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宫女》 楔子.前世.新生 死亡是什么样子? 在人生的最后几年,他总是在过多无所事事的时刻,不由自主地思考这个问题。当然,也许在吐出生命的最后一口空气时,他的存在,就此灰飞烟灭,连思想也不复存在,那么这般孜孜念念地思索,又有什么用? 什么用?啊,不一定要有什么用的。不断地思来想去,也不过是因为太闲了而已。他是一个病人,如果病人也可以是一种职业的话,那么,在他短短的四十年生命中,他几乎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全职病人,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那一种。 不管一个人的人生,曾经多么的意气风发,多么的风光热闹,在生命走到尽头时,也就只是无言以对的沉默而已…… 等死啊…… 真是件无聊的事呢。 不过,对于他这样习惯于生病的人来说,肉体的疼痛或死亡的恐惧,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也就淡了。 生老病死、吃喝玩乐、爱恨情仇什么的,对他来说都不是特别值得挂心的事。太过破败的shen体掐灭了他所有的热情,总是习惯让自己淡淡的,忍耐着所有的不舒服,他忍痛的功夫不错,已经能做到就算痛到极致,也不会失态地哀号哭喊,通常是静静地昏迷过去。 不断挑战自己忍耐的极限,是他培养多年的乐趣。 反正也没别的事可以做,又没时间培养别的兴趣嗜好,日子也就这样凑合了。 他生来就是个备受父母宠爱的独生子,优渥的家境给了他安心生病养病的环境,不至于教他因为金钱上的匮乏,而逼得父母不得不倾家荡产来治疗他先天不足的破败shen体,甚至,不得不将他丢在孤儿院门口自生自灭…… 他曾经算过,花在他身上打小到大的医药费用,足够父亲多买下几块位于精华区的地皮,放着不动让它自己升值,二十年下来,如今也该是赚回数十亿的暴利进袋。 那些钱哪,源源不断地用在他这破败的shen体上,只为能拖着一口气,说起来实在是一笔失败的投资。当他必须亲自打理家业、每天不得不拨出些许发呆的时间来看着理财师为他整理出来的财务报表以及投资报告这些乏味至极的文件时,不免会感叹一下。 愿意打理家业,倒不是出自于父母意外亡故的原因。他那双极之疼爱独子的父母,早早就将大笔财富做了妥善的打理,也为他寻来可靠的理财专家、会计师、律师等,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小团队。可以说,就算失去父母,他依然可以每天过着悠闲的生病日子,在shen体状况允许的范围内为所欲为。但是他还是学会了如何理财,并适度地融入那个理财团队,只因为——他得为他唯一的独子打算,正如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二年,备受父母呵护那样。他希望这样对子女过度溺爱保护的行为,可以在日后成为金家一个奇特独有的传统。 无限制的溺爱子女,到底可以将他宠得多坏?这是他一直想知道的事。 父母对他极之爱宠,但他除了 shen体没起色外,倒也没有太大的少爷脾气,至少,他从不以自己病痛为借口,成天摆脸色来刺痛父母早已为他操碎了的心。他是一个没有被宠坏的好儿子,他想,如果他shen体能够健康一点的话,他是愿意学着去当一个飞扬跋扈惹人嫌的败家子看看的。那一定很有趣。 所以,当他意外有了一个儿子之后,他对儿子只有一个期望——提供他一辈子不愁吃穿的钱,由着他吃喝玩乐,教他享受人世间的一切,让他生下来就是为了花钱,除此之外,不必想其它。责任、义务、光宗耀祖什么的,都不必扛在肩上劳累自己,就纯粹地当个有格调的公子哥儿,不务正业一辈子去吧! 可惜……他的shen体太差,没能撑到亲眼见到儿子如何恣意挥霍着玩乐一生;再说,由于儿子的母亲那边的家族太过复杂,有些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他花了十来年,在清醒的每一刻,都在谋画着如何让儿子自由快乐的成长,幸福过着纨裤的一生…… 好吧!他承认,自从有了个儿子之后,他就开始后悔当初不该凭着一时冲动,就跟孩子的妈结婚。 孩子的妈很好……至少,在当时的那一瞬间,她让他心动了!而且她黑道大姐头的身分更是教他感到惊险刺激,与她交往,简直是超禁忌、超疯狂!那种犯忌的快感,简直可以说是拎着脑袋在玩命! 以一个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病秧子而言,偶尔的疯狂是应该被体谅的。只是,儿子生下来之后,他开始后悔,因为他期许儿子有个无忧的纨裤人生,但因为妻子复杂的背景,以至于儿子的将来,注定不那么风平浪静,有太多人想干涉他的人生了。 当初放纵自己狂恋一场、闪电结婚什么的,可没有想过子女后代这回事哪…… 如果早知道会有孩子,他就不会考虑招惹那么一个麻烦的女子,即使她是他人生中唯一感觉到喜欢的外人。 他有钱,但妻子的家族种种事务,不是用钱就能解决的。 钱无法摆平的事,他就显得很无力了。还好,他的妻子——啊,老是改不了口,是前妻。他的前妻是一个拥有钢铁意志的人,她的强悍足够保证儿子的将来尽可能活得随心所欲。 前妻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是放牛吃草,长好长坏都无所谓,反正都是她的孩子。不似他有着长远的规画,并企图引导子女往他期望的方向走去,前妻总笑他是个控制狂。可见她有多么的不以为然。幸而,即使对他的控制欲很有意见,却仍然同意他的要求——不让她娘家的事来烦儿子,让他彻底摆脱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对前妻非常地有信心,她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做到,就算哪天她出意外死了,也会安排好一切!所以即使他是个不称职的父亲,也能安心平静地面对死亡,不会有任何怨恨牵挂。 而今天,此刻,他终于要永永远远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两年昏昏沉沉的,一日虚弱过一日,医生曾经发出四次病危通知,却又没死成,硬是吊着一口气苟延残喘着。 说真的,他对自己的毅力还满佩服的,那么虚弱那么痛,都没死成。每次清醒过来,看到床边几个特地大老远跑来送他一程的人,都已经开始感到不好意思了。 他有预感,这次是真的要走了。 前妻这次也来了,他觉得很愉快。之前四次她没有到场,是因为她人在遥远的第三世界忙着。这次之所以来了,肯定是因为正好休假。 不过,她是个从来不做白工的人。 她是来给他送终的,那么就不会白跑一趟! 他对她有着无比的信心! 「嗨,我就要走了……」他以为自己还能有些许力气发出轻快的声音,好跟前妻聊聊天,打发一下时间。却不料发出的字句破碎成气音,若不是她特别敏锐的听力,还真是听不到他想表达什么。 「嗯,我知道。」前妻是个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人,这让她显得很冷酷,即使她总是笑得痞痞的,但气质就是冷得像南极寒冰。 「那么,bye……」他是个优雅的公子哥,坚持在人生最后一秒,也要维持着体面。就算他已经发不出声音,仅剩的力气只能做出口形。 「bye——」 像是知道他眼中似有若无的期待是什么。前妻俯下头,给了他一个吻别。 一抹淡淡的笑意定格在他脸上,成为他生命中最后一抹表情。 所谓含笑九泉,正是如此吧? 四十岁的短暂人生,在此划下句点。 一切,就此结束。 ※ 生命的尽头,是虚无吗? 而虚无,就是无止境的黑暗吗? 他在飘荡…… 虽然看不到自己,也感觉不到shen体的存在,更是失去了方向感,但他知道,自己在飘荡,朝不知名的方向直线飘去…… 他不知道这样执着于某一个方向有什么意义,四面八方都是乌漆抹黑的,再去区分东南西北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是? 但他不由自主。如果他是可以控制自己的话,那么,他就会命令自己停下来,就算已经死掉的人再也不会感觉到疲累,但一直傻傻飘着也未免太蠢? 他想,他应该停下。但却发现自己停不了,自己像是一抹轻烟,一边飞着一边正在消散…… 这让他想起妻子……啊,不,是前妻,抽烟时的样子。当她吐出烟圈时,初时白烟浓密,然后那烟会向上飘去,边飘边逸散,最后在高处化为虚无…… 也许,他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形吧。 他还是一直在朝某个方向飘着,或许飘了几天?几日?几年?甚至几百年、千年?天晓得!他或许还能「看」得到,然而在这无止境的黑里,张眼闭眼毫无意义的地方,就算他有手,而且还戴了表,难不成还能抬起来看一下时间吗? ……突然,他看见了! 前方,黑暗里出现了一抹珍珠色的微光,很黯淡,但相较于四周的黑,它的存在可比夏日艳阳了!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比起知道它是什么,更令他着急的是它正在消散! 他想,他是厌烦极了黑色了,于是好不容易见到其它颜色,便希望它可以存在得久一点。所以他不想要它消失,他命令自己赶在那已经变成灰色的光消失前,靠近它! 他没有办法让自己加速,不过他还是赶在那灰色的光彻底消失时接近它了。在他接近的瞬间,那已经四散的灰光竟又亮了起来,重新聚合在他四周,将他包裹住! 然后,他被一股力量狠狠吸攫住,像被猛力塞进了什么容器里,一时动弹不得,窒闷的痛苦感令他想大叫,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再然后,随着自己与那珍珠色光芒融合为一体之后,脑海中开始大量浮现无数个快转画面,冲击得他头昏眼花,觉得整颗脑袋都快爆了! 然后,他晕了!他像个被逼迫在电影院连续看了三天三夜快转电影、眼睛无一刻得到休息的可怜观众那样,晕了! 这次,真的是,再也没有半点意识了…… 第一章 迷迷糊糊睁开眼的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又当了一次放羊的小孩,第五度没死成。那些来送他最后一程的人,又白走了一趟。 再怎么皮厚的人,都该要觉得不好意思了,何况他是个这么爱面子、喜欢端着公子哥儿身段、希望有个好名声留给别人去打听的人。 也许……他该换个医生了。换个医术不那么好、医德不那么佳,重点是懂得体贴病人心意的医生。 这个主治医师简直像是跟阎罗王有仇似的,专爱跟地府抢生意,他一条残喘的小命,被拧得细细的像条拔河绳,由着生与死的两方拉来扯去,玩得不亦乐乎。再怎么好涵养的人,也是有脾气的吧! 就算他病得乱七八糟,老是生死一线,也是需要尊重的好吧?! 第一次病危没死成,会庆幸。 第二次病危没死成,有点侥幸。 第三次病危还是没死成的话,就尴尬了。 到了第四次,仍旧没死成,清醒过来都不好意思睁开眼看任何人了,只想默默挖个坑把自己埋了,顺便拉着主治医生一道…… 第五次……还好,第五次,成功了! 是成功了,但还来不及在心底为自己握拳喝采,就接到晴天霹雳一枚 —— 「姑娘,妳还好吧?」清扬的男中音在耳边响起。 姑娘?什么姑娘?在叫谁?还有,这么古老的称谓是怎么回事?莫非这年头流行起复古风,连遣词用字都复古了吗?初初回复意识的金公子满脑子浆糊,虽然浑浑噩噩的,却不妨碍他分出一点思绪去天马行空…… 然后,他发现那声「姑娘」似乎是在称呼自己。因为他被扶了起来,而男中音再次在耳边响起: 「失礼了,姑娘,在下扶妳到一旁稍作休息,以免被路人再度推挤受伤。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是个好听的声音,不过听在金公子耳中,却成了雷声轰轰,震碎了他满脑子的浑浑噩噩,一时竟神清气爽起来!他连忙使尽力气,撑开自己彷佛千斤重的眼皮,想要弄清楚现下是怎么一回事! 乍然一看,他以为自己见到了熟悉的人!但很快发现,只是肖似,并非同一人……所以虽然一瞬间失望地误会自己的第五次病危仍是活了过来,但也就那么一瞬而已,他这次是真的,死了…… 那一双似曾相识的单眼皮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凝望着他,那眼底有着善意,也有一点点淡漠,可见对于一时的举手之劳只是出于人品太好,但也就这样了,那隐藏着极深的,还有一丝丝防备。 防备……什么呢?被赖上? 心里疑惑阵阵的金公子安静地被眉眼肖似故人的陌生好心人给扶到青石板路旁的边角地、不会有人行走的地方坐着。背靠着一棵柳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安置自己后,才开始放眼打量周遭。 眼睛随意扫了扫四周,这里是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天上是干净得不可思议的蓝天白云;地上是古意盎然的天然美景,而且非常应景地塞满了无数的古人。 是的,是古人。 他们每个人的衣着都非常古意,古得很彻底,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古得一塌糊涂。看到这样的场景,一点也不会认为是在拍电视剧什么的。那太自欺欺人了,不愿面对现实的人才这么干。 瞧瞧这些人身上穿的:有的是华丽的丝绸,有的是粗糙的麻,不管精致或粗鄙,华丽或寒酸,总之,全是古装;发型更是十分有特色,男的全是梳髻戴冠,女的则花样多些,但也全都不脱鬓角戴花、金玉饰品绾髻什么的。比较讲究的妇人,甚至还戴着长长的帷帽,用厚厚的纱帘将自己从头罩到小腿。 明明是一堆奇装异服的男男女女,却极之和谐地融入眼前的山光水色中,不见一丝突兀。 如果这些奇装异服的人是不突兀的,那么,唯一突兀的人,就是他了…… 金公子呆呆地低头打量自己,先看到自己的双手——这是一双女性的手,更是一双长年劳动的手。十根手指甲光秃秃的,不见光泽,甚至还有几处龟裂,指甲的颜色也不是健康的粉红,而是偏向黑黄;手指更是显得有些粗壮难看,手背毛孔粗大,纹路深刻;手心粗糙且脱皮处处,摸起来非常硬实,还有些尖锐,简直可以直接拿来当磨砂纸使用!这样的手掌,随便从一块丝绸上滑过,足以将丝绸还原成蚕丝吧…… 一个人到底要出卖劳力到什么程度、不珍惜shen体到什么程度,才能将自己毁成这副惨状? 金公子养尊处优了四十年,别说自己的双手肯定是娇嫩柔软的,就他认识的人里——包括医院扫地的清洁女工,也没有粗糙到这么严重的手。 被这样丑陋的一双手打击到麻木,金公子一下子感到兴味索然,对自己的新长相失去了任何期待。即使发现自己的性别改变,也没有心情去觉得惊涛骇浪了。 他想不透一个应该死去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成为一个女人?然后,他想起了之前那片无止境的黑暗,还有,灰色的光……然后,他与那灰色的光融在一起了!这,或许就是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了——他与这具shen体的原主人融合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重生,听起来也不是太过美好的词汇,尤其是,重生在这么一具粗糙的shen体里。 男变女,诚然值得以惊声尖叫来表达自己的震撼,可是,如果貌丑身陋至此,那么,是男是女也没有什么好在意了——娇生惯养了一辈子的金大少,对于生存的苦难一无所知,即使他常常处于死亡边缘,但那绝对是两回事。 所以,对他而言,长得粗陋,恐怕比饿死还严重。毕竟他曾经是个美男子,却不曾体会过什么叫饥饿。 金大少正在忙着cos 雕像,将自己隔离在这个世界以外,一时收讯不良,无法接收周遭传递过来的各式讯息,包括她身边还杵着的那个扶了她一把的好心人。那位好心人一直被无视中。 他的时间正在静止中,可不代表别人也是,于是,他身边那个好心人打破沉默开口了—— 「若姑娘已然无碍,在下就此别过了。」 「……」无声无息,是唯一回应。 由于金大少一直沉默地看着人群,目光显得空茫而呆滞,对于身边这个虽然有点熟悉,但实际上是陌生人的男子,没有投以丝毫关注,就连最基本的口头感谢也没有。男子并不认为自己小小扶了眼前女子一把,让她免于被人群践踏或者被马车辗过,算得上什么天大的恩情。他不是那种顺手帮了人,就认为别人应该感恩戴德回报的人,只是…… 这样的目中无人,也未免太无礼了吧? 还是……这位姑娘还没有从惊吓中回神?吓得神魂不属了? 「姑娘?」再度试探一问。 还是没有得到响应。男子一双笔直轩扬的眉忍不住微微拧了起来。 刚刚那一波人潮疾速而过,他远远看到这位姑娘被推挤在地,被好几个人踩了过去,等人潮走远了,趴在地上的她仍是一动也不动的,不知道是晕厥过去了,还是痛得起不了身,就怕是被踩坏了骨头,那就严重了。 而周遭的人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虽然瞥见路上躺了个女子,但也没有人愿意多事,想着反正每隔一刻钟,都会有巡卫兵过来巡视,维持秩序,一般人也就不用操心了;若自己多事,到时被反咬了一口意图敲诈,那可就麻烦了。 当然,之所以会没有人理会这位姑娘的最大原因,恐怕是见她一身粗衣,再者从她枯燥而束得不平整的发,以及,粗黑的手来看,除了绝对不是个有点姿色的女人外,还八成是个低贱的奴籍,众人也就没有什么心思去理会她了。 而,帮了金大少的这个年轻男子,自认并非善良之辈,但不说等一会他家里的马车会载着大批货物驾过来,这一个女子躺在路边,若是被马车伤着了,可就是他的责任了,光是就这么放着一名弱势女性倒在路上不管……他的心没有别人硬,终究做不到。 但这位姑娘再这么傻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是确定没有人可以睁着眼睛昏迷的话,他还真要以为眼前这名姑娘正在昏睡不醒中!或着,是个耳聋的,重听的? 于是,咬牙,以更大些的声音在她耳边叫着:「姑娘!妳听得到在下的声音吗?!」 听到了!比雷还响的声音,怎么会听不到?! 「啊!」 金大少被吓得惊喘出一声低叫,向来优秀的涵养让他即使饱受惊吓也没有失态地尖叫,走神到天外的思绪终于归位,呆滞的双眼也终于有了神采,空洞的黑眸霎时亮得灼人,那眼波切过来,简直犀利得像把刀。 一个粗鄙模样的女子,怎么会有这样凌厉的眼神?! 男子shen体不由自主地紧绷起来,原本满身的不耐烦、一点点的关怀同情等等杂七杂八的情绪一下子收敛得干干净净,表情严肃,教人无法从他脸上读出任何想法。 「你……」这人是谁?认识自己现在这具shen体的原主吗?金大少在脑内搜寻了下,有点遗憾地发现那里只有一片空白,至少,记忆里没有储存过眼前这张脸谱……男子给他的熟悉感,来自,嗯……前生…… 「如果妳没事了,在下——」虽然对这名女子产生了一点疑惑,但毕竟素昧平生,就算她身上有什么不妥当,也不关他的事了。男子心中下了决定,正打算告辞。 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身后传来的叫声给打断—— 「哎啊!宝生姐,妳在这儿啊,我们在前头找了妳好久,都没看到妳,想着妳会不会已经到明兴宫前的大广场等着了,结果跑到那边还是没看到妳,谁想妳竟然落在这儿了!妳这是怎么了啊?!」 金大少抬眼看去,见到三名跑得气喘吁吁的十三、四岁少女正站立在她面前,为首那名圆脸少女从大老远的就劈哩啪啦地说了一堆既担心又牢骚的话。 这三个人……金大少以为自己空白的脑袋不会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的,可是,嘴巴却极之自然地开口唤人了: 「梅香、秀竹、阿惜。」随着对三名少女的名字正确唤出,金大少的大脑立即有了搜索引擎的功能,在输入三个人名为关键词之后,自动列出了眼前三人的来历,以及自己这具shen体与她们的关系——嗯,就是资深老鸟与资浅菜鸟的关系。她们共同拥有着一个很不怎么样的职业:宫女。还是非常不吃香,超级没前途的那种。 「妳们来得正好,我刚刚跌倒了,现在还痛得站不起来呢。是这位……好心的先生帮助了我。啊,失礼了,一直忘了向你道谢,谢谢你了。」金大少终于记起礼貌,连忙补救。他可是一个风度翩翩、气质高贵的公子哥,不容许自己有任何不恰当的失礼举止。 男子脸色有点奇怪,他不是先生,也不以教书为业,不明白女子为何要如此唤他。还有,对于她直白而有礼的道谢,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出合适的反应。更别说,她的道谢……礼貌多过真心感激,不知为何竟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 好奇怪的女子…… 算了,这不是他该好奇的。他在这名女子身上耗去太多无谓的时间了,巴不得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她摆脱掉。于是,他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在下失陪了。」拱拱手,起身,走人。 金公子望着男子转身而去的背影,习惯性地屈起手指轻敲着大腿,终究忍不住,于是脱口扬声问道:「呃,先生,请问,你是不是姓赵?」 前方已在五步外的男子被问得顿了下脚步,略略回身看她一眼。眉头有些皱,眼神带着防备,却是没有回应,以更快的步伐离开了,很快地没入人群里。 竟然猜对了,是姓赵呢! 金公子嘴角勾起一抹笑,觉得心情突然好了许多。 对这陌生的新天地,也不再那么抵触了。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他会适应的,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要吃苦了。 「扶我起来吧。」他举起双手,理所当然地对三名小姑娘要求道。 ※ 关于灵魂的研究始终没有绝对的定论,而金宝生的上辈子纵使常常在生死之间拔河,也不表示她应该对这方面很了解,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是跟原来的金宝生的灵魂融合了,还是说他将她吞噬了?总之,很奇特的,在金宝生遭受意外失去意识时,他金公子就「醒」在这具shen体里了,而且还接收了她的所有记忆…… 嗯,怎么说呢,这些记忆让他了解了自己的情况很不美妙。 这具shen体自十二岁起进宫服役,至今已经工作了将近十一个年头,是个混得奇差、运气黯淡,没什么本事也没有靠山的低级宫女。若不是年资摆在那里,一些后进的学妹(小宫女)、学弟(小太监)必须表面上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姐姐,而她可以将一些粗重的、不想做的累活丢给他们来给自己挣取一点小小福利的话,这个高龄老宫女差不多该羞愧地去死一死了。 这个宫女身上有着一些不太优的性情,比如说善良温吞;比如说软弱怕事;比如说学不会虚张声势或者倚老卖老,偶尔还会被那些年资浅的小宫女给指使得团团转,就因为她不会计较,也绝不跟人交恶。这种性情放在任何一个时空的职场上,都是非常不妙的。 金大公子前一辈子虽然没有上过班,也没进过职场——谁让他手上有钱,一开始接触商业时,起点直接就是老板了。他没当过员工,但当过老板,也面试过人,那些老实本分、懦弱安静的人,他只会安心地派他去当总务,专门管理公司的文具用品发放、茶水间冲泡品的补充、厕所卫生纸的有无,一辈子也别想翻身了。 无疑的,金宝生宫女就是顶头上司眼中那种最佳低阶员工,虽用得安心,但也可有可无的那种。 真是超级没前途。 更没前途的是——这女人工作了十一年,居然身上没有存下半毛钱!当宫女的月俸都如数寄回老家,给兄弟姊妹买地结婚生子去了。就指望着等二十五岁放出宫时,家里的兄弟可以看在她多年的奉献上,接纳她,给她一个容身之地…… 多么没志气的心愿,多么卑微的念想。 金公子不是个容易丧气的人,但手上没有钱的感觉,实在教他感到不安。在商场上投资多年,他知道用一千万去赚一亿是很容易可以办到的,但若想用一块钱去赚回一百元则是困难重重的,更别说他现在身上一无所有。 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尊敬,没有地位…… 在金公子终于翻检完金宝生宫女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后,叹了一口气,虽然周遭跟他相同命运的人很多,她不是唯一惨的那一个,但这一点也无法让他觉得好过一点。他试图为自己这具新shen体找出一点值得安慰的事,或许……户口身分为良籍而非贱籍算是所有悲惨里唯一还算得上好消息的事吧。 金公子重生在一个叫做永盛王朝的国家,至于到底还算不算是地球居民?他可不敢确定。仔细搜索完金宝生的记忆,也无法知晓永盛王朝的疆域到底有多大,国家屏障是山呢,还是海?周遭还有什么其它国家存在等等。 这个见识贫乏的女人,顶多记得自己出身于洪昌县金家村,属性是良籍里的农籍,脑中除了洪昌县之外,就只知道永盛王朝的首都叫做恒安城,又可简称天都。从金家村走到天都,步行要十天,搭驴车要四天,中间要越过两座山头。除此之外的地理概念,一片空白。 听说在永盛王朝建立之前,曾经有过长达两百年的乱世,一群拥兵自重的人杀来杀去,毫无节制,导致人口大量死亡,偌大的土地,一片荒芜,即使走在号称繁华的城市,街上人口依然稀稀落落到教人心酸,简直跟山村荒野没两样。 然后,永盛王朝建立起来了。在做了一番翔实的人口统计之后,发现比起两百年前,最后一个王朝灭亡时的人口数,竟然少了五分之三…… 于是,人力成了宝贵而紧缺的资源。除了大量鼓励生育之外,在税收与徭役上,更是非常有弹性,可以用家中丁口的服役来抵消税收;而且服役的丁口,并不仅限于男丁,女子亦可为国服务。 如果一个家庭仅有一名独生子女的话,是不用服役的,但必须尽可能地为全国人口数做出贡献,若是十年之内再无所出,就必须比别人缴交更多的税金;而若有两个子女的话,则可以挑一名子女出来服兵役或农役、工役等等;若是家中有两名以上的子女,又是不同的计役方式。总之,在开国之初,皇帝为了充分而有效的利用人口劳动力,制定了一大堆律法,并要求严格执行。 即使如今永盛王朝安安稳稳地成立一百五十年,一切都算是安定下来之后,这些服役条规,仍然被执行着。虽然朝廷里已经在讨论这些役法的修改方案,不过这些对金宝生而言,一点用处都没有。法案修改不修改的,对她而言都没差。反正再过两年,她就要被放出去了。 金宝生目前的兄弟姊妹有五个,不过当年她进宫服役时,家里就只有她跟大哥金天宝——长子男丁是多么珍贵稀罕的存在啊,自然是不可能放大哥去军营服役的,所以服役的人就只能是她了。 像她这样身世的宫女,宫里随便一抓就一大把。 很惨,但还好不是最惨的。在她们之下,还有那种几辈子都翻不了身的贱籍呢!没有人权到就算突然暴毙了,都不会有人闻问的那种。 若是良籍宫女突然在宫里死亡了,皇宫则必须给宫女的家属一个解释,并且付出一定的赔偿金加以抚恤;而贱籍则是相当于牲畜的存在,宫女是贵人们的奴才,而贱籍宫女或太监,则是宫女的奴才,简称宫奴,性命比蝼蚁还不值。 嗯……老实说,就算金宝生是个混得很差的老宫女,至今还没能得到单独的房间,吃的也都是没有味道可言的粗食,但至少她还是可以任意使唤那些贱籍宫女太监的。虽然以前的金宝生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但现在的金公子可没那么善良,讨厌做的事情可以叫别人代劳,何乐而不为? 由于金宝生的转变实在太突兀了,所以,相熟的宫女同事们都在悄悄地说着金宝生的闲话: 「那个『金傻』好像有点变了呢,妳发现没有?」 「哎,可不是!居然开始叫那些宫奴给她洗衣整理床被了。」其实大家都这么做,只是唯有金宝生这个傻瓜从来不敢支使别人罢了。 「那有什么,五天前才过分呢!妳可不知道,那日好不容易总管姑姑心情好的分赠了她几两酒,她居然不喝,还将酒兑了水,命那些跟她同房的宫奴拿酒水去清扫房间,还将所有的家具床被等所有能搬动的都搬了出来,叫她们仔细洗干净,把那些贱奴折腾去了半条命,还以为会出人命呢!要知道,那些宫奴平常就做那些最粗重的活儿,一天也只给吃两顿糠米饭,往往忙完工作回来,就已经累去半条命了,哪里禁受得了她这样折腾。」活着的贱奴才有用处,存心将人往死里整就太不厚道了,同时也侵犯到大家的权益,不声讨不行! 「唉,这金傻,几时变得这样坏了?以前不都好好的吗?」 「是啊!金傻不傻了,妳就少一个人可使唤了,心中不快了吧?」 「只是偶尔让她跑跑腿,哪里称得上使唤?妳也说得太过了吧?」 三姑六婆里的其中两名忍不住互呛了起来。 其它人懒得理这两人斗嘴,径自嗑着瓜子,一边将话题继续下去。 「听说,那傻姐儿在三月三上巳节那天,狠狠跌了个大跤,又被一群人踩踏了过去,要是一般人,早去了半条命了,可她却是没啥大碍地回来了。那时觉得她真是耐命,这样被踩都没事。原来不是没事儿,那脑子,被踩坏啦!」 另一个宫女则有不同的意见: 「才不是那样,我听梅香丫头说,上巳日那天,她巴巴地在明兴宫大广场前等着家人来探,结果竟然一个都没来。听说没有来是因为宝生在今年一月早早的就将攒了三年的月俸都寄了回家给弟弟办喜事去了,不止如此,怕家人不够用,还把今年一整年的月俸都预支光啦。妳们想,没钱可拿,谁想大老远白跑一趟?就为了看人?不就那张脸,有什么好看的!」叹了口气:「宝生巴巴盼了三年,结果什么人也没等到,我听梅香说,那一天,宝生的脸色惨白得吓人,整个人像木头似的不动也不说话,就在那里站到黄昏,直到探亲的时间到了,也不知道该回宫。还是那三个同乡的丫头好心,将她扯了回来,要不然,怕是要在明兴宫前真杵成一根柱子啦!」说完,拿着手中的帕子按了按眼角,将那一点点湿意拭去。不是真为金宝生打抱不平,而是忍不住感怀起自己的情况,大家都是在宫里混得普通,属于没有出头日的庸碌之辈,身上有钱,还能被家人惦记一下,倘若没钱了,还不知道要遭受家人什么白眼冷待呢!怕也不会比金宝生目前的现况更好了。 谈到探亲这个话题,大家都静默了下来。 不管她们对金宝生这个人有怎样的观感,不屑也好,鄙视也好,但大家都是离乡背井进宫工作的。不管相处得如何、工作际遇如何,大家都相同的省吃俭用,为的,不就是为了改善家人生活,让家人过得更好吗? 即便如此,这些宫女们也心知肚明,不管她们为自己的家庭奉献了多少血汗钱,到了二十五岁回家之后,仍然会成为家中尴尬而累赘的存在。 这是没办法的事,都是她们共同的命…… 金宝生的遭遇,也可能是她们日后的遭遇,所以这场闲话说到最后,变得索然无味,大家吃完瓜子喝完茶,默默地散了。 直到三姑六婆闲话团解散完毕,再也见不到人影之后,金大公子——也就是如今的金宝生。不再是他,而是她,才从几块比人还高的巨石后面转出来。她手上挎着一个简陋破旧的提篮,篮子里装着一些杂七杂八的草叶竹片,双手沾着泥土,整个人显得有点灰头土脸。 她看了看已经无人的几条小径,然后低头望着篮子里的草叶什物,耸耸肩,往她的宿舍方向走去了。 真要命,经过刚才某宫女一提醒,她才想到要从记忆里抽调出相关讯息,然后咬牙不已! 该死的,居然连今年一整年的薪水都预支掉了,而现在才三月啊!叫她怎么活到年底啊!那些猪食再这样一成不变地吃下去,她会挂掉的!真的会挂掉的! 得想想办法,真的得想一想了…… 金宝生是个有资历,没品阶的宫女。所以当同龄的宫女都高升到较为理想的工作岗位之后,连带的,所住的宿舍也高级了不少,混得好的,甚至有单独的套房可以住。而她呢,目前住的是四人房,而且其他三人还是贱籍宫奴…… 虽然这样一来,要使唤奴才很方便,小小的四人房里,就她一个老大。但重点是,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古代国家里,良籍与贱籍通常是不相往来的,那是自降身分,甚至是自甘堕落的,所以自从金宝生被派来跟三个贱籍宫女同住之后,就没有少被嘲笑过。 如果之前的金宝生自尊心强一点的话,就该跑去分配宿舍的大妈那里大吵大闹一番,就算真的没有别的房间挪给她住了,好歹捞点好处来赔偿自己被侮辱的愤怒。 但,金宝生当初没敢这么做,顶多私底下偷偷哭一场,连牢骚都不会对别人发一声,于是便一直是这样了。成了唯一一个跟宫奴共处一室的良家女。 以前的金宝生是胆小怕事,而今换了内里的新?金宝生,则完全不以为意,甚至挺高兴可以在小小的陋室里过起颐指气使的幸福生活。 贱籍是不能拒绝别人驱使的,任打任骂也不会有人为他们讨公道。所以就算以前的金宝生是个很好欺负的软骨头,老是被欺负,但若是这些贱籍敢欺负金宝生的话,只要被知道了,一定会被人活活打死。 这不是为金宝生出头,而是为了扞卫自己良籍的尊严。 所以金宝生每每下班回宿舍后,倒是过得满好的,与其他三人相安无事,彼此井水不犯河水。而金宝生还成了贱籍宫女太监口中的好人,因为金宝生从来不会欺负他们。 不过,好人金宝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拒绝当好人,只想当个日子好过的人的升级版金宝生,这几天成了三名宫奴的恶梦…… 金宝生不承认自己有洁癖,但脏乱也该有个限度,她难以想像怎么会有女人的房间邋遢成这个样子,有蟑螂蚊子也就算了,居然让他亲眼看到一只老鼠从她眼前溜过去!从床头窜到床尾,最后消失在阴暗的角落。 更可怕的是,当老鼠在她们面前出巡时,金宝生依稀听到身后几声狠狠的吞口水声,像是见到什么美味似的…… 这些一人,到底还是不是女人啊! 简直太可怕了! 所以,金宝生决定改善生活就从“住”这方面着手。于是,其他三人的恶梦开始了。 刷洗完了房间里所有可以刷洗的东西之后,她连人也不放过,要求她们至少三天要洗一次澡,不然就别想回房间睡觉! 善良的金傻变成了恶毒的心理变态老处女,这现象虽然让周遭的人侧目了几天,但也不是没有前例可循,其实很多大龄宫女都或多或少有类似的症状,大家也见怪不怪。 反正受苦的人不是一般宫女,只是无关紧要的宫奴大家也就不当一回事了。 只不过那些早已习惯偶尔占占金宝生便宜、欺负欺负她的那几个人,心中难免若有所失,觉得人生乐趣被剥夺掉了。心中不舍之余,更是企图将先前那个善良的金宝生给找回来。当然,没有成功。 金宝生一心打算低调做人,努力改善生活的日子,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钱,什么都是空想,寸步难行的滋味,金宝生每天都比前一天感受更深…… 【小剧场之 姓氏】 某年某月某日,有天,忙里偷闲,两人叼着根烟,吞云吐雾,闲话当初。 当赵男主被金宝生提醒了他们第一次见面乃是在更早之前的三月三日上巳节时,赵男主这才驱动他良好的记忆力展开搜索,将初次见面的画面从大脑里提调出来。然后,嘴角抽搐,手指指着金宝生,抖了好一会才说得出话—— “你……就是那个被一群人踩踏过去,没去掉半条命、没有断手断脚的那个神情恍惚、言行奇怪的粗壮女人!” 金宝生一手拨开那只指在鼻子前方的手指。没好气道: “谢谢你对我的印象如此深刻,不过,那不是重点。” “重点?”赵男主努力想了下,道:“你是指我对你的记忆不够精确?我没形容到你肤如黑墨、发如枯草,你觉得很遗憾?你放心,我一点也没有忘,只是以为你不想我提起罢了。当然,如果你坚持,我甚至可以把你那天的模样有多狼狈都能完完整整地说得一分不差,定不让你失望。”表情慎重极了。 “谢谢你啊。”有人开始磨牙。 “我俩都这样的交情了,就不必客气了。”难得能成为两人里损人的那一个,赵男主自是要好好把握!这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呢! 金宝生毕竟当女人不太久,不太懂得仗恃女人的优势去得理不饶人,将眼前的男人给钉得满头包,所以白了他一眼之后,只咕哝了两句—— “什么脑袋啊你,就只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力好也不是这么用的吧。”然后,转回正题:“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我问了你一句话,而你没有回答我。” 赵男主想了一下,记起来了,道: “那时,你问我,是不是姓赵,对吧?” “对的。”金宝生微笑点头。 “那又如何?”赵男主不觉得这算是什么重点。 “耶?你当时没有感到很惊讶吗?在你没有自我介绍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会猜测你姓赵?” “老实说,我不是太惊讶。”赵男主语气好平淡。他赵家人少爷的身分,在天都不敢说家喻户晓,但知道的人也不少了。她会知道他姓赵,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 他平淡的语气,对照出金宝生的兴致勃勃有些无聊。不过这并没有打击到她的谈兴,她道: “你要知道,如果你不姓赵的话,后来我可能就不会跟你合作那么多生意了。这是为了什么,你一点也不好奇吗?” 赵男主想了一下,摇头。 “我救了你,不是吗?当然,说救或许是太托大了,但至少那时我扶了你一把,足以让你对我的人品有一定的评价,以至于后来你想找人合作生意,我就是你最好的选择,不是吗?即使我不姓赵。”再说,那时她根本别无选择好吗?! “那可不一定。我可不是那种有恩一定报的人。”金宝生对自己的人品没那么有信心。 “好吧,既然如此,那么请你为我解惑,为什么我非得姓赵?” “因为,我姓金啊。”金宝生理所当然地说着,说完后,还很慎重地点头。 “这算是解释吗?”赵男主无力地问。 金宝生哈哈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一副很哥俩好的样子,无视赵男主满脸写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表情,身体也躲避着她的非礼。她迳自道: “既然我还姓金,那你当然要姓赵!” “为什么?”赵男主虽然开口问了,却不冀望能从金宝生嘴里得到自己可以理解的答案,也果然—— “因为我们是天生一对啊!就算不是一辈子的夫妻,也会是一辈子的朋友!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何处!我们都要在一起!” 她的宣言很震撼,语气却很轻,轻得像她吐出的烟圈,说完后,朝他一笑。 而赵男主早已被她惊世骇俗的言语给石化,再不能有任何反应…… 第二章 不管在哪个时空、哪个朝代,不分古代或现代,人脉的建立是通向成功的第一要素。 有钱,可以请人来为你服务,但只是有钱,却不见得会得到尽心尽力的效劳。有权也是相同的道理。所以,目前的第一要务就是摸清楚整个宫女太监宿舍区的现况、搞清楚自己这个职务的权利与义务,然后就是跟同事们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还要有意但绝不刻意地层现出自己的价值(当然不是以前那种可以被白欺负的价值),让自己在同事里有一定的存在感,有了存在感之后,说的话才会有人听。做到了,才能再谈其它,比如讲出口的话有一定的分量等等。 在这具金宝生的身体里重生已经二十天了,再不情愿,曾经的金公子哥儿,也得咬牙认下这个名字,把前生的种种都打包到记忆的遗忘区,尽量的再不回顾。毕竟,人总得脚踏实地的活在当下。再说,这个金宝生的生活实在太艰难了,她再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打算打算的话,难不成在未来剩下的几十年生命里,依然镇日与发臭的酸菜、拌着沙的粗面,以及半带着谷壳的糠米饭为伍? 不!绝不! 她可以住会漏风漏雨的破屋——前提要干净! 她可以穿戴有补丁的旧衣——前提还是要干净! 她可以头不戴金、颈不佩玉、手不挂银,但她拒绝枯草般的乱发、粗糙得像树皮的肤质、黑中带黄得像十年没洗过澡、抹过脸的肤色!就算不拿养尊处优的前世来比较,纯粹以身为一个人而言,不管是男是女,连自己都不能好好打理爱惜,更遑论对身外之物的追求了,真不知道活着干什么!一个乞丐模样的富翁,对她而言是世上最大的悲剧。 想要改变现下的一切,就一定要有钱! 想要赚钱,就一定要有计画。 而再优秀的计画,也要有一票人来齐心合力执行,不然全都是空话。 人才啊!人才! 就算有人才,以她现在这样一副倒楣样,也绝对不会理她,更别说被她说服来共同创造开源大业了…… 一个打扮得金光闪闪、衣冠楚楚的骗子站出来振臂高呼说:跟着我投资,我能带你发大财!是很有可能拐得人去愿意相信他的——瞧瞧电视上那些来路不明却自称理财专家的“老师”,哪一个不是这样?就算不断带股民去住“套房”,依然有人对他们报出的明牌深信不疑,倾家荡产终不悔。而,“带着你发大财”这句话要是从一个状似街头流浪汉、实则背后家财万贯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别说没有人会鸟他一眼了,就连路边流浪犬也懒得朝他吠一声。 现实如此,世道如此。 所以形象是很重要的!这不止是出于爱美的心态而已,真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还是从保养自身开始做起吧!唉…… 碰! 就在金宝生正在要求房里的宫奴去烧水好准备洗澡时,薄薄的房门突然被粗鲁无礼地撞开,重重地拍在墙上,因为力气太大,那门板反弹回来,差点将立于门口那个闯入者给搧塌了鼻子。可惜的是,那人满机灵的,退得够快,一点事儿也没有。 金宝生望着那名以茶壶状站在门口的女子,脑中还在google着来者是谁,立于角落的那三个宫奴已经抖着身子俐落地跪了下来,同声高呼道: “奴婢见过金姑姑,金姑姑安好。” 贱籍之人,在一般人眼中是渺小到不存在的。所以那位被称作金姑姑的女子,不仅没有叫起,连眼光都没扫过去一枚,仿佛这问屋子里只住着一个金宝生,没有别人似的。 “听说你在上巳节那日被踩傻了?” 金顺儿,是金宝生的邻居,同为金家村出身,在血缘上多多少少有点亲感关系。两人同龄,但金顺儿打小就是个泼辣俐落、头脑清楚的人。因为总是比别个村姑聪明、主意也多,自然对周围的小玩伴显得颐指气使,理所当然成为孩子王,总是一副瞧不起人的神气,“笨蛋”、“傻子”等用语,更是她招呼别人的口头禅。 当年地方官府派人到金家村采选进宫役女时,相貌周正、聪明精干的金顺儿就是第一个被挑选上的,反而光看面相就知道笨得紧的金宝生直接被拨在落选那一头,连第二次复选机会都没有。 不是每个役女都可以进宫服务的,像她这样虽然老实,但也看得出憨笨的女孩,还是放在国家织染纺司当个染布的女工吧!省得哪天在宫里糊里糊涂把自己一条小命给弄丢了——当初负责采选的姑姑就是这样想的。 要不是金顺儿花了两天的时间去奉承采选姑姑,然后趁着那位宫女姑姑心情大好、喝得三分醉时,终于说动成功,将金宝生的名字写进合格的采选名册里。 金顺儿一直很讨厌金宝生。不过,在金家村,能入得了金顺儿眼底让她觉得喜欢的女孩,还真是没有。她对每个人都是趾高气扬的样子,教同龄的女孩对她都又敬又怕的。不过,金宝生还是从记忆里察觉出不同。这个金顺儿不知为何特别看金宝生不顺眼,从小就没少欺负她。 