,反正你又不是那个偷车贼,但你理了,留下一个想设计你的女生。” “那个偷车贼是我的表外孙。”他淡淡回答。 “这就是你了不起的地方!你不计较别人的过错,还肯真心接纳,这点我就办不到。我想像过很多次,如果有一天我的爸爸走到面前对我说抱歉,我肯定头也不回地跑掉,让他僵在原地,进退两难。” “这样有什么好处?” “爽啊!让他彻底反省自己做错什么。” “人是不会自我反省的,他们永远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对,所以我欺负人,也不觉得自己理亏。”她自嘲。 而他相信。 “我刚到公司时,只是个送文件、茶水的小妹,凭什么爬上组长?我是踩着别人的背爬上去的,我在经理面前表现得特别努力,一天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我拼命抢业绩,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 “这样……让你快乐吗?” “当你的目的是成功,才不会管快不快乐那种小事。刚进公司时,和我对峙的是个大学毕业的女生,她看我不顺眼,因为组长对我特别好,我也看她不顺眼,因为她有我想要却没办法要到的学历。 我们杠上了,她联合组里的人孤立我,我每天从进公司到离开公司,没人会多看我一眼、对我多说一句话,要不是我拉肚子、在厕所里蹲太久,还不晓得原来我成了组长养的小情人。 在他们的风言风语里,我被组长夸奖,不是因为我工作辛勤,而是因为我善于吹枕头风;我加薪,不是因为超时工作,而是因为组长嘉许我在床上很卖力。 她终于惹火我了!于是我决定报复,不到一个星期,公司所有人的信箱里面都收到一张照片——那个女大学生和经理的亲密照片。” “照片是你合成的?”白聿鑫口气不善地问。他是个高道德的男人,无法忍受这种事,即便她是原始受害者。 “如果当时我操作电脑的能力有这么强的话……很可惜,那是张真实的照片,有一天我留在办公室里加班,心念一动、偷偷打开她的电脑,在里面找到的,那张照片将让她在半个月以后升上组长。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以为自己会做的事,别人也会做。” “你的行为很差劲。” 向秧秧反驳,“她对我做的就不差劲吗?那不是我的错,只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她别对我使坏,我也不会对她耍心机。” “你可以换好一点的做法。” “什么做法?对她道德劝说?哼!”她不屑。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根本不必插手。” “你没见过坏人飞黄腾达吗?你还以为这是个好人有好报的世界?你知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穿金戴银,钻戒亮得可以拿来当探照灯,而我妈守住一个有名无实的婚姻,过得紧衣缩食? 白聿鑫,你是我难得碰到的好人,对人好、没有目的,别人对你坏,你也不使坏心眼,和你这种人做朋友很安心,因为不必担心哪天翻脸你会掀对方的底,但世界上像你这种人很少了,因为要活得好,就必须够坏。” “你说我的好话有没有目的?” “你说呢?”向秧秧笑了。她越来越爱和他说话,谈谈真心、无需防备的感觉真不坏! “有,你想要我的茶叶。”白聿鑫也跟着笑开。原来和坏女人,他也可以相处得不赖。 “唉,你已经把我这只笑面虎摸透透了,我以后要怎么在你面前做戏?”她故作哀怨的说。 “我很多年前就摸透你了。” “我们有这么长久的交情?”她讶异。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 “你……是我的同班同学?”她翻身坐起,看着他的五官回想当年,完全没印象,她想他不是她的同学。 “我是卜学英的儿子。” “卜老师!你是卜老师的儿子?怎么可能!”她一惊,跪起来拉住他的手,忍不住满肚子兴奋。 她的手软软的,不粗,那不是一双会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确很会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样矛盾。他没甩开她,就由着她握住。“为什么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这种事,还能留那么多天不说。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诉我,卜老师还好吗?她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常鼓励我好好念书、出国深造,是我所有老师当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欢你,她已经退休了,在医院里面当志工。” “有机会,我要去拜访卜老师。” “我会告诉她。” “你是从卜老师嘴里认识我的吗?”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见过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识动作,因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乐于分享温暖的好家伙。 “什么时候?” “你和一个有男朋友叫做强强的女生在吵架的时候。” “那个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对,你很刻薄。” “但我的话是对的。那个女生叫做李淓,后来强强离开她,她念完大学进入我们公司,成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创佳绩,所以在我到这里出差之前,把她踢到总务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为坏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问:“从那个时候起,你就不相信爱情?” “对,是我父亲教会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钱,它会因为你的努力越积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会帮你遮风挡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电影,因为你明白它是虚构的,顶多能影响你两个小时的情绪,不会伤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辈子。只有爱情,不能信。” “有这么严重吗?” “我母亲是音乐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队可以绕校园好几圈,但她相信爱情,放弃学业,结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紧,还利用她缺乏谋生能力,用经济压力逼她离婚。这是哪一国的爱情?想当年,他们可是亲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声。 “所以你不谈恋爱、不结婚?” “对,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说对的口气那样笃定,笃定得他一阵无缘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吗?” “只要我有够多的钱,可以花钱买男人来填补时间空间。” “一辈子很长,等你老到走不动,会后悔年轻时没找个人来陪。” “你怎敢确定夫妻能够陪对方一辈子?总会有一个人先走、一个人留下,与其到时候再来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倒不如从年轻就学着一个人生活。” “你真的很没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许吧。” 这个笑容里面全是真心,没有假意,于是他发现,她全真的笑容,很美丽。 他们继续说话,这对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当不容易,他从不说废话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让他说过一句又一句,说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发现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装可怜扮示弱吗?这样的女生只会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经熟睡了,却还是会自动找到热源,那是本能。 一点、一点,她偎近他身边,脸靠上他的肩,双手抱住他热热的手臂,把脸埋进他的枕头里,睡得很惬意。 若干年前,也有个女孩像她这样,说没有他的体温就睡不着,每天晚上都抱着他睡,每个清晨,在伸懒腰之际,对他说:“阿聿,我前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么能追到你?” 她说过几百次爱他,但她完成梦想之后,突然发现,爱他是一种莫大负担。 她要走、他便让她走,没有牵牵绊绊、拉拉扯扯,朋友说那是他爱她不够,但他明白,这个说法是错的。他爱她很深很深,只不过,有些爱情就是会结束,勉强下去,只会辛苦对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怼,却无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尽力原谅对方,可是却饶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无法改变。 这个晚上过后,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沟通,他们越来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识时的闷葫芦,而她不再对他施放虚伪笑容,他们渐渐地,在心目中给对方留了一个名为“朋友”的位置。 第六章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虐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喷喷的麻油鸡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胸口压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ps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几根葱、几片肉。”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欢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欢上他宽宽的背影,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喜欢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欢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 。”想到还会再见面,她的心情好转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请我吃饭,还是想要我送礼物?”他扬眉,笑问。 真好,他越来越有表情了,这样的白聿鑫看起来比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 “我没办法否决自己的智慧。” “好吧,为了不让你太麻烦,我会亲自拟好礼物清单。” “礼物清单?你还想从我这里挖出什么东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发割爱,我也很乐意,因为我睡它,已经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动手指头,一项一项数。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么心机这么深!我又不是对每个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对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当成好朋友,真心感谢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没把我吃掉… …”他才要开口反驳,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别否认,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觉回答,“放心,我对美女过敏。” 对美女过敏?因为江绯琳的关系? 她能理解,爸妈的婚姻能让她嘲笑爱情,他的亲身经历就能教他对爱情退避三舍,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好朋友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个好归宿。 “那么我替你介绍一个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许长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不像我这种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她会为你烧饭洗衣,娶她,你不必担心她搞外遇,你只要专心对待她,她愿意把全部的爱情通通送给你;她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庭,在你寿终正寝时,会有一大堆家人围在你身边为你哭泣。你觉得好不好?” 她在说屁话,但不说就得转头回到驾驶座,所以……继续屁吧! “听起来不坏。”白聿鑫笑笑,随她的话语打转。 “那、那我……回台北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戳了他的心一下,让他感到一阵疼痛。 “放心,我绝不会找个像我这种恶女来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会做菜,而且有一点洁癖。”像她这样。 “了解,她得天天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拧抹布的那种良家妇女。”她一弹指,知道。 “她可以爱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欢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们在说着无聊废话,但不说,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证,她连party都没听过,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么,以为酒只能用来做菜,而且相信钢管舞是一种奥运的表演赛。” “有这种女人吗?”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给我茶叶一千斤?” “狮子大开口!”他笑了,在她额上赏一个爆栗。 “拜托,这种女人已经频临绝种,我替你找到,连一千斤茶叶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协。 “那……那……”在屁过那么久之后,还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话题,笑笑说:“开车小心。” “嗯,时速绝对不超过一百五。”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向秧秧咬着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头,说:“和男人同穿一条裤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子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身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头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着她的车子,直到它转出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感、改变他的味蕾,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春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子很空旷,空旷到连呼吸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走进屋里,他觉得空荡荡的感觉很讨厌。 打开窗户,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头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高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套装和另一双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交给goho购物台的若干好处。 但他不听,转进森林深处,他喜欢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高中时期热爱的武侠小说。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身后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物坠地的声音时,回头,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点点同情,他走到她身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弄坏两双鞋,一辆车子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子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她被两双跟随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气躁,忘记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赖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头别向一边,他莞尔、离开,并没有走远,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树后面。 向秧秧还在恰,她在心里默数十秒,和自己打赌,赌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头,她发现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吓了、慌了,匆促起身,却发现断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稳,还没站稳,下一秒又摔了。她来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开嗓子喊,“白聿鑫, 不要开玩笑,你快出来。” 他没从树后走出来,反而很坏心眼地偷窥她的衰尾。 “我有心脏病哦,你不可以吓我,要是我昏过去,就要马上送大医院急救。” 他没回应,第一次发现,原来耍坏心眼还……挺有趣的。 向秧秧越想越不对,扶着树干,一点一点慢慢爬起来,她的屁股正对着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裤。 他很绅士地别开眼,却听见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认得回去的路啦……这里每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我怎么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来的,却又怕撞见她的安全裤。 她一次次喊,嗓门越喊越高,不久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往那边闯。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从树后现身,追着她去的方向,结果她听见他的脚步声,以为后面有个杀人魔鬼,吓得加快脚步,一脚高、一脚低, 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让他不得不出声制止。 她猛地回头,看见他,一个飞扑,扑进他怀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丢下我!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从来不哭的女生在他怀里留下热热的眼泪,虽然事后她矢口否认,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飞扬。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忆,他突然发现,她改变的,还有他不爱笑的老毛病,难怪,表哥会夸向秧秧很好,说在她身边,他变得……和蔼可亲。 他还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 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他还没做好准备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关系,而一个仇视爱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确定,她是不是个好对象。 他知道父母亲很心急,而绯琳的事已经让父母操够了心,他也想彻底离开那段过去,但也许是缘分未至吧,他的心还未定。 ******* ********* ********** “喂,白聿鑫,还记得我吗?谢谢你哦,你的合约让我们家总经理大大夸奖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顿,什么时候……我再去煮饭给你吃?” 不好,专门打电话去说这个,太无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东西要记得吃,不要放到坏掉哦,那个炒饭啊,微波五分钟就会香喷喷……” 不好,这样听起来有点邀功,那个孤僻男不晓得会不会认为心机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叶。 “阿聿,我答应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鸡,下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约你,到时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谁会为了吃梅子鸡开车三个钟头?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电话盯到快发芽。 对,她想他,常想到会恍神、会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个人会是这种状况,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认识失眠长什么模样。 他会想她吗?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坏心眼,想她的手艺,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洁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着光洁的地板时,露出会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着笑;想他进屋看见热腾腾的饭菜,眼睛倏地膛开的满足感,她的嘴角就会跟着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会不会她离开,他又让自己的嘴巴罢工,她还想他的认真倾听、想每个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宽宽阔阔的背脊…… 宽宽阔阔的背脊……他的背好宽哦,宽得她贴在上面,晃着晃着,晃得舒服安全,他背着她走过长长长长的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 哪次,她中暑。 会中暑是自找的,和谁都没关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门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第七章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毁灭了,要是你为了追求天长地久,却忘记即时行乐,等到人类最终的那刻,一定会遗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可以陪你即时行乐的女人,就是我。” “为什么?”白聿鑫莞尔。 “第一点,你没看报纸吗?江绯琳就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资产超过百亿的小开。”她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内。 “那又怎样?” 他早就不看关于她的任何报导,相信事情会慢慢淡掉,感情也会慢慢自动拔除,人类不是不懂改变的生物,也许他改变得比较慢,但他衷心相信,总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觉。 “你可以带我去参加她的婚礼,让她充分理解,你对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点,惩罚一个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过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会保障你的基础快乐。