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缝间的幸福》 第一章 【第一章】 男人穿着一袭铁灰色的西装从道路那端走来,不疾不徐的沉稳脚步,踏实地印在柏油路面上,他右手提着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的全是诉讼文件,今天,他得彻夜工作。 他是个冷静犀利的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很多年了,打赢官司的机率将近百分之九十八,这个比例在律师界里算是相当高的,因此,他可以称得上是知名律师。 他叫吕默恩,在法庭上他侃侃而谈,每个论述都能激起法官或民众的共鸣,但私底下的他相当沉默,若非必要,他很少说话,他对谁都是淡淡的,热切、开朗是与他性格完全不符的形容词。 但其实,他是个温柔的好男人。 他的确很温柔,尤其在面对一个叫做储存艾的女孩时。 两人认识快一辈子,他们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和他相熟的朋友们都晓得,只要存艾在,冷静犀利、冷血无情的吕律师就会换上一张脸,变得温柔可亲。 很可惜,存艾不在,她去环游世界,美国、日本、非洲、澳洲到处跑,她在每个截然不同的国度里,完成自己的梦想,而他,是个不会控制心爱女生的男人,为了她的想望,再不舍,都愿意放手。 因此,在她尚未回台湾之前,谁都别想看见他的亲切脸孔。 环游世界是存艾从小到大,在嘴边叨念不止的话,于是他经常对她说:「将来我一定要赚很多钱,让你去玩。」 现在,他果然赚很多钱了,而存艾果然能用他的钱,将世界各个景点储存在记忆当中。 默恩拿出钥匙,打开屋门。 这是栋五层楼的老房子,打从出生,他就住在这里,父母亲在前几年退休后,搬到乡下,过梦想中的田园生活,而两个哥哥一个在美国当医生、一个在日本开计算机软件制作公司。 照理说,全家人都不住在这里了,单身的他,大可到事务所附近订一户豪华公寓,不但上班下班方便,也可以不必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大屋子,更显冷清。 但他坚持不搬,因为这里,有太多太多……他与存艾的美好回忆。 屋子后面有个不小的庭院,院子里有三棵果树,吕爸爸种下的。 生老大时,他种下一棵芒果树,生下老二,种了一棵莲雾树,默恩出生后,种下龙眼树。 吕爸爸希望,他们三兄弟能像这些多果植物,一生不愁丰收。 门打开,他习惯性先把公文包放在院子里,关上门、从门后的信箱取出信件,账单、账单、电话单、广告单……笑意染上眉梢,冷然的脸庞现出柔和线条……他看见了,看见等了好久的粉红色信封。 进屋,把钥匙往玻璃缸一丢,公文包、垃圾信全放在沙发上,默恩匆匆脱掉外套,打开信,细细阅读。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昨天,我刚刚回到美国,大哥还特别请了一天假为我接机,回到家,行李还没整理,就迫不及待坐下来给你写信。 知道我这趟去哪里吗?瑞士耶!一个像童话王国的国度,好像随时随地都会有个穿着围裙的阿尔卑斯山少女,从可爱的小木屋里推门走出来。 我们逛了劳力士表名店,看着橱窗里随随便便就要价几十万的名表,真是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眼睛都快被刺瞎了。 因为是跟团来的,有导游带,他们送团员每个人一把银汤匙,很精美ㄋㄟ,以后我要用它来泡咖啡,喝起来一定很有浪漫气氛。 (什么?什么?唉……怎么你不在身边,我的耳朵还会痒,一定是你在念我对不对?知道了啦,我的胃又烂又破,不能喝太多咖啡,不喝就不喝,那用银汤匙来搅蜂蜜水喝,可以吧?) 团员里有几个大户,没多久时间就豪气干云,刷了支劳力士表,当我看到价钱时,差点儿昏倒,那些钱可以买一部车子耶。 算了,我还是习惯戴台北二九九的地摊货,这比较符合我的贫贱性格。 行程里,我最爱的点是铁力士山,我们换坐三趟缆车。 坐第一趟缆车时,往下俯望,绿地里,黄花开得璀璨,许多牛只徜徉其间,仔细听,还可以听见牛铃的声音,这里是夏季。第二趟缆车,窗外满眼的绿,许许多多的针叶树上结满球果,那是最有圣诞气氛的装饰品,我在这里开始觉得有些凉意,穿上外套,这里成了秋季。坐上第三趟缆车时,眼见青山白了头,皑皑白雪在阳光下映出耀眼光芒,冬季在我们面前展开。 我们在山顶待了一阵子,进雪洞、玩雪球,黑人小姐超会堆雪球的,几个滚转就滚出一个可爱的小雪人,他们很大方,让我和雪人一起拍照。 夏、秋、冬,三趟缆车让我哼了遍韦瓦第的四季。 哥,等你事务所没那么忙,而你的存款用来买劳力士绰绰有余时,你一定要来瑞士,见证童话世界的甜美。 哥,前一阵子,我有点失眠,躺在床上,翻来翻去、没事胡思乱想,我突然想,为什么我要喊你「哥」啊? 我绞尽脑汁、想很久才想起来,那个时候你大概六岁而我四岁吧,你没有弟弟妹妹,只有两个哥哥。 也许是被吕大哥、吕二哥欺负得太凶了,你好痛恨当弟弟哦,在幼儿园里,不管谁叫你弟弟,你都会怒气冲冲地纠正对方,说:「我是哥哥不是弟弟,以后要叫我哥哥。」 你越是这样,老师越想逗你,三不五时喊你弟弟,直到你气鼓鼓地跺脚翻脸。 那个时候我胖不胖?记不得了耶,但我记得自己很爱吃,你给我棒棒糖,要我叫你哥,为了吃,别说叫你哥,就是喊你圣母玛利亚,我都会点头同意,所以我每天喊你哥,你每天给我东西吃,我吃得好快乐哦。 后来你上国小,我没得吃了,真伤心ㄋㄟ,我常坐在幼儿园的栏杆前面等你,老师问我,「存艾,你为什么不和小朋友一起玩?」我就回答,「我要等哥来。」 可是,你没来,一次都没出现,超无情的。 章老师看不下去,她打电话给吕妈妈,告诉她关于我们两个的「兄妹之情」,没多久,吕妈妈带一大盒棒棒糖到幼儿园给我,她摸摸我的头,说:「小存艾,你要努力长大哦,等上国小就可以和哥哥见面啦。」 第二章 从那天起,我开始努力「长大」。 四岁耶,四岁的事我居然还记得,那么久,久到我以为自己早已忘记,看来,我真是个天才,对不对?(呵呵,你敢说不对吗?邪恶微笑中……) 我还记得,我们真的很有缘,上国小第一天,我就在校门口碰见你,我追着你的屁股后面叫哥,你却连理都不理我,害我伤心了好一阵,真是没良心的人。 好啦,哥,不写了,我好累,柔软的床正在对我招手…… 妹 存艾 阖上信,默恩失笑。 存艾说得没错,他是没良心的人,可也不能全怪他,谁教她当时长得那么「硕大」,胖到把手脚缩起来,就可以直接在地上滚。 虽然他还认得她甜甜的声音,虽然他还是喜欢她叫哥的口气,问题是,哪个国小男生喜欢自己的屁股后面跟着一颗球? 但她很有耐心,一天到晚跟着他、一天到晚追着他喊哥,弄得同班同学都以为她是他真正的妹妹。 回房间,他拿来熨斗、把她的信打开,等温度够热了以后,将信烫平,摆进一个雕着精致纹路的木盒子里面,那里,他存了十七封信。 十七封信、十七个月,她已经离开这么久了啊,但她的容貌、她的声音、她的撒娇,依旧在他的脑袋里清晰可见。 自衣柜找出一套休闲服,他走进浴室,打开莲蓬头。 水哗啦哗啦落下,一下子湿透他的黑发、湿透他结实的肌肉纹理。 那年……也是个下雨天,他小六、存艾小四,雨水湿透了两人,第一次,她走进他的家,成了他们家的一份子,不管是爸妈或哥哥们都很喜欢她,喜欢她甜蜜蜜的嗓音,喜欢她开朗活泼的个性。 默恩是很重视形象的男生,怎能容许身后有颗球滚来滚去,他要走酷哥路线,又不是走谐星路线。何况同学会嘲笑他,问:「你妹是吃什么东西长大的啊,是不是吃ㄆㄨㄣ?」更可恶的人,还把剩下的饭菜倒进他的便当盒里,叫他带回去给存艾吃,做好资源回收、爱地球。 在极度无法忍受之后,他把存艾抓进学校厕所,对她撂狠话。 「我不从事畜牧业,你这只猪不要在我后面滚。」他的嘴巴很毒,从小就有当律师的潜质。 存艾半张着嘴,眼睁睁看着他转身走掉,还傻傻地在脑袋里研究畜牧业、猪和储存艾三者,到底有什么关联? 她花了好几天,才弄懂他嫌她太胖,女生自尊心有一点点小损伤,可是她真的超爱哥的,于是下定决心,第一个星期戒棉花糖,第二个星期戒珍珠奶茶,第三个星期戒蛋糕……这种戒法成效比较慢,但她消失多年的脖子终于逐渐在人间出现。 存艾的性格里有某些解释不来的固执,比如,她明明自尊心受伤了,还是非得跟在默恩身后,一声声哥啊哥的,不停叫。 尽管他很抓狂,尽管他不爽一个猪头猪脑的女生跟在屁股后头,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真的很喜欢存艾喊他哥。 所以……随她去啦。 这天,下课时间,天空下起雨来,被风一吹,斜斜的雨丝打上教室窗户,默恩撑着伞走到校门口,发现比他早下课的存艾站在传达室前面,进退两难。 看见他,她的眼睛登时发亮。 默恩瞄她一眼,说实话,即使看见脖子了,她仍然很胖,只有眼睛还可以,黑黑亮亮又圆圆大大,她的脾气很好,老是笑弯两道眉毛,像现在这样。 「哥。」存艾对他挥手,他撑伞走到她身边。 「你没带伞哦?」 口气冷冷的,默恩正准备进入青春期,突然增加的男性荷尔蒙到处冲撞,让他脾气有点大、口气有点坏,幸好她不会介意。 「早上差点儿迟到,雨伞和便当都忘了带。」存艾嘟起嘴,仰头看着天空,红扑扑的两团菊花肉在嘴边挤压。 好吧,他承认,其实她的嘴巴也不错,红红嫩嫩,像洋娃娃,但如果没有旁边的菊花肉,看起来会顺眼更多。 「你中午没吃饭哦。」 「对啊,我快要饿死了。」她压压自己的肚皮,那里有三层,很适合拿来卤笋干。 「放心啦,你的脂肪那么多,饿不死的啦。」他瞄一眼她的肚皮。 小四的存艾听不懂他的讽刺,继续搭话。 「哥,你要回家还是去补习?」 六年级的学生要准备上国中了,所有人都在找补习班,听起来,那个国中、高中好像很可怕。 「我要回家,今天晚上没课。」他抬高下巴,用鼻孔对她说话。 「哦,那哥……拜喽。」她伸出五指朝他挥一挥,脸上又是眉儿弯弯的笑脸。 「拜你的头,我送你回去。」说着,他拉起她的手。没办法,谁教她喊哥的声音那么好听。 「不必啦,我晚一点再走。」她挣开他的手。 哎哟?本少爷难得对她好,她还不识相,他瞪她瞪得很用力。「你是智缺还是脑残?」 「智缺、脑残……」有什么不一样吗?她抬头望他。才小六,哥就比一般同学高半个头,害她看他看得脖子酸。 他没好气地说:「云那么厚,雨不会停的啦,你等再晚都没用。」 「我忘记带便当和雨伞到学校,也忘记把钥匙带出来,我们家那边没有地方可以躲雨,所以我还是在这里,等到我妈妈下班以后,再回去。哥,你先回家啦,我妈妈九点就下班了。」她笑着回答。 白痴哦,现在才四点,她打算站在小檐廊下等五个钟头?要是雨越下越大,这块小地方根本挡不了雨,好不好! 存艾是单亲家庭,妈妈必须工作赚钱,早上八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她的晚餐往往得等到妈妈回来才有得吃,在那之前,妈妈会在家里堆放零食,而那些热量很高的零食,造就了她颤巍巍的腰间脂肪。 默恩用看白痴的目光看她。她中午没吃、晚饭又要到九点才有得吃,再加上淋几个小时的雨,到时候她不昏倒才怪。 「走啦,到我家等雨停。」这个决定,他下得不是很甘心。 「去哥家哦!」当,她眼睛瞬间绽放出两道光芒。「好啊、好啊。」她顺理成章地走入他的伞下,笑咪咪地帮他拿起便当盒袋。 她眼底的光芒,将他的不爽一扫而空。 「袋子里还有饼干。」他说。 吕妈妈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带孩子、做家务,还三不五时烤饼干、做面包,知道存艾家里的情况,每次烤饼干、做点心都会为存艾多做一份,所以她的肥肉有一半是吕妈妈造的孽。 第三章 肚子早就咕噜咕噜叫的存艾,没有在客气的,抓起袋子就开始翻找饼干。 「啊,找到了!」她打开保鲜盒,一面走一面吃。「蔓越莓的耶,哥,你有没有帮我跟吕妈妈说谢谢,她做的饼干好好吃哦,我妈也超爱的。」 「有。」看见她的满足,他忍不住,一丝笑意浮上脸庞。 「哥,吕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耶,我好喜欢她呢,要是她来当我妈妈就好了。」 「你妈很凶吗?」他皱眉反问。 「不会啊,可是她很忙,没时间陪我。」更没有时间烤饼干,但她很懂事,知道妈妈很爱她,知道她们两个要互相照顾、互相扶持,要相依为命过一辈子。 他用食指推推她的头说:「你是笨蛋啊,又不是三岁小孩,还要妈妈陪。」 她想了想、点头,笑道:「知道了,存艾长大、不要妈妈陪,可是……哥,你要一直一直陪存艾哦。」 他想也不想就回答,「等你瘦下来再说。」 回家路上,东一句、西一句,两人聊个不停。 可走到一半,雨势突然变大,小小的雨伞遮不了一个男孩和一头小母猪,他把她拉到骑楼下等雨停,她扯扯他的袖子说:「哥,为什么不走了啊?」 「雨很大,继续走,衣服会全湿。」 「有什么关系?只要回到家就行啦,老师教我们要勇往直前,不可以碰到一点点小麻烦就停下来。」 从小,她就是不顾头尾、一味向前冲的个性,她不怕冒险,不怕摔、不怕死,只怕哥不理人。 「这跟勇往直前有什么关系?」他斜睨了她一眼。默恩和存艾不同,习惯深谋远虑,习惯谋定而后动。 后来他才明白,这跟勇往直前没什么关系,倒是跟她热爱淋雨有大关联。如果他没硬把她带回家去,她会在他走之后,回到家旁的小公园,淋雨淋个痛快。 「湿就湿,有什么关系?反正回家就可以洗澡啦。」 说着,她用肥胖的小猪蹄抓住他的手,一下子冲入大雨中,她一面唱歌、一面笑,声音甜美清脆。 五分钟后他们回到家里,两个人都淋成落汤鸡,吕妈妈把他们赶进浴室,洗个香喷喷的热水澡,之后,存艾穿上默恩的衣服走进客厅。 他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有点紧绷,钮扣因为她的腹部赘肉扣不住,吕家老大、老二指着她猛笑,吕妈妈气得拿苍蝇拍打缺乏绅士风度的男孩们。 吕妈妈人很好,一直很喜欢圆滚滚的小存艾,她把她抱在腿上说:「存艾长得真漂亮,吕妈妈没有女儿,你给吕妈妈当女儿好不好?」 存艾眼睛看着餐桌上满满的菜,心里想着又香又甜的小饼干,要是能当吕妈妈女儿的话……脑子里浮现自己一手抓鸡腿、一手抓薯条,笑哈哈、大快朵颐的景象…… 于是,会为了棒棒糖叫默恩「哥」的存艾,当然也会为了美食和饼干叫人家「妈」喽,她想也没想,圈住吕妈妈的脖子,甜甜地喊了声干妈,然后不计前嫌,对着两个刚刚嘲笑自己的男生叫「大哥」、「二哥」,她……鼻子里、脑袋里,充斥着食物香。 从这天之后,存艾进进出出吕家,把吕家当成自己家。 默恩关上热水,用浴巾拭去满身水珠,换上干净衣服。 倒一杯开水、走到书桌前,打开计算机。他习惯用e-mail给存艾写信,因为知道她性急,肯定等不了他寄航空信。 word还没开启,笑容已经在他脸上满溢,每次,心里想到存艾,他就会忍不住微笑。 妹,我很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有几件事,先告诉你,免得忘记。 第一,我很喜欢你刚到家,就迫不及待给我写信,「迫不及待」是一件好事情。所以,我决定慷慨地存一笔「巨款」到你的户头里。 第二,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你出国,看到什么,想买就尽情买,不过是比一部车还贵的表,又不是多吓人的东西,记住,你也有本钱当大户的,因为你的哥,负担得起。 第三,你是笨瓜,我不要你喊我圣母玛利亚,她是女的,而我很喜欢当男生,没有变性的打算。 第四,失眠的时候就想想哥吧,想我们一起玩的时候,想我们一起窝在床上打屁的时候,想得心甜甜的、脑袋冒出脑啡因,就会容易入眠,我是这么做的,真的很管用。 最近工作仍然忙碌,开庭出庭、开庭出庭,我进出法院的次数,比进出家门的次数多。 前几天,我接下一个免费案子,那是个监护权的官司——爸爸妈妈抢儿子。 爸爸在外遇、离婚后,放弃儿子的监护权,后来他将外遇娶进门,却发现她不孕,这点,让爷爷奶奶对新媳妇很不满,于是男人决定向前妻要回儿子。 对前妻而言,儿子是自己一手带大的,从没离开过身边,两人感情深厚,她很伤心,说她已经退让,把丈夫让给外遇女人,为什么现在连儿子也要让出去。 那位妈妈是我在买早餐时认识的,她没有别的本领,只有身为家庭主妇磨练出来的坚强与韧性,离婚后,用为数不多的私房钱顶了家早餐店。最近台湾刮起一股有机风,她搭上这股风潮卖起有机早餐,生意还不错。 为了帮助她,我很伤德地,到处搜寻男人和外遇的坏事情,很幸运,我拿到三年前,男人为了妻子不肯离婚,殴打妻子儿子的验伤单,有这张单子证明男人的暴力倾向,我对官司有必赢把握。 我下定决心,不但要赢得监护权,还要替他们母子争取更多赡养费。 但那位母亲听到我的想法后,沉默了半天,什么话都不说,替我准备好早餐,就绕进柜台后面。我不懂她的意思,直到我早餐用完、要离开之前,她才坐到我对面,告诉我,她只要儿子的监护权,其它的,什么都不想要,并恳求我,别让她的前夫难堪,那男的,毕竟是她孩子的父亲。 我蓦地发现一个事实,那个男人对她已经无心,而她,仍然爱恋着那个背叛的男人。 回办公室后,我想了又想,一段感情产生,如果不是两个人同时决定停止,那么,将是件很残忍的事,这让被爱的一方可以不断予取予求,继续压榨着仍然爱恋自己的人。 存艾,如果我们两人的爱情,没有停在同一个时间点,那么会不会有一方很可怜?如果真的有那天出现,你要记得,先背过身、先停止爱我,因为,我舍不得你可怜。 第四章 台湾进入梅雨季,雨下得让人发霉,提醒再提醒,不要老是看到雨,就冲进雨中痛快淋一场,就算你的身体很壮,也不要多事,找机会让病毒在自己身上发威,懂不?别嫌我管东管西,那是你的坏习惯多到很欠扁。 记不记得你上国中时,有一次我回家,明明看见你的脚踏车,进到屋里却到处找不到你的人,眼看外头的毛毛雨越下越粗,我猛地想起你的坏习惯,冲到屋外大喊,「储存艾,你给我马上出来,要是衣服淋湿,我一定狠狠揍你的屁股。」 接着,我听见龙眼树上的沙沙声,你这家伙,为了怕被修理,心一急、爬到树上去。 我对你大吼,「快点下来。」 你那个为难表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是想下来却下不来,可偏嘴硬说:「我不,这里风景好得很。」 真是鬼话!哪个笨蛋会在下雨天爬到树上看风景的?我发狠话,「数到三,再不下来,我就进屋,再也不理你。」 「可是,这里的空气很清新咩。」你俯望我,嘴边的笑,说有多古怪就有多古怪。我心眼坏,刻意一动不动站在树下看着你的糗态,憋住笑、缓慢倒数,要看你怎么办? 没想到,你竟然使出一套最没志气的解决方案——大哭。 你在树上嚎啕大哭,一面哭、一面骂,「都是龙眼树的错啦,没事长这么高干什么?都是哥坏啦,喊那么大声把我吓得没胆爬下去……」 你的哭嚎声把大哥、二哥引出来,看见你一面哭、一面骂人的模样,可爱到没人肯拿梯子救你下来,衷心希望你能继续表演。 说真的,别再淋雨了,就算你是海神波赛顿的私生女,都不准你把淋雨当成休闲游戏。 先这样,我还有一些文件要读,记得,给我写信,但是不要用粉红色的信封,看起来很xxx 哥 默恩 默恩把信发出去,想象着存艾读信时,嘴边甜甜的笑容。 明明就是他比较忙,但常常写信的是他,而那个手写信,则是每个月才会出现一次的杰作。 谁教她的打字速度慢到令人发指,他已经不只一次提醒,世界上有种叫做视讯的便利东西,也不知道她在坚持什么,就是打死不用。 抓出资料夹,他今天晚上得工作,但桌边那个恶心的粉红色信封,让他控制不住心思,怔忡发呆起来。 上国中后,荷尔蒙发挥作用,好像也没见存艾怎么减肥,她就是瘦了下来,并且整个人抽高十几公分。 这一瘦,她不再只有眼睛、嘴巴还可以,她的五官立体起来,大饼脸成了瓜子脸,细白修长的双腿在热裤下,深深吸引男生的眼光。 默恩回家的时候,存艾正和二哥默宇在客厅里聊天,而聊天的内容让人抓狂。 「存艾,你有没有男朋友?」默宇问。 她抓抓头发想半天说:「应该……算没有吧。」 「你骗二哥,我听说情人节那天,你收到很多巧克力。」 「巧克力是班上同学送的啦。」 「你笨哦,不想追你,人家干么花钱买巧克力?」默宇用参考书轻敲了她的额头一记,没见过比她更迟钝的女生。 「可是我又还没有满十八岁。」她揉揉额头。二哥最爱动手动脚,要是被他敲笨,月考考砸了,哥一定超气。 「谁告诉你,满十八岁才可以交男朋友?你妈会禁止你?」 「我妈很忙,没时间管我。」 妈妈为了养她,工作很辛苦,常说:「我要赚很多钱,我们家存艾英文很好,要是能出国念书一定很棒。」她是妈妈的希望和依靠,她发誓当孝顺的女儿。 「那不就得了,交交男朋友,又不会少块肉。不然……二哥当你男朋友,你觉得怎样?」说着,他一把勾住存艾的肩膀。 她咯咯笑两声,这个话要怎么回答啊,只好红着一张脸笑说:「二哥,你不要闹我啦。」 那个声音听起来不像拒绝,比较像欲擒故纵,站在门边的默恩听得火大了。 「不是闹,二哥真心要和你交往。」说着,默宇瞄一眼门边的小弟,他早就发现默恩站在那里。 「你是二哥,哥哥是哥哥,不可以当男朋友啦。」存艾推开默宇。 「这样吗?那默恩也不能当存艾的男朋友喽。」他向默恩抛去一记眼神。 默恩没理会他的挑衅,走进屋里,二话不说、往楼上房间走。 「哥回来了!」 存艾发现,从沙发里跳起来,跑到他身边,把默宇完全丢在脑后。 默恩不理她,继续爬楼梯,存艾追在他的屁股后面,口口声声喊着他,他不理,因为他正在闹别扭。 进了房间,砰地,他把门甩上,她没问也不敲门,直接打开房门,跟进去。 「哥,你在生气哦?」 很委屈ㄋㄟ,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还以为哥会带她去吃好吃的,没想到连块小蛋糕都没有,还要对她发脾气。 他假装没听到她的话,书包放下,把里面的课本参考书通通拿出来,在桌上迭好摆齐,再抽出待会儿要复习的部份,他是个有计划的男生。 看着他的动作,存艾也把书包里的参考书拿出来,照他的方式摆好,巴结道:「哥,你派的功课,我都有写完哦。」 还是不理,他走到衣柜前,拿出干净衣服。 「哥,我有对答案哦,几乎都对了耶,这次月考说不定可以考得很好。」她一直追在他的屁股后面,口气更巴结了。 他照样不说话,抽出一条大毛巾、准备进浴室。 在进浴室同时,她一把扯住他的衣角,不让他走掉。「哥,你不可以这样啦,莫名其妙生气,我又没有做错什么。」 白痴,连他在气什么都不知道,他死瞪住她问:「你收了男同学的巧克力?」 「不能收吗?巧克力很好吃耶。」 「我买给你的还不够多吗?」她前辈子一定是河马,除了玻璃铁钉,什么东西都可以吞进去。 「可是存货多,肚子饿的时候,才找得到东西吃嘛。」 「你就不怕肥死胖死、不怕脂肪肝哦。」 「我又不胖,我已经很努力瘦了啊。」她委屈道。 「有吗?我怎么没看见。」他把鼻子翘高,睁眼说瞎话。 「吭,哥喜欢纸片人哦。」 他冷眼看她。他怎么可能给她这种高难度的挑战,可他故意挑剔她,抬起下巴说:「对,我就是喜欢纸片人。」 她漂亮的小脸瞬地黯了下来。「好啦,如果哥喜欢的话……」 第五章 存艾的脸拧得很厉害,让他硬不下心继续为难她,于是叹气。这次就算了! 「说实话,有很多男生在追你吗?」 「送情书的算不算?」她认真问。 「什么叫做送情书的算不算?」 「如果送情书的不算,就只有七个。两个送花、三个送娃娃、两个杀到我家,他们都说自己是我的男朋友。」可他们又不是。 他的眉头打上结,歪歪的两道,像闹肚子的毛毛虫。「那如果再加上送情书的呢?」 她扳动手指数了半天。「哇……那就很多了,我算不清楚耶。」 多到算不清楚 默恩上上下下看着存艾,又没多美丽,只不过脸蛋还可以,只不过那两条腿还可以,那些男的是饿很久哦。 「你是怎么跟人家说的,为什么他们会认为自己是你的男朋友?」 「也没说什么啊,就他们问我,『存艾,你有没有男朋友?』我老实回答,『没有。』然后他们说:『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男朋友。』可是,哥……我真的没有跟他们说好ㄟ。」 如果她都是用拒绝二哥那种口吻来回答人家的话,就不难理解别人的反应了。 「下次男生这样问你的时候,你就大声回答,『在考上大学之前,我不想交男朋友。』口气要确定、态度要清楚,不可以模模糊糊。」 「哦,知道了。」她用力点头,在心底复述一次,口气要确定、态度要清楚。 青春期的默恩对存艾很坏,动不动就恐吓她、修理她。 很多年过去后,他自我反省时,就会想着,是不是因为那几年他对她太差,上天为了惩罚他,以至于后来这些年,他必须不断爱她、不断想她,不断对她放心不下。 「哥……」 存艾把他的衣角扭成螺丝,看着他手上的休闲服,所以等一下……他们不要出去哦,所以……他忘记她的生日哦,所以他、他……嘟起嘴,她很可怜。 他扯回自己的衣服。「你也去拿一套衣服,我洗完换你洗。」她穿他的衣服已经穿得很习惯了。 「不是啦,我是说,我们今天不要出去吃饭哦?」她低着头问,身体像钟摆,摇来摇去,摇不停。 「妈做好饭了,干么出去吃?」 他知道她在想什么,蛋糕早摆在冰箱里面,妈上个星期就订好了,晚上爸要回来一起庆祝,爸妈早把她当成一家人看待。 「哦。」她失望,两个肩膀垮得很厉害。 他失笑。「去把书桌左边最小面的抽屉打开。」 说完,他进入浴室,迅速把门锁上,他怕她太高兴,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浴室里,他的裸体很贵的,不随便提供参考。 「哦。」 又是新的参考书吧,她的功课不行,哥担心她考不上好学校,怕她离家太远,就给她买了一本又一本的参考书,写到她的手快断掉。 存艾打开抽屉,两颗圆圆的眼睛突地瞪大。「是礼物耶!不是参考书!」她高兴地放声尖叫。 yes、yes、yes。哥没忘记她的生日耶,冲到浴室门边,她一把扭上门把。锁上了,真可惜。 她猛拍门,朝着里面大声说话,「哥,谢谢你,谢谢你记得我的生日,谢谢你送我礼物!」 话说完,她冲到床边,打开包装纸,那是一个订制的手工娃娃,有她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有她的两根长发辫,还有她的学生制服和他带她去买的黑皮鞋。 好可爱哦!她用力把娃娃抱紧、用力把娃娃压在胸口,整个人笑得好花痴,可是……谁在乎。 忍了三秒钟,她二度冲到浴室门边,对着里面喊,「哥,娃娃叫做小艾艾,好不好?」 他没应她。 她换话问:「哥,你生日的时候,我也送你一个小恩恩,好不好?」 她只听见冲水的声音。 「哥,小恩恩和小艾艾当男女朋友好不好?」 浴室里面的那个人还是不理她,而且半刻意地,拉开喉咙、唱歌。 「哥,那……你也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倏地,歌声停顿五秒,五秒之后,继续。 「哥,你当我男朋友,要是以后人家问,我就大声说,我有男朋友啦,然后就拒绝他们了。」脸红红的,告白让女生很不好意思耶。 这次,歌声完全静止,浴室里的默恩虽没说话,但嘴巴咧到后脑勺。 「哥,你说好不好?」 「哥,你说好不好?」 「哥,你说好不好?」 同一句话,存艾连续问了十次,就是要问出他的答案,猛地,他打开门,还没有穿上衣服,只在腰上围了一条浴巾。 哦哦,害羞害羞……好害羞哦……她很害羞,但是嘴边的笑很贼。 他看着她,一瞬不瞬。 「哥,你说好不好?」 存艾的音量缩小五成,但笑容不褪,他没告诉她好不好,只轻轻地骂了句「笨蛋」,然后,一个热热的吻覆上她的嘴唇。 这年,他高二、她国三,他们正式成为男女朋友。 他很清楚、她是笨蛋,他更清楚自己爱上的女生是笨蛋,因为全家都知道他喜欢她,知道她早在他的人生规划里面,可是她还在那边问:「哥,你说好不好?」 【第二章】 默恩喝了点酒,没醉,但脚步有些轻飘。 