那么,金顺儿千方百计让她入宫是为了什么?新?金宝生我行我素惯了,就算眼前站着一个气势强大的茶壶女,她还是坚持先把自己心中的疑惑给想完…… 进宫服役唯一的坏处是婚姻大抵就此没着落,吧像被分配到各式厂司工作的役女那样,年纪到了,上司会为适婚男女说亲配婚,为国家创造生产力。 除了婚姻这个缺点之外,役女能够进宫服务,其实是份教人称羡的优差,就算拿的是最低薪资,也比别的地方高出一倍了。进宫可说是役女最好的出路了——如果混得好的话。 工作体面、薪水高,还有开设一堆免费的培训班,教授各种学习,从最基础的识字、规矩,再进阶到算数、看帐、园艺、厨艺、女红、衣物整理、刑律等等。皇室的师资当然是一流的,每个来教授的先生,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更不乏已经有品级的大太监、女官等。有心上进的人,随便一项学得好了,就可以参加升等考试,然后就会升官了。 宫女的考绩评等若是一直是优秀的话,就能升品,一旦有了品级,那就不叫宫女了,叫女官!有幸升到最高级的女官甚至无须对低阶的妃嫔行礼,反而还会被其奉承讨好,各项收入好到低阶的妃嫔都要羡慕…… 而金顺儿这个女孩,如今虽然还没有升品,但已经是宫女里最有身分地位的一个大人物了,日后升品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光是想着她的月俸是金宝生的五倍,就忍不住感到忌妒呢…… 别说金顺儿是金家村一百多年来进宫服务的女性里最有出息的楷模典范了,整个洪昌县的女性也没她这样有出息。 即使金顺儿已经是个宫女里的大人物了,但她每月仍然会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些儿空闲过来欺负欺负金宝生一下。不是口头刻薄,就是指派她去做一些吃力不讨好、而且非她分内该做的事。 要不是两个人都是女性的话,金宝生差不多要以“爱她就要欺负她”做出为什么二十三年来金顺儿会如此执着于欺负金宝生的权威结论了。一切,都是因为爱情啊…… 金顺儿喜欢欺负金宝生,但却并不曾真正对金宝生造成什么伤害。光这一点就很值得玩味了。 以前的金宝生畏金顺儿如虎,避之唯恐不及,要是真避不掉,就缩成一团,摆出标准的受虐童养媳脸,哭丧着任由金顺儿欺负,抖着身子,泪眼汪汪的,连吭一声也不敢,恨不得将自己埋进坑里,一点点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金、宝、生!”已经一个人滔滔不绝说了许多冷嘲热讽的话的金顺儿突然高八度地尖喝出声。 没有发抖!没有眼泪!没有退避到角落!没有畏怯恐惧!金顺儿不满意了!怀疑这个金傻是吧是偷偷拿布塞住耳朵,用“听不见就不怕”这鸵鸟招来壮胆,所以才会在她的威压之下,依然保持着平日面无表情的呆傻样,而不是该有的耗子见到猫的模样! 于是冲了上去,双手成爪,就要扣住金宝生的头好生检查一下,看看她有没有往耳朵里塞东西,要真有的话,她就死定了! 如果金宝生还是之前的金宝生,她会畏金顺儿如虎,她会在金顺儿的威压之下,抱头鼠窜,满屋子乱转,口中哀哀告饶。但新?金宝生呢?毕竟才当了二十几天女人,却当了四十年的男人,面对向她投怀送抱的美女——就算张牙舞爪了点、表情狰狞了点,她还是本着大男人怜香惜玉的翩翩风度、偷香窃玉的猥琐心思,双手大张,将美女给抱了个满怀。 满香的,满软的,满不错的。 上辈子都在生病,对于女性的经验只限于他的前妻。偏偏由于前妻的特殊家世,以及独一无二的彪悍性格,使得两人的恋爱过程充满了惊涛骇浪,一点也不正常不温馨不浪漫香艳,所以就算有过娶妻生子的经验,金宝生还是没有体会过那种温香软玉抱满怀的粉红色浪漫感觉。 现在趁机补补也不错,虽然两个人都是女的…… 嗯,这样绵软而丰实的触感,莫非正是传说中的36d? 上辈子就只爱过那么一个女人,差劲的身体条件让他丧失了再次谈感情的可能,自然也就没有过第二个女人。而他唯一有过的女人呢,八成是花木兰来投胎,胸怀一片坦荡,是典型的“木兰无长兄‘胸’”之代表人物。以至于他从没有机会真正明白前凸后翘的奥义,对于尺码问题,就无法做出精准判断了。 如今这样,也算是圆满了吧…… “你在做什么?”因为同是女人,进宫十几年,也没太多机会接触到真正的男人,所以即使精明厉害如金顺儿,面对金宝生的毛手毛脚也纯洁得不会想歪,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一名披着女人外皮的中年怪叔叔给非礼了。她只想着,这个金宝生,果然是变得奇怪了。 “啊……你真丰满。”真心实意地赞美着。如果是重生在金顺儿身上,她一定不会花那么多时间在自怨自艾上,不会镇日感到了无生趣,应该早就振作起来了吧? 可惜她不是老天爷的宠儿,前世是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健康:现世是有了健康,却没有自由、没有美貌,当然更没有富贵。 “什么丰满?”是指什么?金顺儿想了一会,努力理解金宝生奇怪的用语,然后再看了看金宝生放在她身上的双手,这一想通,便柳眉倒竖起来!永盛王朝以弱柳临风的姿态为美,她这样偏向丰腴的模样,反而会被取笑肥胖!这丫头活得不耐烦了,居然敢当面取笑她! “金宝生!你什么意思,啊?!”用力将金宝生推开,伸手如电,一把揪住她的耳朵,狠狠扭着:“你敢取笑我的身段!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啦?敢这么说我,找死了你!” “哎,轻点轻点。扯掉了可不会再长出来。”金宝生一向很有绅士风度,纵使遭遇到了如同“野蛮女友”般的女士,受了点皮肉之苦,也很能大度的不予计较。不过,如果金顺儿能放开她作恶的爪子,那就更好了。 “你、你到底在发什么疯?怎么都不一样了?!”金顺儿放轻了手劲,但没有放手,仍然揪着金宝生,一双大眼像两把火炬似的,直直盯着性情大变的金宝生看。将自己满腔的怒火都暂且搁到一边记着,反正随时可以讨回来。“真的被踩坏了?不可能啊,你身体那么好,小时候被牛踹了一脚都没事,只是被人踩几个脚印,又怎么可能会出事?” 伸手探探金宝生的额温,确定是正常的。 “还是你那后娘拦着你大哥不让来探望,你伤心得傻了?”再猜测着。然后凶巴巴地骂道:“今年一月底时,你找我帮你,让司饷总管嬷嬷提前预支一整年的月钱给你。那时我就警告你别那么傻,不要把钱全寄回家,你一旦寄了,就别想上巳节时你家里会有人来探望。虽然咱金家村离天都不远,走个八、九天也就到了,但没钱可拿,谁想白走这一段路?就算你大哥心中想念你,也要看你后母和大嫂同不同意!自然是不同意的!想也知道!偏你不信,竟还是把钱全寄了,才在上巳节那天当众哭鼻子,真是太难看了!” “我很确定那一天我没有哭鼻子。”金宝生很坚持地说道。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当时只感到一切太过玄幻、对自己的糟样感到人生无望,不过,她没有哭!这是无比确定的! 金顺儿一楞。骂道: “谁管你哭不哭,你会不会听重点啊?!重点是你在做了傻事之后,就该知道后果。那么上巳节那天,没见到亲人来探望,一点也不值得意外,不是吗?你在伤心什么!” 金宝生本来还想好好纠正金顺儿对她的误会的。她真的没有哭,却被误会有,这对他堂堂男于汉的尊严是多大的污蔑啊!不过在听到金顺儿说的话之后,她定定打量着眼前这个张牙舞爪的女子,深思起来。 虽然在旧?金宝生的记忆中,金顺儿是个绝对不能惹的恶霸、心黑手狠,谁见谁倒楣,她自己更是被金顺儿从小欺压到大,正是个血淋淋的实例。 但是,新?金宝生在稍稍流览完记忆里许多相处的片断时,却有不同的看法。 她当男人的年头比当女人多。思维模式上,还是倾向于男性化,看事情的角度也不同。她不会注意金顺儿毫无理由欺负她多少次,她看到的是金顺儿对她的怒斥里总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或许金顺儿不是什么好人,对金宝生也带有鄙视,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没事也要跑来欺负她取点乐子,但除此之外,她也确确实实在罩着金宝生——她能在宫里好好活到二十三岁,就是证明。 人的性格是很复杂的,谁说你在欺负一个人的同时,不能将他列为自己的小弟小妹罩着?只许自己欺负支使,不许别人擅动的? 在金宝生看来,金顺儿不喜欢金宝生是真的,但没有太大恶意,甚至带着一点点善意,也是真的。 “我问你,你是真的身上连一个铜子都没有了吗?”金顺儿发现金宝生又在走神,气得扯着她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摇来摇去。“金宝生!我说话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被摇得很舒服的金宝生无意制止野蛮女子的行为。这要是在以前哪,身体虚弱的他早被摇晕了,肯定马上挂点滴伺候,哪像现在,头不晕、脑不茫,这样摇来摇去的,应该很像荡秋千的感觉吧? “你别想胡乱说听到了来搪塞我!说说看,你听到我问你什么了?” 金顺儿很怀疑自己被虚应了,看看这金傻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于是逼问道。 “我听到你问我身上是不是一毛钱都没有了?我的回答是:对,身上都没钱了,一个铜子都没有。” 一边回答,一边在心底分神遥想着:嗯……哪天有空,叫宫奴帮她在院子边上钉个秋千。从小他一直很渴望可以狠狠地玩秋千,将自己荡个360度,若是不小心被抛甩出去,一定很刺激吧? “那么你十天前央求庆丰司的唐姑姑帮你订了两块棉布和五彩绣线,如今宫外的人将货都送来了,你要怎么付钱?” “啊?”有这事吗?金宝生在脑中回想着,还真有…… 记忆中,即使是金宝生这样五大三粗(以金公子的标准而言)的粗糙女,也是会一点针黹功夫的,做件简单的衣服裤子、绣点花花草草禽禽兽兽什么的,还是可以的。不过,现在的金宝生就算应该是会的,也不考虑从事diy这类的行当。君子动口(吃美食)不动手(做手工),他一向奉为圭臬。 “我没钱支付,能不能退货?” “什么退货?那是什么话?你不会是想赖帐吧?”金顺儿不可思议地瞪着她。 “退货怎么可以叫赖帐?又没有叫别人吃亏,为什么你的脸色看起来很沉重?”只是退货而已,有很过分吗?她又没有要求七天监赏期,把东西用过了再退回去。 “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没想到你这样不守信,央人代买了物件,没给辛苦费也就算了,还说不要了,以后还想有人愿意出宫帮你带东西进来吗?” “啊……我懂了。意思是,如果我敢说退货,等于是自找死路是吧?”才想着要好好建立人脉,绝对不可以立马就把那些在宫里人缘佳、行动活跃的人给得罪了。 “没错,就是这样。所以别再说退货了,快点凑钱把货款付了吧。不过……怪了,你怎么会变得如此奇怪?”金顺儿皱眉看着金宝生,总觉得她真的变得太奇怪了,太不一样了。可到底是怎么的不一样法,她又没有办法具体说出来,因为金宝生看起来还是很迟钝很笨,半点人情世故都不懂,但言谈举止上,又是那么不同…… 不容金顺儿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金宝生已经打断她的沉思,用着充满商量,却又不太接受拒绝的口气道: “顺儿姐,看在我们同乡一场,五百年前同一个老祖宗的分上,借点钱给我付货款吧。” ** *** 你今天,被借钱了吗? 这句话,成了最近小宫女们面见时最流行的打招呼用语。 这几天,低阶宫女宿舍区里充满了一种惊恐的气氛。 低阶宫女宿舍区,住的大都是那些年资浅、才能平庸、被分配的工作大抵是喂鸡养鸭、种菜浇水那种边缘再边缘,远离皇城权力中心的没前途粗活的宫女,她们与宫奴混居一处,虽没有同房,但也可以由此知道她们混得有多么不如意了。 待在这样的地方,别说见到贵人了,连那种稍有体面有品级的女官或宦官,恐怕是一辈子也见不着的。 原本日子就够难过了,偏偏这阵子还要担心受怕,日子过得不得安生,真不知道这是招谁惹谁了,竟引来这样一个煞星,所有人都在叫苦连天,努力祈祷着那个在三月三日上巳节被人群踩傻的“金傻”快快痊癒,回复正常,不要再做那些出格的事了! 大家都穷得要命,努力将那点微薄的月钱给存下来容易吗?俭肠勒肚地苛待自己,为的是什么?还不是想将赚来的钱寄回家,好改善家里的生活?既然大家都活得这样努力、这样辛苦,总该将心比心地体谅一下,怎么忍心轻易将“借我钱”这三个字理所当然地脱口而出,还一副“借钱的是老大”的嚣张样? 这真是太过分了。 以前大家是懒得理这个已经二十三高龄,至今仍居住在低阶宫女区,还不幸被分配去与贱籍宫女同宿的倒楣老女,不对她起坏心眼就已经很不错了,谁会把她当一回事?但现在,也不知道金宝生的人缘算是变得更好还是更坏了,在她莫名其妙的出格行为下,她出名了,出名到连中阶宫女区都耳闻过她的事迹,偶尔擦身而过,还会回头对她指指点点,将她的音容样貌认个真切,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视而不见。当然,知名度跟人缘从来不是正比关系——因为,大家努力记住金宝生,是为了躲开她。 “唉,形象不好,借钱这种事,果然非常困难。”金宝生拿掉脸上敷到已经失去水分的西瓜皮薄片,屈身在水盆边洗脸。 对于站在一旁以悲愤的目光无言指责她浪费的那三名宫奴,她已经学会不予理会了。只是拿没有果肉的西瓜皮来敷脸,说起来也是废物利用而已,做什么一副把她们的满汉大餐给糟蹋掉的模样? 太扯了! 这些日子以来,任何可以称得上食物的东西,比如小黄瓜、比如柠檬、比如菜瓜等等,随处可见的廉价物品,她都在这些人哀求的目光下,放弃用来美容,转而送给她们,让她们偷偷煮来加餐,已经很够了好吧? 要是连西瓜皮也要计较,那就太过分了!她这个人是很有君子风度的,但也不可能毫无底线地退让不是? 以前依稀彷佛听说过西瓜皮也可以用来煮汤,但这个承平了一百五十年的永盛王朝,不至于物资匮乏到连西瓜皮也要吃进肚子才算是不浪费吧?! 如果连西瓜皮也不能用,那她的美白保养大计根本就别想推动了。上辈子她又不是女人,对于这些美容知识根本没有涉猎多少,要不是自己的美人老妈每每陪着他养病时,都以美容心得当话题,让他多少吸收到一点知识的话,如今面对自己凄惨的身体状况,也只能无可奈何地任其堕落下去了。 “喂,我说,你们有没有月钱可拿?”金宝生不是贱籍出身,所以在她的大脑现有资料库里,找不到可以了解贱藉的各项讯息。即使她已经跟这些人住了两三年了,居然从来没有发挥八卦之心,好好打听一下。这人生过得也太麻木了吧。 一听到金宝生谈钱,就算是笨蛋也会赶紧溜! 但,一般宫女可以这样做,贱籍宫女却不敢。就见她们原本蹲在小庭院一角,对着即将煮好的西瓜皮糠米粥流口水,下一刻就神速地齐跪在金宝生身边叩首——这还是金宝生第一次被人这样大礼参拜,自然被吓了一跳。 “只是问一句而已,你们这是干什么?快点起来。” “大姐,你行行好,你行行好……”三名宫奴浑身哆嗦地发出抖音,翻来覆去就这么几个字。 “我说你们……”好好的心情立马被弄糟了,金宝生对天空翻去一枚白眼,什么话都不想说了,朝她们挥挥手:“去吃午餐吧,吃完了下午才有力气干活,别在这里跪了。” 三名宫奴唯唯诺诺地一边偷觑她一边小心往小火炉那边挪去,尽量让自己的存在感减到最低。 “你到处借不到钱,终于决定学别人往贱籍身上榨钱了吗?” 金宝生已经洗好了脸,听到院门口传来金顺儿的声音,也没有马上转头,迳自慢条斯理地抽来一条还算干净的棉巾,细细抿着脸上的水分。刚敷好脸,触手水润有弹性,这让她心情不错,忍不住要好好摸摸,等会脸上的水分被大太阳晒干了,又会回到干巴巴的状态。 美容这事儿,是长期抗战的过程,非一朝一夕可成的啊。 “你为了不借我钱,躲了七天了,怎么不继续躲下去?我还没借到钱付那些布钱呢。” “谁躲你了?我就是不借你钱,也不必躲你。你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不借我钱,那你今天来干嘛?前两天菜圃长成的青菜都被膳房收走了,剩一些烂叶拐瓜,你是看不上眼的。如果你想来要讨两把的话,十天后请早。” 金宝生五年前被调派来打理宿舍后方一片菜圃,职位就再也没有动过。与其他三名身属贱籍小宫女虽说是平级的同事关系,但其实因为籍别的不同,金宝生俨然是这里的小主管,可以极力鞭策她们三人工作,自己坐在一边纳凉。 “去!那片种给宫女太监吃的普通菜圃只有你自己当成宝贝看着,能人得了谁的眼?以为有谁会惦记几颗菜叶苦瓜的?偷都没人要偷!又不是果园!一说完,突然从随身拎着的提篮里掏出一个东西,用力朝金宝生脸上丢过去:“喏,给你!” “什……啊哦!”等金宝生反应过来,那颗被丢过来的东西已经快砸中她的鼻子了。还好她反应灵敏,右手一抬,牢牢抓住那只“暗器”,成功挽救了自己五官里唯一还算可取的挺鼻。 “咦?这样的好东西,哪来的?”居然是一颗苹果!金宝生好讶异。 在这个国度,苹果或许还不是叫苹果……如果佛教不存在这个时空的话,苹果一词就不可能会出现。印象中“苹果”一词是源自于古印度梵语,本来音译为苹婆,后来在明朝才开始叫苹果,而在之前,它通常被称为“柰”或“林檎”,从汉朝就这样叫了。 她很确定手中香喷喷的水果正是苹果,但由于不知道它在这里的正确叫法,所以才这样说道。 “这世间你没享用过的东西多了去了,只要你没见过的,都是好东西。”冷哼。然后又得意洋洋地道:“不过这次你说对了,这真是个好东西。这可是海外商人千里迢迢带回来的香柰,比我们国内种的还香还大颗,你若不是沾我的光,再给你两辈子,你也吃不到这样的果品。在外头有钱都买不到。” 错了,只要有钱,吃喝玩乐上的各种玩艺,哪里会买不到?不过金宝生没有反驳金顺儿的话。反正也只是听她吹牛献宝,就能白得一颗在这个时代算是稀罕物的苹果,也算是赚到了。这金顺儿对她果然是不错的。 “那今天真是沾你的光,才有幸能享受到这么名贵稀罕的香柰,谢谢你啦。” 金顺儿给了好处,当然是愿意多听一些感恩戴德的好话的,但金宝生这样漫不经心的道谢,没有半点诚惶诚恐,甚至听不出太多诚意,以至于被谢完的人,非但没有觉得开心,心里反而涌起一股气堵的感觉…… “不过,如果你愿意借钱给我的话,我会更感谢你。” 金顺儿一听这家伙居然还在不死心地找她借钱,再没空理会心口那股气闷感,伸手揪住金宝生的耳朵,大骂道: “你这个笨蛋!大家都知道你直到明年一月之前身上都不会有半毛钱,没有人会借钱给你,因为你还不起!与其四处丢人现眼地求别人,你就不会想想别的办法吗?” “比如?”金宝生很从善如流地向金家村百年来第一聪明有前途的女强人请教。 金顺儿嘴角一抽,有种自找麻烦的无力感…… “你可以绣几块巾帕、纳几双鞋子请人带出宫去贩售。” “我现在身上不止没钱,还没布没绣线,再说这样耗工的事儿,没十天半个月不成,我等不到那个时候。换一个。”金宝生摇头,不由自主进入董事长模式,要求手下的企画经理提出完美且可执行的方案。 这是求人的态度吗?金顺儿觉得非常疑惑。不过还是接着道: “再不,就拿你身上任何一件稍微值钱的物件去典当周转一下。等日后手头宽裕了,再赎回来。” 瞧金顺儿眉毛悄悄一扬的模样,就知道这才是她今天前来的主要目的。不过……自己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典当? “我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颗香柰了,虽然可能卖到好价钱,但我想吃掉它,不想卖。不过如果你非要买的话,看在两人的交情上,我忍痛割爱也不是不可以。”金宝生举高苹果,脸上带着不舍道。 “你没忘记不久前,这颗香柰还是我的吧?”金顺儿气得直哼哼喷气。 “没忘记啊,不过也许你给了我之后,发现自己也很想吃,后悔了,于是只好花钱买回去了。”金宝生说得好理所当然。 “你——”金顺儿大口喘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可见被气得多严重。 “我不会卖很贵的,你放心。”无视眼前的野蛮女士正往喷火龙变身而去,金宝生很善解人意地安慰道。 “谁想吃你的香柰了?我自己那儿还有很多呢!你变得如此胡搅蛮缠,难怪人人都怕遇见你,我也懒得理你了,气死我了,拿去!”用力在金宝生手臂上捏了一下后,从怀里取出三个小布袋,重重丢向她,就要闪人了。 “这是什么?” “她们三个人的月钱,由你发放。”已经大步走到院门口的金顺儿,突然转身朝她笑得坏坏的。“想来刚才那两个主意你是看不上眼的,那么,教你最后一招——也就是方才进门时我给你提点的。” “嗯哼?”一副懵然无知的表情。其实心中已经明白金顺儿指的是什么,不就是学其他人对宫奴的薪水加以“抽成”吗?更狠一点的,就直接私吞了事,反正也不会有人多事地帮她们申冤。 金顺儿仰头笑了好一会,自然不会笨到将话挑明说。以一种快意而残忍的目光看金宝生,轻哼道: “有些事是不用人教的,你笨了十一年,我等着看你会一直笨下去,还是终于能够为了让自己日于好过一点,而愿意变得……聪明。”收回目光时,冷然的眼淡淡瞥过那三个缩在角落簌簌发抖的宫奴,冷笑一声,这才转身离去。 【小剧场之 宿命】 某年某月初识没多久的某夏日,阳光很热情,空气很凝滞,风不吹、草不动,走在大街上,连人都要像冰棒一样地融化。 “你相信宿命吗?”金宝生“刷”地展开折扇,拼命搧凉,一边找赵男主闲话好散热。这个男人有一颗冰封的心,夏天用正好。 “不相信。”回答淡淡地、凉凉地,带着点嗤之以鼻。 “为什么不信?我倒觉得一个人不管投胎几次,他的人生其实都会走得大同小异。” “无稽之谈。”赵男主手边的工作做到一个段落,原本打算休息一下,施舍一点时间给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嗑嗑牙,但由于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于是又抽出一本帐册,开始核对了起来,只分出两分精神应付她。 既然赶不走她,又无法真正做到不见她,就只好应付她了。 “我这是有根据的!”金宝生走到书桌前,正对着他,一本正经地道。 不过她这样正经的神色却没有得到赵男主多少重视——监于此人常常一本正经地说出彻底不正经的话,赵男主对她能说出正常而富意义的话,早已不抱任何期待。 金宝生也不在乎他一脸的不以为然,反正他有在听就好。 “就拿你当例子吧。你上辈子跟这辈子的情况雷同到让人忍不住对你掏一把同情之泪。”说到这里,很假惺惺地擦拭着眼角不存在的泪水。 不过这番作态,赵男主连白眼也不赏她一枚,手下摆着算筹,那一根根由象牙制成的筹摆得端正,表示此人正专心于算帐,闲人勿扰。 金宝生觉得这人真是太不合作了,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不过,这并不能打击到她的情绪,就见她接着道: “你上辈子跟家族处不好,这辈子也是。主要都是你能力太强,家族不允许你去做你想做的事,于是不管怎么调和,都会走到对立的地步。所以说,宿命这东西啊,不服都不行。”装模作样的叹气,像是真的为他的不幸哀伤。 “你会算命?”抬起一根眉毛瞥她一眼。 “当然不会。” 那么她就是在胡扯了。她是嫌天气不够热,非要惹到他发火赶人才高兴?。 “我虽然不会算命,但我说准了你的处境,不是吗?” “全天都有谁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处境?”他冷笑。 “也是。”金宝生想了下,点头。“所以你才会当我胡言乱语。” 赵男主没理会她,继续工作中。 “好吧,不谈事业上的理想。再说到你我吧,虽然我上辈子没跟你约定过生生世世,但我们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不然我不会在这里遇见你。” “我遇到的人很多。” “但金宝生只有一个。”她很骄傲地说着。 “我想也是……”光是她一个就够让人吃不消了,再多来一个还得了?! “所以,你还是相信宿命的好。因为,我来了。”这就是宿命啊。 “如果我坚持不信,你会消失?”抬起头,很诚挚地问道。 “……”金宝土突然闭口不言,深信如果自己问他“你是希望我消失选是不消失”这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一定会让她很没面子。 “哎啊,天气真见鬼的热!我来帮你搧搧!”将扇子展开,用力挥动扇子,将他摊了满桌子的帐本给搧得页面凌乱。 “金、宝、生!”决定再也不给她轻易激得变脸的男人,又变脸了! 发火的男人,让夏天的天气更热了…… 第三章 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人,是怎么也不会习惯把跪人或被跪当成寻常礼仪看待的。金宝生才当了近一个月的古人,也许总有一天她会被这个世界同化,但有些根植在骨子里的东西永远不会改变。日后她或许会遇到许多有求于人的时候,但肯定做不到为了达到目的而对人下跪。 所以,当房里的三名宫奴朝她长跪不起,嘴里哀哀祈求着她大发慈悲,请把她们的月钱赏给她们等等的话语时,金宝生是很不习惯的。 可就算不习惯,既然叫她们起身,她们死活不肯,那就随便她们去吧。自己是打定主意不要跪人的,但别人非要跪她,她也没有办法。 这个社会发展还停留在类似中国宋明时期,国家既然把人分了等级,那么所谓的“人人生而平等”这样的话,胆敢说出来就是大逆不道的妖言惑众了。金宝生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对这些古人灌输什么平等的傻念头—— 既然她没有投生成连生命保障都没有的贱籍,那就好好过她良民的日子吧!至于揭竿起义这样紧张刺激的运动,就等她下次投胎成奴隶时再来好好策画策画吧…… “金大姐,你是个好人,一直都对我们很好,没有打骂没有苛扣,奴婢们一直感激于心,天天都求老天爷让你长命百岁发大财……呜呜呜……” 这几个小宫奴都是长相偏丑、嘴笨且脑子不灵光的,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被派到荒芜的地方种菜,领不到有一丁点有油水可捞的差事。当然,金宝生也被归于这一类,才会悲惨地成了唯一一个与贱籍宫女混居一起的良籍宫女。 由于是口拙不会说话的人,自然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再也挤不出新词了。 “金大姐,你行行好,我们每天给你向老天爷求长寿、求赚大钱,金大姐,你行行好,可怜可怜我们,呜呜呜……” 还好金宝生早就练就了将一切杂音排除在思绪之外,再吵杂的环境,都能神游天外自由自在。 当她终于想到一个段落,有心情理会她们时,地上那又哭又跪得像在给她哭坟烧冥纸的三人已经再也流不出眼泪,仅能干嚎了。 “我说,那个谁……”才开了口,却发现自己的记忆中竟然没有她们三人的名字。大家共同生活了三年,有不熟到这个地步吗?金宝生额上冒黑线了。 “奴婢四一三。”跪在左手边那个年纪最大,也稍稍机灵些的,很快自我介绍,并且也指着中间那个:”她是三三一。”再指着最右边那个:”她是七三六。” 这是她们的奴隶编号,金宝生知道,薪水袋上就有写。不过她不知道这同时竟然也就是她们的名宇…… “你们没有名字?”平常使唤她们都是一道的,好像也没有各别叫她们做事的时候,于是就没有特地问名字,再加上这一个月里她大多时间都在适应这具身体,哪还管得了其它。这三人又没给她惹麻烦,自然也就不会在她们身上投以太多关注。 三名小宫女回以她疑惑的目光。编号不就是名字了吗? “奴婢就、就叫四一三……” “在家里也这么叫吗?” “就、就叫阿四……” “那姓呢?有没有?” “良民才有姓的……”很小声地应道。 贱籍的处境比她所能想像的还糟啊,真的就像家禽家畜一样的存在呢。 金宝生想了一下,道: “你们的编号我记不住。自己取个名字让我叫吧。” “奴婢不敢……奴婢也不会……这是不可以的……”三名小宫女同时大惊,感到无所适从。自古以来,从没有人会给奴隶取名字的,编号就是她们的身分证明了啊。 “不管可不可以,反正只是方便我叫,也没犯了什么天大忌讳,不必怕成这样。如果你们没有想要的名字,就只好让我随意取了。我说了,我是记不住编号的。” “可是、可是……” 金宝生不耐烦把时间无意义地耗在这件事情上,这时候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就给了她极大的方便——用来压迫别人真的很方便。就见她将三只轻飘飘的薪水袋举高,在三人面前晃了下,就迅速收到效果,她们都闭嘴了。一个个都眼巴巴地跟着薪水袋转,哪还记得起其它那些跟钱无关紧要的事? “这是你们的月钱,我这就发给你们。叫到编号的到我跟前来。”随便先取一个黑袋子,念着上头的编号:“四一三。” 然后打开袋子,将里头的东西全部倒在桌子上。很好奇这样轻飘飘的袋子里能装多少钱?难不成还有纸币这种东西的存在?记忆中可没有找到相关讯息,所以应该是没有才对。 永盛王朝的通用货币分三种成色:金铢、银元、铜子。一金铢兑一百个银元,一银元兑三百个铜子。在金铢之上,听说还有银票,流通于高门大户和商贾之间,一般普通人终其一生是没有什么机会见识到的。 而一般普通的四口之家,一个月基本开销是五个银元左右,像金宝生这样最低等级的老宫女,虽然升等无望,但幸好年资摆在那儿,十一年来也加薪过三次,目前一个月的薪水是三个银元四十个铜子,很差强人意,但已经比一般外头大户人家有体面的大丫鬟的月钱还高上一些了。 对于奴籍身分的宫女薪水她颇为好奇,才会在拿到手之后,没有马上发放下去。趁今天这个机会,当然要好好看看—— “咦?才十个铜子?可条子上怎么写实付三十个铜子?”虽然说一个月只有三十个铜子也是不可思议的少了,但少了二十个铜子又是怎么一回事? 四一三战战兢兢地回道: “金大姐,是这样的……这三十个铜子里,有十五个是扣去用以充做养育弟妹的补贴。奴婢有两个妹妹,都还小,不能干活,她的吃用得从家人的月钱里扣。还有……还有五个铜于是派饷公公的辛苦费……他老人家算钱给奴婢们,劳心劳神……” 金宝生像在听天方夜谭一般的高扬着眉,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啊…… 其他两人拿到的薪水也没有几个铜子,端看家里是否有待养的弟妹,或已经做不动活儿的老人家需要照顾。其中最惨的是叫七三六那个小女孩,她的薪水袋里只有一个铜子,因为家里老弱人口多,把她的钱都扣光了。还能拿到一铜子,竟是派饷公公好心给的。薪水袋里不能连一毛钱都没有,这是掌派饷部司一向流传下来的规矩——谁能相信那些吸血鬼竟还有一点人情味呢? 老实说,以永盛王朝的物价来说,三十个铜子,可以买六十个粗面杂粮窝窝头,却买不起一件没有补丁的半旧衣服。这些贱籍宫人的生活之辛苦可见一斑。 就这么几个钱,居然还会被人贪没,太不可思议了!金宝生也爱钱,而且,她现在迫切需要钱,此刻的她,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可说是比三个小宫奴还穷,但就算如此,她也没想过要把这些钱占为已有。 一方面是钱太少了,看不上眼,放到现代,职业乞丐在菜市场睡个半天醒来,收入都是这个的好几倍。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向来把赚钱当成一个好玩的游戏,对钱本身执着不深,只要能过上舒服的日子便成,他只是喜欢赚钱,钱财的累积就是成功的象征,享受的是凭实力累积的过程。 赚钱跟抢钱是两回事。他是商人,不是土匪,这就是差别。 身为整个宫女(可能还包括太监)宿舍区里唯一一个不侵占贱籍宫人薪水的“好人”金宝生,决定继续保留“好人”这个等同于笨蛋的称呼。 变坏从来都不难,不过为了几毛钱去变坏,实在太掉价了。不是良心问题,是太丢脸了,不干!真小人也是有自尊的! 满足了窥视小宫女的薪水内容之后,金宝生将薪水袋一一发下去,顺便给她们取了方便自己辨识的名字:四一三就叫四玉,三三一就叫珊瑚,七三六就叫七喜。 好了,搞定了屋子里的杂事之后,接下来要好好展开赚钱计画了。这些日子以来藉着到处借钱逮着人就哈啦个没完,除了与其他宫女混了个熟脸外,周遭的环境总算是弄得清楚不会迷路了。她可不愿像以前的金宝生那样,每天干完活儿就只会回小院子休息睡觉,别的地方不敢多走一步, 也不随意去跟人熟识,说是彻底的宅女也不为过。 “宅”是个伟大而令人向往的用语,也正是现在的金宝生所追求的,但想宅也是得讲究品质的,以前金宝生宅得那样贫困自闭,实在太惨了。 简直在侮辱“宅”这个字,一定要彻底纠正过来。 握拳! 一切都是为了美好而高品质的宅女未来! 再怎么辛苦困难都一定要克服! 在一文不名的此刻,金宝生展望着坐在堆得高高的金铢山上、卷着银票当烟抽的美好未来! 群 聊 独 家 制 作 一般年过二十以上,且通过一次以上评等考试的宫女,都会被后进尊称一声“姑姑”。而金宝生的年纪是够大了,但不学无术又从来不去参加那些免费在职进修充实自己的结果,自然是升等无望、工作评等敬陪末座了,所以她只能被称为大姐——因为年纪确实够大,在这一票低阶宫女里而言。 考绩良好且至少通过三次职评考核的宫女,在二十五岁那年,可以选择留在宫里,到时就有资格参加升品考试,朝女官的光辉灿烂生涯奔去。当然,升品是非常困难的,只有最顶尖的宫女才有机会当女官,其他宫女嘛,就蹲在某个优差上当个不大不小的主管,平日有小宫女伺候奉承,每个月底还有一堆手下的月钱可以苛扣,熬过了四十五岁,就成了嬷嬷了。 一旦有了嬷嬷的年资,就能被皇室养老,等到老得做不动了,皇宫外头,靠山临水风景明媚的地方,盖有大批官造民居,正是现代人所说的养老院,由皇室提供最基本的吃穿用度。对那些把一生的青春岁月全奉献给皇宫的宫人而言,有这样的着落,实在是皇恩浩荡。 当然,以上这些福利,跟金宝生一点关系都没有。换了个灵魂的金宝生,依然会在两年后被扫地出宫,所以她得好好给自己找个出路,虽然只剩短短的两年时间,实在是太仓卒了,但也没有办法了。努力吧! “请问唐姑姑在吗?”站在一处小院子门口,金宝生朝里头叫着。 这里是宫女宿舍区最好的地方,每个小院子里都盖着十间小屋,是等级高、年资够的嬷嬷姑姑们才有资格住的单人套房。每个小院还有独立的厨房、浴房,平日若不想吃寡淡无味的大锅饭的话,可以自己开小灶煮些好料的祭祭五脏庙:更不用大老远地跑到公共浴场去跟几百人共用一池浊水。 “谁找唐姑姑?”小院子里最靠近院门口的茅草屋里走出一名穿着满是补丁的酱青色宫女服的中年女子。 从服色上认出来这名中年大妈是个宫奴,想来是配到这里看门兼服侍姑姑们的。金宝生道: “我是西耕菜圃的金宝生,来找唐姑姑。” 金宝生才报完职务和姓名,就见那宫女大妈脸上立即浮现恍然大悟的表情……可见近来金宝生有多出名。 “奴婢去问问唐姑姑见不见你。你先在此等着吧。”虽然不敢给良籍宫女脸色看,但对这样四处缠着人借钱、麻烦名声响传四方的人,宫女大妈心里也是很有意见的,所以自然不会堆笑以对。 金宝生不在意多看一张冷淡的脸。第一阶段的扬名计画已经实施完毕,现在大家都知道她在遭遇了家人冷酷无情的对待之后性情大变,不仅请人代买货品却赖帐之外,还逮着人就非要人家借钱给她,真是无理取闹到了极点,让所有人一看到她就退避三舍,连那些以前把欺负金宝生当做抒解工作压力的人,也再不敢妄想要将她扳回以前那个模样了。 金宝生没有等很久,不一会就看到一名年约四十岁、身上穿着质料不错的深绿色宫女服中年女子朝她走来。这中年女子,便是唐姑姑了。因为职务需要常常出宫办差,于是便做起顺便帮宫女们代买生活用品、代销绣口凹之类的琐事,赚一点走路工当外快。 在金宝生的记忆中,这唐姑姑实在是个满脑子赚钱主意的厉害人物,也是她心目中的大富婆代表。如果旧?金宝生的人生中非要说有什么梦想的话,也就是渴望成为唐姑姑这样会赚钱的聪明人了。 “哟,今天吹的是什么风?居然将金大姐儿给吹来了,真是太稀奇了。”唐姑姑一过来就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一双精明的眼不客气地上上下下打量着据说前些日子被人群踩坏了脑子,从此心性大变了个样的金宝生。 这阵子金宝生四处找人套交情,只要遇到人,话没说个三两句,就提要借钱,整个下阶的宫女宿舍区可说都被搅得鸡飞狗跳。而唐姑姑这个身为被金宝生赖帐的苦主,倒是耳根清静得很,也没叫小宫女上门交货取钱——横竖也不就是那一百来个铜子的零星钱,唐姑姑还不放在眼内。 唐姑姑比较好奇的是,那个木讷胆小怕事的金宝生究竟能性情大变成怎样?难不成还真能从一只小老鼠变成大老虎吗?那也太可笑了。 “唐姑姑,瞧您说的。平常您贵人事忙,小的也不敢轻易打扰,就怕耽误到您的大事儿,那就不好了。” “哦?”唐姑姑一双画得弯弯的眉毛高高扬起,挤出几道深刻的抬头纹烙在额头上。“几日不见,你倒伶牙俐齿了起来,真是怪了……”边沉吟,一边绕着金宝生走,不住地上下打量着。 金宝生早已经习惯别人看外星人似的打量目光,也就大方地随便人看。反正她是扮不来以前金宝生那样木讷畏缩的样子,既然这个身体如今属于她,自然全权由她作主,要她改变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好请大家重新适应新的金宝生了。 她这副坦然以对的样子,倒让唐姑姑忍不住另眼相看起来。原本不打算对她多理会的,想着随便奚落她两句,就将人打发走了。可现下,她改变主意了,长年做着小买卖,给了她一种敏锐的嗅觉,她不知道金宝生怎么会变成如今这样,但这样的金宝生,无疑是非常有意思的。 “你还真是变样了。反常即妖,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我无从解释起。”编谎言容易,圆谎却太难,她才不费那个心。 “唐姑姑您的时间宝贵,就别浪费在这些小事上了。今儿个过来拜访您,主要是来跟您商量货款的问题。” 唐姑姑想想也是,谁管金宝生怎么会变成这样,重点是如今这样的金宝生,看起来有几分机灵劲儿,很有可能可以为她所用,这才是重点。心中有了想法,嘴上却仍是冷淡里带着讥诮道: “那货款还有问题吗?前儿个不是听金顺儿说你打算将我大老远帮你带回来的彩线棉布什么的给退了?既如此,还有什么问题吗?” “唐姑姑,我央请您代为采买的物件,自然还是要的。即使是万不得已,无力偿付货款,小的也不敢让您白忙一场哪!” “那是说,你终于找到人借你钱了?你带钱来了?”唐姑姑明知故问,闲闲地朝金宝生翻起左掌,一副等着收钱的样子。 “当然是没有,小的在宫里一向安分守己、内向害羞,怎么开得了口向别人借钱。”面对嘲弄的眼光,金宝生睁大眼,把瞎话说得大言不惭,没有半点觉得不好意思。那话,真诚得像在发誓。 唐姑姑听得差点被口水呛到,对金宝生脸皮厚度有了全新的认识。 “没有钱,你如何来跟我谈?” “您可以让我为你跑腿干活,这么一来,我会很快筹到货款给你的。” “你是想来我这儿干活赚钱?我这院子不缺种菜的。除此之外,平常我手下就有好几个伶俐的宫人任我使唤,还不用花半个铜子,为什么我还要花钱请你干活?就算我真缺人手,又凭什么要雇用你这个连最基本考核都没法通过的人?” 金宝生对唐姑姑的讽刺没有什么反应,她对女人一向宽容,不好听的话就当耳边风吹过就行了,反正也不会少一块肉,计较那么多做什么?何况她现在是有求于人,达到目的比较重要. “不是的,唐姑姑,我想来您这边打理一些杂务,总有我可以做的事,就当作是学习了。在我学习的期间,我什么都可以做,也不向您支工钱,您只要允许我跟在你身边随时效劳就可以了,不必付我半个铜子,所以这不叫雇用,只是让小的有机会就近学习到唐姑姑的风范,就算仅仅是皮毛,也够小的一生受用不尽了。” 唐姑姑总算是弄清楚金宝生的目的了。有点失望地嗤笑出声: “我才在想要不要对你另眼相看呢,马上就失望了。你想学我出宫代为采买物品、代为贩售宫人寄卖的绣品鞋子的那套本事是吗?你以为这是学了就会的?你以为那十来个成日围着我转的小宫女打的是什么主意?不就是希望在日后独当一面,做我现在做的事吗?真要收徒,也不会收你这个与我没半点千系,既无亲又无故的人,你趁早打消这念头吧!” “唐姑姑,您的本事,小的向来敬佩,自然是想多多学习的,但从来不敢奢望成为您的学徒——” “你说的话跟你表现出来的行为,还真是两回事啊。”唐姑姑双臂环胸,冷笑道。”你是变得聪明了,但这样的滑头,对你没有好处,你还是做回以前那个金宝生好些,至少可保你一生平安。” 金宝生叹了口气,很诚恳地望着她道: “唐姑姑,我怎敢妄想您收我当徒弟呢?我今年二十三岁了,进宫十几年来,在宫人评等上没有一次是能入得了眼的,所以一点意外也不会有的,我将会在二十五岁那年被放出宫,再怎么样,也没有那个荣幸得您青眼收为徒弟的。想想离出宫的时间也不过剩下两年而已了,宫外的日子比在宫内艰难干万倍。也许姑姑您觉得我这样要小聪明显得滑头不讨喜,您为了我好,才要我安分守己、脚踏实地做自己的本分即可,别妄作那些发财美梦,将自己给毁了。您的苦心我了解,也感激在心,但您也知道,我现在这样,都是在上巳节那天转变来的。我清楚知道,我已经是没有家的人了,若我身上有钱,我就有家;要是没有钱,就只是个孤女罢了。” 说之以理、动之以情,挑动起感同身受的情绪。表情口气皆是前所未有的诚恳,足以让最铁石心肠的人在一瞬间心口不由自主地柔软了下,那就有机可趁了。 在这个现实残酷的深宫中浮沉,每个人都不容易,自然也早就练出了对别人困难处境的漠视麻木。金宝生自然知道在非亲非故的情况下,没有人应该帮她,或给她任何方便——在她本身毫无利用价值又一毛钱都付不出来的情况下。 她也不需要唐姑姑突然良心大发,从此对她另眼相待。此刻她说了这么多煽情的话,要的,也不过是唐姑姑几秒钟的心软,无法坚决地拒绝她跟随在一旁的要求罢了。 果然—— “你……唉!也是不容易的。”口气软了些、真诚了些,毕竟是同命相怜……一时物伤其类了起来。就算是鳄鱼也要流下一滴感伤的泪水。 “谢谢姑姑,您真是个大善人!能有一段时间跟随在您身边伺候,是小的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小的一定会尽心尽力,绝对不教您失望的!”金宝生精准地把握住了这一刻,将唐姑姑不具备任何承诺性质的安慰语句,解读成她需要的结果,于是得到她想要的了。 当然,唐姑姑不是个吃素的。能够爬上主管位置的宫人,哪个没阴过几个手下败将?没拆吃过几个弱势炮灰的鲜血骨肉? 眼下金宝生算是得逞了,但这并不表示从此顺利定向发家致富的光明大道。等一会儿唐姑姑回过神来,就要对她咬牙切齿了。一时的心软,不是做白工的理由,谁敢让唐姑姑觉得亏了,唐姑姑就能折腾得那人生不如死! 于是金宝生很机灵地告辞闪人。 她不在乎日后唐姑姑怎么刁难她,只要能得到出宫的机会,怎样都成。受苦受骂受累,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即使像金宝生这样资深且最低阶的宫女,每个月也是有两天休假的。 相较于其他跟她年纪相同,但薪水、福利、休假比她多上好几倍的人来说,当然不值一提,但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想想那些贱籍宫人,一年只有三天假,那三天假被允许回家探亲,像囚犯似的被宫卫押解去京郊最荒凉的贱籍管理聚落与家人做短暂相处,然后又被押解回宫,真是没自由又没意思得紧。 