在你生气的时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断三双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乐的时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麻油鸡面,让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满足。怎样?”她对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脸。“分析得真好,还有没有第三点?” 向秧秧不让他的手离开,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脸。整整两天了,她担心得快要心脏病发。“第三点,如果有必要,我乐意配合你,抢在江绯琳前面结婚,我们办一场世纪大婚礼,我可以借助媒体力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运,娶到一个比她好几十倍的女人。 第四点,我现在还没升经理,小小的组长比较好追,哪天我变成女强人,我会水涨船高,看不上你这个孤僻男。” “那你会看上哪一种男人?” “一个我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随;我买东西、他提包包;我说东,他就不会多看西边一眼;我从鼻子哼两声,他就明白自己应该找时间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我高兴的男人就可以。”她挤眉弄眼、哼笑两声,可爱的模样让他跟着咧嘴。 “其实,我已不是那么在乎绯琳了,对我来讲,她只是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揽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亲昵。说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只是那时,她没用那种气势万钧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没发现,缘份已经来到自己身边。 “台面话。”向秧秧又哼两声。 “你又知道是台面话。” “证据一,你没有女朋友。证据二,你很帅,却不肯交女朋友。证据三,你很帅,有个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约,你还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动三根手指头,在他面前很骄傲的晃。 “当朋友还不够,非要成为男女朋友?”他说的是反话,因为他喜欢听她的第一点、第二点、第三点……和证据一、二、三。 “以前我也觉得够,但现在我知道……不够。”她猛摇头。 “什么意思?” “当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气,当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当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当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恶真心;当朋友,吃过饭、结帐的时候要算价差,从包包里面掏钱还给你,当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时候,慢条斯理喝完餐厅附送的一壶茶。 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朋友只能偶尔联络,当女朋友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你的行踪。白聿鑫,你把我吓死了,我再也不许你凌虐我的心脏!”说到后来,她鼻头泛红,声音哽咽。 “什么意思?”他问话的同时,电话铃声响起,他把她推进房间,让她自己找东西,先把自己洗净。 接起电话,是表哥打来的,电话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绝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夸张。 “你都不知道,穿那么短的裙子还敢爬到树上,差一点点就掉下来……我们这种熟门熟路的庄稼人都会在森林里迷路了,何况是娇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没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释一大堆,我会以为她给坏人强去了……什么,她才刚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怜哦,你也没告诉人家你的住址电话,开车很累……” 好不容易挂掉电话,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为什么她非要当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踪,因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脏。 回房,她已经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边,他看见她磨破的脚后跟,心疼不已,大手缓缓抚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当我的女朋友吧。” ******** ************ ************ 白聿鑫经常不自觉地笑,笑到办公室里的员工心惊胆跳,以为自己做错事情。 他有一张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夹里面。 那是她说的,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现,人家怎么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夹里面塞照片。 照片里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见过的每个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来却一副天真烂漫、无害的楚楚可怜模样。 她说:“那是因为我学音乐。”讲完这句,还忍不住夸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怜的女人多占便宜!你猜,我有几张合约是耍可怜拿到的?” 这也好夸口? 她再忙都给他煮早餐、晚餐。他说:“你不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歪着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没有虚伪的笑脸。 “我讲过了,我要你过得比她更好。” 最近报上经常出现绯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礼服、订喜饼,是中式还是西式婚礼,媒体炒得很尽兴。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亲都表现得很紧张,就怕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时就提、三不五时就拿绯琳来嘲笑几句,这让他发觉,绯琳对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经过去。 秧秧说:“越是痛苦,越要正视,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边野狗,你千万不可以对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会扑上来,在你身上啃几口。” 后来他才晓得,说这个话的时候,她心情很差,因为她听说父亲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后,和家人团聚。 于是,秧秧对父亲露出尖牙,向母亲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来,她就离开家里,她要表现得又凶又狠,比父亲当年抛弃他们母女时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为对绯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视,而是正视后,发现自己不再痛苦时,猛然发现,原来心中对她早已无恨。 爱与恨是一体两面,不恨她的同时,也放下对她的爱。会过去的,他就知道会过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发现这个事实,所以,他很感激、也很开心,自己有秧秧这个女朋友。 手机响,他接起。 秧秧来电。她在屏东替一间工厂做评鉴,看工厂该关还是该留。 那是间很老的制饼厂,也是goho老板的老本行,后来购物台越做越好,制饼厂却越营运业绩越差,在年年亏损的状态下,老板决定派人去视察。 这是件苦差事,不管谁去,那里的员工都会对他出气,因为他们认定总公司的目的是关厂,而事实上,总公司的确是这样打算没错。 照理说这差事怎么也轮不到秧秧头上,但为了争夺经理宝座,总经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奋勇下乡去。 她说:“我连免费家教都上了,这算什么?” 这次,是他们交往后,秧秧第四回到屏东,说来也算可怜,他们是聚少离多的苦命鸳鸯。 “怎么样,还好吗?需不需要我去帮你?” “不必,师傅已经开始动工了,他将带领大家走向有机蛋卷的市场,我也请行销部把蛋卷排在这个星期的购物频道里卖,口味真的很好吃哦,这次我回去,带一盒给你。” 秧秧是坏女人,本来想速战速决,把工厂评估填一填,回台北、开会、关厂了事,但屏东那群员工让她想起他的表哥表亲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恶女被高道德男人影响,几天相处,她决定让工厂延续下来。 第一次,她回公司开会,对董事长信誓旦旦,保证把工厂的营业成绩拉到老板要的水平,这个决定让派她下去的总经理很生气,可她不断说会让大家刮目相看,所以她特别忙,然而再忙碌,冰箱里面的食物总能喂饱他的胃。 “你觉得做茶叶蛋饼可不可行?” “你不要把脑筋动到我的茶叶上面。” “知道知道,知道你的茶叶很了不起,我也担心成本太高反而会降低购买欲!如果不用有机茶,但选择通过农药检验的茶叶呢?” “这我倒是可以帮忙,我和农会很熟。” “好,那我和师傅研究研究。” “你什么时候回来?”他想她,所以问。 “明天下午吧。” “嗯,那明天晚上见。” “等等,不要挂电话,我还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向秧秧天外飞来一问:“知不知道方英雄?” “你妹妹的男朋友。” “对,他红透台湾、内地,赚钱像水流。” “你打算告诉我,你对他很感兴趣?想要横刀夺爱,把妹婿拿来自己用?” “喔哦,吃醋了哦?” 他笑笑,没应。 “放心啦,再好用的男人我都不看在眼里,因为你已经是史上第一名。我是要告诉你一个八卦,江绯琳是疯狂性爱高手哦!哼,她竟然还敢对媒体公然放话,说自己有处女情结,没等到新婚夜,绝对不会碰男人……哇塞,说谎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她哪来的处女膜?除非她的处女膜会再生。” 白聿鑫笑而不语。他早就知道绯琳说谎,因为她的第一次给了他。 “方英雄还透露给我一个大八卦,想不想听?” “诽谤别人的话,少说一点吧。” “如果是事实就不算诽谤。告诉你,江绯琳在演艺圈里跟很多男人有一腿,听说还有人给她制作性爱光碟,你想看的话,我可以透过关系弄一片给你。如果你对她还是很生气,我还可以‘不小心’把光碟流出去……”她是开玩笑的,但开过了火,打到他的道德标准。 “向秧秧!”他语带警告。 “讲话就讲话,干么这么大声啊?我失聪了你要养我吗?” “我不准你做这种事情,损人不利己,对你有什么好处?”他想到那个被她害得升不成组长的女孩,还会皱眉头。 “替你出一口气啊!你造就她的梦想,她不懂得感恩图报,那就把她的梦想收回来,你说好不好?”她的口气还是很痞。 “我不需要你来替我出气,我好得很。我不介意她的幸福不是我给的,不介意她的快乐与我无关,只要她过得好,就好了。” 没了恨,海阔天空,现在要是有人问他,分手男女可不可以保持友谊,他的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只要两人都放下爱情。 向秧秧在电话那头叹气,“你……还是很爱她!” “胡扯。” “白聿鑫,当好人是很吃亏的,你要学学我当坏人,这样别人才不会骑到你的头上。” “干么一天到晚想骑在别人的头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样?” “我坏嘛,算你倒霉,被我缠上。” “记住我的话,不准对绯琳动手。”他虽不相信天堂地狱,但他相信善良会让自己过得更开心。 “知道了,她在你心里一天,我就一天不对她动手。” “就算她不在我心里,你也不准对她动手,替自己积点德。” “来不及了,我这种人非下地狱不行。”她语调轻快,说话时嘴角扬起漂亮弧度,分明很开心,却在挂上电话同时,背靠上办公椅。 心,两分沉,三分重,四分压抑,五分苦涩。 ********** ************* 吃饱饭后,他们手牵手逛百货公司。 饭是在家里吃的。