事务所打了个大胜仗,他请全部员工聚餐,属下们乐得狂灌酒,他也吞下不少黄汤。 回家时,周璃葳想开车送他,他拒绝了,因为他……不给任何女人机会,即使他的「妹」不在身边,即使他有很大的偷腥空间。 大学毕业、服完兵役后,他直接进入职场工作,他的成绩不错,申请研究所根本不成问题,但他一心赚钱,想赶快把存艾娶回家。 他爱存艾,很多年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幼稚园大班?不,他没这么早熟。小学?他的眼光有这么差,会随随便便爱上一颗球? 说实话,他也弄不清楚,也许是在她天天追着他的屁股后面喊哥的时候,他就爱上她。也许是她把他家当成自己家、来去自如时,他爱上她;也或许是她三不五时赖在他床上,而他发现,他喜欢自己的床铺染上她身子淡淡的馨香时…… 总之,他爱听她喊「哥」的轻扬音调,爱看她浮着两片红晕的脸颊,爱她撒娇地牵着他的手说:「哥,我们要相亲相爱,爱很久很久很久哦。」也爱她总是不害羞地指指自己的胸口对他说:「哥,存艾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我这里啊,存了很多的爱,哥可以尽量使用,不必担心奢侈浪费,因为我对哥的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啦。」 第六章 大哥默承说:「你对存艾是习惯,不是爱。」 他反对,感觉在他心底,谁能比他更了解自己。 二哥默宇说:「璃葳是个好女人,可以的话,你应该给她一个机会。」 他对二哥的话嗤之以鼻,因为世界上的好女人太多,而他想给机会的,只有一个叫做储存艾的女生。 想起他的存艾,默恩又在不知不觉间笑出来。 拿钥匙的手有几分颤抖,花了比平常更久的时间,他才打开屋门,而当他看见信箱里的粉红色信封时,心情雀跃。 用力关上门,飞快进屋,他连灌下几杯冰开水,驱逐酒意。 拆开信,熟悉的第一句话跳出来时,他笑开双唇。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我去日本赏樱花耶,你知道现在的旅行社有多扯,竟然安排我们坐在树下吃便当、赏樱花,那些土生土长的的日本人一定很冤,那本来是他们的民族活动,现在竟然被一堆外国人鹊巢鸠占。 不过我们的运气不够好,天上下了一阵雨,没带伞的人只好乖乖坐在车上赏樱花雨、吃便当,有带伞的人才能下车去逛一逛。 猜猜,我带伞没?(你肯定要猜我没带) 呵呵,答错,我带了,但我把伞借给同团的老太太,自己下车淋雨。 先别骂我,我发誓,这是我淋过最浪漫的一场雨,如果再给我重新选择,我还是要去淋,(拜托,那是樱花雨耶,不是随时随地想淋就有得淋,好不好?)重点是,我没感冒、没生病,我天生属鳄鱼的,身强体壮没有天敌。 哥,你知道的,对雨,我有强烈的狂热感,说不定你是对的,我真的是海神波塞顿的私生女。 哥,你之前提的那件事,就我爬到龙眼树那件啊,我还记得。 你真的很坏心眼,明知道我下不来,还故意看我出糗,有你这种男朋友真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不幸。 不过,我要平反、翻案,那天我不是刻意跑去淋雨,而是生气。 我生气你和那个周璃葳走得那么近,我在吃醋,她怎么可以靠你那么近、怎么可以一次、两次、三次跑到你家里,那是我的专属权利啊,喂,搞清楚,谁才是你正牌的女朋友,我很早就把你定下来了,好不好? 我气到肚子快炸掉,就把准备了一整年,要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埋在龙眼树下,不送你了,可埋东西已经够惨,还碰到下雨,惨上加惨,我委屈得想大叫,没想到你比我先叫,害我把喊叫声憋回去。 我很可怜耶,你还要揍我一顿,这种情况下,我不躲到树上去,要躲到哪里? 哥,龙眼结果了没?好想念龙眼的滋味哦。 二哥曾经问过我,「为什么你那么喜欢吃龙眼?」 他弄错了,原本我并不爱吃,是吕爸爸告诉我,龙眼树是你的生命树,于是那棵树对我而言,便存在了某种意义。 我爱它的主人,便一并把它爱进骨子里,我爱靠在他的树干上读书、想事情,爱把它甜甜的果子收进肚子里,爱对它诉说心事,爱圈着它、环着它,把脸贴在它壮壮的身上。 对我而言,它就是我的小恩恩。 讲到这个,告诉你一件很伤心的事,我的小艾艾掉了右眼,我到处翻,到处找都找不到,可能是清洁的阿姨把它扫掉,害我心情低落好几天,可怜的小艾艾变成独眼龙,我不知道只用一只眼睛看世界,会不会看见扭曲空间。 我担心她失去另一只眼睛,就用线狠狠地缝了好几回,企图牢牢固定,没想到,不缝还好,一缝就把它剩下的左眼缝出重度残障。 所有东西都会坏掉、所有的生命都会老、都会死亡,我讨厌这种感觉,我真希望时间能够定在这一秒。 哥,偷偷问你一句,周璃葳还是对你一往情深吗? p.s.:我喜欢粉红色的信封,因为它给我恋爱的感觉。 妹 存艾 读完她的信,默恩没去洗澡,反而拿着铲子,打开后院大灯,一铲一铲地在龙眼树下挖宝,这幕要是被不知情的人看见,肯定误会他在半夜挖坑埋尸。 他没花多少力气,就挖出一个铁盒子,上面的包装纸已经腐烂,铁盒也严重生锈,他把铁盒放在一旁,加快动作,把泥土盖回去,因为他答应过某个女生,要好好照顾这颗生命树。 回屋里,他拿抹布拭去上面的泥土,打开铁盒,里面还有个不透明的玻璃罐,摇摇玻璃罐,里面有许多小纸条,拔掉塞子,他从里面倒出许多卷成小小卷、塞在一段段吸管里面的小纸条。 他随意抽出一张,上面写着。 我希望二十五岁之前可以嫁给哥,生两个小鬼,在后院种下芭乐树和荔枝树。 打开第二张。 我希望赶快学会煎牛排,把周璃葳的厨艺比下去。 打开第三张。 我希望老天爷帮忙,让周璃葳考上非洲大学,离开哥很远。 他失笑,哪有人把自己的希望送给别人当生日礼物。 存艾没考上默恩的高中、不能再次当他的学妹,但也考得不算坏了,反正她的脑袋极限就在那里,不能太强人所难。 所以默恩的下一个目标,是逼存艾和自己考上同一间大学,两人再当一次学长学妹,因此她才上高一,他就给她一堆永远都写不完的考卷,他对存艾,比补习班老师更严格。 在高三那年他认识一个女孩子,她叫做周璃葳,长得漂亮、有气质,是学校男同学心目中的女神。 她相当大方,第一次见面就对他说:「你好,我叫周璃葳,三年十八班,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是个有领导能力的男生,我希望能够和你当朋友。」 他抿唇微笑,没反对,自从青春期的荷尔蒙减少分泌,他的脾气明显好许多,虽然还是定酷哥路线,但人际关系还不错。 她说:「我第一次注意到你,是你拿下最佳辩士,你的口条清晰,思路逻辑都让人惊喜,你有想过,大学要念什么科系?」 他也注意过周璃葳,不只因为她功课好到名字经常出现在学校公布栏的荣誉榜上,也因为他们在辩论比赛中,当过几次对手,但他从没主动攀交。 「都高三了,当然想过。」他早就立定目标,并努力朝目标前进,都说了,他是自律、有计划的时代好青年。 「你想念什么?」她问。 「法律。」 第七章 她一怔,完美的笑容出现。「太好了,我也是,我希望将来当一个律师,不过我想……我会比你更早在律师界闯出名声。」 他没回答,但眉头微皱。她太笃定,笃定得让人觉得她很骄傲。 周璃葳不介意别人说她骄傲,因为,骄傲是有能力的人才能做的事。 「别忘记,你要花时间当兵,那个时间可以让我赢你一大段。」 「话不要说太满,你不知道律师执照很难考吗?」他浇她两瓢冷水。 「对别人而言,那的确是一种困扰,但对我来说,考试从来不是我的问题。」 「你对自己真有自信。」他失笑。这个女生自信得很超过,但……不会让人讨厌。 「这就是女强人的特质啊。」她突地比出食指,在他面前晃。「谁都别想阻止我当女强人。」 默恩扬眉。周璃葳的确是与众不同,她大方、自信,说话的样子,高傲得像个女王,比起老在他面前脸红、半天说不出话的小女生,他更能接受这种人当朋友。 「你和其他女生很……不同。」 「你要我装可怜、扮害羞?那就真的困扰到我了。」她凑近他低声道:「比考律师职照更困扰。」 说完,她大笑、他也跟着笑,那是一种棋逢对手的畅快感。 他们走出校园,骑单车的学生飞快从他们身后穿过,一不小心,碰撞到周璃葳的左臂,害她重心不稳,差点摔跤,幸好他眼明手快,把她扶住,没让她去亲吻柏油路面。 「谢啦。」她站直身体,拍拍袖子。 「不客气。」他放开手。她咬唇,觑他一眼,落落大方问:「刚刚那回事,我可不可以解释为——姻缘天注定,老天有意安排我们变成男女朋友?」 「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女强人会相信人定胜天,不应该相信姻缘天注定。」 「听起来,当女强人很吃亏。」她轻嗤一声。 「也有占便宜的一面。」 「比如?」 「你可以把一群男人踩在脚底下,睥睨全世界。」 「真是感激哦,你把女强人形容成希特勒。算了,我猜你已经有女朋友。」她朝他挥挥手。 默恩不否认,点头。「对,我有女朋友。」 「她是很聪明很可爱很善良很温柔很小女人的女生?」 他认真想想,摇头。「她很任性,但我喜欢她。」 这就是重点,即使存艾有一千个缺点,遍寻不着半个优点,但他还是喜欢她、爱她,根本不必伴随任何条件。 周璃葳轻笑,笑容里有两分失落。「知道了,祝福你和你的女朋友。」 「谢谢。」 「不过……还是知会你一声,我很乐意当你的备胎,如果哪天你们散了,要记得第一个考虑我。」 他摇头,比她骄傲的口吻更笃定十分,道:「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 两人相视而笑,道过再见后,他站在校门口等待存艾。 他们约好,今天要去找补习班,他剩下一年就要联考了,要抓紧时间冲刺,没时间替她补习,只好把她的烂数学交给补习班老师。 默恩看看手表,时间不早了,存艾怎么还没到? 再等五分钟,他找出手机,拨通电话。「储存艾,你在哪里?」 「在你们学校门口啊。」 「我怎么没看到你?」他向四周张望。 「你怎么看得到我,你那么忙。」她喝了一坛子醋,口气酸溜溜。 「你在说什么鬼话?」 「不是吗?你忙着和美女说话,忙着把美女抱在怀里,哪有时间分神看我。」 她在嫉妒? 好看的笑容把他的嘴唇往上拉。原来小女生慢慢长大了,迟钝如她,终于也理解男女之间容不下第三人,好得很,他可以利用这一点,叫存艾跟二哥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默恩不生气,反而有一点点心喜,因为想霸占对方的欲望,是爱情的特质之一。 「所以你决定继续躲在某个角落偷窥,不想出来?」 「对,我是偷窥狂咩,你自己去和补习班老师约会吧。」她从鼻子里用力哼气说。 「真可惜……既然你不想出来的话,那我打电话给周璃葳,约她一起去。」 「谁是周璃葳?」她的语调拔尖,像插了两根铁钉在喉咙。 「你刚刚说的美女啊。」 厚,原来她叫做周璃葳!只听一次,存艾牢牢将这三个字记住。 「你说可惜,是可惜什么?」她闷闷问。 「没什么,你先回家吧,我会找时间帮你探听补习班,到时候,你再自己去试听。」他转开话题。 「你们到底要去哪里?」她口气急了。 「没事,你乖乖回去,天气不太好,也许会下雨,你早点回家,别乱跑、别淋雨,知不知道?」 「我不要,你说嘛你说,你要去哪里?」 存艾一急,下意识从柱子后面现身,于是,他看见了,轻笑,把手机挂掉。 「喂、喂,把话说清楚啊,你干么挂电话啊……」她还在对着电话大喊。 默恩三步并两步飞奔到存艾身旁,一个爆栗弹上她的额头。「挂电话是因为手机费很贵。」 翘起嘴巴,超委屈的,她扯住他的衣袖,追根究底地问:「你到底要周璃葳陪你去哪里?」 「她的名字,你听一遍就记住啦?」他斜眼看她。 「对啊,那又不难。」她嘟嘴道。 「不难?你背历史人物有这么厉害就好了。」他推了她的头一把。 「告诉我嘛,你们要去哪里?」存艾勾住他的手臂,在他身上磨蹭。 他摇头,从口袋里找出两张电影票,在她面前晃晃。 「你们要去看电影哦。」嘟起来的嘴巴,扁了。 「笨蛋,哪有「你们」,是「我们」啦。」他很受不了地瞪她一眼。 她笑了,是脸红红的那种害羞笑法。「所以那个我们……是吕默恩和储存艾哦?」 他很想再敲敲她的头,要不是怕越敲她越笨,早就动手了,「不对,是吕默恩和储笨蛋。」 她才不怕他骂咧,握住他的手、和他十指紧扣,把脸贴在他的手臂上,软软声地轻唤道:「哥。」 「怎样?」他从鼻孔哼气。 「我看到了,那个周璃葳虽然很漂亮,但是居心不良,她故意耍弱鸡,故意跌在你身上。」 「要白痴哦,那是意外,同学撞到她。」 「说不定那个撞她的人,是她自己安排的,不然哪一天不撞,偏偏你在她身边,她就被撞了,还那么刚刚好,把她撞进你怀里。」 一面说着,她一面拍拍他胸口被周璃葳碰过的地方,那里,臭掉了。 第八章 「那么会抽丝剥茧?你是毛利小五郎?好啊,法律系让你来考。」 考试……呃、呜、啊、呀……她连忙转移话题。 「哥,我们要看哪部电影?」 默恩一张张、把存艾所有愿望看过后,把其中几张挑出来,用图钉、钉在软木塞板上。 再读一遍上面的字句。 我希望哥能画一张储存艾的素描给送给我。 他猜,当时存艾会写这张纸条,是因为她看见他美术课的素描作品,他真的画的不错。 我希望能够存够钱,买施华洛世奇的项链。 施华洛世奇的项链?想起来了,那是存艾的同学告诉她的。 她说,一颗水晶里面包含一个完美的爱情,所有恋人都要共同拥有一个水晶,而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项链很有名。 我希望嫁给哥的时候,可以穿上《乱世佳人》里面,赫思嘉用窗帘做的那套绿色礼服。 默恩摇头微笑。那次,他们一起看妈妈的收藏——《乱世佳人》,那是部很老的旧电影。 我希望月经来的时候,不要那么痛。 我希望不要拿笔写字。 他把剩下的纸条收进一个新的纸盒里,再把客厅整理干净。 很规律地,他进浴室、洗澡、然后打开电脑回信,同样规律地,他想起他的存艾,甜蜜笑容忍不住拉扬了眉头,想到她啊,他总是忍不住。 妹,我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几件事情先交代。 第一,最近我会寄一个新的小艾艾给你,这次,请好好照顾她的眼睛,不要再让她变成海伦凯勒。 第二,谁说鳄鱼没有天敌?它的天敌就是人类,人类可以抽它的筋、剥它的皮,吃它的肉。所以,不怕死的话,下次你再去给我淋雨试试看,看我怎么把你的皮剥下来,就算樱花雨再浪漫,就算雨水真会让你热血沸腾也不行,知道了没? 第三,玻璃罐我挖出来了,分类完毕,我把「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分开,其中一张写着——我希望教育部长赶快换人做做看。 恭喜你,现在的部长换人了,但高中生并没有比你那个时候轻松几分,可见得这种压力,一个小小的教育部长根本负不了责任,我想,要负责任的是几千年来,中国深植人心的科考经验,和天下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望。 另外一张就让我很困扰了,因为上面写着——我希望能够练好九阴白骨爪,把欺负我的人通通干掉。 身为律师,我不赞成你完成这个愿望,不过让我猜猜看,能够把你气到想干掉的人,是不是那个常常逼你把考卷借给她抄的女生? 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你,我想,那么久过去了,你听一听也没关系。 有次你们学校举办全市英语演讲比赛,我代表我们学校参赛,比赛完,我特地绕到教室找你,没想到刚爬到二楼时,就听见楼梯旁的厕所里传来一阵哭声。 那个声音我想当熟悉,没错,爱哭鬼就是你。 我靠近厕所,听见一个女生粗里粗气,说:「考卷借看一下,是会死哦。」 你一面哭一面说:「不可以啦,那是偷窃、是违法的行为,要被判刑啦。」 「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不要啦,我哥说不可以帮助犯罪。」 听到这句话,我深深为你感到骄傲,原来我把你教育得这么成功。 「你还啰嗦,我揍你哦!」 说着,她架高手肘,我连忙走到厕所门口,才发现她并没有真正打下去,而你却放声大哭,两手捂着头,嘴巴还在碎碎念,「不要打我啦,你恶意伤害,我可以按铃控告你……」 面对这种状况,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比较好?那个太妹可能怕你的哭声引来教官,忿忿地瞪你一眼,离开厕所。 我等在外面,看见她,一把抓住她的手,把她拉到篮球场上。教人怀疑的是,她居然没有尖叫反抗,只是傻傻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从哪个星球掉下来的怪物。 我在篮球场恐吓她,「我是储存艾的哥哥,如果你敢再欺负存艾的话,我一定要举发你在校园霸凌的恶劣行径。」 我不知道那次过后,她还有没有继续欺负你,如果没有的话……你那个九阳白骨爪的愿望可以不理了吧。 最近天气不稳定,还是那句老话,你要去北极、南极都可以,不必担心钱的问题,但要好好照顾自己、选一间信用好的旅行社,千万不要给我搞自由行,一个女孩子自由行,会让我很担心,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被我知道你淋雨淋到打喷嚏,我会立刻终止金钱援助,懂了没? 哥 默恩 默恩打开网页,抄下几支电话号码和住址,然后背靠在椅子上,想像着她收到礼物时的表情,想着想着,心又甜了起来。 二十七天后,存艾将会收到一个大包裹。里面有他画的一幅人物素描,女主角是她,有一条用蛇链串起的蝴蝶水晶坠,一套绿色、和郝思嘉一模一样的礼服,一部可以代笔的电脑,几盒中将汤,以及许许多多她曾经想要,却早已遗忘的小愿望。 最重要的是两个布偶,一个像他、一个像她,一个叫小恩恩、一个叫小艾艾,如果有一天,他们不能再恩爱,他希望,这对小娃娃要代替他们,继续爱着对方。 这年存艾考上大学,和他同一所学校但不同系,这对她而言,需要相当的努力和运气才办得到,她办到了,因为她有一个好哥哥。 他们约在他家顶楼庆祝,他买一手啤酒、一个蛋糕,和一大堆她爱吃的零嘴,他们一面吃、一面说说笑笑,他告诉她,通识课程要选哪个教授比较好,而她说:「为了周璃葳的安全,你最好离她三公里远,因为从现在起……」她用两根手指头比比自己的眼睛再指指他的脸。「我会时时刻刻盯着你。」 周璃葳和默恩考上同样大学、同样科系,他们参加同样的社团,她追他的野心昭然若揭。 幸好默恩是柳下惠,她越明显、他就躲得越远,但躲再远还是同学,总会碰在一起,幸好,璃葳已接受另一个男同学的追求,这不仅让他松了口气,也让存艾心情愉悦。 他捧腹大笑,说:「惨了,那你要和全校的女生为敌了。」 「为什么?」存艾傻眼问。 「因为学校有一半以上的女生在暗恋我。」 「哈!」她的反应是一个鼻音和一对白眼。 「至于璃葳,你放心,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他提醒她。 第九章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为了让你放下戒心,才随便找个男朋友当背景?说不定,她想从好朋友开始,和你重新建立新关系。」以退为进,有没有听过?欲擒故纵,有没有听过?笨咧。「哦哦,毛利小五郎变成两性专家了。」他扯扯她的辫子,把她的头扯歪一边,她顺势窝进他怀里。 「女人就是天生的两性专家,我们对于爱情永远看得比男人透彻。」 「说的跟真的一样。」他嗤笑。 「本来就真的啊,就算他们不是演戏,而是真正的男女朋友,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天长地久?说不定比来比去,她硬是比出一个结果——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取代她心目中的吕默恩,到时候,你怎么办?」她咄咄逼人。 「小心眼,你非得假设一个状况,来我这联想她对我很有意思。」 「什么小心眼?不然你说,她干么三不五时到你家?干么想到就提醒你,如果我们完了,她要当后补第一号?」 「那叫做开玩笑。」默恩维护周璃葳,是因为他渐渐把她当成好朋友、渐渐认同她的能力。 「呵,我不跟你争辩!等以后,我们再来看看,是你对还是我对?」存艾别开脸。 「好啊,来打赌?」 「嗯,如果她为你终生不嫁,你输;如果她嫁给别人,我输。」 他笑得很无奈,她未免太有自信,谁说,璃葳的下场不是没嫁他就是嫁给别的男人,她怎么没想过,到最后璃葳赢得胜利、抱得帅哥归? 不过,怪谁呢?是他让她的自信过度膨胀,是他让她坚信。他的心已经栽在她手里。 他们开始聊起学校新鲜事、聊人生规划,聊寒假一起到花东三日游,聊一堆有的没的事。 然后,一手啤酒还没喝完,存艾已经醉了一大半,她睁着迷蒙醉眼、靠在他肩上,毫无预警地,泪水滴滴答答流下。 「怎么了?」他扶正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哥……你说,我妈妈是不是好女人啊?」她迟疑地问。 「她是。」 他见过储阿姨几次,她很体贴,也对存艾充份信任,她不担心女儿交男朋友,她相信女儿知道尺度在哪里,而且,几次交谈后,她对他有充足信心。 「如果她是好女人,那她为什么不肯继续等待爸爸回家,为什么要嫁给别的男人?」她一直一直在等爸爸回来,每天都等,没有放弃过。 事实上,存艾的母亲从未结过婚。 年轻时,她爱上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她的上司、是个有妇之夫,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可她就是无法扼止想要接近对方的欲望。 于是,他们发生婚外情,她和男人都有深深的罪恶感,但他们阻止不了自己,直到男人的妻子发现这段感情,伤心欲绝地找上存艾的母亲,希望存艾的母亲能退出成全她的家庭圆满。 她同意了,不管是谁,她都该这么做,男人并非不爱自己的妻子,只是爱情来得又猛又烈,让他乱了阵脚。 于是,她黯然离开,却在离开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凭着一股冲动,她生下了存艾,以为这辈子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已经足够,往后她只想和存艾相依相恃一辈子。 没想到,存艾高二时,她又认识一个男人,他是中美混血儿,也是公司的客户,他已经与前妻离婚,儿子也上了大学,他到台湾洽商时,公司派她去接待,几次接触之后,两人慢慢发展出感情。 为了怕影响存艾的心情,她等到存艾考完大学,才把这件事告诉女儿。 他们决定结婚,如果存艾不愿意,可以留在台湾继续念书,如果存艾肯,她自然希望女儿能够一起到美国生活。 结果存艾选择了前者。 为了这事,她找过默恩,她觉得很对不起女儿。请求他继续照顾存艾,她说自己很自私,但多年的孤独让她醒悟,将来,存艾会有自己的生活,她不可能一路跟随,而她年纪越长,就越害怕一个人死亡。 「储阿姨是好人。」他斩钉截铁说。 若不是够好,她可以选择不生下存艾,选择抛弃存艾,她不必一个人辛苦熬过多年,她有权利得到一个好男人,至于存艾的父亲……既然给不了她幸福,再多等待都是空谈。 「那我爸怎么办?」 「他有另一个家庭,根本无力照顾你们母女。」 「可是我想他啊。」存艾抗议。 他无语,因为他知道存艾有多热爱想像中的父亲。 经过很久,他问:「存艾,unclepeter对你好吗?」 她不愿意说谎,可也不甘心这么轻易松口,承认继父对自己很好。 「unclepeter真心把你当成一家人吗?」 咬紧下唇,很久很久,她才勉强点了下头。 「你觉得,unclepeter有没有办法带给储阿姨幸福?」 好讨厌,哥怎么老爱勉强人? 不能说谎,可是实话真的很讨厌,她明明知道unclepeter看妈妈的眼光和哥看她的一样,如果不是有很多的爱,没有人能有那样的眷恋目光。 挤眉弄眼,存艾又逼自己点了一次头。 「那就够了,储阿姨值得好男人疼爱,她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去等待一个不会回头的男人。你爱储阿姨,就要从她的角度去设想,总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会展翅高飞,你会忙得没有时间频频回顾,而储阿姨她会老得无法和你并肩,那时,她需要的是一个不忙、可以坐下来陪她说话谈心,在她身边一起和她走生命旅程后半段的人。」 「所以我爱她,只要确定她能得到幸福就够了?」 「对,真正的爱,你该顾虑的不是自己的想法,而是对方的感受,真正的爱,是对方幸福、你就会快乐,否则那不叫爱,只是占有。」 存艾听懂了,点头又点头,哽咽道:「哥,我不要占有,我要放手,要妈妈幸福,要她快乐。」 然后,她委屈得在他怀里放声大哭,哭得很凄惨,他却笑开怀,因为他明白,她学会了真正的爱。 「这样才乖。」他拍拍她的背,亲亲她的额头,话没说出口,但他在心底对自己说,以后,储存艾的幸福和快乐,由他一手负责。 再开一瓶啤酒,她仰头咕噜咕噜喝光光,她喝挂在地上,幸好天气够热,而蚊子飞不上顶楼。因此他没勉强她,任由她睡在地上,他仰头看星星,想着未来和命运,他总是理性地计划着,几岁几岁要做什么事,几岁几岁他的成就要到达哪里。 第十章 他低头看看睡趴的存艾,早先,他就把她一起算在自己的计划里了。俯下身,他亲亲她柔软的嘴唇,他爱她,不必用言语去证明。 躺在她身边,把她抱进怀里,他让她听着自己的心跳声,今夜希望她无梦,一觉到天明。 几天后,存艾穿着一袭粉红色的小礼服来找他,她的眼睛红肿,鼻头也红通通,他知道她刚参加完母亲和unclepeter的婚礼,知道她刚送了他们上飞机,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伸手,他一把将她揽进怀里。 他抱住她,轻轻摇晃身体,他知道摇篮能够让婴儿心安,未来他要成为她的摇篮,为她摇出幸福,摇出快乐和心安。 他爱她,亲爱的妹。 【第三章】 算算时间,存艾给他写的信快到了,这几天,他的心情特别好,偶尔在不知不觉间还哼起歌,就像现在。 他不知道息在哼什么曲调,就是感到幸福愉快,存艾说对了,粉红色信封代表爱情,他光想到那个粉红色,整颗心就会跟着飞扬。 存艾离开台湾十九个月,加上最近即将收到的,他会有十九个粉红色信封,等到凑足九十九个,他们的爱情就会亘古永恒。很有趣吧,生在2012、地球将要毁灭的人类,居然会要求「亘古永恒」,他和她到底凭恃着什么,敢要求亘古永恒? 「你在高兴什么?笑成那样,很碍眼耶,你不知道我的官司打输了吗?」 突如其来一句话,让默恩愣了愣,回头一看,是穿着一身蓝色窄裙套装的周璃葳,她端着空杯子,半靠在门边,神情有几分疲惫。 「如果太累,就休几天假吧,把处理不完的案子,移到我桌上。」 「你是想帮我的忙,还是想远远赢我一大段?」 周璃葳错了,尽管默恩去当兵、出社会的时候比她晚,但他成名的时间却比她早得多,那时他接下一个没有人敢碰的案子,小虾米对上大鲸鱼,所有人都不看好他,没想到他硬是把那个当了好几任立法委员的大老给拉下台,这让他名噪一时,垫定下成功基础。 之后,他开立事务所,挖角她跳槽,她二话不说同意了,因为……因为他对她而言,仍然是一个未完成的梦想。 这点存艾没说错,女人都是天生的两性专家。 「丢掉你的女强人心态吧,我是老板耶,要是能多压榨员工替自己赚钱,我会不做?