良籍宫女的休假日是可以申请出宫玩乐逛街的,但出宫就得要有令牌。若想顺利申请到令牌,就得给那些管理令牌的人好处,不然,想出宫,你今年一月一日申请,他明年十二月三十号才会给你盖章批准领取令牌。 所以金宝生在宫里工作十来年,每次休假都是窝在床上睡大觉,哪儿也不去。压根儿都没想过要出宫走走,不是不好奇这天都的繁华盛景的,但一想到出宫得花钱“租”令牌,就怎么也舍不得了。她的每一铜子血汗钱都是要寄回家的,连自己都舍不得用,又怎么甘心落入那些管令牌的坏人手中? 这世间的种种,大多是不公平的,金宝生倒也不会觉得那些藉职务之便a钱的人有面目可憎到哪里去。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只有食物链的最底层那个,因为无从剥削,才会愤愤下平,但什么也改变不了。 要不是金宝生未来一年身上都不会有半毛钱,她也不至于硬巴上唐姑姑,就为了能顺利地、不花钱地出宫去。若是她有钱,哪还需如此,管权杖的人索要个十来个铜子当买路钱,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给了就是。这种事是计较不来的,就算是皇帝来了也管不了。 就在金宝生休假那天,她终于等到唐姑姑又要出宫办事了,幸好这七八天以来,金宝生没事就巴在唐姑姑身边,任由唐姑姑阴阳怪气冷嘲热讽,就是赶不走她。内里仍然深具绅士风度的金宝生,很能体谅更年期妇女内分泌失调的苦处,再难听的话也没有听进耳朵里去。 唐姑姑觉得自己在金宝生身上吃了个闷亏,一直不平着,所以打定主意,就算赶不走金宝生,也绝对不要让她偷学到一丝一毫自己的本事。每当自己在做事时,都将那些跟随她多年的小宫女们给叫到身边,团团围着,硬是将金宝生给挤到外围去,将她推得够远,保证自己说的话,金宝生一个字也听不到。 几天下来,看到金宝生一脸挫败地、失魂落魄地、远远地巴望着她的样子,才感到解气下少。 就算解气了,也打定主意,要劳役金宝生,但什么也不教她学到! 像今天,唐姑姑不能拒绝金宝生跟着出宫——反正多一个壮实免费的劳动力有什么不好?今天的货重得紧呢!普通要两个宫女才抬得起的物件,金宝生一个人就能轻松搬好。多好用的人力啊。 唐姑姑从头到尾都把金宝生打发得远远的,当唐姑姑在跟城门卫士交付权杖、登记出宫资料、交代带出宫的物品内容与数量时,都不让金宝生有观摩的机会,防得滴水不漏。 始终跟在唐姑姑身边,算是唐姑姑最得力的助手的一名宫女悄声问道: “姑姑,那金傻说给你白干活儿不要钱,却又说下个月就可以把那一百多个铜子的货款交给你。她打哪儿找钱去?我怎么想都想不通呢。” 唐姑姑办完出宫手续,眼见所有的物品都装上马车了,正在等车主算好数量,就可以上路了。在这个闲暇的空档,才有心情说点闲话。 就见唐姑姑哼哼冷笑了几声,道: “八天前她将那些请我代买的棉布与绣线都先赊了回去,立下字据说下个月月底还我一百八十个铜子,我就是想瞧瞧她可以用那么点破东西变出什么花样,也就赊给她了。你没看她身上背着一个布包袱?我猜她八成做了两件衣服、绣了几条巾帕,想找间沽衣铺于给卖了换钱。” “她不是才欠你一百二十个铜子?竟敢夸口说会还你一百八十?好大的口气!平常叫她买个一铜子的菜包子解解馋,她都舍不得,直嫌贵,身上的衣服鞋子也是补了又补,十年下来只换过两身衣服,那些穿得破到不能再破的旧衣,还舍不得施舍给宫奴用,非要留着当补丁布用……”这宫女曾经跟金宝生同宿舍过,对她的俭吝性情无比了解,因此才不敢相信。 “姑姑,金傻怎么可能愿意还你一百八十个铜子?她根本做不到,就算她手上有钱,也不会愿意白白多给人这么多钱的。” 唐姑姑嘿嘿冷笑,气定神闲道: “她非要白纸黑字跟我立下字据,就由不得她赖。如果她下个月没办法还我钱,那么等明年她开始领月钱,我就叫她连本带利的还。敢说大话,就要有胆子承担后果。不过……”说完狠话,又笑了起来:”我还真想知道这个第一次出宫贩货的金宝生,有没有办法成功卖掉她想卖的衣服或绣帕?她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呢。要是被人坑了,可就不好了。” “就算没有被人坑了,遇到实在的店主,难不成就凭她那用粗布做成的物件,还想卖个好价钱?要我说,她包袱里的衣服物件,加上她全身上下穿的旧衣旧鞋,全拿来卖了,也卖不到一百铜子。” 可不是吗?唐姑姑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今天金宝生非要跟着一道出宫,她没有拒绝的主要原因,就是想看一场好戏。 做生意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呢,这个天真的笨蛋今天将会在血淋淋的教训下,深刻明白这个道理。 唐姑姑相信,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带金宝生出宫办事。 唐姑姑的直觉总是很灵,这次也不例外。 确实是第一次与最后一次。 【小剧场之 强势推销】 某年某月某日,天气阴晴不定,人心飘浮不定,黄历上写着:诸事不宜。 身为一个商人,虽然见识过各式各样的人,但金实生这样的品种,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一个!而她甚至是个女人! 对于女人,赵男主也不是没有见过厉害精明不好惹的,但金宝生这样的类型,难缠是一定的,但却很难精确形容她这个人。她不能说精明,也不能算厉害,但就是难缠,而且甩也甩不掉! 这令他备感头疼,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黏上他! 赵男主本身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事实上他一直生存得很艰难,艰难到他都快要向心底积郁已久的不甘愤恨屈服,任由自己沉沦堕落了!但堕落是一种软弱,他不允许自己走向那样的结局,纵使许多人希望他那样。 “大少爷,那个叫金实生的宫女又来找您了。”赵平一脸无奈地来到帐房通报。 “说我不在。”最近好不容易将那起粮食风波给处理到尾声,结果家族又丢来另一个烂摊子要求他去解决,除了这些破事外,他更是得挤出时间打理自己私下的生意,他实在没有心力去理会那些闲杂人等——即使这位闲杂人等正是提供给他一条前所未有赚钱路子的人。 “已经说了。”赵平也是一脸无奈。 “那她现在?” “在门口。”赵平没敢说那金宝生还买了一堆零嘴,就坐在大门台阶上吃起来,好不惬意的样子…… “等她走了,跟我说一声。” “是。”赵平默默退下。 赵男主望着赵平的背影,无声叹气。 如果金宝生是正常一点的人,他肯定是乐意跟她保持良好往来。像她这样思绪天马行空无边无际的人,虽然让人觉得难以招架,但同时,她的创造力也是无极限的,能把握住她,就像抓紧了一条源源不绝的财路,他是知道的。 可是,每次跟她相处过后,都会令他在心底发誓:下次再也不要见到地了! 自从两人有了第一次合作开始,赵男主基于习惯,自然让人去调查了金宝生的身世,知道她是一名在皇宫里混得不如意的大龄宫女后,心中是觉得很奇怪的。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允许自己混得不好?她有那么奇怪的思想、那么厚的脸皮、那么的以自己意志为先;当她想达成什么目的时,一定使尽百宝,谁能、招架得了她?在他也招架不了的情况下,只是在宫里混个日子好过,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是,调查资料上清楚写着十几年来,她就是混得很惨,过得很乏善可陈。赵男主几乎以为手下调查错人了,但再三求证之后,发现没有查错人,于是赵男主只能暗叹这金实生果真是惊世奇葩,无法以常理看待的。 这种人,他下意识地敬而远之,再加上每次跟她谈话都备感无力,更加深了不与她接触的念头。但她不放过他…… “嗨!”一声亲切而奇怪的打招呼声,从敞开的窗口幸来。 赵男主没有抬头,默默地闭了闭双眼,连摆出震惊的表情来迎接不速之客都没有,直接让自己化为一座雕像。 金宝生将绑在背后的大包袱“嘿咻”一声丢进帐房的一张椅子上,然后整个人接着俐落地翻身进来。 “不好意思,如果我时间够多的话,是可以一直在外头等的。不过因为还得赶回宫,所以就爬墙进来了。只耽误你一点时间,不会太久的。” “赵平应该跟你说过我不在。”赵男主语气平平地道。 “他说过。”金宝生点头。 “我当然知道这是委婉的拒见辞令。不过你真的不该没问我的来意就断然拒见的,那会让你无形中损失许多大好机会呢。” “即使有所损失,我想,我也不会感到遗憾的。”赵男主很少对人说不客气的话,但对于金宝生这样的人,他想,还是直接而强硬一点比较好。 “但是我会啊!你怎么忍心让我的人生遗憾?”金宝生说得漫不经心。 赵男主被她的话激得肝火轻易上扬!她这个女人,到底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这样大言不惭到甚至有些不知廉耻的话,她怎敢就这样说出来?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是个女人?一个女人可以这样跟男人说话吗?她还要不要名声啊?! “金宝生,你说话应该更谨慎一点!” “我有啊。不过你不是外人,没关系的。”她朝他一笑。将带来的大包袱打开,亮出她的来意:“这是布偶娃娃、靠枕、坐垫,我们宫女的全体心血结晶。主打妇女市场,走高价路线。” 身为一个精明且热爱新鲜事物的商人,赵男主自然发现这些商品的开发价值,但是……他早就已经决定,再也不跟她往来的!就算能赚再多的钱,也要坚守……与她敬而远之的誓言…… “一起赚钱发财吧!”金宝生笑嘻嘻地展示样品,不断说着她的计划,以及她可以整合全皇宫低阶宫女闲散人力,成为有效率的劳动力让这项事业发展起来。最后总结道……这种合作方式对双方的好处有多大,你一定很清楚。对你来说更是你目前最需要的!你可以减少成本开支,以及人力管理的问题,只要经营好贩售渠道这一块就成,可以让你在不惊动家族的情况下,又开拓出一条财路。” “你……”他不喜欢她脸上那种胜券在握的表情,像是他只能听从她的摆布。“我对你的计划并不感兴趣。”他觉得他的骄傲被到伤了。 “这样啊……好吧。”金宝生看了他好一会,最后,点头,收拾包袱。 太轻易获得金宝生的退让,让赵男主满心的错愕,觉得一切太不真实了…… “你——”当他看到金宝生将包袱捆回背后,然后打算从窗户原路爬出去时,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 金宝生将包袱调整好之后,朝他一笑,挥挥手: “安啦安啦!我没有伤心难过。做生意就是这样,一次就想谈成功是不可能的,何况这个计划影响到太多人了,你更慎重一点也是对的。” “金宝生……” “你慢慢想没关系,想什么时候同意都可以。我明天再来,明天不行,就后天再来,后天不行,就大后天——” “金宝生!”赵男主觉得自己刚才兴起的那一点点心软、觉得自己不近人情,简直是自作多情到可以去死一死了。 这个女人一点也不需要怜悯!该被怜悯的是被她缠上了的他! “拜拜啦!明天见、后天见、以后天天见!”跳出窗外后,金宝生回头朝他挥挥双手,热情预告她接下来每天的行程。 然后,在赵男主气急败坏到差点不顾形象也几乎要从窗口跳出来揪住她时,很机灵地溜掉了! 第四章 天都既然是永盛王朝的首都,自然是全国政治经济的中心点,其热闹繁华是可以想像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上行走的大多是衣着光鲜的人物,就算是一般再普通不过的平民,没有穿着绫罗绸缎,仅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也是乾净整齐的。 首都是国家的门面,无论如何都要妆点出一个安居乐业、物阜民丰的盛世气象给天下人看,所以,在大街上是看不到乞丐形迹的。他们要嘛,被驱赶到城外;再不就是窝在暗巷深处,躲着巡城卫的搜巡。 从皇城中心搭着马车出来往西走,金宝生一路上就都兴致勃勃地坐在副驾驶座的位置,方便她毫无障碍地东张西望,将这难得的古代景致给看个够。当然,这个最理想的观景位置是没有人会跟她抢的。就算她们这样没有什么身分的人不用介意抛头露面这种大家闺秀才需要谨守的规矩,纯粹坐在这个头上没半贴遮阳挡光的地方,任由日晒风吹的,虽然四月天的日照尚不算毒辣,但在这样晴光大好的天候里,几个小时的日头照下来,一般人也是吃不消的,所以不仅不会有人跟她抢这个位子,还会以很轻蔑的目光与口气表达出对她脑袋是否仍在正常运作的质疑。 当然,金宝生本身对于坐在大太阳底下被无情的曝晒也不是很爱,不过比起窝在窄小空间中,忍受半密闭空间里各种体味交杂在一起的恶心感,她宁愿坐在太阳底下被烤成非洲黑人……虽然是这样想着的,但还是多少做了点防晒措施,她将身上唯一一块包袱巾给解开,双手各拎住一角,往头上一甩,将巾子搭盖在头顶上,权当遮阳布了。原先放在包袱里的物件,就只好随便用一块绣了植物的方巾包在一起,搁在腿上。 马车从天都最光鲜繁华的中心地带往外围走,两个时辰走下来,从繁华光鲜走向萧索破落、从拥挤变得稀落,金宝生听到马车里有人在叹息,说着这边都是中下等民居,没有热闹好看的了,原本吱吱喳喳的讨论声也一时意兴阑珊地歇息了下来。 金宝生倒觉得这样的景象才算是真实的生活样子。比起特意引入注意的喧嚣,他更欣赏低调的平实,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金大姐,你带着什么物件出来贩钱?”因为没有热闹可以看了,于是车子里闲得发慌的女人们决定找点有趣的乐子逗逗,便掀开布帘,找金宝生说话。 “只是一点小玩艺。”她今天打算贩卖的物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做工甚至可以说是简陋,但胜在新奇便利。夏天即将到来,正是这件物品该上场的时候了。金宝生抬头看着亮晃晃的大太阳,心中觉得更有把握了一点。 找金宝生说话的宫女一双眼直朝金宝生腿上搁着的物件瞄着,看到摆在最上头的是一块绣工非常平凡的棉巾时,嘴角不屑地撇了撇。细声细气道: “哎啊,你绣了帕子啊?从来没有见识过你的女红功夫,想必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不然怎敢拿出来贩钱呢?金大姐儿,可否让小妹等人好生观摩一番呢?若有好的,也好趁机学学。”嘴上虽然是询问的样子,但下手可不客气,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就探了过去,竟是半强迫地要将帕子抢过去看。 金宝生也无意阻止,就让那宫女抽去最上头那块帕子。笑笑道: “绣工没有什么出奇的,胜在布料吸水性强,当汗巾用,是再好不过了。” “咦?这么大一块方帕,怎么就只有边角绣了两三枝竹子?这这……这也太省事了吧?”宫女瞪大眼,声音刻意扬高好几度,将车里的目光都招了过来。“我说,金大姐,你这帕子不会是还没有绣完就拿出来卖吧?” “哎啊!只绣这么一点,也能卖钱?” “这竹子小得像株草,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来哪。” “还别说,这样别致的想法,也只有金大姐儿想得出来了。真是天下独一份呢!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嗯,对了,就是出奇制胜!也许金大姐的绣品等会一到市集的商行去摆着,马上就被抢收一空呢!”若是忍笑的声音没有那么明显的话,大家还会相信她这些话的诚意。 “对对,我们要好好学一学,这多么别致啊。哦呵呵呵……” “来来来,快给我看,别抢啦,我还没看到呢!” 然后,车内五六个女人,对着一块绣帕笑得乱七八糟东倒西歪、叽哩呱啦七嘴八舌的,热烈讨论的新话题,就这么将那张绣帕传来传去取乐,说着反话,还当金宝生听不出来,一个个都在偷笑,不时地偷看金宝生的脸色。 金宝生只是对那些女人随意笑了下之后,没有参与谈话,转身坐正身子,目光仍然只看着四周的风景。她们今天的目的地是皇城西区近郊的一个长年开放的互市,这里商户林立,做的是一般民生用品的批发零售生意,往来交易的,以商人里最低等的行脚商和走街串巷的货郎居多。 “真臭!”有名宫女喃喃抱怨着。因为她们的马车正与一群猪羊会身而过,那腥臭的味道随着蒸腾的高温扑面而来,所有人都连忙抓起帕子掩住口鼻,嫌恶地皱眉不已。 金宝生当然也受不了这种刺鼻的臭味,不过也只能小心憋着气息,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有本事改善自己生活景况的人,自然可以选择只出入环境清幽的地方;至于没本事的、每日只能忙活于自己肚皮温饱的人,就忍耐吧。抱怨是没有用的。 马车又行进了半个时辰,终于到达卸货地点了。唐姑姑从第一辆马车上走下来,对着所有跟她出宫的宫女道: “现在是午时了,等会卸货完,你们有什么事要去办的、想去解个馋的,就趁这会儿去吧。未时两刻,大伙就在这个‘唐记食店’门口会合,别耽误到时间了。” 众宫女一致点头应是,然后帮忙将车上比较轻的货物提了下来;粗重的自有车夫,以及食店的小伙计出来帮忙。 金宝生的力气比她当男人时还大,所以毫无女性自觉地将半人高的沉重布袋豪爽地扛上肩,跟其他男人一样的姿态,脚步稳健而俐落,全然没有女性那种娇弱无力的模样。 一旁才拎着两小袋羊肠猪肠,就走一步喘三步的宫女们看了金宝生这样的作派,不由得满脸黑线。这金宝生到底有没有当女人的自觉啊! 不止女人看了嘴角抽搐不已,甚至是瘦小些的男人看了也咋舌地倒退三步,心想:这还是个女人吗?怎么比男人还孔武有力?! 金宝生并不喜欢做粗活,不过她此刻其实满享受这种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这种很man的感觉是她前生梦寐以求的,能有一具健康而有活力的身体,任何风邪病痛都无法随意入侵,真好。 唐姑姑本身服务于皇宫的庆丰司,是司里的一名小小主管。庆丰司是管理各种生鲜食材的地方,活着的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皆是最优良的品质,这些食材都是从全国各地最知名的地方运来。比如说东海的鱼贝海产、北山山上放养的山鸡、极南之地独有的香猪、西漠地区风味独特且肉质绝对没有腥味的沙羊……不受地理环境的限制,那些与皇家做生意的商人们就是有办法千里迢迢将活生生的食材给送进京城里来。 皇家享用的食材,自然有大商人以及大太监负责,一般小宫女小主管什么的,就别想在这其中捞到什么油水了。而唐姑姑还算幸运,她负责的工作是将庆丰司里食材处理完后的剩余部分负责清理出宫。 那些剩余部分,比如动物的头、脚、皮、骨、内脏等对贵人们而言,算是垃圾,但对于宫人们以及外头的人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呢!所以就算是贵人眼中必须丢弃的垃圾,也仍然在庆丰司成为抢手货。于是,在百多年前,就形成一个惯例,将这些剩余交由一人负责运出宫贩售,所得银两,根据分工情况,由庆丰司里的主管们分得。 当年唐姑姑爬上这个小肥缺职位时,正好她的老家就是开饭馆的,就将这些食材卖到自家饭店,由自家饭店批发处理这些食材,十几年下来,家里的境况大为好转,原本没有店名的小饭铺,如今也起了个‘唐记食店’名字,将食店盖得有模有样,经营得有声有色,是附近简陋房舍里最光鲜的一处了。 金宝生从来没有考虑过追随唐姑姑,然后成为她的接班人。虽然围在唐姑姑身边奉承的人都是怀着这样的心思,不惜以各种方式来讨好唐姑姑,但金宝生一方面是认清楚自己两年后将会出宫的事实;再者,就算不被放出宫好了,看在唐姑姑身体健康到再干个二十年也没有问题的样子,金宝生可没有耐心去等待。 所以,当卸完了所有食材之后,金宝生跟唐姑姑打了声招呼,就转身走人了,不像其他几个宫女,还巴在唐姑姑身边服侍,寸步不离。 “姑姑,金傻这是去卖她那几块棉帕了呢。”一名宫女笑着看金宝生远去的背影。 “嘻!真想知道会有哪个沽衣铺愿意收。” “我看哪,她今儿个是怎么出来就怎么回去了。身上的东西没多一件,也没少一件。”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货,以为说有东西想卖,就一定有人买吗?我看她哪,明年是要哭着捧来大把铜子还给姑姑了。” “可不是吗?哈哈哈……”宫女们笑成一团,觉得这个金傻就算现在变得不那么傻了,也还是没有聪明到哪儿去。这样不通世故的,今日在外头碰碰壁,想来下次就没勇气再跟着出宫了。 “可惜啊,她力气大着呢,我们一车的东西走个七八趟才搬完,她四趟就搬空了,当苦力倒是合宜。” 唐姑姑也在看着金宝生,直到她的身影没入人群里,才开口道: “好了,现在没什么事了,你们也去将手上的物件处理处理吧。还有,这是其他宫人委托代买的部分,你们分一分,将这事儿办了吧。”将手上的几张纸交给心腹宫女。 “姑姑放心,我们一定会妥善将这事儿办好,绝不会有任何缺漏。” 唐姑姑摆摆手,点头道: “你们办事,我自是放心的。去忙吧,我进去休息一下。”说完,在家人殷勤的招呼下,被簇拥着进家门去享受天伦之乐了。 群 聊 独 家 制 作 金宝生并不急着为自己手上的货物找买家。在一个包子铺以四个铜子买了两个肉末包子权当午餐几口吃光后,肚子虽然不觉得饱,但也没有其它办法了。她身上真的是连一毛钱都没有了。 那四个铜子还是她将两件缀了几个补丁的旧衣服卖给宫奴的所得呢。 说来也有点不好意思,那样破旧到简直可以当抹布的东西,就算要送人都拿不出手,可是在借不到钱的情况下,她只能用这种方式换得一点钱财了。亏得那买家还对她感激涕零的,活似她赏了什么绫罗绸缎似的。算了,不想了,以后手里有钱了,就买些好布料送她们吧! 一般人可以忍受中午这一顿不吃饭,但金宝生可不行,所以那辛苦换来的四个铜子,就是她的午餐钱。若是拿来买杂粮窝窝头,可以买八个,原本也正是这样打算的……但原谅她这一张刁嘴,在看到香喷喷热呼呼白嫩嫩的肉包子之后,其它什么都忘光了。等她理智恢复时,包子已经吃下肚,口袋里又变回空空如也的状态。 是有点傻眼,但并不那么懊恼。赚钱啊,不就为了食衣住行、吃喝玩乐吗?天大的事,也大不过口欲与肚皮不是?! 在大太阳下走着,又是正中午的时候,金宝生低头看了看挎在臂弯的包袱,想了想,便从里头取出原本打算贩售的商品出来用。反正也一时没找到沽衣铺或杂货店这样的地方,就拿自己当个活广告吧。 很帅气的“唰”地一声,物件展开,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把折扇面世了! 材质粗陋、扇面仅是素面棉布,连朵花都没绣上。但胜在新奇,胜在这样难得炎热的春日烈阳下,能扬起一阵沁人心神的凉风。 折扇啊,多么伟大的发明!这种打从宋朝以后就被文人墨客人手一柄装饰风雅的必备道具,这个时空偏偏还没有发明出来……也是,想来这个世界是没有日本人的。当然,连韩国人也没有。印象中折扇是日本人发明,然后由韩国人传进中国,在宋朝以后风行起来。在这之前,只听说过男人拿羽扇摆谋士派头(三国),女人拿纨扇扑蝶玩耍,老人家拿蒲扇搧凉抓痒打蚊子……所以说,没有折扇,那种风雅的味道是显现不出来的。 当然,一个穿着粗衣旧服,全身上下泛着一股穷味儿、长得也不怎么入眼的女人,拿着把折扇在那边搧啊搧的,也不可能会增加多少气质就是。但胜在物件特别啊,自然有办法引起别人侧目。 不过,还没有等金宝生好生观察周围的反应,一桩突如其来的意外状况,让她差点给人撞翻在地——幸好她闪得快,感谢她这具健康的身体能迅速做出趋吉避凶的反应! 就在金宝生走到一个十字巷口处时,有三四个看起来孔武有力的男人从右边的巷口冲出来,速度很快,火气很大,走在金宝生前面的一名男子被毫不客气地撞开到一边,因为太过恶形恶状,那名差点跌倒的路人自是缩在一边自认倒楣,半点声也不吭。由于有前面的路人做缓冲,金宝生才能在成为第二个被粗鲁撞开的路人之前闪得老远。 那几个人行事无比嚣张,目中无人地将每一个挡在前方的障碍物——不管是人还是杂物,都撞开踢开,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地发牢骚! “什么玩意儿?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呸!” “可不是,叫他一声大少爷,他还真以为自己是了,真笑死人了!拿着大少爷的派头是在吓唬谁啊?!真要有本事,就不会被丢来这破烂地方当个小管事了!他这地位,连个总管都使唤不了,什么狗屁大少爷!” “就是就是!什么玩意儿,要不是大总管要我们跟着他,盯着他跟什么人往来,谁想跟他出来?真晦气!这个倒楣大少爷,早晚给人扫地出门,到时想当乞丐都没地方让他乞讨去!” “嘿嘿,等着吧,等着吧!咱们还是快点回去禀报大总管,别理会他了!” “这大少爷离出府的日子也不远了,还是回去抱紧二少爷三少爷他们的大腿要紧。就只有那傻楞楞的赵平,可怜打小当了他的侍读,想换个主子效忠都没人要收,只得紧巴着大少爷了,日后被赶上街乞讨,也是他的命!” “那赵平也是个不长眼的蠢货,大总管想抬举他做心腹,竟然一口回绝了!真是不识抬举的东西。” “你理他做啥,那家伙老子娘都死得早,光棍一条,奴契又在大少爷手中,别看他现在对大少爷忠心耿耿,嘿嘿,我看没准哪天翻脸起来,也是无所顾忌的,卷着大少爷的家私逃了都有可能,反正他没牵没挂!哼,这两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啦——” 三四个人大声嚷嚷,直到走得老远了,还听得到他们的谈话声。 金宝生耸耸肩,想来又是一出豪门恩怨。这种戏码,不分古今中外,演的都是那几个段子,没有什么新意的。无趣极了,对她这个外人来说。 由于对附近的地理环境没有概念,自然是走到哪看到哪,下意识地就往刚才那几个人走来的方向转去。走得很悠闲,手上的扇子摇啊摇的,已经有好几个人盯着她的扇子看了,尤其几个货郎打扮的商人,似乎打算过来找她搭话,目的正是询问她手上的扇子。 她也不急,这些人很有可能成为她的顾客,但如果有更好的选择的话,她其实并不希望将扇子卖给零售小贩或着一般路人。这么容易仿造的东西,只怕她还没卖出一百把,满京城就人手一扇起来,而且品质从最昂贵到最廉价都有,就看掌握在什么人手上了。 虽然卖折扇只是她一时的权宜之计,只为宽解一时的经济窘迫而已,从没想靠它发家致富,但如果折扇竟是以这样糟糕的方式流传出去,她还是会觉得很闷的,所以若是老天肯给她多一点幸运的,那么也许今天她可以找到一个有一定财力和本事的商人,合作出产折扇,让折扇能够以隆重一点的方式,风光问世。 要知道,当年折扇传进中国时,可是以贡品的方式进献到皇宫里的呢!金宝生当然不敢做此奢望,不过,她也是个喜欢热闹风光的人,希望出手的每一件活动都亮眼光鲜,惹人注目,引导潮流。 像折扇这种一定会流行起来的东西,应该要有个华丽的出场式,而不是在日后的史书里被黯淡地记载着这样教人满脸黑线的内容: 某年某月某日,春夏时分,一衣衫褴褛饥寒交迫之落魄大龄宫女,以竹片棉布巧制新扇,扇面有摺,能收放,故名折扇。乞以此兑得些许微薄资财以为糊口,货予一走街串巷货郎,此乃日后风行于文人土予之间折扇之起源…… 商业行为是离不开广告的,而广告,就是要华丽!就是要无限夸大!就是要引入注目!如果她身上有足够的钱,她就能将脑子里的一大堆点子使出来造势,创造出前所未有的销售奇迹。 但她没有钱,所以,只能乞求老天给她一点运气了。 正打算在心底好好求一下老天爷时,由于走路不太专心,竟又差点撞到人。这次没能彻底闪开,一侧肩膀撞上了对方的手臂。 她下意识地道歉—— “啊,抱歉!” “没事,你还好——”几乎是同时发出的声音。而男声部分显得有些戛然而止,这让金宝生好奇地抬头看上去。 咦,是他?! 金宝生一下子认出来这个男人!他正是她来到这个世界时,睁眼看到的第一人。她记忆力没有好到对只见一面的人印象深刻,但他是个例外,因为他的眉眼实在太像她的故人了,所以认出他毫不费力! 而对方并不是因为认出她而卡住了声音,那名男子的注意力全然不在她身上,而在她手上的那柄折扇上!目光灼然专注,像是烈火遇到乾柴,像是色狼看见美女…… “这是什么?”男子的声音低微而慎重,像在说着机密那样小心翼翼。 金宝生以很潇洒的动作将折扇收起,并在手指问转了几圈花式,如果环境允许的话,当场跳个扇子舞也没有问题,广告嘛!不过,还不用做到跳扇子舞的地步,就非常足够了,因为男子的眼睛已经亮到直接可以拿来当电灯泡使用了,所以她更是将扇子开开收收多表演个几次,以飨观众的支持爱护。 “请问,这种扇子叫什么?”男子急切地又问了一次。 “这是……”故意拉长声音,不说下文。 男子终于为了想听下文而将目光施舍向扇子的主人身上,四目相对,男子眉头微微一皱,像是在思索着什么,却又什么也想不起来。 可能,他对她还有一点点印象,这是记忆力绝佳的证明。但实在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所以才有这样的表情——对自己的健忘感到不满意。 这男人,是个对自己很严苛的人呢! 金宝生忍不住勾唇微笑,眼中有着淡淡的怀念。那个人,也是这样的性子呢!真像啊,这两人。真好!在这陌生的国度,能寻到一抹熟悉。 “折扇。” “折扇?” “是的。可以收拢,可以打开,这样一摺一摺的,就叫折扇。”她又将扇子打开、收合地示范了一次,然后道:“我做的折扇。而且,它可以更好。” “更好?” “以金银或着象牙、檀香、玳瑁等昂贵物品为扇骨;以流金纸、丝绸、棉绣、金丝等材质为扇面,让它不仅仅是用来搧凉,还代表着各样的身分地位。你认为,如何?” 金宝生所说的话,让男子双眼明亮得像天上的太阳,但当金宝生说完时,男子的神情转为戒备。 她知道他此刻心中在想什么。没有道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在还不认识的时候,竟会对他说出这样简直是商业机密的话语。若不是她疯了,就是对他有所图谋,而他自然猜测是后者。 “你是何人?” “在下金宝生。发明了折扇,想找个可靠的合伙人共同创造出它最大的价值与相应的盈利。” “可靠的合伙人?如果姑娘指的是在下的话,容在下提醒姑娘一句,你我素不相识,你轻易的信任,恕在下惶恐,不敢接受。” “那是说,你对这扇子不感兴趣?” “当然不,不瞒姑娘,若姑娘能割爱,在下是极感兴趣的。” “其实只要价钱出得够高,我也是不介意让你买断了我的专利权,不合作也没关系,反正损失的不是我。”她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发现他衣着极好,正是那种低调的奢华,衣服颜色不箭眼,款式也中庸,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来他身上的衣料用的是制夏衫的一等精品冰蚕丝,是一般达宫贵人才用得起的好东西。“不过无所谓,我看你也是个不缺钱的,少赚个几万金铢,对你来说无关痛痒。” 男子听到她这么说,像是要回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止住了。不过眼神倒是忠实表达出对于她满口大话的不以为然。 金宝生也无意多做解释,接着道: “这样吧,既然你有诚意买我的专利,那总该找个地方谈话吧?这大太阳底下,委实不是说话的地方,你觉得如何?” “这是当然。前方不远处有一处茶馆,环境极为清幽,亦设有单间,方便谈事,姑娘……啊,在下唐突了,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金宝生笑了笑,大方自报姓名: “在下金宝生。叫我宝生就好了。你呢?怎么称呼你?” 过于大方直白的自我介绍,让男子一时有些无言以对。一般女子会这样自我介绍吗?正常而标准的应答不是应该含蓄地只说出姓氏,让他方便叫声“金姑娘”即可,怎么像个男人似的粗豪? 虽然满肚子的怪异戚觉,但男子还是忍住疑惑,报出自己姓名: “在下姓赵——” “守恒!你在这里,叫我好找!”一道声音打断了男子的自我介绍。 守恒? 守恒?! 金宝生嘴巴微张,整个人都傻了。 回程,仍然坐在马车的副驾驶座上,金宝生在心里细细整理着那个男子的生平资历—— 赵不逾,字守恒,为赵氏皇商家主赵永业之庶长子,年二十五,居然未婚。 据说京城有五大皇商,这五大皇商同时也是京城五大巨富家族,与朝廷关系密切。五大家族处于既合作又竞争的状态,对于皇室的恩宠与生意上的版图都争抢得凶,可同时彼此之间又有着联姻关系,真要追究起来,大家都得叫上一声叔伯姨舅什么的。 赵家第五代的家主赵永业,资质平平,一直是守成格局,从原本排名第二的富户,十几年下来,降为第四。纵然排名掉了下来,但再怎么说,也还是京城里人人仰望的巨富,生活上享受之豪奢程度,也是一般富户禁受不起的。 士农工商是人民组成的四大阶层,朝廷重视士族与农族,鼓励读书人,扶助农民,但也不抑商、不贬工,顶多放任自流。所以商人在永盛王朝的日子过得很美好,不似前朝重农抑商,非要将商人给踩低到尘埃里,让商人只能有钱,却不许穿丝绸,只能穿棉麻;不许乘马车,仅可乘牛车或驴车。更惨的是,子孙不许参与科举入仕。 相较之下,活在永盛王朝,简直就像活在天堂! 只要有钱,想要如何穷奢极欲都可以。 赵家既是家大业大,自然也就妻妾多,子女多,是非多。 趟家家主有一正妻、一平妻、一侧妻;以及,十三个妾室。至于没有名分的通房或取乐用的歌姬舞姬,则是不计其数,但因为有时会用来待客,或当礼物赠送,也就没有被记入妾位的资格。就算生了子女,也是计入奴籍,以奴仆对待。 妻妾太多,子女自然也多,女儿就不仔细算了,光是儿子,就有十一个。其中正经嫡子两个,其他都是庶子,而所有的庶子里,又以赵不逾的身分最为尴尬。 赵不逾是赵永业的第一个儿子,在赵不逾五岁之前,他有许多的妹妹,就是没有弟弟,身为唯一的男丁,自然被宝贝非常。但五岁之后,一堆弟弟陆续生出来了,其中正妻还一口气生了两个。 自从嫡子出生之后,赵不逾的日子就渐渐变得不好过了。 但那也没什么,自古以来,庶子不能继承家业,这教育早已在所有人心中根深蒂固,就连赵不逾本身也认同这个规矩不可动摇。 庶长子是一个很尴尬的存在,然而更尴尬的是,他继承了祖上精明能干的商业才能,天生对财货有着惊人而敏锐的直觉,总能比别人更快速地挖掘出一件商品的价值,创造出丰富的利润。 太强干的庶子,定会让嫡子感到压力;嫡母也会忌惮不已,容不下这样的情况发生,打压是一定的。任何挡在嫡子路上的石头,就得搬开,搬不开的话,那就毁掉好了。 于是,从赵不逾十六岁开始,他便再也没有机会进入赵家商业议事的核心。总是被外派得老远,让他去做一些不重要的小事,例如押货,例如管理一些小庄园的农产收成等等一般小管事就能办的事。 他被远远打发了。而且还不许他离开本家,出去自创天地。 近十年来,赵不逾过得非常艰难,父亲不管他,嫡母与其他兄弟们压制他,既不让他正经干活,也不教他闲下来,就怕他闲下来之后,偷偷背着家人在外头经营事业,赵家不需要有比家主能干的兄弟,也不需要有出色的分支产生,那是在给本家家主难看! 孤立他,冷落他,支使他;困住他的身,勒住他的口袋,盯住他的言行举止,直到他雄心壮志被消磨殆尽,变成一个好吃懒做的废物,乖乖让家族养着,直到那时,他才会有一点点自由吧? 宁愿他游手好闲,也不要他雄心壮志。 但,一个人的天性,岂是那么好扭转的? 别人金宝生不知道,但赵不逾……这个叫赵守恒的人哪,是绝对宁死也不会坐以待毙的。 她太了解这样性格的人了。想将野兽当家畜养,除非你更强于他,但显然,赵家里是没有这样的人存在的。 真像啊,他与……她。 一抹怀念的笑意浮在脸上,金宝生抬头望着满天彩霞,觉得今天过得真是充实,一切都挺美好的。 “嘿!金大姐,你再给我们说说吧!那个赵家大公子是怎么与你交谈的?”几个宫女热络地拉着金宝生的袖子纠缠,一脸的八卦。 “咱们这都说了一路了,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没有说的了。”金宝生带着苦笑告饶。 “再想想嘛,一定还有什么可以说的。不然,说说他的马车也好!我第一次看到通体雪白的马呢!还有,那马车上镶嵌的是不是白玉啊?真是太好看了!” “对啊,金大姐,你再仔细想嘛,再多说一些吧!” “好好,我再想想。”金宝生微笑漫应。 比起出宫那会儿门帘闭得紧紧的,将她排斥在外,此刻回宫的路程上,待遇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仅帘子扯开了,几个宫女凑在门边,一迳儿找金宝生说话,为的,就是那个赵家大公子! 所有与赵不逾有关的资料,都是从这些七嘴八舌里收集而成的。这一点也不奇怪,京城五大巨富是个很热门的话题,任何一点鸡毛蒜皮的小消息传出来,不管是什么,都能让所有人津津乐道不已,茶余饭后谈了又谈,永不厌倦。而赵家这点豪门恩怨,早就传开了,年初时,赵家大公子被发配到西郊互市当个守货栈的管事,又被人议论纷纷至今。 虽然趟大公子在赵家是不得势的,但行走在外头,身分仍是在那里,何况是在西郊互市这种贩夫走卒聚集之地,赵大公子这样的贵人,大家是不敢轻易招惹的——即使不免在背后谈他的八卦。 当然,赵大公子长相端正体面,也是教宫女们始终将话题围绕在他身上的原因。姐儿爱俏嘛!并不是妄想着要跟他有个什么往来,但有机会就近了解一下,总是能在心理上感到满足。就当是追星了! 今天中午,由赵不逾的作东请吃饭,金宝生除了美美地饱餐一顿之外,自然收获颇丰,不仅认识了他的友人兼合伙人李伦——这人是天都第五富豪的旁系子孙里的庶子。还将折扇的专利权顺利卖了个好价钱。 赵不逾是个非常谨慎的人,而且他没有真正信任她,所以打一开始,他就表明了只要货,不要人——合作。就算金宝生大言不惭说如果三人合作的话,她能让他赚到的钱至少翻三倍以上,当然,在座两人,加上他们身后站着的小厮都一脸的不以为然。 无所谓,反正日后总有合作的时候,金宝生也不急着证明自己。当然,她也不会放过赵不逾,就算赵不逾的表情很明白显示在这次交易之后,大家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各不相干。想撇清,也要看她同不同意。 当然,她是不同意的。 吃完午饭之后,赵不逾很绅士地送她回唐姑姑家开的饭店,正巧那时所有宫女都回来得差不多了,全都瞪大眼看着金宝生被一名衣着体面、长相端正的富家公子给送了回来,搭乘的还是高级的白马香车!放在现代的话,就差不多像是被顶级劳斯莱斯加长型房车给送回来的意思。难怪她们大惊小怪。 问出富家公子的身分之后,接着,有关于赵大公子的生平便源源不断地传进金宝生的大脑资料库里存档。 身为名人就是这么可怜,没有半点隐私可言,正好方便金宝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他的情况。 身为一个境况不妙的庶长子,前景很是艰辛啊。 金宝生笑了笑,觉得自己前景充满了希望! 【小剧场之 名字】 某年某月某秋日,结算获利的时节。 辛苦了大半年之后,终于挨到分红的美妙日子到来。赵不逾与金宝生悄悄来到极机密的帐房里数钱分红利中—— “为什么你总是爱叫我的字,而从不叫我的名?”赵不逾将帐算清,分完银票与钱币之后,问。 金宝生正拎着一张写着“凭票支付一百金铢”的银票新奇地打量着。这是她第一次摸到银票,这种神奇的物品,只流传在上流社会与商贾之间,不属于常见流通货币,相当于现代的支票。制作得相当精美,纸质是市面上不曾见过的,所以应该难以仿造。 “叫你的字有什么奇怪的,那个李伦不也这么叫你?” “我跟李伦认识二十年了。也是熟悉之后才在对方允许下,互相称字的。”赵不逾说得很含蓄。 金宝生扬了扬眉:“你是在抱怨我没有经由你允许就叫你守恒了?” “这已经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这个女人做事全凭自己高兴,真要计较她的失礼,他成天都得忙着抱怨了,哪有空干别的事? “喔。”金宝生笑了笑,就当作他真的很宽容大度好了,也不跟他抬杠这个。身为一个新晋有钱人,她今天心情好得要命,一般小事也就不计较了。 “如果你笑完了,请记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赵不逾有些受不了她抱着银票傻笑的样子,看起来真傻,一点也不像平常的她。 “喂,守恒,我们来试试拿银票点烟的感觉好不好?”扬着手上的银票,金宝生还没有从亢奋里回神。 “金宝生!” “啊,别瞪我,我只是好奇而已,不会真的点啦……至少不是现在。我现在还不够有钱,我知道。”她赶忙将银票收起来,省得再招惹到他的瞪眼。 “你给我克制一点!才这么一点钱就让你轻狂起来了吗?” “幻想是无罪的!” “你不会只满足于幻想的。”虽然认识她还不算太久,但赵不逾自认对她的劣根性已有足够的了解了。 “啊……这个,哈哈哈。”干笑,将此事跳过不谈。很快接回原话题:“守恒,我喜欢你的字,非常喜欢,喜欢到认为赵守恒三个字就是代表你的全部,而不该有第二个名字来唤你。你感觉得到我对守恒两个字的喜欢吧?” “嗯。”有点迟疑地点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有一度,他还差点自作多情地想着,或许她对他起了不应该有的心思……但小心观察之后,又认为不是那么一回事。她,只是,喜欢他的字罢了…… “守恒这个名字……对我很重要。只要它还被叫唤着,就能让我不会遗忘掉某些很重要的记忆。”她低低地说着,脸上有着怀念的笑意,也带着点苦涩。 “你曾经认识别个叫守恒的人吗?”赵不逾脸色不太好,一点也不喜欢自己成了别人的替身的感觉。 “不,没有。” “怎么可能没有?既然它对你很重要,不就应该是代表着某一个值得纪念的人吗?”赵不逾问得很直接。 “纪念吗?”金宝生喃喃道。然后望着他锐利的眼神,笑了:“是啊,是纪念。纪念上辈子的我吧。” “什么意思?”赵不逾皱眉问。她总是说一些他不能理解的话! “我的意思是,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这个名字,或许正是因为我上辈子就叫守恒啊。” 这种说法太奇怪了,赵不逾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于是只能无言地瞪着她,觉得再一次被她给唬弄了。 “守恒,如今这是你的名字了。满好的,我喜欢这样。” “你喜欢这个名字,是因为你认为这名字曾经属于你;而今,又因为它是我的,所以你更高兴了?”赵不逾觉得一脑袋迷糊。 “嗯,那代表我们有缘,代表我们缘定前世与今生。”她笑笑地叹息:“因为你在这里,所以我也在这里。” 虽然不知道她这乱七八糟的结论是怎么来的,但她最后的结语,让赵不逾的眉头舒展了。至少,她把跟他的相遇,当成是今生最美好的邂逅,珍惜着、咏叹着…… 他还是觉得金宝生是他见过最奇怪的人,常常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但这不妨碍他逐渐将她当成重要的朋友与合伙人看待。 所以,他笑了,不再介意于她对他名字的说词,开玩笑道: “身为跟你缘定前世与今生的我,既然用了你上辈子的名字,那么,请问,我的上辈子名字又该叫什么?莫非正是叫赵宝生?” 