他嘴巴不刁,什么东西都肯吃,但向秧秧发现,在外面吃饭,他总是应付式地解决完毕,匆匆赶赶,像是在填装胃袋,而吃她做的菜,他就吃得细心专注,好像在品尝大师作品。 为他做菜,让她很有成就感。 于是,他爱上她的菜,而她爱上为他做菜。 手牵手是她规定的,因为所有热恋中的男女都要手牵手,而且她知道许多同事会在下班后约好在这里逛街,她想要和他们不期而遇,让他们看见自己帅到教人口水失禁的男友,想要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 “制饼厂的状况怎样?”环住她的肩,他喜欢她,旁若无人。 “很好,都在进度上,我还聘了一个阿嬷的孙子。”她靠到他身上。哦,有男人靠的感觉超好! “什么意思?” “阿嬷的孙子在台中念资讯管理,毕业后工作不好找,回老家帮忙种莲雾,我聘他设计网购通路,我想透过网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三管齐下,制饼厂的业绩一定会很快上扬。” “总经理呢?还是没给你好脸色看?”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违反他的意愿,不过我有信心,再过几个月,等他看到制饼厂的业绩后,就会明白我是对的。” 白聿鑫笑望她,他喜欢看她自信满满的模样。 “到时候,如果他还是不满意呢?”他可是浇冷水大王,幸好秧秧的信心之火很旺,不会被他这孤僻男一浇二浇就浇灭了信心与希望。 “那你借我钱,我把工厂买下来自己当老板。” “你真的很看好那间制饼厂?”如果真的走到那步,他会这么做,不管业绩够不够漂亮,他都乐意帮忙一群为生活努力的人们。 “嗯。”向秧秧用力点头。 “如果我不肯呢?” “你不能不肯,你得负责。” “关我什么事?” “当然关你的事,如果我黑心一点,眼睛一闭,照总经理的要求去做,怎么会有后续这些麻烦问题?是你叫我要积阴德、当好人,我一块黑布好好的,你偏要把人家染成白色,总不能搞得黑不黑、白不白,停留在灰色地带吧?” 他说五个字,她讲一大篇,在她规定两人要手牵手之后,又规定他要为她转变为好人负责任。她真的很蛮横,但他不讨厌她的蛮横。 “好吧,看来我得努力赚钱才行。” “很好,我喜欢懂事的男人。”她拍拍他的头,拍得很顺手,像拍她们家小迟迟那样。 白聿鑫转移话题问:“你父亲呢,决定回家了吗?” “老答案,他前脚进门,我后脚离开那个家。” 这只是形容词说法,他不会前脚进门,因为他是有钱人,有豪宅可住,干么纡尊降贵住到她们的破公寓里面?只不过她坚持,绝不原谅父亲。 “他是你父亲。”他停下脚步,捧起她的脸提醒。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过亲情。 “就因为他是我父亲,更不能原谅。”向秧秧拉下他的手,握紧。 “我不懂。”他发现她手心冒汗。他一直知道,父亲这个话题让她很紧张。 “我爱他、崇拜他,他是个很成功的男人、很成功的台商,我曾经发誓,要变成像他一样的人。小时候,他常把我举在肩膀上,说我会继承他的衣钵,可是……他放弃我了,因为我不是男的。”性别不是她的错,他不可以把对她的爱收回去。 白聿鑫说:“他有他的苦衷。” “我知道,爷爷奶奶很强势,坚持要一个姓向的小孙子,所以儿子搞了外遇,他们不顾道德,支持儿子和第三者,把媳妇、孙女当成外人,但是……老天爷是好人哦,他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说到这里,她笑得满面桃花。 “怎么说?”这是第一次,她提到父亲时,笑得很灿烂。 “那个女人流产了,胎儿是个男生,哈哈,老天公平吧,那个女人再也不能生育。想抢别人的老公没抢成,连自己的未来也赔上去,当时支持她的公公婆婆知道她生不出小孩后,照样翻脸不认人。人都是现实自私的,她万万没想到,她用来逼退我母亲的借口,也会被用来逼退自己。” 向秧秧讲得兴高采烈、兴致勃勃,好像那女的生不出来,是老天爷给她们家最大的恩惠。 “讲到别人的悲惨,不必这么开心。”他斜她一眼,受不了她的落井下石。 “错!我就是要开心、要得意,我从来没有这么热爱老天爷过。我告诉你,我真的、真的很欣赏因果报应这个定律。” “秧秧。”白聿鑫拧眉。他永远都无法拉高她的道德标准? 生气,她动手把他皱皱的眉头拉直。“你不许皱眉头、不许不认同我!如果我爸没有在那个时候离开,我姐姐可以考上医学院,我妹妹可以成为音乐家,而我可以一路念到博士毕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女强人。” “人生有太多的如果,如果你父亲当时留下来,你们也不见得会成为你们想像的那样。”他拉下她的手,心疼地把她揽入怀中。 “可是我们不会遗憾、不会生气、不会有满肚子怨怼!”她在他怀里生气。 “只要放下,就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他顺着她的长马尾安抚。 “不对,你弄错因果关系!应该说,如果我对父亲没有过度期待,没有崇拜、没有那么多爱,我就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所以……”她推开白聿鑫,对上他的目光说:“记住以下的话,不管对谁,你都要保持距离、别付出太多真心,并且要随时随地相信,只要一转头,就会离开对方的生命,那么到时候,你才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 所以她随时随地相信,他们之间只能维持一段短暂的关系?所以她不肯放入真心,爱得尽情?因为,她不要对他——遗憾、生气和怨怼。 白聿鑫浅浅一笑,笑容里包含无数心疼,再度把她拥入怀里。 他轻叹道:“放心,我不会对你保持距离,我要对你付出真心,就算某天你非得离开我的生命,我也不会对你遗憾、生气、怨怼。” 这是他的甜言蜜语?嗯,很甜,甜入她的心。 “你是好男人,很好的男人。”她的运气真好。 转移话题,他问:“你姐姐还好吗?下次带迟迟到家里来玩。” 秧秧的姐姐为家庭牺牲很大,卖掉初夜却换来未婚生子的下场,后来她不卖夜晚、改卖房子,一家人齐心协力养大迟迟,齐心协力赚钱买房子。 “她不好,她又把自己卖掉了,替我们换到了豪宅。她以为牺牲自己很伟大,可是我痛恨她的伟大,这让我觉得自己无能,她不应该伤害我的自尊。” 接着,秧秧告诉他,冉冉带迟迟嫁给周传叙的事,她一整个反对,反对她这么愚蠢,但冉冉连结婚登记都弄好了,谁有办法? “她也是为了反抗你父亲回家?” “我不知道,我们都太忙,忙到没时间坐下来聊聊,不过我常打电话过去,大熊先生说话的口气很客气,而迟迟告诉我,她们很快乐,说新爸爸对她很好,至于大姐……我还在生她的气,不想和她谈话。” “找个时间吧,能够有兄弟姐妹互相关怀很好。” “等我升上经理以后吧,我现在满脑子只想着这个事。别谈我了,说说你,我对你,还是陌生。”了不起吧,她的勇气,竟然敢一口气爱上陌生男人。 “我的母亲是你的卜老师,她的性格你应该清楚。” “认真负责尽职,她是我见过最好的老师。”她们是志气相投的师生。 “我的父亲开了一间电子公司,他的身体很好,公司仍然由他主持,我在里面当经理,每天上班八小时、领固定薪资,卖茶叶是为了完成外公有机茶园的梦想,不算是我的正职。” 向秧秧感兴趣的问:“娱乐呢?每个人都有娱乐的。” “我喜欢玩股票。” 他见过训练人类唱歌、打球的机器,而秧秧是训练他说话的机器,这段时间他说的话大概是以往的十倍多。 “哈哈,我们兴趣相投耶!你爱玩股票、我爱数钞票,赚钱是我们俩的共同嗜好。”一弹指,她笑眼眯眯望向他。 看她快乐,他也跟着快乐,秧秧是个容易把情绪感染给别人的女生。 相处多日,他知道她是个笑面虎,知道她有许多面具在许多不同的时间戴上,心里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套,这种人适合经商,却不适合交往。 但再不适合交往,他就是喜欢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欢,能怎么办呢? “接下来,说说那个江绯琳吧。”她知道挖掘别人的过去没道德,但她真的想了解他和他的上一段爱情,她明白问题出在自己,是她对爱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过去被她挖掘。 “然后呢?” “她家境清寒却力争上游,精神让人很敬佩。” “因为敬佩,你爱上她?” 她讨厌他提起江绯琳时口气太平静,他应该火大、满脸的势不两立,好让她明白,他们之间已经彻底过去。 “我是个闷葫芦,不爱讲话,所以她常来找我吐露心事。她来自单亲家庭,有个脑性麻痹的弟弟,生活把她们母女压得喘不过气,她希望将来能赚很多钱,让家里生活无虞。” 听起来是个好女孩,但她才不说出这句评语。他应该要讨厌江绯琳的。 “她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餐厅打工,她长得很可爱,很多人问她为什么不去当明星,那些人的话影响了她,让她相信进演艺圈就能赚很多钱、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梦,她的眼底就会闪烁不已。” “你拿钱帮她进演艺圈?” “你是听我表姐夫说的吧?我没帮她进演艺圈,她是靠自己的实力进去的,我只是帮她缴交演员训练班的学费。那段时间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课,但她对自己信心满满,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诉我,她会成功、会被所有人看见。于是我要她辞职,努力朝她的方向前进,除了经济,我不能帮她太多,只能在背后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梦。她常让我联想到逆流而上的鱼。” 所以他替江绯琳养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弃支持她的男人。” “演艺圈是个复杂环境,在那样的环境之下,人很难不改变。” “你替她说话?老实招,你是不是对她余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坚硬的胸膛,他的态度让她不满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头,与她十指紧扣。“我是觉得她可怜,一个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们无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个女人只身闯入丛林,还能凯旋归来的确不容易。 为了他,她上网读遍江绯琳出道以来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绯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钱进入演艺圈,那么她也利用了吕立轩在歌坛的地位炒作绯闻,让她的名气爆增,之后,每个与她合作过的大牌男星都和她传出不同新闻,这些新闻让她的名气越传越盛,直到去年,她钓上现任未婚夫为止。 她自己也在职场工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绝对不是来自偶然,但她的立场不是江绯琳的死党,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对她、反对到底。 她环住他的腰,抿唇,认真道:“不对,真正可怜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关心,到头来却被背叛。” 他微笑不语。 向秧秧踮起脚尖,环住他的肩背,发誓似地对他承诺,“有我当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会让你可怜。” 心被触动了!他从没想过要谁替自己说话,从没想过要谁去挞伐绯琳,只想着人各有际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静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会过去。 可是秧秧跳出来了,她为他打抱不平,把绯琳的人格打进地狱,她说的每句话都是因为舍不得他把亏吃尽,现在,她还承诺不让他可怜。 心暖暖的,她的热情烧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这里是人来人往的百货公司里,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会可怜。 但他不习惯说情话,所以他抱紧她,很紧的那种抱法。 她发觉了,笑着,笑得很邪恶。聿鑫是个容易被感动的男人,虽然他老用孤僻做掩护,碰到这样的男人,不知不觉间,她的心一层一层沦陷。 “孤僻男,我们要在这里继续玩爱的抱抱吗?” 白聿鑫莞尔,松开双手牵起她软软的手继续往前走,嘴角始终挂着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礼服店橱窗前,静静看橱窗里面的粉红色礼服,那是件剪裁简单大方的斜肩及膝礼服,右肩处有个装饰蝴蝶结垂到腰处,莲蓬的裙摆间缀着亮片。 “你喜欢吗?” “很喜欢。”所有女孩心底都有个公主梦,十七岁的时候,她穿过一袭像这样的粉红色礼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个梦好远了,远得她几乎忘记被瞩目是什么感觉。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着她的手往店里走。 “做什么?”她把他拉回来。 “喜欢就买下来。” “不,我已经老得不适合作梦了。” “每个人都有作梦的权利,就算你已经五十岁。” 摇头。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梦了,现实的人生有太多事等着她去闯。“走吧,我们再看看别的。” 之后,她看了一组保养品,没买;看了一件裤子,也没买;看见一个包包,还是没买。