我是可怜你快不行了,去休几天假,替自己找个新男友吧,要是你把自己弄垮,我可找不到另一个像你这种好手来帮我。」 「说来说去你还是为自己,我以为你那么好心,连我的感情生活一并关心进去。」她挤了挤鼻子,女强人的娇俏只在他面前现形。 「你没说错,我的确比较关心自己的利益。」 「坏老板。」周璃葳瞪他一眼。「借过啦,你的员工需要大量咖啡因来替你争取利益。」 「没问题,让给你。」说着,他端咖啡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一面走、一面想,他打算把手边的事情尽快处理完毕,今天早点下班好了,说不定存艾的信已经寄到。 打开电脑、叫出档案,他迅速把公事处理妥当,然后习惯性地,在下班之前,他打开信箱,看看有没有重要的信需要回。 新信「艾艾」?是存艾吗?她不是坚持手写信比较有感觉?怎么想到用电脑打字? 点进信件里,果然是他的存艾。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猜猜,我这站去了哪里?我去美西,走在大峡谷的天空步道时,我想,天呐,我终于知道,「壮观」这个词代表着什么意义,在大自然里,人类的力量显得多么渺小啊。眼见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实在无法抑制满心激动。 天空步道在2007年开幕,听说当初会建天空步道,是由一个华裔企业家,他想要「由上而下看烟火」的概念得来的。 在大峡谷附近,我去了一家印地安餐厅吃烤鸡,那味道……呃,我真想念台湾的餐厅,哥,学校附近那间加汤加面不加钱,酸菜让你吃到爽的牛肉面店,还有没有在开?哦,中国人的智慧在饮食上面,表达得淋漓尽致。 哥,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没寄手写信,却用电脑发e-mail。 那是因为,我收到你的礼物啦,知不知道为了这部电脑,我勤练打字,练到我的手快抽筋,unelepeter嘲笑我是山顶洞人,因为现在根本找不到不会打字的年轻人。 对了,你送我的礼物,每个我都超喜欢的,现在小恩恩和小艾艾就躺在我床头柜上,每天陪我睡觉,我常抱着小恩恩说话,就像在对你说话那样,而施华洛世奇的项链就挂在我的脖子上,妈妈说很漂亮。(小弟想跟我要去送给他的女朋友,哇哩咧,没骨气的家伙,自己不会赚钱,竟肖想拿老姐的东西去巴结女朋友。)至于绿色的小礼服,我要等到很特别、很特别的日子才穿上。 哥,你老说我笨,其实哥才是笨到不行咧。 我一直怀疑,为什么左莉莉突然不再欺负我了?原来是你在背后搞小动作,不过……这个小动作很好,我喜欢,它让俗辣存艾在后来几年,没有被她继续荼毒。 可是,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反抗你,傻乎乎地让你拉着走吗?那是因为她煞到你了,对你一见钟情啊。 之后,她常问我,你真的是我哥吗?怎么一个长得那么帅,一个长得很欠扁,你说,这种问题,会不会问到我很无奈? 你不知道左莉莉有多喜欢你,她要我送情书给你,我嘴里答应帮她送,可是心里才不想帮呢,我把她的情书看完就丢进垃圾桶,一封两封三封,她很有耐心哦,写了五封信才问我,为什么你不给她回信?我才支支吾吾对她说,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一气之下,说要去把那个女的砍了,那天下课,她硬把我拖到你们学校门口堵人。 那次你刚好和周璃葳一起走出来,看着你们说说笑笑,都走到校门口了,还舍不得挥手说拜拜,她心里不是滋味,我也一样。 后来,我们找了家冰店坐下来,说周璃葳的坏话,骂了半个多小时候才发现,骂再多也没用,她就是长得很让人自渐形秽啊,如果只是胸大无脑、脸美心丑也就罢了,偏偏她不但美,还是你们学校法律系的才女。 那天和左莉莉分手之后,她再也没有提过你。 原来就算是小太妹,碰上爱情也会变得柔情似水。 第十一章 其实那次,我有坏心眼,我心想,如果左莉莉去把周璃葳痛揍一顿、恐吓个几声,说不定,周璃葳就是不敢肆无忌惮地接近你,到时,我再在你身上贴满我的标记,众美女们就会了解,吕默恩是储存艾的私人收藏,请远观、别亵玩。 唉,认真算算,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像依附在你身上的寄生虫,靠着你给的养份过活,我用你的钱,奢侈无度地使用你无限制提供的爱情,你难道一点都不觉烦腻吗?难道从没有想过把我丢掉? 也许,偶尔你要试着替自己着想,也许偶尔试着把我摆在一旁,为自己快乐、为自己幸福,你觉得呢? 你大可以放心哦,就算被你晾在一边,我也可以过得很自在,因为我有爱我的妈妈和unclepeter,还有个欠扁的同母异父小弟弟,和不同父母却要叫哥哥的大男生,说真的,哥哥很疼我哦,像真正的哥哥疼爱妹妹那样。 哥,我认真的,我要你快乐,为自己的快乐而快乐,我不要你因为我快乐而快乐着。 妹 存艾 把信存档、列印、收进包包里。 默恩满足地笑着。他的存艾很厉害,才几天就会打信,他应该替她高兴,早先时候,他逼她学打字,她是打死都不肯,还说什么是中华文化的拥护者,绝不能让优美的文字被坚硬的电脑压迫。 「豆。豆 小 说 提 供。」 可惜,他好不容易才喜欢上粉红色信封的说,好吧,下班后绕到书局,买几个小女生最爱用的粉红色信封。 对了,再去那家加面加汤不加价的牛肉面店,吃到饱。 这年暑假,存艾从大学毕业,她还真的很不会念书,四年大学被她念成五专,在最后一刻险险过关。 下午两点,她要去一间百货公司面试橱窗设计,默恩中午就从办公室里离开,带午餐到她家里。 存艾嘴里咬着寿司,手里拿一块,转身塞进他的嘴里,他打开嘴巴,咬几口,说:「你乖一点,不要乱动。」 他在帮她梳发髻。 他有一双很能干的手,打字又快又正确,修理家具,可以媲美木工,他还会帮她梳头发、帮她写履历表、帮她整理作品集,连做菜都做得比她棒,有这种一百分男人,女人怎能不安心当寄生虫? 「我怕你饿啊。」她鼓着嘴巴说。 「等你去面试时,我再吃,你赶快吃完,等一下我帮你画唇膏。」 他很厉害,她连口红都画不好,他只不过靠一本化妆书,就可以把她打扮成美女,连她身上穿的浅蓝色洋装,都是他帮她挑的,有他在,她显得很愚钝。 「你要陪我去面试?」 「对,面试结束,我带你去庆祝。」 他请了一下午假,说是陪她,倒不如说自己不放心,他怕这个小笨蛋中途出差错,出差错也就罢了,顶多拿不到工作,但要是被欺负呢?这是经常出现在小菜鸟身上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我会被录取?」她嘻笑问。 「我对你有信心。」他想也不想就回答。 「是你对自己整理出来的作品集有信心吧。」她给他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就是有本事整理得像大师作品,他是万能的无敌英雄。 「别忘记,作品都是你的,对自己有点信心。」他只不过是略加整理。 「如果还是不录取呢?」 「吃饱没?」他没直接回答。 存艾点头,他抽出一张湿纸巾,把她的嘴唇擦干净,开始替她画口红。「如果对方不懂得赏识人才,那就到我那里上班。」 「哥,我又不是流浪狗,你已经认养我四年了耶,我总该学着独立吧。」 其实,妈妈和unclepeter每个月都有寄生活费给她,是哥喜欢她用他的钱,因此带她上大卖场、带她买衣买鞋买食物,带她出去玩,她的食衣住行,他蛮横地一手包办。 害她养成习惯,习惯依附在他身上,习惯向他要求吃穿,她只差没搬到他家里住了。 「弄好了。」 他收拾桌上的东西,存艾一把抢过来,再把便当塞到手上。「你先吃,这些我来就好。」 她快手快脚把桌面整理干净,其实,她还算能干,是他老爱说她笨,然后抢先一步,把所有的事情预先帮她安排好,他宠人的手段很高招。 他把寿司塞进嘴里,若有所思地说:「你不是流浪狗,但是养你会让我很快乐。何况我那里真的缺人手,如果你肯过来帮忙,我会很高兴,反正肥水不落外人田。」事务所正在草创阶段,他需要帮忙。 「不好啦,你不是已经聘周璃葳到你事务所里上班?」 「她是个很好的律师,可以替我跑许多案子。」 「我知道啊,我也知道她抢不走你的心,可是那么优秀的女生在你身边晃来晃去会引发我的危机意识,万一我不小心抓狂起来,你怎么办?干脆眼不见为净比较好。」 「胡扯,她有男朋友了。」 「你算算,从头到尾她交过几个男朋友,那些男人来来去去,只有你一直在她身边耶。」她凑近他,口气很暧昧。 「我们是很好的工作搭档。」 「搭档是你的认知,说不定她心里想的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别胡扯,对我而言,她只是个很好用的员工。」 「对呀,所以我同意你用她啊。」 他摇头,没好气地拉拉她的耳朵。「我聘谁为我工作,还要你的同意吗?」 她笑开,笑得张扬得意。「是不需要啊,但是……我确定,你会在乎我的感受。」 没辙了,是他反她惯得无法无天、骄傲透顶,能怪谁。 「你干么那么在乎璃葳?」 「这是天性,就像野生动物一感觉到有天敌靠近,就会竖起全身寒毛,预备应战。」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身边所有女人中,周璃葳的条件最优,不挑选她当假想敌,挑谁呢?何况,她的第六感真的很灵。 「还天敌咧。」 他笑着推了下她的脑袋,她顺势倒进他怀里,笑说:「其实理智上,我比谁都清楚,哥爱我,谁都不能取代我的存在,只是情感上……我还不太能够无视。」 「你啊,要学着信任我。」 「嗯。」 「好了,走吧,时间不早。」 第十二章 他拉起她的手,她拿起作品集和小包包跟在他身后,好像从很早以前,她就习惯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跟,一天一天随,跟着他的脚步,安安心心等他在前面为她披荆斩棘,好让她顺利踩出每一步。 她真担心,他把她养得这么好,要是哪日,她失去他,日子要怎么过? 在车上,他给她一块喉糖,提醒她,应征时该注意的小技巧,她认真听着,她明白,只要有关于她的事,哥比她自己更在意紧张。 发现默恩额头上的汗水,她噙起一抹淡淡笑意,从包包里拿出面纸,替他拭去汗水,她说:「哥,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哪一句?」 「如果我没录取,可以到你的事务所上班?」 「当然算数。」 「那你就不必这么紧张了呀。」 握住她擦汗的手,他轻浅一笑。傻丫头,他才不是担心她录取不了,他担心的是她对自己失去信心,担心她的骄傲受伤。 百货公司到了,他替她拉拉衣服,捏捏她的脸颊,仔细叮咛,「我先去停车,面试结束就打手机给我,我会去接你,记住,随时随地注意笑容。」 「知道啦。」这些话,她已经听了八百遍。 「不管结果怎样,晚上我都会带你去吃大餐。」 「好。」 「还有……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不懂得录用你的话,是那个上司没眼光。」 「嗯,我知道。」下车前,她扑到他身上,紧紧一抱。「哥,你是我很用力、很用力追来的,我永远都不要把你放开。」 「对,永远都不要把我放开。」他重申她的话。 这天,他们都还太年轻,年轻得不知道永远是多么长久的事情,而再笃定的口吻,都笃定不了爱情的坚韧。 默恩还是提早回到家里。虽然他已经收到存艾的来信。 洗过澡,泡一杯咖啡,他走到后院,拔下一串鲜红莲雾,洗净切片、洒上甘草粉,连同咖啡,一起端到书房里。莲雾也是存艾喜欢的水果,自家的,没农药,甜度不及市场卖的,但存艾就是喜欢。 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电脑在跑的时候,他抬眼,看见自己钉在软木塞上的两张纸条,那是存艾的愿望,拔下纸条,他再次细看。 我希望二十五岁之前可以嫁给哥,生两个小鬼,在后院种下芭乐和荔枝。 我希望可以跟哥一起环游全世界。 一起……是他们最衷心的愿望,他们希望所有的事都可以一起做,一起工作、一起玩乐、一起说话,他们常想像两个人的生命是交缠成索的麻绳,一起又一起,每个环节都是「一起」。 只可惜,世事难如人所愿。 打开文件夹,开新档,他要给存艾回信。 妹,我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我想了很久,想着怎么样才能为自己而快乐,从公司想回家里。一面吃饭也一面想,洗澡时想、泡咖啡时想、采莲雾时想,打开电脑这刻,我还是想着,却始终想不出,我该怎么为自己快乐。 打赢官司时,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名声更好。可以接到更多案子、赚更多钱,知道那些钱可以让你从南极玩到北极圈。 整理房子时我很快乐,因为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到我身旁,住在我给你装潢的公主房,笑眯眯地把两条腿搁在高高的床上晃。 看到一支好片子时,我很快乐,因为我可以马上把它买下来,想像着你窝在我胸口看电影时的快乐模样。 每件快乐的事情,总有你来做eeding,我的快乐早已和你紧密挂勾,没有你,对不起,我无法为自己快乐。 原来那个太妹叫做左莉莉,好几次我在学校门口碰到她,我不知道她是来找我的,还以为只是不小心碰到,每次见到她,我都没给她好脸色,板着一张脸,恐吓她,让她牢牢记住我的恐吓。 至于,你说周璃葳让你自惭形秽,看到这句话,我忍不住摇头,又想骂你笨蛋傻瓜、脑残加智缺,你不知道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好的吗? 高中时期的你,真的对自己很缺乏自信哦,我想,这是台湾教育带给莘莘学子的祸害,幸好上大学之后,你好多了,看来我逼你考上一流大学是正确的选择。 你的来信是我在办公室里收到的,下班后,我特地绕到学校附近那间加汤加面不加钱的牛肉面店吃面,老板还是和多年前一样充满活力,圆圆的大肚子一样收在背心里面,多走几步路,肚皮就会晃动跳舞。 等你回来吧,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吃面,加汤加面,再把酸菜倒上大半碗,享受那个酸酸辣辣的口感。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寄过去的礼物,那是你写在纸条里的愿望,打开玻璃罐后,我决定要一一替你完成,现在我的墙上只剩下两张纸片,其中一张写着,希望可以跟我一起环游全世界。 会的,有一天,我将带你一起去,只要我赚够钱。 你曾经问过我,要赚多少钱才算够,我算了算,加上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话,假设我们可以活到八十岁,每个月、每个人,生活费需要八万元乘以十二个月乘以两个人再乘以五十年,就要九个六百万,假如我们在生命的后面二十年得了老年慢性病,每个月需要医药费十万加上请看护四万,十四万乘以两个人乘以十二个月乘以二十年,等于六千七百二十万,再加上环游世界需要三千万来算,这三笔加一加,要一亿九千三百二十万。 所以,等我存到一亿九个三百二十万,我就和你一起环游全世界,如何? 设下目标后,我会卯足力气往前冲,相信我,不会太久的。 很高兴,我送的电脑你用上了,很高兴你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礼物,但是,你有话想说的话,敲敲键盘发信给我吧,不要光是抱着小恩恩讲,这样我会吃味的。 p.s:我喜欢养你、热爱养你,养你让我的积极赚钱师出有名,所以,尽量当我的寄生虫吧,我很乐意。 哥 默恩 写完信,默恩又看了看那两张纸条,念过十遍,再把它们钉回墙上。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会的,他会完成她所有的愿望。 喝下最后一口咖啡,他走到后院,后院很宽,除了三棵代表他们三兄弟的生命树之外,他还在树下摆一组舒适的躺椅,那是为存艾准备的。 几年前,父母亲决定搬家而他决定留下时,他就把这个屋子弄成存艾喜欢的样子,那时候,他想着,存艾将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在他忙碌工作的下午,她可以泡一杯咖啡,在树下天马行空。放纵自己的脑袋。 会的,总有一天存艾会回来,只要他们的心境成功转换,她就会回到他身边。 第十三章 难得的假日,默恩放纵自己睡到自然醒,看看手表,快十二点了。 起床,刷牙洗脸,他走到楼下,竟然发现存艾没过来。奇怪,这种时候,她通常会窝在他的沙发里,看他为她准备的影片,可是……今天没有,发生什么事吗? 他没绕到厨房吃早餐,先拨打她的手机。 「存艾,你在哪里?」 「我在百货公司里。」她的口气不好。 「那么早就逛百货公司?今天是周年庆?」 「不是。」 「你不是说过,不到周年庆,百货公司里的东西不能买吗?」这丫头只抢特价品,其他的……以她的口吻来说,那是富商剥削平民百姓的阴谋。 「可是我实在太生气了,我非要买双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不可。」她很用力地踩着步伐,他几乎可以听见她的脚步声。 「生气和高跟鞋有什么关系?」 「我的组长骂我是猪耶,猪耶,哥,我可不可以告她污蔑小动物?」 他失笑。「你该告的是毁损他人名誉才对,怎么是告她污蔑小动物。」 「那……两条通通告。」 「好啊,等你确定不想待在那里工作,我就告她。」 他明白,存艾爱死了这份工作,那是她出社会,他陪她去应征的工作,录取后一路待到现在,每次有新的橱窗布置,她都会拉着他去逛,然后要他帮忙照相为证,这份工作让她很有成就感。 「组长凭什么骂我笨?从我进公司到现在,她除了批评我们的设计之外,也没弄出什么有创意的想法,做事的还是我们这几个可怜的属下。」何况,天底下只有一个人可以骂她笨蛋,那个人叫吕默恩,不是猪头组长。 「那家伙听起来像尸位素餐。」 「对啊。她骂人的时候口水乱喷,好像喷水池哦,我们又不是鲤鱼,干么一直喷我们。」 「所以你去买高跟鞋,是为了不让她的口水喷到?」 「不只这个原因,我还要高人一等,让她对着我的鼻孔说话,要她仰人鼻息,抬头看我的脸色。」 仰人鼻息?穿高跟鞋还真是个好做法。 「你在哪里,我陪你去买。」 「不必了,我已经买好了,从明天开始,我要她好看。」 「好,就让她好看,如果她不够好看,我再把她告得鼻青脸肿。」他宠溺道。 「对,就是这样。」存艾终于笑了,积了满肚子的火气得到释放。「哥……」 「怎样?」 「我想去你那里。」 「好啊,我叫好披萨等你。」他还没说再见,电话那头那个性急的女人已经匆忙挂掉电话。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吃饱喝足,桌上还摆有一大盘洗好、剥好的莲雾,甜甜的甘草粉解除了嘴里的油腻,两个窝在沙发里,存艾一面玩着他的手指头、一面说:「哥,你把房子装潢得好漂亮,可是你一个人住、会不会好无聊?」 父母亲搬出去了,大哥二哥在更早之前,为了工作没住在家里,以前一楼是客厅餐厅,二三四五楼,一层楼一个大房间,三个兄弟各有自己的天地。 现在只剩下他独居,他把四五楼规划成客房,加装了电梯,让父母兄长回来时暂住,二楼是他的房间,三楼他弄了一个公主房,粉红的色调,若不是设计师太厉害,很容易变得俗丽不堪,幸好他在设计上砸下大钱。 公主房是专门为存艾留的,因为她喜欢粉红色。 偶尔她在这里混太晚,懒得回家,就留下来过夜,房间衣柜里有两排上衣裤子裙子外套和洋装,全是她的size,就连贴身的内衣内裤卫生棉,他都替她准备了。 「一个人回到家,的确无聊。」他接话。 「要不要叫吕爸爸、吕妈妈回来住?」那么大的房子,哥一个人住好可怜哦。 「到乡下养老是爸妈的愿望,他们为我们兄弟忙了一辈子,有权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和哥哥们都支持父母亲。 「他们还好吗?」 「很好,新建的花圃已经完工,种下玫瑰花,听说今年就会有收成。」 当花农是爸妈的梦想,年轻时为孩子留在都市里闯荡,年纪大了,落叶归根的念头日盛,直到这两年才确定成行。 「下次我们去找他们。」 「好,他们很喜欢你,叫我常常带你去。」 「没问题。」 话题断掉了,她的脚很没家教地跨在桌面上,身子歪在他胸口,玩够了他的手指头,躺下来,由下往上看,玩他刚冒出来的黑色胡须,刺刺痒痒的,她的手指从东玩到西、再从西玩回东边。 他抓住她的手,提议。 「不然,你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住?」 「搬过来?你要包养我吗?」她笑得满脸甜。 他横她一眼。「我以为我早就包养你了。」 「说得也是,要是没有哥,我怎么办才好!」她鼓起腮帮子说。 「没有什么怎么办,你永远都有我。」 手臂一使力,他把她抱起,她永远不必考虑怎么办,因为他在,他会替她排除所有疑难。 「哈。」她笑两下,说:「就是这样坏掉的啦,我什么事都靠你,脑袋变得越来越笨。你不在我身边,我连思考都有困难,难怪组长骂我猪的时候,我气到脑袋冒火,就是找不到话反驳。」 「还生气吗?我去替你恐吓她。」反正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存艾嘻嘻哈哈笑着,腰一挺,勾住他的脖子用力给他亲下去。 「哥,我爱你。」 「我知道。」他点头,对这点,他和她有着同样的自信。 「没有七年之痒的那种爱情。」她是现代人,但她的爱情很传统,爱上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没有一年两年、五年八年就会断续的问题。 「我知道。」 她在他心底有几分重,他就在她心底有几分,而他,再也离不开这个女孩,她是他最值得的等待。 「永远不会变心的那种爱。」她强调又强调。 「我知道。」 天长地久对他们而言不是承诺,而是自然形成,仿佛盘古开天辟地那天起,他们的爱情就存在,就不会散。 「哥,我很爱当你的寄生虫。」 「我知道。」他更热爱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虫的命运吗?」 「什么命运?」 「宿主活着的时候,寄生虫才能在你的身体里面活着、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虫连一秒钟都不能多活。」 第十四章 「知道了,我会让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飘,笑得很暧昧。 「那怎样?」他有了些许防备。 「寄生虫饿了。」 「你不是才刚吃饱?」 「喂,你不知道吗?寄生虫是永远都吃不饱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轻轻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点痒,然后再咬一口,他由着她去玩,她翻过身,越咬越过份,从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当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时,他兴起一阵悸动。 她的嘴停在他耳边,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痒难耐,她的嘴滑过他耳际、来到他唇边,他控制不住了,压住她的后脑勺,把她压向自己。 热烈的吻、辗转来回的吻,他们的唇齿交缠,他们的身心相合。他拥着她、她抱住他,他们成了彼此的浮木,没有誓言,他们已经决定了共生死。 他们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面,抚摸他精壮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来,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推开。再一点点他就沉沦了。 她喘气、回看他,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喊暂停。 「哥……我要。」 「不行,我们还没结婚。」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签过定约,婚前绝对不要性行为。 「谁说一定要结婚才可以炒饭?这是几十年前的老观念了。」 「我的爱情很传统。」所以,他这种人有资格要求天长地久。 「哦哦……」她欲求不满。「反正我都会嫁给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给我再说。」 「噢。」存艾跳下沙发,像热锅上的蚂蚁般,裸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她就很想咩!下一秒,她拉起他的手说:「不然,我们现在就去结婚。」她的脑袋被费洛蒙控制了。 「你还小。」 「我二十五岁、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这几年了,结婚后你就得收拾梦想,为丈夫、为孩子牺牲了。」他不认为她成熟到足以应付一个家庭。 「真的不行吗?偶尔越线,没有人会说话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这么纯洁的啦,女人都主动送上门了,还不试着啃一啃。 默恩不语,皱着眉头。 其实,他心情一样起伏不定,他的冲动不会比她的更好摆平,他珍视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宝贝,他会给她最好、最难忘的一夜,他们的第一次,绝对是深谋远虑,而非一时激情。 「哥,真的非要结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点头。 「你完蛋了,我决定了!我决定搬进来,我每天晚上都要诱惑你,直到你失身为止。」她下战书似地对他说,忿忿转身,气鼓鼓地走到大门边。 他失笑。「你要去哪里?」 「我要回去整理行李,你最好赶快去买镇定剂,否则,今天晚上你就好看了。」 他看着她怒气冲冲的背影,忍不住大笑。傻瓜,他是因为爱她啊,他啊,对她还可以有怎么样的宠法? 【第四章】 存艾从来就不是有计划、规律的女生,但在写信这点上,倒是充分表现了她的规律性,不管他写几封信给她,不管他是不是给了她代笔的电脑,她就是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里,才给他回信。 人懒,懒到这么有规律,他是不是该对她拍拍手、鼓励鼓励了。 打开信箱,这是默恩今天第三次开信箱,可她的信还没到。 烦! 「吕律师,何董事长打电话来。」金秘书打内线进他的办公室。 「知道了。」他按下键接电话。「何董事长你好。」 「吕律师,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很好,多谢何董事长关心。」他拿起一份诉讼案,细看里面的内文。 「是这样的,上回我们一起吃饭时,碰到的那位刘董事长,你还记不记得?」 对方小心翼翼的试探。 