金宝生脸上的笑收敛了起来,想了一下,定定地望着他的眼,说道: “不,你上辈子,叫——赵飞青。” 第五章 金宝生发财了! 这是宫女宿舍区近来热门的新话题。 当金宝生果真如期将一百八十个铜子送到唐姑姑手上时,大伙惊讶之余顶多对金宝生的“大方”感到咋舌。要知道,金宝生这个人,从来是连一个铜子也舍不得花出去的,更别说买了一百二十铜子的货,却给了一百八十个铜子的钱,这也大方得太过了吧?这何异于大出血!大家都是勒紧肚皮过日子的人,偶尔花个两铜子买个肉末包子来解解馋,让肚子里沾点油荤味儿,就算是过得奢侈了,何况白给别人这么多钱?真是没道理!这金宝生果真坏了脑子了! 然而,当金宝生一口气花了五六个银元在宫贩处除了买了两身质料不错的夏装给自己,也采购一些零碎杂货不说,竟还给同屋的三个宫奴各送了三匹棉布,让她们自己裁衣制鞋去! 哗!这下子,整个中下阶宫女们都沸腾了! 首先,金宝生哪来的钱?!没人借她,就算有人借,也不可能借她这么多。当然,以她的胆子,她是不可能做出偷或抢这样的事的。那么,她手上的钱哪来的? 再者,为什么她竟然可以如此大方?一个人意外有钱了,花在自己身上,再怎么挥霍都可以理解,但没事对那些宫奴好是怎样?非亲非故的,她这是疯了吗?! 更别说金宝生近来形迹怪异,竟不再纠缠着唐姑姑,巴着她要当学徒了,成日不是领着三个宫奴在菜圃里兜转,就是四下晃荡,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每日工作完毕回到小院子,不顾别间宿舍宫女的探头探脑,迳自在院子里的角落玩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先不说每天清晨搁在屋顶上晾晒的草叶了,那些草叶不过是没用的大片叶子,都是长在菜圃周围的杂草,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天晓得她采摘了好几篓子,成天拿出来晒着,是为了什么?! 金宝生还让宫奴去帮她砍来一些竹子与木片,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就见她每日下工回来,就坐在角落拿着竹片削制成极细,又切成一段一段的,不知打算做什么用途。今儿个就更奇怪了,走了一趟火化场,竟捡了一篓满是臭味的小石头回来,大家被那味道呛得退避三舍,偏她一个人还当宝似的,玩得不亦乐乎! 虽然金宝生的行为很莫名其妙,但大家也不是非要知道她在做什么不可,大家目前最迫切想知道的是——金宝生到底是怎么得到那么多钱的?!跟着唐姑姑出宫那天,她是不是有什么奇遇,所以获得了意外之财?! 凭金宝生身上的那点家当,全卖了也不值一个银元,所以没有人相信金宝生手上的钱财是贩货所得,一定是遇到了贵人,或许帮了贵人什么小忙,然后被赠金感谢了——这可是很有可能的。宫里早就传开了,说出宫那天,金宝生是被赵家的大少爷驾白马香车给送回来的! 如此礼遇,可以想见金宝生身上的钱,一定是那赵大公子给的! 也不知道金宝生到底帮了那位贵人什么大忙,竟能得到如此优待! 当然,凭着金宝生毫无姿色可言的外表,加上青春年华不再,是不会有人将她往不好的方向臆想而去的。她身上没有半点触发绯闻的条件,就算那赵公子长得极之不堪入目好了,可人家有的是钱,买个半打一打美女服侍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犯不着对金宝生屈就,更别说那赵公子据说长得一表人才,样貌再端正不过了,完完全全不可能会看上金宝生的。 由于大家平时没有什么交情,再加上前一阵子被金宝生缠着借钱时,多少都说过难听的话,一时之间,就算很想找她打听那钱是怎么得到的,或者希望能搭着金宝生的顺风车,也许也有机会亲近巴结赵大公子,得些好处等等的心思,也苦无好借口前去搭讪。只能躲在一旁巴巴看着了。 就在其他宫女抓耳挠腮苦思着如何与金宝生重建邦交时,院子外头突然传来清亮有元气的呼喊声: “宝生姐!宝生姐!”然后,就见三名十四五岁的少女,一路大呼小叫地跑进院子里来。 金宝生抬头看着来人,记起了她们正是她的老乡,同时也是上巳节那天回头寻她,将晕头转向的她给扶到明兴宫广场的那三名丫头。好像是叫梅香、秀竹以及阿惜的吧?嗯,不错,都还记得。金宝生对自己良好的记忆力很满意。 “好久不见。”笑着对她们打招呼。金宝生将手上的工作放下,走到放置水盆的地方,将污黑的双手洗干净。 三个女孩跑得太急,还在喘,没空说话。 她依稀记得这三个同乡混得还可以,被分配到几个低阶贵人身边当粗使丫头,负责扫扫地、整理花园浇浇水之类的琐事,薪水领得比金宝生这种负责给宫人种菜的多得多了。 她们三人并不住在宫女宿舍区,而是住在贵人居处的仆房里。皇宫占地非常辽阔,据说共分做十大区域,而宫妃居处与宫女的住所是相距非常遥远的,所以平常很少有机会见到她们。今天大老远的跑来,可真是难得了。 “你们怎么来的?就用走的吗?那可真远。至少要走半个时辰吧?”洗好了手,转头朝屋子里吩咐正在里头埋首裁衣的宫奴端青草茶出来待客。 正好前些日子到宫贩处去大采购,将一些生活日用品大都买齐了,所以今天有客到,不至于窘迫到连只茶杯都没有。 “走快一点倒不用半个时辰,不过我们不是走过来的。刚好今天有个公公要驾车过来收菜,我们就搭着他们的车一同过来了。只花了两个铜子,就省了一顿劳累。”梅香快言快语地回道,气息里还带着喘。 “来,坐。”从屋子里拖出一条长板凳,金宝生让她们坐下。 三人很快坐下,仍然是梅香负责开口,看得出来她是个急性子的。 “宝生姐,我们那边都听到消息了,听说你发大财了是吗?是怎么回事啊?”第二个发言的是秀竹。 “宝生姐,你这是在宫贩处买的吧?”看着手上的陶制茶杯,向来节俭的阿惜以心痛万分的口气问着。 “是啊,是在宫贩处买的,有问题吗?”金宝生点头。 “当然有!你不知道宫贩处是黑店吗?!这杯子在外头买不过五个铜子,但宫里却要卖到十二个铜子哪!就是因为宫贩处买卖不实在,所以大家才会委托那些常常出宫办事的姐姐们代买杂货回来啊!宝生姐,你脑子还没好转吗?”梅香喳呼大叫。 “只是一点小东西,不用太计较。至少不必大老远地跑出宫去采买不是?多花点钱买到便利,也是合理的。”前一世生活得极之优渥的金宝生,就算前一阵子穷得够呛,吃了些苦头,却仍然不觉得勤俭持家这个词儿该成为她人生的格言,消费习惯并不打算因为成为穷宫女而改变。钱这东西,赚来不就是要花的吗?不就是为了改善自己生活品质的吗? 金宝生反而搞不懂这些小宫女们的想法,明明赚的钱也不算少了,却让自己过得惨兮兮,只为了存下所有的钱照顾家里……话说,老家没有那么过不下去吧?也许是穷了点,但也没有饿着肚子啊。 当然,为家人打算不能说是错,但不能以苛待自己为前提。除非家里没有其他兄弟姊妹了,而双亲已经老到动不了,苛待自己倒也没话说,但其实大家的身世都相当,是穷,但不能说贫困。那就应该在对自己好一点的基础上,再将余裕部分拿回去帮家里才是吧? 金宝生想到自己这身体的前任主人,存了十几年薪水给大哥当娶妻聘礼、给妹妹当嫁妆、给老父后母多买了一块田、家里也多修建了两三问草屋、做了些家具……在一家子人都还是健康劳动力的情况下,金宝生需要付出这么多吗? 不管需不需要,总之到后来,家人已经理所当然地将她的工作所得划为家中公产,以前会对她的付出惶恐感恩,而现在每有来信必是为了要钱,还嘀咕着:人家金顺儿寄回家的钱是你的好几倍,你也太不中用了,就赚那么一点,家里人口愈来愈多,需要更多的田地、更多的房间,你也想想办法…… 所以说人际关系这门课程是很重要的,应该被列为人生的第一课。人跟人之间的相处,要讲究方法,才能拿捏好距离分寸,不是一味的牺牲奉献就是对的。当你没有原则、没有分寸地把别人惯坏,把自己弄得苦不堪言后,才怪别人贪得无餍不知感恩,却不知道其实最错的还是自己。是你自己把一个普通人养成贪兽,就该预见自己会被贪兽吞噬的下场。 金宝生前生没当过员工,所以没有什么职场经验,在同事相处这部分,没有太多的有效方法可用。但他当过老板,上过管理课程、读过无数管理相关书籍,在心理学、厚黑学、帝王学方面有许多心得,就连亲情都能冷静分析,加以管理。 最成功的商人是能够创造双赢局面的人。金宝生不敢说自己做到了,但他绝对做不到燃烧自己,照亮家人,还被家人嫌弃不够亮这种蠢事。 她是不知道这些宫女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啦,也无意了解,不过,自己是商人,绝对不做亏本的事,更不做苛待自己的事。 所以,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生活品质提升上来,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宝生姐!你就算发财了,也不该这样大手大脚地乱花钱啊!每天有那么多人出宫办事,他们都愿意代为采买货品,只要给几铜子走路工就成,你下次需要什么,就别去宫贩处买了,会被坑死的啦!”梅香气急败坏地叫,一脸心痛的好像被坑的是她的钱。 “喔,知道了。”没有必要在这个话题上纠缠。金宝生随口漫应。 这一听就是很没诚意的应和,让三名女孩为之又气又无力,觉得这个被踩坏脑子的金大姐真是难以沟通。算了,就先不谈这个了,以后再说。 “宝生姐,可不可以告诉我们,你是怎样发财的啊?听说你出宫那天,捡到了赵家公子不小心丢失的随身宝物,拾金不昧地等他找来,他为了感激你,所以赠了你一笔银元是吗?”三名小宫女眨着星星眼,满是期待地看着金宝生。 当然,那些缩在宿舍门后探头探脑的人也密切关注着金宝生的答案。 金宝生没想到谣言已经成为故事接龙了,而且还接得挺完善的,几乎可以直接编成戏码上演了。所以说,宫女的生活真的很无聊,一点娱乐都没有,才会每每捕捉到一点谣言影子,就能发展成一篇高潮迭起的精彩故事。谁身上发生一点小事,都能被议论很久。 “不是这样的。”金宝生笑了笑,说道。 “那是怎样的?” “唉,怎么说呢?”金宝生想着要如何说才好。 “宝生姐,你别担心,我们只是问问,没有要打你银元主意的。”阿惜是个比较会察言观色的女孩子,很真诚地保证道。 “我倒不担心这个。钱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赚来花用的,如果你们有急用,找我借点也是可以的。”她上辈子捐给慈善机构的钱,买几幢毫宅都够了,也不在意在身上有钱时,随手帮人一点忙。钱能解决的事,都是小事。 三名小宫女听了她的话,眼睛亮了一下,不过并没有开口借钱,而是道: “宝生姐,我们当然都想改善家里生活的,不过却不想用借钱的方式,这样不好。我们是听说,那赵家公子因为感激你的善举,所以不仅给了你一笔钱,还把你带出宫打算贩售的绣帕也高价买下来了,还跟你说,日后有什么货想出售的,可以找他帮忙。是这样吗?” 这些宫女编造故事的能力真是太强了,明明她回宫之后,什么也没有说啊,就算在马车上与人聊着赵公子的闲话,也是听多说少的,怎么才几天,宫里到处都在说着她的传奇故事?! “嗯,这样说也没有错。若是日后我有什么东西要贩售,确实会找赵公子没错,他是个出手大方而且实在的好商人,不会贪人一点小便宜。”金宝生大概知道这几个小丫头来找她的原因了。 果然,梅香连忙道: “那敢情好,宝生姐!那么以后如果你再出宫贩售绣品时,可不可以顺便捎带我们的绣品去?帮我们卖个好价钱,我们会给你更多的走路工的!真的!定不教你吃亏!” “咦?你们怎么知道我能将你们的绣品卖得比别人高价?”金宝生好奇地问。想知道她们满满的信心是打哪来的。 秀竹点头道: “因为那是皇商赵家啊!而且还是赵大公子,以前他负责经营布料杂货这一块时,与宫里的宫服采办司有所往来,我们宫女身上穿的宫服有三年的时间是赵家供应的,那时赵大公子跟采办嬷嬷交好,受嬷嬷所托,凡是宫女有绣品要贩售的,都可以卖给他,本来一块仅能卖十个铜子的小方巾,他都比别人高出一成收购呢!后来赵大公子被调派去做别的事,接手的赵家人又没有拿到新一期的采购合同,这样的好事就再也没有了。不过赵大公子的慷慨是有名的,只要能跟他往来,绝对不会吃亏的,他这个人最重情分了!” “对啊对啊!”其他两人点头如捣蒜。 “对啊对啊!”所有巴在房门后边、窗台边、院门边偷听的众人也大合唱似的一齐点头,一齐应和,满脸的神往之色。 “他……竟然这么有名哪。”难怪一提起赵大公子,大家便不由自主地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毕竟熟嘛,又是豪门恩怨里的重要角色。金宝生很满意赵大公子经营出来的名声。就该是这样,一个成功的商人,首先得要先打造出自己正面的形象,能将自己行销成功的商人,那么天下间就没有他卖不出去的商品了。 “就是就是!宝生姐,你下次出宫,就跟赵大公子提一下如何?” “那没问题,不过,我一个月才休假两天,这个月已经没假了,得等下个月——”话还没说完,就被急巴巴地打断! “哎啊,这不是问题,你只要花点小钱找人帮你暂代职务一下即可,只要工作不耽误,上头的监督嬷嬷不会找你麻烦的。你这样的老资格,管得不严的,想什么时候出宫都没问题。不会有人拦着的,放心。”这是一名年纪跟金宝生差不多的大龄宫女的经验分享。 “是这样啊……我了解了,谢谢。”金宝生点点头,对那名挂在小院门口的宫女微笑道谢。 既然如此,等“那个”初步制成功了,就出宫一趟吧! 群 聊 独 家 制 作 “大少爷,已经过午时了,要让厨房伙计摆饭了吗?”赵平无声地走进货栈里克难隔间出来充做帐房的小房间里,轻声问着。 “再等等。”赵不逾目光专注地放在手上的文件上,只略抬了抬左手示意,表达出自己还需要一点安静思考而不被打扰的时间。 赵平便安静不再说话,无声地恭立在门口等着主人忙到一个段落。看着自小跟随到大的主子,挤在这充满各式杂货与腐败臭味的局促小地方吃苦,眼中满是不忿与不忍。 大少爷是个能力出色又极能吃苦耐劳的人,可偏偏老天爷没有给他一个好出身,所以才会不断地被命运捉弄,却又无法摆脱。 大少爷气愤过、反抗过,无时不想改变现况,但都被打压得动弹不得。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在某个岗位上方做出一点成绩,就被无情地调派到更糟糕的环境接手那乱成一团的事务。没有人想看到他做得好,希望他就此一蹶不振地烂在某个地方,可大少爷总是能创造奇蹟,浑身的傲骨让他吃再多苦也不愿意屈服! 如今被派到西郊这个小货栈当主事,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事可以做,简单来说,就是看守仓库的。而这个仓库堆置的,都是一些快要坏掉的陈谷旧杂粮,还没败坏得太彻底的,就便宜卖给穷人;实在烂到不能吃的,就大量批售给饲养家禽家畜的商人当饲料。 在大少爷过来接手时,这里正发生了一件买卖纠纷——前任管事将已经不能食用的腐败杂粮卖给穷人当吃食,结果造成上百人食物中毒,虽没有死人,但那些病号都得要赵家负责,事情闹得很大,连宫府也主动追究。大少爷临时被调派过来,第一件要处理的,就是与这些人谈和解与理赔的问题。 每天都要随时接待上门索赔讨公道的家属,其它时间就待在帐房里研究解决方案,晚上还要赶回位于天都城中心的趟家大宅,向总管报告进度! 赵不逾很忙,忙得一天没有几个时辰能好好休息,忙的都是没有什么成就感的琐碎破事,堂堂一个赵家大少爷,却得天天挨这些平民老百姓的骂,还不能回嘴。赵平常常忍耐得双拳紧握,几乎要咬碎一口牙,才勉强忍住冲上前将那些不明事理的人给踹飞出去!但少爷不允许他动手,所以他只能忍了再忍! 大少爷真的是太苦了!但,只要还待在永盛王朝,就躲不开赵家的控制,赵平常常恨不得大少爷哪天终于想开,远远离开这个国家,到别国去发展,凭大少爷的本事,成为天下第一巨富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偏偏……唉,少爷不想离乡背井,总是默默承受赵家对他的不公。 年少时还会因为血气方刚而反抗,希望获得公平对待,但如今二十五岁的少爷,已然沉稳得像个老人,谁也看不出他心中真正的情绪与想法了。 时间又过了两刻钟,赵不逾才将手上的文件放下,习惯性地抬手捏捏鼻梁,让有些酸涩的双眼获得一点缓解。 “可以让人摆饭了吗?少爷?” “嗯。”淡淡地点头,将一旁已经凉了的茶水拿起,一口喝下。然后起身道:“走吧。” 赵平跟随在少爷身后,趁这点走路的时间,说道: “大少爷,上回李公子提的事儿,您考虑得如何了?” “哪件事?”赵不逾随口漫问。他每次与李伦相见,谈的事可多于,哪里会知道赵平讲的是哪一件。 “当然是您的终身大事啊!李公子不是说他有一个表妹是极好极会持家的,正适合您,虽然不是大户人家出身,但比起出身,性情贤慧更重要啊,少爷!”要说赵平对赵老爷、夫人最大的不满就是这个,这些长辈居然从来没有为少爷的终身大事打算过!还说得好听,说什么让大少爷自己去找喜欢的,回来对家里说,家里一定会前去说亲! 瞧瞧,这是一般正经长辈会说的话吗?!真是太过分了!夫人怕是打算让大少爷独身一辈子,最好没有子息后代,这样她就不用担心少爷太过厉害,连后代也厉害,显得那些身分高贵的嫡亲弟弟们相对的蠢!哼哼,一定是这样! 赵不逾脚步顿了一下,才又接着走,没什么情绪地回道: “我看你是太闲了……也是我这个主子的不是,你都二十二岁了,还没想过给你配个妻子管管你。这样吧,夫人姨娘房里的大小丫鬟我是不能作主的,但那些管事的女儿,只要不是在主子身边伺候的,若你有看中意的,我给你说亲去。” 赵平小声抗议道: “我才不想娶府里的丫头,一个个眼睛长在头顶上,不过是下人,出门在外却摆足了派头,全拿鼻孔看人,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哼!不就仗着赵家的权势吗?那嘴脸真难看!还有,少爷,重要的是您的终身大事,不是小人的。您没有成亲,小的也不会成亲的。” “这种事你随我做什么?” “少爷您一天没安定下来,小的也就不想有家累,这样随便跟您去哪儿,都没有牵挂。” “……是我拖累了你。”轻轻叹气。 “大少爷,您别又说这种话了!小的——”群聊社区翡月扫 赵不逾突然停住脚步,脸上带着点疑惑的表情,让一旁的赵平也不禁停止说话。每当赵不逾在思考时,赵平一定立刻保持安静,绝不打扰到他的思绪。 他们主仆二人走出仓库之后,穿过一个小庭院,正往饭厅走去。所谓的饭厅,其实就是大门进来后的第一间屋子,跟厨房相邻,平常就是工人吃饭休息的地方,摆设得十分凌乱。近来因为大少爷被驻派在此,才将那屋子又隔出一个相对乾净的房间,放了一张桌子四张椅子,靠窗的地方放了张罗汉床,也就是大少爷的私人休息室兼会客室了。 赵不逾站在饭厅门口,专注地闻着空气中那抹奇特的味道。 是有人在燃香吗?可一般的薰香不可能有这种味道,赵不逾很确定。 那么,莫非是厨房做了什么新菜色的味道?似乎也不可能,这里的厨师只会最粗浅的料理,东西能煮熟就很万幸了,没有人期待他会研发新菜色。 那么,这究竟是燃烧什么产生的味道? 赵不逾是个天生的商人,对任何未知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因为这样旺盛的好奇心,所以总能挖掘出每样商品的最大价值。这次,他也放任自己的好奇心,开始寻找这抹味道的来源。 这个味道很奇特,从来没有闻过,香香的,带点辛辣,有点呛,但却并不令人感到讨厌,甚至,忍不住闻了还想再闻;很勾人,但并非是女人香那种勾人法,却又难以具体形容出来……这到底是点燃了什么东西产生的味道? 自幼生长于豪门巨富之家,不敢说天下各种薰香味他都闻过了,但最好的与最特别的香味,他都是知道的,所以当鼻子一闻到这种前所未有的香味时,自然好奇心大起,连带着,敏锐地往商业方向思索着制新香的可能性……这种味道,不胜在名贵而在新奇,应该很有市场!猎奇是有钱人的共同嗜好,独一无二的产品最容易在他们身上赚到大把金铢。 “少爷?怎么往门口走了,要出门吗?”赵平看着大少爷突然转身朝大门走去,连忙问着。 “你有没有闻到一种特别的味道?” “味道?”动了动鼻子,深深嗅了几口,赵平讶然叫道:“咦,这是什么香味?没闻过的。” “正是没有闻过的。”赵不逾走到敞开的大门前,正在辨识味道的方向。 “大少爷,您要出去吗?”守大门的门房连忙从一旁的轮值房里钻出来,满嘴的油都来不及擦,看得出来正在吃饭。 “没事。”赵不逾挥了挥手,让门房回去继续吃饭。抬脚跨出门槛,正要张望四方,不料却一眼撞进一双含笑的眼底,不由得为之一怔! “嗨!”来人身于懒洋洋地半靠着门墙,一副悠闲模样,开口打招呼的同时,几朵烟圈从来人嘴里被卖弄了出来。 是这个香味!但,怎么会是这个人?! 还有,为什么烟竟会从她嘴里吐出来?难道世上有什么薰香是可以点在嘴里的吗?是怎么点的?作用是什么?净化口气吗? 赵不逾维持着面无表情的模样,然而一颗活络的大脑瞬间已经转出无数个问号,并迫切渴望得到解答。即使上次分别时,他在心底下定决心再也不会见她!再也不可能跟她有任何合作! 毕竟这个女人实在难缠,对付她比对付嫡母还累。不是说这个女人是那种胡搅蛮缠之辈,但跟她谈生意,却是非常累心的一件事,总觉得跟不上她的思绪,无法掌握她的性情。失去主控权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 上回折扇的谈判,他一直觉得自己吃了亏,却无力回天。那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戚觉,让他无比厌恶,于是很明白地拒绝了她在其它方面合作的提议——因为不认为这个奇怪的宫女身上还会有什么值得他关注的商品可以谈合作。再者,一个不能掌握的合作者,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在今天之前,他都深信两人不会有再见的机会,也很快将她忘在脑后。 显然,他错了;而她对了…… 他们还会再见面,还会合作…… 正如她所预言的那样。 “你……”糟,忘了她的名字了!还是,他根本没问过她的名字? “请我吃饭吧,守恒。” “你……我没允许你叫我的名字!”这女人真是太失礼了,一个人的字是可以随便叫的吗?! “你会允许的,守恒。”她将他的字叫得轻轻的,有点笑意,笑意里又带着点怀念意味。啊,这个名字,因为他这个人的存在,便永远不会被她遗忘掉了,这样真好,真好。 “不可能!我不会允许!”赵不逾绝望地发现自己破功了,他的修炼不到家,什么喜怒不形于色都化为天边的浮云,光是看着她那一张笑得懒洋洋的脸,就忍不住一股火气直冒上来。 “守恒,我想叫就能叫,你不允许,又怎样呢?” “你——”无赖! “你也可以叫回来啊,守恒,我并不小气,当然——”金宝生笑得坏坏的:“如果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的话。” 赵不逾一个字都讲不出来,只能风度大失地瞪着她看。 这个女人——这个气死人的女人——见鬼的她到底叫什么名宇?! “饭后一根烟,快乐似神仙。” 半个时辰之后,用餐完毕,金宝生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很好看的油纸包,这个折叠成长方形的油纸包使用的是日式礼盒包装的折法,土黄色的油纸里衬了一张雪白的波浪纸,形成很亮眼的视觉效果,本身就够惹人注意了。然后,金宝生从油纸包里倒出两根比女性手指还细长些的长烟卷。 “喏,一根给你。”她用一种圆满了的表情,递了根烟给他。 “这是什么……是哪种叶子?”已经开始习惯金宝生偶尔无从解释起的诡异表情的赵不逾,也懒得猜她那表情是什么意思,拿过一根细细端详。 他发现这长条的物件是某种草叶植物制成的。外头是某种晒乾的叶子卷成,往里头看,是切得细细的像茶叶末的东西。 “是某种香草吗?”凑近闻了下,依稀闻到一点香味,正是方才在门外闻到的没错。 “一般来说,它通称香烟,不过我的理想是雪茄。至少我的工序是按照雪茄的制法去做的,虽然味道还差太远。现在嘛,还是先叫香烟就好了。” 话说,上辈子曾经因为前妻特殊身分的关系,而有机会跟着她跑去古巴雪茄工厂参观了三天。古巴不幸地被美国锁国几十年,美国对他们实行经济制裁,致使古巴的生活水准硬生生被迫停留在二十世纪初,工业都没机会发展起来,只能靠手工业苦撑。是挺惨的,但纯然的手工作业,倒让金宝生在古代仿起制烟来不那么一筹莫展,失败了许多次之后,如今倒也勉强可以抽上一两口了——虽然味道很呛,口感很差,离成功还很远。 “来,守恒,抽一根吧。”男人间博感情就该这样!这是金宝生上辈子的理想啊!不能抽烟的他,一直觉得会抽烟的男人很帅很爽气很有男人味,作梦都想过有一天定要冒死一试。如今,她身体健康,不必冒死就能抽烟了。 “你又叫……”不让她叫名字,她全然充耳不闻,赵不逾下意识又要抗议,但也知道没用,于是算了,问道:“你说的‘抽’是什么意思?”“抽”这个动词,不是用在整治人或整治牲畜上吗?比如说拿鞭子抽人什么的? “这解释有点困难,我演示给你看,你就知道了。”金宝生将烟的一头叼进嘴里,然后很帅气地探手进袖子里,从袖袋里掏出另一只长方形小盒子,这只盒子很小,顶多只有掌心大小。就见她小心翼翼地将盒子展开,露出里头排放整齐的物品。 “这是牙签吗?上头沾裹了什么?”赵不逾好奇地问。 “它比牙签更神奇。上头沾裹着硫磺和磷石粉。”简单说明了下,金宝生取出一根,四下看了看。发现全是木制的东西,没有石材,没法引火呢。 “你在找什么?” “你身上有没有打火石?” 赵不逾起身走到放置烛台的地方,取来两块打火石给她。 “一块就可以了。”她接过,将小木棍上沾了硫磺磷粉的一头往打火石上一划——火光顿起。 耶!一次就成功,没有漏气,真是太好了!金宝生满意地将嘴里的香烟点燃,悠然地深深抽了一口——靠!还是挺呛的!抽小口点好了。 赵不逾楞楞地看着金宝生吞云吐雾,看着她奇特的动作,闻到浓浓的香烟味,觉得若有再多奇怪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女人身上,也不必觉得意外了。她已经奇怪到超乎常理太多太多,非一般世俗人能承受得起的。 “来,你的也点燃,抽一口,你会喜欢上的。”她再抽出一根小木棍,就着打火石划出火苗,示意他学她叼苦烟。他照做了。“用力吸进去。” 他吸了,但没有用力。所以金宝生有点失望没看到他出丑呛个半死的经典画面…… 这个男人果然很有吸烟的天赋,居然两三口就上手了,抽得有模有样有范儿,简直可以去当广告明星代言了! “所以,这就是你今天来找我的原因?找我合作香烟?”赵不逾指了指手里的烟,问道。 “当然不是。”金宝生坚定地摇头。“我找你是因为这个!”食指点在小木棍上。“这东西叫火柴,虽然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要克服,但绝对的本小利大,它的成本很便宜,而,只要你包装得够华丽,在外表上下功夫,一盒火柴卖到一金铢都有人抢着买。这种家家必备的好物,你可以卖到全天下,几年内都没有人可以跟你竞争,等别人学会了制造方法,你也赚饱了。” 不是推广香烟,而是想卖火柴? 赵不逾有些迷糊了。当然,他也看得出这个叫做火柴的价值。但那只是很便利的生活用品,对上层消费者的吸引力没那么大,没有人会没事放一盒火柴在身上炫耀——这是贴身小厮才做的事。 而这个叫做香烟的东西,则绝对有巨大利润可图的!它定可以成为一种流行,一种身分的表徵,如果好好谋画的话!所以赵不逾不理解为什么这个女人竟然只说要合作火柴,难道她想自己经营香烟?!她有足够的资金与人力吗?就算有,她哪来的通路去打开上流阶层的市场?! “香烟的制造很困难吗?以至于你不打算找我合作?”他问。 “也不算多困难。入门挺容易,若是想做出真正的精品,就要找人不断改良研发了。你也别多想,我不打算贩卖香烟这种东西,并不是想独食。”她一眼看穿他心中的怀疑,直接说道。 赵不逾并不因为被看穿心思而不自在,认真向她游说道: “如果你只想卖火柴,那就跟上次一样,我向你买断专利,你会得到一笔钱,之后,不会有分红,不会有抽成。可是,若是你愿意将香烟的配方与制法卖给我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谈合作了。我可以保证,光是你一年领到的花红,就够你吃一辈子了,更别说接下来你每一年会领得比前一年更多,最后会多到你算不过来,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富有一方的大财主,拥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钱。” 如果金宝生一直都是穷光蛋,那么,赵不逾说的这一番话肯定就能让她抛头颅洒热血的万事不管,只管点头如捣蒜。无论赵不逾想怎样都好,别说合作了,卖了她也无所谓。 但可惜不是,现在这个金宝生只穷了几个月,却过了四十年富家少爷的生活,钱对她来说,没有美好到像个梦。钱,就只是用来花出去的东西而已。 “守恒,香烟这事儿,你就别打它的主意了。咱们还是好好地谈谈火柴吧!我是觉得经过折扇那件事之后,大家也算是朋友了。你老是想独食,这样可不好。我有一些合作的方案,咱们参详参详,包你不会吃亏,而我也不会,这样比较好,毕竟以后大家还要合作嘛。我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你眼光要放远些,不要老想过河拆桥地打发我。” “我这不是很有诚意地在跟你谈合作吗?我对香烟更感兴趣一些。也许我们应该先在这个部分达成共识,再谈其它——包括咱们的‘友情’。”他口气温和,态度却强硬地道。 金宝生瞧着这个全身散发着上位者强大气场的男人,很威严、很迫人,一般小老百姓怕是禁受不住的,不过她不在此列。还是懒洋洋地笑道: “共识啊,我们最终的共识就是——吸烟有害健康。它不是个好东西,咱们不要推广它。相信我,不管怎么谈,它就是唯一结果。” “你……既然不是好东西,那你为什么将它放到嘴里,吸进身体里?” “因为它是我上辈子的理想啊!所以就算知道它是个坏东西,我还是忍不住要抽啊,不过,我们祸害自己还成,去祸害别人就不好了。做人要有良心,做商人更是要随时把良心拿出来晒太阳。”她豪爽地拍拍他,没注意到他有些受惊地闪躲了下——她没记起自己是个女人,可赵不逾却不会忘记男女授受不亲这回事。“香烟这种东西,就留给我们两个人受用就好,就这么说定了!” “没有什么说定!我会让你改变主意的!”赵不逾不能接受在谈判过程中被别人主导了一切,尤其还是个长着一副土包子样的女人! “啊,是吗?那就,拭目以待了。”她摊摊手,吐出一串白烟之后,道:“好了,接下来,我们谈谈手工艺品收购的问题,关于宫女绣品之类的东西,我有一点小小的想法,既可以帮你开拓财源,也大大帮助了宫女的生计……” 金宝生无视赵不逾满脸的不爽样,迳自说着自己的计画。 赵不逾一点也不喜欢跟金宝生这样的女人打交道,她太目中无人,也太自说自话,而且,不允许别人的拒绝!她嘴里所谓的“商量”都是要求别人配合执行的指令,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当然,她很厉害,有着无数的奇思妙想,这是很珍贵的特质,但赵不逾就是欣赏不起来,因为她太嚣张了,而且太独裁!以她的身分来说,实在不应该有这样的性格脾性。真不知道她父母是怎么养大她的! 这对一向自负于商业天分,而且在商业领域上也很独裁很特立独行的赵不逾而言,是难以接受的。 所以,不管她身上还有多少价值,赵不逾都在心中决定,等香烟的配方以及制造方法买到手之后,绝对!绝对再也不要跟这个女人有任何往来了! 他不喜欢这样的女人,不管她有多特别,他都只想远离她! 只要他想,他就会做到!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他想摆脱这女人,不愿与她有什么瓜葛,那就能做到。 她很强势,他又何尝弱势过了? ……一向记忆力强悍的赵不逾忘记了,这是他第二次在心底发誓要远离金宝生。第一次下定决心时,就没有做到,那么,第二次立誓,恐怕其效力也是有限得紧…… 【小剧场之 发誓】 某年某月某日,暴风雪肆虐了十天之后,天都郊外,贫民贱民杂居区。 金宝生和赵不逾都没想过会在这样的地方见到对方! 他们向来只在赵家的西郊货栈会面,而每一次见过面之后,赵不逾都会有元气大伤的感觉,并且都会狠狠在心底发誓,再也不让这个女人纠缠上来!可惜,一次都没能成功。 虽然对她认识还不深,但赵不逾向来有识人之能,所以他知道有一种人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子,就算出自一时的临时起意,也会尽全力去完成,不管那事有多么芝麻蒜皮。 遇上了这种杀鸡都要用牛刀的人,赵不逾只能学着不要与之计较,计较了只会让自己气闷个半死。 所以,当两人目光不经意地对土后,赵不逾便很淡然地错开,一点上前去打个招呼的意思都没有。即使,她的折扇创意让他赚了大钱;即使,她的创意女红绣品也打开了销路,钱景一片大好;即使,两人勉勉强强算是合伙人了——他上个月第一次结算了盈利给她,但,这并不表示在外头见到面,他有向她打招呼的义务。 相较于赵不逾的冷淡,金宝生当然是热情得多了。她是想过来打招呼的,但得等她将手上的事情忙完。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在大冷天跑出来挨冻,她这是为了收拢人心来着。当然,代价有点大,虽然把最保暖的衣眼都穿在身上了,她还是冷得直打哆嗦,怀疑自己已经冻成一根冰棒了。 赵不逾是来这里施粥布衣的。他领着五十个手下,让他们一字排开,有的施热粥、有的分赠棉袄,有的管理秩序,工作快速而有效率地进行着。 金宝生是来给宫奴的家人送财货的。宫里的女红人力才刚整合起来,还没有到齐心合力的地步,为了能更好的管理这些劳动力,用高薪或者用人情捆绑住她们的心是最有效的了,所以才会今天带着大包小包来这里。 当金宝生冷得直跳地将满车的东西都送到宫奴家人手中之后,一只精巧的手炉突然递到她眼前。她抬头一看,看到了赵不逾那张像是被后娘附身的俊脸。 “啊!太感谢你了,守恒,我正需要呢!”痛快接过,然后被那温暖的热度感动得几乎要流泪。 赵不逾没理她,将工作交代给赵平,然后迳自转身往一辆由厚皮毛铺盖得很严密的马车走去。不用这个别扭的大少爷招呼,金宝生很自然地跟上,一点也不跟他客气的,自己人嘛! “你怎么会来这里?”上车后,他倒了杯热茶给她,决定让她喝完就赶人下车,绝不让她有机会纠缠。 “受人所托,帮宫奴送衣食给家人。”好幸福地啜饮着,答。 “收拢人心吗?”轻哼。 “可不是,想要将事做好,就得先将人做好。”她耸肩。然后对他道:“看来我们今天的目的是一样的。真是心有灵犀啊!” 心有灵犀,这辞儿可以乱用吗?这女人!算了,不理她……不理她……她已经快喝完一杯茶了,等会就赶她下去。他还有很多事要忙呢! “你上个月才有了第一笔收入,我不认为那么一点钱财除了能让你改善一下自身的生活外,还能有些许余裕施恩给旁人。”想装善人也是要讲条件的,硬去做超出自己能力以外的事,世人只会笑其蠢,不会感其善。 “我只是出力,没出钱。”她又不是那种不自量力的白目。 “哦?”她的杯子已经见底,大概还有一小口的量…… “那些物品都是宫奴们凭自己劳力赚来的钱买的,嗯,当然,她们能赚到的钱还不多,所以我预支了薪资给她们,算是帮了点小忙,让她们可以买齐这些过冬衣食送给家里。”仰头,将茶喝完。 “你这施恩法子,未免也太过斤斤计较了。得到的也不过一声口头感谢,如何买来人心?”赵不逾的原则是要嘛不做,要做就得做得漂亮,所以瞧不起她这样的小家子气。还有,可以赶人了…… “其实人心不人心的,我也不是很在乎。”她吃了块糕点,嫌甜,只好又倒了杯茶喝起来。没瞧见赵不逾因她的动作而嘴角抽了下。“你是个人商人,需要训练出能为自己所用的忠心人才,所以在这个地方施恩再正确不过,既买了善名,又能藉机找得可用的人才。雪中送炭总是比锦上添花强上百倍,收拢来的人心,忠诚度也高。但我不需要这样,所以比起施恩,我更愿意让宫奴们学会自立自强。” “什么意思?”她到底有多渴?怎么一直在喝茶? “我不会平白送困苦的宫奴们钱财货物,她们想要过好日子,想要改善家人生活,那么就努力工作。凭自己的努力去创造自己的人生,就这样。”这话题引起赵不逾的兴趣,一时放过对她茶杯的关注,想了一下,挑眉道: “我记得你上回找赵平到沽衣铺帮你搬货,是因为你买了太多衣物市料一个人搬不走。那些衣物里,有一半是为别人买的,不是吗?” “嗯,她们的衣服也确实破得不能再破了,是人都会有恻隐之心,所以我送了新衣给她们。”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与理念有所街突。 “这不算平白给人东西?”他哼笑。 “其实也不算是,至少不足以买恩。平常我支使得她们团团转,给点衣物算是她们付出劳力的所得也合理,不过主要是我习惯顺手帮助身边的人,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连喝了两口热茶,舒服的“啊”了声。 对她粗鲁的举止视而不见,道: “你既然能顺手帮助身边的人,又为何不接着泽被她们的家人?不过是几个银元的事而已,若是做了,就算施恩成功。”若是他,肯定会这么做。 “就算是施恩,也不该这么干的。我希望她们学会一切靠自己,而不是安于自己宫奴的身分,把所有的希望仰仗于别人代她们实现。这是毁人,不是助人。” “帮了人,竟成了害人?这是从何说起?”这女人的想法从来都怪得让人无力。 “哎,这说来就话长了,一时半刻也解释不清。”喝完第二杯茶了。觉得肚子里还能容纳更多,于是将茶壶提过来放在自己这边。 她这是在看轻他的智力吗?如果她的想法说了他也无法理解的话,那么问题肯定出在她身上! “我看你一时半刻也不想离开这辆温暖的马车,你有足够的时间好好地跟我说清楚,我不吝拨冗恭听。”看她霸占了满壶茶水的模样,恐怕在没喝完那壶茶时,是无法请她下车去的。 既如此,那就让她好好大放厥辞,以充作那壶热茶的报酬吧。 对于……上回在心底立誓再不理会她的誓言,那就,下次再执行好了…… 然后,每一次的相见完后,都决定下一次再也不理她。 一次又一次,直到无力地发现,所有有关于金宝生的事情都不能预期之后,赵不逾发誓再也不发誓! 第六章 “赵大哥,奴家炖了点汤,您快趁热喝了吧。”王诗芳以婀娜多姿的小细步走进书房,声音甜美,温柔无限地道。 一阵香风随着美人的靠近而扑向赵不逾的感官,但这迷人的香味并没有让赵不逾马上从堆积如山的文件里抬起头来。他仍是专注地计算着帐册上的数字,左手翻着帐册,一页一页地快速翻过,右手拨着算盘。那以顶级翡翠雕成的算珠在快速而俐落的拨打下,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更别说那碧绿剔透的颜色真是美丽极了。任谁看了都要心动不已,恨不得能占为已有! 王诗芳每次有幸看到这精致昂贵的东西,都忍不住怦然心动,不由得看得痴了。为了它的价值,也为了它的精巧。这可是以翡翠制成的呢! 翡翠是玉里的贵族,稀世而珍贵,然而,赵不逾手里的这个算盘本身,却又更为稀罕了,就算它不是奢侈地以翡翠制成,仅是以随便的木材雕就,就是件奇珍异品了! 不在于材质的名贵,而在于它本身的独一无二。 是的,赵不逾手上这个算盘,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 翻完一本帐册后,核算工作暂时做到一个段落。赵不逾拿过毛笔,将算好的数字写在纸上。这才起身,礼貌地对王诗芳打招呼道: “王姑娘,你是贵客,怎么劳你做这样辛苦的工作?在下愧不敢当。”然后带着点责备地对着站立在门边伺候的小厮道:“还不快过来接过王姑娘手上的托盘,就会呆站着,真是一点规矩也没有!”明着是骂小厮怠慢,实则斥责小厮的失职,竟没将门给看好! 这名小厮才当上书房伺候没两个月,平常也没轮过几次守门的任务,不晓得主子将书房列为闲杂人不得轻易进入的重地,不是一般贵客可以任意来去的。不过小厮没敢拦着王家小姐进书房,其实就跟其他仆人的心态一样,认为这位王小姐是内定的未来赵家大少奶奶,整幢宅子岂有她去不得的地方?自是放她通行无阻,尽量地巴结讨好。没想到会因此令大少爷不悦了! 小厮还算会看人脸色,发现主人虽然脸上一片温和,但眼底的冷冽,早已令小厮双腿打颤,哆哆嗦嗦得几乎没跪下求饶! “小的、小的知错!王姑娘,小的来就好,小心烫……” “你可要端好了,别给洒了。我炖好久的呢!”王诗芳将汤交给小厮,不放心地交代着。 “是,一定不会洒的,不会的!”小厮赶忙将汤端到角落的茶几上放好,然后立刻回门口守着。 “赵大哥,你别怪他嘛,是我不让他通报的。怕他声音太大,打扰到你工作呢。”王诗芳看小厮怕成那个样子,不忍地为他说了句。 “嗯。”赵不逾淡淡应着,不置可否。然后道:“我这书房向来杂乱无序,也没个可以落坐的地方,不方便待客。你以后有什么事,让人传个话就可以了,不必特地过来这里。” “也是。”王诗芳点点头,好奇地打量四周,有点皱眉道:“好歹你是天下皆知的『火柴元祖』、『折扇创始』,凭着这两样独门的生意,经营遍布各国,如今连最远的北遥国都不远万里地跑来向你采购火柴,虽然永盛王朝的五大巨富排名仍在你之上,但所有人都相信,只要再给你十年的时间,永盛王朝依然会有五大巨富,但这天下十二国里当得上巨富称呼的,就只有我表哥和赵大哥你了。” 将赵不逾与表哥李伦这两年来的辉煌成就很自豪地说了一些之后,才又回到正题—— “以赵大哥你这样了不起的成就来说,这书房是够大了,但也未免太寒酸了。竟除了几张书桌、几墙书柜,就没有其它像样的东西了。至少这面墙可以拆掉书架,挂上两幅名画。”她指了指靠窗的那片墙。出主意道:“我听说『天宝商社』最近得了画圣周思勰的名作『万顷金秋图』,已经有不少王公贵族抢着要收藏,据说那幅图目前已经叫到一万金铢的天价了。不过,也只有这样昂贵的物件,才有资格放在赵大哥你的书房啊。”然后,目光又放回桌上,忍不住走近两步,想趁机把玩把玩那精巧的算盘。 “那件事我也听说了。不过我一介铜臭商人,向来不懂风雅之事,倒没想过要去争抢那幅名画。若是只为了妆点书房而将画买来,实在是浪费了,也会被天下文人士子唾骂的。”赵不逾装作不知道她的动作,早她一步转身将算盘收进檀香木制的盒子里,接着放进抽屉里扣上暗锁。 这个算盘,是一年前金宝生制来送给赵不逾当二十六岁的生日礼物的。目前世上只有这么一件。 赵不逾认识金宝生已经两年了。每次跟她见过面、议过事之后,心中都恨恨地想着定要摆脱这个难缠的女人,发誓不管这个女人再有什么新奇的合作提案,也不要被吸引,坚定地将她列为泛泛之交,拒不让她成为自己的朋友与合夥人。 ……两年下来,惨痛的事实血淋淋地证明了一件事——他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低估了金宝生的手段。他,是摆脱不了她的! 她总是能得到她想要的,而他,本来也是这样的,但自从金宝生这个奇怪的女人在他生命中横空出世之后,便成了唯一的例外,完全不可预期,不被他左右指挥。而他甚至连想离她远一点都做不到——只要她不允许的话! 就算认识金宝生已经两年了,他还是觉得她很怪异,虽然对她有些许了解,却始终搞不懂她为何如此地跳脱飞扬,行事如此地不合常理,难以预期,甚至难以理解! 她一点也不像女人!而,与其说她不像女人,倒不如说她一点也不像这世界上应该有的人! 赵不逾从十五岁开始被家族打发到各地工作,十九岁之后开始跟着商队游走各国,不敢说天下间的各式各样人种都见识过了,但也算是比大多数人见多识广,奇人异事更是被引见过不少,偏偏就是没有一个会像金宝生这样的!