她是个很节制的女生,然后她看见一双高跟鞋,爱不释手,拿在手里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最后,又把它摆回架子上面。 “喜欢的话,就买下来。”白聿鑫重申。 他的财力可以为她买下所有摸过的东西,她不需要为一个小小东西想半天,如果这种行为叫做宠溺,他乐意宠她。 “等我有钱以后再买。”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里消费了三双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抢回高跟鞋,直觉说:“只是一段关系,我不想欠谁。” 话是她说的,她却被自己的话扯了心头,扭着、撕扯着,痛得让她蹙紧眉头。 可她这种不服输的女人,越是这样,越要找话来证明自己没错。 于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驳我的话。世间万物都只能维持一段美丽,水果只能拥有一段时间的甜美,蔬菜只能经历一段时间的新鲜,再好的海鲜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发出腐臭味,爱情也一样,最好在厌倦彼此之前先说再见,就不会有谁伤害谁。” 白聿鑫不语,但他总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开她的面具,他会用心慢慢抚平她的焦虑,让她慢慢相信爱情不仅仅是短暂。他不擅长言语,所以不在口头上辩驳,他要用行动证明。 但他的不语看在向秧秧眼里成了默认,默认他们之间是“一段”,默认天长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续,她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蛊惑他,让他忘记那条逆流而上的美人鱼。 第八章 母亲从不打电话到公司,但向秧秧关掉手机,不想和她讨论爸爸的事,所以她只好打进公司。 于希真说:“秧秧,你爸病得很重,如果这时候我不照顾他,这辈子我会抱着罪恶感死去。” “他丢下我们的时候,罪恶感在哪里?他高高兴兴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时候,罪恶感在哪里?他声声句句爱女儿,却转头就忘记女儿需要他的时候,罪恶感在哪里?”她的声音像寒冰,每句都不留情。 “你爸后悔了,他对你们三姐妹很抱歉。我不希望以后,你们也后悔。” “没关系,等我后悔,再讲几句抱歉不就得了?”她顶话。 “秧秧,对不起,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去照顾你爸爸。” 晚晚为了方便工作已搬到方英雄的住处,大姐把自己嫁出去了,家里只剩下她和母亲,现在……妈也要走?没问题,她懂。 “知道了,我会找时间回去整理行李,房东那边我会处理。” “如果你肯放下愤怒,搬回来和我们同住吧,你爸爸没有多少时间了。” 向秧秧不应。 “好吧,我挂电话,你爸爸快做完检查了。” 没等母亲挂掉电话,她倔傲地先一步把电话挂掉,这在宣示什么?宣示她的态度不会软化。 烦死了!她用力地打开电脑,准备开始忙工作,只要够忙,她就没有多余精神愤怒,愤怒和眼泪一样,是件伤身、伤神的没意义工作,有这种力气,她宁可拿来赚钱,何况……她深吸气。那个男人不值得! “组长,经理的人事命令下来了,贴在布告栏上。” 菜鸟从外面匆匆跑进来,手里抱着一叠文件,他直接把文件丢在桌上,冲到了她身边。 菜鸟适应得比她想像中好,是个可造之材,假以时日,会有出色表现。 “真的吗?我去看!” 说着,向秧秧不禁露出一抹笑容。拼了好久、等了好久,就算妈妈不再需要她赚钱买房子,但……她朝梦想前进了一大步,未来,她还要靠着自己的力量,一步步成为女强人。 办公桌下的裸足飞快伸进高跟鞋里,她要把鞋跟敲得叩叩响,让大家都知道她来了,纷纷伸出头对她说恭喜,这天,她已经等太久了。 她起身,菜鸟却飞快抓住她的手。 “组长……”他欲言又止。 向秧秧拍拍他的肩,开玩笑说:“想对我告白吗?很难哦,我升上经理后会有自己的办公室,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优势就不存在了。” 他敲敲脑袋,困难道:“组长……新经理不是你。” “不是我还能是谁?”她拉高音调。 她才刚因为制饼厂的事被董事长特别召见,大大夸奖一番,更别提谁去谈都谈不拢白聿鑫的五百斤茶叶,再加上他们这组的产品是所有销售量里的第一名,没道理不升她当经理啊! “是第三组的郭组长。” 是她?她知道她,二十六岁,身材矮小但头仰得很高,香奈儿套装在她身上很浪费,十五公分的高跟鞋,还是没办法让她和她比肩。她是宾州大学的mba,虽然实务经验不丰富,但身上有好几张证书,进公司以来没什么重大建树,但是她叫总经理叔叔。 所以,她输了?如果她就是会输在证书和学历上面,她干么拼命冲业绩?反正她再怎么冲,也冲不出大局。 “组长,你还好吧?” 她笑,虚伪而灿烂的笑着,那是愤怒到极点的表现。她是个表里不一的女人,所以她还是要让高跟鞋走得叩叩响,还是要把肩膀挺得老高,就算所有人都在看她笑话,她还是要这么做。 “没事,我去看看名单。” 张大哥和老李、小蔡,忧心地看着自己的组长。她那么认真,那是她该得的,可是……有许多事就是不公平。 向秧秧走到布告栏前,把名单确认一遍,回到办公室,看见同事们的关心,笑笑说:“没事,我看完了,大家快工作吧。” 走回办公桌后,她坐下,这次没脱掉高跟鞋,只是飞快让十指在键盘上跳跃,五分钟、列印,拿出信封,把信件摆在里面。 离开位置,走到总经理办公室前、敲敲门,等里面有了回应后,她推门进入,发现郭杏涓也在里面。 她皮笑肉不笑,把辞呈放到总经理的办公桌面,他看了一眼,怒问:“向秧秧,你在做什么?把辞呈收回去,我不准你辞职!” “不管你准不准,我今天下午就会离职,至于公司欠我的半个月薪水,我可以不拿,但这件事一定会让媒体知道。” 她不天真,也明白人事命令已经发布,总经理不会因为她的态度而改选,所以她不是以退为进、不是拿乔,而是确定要离职。 她的态度强硬,总经理不得不软化下来。 “秧秧,我知道你是人才,但你还很年轻,经理这个位置坐不来。” 是吗?郭杏涓比她老到哪里了?何况如果她真的坐不来,那他就不需要每次开会都把经理两个字当成肥肉,拿来吊她的胃口。 “以前也有很多人认为组长位置我坐不来,可我坐了,坐得比谁都稳,业绩比谁都好。” 说话间,她有意无意地瞄一眼郭杏涓。 未来她是组长,郭杏涓是经理,她的业绩都会归在郭杏涓名下,她不会笨到替人作嫁,之前的经理她对他客客气气,好歹人家年纪五十几,是一步一脚印慢慢爬到这个位置。 现在下来一个空降部队,让她之前的所有努力化为乌有,倘若对手有实力也就罢了,偏偏……哼! “我知道你很用功,也许再过几年,你有更多的实力,再出国拿个文凭,回来后接位,就不会有人说话。” “原来是怕人说话啊!总经理怎么不怕人家说郭小姐接经理之位,是因为她和总经理有亲戚关系?”她笑得很甜美,但每句话都带杀伤力。 “向秧秧,你!”他气得敲桌,上半身弹起来。 “我手边在进行的案子张大哥都知道,没什么交接问题,我离职,从……”她指指自己的表面。“从现在开始。” “我不准!” “现在是民主时代,而且你也不是太上皇。”她从来都不怕撕破脸的。 “你离职,我马上关闭屏东那个厂!” “好啊,拍卖工厂的那天我一定会到,反正刚好没工作,买个公司来忙一忙也好。” “向秧秧,你和我作对有什么好处?现在工作难找,你又没有更好的学历,难道不怕失业?”总经理软了声调,把信封往前推。“你把辞呈拿回去,冷静下来想一想,公司是不会亏待员工的,只要你有能力就能出头。” 向秧秧越笑越美丽。“是吗?可我没一张国外大学的文凭,又没有叔叔在里面做内应,我深深相信……我在这里没有出头天的机会。” 她又把信封往总经理面前推,转身,离开他的办公室。 ************** “喂,我是白聿鑫。” 看见来电显示,正在开会的男人挂起温柔笑脸,这让坐在两边的部属们惊吓得面面相觑。印象中,他们的白经理从没笑过啊! “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来,不上班?” “没事,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电话那头,向秧秧强自振作精神。今天是个badday,她诸事不顺,丢下了辞职信、回家拿行李,走到聿鑫家门前才发现,现在还是上班时间。 看着他家门板想半天,最后决定听听他的声音吧,寻找寻找安慰,别让自己心力交瘁。 “你一向很忙的。”他戳破她的谎言。他知道她有问题,不然不会在这种时间现“声”。 “人偶尔要偷懒一下,才不会过劳死。”她的声音仍然飞扬,但她的双肩严重下坠,她很累,累到快要撑不住。 “不会吧,你是越忙越起劲的女人,过劳死不是你这种人会得的病。”白聿鑫知道问题大了,不然这种论调绝对不会从她嘴里吐出。 女人?部属们二度惊吓。 白经理不是gay吗? 公司里上上下下都在传,他不和同事出门应酬,不管再怎么美丽的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他不和女人传八卦、没有相亲对象,再加上能力好、外表强,这种男人没有女人在身边,唯一的可能——他是同性恋! 但经理身边有女人了,温柔口气和平日的冷峻截然不同,所以是他们误会? “会啊,我现在就有心脏不胜负荷的感觉。” “真的假的?” “要不要等救护车的声音出现?”说完,她干笑两声,用笑声向他表明刚刚的话纯粹胡扯。 “说吧,发生什么事?”他叹气,听出来了,她在嘴硬。 “哪有什么事!不过是突然想起晚上可以煮韩式火锅给你吃,打个电话问问,你要大辣中辣小辣还是麻辣?青菜要用高丽菜还是茼蒿?” 白聿鑫没理她的假话,问:“是你父亲吗?你母亲决定要去照顾他了?” 她沉默。 他轻声说:“饶人才能放过自己,你是在和自己过不去。” “是啊是啊,我妈都快五十岁的人了,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就算在我们眼里那种事蠢到不行,谁阻止得了?这个世界疯了,做坏事的人可以得到救赎,反而拼命认真的人得到的却是失败。哈哈哈,早说嘛,认真是个笑话,努力不过是放屁……” 眼在笑、眉在笑、嘴角笑出完美弧线,她笑得好美,笑得教人移不开视线。 细听她的话,白聿鑫听出端倪,眉际微掀波澜。“新经理名单出炉了?名字不是向秧秧。” 他怎么这么行?一猜二猜,她的倒霉事,全让他料到。 “是啊,知道我多帅吗?我五分钟之内把辞呈打好,丢到总经理桌上,他还不许我辞职耶,当我卖身给他哦,想都别想! 所以我走了,留下你的住址,要他把这半个月的薪水给我寄上,不然,我就让事情登上报纸头条。好歹我也是半个媒体人,很清楚媒体的力量。” “你在哪里?”他不理她的言不由衷,直接问。 “我在逛街看电影,我啊,要把以前那些只看不能买的东西全部收进我的购物袋里。反正,我妈有我爸的豪宅,再不需要我的存款,我要把这几年的储蓄通通拿来犒赏自己……” “你在哪里?”问第二次,他明白她在说谎。 “我不是说了吗?我在逛街看电影。” “没有,你是躲在某个角落里伤心。”他的口气笃定。 她是个面具女郎啊,他怎么能轻易窥见她的真心意? “我没事,真的,你上你的班,我真是只是想要听听你的声音,现在听到啦,心情已经好很多,就这样喽,拜拜。”她飞快把电话挂上。 白聿鑫无奈地看着断线的手机。这家伙! 他拍拍手,对员工说:“今天会议开到这里。”接着没等所有员工离开会议室,就开始回拨。 向秧秧没看来电显示,以为总经理找她,接电话。“喂,我是向秧秧,心情很爆烂,没事的话少来惹我。” 他失笑。“是我。” “呃……我没事啦。”她抓抓头发,改变口气。 “不是心情很爆烂吗?” 听见他的声音,她的语调又开始作假……唉!她怎么就学不会,他永远能够看穿她的虚伪? “那是拿来恐吓总经理的。” “秧秧,你到底想不想当我的女朋友?”他叹气。 “当然想,尤其在倒霉的时候。” “那么就告诉我,你在哪里?” “不说的话,就当不成你的女朋友吗?” 他口出威胁,“没错,就是这样。” “我已经很衰了,老妈很固执,煮熟的鸭子又长翅膀远走高飞,再失去你这个男朋友,我一定会痛不欲生。”向秧秧“奥嘟嘟”的回应。 “没错,说吧,你在哪里?”他坚持再坚持,坚持是他人格中重要的特质。 “我在你家门口,因为……你是我唯一可以依附的对象。” 讲这种话对女强人而言很伤,但她顾不得了,人家说巧克力可以让女人的心情好转,但她对巧克力过敏;人家说悲伤的时候来一点甜食,可以改善低落的情绪,但她是易蛀牙体质,无福享受甜食。能让她开心的事情太少,他是她少之又少的选项。 “等我二十分钟,我马上到。” 白聿鑫到家的时候,向秧秧靠在他家门边,整个人蜷缩成球体。 她没哭,只是疲惫,认真了那么多年,竟然得到一个结论——努力不会得到成果,世界是个不公平体系。 所有的力气仿佛在瞬间一口气被人抽离,她累得好想大睡一觉。 ***************** 他蹲下,勾起她的下巴,柔声问:“你还好吗?” 她扬起笑脸,想试着对他说:“我很好。”可是那三个字无论如何都出不了口,所以她选择诚实。 “不是太好。”她垮下笑脸。 这样很好,他喜欢她在自己面前诚实,不必装模作样、不必虚伪矫情,对于能一眼看穿她的男人,那些都是白费力气。 “我想也是。”他在她身边坐下,把她圈进自己怀里。“想不想埋怨几句?” “你想听吗?多数的人无法忍受别人的抱怨。” “所以啊,几句就好,不要讲太多。” 向秧秧摇头。“算了,我不抱怨,你安慰我好了。” “怎么安慰?”对于安慰这种事,他是门外汉,能做的,顶多是在旁边递面纸,没办法,口条从来不是他的长项。 “就……”她偏过脸、仰头,看见他的唇,小小恶意闪过,她笑了。“给我一个吻。” 果然,他尴尬了。到目前为止,除了宣示的那一吻之外,他们的进度还停留在一垒垒包,她是向秧秧耶,行事效率很高的向秧秧,怎会把一个可口好吃的俊男留在身边,却没想过要人身侵略? 唉,一定是太忙惹的祸!升经理是种莫大的精神压力呀。 白聿鑫腼腆,但对女朋友的要求他向来慷慨。 俯下身,他在她唇间落下一个温柔轻吻,然后退开。 嗯……太轻了,不够看。她眯眼道:“一个在沙漠上徒步两天的旅人,你只给了对方一口水喝,会不会太过分?” “我们认识还不太久。”他想,她只是太伤心、太累,他无意趁火打劫。 “二十一世纪的男女,第一次见面就可以把对方拖进自己的房间了。” “我要的不是一夜情,而是长久恒远的关系。” 长久恒远违背向秧秧的信念,但听进她耳里,却是说不出的舒坦受用,心花开了,衰神远离,而她,笑得真心。 “谁说要一夜情?有你这种帅哥在身边,我不但要一夜十夜百夜千夜万夜情,还要一夜用好几次!”她伸出五指狠狠地发誓。 白聿鑫被她的发誓弄得脸红心跳,可向秧秧才不给他反对的机会。 她的嘴主动封上他的,她没有经验,但电影看那么多还学不会?何况,亲吻最困难的是一开始,当车子发动后,不必亲自驾驶,它自会一路行驶。 向秧秧的吻很生涩,但奇异地撩动了白聿鑫的欲望。 他抱住她的背,她捧着他的脸,她吻他,用向秧秧的行事效率,一下子引燃出热火。 他爱她的气味、爱她的香甜,爱她让人一沾就上瘾的如火热情,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这是个让人失控的吻。 下意识地,他的双手在她的身上探索,心悸阵阵。 他用最后一点理智打开家门,用最后一点理智把她抱进门内,饥渴的旅人需要的安慰很多很多,必须要找个适当的场所,大量供给。 向秧秧无视于他的理智,未进门就已先解开他的衣衫,唇一路下滑,在他的颈边造反。 “秧秧,等一下。”白聿鑫极力压抑。 “不要,我已经等太久了!” 说着,她的唇已落在他刚硬的胸口,他倒抽一口气,现在,连他也没办法等一下了。 他们跌跌撞撞,撞进房间,他把她放在床上,她的双手仍然不安分,急着要把他的裤带解开,他则是撕去孤僻的假面,让满肚子的欲火喷泄出来。 他们奋战了好几回,两个人像是找到宝盒的小孩子,忍不住,一玩再玩。 ************************ 转眼,他们同居将近三个月。 三个月里,白聿鑫想尽办法替向秧秧修补与家人的关系,不管是和姐姐妹妹或母亲,他不知道成效如何,但确定的是,他邀她回家,她再不会推三阻四,虽然她对父亲仍然不看、不理。 比较有意思的是,她和他母亲卜学英老师感情好得不得了,两人像失散多年的母女,一见面话就说不停。他上班的时间,她们常相约出门喝茶吃饭、逛街聊天,母亲还带她做志工,她越做越有心得。 目前她暂时没找工作,在念国外的函授课程,并准备各项执照考试。 goho购物台的同事常打电话给向秧秧,因此她知道业务部找来的商品销售量都不太好,公司业绩掉了近三成,上头主管天天在开会,也开不出所以然来。 菜鸟说,向组长有个敏锐的鼻子,可以闻出钱的味道,所以总能找到畅销货,上次通话结束前,张大哥要她做好准备,总经理可能要找她回去工作,到时,她可以翘高头说:“除非经理,其他的我都不要!” 她笑道:“好马不吃回头草!如果有机会,我还要回goho挖角,把你们全部挖到我身边。” 张大哥也很阿莎力。“如果组长要我帮忙,薪水降两成都没关系。” 电话是在办公室打的,听张大哥这样说,老李、菜鸟他们也挤到旁边喊价。 “我可以降三成。” “我是优惠特销。” 而聿鑫和她的关系一日千里,卜老师常问他们什么时候才结婚,这点,两人都没答案,她害怕婚姻会否决两人目前的关系,而聿鑫则不愿意勉强她放弃对婚姻的疑虑。 假日,他们从她母亲家里回来,她烧了一顿好料,两人吃饱饱、坐在沙发里闲聊……更正,是聿鑫坐在沙发里,而她坐在他身上玩他的手掌,顺便替他看命。她只懂那两三招,大部分是瞎扯。 “将来你会有两个儿子,没有女儿。”向秧秧在他的掌间摸来摸去。 “那你呢?”白聿鑫把她的手掌也翻过来看。 “我有一个儿子。咦,那你另一个儿子是和谁生的?”她转过身,调皮地捏捏他的脸。 “你我问,我问谁去?”他也回捏她的脸。 “不会吧,你在给我搞外遇?”她拉开他的手,鼓起腮帮子,看他的眼神很故意。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他很无奈。“是哦,不晓得那个外遇有没有比你漂亮?” “肯定没有!像我这么漂亮的女生不容易找了。”她说得既自信又骄傲。 白聿鑫又说:“不知道那个外遇有没有你这么会烧菜、做家事?” “肯定没有!我的菜是五星级的,能做出五星级菜的人都去餐厅上班了,下班后就不会再动锅灶。”向秧秧动动自己的十根手指头。 “不知道那个外遇有没有你这么聪明伶俐,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他捧起她的脸,额头顶着她的,笑眯了眼问。 “当然没有!像我口才这么厉害的女生都去当政客了,而卜老师说,我们家的人绝对不能碰政治。”不知不觉,她把自己归纳成白家人。她用额头与他磨蹭,磨啊磨啊,磨出亲昵气氛。 “既然这样,我干么搞外遇?”他轻笑反问。 “说的也是!不过很多男人都犯贱,他们外遇的条件都比家里的正牌差了好几倍。”说完,她在他嘴巴上用力啵吻。 “会不会是外遇的床上功夫比家里那个棒?” 他喜欢她的吻,在啵吻之后,他按住她的后脑勺,不让这个吻轻易结束。小小的文火被调高的热度,他深吸气,把她的气息吸进胸臆里。 “哦,这个有可能!所以我要勤加复习、精益求精,更上层楼。” 向秧秧嘻嘻笑着,臀下的坚硬告知了她某些事实。动手,她从他衣角下伸进手,轻轻抚着他的胸口,感受他肌肉紧绷的触感。 “你一直是个好学生,我从不担心你的学习进度落后。” 他并不反对她的好学,举起双臂一翻身,把身上的女人压进沙发里,俯下身,亲吻她的鼻子、亲亲她的唇、亲亲她修长优雅的颈项,随着他的亲吻,诱发出她的欲望源头。 沙发上两个交叠的身影,她贴靠在他身上,轻轻抚着他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 她喜欢他的每件事,喜欢他的专注,喜欢他不用嘴说却处处表现的温柔,喜欢他的孤僻、不爱与其他女人建立关系,也喜欢和他做爱,喜欢他是她生命里少数的幸福之一。 喜欢和害怕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却同时并存在她心里,越是喜欢、就越是害怕他即将离去,这种没道理的不安,时时折磨着她的心,理智上,她知道自己不对,但情感上,她无法说服自己。 她知道,那是父亲造成的心灵创伤,但她医不好自己,也不愿意求医,她时时不安着、烦着,越爱上就越怕失去。 “聿鑫。” “什么事?” 他的手指轻抚过她细致的肌肤,只是抱着一个女人,不知道为何,他竟会以为自己抱住了全世界,空空的心有了人进驻,他再不觉得孤独。 秧秧是个很好的女生,就算她有许多假面,就算她说话十句只有两句真,但他爱上她了,越来越多、越来越深。 “刚才我替你看命,你有两个儿子。” “是啊,你还质疑我小儿子的母亲是哪里来的狐狸精。” “我没把话说完耶。”她爱娇道。 “请继续。” “你有两个儿子,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说完,她咯咯大笑,好像自己赢下一城。他和别人生儿子,她也和别人生女儿,淫荡指数,不分上下。君羊 聊 独 家。 “你有没有看错?” 她以为他也要问,那个女儿的父亲是不是隔壁老王,没想到他只清清淡淡地问了句她有没有看错。 “没有。”不好玩! “那我得要加把劲存钱了。”白聿鑫叹气。“我们家的老二是男也是女,阴阳人要花很多钱才能矫正他的正常性别。” 他和她不一样,从没为两个人的明天担心,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但他就是相信,他们会一辈子走在一起。 闻言,向秧秧大笑。“有个比较省钱的方式。” “什么方式?” “我生大儿子,你去结扎,一人痛一次。没有老二,没有阴阳儿女。” “不要。”他直接否决她的提议。 “为什么不要?” 他搬出亲身经验,“独生子很可怜,我要生很多小孩,像你们家那样,最好能够组一个篮球队。” “那很累耶!” “不会吧?累的大都是我,你只要躺着享受就行。”圈住她的手臂抖然缩紧,他的欲望再度扬帆待发。 “哪有,我也很卖力的好不好?”她抗议,她的床上功夫真的很行。 “我怎么看不出来?” “厚,再来一次,我要让你见证我的卖力……” 说着,她拉下他的手,翻身坐在他腰上,一个擅骑的女牛仔问世,而她的眉眼笑得很邪恶,却半点不虚伪…… 第九章 向秧秧从外面兴匆匆回来。 大八卦、大八卦,江绯琳的淫照现世,在网路上广为流传,目前小开未婚夫失联,所有的媒体都在大幅报导这则新闻。 “快,打开电脑。”她放下装满菜的环保袋,冲进书房对白聿鑫说。 “电脑早就打开了。” 他一面说话,一面操作股票,前阵子股票一路下跌,幸好他跑得快,没套牢还小赚一成,现在跌幅已经比他设定的点还低了,他每天都在加码进场。 “快开yahoo首页。”她挤到他身旁,大方坐在他的膝盖上。 “别闹,我在忙。”他抓住她的手,不让她动滑鼠。 “一下子就好,你会吓一跳的。” “没买到二十三块,我才会真的吓一跳。”点下几支股票后,他才把滑鼠让给了她。 滑鼠抓在手上,身秧秧飞快压键,她要的新闻跳到电脑萤幕中央。 江绯琳三个字跳上,他飞快地把整篇报导读完,脑袋轰的一声,不知道做什么反映。 没发现他的震惊,她笑咪咪地环住他的脖子说:“你瞧,是不是很精彩?哦,各种角度姿势都有耶,难怪人家要说她是性爱女王,不同凡响呐!聿鑫,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爱死了上天的公平规律,这样才好,恶人自有恶人治,当年她不认你,现在她的未婚夫也不认她,多公平啊。” “那个恶人是你吗?”白聿鑫寒下脸,把她的双手拔开,与她四目相对。他讨厌她的小阴险。 “你在说什么?”她没听懂,但被他的凝重表情伤了。 就那么在乎江绯琳啊,她还以为,向秧秧已经住到他心底正中间,她早在八百年前就把那个女人踢得老远,光荣登上女王宝座了说,原来并没有呀……伤了,心。 但伤她的不是他的误解,而是他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对江绯琳的维护与心疼。 “照片是方英雄给你,你散播出去的吗?”他口气低沉,严厉的表情是她前所未见的。 她吓到了,可骨子里的叛逆不许她示弱。 跳下他的大腿,向秧秧走到窗户边,一、二、三……她走十步,用十步的时间替自己戴上骄傲面具,转身,挑起眉头,灿烂地笑着。“如果我说是呢?” 他的动作远比她的反应更快,下一瞬,他跳到她面前拉起她的手腕,同时间,巨痛在她腕间产生。 “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我说过了,坏人一定要受到惩罚。”她装作不在意,假装手腕间没有疼痛,可她的心因为他的变脸而抽搐。 “你凭什么认定绯琳是坏人?” “她都欺负到你头上了,你还觉得她是好人,会不会太笨了?”或者他不是太笨,而是心底仍然爱着、想着,盼着她比自己幸福。 那个无底深渊呐,把她的心重重拉进去,他仍然爱着江绯琳……那么,她算什么呢?备胎还是垫底? “她没有欺负到我的头上,是我追求她,是我自愿帮助她,是我先爱上她,我觉得我们在一起那段很美好,没有谁欺负谁。” 恋人会分手的原因有千百种,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四个字——事过境迁。人会变、环境会变,在这种情况下,能维系五十年、六十年的感情,只能说这对男女太幸运,然而,不是多数人都拥有这份幸运。 这些话,不是她一说再说,一次两次拿来帮他洗脑的话吗? 他自愿帮她、他先爱上她?他们在一起的那段很美好?所以他对她无怨怼,他爱她的心,一如从前? 懂了,他是真的爱她,不对,应该说,他一直爱她……演艺圈是江绯琳梦,而她是他的梦,江绯琳圆了梦,而他没有。一个追逐不到、只能够留在心底空想的梦,最甜也最美好。 “别忘记,她背叛你的爱情。”话出,向秧秧恨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白痴,讲这些干什么?他或者不太明白自己的心,或者他误以为他与江绯琳之间只剩下友谊,她应该要模糊那些,继续霸占他身边,年久日深,说不定,他对她的感觉会赢过江绯琳,她应该提的,不该用反诘法,试图证论出他依然爱她的事实。 “我说过,绯琳很辛苦,她付出很大的代价才得到今天的位置,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把她从现在的地位给拉下来,尤其是你。”他气恼她为什么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气她心底充满怨恨,不放过别人。 他试着跟她讲道理,但这个时候,她要听的不是道理,而是哄骗,骗她,他不爱江绯琳,他们之间已然过去,他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男女,无论如何都不会兜在一起,那么就会诸事化小、小事化无,她会哭着对他撒娇,说:“你冤枉我了!我没有做你说的那个坏事。” 可他没有,他只急于解释江绯琳有多辛苦。 “为什么尤其是我?” “你们是一样的人,都利用别人往上爬,但只要被你们利用的人心甘情愿,谁能说话?你凭什么处罚她?”如果她听得下去,他还打算为她解说一遍道德经。 “我没有利用人往上爬!” “没有吗?我的茶叶没有帮助到你?你的组员没有为了你拼死拼活,拼出你要的业绩?你升经理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要不要为了你的背叛惩罚你?”世间事都一样,不是你欠我就是我欠你,是是非非说不尽,只有放下,才能得到平静。 向秧秧瞠大眼。他在颠倒是非、模糊焦点,为替江绯琳说话,他要倒白为黑,硬在她头上扣罪名,太过份了!好啊,要吵架,也不是不能,她的口才比他好上千百倍。颠倒是非?她还是老祖宗级的呢! “我没有用爱情去哄他们,没有虚构一个美丽未来欺骗他们,至于你的茶叶,你敢说那不是双赢局面?你敢说那五百斤茶叶没换到你要的知名度?” “感觉在我心中,如果我硬要说我就是被你利用了,如何?” “茶叶我付钱了,而江绯琳呢,她把你给的钱还清了没?”他爱讲道理,她硬要把道理糊成一片,让黑白混成灰。 “她不必。” “因为她已经用身体付过费?”她笑得很贱,是那种会让人想把巴掌往她脸上甩的那种贱法,架吵到这里,她一心一意惹火他。 “向秧秧,你可以再刻薄一点。” 只刻薄一点吗?那太小儿科了,她向秧秧要做就做大的。“刻薄总比恶劣好,被我利用过的男人都要回过头来感激我,难不成,你也是因为感激才对我献身?” 白聿鑫终于被她惹恼,摇头道:“你简直无理取闹!” 无理取闹的人是他吧?是他硬把她和江绯琳摆在同一个天秤上,硬要说她们是同款的女人,但她敢大声说,她从没利用过哪个男人的爱情和金钱,江绯琳敢吗? 她不敢!她一路就是靠男人往上攀。 但他要把她们排在一起做比较,好啊,那她就来举出一千个例子,只要她们够像,他就会爱她、爱不断?如果他是个热爱被虐的男人,她何必对他下手留情? 向秧秧笑得很假,但耀眼美丽,她双手横胸,一字一句慢慢提。 “认真想想,哦,你是对的耶。我刻薄、不讲理,我只讲求利益,这一点,和你的江绯琳很像对不?我看见有利可图的对象就会笑得满脸桃花,让男人对我心生好感,以便顺利达到自己要的目标,这也和江绯琳很像对不? 我利用完男人,就会把他们一脚踢开,哇,好巧哦,这一点也和江绯琳很像耶,我们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双胞胎姐妹,我要不要回去问我老爸,江绯琳和她的残障弟弟是不是他的杰作?”她夸张地拍拍手。 “干么说这种话?你怎么这么坏!”他不断提醒自己别被她惹得头昏脑胀,提醒自己要理性,问题她的态度就不是很能够让人充份发挥理智。 “我又不是坏一天两天,我都坏进骨子里了,你怎会看不出来?我是恶女啊,忘记了吗?” “算了,等你心平气和再谈。”他不要各她吵,吵这种架没有半点意义,他宁可把精力拿来解决事情。 走到桌边,他拿起手机,寻找通讯录,找到他要的人名,拨过去,接通。 “我是白聿鑫,你还好吗?” 话问完,电话那头是一阵啜泣,他耐心地等她发泄。 向秧秧不知道他打给谁,但那句“你还好吗?”让她心底有了设定的人选。 他打电话给江绯琳?她这样待他,他仍然留着她的手机号码,这意谓着什么? 意谓他们从来没有正式分手过? 她该同情他气他?世界上还有比她母亲更笨的人,竟能轻易原谅背叛自己的女人,是不是他心中无恨,而爱无限? 不,弄错对象了,她该同情的是自己,同情她那么认真想当他的情人,同情她那么努力维系着两个人之间,同情她到头来竟然只是……一厢情愿…… 她的笑脸没有止歇,虚伪假笑挂在唇边,好讨厌的感觉,在工作上,她得用笑脸巴结讨好客户,在爱情中间,她还是得笑着笑着,假装自己不伤不疼。 她真讨厌当笑面虎! 心在压缩疼痛,像被哪个巨大拳头握在掌中,狠狠拧扭,痛得她想拿刀子把心刨去,再也不让它选择自己的神经,她握紧右手、压在胸口,那痛,痛得她哀愁了眉头。 她是打不败的向秧秧,可是此刻,她却败得很一塌糊涂,败给他那段没有终止的爱情!她的担心不是假的,她的测试不是庸人自扰,她的第六感一向敏锐,她猜到了他还爱着江绯琳,很久以前就猜到。 “我在网路上看到了,你不要担心,那些不实消息很快就没有人会注意,你是有实力的,演艺圈需要你。” 他的口气很温柔,温柔到让女人想主动投怀送抱。 他一直在听对方说话,听得专注而认真,他对她的心,从来都是认真的吧。 “你在哪里,我过去好吗?” 他要丢下她过去?就那么迫不及待想飞到旧情人身边哄慰? 人家还有个失联的未婚夫呢,未婚夫不急着出头,倒要他这个前任情人关怀备至,什么道理啊? 她越尖刻心越痛,恨是双头刀,伤人也伤己。 “你不要胡思乱想,事情不会这么糟,告诉我,你在哪里……我坚持,快告诉我,你在哪里?”他一问再问,问出江绯琳的下落。 向秧秧失笑。原来他不是对她特别,而是习惯追问女人在哪里,习惯在女人脆弱时以英雄姿态出现,接下来呢? 她知道,她有经验,他会问:“你还好吗?”她说:“不是太好。”然后他在她身边坐下来,柔声问:“想不想埋怨几句?”她回答,“你想听吗?多数的人无法忍受别人的抱怨。”他会难得幽默道:“所以啊,几句就好,不要讲太多。” 接着她要求他的安慰,他问:“怎么安慰?”他不懂得安慰人,但是眼神很真诚。于是她笑了,说:“给我一个吻。” 然后,他会一路安慰,从法式热吻开头,吻到床间翻滚,那个江绯琳是性爱女神啊,他连她这个初体验都逃不过了,怎能从性爱女神手里逃脱? 再下来,一个挺她的初恋男友会出现在媒体上,表达对她的支持,他深情款款的爱恋让媒体转移焦点,转而攻击那个无情无义的未婚夫,然后江绯琳的事业重新出发,一如他们之间的爱情重新启航…… 想像力无限延伸,向秧秧把自己逼进牛角尖,说不出口的心痛压迫着她的神经轴,让她无法呼吸。 白聿鑫挂掉手机,看了她一眼,摇头,拿起车钥匙往外走。 她回过神,追出去,拉住他的袖口问:“你的爱情不只是一段而已,对不对?” “口口声声说爱情只有一段的人,是你不是我。”他以为她问的是她和自己。 但她误解了他的回答,定定望着他,傻傻点头。 嗯,他和向秧秧是一段,而他和江绯琳是永恒,因为向秧秧嘴里说一段,却窃想着永恒,而江绯琳切断的两人,却口口声声把永恒挂在嘴边,而他,是以言语评估女人的男生。 就这样放他走?不,她是恶女,再怎样,她都得为自己争取到最后一分钟。 向秧秧展开双臂挡在他面前,口气分明。 “不许你走,你现在出门,我马上提着行李离开这里。” “像你对你父亲做的那样?”他瞪她一眼,受不了她的幼稚。“你好好反省,等你知道自己做错什么,我们再来谈。” 白聿鑫推开她的肩,走出家门。 砰,门一声关上,震断了她的神经。 她从不哭的,认识流眼泪是种浪费情绪的无聊做法,她相信动泪腺不如动脑子,但此刻她脑袋空白一片,想不出什么办法,唯有耳畔出现一句话,反覆着提醒她——时间会说真话。 时间说了真话,说明多年过去,他仍然爱江绯琳,即使背叛、即使她爱上别的男人,他都无法停止爱恋。 时间说了真话,真的,时间说了真话…… “幸好我还不是很爱他,现在抽身还来得及。”她笑,笑得很甜。 “幸好我们没结婚,我没拖着三个嗷嗷待哺的女儿,我没有可怜。”我笑出春天夏天。 “幸好我可以当女强人,我可以用事业推翻爱情。”她笑得耀眼灿烂。 “幸好我没有很爱他,幸好我很清楚爱情只是一小段,幸好我没打算和他天长地久,幸好我早就知道,结束是爱情的最后……” 她笑得既开心又兴奋,然而两行泪水同时悄悄沿着她的脸颊往下滑。 ----------------------------------- 车子开得飞快,白聿鑫频频看着车上的计时器,回想起与江绯琳的对话,又是一阵心惊,他知道她是说到做到的女生。 她说:“你不必过来,反正我就要死了,媒体杀人事件不是第一次,黛安娜王妃不就饱受其苦……呵,好讽刺哦,到头来,真正对我好的人竟然是阿聿,我真后悔,为什么要舍珍珠就粪土……” 她说话的口气不对,他想,她喝了酒。 “阿聿,我死以后,你会不会想我?告诉你,不要想,知不知道,是我对不起你,我这种人不值得的,阿聿值得更好的女人疼……我是个看到目标就拼命往前冲的女人,不在乎用什么手段、不在乎伤害什么人,我一心一意往前跑,却错失了身边最好的男人。 我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啊?我几乎以为嫁给李亚旭,是我人生最后一个追逐目标,我成了贵妇、再不必担心挨饿的日子,我成功改变我的命数,变成自己最羡慕的那种女生,可是……我不快乐啊,半点都不快乐,媒体前面的笑容没有一个是真心的,我把幸福的新娘演得丝丝入扣,可是,我真的不快乐。 阿聿,我好怀念我们在夜市吃的章鱼烧,怀念廉价美乃滋的味道……后来我嘴里吃着燕窝鲍鱼,心里却想着控制体重,我享受不到半点快乐…… 要是知道会用狼狈做终结,我干么牺牲平淡却幸福的日子来换取失败?我不甘心,阿聿,我真的不甘心!他怎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放开我的手?他无情我何必有义?做人,我惩罚不了他,那我就做鬼,搞得他日子不安宁!” 他问她东,她说西,她越说他越明白,她自杀的念头很确定。幸好,她最终哭着告诉他,她在哪里。 她在他们高中时期初遇的那间图书馆。 白聿鑫叹气。不必绯琳提醒,他很清楚她是哪种女人。 秧秧有某些特质和她相像,她们都是相准目标、全力以赴的人,这种人会成功却不懂快乐,她们永远不甘心,认定对不起自己的人需要被惩罚,却没想到,不甘心帮不了自己,只会替自己制造不幸。 可是他才说句“你们是一样的人”秧秧就发飙了,一句话比一句话更尖酸刻薄,不管他说什么,她都有本事挑毛病,让他无力招架。 他和秧秧不同,秧秧可以脑袋一片空白,却让嘴巴动得飞快,每句话都清晰而有条理,好像她的心里真是这样想的,其实并没有,那只是直觉反应。 而他脑袋清楚,却连该讲的道理都说不清,他口拙,在吵架这方面,明显占下风。 所以他不吵架,他把房子让出来,让她好好想想,和脑袋不清楚的女人吵架,只会把状况吵得更糟。 更何况绯琳要自杀了,他不能让她这么做,如果真的发生意外,不只他,连秧秧也会后悔一辈子,谁都不是上帝,不能决定谁该受罚。 他是高道德男人,无法忍受坏事在眼皮子底下发生,无法忍受秧秧一时的意气害死绯琳,他必须尽全力来弥补这件事。 但……秧秧会不会真的把行李收拾好跑掉? 她会,她是说到做到的人,可他不怕,他知道她的家、她的父母姐妹,也知道她再坏,都不会让母亲担心。 在她父亲放弃母亲那年,她就告诉自己要把对父亲的爱加诸在母亲身上,这些年,孝顺深深刻在她的骨子里,不曾改变。 那么,不管她在家里或到哪里反省都好,只要确定她不闹失踪,他就不担心。 找出一组号码,他打到秧秧母亲家里。 “向伯母您好,我是白聿鑫……是,我有一件事想麻烦您……我和秧秧之间有点争执,我猜她可能会回家,我目前人在外面,在点事情必须先处理,可不可以请向伯母帮我安抚一下秧秧……好,我会,但我这里需要一点时间,如果方便的话,也请伯母帮我打电话给冉冉、晚晚,先知会一下……谢谢伯母,我会随时和您联络,再见。” ---------------------------------- 向秧秧接掌了父亲的公司。 那天她的结论是,她和白聿鑫必须划下句点。 并且,在他尚未提出分手之前,先一步说再见,这样她就不会输到连自尊都不剩,她是对的,女人要独立自主,才不会教男人年轻,而有事业,才有本事把男人当点心。 于是,她带着行李回到向家老宅,开口对父亲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还愿意让我接掌你的公司吗?” 向意庭刚从睡梦中醒来,傻过半晌。 “你肯把公司交给我经营吗?”她加重口气再问一遍。 他想了好一阵后,问:“你知道当空降部队会很辛苦?” 她咬牙。“我不怕。” 看着和自己很像的女儿,他笑了,“好,我把公司给你,但条件是,你必须搬回家里。” 她二话不说,同意。 这个月,她每天都在战争,和公司里的老员工战,也和自己的心战,她不害怕孤立无援、不怕处处受排挤,只怕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个男人,晨起,发现泪湿枕畔。 白聿鑫天天到她家里吃饭,她看都不看他一眼,到最后,干脆躲开晚餐时间,刻意拖到很晚才回家,但那个固执男人还坐在沙发里等,看见他,她不打招呼,直接转身回房。 江绯琳的事情水落石出了,那些照片是和她曾经交往的某个男人散布出去的,不是她,他错怪人。 所以她知道他要说什么,他是高道德男人,做错事一定会道歉,所以他是来道歉的,很可惜她是恶女,就是不给他机会开口,不给他的良心台阶下。没错,她是小人。 至于公司,她对张大哥、老李、小蔡和菜鸟先生挖角,让他们在身边帮自己,再加上父亲的随时提点,她很快地顺利接手。她与父亲的接触也从这里开始,他们一天天慢慢找到两人过去的感觉,她依然是父亲眼底的骄傲,而父亲的睿智与经验,让崇拜回到她心间。 办公室门外传来轻叩声,她知道是谁,喝口茶、笑脸挂起,上衣整整,正襟危坐。“请进。” “董事长,这份文件请你过目。”曹经理把卷宗送到她桌上。 曹经理跟了父亲几十年,年纪还比她爸爸大上几岁,当年胼手胝足走到今天,她没想到他是背叛的那个人,而他也没想到,董事长大位竟然会落在这个小女生头上,他们都对彼此怨愤,只不过曹经理的不耐写在脸上,而她挂着适意笑脸。 向秧秧把文件夹打开,看了几眼,合上,这份昨晚她已经看过了,笑眼眯眯,甜得仿佛眼底含蜜,对曹经理说:“曹伯伯,您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没错,你不应该用张伯任,他什么都不懂就马上接主任,结果呢?你有没有看到,公司失去了好几个案子。”他怒气冲冲。小丫头坐在他头上也就罢了,连一个小业务员都能管他,这算什么? 她笑得更璀璨了。若不是张大哥,她怎能知道他在背后干了哪些好事?那些被抢走的案子,全是他动的手脚。 他在外面成立公司,趁着这半年父亲的健康亮起红灯,开始窃取公司的情报资源,并试着掏空公司,幸好,他无法一手遮天,公司里还是有人对父亲忠心耿耿。 “曹伯伯,别生气,我们一一讨论这些案子被哪家公司拿走,总要搞清楚谁是对头吧。”她笑着把电脑萤幕转到他面前。“晋企?曹伯伯,你有没有听过这间公司?从去年底到现在,一、二、三……它拿走我们十七个case耶,不知道是谁在和我们作对哦。” 曹经理的脸色一阵白、一阵青,没想到小丫头这么精明。“我们公司没有竞争力,自然会被别人比下去。” “曹伯伯说的有道理,不过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觉得弄清楚是谁在扯我们后腿也很重要啊。幸好,这里有人刚传了份资料过来。”她打了几个键,找出她要的东西。“喔哦,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啊?曹磬霖……他好像是曹伯伯的大儿子,对不对?” 说完,她仍然眉眼弯弯地笑看着曹经理,而他已经吓得满身大汗。 “是、是同名同姓,我儿子还在美国拿博士学位。”他支吾道。 向秧秧摇头,失笑。“亲爱的曹伯伯,如果我能查到曹磬霖,怎么会不把他的祖宗八代顺便查一查?曹伯伯,两条路你自己选,我不逼您。第一,自动离职,那些case就当公司送给你的退休金,第二,我在法院认识一些朋友,他们给我不少很好建议,但我想……曹伯伯大概对那个没兴趣吧。” “你!”她还是笑,越是笑得明亮,他越心惊。他同意了,这个丫头不简单,是标准的笑面虎。 一面把电脑萤幕拉回去,她一边说:“有什么事找张主任谈谈吧,他会给您良心建议,哦,我忘记了,曹伯伯没有良心的,不然怎么会在老友生病时趁火打劫?呵呵,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明天开始,大楼管理员看见曹伯伯出现,会自动报警抓人。哦,对了,您办公室里的东西,除私人物品,什么也别带走,会有人陪曹伯伯打包,就这样喽,您忙,不送。” 说完话,她再也不看他半眼,而曹经理双目冒火,狠狠盯住她,想用眼光杀人,可惜内力还没练到那种境界。半晌,他气愤不已,转身离去。 门关上,向秧秧抬起眼、喘口气。这是第一颗恶瘤,接下来,她还有好几个刀要开…… 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御心的《古木古风》,那是一本木雕集,她很喜欢它,不明所以,每每心烦意乱,打开这本册子,注视里面的木雕,就会让她心平。 作者的名字了取得好,御心、驾御自己的心,看着它,她努力御心,然而这回,御心、聿鑫,她想起另一个男人。 