「是,有印象。」 「他想聘你当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你觉得怎样?」 默恩皱眉。他擅长的是离婚官司,也被称为离婚界的杀手,怎么会有人想聘他当公司法律顾问? 「是可以,不过我们事务所里有为周璃葳律师,她对商业法更有研究,刘董事长要不要考虑……」 「不考虑,刘董事长只想聘吕律师。」 何董事长斩钉截铁的口气,引起他的怀疑。他和刘董并不相熟,为什么对方这么坚持聘用他?「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刘董事长……」 你有新信。 当电脑出现新视窗,他高兴极了,立刻打开。是他的存艾妹妹!哈,这懒丫头未免规律得太过份。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这趟,我去了意大利,意大利是个吃「祖公产」的国家,靠着祖宗留下来的建筑文化,每年的观光收益,养活了政府和百姓。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佛罗伦斯,那里的街头艺人有的打扮成雕像、有的把自己弄成古代战士,唯妙唯肖,观光客只要花一块钱欧元就可以和他们拍照。 我特别钟爱市政府广场的雕像,每个雕像都见证了千百年历史。他们俯瞰芸芸众生,任岁月时光在它们身上滑过,认真想想,其实,一百年、五百年,不也只是弹指间的事情,对不对? 人类应该放下执念,哥,你也是。 行程中还有威尼斯,我是鸽子广场上花了好几块欧元买饲料喂鸽子,那里的鸽子不怕人,会飞过来抢我手上的食物,这让我联想到柴山的猴子,动物和人一样,都是宠不得的,(这句话,哥要牢记,不要宠坏存艾,她是软土深掘、得一寸进一丈的坏家伙)越宠,越是过份。 对了,哥,你有没有看过《罗马假日》?那是一部比我们年级都老的电影,在一处喷泉时,导游告诉我们,《罗马假日》就是在这里拍摄的,电影里的女主角吃的冰激凌就是在这里买的。 导游一讲,大家都争先恐后跑去买冰激凌,哇塞,一球冰激凌要八块钱欧元耶,厚,又不是吃黄金!我犹豫好久,才勉强掏钱出来,可能是因为实在太热又太渴了,竟然觉得味道真棒,可是八块钱,呜……我的心在滴血。 还有那个庞贝城,公元七九年,维苏威火山爆发,城里的百姓来不及逃跑,转眼间,整座城被火山所毁,导游指着一个已经变成化石的人像说,真可惜,他们的生命在措手不及间失去,火山爆发,中断了他们的历史。 第十五章 他们的生命是失去,还是在那刻间成了永恒?他们的历史是被火山无情中断,抑或他们的死亡让后人见证了历史。 哥,有个荒谬念头在我脑袋里面浮现,如果我们也在那场火山爆发中变成化石,我们相拥着、走入死亡的画面,就可以被定名为「永恒的爱情」,棒不棒? 哥,好羡慕你去吃牛肉面,读着你的信,我仿佛也闻到了牛肉香,在这里有许多中国餐馆,但太油太腻、我不爱,可老外爱死了,尤其是我那个没血缘关系的哥哥,他的名字是唐既理,他告诉我,妈妈是先收服他的胃才收服他的心,让他愿意死心塌地地喊我妈一声阿姨,现在想想,我这辈子最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手艺,不能收服哥的胃。 认真想想,好奇怪哦,哥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不聪明、不能干、不温柔、不娴淑、不会煮饭、不会打扫家里,女人该有的特点我通通没有,我没收服哥的胃,却先一步收服你的心。(有没有察觉我的口气很骄傲) 哥,你要不要去配一副深度近视眼镜? 偷偷告诉你一件事,我又作了春梦,而且不只作一次,我梦见你在我身上,上上下下起伏地挺身,梦见你的汗水滴在我颊边,梦见我们嘿咻嘿咻,炒饭炒得好热烈,骑马式、回纹针式,每一种姿势都是最先进、最有高度的奥运金牌式。 害我隔天醒来的时候,热血沸腾,双颊红通通,妈发现、问我:「你是不是感冒发烧了?」害我把棉被蒙到脸上,很丢脸地说:「我已经死了,有事找我情烧三炷香。」 怎么会这样?我想了老半天,终于想出原由。 都是哥的错啦,那个时候要是丢开道德束缚,我们一天玩个几次,每天玩、每天玩,玩到腻了,我哪会作春梦?如果我一不小心死掉,被法医验出我还是处女,我一定会丢脸到再死一次给法医看,二十八岁的处女,我可以登上金氏世界纪录、可以被收藏在珍奇博物馆里、可以在网络上爆红,成为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了。 说来说去,都是哥的错,你要赔我。 东说西说的,竟忘记告诉你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哥,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叫《最后的铜锣声》? 故事里说,忧忧与欢欢是一对好兄弟,他们离开家乡到外地赚钱,很多年后,他们将做生意的钱分了、衣锦还乡,但在返乡的船上却遇见死神,死神告诉他们,三天以后,他会找上门来,当忧忧、欢欢听见他敲响手中的铜锣声时,他们就会死去。 两人回到家乡后,忧忧紧张得不得了,他很忧郁、很伤心,觉得辛苦了一辈子却什么福都没享受到,就要死去。就这样,他哀伤了三天,第三天清晨,死神的铜锣声敲响,忧忧被发现死在他自己赚来的钱堆上。 欢欢也很忧伤,但他想,反正自己就快死了,于是把累积了一辈子的银子拿出来,送给村里的穷人,穷人们对欢欢心生感激,就集合大家到欢欢家里,舞龙、舞狮、放鞭炮,震天响的鞭炮声掩盖了死神的铜锣声。 死神敲了一次一次又一次,铜锣声始终传不到欢欢的耳朵里面,最后他放弃、离开,而第四天清晨,欢欢发现自己竟然活了下来。 哥,这个故事有没有教导了你什么? 那就是,别一心一意累积金钱,要懂得停下脚步,好好欣赏身边的美丽风景才是。哥,我花了不了那么多钱,你别急着累积财富,给自己留一点空间时间,到处走走,好不? 唉……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想念,不只想念那家牛肉面店,不只想念我们逛过几百次的东区街头,不只想念让人惊艳的101大楼,不只想念后院的果树,我最最想念的是……哥。 哥,你真的快乐吗?是不是我真的快乐,你就会真的快乐?如果是的话,我会为了你,一直快乐下去。 妹 存艾 「谢谢何董事长的抬爱,谢谢你。」默恩挂掉电话。 再读两次,他把存艾信里字字句句存在脑海里,莞尔,他弯腰、把抽屉里的相簿找出来,翻到最后面,那里有他们在101拍的照片。 照片里,她窝在他胸口,咯咯笑个不停,真好,他的存艾永远这么开心。 那天的事,他记得很清楚,清楚到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再次打开抽屉,他拿出存艾折的小星星,她说,每个星星可以许一个愿望,只要够虔诚,愿望就会实现。 星星有两瓶,两瓶都是2030的汽水瓶,红色的是许愿前、绿色的是许愿后。 默恩从许愿前的瓶子里倒出一颗星星,合掌,将它摆在自己的掌心里,开始许愿,「希望存艾快点回到我身边。」 分开掌心,他在星星上头亲吻,然后放进许愿后的绿色瓶子。 快回来吧,他的小存艾,他已经有点失去耐性。 昨天工作得太晚,他答应假日要和存艾一起出去走走,但是他实在累翻了,转个身,虽然看见墙上的时钟已经走到九点,还是爬不起来。 把棉被拉到头上,阻挡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他还要睡。 门被打开,存艾直接冲到床边、拉下他的棉被,鼓着腮帮子望着他。 「存艾……你乖,我很累,再给我睡两个小时,下午,我一定陪你出去玩。」 她才不要乖咧,乖宝宝都要不到糖,她瞪他,瞪得眼睛快要脱窗。 「存艾……」默恩无奈叹气。 她咬牙切齿,老半天才说话,「都是你害的,你要赔我。」 他用手挡在额头上问:「我害你什么了?」 「你害我做春梦,害我整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好。」她对他指控。 什么?他害她……这、这是从何说起?苦笑三秒。 存艾怒气冲冲爬到他床上,横腿一跨,跨坐到他腰上。 该死,她不知道男人早上起床都会搭帐篷的吗?痛、痛、痛……这一坐,要是弄断了帐篷架子,她得作一辈子春梦了。 倒抽气,他板起脸孔、命令她,「下去。」 「我不要。」她后知后觉,不晓得男人早上会有搭帐篷的自然反应、不晓得男人也会有情欲,但怎能怪她,谁叫她和男朋友交往许多年,却始终停在一、二垒。 搞什么嘛,他的三、四垒垒包是坏掉了吗? 第十六章 「储存艾,你再不下去,我要生气了。」他很痛,咬牙切齿、努力维持男人的自尊,所有男人的重点部位被攻击,都不会表现得比他更客气。 「那最好,反正我也很生气,你生气、我生气,我们一起来生气,这样比较公平。」她用力点头。 他对她没辙,咬住唇,等待那阵疼痛过去,叹气。「你到底要怎样?」 「我要玩玩。」她说得半点不客气。 他很无奈。「都说了,下午带你出去。」 「我要在家里玩。」厚,那种玩可以到公共场所哦,她又不是唐朝豪放女。 「好,看你要租影片还是……」 白痴、白痴、白痴,她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他还听不懂,气死! 存艾抢下他的话,「我不要,我要玩在床上玩的那一种,像我作的梦那样,玩前面、玩后面,玩到两个人哈呼哈呼呼呼叫,玩到汗水流不停,玩到全身骨架通通废掉也没关系,听清楚,我不要只有玩亲亲,这次我要炒饭,要卤肉、要做满汉全席啦。如果你不要,我发誓,明天就去找一个肯跟我玩「翻滚吧,男孩女孩」的好男人,把他的精气神吸光光。」 这是一个正常女孩会说的话吗?有人可以脸不红气不喘,毫不害羞地用宣誓口吻逼男朋友上床?头痛……他怎么会爱上这号人物? 「存艾,我说过了——」 她一样截断他的话。「我不要等结婚,那个太久了。」 这种事他们讨论无数次,每次都是他单方面决定,不行,这样子的话,身为女人太没自尊,这次,她一定要拼命说yes,yes,yes,一定要把他从头到脚,从身体到心灵,彻底解放、一次搞定。 「储存艾……好,你打电话去给我爸妈,只要他们同意了,我就跟你演「翻滚吧,男孩女孩」,并且从第一集拍到第十集,拍到你喊停。」他那她没办法,只好把责任推给爸妈,这样很孬,他了。 但……她不知道他信天主的吗?不知道他们家的家教是贞节吗?她都在他们家晃了那么多年,还不认识他们的家规? 吕爸爸吕妈妈……唉,她强势的yes,yes,yes转瞬间软了下来,硬糖变软糖,口感还是很甜,但甜得没个性,没味儿。 「哥,可是我真的很想耶。」她趴下来,叠在他身体上方,双手扣住他的脖子,软软的嘴唇贴在他的颈项。「人家我朋友十八岁就有了性经验,二十四岁就换了七个男朋友,经验老道到可以用男生的性姿势、性能力,就能推论出他的性格与未来。」 「你们女孩子平时聊天,都谈男朋友和性经验吗?」他头痛地问。早知道应该拉存艾入教的,怎么现代女生会把贞洁看成是落伍、丢脸了。 「对啊,我每次都是最衰的那一个。」 最衰?她有没有说错,有他这种男朋友还喊衰,她的标准会不会太高?「为什么你是最衰的那一个?」 「我朋友说,如果男朋友迟迟不肯动你,只有两种可能。」 「哪两种?」 「一种是我缺乏成熟女性的魅力,另一种就是……就……」 「就是什么?」 「就是你不行。」她斜眼瞄他。 他不行?什么鬼话嘛,难不成现代男人都提着「家私」,到处找女人性侵? 「胡说!」 「我知道啊,哥那么健康,一定不必用到威尔刚。」 太小看他了吧,威尔刚?他这辈子都用不到。 「哥……哥……」她凑在他耳边,声音软软、嘴唇软软,连身子都软得像没骨头。 「做什么?」 「我们玩一次,试试看嘛,好不好?」说着,她亲上他长满胡须的脸颊,刺刺的、痒痒的,害她一面亲一面笑。 「不好。」坚定、坚定,他答应过圣母玛利亚,尊重婚姻、尊重未来的妻子。 「没关系啦,我早上起床已经跟圣母圣子祈祷过了,我请它们今天休假一天,闭上眼睛,不要管我们在棉被底下做什么。」存艾咯咯笑出声。 他又气又想笑,谁会去跟圣母圣子商量这种事,也只有她这个没脑袋的女生。 「我猜,是你单方面的决定,圣母肯定没跟你点头说可以。」 「不对,是我不让她有说不行的机会。我跑得很快。」她冲着他娇俏地眨眨眼睛。 「圣母不会同意的。」 「她会,她还会感激我乐意于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 「不会,她会为了现代女性的道德沉沦留下血泪。」 「不,她会因为现代女性解除性束缚而感到喜悦。」 想当年,玛利亚未婚怀孕,不知道被多少人轻蔑,受过多少白眼,她储存艾是为了替她讨回女权而努力,圣母一定以她为荣。 「才怪。」他一口气否决她。 「哥……」她尽全力发挥软糖的力量。 「下去。」 「哥……」 「不许。」 「哥……」 「我说……」 火了,猛了,存艾再度宣誓,「不管你说什么,我都豁出去了,我要吻你。」 「你没刷牙。」他捂住自己的嘴。 「你也没刷,很公平啊。」 她强势地拉开他的手。双唇直接贴上他的,她一黏上,就把他吻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她的手在他身体上下游移,她的脚磨蹭着他的大腿,她把昨天从色情片里看到的招数拿出来用,就不相信他不臣服。 突然,他以为被她坐断的「家私」起死回生,咚!六点直奔到十二点,他的费洛蒙大量分泌,他的脑袋出产大量吗啡…… 就在她高举双臂,打算脱掉碍事的睡衣时,玛利亚圣洁的脸庞在半空中出现,多年信仰跳出来抢救他即将沉沦的灵魂。 弹起身,默恩慌张地推开存艾,慌张地躲进浴室里。但在最后一秒,他还记得提醒,「存艾,去换衣服,十分钟后,我们去逛101。」 为什么是101?很简单,因为他现在某个器官正处于101状态。 存艾气毙了,她捶着他的棉被,发狠道:「圣母玛利亚,我恨你。」 存艾的恨很快就消除了,在他们坐电梯来到101顶楼时。 她看着台北盆地,看着那些像火柴盒小汽车的车子来来回回奔跑,看着路上的人们成了一排排乖巧的小蚂蚁,她笑开怀,说:「从这里下去之后,我也会变成蚂蚁雄兵的一份子。」 他没好气地补了句:「对,记得,当只乖一点的小蚂蚁。」 「什么意思?我不够乖吗?」 她要是再狠一点,就会直接找把斧头劈开浴室的门,把他从头到脚狠狠性侵一遍,让他全身找不到半片完整。存艾瞪他一眼,目光很轻蔑地扫了扫他的下半身,挑衅道:「等一下回去,我要去买两瓶威尔刚。」 第十七章 他挑挑眉说:「这样太慢了,有没有带身份证?」 「有啊,做什么?」 难不成……他妥协了,要带她开宾馆?当!她的双眼瞬间散发出晶亮光芒。 「我们马上去登记结婚,我保证,不需要威尔刚,未来的三天三夜,你都下不了床。」他丢下战贴。 结婚啊……关于婚姻,他有他的信仰,她也有她的。 小时候妈带她去算命,算命先生说,如果她在二十八岁之前结婚,就会离婚,她不愿意拿自己的婚姻打赌,她要和哥一生一世。 何况同事说过,「结婚是人生第一个坟墓,走进婚姻所需要的勇气,是走进太平间的三倍半。」 她不知道三倍半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但她天生对坟墓过敏,所以结婚……再等等吧。 到最后,他们没去法院,他们待在101拍了许许多多照片,她窝在他的胸口说ya,一个个ya,一个个v字手势,代表他们的生命里有满满的幸福与胜利。 那天,她买了许多彩色纸条,说要给他折星星,折满满满的一大瓶。 存艾说,等她折完这一大瓶,她就有足够的勇气走入婚姻,然后她会在婚姻里的每一天拿出一颗星星来许愿。 愿她的婚姻与众不同,愿她的婚姻是幸福城堡不是坟墓的衰杨枯草。 默恩独自去了一趟101,那里的风景还是和那时一样,可惜,怀里没有一个赖着、闹着,说要和他圈圈叉叉的女生,心,空荡荡的。 他下电梯,电梯里有几个女孩子在笑闹,春风得意的笑脸让他想起他的存艾。 她好吗?一定很好,环游世界是她的梦想,她说过她的前辈子是哥伦布,血液里有满满的冒险基因。 他说:「女孩子还是乖一点好。」 她噘着嘴,笑了,「乖女生早已濒临绝种。」 他捏捏她的脸,说:「好吧,冒险就冒险,只不过,要允诺我,你会毫发无伤回到我身旁。」 是的,他只要她毫发无伤,其他的,他都无所谓。 回到家里,他冲一杯咖啡,关掉手机、拔掉电话线,坐到电脑前面,这是他最幸福的时间,因为他要写信,写给他的妹。 妹,我很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这句话不是开场白,也不是虚伪的场面话,是真心、真诚的话,只要你快乐,我就会快乐,你永远不必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所以,尽情让自己快乐吧,因为我已经把快乐的权力交付给你。 告诉你一个笑话,收到来信的时候,我正和一位何董事长讲电话,他告诉我,有位开电子公司的刘董事长希望我当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 这种能赚钱的事,我当然是一口应允了,不过基于职业道德,我还是好意的提醒,周璃葳的商业法比我更专业,但对方坚持要我,不管我的专业是不是跟得上我的收费。 后来,我才知道何董事长是想做媒,听说那个刘董事长的千金刚从国外大学毕业,留在家里的电子公司上班,他们想把我们凑成一对,我笑着婉拒了。 我告诉他,我已经有要好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做储存艾,这个储存艾啊,在心底存了满满的爱,那些爱通通是我的,没有其他男人可以分享,有这么多的爱可享用,我哪里需要别的女人? 猜,到最后,我会不会拿到新工作? 对了,上星期我遇见一个人,猜猜是谁?你肯定猜不到。 是左莉莉,她要我替她打离婚官司,她现在是个贵妇,颈上的钻石项链会让你看得目眩神迷,她已经没了太妹的样子,见到我,她吓一大跳,我也吓一大跳,她呐呐地解释,是朋友介绍她过来的,她没有刻意打听。 我知道,我在业界是出了名的快狠准,离婚官司找我准没错。 璃葳常因此笑话我,说明明是专情的男人,却专做坏人姻缘的坏事。或许就是这样,我才得不到一心想要的婚姻。 左莉莉离开时,看见璃葳进我的办公室,丢了句话,「我就知道,你们一定会在一起。」 左莉莉离开后,璃葳叹气说:「不惹风流事,枉担风流名。」 唉,在这点上面我的确有些对不起她,所有人都以为她是那个让我不出门相亲的原因,有人打趣她,有人说说笑笑让她找不到台阶下,我从不解释,因为……谁叫她赚我的钱,而付钱的人是老大。 存艾,你不必遗憾自己没学到一身好厨艺,因为就算没有,你也成功地收服我的心。 我爱你,不管你够不够温柔娴淑;我爱你,不怕你做的菜会不会让我中毒;我爱你,不管我们的身影有没有留在庞贝城里面,写下永恒的史诗。 至于近视眼镜嘛?不必了,因为我不是用双眼看你,而是用心读你,就算心被蒙蔽,也没关系,因为我爱你,爱定了。 还有,你的提醒太慢,在很多年前我已经把你宠坏,至于你想当柴山的嫡猴还是威尼斯广场上的鸽子,由你自行选择。而执念嘛,不是不能放,而是不肯放,爱你,是我最大的执念,我要守着它,走过我的一生。 对了,八块钱欧元真的不算多,爱吃冰激凌就多吃它几根有什么关系,不必处处替我省钱,不然我赚钱就会失去意义;至于《罗马假日》的dvd,我上次有看到百货公司在卖,这两天就帮你寄过去,看完要记得给我写心得报告。 先这样,下回再给你写信。 哥 默恩 关掉电脑,他想到在101看到的那双高跟鞋。 他太粗心大意,忘记替存艾那件绿色礼服配一双合脚的鞋子,最好是高跟鞋,因为他的存艾喜欢别人仰她的鼻息。但是,穿高跟鞋好吗?她会摔倒,摔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没有他在旁边扶她一把,他就不要为难她的脚丫了。 真是够了,他想宠她、想让她开心,却又担心她的膝盖手肘受委屈,做人真的很难。 「哥,我们的脚板好像耶,都是白白长长的。」他们赤脚,坐在屋檐下。 他一把将她揽到胸口,笑着看着眼前的四个脚丫子,谁的脚板不像,五根脚指头,一个足背一个足弓,至于白白的,那是因为他们习惯穿袜子,没受过太阳洗礼的脚,当然会白得让人嫉妒。 「啊啊啊……小力一点啦,很痛耶。」她缩缩被他碰着的手肘。 「你也会怕痛?」他睨她一眼。 都二十几岁的大女生,竟然还会摔倒,摔到需要进医院让医生缝伤口,真是够了。 第十八章 「当然痛死了,那个医生下针像在缝牛皮,害我想哭都不敢掉眼泪,他根本不是医生,是屠夫嘛。」 「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摔的?」他埋怨。 听见她从医院打电话过来,他想也不想,终止开到一半的会议,飞车冲到医院里,他不懂,只是摔跤怎么会摔进医院里?于是想象力跳出来告诉他,她不是摔跤而是出车祸,这一想象,吓掉他半条命。 「你没哭?」说谎!他捏捏她的下巴。 他在医院看见她时,她没办法朝他飞奔而来,但嚎啕大哭的声音,吓到身边经过的人,还吓得一个刚领完药的老太太弯下腰,拍着她的背、拼命安慰,有没有搞错? 「都是高跟鞋惹的祸!」存艾做出结论。 「不会穿高跟鞋就不要穿,有人叫你小矮人吗?」她伤在手脚,而他伤在心头上,一抽一抽的,要她的伤口复原,那个抽痛才会停止。 「一定是报应啦。」她揉揉鼻子说。 「报什么应?胡扯。」 他推推她的头,她才不让他推走,一骨碌,又把头埋回他胸口,那里是她的安全巢穴,所有小鸟受了伤,要找的就是这一方温暖。 「是报应啦,摔倒的时候,我心里正在骂我们家组长。」 「她对你不好,辞职就行啦,干么把自己弄得全身伤?」 他最气这个,每次告诉她,别做了、别做了,她却怪得很,就算被人欺负得回家大叫大跳,隔天还是乖乖换衣服、去上班,真不晓得,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让人又恨又爱。 「其实,组长对我有比较好一点点。」她嘟起嘴、说良心话。 「我怎么看不出来?」 昨天,不是还抱设计图回来修改,一面改、一面骂人家组长没人性。 「她骂我猪头的次数比较少了。」她举证实例。 这样也算好?真是! 她的双手环在他腰间,身子像没骨头的麻糯,软软贴在他身上,眯眼笑着说:「哥……我想吃龙眼冰。」 龙眼冰是他最常弄的,她的胃偏冷,却爱吃冰不爱吃补品,听说龙眼是温补,因此每年的龙眼盛产期,他都会一竿子、一竿子绞下龙眼,剥壳去籽,放在保鲜盒里冻成冰,他想宠她的嘴,也宠她的胃。 「知道了,坐直,我去拿。」 他把她的手脚摆弄好,转身进厨房拿来龙眼冰。 存艾吃一口。哦,超爽的!她色色地瞧着他,嘴里含着龙眼,拉下默恩的头,把龙眼喂进他嘴里,他瞪她一眼,吃了。 「哥,我爱你。」 这三个字具有神奇魔方,每次她说,都会逗出他的笑容。「我知道。」 「很爱、超爱、没人比得过我的那种爱。」 「我知道。」而且还是很霸道、很占有、很自私的那种爱。不过,他喜欢。 「哥,如果哪一天,有人逼我不准爱你,怎么办?」 「谁会那么无聊。」他瞅她一眼。 「有啊,昨天我作梦,梦见一只大恐龙站在我们两个中间,它恐吓我,不准爱你,不然就要把我吞进肚子里,让我香消玉殡。」 他大笑,笑得前俯后仰。 「我说真的,作完那个梦,我早上心情坏透了,因为我知道,那是种坏预兆,果然,你看,我摔跤了。」她指指自己的伤口。 「嗯,让我猜猜,那只恐龙肯定有一个名字。」他捧住她的脸说。 「什么名字?」 「周璃葳。」 「你以为我在乱吃醋。」 「不是,你是在嫉妒,嫉妒我和璃葳每天在一起超过八个小时。你嘴里说有自信,事实上却对自己、对爱情没信心,你口口声声说,世界上我最爱你,却不相信世界上、我真的最爱你,储存艾,你太让我失望了。」他垂下眼睑沉声道,故意玩她。 「不对、不对,我真的相信哥最爱我,真的对我们的爱情充满信心,我才不嫉妒你和谁在一起超过八小时,因为我确定自己在哥心里,是时时刻刻、货真价实的二十四小时。 哥,我是真的作梦了,而且我作梦超准,像我梦见蛇在追我那次,人家说是土地公在跟我讨金纸,我是不是烧完金纸,就没事了?像我梦见被狗追、踩到狗大便那次,我不就中了一万多块的乐透?像我梦到恐龙,不就摔得乱七八糟。真的,很准的。」 「那如果梦到蛇、狗和恐龙一起追你,你会怎样?」他失笑,因为她认真的表情好可爱。 「那、那……那我会变成奥运选手。」光跑都来不及,还有时间想自己会变成怎样?她又不是疯了。 说完,他大笑、她也跟着大笑。他抱住她,说:「傻瓜,梦都是跟现实相反的。那只恐龙告诉你,不准爱我?」 「对,不然的话,他要把我吞进肚子里。」 「所以呢,恐龙真正的意思是说:储存艾,你一定要好好爱你哥,不然我就会把你从嘴巴吞进去,再从屁股吐出来。」 「呕,好恶心。」她挤眉弄眼。 「对,好可怕,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爱我,永远都不准谈心,懂不懂?除非你不介意当恐龙大便。」 她横了横眼,下一刻又变成没骨头软糖,窝在他胸口,挨着、腻着,说:「我又不是智障,没事把这么好的哥让给别人。」 他低下头,亲亲她的额、亲亲她的手,亲亲那些高跟鞋闯下的祸,他问:「这个星期天有没有空?」 「有啊,做什么?」 「我带你去买二十双平底鞋。」 「才不要,穿平底鞋我怎么高人一等?」 「你穿再高还不是比我矮。」他一把揉乱她的头发。 「只要比我们组长高就好啦。」 「你不是说她现在对你比较好了。」 「再好,上司下属永远是对立的。」 他们一句一句斗着,斗嘴是他们最热爱的活动,要是能够这样一路斗到八十岁,银发公公牵着皱纹婆婆,那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呵。 【第五章】 一成不变的生活、一成不变的规则,他在规律间呼吸、在规律间吃饭休息。有什么事情值得高兴吗?没有,只有存艾的来信,能稍稍带给他规律外的幸福感情。 存艾是个懒惰虫,有了电脑还是每月一号才肯发信,不像他,一想到就给她写信,一封三封五封八封,他写的信是她写的几十倍。 不过……他不介意、不计较,不在乎自己对她的付出,是她的几十倍。 世间有一个储存艾,就有个愿意为她做牛做马、宠她溺她的吕默恩。 第十九章 星期日早晨,默恩走到树下,龙眼结出累累果实,硕大的果实挂在树梢引人垂涎,他拿来竹竿,想绞下几竿果实,剥壳去籽摆进冷冻库,再做一次龙眼冰,再想像一次存艾吃冰时的表情。 「哥,你看,龙眼耶。」稚嫩的小女孩声音,从后院围墙另一边传来。 「嗯,你想吃?」 「好想哦,哥,你拔得到吗?」 「不行,要拿竹竿才可以。」 「嗯,可是人家好想要。」 「那是别人的,乖,我去买给你吃。」男孩耐心哄她。 「哥……」 那声哥,软软的、甜甜的撒娇,让默恩想起存艾,想起她总是噘着嘴巴固执地指着树梢,说:「我就要、我就要。」 那次,龙眼还没成熟,他赖不过她,给她弄了一竿子下来,剥开外壳,明明里面没熟,她又怕嘲笑,硬是把不甜的龙眼全吃进肚子,结果那天,她闹肚子,还被他带去看医生。笨……他专属的笨女孩…… 「哥,我就要,我就要嘛。」小女生连耍赖的口吻都和存艾相像。 「不行当小偷,会被警察抓走。」 「哥,只拔两颗不行吗?没有人这么小气的啦。」 他可以想像男孩的无奈,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到最后,他会妥协吧?肯定会,那样软软的声音,一次次喊着,「哥……」 果然,他听见脚蹭上围墙的声音,宾果,他猜对了! 默恩走到后院小门边,打开门,一个小偷攀在墙头、一个指使者望着他,傻得说不出话。 男孩动作很快,跳下墙,直觉把女孩护在身后,挺直背,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他在墙后听那么久,哪会不知道是谁的错。 