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赵不逾至今没有办法确实地将她定位。她太奇特了,而且无从臆测起。 最让赵不逾百思不解的一点是——金宝生对他没有来由的信赖! 非常地没有道理。似乎从第一次见面起,就直接跳过相熟相知互了相解的阶段,一下子就是推心置腹、不必客气的知交…… 但不管有没有道理,两年下来,也就这样了。她全然地信赖他,以及……支使起他来也是毫不客气的,这让他无比气闷又无可奈何。 谁教他忍不住对只有她会制造的香烟上瘾? 谁教他被她发明的算盘着迷到昼夜不舍离手? 还有许多许多被她强加的种种,纠缠至今,他甚至还是她的财富管理。 有他这个好用的掩护,没有人知道金宝生这个年纪老大的宫女,其实已经有钱到可以把银票拿来点烟——这嚣张欠扁的说法自然是来自金宝生本人。所有与金宝生相熟的人,都以为赵不逾是金宝生傍上的靠山,她的收入来源只有帮那些宫女姐妹们代为将绣品转卖给他,从中赚取还不错的中介费而已。 就算只是赚仲介费吧,她也俨然成为宫女里人人羡慕的小富婆了—— 这女人简直把那些宫女组织成一座绣品工厂,花样、造型、成品全部有计画的安排,不再是随便绣个方巾什么的,而是加以整合,做出许多前所末见的产品,比如成套的布偶娃娃,附加衣柜,精致的小衣服可以替换,取了一个奇怪的品牌名——“装扮芭比”,深受女性顾客的热烈喜爱。原本定的是高端路线,后来当金宝生将宫女的生产力与皇宫外头女红出色的居家妇女力量整合起来,确定能够应付量产之后,也走向平价路线了。 布娃娃非常畅销,但真正赚钱的还是金宝生设计出来的成套床被组、椅垫组,有的走古典风味,有的走可爱路线,绣品的造型千奇百怪都有,意外地大受欢迎。 听说,有一度因为刺绣的收入比宫女月钱高上许多,致使宫女们每天在上班时大多虚应了事,或者在工作时间躲起来刺绣,怠工情形非常严重,惊动了最上头的大管事嬷嬷特地跑来追究,结果金宝生因此被找去问话好几次。最后不知道达成什么共识,总之,宫女们是收敛了一点,但还是拼命地找时间刺绣,上头竟能忍受,只要没犯大错,便直接视而不见。 那个女人……真是不服了她都不行。 赵不逾不敢认真检视自己对她的厌恶还剩几分,更不敢仔细算计两人之间能力的差距有多大……像他这样对自己经商能力绝对自负的人,其实不太容易接受被无情的打击…… “赵大哥,这汤……”被忽略在一旁的王诗芳并不因为赵不逾的沉默而感到不对劲,在她心目中,赵不逾就是一个温文少言,不会主动起话题,但工作非常努力、也有天才般生意脑袋的了不起人物。这样的男人,有别于一般浮夸挥霍的商贾,是个好男人,最理想的丈夫人选。 “先搁一会吧,天气正热,放凉点更易入口。” “嗯,也是。”她温顺地同意道。“那么我陪你坐坐吧,等你喝完汤,顺便将汤碗端回厨房。” “这种小事,交给丫鬟就好了。你是贵客,不能让你辛苦忙这些。” “没关系的,我乐意的。”她娇羞地表态,有点欲盖弥彰地道:“我的意思是……我本来就喜欢研究厨艺之事,所以不觉得辛苦。只要你不嫌弃就好了。” 赵不逾无言了半晌,转移话题道:“明仁说今日要带朋友过来赏花,看看时间也该到了,不如我等先到花园那边等着,看看总管布置妥当没有。” “好的,都听你的。”她微笑,跟着赵不逾一同离开书房。 依着礼节,她落后赵不逾半步,跟在他身后。这正好让她可以偷眼看他。 这个男人,要不是出身差了点,又深受嫡母忌惮,凭他出色的条件,早就令媒婆踏破门槛了,不会至今年纪老大还没有娶亲。这,正是她的机会!她的家世平平,但胜在清白,而且她是嫡女。再加上表哥近几年出色的表现,即使表哥是庶子身分,却备受李氏族长与所有长辈们重视,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有表哥这样显赫的亲戚,她也勉强算是有点身分的淑女了,不是吗? 所以,她是赵不逾最理想的选择,不会有比她更好的人来配他了! 这也是三天两头表哥带她来小住或者作客的原因,她与表哥都希望可以与赵不逾有更紧密的联结。那么,婚姻就是最适合的联结方式。 王诗芳抬眼望着这座新建成的美轮美奂的大宅,心中思索着还能更如何地将它妆点出符合天下第一巨富身分地位的模样。或者将石制屋瓦全换成黑亮的琉璃瓦?将白云纸糊成的窗纸全以丝绸替代?还有这园子全是花草树木也未免单调,就放置些以白玉雕成的各式奇禽异兽,四处摆着吧,这才显得出富家气象…… 就在王诗芳幻想得满眼冒星星时,走在前头的赵不逾却在想着:那个女人,已经好几天没见到了,是在忙什么? “哈——啾!” 那个正在被想着的女人,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金大姐,棉巾。”随伺在侧的四玉以很娴熟的动作递了块方帕到金宝生面前。 金宝生头也没抬,依然专注于手中的涂涂写写,伸出左手接过棉巾,随意地擦擦嘴。 “金大姐,喝口凉茶吧。”七喜端了茶过来。 “嗯。是有点渴了。”咂了咂舌,将手巾还给四玉,再接过茶水,一口饮尽。“好了,你们也去吃点东西吧,不必待在我身边了。吃完了就去将那些刚烘制好的叶子给切碎,和一点丁香进去,等会我有用。”交还茶杯,挥挥手,叫她们退散。 两人乖巧应好。轻手轻脚移步到客厅去了。 如今已是宫女里有名的富婆的金宝生,住的地方仍然是当年住的那里。曾经管事姑姑讨好地主动说要让她换到中级宫女区住,打算拨一间单间给她,甚至是独门独院也成。不过金宝生拒绝了,因为那时她已经花了许多钱将破旧的宿舍给打造得很舒适了,还租下左右两间通铺加以打通,让自己有了私人的卧房与书房,这样的活动空间对她已经足够,委实也无须换个更大间的了,所以就留下来了。她想反正也住不了多久就要离开了,也懒得重新布置新屋。 人只要有钱,身边就永远不缺奉承伺候的人。金宝生又是个花钱大方的人,自然能让日子过得无比舒服,连工作都有人忙着帮她做,所以她虽然挂了个宫女的名头,但物质上享受的程度,恐怕就连一些小宫妃也比不上。 大多时候,她的日子都过得很悠闲,不过,随着她年纪已到,离出宫的时间不太远了,日子又不由得过得忙碌起来。实在是有太多的事情要安排与准备了,一切,都是为了更美好的明天哪…… 而眼下,让她连续在书桌上趴了两天,不时抓耳挠腮的事情是—— “十六世纪威尼斯商人制造出了镜子。用锡与水银……嗯,水银可以溶解锡,变成一种锡汞剂这样偏向粘稠的液体倒在玻璃上成形……而水银呢,是从朱砂加热提取出来的,这不难……可是,那种方法做出镜子还有很大问题,不完全明亮,有模糊的问题没有办法克服。如果要做出像样的镜子最重要的工序是镀银,主要材料是硝酸银……我记得硝酸银的化学式是……呃……”拿着炭笔的右手在白纸上写写画画,不时地以左手抓抓头发,捏捏纸团,在捏出十几张纸团丢了满屋子之后,终于将化学式写出来——agn03 “然后,硝酸银的化学原理是银离子在有机物的还原性作用下,以金属银结晶析出……制备硝酸银又必须防止nox污染的方程式是……嗯,这个以前高中考过,也做过实验的。就是……” 3ag(s)+8hno3(aq)→3(aq)+3no+5no2(g)+4h2o+1/202(g) “是这样没错吧?应该是这样吧?当年背得很辛苦的,居然还记得,真是天才啊我……嘿嘿嘿……”坐在纸团堆里傻呼呼地喃喃自语。 写完了一长串近似乱码——以古代人看来也确实是乱码的符号与数字之后,金宝生先是为自己优秀的记忆力自豪地嘿嘿傻笑两声,笑完后便挫败地丢开笔,抓着头发哀号—— “记得这些有什么用?这里又没有工业用品专卖店!去哪买硝酸来溶解银啊!除了硝酸银,还要氨水,还要酒石酸钾钠来做还原液,这些都很麻烦的啊!没有现成的东西,就要用很原始的方法去制造出来,只为了制造出一面漂亮的镜子,太难了!难道……到最后还是只能用威尼斯人的方法吗?那多逊啊!”就算是逊,也比现在使用的铜镜清晰太多了。唉…… “大姐?怎么了?”守在房间外的七喜满脸惊吓地探头进来问。 金宝生回头给她一抹惨兮兮的笑:“没事,我只是无聊叫一叫而已。别理我。”配合着她一张青白的脸与凌乱的发,形状相当可怖,七喜不敢直视,乖乖回到门外,什么也不敢问。 “我现在这样子一定很像疯婆子……”金宝生摸了摸脸,没有照铜镜的勇气。搔了搔头,咕哝道:“再试试吧!一定有办法的,最原始的硝酸好像是用绿矾和硝石干馏出来的是吧?硝石,有;绿矾嘛,找医士或炼丹的方士问问……然后还原液的初始原料出自于酿葡萄酒产生的副产品,就是酒石酸氢钾,反正先试着酿酒就是……这点记下来,叫守恒去开酒庄。看来想要做出现代化的镜子,不花个几年或几十年是不成的,在那之前,就先拿锡和水银做镜子吧。也不急着制造玻璃,反正我也不会,不过永盛王朝盛产各种水晶,价格也不贵,就拿来打磨成玻璃用了。”很财大气粗地想完,耸耸肩。觉得这两天为了执着于镜子的事,忙得废寝忘食,却没有办法圆满将问题解决,实在很亏。 金宝生平常是很懒散的,但是一旦心里有什么执着的念头时,就会变得不可理喻,就算将牛角尖给钻破也不回头。所以当她动起要制造镜子的念头,便将高中时期学化学的记忆死命地想出来,写了满满一桌的纸,书房里的废纸团都要埋到她膝盖了。 她常常能够心想事成,但并不表示总能心想事成。她想,就算她前生不是个老板,而是个化学专家,被发配来到这一无所有的古代,也是一样没辙;就算写得出全世界最艰涩的化学方程式,能做到点石成金,然而没有原料,一切白搭。而她也不过想要一面可以用的镜子,就已经千难万难了,要真是一名化学狂热者,怕就直接撞墙去重新投胎了。 “再说,硝酸银是有毒的啊……如果真制备出来了,也只能像制作香烟一样,自产自用,绝对不可以外传了。一不小心,可是会死人的啊,所以这方面的研究只能自己来,连助手都不能找。”想当年犹太人欧本海默主持『曼哈顿计画』,聚集十五万个专业人才共同研发出原子弹时,绝对不是为了用来炸长崎广岛的,但它就是炸了。 所以任何一个事物的研发,若带着点危险性时,总要先想想后果,然后再考虑如何防范。 “算了,还是先用威尼斯商人的法子去随便做几个吧。硝酸银这类东西,等我以后有大量空闲时间之后,再宅在家里闷头研究吧,现在还有太多事要忙呢。嗯,也该出去找守恒了,啊,对了,图纸……”想到这里,她快步定到书架那边,对着一卷又一卷的纸卷翻翻找找,那是她近三个月以来的心血——她未来新居的室内设计!有关浴室、有关马桶、有关水管、有关沙发与弹簧床……种种对赵不逾来说肯定属于异想天开的想法,都要赵不逾化身为万能的哆啦a梦来帮她做到! 可以想见这次会见赵不逾,又可以看到他变脸了。她真的不是故意的,但能者多劳嘛,她就他一个朋友,不找他两肋插刀,找谁? 找出图纸放进背包里,再顺手抓了两条烟丢进去——作为贿赂赵不逾之用。再清点了一次,确定要带的东西都带了后,拎起背包,转身离开书房。 一走出院子,就被三三两两闲坐在小院子里的宫女们殷勤地打招呼着。 “金大姐儿,要出宫啊?” “是啊,出去溜溜。”金宝生笑了笑,朝她们挥挥手。 “路上小心啊,近来听说街上有一些扒子在流窜,荷包可得守牢些啊。” “真的啊?那可真要小心了,谢谢你啊。”随口说着,人已经走出院门了。 现在金宝生处于工作年资已满的阶段,不必执行勤务,还随时都可以申请退休搬出宫去。皇宫对她们这种良籍役女还算宽厚,监于有些宫女可能已经无家可归,所以会给予半年的宽限期,让除役的宫女可以暂住于宫中,在这段时间可随时出宫打点日后的居处,等一切安置好了,再搬出宫去。 金宝生从两年前就常常出宫去了,手边的工作多的是一堆人抢着帮她做,刚开始是为了讨好金宝生,后来则是为了争取那优渥的报酬。金宝生以一个月十银元的薪水雇请人代班,这是她领到的月钱的三倍!对于中下阶宫女来说,是一笔难以想像的收入,自然造成争抢。为了公平起见,金宝生让她们抽签轮班,每个人都有机会代班一个月。然后,她就从种菜的工作里脱身,成日不是忙着出宫就是整合宫女绣品,让这些女红资源变成一座有效率的量产工厂。 不到半年的时间,大家的口袋都丰盈了起来。 金宝生是个很有赚钱本事的人——这个消息很快在宫人间流传,后来连一些太监也跑过来跟金宝生攀交情,希望这个满脑子赚钱主意的高手,也能帮贫困的太监们找一条出路。 才走出院子没多久,就被一声大喝叫住—— “金宝生!” “嗨,顺儿。今天吹的什么风?”金宝生一点也没有被吓到,一边打招呼,一边将背包背好在背后。 说起这背包,可也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当然,因为方便好用,宫里已经有人偷学了去,不过没她这样精巧好看。谁也舍不得像她用上好的金银丝布来制作一个放东西的袋子,只为了它有防水功能!简直浪费得教人发指,那背包上的扣子甚至都是用珍珠制成的呢! 再说回金顺儿吧。这雨年的时光里,金顺儿也没有虚度,她成功考上了女官,成了近五十年来,从宫女晋升为女官里最年轻的一位。如今是个从八品的长宫女宫,如果造化好的话,日后最高可以升至正三品御侍——也就是皇帝所居之宫殿的女总管。当然,那个位置竞争非常激烈,不是一般宫女出身的人可以获得的,通常是被那些一入宫就是女官的宫家千金们给拿去。 不过,金宝生对金顺儿有信心。金顺儿有足够的聪明与泼辣,能力强、手段高,谁也欺负不了她;况且,她手边也培养了不少得用的亲信,未尝没有可以跟那些大家千金有一争之力。 随着年纪老大,性情变得静敛深沉,金顺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把所有刁钻与盛气凌人的脾性都显现在脸上的女孩儿了,面对别人时,她总是冷冷淡淡,很有大主管的派头。而她唯一的情绪发泄口,一直不变的就是金宝生。 就像一般企业会设有“压力解放室”一样,金宝生无疑就是金顺儿的“压力解放室”。这个时代,女人家要出头天,实在太不容易了,当然压力也更大一些。金宝生还是没弄清楚金顺儿为什么总要跑来骂骂她、找她麻烦一下,不过因为一直都忙,也就没时间来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反正也快出宫了,一旦出宫去,两人这辈子搞不好就再也见不到面了,所以就算弄清楚了彼此间的恩怨情仇,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是? “我问你,你是怎么想的?”金顺儿一把抓住金宝生,谨慎地四下看看,确定没有人之后,为防万一,还是将她揪到不远处的树林里,才开口问。 “啊?什么意思?” “这个!”金顺儿从袖袋里抽出一封信,就兴师问罪道:“我大哥来信说等你一回家,你家人就要将你嫁出去了,让你嫁给孙杰当填房,是真的吗?”金顺儿一张秀丽的脸无比狰狞,如果这时拿一只手电筒从她下巴往上照,一定比贞子还恐怖…… “啊?嫁人?我怎么不知道?”金宝生脑袋还在想着贞子pk金顺儿,谁胜谁负的问题,没有将金顺儿的质问真正听进去。 “这信上写的!你还想装作下知道!”金顺儿吼道。 “是吗?那给我看看——”她伸手想要借看。 金顺儿拿信的手,不客气地挥开丁金宝生的爪子,冷笑道: “你又不识字,要看什么!” “我怎么不识字了?这两年我都乖乖去内书堂听课——” “内书堂?那是教太监识字的地方!”身为宫女,她应该去女德堂听课才是。 “所以我也去学识字了。”挥挥手,对金顺儿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就算男女授受不亲,可那些人是太监啊,就不必拘泥那些没必要的礼教啦!谁教女德堂教的偏重于女红制衣,而不是识字算帐,她就只能去跟太监一起上课了。“总之,两年下来我也是能识得一些字了。”很骄傲地抬下巴。 “你这两年就学了个认字,有什么好得意的!”金顺儿觉得她那下巴很碍眼。这个金宝生这两年突然发达了,人也大变样了,让金顺儿百般疑惑又不得其解,不明白只是被人踩昏了头,竟就能变了个人似的,为什么? “就算没什么好得意的,至少我可以看懂你手上的信了。借我看看吧。” “不必!反正你只要知道……”深吸好几口气,眼中闪过一抹可疑的水光,但一下子就不见了。再开口时,声音是带着抖的。“你……只要知道,等你回家……那个令你朝思暮想的孙杰……就会来娶你……就算你是个笨蛋,也是个幸运的笨蛋!” 啊,原来如此!金宝生终于明白为什么金顺儿总是与她过不去了,说穿了不过是男颜祸水惹的…… 不过,那个孙杰……谁啊?金宝生这两年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之后,就很少去提取以前的记忆了,任由那些记忆逐渐褪色,一点一滴地消失——不管是金宝生的,还是前辈子属于金大公子的,都渐渐地忘了…… 所以对于这个新听到的名字,一时之间脑子里google不到讯息。虽然想不起来此君是何人,但从金顺儿的表情不难解读出这个男人八成是村子里的白马王子,就连金顺儿这样聪明而志气高远的女强人也为之倾心。然而那个孙杰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却似乎只对金宝生感兴趣,如今知道她要被放出宫了,就去她家提亲。 如果她还是没有换过内芯的旧?金宝生,那么她会为了有这样美梦一般的归宿而高兴到发疯掉!要知道,低阶的大龄宫女在婚姻市场几乎是垃圾般的存在,只有又穷又病又残又丑的老男人才会愿意屈就娶回家——那还得是有点姿色、有点积畜的,要是长得粗笨黑丑又没钱,那就绝了这门心思吧,省得被嘲笑侮辱;就算不幸嫁了,也八成会被照三餐打…… “我没想到……没想到孙杰还会回到村子……自从他中举之后,就娶了恩师的女儿,去遥林县当了县老爷,以为再也不会回到金家村的……哪里知道,他还是回来了,回乡开起私塾当起夫子来了……” “从一个县官变成夫子?他犯事了?” “他是个正人君子!才不会犯事!是他的恩师被朝廷上的党争波及,连带孙杰也丢了官位!其实不当官也好,孙杰他太正直了,这样的人定上仕途实在太危险了,随时丢了命都还不知道是谁下的黑手。他最适合的,就是当一个作育英才的夫子,要不是他娘亲非要他光宗耀祖,他又怎么会去娶那个女人……哼!那个没用的女人,只会在我们面前作威作福不可一世,结果她父亲垮了,她就受不住倒下来,成日忧思,最后病死了。这种只想享福不愿吃苦的女人,怎么配得上孙杰!”金顺儿说得恨恨的,可见当年很是吃过那个官家千金的苦头。金宝生还来不及对这一出肥皂言情剧发表什么个人看法,就对上金顺儿瞪向她的恶狠狠目光,活似要拆了她似的。 “你不要这样深情地看着我,我怕你看得太用力,会不小心爱上我。”金宝生一时忍不住,口头调戏道。 “……”金顺儿满脑袋的火气突然被金宝生莫名其妙的话给打了个岔,一时有点难以为继的感觉。不由得觉得跟这样形迹脱线的人计较的自己有点儿傻,如今金宝生变成这样,还会是孙杰心目中的良配吗? “我……听说,孙杰正在往天都赶,或许他是打算先来看你一面,更或者,是来接你回金家村。你怎么想?”金顺儿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有些艰难地问。 “我没打算回金家村,也不打算嫁人。”她才二十五岁好不好……上辈子过早的结婚,是因为对自己身体能撑多久不抱期望,遇上个心仪的女人,自然就马上结婚了,渴望给家里留个后,就算在下一刻就死去,也还有人可以代他承欢父母膝下。而现在,身强体健的,活到九十九都没问题,那么,结婚不结婚的,都不用太早放进人生的计画里了。 “你作梦都想嫁孙杰的不是吗?现在又何必在我面前矫情?” “我都离开金家村十几年了,十几年的时间还不够我改变主意吗?”金宝生耸耸肩。 “那可是孙杰啊!你在胡说什么!”金顺儿气她一副不当一回事的样子,不由得大叫。 “不喜欢他了也不成?谁规定的?” “你——你、你凭什么敢这样对他嫌弃引” “你为什么生气?我嫌弃的又不是你。”好无辜的样子。 “你——”金宝生看了看天色,对金顺儿道: “已经有些晚了,我有事得出宫一趟,就不跟你聊了。回头见!”摆摆手,快步离开树林,不理会金顺儿在她身后气得跳脚。 在走到神武门附近时,来来往往的宫人太监就多了,他们也都注意到金宝生这名女财主的到来,都热络地过来打招呼着。 “金大姐儿,哪儿去啊?” “金大姐儿,要出去是不?让小的帮您提包袱吧,别累着您了。” “金大姐儿,需要给你叫马车吗?” “金大姐儿……” 金宝生只得含笑地一一应付,借口有要事,很快溜出宫去了。 唉,人红就是累……真希望早日赚到可以宅一辈子的钱,好好宅在家里享福,不必管这些人情世故啊…… “老爷,老金川的马车已经驾过来了,请上车吧。”一名年约四十来岁、作管家打扮的中年男子,背上绑着一个大包袱,手上还提着一只木制箱子,主要放的是老爷最心爱的书籍,一路上打发时间要看的。 “孙叔,那只书箱挺沉的,还是我来提吧。”孙杰已经多次想要亲手拿一些行李,都被老孙不客气地拒绝。当然,这次也是! “老爷!您是读书人,是举人老爷,您的手是用来读书写文章的,不是用来干粗活儿的!这事儿就别说了!”很强硬地再度拒绝,然后向那辆缓缓停在家门前的马车走去。 老金川家里经营的是村里唯一的一间杂货铺,由于每个月都会到城里去进货几次,于是也顺便做起了马车载人的生意,赚取一点路钱。平日最远也只跑到县城,不过自从上个月孙举人老爷的管家来找老金川,说要雇他的马车上天都一趟,让他好好合计合计。于是老金川便立刻四下奔走揽客,问人有谁要搭马车去天都办事的、进货的、探亲的,甚至是去见见世面的,都趁这次难得的机会赶紧一道儿去。要知道,天都虽然不算太远,走路十天也就到了,但更多的人是一辈子也没机会去天都一次的! 这次的动员很成功,老金川招揽了十个客人同去,手上更列了长长的一张单子,都是村里人委托代买的物件,让他走这一趟长途的路线,算是小赚了一笔。而且旅费由十个客人一同分摊,对每个人来说都不算是难以承受的天价,所以大家都很满意。 愿意走上这一趟长途旅行的人,家里算是有点余裕的,可说都是村里的有钱人。而孙举人正是金家村最有身分地位的大人物了,所以当孙举人上车之后,大家都连忙问好,并将最好的靠窗位置让给他坐。 孙杰温和有礼地向众乡亲问好,一阵寒暄之后,由管家孙叔挡在前方负责跟众人话家常,让孙杰得以安静地坐在靠窗的角落看书,不被打扰。 虽然目光盯在书上,但心思却不在上头,想着的,是金大婶那一家人的嘴脸。 金大婶是金宝生的家人,但只是后母,终究不是亲生母亲啊,在得了宝生所有的工资,买地盖房娶媳妇嫁女儿的,哪样不是得自宝生的钱?但却没有半点感激之心,反倒还认为即将退役回家的金宝生将是家中多余而无用的累赘,想要写信叫金宝生想尽办法留在宫中工作,再不然就留在天都找个活儿养活自己,就别大老远的回家来了。家里这几年又添了人口,正愁房间不够住呢,说是就算金宝生回家来,也只能窝在灶房暂时安置了,因为没钱给她盖一间新屋子…… 金宝生的家人都目不识丁,想写信当然只能请人代笔,若是去找了专门代写书信的秀才,还得给钱,于是舍不得花半毛钱在金宝生身上的金大婶便理所当然地找上了孙杰的学生代笔,仗着的是与孙家有几分交情—— 当年金宝生的亲娘在世时,曾经帮助过落魄的孙家母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而今孙杰辞宫归故里,对人友善,从不盛气凌人。但他举人大爷的身分摆在那儿,对村民来说是高高在上必须仰望的存在,大家尊敬之余也不敢有所冒犯。金大婶就仗着被孙杰礼貌地叫声“大婶子”的身分,命令私塾的学生写信。那名学生不好违逆,在写完信之后,立即跑来向师父报上口。 于是,孙杰这才知道金宝生的处境竟是艰难至此,心中下由得生起一些火气。他已经忘记金宝生长得怎样了,只记得是个很黑、很粗壮、木讷口拙的女孩儿,就跟一般村姑没两样;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金宝生的孔武有力—— 金宝生还比他小一岁呢,但在七岁那年,有一次他为了捉几条小鱼回家给体弱的母亲补补身子,不慎滑落溪里……那时是春天,山上的雪水正在融化,溪水暴涨,水势湍急,他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一下子冲得老远,就在他以为自己将要命绝于此时,是金宝生以及另一名女孩儿救了他!她们丢了一根粗壮的藤要他捉住,但那时被水劲冲得七荤八素已然无力的孙杰,已经呈现半昏迷状态了,哪还使得出半点力气? 后来当他再度清醒过来时,整个人竟然是趴在金宝生背上的—— 他一个七岁的男孩儿,被一个六岁的小女娃从溪边大老远地背回村子里! 金宝生的孔武有力从此在孙杰心上永远铭记。 金宝生是他的救命恩人,就算他早已忘记了金宝生的长相,甚至也没有什么跟她相处过的印象,但无论如何,他不能坐视她的家人这样对待她! 于是他上个月前去金家找金宝生的父亲谈论这件事,然而这毕竟是家务事,就算他是金家村最受敬重、最有地位的人也不得干涉人家的家务事。那一次的谈话毫无收获,但至少让孙杰彻底看清了金家人对金宝生的想法。金宝生的亲生父亲,以及同父同母的大哥虽然有心帮金宝生争取好一点的福利,然而他们娶的女人都太过厉害,压制得他们大气也不敢喘一声。连最亲近的人都如此了,更别说后母以及其他异母弟妹了,谁也没当金宝生一回事! 这对孙杰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是个端方的读书人,一生清正,深信做人应该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虽然知道世上不乏有那种恩将仇报的小人,但却从来没有想过骨肉至亲也会凉薄无情至此! 金宝生救过他一命,他在心中感恩一辈子;而,金宝生从十二岁入宫服役至今十三个年头,所有的收入全数寄回家里,身边半点不留,家里人毫不感激不说,甚至还常有抱怨说她没本事挣得更多,而今金宝生年纪老大,不能再给家里钱财供应,竟得到这样下场,对孙杰来说是不能忍受的! 所以在苦思三天之后,他决定插手了! 好人不该没有好报,这是不对的! 一心巴望着他光宗耀祖的母亲,拖着病体,憋着一口气,亲眼看着他中举当官、安排他娶了对他仕途有帮助的妻子、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之后,终于心满意足地吐出那口气,含笑九泉去了。 而他那贵妻,打从丈人在朝廷里失势之后,因为觉得在贵妇里抬不起头,镇日躲在家里再不肯出门,心头积郁一病不起,两年前也过身了。 他上头再也没有可以拘着他的人,再也不必为了别人的心愿而活,所以孙杰才会大胆地做出了这个决定——迎娶金宝生为填房! 这个打算,孙杰只先向金宝生的大哥私下提过,并要求在金宝生本人同意之前,先行保密,不对家人提起。孙天宝同意了,这样有利于亲妹子的事,他自然是同意的!他能帮妹妹的地方不多,心中一直感到有所亏欠,却又无可奈何。 而这个密秘,金天宝唯一分享的人,就是金顺儿的大哥金一山。为的就是请金一山给金顺儿写信时,稍稍向金宝生透露一下这个消息,让宝生有个心理准备,好生在天都等待孙杰的造访。 这也就是今日孙杰带着管家上天都的原因了。 他要去找金宝生,取得她的同意之后,才回金家村正式公开下聘。 恩义比男女私情更重要,而婚姻对男人而言,从来不是为了服务爱情而存在的。所以孙杰毫不在乎金宝生长得平乎无奇的相貌,甚至仅是个目不识丁的村妇,年纪还老大。以他的身分来说,就算只是娶填房,金宝生的条件也实在是太差了,所以当他告知管家老孙这个决定时,老孙力阻不成之后,一直没给主子好脸色看,使尽力气要让主子改变主意,就差没跑到老太爷、老太夫人的坟前去哭坟了! 这次非要跟着上天都,将宅子里的事都托给婆娘与儿子打理,就是想找机会破坏这桩姻缘! 老孙不像孙杰对金宝生一点印象也没有。老孙是记得金宝生的,那是一个非常平庸的女孩,平庸到甚至有点粗笨,连长一点的句子都说不完整,说一个字卡两个字的,比那些天生大舌头的人还结巴。 他不是看不起村姑,但一个粗笨的女人,如何能配得上温润清正的老爷……男女之间的姻缘可以不看门第,但绝对不能完全无法相契,连对话都成问题!这样结成夫妻的话,绝对是悲剧。再说了,有金宝生这样的继母,对小少爷的教育没有任何帮助。知恩图报也不是这样做的!拿自己的一生去报恩,太过了! 主仆各自怀着不同的心思,静静等待抵达天都那日的到来。 【小剧场之 生日】 某年某月某春未,晴光大好,杨花四处飘飘,人的心思也不署分地飘啊飘着。 金宝生觊觎那一组十二根的象牙算筹已经很久了。 算筹啊,在算盘还没被发明出来之前的计算工具。金宝生不懂得如何使用它来计算,但这不妨碍她对这套算筹的喜爱。因为它实在制作得太精巧可爱了。 她决定得到它,然后用它来制作一柄迷你折扇。 “你在看什么?”赵不逾推门进来,不意外看到金宝生坐在他的私人办公室里——即使这里号称最机密处,连一般高等管事也得经过层层通报才会被允许进来的地方。但金宝生永远是那个例外,她不用通报,她也是唯三知道这间书房有密道的人之一。然后,总是从那条暗道进来。 “我们认识快一年了,大家好朋友那么久,我从来没有向你这个人老板索要过什么东西对吧?”她朝他笑得好狗腿。 谁跟她好朋友了?赵不逾暗自腹诽,但懒得跟她斗嘴,只淡淡道: “这套算筹是象牙制的,永盛王朝不产象,所以材质极之罕见。再说了,这上面的雕刻精美无双,乃是一代大匠师岳南山耗费了一年所雕就的封刀之作,世上仅这么一套,其价值已非金钱所能衡量。” “你干嘛对我说这么多?” “我说这么多就是告诉你——我不会将它送给你。”平常赵不逾说话是不会这么直白的,这时代的人说话都讲究含蓄、讲究意在言外,将心领神会的功夫练得炉火纯菁,给自己与对方留点余地。也就是明明只要说出“不可以”三个字就能解决的事,偏偏就要编出三万个字眼来解释,而三万个字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不可以”三个字。 但,跟金宝生这样的人说话就不必了。直白是最好的应对方式,近一年来的血泪教训,让赵不逾深刻明白了这个道理。 “真的不会送我吗?” “不会。”他拉长了声音,说得很坚定。 “就算看在我那么喜欢的分上,也不行?” “不行。” “那,就先不谈这个吧。不过我还是要让你知道,这套算筹,可能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想要的东西了。”星星眼眨啊眨地。 既然如此,那么,本少爷就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将它送给你——赵不逾在心中喻快地发誓。 “对了,这个送你。”金宝生走到放置自己背包的地方,从背包里取出一只包装精美的长方形檀木盒子,双手捧到赵不逾面前。 “送我?” “是啊,听说今天你生日,这是生日礼物。” 生日礼物?为什么生日要送礼物?永盛王朝的人是不过生日的,生日即是母难日,不会有人庆祝。他们只做寿,也就是活到成家立业子孙满堂之后,有一定年岁了,才会庆祝福气与长寿。 赵不逾挑挑眉,没有伸手接过这所谓的“生日礼物”。再说,就算他再健忘也不会健忘到转眼就忘记方才发生过什么事。不久前他才拒绝将象牙算筹送给金宝生,而此刻若是收下金宝生送的礼物,那自己就站不住脚了,最后只能顺遂她的心意,让她得逞。 她竟然就这么正大光明地在他面前耍阳谋,把他小看成这样,让他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 “我不缺任何物品。也从来不收别人的礼。”他说完,还很有礼地道谢:“虽不能收,但还是谢谢了。” “守恒,亏咱们已经认识一年了,你对我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啊。我既然会送你东西,就是保证你一定会收的。” “你可真自信。”就算送的是延年益寿的仙丹,他也足不稀罕的。 “喏,打开来看看吧。”她将檀木盒硬塞在他手中。 “要不要收,还是等看完之后再做决定吧。” 赵不逾其实也很好奇金宝生会送他什么东西。要知道,就连香烟这种奇特的物品,她也只当成零嘴似的,取出来就跟他分享了,一点也没有这是稀罕物的自觉。那么,又会是什么东西能教她当成礼物,慎重以待呢? 于是,也就矜持那么一下下,就拿着礼物,走到桌边,将盒子打开,然后,看到了一样不知名的昂贵物件。饶是赵不逾见多识广,还是不知道这件由许多翡翠珠子串成的物品,除了造型奇特、材质昂贵之外,选有什么用途? 金宝生在一旁解释说这叫——算盘。 然后,花了二刻钟去教授他使用方法。而赵不逾本来就是个极度聪明的人,没多久就上手了,而且还玩得欲罢不能,竟马上搬出一叠帐册拨算了起来,劈哩啪啦的声音霎时成了办公室里唯一的声响。 “生日快乐,守恒。” “嗯。”充耳不闻,只是习惯性应了声。 “还有,我的生日也快到了,你也会愿意让我在生日那天感到很快乐的是吧?” “嗯。”越打越上手,很快算完一间铺子的月帐,欣喜地再来复算一次。 “那这套算筹,就是我的生日礼物喽?” “嗯。”根本什么也没听到。 于是,金宝生偷笑着,蹑手蹑脚地走到一旁,轻轻地将那套算筹收好,塞进自己的背包里,然后,再留下一句“生日快乐”后,悄悄闪人。 直到好久好久好久以后,赵不逾在金宝生的书房看到一柄极眼熟的、以象牙制成的折扇时,才愕然想起,惊叫—— “那不是我的那套算筹吗?几时跑到你这里了……还被你制成了折扇——” 第七章 这是金宝生第一次见到赵不逾的家人。不过他们全是庶出的弟弟,没有一个是真正具分量的赵家正经主子。 而,令金宝生感到惊奇的是,这些庶弟们的名字——赵不越、赵不行、赵不远、赵不前、赵不进…… 知道赵不逾的名字时,还不觉得怎样,如今再听到他其他庶弟们的名字之后,便知道他们这些非嫡出的男丁们,在赵家生存得有多么艰难了。 赵家嫡子嫡女的名字都是有排字辈的。跟赵不逾同辈的两名嫡母所生的弟弟,分别叫赵师尧、赵师舜;而两名由平妻与侧妻所生的女儿,则叫赵师妹、赵师姈;至于妾生的子女,则会取一些恭顺而卑下的名字,告诫他们虽生来享有荣华富贵,却不可妄想得权,不可在家族里争取出头,让正统嫡系难以自处。 这些巨富豪门对庶子从来放任,愿意将他们养成纨裤更胜于让他们勤奋向上,所以当赵不逾从小展现出惊人的经商天分时,早就令长辈们不喜,立刻加以压制了!而这两年更是过分,与人私下合伙经营了独门的火柴、折扇,以及独树一帜的布偶娃娃、家饰配件等绣品等物,让他赚尽了天下间的财富,名声传遍十二国,让永盛王朝殷富了一百二十年以上的五大家族都不得不正视起赵不逾以及李伦这两个豪门庶子起来。 其中,又以赵家最为愤怒!赵家长辈们认为赵不逾忘恩负义,身为赵家子弟,在没有分家的情况下,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家族的!就算那些发明来自于赵不逾,但赵不逾这个人是属于赵家的,所以赵不逾没有权利自己做生意赚钱,于国法、于家法来说,家族都有权利随时将他的财富没收充公! 但赵不逾岂是那么好拿捏的人?就算他不是生来就聪明绝顶的人,以一个被家族打压了十几年的人而言,怎么可能没有任何防范地就自行创业,还将场面弄得如此轰动高调到惊动了天下各国?! 明面上,“畅行天下”商号属于赵不逾、李伦两人所有。但,仅凭两个富家子弟,在没有家族的支持下,如何能在短短两年间,商行顺利开逼天下各国,而没有遭遇到当地权贵的侵占或刁难?有点脑袋的人都会猜测着“畅行天下”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势力在支撑着?! 许多人暗中去察,震惊地发现这个商号的背后,竟有着各国王公贵族的影子!没有人知道赵不逾是怎么办到的!竟能攀结上那些权贵人物,还让那些向来轻贱商人的贵族们,愿意屈尊下交,甚至成为商号的合伙人。 原本以为赵不逾与那些贵族们的往来,他的地位必定低微,相处方式恐怕像是奴才一般的存在,但在半年前,有一名云龙国的皇子特意来拜访赵不逾,并在赵不逾的“鸿宾别馆”住了一个月。那一个月内,赵不逾领着云龙国皇子在天都各处名胜游玩,竟是以称兄道弟的方式相处,当时所有明里暗里注意着他们的人都为之惊呆了,不敢相信眼见的事实! 也从那时候起,赵家里大声叫嚣要没收赵不逾产业,让“畅行天下”充公的声音,一下子被压制得没了。所有的大老们至今仍在苦恼要怎么跟赵不逾相处……以及,从赵不逾身上得到最大的好处。 虽然苦恼至今,仍没有一套可行的方案,但至少已经有许多人反对再用打压的方式来对待赵不逾。甚至认为最好尽可能地让赵不逾体会家庭的温暖,让他心向着本家,而不会想要分家出去自立门户! 但是卡在赵不逾的嫡母、嫡亲弟弟们坚决不愿意向赵不逾示好,这事也就一直是不上不下地僵着了。于是,长老们只好从那些庶子上下手,也不用多做什么,就让那些想亲近赵不逾的人都去亲近,而不像以前二十几年来那样,对赵不逾刻意地孤立,不让任何人接近他。 于是,赵不逾的弟弟们便开始三天两头地往赵不逾的住所钻了。虽然是长老们示意他们来向赵不逾交好,但基于赵不逾是赵家最出色的经商天才,更是兄长,以及大家同是庶子的身分,他们都是很乐意来亲近赵不逾的,并希望可以从赵不逾这边找到一条出路——不是每个庶子都满足于当个纨裤的,何况,他们的嫡母并不宽厚,给的月钱仅是能温饱,连想给自家母亲或妻小买件像样首饰都要存好几个月的钱才勉强能凑出来。他们的日子顶多可以叫做游手好闲,却远远没资格以纨裤称之。 如果能找到出路的话,谁愿意一辈子就这样倚靠嫡亲兄弟的施舍度日?就算只是没地位的庶子,谁说他们的人生就该烂在泥里,只能安分当个豪门乞丐,不能挣出一块立锥之地? 所以这些弟弟们在家族的拉拢策略下,终于能被允许亲近长兄,自然连忙赶过来建立起兄弟之情,就算是最没志气的人,也觉得依靠这位长兄比依靠嫡母嫡兄长有盼头多了。 赵不逾是个成功的商人,赚钱对他而言从来不困难,自然就有慷慨的本钱。虽然庶长子的身分让他在赵家处境尴尬,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他的所有弟弟们善尽一个兄长的责任。倒不是说他对这些从小没什么机会相处的弟弟们多有兄弟之情,但花钱只是小事,若能经营起一分感情,然后又能从这些来依附的人里寻找到可用的人才,那这项投资就算是获利丰富了。 而且,对于一个商人而言,世上没有无用之人,就看你能不能将他摆在合适的位置罢了。 于是,他对所有的弟弟们敞开住宅的大门,给予最慷慨舒心的招待,亲近的相处,更便于他对每个人禀性的观察与能力的评估。只要弟弟们开口求助,他一定尽量帮忙,而大多的求助,不过是钱财上的问题而已,并不教他为难。自然而然地,他这住所,就成了庶弟们常常光临的地方,虽然碍于嫡母的脸面,不敢公开表示对兄长的忠诚,但其实大家心底都自有盘算,日后,终究要明确选边站,到时会是怎样的结果,大家其实是有数的。 赵不逾的这幢名为“鸿宾别馆”的豪宅建成于八个月前,当时打算用来当招待贵客之用,所以盖得极为用心,花费更是惊人,简直像在烧钱似的,务求每一处皆是精雕细琢而成,处处展现富贵而高雅的气息;其华丽的程度,用来当皇帝的行馆都够格了。有钱就是好办事啊,什么样的奢华得不到? 后来赵不逾原本住的小庄园被嫡母藉口收回去,说是要当妹妹的陪嫁庄子,一时没有其它住处的赵不逾,便直接在这处贵宾招待所安居下来了。 对于这个地方,金宝生没来过几次,连这次算来,只有三次.所以对于这里的变化,一无所知,自然更不晓得这处所近来已经变成亲情联络处了。平常她有事都直接到“畅行天下”总部找赵不逾,而且从来都是只走后门,所以至今绝大多数的人都以为金宝生只是赵不逾手下的一名管事,专门代理宫女绣品事务,见到她都会叫一声“金姑姑”,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分其实是赵不逾最核心机密的合伙人——连李伦也不知道。 李伦认得金宝生,却只当她是折扇的创意提供者,以及宫女绣品的创意开发者,当她是个外围管事兼之赵不逾的友人,时常得到赵不逾的帮助,并不晓得金宝生在赵不逾的心中地位比他能想像的还重。毕竟赵不逾帮助过的人太多了,赵不逾是个广结善缘的人,他认为雪中送炭是世上最划算的买卖,所以在游走各国时,就习惯帮助一些落魄的人,只要遇上了,就算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贩夫走卒,也能得到他一点善意。于是金宝生也被李伦归类在这些人里,而赵不逾从未对这一点加以纠正。 今天金宝生也是直接到总部找人的,却只找到赵平。如今高升为商号管事之一的赵平,见到她来,立即丢下手边的工作,亲自驾车领着她来到鸿宾招待所……话说,“招待所”这三个字还是金宝生发明的。 不过金宝生光是看到大门口停了一堆马车,就知道里面一定很热闹,随着赵平走进大门,就看到前院左方桂花树群围绕的凉亭里坐了四五个年轻男子,正在喝酒吃点心,围着赵不逾谈笑。赵平倒是将来人都认了出来,低声一一向她介绍着。 于是金宝生才知道那些人都是赵不逾的弟弟,而这些弟弟们都有着一个神奇的名字…… 她在大门边站了一会,决定找个没人的地方小歇一下,就不打扰人家上演手足情深剧码了。 不过,她才正要叫赵平给她找间房间休息,就看到赵不逾朝她走来。 “怎么来了?” “当然是有重要的事。”她笑。“不过不急,你先忙你的,我等等没关系。” “走吧。”赵不逾没说什么,直接领着她往右侧的一条小径走去。 “将那些人撇下,没关系吗?” “没关系。”他回头瞥了她一眼,见她浑不在意他没将她引见给弟弟们,便又转头领路。 金宝生耸耸肩,既然他说没关系,她当然更没有关系了,干嘛还要回头看她一眼?心思真重啊。 赵不逾将她带到『品香轩』。 『品香轩』是赵不逾平日独自赏花品茶休息的地方,建在一群假山奇石后方,地处偏僻隐蔽,被他划为私人领地,并不用来待客。除了每三天有专人过来打扫一次之外,其余时候门窗都是闭锁着的。 不过金宝生每次来都会被他带到这里,不是因为她是特别的,而是因为他们两人同是个瘾君子。这间被取了个好听名字的小雅厅,其实最切合实际的名字是——吸烟专用厅。 是的,这里是用来抽烟的房间。说起来也没有什么了下起,以前去欧洲参观城堡,人家贵族家里也是会专设一个厅出来品酒抽烟的。不过赵不逾特设这间吸烟厅,不是为了体贴别人,不教别人吸二手烟,而是怕别人发现他有这样奇特的东西,而不愿贩售…… 由于赵不逾至今还没有办法说服金宝生给出香烟配方并同意生产制造,于是他便不能将香烟公开展示于世人面前。这种不能生产却又一定会勾人上瘾的物品,当然只能躲起来享用,就跟作贼似的,但没有办法,这后果毕竟太严重了。 瞧瞧他,从来自认不被外物所惑的人,却也是不由自主地迷上了这奇特的味道,就算为此少活二十年——金宝生警语,也认了。他都如此了,何况那些总是热爱猎奇的王公贵族、富豪子弟们!若让他们知道有这种东西而不愿生产贩售,他就别想在这世上混了。 “那些是我弟弟。你介意我没有对你引见吗?”一走进品香轩,赵不逾便将每一扇窗户都打开,一阵凉风从荷花池那边吹送过来,带着点花香的味道。 “你不必替我引见任何人。”她对别人从来不感兴趣。在这个世上,她只认定赵不逾这个人,其他不过是无可无不可的泛泛存在。 将背包卸下,放在桌几上,一边从里头掏东西,一边看着桌上的紫檀木盒,问道:“上回给你的两条烟还有剩吗?”赵不逾定到桌子的另一边,正好与她相对,将紫檀木盒打开,让她看到空空如也的内在。然后道: “我不喜欢加了甜菊的口味,下次别做了。夏日里加些薄荷倒是挺好,接下来几个月,你都供应薄荷的吧。” “好的,下次给。”她掏出两条烟。望向他为之一亮的双眼,介绍道:“这是加了丁香口味的,另一盒是薰衣草口味的。来,先试一下这个,我觉得薰衣草口味才是夏天最需要的。”她将烟盒打开,取出两根由淡紫色棉纸卷成的香烟,一支含在嘴里,一支递给他。 “哦?怎么说?”赵不逾并没有马上叼进嘴里,而是拿在手上细细欣赏。这两年来,金宝生的制烟技术是越发精湛了。每次她带来新烟,都比上次更好更整齐,再不会有烟丝散落、烟卷松脱的情形发生,现在每次改变的是烟的口味,有些味道还不错,有些则不敢恭维,上次加了甜菊的,以及上上次加了檀香的,还有桂香和麝香都让他觉得不搭辄,直接请她下次别再做了。 