抚过书页里面的木制风铃,她闭上眼睛,缓缓吐气,仿佛间听到风穿过木片,叩叩叩的轻响声音,然后,她想起那个木制摇椅,想起风吹过树梢带来的丝丝凉意,也想起那双制作摇椅的手…… 内线响,她张眼。 “董事长,有位白先生要找你,可以让他进去吗?”秘书小姐问。 “不可以,我现在很忙。”她的心尚未被驾御,仍然需要时间整理。 “可是……”秘书小姐犹豫。 “可是什么?” “可是前董事长打过电话来关照,要我务必让白先生进去,说白先生马上要出国了,出国前一定要见董事长一面。” 要出国了?身边带的是谁,江绯琳吗?没错,一个事业荡到谷底、再也爬不上来的当红女星,确定需要出国走走,躲避媒体。 那么他来要做什么?把两人之间做个了结?好啊,来就来,谁怕谁!反正,她已经先转开头了,不是被抛弃。 再次深吸气,她说:“请白先生进来。” 十七秒钟,他进门,而她假装专心看电脑萤幕,手指头乱敲乱打,打出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字。 看着她,白聿鑫知道她在虚张声势。好无奈,爱上这么骄傲的女人是自讨苦吃。 抬眼,向秧秧笑得很虚假。“白先生,找我有事吗?” 她瘦了,接下那么大的公司肯定很辛苦。叹息,他走到她桌旁,瞄见那本木雕集,心疼阵阵。“谈谈吧,已经过去一个月,再生气也该消了。” “生气?不会吧,白先生,你误会了,我没生气。”她笑得张扬甜美。 拉把椅子坐在她面前,他想,他们要谈上好一段时间。“你应该生气,因为我误解你,照片不是你散布的,可我硬说是你。” “小事一桩,谁没被人误解过,笑笑就过去啦。”她说得很大方。 “没错,笑笑就过去了,但有许多事还是要当面说开比较妥当。”她耸耸肩,摇头,笑道:“随便。” “第一点,我没有再度爱上江绯琳,对我来说,她已经过去,现在的白聿鑫爱的是向秧秧。” 她嗤笑,不相信。那天是谁十万火急赶到对方身边?是谁不理会她的威胁?若不是太有感情,谁会推开新情人,飞奔到旧情人身边? “那天时间急促,很多事情没办法解释清楚,现在我要讲明白。” “有什么好讲的?” “当然有,我生气你,是因为误解你做坏事。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逛超市,一个小孩多吃了几口试吃,让服务员破口大骂,你很生气,竟然大声嚷嚷,“你们卖过期的东西,都长霉了还拿出来给小孩子吃,要是拉肚子你们负不负责?”当众让那个服务员下不了台。” 她记得,那天她闹到经理出面打圆场,还保证会开除那个服务员。 可是回家一路上,他气到不肯跟她说话,那件事她反省过了,好吧,她是有一点点超过,可是小孩无辜啊! “那是他应得的,何况散装食物醒来就有危险。” “你有没有想过,那个服务员会不会有一个生病的母亲,他很想专心照顾,却因为要工作赚钱,不得不让母亲一个人躺在冰冷的病房里?有没有想过,他破口大骂不是因为性格脾气不好,而是因为心情很糟、一时失控?” “哪有那么刚好的事情,又不是写小说。”她抿抿唇。 “如果就是有呢?”他笃定地回望她。 “你……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我聘他到我父亲的公司里上班。他的母亲在等待心脏移植,而他根本负担不起手术费,他是个孝子,却不能在母亲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好好侍奉在旁,很气恨自己没出息。” “……然后呢?” “我承诺帮他负担医药费和生活费,等他母亲病好出院,他再到公司上班,但他母亲始终没等到一颗作健康的心脏,在上个月过世了。办好丧事后,他就到公司来上班了。” 他果然是大好人,不像她这个坏蛋。低头,狡辩多话的她,第一次觉得没话可说。 “绯琳的事也一样,你闯了祸、我就得收拾,如果我爱你、要负担你一辈子的话。那天,绯琳情绪不稳,她想自杀,你们两个在某些性格是相像的,都固执骄傲、都对事业有着满满热忱,也都是说到做到,不管后果的那种人,我怕她真的自杀,怕她的死成了我们之间的遗憾,而我不容许这种事发生,因为我爱你、我要你,不只是一小段,我要长长远远、一世一生。” 他爱她?怎么可能……他只是、只是……是什么呢?是让她牵肠挂肚、彻底失眠的男人?是害她驾御再驾御都无法御心的男人?是她说过千百次“幸好”、“没关系”、“无所谓”,却没办法真正“幸好”、“没关系”、“无所谓”的男人。 “错,你明明很爱她,她对你那么坏,你也不说她的坏话,如果不爱了,你不会这样挺她。”她硬是强辩。 “刚好相反,爱恨是一体两面,会恨是因为爱仍未舍下,而不爱了,就不会再恨,你会恨一个从身边走过的陌生人吗?就算他踢了你一脚。” “那不一样,你甚至还留着她的手机号码。” “在认识你以前,我气她、怨她,虽没说出口,但我放任自己孤僻,放任自己不相信人性,我留着她的电话来提醒自己曾经怎样被一个女人背弃,也提醒自己应该对美女过敏。 然后,我认识了你,你说不要让我变得可怜,你说只要一个吻就可以安慰你的心,我先爱上你夸张逗趣的表情,再爱上你的手艺,渐渐地,爱上你的人、你的心。 对她,我在不知不觉间放下,删不删电话号码已经不重要。你弄错了,我不是挺她,而是因为不爱,便失去气怨怼的力。” “……不恨是因为无爱?”她喃喃重复。所以她气恨父亲,是因为心中的爱无法割下,即使他对她们做了坏事情? “对,我爱你,才会气你,气你不善待自己,愤怒是变相地把别人的错误拿来惩罚自己,你不需要为了我去对付绯琳,她要嫁给别人,我无所谓,她要和几个男人劈腿,我不在乎。如果淫照事件不是你出的手,我只会当个旁观者,但那天……很抱歉,我把你很久以前的玩笑话当真,我应该查证的,不应该贸然出手,以至于引发后来的误会。” 她点点头,心里满是说不清的感受。 他说爱她,要负担她的一辈子,他不要一小段,要长长远远……都是一些她平常嗤之以鼻的鬼话,怎么现在听来,倍感亲切? “你老说爱情只是一段,我不反驳你,并不代表同意,我想给你更多的时间,让你亲眼看见我的表现,你会慢慢发现,其实错误的爱情只是一部份机率,不是每个人的婚姻都以悲剧做为结局。 我这种人是,要做就做到最后、做到最好,在我决定你当女朋友那天起,就同时决定我要负责你的一辈子,除非你不要我,不然我会牵着你,一路走完我们的人生。” 满满地,溢出喉咙的是幸福甜蜜,因为他说了一辈子,说他会做到最后、做到最好。向秧秧念头动摇,恍惚间,看见一对酷似他们的年老夫妻。 “我母亲不只一次问我,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三十了,已经到适婚年龄,但你还小,再加上你对婚姻的不确定,我从不拿这种事来勉强你,但你对分离的不安已经太严重,严重到一点点争执便扭头就走,连把话说清楚都不肯。 你是不是想着,先说分手就先赢?你是不是认定我一定会回到绯琳身边?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天底下的男人都没信心? 这次,你把我吓到了,你不介意和我冷战一个月,我却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再度发生。记不记得你告诉过我——世界上,哪个人没碰过几件悲惨的事?女强人小姐,你敢不敢赌?” “赌……什么?”她傻傻地应和。 “赌你看人的眼光。你说过,我是一个很好的好男人,有勇气你就和我对赌,赌我这个好男人能不能爱你一生,守护你一辈子?” 他没等她回话,放下手上的纸袋,继续说:“未来十天,我要到美国出差,我不打电话给你、不和你联系,你好好利用这几天想清楚,如果你敢赌,就穿着这套小礼服、带好身份证、印章在家里等我,如果你不敢,从此,我再不会来烦你。” “……带身份证、印章做什么?” “我会带你去办理公证结婚。” 他在求婚?可这种求法,未免太酷了吧。 “什么?不可以,这样太快……” 白聿鑫才不管她说什么,就算结婚不是什么多好的答案,但那纸证书起码可以带给她基础心安。他看透了她的不安全感,看透了她的口是心非,他再不要把她的话当成一回事。 “你还有十天的时间,不必急着回答我,就这样,我要回去整理行李。”走到门边,他停顿两秒,又转回桌边,拿起她的藏书《古木古风》,问:“你知不知道御心是谁?” “不知道。” “你一定没参加这本书的签名会。” “书是别人送的。” 他点头。“御心就是我,你还坐在我的艺术品上面放过屁。” “你是……”没等她把话说完,他就酷酷地走开了。 向秧秧看着他的背影。聿鑫竟然是她最崇拜的御心?她脸上浮起一抹傻笑。 尾声 他要回来了、他要回来了! 向秧秧从早上就开始心慌,到了晚上仍然睡不着,凌晨四点半,她绕着自己的床闲逛,答案尚未揭晓。 要不要穿上小礼服等他?要不要和他赌上这场?要不要把他收纳为自己的专属男人,并附赠自己的一生? 十天了,她心底没有草稿,好吧,用理智分析法来找答案。 如果和他说再见…… 第一,她看不见他,会很想很想他,就像这十天一样,天天诅咒电话不肯响。 第二,没有一个把她的手艺当成珍钻佳肴的男人,她会懒得下厨,一天天荒废自己伟大的手艺。 第三,白天工作已经太忙,根本没时间运动,要是连夜间运动都取消,她会在三十岁之前变成胖猪,被人家以女士称之。 第四,她永远没机会穿上那袭漂亮的小礼服。 和他结婚的话呢? 第一,她可以光明正大使用他的钱。 第二,她可以把他帅帅的照片放在办公室桌面,时时对人现。 第三,她可以榨干他的体力,让别的女人只能干流口水,却永远享受不到他。 第四,万一小孩出生,还找得到男人叫爹爹。 第五,假如她变丑、变胖,他想要换换新鲜品味,还得捧上大把钞票,求她更改身份证。 第六、第七、第八……第一百零五,她可以去他的度假小屋,在他的艺术品上面放屁、翻滚,谁都不能批评她奢侈。 向秧秧吐了一口长长的气。找了那么多点,她始终找不到结婚的坏处,好吧,勇敢一点,嫁了! 做出决定,心情跟着轻松。 她把衣柜里的小礼服拿出来,挂在立架上,把身份证和印章找出来,放在化妆台。 就这样了,嫁给他,不会错。 她上床,闭上眼,躺十分钟。 开灯、下床,在首饰盒里找出一串搭配的粉色珍珠,挂在立架上,再从鞋盒里挑出一双珍珠白的高跟鞋,放在小礼服旁边。 上下看几遍,点点头,熄灯上床。 五分钟后,开灯,下床。 她找出一个包包,把手机、钥匙、皮夹,连同身份证、印章一起放进去,再查看一次,很好,完美。 熄灯,上床。 七分钟后,开灯,下床。 她进浴室,把牙膏牙刷摆好,沐浴乳、洗发精整理好,再到化妆台前,把化妆水、乳液、粉底霜、口红……一一就使用顺序排好,再检视一遍,可以。 熄灯,上床。 十二分钟后,她想开灯、下床,想想,没关系,早餐妈妈会准备,不会让她饿昏在法院里。 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好好睡,明天是你的重大日子。 然后,让陶喆和蔡依林的歌声飘入她的脑袋里。 明天你要嫁给我、明天你要嫁给我…… 向秧秧是被一阵肠绞痛给吵醒的,她跑厕所、蹲在马桶上,拉到起不来。她昨天已经紧张得吃不下饭,现在还给她拉光光,还有没有力气去结婚啊? 一大早,妈妈就起床,在她卧房外敲门。 “秧秧,你好了没有?” “快好了啦。”她呻吟。 “你决定怎样?要不要嫁给聿鑫?” “嫁啊,怎么不嫁?”她有气无力。 “太好了,我去告诉你爸爸!” 说着,于希真加快脚步下楼,把好消息传播出去。 她进厨房准备早餐,一面唱歌、一面煎蛋,原本她很担心,三个女儿会不会因为她的关系痛恨婚姻,没想到冉冉有了好归宿,晚晚也有个方英雄在身边爱护,而最固执的秧秧也愿意和聿鑫结婚了。 这不好了,心头上的事通通放下,这辈子,她总算尽足责任 、不负谁。 九点钟,聿鑫到了,她开门,热热烈烈一张笑脸。 “刚下飞机哦?先进来吃早餐吧。” 她把女婿迎进来,热情地送上一条毛巾。 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很折磨人,何况他还在飞机上工作,想把时间多空出一些,办理好登记、休息几天,好好陪他的新夫人。 “嗯,秧秧……”白聿鑫迟疑问。 “她要嫁,我已经问过了。”于希真笑得嘴巴快要咧到后脑勺。 “谢谢伯母。” “不对,应该改口喊妈了。” “嗯,妈。”他顺应准岳母的意思。 “先吃饭,秧秧还要花一点时间化妆。” “没关系,我等她。” 于是,他和向爸、向妈一起吃早饭,早饭很丰富,有柴紫米地瓜饭、葱蛋、同样红绿蔬菜,和一杯现打的香浓黄豆牙浆。 他一面和长辈聊天说话,一面谈着未来的规划,他不介意秧秧上班工作,但不希望她太累,如果有困难的话,他愿意提供协助。 这顿饭,他们各异了一个半钟头,便秧秧迟迟没下楼,而向妈已经上去问过好几次,每次下来,她都摇摇头。 秧秧会不会临时变卦?心一紧,对向爸向妈打过招呼后,他亲自上楼逮人。 敲门,里面没反应。 再敲一次。“秧秧,是我。” 还是没反应,不会是逃婚了吧? 白聿鑫打开房门、进屋,看见秧秧坐在地板上,抱着她的粉红小礼服,脸压进床铺。怎么回事? 他走到她身旁,把她抱起来、放回床上。 她抬眼看见他,笑笑。“你可不可以调地瓜黑糖水给我喝?” “你又没中暑。”他失笑,摸摸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 “可是我拉肚子……拉得很惨烈。” “很不舒服吗?要不要看医生?”他的眉头扭了,知道她拉肚子会手软脚软,软到只能趴在他背上,连打屁都是是有气无力。 “我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演戏,我的印章、身份证都准备好了,我想换衣服的,可是摔一跤。”她急急解释。 “没关系。”他低对检查她的手脚,寻找有没有哪里受伤。还好,只有膝盖处有点红印子。 “我连包包和首饰配件、鞋子都整理好了。” “没关系。”他亲亲她的额头。好久了,他想她,想了好久好久。 “我把要用的化妆品都排好了。” “没关系。”他把棉被拉过来,盖住她。 “那你……错过今天,你就不想和我结婚了,对不对?” “我没这样说。” “可你也没表现出一脸惋惜。” 他失笑。“我大概不会出现太过具备戏剧张力的表情。” 对啕,他连旧情人都不骂两句,真的超孤僻。“那今天,我们……” “我想今天结婚可能不是个好主意,你生病而我太累,找个黄道吉日吧,办一个盛大的婚礼,满足长辈们的虚荣心。” “嗯。”是啊,那天爸妈听到他们可能要办公证结婚,还有点小失望。 “闭上眼睛,睡觉。” 他下命令,她乖乖窝进他怀里。他把被子拉好,盖住两个人,圈住她,让她的气味在他胸臆间满盈。 唉,幸福的滋味,就是心爱的女人占据在自己的胸前。 两个小时后,向妈奇怪楼上怎么没动静,上楼一探,从未关的门里看见两个相依相偎的男女,幸福也跳上她的嘴角。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