不过那年,医生问:「怎么会傻到去吃不熟的龙眼?」当时,他也像这个哥哥一样挺身、护在前面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恩摇头,说:「进来里面采吧,爬墙容易受伤。」 女孩和男孩相视一笑,他们进门,他给了他们竹竿和塑胶袋,还教他们怎么做龙眼冰,这个下午,他站在厨房,透过落地窗,看着哥哥妹妹的背影,听着他们清脆的笑语,他突然想念起远方的存艾,非常非常想念。 幸好这天晚上,他收到存艾的信,让他的想念在短暂时间里,化成幸福光阴。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我去了趟巴黎,那里是所有女人都想去的梦想国度,在那里,连买一包樱桃,一面走、一面吃都浪漫得让人想跳舞。 我买一杯咖啡,走在巴黎街头,那个凯旋门啊,我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我在公园里唱歌,我在白色教堂前喂鸽子,我走过画家村,看着那些没没无闻的画家聚在广场前、替游客作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还有没有当初对艺术的热忱。 哥,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结婚礼服,不是将就,而是真正想要的那一种,很简单的船形领,很简单的长垂裙,没有蕾丝和蝴蝶结,里面没有撑上制造蓬松效果的钢圈,连头纱都只是几朵白色小花和透明纱。 那是我在凡尔赛宫附近的街道看见的,小小的橱窗、简简单单的婚纱,一束干净的纯洁百合……看得我怦然心动,又兴起结婚的念头。 我有去罗浮宫,站在一幅幅画作和雕像前,心里想着,原来到最后,人死了,历史消失了,留下来的只有艺术。原来白云苍驹,一瞬间,光阴巨轮碾过,生命存留的不过是些许痕迹。 哥,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死了,会留下什么? 也许某些档案文件里,还能留下哥的姓名,如果死的是我呢?就真的什么也不留了吧。真可惜,年轻时没有好好努力,我也想名垂青史呢。 不谈这么严肃的话题,说说左莉莉吧,她的官司打得怎样,拿到她要的赡养费了吗?那可是一大笔巨款吧,不然哪需要名律师出马,我不知道她这样是幸运还是不幸,走入婚姻要的应该是天长地久、恩爱不渝,怎么到最后得手的,只是一笔可观现金? 哥……可不可以别找离婚官司了? 也许你要嗤之以鼻,也许你要嘲笑我迷信,但在你坏人婚姻同时,是不是也坏了自己的婚姻? 昨天白天睡得太饱,到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坐在阳台往外看,unclepeter的家有一片很大的绿地,后院是森林,前院种满玫瑰和红蔷薇,中间种着几棵苹果树,一到季节,苹果树就结了累累的苹果,苹果压低了枝桠,既理哥哥常摘下几颗苹果放在我的化妆台上,到了夜里,淡淡的果香散发出来,听说那个能助人入眠。 但即使昨夜有果香助眠,我还是无法入睡,望着满天星星,想起那年夏季,想起我靠在你怀里,想起那次我们讨论几岁结婚、几岁怀孕,几岁把小孩送出国去,几岁存够多少钱,几岁一起环游全世界。 我同你吵,我说:「那些全是废话,当人呐,要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 你说:「做人要有计划,狂欢不能使生活变得好过。」 我反对,「计划永远跟不上变化。」 你说:「一步一脚印,就算碰上变化,有计划就不会让生命偏差!你啊,还没学会走就不要飞。」 我辩驳:「有的动物就是天生能飞不能走,你不能抹杀它的本能。」 你说:「好高骛远的家伙通常死得最惨。」 我不满道:「有人计划一辈子、一步一脚印,到后来不过是死得比较慢,并没有死得比较不凄惨。」 那个时候,我想,奇怪了,我们怎么那么爱争辩啊,哥什么事都让我,独独不在嘴皮上让我,是不是律师性格让你的嘴巴不饶人? 现在想想,通了,哥是担心偏差思想偏差了我的人生。原来,你从没放弃过哥这个角色,从没放弃教育妹妹。 哥,趁着还能够的时候,多教训教训我吧,好想念你训人的样子,那样的义正词严、那样的正气凛然。 p.s.:刘董事长的千金长得怎样?哥有没有偷偷给他心动一下。 妹 存艾 看完信,默恩拿起皮夹、钥匙,走到附近超市买几颗鲜红苹果。 回家、摆在桌边,轻轻嗅闻存艾在信里提到的淡淡果香,再到厨房拿出冰冰凉凉的龙眼冰,一面吃着龙眼,一面想像自己板起脸孔训人的模样。 默恩坐在超大摇椅里,存艾坐在他腿上、翻旅游书。 第二十章 她一手拿书,一手抓住环着自己的、他的左手,他没有她那么闲,事务所刚开不久,很多时候他得老板兼撞钟。 忙,会让人跳脚,幸好,他不是那种情绪过多的男人,所以多数时候,忙碌还不至于影响他的情绪。 因此他的左手让给她玩,而右手拿着新案子做研究。 「哥,其实自由行并不难耶。」 存艾放下书,开始玩他的手指头,哥的手指头超长,可以在钢琴上,按下九度、十度音,哥没学钢琴是音乐界的不幸。 「哦。」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只要我们事物在网路上找好饭店、订好机票,再弄清楚交通问题,看要搭地铁还是租车,就可以顺利玩一趟了。当然,语言能力很重要,所以哥,你当我的语言翻译机,好不好?」言下之意是,他陪她一起去。 伸出右手,把手指头扣进他的指缝间,一弯一勾,十指交扣,不管春夏秋冬,哥的掌心都让她觉得舒适,他有一双冬暖夏凉的手。 「好。」他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却满口承诺。 「真的吗?那你觉得哪个国家当我们的初体验比较好?」打开手,她在他的掌心写下自己的名字,要是有一种能把字烙上人体,却不让人疼痛的机器,她一定要在他的掌心烙下自己的姓名、烙下自己的心。 「都可以。」他敷衍道。 哇,这么好商量,都可以耶,那……「除了中文,哥最行的应该是英文吧,那我们去英语系国家,可不可以?」她往后仰,眼睛对上他的下巴。 「可以。」 「英国太贵了,英磅吓死人,一比六十六,喝一杯开水比在台湾喝珍珠奶茶还贵。法国、意大利都用欧元了,不过欧元也贵,一比四十四……不然,我真想去欧洲,听说捷克美得会让人尖叫,不然去大陆好了,所有人都说人民币会涨,趁还便宜的时候,先去那边走走,你觉得怎么样?」她开始认真计划,脑子间瞬地浮现好几个地方。 「好。」 「可是我不太喜欢去大陆,听说那里的导游很爱叫人家买东西,买茶叶、买蚕丝被、买玉、买珍珠粉……我不喜欢被强迫推销的感觉,哥,你咧?」 「嗯。」 「对吧,谁都不爱被推销。不然……纽西兰、澳洲也可以啦,不过现在纽币、澳币都在二十三、二十八块,还是贵了一点,我同学在十九块钱的时候去玩,罪恶埋怨一瓶30的汽水居然要三块澳币,折合新台币将近六十块,要是我们现在去,就要八、九十块,哦,太贵了。」她扳动手指头算。 「嗯。」 「虽然我不太喜欢泰国的感觉,可是看来看去,好像泰铢比较可以,不然……好吧,退而求其次,何况你的事务所也不能离开太久,我们去泰国好了,花费少、时间只要五六天,你说好不好?」 「好啊。」 「真的吗?太棒了,就这样说定喽。」说着,她松开他的手,跳下他的脚,再拉起原先的左手,要把他从椅子上拉起来。 「存艾……我在忙。」他很无奈地扫了她一眼。 「可是,你说好的啊。」 「什么事?」 他一脸茫然的样子,让她明白,自己白高兴了一场,他根本没在听她讲。嘟起嘴巴,她不开心道:「你说要和我去泰国玩的。」 哦,原来刚刚在说这个?他把她拉回大腿上,圈住她的腰,一扭身,摇动屁股下的椅子。 「存艾,你知道我很忙,对不对?」 「嗯,可是泰国只要五天就可以回来。」是他答应人家的说。 「我每天都要出庭。」 他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嫌足够的钱,他是个现实的法律人,专办离婚官司,很清楚金钱在婚姻里扮演什么角色,即使他对自己有充足信心,会疼她、爱她一辈子,但他仍然无法抹杀金钱的重要性。 「那个周璃葳不能帮你吗?」 「我们擅长的是不同领域的案子。」 「那……你要多久才可以陪我出国玩?」 默恩看着她,没有答案,他是个按部就班的男人,赚钱是第一步,结婚是第二步,生小孩是第三步,养小孩是第四步…… 他没说话,存艾已经知道答案,扁扁嘴,她生气了。 「存艾乖,等我把这几个案子整理一下,晚上带你出去吃饭。」 吃饭……又是吃饭,吃饭成了他们生活中唯一的娱乐,比较起来,还是当学生的时候好,至少那时,偶尔他们会一起去看个展览,会去阳明山逛逛,现下,他眼里除了工作与责任之外,再看不见其他。 「不要、不要、不要。」她闹别扭。 「储存艾,你可不可以长大一点、懂事一点,我这么辛苦,还不是为了我们的未来着想。」他试着和她讲道理,可是和番婆讲理……很费力气。 「我够懂事了,不然我会挑法国英国,才不会选泰国呢。」她连声嚷嚷。 「拜托,英国法国又不会跑掉,我要是弄坏几个case,名声搞臭,以后我别想接案子、别想赚钱、别想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了。」他的口气很训人。 「反正都是要做的,现在做和以后做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现在出去玩,玩得不会尽兴,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事情还没搞定,如果我把事情处理好再去想玩的事情,是不是可以玩得心无垩碍?」 他的脸色超难看,她知道,再说下去,就不只是训人而已,她的哥是律师,讲出来的话既清晰又有条理,闹到底,结论就是她吃饱没事做,专门任性捣蛋而已。 「反正说来说去都是我的错。」 「这不是错不错的问题,而是事有轻重缓急、先后次序,什么事该先做、什么事该缓一缓,你够大了,应该有概念。」 和律师辩论?她笨了她。 存艾不语,离开他的腿,跪坐到沙发上,手肘支在椅背上,手背撑着不如意的下巴,大大的眼睛瞪向落地窗外。 天空很蓝,白云很美,在这么美丽的阳光照映下,罗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一定会闪闪发光,而香榭里居的咖啡香,一定浓得让人流口水。 他放下案子,轻轻走到她身后、抱住她,下巴顶在她的头顶上「存艾,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很爱你。」 「有。」 「有没有说过,在结婚之前,我要剔除所有会破坏婚姻的因子,我要确定我们的结局只有一个——天长地久。」 「没有。」她转过身,看着他专注的容颜。 第二十一章 「那,你仔细听,我要赚足够的钱,不要你怀孕时,还要委屈自己坐在狭窄的办公桌前,被组长骂成猪头;我要把事务所弄得很稳定,稳定到就算我不在,也不会倒闭;我要在你怀孕的时候,花很多时间陪你,在你得到产后忧郁的时候,有很多时间把你抱在怀里,我要和你参加孩子的每一场家长座谈会,还要上山下海,陪孩子做暑假作业。」 「听起来,你比较疼孩子,比较不疼我。」她噘起嘴说。 「如果孩子不是你生的,我就不做这种事了,我这是爱屋及乌。」 一句爱屋及乌,他把她逗笑了。 转过身,存艾双手环住默恩的肩膀,微微叹气。好吧,反正他们都还年轻,君羊耳卯制作,机会多得是,但她的心还是有点不平,需要一个热辣辣的吻来做补偿。 仰起头,她封住他的唇,她要法、式、热、吻。 存艾的信,默恩直到隔天清晨才回,因为他看了一整晚的照片,于是昨夜梦里的每个场景,都是那年的秋天。 存艾没看过这些照片,会拍下它们只是一时兴起。 三、四百张的照片,有许多都是摄影师在非刻意状态下拍的,而他最喜欢存艾逗弄小猫咪那几张。 她穿着一袭嫩黄色的礼服,造型师在她发间别上向日葵造型的小发夹,那样的金黄,黄得耀眼,存艾变身成一颗闪亮太阳。 「豆-豆 小 说 提 供。」 小猫是造型师的宠物,临时找不到保母,就把它拎出门,拍照休息空档,存艾手里拿着一大把石斛兰,她用金黄色的石斛兰搔痒小猫,小猫伸出爪子喵喵叫,和她玩得不亦乐乎,存艾脸上的笑容太娇甜,让摄影师不由自主地在瞬间,拍下十几张连续照片。 默恩叹气。最近不明原因的眼皮乱跳,跳得他胆颤心惊,似乎有什么坏事即将发生,他不是个迷信男人,但他开始相信预感,会不会是存艾将在旅行中发生问题?会不会存艾又不听话、跑去淋雨?会不会她又穿了双会为难自己的高跟鞋? 算了算了,不猜,他还是把存艾叫回来吧,把她带在身边,比较心安。 妹,我很快乐,因为你快乐。 我想骂你,好不容易去一趟巴黎,为什么去买樱桃、不买lv,机票很贵耶,你的脑袋真是坏掉了,咖啡走到哪里都有,换算成欧元的咖啡肯定比新台币的贵,喝什么咖啡嘛,要喝也该喝法国香槟…… 怎样,有没有义正词严,有没有被教训得很爽快? 你啊,既然三天没被骂,就全身不对劲,那么快回来吧,丢掉那个无聊的鬼协定,回到我身边,我一定一天照时辰、念你十二次,不够的话,每个时辰中间再补上小点心,如何? 谈到左莉莉,和对方的律师谈过几次之后,她的前夫终于出面,是个长得很称头的中年男子,配在莉莉年纪大了点,但他的性格成熟稳重,比起左莉莉的歇斯底里,要好沟通得多。 他说,他不想再拖时间,左莉莉要什么都给她,他没意见,说完这句话,左莉莉当场大哭,在泪水迷蒙间签下离婚协议书。 我以为她是心想事成、喜极而泣,没想到她告诉我,她以为这么严苛的条件,会让她的丈夫放弃离婚,没想到为了外面的狐狸精,他不惜一切。 原来,左莉莉对她丈夫是放不下,而非决心放下。男女之间,很多事真的难以理清。 读过你的信,我到附近超市买了几颗苹果,放在床头柜,最近我总是睡得不安稳,不晓得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常常半夜不明所以的惊醒,我去看医生,医生开松弛剂给我,说半颗粉红色的小药丸,就可以让我一觉到天明。 你要笑我了对吧?笑说,失眠是老年人的毛病……我猜,我已经很老了,至少心境上够老。 存艾,你常说自己很有爱心,说你在胸口储存了很多的爱,那么请问:「心中有爱的善心女孩,愿不愿意回来陪陪我这个独居老人?我对你……有无数思念。」 我期待你的答案。 告诉你一个笑话,我办公室里聘了个新助理,助理的个子矮小,但相当能干,(尤其对金钱方面)谁出差、谁支钱,都别想多拗她几块钱,上星期吴律师南下出差,他报收费站的钱,只不过多报一站,就被她抓出来,因此我充分相信,她绝对可以帮我看紧荷包。 回到重点,她个子很小,我猜她的身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所以她总是穿着很高、很高的高跟鞋。 有一次,她从我的办公室走出去,差点儿摔倒,我忍不住问她,「你为什么要穿那么高的鞋子?」她回答我,「我痛恨仰人鼻息的感觉。」 呵呵,原来仰人鼻息真的会让人受不了,你选择一个很好的方式,来惩罚你们的猪头组长。 不过,现在不比上班了,你还是乖乖穿我买的平底鞋吧,尤其是旅行,舒适安全最重要对不对?我不在你身边,摔跤了没有人可以给你安慰,你要慢慢走、仔细看路,至于高跟鞋,你的腿够美,不需要它来锦上添花,知道没? p.s.:把你看过的那件结婚礼服样式画给我,我想看看什么是你最想要的款式。另外,传一个很大的档案给你,记不记得,我们一时兴起,去拍的婚纱照? 没错,就是那几百张照片,看看吧,挑几张喜欢的,拿去洗,记得告诉我你最喜欢哪一张,看看和我喜欢的相不相同。 哥 默恩 信寄出,已经不早了,他早上还有几个会要开,下午要出庭,帮一个明星从富商那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关掉电脑,他迅速离开位子,今天,又是一个很忙很忙很忙的日子。 这是个美式婚礼,在郊外的庭院餐厅举行,吃的是自助buffet,有花墙、有剑山,新郎骑着帅帅的白马迎娶新娘。 参加婚礼的都是新郎新娘的朋友,亲戚们被安排在晚上的传统喜宴,新郎是默恩的学长,来参加的人都穿着礼服。 默恩一身黑色燕尾服,而存艾是一袭纯白及膝礼服,衣服是临时找到的,她很挑剔,什么款式都不喜欢,也说不出自己喜欢什么,只会扁嘴道:「等我看见,我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是不是很任性?幸好,默恩早已经习惯她的任性。 穿上那身衣服,存艾本来很不甘愿,但当她看见满地的薰衣草园,和几千朵玫瑰装潢出的花墙,立刻让那个浪漫气氛,浪漫了心情,她微嘟的小嘴忍不住向外扩展,扩出一张甜美笑脸。 第二十二章 她对所有人笑、和所有人说话,连对周璃葳都难得地露出笑容。 默恩嘲笑她,「我以为璃葳是你的天敌。」 「她是啊。」 「那你对天敌的态度未免太客气。」 「没办法啊,薰衣草会松弛人类的神经。」 「那我要在办公室、家里种一大推薰衣草,你见到璃葳,就不会摆脸色。」 「夸张,我哪有摆脸色?我只不过在你胸前挂了——「吕默恩,储存艾专用」的牌子。」 「只挂一张牌子?你会不会太客气。」 「好啦、好啦,我承认,不只是挂牌子,我还在你的每一寸皮肤刺上了我的签名。」 曾经有过的嫉妒,早在他的态度中销声匿迹,他那样明显的爱意,她还能看不清楚、搞不明白? 他笑开,顺顺她的长发,他从不介意让她在自己身上做印记。 「想不想要一个浪漫的婚礼?」他在她耳边低语。 「要。」 「知不知道这样的婚礼需要花多少钱?」 她伸手堵住他的嘴。「如果你要告诉我,办上这样一个婚礼,你得多赚几年的钱,我不要了。」他失笑,存艾已经被他的精算法吓到了,他捏捏她的脸颊,凑近她的鼻子、磨蹭道:「小姐,将来是你要当家的,连算钱都不会,怎么当个好家庭妇女。」 「不然,我去赚钱,你在家里当主夫。」她的工作越做越上手,说不定很快就能干掉猪头组长,到时候,轮到她闲闲没事做,到处指着菜鸟骂猪头。 「可以啊,等你赚得比我多,再来讲。」 她吐舌头,就知道,他是律师,哪会这么好说话。 「接捧花了!接捧花了!」几个女孩子在尖叫,往新娘方向跑去。 存艾看了他一眼,笑问:「哥,如果我接到捧花,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奔入礼堂?」 她又逗得他想笑。「看来,你真的很想嫁给我。」 「是啊,超想、超想。」 「那么……去抢捧花吧,抢得到的话,再来讨论。」他一掌拍上她的小屁股,看来,他的新娘已经准备好,他得加快自己的赚钱计划。 存艾没有抢到捧花,那些女生一个比一个厉害,看来现代,想结婚的是女人,不想结婚的是要负多半责任的男人。 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存艾翘高嘴巴,用可以吊上三斤肉的那种翘法。 为了安慰她,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停车,他带她去看婚纱。 走进婚纱礼服店,默恩没想到存艾会人来疯,会乱七八糟乱尖叫,会可怜兮兮问他,「哥,我们可不可以拍几组婚纱照?」 因为她很可怜,因为他宠她、舍不得她可怜,于是点头,然后整个摄影礼服公司的人瞬间大忙起来。 他们临时调来造型师、摄影师和助理人员,存艾在挑选礼服同时,整组人马立即准备就绪。 只是一个临时起意,只是打算玩个十组二十组,没想到美丽的存艾让摄影师老板动了心,拍了一组一组又一组,连续谋杀了几百张底片。 他们在摄影棚里面,拍最传统的婚纱照片,或坐、或站,拍得兴奋不已。 存艾觉得不过瘾,于是他们驾车,一路杀到林家花园拍古装照,看着默恩穿长袍的拙样,她笑到前俯后仰,而存艾像是天生的模特儿,光是在玩乐间,就让摄影师的「食指大动」。 然后,存艾换了套嫩黄色礼服,他脱掉外套、松松领带,反折起衬衫袖子,一派的轻松自在,他们在公园里自由玩,和小猫的互动照就是在这里完成。 深夜,他们来到海边,几百个小烛火排成爱心图样,他们拿起仙女棒在爱心里转圈圈。 第一次,她知道他竟然会拉小提琴,虽然提琴不怎么样、拉出来也只是简单的曲调,但她有了身为女主角的幸福感觉。 今晚,不懂浪漫的他,在摄影师及助理人员的协助下,完成了一场浪漫爱恋。 拍完照,已经很晚,大家都累坏了,摄影小组索性窝进厢型车里睡大觉,而默恩和存艾睡不着,他们背对着背、坐在沙滩上,低声轻语,聊一整个晚上。 「哥,我会记得今天。」她对着未熄的蜡烛说话。 「为什么?」 「如果没有人帮忙,哥永远不会做这么浪漫的事。」她笑了,对默恩,她不贪心,有一场浪漫已然足够。 「你喜欢吗?」他伸出食指,在浪漫的光晕里、在细细的沙滩上,写下吕默恩爱储存艾。 「没有女人不喜欢浪漫。」她将他写成的字,用一个、两个、三个、很多个爱心圈起来。 「我以为女人比较喜欢的是安全感。」看来,他对女人这种生物,还不是太了解。 「错,女人不会记得你每个月赚多少钱回来养家,却会记得你在生日时送给她的一条白金项链;女人不会因为男人工作得像牛像马、挥汗如雨而感动,却会因为他们在耳边说一句亲爱的,我不能失去你,而潸然泪下。 男人可以忘记做家事、不会赚大钱,却不能忘记两人的结婚纪念日、不能不会动不动开口说出那三个很俗气的字;男人可以不必每天吞威尔刚让女人喘嘘嘘,但一定要记得在早上出门前,给她一个甜蜜的亲吻。」 原来浪漫这么重要,他还以为,负责任才是首要。所以她老是想环游世界,是因为要那个浪漫感觉? 「我知道了。」他会略略修整计划,把她要的浪漫感觉摆进计划里。 时间一分分过去,初升的朝霞染红了海面,他搂着她、她靠着他肩膀,一起看向远方、看向他们的未来。 他们不知道,在太阳射出第一道光芒时,摄影师拍下他们的背影。 而存艾也没想到,不知她被浪漫的晨曦感动,默恩也因为感动做出另一个不在计划内的冲动。 他说:「存艾,我们结婚吧。」 【第六章】 存艾的信迟到了,他连发两封信去问她,为什么还不寄信来?是不是人还留在国外、没回到家? 对于他的信,存艾始终没有回覆,于是他告诉自己,再等三天,如果再等不到信,就打电话给储阿姨,把事情问清楚。 「默恩,你这两天怎么搞的,心神不宁?」 门板被敲了两声,他抬头,发现周璃葳站在门边,她半倚着门,轻笑问。 璃葳是个很好的员工、很好的搭档、很好的朋友,她成熟妩媚、懂事体贴,她聪明理智,不耍脾气,她可以分享他所有痛苦和成就,任何男人,身边有个这种百分女人,都会动心,独独他,他是怪物。 第二十三章 「存艾没给我写信。」默恩放下笔,大拇指压压隐隐作痛的太阳穴,眼皮跳得更凶了。 「你们已经不可能了,你为什么还不肯放手?」周璃葳望住他,目光中有淡淡的悲悯。 放手?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就算存艾和他之间早已不可能。 「理智一点,你们越是这样羁绊对方,就越是让对方得不到幸福。」 她不懂,他是律师、最擅长分析利害得失,怎么会深陷在这么简单的问题上? 「因为,爱彼此是打从我们出生就带来的本能,而分手不在我们的学习能力里面,我无法不羁绊她、她无法不把我放在心上。」 他也为此而痛苦着,但能如何? 就像他不能让大象飞上天,不能让蝴蝶变成肉食性,不能叫鱼类搬到陆地,不能逼北极熊住进赤道地区啊,同样地,他也无法教自己放手对存艾的感情,这样的话……妨碍了他与生俱来的本能、妨碍自然定律。 「难不成,你们要继续这样,彼此折磨下去?」 周璃葳这句话,默恩没有回答,久久,她以为久到再也等不到他的话时,转身要走,没想到,他开了口。 「你弄错了,我们从来不折磨彼此,存艾很努力地让自己快乐着,因为她清楚明白,唯有她快乐,我才能够快乐。」 对,快乐,即使不能相属,他们也要快乐,为对方,为心底深爱的那个人。 周璃葳叹气,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默恩在纸上写下「储存艾」三个字,然后用一连串的「i love you」把她的名字密密圈起。 曾经,他慎重计划着所有的事,包括他的人生事业、爱情与婚姻,谁知,天外击下一阵惊雷,把他的计划全数烧焦,害他的人生僵在这里,再也无法幸福。哎…… 如果他不是上天眷爱的那个人,没关系,只要上天多眷顾存艾,他愿意学会满足。 眉敛起,喜乐已远离他的生命,他再也感受不到幸福,唯有存艾的来信可以为他捎来些许快乐,但她的信……迟到了。 突然,电脑荧幕出现一个对话框——你有一封来信。 沉下的眉头迅速扬起,不自觉的笑意飘上眼角,他把游标向对话框滑去。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这一次我到中国大陆去,那个巍峨耸立的故宫啊,我只能用一个字形容。哇! 哇!哇! 光是站在白玉做的地面上,我就觉得自己像个俯瞰天下的帝王,心,蠢蠢欲动着,难怪有那么多人前仆后继想要抢夺帝位。 紫禁城分前后,前为朝、后为庭,朝是帝王与臣子议事之处,(你可以说它是办公室,只不过,哇!好辉煌雄伟的办公室,坐在里面,真会让人睥睨天下)未成年的皇子和女人都不可以进入。 紫禁城后面,则是皇帝的家,那里让人有点小失望了,御花园没有电视上演的那么大,每间屋子也都小小的,想来,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后宫的宫女和嫔妃们真可怜,关在那样的地方怎么不把人心给关窄了,难怪没事她们要斗斗心思,看谁能把谁给斗下去,没有这种心机娱乐,日子还真的满难过的。 哥,我看完照片了,总共三百七十八张,我最喜欢的一张,是摄影师在晨曦间拍下我们背影那张,我靠在你身上,风扬起我的裙摆、吹膨了你的衬衫。 那天,我们的心都教爱情灌满满,那天,你总算松口、说要结婚,而我决定把算命先生的话踢到一边,先嫁再说。 而且,你肯定无法想象,当时有多少黄色镜头在我脑海里闪过,我甚至想到自己躺在你那张大床上,一面把你亲得嗯嗯呃呃叫,一面对你的圣母比中指,用很骄傲的表情告诉她,到最后,我还不是赢了咩。 咦,会不会因为我过度骄傲,圣母看不过去,才故意让我摔了大跟头? 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再多耍点脾气,闹着身上的那件小礼服丑到让我无法出门,是不是,我们就不会去参加学长的婚礼? 如果我不要一时兴起、你不要鼓吹我去抢捧花,如果你不要太宠我、不要带我去看婚纱,如果我不要耍三八,逼着人家给我们拍照……是不是你就不会冲动、不会向我求婚? 那么,直到现在,我们仍然继续住在一起,也许没有性、也许继续讨厌圣母对人类本能的干预,但我们还是在一起。 我仍然在你坐在摇椅上看书时,爬到你的腿上,圈住你、抱住你、亲亲你、窝在你怀里,窝得好安心。 虽然你依旧忙得只能偶尔陪我去吃吃饭,但等你下班的时间里,我可以偷穿你的衬衫,假装自己被你抱满怀;虽然讨人厌的周璃葳依旧赖在你身边,但她只能赖在你的办公桌旁,而我能赖在你的床上。 生气时,我可以去对着代表吕默恩的龙眼树发飙,踢它、捶它、骂它,而它就像吕默恩,对我的任性耍赖一贯的宽大包容;伤心时,我可以去抱它,脸在粗粗的树皮上磨蹭,告诉它,哥,我真的很爱你,比爱自己更爱。 可我们的婚事戳破了所有东西,事实把我们的幸福、甜蜜、爱情、美好……通通埋进泥淖里。 不是我选择的,但我失去了哥。 我们为什么想要结婚呢?不结婚就好了,对不对?现在的人谁会想结婚,同居就很不错啦,都怪我贪心,都怪我太贪图你的肉体,都怪我黄色影片看太多,一天到晚想把你吞进肚子里,可是……惩罚未免来得太快太猛。 左莉莉很可怜,她爱的男人不再爱她,但储存艾比她更可怜,她爱的男人不被允许爱她。 