而今天,又多了两种新味道,不过更多的是,那烟卷的颜色也丰富了起来,以前都只是用深褐色的烟叶卷着,或者用白色雪棉纸卷烟,今日倒是不同了,薰衣草的烟用淡紫色的云纹纸包装,而丁香那口味,用的是浅黄色的波浪纸,看起来都精美可爱得紧,非常有卖相。 这样吸引人的物品,竟是不能当商品贩售的,真是太遗憾了。 就在赵不逾再度感到满心遗憾痛心时,金宝生已经点了烟,深深吸了一口,将烟吐出,于是淡淡的薰衣草味道,弥漫在这问小厅里。群 聊的四四校对制作 “这味道,并不特别。”比起之前使用名贵香料调理香烟的味道,这次使用了薰衣草并没有值得令人注目的地方。这种长在郊外随处可见的野花,有些人会采来晒干,用来薰香衣物,但因为味道较为特别,有些人觉得香,有些人觉得臭,并不是太受欢迎的东西。 “讨厌这种味道吗?” “不讨厌,但也不特别喜欢。”他闻了闻空气中的味道,将烟含进嘴里,伸手去拿桌上的火柴盒。取过之后,发现里面的火柴已经用完。 “夏天到了,你还是试着喜欢一点吧。”金宝生看着他丢开空的火柴盒,正在翻抽屉找新的火柴盒。 “哦?怎么说?”赵不逾随口漫应,发现竟然没有备用火柴了。心中对于仆人的粗心有些生气。 “这味道驱蚊,既能享受抽烟的乐趣又能驱赶蚊子,简直再美好不过了。” “你是在说笑吧。”他觉得她只是在胡谵着玩,没放在心上。 金宝生没有多说什么,见他找火柴找得都快冒起火气了,于是笑着走近他,趁他没有防备时,双手揪住他衣领,用力将他提到面前,两人距离很近,近到很不合时宜,简直太过逾越了,所以赵不逾一时被她的动作给怔楞住了,忘了反应。 金宝生咬着嘴里的烟抵住他的烟,然后轻声道:“吸。”他下意识照做,于是,借火成功,她的烟点燃了他的烟。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烟呛到的关系,赵不逾一张白皙的俊脸火速地转为大红色,双眼像是惊又像是怒更像是尴尬地瞪着金宝生看,不由自主退了一大步! 金宝生神情倒是很自在,竟还有点恶劣地微笑打量他的脸色,评道: “你的表情好像是被调戏了的良家妇女。” “金、宝、生!”赵不逾恶狠狠地咬牙。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是个女人啊! 啊,又生气了。金宝生在心底耸耸肩,相处两年了,还古板成这样,真是没有长进。虽然知道这样点烟是不合礼教的,不过前世她一直觉得这样点烟很帅说,如今正巧有这个机会,也就试了。嗯……还不错,够暧昧。 “给你一根烟的时间生气,生完气之后,咱们就来谈大事吧。”她很大方地说着。 这两年来被她气得很习惯的赵不逾忍下掀桌的冲动,走到窗边面对着一池荷花抽烟消火气。一边没好气地哼道: “你会有什么大事?莫非是终于打算将香烟交给我贩售了?” “天还亮着,怎么就作起白日梦了?我来找你当然是比那还重要的大事——也就是我的房子的事!我最多只能再待在皇宫三个月了,你帮我买下的那间老宅得抓紧时间装修啦。” “说得好像你有多上心似的?那宅子买下大半年了,你除了交代我找人将屋子搬空、将破旧的房舍拆除掉之外,就再也没有动静。我还以为你不要那座宅子了,打算出宫之后就回老家去了。”也只有在金宝生这个女人面前,赵不逾才能无所忌惮地说话,不管多尖酸多挖苦的用语,都可以直接喷出,不必费心修饰。 金宝生见他抽完一根烟了,连忙狗腿地捧“烟灰缸”上前伺候。她这举动没有感动赵不逾,反而又造成他另一次的激动—— “这是宝岑砚!只出产在极北之国宝岑山的珍品!产量稀少,开采不易,每有出产,必定令各国争抢!全永盛王朝的宝岑砚最多不出一百个!我放在这里是为了收藏,不是用来捻烟灰的!” “你的表情真像守财奴。”金宝生无视于他气绿了的脸色,将他手上的烟屁股捻熄在“烟灰缸”里。“东西买来就是要使用。你既然舍不得将这个砚台拿来用于书写,那就该给它找点别的用途。你是商人,又不是文人雅士,别一副酸样。”创造出物品的最大价值或实用价值才是商人本分哪。 赵不逾知道金宝生说的对,但还是会心痛于她这种牛嚼牡丹的行为,简直是……太令人发指了!就算是最市侩的商人,偶尔也有想要风雅的时候,谁似她,彻彻底底是一个实用主义的人?! 当然,她这样是对的,可是他就是……接受不能啊!谁教他就算再会做生意,也还是个世俗人,有着最平庸的心态,偶尔会想风雅、会想让自己有气质、会希望自己就算是铜臭的商人,也可以是个儒商,博个好名头。人一旦富了之后,不是接着想要贵吗?有钱成富,有地位成贵,逐步追求,再正常不过了。 而她……不能说世俗,只能说务实,而且,现实…… 她似乎从来没有更高的追求,比如说,有钱之后,就朝上流社会的阶层靠拢而去,学会一些风雅之事,把上流社会那种清贵的价值观套自己身上,成为准则,好将自己身上的铜臭味给暗自抹去…… 她乐于享受,花起钱来像流水一般教人咋舌,但她却从来不想认识其他富贵人物借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就连李伦,偶尔见上一面,也是懒懒地应付着,更别说其他人了,她一点都不想接触。 原本赵不逾就没有打算将她引进自己的交游圈,但这不表示当他发现她完全无意认识那些有头有脸的人时,不会感到讶异不解。 金宝生实在是个太奇怪的人了,这个世上再也不可能出现第二个像她这样的人了,他深信。 而他,赵不逾,却是她唯一的朋友……所以活该见识到她所有毫不掩饰的恶形恶状,常常被她找麻烦、被她气个半死,当然……也从她的言谈举止里,学到了一些前所未见的经商手段…… “这是什么鬼东西?!” 而,当金宝生在书桌上层开一堆图纸,将她天马行空的居家创意呈现在赵不逾面前,兴致勃勃地加以说明时,赵不逾只觉得眼前一阵昏黑,再次肯定认识金宝生这个家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劫数! “这是我的房子我的理想之克难版,碍于现今条件的不允许,也只能先这样应付一下了,等以后慢慢研发出好的,再修整出像样的吧。来,三个月之后完工,很简单吧?没问题吧?”好轻松地将任务交代完。 很……简单? 没……问题?! 赵不逾捏紧双拳,咬牙想着若是此刻将她掐死,该怎么毁尸灭迹,才能将自己的嫌疑给撇清…… 把室内设计的图纸一古脑儿交给赵不逾之后,金宝生梦想着三个月后就能住在便利而近似现代化的豪宅里,过着快乐似神仙的日子。双手一甩,就要回宫宅着,不过,却被赵不逾拎住后领子给揪了回来,没能溜成功…… 赵不逾这两年也不是白认识金宝生的,他当然不会允许金宝生的日子过得太美好,尤其这些事情都还是她惹出来的,日后也是由她来享受着的,想甩手闪人?门儿都没有!她那些异想天开的创意,还是得由她来带领工匠们发挥最大的创造力,才有可能实现。初步的技术问题,自然需要她来克服。 没错,正如金宝生所言,如果她这些奇思妙想都能实现的话,又是一条前所未有的生财大道。光是“自来水”这个创意,就非常吸引赵不逾的注意力。但问题是,搭盖水塔容易,做个有止水功能的“水龙头”也不难克服,但,拿什么做水管?铜吗?别开玩笑了,那是贵金属!制作钱币的原料!被国家所管制,想购买必须向国家申请,写明用途,层层审核之后,才能购买到,而且数量是有限的。而,如果他敢写说买铜是用来做水管的话,官府一定会把他当胡言乱语的疯子给打出去的。 金宝生知道不能用铜之后,改而要求用铁,居然还敢苦恼于铁会生锈的问题,咕哝着说以后很难处理……赵不逾很想跟她说,在拥有这个奢侈的苦恼之前,还是先想想国家会不会因为这个离谱用途而把铁卖给她吧! 铁虽然没有管制得那么严格,但国家也不会允许这样浪费资源的。永盛王朝可不是什么产铁大国。 所以,在研究了五天——其实是争论了五天,每天都在拍桌瞪眼的情况下,终于决定用开阳竹充作水管。开阳竹是永盛王朝随处可见的竹种,并不是特别受欢迎的竹类,因为它产出的竹笋味道偏向苦涩,一股人是不食用的,也只有穷到三餐不继的人,才会去挖掘开阳竹的竹笋来吃,而且还不会有人跟他抢。 开阳竹原本的价值只在于它的叶面大,够坚韧,可以用来包装食物;生命力强,不必刻意栽种,便生长得遍地都是。它竹身不够硬直,不适合当竹竿使用;节少,于是文人不屑吹捧,因为无法用来引喻为气节。但用来当水管,倒是便宜好用,且值得一试的东西。 虽然有着使用长久之后会腐化的问题,但腐坏了就更新,倒也不是什么大事。而竹与竹之间的衔接,可以用铁皮包裹,将缝隙以胶糊密合,就不用担心渗水的问题了。两人一边吵嘴一边达成共识,执行计画书很快写了一叠。 只要给赵不逾打开一个思路,他就能摸索出解决方法,金宝生对赵不逾很有信心,所以才会毫不客气地丢给他各种难题,以实际举动表达出对他能力的无比推崇……虽然赵不逾一点也没有被崇拜的虚荣感。 水管问题得到初步的解决,接下来就等实际测试的数据出来,再来调整。然后,第二天,金宝生又冲上门来,要求“抽水马桶”的问题务必要尽快解决,她坚决不肯忍受茅坑这种东西存在于她的住所里!这两年她算是受够了! “你可以不必忍受茅坑。你新宅的茅坑是给仆人使用的,会盖离主屋很远,远到你不会闻到异味。你是主人,使用的是恭房,恭房会盖得极尽华丽,里头会有净手的藻豆,也会有各式香粉,每日都会有专人清洗恭桶,甚至可以派两个丫鬟在恭房里伺候打理,绝对一点臭味都没有——就跟我现在使用的一样。我不明白你为何坚持要制造这个叫做气抽水马桶的东西,如果都是为了干净没臭味,现下的恭房就能办到了。”赵不逾很不解地道。虽然已经很习惯金宝生给他找麻烦,但过于无理的麻烦,他还是会不客气地拒绝受理的。 金宝生当然听说过古代有钱人穷奢极欲可以到达什么地步,晋人石崇流传后世最广为人知的除了三斛珍珠买绿珠之外,不就是他那间金璧辉煌而且有十几个美婢伺候的厕所吗?!所以她是知道有钱人家的厕所想要多精致干净都办得到,但这不是她要的。 “守恒,这是不一样的。”金宝生抓了抓头发,出宫时被宫奴梳得整整齐齐的双髻已经被她抓得凌乱不已,发梢四处乱窜的毛样子,简直像是两团被猫玩乱了的毛线团,惨不忍睹。 “哪里不一样?不都是想要干净而已?现在就已经能办到的事,何必自找麻烦?”赵不逾看着她这副模样,唇角连连抽搐,对她的毫无女性自觉再一次默哀。 金宝生才不管他哀不哀,走到书桌后面的架子边,将一堆足以被列为极机密的帐册挪到一边,帐册后方露出一只檀香木盒。 “你别在这里抽烟!”赵不逾看着她的动作,连忙起身定过去警告。 “不许抽?那你藏烟在这儿做什么?”虽然这里不是他的品香轩,但好歹也是被列为重地的私人办公室,抽个烟也不会被人看见。 “我虽然放烟在这里,但也只在夜晚无人时抽,这味道传得远,外头的人虽然进不来,但总不免感到疑惑。真要有人问起我点的是什么薰香,向我索要的话,我是没法子唬弄过去的。”金宝生同意他说的对,但已经叼了根烟在嘴里,难不成还能放回去? 所以,就抽了吧!“唰”地一声,火柴从石墙上划过,很帅气地点燃起橘黄色的火光,然后,不一会儿,带着淡淡薰衣草香的烟味在空气里散放。 “喏,也来一根?”拿了根烟讨好地递到他唇边。 “你从来不听劝。”他有些抱怨地道。然后自暴自弃地把烟头咬住。 金宝生很狗腿地为他点烟,然后才道: “放心,这里虽是人来人往的『畅行天下』总部,然而你赵不逾的私人办公室谁敢随便闯入?又不是不想在你手下混饭吃了。” “你怎么会突然谈话到一半想抽烟?”她很少这样的,所以赵不逾才没有坚定地阻止她。 吁出一口白烟,金宝生隔着烟雾与他的双眼对望,轻声道: “守恒,你觉得,我是个和善的人吗?” 赵不逾想了一下,摇头。“不算。” 这个成日嘻皮笑脸不正经的女人,其实很冷漠,从她不与其他人亲近就能看出来了。她对每个人都笑脸相迎,但谁也进不了她眼中——或许除了他?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做任何事从来不是为了天下苍生打算,就算在遭灾的年月大把洒钱去救济灾民,也不过是——反正手边有钱,刚好看到别人有难,就给了吧。钱赚来了,不就是要花的吗?花钱,不就图个开心吗?我只做让我觉得开心的事,不在乎那事算不算得上良善……” “那跟马桶有关吗?”这女人是在解释什么?撇清什么?就算只是花钱买善名,就那么令她感到羞愧吗? “嗯……”金宝生咧嘴假笑了下。不正经地扬高眉毛道:“哎,怎么说呢?正如你所说的,如今我有钱成这样,要盖间华丽的厕所太容易不过,甚至可以安排一群人一天十二个时辰在那里轮班伺候,让厕所随时香喷喷得像千金小姐的闺房。既然如此,我又何必执着于抽水马桶呢?是吧。但是……我还是希望马桶这种东西可以创造出来。我希望一般平民也能用上抽水马桶,让卫生清洁成为全民共识,而不是看着他们依然使用臭烘烘的茅坑……” “让天下人民都能用上干净的马桶,会让你觉得开心是吗?你……真是善良啊。”赵不逾不客气地讽刺着。“如此善良的你,日后再做什么善事,就别找借口遮掩了吧。为善不欲人知到这地步,不知道的还当你在做贼呢!” “老实说,让全民使用马桶也不是出自什么善良的动念。”金宝生看着赵不逾不以为然的脸色,坏笑道:“若是把话摊直白了说,就怕你从此以后吃不下饭、睡不安枕,那就是我的罪过了。咱们两人兄弟知交一场,我实不忍心害你啊。” “兄弟知交?你忘了自己是个女人吗?!”赵不逾翻白眼地提醒着。 “还有,不要为了达成目的,而胡乱编造这些危言耸听的话。” “用词不当这种小事儿,就暂且别计较了。我要说的是,你最好还是把马桶做出来的好,我无意造成你的恐慌,而是,你想想,虽然身为王子的人每天给人伺候得清清爽爽的,甚至连恭房都香气四溢。但你的仆人都在使用茅房,他们没有卫生概念,然而你的食衣住行哪一样不是由仆人打理伺候?你就没想过,你在吃厨子做成的食物时,搞不好这个厨师上完茅房没有洗手就给你煮菜了?你在穿着香喷喷的衣服时,有没有想过那名仆人可能带着满身的茅坑臭味在帮你的衣服薰香?还有你——” “够了!”赵不逾被恶心得很彻底,完全不想再听下去,急急暍止。 “我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说呢,这样就够了吗?好吧,那就不说了。”金宝生恶劣地耸耸肩,不过达到目的就好,也不必穷追猛打了。 “你这个人真是什么话都敢说……”气得好无力。 “谢谢夸奖,诚实确实是我的美德之一。”很不要脸地接受他的崇拜。然后在赵不逾的白眼下,正色说道:“总之,把马桶做出来吧,就算不看在钱的分上,也为了让自己的日子舒心好过啊。如果你不想推广马桶我没意见,但你家和我家最好把这东西装上,然后教育仆人做好个人清洁,务必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那么日后才能安心吃得下、睡得着。”说完,转头四下看了看,问:“这里没有烟灰缸吗?” “当然没有!我已经叫人去做了,你别想再拿砚台——” “啊,在这里。”金宝生已经看到书桌上那只“烟灰缸”了,正是赵不逾所拥有的唯二宝岑砚!而且是有在使用的。 就在金宝生打算将抽得差不多的烟给捻进砚台里时,赵不逾飞快冲了过去想要抢救价值千金的宝岑砚,两人不小心撞在一块。金宝生手上的烟蒂脱手呈抛物线飞走,而赵不逾原本叼在嘴上的烟一时没衔好,直直落了下来,掉在金宝生手臂上,烫得金宝生下意识惊叫一声,双手乱挥,结果那烟被甩飞向赵不逾的脸面而去,金宝生反应灵敏地连忙扑救,双手合掌一拍,险险在那烟头吻上赵不逾的俊脸之前,将之拍进自己手掌里…… 然后,两人在地上跌成一团! 而金宝生虽然有赵不逾当肉垫,但还是痛得哇哇大叫,主要是让手上的烟给烫的。被她压在身下的赵不逾倒还好,毕竟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他也没有碰撞到一旁的桌角椅脚之类的硬物,只是跌了下,没有太大问题……除了他身上压着一个女人…… 在赵不逾还下知道该怎么对眼下这情况做出合适的反应时,一道突如其来的嗓音从门口传来—— “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声音……糟!赵不逾连忙看过去,就算心底有最糟的预感,还是在看到来人真正的光临这里,并且手上拿着一只烟蒂而浑身一震,一时心绪乱得无法做出反应,只能呆呆地轻呼出来人的身分—— 临川王…… 临川王,当今圣上与皇后最宠爱的幼子,是皇帝的第十七子。是太子殿下最倚重的兄弟,一手掌控着皇家私库财富的经营;同时,也是赵不逾在永盛王朝的靠山…… 而这个靠山,此刻正充满兴致地打量着那只烟蒂,眼中闪动着无比好奇的光芒。 【小剧场之 佳节】 某年某元宵,全国暂不宵禁,天都的夜被灯海妆点得如白昼,车如流水马如龙,举国不夜欢庆申。 赵不逾从宴会里脱身,身上虽然带着浓浓的酒气,但真正喝进嘴里的其实并不多,在谈生意的场合,可以装醉,但绝不能真醉。把三分微醺弄成九分烂醉,这是大家都会的把戏。 应酬完那些来自国外的商人,散席时,竞也将近子时了。 走出酒楼,赵不逾就从人群里隐约听到有人在吟应景诗,侧耳倾听了几句,哼笑了出来: “每逢佳节倍思亲……吗?哼。” “守恒,要不要我载你一程?”李伦一一送走了大客户后,走过来他这边问着。 “不了。已经很晚了,就不耽搁你,快点回家吧。别让家里妻小担心。”赵不逾挥挥手,将好友兼合伙人打发掉。 李伦走了,赵平驾车过来了。 “大少爷,请上车吧。车上备了醒酒汤,还热着,您赶紧上车喝点。”赵不逾半靠着一棵树,见赵平要过来扶,摆摆手示意不用他扶,正要上车时,不意眼角余光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于是顿住动作。 “少爷?”赵平不明所以,轻声提醒着。 “你先等一下……算了,你回去吧,别等我了。”交代完,朝那抹身影走去。 金宝生提着一壶酒,随着人流登上废弃的古城楼上,找了一处无人的偏僻处,爬上城墙,发现上头颇为宽敞,躺在上头都可以了,只要好好坐着,就不必担心会掉下去的问题,便坐了下来。今天天气难得的算是暖和,拢紧了兔毛披风,身子也就不觉得冷了。 “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赵不逾带着点指责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 “这儿没人打扰啊。”她仰头喝了一口酒,才回头看着墙下的他。下巴一勾,招呼道:“上来啊,守恒!今天月亮好圆,我们也应该团圆的。” 见她半醉半迷茫的模样,赵不逾收起打算劝她下来的话,轻轻一跃,跳上城墙,坐在她身边。 “来,喝一口暖暖身子。” “我今天已经喝得够多了。”虽是这么说,倒也没有拒绝,接过酒瓶,才想起刚才她是对着瓶口喝酒的,于是望着酒瓶,无语了…… 金宝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哼道: “是男人就干脆点!竟然怕脏,不像话!” 这不是脏不脏的问题好吗?!赵不逾再度对她没有女人的自觉感到无语。 “金宝生,你是个女性,而我,是个男性,你应该更注意一点——” “守恒,在这样的好时节,你就别说教了。”她伸手抓住他衣袖,一个使力,将他给扯了过来。 赵不逾一时不防她的动作,身子不稳地朝她歪去,险险在碰到她身子之前,将自己稳住。“你——” 金宝生凑近他,在他身上深深嗅了一口。道:“酒味够重,但不够香。你喝错酒了,所以才会愈喝愈正经,这样是不对的。”粗鲁拿过他手中的酒瓶,趁他不防,对准他的嘴就灌了过去。“喝一口你就知道差多少了,这可是买来之后加工蒸馏,又加入果香味的果酒呢,这种又香又醇还带着点甘甜味的,世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是朋友才跟你分享的。” 赵不逾在那酒朝他口鼻灌来时,为了不让那酒倒入鼻子里,只好开口承接那口酒,然后及时压下她粗鲁的手,抢过酒瓶,退离她老远,挽救自己免于遭到酒灾。 “你这个——”吞下口中的酒之后,恨恨地要骂人。 “好喝吧?”金宝生懒懒地靠着身后的墙,笑问。 被她的问话截住了一肚子火,赵不逾咂了咂嘴里残留的味道,是满特别的,于是低头看着手里的酒,只迟疑了一下,便仰头又喝了口,这回记得慢慢品味,发现确实是从来没喝过的口感,很醇厚、很特别,而且容易醉……他觉得头有点晕了…… “坐过来。”她朝他招手,下巴高扬得很女王。 “不。”他不客气地拒绝。 “那我过去好了。”说着,就要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你别动!”赵不逾可没忘记他们此刻待的地方是城墙之上的一处平台,左右都没有护栏,要是往外跌了下去,绝对会摔死人的!所以警觉地上前扶住她的手。 “好,我不动。坐!”扯着他乎,硬将他拉坐到身边。为防止他逃走,不仅双手像蛇一样缠住他左臂,一颗发沉的头也靠在他肩膀上,打定主意要让他好好在这里陪他过节。 他想,他是醉了,才会顺从地挨着她坐,才会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酒,完全忘记男女之防。 “元宵节,是个团圆的日子呢,守恒。” 赵不逾不语,由于被她缠得紧,能自由活动的只有右手,便于喝酒;还有头,可以抬起望月。所以他就只做着这两样动作了,懒得理地。 “我真高兴你在这里,守恒。不然我都要消失了……” 消失?什么意思? “今天,这颗心很浮躁。”她伸手指着左胸口。“很想家,很想哭,我能感觉到金宝生的难过,然后我有点心软了,觉得消失也无所谓,反正我在这儿没有什么牵挂……” “你不就是金宝生?”赵不逾对她的胡言醉语翻白眼。 “差点就不是了。如果你没出现的话,也许,就不是了。”她面颊贴着他肩膀摩挲着,双眼发困,努力想要振作。 “哼。”他永远不习惯金宝生在表达上的直白,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好。 “后来,你来了。我才想起,你是我的牵挂啊。在这儿,我没有那么孤单。这是一直以来都很清楚的事,怎么在今天就忘了呢?”她吸吸鼻子。 “……”还是无言以对,但脸不知怎么的,就红了。一定是酒喝多了吧?! “所以,都是月亮惹的祸!”金宝生举头望明月,差点对月亮比出修长的中指,但那实在太不优雅了,于是改为亮拳头示威! 又关月亮什么事了?赵不逾暗自唾弃。却没有跟她斗嘴,一切由着她去。 她醉了,她心情不好,她想家,她想哭…… 在这样的时节,阖家欢庆的日子,只要是孑然一身的人,都会有些难受吧? 当然,他没有。他是不会有这样软弱的时候的! 一小壶酒,就在你一口我一口之下,很快没有了。 “守恒……”她的声音很飘忽。 “什么?”他语气也有点茫。 “元宵节快乐。” “有什么好快乐的?”明明借酒浇愁了大半夜。 “有啊,见到你就快乐了。” 他轻哼。唇角在暗夜里微勾。 “所以在月园又恰逢佳节的时候,我们都该相聚,就算没能相聚,也要想念。记得哦……” 酒喝完了,月亮还在;话说完了,人也还在。 两颗头颅不知何时抵在一块,两双带着醉意的眼傻傻地望着天上的满月,就这么依偎坐到了天明。 然后,往后的元宵、中秋……甚至是中元,就算没能相聚,他也会在抬头看到圆月时,自然而然地兴起一抹想念,像是被制约了要牵挂…… 第八章 无论再怎么以有色的眼光去看待赵不逾与金宝生在地上跌在一堆的事实,都不会让人联想她这样的女人,会跟赵不逾产生什么暧昧的感情纠葛。 她的条件实在太差了!要青春没青春,要姿色没姿色,连成熟的风情都欠奉。当然,不能昧着良心说金宝生长得丑,但也不美就是了。经过这两年努力不懈地精心保养下来,原本粗黑壮糙的模样,已经朝细致的方向改进了;黝黑的肤色也养成了蜜色,她天生不是白皙肤底的人,能养成蜜色已经很不错了。粗如树皮的肤质在西瓜皮、小黄瓜、牛奶、珍珠粉等不断优化的保养品养护下,也有一些滑腻的手感啦,要是蚂蚁爬上来,搞不好还会滑上一跌呢!总之,虽然容貌没法变得更好,但品质是提升非常多的。 能有现在这样的成果,金宝生已经很满意了。她当然会希望自己是个美人,但平凡无奇也有平凡无奇的好处,至少……不会有男人来缠;至少……就算跟一个男人抱在一起,也不会被误会有什么私情来看待……呃,这到底算不算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金宝生也很难做出定论。 总之,一个无财无貌的女人跟一个有钱有地位的帅哥跌在一起,在大家眼中,就真的只是不小心跌倒在一起,而不可能有任何旖旎暧昧的风月情事发生。 然后,金宝生就被那个看起来很尊贵的王子给打发了——也是,一个管事之类的路人甲、没有姿色的中年大妈,哪来的资格可以待在王子驾临的地方?连服侍都不够格呢!所以那个王子连看她一眼也没有,就挥挥手让人领她出去了。 于是,金宝生很顺利地回宫,将一切麻烦丢给赵不逾去应付——看得出来那个王子很想弄清楚香烟是什么东西。 显然,跟他说那是驱蚊的薰香,他是不会信的…… 啊,不管了,反正最后会有什么结果,赵不逾都会告诉她,她大可不必胡思乱想一些有的没的。到时看情况怎样,再一起想因应之策吧! 虽然无意让烟这种东西流传出来,但若是没有办法藏着自己享用,那就小范围的公开,然后狠狠地朝那些钱多到没处花的人宰上一刀!想求得长命百岁不容易,愿意短活个十几二十年还不简单?! 她曾经为了反烟害而尽过力,已经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黄昏时分,回到宫里,才踏进自己居住的小院,就见那三名宫奴朝她冲过来,一脸着急的样子,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大姐!大姐!您可回来了!” “张常侍姑姑今儿个亲自过来找你!是常侍大人啊,大姐!” “是啊是啊,天大的官儿啊!” 三名宫奴七嘴八舌地陈述着大女官驾临小院,以及方圆数个院子的宫女慌乱迎接的鸡飞狗跳情况。这里是最下阶等的宫女宿舍,平常根本没机会见到有品级的女官,若是女官那边有什么吩咐,也不过是派个人过来叫人去拜见,不会屈尊过来这儿的,所以一大堆低阶宫女与宫奴,都不知道该怎么迎接才算周全了礼数,结果乱成一团,非常地惨不忍睹。 “张常侍?是谁啊?”目前她唯一认得的有品级女官就是金顺儿。而金顺儿身为从八品的长宫女官,已经是她们这些宫女仰望的伟大存在了,而今天居然来了个常侍!这可是正七品的大女官呢!其稀罕的程度,说是神仙下凡也差不多了。 不过,这位神仙是何方神圣啊?金宝生还是很确定自己不认得。 “后来唐姑姑特地过来说那张常侍是在御服司当管事的,目前职称是御服副领。本身家里也是当大官的,说是知府千金呢!当年一进宫来,就是正八品的女官了,才二十岁就已经升到正七品了,真是太厉害了……” 这个张常侍有多厉害又关她什么事?一向少有往来的唐姑姑也过来了?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就算发生了什么大事,又怎么可能会跟她有关?想不通。 金宝生见三名宫奴迳自说起名人的八卦起来,就没理她们,任她们说个够,越过她们走进房间里,走到水盆边洗手洗脸,让劳累了一天的身子骨好过一些。 一刻钟之后,三名宫奴才想起该讲的正事还没说完呢!竟就扯到十万八千里外去了,而且金大姐儿早就进屋去了。于是赶忙跑进屋子里,端茶送点心伺候完后,才由讲话比较有条理的四玉报告道: “张常侍大人说了,要你明日午时之前到御服司去找她。” “了解。”金宝生吃着剥好皮切好片的水蜜桃,对水蜜桃的鲜甜多汁感到很满意。示意七喜再切一颗来。 如今她这小院里的物资丰富,生活舒适,连带三名宫奴的生活品质也美好得让她们连作梦都会笑醒过来。个个被好吃好喝地养得再也不复两年前那干巴枯瘦的非洲难民样,如今健康红润得让人侧目,要不是穿着一身宫奴服色,谁会相信她们是宫奴出身?! 这两年美好得像是一场梦,如今,随着金宝生即将出宫的日子进入倒数计时,三名宫奴心中其实是非常恐慌的,但又无可奈何。她们不是良民,一生都是奴隶,就算老了病了不能干活儿了,也只能被送回奴隶村落等死,没有其它出路。不过,就算心里难受,她们也已经很感恩了!这两年来吃得好穿得好,金大姐儿还帮她们将绣品卖出好价钱,那些钱超乎她们所能想像的多,大大改善了家人的生活,教她们无比感激。所以她们对金宝生是绝对的忠诚,听到什么消息都会如实禀报,连来自三姑六婆的嗑牙也当成国家大事一样的完整转述,绝不会有一丁点遗漏。 “我们、我们听唐姑姑说,说……”珊瑚小心地四下看了下,才又道:“好像是因为大姐儿你这两年帮让宫女们赚了不少女红钱,消息传到了上头,有人认为你是个懂得经济的人才,认为应该把你留下来,说要将你高升上去……” “然后,唐姑姑走后,隔壁院的宫女姐姐就说,这是想破格将你擢升啊,或许就直接给你女官做了。大姐,你会留下来吗?”最后,满是希冀地问着。 如果金宝生愿意留下来,她们三个宫奴的好日子就能一直过下去,而不必担心会回到以前备受欺凌的日子。 “留下来啊……”金宝生吃下最后一块水蜜桃,将竹制的叉子含在嘴里,双手高举,交握在脑后,抬头看向窗外的满天彩霞。喃喃道:“我现在其实比较好奇上头的人想留我下来,是认为我可以为她们做什么……” 至于留下来?开什么玩笑!她好好一个良民不当,非要给人当仆人使唤,又不是脑袋坏掉了。在她没钱时,就没考虑留在宫里继续当宫女这一条略,更别说如今她乃富婆一枚,赵不逾正在为她打造梦想中的住宅给她享福,就算把皇宫里最华丽的宫殿拨给她当宿舍,她也是不会心动的。 虽然不希望出宫的事节外生枝出什么意外,不过这两年她并没有把日子过得很低调,要是真招惹到上头人的注意,其实她也是不意外的。 那个张常侍,虽然宫大,但从她亲自过来的行为上可以猜测到,她八成也是奉别人的命令过来找她的,所以应该还有更高位阶的人知道了她,而且认为她的某些能力能为她所用,于是派了个常侍过来召唤,面子实在是够大了。 这同时也表示,需要她办的事,应该不简单…… 那就,等着瞧吧! 在这个没有夜生活的古代,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是无可奈何的事。 金宝生每天晚上就算还点灯工作着,最多也是在十点左右就得上床睡觉,而那对古人来说已经是非常晚了。若不是不忍心看那三个非要伺候她的宫奴,总缩在墙角猛打盹,还不时打瞌睡到去撞墙,叫她们先去睡又叫不动,金宝生只好投降,乖乖地跟所有人一样,每天晚上九点上床,第二天六点左右起床……当然,别人都是四点半起床梳洗,五点半就吃完早餐去工作了。 当她有钱之后,手边的工作就承包出去了,每天尽可游手好闲地四处晃荡,这也给了她很多时间去保养自己、或者想些有的没的计划,然后顺便帮助一些前来求助的宫女,比如帮她们开拓财源等等。而今她处于役期结束,等待出宫的状态,更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过起米虫的悠闲生活。 舍得花钱的人,就能让自己的日子舒心好过。像她从来无意刻意跟谁结交,或讨好什么人,但她出手大方,随手帮助了人,也不会索恩或索要钱财的回报,于是这两年来,博得了极好的人缘,让她在各方面都很吃得开,与她有所往来的人都乐意给她方便。于是想要出宫基本上不用每次都申请令牌了,人家管令牌的小太监直接给了她一块可随时进出宫门的令牌;再有,守神武门的宫卫大哥们也总是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逾时归来,不仅没通报宫律处处置,让她顺利进宫外,还在登记时间上填写为正常,让她不必老是跑宫律处交代自己为什么逾时归来,到时罚钱还无所谓,倒是写检讨报告书会烦死她。 不过,金宝生倒不知道她人缘会好到令宫卫大哥们甘冒丢到差事的危险,充当了一回门房,跑来向她传报有外人来找的消息! “金大姐,门卫大哥过来说宫门外有人找你!”四玉站在金宝生的工作室外面低声报告着。 “啊?没搞错吧?”有人来找?而且还是一大清早?现在才七点多一点好不好?金宝生从一堆图纸中抬头,不知道要为宫卫大哥的大胆行为惊讶,还是更该惊讶于竟然会有人跑来宫里找她?这里是皇宫耶!就算宫女区是贵人们一百年都不会莅临的地方,但总也是皇宫的范围,这样有人随便来找,可以吗? “宫卫大哥说是赵大公子派来的人,不是不认得的人,所以才斗胆地偷偷过来说一声,怕有什么绣品上的事要跟你说,耽误了不好。” “喔,那宫卫大哥还在外头吗?”金宝生有点紧张地问。 “没有,传完话很快走了。没教人看见,不会有事的。”四玉还算知道轻重,更小声地道。 “嗯。”吁了口气,起身往卧室走去,“来帮我梳头吧!谁会想到一大早会有这样的事,我起床后连早餐都还没吃呢,又哪还顾得到梳头更衣……”看来赵不逾那边是拗不过那位王子的坚持,让他知晓香烟这东西了。搞不好连他偷藏在办公室的那点存货,也被顺手拿走了,才会一大清早的跑来,还请动宫卫帮他传话,恐怕花了下少钱吧。当然,也是她的人缘不错的关系,不然多少钱都请不动宫卫帮他做这件事,这种事往大了说,可是会杀头的呢! 虽然现在是女儿身,平常也过得很懒散,但该俐落行事时,金宝生也从不拖泥带水。一刻钟之后,金宝生已经朝宫人专用门的方向大步走去。 顺利地走出宫门,就见到不远处的赵平坐在一辆马车上向她招手,她半跑过去,也不用赵平为她将梯凳摆好方便登车,她左手一撑,身子就轻松地跳上马车,掀起竹帘进去了。 果然赵不逾人在里面。 这辆马车外表平凡无奇,比起他那辆满天都皆知的招摇白马香车来说,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差别。但其实这辆马车才是赵不逾平常出行时最常使用的,造价上来说,一点也不比那辆白马香车便宜。里面布置得像间小办公室,没有太多金璧辉煌,但胜在实用舒适,文具用品应有尽有,甚至还镶嵌数颗夜明珠辅助照明;各式茶点瓜果另摆了一柜,绝对不会让人在办公得昏天暗地之余,还要饿着肚子。 金宝生搭乘过好几次,算是这辆马车的常客了,所以上车后,就熟门熟路地打开放食物的柜子找东西吃—— “啊!热呼呼的肉包子!太好了,我们快趁热吃!”她笑逐颜开道。 这肉包子是刚才宫卫进去帮他找金宝生时,赵不逾让赵平去买来的,只因想起金宝生不止一次抱怨宫里的餐点非常之糟糕,让她常常觉得没有胃口,早上起来通常是喝了碗牛乳就作数了。他对金宝生的饮食喜好不甚了解,只依稀记得她说过以前没钱时,最希望可以买一堆肉包子吃个够。所以,今天就买肉包子来备着了,没想到她会这样喜欢。 “来,你也吃!”招呼完后,才想道:“还是你已经在家吃过了?” 赵不逾嘴角抽了下。看着她吃得很高兴的样子,忍不住阴阴地道: “在经过你昨天那番『抽水马桶』普及论的荼毒之后,我现在看到食物都很难兴起将它吃进肚子里的念头。” “啊?”金宝生这才想起他这个大少爷昨天确实被她恶心得够呛。吃完了第一个包子之后,朝他道歉道:“不好意思啊,守恒,我只是要让你明白,全民卫生的重要性。不过做人就要看开点,像我,要是看不开的话,早活不下去了。但你瞧,我现在活得还不错,不是吗?” “你这是在安慰我吗?” “很明显啊,听不出来吗?” “听不出来。”连对她生气都嫌浪费表情,赵不逾也就省了,脸皮一直绷着。 “反正我心意到了就好。真的不吃点?”她又夹了个肉包,问。 “你自己吃吧,我喝牛乳吃点水果就好。”这两年来受她影响——她实在太会扯了,结果一边唾弃她的胡言乱语,一边还是不由自主接受了她的谬论,于是在吃食上,也就随了她了。原本他就不是重口欲的人,没有特别的偏好,自然就成了她怎么吃,他也跟着习惯那么吃了。 “喔,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决定将四个包子全都解决。“对了,昨天跟那位贵人谈得怎样?竟严重到非要你一大早过来找我?” “先不谈那个。你要的透明水晶和锡箔、朱砂已经给你弄来了,你看看是不是你需要的。” 永盛王朝的极西之地产水晶,一般都用来做成精美的饰品,虽然比不上金玉的价值,不过正因为它较为平价,所以才会成为一般平民用得起的发饰挂件。这类没有国家管制的矿产,想要买来多少都可以,但若想买到清透无杂质、又要大块平滑的水晶,却得要费一番工夫。零碎小块的水晶不值钱,但完整的大块水晶价值就不同了,更别说还要一点杂质也无的透明水晶,就算上贡给皇家,一年也产出不了十块呢! 赵不逾尽最大能力,弄来了四块。金宝生见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桌上的一只木盒,将里头的水晶取了出来。其中最大的一块,大约是a4纸张的大小,另外三块则只有手掌大,透明度很高,这样的规格,是金宝生两辈子都没见过的。 “哇!真厉害!”她惊呼,小心地拿过一块,放在眼前,透过水晶看赵不逾,已经相当清晰了,虽然还有不平整的地方,但足够了。“居然这么快就弄到了,我真是对你刮目相看!” 赵不逾压住嘴角想要上勾的欲望,还是装得很淡然,很不以为意的样子。被这样一个女人夸奖了,有什么好高兴的?他才不要笑! “这没什么。” “怎么会没什么?难不成永盛王朝出产的水晶都是这么大一块的?随随便便就可以买到?”那敢情好,也不用想着要怎么制造出玻璃了,直接把水晶当玻璃用,像他这辆马车就还可以更奢侈一点,为了采光更优,可以安装几片水晶…… 正在胡思乱想呢,赵不逾就灭了她的幻想—— “这种精品水晶不可能在市面上买到,这是我向皇家买的。昨天临川王过来找我商议要事,顺便让仆从将水晶带过来了。历来这样的宝物都归皇亲贵族收藏,虽然没有大用处,但用来当作赏赐也是合宜的。只要有门路,向皇室购买一些,倒不是太困难的事。” “问题是,门路难寻吧。”金宝生了解地点头,再次向他道谢:“谢谢你,守恒!让你为了我这样的小事去求人,真是不好意思。” 赵不逾心中有点愉快,但嘴巴上可不饶人,哼道: “你要真有感到一些些不好意思,就不会给我找麻烦了。” “那是因为我相信你办得到啊!这世上我只信你!”她很豪爽地拍拍他肩膀。 赵不逾对她大刺刺的举动已经懒得说什么了。也伸手拿起一面水晶,问道:“你要我帮你弄来这个,究竟要做什么?” “我要做水晶镜子。”她回道。 “水晶镜子?一般镜子不是黄铜做的吗?” “虽然磨得很好的铜镜也可以将人照得满清楚的,可那颜色真是惨不忍睹!再美丽的人对着那面黄镜子一照,都要丑上七分。这两年我是一点也不肯照镜子的,就怕照出一只母夜叉来,把自己吓坏了就不好了。” 赵不逾无力道: “有人会这样说自己的吗?算了!不谈这个。”还是说回正题吧。“千百年来,人们都是以铜镜梳妆正衣冠,从没有人想要去找出另一种照人的物品来替代,表示大家都已用惯铜镜,没有什么不满的。怎么偏偏就你有这么多的不满意?” “等我把水晶镜子做出来,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会对铜镜不满意了。”让事实说话,好过现在舌灿莲花。 收好水晶,将一应制镜物品都交给金宝生,赵不逾等金宝生吃完包子,喝着白开水去掉口中味道时,才说道: “昨天临川王知道了香烟的使用方式,非常的感兴趣。”事实上是当场抽了起来,还一连抽了三根,直到抽出潇洒的美感后,方才卷了他剩下的存货走人。 “他想做这门生意?” “是有这个意思。”赵不逾点头,表情有些慎重道:“所以临川王希望我们能精制出一批香烟,让他在诞圣节那日进献给皇上,藉此打响香烟的名号,让香烟成为全国有身分有地位的人才享用得起的名物。 “诞圣节?这是哪位伟人的生日?”金宝生听得一怔,差点以为耶稣也在这个时空诞生了,这当然不可能,这里连孔子也没有,又哪来的耶稣! “历任在位的皇帝的诞生日,即是诞圣节……”赵不逾额头的黑线随着冷汗一起冒了出来。这金宝生怎么会没常识到这种地步?!亏她还是在皇宫里混了十三年的老人了,怎么会连这都不知道! “啊?是哦?那是哪一天?” “每年的八月初三,即是我皇的诞圣节,今年又是六十整寿,自是要大大操办……我说,你好歹还住在宫里,难道没有注意到宫里从年初起就在忙着这件大事吗?”他都注意到了!甚至全天都也都为了皇帝的六十大寿而整顿起市容,动员起来了。 “我是真没发现……”她一个给宫人种菜的宫女,皇帝生日向来没她什么事,反正也不会因此叫她多种几样菜上贡。而她们这样被定调为粗笨的宫女,也不会被抽调去帮忙布置宫廷,所以金宝生没有任何感觉是合理的。 “总之,如果可以,你快点搬出宫来吧,我们也好合计合计。就算你的宅邸还要整理一阵子才能完工,那也无妨,你可以先住在我那儿,而无须担心名节的问题。如今鸿宾别馆已有明确划分,右翼全都归为女眷住所,每个院门都有几个媳妇婆子守着,不会有闲杂人等闯入。 “名节什么的都是小事。倒是这么多婆子盯着,行动多不自由。你还有别的房子没有?就小小的,有两三间屋子一个院子就够了,不必太大。” “是有几处平日备来给远道而来的管事暂住的地方,但都极为简陋,你恐怕不会喜欢。”他对她喜欢舒适享受是非常了解的。 “只是暂住,我不需要喜欢,能得到清静比较重要。再说了,制作香烟这东西,并不是太难学会,目前我们还是隐密一点的好。可别我才将配方交给你,转个身而已,就被全天下的人都学去了。” “你在说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事?”他的地方岂是任人来去的? “你敢保证你住的地方没有商业间谍?你敢保证你那些来依附的弟弟们里没有你嫡母派来的卧底?你几样独门生意都快赚尽天下人的钱了,眼红你的人又怎么可能放过你?所以,我的结论是——但凡你待的地方,都是最不安全的。” “你认为我会一点防备都没有?”赵不逾不喜欢被她看扁的感觉。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啊。”金宝生对于香烟配方总有一天会被外人探知,是很有心理准备的。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东西,就不会外泄出去。” “你哪来的自信?”她哼。 “这个。”赵不逾突然从袖袋里抽出一张纸,展开给她看。 “这是什……咦?!我这张纸怎么会在你那儿?”金宝生目瞪口呆!这不是她写的硝酸银制备方程式吗?那时也只是写着好玩的,趁机缅怀以前学化学时的美好时光,没其它意思的。 “这张纸夹在你那捆图纸里,被我捡到了。”记住我们的网址,群聊的全拼哦 “喔……”无言。 “这是阿拉伯数字,我知道。”赵不逾指了指数字,点头。其实他的机密帐册早已改用阿拉伯数字记数。然后指着英文字母道:“我猜,这种文字,也是有规律的是吧?本身甚至是特指着什么事物,对吧?” 金宝生张大的嘴巴几乎可以塞进一颗鸡蛋了,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呆呆听赵不逾继续说道: “如果不麻烦的话,就将这种文字教给我吧。然后,用它来记载机密文件,比如香烟的配方,再比如抽水马桶的制法、自来水的制法等等,以后有什么新发明,都这么做。工人只知道一部分的工序,完整的配方与关键的部分,由我俩掌握就行了。约好日后只能传给下一代的继承人,而不是传给所有后代子孙。只要做好足够的防范,那么,这些机密的东西,至少可以在我们手上掌握好几代。” 听着赵不逾胸有成竹的侃侃而谈,向来在他面前总是占尽上风的金宝生沉默了。她一直知道他很聪明,也深信他是个成功的商人,但毕竟他是“古人”,所以身为现代商人,多少对他是有点俯视心态的,以至于此刻才会发傻成这样。 果然,她还是太自傲了。人家这名“古人”,放在这样的环境都聪明机敏成这样,要是投生到二十一世纪,大概会有不弱于比尔盖兹的成就吧?! 金宝生发现,自己有点小嫉妒了呢…… “金宝生,你有在听吗?”说完了保密计划,才看到金宝生一副梦游的样子,赵不逾翻翻白眼,略为提高声音叫她。 “啊,有有,都听到了。” “你听到什么了?” “等我搬出去之后,就教你这些字母的用法,你这法子好,用来记机密正好。” 赵不逾轻哼了声,算是放过她的不专心了。收起那张纸条,再转回正题道:“所以,不必担心机密外泄之后,先暂住在我那儿没问题?” “当然有问题,我本身也是『机密』,不能外泄的。”她指着自己,理直气壮道。 “你以为你能这么一直躲下去,永远不被世人知道?” “我渴望默默无闻花大钱的美好生活,我希望能办到。”她双眼冒星星。 “这是不可能的。”他对她的“理想生活”嗤之以鼻。 “当然有可能!”她很有自信地道。 “你哪来的自信?” “因为我有你啊!”她说得好得意。 赵不逾闻言,默了。 看着眼前这个得意洋洋的女人,始终不明白她为什么对他如此的有信心,没来由地信任有加。像是从来不担心会被他出卖或陷害…… 两年来,稀里糊涂的交情走到今日,从来不将信任彻底交付给任何人的赵不逾,因为被金宝生蛮不讲理地交付了全然的信任,于是开始了这场奇特的友情。 他不知道,朋友可以互相损成这样,明明刻薄得不留余地,偏又知道对方不会放在心上,所以益加的百无禁忌,脸红脖子粗掀桌子对骂都有过,没形象到那个地步,对他而言是难以想像的。但在她面前,他就是放得开。 只因为,她莫名其妙的信任。于是,就这样了。算是怎么样的交情,他也说不清。他对她有一种认命的感觉,自从确定摆脱不掉她之后,就很少去想一切怎么会变成如今这样。愈想只会愈挫败,只好不想了…… 只是,这个奇怪的女人,和他,以后会怎样走下去呢? 由于中午还要去找张常侍,所以金宝生不敢在外面待太久,跟赵不逾说好尽快搬出皇宫,好细细筹画香烟的行销方式之后,也将香烟的主要材料——烟叶,告诉他是哪种植物、需要哪些香料,让他趁这几日派人去准备,初步的处理步骤都写给赵不逾了。她的不藏私,令赵不逾看向她的眼神复杂万分,不过她忙着呢,没空理会他满心的纠结,拍拍屁股走人了。 还没踏进自己住的小院子呢,就被一声大喝叫住! “金宝生!” “哎唷!”金宝生先是被那吼声吓了一跳,接着被人重重推撞到墙上按住,忍不住叫了一声。痛是没有那么痛,倒是被惊得很大,铁打的人也禁不起这样的折腾啊。真是粗鲁! “顺儿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你一大早跑哪儿去了?又出宫去溜达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样!你就一点也不紧张吗?!” “我需要紧张什么?”金宝生眨眨眼问。 “上头想要让你留在宫里,考虑让你进宫务司协理宫绣经营事务!你知道这回事吗?” “还不知道。不过现在你说了,我就知道了。”金宝生点头。 “你为什么一点也不激动?!这种事对其他宫人来说或许是天大的好事,但对你不是啊!你想出宫的,不是吗!” 金宝生当然想出宫,不过她想,金顺儿想到的理由一定跟她大大的不同。 “顺儿……” “再过几天,孙杰就会来到天都了,到时你就跟他走吧!我知道中午你得去见张常侍。我跟你说,张常侍只是想先看看你的人,评鉴你的能力如何,再向上呈报。并不是一定要留你下来,所以到时你别太努力表现,最好把你平日的本色都尽数展现,不要出挑,那你就安全了——” “我平日那么聪明伶俐——” 啪!金顺儿一掌拍上她额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都这时候了,你还敢贫!给我安分点!” “是是是。”一副卑顺乖巧的样子。 金顺儿被她气得满肚子火,要不是时间紧迫,不容耽搁,她还真想揪着她好好骂上一顿!但现在不行,只能捺下火气,咬牙交代道:“听我说,我知道张常侍还有上面的人想试你,所以今天只是第一关,有可能接下来会叫你领一件差事,看你办得如何。所以我会帮你,我大概知道那件差事会是什么,我会去争取过来做,如果争取不到的话,那我就破坏它!总之,就算落到你头上,你也不许做得出挑,那会很危险,知道吗?” “顺儿,害你这样紧张,我都不好意思了。你真是我的好姐妹——”金宝生的语气好感动,双眼冒星星。 “什么好姐妹!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金顺儿嫌弃地放开她。“反正这事如果我接来做的话,对我的前途也有好处!我既然打算一辈子留在宫里当女官,那就要成为女官里的首领!”虽然现在她不过是最低微的从八品,但正三品的位置对她来说没有那么遥不可及。 “我是想出宫没错。不过,你不想出宫吗?”金宝生问。 金顺儿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我为什么要出宫?在宫里我的前途大好,若是回家,就只能当个人人嫌弃的老姑娘!我家人是不会说什么,但我不能害我的家人被别人指指点点!”她在村子里当女王惯了,绝对不允许自己有一天成为被可怜嘲笑嫌弃的角色。 “如果是为了孙杰,也不愿出宫吗?” “什么孙杰?!你在胡说什么!”金顺儿平静的面孔一下子龟裂成慌乱,一连退了好几步,差点被地上的小石子绊倒。 “你喜欢他,不是吗?”金宝生挑明了说。 “孙杰想娶的人是你!”金顺儿低吼,恶狠狠地瞪她。 耸耸肩:“问题是我不想嫁他。” “什么?你竟然敢说这样的话!也不想想你这个样子,能得到他的青睐是你三辈子都修不来的好运,你——” 金宝生伸出食指,点在金顺儿唇上,让金顺儿因为惊讶于她的动作而住了嘴。 “顺儿,只要拿出一半你在宫里力争上游的心力智谋,拿下一个书呆子,是何其简单的一件事。想一想吧!” “你——” “如果你心里没人,想开创自己的事业,我是支持的。不过,既然你有喜欢的人,为什么不去努力看看呢?总之我话是说在这儿了,那个孙杰,我不会嫁,不管他有多好。心中有他,就努力让他心中也有你,这样才不亏,不是吗?就算没结果,也不枉你喜欢他几乎一辈子。” 金顺儿的脸色又红又白又青,却是一个字也发不出来,只能瞪着金宝生看。而金宝生收回手指时,还捏了捏她白白的脸蛋,小吃了一旦豆腐,才挥挥手走人—— “我得回去准备一下了,等会得去拜见张常侍呢。回头见啦!” 【小剧场之 情疑】 某年某月某日,街上狭路相逢。 这次的偶遇,对赵不逾来说有点尴尬。因为他正在陪一名女性购物,而且提了满手的货品,样子傻透了。 会有暧昧这样的情况,连赵不逾都措手不及。而造成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混蛋李伦!原本一堆人出行上街的活动,一个个都找了借口离开,最后,李伦扯着一脸迷糊的赵平什么也没说的溜了,于是变成了孤男寡女逛街的场面,连个小厮丫鬟都没有留给他,让他堂堂一个大老板,沦为提货的小厮,偏偏那位王家姑娘正购物得方兴未艾,像是这辈子只上街这么一次,不买个过瘾会终生遗憾似的,全然不顾赵不逾已经满脸乌云。 当赵不逾看到迎面而来的金宝生时,心中霎时有着想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的念头……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用力祈祷金宝生不会发现他……当然,这个愿望被实现的机会也非常渺茫。 不管在何时、在何处,有多少人群将他们阻隔,金宝生都能神奇地在第一时间发现他的所在。这很不可思议,非常无解,但却是事实。经过多次验证,连赵不逾都不得不怀疑这是否正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赵公子。”金宝生嘴角含着礼貌的笑,带着恭敬的姿态,走到赵不逾面前,躬身向他问好。 认识金宝生快两年了,这女人几时对他这么有礼貌过?她的不正常表现,成功让赵不逾怔住了。 “赵大哥,这位是……”王家姑娘走过来,满脸疑惑地打量着金宝生,不明白这名衣着普通的大娘,怎么会认识高门大户的公子。 见赵不逾还在发呆,所以金宝生很自动地对美人自我介绍—— “在下是赵公子手下的一名管事,承蒙赵公子提拔,专管宫绣事务。” “哦,是管事啊,身为一名女子,竟能成为管事,想来是很有本事的了。”王家姑娘一听是赵公子的下属,不由自主地便端起主母的架式说话。 “好好帮公子做事,公子向来知人善任,不会亏待你的。” “是是,这是当然。能有赵公子这样的东家,是下属们的福气。”点头哈腰完,立即狗腿道:“这些粗重的物品,让属下拿就好了,公子与小姐只要专心逛街就好了。”边说边拿过王家姑娘手上的小物件,以及赵不逾手上一半的货品。 “嗯,是个懂事的。”王姑娘很满意,转身又开始购物去。 金宝生与赵不逾乖乖地跟在她身后当小厮,让王家姑娘觉得非常有面子。 赵不逾从来没有机会见识到金宝生跟别人相处的情况,所以当他发现金宝生其实也定个很能长袖善舞的人时,心中非常的惊讶。看着她成功地扮演一个阿谀奉承“主母”的小管事,将王家姑娘哄得得意洋洋的样子,心中霎时百般滋味在心头…… 金宝生是个很随性自在的人,但她同时非常冷漠——对他以外的人。 金宝生是个骨子里很骄傲的人,虽然她表面上总是嘻皮笑脸。 金宝生这个女人,根本就是目中无人,她眼中唯一的“人”只有他! 所以她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就像个真正仰人鼻息的女管事,正在小心翼翼地讨东家夫人欢心,以求钻营出更好的前途…… 赵不逾不明白,她将王家姑娘逗乐成这个样子,是图着什么?如果不是确定她的性别是女的话,他差不多要以为她看上王家姑娘了! 因为在想着金宝生,所以赵不逾一路上都很沉默。直到金宝生在他耳边问: “在想什么?你发呆太久了,该回魂啦。” 赵不逾瞥她一眼,然后发现他们来到一间珠宝铺子里,王姑娘正在挑首饰。 “你今天……不太一样。” “你也是。”金宝生板着脸点点头,然后忍不住喷笑:“特别傻。” “傻?!”赵不逾被这形容词气得直咬牙。要不是她行径怪异,他怎么会失神?满心只想着她是怎么一回事,都忘了身在何处了。 “哎,别生气。我知道男人在女人面前都会有点儿傻,这是一定要体谅的,毕竟事关终生,总想留给人家一个好印象不是?所以难免患得患失,我了解,真的了解。”很哥俩好地拍拍他,一脸正经地点头。 赵不逾看她挤眉弄眼的怪样,心里那股不舒服的感觉更深了,让他心火一阵阵冒了上来,连开口都要极力克制,才不会在说话的同时还喷出了火。 “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没误会。我不会笑你的,你别害羞。”她安抚他。 “金宝生!你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你是不是以为我跟那位王姑娘有什么事情?告诉你,你错了!事实上我跟你一样,今天第一次见到她!”为防止她再误会下去,他咬牙低声而快速地说明情况,表示自己清白。 “好啦,别恼羞成怒了。只是相亲而已,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不是也在帮你看着吗?”她再拍拍他,然后转头看着不远处,正着迷看着手上珠宝的王姑娘,给了一点中肯的评价:“这个姑娘嘛,不是太聪明,不是太伶俐,但还算容易看透,是个好摆平的。优点是,放在家里就算想兴风作浪也能很快被你压制住,也算是娶妻的合适对象之一,如果你不太挑的话,这样的也算可以了……咦,你怎么这样看我?有什么不对吗?”正说得高兴的金宝生猛然回头,却发现赵不逾以一种非常怪异的眼神盯着她看,直把她看得发毛。 “金宝生,有时候我真怀疑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个女人。” “我……知道啊。”全宝生点头。 “就算你知道,可是你也一定常常忘记吧?” “你今天很奇怪,守恒。”他到底想说什么啊? “不,奇怪的一直是你。”他仍然盯着她,在王姑娘走过来之前,意味深长地说道:“然后,把你的奇怪行径努力视为正常的我,就被你弄迷糊了。” “什么啊?”金宝生被他奇怪的话弄傻了。 “我们之间的情谊,到底算定怎么一回事呢?”赵不逾在问她,也自问着。 第九章 宅在皇宫里的金宝生日子开始过得不舒坦,波折迭起的同时,外头的赵不逾也没有好过多少。 在这当时,赵家内部终于勉强达成共识,初步决定逐步地向赵不逾示好,让这个被排除在家族事业之外多年的庶子,重回家族温暖的怀抱。当然,想要在家族事业里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不可能的,他重病在床的老父都不允许了,别说目前真正的当家人是防了他几十年的嫡母与嫡亲弟弟,更是不会给他妄想的机会。 赵氏家族要的是赵不逾的私人产业变成公产,然而在隐约知晓了赵不逾的背后势力之大后,自然不敢妄动,只能从感情上出发,企图找到一个突破口,让赵不逾主动回归,到时他挣下的财富,当然就是赵家的了——包括他经营起的那丰沛的人脉网。那些来自各国的皇亲贵族们,竟然都被赵不逾搭上线了,真是不可思议!天晓得他是怎么办到的?!不过,不管他怎么办到,赵氏族人只需要拿过来就是了。 要对赵不逾表达家族的温暖,第一件事就是召唤他住回主宅,特地拨出一套仅次于嫡子的院落整理出来让他住,一应仆从丫鬟都配备充分。然后派了族中高他一辈的旁支叔叔上门通知他回家住;再来,就是他的终身大事了!当大家发现赵不逾竟然还没有娶妻时,才猛然想起——他是庶长子,已经二十七岁了! 就连一般贫苦人家,也不会到了二十七岁还没有娶妻! 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赵不逾的父亲与嫡母到底失职到什么程度,以及赵不逾当年在赵家生存得有多么困难。在族人满是指责的目光压力下,赵家嫡母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始收集各个世家大户适龄的姑娘资料,为赵不逾的终身打算起来。他只是庶子,名门正系的嫡女是没有他的分的,想娶嫡女,就只能往一般门户去挑选,若想娶大户人家女,当然唯一能娶到的就是庶女了,而且还是旁支。 对于赵不逾的高龄未娶,嫡母的失职是抵赖不掉的,自然只能摸摸鼻子去对这件事情加以补救了。而,正因为如此,赵不逾的日子才开始难过起来。 家族希望他搬回家住,他没有拒绝,也没有说好,只回答说知道了。 他当然对家族是不满的,自从母亲过世之后,他就再也不曾从那冰冷的家中得到一丝丝温暖,更多的是侮辱与讥笑,被仆人怠慢,甚至还被血统高贵的弟弟以切磋为名,让贴身侍卫揍了他一顿。这些苦涩的记忆,他一件也没忘,但那并不表示当他在商场上经营得风生水起之后,可以随心所欲且洋洋得意地朝所有他厌恶的人尽情发泄一通,好感受一下扬眉吐气的感觉。 一个成功的商人,是不会干这样落人话柄的蠢事的。他可以表达出一种态度,却不能给人留下失礼或狂妄的批评。 这日,李伦行色匆忙地上门来找。守在书房门外的门僮才通报完,还没得到赵不逾的应允,他就推门而入,脸上满是迫不及待的表情。 “不逾!不逾!不好意思打扰你!我中午在‘盛贵楼’听到了一个消息,跟你有关的,所以赶紧来通知你!”话说完时,人也站在赵不逾常用的大办公桌前。当然,也看到了赵不逾手边来不及收起来的文件——“咦?这是什么文字?你在学外国语吗?哪国的?怎么没看过?” “没什么。只是偶得的一种外文,我也正在查是出自何方。”赵不逾装作混不在意地收拾着桌上的文件,放进抽屉里收好。 这是金宝生教给他的英文字,他现在已能认出二十六个字母,所以正在研究如何将它制作成一组能使用的密码。若能设计完成,那么日后“畅行天下”的所有机密文件,就算失窃,也绝对不会有外泄之虞。当然,这样的事,目前还不宜让别人知道,所以他不动声色将话题拉回—— “你说在盛贵楼听到了什么?” “啊,对了!我跟你说,今天我在盛贵楼看到你的堂叔赵宗宏带着几个管事正在给远道而来的客人洗尘。我认出来了,那些人是南方首富刘平派来的人。” “刘平吗?”赵不逾想了下,点头。“是那个以木材发家的刘家吧。近来赵家拿到了为皇室兴建避暑山庄的工程,需要大量上好的木材,刘家自然是合作的首选。”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赵家为了可以跟刘家合作顺利,决定让两家人联姻。”李伦激动地瞪着赵不逾道。 从李伦激动的模样来猜,赵不逾知道自己恐怕是赵家打算推出去的联姻对象,不过…… “刘平本身并没有女儿。”永盛王朝里有头有脸人物的资料,赵不逾自信掌握得还算确实。 “他有!是他第二十房姨太带来的女儿。那姨太是再嫁之身,带了一个女儿进来,就认养在刘平名下了。听说德行不佳,至今二十岁了,仍无人问津,又不愿随便嫁个小门小户将就。于是刘平打算趁这次生意上的合作,将这个女儿给嫁掉。而你,就是赵氏家族打算推出来娶妻的人。” 赵不逾闻言皱眉,手指在桌上轻轻敲着,并不忙着发火。比起无意义的发火,还是赶紧思索如何因应才好。 “不逾,你怎么还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我跟你说,这事儿你可不能听族里的!以你现在的身分,娶个高门大户的嫡出千金也配得上了!但娶妻重要的是娶贤,就算是王公贵族的女儿,若是名声不好,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你一定要趁这事被公开决定时,让这事儿没法成!”李伦大声说道。 “嗯。”赵不逾只是点头,没有跟着李伦激动到一块。 “这一定是你嫡母的阴谋!你不能让她得逞!”赵不逾的不激动,让李伦更气急败坏地激动了。 “不会的,你也太看得起她了。”赵不逾想了下,笑了:“就算刘平的养女道德极之败坏好了,到底也是刘家的人,如果让我与南部首富刘家联姻上了,我那嫡母只怕从此吃不下睡不着,成日担心着我藉妻家势力夺权呢。” “好好!也许你说得对,这跟你嫡母无关,但赵家主事们都想推你出去娶那个女人啊!你无论如何不可以就范!”李伦跳脚。 也怪不得李伦急。即使赵不逾出来创业已久,也算是半出去自立门户了,但子女的婚姻向来掌握在父母手中,他的父亲与嫡母若是为他定下亲事,他是不得反抗的。 “不逾!现在唯一的办法是你得快点成亲!我表妹诗芳正是最理想的人选,你们也认识好几个月了,她也常常过去你那儿小住,彼此心意已然相通。我说,你也该有点表示了吧?”亲上加亲,一直是李伦的心愿,为了两人的合伙事业永不拆伙,还有什么比结亲更牢固的吗? 什么叫彼此心意已然相通?赵不逾横了李伦一眼: “你别胡说。为了王姑娘的名声着想,这种轻浮的话,还是别再说了。” “这不是只在你面前说吗?平常在外头我怎么会乱嚷嚷?!”李伦摆摆手,不满于赵不逾太过平静的脸色。“你好歹也表现得着急一点吧!要真是娶了个妇德有亏的女人进门,那你一辈子都别想过安生日子了,所以放眼现下合适的人选,就只有我表妹了。她门户是不高,但还有我家撑腰,也不算配不上你,更重要的是她贤慧啊,一定能让你无后顾之忧,这事就这么定了——” “停。”赵不逾果断地切断李伦的滔滔不绝。道:“这事我会想办法处理。但别扯上王姑娘,我跟她,不是那回事。每次她来别馆小住,也都在西院那边跟我那些妹妹玩在一起,我跟她没怎么见上面,她只是你的表妹,对我而言,仅此而已。” “啊?可是我表妹——”李伦傻眼。这分明跟他表妹说的不一样!不是说两情相悦了吗? “她年岁也到了,你们也该为她打算打算了,别老是让她往外跑。耽误了她的年华可不好。”非常明确的拒绝。 “守恒……”还想动之以情地劝一下,所以亲密地叫他的字。 “别说了。”坚决地告知这话题到此为止。 李伦是知道赵不逾性情的,也不敢多纠缠,叹了口气,劝道: “好吧,不谈她了,我知道怎么做了。不过,不逾,我知道你在女色方面非常冷淡,也是,生长在我们这样的家族,见识过妻妾争宠的种种可怕手段之后,对女人是有些怕了的,所以我这个人虽然也是好色的,但也不敢随便看到喜欢的女人就接回家,如今娶进府的也就一妻二妾,不敢再更多了。”当然,养了几个外室这类的事,就不用提了,只是上不了台面的玩意,玩几年就打发掉了。“至于你,就显得矫枉过正了,竟然避女人如蛇蝎,宁愿面对着金大娘那个大龄宫女谈一整天生意,也不愿跟我上“乐香院”去欣赏那些美貌多情的戏子优娼……” “什么金大娘……”赵不逾乍听到这诡异的名称时,楞了一下,错愕地问:“你说的金大娘是……金宝生……吗?” “是啊,年纪老大的女人了,称她一声大娘也该了。对了,说到这个——”李伦觉得刚才的讨论太严肃了,也惹得赵不逾有些不快,决定补救一下,就来点轻松的话题调剂一下了。于是道:“我看这金大娘是个得用的人才,一定得留住她。你也知道,咱们的商行管事全都是个大男人,虽然目前也从管事的妻子里找了几个精明能干的栽培,日后方便管理织工绣娘之类的姑娘婆子。但宫绣这块,到底还是金大娘这样身分的人才好办事,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拉拢她,让她为我们所用。” “嗯。”赵不逾还在错愕中,呆呆看着李伦,想着如果金宝生知道这人如此“尊称”她的话,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加以报复…… “所以我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一个愿意娶她的人了!”联姻乃是人情的万灵丹——李伦深信不疑。 “什么?!”赵不逾惊叫出声。 李伦得意无比地道: “嘿嘿!你一定没想过可以这么做吧?惊讶了吧?所以说啊,做生意我比不上你,但人情攀结这样的小事,我还是可以的。我门下有个管马场的副管事,才三十八岁,前年刚死了老婆,留下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如今正在让媒婆给他找填房。原本希望找个小门户清白人家的女儿的,但我叫他娶金大娘,许了他管事之职,他考虑了半个月,虽然很是勉强,但为了可以更上层楼,也就同意了。”作态地抹了抹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表示自己为这事奔忙得无比辛苦。 赵不逾整个人都呆住了,仍然无法回神中,只伸着微微颤抖的食指,指着李伦,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李伦还在得意洋洋地邀功: “哎,这条红线,牵得可真不容易,你要知道,像金大娘这样年纪老大又没姿色的宫女,一般是只能孤老终生的,幸好我这手下已经有儿有女,也不冀望金大娘的肚子争气了,反正金大娘能赚钱就行。你看,我们给金大娘这样一份大恩,她这辈子定然为我们做牛做马,全心效力,绝对不会有二心了……不逾?不逾?你怎么了?你为何这样瞪我?”不只瞪,还要打人! 一只无法自控的拳头,呼上了李伦的左眼,这场书房密谈在一声痛呼下,画下暴力的句点。 你为什么打我?! 面对李伦龇牙咧嘴的控诉,赵不逾无话可说,只是匆匆道歉,没有解释就落荒而逃。 比起平息李伦无端被揍的怒火,赵不逾觉得更大的麻烦在自己身上,让打从心底深处漫起一股非常不妙的绝望感…… 为什么光是听到李伦以施恩的口气说着要让某个莫名其妙的粗人娶走金宝生时,就能让他怒火烧上天,什么都没法想,一心只想着要将说出这种话的人给灭了!只因……什么呢?是因为他们不该对金宝生鄙视?还是为着不该说出要找别人娶她的浑话? 或许都有吧……但为什么这会令他如此生气? 他有疑问,却下意识地不敢多想! 再说,金宝生……是他的朋友,她……不该被任何人轻贱以待的! 可是,李伦……甚至是其他见过金宝生的人,对她带着点轻视的眼光是合理的,因为她确实在世俗眼中是一个不可能有男人要的大龄宫女,而,在外人眼中也是个仰仗赵不逾鼻息讨生活的一名女管事。 如同赵不逾的婚事通常是由家族作主决定、本人无权置喙一般,身为一个大老板,对他旗下的管事、伙计、丫鬟小厮什么的,也有着代为婚配的权利与义务,下面的人非但不会拒绝,甚至当成天大的荣幸。那么,李伦“好心”帮大龄女金宝生找寻了个愿意娶她的男人,可说是恩同再造了…… 但是、但是,那是金宝生啊!不是任何一个渴嫁的大龄老女,只要有男人愿意接收就会感恩戴德。她不是别人,不是世上任何一个寻常女人,她是——独一无二的! 赵不逾敢拿自己所有身家发誓,金宝生这个女人要是知道了李伦这样“好心”为她终生打算的话,一定会重重地用拳头来表达出她深刻的感谢的!而他……咳,只是先代她这么做而已。朋友嘛…… “东家,已经到神武门外了。”赶车的车夫朝车里的赵不逾报告着。 赵不逾恍惚了下才想起,方才揍了李伦一拳后,满心烦躁无从排解,于是奔出商行,跳上看到的第一辆马车,直接叫车夫往神武门定。而现在,神武门到了……可,他来神武门外做什么呢? 算了,既然来了,就下车吧。当然,他不会因为到了神武门,就一定要找金宝生出来。又没有什么事,就不用找她了吧! 将车夫打发回商行,自己一人漫步走在神武门外的热闹集市区。 现在是下午近黄昏的时刻,燠热的阳光已经逐渐收敛起狂放的威力,天气显得凉爽许多,出门逛街的游人也多了起来。 额角冒了点汗,赵不逾习惯性地探手向袖袋里,打算抽出折扇扬凉,不过一个不经意的抬眼,发现满大街的男子都人手一柄折扇,一边扬凉,一边挥蚊子之后,便放弃了从众行为。思,金宝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流行,就是一起傻。 一个衣冠笔挺的男士,独独拿着一柄折扇,漫步在人群里,是卓然,是风雅;而一群男士,每人都拿着一柄折扇,相信自己这样很风雅,所以拼命扮风雅,那就是傻透了——当时,她是这么对他说的。 赵不逾对她那些话是不以为然的,但每每在掏出折扇时,都会忍不住四下看看,若是周围的人都配备了折扇在手的话,那……他就不拿出来了。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金宝生的胡言乱语还是深深影响到了他! 他不是个容易被影响的人,但金宝生,是不一样的,所以她不该被当成寻常人看待,她自己也没当自己是寻常人,活得那样我行我素的,全天下再也没有人比她自在的了。 “金宝生!这里!” 正在想着金宝生这个人,不意突然听到有人在大叫金宝生的名字,那声音从上方传来,赵不逾一惊,讶然地抬头望去。 他现在站立的地方是某间客栈的外头,有人在客栈的二楼窗口召唤金宝生的名字。 金宝生在这里吗?赵不逾很快四下找着。街上人很多,但他一眼就找到了金宝生的身影。并不是她衣着显眼,也不是她长得特别,但他总是能很快在人群里找着她! 这个对别人而言只是个平凡大娘的女人,在他而言,是最不一样的。 “咦?守恒?你出来逛街啊?”金宝生原本好好待在宫里忙着的,但金顺儿派人叫她出宫到“长山客栈”见面,还不允许她拒绝。基于好奇,基于“美女有约,不宜爽之”的绅士风范,她也就溜出来放风了。但抵达客栈门口时,自然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赵不逾的存在,无比愉快又感到有些奇怪地向他打招呼。 赵不逾对她而言是最重要的,所以别人就被她理所当然地抛到脑后了。 “嗯。”逛街?他像是这么闲的人吗?赵不逾一时没有适合的答案来回答地,只好含糊应了声。 “好几天没见了,真想去找你,但偏偏宫里正忙。你知道,为了那个什么什么,呃,‘圣诞节’的。” “是诞圣节,不是圣诞节。”赵不逾无奈纠正,然后疑惑地问:“就算全皇宫都在忙着诞圣节的事,但那又与你有什么关系?”她已经服役完毕,是个随时要出宫的人,她的上司不可能会指派重要工作给她的。 说到这个,金宝生就忍不住掬了一把辛酸泪。虽然现在是站在大街上,但并不妨碍她的诉苦—— “唉,守恒,往好听的说,是我走老运了,被上头的贵人看上了,于是正在考验我呢!往悲惨的说,就是我现在正在走霉运,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被关在宫里出不来了。” “出不来?怎么回事?!”赵不逾连忙问道。 “可能是我跟你合作的宫绣事务太成功了,被上头注意到了。觉得我很有做生意的天分,希望我能进入宫务府里帮忙开拓财源。”有气无力地简单说道。 “你怎么就让人给抓住了?你不是一向都很能隐藏的吗?” “是啊,大部分的人都相信我能混得这么好,是沾了你的光的关系,但还是有一些人不这么认为啊。再说,就算每个人都相信我是沾了你的光,看在你这么挺我分上,当然更希望我能留在宫务府,跟你合作,开拓出更大的财源出来。”赵不逾这两年经商成绩出色到连皇子都跟他合作了,他的未来当然不可限量,许多人都希望能跟他攀上一点关系好发财。 “那你就认命了?”赵不逾问。 “怎么可能?我一定要出宫!我辛辛苦苦设计好的房子,就快完工了!当然要自己住,才不要便宜了别人!”总之,她是一定会离开皇宫的。 “就为了这个?”这女人心中认定的重点,永远跟别人不一样。 “这个就很足够了。”金宝生用力点头。 两人就站在客栈门外交谈着,忘了楼上还有人在等着金宝生的到来。 不过,他们忘了,楼上等她的人可没忘。久久没见人上来,自然是冲下来看了。这一看,气了! “金宝生!你还待在下面做什么!我们在楼上等你那么久,你到底有没有放在心上?!”金顺儿冲过来一把就要揪住金宝生的耳朵给她好看。 赵不逾迅速将金宝生拉到身后,金顺儿的手落了个空,被他突然出现而惊得脚步一时踉跄,差点扑进赵不逾身上——说是差一点,是因为赵不逾躲开了。因此金顺儿在暴冲了三四步后,险险扶住一根柱子来稳住自己。 “这人是谁?”赵不逾一眼也没有施舍给金顺儿,只是看着金宝生问。 “嗯,同宗,老乡,以及前途看好的未来顶级女官,还有,目前自认是可以帮我顺利离开皇宫的人。她叫金顺儿。”金宝生简单介绍着。 “金宝生!他是谁?!”金顺儿一帆风顺的宫女生涯让她见多了皇宫里的各种贵人,倒是与宫外的名人交集下乡,所以就算赵家大公子在低阶宫女群里非常有名,但金顺儿是没见过他的。 “他啊,嗯,算是我的东家。” “东家?你哪来的东家?” “他是‘畅行天下’的赵大老板。”金宝生慎重介绍道。 “啊?是他?!”金顺儿怔丁下,终于正眼看向赵不逾,发现这是一个长相端正俊秀的男子,从他身上一点也看不出商贾特有的精明锐利气息;事实上,道赵公子的气质更像儒雅的贵公子…… 这样丰采迷人的男子,怎么会跟金宝生走在一起?还很熟稔的样子? 正待问个清楚时,又有两个男子从二楼走下来,金顺儿与金宝生因为角度的关系,没有注意到,但赵不逾第一眼就看到了,并且确定这两人是来找眼前这两位金姑娘的。果然,就见那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走近时开口道: “金姑娘,请问宝生姑娘她是否来了?” 金顺儿这才一惊,想到自己竟然将楼上的孙杰给忘记了,霎时懊恼不已,连忙扯过金宝生,对孙杰道: “宝生来了,在这里,你看!”然后对金宝生道:“这是孙杰孙大哥!他来找你了。”语气带着点心酸,醋味随风飘散中。 赵不逾双眼一眯,原本只是泛泛扫过书生的目光,一下子专注而挑剔起来—— 这男人,是为金宝生而来的? “都说大龄宫女愁嫁,看来是传言有误。”半阴不阳的声音,哼哼然均声音不知道是从鼻子还是嘴巴里发出。 金宝生带着点无奈地道: “你哪只耳朵听到人家要娶我了?” “若不是你装出一副、一副……咳,样子。我想那位‘孙大哥’就直接找你谈提亲的事了吧!” “一副一副什么样子?”金宝生抓住他语焉不详的地方逗他。 然后,自是得到赵不逾一记瞪眼。而金宝生一点也没放在心上,自个儿哈哈大笑起来。 在一刻钟前,一群人方从客栈里聚会结束。金顺儿在金宝生的示意下,留在客栈里安抚孙杰,而金宝生则和赵不逾一同离开。说是聚会,其实也牵强,因为五个人排排坐在一块,严格说起来都是陌生人;又都不是善于制造气氛的人,一时也没有什么话题可聊——原本孙杰是为了拯救可怜的、被家人遗弃的金宝生而来,愿意贡献出婚姻来报答她幼年时的救命之恩。他不是个巧言令色的人,更不擅长迂回行事,原本打算见了面就开门见山的提亲了,但是……没有机会提,一点机会都没有! 在场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金宝生对那位名门出身的赵家贵公子有多么迷恋!从头到尾一双眼就没片刻离开赵公子脸上,不时还殷勤地添茶倒水递瓜果的讨好,就算金顺儿强势地抓着金宝生的脸,将她脸转向孙杰,要她好好跟人打招呼时,金宝生也是看也没看一眼,随口说了声“孙大哥好”就别过头,将眼睛黏回赵大公子身上。 想拿婚姻去拯救的人心早已有所属,这教孙杰怎么开得了口说出求亲的话?不,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而,一旁的孙管家原本就不赞同自家主子的这个决定,在见过金宝生的模样之后,更加反对了!所以金宝生着迷于赵公子,对孙管家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列祖列宗有保佑啊! 在场最着急的人就是金顺儿了,她虽然不忿孙杰这个被她心仪多年的好男人居然想要娶金宝生,但比这个更令她生气的是金宝生竟然毫不为此感动!甚至还怠慢了人家的一片赤忱之心!孙杰大老远地跑来,她却给了他如此难堪,太过分了! 金顺儿在心中狠狠发誓,回宫以后一定要好好地教训金宝生一顿! 然后,聚会不欢而散,什么事也没谈成,连叙旧也不知该从何叙起,于是就成了无言的结局,默默地散了。 而,赵不逾就算原先不了解金宝生与孙杰之间发生过什么么事,今天约见在客栈又是为了什么,但凭他聪明的脑袋,看了几眼,心底也就有数了。于是腆着脸不请自来地在聚会里占了一个位置,让这场不谐调的聚会尴尬到最高点,而他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也没有。 不仅没觉得不好意思,甚至还非常享受于金宝生千年难见的肉麻表现。 赵不逾一直知道金宝生厚起脸皮来,是没有极限的,而今天再度得到印证。她就这样招呼也不打一声的,就利用他来让孙杰吞下所有想要说的话,表现出一副对他迷恋得神魂颠倒的模样,令赵不逾一想起来,还是会控制不了鸡皮疙瘩爬满身。 这个女人……当她表现得像个女人时,怎么会恐怖成这样? 赵不逾不知道,当他心中不断批评着金宝生女性风情的可怕时,睑上却是带着一抹看起来很傻的笑,让一旁的金宝生瞧着直扬高丁眉,怀疑这家伙在心中意淫着什么不良的念头。 莫非单身得够久,终于开始思春了? “喂,我说——”虽然天色已渐渐暗了,一般人看不清他这副傻样,但他赵家大少好歹是天都有头有脸的人物,尽可能的,还是保持一点形象的好,所以金宝生觉得他该笑够了,也该是挂回正常面具的时候了,于是打算开口给他招魂。但才开了口,眼角余光就发现情况不对劲,有一个形迹鬼祟的人正状似喝醉酒一般,跌跌撞撞地朝他们这边半跑而来,而且速度愈来愈快,转眼已经到了赵不逾身后。 然后,就见那人突然高举右手,右手上则有白光一闪,用力地朝赵不逾背后刺去—— 一切发生在迅雷不及掩耳间!金宝生来不及出声示警,她只是任凭身体下意识的动作去行动——一把推开赵不逾,然后双手想要擒住那只握着凶器的手,但是失手了!她的双手握住的不是那人的手,而是刀子! 痛!非常痛!痛死人了! 但比起疼痛更重要的,是解除现在的危机!虽然不幸握住了刀子,还是不能放手!金宝生咬牙握紧,趁那失手的人还来不及回神时,使尽全力右脚一踹,往行凶的人身上最脆弱的部位踢去,这次总算相准了—— “啊!” 随着一声惨绝人寰的叫声响彻天际,代表所有危机解除了,凶手被ko得昏迷不醒了,然后,她才放心地去专心理会自己双手的痛——希望手指部还健在,希望手筋都没有断…… “金宝生!” 在成为在场第二名昏倒过去的人时,金宝生有点抱怨地想……看在她救了他的分上,守恒就不能把她的名字叫得有感情一点吗?非要用吼的,还带着那么旺的怒气,真是个没情调的男人。 难怪都二十七岁了,还没娶到老婆…… 【小剧场之 信任】 某年某月某日,谈信任。 赵不逾与金宝生的合伙,是个秘密。全天下除了他们两人知道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会知道,也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可以澄明。 也就是说,如果赵不逾随时翻脸不认合伙的事实,那么,金宝生定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可是,明明应该很精明的金宝生,却在合作之初就没向赵不逾要求取得合伙的证明来保障自己。 问她,她只道: “我信任你啊。” “轻易就能说出的信任,毫无价值。” “会有价值的,相信我。” “哼。”鼻音。 “别哼,你总有一天会相信的。”她很诚恳地道。 “总有一天是哪一天?” “嗯,大概就是我被你卖了,还开开心心替你数钱的那一天吧。” 又某年某月某日,考验信任。 在非亲非故,连交情也欠奉之时,金宝生就毫不在意地交付了她的信任,这让赵不逾心中涌起一股厌恶的感觉。正如古人所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如她这般口口声声说着信任,却毫无来由,只会让人怀疑她所图甚大,而不会有丝毫的感动;要是她真是毫无所图的话,那么,赵不逾也只会因为她的奇蠢无比而拒绝与之往来,不会有第二种想法。 别人交付过来的信任,也得看他要不要接受! 可惜,他不够心黑;可叹,他没有金宝生的厚睑皮。 当他拒绝不了她的纠缠,也拒绝不了她对商品创意的奇思妙想之后,合伙成了一种必然。但她没有底限的信任,却让他一直对她深深防备着。 信任吗?哼! 他取出三张面额为一百金铢的银票,以及十五个金铢与一百个银元放在书桌上。 “这是你今年的分红。” “喔。”应了声。 “不清点一下吗?”唇角勾着一抹嘲讽的笑。 “啊,不用了。”金宝生将桌土的钱财一古脑儿扫进背包里。 “这些钱财并不多,你不会光这么点就数不过来吧?” “不会啊,满一目了然的。”金宝生耸耸肩。从背包里掏出香烟:“好啦,分红人事做完了,咱们抽根烟庆祝吧。这次是兰草味道,你试试看。” 赵不逾接过香烟,由着她为他点燃,吸了一口后,才缓缓道: “今年绣品的生意才刚有起色,还没有太多盈余可以拿出来分。倒是火柴生意已经广为世人接受,最低等的一盒只要五个铜子,穷人都买得起,已经推广到国外去了。这种家家户户都用的东西,虽有赚头,可惜利薄,所以就只能分给你这么一点了。” “喔。”金宝生点头,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咂咂嘴,品评着味道。 赵不逾脸色变得有点差,不满于她的反应。他的“畅行天下”商号因为火柴的狂销而顺利成立起来,全天下都知道他光卖火柴就赚翻了!每个商铺每天一开门没多久,火柴立马销售一空!各国的商人对他的折扇与火柴商品趋之若骛,天天都有知名商号找他商谈代理事宜,光是代销权利金就赚了好几座金山银山!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 他不相信金宝生会不知道,更不相信金宝生会满足于他给她的这么一点钱!比起她真正该得到的钱,此刻她拿到的,简直像是在打发叫化子。 但现在,他被她的“信任”气着了,连打发叫化予的钱都决定省下来! “啊,对了。你上次不是要我帮你买些上好的皮子与各式布料吗?已经买来了。”他慢悠悠地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她。 “真的?谢谢了,我现在最缺的就是冬衣了,正好趁现在赶制起来。”她愉快地说道。“等一下你借我马车,让人帮我运回宫。” 他点点头:“借马车,没问题。不过,亲兄弟明算帐,那些上好的皮子的钱,我还是得跟你算一算的。趁现在你刚分了红,口袋有钱,咱们就清一清帐吧。” “没问题。”金宝生怔了下,倒也没反对,点头同意。 于是赵不逾从书架上取来一份清单,对她念了起来—— “终寒山白熊皮子一张,两百一十全铢……”说完,朝她伸手。 金宝生楞了下,从背包里掏钱付帐。 “天狐山雪狐皮子两张,一百金铢……”再度伸手。 还没煨热的银票再度飞离开金宝生的手。 “比较贵的部分没有了。接下来就只是一点零星钱,兔皮五十张、牛皮一张、金银丝布半匹、白丝布两匹、白棉布十匹……总共三十金铢。”那只手又伸来。 金宝生面无表情,将剩下的银元铜子什么的都倒到他手上。然后耸耸屑道: “好像不够,就记帐吧。从下次分红里扣除。” “你如此信任我,我自然也该回报你足够的信任。所以,我允许你记帐。”赵不逾一副施恩的表情。 “我不会赖帐的。”金宝生保证。 “嗯哼。好啦,我还有其它事忙,就不招待你了。若你没其它的事了——” “我有!我没钱了!”她赶在他下逐客令前叫道。 赵不逾挑眉,眼中满足讽意,冷淡地问: “你没有钱了,是我的问题吗?。” “当然是你的问题!” “怎么会是我的问题?你的分红就只有这么多,你不是说信任我的吗?” “我现在仍然很信任你啊!” “哦?怎么个信任法?” “借我钱!” “……” “我信任你会借我钱!”她朝他伸手,非常坚决地投予他至死不渝的信任目光。“所以,你借吧!借我再多,我都会拿的!一座金山都拿!” 第十章 他跟她,因为一场刺杀未遂而结识。 那一年,他和她,都是十七岁。 一个是病弱的富家独生子,一个是强悍的黑帮长女。那一天,原本他们都该只是闲逛在闹区的游人,若没有那场意外,他们会错身而过,今生都没有结识的机会。 他们遭遇到一场刺杀。可能是要绑票他以勒赎;也可能是她的江湖恩怨。 不知道是谁带衰了谁,总之,当那柄刺刀像流星一般朝他们飞来时,向来养尊处优又病弱不堪的金太少吓得无法动弹。第一次发现死亡竟然近在眼前! 然后,一股巨力将他撞开,他倒在地上滚了两圈,刚好正对着那名持刀歹徒的方向,所以有幸看到了“侠女制伏歹徒”的现场直播! 那帅气得像个男孩子的侠女一记手刀砍向歹徒持刀的手腕,那柄刺刀立即被打飞得老远,然后下一秒,那歹徒被狠踹一脚——依稀彷佛听到骨头断裂的咔喳声,最后是一记凶狠的过肩摔为这场直播画下完美的句点! 前一刻还是个歹徒的人,立马变成重伤患,就剩一口气了。 真是太帅了,帅到天地变色、日月无光! 于是弱鸡少爷在心中悄悄立誓着:如果有一天,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一定要把握住机会,也来帅一把! 嘿嘿嘿…… 金宝生在梦里笑着,在现实里痛醒…… “唔……”痛……好痛……钻心的痛…… “宝生?宝生?你醒了?”很小心地低唤声。 金宝生睁开眼,望见赵不逾满是忧心的双眼,习惯性扯唇一笑,然后问道: “你还好吧?” “我当然好!不好的是你!”赵不逾觉得她真的是睡太久傻掉了,才会一开口就问出这么莫名其妙的话……虽然听到她的问话后,心中酸酸涩涩地,眼眶不争气地有点热。 “我没什么……啊!”想要抬个手拨开黏在脸颊上的发丝,一时忘了自己双手的惨状,所以痛得直抽气。 ……看来想耍帅之前也是要先称称自己斤两的,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弄成了重伤患,真是始料末及。 “我这手,还能好起来吧?”她五宫全皱在一起地问。 赵不逾端来一碗参汤,小心将她扶坐起来,然后拿汤匙一小口一小口地喂她喝着。才说道: “没有伤到手筋,算是非常幸运了。但若想恢复如初,就要彻底休养,至少一个月内不用使用到双手。” “啊?不能使用?!那我吃饭沐浴上恭房要怎么办?”金宝生惨叫。 “只要你一动,伤口就会裂开,那不止会令你痛彻心肺,还会造成伤口癒合的困难,如果你还想要这双手,短时间的不方便就只能忍耐。”赵不逾深深地看着她,语气带着点压抑。然后,说出他早已做好的安排:“我会派几个伶俐的丫鬟专门来服侍你,沐浴更衣吃饭这种小事,她们都能将你伺候好,你不会感到不方便的。” 金宝生叹了口气: “只能暂时这样了……虽然很尴尬……但也不是没有过……”上辈子曾经几次昏迷不醒时,也是由几名看护帮忙处理她身上的各种事宜,她虽无法习惯,但能够忍受。“不说这个了。”