哥,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这么倒霉?是不是因为我常常和圣母作对?那么如果我现在受洗,可不可以请圣母赦免我的罪,让我和哥可以回到那段,虽然不能圈圈叉叉,却幸福得让人嘴角发笑的日子? 妹 存艾 默恩淡淡的苦笑。这个念头,他不是没想过,他甚至想要背弃天主,背弃自己的信仰,排除一切障碍,只求让存艾回到自己身旁。 关掉电脑,收拾好办公室,他要出去走一走,现在的他,无法理智思考。 清晨,存艾在默恩身边醒来,身上穿着他的睡衣,宽大的领口让她小露香肩。 昨晚,他太晚回家,她索性赖在他床上看小说,不知不觉睡着了。这次,他没把她抱回自己的床上,而是环着她的腰,把她当成抱枕,一觉睡到天大亮。 因为他们很快就会成为真正的夫妻,小小越轨没关系。 第二十四章 存艾睁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满是胡渣的性感下巴,笑着亲一亲又亲一亲,好高兴哦,她的心在飞舞。 虽闭着双眼,但默恩早已让怀里的骚动扰醒。 存艾沿着他的下巴往下亲,亲亲他的耳朵、亲亲他的脖子、亲亲他的锁骨、亲亲…… 没有了!她的亲吻到这里截止,因为某个男人出现生理冲动。 他迅速下床、跑进浴室里。她追着他进浴室,笑眼眯眯问:「冻袜条了啕?」 「你啊?」他没好气地瞪她。 被瞪无所谓,因为今天天气很好,心情很好,就连窗外的小鸟叫声都好听得不得了。哎,美丽的日子啊……他们、就要、结婚了! 吕爸爸、吕妈妈今天要回来,而她的娘和unclepeter也要从美国飞到台湾,两家人将聚到一起讨论他们的婚礼。 ya!ya!ya!他们要结婚了亏!爽啊爽啊爽,全身上下几千亿个细胞都在欢唱,结婚好、结婚好,结婚不分老和少,人不结婚好像流浪狗,没人靠,结婚最好,结婚好、结婚好! 存艾乱七八糟地唱着改编歌,拿起默恩的牙刷,挤牙膏、刷牙。 他不喜欢这样,觉得有卫生上的疑虑,但任何事只要是存艾做的,他再不喜欢都会习惯成自然,所以他放弃刷牙,直接在掌心挤上洗面皂,当他将泡泡搓得细细绵绵,预备往脸上擦去时,鸭霸存艾叼起牙刷,把他手上的泡泡往自己脸上抹。 「我还要化妆,你先帮我。」她满嘴泡,说得不清不楚。 「耍赖大王。」 「谁教你要爱上,认了吧。」她拍拍他的帅脸。 是啊、认了,还能怎样呢,谁教他爱了她十几年,想后悔,已经没有退路。 昨天存艾提早下班,把家里从上到下彻底清扫一遍,像初进门的媳妇、急欲讨公婆欢心,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为了两人的婚姻而努力。 刷好牙、洗好脸,终于轮到他,存艾冲回自己房里,三两下穿好衣服,搬来一大堆化妆道具,进他房里求救。她是个连化妆都要哥帮忙的女生,像她这样,除了吕默恩,谁敢娶进门? 他把她按在椅子上,先替她擦保养品。 「哥,如果我们的八字不合怎么办?」她突发异想。 「有什么关系,我拜天主、不信佛道。」幸好,天主不看重男女的八字问题。 「哥,如果他们双方聘金谈不拢怎么办?」她开始有了婚前忧郁。 「钱的事我最擅长,你忘记我是做什么的?」开玩笑,当事人的赡养费让他谈过,离婚本来是悲伤的事,马上变成喜事。 「如果他们看彼此不顺眼怎么办?」他们家unclepeter是外国人,吕爸爸吕妈妈不知道会不会有种族歧视。 「没关系,他们以后不会有太多机会碰面。」只要吕默恩看储存艾顺眼,储存艾看吕默恩顺眼,其他的人,他真的无所谓。 「应该早点让他们先建立关系的。」先送送照片也可以。 他叹气,放下唇笔,把她拉起来,揽入自己怀里。 「存艾,不管谁顺不顺眼,什么事谈得拢不拢,谁和谁的感情合不合,这些都不会影响一个事实。」 「什么事实?」 「我爱你、你爱我,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一起、都要结婚的事实。」 她笑了,红红的唇角拉出一个漂亮的四十五度角。「你保证?」 「我保证。」 「你发誓?」 「我发誓。」 「不管什么事都不会让我们分开?」 「对,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她终于笑了,把婚前忧郁踢到外太空。是啊是啊,她已经想了二十几年的事,怎么会不成功,国父革命都不知道有没有搞那么久。 「啊!哥,快点、快点,快九点了,我妈和你妈都快到了。」存艾跳起来,像颗跳蛋,碰撞了他的下巴,但他无所谓,他比较担心她不快乐。 当两组人马碰面那刻,再迟钝的人都可以感觉出不对劲,存艾的父母亲和默恩的父母亲对视的眼里,装了太多事情。 储妈妈看了看吕家夫妻,再望了望两个十指紧扣的年轻孩子,叹息。许多年前她便明白这两个孩子有非要在一起的决心,她才会把女儿留在台湾。 但怎么会这样? 未开口,泪先垂,她被命运摆了一道,当年的错误决定,祸延子孙。 储妈妈艰难启齿,「默恩,是你们的孩子?」 吕妈妈叹气,「是,他是我们的三儿子。」 unlcepeter握了握妻子的手,在她开口之前先发话,「存艾,去把东西收一收,我们回美国。」 「为什么?我不要。」 说着,存艾变成一颗跳蛋,直接跳进默恩的怀里,紧紧锁住他的腰,不肯两人之间存下缝隙,再小的距离都不肯。 就知道事情不会那么顺利,办公室同事早就警告过她,说婚礼那种事情,是两个家族的交战,大家都把它当成必赢的战争,卯足全力,他们还说,那种交战是现代结婚率降低的最主要原因, 只是她没想到,妈妈和unclepeter这么不讲理,连坐都没坐下,就给人家下马威。 「存艾,乖,等我们回美国,uncle再好好跟你解释。」 他走到存艾身边,拍拍她的肩,存艾不给面子,挥开他的手,把自己往默恩的怀里埋得更深。 「储女士,可以听我几句话吗?」吕妈妈看一眼惭愧的丈夫,叹气道。 储妈妈没回答,吕妈妈继续说:「我们这一代有我们的恩怨,但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我们是不是该放下一切,听听孩子的意见,毕竟做错事的是我们大人,不应该让他们去承担责任。」 储妈妈摇头沉默。吕爸爸和unclepeter也无语。 存艾和默恩互视一眼。 所以……他们之前认识?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恩怨情仇?商业利益、还是交恶的朋友?不管是哪一种,都无法影响他们! 吕妈妈再看看一对相拥的孩子,心疼啊,这对教人不舍的好小孩,她怎能不帮他们一把。 第二十五章 「存艾这孩子,我从她四岁就认识了,那时候她还在念幼稚园,是个很可爱的女孩,我疼她,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有女儿的关系,谁都没想到,上了国小之后,我还能见到她,这些年,她和默恩的感情我们看在眼里,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在我们可以阻止之前,他们已经是生命共同体。所以,成全他们吧,不管有任何理由,都别破坏这段难得的情缘。」 「吕妈妈……我好爱你哦。」存艾走到她身边,双手圈抱住她,「以后我一定会每天孝顺你。」 「傻孩子,吕妈妈都知道。」她拍拍存艾的脸,安慰。 交给她吧,无论如何,她都要成全他们。 「他们,不可以。」储妈妈说得暂钉截铁。 她在女儿眼底看见哀怨,但她没办法成全。吕太太说得对,不是孩子的错,但身为她的女儿,一出生,便带了原罪。 「为什么不可以?给我一个理由。」 默恩挺身而出,明白有一段长辈不愿他们知晓的过往,他清楚那段故事正主宰着他们的未来,而他,不打算束手就擒,不愿眼睁睁让存艾离开自己。 「你们……不适合。」 储妈妈对默恩有罪恶感,她怎会不清楚他是个多么好的孩子? 那年他们深谈过,他的负责、他的品性,任何一个当妈妈的,都乐意默恩来当自己的女婿,只是……很抱歉,他们不适合。 「阿姨忘记了吗?在阿姨和uncle出国之前,你已经把存艾托付给我了,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们是适合的,现在却不适合了?」追出那段过往,或许对长辈不公平,但这时候,他选择为自己和存艾自私。 储妈妈看看女儿、再看看他,凄凉一笑。 她不是坏人,却做出最坏的事,报应应该落在她身上才对,怎能让孩子承接? 她皱起眉头,将目光转向吕爸爸,那一眼,让吕家夫妻有了警戒。 不会吧?莫非存艾是…… 吕家夫妻瞬地瞠目对望,他们再转向她时,她微微点头,她知道,他们看出来了。「总之,你们不能结婚,存艾,跟默恩说再见吧,行李不必带,重要的证件带着就好了,我和uncle在外面等你。」储妈妈拉起丈夫的手往外走。 怎么、怎么可以是她单方面的决定? 不行这样的,妈妈难道看不出来,她爱哥、哥爱她,离开哥,她连一天都活不下去吗? 她向吕妈妈投去求救的一眼,她表明要挺她的呀。 但吕爸爸、吕妈妈都没回眼望她,他们都太混乱了,那颗心呐,一时间摆不定。 「储阿姨,对不起,我不会让存艾离开。」默恩站在存艾面前说。存艾是他的,这点,谁都无法更改。 「我也不要。」存艾紧拉住他,对母亲倔强道:「你高兴,我要嫁给哥,不高兴,我也要嫁给哥,适不适合,要由我们来决定。」 「存艾。」储妈妈唤女儿一声。 「我听不下去啦,如果我只有十五岁,你可以骗我,用那个‘不适合’、‘你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烂借口说服我,如果我只有十八岁,你可以用切断我的经济援助,来逼我妥协。」 「但,很抱歉,我已经二十六岁,我再清楚不过,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我的人除了哥,没有别人了,我只要他给的幸福,我只要待在他身边,我的人生只要他来参与,其他的人,进不了我的眼。」 「妈,你有uncle、你过得很幸福,当年我再舍不得,还是放手让你追求婚姻,现在,也请你公平一点,祝福我和哥。」笃定再笃定,谁都无法动摇她的意志,这辈子,除了哥,她谁都不要。 「你错了,你们在一起只会有罪恶感、无法幸福的。」 「这件事,请阿姨交给我吧,存艾的幸福由我来保证。」揽住存艾的肩膀,默恩打定主意,就算得不到双方家长的祝福,他还是要照做。 「你们在固执什么啊?就相信大人一次,不会吃亏的。」储妈妈真的不知道怎样才能说服他们。 「我们也不懂得阿姨的反覆,但阿姨说错了,我们不是固执,而是扞卫,我们要扞卫自己的未来,不能因为阿姨的几句话,就放弃我们多年的感情。」他说。 「扞卫?」她喃喃自语。 发出一声苦笑。多年前,默恩的母亲也曾经这样说过,她要扞卫她的婚姻、扞卫她的家庭,果然是母子,扞卫呵…… 储妈妈向吕妈妈投去目光,嘴里讥诮透露出心酸。摇头,她轻轻靠近丈夫怀里,坚持的泪水终于淌落。 母亲的泪水让存艾深感抱歉,她走到母亲面前,拉起她的手。「妈,对不起,可是我真的没办法离开哥。」 「如果你还要我这个母亲,就和我一起回美国。」真悲哀,到最后,她只能用亲情来威胁女儿。 存艾咬唇。「妈,我清楚你为我做过什么样牺牲,你可以不生下我,你可以自私一点,把我丢在垃圾桶,但你没有,你背负着单亲母亲的包袱,用尽心力养我、照顾我,若不是uncle,恐怕你这辈子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我很爱妈,你心里明白,但这件事……对不起,我不能听你的。」 「你可以不听我一百件事,独独这件,你非听我不可。」 「为什么?」清楚明白的三个字,这声音出自默恩。 他要一个原因、一个理由,他心知肚明,储阿姨不是不讲理的女人,她不会无缘无故反对一件自己在多年前就默许的事,更不会在兴高采烈、将谈论婚事的今天来个逆势大转变。 他分析着,问题一定比自己认知的更严重,他必须追出答案。 「因为……存艾是我的女儿,对不对?」 一直保持沉默的吕爸爸终于开口,却是一开口便吓傻了两人。 炸弹落下,砰!摧毁了默恩和存艾的神经,他们傻了、钝了、呆了,他们看着满屋子的人,咀嚼那句话代表的意义。 默恩是律师,处理过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临时状况,他的反应一向被业界所夸耀,可是现在,他和没受过训练的存艾一样傻了。 储妈妈心疼地看着他们两人,久久,从齿缝里迸出证实。 「是。」 紧接着,又是一阵静默,大家的眼光都落在存艾身上,她没哭,只是傻着,傻得很严重,心里仿佛流过一道盐酸河,所经之处都被腐蚀得斑驳,痛在哪里,说不出口,只觉得世界在她眼前瞬间变黑 。 看不到了,看不到未来,看不到明天,看不到她的爱情怎么会被摧折得厉害,看不到她想了二十几年的美梦,一下子变成尖锐的流刺网,把她牢牢系在网中间,锐刺勾进她的肌肤,巨痛一阵又一阵轮番爆发…… 好痛,她的心,她喘不过气了,怎么办?哥……哥……她看不见她的哥啊…… 谁藏了他?那么坏,那么坏的人,怎么可以是她的妈妈…… 第二十六章 吕爸爸走到存艾面前。她竟然是他的女儿,难怪,第一眼,他就好喜欢这个女孩,他的手轻轻地抚上她的脸,存艾却像被电到似地,用力会开他的手。 回过神,她急道:「对不起,吕爸爸,你人很好,可你不是我的父亲,我爸爸长得不是你这样……我妈妈有时候会乱开玩笑,你不要当真……」 旧情人要重逢、要相认,不应该选在这种时候,这个地点,太过分了!泪水不受控制地从她的眼底淌下。 「存艾。」吕爸爸唤她。 她很紧张,身子颤抖不已,无措的双脚、无措地退后,无措的双手、无措地抓挠着自己的头。才不是这样咧,她不喜欢这种玩笑,半点都不喜欢。「我不是,真的,我不是你女儿,对不起、对不起。」 「存艾,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是我对不起你和你母亲,抱歉,我不知道你的存在。」吕爸爸握住存艾的肩。那么小的肩膀、那么小的女孩,她身上流着他的血液,而他们相识多年却不相认。 她抓完头发抓额头,抓完额头抓脸庞,她抓脖子、抓肩膀,她把手伸到背后用力抓着,她不知道哪里在痛在痒,她只知道难受在胸口炸开,让她、让她……让她再大口也吸不到空气。 「存艾,是吕妈妈的错,当年是我要求你母亲离开,对不起。」 吕妈妈走到她面前。她那样疼爱的女孩啊,怎么会是……老天在惩罚她吗? 「没有错,你们通通没有错,只是弄错了,哎呀,我不骗你们,我真的不是吕爸爸的女儿,妈……妈……你告诉他们啊,快告诉他们啊,他们搞错了。」 她尖叫着、哽咽着,她抓得很用力,把自己的身子抓出一道道红痕。 「存艾,我知道你很难受,可这是事实……」 「够了!」默恩大吼一声,推开所有人,把存艾紧紧抱在怀里。他们看不见她身上都是红痕吗?他们看不出她已经急得快要爆炸了吗?他们没发现存艾根本消化不了他们的话? 一个突如其来的怀抱,好温暖哦,她仰头看住他,惨兮兮地一边哭一边笑。还是哥最好,她永远永远都不要离开哥。「哥……你不要当我的哥哥,好不好?」 「好。」他答得丝毫不犹豫。 「我们去找证据,证明他们弄错了,好不好?」她的鼻水流下来,他用自己的袖子替她抹去。 「好。」他亲亲她的额头,把她再度塞回怀里。 「我们婚纱照都拍完了,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对不对?」 她缩在他怀里说话,不看父母、不看吕家长辈,她的世界谁都不要,只要有一个吕默恩就行。 「对。」 「他们在妖言惑众,他们在录整人节目,他们以为这是惊喜,可是……他们把我吓死了,哥,我真的被吓死了……」她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不怕,哥在这里,哥陪你、照顾你。」 他的心也破了个大洞,他也和存艾一样心疼心碎,他也无措焦慌,但是他必须撑着,因为他的存艾只剩下他可以依靠。 「我不要妈妈和uncle,不要吕爸吕妈,我只要哥、只要哥就好了。」 「好。」他抬眼,轮流看过在场的长辈,转身,把存艾带出房子。 储妈妈还想追上前,但被丈夫拦下。他说:「让他们静静吧,都是好孩子,他们会想通的。」 点头,她转身望着吕家夫妻,当年的错误啊,怎能报应在孩子身上? 深夜,默恩还留在办公室。 他双手横在胸前,反复读着存艾的来信。 那年的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几个月,却仍然鲜明得仿佛才刚刚在眼前发生,存艾的眼泪、存艾的悲伤,一次次在他的胸口划出刀痕。 他记得很清楚,离开家之后,他带存艾到海边,那个他们拍婚纱照的海边,没有闪闪发亮的蜡烛,他只有手电筒和电池,微弱光芒照不亮他们哀沉的心。 默恩和存艾肩并肩,像那天的早晨。 他想着两个人当中发生过的点点滴滴,让人会心一笑的,让人生气的、让人幸福的、让人想大叫的……他们的过去,充塞着许许多多情绪,和无数让人放不下的事情。 存艾想着,如果早知道会变成这样那个,她要先上车后补票,她要违反所有规律,她要像许多人那样,只发一封email,随便通知母亲,说自己已经走人婚姻,她要怂恿哥,一起搬到没有人的深山里,做一对快乐的神雕侠侣,杨过都可以娶姑姑了,谁说妹妹不能嫁给哥哥? 电池用完,手电筒失去光明,但天色尚未亮起,他们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海边,耳里只听得见海浪的声音。 「存艾。」他舔舔干涩的嘴唇。 「嗯。」好累哦,可是她的眼睛不想闭,怕一睡,就陷入爬不出来的噩梦。 「我们会去做dna测试。」 「好。」 嘴里说好,她心想,重要吗?重要的不是过去,而是明天、后天、大后天,她要在每个清晨都看见他的身影,她不要回美国、不要把他们的爱情斩首示众。 「我会去找储阿姨谈谈,找出你不是我妹妹的证据。」 「好。」她回应着。 「我也会找父亲,把当年的事,问清楚。」 「好。」 「如果……结果不是我们可以改变的……」他就要妥协了,对吗?存艾没让他把话说完,一翻身、投入他怀里。 她好固执,固执道:「不管怎样,我都不走。反正地球末日快到了,人类要及时行乐;反正法律不知道我们是兄妹,我们不会被抓去关;反正血缘相近,担心的只是生下畸形儿,那我们就不要生小孩就好啦;如果天主圣母从头到尾不赞成、不鼓励,哈哈!没关系,我们改信别的教。」 她是个不守法的坏小孩,她不在乎钻漏洞,只要可以把自己和哥绑在一起,她甚至可以把良心捐出去。 「这样……不好。」他讨厌自己的理智,但无法改变自己的性格。「为什么不好?」 「说不定,你离开我,可以碰到更好的男生。」存艾没办法和他生儿育女,但当妈妈,一直是她最大的心愿呐,他怎舍得剥夺她的权利? 「我不要,我的幸福只有哥可以给。」她不依地嚷嚷。 「人生很长,你不知道旅程的后面,有什么惊喜在等着你。你不是很喜欢冒险吗?说不定你会碰到另一个爱冒险的男人,你们可以一起畅游天下……」他的话,一寸寸凌迟着自己的心。 第二十七章 存艾摇头,她刻意扬起轻松语调,刻意笑眯眼道:「哥,告诉你,我改了哟,从现在起,我不要惊喜、不要冒险,我要乖乖当一个乖家庭主妇,我们呢,努力赚钱、存钱,不生小孩、养一大堆狗狗,我们呢,平平顺顺过一辈子,你当你的吕律师,我当你的贤内助,不要炒饭也没关系啊,我又不是性欲强烈的女性,我这个人……比较崇尚心灵……」说到后来,她的声音哽咽。 心撞着、疼着,他捧起她的脸,说:「守着我,失去你自己?这样不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不能结合在一起,你也要好好过自己的人生,记住,我要存艾快乐,要存艾把自己的幸福摆在第一。」 「哥,你想劝我离开吗?」 「我们不会离开的,就算我们是兄妹,我们仍会关心彼此、疼惜彼此,存艾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女孩。」 如果手边有一把刀,他会拿起来、谋杀自己的理智。 「所以……哥,已经决定好了,不要我了吗?」 他要!但该被谋杀却仍然存在的理智阻止了他的回答。 存艾圈住他的手臂陡然松开,她突然想起周璃葳,想起哥的幸福后续就在他唾手可得处,她凭什么阻止?占着茅坑不拉屎,指的就是她这种人吧。 那颗被腐蚀的心脏再度疼痛起来,哥给的温暖,暖得了她的手脚,却暖不了她冰寒的胸口,哥不要她了,她细细品味起这个事实。 「存艾。」默恩想拉起她的手。 她直觉缩回指头。如果胸口是冷的,暖了手脚又有什么用? 「听哥的话。不要闹脾气,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放手,我们才有另寻幸福的机会,不放手,到最后,窒息的是两个人。」 她沉默。 接下来,他们都不说话,存艾背对他,把自己蜷缩得紧紧,海风把她全身上下所有的知觉冻成冰,而默恩,他的生命从这刻开始枯萎。 这天,他们没有等到早起的晨曦,只等到一场无预警的雨水,湿透他们的身体、湿透他们的心,不被看好的男女,在这个海滩,暂停爱情。 unclepeter猜对了,他们都是好小孩,在默恩轮流找上他们深谈之后,在dna检验出炉之后,存艾搬离了默恩的家。 她牢牢记住哥的话——放手,我们才有另寻幸福的机会,不放手,到最后,窒息的是两个人。 她可以窒息,却不要默恩窒息,她可放弃所有机会,但她不想阻止默恩追求机会。 打开空白文件,默恩习惯性打出「妹,我快乐,因为你很快乐」,想了半晌,把字delete掉。 他知道,存艾并不快乐,所以他无法快乐。 错了,以为光阴是最好的治疗剂,以为时间会冲淡他们的浓烈爱情,以为只要过去得够久,他们就会各自找到让自己开心的事情。 可是……事实证明,他仍然只会因为存艾的开心而开心,而存艾只会因为他的快乐而快乐,不管时间过去再大一段,他们依然是生命共同体。 既然他们的爱情不变,既然他们之间聚首才是最好的答案,他何必苦苦坚持分离,何必让两人都沉浸于相思痛苦里? 深吸口气,存艾是对的,是他的刻板造就两人的悲惨。 妹,我不快乐,因为你不快乐。 我明白,你只是为了我,假装快乐,只是……我们假装了那么久,效果似乎有限。对不? 我常觉得不公平,觉得老天在和我作对,这么恩爱的我们,为什么不肯赏我们一个完美?这个社会上有那么多状况,为什么偏偏我们的状况不能被赦免?做错事的,不是我们啊。 可我无法怨怪谁,我父亲和储阿姨贪恋爱情的魅力,双双铸下大错,他们因此自责了几十年,已经付出代价。而我母亲,我能责怪她,为我们三个兄弟扞卫家庭婚姻?女人是弱者、为母则强啊! 母亲怪自己,她说,如果她早知道储阿姨已经怀孕,她不会让她离去,倘若当年,她接手养育你,那么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手足,发展出真正的亲情。 可惜,事情无法从头来过,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弥补曾经犯下的错误,而我们之间早已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存艾,老实告诉哥,四处旅游、有没有改变你的视野想法?你还和以前一样,认为只要躲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我们的感情就可以继续吗?你有没有新艳遇,有没有异国男子进入你的心,有没有一个积极追求你的好邻居? 如果有的话,你要好好把握住幸福,不要再一次让幸福从你手心溜走,如果没有的话…… 存艾,假设你对我的爱情没有改变,假设你仍然愿意和我一起当小龙女和杨过,假设你不介意别人的炒饭看起来多么可口好吃,而我们只能选择吃法国菜…… 那么,请你回来吧,我愿意为你背弃天主和圣母,我们仍然可以手牵手一起,仍然可以重游那片美丽的海边,仍然可以走过你常常挂在嘴边的天长地久。 这回,我会准备很多的蜡烛和仙女棒,我要和你一起看晨曦,看夕阳,也许我们就在海边盖一栋大房子,养两只猫、两条狗,我们在潮来潮去间,说笑打闹,我们做一对不一样的夫妻,我们用不同别人的方法维系我们的爱情,你说,好不好? 等你的回信。 哥 默恩 关上电脑,吕默恩嘴角露出些许笑意。这么简单的事,他竟然花了两年多的时间才想清楚,都怪他太世俗,不懂变通,还是存艾聪明,知道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做自己,才会让人生快意。 【第七章】 他以为这次会很快等到存艾的来信,以为存艾会兴奋到无法写信,直接打越洋电话回来,以为这次他等到的不是新建,而是存艾本人,但……他错了,他不但没等到想要的答案或人,反而等到一份心碎。 七点,默恩走在夜间的台北街头,俯首,看着柏油路面,灰色的西装、灰黑色的公事包,灰色脸孔,灰色的他灰色了他的人生。 他的心底反复想着存艾的心,把那些他心碎的字句,一遍遍反覆咀嚼。 哥,我已经尽全力让自己快乐了,你也要让自己快乐,好不? 这趟我去澳洲,买了好多东西,人家说消费可以让心情平静,我照做,可心仍然起伏不定。知道吗?尤其羊毛被我就买了好几床,小弟笑我说:「姐要开棉被店哦。」 第二十八章 我摸到真正的无尾熊了,不像木栅动物园,隔着一层玻璃看着它们慵懒睡姿。 它们的毛皮粗粗硬硬的,和玩具摊里德柔软玩偶相差太大,让我有点小失望,还想把它们抱在怀里的说。 我去了雪梨歌剧院,那是栋盖在海上的建筑物,导游一一解释。踩在上面,我觉得仿佛踩在船板上,浮浮沉沉,不过歌剧院果然美得惊人,那样特殊的船帆式建筑,我佩服设计师的创意,买票参观的时候,刚好有人在彩排,我看着他们在舞台上自信地演奏着精彩乐章,看他们专注与陶醉的神情,让我忍不住想要大声喝彩。 哥,我明白不能为自己的事怨怪长辈,我也明白他们的无奈,搬到美国后,在交谈间,母亲陆续告诉我一些事,她让我理解,她的选择有多少无助和无奈,爱情本身没有对错,对错在于时间点、身份。 妈不该爱上有妻子、有孩子的男人,而爸不该为了爱情,遗忘责任。 还是我的哥最棒,你有理智、有定力,即便爱情在我们面前展示了美丽羽翼,你仍牢牢记得我们的身份不恰当,你断然推开我,虽无情,却给我了新空间、新视野,是你慢慢引导我,认识一个没有哥的世界…… 但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和我一起当杨过和小龙女?真的愿意为我背弃圣母?真的愿意为我准备很多仙女棒与蜡烛? 偷偷告诉你,看到这些话时,我在哭。 记不记得那天下午,记不记得医院旁边的麦当劳? 如果这些话,你在那个时候告诉我,我会不顾一切,自私地投入你的怀抱,就算会造成你的困扰,就算会让你痛苦哀伤,我都要争取我们在一起的空间。 很可惜,那个下午已经离我们好远好远,远到让我忘记,泪水顺着颊边滑落、和着汉堡一起吞入嘴里的感觉。 哥,很抱歉,我回不去了,因为我和另一个人成了生命共同体,他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他,再大的力量都无法将我们分开,我们注定要一起走到生命的终点站。 哥,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变心,对不起我总是把天长地久讲得太容易,对不起我不能牵着你的手,和你重游美丽的海边,对不起我再也没有资格当你的小龙女。 如果周璃葳仍然是你认定中的好女人,如果她仍不愿意放弃对你的觊觎,如果你们在一起仍然可以像好朋友那样随心随意,那么,试试吧,试试看,两个人会不会擦出爱的火花,好不? 妹 存艾 不知不觉间,默恩来到存艾信里提到的那家医院,再多走几步,他走到麦当劳前,推开光亮的落地门,走进去,点一个劲辣鸡腿堡套餐。他记得那天,他点了套餐,坐在……找到了,楼梯转角下的位子,那里没有人。 端着套餐,走到他们坐过的位子。 