小心望着自己被白棉布捆成两根棒棒糖似的手掌,问道:“我这手上的伤势怎么样?” “双手的手心各有两条深可见骨的伤口,没有在当时被刀子削断双掌,只能庆幸那刀子不够锋利。”提到这个,赵不逾脸色再度沉了下来,带着质问的口气严肃地看她,问:“当时你推开我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迎上去对付那刺客?你为什么总是忘记你只是一个弱女子?!” “我是女子没错,但我并不弱好吗?事实上我这辈子健康得很,活到九十九都不是问题。”金宝生觉得守恒真是太瞧不起人了,她早就已经脱离了弱鸡的行列好吗! “这不是重点!我问的是你怎敢自认为对付得了那样的凶险?!你知不知道你可能会死掉?!”他的声音愈扬愈高,最后再也控制不了地变成了吼。 虽然金宝生常常逗得赵不逾肝火上升、头顶冒烟,但却不曾将他惹到再也不顾形象,变身一只咆哮的喷火龙的地步。 但今天,她做到了。 “呃……”金宝生吞了吞口水,不敢在这张盛怒的面孔下显露出一丝丝欢庆的表情。虽然她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满喜欢惹他(她)的,可是一旦真的惹到他抓狂的话,她也是会很识时务地夹起尾巴做乖巧状。 “你说话!”他一拍床头。 “你想听我说什么?”她陪笑。遗憾着如果不是双手带伤,这会儿该是搓手哈腰地将狗腿姿态做足的啊。 “我想听……”他有满腔的怒火想喷,有好多教训的话想吼,但冲口而出的话,却只说出三个字就戛止中断! 是啊,他想要听她说什么?要她保证什么?听她说昨天不自量力地救人是错的;要她保证下次若再有相同情况,不会再这样做了,是吗? 是的!就该是这样!她的生命再怎么不值钱,也不该为别人去死!更别说是为他了!他只是个……别人,只是个不老实的合伙人,他苛扣了该给她的分红,即使苛扣之后分给她的钱,已经足够她享受三辈子…… 相较于她完全的信任与倾心相交,他并没有给予等量的回报,他更多时候是在利用她! 利用她的创意、她的才能、她的奇思妙想;利用她对他的友情、她全心的信任,成就如今这番事业! 他不值得她拼命相救!是的,不值得! “你必须向我保证,日后,若再发生相同的事,你不许再莽撞了!一切,以保护好自己为先.”他严肃地向她索取保证。 “这……我尽量吧……”她想搔搔头,可手才动了一下,都还没抬起呢,就被他给压住。 “不是尽量,是一定要!”他看起来又快要生气了。“没有人的命会比你自己的更重要!” “可是,我救的人是你啊。”她看着他。 “是我又如何?我的命没有比你贵重!”咬牙。他一点也不感动! “是的,以生命而言,是没有谁比谁贵重的说法。但是你不同啊,守恒。” “什么不同?如果是因为我可以帮你打理财富、可以冲在前面帮你赚钱,这些事,其实换了谁都能做到!” 金宝生摇摇头,看他脸绷得像是再多紧上半分,就要龟裂似的,她却是微笑了。 “我手不能动,你坐过来。”她以下巴示意。 赵不逾不明白她想做什么,迟疑了一下,还是坐上了床缘,两人靠得很近了。 金宝生再下了一个指令:“头过来点。” “你想做什么?如果想趁机转移话题,告诉你,那是不可能——” 他的话因为太过错愕而中断了。因为,金宝生竟然将额头靠抵住他的,两人从未这样亲近过,这令赵不逾惊得哑住了。 “守恒……我要告诉你的是:就算还有下一次,我仍然会这么做的。当然,在下次来临之前,我会努力锻链身体,力求制敌的同时,可以全身而退,至于帅不帅、潇洒不潇洒的,咱就不讲究了。” “你这个——”咬牙,深吸一口气,沉声道:“下次别再这么做,向我保证!”她别想胡搅蛮缠地绕开话题。“我同时也可以向你保证,若是我突然过世的话,我的财产你将可以得到一半——” “如果你死了,我要再多的钱做什么?”她笑。额头轻轻撞着他的。“真是个傻子。” “什么……意思?”赵不逾觉得胸口又再度酸与涩了起来,还莫名跳得很快…… “守恒,这个世界,因为有你,所以我留下来。要是你不在了,我也不想待着了。” “你……”他想骂她胡言乱语,想指责她对生命的轻贱。但是,怦怦怦怦怦!胸口里奔窜得乱七八糟的心跳,让他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他不能动弹地瞪着她看,心跳失序又满脑子乱麻,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 从来……没有人……能让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是如此重要…… 他一直很努力、很向上,拒不认命,却从来不觉得自己是重要的。 在她心中,他是……重要的吗?比她的命还重要的吗? “不逾!你听我说,你现在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火速成亲!”李伦烦躁地在书房里走来走去,脸色阴霾得像是可以拧出墨汁。“且有此理!真是太岂有此理了!那种女人你绝对不可以娶!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她不想嫁你,拒绝就好了,当自己是什么天仙绝色,人人争着娶吗?更别说这事儿八字还没一撇呢!竟然派刺客来杀你!难怪那女人在南边无人问津,她想嫁的男人不想娶她,被她整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任何一个可能会成为她夫婿的男人,她都想杀掉来防止亲事谈成!真是疯了!她一定有病!” 更可恶的是,原本赵夫人极不愿赵不逾与南方首富结成姻缘,但在得知五日天前赵不逾在神武门市集遇刺正是那名刘家千金派人所为之后,对这桩婚事的促成便热情了起来。就算是傻子也知道她在打着什么主意! “我并不想因为这样成亲——”赵不逾淡淡地道。 对于男女之事,他看得很淡,甚至觉得厌烦恶心,在他看来,每个大家族里见不得人的龌龊事都是从女人那张嘴里滋生。他的人生已经过得很艰难了,不须要再来一个女人来增加他悲惨的程度,所以,对于把某个女人往家里娶这种事毫无兴趣。 “但你总是得成亲。只要你独身一天,你的婚事就会被人拿来大做文章。想想看,今天是赵家,明天就可能是临川王,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如果你不能先发制人的话,那就只能任人拿捏了,你这么聪明,不会想不到。”说到这里,还不忘推销他那个表妹:“不逾!守恒!我表妹真的不错,比起那个蛇蠍女人,她美好得简直像仙女!你没有别的选择的话,就她吧!好不好?” “不。”赵不逾皱着眉,以简单的一个字,表明他最直白的意见。 “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娶妻是人生大事,虽然不该马虎,但也不能把它用在风花雪月上……我说,守恒,你是不是看上什么人了,想把婚姻用来谈情说爱吧?你不会如此儿戏吧?”李伦满脸震惊地问。 “当然不是!你在乱想什么!我哪有那闲工夫去谈情说爱——”话说到最后,竞有些底气不足的气虚。幸好李伦并没有听出来。 “不是就好!婚姻不是儿戏,事关子孙后代,当然,那还太遥远了,咱们先且不谈。现在你必须立即找一个合心的女人成亲——赶在别人帮你决定之前!” “我……”赵不逾一点也不喜欢被赶鸭子上架,但现实却容不得他随心昕欲。 “你只有今天可以考虑,在你考虑的同时,我会去准备所有迎亲事宜,包括印喜帖、订酒席、租花轿、找迎亲队伍、现成媒婆……至于客人,就把咱们商号所有在天都的伙计都招来吧!几百号人排排坐,那场面也够看了!”李伦趴在书上刷刷写写,草草写就十来张纸之后,卷起来,揣入怀中,然后对赵不逾道:“如果到晚上你还没有决定人选的话,那就是我表妹了啊!明天召告天下,十天之内迎亲,就这样了啊!” 说完,走人。 赵不逾张了张嘴,却终究没有说什么。目送李伦走远后,无比疲惫的伸手捏捏鼻粱,觉得自己需要来根烟……可惜经过临川王三番两次的搜刮,手边已经没有存货了。而唯一会制烟的宝生双手受伤了,未来一个月内,将不会有新货可以享用…… 他知道李伦说的对,若他的婚姻一直没有解决的话,日后别人塞给他的对象,只会更复杂、更麻烦,他不能让事情走到那个地步! 但是,娶妻…… 是真的从来没有想过的! “金宝生,如果你想顺利出宫的话,现在就只有嫁人一途了!”金顺儿跑来金宝生暂住着养伤的小院,张口第一句话就这么说道。 “啊?”金宝生正在试着用麦管吸牛奶喝,整个人危颤颤地倾身在桌子上,一双棒棒糖手谨慎地举得高高的做投降状。“嫁人?怎么突然说这个?” “我不是在说笑,你认真听我说!”金顺儿看不过她的狼狈相,将桌上的牛奶拿起,稍嫌粗鲁地喂她,直到整杯都喂完才歇手。 金宝生被灌了一肚子牛奶,气喘吁吁地半倒在椅子上,已然管不着坐有坐相的问题了,还是先让她缓过气来再说吧! “好了,听着!你在宫外遭受意外的事,我已经帮你向宫里说了,现在安心留在外头养伤无妨。” “多谢你啦!麻烦你了。”金宝生道谢。 金顺儿轻咳了声,有些粗气道: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听我说!你也知道真正看重你的是张常侍的姑姑张赞仪大人,我已经打听清楚她看重你的原因了!主要是你这两年组织起宫女的绣活工作,让她们赚的外快比正职月钱还多,张赞仪很早就在注意你了,所以赞仪大人仔细打听过你家里的情况之后,认为将你留在宫里是对你最好的安排。而且只要你留在宫里,那么赵大公子的这条线就不会断,也不愁一日一你离开之后,宫绣事务没有着落。你要知道,那些针线活儿,只要是女人谁不会做?那赵公子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早可以招来一大群女红熟手制作绣品了,还可以省下一半以上的钱!” “这不对!咱们那些宫绣,就胜在一个‘宫’字,光这个字,就值钱了!可不是一般绣工可以相比的。”金宝生驳道。 “得了吧你!别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金顺儿翻白眼。 “嘿!我是说真的,是你太小看我们的身分了。我甚至想过,如果以后不太忙的话,或着日子过得太闲了,可以将那些已经出宫的大龄宫女们给找来,成立一间商号,就叫‘德言容功’之类的,就教我们在宫里学的这些,生意一定爆好!”金宝生说得双眼亮晶晶地:“你要知道,永盛王朝承平了近百年,工商业兴盛发达,不说从商致富的人是愈来愈多,就是那些每年经由科举,从寒门变成热门的士子也不少了吧?这些人大多出生平凡甚至是贫困,一朝富贵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过日子,除了数着一大堆金铢玩儿,简直不知道还能干什么!而我们就成立这样一个商号,教他们如何过生活、教他们学会上流社会的规矩、教他们的妻女如何管家、教他们的女儿从小家碧玉变成大家闺秀……还有很多很多可以做,不过我还没想好。你看,咱们这些退休的宫女,出路是很多的!” 金顺儿听得怔住了,望着金宝生仿佛全身都在发光的模样,一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这个金宝生……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她脑筋好到……简直像是别人!而不是那个她认识了二十几年的笨蛋! “笨蛋!”金顺儿喃哺低语。 “耶?”没听清楚。 “我说你是个笨蛋!现在是想这个的时候吗?!如果张赞仪不放你走,你说的这一切都是空谈!”金顺儿拍桌一吼。她这是在为谁辛苦为谁忙啊?! “其实,也不算是空谈啦……”金宝生怀疑自己的耳膜受伤了,很想掏掏耳朵安抚一下的,但看到自己的手……只好叹息一声。 “怎么不算?!”金顺儿就是气不过金宝生一副散漫的样子。 “顺儿,如果我出不了宫的话,这事儿还是应该做起来的。不如,你来如何?我相信你一定会做得比我出色一百倍。”金宝生认真想了下,说道。 就算不是发善心好了,纯粹站在商业立场上来看,任由这些特殊的专业人才闲置着,实在是太浪费了。 “你在胡说什么?现在要出宫的人是你不是我!”忍不住屈起食指大力敲着金宝生的额头。 “哎哎哎,轻点!这几天你不是在陪着孙杰吗?你既然喜欢他,为什么不嫁他?你也到了可以退役的年纪了,如果你觉得孙杰比升官重要的话,那就别让他跑了。凭你的手段,那个书呆子跑不掉的!”金宝生早就想这么建议她了。 金顺儿大叫: “你在胡说什么啊!这几天、这几天……我只是、只是在陪着孙大哥他们采买一些天都土仪,好让他们带回去分送乡亲们,可没有别的意思!再说,我现在是个女官了,不能像你这样,说走就走,一切没有那么容易!你知道,因为接了你的差事,现在张常侍很看好我,说如果这次诞圣节的事办好了,就要给我调升到一个好差事上,以后出头更为容易——” “顺儿,我对你的能力是非常肯定的。我相信你终会爬上女宫的顶点,而,如果你想出宫,也一定能办得到,不管它有多难,所以这都不是问题,现在只在于你想过怎样的日子而已。” 金顺儿咬了咬唇,好一会才收拾好脸上复杂的表情与心中纷乱的思绪,沉声道: “别再说我了,现在的问题在你。你还是赶快找个人嫁了!只要你有归宿,那么赞仪大人就不会强留你在宫里。她是个善心的人,原先想留你,也是觉得这是两全其美之策,不仅可以让你活得体面些,不必回家受后母兄嫂的闲气,还可以帮所有贫困的宫女赚些钱养老。” “可是,嫁人——”没想过耶! “你只有三天可以考虑!下一波要放出宫的人选正在造册,最后呈报上去的时间是月底,你得给我留一点时间去说服张赞仪。如果错过这一波,你可能就再也不能出宫了,明白吗?” “可是我找谁娶我啊?我手边根本没人好不好——啊?守恒,你来啦?”正在哀号的金宝生一抬头,突然发现赵不逾正站在厅门外,也不知道在那儿站了多久了。 赵不逾有些僵硬地走进来,静静地朝金顺儿点头打声招呼,才对金宝生道: “我看你正在招待客人,正考虑要不要先退开。”有点心虚地解释道。 金宝生摆了摆手,不以为意: “没事儿,我没有什么事不能让你知道的。”金顺儿看了看赵不逾,眼睛一亮,扯着金宝生的衣袖道: “你可以请赵大公子帮忙!他旗下管事众多,总有一些单身未婚的可以匹配你,就算你不想真正嫁人,走个形式给外人看总成吧?几年之后,没人注意你了,再跟你名义上的丈夫索要放妻书就行了。”这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法了。 金宝生与赵不逾听了同时一怔,都是先看了看金顺儿,然后很有默契地再四目相对,彼此眼中都为之一亮! 只是走个形式给外人看吗?这主意……还成! 嗯……等会叫守恒把那些未婚的管事叫来给她看一下,虽然只是做名义上的夫妻,但长得太过对不起观众总是不好,会害她吃下下饭的——金宝生想。 如果只是做表面夫妻,那么金宝生这女人倒是可以考虑,毕竟她是他唯一可以相处得好的女性——而且她甚至不像个女性!那么,一个不像女人的女人,就不用担心会在他的家里兴风作浪了吧——赵不逾想。 两人凝望良久,很有默契地笑了。 “咦?你要娶我?”金宝生指着喜帖上的名字惊叫。 “不然你以为是谁要娶你?”赵不逾好不容易摆脱了李伦几乎疯了似的纠缠,来到金宝生居住的小院,还没跨进门就被一张红色的喜帖给堵在厅门口。 “你不是应该让那些未婚的小管事来我这儿排排站,像皇帝选秀似的让我品头论足一番,然后我就可以从里面挑出一个面首来当我未来三年的丈夫……不是吗?”金宝生将脑海里演过一遍的剧情向赵不逾说道。 “你以为你有那么大的面子?”赵不逾瞪她,哼声道:“你这样的年龄与姿色,还妄想有一堆男人排排站来让你选?青天白日的,作梦还太早!” “怎么是作梦?你没跟那些管事说,我很有钱,三年后跟我离婚了,我还会发一大笔赡养费给他。重赏之下必有俊男,这跟我的姿色与年龄没什么关系。” “那就发给我吧!虽然你手里的钱也是我帮你赚来的。”赵不逾懒得跟她纠缠,反正也说不过她,谁教他脸皮就是厚不过她。 “啊?”金宝生见他这样说,反倒一时下知道该怎么应答。 “反正喜帖什么都准备好了,我们五天后成亲。”赵不逾是特地来通知她这件事的。 “守恒,这种事……你都不用考虑一下的吗?是跟我结婚耶!我耶!正如你所说的,我没姿色又没青春——”上辈子的她(他)是既美貌又年轻,才会将他(她)迷得立即闪电结婚去,压根儿忘了家里帮他备了个未婚夫的事实。 “我们只是当表面上的夫妻,就算你是天仙绝色,我也受用不到,你在自卑什么?”赵不逾看着金宝生百年难见的不自在神情,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竞涌起一抹愉悦的感觉。她因他,失却了平常心,是吗? “话不是这么说,况且我也没自卑,我只是接受不能!你是守恒,不是别人啊!这教我怎么能够不多想呢?我真的没想过我们这辈子会有这样的关系。我还想着等顺利出宫之后,就帮你物色一个天仙大美女来当妻子,这样生下来的儿子一定会很美型。”说着,脸上满是向往。 “妻子都还没着落,你就帮我想好儿子了?你不觉得管太多了吗?”他越过她,走进花厅里,一连喝了三杯茶水才觉得喉咙好些了。 刚才在商行被李伦缠了两个时辰,听他鬼哭神号,就差没在地上打滚,只为了逼他更改印在喜帖上的新娘人选。整个下午就耗在这事儿上了,连茶水都没喝上一杯。 “守恒,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的,这并不是说我们非要成为夫妻不可。我是真没想过要跟你成亲的。”她追过来,坐在他身边的椅子上道。 “既然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又为什么不能成为夫妻?”赵不逾虽然知道两人的婚姻是迫于情势,算是假结婚而已,但他非常不喜欢她一脸拒婚的样子,怎么?愿意嫁给任何一个没见过的男人,就不愿意嫁给他?这是什么道理?难不成他这个“畅行天下”的大老板,还比不上旗下那些小管事吗?! “因为这夫妻关系是假的!我们之间不需要任何的虚假!”对!这就是她心中一直抗拒的原因。她可以跟任何人假结婚,就是不能跟他!“我可以接受跟你闪电结婚又闪电离婚,但不能作假!你明白吗?”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全都是假的,只有他是真的啊,所以他不能假。 赵不逾一怔,定定看着她。 “喂?你傻啦?快点将那些帖子收回来,我们不成亲了!听到没?”赵不逾傻得太久,久到金宝生都要怀疑他是被人按了“暂停键”而当机了。因为双手不方便,所以抬起脚轻轻地抵了下他的小腿肚,召唤他回神。 “如果,你不喜欢虚假,那就……当真了何妨?”最后四个字说得好虚,像是一抹轻烟在空中飘啊飘的。 “啊?”距离他这么近,金宝生怎么可能会没听清赵不逾说了什么。他说当真?真的当夫妻吗?!“这种应该很慎重的事,你怎么决定得这样随便?!真结婚耶,不是假结婚!你至少该娶一个你喜欢的女人吧!”她指责他。翡 月 扫 书 制 作,请支持群聊独家。 当那话说出口之后,接下来的谈话,也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事实上,她的跳脚,正好让他收拾好紧张的情绪,整个人轻松了起来。 就见赵不逾支起左手撑着下巴,侧着脸孔与她对望,带着笑意道: “我不知道我喜欢的女人在哪里,可是我知道,你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可以好好相处一生的女人。宝生,虽然在一刻之前,我都没想过跟你成为真正的夫妻,但是,在你说了不愿作假之后,我发现,跟你成为真正的夫妻也不是不能忍受的事。如果这是喜欢,那么我大概是喜欢你的。” 天啊!这男人也太容易进入角色了吧?怎么才说要真的结婚,就能对她说起甜言蜜语了?金宝生觉得头有点痛,可惜双手不能动,不然她一定会扶着额头摇头叹气。 “你不再考虑一下吗?人生大事耶!”其实她不应该感到意外的,上辈子他们也是因为这家伙莫名其妙的决定结婚,然后就去结婚了…… “宝生,我会待你好的。”赵不逾给出了一个男人的承诺。 “……”上辈子这人也是这么说的。金宝生在心中又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两辈子过得真窝囊。 “你不相信我会待你好吗?”赵不逾不悦了。他从不轻易对别人许诺,一旦许诺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她一脸哀怨是什么意思?! “我相信啊。就算我们不再是夫妻,你也会一直对我好的。” “金宝生!还没成亲你就想着不再当夫妻,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拍桌!觉得金宝生这个女人真是够了!好不容易酝酿好的满腔柔情,霎时被她的话激成一肚子火。 金宝生惊跳了下,赶忙安抚他,可惜双手不能动,就只好将额头靠抵他的额头,细声道: “别生气。你应该记得你现在是在跟我求婚,而不是在向我讨债。别弄错了。” “你哪一点像是被求婚的样子——不对!什么叫求婚?我是在跟你议婚,才不是求!”他没有那么卑微。他从不求人的! “啊,抱歉一时口误。是议婚没错。”金宝生用力点头,承认错误。 “那你是同意了?”他将她的软化解读为同意,但为防她反悔,所以表情很严肃,目光很凌厉。 “好吧,那就结婚吧,至少,那可以令我们正大光明地、无所顾忌地……”金宝生没有对上他的眼,而是偷偷觊觎着相距不太远的那两片淡粉红色的嘴唇。 “什么——唔!”赵不逾不明白她表情怎么会如此奇怪,于是开口问道,然后,就没空说话了。 只要是夫妻了,就可以接吻、可以拥抱、可以上床…… 她是女的,他是男的,在这个古代,只有当了夫妻才会被允许亲密,而这,是当知己所不能拥有的特权,想想,结婚还是不错的,至少,他的吻……非常迷人…… 于是,他们结婚了。 对外人而言,是一个商贾贵公子与一个大龄宫女,成亲了。 对他俩而言,代表着合伙人甲与合伙人乙,财产自此统一管理、一起使用,他不用再分红给她,她也不用再向他借钱…… 总之,他们在所有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下,结婚了。 这一对不可思议的组合,不只吓傻了全天都的豪门巨贾们,甚至连皇宫深处的顶极贵人也有所耳闻,当成了一件非常有趣的民间奇闻轶事听着。 毕竟,谁会相信一个永盛王朝的商界新贵、一个极有可能在十年后成为天下首富的名门庶子,再怎么不济,也不该去娶一个已经二十五岁的大龄宫女吧……就连最天马行空的戏文也编不出这样离谱的剧码啊! 但,赵不逾就是做出了戏文幻想不来的事,就是娶了一个全天下男人都要嫌弃的大龄女为正妻! 是骗人的吧?一定是骗人的吧?! 这一定是假的,为了逃避趟家主母给他娶个凶残的女人进门,所做出的权宜之计……但是!但是就算是作假好了,有必要挑这样的货色吗?就算去花楼娶个年轻貌美的清倌都比娶个没人要的老丑宫女体面多了吧?众人心中都这么想。 而,身为赵不逾明面上最好的朋友李伦,则在大醉了三天三夜之后,疯了似的四处去找道士高人,说要给赵不逾作法除妖,深信赵不逾一定是中邪了!三天两头的率领一些奇装异服的人到赵不逾那儿开坛作法,即使被轰了千遍仍不屈不挠地坚持着! 至于其他无关紧要的人,不管是幸灾乐祸的、摇头叹息的、等着看好戏的,对赵不逾与金宝生而言,一点也不重要。他们只管过着自己的日子,不在乎镇日有多少人在密切注意他们,等着好戏发生。 赵不逾的朋友与下属认为赵不逾有一天一定会清醒过来! 赵不逾的敌人与对手冷笑地等着看他娶一个粗妇之后,闹出无尽的笑话。 而,那些不认得赵不逾与金宝生的人,也是悲观地相信着——这对夫妻将在不久后离异。 他们在等,等着看结局,一直等一直等…… 等过了春花,等到了秋月,等来了赵不逾与金宝生的儿子出生,又等来了赵不逾与金宝生的儿子长大;然后再等来了赵不逾与金宝生的儿子娶妻、生子,子又长大娶妻……最后最后,等到那些看戏的人一个个变成城外土馒头的馅草了,还是没等到人家夫妻离异…… 然后,大龄宫女的神奇魅力被传扬开来…… 然后,大龄宫女据说既旺夫又带财,终于在婚姻市场有了一点起色。 然后,当两名姓金的大龄宫女成立了“德言容功”商号之后,“大龄宫女”这名词,逐渐成为一种身分的象徵、女性工作者的典范,而且还有皇家罩着,再也没有人敢轻慢;成了唯一出来抛头露面工作,而不会遭受社会非议的特殊女性族群。 就算不是每个大龄宫女都能得到婚姻的归宿,但绝对可以在生活上获得出路,再也不必担心退役后的凄凉下场。 然后啊,关于一个大龄宫女的故事,就在这里写下句点了。 【小剧场之 儿子】 某年某月某日,孕吐中…… 将前一刻才吃下的食物都毫无保留地清仓给马桶后,金宝生像个老妪一样弯腰驼背地从厕所里蹒珊走出来。接过四玉捧来的柠檬水漱口去除味道后,摆摆手让贴身服侍她的人都个自打发时间去,而她则往走廊左侧的小花厅走去。 这处小花厅位于两人的卧房与小书房之间,像个穿堂,两边窗户常常敞开通风,是个乘凉以及抽烟的好所在。 当金宝生踏进小花厅时,赵不逾早已警觉地将手上抽到一半的烟捻熄在水晶烟灰缸里。然后还连忙展开折扇四下搧着,想在最快的时间内,将所有的烟味消弥掉。 “啊……香烟,好久没有闻到了……你别搧得那么狠,留点味道给我闻!”她拉住他的衣袖,贪婪地深呼吸,渴望尽可能地吸取空气里无比稀薄的香味。 “你明知道怀孕不能闻烟味,你这是什么样子!”赵不逾不悦地将她扶到另一边的窗口处,让她只能闻到窗外由大太阳与缘树群共同创造出的芬多精,至于烟味,想想就可以了,不必用身体去感受。 “啊……还要忍耐五个月啊!太不人道了!”她颓废地摊坐在一张贵妃椅上,张口吃下赵不逾伺候到嘴边的各色水果。 吃了吐,吐了吃。虽然吃了一定吐,但吐完了就得再吃!这当然很痛苦,但总得让肚子里的小朋友有营养可以吸收吧?处在这个医疗落后的古代,只有生出一个健康强壮的孩子,他的生命才算有了最大的保障,所以养胎定很重要的!她这辈子尝到健康的好处,当然坚决不愿见到她的儿子病病弱弱地风一吹就跑。 “看在我这么忍耐的分上,但愿儿子生出来就壮得可以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她捧着肚子作白日梦。 “你怎么老坚持是儿子?我说过我不在乎这个的。你也别给自己太大压力。”赵不逾是真的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更应该说,他对儿女这种生命的延续,没有执念。原本无意成亲的他,娶了金宝生这个女人,已经定他生命中最大的意外了,后来她怀孕,其实他惊大于喜。 老实说,他至今仍然还没作好当爹的心理准备,又哪来的心情去臆测是男是女?所以对于金宝生毫无道理的整天满口“儿子”“儿子”的叫着,让他觉得她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什么在乎不在乎的?你想太多了。”金宝生横他一眼,小心拍了拍胸口,确定肚子里那只暂时不打算造反,所以就安心地继续吃他送来的水果。边吃边道:“我叫他儿子,是因为他就是个儿子。” “宝生……”赵不逾对她的执拗没辙,觉得需要抽一根烟,却因为她在,只好按捺下来。 “怎么?想抽烟了?”她斜睨他。调笑道:“话说,看在我现在不能抽的分上,你也该短时间内戒一下烟了。就算你已经是永盛第一首富了,生活也不该太过奢侈,要知道,就连皇帝大人每年的香烟配额也只有十条而已。” “我不会在你看得到的地方抽。”要戒?没门! “哼哼,那我就只好从现在开始,随时跟着你,寸步不离。”看你怎么抽! “宝生,你的嫉妒真可怕。”赵不逾叹气。 香烟这种东西,如今已成为各国王公贵族、豪门巨贾心目中的绝世珍品。在临川王与赵不逾的共同策划下,他们订定了“不正式贩售”的方针——它只被用来当贡品、用来赠送友邦来使、顶级客户,而这,全都是限量的。 每年只提供极少数在市面上以拍卖的形式叫卖,并以慈善为名,声称拍卖的所有所得都会捐出来扶贫助困。几年下来,那独特的拍卖方式,纵使在后来变成贩售各种珍品的管道,但毕竟因为香烟而兴起,于是统称“慈善香烟会”。如今王公豪门以能接到“慈善香烟会”的邀请帖为荣,临川王与赵不逾的合作更加紧密。 皇家因与赵不逾的合作而赚了大钱,听说内库都修建好几座了,因为钱太多,放不下了;而赵不逾的财产因有临川王的庇护而得到保障,赵氏家族如今对赵不逾这名庶予极尽客气,再不敢妄想将他的私产变成赵家的公产。 日子,是一天天好过了起来。虽然赵不逾每天出门都免不了被人堵着索要香烟,那些人可全都是惹不得的王公贵族,赵不逾总要费尽心思应付,日子是累了点,但不算难过。横竖如今香烟这种东西,也只有他跟金宝生会做,没有教给别人,就算别人想来偷窃,也得有货可偷啊。几次库房遭到江湖人士闯进,却连根烟丝都没找着,就知道他们夫妻不是勤于劳作的人。香烟都是想抽了才做,既然不拿它卖钱,就没有必要制作得太勤快不是? 至今,金宝生仍是安全躲在他身后的合伙人,没有人知道金宝生除了是他的妻子之外,还是“畅行天下”之所以能发展成今日天下第一商号的原因!所以至今天下人仍在对他的婚姻非议不休,不明白一个又老叉平凡毫无特色的低俗女子,凭什么让多金贵公子赵不逾慎重地迎娶为正妻? 但,这是他跟金宝生的事不是?他们没有向外人解释的义务。 “为了这个儿子,真是牺牲得太大了。我发誓,等以后他长大,坚决不让他碰到一根烟!”她重重点头,然后瞪着赵不逾交代道:“你帮我记着。” “如果是女儿,你就允了?” “你死心吧,我俩没有女儿命,就一个儿子,不会再更多了。” 赵不逾摇摇头。“我真不知道你哪来的自信。”想了想,开玩笑道: “莫非又是那所谓上辈子给你的灵感?” “自从这辈子再见到你,我就深深相信起缘分这种东西是妙不可言的。”她回答得很认真。 “宝生……”赵不逾有些皱眉道:“你总说我们上辈子就是知己,是夫妻,所以这辈子才会毫无理由地一看到我就给予我全心的信任。一切,都只是因为你所谓的上辈子,那是不是说,若是没有那个上辈子,我们就算见过面,也该是陌路?” 金宝生张大眼看着他,伸手轻拍额头: “我该庆幸你上辈子没这么问过我,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虽然硬要挤个答案的话,我也只能说上上辈子是知己,注定要在一起这样的话吧。” “所以,你只是深信,却毫无证据?” “其实,老实说,就算没有上辈子,我还是会喜欢上你。我就只喜欢你这样的长相,再来个十辈子,我也只会对你这一型动心啊。” “所以,你只是任性罢了。”赵不逾不由自主地吁了口气。他不在乎前世不前世,但他希望宝生能真切地体认到他们是活在当下! “什么任性?”她哪有? “你不任性的话,怎么会一开始就随便交付信任?只因为你觉得我值得,所以就不管不顾地给予信任,连个审核期都没有?” “因为你不是别人啊,我说过的。”她不耐地再次说道。 “我要是学你这样做生意,就算有一千座全山银山都不够我赔的!”赵不逾叹气,望着宝生微凸的肚子,有些担忧道:“希望我们的孩子不会随了你这点。” “放心吧,咱儿子也许不是很厉害,但脑子绝对够清楚。我会好好将他养成一个有品味的纨裤大少的,挥金如土将是他的人生唯一人事,绝不教你的钱白赚。”金宝生拍胸脯保证。 赵不逾闻言,一张俊脸不由自主地化为一个囧宇,再次无言以对。 绝对不能把儿子交给宝生教养!赵不逾在心底垂泪,默默握拳发誓。 “哎啊!”突然,金宝生抱住肚子叫了声。 “怎么了?”赵不逾连忙小心搂住她,一手也贴在她肚皮上。 “小骥踢了我一下,可能是正在举双手赞成我说的话吧。”她满意地笑。 赵不逾懒得理她的胡扯,只疑问道: “小骥?你说的是,孩子的名字?” “是啊,叫赵骥,好听吧?” “我们曾经讨论过孩子该叫什么名字吗?还有,为什么叫赵骥?我赵家下一代的字辈……”突然住口,因为想到了赵家下一代的字辈不管是哪个,都跟他这个庶子无关。 金宝生笑了笑,回答道: “跟你说哦,上辈子,孩子随我姓,所以叫金郁腆。”她在他手心写下那三个字。然后道:“然后,我就决定,这一辈子,该轮到孩子姓赵,那就叫赵骥!很好听吧?”她再把赵骥的名字写在他手上。 “又扯到上辈子。”他不雅地翻了个白眼,一点也不想讨论那捞什子的上辈子。于是道:“叫赵骥吗?也不错。如果你当真生了个儿子的话,就用这个名字吧。要是生了女儿,看你怎么办?要不要另想个名字备用?” “不必。他当然是儿子,也当然叫赵骥。” 金宝生将他另一只手也抓放在肚皮上,四只手轻轻贴着那还不太显怀的肚子,不再说话,只静静地轻抚着。 这时,肚子再度传来胎动,这次两人都感受到了。 于是,相视一笑。是儿子在打招呼呢! 哈罗,儿子! 《全书完》 后记 关于这个故事的缘起—— 每次构思一个新故事时,在奠定了故事大纲以及主角们的性格之后,最为费心的是要想着他们将要经历的情节,这时,一个又一个的配角会为了剧情的需要而浮出来。 从名字到长相,从个性到出现的作用,一点一点将那些不那么清晰的人物给拟造出来。需要配角出场的机会或许不那么多,但都可以为剧情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对他们的要求也就那么多了,所以不需要读者将他们阅读得太精确。为了不让读者太挂念,就只能以叙述的方式平平泛泛地将他们的事蹟一笔带过,不让他们存在的痕迹太明显,那会抢了主角的风头。 身为一个创作者,我想许多人或许都有过为了出色的配角太受欢迎而感到头痛的经验,可是,如果连作者本身都忍不住对配角喜欢起来,又怎么能怪出书之后,大家畅谈的都是那些被写得魅力四射的配角呢?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为什么配角常常很容易比主角更受喜爱?最后认为比较可能的解释是——距离产生美感,模糊创造遐想。 可能因为我们不需要太了解配角,于是便可以不负责任地将他的一生造得既英伟又模糊。你不必用很多情节实际说明他有多英伟厉害,只要渺渺地写两句他有多成功多聪明就可以了。 说起来也真的很奇怪对吧?作者花了十万字去创造男女主角的世界,有时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感动、不会觉得男女主角有特色。但在那个十万字里,或许只是因为不经意的两三行字,就让读者觉得某配角真是亮眼极了,恨不得那几行字立时延伸为数十万字,让大家好好看个够。 若是一个读者产生了这样的心态,他迫切想看到心仪的配角被扶正为主角,有一个精彩的故事可以欣赏的话,那就只好写信去找作者商量、上官网去公开表达自己的期许,看看能不能说动作者,一起来展望美好的未来…… 若是身为一个作者,对他自己笔下随手创造出来的角色感兴趣了,问题就简单得多——只消将懒劲收一收,开稿给配角写一个适合他的故事吧! 嗯,以上扯了那么多有的没有的,就只是想告诉大家,我这本故事是为了上本书的某一位配角而写的。我很肯定在那本书中,我成功地将他写得很模糊,以至于不会有人想到他会有成为主角的一天,读者看完那个故事之后,也不会对他感到印象深刻。但他偏偏教我感兴趣了,在我塑造他时,兴趣一点一点地累积成动笔的念想,于是,就写了。 然后,你们就看到这个故事啦。 关于自找麻烦的部分—— 当我在下笔写这个故事时,同时在想着一个自找麻烦的问题:当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时,在我们亲爱的主角大人的心目中,这算是谈了一场怎样的爱情?呃……我的意思是——到底算是男女之爱还是男男之爱? 当我认为的有趣终究变成自讨苦吃、没有意外的成为我的困扰之后,我就知道自己要小心了,感情的部分务必要合理的处理。希望写到最后,能让自己及大家接受这样的感情,却不会老是想着性向问题……当然,或许这会有点难,不过我不会将这点当成着墨的重点。 我始终相信“爱情”有时是很没道理的东西,虽然大多发生于异性之间,但能讲道理的,就不是爱情了,所以世上还有同性恋这样的存在。有时候,当你还没有性别意识时,就先喜欢上某人,然后情不自禁之余,哪还管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同性? 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明确知道自己的感情倾向。比如说,一定是异性;或者一定是同性。但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人对这样的界限是模糊的,没有绝对的,在遇见爱情之前,对爱情的发生对象毫无条件设限。 本质上,我们的女主角《或者是第一男主角……》是个异性恋。但喜欢上的女人却远远不是一般人眼中正常会喜欢……或者有胆子将她当对象去喜欢的人。上辈子她是男人,一个儒雅温文的病弱公子哥,而娶的妻子却是个强悍无敌的黑道大姐头。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了他是个正常的异性恋里眼光不正常的男人! 这算不算是异性恋里的同性恋倾向?就看大家怎么解读了。不过在我的想法里,会让主角萌动爱情期待的,始终是那一类型的人。无论男女,而在于性情客貌感觉等等。 而,有着上一世的爱情做底基,加上这一世在陌生而无所适从的世界里,身边的每一张脸谱都显得太过模糊虚幻,始终没有办法产生认同感。 她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像隔着一道纱帘,没有真实感,甚至常常恍惚觉得自己就是个在演着古装剧的演员。这种想法很危险,将真实活着的日子当成一场梦般的漫不经心,痛或快乐都不真实,若一直这样下去,离心灵崩溃也不远了。所以男主角的存在,无疑像是风筝的线头终于有了个牵引人,将她定住了,扎根了下来。 仅仅一个相似的眉眼、就足够让她安心了。在这个与她漠不相干的世界里,终于找到牵绊,那么,一切都变成了真实。她也就能扯开那帘纱,大步走进去,融入其中,真正的再世为人,而不是总是在回忆里遥想着上一世,将这一世当成一个梦在过。 所以我想,就算性别转换,心态上是男的,身体上是女的,也不会对这个故事造成太大的问题点,让大家目光只瞅在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的话题里打转,而不在乎剧情怎样进行……我是这么希望啦。 比起性向问题,我觉得主角本身的审美观从上辈子就非常与众不同,以至于她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一名男性当恋人,而从来没有特别去思索这究竟算不算定心理上的同性恋、肉体上的异性恋这样纠结的问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重身分的金大公子(或金大姐儿),是从来不会做出有违世俗民情让人批判非议、害得自己必须闪闪躲躲的离经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结婚,当然也不介意世人因为自己的独一无二而为主指指点点——她从来就是有一点点那么爱出风头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况下的。 你不能让一辈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许自己声誉落地,所以,当她的性别为“女”时,她自然会去嫁一个男人,而不是因为他生来是同性恋的关原。 所以,呃,我还是不觉得自己写了一本近似于耽美的故事……但愿你们也相同这样认为。 然后啊—— 很抱歉啊,各位。这几年来,写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发行面世,而现在,已经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经,我总以为只要热情还在,那么创作力就会源源不绝,但其实不尽然是那样的。是的,我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写,但写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几本小说,不管是思维模式还是对自己与时俱进的期许都让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当我还是新手时,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爱情故事写出来就可以了,就算文里有着各种的缺失,有着缺乏考证的谬误,但想表达的爱情至少是写完整了。然后,新手变成老手,爱情写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变,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创造,在下一本仍然让人觉得有趣,而不是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现,读者每拿到一本新书,就能摸清楚里面大概写的是什么,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会有差别。 当然,你可以将这样的情形美化为“风格”。但我对自己的要求一直不仅仅是这样。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还是不甘于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实,不愿就此安于现状。所以,书写得少了,故事有时不那么吸引人了,但那颗期望自己能写出新意的执念,仍然在心中热烈地鼓动着,不曾稍息。 这几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读友劝我写回以前的风格,说我全盛时期的风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变变变,写一个好看的故事,好过写一个“别出心裁”却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实,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说的是,“别出心裁”的故事并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让你觉得不好看,是因为作者没有将它把握好。这一点,作者心知肚明,也总是悄悄地在调整,期望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构建出一条通畅的桥梁。 创作是一条必须不断孤单摸索的路,你永远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对了还是错了。但无论对错,都是不能停下来的。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我会一直走下去,不断摸索,期望不负“创作”这两个字,直到最后一刻,但愿在这条路上,仍然与我同行的你,也能收获到一些快乐。这就是我最大的荣幸了。 好啦,就哈啦到此,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