默恩坐下,打开纸盒,把薯条倒进纸盒盖里,再小心翼翼地用餐巾纸把汉堡包起来。伸手,想递给存艾,抬眼,方才发现,他们已经……事过境迁。 他快步从病房离开,看看手表,事务所还有一个会议要开。 他刻意让自己忙碌,可以让自己与平常相同,甚至连吃饭,他都不准自己少吃一口。 存艾离开家里那天,他逼存艾答应自己,离开后,要让自己过得健康、要正常,他不敢要求她快乐,因为他明白,这叫做强人所难,在逼存艾同时,他也答应存艾,会让自己过得很好。 因此,他必须「很好」。 手机铃响,他接起。 「吕默恩……我知道,我刚从病房离开,已经见过当事人,拍了照、拿到病历表,你们开始准备资料吧,这次,我非要把她丈夫告死不可。」 可恶的男人,竟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妻子动手,就因为她不肯双手空空、自动离婚,这次,他要是没挖出对方过半身家和孩子的监护权,他吕默恩就自动在律师界除名。 收起电话同时,他想起存艾,顺手找出储阿姨的电话号码,拨过去,电话响了十几声才有人接。 「喂,唐公馆,请问哪位?」 「储阿姨,是我,默恩。」储阿姨是他唯一可以知道存艾近况的情报站。 「默恩,你还好吗?」 「我很好,存艾呢?她好不好?」 存艾不肯和他联络,她的手机已经停用,他猜,她生气他的决定,君羊耳卯制作,生气他把她的行李打包,气他把她推离开自己,更气他一口气把她送到机场,要她回美国去。 但是,除了拉开距离,他找不出其他方式让两人不腻在一起,他们是紧紧相依的磁石,只要在磁力范围内,就会自动靠聚。 「放心,存艾很好,只不过没去工作,我想这样也好,先让她把心情沉淀下来再说。」 「如果可以的话,阿姨还是鼓励她去找工作吧,有事情可以分心,她才不会钻牛角尖。」这是他的亲身体验。 「好,我会再跟她谈谈。默恩,那你呢,有没有吃好睡好,让自己过得好?」 对于默恩,她有无数抱歉。 他不好,但他可以撑下去,点头,口不由心。「不必担心我,阿姨只要把存艾照顾好,我就很感激了。」 听到这话,电话那头的储妈妈微微哽咽。这孩子……仍旧把存艾当成自己的责任…… 「就这样了,阿姨,我先挂电话,我还有工作要忙。」 「好,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身体。」 「我会,阿姨再见。」 收线,他往医院大厅走去,为了不让自己太过思念存艾,他刻意把工作摆在脑袋中间。 一个闪神,那个是……是存艾吗? 他快步朝女孩方向走去,她的脚步有点虚浮踉跄,而他没想过会在这里看见存艾,她不是应该在美国吗? 「存艾。」他唤她一声。 女孩迟疑了一下,然后摇头,继续往前走,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存艾。」他加大音量。 这次,她很明显地顿了一下,才缓缓回头,在视线相接的那刻,情绪满涨,她想也不想,扑进他怀里。 他火大了,非常非常生气。气她没有到美国亲人身边,气她把自己搞得狼狈,气这么热的天,她还把自己包得像肉粽,气他养得圆圆润润的脸庞,转变成难看的苍白色,生气她的下巴……包着刺眼的纱布。 他推开她、怒视她,他真想用大音量吼掉她眼底的迷蒙。 「哥……」她看见他在生气,呐呐地,咬唇、委屈。 所有的怒火在她那声软软的哥中消弥,呼……他不理人,迳自往外走去,拿起手机、拨出。 「林秘书,麻烦替我取消下午的会议。」 「哥……」她追不上他的脚步啊。 第二十九章 他走到门口,才发现她没有跟上来,迅速地转身,走到她面前。「为什么不跟上来?」 摇头,她丑丑的皱起眉头。「哥,你在生气哦。」 「对,我在生气。」他以为她在美国,有母亲、有一群亲人照顾着,谁知道她还呆在这里,而且把自己弄成流浪狗。 「不要对我生气,好不好?」她眯眼,几乎要掉泪。 他瞪她,瞪了超过十秒钟,吐气,牵起她的手、往外走。 他们走到医院隔壁的麦当劳,点一份劲辣鸡腿堡套餐,加大可乐和薯条,走到楼梯转角处的位子,坐下。 「吃!」他的口气很坏,虽然肚子里的火气已经消失,拿起餐巾纸,他帮她把眼角的湿润拭去,他看不得她伤心。 哥还是关心她的,对不? 「对不起,我应该去美国的,可是我不想离开哥太远,这样子会让我好害怕。 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啊?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还是我的心眼太坏?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决定代替月亮处罚我……」 这样的闻言软语,谁能对她发脾气?默恩叹了口气,把汉堡盒打开,薯条倒进盒盖里,他用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把汉堡包起来,送到她手上。 「你都没吃饭吗?」 说着,他捏捏她瘦巴巴的脸颊,才多久,她就把自己整治成这样,要是再晚两个月遇见她,她不就剩下一副骨架? 「对,我吃不下。」她咬了一口炸鸡。果然还是哥的问题,他在,东西就变好吃了。 「为什么吃不下?」 「因为哥不在家。」她望住他,在他眼神的迫使下,她不得不低下头。 谁说他不在家,只是,不在她的家。 「所以你就什么事都不做?不上班、不工作、不出门、不吃饭,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容易生病,生病……对了,你到医院去了,为什么?生病了对不对?你哪里不舒服?不,你下巴贴纱布……你又摔跤了?又是高跟鞋惹的祸。」 第四次,她第四次摔倒,而且每次都摔进医院,该死的高跟鞋。 她本来不想哭的,可是他一个两个三个问题,把她的眼泪催下。 「医生说,我的脑袋有问题。」说完,她又哭又笑。「不用他说啦,我也知道我的脑袋有问题啊,不然,我怎么会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哥。」 就是太想了,她才不吃不睡,把自己弄成骷髅人?早知道就不要把她赶出家门,早知道离开他,她就会活不下去,早知道他们是生命共同体,他怎么可以把她抛弃! 他皱起浓浓的眉。天主不应该用这种方式考验人,他以为只要把她推得够远,慢慢地,感情就会转变,从情人变成真正的兄妹,他以为只要一段时间不见,理智会跳出来做主人类的思维,存艾会慢慢了解,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值得称颂。 「存艾,你不可以这样。」 话出口,默恩便知道自己错了,理智是他的特质,不是存艾的,没有他在身边面青,怎能勉强得了她正常生活。 「我知道啊。」 她知道应该离得远远的,才不会拖累人,她明白自己是包袱,应该快点走开,她清楚自己的脑袋有病,而自己的出生根本是一个重大错误。 可是……可是她爱他啊,好爱,爱得刻骨、爱得心脏都碎成两半,还是停止不了爱情泛滥成灾。 一口口把汉堡咬下,没细嚼就吞进肚子,食物在她的胃里造反,她管不着,现在的她,只能管着胸口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它在抗议、在挣扎,它想找一条活路,可是每个路口都被堵住,害它逃不了、躲不掉,它被困住了。 「你必须工作、你必须找点事让自己分心,生命里有太多美好的事情,不是只有爱情而已。」 泪水沿着颊边淌下。「没有了,失去哥,我生命里只剩下坏事情。」 「不会的,你要相信我,生命到处都是奇迹,只要你睁大眼睛看,就会找到让自己快乐的事情。」 「我是认真的,我的生命已经没有奇迹了。」 她固执得让人咬牙切齿。 「你……你去环游世界吧,我给你开一个账户,里面会有足够的钱,让你到各地旅游,你去见见世面,去做你最想要的冒险,只要记得给我写信就行。」她没办法因为爱情而快乐,那么,就让她因梦想成真快乐吧。 「要是哪一天,我玩累了,可不可以回来?」 「可以,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兄妹,我还是疼你、宠你、爱你的大哥哥,你一样是崇拜我、敬爱我的小妹么。」 听说,爱情会冷却,听说,爱情只是短暂的感觉,如果那些人说的不是欺骗,那么,他们会走到那一天,再聚首,亲情占了两人感觉的大部分。 「如果到时候,我对哥的感情还不是妹妹对哥哥呢?」 她在为难他,她很坏,可是她还能再坏多久?能再继续对一个男人任性,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啊。 「那我只好……只好赚更多的钱,把你送到外太空。」他试着幽默,却试出她满脸泪水,心疼了,他伸手触着她的脸,划过她的纱布,转移话题,「这个伤,怎么弄的?」 「高跟鞋又惹祸了。」 「明天,我带你去买球鞋。」 「不要,那个不能搭我的洋装、套装。」她嘟起嘴。 「有什么关系,搭得再怪,你都是最美的。」叹气,他握住她的手,问:「存艾……去环游世界好吗?」 在泪眼模糊间,她点头答应。是该离开,走得够远,直到她不会是他的负累,寄生虫早该离开了,让这株大树好好地活着。 「乖,第一站想去哪里?英国伦敦,还是法国巴黎?」 「我想先回美国,看看妈咪。」 「好,先回美国,不过,在出发之前,先搬回来吧。」「豆 豆 小 说 提 供。」 这封信,默恩整整拖了两个礼拜才回。 说到底,他是在意的,在意存艾生命里出现另一个男人,在意对方和她成为生命共同体,在意他还在这里等候,而那只高飞的风筝,已经遗忘回家的路。 这不是他要的吗? 他要她去追逐幸福,他要她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哥哥,是他说生命里处处有奇迹的,他怎能回过头来,痛恨那个奇迹? 经过两个星期的沉淀,他逼自己用哥哥的身份,发出这封信。 妹,我快乐,因为你努力让自己快乐着。 第三十章 那个澳洲听起来很不错,有机会的话,也许我可以去那里走走。 我很高兴,你的生命找到新出口,也很高兴有一个男人和你有了新交集,这份再大的力量都不能把你们分开的感情,要好好珍惜哦。 如果有机会穿上你在巴黎凡尔赛宫附近看到的那套婚纱,记得,邀我去参加你的婚礼,毕竟我是你的哥,是最疼爱你的男人之一,知否? 看到你信未写的那些话,我突然很想念你那些吃醋的表情、嫉妒的言语,知不知道,你扞卫爱情的样子有多可爱?是不是因为你身边有了人,也迫不及待想把我推销出去? 不必了,我知道自己要的方向,你不必为我担心。 最近,我回了大学一趟,碰到几个教授,他们还是和那个时候一样,精神奕奕地上着课,湖边的垂杨柳仍然招惹池中的鱼儿,图书馆里,仍然每张桌子都被人占走。 走在校园里,好像时光暂停了,一样的人、一样的空气、一样的旧景,好像下一秒,你就会从遥远的对面向我奔来,挥着手,肆无忌惮地大声喊,「哥,我在这里。」 就是这样,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的妹妹,教授笑话我说:「你的妹妹看起来像十五岁的小女生,开朗又活泼,怎么你会那么深沉?」 没错,比较起你,我是老得多了,做什么都是走一步看三步,深思又熟虑,这种性格让我对没把握的事裹足不前。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当时,我们班上有个男生想追你,他向我探问你的事情,知道我怎么回应他的吗?我给他一顿拳头。 记不记得那时候,你常抱怨为什么我有那么多的女孩子追求,你却乏人问津? 答案揭晓,那些对你有意思的男生,都被我秘密处理掉了。 时间怎么走得这么快?才一转眼,那个胖到让我想一脚踢开的储存艾,已经长成人见人爱的小美人了。她开始会打扮、会穿高跟鞋,(虽然那些高跟鞋总是和你作对,但说实话,高跟鞋真的让我们家存艾的双腿,变得又长又美)她走在路上会引起许多苍蝇的瞩目,(幸好她老哥是高效型苍蝇拍)然后现在……有个不能分离的男人在旁边守候,你能想象我的心情吗? 我终于懂得,为什么天底下的父亲都看女儿的情人不顺眼。 存艾,不必担心,我会调整自己的心情,试着接受你深爱的那个男人,我会爱屋及乌,对他发出善意,所以,你得给我更多资料。 他叫什么名字,念什么、做什么?他的家庭正不正常,有没有一个会虐待媳妇的母亲?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爱你多一点还是你爱他多几分?如果可以的话,把他的学校和就职单位给我,我来上网查,查查看这个男人有没有能力带给我的存艾无忧生活。 总之,无论如何,记住我的话,我要你幸福、要你快乐。 哥 默恩 关上电脑,默恩明白这些话违背自己的心,但没关系,只要他的存艾快乐就好!向来是这样的,他要他快乐,他要她顺利,他要她平安,他要她幸福而喜悦,只要她好,他便好了。 存艾搬回吕家,机票也已经买好,时间在两个星期之后,默恩替她订了商务舱,并向事务所请了两个星期的长假,这让所有人跌破眼镜,但他半点都不心疼员工们的眼睛。 这两个星期,他要分分秒秒、时时刻刻都和存艾在一起。 白天,他带她去买衣服买鞋,买的都是适合旅行的轻便衣服和鞋款,他带她吃过一家又一家的餐厅,他要她记住台湾味的同时,记得住在台湾的这个男人。 夜里,他们窝在床上彻夜长谈,他说他的理想志向,她说她真的很想当他的新娘;他提十年计划,说他会赚足两个人到老的生活费用。 到时候,如果她还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就回来吧,这里有个哥哥会无限制宠她溺她爱她,像从前那样。 存艾怀疑地问:「如果你找到比我更好的女生结婚了,如果嫂嫂对我吃醋怎么办?」 他想也不想,回答,「那我就给你换一个新嫂嫂。」 他的「想也不想」满足了她,她窝进他的胸口,笑着说:「糟糕,我很像变态小姑。」 他捏了捏她的鼻子,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的变态。」 「我觉得好吃亏哦。」 「哪里吃亏?」 「要找到比我好的女生很简单,可是要找到比哥好的男人太困难,我的对象数量比哥少,我们的立足点不平等。」 他失笑,抓乱了她的头发,心想,傻瓜,在他的心底,再没有女人比她更棒。 他们以为两个星期很久,却没想到太阳升起、太阳落下,两个星期转眼间从指间滑过。本来,存艾只有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因为他的狂买,一下子暴增成七个,他担心她带不走,直接将她的行李托运。 存艾搭飞机那天,只剩下一个小小的随身包。 应该出关了,她不想走,紧紧相扣的十根手指头像沾上三秒胶,分割不开。 她看他,一瞬不瞬,想要在脑海里深深地、深深地将他烙印;他也看她,但他看的是存艾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那个爱吃棒棒糖的女孩,那个爱囤积零食的女生,那个他走到哪边、都要跟随的女人,怎么会这么快,他们的缘分已尽。 在一起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父母子女可以再一起、情人朋友可以在一起、老师学生会在一起,同事上司会在一起,人无时无刻在和一群不管你喜欢或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他们就是办不到? 他不太怨慰的,他相信事在人为,但这件事让他学会怨天尤人。 「哥,你要过得很好,要很快乐、要很幸福。」老话了,一遍一遍,不知说过几千句的老话,她还是一说再说。 「只要你有本事让自己幸福快乐,我就会做到。」 「哥,你要好好吃饭、好好运动,把身体保持在最健康的状态。」 「这个话,你应该叮咛自己,不是叮咛我。」 也不想想过去三个月,是谁把自己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幸好这两个星期,他把她养回来一点点。 「我会啊,我要有足够体力,才可以环游世界。那哥……」 「我知道,我也要有足够的体力才能好好赚钱,好好存钱,好好让你在世界各地大胆消费。」 「哥,你养我这只寄生虫,会不会很累?」 第三十一章 他捏了捏她的脸颊,笑说:「你不是我的寄生虫,我们是共生,你有我长得好,就像蚂蚁和蚜虫那样,蚂蚁保护蚜虫,蚜虫分泌蜜汁供蚂蚁取用。」 「我讨厌这个比喻,而且我也不会分泌蜜汁。」 「那……好吧,就像父亲和孩子,身为父亲,辛苦养育孩子,孩子只要回个甜美笑容,父亲就会感到满足,孩子是父亲往前冲的动力,而父亲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 「我也不喜欢父亲和孩子。」 她是个难伺候的女人,这个不喜欢、那个不爱,也不想想她的哥是律师又不是小说家,怎么能够随口就寻出贴切的形容词。 「那你喜欢哪个?」 「我喜欢当哥最爱的女生,就算我是笨蛋、就算我是负累,就算我的存在只会让哥觉得好辛苦,可是,哥就是喜欢我,不喜欢别人。」 他定定望着她。 笨蛋,她早就是这种女生了,她举的不是比喻而是事实,叹气,他的辛酸怎禁得起她如此撩拨? 存艾展开双臂,把他抱得紧紧的。「哥,是不是哪一天,我可以把你当成真正的哥哥,就可以回来?」 「对。」 「是不是只要我学会不对你和其他的女人感到嫉妒,我就可以无限制地在你身边耍赖?」 不是,不会有其他女人。但他说:「是。」 「是不是我累了倦了、想哭了,你的肩膀仍然是我的依靠?」 「对。」 「是不是就算我成了真正的妹妹,我仍然是你最在乎的女人?」 这个话,她已经听过他千递万递承诺,她却还是要一次一次拿出来提点,就说吧,她是个难缠女人。 「是。」他将她的身子拥入怀里,不在意旁边走老走去的人群,用什么眼光看自己。 广播传来催促的声音,她该出关、准备上飞机了,可是准备了两个星期,她还是没把自己的心搞定。 「哥,你会不会忘记今天的话?」她的口气急促。 「不会。」这一刻,他也发觉自己松不了手,还以为两个星期已经足够,哪里晓得,分手是人类最严重的折磨。 「你会不会忘记你曾经很爱我?」 「不会。」 「你会不会等我走掉以后,就不理我了?」 「不会。听我说!时间不多了,你要记得吃饱睡好,要记得写信给我,要记得不必替我省钱,该花的、要买的,记得去领钱。」 「好。」 广播再次催促,默恩陪着她往出关处定。 「你不可以生储阿姨的气,要记得孝敬她,把你养到这么大,很不容易。」 存艾笑了。哥养她的,不比妈妈少。「知道。」 你要好好和uncle相处,不可以到那里去闹家庭革命,我可没养出一个叛逆份子。」 「我没那么坏啦。」 「有没有行李忘记带?想起来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帮你寄过去。」 「有啊,有一个行李没带。」她明明在笑,酸涩却梗在喉咙里。 「什么行李?」他皱起眉头。检查那么多次,怎么还是漏掉? 「吕默恩啊。我什么行李都不必带,只要带上哥,走到哪里都会搞定。」 分明是句甜蜜的话语,不明所以地,他听得满心酸涩,眼底出现一片可疑的红潮,他松开了她的手,拂开她额前的散发。「这个行李,你不可以要,我不会给你寄去。」 「为什么不行?」 「因为从现在起,你必须学会独立。」 「我讨厌独立。」她跺脚。 「没办法,所有成年男女都要学会独立。」说着,他轻轻一推,将她推出关。 一个关卡,关住她的爱情,他在关内、她在关外,从此,她必须关起心门,不将他当成爱人……好难的挑战哦,可是他一手将她推出去,逼她接受挑战。 依依不舍的目光在他身上缝蜷,她用力咬住下唇,轻轻地说了声永别。 【第八章】 存艾没回信,两个星期、两个星期又过两个星期,她已经比固定寄信的日期晚了将近一个月。 是他写了什么,惹她不高兴?她不愿意他去调查她的新男人?默恩不知道,他只能在这里跳脚,心急。 他给她发了七八封信,存艾没有半点回音。 打开文件夹,他读取自己写给存艾的信。 dear存艾: 我不高兴,因为你没有回音,说,这次疯到哪个国家?是那里风景太美,你流连忘返,还是你淋雨淋到生病?怎么会忙到没时间给我回信呢?我开始考虑,要不要把你账户里的金额缩水,让你多留点时间给我写信。 台湾进入秋季,秋老虎的威力很吓人,让我们这种非穿西装上班不可的男人很辛苦。(看在我赚钱很辛苦的份上,拜托,给我一封信。)昨天打了个离婚官司,我替我的当事人省下三千万赡养费。 他的前妻气到一出法庭,就对我破口大骂,她骂人骂得非常溜,从头到尾,我怀疑她有没有呼吸过,这种人才不当律师实在可惜,不过,也因为她的态度,让我深深同情我的当事人,这种婚姻,他居然还可以维持十五年,他的修养不是普通高强。 回到办公室,我和陶律师在闲话八卦的时候,互问:「是不是因为离婚这么累人,所以年轻人不想结婚?」 他笑着回答我,「离婚哪里累,真要说累,累的是我们律师和他们口袋里的金钱。」 存艾,你想过这个问题吗?如果不是为了厮守一生,为什么人们要走入婚姻,如果是为了厮守一生才走入婚姻,为什么又要轻易让婚姻决裂?人人都说地球生病了,我要说,生病的是人心。物资丰富的二十一世纪,反而让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吗?那个男人真是你想要的吗?会不会在乎,却发现他不如预期? 听哥一句话,别太早下决定,决定他是自己一辈子分不开的男性,从我这里偷走一点律师性格吧,观察、分析,在感性之外,存上一点理性,分析出正确答案,再考虑自己的决定不会太莽撞。 如果你的分析能力不是太好,我很乐意帮会你,把那个男人的资料寄给我,由我来帮你做这件事情。 最后,给你机会,三天内寄信给我,如果真的忙到没时间说废话,打四个字——哥,我很好。寄给我、让我安心。 哥 默恩 他承认自己是小人,才告诉她要好好珍惜手边的幸福,下一封信又否决那个幸福的真实性。 第三十二章 他嫉妒那个男人,相当嫉妒,他以为自己的度量大到可以微笑退出,没想到,他一下子推翻自己的大度量。 他很糟糕,如果存艾真把资料交到了他手上,他想,他一定不会给对方及格分数。 前几封信,他几乎重复着同样的内容,要存艾给他回信,要她多讲讲关于那个男人的事情,恐吓她再不写信,就缩减账户里的金额,顶多再勉强挤出一些事务所里的事来充数字。但明眼人一看,自然看得出来,他翻来覆去,强调的是同样的东西。 后面两封就简单得多了,三行解决,他省去琐碎废话,直接告诉她,我给你几天时间,几天不写信,我就杀到美国去。 他郑重恐吓了,但,她仍然没回信。 于是,他开始安排工作,计划排出空挡时间,跑一趟美国。 在订机票之前,他要先打电话给储阿姨,必须先搞清楚存艾到底在忙什么事,如果她是忙着谈恋爱……按数字键的右手停住。如果真是呢?他还要风风火火的赶去? 说不出口的疼痛在心上抽了抽,鞭笞了他的神经,不知道哪里吹来的风,让他的冷透进骨头里,他的眉心蹙起川形竖纹。嘴巴轻易出口的祝福,在没人的地方突显出沉重,他是心口不一的男人。 电话未挂回去,秘书拨了内线进来。「老板,有位唐先生找你……」她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唐先生说他是储存艾小姐的哥哥。」 像触电般,手上的话筒叩一声掉落玻璃桌面,不明所以地,不安大量倾入。唐既理,他知道,他是给存艾送苹果的哥哥。 「请唐先生进来。」 默恩把电脑关上,端正坐姿。 门打开,唐既理笔直走到他面前,他起身,伸手交握。 「你好,我是唐既理,存艾的哥哥。」 「你好,我是吕默恩。」 客气寒暄中,两个男人互相打量对方,唐既理是个混血儿。长得相当好看,浓眉大眼,顶着一头棕色微卷头发,他属于阳光男孩,存艾说过,他是会计师,优秀而有才华,会唱歌,会作词作曲,在存艾失眠的夜晚,他会拿起吉他,在床边为她唱歌。 所以,是他?他是存艾口里那个分离不开的男人。 如果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他不该试着放手? 下意识,默恩的眉头皱起。「请坐。」 「谢谢。」 唐既理把袋子往他桌上放,他认出来了,那是存艾的袋子,一个浅灰色的环保袋,她去参加活动送的,她很喜欢这个袋子,常常提着它四处走。 就这样,他们谁都不说话,好像怕谁先开口,就输掉这场竞赛。 唐既理望着默恩。对方是个谨慎的男人,在十六个小时的飞行中,他模拟过许多种开场白,却始终找不到一个不伤害对方的说法,存艾交给他的任务太困难,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之外。 「吕先生,你有话想问我吗?」 「我应该问唐先生什么事?」他是律师,未抓到对方的漏洞前,绝不亮出自己的底牌。 唉,和律师交手很累。「你后面写给存艾的那七封信,我看过了。」 果然是他!存艾连信都给他看了,两人的关系怎会是普通一般。苦涩一笑,默恩提醒自己别失态。 「我考虑过给你回信,但……我觉得,应该当面告诉你,会比较好。」 「好,请说。」 他的心在猛烈撞击,付度中的事情将要从对方口里说出,他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态度面对,只能冷静再冷静。 「事实上,存艾后面那几封信,都是我帮她回的,应该是从……她到瑞士玩那封吧,也许你已经注意到,存艾的笔迹不大一样,我模仿得不是十分像。」 错,他没注意到,如果是模仿,那他做得太好了。 「为什么是你回?」默恩神情冷肃,失望在眉间扩散。 「因为那个时候,存艾拿笔写字已经有点困难了,她写的字,大概有……」他举起右手,用大拇指和食指圈出一个直径一公分大的圆。「这么大,所以她口述、我帮她写。」 「说清楚,什么叫做拿笔写字有困难?」他隐约嗅出不对劲。 唐既理停了好半响,才再度开口说:「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会让你难以接受,很抱歉我们不告诉你真相,但这是存艾的心愿,也请相信我,这两年,我们全家都很难熬。」 默恩的呼吸急迫起来,好像有个天大的阴谋笼罩住他,他可以从对方的话语里面挑出一大堆问题,但他不说,生怕挑破,那个阴谋会压得他无法逃避。 「那年,你在医院碰见存艾,存艾告诉你,她的脑袋生病了。她没骗你,那个病叫做小脑萎缩症,存艾的外公、舅舅和大姨都是因为这个病去世的。 这也是存艾的母亲决定生下存艾的原因,她太孤独了,她害怕病发的时候,一个人静静死去,这个病走到最后……很折磨人的,于是她生下存艾,两人相依为命,日子久了,阿姨以为她们双双逃过这个病的诅咒,没想到阿姨逃过,存艾并没有。 存艾提过,如果那年你告诉她,留下吧,我们来当杨过和小龙女时,那她会不顾一切、自私留下,即使这将让爱她的哥备受折磨,她都要睁着眼睛,陪你到最后一刻。但你没有,你的信仰、你的道德将她推开了,她告诉我,你的天主不准她过度自私。」 「什么叫做小脑萎缩症?」他的手莫名其妙的发抖,抖得自己几乎控制不住。 「那是种遗传性疾病,由母体夹带遗传基因,这个病的一开始,患者会控制不好肢体,会摔倒。会没办法夹菜、写字,慢慢地,没办法行动、说话,也没办法进食……直到没办法呼吸。那是种让人绝望的病症,它不会慢慢走向恢复痊愈,而是一步步迈向死亡,有人从病发到去世甚至拖上十几、二十年的时间。」 所以存艾常常摔倒,不是高跟鞋惹的祸?所以他念叨她,「摔倒时要用手撑着地,怎么可以让下巴直接落地,万一咬到舌头怎么办?」时,不是她不要做,而是她无法做到? 「不对,她生病了,怎么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游?」默恩反驳。 第三十三章 「她骗你的,为了让你安心,她让阿姨每个月从你户头里另一部分现金,放到另一个户头里,假装自己真的到了那些国家,事实上,她整天都待在房间里,看着旅游网站,看着窗外的天空,用想象力旅行。 「存艾告诉我,这个病只能控制她的身体,不能控制她的灵魂,她的灵魂去了法国、英国、日本、瑞士,她每走过一个国家,就迫不及待要和你分享。 她说我哥啊,除了赚钱,不懂得享受生命,你要帮我说说他,别让他当一辈子的赚钱机器。」 「她骗我的?这家伙。」默恩拳头紧握,她生病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以骗他! 「她骗你的事还有一件。」 「哪一件?」 「她告诉你,她有个生命共同体,再大的力量都无法将他们分开,他们注定要一起走到生命终点站的男朋友。」 「是假的。」这次,他连猜都不必猜。 唐既理看一眼他青筋尽冒的手臂,无奈道:「对,是假的,那个男人叫做小脑萎缩症,现在,你想不想把她抓起来,打一顿屁股?」 「想。」下意识拿来桌历,他要腾出够多的时间去美国把她抓回来,他们已经浪费两年多,他要把剩下的每一天当一年使。 「我做过这种事,她是个不服输的丫头,你知道她会摔跤吗?」 「我知道。」他还以为那是高跟鞋造反,她把他骗惨了。 「医生叮咛了,不准穿高跟鞋,存艾还是每天把高跟鞋套在脚上,走路颤巍巍的,好像下一步就要摔倒。 爸念她没效、阿姨骂她也没用,没人知道她在固执什么?后来她又摔跤,下巴缝了八针,我气到爆,一把将她抓到大腿上,狠狠打她一顿屁股,她眼泪鼻涕齐流,告诉我,那些高跟鞋都是你买的,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够穿多久……」 说着,两个男人都鼻酸了,唐既理端起秘书送来的茶,喝一口,顺带吞下喉间酸楚,默恩也作出同样的动作,他们都不是轻易示弱的人。 「我也给她买过很多平底鞋。」他买了满满的七大箱呐。 「对,后来,她没办法下床,但她每天都要穿新衣新鞋,还要带你给她买的项链手链,只要一有机会,就央求阿姨帮她化妆,看护很受不了,哪有病人天天盛装打扮?她说,如果哥在啊,他还会给我梳头发、搽指甲油。我彻底败给她了。」 点头,默恩说:「我会。」 他要去把存艾接回来,天天把她打扮成公主,喂她吃鱼子酱、喝香槟,把她当成女王来服侍。 唐既理续道:「她是我见过最坚强的病人,她每天都很开心,即使被病魔折腾得很累,她还是笑眯眯的,我知道她不愿意别人替她担心,但我观察过好几次,即使没人在的时候,她还是随时随地保持笑容,连看护小姐都说,她是她见过,最乐观的病人。我问存艾,为什么病了还这么高兴,她回答,我快乐了,哥才会快乐。」 「吕默恩,即使生病,存艾还是把你的快乐摆在第一位,所以请你不管碰到再糟糕的事都别忘,为存艾保持快乐。」 这次,喝水也掩饰不了他的心酸,仰头,唐既理把泪水吞回肚子里面。 而默恩红了眼眶,点头、再点头,他拼命点头。会的,如果他的快乐是存艾最在乎的事,他会为她办到。 「这个袋子里面有存款簿,那是你给她的钱,她希望如果有机会,你利用这笔钱代她、用双眼看遍全世界,里面还有她的心情手记,很多本,后来她写的」大楷「也在里面。 另外,我烧了几片光碟,都是她的照片,还有她想对你说的话。她说只要有人可以带给你幸福,她愿意把嫉妒拔除,真心诚意祝福。」 「我知道。你会在台湾停留多久?」 「你是我来台湾的唯一目的,对你说完这些,我马上回去。」 「等我两天,我把事务所的事安排一下,跟你一道走,我去把存艾接回来。」 像停电般,唐既理一瞬不瞬地望着他。是他说得不够清楚吗? 「怎么了?存艾不想我去吗?」 唐既理摇头,缓慢地回道:「对不起,存艾她已经走了,在上个月中,办完丧礼后,我才走这一趟。」 存艾死了! 惊雷轰下,他像块被烧焦的木头,麻木的神经道不出疼痛,是谁在他的胸口炸出一个大洞?丝丝缕缕的悲哀像蔓生滕,密密麻麻地纠缠住他,他无法喘息,他的心像干涸的旱地,一道道裂缝延伸、无止尽。 「你不要这样,她走得很安详,就像平时睡着了一样,我们照着她的意愿,让她穿上郝思嘉那套绿色丝绒礼服,挑了双她最爱的高跟鞋,我们让小艾艾躺在她身边,把她最爱的水晶项链挂在脖子上,存艾是个好女孩,她是受上帝眷顾的,她发病得很快,没有被病魔折腾太久,你该为她感到欣慰。」唐既理匆忙道。 谁会因为死亡的提早到来而感到欣慰?所以那个病,真的很辛苦对不?他是男人,从有记忆开始,就不曾掉过一滴泪水,但他哭了,因为一个女孩,一个总是缠着他,用软软的声音、一声声唤他哥的女孩,与他,天人永隔…… 他没有啜泣,只是泪水永不止息,它一串串滑过脸颊,落进他昂贵的西装里,晕出一大片黑影,那黑影攫住他的胸膛、他的心口,攫住他存活下去的力气。 失去存艾,他哪还找得到快乐的力量? 唐既理叹息,绕过桌子,大大的手掌落在默恩的肩上。 「我多留几天吧,陪你大醉几场。」 哥,我吓到了,医生说病分两种,一种是走向康复,一种是走向死亡,我是后面那种。 好倒霉哦,怎么会是我啊,我明明就是乐观进取的好女生,为什么让我生了一种绝望的病症?我想靠在你怀里大哭特哭,想问你,为什么所有的坏事亲全落在我头上?难道真的有前世今生,而我上辈子杀人抢劫、坏事做绝? 哥,医生要我做复健,好好笑哦,又不会好的病,做什么复健啊?但我乖乖合作,因为这样,妈脸上才不会出现泪痕,扶着栏杆一步步学走路,我觉得自己好愚蠢。二十几岁的大女生了,居然还在学走,甚至牙牙学语。 不是夸张,真的是牙牙学语,最近 ,我连嘴巴的肌肉都控制不了,讲话也越来越不清楚,想当初,我还参加过演讲比赛的说。我告诉uncle这件事,他笑道:「好汉不提当年勇,有本事就天天对我演讲。」我明白,他怕我自卑,再也不肯开口说话。 第三十四章 哥,我烂毙了,你告诉我,和周璃葳联手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我该替你高兴的,可我讲过一百次,祝你和他幸福,我的心还是嫉妒得要死。我很烂,哥,我试着喜欢周璃葳,直到和你一样喜欢,你们一定要继续合作、继续成就,继续…… 哥,我昨天发高烧,以为再也醒不来,生这个病的人,很多是死于呼吸衰弱,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什么?在烧得头晕目眩时,我脑袋里竟然清清楚楚地出现一样东西,是你手里、那盆冰冰凉凉的龙眼冰。 好想念哦……好想念那年夏天的滋味。是谁规定的啊,规定过去的岁月不能重新回来? 哥,我讨厌我的手,字越写越丑,我脑袋里要说的话很多,可是写出来的字很慢,我的手跟不上我的心,我爱你很多,可是能为你做的很少,怎么办呢? 哥生日到了,我想给你做卡片,可我连剪刀都拿不好,我想帮哥编织一条暖暖的围巾,可是棒针不肯帮我的忙,一个人如果不能为爱情做些什么,那爱情会不会对她感到厌弃? 哥,我哭得好惨,小艾艾的眼睛掉了,看不见的悲哀我非常明白,因为看不见哥,让我度日如年,看不见希望,让我生命晦涩,小艾艾,你的眼睛到底在哪里啊? 哥,我知道我会死于什么了,我会死于思念。我想哥的眼、哥的眉、哥的鼻子、哥的嘴,我还想哥的拥抱和亲吻……网站上说,这种病会让全身渐渐不归我管理,只有不受控制的五脏会自己运作的很好,如果我一直想哥、一直想哥,会不会想到最后,心脏也向我投降? 哥,我的灵魂一点一点被躯体禁锢,好疲惫,不明白为什么不要死得快一点? 我想开快车撞电线杆,想从楼上往下跳,想要一颗炸弹绑在我身上……可惜,我连拿刀子划不动脉都办不到。 我唯一能做的只有想像,想我的灵魂像破茧而出的蝴蝶,翩翩飞舞在广大的天空,可惜我的茧太厚,让我的灵魂在厚茧里窒息。 哥,记不记得妈要嫁给uncle的时候,你教过我,真正的爱不是自己的想法,而是在乎对方的感受,真正的爱,是对方幸福、你就会快乐,否则那不叫爱,只是占有。 我记住了,所以我在乎你、心疼你,不要生病的存艾欺负你的心,我宁可你误以为我正在翱翔天际,也不要你看见我残破的躯体。知道事实后,你不要生我的气哦,好不好? 哥,我好喜欢既理哥哥为我写的歌,有空,你让他唱给你听好不好?他的歌声很棒,只差没去参加「星光大道」,你会喜欢他,就像我喜欢他那样。 说是心情手记,倒不如说是存艾对他的叨叨絮絮,这些册子是他,而她一有力气就对他说话。 默恩理解了唐既理嘴里的「大楷」,因为到后来,存艾的字真的大到离谱,就像小学生练字,而后面,多是用电脑打的。 唐既理说,她打一个字需要两、三分钟,那个卖力伸展脖子的举动,看得人好伤心;他说,到后来,打字成了她唯一能做的事情,谁都不忍心阻止;他说,最后那几天,她连动都不能动,看着他的眼睛,干净得像个初生婴儿。 在那个时候,只要是对她有一点点疼爱的人,都会希望成全她早点离开,所以他们选择放弃插管急救,在她停止呼吸那刻他们仿佛看见一只蝴蝶破茧,翩然离去。 唐既理说,如果你真的爱她,就该为她感到高兴。 谁能为死亡高兴?办不到。 看着每张照片里,她可人的甜美笑容,他哭泣;看着她对他比ya,笑着说:「哥,要快乐呦!」他泪流满面;看着她费尽心力写下的硕大字体,他痛苦失声;他是个很man的男人,但存艾把他的形象破坏殆尽。 唐既理留下来,陪了他两个星期,他们每天每夜都在谈论存艾,他们喝酒,在昏醉间回想存艾的点点滴滴。 存艾是他们共同的妹妹,但他们都不希望存艾当自己的妹妹。 默恩指着屋后的龙眼树,对唐既理说:「这是存艾最喜欢的零食,它们把存艾的皮肤养得很漂亮。」他拍拍自己的大腿对唐既理说:「我的膝盖是存艾最好的按摩椅。」他举起自己的手臂说:「存艾最喜欢靠在我的臂弯,这里是她最安全的栏杆。」他把存艾的小被子盖在身上,说:「这条彼得兔毯子是我给她十二岁生日礼物,她看电视的时候都要盖在脚上。」 于是,唐既理终于明白,为什么看电视时,存艾总说冷,那是因为她把她的彼得兔留在台湾;他明白为什么亲人都在身边,她仍然老是觉得失去依靠,那是因为她的「栏杆」不在;他懂了,爱情是双方面的事情,不单是存艾深爱默恩,默恩也用同样的心情眷恋着存艾。 唐既理仰头,咕噜咕噜灌下一大口啤酒,对他说:「我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妹妹,如果她不是爱你太深,我会趁这几年把她,吕默恩,你是我的头号情敌。」 默恩用自己的酒瓶碰撞他的,回道:「你把不上她的。」 「为什么?」 「她从四岁那年起,就会因为我不再出现而思念。」 「四岁?那么小的女孩,你都下得了手。」 「没办法,我天生有魅力。」 默恩笑了,帅气的笑脸怔住了唐既理的眼,于是他又懂了,为什么存艾会说:「我最爱逗哥笑,他一笑啊,哼哼,沉鱼落雁算什么。」 喝干了瓶子里的酒,默恩问:「可不可唱唱你为存艾写的那首歌?」 他耸肩道:「有什么不可以?这首歌叫做‘天堂宝贝’。」 你像一朵粉红玫瑰 在洁白的床间渐渐枯萎 你努力张扬着笑脸 说干燥玫瑰也有余韵香味 你安详甜美的睡颜 苍白染上曾经鲜红的嘴唇 我背过身悄悄垂泪 你说有机会想再任性一回 我的心肝宝贝 你要慢慢慢慢地飞 飞到那个我不认识的世界 听说那里有喝不完的甘冽泉水 有无数的欢乐笑靥 我的心肝宝贝 不要害怕消失不见 你已在我心里写下缱绻诗篇 听说只要爱你的心情永不改变 爱情会在天堂永恒 唐既理有很棒的歌声,唱歌的神情专注而深情,但听完歌曲,默恩一把抓住他的衣襟,恶狠狠地问:「说清楚,存艾和谁的爱情会在天堂里永恒?」 他的恶狠狠惹出唐既理的大笑声。 之后,他们一起看存艾录下的dvd,存艾要说清楚每一个字,都得张大嘴巴,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发音,那样的辛苦让默恩泪流不停。 她费力地说:「哥,要快乐哦,总有一天我们会再见面……下辈子,可不可以别逼我叫你哥哥,我想当你的爱人,你的妻子……我把糖果,龙眼通通留给你,你要记得吃糖,别吃苦,让自己难受……」 第三十五章 她说得那么辛苦,却让笑容在脸上张扬。 唐既理说:「对我们而言,维持住一个笑脸很容易,但对存艾而言,那是重大的考验。」 这样艰辛录制的dvd让默恩看一遍、痛一遍。 两个星期之后,他不是送走唐既理,而是和他一起回去,因为他说:「存艾希望她的坟边种满玫瑰花,可是,又不许我们种。」 「为什么?」 「她说,玫瑰花代表爱情,而她只想要一个人的爱情。」说完,唐既理带着深意望住他。 这些话,促成了默恩的美国行。 他和唐既理成了好朋友,可以一起谈论存艾的好朋友。 默恩到了美国,看过储存艾的墓园和旧房间,他亲手为她种下代表爱情的红玫瑰,他陪着她说话,一天说过一天,子孙满足了,才离开。离开时,带走了她床头的小恩恩和小艾艾。 回台湾那天,唐既理没有对他说再见,但对他说了另一句话,他说:「如果你不允许自己快乐,便是对不起存艾。」 这句话,他记下。 桃园机场里,人来人往,默恩带着一只简单的行李箱,和周璃葳说话。 「什么时候回来?」她对着他叹气。 任性的家伙,好不容易事务所有今天的名声,他居然不负责任地说走就走。 默恩摇头。他并没有她所想的那么不负责任,这半年,他找到当年最优秀的学长和同学来坐镇,他把事务所的股份分了出去,有他们撑着,他可以玩得安安心心。 「不知道。」 也许要一年,两年,他已经不再做计划了。 目前,尚未存够计划中的一亿九千三百二十万,但他决定去环游世界。 打开万用笔记,他从里面拿出一张黄色纸条,再看一眼。 我希望可以跟哥一起环游世界。 这张纸条已经有很久的历史,是存艾的心愿,今天,他终于可以带着她一起踏上旅程。 下意识地,他握握颈间的链坠,那是一个银制的小盒子,盒子里面的照片有个笑意盎然的女孩,她笑得无忧,笑开所有人心中的阴霾,为了她,他学会快乐。 「你就不能先玩几个国家,然后每年按照计划做短暂休假,再出国玩吗?」那时,她可以陪他一起,并且两个人都不必特意放下工作。 「不,我答应存艾了。」选择今天出国,是因为今天是存艾的生日,他曾经说过,要把环游世界的愿望当成她的生日礼物。 听到「存艾」二字,周璃葳眼神黯然。始终离不开是吗?她不知道该为他的痴情感到佩服,还是替自己感觉悲哀…… 「存艾离开了,而你还活着,未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日子长得很,你得放下,重新寻找幸福啊。」 「谢谢你,我已经够幸福了。」这段时间,他反复看着存艾为他留下来的东西,他不再伤心落泪,而是慢慢地品尝着她要他快乐的心愿,发誓,他会为她,快乐活着。 「哪有?你根本是在逃避,你以为远远地离开台湾,就能够离开属于你们的记忆!」 默恩缓缓望着她。璃葳毕竟不懂他,再好的朋友,再亲密的搭档,也无法理解对方心底的深刻,唉,他不会对朋友要求这么多。 「璃葳,学长对你很感兴趣,如果你感觉还不错的话,也许两个人可以交往试试看。」 学长名叫陈卫承,是他新邀入股的股东之一,有他和玛葳以及另外两个同学,他相信,他们四个人可以让事务所的名声更上一层。 「这就是我们的问题所在,我对你感兴趣,你却对我不在意,同样的,他对我感兴趣,我却非常没兴趣。吕默恩,我已经等你很多年了,这次,我还是说同样的话,我会等你。」她的口气笃定。 他失笑。「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 「所有的夫妻都是从朋友变成的。」 「我已经有妻子了。」 「她是你妹,要我为你解释法律条文吗?」 「在我心中,她是妻子,好了,你回去吧,我要出关了。」 「手机随时开着,如果我们有事情要联络——」 「知道。」 默恩截下她的话。同样的话,他已经听过无数遍,但不管听再多次,她都留不住他。 转身,他出关,手机传来一封简讯,他打开,心猛地触动。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我现在在天堂。初来乍到,还无法形容这里有哪些美丽风景,不过,这里的天空肯定蓝得看不见半点烟云,这里的泉水肯定甘甜醇美,约定五十年吧,等五十年过去,你来这里和我相聚时,我就当导游,带你四处游历。 哥,有的人,人生很长,有的人,人生很短,但不管长或短,只要在死亡那刻,有人想着你,恋着你,人生便算值得了。哥,我的人生很值得,因为有你,有我最爱最爱的哥…… 有一天,天爱上了海,可是空气阻隔了他们,让他们无法相爱,天哭了,泪水落在海里,即便不能相爱,天也要把灵魂托给大海。 哥,你当了我一辈子的守护天使,现在轮到我来守护你,要幸福哦! 妹 存艾 他笑开了,这丫头还可以给他多少惊喜? 默恩回拨,接电话的是个中年女性。「你好,我是吕默恩。」 「你好,我是存艾小姐的看护,她希望我在她生日这天,发简讯给吕先生。」 「我猜到了。」 「那你也猜到存艾小姐入睡前,一定要说一声,哥,晚安吗?」 「是,我猜到了。」所以入睡前,他也会说一句「存艾,晚安」。 「那你知道,她心里想的都是你,每分钟,每秒钟,为你开心,为你哭泣?」 他无语,但,不难猜得到,因很多年前起,他就是她生命里的重心。 「吕先生,你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她更爱你的女生。」 「我知道。」 「你爱她吗?」 「爱,非常爱。」他不在乎对陌生女子坦诚自己的爱恋。 「那么,从今天起,请你加倍爱惜自己,让自己开心畅意。」 「这话,是存艾要你告诉我的?」默恩失笑,存艾打算透过所有的人,所有的嘴巴,一次次唠叨,逼他爱惜自己? 「对,她算准吕先生接到简讯后,会回拨。」 「谢谢你,我会照她的要求去做。再见。」 「再见。」 默恩挂掉电话,登机的广播声响起,他握紧胸口的链坠,问:「存艾,准备好了吗?我们要出发喽。」 尾声 【尾声】 一片绿草如茵,点点黄花、红花,紫花在草地里绽放美丽,这里没有夏秋冬,只有教人舒适的春季。 高大的男子背着双手走入这片草地时,严肃的脸扬起笑意,软软的唇边写入甜蜜,因为,他看见迎面而来的女孩。 女孩穿着一袭绿色丝绒礼服,那款式和《乱世佳人》那部老电影里,郝思嘉用窗帘做的那件很像。 他向她走近,她带着甜美的笑脸,小小埋怨,「哥,你终于来了,我等了好久哦。」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说着,他负在身后的手移到前面,把两个玩偶交到她怀里。 「啊,我的小恩恩,小艾艾,我想死你们了。」女孩连声嚷嚷。 是,他知道她会想念它们,所以叮咛儿子千万记得,把小恩恩,小艾艾连同那双绿色高跟鞋替他带上。 「来吧,换上这双高跟鞋。」 「哇!」她又是一阵惊呼,「好漂亮的高跟鞋哦。」她坐到草地上,他单膝跪下,为她套上高跟鞋。 他望住她,她看着他,两人笑开怀。 「哥,快告诉我,你的故事。」她勾住他的手臂,靠上他的肩,好好哦,她又找到可以倚靠的栏杆。 「你离开以后,我先到美国,为你种下许多玫瑰,然后把你的照片放到链坠里面,带着你环游世界,一年八个月,我走过你信里面说的每个国家,我拍下无数照片,回到家里,把它们编辑成册,后来有出版社买下它们,印成套书,我在书的最前面,写下--给我,挚爱的妹妹。」 「真的吗?那一定有许多人知道我们的爱情故事。」 「对,为了这本畅销书,我到处演讲,许多读者为我们的故事流下了心疼的泪水。」 「那你……后来有结婚吗?」 「没有,但我领养了两个男孩子,并且在后院种下芭乐和荔枝树,哥哥叫做存维,弟弟叫做存泽,他们都很孝顺而且优秀,一个接下我的事务所,是个很成功的律师,一个开了电玩公司,两个人结了婚都不愿意搬离开家里,真伤脑筋。」 「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搬离开家里?」 「因为存维的爱情从那棵芭乐树开始,而存泽的新娘先爱上荔枝树,才爱上我们的孩子。」丰收的果树,丰收了爱情,儿子和他一样,都在生命树下结出爱情果实。 「你为什么不结婚,周璃葳不好吗?」 「储存艾是我唯一想娶的新娘,至于璃葳,她后来嫁给学长,陈卫承。」 璃葳的耐力不如他,耗到三十五岁,她再笨,再固执也能理解,她与他,只能当朋友。 「他们婚后过得好吗?」 「很好,学长是我事务所的合伙人,有才情,有能力,对了,后来我不再打离婚官司了,我强烈怀疑,是我坏人姻缘无数,才断了自己的姻缘路。」 「那你打什么官司?」 「我开始打刑事官司,替许多受害人平冤,将坏人绳之以法。哦,对了,记不记得左莉莉?」 「记得,我高中同学,很哈你的那一个。」她笑得满脸贼。 「当时,造成他们夫妻离婚的狐狸精也找上我,要我替她打离婚官司。」 「你帮她了吗?」 「没有,我已经不打离婚官司了。」他圈住怀中的女孩,在她额间落下一吻。 「后来呢?」 「我的人生很成功,我经常出现在报章媒体,因为太红,还有人力邀我去当警政署长,我有两个很棒的儿子,两个很温柔的媳妇,和四个男孙子,一个女孙子,我的晚年生活有这五个调皮鬼,半点都不寂寞,我过着所有人都羡慕的生活,但再好终是遗憾,因为……你不在。 直到最后一分钟,存艾,信不信,我真的听见死神的铜锣声了,那个响亮的铜锣声通知了我,我们即将相聚,对于死亡,我不恐惧,只有喜悦与期待。」 存艾捧住他的脸,在他唇上印上热情的一吻,「哥,我爱你。」 「我知道,而且现在,再没有任何人事,可以阻止我爱你。」 她用力点头。 「想不想听听这双绿色高跟鞋的故事?」他拉开她的裙摆,露出那双美丽的高跟鞋。 「想。」 我带小艾艾上街,不是那个小艾艾,我指的是我们唯一的孙女,她在橱窗外看见这双鞋,硬把我拉进店里,也不管旁边有没有人,就大声叫嚷,这双鞋配奶奶的绿色礼服正好耶,爷爷,我们买下来。 店员小姐瞄了我们一眼,忍不住说:「小姐,老爷爷,这个款式太年轻,恐怕不适合老太太。」 然后,我们家小艾艾拉了拉店员小姐,告诉她,关于储存艾和吕默恩的故事,小艾艾口才很好,她说得店员小姐动容掉泪,最后,用员工价把这双鞋卖给我们,而我们家小艾艾,邀请对方到我们家里吃龙眼冰…… 这双高跟鞋连同小恩恩,小艾艾跟着他入棺,那个时候,他并不晓得又有一对男孩女孩,因为这双鞋,在龙眼树下结缘,龙眼树,生命树,多子树,他的爱情并没有因为死亡而结束,新一代的爱情因而绵绵不息。 他不停说着故事,讲了三天三夜仍然精神奕奕,然后,存艾拉起他的手,离开那片草原,她承诺过的,要带她的哥,四处游历。 后记 【后记 关于死亡 千寻】 大家好,我是千寻。感谢在豆豆小说网阅读我的作品。 我们家是虔诚的佛教徒,有多虔诚? 从我爸妈在山上买下一大块地,盖了一间庙在那里修行,就可以看出端倪。很可惜,我们兄弟姐妹没有受到家学影响,爸妈常认为我们是异教徒,我想是基因突变的关系。 这一切,直到爸去世,改变了。 八八水灾,山上停电,我们吓坏了,好不容易通上电话,确定爸妈没事,没想到八月十一日,路通了,他们从山上开车下来时,我发觉爸发烧。 爸是从这一天住进医院的,直到九月一日,离开我们。 妈告诉我,水灾前几天,她做梦,梦见一个很漂亮的宫殿,那里有个长胡子老人对着爸爸说:「你该回来缴旨了。」 这个梦,让妈妈觉得不详。 妈又说,八八水灾那天停电,他们点着蜡烛,从来不懂得浪漫的爸爸叨叨絮絮地对着她说了许多感性的话,他问:「你说,我们还能不能在一起二十年?」而妈妈斩钉截铁告诉他,「一定可以。」 然后他又唠叨起,万一他走了,教正怎么办?那棵玉兰树怎么办?(教正是爸收留十几年的年轻人,三十几岁,生意失败,欠下一屁股债,他的母亲和我母亲年轻时是同事;而玉兰树的树根常常侵蚀地基,破坏水管,好几次,妈想把它砍掉都被爸阻止。) 而在医院里,我们极力隐瞒爸的病情,我们总是乐观地告诉妈,没问题的,我们还不停逗爸说话,爸告诉我们,「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是娶到你妈妈,最有成就的是生到你们四个孝顺孩子。」 我说:「现在人少子化,如果有下辈子,你要把我们四个当中的谁生下来?」 他想也不想就说:「我四个都要。」 那时,他的精神还很好,有一度医生还要放我们回家呢,谁知道,病情会急转直下。 爸去世前两天,爸妈在医院墙壁同时看到一阵光芒,之后,戴着呼吸器的爸笑了,妈连忙跑到病床边,问他,「你在笑什么啊?」爸没答。 隔天,爸拿下呼吸器,告诉我,「打电话叫弟回来。」 听到这句话,我再也忍不住冲到病房外大哭了,我明白,爸一定理解了些什么事。我打电话给台北的弟,弟弟是医生,他强忍着悲伤,处理完手边的事、排班、请假、赶回家,后来,我知道他掏心掏肺大吐了一场,吓坏了弟妹。 弟回到台南时,已经将近九点,下午护士给爸打过一针后,他就睡着了,弟用他的医学常识告诉我们,爸的状况应该还会拖上两个星期到一个月,且爸是肺部问题,应该会在半夜离开我们。 那天晚上,弟把我们赶回家,执意守在爸身边,我和姐姐回到妹妹家里,一夜无眠,好不容易撑到五点,随便抹了脸就赶往医院。 弟为爸刮胡子,妈帮爸理头发,我握住他的手,一遍遍对他说:「爸,你不知道,你才是我们的骄傲。」爸的好朋友一个个到医院来看他最后一面,他们在病房外面安慰妈妈,而我们兄弟姐妹围在爸身边,说着小时候对他的记忆,我握着他的手,他的手柔软又温暖,那不是重病病人该有的掌心。 早上九点,在最后一个朋友来看过他之后,他的血氧量从九十七一路下滑,速度快得让人措手不及,不是还有两个星期吗?不是会在半夜里吗?爸的死,违反了弟的医学知识,是不是因为,爸不爱麻烦人,他不让我们太累? 接下来,是一阵忙乱。 姐下楼替爸办出院,一转头,她看见爸的身影,迅速朝医院厦门走出去,她追赶不及,弟送爸上车,他说,在病房时,他感觉爸还在,但坐上救护车时,爸已经不在。(两两印证,原来啊,爸不爱搭救护车。) 送殡仪馆,诵经,为爸挑大厝(棺木),骨灰坛……我们一路忙到黄昏,妈打电话给还待在山上的教正,要他把车子开下来,却发现电话怎么都没人接,手机也不通,只好托附近的朋友回去看一看,没想到消息传来,教正死了,玉兰树也枯死了! 怎么会?我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他们怎么会同时离开?(后来法医验尸,说是猝死,至于玉兰树,无解。) 爸一辈子没存过钱,所有的财产通通登记在妈名下,去年他埋怨自己都没有半点财产,妈就转了一笔钱到爸农会名下寄存,谁知道,这笔钱最后竟然是拿来替爸办后事,刚刚好,不多也不少。 头七那天,先生等我回家后,告诉我,「我看见爸了,你们在诵经的时候,我看见爸在云端,低着头地俯瞰我们,他在笑着,身形很高大,身边还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孩跳来跳去,后来有一个长胡子老人一直对他招手要他回去,爸一转身,就变成穿着道袍的和尚,我仔细看了那个油油脏脏的小孩,赫然发现,那个小孩是教正。」 因为没发讣文,只是朋友间口语相传,大家只知道爸在殡仪馆,不晓得他在哪里,但有叔叔伯伯说,他们一走到殡仪馆门口,就看见爸笑着对他们招手,找也没找,就走到爸的灵堂。 那段时间里,许许多多难以想象的事情发生,从爸的朋友们口中说出、从我们亲身体验,太多的巧合印证,爸不是消失了,他只是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我们不认识的世界,他会在那里做好准备,耐心等我们过去,让我们再度成为一家人。 七个月过去了,日里想起爸总忍不住泪流满面,可夜里梦见爸,起床后都会精神百倍,立刻拿起电话,和姐妹弟弟们联络,说自己梦见什么,有时居然我们会做相同的,荒谬的梦。 基因突变的我们开始念佛,异教徒孩子们开始同意那个世界会让我们的爸爸过得舒适安详,而我认真相信死亡不是结束,而是另一种方式的永恒。 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挚爱的人再度相见,到时,我们得准备满满一箩筐的故事与他们分享,分享我们生命里的精彩,分享我们的成就骄傲,分享那些我们希望他在,他却不在身边时,发生的若干故事。 【全书完】 注:本作品由豆豆0小说提供,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